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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在修真界当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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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很出名的中转站,灵川城是真的很热闹。

    人来人往,车马穿行不息,路过的修士多如牛毛,城里的人见了各路宗门世家或者散修都淡定得不行。

    就连城上的乞丐见识都要比其他小城的人多。

    季青溪混在乞丐堆里毫无违和感,头发挺黑发质挺好,奈何一头毛乱糟糟,衣服没有到破烂的程度,但灰扑扑的,整个人就是个脏脏包。

    他面前摆着一只碗,他跟其他乞丐从破庙出来在小城街道口处就分道扬镳,现在是一个人占了一个小角落。

    路人只能扫见这乞丐垂着脑袋盘膝坐着在地上,看身形大约是个十几岁少年,手脚健全看不出哪儿有毛病。

    但这世上的苦可不止身体有疾,转念一想说不定是有别的难处,不然谁乐意上街乞讨毫无尊严地过活啊。

    有好心人会给一个两个铜板,大方的会多给几个,碗里已经攒了小半,季青溪慢吞吞地收好,只留下零星几个还铺不满碗底。

    别问,问就是当乞丐这事儿他其实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在此之前季青溪虽然不是什么大少爷可也没这么缺过钱。

    他苦啊,好好的一个男大,就因为听了室友逼逼叨叨缠着一口气说了十几本小说介绍,一觉醒来就换了个世界。

    鬼知道刚醒来那会儿瞧见人在天上飞他的内心有多凌乱,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了半小时屁用没有,他还在这个地方。

    死是不可能主动寻死的,谁知道死了会不会真的回去,万一就此拜拜他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划算的事儿不干。

    没法死,就只能赶紧的适应下来活,季青溪醒在深山老林,靠着双腿走到了附近的村子里,好心人给了他一顿饭吃,他借口自己失忆套问了重要信息之后才离开。

    不幸的是他对这具几乎跟他长的一模一样只不过小一些的壳子一无所知,幸运的是没爹没娘没朋友家人他不用担心露馅被当夺舍的妖怪弄死。

    季青溪一个现代人乍一来这个修真世界就跟个智障少年似的什么也不清楚不懂,昨天赶路进了一家破庙过夜,一进去才知道这是个乞丐窝。

    季青溪别的本事不见得有多高,仗着一张纯良无害的脸胡说八道瞎扯的功夫是真的牛,三言两语的就把自己变成了家中突然遭难全家只剩一人的小可怜。

    “求求叔伯大哥们行个方便,允许我今天在这借宿,”少年眼含泪光,把凄苦和坚强拿捏地恰到好处,“不然我也只能在外面找个墙角睡上一夜,就怕做着梦就被野狗叼走。”

    谁叫灵川城繁荣,竞争压力没那么大, 这儿的乞丐都活的比外头的好,乞丐们面面相觑,倒也没有赶他走。

    季青溪一通忽悠,这里的老大见他可怜还特许了他多住,季青溪感激涕零,第二天就跟着一起去城上乞讨。

    至于为什么把自己弄成见不得人的鬼样子?别质疑,这脸还没彻底长开,可也足够招摇了,长的好看能多招人打赏,同样也能招麻烦,他只想当个平平无奇的小乞丐。

    谁能想到前几天人还在名校里过丰富充实的大学生活,现在就毫无形象地坐大街上乞讨呢?

    季青溪直起身来语气分外真诚地感谢了往碗里放了五枚铜板的年轻姑娘,乱糟糟的头发遮盖下无声地叹出一口气。

    唉,生活不易。

    他倒也没什么放不开的,想办法养自己么,怎么都不磕掺。在这样弱肉强食律法可有可无的时代,他能保护自己不被莫名捅死来个一日游就不错了,乞讨就乞讨呗,反正没人认识他,不社死。

    过了晌午,季青溪收起那只最普通的碗爬起来去旁边包子铺买了几个馒头,倒不是不想吃包子,包子比馒头贵两个子儿,他穷,不配。

    幸好他爸妈早没了,不然一根独苗也突然出事怕不是要哭死,只是他还没报答舅舅一家的抚养恩情,也不知道舅舅和舅妈现在怎么样。

    路边有茶楼也有茶水棚,只不过都不是乞丐能坐的地儿,季青溪往舒舒服服的茶楼看了一眼,揣着馒头往角落一蹲开吃。

    他尽量没让手指接触到食物,他虽然不怎么精致,可没洗手就抓着吃他也受不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从旁边经过,看穿着打扮就有点来头,小二挂上明媚笑脸热情相迎。

    “各位仙人里面请。”

    在这儿干活的没点眼力劲不行,不然很容易冲撞了哪位修士。

    小二眼尖,这群人身上穿的都是统一的制式,腰牌刻着一样的字,他便知道这些修士都来自于字里的金家。

    这一群人少说也有十个,打头的衣服却是跟其他人不一样,可仔细一观察就能发现其他人是以他为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被簇拥的人挺拔高挑气宇轩昂,路人也不禁多看几眼。

    季青溪也盯着看,这是他进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看起来逼格最高的一位,感兴趣很正常。

    许是他看的太不含蓄,那人身侧的修士唰一下转过头冷冰冰地回视过来,“收好你的眼睛,不该你看的别看。”

    季青溪:“……?”

