第一百五十二章 告别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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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口,呆了三日,冯雁如法炮制,利用人心之需求,一鼓作气招收了一万余新兵。选定西面地势较高之处为军营所在后,谢玄便指挥这些新兵跟着一起搭建军营。
这样一来,连民夫都不用征用了。原先从彭城迁移过来的百姓大都安置在南侧,初来乍到日子本就艰苦,都忙着耕作过活,也减少了这些百姓的劳累。
渔家老伯下面的渔工也跑来了两人参军,这让老伯心里平添了几分甜蜜的苦恼。每日,冯雁都会采购鲜鱼,给老伯带来不少利润,但眼瞅着渔工跑去当兵,心里多少有几分别扭。不过,周围聚居着大量逃避北方战乱而来的流民,想找几个渔工还是不愁的。
忙活完招兵的事情,冯雁便告假谢玄想去金庭看望书圣,谢玄恰好也要去往建康,便同行出发。不过二人方向不同,一个往西到健康、一个往南去往会稽、金庭方向。
到了岔路口,冯雁向谢玄施礼后与麴瞻骑行而去。
望着冯雁的背影,谢玄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湿润起来。
“此子思维超前又有格局,善解决问题,也颇多谋略!如此佳才竟然不被朝廷所重,真乃咄咄怪事!定是奸佞小人进献谗言,此去建康,定要分出个子丑寅卯!”
压抑了多日的情绪,奔走在乡间旷野中,冯雁心情突然变得明亮起来。不在封赏的名册,冯雁其实并不在意,只是在那些老熟人面前实在有煞风景,也没面子。尤其在自己的将士面前更是有些无言以对。这就是需求定律中第四层次,尊重的需求没有满足。
忙活了一年多,本来打算以自己的智慧为南晋奉献一份力量,可换来得却是无视。
冯雁苦笑一声,策马扬鞭奔往金庭而去。
京口距离金庭约六百余里,对寻常人来说,真的是很远的距离,尤其在古代,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未能涉足!
冯雁与麴瞻如脱缰的野马疾驰而去,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便赶到了金庭。一路上、麴瞻更是连连惊呼,对一个北人来说,江南的景致尤其诱人。
奇山秀水、千峰竞秀、一条条蜿蜒的河流,如青蛇般爬过起伏的丘陵;夕阳洒在碧波荡漾的湖中,如金丝银线般涟涟波动、熠熠生辉;翠绿的山坡上、田野间,五颜六色的野花更是争奇斗艳、婀娜多姿。
清晨,烟柳摇曳、远山朦胧,别有一番意境。
风柔雨细,山水倒映,谁解江南古诗意?
金庭依然是青山秀水,风光旖旎。
循山而上,路人摩肩接踵,神情皆肃穆庄严。
到了山顶,人群更加密集,如同赶庙会一般。
冯雁心中一紧,暗感不妙。走近道观,顿时传来阵阵呜咽之声。
“不好!书圣难道……”
冯雁带着麴瞻疾步向前,进入道观,只见观内白帘垂落,满目缟素,香雾环绕,一口棺椁横放庭中。
“书圣!”冯雁眼圈一红,拜倒在棺椁前,泪水止不住溢流而下……
………………
“哇……呜呜……”一声尖利的哭喊声传来,冯雁诧异的看了看,竟是小曲子跪在自己身边哭了起来。
“小曲子,你哭个什么劲?”
“师傅哭我也哭,我想爹爹了。”麴瞻抽泣的说道。
冯雁正要安慰几声,旁边围过来几个人。
“冯小兄,没想到你也至此了?”
