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暴发户,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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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饭的时候没见徐若兰和沐月,小英招呼秦三七和小白吃饭时说夫人和小姐都出去了,夫人交代午饭要做得丰盛些,别怠慢了两位。
秦三七也没在意,见面还显得尴尬,叫上小英和姜妈一起吃了一顿饱饭,然后就被小白拉进沐家三楼的大书房。
沐家真的很富有,虽从沐家庄园外面看沐家很低调,可书房里面却奢华的厉害,几乎占用三层大半空间建立的书房,镀成金色的满满两面墙的书架,摆满几乎都是崭新的书籍,而且似乎被人经常打理,没有一丝凌乱感,什么种类书籍都标有标签,有的地方甚至表明重点阅读对象,这让秦三七对这个整理的人有些刮目相看。
小白知道秦三七喜欢书,于是就像邀功似的说道:“七哥,你看,这就是宝藏啊,我给你找到这么一大座矿源,你该怎么谢我呢?”
秦三七看着满墙的书籍,眯着眼睛笑道:“你想要什么?一百零八将图免谈。”
“真没劲……”小白甩手悻悻走出书房,回自己房间继续跟僵尸大战了。
秦三七内心激动抚过那些几乎崭新的书籍,从《德鲁克管理思想精要》到《竞争战略》,从《直视内心的恐惧》到《行为主义》,从《积极心态的力量》到《心与禅》,这些书有些是他看过但不全的,有些是听说过但没看过的,当然,在那个教育比较落后的溪水村,也只有老头子会读这些精辟难懂却影响意义较重的书籍。
在清汤面馆,老头子送给秦三七十八岁生日的就是整整一面墙的书籍,起初秦三七看着那些破旧不堪的书时并没什么兴趣,那时候的他认为,自己就那个命,如果一辈子能安安稳稳的生活在溪水村,也挺好,没知识没文化都无关紧要,可当无意中拿来打发时间的书籍却不小心被看进去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拿起像是整理书架时经常翻看的一本书籍《基业长青》,之前阅读的人有夹书签的习惯,秦三七翻开书签的位置,却发现书籍上面被画的凌乱不堪,圈圈点点,而最上面空白的地方写上一句像是绕口令的话:这不是终点,甚至不是终点的起点,但可能是终点的起点。
字体有些歪斜,可以想象写字的人喜欢把书斜着书写,字是很标准的小楷体,应该是个女人。
坐在用紫竹编织成的椅子上直到简略翻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期间小英只是悄声送来一壶茶水和一盘水果,小白也很自觉的没来打扰。
读完书的秦三七很感慨,虽然书籍上的内容只消化一点点,可见识到之前看书人所留的笔记却意义深远,原来看书这样看比看完放在脑子里更深刻一些,突然有些佩服那个在书上‘鬼画符’的女人了。
两面墙的链接书架第五层上摆放着一个用金色壳子包装成的中本,秦三七有些好奇,伸手拿起,上面只有四个字,权论者某。没有作者,翻开后里面只有一页纸张,却是满篇的文言文。
还没看上一字,书房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而且看样子推门的人也没刻意避免里面读书的人,进门就喊道:“三七。”
进门的人是个中年男人,四十岁上下,笑容灿烂,算得上个美男子,穿衣打扮无不奢华,就像人们常说的土财主。金手表金项链金戒指,就差耳朵上带上金耳环了,锃亮的皮鞋,没有一丝褶皱的笔挺黑色西装,头发上被打上发胶向后梳着,但很奇怪的是这样一个暴发户型人物却没有常见的啤酒肚和满身的赘肉,眼前的中年男人帅气的令秦三七都有些嫉妒。
看得出秦三七的疑惑,中年男人进门后就自来熟的介绍道:“哈哈,我叫沐风华,你可能不认识我,可我却早就听得你的名字了。”
“沐小姐的父亲?”秦三七问道。
“嗯?什么沐小姐,称呼她们名字就好,沐小姐叫的多尴尬,都是一家人,何必那么客气。”沐风华挥挥手大度道,和徐若兰一样保养不错的脸上满是笑容。
秦三七听得自家人三个字,又想起之前小白所说的未婚妻,如果按情理而论,对面这位就是自己的未来岳父了,秦三七突然激动起来,主动伸出手道:“沐叔叔好,我是秦三七。”
