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大兴》 第一章 便宜小舅子 “不好了,山匪来了!” 门外传来惊慌的呼叫,紧接着是急促的锣声,咣咣咣…… 孔方揉揉耳朵,心头颇感无奈。 老爸是古装武侠迷,看电视还喜欢将音量调到最大,简直吵死个人。 他都不用睁眼都知道下一幕剧必然是某大侠从天而降,然后大展神威,杀退山匪,救民于水火之中…… 当然,他也懒于睁眼。 好不容易熬完高中三年,三天前结束高考,上一本没有任何悬念。他现在最紧要的是补觉,必须把这三年丢失的觉,一秒不落全都补回来。 “咣……” 房门被推开,“姐夫,姐夫,山匪来了……” 童音刺耳,孔方还没回过神,一道小小的人影已经扑到床前。 “姐夫,快起来帮忙打山匪……” 被子被掀开,一只小手连拉带拽,欲将他拖下床。 孔方睁开眼,满脸疑惑,哪来的小家伙?看样子应该才八九岁。 身穿古装,头戴地主帽。 明眸皓齿,面圆肤白。 谁家的熊孩子? 我有这么小,这么复古的弟弟么? 还是什么亲戚? 哦,不对,刚才好象听到他喊自己姐夫!? 有没有搞错?老子可是货真价实的黄花大闺男,怎么可能是小家伙的姐夫? 你敢保证你姐姐能配上咱这个玉树临风潇洒无敌青春美少年? 你姐是流量网红?还是一线明星? 嗯,这个算了。 逼格太高,老子高攀不起。 “喂,你谁呀?你喊谁姐夫呢?” 他不满地瞪一眼小家伙,姐夫是能乱认的么? 小家伙显然被吓了一跳,本能地松开手,再后退几步,瞪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 “姐夫,你不会撞邪了?连保济府最帅,号称玉面小郎君的方世铂都不认识了?” 撞你……!孔方差点暴粗。 小豆丁都敢自称玉面小郎君,要跟老子比脸皮谁更厚吗? “你确定自己是方世铂,不是方世玉?” 孔方狠狠瞪他一眼。 “方世玉是谁?” 方世铂摇头,“本少爷不认识。” 我……去…… 孔方终于忍不住暴粗,这小家伙脸皮已经不是“厚”字能形容,小屁孩也敢自称“本少爷”,简直了…… 再长几岁,岂不是敢自称“本王爷”? 他决定不再鸟他,继续自己补觉大业。 方世铂急得直跺脚,“姐夫,别再睡了,山匪真来了!” “来就来呗,反正老子不认识,不关我事。” 孔方蒙头再睡。 方世铂再度掀开被子,急道:“姐夫,你说什么呢?难道你不怕我姐被山匪捉去当押寨夫人?” “你姐谁啊?” “我认识么?” 孔方烦透,若不是看对方年纪尚小,早就一脚踹出去。 有姐就了不起啊? 搞得好象老子没见过女人一样。 方世铂抚额,“姐夫,虽然我姐不待见你,但是你也不能装作不认识?你们可是拜过天地,入了洞房的。” 拜天地?入洞房? 这词听起来挺耳熟。他掏掏耳朵,突然间被肚皮上一抹红艳吓得差点跳起来。 这……不是传说中的肚兜吗? 它怎么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孔方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撩起肚皮上的红布。 红布再往下,则是白布兜,正精致地包裹着自己重要的零部件。 他明明记得自己穿的是红裤衩,什么时候它变成了白布兜? 还有,自己一头“披肩”长发哪来的? 他愈发惊奇,环顾四周。 房间也不是自己原来的房间。 电脑、蓝球、手机、AP、电动……通通不见,整个房间充满历史感,跟古装剧里房间差不多一样。 这是哪里? 我的房间呢? 我的床呢? 我电脑呢? 还有,我爸呢……? 一个个疑问充斥大脑,孔方完全懵了,“方……方世铂,我是谁?” 一个不好的猜想在他脑间萦绕。 “你是孔方,我姐夫,上门的。” 小屁孩的脾气不太好 ,语气开始暴躁。 孔方老脸一阵麻疼,姐夫就姐夫呗,干嘛非要强调是上门的呢? 当然,它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确定自己穿越了。 只是不知道自己穿越到哪朝哪代,至于是盛世还是乱世……? 嗯,门外的山匪或许已经给了他答案。 他挠挠头,心情沮丧。 或许是自己命运不济。自小在单亲家庭长大;自己苦熬三年,大学录取通知书本来已唾手可得却穿越到乱世! 只是可怜了老爸,中年丧子,但愿他能熬过去。 “哎呀,姐夫你别再纠结了,行不?我们赶快去帮忙打山匪,不然他们闯进来,掳走我姐,你还活不活?” “你姐漂亮么?”孔方反问。 方世铂再度抚额,“我姐是你名媒正娶的夫人,你自己不会看吗?” “………” 孔方无语,老子刚来到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到哪去见你姐? 他想拧对方耳朵。 来,便宜小舅子,你告诉我,到哪里能找到你姐我便宜老婆? 门外传来一个女高音的娇喝: “大家别慌,关门,上墙,那个谁,把箭羽分发下去;你,去烧火,把油烧开……” 声音清脆凛冽,从容淡定。 “喏,她就是你的夫人,我的姐。” 方世铂指着门外,“你现在就可以去看看她到底漂不漂亮了。” 孔方顿时心动,毕竟她是自己,哦,是自己原身的老婆,搞不好日后要同床共枕,他真想看看她颜值几何。 如果是母夜叉类型的,他将立即表明身份,以维护男人的尊严。 如果她是自己喜欢的那款美女,倒可以勉强同意。 毕竟自己独自一人生活在异世,难免会孤单。 身边多一个贴心人,可以谈谈人生,谈谈理想,生活就不会那么单调,幸福也会多一些。 “你刚才说,你姐不待见我,怎么个不待见法?” 他忍住马上一睹夫人芳容的冲动,扭头询问方世铂。 “嗯,她对你比较凶。”方世铂仰头思索。 孔方有些意外,古代女子不是应遵循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么? 她一介女流,凭什么不待见自己丈夫? “你姐没习过三从四德?”他不甘心。 “什么是三从四德?”方世铂一脸迷茫。 看他状态,不象撒谎。 孔方反而懵了。 “你姐念过书么?”他小心翼翼问。 第二章 你太弱了 “当然有啊,我姐跟我一样,三岁识字,五岁学诗,同时开始习武。” 说起自家姐姐,方世铂一脸傲骄。 “我姐可是武学奇材,今年虽然才十七岁,但是在保济府年轻一代,没人是她对手。” “我……” 孔方一阵头疼。 上门女婿也就罢了,老婆还是打女?!看来这辈子是休想振夫纲了。 “你……姐……凶么?” 他怀着最后的侥幸。 方世铂不耐烦地掀开他的白布兜,大腿根往外半寸,一道一寸长的伤疤触目惊心。 “你们洞房之时,我姐用短剑戳的。” “嘶……” 孔方盯着伤疤,顿时吸一口凉气。 这何止是凶,简直是凶残。 这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竟然对亲夫下如此毒手! “我姐她不喜欢你。” 方世铂适时解答了他的疑惑。 “但是我爹非要我姐嫁你,而你也死乞白脸地要娶我姐……” 孔方顿时不悦了。 熊孩子会不会说话,什么叫老子死乞白脸要娶你姐? 老子有那么贱吗?非要往母老虎嘴里送人头? 他正寻思着原身怎么会看上母老虎,房门“咣”一下被踢开。 对,是踢开,不是推开。 因为他清楚看到一只靴子收回去。一位俏脸佳人,一身戎装,杀气腾腾,手里拎着一把开山斧赫然站在门外。 孔方心一阵狂跳,难道她就是山匪? 杀人不眨眼的山匪? 阿米豆腐,老子刚穿越过来不到半个小时,难道就要命丧山匪斧头之下? 啊,不,山匪姐姐,你需要压寨老公么? 这里有一枚帅到天际俊到没朋友的小鲜肉,妥妥的,请收走。 “她就是你的夫人,我的姐,方世清。” 方世铂手指捅一捅浑身冰凉的孔方,心里同情姐夫一盏茶功夫,姐夫太可怜了,见到姐姐就象老鼠见到猫。 哦…… 孔方刚回神,方世清随手一甩,开山斧冲他呼啸而来,吓得他原地起飞,扑倒床上,差点就尿了。 “当” 开山斧落在离他原地半尺处,伴随着开山斧清脆落地声,孔方分明听到了一声鄙夷。 “废物!” 他瞬间老脸通红。 被一个女人,还是漂亮女人鄙视,本来就是很人丢的事,何况自己的表现,确实无以反驳。 “给你半柱香时间,如果逾时不到,不与众人一起抵抗山匪,我会杀了你!” 方世清表情冷漠,不等他回应就转身而去。 望着空荡荡的门口,孔方一阵恍惚。 这女人,漂亮是漂亮,就是性格太彪悍,杀心太重。他摸摸自己脖子,“方世铂,你家里谁做主?” “我爹啊。” “如果你姐要杀我,他管不管?” 方世铂捏着自己下巴,若有所思,“管,肯定会管,不过他出远门了,没有三两个月回不来,所以……” 孔方一激灵,等老丈人回来主持公道,估计自己只剩一堆白骨了。 他一骨碌爬起来,三下两下穿好衣服,胡乱扎起头发。为了活命,只能奋勇杀山匪了。 死贫道不如死道友,何况山匪本来就该死! 沉! 他伸手抓起开山斧,差点闪了老腰。这家伙少说也有三四十斤,举起来都费劲,还敢靠它去杀山匪? 孔方脑门冒冷汗。 这娘们,人靓心狠,她是让亲夫去送死啊! “唉,姐夫,你太弱了。” 方世铂摇头叹气,接过开山斧,随手甩动,散发着寒光的刀花让他眼花缭乱。 “蹬蹬……” 他一阵后退,重新坐回床上。 如果说刚才是被方世清吓的,现在则是被方世铂惊的。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这话说的就是他。 看看自己的手臂,再看看方世铂的手臂,人家并没有传说中的麒麟臂,反而自己的手臂几乎比他的大了一圈。 他悄悄咽一下口水。 “那个……小舅子,我们还有没有轻便一点的武器?” “有啊。” 方世铂放下开山斧,顺手拿起一把剪刀。 “喏,就它。” 孔方一阵愠怒,如果不是提前知道这小子臂力惊人,他肯定会用巴掌告诉对方什么叫尊重长辈。 他双眼在开山斧和剪刀之间巡回。 开山斧抡不动,剪刀没有攻击性,不论拎谁上战场,他都是送死。 上前是死,退后是死;横是死,竖是死! 简直陷入“死亡”魔咒。 他情绪几乎崩溃。回想自己一代学霸,原本前途光明,却因为一场午睡,穿越到这个人生地不熟,还山匪横行,人人视生命如草芥的莫名其妙的世界。 他……真有杀人的冲动。 可惜自己弱鸡一枚,连八岁儿童都不如,若真动手,100%是杀人不成,自己反被别人剁了。所以为了活命,他还是生生收回本能的冲动。 冲动是魔鬼! 他为自己羸弱寻找理由。 “走。” 方世铂拉他,“你跟在我身后,我保护你。只要你露脸了,我姐就不敢杀你了。” 便宜小舅子挺仗义,可惜他的仗义,更让孔方无地自容。堂堂七尺男儿,竟然需要一个幼童保护,传将出去,他还怎么混? 忽然他灵机一动。 “方世铂,咱家有芒硝吗?” 方世铂点头,“有啊,我们药房有。” 孔方心情一振,原来方家是开药房的,真是老天保佑!既然这样,硫黄肯定也有,一问,果然如此。 他兴奋地原地狂转三圈,让方世铂去拿一些过来。 方世铂毕竟是儿童心性,看他那么兴奋,也是鹊跃不已,二话不说就去拿。 芒硝和硫黄有了,他立即动手将它们碾碎。 同时又让方世铂去厨房捡一些木炭。 三者分别碾成细末,然后一硝二硫三炭混合一起。 再分成若干份。 “姐夫,你要它干什么?” 方世铂终于按奈不住好奇,同时他也有些着急。 距离姐姐限定的半柱香时间已经不远了,姐夫还在磨蹭,万一姐姐真把他给杀了,老爹不知道会有多生气。 因为他曾经说过,姐夫绝非池中物,迟早有一天潜鱼化龙,翱翔九天。 “做震天雷。” 孔方一边回答,一边将分好配的火药填进事先准备好的陶罐里,压实,再安装上捻好的引线。 一共5个,每个大约三、四斤重。 瓦罐版的震天雷一字摆开。 " 第三章 还有王法吗 “这……就是震天雷?” 方世铂指着五个瓦罐,一脸迷茫。 天雷,在他不长的人生经历里,他见过无数,那开天裂地般的炸响,常常吓得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 至于这几个瓦罐,填上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就敢称“震天雷”? 你咋不上天呢? “姐夫,你真不怕我姐一刀砍了你?” 危急关头,姐夫不急着上阵杀敌,反而做这些没用的东西,让他倍感心力憔悴。 孔方大甩白眼,“她敢,难道她不怕杀人犯法吗?” “不犯法。”方世铂实诚地说道。 “嗵”! 正忙碌的孔方一屁墩坐地上,“杀人不犯法?” “凭什么?” “她是王母娘娘?” 方世铂摇头。 “我不知道王母娘娘是谁。但我知道现在是乱世,山匪入侵,而你避战不前,我姐要杀你,连我爹都帮不了你。” “我不是说你爹,而是‘王法’!” 孔方强调,他本来想说律法的,但是估计这小家伙也听不懂,便说成王法。 希望他能听懂。 果然,他真听懂了。 却意外地嗤之以鼻,“时逢乱世,皇上都自身难保,王法更是一纸空话。” “……” 孔方果断闭嘴。 他虽然生长在和平盛世,但关于乱世的影视剧他没少看,那是完全脱离正常社会规则,失去秩序,混乱不堪的世界。 生命如草芥,苍生如猪狗,贫穷、混乱、杀戮、放火、抢劫、官是匪,匪亦是官,反正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咳……” 他清清喉咙,放下杂念,开始手把手教方世铂如何使用震天雷。 这玩艺杀伤力不算大,但是动静不会小,对于只见过冷兵器的古代山匪,绝对有碾压式的优势。 方世铂臂力大,投掷这些家伙再合适不过了。 “记住,点火之后,你数完三个数,就往山匪投掷,千万不要慢了。” 他反复叮嘱。 方世铂差点翻白眼,似乎明白姐姐为什么不喜欢他了。 一个大老爷们,一整天叨咕叨咕不停,神仙都受不了。 “好了,别废话,咱们走。” 他不知道这些所谓的震天雷能否打败山匪,但是他知道再不去帮忙,抵抗山匪就少了两个有生力量。 万一让山匪冲进家里,谁都活不了。 他手里抱着两个震天雷,想了想,再把开山斧别在腰间。 万一震天雷无效,最起码自己手里不缺武器。 孔方则抱着另外三个,紧跟在方世铂身后。 不是他胆小,只是因为他根本不识路。 两人一路奔跑,方家面积还真大,从他卧室出发跑到前门,竟然花了大约五分钟时间。 豪门大户啊。 他心里感叹,难怪他们会被山匪围攻。 他俩跑到门边,再沿阶梯爬上一丈多高的门墙,方世铂面不改色,气不带喘,孔方则差点累成狗,气喘嘘嘘,两腿打颤,肺象被撕裂一般。 “咦,你怎么来了。” 一声脆音在耳边响起,他抬头一看,她不就是逼自己出战,不出战就要杀人的母老虎吗? 现在却假惺惺问他怎么来了。 咋滴,在人前秀恩爱吗? “她是我二姐,方世怡。”方世铂及时解释。 “大姐和二姐是双胞胎,长得很象。” 哦,孔方恍然大悟,原来是双胞胎,难怪自己认错人。 再仔细看,其实她俩还是有区别的,一个横眉冷目,一个却是温柔似水。 一个说话霸道,一个却是温宛动听。 如果说方世清是母老虎,那么方世怡就是一只千年白狐,温柔善良的白狐。 来,白狐,给我跳一支舞,我是五百年前救你的那个书生…… 他仿佛听到那首缠绵伤感的情歌。 “小铂,看好姐夫,他没有武艺,千万别让山匪伤到。” 方世怡嫣然一笑,交待完方世铂,便转身继续战斗。但见她挽弓射箭,手法娴熟,英姿飒爽。 双方交战已经呈胶着状态,山匪攻不进来,方家也无法击退山匪。 山匪攻坚武器无外乎就是弓箭和长梯,而方家守城武器除了刀枪箭矢,还有滚烫的油。 别小看这些滚油,它虽然不利远战,却是近战神器。 山匪爬梯而上,方家人一勺滚油迎头泼下,烫得山匪哭爹喊娘,跌下城墙,不死也脱层皮。 受伤山匪痛不欲生的哀嚎,给余下的山匪造成的心理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他们看到同伴的惨状,便开始缩手缩脚,进攻的步伐不仅随之放缓,还纷纷后退,气得山匪头目暴跳如雷,骂完手下孬种怂蛋,再骂方家人卑鄙无耻。 “姐夫,怎么办?” 方世铂抬头问孔方,孔方躲在墙后,悄悄探出脑袋观察墙下山匪情况。 一看之下,他差点就笑了。 这群乌合之众,根本没有战术可言,几十上百号人挤在一起,挥舞着刀枪棍棒,站在弓箭射程之外大呼小叫。 稀稀拉拉的几个弓箭手,则不断往墙上放箭。 至于射箭水准,确实不敢恭维。 孔方测算了一下距离,“方世铂,你能将震天雷投掷到山匪那里吗?” 方世铂怒道:“姐夫,你当我是神仙吗?” “……” 嘿,你这暴脾气! 孔方差点暴走,但一想到他暗藏的麒麟臂,便果断忍了。 他挠头细想,然后说道:“让我们的人停止射箭,放他们过来。” “为什么?”方世铂大惊。 “万一他们趁机冲上来怎么办?” 孔方终于找到报复的机会,一巴掌拍他脑门上,“你笨啊,不放他们过来,震天雷炸不到他们啊!” “哦。” 方世铂倒没抗议,而是从善如流,转身去传令。 孺子真是可教也。 孔方不由对便宜小舅子刮目相看。 意外的是他转身便领着方世清和方世怡过来。 “姓孔的,你到底是何居心?竟然要放山匪过来?” 方世清人未到,声已到。怒火冲天,杀气腾腾,大有孔方不给出合理解释,她就敢挥刀砍人之势。 孔方望一眼她手中寒光闪闪的佩剑,顿感一阵口干舌燥,小腿肚都在打颤。 “娘……娘……” 第四章 天降神雷 慌乱之中,他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自己的便宜老婆,生怕一不小心就招来杀身之祸。 结果却是越怕越是出错,他“子”字还没说出口,方世清已柳眉倒竖:“混蛋,你喊谁娘呢?信不信老娘一脚踹你下去,任由山匪千刀万刮。” 方世铂打了一个冷战,缩缩脖子不敢说话。 “姐,你能不能让姐夫好好说话,说不定他真有退敌之策呢?”方世怡则是一如既往地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孔方鼻子一酸,差点就落泪了。 人比人,果真能气死人。 他暗恨原身为什么温柔善良的方世怡不娶,偏偏娶了脾气暴燥,性格凶残的方世清呢? 到底他是如同前世那个岛国电影里的那些变态佬有特殊嗜好? 还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姐夫,说说你的计划?” 方世怡安抚好方世清情绪,转而轻声软语,虚心向孔方请教。 他刚欲开口,却听“呛”一声方世清宝剑归鞘。 “说!” 她不象是在求教,反而更象在审讯犯人。 她的无理激起孔方的逆反心理,他想就此作罢,死不开口,但是看到她再度手握剑柄,随时可能抽剑杀人之势,他赶紧张口: “我手里有5颗震天雷,可惜山匪距离我们太远,震天雷炸不着他们。” 他现宝似地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 “这几个瓦罐,就是震天雷?”方世怡惊讶地望着地上一字摆开的瓦罐。 她不知道震天雷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眼前的几个瓦罐她却认识。 虽然她知道孔方一介秀才学识渊博,但是她不敢相信他弄出的所谓震天雷能退敌。 犹其是,它们看起来就是一个个普通的瓦罐。 “是的,它们已经不是普通瓦罐。我在它们肚子里填了火药,它们就是震天雷,一旦炸响,威力无比,肯定能退敌。” 对于美貌与善良共存的便宜小姨子,孔方还有非常有耐心解释的。 方世怡稍作思考,最终将目光投向方世清。 “暂且听他的,如果他胆敢欺骗我们,就把他丢出墙外,让山匪刮了他。” 方世清一甩战袍,转而去,仿佛有孔方在的地方空气都有毒。 “姐夫,你真有把握?” 方世怡轻声问。 孔方果断点头。作为天保市重点中学的化学王子,前世家乡还是远近闻名的烟花爆竹村,震天雷对于他而言,不过是大一号的爆竹而已。 “好。” 方世怡不再犹豫,果断下令停止射箭。 当然,为了迷惑山匪,她没让家丁突然停止射箭,而是逐渐减少,给山匪造成他们箭羽不足的错觉。 孔方对便宜小姨子不由又高看一眼。 温柔、善良、还懂兵家谋略,智慧与美貌并存。 眼见城墙上放箭的频率越来越小,射出的羽箭越来越少,后继无力,门外山匪果然上当了。 头目挥舞着马刀,狂笑不已,“小的们,方家开始拉稀,该轮到我们发威了。” “你们给我冲,杀进去,方家的钱、方家的粮、方家的女人,任由你们抢!” “冲啊……” “杀啊……” 山匪嚎叫着,挥刀舞枪,潮水般往前冲。 孔方悄肖探出脑袋,一百米…… 八十米…… 五十米…… …… 他默默地数着。方世铂面露紧张之色,盯着孔方看,听不明白他念叨什么。 十米…… 这个距离,对于拥有麒麟臂的方世铂,扔震天雷没有难度。 “准备,开始!” 他抽出火种,方世铂抱起瓦罐。 “切住,我点完火,你数三下就往下扔。”他再次叮嘱,方世铂点头。引线点燃,发出“嗞嗞”声响。 三……二……一。 扔! 瓦罐从城墙落下,恰好丢到山匪人堆里。 “轰” 瓦罐炸响,城墙颤栗,正在炸点的山匪,好几个被炸断手脚,有的甚至肠子都被炸出来。 暴炸掀起的气浪,掀翻无数山匪。 冷兵器时代的山匪哪见过这种阵仗,没被炸到的山匪都被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莫说他们,就连方家人都被吓不轻。 胆小的都尿了裤子,方世铂瘫坐地上,脸色苍白,手震脚抖,直接失去了战斗力。 孔方无奈,只好自己抱起瓦罐自己点火。 “姐夫,你点火,我来扔。” 方世怡总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大敌当前,战机稍纵即逝,孔方不敢客气,立即点火。 “轰” 又一阵巨响,地动山摇。 “再来。” 孔方吼道。 他不能给山匪任何喘息机会,一鼓作气将震天雷悉数扔出去,一连串轰鸣之后,墙下黑烟滚滚,尘土飞扬。 墙下一片死静。 墙上人面面相觑,连孔方也疑惑,外面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难道他们全都被炸死了? 但是他马上就摇头了,墙下山匪一两百人之众,莫说五个瓦罐版的震天雷,就是前世威力惊人的手雷,都不能可将他们全都炸死。 他担心有诈,悄悄探出脑袋往下看。 墙下赫然五个大坑,大坑周边密密麻麻趴满山匪。观察半天,山匪没有半点动静,估计不是被炸死,就是被吓晕了。 方世怡派家丁下去打扫战场,孔方特别叮嘱一定要将那些没有受伤的山匪捆绑结实,他们极可能没死。 家丁们便找来绳子,将那些山匪绑起来。 然后一勺冷水泼上去,果然他们都醒了。 家丁对自己家姑爷料事如神的本事赞不绝口,若不是大小姐在一旁冷着脸,他们都想将姑爷抛上天几回。 方世清冷眼横扫,转身离去。 方世怡、方世铂紧随其后,孔方也不敢落后。四人回到议事厅,刚坐下没多久,管家就带着几个家丁将匪首押来。 “大小姐,二小姐,姑爷,他就是犁头山匪首吴麻子。” 方世铂一脚踹上去。 “吴麻子,你也有今天?我就问你,服不服?” “服,我服。” 吴麻子磕头作揖,哪有半点山大王的凶狠与霸道,他腆着脸,谄笑:“小爷,你能告诉我,刚才那些响声是什么?声音好大,怪吓人的。” “那是天雷,是天神专门对你施的惩罚!” 第五章 你吐个试试 孔方本以为吴麻子会嗤之以鼻。毕竟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 一个八岁小孩胡编的瞎话。 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吴麻子竟然一下瘫倒地上,说话都不利索. “天……天……神的惩罚?” “叭……叭……” 两颗眼珠子落地,孔方都不好意思去捡。 这鬼话也有人相信? 难道吴麻子项上那颗斗大的脑袋,里边装的全都是浆糊吗? 方世铂老神在在,继续装神弄鬼,“当然啊。吴麻子,你作恶多端,为害乡里,祸害百姓,所犯的罪行罄竹难书!” “你别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瞒得了上天!其实上天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帐上,之所以迟迟没找你算帐,那是因为时候未到。” “如今时候已到,上天就派我来收拾你!” 方世铂越吹越上头,小胸脯一拍,竟然成了上天派来惩奸除恶的金刚。 孔方悄悄抹一把汗,他两世为人活了十八年,从来没见过这么心机、这么吹牛不要脸的熊孩子。 偏偏满脸凶恶的山匪,还被他忽悠的肝胆俱裂。 孔方三观真是碎了再碎。 但见吴麻子一把抱住方世铂小大腿,“神使,救我,救我,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只要让我活命,我愿意把这些年攒……哦,不,抢来的财物孝敬给您……” 嗯…… 这个许诺有点沉重。 方世铂低头审视他,似在判断他到底是信口胡说,还是真心实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方世铂身上。 “我……我还可以认你做干爹!”吴麻子不松手,仰脸望着方世铂,满脸谄笑。 “哗啦……” 满屋人跌倒。 见过无耻的,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方世铂使劲挣开吴麻子,蹿到桌面上,小脸一阵红,一阵白,“吴麻子,你别乱认干爹啊,本少爷才不要认你这种丧尽天良,一大把年纪的人当干儿子呢。” “不让认干爹也成。我还有一个女儿,今年六岁,可以敬奉给神使大人……” ……… 整个大厅鸦雀无声。 他们都被吴麻子的无耻雷到了,为了活命,竟然出卖自己六岁的女儿! 孔方正瞪着一双狗眼,感叹吴麻子冷血、残忍、无底线皆远胜安碌山。 “呛……” 宝剑出鞘的声音骤然划破空气,接着寒光一闪,一道白练闪过。 “唔……” 吴麻子正在为活命而努力,百般秀下限,突然脖子一凉,血线瞬间如箭从伤口飙射而出。 他 再也顾不上求饶,双手紧紧捂住脖子 ,试图阻止血液流失。 再说孔方正看得入神,“噗……”一股血箭突然冲他射来。 他本能地后仰躲避,结果连人带椅往后翻,“咚”一声巨响,后脑勺重重磕到地上,顿时一阵头昏眼花,两耳轰鸣。 正想爬起来,却看到倒地的吴麻子,殷红的血液从他指缝间汨汨而出,地上一滩鲜血缓经流动。 他顿时被吓得一哆嗦,嘴唇惨白,双目瞪圆 ,目光焕散。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呕……” 孔方脸色大变,趴在地上正要呕吐,却有一股杀气袭来,冰冷的剑尖挑住他下巴。 “你吐个试试?” “咕……” 他赶紧一梗脖子,硬生生将秽物吞回肚里。 “废物!” 方世清宝剑归鞘,拂袖而去。 孔方擦一把眼角的泪花,望一眼死不瞑目的吴麻子,再望一眼原本风姿绰约,却充满血腥暴力的背影,他感觉自己精气神好象被瞬间抽空一样。 “姐夫,不要怪大姐,吴麻子确实该死。” 方世怡扶他起来,顺便将吴麻子这些年作恶的罪行一一道来。 吴麻子纠结一伙恶徒盘据犁头山,他们经常下山行凶作恶,抢劫乡民钱财、粮食也就罢了。 还杀人放火,祸害乡民妻女,他手里的人命,两只手都数不完。 听着便宜小姨子的控诉,孔方心里似乎好受了些。 “其实,可以将他送官府的。”他挣扎着说道。 “官府?”方世怡苦笑。 “如今天下大乱,官府腐败,他们不鱼肉百姓已经是积德了,谁会管百姓死活?” 孔方心颤了一下,“世怡,现在是什么朝代?怎么那么乱?” 方世怡奇怪地望着孔方,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 一个饱读诗书的秀才,竟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说得过去么? 哪怕是目不识丁的乡野村夫,也应该都知道当今是大兴朝? “二姐,姐夫被大姐打傻了,他刚才连我都不认识。” 方世铂解释。 “啊……”方世怡惊得珠唇失色。 “姐……姐夫,世铂说的是真的吗?” 孔方本想否定,但是想到自己初来乍到,对眼前的世界两眼一抹黑,装失忆倒是一个绝妙的办法。 至于冤不冤枉方世清,嗯,暂时不予考虑。 反正她本来就是一尊凶神,杀人跟杀鸡一样没有心理压力,况且以她现在对自己的态度,原身应该没少挨她拳脚。 他甚至怀疑原身可能就是死于她拳脚之下,然后机缘凑巧,自己穿越过来的灵魂夺舍了他肉身。 于是,他不置可否地笑笑。 没承认,也不否认,一切由你去猜。 果然方世怡脸色大变,“她怎么下手这么重?” “姐夫,你除了不记得身边的人和事,还有什么不适的吗?” “没有,绝对没有,除了忘事,一切安好。” 孔方果断摇头。 因担心说多错多,导致暴露自己来历,他立即便转换话题,“世怡啊,这吴麻子赶紧差人抬走,看着渗人。” 方世怡看他一眼,轻叹口气。 但是她理解姐夫,一个饱读诗书的秀才,让他面对如此血腥的场面,确实难为他了。 只是大姐的脾气、性格…… 她不愿再想下去,差家丁抬走吴麻子,再让女仆将地板清洗干净。 梵香点起,香烟缭绕。 大厅里的血腥味渐渐消去。 孔方正品着方世怡亲手泡的茶,门外“咣咣咣”又三声锣响,吓得他手一哆嗦,茶水洒落。 “山匪又来了吗?” 他抬头,紧张地盯着门外。 第六章 摘桃的来了 “不是,应该是县太爷来了。”方世铂解释。 “这狗官,时间还掐得挺准。我们打生打死的时候,鬼影没见着,仗打完了,他就现身了,哼!” 孔方秒懂,官老爷怕是摘桃来了。 他只是好奇县太爷的吃相,和方家的应对方式。 方家老爷外出未归,自己便宜老婆应该是临时主事人。他很好奇,她面对县太爷会不会一言不合,就拨刀相向。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一胖一瘦两位官家人,一前一后,身后随从一批,在方世清引领下,迈着官步,走入大厅。 胖的肥头大耳,大腹便便,凭着古装剧的经验,孔方判断他应该就是县太爷;瘦得象麻杆,留着八字胡的应该就是师爷。 这组合…… 孔方脑海里崩出四个字:贪官污吏! 再看方世清,简直判若两人,虽然说不上奴颜媚骨,却也放低身段,谦谦有礼,彰显出良好的教养与谦卑。 方世铂却轻哼一声,转身回去内堂。 孔方正想跟着他走,方世怡却悄悄制止他。 方世铂只是一个孩子,自然去留自如,但是他是成年人,是方家姑爷,这时候离开,会授人以柄。 如果来者是一般人家,可能只是被人耻笑不懂礼仪,欠缺家教。 但是来者是地方父母官,万一让他心存芥蒂,恐怕以后日子不好过。 孔方无奈起身迎客。 县太爷落坐,便有女仆人上茶,方世清亲手接过茶盅,然后恭敬地给县太爷敬茶。 县太爷满脸猪哥式笑容,伸手接茶时肥嘟嘟的手指,似有意无意滑过方世清掌心。 孔方眼皮一阵急剧跳动,他真担心方世清一怒之下,剁了狗官咸猪手。结果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有一丝愤怒从她脸上一闪而过,没见她动刀。 “官爷,请!” 方世清仍然保持着应有的礼仪。 县太爷“哈哈”一笑,嘬起厚厚的嘴唇,“滋溜……”猛吸一口,然后咂巴着嘴,摇头晃脑。 “嗯,好茶,好茶。” “这是闽州明前红袍,家父还收藏有半斤,如果县太爷喜爱,世清愿代家父奉上。” 方世清的表现,再次刷新孔方三观。 他原以为她是一个只会用刀剑说话的女人,却不料她人情事故之练达,简直能甩自己十条大街。 只是看县太爷越来越不顺眼。 “好,贤侄女果然有乃父之风!” 县太爷笑得两眼只能看到两个肉球,贴在两道稀疏的眉毛之下。方世清浅浅一笑,轻声吩咐管家。 管家去而复返时,手里多了一个托盘。 托盘上赫然有一包茶叶。 另有一块红绸遮盖处,轻风吹起一角,孔方顿时瞪眼,红绸之下竟然是金灿灿的金元宝! 他顿时不懂了。 按说方家杀匪有功,虽然只是出于自保,但也确实除掉了一方祸害。 即使县太爷想要抢功,也不至于拿方家金元宝? 方世清似乎感应到他情绪波动,回眸冷冷剜他一眼,吓得他蛋缩,赶紧眼观鼻,鼻观心…… 县太爷两只眼珠子再度消失,“好茶,好茶……” 师爷不等吩咐,就上前代自家老爷收下方家明前红袍。 “贤侄女啊,这回你率领方家儿郎,协助官府剿匪有功,本官一定会如实奏报朝庭,为你,以及方家邀功请赏的。” 县太爷端正身子,拿捏着喉咙。 “吴麻子盘据犁头山多年,为非作歹,残害百姓,历任县府都欲除之而后快,可惜吴麻子狡猾,导致历次围剿都让他逃脱。” “本官为任一方,自当保护一方平安,日夜为民请命,今日终于感动上苍,降以天雷,降妖除魔,铲除犁头山恶匪……” “咳咳……” 孔方差点被自己口水呛死。 如果说方世铂自诩神使,只能说是孩童心性,那么县太爷这番话,简直就是无耻加荒唐。 嗯…… 县太爷顿时脸色不愉,扭头看一眼孔方。 “这位是……” “他是我姐夫,刚才跟山匪打仗,受了点内伤,时而有点咳。” 方世怡急忙解释。 方世清眼神凛冽,扫他一眼,并没有言语。 “受伤就下去休息。”县太爷摆摆手。 孔方正求之不得,闻言立马闪人。 “终究是狗肉上不了席面。” 身后传来便宜老婆的鄙夷,孔方脚下一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匆匆回到内堂,他便四处搜寻便宜小舅子。 小屁孩好忽悠,他迫切需要了解原身,及所处时代的一切。 有时他真想甩原身几耳光,特么滴一点记忆都不留给自己,犹其是原身到底是死还是活;若死了,是不是死于便宜老婆之手。 若活着,他的灵魂又是怎么被自己夺舍的。 如果一个肉体里住着两个灵魂,自己可能会被吓死。 “姐夫……” 满脸乌漆抹黑的方世铂突然出现,吓了孔方一跳,“你……在干嘛?” “做震天雷啊。” 方世铂一脸理所当然。 孔方心又一阵狂跳,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这玩艺是一个小屁孩能玩的吗? 你以为是和尿泥呢? 难道不怕一不小心被炸成渣渣? “你……真把自己当神使啊?” “切,那都是我吓唬吴麻子的,只有他那个傻鸟才会相信。” 孔方抚下胸口,总算便宜小舅子还有几分脑子,“你知道震天雷随时会炸么?” “姐夫,你吓唬小孩呢?” 方世铂一脸本少鄙视你的表情。 “我都没点火,它怎么可能会炸!” 无知者无罪……孔方在心里默念三遍,暗示自己原谅对方。 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 “方世铂,如果你不想这辈子缺胳膊少腿的,就不要自己一个人偷偷弄什么震天雷!” 他警告,语气凌厉。 方世铂睁大眼睢了他好久,发现他真不象唬人,缩缩脖子,默不出声。 孔方不再责备他,拉他坐下。 “世铂,我是什么时候来到你家的?” “去年。”方世铂回答。 “姐夫,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孔方点点头,脸上强拧一丝悲伤,引得方世铂一阵长嘘短叹。 “姐夫,你真可怜。” “可不可怜无所谓了,你还是说说关于我的一切事情,越详细越好……” " 第七章 悲催的婚姻 喝光了三盅茶,孔方终于对原身、对这个时代有了一些解。 眼下是大兴朝嘉庆五年,他的穿越地是保定府清河县方家。 大兴朝跟自己前世的历史没有半毛钱关系。嘉庆皇帝今年才七岁,也就是说他两岁就开始参加工作,还是国家CEO. 孔方不由一阵感慨:唉,投胎还真是一门学问啊。 有人出生就等着做皇帝;有人一辈子只能做苦力。 有人喝着20万一斤的白豪银针;有人喝2元一瓶的某夫山泉都嫌贵。 这就是命! 他从方世铂口中知道自己来自齐州府孔家,父亲孔融。 他特意旁敲侧击一下,孔融让梨的故事方世铂听都没有听说过,所以他确定此孔融非彼孔融。 齐州府距离保定府清河县三百里地,放在前世,坐高铁也就不用一个小时,自驾一个多小时左右。 但是在大兴朝,骑马得花上三四天才能回到家。 若是靠两腿,估计腿废了,家还在远方。 方世铂还贴心地将自己所了解的关于孔家的情况也一一告知。 “你意思是说孔……我家也是大户人家?” 孔方非常意外。 他还以为原身出生于破落户。 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怎么可能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来,便宜小舅子,你告诉我,你确定没骗我。 “是啊,你家不仅是大户人家,你还是孔家大少爷呢!” 末了,方世铂还加了一句,骗你我就是小狗。 对于小屁孩而言,这个可是非常恶毒的诅咒,孔方不得不相信“自己”真是大户人家的大少爷。 “你说,‘我’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然跑来你家当上门女婿?” 他拍拍脑门。 “你别告诉我,我真是上赶着要做上门女婿,娶你姐,我不相信我有那么贱。” “嘿……嘿……” 方世铂一阵傻笑,“其实,你来我家,是因为你爹跟我爹喝酒,两人喝醉了,就许了这门亲事。” 啥! 孔方一下跳起来。 ‘自己’这桩并不幸福的婚姻,竟然是两个老头喝醉酒搞出来的? 人生大事,他们岂能如此儿戏? “姐夫,你可不怪我爹。” 方世铂为自己老子开脱,“当初是你爹,非要打赌,结果还输了。” 孔方摇摇头,他相信打赌是真,但是将自己输给母老虎,而不是白狐,其中肯定有猫腻,但绝对不是自己“老子”的阴谋。 虎毒不食子。 他不相信自己便宜老爹是这种人。 肯定是方老头担心自己大女儿嫁不出去,玩套路。 “你大姐,有自己喜欢的心上人?不然她怎么那么恨我?” 他故意套路小舅子。 小屁孩天真烂漫,哪能想到自己亲姐夫会套路自己?他摇头,实诚地说道:“没有啊。我姐武功高强,保济府内无敌手。” “还有,她脾气不太好……” 岂止是不太好,简直就是残暴。 孔方腹诽。 “她眼光很高,一般青年才俊也不敢打她主意,除非他脑子进水。” 果然,自己猜对了。 便宜老丈人担心自己女儿嫁不出去,于是设局算计自己便宜老子,将自己输给方家,偏偏老头子爱面子,只能含泪应下这门亲事。 “是啊,那个人脑子是进水了。” 孔方接话,“你看我象脑子进水的人吗?” 方世铂摇头。 “那为什么我同意当你姐的上门女婿?” 孔方不明白原身为什么不反抗。 “刚才不是说了吗?你被你亲爹输给我爹了。愿赌服输,人无信不立。”方世铂摇头晃脑甩给他两条至理。 孔方白眼一番,“那是我爹赌输,又不是我,我完全可以不同意嘛。” “除非你想成为不孝子,被世人唾弃。” 孔方拍拍脑壳,原来原身也是要脸不要命的货,龙生龙,凤生凤,呆子生下傻二愣。 “那你姐为什么这么恨我?” “因为她从小崇拜英雄,只想嫁给大将军。她最看不起的就是秀才,光会耍嘴皮子,拿把菜刀都费劲。” 孔方莫名惊诧,就因为个人好恶,她竟然恨自己入骨,还拿刀捅人? 能讲点道理么? 大家都是受害者,好不好? 她应该捅的,是始作俑者,是那俩老头。 他果断将便宜老子,便宜老丈人推出去。 “她就算不喜欢我,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违,都已木已成舟,我们已经是夫妻,她为什么还要捅我呢?” “其实……” 方世铂目光闪烁,欲言又止。 孔方不耐烦,“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那我就说了,你可别怪我揭你短啊。”方世铂脾气确实也不太好,若不是摄于孔方震天雷的余威,他都要暴走了。 “其实也怪你,本来你们成亲,大家都开开心心,喝酒吃肉,多好啊。你却借着三分酒意,自己当她面脱衣服就算,还非要脱她衣服。” “我姐可是黄花大闺女,你这么欺负她,她能不捅你么?” 孔方瞪着双眼,愣愣地盯着方世铂30秒,你特么真确定是老子的错? 他真想一巴掌呼过去,但思来想去,最终选择原谅他。 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 “姐夫,你向来熟读圣人书,从来不见你懂格物之术,你为什么突然就会造震天雷呢?” 方世铂岔开话题,显然也不想旧事重提。 孔方也是人才,立即就适应了他跳跃式的思维。 只是面对方世铂的问题,他只能挠头。 方世铂人小鬼大,是忽悠界的后起之秀,如果说自己是在睡梦中得到某仙人指点,恐怕他不会相信。 但是实话实说? 他可能更不会相信。 穿越? 信你个鬼! 头发在被挠掉好几十根之后,他仍然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解释。 方世铂双眼忽闪着求知若渴的光芒,孔方不忍心让他失望。 毕竟,这小子也是有脾气的。 他还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兼小舅子。 “如果……” 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如果我说,是一位老神仙,在梦里教我的,你……” “真的?” 他话没说完,方世铂就跳起来,惊……应该是惊喜。 “那老神仙是谁?太上老君吗?” 呃…… 孔方窃喜。终于大兴朝有一个跟自己前世相同的人物了,虽然它只是传说中的神仙。 " 第八章 太上老君的弟子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 孔方果断开启忽悠模式,“那老神仙,白眉白发,白胡子飘飘,身穿白道袍,手握白色拂尘,仙风道骨,神采飘逸。” “最奇怪的是,他骑的竟然不是马,而是一头长相奇怪的牛,它头上长独角,浑身的毛显青黑色,鼻孔下挂着金色鼻环,却没有缰绳。” “对了。” 方世铂猛一拍手,“他就是太上老君,那牛叫板角青牛,是驮太上老君云游四方的神兽。” 他说得活灵活现,仿佛是真的一样。 “你见过太上老君?” 孔方疑惑。 “当然见过啊。”方世铂不假思索。 “……” 孔方一阵凌乱。 这熊孩子看起不来不象撒谎,难道这个世界真有太上老君这号人物? 如果真有,那自己穿越的可不是一般世界,而是仙界啊! “你在哪见过他?” 他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以免激动过头,暴了脑浆。 “在我爹书房里。” “他收藏的一幅画,是前朝大儒的墨宝……” 孔方一阵玄晕,等等,你说啥? 你说你只是见过画上的太上老君? 确定不是他本尊? 只是画? 你特么那么激动干嘛?还说得象真的一样! 孔方差点就一巴掌呼过去。 但看在对方麒麟臂的份上,他忍了。方世铂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没发现孔方脸色几度变幻。 他兴奋得象刚喝了母奶。 “姐夫,你现在就是太上老君的凡间弟子了!” “你太牛逼了,我崇拜你!” 孔方突然有点于心不忍。 用怪力乱神涂毒少年儿童纯洁的心灵,怎么看都象是犯罪。 但是,不套用神话,又怎么解释震天雷呢? 在冷兵器时代它确实是神物,只有神仙才能造出来。凭只懂几句酸文的孔方,即使被山匪千刀万刮,也鼓捣不出来。 对不起,亲爱的孩子,我不是故意的。 “方世铂,我问你一个事。” “嗯” 方世铂点头。 “山匪是我们消灭的,官府来抢功,不给我们嘉奖也就算了,为什么我们还要给他那么多金元宝呢?” “你姐是不是人傻钱多啊?” 想起那一托盘金元宝,孔方就肉疼。 若放在前世,它可以买多少套房啊? 又可以泡多少美女啊? “……” 方世铂抬头望着门口,不敢开口。 孔方正纳闷这个熊孩子什么意思,身后“呛”一声宝剑出鞘,一道冰凉带着锋利的杀气,抵住他劲动脉。 剑锋只需轻轻一抹,保证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刀冷,声音更冷。 “因为你鼓捣的震天雷,除了吴麻子相信是天神对他的惩罚,没人会相信。县太爷人长得象猪,但是一点都不笨。” “如果我不喂饱他,他只需一封奏折上报天庭,诬告方家私藏威力巨大的杀人利器,意图造反,嘉庆皇只要下一道圣旨,方家就会家破人亡。” “你说,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孔方顿时浑身僵硬。 他不是被方世清吓到,而是被这个时代吓到。他万万没想到,为自救而造出的震天雷,可能会给方家带来杀身之祸。 “夫人,对不起,我没想到事情后果那么严重。” “哼,你能懂什么?除了会念几句酸文!” 方世清冷哼。 孔方脖子一轻,宝剑归鞘。 “以后,管好自己的破嘴,否则别怪我无情!”方世清严厉警告。 “上次捅不死你,是你走运,我不相信你每次都那么幸运。” 孔方下间识地摸摸大腿处的伤疤。 这个疯女人,心狠手辣,他相信自己若再惹怒她,她真敢再捅一刀。 “姐,姐夫是太上老君在凡间收的弟子,你不可对他无礼,不然得罪天神,方家一样会遭殃。” 方世铂突然插话。 随着他话音落下,孔方清楚看到方世清眉角一阵颤动。 她心虚了? 她心虚了! 看来有戏! 他暗喜。原来脾气暴燥,性格凶残的方家大小姐,也逃不出怪力乱神的魔咒。 人嘛,不怕你凶,就怕你没软肋! 他眼神暗示便宜小舅子。 方世铂得到暗示,更为自证没有胡言乱语,他先是诅咒发誓自己没收孔方任何好处,然后举例子讲事实。 “姐,姐夫到我们快一年了?” “我们都知道他向来只会写诗著文念圣书,他几时会格物之术?” 方世清皱眉不语。 沉默就是同意。 “关于震天雷,整个大兴朝可有人听说过?见识过?” “没有?” “可是姐夫怎么突然就能做出来呢?” 方世铂用反问句调动方世清的情绪。 “因为它是太上老君神授之术!你以为刚才我是骗吴麻子吗?不,我说的都是真的。” “昨晚我起夜,就看到一道白光闪入姐夫房间。太上老君不仅传他造震天雷之术,还让姐夫当他的神使。” “嘿,嘿,不过,刚才是我一时贪玩,冒了姐夫的功劳。” 孔方瞪着方世铂,眼睛一刻不离他那双薄嘴唇。如果他有幸出生在自己前世,那些电信骗子还能混下去么? 他们个个不得都回家种蕃薯? “胡说八道!” 方世清不信,转身离开,出门时脚绊到门槛,差点摔了个狗吃屎。对于练武之人,这是一个极低级的错误。 显然她是怕了,心虚了。 所以走路失神,导致失态,差点酿成祸事。 孔方两世为人,意外见识到封建迷信的正能量。他相信自己便宜老婆从今往后,纵使再看不起自己,也不敢轻易对自己动刀子了。 自己人身安全意外上了一份保险。 这份功劳,非便宜小舅子莫属,他暗自决定要好好犒劳他。 “方世铂,咱家有鸡吗?” “啥?” 方世铂懵逼了。 刚才不是在聊着太上老君么? 怎么突然就转到鸡身上呢? 太上老君吃鸡吗? “我说,咱家有鸡吗?”孔方重复。 “有啊。你要鸡干嘛?”方世铂不解。 姐夫向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不在吃食上表达个人意见。 所以方世铂才会感觉奇怪。 第九章 带你窑鸡 “窑鸡,你吃过么?” 孔方一边暗流口水,一边问方世铂。 窑鸡是一道客家名菜,美味可口。它的做法简单,先把童子鸡宰杀洗净后掏空腹腔,塞入姜、茐、蒜、香菇等佐料。 鸡身内外都抹满精盐、香料,再用锡箔纸严严实实包好。 再搭个窑,一般用黄泥块,窑上烧到泛白时熄灭柴火,将包好的鸡放进窑里后即把窑弄塌,在窑上覆一层厚厚的泥土或沙子防止热气散发。 一小时左右就可以开窑取鸡了。 打开锡箔纸包,一只金黄金黄的童子鸡就会展现在你面前,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包你口水瞬间直流三千尺。 “姐夫,你一会问鸡,一会问窑姐,你到底想干嘛?” “我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敢去找窑姐,神仙弟子的身份都保不住你?我姐肯定将你跺碎了喂狗。” 方世铂满脸不悦,气哼哼地发出威胁。 他年纪虽小,却知道窑姐不是什么好人,专干伤风败俗之事。 方家虽然不是书香门第,却是保定府大户人家。 大户人家重视门风,规矩森严。 大兴朝虽然有青楼,但正经人家向来视其为洪水猛兽,严禁家中子弟涉足。 这倒出乎孔方意料。前世的封建王朝,青楼反而是文人墨客、达官贵人消遣之所。大兴朝的作派却跟他前世时代相似,视青楼如洪水猛兽,以狎妓为耻。 当然,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此时的他两眼发黑,心里默念:原谅他,原谅他,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我说的是窑鸡!” “不是窑姐!” “大哥,你能好好听我说话么?” 孔方压抑着声线嘶吼,还不忘往门外观望。 万一让方世清误会自己想去找窑姐,以她的脾气捅出的刀,绝对不会再偏。 方世铂一头雾水,“窑鸡又是什么?” “窑鸡当然就是窑鸡了,你不管是什么啦,反正它不是窑姐,是非常非常好吃的鸡。” 孔方比划着。 听到是好吃的鸡,方世铂两眼瞬间发光。 看到他终于开窍了,孔方便不再解释。两人鬼鬼祟祟走向偏院。偏院面积很大,种有几棵果树,果树底下,一群群大小不一的走地鸡在觅食。 孔方选了一只未下过蛋的母鸡,大约一两斤重。 抓到了鸡,孔方又派方世铂去拿姜、茐、蒜以及一些香料,油盐。 万事俱备之后,他们悄悄从后门出去。 保定府郊外,是一条河。 河宽约两丈。这个时代没有工业污染,河水清澈,干净。水深外,河水幽蓝;水浅处,鱼虾巡游。 孔方麻利地将鸡清理干净,往鸡肚里塞上各种配料,内外抹上油盐香料。 弄好后,用荷叶层层包裹,然后放一边待用。 抬头,看到方世铂一脸呆萌望着自己,于是拍他一下。 “发什么呆?准备干活了。” 方世铂如梦初醒,望着他,象不认识他一样,“姐夫,你什么时候学会杀鸡的?” “切,杀鸡有什么难度?” 孔方不以为然。 “可是,君子远庖厨。这可是你经常挂嘴边的话!” 草率了! 孔方猛拍脑门。 一时大意,忘了自己身处大兴朝,忘了自己身份。 虽然它不是自己前世的古代,但是它可能只是比它稍微进步一点而已。 前身身上有秀才的功名,又是出身在大户人家,当然不屑于做家务活,更别说干杀鸡这种有悖天伦的脏活了。 “这是太上老君亲传的手艺,我也是首次试用。” 他果断甩锅给传说中的太上老君。 “你骗三岁小孩呢!” 方世铂不信,“太上老君是神仙,神仙只饮食金风玉露,从来不食人间烟火,他怎么可能传你杀鸡、窑鸡的手艺?” “但我是凡人啊!” “我师父他老人家是神仙,金风玉露可以为他去饥解渴,但是我不能啊!我需要吃饭吃肉,尝尽人间美味。” 孔方一本正经地解释。 方世铂歪着脑袋想了想,理虽然有点歪,但好象也对。忽悠好了便宜小舅子,孔方再派他去捡一些干柴。 他则在空地上挖一个坑,将包裹好的鸡放在坑里,铺上一层土。 然后开始在上面垒窑。 垒窑的材料,都是就取材的黄土块。窑垒好了,干柴也捡回来了。 他将干柴小心塞进窑里,然后点火。 秋高气爽,干柴烈火。 熊熊大火将黄土块烧红,干柴也将烧尽,只剩火炭。孔方眼看时机已到,便将土窑推倒,火红的黄土块和火炭将鸡埋住。 他则跑到河里,洗手洗脸,顺便喝了一口河水,清冽甘甜,胜过前世的矿泉水。 “噗……” 迎着夕阳,他喷出一片水雾,一道彩虹,幡然悬挂在眼前,红黄橙绿蓝青紫,色彩缤纷,小巧玲珑。 他正乐在其中,方世铂却象见鬼一样大呼小叫。 “哎呀,姐夫,这是你的仙术?” 仙术? 什么鬼? “哎呀,姐夫你果然是被我姐打傻了,连自己会仙术都不知道!” 方世铂急得直跺脚。 “如果你不会仙术,怎么会使龙吸水?” 龙吸水? 这又是什么鬼? 孔方还是懵。 “就刚才,你喷出一口水就出现了彩龙,正是龙吸水。姐夫,龙吸水很利害,它会把我们的河水吸干。” “你千万不要胡乱使用,会害人的。” 方世铂一脸惊俱。 孔方哭笑不得,彩虹不过是一种很常见的物理光学现象,它是因为阳光射到空中接近球形的小水滴,造成色散及反射而成。 他想解释,张了张嘴,最终还是选择闭嘴。 科学,只有在懂科学的人面前,才有道理可讲。 方世铂满脑子神佛,跟他讲科学道理,估计能把他吓死。 因为在他的世界里,亵渎神灵,是一宗大罪。 “行,听你的,你就放一百个心。”他安慰便宜小舅子。 远处,夕阳西下,余辉洒在河面上,河上云烟渺渺,呈桔黄色。 河上小舟匆匆而过,惊起草从里的水鸟,平静的河面顿时鸟声一片。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第十章 狗、狗、狗 孔方灵光一闪,李清照的《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脱口而出。 方世铂正纠结于姐夫的引龙吸水之术,又听他到吟诵诗词。 方世铂顿时又被他的诗词惊艳到。 诗词虽短,只有寥寥数语,似乎是随意而出,却句句含有深意。诗与景相融,情与趣相映,境界优美,给人以无尽的美的享受。 神啊! 45度仰角望着孔方,但见他正身披霞光,头顶五彩光环,仙气飘飘,方世铂差点就跪了。 沉醉不知归路? 沉醉不知归路! …… 却见孔方喃喃自语,忽然抱着方世铂双肩大笑,“哈哈,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我们缺什么了……” “神……姐夫,你……” “怎么了?” 方世铂吓了一跳,以为孔方又得了失心疯。 “酒!我们少了酒。” 孔方大喊大叫,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惊吓中的方世铂被他整懵了,不就是酒吗,值得你大呼小叫? 差点吓死宝宝了。 他拍拍胸口,本能地拉开自己跟神仙弟子的距离,担心孔方兴奋过度,一不小心甩出一两个仙术,将自己弄死。 “你看,多美的景色……” 兴奋中的孔方没有发现方世铂对他起了防范之心,眉飞色舞,“夕阳下,晚霞如梦,一条小舟荡漾河中,惊起一滩鸥鹭……” “如果没有美酒,怎么沉醉不知归路?” “没有美酒,岂不是辜负了美景” “方世铂,酒,我需要酒,我们一醉方休!” 方世铂面露为难之色,“酒……” “别废话,别犹豫,赶快去拿酒来。”孔方催促。 “今日有肉有景,岂能无酒?” “go…go …go……” 方世铂闻言大怒,忘了敬畏,“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他跳起来大骂,但很快就闭上嘴。 因为他发现好象把自己和家人都骂进去了,他赶紧往地上吐口水。 “呸……呸……” 孔方被他一番神操作搞懵了。 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此孔方非彼孔方,彼孔方的口头禅,从此孔方嘴说出来就成了骂人的话了。 他开始挠头。 文化上的代沟,他没办法解释。 “世铂,其实是这样的。”眼看小舅子准备开撕的样子,孔方虽然颇感无奈,但他毕竟是自己名誉上的小舅子。 最重要的是,他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还是铁杆级的。 他不想就此失去这根杆子。 于是他耐心地,心平气和地解释:“世铂,我没骂你是狗。我是你姐夫,如果你是狗,那我不也是狗了吗?” “一个人再蠢,再笨,也不至于骂自己是狗?刚才肯定是你听错了。” 方世铂脸色缓和下来。 毕竟人家还是一个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他没有立刻释疑,不是他钻牛角尖,而是相信自己的本事。 “我不可能听错,我听力极好,晚上能听到三丈外蚊子的叫声。” 孔方抚额,这熊孩子吹牛的本事又见长了。 无奈中,远远看到有两只土狗在河滩撒欢,灵机一动,“我说的是它们……” 他指着远处的狗。 “我刚才恰好看到它们,对,是这样的。” 方世铂举目望去,却见他脸色大变,“姐夫,这种肮脏之事你也敢看,还要叫上我看,你不怕眼长刺疮,我还怕呢!” “呸、呸、呸……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他闭上眼,又是吐水,又是念圣语。孔方莫名其妙,难道自己又犯了这个时代才有的错误? 他赶紧手搭凉棚,举目远眺。 细看之下,尴尬了。 跟小舅子一起,哦,是请小舅子欣赏狗男与狗女之间的爱情动作片,确实有点尴尬哈。 “世铂,其实,是这样的。” 他字斟句酌,生怕再次惹怒这个熊孩子,“我呢,正跟你说着话,就远远看到两只狗在打架。你知道的,我平时读书多,眼睛熬坏了。” “看远点的事物,向来模糊不清,实在没看清楚。” 他半真半假地解释,真情流露。 方世铂微微动容,眼神饱含怜悯,“姐夫,你也犯眼疾了?” 孔方点头,又摇头。 他不知道方世铂所说的眼疾是啥病,反正自己描述的是近视眼。近视眼在前世非常普遍,压根没有几个人当它是疾病。 但看方世铂表情,他说的眼疾貌似非常严重,不象是近视眼,似乎是一种不治之症。 莫非是眼癌? 这熊孩子,想象力是不是太丰富些? “我的先生就犯了眼疾,三尺之外的事物都看不清,看书时鼻尖都抵到书面,唉,怪可怜的。” 方世铂摇头叹息,悲天悯人。 “先生曾请保定府最著名的大夫,华佗老先生诊治,结果毫无起色。” 听到华佗这个名字,孔方心里没有波澜。 在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许多人都跟自己前世的古代圣贤同名,却跟他们毫无瓜葛,他都已经习惯。 “估计再过一两年,先生双眼就废了。” “唉……” 方世铂又一声长叹,悲悯之色溢于言表。 孔方终于听明白他所说的眼疾,不过是近视眼而已。 近视眼确实没办法治愈,却不是什么大病,方世铂是他唯一见到的,将近视眼当作绝症的人。 他不由一阵心动。 “世铂,犯这种眼疾的人多吗?” 方世铂摇头,“不多,据我所知,整个保定府,就我先生一人。” 孔方暗暗叹一口气,本以为可以从近视眼赚取自己人生第一桶金,看来不太现实。他叹气动作很隐蔽,却不幸落入方世铂眼里,他顿时脸色又不好看了。 “姐夫,你越来越让我失望了。” “……” 孔方瞪大双眼,便宜小舅子又双叒叕什么意思? “整个保定府只有我先生一人患眼疾,是不是让你很失望?”方世铂毫不留情面,戳破他龌龊的心思。 孔方心头暗惊,惊于这小子观察力细微入致。 “世铂,如果我说,我能让你先生重见光明,你信么?” 心思被无情戳破,为了化解尴尬,他只能硬着头皮,试图接下这笔稳赔不赚的生意。 第十一章 闯祸了 审视的目光,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将孔方扫了一遍。 孔方顿时不悦了,怎么说老子也有脾气的,你这么看人,狗眼看人低吗? “世铂,你别忘了,我可是太上老君的弟子。” 他看似平淡,实则傲娇地提醒。 果然名人效应立刻显效,方世铂猛一拍大腿,“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切! 孔方果断鄙视。 这话说得,好象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天下没有他不知之事一般,刚才他只是一时疏忽,暂时没想到已。 “姐夫,你真能治好先生眼疾?” 方世铂语气急切。 “我什么时候说能治好你先生眼疾了?”孔方翻白眼,方世铂被气得差点一屁股坐水里。 见过不靠谱的,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刚才还说能让先生重见光明,不到半盏茶功夫就反悔?! 人无信则不立! 哼,姐夫,你的圣贤书都读进狗肚子里了吗? “……” 孔方差点一把扯过他耳朵,来,便宜小舅子,告诉我,你是哪只耳朵听到我说能治眼疾的? 但是他生生忍住了。 没办法,对方有麒麟臂,得罪不起。 他再次耐下心解释。 “世铂,我是说能让你先生重见光明。” “重见过光明,跟治好眼疾,是两码事。” 