冯雁抬头看去,竟然是国丈大人王蕴,旁边还站着几个熟人,叔父谢安、谢道韫以及华林园曾经见过的几人。
“叔父也来了?”冯雁忙起身施礼。
“没想到贤侄也来了金庭?”谢安有些诧异的问道。
“右军大人乃小侄之忘年交,怎能不来?”冯雁轻抹一下眼角说道。
“哎,没想到只来过一次竟然如此情深义重,真是难得!”王蕴很是动情的赞道。
“贤侄,你从广陵而来?”谢安又问道。
“是的,叔父。从广陵过来,先到了京口,然后从京口赶来。”冯雁答道。
“哎哟,走了八百余里的路程啊!”廷尉王雅惊叹出声。
“此子真是重情义啊!”众人交口赞道。
这时,谢道韫身穿素服也走了过来,同样颇为好奇的施礼问道:
“冯小郎,没想到你也来了?感谢你远道而来,我替家公回礼了。”
“阿姊,有礼。”冯雁也躬身施礼。
“阿姊,右军大人是何日身故的?”
“六日前,明日便要出殡。”
“哎,来晚了。”冯雁感慨。
“能来便是情谊,你从近千里之地赶来当属不易。”谢道韫轻声说道。
“阿姊莫要悲伤,小心哭坏了身子。”冯雁宽言劝道。
“冯小郎有心了。”
“此子是何人?”旁边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到谢道韫旁边问道。
“此小郎名曰冯无始,是幼度军中的教头。”
“哦?如此年纪竟是军中教头?教习哪方面的?”中年人吃惊道。
“叔平,冯无始乃广陵军中总教头。此次淮南之战取得大胜,此子建功良多。”谢安语气有些古怪的说道。
“啊?总……总教头?”名叫叔平的中年人更加吃惊,就连旁边不认识冯雁的人也皆感好奇。
谢道韫眼神也有些奇怪的扫了一眼中年人,然后对冯雁说道:
“冯小郎,你远道而来先歇息片刻饮一杯茶吧。”
“多谢阿姊。”
……
冯雁找了个地方刚坐下来,王蕴立即凑了过来。
“冯小兄,最近可有佳作?你那个商铺总是断货,可否带来“西施”与“貂蝉”?老夫已经多日未曾洗浴,就等着美物到来呢。”王蕴本来想笑着询问,但考虑到场合,于是紧绷住笑脸问道。
冯雁也想笑,却笑不起来,脑海中还在回忆着与书圣相处的时光。
看了看王蕴,并未作答,而是指向刚才的中年人问道:
“叔仁兄,那个中年人是……”
“此人乃逸少(王羲之字)兄之次子,王凝之、字叔平,是谢道韫的夫君。远处的几人也是逸少兄的子嗣,那个身形略胖之人乃三子王涣之;穿白衣之人,消瘦些的乃五子王徽之;旁边健硕之人乃幼子王献之……”
冯雁听着王蕴的介绍一一看去,最有印象的就是王献之了。不过,有印象并不是见过,而是在史书中曾看到过。与王羲之并称二王,也是书法名家。
“哟,又见到名人了!”冯雁暗自惊呼。
“冯小兄,你还未做答复,西施呢?貂蝉呢?酒……”
冯雁无奈的看了看王蕴应付道:
“叔仁兄,在外面马匹的行囊中,待会给你啊,我先去找王献之打个招呼。”
冯雁拱了拱手便起身离去。
王蕴一看顿时气急:“这个臭小子,见色忘友!不对,王献之不是色啊,连草都不如!”
冯雁走了几步,想想与王献之素为谋面,就这么冒失过去有些唐突,于是厚着脸皮找到谢安。
“叔父,能否带我引荐一下,我想认识王献之。”
谢安闻言一愣,遂及好笑道:
“为何想认识子敬?”
“这个……就是觉得与此人有眼缘,想结识一下。”
“莫名其妙。”谢安轻轻摇了摇头继续与旁人说起话来。
冯雁也愣了一下,继续厚着脸说道:
“叔父,我给您带了几样好东西。”
“想贿赂于我?也罢,我将其叫来不就行了?”谢安好笑道。
“叫来?叔父面子真大!”冯雁奉承道。
“我的属下叫来有何不可?”