沐风华笑着和秦三七握着手,而且看样子没主动松开,拉着秦三七的手看了看书房,道:“怎么样?喜欢吗?这是我一手打造的。”
见沐风华的热情秦三七没来由的感到一丝亲切,同时惊讶这一眼看上去就是个暴发户的男人会建立这么有品位的书房,可细心观察,镀金的书架,光线极好的位置,以及隔音的墙壁,无一不奢侈,也算能理解沐风华的用心别致。
秦三七笑着点头,道:“非常不错,长这么大,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的书房。”
似乎很乐意听得这种夸奖,沐风华笑意很浓,道:“其实都是小染打理的,我没空也没兴趣打鼓这些东西,有时候无聊的时候翻翻那边的几本书,打发时间。”
秦三七顺着沐风华的手指方向,竟然是四大名著,突然有些诧异这沐家男主人的爱好。
沐风华笑道:“别以为有钱人都喜欢读书,我虽然有钱,但我最讨厌那些东西,长这么大,书本上的东西真正看进去的没几本,真正有用的东西还是自己的脑子,那些东西只是旁观者的看法,如果用让下面的人去做就好。”
虽然不是很赞成沐风华的观点,但不得不说秦三七对这个沐家男主人的第一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最少他不像某些人一样不懂装懂,给人的感觉很真实。
沐风华的归来,给秦三七来沐家后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让他真正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而不再是一个多余的人。
天色渐晚,沐风华拒绝已经回家的妻子徐若兰的挽留,带着秦三七和小白直奔市区。用沐风华对徐若兰的话说,三七第一次来沐家,你就这粗茶淡饭怠慢人家?你个娘们儿,真是败坏我沐家名声,回来再收拾你,我带他去羊城最豪华的酒店为他接风。
虽不知话里几分真实几分作假,但秦三七确实有些感动。
坐在沐风华那辆拉风的法拉利上,沐风华主动询问秦三七来沐家和在溪水村的一些事情,听到老头子逝去的消息并没太多惊讶,只是脸上却很明显的表现着惋惜。
沐风华很善于交谈,而且谈话面广,好像什么领域的话题他都能道出一二,虽然谈不上多深,但即使这样也很难得,一个人做不到完美,做不到面面俱到,但沐风华很大程度上却能称得上这个词。
三人相谈甚欢,就连小白都被沐风华毫不忌讳的话语逗得前扑后仰。
秦三七也没在意,见面还显得尴尬,叫上小英和姜妈一起吃了一顿饱饭,然后就被小白拉进沐家三楼的大书房。
沐家真的很富有,虽从沐家庄园外面看沐家很低调,可书房里面却奢华的厉害,几乎占用三层大半空间建立的书房,镀成金色的满满两面墙的书架,摆满几乎都是崭新的书籍,而且似乎被人经常打理,没有一丝凌乱感,什么种类书籍都标有标签,有的地方甚至表明重点阅读对象,这让秦三七对这个整理的人有些刮目相看。
小白知道秦三七喜欢书,于是就像邀功似的说道:“七哥,你看,这就是宝藏啊,我给你找到这么一大座矿源,你该怎么谢我呢?”
秦三七看着满墙的书籍,眯着眼睛笑道:“你想要什么?一百零八将图免谈。”
“真没劲……”小白甩手悻悻走出书房,回自己房间继续跟僵尸大战了。
秦三七内心激动抚过那些几乎崭新的书籍,从《德鲁克管理思想精要》到《竞争战略》,从《直视内心的恐惧》到《行为主义》,从《积极心态的力量》到《心与禅》,这些书有些是他看过但不全的,有些是听说过但没看过的,当然,在那个教育比较落后的溪水村,也只有老头子会读这些精辟难懂却影响意义较重的书籍。
在清汤面馆,老头子送给秦三七十八岁生日的就是整整一面墙的书籍,起初秦三七看着那些破旧不堪的书时并没什么兴趣,那时候的他认为,自己就那个命,如果一辈子能安安稳稳的生活在溪水村,也挺好,没知识没文化都无关紧要,可当无意中拿来打发时间的书籍却不小心被看进去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拿起像是整理书架时经常翻看的一本书籍《基业长青》,之前阅读的人有夹书签的习惯,秦三七翻开书签的位置,却发现书籍上面被画的凌乱不堪,圈圈点点,而最上面空白的地方写上一句像是绕口令的话:这不是终点,甚至不是终点的起点,但可能是终点的起点。
字体有些歪斜,可以想象写字的人喜欢把书斜着书写,字是很标准的小楷体,应该是个女人。
