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怨季落情》 泥巴第一章 苇荡遇险 盛夏季节,天空厚重的云,层峦叠嶂,压抑翻滚,仿佛要搅乱整个空气。 少年韶云,白色背心,卡其色短裤衩。浑身汗湿的衣裤,贴着瘦小的身体。 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珠,瞅着眼前的芦苇荡,心里阵阵紧张。芦苇随风舞动,涌起阵阵绿色的涟漪,仿佛绿色海洋。 苇莺不知疲倦,“呱呱唧唧”的叫着。韶云扒开苇秆,吃力挪动弱小的身躯,一步一步前移着。身上背负的竹笼,时不时击打着湿漉漉的后背,韶云记不清深入苇荡多久了。 纵深几十亩的苇荡,令韶云心里越发的虚颤。走着走着,时而会惊起一只野鸭,拍打着翅膀,惊叫几声,飞向远方。 此时的天空,云越压越低,仿佛要触及苇尖。韶云心里有点慌乱,怕是要下雨。吃了早饭出来打牛草,现已近中午时分,肚子叽噜咕噜的叫。 太贪玩,竹笼里空空的,一颗牛草也没有。此时的韶云不敢回家,面对母亲责怪的眼神,还有小伙伴鄙视的目光。 内心挣扎过后,驱使自己暂时忘记恐惧,深入苇荡,去寻找苇荡里的青草。 暮然,跐溜一声,一条蛇从脚地滑过,吓得韶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周边都是芦苇,连人带笼一起压在芦苇上。韶云吃力的揪住苇秆,透过空隙四下看着,一阵狂喜,前面不远处一大片蒿草,泛着绿油油的光泽,仿佛在向韶云招手。 韶云忘记苇秆刺破手的疼痛,捡起竹笼快速的挤过面前的芦苇,来到蒿草边。哇!好大的一片蒿草,面前的这一片蒿草足够韶云一竹笼。嫩嫩的蒿叶泛着清新的气味,每颗蒿草足足有膝盖那么高,韶云一阵惊喜,急忙放下竹笼,解开捆扎在笼里的镰刀,小心的从苇秆间收割着鲜嫩的蒿草。很快大把大把的蒿草,被韶云割倒在苇丛中间。看看满地的蒿草,韶云放下镰刀,一把一把的把蒿草装进竹笼。 望着满当当的竹笼,韶云心里洋溢着自豪。此时的饥饿、劳累、疼痛,恐惧都一扫而空。 韶云想着,这蒿草肯定不止一片,应该还有很多,不如先去探上一探,下次来割。 自己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小伙伴们玩耍。到时候进来,一会就能割到一竹笼,而小伙伴们没有草。想象着小伙伴们的着急、失望和自己的得意,韶云的心里坏坏的笑着。 韶云不再犹豫,放好盛满蒿草的竹笼,拿起镰刀,在竹笼旁边记好记号。 然后向前面探去。很快,不到几米远,又是一大片蒿草丛,出现在韶云眼前,这一片比割去的那一片还要多。韶云观察了周边的苇秆,确定了方向继续探索着,相连的不远处又发现两片,韶云的心激动的不行。 再往深处,脚下已见淤泥。抬头看去,有一处晶莹的窝,搭建在苇秆中间。韶云不敢再往前走,一是怕掉进泥巴里,二是怕找不到回去的路。 韶云看着天空密集的云,遮的苇丛里光线微弱,晌午却如夜幕来临。轰隆隆的雷声隔着苇荡传来,云层中闪烁着刺眼的光亮。 韶云急忙转头顺着原路返回,找到竹笼,试着背起。此时对于又饿又乏的韶云来说,不到二十斤的竹笼背在身上,仿佛千斤巨石压的韶云两腿发颤。缓缓的一步一趔趄,韶云努力地循着斜倒的苇秆痕迹,顺着来时的路向苇荡边摸去。时间在云层的翻滚中流淌着。接近苇荡岸边时,韶云已是接近虚脱了。突然沙沙的声音袭来,韶云只感到脚边一麻,整个人连同竹笼摔了出去。 淮北平原,临近淮河岸边有一处不大的湖泊,它就是天井湖,湖畔边有一个村庄,住着三百多户人家。接近湖边的南北两处洼地,连着一大片芦苇荡。苇席的编织是村里人的经济来源之一。 芦苇荡是美丽的,无论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喜欢她。芦苇荡也是神秘的,很多神奇的、可怕的传说总能让孩子们听了,吓得不敢进苇荡。 夏季来临,苇芽儿已是长得比人还高两倍,每根芦苇从杆到叶都是鲜绿的,绿的发亮,嫩绿的叶子能滴出水来,此刻的苇荡里,多的是鱼虾儿,水鸟儿,野鸭也要飞来了,孩子们最喜欢的就是此刻的苇荡了。 韶云醒来时,已是傍晚时分,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是母亲焦虑、担心的眼神。”唉,乖孩子总算是醒了。”母亲看到韶云睁开的眼睛,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母亲的眼睛是湿的,可以想象的到母亲是哭过的。“妈妈,我怎地了?我的草笼呢?”韶云急切地问。母亲亲切的看着面前的孩子,深叹一口气道:“儿啊,饿了,妈给你打鸡蛋吃,别担心,你的草笼在呢。傻孩子,要不是你雷奇大叔发现你,小命儿都没了。下次可不敢去苇荡了。”这边厢房一动静,那边厢房就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嗓音:“孩子醒了。好个怪小子,命大!”很快一个满脸黑胡子的大汉走了进来,说话的是邻居大叔雷奇。 雷奇大叔是韶云的堂叔住隔壁,已经不惑之年,尚未娶亲,高高的个子,魁梧身材。满脸的络腮胡须,方面大耳,最显着的特征,有一只耳朵下半部,长着圆圆的钟一样的耳垂。近看好吓人,人称雷公耳。雷奇大叔是村里的奇人,会拉二胡,能说古书,为人憨厚正直,热心肠,村里的大人孩子们都喜欢他。特别是孩子们总爱围着他,闹着要他讲故事、说奇侠故事。听那听不懂的哀怨二胡。 雷奇大叔是村里负责看护苇荡的护卫员,芦苇生长季节防止有人糟蹋苇芽。成熟季节禁止私自采割偷盗芦苇。有雷奇大叔在那里,一般的大人和孩子都是不敢私自钻进苇荡的。韶云进苇荡前也是眼瞅着雷奇大叔吃饭去了,才偷偷溜进去的,不然韶云可没有胆子在雷奇大叔面前进苇荡。说话间雷奇大叔走到韶云的床前,伸出粗燥的大手摸了摸韶云的额头,“瞧这熊孩子,还有点烫,下次还敢进苇荡不?再进去,看大叔不打烂你的屁股。”关切的言语从大叔的嘴里说出来,韶云的脸有点火辣辣的。“还不快谢谢你雷奇大叔!”母亲在旁言语道,当时的韶云被毒蛇咬了,加上饥饿、疲劳,晕了过去。大雨随之倾盆而下、透过闪电,雷奇大叔发现了倒在岸边的韶云,急忙施救,用嘴吸出了蛇毒,并冒雨背回了韶云。 母亲看到晕厥的韶云,心痛的不行,赶紧找来了当村医生的大女婿晖冬,忙着给韶云打针、吃药,换洗衣物。就这么守着孩子默默的流着泪,直到韶云醒了,才缓过劲来。母亲一直在心里责怪自己,为什么要让韶云去割草,为什么不早点把孩子找回来。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的,母亲是无法原谅自己的。韶云是家中八个儿女中最小的小子,上面是六个姐姐一个哥哥。四十多岁的母亲生下韶云,在那个少吃没穿的年代里是多么的不容易。因此在众多的儿女中,对韶云有些偏爱。韶云的父亲从部队上退下来,在煤矿上因煤气瓦斯中过毒,回村后落得身体不好,不能出太大的体力,所有的生活担子都落在了母亲的身上。 这当儿,院门很响地被人拍了一下,接着是门环“哐哐哐”三声摇动。那边厢房的父亲立即应声:“来了,来了!”趿了鞋出去开门。是一个男人的声音,“韶云好点没有?”骂了一句该死的天雨,跟着父亲进屋到外边厢房了,来的是韶云的大姐夫晖冬,施救完韶云后跑去卫士室取东西回来了。 晖冬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念的书不多,医术却是了得。打针、号脉治疗个头痛脑热的,村里村外无不称赞医德医术好。为人谦和文雅,个子不高却很老实。村里的赤脚医生是要随时出诊的,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天寒地冻,只要有人叫,随时随地背上药箱就要出诊。村里的合作医疗站就晖冬一个人,忙里忙外的辛苦的很。 说话间大姐夫晖冬走了进来,看看醒了的韶云,伸出手,不言语,号了号韶云的脉搏,又翻看了韶云的眼睛,然后小心的揭开腿上的纱布看了看。轻舒了一口气言道:“娘,没啥大问题了,待会儿我留点药,按时给韶云服下,过两天就好了。没啥大碍,我就回来了。”母亲赶紧说道:“别走呀,晖冬,就在家里吃了饭,还有你雷奇大叔在,和你爹一起喝两盅,辛苦你们了,家里也没啥好菜。我去做饭,你们先到外头坐会儿,聊着。” 不大会儿工夫,厨房里炒得一盘鸡蛋,一碟豆角,一碟臭豆腐,一碗熏肉。一簸箕端了进前厢房里,和着一瓶白酒摆在桌上,母亲招呼着雷奇大叔,晖冬,挨着爹坐下。瞧见客人们就位了,母亲端着热腾腾的一碗糖鸡蛋,来到韶云的床前,喂着韶云吃。? 第二章 圈鱼 波光粼粼一线天,湖泊荡漾水草连。鱼游浅底随风戏,望近沙滩跃无边。 夏季的雨水旺,水位上涨,七、八月的天井湖,装得满满的。湖水涨过湖畔田梗,汪洋一片,和岸上几乎平行。远远望去,水天一色,天井湖几乎和天空结合成了,完完整整的一块。 湖畔的村民们喜欢涨水的湖泊,能带来鱼儿的收益,还有满湖的水生杂草,捞起、晒干、粉碎,是养牛养猪的好饲料。 每到雨后的晴天,村里的男女老幼,就会上赶着来到湖边。男人们脱去外衣,只穿条裤衩,结伴下到湖里。在水浅的地方,划一大片水域,利用湖里的水生杂草,围墙一样,建起草笼坝,一圈一圈地向中间卷去。 草笼坝越卷越厚实,水域越来越小,大大小小的鱼儿,被围在中间。密集处,有的鱼儿会串出水面、高高地跃起。幸运的甚至会跳出围坝,然而聪明的村民们,会另起二道围坝等着。鱼围草坝进牢笼,翻江倒海群闹腾。跃过龙门心放松,原来前境依是坑。 当水域围拢到一定的面积,就会有几个人跳进笼中抓鱼,捕获的鱼儿,就会被装进鱼笼里,或是用草绳子穿起鱼鳃,一串串的运回岸上,岸边不会水的孩子,还有女人们,就会一拥而上分享着捕获的喜悦。 韶云最喜欢跟着大人们围鱼了,刚刚痊愈的韶云,顾不上身体的稚弱,瞒着母亲跟着一群人溜到湖边。看着大人们捕获的各种鱼儿,韶云心里痒痒的。湖里的淡水鱼种类繁多,以鲫鱼、鲢鱼、鲤鱼和黑鱼居多。 一般黑鱼最难抓,性子猛,草笼子都能钻出去。最容易抓的是鲢鱼,活蹦乱跳的出现在眼前,一扣腮就容易抓牢。 野生鱼是最肥美,最有营养的。不过韶云感兴趣的并不是嘴馋吃鱼,而是玩耍着往岸上搬鱼,这也是韶云最开心的时刻。看着鱼儿一鼓一鼓的腮,滑滑的鱼身,满满的鱼腥味儿,韶云就兴奋。家里每次吃鱼,韶云都要勉强妈妈全部杀掉,给留下几条来,放在罐头瓶子里,当玩物玩耍。 岸边的沙滩上,有一洼一洼的浅水,韶云满水洼去摸小鱼儿玩。有时候摸到了小鳖鱼,田螺,高兴的满人群炫耀。看到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心里别提多美了。 湖畔边有一处隆起的沙土丘,方圆不到十米,是天井湖两岸海拔最高的位置。无论湖水如何涨都不会淹没,据村里的大人们讲,这一处是龙头,传说湖泊的位置原有一条巨蟒,即将幻化飞升成龙。 不想在蜕变的当夜,被一个叫存厚的年轻人,无意间用铁锹挖断了七寸处,就此幻化失败。头已化龙成形,身子的断处泄水成湖。隆起的沙土丘就是龙头所在,土丘的下面,常常能挖出白色的龙骨,碾成粉末,撒在流血的伤口上。立竿见影,止血效果非常好。 本是池中飞升客,天梯搭建显龙形。一劫未过泥泞落,骨化药石救红尘。 湖泊的中间极深,水深十好几米,几公里长的深水槽没有船儿,两岸的人们都不敢下水游泳,大面积的水草常常会绊住船浆。 湖泊的对岸是邻省的村落,隔着湖泊,没有雾气的时候,隐约可见对岸的景致。韶云每次站在沙土丘上,总想着那条将要飞天的龙,心里恨恨的,埋怨着叫存厚的年轻人,总希望着能像龙一样飞上天空、飞到湖泊对岸去,看看那些未知的景物。 “看呀!快来看呀!” “泥鳅,这是条小泥鳅!” 叫声打破了韶云的沉思,一起来的小伙伴二胆子,抓着一条小泥鳅,欢快的叫喊着,似乎他抓住了,不得了宝贝。 喊声引来了一群小伙伴们的围观。有羡慕的、有嘘嘘的,大家追逐着玩耍,溅的浑身泥水、混合着的鱼腥味儿,个个脏兮兮的似泥浆水里的泥鳅。 二胆子是比韶云小一岁的同村玩伴,生来胆大,有点木讷,啥危险的地方都敢去,啥危险的事都敢做,从来不知道害怕。都说他有两个胆子,喜欢跟着韶云的屁股后面玩耍,村里的小伙伴们都说,他是韶云的跟屁虫。韶云在一众小伙伴中也特别护着二子,不让别的伙伴欺负他。 “给我!快给我!是我抓住的!” 哭闹声惊扰了韶云,只见二胆子一边哭喊着,一边追着癞头跑。 癞力头是一个邋遢的大男孩,头上因生癞子,满头的疙瘩,稀稀的毛发,两行鼻涕,永远是挂在鼻子下面,一上一下的吸着,时不时的用舌尖舔一下。力大没品,见啥都生抢,伙伴们都不愿意和他玩耍,不管谁的东西见着合适,就上手抢,仗着力大老爱欺负小伙伴。 “站住!给他!” 韶云一把拉住癞力头,威吓的命令着。癞力头抬眼看到韶云,随手扔掉抢来的泥鳅,“给你,什么好东西,给我都不要。”悻悻地挣脱韶云的手,吐吐舌头跑开了。 二胆子几步抢过来,抓起小泥鳅,感激的看着韶云。韶云拿眼睛瞥了一眼二胆子,凶道:“瞧你那个熊样儿,没出息的货,哭啥哭!欺负你,你跟他干就得了,你的二胆子是白叫的,下次有人敢欺负你,干他!”二胆子带着泪花的小脸上,露出憨憨的笑容。 癞力头在一茬众伙伴中,最怕的就是韶云,无论招惹谁,也不敢招惹韶云,虽然韶云没有他个子高力气大,但韶云的气势,和那不惧一切的狠劲,是他不敢尝试和韶云争斗的心理阴影。看到韶云出头,癞力头只能乖乖地丢了泥鳅,撒腿跑开了。 