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复燃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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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燃之火\/浪人与火龙!

    经过资料翻阅,个人第一印象判断结合实际情况。

    终于,他得出结论了。

    阿斯拉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位石料商人身上会带有生物学百科。

    “自从我第一次带着这本书下矿,想拿它当枕头用…”

    “而后不幸遇上伙蜥蜴人,又按照书上的办法用两只苍蝇驯服他们后,这本书我梦游都得挂在嘴边。”

    石料商人对阿斯拉作出解释。

    身裹毛毯的小家伙,被当做人证,物证,唔,现在应该算是“龙证”?它被带回警局留存观察,好在没人对它动手动脚,用过笼子。

    它是从石料商人的晶球里破壳而出的,在这之前,它的蛋又被当做晶球,被一名试图掩盖罪证的窃贼丢入火中。

    可它却忍受大火,安然无恙。

    如今,这条只有人手臂长度的灰烬火龙收起双翼,趴在毛毯构成的柔软巢穴中枕臂入梦,遍布体表的裂痕中,不时闪出熔岩奔涌般的火光。

    在她长出黑鳞前,她的身体都会像蜥蜴一样脆弱。

    “这需要多长时间?”阿斯拉才刚说完,二人眼前的黑龙便睁开眼睛,站起身来。它不停用后爪抓挠皮肤,像是生了跳蚤或臭虫。

    “随时—都有可能—?”这是生物学百科上的说法,石料商能做到的只有照读不误。

    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内容是正确的,他们不会是剩下二十名可怜虫。

    随时都有可能,这就是阿斯拉感觉,面前的幼龙似乎变大了些的缘故?

    幼龙体表的黑鳞,为它刺破干裂的死皮,换上拥抱外在世界所需的坚硬铠甲。

    幼龙抖落黑鳞缝隙间的灰尘与皮肤,而后瞪起双眼,丰收体表的每一片新鲜感。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每个人都对它抱有好奇。

    很快,它发现第一只除去自己以外,还会左右摇动、发光闪烁的东西。

    那是它的尾巴,它喜欢追自己的尾巴。

    可它就是咬不到尾巴,飞再多圈也没用。

    “呃,看看时间,我得走了。”石料商人堵住耳朵,试着用反复说出“听不见”,“有蚊子”这类低级词汇逃避法,让自己染上更少的麻烦。

    晶球他送给了阿斯拉,那条龙也属于阿斯拉。

    接下来要做人证的事,让幼龙去做物证还是龙证…他管不着,也没时间管…他还得下矿去,还得把那袋晶球送到杂货铺去。

    能在警官的命令下,跟着女武士来到这里,他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还没忘记告诉阿斯拉,龙是杂食性动物,这样阿斯拉至少不会为如何喂饱那条龙而烦恼。饿到忍无可忍时,它们还会捕杀同类。

    唔,最后一段是他加上去开玩笑的。

    他希望阿斯拉别把那段当真,嘿嘿。

    满脸纱布的盗贼,才刚从医馆擦好烫伤药膏,便迎来属于自己的惩罚。

    “进去。”警探为他敞开拘留室的大门。

    闹市行窃,可需要他带着伤口在牢房反省些时日。

    另外,不知警探真的是在无话找话,还是刻意提起—他要提醒盗贼,最近监狱里的后勤预算被下压,他们的伙食只有杂菜汤配黑面包。

    他上次坐牢时,顿顿不少的肉碎土豆泥?

    抱歉,别再想了。

    估计就是警探自己,都没有再从食堂吃上它的可能。

    信息转达完毕后,警探关闭笼门,背身过滤掉牢房内传出的咒骂声。

    “牧野—你等着—等我出去以后—”

    阿斯拉捂住她的耳朵,效仿警探的态度,去过滤那些污言秽语。

    还好,木桌上的幼龙还没学会说人话。

    身披灰色大衣的警探,从面色来看,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他的头发。

    唔,其他文学家会怎样描写一名英俊男子的头发?

    麦浪,金矿,还是阳光?

    面前这位警探的头发,倒更像是被蝗虫糟蹋过的“麦浪”。

    戴上宽边帽后,观感就好多了。

    “抱歉,让你见笑了。”警探为阿斯拉敞开大门,示意她可以就此离开。

    那条龙呢?虽说有些突然,但阿斯拉想知道那条龙会怎样。

    “这里是司法分部,不是流浪动物福利院,”阿斯拉一提起这件事,警探也想起木桌上的幼龙。转身望去,整洁的橡木桌面上多出一颗黑洞,“把它带走…女士…在它烧穿第二张桌子以前…”

