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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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
“纯傻子!”
“你就不会把他弄死?还等着他以后来弄死你?”
“他的小命都在你手里了,你就不提点要求?多的不说,今天早上我们可都没吃早点。”
面对九姐和夸父这两个喷子的吐沫星子,我实在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好聋拉着脑袋,跟个考试不及格的小学生似的乖乖坐在沙发上,聆听圣训。至于哪句话是九姐的,哪句话是夸父的……大家自个儿猜吧。
四哥和女娃不知道去哪了,自我回来就没见过他俩。问了九姐和夸父,两人都把脑袋扭到一边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刑天和共工则在朝风的带领下去买早点。本来刑天和共工好歹也是两个在这奇形怪状的社会里生存了许多年头的成年人,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之所以要朝风跟着去,一来我觉得不管是让刑天还是让共工单独去,或者一起去都是不保险的。我怕刑天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怕共工跑去和小朋友撒尿和泥巴,谁知道他俩会不会偶尔玩一下“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再次犯病。
二来,朝风这小子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跟着我一块儿回来了,而且在听说了每个大神名字之后表现出一个小辈该有的表情,并主动承担起了我们的伙食。所以,有些话是没法当着他的面说的。
至于这本书最主角的主角——小保,则在我的怀里噗嗤噗嗤吐着口水。
我并不反对朝风跟着我回来,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真的不愿意再跟九子干架了。以前我还没怎么觉得打架这玩意儿有什么,但经过昨晚我被稀里糊涂卷进去的一战,我算是明白了:这里不是地府,也不是天庭,它就是人间界。
在这里打架,伤了、残了,就等于一辈子完了。这里没有法术,没有起死回生,更没有掐指一算就是几千年的沧桑浮沉。这里的黑道分子在我的眼里还只是普通人,他们也会哭,也会笑,也会生老病死。他们想要的东西很多:金钱、权利、地位、女人……他们唯一得不到的就是万寿无疆。简而言之,他们会死,而且会死得很惨!
如我一般开挂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都太过强大。一旦哪天真的发生了一点让我动怒的事情,我敢肯定,这里的一切规则都会在我的法术之下崩溃。而那时真正死得最惨的其实还是我。
于是我一点混黑道的意思都没有!
说到这里,大家或许会问:“那么当时你感觉到的那种万人之上的感觉难道就不要了?难道你就真的那么想得开?装%逼的吧?”
我只想说:“别忘了,我是一只妖怪。人间界里所有的一切在我眼里其实都很难真实。包括小保。就算我现在拥有了他又怎样,就算他的亲生父母找不到又怎样,就算我真的当了他的老爹照顾了他一辈子又怎样?最后他还不是会死!而我,至多不过是回家而已。另外,说实话,我也确实很喜欢权利,特别是在玉帝随便一句话就把我弄到人间界之后,我就彻底爱上他了。但我贪心的根本就不是人间界这点东西。我贪心的,只有地府阎王那个位置!”
总而言之,我把朝风带回来就是希望能从他身上打开一个和九子和解的缺口,让大家都相安无事的过完这辈子,然后回去交差,继续当我的地府太子,等千年后我那老爹发生点儿意外翘辫子了,我就能顺理成章接手整个地府,成为六道众生阴灵之主!
嘿嘿,野心大吧?谁敢说老子无为!
吃早点的时候,朝风这小子很殷勤地对待桌上的每一个人,就连四哥和女娃妹子的名字也被他反复提了很多次,或许这就是他这个商人的嘴脸了吧……总是能够很融洽和周围的人套近乎。而且,最可气的是九姐、夸父、共工和一向很稳重的刑天都很吃这一套,特别是在朝风说了句“我这一辈子最崇拜的就是洪荒大神”之后,朝风那小子碗里的鲍鱼比我的多了很多。众大神都往他碗里送筷子。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大早上就来了一堆鲍鱼和鱼翅,让我们这些贫下中农狠狠体验了一把骄奢淫%逸的生存方式。当然,这主要还是朝风有很大的跟众大神套近乎的意思。
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我把阎王的意思跟朝风讲了,他很豪迈地拍胸脯表示:“泉哥放心,你的工作我包了,明天到我公司来,月薪不少于两万。”
我翘了屁股撑在桌子上,一筷子戳他心脏处,“七个人平均下来才两千多块,再加上我们家小保,你小子自己掂量掂量!”