方世铂想了想,便“哦”了一声,情绪明显不高,他仍然担心先生眼疾。圣人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先生治学严谨,厚以载德,对自己有裁培之恩。父亲常年在外奔波,鲜有照顾自己,是老先生以一言一行,教诲自己学习、做人之道。 所以他对先生感情比较深厚。 先生有恙,他当然不开心。 孔方为这个懂事的小屁孩心疼.在前世,哪个学生会将老师当成自己长辈? 当然,又有几个老师真心将学生当成自己晚辈呢? “不过你放心,我虽然不能治好你先生眼疾,但是我除能让他重见不明外,还有办法让眼疾不再加重。” “真的?” 方世铂眼神终于亮了。 “我以太上老君的名誉起誓!”孔方竖起三根手指,一本正经地起誓。 这玩艺在前世就好象吹泡泡一样随便,但是在当下,它可是重若千钧。 方世铂眼神光亮,紧紧抓住他的手,仿佛担心自己一旦松手,孔方就会消失一样。 “不过……” 孔方吞着口水。 方世铂一惊,“不过什么?” “酒,我缺酒。” 方世铂松开手,转身就往家跑。 “姐夫,你等着,我去拿我爹藏的花雕。” 望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孔方心情大好。 有一个跟班小弟就是好啊! 脚下河水清澈,清凉剔透,河中小鱼游得欢畅,他一时心痒,也想畅游一番。反正窑鸡还要时间,酒也未到。 他想干就干,“刷刷”几下除掉身上衣服,正想往岸上扔,忽然一声凄厉的惊叫响彻河滩,惊起水鸟无数。 “啊,登徒子,你不得好死!” 孔方本能地双手抱胸,生怕自己春光被偷窥。遁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河边丢着一蓝菊花,还有两个仓惶奔逃的身影。 看打扮,应该是哪家的小姐和丫环。 小姐只顾低头前奔,只看到背影,但那丫环时不时回头,向他做一些出责骂与警告的动作。 他视力极好,丫环的长相他看到清楚。 圆脸、圆鼻头、圆眼睛,圆身子…… 总之,浑身都是圆滚滚。 孔方暗忖,这小妞会不会是姓陈? 芳名陈圆圆? 远远看着一主一仆落荒而逃,他也不在意,反正自己没做亏心事,也不是什么登徒子,她们纯粹是自己吓自己。 不过她们的出现倒提醒了他。 这世界跟前世的民风真不一样,野泳有风险,应慎之又慎。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果断上岸,穿好衣服,耐心等酒…… 嗯……等方世铂带酒回来。 酒很快来了。 可是这熊孩子竟然忘了带酒杯,在遭他一顿埋怨之后,死要面子的方世铂正想撒开小短腿再跑一趟。 孔方拦下他。 然后就地取材,砍了一根竹子,做了两个纯天然酒杯。 酒杯通体翠绿,取名翡翠玉液杯。 孔方给酒杯盛满酒,举起其中一杯,“来,世铂,为了窑鸡,为了美景,为了我们友谊,咱们干一杯。” 方世铂犹犹豫豫地拿起酒杯,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男人啊?” 孔方碰了一下他酒杯,直接激将,“是男人就一口闷了,赶快的,别让老子看不起你。” “你……” 方世铂怒瞪孔方,酒杯往嘴边送,微一仰头,“嗞”一杯酒入肚。 “好,爽快,象个男人。” 孔方大赞,自己也一口闷了杯中酒。酒没有前世的醇香、甘烈,但它是纯粮食酒,前世的化学酒无法跟它比。 他扯下鸡腿,“世铂,大鸡腿,你的!” “嗯……” 伸出去的鸡腿停滞在半道。 他一脸惊慌地看着方世铂,但见他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长满红斑,面色苍白、手脚冒汗。 他烦燥不安,开始意识浑沌,不停地在皮肤上又抓又挠。 孔方顿时汗毛倒竖。 因为它明显是精酒过敏的症状。他本来以为纯粮食酒,酒精度不高,即使是小屁孩,只不不过量都不会出事。 鬼知道方世铂竟然是容易酒精过敏的体质呢? “世铂,别挠了。” 他急忙抱住他。“姐夫,我痒。” “你这家伙,酒精过敏为什么不早说?” 孔方又气又急又后悔,酒精过敏有时也是会死人的,如果方世铂死于酒精过敏,即使江世清不一刀劈了自己,自己也会后悔死。 “什么叫酒精过敏?”方世铂反问。 “就我这样吗?” “姐夫,父亲和姐姐从来不让我沾酒。我还以为酒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怕浪费,不舍得给我喝呢。” “原来喝了它,这么难受,早知如此,打死都不会喝。” 他一边埋怨,一边继续挠痒。 “别挠了。”孔方再次阻止。 “你赶快把喝进去的酒吐出来。” 方世铂苦笑,“姐夫,你骗三岁小孩呢?吃进去的东西,哪能那么容易吐出来?我又没病。” 第十二章 满清酷刑 “张开嘴!” 孔方没心情跟他斗嘴,果断命令,方世铂本能地张开嘴,结果让他看到惊恐的一幕。 但见孔方油腻腻的食指,直捅自己喉咙。 他惊恐地瞪大双眼,本能地想反抗,却可惜自己浑身无力,还被孔方死死压制住,他急得眼泪都流了。 “姐夫,不可无礼。” 他挣扎着,口齿含混不清。 无礼你妹,老子是在救你,不是吃你豆腐。孔方一发狠,手指在方世铂喉咙一阵乱捅。 “呕……” 方世铂一阵狂吐。 一股恶臭扑来,孔方差点跟着吐了,幸好一阵清风及时吹来,吹散了这股恶臭。 方世铂连续吐了几次,黄胆水都快吐来了。 眼泪、口水、污秽粘满脸,狼狈不堪。 他一边拍胸口,一边喘气,“哎哟,吐死我了。” “你不吐才会死呢。” 孔方拉他到河边,让他漱口,洗脸。 “舒服些吗?”他扶着方世铂后背,轻声问。 方世铂点头,“好多了。” 孔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正想扶他上岸休息,刚抬头,便看到岸上站着一个风姿绰约,面色如霜,手按剑柄的美女。 “姐……” 方世铂脸色再次苍白。 孔方双腿一软,差点一屁股坐入水里。 两方,三人,一个岸上,两个河里,对峙着。 “方世铂,你上来。” 方世清终于开口了,语气清冷,不容质疑。 方世铂不敢怠慢,踉跄着上岸。刚到岸边,就被方世清一把扯上岸,“啪”一记耳光,非常清脆。 方世铂被扇倒地上,痛是肯定的,但是他不敢哭。 孔方本能地摸一下脸颊。 “把他绑了。” 方世清指着孔方。家丁立即下河,将孔方五花大绑捆起来,一路拖着走。 不知道家丁有意,还是他们无知。孔方双脚耙地,脚趾撞着石块,痛得他撕心裂肺,但他们似乎浑然不觉。 待回到方家大院,他双脚脚趾已经血肉模糊,可怜十指连心啊,那钻心的疼痛让他三辈子都忘不了。 更可恨的是,方世清不仅不给他治伤,还将他吊起来。 双手被高高吊起,脚掌前半只落地,另后半只悬空。 远看就是一个大写的“丫”字。 满清十大酷刑? 魔窟七十六号? 还是梅机关? 孔方知道方世清讨厌自己,知道她脾气暴燥,却不知道她精通酷刑。这娘们哪是执行家法,简直就是公报私仇,想借机弄死亲夫! 整个院子,除了他,空无一人。 因为方世清已下令,任何人不可靠近他。老爷外出不在家时,方家是大小姐当家,至于上门姑爷,在家中的地位仅比家丁高那么一丢丢而已。 所以没有人愿意为他得罪大小姐,哪个不是有多远躲多远? “有人能给我包扎一下吗?”他哭丧着脸,带着哭腔嘶喊。脚趾的疼痛他咬咬牙忍了,但是流血不能忍啊。 那是货真价实的生命之源啊,它不是红油漆,流失太多会死人的。 秋风阵阵,他阵阵发凉。 内堂。 方世铂跪在地上。 方世清脸色铁清,手里握着一根皮鞭,“叭、叭……” 她甩了几下皮鞭,方世铂身子跟着颤了几下。 “说,你为什么要偷酒喝?” “我没偷,是拿。”方世铂争辩。 方世清被气笑了,“是,不是偷,是拿。方世铂,你现在也学会油嘴滑舌了?” “叭……” 她又狠狠甩了一下皮鞭。 “你是不是跟他学坏的?”她指着门外。 “我警告过你,不要跟他走得太近,你偏不听,天天跟他鬼混。” “他是我姐夫,我们没鬼混。” “你……” 方世清差点被他气上天,“可是,他差点要了你的命!” “他明明知道你不能喝酒,连碰都不能碰,闻都不能闻,他还带你偷喝酒。他不是对你好,是想要你的命,知道不知道?” 她嘶吼,一付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他就是一个坏种,一个废物,值得你对他掏心掏肺?” 不料方世铂的脾气也上来,也大声喊:“姐夫他是好人,他从来没有想要害我,都是你,是你把他打傻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连他爹是谁都忘了!” “姐,你才是坏蛋!哼,等爹回来了,我一定要告状,告你野蛮粗暴,将姐夫打傻,什么都不记得了。” “你……” 方世清大怒,扬起鞭就要抽,方世铂闭上眼睛,梗着脖子,“打啊,你打啊,打死我,再把姐夫打死。” 方世铂终究是一个孩子,喊得凶,哭得也凶。 方世清手中的皮鞭停在半空。 她不是怕方世惚告状,而是不忍心。 “姐……” 方世怡轻唤一声。 她了解姐姐,母亲在弟弟出生时就去世了,他是姐姐一手带大的,她一直扮演着亦姐亦母的角色。 在方家,没有人比她更爱弟弟。 她恨姐夫也是真恨。姐夫不是她理想的夫婿,她甚至看不起姐夫,偏偏他们被强行捆绑在一起。 人只有一辈子。 谁不想守着自己喜欢的人过日子? 谁愿意跟自己讨厌的人过一辈子? 可是爹说这是命,无法改变的宿命。然而姐姐理解不了,自己也想不明白。 爹在她心目中,并不是一个迂腐、固执的人,偏偏在姐姐的终生大事上,他却做出让人费解的决定。 方世清望向妹妹。 “姐夫真的什么都忘了。”方世怡轻声解释,带着一丝惋惜,一丝心疼。 姐夫也是一个可怜人,满腹诗书,却被迫做了方家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本来就低人一等,偏偏姐姐脾气不好,还看不上他,哪天没看到他身上有伤,那才是奇迹。 所以当方世铂告诉她,姐夫被姐姐打失忆,她毫不犹豫相信了。 都是那两个不靠谱的爹造的孽啊! “姐夫应该真心是无心之过。” 她目光清澈,望着姐姐。 方世清放下手中的皮鞭,恨恨地说道:“即使无心,也要惩罚。还有,昨天我只是踹了他一脚,怎么可能重伤失忆?” “你告诉他,千万别让我知道他是在假扮失忆。” “不然,我会让他真正失忆。” 第十三章 姻缘 方世清走开了。 内堂只剩下方世怡姐弟俩。方世怡扶他起来,为他擦泪。 “别怪大姐,她也是关心你。” 方世铂抽泣着点头,方世怡爱怜地摸一下他脸颊,大姐这回是真生气了,下手有点重,脸颊上的掌印还隐约可见。 “还疼不疼?” 方世铂摇头。 方世怡叹口气,扶他回房,让他躺好,然后让丫环给他喂药。她则离开房间,走向大院。 “有人吗?” “救救我啊!” 孔方有气无力地喊着。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机正一点一点地流失,如果没有人相救,他熬不到天亮。 明天的太阳,他是看不到了。 可怜自己一场午睡,莫名其妙就穿越了。 穿越到乱世,他忍了。 本来想着以自己主角光环,即使在乱世不能混出个人样,至少也能活到剧终,可惜千算万算不如天算。 当了上门婿难道不够丢脸,还非要英早逝? 刽子手还是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 玩穿越的,还有比这更悲惨、更滑稽的事吗? 他仰首问苍天。 苍天无语,只有一轮惨月当头悬挂。 忽然,一阵熟悉的栀子花香随风飘来,凝眸处,一袭白衣白裙的方世怡,犹如仙子款款而来。 “南檐架短廊,沙路白茫茫。 尽日不归处,一庭栀子香。 ” 方世怡轻笑,婷婷玉立于他眼前,打趣道:“姐夫好雅兴啊,人都被吊起来了,还能吟诗。诗不错,比你平时做的好千百倍呢。” “世怡,我都成这样了,你还取笑?” 孔方哭丧着脸。作为男子汉大丈夫,被自己老婆吊起来的,不论前世,还是今生,绝对是绝无仅有。 神马夫纲、伦理碎了一地。 方世怡给他解开索扣。 “对不起啊,我刚才是听你吟诗,觉得你状态、心态不错,才有此一说,不是故意取笑你。” 小姨子永远是温香软语。 “刚才我是闻到你身上栀子花香味,看你象一朵栀子花,不,象一个散发着栀子花香的仙女向我走来,我才有感而发。” 方世怡芳心暗跳,耳根微红,低眉收睑,声细如丝。 “你……是说,这诗,是为我而作?” “嗯。” 孔方无耻地剽窃张祜,大大方方将它送给自己便宜小姨子。 方世怡芳心再乱,低首细声道:“千万别让我姐知道,不然她又会为难于你。” 孔方果断点头。 这事只能天知地知自己知她知。如果让女魔头知道,她绝对不止将自己吊起来,估计还会将自己当猪一样劁了。 方世怡将他放下,小心地扶他坐好,然后给他脚趾止止血、敷药、包扎。 “姐夫,你也别记恨我姐,其实她也是苦命人。” 她半跪地上,给他包扎,动作娴熟,手法细腻。月光洒在她身上,与白裙辉映,她身上的光芒圣洁、朦胧、超凡脱俗。 你,真是五百年前与我相遇的那只白狐! 孔方忽然莫名其妙地有些伤感。 “嗯。” 他轻声回应。 方世怡抬头,明显有点惊讶于他的反应,毕竟姐姐对他……实在过份了。 她又隐隐感到一丝悲哀。 姐夫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刚到方家时身上也有一股文人的骨气与傲气。可惜半年功夫,他身上的棱角,就生生被姐姐磨平了。 但她知道,他不是为了爱情。 而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而卑微。 她心尖忽然疼了一下。 水雾朦胧了她眸子。 可是她强忍着不让眼泪滴下。 因为她深知这滴泪,不应该是从自己眼睛里落下。 “姐姐她有心上人。” 她扶着他进入大院池塘边的凉亭。亭里有大理石桌、石凳,扶他坐好,她坐对面,有丫环送上茶与点心。 她轻啜香茗,仍然轻声细语。 但是听到孔方耳里,不啻于一个惊天巨雷。他瞬间如醍醐灌顶,终于明白方世清为什么对自己如此仇恨了。 果然世间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同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可是,他也是无辜的。 对? 方世怡无奈地笑笑,“你跟世铂好得象亲兄弟,想必他跟你说过,你为什么会到我家上门。” 孔方苦笑,都是那俩不靠普的老头给害的。 “其实,也不全怪他们。” 那还要怪谁? 孔方瞪大眼睛,原来还有另外一个人将自己往火坑推。他是谁?那俩才老头自己不敢动,难道还不敢动这货? 来,站出来,看我会不会把你打出s来。 “你。” 方世怡轻启珠唇。虽然事情已经过了半年,可是隐藏在心头的遗憾还是挥之不去。 “我……” “噗……” 一口茶水喷出。幸好他反应快,扭头迅速避开方世怡,否则将喷她满脸茶水。 “咳……咳……” 伴随着剧烈咳嗽,他眼泪都下来了。 他手伸出一半,又缩了回来。方世怡是自己小姨子,不论是今生,还是前世,握她的手都有失礼数。 “世怡,为什么会是我?不可能的。” 他怎么可能喜欢大魔头? 世上的美女又没有死光,他怎么可能将自己往火坑里推? 方世怡递给他一方丝帕擦拭。 “是真的,我没骗你。” “如果要追究原因,大概跟十年前的事有关。” 又有什么事? 孔方瞪大双眼,有什么事值得自己对大魔头以身相许? “那年,你八岁,姐姐和我七岁。你父亲带你到我家探访,我们三个就在这池塘边玩耍。” 方世怡回眸看一眼凉亭旁边的池塘。 “你看上了池塘中的一支荷花,不顾我们劝阻,非要去摘,结果掉到池塘里。” “当时吓得我赶紧回去找大人。当大人们赶到,你已经被我姐救上来,还扑到我姐怀里,哭得昏天暗地,孔伯伯当时就喝斥你,骂你不如姐姐,丢人现眼。” “记得姐姐当时还为你顶撞了孔伯几句,愣是把他气乐了。” “后来,你随孔伯伯返回齐州府,一晃十年,我们都未曾再见面,彼此只有偶尔书信往来。” “一年前,孔伯伯再到我家,跟我爹喝酒。两个人从午时,一直喝到子时,两人都醉得不成人样,然后就有醉酒打赌一事。” “孔伯伯赌输了,你成了方家上门婿,但是他也赢了。” “你家就你一个独子,而我家,有我跟我姐两个。” 第十四章 被踩了 因为涉及自己,方世怡也是羞得满脸绯红。 可是她没有停下来,因为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怂恿她,让她继续说下去。 孔方不傻,显然也猜到了许多隐情。 “孔伯伯难下决心,便让你自己作出选择。而你,理所当然地选了对你有救命之恩的姐姐。” 方世怡低下头,不敢让他看到自己即将溢眶而出的伤感。 她自小就喜欢会写诗的孔家哥哥,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心心念念的人成了自己姐夫,他还一直生活在自己眼皮底下。 这种伤感,这种滋味,除了她,没人能体会。 孔方满头黑线,恨不得给自己,哦,不,是给原身一顿组合拳。 书呆子、一叶障目、鼠目寸光、有眼无珠…… 他尽情往原身身上贴标签。 “世怡,你听说过娥皇女英的典故吗?” 他小心试探,他终有不甘。 两世为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吊死在方世清这棵海芒果树上。 方世台俏脸羞红,玉掌拍打着大理石桌面,娇斥:“姐夫,你别贪得无厌!” 孔方顿时老脸通红,自己吃着碗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实在太不要脸了。他正等着方世怡的滔天怒火,却听到她一声长叹。 “姐夫,莫要胡思乱想。” “你知道前天我姐为什么会踹你么?” 孔方摇头,自己昨天才穿越过,原身还恶趣味,不给自己留下任何记忆,鬼才知道之前发生什么。 “前天,隔壁的钱寡妇从咱家门前经过,你对她笑,她也对你笑了。” “恰好又被我姐撞到。” “咕……” 孔方吞下口水。前身仅仅是对着寡妇笑,方世清就敢对他下死手? 真特么活久见! 这女魔头真是不能要了。 否则自己迟早会再死她手上。 “其实,我姐是在恨她自己。”方世怡心虚地为姐姐开脱,只是这理由连自己都不愿相信。 其实孔方不会太在乎,毕竟遭其毒手的是原身,又不是自己。 “世怡,既然你姐那么恨我,为什么她不休夫,或者我可以休妻。” 他说出自己真实想法。 既然双方都活得不幸福,为什么不放过彼此呢? 不料他话音刚落,方世怡“刷”站起来,气得花枝乱颤,“姐夫,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你要害死我姐吗?” “虽然她对你诸多不善,但她毕竟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室!对你还有救命之恩,你怎么可以有休妻之想?” 孔方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被方世怡过激反应吓得不轻。同时他也费解,刚才自己试探她,想让她效仿英皇,跟自己姐姐同伺一夫。 虽然她似有不悦,但是看得出她并没有真生气。 他还以为这个世界的民风不会象前世古代那么保守呢,所以他才敢动休妻,或求休的念想,谁知她反应会如此激烈! 休妻等同于害命?! 这口锅太沉,他背不动啊。 “世怡,别激动,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并不是真想休了你姐。求求你,相信我。”他又是陪笑,又是作揖。 方世怡苦笑,“看来你真是失忆了。如果换回以前的你,绝对不会提休妻之事。毕竟你也是饱读圣人书的秀才,知道休妻对于女子而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孔方好奇。 方世怡真想一个栗凿敲碎他脑门。 “在大兴朝,女子被夫家休,下场只有两个,要么死;要么独谋出路,孤苦一生,反正夫家拒入,娘家不留。” 孔方挠头。 “咱大兴朝,民风、礼教不是挺好的吗?比如刚才……”他搓着手,不好意思将刚才的话重复一遍。 方世怡心思玲珑,自然明白他想说什么,俏脸再度绯红。 “这个……大兴朝是允许的。” 她低头收睑,不敢看孔方,也不让孔方看到自己眼眸。 “但是,你不能有非份之想。” 她低声正告。 一盆冷水再度浇灭他复刚刚复燃的希望之火,讪讪回应,“嗯,我听你的就是。” 方世怡闻言轻笑,半晌,她说道: “时候不早了,你也该休息了。” 她不容孔方反驳,叫来两个家丁扶他回房,临走时她指尖似不经意在孔方掌心轻轻刮一下。 “别多想,日子总会变好的。” 孔方顿时一阵酥麻。 小姨子这动作是什么意思? 是鼓励? 是暗示? 暗示什么呢? 可惜方世怡没给他任何答案,只是飘然而去那瞬间,那一份似有似无的娇羞…… 让他荡起了某种暇想。 他瞬间觉得自己未来可期了。 半路上,他想起差点被自己弄死的便宜小舅子,便央请家丁扶自己去方世铂房间,走到他的小院,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大小姐。” 家丁小声提醒,孔方也看到了。 他没有意外。方世怡说过,方世铂是她一手带大的,亦姐亦母的角色,注定她对弟弟百般宠溺。 他却对她复杂的性格深感无奈。 他站在门外,思量着要不要进去。 “进来。” 门后传来冰冷的声音,不容质疑。 两家丁不敢怠慢,扶着孔方进屋。方世清眉头微皱,显然对他需要人扶着走路相当不悦。 她挥手让家丁退下。 “你今晚就在这屋里睡,伺候好世铂。如出意外,我会再把你吊起来,抽死你!” 她眼光一如既往地冷漠,但是孔方没有忤逆之意。他本来就是来陪方世铂的,没她指令他也会留下来。 瞥一眼地上早已打好的地铺,他还是感应到她的强势。 “这么点皮外伤就装成半死不活的样子,本小姐看不惯,方家也没有闲人伺候你。”她扫一眼他脚趾,眼里尽是鄙夷。 “我……” 孔方喉结蠕动。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刚才方世怡的一番话,让他多少对这个女人产生一丝愧疚。毕竟她婚姻不幸,跟自己也有莫大关系。 当然,最重要原因的是自己打不过她,担心她再将自己吊起来。 这个可怜又可恶的女人,没有什么是她不敢干的。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善良的普天大众,就原谅我的软弱。 他观察一会熟睡中的方世铂,确认他没事,就开始整理被子,准备睡觉。方世清离开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踩到他包扎着的脚趾。 “嘶……” 他差点晕死。 第十五章 行不行 孔方正抱着脚吸气,眼角湿润。 “姐夫,痛了就哭。” 房间里烛光摇曳,光线飘忽,方世铂忽然直直坐起来,吓孔方一大跳,手一松,脚落地。 虽然是脚跟先着地,但是当它跟地面碰撞时产生的震荡,还是波及脚趾, 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眼泪终于抑止不住了。 “方世铂,你诈尸呢?” 他气急败坏。 “姐夫,你怎么说话呢?”方世铂下床,移着小短腿走到他面前,象老学究一样对着他考究了半天,然后幽幽叹口气。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姐夫,你是真伤心了?” “唉,也是,一个大男人让自己夫人欺负成这样谁都难过。姐夫,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连咱家家丁都没有谁被我姐吊起过,唉。” 他边说边叹气,似在打抱不平。 但是话落入孔方耳朵里,怎么感觉他是在兴灾乐祸呢? 欠揍的熊孩子! 他伸出巴掌,想让他屁股尝尝大力金刚掌的滋味,方世铂却象泥鳅一样滑溜,从他魔掌之下逃开。 然后他翻箱倒柜,找出一包糖。 他掂了掂,将一大半送给孔方,大约七八颗。 “啥意思?” 孔方莫名其妙,看着手掌心的几颗糖。每颗糖有拇指大小,四方形,糖纸是草纸,但比普通草纸质量要好,要光滑。 正面还画有小动物图案。 线条简单,色彩单调,但维妙维俏,形象逼真。 糖果呈焦黄色,上面还撒着芝麻。 打开糖纸,一股浓郁的蔗糖味,混合着芝麻香扑鼻而来。 “吃啊。”方世铂见他发愣,便催促。 “这糖又香又甜,珍贵着呢!平时我都不舍得吃。” 孔方哭笑不得。老子又不是小屁孩,这算什么回事? 看不起谁呢? “切,不就是几颗糖吗?能有多珍贵?” 他随手将糖果丢回给方世铂。方世铂瞬间感觉自己幼小的心灵很受伤。 糖果在大兴朝是珍稀物,若不是为了安慰亲姐夫,他都不愿拿出来呢。 偏偏姐夫还不领情! “你知道它来自哪里吗?”方世铂梗着脖子。 “当今天下,只有罗宋国才有!” 方世铂自问自答。 “你知道罗宋国在哪里吗?”他再问。 罗宋国? 这个地名怎么似曾相识呢? 但是孔方很快否定了。大兴朝跟前世是平行世界,它的周邻不可能也有一个罗宋国? “罗宋国在哪里?”他迟疑地问道。 “它在大海那边,远着呢!” “我们若去罗宋国,先要坐船从保定河出海,到了出海口再要换大船出海,没有半年时间到不了。” “你就说这糖珍不珍贵? ” 孔方点头,又摇头。 依方世铂介绍,这些糖果确实算珍贵,但是这些不过是普通的糖果,制做工艺非常简单。 “其实这些糖果做起来很简单,我都会做。” “真的?”方世铂顿时两眼放光。 如果姐夫他真能做,以后自己岂不是就能躺着敞开肚皮吃糖?想想这种神仙日子,他就浑身失去重量。 飘飘然,仿佛风一吹就能飞上天。 “蔗糖、芝麻、面粉、淀粉,我们有吗?”孔方列出糖果成份,方世铂顿时蔫了,面粉有,其余三个,没听说过! 孔方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两个人在昏暗的烛光下舔着糖果,“姐夫,你什么时候能让先生眼睛重现光明?” 孔方顿时有将糖果吐出来的冲动。 来,便宜小舅子,你敢说请老子吃糖,仅仅是为安慰老子受伤的心灵么? 他心里没好气。 “你有玻璃吗?” “玻璃为何物?”意料之中,方世铂一脸懵逼。 知道你没有,我故意的。孔方小小满足于自己的恶趣味。 “水晶呢?” 方世铂仰头想了半天,“好象有。” 他立即再次开启翻箱倒柜模式,可惜翻遍整个房间,都没找着。他不气妥,又蹬着小短腿去父亲书房找。 果然在墙角柜子里,找到一个蛋大的水晶,圆滚滚,红绸包裹。 接过水晶,孔方又犹豫了。 他怕闯祸,更怕再次被方世清吊起来。 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被自己老婆吊起来打,伤害性大,侮辱性亦更强。 “你怕啥?” “这水晶是我爹送我的生日礼物,它是我的。” 方世铂摸着水晶担保。 两世为人的孔方,如果被小屁孩忽悠瘸了,他不如一头撞墙上死了算了,以免给穿越界抹黑。 “如果是你生日礼物,为什么会放在你爹书房里?还累你找半天?” 他无情戳穿便宜小舅子的牛皮。 方世铂嘿嘿傻笑,以掩饰自己的尴尬。但他也不是好脾气的,随即拉下脸,“姐夫,你就说你行不行!” 孔方当即变脸色。 这熊孩子怎么说话呢?什么叫行不行? 话能这样说吗? 他象恶狼一样盯着方世铂,可惜对方是男童,如果他是一枚美女,他将立即、马上、当场向他证明自己到底行不行。 方世铂看到了他眼里的狼光,立即双手抱胸。 “姐夫,你别乱来啊,我可没有龙阳之好!” “碰!” 孔方一头撞在大理石桌面上。 他又想流泪了。 大兴朝的熊孩子太早熟了。 是吃了太多转基因豆油吗?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他恶狠狠地警告。 “再敢瞎哔哔,信不信老子将你卖去青楼当龟公?” 方世铂闻言,不仅不怕,反而挺起腰杆(如果小屁孩也有腰的话),“如果你敢卖我去青楼,我姐敢把你送进宫你当太监,信不?” “……” 孔方决定不说话了。 熊孩子背景强大,还是少惹为妙。 他拿起水晶球研究,再让方世铂找一些雕刻工具。工具来了,但是他发现水晶球太完美了。 他找不到能让自己下手的缺口。 翻来覆去,水晶球在手里滚了无数遍,水晶球表面也被他凿出好几个麻点。水晶球虽然伤痕累累,却仍然倔强地保持初心。 “姐夫,你到底行不行啊?” 方世铂童音再起。 “噗……” 孔方喷出一口老血。 熊孩子,老子再强调一次,不要对男人问行不行? 行不行? 第十六章 没偷,是拿 方世铂兴许是累了,兴许是感觉跟孔方话不投机,于是睡意上头,连打哈欠,“我先睡了,你慢慢弄。” 丢下话他就回床躺尸。 孔方耳根是清静了。 但是仍然找不到剖开水晶球的要领。其实也不能怪他,用水晶球造眼镜只是他偶然在书上看到,至于其中的制作方法,他只是在理论上懂个大概。 至于实操,那是扯淡。 望着水晶球,孔方深深体会到说与做之间的巨大代沟。 道理可以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实际做起来却拉稀。 他想过放弃,但一个完美无暇的水晶球已经被弄成了麻子。如果不做出一个真正的成品,老丈人会不会冒火他不清楚。 但是方世清那一顿毒打肯定避免不了。 他再望一眼睡梦中的方世铂,他后悔自己没管好自己的嘴。 方世铂的先生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非要揽下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夜深了。 烛光摇曳。 烛光将他的虚影投射在窗户纸上。方世清站在闺楼的窗前,看着对面那个飘忽的身影,秀眉深蹙。 她看到方世铂鬼鬼祟祟从父亲书房拿走水晶球。 水晶球是父亲下夷洋带回来的宝贝,是他喜爱之物。她用膝盖都能想到方世铂偷走水晶是孔方的主意。 弟弟在他来之前,乖巧听话,本性单纯,读书习武,积极上进,绝对不会做偷鸡摸狗之事。 但是她没有立即出面制止。 一是她好奇,水晶球是天材地宝,家里只有父亲和自己三姐弟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 二是她想看他搞什么名堂,她最希望他将水晶球据为己有,然后自己当着父亲的面揭穿他,让父亲睢睢自己亲自挑选的女婿,竟然是梁上君子。 他不是给自己招来好女婿,而是引狼入室! 窗外,已鸡啼三遍,孔方终于不敌磕睡,趴桌面沉沉睡去。 天光大亮时他仍然沉睡不醒,方世铂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走到桌前,看到水晶球除了那几个麻点外,其他什么都没变,不由摇头。 刚洗漱完,他便被方世清拎着耳朵,走入厅堂。 厅堂桌面上,摆着各色精美餐点,但是他知道大姐不是请他来吃早餐的。 “跪下!” 方世清一声喝令。 方世铂虽然不情愿,但最终‘没坚持住骨气,双膝着地,跪在地上。 “姐,世铂又闯什么祸了?” 方世怡惊讶不已。 “你问他。” 方世清指着方世铂。 “世铂,你闯什么祸了?让大姐如此生气!” “我什么都没做,刚起床,就被大姐抓来了。”方世铂一脸无辜,气得方世清到处找皮鞭。 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还装无辜。 方世怡一脸无奈。 “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嘛?” “他……” 方世清手指方世铂,一脸怒其不争。“他昨晚偷走父亲的水晶球!你说,他该不该打?” 方世怡脸色大变。 “世铂,你偷水晶球干嘛?难道你不知道它是父亲的宝贝?” “我没偷,只是拿了。” 方世梗着脖子争辩,气得方世清再回头找皮鞭。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她发誓今天非要抽死家贼不可,还要千刀万刮那个始作俑者。 她正要喝令家丁下去拿人,方世铂急了。 “姐,你能不能总是欺负姐夫?”他大喊大叫。 “如果不是姐夫,我们家早就被山匪攻破了,说不定你现在已经成了山匪的压寨夫人……” “世铂!” 方世铂出言无状,方世怡急忙制止。 方世清怒极而笑,“让他说,这个白眼狼,枉费我一把屎一把尿将他拉扯大,到头来我还不及一个外人。” “我不是白眼狼,姐夫也不是外人。” 方世铂哭着争辩。 “我拿父亲的水晶球,是因为姐夫说水晶球能让我们的先生重见光明,先生对我们不仅有授业之恩,他更象我们的另一个父亲。” “所以,我一定要帮他。” “即使父亲怪罪我也不怕。他身为父亲,一年到头有几天在家?曾经好好陪过我几天?哼,我不恨他已经给很给他面子了,拿他一个水晶球怎么了?” 方世清和方世怡双双被震惊了。 她们没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弟弟,小小年纪心里藏了这么重的心事。犹其是方世清,她都觉得自己为弟弟付出了自己所有。 可是到头来发现自己所有的付出,并不能代表所有。 这些年父亲外出频繁,鲜有在家。大家都忽略了弟弟的感受,以为只要让他吃饱、穿暖、不受人欺负就行。 原来他心里渴盼父爱。 原来他尊敬先生,不仅是因为他是先生,而是当他为父。自从孔方到了方家,又日日粘着孔方。 方世清一直以为是孔方故意亲近方世铂,以达到自己在方家立足的目的。 半年来她冷眼旁观,对孔方是越来越憎恶。 谁曾想其实是方世铂粘他。而他一直在默默承担着一个长辈的角色,让方世铂心理上获得安全感。 “世铂!” 方世怡眼圈泛红,将他搂入怀里。 “你说姐夫要让先生重见光明?他要怎么做?水晶球有用吗?” 方世铂点头又摇头。 “是姐夫亲口说的。至于有没有用,只能等他做出来才知道。” “他要做什么出来?” “眼镜。”方世铂比划着。 “姐夫说用水晶做成眼镜,让先生戴上,先生的眼睛就能看见东西,不用再趴到书本上看书了。” “眼镜?!” 姐妹相视一眼,皆摇头。她们没听说过,更没见过。 “切,就凭他,能将水晶做成眼镜?”方世清嗤之以鼻。 “姐……”方世怡嗔道。 “或许他真能呢?” “你懂个屁!”方世清转身离开。 方世铂赶紧拉上方世怡,“二姐,大姐又要去欺负姐夫了,我们去看看。” 方世怡示意他稍安勿燥。 “放心,大姐不是去欺负姐夫。” “再说了,若是大姐真欺负姐夫了,你能干什么?” “除了看热闹,你什么都做不了,所以不如留下来,好好吃早餐。” 方世怡爱怜地将一块糕点塞他嘴里。 第一十七章 隔壁老王是劁猪的 “叮叮……” 睡梦中的孔方被清脆的敲打声惊醒。睁开眼,看到一个年轻家丁正在雕凿水晶球,一个椭圆状的镜片已经初显雏形。 “你……是谁?” 孔方揉着眼睛,开始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家丁微微抬头,笑着回应,“姑爷,我是老王。大小姐让我过来帮你。” “姑爷,你看合不合你心意?” 他将手中的半成品递过来,孔方伸手接过。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镜片做得合规合矩,修整打磨之后,就是一块合格的镜片了。 “老王,你手艺不错嘛。” 老王腼腆一笑,“谢谢姑爷夸奖,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孔方听出这老王跟别的家丁不太一样,象是文化人,不由好奇,“老王,你是哪里人啊?你不象是做家丁的人啊。” “哈哈……” 老王干笑,“我就是咱清河县的。” “不过姑爷你看错了,在下真是方家家丁,到方家已经一年有余了。” 孔方摇头,“方家家丁,大都目不识丁,甚至有的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但听你的谈吐,更象一个文化人啊。” 老王摇摇头。 “其实祖上是石雕艺人,早些年生意还行,我自小跟爷爷、父亲学雕刻,爷爷见我好学,便教会我一些字。” “我呢,本来想着靠祖上传下的手艺过日子。可惜大兴连年战乱,饥荒不断,百姓日子难过,我空有手艺,却不能养家糊口。” “承蒙大小姐不弃,将我收入方家……”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分钟之内老王已经两次提到自己便宜老婆。他不是狭隘之人,但是老婆对自己的态度不得不让他心生疑虑。 方世怡说过,便宜老婆有自己的心上人。 再看老王,二十五六年纪,虽然一身家丁打扮,却谈吐不俗,还面目俊郎,肌肉结实,一股阳刚之气测漏。 突然之间,他感觉自己头顶上有一片绿云飘过。 “老王,你真是方家家丁,不是隔壁老王?” 他捂着心口。他不想问,担心答案正是自己担心的,偏偏又忍不住。 老王憨厚笑笑,“姑爷,我当然是方家家丁呀,不然大小姐怎么可能给我派活呢?” 孔方点头称是,却暗自腹诽,正是因为方世清给你派活,老子才担心呢。 “哦,对了,姑爷,你怎么知道隔壁老王啊?” 老王是一个话唠。 孔方瞪眼,What? 隔壁真有老王? “他是劁猪的。” “刚才大小姐给我派活的时候,她也派人去请他了。” 她请隔壁老王干嘛? 方家养猪吗? 老王意味深长看他一眼,那眼神让孔方毛孔瞬间扩张。姑爷不受大小姐待见,在方家已经是公开的密秘,家里没有几个下人真正怕他。 所以老王的目光,赤果,直接。 “方家不养猪。” 他目光有意无意间扫过孔方某处。 响鼓不用重锤敲,孔方从老王的语气、眼神就能明白方世清派人去请会劁猪的隔壁老王的用意。 如果他做不出眼镜,隔壁老王的绝活就派上用场了。 他本能夹紧双腿。 同时感概方世清始终是不愿放过自己,是想方设法要弄死自己啊。 这家,真不能再呆了。 再呆下去,不死也会身残呀。 孔方再次心生休妻出走的想法。至于方世清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是被娘家人不容,还是被夫家人嫌弃,他管不着。 也不想管。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何况是她作恶在先,自己完全是出于无奈,大兴朝的口水休想喷老子。 门外,秋高气爽,天高地阔。 他却悲催地发现自己除了方家,天大地大,还真没有自己容身之地。 唉…… 一声长叹,破碎了刚才美好的念想。 近视眼镜肯定能做出来。 方世清,你别太得瑟,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在我脚下,喊我老公,喊我亲亲老公!让你心甘情愿做老子奴婢! 孔方被绝境逼出了斗志。 他动手能力不行,但并不代表他无能。 两世为人,再加上超越大兴朝最少上千年的知识,要指导一个半文盲手艺人,他信手拈来。 在他指导之下,两片镜片终于做出来了。 接下来是打磨。 打磨是一道精细活,急不来。 看天色已经不早,孔方便让老王先下去,明天再继续。 老王走了,孔方还不放心,悄悄跟在他身后,直到他回到家丁住的北厢房,一路上没见到他跟方世清有任何接触才返回。 途中,他又顺道找方世铂了解一下,方世清到底有没有去请隔壁劁猪的老王。 方世铂一头雾水。 方家不养猪,请劁猪佬干嘛? 根本没有的事,反正他一整天都没见到劁猪老王。 “或许你不认识他呢?” 孔方仍然不放心。 方世铂:“切,他烧成灰老子都认识!” 孔方闻言,随即陷入了沉思。 老王,果然坏得很啊。 回到房间,他拿出上次没吃完的罗宋糖,仔细地抹上巴豆粉,再小心翼翼地重新包好。 第二天,老王如期而至。 推开门,孔方不在,方世铂也不在。 半成品镜片静静地躺在桌面上,旁边放着一个精纸包裹着的小物件。老王好奇,拿到手里捏了捏,软软的。 再放鼻子下闻,一股蔗糖的清甜和芝麻的酥香瞬间勾起他的馋虫。 他撕开糖纸,将糖放入嘴里…… 嗯…… 甜…… 香…… 软…… 他味蕾瞬间爆炸,闭着眼享受着罗宋糖给味蕾带来的冲激。他感觉自己身体在不断变轻,仿佛后背长出一双翅膀。 他想飞。 他怀疑自己已经成仙。 “咣”房门被撞开,撞碎了老王美梦。他回到现实,又成了方家家丁,一个有点手艺的家丁。 孔方急冲冲进来,见到老王愣了一下。 “老王,早啊。” “姑爷早。” 老王起身回礼。当他看到孔方眼神往桌上扫,心里便“格登”一下。 桌上糖没了。 那颗糖已经在他肚子里。幸好孔方只是随意扫扫,并非找糖。老王悄悄抹一下冷汗,暗暗庆幸,也暗暗回味糖的香甜。 今天他要打磨水晶镜片。 没磨几下,肚子突然“咕”一声开始欢腾,他顿时脸色巨变,捂着肚子就往茅厕跑。 第十八章 假冒郎中 一阵排山倒海之后,他脑门冒了冷汗。 幸好他年富力强,出门还不需扶墙,走回房里继续打磨镜片。 水晶石比普通石头坚硬,打磨相当费劲。 当然,对于资深石匠而言,它仅仅只是需要付出多一点耐心而已。 如果不是肚子闹腾,老王想信自己两天之内可以打磨出一块水晶镜片。虽然姑爷在方家没啥地位,毕竟人家也是方家姑爷。 何况活还是大小姐派的活。 他是不敢磨洋工的。 老王有心表现,偏偏肚子不争气。刚打磨没几下,肚子又“咕咕”乱叫,喷涌而出之感憋都憋不住,他不得不放下工具再跑茅厕。 “老王,你干嘛去?” 孔方憋住笑,一本正经地问。 “姑爷,我上茅厕。” 老王停下脚步,夹着双腿,脸上挂着尴尬。 “不是?你不刚从茅厕回来吗?” “我是无所谓哈,但你没听大小姐常骂你们懒人屎尿多吗?忍着点啊,别撞枪口上。” 孔方语重心长。 “可是,我忍不住啊?” 老王苦着脸,大小姐的脾气没人不知道。如果让她觉得自己在偷懒,家法是逃不掉的。 “姑爷,你多担待,万一让大小姐撞上,帮忙美言几句,可否?” 他近乎哀求。 孔方苦笑,举手抬脚,让他看它们的累累伤痕,“你觉得我能在大小姐面前说得上话吗?” “可是……可是……” 老王快哭了,夹腿提臀,想着再求个情,忽然他大惊失色。 “不行了,我忍不住了。” 他再也顾不上会不会撞上大小姐了,双手兜着屁股,往茅厕扭去。 又是一阵排山倒海。 凭着强悍的体质,他仍然只是感觉肚子有点空荡荡,墙是不用扶的。 孔方看在眼里,嫉妒丛生。 这体魄,相当适合温暖少妇的空虚寂寞冷。 但是表面上他不能暴露自己负面情绪。 “老王,你没事了?” “没事继续干活。刚才大小姐让人带话了,镜片要尽快做出。若她满意了,有赏;若让她等得不耐烦,你、我一起罚。” “我……也罚?” 老王吓得手一阵哆嗦。 “你以为呢?”孔方翻白眼,真当自己是薛怀义啊? “你啊,不仅要罚,估计还要比我狠,毕竟你是下人。” “咕……” 老王吞下口水,低头,不说话,卖力干活。可惜没磨几下,肚子又闹腾,他不得不再次放下手里的活,奔向茅厕。 如此反复几次,他终于扶墙了。 他脸色腊黄,浑身冒虚汗,手脚绵软,有气无力 孔方心里那幸灾乐祸、报复得逞的快感澎湃,脸上却是一本正经,“老王,你是不是病了?” 老王点头,又摇头,“我也不知道啊。” 他不是不相信自己得病了,而是不敢相信啊。这年代,作为下人,他病不起。一是没钱治,二是怕被东家驱逐。 因为东家也怕生病。 在大兴朝,医药是稀缺资源,一般人家生病,如果跳上一两回大神还没痊愈,那么最终是死是活几乎就是全靠运气了。 熬过来了,继续活蹦乱跳,过完余生。 熬不过,只能喊全村人到他家吃席。 所以大兴朝人人谈病色变。 “伸出手来,我帮你把把脉。” 孔方一脸“真诚”,老王却犹犹豫豫,他哭丧着脸,“姑爷,万一我真病了,你能帮忙隐瞒一二吗?小的将感激不尽。” “你反反复复上了几次茅厕,你以为没有人发现你不对劲?” 孔方故意板起脸。 “生病并不可怕,可怕的讳疾忌医!” “可是……” 老王还在挣扎。 “没有可是。”孔方不耐烦了,按住他右手,给他把脉。其实孔方根本不懂把脉,他只能摸到动脉在跳动,至于它表达的信息…… 不好意思,不懂。 他装模作样,拈着虚拟的山羊胡,眼睛一会眯起,一会睁开,搞得老王的心情好象过山车,跌宕起伏。 “姑爷,我……” 老王期期艾艾,想问又不敢问,生怕问到的结果是自己不能承受之重。 孔方当然知道他想说什么,偏不让他顺心。 “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犹其大小姐。” “咕……” 老王咽下口水,心里更是七上八下,感觉姑爷说的就是废话。刚才他也说了,如果自己真得病,根本不用他说出去,方家上下,包括大小姐马上就知道。 他们又没瞎。 自己上茅厕的频率,已引来其他人侧目,他们目光流露的厌恶、嫌弃让他不舒服。 而他们似乎开始刻意自己保持矩离,他内心忐忑不安,警报长鸣。 老王甚至担心太阳下山之前,自己就会被闻讯赶来的大上姐赶出方家。 离开方家,他只有死路一条。 “扑通” 他突然曲膝下跪,纳头便拜,“姑爷,请你救救我,我愿意一辈子为你当牛做马。” 孔方还没来得说话,老王又“咣咣”几个响头。 戏已经演得差不多,再演就过了。 孔方将老王扶起。 “老王,你这什么话呢?你本来就是咱方家的下人,当牛做马不是你的本份么?”他板起脸来一顿训斥。 老王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当然,你是方家人,我也是方家人,大家都是一家人,我肯定会救你的。” 给了他一棒子,又在他鼻子前挂上胡萝卜。 玩腹黑,两世为人、见识比老王长几千年的孔方,能将他玩死。 “姑爷……” 老王捂脸而哭,既有感恩,又有内疚。他和所有下人都清楚,姑爷在方家没地位,跟他们相差无几。 所以他跟其他下人一样从来没将姑爷当成自己的主子。因为他有手艺,还识字,大小姐更高看自己一眼。 他凭着这点骄傲,更将不把姑爷在眼里,昨天还拿隔壁老王吓唬他。 作为下人,欺负主子简直猪狗不如。 姑爷不仅不记恨,不惩罚,反而要给自己治病!这样的主子在大兴朝就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老王何幸,遇此明主? 老王百感交集,泣不成声。 若不是担心哭声引来其他人,他早就抱着孔方嚎啕大哭。 第十九章 仙药 孔方满腹郁闷。 这谁啊?人长得人高马大,却有一颗玻璃心!不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么?老子活得好好的,需要你哭丧? 他掏出三颗绿色药丸。 是他昨晚连夜赶制的药丸,用新鲜马齿苋、绿茶熬制浓汤,和入熟面粉,撒上干姜末,揉成面团,再捏成鹌鹑蛋大小的药丸。 他一共做了九颗。 一次三颗,一天三次。当然,他不打算将药丸一次性给完老王。 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得不到珍惜。 老王接过药丸,看着绿油油的丸子一脸懵逼。 “姑爷,这是什么?” 孔方一拍脑袋。 这个时代的人,若生病一般都是熬,好了是运气;挂了是宿命。 请得起医生的,喝的也是药汤。 药丸,真心没见过。 “这是给你治病的仙药,吃了它,你就能减少去茅厕的次数,再吃两次,你的病就能彻底痊愈。赶快吃罢。” 孔方本以为老王会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将药丸塞嘴里。 结果他意料中的场景没有发生。 但见老王捧着药丸,满脸纠结。在大兴朝,除了王公贵族,只有富人才看得起病,一般人家一场小病能拖垮一个家庭。 象他这种做下人的,更是不敢生病,病了也治不起。 姑爷说它们是仙药,他就更加不敢吃了。毕竟它吃下去,就吐不出来了,即使自己没病死,也会被药钱、诊费愁死。 “怎么回事?” “不相信我?” 孔方有些不爽。巴豆虽然是老子下的,但治你的不也是老子吗?你一个下人,凭什么不相信老子? 给脸不要脸是? 老王吓得一哆嗦,急忙解释:“姑爷,我相信你。只是这仙药,我……我没钱……” “嗐!” 孔方拍案而起,吓得老王再一哆嗦,药丸差点掉地上。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是方家下人,我是方家姑爷,我们算是一家人,我说过要收你的钱了吗?” 老王瞪大眼,张大嘴,就这么愣愣地望着孔方。 半晌,他再次捂嘴痛哭流涕,气得孔方差点就一脚踹死他。哭了半晌,老王含泪将药丸塞进嘴里,边抽泣边咀嚼。 淡淡的酸涩味,还有辛辣味在口腔里散开。 “喝点水。” 孔方将一碗凉开水推到他面前,老王眼泪再一次涌出,拿起碗喝水,将嚼烂的药丸和着水吞咽。 孔方不知是低估了药效,还是低估了古人的免疫力,他没想到三颗山寨药丸竟然尽解老王体内的巴豆余毒。 吃药后老王只去了一次茅厕肚子就风停雨歇,其脸色、体力、精神都渐渐开始恢复。吃过午饭,他已是生龙活虎,脸上没半点病色。 老王抱着孔方的大腿激动不已,若不因为自己出身低贱高攀不起,他已经认孔方作爹。 孔方被吓得又差点一脚踹死他。 这都什么人啊? 不就是治好你拉稀的毛病吗? 至于这么激动? 巴豆还是老子下的呢!要不要知会你一声? 他却不知道老王行为过激,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大兴朝国情。 在大兴朝,下痢几乎是绝症,病人饱受折磨,死状极惨,几乎象干尸,还一股恶臭。即使王公贵族、富贵人家也是谈之变色。 他却幸运捡回一条命! 孔方就是他再生父母,他能不感动,不激动? 姑爷是不可能成为自己干爹的。 但是他可以是自己最尊敬的主子,自己可以是他最忠诚的下人! 老王暗暗发誓,干起活来更加卖力、精致。 下午收工时间已到,他没走反而央请孔方让他继续干活,房间是方世铂的,老王不想休息想干通宵,方世铂还要休息呢。 所以孔方一口回绝。 但是老王不死心,死缠烂打,孔方无奈,找了一间空房给他。老王欣喜不已,抱着镜片和打磨工具,屁颠屁颠地去了。 “呸,贱骨头!” 望着老王的背影,孔方轻呸。 “姐夫,太上老君给你赐药了?” 他刚回自己房间,方世铂就象幽灵一样冒出来,小脸激动得好象刚喝了太上老君洗脚水。 孔方明白他所指,只是意外老王为什么会将自己生病之事传出去。 大兴朝人不是讳疾忌医吗? 他大喇叭不是害自己么? 但是他很快就释然。大兴朝人不敢说自己有病,害怕医治,其实是因为他们看不起病,不敢生病。 老王“身患”下痢之疾,本来是必死无疑,结果他活过来了。 它不是意外,而是获得了主子赐药。 绝症之下捡回一条命,已经够他吹半年了;再加上主子恩赐,他还不吹上天?当然,也不排除他隔空给自己拍彩虹屁。 这小子有点意思! 孔方对他的芥蒂总算是放下了。 还好有太上老君给自己背书,倒不用浪费口水解释,特别是向方家人解释自己怎么突然会治病。 因为郎中在大兴朝本来就是稀缺物种。 即使方家药铺在保定府数一数二,也只有两个老眼昏花的老郎中坐堂。而孔方前身,只是一个书呆子,吟诗作对还免强。 至于治病救人,还是洗洗睡,否则病人会死得更快。 “怎么,你有意见?” 孔方斜乜便宜小舅子。 方世铂急忙作揖,“哪敢有意见啊?姐夫得神仙垂青,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哪能有意见?” “懂事!” 孔方摸一下他脑袋。 “姐夫,要不你请太上老君赐我一颗让我更强壮的神药?”方世铂仰头,一脸热切。 孔方挠头,说实话这个要求不算高。 问题是他不认识太上老君啊。 求他赐药? 赐你个死人头! 他很想实话实说,但是谎言一旦说出来,你只能编更多的谎言去圆,不然被自己的谎言反噬,下场必然凄凉。 问题又来了。 他配个头痛脑热的草药绝对没问题,因为前世他爷爷是村里赤脚医生,曾教他不少中草药知识。 至于让人变强壮的药? 莫说他这个赤脚医生的后人,即将前世最顶尖的医学专家,也弄不出这种药啊。 除非是那种事前一粒,延长半小时的神药。 第二十章 你是魔鬼 他想拒绝方世铂,但是看到他殷切的目光,又于心不忍。抓耳挠腮中,忽然想起前世自己小时看过的动画片《大力水手》。 他灵机一动,抚摸着方世铂的头,“你想要的药有啊。” “真的?” 方世铂顿时鹊跃。 “它叫波菜。只要你吃了它,你就会力大无穷,斩妖除魔,所向披靡!” 孔方老神在在,捏着虚拟的山羊胡子。 方世铂两眼放光,“姐夫,波菜在哪?” “蓬莱仙岛。” 孔方双目微闭,摇头晃脑。 “嗯……” 笑容在方世铂脸上凝固,眼神暗淡,却又不甘心,“姐夫,你不能让太上老君从蓬莱仙岛拿点波菜来吗?” “当然不行啊,你以为它是给老王吃的那种普通药材?” “波菜可是极品仙药,需要仙气日夜滋润,一旦离开仙境,它就是一颗普通青菜。”孔方为了圆谎而继续忽悠。 方世铂唉声叹气。 “咣……” 房门被粗暴踹开,孔方又看到了那双迅速收回的靴子,他一激灵,正想钻桌子底下躲藏眼前一花,脖子上就一阵冰凉。 锋利的寒气直逼五脏六腑。 他不敢动弹,担心稍一动弹,剑锋就会切开自己大动脉。 “姐,你干嘛?” 方世铂吓得跳起来,他万分激动,瞪着方世清。方世清俏脸含霜,眼神带着杀气。 “你,给老王治病了?” “嗯哪。” 孔方莫名其妙。他还以为自己干了事什么得罪了她呢,原来她是为自己给老王治病而生气,随即他也释然了。 不就治病吗? 这都不是事。 当然,他也理解方世清为什么生气。毕竟方家是开药铺的,有坐诊郎中,自己治病,不仅打方家脸,甚至抢了方家生意。 按时下治病收费标准,老王的病至少需要花一百两银子去治。 一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在大兴朝可以买5亩好地。 方世清作为当家人,她有权愤怒。 “夫人……其实是……” 他不敢讲老王的病,其实是自己给他下了巴豆,于是便想着给她讲讲人心向背的道理,结果却被喝止。 “闭嘴!” “我问你,你有医凭吗?” 医凭?什么鬼东西? “医凭就是官府颁发给郎中的行医文书,郎中凭文书行医。”方世铂解释。 孔方秒懂,医凭相当于前世的行医证书。 他心里顿时“格登”了一下。在前世,若没有行医证书,属于非法行医,一旦查实后果很严重。 但是前世还有一个怪现象。 持有行医证书的人,未必会治病。 而会治病的人却未必持有行医证书。 所以事情就有意思了,许多砖家因支持有证论而被骂得头破血流,却仍然坐高堂之上高谈阔论;又有许多专家仗义执言,奈何庙堂之人耳朵长毛徒增感慨。 不过,老王也算是方家人,自家人治自家人,应该不算非法行医? 夫人,你是不是小题大作了? “你,想害死方家吗!?” 方世清声色俱厉,握剑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孔方吓得亡魂大失,生怕她情绪失控,手中剑抹一下自己脖子。 方世铂脸色也变了。 方世清的话将他从太上老君的神话故事中拉回现实。原来在大兴朝,非法行医轻者罚没家财,重者流放千里。 而且还连坐。 一旦有人告发,不仅姐夫受罚,方家也会遭难。 孔方差点就一头撞墙。 前世爷爷因为是祖传医术,没有那所谓的行医证书而被迫中止行医,导致他郁郁而终。 自己穿越到大兴朝,因一时不忿给老王下了巴豆。他只是想给对方一个教训,并不想真正要他的命。 所以才同步配了解巴豆毒的药丸。 结果就成了非法行医,不仅可能让自己受到伤害,还会连累方家人。 特么的,这什么世道? 还让不让人活啊? 他不相信大兴朝此举是为天下苍生。 可惜不会人听他的呐喊,也不会有人理会他的愤怒。 不论哪朝哪代,一旦让资本说话,就只有利益可言,其他一切包括公理、道德、良心…… 统统都见鬼。 他还不忘理直气壮、道貌岸然。 “夫人,现在该怎么办?” 不信归不信,目前的困境还是要解决。他可不想自己跟方家被发配苦寒之地,甚至家破人亡。 “出去!” 方世清没有直接回应,而是一脚将他踹出房间。 孔方刚站稳,就看到准备熬通宵的老王被五花大绑捆着,嘴巴红肿,嘴角流血。 他身后是押解他的家丁。 还有被召集来的其他家丁和女佣。 老王看到他出来,眼神闪了一下,但很快就暗淡下来,低下头,无声哭泣,嘴里支支唔唔,不知道在说什么。 方世清脸色阴沉,手按剑柄。 家丁、女佣低头站着,大气不敢出。 孔方还看到方世怡,她也脸色凝重,忧心忡忡。看到温柔善良的小姨子这付神态,他终于相信自己又闯祸了。 “老王,你,得病了吗?” 方世清厉声喝斥,手一挥,剑指老王。 老王膝盖一软,跪在地上,拼命摇头。 “既然你没得病,为何到处造谣姑爷给你治病,还赐你神药?” “你是想害死姑爷吗?” 老王猛然抬头,望着孔方,摇头更剧。 看老王凄惨,孔方动了恻隐之心。老王是无辜的,受罚的应该是他孔方。他正想站出来为老王辩解,方世清已上前一步,信手一挥。 “嘶……” 剑尖划过老王脖子,一股血线飙射,暴出妖艳红光。 孔方看到妖艳背后,老王的惊恐、无辜以及生机在逐渐消失。 他瞬间手脚冰凉。 他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他没想到方世清居然痛下杀手。 老王只是一个稍有心机的家丁,他不是十恶不赫的犁头山山匪! 他回头瞪着方世清,双眼渐渐变红,他双拳握紧,似乎要催动全身的力气。 “方世清,你就是一个魔鬼!” 他突然暴走,指着方世清怒吼。 “我要休……” 方世清面无表情,抬腿一个侧踹,孔方就象被火车撞击,腾空飞起。 第二十一章 永远是那么残暴 “咚” 孔方在一片惊呼声中,象炮弹一样跌落一丈外的古井。 对,是古井,不是池塘。 井口宽不到一米,他是以倒栽葱的方式掉入井里的。即使作为受害者,孔方都不得不佩服方世清脚下功夫。 感觉她不加入国足简直就是暴殄天物,浪费人才。 前提是大兴朝也得有足球队。 古井水面离地面有三米左右,空间狭小,井水冰凉,空间的压抑与井水的寒冷双重压迫,差点让孔方精神崩溃。 好不容易钻出水面,却发现井壁非常湿滑,他根本爬不上去。身子再次下沉,吓得他亡魂大失,一边扑腾,一边大声呼救。 “救命,救救我啊……咳…咳……” 在喝下好几口井水后,一只吊桶终于从天而降。 “姐夫,抓住吊桶的绳索,我们拉你上来。” 方世铂在头顶喊话,孔方心头一暖,差点就掉泪了。关键时刻还是小舅子靠普啊。 待老子安全脱险后,一定再请吃他好好吃一顿窑鸡! 鸡腿、鸡翅以及鸡屁股全都给他! 孔方对着井壁庄重发誓。 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感谢的是便宜小姨子。 其实方世铂从他掉入井里那一刻起,就被吓傻了。 虽然他知道姐夫经常被姐姐打骂,但是这次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往死里整啊! 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然后整个人就傻掉了。 方世怡是最早清醒的。 她也惊讶姐姐的暴力,但是她更担心孔方的生死,于是她立即召集家丁,放下吊桶欲将孔方捞起来。 她还顺手一巴掌将方世铂拍醒。 惊醒之后,方世铂也加入救人行列,对着古井又喊又叫。 孔方让过吊桶,抓住绳索。 几个家丁合力将他往上拉。终于从井里出来,但孔方已经全身湿透,被冷风一吹,忍不住浑身发抖。 “阿嚏…阿嚏…” 他连打几个喷嚏,鼻涕眼泪横流。 “世铂,赶快扶姐夫回房换衣服。方伯,赶紧去备热水,再煮一碗姜汤。” 方世怡一脸痛惜。 方世铂赶紧扶着孔方回房换衣服,管家方伯则去安排热水和姜汤,骚乱的后院很快恢复安静。 方世怡走向方世清。 “姐,你这次做得有点过了。” 方世清扫她一眼,面无表情,不吭声。 “不仅是老王,还有姐夫。”方世怡压抑着自己情绪。不论如何,对面站着的是自己亲姐,她不能太多苛责。 “作为家奴,将主家置于危险境地,老王死有余辜!” 方世清手按剑把,余怒未消。 “可是,姐夫心性善良,你当着他面杀老王,他会对你心生芥蒂。” 