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入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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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望见京城城墙时,沈凡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那城墙比村里的老槐树粗十倍,青砖黛瓦连绵不绝,城门处车水马龙,叫卖声、马蹄声、车轮声混在一起,比镇上赶集热闹一百倍,看得他眼睛都直了,像只第一次进大观园的猫。

    “这就是京城啊……”他喃喃自语,连老黄牛都仰着头“哞”了一声,像是在惊叹。

    阿秀笑着说:“沈公子,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我去寻我亲戚,您也歇歇脚。”张郎中也道:“我先去百草堂交差,回头再去找你。”

    三人在城门口分了手,沈凡牵着老黄牛,站在人潮里,突然有点发懵——京城太大了,大得让他不知道该往哪走,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他跟着人流往前走,眼睛不够用似的东张西望:卖糖葫芦的小贩举着红彤彤的串儿穿梭,说书先生在茶馆门口拍着惊堂木,穿绫罗绸缎的小姐丫鬟坐在马车里,帘子掀开一角,露出鬓边的珠花……这一切都新鲜得让他忘了走路,好几次差点被马车撞到,幸好老黄牛机灵,总能及时停下。

    找客栈又闹了笑话。他走进一家看起来干净的客栈,掌柜的见他牵着牛,穿着粗布褂子,皱着眉说:“本店客满了。”沈凡不信,明明门口还挂着“有空房”的牌子,可他嘴笨,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牵着牛走了。

    接连被两家客栈拒之门外,沈凡才明白——人家是嫌他土气,不像住得起客栈的。他有点生气,又有点委屈,像只被主人赶出家门的猫,蹲在墙角摸着老黄牛的脖子发呆:“咱们长得是寒碜了点,可也不是坏人啊。”

    老黄牛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在安慰。

    正发愁时,一个穿短打的伙计路过,见他可怜,指着不远处说:“往前走到巷子口,有家‘顺安客栈’,掌柜的是个实在人,你去试试。”

    沈凡谢过伙计,牵着牛往巷子走。顺安客栈不大,却收拾得干净,掌柜的是个圆脸的中年人,见他牵着牛,也没嫌弃,笑着说:“牛可以拴在后院,给它点草料就行。住店是?给你间上房,便宜点,三十文一天。”

    沈凡松了口气,赶紧点头:“谢谢掌柜的!”

    安顿下来后,沈凡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买“礼物”。他记得答应过柳文轩,便揣着银子往集市走。京城的集市比他想象中还热闹,有卖玩具的、卖吃食的、卖布料的……他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看到了逗猫棒,羽毛做的,五颜六色,比他想象中好看。

    “老板,这个多少钱?”他指着逗猫棒问。

    老板见他穿着普通,随口道:“一两银子。”

    沈凡吓了一跳——一两银子能买半车土豆了!他吐了吐舌头,赶紧放下,心里嘀咕:京城的东西也太贵了,旺财,对不住了,回去我给你拔根鸡毛自己做一个。

    他没买逗猫棒,买了点京城特产的糕点,打算带给柳文轩和村民们尝尝,又买了块肉骨头,用油纸包好——虽然不能给旺财带逗猫棒,带根肉骨头也算没食言。

    第二天,沈凡按照周大人信上的地址,去户部衙门拜访。衙门门口站岗的侍卫见他穿着粗布褂子,拦住不让进:“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沈凡拿出周大人给的腰牌:“我找周大人,是他让我来的。”

    侍卫见了腰牌,态度顿时变了,恭敬地说:“原来是周大人的客人,您稍等,小的这就去通报。”

    没过多久,周大人的随从匆匆跑出来,笑着说:“沈先生,周大人正在会客,让您先去偏厅稍等。”

    沈凡跟着随从走进衙门,心里直打鼓。户部衙门比村里的祠堂气派多了,红墙金瓦,雕梁画栋,连地上的石板都擦得锃亮。他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踩脏了地,像只踮着脚走路的猫。

    偏厅里已经有几个人在等,都是穿着官服的,见沈凡进来,都好奇地打量他,眼神里带着点轻视——大概从没见过穿着粗布褂子的“客人”。

    沈凡假装没看见,找了个角落的椅子坐下,手里紧紧攥着那本《新农记》手稿,手心都出汗了。他想起柳文轩的话,告诉自己别紧张,他是来交流农法的,不是来比衣服的。

    等了约莫一个时辰,周大人才走过来,脸上带着歉意:“沈小友,让你久等了。”

    “不碍事,周大人。”沈凡赶紧站起来。

    周大人拉着他的手,对在场的人介绍:“这位就是沈凡沈小友,我跟你们说过的,种出番茄、土豆的那位年轻人。”

    众人这才收起轻视,纷纷拱手:“久仰沈先生大名。”

    沈凡红着脸回礼,心里有点飘飘然——还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先生”。

    周大人带着沈凡去了农学馆。农学馆里有不少先生,都是研究农桑的,见了沈凡,就拉着他讨论起种植技术。沈凡把自己在村里的实践经验(当然隐去了空间的事)说了说,从灵泉水浸泡种子的效果,到土豆的储存方法,讲得头头是道,连几位老学究都频频点头。

    “沈小友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见识,难得!难得!”一位白胡子先生抚着胡须赞叹。

    沈凡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和朋友一起琢磨的,还有很多不足。”

    周大人笑着说:“我就说沈小友是个可塑之才。这样,你先在农学馆住下,和各位先生多交流交流,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求之不得,赶紧答应了。

    在农学馆的日子,沈凡像块海绵,拼命吸收着知识。他跟着先生们看农书、做实验,甚至去京郊的皇家田庄考察,看到了比村里大十倍的稻田,比空间里长得还壮的玉米,眼界大开。

    但“猫习性”还是时不时冒出来。

    农学馆的先生们爱喝茶,沈凡跟着喝了几次,却总觉得不如灵泉水解渴,每次喝茶都偷偷往杯子里兑点灵泉水(他装在小葫芦里带在身上),结果被一位先生发现了:“沈小友,你的茶水怎么比我们的甜?”吓得他赶紧说:“可能是……是我这杯子的缘故。”

    田庄里养了只白猫,总爱趴在晒谷场上睡觉。沈凡见了,总忍不住想凑过去,像以前和三花那样互相舔舔毛。有次他蹲在白猫旁边,学着猫的样子“喵”了一声,白猫吓得炸了毛,对着他哈气,引来一群人围观,他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还保留着囤粮的习惯。农学馆的伙食不错,每天都有肉,他却总把馒头偷偷藏起来,塞在枕头底下,像只怕饿肚子的猫。有次被打扫的杂役发现了,杂役笑着问:“沈先生,您这是怕晚上饿啊?”他红着脸点点头,心里却在想:万一哪天粮食不够了呢?

    日子久了,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有点“怪”却很实在的年轻人。先生们欣赏他的实践经验,杂役们喜欢他的随和(他从不摆架子,还会帮着干活),连那只白猫,后来见了他也不炸毛了,偶尔会允许他摸两下。

    这天,沈凡收到了柳文轩的信,说村里的水稻丰收了,村民们都念叨着他,还说旺财长得壮实了,天天守在村口等他回去。

    沈凡拿着信,心里暖暖的。他站在农学馆的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想家了。

    但他知道,他还不能回去。他要把学到的知识都记下来,编进《新农记》里,等回去的时候,要让村里的土地长出更多粮食,让更多人过上好日子。

    嗯,再待一阵子,等把皇家田庄的水稻种植方法学透了就回去。

    旺财,等着我给你带肉骨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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