九姐瞪了我一眼,把小保抢过去,哄道:“小保乖,别的了便宜还卖乖。”
夸父说:“小泉啊……”
“别加‘小’字。”
“小啊!做人的厚道。你这样做就有点不对了。人家小风又不是开金库的,你给人家点余地。再说了,你这样步步紧逼,小风也得找个由头对手下人交待不是?”
共工接口道:“坐直升机的空降部队在单位里最受人鄙视了。”在这一瞬间,我又想起了本书开章以来就一直铺垫的探讨性问题:共工真的傻吗?
可接下来共工的一句话差点把我呛死。他哀声叹气地说:“要不就我替你担待好了,在你这混吃混喝的也不好意思。”
我们集体:“……”
到了中午,四哥和女娃手拉着手回来了,面上喜气洋洋的,很有点小年轻谈恋爱的味道。女娃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袋,原本是想放在桌子上的,但看见桌子上一堆还没收的食物,面色尴尬地放到了冰箱里。
四哥一边换着鞋,一边说:“这公园也太小了,转不到半天就没了。想当年我在南蛮树林的时候,几十万人转了个把月都没见到头。”一抬头,他看见了朝风,先是紧紧地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疑惑地说:“雨师?”
“不是。”朝风受了我们的灌输,对四哥的感觉也没那么崇拜了。
“风伯?”
“不是?”
“谢谢。”四哥挤到我身边,悄声说:“不是咱兄弟你弄回来干什么?”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时女娃妹子躲在厨房门后冲四哥招了招手,四哥哈哈笑着进去了。
朝风像个变形金刚变不回去的孩子,叹了口气说:“泉哥,先前我还有点疑惑,现在我算明白你们为什么不待见他了。”
我们集体:“为什么?”
朝风看着桌上的饭菜说:“自从进门,他都没问过你们的早点是怎么解决的。”
我们这才发现这个问题,几个大神和我一个小妖互相看了又看,就跟糊涂了故意要创造的尴尬局面似的,都没有说出自己心里的话,一来是不想承认,二来是觉得承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问题是:谁开这个头?
最后,还是我们家小保聪明,一个屁把问题解决了。九姐慌里慌张地站起来,说:“我去换尿布。”然后,夸父、共工和刑天借口说九姐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缓解,一起跟进去以防我家小保去见他爷爷。
等九姐的屋门关起来,朝风说:“泉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这事几千年都没乱得清,你几句话又能咋地?”我说:“先想想你二姐怎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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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傻子!”
“你就不会把他弄死?还等着他以后来弄死你?”
“他的小命都在你手里了,你就不提点要求?多的不说,今天早上我们可都没吃早点。”
面对九姐和夸父这两个喷子的吐沫星子,我实在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好聋拉着脑袋,跟个考试不及格的小学生似的乖乖坐在沙发上,聆听圣训。至于哪句话是九姐的,哪句话是夸父的……大家自个儿猜吧。
四哥和女娃不知道去哪了,自我回来就没见过他俩。问了九姐和夸父,两人都把脑袋扭到一边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刑天和共工则在朝风的带领下去买早点。本来刑天和共工好歹也是两个在这奇形怪状的社会里生存了许多年头的成年人,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之所以要朝风跟着去,一来我觉得不管是让刑天还是让共工单独去,或者一起去都是不保险的。我怕刑天找不到回家的路,也怕共工跑去和小朋友撒尿和泥巴,谁知道他俩会不会偶尔玩一下“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再次犯病。
二来,朝风这小子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跟着我一块儿回来了,而且在听说了每个大神名字之后表现出一个小辈该有的表情,并主动承担起了我们的伙食。所以,有些话是没法当着他的面说的。
至于这本书最主角的主角——小保,则在我的怀里噗嗤噗嗤吐着口水。
我并不反对朝风跟着我回来,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真的不愿意再跟九子干架了。以前我还没怎么觉得打架这玩意儿有什么,但经过昨晚我被稀里糊涂卷进去的一战,我算是明白了:这里不是地府,也不是天庭,它就是人间界。
在这里打架,伤了、残了,就等于一辈子完了。这里没有法术,没有起死回生,更没有掐指一算就是几千年的沧桑浮沉。这里的黑道分子在我的眼里还只是普通人,他们也会哭,也会笑,也会生老病死。他们想要的东西很多:金钱、权利、地位、女人……他们唯一得不到的就是万寿无疆。简而言之,他们会死,而且会死得很惨!
如我一般开挂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都太过强大。一旦哪天真的发生了一点让我动怒的事情,我敢肯定,这里的一切规则都会在我的法术之下崩溃。而那时真正死得最惨的其实还是我。
于是我一点混黑道的意思都没有!