太阳高悬,其热度迅速上升,把水岸边逼的闷闷的热气。快晌午了,韶云知道再不回家,等待自己的将是母亲严厉的责罚,和没完没了的埋怨。赶紧跑进湖水边,洗洗身上的污垢,撒腿往回跑,生怕晚了回家挨骂。二胆子在后面紧追不舍。 “韶云哥!等等我!” 顾不得身上的污渍,撒脚丫子撵了上来。 第三章 打牛草 院子里空空的,有几只鸡在刨着食,但哪里还有食物,躲在地底下的小虫子,都被它们扒出来吃光了。鸡们对觅食无望,便无聊地仰起红脸,看着偷偷溜回院子的韶云。咯咯轻音叫的响,渴望小主赏食粮。鸣叫几声看着韶云没动静,继续着自己的刨荒。 家人们都没有回来,韶云庆幸自己回来的够早,没有被母亲瞧见。韶云在院内寻望着,瞧见树下有一张长条凳子,劈开两腿骑坐在上面。抬头看看透过枝叶的阳光,有点热热的晃眼。风也吹过叶子,送来一丝的清凉。 这是一个前后两进的院落,各有三间泥土坯建成的屋子,后面三间是韶云一家人休息的居室,前面有厨房,农具杂务间和磨房。 前边院子中间,有一颗高大茂密的枣树,浓密的树叶遮庇着整个院落,形成一大片荫凉。 炎热的夏季,韶云最喜欢在树下玩耍了。有枣子成熟的时候经常爬到树上摘着吃,常被树上的毛毛虫蛰到。有时候知了爬在树梢上鸣叫,吵得人心慌,韶云就像猴儿一样爬上去,晃动树梢,驱赶知了。 迷迷糊糊的,韶云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院门响。睁开眼睛,看到母亲挎着菜篮子走了进来。韶云怯怯的望着母亲,心里突突的,赶紧起身迎了上去,殷勤地帮母亲拿手里的菜篮子。 母亲看了一眼儿子,那湿了的小褂,和刺鼻的鱼腥味,暴露了韶云的行踪。 “又出去撒野了!不在家好好的呆着,伤还没好,再不听话看我不揍你!” 母亲严厉的说道:“赶紧去换身衣服,看你身上腥的,洗洗待会做饭吃了。”韶云偷偷的瞄了一眼发狠的母亲,看看没有要打的意思,慌忙跑进厨房,丢下菜篮子,钻进后屋找衣服去了。 饭后的韶云打着饱嗝,慵懒的坐在池塘边的梨树下,看着塘里的鸭子挤在树阴下梳理着羽毛。远处飘浮的浮萍,遮着大半个池塘,随着微风移动,像一片绿葱葱的草坪。 拴在池塘边上,泡澡的耕牛,晃动着身子驱赶身上的蚊虫,浮萍沾满了全身,绿绿的,随着水花儿动荡着,湿漉漉的煞是好看。 树上的知了单调的叫声,破坏着晌午的安静。厌倦的太阳慵懒的照着一切,划过头顶的树梢。 韶云想着饭桌上母亲和父亲的对话,生产队里要求每户人家,每天至少每人要上交二十斤的牛草,算工分的。韶云家除了出嫁的大姐、二姐,送人的三姐,夭折的五姐。现在是六口人,四姐、哥哥、六姐、父亲、母亲。 算下来一天要交一百二十斤青草,大人们要参加队里的集体农活,能打牛草的只有哥哥和六姐。要打齐一百多斤的牛草可不容易,韶云想着自己可不能吃闲饭,要去打牛草给家里减轻负担。 韶云幻想着自己打满的草笼,全家人,特别是母亲夸赞的语气,愉快的神情,心里美滋滋的。上次偷着去苇荡打牛草,结果被毒蛇咬了。惹得母亲好一阵自责,放出话儿来,再不让韶云去割牛草。 好了伤疤忘了疼,孩子的记忆大部分是属老鼠的,前脚抬起后脚就忘记了。韶云可不长记性,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小心思。 韶云上次用来割草的镰刀,是偷拿姐姐的,已经被韶云割到没口了。必须磨一把锋利的草镰,割起草来省力气又快。韶云决定晚上就准备镰刀,明天赶早上凉快就出去割草。 打牛草对于韶云来说,是驾轻就熟的事情。韶云喜欢挥舞着镰刀,贴着地皮飞快的感觉,一种嗖嗖的草随刀落的快感。 草飞刀客吟,落满遍地青。一镰握在手,天下任我行。 少年的韶云有一种刀客的侠士感。割草的镰刀,经常摩擦地皮,有时候很快就卷了刀刃。别人割草是手拿着草,慢慢的割,韶云图个痛快,囫囵着满地飞草和尘土。 先放倒一片,再慢慢的捡草,草放的快,但特别费刀。再锋利的镰刀,也挨不了多久就卷了刀刃,还特别难磨刀。哥哥姐姐特别怕韶云用他们的镰刀。藏起来不让韶云找着,但聪明的韶云总能发现地方。 晨曦微露空气清,村落里的炊烟尚未升起。几声犬吠伴着鸡鸣声,此起彼伏的叫着,乡村的田埂、沟畔,清晨的空气是清馨的。临近村庄的沟边,青草已经不多,除了家禽家畜啃食外,能见到的,都被村里的人割没了。 韶云心里本来惦记着苇荡里的蒿草,但刚下完雨,经过上此事件,韶云不敢再去。韶云循着自己的想法,沿着平时玩耍的田梗,边走边寻觅着能割的青草。 走到远离村庄的地方,庄稼地边、田埂上,小草特别葱翠,有牛劲草、巴根草、三叶草,狼紫草,猪殃殃等。韶云解下草镰,沿着田埂一片片的割着。 汗水湿透了衣衫,刀柄磨红了小手,韶云看着渐渐装满的草笼,心里充满了快乐的成就感。 小半天的功夫,韶云看着草笼快满了。便沿着小路往回走,边割边回。 草笼装满后,韶云背好草笼,往村里的牛舍走去。 村里的牛舍是一处十多间相连的草棚,喂养着全村三十几头大大小小的耕牛。由生产队统一安排人员饲养,除了每年库存的干麦秸草,夏秋季节,青草旺时都喂食青草。 村民们按照要求各家割草上交。当天喂不完的青草,会被晒干水分储存起来,做为冬季的青饲料。 牛舍旁边,隔着一条村间小路有一湾长长的池塘,像天上的弯月,绵延着一直横穿过村子的东部。 韶云走到村牛舍的池塘边,找一处浅水的下脚地,把笼中的青草倒进池塘的水里清洗。洗干净的青草捞起,控干水份后,拿到牛舍管理员那里过磅。 “韶云,二十二斤,记上!” 听到管秤的大叔报出牛草的重量,韶云小脸乐开了花。明天一定多割几斤,韶云想着,心里满满的自豪感。雀跃着,一路小跑,韶云背着草笼往家里赶。 第四章 乐极生悲 第二日韶云刚吃完早饭,二胆子就来了。缠着韶云带他一块儿去割草,韶云没辙儿,只能由他跟着。两个小伙伴一边走一边玩耍着,渐渐地远离了村庄,顺着田埂,小路满处寻找能割到的青草。 俩人来到一片玉米地头,玉米这时已经长成一人多高了,又密又壮,是一片真正的青纱帐,地埂边的草已被割尽了。二胆子说玉米地中间有一个老坟滩子,那里肯定有草,因为一般人害怕,不会去那里割草。 只有二胆子不怕要带韶云去看看,韶云犹豫着,抬头看看天色也不早了,草笼里还是没有割到多少草。韶云看着茂密的玉米地,心里犯着嘀咕,毕竟,那里可是老坟滩子,对于七岁不到的韶云来说,还是有点胆怵的。 韶云犹豫了一会儿,俗语说,一人胆怯两人胆壮,禁不住二胆子的撺掇,韶云深吸了口气,决定和二胆子进玉米地看看。 二胆子领着韶云,钻进玉米地,按照脑海中记忆的方位,寻找着老坟滩。穿过一株株玉米杆,走了十几米远的地方,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偌大的老坟滩子出现在二人面前,满坟滩的青草,长得葱郁茂盛,坟顶上还有狗尿苔树掩映着,坟滩的坡上长满了嫩绿的青草。 二胆子、韶云欣喜若狂,两人急忙放下草笼,沿着老坟滩转了一圈,坟滩上的青草足够二人的草笼装满的,看罢老坟滩上的青草,二人商量着,分成两边开始割草。 低着头,二胆子和韶云锋利的镰刀挥舞着,空气在灼人的阳光下依然闷热,太阳已升上半空,隔着玉米叶斜洒在老坟滩上。 四处的微风吹着玉米叶子,发出沙沙的响声。和草叶一样绿色的蚱蜢,被镰刀惊吓,飞出坟滩躲进玉米地里。 二胆子和韶云,不顾天气的灼热,汗水的侵湿,奋力地收割着。很快偌大的老坟滩坡底,被二人割了个精光。 二胆子看看坟头上的位置,拎着镰刀爬了上去。爬到了坟坡上部,刚要挥起镰刀,忽然,他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动静。这是什么动静?二胆子又是害怕又是好奇,不由自主就循着发出叫声的方向望了过去。那个声音分明就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好像很痛苦,又好像…… “韶云哥,快上来,那里是什么声音?” 二胆子急忙招呼着韶云。 隔着舞动的玉米叶子,爬上坟坡的韶云,隐约便看到了一个女人正坐在几米远的玉米地上,她的身旁是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二人紧紧地裸抱在一起。 韶云和二胆子看的呆了,隐约的那一片白皙,和着一缕缕透视的阳光,一抹耀眼的白花花。仔细瞅着,韶云是认识那女人的,正是村长的二女儿二燕子。 她可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美人儿,人称村里一枝花,正在青春妙龄,长得又白又嫩,身子又软又绵,坐着也好,走起路来也好,总有那么一股勾人魂魄的媚劲儿,村子里的男人哪个见了她身子不酥了半边? 韶云和二胆子幼小的心灵,那里见过这番场景。以为碰到了狐媚,张楞着嘴巴发不出声来。 “谁?”感觉到有人窥视,二燕子大惊之下,一把推开身边的男人,提起衣裤朝着老坟滩方向望了过来。 “完蛋了赶紧的,发现我们了。”韶云拉着二胆子不敢逗留,慌忙从坟顶上溜了下来。二人像做了坏事的孩子,慌乱的装起割好的青草,背起草笼挤着玉米杆子逃出玉米地。 路上韶云的心还在砰砰的跳动,生怕那个男人追过来。“二胆子,回去可不许乱说的!”韶云边走边叮嘱着二胆子。 回到了村里,二人赶早把青草放到水里浸泡,便结伴着跳到池塘里洗澡,池塘边的水是不深的,往里去就很深。韶云的水性极好,扎猛子,狗刨,踩水,仰泳样样精通,像只欢快的鸭子,在水里玩耍着。二胆子在水里有点胆怯,只敢在塘边浅水的地方,扒着塘边扑通着双腿练习凫水。 韶云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沿着漆黑的水底向前游着,快要憋不住了。韶云双脚一蹬池塘底部,想要浮出水面,糟糕的事情出现了,韶云发现自己的脚被东西缠着了。 韶云奋力地挣扎着想要摆脱束缚,可是脚依然被缠着。完了,韶云心里一阵慌乱,思维陷入短暂的空白,挣扎中呛了几口水,肺里异常的难受。难道被传说中的水鬼缠着了,恐惧占据了韶云的心。 韶云拼命的挣扎,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但是抓到的只是冰冷的水和空气。本能的挣扎着,身体里的空气被冰冷的水填满,韶云觉得自己要死了。 朦胧中一只有力的大手拉着自己浮出了水面,韶云极速地呼入一口空气,吐出嘴里的污水。韶云被带到了池塘边上,抬起眼睛望着,救助自己上来的是大姐夫晖冬的弟弟晖林,一个精壮的小伙子。 晖林从池塘边路过,看着韶云扎猛子,一会儿没有上来,感觉不对,急忙跳进塘里沿着方向找到了韶云。晖林把韶云拉上岸,拍打着韶云的后背,韶云吐着呛进肺里的水,好一通折腾,快把黄疸吐出来了,那个难受。 此时此刻,韶云的心是慌乱的,二胆子围着韶云,不停地帮韶云抹着头上的水珠,那份关切,让韶云暂时忘掉了恐惧。 晖林帮着韶云洗完青草,交到牛舍,嘱咐着韶云早点回家,免得家里人担心。看着二胆子陪着韶云回家,晖林才安心地离开。 黄昏的夏天,烈日炎炎。天空呈现出一望嗜血般的晚霞,交织在这片天井湖畔的小村子。 黄昏的地平线,勾勒出一种渲染的离别,霞日七彩光晕,扑朔迷离,整片世界仿佛弥漫在一个盛红的天堂里。韶云动荡的心依然没有平复,当天所有发生的一切,似隔离尘世间的短草,灰烬了整片原野,只是浮现出那斑驳的倒影和连绵不断的幻影。二胆子一路伴着韶云,不言语默默地跟着,直到韶云走进了自家的院落。 第五章 特异功能 堂屋,床上。 经过池塘溺水,惊吓的韶云,发烧了。 平躺着,看屋顶的房梁,恍恍惚惚,眼光迷蒙,韶云觉得自己飞了起来。 看着身下的村子呼呼的掠过,韶云飞呀飞,眼前出现一片金光闪烁的宫殿。 耀眼的光明之中,一条巨龙,瞪着铃铛大的龙目看着韶云,呀!这不是湖泊中的那条夭折的蟒蛇吗?怎么跑到这里了,韶云疑虑着,继续飞入宫殿。 脑海中幻化着各式的影子,精神世界像是一片阔海,烟雾缭绕,气雾弥漫。幻境日月灰空灵,弥漫四周仙气生。灵台迷糊忽闪处,七仙八怪环绕生。 眼前映出一幅幅彩画儿,有七仙女,有王母娘娘,玉皇大帝,还有牵着老牛的牛郎。 咦,韶云看到一副画儿,上面分明就是二燕子,怎么会悬挂在大树上呢,百尺红玲系风颈,窈窕身姿青蒙蒙。随风摆动袖乱舞,模样看着有点亲。韶云记得刚见过她呀,韶云摇摇头,不敢相信自己。 韶云继续飞呀飞,掠过殿门,突然一阵狂风吹来,韶云止不住身形,一个跟头从空中摔了下去,嗖嗖的风从耳边吹过,韶云眼前越来越黑,像掉进了无尽的黑洞。 黑暗尽头雾气生,一脚踏进虚幻境,不知身在何处去,好似地狱十八层。 隐隐约约,面前出现了红、黄、蓝、绿的颜色,韶云刹住身形,再想飞起,身子似灌了铅一样重。 眼前透过昏暗的光亮,如影若现的是各色的魔幻影子,“吐出红舌头”的牛头,带着白帽子的马面。还有鼻孔张得特别的大、喷着血雾的魔王。边上冒着煞气的各种油锅,呲呲的响着。 一个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被炸制在油锅里,发出凄厉的嘶叫声。两个小鬼推动着磨盘不停的磨着,流淌着血水泛着血色的红。 恶毒的阵仗,憋闷、焦干、滚烫的大殿让韶云窒息、恐惧。口焦舌干,头昏眼花,韶云想逃,却如何努力,也动弹不了,韶云想喊妈妈却发不出一丝声音。韶云心中只想:“我是死了吗?这已经下到地狱了吗?” 暮然一丝清凉洒在韶云的脸上,一个声音在耳畔叫着:“韶云!回家!韶云!回家!” 幻象中的声音似一缕仙音妙曲,把涣散的韶云拉回到现实中。 