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派克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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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派克,是个杀鱼仔。

    屠宰码头上,有无数我这样的杀鱼仔。

    每天一睁眼,就有无尽的鱼等着我们处理。

    它们从各个海域被捕捞,最后汇聚在这血红的港口。

    被人按在砧板上,发挥自己的全部价值。

    我也是一样。

    我本是海商之子,跟过船,习过武,念过书。

    我曾畅想,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船长。

    可十四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那天,船又被海贼截获了。

    ‘真倒霉,又要交一大笔赎金了。’

    海贼也不会竭泽而渔,只要识时务,海贼们不会做的太过分。

    在利益的演奏下,破财免灾是这片海洋上的主旋律。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不一样。

    那个自称道伯曼,来自海军本部的男人,从远处的军舰踏空而来,用刀指着我们所有人。

    他说他见不惯海贼,更见不惯和海贼同流合污的商队。

    谁他妈和海贼同流合污了?

    哦,我们啊?

    我们破财免灾就是同流合污是?

    我们愿意把钱交出去是?

    海商赚的钱与风险成正比,海啸、巨浪、海怪。多少优秀的水手葬身鱼腹,多少孤儿寡母以泪洗面。

    面对自然,我们已经够狼狈了,但更可怕的,却是人。

    我们把脑袋别在裤带上,刚从海神的刀尖上获了点利,就要把其中大部分交给你们。

    国王税,天上金,海军军费。

    我家船上的水手,大半都是因为交不起税,没了土地,才牙一咬心一横,冒险跑船。

    可出来跑船了,还是要交税。

    我伟大的道伯曼中将啊,您难道想让我们跟海贼拼命吗?

    海贼能截我们,这难道不是您们海军的失职吗?

    我们老百姓,每年交那么多钱,养了那么多海军,就是为了在被海贼敲竹杠的时候,雇您用刀指着我们。

    说看不惯我们给海贼交了钱。

    是?

    啊?

    当然,以上的话都是我后来想出来的,是在认识了罗辰大哥之后才敢有的想法。

    毕竟以前的我太弱小了。

    虽然我现在也很弱,但我有了一颗强大的心。

    我不再认为中将的判决是绝对的,我不认可!

    他说我们资敌我们就是资敌?他说我们该死我们就该死?凭什么?

    然而,那时十四岁的我,什么也不懂。

    只会躲在爸爸妈妈身后,牙齿忍不住打颤。

    那是我最后一次被爸爸妈妈护了。

    因为从那天开始,我只剩下自己这一个亲人。

    劫掠,死刑。

    通敌,死刑。

    没有逮捕,没有审问,那个叫道伯曼的畜生当场判决,即刻行刑。

    而我,被他抓到军舰上,充当了一段时间勤杂工。

    这群人天天口喊正义,誓要杀死所有海贼。

    他们内部团结友爱,对我却横眉冷对。

    因为我是贿赂海贼的商人的儿子。

    后来,道伯曼把我带到屠宰码头,让我在这当学徒。

    并勒令老板少要他一部分购买鱼排的钱。

    多好笑啊,我被海军拐卖了,被我们年年交税供养的海军,拐卖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杀鱼。不停的杀,不论冬夏。

    海港的冬天真冷,手指无法弯曲,但千万不能割坏鱼肉,会挨打。

    海港的夏天真热,闷热的海风让人不住流汗,可千万别把汗滴在鱼肉上,会挨打。

    就这样,暑去冬来,冬来暑往,七年过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杀鱼中度过。

    七年时间,我从一个富家少爷,变成码头上出刀最快的杀鱼仔。

    我本该握着笔杆和罗盘的手,也布满了鱼鳞。

    我都弄不清这些鱼鳞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岁,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日子,我也有力量换个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板,这些年我给他赚了很多钱,总该分我一些。

    “什么?结钱?你说你不想杀鱼了?我呸!你是怎么来的,自己不知道吗?你永远都要给我杀鱼!

    算钱是,好啊,那你现在还欠我五万贝利,以后每天十分利。看你什么时候还完!

    派克,你给我听好了,你就是个臭杀鱼的!”

    “当我还是随便欺负的小孩吗?当我还是被海军押来的奴隶吗?去死你!”

