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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神秘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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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之言发现,凌灵不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爱玩手机。

    新手机到了之后,仅仅是调试了一番,加了他的微信,然后就往桌子上随便一放,读书去了。

    这款手机号称“明星级自拍”,前置摄像头的效果非常优越,远胜于果机,随便一拍就能拍出明星大片的效果。

    她又没设密码。

    他提醒过凌灵了,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凌灵呢,鉴于书教授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对他的建议虚心接受,可是自己平时有良好的使用习惯,带有账号的地址都设置了非自动登录,即便有隐私,别人也无法轻易看到。而且她是真的不爱自拍,就这么一副皮囊每天照镜子都是一个样,为什么还要费劲拍照片呢?就算是偶尔易容,以她过目不忘的能力,也根本不需要拍照来记录……有颜任性。

    凌灵到底是没有对书之言提起书房里的“灵异事件”。她读到过某种“观察者”理论,一些事物的变化往往悄然发生,一旦观察者介入,那些“变化”就会戛然而止。凌灵虽然发现了,但是她认为只要她不说出来,那些书就会继续悄无声息的改变着……况且并没有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每天看着它们偷偷换着地方,还挺有意思的。

    书之言的藏书很丰富。没有市面上常见的所谓畅销书啊青春文学啊国内外名着之类的。他的书,很多一看就是孤本。很多书光外部装帧就能成为一件艺术品。大量的手工书、手抄书,还有数不清的动物皮革制成的书。有几本,凌灵甚至认为封面是人皮……要不是从皮革的陈旧程度能判断出年代,凌灵都有报警的冲动。

    如果把他的书当成古董来衡量,那么那些书的价值……凌灵不敢想象。她知道书之言不缺钱,从他的家族几代不间断的支援“树屋”就可见一斑。

    凌灵虽然知道书之言是大学教授,但是没有打听过他的祖上是做什么的,难道是靠出售那些价值连城的书换钱?书之言对她从不藏私,授意她家里的所有房间都可以进,并没有什么类似“蓝胡子的秘密城堡”一样上着锁的房间。书之言一定是对自己的家很了解,也许他知道书房的灵异现象,那么他知不知道凌灵已经发现了这个现象呢?

    书之言对凌灵的整天“无所事事”一点微词也没有,他也从来不问凌灵每天在做什么。每天见到凌灵时,脸上都挂着笑容,仿佛“见到凌灵”就是对他而言最开心的事。

    有了手机,凌灵终于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登录她的网站了,因为手机可以设置动态ip,是难以追踪的,这样不容易暴露书之言家里的地址。

    使用网名登录了网站聊天室,凌灵上线以后,许多长年处于挂机状态的用户接到消息一下子活跃起来,纷纷问好——

    “大神上线啦!”

    “拜大神!”

    “大神你还活着啊!”

    “大神我有难题要请教!”

    这个聊天室是一个侦探聚集地,很多侦探爱好者在这里讨论未解之谜,有点像学校社团。各种各样的消息有真有假……凌灵身为建站者,一方面拥有最高管理权,一方面也常常来这里采集有用的信息。

    他们有的人知道凌灵是个女生,有的人不知道。

    有的人认识凌灵本人,有的人不认识。

    侦探守则之一,对秘密守口如瓶。

    凌灵既然使用网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不太想透露个人信息。所以知道的便知道了,不会对外传播。

    凌灵刚要打字回复,突然想到,不知道书之言能不能感知到她打字的内容……想了想,改成语音转文字。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她轻轻对手机说了声“大家好啊”,语音化成文字出现在屏幕上。

    程旭也在线,看来即使和凌灵分开了,他也依然在“接生意”。

    他私聊了凌灵,说:“钱我给你汇过去了,但是因为数额巨大,个人接收账户每天至多转50万,我开了十个账户,会尽量在20天转完。你跟你的教授打声招呼,别告我。”

    凌灵看到这些文字,几个简单的数字让她的大脑如遭雷击,五十万、十个账户、二十天,那就是一个亿!

    一亿!正是她在失踪案的酬金!

    按理说凌灵是没有可能拿到这笔酬金的。

    一来“学生”这个身份本身就是假的。

    二来“自己找到自己”这种事就像骗保一样,法律是不允许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一个亿是哪来的?

    失踪案中家里最有钱的那个学生的酬金才几百万,就算是真出了人命,几百万也算天价了。数额达到上亿的资金流动,已经不是个人交易的范围。就算是保险赔偿金,保金过亿,底金起码要几十万。究竟是谁有能力支付这么多的钱?