方世怡善意提醒。方世清根本不在乎,面露冷笑。 “我还怕那废物对我心生芥蒂?” “刚才我不一剑杀了他,已经是给足他面子!” “……” 方世怡被怼得哑口无言。 姐姐和姐夫就是一对不死不休的冤家,她不理解父亲为什么会将他俩强行捆绑在一起。 难道父亲真是喝醉酒,乱点了鸳鸯谱? 孔方泡了热水澡,喝了姜汤,然后躺在床上,盖了两床被子还觉得冷。 方世铂伸手探他脑门,滚烫吓得他赶紧缩回手。 “姐,姐,快来啊。” 他带着哭腔大喊。 孔方虽然知道自己只是感染了风寒,有点发烧,若在前世,也就是几付草药的事,但是在大兴朝…… 听到方世铂的呼喊,他顿时忐忑。 万一真挂了,他绝对是穿越界死得最憋屈的那个。 “世铂,怎么了?” 方世怡撇下方世清匆忙赶来。方世清犹豫了一下,最终也跟上,但是她没有进入房间,只是在门口站着。 “二姐,姐夫好烫!” 方世铂嘴唇哆索,方世怡闻言花容失色,孔方眼角余光看到方世清“嗖”一下消失不见。 他不知道她去干什么。 他也不想知道她去干什么。 她就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恶魔,比犁头山吴麻子好不了多少。 他暗自庆幸对方看不上自己,否则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服自己去跟她同床共枕过日子。 “姐夫,你感觉怎么样?” 方世怡一如既往温柔似水,她心里充满焦虑。时值仲秋,天凉风寒,掉井里是最容易得风寒之症。 风寒症在大兴朝是病死率极高的疾病。方家虽然有自己的药房,还有自己的郎中,但是疾病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它不会因为你身份特殊,就礼让你三分。 “世铂,赶快去请贾郎中过来。” 方世怡稳住心神。方世铂应声而去,刚跨出房门,贾郎中已经急匆匆赶到。 “少爷,姑爷感染寒症了?” 贾郎中六旬有余,在大兴朝已算高寿,胡子雪白,面容清瘦,背着沉重的木质药箱一路跑来,累得他上气不接下气。 “贾郎中,你怎么知道姐夫病了?” 方世铂惊讶不已。 “是大小姐让我来的。”贾郎中气都喘不匀,脸色跟胡子一样白。 孔方听到他俩的对话,心情更加复杂。那个女魔头原来还是关心自己的生死啊,只是她那暴脾气不改,自己迟早还得死她手上。 他正感概,贾郎中的话又灌入他耳朵。 “唉,少爷,你别挡路啊。” “万一耽误了病情治不好姑爷,大小姐会剁了我的手。” “啥?” 方世铂惊得张大嘴巴。 大姐永远是那么简单粗暴,贾郎中多大年纪了,还这样威胁他? 孔方望着天花板,他很想问问方世怡,她俩是双胞胎,相貌象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是为什么她那么善良,而方世清永远是那么残暴? “二姐……” 方世铂满脸无奈。 “贾郎中,你尽管放心,姐夫寒症并不严重,好治。我姐她是关心则乱,吓唬你的,她不可能剁你的手。” 方世怡软语安慰。 “再说了,家里的事,还有我爹呢。” 贾郎中点点头,面露感激之色,他移步床前,先探孔方额头温度,再给他把脉。 把完脉,耳朵贴在他胸口,仔细聆听…… 一番操作之后,他确诊孔方是得了寒症。 第二十二章 要命的药 接着就是开药方。 孔方发着烧,头脑昏昏沉沉也没看他开的是什么药。再说贾郎中一把年纪了,相信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中医。 药方开好,他本来想亲自回药房取药,但是方世怡嫌他腿慢,就让方世铂代为跑腿。 接受指令的方世铂,小短腿简直似安装了小马达,速度发挥到了极致。 须臾功夫,药取回来,方世怡亲自煲药。 她给药兑好水,架在炉子上正准备生火,方世清象幽灵一样冒出来,拉开她。 “让我来。” 她语调不高,却不容拒绝。 方世怡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叹口气。 “你,又何苦呢!” 方世清动作停滞了一下,旋即继续动手生火。 “你想多了。” 她对着炉火,炉火染红了她原本冰冷的脸。 “他是死是活跟我没关系,我是担心他死了,弟弟没人陪伴。” 她声音低沉,仿佛从地底传来。方世怡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窗外,秋风起,天蔚蓝,墙下一丛秋菊正黄。 药熬好了,方世清盛了一碗药汤送到房门口却没有进去。她将药碗塞方世怡手里,然后转身离去。 “唉,还是放不下面子啊。” 方世怡轻叹。她是小姨子,不是亲妹妹,她不好意思亲手给孔方喂药,便让弟弟代劳。 方世铂不二话 ,伸手接过药碗,小大人一样,一手端碗,一手用勺舀起药汤,放嘴边吹凉才送到孔方嘴里。 孔方被暖到了,眼角有些湿润。 他张开嘴,药汤流入嘴里…… “噗……” 满嘴的药汤被他喷出来。 “世铂,小心点,烫着姐夫了。”方世怡责怪。方世铂一脸无辜,药汤他已经吹过,不可能不烫。 孔方摆摆手解释,“不怪世铂,是我。” 刚才药汤入口,他顿感满嘴腥臊,还略带苦涩,那味道根本不是他熟悉的治风寒感冒的药,所以他本能地将药汤吐出来。 “姐夫,你都多大的人了,还怕吃药?” “丢不丢人?” 方世铂果断鄙视。孔方没跟他计较,而是让方世怡拿药给他看。 方世怡虽然疑惑,但还是照做了。 果然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孔方接过药方细看这下,冷汗都被吓出了。 蜈蚣三钱,雪蛤五钱,人参五钱,还有一些草药若干,其中唯一跟感冒有关的药是柴胡,最奇葩的是竟然还有鹿茸。 这药方哪里是给他治病的,简直就是要他命啊! “世怡,你确定这药方是贾郎中开的?” 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孔方因祸得福,自我感觉病症轻了许多,有了说话的力气。 方世怡点头,“是啊,有什么不妥吗?” “这药方有问题。”他严肃指正。 方世怡不肯相信,“不可能啊,贾郎中行医数十载,在整个保定府都小有名气,他也是咱们方家药房的活招牌之一。” 孔方郁闷了。 砖家能害死人,除了砖家那张破嘴会忽悠,也因为有某些人对砖家的盲目迷信,轻易将他们的废话当金科玉律。 不去怀疑,不去甄别。 “蜈蚣。”孔方指着药方上的蜈蚣这味药。 “ 味辛,性温,有毒,归肝经,能息风止痉,主治肝风惊搐,急慢惊风。” 他又指着雪蛤,“它润肺、养阴、化精添髓。” “人参、鹿茸更是大补之药。” “我只是受风寒而已,这些药根本不对症。何况我年纪轻轻,哪经得起大补!这碗药喝下去,风寒是不可能好了。” “我甚至担心自己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方世怡两姐弟愣愣地望着孔方,感觉他好陌生。书呆子姐夫不仅能造震天雷,还懂医理,识药性?! 简直震碎她们三观。 “姐夫,你原来什么都懂啊?不愧是太上老君的弟子。”方世铂一脸崇拜。 太上老君的弟子?! 方世怡一双妙目,带着疑惑在孔方和方世铂之间来回巡视。 孔方不敢忽悠惠质兰心的小姨子,有些尴尬地扭头,不敢对上她的目光。 熊孩子方世铂无知则无畏,满脸傲骄,“姐夫是太上老君在凡间收的弟子,震天雷就是他传授给姐夫的。” 方世怡当然不会相信,但是孔方不愿多说,她也不便多问。 “要不,我去请曾郎中给再你开一个药方?” 她有些犹豫。 方家药房两位郎中,素以贾郎中为尊,他的医术确实比曾郎中高一筹,他都治不了的病,曾郎中更加无能为力。 可是她又不能眼巴巴地看着孔方生病,而无动于衷。 孔方亦叹口气。 假郎中治不了风寒感冒,真郎中也未必能治,为了能继续享受大兴朝的阳光,还是自己来。 他裹着被子下床,让方世铂拿来笔墨,摊开纸,给自己开药方。 荆芥、防风、苏叶、柴胡、生姜、杏仁、桔梗、橘红各三钱,他结合自己的病症,再增加了羌活、麻黄。 本来正经的药方用药量不可能这么粗糙,但是谁让他当年只是跟爷爷闹着玩,没有认真去学习呢?现在能将每味药默写出来,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至于每味药的确切用量? 不好意思,忘了。 幸好草药不是西药,对药量没那么严格限制,犹其是这种普通感冒药。再者用药的人是自己,他也不怕出医疗事故。 他将药方交给方世铂。 方世铂当然对神仙弟子开的药方深信不疑,但是方世怡拦下药方。 药能治病,也能要命,她不放心。 她越看秀眉越蹙。她懂药理,但方家是开药房的,这些草药是普通草药,没有毒性。 但是这些药确实太普通了,经她粗略估计,这付药花费不了20个铜板。 这么便宜的药也能治病? 还是相当于绝症的风寒之症?! 方世铂等不及了,抢回药方,“二姐,我相信姐夫,他肯定比真假郎中厉害一百倍。” 孔方哑然失笑。 他忽然想起枉死的老王,脸色微变,“我没有医凭,给自己治病算不算违反大兴朝王法?” 方世怡姐弟闻言脸色也跟着微变。 第二十三章 红粉总裁 大兴医药费用十分昂贵,普通百姓根本请不起郎中,他们经常凭经验采集一些草药熬汤喝,机缘凑巧之下也有治好的。 至于运气不好的,药汤喝了也是白喝,拖得住就拖着,拖不住就挂了。 遇到倒霉的,误把毒草当良药,直接人就没了。 这样的悲喜剧在大兴朝时常上演。 官府是从来不会过问的,反正百姓如蝼蚁,死不死跟他们没关系。 但是孔方是正儿八经开药方,正儿八经去药房捡药,当然不能跟百姓自救行为比较。 万一有人追问药方来历,或者被有心人告发,孔方危矣,方家亦危矣。 “我一定要改变现状!” 孔方握拳。 “???” 方世怡姐弟俩满脑门问号。 “我一定要让有真本事,却没有医凭的人才也能堂堂正正做郎中,让天下所有人都能看得起病。”他一本正经地解释。 方世铂伸出粉嫩小手摸孔方脑门,姐夫还在发烧,他说的应该是糊话。 方世怡若有所思,但是她什么都没说。 她拿起笔,将药方手抄一份。看到孔方疑惑便道:“我有医凭,有资格开药方。” “二姐是方家药房管事。”方世铂帮姐姐解释。 孔方有些意外方家二小姐竟然懂医。他倒没问刚才她为什么不亲自给自己开药方。至于药房管事,应该相当于前世的公司总裁。 以方世怡的性子,她应不属于冰山总裁流,而是归属红粉总裁一脉。 “大姐醉心练武,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吒咤武林,弟弟年幼,爹又经常外出,所以我只能免为其难了。” 方世怡语气里透着无奈。 “其实挺好的。”孔方安慰,他说的是真心话。 他很想告诉她在自己前世,职业女性多么魅力无限,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冰山总裁、成熟性感的御姐经理、乖巧呆萌的萝莉秘书是职场兼情场三大杀手,不知多少单身狗抢着跪舔。 方世怡羞涩不语,将抄好的药方交给方世铂,让他拿去捡药。 房间里孤男寡女,气氛渐渐变得尴尬,方世怡便想借故离开。孔方一脸坏笑,摊开手掌,眼神意味深长。方世怡虽然似有所悟,面红耳赤却没有任何动作。 俩人僵持了一会,还是她先开口,但见她轻启珠唇,代入极深。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吟诵完毕,她脸不红了,反而有一丝愉悦,一丝兴奋,一丝向往。 “它,真是你写的?” 孔方无耻地点头。 反正大兴朝没人认识李清照,他不怕被人举报自己抄袭。 “诗是好诗,可惜多了阴柔之美,少了阳刚之气。若不是你亲口所说,我都以为它出自哪位才女之手。” 孔方闻言大惊,显然他低估了大兴朝文人的鉴赏能力。他暗暗告戒自己下次即使剽窃,也勿必小心谨慎,不能再让任何人看出破绽,以免贻笑大方。 “嘿…嘿…”他只能用傻笑掩饰心虚。 “姐夫,下个月初一,保定府有一场诗会,你有没有兴趣参加?” 方世怡没有再追根究底,向他透露一个古代文化沙龙的资讯。 “没兴趣!” 孔方果断拒绝。 不是他想扫方世怡面子,而是不敢给她面子。自己随意剽窃一首诗,就差点成了笑话,他还敢跟一众诗人才子厮混?与其当众丢人现眼,不如稍稍驳小姨子面子! 方世怡不知他是心虚,只当他是不爱凑热闹,不喜欢出风头,便也作罢。 一阵倦意袭来,孔方昏昏欲睡,方世怡照顾他躺好,便抽身离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床头已经摆着一碗琥珀色药汤。熟悉的中草药味让他精神一振,他拒绝方世铂喂药,捧着碗一口气将药汤喝完。 喝完药没多久,他就浑身开始冒汗,睡衣、枕头都被濡湿。 “姐夫,你很热吗?” 方世铂就象好奇宝宝。这种天气,他连跑两次药房都没出那么汗,姐夫只是喝下一碗不烫的药汤就大汗淋漓,让他非常惊讶。 方世怡亦一脸懵。 孔方摇头,“不是热,是药效出来了。出完汗,我就基本痊愈了。” “你是说寒毒随汗排出?” 方世怡毕竟是方家药房红粉CEO,即使没有行医经验,医理还是懂的。 她满脸震惊,不敢相信总共不值20个铜板的草药,却有如此奇效。 她请来在厢房休息的贾郎中,让他再给孔方把脉。 贾郎中并不知道自己的药方已经被掉包,把完脉,他竟然激动得山羊胡子乱颤。姑爷已退烧,脉博趋向平稳,只需要再喝一付药必然可痊愈。 他拈着山羊胡子,得意之情毫不收敛。 风寒乃绝症,世人谈之色变。医者面对此疾亦是三分靠医术,七分靠运气,自己若两付药就治好姑爷,绝对能吹上三年。 “贾郎中,我姐夫病情如何?”方世铂忍不住发问。 “好!好!好!” 贾郎中意气风发,连说三个好,“只需再服一付九转归阳驱毒醒圣汤,姑爷必然生龙活虎,安然无恙。” 九转归阳驱毒醒圣汤? 姐弟俩一脸懵,孔方偷笑。 “就是我刚才那个药方。” 贾郎中解释,尴尬中略带自豪,自豪中略带尴尬。 “贾……” 方世铂毕竟年幼,心中没有城府,他正想说出实情却被方世怡阻止。她忍住笑,送走贾郎中,然后再派方世铂把方伯找来。 她将药方交给方伯,再给他10两银票,嘱咐他马上去县衙把药方落凭。 “落凭是什么?” 孔方疑惑。 方世怡略感意外他连落凭都不懂,但想起他是失忆人便释然了。 “落凭就是将药方在官府记录在案,注明它是方家研制,归我们所有,其他药房、郎中不可擅自使用此药方。” “否则,一旦查实,他们必将遭受重罚。” 孔方顿时明了,落凭原来类似于前世的专利,他非常意外大兴朝的人竟然具有产权意识。 第二十四章 杀人啦 出了一身汗后,孔方顿时浑身轻松。佣人为他备好热水,泡完热水澡,他已经生龙活虎,精神抖擞。 孔方病愈的消息传到方世清耳朵里,开始她并不相信。 虽然她只醉心于武学,但是方家毕竟是开药房的,耳闻目睹,医理、药理多少懂一些。 风寒病在大兴几乎就是绝症,能不能治好,三分靠大夫,七分靠自己运气。 这小子除了会拽几句酸不拉叽的诗,狗屁都不懂,他会懂医?还鸿运当头? “他怎么就好了?” 她一把拉住路过的方世铂。 “姐,你怎么说话呢?好象盼着姐夫不能好似的。”方世铂不满。方世清扬手欲打,凶气逼人: “说人话!” “你……” 方世铂差点暴走,到底是谁不说人话呢? 奈何真理只掌握在强者手里,他只能忍一时风平浪静。 “姐夫给自己开了药方,他喝一付药就好了。”方世铂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确认没人他才小声地如实回答。。 “他……?!” 方世清陷入沉思。 如果上次他治好老王下痢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但这次治好风寒症,不会也是碰运气?可是据自己所知,他确实只是一个酸秀才而已。 一句话,他本废物,怎么可能有如此高超医术!? 他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他吗?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懂医的?! 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 他扮猪吃老虎到底是何用意?! 或者,他确实全凭运气? …… 方世清心里十万个为什么,想太多了脑仁疼,于是干脆不想。反正他不是自己的菜,就算他成为大兴医圣,在她眼里还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废物。 她转身离去。 方世铂望着她背影,小声嘟囔:“大姐是不有病啊?有病也不叫姐夫瞧瞧,死要面子活受罪!” 他小大人似的摇摇头。 日子过得飞快,眨眼就到仲秋。期间大小事都平淡无奇,孔方在方世清心目中仍然难得以改观,便宜老丈人捎话,他事务缠身,要到腊月底才到家。 方家三姐弟似乎习以为常,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对于孔方而言他完全就是一陌生人,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唯一让他隐隐淡疼的是,据悉犁头山消停没多久又被另一股山匪占据了。 山匪大当家朱重九,人称白面人魔,其人天生异相,身高九尺,长臂如猿,大耳垂肩,偏又生了一对丹凤眼,面白无须。 据传闻其祖上是前朝余孽,与大兴朝廷势同水火。 在大兴朝兴盛时期,朱家销声匿迹。大兴朝立国近百年之后,国势渐微,犹其是自从幼主即位,奸臣当道,朝纲颓废,渐渐天下失心,民心思变,不时有英雄草莽打着各种旗号起事造反,朱家则趁势冒头。 可惜朱家沦落了几代人,到了朱重九一代,皇家贵族血统早已没落。 他虽然重组了朱家军,可惜他干的不是推翻暴权,恢复祖上荣光之事,而是干上打家劫舍的土匪勾当。 他率领八百朱家儿郎,从野猪沟起事,流蹿各地专找土豪大户下手。此人从小熟读兵法,阴险狡诈,因此屡屡得手。 各地官府不是没有追剿,而是他们根本不是朱重九对手,每次派兵追剿不是剿了个寂寞,就是反被朱重九打得满地找牙。 久而久之朱重九名声大噪,天下草莽纷纷投靠,他们一致推举他为天下绿林总把子,拥有人马号称十万之众,大兴幼主听到他名字都会颤抖。 野猪沟距保定府几百里地,天知道他抽哪门子风,竟然亲率几百兵卒流蹿到犁头山安营扎寨。 “姐夫,万一朱重九看上大姐怎么办?听说他已经有二十个押寨夫人。” 方世铂忧心忡忡。 方世清虽然脾气暴燥,但她绝对是保定府第一美女。朱重九风流好色,霸道无比,方世铂的担忧不无道理。最大的忧患是朱重九并非吴麻子之流,方家庄未必是其对手。 孔方满不在乎。 方世清不是不喜欢自己这款小鲜肉吗?说不定她就喜爱朱重九这种孔武有力,味道厚重的老腊肉呢? “那就让她去当朱重九第二十一位押寨夫人呗。” 话音刚落,身后风哨骤响。 “叭” 一记软鞭狠狠抽他后背上,软鞭撕破三层衣服,抽在他白晰的皮肤上,瞬间皮肉开绽。 软鞭余劲未消,竟然生生将他带飞三尺远,最终他踉跄倒地,啃了满嘴土。 他努力抬头想看清到底是谁下黑手,刚看到一个模糊身影便两眼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方世铂整个人都被吓呆了。 他愣愣地望着孔方,感觉自己呼吸不畅,胸口闷涨,四肢麻木。 “少爷,姑爷,你们这是——” 路过的家丁一脸诧异。 少爷傻了,姑爷卧地不起,背上鲜血淋漓。 方世铂被惊醒,立即撒开小短腿狂奔,嘴里大呼小叫:“杀人啦,姐夫被杀了……” 家丁望着自家少爷风一般消逝的背影,无奈地摇头苦笑。 他背起孔方。姑爷虽然不受大小姐待见,但他还是方家姑爷,如果自己见死不救,别说良心过不去,万一老家主得知,惩罚不会轻。 孔方趴在床上,他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 “都怪你,没事你提大姐干嘛?” 他听到方世怡在斥责方世铂。 方世铂满腹委屈,“我只是顺口这么一说,谁知道姐夫这么讨厌大姐,宁愿让她去做朱重九押寨夫人!” 孔方赶紧装睡。其实他当时只是话赶话随口那么一说,根本就没那层意思。 想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愿意自己被绿化呢? 只是这种事情解释不清楚,只会越描越黑。 “二姐,既然大姐不喜欢姐夫,姐夫也讨厌大姐,干脆让他们和离,你嫁给姐夫算了。” 熊孩子语出惊人。孔方赶紧摒住呼吸,生怕被他们发现自己已经醒转。 “你胡说什么呢?” 方世怡俏脸羞红,指尖戳向方世铂脑门。 “管好你的嘴巴,信不信大姐也抽你一鞭。” 第二十五章 你嫁给姐夫吧 方世铂嘟着嘴,“抽就抽呗。大姐就不象一个女人,整天凶巴巴的。” “不许这样说大姐,当年若没有大姐,你能不能活还不知道呢!” 方世怡生气了,“你熟读圣人书,怎么可以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我……二姐,我错了。”方世铂低下头。 方世怡叹了口气,抚着方世铂的头,“你也别怪大姐。朱重九蹿到犁头山,占山为王,一旦站稳脚跟就会下山。” “他不是一般的山匪,他不仅人多势众,还武艺高强懂兵法,非常难对付。我们家是大户人家,肯定是他的抢劫目标之一。” “你没看到大姐正加紧操练家丁吗?” “这段时间你最好不要惹大姐生气,不然她家法伺候,我也救不了你。” “切,吴麻子都被我们灭了,还怕他朱重九!”方世铂撇嘴。 方世怡被他气笑了,“十个吴麻子,比不上一个朱重九,你小屁孩懂什么!” “二姐,你别小看我。姐夫的震天雷我也会做,我做百八十个震天雷,我炸不死他!” “好了,你别吹牛了。震天雷又不是俗物,岂是你想做就能做的。” 方世怡本来不想打击他,但是看他一付无畏无惧的样子,又担心他闯祸。 “二姐,你真别小看我,我真能做,不信我马上就做给你看。” 孔方知道自己不能再装睡了。 这熊孩子上次已经警告过他,不让他轻举妄动?但这他显然把自己的警告当耳旁风。 若自己再不阻拦让他瞎搞,万一这棵方家独苗被炸碎了,莫说母夜叉方世清,就是素未谋面的便宜老仗人也会剁了自己喂狗。 “方世铂,你回来。”他大吼,本能地想爬起来,结果动作幅度过大,牵动伤口,痛得他两眼再冒黑。 “嘶……” 他咬牙吸气。 “姐夫,你醒了。”姐弟二人惊喜不已。 孔方望一眼俏脸含羞的方世怡撒谎,“我刚醒转,就听到世铂要去做震天雷,一着急就……哎哟,痛死我了。” 他吸着冷气,作痛苦状。 姐弟俩信以为真,方世怡悄悄松了口气,姐夫没听到方世铂刚才乱说的话就好。她急忙拿起金创药。 “姐夫,对不起啊,让你被大姐抽鞭子。”方世铂满脸内疚。 孔方强颜欢笑,“没事,反正已经习惯了。” “姐夫,要不我教你习武呗?” “……?” 熊孩子思维太跳跃,孔方一时之间跟不上节奏,一脸懵。 “如果你也会武功,大姐再敢打你,你就有还手之力了!”熊孩子果然是熊孩子,脑回路清奇,亲疏不分,爱恨全凭个人喜好,也不怕姐夫学全了武功按着自己亲姐胖揍。 “好不好?” 还没等孔方回应,方世铂脑门上就落下一个瓜崩。 “别净出馊主意!” 方世怡脸色愠怒。 方世铂尴尬地揉着脑门,虽然脑门不疼,但是当着偶像的面被吃了瓜崩,作为男人…小小男人还是挺尴尬的。 孔方捂嘴偷笑,不幸被他看到。方世铂脸上顿时挂不住了,他恼羞成怒,偶像瞬间成了路人甲。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哼。” 方世铂拂袖而去,孔方目瞪口呆,这方家人的脾气,都不是一般的大啊! “姐夫,你莫生气,他还是一个孩子。”方世怡轻声软语,上药的小刷子轻轻刷在伤口上,孔方感觉痒痒的非常舒服。 “世怡,你赶紧去看着世铂。” 孔方眼眉突然跳了一下。方世怡莫名其妙,停下手,“他怎么了?” “不能让他自己做震天雷。” 方世怡拿着药刷的手颤了一下,“震天雷?他真会做震天雷?” 她忆起那天犁头山吴麻子被炸得人仰马翻的情景。震天雷威力惊人,如果用来对付朱重九肯定有奇效! 她脑思维正扩散,孔方却着急了。 “世怡,你快去呀,这东西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炸到自己,万一炸到自己小命就没了!” “啊……” 方世怡终于清醒,放下小药刷匆匆追上去。孔方猜得不错,当方世怡追到方世铂房间,他正从床底下往外拖东西。 木炭、硫磺、硝石…… “世铂,你在干什么?” 方世怡虽然见过震天雷,但是不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当初刚灭了吴麻子县太爷就来摘桃子,几番周旋后都把它忘了。 或者说是刻意将它忘了。 因为它就是一把双刃剑,能剿匪,也能伤到自己。 “当然是做震天雷啊。” 方世铂头都不抬,二姐性格温柔,他向来不怕她,态度也随意一些。 “二姐,我一定做出震天雷让你看看,我一定要炸死朱重九。” 方世怡想起孔方的吩咐立即阻止,“世铂,姐夫说震天雷非常危险,容易炸着自己!” “你不能自己动手做,万一炸到自己怎么办?” 忙碌的小手停顿下来,孔方的警告重回耳边,保济府最帅的玉面小郎君可不能缺胳膊少腿面目狰狞。 他更不想自己被炸成一堆碎肉,连狗想吃肉都要伸长舌头一点一点地舔。 “二姐,姐夫会做震天雷。” 他果断将孔方推到台前。 大姐不喜欢姐夫,对他的功劳与能力视而不见,是她最大的失策。她就应该重用姐夫,发挥他的作用,而不是没日没夜的操练家丁。 家丁再能打,几十号人能挡得住朱重九几百人马? 方世怡没有立即回应他,而是看着地上的东西,满腔疑惑,“世铂,你是说震天雷就是用它们做成的?” “嗯呐!” 方世铂点头,怕方世怡不相信,继续解释,“那天做震天雷,我不仅就在姐夫身边,而且这些东西都是我找来的。” 方世怡蹲下身这个瞧瞧,那个捻捻,她没想到威力惊人的震天雷,做起来竟然这么简单! 它们除了硝石难找,硫磺方家足够多,木炭简直用之不尽。 她既惊讶于孔方的奇思妙想,又担心它的秘密外泄。用最常见最简单的材料,做出最犀利的杀敌神器,如果让朱重九这种恶人知晓秘方做出震天雷祸乱天下,方家将成千古罪人,姐夫也会被千夫所指! 第二十六章 送梨 她脸色变得凝重,“世铂,你必须保守住秘密,不能让震天雷秘方流传出去,不然家法伺候!知道吗?” 方世铂点头。他虽然没有方世怡想得远,但是自家的东西他怎么可能轻易外传呢? 他是年纪小,不是人傻。 “二姐,我们真的需要震天雷,我们家丁就那么几个人,万一朱重九来了,我们根本挡不住。” 他坚持己见。 震天雷不论杀伤力,还是震慑力,都天下无敌。 “它确实是杀敌神器。”方世怡若有所思。 “可是上次消灭吴麻子,县太爷说是他的爱民之心感动了上天,是上天降神雷灭了山匪。如果我们再次用震天雷炸朱重九,县太爷那里不好交代。” “我去跟大姐商量一下。” 方世怡去找方世清商量,方世铂一个人呆着没劲,又跑到孔方房间。 孔方没有再责怪他私自做震天雷,而是交给他一张图纸。 图纸是他按前世木柄手雷的造型画的。 因为黑火药烈性不足,为了尽量减轻弹体重量,又能最大量填充火药,他没有选用铸铁作弹体,而是纯木结构。 他的设计是用木头做出木柄手雷造型,然后掏空填充火药,引线他本来设计在手柄末端,但是担心引线喷出的火花灼伤持雷者,便改为放在弹体中段 弹体形状象菠萝,内径10厘米左右,长约20厘米,壁厚0.5厘米,手柄长10厘米,直径3厘米左右. 计划填充火药2~3斤。为了增强杀伤力,适量加入铁珠。 他不知道大兴朝的计量单位是什么,干脆按1:1图例画图。 他还画了剖面图,方便工匠理解。 这款震天雷是瓦罐震天雷的升级版,它不易摔破,方便投掷,但引爆方式相同。 他也想将它做成前世的手雷那样,通过拉动拉火绳或撞击引信的方式引爆,但是他并不掌握制做引信装置的技术。 方世铂老神在在地盯着图纸看半天,孔方以为他看懂了,正暗赞他人小聪明,堪称大兴朝天才,却见他突然抬头。 “姐夫,你画的是什么?” “噗……” 孔方一口老血喷出,都特么没看懂,你装什么逼啊? “新版震天雷。上次的震天雷因为时间仓促,太简单,用起来也不方便。你拿着图纸……对了,我们家有木匠吗?” “有啊。”方世铂点头。 “你把图纸给他,让他按图纸做,记住,要用干燥的好木头。” “用金丝楠木行吗?” 方世铂收起图纸。孔方差点背过气去,这个败家玩艺,做个手雷外壳竟然用上金丝楠木?! 你不知道金丝楠木堪称木中黄金吗? “方世铂,你知道败家仔长什么样吗?” 他忍住气,不停告诉自己他还是一个孩子。 方世铂不知道他话里的深意,理所当然地摇头。 “不知道啊。” “他就长得跟你一样!” “姐夫,你怎么骂人?咱们还能处么?”方世铂顿时愤怒。 孔方叹了口气,跟地主家的公子讨论败不败家,就好象在前世跟富二代讨论勤俭节约。 感激你是不会有的。 他不笑话你傻逼,就算他已经给足你面子,所以还是省省。 “用普通的硬木就行。” 他耐心地给方世铂讲解一遍图纸,确认他理解了才让他去找木匠。 方世铂前脚刚走,方世怡后脚就到。 “姐夫,我刚才看到世铂急匆匆的样子,他去干嘛?”她手里端着一盘水果,水果象梨,又不象梨。 放好水果盘,她抽出随身携带的短刀削果皮。 “我让他找木匠做震天雷外壳。”孔方回答。 震天雷! 方世怡手中的刀停顿了一下。她刚从方世清那里过来,目的就是请孔方再做震天雷,没料到他已经先一步做准备。 她芳心窃喜。 “姐夫,这梨是大姐亲自挑选,亲手清洗干净,让我带过来。” 她有意弥合孔方与方世清的关系,她本以为孔方即使没欢呼鹊跃,最起码应表示感谢。 谁知他望着梨陷入沉思。 “姐夫……”她轻唤一声。 “啊,嗯……”孔方从沉思中惊醒。 “它们……真是梨?” 这些梨跟前世的梨不太一样,它个体较大,外形象前世的沙田柚,果皮象梨, “当然是啊。” 方世怡本想笑话他梨都不认识,转而想起他已失忆,便没有笑话他,“这梨咱大兴朝没有,它长在南方的大闵国。” “据说早春就开花,花白如雪;秋季果熟,甘甜丰水,还清脆,可好吃了。”她用刀切下一片梨肉送到孔方嘴边。 梨肉入口,果然甘甜脆口,水足,或许是大兴朝自然环境优越,或许是大闵国的梨不是人工催熟,它真比前世的梨好吃百倍。 “好吃!” 孔方抬手擦掉溢出嘴角的梨汁,当他注意到方世怡再用刀切下一片梨肉时,他忽然眼眉跳了一下。 “世怡,你说这梨是你姐送我的?” “是啊,是她亲手挑选,亲自动手洗的。姐夫其实我姐她……” 方世怡时刻不忘改善方世清的形象,她又发现孔方脸色不对。 “姐夫,你又怎么了?” 孔方挠头,犹豫地问道:“世怡,在咱大兴朝,梨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吗?” 他记得很清楚,在前世因为梨与“离”同音,有时它不再是简单的水果,犹其是情侣之间,特别忌讳送梨。 他跟方世清关系本来就恶劣,她这会送梨,是不是有其他特别的寓意呢? 方世怡一头雾水,她知道花有花语,但没听说梨有什么果语。 “你是不是想多了?”方世怡美眸扑闪。 “梨在大兴朝虽然是珍稀水果,但是说到底它还是水果,能有什么寓意?你是从书里看到,还是听人传说?” 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孔方心中石头落地。 虽然他不喜欢方世清,更谈不上爱她,但是他真心不希望是她首先提出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没办法,是从前世带来的大男子主义在作祟。 他不好意思再让方世怡喂自己,便接过她手里的梨,张口就咬。方世怡脸露惊讶之色,姐夫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粗…… 鲁。 这么随性? 第二十七章 我想写书 唯一能让她接受的是,他吃东西没有唧嘴巴。 “替我谢谢你姐。” 孔方口齿不清,他没有注意到她脸色变化。 方世怡本能地往门外看了看,万一让大姐看到这吃相,肯定又要给姐夫上家法,但是她又不知道该如何提醒他。 “姐夫,你猪吃人参果呢?” 方世铂去而复返,看到孔方粗鲁吃相忍不住吐槽。 “呃……” 孔方抬头,首先看到的是方世怡一脸的纠结,他顿时就尴尬了。他一时沉溺于梨的美味,忘了大兴朝也是古代。 前世的古人最讲究坐有坐相,吃有吃相。大兴朝虽然跟前世不搭,但是它属于“古代”范畴,古代礼仪肯定存在。 但机灵如他,岂能让尴尬活活憋死?但见他露齿一笑,“方世铂,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吗?” 猪八戒? 猪八戒是谁? 方世铂一脸懵。姐夫,你认识猪八戒吗?你这吃相就是跟他学的? 孔方认真观察他一脸天真无邪,确信他不知猪八戒。其实他应该想到方世铂不可能读过《西游记》。 因为大兴朝根本跟前世的大明朝不在同一条历史纬度上。 “世怡、世铂,我忽然想写一本书,书名我都想好了,它就叫《西游记》!”他兴致勃勃,方世怡姐弟俩则面面相觑。 姐夫思维太跳跃,姐弟俩的思维跟不上。 “姐夫,刚才我们讨论的是猪吃人参果,还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你怎么想到要写书呢?” 方世铂孩子心性,童言无忌。 孔方“哈哈”一笑。 “写书是要灵感的,刚才我们讨论谁吃梨,恰巧触发了我的灵感。” 他大言不惭,反正吴承恩不可能穿越到大兴朝跟自己争版权,他就是肆无忌惮地抄袭。 “来,我先跟你们讲讲。”孔方就趴在床上,娓娓道来。 “我先说第一回,我给它取名: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它是这样写的: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辩。 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 …… 自盘古开天劈地,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 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名山,唤为花果山…… 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每受天地之秀,日精朋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 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 …… 猴王笑道:“好!好!好!自今就叫孙悟空也!” 孔方费了老大劲,才勉强将《西游记》第一章背完,背后衣服都被冷汗濡湿。他拉扯衣服让它脱离身体,却意外发现方世怡姐弟俩还沉浸在故事中。 他相信他俩会喜欢,却没料到们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拨。 但是很快他就释然了。 《西游记》是前世古代四大名著之一,风糜前世几代人。文学发展兴盛的前世尚且如此,堪称文化沙漠的大兴朝,谁能抵挡它的魅力? 说大兴朝是文化沙漠,一点都没有贬低它的意思。 孔方看过方府藏书,发现除了少量的诗,剩下的就是所谓的圣人书。 诗虽然有艺术欣赏性,但没有故事性,读多了也会厌倦;而那些圣人书,简直比前世的心灵鸡汤还乏味,没读两句他就昏昏欲睡。 《西游记》他只“写”了一章,但是其中离奇的故事足以让他们耳目一新,为之着迷。 方世怡姐弟的沉迷让孔方看到了希望。 整部《西游记》一共有一百章,如果他继续将后面九十九章都“写”出来,它还不风糜整个大兴朝? 自己若能凭借《西游记》一炮而红,成为大兴朝第一才子,从此月薪过万,迷倒万千美少女不是梦。 哦,哦…… 真不敢想象世界有多美好! 孔方笑出猪叫声,方世铂率先惊醒,“孙悟空……哦,叫错了,姐夫完了?” 你才完了呢! 熊孩子你会不会说话!若不是一直忌惮他的麒麟臂,孔方早就一栗凿敲下去。 方世怡一脸崇拜,她不明白孔方怎么从方世铂随口说的猪吃人参果,触发了写作灵感。 《西游记》单凭这个书名就让人耳目一新,充满期待。 孙悟空身世离奇,故事情节更是神奇多彩。大姐不是常常讥讽姐夫是一个只懂读死书、死读书的酸秀才么? 如果他只是酸秀才,他怎么会有这些奇思妙想? “姐夫,你能不能将它写下来?”她试探着问。 “如果写下来,能让更多人读到,你肯定能名利双收。” 孔方等的就是这句话。 “咱们大兴朝有印书的吗?会不会给稿费或版税?” “稿费和版税是什么?”方世怡一头雾水。姐夫自从失忆之后,时不时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 “就是……” 孔方挠头,稿费和版税是前世的说法,问题在于他并不道大兴朝怎么说!方世铂歪着头想了想。 “姐夫,你是不是想说润笔费?” 孔方眼睛一亮,前世古代也是称稿费为润笔费,估计大兴朝也是如此。 “大概是。我说的是如果我将书稿给印书的商人,他给我一笔合理的钱,你说的是润笔是不是这个意思?” “嗐,姐夫你失忆症什么时候才能好啊?跟你说话太费劲了。” 方世铂小大人似地摇头叹气。 “幸好你只是失忆,不是变傻,否则……唉,不说了,说了全是泪。”孔方被他气笑了,勒令他为自己准备笔墨。 方世清不是一直骂他废物吗?他就“写”一本能轰动大兴朝的奇书,不仅赚利,还能赚名,妥妥的名利双收,羡慕不死你。 笔墨摆在眼前,孔方却傻眼了。 笔是正宗的狼毫笔,不是他惯用的钢笔或圆珠笔;纸张大小跟前世的A4纸差不多,但是纸质实在不敢恭维。 “姐夫,你倒是写啊!” 方世铂性子比较急,看他不动手,只是干瞪眼,便开口催促。 孔方无奈,深呼吸,活动腕关节…… 第二十八章 人不如狗啊 热身完毕,他抓起毛笔。 是的,他是抓,不是握。谁让他从来没练过毛笔字呢?鬼才知道毛笔是怎样使用的。 方世铂瞪着他,象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姐夫,你是准备拿毛笔去扫地吗?” 孔方抬起笔尖,差点就往他嘴巴点上去。 这熊孩子怎么可以这样埋汰自己姐夫呢! 方世怡忍住笑,耐心指导他正确的握笔方式。他倒是勤奋好学,在名师指点之下很快掌握了毛笔的握笔要领。 只是手腕有点酸,手指有点僵硬。 蘸上墨水,笔尖轻对纸张,然后运笔,一笔一画,汗水洒了几滴,“西”字终于被他“画”成了。 但是其字迹歪歪扭扭不说,它所有笔画几乎都挤在一起,差点成了一坨墨迹。 方世铂捂脸。 方世怡不敢相信。 孔方之前的字她见过,说他是书法大师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其书法飘逸,如行云流水,自有一番韵味。 现在这些字是字吗? 如果它也算是字的话,那么它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唉,都是大姐造的孽,不仅让姐夫失忆,书法造诣也丢了。幸好他的才智还在,不然怎么对得起孔家? “姐夫,要不你口述,我执笔?” 她一如既往地善解人意。 孔方求之不得,马上将毛笔递给她,自己则在再复述一遍《西游记》第一章。因为记忆的原因,文字多少有些出入。 但是故事情节不变,人物不变,其离奇性、神秘性不变。 他偷看一眼方世怡的毛笔字,但见字体娟秀、清秀脱俗,莫说他,就是前世那些所谓的书法大家都能被甩出几条大街。 可惜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前世,不然将她的真迹带回去,肯定能卖到好价钱。 随着方世怡最后一字落到纸上,孔方收回了暇想。 方世怡似乎意犹未尽,握着笔久久不肯放下。 “姐夫,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写?” 怎么写?当然是继续往下背呗。《西游记》他最少读过3遍,里边的故事早就烂熟于心,只是其中一些文字、细节还需要仔细回忆。 为了不穿帮,他故作深沉,半晌才说道:“刚才我只是灵光一闪,至于接下来怎么写,我还必须好好想一想。” 方世怡姐弟信以为真。 “姐夫,我相信你,你肯定是行的。”方世铂握拳。 孔方甩他白眼,老子肯定行啊,如果不行怎么做男人?! 方世怡收好笔墨,柔声说道:“姐夫,你病刚愈,又费了脑力,肯定很累?你先休息,我们出去了。” 姐弟俩离开了,孔方躺回床上一会就睡着了。 方世铂来到木匠房。 地上摆着一个做好的震天雷外壳。它们大小、尺寸、外形跟图纸几乎一致,方世铂掂起来试试,手感还不错。 “老李,干得不错。” 他称赞。 老李擦擦手,笑道:“谢谢少爷夸奖。” 随即他又提醒道:“少爷,这些木材老爷是用来修祠堂用的,你却用来做这些勺不象勺,铲不象铲的东西,万一……” “没有万一。你只管去做,有事我跟我姐扛着。” 老李没再说话。 少爷虽然是少爷,但他终究还是孩子,但是小姐能主事,只要她发话,莫说是用了修祠堂的备用木材,就是让他拆祠堂的木头他都敢动手。 方世铂不知道老李真实想法,看他不再言语便不再说话。 他又分别去了碾硝石、木炭、硫磺的房间巡视。姐夫说三种东西只要分开,就不会有爆炸的危险。 于是他将它们分开在三个房间准备,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保密。 最后的装填,则由他跟姐夫一起完成。 管家方伯从县衙回来了,事情办理顺利,他将落凭回执郑重交给方世怡。 方世怡小心翼翼地将它收入密柜。 孔方一觉睡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日上三杆之时。 意外没有人来叫醒他,记得方世铂说过有一次前身睡到辰时初还没起来,结果被方世清抽了三鞭。 在男权衰落的方家,方世清代表着一切正确,没人能反抗。 他蹑手蹑脚下床,躲在门后悄悄观察,确定门外没人他才迅速穿好衣服,然后溜进盥洗室刷牙洗脸。 牙刷是柳条,牙膏是青盐。 他小心翼翼地刷牙,生怕柳条捅破牙龈,落得满嘴流血。 洗漱完,他不敢去吃早饭,生怕遇到方世清。他强忍着饥饿,走到木匠房。推开门,意外发现方世铂也在。 “姐夫。你终于起床了。” 孔方两眼一瞪,“什么叫终于起床了?老子天没亮就起来了呢!” 他心虚地往门外瞄几眼。 方世铂没跟他争论,低头继续干活,“大姐天刚亮就被县衙的人接走了。” 孔方闻言两眼一番,跟老子说她干嘛? 老子怕她吗? 他突然上前扯方世铂耳朵,特么的方世清不在家也不提前跟老子说一声,枉为老子的便宜小舅子。 方世铂吃痛,他瞬间暴走,抓住孔方的手,干清利索给他一个过肩摔。 当两腿悬空时孔方就知道自己冲动了,忘记了便宜小舅子天生神力不可欺。 真是冲动一时爽,屁股摔两瓣。 饥饿加上疼痛,让孔方一阵眩晕,躺起在地上起不来。 方世铂急怒交加,“你看你,弱鸡一个却喜欢动手动脚,摔痛了!” 孔方两眼一黑,这小子打人不算,还损人,太特么不讲武德了。 “喂,你有没有吃的?” 他忍着痛,涏着脸。方世铂无奈地叹口气,这届的小舅子太难了,他发誓下辈子绝对不当别人的小舅子。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煎饼,再打来一碗白开水。 “我没带葱,你将就着吃,先填肚子,再过两个时辰就吃午饭了。” 正饿得肚子抽筋的孔方,哪有那么多讲究,他接过煎张口就咬。谁知方世铂突然叹了口气。 “唉,旺财又要挨饿了。” “呃,这是狗粮?!” 孔方嘴里塞满煎饼,却没有咀嚼,两眼蓄满泪水。两世为人的他,竟然沦落到要跟一只狗抢食! 唉。 世风日下,人不如狗啊。 第二十九章 大地主 “姐夫……”身后传来柔声呼唤。 孔方没有回头,让我静静,我能安抚好自己。他本能地拒绝身后的善意,可是她有自己的执着。 “姐夫,你怎么刚起床就想着干活呢?” “这里有李木匠,你放心。” “你饿了,快吃早饭。” 方世怡往身后招手,一个女佣手里托着托盘,托盘上有一碗金黄的小米粥,三个雪白的馒头和一碟小菜。 女佣将早饭摆在桌上,低头退到门外。 饭味扑鼻,孔方肚子不争气“咕咕”叫,他不再顾及形象,扑上去狼吞虎咽。 方世铂抚额,李木匠低头干活,嘴里碎碎念:我没看见,我没看见…… 他生怕主人因担心家丑外扬而杀人灭口。 方世怡则一脸恬淡。 经过这些日子相处、观察,她已经适应了姐夫失忆后的形象。 “呃……” 孔方打了一个饱嗝,小米粥点滴不剩,三个馒头啃光,小菜就差没舔碟子。 女佣再回来收走碗碟。 活动一下身子,食物提供的能量让他浑身是劲,血流摩擦着血管壁让他温暖且舒适,他拿起一个震天雷外壳。 大小尺寸符合要求,手感亦不错。李木匠不知其用途,不论是外壳还是内肚他都仔细刨得很光滑,象打磨过一样。 孔方便告诉他,外壳可以刨光亮,但是内肚没必要,保持粗胚就行。 李木匠习惯性地看向小姐。 方家的规矩,老爷不在家,大小姐作主;大小姐不在家,二小姐作主;至于姑爷,在下人眼里他还不如管家。 孔方秒懂他眼神,感觉自尊心被万点暴击。 “听姑爷的!”方世怡喝斥。 李木匠点点头,情绪没多大波动。二小姐只是姑爷小姨子,她出面维护姑爷面子杀伤力不大。 方世铂颇同情地望一眼姐夫,没有吭声。 不过小小年纪的他,择偶标准正悄然成型。 孔方再巡视了研硝石、木炭、硫黄的工序,他们工作态度还行。 他吸取了李木匠的经验,不再直接向佣人提意见,而是向方世铂或者方世怡提出改进意见。 他让方世铂找来细筛,将研细的硝石、木炭、硫磺过筛,留取筛下的细末,剩下的粗砺重新研磨。 他们从房间里出来,方伯迎面匆匆而来,他将一个小包裹递给方世怡便告辞。方世怡将包裹交给孔方。 孔方接过,包裹沉甸甸坠手。 它是一包黄豆大小的铁珠子,大约有两三斤。 终于万事俱备了,孔方吐一口气,但愿前世的化学才子不负众望,做出合格的震天雷。 很快到了中午。 吃过午饭他闲得慌,便让方世铂带自己去清河县街上走走。说来惭愧,他穿越到大兴朝好几天了,他鲜少离开过方家大院。 前世他是宅男,穿越之后他试着改变自己。 方世铂属孙悟空的,一天到晚小短腿就象安装了小马达。孔方想去逛街正他合心意,他立即安排马车。 马车真是马车,只是有点简陋。 车身跟前世北方下地拉玉米的板车一样,不同的是,前世拉车的是牛,现在的马。马是普通的马。 方世铂亲自驾驭马车,孔方坐在板车上,板车没座椅,没扶手,他只能双手撑在木板上,跟身体三点成面,保持身体平衡。 老马不仅识途,拉车还非常平稳。孔方渐渐适应之后,终于松开双手,身子也不再紧绷。眼前的大道还是算平整。 大道两边稻谷已成熟,金黄一片,远处有一群农夫在收割。 熟悉的风景让他黯然神伤。再过一个月,前世的稻谷应该也熟了,没有自己帮忙,老爸一个人肯定忙得够呛。 唉,该死的穿越,活生生拆散一对父子,破坏一个原本就不完整的家啊! 方世铂回头看他情绪不高,不由奇怪。 方家居住在乡下,他每次去县城都会放飞自我,姐夫怎么不高兴呢? “姐夫,你想什么呢?” 孔方想了想,应道:“我正在酝酿一首诗。” 方世铂听说孔方要写诗,立即停下马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姐夫,快,你想到什么诗了。” 孔方仰头…… 嗯,阳光刺眼,算了,不仰头望天了,但是逼还得装,于是他老神在在的捋捋虚拟的山羊胡须,高深莫测。 悯农 除禾日当午, 汗滴流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方世铂嘴里反复吟诵,眺望远处忙碌的农夫,再回首看正悲天悯人的姐夫,他眼神渐亮,好诗,好湿! “姐夫,你知道这些稻田是谁家的吗?” 方世铂打断孔方装逼。 孔方收回拈胡子的手,“这么大一片田,应该属于好多人家的。” “错。” 方世铂一脸自稁,挥手遥指。 “大道两边,目光所及,都是咱家的田地。” “咚” 孔方脑门磕到车板,大道两边最少有几千亩田地呢!方家原来是大地主啊! “那些农夫,都是咱家的佃农。” “地主崽……哦,喊错了,世铂,这么多稻谷,收一年我们一辈子都吃不完啊。” 他提了一个脑残无比的问题。 方世铂看在他刚刚写了一首诗的份上,没有鄙视他。 他吆喝马车继续前行。 马车晃晃悠悠,孔方身体也跟着晃悠,他感觉自己就象不倒翁,左一侧身,右一哈腰,底盘牢固,屁股跟车板合一。 他找到了坐马车的乐趣。360度天窗让他可以将一路美景尽收眼底,惹得他诗性大发。 他站起身,负手而立,双目远眺。 阳光洒在身上,熠熠生辉,他挥动双手,朗声吟诵: 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 “哎呀!” 《秋词》还差两字没吟诵完,方世铂因为听到孔方又吟诗,生怕错过便竖起耳朵顷听,忘了驾驭马车。 拉车的马虽然是老马,但是它毕竟不是人,不懂规避危险,前方路上有挡路的石头直接就碾压过去。 马车一阵颠簸,孔方没扎稳马步,结果一阵摇晃之后,摔到车下。 第三十章 友谊的小船 果然装逼被雷劈! 孔方疼得呲牙裂齿。幸好路是泥土路,马车速度也不快,车身也不高,他虽然摔得狼狈,却没有摔断几根肋骨,或者折了腿。 方世铂勒停马车。 “喂,姐夫你怎么搞的?这么个大人了,还能不能让人省心?” 他驾车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掉下马车的。如果对方是一个小屁孩就算了,你说一个大老爷们都能掉下车,岂不是丢车夫的脸吗? 孔方正疼得脑火,冷不丁被熊孩子一顿喝斥,脾气也上来了。 “你怎么说话的?” “你驾车看路了吗?平坦大路你不走,非要去撞石头。嘶,痛死我了,你小子是不是成心的!” 方世铂脾气也上来了,当即就发飙,“呸,姓方的,你什么意思啊?” “本少爷屈尊为你驾车,你不仅不感恩,还怪我是?行,咱走着瞧。” 他突然扬鞭,大喝一声: “驾……” 马车重新上路。 我去! 孔方吓得跳起来,急忙拦住马车,“喂,你干嘛?” 方世铂勒住缰绳,没好气地说道:“我驾车技术不好,不敢拉你了,你滚开,让我走。” 就这暴脾气? 孔方差点跳起来给他一顿暴栗,但是想起他的麒麟臂,还是果断放弃了。 “那个……世铂啊,刚才我不是疼急了么,我完全没的怪你的意思,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下车的,不怪你,真的。” 方世铂将脸扭向一边。 孔方清清喉咙,“刚才那诗,好象还差两个字。” “对啊。” 方世铂转回头,两眼盯着孔方,仿佛他身上有糖。 “可是我摔得浑身疼,疼得脑子都糊涂了,唉。”孔方悲叹。 方世铂赶紧下车,“唉,这马也真是的,走路不看路,摔到你了。来,姐夫,我扶你上车,我们去找郎中瞧瞧。” “城里也有我们方家药房,坐堂郎中医术比贾郎中好多了。” 方世铂小心翼翼扶孔方上车,他还贴心地将自己的外套铺在车板上,让孔方躺着。两人重新上路。 孔方仰望天空,天空瓦蓝瓦蓝,象一颗巨大的蓝宝石镶在头顶上…… 他正放飞遐想,车身颠了一下,脑袋一阵晃动,眼睛无意间撞上阳光,他赶紧闭眼。 这鬼太阳,真特么扫兴! 方家大院距离清河县城并不太远,十里路程。 方世铂驾着马车直奔方家药房。伙计看到少东家,立即迎上来。 “他是我姐夫。” 伙计不认识孔方,方世铂给他介绍,“刚才他从马车上摔下来,你赶紧扶他去找文郎中瞧瞧。” 伙计是个机灵人,哈腰答应,随即上前扶孔方下车。下了车,将他一只手搭自己肩上,然后扶着他走进药房。姑爷第一次进门,文郎中不敢怠慢。 他迎上来,和伙计一起扶着孔方走。 孔方本来伤情不严重,除了一两处於青,其他没事。文郎中取来跌打酒亲自为他抹药。 跌打药抹在於青处,凉凉的,非常舒服。 孔方不得不承认方家的跌打药真有神效,辅以文郎中这个专业人士之推拿,於青淡了不少,痛感亦消失。 方世铂趁着孔方治伤,拿来药房的纸笔,将《悯农》和《秋词》分别抄在两页纸上,然后仔细收好。 抹完药,告别文郎中,两人一起逛街。 逛不到半圈,孔方就索然无味了,堂堂一座县城,竟然比前世农村市集繁荣不了多少,唯一热闹的是卖牲口的市场。 方世铂却兴趣盎然,拉着他进了一家茶楼。 两人坐到临窗位置。孔方很快就发现了端倪,但见方世铂人在茶楼坐,魂在九天游,双眼总是鬼鬼祟祟往窗外瞄。 顺着他目光望去,对面是一家肉铺,一个赤膊汉子正挥刀砍肉,胸口一撮黑毛随着他手里的动作而颤动。 孔方就纳了闷,小舅子脑子没被驴踢过,他怎么对五大三粗的莽汉产生兴趣呢? 想到兴趣,他某处一紧。 便宜小舅子的口味真是重啊!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际,方世铂双眼精光闪烁,悄悄向窗外挥手,显然他既想引起对方注意,又担心其他人看到。 孔方好奇,便暗中观察,看到对面肉铺走出一个圆滚滚的女孩,她身穿鹅黄绿裙子,却不见婀娜之姿。 她就象肥胖的春天,在秋天艳阳下分外抢眼。 方世铂的手势引起了她注意,她脸上露出喜色,她不着痕迹地回应,方世铂顿时象春天情感暴发的小公狗,兴奋得吭吭喘气。 肥胖的春天向肉铺莽汉说了句什么,便一个人往东边走去。 “姐夫,你在这里等我。我出去一会。”方世铂匆匆交待,便迫不及待地离开茶楼。 “喂,你去哪啊?”孔方明知故问。 “我去买点纸笔,、给你练字。”方世铂一边走,一边回答,似乎担心孔方不相信,还稍带上方世怡。 “是我二姐特意交待的。” 我信你个鬼! 孔方忍住笑。招来茶楼伙计,向他打听对面肉铺情况。伙计愣了一下,对面肉铺老板就是一个满手腥膻味的莽汉,你一个文人士子打听他干嘛? 但是看在黄灿灿的大兴朝铜板的份上,他还是乐意回答滴。 “他姓樊,名快,本地人士,世代以屠宰为生。” 就这么简单? 他还以为对方是没落士族,不然他的女儿怎能引来世家公子的目光?看来自己是想多了,说穿了还是便宜小舅子口味重啊。 伙计下去了,他继续喝茶。 前世忙于课业,生活条件也不好,他还从来没享受过这种悠闲日子,今日他就借方家余光,好好享受一番。 茶是明前毛尖,茶水碧绿,茶香扑鼻;点心酥香脆口,炒瓜子颗粒饱满,火候正好。 茶楼人来人往,商贾贵人三两人一桌,鲜少有独坐之人。 没有人高谈阔乱,亦没有妇孺吵杂。整座茶楼得有百十号人,气氛安静祥和。他们时而品茗,时而低声交谈,时而轻声欢笔。 孔方也看到有人横眉怒目的,亦有轻声安慰者。 但是他们都保持了大家风度。 此时,楼下上来一对父女。 第三十一章 造星计划 老者年纪应当有五十岁上下,女孩则有十六七岁,她身穿白底红碎花衣裳,扎着两小辫,朴素,利索。 老者灰布衣服,似有满脸愁容,手里抱着一把形似二胡的乐器。 孔方眼神一亮。 前世经常在电视里看到这种卖唱人家,见到真人实景还是头一回。 他还注意到一个细节。 当茶楼的客人见到他俩,有不少人暗暗摇头叹息,似有同情之意。显然卖唱人是有故事的,只是不知道为何沦落为卖唱人家。 卖唱在大兴朝是一门低贱行业,卖唱人入的也是贱籍。 当然对于从文明时代穿越过来的孔方而言,他没有这种观念,反而受前世追星潮影响,他对这对爷孙的表演充满期待。 茶楼伙计将他俩安排在茶厅左侧,靠窗位置。 准备就绪后,老者起调,女孩开口演唱,茶楼里瞬间如有百灵鸟啼鸣,婉转清脆,空谷回音。 又似和溪流经过,涓涓水声,精灵美妙,沁人心扉,让人倍感舒适。 可惜词曲平平,没有新意,评弹不象评弹,戏曲不象戏曲,真是浪费了一副好嗓音。 茶客反响不错,虽然不象前世追星一样狂热,但打赏的人不少。俩人忙不迭鞠躬感谢。 “唉……” 邻桌一位方巾秀才闷了一口茶,摇头叹息。孔方留意到他是所有茶客中打赏最多的那位,放在前世直播界,他当是榜一大哥。 “这位兄台,他们唱得挺好的,你为何叹气?”孔方好奇心大盛。 秀才瞄了他一眼,看他并无恶意,也无奚落之意,便轻声道: “这位兄台看来面生,请问是哪里人士?” 问老子是哪里人? 能告诉你老子其实是神州桂省人吗? “我是大兴朝齐州府人。”他不敢说来自保定府清河县方家,毕竟上门女婿不论在哪个朝代都上不了台面。 “哦,怪不得。”秀才回头望了一眼卖唱父女。 “他们是一对父女,姓窦,本是清河县诗书传世之家,家境殷实,满腹学问,尤擅长诗词歌赋,谙熟音律。” “唉,可惜得罪了清河县知县朱达昌,最终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其家产被查抄,家人充军苦寒之地。唯留下父亲窦桐,女儿窦英。当然这并不是朱达昌慈悲心肠,实际是想羞辱他们。” “父女俩一无财产,二不许做任何营生,只能卖唱,还不能离开清河县!” 孔方想起曾上方家摘桃子的胖知县。原来他叫朱达昌,朱大肠,倒也名符其实。 “他们没有……上告?” 他本来想说反抗,但是担心对方的理解出现岐意,便改口。秀才摇头,“大兴朝祸乱连年,官场黑暗,诗书学问岂是强权势力对手?” “两年了,父女俩沦落茶楼酒肆之间,凄风苦雨中求生存,难啊。” 他再叹气。 “其实,卖唱也是不错的行业,万一唱红了,他们也能成为人上人。” 孔方想起前世那些当红歌星,哪个不人五人六,一场演唱会赚几百上千万,出门前呼后拥,连上厕所都带数十保镖。 秀才象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孔方看到秀才眼里的怒火。 他赶紧解释,“兄台,我的意思是,其实我可能帮到窦氏父女,让他们既能结束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 “此话当真?”秀才两眼闪光。 “当真!”孔方态度诚恳。 四目相对,彼此看到对方的真诚。 “兄台当如何帮忙?”秀才迫不及待追问。 “捧红他们。”孔方不假思索。 “捧红?”秀才一脸懵逼。 “捧红为何物?” 孔方抚额。最终还是耐下心来解释。秀才听罢,立即起身作揖,“兄台好计策,请让孔某代窦师一拜。” 看孔方不明所以,秀才解释:“窦桐先生曾是在下授业恩师。恩师蒙冤,耐何在下无权无势束手无策。” “幸得兄台指点助先生脱困之策,多有感谢。在下姓孔,名忆吉。” 孔乙己? 孔方脑子有点乱。大兴朝跟前世本不搭边,为什么许多前世的人名会出现在大兴朝呢? 别跟老子说巧合! 有本事让前世的飞机大炮出现在大兴朝,老子就信了巧合之说。 “在下也姓孔,名方。五百年前我们是一家人。” “原来是本家兄弟,幸会,幸会。”孔秀才抱拳。 “幸会,幸会。”孔方回礼。 两个五千年前都不可能是一家人的兄弟,待窦氏父女再唱完一曲便匆匆上前,孔秀才附在窦桐耳边一阵耳语。 窦桐先是疑惑,再是迟疑,后来还是孔方用前世的观念给他洗了一遍脑,他才勉强点头答应,反正都是卖唱,改个方式或许真能改命呢? 秀才找茶楼老板要一个雅间,四人进到雅间。 孔方先清唱一首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孔秀才一边抄录。孔方非常遗憾自己只记得歌词,不记得简谱。正尴尬,窦桐露了一手让他震惊不已。 他只是清唱一遍,窦桐竟然能用大兴朝的宫、微、角、羽、商将它谱上曲。 鬼才! 他竖起大拇指。 窦桐谦虚一下,拿起二胡演了一遍,孔方立即就听到邓丽君的味道,当窦英在二胡伴凑之下轻唱慢吟,他似乎看到了大兴朝版的邓丽君。 父女俩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啊!如果父女俩生活在自己前世,一个必须是乐坛教父,一个当是国民女神。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为了验证自己的天才设想,更为了给窦氏父女信心,孔方让他们当众试唱。