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市井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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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凡(凡凡)的黄瓜生意在迎客楼站稳了脚跟。跑堂的小李见他送来的菜总带着露水般的鲜灵,且日日新鲜不断,便跟掌柜的提了一嘴,掌柜的亲自来看过一次,捏着根顶花带刺的黄瓜尝了尝,当即拍板:“以后你家的菜,我们迎客楼包了!价钱给你再涨五个铜板,但得保证供应。”
沈凡乐得差点把篮子扣在头上。他现在每天清晨往镇上跑一趟,送完菜揣着铜板回来,日子过得比以前啃野菜窝窝时踏实多了。只是这“跑堂”的活儿,总让他想起当猫时跟着林朵朵去菜市场的情景——人多、嘈杂,还得时刻提防被“碰瓷”。
这不,麻烦很快就找上门了。
镇上有个专做蔬菜生意的王二,见迎客楼突然不再从他那里进货,打听之下才知道是被个穷书生抢了生意。这天沈凡送完菜往回走,刚出镇子,就被王二带着两个伙计拦在了路口。
“小子,就是你抢了我的生意?”王二三角眼一吊,语气不善。
沈凡心里一紧,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这姿势像极了三花被大橘猫堵在墙角时的样子。但他很快想起自己现在是人,不能像猫一样夹着尾巴逃,便硬着头皮道:“我……我只是卖自己种的菜,没抢谁的生意。”
“哼,自己种的?”王二往他篮子里瞥了一眼(篮子是空的,菜刚送完),“我看你是从哪儿偷来的?不然哪来那么多新鲜菜?”
沈凡气得脸发红,猫的本能让他想龇牙咧嘴,却只能攥紧拳头:“我的菜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绝不是偷的!”
“少废话!”王二使了个眼色,两个伙计立刻围上来,“要么,以后你的菜低价卖给我,由我送进迎客楼;要么,就别想再往镇上送菜!”
沈凡往后退了一步,脑子飞快地转着。他知道硬碰硬肯定吃亏,得想个办法脱身。突然,他瞥见不远处有个穿官服的人骑马过来,像是巡逻的衙役,灵机一动,故意提高了声音:“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抢东西不成?我要去报官!”
王二没想到这穷书生敢喊,愣了一下。趁这功夫,沈凡猛地侧身,像只灵活的猫一样从两个伙计中间钻了过去,撒腿就跑。他跑得飞快,顺拐的毛病都跑没了,身后传来王二的怒骂声,却怎么也追不上——毕竟,论“逃命”的本事,他当猫时早就练得炉火纯青。
跑回村里,沈凡才发现后背全是汗。他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喘气,心里又气又怕,却也生出点小得意:原来人想逃,也能像猫一样快。
经此一事,沈凡学乖了。他不再直接从大路走,而是绕着村子后山的小路去镇上,那条路崎岖难走,却隐蔽,像猫最喜欢钻的矮树丛。他还在篮子底下藏了块小石子——不是为了打架,是为了遇到危险时能扔出去吸引注意,就像他当猫时会用爪子拨弄东西转移视线一样。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琢磨怎么把生意做得更稳。光靠黄瓜和青菜不行,得有点“特色”。他钻进空间,看着灵泉水边新长出来的几株植物犯愁——那是他上次从镇上买麦芽糖时,顺手捡的几粒番茄种子种上的,现在已经结出了红彤彤的果子,圆滚滚的,像村里小孩玩的琉璃球。
“这东西能吃吗?”沈凡捏着个番茄,犹豫半天。他当猫时没见过这玩意儿,记忆里也没有相关的信息。他试探着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水立刻在嘴里爆开,比黄瓜多了点层次感,好吃!
他眼睛一亮:就用这个!
第二天,沈凡除了送黄瓜,还特意带了几个洗干净的番茄,递给迎客楼的掌柜。掌柜的见这果子红得透亮,从没见过,好奇地尝了尝,顿时眉开眼笑:“这叫什么?味道绝了!凉拌、做汤肯定都好吃!”
“这叫番茄。”沈凡胡诌了个名字(他也不知道叫啥,只觉得“番”字像外来的,瞎蒙的),“是我偶然得到的种子,就长了这几个。”
掌柜的当即拍板:“这番茄我全要了!五十个铜板!以后有多少要多少!”