    出于客套,警探还是为阿斯拉留下他的名字:牧野卡伦。他知道很多首次听到这名字的人,都会感到奇怪。

    可他就是这样,父亲是东方人,母亲是土生土长的利尼维亚人。

    他的名字成为他们爱情结合的象征,同时具有不同地区的姓氏风格。

    就像牧野本人的饮食习惯,他喜欢油炸玉米脆片,也喜欢吃煎饺。

    尖锐的火焰燃烧与木柴爆裂声,自二人身后传来。

    幼龙的吐息,烧掉二人头顶的金属吊灯。

    被龙焰炙烤到变形,被龙焰炙烤到完全扭曲的吊灯。

    估计就是矮人中的能工巧匠法尔肯,在看到这堆废铁后,也只得摇头叹息。

    “我前天才买了这盏吊灯,昨天才装好。”牧野对地上的废墟,与头顶天花板上的焦痕接连摇头。

    他抓起幼龙的双翼,将它抱到阿斯拉身前。

    听好了女士,他不管她是浪人、士兵,赏金猎人还是珍奇动物爱好者。

    但案子已经结束了,她可以离开…带着她的龙一起。

    转过身去,捂住龙的嘴巴,要是它还能烧坏第三件东西,牧野叔叔就要对它和它的主人提起损失公诉了,听明白了吗?

    很好,牧野没看到阿斯拉在摇头。

    那就向后转,踏步走,一二三四,直到出门。

    再也不见。

    牧野关闭大门,拿出扫帚与拖把,准备清扫灰尘残渣。

    牧野听到拘留室里传出的笑声。

    盗贼的笑声,比夏日午后的蜂鸣还要聒噪。

    “唉…”卷起袖角一声轻叹过后,牧野知道,这个中午注定要在操劳中度过。

    打扫一条火龙幼崽留下的罪证。

    ……

    ……

    身为一头兽人,史德瑞克正绞尽脑汁想出些积极词汇。

    用来形容他正在做的事。

    怎么说呢,他是个赏金猎人,同时也是头兽人,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意,也不完全是。

    例如现在。

    苍白之森战役后,他没能从海獭老板手里领到属于自己的酬劳。

    因为他们都死了,伤口上燃烧着焦痕。

    凶手是山中的猎人,利尼维亚的人类军队,还是那颗理应死在雪崩中的南瓜,史德瑞克都不关心。

    他只知道,多事之秋先求自保。

    他只知道,自己能在那帮兽人伐木工的口袋里,发现不少残羹剩饭。

    两颗银币是微不足道,可从每个人嘴里挖出一点,便要积少成多。

    木材、石料与铁斧,史德瑞克更是能带走多少便带走多少。

    苍白之森的树木,卖给识货的人类商人。

    石料留给人类泥瓦匠。

    那些斧头,就是卖给废铁厂,也不至于空手而归。

    按照他的说法,那是他所打过战利品最丰厚的仗。

    虽然摩尔伽诺克…那三个异次元邪教徒和德鲁伊差点把他弄死。

    可赏金猎人就是这样,走在刀尖上取黄金。

    将苍白之森战役当做酒后谈资闲聊的兽人刀客,他端起一杯堆满泡沫的啤酒。

    他也不难看见,身边两位手握酒瓶,衣装清凉的人类女孩眼角滑出的鄙夷。

    他就知道她们根本不喜欢他,只是喜欢他塞出去的小费。

    故事时间结束,史德瑞克也不打算继续付小费。

    用于消遣的预算都花光了。

    于是他将她们推开,借助酒精留下的狠劲,让她们收拾衣带离开座位。

    “行了,都滚。哦,看看那是谁呀!”嘴里夹着酒精泡沫,一手酒杯一手酒瓶地史德瑞克将目光锁向酒馆入口的新客。

    居然是阿斯拉,他们从苍白之森分别后,有多长时间没见过面了?算了,这次重逢值得他们再喝一杯,再来两杯冰朗姆。

    “哈—哈—?你买了新围巾!”史德瑞克注意到阿斯拉肩上的小龙。

    抓起它的翅膀后,兽人刀客用双手让它在桌上打转。

    打量一圈过后,他将这条烧焦的蜥蜴送回阿斯拉手中。

    “不,谢谢。”阿斯拉见史德瑞克冲自己递酒唱歌,连忙表明目的:她想找个能打听消息的人,这里有谁知道,如何安顿一条幼龙么?

    “我知道,精神病院怎么样?”一位坐庄赌头先是示意所有人保持安静,随后,他高举收纳方骰的木筒,高声抢答。

    哄笑、拳头捶击桌面的轰响,脚步声与嘲讽声。

    它们盖过阿斯拉的疑惑,也让阿斯拉肩上的火龙感到不安。

    和一帮疯子混在一起,就别想得到正常的答案。

    “我还是另请高明。”阿斯拉捂住口鼻,才勉强抵挡史德瑞克连发三个饱嗝后制造出的酒气喷雾。

    比欧蒂斯庄园的干酪面包拌大蒜,还要臭三十倍。

    史德瑞克真的没考虑过刷牙么?

    哦,阿斯拉她忘了,他是兽人。

    不能以人类的标准,去看兽人刀客的生活质量。

    阿斯拉理清思绪,用手安抚过肩上的黑色火龙后,准备带它离开。

    “对了,顺嘴一提,我感觉…呃…你还记得贾克,我是说杰克,对?那个头会点火的,整些邪门歪道的家伙?”