窦英有些紧张,毕竟不论唱词,还是唱法,她都是第一次尝试。 “你要相信自己,你的声音、唱功是真的好。窦英,命运可以改变我们的人生,但是我们也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别害怕,要勇敢!” 孔方的话犹在耳边。 她不知道这位贵公子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好,但是她看得出他是真心的。早见惯人世冷暖的她选择相信他。 一辈子相信。 永不后悔地相信。 她拾起勇气大方面对茶客,轻启珠唇: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月亮代表我的心…… 第三十二章 搅屎棍 美妙的歌声如涓涓溪水从茶楼慢慢流过,又如和询的春风在茶客间轻轻拂过,普通茶楼似乎成了人间仙境。 大兴朝缺乏休闲娱乐,弹唱戏曲又单调乏味。 孔方将前世风靡世界的经典流行歌曲带到大兴朝,以大兴朝从未有过的通俗唱法亮相,再加上窦英堪称天籁的嗓音,瞬间就迷倒听众。 整座茶楼,仿佛除了卖唱的窦桐父女,一切都静止、凝固了,包括时间与空间。 掌柜站在柜台后,忘了记帐。 伙计静静地立着,忘记招呼客人。 茶客更是形态更异,有握着茶杯忘记喝茶的,有捏着点心放在嘴边忘记吃的,有轻轻擦拭眼角的…… 莫说茶楼里的茶客,就连路人都忍不住驻足聆听,他们仿佛被歌声带去了另一个世界。 在那一个世界里,有蓝蓝的天空,有皎洁的月亮,月亮下是一位深情款款的美丽女子,在悄悄向自己爱人诉说着衷肠…… 那种感觉很奇妙,那个美丽女子似乎触手可摸,又似乎远在天边;她既陌生,又似曾相识,她的一笑一颦总是扣人心弦。 …… 一曲已了,余音绕梁,久久不去,人人都是如痴如醉,仿佛听取天籁之音。 孔方轻轻踩一下孔秀才,他心领神会,率先鼓掌: “好!好!好!” 他连喊三声好。 茶客们如梦初醒,亦纷纷叫好,原本安静的茶楼瞬间人声鼎沸,叫好声、掌声响成一片。楼外的听众,纷纷挤进茶楼,想一探究竟。 他们不少人都曾经在这座茶楼里喝茶,他们不明白原本普通的一座茶楼,今天怎么会有仙女献唱他们从未听过的仙曲。 但见孔秀才头戴方巾,手摇纸扇,踱起方步,吟诵着孔方抄袭杜甫的《赠花卿》作开场白。 “清河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各位……” “孔秀才,等等……” 忽然有人打断他。 “请问云先生有何事?”孔秀才向发话者作揖。 孔方偱声望去,原来是一位精瘦的老者, 他须发斑白,衣着考究,举手投足间无不彰显自我优越感。 “孔秀才,刚刚你所吟诵之诗甚好,虚实之间写尽乐曲之美妙,堪称旷世杰作。但以我对你的了解,此诗绝非出自你之手,你可有出处?” 云先生倚老卖老,毫不客气指出诗非孔秀才所作。 孔秀才顿时尴尬不已。不是因为自己借用了孔方的诗,本来这首诗也是孔方让他在窦英唱完之后拿出来赞美乐曲的。 他尴尬是对方对自己毫无顾忌地贬低,偏偏自己还不能反驳。 因为人家说的是事实,对方更不是自己能得罪之人。 他本能地将目光转身孔方。 孔方满脑门黑线,有点恼怒云老头作妖,打断他们推广新曲新唱步骤,在没有热搜、没有媒体平台的时代,现场推广的重要性毋庸质疑。 现场气氛正可大用,他正想着一鼓作气,偏偏冒出这么个不识趣的老头。 “他是清河县教谕,全县学子皆归其管辖,他还是朱大人的公子的私塾先生。”孔秀才看孔方脸色不善,生怕他一时冲动搞出事情,便赶紧小声提醒。 或许对孔方而言,教谕的头衔吓不到他,但是知县的公子的先生的身份他总应该有几分忌惮。 孔秀才果然猜对了。 孔方从来没当自己是所谓的学子,他也没想过在大兴朝考取功名,但是想到方世清都对朱达昌颇为忌惮,他不得不对云老头也忍让三分。 当即他双手作揖,恭声道:“云先生明鉴,此拙诗乃小生所作,请先生指正。” 云老头抚一把胡子,眼神审视着孔方,但见他年纪轻轻,人长得清秀肤白,却是面目陌生,更身无半点文人学士之气质。 他目光闪着一丝疑惑。 清河县,乃至保定府学子即使他喊不出其名字也脸熟,眼前这位年轻人不仅眼生,还更象一位满身铜臭的商贾。 “敢问小哥名讳,家住何处?” 老头人老成精,虽然对孔秀才一脸不屑,但是对陌生的孔方不敢做得太露骨,对方来历尚未明了,还是谨慎些为妙。。 “在下姓孔,名方,齐州府人士。”孔方没想太多,诚实回答。 老头拈着胡须,沉吟半晌,忽然嘴角上翘。 “嘁,我道是何方俊才,原来是方家那个上门女婿。” 我…… 老头毫无掩饰的鄙夷让孔方差点就暴粗,但是他生生忍住了。 他除了忌惮他身后的朱达昌,还怕老棺材瓢子受不起刺激,万一自己一不小心将他骂死了,别说朱大昌,估计方世清都会剥他皮。 他不想再理睬老头,转头示意孔秀才继续他们的造星计划。 不料老头不依不饶,道:“古语有云,物与类聚,人以群分。一个上门女婿跟戴罪之人厮混倒也算是在情理之中,只是可惜了这首好诗,因为你的出身上不了台面。” “至于刚刚那些淫词浪曲,你休想再在清河地面上传唱,老夫堂堂清河教谕,绝不允许糜糜之音侵蚀清河士子的心智!” 他 个鸡腿,孔方气得差点流鼻血。 刚才老匹夫叫好声不比其他人小,但仅仅因为自己是上门女婿,《月亮代表我的心》就成了淫词浪曲,杜甫的《赠花卿》还上不得台面!? 孔方真想上去抽他几个耳光。 “云雀,休得无理!”窦桐忍无可忍,出声喝斥。 “我窦家沦落至此是拜谁所赠,想必你比谁都清楚,你落井下石也罢,痛打落人狗也罢,想辱侮我尽管来,请别羞辱这位小哥!” 云雀闻言老脸微红,心头泛虚。 堂堂教谕被一戴罪之人当众喝斥,云雀心中震怒不已,但是他不好发作,或者说不敢发怒。 一是文人都是死要面子的,他真怕自己落下“落井下石”的名声。 二是窦家没落背后的黑手其实就是他。窦桐仗着自身身世、学问,一向不将他这个教谕放眼里,屡次冒犯,他早就怀恨在心。 第三十三章 失败了 自从当了朱达昌儿子的私塾先生后,他跟朱达昌关系愈发亲密,便趁机向朱达昌进馋言,并以窦家财富诱惑之,终于说动朱达昌对窦家痛下杀手。 这本来只是天知地知他知朱知的秘密,他不知道窦桐说出这番话是何意,更拿不准窦桐是否真实了解内情。 心虚让他不敢多言。 毕竟言多必失,是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 但是窦桐的话就象一块小石头投入原本平静的水潭,已经在众人心里泛起涟漪。 老头鼻尖开始冒汗,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同盟者。 “老窦你也别破罐破摔,教谕大人只是就事论事,说了实话而已。”一个胖子眼神扫过孔方,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色。 “大兴朝幼帝亲政,百废待兴,我们不能让糜糜之音迷了心智,不识进取。” 一个老头,一个胖子,将孔方的造星计划生生按地上摩擦。 “他是朱达昌的弟弟,朱晓昌。”孔乙吉小声介绍。 呸,一家子猪下水! 孔方忍不住呸了一声。孔乙吉不明白猪下水为何物,但是他能听明白那是骂人的话。 他赶紧提醒孔方小心。 “兄台,朱晓昌不是善良之辈,甚至比他哥哥还没底线,万一惹怒他,别说你出不了清河城,估计连恩师父女、茶楼老板都休想安生!” 我去,这么猖狂? 还有王法吗? 王法?孔乙吉苦笑。王法都是用来对付平头百姓的,对于王公贵族、官宦人家而言,它不如一张废纸。 废纸还能擦屁股。 “咱们这场造星计划,怕是要泡汤了。”孔乙吉一声哀叹。 自己有心帮恩师一把,奈何自身力量渺小,无力回天。 “堂堂大丈夫上门当女婿本来就有违夫纲,丢人现眼偏偏还不自知,遗毒苍生啊! 云先生乃一代鸿儒,向来重礼信教,睢不起这类人渣难道不理所当然吗?” 朱晓昌两片厚嘴唇,竟然也能伶牙利齿,让孔方非常意外。 更让他意外的是,茶楼里的风向竟然被长得象猪一样的朱晓昌带偏了。刚刚还被歌声震憾的茶客竟然话风陡转,开始对他展开人身攻击。 “就是。十年苦读不用在功名之上,却跟戏子厮混,简直丢尽天下读书人脸面。” “方家终究是乡下人家,疏于礼教,家风不严,才会出此浪荡子。” “哼,如果我儿子敢弃功名而不顾,专心淫歌浪曲,看我不打断他三条腿。” ……… 孔方脸色铁青。 好在震天雷没带身上,不然他可能忍不住轰他们一炮。 “姐夫,姐夫……” 方世铂泡妞归来,满脸春风,正想找孔方一番吹牛,却看到他脸色不好,不由好奇。 “姐夫,谁惹你不高兴了?” 孔方摇摇头,向窦家父女和孔乙吉告罪之后拉着方世铂拂袖而去。 窦家父女叹了口气,她们最终还是服从了自己的命运。 孔乙吉神情落寞,向窦桐告罪一声也离开茶楼。 回方家大院路上,孔方在方世铂追问之下将刚才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方世铂不太明白造星是啥意思,但是听说它能赚钱就两眼放光。 “姐夫,这造星真能赚钱?” “当然。”孔方毫不犹豫点头。 “能赚多少钱?” “我们只要把窦英捧红,然后开演唱会,以她的唱功和我‘写’的歌,来听歌的人肯定不少,我们收门票,肯定能赚不少钱。” “演唱会是什么?门票又是什么?”方世铂一脸懵。 孔方抚额,这熊孩子脑子不太好使,问题都没有问到点子上。 但抱怨归抱怨,他还是耐下心解释。 “演唱会就是我们找一个有舞台的戏院,带上乐队,让窦英演唱‘我写’的歌。至于门票,就是谁想进戏院看演唱会,就得掏白花花的银子。” “同时我们还可以仿效茶楼,供应茶水、点心,这样又可以赚一笔。你刚才没看到茶客那份痴迷,我敢保证一场演唱赚几百两银子不难。” 他叹了口气了,“唉,可惜被云老头搅黄了!” 方世铂挠着小脑瓜半天没吭声,孔方以为他还没听明白,便想再解释仔细一点,他突然跳下马车拾起一块板砖。 孔方以为他想拍自己吓了一跳,急喝:“世铂,你想干嘛?” “我去拍死他!” 方世铂迈着小短腿重返清河城。 孔方瞬间冒冷汗,这小暴脾气,比方世清还暴燥。 “方世铂,你别冲动,他可是清河县的教喻,还跟朱达昌关系匪浅,咱们惹不起!” 方世铂突然停下脚步,回头,气哼哼地一字一句,“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我跟他已经有不共戴天之仇,拍砖都是轻的。” “哼,再敢惹恼我,我还敢杀了他!” 孔方紧紧拉住他。 “民不与官斗!懂不懂?你一板砖拍下去,他能放过你?放过方家?他身后的朱县令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我们惹不起的!走,我们回家。” “你知道我大姐为什么不喜欢你吗?”方世铂不为所动,反而冷眼看着孔方。 孔方愣了一下,这又跟方世清有什么关系? “你就是读书读傻了。男子汉大丈夫不留隔夜仇,懂不懂?” 孔方摇头。 特么这是什么逻辑? 打架跟读书有关系? 男子汉大丈夫不留隔夜仇又是谁煲的毒鸡汤? 为什么不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看把熊孩子教成什么样子? 看到孔方发愣,方世铂顿时有恨铁不成铁钢之感。 “你怕就先回去,我一个人就能搞定。” 方世铂本来就没对孔方未抱有希望,手无缚鸡之力去了也帮不上忙。 但他的鄙视触动了孔方某条神经,但见他脖子一梗。 “你笑话谁呢?老子是没胆的人吗?我跟你去。” “你是怕丢下我,一个人回去会被大姐再次将你吊起来打?”方世铂一点都不给面子。 孔方怒目一瞪,甩手而去。 特么不就是拍砖么,老子怕过谁啊? 方世铂回头看一眼静止不动的马车,摇头。 第三十四章 弥补前世的遗憾 “喂,你是想步行回城吗?” 孔方回头看到马车才发现自己被方世铂气糊涂了,都忘了有代步工具。于是他原地返回,重新爬上马车。 返城路上,孔方和方世铂再次暴发争论。 孔方担心方世铂人矮手短,拍砖拍不出应有的效果;方世铂嫌弃孔方弱鸡,连板砖都拿不利索。 孔方不服,伸手就想举起板砖。 但是……它真特么的沉。 它一块能比前世三五块板砖重量。他能将板砖举起了,只是手已经颤颤巍巍,拿都拿不稳,至于说拍人,还是洗洗睡。 他不由暗叹大兴朝板砖实在厚重,也叹息原身果真弱鸡。 “要不,我们回去算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再次打退堂鼓。 方世铂顿时发飙,“如果你不是我姐夫,信不信我就一脚踹你下去?” “你能不能象一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做一件男人该做的事?” 孔方老脸微红。 他不是觉得自己不够男人,而是因为被一个小屁孩训斥,他老脸挂不住。 路过一个小巷口,方世铂突然跳下马车,然后鬼鬼祟祟地踅进去。 孔方还以他去幽会另一个老情人,便不打扰他,坐在马车上耐心待。不到一分钟他就慌慌张张地跑回来。 不等孔方询问,他将一件长褂丢给他,然后一抖缰绳,驾车而逃。 逃,是的,就是逃。 孔方明显感应到他做贼心虚,他非常急于逃离此地。 只是他不明白大地主家的小少爷偷人家的长袍干嘛。长褂又长又宽,布料只是普通麻布,还有一股汗臭味。 他随手将它丢到一边。 一路无话。 方世铂再次将马车寄放在方家药铺,然后让孔方抱着偷来的长袍,一起往茶楼方向走去。 但是他们没有进茶楼,而是停在茶楼外的一条巷口。 这条巷跟其他巷道不太一样,它更宽,路面平坦,却鲜有商铺,行人也少。 方世铂装作若无其事观察一番,趁没有人注意,拉上孔方就往巷道深处走去。 “喂,你到底想干嘛?” 孔方被他搞得一头雾水。现在的方世铂哪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的方家小少爷,他就是一个奸诈狡猾的街痞。 方世铂甩他大白眼,“当然是拍云老头板砖啊,你还想干嘛?” “你怎么知道云老头会路过这里?” “这条巷的尽头就是学政官衙,他不仅要在官衙办公,一家人还住在官衙后院,你说他不走这里,走哪里?” 孔方点头。 原来这小子搞的是拍黑砖的干活!还以为他会直接冲进茶楼将云老头一顿胖揍呢!果然方家人不是莽夫,有勇有谋。 他瞬间也来了兴趣。 前世他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四好青少年,品学兼优,莫说打架斗殴他没干过,就连拍黑砖这种活他都没试过。 前世的遗憾,就由今天弥补。 不是哥在变坏,而是这个世道太黑暗。 “世铂,我们要怎么干?” 看到方世铂又在一条横窄巷口停下,他好奇不已。说真心话,干这种事他还真不如方世铂。 这条小巷很小,两边只有墙,没有门窗,光线灰暗。 “姐夫,我们就埋伏在这里。待云老头过来,我就骑你肩上拍他。同时我们还要套上这件长袍伪装成一体,他就认不出我们是两个人了。” 孔方眼神一亮,这主意不错,瞬间解决了他们一个身高不足,一个手臂无力的困境,最重要是能保护好自己不暴露。 不过他有些心虚。原身太弱,他还真担心自己扛不起方世铂。 “世铂,要不我们练习一下,以免等会出差错?” “行。”方世铂点头。心想这书呆子还不算傻,懂得事前演练,如果好好带他一把,估计以后能帮自己不少忙。 方世铂坐孔方肩上,孔方欣喜地发现自己扛着方世铂,虽然脚步不稳身体有点吃力,但是练习几次之后,就能行走自如了。 方世铂在长袍上弄两个小洞,方便孔方看路,自己则戴上一个鬼怪面具。 万事俱备,只等云老头自投罗网了。 孔方和孔秀才先后离开后,茶客也陆陆续续离开。云老头和朱晓昌似乎是故意的,他们不仅迟迟不走,还强留窦桐父女继续弹唱。 窦桐心里明白云雀是在故意拿捏自己,但是他身在贱籍,身不由己,即使他非常不满和抗拒,也只能忍气吞声。 茶楼老板不敢声张,只好让伙计一次一次给客人添茶加水。 日落西山,暮色渐临,云老头和朱晓昌才心满心足,丢下茶钱,大摇大摆离开。出了门,两人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教谕虽然是官,但是品级未入流,属于最低级官员之一。出行不仅没有轿子,还没有随从,云雀走在大街上他就是一个普通老头。 但是云雀不甘心被别人当作普通老头。 官府没给他配轿子与随从,他就自己买了一头毛驴当坐骑。每天出门倒骑着驴,在咯哒咯哒的驴蹄声中,享受着高人一等的惬意。 打着饱嗝,他接过伙计递过来的缰绳,并在他的帮助下骑上驴背。 今天他心情特爽,不仅再狠狠踩了窦桐,成功掐灭他翻身的机会,还狠狠羞辱了方家的上门女婿。 方家虽然有钱,但不过是乡下地主。 乡下地主的上门女婿,竟然敢来清河县城卖弄斯文,究竟是不把他堂堂教谕放在眼里,还是看不起城里的文人士子? 哼,既然撞老夫手里,你小子文彩再出众,老夫照样将你踩到泥土里! 云雀对着虚空一声冷哼,意气飞扬。 毛驴默默地走着。 老驴识途,云雀倒不担心它将自己拉到别处。 他倒骑驴,双眼微闭,脸带高深莫测的笑容。虽然他将《月亮代表我的心》定义为淫歌浪曲,但是没能阻挡他对这首歌的喜爱。 他一边回味着窦英婉转、甜美的歌声,一边轻轻地哼着。 听到驴蹄声腔响,方世铂贼头贼脑地探出脑袋,看到云雀倒骑着毛驴走来,顿时喜笑颜开。 “姐夫,云雀来了。” 第三十五章 术业有专攻 孔方闻言探头窥望,果然是云雀。 方世铂迅速骑上孔方肩膀,然后从上往下套长袍,乍一看两人成了一个人,只是看起来怪怪的。 他再给自己戴上面具,手里握着板砖。 “姐夫,你别慌,越慌就越乱,反而容易暴露。” “万一暴露被认出来,我们就完蛋了。殴打朝廷命官,是要杀头的。” 他明显感觉到孔方身子在发抖。 方世铂很郁闷。 若早知道孔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他玩了。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只能安抚,同时警告他。 可怜孔方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干这种私活。 他也想放松,可是根本做不到。 “世铂,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经常干这种活?”他没话找话,以期分散情绪。 方世铂拍他一下,“当我是什么人呢!” “那你为什么一点都不紧张?” “那是因为本少爷艺高人胆大,哪象你读书都读傻了。姐夫,不是我说你,如果你死性不改,我大姐这辈子估计都看不起你。” “切,她是谁啊,老子凭什么需要她看起。” “行,你牛逼!有种你当面跟她说。” 孔方还想怼,方世铂双腿突然夹他一下,“别说话,云老头到了,干活,驾……” 你妹……姐的,竟然把老子当马骑?! 若不是云老头已到了跟前,孔方不敢保证会不会将方世铂掀翻。 太欺负姐夫了,有这么当小舅子的吗? 话说云老头正哼得入迷,毛驴突然就驻足不前了。 他非常意外,因为它从来没有干过半道罢工的事。莫非前面有美女……哦……美驴吸引了它? 他正想回头察看,身后阴风陡起。 “叭” 后脑勺被暴力撞击,瞬间他两耳轰鸣,眼冒金星,在倒下前的瞬间,他看到一张鬼脸。 鬼脸下,鬼身摇摇晃晃,仿佛御风而行的鬼怪。 “这是什么鬼?” 他只来得及起这个念头就两眼一闭,晕菜了。 毛驴亦被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几步,哥们别拍我,我是无辜的。 方世伯虽然是熊孩子,但不至于滥拍无辜。半晌,毛驴在确定自身安全后才喷着鼻子,走到主人面前,伸出舌头舔他的脸。 方世铂“嗖”一下从孔方肩上滑下来,伸手探云老头鼻息,人还活着。 他拍拍手,拉上孔方就走。 孔方脱下长袍,正想随手丢掉却被方世铂阻止。这东西不能丢在现场,否则容易让官差查到线索。 孔方又被上了一课。 但是他没有恼火。 老话说:术业有专攻。 一个三好学生,在干坏事方面无论经验还是天赋肯定不如熊孩子 这是事实,他必须承认,也愿意承认。 两人装作若无其事,淡定离开小巷,来到大街逛了一圈,确定安全后再回到方家药铺,重新驾上牛车麻溜回村。 在半道上,方世铂将长袍一把火烧了。 回到家门口,恰好遇到方世怡。 她看着空荡荡的马车,一脸惊讶,“你们就这样空手去,空手回?” 嗯哪。 孔方一脸理所当然。 他本来只是想去逛逛,又没打算去购物。 再说他也没钱。 方世怡无语,清河县城离方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谁上县城不是为买点东西?不为买东西谁会上县城? 这不是闲过头了吗? “没事瞎逛什么?”方世清突然出现。 “现在秋收正忙,佣人没有牛车怎么做农活?!” 孔方习惯性地瞄一眼方世清腰间,确认她没有佩挂宝剑,心头稍稍松懈,但是他不敢轻易激怒她。 他想着要不要将皮球踢给方世铂。 毕竟他们真正同文同种,是亲姐弟,打断骨头连着筋,即使他因此挨揍也不至于受伤。 不象自己跟她苦大仇深,她一旦动手就往死里招呼。 方世铂悄悄扯他衣角,低头看,他正往自己手里塞一支玉簪。 玉簪通体翠绿,晶宝剔透,雕功精湛,一看就是珍品。 孔方看到了方世铂眼神暗示,感叹他人小鬼大的同时,也感叹自己枉是两世为人,情商竟然比不上一个熊孩子。 他捧宝贝一样,双手捧着玉簪,满脸谄笑,迈着小碎步,殷勤向方世清献宝。 “夫……” 他刚说了出一个字,方世清已玉指横陈,厉声怒斥: “闭嘴!” “咕……” 孔方硬生生将没来得及说的话咽回肚子,双手悬在半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方世铂和方世怡则是满脸尴尬,恨不得立刻马上远离是非之地。 方世清先他们含怒而去。 一阵秋风吹来,孔方抹一把冷汗。 滴,这女人气场太强大,自己完全hlop不住啊。 “姐夫,我真服了你!”方世铂怒其不争。 “枉费我花了一两银子给你买了这支玉簪,居然还哄不好我姐!男人泡妞三要素难道你不懂吗?” “啥?” 孔方惊讶不已,开始还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这小屁孩才断奶几天啊?竟然也懂泡妞三要素!他还没来得及跟方世铂深入探讨,方世怡已娇斥: “世铂,别教坏姐夫!” 孔方听到耳里,虽然感觉心暖,亦感觉怪怪的。 毕竟自己已经十八岁,不论是在前世,还是在大兴朝都已经是成年人。 一个成年人被一个小屁孩带坏? 好,便宜小姨子,你别瞧不起人,我已经不小了。 他悄悄瞄一眼方世怡某个地方,她的也不小。 方世铂没有马上闭嘴,仍然象更年期老太太一样喋喋不休,“幸好你有个爱喝酒,还喜欢打赌的爹,不然你绝对一辈子光棍!” 这话孔方就不爱听了。 小屁孩太看不起人了,怎么就打一辈子光棍呢?就你那一番推断,符合逻辑吗? 就凭老子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绝世聪明、满腹才华,还怕没女人不喜欢? 第三十六章 天在看 他附到方世铂耳边。 “要不要我将你私会樊屠夫家小女儿的事告诉你两位姐姐?” 方世铂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一步。 “你怎么知道的?” 孔方没有直接回答,拈着虚拟的山羊胡,显得高深莫测,“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方世铂下意识地摸向后腰,那里藏着一把防身匕首。 小脑瓜想着要不要杀人灭口。 孔方压根不知道自己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还一脸得瑟地享受着拿捏方世铂的乐趣,等待着他痛哭流涕求饶。 意料之外,方世铂伸手抢过玉簪,尾尖抵着他软腰。 “你若敢说半个字,我就敢捅你!” 一阵秋风凉嗖嗖。 他立即换上笑脸,捏着兰花指将玉簪拿回来。 “世铂,送出去的东西,你怎么好意思再拿回去呢?” 方世铂没跟他纠缠,任由他拿回玉簪。孔方拿回玉簪,他又尴尬了。方世清明确拒绝,他又不敢将它再送给小姨子。 他一个男人老狗,也用不了这玩艺。 犹豫半晌,他将玉簪还给方世铂。 方世怡秀眉微蹙,感觉他俩不太对劲,可惜距离有点远她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又不好意思追问。 她转身离开。 方世铂和孔方回到各自房间。躺床上,孔方对造星计划失败仍然耿耿于怀,虽然最后拍了云雀黑砖,算是出了口气。 但是他损失的是白花花的银子,还有名气。 的都不得好死!他凶狠地将云雀女性祖宗问候了十八遍! 莫怪他下流,小鸡肚肠。 若不是没有云雀这根搅屎棍,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因私心打压,他或许很快就能名利双收!届时方世清还敢骂他废物? 还敢动不动就刀剑相向? 如果不是雅堂之上有人指鹿为马,雅俗不分,写屎尿诗的敢有入作协的妄想? 虽然常说人在做,天在看。 但是谁不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 “姐夫……” 孔方正胡乱想,精力过盛的方世铂推门而尽。孔方无语至极,他说过无数次进别人房间要先敲门,这小子总是不长记性。 最无语的是他不是没有让方世铂长记性的办法,只是不敢付诸行动。 “又怎么了?”他躺在床上,有气无力。 “眼镜!” 方世铂没有听出他已经生气,抓住他一条腿,拖死狗一样将他往床下拖。 这熊孩子!孔方顿时又怒又急。大兴朝的床离地差不多一米高,若被他这样拖下去,轻则屁股摔两瓣,重则脊椎骨骨折。 “喂,你想摔死我吗?” 他急忙用另一脚去踹,迫使方世铂松手。“姐夫,你的坏毛病能不能改一改?” 孔方莫名其妙,老子又有什么坏毛病? “回来就躺床上,虽然咱们是富裕人家,不用干粗活、苦活,但是也不能大白天躲在房间里,躺在床上,这样也太颓废了。” 孔方无言以对。 特么这不叫颓废,叫宅! 宅男的生活习惯一不小心被带到大兴朝,结果便宜小舅子第一个看不惯。估计方家姐妹也看不惯,不过是方世铂童言无忌,敢说而已。 方世清是不屑说。 方世怡是不好意思说。 他打起精神,“你刚才说什么?眼晴?眼镜?” “眼镜。”方世铂比划着。 “就是那个水晶做的眼镜,做好了,你快去看看。” 孔方愣住了,石匠老王不是被方世清一刀封喉了吗?为了忘记那血腥场面,他都故意忘记做眼镜之事。 方世铂也从来没有再提过,他都以为大家都忘了呢,它怎么又突然被做好了呢? 难道老王鬼魂回来了,继续自己生前未竞的事业? 两人来到工房,意外方世怡也在。 她看到孔方,嫣然一笑,“姐夫,我让耿师傅按你的图纸,将眼镜做出了,你看一下对不对?” 孔方才注意旁边站着一个头发胡子都斑白的老头。他手虽然粗糙,但十指细长,是个干细活的人才。 他看到孔方看向自己,便谦卑地点头微笑。 孔方微笑回应。接过手晶眼镜,意料之中有点沉,镜片打磨均匀,透明光亮,以软铜做的镜框比前世的稍大,但打磨得非常光滑。 他试着戴上,镜身沉重的缺点更加明显。 他让方世铂找来两根大小合适的绳子,分别系在镜框两端,然后绑在头上,以减轻眼镜压迫鼻梁的重量。 视觉效果不错! 方世铂看着好玩非要试戴。孔方给他戴上,但见他刚戴上一会就急忙取下,将它丢到一边,惊恐大叫。 “姐夫,我头晕!它是妖镜,害人的妖镜!” 方世怡俏脸变色,“姐夫,世铂怎么了?” 孔方一脸淡定,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世铂年纪小,没有近视眼,戴眼镜当然会头晕,一会就没事了。” 果然,方世铂很快恢复正常。 但是方世怡还是担心,“姐夫,你能确定先生戴没事吗?” “你放心,绝对不会有事。”孔方拍胸脯担保。 “对了,先生呢?” “他家在清河县城。”方世怡回答。 “因为眼疾,他不能再给我们授课,便回家休养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自己一直没见过方世铂心心念念的先生。方世怡建议明天一早,他们三人一起将外眼镜送给先生。 孔方心虚的看一眼方世铂。 今天刚拍了云雀黑砖,明天再去县城,会不会自投罗网?方世铂甩他一个大白眼,胆小如鼠,不象男人! 方世怡再次疑惑地看着他们,第六感告诉她,他们肯定有事。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了?一直都鬼鬼祟祟的?” “我们……” 孔方虽然不会象怕方世清一样怕便宜小姨子,但是他更不忍心瞒她,便想如实相告,不料方世铂狠狠踩一下他脚趾。 “嘶……” 孔方吸着冷气,抱着痛脚跳独脚舞。 “世铂,你干嘛!”方世怡脸色一变,斥道。 方世铂无辜地摊手,“我没干嘛呀,只是不小心踩到姐夫。姐夫,对不起啊,要不你坐下来,我帮你吹吹。” 他化身小暖男,想蒙混过关。 第三十七章 作诗不是嘘嘘 不料孔方当真坐下,脱下鞋袜,将痛脚伸到方世铂面前,“来,帮我吹吹,或许真不会再痛了。” 一股坏鸡蛋臭咸鱼味扑鼻而来,方世铂五脏六腑顿时一阵翻江倒海。 “呕……” 他赶紧捂嘴逃离,躲到某个角落狂吐不止。 方世怡虽然距离较远,但是孔方的香*脚可不是浪得虚名,她赶紧找借口离开。 “不会那么夸张?” 孔方表示不相信,鼻子凑近脚尖,轻轻吸一口气,嗯,那酸爽让他湿性大发: 狂少玉足味纷纷, 半入窗风半入魂。 此味自应天上有, 人间难得几回闻。 方世铂强忍肠胃不适赶紧抄录,以作收藏。 第二天一早,他们出发县城。 座驾的牵引动力仍然是马,百公里耗青草一捆,不同的是车身不再是平板,而是前世古装影视剧常见的那种轿车。 方世怡坐在车里,孔方和方世铂坐在前端,一个负责驾车,一个负责看风景。 可惜大兴朝美女出门都跟方世怡一样躲在轿子里,大长腿、小蛮腰不是你想看就能看到的。 至于热裤、小吊带,洗洗睡,兴许梦里有。 幸好大兴朝的秋天美丽,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处处有景,处处似画,空气还是甜的…… “姐夫,你再作一首诗呗。” 暇想被方世铂突兀打断,孔方伸长懒腰,张臂拥抱晴天。 “又想拿我的诗去泡妞?不怕穿帮?”孔方为他担心。 “切,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方世铂脸不红心不跳,若放在前世,他肯定是臭名远扬的抄袭大王。 “万一她让你当场作一首呢?” “嗐,你以为作诗就是嘘嘘,脱裤就能来,不是尿成一条线就是尿成一个坑啊?!其实作诗是极费脑的工作,我必须要在夜深人静之时,在跳跃的烛光之下才能捕捉诗的到灵感。” 方世铂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高,实在是高! 孔方简直不要太佩服自己的便宜小舅子。 这情商也没谁了。 在前世,在这个年龄的他,泡妞是没有的,顶多是跟女生玩过家家游戏,从来不会有、也不懂非份之想。 这小子牛逼,不仅已经真刀真枪干上,忽悠人还一套一套的。 好,看在你这么牛逼,老子再“作”一首诗,他清清喉咙,抬头仰望蓝蓝的天空,酝酿情绪。 “啊,今天天气真好!” …… 方世铂等了半天,不见他再有下文,便有些恼怒,“就这一句?” “它是诗吗?” “嘿嘿……找找灵感,找找灵感,毕竟作诗不是尿尿,对?”孔方嘻嘻一笑,方世铂小脸微红,他知道孔方是在取笑自己。 但是他没有踹孔方下车的意思,反而讨好似地陪笑。 没办法,谁让樊娟娟喜欢诗,偏偏他没有作诗的天赋呢? 昨天一首《悯农》就让娟娟眉开眼笑,当他再适时拿出《秋词》,她几乎就沦陷了。 她一个虎扑,大大方方地送给他一枚厚重的“么么哒”,乐得他差点大脑暴浆,昨天到现在他都没有舍得洗脸。 初尝甜头的方世铂,他才没傻到现在跟孔方翻脸。 “一首诗,一两银子,成交?”方世铂久等不到诗,只好下饵去求。 孔方愣了一下,他只是想逗一下便宜小舅子,没想到他直接就当作生意。 这小子的情商,一个字: 高! 他摸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果断点头。 “成交。” 说罢,他不再装了,张口就来。 《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话说方世怡,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对于方世铂与孔方嘀嘀咕咕,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当听闻孔方要“作”诗便悄悄竖起耳。 姐夫虽然是秀才,但是她鲜见他作诗,她也想见识一下。 谁知道乍听之下他“作”的竟然是一首艳诗。 一时之间,她面红耳赤,心里似乎有七八只小鹿在左冲右突。幸好车厢里只有她一个人,不然她非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 “吁……” 方世铂突然勒停马车。 “世铂,你干嘛?”孔方莫名其妙。 “等等,我必须将这首诗录下来,我担心记不住。”方世铂一边说,一边找纸笔。 孔方抚额:这熊孩子没救了。 前世有人说恋爱能让人智商降低。 但是它说的对象不应该是女生吗? 莫非大兴朝跟前世不是平行世界,而是颠倒的世界? “这是马车,不是书房,你能找到笔吗?”他好心提醒。方世铂一拍脑门,无限懊恼。 孔方拍拍他肩膀,“放心,我不会忘的。” “谢……” 方世铂只来得及饱含深情地说出一个“谢”字,他就看到孔方伸出的一根指头冲他摇晃。 他本能地将它按下去。 他刚松下,孔方被他按下的手指再次弹起,还捎带起另外一根。 方世铂双目攸一下瞪大,你特么抢钱呢? 他立即将孔方两根手指全部按下去。刚松手,孔方三根手指齐齐弹起。 瞪着孔方一付不要脸的微笑,方世铂只能妥协。 谁让自己不会作诗,偏偏喜欢上喜欢“诗”的女友呢? 为了爱情,他豁出去了。 先生住在靠近城门的一条小巷,门庭古香古色,门眉上悬挂着一副门匾,上书“洛府”两字。 门匾年代感浓厚,“洛府”两字似乎有风化痕迹,但不掩其铁画银钩之姿。 “洛先生,我们探望你来了。” 方世铂跳下马车,将缰绳丢给孔方便撒开小短腿狂奔,扯着嗓门喊。 孔方手里拿着缰绳束手无策。 前世他虽然是农村娃,但他确实没伺候过牲口。因为农村早已普及机械化,耕牛只出现在怀旧式记录片里。 他看到方世怡下车,一脸苦笑。 方世怡微微一笑,善解人意地接过缰绳,拉着马靠近拴马桩,将缰绳绑好。看到她在将马车卸下,他赶紧去帮忙。 卸下马车,马打着响鼻,似乎一身轻松。 第三十八章 尴尬 方世怡从马车上拿出装眼镜的匣子,两人一前一后走进洛府,刚迈进门,就看到方世铂搀扶着一个须发全白的老者走来。 “世怡,你也来了,真是愧煞老夫了。” 老者颤巍巍地迎上来,方世怡加快脚步,上前扶住老者。 “先生是我姐弟授业恩师,我们一言一行深得先生教诲,我们是您的学生,看望恩师不是理所应当么?” “先生,我姐夫也来了。” 方世铂说道。 孔方虽然是第一次见洛先生,但是他不敢怠慢,执晚辈礼拜见。 洛先生点头微笑,“方老爷看中的女婿,想来绝非池中之物,可惜老朽老眼昏花,看不清孔公子轩昂英姿啊。” 孔方闻言心虚不已。 方世清眼里只会读死书、死读书的咸鱼,在洛先生口中成了非池中物? 嗯,反差太大。 “先生,我们这次来是专程为您的眼疾而来的。我姐夫说了,只要您戴上他发明的眼镜,您立即就能看清物事,读书写字不再是问题。” 方世铂积极献宝。 洛先生疼爱地抚摸着方世铂的头,“你这孩子还是这么调皮,竟然拿这些话来调侃老夫。” 方世怡拿出眼镜,轻声道:“先生,世铂这回没调皮,他说的是真的。” “哦。”洛先生将信将疑。 方世怡性格恬静、本性善良,她从来不对长辈说谎;可是她的话匪夷所思,自己的眼疾就连宫廷名医都无能为力,方家女婿怎么可能治好? 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并不懂岐黄之术。 方世怡不再解释,亲手帮他戴上眼镜。 “咦!这是……” 眼镜刚挂到鼻梁上,洛先生就发出惊叹,但见眼前一片光明,他都不敢相信是真的。 他扶了扶眼镜,惊奇不已。 “世怡,这是什么神物?简直太神奇了!” 方世怡轻笑,“先生,它不是神物,姐夫说它叫眼镜,专门为您制作。怎么样?现在能看清东西吗?” 洛先生连连点头,“能,太能了,老夫仿佛又活回年轻时候了。这眼镜虽不是神物,却胜过神物啊。孔公子大才,大德,小老儿诚心谢过!” 他揖手便拜。 老头年纪应有六十上下,在前世只能算是刚步入老年人行列,但是在大兴朝绝对属于寿星一族,他还是当代德高望重的大儒。 孔方虽然两世为人亦不敢接受他大礼,于是赶紧扶住他。 “先生,万万不可,可别折了晚辈阳寿。” 洛先生捋须大笑,望向孔方的眼神满是欣赏,“孔公子果然是人中龙凤,持才不傲,谦逊识礼,前程不可限量啊。” 三分钟之内,孔方被一代大儒的彩虹屁暴击两次,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扛不住啊!但见他脸色泛红,忙不迭地回应。 “先生过奖了,过奖了。” 看他诚惶诚恐的样子,方世怡感觉好笑,又觉得他可爱。可惜这么优秀的男人,大姐却是看不上,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世怡,快进屋。” 身后传来一位老妇的声音。“老头子你是越活越糊涂了,你怎么能让世怡一直站在门外呢?她可是金枝玉叶,不是你这样的糟老头子!” 孔方明显看到洛先生缩脖子,一代大儒竟然是妻管严?! 他还以为自己眼花。 联想起自己的境遇,他又不由暗暗苦笑,大兴朝男人重振夫纲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师母。” 方世怡甜甜地喊一声,老妇眉开眼笑,上前拉着她的手,“世怡,咱们好久没见了,哟,你是越发长得漂亮了。” 方世怡粉脸含羞。 这里虽然没有外人,但是当着姐夫的面被人夸,她很羞涩的。 “孔方见过师母!” 孔方上前见礼。老妇笑着点头,“好,好,孔公子有礼了。上次见你,还是在你跟大小姐大婚之时,一晃就过了大半年了。” “孔公子,快当爹了?” 女人爱八卦,前世今朝都没变。 孔方顿时面红耳赤,不知如何回答,唯有苦笑。方世怡想起姐夫跟姐姐水火不相融,她也不知该不该跟师母说。 她低下头,脚尖抠着地板。 “嗐,师母您想多了,我大姐一直骂姐夫是废物,早被我姐赶出屋了,姐夫这辈子都休想当爹。” 方世铂语出惊人。 童言无忌,但是信息量很大。 孔方恨不得一脚踹过去,熊孩子你特么的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洛师母最为尴尬,又最是闹心。闹心是大小姐聪慧漂亮,能文能武,嫁的男人竟然是不能人事的废物,真是苦命啊。 尴尬是自己嘴快,问了一个让大家都尴尬的问题。 方世怡想解释,但是她一个女孩子家家怎么开口? 周围的空气突然安静。 傻小子方世铂还不知自己闯了祸,罔顾现场气氛不对,拉着师母撒娇,“师母,你别愣着啊,去给我做佛跳墙呗,我最喜欢吃师母做的佛跳墙了。” “好,好,师母马上去给你做佛跳墙。” 正尴尬的洛师母如溺水者抓到了救命稻草,微微向孔方和方世怡致意后,便拉着方世铂去做佛跳墙了。 望着她匆忙的背影,洛先生颇为无奈地叹口气,“这老婆子,唉……” 孔方自然知道他为何叹气,便想着解释,“先生,其实……” 洛先生满是同情的摆摆手,“孔公子,一切都是天意,顺其自然就好。” “老婆子虽然孟浪了些,但是她本无恶意,请你谅解。” 孔方眼前奔过千万只草泥马。 他最终选择放弃解释。 大兴朝人都是一根筋,他现在再解释只能是越描越黑,他唯一能证明自己的办法就是将方世清肚子搞大。 办法简单、有效、合理、合法。 但是大腿处的伤疤警告他千万别轻举妄动,最起码在他拥有公螳螂为爱献身的觉悟之前不可冲动。 方世怡悄悄尾随师母离开。 现场气氛太尴尬,她一个女孩子家家受不了。洛先生邀请孔方到自己书房坐坐。 眼镜让他视力失而复得,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第三十九章 山匪进城 他俩进到书房,方世怡已经在书房候着。洛先生刚落座,她就拿出《西游记》手稿,恭敬递上。 “这是姐夫写的书稿,请先生校阅。” 洛先生接过书稿,扶一下眼镜,看到书名顿感好奇,“方公子,此书是你本人外出游历的游记?记录的可是大兴朝山河美景,地理风情?” “不是的,它是一本小说。” 孔方有些尴尬。 他“写”《西游记》,已经不是“抄袭”,而是赤果果的盗窃。忽悠方世怡姐弟他没有心理负担,但是请一代大儒“校阅”,他脸皮再厚也有点扛不住啊。 他没料到方世怡会拿来给洛先生校阅。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辩。 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 …… 洛先生眼睛一亮,似乎近视眼好了不少,他连喊三声“妙”,然后继续往下读。 第一回他很快读完,接着第二回…… 他一口气读完三回,他不甘心地找了找,确定没有才抬起头,“世怡,就没了?” “先生,目前为止,在下只写了三回,后续章回还在酝酿之中。” 孔方厚着脸皮解释。 洛先生无尽欣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方公子大才,老朽佩服之至啊。” “惭愧,惭愧。” 孔方是真心惭愧自己盗了吴承恩心血,洛先生却误以为他是谦虚,对他愈发欣赏。 方世怡趁机说想将《西游记》印刷出版,让更多的人读到大兴朝第一本奇书。 可惜她对于出版书籍之事一窍不通。 洛先生心窍玲珑,方世怡话没说完,他就满口答应帮忙联系书局。 他唯一的条件就是孔方每“写”完一回,他能第一时间读到。 孔方和方世怡自然满口答应,让他全权处理出书事宜。 三人正谈得兴起,方世铂突然神色慌张跑进来。 “不好了,不好了,朱重九攻入清河县城了!”他大喊大叫,洛先生吓了一跳。 “世铂,此话当真?” “当然了,不信你们出去看看。”方世铂喘着气。 三人走出书房,刚走到院子就听到街上人嘶马叫,乱糟糟。洛先生脸色一变,赶紧拉上孔方和方世怡回屋。 屋里洛师母拉着方世铂的手,脸色含怒,“朱重九这个天杀的,竟然敢攻打县城,不怕皇帝杀他九族!” “嗐,少骂几句,好省点力。走,我们进地道躲躲。” 洛先生领着一行人再入书房。他在第一排书架后按了一下,沉重的梨花木书柜缓缓向旁边挪开,露出地道口。 地道,不,应该叫地下室。它相当宽敞,设施也齐全,有桌、有椅、有床、还有水和干粮,足够他们在里面躲三五天。 方世铂属猴的,他很快就烦燥不安。一会躺床上,一会儿起来,来回踱几步,又躺床上,再起…… 如此反复。 “二姐,要不我们杀出去?” 他终于忍不住了。 躲在地下室比坐牢还难受。 方世怡还没说话,师母就赶紧拉住他,“世铂,你千万别出去啊,外面兵慌马乱的,朱重九可是穷凶恶极的山匪,万一碰上他们,你小命就没了。” “师母,我从小练武,我才不怕朱重九呢!”方世铂捋起衣袖秀他的麒麟臂。 师母又好气又好笑。 “对,对,世铂不怕朱重九,但是你离开了,万一朱重九杀过来,谁来保护你先生和师母啊?” “我……” 方世铂无言以对。随后将锅甩给孔方,“姐夫,你平时除了读书,更应该练练武。” “如果你现在有能力保护先生和师母,我跟二姐就可放心去迎战朱重九,为民除害了。” 嗯…… 这锅背得莫名其妙,这算是躺枪么? “世铂,你姐夫乃文曲星下凡,打打杀杀之事难为他了。”洛先生眼睛没有从《西游记》中抽出来。 他已经读三遍了,还想再读一遍。 孔方不得不佩服这个书呆子,外面杀人放火,他还有心情读西游,这定力非一般人能有。 转眼到了第二天。 外面似乎安静了。方世怡提议她到外面去看看。 孔方当即表示反对。小姨子那么漂亮,万一遭遇朱重九被他抓去当押寨夫人事情就大条了。 方世铂也不同意,他还自告奋勇自己出去,但是他年龄太小,没有人同意。 孔方就一书生,手无缚鸡之力,遇到山匪劫色……? 这不可能有。 万一山匪劫财不成恼羞成怒要了他小命就不好玩了。 大家讨论半天,最终还是方世怡出马。 师母帮她换上先生的旧衣裳,戴上破帽子,脸抹上锅灰,乍一看就象一个破落书生,哪有半点美女模样,在师母千叮咛万嘱咐中她走出地下室。 街道上一片儿狼籍,行人几乎绝迹,偶尔遇到几个行人都是行色匆匆,好几家传来哭声,方世怡一打听才知道家里有人被山匪杀了。 她还打听到几个重磅消息。 县令朱达昌被砍了脑袋,家中财宝被搜刮一空。 山匪还在城里,朱重九就驻扎在县衙。他还四处张榜,勒令城中商户、绅户三天之内务必上缴家中所有财物,不然诛其全家。 方世怡揭了一张榜文正想回洛府,前面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喝叫声,原来是三个山匪正在追逐一位姑娘。 方世怡赶紧闪身躲入街角。 姑娘脚步踉跄,显然体能已经到了极限。山匪身强体壮,就象三匹恶狼在追赶一只小兔。他们很快追上姑娘,污言秽语一番辱骂之后,就要将她带走。 方世怡悄悄尾随,趁他们不注意发起突袭,袖中短剑如蛟龙出渊瞬间收割山匪性命。 “跟我走。” 方世怡不敢逗留,拉上姑娘就走。 她故意绕过几条巷道,确定没人发现她们后,她才带着姑娘回到洛府。 刚进入地下室,孔方第一个迎上来,他还没来得及问情况,方世怡身后突然跑出一个姑娘,一头扎入他怀抱里。 第四十章 再遇窦英 “孔公子,原来是你派人来救我!谢谢你,你就是我的救命菩萨!” 姑娘劫后余生,欣喜加感恩。 好Q、好软、好香! 孔方本能地抱住姑娘水蛇腰。 “喂,你有没有搞错啊?救你的不是我姐夫,是我姐。”熊孩子总是在不合适的时间,说不合适的话。 孔方差点就一脚踹过去。 “啊……” 姑娘似被从梦中惊醒,惊叫着推开孔方,脸红耳赤,手足无措。 “窦姑娘,原来是你啊?”孔方才看清她竟然是窦英。 “嗯……” 窦英含泪带羞。她回头给方世怡鞠躬,“谢谢夫人救命之恩。刚才一时激动忘形,举止放浪了,请夫人原谅。” 夫人? 方世怡瞬间瞪大眼睛,又羞又怒,本美女可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你竟然喊夫人? “喂,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姐还没出嫁呢!”方世铂更是一蹦三尺高。 这女人脑子有病,一会抱着姐夫不放,一会喊二姐夫人!他真想一巴掌呼上去,让她人间清醒。 窦英也恼怒,感觉眼前的小屁孩就是故意的。 一会说孔公子是他姐夫,一会又说他姐未嫁。若是换她以前的小姐脾气,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熊孩子,你逗姐玩呢! 可惜自己命运坎坷,昔日的千金小姐沦落为低贱的歌女,她哪有胆量和勇气呼他人耳光? 她委屈地低下头。 “姑娘,孔公子是大小姐的夫婿,救你的是我们二小姐世怡。世铂年纪小,一时没说明白以至造成误会。” 师母站出来解释。 原来是一场乌龙!窦英头压得更低了。 方世怡俏脸已经红得象熟透的萍果,幸好有锅灰掩饰,不至于那么狼狈。 她撇开众人,以洗脸换装之名躲避尴尬。 窦英毕竟是经受过社会毒打的人,为了一口饭食终日周旋于市井之间,她不仅没有了昔日小姐的娇气,还练就了察颜观色、口齿伶俐的本领。 对换装出来的方世怡一顿彩虹屁,左一句侠女姐姐,右一句仙女下凡,让方世怡差点就迷失了自我。 师母是听说过窦家冤情的,对聪明识礼的窦英又添了一份怜爱。 “窦姑娘,你怎么一个人跑大街上呢?多危险啊。”孔方问出自己的疑惑。 “难道你不知道山匪进城?” 窦英闻言,顿时凄然泪下,“我哪不知山匪进城?哪不知街上危险?其实我就是从朱重九手里逃出来的。” 啊…… 所有人一脸惊讶,为她的遭遇心有余悸.。 窦英突然咬牙切齿,脸色悲怒,“昨天山匪进城,将县里官绅全都抓起来,县令和师爷都被杀了,他们家中钱财被洗劫一空。教谕云雀为了活命将我出卖。” “朱重九并不认识我,是云雀亲自带山匪上我家来的。” “我爹气不过就骂了他几句,他竟然唆使山匪殴打我爹。我爹现在是生是死我都不知。” 窦英掩脸哭泣。 孔方顿时后悔当初下手轻了。 如果当初一板砖拍死云雀,窦家就不会受山匪欺辱如斯。 洛先生顿足捶胸,“败类,斯文败类,咳……咳……” 师母赶紧给他拍背,“老头子你气什么?如果生气有用,还要王法干什么?” “王法?这世道还有王法吗?” “文人的骨气都丢哪去了!” 洛先生满脸悲愤。 “昨晚山匪忙着分赃乱轰轰的没人注意我,于是我趁机逃出来。但是我不敢回家,就躲在外面,结果刚才又被他们发现。” “幸好怡姐姐从天而降,救了我,不然……” 窦英再度泫然泪下。 方世怡轻声安慰。她让窦英告诉她家的地址,她去把她爹找回来。 但是窦英拒绝了,“好姐姐,我不能告诉你,更不能让你去找他。” “不是我心狠不想管我爹。实在是外面太凶险,万一你遭遇山匪怎么办?” “可是……” “没有可是。好姐姐,我和我爹早就活够了,我绝对不能因为我爹而连累你。如果我爹不能迈过这道坎,我一定会亲手为他报仇。” “我将亲手杀了云雀,再追随他老人家而去!” 窦英态度悲怆而决绝,引得方世怡怆然泪下,师母也不停地抹泪,嘴里叨念着世道不公,苍天无眼。 洛先生让方世铂拿一些干粮给窦英。 窦英一天一夜粒米未进早已经饥饿,她没有矫情,谢恩之后就坐在一边吃干粮。 方世铂悄悄靠近孔方。 “姐夫,我们立即回方家村,带上几颗震天雷,炸死朱重九。” 孔方心动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否了。 县城已经被山匪控制,他们能不能安全离开县城还是未知数,风险太大,他不想逞英雄。 方世铂一脸失望,暗骂他孬种。 孔方充耳不闻,对老子使用激将法,你 的还嫩了点。 清河县衙大堂。 朱重九正为丢失美人生气,他揪着云雀衣领,凶相毕露,“老头,我的美人是不是你偷偷放走的?” “大王,不是我,真不是我。” 云雀急忙申辩,昨天他亲眼看着朱重九一刀砍下朱达昌脑袋,血喷三尺,头颅滚落。朱重九手上的血腥味让他心惊胆战。 朱重九虎目一瞪,云雀双膝一软,“扑嗵”一声跪在上,不停磕头求饶。 文人的风骨,不存在的;朝廷命官的威严,亦荡然无存。 朱重九狠狠踹他一脚,“老子不管是不是你放的,你必须给老子找回来,不然老子不仅杀了你,还要你孙女伺候老子!” “大王开恩,大王开恩,小人孙女才十四岁,使不得啊,使不得啊!” 云雀吓得亡魂大失,头都磕破了,脑门血淋淋好不凄惨。 朱重九视而不见,云雀的死活他根本不会在意,他喜欢的是金银珠宝和美女。 “还不快滚!” “滚,我滚……”云雀连滚带爬,强忍着脑门上的疼痛,由两个山匪押着上街找人。他前脚刚走,就有一个山匪匆匆进来。 “大王,不好了,不好了。” 山匪一边跑,一边喊。 “官兵杀过来了?”朱重九眼眉一阵狂跳。 第四十一章 为色舍命 朱重九这次下山偷袭县城,只带了三百人马,如果官兵大军压境,他只能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只是可惜了那些还没搜刮上来的财宝。 报信山匪单膝跪地。 “大王,不是官兵来了,是我们有三个兄弟被杀了。” 特么一场虚惊!? 朱重九甩手就给报信山匪一记耳光,能好好说话么? “你刚才说我们的人被杀了?” 报信山匪捂着脸,小声答道:“是的。” “人呢?”他厉声问。 “在……在门外,我们已经把他们抬回来。” 朱重九离开衙门大堂,来到门外。地上躺着三具尸体,唇色苍白显然是血已流干。他蹲下身,检查死者伤口。 后腰、脖子、胸口,三人伤口位置不同,但都是一刀毙命。可见杀手刀法娴熟,出手狠辣,不给人任何活命机会。 “他们是第一批派出去寻找窦美人的兄弟。” 说话的是朱石,朱重九得力干将。 他体形高大,身披虎皮,眉骨高突,眼神凶悍,手臂上缠着一条精钢铁链,那是他独门武器独龙鞭,铁链上还沾有斑斑血迹。 朱重九眉尖不断跳动。 下山之前探马就探明清河城内并无官兵,手里有刀枪的就那十几个衙役。 但他们在第一波袭击中就被砍杀殆尽。 他想不起城里还有谁能一口气杀他三个兄弟!他们从野猪沟就跟着自己闯天下,跟他是过命的交情,不论是谁杀了他们,都必须血债血偿! 但见他抽出腰刀,刀尖指天,面目狰狞:“马上给老子找出杀人凶手,老子要抽他筋、剥他皮!” 朱石带着十几个匪兵匆匆而去。 须臾间城里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哀声再起,犹其是临街的商铺,几乎被他们重新洗劫了一遍。 洛府地下室。 洛先生跟孔方讨论《西游记》,方世怡和窦英赏析《月亮代表我的心》的旋律,洛师母则低头做针线活。 气氛和谐宁静,跟大街上乌烟瘴气,生灵涂炭恍如两个世界。 “哎呀,世铂呢?” 洛师母突然惊慌叫喊。她人老眼花原本想请他帮忙串针引线,却意外发现他已经不在地下室。 呃…… 其他四人惊起,目光巡过整个地下室。 “世铂……刚才……”窦英边回忆边说。 “他刚才好象还在那边写字呢,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 孔方来到靠墙边的桌子旁。 桌上除了笔墨纸砚,没有其他东西。 孔方弯腰捡起丢在墙角的一个纸团,摊开,《关雎》诗映入眼帘,只是它有好几个错字,还有遗漏。 显然是方世铂第一次默写,因记不熟而出错。 他立刻明白方世铂去哪了。不由暗叹这个小色胚,为了女人连命都不想要了。 “姐夫,世铂他会不会回方家大院?”方世怡心急如焚。 孔方摇头,“他没回方家大院,他去了樊家!” 樊家?! 方世怡一脸懵。她想不起县城有哪一个樊家值得方世铂冒险前去。洛先生和洛师母也是一头雾水。 看在方世铂麒麟臂的份上,孔方不方便透露他个人隐私。 他只能自告奋勇出去找人,方世怡死活不同意。大街上山匪横行,姐夫手无缚鸡之力,万一落他们手里生死难料。 想起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孔方也心悚。 可是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便宜小舅子丢了,他不能袖手旁观呀! “世怡,你放心,我会小心的。” 他安慰便宜小姨子。 “何况只有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找到他最方便、快捷!” 方世怡点头又摇头,最终讨论的结果是他俩一起去,一个负责带路,一个负责安全。原本是皆大欢喜的事,但是孔方脸上热辣辣的似被大火炽烤。 他不是大男人主义者,包括前世都不是。 可是需要一介女子保护安全,他老脸终究是有些挂不住。 师母亲自动手为他们改装,一个白脸小帅哥,一位神仙般的美女,变身落魄的难兄难弟。 他俩悄悄离开洛府。 孔方凭记忆带着方世怡朝樊家肉铺摸去。经过朱石二次洗劫,街上除了几只野狗在浪荡,再无其他活物。 街边商铺有一家算一家,包括方家药铺,全都被洗劫一空,门窗被砸烂,室内凌乱,甚至有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方世怡拉着孔方,踅进方家药铺。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孔方差点就吐了,赶紧捂紧嘴巴。方世怡则脸色大变,快速走到柜台后。 “文郎中!” 她捂嘴惊呼,美眸蕴泪,身躯微微颤抖。 孔方跟过去,但见文郎中护住被洗劫一空的钱柜,死不瞑目,流淌的血已经被风干,柜上、地上一块块,一片片,触目惊心。 文郎中还兼这家药铺掌柜,孔方没料到他如此忠心护主,只可惜在穷凶恶极的山匪面前,他反抗苍白无力,最终为自己的忠诚付出生命的代价。 方世怡手颤抖着,为文郎中合上双眼。 “走!” 她拉上孔方。 孔方感应到她身上的杀气,赶紧拉住她,“世怡,千万别冲动,他们人多势众,我们暂时是报不了仇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从长计议,好吗?” 两行泪珠溢出眼眸,方世怡轻轻拭去眼泪。 “姐夫,我知道。” 孔方没再说话,心里泛起一丝遗憾,他原以为方世怡会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结果她比自己想象的坚强。 他们再次走到大街上更加小心翼翼,半路上他们遇到一股山匪,方世怡赶紧拉着孔方躲避。他们刚藏好,却听到一位女孩的哭喊声。 孔方探头出去,看到走在最后的山匪拦腰抱着一个小女孩,哭喊声正是她发出的。 “世怡……” 孔方虽然知道保命要紧,可是他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女孩落入山匪魔爪?所以他本能地喊便宜小舅子,如果她同意,他们就联手救人。 他刚开口,身后一阵风吹过,方世怡如惊鸿掠起,扑向山匪,但见她手中一缕寒光乍现,划过山匪脖子。 “嘶……” 第四十二章 编剧大师 山匪瞬间如同被刺破的气球,生命迅速枯萎。 方世怡一击得手并没有停歇,她如蛟龙入海,游走间手中寒光萦绕,划过每个山匪脖子,“嘶嘶”连响,血线飙射,血色在阳光下妖艳无比。 孔方还没开始冲锋战斗已经结束,他手里握着半截板砖仍然保持着准备冲锋的姿式,但脸上尽显尴尬。 “姐夫,走!” 耳边传来方世怡的轻呼,孔方一激灵回过神,丢掉板砖跟在方世怡身后匆忙离开现场。 他们来到樊家肉铺。 抬头看着素木板为底,黑字体的“樊家肉铺”门匾,方世怡有些恍惚,她不明白孔方带自己来这里干嘛,心里又隐隐感到不安。 难道姐夫说的樊家,就是樊家肉铺? 如果他们没来错地方,那么方世铂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来这里? 樊家肉铺没逃开被洗劫的命运,门窗被砸烂,厚重的肉案被掀翻。孔方眼眉连跳,心里祈祷便宜小舅子最好没撞上山匪。 “我们进去看看。” 他率先进入肉铺,屋里浑浊的空气让他差点窒息。 “世铂……” 他轻声喊。 方世怡跟他身后进来,本能地捂住口鼻,“姐夫,世铂怎么可能到这里来?” 弟弟虽然不纨绔,但是这种肮脏之地他是不可能来的,这里又腥又臭他怎么呆得住?孔方还没来得及解释,一道黑影从内堂闪出来。 “姐夫,二姐,你怎么也来了?” 方世怡瞪着一双美眸,她满脸震惊,如非亲眼所见,她绝对不会相信他会出现在这里。 “世铂!你怎么会在这里?” 孔方耸耸肩,爱情的力量是无限的。 莫说是肉铺,如果樊娟娟让方世铂在粪池里游一圈,估计他都眉头不皱一下。 方世铂有些心虚,目光瞟向孔方。孔方赶紧暗示自己什么都没说。 “二姐,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 方世铂眼睛一眨便灵感喷涌。 “前天我跟姐夫上县城,我就离开了一会,姐夫被一群地痞欺负……” 孔方两眼一瞪,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方世铂不着痕迹地向他展示一下自己的麒麟臂,孔方果断配合,连连点头表示确有此事。 “姐夫,地痞为什么欺负你?”