韶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母亲关切的眼神,还有二胆子奶奶一副摄人心魄的老花眼睛。 喷在韶云脸上的,是二胆子奶奶口里的清水。“这孩子,魂总算回来了。”老奶奶嘘嘘着,轻轻的吐出一口气,用蘸着清水的纸在韶云的脸上来回的附着着。 二胆子的奶奶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妪,人称黎婆婆,据说能看破阴阳两世,但凡村里人,有个头痛脑热的,发癔症的,被惊吓的、被阴间勾去魂魄的,只要老奶奶出手都能解决。看破人间七世境,沟通天地唤鬼魂。阴阳八卦风水景,说是巫婆不为轻。就是这么一个婆婆,村里人远的近的,有个头疼脑热的被吓的,都喜欢请婆婆出手,也解决了不少疑难杂症,说是迷信,可也是有一点做用的。有人信就是神婆。人世凡人窥不破,委心一味信神灵。不是尘间自然生,人鬼两界有人请。 韶云回家后一直发着高烧,浑身滚烫,母亲慌忙叫来大女婿晖东,给韶云打了退烧针。母亲听到韶云一直说着胡话儿,一会半会儿仍然不见好转,心急如焚。 母亲从二胆子那里了解到,韶云和二胆子去了老坟滩,可能受到了惊吓,又溺了水受了凉。急火攻心,才发的烧。 病急乱投医,母亲急忙请来了黎婆婆,给孩子召唤魂魄。黎婆婆来到韶云的床前,翻开眼皮看了看。 随后让母亲拿来一盆清水,黎婆婆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枚古老的、四方孔眼的、圆圆的铜钱,嘴里念叨着古怪的言语,然后将铜钱轻轻的放入盆水中。 如此反复着,当铜钱在水中站立着不动时,黎婆婆大声喊叫着, “快走!快走!快快走!那里来那里去!不要在此逗留!”随后黎婆婆围着盆边转着,喊着,直到铜钱倒立在水中不动,才停下来。 然后就是拿了一把扫把、在门边大声叫唤着,韶云回来!韶云回家!苍老而深邃的声音传遍夜空,传入云层,响亮而悲凉。 做完这些,黎婆婆就会把一摞草纸用火燃着,滴入盆里的清水中,然后拿起瓷碗,漂去灰末,喝入口中,对着韶云的脸部、头部用嘴喷出口里的清水。 当韶云醒来时,黎婆婆苍老的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拿起草纸蘸着清水拂试着韶云发红的脸蛋。 “回来了。孩子总算回来了。谢谢您老婶子!” 母亲流着泪感激的紧紧抓着黎婆婆的手不放。 经过此次磨难,韶云本就瘦弱的身体,更加稚弱,胸前的肋骨都凸起着。母亲每天精心的调理着,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一场惊吓,让韶云弱小的心灵,留下一丝伤痛。但韶云的思维更加灵活,越发的爱奇思妙想。常常迷失在自己的梦幻中,飘忽一寸玲珑心,各色幻景入台灵。韶云的小脑瓜子,好多东西有些无师自通的感觉。好像一场大病,开了天窍,思维的感官认知得到了升华。 韶云病了的这几天,二胆子时不时的串门儿,也放弃了打牛草,赖在韶云的床头不肯走。撩拨着韶云说东唠西,给生病的韶云,带去一些乐趣。 姐夫晖东每日按时来给韶云量体温,拿来药片嘱咐韶云喝下。经过调理 韶云的身体渐渐的得到了恢复。脸色红润了许多。 发热退烧后,韶云的嘴巴角裂,毫无胃口,吃不下饭菜。一向严厉的父亲,特意跑去集市,买了油条,泡着红糖给韶云吃。从来不在言语上,关心韶云的父亲,竟然勉强挤出笑容,哄着韶云吃饭,父爱如山心灵悦,病中体会爱子情, 韶云的心里暖暖的。 第六章 约战 盛夏的炎热,随着雨水的侵蚀渐渐运去。天空仿佛宁谧了许多,偶然刮起的风让人倍感亲切。此时此刻,韶云就像树上飞落的一片叶子,时时透着轻盈,三分灵动,七分悠然。伴着一缕飘飞的雨丝,随心随性,随意地存在于大地的某一个角落,即安静祥和,无知悲喜,亦无忧伤。 韶云成熟了许多,不再那么狂躁,心里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多了几分稳重。韶云依着自家的院门发呆,外头村子里的狗叫声,并没有引起韶云的兴趣。二胆子悄悄地摸了过来, “嘿!”想着吓一下韶云,孰料韶云只是微微地抬起头,看了看二胆子,挪一挪脚步,没有丝毫的惊讶。 二胆子杵在院门口,嘿嘿地笑着,“韶云哥,你咋不怕?”韶云淡然道:“老远我就知道你来了,咋会怕,吃饭了吗?打算到哪儿去玩?” 二胆子怯怯的压低嗓音道:“韶云哥,我和你说,你不要告诉大人。这两天你不在,我和他们打架了。” 韶云瞪着眼睛看着二胆子问:“谁?和谁打架?你吃亏了?”二胆子摸摸自己的脸喏喏的好一会儿不坑声。 “是,是前村的大浪子,还有癞力头,二狗子他们。” “我们打牌玩,他输了不认账,说好的谁输了,割的草就给赢的人,他赖账。我不依他,他们就合起伙来欺负我,还打了我一巴掌。” “韶云哥,你看我的脸还红肿的,我告诉他们,找韶云哥和他打一架。” 二胆子偷偷地瞄着韶云,生怕韶云不答应。韶云听着二胆子的描述,扫了一眼二胆子道:“你骂他了?不然他怎么会动手?” 二胆子心虚地小声道:“我我急了,就骂他姐偷人”韶云狠狠地瞪了一眼二胆子,“活该!你抽的哪门子疯,不是让你嘴巴把严吗?”二胆子看着发怒的韶云,哆嗦着有些后悔,大气也不敢出。 韶云知道,这事他必须出面解决,不然大浪子还会找二胆子的麻烦,大浪子可是村长家的少爷,一个爱耍酷爱斗狠的家伙。如果这事让大人们知道了,更不好办了。 韶云瞧着迷蒙蒙的天,看着有些紧张的二胆子:“约在那里?走,去看看。”抬起脚,催促着二胆子向约定的村外走去。 两人一起来到了村外约定的“猪场”地边。远远看去,所谓的“猪场”地实际上,只是很久以前,养过猪的一片废弃的田地,比周围的土地海拔略高,涨水季节不会过水。 由于距离村子偏远,下雨天不方便,早已经废弃不用了。驻足凝望之际,就见大浪子一帮人等,早已叉腰等在田边的泥埂上。 大浪子人如其名,浑身透着一股子,浪荡公子哥的气息,仗着是村长的儿子,在一众小伙伴中飞扬跋扈,欺软怕硬,又从不愿吃亏的主儿。按他自己的能力,一点也成不了气候。跟着他屁股后面混的,都是看在他村长公子哥的份儿。 韶云带着二胆子走进猪场地,在距离大浪子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拿眼睛扫了一眼大浪子等人,好家伙,除了癞力头、二狗子,连大哑巴也叫来了。大哑巴是个不能说话的大男孩,比韶云大好几岁,先天哑巴,但能听见说话,是大浪子的堂哥,人聪明但也是个不辨是非的主,二狗子更不用说了,人们叫他憨狗,是个给点好处就乱咬的家伙。 “小子!有种,真敢来呀,看老子今天不弄死你们!”仗着人多胆肥,大浪子叫嚣着,指着韶云和二胆子大声吼着。 韶云淡淡地瞥了一眼嚣张的大浪子,“咋地,要一起上吗?还是你跟我单挑?”感觉到韶云的气势,癞力头和二狗子有点心虚地退了退。 “老子今天就是要废了你们,让你们造我姐的谣言!”大浪子狠狠地对着韶云吼道。 “你谁老子?毛还没有长全,就要称老子,你在家都这样称呼吗?大浪子,我告诉你,别人把你当个宝贝,我可不在乎你这颗葱!你姐的事情回家问你姐去,二胆子造没造谣,我可不想和你瞎掰扯!”韶云盯着大浪子乖张的脸冷冷地回道。 “既然你们不承认造谣,那就不要怪老子了,二狗子、癞力头大家一起上!给我干死他们!”大浪子大声叫着向韶云冲了过来。 “啪!”看到冲到面前的大浪子,韶云甩手就是一巴掌打在大浪子的脸上。 疼痛让前冲的大浪子嘎然停了下来,摸着自己火辣辣的脸,不敢相信韶云会真打到自己,大浪子可是有准备的。 回头看了看,二狗子他们站在那里,傻楞楞的没有冲上来。吃了亏的大浪子,转头跑了回去,摸起地上早就准备了的镰刀,疯狂地冲着二胆子一镰刀直接砍了过去。 韶云快步让过二胆子、避开刀头直接用手一抓,抓住了刀柄,用力一带,韶云抬起脚,一脚踹向大浪子的胯骨。 “砰”的一声,大浪子失去重心倒在地上。这时韶云看看手里的镰刀,和划破了的手掌,气愤地指着地上的大浪子骂道,“混账东西!你敢拿刀砍人,你活腻歪了你!信不信我现在就砍死你。” “滚!再欺负二胆子,我真砍死你!”看着气势凶凶发怒的韶云,大浪子有些害怕,早知道韶云厉害,真不该叫阵,现在骑虎难下,丢了脸面,心有不甘,看着二狗子他们胆怯的往回缩,心里好生后悔,有一种要尿尿的感觉。 大浪子爬起身来,灰溜溜的往回跑。 “韶云,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说着壮胆的狠话,大浪子带着二狗子他们往村里跑去。 “韶云哥,你手破了。”看到逃走的大浪子一伙,二胆子回过神来,发现韶云的手在流血。 “没事,让刀口划破了点皮,找点老刺芥草止下血就好了。回去后别告诉大人,我们打架的事,记住没有!”韶云严厉地叮嘱着二胆子。? 第七章 红儿班开课 初秋的雨,细若牛毛,纷飞绵绵,却珍贵如油。漫天细雨,落在大地,既能滋融万物,也能挂满枝头,毛毛绒绒。 淮北平原的雨有它独特的韵味,温婉的性格、毛毛软软的飘飞着,拂在脸上痒痒的,深情又唯美,缓慢而悠长,仿若岁月深处,温柔的如烟呢喃。 站在雨里,你能感觉得到它的飞翔,却感觉不到它的淅沥,思绪里的浮华枯涩,慢慢沉淀,隔绝了俗事千千。 秋天的温度让人沉淀,宁静。入秋万物成实果,雨落结下万花灯。秋雨融物细无声,偏偏侵进万物心。 韶云还在做着美梦,院外的铜锣声响起,惊醒了迷糊的韶云。 “各家各户注意了,有娃儿要认字的,自带凳子到大车棚集合咯!”村里张大爷破锣似的喊声,伴着锵锵的铜锣声,在村庄里回荡着。 韶云一骨碌爬了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跑到院外去看。张大爷的身后跟着好多村里的孩子们,亦步亦趋地跟着铜锣看,每当锣声敲响时捂住耳朵叽叽的笑。 韶云等着张大爷走到院前,拦住张大爷问:“大爷,有教字先生吗?我可以去认字?”张大爷停下来,看了看韶云道:“傻孩子,去不就结了,都可以去,村干部让喊的,还会有错?”说完张大爷继续着他的破锣似的喊声,沿着村子边走边喊。 韶云回到屋里,寻着小凳子抱着,来到母亲的房门前喊: “妈,我要去大车棚认字!”带着倔强和不容反驳的童音,显得自身的决绝和急迫。 “去,记得早点回来吃饭。”母亲隔着房门应着。 韶云一溜小跑,出了院门,迎面遇到二胆子,也抱着个小凳子,正赶来喊韶云一道去。二人雀跃着,欢快地朝大车棚方向跑去。忽听一声铜锣响,忙坏匆匆少年郎。个个欢悦追逐笑,有字可认乐涛涛。 村里的大车棚,位于牛舍排房的边上,是个存放木制大棚车的地方,空间很大,村里有三辆大木轱辘车,农忙时节,套上牛拉着运送收割完的庄稼。 平时大棚车都闲放在车棚里,防止风吹、日晒、雨淋。 韶云和二胆子来到大车棚前,偌大的车棚靠右边的位置空闲着,另一边并排放着两辆大车,有一辆不在车棚,估计是在用着。 已经有七、八个孩子围拢着,挤在大车上玩耍,韶云和二胆子走进车棚,加入叽叽咋咋的孩群中。 渐渐地车棚里的孩子越来越多,一会儿功夫已经挤满了空闲的棚子。 “别嘈嘈了!”一个声音打破了嘈杂玩耍的孩群,随着声音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是村里的钱会计,一个老实巴交的村里土会计,识字不多会打算盘。 钱会计看了看到棚子里的孩子们,用眼睛大约数了数,将近三十来个。清了清嗓子,钱会计大声宣布着: “娃儿们,今天大队里头派来了老师,教你们认字,大家不许打闹,要认真听老师的话,学认字,不听话的告诉你们家大人,尅你们。听到没有?下面让老师进来给大家讲!” 钱会计的话音落地。从棚子外头,进来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衫的女孩,个子高高的,扎根马尾辩,看去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 略带着稚嫩的脸庞,白皙细的,青涩中透着红润。韶云一看,就知道不是村里的人,那气质,那容貌像画儿里的仙女。 慈面雅致触心境,细腻柔弱似轻风。 青春怀柔气息真,优雅腼腆少女心。 女老师走进棚子,看着一双双黑黑的眼睛盯着自己,略略有些紧张。用手不自然地捋一捋额前的刘海,清清的声音从唇边吐出: “小朋友们,我是从很远的地方上海来的,你们叫我史老师好了。从今天开始我们的红儿班就成立了,你们要跟着我读书写字,明白吗?” 婉约柔美、轻灵素雅的声音像黄莺鸣唱。韶云第一次陶醉了,这样的女老师,这样柔美的声音,让年幼的韶云分不清是在梦境,还是在现实。 音声言语梨花落,字字清晰吐纯真。语音绕耳回味沉,句句钻入幼童心。 韶云只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认认真真学习写字。 史老师看着安静的孩子们,轻轻地走到墙壁边,拿起准备好的一块木板,靠在墙上。然后转过身对着孩子们,放大声音说到: “大家把你们的小凳子放放好,排着坐下来,然后看着我写。” 看着凌乱的孩子们有序地排着坐下,史老师微微笑着,拿起一只粉笔面对着小木板,端端正正地写下几个大字:红儿班,人口手。”大家跟着我朗读,然后我发粉笔给你们在地上学着写。”史老师领着孩子们,大声地读着小木板上的几个字,孩子们稚嫩的童音响彻大车棚。 韶云大声地读着,心里热血沸腾,默默地用手在地上,比划着小木板上的几个字。