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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该结婚了,趁早再要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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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步宁昨天想了一夜,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把东西交给蓝溪,今早他在地下停车位等蓝溪,然后便一路跟到了这里。
    蓝溪是在距离刘庄村口五百米处的加油站停的车,她打算徒步进村,陈步宁也随之停车,刚想下车去和蓝溪打招呼,却见另外有一辆车缓缓驶了过来。
    蓝溪背上背包回头一看,竟然是宁煜行。
    今天的宁煜行打扮得也非常清爽,一身浅灰色休闲卫衣卫裤,宽松慵懒。
    两人四目相对,宁煜行率先开口:
    “我是来工作的,你别多想。”
    蓝溪无语,耸了耸肩,先一步出发了。
    坐在车里的陈步宁看着这一切,不由紧紧握住了拳头,这两人看起来很般配,更重要的是,总感觉这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
    这令陈步宁非常不舒服。
    隔了一会,陈步宁才下车,他压紧了帽檐,准备先跟上再说。
    蓝溪与宁煜行并行在乡间的小路上,四月清晨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冷,并伴随着阵阵草地与泥土的清香。
    宁煜行已经很久没闻到过这股返璞归真的气味了,一时之间,他的心情舒朗起来,却没留意到脚下...
    “小心!”
    蓝溪高声提醒,并伸手去拉宁煜行,可宁煜行比他高太多,她不仅没拉住,自己也被带进沟里去了。
    好在这沟不深,且都铺满了干枯的稻草,不至于摔得太疼。
    蓝溪很快站起来,说道:
    “这沟有一米多深,我先踩着你出去,然后再找人来拉你。”
    说完身后也没反应,她回过头去一看,宁煜行倚坐在那里,抱着一条腿,豆大的汗珠沁满了额头,面色十分痛苦。
    她赶紧过去查看,难怪她觉得自己摔得不疼,原来是宁煜行这个人肉垫子垫在她身下,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
    蓝溪轻轻活动了下宁煜行的右腿,宁煜行闷闷地哼了声。
    “动不了,是骨折,这下有点麻烦了。”蓝溪说。
    宁煜行忍着疼痛:
    “一条腿也能走,三天的时间,不能耽误。”
    蓝溪有些好笑:
    “一条腿你要怎么走?”
    这时,刚好有村民路过,在上面喊了两声:
    “有人掉下去了,快下梯子。”
    蓝溪动作很快,宁煜行行动不便,好几个人搭手才把他拽上去,一路上靠扶靠背,终于进了村。
    一路上,蓝溪都在和村民聊天:
    “我们是逸京大学的学生,对,学摄影的,来拍点照片,嗯嗯,麻烦你们了。”
    等村民陆续离开,只剩下蓝溪和宁煜行两个人时,宁煜行缓缓开口道:
    “你挺擅长撒谎的,毫无违和感。”
    蓝溪听出了宁煜行话里话外的意思,
    “难道你会直接表明身份?你这么诚实正直,刚刚为什么不拆穿我?”
    这时候,又有村民过来给他们二人送水:
    “你们是情侣?小情侣吵架,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
    蓝溪看向宁煜行,宁煜行接过水:
    “谢谢。”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村民问宁煜行。
    宁煜行尴尬了一下,见对方追着问不放,他只能回答:
    “六七年了...”
    “这么久了,该结婚了,趁早再要个娃。”
    这下子,宁煜行更尴尬了。
    始终未发一言的蓝溪,救了场:
    “大姐,咱们这哪里最热闹?”
    村民大姐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那肯定是我们的文化广场,那可是村长带着我们一起建的,这个文化广场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但可恶的是,城里面总有开发商来,要给我们拆掉!还要让我们全部搬走!”
    蓝溪与宁煜行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答案。
    蓝溪又和村民大姐聊了一会,主要都是围绕着这个文化广场。
    待村民大姐离开了,蓝溪压低声音对宁煜行说:
    “看来办成这件事的关键是那位村长。”
    宁煜行对此也很赞同,蓝溪在和大姐聊天的过程中,已经用大姐拿来的工具,将宁煜行的右腿暂时固定住了,并给宁煜行做了个简易的拐杖,帮助宁煜行行动。
    宁煜行就这样跟在蓝溪身后,一步步朝着文化广场的方向走。
    他看着蓝溪,觉得她既弱小又强大,十分矛盾的结合体,是他从未了解过的蓝溪。
    “蓝溪,你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从前我竟没发现。”
    蓝溪回头:
    “你忘了,我是医生啊。”
    宁煜行摇头:
    “不全是,只是觉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感,也有一种韧劲,你好像和任何人都能聊得来,也能迅速融入任何环境,像悬崖上的草...”
    蓝溪脚步顿了顿:
    “我从小就生长在大郊县毛村,那个村子是个鸟都不去的地方,条件可比刘庄要艰苦多了,吃不饱饭是常态,今天吃完了一顿饭,明天那顿饭还没着落,就算这样,我也生长起来了,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的,你不也对我进行过评价么。”
    蓝溪扫了宁煜行一眼。
    “什么?”宁煜行一脸茫然。
    “穷山恶水出刁民啊,你的原话,不会忘了?”蓝溪蔓延促狭。
    “额。”宁煜行一瘸一拐地跟上,今天好像就是他的社死之日。
    蓝溪的话给他带来的震撼还是很强烈的,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受是什么样,他观念里的穷人和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区别很大。
    宁煜行第一次感觉自己是一个不接地气的人,是一个漂浮在云里人,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握不紧。
    蓝溪仰头看了一眼:
    “看样子要下雨了,天气预报没有雨啊。”
    宁煜行也抬头,他对自然环境里的一切都很陌生,因为这些年,他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商场上如何收买人心,获取利益,从未旅行过,也从未真正放松过。
    “这你也懂?”他问蓝溪。
    蓝溪伸出手,敏锐地感觉到了空气的湿度发生了些许变化,她顺口道:
    “在那个岛上,天气极端恶劣,自然要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早已养成一种习惯了。”
    这话,说着无意听者有心。
    宁煜行心头一沉。
    那个岛,可是他送她去的......
    “你...在那个岛上,过得是不是很艰难,比毛村还艰难...?”宁煜行知道这事,自己并不该问,可他还是忍不住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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