方世怡半信疑。姐夫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他是秀才,功名在身,一般情况下地痞不敢欺负。 是哈,地痞为什么要欺负我啊? 孔方抬头看看天,再低头看看地,脚趾头抠着鞋底。剧本是方世铂临时编的,他怎么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地痞欺负? “其实是地痞欺负一位姑娘,姐夫见义勇为上前制止。” 编剧大师果然有两把刷子,剧情张口就来。 孔方松了口气。 这小子总算良心未泯,给他设计了一个正能量的人设。方世怡眼神亮了一下,姐夫的形象好象又挺拨一些。 “地痞恼羞成怒,要动手打人,正好樊屠夫扛着半扇猪肉路过,他路见不平一声吼,举起猪肉就砸向地痞,生生把地痞砸晕了,救下姐夫。” “姐夫,你敢于见义勇为是好事,但是你是文秀才,不是武秀才,地痞流氓即使不懂武功,也有一身蛮力,以后遇到这种事,最后先报……。” 方世怡即敬佩,又心疼。忽然想起朱达昌被朱重八砍了脑袋,官老爷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百姓? 所以最后一个“官”字,她实在说不出口。 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她不想连姐夫都骗。 “可是,这跟你不顾危险跑来这里有什么关系?”她总算还保持着一份清醒。 “当然有啊。” 方世铂脸不红心不跳。“樊屠夫性格刚烈,正义感暴棚,就他这样的人,能眼睁睁看着山匪进城,让他们肆意烧杀抢掠?” 孔方下意识往方世铂身后睢,怀疑他未来老丈人正躲在门后偷听,不然他不可能这么卖力去夸樊屠夫。 便宜小舅子的情商让他叹为观止。 只是……他的审美?唉,不说了。 孔方想起那圆滚滚的春天就不由自打了一个冷颤,让他意外的是冰雪聪明的方世怡竟然被忽悠瘸了。 “我不是担心他出事,出来看看嘛。” “他……没事?” 方世怡俏脸动容,颇为关心。他自然指的是樊屠夫。 “唉,怎么可能没事?樊屠夫虽然有一颗正义之心,向来以除暴安良为己任,危急时刻更是敢对穷凶恶极的山匪亮刀。” “可是仅凭他一身蛮力,哪里是山匪对手?” 方世铂低头,叹气。 躲在门后的樊屠夫糙脸通红。方世铂说的是他这辈子想干,却从没干过的事。 昨天他确实跟山匪动了手,并不是为了除暴安良,而是山匪不仅抢了他半扇猪肉,还要劫他卖肉的钱。 他气不过骂了几句,山匪恼羞成怒,将他狠狠修理一顿。 得益于自身皮糙肉厚,更幸运山匪没有动刀,所以他只是受了皮外伤。 猪是暂时杀不成了,但是吃喝拉撒没受影响。 方世怡想起惨死的文郎中,心尖都在发颤。 “既然我们已经来了,就进去看看。” 孔方没意见,他也想看看接下的剧本方世铂要怎样编。 方世铂脸色变了几变。 “二姐,他的伤已经有郎中处理好了,正在歇息呢。要不我们还是不要再去打扰人家了?再说现在兵慌马乱的,我挺担心先生的安全,我们赶紧回去!” 他一付小大人模样,还暗中给孔方使眼色。 孔方悄悄竖起两根手指。 方世铂脸色再变,隐隐有愠怒之色。特么的趁火打劫呢?咱们还能再友好相处么?他目光凌厉,冲孔方竖起一根手指。孔方稍作考虑,最后暗暗点头。 带个路就赚了一两雪花银他不亏。 “世怡,世铂说得对,我们还是赶紧回去。你看这位小女孩都吓懵了,我们不宜在外久留,万一再遇上山匪,麻烦。” 孔方为了达到劝说效果,搬出他们刚救下的女孩。女孩听到“山匪”俩字,下意识抓紧方世怡衣襟。 “好。” 看到小女孩如受惊的小鹌鹑,方世怡心软了。 第四十三章 姐夫,你很无耻 一行人离开樊家肉铺,悄悄返回洛府。方世铂自告奋勇在前面探路,孔方紧随其后,最后是方世怡和女孩。 “喂,世铂,你欠我的一两银子还没给呢!”孔方小声提醒。 “先欠着。”方世铂头都不回。 他最看不惯孔方一脸市侩的样子,一两银子都斤斤计较的人,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出身豪门大户的秀才? 不是说文人秀士向来不屑沾染铜臭么? 姐夫怎么是一个例外,就象守财奴? 方世铂决定不惯着他,逼他规规矩矩做一个有文人风骨的秀才。 孔方也不惯着他。 “那我就实话告诉你二姐,你去樊家肉铺其实是私会樊娟娟。” 方世铂突然停下脚步,孔方猝不及防撞了上去,接着掌心好象碰到硬物,低头看赫然是银子。 他顿时心花怒放,方世铂则悲愤不已。 这是他这个月最后的零花钱啊! “姐夫,你很无耻!”他咬牙切齿。 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子一没偷二没抢,何耻之有? 孔方自动过虑方世铂的指责。 四人继续往前潜行,方世铂突然示警前面有人。他们迅速躲入一家破烂铺面。 “不好了,不好了……” 急促的脚声和喊叫声由远及近,“官兵来了,官兵来了……” 来人的呼吼响彻整条大街,对面巷口蹿出一伙山匪,一个头目将他拦住,大声喝骂:“呔,瞎喊什么?” “官……官兵杀过来了!”被拦的山匪大口大口喘气,神色慌张地指着身后。头目哪肯相信,“胡说八道,官兵离清河县百八十里,又没有人报信,他们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我没胡说八道,是真的。据说他们本是朝廷派来围剿梨头山的,半途听说我们攻破清河县城,于是他们就放弃攻山,转来攻城了。大哥,如果不信,可到楼上查看。” “如果小子有半句谎言,天打五雷轰!” 山匪指天划地,信誓旦旦。 “太好,官兵来了。”方世铂小拳紧握,面露激动之色。孔方感觉报信的山匪有点怪,至于怪在哪里他一时半会又说不清楚。 “他的声音好象在哪听过。”方世怡轻声自语。 山匪头目却不由得不相信了。 因为大兴朝很迷信的,任可人都轻易不敢诅咒发誓,就怕遭报应。报信山匪敢发下如此毒誓,他没办法不相信。 他转身上楼,爬到最高处手搭凉棚,往城门外观望。 “嘶……” 他猛吸一口凉气,但见城门几里在外,尘烟滚滚,兵旗招展,战马嘶鸣声隐隐可闻。 “大哥,我没骗你?” 报信山匪挤上来,指着前方,“他们最少有三千人马,且来势汹汹,敌众我寡,我们再不走,恐怕就走不了。” “混蛋,怎么说话的!”山匪头目暴怒,将他踹到一边。 “你在这里看着,随时通报情况,我去报告大王。”说罢他“噔噔”下楼。报信山匪望着头目匆匆而去的背影,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 他瘫坐地上,拿出烧饼就往嘴里塞,忽然脖子一阵冰凉,锐利的杀气让他不敢动弹。 “大……大哥,我没……没撒谎。” 他被吓得说话结巴,烧饼掉到地上都不敢伸手去捡。 方世怡轻喝,“别动,转过头来。” 山匪苦着脸,“姑奶奶,你到底是让我别动,还是让我转头啊?”方世怡收回软剑,山匪小心翼翼地回头,当看清身后人时,顿时惊喜不已。 “方二小姐,怎么是你?!” 方世怡望着眼前人,似曾相识,却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山匪赶紧拉起衣襟擦干净脸,“二小姐,我是洛桑啊,洛府的洛桑,洛少爷的跟班。” 方世怡恍然大悟,“原来是你,怪不得我刚才听到你声音就觉得耳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对了,二小姐,你怎么也在清河县城?”洛桑反问。方世怡便将自己送眼镜给先生,遇到山匪进城,自己被困洛府简略说了一遍。 “老爷和老夫人安好?”洛桑问。 “好着呢。”方世怡点头。 “官兵……” 方世怡正想问官兵是不是真来了,街上突然人嘶马叫,她悄悄探头,但见山匪一窝蜂往反方向的城门外逃。 他们既舍不得抢来的财宝,又怕被官兵围杀,于是肩挑手抱,口袋鼓鼓跑起来极不方便,结果一路奔逃一路掉。 有人弯腰拾捡,身后人猝不及防被绊倒,导致手中财宝撒落,两人很快由争吵演变成拉扯,然后大打出手,阻碍了其他山匪逃生。 朱重九骑在马上寸步难行。他突然从马背上跃起,几个兔起鹘落,人未落地,长刀挥斩,正打得不可开交的两个山匪皆被斩杀。 吵杂混乱的逃亡队伍瞬间整齐有序,山匪们如潮水般往城门外退去。 “啧啧,果然是没文化多可怕啊。”孔方摇头叹气。 四对目光止光齐刷刷落他身上。 他们不奇怪山匪没文化,只是好奇逃亡跟文化有什么关系。孔方捋捋虚拟的山羊胡须,一脸得瑟地看着洛桑。 “山匪在城里忙着抢劫,如果你真是山匪,肯定不会出城去瞎逛。刚才那个山匪头目如果稍有点脑子,他只需问你怎么这么了解外面的官兵,你就凉凉了。” “呃……” 洛桑尴尬地低下头。 “洛桑,这是你自己编的?” 方世怡看了一眼孔方,对他心细如发暗叹不已。洛天鹏师兄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唯一的解释是洛桑自作聪明。 洛桑头压得更低,嘟囔道:“我不是忘了公子教的话了嘛。”方世怡又好气又好笑地拍打一下他后脑勺。 “你啊,差点坏事了!” “嘿嘿,山匪最终还不是上当了嘛。”洛桑涏着脸笑,站起来伸长懒腰。 “任务完成喽,咱们回家。” “不等你家公子了?”方世怡问。 “不用。公子说了,任务完成,马上回家照顾两们老人,他到县衙处理完事务就回家。”洛桑拍拍灰尘,招呼道:“走,我都两年没见老爷、老夫人了,怪想他们的。” 第四十四章 做官一身爽 在回洛府路上,孔方他们从洛桑口中得知洛公子因军功擢升校尉,获得半个月军假,于是他带上三十亲兵回家省亲。 他们一路风尘仆仆,在离城十里遇到一队从清河县逃出来的商队,他们方得知梨头山山匪袭击县城,正烧杀抢劫。 洛公子担心城里百姓与双亲安危。可是山匪人多势众,自己只有区区三十人,若回去搬兵显然已经来不及。 怎么办? 洛桑学着自己家公子的模样,踱着方步,走来走去,然后猛一拍手,有了!但见他从商贾手中买下几匹彩布,做成十几面军旗。 军旗分到亲兵手里,他再让亲兵在各自的马尾上绑上树枝,战马奔跑时带动树枝,树枝刮起尘土,顿时风尘滚滚,远看真有千军万马狂奔的即视感。 最后他派洛桑假扮山匪,潜进城里撒播官兵大军压境的谣言,扰乱其军心,果然山匪中计,全逃了。 “我家公子厉不厉害?” 洛桑一脸得瑟。 孔方点头,“此计甚妙,不战而屈人之兵!” 洛桑没听懂,“孔公子,你说什么?” 方世怡眼神一亮,“姐夫,你也懂兵法?” 孔方摇头晃脑,“略懂、略懂……” 方世怡“扑哧”一笑。书呆子姐夫越来越不呆了,变得风趣,懂的也多了。回到洛府,将洛先生和夫人从地下室请出来。 洛桑赶紧跪下请安。 洛夫人惊喜不已,“洛桑,文鹏也回来了?” 洛桑当即又得瑟上了,“当然,公子不仅回来了,还带兵赶跑了朱重九,他现在正在县衙办事呢!他说办完事就回来给二老请安。” “他带兵赶跑了朱重九?”老夫夫即惊又喜,儿子出息,当娘的第一个感到骄傲。“他带了多少兵回来?” “三千……”洛桑本能地应道,忽然想起眼前人是公子双亲不是朱重九,随即改正,“三十,公子带了三十亲兵。” “三十?”老夫人伸出三根手指,瞬间血压飙升。儿子带三十人剿山匪,那不就是用鸡蛋去撞石头吗? “老头子,快,快……” “做什么?”洛先生手指扶一下眼镜,眼镜有点沉,他还不太习惯。 “当然是去帮鹏儿打山匪啊,难道让你去看戏?他才带三十个兵,怎么打得过朱重九几百人马?” 老夫人急得跺脚,洛先生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你确定是我让去打山匪,而不是让我去送死?” 呃…… 老夫人被怼得哑口无言。方世怡赶紧安慰她,“师母,山匪已经被师兄吓跑了。” “山匪跑了?”老夫人将信将疑。 “你没听洛桑说,天鹏带兵赶跑了朱重九,现正在县衙办事吗?”洛先生没好气地说道。 “如果山匪不跑,我们能走出地下室?” 老夫人不理睬洛先生,兀自拍着胸口:山匪走了就好,山匪走了就好。她安下心,方看到方世怡身边的小姑娘。 “咦,这孩子不是云菲儿吗?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夫人,我是云菲儿。是这位姐姐和这位公子救了我。”云菲儿说道。老夫人握着云菲儿的手,说道: “真是谢天谢地啊。菲儿,你家里安好?” “好。”云菲儿回答得很勉强,好象不太想说家里的事。洛夫人以为她是被吓坏了便没多想,只是不停安慰她。 洛文鹏到了县衙方得知县令朱达昌及其他官员、衙役已经全死在朱重九刀下,整个清河县城唯一有官职在身的是教谕云雀。 他立即写了两封加急信,派亲兵分别送给将军和保济府知府唐伯龙,告知两位上官关于清河县发生的一切事情。其他亲兵被分派成几个小队,站岗放哨,骑兵巡逻,时刻警剔朱重九杀回来。 至于县衙大小事他则丢给云雀处理,自己带上两个亲兵回家。 待洛文鹏走后,云雀穿上县太爷官服,端坐大堂之上,手拿惊堂木,对着空气狠狠耍了一把官威。他心里还盘算着朱大昌死了,其他官员都死了,唯有他云雀活着。 人死不能复生,清河县不可一日无主。目前整个清河县他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出任知县的人选。 何况洛公子许了诺,如果他把清河县一地鸡毛收拾妥当了,愿意出面举荐他出任知县。 对于洛文鹏的话,他信一半,不信一半。 他相信洛文鹏愿意举荐他当知县,可是以他的身份地位作用不大。云雀相信的是他的父亲洛老先生。 洛先生一介大儒,桃李满天下,如果他愿意出面保荐自己,知县之职他是十指掐田螺,十拿九稳。 而洛老先生是否愿意出面举荐,洛公子又是关键,所以他对洛文鹏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他认为自己首要任务是组织县衙班子,安抚县民。 他亲自研墨,执笔写一张招贤榜贴在衙门外。 虽然匪患刚除,人心不稳,但他不担心没有人来揭榜。毕竟公务员是铁饭碗,五险一金年终奖其实只是小福利,官袍加身可以光宗耀祖方能稍稍让人动心。 最重要的是那些看不见的好处。 比如他身为清河县教谕,朝廷开出的年薪是一百五十两银。这点银两不少,但也不多,够他一家六口人开销用度。 但是它仅仅能维持全家基本温饱。 可是他缺过银子吗?云雀捏着花白山羊胡,得意洋洋。远的不说,就说去年他写了一本书,书名《祥瑞》。 大兴朝祥瑞,保济府祥瑞,清河县祥瑞,县衙祥瑞,县学祥瑞…… 他一路祥瑞,扬扬洒洒了写了三万祥瑞,然后合集成书,一本卖三两银子,卖出两百九十八本,他获益八百九十四两雪花银。 半年前,吴老板青楼新开业,请他题写门匾,就“玉满楼”三字,吴老板奉上润笔费一千两,还许他终生入楼享乐。 上个月,在百花楼与众富户商绅共饮,他借着三分酒意,挥笔写下一首《嘘嘘诗》。 “寒冬下大雪, 起床对窗嘘。 远看成一线, 落地却成坑。” 第四十五章 有眼不识金镶玉 笔还没放下,他就获得满堂喝彩,喝彩之后富户商绅更是纷纷向他索求《嘘嘘诗》以便与家人共享以培养他们高雅清新之气质。 奈何僧多粥少让云雀犯了愁,便有人提议竞购,价高者得。 一时响应者如云。 云雀“百般无奈”,再三“思量”之后点头应允,于是《嘘嘘诗》现场拍卖会立即举行,在历经一场场激烈争夺之后,绸缎庄李老板最终狂甩白银五百两,将其收入囊中。 李老板自此庭院生辉,云老先生名利双收,皆大欢喜。有好事者便怂恿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竞逐大兴朝诗书官会理事之位。 莫说他文彩逼人,莫说他书法独步天下,谁不是奔着他“教谕”这身脸面而来? 如果没有官身,谁认识他云雀是哪根葱? 云雀越想越上头,便翘起二郎腿,微闭着双眼,嘴里哼着曾被他定性为淫曲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哟嗬,云老爷好雅兴啊。” 一道声音突兀打断他。云雀大怒,不曾细瞧就怒喝一声: “特么谁啊!” 若不是身边没有衙役,他早就下令水火棍伺候了。 “在下孔方。” 来者不卑不亢。云雀感觉自己被来人轻视,更是怒不可遏,“大胆刁民,竟敢擅闯公堂,该当何罪?” “你说该当何罪呢?云教谕。”孔方身后走出洛文鹏。云雀急忙起身相迎,“不知是洛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呵,云老爷那么着急就把自己当成县衙的主人,连官服都穿上了,是不是操之过急啊?”孔方毫不客气地讥讽。 云雀闻言,老脸微红。 但是尴尬只是一瞬间。他面露悲戚之色,“清河县不幸,惨遭山匪蹂躏,县尊及一众同僚官员以身殉职,唯我侥幸免于一难。” 接着他腰杆一挺,“如今清河县匪患已除,百废待兴,百姓待抚,我仍大兴朝朝廷命官,值此危难之际,理应站出来为朝廷分扰,为万民纾难解困。” “至于县太爷之尊位,非云某敢擅专,奈何洛公子诚心举荐,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方不枉读圣贤书。” 云雀慷慨激昂,以天下为己任的样子,若不是孔方早熟知他秉性,恐怕也跟洛文鹏一样被他忽悠瘸了。 “云老爷,再睁开眼看看我身后还有谁?”孔方闪到一边。 “窦英?菲儿?” 当云雀看清孔方身后人,顿时如遭雷劈,手颤颤指着窦英和云菲儿。窦英逃了,下落不明,他还以为她已经逃离清河县。 云菲儿是他亲手送到山匪手里的,她此刻应该在梨头山上,怎么可能出现在县衙大堂?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孔方一脸贱兮兮。 云雀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还有窦英,如果她不逃跑,他会迫不得以亲手将亲孙女推进火坑? 虎毒不食子。但凡有一丁点办法,他都做不出人神共愤之事。 “菲儿……” 他脚步踉跄走向云菲儿,老泪纵横。云菲儿咬紧嘴唇,躲入窦英身后。她已经十四岁,能分辩善恶。 “滚开。” 方世铂毫不客气地将云雀推开。 “将他拿下!”洛文鹏一声令下,两名亲兵迅速上前将云雀擒住,剥下其官服。 “洛公子,这是何故?”云雀揣着明白装湖涂。 洛文鹏手按剑柄,怒目而视,若不是有官职在身不右随意杀人,他已经拨剑取其脑袋。 话说他回到家,告知父亲自己暂时将县衙事务交给云雀打理,并且已经向保济府知府唐伯龙推荐他为清河县知县。 唐伯龙是他故交,清河县又正是多事之秋,想必他会同意。如果对方还有疑虑,恳请父亲出面帮忙担保,毕竟清河县不可一日无主云云。 谁料父亲听罢勃然大怒,骂他糊涂,甚至骂他引狼入室。 洛文鹏一头雾水,他保云雀为官并无私心,父亲为何如此动怒? 幸得方世怡在一旁解释,揭露云雀奸人嘴脸及累累罪行,并请窦英、云菲儿佐证,他才发现自己原来误信贼人。 他赶紧让亲兵快马加鞭,将写给唐伯龙的信追回,然后一行人赶往县衙找云雀清帐。 “云雀,你可知罪?”洛文鹏大喝一声。 “洛公子,老夫冤枉啊。”云雀狡辩。 “老夫虽然身为清河县教谕,但是素来敬重令尊大人,对公子你亦未敢半分得罪,你今日无故问罪,老夫实在冤枉啊?” 洛文鹏被气笑了。“你冤枉?山匪进城,你不率众抵抗,不救民于水火也就罢了,但是你千不该万不该为了讨好山匪,将无辜妇女送给山匪供其淫乐!” “窦英我就不说了,云菲儿可是你亲孙女,你……竟然下得去手?” “你枉读圣人书!你禽兽不如!” “你还敢蒙骗本公子,诱使本公子出面为你保官,你欺世盗名,其心可诛!” 洛文鹏只罗列出之几条罪状,云雀就面如死灰。毕竟他只是贪婪下作,不是滚刀肉,他身上没有文人的风骨,却有文痞的贪生怕死。 “菲儿……” 云雀再度望向孙女,寄希望她能为自己美言几句。云菲儿始终低着头,抿着嘴,眼角含泪却始终没有说半句话。 云雀被亲兵押入大牢,等候处理。 望着空荡荡的大堂,洛文鹏头有些大。清河县目前头等大事就是填补知县空缺,俗话说蛇无头而不行,鸟无翅而不飞。 若大一个清河县,如果没有一个主事之人迟早会出大事。 他深知自己带兵打仗、冲锋陷阵内行,对于管理一县事务,还是洗洗睡。不然他也不会着急忙慌地欲推荐云雀上位。 “师兄,你在愁什么?”方世怡看他眉头紧锁,长吁短叹,忍不住发问。 洛文鹏也不瞒着,“清河县始终需要一个人出来主持大事,不然非出大事不可。我推举云雀也是为此。” “可惜他德不配位。而我,别说没有为官一方之才,就算有,但军务在身也不可能长驻清河县,没几天我就要走了。” “嗐,我说师兄你就是舍近求远,有眼不识金镶玉。”方世铂童言无忌。 第四十六章 庙堂之事 “世铂,不得无礼。”方世怡轻喝。 洛文鹏虽然是先生的儿子,姐弟尊他为师兄,但是他是带兵校尉,是有官身之人,岂能对他出口无状! 洛文鹏却饶有兴趣地望着他,“哦,莫非世铂有上佳人选。” “那当然。”方世铂大言不惭。 洛文鹏兴趣更浓了,笑道:“好啊,那你说说看,他是谁?” 方世铂没有急着回答,反而频频暗示对方要凭银子说话。倒不是他贪财,而是他这个月的零花钱被孔方讹完了,他必须找其他进项,不然给樊娟娟买头绳的钱都没有了。 偏偏洛文鹏假装看不懂,反而跟他比耐性。 两人僵持半晌,洛文鹏故作无奈,“看来世铂也没有什么良才可荐啊,我还是赶紧修书一封,请知府大人速速派人来。” “嗐,嗐……” 方世铂果然入彀,急得跳脚,“师兄你别小睢人,我确实有好人选。” “那你说是谁呀?”洛文鹏忍住笑。 “我姐夫!”方世铂石破天惊。吓得孔方嗷叫一声,仿佛被马蜂蜇了屁股跳起来。方世怡惊讶方世铂会举贤不避亲。 她更惊讶孔方的反应,读书人寒窗苦读不就是为官么,他怎么好象很拒绝的样子。 洛文鹏含笑不语。 说实话,他对孔方不熟,仅仅知道他是方世清的上门夫婿。他没有瞧不起上门孔方的意思,可是世俗的偏见多少影响他的判断。 “洛公子,世铂年幼无知,千万不可信他胡言乱语。孔方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胸无经天纬地之才,确实不敢担任父母官之职。” 孔方冷静下来后坚决否定方世铂的推荐。 不是他清高不想当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两世为人的孔方更是深谙金钱与权力的关系及魅力。 但是朱达昌血肉模糊的头颅给他带来的心理冲击实在太大。如果不是洛文鹏妙计吓走朱重九,估计那个大家伙还在城门头上吹风呢。 犁头山匪患未除,清河县知县之职就象烫手的山芋,傻子才会将它捧在手心当宝。 洛文鹏不置可否,他心里已经另有打算。父亲是名满大兴朝的大儒,他深居清河县,对清河县文人士子了如指掌,或许他有上佳人选。 辞别洛文鹏后,方世怡一行人回方家庄。窦英要回家照顾父亲没有跟她们同行,云菲儿不想再回云家,索性跟窦英走。 洛文鹏终究不善文官事务,不想呆在县衙,他干脆将它当作临时兵营,让亲兵居住。一来可以防止县衙被屑小破坏;二来解决了亲兵住宿问题。 吃罢晚饭,父子俩在书房讨论天下事。 大兴朝嘉庆皇帝年幼,朝政把持在以宰相秦回为首的奸佞手中,他们排除异己,任人唯亲,朝堂之上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 官场上,百官不思进取,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导致民生凋敝,民不聊生,因而民怨四起。大兴朝七省十九府,或匪患,或兵灾,几乎没有安祥之地。 “天下已乱成一锅粥,秦贼还强行粉饰太平。北方黄角拥兵五万,号称黑巾军,攻城掠地,所到之处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北方大地哀鸿遍野。” “秦贼却公然在朝堂之上妄说只是小股山匪作乱,拒不出兵围剿,救民于水火!” “哼,此贼不除,大兴朝危矣!”洛文鹏越说越激动,洛先生示意他冷静。 “关晟将军对时局怎么看?” 洛文鹏苦笑,“关将军倒想有一翻作为,可惜他头上还有戚帅。戚帅城府太深,没有人能看出他到底是忠于皇帝,还是忠于秦贼,或者是想拥兵自重。” “我立军功,其实说来惭愧,是我不小心撞上一伙山匪下山抢劫行商,我出于义愤,带上兄弟将他们击退。” “这本来只是小事一桩,谁料我救下之人竟是戚帅族叔。他是戚家钱袋子,地位在戚氏家族中举足轻重。” “戚帅因此授意关将军,将我破格提升为游击校尉,官升三级。” 洛先生陷入沉思。 他是大兴朝为数不多的大儒之一,心里自然牵挂着大兴朝的兴衰;可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何况他已远离朝堂,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 心有余力不足啊。 “自家族叔被劫,戚帅不过是赏你一个游击校尉,不痛不痒。看来他是为保存实力,连一般山匪都不愿剿啊。” 洛文鹏忽然小声道:“父亲,我曾无意间听到军中一些校将私下议论,先皇其实并非皇室正统,是靠夺谪成功上位的。” 洛先生脸色大变,“议论者都有谁?” “父亲,你别管有谁议论,我就问这事是不是真的?”洛文鹏正色道。“我隐约记得你曾经在朝为官,后来我们全家突然搬离帝都,来到清河县。” “父亲,我们离开帝都,是不是跟这事有关?” 洛先生静静望着眼前的儿子,半晌缓缓说道:“鹏儿,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切不可外传。 “事情虽然过去了十几年,嘉庆皇帝年幼可能不知道当年之事,但是当年那些追随先皇的人,仍然活跃在朝堂之上。” “我远离朝堂将近十几年了,所有一切都已经放下,看开了,但是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我们需要低调谨慎,切勿张扬。” 洛文鹏点头,“孩儿明白。” 他忽然想起一件正事,“父亲,朱达昌已死。目前清河不仅没有知县主持县里的大事,连一般官员、衙役都空缺。” “我本来有意举荐云雀为知县,可恨他德不配位,已被我拿下。你可有合适人选?” 洛先生点点头。洛文鹏顿时心中石头落地,早点解决官员空缺,他早点放心。毕竟他只有半个月军假,时间宝贵。 “谁啊?” “孔方。” “孔方!方家那个上门女婿?”洛文鹏非常意外,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看好他。洛先生没有再解释,而是默默拿出两个物件。 第四十七章 未来可期 “它叫眼镜。”洛先生将眼镜戴上。 “有了它,为父不再是瞎子,看书写字与平常人无异。它还有一个奇妙之处,它只适用于象我这种患有眼疾之人,眼力好的人用反而会视线模糊不清。” 洛文鹏拿起眼镜,对着灯光仔细端详,“它好象是水晶所作。水晶不仅是名贵东西,还坚硬无比,将它制成眼镜可不是易事。” “父亲,它出自谁人之手?何人所送?” “当然是孔方。我们不讨论水晶的贵贱,是否制作坚难,就说他能想到用水晶做成眼镜,就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开创历史先河之创举。” “你再看看这书稿。”洛先生将《西游记》推到洛文鹏面前。洛文鹏拿起书稿,刚翻开第一页他就被它吸引了。 他一口气读完第一回,抬头望着父亲,“这书也是他写的?” 洛先生微笑点头,“当然。” “此子绝对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奇才,莫说区区一个知县,就是知府,巡抚,甚至宰相之位亦可期!” 洛文鹏没有父亲看得远,他目前就想找个知县然后好让自己脱身,“那我马上写信给伯龙兄,推荐孔方出任清河县知县。” 他说干就干,挥笔写下举荐信,还请洛先生俱名。 第二天一早,他派亲兵将信出。 回到方家庄的孔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洛文鹏举荐给唐伯龙。老李做了七八个震天雷外壳,他就躲在房间里给外壳填充火药。 填充火药是极其危险的活,他不敢假手任何人去做。 “姐夫,姐夫……” 方世铂象被狗撵一样一路狂叫而来,他还没来得及回应,房门就被一脚踹开。开门风掀起火药灰尘,幸好他闪得快,不然被药灰迷眼就不好玩了。 “你有病啊!” 愤怒之下孔方都忘了方世铂自带麒麟臂,破口大骂。骂完了又有些心虚,万一这小子恼羞成怒,动起手来自己绝对是吃亏那个。 非常意外方世铂没有生气,仅仅是愣了一下,然后谄笑着赔不是,“姐夫,吓到了你吗?对不起啊。” 孔方心里顿时警铃大作,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小子肯定又憋什么坏主意。 “你想干嘛?”孔方双手抱胸。 老子很纯洁的! 方世铂伸出小咸猪手拉住孔方衣袖,“快走,快走,官差来了。”孔方顿时抚额,官差上门无非是打秋风,这熊孩子咋看起来还满面春风呢? 难道你家的银子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他甩开方世铂,“我不去,忙着呢。再说当家人是你大姐,官差来了应该她出面啊,找我干嘛?” 方世铂猛一拍脑门,“姐夫你想啥呢?官差是专门找你的,他还不是清河县的官差,是保济府派来的。走,走……” 他连拉带拽,孔方只好放下手头工作,洗手洗脸,然后跟着他去客堂。人未到,方世铂就嚷嚷开了。 “姐夫……姐夫来了。” 孔方停下脚步,一脸懵逼。难道自己还有一个当官差的连襟?他拉住方世铂,“世铂啊,到底是哪个亲戚要找我啊?” “感谢”前身十八代祖宗,一点记忆都不留给自己,孔方咬牙切齿亦无可耐何,只好求助便宜小舅子。 “亲你妹!他只是官差,不是哪个亲戚。”方世铂大甩白眼。 这熊孩子,干啥啥不行,学说粗话倒是一流。 “既然他不是亲戚,刚才你喊‘姐夫,姐夫来了’是什么意思?”孔方被他白眼弄得浑身不自在。 “你胡喊什么?多让人误会啊。” 方世铂咬牙,强忍着撂倒孔方的冲动。 “走。”他催促。 客堂上,一位官差模样的男子站在堂中,方家姐妹陪在左右。官差看到孔方立即迎上来,“敢问官人可是孔方孔公子?” “是的。”孔方一边回应,一边想着对方是什么人。 “在下保济府公差,受唐大人之命,为官人呈送出任清河县知县的官凭,请官人接收。”官差毕恭毕敬将手中官凭呈给孔方。 所谓的官凭,当是前世的任命。 孔方一头雾水,迟疑地接过官凭,发现其上果然是自己的名字。他瞬间感觉这张宣纸烫手无比。 “官差大哥,能不能跟你商量一件事?”他试探着问。 “请讲。”官差回应。 “嗯……你能不能帮忙将官凭还回去?” 官差苦笑,“大人,这可不是儿戏。官凭上有唐大人的官印,不是你想还就能还回去的。” 孔方不甘心,思考着怎么忽悠官差,让他答应将官凭收回去,眼角余光看到方世清已俏脸含霜,双眸蕴怒,手还习惯性地按在剑把上。 他一激灵,赶紧换上笑脸,“嘿嘿,开玩笑,开玩笑。在下谢过官差大哥,大哥辛苦了。” 孔方变脸太快,搞得官差有点不适应。 他客气一番后,接下管家方伯递上来的银子高兴而去。 “方伯,安排杀鸡、宰羊,拜祭祖宗。”方世清交待方伯,冷着脸扫一眼孔方便转身而去。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孔方莫名其妙。 “她……这是……” 方世怡轻笑,“大姐是放不下面子。你高升了,其实她是最高兴那个。” 孔方叹口气,便宜小姨子就是善解人意,可惜了,可惜了。至于可惜什么,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方府热闹非凡,张灯结彩,锣鼓宣天,拜了祖宗,再拜路过诸神上仙,方世怡率领方府上下给知县大人磕头。 他们个个乐得象吃了蜜蜂屎,孔方则被搞得头昏脑胀。 其实前世他最大的念想就是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毕业后考公务员,朝九晚五还双休,五险一金一样不少,年终福利拿到手抽筋。 临老了,一边拿着丰厚的退休金,一边搂着肥腻大妈跳广场舞,日子过得不要那么舒适。 知县是boss级公务员,如果他需要,就伸伸手,金银财宝不是事,广场舞大妈给他倒洗脚水都不配,恁模还要选最靓那个。 但他就是高兴不起来。 第四十八章 都是一群白痴 但该来的迟早会来,不该来的不会不请自到。 万事皆有定律。 它不会因为个人好恶而改变。 昱日,无力回天的孔方走马上任。 清脆的马铃当打破清晨乡道的静谧,一辆敞蓬马车缓缓而行,车上坐着魂不守舍的孔方,方世铂驾车,方世清俩姐妹骑马护送。 方世清骑的是枣红马,三千乌丝绾成一个高高的发髻,额头上搭一条嵌珠银链,气势逼人;她眼神犀利,鼻梁高挺,一身黑色的装扮彰显着她的强势,红色斗篷随风飘扬,衬出她英姿飒爽。 方世怡坐骑是一匹白马,她披肩长发随风飘动,双眸似水,眉角含笑,琼鼻朱唇,肌肤似雪;她身穿粉红紧身袍,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系金丝软烟罗带,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飘逸如仙子。 姐妹俩腰悬宝剑,在清晨的古道上特别显眼,引来路人无数惊艳的目光。 “世铂,如果朱重九要杀我怎么办?” 清河县城廓已隐约可见,孔方还在纠结。 “哼,他首先得问我同不同意。”方世铂轻甩马鞭,头都不回。 孔方对他的回答非常不满意, 滴,听起来怎么感觉自己小命捏在他手上似的,谁给他的自信。 “如果你同意呢?” 方世铂同样对孔方的问题不满。老子只是年纪小,不是傻,姐夫虽然不是血亲,毕竟也是至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他为什么放着县太爷小舅子不当,反而成全八杆打不着的朱重九? 这么脑残的问题应该从知县老爷嘴里说出来吗? “除非我脑子被马踢了,才会同意。” 他拍拍挂在身旁的布袋,里边装着5个新版震天雷。 震天雷是他敢叫板朱重九的倚仗。 “姐夫,你别总是垂头丧气,让大姐看到又惹她生气。你现在是知县老爷了,若再被她吊起来打,你还要脸么?” 方世铂小大人似的语重心长。孔方生气地拍打他后脑勺,“熊孩子,你怎么说话的?惹恼了本官,信不信本官判你斩立决!” “信——”方世铂拖着长音。 “才怪。” 孔方不语。跟熊孩子互怼,最后气死的肯定是自己。 到了县衙,意外洛先生也在。姐弟三人赶紧上前行礼,孔方也紧紧跟随,不料洛先生慌忙上前扶住他。 “县尊莫要如此,否则折煞老夫矣。” “我……”孔方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还没入戏,对于知县这角色他非常生疏,甚至抗拒,他也不适应那些繁琐的古老礼仪。 “大人,别来无恙。” 洛文鹏双手作揖,满脸春风,尽是成功甩锅后的喜悦。.孔方拱手回礼,面对这位对自己有举荐之恩的伯乐,他是百感交集,不知该不该感谢他。 洛文鹏招招手,身后一位亲兵端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代表一方权力的清河县官印以及官服。洛文鹏接过托盘,呈送孔方面前。 “孔大我,这是清河县官印及官服,请收妥。” 孔方伸手接过官印,忽然闻到一股动物排泄物的腥臭味,相当呛鼻。 “洛兄,这是……” 洛文鹏苦笑,“官印是在县衙后院的猪圈里找到的,不知道为何它会遗落在猪粪堆里,我也是一顿好找,还是猪倌在清理猪圈时意外发现。” 孔方还没来得及回话,洛文鹏已经回头喝斥亲兵,“你怎么搞的?不是让你将官印刷洗干净吗?怎么味道还这么重?” “你到底还能不能干?不能干就赶紧滚蛋!” 顶级甩锅侠! 孔方想竖中指,仿佛有千万只草泥马在他眼前呼啸而过。 亲兵低头不语,心里喊冤。官印是猪倌洗刷的,他只是负责拿上来而已。但是上官训斥,他根本不敢说话。 “咦,朱知县还养猪?”孔方不想纠结这事,又不知道怎么圆场,便自作聪明岔开话题。 谁料话音刚落,不仅招来方世清和方世铂的白眼,连方世怡都秀眉微蹙。 在前世,中东有一句话叫:“富不富先看树”。 在大兴朝,有一句话叫:“富不富先看猪”。 猪在大兴朝是稀缺物种。它不仅肉质肥美,还特别难养,不说别的,就那占据它半个身的肚子,一天要填进去多少粮食?大地主方家都不愿养。 穷人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猪? 孔方突然感觉气氛不对,他们看向自己的眼神都是怪怪的,仿佛在看一个白痴。 滴,你们都是一群白痴。 孔方暗骂。 “县尊,吉时将到,请准备拜官印。”洛先生善意提醒,同时示意孔方将官印摆在公案上,另有亲兵帮忙摆上香炉,呈上檀香。 孔方点燃檀香,对官印行三拜九叩大礼。 礼毕,他就正式成为清河县一县之尊了。肩上有了责任,整个人的气质都随之改变不少,成熟、稳健、睿智、担当。 他首先派方家姐妹清查清河县财务,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需要摸清自己的家底才有后面全盘安排。 他手下没兵,就向洛文鹏暂借。 反正洛文鹏这些日子也在县衙,亲兵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给他们干。亲兵们都是精力过剩的精神小伙,客串官差正合他们心意。 洛先生是官场名宿,看在方家姐弟三人的面子上,他发挥了一把余热,帮助孔方将清河县领导班子组建起来。 孔方推荐跟自己有一面之缘的孔忆吉当师爷。恰好洛先生熟识孔秀才,其人品、学识确实胜任师爷之职。 于是孔方请洛先生写上一份骋书,交由亲兵送去。 孔忆吉此时刚从窦英家回来。当初窦英被掳,窦桐被山匪打伤。他一介书手手无缚鸡之力救不了窦英,只好强忍悲愤照顾恩师。 昨天窦英突然回家,告知自己为孔方一行人所救,他还感叹人生有奇缘。今天早上门前喜鹊喳喳叫,时逢兵慌马乱之际哪来喜事? 他不耐烦,捡起一块石头硬是将喜鹊赶走。他刚到家,一位兵爷送来一份骋书。 “窦师,窦师……” 他匆匆看一眼骋书,便一路狂奔,重返窦家,孔方上任清河县知县,让他看到了窦家纾灾解难的希望。 第四十九章 抱着金砖去讨饭 窦英喜极而泣,窦桐却默默将骋书还给孔忆吉。 “窦师……”孔忆吉不解他何意。 窦桐仰头望天,缓缓说道:“孔大人有菩萨心肠,跟我们确实也有缘。可是官场险恶,步步惊心,他脚跟未稳,我们不宜给他制造麻烦,他将云雀下狱,已经是对窦家莫大恩惠,我知足了。” “忆吉,你要好好铺佐大人,莫辜负他知遇之恩。至于我父女俩,相信有孔大人庇护我们的日子不会难过。” 孔忆吉还想说什么,却被他制止,“窦家早已经落败,一切顺其自然吧。”孔忆吉含泪而去。他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帮助孔方出榜安民。 清河县被山匪洗劫,人心惶惶,作为官府应该站出来安民了。安民不是几句冠冕堂皇的话就能草草了事的。 还必须让平民看到让他们安心的依仗。 其实最希望能早日安心的是孔方。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犁头山上的朱重九迟早会盯上自己,毕竟当初他只是被吓跑,实力丝毫未损。 一旦他回过味,必定会疯狂报复,他可不想象朱达昌一样头颅被挂在城门上看风景。 他必须征兵,手里有兵安全才有保障。朱重九号称拥兵十万,不过据情报山上只有他的亲兵八百,他想组建八百县兵与之抗衡但条件不允许,三百人马已经是上面规定的人数极限。 他是大兴朝的官,再不甘心也不敢逾越红线。征兵出乎意料地顺利。究其原因,一是山匪洗城,唤醒了平民的血性。 二是孔方开出的优厚福利。一旦录用当场发放安家费,按月发放当兵津贴,立功还有额外奖励,若有升职津贴将适当上浮。 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出一人当兵,家里虽然少了一个壮劳力,但少了一张吃粮的嘴,还有安家费、津贴补贴家用,非常划算。 大兴朝什么都缺,就不缺人,犹其不缺三餐不继的穷人,所以放出招兵榜半天功夫,征兵处就已经人满为患。 只要年龄合适,孔方先是来者不拒,一律登记在册,然后约定第二天进行考核,优胜劣汰。 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孔方很不要脸地将考核工作丢给洛文鹏。洛文鹏本来就是那帮精神小伙的头目,无处安放的精力让他欣然接受任务。 他专业且迅速挑出三百名合格县兵,接下来就是往死里操练。 孔方坐在阅兵台上,看到这些朝气盎然的、属于自己的兵莫名的激动。穿越特么的不要那么刺激,直接就改运转命。他远远看到一个虎背熊腰的傻大个有些眼熟,他问身边的方世铂: “世铂,那人是谁呀?我怎么看着眼熟?” 方世铂顺着他指尖望去,目光定格,尔后一阵扭捏,“他是娟娟……” “她爹。”孔方恍然大悟。 “他干杀猪不香吗?为什么想转行干杀人的活?”上任知县第一天出的洋相,让他明白大兴朝杀猪佬是逼格比较高端的职业。 不愁吃穿,还有一定社会地位,樊快是脑子被猪踢了,舍本逐末? “山匪洗城那天,他家也被抢了。他一时没忍住反抗,结果不仅被山匪打了一顿,还被山匪淋了一身尿,被迫钻他们裤裆几个来回。”方世铂终于说了实话。 孔方心中了然。 别人当兵是为了钱,为了一口饭食,而樊屠夫则是为了报受侮之恨! 最好的兵当然就是跟敌人有深仇大恨的兵。孔方虽然不懂军事,但是人性他是了解的。对敌仇恨可以激发人的潜能,也可以保证他的忠诚。 “安啦。待训练完,安排一个小队长给他当。”孔方心里有了计较,他忽然想到这三百人由谁来带队。 大兴朝军队编制他不懂,便决定借鉴前世的编制办法。 一个大队三百人,分为五个小队;一个小队六十人,分设五个班,各小队设小队子一名,各班设班长一名。 他请求洛文鹏留下一个亲兵给他当大队长。县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但是三百人马的规模不容小觑。洛文鹏虽然身居校尉,手下人马也就五百左右。 一个亲兵当上大队长显然是祖坟冒烟了。 可惜他被洛文鹏一口否决,还笑话他抱着金砖去讨饭。孔方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洛文鹏口中的金砖在哪里。 洛文鹏不说话,指尖蘸上茶水,在桌上写下一个名字: 方世清。 我去…… 洛文鹏没说错,自己果然是忽略了金镶玉。 想当初吴麻子围攻方家庄,虽然他最终是败给震天雷,但若不是方世清临危不乱,指挥得当,估计不等震天雷做出来,方家庄已经被山匪血洗。 重点是她的宿愿是成为大兴朝版的花木兰、穆桂英,自己正好可以投其所好。 可是,他很快就犹豫了。 原因无他,方世清根本不把他当根葱,他担心自己热脸贴上冷屁股。但是家闹丑不可外扬,他没将自己的担忧告诉洛文鹏。 告辞了洛文鹏,他转身就去求助便宜小姨子。 不料一向善解人意的小姨子竟然一脸狡黠地拒绝了,即使孔方许她一个副大队长的职务她都不干。 孔方无语致极,抱着硕大的脑袋闷闷不乐。 方世怡见他神情沮丧,是又可怜,又可笑。他才华横溢,智慧无双,偏偏见姐姐如老鼠见到猫,他们真是一对天生的冤家啊。 “姐夫,你就不想想姐姐为什么丢下方家一切事务,跟你来到清河县城?” 她最终不忍心,轻声细语点醒他。 果然一语惊醒梦中人。他盘点自从收到委任官凭后,方世清一系列神操作,果然她是无比上心。她平时对自己冷漠无情,大概率是因为自己没出息。 他现在出息了,她作为名媒正娶的夫人,当然会鼎力支持,她对自己的态度或许也会大大改观。 想通之后,孔方便兴冲冲去找方世清,在路上他就想好了说辞。 第五十章 差点被杀 方世清正在后院练剑。 但见她身影轻盈矫健,剑风凌厉,站在三米开外,孔方都能感到剑气逼人,想好的说辞瞬间消失无影,他感觉大脑一片空白。 “找我有事?” 方世清收剑,脸上一如既往地淡漠,唯一有变化的是,她竟然主动向他问话。孔方似乎受到了鼓舞,胆气略微壮了一些。 “夫人……”他刚张嘴,方世清手一抖,剑尖遥指他眉间,一缕尖锐的寒气逼来,让孔方瞬间浑身僵硬。 “说人话。”方世清轻斥。 咳…… 孔方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幸好没被呛死。但是他不想争辩,跟女人争辩纯粹是自寻苦恼,何况对方还手握利剑。 “县里建立了一支县兵队,有三百人,我想请你担任大队长。” 他意简言赅。 “师兄让你来找我的?”方世清没急着答应,而是反问。孔方深感意外,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下就猜到是洛文鹏的主意。 “是的。”在强势女人面前,他不敢有半句谎言。 “还是师兄懂我。”方世清宝剑归鞘。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孔方心里突然就犯酸,怪不得洛文鹏想都不想,就向他推荐方世清。 难怪方世清一下就猜到是洛文鹏推荐她当大队长。 原来原因就在这里!他们怎么就这么心有灵犀呢? 若说他们之间没鬼,恐怕鬼都不相信。 他忽然感觉自己头顶一片绿油油…… 的,老子忙活了半天,原来是给别人做嫁衣裳……不,是引狼入室!他正悲怆忽然脖子一凉,一道利刃逼人。 孔方顿时吓得不敢动弹。方世清手再轻轻往前一送,宝剑擦着孔方脖子如闪电而去。 “杜” 剑尖深深插入身后的树干,剑把还在兀自抖动,发出嗡鸣。方世清冰冷如来自地狱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再敢胡言乱语,我就敢宰了你。” 淫威之下孔方大腿颤抖不已,嘴唇也在颤抖,我……我……说话了吗?方世清没有收回宝剑,独自离去。 一阵轻风吹来,孔方打了个激灵,才发现自己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打湿。 好不容易缓过劲,他回到前院。洛文鹏看他脸色不好,不由诧异,“世清师妹没答应?” 孔方抬一下眼皮,应道:“O了。” 洛文鹏一脸懵,“师妹病了?” 孔方抬头定定地望他,洛文鹏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大人,师妹得了什么病?她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呕了呢?” 孔方终于回过神,差点蹦起起来给他一顿踹,你才生病了呢,你全家都生病!再看到他一脸关心,恨不得马上为方世清求医问药的样子。 他忽然恨不得洛文鹏明天…… 哦,不,是马上立刻离开清河县,从此杳无音讯。 “师兄,O了不是呕吐的意思,是事情办妥了的意思,就是我姐已经答应了。”方世铂解释。 洛文鹏半信半疑,方世怡开口继续解释:“我姐夫前段时间生了一场大病,病愈后有时说一些奇怪难懂的话。” “世铂天天跟他一起,所以世铂能听懂,我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洛文鹏点点头表示相信,心里却多了一份忧虑,一个说话都不正常的人,能当好知县吗?万一他将清河县弄得一踏糊涂,自己怎么对得起全县乡亲? 幸好方世清师妹愿意当县兵大队长,也有是官身的人,我得嘱咐她看好自己相公,千成万不让他犯糊涂。 他告别孔方和方家姐弟,便匆匆回家。他想再仔细询问父亲,孔方到底靠不靠谱。没办法,他就是一直男,负责、诚实、有担当的直男。 方世怡摒退方世铂,大堂里只剩下她和孔方。 “姐夫,大姐又怎么了?把你吓成这样?”她柔声问。她心细如发,看出他是被惊吓了。不料孔方不答反问: “世怡,你大姐跟洛文鹏很熟吗?” “熟啊……”方世怡本能地回应,随即她似乎发现了问题的症结,不由捂嘴,窃声道:“姐夫,你不会是怀疑我姐喜欢师兄吧?” “我没说。”孔方争辩。 “我只是心里嘀咕了一下,她突然就要动手杀我。”他心有余悸地再抹一把冷汗。 方世怡能想到当时大姐的愤怒和姐夫的狼狈,但是这事确实错在姐夫。男女大防岂能随意揣测? “姐夫,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她正色说道。 孔方眼看最善解人意的小姨子也不再跟自己同一阵线,心里非常委屈。“我都说了,当时我没说话,只是心里冒出了这个想法。” “但是她能怪我吗?你看她,平时对我不是打就是杀,对洛文鹏呢?我刚说请她当大队长,她就问我是不是洛文鹏的意思。” “这主意本来也是洛文鹏出的,所以我也没瞒着。可是你知道她怎么说吗?” “她说,只有她师兄懂她! 的,当着自己老公的面,说另一个男人懂她,你说我能没有想法吗?” 孔方越说越委屈。 “但是我千真万确没说话,当时我只是一时气忿,胡思乱想而已,她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要动手杀人。” 为了印证自己没说谎,他还拉开衣领让方世怡查看,他脖子上还有一道剑锋留下的伤口,虽然很细,但是肉眼可见,火辣辣的。 方世怡拿出治伤药帮他抹上,轻声劝道:“我姐脾气不太好,你尽量不要惹她生气。她从小不喜欢诗词歌赋,但是她其他爱好广泛。” “她研习过读心术,虽然不是上剩,但是一般人心里的想法,她都能‘读’出来,犹其是你是她相公,你一言一行,一笑一颦她再熟悉不过,所以她一眼就能读懂你心思。” 孔方抚额,一脸幽怨地望着便宜小姨子,“你怎么不早说?” 方世怡被他的憨态气笑了,“你们俩口子的事,我一个外人怎好多说?” “我……”孔方还想争辩,抬头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它就象一朵美丽、宁静的小花,让他忍不住想亲近它。 可是他生生忍住了。 前世文明的洗礼,注定他不是一个孟浪的登徒子。 第五十一章 估计是一个情种 洛文鹏练兵效率还是蛮高的,几天功夫就将一群贩夫走卒泥腿子训练出“兵”的模样。 虽然距离上阵拼杀的要求还差得远,但是他们已经能将队列排整齐,还能做到击鼓前进,鸣金收兵。 新任知县孔方在职场名宿洛先生教诲之下,也熟练掌握了职场技巧,处理政务愈加得心应手。 方世铂则完全放飞自我,整天见不到人影。方世清很快发现苗头不对,便直接将他送进县学。 方世铂曾经以清河县知县大人的小舅子的身份表示抗议,结果被方世清绑在县衙后院的猪圈旁边反省思过。 时值仲秋,蚊子不多,但也不少。 主要是恶臭难闻。 经过一夜人蚊深入交流,和屎尿文学的熏陶,方世铂终于大彻大悟,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发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之后每天孔方都能发现县衙门口有一个圆滚滚、鬼鬼祟祟的身影。守门衙役上前查问,她说找她爹,她爹名叫樊快,在县衙当县兵。 衙役查找县兵花名册,上面果然有樊快的大名。 “小姑娘,你爹在县兵驻地,不在县衙。要找你爹就到驻地去。往左拐,走上一里地,再右拐,看到一片新建的棚子就是了。”衙役耐心指点找爹的孩子。 “哦。”樊娟娟沮丧离去。 第二天,她又鬼鬼祟祟出现在县衙门口。守门衙役正好换了人,他没见过樊娟娟,于是与昨天雷同的对话,重演了一遍。 樊娟娟再次沮丧离去。 如此反复几次,所有衙役都认识她了,最终发现她找樊快不过是幌子其实另有目的。衙役顿时紧张起来,怀疑她是朱重九的探子。 他们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大人,请他定夺。 孔方一边表扬衙役警惕性高,工作认真负责,一边告诉他们,樊圆……樊娟娟他了解,不可能是朱重九的探子,以后不理会她就是了。 衙役上班没几天大就受boss表扬,虽然boss没有给他升职加薪,但是他还是仿佛吃了蜜蜂屎一样屁颠屁颠地走了。 孔方却陷入了沉思,樊娟娟不仅身体吨位重,情义也够重,估计也是一个情种。 方世铂如此“躲”着她,她千万不要在“情”字上走火入魔。他思索着要不要告诉便宜小舅子一声,樊娟娟一直在找他呢? “姐夫,你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方世怡有些意外,自己都站他身边半息了,他都没发现自己。 孔方尴尬地笑笑,“没想什么。据洛校尉报告,县兵已经初步成形,我想我们应该去看看了,顺便将正副队长的任命传达下去。” “姐夫,不会真任命我为副大队长吧?”方世怡有些迟疑。上回他说任命自己为副大队长,她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直到她无意中看到他拟定的名单。 县兵就一个大队,正副队长是一对姐妹花,大姐还是知县夫人,容易遭人非议用人唯亲。姐夫饱读圣人书,绝世聪明,不可能没想到这一层。 他怎么还一意孤行呢?难道……她不敢往下想。 孔方当然也想能到这一层,可是他身边除了方家姐妹,他根本没有可信任、可用之人。县兵不仅关乎清河县安危,还关乎自己项上脑袋安全,他根本不敢随意交给别人。 “你姐虽然武艺高强,做事干练果断,但是她从来没有带过兵,难免会有纰漏。你心思慎密,正好弥补她的不足。” “洛校尉及他的亲兵再过几天就走了,朱重九迟早会探明清河县并没有三千官兵驻守,羞恼之下他一定会再次血洗县城。” “时不我待啊。世怡,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你们姐妹同心,早一日训练出一支劲旅,我的脑袋就早一日有保障。” “你不会忍心朱重九把我的头颅挂在城门楼上吧?” 方世怡一脸正色,“姐夫放心,朱重九若想要你脑袋,除非他有本事踩着我姐妹的尸体上过。” 孔方急忙制止,“言过了,言过了。如果县城被朱重九攻破,我又走不了了,你们姐弟三人当立即突围。”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等着你们给我报仇。” 方世怡闻言有些心酸。孔方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再说他现在手下有兵、有震天雷,即使朱重九来犯,到底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 “清河县有多少钱粮统计出来没有?”孔方转入正题。 “还没有。孔师爷正在做最后的统计,估计很快就有结果。”方世怡答道。 说曹操,曹操到,孔忆吉捧着帐本匆匆而来。 “大人,方小姐。”孔忆吉见过礼,便将帐本呈给孔方,孔方抬手挡住,“不必了,你就给我念念吧。” 孔忆吉犹豫了一下,打开帐薄,清清喉咙。 白银,零两; 粮食一百担,其中细粮三十担,粗食七十担; 棉,十担; …… 孔方挥手制止,他不想再听下去了。县里刚遭匪灾,他能想到县里财产必然损失惨重,可是他没想到它几乎归零。 堂堂一个清河县的财政,还不如一户中等人家?鬼才会相信。 “据我所知,山匪因为撤离匆忙,他们并没有带走多少财物,犹其是棉粮等大宗物资更是几乎没被带走。”孔忆吉说道。 “清河县虽然不是特别富裕的县,可是一年的钱粮税收不可能就这么点。” “为了搞清楚这些东西哪去了。我特意去牢房问了云雀,他毕竟是上届唯一幸存的官员,即使他知道不多,总比我们两眼一抹黑的好。” “果然,他说他知道一些内幕,但是他要大人亲自跟他谈。” “现在?”孔方心里动了一下。 “莫急,先晾一晾他再说。”方世怡制止。 “大姐已经差人回方家庄拉粮食,五千斤粮够我们用一段时间了。” 孔方闻言本想说什么,但是因为孔忆吉在他就忍住了,但是心里对方世清又多了一份感激,这婆娘平时凶得象母夜叉,关键时刻还是她最靠谱。 “那好,先晾着他。明天我们去校场阅兵!” 第五十二章 男人的脸面至死都要维护 孔方是第二次坐在阅兵台上。 左前方,方世清骑着枣红马,腰悬宝剑,英姿飒爽;右前方,方世怡骑白马,着白衣,如仙子。 三声鼓响之后,孔忆吉走到阅兵台前宣布清河县县县兵大队正式成立!他话音刚落,台下锣鼓齐鸣,吼声震天。 孔方精神为之一振。几天不见,这伙贩夫走卒泥腿子精神面貌让人耳目一新,未来可期啊! 他顿时筹躇满志,迈着方步走到台前。 孔忆吉躬身站到一旁。 台下县兵一阵骚动,带队亲兵赶紧制止他们喧哗。 孔方扫一眼县兵,他们虽然身上仍然没有杀气,可是他们队列整齐,精神小伙的潜能已经被开发。 每一个人都珍惜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 孔方也不例外。这批县兵是他穿越后招蓦的第一批兵,面对他们,他就象面对自己的孩子,忍不住谆谆教导一番。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那么能说会道,大道理信手拈来,各种对县兵的期忘、鼓励更如涛涛江水绵绵不绝。 他洋洋洒洒讲了半柱香功夫,现场除了方世怡,其他人都昏昏入睡。若不是他无意中看到方世清习惯性地手伸向剑柄,他还能再讲半柱香。 他张了张嘴,眼睛不敢离开方世清的手,生怕她突然拨剑,怆促间自己躲闪不及。毕竟这小娘们脾气暴燥,没有什么事她不敢干的。 咳…… 他咳了一声,清清喉咙。孔忆吉将一份任命名单呈给他。他再咳一声,再清喉咙,目光扫过全场,然后扯开喉咙。 “各位将士,你们好!” 台下县兵一片静默,一个个县兵,包括洛文鹏的亲兵都象一只只呆头鹅站着。孔方脸上闪过不愉之色。 因为按他的剧本,台下县兵应:“大人好!” 接着他再喊:“将士们辛苦了!” 他们再应:“为大人出生入死!” 他质询的目光落在洛文鹏脸上。洛文鹏莫名其妙,他还以为自己脸上有花呢。孔忆吉见他走神,怕冷了场面,赶紧低声喊他: “老爷……” 眼神示意他办正事。 孔方回过神,装逼计划已然破产,无奈之下他只好省略了一些繁文缛节,直接宣读任命书。 不出意料,当他宣布方世清为县兵大队长时,县兵们一阵交头接耳。 他们天天跟着亲兵操练,方世清几乎没到过校场,县兵不认识谁是方世清。直到当她向他们致意时,他们才发现自己的上官竟然是一个娘们。 我去…… 顿时台下一阵哗然,嘘声四起。亲兵虽然跟方世清不熟,但是知道她是县令夫人,也是自己上官的师妹。当然他们更清楚在兵卒对上官不敬是什么后果。他们皆被吓得脸色大变,纷纷喝止手下县兵停止喧哗。 但是精神小伙里从来不缺刺头。 “知县大人,我们来当县兵是为了打山匪,不是来学绣花的!你让一个娘们当大队长我关雨第一不服。” 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传入孔方耳朵,他心脏“突突”跳了几下,赶紧拿过花名册查看。 结果此关雨,非彼关羽。 再看真人,二十郎当一小伙,面白列须,不见传说中的红脸丹凤眼两尺长的胡须。 放下花名册,他没回应关雨,更不会傻不拉叽地提醒他闯大祸了。 意料之中方世清脸色铁青,枣红马前蹄高扬,“咴咴”嘶鸣。 “你,叫什么名字!” “老子坐不改名,行不改姓,关雨。”关雨把胸脯拍得山响。孔方抚额不忍看,他担心方世清将他一刀砍了。 洛文鹏脸色也不好。如果是他手下的兵敢咆哮上官,必须斩立决。 方世清冷笑,“你真不服?” “不服!”关雨梗着脖子。 带他的亲兵差点就一刀砍了他,特么的你作死可以但别捎上老子啊! “出例!”方世清冷斥。 “如果你能挡我三招,我把大队长让给你。” 关雨自己半只脚已踏入鬼门关,反而满心欢喜,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出队列,站在方世清面前。 孔方手心都捏出汗,暗骂关雨在作死路上一往无前。 他却不知道关雨不是傻,而是骄傲。山匪进城那天,山匪四处作恶鲜有人抵抗,几乎人人都成了待宰羊羔。 他被五个山匪拦住去路,非要抢他银两,他身上银两不多,只有五钱。银两确实不多但也是他血汗钱,山匪凭什么说抢就抢呢? 当下他就急眼了,不顾山匪手里有刀,王八拳疯狂输出,拳打鼻梁,脚踢裤裆…… 数息之后,竟然是五个山匪趴在地上喊他祖宗,还将他们抢来的财物当孝敬,乖乖献给新认的祖宗。关雨自然非常得意,带着孝敬,哼着小曲回家。 回到家他才知道家里财物已经被山匪洗劫一空,山匪的孝敬里一个手镯竟然是他母亲当年的陪嫁,最可恨的是山匪竟然还打伤她。 若不是父母苦苦哀求,他当时就去找朱重九拼命。 山匪他都一打五,方世清一介女流他当然看不上。她想当大队长,即使他同意,他的王八拳也不会同意。 “你准备好了吗?”他一脸傲娇,扭手腕,转脚踝,拉腰,作着热身运动,看到方世清站着不动还误以她怕了。 方世清冷笑不语,解下宝剑丢给方世怡,下马,迎风而立,不动如松。 “嗐哈……” 热完身,关雨故技重演,王八拳夹着他的呼喝声直逼对手。他双目放光,似乎胜券在握…… 方世清岿然不动,直到关雨的拳头几乎碰到她衣襟。她动了,脚下莲步频踏,一双玉脚竟踏出一道虚影。 关雨只觉眼前一花,对手在自己正前方消失,他的拳头打着虚空,她的身影则如鬼魅般出现在他左后侧。 一丝恐惧涌上心头,他想撤招反击。方世清已经抓住他左手,反转,下压,逼得他不得不弯腰低头。方世清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左手成爪,抓住他肩胛骨。 只听“卡嚓”一声响,他整条左臂便耷下来。 关雨忍不住惨叫,脑门渗出豆大的冷汗。但他也是一个狠人,惨叫未停,右手已经横扫过去。 他垂死也要挣扎。 男人的脸面至死都要维护。 第五十三章 不是往死里整吧 方世清冷哼,单手格挡,再以迅雷及掩耳之势,手反转扣住他手腕,另一只手臂如蛇随棍上,迅速捏住他手肘,双手一扭一折。 令人肉疼的卡嚓声再度响起,关雨右手前臂以怪异的姿式扭曲着。他刚想张嘴喊疼,方世清已经捏住他下巴。 “聒噪!” 手轻轻动作,摘下他下巴。 关雨有苦说不出,瞪着双眼呼哧呼哧地喘气,剧烈的痛苦让他面目狰狞,浑身战栗。 校场一片寂静,唯有呼呼的风声,和军旗猎猎。 当所有人都以为方世清的惩罚已经结束时,她飞跃上马背,宝剑出鞘,似龙吟,似虎啸,剑锋指向县兵队。 “还有谁不服?” 巨大的威压让堂堂三尺男儿纷纷低下头。他们心里虽然憋屈,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声张,甚至都极力躲避她的目光,生怕跟她碰上,自己成为第二个关雨。 “现在,我宣布第一条军规,藐视上官,不服军令者,斩!” “啊……” 校场上再度出现骚动,惊呼低沉且压抑,不少刺头暗自庆幸自己没当出头鸟躲过了一劫。当兵第一天就被自己上官砍了,说出去都丢三代祖宗的脸。 关雨两眼一黑,瘫倒地上。 “关雨目无军纪,按律当斩!但念在县兵大队新立,各位当兵之前无外乎贩夫走卒不善守规矩,所以暂且网开一面。”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饶!现改判杖三十军棍,立即执行。” “你,还有你,出例。”方世清指着前排的两名县兵。 “你俩负责执行杖刑。” 两名县兵顿时如丧考妣。这是得罪人的活,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倒霉被选上呢?虽然他们是在执行军令,但是谁敢保证关雨不会怀恨在心呢? 万一他日后拍黑砖,自己找谁说理去? 可是他们不敢违抗军令,除非他们脑子长了金刚刺。短暂权衡利敝之后,他们迈步出例,手执军棍走向关雨。 “其他人,拿起你们的刀枪,绕校场跑步,时间一柱香,坚持不住者扫茅厕一个月。第一小队,开始,第二小队跟上……” 方世清手举宝剑,剑尖呈45度仰角指向天空,晨曦落在剑尖上金光闪耀,红色斗蓬迎风舞动,红枣马扬起前蹄,“咴咴”嘶鸣。 画面在孔方面前定格,让他浑身血液莫名沸腾。 “成了!” 洛文鹏一拍大腿。孔方回头看了他一眼。自从他“误会”洛文鹏和方世清有一腿后,他心里就多了一根刺。 不是他小气,实在是方世清对他俩的态度差别太大。 “洛校尉,说早了吧?” 洛文鹏哪知道孔方“因爱生恨”,对自己产生莫名隔阂,仍然兴致勃勃地解释,“大人,带兵之人首先必须要有威望。” “军中最不缺的,就是关雨这种刺头,如果你不将他降服,将来连带着其他兵都不好带,随之必然会出现将不压兵,兵不服将局面。” “世清师妹以武降关雨,展示了她强硬手段。在军中,上官就是一切,按军法关雨确实当斩,但是师妹巧解军法,对关雨网开一面,又展示了她柔的一面。” “刚柔并济,四两拨千金。莫说关雨,其他县兵都再也不敢不听令。令行禁止,军法如山,你信不信,一柱香不灭,他们没一个人敢停止。” 校场跑道上,三百县兵脚步渐渐由整齐转为凌乱,喘气也越来越沉重,但是没有人敢偷懒,关雨一声紧过一声的哀嚎比任何号角都有效,催促着他们前进的脚步。 他们也不敢放弃。 放弃不仅意味着他们要扫一个月茅厕,还意味着他们将丢失男人的尊严。 …… 一柱香终于烧完了,县兵们累得几乎虚脱,好几个刚停下就软绵绵倒地上,带队的亲兵见状低声咆哮,警告他们别再触犯军规。 县兵半信半疑,累了就休息不是天经地义吗?跟军规能扯上关系? “上官没下令休息,就是快死了都不能,懂吗?” 亲兵气急败坏。他是有意救人,奈何人家无知者无畏。看到亲兵如此着急上火,县兵心里开始打鼓。关雨的惨叫声犹在耳边,最终说服他们相信人家亲兵。 他们相互扶持站起来,听亲兵口领列队。关雨已经领完了军棍,按理他不用列队,可以回去养伤。 但是他硬是咬着牙归队,甚至甩开扶他的两个县兵。 方世清眼睛亮了一下,驱马走到他面前,“关雨,你为什么不去养伤?” “报告队长,这点伤我挺得住。”关雨仰起头,眼神里已经没有桀傲不驯,反而有一丝敬畏,对方世清的敬畏。 血水沿着他大腿淌下,落到地面上,晨风里隐隐有一股血腥味。 “你真不要休息?”方世清再问。 “报告队长,刚才我已经休息过了。”关雨大声回答。 “好,我命令你绕校场跑三圈。开始……”方世清不再纠结,大声喝令。孔方不由皱眉,关雨的身体状况,莫说跑三圈,就让他走三步都困难。 方世清这个母夜叉不是把人往死里整吗? 果然,关雨刚跑出两步,就摔倒地上。方世清再驱马走到他身边,“关雨,你还能不能跑?” “能!”关雨嘶吼。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可是那三十军棍不是闹着玩的,他努力了无数次,终究没能再站起来。 他趴在地上喘着粗气,一动不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放弃,结果让大家非常意外,他居然开始往前爬。 他咬紧牙,忍住剧痛,手脚并用一点一点往前爬,身后留下两条触目惊心的血痕。县兵们不忍心看,胆小的悄悄掩面流泪。 孔方脸色变得苍白。他不明白方世清为什么要折磨关雨,这个疯女人简直就是虐待狂。 方世清骑在马上,目光盯着关雨,盯着他身后两道血痕。她突然骑马走到关雨前面: “关雨听令,原命令取消,就地休息。” 关雨抬头望着她,眼神里有几分疑惑,也有几分倔强。 第五十四章 她想搞哪样 方世清没看他,而是目视全体县兵,她大声喝道:“众县兵听令,本大队长现任命关雨为县兵大队,第一小队队长!” 意外的,全场没有欢呼,反而静默。 孔方在台上跳脚,你妹的,按剧本任命大、小队长不是老子干的活吗?你一个小娘们居然敢篡权? 他正想跳出来收回自己权限,刚刚还处于静默状态的县兵,就象水库里的水突然被放闸,他们呼喊着奔向关雨,将他团团围住。 他们欢呼、狂舞…… 关雨伏地痛哭,继而大笑,他主动请县兵扶起自己,再单膝面向方世清下跪,右拳抵着胸口。单膝下跪是大兴朝最高礼仪,它代表着尊敬;右拳抵胸,则代表忠诚。 “关雨誓死追随大队长,唯大队长马首是瞻!” 其他县兵纷纷单膝下跪,右拳抵胸,做一样的宣誓,宣誓效忠的口号在校场上空回响。 孔方满脑门黑线,看来县兵大队从此没他什么事了。 “姐夫……”方世怡看到他的失落,不由轻轻叫他一声。她明白大姐是在收拢人心,她是县兵大队的主将,部下的人心向背,直接影响到大队的战斗力。 可是她应该提前跟姐夫商量,而不是搞突然袭击,其实她已经犯了军中大忌,当然孔方是她相公,她敢忽略他的存在。 孔方感激地看一眼便宜小姨子,她永远是那么善解人意。他忽然俏皮地说道:“你姐需要降服三百县兵,我只需要降服你姐一人就行,对不?” 方世怡笑而不语,悄悄向他竖起大拇指。 孔方获得了阿Q式的满足,但是他仍然不甘人后。 他差人将县衙后院的猪赶来,然后他拿起用树皮做的扩音器,对着台下的丘八宣布宰杀大肥猪,今晚加餐,人人有份。 果然他如愿收获县兵们的狂热崇拜,他们差点喊他亲爹。孔方被他们的热情吓到了,他能想到他们会高兴,但想不到他们会高兴到情绪几乎失控。 不就是一口猪肉吗?何必如此? 其实他不知道他们中许多人从出生到现在莫说吃过猪肉,就是猪跑他们都难得见几回。县太爷养的猪他们更是当作神话在传颂。 谁会想到他们会有机会吃上神话里的猪肉呢? 孔方受他们情绪感染,也兴奋不已。他忽然想起关雨傻乎乎地挑衅方世清的行为,感觉他就象一个猪头,他促狭心顿起。 他再次拿起树皮扩音器大声宣布猪头独给关雨。此话一出,全场再度静默,关雨则是吓得跳起来,刚包扎好的伤口都崩开了。 “不可,大人,万万不可……” 他的嘶喊在安静的校场格外清晰。孔方莫名其妙,不就一个猪头吗?虽然老子有揶揄之意,但是你也不用那么大反应吧? “大兴朝,猪头只属于尊者。”方世怡轻声解释。 “在清河县,在本校场里,姐夫你是尊者,猪头自然当属于你,其他任何人不敢接受。” “……” 孔方无语,一个破猪头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但是大兴朝规矩如此他也只能接受,只是看到硕大的猪头他就犯怵。 吃不了啊,太大了。 要不把猪头皮做成腊肉,将猪耳朵卤了,面骨瘦肉剔下来,辣椒炒肉味道极佳,关键还下饭,就是不知道大兴朝有没有辣椒。 杀猪是樊快老本行,他招来几个熟识的县兵帮忙打下手,放血、刮毛、开膛剖肚、处理猪下水。 县兵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就象过年看大戏。 孔方、洛文鹏、方世清、方世怡在会议室讨论小队长人选。 孔方举荐了樊快。他答应过方世铂会让他未来老丈人当小队长。其他人他也不熟,不知道该选谁。 洛文鹏将县兵的考核成绩拿出来。孔方瞄了一眼,樊快综合成绩排第三,他暗暗松了口气,想必方世清没有理由反对。 关雨成绩排名第一,果然刺头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 他们最后议定考核成绩前五名,关雨、周鱼、樊快、董鸽、白启暂任小队长之职。方世怡将名单列好,稍犹豫了一下,将它交给方世清。 孔方不再有意见,毕竟管一群人,不如管一个人,虽然这个人是他最大的刺头。但是再勇猛的海东青,也熬不过猎人的手段,县兵大队最终还是掌握在他手里。 “大人,猪头来了。” 樊快抱着硕大猪头进来。孔方抚额,暗叹樊快果然是猪头,那么一个大家伙你就不懂找个什么东西装起来吧? 你特么象抱老婆一样抱着它,不嫌血水弄脏衣服? 然而樊快接下来的操作,更让他大跌眼镜。 但见他半跪在地,将猪头举过头顶,正面对着孔方。猪头的血水滴滴溚溚落在他头上,一会他就成了半个血人。 这又是什么操作? 孔方简直都要跪了,为了区区一个猪头,居然整出三叩九拜大礼不嫌累?他接过猪头,死沉死沉的,问题是他不知道放哪里。 方世怡找来一个箩筐,帮解决了他大的难题。在军营吃了全猪宴,他背着猪头回到县衙,将猪头丢给佣人,他回房补觉。 今天太折腾,他小身板快承受不住了,方世清新官上任三把火,正在军营里折腾县兵,他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做白日梦,至于猪头,他们爱咋咋滴。 “老爷,老爷……” 他刚跟周公下完三盘棋,就被衙役叫醒。 “怎么啦?有人击鼓鸣冤?”孔方有些不悦。当官了都不能实现睡眠自由,这官还有意思吗?衙役是个机灵鬼,大人不悦他不仅不悚,反而笑嘻嘻的。 “说哪里话呢,咱清河县有您青天大老爷坐镇,风调雨顺、河清海晏,怎么可能有人鸣鼓击冤呢……” 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孔方明知上任没几天,即使清河县真的河清海晏跟他也没有一毛钱关系。他也明知役衙是在胡说八道,但心情确实好了不少。 “什么事?” “那位姑娘想见您。她还说认识您,所以……” 孔方当然知道他所说的那位姑娘是谁。他考虑了一会,便让役衙将樊圆……樊娟娟带到客厅,他简单洗漱后便去见她。 他刚进门,樊娟娟就给下跪。 孔方挠头,这圆妞想搞哪样? 第五十五章 被套路 “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看在方世铂的面子上,孔方对樊娟娟释放最大的善意和耐心。樊娟娟抬起头,眼睛盯着孔方,“我想请知县大人骋我为猪倌。” 猪倌,就是养猪的。 即使放在仙界估计还不如孙猴子的弼马温,放在前世,除了农民,就是农民工才会干这活。 孔方一时之间被樊圆圆郑重其事搞懵了。半晌他才反应过来在大兴朝猪倌和杀猪佬都是非常高端的工作,不亚于前世的白领。 但他没想好到底要不要收留她,因为县衙已经有了猪倌,他总不能辞退人家,然后招收樊圆圆吧?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都能让人垢病,如果连鸡毛都上天了,他不怕被别人唾沫淹死? 如果不留下她,万一让方世铂知道,以他那狗脾气会不会跟自己翻脸? “咳……那个……” 他喉咙有点堵,说话不顺畅。 樊娟娟突然给他连磕三个响头,“大人,请你收下我,你可以不给我月钱,我保证把猪养得白白胖胖。” 出门打工不是为了钱? 鬼都不信。 至于她工作能力,他是相信的。毕竟她自身的吨位摆在那。 能将自己养成这样的人,还怕养不肥猪? “你不要月钱?那你图什么?”他能猜到她的目的,但还是忍不住好奇。 “为了方世铂。” 樊娟娟毫无隐瞒。 孔方为她的勇气点赞,也许只有她们这种年龄的人,才不会对人设防吧。 “我知道他就在县衙后院,我也知道他一直不见我,不是他讨厌我,而是他被你禁足了。” 孔方开始还好好的,听着听着他就感觉不对劲了。她怎么就认定方世铂是被他禁足了呢?难道你不知道方世铂给你的诗,都是老子抄……写给他的? 为了你俩的事,老子可谓是呕心沥血呢! “你怎么认定是我不让方世铂见你呢?”他原谅她童言无忌。 “因为你是知县老爷!”樊娟娟理直气壮。 “在清河县就数你官最大,权力最大,除了你,没有人敢管世铂。” 孔方满脑门黑线,老子终究是高估了你! “如果我告诉你,我没禁足方世铂,他是被他大姐弄到县学学堂去了,你信吗?”他不想再跟这个满脑子猪油的大号小屁孩浪费时间。 “我信。” 他话音刚落,樊娟娟就立即接话。孔方有些意外她没有死缠烂打,结果接着发生的事更让他意外。 但见樊娟娟起身,拍掉膝盖的尘土,道声别扭头就走。孔方瞪大眼睛望着她行走如风的背影,嘴巴大张就象被谷子卡住喉咙的公鸡。 喂,猪倌不当了? 嘿,工作不要了? 我给你双倍月钱! 可惜樊娟娟对他的善意置若罔闻,连头都不回。直到她身影完全消失,孔方才敢相信自己被胖妞套路了。 你妹的,人长得象猪一样,偏偏象猴一样精。 他赶紧派衙役去军营悄悄把方世怡请回来。樊娟娟肯定会去县学堂找方世铂,这事一旦传到方世清耳朵里,以她的狗脾气他有十足的理由相信她会把自己当作罪魁祸首。 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他想都不敢想。 方世怡急匆匆赶回来。 “姐夫,发生什么事,你那么着急?” “你大姐知道你回来吗?”孔方不答反问。 方世怡摇头。 他松了口气。然后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方世铂跟樊娟娟的事一一道来,包括他是如何发现他们奸……恋情,方世铂如何求他写诗等。 然后就是自己被樊娟娟套路,泄露了方世铂行踪。 “山匪进城那天,世铂不是去关心什么恩人,其实樊屠夫根本就不是我恩人。他是私会小情人,担心小情人出事。” 方世怡非常惊讶。 在大兴朝象方世铂这个年纪就有婚约的人并不少见,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都是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是自由恋爱。 其实大兴朝基本没有自由恋爱之说,可见方世铂和樊娟娟思想之前卫。 “樊娟娟相貌如何?”方世怡忍不住八卦。 孔方顿时再满脑门黑线,自己心急火燎找她回来,不是向她报告樊娟娟漂不漂亮,他想要解决的是怎样才能躲避方世清的皮鞭! “樊娟娟就是原来的樊屠夫,现在的县兵队樊快小队长的女儿,你说她能漂亮么?” 孔方没好气地说道。 “她爹是杀猪的,或许是出于职业习惯,他把她也当猪养了。” 他比划着,努力将樊娟娟的形象具体化。 方世怡感觉脑壳疼。她自信没有颜值岐视,但是方世铂正处于求学阶段,她认为作为姐姐,她应有义务与责任挥刀斩情丝。 “放心,我会处理好的。” 方世怡最终的表态让孔方放下心头巨石,他不管方世怡怎么处理,只要自己不挨皮鞭就行。了切了心事,孔方心情大好,他哼着小曲,喝着茶享受人生。佣人来请示猪头怎么处理。 “一锅炖了。” 大好的心情又被猪头搅和了。 佣人已经听出老爷不耐烦,但是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佣人,即使老爷不高兴他也有义务提醒他一个猪头十几斤,一锅炖了他吃不完。 孔方虎眼一瞪,谁说老子要一个人吃了?大小姐不吃?二小姐不吃,你们不吃?滚滚,别烦我。 特么不就一个猪头吗? 还有完没了了? “老爷,猪头金贵,老爷能吃,大小姐,二小姐都能吃,但我们下人不能吃。”佣人继续唠叨,坚持自己……大兴朝的规矩。 “行了,赶紧闭嘴吧。再啰嗦信不信老子将你舌头割下来跟猪头一起炖。通知下去今晚所有人统统吃猪头,谁不吃我把谁打成猪头。” “滚滚……” 孔方作势要取墙上宝剑砍人,吓得佣人连滚带爬逃之夭夭。离开孔方视线后,他整个人好象要飞起来一样。 几息之后,今晚大家都有肉吃,还是最尊贵的猪头肉的消息就象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县衙后院。 为了防止前院的衙役收到风声进来占便宜,他们未经商量就出奇地保持默契,将消息死死限制于后院。 第五十六章 兄弟情份都喂狗了吗 山下的肉香似乎飘到了犁头山。 “大哥,山上粮食只够吃十天左右了。鸡、羊等早已吃完,兄弟们已经好些日子不见荤腥了。” 说话的是负责钱粮的朱家老四,朱重木。当家方知柴米贵,山上唯有他的眉头皱得最深。朱重九也是心情郁闷,占王为王,不就是为了五脏庙吗? 山匪断粮,作为资深山匪,他丢不起面子。他再次想起清城。 清河县是产粮大县,若能再次攻下清河城,抢了清河县粮仓,再敲打一下其他地主富户,数千上万担粮食都会有。这些粮食足够他挥霍一阵子,顿顿白米饭,吃一碗撒一碗到大山里喂鸟。 再带几个大姑娘小媳妇上山,神仙的日子有木有?他想起了会唱歌的窦英,小女初长成的云菲儿…… 他流口水流了一地。但见他猛一拍桌案,“明天,老子再次率领你们下山,那里的粮食、家禽、牲畜、女人,都是老子的!” “大哥,不可冲动。” 朱家老二,朱重水出言相劝。他跟朱重九一样面白无须。但他身材修长,文士打扮有几分书生气。 他算是朱重九的狗头军师,经常为朱重九憋坏水。 “城里有三千官兵驻守,我们如果强攻,即使最终能拿下县城,损失必然惨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买卖不划算。” “再不下山取粮,我们全都得饿死。”朱重木愤愤说道。 “唉,可惜我们初来乍到,都是生面孔,不然可以派人下山查探一下,看官兵是否还在。” 朱家老三朱重竹叹气。 “官兵若不在,我们立即卷土重来;若在,就摸清楚他们布防情况,再搞个夜袭,我们未必不能再拿下清河城。” “这些年,我们走出野猪沟,再纵横天下,跟官兵不少干仗,我们哪次不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 朱重木突然眼睛一亮,“三哥说得对,我们是谁啊?我们身上可是流着皇室血统的贵族,不就三千官兵吗,老子撒泡尿就将将他们尿死。” “不过,我们虽然都是生面孔,但是我们可扮成外地商贩进城啊!现在正是收粮季,我们就扮成粮商进城,瞒天过海,假装贩粮,实际打探城中虚实。” 他一边比手划脚地说,一边用眼神挤兑朱重水,似乎嘲笑他身为军师面对困境却困手无策,还不如他这个管吃喝的人脑瓜子好使。 朱重水选择性忽略,权当没看到。 朱重九认可这个方案,剩下的问题就是派谁进城了。 “还是老三去吧。”朱重水说道。 “他一直掌管钱粮,对于粮食优劣、价钱多少、产地都比较了解,即使遇上官兵盘问也能从容应对。” 朱重木张口想操朱重水祖宗十八代,忽然想起自己跟他是一母同胞,操他祖宗也就是操自己祖宗,于是他生生忍住了。 因为有朱重九在场,他还按捺下掐死朱重水的冲动。 但是他心中的愤怒难平。 刚被山匪洗劫不到半个月的清河城肯定戒备森严,他一副陌生面孔,外地口音肯定是官兵盘查重点对象,稍不留神他就可能永远留在山下! 山上有几百号人,朱重水却非要让他去,这不是让他去送死么?老子不就是脑子比你好使一丢丢,抢先想到筹粮办法么,你特么竟然公报私仇,让老子去送死! 说好的一母同胞呢? 三十多年的兄弟情份都喂狗了吗? 他不是怕死。但他宁愿死在抢劫路上,最起码这种死法不憋屈,十八年后还能是一条好汉! “行,老三明天就进城,快去准备一下。”朱重九大手一挥,重大军事决策就算定调。 朱重木虽然心有不甘,但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只好叫上几个手下兄弟,让大家分头准备,明天一早随他下山。 第二天,朱重木扮成粮商掌柜,另外几个山匪扮成伙计,拉着马车下山。他们还没出山口,就被孔方派出的探子发现。 探子没有惊动他们,立即回城禀报。孔方得到情报,心里又是高兴又是紧张。 他手下县兵都是刚刚穿上军装的平民,亲兵再牛逼也不可能花十几天时间就能将他们训练成英勇善战之兵。 记得前世他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带兵长官就说过,最好的训练场就是战场,最好的训练方法就是上战场跟敌人真刀真枪地干。 一场仗下来,活着的新兵就是老兵,见过血的士兵才是合格的士兵。 这方法虽然残忍,但它是最好的精兵速成法。 所以他最想要的是趁洛文鹏和他的亲兵还在清河,双方协作好好跟朱重九打一架。当然他不可能头铁,主动去攻打犁头山,因为这样无异于送死。 他一直在等朱重九来送人头。 他吩咐守门亲兵放山匪探子进城,再派几个机灵的县兵,回到百姓中间然后寻找机会将县城只有三十官兵守卫的情报“泄露”出去。 安排好一切,他马上召集洛文鹏、方世清、方世怡议事。他将山匪下山,以及自己的计划一一告诉他们。 洛文鹏望着帐外的县兵深为忧虑,“我们县兵都是新兵蛋子,朱重九的人都是亡命之徒,实力悬殊。如果冒然开战,我们胜算甚小啊。” 方世清则展露她好战的本性 。“师兄,话不能这么说。他朱重九也不是三头六臂,如果我们谋划得当,即使不能剿灭他,最起码能打疼他,让他明白清河人不是好欺负的。” 孔方听到方世清跟洛文鹏意见相左,心里甚是高兴。他假模假样地说道:“大战在即,洛校尉切忌灭自己威风,长山匪志气啊!” “你……”洛文鹏被呛得翻白眼。 “师兄莫生气,莫生气,开玩笑而已。” 孔方见好就收,不敢再踩洛文鹏。毕竟这场仗还得依仗他和他的亲兵当主力。 自己手下的县兵如果没有他的百战亲兵带着,他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莫说剿匪,他们能不被山匪猎杀就算祖坟冒青烟。 第五十七章 要玩一出瓮中捉鳖的大戏 方世清狠狠剜他一眼。 他心情又不好了。但是他不敢上脸,委屈只能憋在心里。洛文鹏则哭笑不得,特么这也能拿来开玩笑么? 其实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担忧虽然有道理,但是朱重九是山匪,山匪的职业就是烧杀抢掠,他绝对不是会因为县兵是新兵蛋子就不会不动手,相反他会下手更加狠毒。 他身为官兵,当与山匪势不两立,想的应该是如何应战,哪怕马革裹尸又有何惧呢?想罢,他正色说道: “县尊教训得对,是我欠考虑了。” “朱重九能劫咱们县城能一次,就能劫两次,三次,我们跟山匪之间始早会有一场恶战。” “恶战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是朱达昌之流任人宰割,我们身为官兵、县兵,身负守土卫民之责,山匪攻来我们就应誓死迎战。” “战斗的结果也很简单,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生死五五开。” 孔方毫不吝啬给他一百个赞!战场胜负,军事主官的战斗意志非常重要。 “我想朱重九在得知当初中师兄疑兵之计,导致自己功亏一篑他肯定会暴怒。山匪嘛,都是这德性。” “愤怒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失去理智的朱重九不可能想到我们已经挖好坑在等着他,这是我们必胜的依仗之一。” “我们人少,新兵还占去大部分,朱重九手下却是百战狼兵、亡命之徒,实力悬殊又会让他心生傲慢。骄兵必败,这是我们必胜的依仗之二。” 当然他没有说必胜的依仗之三。那是他的底牌。 “只要我们布置得当,背水一战,必定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 孔方摇头晃脑,捋着并不存在的山羊胡须,嘴里滔滔不绝,若手有一把羽扇则更加完美。 方世清眼神闪了一下,表情便很快回复清冷。 她赞同孔方的分析与计划,但是她仍然打心里不喜欢这个被父亲强塞给自己的男人。她方世清风华绝代,自己的男人当是英雄豪杰。 方世怡眼里的亮光一闪而逝,姐夫的形象又高大了一截。洛文鹏若有所思,心想这酸秀才或许真有两把刷子。 最终4:0全票通过孔方的剿匪方案。 孔方心里有点小得瑟。 老子虽然不懂军事,但是战争片也不是白看的,再加上比大兴朝人不知超前几千年的知识,若再玩不转他们,还不如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接下来,就是细化方案的各个细节,再对各个细节进行针对性演练。毕竟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大战,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葬送整个计划。 万一战斗失败,孔方担心自己项上人头不保。穿越到大兴朝还没几天,如花似玉的老婆碰都还没碰过,他不想死那么早。 孔方一方磨刀霍霍。 再说朱重木,扮成米商逛遍了清河县城,花了好几两碎银才从一个茶楼伙计嘴里打听清楚清河县城原来根本没有来过官兵。 所谓的三千官兵,不过是回乡探亲的洛校尉故布疑阵吓唬山匪,说书的都已经将洛校尉三十亲兵智退山匪的故事编成书。 “喏,正在讲呢。”伙计指指正唾沫横飞的说书先生。 朱重木侧耳细听,果然说书的正在讲洛校尉三十亲兵破山匪的故事。一张破嘴,三寸不烂之舌,硬生生将籍籍无名的小校尉说成智计百出、能征善战的天将。 朱重木表示没有意见。 虽然他是山匪,还打小就生活在穷山沟里没见过多少世面,但是他知道说书佬本来就是靠一张破嘴挣点饭钱。 他愤怒的是说书佬竟然将英明神武的、名震天下的、他的偶象大哥朱重九说成蠢笨如驴、胆小如鼠的山匪。 同伙伸手摸向腰间,那里藏着短刀。 朱重木暗示他稍安勿燥,杀了说书佬可以出一口气,也会暴露自己。 忍! 必须忍!他告诫自己,也告诫手下兄弟。 他让伙计继续说说清河县的情况,伙计也给力没有隐瞒。 目前清河县能打的只有三十名亲兵,虽然有三百县兵但是刚招募的泥腿子穷憨憨,估计现在连拿刀还没有学会。 新任县令是一个白脸小书生,上门女婿,他除了怕老婆,其他啥都不会(这个内幕消息是茶楼伙计看在白花花的银子上将自己扑风捉影得来的消息,当作内幕免费曝给朱重木。) 这个内幕看似八卦,其实价值也不小。若是朝廷派出一员得力干将主持清河县,即使他最终也挡不住山匪攻城,但是必然会让山匪损失惨重。 朱重木将打听到消息牢牢记在心里,为了不暴露身份,他忍着一肚子怒火听说书佬说书,还将他相貌记住。 他打算在攻下县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割下说书佬的舌头下酒。 从茶楼出来,他们顺手买了一车大米,然后就匆匆回山。回到犁头山,他将收集到消息一五一十告诉朱重九。 朱重九的脸色一会红,一会黑,胸口起伏,鼻孔呼吸着粗气。 “竖子!”他一巴掌拍断原木茶案。 “大哥……”老二朱重水、老三朱重竹、老四朱重木眼睛盯着老大朱重九,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 “杀进县城,拿回属于我们的粮食、银子、女人。还要活捉洛文鹏,我要在清河县城门楼点他天灯!” 朱重九暴怒不已。 大兴朝晚上没有娱乐项目,天刚黑整个县城就陷入寂静。方世清亲自带着县兵和洛文鹏的亲兵,悄悄来到瓮城,开始忙碌。 瓮城是古代城市的主要防御设施之一。它是为加强城堡或关隘的防守,而在城门外修建的半圆形或方形的护门小城。 清河县虽然不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它是大兴朝重要的产粮县,为防匪患也修有瓮城。 可惜自从朱达昌到任后,只顾着鱼肉百姓,中饱私襄,疏于防范,城防早就废了,以至于朱重九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若大清河县城,朱达昌最终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 孔方一眼就看中了瓮城,他要玩一出瓮中捉鳖的大戏。 第五十八章 人生是一场梦 二更已过,清河县城安静祥和,远处的狗吠、窗前的虫鸣不曾打忧人们的清梦,唯有孔方他们明白城里城外暗流涌动。 他背靠城墙,呆呆地望着天上的弯月。 他在想,如果没穿越他会干嘛。是继续补觉,还是去河里炸鱼?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没有,还是已经新生报到? 老爸呢?还在追武侠剧么?跟邻居王寡妇好上没有? “姐夫,你在想什么呢?”方世怡柔声问道。孔方眼角余光注意到一米外的方世清似乎在竖耳偷听。他收回目光收回暇想,摇头笑笑。 “我在想人生真象一场梦,都不知道哪个是真实,哪个是虚幻。” 毫无意外,他收到便宜小姨子迷之崇拜,同时还有便宜老婆的不屑。“切!”声音虽小,但是在静谧如斯的夜晚它仍然分毫不差落入孔方耳朵里。 孔方当作没听到。 他已经习惯了方世清,她浑身充满暴力细胞,从来缺少浪漫情怀。在她眼里刀枪箭棍远比琴棋书画有用,虽然她琴棋书画并不差。 但是她的琴棋书画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的,而不是用来“发浪”的。 洛文鹏巡视回来。虽然每十个县兵由一个亲兵带着,但是他还是不放心,时不时去巡视。他坐到孔方旁边,望了望天色。 “二更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都快三更,朱重九还没出现,县兵开始出现浮燥情绪了。” “这很正常。大战暴发前的等待是最煎熬的。”孔方没有意外。 “但他们必须熬过的第一关。” 洛文鹏深以为然,确实每一个战兵,包括他自己都是这么熬过来的。他意外的是关于战场上的事孔方好象都懂。 “你以前带过兵,打过仗?”他问出自己的疑惑。 方世清闻言将脸扭开。如果孔方带过兵,打过仗,她就当过王母娘娘。 方世怡疑惑师兄怎么会有此一问。 孔方笑而不语,他总不能告诉洛文鹏自己是穿越来的,不过是在前世战争片看多了,懂点皮毛。 “踏踏……” 夜风传来隐隐的马蹄声,洛文鹏悄悄露头往城外观望,远处隐约还有火光。 “山匪来了。” 他发出预警,沉默的县兵立即发生骚动,带队亲兵赶紧喝止。 方世清跟紧洛文鹏。作为县兵大队长,日后她要独挑大梁,她需要跟洛文鹏学习如何指挥战斗。 孔方则悄悄潜到一个更黑暗的角落。 战场指挥是洛文鹏干的活,他只需躲在暗处做自己的事。 半里地外,朱重九坐着高头大马,趾高气扬。今晚他亲率五百精兵下山,朱重木率剩下的三百人马守山寨。 “大哥,清河县城离此不过一里地了。” 朱重水勒住马缰绳,靠近朱重九小声提醒。朱重九勒马,手往下压。 朱重水、朱重竹立即喝令山匪熄灭火把,马蹄裹布,严禁喧哗,原本吵杂的队伍顿时安静下来。 整理好队伍,山匪继续扑向县城。因为没有火把,月光淡淡,他们行军的速度慢了下来,但是他们弄出的声响更小了。 “朱重九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山匪能突然安静下来,果然他们不是乌合之众,让洛文鹏感受到了压力。 他忽然发现孔方不见。 “世清师妹,县尊呢?”他不怕孔方临阵脱逃,毕竟他从来没有指望他上阵杀敌,他不在可能更方便自己放开手脚指挥作战。 他是担心孔方捅搂子。万一因为他瞎跑,落入山匪手里玩笑就开大了。 “可能躲起来了。”方世清语气里透着失望。酸秀才始终是酸秀才,耍嘴皮子行,真刀真枪地上阵拼命还必须仰仗真正的勇士。 他只是一个胆小鬼,懦夫! 方世怡能猜到孔方干嘛去,但是她看到方世清脸色不善便不作声。 洛文鹏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说。他传下将令,准备战斗。亲兵督促手下县兵准备,教育那些怯战县兵的方式简单粗暴,直接把刀架他脖子上。 “再哆嗦老子一刀砍了你,信不信?” 声音很冷,很残酷,却非常治愈。 朱重竹带着山匪先锋率先出现在城门外。他们看到城门口一束随风摇曳的火把,淡黄色火光下两名守门县兵正在哈欠连天。 朱重竹下马,悄悄摸近,直到能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才躲在一边,仔细观察敌情过后才退回来,朱重九率大队人马恰好赶到。 “大哥,一切正常。我们动手吧。”朱重竹眼里闪着炽热与贪婪之光。 朱重九抽出四尺长大刀,刀锋直指似乎触手右及的城门,意气风发,戾气暴棚,一声喝令: “杀!” “杀!杀!” 山匪象打了鸡血,挥舞手中刀枪象饿狼一般扑向城门。守门县兵听到动静,再借着暗淡的月光看到一幢幢黑影向他们扑来,他们慌忙退进城里,城门都来不及关上。 “哈哈……天助我也。”朱重九哈哈大笑,得意至极,挥舞大刀狂吼: “兄弟们,杀进县城,抢银子、抢粮食、抢女人!” 山匪嗷嗷叫着蜂涌而入。 “老二,你俩带两百人攻取县兵兵营,务必生擒洛文鹏!我率一百兄弟去会会新任县太爷,老子要亲自送他去跟狗官朱达昌作伴,老三你带领剩下的兄弟,抢、抢、抢…” “哈哈……兄弟们,我们要发财了……” 朱重九坐在马上嚣张不已,忽然头上有雨点落下,抬头看,月光虽然暗淡,但是风轻云薄天上没雨啊。 酒? 火油? 他闻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他还没来得及反应,漫天柴草又从天而落,“扑…扑…”城墙上升起无数火把。 朱重九顿时亡魂大失。他瞬间明白自己中埋伏了,新知县要放火烧死他们。 “有埋伏,撤,撤……” 他惊慌大吼。刚掉转马头,城门上落下好几个火球,将城门堵死。 “大哥,怎么办?”退路被堵,朱重水急得跳脚。 朱重九瞪着他,“你特么的不是自吹是军师吗?还要问我怎么办?” “冲出去,给我冲出去。”他挥舞大刀,歇斯底里不断催动山匪,几个山匪想用手里的长枪挑开火球,结果撩起的火星落到自己身上。 第五十九章 成了人间炼狱 他们身上的桐油或者烈酒遇火就燃,瞬间将他们烧成火人。后面的人面面相觑不敢上前,可惜他们仍然逃不开劫数,头上一阵“呼呼”风响,无数火把从天而降。 “扑…” “扑…” ……… 火把落在柴草上,或者直接命中山匪,柴草起火,山匪起火,火借风势,“呼呼”有声,火星四溅,火烧连营。 惨叫声响彻瓮城。 “姓洛的,竖子,有种下来跟老子单挑!” 朱重九目眦尽裂,大刀指向城墙,回应他的却是一个火把,他急忙挥刀将它磕开。 “大哥,往中间地带靠拢,那里没火。” 兵慌马乱中,军师朱重水终于寻找到生路,赶紧扯着喉咙提醒朱重九。 瓮城面积不小,中间地带距离城墙较远,桐油和烈酒难以泼洒到,形成一个面积不小的的安全岛。 朱重九手中大刀猛磕马屁股,战马骤然受疼,撒足狂奔,须臾间人马就蹿到瓮城中间。 没死的山匪纷纷仿效,一些身上着火,但还没被烧死的山匪也想躲入安全岛,结果被其他山匪一脚踹开,任其生生被火烧死。 瓮城里火光冲天,烟雾弥漫,尸横遍野,一声声惨叫,一股股肉焦味,成了人间炼狱。 “洛文鹏,老子非砍死你不可,不,老子要点你天灯……” 喘过气的朱重九再次横刀怒骂,戾气暴表。 “轰” 一声巨响将他声音淹没。 大地随之震动,没被烧死的无数山匪被炸得血肉横飞,朱重九被爆炸掀起的气浪掀翻下马。他趴在地上,寻找着朱重水。 “老二,怎么回事?” “轰” 又一声巨响将他声音淹没。 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落到他面前,死不瞑目的双眼瞪着他。正是他寻找的朱重水。 他被吓得肝胆俱裂,闭上眼睛将它推开。 两声巨之后,墙上墙下一片沉寂。 墙上,县兵、亲兵包括洛文鹏都被巨响吓懵了,几个胆小的都尿了裤子;几个胆大的抬头望天,喃喃自语:“好好的天,哪来的响雷啊?” 墙下,山匪不论是死是活全部躺平,死的死透透,没死的被吓晕、吓懵。 方氏姐妹从震惊中很快清醒,她们想到了震天雷和消失的孔方。但是震天雷太敏感她们不敢声张。 孔方探头往下看,熊熊大火照亮整个瓮城,瓮城里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人。 “这就搞定了?” 他非常意外,一时之间没搞明白到底是新版震天雷威力太大,还是因为朱重九太菜比不上吴麻子。 他收好剩下的三颗震天雷,从暗处走出来,找到洛文鹏。 “洛校尉,应该打扫战场了。” 洛文鹏如梦初醒,赶紧下令县兵打扫战场。 “各位县兵,山匪非常狡猾,大家要小心他们诈死。你们两个人一组,相互照应,不论死活都要补刀!” 孔方大声提醒。 方世清姐妹也跟着县兵下到瓮城。她们看了一下山匪尸体,他们比吴麻子那伙山匪的死状更惨。 四肢残缺的、身首分离的、胸腹暴裂的,血水染红了地面,内脏随地撒落,那些完整的尸体布满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铁珠子。 血腥与焦臭味充斥整个瓮城。 “呕……” 许多县兵狂呕,连上过战场的亲兵都感觉肚子翻江倒海,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惨烈的战场,它简直就是人间地狱,阿修罗界。 “大人,你读书多,可不可以告诉我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城墙上,洛文鹏惊魂甫定。 他无数次观察天象,都没有发现有雷的迹象。两声天雷来路非常蹊跷。 “如果我说是我们感动了上苍,降以天雷,降妖除魔,铲除犁头山恶匪,你信吗?”孔方照搬朱氏理论。 “降以天雷,降妖除魔……”洛文鹏低头,反复念叨。 “应该就是这样了。” 他忽然点头,心里似乎石头落地。孔方却懵了, 个熊,这么好忽悠?要不要把他忽悠成自己手下一个兵? 但是为了自己头上永远不长绿草,为防范于未然,他果断放弃这个想法。 “啊……鬼啊……” 一声突如其来的求救打断他们对话,瓮城下一阵骚乱。接着听到朱重九狂暴的声音,“哈哈,老子没死!洛文鹏你特么出来受死吧!” 极目看去,一傻大个手擎大刀,颠狂似魔,吓得县兵惊慌后退。 洛文鹏脸色不好。 孔方才是这场战役的主官,火烧山匪的妙计也是他筹划的,你特么连番几次冲老子喊打喊杀算几个意思啊? “恶 贼,受死!” 方世清娇斥,人如金凤腾空而起,跃过无数县兵头顶,手中宝剑如一束闪电直取对方,剑声嗡鸣如潜龙出渊。 朱重九怒目圆睁,“呼”挥中格挡。 “叮” 剑尖钉在大刀刀面上,方世清攻势立止,朱重九脚下微移。他闷哼一声,刀身横推,刀剑脱离。 他狂舞大刀,刀风呼啸,疯狂卷向方世清,方世清身形飘逸,挥剑迎敌,金属交鸣声震人心魄。洛文鹏大叫不好,纵身从城墙跃下。 孔方趴在城跺往下看,头一阵眩晕,墙太高。 他赶紧回头,急匆匆沿城墙阶跑下去。 亲兵都是百战老兵,战场经验丰富,又有孔方提醒,他们带着县兵对尸首尚且完整的山匪,不管死没死,都一一补刀。 补完刀,大家聚扰成圈,将朱重九围在核心。 孔方挤进人圈。方世清跟朱重九激战正酣,她时而如惊鸿,时而如弱柳,身影飘忽不定;手中宝剑时而似闪电,时而似惊风,招招不离朱重九要害。 朱重九体形高大,烟熏火燎之下形如黑脸恶魔。他势大力沉,手中大刀呼呼生风格挡方世清剑锋。 他已收起狂傲,面色愈加凝重,只是他脸黑,光线又暗淡没人看出来。 其实他内心更后悔刚才没有悄悄逃跑,反而逞能。 如果逃了,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如今想逃……好象已经找不到机会。 “嘶拉……” 他略一走神,方世清剑锋突破他刀网封锁,划过他手臂,划破衣服,留下一道伤口,血瞬间从伤口溢出。 朱重九大怒,举刀怒喝:“臭娘们,去死吧!” 第六十章 帮忙打架 孔方站在三米外都感受到大刀的滔天杀意,他不由自主地握住布袋里的震天雷,最终他不敢拿出来。 周围都是自己人,震天雷不敢用。 他拿眼寻找方世怡,希望她能上去帮忙便宜老婆打架。 他巡视了大半圈才发现方世怡,借着火光看到她手握长剑,眼睛盯着厮杀中的两人,但是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他挤过去,“世怡,朱重九太凶狠,要不你上去帮帮你姐?” 方世怡闻声回头,看到是孔方。 “姐夫,你没事吧?” 孔方摆手,“我没事。你姐……” 方世怡打断他,“放心,我姐打得过朱重九。朱重九虽然勇猛,但他不我姐对手。” 孔方半信半疑,再凝眸观战,半晌没看出方世清必胜。 “我们人多,一人一刀就能将朱重九剁成肉泥,何必让你姐冒险呢?” 他有些着急。 “大人,我们已经胜券在握。让世清师妹一个人诛杀敌酋,一可以助她立威,二可以让县兵观战,磨练他们胆气与血性。” 洛文鹏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 孔方猛翻白眼,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怎么不让自己老婆去跟山匪亡命徒去拼命? 方世怡悄声说道:“姐夫,你平时不是挺恨我姐的吗?现在为什么这么关心她啦?” 孔方瞬间满脑门黑线,咱们还能好好聊天么? 耳边再传来方世清娇喝,手中宝剑杀意腾腾,她连连逼退朱重九。 朱重九牛高马大,身强力壮,他手中大刀少说也有八十斤,战场冲锋一刀见生死,它无往不利,但长时间拼杀太损耗力气。 数十个回合下来,朱重九就有些吃不消,感觉大刀越来越沉,招数动作就渐渐放缓。 相反,方世清却是越战越勇。 "刷" 她一剑刺出,宝剑如银蛇吐信,一缕杀意直取朱重九咽喉.生死攸关,朱重九不敢大意拼死挥刀阻挡,刀剑相撞. “叮” 声音清脆。 方世清杀气被生生阻断,后退两步。朱重九则被撞飞五六步,脚下划出两道土痕。 朱重九急使千斤坠稳住身形,胸腔内气血翻涌,他忍了又忍终究没忍住,吐出一口鲜血。 “噗!” 火光之下,犹如一朵妖艳的鲜花。 孔方精神一振。 他终于看明白这回是便宜老婆赢了。方世清稍微停滞后,但见她脚尖一点,凌空飞起。 她衣袂飘飘,轻盈飘逸,似凤凰起飞,似仙女临凡。 好美啊…… 孔方目瞪口呆,他想起前世名震天下的敦煌石窟的飞天仙女。 或许古人未必见过真的仙女,但是能飞的美女肯定见过吧。 不然画匠怎么可能画得如此传神。 方世清飞到朱重九头顶上方,突然蛮腰扭转,身形如鹰隼俯冲而下,手中宝剑剑花绽开,杀气笼罩朱重九。 朱重九暗呼不妙,咬牙举刀硬抗。 刀剑再荡起金铁交鸣声。孔方看到朱重九突然矮了一截,仔细一看原来他双腿如木桩般没入土里,半根小腿被泥土淹没。 方世清如同吊着威亚,剑尖抵住朱重九刀面,人悬半空。 双方僵持不下。 孔方瞅准时机,顺手捡起一把长刀冲上去,咬牙一捅,“噗……” 朱重九人高马大,比孔方足足高出一头。他本意是捅朱重九心脏,结果捅到了他肚子。肚皮薄直接被他捅对穿,他收势不及一头撞入朱重九怀里。 朱重九本来已是强弩之末,莫说用刀捅,就是孔方一头撞过来他都顶不住,但见他如一根朽木轰然倒塌,捎带着孔方也往前扑。 孔方扑倒在朱重九身上,幸好他反应及时,避开刀锋没有被割伤。 方世清再扭蛮腰,人如落雁飘然落地。 脚尖刚沾地,身影再疾如风,掠到孔方身后将他扶起。 “你找死啊!”她怒斥。 “嘿嘿……” 孔方一阵傻笑。便宜老婆看似怒不可遏,但是他听出来她不是真凶,反而有一丝担心。 方世怡和洛文鹏才反应过来,都被吓得不轻。 方世怡是没想到手无缚鸡之力的姐夫竟然敢拿刀捅人,但凡朱重九稍有反抗之力他就是九死一生。 洛文鹏是没料到身为知县,孔方竟然亲自拎刀上阵。万一杀身成仁,他都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他想责怪孔方莽撞,但想到方世清是他夫人,他就生生忍住了。 老婆跟别人打架,做老公的岂能袖手旁观? “笑个屁!”方世清斥道,揪住他衣领将他拎起。孔方顿时大怒,刚刚产生的好感瞬间荡然无存。 母老虎你什么意思?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动手动脚,难道老子不要面子吗?怎么说老子也是一县之尊,一家之……算了,家主就别说了。 方世清不顾他反抗,将他拎给方世怡。 “世怡,你看好他,如果他再敢乱跑,砍断他双腿!” 洛文鹏脸上颜色丰富多彩,想笑不敢笑,疯狂欠揍。方世怡则是一脸无奈,姐姐家暴成瘾,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周围传来压抑的笑声。 孔方脚趾抠着地面,想给自己挖个洞钻进去。 “所有人听着,打扫战场,清点山匪尸首记录在案,然后一把火给烧了。砍下匪首朱重九头颅,悬挂城门楼上,以彰天理!”、 方世清骑上枣红马,发号施令,威风凛凛。 县兵接令,着手忙活。 方世怡带着孔方离开,一路上温声软语宽慰,生怕他想不开一怒之下休妻,或者撞墙。孔方没有她想象的脆弱。 两世为人,岂能轻易被一娘们打败? 他梗着脖子,保持着男人最后一点倔强 回到县衙后院,佣人看到自家老爷得胜归来自然喜不自胜,个个嘴甜手快伺候到位。洗完热水澡,孔方一扫郁闷心情大好,连干了三碗稀饭。 方世怡看他心情好转也就放心了,交待他早点休息就匆匆而去。她是县兵副大队长,山匪刚被剿灭她有许多事要做。 昱日,天刚放亮,城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者聚集一起交头结耳。他们人老耳背,又睡梦正酣,未曾听到县兵跟山匪厮杀,但都被震天雷的巨响吓醒。 他们躲在被窝里浮想联翩,哆嗦了半宿,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不约而同来到最年长的杜新武家里。 第六十一章 公道自在人心 “杜老,昨晚的巨响你可曾听闻?那可真正是晴天霹雳,老夫是一夜未敢合眼啊。” 盛槐鲜忧心忡忡。晨风吹动他苍苍白发。 杜新武捋着胡须,老神在在。 “如此惊天动地,老夫岂能听不到?我还翻遍经典古籍,都没找到一个合理的说辞,天降异象,非福即难。诸位当真小心啊!” “哼,我想大家都不用担心。昨晚的异响是从县衙方向传来的。我想肯定是新县令倒行逆施,强抢民财惹怒了天神,天神对他施罚。” 一位大腹便便,头戴地主帽的老头恨恨地拍着桌面。 “我已派人去县衙查探消息,诸位稍安勿燥。” 众老头面面相觑。 说话的是清河县大商户朱新费。 跟前任县令朱达昌是远房叔侄关系,他在朱达昌扶持之下从一名小商贩,成为清河县大商户。 孔方征用民间桐油与烈酒,就数他损失最重,桐 油被征一百斤,烈酒两百斤。若朱达昌还在,谁敢捋朱家虎须? 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任凭孔姓小儿信口雌黄说是剿匪所用,不配合者当以通匪论处。在场的哪个不活了六七十个年头,谁见过用桐油和酒来剿匪的? 如果它们能杀山匪,刀枪要来何用? 他分明就是强抢民财,中饱私囊!昨晚的巨响就是天神怒惩恶官施放的天雷。 经他这么提醒,其他人纷纷反应过来。他们或多或少都被征用了桐 油和烈酒。 这俩东西在大兴朝都非常金贵。 看着它们被一帮丘八搬走,他们也肉疼。但是自古民不与官斗,又时逢乱世,知县就是清河县的土皇帝,他们是敢怒不言。 但是他们都没把昨晚的巨响跟他联想在一起。 朱新费的话就象一根钓线将他们的脑回路拉往同一个方向。 “可是,好象响声是从城门方向传来的。”有人提醒。 “肯定是你听岔了。” 朱新费毫不犹豫否定。他心心念念的是孔方受到报应,怎么可能容忍他人扰乱人心。 杜新武望着空荡荡的天空,悠悠说道:“老夫顷向老朱的说法。恶官当道,天怒人怨,我们凡人无能为力。” “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朗朗乾坤,岂能容忍恶官横行,欺压我等良民百姓!” 此刻,他脑海里闪过的却是朱达昌的影子。 众老头纷纷点头,赞颂苍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 杜家门房引着朱家管家匆匆而来。朱新费脸上立马盛开油花,“诸位,来了。” “老爷,杜老爷,各位老爷……” 管家低头哈腰给各位大老爷作揖。 “管家,县衙那边怎么样?是不是乱成一锅粥了?那小知县怎么样了?” 朱新费鼓着蛤蟆眼望着管家。 “县衙那么确实发生了大事……”老爷问话,管家不敢怠慢,但是一句话未说完就被打断。 “看,我没说错吧?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恶人再强横,最终也逃不开老天的报应。” 朱新费唾沫横飞,一脸得瑟。 “老爷,你怎么知道的?”管家好奇。 他刚从县衙回来,老爷怎么就知道了? “你老爷我能掐会算,你信不信?”朱新费好一顿卖弄。管家顿时心情就不好了,若不是因为眼前这胖子是自己Boss,早就掐他脖子了。 还能掐会算? 既然能掐会算干毛还要老子天没亮往县衙跑?当时老子搂着小花睡得正香啊! 但终究他是Boss。管家不得不昧着良心猛喷彩虹屁:“老爷神机妙算,堪比大兴朝第一神算玄玄子。” “不是。是老爷远胜玄玄子,老爷才是天下第一神算。” 众老头纷纷打冷颤,身上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让他们浑身骚痒无比。 杜新武咳嗽一声,“朱管家,县衙有何事发生,请详细说说。” 管家望了自家老爷一眼。朱新费点头应允。管家便说道:“各位老爷,县衙那边确实发生了惊天大事。” “昨晚,朱重九率山匪夜袭县城……” “等等!”杜新武打断他。 “你说昨晚山匪袭城?不可能吧?我们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山匪呢?他们攻进城了吗?” 山匪刚走没几天,怎么又来了?杜新武不由腿肚子打颤。 其他老头亦脸色大变。上次朱重九进城,他们损失不少财宝。没隔几天又卷土重来,哪怕家里有座金山银山也不够他们搬啊! “各位老爷莫慌,容我细细道来。” 朱管家满脑门黑线,这些老棺材瓢子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山匪被知县大人和洛校尉联手引进瓮城,然后,先往他们身上泼桐 油与烈酒,再扔浸了桐油的柴草,最后点火,大火把山匪几乎全烧死。” “活着的逃到火烧不到的地方。朱重九还叫嚣着要单挑洛校尉,突然凭空两声巨响,将残匪全都炸死,朱重九也被掀下马摔晕。” “他清醒后还不愿伏法,简直狂妄至极,结果被知县夫人挥剑斩杀,他的头颅已经挂在城门楼上……” 管家滔滔不绝,眉飞色舞。 朱新费则精神恍惚,坐在太师椅上不敢乱动,现实跟自己猜想的出入巨大,让他血压“蹭蹭”往上蹿。 杜新武等则目瞪口呆。 桐油和烈酒果然能杀山匪!? 这简直匪夷所思,当是闻所未闻。能想出如此绝妙好计的人绝对非同凡响。 孔方在他们心中的形象瞬间三百六十度扭转,从穷凶恶极的恶官变身有大智慧、大手段的青年才俊,英明神武之好官。 “我们的新知县真乃仙人也!若说他不是下凡拯救我清河苍生的仙人,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杜新武掷地有声,中气充足,选择性忘记刚才的诅咒恶骂。 其他人纷纷响应。 “刚才我都说了,那巨响来自城门方向,果然是天神施 威,诛杀山匪,偏偏有人自以为是。哦,不是自以为是,应该是盼着我们的英明神武的孔知县不得好死吧。” 此语一出,举座皆惊,朱新费更是差点跳起来打人。 第六十二章 人,都是迷一样 最终朱新费不敢轻举妄动。 沈皖杉跟他生意上有竞争,因为他有朱达昌这把伞,所以他一直将沈皖杉压制得死死的。 如今朱达昌死了,县衙里新人换旧人,如果沈皖杉趁机在新知县面前搬弄是非,他朱新费剩下的路就只有一条。 那就是死路。 他现在是龙游浅滩,虎落平阳,根本不敢激怒沈皖杉。他还非常后悔自己图一时痛快,说了不该说的话。 杜老头更是恨不得抽自己几大嘴巴。 本来他跟新县令之间的冲突不大,本来区区几斤桐油和烈酒,对于清河首富不过九牛一毛。 他之所以表现如此愤慨,是因为清河县商界向来以他为尊,他也从来把自己当成清河商界领袖。 偏偏新县令却没将他这个领袖放在眼里,对他缺乏尊重,说什么一视同仁,必须上交桐油与烈酒。 他还听说新知县不仅资历浅,年纪小,还是出身卑微的上门女婿。 心里固有的成见,再加上有心人拱火,他一时冲动就对新知县大放厥词。 表面上沈皖杉刚才的话是针对朱新费,但是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他心里真实想法?若他为讨好新知县一不作二不休将自己也供出去,他都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县衙后院,孔方吃饱喝足找周公谈人生与理想去了。 县衙里却是一番忙碌景象。 方世怡忙着统计战果;师爷孔忆吉忙着写安民榜,写表章。清河县消灭山匪五百人,匪首朱重九伏诛,这么大的功劳必须上报保定府。 衙役与佣人则忙着洗菜做饭。 昨晚县兵各小队的后勤班也全部参战了,不仅累成狗还是有功之臣,此时还在城墙上备战,方世怡就将做饭的事交给衙役和佣人。 为了防止昨晚未下山的山匪偷袭报复,方世清和洛文鹏衣不解带,率领县兵驻守城墙之上,洛文鹏还把巡逻哨放出五里之外。 鉴于人困马乏,两人商议后决定将县兵分成两部轮休,一部就地休息,另一部继续值守,两个时辰替换一次。 方世清手扶腰间剑,她没有望向城外,反而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县衙。 她心里五味杂陈。 在县衙后院,那间最大的房间里,躺着她平生最痛恨的人。因为他毁了自己的人生,毁了自己对生活、对婚姻的期望。 但就是他,率领三百新兵蛋子生生灭了五、六百凶悍山匪,最大的奇迹就是己方几乎没有伤亡。 她从小熟读兵书,看过不少战例。 不论是以弱胜强,还是以强凌弱,交战双方都不可能避免伤亡。偏偏自己眼里那个最没出息、最无耻的人创造了零伤亡的奇迹。 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 她向来认定百无一无是书生,偏偏他就打她的脸。 难道他就是上天派来让自己难堪的?方世清握剑的手不由紧了紧。 但是她想起自己跟朱重九相持不下时,他冒死捅刀的身影,她的手又松开了。 唉,或许他就是自己的冤家吧。 “方师妹,为何长嘘短叹?” 洛文鹏出现在她身后。方世清回头,讪然一笑,“师兄,你怎么不休息?” “睡不着。”洛文鹏坦然。 昨晚一役给他震憾太大,他从军十几年,跟外族打过,跟山匪打过,哪一场仗不是苦战、血战,唯有昨晚这仗赢得轻松。 请君入瓮、火攻,上苍施天威,人神共进,听起来就象说书。 据他所知,前任知县朱达昌平庸无能,造福一方根本不存在,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倒是清河县公开的秘密。 至于新知县孔方,刚上任没几天,他又何德何能? 凭什么上苍连番被清河县感动? 洛文鹏越想越上头,最终让他辗转难眠。 方世清当然知道不论是朱达昌,还是孔方都是胡说八道。唯一不同是,朱达昌是为了抢功,孔方则是为了自保,保自己、保方家人不被有心人盯上。 震天雷是方家在乱世中生存最重要的底牌,既使对方是她最敬重的先生的亲儿子她也不能透露半点。 “师兄,你为什么要纠结呢?” 方世清小心劝慰,“关健是我们打赢了这场仗,保护了清河县平安。” 洛文鹏凝思半晌,点点头,“方师妹所言极是。” 随之取笑道:“我曾听闻师妹对我孔方妹夫曾百般抵触,誓死不嫁。现在看来一向聪慧、目光独到的方师妹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幸好……” “洛师兄别乱说。” 方世清含嗔带怨,制止洛文鹏。 她现在心里已经乱成麻,洛文鹏这么取笑,更让她慌乱不堪。 “好,好,我什么都不说。”洛文鹏边说边压手。 方家姐妹是父亲的得意女学生,两家来往密切,洛文鹏当然了解方世清的性格,她文武双全,偏偏又轻文尚武。 她性格强势,极有个性。 这种性格的人不是不好,就是人生注定要比别人多走一些坎坷路。 