    手起刀落,肥头大耳的老板被我一刀毙命。

    小时候,爸爸教过我用剑,但这一刀,是杀鱼时积累的底子。

    屠宰码头不能待了。

    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么大,海风那么爽,我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么湿了?

    应该是开心的泪水,但开心的泪水不应该是甜的吗?

    我真的自由吗?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宽广,我却如此孤独,或许我应该找个家。

    群狼海贼团,多好听的名字啊,我在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头目。

    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个海贼团。

    狼吃羊,应该,但不该以杀羊为乐。

    狼王占有资源,应该,但不该将同伴视为财产。

    这个叫维尔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随吗?

    带着不敢与人探讨的问题,我们登上了麦丰岛,目的是销赃和补给。

    一个月的时间,我和村民们相处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个自称有毛皮族血统的老弟。

    但维尔嘉却要背信弃义了,要对这里展开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计划,我心里很难受。

    屠村那天,我带着一帮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鱼,却见到那个男人横空出世。

    他用诡异的手段击杀了维尔嘉,却对我抛出橄榄枝。

    他夸我出刀利索,夸我很聪明。

    天呐,自从爸妈死后,整整八年,我再没听过来自上位者的夸奖。

    我不是个通贼商人的儿子吗?

    我不是个笨手笨脚的学徒吗?

    我不是个腥臭的杀鱼仔吗?

    我不是个不愿杀平民的叛逆部下吗?

    我真有这么好吗?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见识到那个男人真正的强大之处。

    他三言两语间,把互相指责的村民团结起来。从一个光杆司令,一夜间拉起两支队伍。

    他还能诡异的消失,然后带着大量的高能量物资出现。

    或许,他就是传说中的神!

    我奉命收拢海贼团中服我的人,本以为只能收拢十几个,顶多二十个。

    但来报名的,确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个男人。

    分田地,看着村民们一张张充满希望的脸。

    享受到海贼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个,而是海贼团里所有没泯灭良知的人。

    那一晚,我们睡前闲扯淡的话题是:

    如果你的家乡有一位这样的人,你还会不会出海当海贼。

    那晚我失眠了,目光扫过这四十七人,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处于堕落的边缘。

    我怕他们作死的行为会引来那个男人的不满,但也不忍将这些人直接驱赶到黑暗中。

    而当我提出顾虑时,那个男人的解决方案居然是让我全权带队。去周围的无人岛训练,海量物资全由我调遣。

    他难道不怕我跑路吗?

    罢了,士为知己者死,我得到了老大的赏识,自然该拿出成绩。

    从那天起,我训练自己,训练麾下,同时教导他们要敬罗辰大哥。

    我也数次去麦丰岛押送物资,麦丰村真是改天换日,阳光洒向麦田,风都比以前柔了。

    村民们称呼我为派克先生。

    先生啊,多么陌生又熟悉的词汇。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现在的我应该也会被称呼先生。

    我的人生被踩碎过,现在又被人缝起来了。

    我要更努力的训练,为了我大哥,为了叫我先生的人,更为了我被重新缝好的人生。

    每天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吃高能食物,晚上用一个热水澡洗去一天的疲惫。

    也洗去身上的污垢。

    我现在是先生了,我不能给大哥丢人。

    两个月,我洗掉了指甲缝里最后一片鱼鳞,看向镜子,里面是一个崭新的狼王派克。

    你们不知道我在跟我大哥混之后有多自由。

    我领人分田,我得到信任,我获得成为强者的机会。

    我成了新的狼王。

    最关键的是,在我用高超手法杀鱼之后,吃到的是鱼肉,不是鱼头。

    这是以前从没有的事儿,无论在屠宰码头,还是在维尔嘉手下。

    就在我感慨新生时,大哥带来了一个噩耗。

    有一伙鱼人,盯上了麦丰岛,说要么交钱要么杀人。

    哈哈哈。

    多幽默啊,我不杀鱼了,鱼要杀我了。

    我把自己当牲口一样的锤炼两个月,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守护我想守护的东西,帮我想帮的人吗?

    绝不能让任何人,在我死之前毁掉这一切。

    ……

    划开鱼人干部的腮,我没有任何休息,冷眼扫过欺负我家狼崽子的鱼人,我重操旧业。

    我叫派克,我要开始杀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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