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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吃鹿肉点拨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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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彩凤被赵广清暴打的消息不胫而走。

    “‘老套’,你这回是真出息了!”

    于大眼捏着细脖子陶瓷酒壶,一边斟酒,一边竖起大拇指。

    想当初,杨彩凤削掉他‘半个帽子’,那种刻骨仇恨憋在心里,还要打掉牙齿往肚里吞,让他耿耿于怀。

    他何尝不想修理那个疯娘们,可出师无名啊。

    赵广清只顾低头吃肉,喝酒。

    这是他在过后十几年当中,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尽管他前世开过餐厅。

    “哎,你别鸡扒只顾吃,倒是放个屁啊。”于大眼用胳膊肘怼了他一下。

    “我还能说啥?想离婚被活占林给毙掉了!”

    “那就没有别的辄了吗?”于大眼瞪着死鱼眼,看起来比赵广清还着急。

    “当然有。”赵广清胸有成竹的说。

    “我就说嘛,你这回突然变得硬气,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窝窝囊囊的替臭寡妇拉帮套。”

    “那是当然!”赵广清不屑一顾。

    如果真像前世那么窝囊,还要重生做嘛?不如挖个坑把自己埋掉算了。

    此时,他看起来只顾吃东西,实际上正在心里谋划,怎样才能提前甩掉杨彩凤这个“雷”。

    如果靠先知先觉,他完全可以玩失踪,一走了之。

    但在那个时候,长三角和珠三角还没有开发,比起现在的东北更穷得一批。

    东北毕竟是老工业基地。

    有丰富的矿产林木资源,还有广袤肥沃的黑土地,是建国后祖国的输血泵。

    再说,八十年代初,没有流动人口,也没有可流动的地方去。

    想去哪都要有介绍信。

    没有单位开不出介绍信,连住店都不行,何况是逗留。

    再说,赵广清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他去长三角和珠三角适应不了。

    前世,他去了一次东莞,刚下车就看到几伙人在斗殴。

    这个地方哪里人都有,他一个东北人根本听不懂那些方言。

    特别是冬天,阴湿得要命。

    有一次他出去摆摊儿忘记关窗户,等到半夜回来,桌子上地上布满了一层水。

    最要命的是,被子都能拧出水。

    所以,他这次重生就没打算南下。

    东北有东北的优势。

    资源丰富,东北人经济意识相对薄弱,没有南方人竞争得那样激烈。

    权衡之后,他决定留下来。

    在东北一样能发财。

    于是,将摆脱杨彩凤提上首要日程。

    按前世记忆,他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利用好了就能离婚,但现在不是时候。

    这事还是从长计议,先找到一个发财的帮手再说。

    赵广清抬起头,满眼赞许的看着于大眼,道:“大眼,你这狍子肉真不错啊,比炖着好吃多了。”

    “那是当然!炖着有啥吃头?”于大眼有点得意忘形。

    “哎,我说‘老套’,难道你就没尝出这不是狍子而是鹿吗?”

    “鹿?”赵广清一愣。

    接着砸了几下嘴,将含在嘴里的肉又仔细嚼一遍。

    “嗯,还真是鹿肉,膻味和骚味比狍子肉小点。”

    “那是当然。吃鹿肉就必须烤着吃。”

    “前两天牛兰芳在评书上说,乾隆皇帝到渤海国围猎,射到鹿后就地取材,支上铁架子,一边烤,一边沾着辣椒面和孜然吃,那才叫一个鲜儿!”

    “对对对,再配上一壶关东老酒,这东北爷们就是这么来的!”赵广清也跟着兴奋起来。

    说到乾隆围猎,他突然冒出一个新奇的想法,发财就从这里开始。

    “大眼,我觉得你天天跟在一群老娘们身后也没啥意思。”

    “咋就没意思了?当葱花我还是香饽饽。”于大眼很不服气。

    “你也就过个嘴瘾,别人都有男人孩子,哪个娘们愿意爬你的床,给你端茶倒水?”

    让他这样一说,于大眼立刻“毛了”。

    “我说你啥意思?吃着鸡鹿肉也堵不上嘴,别特么的有事儿没事儿都往我身上扯!”

    俗话说得好,说话要看脸,揭人别揭短。

    赵广清今天这是犯了哪门子邪,专往于大眼的伤口上撒盐?

    其实,赵广清是故意的。

    他想找帮手,只有于大眼合适。

    大眼光棍一人,只要他决定做什么事没有牵绊。

    再者,他就是一个社会混子。

    也就是这两年,上面要求改革开放活跃经济。

    林场怕于大眼这种不良社会人员扰乱秩序,给他在家属生产队谋个‘营生’,别捣蛋就行。

    本来他在青年点混日子。

    那里都是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隔三差五的,就有人被他打出血,很是恶名昭着。

    主管青年点的奋斗林场的领导们,三番五次教育他都屡教不改。

    于是,杨向和脑袋瓜被门弓子抽了,想出这个馊主意。

    让于大眼去家属生产队!

    家属生产队都是一群三四十岁的老娘们,只有于大眼一个大老爷们。

    老娘们天天跟他说‘荤段子’,效果真不错。

    这种以柔克刚的办法,硬是把脾气暴躁的于大眼,给理顺得没有脾气。

    于大眼曾经以此事引以为豪。

    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杨彩凤,砍了他的半个‘帽子’还落下口实。

    他最怕提这件事,可赵广清偏偏拿这件事说事。

    现在还含沙射影杨彩凤的事,让他没面子,顿时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赵广清看火候已到,赶紧解释说:“别急,咱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你探讨一下,闯条路子去赚钱。”

    于大眼有点不信。

    赌气往嘴里塞了一大块鹿肉,看都不看他一眼的大口嚼着,肉末沾得满嘴唇都是。

    赵广清也不介意,继续道:“我觉得你也老大不小了,顶多再混个十几年就干不动,到时候没有退休‘劳保’,又没有老婆孩子,后半生想都不敢想啊?”

    这倒是大实话,说到于大眼心里去了。

    他垂下眼皮沉默半晌不出声。

    一盘子烤鹿肉让他一会儿功夫就吃得差不多,然后抬起布满血丝的死鱼眼看向赵广清。

    “话都在酒里。”说完一扬脖,八钱杯的高粱白,咕咚一下就倒进嘴里。

    “兄弟,不瞒你说,前几年我都没考虑过这些,现在岁数大了,正就在纠结这件事,但有什么法子啊?

    转正指望不上,就我这副逼样,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

    赵广清否定的摇了摇头:“事在人为。”

    于大眼顿时来了精神,“兄弟,你要是能帮我成个家,我的孩子就管你叫爹!”

    “草,你这是挖坑想瓜分我身后的遗产!”赵广清拿起筷子,按住于大眼正夹起的肉。

    两个人就开启你争我夺的抢肉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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