两人并肩而立,讨论一些战事、兵法,以及洛文鹏在战场上摸索出来的经验。 过几天他就走了,清河县是他家乡,父母双亲在这里生活,他不论于公于私都希望方世清早日成长,不负清河数万百姓重托。 一位衙役匆匆赶来,他送来方世怡整理好的战报:伏诛山匪五百余人,包括匪首朱重九,以及其胞弟朱重水,朱重竹。 朱重木因为没有下山,成了漏网之鱼。 缴获刀枪若干,战马数十匹,碎银十两()碎银都是从死亡山匪身上搜来的)。 三百县兵、轻伤一人(搬运山匪尸首时扭伤脚踝),无人阵亡;三十亲兵,无一伤亡。 此役,完胜。 虽然两人心里早已经有数,但是看到战报,他们仍然唏嘘不已。 “方师妹,过几天我和我的亲兵就要走了。清河匪患没有根除,保护清河百姓的平安就靠你了。日后,剿匪之事你要多听妹夫的意见。” “妹夫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他心中有丘壑,腹内自乾坤,大才啊。” 方世清眼神亮了一下,“洛师兄真是这么看他?” 第六十三章 都甩锅吧 “当然。” 洛文鹏点头。“父亲更是对他推崇有加,若不是他老人家极力推荐,我也不会推荐他为清河知县。” “于公就不说了。于私,清河县是我的家乡,我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家乡再次落入朱达昌之流手里。” 方世清低头不语。 先生喜欢孔方,是因为他会写《西游记》,当他是才子。她喜欢的男人,必须上马能安邦定国,下马能治国安天下的大丈夫。 他……距离自己的理想……还有点远吧? 方世清的心又乱了。 “咣…咣……” 一阵锣声由远及近,一队百姓在几位乡绅名流率领之下,正向他们走来。 他们由铜锣开道,德高望重的乡绅紧跟其后,再是两个乡民抬着一块匾,上书“剿匪英雄”四字。 字体飘逸,刚劲有力。 几个年轻人肩上挑着重甸甸担子跟在牌匾之后。最后的是各色百姓,男女老少皆有,个个喜气洋洋,象是过年走亲戚。 “他们在干什么?”方世清莫名其妙。 “应该是来慰问我们的。”洛文鹏看了一眼,随后就让亲兵队长喊醒还在休息中的县兵及亲兵,让他们列队欢迎。 上到城墙,开道锣隐退,杜新武带着乡绅走在最前面。眼前县兵列队欢迎,他竟然有一丝恍惚,这些人他虽然 都能叫上名字,但是其中有好几个他都眼熟。 他们或是市井小民,或是贩夫走卒,甚至还有小街痞,他一直觉得所谓的县兵不过是一个笑话,不过是新县欺压百姓的爪牙。 所以昨天他们来征桐油和烈酒时他不仅不配合,还恶语相向。 终究是自己看走了眼,看他们队列整齐,表情肃穆,甚至身上还有一股肃杀之气。 他们分明已是虎狼之师! 清河县保护神! “杜老,欢迎,欢迎。”洛文鹏虽然外出从军十几年,但毕竟是地生地长清河县县城人,一眼就认出了带队的杜新武。 “盛老、沈老、武老……朱老……”他一一招呼。 他们也是一一回应,在兵八面前,他们不敢摆谱高高在上。洛文鹏将他们介绍给方世清。 杜新武得知眼前女子正是县兵队大队长,知县夫人,为她美貌与英姿折服,各种彩虹屁差点让方世清迷失。 双方互致问候之后,洛文鹏和方世清携手接下牌匾,早饭则由各小队后勤班接收,然后再分发到各县兵手上。 分发早饭前,方世清娇喝一声: “全体都有,立正,敬礼!” 县兵闻令,立即收回瞪着早饭的目光,顶着饥肠辘辘,双脚脚跟并扰,脚尖向外呈八字,右手举起,手心向下,指尖靠近眉骨上方。 大兴朝军队没有这套礼仪,是孔方借鉴前世军队礼仪强加进去的。 开始方世清还嗤之以鼻,后来看到县兵左手扶刀枪,右手敬礼,队列齐整,有一种说不出的庄严肃穆,甚至霸气,她就重视了。 杜新武他们似乎被现场气氛感动到,眼角竟然闪起亮光。 “礼毕!” “稍息,解散。” 方世清再下令,县兵闻令收礼,伸手接过后勤兵分发的早饭,就地而坐,动作整齐划一。 文明守礼、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杜新武们再度被震憾到,心里最后一丝对县兵的轻视也荡然无存。 朱新费突然跪在方世清面前:“方大队长,昨日贵部征用桐油、烈酒用以剿匪,是我朱新费愚昧无知,以至出言无状,差点误了剿匪大事,老夫罪该万死。” “如今老夫悔恨之极,但愿捐银五千两,粮食五百担,以慰劳县兵,以当赎罪!” 方世清正被朱新费吓了一跳,其他老头已纷纷仿效,争着捐钱捐粮。她看着眼前跪着一片论年纪能当自己爷爷的老人,她欲哭无泪。 这场面,她从未经历过。 县兵们也忘了吃饭,愣愣地望着这群平日鼻孔朝天,如今曲膝下跪的老头。 洛文鹏悄声提醒方世清,然后两人一起扶起这些老头子。 “杜老,朱老,其实我们平日只管练兵、打仗,这些事你们可以找我们知县或者副大队长。”方世清脑子很快恢复清明,果断甩锅。 谁料杜新武一拍大腿,“嗐,其实我们刚才是先到了县衙,谁料孔师爷说知县一夜操劳,早已入睡不便叨扰。” “然后我们找到方副大队长,她说昨晚有功之臣仍然在守城,希望我们将早饭带给守城将士,至于其他一应事务,皆可跟你俩商量。” 方世清闻言悄悄咬牙。 “狡如狐!果然是亲妹妹啊。” 她们都知道孔方在县兵成立之初就立下军规,不许县兵拿百姓一针一丝,违者罚三军棍。三军棍对于军士而言,肉体上的痛苦算不上什么。 但是面子难堪。 方世清敢接下他们送的早饭,一是县兵已经饿了半宿,县衙那边饭还没做好;二是她没想着白吃,她会按价付钱。 但是他们又是送银子,又是送粮食! 她hlop不住啊? 她敢收吗? 孔方这兔崽子刚打了胜仗,万一他飘了,非要执行军法,她怎么办? 受罚? 哼,本小姐的面子还要不要? 不接受处罚? 她是带兵的人,当然知道军法无情,不容忤逆。 孔乙吉、方世怡你们为什么不把那猪头喊醒,问问他应该怎么办? 哼,你们能 甩锅,难道本小姐不会? “杜老,在县兵成立之初,知县大人就定下军规,我们县兵不许拿百姓一针一线,违者军法处置。” “你们送的饭食都不能白吃,要按价付钱,我哪敢收如此大礼?” “要不,你们还是找大人吧?” “这是什么军规?老夫活了七十多年,从未听闻。”杜新武不信。 “方大队长,你莫要骗我。虽然我们之前言辞激烈一些,对各位大为不敬,但是……” 方世清急忙解释,“不,不,杜老,你听我说。我们所有人没有责怪过你们。相反我们非常感激你们前来慰问。” “但是军规确实有。不信你问问他们。” 第六十四章 老爷好凶 “杜老爷,我是樊屠夫。”樊快放下碗筷,站起来给杜新武行礼。杜老头眯眼一看还真是樊屠夫,不由惊讶不已。 “樊屠夫,你也当县兵了?” “对,朱重九欺人太甚,老子忍不下这口气,就来了。”樊屠夫抹一下嘴,恨恨说道。 “老爷啊,可惜昨晚你没来,不然看看山匪的下场是何等痛快。山匪作恶多端,残害乡里,连上苍都不看过眼,连降天雷助我们剿匪。” “什么?昨晚的巨响真是天降天雷,为的就是剿杀山匪?”杜新武眼眉直跳。 果然 是天降祥瑞,佑我清河百姓啊! 他差点又跪了。 “昨晚,我们依计埋伏在瓮城城墙之上,待山匪冲进瓮城,我们先是放火、放箭,杀死山匪大半人马。 “剩下的垂死挣扎,我们正想冲下去结果他们,突然就听两声巨响降落瓮城,响声过后,山匪没有一个能站着。” “然后,大人命我等下去打扫战场,给不死透的山匪补刀。匪首朱重九眼看装死不成就爬起来想拼命,结果被我们方大队长与知县大人联手,将其斩杀于剑下……” 樊快正说得起劲,忽然发现方世清眼神不对,于是急忙补充,“我们方大队长跟朱重九大战三百回合,朱重九在第三百零一招时被方大队长制住,不能动弹。” “我们知县大人趁机冲上去,一刀将朱重九捅个透心凉。” “嘶……” 杜新武等暗吸冷气。 知县乍一看就是白面书生,如果说他能运筹帏幄他们相信,但是他敢亲自拎刀上战场,还敢拿刀捅死人? 樊屠夫,你确定没胡说八道? 他们目光扫过樊屠夫,扫过所有县兵,他们从樊屠夫、县兵眼里看到了一股狂热与崇拜。 他们顿时心里嘶嘶冒冷。 白脸知县原来真是一个狠人啊! 他们纷纷下定决心必须弥补昨天与今早口出狂言犯下的罪孽,不然以后吃饭不香,觉睡不安稳啊!至于军规,算了,还是不问了,就当它存在吧。 然后他们就尴尬了。 这些礼物怎么办? 再抬回去是不可能的,自古以来就没有送出的礼再带回来的。但是他们看到方世清态度坚决,只好打破了惯例,心想以后再想办法吧,否则坏了知县大人立的规矩,本身也是罪过。 夕阳落山,晚霞似火,染红了城廓。 方世清迎风而立,身上战袍飘飘。她和手下县兵坚守一天,残余山匪还不见动静。但是她不敢轻言放弃。 山匪如狼似虎,不仅凶残,也非常狡滑。 她命人在城廓四周依次堆起柴火,待天黑点燃。 百姓们自发收集了上百斤桐油,本来足够他们做火把。但是她见识到火攻的威力,和桐油的妙用,她才不会大材小用,只用它来照明。 孔方一觉醒来已是掌灯时分,房间里黑乎乎的。他不怕黑,但是怕饿。 一天未进食他已饿得肚皮贴后背。 “世……来人……” 他对着黑暗有气无力地喊道。他本来想喊方世铂的,但想起他已经被方世清圈进学堂。可惜了这小子,没他在,都没人喊他起床了。 孔方不由想念便宜小舅子的好。 “老爷,你醒了。” 门外传来女佣小翠的声音。 孔方差点骂人,老子不是睡醒,难道是梦游?但是想到她水灵灵的眼睛,如柳枝摇摆的小蛮腰,他就忍住了。 他不是颜值控。 但是允许美女在他这里享受某些特权。 房门被推开,小翠端着洗脸水进来,帮他洗脸。孔方闻着小翠身上的青春气息,顿时神清气爽。 洗漱完后,小翠为他端来晚饭。让他意外的是荤菜竟然是腌制的猪头肉。 小翠微不可见地咽下口水。 她动作虽然小,且隐蔽,但还是让孔方捕捉到了。 他没有嘲笑她,反而反思当初赏他们吃肉是不是为时过早。如果他们未尝过肉味,或许就不会闻到肉味就出糗了。 唉,可怜了娃啊! 他心里叹了口气。心里却盘算着怎样推广养猪业。他不敢保证他治下的清河县百姓餐餐猪肉,但是起码要实现猪肉自由。 而不是现在这种状况,只有乡绅富贾才吃得起。 他突然一甩筷子,喝道:“小翠,你可知罪?” 或许他刚捅死朱重九,身上煞气重,小翠吓得一激灵双膝一软就跪在地上。 “老爷,小翠知罪。” “那你告诉老爷,你犯了什么罪?”孔方声色俱厉。 小翠一脸茫然,是啊,我犯了什么罪啊?自己好象什么都没干呢? 你说我犯了什么罪就犯了什么罪吧,谁让你是老爷呢? 小翠欲哭无泪,战战兢兢不敢抬头。 “猪头肉都变味了,你还拿给老爷吃,是想害死老爷吗?”孔方忍住笑。 “抬起头,看着老爷。” 小翠想抬头,但脑袋似乎重逾千斤。在大兴朝,佣人就是主人的私产,老爷不仅是她主人,还是知县大人,要杀她比杀猪还容易。 老爷说她想害死他,她觉得冤枉,但是她不敢分辩。 因为分辩的后果可能是死得更惨。 孔方将猪头肉丢到她面前,“马上吃了它,如果你没被毒死,你就不用死了。” 小翠闻言攸一下抬起头。 “老爷……?” “老爷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快吃,在老爷我改变主意之前吃完。如果你运气好,可能不用死呢。” “好……好……” 是人都有求生欲,小翠虽然身份卑微,但是她不想枉死,当即伸手抓起猪头肉就往嘴里塞…… 一碟猪头肉转眼就被吃掉一半。 小翠心想猪头肉除了有点咸,没有变味啊?老爷是不是故意要整我?孔方将盛满饭的饭碗推到面前,“猪头肉腌久了,有点咸,吃点饭吧。” 小翠再次抬头,看到刚刚凶神恶煞一样的老爷已经慈眉善目,脸上还有一丝怜爱。 她恍惚了一下,似乎明白了什么,她一下就抱着孔方的大腿痛哭不已,老爷老爷地叫唤,叫得孔方都有点心酸。 “小翠,老爷吓着你了吧?”他柔声道。 小翠点头,随即又摇头。 孔方给自己打了饭,然后示意小翠陪他上桌吃饭,小翠是死活不敢。 第六十五章 猪的来源 吃完早饭,孔方便让小翠陪到后院猪圈走走,他想了解一下大兴朝人是怎么养猪的。 如果可能,他想在清河县大力发展养猪业,实现区域性猪肉自由。 猪倌老宋,四十出头,身强力壮、赤脚粗衣,脚板上沾着猪粪,粗衣上沾有猪食渣。别看他一身肮脏,但是在县衙所有下人中,他身份是最高的。 人凭猪贵。佣人们都认可他高人一等。 平日走路如风的汉子,如今坐在猪圈边闷闷不乐。前些天老爷下令宰了一头大肥猪,他连猪毛都没捞着,全喂了县兵营那伙丘八。 但他是敢怒不敢言。 别看他长得粗憨,其实心窍还算玲珑。他明白自己能当上县衙猪倌,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帅,而是因为自己是前知县朱达昌的正房的姨妈的大姑姐的女婿。 新知县上任差不多十天,他从来没踏进过猪圈半步,甚至两人都没见过面。 老宋嗅到一丝危险,猪倌的工作极有可能不保了。 失业的危机困扰着他,让他患得患失。 他习惯了城里的生活,更习惯了每次回村,村民们腆着脸巴结自己的日子。 可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朱知县被山匪砍了头,新知县跟自己非亲非故,他凭什么留用自己呢? 唉! 虽然城市套路深,但他仍然不想回农村。 不想回农村,城市又没立足之地,若大一个清河县城容不下他一个乡下人。放眼望去人生路漫漫 完全没少而头绪。 沉重的挫败感让他身心俱疲。 “老宋。” 他抬头,看到是小翠,他垂下眼睑。就在眼睑下垂之际,他似乎看到一道闪光,知县老爷光临猪圈了! 老爷没来,他患得患失。 当老爷出现了,又惊得他浑身僵硬。 “老……老爷……” 他磕磕巴巴说不出话。脑子却在快速飞转,臆测着老爷此行目的,心里暗念佛主保佑,老爷千万别让自己下课。 “老宋,别紧张,坐好,坐好。” 孔方尽量让自己显得亲善一些。老宋年纪比自己大了两轮,沧桑面容让他想起自己前世的老爸。 老宋似乎听到“咚”一声巨石落地的声音,胸腔被砸得有点痛,但是他选择性忽略,双膝着地,纳头便拜。 “宋老四叩见老爷!” 孔方伸手想扶起他,但是看到他指甲黑乎乎的,似乎沾有猪粪,他立即改扶为摆手。 “老宋,起来,你老爷我不喜欢这套俗礼。” 老宋仍然坚持磕完三个响头才起来。他拉来一条板凳,用袖子擦了几遍,连擦还边张嘴吹气,吹走灰尘。 孔方最终盛情难却,撩起官袍坐下。 “老宋啊,我来找你呢,是有件事想请教你。”孔方实事求事,老宋却受宠若惊,若不是孔方拦着他又要跪了。 “请教不敢当,只要老爷需要,老宋我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孔方笑笑。 “听说你在县衙养猪好多年,经验肯定丰富。我呢,就是想了解一下你平时是怎么养的。你看那猪,被你养得一身肉膘,你肯定费了不少心吧?” 说到养猪,老宋瞬间来了精神。再听到县太爷称赞自己猪养得好,整个人更是象打了鸡血,亢奋不已。 “老爷,说到养猪,不是我老宋吹牛,在咱清河县,我说第一,没有敢说第二……” 老宋口惹悬河滔滔不绝。 小翠几次想打断他,孔方都阻止了。 人到中年,一事无成,唯一做了一件感觉有出息的事,不让他吹吹牛,迟早会憋出病。老宋会养猪,猪圈里的猪还得靠他呢。万一他病了,谁来伺候三师兄? 老宋有意卖弄自己,Boss愿意听,他说得更来劲。 “咱大兴朝本来没有猪,它们来自中山国。中山国距离咱在大兴朝两千里路,据说那里的人把猪不叫猪,叫屁隔。” “嘿嘿,这名字叫得有点怪,乍一听象是嗝屁。”老宋插入一句笑话。 “话说当年,大兴朝开国皇帝威武皇帝,文功武治,天下无双,咱大兴朝在他励精图治之下国运昌盛,国强民富,威摄四方,天下诸国莫不臣服。” “唯有南方小国中山国,夜郎自大,一不肯称臣,二不肯纳贡,威武皇帝天威震怒,于是派出大将常玉村,统率十万精兵,挥师南下惩治蕞尔小国。” “中山国国小人狂,竟然不甘示弱,派出五万人马迎战,将领姓猪。他们气焰非常嚣张,扬言一个月内消灭常将军十万大军。” “甚至口出狂言,他们消灭常将军兵马之后将乘胜追击,打到南丁过新年。南丁是大兴朝最南边的城市,距离中山国不到一百里地。” “常将军是大兴朝开国将军,百战老将,小小中山国岂是他对手,几场大战下来,猪将领手下五万人马被消灭殆尽,他本人也被擒获。” “中山国国王终于怕了,急忙派出求和特使,并表示愿意俯首称臣,岁岁进贡,并以一千只屁隔换回他们猪将领。” “当时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屁隔,见其长相憨憨,其肉肥美。常将军甚是喜爱,便提出要求中山国提供养殖之术。” “但是他嫌弃‘屁隔’不好听,它们是因那个姓猪的中山国将领而得,常将军便称其为‘猪’。于是猪就这样叫开了。” 孔方半信半疑,至少他在前世就没听说过这个典故,野史、正史都没有。但是他佩服常玉村将军的眼光,如果没有他,大兴朝拥有的猪可能仅限于那一千头。 “老宋,你说的是真是假?我怎么没听说过?”小翠表示不信。 “切,你小小一个佣人,怎么可能听说过。”老宋一时得意,话冲口而出,小翠被呛得俏脸绯红。 但是老宋说得对,佣人身份地位本来就卑微。 孔方轻咳一声。 听到老宋耳里,它却如晴天霹雳,吓他一激灵,瞬间膝盖酸软,差点就跪。 刚才说得兴起,忘了老爷就在眼前。 他不停地抹冷汗。 孔方没有开口。一个咳嗽就能搞定的事情,他何必浪费口水? 第六十六章 老爷看上你了 小翠冰雪聪明,明白老爷是在给自己撑腰。 她瞬间有点傲娇,不由自主地挺胸,可惜宽大的衣服终究埋没了她胸前的高度。 孔方这牲口看在眼里,不由叹了口气。 “好了,我们不说猪的故事了,就说说你平时是怎么饲养的吧?这猪被你养得挺肥的,你肯定下不少功夫吧。” 老宋收回了得意忘形,回归应有的谦卑。 “老爷明鉴,对于养猪,老宋我从来不敢怠慢,就差没将它们当成祖宗伺候。至于平日里喂食,一般都是粗粮,也会掺杂一些稻米、面粉……” “等等。”孔方叫停。 “你是说什么?”他差点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些日子他了解过清河县民情,全年有粗粮裹腹之家,再偶尔能吃上白米饭的已经算是中等人家了。 多数百姓人家,连粗粮都不够吃,遇到饥荒他们不是出门乞讨,就是啃树皮、吃野菜,甚至饿死。 但是大兴朝的猪竟然吃粗粮、稻米、面粉? 你 的,这哪里是差点把猪当祖宗,完全已经把猪当祖宗伺候好吧? “大兴朝都是这样喂猪的吗?” 他希望是自己听错了。 老宋暗中查颜观色,看到老爷脸不好,不由惴惴不安,“是的,老爷。自从猪落地大兴朝,我们都是这样养猪的。” “这是中山国当年传授的养猪方法。” “这期间就没有人怀疑过这方法有问题?”孔方也是无语了。 明摆着在英勇善战的常将军被中山国阴了一把,偏偏常将军不知上了贼当,反而当圭臬奉着。 老宋摇头。大兴朝立国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从来都是这样养猪的。 有毛病吗? 没毛病呀!猪不是养得挺肥的吗! 孔方终究不忍心苛责老宋,虽然用粮食喂猪就是暴殄天物,劳民伤财,但不是老宋的错,是这个时代,确切地说,是大兴朝的错。 “老宋,从今天起,猪食得改。” 要想发展养猪业,首先必须改进猪食。天天喂粗粮、米面,跟人抢食,还养个毛线! “老爷,要怎样改?”老宋本想嗤之以鼻,老祖宗传下来的养猪方法,岂能是说改就改的? 改了还能将猪养活、养肥? 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当然他只敢腹诽,表面上还是诚惶成恐,一付唯你马首是瞻的样子。孔方没空跟他玩心机,大手一挥。 “走,你跟我去找新猪食。小翠,,你也去,拿上竹蓝和割草刀。” 老宋和小翠带上工具,虽然满脸莫名其妙,但还是跟着孔方离开后院。他们刚走到门口就撞见孔忆吉。 “老孔,有空吗?若有空跟我一起去割猪草。” 孔方向他招手。孔忆吉一脸懵,割猪草? 猪草是是什么鬼? 大兴朝的猪不是只吃粮食吗?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吃草了? 他看看背着竹蓝的老宋和小翠,再看看孔方,说道:“老爷,我们还是去书房办公吧。毕竟你是知县大人,许多事务要你处理。” 言下颇有责怪孔方不务正业之意。 “老孔,你也知道我是知县大人啊?本知县给自己放几天假不行吗?”孔方不悦。 孔忆吉抹一把汗。 放假又是什么鬼? 老爷果然是老爷,不仅行事风格莫名其妙,连说话都高深莫测。 “老爷,瓮城一役,我方大获全胜,战果已经统计完毕,战报也写好,需要请你去校阅。” “除了洛校尉要上报关将军,我们也要上报保定府唐大人。” “还有,是否要摆庆功宴、如何嘉奖有功将士等等事情都需要你定夺……” 孔忆吉就象唐僧一样在孔方耳边唠唠叨叨,偏偏孔方这时满脑想的是养猪的事,他现在只想做一个养猪技术员,教老宋养好猪,早日实现猪肉自由。 他暂时没心情去上班。 “孔师爷,我骋你当师爷,就是想让你代我处理事务的,如果事事需要我亲躬,要你这个师爷干嘛?” “……” 孔忆吉被呛得差点自闭。 老爷说的好象对,好象也不对。 孔方则象打了胜仗的公鸡,高昂着头颅从孔忆吉身边走过。当初从方家大院来县城,他曾见到路边有许多猪草,那里才是他今天的主战场。 孔忆吉望着县老爷的背影,无奈地叹口气,“老爷,夫人也在书房等你。” “吱……” 一阵急刹车。孔方差点破口大骂。你 的,为什么重要的话总是放在后面说,坑爹呢? 师爷你还能不能干? 小翠紧跟他身后,一时不察直接撞上,孔方毫无防备被撞得脚步趔趄,差点摔成狗吃屎。小翠吓得当场下跪,磕头求饶。 在大兴朝,仆人是主人的私产,主人神圣不可冒犯。 她知道自己闯大祸了。 如果老爷心情好,她可能只会挨几板子,或者三两天不让吃饭;如果老爷心情不好,她可能会被乱棍打死。 她唯一的自救方式,就是磕头求饶。 “小翠,你别这样,起来。”孔方正恨不得自己身上长出翅膀飞到书房,小翠突然这样,让他着急无又奈。 时间紧急,他没空去安抚她。 “老宋,你带着小翠先回去,我处理完事情再去找你们。” 他急中生智,将小翠甩给老宋,撇下孔忆吉心急火撩赶往书房。 孔忆吉望着他似被 狼撵狗追一样的背影,狡狤一笑。 他似乎找到敦促老爷勤政的方法了。 老宋拉起还在哭泣的小翠,“小翠,恭喜你啊。我跟你也算是有缘了,日后我有什么难处,你可得拉我一把啊。” 小翠谔然抬头,梨花带雨,再带点蠢萌,连猪倌老宋都差点想入非非。 于是他更加笃定自己的猜想是对的。 “老宋,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 “傻丫头,老爷看上你了。”老宋以无限的耐心、善意解释。 她是他认定的未来的小主子,他必须献上十二分的善意,提前巴结。 谁料小翠跳起来捂住老宋的嘴巴,“老宋,你胡说什么?我又没有得罪过你,你为什么想要害死我?” 第六十七章 被迫营业 管事吴妈看小翠脑子灵活,手脚勤快,性格好,便派她伺候老爷生活起居。吴妈是从方家庄跟过来的人,方家大小事她了如指掌。 小翠姿色不错,说话温柔软糯,对男人极有杀伤力。 老爷血气方刚,万一禁不住诱惑犯了男人都容易犯的错误,不仅小翠会死,连老爷、自己都将受到夫人严厉处罚。 所以派活时她严厉警告过小翠,伺候老爷需要尽心,但是千万不能有非份之想,一点都不能有,否则夫人手中的宝剑会毫不留情架她脖子上。 老宋是猪倌,这些天还没有跟方家大院来的人接触过,他不知道方家真正的主子是夫人。 夫人不是普通家庭主妇,她上马能杀敌 ,下马敢吊打老爷。 万一他的胡言乱语传到夫人耳朵,她还活不活? 老宋拉开她的手,连吐几口唾沫,“小翠,我没胡说。我跟你说,不是我老宋吹牛,我看人看事特准,绝对不会搞错。” “刚才你撞到老爷了,老爷差点摔倒。如果是旁人老爷不虎威大怒?你看他对你……” 小翠心里“格登”一下。 老宋好象没说错哦。自己差点撞倒老爷,他不仅没生气,好象还挺关心自己的,这完全不符合大兴朝规矩。 她虽然才十六岁,但是自小为奴。她前主子是朱达昌,她清楚记得有一个仆人走路不小心踢到了朱夫人爱宠的黑猫,那条腿就被夫人生生打断,然后逐出朱府。 当晚她做了好几个恶梦。从那天起她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生怕出错。 看到小翠若有所思的样子,老宋以为她被自己说动了,不由沾沾自喜。 老话说,蛇有蛇道 ,鼠有鼠路。 做为猪倌,他也需要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谁料小翠突然跪下,郑重求道:“老宋,刚才的话你千万不再乱说,我求你了,你的大恩大德我来世一定当牛做马报答你。” 小翠的反应让老宋始料未及,他瞪着双眼,喉结蠕动半天才含糊其辞答应。 “好,好吧。” 小 翠松口气,谢过老宋,起身。两人又心不在焉地聊了几句便相互告辞,老宋回去喂猪,小翠回去干家务活。 孔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书房,果然方世清姐妹、洛文鹏都在。 “不好意思,迟到了,迟到了。”他强装笑颜,连连告罪。方世清没有斥责他,只是习惯性地将手放在腰间的剑把上。 孔方眼皮连跳。 讲真,他最讨厌方世清这个动作。 洛文鹏微微皱眉。他跟孔方已经相处几天了,但是还不太适应他说话方式,来迟就是来迟,怎么说迟到呢? 孔忆吉毕竟是一位称职师爷,看到现场气氛有些尴尬,他便及时让孔方上座,然后为他铺开战报。 孔方目光一扫而过,正想敷衍了事,孔忆吉脚下轻踩,提醒他不可马虎了事。莫说战报不容有错,就是夫人那目光都不能轻视,搞不好它能杀人。 孔方暗暗做深呼吸。 战报是用大兴朝文体写的,类似前世文言文,晦涩、拗口,读起来非常费劲。字体是繁体字,有些字它认识他,他不认识它。 唉!他叹口气。 若不是怕丢面子,更怕暴露自己是穿越客,不然他真想去县学学习。 不论哪朝哪代,没文化都是最可怕的。 他装模作样将战报从头到尾细看一遍。 “好,写得甚好。” 他手指敲打着桌面。他知道战报是方世怡写的,对于便宜小姨子他向来不吝好感,这么好机会他当然要好好夸一夸。 “战报内容中肯,实事求是,数据详细、准确,对将士奋勇杀敌之事迹叙述清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我们就据此上报吧。” 他拿出县府大印,郑重印在战报上。孔忆吉收起战报,一份交给洛文鹏,一份亲自派衙役呈送保定府唐伯龙。 终于搞定一件事情,孔方开心地搓搓手。 “战报我们已经上呈,对于上面如何奖赏需由他们决定,我们先行确定定我们的奖赏,等上面奖赏下来,我们一并颁发。” “我发表一下我的初步意见,然后大家讨论。第一,方大队长诛杀匪首朱重九,居功甚伟,记一等功,赏银一百两。” “洛校尉、方副队长指挥有方,杀匪无数,各赏银五十两。” “洛校尉的亲兵每人赏银五两,县兵每人赏银一两,立功者加赏五两。” 方世清虽然是自己夫人,但是她与朱重九殊死搏斗,若不是她缠住朱重九,让他没有反抗之力,他是没有机会捅死他的。 这个大家有目共睹,记她一等功,赏银五百不会有人说他假功济私。至于方世怡和洛文鹏他们表现不赖,对得起这五十两银子。 至于亲兵,他们是县兵的教官,既使他们没有参战,孔方也打算奖赏。而那些县兵,虽然没有哪个是非常出彩的。 但是他们初次上阵,跟一伙双手沾满鲜血的亡命徒殊死搏杀而无一人胆怯后退,就凭这点他们都应受赏。 接下来,应该是掌声,以及对自己恭维,英明神武、赏罚分明、青天大老爷…… 他虽然喜欢低调,但是从来不拒绝别人的善意。 然而事与愿违。 他没有收到掌声和赞美。方世清一如既往地高冷;洛文鹏若有所思;方世怡脸色则有些尴尬。 孔忆吉表现最突出,挤眉弄眼,似乎眼睛进了沙子。他毫不客气地踢他一脚,关键时刻不懂为自己老爷带节奏,这师爷还能不能当? “老爷……” 孔忆吉鬼鬼祟祟附在他耳边,“我们手里没有半两银子,你这封赏,拿什么给人家?打白条吗?” 打白条这个词汇还是老爷亲口教的,他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谁说没钱?那个叫杜什么的老头,不是带着一帮老头送来上万两银子吗?还是你亲口告诉我的。我们就用那它们当赏银” 他声音不大,但是所有人都能听到。 孔忆吉抹冷汗,就这嗓门,实在是没办法聊天了。但是对方是知县老爷,他又不能不说话。 “老爷,当时你不是不在嘛,我又不敢自作主张,于是让他们亲自送到瓮城,犒劳三军将士。” 第六十八章 都是一根筋 千万头草泥马从孔方眼前呼啸而过。 既然你没收人家的银子,你还喜滋滋地告诉老子有人白送银子干毛啊? 孔方也后悔自己太相信这个书呆子,没有多问一句。 当时若问清楚确实是有人送银子,但是他孔师爷高风亮节没收别人的礼,他心里也有个准备,不至于现在出洋相。 他心里盘算过,虽然县衙穷得叮当响,但是乡绅送的上万两银子,用两千五百两当赏银,再拿五百两开庆功宴,顺便搞军民~联欢,将清河县有钱人死死绑在同一条船上。 剩下的银两,他不会占为己有。一部分入县衙帐户,以作日常开销;另外一部分交给县兵大队,当作军晌。 帐他做得明明白白,谁料最后是竹蓝打水一场空。 他算是明白孔忆吉为什么满腹经纶,三十出头的人还是一个落魄书生了。若他有朱达昌那瘦师爷半分精明,他也不至于混成这样。 “银子我们当场拒绝了。至于那早饭,因为县兵们实在是饥饿,我便收下了,但是我已经按价付款。” 方世清语气清冷,但是难掩自己邀功之意。 What? 若不是孔忆吉及时踩住他脚板,孔方已经跳起来了。 的,上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说不要就不要,你脑子长树啊? 孔方虽然没有跳脚,但是方世清还是捕捉到他的不悦。她习惯性地手握剑把,俏脸含霜,“你不是立有军规,县兵不能拿群众一针一丝吗?” “咳……” 孔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连续捋几下脖子才捋顺,胸腔一阵阵地抽疼。老子是说不能拿老查姓一针一线,但那是一针一线吗?它是白花花的银子,有木有? 灵活变通懂不懂? 可怜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它们好不容易从奸商手里逃脱,想做点利国利民的好事,最终被几个木头脑袋给拒绝了。 他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若早知道清河县这么穷,他宁愿在方家庄作一条咸鱼,他也不会淌这趟浑水。 人家当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若是干三年贪官,能堆出金山银山。而他当个知县穷得居然需要娘家出钱出粮。 他悄悄望一眼武将将束的方世清,关于撂挑子不干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咽回去。 哼,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他猛一拍桌子。 方世怡脸色骤红,姐夫还好粗俗! 方世清暗咬银牙,这话是堂堂知县能说的? 洛文鹏眉头一扬,这话够味,大概是知县想到解决办法了吧。 孔忆吉点头又摇头,老爷肯定想到妙计了,只是这话有损斯文。 孔方没心情理会他们,“师爷,把云雀提来。”孔忆吉猛一拍脑门,自己怎么就把云雀这头肥猪给忘了呢? 他立即带上衙役,将云雀从牢房里提出来。在牢里呆了几天,云雀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神彩,他形容枯槁,脸色憔悴,头发散乱,身上臭味难闻。 孔方捂着鼻子,双眼瞪向孔忆吉,来之前不知道用水冲洗一下?起码也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吧? 这么熏下去,书房还能不能要? 孔忆吉面露尴尬之色。 犯人是戴罪之身,自古以来各府、县衙都没有给犯人冲洗身子的惯例,他不敢破例啊。 他心里多少有点怪老爷矫情。 “老爷,犯人云雀仍然坚持只跟你一个谈。他还扬言若有他人在场他誓死不说。”他如实禀报犯人要求。 孔冷闻言冷笑。 如果云雀真有骨气,作为堂堂教谕,清河县万千学子楷模他也不至于向山匪投降,做出人神共愤之事。 他不过是想待价而沽而已 “把他带到大堂。” 他不等云雀开口,已率先走出书房,其他人跟上。 云雀顿时傻眼,聪明如他自然能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草。他瞬间脸色死灰,双眼无神,整个人好象失去骨架支撑,软塌塌如一团烂泥。 粗鲁的衙役没有惯着他,连拖带拽将他带到大堂。大堂两边已经站着手持水火棍的衙役。 见到他们,云雀就浑身颤栗,屁股似乎已经火辣辣地疼。 孔方喝道:“升堂!” 两边衙役立即口唱“威武”,手里水火棍有节奏地顿地,“笃…笃…笃…”大堂上顿时杀气腾腾。 云雀被吓得瑟瑟发抖,颤声道,“我说,我什么都说……” 孔方冷笑,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但是他又岂肯轻易放过他?你云雀不是很牛逼,看不起老子这个上门女婿么?老子就让你尝尝上门女婿的手段。 他假装没听到,反而猛一拍惊堂木。 “云雀,你可知罪?” 云雀正想回答“知罪”,但孔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接着说道: “你既然不认罪,那我就让你好好反省。” 孔忆吉手中毛笔顿了一下,莫非老爷未卜先知?犯人还没开口就知道他不知己罪? 云雀已经意识到不妙,但是他已经财高高在上的教喻,堂上之人已经不是任由他拿捏的那个上门女婿。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来人,打犯人云雀三十大板。” “呃……” 孔忆吉谔然抬头,不是说好让犯人好好反省么? 怎么就上刑呢? 聪明如他,同时作为造星计划当事人之一,他略加思索就明白老爷是借审案之机在公报私仇。 冷汗瞬间打湿他脊梁。 他急忙起身离座,附在孔方耳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丈夫报仇手段千万种,千万不可莽撞行事,公然公报私仇是官场大忌,所有恩怨只能暗地里徐徐图之。 否则,万一被人睢出端睨,抓住把柄就后患无穷。 “老爷,云雀罪孽深重既使砍不了他的头,最轻也是充军。他现在就是我们案板上的肉,我们何必急于一时呢?” “按大兴例律,堂上施刑只是问案手段,不是目的。犯人如果已经认罪,我们不可再施堂刑。” “他认罪了吗?”孔方不甘心。 “他没有认罪呀?” 孔忆吉目光巡过整个大堂,小声道:“老爷,我们应该让犯人说话。” 第六十九章 人啊,终究离不开恶趣味 孔方手松开惊堂木,扶正官帽。 “云雀,将你所有犯罪事实一一交待清楚,若漏说一件,我打断你三条腿!” 孔方声色俱厉。 打人不行,威胁他几句不算违规吧? 孔忆吉抚额,老爷大堂上说话都不靠谱,云雀不过是凡人,又不是《山海经》里的异兽三足鳖,他怎么可能有三条腿呢? 云雀摸遍全身,没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条腿。 他心里便有了一些小心思。知县大人是不是故意说错话,他是不是有什么暗示? 衙役手握水火棍,本来象木头一样杵着,听到老爷要打断云雀三条腿,他们瞬间不淡定了。 喂,你告诉我犯人第三条腿在哪? 他们相互探询。 动手之前他们必须找到犯人第三条腿,否则老爷一旦下令动手,他们都找不到目标。 方世清手按宝剑,她最讨厌孔方说一些没人能听懂的话。 方世怡见怪不怪,姐夫就是这样的人,三句话最少有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或许这正是他过人之处吧! 孔方正被大家瞧得不好意思,意外看到方世清握剑的手,顿时一激灵, 的,老子什么时候又招惹到母老虎了? “云雀,老爷的话你可听明白?” 关键时刻,孔忆吉发挥狗腿子……哦,师爷的作用。 “明白,明白……” 云雀点头如捣蒜,当即将自己一生所犯的错误,不论大小轻重,如竹筒倒豆子全抖落出来。小时偷隔壁奶奶的鸡蛋,读私塾那年偷看师母洗澡,年轻时对村花始乱终弃…… 他絮絮叨叨,孔忆吉正襟危坐,奋笔疾书,孔方都为他感觉到累,这些婆婆妈妈的事记它干啥?对定云雀的罪有用么? 出于对师爷的尊重,孔方没有出言阻止。 他爱记就记吧,反正受累的是他自己。 “云雀,就这些了吗?” 云雀刚停下来想换口气,孔方就冷冷讯问。云雀咽下口水润一下快冒烟的喉咙,继续交待。废话了半天,终于有些干货。 自从他当上清河县教谕,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大搞权利交易,反正谁给的银子多,就给谁办事。 他敢向富家子弟泄露考题,甚至私换寒门学子的考卷,张冠李戴,将它变成富家子弟的考卷…… 他公报私仇,陷害窦家;他贪生怕死,受朱重九逼迫帮助他搜刮乡民财富,出卖窦英,甚至不惜将亲孙女推入火炕…… 说到动情处,他嚎啕大哭,口口声声喊自己罪该万死。 “云雀,交待完了?”孔方皱眉。 云雀伏在地上,颤声回答:“大人明鉴,犯官云雀已经如实交待,不再有隐瞒。” 孔方和孔忆吉对视一眼,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如此大张旗鼓搞了半天,如果只弄出这点东西,他还不如去割猪草。 猪草还能喂猪,这些不痛不痒的东西,是能让他升官,还是能让他发财? 他明白云雀的心思,他仍然坚持要跟自己私谈。 作为在大兴朝官员,他深知自己所犯的罪孽深重,犹其是山匪进城时,他助纣为虐,人神共愤,按律当斩。 可是他不想死,他想用自己掌握的秘密,买自己的命。 偏偏孔方不遂他的意。想当初这老小子以势压人,生生破坏他的造星计划,破了他发财梦,以至于他到现在穷得吃土。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云雀已经上了孔方死亡名单,又岂能让其诡计得逞? “来人,打犯人云雀三十大板,如果他仍然不肯招供,继续打,打到他招供为止。” 他再拍惊堂木。 孔忆吉不再阻拦。因为老爷的做法符合大兴朝审案程序。 衙役都愣着没动。老爷说过如果犯人不招供,他就要打断犯人三条腿。第三条腿他们还没有找到呢,怎么动手? 孔方看到堂下没有动静,大为光火。 第一次上堂审案,竟然差不动衙役,就算他脾气再好也会动怒。 孔忆吉率先放下手中的毛笔,瞪着堂下衙役:“你们怎么回事?没听到老爷号令?” 衙役班头出例拱手作揖,“老爷,刚才你说过,如果犯人敢不招供要打断他三条腿。可惜我等愚笨,不知犯人第三条腿长在何处,故不好下手。” “咣……” 孔方从楠木椅上摔落,沾了满身尘土,官帽都盖住双眼。 他狼狈万分,在师爷孔忆吉协助下重新落座。 再扶正官帽,他正想喝斥班头何止愚笨,简直又蠢又笨,突然发现大堂上气氛不对,细察之下竟然看到满堂求知欲暴表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碰……” 他一头磕在大堂案上,若不及时出手扶住,官帽都能磕飞。疼痛让他稍微冷静,心虚地躲闪那些求知的目光。 他倒愿意好为人师,给他们讲解一下人体结构新知识,满足他们旺盛的求知欲,毕竟大家同事一场也是缘份。 但大堂之上不是还有方氏姐妹在么,让他怎么开口? 大兴朝毕竟不是前世,民风再开放,但终究还没有开放到公然在大堂随意谈论男女身体结构的程度。 如果他敢公开“授课”,方世怡可能会含羞离开;方世清则可能会恼羞成怒,离开前会不会挥剑切掉他第三条腿都未可知。 以她的脾气,孔方猜她会。 “咳……” “嗯,那个……班头啊,今天我们先不讨论犯人第三条腿的问题,我们先审案。动手吧。” 孔方尴尬地边用衣袖擦桌面,边下令。 衙役接到明确指令,当即按住云雀抡起水火棍。 水火棍打在屁股上的“噼叭”声夹着云雀的惨叫声在大堂上萦绕,孔方听着竟然隐隐有些小兴奋。 唉,人啊,终究离不开恶趣味,喜欢看到别人倒霉。 刑杖不到一半,云雀终于扛不住了,在昏死之前挣扎着喊叫:“大人,我招,我全招。” 孔方双拳一握,噢耶,成了! 他示意衙役停手。 衙役停手,归位。云雀趴在地上,双唇颤抖,最终还是没敢向孔方提条件。面对蛮不讲理新任县令,他只能认命。 “去年,我跟瘦师爷喝酒,喝到酣处,他向我透露了朱达昌的一个秘密。” 第七十章 寻找宝藏机关 朱达昌养了两头猪,天天粗食、细粮供着,还象祖宗一样派专人伺候。 可惜他福薄,辛苦养肥的猪还没来得及宰杀吃肉,自己先被朱重九宰了,白白便宜了孔方。 县兵队成立之初,孔方让宰了一头,猪圈里还剩下一头。 作为合格的猪倌,老宋将仅剩的肥猪当成心肝宝贝。 他一边往食槽里添煮熟的猪食,一边絮叨,“老猪啊老猪,你就好好吃吧,能多吃一点是一点。新来的老爷可不比朱老爷,他可不想再用粮食喂你,他要你吃草喽。” “你又不是耕牛,你能吃得动草吗?就算你能咬得动,但你能吃习惯?如果那东西能吃,饥荒的时候穷人会不吃?” “唉,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后的罪你就慢慢受吧。” “你可不要责怪我哦,我只是一个当差的小人物,左右不了人家大老爷的意志。要怪就怪你自己投错了胎,入错了家门……” 他正叨得起劲,身后传来一阵急促且杂乱的脚步声。抬头看,但见老爷带着一班衙役正冲他奔来。 他吓得一激灵,手里的猪勺掉地上,猪食都洒脚板上。他顾不上清理,连滚带爬迎上去,“扑嗵”一声跪在孔方跟前。 “老爷饶命,我错了,我认罪,我认罪。” 呃…… 孔方莫名其妙,难道老宋脑子被猪踢了? 其他人也是一头雾水,云雀的供词里没老宋什么事啊,他认那门子的罪?莫非昨晚偷看寡妇洗澡,见到老爷就心虚? 孔忆吉上前一步,将他拉开, “老宋,一边去,别防碍老爷办案。” 这回轮到老宋一头雾水了。 老爷在办案? 他不是冲自己来的? 不过猪圈就是养猪的地方,能有什么案要办?猪虽然跟人一样吃粮食,但是它不可能犯案吧? 可惜没人给他答案,他被衙役驱逐到一边。 孔方环顾四周。 猪圈建在后院西北角,门前是一片空地。东南面有一座假山,将猪圈与后院房舍隔开,与假山成而立的整齐的冬青树。 假山旁边有一张石桌,三个石墩绕着石桌摆开。 孔方微微皱眉。 在养猪之地放一张大理石桌,是不是有点奇怪?谁会在这里休闲,闻着臭味喝茶? 朱达昌这么重口味么? 老宋看到孔方目光落在石桌上,便讪笑着解释:“石桌是前任知县朱老爷放的,他说给我当茶桌、饭桌都行。” “你平时在这里吃饭?”孔方意外。 他虽然知道大兴朝的猪倌比一般佣人地位要高,他们是自由人不需要卖身,但是他不太相信朱达昌会特意给老宋备一张大理石饭桌。 大理石桌在他前世,价格都不菲,何况是一切都依靠纯手工的大兴朝。 以老宋的身份,能给他用一张几块破木板钉成的桌子,就算朱达昌大方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但孔方一时之间看不明白“妖”究竟在哪里。四处散开搜索的衙役也纷纷上报没有发现密室入口。 据云雀口供交待,瘦师爷是酒口失言,说在猪圈底下有一个地下室,它是朱达昌的地下银库,里面存放着朱达昌搜刮来的金银珠宝。 朱重九率山匪进城,杀了朱达昌。云雀没有将这个秘密泄露给朱重九,想着日后占为己有。可惜朱重九刚走,孔方就来了,还将他拿下投入监狱。 他自知罪孽深重,单是勾结山匪这条罪状就能要了他老命。 但是蝼蚁尚且贪生,他怎么可能不怕死呢? 于是他就想凭这个秘密跟孔方换命,偏偏孔方这个小白脸儿不讲武德,宝藏他要,人他也不放过。 云雀此时趴在大牢潮湿的地板上哼哼唧唧,连骂孔方十八代祖宗的力气都没有。 “会不会是云雀说谎?”方世怡说道。 猪圈虽然刚刚被老宋冲洗过,但是仍然臭不可闻。她不太相信朱达昌会把金银财宝存在臭哄哄的地方。 “不太可能。都这个时候了,撒谎对他无益。”孔方摇头。他坐在石墩上,手指敲打着大理石桌面,若有所思。 方世清最看不惯他这种作派,果断反驳,“谁说无益?最起码他可逃开杖刑之苦。” “他不担心自己谎言被戳破之后会打得更惨?”孔方不假思索反驳,话音落才看清楚跟自己互怼的竟然是方世清。 他心里“格噔”一下,差点就跳起来,目光本能地望向她腰间,宝剑的锋芒始终是他的梦魇。 意料之外,方世清虽然恼怒孔方怼自己,但是她没有冲动。 孔方暗呼好险,心想自己这张薄脸算是保住了,不至于在众衙役面前被按在地上摩擦。 他重新静下心思考,无意间想起前世看过的盗墓小说里描述的机关、暗门。他灵机一动站起来,绕着大理石桌转圈。 他一边转,一连观察大理石桌是否有异样,桌子底下他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异样,再把目光落在石墩上。 石墩很普通,高半米左右,直径大约三十多公分,中间微鼓。 他仔仔细细地将三个石墩看了一遍又一遍。潜意识告诉他朱达昌在猪圈旁放置这套大理石桌凳,绝对是另有目的。 方世清按耐不住性子,正想拂袖而去,却看到孔方抱着其中一个石墩子,使劲扭,想让它转动。 毛病! 她撇撇嘴。 孔方连叫几次力,脸都憋红了,石墩纹丝不动。 他大口大口呼气,暗骂原身孱弱,若他肉身跟灵魂一起穿过来,挪动区区石墩易反掌。 “大人,你怀疑地下室的机关是这个石墩?” 师爷孔忆吉终于看明白孔方怪异行为的目的。 孔方点头。 心想师爷终究是师爷,脑子终究还是比其他人快了一丢丢。 得到孔方确认,孔忆吉立即从众衙役中抽两个出身强体壮的供老爷使唤。 孔方让衙役抱紧石墩,按顺时针方向旋转。衙役抱着石墩,使劲旋转,果然…… “霍霍……” 先是一阵石墩摩擦地面发出的声响,接着他们就听到一阵开门声。 “嘎嘎……” 第七十一章 姐夫,进来吧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假山一侧缓缓裂开一道缝,裂缝随着响声越开越大,直到能容一个人从容通过才停下来。孔方上前查看果然是一道暗门。 门后是一条通往地下的通道,虽然里边黑不隆咚,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毫无疑问通道尽头就是地下室。 孔方按耐住喜悦,派衙役守在门口,自己亲自带上火把,率方世清、方世怡姐妹、洛文鹏、孔忆吉进入地下室。 他刚起步,一阵香风袭来,方世清已手握宝剑,夺过火把走到他前头。 孔方没有生气,反而小感动一下。 前世他看过盗墓小说,了解古人喜欢在藏宝之地设置机关,这个母老虎……(咳,此刻喊她母老虎好象不太厚道)显然是见他手无缚鸡之力,遇到机关莫说破解,万一触发恐怕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 她是宁愿自己去趟路,也不想孔方去涉险。 打虎亲兄弟,上阵夫妻兵。 孔方瞬间觉得就凭这一点,自己(包括前身)之前所受的鞭打都成了浮云。 “姐夫,走吧。” 身后的方世怡看到孔方在发愣,她冰雪聪明,一眼看穿姐夫是被姐姐地举动感动了,心里为他们夫妻俩高兴。 但是她因为担心孔方堵着路大家进不去,姐姐一个人遇到危险没人相助,于是便出声催促。 孔方回过神,借着火光往前走。 他刚走几步,前面就传来冰冷的声音,“你跟那么紧干嘛?想找死吗?滚出去。” 咳…… 孔方被口水呛了一下。这女人明明是关心自己老公生死,却非要搞出凶神恶煞的样子,这又何苦呢? 你若温柔,我会更加卖力,让你尝尽人间春光旖旎。 唉…… 不要想大多。 结婚半载连手都没牵过,还想着发生春天里的故事? 这脑洞是不是开得太无聊? 但是他最终还是听话地停下脚步,跟她拉开距离。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干,自己就不要碍手碍脚了。 方世怡和洛文鹏绕过孔方,走到前面,孔忆吉上前一步,护在他面前。原本排第二位的孔方站成了末位。 “姐,怎么了?”方世怡轻声问。 “好象有机关。”方世清回答。 孔方闻言心跳骤然加速,果然有机关!它是毒箭?毒烟?巨石?还是水银……他脑海里闪出一个个盗墓小说描述过机关。 前面一阵沉默,人影幢幢。孔方屏住呼吸,紧张地捏紧双拳,好奇心不断怂恿他上前。毕竟小说描述的再真实、再精彩,也不如现场观摩直观。 但是好奇心会害死猫。 他不能确定自己忤逆方世清一片好心人会带来什么好果,于是他生生忍住。 男人喜欢温柔的女人;女人喜欢顺从的男人。 他不是屈服威压,而是向来不喜争强好胜。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找到了。” 是方世清的声音,接着孔方听到“卡嗒”一声响。 “好了。” 也是方世清的声音,然后听到她往前走的脚步声。 孔方顿时抓耳挠腮,方世清没有解除禁令,他不敢挪步啊。 如果他擅作主张进去,再被她当众喝斥,他也是没面子滴,毕竟这里还有两个外人呢! “姐夫,进来吧。” 声音很美,美中带甜。 但是孔方心里还是满满的失落,因为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不愿亲口解禁,就是不愿意在外人面前给自己一分半点面子啊。 他摇摇头,借着火光进入地下室。方世清点燃墙壁上的蜡烛,摇曳的烛光将地下室照亮。 地下室面积不大,二十多坪,地上摆着几个大木箱,靠左边墙有一排博古架,上面摆放着各色古玩字画。 打开木箱,里边是金条、银子、首饰、项链…… 财气测漏,熠熠生辉。 孔方抓起一个金条,放嘴里小心翼翼咬下去,两排牙印清晰可见。是真的,是真的黄金……狂喜中他忽然感觉气氛不对劲,环视之下,但见所有人都看着他。 “好吃么?”方世清声音清冷,暗含讥讽。 “若好吃就多吃几个。” “……” 孔方脸色尴尬。 母老虎从来不给自己男人长脸就罢了,反而处处落男人的脸面,这是女人应该干的事吗? 孔方很想暴起,痛打她屁屁。 耐何双方实力摆在那,他最终只能默默承受所有。 洛文鹏和孔忆吉憋笑憋得很辛苦,若不是孔方是知县大人,估计他们能笑死。他们不敢笑死,只能死憋,但愿他们不会被自己憋死。 如果他们将自己憋死,孔方向头上三尺神灵发誓,绝对不给他们报工伤。 便宜小姨子轻叹口气。姐夫的疑惑行为确实让人费解,但是姐姐说话实在刻薄,明明爱着,偏要打压,何苦呢? 琴瑟和鸣,鹣鲽情深不香吗? 四个正牌大兴朝人,各拿起一个金条,就着烛光煞有介事地看了一会,再在手上掂掂,脸上终于露出欣喜之色。 这金条确实是真的。 虽然已是意料之中,但是一旦确认,他们还是难掩心头喜色。这回轮到孔方不屑了,他还以为他们有更高明的鉴宝手段呢,结果呢? 简直不忍直视! 他心里就想着以后要不要造一些西贝货坑这些自以为是的大兴朝专家。 方世清他们以同样的手段鉴定完银子、项链、首饰,然后清点数量。最终清点出黄金两万两,银子五十万两,项链、首饰中金质、银质的若干,翡翠、玛瑙的若干,价值不下数十万银子。 至于古玩字画,孔方本不是大兴朝人根本看不懂,犹其是那些字画,上面的属名作者他甚至都没听说过。 至于价值,方世怡估计值十万银以上。 大兴朝一两金换一百两银,两万两黄金就是两百万两银子,再加上其他珠宝换算成银子,密室财富将近三百万银子之巨。 孔方查阅过清河县档案,清河县一年的税收不到八万两银子,一百两银子足够一户中等人家一年的基本消费。 面对这笔巨额财富,莫说孔忆吉这个大兴朝屌丝,就连出身豪门的方世清姐妹都动容不已。 第七十二章 你是行的 有了银子,一切困难将迎刃而解。 县衙日常工作可以正常运转了; 将士们杀敌立功的奖赏可以兑现了; 孔方发展养猪大业的资金解决了; 县兵的军费也不用再操心了。 看着眼前一堆堆金子、银子,孔方第一次发现朱达昌竟然这般可爱。 清点、造册完毕,金银珠宝再次封存入箱,孔方召来衙役,命他们将木箱抬入县衙府库,派专人把守。 第二天,县兵兵营锣鼓喧天,热闹非凡,每个县兵好象吃了三斤蜜蜂屎,笑得眼睛差点看不到路。 阅兵台上,拉着一条红绸布条幅,上书:热烈庆祝剿匪大捷盛会胜利召开。条幅前方摆着一排桌子,知县大人居中,正副大队长、洛校尉从旁正襟危坐。 桌子前是一箱箱白花花的银子,在朝阳之下白光茫茫,非常耀眼。 孔师爷主持盛会。他首先请知县孔大人讲话。可惜台下县兵没有几个读过书,对知县大人文绉绉的话不感兴趣,基本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但是因为军纪约束,他们身板还是站得笔直,只是那表情渐渐出现不耐烦。 孔方站在台上很快发现了端睨,但是他没有当场发飙。因为这些人半个月前还是大兴朝最底层的佃农、贩夫、走卒。 他们一没文化,二没信仰,因为急于应对朱重九的威胁,自从县兵队组建以来只一味强化训练他们博杀技能。 至于文化思想上的改造几乎为零,他们能坚持站着就相当难能可贵了。 孔方两世为人,虽然从来没有从过军,但是军旅题材的影视剧看过不少,耳染目睹之下让他相信一支没有信仰、没有思想的军队,不可能是一支百战不殆的雄师。 而要完成对他们思想改造,首先必须让他们有文化。 这是孔方一直在酝酿的计划。 知县讲完话就到了颁奖环节。正副大队长、洛校尉的奖赏由知县亲自颁发,其他人的奖赏则由正副队长颁发,师爷一如既往负责唱名。 所有县兵、亲兵都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奖赏,人人都乐得流口水。犹其是那些县兵,他们大都是穷苦人家,一年到头苦哈哈都不一定能挣到一两银子。 他们对自己获得的奖赏十分珍惜。 发完奖赏,大队长方世清宣布除了必要值班人员,其他县兵休假一天,允许回家省亲。 此令一下,全营沸腾。 布置完毕,方世清率先骑上枣红马扬长而去。孔方望着她如风而逝的背影怔神,这虎妞是一如既往地目无长官啊。 “姐姐一直忙于军务,方家庄她已经有些日子没回去了,家里有一堆事务需要她处理,所以她走得急。” 方世怡轻声解释。 对于小姨子的善解人意,孔方一直充满感激。但是军营是讲纪律的,他不在,方世清最大,所有人必须听她的。 他若在,他就是方世清长官,所有人包括方世清必须听令于他。 方世清的放肆行为更让他坚定要改造县兵的决心。 他告别洛文鹏,摒退孔忆吉,将方世怡带到县兵中军大帐。这里是县兵队队部,方世清和方世怡平时办公的地方。 方世怡看到孔方脸色严肃,还以为他还在生姐姐的气,正想开口宽慰,孔方已经率先开口,“世怡,这些日子感觉怎么样?” 方世怡明显愣了一下,因为她没想到孔方会有此一问。半晌她才回过神。 “挺好的。” 她微微颔首。 “对县兵队有什么看法?”孔方继续问道。 这回方世怡没有急于回答,因为她隐约感觉孔方是在考她。 整个县兵队各种情况在她脑海里反复旋转,她认真过虑,寻找其中的问题点。 “县兵队经过这些日子的训练,以及瓮城一战,他们虽然还不是训练有素,但是已经进步不少,甚至可说已经脱胎换骨。” “即使犁头山上的山匪再次攻城,我们仍然有再战之力,甚至会打得更好。” 方世怡对县兵信心满满。 孔方不置可否,对于便宜小姨子他非常有耐性,“我们组建县兵是为什么?我们在为谁而战?” “当然是为了剿灭山匪呀。”方世怡不假思索。 “至于为谁而战?” 她微微仰头,玉手扶着脑门思考半晌后眉头轻舒,似找到了答案,“当然是为姐夫你啊。你是清河县知县,县兵队是你组建的,军晌是你发的,不为你而战,为谁而战啊。” 孔方轻笑。方世怡的答案在他意料之中,但它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他不再让方世怡猜哑迷,而是向她敞开心扉。 县兵队组建之初,他确实只想着针对犁头山山匪。 但是与洛文鹏讨论了天下形势之后,他改变了初衷。因为只要他还是清河县知县,他就必须肩负守土之责。 随着天下形势恶化,清河县面对的敌人将不仅仅是犁头山上的山匪,还可能遭遇黄角黑巾军这样的强敌兵临城下的威胁。 大兴朝南方比北方富庶,孔方不敢保证叛军不会挥师南下。一旦他们南下,戚帅的兵马能不能挡住是一说。 他愿不愿抵挡又是一说。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在强敌来犯之前,他必须训练出一支强悍的军队,即使不与群雄逐鹿中原,也能守护清河县一方平安。 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不仅要有最好的盔甲,最好的刀枪箭矢,还必须有文化,有信仰,有纪律。 他们必须明白自己在为谁而战,战的意义是什么。 这是一个意义非凡、异常艰难的灵魂改造工程,犹其是在这个时代,面对这群曾经只为一日三餐劳碌的县兵,其艰难可想而知。 孔方的话滔滔不绝,方世怡认真聆听。 只是听着听着,她脸上情绪由恬静变成激动,看向孔方的目光多了一份炽热和崇拜。 直到孔方告诉她,他将把这项伟大的工作交给她去完成,她才惊醒。 “姐夫,我行吗?”她很犹豫。 姐夫的理想太伟大,目标宏伟几乎超越了这个时代,她担心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耽误了大事。 孔方一脸肯定,“你行的。” 第七十三章 兵书出世 说真心话,孔方自己都没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他只是从前世影视剧、历史中吸取经验,犹其是前世那位伟人建设军队的经验。 方世怡聪慧、学识渊博,她能很好理解自己那套不成熟的理论,最重要的是,她是自己的拥趸。 这项工作交给她,她肯定能出色完成。 说完了大道理,他又断断续经续讲了一些细节、例子。 谈完了县兵建设之事,他拿出一本薄薄的,用绸布包裹的书。 这书是他根据自己的记忆口述,由方世铂笔录的《孙子兵法》。 当然《孙子兵法》这个书名是不能用了,他想改为《孔方兵法》,但是兵法不是诗词歌赋,它事关参战将士生死,他终究没有胆量据为己有。 于是他将书名改为《兵法要略》,至于它的出处他都想好了,它源于上古兵法遗籍,自己只是偶尔得到手抄本。 至于原著,因为年代久远,早已经被毁。 “这是一本上古兵书,它叫《兵法要略》,你把它交给你大姐。当然你也要好好研读,对日后带兵打仗非常有益。” “它是我当年游学天下时偶遇一位世外高人,我们两人因为投缘,畅谈甚欢,于是他赠我兵书。当然,它只是手抄本。” 他郑重其事地将被他篡改书名的《孙子兵法》交到方世怡手中。 方世怡不敢怠慢,接过兵书,打开绸布包。 看一眼书目顿时感觉“兵法要略”四个字非常眼熟,再往下看,右下方有一行小字:方世铂著。 她忍住笑,轻声问道:“姐夫,你确定它是世外高人赠你的上古兵书?” “当然。” 孔方自信里还带着一缕幽怨,“世怡,你怎么象你大姐一样不相信姐夫呢?” 方世怡白他一眼,将兵书还给他,“你看看,它到底是谁写的?” 孔方接过兵书仔细一看,“方世铂著”四个字差点让他大脑暴浆。 “姐夫,你告诉我世铂到底是著书的古人,还是送你兵书的那位世外高人?” 方世怡似笑非笑看着他。 “咳……咳……” 孔方连连咳嗽,尴尬不已。 他是万万没想到方世铂会在兵书封面聒不耻地署上自己的大名。 怪不得当初他那么殷勤用绸布包好,原来他跟自己玩这一手。都怪自己太相信这个熊孩子,结果让自己出糗。 “世怡,其实是这样的……” “它确实是一本旷世兵书,也确实是我从一位世外高人处获得。但是当年我志不在行伍,所以没放在心上。” “现在我们不是需要它么,所以我就根据记忆口述,让世铂笔录的。