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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原主的暗恋对象:常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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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桂兰端着肉,欢欢喜喜地回家。

    其他人闻着味儿就上了桌。

    大口吃着肉,李荷还不忘问道:“娘,听说老四家的挣了好多钱,是不是真的?”

    李桂兰呵斥道:“吃你的饭,跟你有什么关系!”

    原本就没打算告诉他们,免得他们都想着老四和老四家的能挣钱,天天不睡觉就惦记着。

    村里的谣言传播速度她是最清楚的,索性现在讲清楚。

    李桂兰放下筷子,说道:“先别吃了,我说件事。”

    她一发话,所有人都只能乖乖把筷子放下。

    李桂兰说道:“今天你们应该都听说了,老四家的是个能干的,用笔杆子就能挣钱。”

    “但那个钱也不是多容易的,你们不许去外面跟人家吹嘘炫耀,惹人眼红。”

    所有人都点头,就连刘菲菲都老实了不少。

    但现在听到玉锦书挣钱了,她眼中的希望之火又被点燃。

    同样是知青,玉锦书能挣钱,她也可以啊。

    等她挣了钱,以后也不用下地了,这家人也不敢再看不起她了。

    刘菲菲这样想着,开始幻想未来的美好生活。

    另一边,玉锦书已经决定,要把败家媳妇的名声传扬出去。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都去镇上,然后背着肉啊,白米啊,白面啊之类的东西回来。

    做好了就大摇大摆地往老屋那边送。

    原本羡慕她的人,都渐渐歇了心思,村里人隔三岔五地聚在一起,指指点点的。

    说些她手掌缝儿太大,不把钱当回事,挣得多花得更多……

    总结下来,就两个字:败家娘们!

    对此,玉锦书反而很高兴。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今天她照常去坐马车去镇上,但是人似乎意外地多,最后她没挤过那些阿姨婶婶们,被落了下来。

    和她一起被落下的,还有一个男娃。

    看着白白净净的,一点都不像是天天干活儿的人,大概率是个知青。

    她心里这样猜测,却没有想跟他打招呼的意思,转身就朝着镇上的方向走去。

    想着找个没人的地方闪进空间,让福宝把她带去镇上。

    奇怪的是,身后的那个男同志一直跟着她,这就导致她没机会一个人。

    原本以为他打什么主意,走了有一个小时了,都没动手。

    这让玉锦书的耐心耗尽,她找了一块石头,去坐了下来,然后装作很累,揉着脚。

    真的也确实很累。

    她还就都没有走过这么长一段路了。

    一个小时,三公里总是有的。

    那男同志距离她越来越近,就在她以为他会快速走过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了下来,停在她的正前方。

    “小书,你还好吗?”

    他的声音很温柔,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再配上他白皙的肌肤,就显得尤为温暖。

    但玉锦书却是个不吃这一招的,更不喜欢比她还白的人。

    她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位同志,你谁啊?我跟你可不熟,还是叫我玉同志。”

    他脸上的笑意明显一僵,很快就掩饰过去。

    “我忘了,你之前头受过伤,不记得我也没关系。”

    “重新介绍一下,我是常温,也是红旗村的知青,我们是同一批下来的,我家在京市。”

    他刻意加重了“京市”两个字。

    在他看来,这是个非常值得炫耀的出身。

    玉锦书的注意力可不在这上面,而是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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