    在阿斯拉临走之际,兽人刀客抓住阿斯拉的斗篷边角。

    不知他是真的在耍酒疯,还是执意要让阿斯拉当众出丑。

    他居然站到桌上,挥舞刀刃,说自己就是南瓜灯杰克。

    “嘿嘿—嘿—!我从地狱回来了—!”

    “那个兽人和人类注意了,我要砍下你们的头!”

    “然后用你们的头骨…酿朗姆…”

    史德瑞克也没想到,他的头居然真的会在这场拙劣模仿秀后,被一团火焰盯上。

    不是来自壁炉或厨房,也不是来自头顶的煤油吊灯。

    而是来自阿斯拉的右肩,来自那条被他调侃为“烧焦蜥蜴”的家伙。

    “看来你演的太入戏了,就连它都想帮你一把。”阿斯拉捂住幼龙的嘴唇,随后为史德瑞克递上一杯冰块。

    在新一阵对阿斯拉笑话的称赞,对史德瑞克的起哄唏嘘中,游侠打算带着她的龙离开此处,不再打扰纵情享乐的酒客。

    她的肩膀,竟撞上站在门口的家伙。

    “抱歉,这里实在是太…”阿斯拉先是将幼龙抱下肩膀,避免第二次火山爆发。之后才对面前的客人表示歉意。

    “没关系。哦,我是来拿我的匕首的…”女孩如实答道。

    黑衣女孩的脸庞与眼神,看上去只比阿斯拉年轻五岁。

    可阿斯拉竟能从她的眼中,读出一枚饱经风霜的灵魂。

    那是一种奇妙的结合,一种称得上诡秘的异常预感。

    不对,她这样的孩子,竟也会接触兵刃么?

    也许,真的是阿斯拉想多了。

    阿斯拉自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女孩”抓起插上木桌的短刀,收入腰间的棕色皮鞘。

    说起来也有些惭愧,她的主人一直在教导她,武士的刀刃便是她的生命。

    她昨天晚上来这里填饱肚子,今天一觉醒来才发现她的“生命”不见了。

    她从镇上找过一圈,才想起还有这里。

    不过既然回来了,不如捎点吃的东西再回去。

    这没准能让她主人的怒火略微消散些。

    看到“女孩”口袋中折射出金色光圈的金属,史德瑞克的脑子顿时比喝过三百碗醒酒汤还要清醒。

    是金币,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有金币!

    啊,她口中那位主人,绝对是个财大气粗的家伙。

    史德瑞克不会放弃任何一座金矿。

    钱这东西嘛,永远不嫌多。

    “这家伙…”见史德瑞克忙着推销自己的保镖手法,阿斯拉也不再停留。让史德瑞克去做生意,她也该为肩上的小家伙找个家了。

    跟着一名浪人,对龙而言不是最好的选择。

    甚至算不上个选择。

    史德瑞克如愿以偿,用他的话术套到女孩的名字。

    走在奇美拉小姐身前,他发誓从城门到目的地之间,他都会让她畅通无阻,他都会竭尽全力护她周全。

    “哈哈—兽人先生—您可真有意思—!”奇美拉为史德瑞克戴上她编织的花环。

    “对了,还有件事儿我挺好奇的…”史德瑞克再二人爬上一座山坡时,才想起来他早该打探清楚的问题。

    奇美拉嘴里那位“主人”,他是谁啊?

    “哦?主人他,就在你身后啊,兽人先生。”奇美拉拿出匕首,抵住兽人的咽喉。

    冰冷与诡异,在身后的魔影闻声前来时,被烈焰焚去虚伪。

    燃烧中的黑刃,化为海盗铁钩状的邪镰。

    “嘿嘿…嘿…再会…兽人…”史德瑞克讨厌听到他的笑声。

    像是喝酒喝高后的醉汉,嘴里塞了草包后说出来的。

    可事实是,燃烧之刃的主人就在他身后,他的奴仆便是自己身前的女孩。

    啊,史德瑞克想起苍白之森中的美妙经历。

    他也该从米兰达的事里,吸取阿斯拉的教训的。

    “嘿嘿…斯坎克…给我们的客人…上条链子…”

    杰克对身边鬼头鬼脑的驼背矮子说道。

    他的南瓜头,还是像史德瑞克记忆里那样狰狞恐怖,引人生厌。

    史德瑞克对这次重逢,可提不起半点兴趣。

    所以,杰克他死里逃生,给自己找了个新头套…

    还收了个小徒弟,帮他一起招摇撞骗。

    “嘿嘿…别担心…神隐告诉我…还不是你死的时候…”

    那神隐有没有告诉杰克,他该去找个医生开点儿药?

    “嘿嘿…我能听见…你在心里咒骂我是个疯子…”

    “神隐对疯狂自有其分寸…兽人…”

    “你的平庸…造就了你的无知…嘿嘿…!”

    看看,现在史德瑞克他又命悬一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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