我也是奇怪自己其他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唯有它记得那么清楚。” “当然之前我也是不记得,只是跟朱重九打一仗之后就记起它了。” 孔方腆着脸解释,心里为自己的急智赞叹不已。 “你若不信,可以看看里边的内容,看它是不是高深兵法。”他将书还给方世怡。 方世怡半信半疑,重新接过书,打开第一面。 始计篇: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方世怡一下就被兵书所述兵法吸引,全神贯注阅读。 孔方悄悄退出去,出到帐外提醒卫兵照顾好方世怡,但是不要打扰她。 他回到县衙,换下官服便叫上小翠、老宋去打猪草,还特意叫上孔忆吉。他打算将养猪大业交由孔忆吉主持,所以孔忆吉必须先学会怎样养猪。 三人背着背篓,满肚子疑惑跟在孔方身后。 到了郊外,他将自己认识的猪草一一指认给老宋他们,让他们割下装进背篓。大兴朝没有人认识这些猪草,更不知道它的妙用。 除了偶尔有耕牛啃食,它们几乎处于疯长状态。 不一会三个背篓就装满,然后打道回府。 回到后院,孔方又教他们将猪草轧碎,然后放入大锅,掺入半升米糠一起煮。孔方让孔忆吉记录下每一种猪草的名称,以及他们制做猪食的每一个步骤。 它将成为大兴朝第一本养猪技术教材。 柴火很旺,猪食没多久就煮开,随着一个个气泡冒起,一股青草味弥漫开来。老宋睢一眼冒着热气的猪食忍不住吐槽: “这玩艺人都不吃,猪会吃才怪!” 我…… 孔方差点就暴粗,强忍着没有一脚将他踹开。 老宋也发觉自己失言,吓得他差点没把脑袋藏到裤裆里。 他不敢再抱怨,化身辛勤工作的工蜂,任劳作怨。 猪食煮好了,他将它倒入一个木桶里,然后拎着走向猪圈。小翠、孔忆吉紧随其后。老宋将猪令倒入食槽,他固执地认为猪不会吃。 结果出乎意料,猪食刚倒入食槽它就迫不及待,仿佛从来没有吃过这种美食一样大快朵颐,吧唧声十步之外都清晰可闻。 老宋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当了十几猪倌还是第一次知道猪原来是吃草的。 孔忆吉也被惊讶到了。大兴朝开国就开始养猪,因为它只吃粮食,所以一百多年来鲜有人养,几乎都是土豪乡绅、达官贵人在养。 因此市面上很少有猪肉售卖,也鲜有人吃得起。 他压抑着激动情绪,认真记录下这一幕。心里对老爷又多了一份敬仰。 小翠更是高兴得象个孩子,一会拍手蹦跳,一会低头“叮嘱”猪吃慢一点。孔方远远站着,猪圈的味道让他望而怯步。 喂完猪,孔方开始分派任务。 他派孔忆吉负责购买猪苗。 以目前的交通条件去中山国购买猪苗显然不现实,他让孔忆吉到附近县府搜罗,有一头买一头。 第七十四章 正经点好么 老宋负责选址扩大猪场。 猪场不能再建在后院,后院养一两头猪勉强可行,若养百八十头还不臭气熏天! 养殖场不仅养肉猪,还养种猪,由小翠和老宋负责。因为他俩不识字,他编写的养殖技术教材由孔忆吉负责讲解。 分派完任务,孔方正要离开,小翠突然跪在他面前,不由分说“咣咣咣”就三个响头,“谢谢老爷大恩大德,小翠甘愿为老爷做牛做马。” “呃……” 小翠的反应让孔方谔然。 养猪又脏又臭又累,至于那么激动么? 孔忆吉见状附在他耳边一阵耳语,他才想起大兴朝的猪倌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有着相当高的社会地位。 小翠的身份是佣人,佣人是当家主子的私产,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说不好听就是行走的工具。 小翠当上猪倌,等于改写了命运,从此草鸡变凤凰。 孔方示意孔忆吉将她扶起。小翠是朱达昌买来的,朱达昌死了,卖身契还在,他干脆吩咐孔忆吉找到小翠卖身契烧了,还她自由身。 小翠闻言更是哭成泪人,恨得自己立即化身牛马供孔方驱使。 孔方有些心酸,大兴朝人活得太难了。 他又人些得意,毕竟自己一句话就能改写一个人的命运,将她从地狱拉回人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差点就一股作气,恢复其他佣人的自由身。但是在大兴朝整个大环境下,即使他是堂堂一方父母官,仍然位微人轻。 如果他坚持这么干,莫说其他人,估计方世清就会将他吊起来打。 改变社会现状,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实力。 他稍稍安抚一下小翠,便离开了。他是boss,只负责大方向,至于其中操作细节就由手下员工完成。 回到后院家中,他刚躺下小憩,衙役来报洛老先生求见。孔方麻溜起身,洛老先生是大兴朝为数不多的大儒,他一个后生晚辈可不敢耍大牌。 他一边吩咐佣人备茶,一边匆匆赶往客厅。 “不知道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恕罪,恕罪。”远远看到洛先生他就作揖陪罪,洛先生见状抚须大笑。 “县尊客气了。是老头子叨扰县尊,还望县尊莫要责怪啊。” “先生千万别这么说。先生是世清姐弟三人恩师,也就是本人的恩师,而且你的举荐之恩,孔方不敢忘啊。” 孔方一脸真诚。 洛先生再“哈哈”一笑,再摆摆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孔方邀请对方入座,双方坐定,佣人奉上香茶。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犹其是诛灭以朱重九为首的山匪,洛先生更是盛赞孔方文韬武略,是千古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 孔方不敢贪功,将大部分功劳都推给洛文鹏。 洛先生含笑不语。 瓮城一战,他向洛文鹏详细了解过。若说洛文鹏有功,不过是他及三十亲兵有带兵、练兵之功而已。 因为整场剿匪战都是孔方在谋划,若没有火攻之奇效,或许县兵能打败山匪,但必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绝对不是现在的0:500的战损比。 至于后来出现的天雷,说是上天为灭朱重九而特意派遣,作为一介大儒,他会相信几分只有他自己知道。 只是孔方不愿实话实说他也不便追根究底而已。 说完战事,洛先生题归正转。 他拿出手抄版《西游记》。自从方世铂被他大姐送去县学,孔方没有代笔人,他已经很久没“写”了。 洛先生手上的《西游记》有十章,是方世怡复抄给他的。章节虽然不多,但是成功将勾起他兴趣。 “县尊啊,这本《西游记》可是把老夫腹中的书虫勾起来了啊,一天不读就难受啊。敢问县尊,它是不是还没写完呢?” “当然。” 孔方果断点头,《西游记》一共一百回,他才“写”了十回,还有九十回呢。 洛先生闻言,顿时就象知道有糖吃的熊孩子,两眼放光,死死抓住孔方的手。 “县尊,那可不可赶紧写,哪怕一章都行。” 孔方尴尬地挠头。《西游记》就在他脑子里,他张口就能来。不过,若是将它变成文字,难度不小啊。 “先生,我……嘿嘿……你也知道,我因为得了一场怪病丢失了许多技能,写字就是其一。我不仅写得慢慢,那字还写得其丑无比。” “之前都是我口述,世铂代笔。现在世铂不在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洛先生抚额。 孔方说的是“事实”,他不好意思“强人所难”呀。但是书瘾上来,就象烟民犯烟瘾不来几口浑身没劲呢! 方世铂在县学,作为大儒将学子的学业视为头等大事,他断然不会让方世铂为了代笔中断学业。 方世怡是女子,不方便两人长时间相处一室,恐引来是非。 方世清倒不需避嫌,但是她只喜欢舞枪弄棒,不喜文墨,他还听说他们夫妻感情不太好,话都说不到处去。 让她代笔不切实际。 “县尊,我为你代笔,如何?” 洛先生头探向孔方,满眼期待仿佛索糖的小屁孩。 孔方差点没从椅子上滑下去。 堂堂一代大儒,居然为一个小小知县代笔,就算他有这份心,自己也不敢有这份胆量啊。 老洛,正经点好么?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人家一代大儒为你小小一个知县代笔,那是多大的面子? 你敢驳人家面子,那纯粹就是给脸不要脸呗!若传出去他还能不能在大兴朝,犹其是大兴朝官场上混? 他脑筋打了无数个结,然后又舒张开,再打结,再舒张…… 最终他犹豫着开口道:“先生为我代笔,是我的荣幸,我是求之不得啊。” “但是呢……你老也知道,写书是一份苦差事,写书的灵感就象间歇泉,时来时不来,没个准信。” “先生你不可能整天守要我身边。就怕你在的时候我找不到灵感,一旦你离开了,灵感却来了。” “还有,灵感它喜静,犹其是夜深人静之时,正是灵感泉涌的时刻,我又岂敢让先生熬夜?” 第七十五章 男人口袋里不能没钱 孔方先扬后抑,甚至不惜甩锅。 不是他不愿意接受,是条件不允许。 洛先生捋着长须陷入沉思,最终长叹一声表示理解。 孔方松了口气,然后答应洛先生自己会尽快想办法继续“写”《西游记》,而且“写”完一章就马上送到他手上,他将是《西游记》每一章的第一个读者。 洛先生对孔方的态度非常满意,他给孔方提供几个自己的门生故旧,他们还活跃在大兴朝官场,孔方与他们结交必然对他大有裨益。 孔方如获至宝。 虽然他是官场素人,但并不表示他对官场一无所知。官场也是江湖,甚至比众人口中的江湖更加凶险。 官场之上人脉显得犹为重要。 俗语说,朝上无人莫做官。官场独狼是不存在的,因为官场上没有独狼生存的空间。 孔方起身郑重向洛先生行大礼感谢。两人客套几句,洛先生再将话题拉回到《西游记》。 “县尊,你可曾想过将《西游记》版印成书出售?” 孔方点头。虽然当初他“写”《西游记》是一时兴起,但是不防碍他想通过《西游记》获取名利。 大兴朝跟明朝并不在同一时空,他不担心吴承恩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找他算帐。 更不担心有人出来揭露他抄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是方家上门女婿,不掌握家中财政大权。便宜老丈人不在家,母老虎方世清是方家财政大臣。 他不知道前身是什么待遇,但是自己从穿越过来到现在,除了从方世铂手中“赚”来的二两,他真没有在方家取过丁点银子。 方世清不给,他不敢讨要,方世怡他又不好意思讨要。 幸好他暂时没有狐朋狗友,不上馆子,不喝酒,不抽烟,不泡妞,三餐方家免费,一天天不用花钱,否则他不仅穷死,还会被别人笑死。 男人口袋里没钱,跟男人阳猥是同一个病。 现在县衙银库虽然有近三百万两银子,但它已经充公,是公帑。他想当一名清官,不想做朱达昌第二。 零花钱,他想凭自己本事去赚。 摆地摊不是可能的,以他的身份“写”书应该是最佳选择。但是“写”书是一份艰苦的工作,虽然他大脑里有《西游记》,但是要将它“写”出来并非易事。 一来《西游记》他并不能倒背如流,他需要慢慢回忆;二来众所周知的原因,他的写字水平不仅烂,还龟速,写一行字他都废劲,何况几十万字的《西游记》! 他还有一个顾虑。自从当上知县,他特意了解一下大兴朝国情,在教育这一块可谓是糟糕透顶。 就以清河县为例,清河县七八万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大约有上万人,但是整个清河县只有一所县学,县学里学生不过五六百人。 十分之一的入学率! 各乡村虽然设有私塾,但都是那些地主乡绅为自家子女而设,就象方家私塾,它只为方家姐弟三人服务。 这么低的教育程度,一本《西游记》能卖几两银子? 万一如前世累死累活写下一本几百上千万字的网文,结果连烟钱都赚不到,那就悲催喽。 在前世还好说,反正网上没人认识不怕丢脸。 他如今是堂堂知县,名声在外,脸面挂在清河县城门楼上,万一《西游记》赚不到一顿茶钱,他脸还要不要? 洛先生但见他点头,不见他愁肠百转,当即拍案叫好。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如此奇书,当然应该天下人共享。 “县尊,你日理万机,关于出书一事,老夫可否代劳?恰好老夫认识印书局的人。”洛先生主动请缨。 孔方自然是求之不得,但他还是将自己的顾虑说出来。 谁料洛先生听罢哈哈一笑,说他多虑了。 他给孔方算了笔帐。大兴朝虽然读书人占比小,但是整个大兴朝人口上千万,识文断字的有数十万之众。 大兴朝周边,有燕云国、五梁国、丽人国、如象国四国。他们本是文周朝的四个诸候国。 后来文周皇室势微,各路诸候纷纷脱离皇室控制止,自立为王。经过多年战乱,文周朝最终没有挽回颓势,被迫分裂为文周、燕云、五梁、丽人、如象五国。 后来,文周改国号大兴,即当今之大兴朝。 燕云、五梁、丽人、如象四国虽然脱离皇室上百年之久,但是文化认同上仍然以文周即大兴朝为尊。 五国之间文化是相通的。 “洛先生,你还想让《西游记》走出大兴朝,让天下人共享?”孔方惊讶于洛先生雄心勃勃。 如果《西游记》真能走出大兴朝,按前世的说法应该就是实现了国际接轨吧? “当然。” 洛先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在燕云等四国,老夫都有至交好友,想要在那里推广《西游记》绝非难事。” “虽然燕云诸国文风不如大兴朝,文人士子不如大兴朝多,但是四国人数叠加,也有数十万之多吧?” “县尊,《西游记》妙趣横生,老少皆宜,不愁卖不出去。就算十名文人中有一人买一本,算算我们能卖出多少本?” 孔方眼角连续抽搐几下。 “先生,那依你看,我们一本书卖多少银子。” “一两。”洛先生显然早有打算,胸有成竹。 “能读书的人,都是有钱人,有钱人家不缺这一两银子。”他如是解释。 孔方彻底信服,大儒就是大儒,做学问精益求精,做生意一点不含糊。一本收一两,一百本就是一百两,一千本就是一千两,一万本就是一万两,十万本就是…… 孔方不敢算出结果,怕太激动导致大脑暴浆。 他压抑住激动,舔着嘴唇,“先生,一切拜托你了。还请你帮忙找一个代笔的,我马上开始‘写’,争取尽早完稿,然后付印。” “人没问题,我可以在县学找一个教习给你。你可以一天写一章,十天就有十章,然后我们再整理成书,再印。” 第七十六章 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至于已经写好的十章,我马上托印书局印刷,尽快出书。我们以十五天为期,每十五天出一本,直至县尊将全书写完……” “等等。”孔方喊停。 “先生,依你的意思是十章合一本?” “是啊。”洛先生一脸理所当然。他拍了拍书桌上的《西游记》手稿。 “十章正适合装订成一本。” 孔方咽下一口口水,“先生,就这一本你就打算卖一两银子?” 洛先生望着孔方,眼神有些怪异。县尊怎么回事? 嫌书卖便宜了? “县尊,一本一两子差不多了,它就是这个价。” 孔方感觉自己脑子嗡嗡的,他机械地计算着一组数字,全本《西游记》有一百章,按洛先生拆解法,它可以拆为十本书。 一本卖一两银子,十本就是十两银子,若一本能卖十万册,十本就是一百万册,一百万册乘以一两,等于多少银子? 快说说,它等于多少银子? 洛老头,你特么文人风骨呢? 你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不过,我喜欢。 孔方压抑不住自己情绪,激动得手脚都在颤抖,大脑紧张地计算着另一笔帐。四大名著他都读过,其中《红楼梦》就跟《西游记》一样熟读。 还有兰陵笑笑生的旷世杰作,他亦能“写”出来,还有《西厢记》、《茶花妇》、《罗密欧与朱丽叶》、《平凡的世界》…… 他拉开一串书单,如无意外,他凭“写”书卖书就能混成大兴朝首富。 一时之间他真有挂印而去,闭门“写”书之意。 幸好他理智还在,自由职业再风光,都不如铁饭碗香;文人骚客面子再大,也不如知县面子大。 权力,不论在前世,还是在大兴朝,它都是至尊。 就以洛先生为例,如果孔方只是一位会写书的文人,他绝对不会对孔方毕恭毕敬,以他的身份表示一下欣赏,就已经天大的恩惠了。 甚至他都不敢将《西游记》拆分后仍然开价一两一本。 他曾听说云雀写了一本纯属扯淡的《祥瑞》,竟然卖到三两银子一本。难道是清河人不识货吗? 当然不是,反而是因为他们太识货了。 当然他识的不是《祥瑞》的价值,而是云雀本身的价值。 如果云雀没有官身,《祥瑞》一书用来当手纸都嫌纸上沾有墨迹。 至于那首《嘘嘘诗》,它将不是荣耀,而是有辱斯文。 “好吧,一切按你的办。”孔方灌了一杯茶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决定先让《西游记》试试水,至于其他的书,以后再说。 两人再拟定一些关于出书、分利的章程。 一切办妥之后,洛先生欲告辞,孔方突然想起窦桐父女和自己夭折的造星计划,便问道: “先生,你可认识窦桐?” “就是携女在各茶楼卖唱那个窦桐。” 洛先生闻言,眼神暗一下,“同为清河人,哪能不认识。窦家在清河县原本也是名门,诗书传家,可惜得罪了小人朱达昌,最终落得家破人亡。” 他略显疑惑,“县尊问他作甚? 是他找你翻案吗?” 孔方也不隐瞒,将自己如何偶遇窦桐父女,以及自己的造星计划和盘托出。洛先生轻拍脑门,想起这事他听方世铂说过。 还听说如果不是前教谕云雀从中作梗,县尊的造星计划已经成功。 洛先生一直不忍心直面故友的落迫,他从来不去茶楼听窦桐父女卖唱,仅是暗中偶尔接济他们。 听说洛先生认识窦桐,孔方便八卦一下窦桐案的始末。县衙档库里有他的案卷,但是它出自朱达昌之手,可信度几乎为零。 洛先生略一沉吟,便说道:“窦家世居清河县,以诗书传家。祖上曾出过翰林,当然这已经是前朝的事了。” “到了大兴朝,窦家开始逐渐没落,到了窦桐一代,窦家已经沦落为普通乡绅,家境虽然殷实,但是在清河已经完全失去话语权。” “犹其是在那些新贵眼里,窦家更是昔日黄花。当然这只是世态炎凉,人情世故,并不伤窦家根基。” “窦桐多才,但性直,清高,视朱达昌之流如洪水猛兽。他的言行最终得罪了朱达昌,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一旦两相争斗,一介草民能有好下场?” “当初吴大麻子聚啸犁头山,为非作歹,劫掠烧杀,激起民愤乡民怒告朱达昌不作为,纵容匪患。” “朱达昌迫于压力不得不进山剿匪,但是他只是在犁头山下转了数圈便收兵,根本不敢上山剿匪。后来有人‘举报’是窦桐通匪,造成官府剿匪失利。” “朱达昌暴怒之下,亲自带人捉拿窦桐一家,抄没其家产,全家除了他父女两人羁留清河县,终身以卖唱为生,其余十几口人充军边塞。” “边塞路途遥远,道路坎坷,窦家十几口人还没走到边塞,已命赴黄泉。当然,也有传闻是朱达昌授意加害所致。” “至于事实如何,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了。” 孔方越听越心惊。他来自高度文明的前世,窦桐一家的悲剧只发生于古装影视作品中,现实根本不可能存在。 “通匪是大罪,朱达昌一伙已经将窦桐 案办成铁案,若要想翻案,比登天还难。朱达昌虽然已死,但是在此案获利者不止他一人。” “所以县尊莫要轻易接受窦桐翻案请求。因为以你目前的根基,不仅翻案无望,可能还会连累于你。” 出于爱才,洛先生忍不住叮嘱几句。 孔方理解洛先生的善意,点点头,然后便将孔忆吉接到自己骋书后,他跟窦桐的一番对话告诉洛先生。 洛先生听罢点头,“这倒是窦桐的脾性。” “我佩服他人品,也欣赏他父女才华,所以我将继续造星计划。先生,在世人眼里,歌者是贱籍,卖唱是低贱行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唱歌是一门艺术,歌者是在实践艺术,他跟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是劳动者。” “他们还是美与善的传播者。” 第七十七章 人本无贵贱之分 “先生,你莫怀疑。世间来本众生平等,从无贵贱之分,是迂腐的礼教学说,生生将人分为三六九等。” “好的歌曲,能带给我们美的享受,让我们平淡的生活多一分色彩;它能引人向善,净化我们的心灵。” “歌者则是美与善的传播者,我们没有权利,没有理由鄙视他们,视他们为贱籍,反而我们应该尊重他们……” 孔方滔滔不绝,以前世的目光、理论美化歌与歌者。 洛先生听得目瞪口呆,他是闻名天下的大儒,博闻强识,满腹经纶,却从来没听说过孔方这番言论。 如果孔方不是一县之尊,如果孔方没有写出一本足以名扬天下的奇书,他都忍不住喝斥他言论乖张荒诞,不符伦理纲常。 正因为孔方头上有光环加持,让洛先生低头思考。 他这么一思考,发现孔方说的好象又有点道理。 大兴朝等级森严,士、农、工、商,尊卑有序,其中又以士大夫为尊,卖唱者都不在其中,属于贱籍之列。 甚至在一些士大夫眼里,他们比贫民更为低贱。 这些年,洛先生自己对昔日友人避而不见,说是不想面对老友落魄,但私心何尝不是怕世人嘲笑,担心自己身份地位被他拉低? 为了自身名誉割舍友谊,自己又高尚在哪里? 一个拉低自己灵魂的人,又有何高贵可言? 朱达昌、云雀之流,身居庙堂之上,身份何其高贵,但是一个贪赃枉法,鱼肉百姓;一个为苟且偷生,不惜勾结山匪,甚至为讨好山匪将自己亲孙女推入火坑。 他们表面的高贵,难以掩饰他们灵魂的下贱,以及罪恶。 反观窦桐,宁愿让自己留在歌籍,也不愿连累有心帮助自己的恩人,他身上人性的光辉并没有因为身份的低贱而失去光芒。 反而熠熠生辉,甚至刺痛世人的眼睛! 也许窦桐的身份是低微的,但是他的人性、灵魂是高贵的。 或许洛先生还不懂何为众生平等,但是窦桐与朱达昌、云雀在身份、灵魂、人性之间的反差,震憾了他。 他是大儒,但是他并不迂腐。 突然之间他似乎看到自己一向推崇的礼教,并不是那么完美。 他突然起身向孔方作揖,“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老夫有幸聆听县尊教诲,茅塞顿开,请受老夫一拜!” 孔方急忙离座,扶起洛先生,嘴里连说不敢当。 能说服洛先生这个名闻天下的大儒,孔方心里高兴不已。毕竟大兴朝属于封建社会,封建礼教盛行,人们受其涂毒,思想禁固。 他若想有所作为,离不开洛先生这样的大儒帮忙站台。 靠南城城根处,一座低矮的草棚,外面看起来非常破落,但是里边的布置简陋却不失雅致。 窦英坐在窗前边抚琴,边教云菲儿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云菲儿自从不被方世怡所救,就再也同有回过云家。 云家对她而言,已经是陌生人家,跟自己 没有任何关系。她跟窦英结为异姓姐妹,称窦桐为义父。 窦桐本来与云雀有深仇,但是跟云菲儿无关,何况她命运坎坷,如果他不收留,难道让她一介弱女子流落街头?所以他认下了这个义女,云菲儿从此长住窦家。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月亮代表我的心……” 歌声如流水,轻轻流淌,溢出草棚,在棚顶上空萦绕,再随风飘向远处…… “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窦英跟着吟唱,眼前漂浮着一个英俊少年的身影。 他是那么清晰,似乎近在眼前;他又是那么遥远,不,应该是高高在上,穷她毕生之力都无法触摸。 忽然间,她心乱了,手法随之也乱了,她弹出一串乱琴,菲儿停止歌唱,轻声问:“姐姐,你怎么了?” 窦英忍着泪水,摇头。 门外,窦桐叹了一口气,望着深遂无云的天空,久久不语。 “窦兄!”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窦桐突然浑身一震,回头不可思义地看着到访的洛先生,嘴唇蠕动,似有千言万语,却说出不出。 半晌,他终于说道:“洛先生,你不应该到这里来。” 洛先生则是一脸惭愧,“窦兄,不是我不应该来,而是来晚了。我不应该有私心,放下你我情谊,躲着不敢相见。” “不,不,洛先生的恩情,窦桐一生不敢忘。” “这些年,洛先生一直暗中相助,窦桐一清二楚,若非有先生,窦桐恐怕难苟活于世啊。” 窦桐眼角湿润,声音哽咽。 洛先生亦是心情悲戚,他握着窦桐双手,安慰道:“窦兄,事情已经发生,我们既然没有能力改变,不如放宽心态,活出另一番风采。” 说罢,他卖了一关子,“你猜猜这话是谁说的?” 窦桐一阵恍惚,这还用猜,不就是你亲口所说吗?眼看窦桐迷糊,洛先生哈哈一笑,“窦兄一定猜我是我说的,对吧?” 窦桐毫不犹豫点点头。 洛先生却摇头,自嘲地笑笑,“窦兄可是高看洛某了。洛某虽然号称大儒,其实不过是浪得虚名,其实是井底之蛙罢了。” “洛某可不是妄自匪薄,而是听罢县尊教诲而获得感悟而已。” 窦桐闻言,身躯再本能地一震,“县尊还记得我这个已没入歌籍的罪人?” 洛先生脸色一正,“窦兄,万万不可如此浅薄自己,若让县尊得知,恐怕他会不高兴哦。” “我……我……” 窦桐一时语塞,不知如何是好。 洛先生拍拍他手背以示安抚,“走,我们进屋详谈。你莫拒绝我哦,我可是奉县尊之命寻你来的。” 窦桐不敢怠慢,迎洛先生入屋。 窦英和菲儿出来拜见,洛先生点头回礼。姐妹俩转回厨房,出来时一人执茶壶,一人手拿茶杯。 但是当她俩站在洛先生面前时,却脸色犹豫,甚至有些羞愧,迟迟不见倒茶,洛先生疑惑。 “侄女儿,怎么回事?难道不舍得给伯伯喝上一口水?” 第七十八章 爱你有多深 窦英顿时脸红耳赤,结结巴巴解释,“不……不敢……是……是家里没有茶叶,只有白开水。” 窦桐亦是一脸尴尬,嚅嚅不成言。 洛先生捋捋白胡须,笑道:“孩子,按佛家说法,你着相了。茶水与开水本质上都是解渴之物,有无茶叶又何防呢?” “人生要学会随缘,不要执着表相,我们方能活得潇洒自在。茶有茶的香醇,开水有开水的清甜,各有千秋,没有谁比谁更胜一筹。” 窦桐双目含泪,用揖道:“先生教训得是,英儿,倒水。” 云菲儿举杯,窦英倒水,一杯水七分满。 “爷爷,请喝水。”云菲儿敬上。 洛先生笑着接过,轻啜慢饮,看似很享受。喝罢,将茶杯放茶几上。 抬头看到窦桐父女三人还站着,立即让他们坐下。他们不肯,洛先生佯装生气他们才坐下。 “窦兄,你我相识多年,你大可不必这样。” 窦桐欲要辩解,洛称先生摆手制止,“老夫知道你想说什么,其实之前老夫的想法跟你是一样的。” “直到昨天,县尊一席话,让老夫犹如拨云见月,思想豁然开朗。” “所以今日,老夫坦然进入你家。草棚虽然简陋,却是安生立命之所;广厦豪宅,不一样只是供人居住?” “人本无贵贱之分,贵贱在于人品。众生平等,哪来的尊卑之别?” “窦兄,我等算是白读数十年圣贤书了,县尊年纪不到二十,看得却比我等通透。什么士农工商,什么三教九流,什么贵族贱民,死后不过都是一抔黄土……” 洛先生滔滔不绝,似乎要将平生积攒的牢骚吐完为快,窦桐却是越听,越胆战心惊,脑门直冒汗。 他突然跪下,长揖着地,颤声道:“先生,莫要再说了。此番话我知道是出自县尊之口,我也知道县尊是为鼓励我。” “但是这番话跟对于大兴朝而言,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万一让有心人听去,县尊危矣!县尊年轻人为,心善爱民,千万不要因为我,而误了他啊!” 洛先生将窦桐扶起。 “我是老了,但是还没有糊涂。这些话我只是说给你们听,万万不可辜负县尊一片好心啊。” 窦桐再次下跪,不过是面对着县衙方向,窦英、云菲儿也随着跪下,朝县衙方向磕三个响头。 洛先生没有阻止他们。待他们磕完头才悠悠告戒:“日后见到县尊,你们可不要动不动就跪,他跟常人不一样,他不喜俗礼。” “他只希望你们放下心魔,振作起来,跟他一起完成造星计划。” 造星计划?! 县尊还记得造星计划?记得《月亮代表我的心》? 窦英脸上泛起红晕。 洛先生笑骂:“当然记得,造星计划是县尊亲自策划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是县尊亲自写的,他焉能忘记?” 窦英脸更红了,心里暗想那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会不会跟自己一样每晚都会对着明月,轻轻吟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他在吟唱之时,心里想的是谁? 她正想得入神,云菲儿轻轻扯动她衣角,她才恍然清醒,当即心虚得不敢抬头。 洛先生没留意窦英心思变幻,继续说道: “两天后,县尊有空,他邀约你们三人到县衙一见,商讨一下如何完成计划。” “爷爷,我也去吗?”云菲儿半信半疑。虽然当初自己被救时大人也在,但是他们并没有交谈,她以为大人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当然去了。”洛先生道。 “县尊还特意提到你。他说你非常有唱歌天赋,是一个人才。” “真的?”云菲儿瞪着双眼,双手紧紧抱着窦英,激动不已。 “姐,大人他记得我,还夸我是人才呢!” 窦英反抱着菲儿,既高兴又失落。高兴是为云菲儿高兴。她刚刚经历劫难,正需要有人鼓励,爱护。 他善解人意,心善,满足了云菲儿的愿望。 失落是他好象没有提及自己。这些日子她心里牵牵挂挂的,无处无时不想这位坐在庙堂之上的少年。 可是他心里终究是没有自己。 想想也是,话虽然可以说得冠冕堂皇,可是谁心里真正会没有尊卑之分呢? 何况他已经成婚,心思又怎么会放在一个歌女身上? 窦英心里百转千结,最终化作一声叹息,罢了,命里无时莫强求,那少年真不是自己能高攀的。 算了,就将这段情缘默埋在心里吧。只要他活得开心,她就会快乐。 自我化解了心结,窦英心情放松了。 洛先生拿出十两银子递给窦桐,郑重说道:“窦兄,县尊虽然不拘小节,但是我们不能失礼。这些银子拿去,为自己,为英儿、菲儿做一套衣裳,大家打扮好些,不让县尊落面子。” 窦桐没有推辞。因为洛先生说得在理,不论自己日子过得怎么不如意,也不能落了县尊面子,而他身上确实拿不出这笔银子。 再闲聊一会,洛先生便起身告辞。出门时一再提醒,两天后他会亲自来接他们,到时一起去见县尊。 窦桐连连点头,表示不敢忘。 洛先生走远了,窦桐将云菲儿支开,父女了默默对视一会,窦桐无奈开口说道:“英儿,县尊是我们的恩人,我们可是戴罪之身……” “爹,不要说了,我知道。” 窦英点头,两滴泪珠黯然落下,她转身回屋,坐在琴旁,玉指轻抚琴弦。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 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窦桐站在窗前,静静聆听,两行浊泪滚入红尘。 夕阳残红,秋风瑟瑟,一片落中在秋风中沉浮。 洛先生从窦桐家出来没有急于回府,他还要帮孔方物色一个代笔的人。他心里已经有了人选。 曹演虽然考取了秀才,但是因为家道突然中落,失去被举荐为官的机会,日子过得非常落泊。 让他去做县尊代笔,让他有一份工作,能挣钱养家糊口。县尊是爱才之人,曹演又是真才实学,一肚子学问的。 万一他能赢得县尊欢心,愿意做他举荐人,为他谋得一官半职,也不枉他十年寒窗苦读。 第七十九章 百无一用是书生 曹演,祖上曾是大兴朝巡抚,家有良田万亩。 其父曹昆更曾是礼部尚书,官三代曹演算是含着金钥匙出生。 可惜好景不长,十岁那年父亲曹昆因贪腐案锒铛入狱,最终散尽家财总算得以留下性命。 但从此曹家没落。 曹演自小聪明伶俐,十五岁就考取秀才,终究因为受家贫及父辈罪孽所累,年过三十仍然无缘为官。 俗话说百无一用是书生。 在大兴朝,读书本是有钱人家才玩得起的游戏,对于贫苦大众而言读书不如学习耕作。满腹诗书却不能出仕为官,曹演其实还不如街上的贩夫走卒。 贩夫走卒虽然目不识丁,却可以凭借自身蛮力为家里挣来一日三餐。而他却只能靠自家女人为富贵人家洗衣挣的几个铜板度日。 若不是有亲友偶尔接济,他或许早已饿死街头。 洛先生轻喘着气,站在曹有门前,破落的家门不禁让他心生感概。想当年曹家鼎盛时期,朱门大院,门前冠盖云集。 如今曹演住的是当年曹家佃户住的泥土屋,低矮、阴暗,门可罗雀。 “姓曹的,你这个手不提,肩不能挑的破落户,穷酸秀才,每天就知道捧着一本破书!你怎么不去死,你死了还能为我们娘俩节省一点口粮!” “滚,你给我滚……” 洛先生正在门外兀自感慨,屋里一阵河东狮吼差点刺破他耳膜。正无奈摇头,却看到曹演狼狈逃蹿。 他刚逃到门口,身后一阵狂风追逐而至,“扑”一道黑影打到他后背,然后“咣当”落地,洛先生低头细看,竟然是妇人用的洗衣棒捶。 话说曹演,骤然受袭,脚下踉跄,身子往前扑,手中的书本被摔出三尺远,自己则狗啃屎扑在上。 当他从地上爬起来时,忽然看到洛先生,他不由一阵尴尬,连书都来不及捡,急忙行晚辈礼。 “曹某拜见先生。先生,你这是……” 他看看洛先生,再看看自己破坏的家门,心里非常疑惑。洛先生脸色非常不好,他知道曹演日子不好过,但是他不知道曹演竟然被一个粗夯妇人如此虐待。 他是读书人,是名闻天下的大儒,骨子里有文人士子的骄傲,也有根深蒂固的传统纲常观念,曹演如此受虐他心难平静。 “先生,不怪她。” 曹演看出洛先生心中不悦,便轻声为悍妇开脱。 其实他何尝不想重振夫纲,可是自己若离开这个粗夯婆娘,最终只能饿死、冻死街头。 他对她的感情其实非常复杂,说惧怕她吧,却离不开她;说鄙视她,又对她心怀感激;恨不得休了她吧,看到先生脸色,他又本能地为她辩护。 贫贱夫妻百事哀,就当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吧。洛先生长呼一口气。 “走,我们进屋谈。” “先生……” 曹演望一眼不如富贵人家猪圈的土屋,欲言又止。 洛先生不说话,瞪他一眼继续往前走,刚抬脚迈过门槛,屋里冲出一道人影,“死鬼,你给老娘回来。” 她冲门外喊,忽然看到欲进门的洛先生,瞬间愣住了。 洛先生她是认识的。去年儿子曹彬生病,曹家家贫无钱医治,洛先生听闻后托人送来一百两银子。 曹氏虽然粗夯,但是也懂感恩,在儿子病愈之后,拎着家中唯一一只芦花鸡,带儿子上洛府给洛先生磕头谢恩。 “先……先生……你……来……了呵。” 家里破落,连自己亲生父母都极少登门,她万万没想到洛先生竟然会来,一时之间她紧张得手脚无处安放。 洛先生“嗯”了一声。看着妇人原本二十多的年纪,却活出四十出头的容貌,他心忽然软了,刚刚对她辱没斯文的不满,瞬间消散。 “彬儿可好?” 他忽然后悔来得匆忙,忘了带些点心过来。 “好,好,彬儿好着呢。”曹氏搓着手,激动得黑脸泛红,转声叫唤:“彬儿,彬儿,快出来,见过先生。” 曹彬从房间里出来,怯怯地给洛先生行礼。 “彬儿拜见先生。” 童声怯怯,甚是惹人怜爱,洛先生笑着弯腰想抱曹彬,曹氏立即拦住,“先生不可,彬儿身上满是尘土,会弄脏先生的。” “不防,不防。”洛先生抱起彬儿,三岁的孩子体重大约只有十五六斤。他有些心酸。 “先生,请坐。”曹氏搬来一条板凳。洛先生摆摆手,说道:“时候不早了,我就不坐了。曹演,我来就跟你一件事。” “先生请讲。” 曹演心里有些忐忑,洛先生登门肯定是有事,但是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家里已经没落到底,可是经不起任何折腾了。 “咱清河县县尊需要找一位代笔先生,我想着你非常合适,于是有意举荐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愿意。”曹演不假思索。 洛先生愣了一下,“你不用考虑考虑?” 曹演苦笑,“还有什么可考虑的。我手不提,肩不挑,养不活妻,养不起儿子。给县尊代笔,一它适合我,二县尊若管我三餐,还能给家里省点口粮……” 曹氏眼圈泛红,“相公,我……” 曹演摇头,“我不怪你,养家本是男人的事,这些年辛苦你了。” 洛先生听得心酸,制止道:“好了,别说那些了。县尊请你代笔,自然不会亏待你,三餐管不管我不知道,但是他亲口跟我说,他将每月你银钱二十五两……” 他话没说完,曹氏突然“扑通”一声倒地上,两眼翻白,手脚抽搐,吓得曹彬“哇哇”大哭,曹演也乱了阵脚。 “掐她人中。”洛先生顿喝。 曹演如梦初醒,赶紧掐曹氏人中。半晌,她悠悠醒来,两眼怔怔地望着洛先生。 “先生,知县大人真愿意一个月给相公二十五两银子?” 洛先生点头。 曹氏突然抱住曹演痛哭,似在渲泄某种情绪,曹演尴尬不已,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洛先生轻声叹息。 “曹氏,你先别那么激动。这代笔的活并不长久,大概就三个月左右。至于以后,就看曹演的造化了。” 第八十章 遇袭 洛先生看向曹演的目光意味深长。他是希望曹演能被孔方看中,给他谋一份长期职业的。但他不能将自己心里的想法全说出来,毕竟那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相法。 最终的结果还得看曹演的表现,以及孔方的意愿。 曹氏没有流露出失望神色。她心里有一本帐,自己相公一天天无所事事,是没有半个铜板收入的人 知县大人给的活虽然不长久,但是一个月奉禄有二十五两银子,他们这些年一年花销都不到十两银子。 二十五两银子够他们用两年多,她平日里再挣一些,日子已经比往日好太多了。 她对生活没有太高要求,衣食无优足以。 “先生,没事的,几个月就几个月,反正我们有手有脚,我们再勤快一些,日子准能过好。”曹氏乐呵呵地笑道。 目光在屋子里搜索一遍,最终她尴尬地发现家里已经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送给洛先生以报答他恩情了。 “先生……”她搓着手,脸色尴尬。 “我家太穷了,没有……没有……” 洛先生明白她想说什么,不由对这个长相粗夯的妇人又高看一眼。县尊说得对,知礼之人不定都是饱学之辈,素质高低跟一个人的学识无关。 素质是一个新鲜名语,劳县尊再三解释,他才理解。他忽然心动了一下,轻声道:“曹氏,你愿意做一名猪倌么?” “愿意。” 曹氏本能地应道。随即她又反问:“先生,你让我做啥?” 洛先生被她气笑了,“你都没听清楚,你怎么就应了呢?” 曹氏一阵扭妮,“先生是好人,先生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洛先生再一次被感动了,“曹氏,县尊准备扩大养猪业,肯定需要养更多的猪倌,如果你真愿意做猪倌,我可以帮你向县尊推荐。” “谢谢先生!”曹氏一揖到地,还拉上曹演和曹彬一起。 洛先生将他们扶起,说道:“你们不必忙着谢我。县尊也还是在计划中,养猪业成与不成还不一定。” “不管成与不成,我们一家都感谢先生大恩。”曹演再次作揖。 “嗯嗯!”曹氏猛点头。 “好了,好了,无需客气。”洛先生摆摆手。 “曹演,明天巳时,你要准时赶到县衙,我会在县衙门口等你,我们一起去见县尊。我已经出来一整天,该回去了。” 双方拜别,洛先生拒绝曹演送他,一个人匆匆走了。 回到家,意外发现孔方、方世清、方世怡都在,儿子洛文鹏也回来了,桌上摆好酒菜,似在等他归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他一脸疑惑。 “什么什么日子?非要是什么日子一家人才能聚聚?”师母训斥。 “一大把年纪的人,一整天都不着家,都不知道你在忙些什么。” 父亲被母亲训斥,洛文鹏低下头假装没听到。孔方则饶有兴趣地看着一代大儒被自己老妻训斥的狼狈,心里竟然莫名其妙地找到了平衡。 洛先生脸上有点挂不住,犹其是孔方也在。他不仅是晚辈,还是知县。自己惧内的丑事让官家人知晓,大儒的身份还要不要了? 可是他又不能罔顾斯文,跟老妻互怼,于是便借着跟孔方打招呼,选择性忽略夫人的唠叨。 “县尊大驾光临,寒舍逢壁生辉啊。” “先生客气了,我又不是第一次登门。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来,来,请上座。”同为男人,孔方生出同病相怜之感,默契配合洛先生。 “好,好,坐,大家一直坐。”洛先生脸上露出笑容,师母也不再唠叨。 “爹,我假已经休完,明天我就在走了。”洛文鹏等到机会,便向父亲辞行。 “为了麻痹犁头山山匪余孽,不让他们知道我们已经分兵,我决定明天天亮前悄悄离开,不惊动任何人。” “如此甚好。” 洛先生赞道,同时明白这是一顿践行宴,怪不得老婆子会生气。于是他不顾礼制,主动举起酒杯招呼大家一起为儿子践行。 渐渐地气氛上来了,方世清不再给孔方摆脸色,孔方心情放松不少,趁着酒意给大家讲个前世的笑话,逗得大家忍俊不禁。 不知道是酒意,还是笑话太好笑,方世清看他的眼神有些许笑意。孔方看在眼里,心里头顿时如有一只野鹿在乱撞,仿佛在跟初恋第一次约会。 席间,洛先生向孔方交差,窦桐父女已经联络好,后天去县衙相见,代笔曹演明天巳时就能报到。 他还顺便推荐曹氏做猪倌。孔方不认识曹氏,但洛先生推荐的人肯定错不了,当即就应下了。 孔方的信任,让洛先生备感欣慰。 酒席散时,已是辰时,半弦月远远挂在天边。 前世过了七点精彩生活才刚刚开始,清河城却已经昏昏入睡,偶尔漏出几点灯光,没能照明夜晚,反而让夜多了几分寂寥。 街上马蹄得得,孔方坐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他本来骑术就不好,再喝了不少酒,更是坐不稳。 方世清姐妹骑马陪伴其左右,她们小心驾驭着坐骑,边走边提防孔方摔下马。 方世清表现了少有的耐心。 若在以前,莫说陪他磨蹭,不让他吃一顿皮鞭就不错了。 “嘣……” 弓弦声音虽然细小,但是在静谧的大街上,方世清与方世怡都捕捉到了,她们顿时心生警惕,透光微弱月光但见一缕寒光直取孔方。 方世清立即飞身扑跃,抱住孔方翻下马背,再就地翻滚,隐入街边墙下;方世怡则挥动宝剑将箭矢斩落。 一切都发生在须臾之间,姐妹俩配合默契,化解了一场凶险。孔方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方世清突然发疯呢! “干……干嘛?” 他被方世清挤在墙角,呼吸都不太顺畅。 “别乱动,我们被袭击了。”方世清语气虽然清冷,但是善意暴表。 孔方借着月光看到方世怡如飞天仙子一样扑向不远外的房顶,手中宝剑闪着寒光。 不一会房顶就传来金铁交鸣声。 第八十一章 敌人好象有点多 “谁啊?太无法无天了吧?” 孔方缩在墙角,虽然他不想在方世清面前露怯,但冷汗还是忍不住刷刷往外冒。 他庆幸自己身边有方氏姐妹,若不然他真有可能步朱达昌后尘。 方世清护着他,没说话,握剑在手,随时警惕再敌人再次袭击。房顶上金铁交鸣声似乎越来越密集,她眉头越皱越紧。 “夫……夫人,要不你去帮帮世怡,敌人好象有点多。”孔方也听出了不对劲。 方世清回看他一眼。 “万一是敌人调虎离山计怎么办?” “……” 孔方无言以对,似乎有点理解方世清为什么不喜欢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可惜自己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在打架这方面都欠缺天赋。 “对不起。” 想到自己竟然需要女人保护,他情绪低落。 方世清再看了看他,没说话。她挡在孔方前,保持着半跪姿式,剑尖杵地,犹如一只随时暴发的母豹。 “踏踏……” 一阵杂乱脚步声由远而近。原来是巡逻的县兵听到动静急急赶来。领队是樊快。他首先看到在街上溜达的三匹马。 他脸色一变,“不好,是大人与大队长、副大队长的马。马候,你立即回去搬兵,其他人跟我上房。” 显然他也听到了房顶上的打斗声,虽然他们明知自己不能飞檐走壁,但是领导遇险他们不能不有所作为。 何况他们手里带有弓箭,至少放冷箭他们还能干,也不至于一无用处。 “樊快……” 樊快带着县兵正想往楼上冲,他听到方世清的声音,遁着声音他很快看到了方世清和孔方,顿时一喜,带着人跑过来。 “大人,方队长,你们没事吧?” “我们没事。你保护好你们大人,我去杀敌。”方世清已忍耐多时,援兵已到她岂肯放过匪徒?将孔方交给樊快后,她犹如捕猎的母豹扑向房顶的敌人。 房顶上杀声更盛,方氏姐妹娇斥连连,显然搏斗激烈。 “樊快,你们能不能去帮一下你们队长?”打斗久久不停,孔方越来越担心方氏姐妹安危。 樊快老脸微红。 其实他知道这种级别的打斗他们帮不上忙,可是一群大老爷们躲在墙根下,眼睁睁看着两位神仙般的美女跟恶徒搏斗,他脸上本来就挂不住。 现在自家大人再开口相求,他更加不好意思了。 “大……大人,大队长让我们保护你。”他低着头,心虚。 孔方正想说你们有四五个人,留两个人就行,其他人可以去帮忙。 忽然听到一声惨叫,一道人影从房顶摔下来。这次不用孔方开口,已经有两个县兵冲上去,不管对方死活直接补刀。 孔方心头一振,死的是对方的人,老婆和小姨子暂时是安全的。他扒开人墙,探出头望向屋顶。 月光朦胧,隐约可见围攻方氏姐妹的至少有五个恶匪。所幸对方人数虽然占优数,但是他们武力值不如方氏姐妹。 方世清身形矫健如鹰隼,攻势凌厉,手中宝剑招招凌厉,矫若飞龙,银光乍泄,孔方站在数丈之外都能感受到森森寒意。 方世怡一扫平日的柔弱,如百鸟之王飞扑土鸡瓦狗,霸气又不失娇美;长剑似银蛇吐信,身影飘忽如飞天仙女。 金铁交鸣声清脆悦耳,溅起的火花撕开夜的最后一丝黑暗,房顶之上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光亮。 娇喝声再起时,又有两个恶匪从房顶滚落,等候多时的县兵一拥而上抬手补刀。 刀刀入肉,血腥、残忍。 但是没有人同情这些恶匪。剩下的三个恶匪失去了斗志,想方设法想要逃跑。 方氏姐妹岂能让他们得逞,手中长剑寒光闪闪,脚下柳步步步紧逼,萧杀的杀气压得恶匪喘息都费力。 “大哥,你先走。我和豹子缠住这俩娘们。” 败势已现,再不走所有人都将被留在清河城,其中一个对身上背着弓箭的恶匪说道。 这个恶匪是他们的小头目,刚才的暗箭就是他放的。 他们的目标就是孔方,可惜最终功亏一篑。目标还活得好好的,自家兄弟却一个个命赴黄泉。 小头目稍稍犹豫了一下,便转身脱离战场,他象夜鹰一样飞起,跃向旁边的房顶,眼看着他就能成功脱逃了,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弓弦声。 “嘣……” 月光下一缕寒光急速而至,他人还在半空中,躲无可躲,避无可避,顿时亡魂大失,闭上眼不敢看那缕寒光。 “噗……” 一道透骨寒意没入腹部,他被箭矢的惯性带飞,如夜鹰折翼,笨拙地摔落,但听“嘭”一声闷响,身子与土地亲密接触。 “中了,中了。”樊快得瑟地挥舞着弓。 他手里有弓箭,但是队长与副队长跟恶匪混战在一起,弓箭没有用武之力。但他一直不甘心,时刻保持着战斗状态。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恶匪脱离打斗想逃,被他逮到机会,一箭将其射下。 恶匪落地后出于本能,挣扎着想爬起来逃生,结果一口鲜血喷出,耗尽他最后一点精气神与力量,浑身瘫软,再度趴下。 他还想挣扎,脖子忽然一阵冰凉,一把钢刀架脖子上,他顿时脖子僵硬,一动不敢动。 一张贱兮兮的笑脸遮住了天空,“喂,摔疼了吗?” 恶匪闭上双眼,他最睢不起落井下石的人,要想知道疼不疼,自己从房顶跳下来试试 不就知道了吗?还是肚子插着一支箭那种。 “哟,还挺有脾气哦。” 孔方抓着恶匪肚子上的箭矢尾端往外抽拉,“啊……”恶匪疼得双眼圆睁,嘶嘶吸着冷气。 “放手,求你了。”他嘴唇颤抖,强忍着巨痛低声哀求。 “你们一共来了几个人?” 孔方不再往外拉箭矢,但是手没有松开。恶匪再次闭上眼睛,孔方则毫不客气地了再次动手。 “啊……啊……”恶匪惨叫。 “别抽,别抽了,我说,我说……”恶匪脸色死白,双唇没有半点血色。 “我们一共来了六个人。” “你们是什么人的?” 第八十二 姐夫你有病吧 “犁头山。” 果然是犁头山山匪。孔方没有意外,毕竟他来到大兴朝,唯一的生死仇家就是犁头山山匪。 朱重九已经伏法,漏网的朱重木肯定不会善罢干休。孔方只是没想到朱重木不敢派兵下山跟自己血拼,居然搞起暗杀。 他顿时感觉淡疼。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自己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他松开手,示意县兵将恶匪绑起来。房顶的打斗也结束了,最后两个恶匪一个被方世清一剑洞穿,宝剑从前胸刺入,从后心冒出,死得不能再死。 另一个则被方世怡挑断脚筋被生擒。 洛文鹏率县兵大部队赶到后,孔方命令全城戒严。山匪狡诈,他不敢全信他们口供。 洛文鹏亲自布置戒严,樊快则带着他手下兄弟押着活着的两个山匪回县衙。 “咦,世怡你受伤了!”孔方看到方世怡手臂上有伤口,吃了一惊。 方世怡摇摇头,“小伤,不碍事。” 伤是她一个人面对六个山匪围攻时受的伤,幸好是皮外伤,没伤到筋骨。碍于男女有别,孔方不好意思仔细查看。 方世清敲旁边屋子的门,屋主开门后她带着方世怡进去给伤口上刀创药。 孔方在屋外等。 一会姐妹俩出来后,他们一起回县衙。 回到县衙,孔方将两个山匪分开审问,小头目肚子上的利箭还没有取出来,当孔方的目光往它瞧一眼,山匪就吓得脸色死白。 然后他就象一个听话的小学生,将自己知道的关于犁头山的一切都说供出来。上次偷袭县城,包括朱重九在内死了五百多人。 现在山上的大哥是朱重木。本来还有三百人,但是最近逃了不少,目前山上只有两百人左右。 山上粮食本来已经不多,但是因为人口急聚减少,所以勉强可用上半年。 粮草不缺,就不能用围困战术。 半年时间太长,谁敢保证其间不会发生意外?孔方要求他画下犁头山地形以及山匪布防图。 完了后,他再去审另外一个山匪,同样取得他的口供与地图后,两相对比大同小异,可见俩人都没有撒谎。 山匪穷凶恶极,他们虽然已经坦白,但是孔方没有给他们从宽的机会。第二天午时三刻,两个山匪被拉到菜市口枭首。 连同昨晚被击毙的四个山匪,一共六颗脑袋被挂在城门楼上。 作为来自文明世界的人,其实孔方真不想这么做。 但是他必须入乡随俗,枭首示众是大兴朝惩戒极端罪犯的最佳手段。 将山匪头颅挂起,一可以给普通百姓一个交待,他们似乎乐于见到山匪被砍头,当时菜市场门口那人山人海都吓孔方一大跳,若不是自己就是主持人,他还以为是某明星开演唱会。 二可以震慑犁头山上的余孽,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犁头山山高路险,是易守难攻之地。若仅凭冷兵器,要想攻破它比登天还难,只能通过血腥手段让他消停一会。 滴,如果有一门意大利炮,老子轰不死他! 孔方一拳砸桌上。 “县尊,为何事烦恼?”洛先生从门外走来。 今天他本应带曹演过来,但是昨晚孔方遇袭,他就临时取消安排,他自己也是在孔方将山匪处理完后,再跚跚来迟。 “还不是犁头山的余孽。”孔方没有隐瞒,将地图给洛先生看。 “犁头山易守难攻,莫说县兵只有三百人,就算有三千人马,也未必能攻上去。” 洛先生点头。 “吴麻子占据犁头山之前,山上有座庙,香火旺盛,我曾多次上山进香。记得山中有一段路,长约五百尺,它非常狭窄险峻,仅容一人通过,左边是悬崖,右边是峭壁,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孔方揉着太阳穴,这种地形就算有意大利炮也搞不掂,因为山高路险炮上不去啊!或许只有飞机才有用武之地。 他一时忍不住再发臆想。 可惜臆想始终解决不了现实问题。山匪一时消灭不了,他只能适应着他们的存在了。 “先生,姐夫……”方世铂从后堂出来,看到孔方有些鹊跃。孔方很意外,“世铂,你怎么回来了?你姐知道吗?” “当然知道啊,是二姐让我回来的。”方世铂答道,脸上还有逃出牢笼的小得瑟。 “你昨晚被山匪袭击,幸好大姐和二姐都在,不然你头颅已经挂在犁头山上吹风了……” “咳……” 孔方顿时心情不好了。熊孩子会不会说话呢?都是饱读圣人书的人,别跟我讲童言无忌。 但熊孩子有麒麟臂加持,孔方只能用咳嗽表示抗议。 方世铂看一眼洛先生,然后讪笑道:“不好意思,说错话了哈。” “行了,行了。”孔方挥挥手。 “就说你二姐让你回来干嘛吧?” “她让我做你护卫。”方世铂答道,然后抽出缠在腰间的软剑,随手“刷刷……”几下,但见剑花陡起,剑影绰绰,似有水泼不进之势。 孔方非常意外。这小子平时懒如狗,除了成天调皮捣蛋,几乎没见他练过武。孔方一直以为他只有天生麒麟臂,却不知他剑术如些高超。 他悄悄抹一把冷汗,他是万万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是剑术高手。 不由暗自庆幸自己因为一直忌惮方世铂麒麟臂,对他是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两人虽然时有龉龃,却始终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之君子准则。 要不然激怒他,熊孩子在冲动之下将自己当生瓜切了,他真是有冤无处伸。 但山匪是凶狠、残暴的亡命徒,方世铂毕竟还是小屁孩,方世怡会认为他能保护自己? “世铂,你不会是为逃学而假传圣旨吧?”他说出自己疑惑。 方世铂当即就表示不满,“姐夫你有病吧?我是那样的人吗?不信你问问先生。” 洛先生捋着胡须,含笑点点头。 孔方一头雾水,不明白洛先生点头是什么意思。他是相信方世铂的人品呢? 还是认为他就是那样的人? 第八十三章 切磋 算了,反正他的意见不重要,孔方也不打破沙锅问到底。 “昨晚你两个姐姐对付山匪都够呛,我是怕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毕竟独虎难敌群狼。” “大人,还有我呢。” 门外走来一个人,孔方看着面熟,稍一回忆便想起他是县兵队曾经的刺头关雨。 “你也是我的护卫?” 关雨作揖回应:“是的,大人,大队长派我来保护你,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贴身护卫,与方公子一起保护你的周全。” “大队长派你来的?”孔方有些意外。 虽然方世清对他的态度有所改变,但是他没想过她会派人来保护自己。 他心里忽然涌起暖意。 母老虎虽然暴燥,但她其实心里是有自己的。 “还是大小姐和二小姐想得周到。山匪难以除尽,目前这是最好的办法了。”洛先生说道。 “世铂,这位小兄弟,县尊的安全就交给你们了,山匪凶残狡诈,你们切记不得有任何松懈与怠慢。” 他转而叮嘱方世铂与关雨。 两人郑重点头。 人身安全暂时有了保障,孔方似乎不再那么纠结了。他想起曹演代笔之事,方世铂回来了,好象用不上他了。 “先生,曹演没来吗?” 洛先生略显尴尬。孔方这所以要找代笔,就是因为方世铂不在家,如今他回来了,曹演显然就多余了。 他庆幸自己没将他带来,不然更加尴尬。 孔方蔫能不知洛先生心里所想?“先生,你是担心曹演没了用武之地吧?” 洛先生捋着胡子没说话。 他想起曹演家徒四壁,想起自己兴冲冲以为为他谋到了一份差事,结果……唉,他在心里叹口气。 “先生想错了。”孔方继续说道。 洛先生眼神亮了一下,却不知孔方何意。 “县兵队有三百人,数十战马,人吃马嚼、刀枪箭戟保管供应都是头等大事,我需要一位军需官帮我处理这些事情。” “先生,以曹演之才,他能否胜任?” 洛先生精神一振,说道:“能!感谢县尊!”军需官虽然不是官,县兵队的军需官甚至跟“官”没沾边。 用现代的话说,它不在体制内,顶多算是临时工。 但是只要孔方还是清河县知县,县兵队还存在,曹演就有机会一直干下去,或许永远求不来功名,但是衣食始终无忧。 对于洛魄书生曹演而言,无疑是绝佳机会,比代笔不知强多少倍。 孔方写了一份骋书,请洛先生带给曹演,并让他明天直接去县兵队兵营报到。 洛先生欣然而去。 处理完公事,孔方便回到后院,俩保镖紧随其后。 关雨的王八拳孔方见识过,看似刚猛,其实是他自创,杂乱无章,靠的是一身蛮力与悍勇,街头逞勇斗狠还行,但是要当自己保镖,是不是欠点火候? 为了自己小命安危,孔方有心想试试关雨,于是他有意撺掇方世铂跟他比武。方世铂小孩心性,三言两语就让他抽出了软剑。 反而关雨有些犹豫。 这些日子在方世清调教之下,他桀骜不驯的性格几乎被她磨掉,心里便多了几分谨慎。 方世铂是两位队长的亲弟弟,知县大人的小舅子,他怎么敢轻易跟他比试? 刀枪无眼,万一伤着他怎么办呢? “大人,其实我并不会武功。王八拳是我自创的,就是街头打架的拼命招式;至于刀术则是在兵营跟亲兵练的杀敌术,它只适合战场拼杀,并不适合比武。” 他倒坦率。 王八拳就是胡乱输出,完全没有招式与章法;兵营刀术无外乎劈、挡、撩、刺、砍,简单粗糙,没有任何花哨。 但听他语气没有认输的意思,言下之意他不想比武似乎是因为自己所学并不适合比武而已,怕伤着人不好交待。 孔方听出了他的骄傲,但没有说穿,然后爽快地为他解决后顾之忧。他给他们一人一把木剑,并强调双方是比武切磋,点到为止,不论输赢谁都不许记仇。 “嘿嘿……” 刺头始终就是刺头,有了孔方保证,关雨一下就活泛了,心想着必须在方世铂身上讨点便宜,他才不管对方是不是乳臭未干的小屁孩。 拿起刀枪就是战兵,战场只讲生死,不讲年龄。 他接过木刀,刷刷挽几出几个刀花,有模有样。 方世铂面对比自己高出半个身的对手没有怵意,反而漫不经心的手拎木刀,似乎没将对手放在眼里。 关雨被刺激到了,眼眉连跳几下,若不是对手身份超然,他估计都要骂娘了。 “方公子,请……” 他手握木刀,刀口向内,头尖朝下,双手抱拳,非常江湖范。 “接招!” 他想先发制人,速度很快,三米外的距离似乎眨眼就到。孔方有些意外,显然他的速度比原来快了数倍。 他进步的速度不太科学啊。 方世铂不慌不忙,不退反进。他人虽小,但手中木刀气势竟然盖过关雨,隐约可闻木刀斩破气流的嘶鸣。 孔方再次惊讶方世铂的强大。 平时几乎没见他练武,但他一次一次刷新孔方三观。 “叭……叭……” 木刀相互打击的声音如雨点打在瓦片上。双方出手速度都很快,孔方只能看到两把木刀的虚影。 关雨占有身高手长的先天优势,但打了半天,连方世铂的衣襟都没沾着。 渐渐地他脾气上来了。 “劈!” “砍!” “刺!” “挑!” ......... 他一边出招一边吆喝,一边吆喝,一边出招。一招比一招快,一招比一招有气势。他已经忘记了方世铂的身份,完全将他当作自己的对手。 孔方看过县兵操练,但是关雨此时一个人似乎就练出了三百人的气势。 他眯起眼,心想莫非关雨就是传说中的那种骨骼清奇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材?否则几天功夫他不可能将刀术练得如此牛叉。 方世铂虽然人小个矮,但是他有让孔方望而生畏的麒麟臂,还有家学渊源。 所以关雨虽然气势如虹,但始终稍逊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