“是您的下属?”冯雁满脸好奇,同时眼神中崇拜之意如滔滔江水般涌动不停。
“自己叔父太牛了,这么有名的人竟是下属?”
谢安很是奇怪的冯雁有如此想法,但还是呼叫了一声:
“子敬,你来一下。”
王献之闻言立即走了过来,躬身作揖道:
“谢大人,有何吩咐?”
“这小子想认识你。”谢安简单说了一句便扭过头去。
“你是……”
“子敬兄,你好你好。”不待王献之拱手,冯雁便伸出“咸猪手”紧紧握住王献之摇晃个不停。而王献之脸上顿显局促之色,急忙抽回了双手。新笔趣阁小说
“咳咳……”冯雁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继续说道:
“久闻子敬兄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这位小兄认识我?你是何方人士?”王献之蹙眉道。
“叔郎(小叔子),你连他都不知?”这时,谢道韫凑了过来。
“兄嫂,你认识这位小兄?”王献之有些惊讶道。
“他叫冯无始,传遍京城的《桃花赋》便是此子所作,另外,重阳节华林园那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也出自冯小郎之口。”
“哦……久仰久仰,没想到冯小兄如此年轻竟有此等才绝!”王献之脸色立即舒缓开来。
“子敬兄过誉了,与兄长相比如凡星对明月,实在不敢当。”冯雁由衷的客气道。
“唉!愚兄可作不了如此精妙之诗词。”
“子敬兄书法冠绝天下,小弟敬仰已久。”
“冯小兄诗词绝佳,令人敬佩。”
“区区巧技不足挂齿,还是子敬兄书法闻名于世,值得钦佩!”
“非也,书法名家遍地都是,不敢当啊。”
“非也,兄长厉害多了……”
谢道韫见二人啰嗦个不停,白了一眼自顾离开了。
每个人都喜欢受到赞誉,包括王献之。在冯雁一顿吹捧之下,终于答应赠一篇短文墨宝。冯雁暗自窃喜,这才离开了王献之。
与熟人一一见过之后,冯雁便被安排在一处偏院住下。
夏季炎热难耐,但金庭道观处炉峰之顶,夜色到来,山上甚为凉爽舒适。
冯雁与麴瞻坐在一处凉亭中谈论音律,本应是怡人之心境,但冯雁心中伤感书圣的离世,只是听着麴瞻叨叨不停,而自己却望着星辰独自发呆。
独酌囊中酒水,犹自感叹:
“书圣之书风用笔细腻,结构多变,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之书体。草书浓纤折中,正书势巧形密,行书遒劲自然,将汉字书写从生活实用引入到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后世名家无不推崇备至,无人不以书圣之法帖为楷模,不愧为“书圣”美誉。正所谓: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冯雁长叹一声,这样一个伟人,自己仅仅相聚几日,实在是人生之憾事!故人离去,如昨日之西风凋绿树,夜空之阴云遮明月。独酌悲酒,望月兴叹,坐凉亭,忆书圣,音容犹在,谈笑风生,书信往来,几多惊喜。旧故地,人不见、水空流,不知何世再相逢?