心里发着狠,一定要学会写这几个字,写给老师看,让史老师高兴。 红儿班的第一天,就在韶云和小伙伴们的好奇、激动中来临了。 一朝踏得识海界,童心纷纷启蒙懂。学海有字一句落,泥巴少年起雄心。 自打红儿班开课以来,韶云每天起的特别早,一路约着小伙伴们,喊东家叫西家,风雨无阻。早早地来到大车棚,守着史老师教课的地方。 总想着第一个见到史老师的出现,在韶云心里仙女一般的老师是除了母亲之外最亲切的人。每天韶云都是第一个到场,把小板凳放在最前面,离老师最近的地方。 就近聆听观手书,目不转睛认真听。那股子认真劲儿,红儿班上的孩子们没人能比得上的。一天课下来,粉笔灰都吸进了不少。 认真的上进心,使得韶云进步很快,已经能够歪歪斜斜的,写出老师教的好多字儿。 到了晚上睡觉,韶云的脑子里都是那些,老师写在小木板上的字,上红儿班的韶云已经入迷了。 第八章 上海知青的需求 今天的史老师有些不一样,头发没有扎到脑后,而是有些散乱的披散着。面色有些倦容,略白的皮肤透着疲倦。声音也有些沙哑,难道老师生病了,韶云心里紧紧地想着。 一个上午,韶云的心都在乱乱地想着,老师教的字都有些恍惚了。史老师一定是生病了,这是韶云最后的结论。一直挨到下课,孩子门都回家了,韶云拉住了二胆子,一道等着史老师出来。 “老师,您是不是生病了?我去叫大姐夫医生来给您看看?”韶云小心奕奕的问道。看到韶云和二胆子关切的神态,史老师勉强笑笑说道:“老师没事,就是没有休息好,受点风寒。休息一下就好了。” 看着史老师的倦容,韶云有点心塞,无端的难过了好一会儿。 史老师是一名高中学生,父母亲是城里的干部。响应号召、告别了学校和亲人,在瑟瑟秋风中,走入了我们家乡这片陌生的“广阔天地”。开始了人生命运的第一次大转折,大家都叫她们上海“知青”! 据村里的钱会计讲,分到韶云这个村的有两位知青,史老师和一位小雯老师(后来成了大队的小学老师),史老师先到,分配在村子里教学龄前儿童认字。住在牛舍边饲养员那排的一间草房子里,吃的用的都是村里从各家各户零时收笼来的。一个上海姑娘家,跑到这样的群乡僻壤,着实有很多不习惯。好在乡亲们朴实,善良,热情,给了许多温暖和关怀。 史老师是个有文化的人,生产队没有安排她和队里人一起下到田里干活,只是让她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认字。当时很多知青插到队里来,是要和村里人一样干着农活,拿着工分领取生活费用的。 插队落户的知青们,和村里的农民们一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且每日的报酬不到四分工。不要说维持一日三餐,连一日一餐也不够的。经常是锅里少米,盘中无菜,吃的是玉米糊糊,山芋面饼。能到老乡家做一次客,吃上一顿自家种的青菜饭,就很满足了。常常是酱油舔点猪油泡饭是每个知青都经历过的事,乡亲们给点腌辣椒糊点缀一下饭菜,吃得就算是很香了。 回家的路上,韶云边走边想着,史老师一定没有吃饱饭,刚来村子里,乡下离集镇远,没有卖吃的。自家都是吃田里种的菜,老师哪有的吃呢。对,去抓鱼给老师吃,想到这里,韶云拉拉二胆子道:“我们去湖沟里抓鱼给老师吃,去不去?”二胆子看看韶云迫切的脸,“去,我回家拿笼子。反正下午又不用学字。”红儿班只教半天字,韶云和二胆子看看天,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吃了饭,来喊我,早点儿!”韶云嘱咐完二胆子,二人各自回家。 通往湖畔的小路上,韶云和二胆子提溜个扑鱼网笼子、木盆,快步走着。他们来到通往湖泊的沟叉边审视着,寻找下网的浅水地。 入秋后的水清澈,微凉,太阳斜照的水边,杂草丛生处,鱼儿来回的寻觅着草根浮食。韶云卷起裤脚,脱掉鞋子,下到有些清凉的水沟里。用手轻轻地贴边摸着,水草中时不时地有鱼儿咬着腿,痒痒地。 韶云摸到了好些田螺、河蚌,鱼儿却滑溜溜滴难抓。二胆子递过网笼子,韶云拿网笼子溜边网,一会儿功夫网到好些草鱼,浮头鱼儿。韶云边网边移动着,太阳快下山的时候,韶云已网到好大一盆鱼儿和田螺。看着天色渐晚,韶云和二胆子抬着鱼盆儿往回赶。 快回到牛舍附近的时候,二人累的气喘吁吁,放下鱼盆儿,喘歇着。此时天已擦晚了,韶云招呼着二胆子,先去史老师的屋子后面看看老师在不在,好把鱼儿送过去。不大一会儿,二胆子急急地跑了回来喊上韶云。 “韶云哥,快去看,好像有人欺负老师!”韶云一听,毛孔发炸血往上涌。扔下手里的东西,跟着二胆子来到史老师住的屋子后面,透着窗子往里看,就见史老师贴着墙角站着,一个男人面朝老师用两只手抓着老师的胳膊。 史老师挣扎着喊道:“放开我!出去!不然我要喊人了!” “嘿嘿,喊,不怕丢人你就喊,从了我没有你坏处。” 一个男人坏笑着说道。看道这里韶云的肺快要炸了,弯腰捡起一块土坷垃,奋力地向房间里扔去,“啪!”的一声响。“谁”那男人喊了一声,这时韶云又捡起一块更大的土坷垃,朝着男人的后背扔了过去,“啪!”的一声砸在后背上,男人慌忙松开双手,转身溜出了门外,他怕被人发现,真的跑了。看着逃走的男人,史老师瘫坐在地上,她吓坏了。 韶云和二胆子看道逃走的坏男人,松了口气,急忙回头抬起鱼盆儿,来到史老师的门前,喊道: “史老师,我是韶云,我们可以进来吗?” 听着老师没有应声,韶云估计老师是被吓坏了。二胆子和韶云推开房门走了进去,借助微弱的光亮,韶云看到坐在地上的老师,急忙帮扶着老师站了起来。看到是两个学生娃儿,史老师恐惧的心平复了许多。 “你们怎么来了?刚才是你们扔的土坷垃?” 史老师掸掸身上的泥土,感激的问道。“是我们,那个坏人是谁?欺负老师您了,我们找他算帐去!”韶云愤愤地说道。史老师摸了摸韶云的头, “算了,韶云,我也不认识他是谁,也没有把老师怎么样,多亏你们把他吓跑了。” 韶云听着老师温雅柔弱的声音,喉头有些哽咽。韶云把木盆里的鱼儿,田螺、河埠端到老师的面前说:“老师,这是我们为您抓的鱼儿,您留着吃,吃完了我们再给老师抓。”史老师看看盆里的鱼儿,再看看两个孩子真诚的小脸,心里暖暖的。 “老师我们回去了,回家我让姐姐来陪您,防止有坏人再来欺负老师。” 韶云一想到刚才的坏男人,不免替老师担心起来,随即想到要姐姐来陪着老师。韶云心里暗暗地琢磨着一定要保护好老师,找出那个坏家伙,惩治他。在韶云的心中老师是不容侵犯的,史老师感激地看着韶云,目送两个娃儿离开。 史老师送走韶云和二胆子,关紧房门,扒倒在床上,抱头大声地痛哭着哭的累了,史老师的眼睛闭着快睡着了,心却睡不着,一股委屈受辱的血液在肚里翻腾着。她恨世间的丑陋、愚昧,又恨离了家,单身的自己不够强大……直挨到韶云领着姐姐来敲门,才缓过劲来。 第九章 突发事件 经过变故,史老师要沉默许多,除了正常的教课,很少主动说话。常常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不言语,韶云看在眼里,心中更加坚定地要找出那个坏家伙,替史老师出气。 韶云和二胆子暗中排查着,将那天晚上模糊看到的身影比对后,将嫌疑人锁定为村里的饲养员杨畜溜。 说起杨畜溜,村里的人都要翻白眼看待,一家人说是奇葩也不为过。原本杨畜溜和他父亲杨大畜溜过日子,母亲死的早。杨畜溜的爷爷其实应该是个地主,他们家原来还有几百亩地,可他家的老地主好赌,还在杨畜溜很小的时候,老家伙已经把万贯家产赌得差不多了,最后剩下一座破败的院子。老地主终于过足了赌瘾,他吊死了自己,到底也没有留下家产和田地,杨畜溜和父亲就够不上当地主了,连富农都不算,成了彻底的贫下中农了。 杨畜溜守着个光棍老爹,爷儿俩个过日子,家底缺乏了,人又笨拙,快三十岁了,还娶不下个女人做针线,裤子破了,白线黑线揪疙瘩缭,爷儿俩个又懒惰,家里破败的屋子,糟蹋的进不了个人。 终于有一天,杨大畜溜从集镇上,领回来一个傻傻的女人,二十几岁的年纪,可能是精神不正常,不会说话,只会傻笑,浑身脏兮兮的,杨大畜溜说是捡回来给儿子小畜溜做媳妇的。 领到家以后,杨大畜溜打了盆清水给傻女人洗洗,一看模样儿还周整,久已成骡夫的杨大畜溜,眯缝着老眼左右看着傻女人,心里痒痒地,总觉得那里不舒服。 吃饭桌上,杨大畜溜喝了一点酒,将嘴巴露开一条缝,嘀嘀咕咕说自己老不合算了,干嘛跟别人说领回来的傻女人是给儿子做媳妇的呢。杨大畜溜咂巴咂巴嘴,借着酒劲儿,当着小畜溜的面把傻女人放倒在破床上给睡了。 小畜溜气的直嚷嚷:“老畜溜,不是说好给我做媳妇的吗?干嘛你要睡?”可是小畜溜又有点怕老畜溜,因为老家伙经常打他出气,打小从心里就是畏惧的。 老畜溜完事后,提起裤子指着小畜溜骂道:“混球!嚷啥嚷!吃饱了皮痒!谁说不是给你的,我先尝尝好不好用,完了不就是你的!”从此老畜溜一家就有了个女人。 傻女人除了吃饭,啥也不会做,就是撒尿也要人扒裤子。傻女人虽傻可毕竟是个女人,一年后生了个儿子,也算是给杨畜溜家留了种。不过村里人从来就不清楚,那个傻女人的孩子到底是谁的种。 自从生了孩子后,傻女人的精神状态有些好转,知道给自己头上带红花,见人就傻笑,大小便也不要人扒裤子了。 傻女人是带不好孩子的,老畜溜爷俩围着转,总算把小孩子养到能走路。不久傻女人又怀孕了,这次生下了个女娃,破小的屋子里,拥挤着老少四口人,脏乱的小屋里,常常伴着傻女人傻傻的笑声和孩子的哭闹声 杨畜溜爷俩都给村里做饲养员,一个养牛一个养猪,老畜溜养牛有经验,瘦牛在他手里头总能喂出膘来。大小牛犊,他只要摸一摸,看看牙口就能知道牛的年龄,体性合不合养。据传他特爱饲养母牛,也会伺候牛犊子,都说他性侵过母牛,不过没有人瞧见过。 杨畜溜替村里养着十几头猪,身材矮小、肥胖的杨畜溜,在那个少吃平权的年代里,有点儿异类,村民们怀疑喂猪的饲料,被他偷吃了不老少。 杨畜溜是个不顾男女场合,可以随处撒尿的人,没有廉耻观,为人好色,懒惰,和他饲养的猪一样,只想着吃了睡觉,等着挨刀。 有了傻女人和孩子的杨畜溜仍然不改恶性,见到村里的女人们,不管谁家的都要调戏一下,摸一把,为此挨了不少打骂,甚至被关进过猪舍里,不敢出来。 韶云越观察杨畜溜,越觉得就是他那天晚上欺负了史老师,于是撺掇着二胆子,悄悄地跟着杨畜溜,找机会惩治他。 下学的时候,看到杨畜溜关上猪圈门回家了,韶云和二胆子偷偷地溜到猪圈前,把门鼻子拨弄开,然后躲到猪圈后面看。不大会儿功夫一头猪公拱开了圈门,跑了出来。 跑出圈门的猪公个大体壮,本是天界一元帅,投凡下届错入胎。吃饱喝足挨千刀,不愤世人看得紧。撅着个长嘴四下看看,然后撒欢儿跑进堆放麦秸的场垛子里,疯狂地拱着草垛子。韶云和二胆子看到猪跑了,偷着乐,然后大声嚷嚷着: “杨畜溜,猪跑了!杨畜溜,猪跑了。杨畜溜养的猪跑了!”听到喊声,刚刚要跨进家门的杨畜溜,撒腿跑了回来。 看到麦场上逃出去的猪,慌忙拿起扫把,像个肉球一样滚着去赶。 圆球滚动慌忙乱,挥动扫把赶猪精。不知二哥劲道猛,一不留神伤了身。猪正拱的高兴,抬头看见挥来的扫把,猛地蹿出来,迎面把杨畜溜撞到在地上。猪公张开长嘴挥拱杨畜溜的腿,獠牙撕破了衣裤,带着血划过杨畜溜的肉。 受伤倒地的杨畜溜咧着嘴,奋力挥起手里的扫把,驱赶着发怒的猪公,受惊的猪躲过扫把,四蹄迈开逃回了猪舍。杨畜溜爬起来,看看流着血的伤腿,疼的吸溜吸溜地,愤愤地骂着: “妈里个叉!看我不宰了你个畜生!”一瘸一拐地追向猪舍,看来要拿那头猪解气了。伤痛带给杨出溜的愤怒,超出想象。他追进猪舍,关牢门栏,带风的扫把挥舞着去抽打大猪公。 受到惊吓的猪,逃串着避让,时不时的还击着。闹腾的猪舍,狂尘飞舞,弄得杨出溜浑身是猪粪。流血的腿疼的愈发厉害,染红了裤脚。看着私愤泄的差不多了,也奈何不了大猪公。只能像泄了气的皮球,悻悻地离开猪舍,吸溜吸溜嗯叽着回去处理伤口。 韶云和二胆子,全程观看到杨畜溜的狼狈像,心里特别地解气,心想:猪咋不多咬他两口,最好咬死他,也算给老师出了口恶气。 第十章 上学了 惩治完杨畜溜,韶云和二胆子高兴地跑了。时光匆匆,光阴不停地向前流去,天气渐渐地凉爽起来。 吵人的蝉声,被秋风吹散了。秋风吹叶知秋凉,代替它的,是晚间阶下石板缝里蟋蟀的悲鸣。 红儿班的孩子们,自从有了史老师的细心教学,大部分孩子都能写字了。 不管下雨,还是刮风,韶云总是不知辛苦地,沿村喊着孩子们,去听史老师的课,深怕没有孩子去了,史老师会难过。 率真的心,似温泉里的水,那么纯清带着温度。 韶云到了可以上小学的年龄,便和母亲嚷着要去报名上学。母亲同意了,韶云便高高兴兴的跟着大孩子们去学校。大队的中心小学,坐落在湖畔村比较中心的位置,周边几个生产队的孩子们,相距学校差不多远近。 学校刚刚初建,房屋设施十分简陋。有两排土坯墙、木条梁、芦苇杆加麦草秸秆批灰的屋顶,混合结构的教室。前面一排有六间是教室,后面一排三间是老师办公室用,有几位老师分开着办公。 一间是活动会议室,一间是看管校舍的老人吃饭起居室。整个学校四周,都种植着一圈高高的白杨树。哨兵一样围在学校的周边。 两排房屋中间空闲的地方,是上体育课排队的活动场。 校园到周边的村庄,有好远的距离,通往学校的路,都是田间小路。一片片的稻田,旱地和水渠,纵横交错。每到下雨天,上学的泥泞小路特别难走。 教室很简单,墙上靠一块黑板,土坯台砌起的课桌。小凳子有的自己带着,或者也用泥土坯垒搭,做成土凳子。学校的老师,大都是从村子里,抽调的识字农民,评工、记分的民办教师----叫民师,边务农边教书的。 只有校长是公办教师,教学办从上面派来的。