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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完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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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被联系的员工大多很意外,有人以为是骗局,有人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来了,真拿到结清的工资时,看向爷爷的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甚至感激。

    其中,杨冰冰对着爷爷和严兰珍鞠了好几个躬,连声说谢谢。

    拿到工钱后,她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帮着打扫了一下酒店里的卫生,处理杂物什么的。

    她说,既然自己拿足了工钱,就该把分内事做好。

    爷爷和严兰珍都很感动。严兰珍愈发觉得,爷爷此举多少是有些意义的。

    事情很快传出去,绝大部分员工都陆陆续续前来了。

    水云也回来领钱了。

    这段日子,水云很是坐立不安。

    举报成功了,她先是高兴——她为国家立功了!

    预付奖金都有一百大洋,余下的奖金岂不是更多?

    水云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左等右等,左等右等,始终没等到组织承诺的那笔奖金。

    她每天都翻一翻手提包,有时一天魔怔地拉开包包拉链几十次又合上,就是不见新的神秘信件。

    水云渐渐感觉到,她好像是被骗了。

    起初不愿相信,顽固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当那一百块奖金被花得差不多、自己身上剩下不到10块钱、连最廉价的出租房都快住不起的时候,她不得不信了。

    然后开始慌张。

    还以为干完这票大的,她以后都不必再苦兮兮地上班了。

    现在陵城大酒店没了,她要生活,就得接着打工。

    却再找不到秦志国那样的好老板、陵城大酒店那样的好东家。

    真正需要服务员的,嫌她不够勤快。

    水云很气,就那么点儿塞牙缝都嫌寒碜的工资,还要多勤快?

    咋不上天呢你们?

    能给她高薪,工作又不累的,水云上班第一天就差点被吓哭。

    她被生活逼入了绝境。

    她没有电话,爷爷没联系上她,她是听姐妹说可以回陵城大酒店领没结清的工钱,这才颠颠儿跑回来的。

    拿到大半个月的工钱,水云先是高兴,继而怨怒。

    17天的工资,算得刚刚好,多一天也不给。

    小气不死你们!

    这么点钱,够她多久吃喝?

    走出酒店后,水云再回头,仰望陵城大酒店残破褪色的招牌,欲哭无泪。

    她很后悔,非常后悔。

    她把自己的饭碗作没了。

    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摆了她这么一道?

    要让她发现,她这辈子与此人不共戴天!

    结完工资,爷爷和严兰珍再一一清点以陵城大酒店的名义置办的财物,把还能卖钱的东西打折处理。

    最后,找房东商谈退剩余的租金和押金。

    和房东商谈这一步最是难搞。

    陵城大酒店的业主,不用想都知道是大公司。

    这种大公司最会店大欺客,尤其陵城大酒店还出了事,现在是政府的眼中钉,百姓眼中的过街老鼠,他们咬准了就算不退钱,秦志国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哦,秦志国还在里边呢,如今跟他们交涉的是一个半只脚迈进棺材的老头子。

    就更有恃无恐了。

    什么?合同上有条款?

    那有本事你打官司啊,到时烧的钱指不定比退的钱还多。

    爷爷很清楚对方在打什么算盘,每次他上门要谈退租退押金的事,对方都派出一个年轻的接待员来应付他,任他磨半天嘴皮子,就是不让他见能真正主事的领导。

    就是想拖到他放弃。

    已经吞下去的肉,没人愿意张嘴吐出来。

    爷爷清楚,却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可让爷爷认这个哑巴亏,不可能。

    陵城大酒店租金不便宜,剩余3年的租金加上当初付的押金,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该花的钱得花,不该亏的钱,扔去喂狗也不便宜那些混账。

    爷爷锲而不舍,每天上门。

    严兰珍看着那些人这样对待爷爷,也着急,她决定出一份力,跟爷爷商量自己的想法。

    爷爷第一反应是拒绝,他和奶奶一样,是旧时代过来的人,观念还是传统的,觉得严兰珍一个女人家,去做这样的事不合适。

    严兰珍笑了,说,有些事,女人做才更有效果。

    严兰珍从小就是在家里那种跟兄弟抢食的环境下长大的,现在又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她可不是什么清纯小白莲。

    奶奶听了,也支持严兰珍的想法。

    奶奶甚至想跟严兰珍一起去。

    爷爷和严兰珍一同阻拦,她一把年纪,就别掺和了,再者,家里的大人都出去了,谁带孩子?

    次日清早,爷爷出门后,严兰珍也梳妆打扮,穿上一身得体的白色连衣裙,化一个淡妆,口红特意选的浅粉色,稍微直男一点就看不出来的那种。

    严兰珍装扮好,在镜子前转了两圈,端详自己。

    她很久没有这么精心打扮了。

    秦好出生后,她和秦志国没有再约会过一次。

    陵城百货的售货员都有统一制服,她上班时穿工装,休息日带孩子,也没有打扮的必要。

    这条白色连衣裙,是结婚前秦志国送给她的。

    从20岁认识秦志国,至今10年,秦志国统共就送过她三次礼物。

    第一次,秦志国头一回约她吃饭,送了她一朵玫瑰花。

    没错,一朵。一束他嫌贵。

    那朵玫瑰花很快就凋谢了。

    现在回想,那是他们这段婚姻的第一个征兆,可惜严兰珍没看懂。

    第二次,就是这条连衣裙。

    在收到这条连衣裙前,严兰珍从没穿过好看的裙子,她从小到大的衣服都是母亲用几个哥哥穿旧的衣服改的。

    这导致后来的几十年里,自己有了收入的严兰珍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逛街买衣服,买到一条合心意的新裙子能给她带来无上的快乐。

    第三次,秦志国向严兰珍求婚,送了她一枚银戒指。

    离婚时,严兰珍把婚戒还给了秦志国。

    这条连衣裙她却一直留了下来。

    当初第一次穿上这条白色连衣裙时,严兰珍能清晰地看到秦志国眼神中掩藏不住的惊艳。

    严兰珍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她被一个男人视为女神,视为珍宝。

    她闺名里那个“珍”字,平生第一次有了切实的意义。

    那时,她认为这就是最完美的爱情,也一定会是最完美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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