五十个铜板!沈凡心里乐开了花,比第一次换到鸡蛋时还激动。他突然明白,空间里的东西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变成“稀罕物”,帮他在这镇上站稳脚跟。
从那以后,沈凡的“货单”越来越丰富。空间里的蔬菜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什么稀罕长什么:有像小灯笼一样的青椒(辣得他直吐舌头,却被迎客楼的厨子奉为珍宝),有爬满架子的豆角(嫩得能掐出水,比村里种的长一倍),甚至还有几株草莓,红通通的挂在叶间,像撒了一地的红宝石。
这些“稀罕菜”让迎客楼的生意越来越好,掌柜的对沈凡也越发客气,不仅每次都多给几个铜板,还偶尔留他吃顿饭。沈凡第一次吃到自己种的菜做的菜,看着盘子里油亮的番茄炒蛋、翠绿的清炒豆角,心里暖烘烘的——这感觉,比当猫时抢赢了三花还满足。
但“猫习性”的坑,还是时不时会踩。
有次掌柜的留他吃饭,桌上摆着条鱼。沈凡盯着鱼眼睛,下意识就想伸爪子去扒(猫总爱先挠鱼眼睛),手刚伸到一半,才想起这是在饭桌上,慌忙缩回来,假装擦嘴,脸都红了。掌柜的看在眼里,只当他是穷书生没见过世面,笑着把鱼往他跟前推了推:“吃啊,小沈,这鱼是新鲜的,尝尝。”
还有次去送草莓,路过镇上的糕点铺,闻到里面飘出的奶油香,他突然停下脚步,像只被香味勾住的猫,站在门口挪不动腿。铺子里的伙计见他盯着橱窗里的奶油蛋糕发呆,笑着问:“想买一个?”他才回过神,摇摇头,脸红红地走了——他想起三花偷舔林朵朵的奶油蛋糕,被拍了脑袋,现在自己居然也看呆了,真是没出息。
日子久了,沈凡在镇上也算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有个姓沈的书生,种出来的菜又鲜又稀罕,连迎客楼都抢着要。王二之类的角色再也不敢来找麻烦,毕竟谁也不想得罪迎客楼的生意伙伴。
沈凡用攒下来的铜板,把破屋修了修,换了新的门板,还买了张像样的桌子(再也不用啃桌腿了)。他甚至给空间里的菜地做了规划:哪块种青菜,哪块种瓜果,哪块留着种稀罕物,井井有条,像个真正的农夫。
这天晚上,他坐在修好的屋里,借着油灯看书(是本从镇上淘来的农书),窗外传来村里的狗吠声。他放下书,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突然觉得很踏实。从刚穿来时连走路都顺拐,到现在能靠自己种的菜在镇上立足,这一路跌跌撞撞,像只学飞的猫,摔了无数次,却终于找到了平衡。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这古代世界还有多少新奇事等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又变回猫。但他不再害怕了。
有空间里的沃土和灵泉,有自己慢慢适应的双手和双脚,有村里人的善意,有镇上的生计……这样的日子,不管是人是猫,都值得好好过下去。
明天,空间里的草莓该熟了,得早点起,送最新鲜的去迎客楼。掌柜的说,要给新来的贵客尝尝鲜呢。
嗯,得选最红最大的那些。
沈凡乐得差点把篮子扣在头上。他现在每天清晨往镇上跑一趟,送完菜揣着铜板回来,日子过得比以前啃野菜窝窝时踏实多了。只是这“跑堂”的活儿,总让他想起当猫时跟着林朵朵去菜市场的情景——人多、嘈杂,还得时刻提防被“碰瓷”。
这不,麻烦很快就找上门了。
镇上有个专做蔬菜生意的王二,见迎客楼突然不再从他那里进货,打听之下才知道是被个穷书生抢了生意。这天沈凡送完菜往回走,刚出镇子,就被王二带着两个伙计拦在了路口。
“小子,就是你抢了我的生意?”王二三角眼一吊,语气不善。
沈凡心里一紧,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这姿势像极了三花被大橘猫堵在墙角时的样子。但他很快想起自己现在是人,不能像猫一样夹着尾巴逃,便硬着头皮道:“我……我只是卖自己种的菜,没抢谁的生意。”
“哼,自己种的?”王二往他篮子里瞥了一眼(篮子是空的,菜刚送完),“我看你是从哪儿偷来的?不然哪来那么多新鲜菜?”
沈凡气得脸发红,猫的本能让他想龇牙咧嘴,却只能攥紧拳头:“我的菜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绝不是偷的!”
“少废话!”王二使了个眼色,两个伙计立刻围上来,“要么,以后你的菜低价卖给我,由我送进迎客楼;要么,就别想再往镇上送菜!”
沈凡往后退了一步,脑子飞快地转着。他知道硬碰硬肯定吃亏,得想个办法脱身。突然,他瞥见不远处有个穿官服的人骑马过来,像是巡逻的衙役,灵机一动,故意提高了声音:“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抢东西不成?我要去报官!”