天空中最闪烁的星辰,不知是不是书圣转化,愿逸少兄长留天际,夜夜可望。
冯雁再次叹息,忽然温言重现:
“书法之妙在于树其筋骨、造之以势、用之以意、寄之以情、藏之于怀,含蓄蕴藉。委婉顾盼又不失飘逸洒脱,收如鸿雁安息,动如蛟龙出世!书法需时时练之,刻刻思之……”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说,你出乎了我的意料。但是,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手持战刀的它,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
美公子没有追击,站在远处,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而伴随着战斗持续,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她知道,自己真的可以。
这百年来,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幽冥百爪。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在唐三说来,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可是,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压迫对手,如果不是神技,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
此时此刻,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可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真正意义的压制了,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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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论底蕴深厚,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
可就是这样,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那再给她几年,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双眼眯起,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从他的角度,他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而是他所守护的。
所以,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但已经被他消灭了,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
所以,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那么,威胁应该就会消失。
但是,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不但渡劫成功了,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全身杀氣凛然。一步跨出,战刀悍然斩出。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
依旧是以力破巧。
美公子脸色不变,主动上前一步,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在场都是顶级强者,他们谁都看得出,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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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告别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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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连民夫都不用征用了。原先从彭城迁移过来的百姓大都安置在南侧,初来乍到日子本就艰苦,都忙着耕作过活,也减少了这些百姓的劳累。
渔家老伯下面的渔工也跑来了两人参军,这让老伯心里平添了几分甜蜜的苦恼。每日,冯雁都会采购鲜鱼,给老伯带来不少利润,但眼瞅着渔工跑去当兵,心里多少有几分别扭。不过,周围聚居着大量逃避北方战乱而来的流民,想找几个渔工还是不愁的。
忙活完招兵的事情,冯雁便告假谢玄想去金庭看望书圣,谢玄恰好也要去往建康,便同行出发。不过二人方向不同,一个往西到健康、一个往南去往会稽、金庭方向。
到了岔路口,冯雁向谢玄施礼后与麴瞻骑行而去。
望着冯雁的背影,谢玄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湿润起来。
“此子思维超前又有格局,善解决问题,也颇多谋略!如此佳才竟然不被朝廷所重,真乃咄咄怪事!定是奸佞小人进献谗言,此去建康,定要分出个子丑寅卯!”
压抑了多日的情绪,奔走在乡间旷野中,冯雁心情突然变得明亮起来。不在封赏的名册,冯雁其实并不在意,只是在那些老熟人面前实在有煞风景,也没面子。尤其在自己的将士面前更是有些无言以对。这就是需求定律中第四层次,尊重的需求没有满足。
忙活了一年多,本来打算以自己的智慧为南晋奉献一份力量,可换来得却是无视。
冯雁苦笑一声,策马扬鞭奔往金庭而去。
京口距离金庭约六百余里,对寻常人来说,真的是很远的距离,尤其在古代,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未能涉足!
冯雁与麴瞻如脱缰的野马疾驰而去,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便赶到了金庭。一路上、麴瞻更是连连惊呼,对一个北人来说,江南的景致尤其诱人。
奇山秀水、千峰竞秀、一条条蜿蜒的河流,如青蛇般爬过起伏的丘陵;夕阳洒在碧波荡漾的湖中,如金丝银线般涟涟波动、熠熠生辉;翠绿的山坡上、田野间,五颜六色的野花更是争奇斗艳、婀娜多姿。
清晨,烟柳摇曳、远山朦胧,别有一番意境。
风柔雨细,山水倒映,谁解江南古诗意?
金庭依然是青山秀水,风光旖旎。
循山而上,路人摩肩接踵,神情皆肃穆庄严。
到了山顶,人群更加密集,如同赶庙会一般。
冯雁心中一紧,暗感不妙。走近道观,顿时传来阵阵呜咽之声。
“不好!书圣难道……”
冯雁带着麴瞻疾步向前,进入道观,只见观内白帘垂落,满目缟素,香雾环绕,一口棺椁横放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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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呜呜……”一声尖利的哭喊声传来,冯雁诧异的看了看,竟是小曲子跪在自己身边哭了起来。
“小曲子,你哭个什么劲?”
“师傅哭我也哭,我想爹爹了。”麴瞻抽泣的说道。
冯雁正要安慰几声,旁边围过来几个人。
“冯小兄,没想到你也至此了?”