    这是嫌弃?他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对方看见他是个脏脏小乞丐后骤然厌恶的表情。

    怪我咯,怪我长了眼睛是?

    季青溪初入此间还没真实感受过什么危险,顶多就是风餐露宿条件恶劣,他还没有清晰地体会到普通人和修士的差距,因此他初生牛犊不怕虎。

    因为看几下就被鄙视了一通他顿觉无语,收回目光暗暗翻了个白眼。

    嗖——

    一把寒光凛凛的剑架在了脖子上,那个修士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鬼速度,离着那么五六七八步就窜过来了。

    季青溪先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接着那柄剑就擦破了他的脖子,没有很深,但也疼。

    “想死吗?”

    “……”大兄弟,我从法治社会来,你这样显得我真的很呆。

    好在虽动了杀气,那个修士被另一位当事人叫住。

    “金茂,回来。”

    被叫了名字的修士跟个机器人一样,接了命令就立即执行,手腕一转把剑入了鞘,警告性瞪了小乞丐一眼就走了。

    “少主。”

    他主子没什么表示,这种小插曲根本不值得他在意,长腿一跨进了茶楼。

    一群人的身影很快就看不见。

    季青溪捡起呆愣下掉地上的馒头,心疼得不得了。

    他又摸了摸脖子,手指上染了一线红,竟然还见了血。

    这修真界的人怎么不讲理的吗?看了几眼就要被杀,这是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小乞丐捧着沾了灰的白馒头低着头,本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小少年躯体,刚抽条的身子很干瘦,看起来可怜巴巴。

    隔壁卖凉茶的老板娘动了点恻隐之心,打了一碗水递了过去。

    季青溪受宠若惊,接了茶碗道了声谢。

    老板娘从他抬头那一下看见了他一块眉眼,心道这小乞丐眼睛倒是生的亮。

    “你下回要是见了跟他们穿一样衣服的人别再看。”

    老板娘压低了声音,悄悄跟他说:“他们金家的子弟心高气傲,尤其是他们家那位天赋异禀的少主。天之骄子,从小就打眼,他十分讨厌被人盯着看,他本人倒是还好,若是被他随从——就方才动手的那个碰上了,挖眼珠可不是闹着玩。”

    季青溪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红旗下长大的人只觉离谱,“看几眼会掉块肉吗?不喜欢就要挖人眼睛割脖子?人命如此不值钱?”

    老板娘惊异地多瞧了他几下,能说出这种话的想必也不是真的从小就在市井里摸爬滚打之人,许是护着他的大人没了。

    “总之你记住咱们普通人少招惹那些仙人,你年纪轻轻可别轻易赔了命,那可是没处说理的。其他人暂且不说,这金家人见了最好绕道走。”

    季青溪惆怅地撕去脏了的馒头皮,里面还干净,能吃。

    入乡随俗,苟条命原来这么难。

    “多谢,我记住了。”

    别指望他生出什么改变世界的宏大愿望,谢邀,他有自知之明。

    “对了,大姐,能告诉我这位少主叫什么吗?下回我听见了就躲的远远的。”

    老板娘这回更加谨慎,环视一周确认没人在关注这片小角落才小声说出口:“金炽。”

    季青溪点头,表示记住了。

    等大姐拿着茶碗回了自己的小摊,季青溪才抓了把皱皱巴巴的衣摆,把憋狠了的一口气痛痛快快吐出来。

    天赋奇高,不爱被人看,手底下有条忠心耿耿的疯狗,金家少主,金炽。

    这一堆关键词串联起来直接把季青溪给干沉默了,他熟啊,毕竟穿进来之前室友就给他念过。

    他刚刚遇见的是一本修真文的男主,爽文类型,男主金炽这辈子过的可顺风顺水了。

    可知道了就知道了,季青溪又乞讨了一下午,那些偶遇男主的惊涛骇浪被生活压得一点水花都不剩。

    不就是男主,跟他有屁关系?哦,也不是完全没有,他底下的那个文案里都有名的疯狗还差点抹了他的脖子。

    琢磨了一会儿,这仇他好像也没法报,遂安详放弃。

    除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随遇而安也是他季青溪的一个优点呐。

    这儿的生活只是没电没网没风扇空调,人命不值钱狗头随时掉……而已。

    不慌,不要疯,还能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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