坐在用紫竹编织成的椅子上直到简略翻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期间小英只是悄声送来一壶茶水和一盘水果,小白也很自觉的没来打扰。
读完书的秦三七很感慨,虽然书籍上的内容只消化一点点,可见识到之前看书人所留的笔记却意义深远,原来看书这样看比看完放在脑子里更深刻一些,突然有些佩服那个在书上‘鬼画符’的女人了。
两面墙的链接书架第五层上摆放着一个用金色壳子包装成的中本,秦三七有些好奇,伸手拿起,上面只有四个字,权论者某。没有作者,翻开后里面只有一页纸张,却是满篇的文言文。
还没看上一字,书房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而且看样子推门的人也没刻意避免里面读书的人,进门就喊道:“三七。”
进门的人是个中年男人,四十岁上下,笑容灿烂,算得上个美男子,穿衣打扮无不奢华,就像人们常说的土财主。金手表金项链金戒指,就差耳朵上带上金耳环了,锃亮的皮鞋,没有一丝褶皱的笔挺黑色西装,头发上被打上发胶向后梳着,但很奇怪的是这样一个暴发户型人物却没有常见的啤酒肚和满身的赘肉,眼前的中年男人帅气的令秦三七都有些嫉妒。
看得出秦三七的疑惑,中年男人进门后就自来熟的介绍道:“哈哈,我叫沐风华,你可能不认识我,可我却早就听得你的名字了。”
“沐小姐的父亲?”秦三七问道。
“嗯?什么沐小姐,称呼她们名字就好,沐小姐叫的多尴尬,都是一家人,何必那么客气。”沐风华挥挥手大度道,和徐若兰一样保养不错的脸上满是笑容。
秦三七听得自家人三个字,又想起之前小白所说的未婚妻,如果按情理而论,对面这位就是自己的未来岳父了,秦三七突然激动起来,主动伸出手道:“沐叔叔好,我是秦三七。”
沐风华笑着和秦三七握着手,而且看样子没主动松开,拉着秦三七的手看了看书房,道:“怎么样?喜欢吗?这是我一手打造的。”
见沐风华的热情秦三七没来由的感到一丝亲切,同时惊讶这一眼看上去就是个暴发户的男人会建立这么有品位的书房,可细心观察,镀金的书架,光线极好的位置,以及隔音的墙壁,无一不奢侈,也算能理解沐风华的用心别致。
秦三七笑着点头,道:“非常不错,长这么大,头一次见到这么好的书房。”
似乎很乐意听得这种夸奖,沐风华笑意很浓,道:“其实都是小染打理的,我没空也没兴趣打鼓这些东西,有时候无聊的时候翻翻那边的几本书,打发时间。”
秦三七顺着沐风华的手指方向,竟然是四大名著,突然有些诧异这沐家男主人的爱好。
沐风华笑道:“别以为有钱人都喜欢读书,我虽然有钱,但我最讨厌那些东西,长这么大,书本上的东西真正看进去的没几本,真正有用的东西还是自己的脑子,那些东西只是旁观者的看法,如果用让下面的人去做就好。”
虽然不是很赞成沐风华的观点,但不得不说秦三七对这个沐家男主人的第一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最少他不像某些人一样不懂装懂,给人的感觉很真实。
沐风华的归来,给秦三七来沐家后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让他真正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而不再是一个多余的人。
天色渐晚,沐风华拒绝已经回家的妻子徐若兰的挽留,带着秦三七和小白直奔市区。用沐风华对徐若兰的话说,三七第一次来沐家,你就这粗茶淡饭怠慢人家?你个娘们儿,真是败坏我沐家名声,回来再收拾你,我带他去羊城最豪华的酒店为他接风。
虽不知话里几分真实几分作假,但秦三七确实有些感动。
坐在沐风华那辆拉风的法拉利上,沐风华主动询问秦三七来沐家和在溪水村的一些事情,听到老头子逝去的消息并没太多惊讶,只是脸上却很明显的表现着惋惜。
沐风华很善于交谈,而且谈话面广,好像什么领域的话题他都能道出一二,虽然谈不上多深,但即使这样也很难得,一个人做不到完美,做不到面面俱到,但沐风华很大程度上却能称得上这个词。
三人相谈甚欢,就连小白都被沐风华毫不忌讳的话语逗得前扑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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