冯雁抬头看去,竟然是国丈大人王蕴,旁边还站着几个熟人,叔父谢安、谢道韫以及华林园曾经见过的几人。
“叔父也来了?”冯雁忙起身施礼。
“没想到贤侄也来了金庭?”谢安有些诧异的问道。
“右军大人乃小侄之忘年交,怎能不来?”冯雁轻抹一下眼角说道。
“哎,没想到只来过一次竟然如此情深义重,真是难得!”王蕴很是动情的赞道。
“贤侄,你从广陵而来?”谢安又问道。
“是的,叔父。从广陵过来,先到了京口,然后从京口赶来。”冯雁答道。
“哎哟,走了八百余里的路程啊!”廷尉王雅惊叹出声。
“此子真是重情义啊!”众人交口赞道。
这时,谢道韫身穿素服也走了过来,同样颇为好奇的施礼问道:
“冯小郎,没想到你也来了?感谢你远道而来,我替家公回礼了。”
“阿姊,有礼。”冯雁也躬身施礼。
“阿姊,右军大人是何日身故的?”
“六日前,明日便要出殡。”
“哎,来晚了。”冯雁感慨。
“能来便是情谊,你从近千里之地赶来当属不易。”谢道韫轻声说道。
“阿姊莫要悲伤,小心哭坏了身子。”冯雁宽言劝道。
“冯小郎有心了。”
“此子是何人?”旁边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到谢道韫旁边问道。
“此小郎名曰冯无始,是幼度军中的教头。”
“哦?如此年纪竟是军中教头?教习哪方面的?”中年人吃惊道。
“叔平,冯无始乃广陵军中总教头。此次淮南之战取得大胜,此子建功良多。”谢安语气有些古怪的说道。
“啊?总……总教头?”名叫叔平的中年人更加吃惊,就连旁边不认识冯雁的人也皆感好奇。
谢道韫眼神也有些奇怪的扫了一眼中年人,然后对冯雁说道:
“冯小郎,你远道而来先歇息片刻饮一杯茶吧。”
“多谢阿姊。”
……
冯雁找了个地方刚坐下来,王蕴立即凑了过来。
“冯小兄,最近可有佳作?你那个商铺总是断货,可否带来“西施”与“貂蝉”?老夫已经多日未曾洗浴,就等着美物到来呢。”王蕴本来想笑着询问,但考虑到场合,于是紧绷住笑脸问道。
冯雁也想笑,却笑不起来,脑海中还在回忆着与书圣相处的时光。
看了看王蕴,并未作答,而是指向刚才的中年人问道:
“叔仁兄,那个中年人是……”
“此人乃逸少(王羲之字)兄之次子,王凝之、字叔平,是谢道韫的夫君。远处的几人也是逸少兄的子嗣,那个身形略胖之人乃三子王涣之;穿白衣之人,消瘦些的乃五子王徽之;旁边健硕之人乃幼子王献之……”
冯雁听着王蕴的介绍一一看去,最有印象的就是王献之了。不过,有印象并不是见过,而是在史书中曾看到过。与王羲之并称二王,也是书法名家。
“哟,又见到名人了!”冯雁暗自惊呼。
“冯小兄,你还未做答复,西施呢?貂蝉呢?酒……”
冯雁无奈的看了看王蕴应付道:
“叔仁兄,在外面马匹的行囊中,待会给你啊,我先去找王献之打个招呼。”
冯雁拱了拱手便起身离去。
王蕴一看顿时气急:“这个臭小子,见色忘友!不对,王献之不是色啊,连草都不如!”
冯雁走了几步,想想与王献之素为谋面,就这么冒失过去有些唐突,于是厚着脸皮找到谢安。
“叔父,能否带我引荐一下,我想认识王献之。”
谢安闻言一愣,遂及好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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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谢安轻轻摇了摇头继续与旁人说起话来。
冯雁也愣了一下,继续厚着脸说道:
“叔父,我给您带了几样好东西。”
“想贿赂于我?也罢,我将其叫来不就行了?”谢安好笑道。
“叫来?叔父面子真大!”冯雁奉承道。
“我的属下叫来有何不可?”
“是您的下属?”冯雁满脸好奇,同时眼神中崇拜之意如滔滔江水般涌动不停。
“自己叔父太牛了,这么有名的人竟是下属?”
谢安很是奇怪的冯雁有如此想法,但还是呼叫了一声:
“子敬,你来一下。”
王献之闻言立即走了过来,躬身作揖道:
“谢大人,有何吩咐?”