说到这里,大家或许会问:“那么当时你感觉到的那种万人之上的感觉难道就不要了?难道你就真的那么想得开?装%逼的吧?”
我只想说:“别忘了,我是一只妖怪。人间界里所有的一切在我眼里其实都很难真实。包括小保。就算我现在拥有了他又怎样,就算他的亲生父母找不到又怎样,就算我真的当了他的老爹照顾了他一辈子又怎样?最后他还不是会死!而我,至多不过是回家而已。另外,说实话,我也确实很喜欢权利,特别是在玉帝随便一句话就把我弄到人间界之后,我就彻底爱上他了。但我贪心的根本就不是人间界这点东西。我贪心的,只有地府阎王那个位置!”
总而言之,我把朝风带回来就是希望能从他身上打开一个和九子和解的缺口,让大家都相安无事的过完这辈子,然后回去交差,继续当我的地府太子,等千年后我那老爹发生点儿意外翘辫子了,我就能顺理成章接手整个地府,成为六道众生阴灵之主!
嘿嘿,野心大吧?谁敢说老子无为!
吃早点的时候,朝风这小子很殷勤地对待桌上的每一个人,就连四哥和女娃妹子的名字也被他反复提了很多次,或许这就是他这个商人的嘴脸了吧……总是能够很融洽和周围的人套近乎。而且,最可气的是九姐、夸父、共工和一向很稳重的刑天都很吃这一套,特别是在朝风说了句“我这一辈子最崇拜的就是洪荒大神”之后,朝风那小子碗里的鲍鱼比我的多了很多。众大神都往他碗里送筷子。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大早上就来了一堆鲍鱼和鱼翅,让我们这些贫下中农狠狠体验了一把骄奢淫%逸的生存方式。当然,这主要还是朝风有很大的跟众大神套近乎的意思。
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我把阎王的意思跟朝风讲了,他很豪迈地拍胸脯表示:“泉哥放心,你的工作我包了,明天到我公司来,月薪不少于两万。”
我翘了屁股撑在桌子上,一筷子戳他心脏处,“七个人平均下来才两千多块,再加上我们家小保,你小子自己掂量掂量!”
九姐瞪了我一眼,把小保抢过去,哄道:“小保乖,别的了便宜还卖乖。”
夸父说:“小泉啊……”
“别加‘小’字。”
“小啊!做人的厚道。你这样做就有点不对了。人家小风又不是开金库的,你给人家点余地。再说了,你这样步步紧逼,小风也得找个由头对手下人交待不是?”
共工接口道:“坐直升机的空降部队在单位里最受人鄙视了。”在这一瞬间,我又想起了本书开章以来就一直铺垫的探讨性问题:共工真的傻吗?
可接下来共工的一句话差点把我呛死。他哀声叹气地说:“要不就我替你担待好了,在你这混吃混喝的也不好意思。”
我们集体:“……”
到了中午,四哥和女娃手拉着手回来了,面上喜气洋洋的,很有点小年轻谈恋爱的味道。女娃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袋,原本是想放在桌子上的,但看见桌子上一堆还没收的食物,面色尴尬地放到了冰箱里。
四哥一边换着鞋,一边说:“这公园也太小了,转不到半天就没了。想当年我在南蛮树林的时候,几十万人转了个把月都没见到头。”一抬头,他看见了朝风,先是紧紧地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疑惑地说:“雨师?”
“不是。”朝风受了我们的灌输,对四哥的感觉也没那么崇拜了。
“风伯?”
“不是?”
“谢谢。”四哥挤到我身边,悄声说:“不是咱兄弟你弄回来干什么?”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时女娃妹子躲在厨房门后冲四哥招了招手,四哥哈哈笑着进去了。
朝风像个变形金刚变不回去的孩子,叹了口气说:“泉哥,先前我还有点疑惑,现在我算明白你们为什么不待见他了。”
我们集体:“为什么?”
朝风看着桌上的饭菜说:“自从进门,他都没问过你们的早点是怎么解决的。”
我们这才发现这个问题,几个大神和我一个小妖互相看了又看,就跟糊涂了故意要创造的尴尬局面似的,都没有说出自己心里的话,一来是不想承认,二来是觉得承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问题是:谁开这个头?
最后,还是我们家小保聪明,一个屁把问题解决了。九姐慌里慌张地站起来,说:“我去换尿布。”然后,夸父、共工和刑天借口说九姐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缓解,一起跟进去以防我家小保去见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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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几千年都没乱得清,你几句话又能咋地?”我说:“先想想你二姐怎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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