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吉他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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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走到了田间,终于找到了所谓的林森。

    戴着个竹制斗笠,衣服很是朴素,皮肤呈古铜色,胡子拉碴,看起来很普通,一点也不起眼。

    虽然只有36岁,但看起来已经奔四了。

    若说第一眼看过去能记住此人的,也就右边的那只眼睛颜色不太对劲。

    虹膜不是褐色,而是带着一点点蓝,跟戴上美瞳一样。

    也因此他在乐坛有个外号:异瞳吉他手。

    “你们找谁?”林森的声音很沉,妥妥的低音炮。

    “我们找你,异瞳吉他手林森!”

    林森仔细瞧了瞧,除了一位戴着帽子口罩,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剩下的陆九宁哪怕戴着帽子,身着一身黑,依然非花非雾,春风十里独步。

    旁边的陆九渊,也是面如玉盘身如树。

    明显就不是普通人,更像是娱乐圈里的人才有的容颜。

    看到几人的长相,林森大概猜到他们要来干嘛,索性天也热了,回去泡泡茶。

    推开大门来到客厅,里面陈设简单,不过沙发背后挂着四五把吉他,一看都不是凡品,而且干净整洁,不留一丝灰尘。

    想必平常有空的时候,林森都会拿出来弹一弹。

    泡了壶绿茶,林森才靠在椅子上:“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回到乡下已经五六年时间了,恐怕早就被大部分人遗忘,能找到这里的更是寥寥无几。

    陆九宁看向陆九渊,这个问题只有他才能回答了。

    陆九渊挠挠头:“知夏告诉我的!”

    林森这才了然:“是那丫头啊!”

    林知夏是林森的表妹,跟林森一样大学出来就开始混乐坛。

    如今也是一位小有名气的dj,只可惜多次冲刺二十大dj都没能上岸。

    而她跟童茵是好朋友,陆九渊就是借助江钟和童茵这层关系才认识的林知夏。

    只是没想到,林知夏竟然就是林森的表妹,有时候不得不感叹一声世界很小。

    “所以你们来找我有何贵干?”林森不喜欢兜圈子,有话直说。

    陆九渊看向自家老姐,这个时候就需要陆九宁出面了。

    刚好,陆九宁也不是一个喜欢兜圈子的人:“你好,我是蜂巢酒的老板,同时也是面具乐队成员,找你就是想要请你出山,加入面具乐队。”

    林森听完后只是轻轻抿了一口茶,而后眯着眼笑着拒绝了:“来找我的不止你们一支乐队,但我都拒绝了。”

    言下之意:对于你们,我同样会拒绝。

    陆九宁不止一次面对这样被拒绝的场面,她只想说一句:我熟!

    “林先生先别着急,我知道你曾经有过重新组建五厘米乐队的想法,甚至为此付出了不少,却一直没有成功。

    因为你再也找不到像青川这样的天才主唱了。”

    说到这里,陆九宁能够明显看到林森的脸部变化,从刚才的波澜不惊,到现在的复杂与可惜。

    这么多年过去,还是林森心中的一根刺。

    陆九宁继续开口:“既然要邀请你进乐队,那自然要先介绍一下我们乐队的配置。

    鼓手陆九渊,也就是你旁边这一位,他同时也是一位二三线歌手。

    键盘手,林知夏!

    没错,你的妹妹在小渊的几番邀请下,选择加进我们乐队。”

    陆九宁还知道,林知夏之所以会进面具乐队,不是因为蜂巢酒的鸡尾酒,也不是因为北尘写歌有多厉害。

    而是因为她跟陆九渊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至于到了哪一步,陆九宁就懒得去了解了。

    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了解。

    林森听完有些惊讶,他这个妹妹性格有些拧巴,曾经有多个乐队邀请,她都看不上。

    这个面具乐队能请到林知夏,想必是真有一些实力的。

    “至于贝斯手,就是本人我了,同时兼副主唱。

    最后的主唱还有作曲人,就是戴着口罩的这位面具先生,他的真实姓名为北尘!”

    北尘?

    林森在脑海中搜索有关于北尘的信息,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匹配的形象。

    他疑问道:“乐坛里貌似没有这么一个人?

    我记得倒是有一个被称为小兰陵的演员,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林森说完,就见北尘摘下口罩、墨镜、还有帽子,露出了令人惋惜的脸:“您说得不错,那个人就是我!”

    心里有很多话的林森,在这一刻闭上了嘴。

    这张脸已经说明了一切,不需要再问。

    看到这里,陆九宁知道是时候拿出下一个筹码了:“一支乐队只有出色的原创作品才能存活下去。

    这些是北尘已经创作出来的作品,不妨先听一下。”

    从《丑八怪》到《玫瑰少年》……一路听了过去,期间林森偶尔点评了两句。

    直到听完后,林森这才多看了北尘几眼,而后称赞一声:“都是好歌,一位演员跨界而来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这句话不是随口应付,特别是那首《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确实让他听进去了。

    这种级别的歌曲,哪怕是青川也不敢说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

    见林森松了一点口,陆九宁准备乘胜追击,谁知道林森下一句将将她打回原形:“好虽好,但不够。

    乐队需要的是什么?

    是摇滚乐!

    我并不知道你们摇滚乐的水平,能不能比得上刚才听的这几首。”

    林森的犹豫不是没有道理,北尘确实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拿出一首纯摇滚歌曲,没有太大的说服力。

    陆九宁看向北尘,这个问题,只能靠他来解决了,这也是今天必须拉他过来的原因了。

    北尘没有回应陆九宁的眼神,而是在考虑需要拿什么曲子出来,才能勾起林森心中的音虫?

    对于一位嗜吉他如命的人,不一定要摇滚乐才能吸引他。

    经典的吉他曲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吉他名曲?

    《爱的罗曼史》,《泪》,《月光》,《魔笛变奏曲》……

    这些都是佳作,但是过于柔和,现在的北尘更想要的是快节奏和炫技。

    有了,《西班牙斗牛士进行曲》吉他版,这个就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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