“这小子想认识你。”谢安简单说了一句便扭过头去。
“你是……”
“子敬兄,你好你好。”不待王献之拱手,冯雁便伸出“咸猪手”紧紧握住王献之摇晃个不停。而王献之脸上顿显局促之色,急忙抽回了双手。新笔趣阁小说
“咳咳……”冯雁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继续说道:
“久闻子敬兄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这位小兄认识我?你是何方人士?”王献之蹙眉道。
“叔郎(小叔子),你连他都不知?”这时,谢道韫凑了过来。
“兄嫂,你认识这位小兄?”王献之有些惊讶道。
“他叫冯无始,传遍京城的《桃花赋》便是此子所作,另外,重阳节华林园那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也出自冯小郎之口。”
“哦……久仰久仰,没想到冯小兄如此年轻竟有此等才绝!”王献之脸色立即舒缓开来。
“子敬兄过誉了,与兄长相比如凡星对明月,实在不敢当。”冯雁由衷的客气道。
“唉!愚兄可作不了如此精妙之诗词。”
“子敬兄书法冠绝天下,小弟敬仰已久。”
“冯小兄诗词绝佳,令人敬佩。”
“区区巧技不足挂齿,还是子敬兄书法闻名于世,值得钦佩!”
“非也,书法名家遍地都是,不敢当啊。”
“非也,兄长厉害多了……”
谢道韫见二人啰嗦个不停,白了一眼自顾离开了。
每个人都喜欢受到赞誉,包括王献之。在冯雁一顿吹捧之下,终于答应赠一篇短文墨宝。冯雁暗自窃喜,这才离开了王献之。
与熟人一一见过之后,冯雁便被安排在一处偏院住下。
夏季炎热难耐,但金庭道观处炉峰之顶,夜色到来,山上甚为凉爽舒适。
冯雁与麴瞻坐在一处凉亭中谈论音律,本应是怡人之心境,但冯雁心中伤感书圣的离世,只是听着麴瞻叨叨不停,而自己却望着星辰独自发呆。
独酌囊中酒水,犹自感叹:
“书圣之书风用笔细腻,结构多变,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之书体。草书浓纤折中,正书势巧形密,行书遒劲自然,将汉字书写从生活实用引入到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后世名家无不推崇备至,无人不以书圣之法帖为楷模,不愧为“书圣”美誉。正所谓: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冯雁长叹一声,这样一个伟人,自己仅仅相聚几日,实在是人生之憾事!故人离去,如昨日之西风凋绿树,夜空之阴云遮明月。独酌悲酒,望月兴叹,坐凉亭,忆书圣,音容犹在,谈笑风生,书信往来,几多惊喜。旧故地,人不见、水空流,不知何世再相逢?
天空中最闪烁的星辰,不知是不是书圣转化,愿逸少兄长留天际,夜夜可望。
冯雁再次叹息,忽然温言重现:
“书法之妙在于树其筋骨、造之以势、用之以意、寄之以情、藏之于怀,含蓄蕴藉。委婉顾盼又不失飘逸洒脱,收如鸿雁安息,动如蛟龙出世!书法需时时练之,刻刻思之……”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说,你出乎了我的意料。但是,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手持战刀的它,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
美公子没有追击,站在远处,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而伴随着战斗持续,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她知道,自己真的可以。
这百年来,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幽冥百爪。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在唐三说来,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可是,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压迫对手,如果不是神技,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
此时此刻,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可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真正意义的压制了,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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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论底蕴深厚,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
可就是这样,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那再给她几年,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双眼眯起,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从他的角度,他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而是他所守护的。
所以,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但已经被他消灭了,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
所以,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那么,威胁应该就会消失。
但是,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不但渡劫成功了,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全身杀氣凛然。一步跨出,战刀悍然斩出。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
依旧是以力破巧。
美公子脸色不变,主动上前一步,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在场都是顶级强者,他们谁都看得出,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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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告别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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