    程旭是在哪家保险公司为他们的爱情投保的?

    凌灵甚至想到,美国黑市贩卖人体器官的价格,一个完全健康的成年人,全身的器官加起来,总和大约在六千万。但是这个数字离一亿还太远,而且,谁会把自己卖掉?

    再者,按照她和程旭之前的约定,所有酬金按比例分成,扣除税金,凌灵最多能拿到几千万,可是看程旭的意思,他是准备把一个亿完完整整一分不少的汇给她。

    程旭提到书之言了,要书之言别告他。

    告?是起诉吗?

    联系上下文,程旭写的很详细又很拘谨。他把汇款的详情流程写明,又写到“尽量”。凌灵了解程旭,他是个大少爷,与人打交道永远高人一等,从来不会委曲求全。以他的风格,大概只会写到第一个分句。

    可是后面他写了很多,“尽量”这个词很明显是打商量的语气,好像他借了高利贷。

    难道他不按时汇钱就会被书之言告上法庭?

    她昏迷的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程旭怎么好像在害怕书之言?害怕被告吗?

    凌灵认识的程旭虽然眼高手低,却也是个奉公守法的良民,他会有不能被司法机关查到的污点吗?

    唯一的可能出在这笔钱上,问题又回到了钱从哪来的问题上。

    但是貌似书之言如果指控程旭,将会很有可能成功,那么在他看来,这笔钱是应该属于凌灵的,他不担心如此庞大的资金会影响司法流程。难道书之言知道钱的来路?

    书之言是知道“一亿”这个数字的,凌灵失踪前那晚在电话里骂程旭骂的很大声。也许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书之言跟程旭说了什么,让程旭一分不少的把钱打给凌灵,不然法庭见。

    为什么书之言会这么积极的想让凌灵得到这笔钱?

    难道这就是他留着她的目的?收留她,对她好,就是为了从她身上弄到这笔钱?

    凌灵甩了甩头。

    这个想法实在太诡异了。不说书之言究竟缺不缺这笔钱,光是他的书房,第一世界国家的国立图书馆能给出的价格恐怕要在“亿”后加个零。再说,如果书之言想要钱,他根本没必要当大学老师,以他的头脑,开上市公司都够了。

    所以这笔钱真的是书之言向程旭讨要来的?是属于她自己的?

    凌灵莫名觉得有点甜蜜。

    她来到书之言的家,除了必要的生活消费,根本没主动花过书之言的钱。如果细究起来,初到这里时书之言给她买的一大袋生活用品,她在这里生活所使用的水电住宿,饮食用度,通通加在一起也不过几百块钱。假如书之言真要跟她算清楚,凌灵会毫不吝啬的给他一千元整不需找零。

    书之言说,她作为房客的租金是了结失踪案。

    她刻意的控制花销,不买新衣服,出门不打车,哪怕在超市,书之言问她喜欢什么,她也都说不买,至于主动买的,是两个人都需要吃的菜……就连买手机的钱也是打的白条,下个月才需要还钱,到时她能找到新的案子,还了钱以后生活也不至于太拮据。

    书之言应该看出来了,她在把生活控制在她能支付的范围。他知道她什么也没有,什么都舍不得买,所以帮她争取到这笔钱。

    假如她真的有了一个亿,她根本不必去花这笔钱,把它们做成活期理财,以现在的利率,每天也能有好几千元的收入,足够生活了。

    就在凌灵美滋滋的计划着未来的时候,聊天窗口又弹出程旭的消息:“还在吗?”

    凌灵一看时间,距离上一条消息已经过去快半个小时了。

    她弹了个表情发过去。

    程旭问:“你是书之言还是凌灵?”

    凌灵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问。

    “我是凌灵,为什么会这么问?”

    程旭:“感觉他会寸步不离的陪着你。”

    凌灵看到这个表述,差点以为程旭被魂穿了……

    不过想到她昏迷着的那段时间,书之言确实是一直守着她,亲密的如同相伴多年的爱人……脸有点发烫。

    凌灵平复了一下,用语音转文字:“他在学校上课。”

    程旭:“看来你恢复的不错。”

    凌灵想,她不做噩梦了,也没有ptsd,算是还好。

    回了个笑脸。

    程旭:“我知道找不回你,但是也希望你能离开他。现在你有钱了,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过任何你想过的生活。书之言这个人很不简单,我查不到他的背景、来历,就连我的父亲也对他顺从听话。你每天和他在一起,难道就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给你一个忠告,不要激怒他!不要激怒他!不要激怒他!不然受伤的肯定是你!找个机会离开他!”

