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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是怕我吃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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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声“哒哒哒”地从靳司离耳畔划过。

    云凌掀开车帷,伸头出窗外。

    见靳司离遥遥地站在原地,视线落在自己这边一直没有移开。

    她忙不迭缩了回去,拍了拍胸脯。

    我天!

    靳司离是弯的?

    还是被她掰弯的?

    无论是哪一种,她日后都要离靳司离远远的。

    云凌一回东宫就进书房内。

    继续写着话本。

    小说类似之前的《重生之豪门贵子》,她在剧情里加了她在现代所知道的验尸手法,只希望能帮助断案。

    她能救下一个乔和,却救不了天下这么多乔和。

    只能将她所会的写在书里,推向各州各县。

    从乔和一案之后她就开始准备了。

    这么长的时间,也不过写了几章。

    她不习惯用毛笔,可在这个世界,只能学习着用。

    加上她与原主的笔迹并不一样,她一直要在私底下模仿原主的笔迹。

    好在她有模仿的天赋,否则早被拆穿。

    平时也就算了,不需要写那么多字。

    但话本,内容太多,再继续用毛笔,她的手都要断了。

    她望着才寥寥几个字的话本,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小全子端上了茶,见她这般,不由道:“殿下可有难事?奴才愿为您分忧。”

    “你会写字吗?”

    她不过随口一说。

    据她所知,小全子根本不识字,更别说写字。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她没有支开小全子,在他面前写了许多东西。

    小全子微怔,眸间闪过几分纠结。

    过后,他道:“殿下,奴才会。”

    云凌猛然抬眸,带了几分难以置信。

    “你会?你识字?”

    小全子垂着脑袋,“是。”

    “那你之前怎么装不会?”

    “宫中奴才,不该懂那么多,不看不听不闻才是宫中生存之道。”

    云凌站起身来,眼神泛着锋利:“那我最近写的东西,你都知道,为什么不告诉皇后?”

    她之前写奏折弹劾贪官。

    其中有萧丞相党羽的人。

    若小全子告知皇后,皇后必定会来阻止他将奏折递上去。

    可皇后在她递奏折之前都一无所知。

    说明他并没有对皇后事无巨细地说她的事。

    “皇后娘娘也并不知奴才识字,再者,皇后娘娘只让奴才看着太子,不许太子与林大人过于亲近。”

    云凌绕了一圈,打量着他。

    “你主动暴露自己会识字的事,也没有向皇后告发我,可你依旧帮皇后做事,你想一脚踏两船?”

    “奴才不敢。”

    “你出去!”

    一想到她最近写的这么羞耻的小说,全被他人看在眼里,她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是。”小全子垂着脑袋不敢抬头。

    默默地退了出去。

    云凌将这些事情抛诸脑后,如今最重要的是完成小说。

    小说这么长,要写到猴年马月呢?

    她下意识地转起了毛笔。

    墨水溅到脸上。

    她烦躁地去水盆里搓洗干净。

    如果有钢笔就好了。

    可一时之间想要制造钢笔并不容易。

    她忽然福至心灵,眸光一亮,往工部走去。

    如果有微信,她的微信步数肯定不止万步。

    工部等人看到太子殿下心底不免咯噔了一下。

    要知道,太子殿下上次忽然跑到刑部,之后就参了刑部一本。

    还把刑部侍郎拉下了马。

    “参见太子殿下。”

    工部等人如履薄冰地行礼。

    “免礼免礼,来,帮我做样东西。”

    工部尚书悬着的心猛地一松,“殿下想要做什么?”

    “铅笔。”

    “?”

    一炷香时间后,云凌望着工匠的动作,连忙上前。

    “多了多了,黏土放多了,石墨粉与黏土是三比一。”

    云凌在一旁一步步指导。

    天色黑了以后,也还未完成。

    “对,搓成长条,明日放在阴凉的地方一天,之后再放入陶窑烧制······”

    云凌将做法一一说了出来,工部的人记下,她才离开。

    正常情况下,她还需要几天才能拿到铅笔。

    一走出工部,她就看见了靳司离站在大门前。

    “殿下——”

    “那个,玖晔王,不巧啊!我还有急事,再见!”

    他的话还未说出口,云凌连忙拔腿就跑。

    靳司离望着她的身影如同兔子一般惊惶而逃,眸色渐深。

    莫屿恰时疑惑地出声:“主子,太子殿下怎么看见你,好似看到什么妖魔鬼怪那样。”

    靳司离脸色紧绷,片刻后陡然道:“我与林非逾相比,谁的容貌更甚?”

    怎么主子开始在意容貌了?!

    “那当然是主子!”在莫屿心里,任何人都比不上主子。

    得到了这个答案,可靳司离并没有喜悦。

    莫屿是他的人,又怎会敢说他人好。

    他也是昏了脑袋。

    几日后,铅笔终于做好了。

    云凌又让工部帮忙制造钢笔。

    钢笔的工艺更为复杂。

    因此她先拿走铅笔去用。

    工部做了许多,云凌只拿走了十支。

    余下的铅笔留在工部。

    工部的人学着云凌那般试用,过后,纷纷称奇。

    “这样竟也能写字。”

    “可这什么铅笔,写出来的字无笔锋,远远不及毛笔。”

    “但若有此物,平民百姓要学习写字,便会轻易许多。”

    相较于毛笔,铅笔的制造成本当然是低上许多。

    工部尚书沉思了片刻,带上铅笔去见延平帝。

    “这铅笔,无需研墨,还可随时携带在身上,比之毛笔方便许多。”

    延平帝把玩着他呈上来的铅笔。

    “你说,这铅笔也是太子的主意?”

    “是,太子殿下前来让微臣帮忙制造,完成以后他拿了十支铅笔便走了,太子殿下还让微臣做一个叫钢笔之物。”

    “嗯,铅笔一事交由你去办,至于钢笔,做好了先拿过来给朕瞧瞧。”

    “是。”

    当云凌得知,工部又大肆做铅笔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

    铅笔和钢笔的便利她怎会不知道。

    呈上去给延平帝,也是立功一件。

    可延平帝,不会容忍她再立这么多的功劳。

    反正让工部做了之后,迟早会流传到百姓手里。

    旦日上朝,靳司离一如既往地站在云凌前。

    实际上,她是太子,理应站在最前。

    只是偶尔想偷偷懒,才会躲在靳司离身后。

    如今也庆幸习惯性站在他后面。

    这要是在他前面,岂不是如芒在背。

    但即便她在靳司离身后,也有意地再退后几大步,与他的距离相隔甚远。

    “殿下离我这么远,是怕我吃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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