还有就是知青教师,大城市插队来的,有文化的青年老师。 韶云第一天报名上学,被老师看着数数。从一数到一百,韶云有些紧张,口齿不够流利,总算没有数错。老师满意地点点头,给报了名。 报了名的韶云,被分到一年级一班,最边上的教室。韶云自己选择第三排边上的位置,老老实实地坐着,等老师发课本。 一直等到中午,老师忙完了报名,也不见进来。后来才宣布,今天不发课本了。韶云期待的心情好失落,悻悻地回家了。 第二天韶云就早早地起床,喝了碗稀饭,和母亲拿了刚缝制的小书包,带了个小木凳子,欢快地往学校赶去。 路边的白杨树叶子,被风儿吹的哗啦哗啦的响,麻雀儿早早地在树上飞舞着觅食,初升的太阳圆圆的红。碧绿的田野中,回荡草虫的鸣叫声,给秋天的早晨增添一份和谐的村景。 韶云蹦跳着走那一条熟悉的土路。 一路上已有三三两两的小学生们和韶云一样,紧赶着去学校。到了学校,韶云看到操场上已聚拢了好多学生,不同年级的,大家笑着追逐着,玩耍着喧闹声不绝于耳 铛!铛!铛!大预备铃声响起了,大家呼啦一声全跑回各自的班级,等候老师的到来。 当小预备铃声再次响起时,班主任老师夹着课本走进了教室。 韶云所在的班级有将近三十名学生,班主任是一个戴眼镜的男老师,他中等身材,微黑的脸膛,显得很健壮,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透过镜片,总是露出严厉而不失温和的目光。 老师走到黑板前,放下夹着的课本,操着清爽而又响亮的嗓音说道: “同学们,今天是你们第一天正式上课,待会儿统一发课本,我姓钱,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叫我钱老师。 我们班级现有二十八名学生,需要选出一名班长,副班长和几名小组长,你们可以每排推选,也可以毛遂自荐。每天上课前老师进课堂,由班长喊起立!大声说老师好!老师回复同学们好!坐下。同学们听明白了吗?听明白了,我们就先选出班组长,然后练习一下。” 钱老师讲完走下讲台,来到同学们座位中间,挨排指导同学们推选班组长。 同学们彼此不熟悉,看谁个子大就推举谁,很少有自荐的。老师也是要考察同学们的自主能力,不过度的干预。先选出班组长考察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胜任再做定夺,能者居之,庸者淘汰。 在一片叽叽渣渣的喧闹声中,同学们完成了班组长的选举。接着大家依照钱老师的要求,在班长喊完起立后练习喊老师好。 临到发课本了,同学们更高兴,韶云领到了自己的课本,摸着散发着香气的新书本,韶云激动不已,认真地翻看着书里的字画。 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如饥似渴的翻着,多么渴望老师赶紧教会自己,好知道书本里的字画儿的神奇意思。 第一节课完成了班组长的选举,发完书本很快就下课了,有了新课本的同学们到了下课的时候,就极少几个出去玩了,大多数兴奋的翻看着新书,带着好奇,议论着书中的字儿图画儿。 课间休息时间很快过去了,第二节是语文课,教一年级一班的是个上海女知青,小雯老师,韶云在上红儿班的时候,就听小史老师说起过她。小雯老师二十几岁年纪,个子不高,长得白净娇小,瓜子脸儿透着温暖,齐耳短发显得精神奕奕,笑吟吟的眼神让同学们感到亲切。 小雯老师走进来站在讲台上,说:上课,班长喊:起立,大家齐刷刷地站起来,一起拖着长腔喊:老~师~好~~小雯老师满意地点点头:同学们好,坐下。 透着圆润的上海腔,清脆的江南味普通话,韶云听的心旷神怡,仿佛天籁妙音迷醉了心智,拨动了心玄。 老师的第一堂课,在aoe的拼音字母声中开始,同学们大声地跟着老师朗读,声音响彻教室传出校园。 第十一章 地震 韶云放学回家以后,在路上遇见了二胆子,看到韶云背着小书包的神气劲儿,二胆子羡慕的不得了,非要翻看韶云的课本,看完书本上的画儿,赶紧撒腿跑回家,找大人闹着要去报名上学,家里大人拧不过,答应明天给他报名。这样二胆子又能跟着韶云去上学了,二胆子开心的围着韶云转圈圈。 吃了晚饭,韶云还没来得及出门玩耍,天上刮起了大风,不久雨点夹着风刮进了院子,雨还在落着,院子里已是水汪汪一片白亮。忽见得隔壁雷奇大叔家院子上空红光一片,甚是吃惊,韶云爬上院墙头去看,雷奇大叔家台阶上正生着一堆篝火,给猪熬食吃,突然被风和雨水吹刮着,火星漫天飞舞着窜上天空,直到被雨水湮灭。韶云看着雷奇大叔舞蹈一样拿扫把扑火堆,光映在脸上,红堂堂的像酱了猪血,笑的差点从院墙上滑落下来。瞧见是韶云在偷看,雷奇大叔笑,哧哧啦啦响。 雨越发下的紧了,韶云的头上让雨淋湿了,滴滴答答顺着头发往下流水。韶云从墙头上蹴溜下来,跑进屋子,探着身子看天空的雨,和那一片红光。 院外的鸡儿被雨水淋得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一个个争着跑进院子四处乱蹿,却不愿躲进鸡棚。韶云拿扫把驱赶着,有的飞上了枣树的枝杈上。韶云指着鸡嘟囔着:看你个呆子,淋死你,爱下来不下来。扔掉手里的扫把,回屋擦洗头发,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雨还在下个没完,韶云顶了个雨布口袋,打赤脚上学,手里拎着鞋子,搂挎着书包往学校赶,二胆子急急地跟着,深怕被落下。 二人到了学校门口,看见看门的大爷在办公室门内往外瓢水,雨水一夜间从门逢里渗到了屋里,韶云和看门的大爷打声招呼,和二胆子帮着干活,很快同学们陆陆续续到校了。 韶云领着二胆子找到老师报了名,领了课本,分配了班级。当上课铃声响起后,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读书,伴着雨声朗读声显得那么的低沉,压抑。 “轰隆隆呜呜呜”一阵阵刺耳的呜鸣声响起,伴随着呼啸的风声,天瞬间黑暗了下来,读书声嘎然而止,教室里黑的看不清面孔,同学们支楞着耳朵听着室外的风雨声,不知发生了什么。忽然韶云感觉觉到屁股下面的小凳子晃动了一下。 “地震了!”一个声音不知从何处发出,同学们呼啦一声急忙往门口逃去,“挤着我了!我的鞋子!谁踩着我的鞋子了!”这时有的同学哭,有的叫,整个教室乱成一团,一片慌乱中,大家都往门外挤去。“同学们不要慌,按次序出门!”老师的声音及时响起,给慌乱的学生们定了定心,同学们慌乱但有序地跑到教室外,忽见天空黑云如缕,宛如长蛇,横亘空际,久而不散,雨点像利剑刺在地上直溅起水花儿。韶云最后才离开教室,垫着脚儿看天上的雨,听远处的呜鸣声,各班的学生和老师都站在教室外的操场上,议论着,任凭雨水淋湿衣服也不敢进教室。好一会儿天空渐渐明亮起来,雨也小了许多,看看教室的屋子没有变动,大家才重新回到教室。一个上午同学们都在这种紧张和恐惧中渡过,于是老师宣布下午放假提前回家。 二胆子第一天上学就遇见这种事情,好不开心,塔拉个脑袋跟着韶云在泥泞的小路上慢慢的往回走。韶云并不知道地震是乍回事,所以有人喊地震了,韶云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往室外跑。听大人们讲:地震、地陷时房子会倒塌,会陷下去,人也跟着漏到地底下去了,地下是什么样子,是有阎王还是地狱,也只有在梦中才见过。韶云的家乡天井湖畔位于齐庐地震带边缘,属于地震多发地带,小的地震经常发生,为此各家各户都搭建了防震棚子,晚上都不敢在大房子里睡觉,躲在防震棚子里过夜。大家都在过着等吃等睡等地震的日子,人人觉得世界末日快要来临了,荒废了庄稼田地人心,人心恍惚的闹腾了好一阵子,也没见大震来临,久而久之人们也就平常心看待了,震就震呗,说不准死后还能成仙呢,于是大家干脆搬回来大屋住了。 第十二章 破头 闹腾了一阵子的地震风波过去了,日子还是正常的过着,韶云也不必整天地宿在防震棚子里了,一年级的课本韶云已经熟透了,于是借着了二年级的课本学习,再上学的时候,韶云直接跳班读三年级,与同龄学生相比韶云是出类拔萃的。 平原的冬天特别寒冷,没遮没挡的北风刮在身上像刀子割肉,韶云的手脚冻得裂开好多小口子,一双脚被苇绒包裹着,仍然疼的走不了路,村庄的上学小路上,承载着韶云苦难的记忆:由于家里贫穷,没有厚实的棉袄,暖和的鞋子,每到雨雪天气,只能用苇绒裹脚保暖,冰天雪地里,寒冷和疼痛是必须忍受的苦难,哭着鼻子上学是常有的事。韶云上三年级了,由于是跳级,同班的同学都比韶云大好多,爱静的韶云和一个大龄女生同座位,女生名叫静茹是隔壁村的,大韶云三岁,坐着都比韶云高出半个头来,短发圆脸,散碎的刘海下露出一张精致而又美丽的脸蛋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鼻子上有颗浅色黑痣。不过,这样的黑痣也使得她更显得有些调皮可爱了。她爱说爱笑,名不符实,有时候也会耍点恶作剧,比如在韶云没有防范的时候,突然很大声冲着韶云说话,吓的韶云楞楞的不知所错。和韶云搭桌,静茹显得很大度,没有像别的同座那样划分三八线,容许韶云的胳膊越界跑到她的面前而不发火。每当韶云写错字时,她都会说一句笨死了,然后有模有样的拿着韶云的手,重复地在草稿本上更正。 平时在她的脸上看不出一点伤心的模样儿来,总是笑吟吟的,班上的男女同学都爱跟她一起玩耍,韶云有静茹这样的同座是幸运的,毕竟韶云是跳级的,根基没有那么牢固,有静茹的帮助很快就能跟上课程,班上的同学都比韶云大,韶云就成了被虐的对象,课间大家用草稿纸叠纸飞机玩耍,飞的满教室都是,有大同学就让韶云去检,韶云不愿意就会有好几个同学围着恐吓,每当这时同座的静茹就会大声地抗议,并声言报告老师,把同学们惊走,保护着韶云。在韶云的心中静茹是个可以信赖的同学,有一些小秘密也愿意说给她分享。相比玩伴二胆子而言,韶云觉得静茹更能保守秘密。 天气寒冷同学们更爱上体育课,围着操场跑几圈身上就暖和多了,虽然冷风割的手脸疼痛,但身上热呼呼的,体育老师带着同学们跑完操场,然后列队练习立正稍息向左向右转,每队的同学总有转错方向碰脸的,惹得大家哄堂大笑。韶云个小,又是插班生每每转错方向,都会引得同学们嘲笑,而且嘲笑了一次不够,还要再嘲笑一次,按理韶云应该生气,但是韶云没有生气,韶云认为自己熟悉了几次一定会做到比大家更好。 体育老师咳嗽了一声道:“同学们,韶云是刚从一年级跳级上来的,大家要团结有爱相互帮助他,好好相处!”队列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接着是分组训练,大家分成几组,男生玩篮球,女生玩鸡毛毽子。几个大个子同学相约着分头,韶云个子小,没有同学愿意带着韶云,看着同学们玩的疯狂劲儿,韶云只能黯然的站在场边羡慕着,球都摸不上,韶云正无奈地跺脚小跑着取暖,突然一个蓝球以一个刁钻的角度急速地飞了过来,饶是韶云敏捷的一跳,仍然没有躲过,咣当----一声正砸中韶云的后脑勺,韶云一个趔趄磕到在地上,眼冒金星,脑袋磕在坚硬的泥地上,韶云不可置信地摸了一把脑袋,黏糊糊的血液粘了一手,韶云痛苦而艰难地爬起身,回头瞥了一眼球场方向,一个大个子男生笑容清冷的抖着手,“不好意思,手没有拿住。”韶云气的浑身发抖,满脸血污捡起地上的篮球,准备和那个男生拼命。这时正在踢毽子的静茹急忙跑了过来,看到韶云头上的血,赶紧掏出身上的手绢,一把捂住韶云流血的脑袋,一边捂着一边骂道:“那个不长眼的家伙,不会看着点儿,看把韶云同学脑袋砸的,都起包了,赶紧去看医生。”老师闻声赶来,看到韶云流血的伤口,催促着把韶云送往大队医务室,并把扔球的同学叫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教育了一番。 第十三章 手帕的情谊 留在韶云头上的不仅仅是带疤痕的伤痛,还有被欺凌的屈辱,静茹的手帕止住了韶云的血,抚平了韶云冲动愤怒的情绪。 静茹的美丽,隐在某个角落,会是不经意的出现,韶云一个人坐在田埂边,盯着被风吹荡的麦田。那平平铺铺的刚露尖的麦浪,像是一页信笺,上面嵌着文字,如风而来,唯有韶云的心能读懂。那像伸了温软的小手,轻轻灵灵地抚过,像是贴着他的脊背慢慢地滑入心里。感应会在某一个卷起的浪花里,映出她的脸,荡出她的声音。每每这样的时候,浅笑淡在嘴边,让思绪从指间滑过,那份友谊和珍贵的情感,荡漾在韶云的心里,是那么的温暖真实。 韶云头上的伤持续了一个礼拜总算结疤了,看着血迹斑斑的手帕,韶云的心是羞愧的,拿来洗了又洗,生怕还有血腥味,韶云就这么揣着手帕,好几次一直不敢送还给静茹。 天快黑了,韶云看着西落的太阳,一个人默默地想着心事。“韶云,还不回家?”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静茹背着书包走了过来。“哦,马上回。”韶云转过脸来见是静茹,赶紧起身回答道,韶云掏出手帕喏喏地递过去:“你的手帕,还你,谢谢你静茹。” 静茹接过手帕,随手揣进兜里,笑笑道:“客气啥,我们是同学又同桌,帮帮忙不是很应该吗,伤快好了?”看着静茹关切的眼神,韶云懂事地点点头:“结疤了,痒,不疼。”看看天色,静茹道:”我们一起回家。”韶云欢快地答应着,跟着静茹往回走,韶云觉得这样能够单独跟静茹在一起走,无拘束地说说话,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每个人的心中,都会住着一个女子,韶云幼小的心里,觉着静茹人好热心,轻灵素雅,解语懂心,再次去看她好似那么地好看。 