    他的文字发的很快,看来也是用“说”的。

    短暂的停顿后,程旭的消息又来了,“既然你有那么多钱了,网站上的悬赏案件也不要接了。你在圈里的名声太响,会联系到你来解决的案子必定既有难度又很凶险。书之言肯定会阻止你接案子,我甚至有理由怀疑他为了阻止你行动会把你囚禁起来。”凌灵想,这是什么“鬼畜眼镜”的剧情?可是想象一下,被书之言将双手双脚固定在床柱上,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也许不用穿衣服,让他给自己读故事,还真有点刺激呢!

    程旭继续发消息:“那一个亿,别做理财,要放在你的卡里然后一点一点逐渐花掉。如果你将它们存起来吃利息,书之言会视为我没有给你汇钱,他会搞我!”

    凌灵刚想问,怎么搞?爆你菊花?

    那边立刻发了一个字过来,“告!”

    凌灵回了个“摸摸头”的表情,表示知道了。

    关了私聊窗口,凌灵继续浏览悬赏委托。

    一条特别醒目的红字加粗的标题吸引了她。

    『老大进来!人家要你!快点嘛,人家等的好急!』

    凌灵想,这是什么桃色小广告?

    删帖前为了避免误伤,还是点进帖子看了一眼。

    发帖人是个凌灵比较眼熟的账号,算是比较有资历了。

    他写道:

    『大神,委托人是我朋友的朋友,几经辗转才想到找你来帮忙。我向委托人讲述了你的光辉事迹,对方很欣赏你,希望能由你接手这个案子。我大概了解了一下,这次的案子比较特别,风险不大但是酬金很高,我认识的人里你最适合处理这个案子。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是这个→』

    加密部分他设置成了高级管理员可见,也就是只有凌灵能看到。

    她顺手点开,是一串手机号码。

    发帖人是站子里为数不多的见过凌灵本人的人。向别人讲述“光辉事迹”什么的大概是说她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不会透露她的样貌和实际身份。他应该是考虑到凌灵的形象比较适合接这个案子。帖子写的很模糊,并没有透露出有用的信息,但这也是站子的风格。不会透露过多信息,全凭兴趣接案子,凭本事处理案子,自由公平。

    凌灵又看了一眼电话号码,眼熟,在哪里见过?闭眼想了一会儿,手机!这个手机代言人的经纪人——她在个人主页上公布了工作邮箱地址,用户名正是这个手机号!

    世界真小啊!

    凌灵内心发出感叹。

    望着客厅的真人等身立牌,那个温和帅气的男人被书之言“打扮”成了围巾架子,脖子上系着一条灰色羊绒围巾,肩膀上搭着一条红黑格子的手工编织围巾,弯曲的手臂上还挎着一条白色的法兰绒围巾,这条是她的。书之言嘱咐她出门时一定要戴上,不然会冻脖子……

    凌灵对这次的案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就当是回报这位大明星赠送的围巾架。

    凌灵往那个经纪人的邮箱发了一封简短的邮件:

    『你好,我是凌灵。』

    她想,既然站子的朋友告诉了经纪人她的事迹,必然也说了她的名字。短短六个字,表示她看到了帖子,并愿意接手这个案子。

    收到对方邮件回复时,书之言快下班了。

    『明早九点,xx咖啡厅。我只能等你五分钟。』

    时间地点明确,对方也是个惜字如金的人。也对,很多事还是当面讲清楚比较好。如果尚未见面就在网络上透露太多信息,对带着一位大明星的经纪人来说,太不专业了。

    凌灵临时查了一下那位明星最近的行程,现在粉丝团体越来越专业化,各种应援无微不至,公司也乐于看到这些,明星的行程很容易查到。

    龙哥最近在剧组拍戏,有时会暂时离开剧组出席一些商业活动和颁奖礼。

    活动一般在晚上,剧组请假一般是请全天,那么白天他很可能在休息,这时候经纪人才会放松一些。但是并不会轻松,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联系、需要协商,所以时间真的不多。

    这位经纪人应该是知道凌灵在同城,于是选了一个比较好找的地方约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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