王二没想到这穷书生敢喊,愣了一下。趁这功夫,沈凡猛地侧身,像只灵活的猫一样从两个伙计中间钻了过去,撒腿就跑。他跑得飞快,顺拐的毛病都跑没了,身后传来王二的怒骂声,却怎么也追不上——毕竟,论“逃命”的本事,他当猫时早就练得炉火纯青。
跑回村里,沈凡才发现后背全是汗。他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喘气,心里又气又怕,却也生出点小得意:原来人想逃,也能像猫一样快。
经此一事,沈凡学乖了。他不再直接从大路走,而是绕着村子后山的小路去镇上,那条路崎岖难走,却隐蔽,像猫最喜欢钻的矮树丛。他还在篮子底下藏了块小石子——不是为了打架,是为了遇到危险时能扔出去吸引注意,就像他当猫时会用爪子拨弄东西转移视线一样。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琢磨怎么把生意做得更稳。光靠黄瓜和青菜不行,得有点“特色”。他钻进空间,看着灵泉水边新长出来的几株植物犯愁——那是他上次从镇上买麦芽糖时,顺手捡的几粒番茄种子种上的,现在已经结出了红彤彤的果子,圆滚滚的,像村里小孩玩的琉璃球。
“这东西能吃吗?”沈凡捏着个番茄,犹豫半天。他当猫时没见过这玩意儿,记忆里也没有相关的信息。他试探着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水立刻在嘴里爆开,比黄瓜多了点层次感,好吃!
他眼睛一亮:就用这个!
第二天,沈凡除了送黄瓜,还特意带了几个洗干净的番茄,递给迎客楼的掌柜。掌柜的见这果子红得透亮,从没见过,好奇地尝了尝,顿时眉开眼笑:“这叫什么?味道绝了!凉拌、做汤肯定都好吃!”
“这叫番茄。”沈凡胡诌了个名字(他也不知道叫啥,只觉得“番”字像外来的,瞎蒙的),“是我偶然得到的种子,就长了这几个。”
掌柜的当即拍板:“这番茄我全要了!五十个铜板!以后有多少要多少!”
五十个铜板!沈凡心里乐开了花,比第一次换到鸡蛋时还激动。他突然明白,空间里的东西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变成“稀罕物”,帮他在这镇上站稳脚跟。
从那以后,沈凡的“货单”越来越丰富。空间里的蔬菜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什么稀罕长什么:有像小灯笼一样的青椒(辣得他直吐舌头,却被迎客楼的厨子奉为珍宝),有爬满架子的豆角(嫩得能掐出水,比村里种的长一倍),甚至还有几株草莓,红通通的挂在叶间,像撒了一地的红宝石。
这些“稀罕菜”让迎客楼的生意越来越好,掌柜的对沈凡也越发客气,不仅每次都多给几个铜板,还偶尔留他吃顿饭。沈凡第一次吃到自己种的菜做的菜,看着盘子里油亮的番茄炒蛋、翠绿的清炒豆角,心里暖烘烘的——这感觉,比当猫时抢赢了三花还满足。
但“猫习性”的坑,还是时不时会踩。
有次掌柜的留他吃饭,桌上摆着条鱼。沈凡盯着鱼眼睛,下意识就想伸爪子去扒(猫总爱先挠鱼眼睛),手刚伸到一半,才想起这是在饭桌上,慌忙缩回来,假装擦嘴,脸都红了。掌柜的看在眼里,只当他是穷书生没见过世面,笑着把鱼往他跟前推了推:“吃啊,小沈,这鱼是新鲜的,尝尝。”
还有次去送草莓,路过镇上的糕点铺,闻到里面飘出的奶油香,他突然停下脚步,像只被香味勾住的猫,站在门口挪不动腿。铺子里的伙计见他盯着橱窗里的奶油蛋糕发呆,笑着问:“想买一个?”他才回过神,摇摇头,脸红红地走了——他想起三花偷舔林朵朵的奶油蛋糕,被拍了脑袋,现在自己居然也看呆了,真是没出息。
日子久了,沈凡在镇上也算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有个姓沈的书生,种出来的菜又鲜又稀罕,连迎客楼都抢着要。王二之类的角色再也不敢来找麻烦,毕竟谁也不想得罪迎客楼的生意伙伴。
沈凡用攒下来的铜板,把破屋修了修,换了新的门板,还买了张像样的桌子(再也不用啃桌腿了)。他甚至给空间里的菜地做了规划:哪块种青菜,哪块种瓜果,哪块留着种稀罕物,井井有条,像个真正的农夫。
这天晚上,他坐在修好的屋里,借着油灯看书(是本从镇上淘来的农书),窗外传来村里的狗吠声。他放下书,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突然觉得很踏实。从刚穿来时连走路都顺拐,到现在能靠自己种的菜在镇上立足,这一路跌跌撞撞,像只学飞的猫,摔了无数次,却终于找到了平衡。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这古代世界还有多少新奇事等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又变回猫。但他不再害怕了。
有空间里的沃土和灵泉,有自己慢慢适应的双手和双脚,有村里人的善意,有镇上的生计……这样的日子,不管是人是猫,都值得好好过下去。
明天,空间里的草莓该熟了,得早点起,送最新鲜的去迎客楼。掌柜的说,要给新来的贵客尝尝鲜呢。
嗯,得选最红最大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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