一路走着和静茹聊着班里的同学,老师的趣事,韶云受伤的心灵得到些许慰藉,两人边走边说话,很快到了分路回家的地方,韶云感觉路太短了,还有许多话儿要说,韶云有些依依不舍的看着静茹运去,才索然地往家里赶。 远远地看着村子里一家家冒出的炊烟,韶云才暮然感到肚子在叫,是饿坏了。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韶云听到院子里热闹的人声,悄悄地溜到院门边往里望去,就见好几个村子里的年轻人在院子里的枣树下,和哥哥一起练习马步冲拳呢,韶云看去有几个是本村的后生,有两个外村的,不认识。看着他们嘿哈嘿哈的练习,真像那么回事儿,韶云的心痒痒地。 自从前阵子村里来了放映队,放了部电影少林寺,看完之后村里村外立马兴起了练武热,好些后生寻师拜友,聚在一起练起了少林十八式来。 韶云的哥哥韶武就是最早的一批,跟随西村的一位练习过洪拳的老师习武,场子越练越大,人员越来越多,成了一定的气候。时不时地结伴到家里来一起练习,家里院子中的老枣树排上了用场,上面枝杈上悬挂了吊环,横枝成了单杠,古老的枣树成了练武的靶子,成了不知疼痛的陪练。 韶云每次放学回家看到他们在练武,就嚷嚷着要学,可是哥哥总以韶云读书为由,把韶云赶走,不准韶云练习。韶云暗暗的想着一定要偷师学艺,练好了功夫要他们好看,想像着把他们打倒在地的样子,韶云的心在快乐地笑。 第十四章 报复 小学三年级后半学期,由于修建校舍,暂时把韶云的那个班级,迁到村子西头大车棚里去上学, 借用以前红儿班的校舍,那是一长排的房子,早些时候村里放着木轱辘大车,存放犁铲靶拉的储物场所。后来大车没啦,劳动工具也分掉了。只剩下一排孤零零的房子伫立在那里。 韶云就坐在临窗的位置上。 冬天里,强劲的西北方呼呼地刮着,大雪顺着窗缝直往屋里钻。虽然生着炉子,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教室里老师和同学们,一样冻得瑟瑟发抖。 那个冬天里老师向班级每人收了5角钱,买来几米塑料布,严严实实地把窗子围上,这样学生们就能伸出手写字了。 班主任也是位女老师,上海知青没回城的,和韶云红儿班时候的史老师一个地方来的。留在了村里 ,她说:“冬天天冷路滑,一个村子的学生都要一起回家,谁也不要单独走,特别是值日的同学。” 韶云时常回忆起老师说这话时,散发出的缕缕温馨,通过空气传播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同学们感到暖意盈盈,那是冬季里唯一可以取暖的“炭”啊,那带着上海方言味的轻柔话语,悠悠在耳。 那天轮到韶云组值日。碰巧大浪子是值日小组的组长 ,仗着村长的独生子身份,平日里在班级上经常和同学争斗。 冬季天短,当韶云4人把教室打扫干净时,暮霭,已经轻轻地笼罩了整个村庄,教室里变得模糊起来。大浪子让另外两个同学先到外面去,他和韶云一起把笤帚放到教室的后面,突然,大浪子叫住韶云:“你把这两把笤帚捎到后面去。” 韶云接过笤帚就往后面走,完全没有想到这竟是大浪子的一个阴谋,他快速地背起背包,然后拿起锁头,在外面把门锁上了。 韶云一个人被孤零零地抛在了已经漆黑的教室里…… 乌七八黑的教室里,韶云一个人。村里的老人们时常给孩子们讲妖魔鬼怪的故事,那些个凶神恶煞,青面獠牙的鬼怪,仿佛就在教室里。 韶云的毛孔发炸,恐惧袭来,吓坏了。韶云拼命的用手敲门,用脚踹门,嘴里一声接一声地大喊:“给我开门,给我开门!”然而,无济于事,无人应声。 大浪子好像走了,门外没有一丝动静。那一刻,惶恐占据了整个身心,偌大个教室里,只有韶云孤单的声音回响着。 终于八,九岁的韶云还是“哇-----''一声哭了出来,被恐惧占据了身心,什么也不顾了,手胡乱抓着,门框上的塑料布仿佛挡住了光明,韶云便用力抓去,顿时塑料布就裂开了一个大口子,韶云还在哭,还在喊,然而没人回答。 过了很久,也许是大浪子站在外面冻得受不了了,终于开了门,听到门响,韶云冲出教室,吼了大浪子一嗓子:“你个王八蛋!”便不顾一切地向家里跑去。 妈妈正在做饭,见韶云惊慌失措的模样回来,问道:“云啊,怎么了?”霎时,委屈的泪水,潮水般从韶云的眼里涌出,韶云哭着向妈妈诉说了刚才发生的事,妈妈静静的听着,搂紧韶云,半响无言。 第二天,韶云仍就去上学,刚进屋,就见班主任老师正阴沉着脸等着,全然不见往日的和蔼:“这塑料布是不是你抠坏的?” “是。”韶云回答。 “为什么把塑料布抠坏了?”老师接着问。 “大浪子把我锁屋里了,我一害怕就抠坏了。”韶云怯怯的回答。 “把你锁屋里你就抠塑料布啊?他只不过是和你开玩笑嘛。”语气轻松得简直让韶云不敢相信是从老师嘴里说出来的。 韶云想说,如果是你,你也会把塑料布抠坏的,但韶云不敢和老师辩解,更怕大浪子以后继续报复,泪水又无声的流了下来,昨晚的委屈犹在心头。 ''老师,我赔!我情愿再买一块塑料布。''韶云扬起委屈的小脸,大声说。 \"既然这样,你就上课,明天把钱带来!” 老师毫无人情味的话和平时简直判若两人。老师随着韶云往后走,一边走一边检查着,包窗户的塑料布 。当走到韶云座子跟前时,老师突然站住了,韶云一愣,见老师正看着韶云座位旁边的塑料布,韶云回头一看,天啊!正对着座位的窗户的塑料布也破了一个小洞! 老师不善的眼光盯着韶云,目不转睛, “怎么回事?老实说!”老师的眼中掠过自信的光芒。 这下韶云真的懵圈了,因为这个小洞确实不是韶云抠的,但是,韶云一时却语塞起来,不知该怎样回答。不争气的脸,竟在这时 憋得通红。 “下午我去你家!”老师发怒了。 猛然,韶云想起一贫如洗的家,和体弱多病的爸爸妈妈。 “这不是我抠的!”韶云轻声反驳道。然而,老师不再理会韶云,任凭韶云委屈的流泪。------- 中午休课时,韶云没敢回家。 韶云不知道该怎样向妈妈说这件事,韶云的家就在村东头,老师下课后就去了,半天没有回来。估计是到家去了,韶云趴在桌上把头深深地埋在胳膊里,不敢抬起。因为一抬头,就会看到那带给他伤害的塑料布上的小洞! 同学们高兴地在教室里,叽叽嘎嘎地玩着,愈发显出韶云的孤独。韶云不知道滋弱的妈妈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打击,徒有四壁的家,会因韶云闯下的祸更加冷清的,韶云不敢再往下想。 下午第二节课上课时,有敲门声。老师打开门一看,竟是韶云的妈妈!妈妈来了,夹着一卷塑料布给老师送来。老师把妈妈让进屋里,妈妈没有看韶云,只是说,是自己的孩子不争气让老师费心了。 老师笑容可掬的接过了那卷塑料布。 韶云是知道家里拮据的,也知道自己家还没钉塑料布呢,还知道妈妈因病已经两天没吃饭了-------突然,不知那里来的一股力量 ,韶云几乎是跑到老师前面,跪在老师面前,用手指着天空的方向:\"老师,我发誓,那个洞真不是我抠的,如果我撒慌,天打五雷轰!” 委屈的望着妈妈,韶云泪如雨下。 原以为妈妈会为自己辩解几句,不曾想,妈妈“啪’地一声给了韶云一个嘴巴, “犯了错误还敢嘴硬?” 说着,又给了韶云一巴掌。妈妈似乎并不在乎儿子的脸,霎时已经通红,也不在乎儿子已经痛哭流涕,只是忿忿地看着韶云,和老师寒暄几句,就告辞了。 “妈妈竟打我!”幼小的韶云,在那个冬天里,感到彻骨般的寒冷。 放学回到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凛凛的寒风中,妈妈站在门口等着韶云,见到韶云回来,一把搂住,叫着“儿子!” 妈妈是不习惯用“儿子”来称呼的,但今天却例外了。 那天晚上,妈妈破例给韶云煮了一个鸡蛋,但韶云没有胃口,不肯吃。昏暗的灯光下,韶云和妈妈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 许久,妈妈看着韶云,说:“儿子,你在怪妈妈是不是?妈妈打疼了你是不是?要知道这就是受委屈的滋味,委屈的滋味不在身体的疼痛,更在于心的疼痛!一个人一时的委屈不算什么,就怕一辈子都在委屈中活着。所以,无论何时,都要挺直脊梁,堂堂正正做人。活就活出个样来,让别人看看!” 霎时,在那样的时刻,幼小的韶云理解了妈妈的良苦用心。灯光下,妈妈的脸因激动而有些发红,浓密的头发里已经能看出几丝苍老,但生活的磨难却不曾让她趴下,挺直脊梁,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做人的一种尊严,头有时可以低下,但是脊梁却永不能弯! 从那以后韶云更加发奋读书,争气,想努力做个有用的人。许多年后也是村里最有学问的人。而大浪子却在20岁那年因厂务内斗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其实韶云早已不记得对他的怨恨了。听说是邻村的董性青年,刚从少林寺习武回乡为了点恩怨,和他发生争斗,为此他把青春放进了牢房里。-------- 悲伤是人生的一种权利,它来之不易,也值得永远珍惜。再看这句话时,韶云已是凄然泪下。 童年留给韶云的也只是受委屈后欲哭无泪的那份孤独。 第十五章 习武 放学了。 韶云提着书包走进院子,边走边用眼睛偷偷地瞄着院子里,练武的后生们,他们练的马步冲拳韶云已经偷着学会了,当没人的时候韶云自己会偷偷地练习,虽然力气不够可姿势技巧已基本掌握了。 看到他们还没有教新的招势,韶云赶紧溜进厨房找吃的,吃饱了好偷师学习,这种感觉韶云觉得特别刺激,每次记住一式就默默地在脑海里比划,到没人的时候偷着练习。韶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一定会武功大进,成为隐藏的高手,关键时刻一名惊人,那时候就再也没有人能欺负自己了。每每想到次,韶云就不怕辛苦地苦练基本功夫,就这样韶云已经偷偷地学会了不少基本招式:踢腿,一字马劈叉,二起腿,旋风腿,扫堂腿,还学会了一路长拳24式。虽然韶云只有花架子,打出来似像非像,在心里韶云仍然认为自己很聪明,算个练家子了,刚刚有一点小小的进步,就飘飘然起来,走起路来都想着要是再会轻功就好了,听说腿上绑沙袋子练习走路,时间久了能练成轻功,韶云总琢磨的怎么缝制沙袋呢,说是练成轻功走路不带声音,水上都能过,如果再学会几句江湖切口,说不准就能混迹江湖了,想想韶云就满意地嘿嘿笑。 韶云胡乱吃了点东西,瞄到院子里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偷偷的观察着练武的后生们,就见外村的俩个年轻人在示范前空翻动作,一个人手脚着地半蹲着,一个人从腰中间部位双手着地翻过去,前者蹲地的人员可以适当地弓起腰身,协助后者翻越。如此反复练习,直到翻越的人可以不借助蹲地的人员,自行翻越就算练成了前空翻,看着他们一组一组的翻转着,韶云在脑海里想象着,要是找着二胆子合练前空翻,不知道那家伙有没有兴趣。 练完了前空翻,大家练习倒立行走,双手撑地,脚先靠着枣树杆倒立着,慢慢调整脚的平衡,双手移动离开树杆,直到练习者,双手移动中身体找到平衡不倒,就可以倒着行走,看个人的臂力和身体协调情况,走的远近不一。倒立行走如果练成了,利用惯性和加速度,后空翻是很容易练成的。 韶云仔细地看着大家的练习,默默地记住要领,想着自己身体稚弱,臂力不够要加强练习,若是练习吊环和引体上升是可以锻炼臂力的,可吊环太高,自己够不着,咋办,想着观察着,终于有了办法,自己可以先爬上树再去够吊环,对,就这么办,想到这里韶云乐了。 天色渐渐晚了,月亮已经在半空中发出了柔和的光亮,练武的后生们练完了倒立,复习了一便前面学习的姿势,个个累的停下来休息了,看看天已不早,大家打着招呼相继散去。院子里瞬间清冷了下来,听着院子无人的清静,韶云偷偷地溜了出来,院子里的位置该是韶云的了。韶云对着头顶的月亮,先热起身来,踢踢腿,歪歪脚,想着树上的吊环,搓搓手爬上了树干,双手终于抓住了吊环,身体垂落下来,两只手努力地做着引体上升,直到累的满脸通红,身体脱力了一样,再也支撑不住,双手一滑,噗通一声摔了下来,好在离地面不高又穿着棉裤,即便如此韶云的屁股好像裂了开来,疼的龇牙咧嘴,嘘嘘发声。响声惊动了屋里的妈妈,探头看到韶云坐在凉地上,说道:“这孩子,怎么摔跤了,外面冷还不回屋睡觉去。”韶云急忙应了一声:“没事,马上睡。”生怕母亲起疑,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一瘸一拐的走回了屋里。 第十六章 偷酒 周日晌午,午饭后的韶云,有些慵懒地倚在雷奇大叔家的草垛上,晒着冬日里暖暖的阳光,屁股的疼痛还在折磨着韶云,二胆子吃了饭会来这里和韶云碰面,这是他俩一直以来约定的地方,今天不用读书,韶云想着昨天记下的招式,回味着记忆里的习练场景,反复推敲自己的想象,后生们练武的影像一直在脑海里回荡着,对武功的痴迷已大过书本知识的兴趣,韶云知道这可是个不妙的选择,可是脑海里的影象是那么的固执,挥之不去且不想即来。 几只麻雀偶然飞到草垛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呼朋引伴,视想象入定的韶云为无物,扒扫着的草絮迷了韶云的眼睛,惊闹声惹着了韶云,韶云挥起手臂驱赶着,麻雀一怔飞速地逃走了,看着空中飞舞的麻雀韶云羡慕着,自己要会轻功飞上去抓住它们就好了。 二胆子背着手悄悄地走了过来,看着在揉眼睛韶云,嘿嘿地笑着:“韶云哥,你猜猜我带啥来了?”韶云放下手背,眯着揉红的眼睛看看傻笑的二胆子,“猜不着,你能带啥好东西,吃的?”“你看,我把我爷爷的酒偷来了,我看爷爷吃饭的时候喝的特别香,剩大半瓶,吃了饭趁我爷爷出去了,我把它偷出来了,我们也喝酒尝尝香不香,咋样韶云哥?”二胆子拿出背在身后的酒瓶,举到韶云面前,期待地问韶云。韶云看他偷来的酒是纯白色的老高粱酒,这种酒韶云也见过父亲经常喝,不过自己从来没有尝过,大人们经常讲小孩子是不能喝酒的,说是会把脑子烧坏,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韶云信了。父亲喝酒时韶云只敢闻从不敢喝,而且韶云迷迷糊糊记得,有一次自己睡着的时候,父亲好像喝醉了酒,还打母亲。后来看到父亲喝酒,韶云就躲的远远的不愿意闻,也对父亲起了一丝畏惧。 看着二胆子举过来的酒瓶子,韶云拿着看了看,透过密封的瓶盖子一股诱人的酒香一缕缕散发出来,韶云拧开瓶盖子,酒香味浓烈的刺激着嗅觉神经,口水从韶云和二胆子的口里留了出来。“喝,韶云哥。”二胆子嘴馋的看着和自己一样流口水的韶云,怂恿着。韶云看看二胆子,再看看手里的酒瓶子,抽抽鼻翼,忍不住的口水出卖了韶云的心,“好,我们就尝尝,看看喝了酒,能不能耍出醉拳来,我看电影里头就是喝酒耍拳的。”“你先喝,还是我先喝?”韶云看着二胆子问,“你先喝,我们一对一口喝。”二胆子拍拍酒瓶子仰望着韶云回答。 韶云不在犹豫,拿着酒瓶子吸一口气,嘴对着瓶嘴咕噜喝了一大口,入嘴的酒那叫个辣,韶云差点呛着吐出来,闻着和喝着原来大不一样,韶云忍着酒的辣劲儿,眨巴眨巴眼睛,嗒嗒嘴递过酒瓶给二胆子,“咳咳咳该你了,咋不好喝呢?”二胆子不相信一样的眼神看着酒瓶子,“我尝尝,我看我爷爷喝的挺满足呀?” 接过瓶子咕咚一大口酒入嘴,噗噗声响起,二胆子忍不住辣的吐了出来。 “真难喝,韶云哥是不是多喝几口就不辣了?” 二胆子摸着嘴问韶云, “那我们再喝,忍着点,别糟蹋了,你爷爷知道了看不打死你才怪。”韶云又是一大口酒入肚,这回感觉没有那么辣了,刚吃了饭的韶云就像喝水一样,伙同着二胆子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大半瓶酒很快见底了,韶云感觉酒劲儿上来了,头开始眩晕,浑身燥热起来,韶云觉的屁股也没有那么疼痛了,于是在草垛旁舞起拳脚来,感觉腿飘了,身子轻了,看着旋转的太阳,自己像要飞起来一样,韶云又喝了两大口酒,神志已经有些不清了,但耍起拳脚的热情依然高涨,愣是一头撞到草垛上。二胆子喝完瓶里的最后一点酒,已经说不好话了:“韶韶云哥我我再回家拿酒喝喝”秃噜一下歪倒在草垛上,睡着了。韶云勉强扒开头边的草,眼皮已再难睁开,嘴里咕哝着醉拳,啥的,也随着二胆子睡倒在草垛边了。 第十七章 灵异事件 韶云醒来时天色已晚,躺在自家的床上,头昏沉沉的,被母亲灌了绿豆汤醒酒,听着母亲的责骂声,韶云不敢言语。 雷奇大叔傍晚回家时,看到两个小家伙躺在家里的草垛边,望着空空的酒瓶子,闻着熏人的酒味儿,就知道怎么回事了。雷奇大叔赶忙叫来二胆子和韶云的家人,把二个烂醉如泥的小家伙弄回各自的家里。 二胆子的奶奶好一阵子心疼孙子,把自家的老头骂了个狗血喷头,声称老不死的不把酒瓶子藏好,让孩子偷了去,出了这档子事情,孙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非要跟老头子拼命。 二胆子醒来时老奶奶搂着孙子喜极而涕,乖孙子,乖孙子的叫个没完。反复叮嘱孙子,以后不准偷酒喝了,再不听话就拧耳朵,说着说着老太太做出恐吓的动作,滑稽而又可笑。二胆子后来读书到底是不行,连续蹲了六个一年级,大人们都说是喝酒喝坏了脑子,韶云上初中时二胆子还在一年级念着,算是个奇葩了。 实际上二胆子是不喜欢读书,不是脑子笨,长大了做生意精明的很,这是后来的事情了。韶云醉酒过后,脑袋昏疼了好长时间,好在韶云是吃饱饭喝的酒,否则还要受罪。 到了第二天上学,韶云仍然有点头发蒙,二胆子也是苦不能言,像是犯了罪似地跟着韶云不敢说话。 隔着老远,二人快到村后的老榆树附近时,看到有人悬挂在树叉上,早上的太阳还没有升起,冷冷的风儿有一阵阵刺骨的寒意,韶云使劲地揉揉眼睛,认定不是幻觉,确实有个人挂在那里,衣服随着风儿在摆动,韶云拉着二胆子的衣袖, “快看,好像是个人!”二胆子迷糊着:“哪儿呢?瞧不清楚,要不我们走过去看看。” 二人加快脚步,很快接近了老榆树,就见庞大的老榆树横叉上,一个人被一条白布带垂坠在上面,披头散发,舌头伸的老长,已经乌青了,“哎呀,妈呀,有个吊死鬼,赶紧跑,韶云哥。” 二胆子看清是个人,慌忙拽着韶云往边上跑,“别怕,看看清楚是不是我们村的。”韶云强压内心的恐惧,扯住二胆子围着老榆树上的人转着看,上吊的是个女人,花格子棉袄,绿色带花点的棉裤,垂落的披肩长发盖着脸,风一吹,虽然耷拉个长舌头,韶云仍然认出了树上的女人。 “二燕子,这不是村长的二闺女二燕子吗?”韶云急急的对着二胆子说。 “还真是二燕子,大浪子的姐姐。”二胆子确定地答道。 二人对望着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二燕子咋会上吊死了呢,那可是个仙女一样漂亮的姑娘,人长得美如天仙,柔情似水,听村里人传着她跟外村的一个后生谈恋爱,还把肚子弄大了,而那个后生是个有老婆的主儿,后来东窗事发,还闹腾了一阵子,在那个讲究规矩的时代,自由恋爱那是不被认可地,何况还是个有妻之夫,把个老村长气的吐血大骂: “孽障,丢死个人了!”随后把二燕子狠狠的教训了一通,锁在家里不让出门。谁曾想这大冷的天,二燕子怎么会逃出来吊死了自己。韶云和二胆子心里怕怕的,看那已经发青的舌头应该是死了有些时辰了。 多美的姑娘呀,就这么死了,韶云有些不可置信。韶云和二胆子就这么楞楞地望着冷风中摇摆的二燕子,有些不知所错。 过来一小会儿,村里有人走了过来,随后有人在喊叫,人越聚越多,有人把二燕子从树上解了下来,其中一个女人哭了起来了。她抱着二燕子的尸身,哭的呼天抢地,韶云认出那是村长的老婆,二燕子的母亲,看样子她会哭个不停。 其他人只是听着她哭,神情沮丧,愁容满面,一声不响,默默地盯着尸身惋惜,那可是一尸两命啊。 人们就这么听着女人悲戚的哭声,摇着头,叹息着,终于哭的累了,呜咽声逐渐减弱了,才有几个人帮着抬走了尸身。 老榆树下冷清了,韶云看着那个夺走二燕子性命的枝杈,发着楞,感到疲倦,腰酸背痛,尽然忘记了上学的时间。韶云看看太阳快出来了,大预备铃声已远远地响起,赶紧拉着二胆子向学校跑去。 气喘吁吁的韶云,总算赶在老师进课堂前坐到了凳子上,看到满头大汗的韶云,静茹奇怪的问:“是不是起来晚了?”“不是,先不告诉你,秘密”韶云故意卖着关子,慌乱地拿出课本,等着老师上课。 一个上午,韶云都没有听进去老师讲的课,思绪仍然在二燕子吊死的震撼中收不回来。“韶云同学,请你回答,稻子是什么季节收割?”老师放下课本在提问韶云。韶云没有听到,愣是没有站起来。 “韶云同学,请你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老师重复着,静茹扯扯韶云的衣服,小声道:“老师喊你回答问题呢。”韶云猛然惊醒,傻傻地站立起来,不知所答,同学们齐齐地扭头看过来,韶云的脸更红了。 “韶云,脑子开小差了,到黑板前面站着!长点记性。”老师严厉的命令道。韶云怯怯地放下手里的书本,走到黑板前面直直地站着,不敢抬头看班上的同学。一直快到下课了,韶云仍然站着,韶云很疲乏,快站不住了。 忽然隔壁的教室传来了骚动声,似乎有人的哭啼声,夹杂着老师的吆喝声,同学们忍不住探头张望,老师看看大家已经没有心思听课,也就放任大家出门,自己也想看个究竟,韶云总算解脱了罚站,跟着老师溜出门,就见隔壁三年级二班,一个女同学站在课桌上又哭又跳,情绪激动,头发散乱,嘴里喊着奇怪的语言。 “还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是你杀死了我的孩子,是你是不是你?”两双手胡乱的指着班里的同学,哭喊个不停,双眼泛白,鼻涕眼泪糊的满脸,合着散了的头发,形象恐怖,老师在旁边大声地训斥着,也没有效果。韶云和班里的同学们挤到门口向里面望着,既好奇又害怕,二班的学生都躲到墙边上围着看,没有人敢上前把她拉下课桌子。 老师也只是呵斥着,不管用,韶云冷眼看去,那个女生的形象,朦朦胧胧中,有些像早上看见的、吊死的二燕子,不会,韶云倒吸一口冷气,赶紧拽着挤过来的静茹小声说道: “静茹,我看那个女孩像我早上上学路上,碰到的吊死鬼二燕子呢。”静茹吓了一跳。 “啥吊死鬼,没听你说呀?”“这就是我早上差点来迟到的原因,路上看见吊死人了,是村子里的二燕子,知道吗?我没有来到急和你说呢。”韶云急忙解释给静茹听,静茹差异地点着头。 “哦,哦,会不会被吊死鬼附身了呀?赶紧告诉老师去。”静茹说完拉着韶云找到了老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老师听后急忙叫学生找来看门的老头,拿来了菜刀,迎着光亮用力地拍打着桌子,恐吓着: “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再不走就没有机会了!”菜刀的咣咣声,合着老师的威吓声,教室里响成一片。 “走了,走了,门让开,到门口了,到树下了。”那个女生发出不可思议的回应声,韶云抬眼看着渐渐安静的那个女同学,觉着真有一个影子退离出教室,飘荡在门外的杨树下。 安静下来的教室,那个被鬼附身的女生趴在课桌上睡着了,同学们依次散去,回到自己的教室,韶云的心被莫名的摧残着,感到无比的震撼。 第十八章 姐弟情 寒假期间,冬天的雪和着西北风,刮得人睁不开眼。韶云一个人走在路上,被漫天大雪盖住的路面,分不清路基,只能沿着大方向,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 挡不住的寒冷,风雪灌进衣袖,在发热的身体里融化。漫长的雪路留下一串串,歪歪扭扭的小脚印。漫天白雪花儿,就这样陪着韶云一路前行,渐渐模糊的身影淹没在风雪地里 韶云趁着放寒假,闹着母亲答应自己,去看远在另一个村子的姐姐。韶云的三姐八岁时候被别人家领养了去,当时三姐哭着不肯去。几次偷着要跑回来,只因为家里贫穷,养不起那么多姐妹,父母只好忍痛把姐姐给了别人家养活。 如今已十几年过去了,三姐过的怎么样了?韶云知道后就坚决地要求去看看姐姐。经过母亲的辛劳,给韶云带上一小袋窖藏的红薯,循着地址,韶云赶早出发了。 按地址要走十几里的路程,以韶云的脚程,一天赶早就能到。没曾想走到半道上,下起雪来。韶云走在路上,被风雪吹着,脑袋里觉得嗡嗡作响。十来斤的红薯背在肩上越走越重,走路的时候脚后跟也感觉飘飘的,迈出的步子总是不听使唤,心慌的厉害,风雪越下越大。从早上仅仅吃了两个红薯和两碗豌豆粥,走了这么远,韶云早饿的肚皮咕噜响了。韶云忍耐着,既怕走错了方向又担心自己摔倒,咬着牙憋着劲儿不敢让自己松懈下来。 接近三姐家的途中,要经过长约四五里的慢坡,雪路又滑,韶云累的真是走不动了。在路侧面的树杆边,放下口袋倚在树上休息。韶云感觉心慌,觉得天旋地转,白白的雪花像在戏弄着韶云。韶云无助的少年心灵中,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人生真是活得酸楚和艰难。 天渐渐晚了,一个赶圩回来的老人路过,看见快要冻僵的韶云。摸摸韶云的头,看了看冻得发青的脸,知道是累的、饿的走不动了,就把韶云背回到他家里。生起火,从屋檐下,挂着的玉米棒子里摘下两棒,在火堆里烤玉米花给韶云吃,吃着香喷喷的玉米花,韶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激。 随后韶云拿出三姐姐的地址姓名读给老人听,老人点点头,带上房门出去了。不大一会儿,老人领着三姐姐开门进来,韶云看着进来的姐姐,相貌和母亲那么的相像,虽然韶云从没见过姐姐,但从心里韶云一直能感觉到进来的就是姐姐,因为亲切和血缘。 进屋来的三姐仔细打量着面前的韶云,那鼻子,那脸型和自己有太多的相似,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忍不住拉过面前的韶云,抚摸着那冻红的小脸蛋,泪水在眼眶里转着,终于抱着韶云哭了起来。感受着姐姐悲戚的哭声,韶云眼圈也红了起来,姐弟俩就这么在老人的屋里想见了。 后来三姐姐把韶云领回自己的家,给韶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打了一碗鸡蛋花,看着韶云吃下,三姐姐围着韶云问“爸妈亲身体如何?姐弟们可好?怎么没有和你一起来看看。”问的韶云不知道先回答那个问题好,姐弟俩笑着说着,有无限的快乐充满了小屋。韶云问:“姐姐,你这么小就给了人家,怨不怨爸妈啊?” 三姐姐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抬眼望着屋顶,“家里贫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不怪爸妈心恨,不把我给别人喂养,其他的姐妹就要被饿死。”叹着气,不再言语 现在三姐姐过的很好,养父母也疼爱她,没有给她罪受。三姐姐又做了大队妇女干部,人也能干,人员也好,除了想原来的兄弟姐妹,平时过的也挺好的。 韶云来了,三姐姐开心的整晚睡不着觉。围着韶云看着没个够,问韶云想要吃啥,姐姐给买。韶云在姐姐哪里呆着将近半个月,终于要回家,姐姐舍不得韶云走。 可是韶云要回去读书了,姐姐给韶云准备了好多核桃,让韶云带着,那是她专门跑城里买的,看着要走的韶云,大颗大颗的眼泪留在脸颊上,韶云也是万般不舍,走了老远回头看去,姐姐依然站在村口挥着手,晶莹的泪花在脸上挂着三姐姐的爱填满了韶云的心。 第十九章 动荡岁月 岁月悄悄地推移着人生的年轮,韶云读四年级了。上学的日子里,读书不正常了,学校经常组织学生下村子帮着干农活。 特别是农忙季节,大部分学生都不能正常学课本。下到村子里和大人们一起顶着日头晒,流着汗水,干着义务劳动,对于孩子们来说是一种身心的磨练。 韶云记忆最深的是午收季节,拉着九齿钉耙,在收割完的麦田里耙麦子。一个上午要耙到一百多斤,村里会给每个参与的学生记斤数,作为班级评比的基础,交给老师让耙的多的学生得到奖励。奖品就是练习本子或者铅笔,以很小的奖励换取学生们的积极性,给生产队减轻负担。 秋季的时候学生们要帮着村民们刨花生,掰玉米,摘豆子。刨花生是同学们最喜欢的劳动,因为刚扒出来的花生鲜嫩,又好吃。第一次帮忙干活就被学生们偷着吃掉很多。队里觉得损失浪费大,就找带队的老师商量,静止学生们偷吃花生,干完活队里会统一按斤回馈给学生们,但还是有学生忍不住会偷着吃,老师就在完工时拿来一碗水让大家漱口,以检验出偷吃花生不听话的同学,扣除他的奖励,和配份的花生做为惩罚。 每周基本上都是做义务劳动多,学习时间少,很多课程都落下了。贪玩的学生乐此不彼,巴不得每天出去劳动玩耍,而对于韶云来说却是一种不甘心,韶云渴望更多的知识。韶云不怕劳动,甚至比其它同学干的出色,经常得到奖励,可是韶云却更爱学习课本知识。 韶云苍白的记忆里,除了课本没有啥课外书可以读。 村里稍微农闲一点,会有大队组织的文艺宣传队演出。演员们一手拿着卷起的报纸,用地方方言咿咿呀呀的唱着,一个演老头的演员扎着白毛巾 ,端着个烟袋锅子配合着,搞笑的演出虽没有啥文艺含量,却能逗的围观者哈哈直笑。 一天的疲劳也在笑声中的到缓解,最让人爱看的是斗地主的段子,演地主的演员戴着高高的尖角纸糊帽,胸前挂着个木牌子,写着我是恶霸地主xxx,前面一个人用绳子牵着,一步一喊号子,围着场子转着圈儿斗。 逗的围观的孩子们直拿东西往“地主”的头上扔。除了演戏,韶云最爱听唱大鼓,听着咚咚的锣鼓点子,配合着唱书人手里的云板响声,那是一种美妙的音律,再加上说的都是侠客演义类的人物,让人心悬其中,韶云经常入迷,跟着云板的声响,幻想着自己成为能飞的侠客。 每每听完大鼓,韶云就回家找个被单子,披在身上学着说书里的侠客,拉着被单子跑总希望能离开地面飞起来,也更加助长了韶云练习轻功的决心,于是把背搭子改成小沙包绑腿上,早上坚持练习,沿着村外小路跑。 这样坚持了两个来月,韶云觉着可能练成了,去了绑着的沙包,再走起路来,身体轻飘了许多,旋风腿也踢得更高更流畅,感觉不错的韶云,趁着家里没人爬到自家的老树上,上了院墙学着往下飞,差点摔断了退,好在身子够轻,下面有草垛子。虚惊一场的韶云打消了飞的念头,觉得飞不起来,但身子能练轻许多。到了晚上躺在院子里的韶云,看着天上划过的流星雨,就坚决的相信是有一群侠客从头上飞过,到另一个地方去聚会了。于是就想着去找那个说书的老大爷,看看那些侠客到底住在什么地方。 上学的时候,韶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静茹,静茹听了韶云的问题,笑的差点岔气,悄悄地告诉韶云,她的大爷爷就是那个说书的,家里有好多大鼓书呢,韶云一听如获至宝,央求着静茹一定要带他去见一见那个会说书的大爷。静茹经不住韶云的央求,就答应韶云不上课了带他去。 第二十章 义务劳动 静茹家在韶云家的西南方向,相隔两里来地,周日不上课,韶云赶早跑去静茹家,要静茹带他去拜见那个会说书的大爷爷。 天色渐亮,阳光四射,驱散本来就无根的雾气。静茹领着韶云穿过村后一片茂密的桑园,眼前是一处造型古朴、色彩和谐的土坯小木屋,三间屋子连着木篱笆的院子,前面是菜地屋后则是树木和茅厕。 静茹的大爷爷是个六十来岁的老人,家里有两个儿子。老伴死的早,一个人靠说书拉扯着两个孩子长大。大儿子娶了媳妇,生育一个丫头取名二丫。 孩子七岁那年,在一次抬土填河坝的工程中,被落下的石头砸死了,从此媳妇守了寡,看着个丫头过日子。二儿子打小得了小儿麻痹症,半个身子和手脚不灵活,撅手瘸脚做不了啥活儿。老大爷过的特别不容易,唯有在说书的时候,才看不出他心里的清苦和对生活的无耐。 农村人爱早起,倒夜壶,烧早饭,喂食家里的鸡,拌猪食,赶凉快下地干农活儿。静茹和韶云来到木篱笆院前,老远就听到老大爷在院前的菜地里,哼着大鼓调儿,在赶早凉挖菜园子地,静茹隔着老远喊着: “大爷爷,这么早就挖菜地呀,我带同学来看你,找你问些事儿。”听到喊声,老人停下手里的活儿,抬眼看是静茹领着个小男孩,眯起眼睛笑了笑问: “静茹丫头呀,找我有啥事儿好问的,你没看我正忙着吗?整完这垄地才能和你们闲聊,你先带小家伙回屋儿,看你嫂子做好饭没有,先吃早饭去。” “大爷爷,我们吃过了,你要不先歇会儿,我们聊聊呗。”静茹央求着,看到静茹执意的要求。大爷爷放下手里的铁锹,从裤腰带上摘下别着的烟袋锅子,在鞋底上磕了磕,摸着烟丝儿装在烟袋锅上,点着火煤子按了按,边吸烟边走上田头,上下打量了一眼韶云,深吸一口烟,吐出烟云儿开口问道: “娃儿要问啥?看看我老人家能不能回答你,说。”看着淡定的老人,精瘦的脸颊,微微发白的胡须,韶云喏喏地小声问道: “大爷爷,你说书里的那些个大侠都住在啥地方呀?那个我我好想拜见一下哦。” “哈哈哈哈!傻孩子,你听书听晕了。”老头笑的眼泪快掉出来了。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大男孩,老人嗒嗒几口烟,眯缝着眼睛,捉狭地说道: “这样,你给我挖菜园子地,算是义务劳动,我呢,给你唱大鼓书,慢慢地就就知道侠客在哪里了,如何?” “好呀,好呀,我最爱听书了,以后我每周末不上课就来,你说书我听,我帮你干活儿,算义务劳动。”韶云欢快的答应着大爷爷,生怕他反悔似的,静茹看着这一老一小滑稽的对白,忍不住捂着嘴偷笑。 说干就干,韶云挽了挽裤脚,下到菜田里,拿起大爷爷的铁锹,认真地干了起来。 “这孩子,咋这样呢?还真干呀,那是逗你玩呢。”大爷爷摇了摇头,心里想,这娃儿实诚与自己蛮对眼的。 “好,我就给你来那么一段儿,听好了,”大爷爷清了清嗓子清唱道:“要想听书,往东南方观看,只见一员小将,白盔白甲亮银袍,手持一杆九尺亮银枪,胯下一匹千里追风白龙驹,哗铃铃一阵疾风驶来,要问来者何人,听我慢慢分解”大爷爷唱完这句,吸了口烟看着支愣起耳朵听的韶云,忘记手里的活儿,笑笑。 “娃儿别挖了,我回家吃了饭,咱们边挖边说,你歇着和我一道回家喝点水。” “不了,不了,大爷爷,你先回,我在这干会儿等你回来。”韶云吐了口吐沫搓搓手,拿稳铁锹继续埋头挖田。静茹看看倔强的韶云,扯住大爷爷的衣袖: “韶云,你在那好好的挖,我和大爷爷回了,待会给你送碗水来。”说话的当儿爷孙俩个撇下韶云,嬉笑着往院子里走去。 韶云认真地挖着面前的菜地,不一会儿功夫,就翻起了一米来宽,手都磨得发红了,韶云抬起头,刚要抹把汗,一个清脆甜甜的声音响起: “韶云哥,别挖了,喝口水,是爷爷叫的。”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手里捧着一个白瓷缸,静静地站在地头,天真烂漫的眼神凝望着田里的韶云,来的是大爷爷的孙女二丫。 扎着两个羊角辫,红红的头绳随风摆动着,圆圆的小脸白里透红,乌黑发亮的眼睛透着灵气,满脸的青涩,可爱地对着韶云笑着说话,韶云急忙放下手里的铁锹,快步走上田头,接过二丫手里的白瓷缸,咕嘟咕嘟的喝着缸里的水,韶云出了汗却是渴了。看着韶云一口气喝完瓷缸里的水,二丫抿嘴儿浅笑道: “韶云哥,慢点喝,我再去给你打。”说完接过白瓷缸转身往家里跑去。韶云抹着嘴上残存的水珠儿,看着蝴蝶一样飞去的二丫,感觉水儿特别的甜。吃了饭的大爷爷,和静茹二丫一起来到田头,大爷爷看着满头大汗的韶云,不要韶云再干活,自己下地边挖边说着书。 韶云、静茹、二丫三个人呆在田边静静地,听的如痴入迷,久久不愿离开。一老三少就这么度过了快乐的一天。 第二十一章 老师的处罚 韶云从大爷爷那里听了好几部大鼓书的段子:<<有隋唐演义>>,<<岳飞传>>,<<侠客传>>,每到周末韶云都会赶早去磨大爷爷,跑前跑后献殷勤。顺带借了一本<<薛仁贵征西>>的大鼓书带回来看。 对鼓书的痴谜,让韶云打小就崇尚侠义和武术。上课期间,韶云忍不住心痒,偷偷地在座位下面翻看着大鼓书,一会儿瞄一眼,那姿势像做贼,每当老师背过身体在黑板上写字,韶云就偷着看。 老师面向课堂,韶云就装模做样地盖上书本假装听课。事实上老师讲的啥内容,韶云根本不清楚,脑子里尽是鼓书上的情节,薛仁贵如何如何地打杀了。 静茹看到韶云的痴迷,小声提醒了几次,但此刻的韶云哪里听得了劝诫,把静茹的话儿当耳边风。依然偷偷摸摸地看,终究韶云的举动引起了老师的注意。老师在韶云正痴迷的当头,一声断喝,吓得韶云激灵灵地打个冷颤,书也掉在了课桌下面。? ? ? ? 老师严厉的眼神让韶云无地自容,老师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书,翻了翻,盯着韶云道: “韶云同学,你上课就偷着看这种书?你的课本知识都学会了?书我没收了,你是第一次犯纪律,就不刮你的鼻子了,先到门外站着去,什么时候想通了,再到办公室找我。” 老师说完径直回到了讲台上,韶云不敢去看老师的眼睛,在同学们讪笑的目光中,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走出教室,在班级的门边直直的站着。韶云知道这次老师的处罚算是轻的了,上次有几个同学违反纪律,被老师叫到讲台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小一点的学生挨个刮鼻子处罚,那感觉丢死人了。 脸皮稍微薄的学生几天都不敢抬头看同学,特别是女同学,自尊心伤的一塌糊涂,再也不敢违反班级的纪律。韶云被自己的欲望害了,没能控制自己的好奇心和对大鼓书的痴迷,后悔没有听静茹的规劝,站在教室外,听着老师的讲课声,内心好懊悔。 韶云最担心的是老师不还回自己,没收去的鼓书,那可是自己软磨硬泡大爷爷才借来的呀,如果还不回去就失去了信誉,大爷爷就再也不会相信自己,借书给自己看了。那可是韶云内心无法接受的。韶云还担心老师会告诉家长,那样的话韶云的日子就更难过了,父母从牙缝里挤出钱来给自己缴学费念书,自己却令大人们失望,想着想着韶云的眼泪快掉下来了。 难熬的一节课总算下课了,老师夹着书本回办公室去了,走过门前,只是看了看韶云,啥也没有说。韶云不敢和老师对视,低着头,默默的听着老师的脚步声远了,才抬起头,放松了心情,盘算着怎么去找老师要回那本书。 同学们跟着老师的脚步,挤出教室飞奔着出去抢厕所,看到门边的韶云,双手捏着脸蛋做着讥笑的鬼脸。韶云直接无视,心情沉重地走到操场上,来回地踱着脚步,想着对策。静茹无声地走到韶云的边上,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把沉思中的韶云惊醒, “不听劝,书被老师没收了,看你上课还看不看。”静茹嗔怪的教训着,韶云嗯了嗯,不置可否。 “我知道错了,帮我想个办法,把书要回来,不然大爷爷要怪我的。”看到韶云诚恳的表情,静茹不再埋汰。 “韶云,你找老师认个错呗,再写封保证书,老师一感动准能把书还你。”静茹笑笑给韶云出主意。听了静茹的建议,韶云想了想: “好,我放学了去找老师试一试,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明明可以自己去,拉我装胆子呀,好,放学了我和你一道去。”静茹爽快地答应了。 接下来的课韶云听的认真,不敢再想课本以外的东西,挨到放学了,同学们个个像出笼的小鸟,撒欢儿往家里跑。 韶云留到最后,等同学们都走完了,才约着静茹一道等在老师的办公室外,看看别的老师都走了,韶云鼓起勇气敲了敲钱老师的办公室门。 “进来!”老师的声音响起,韶云低着头走进老师的办公室,看着老师盯着自己的眼神,有点说不出话来,回头瞄了一下跟进来的静茹,求助着,静茹看看老师不动声色的表情,开口说道: “钱老师,韶云知道错了,来向您承认错误。”静茹的声音打破了韶云和老师间的尴尬氛围,钱老师望着说不出话的韶云声音严厉的说道: “韶云,你真的认识到错误了吗?还是只想要回你的那本书?”被老师看破心事,韶云的脸更红了慌忙回道: “老师,我真的错了,下次再也不看鼓书了,我保证一定认真听课,考出好成绩来。”说完话韶云的汗快冒出来了,内心里深怕老师不还书给他,也不敢提要书的事儿。 钱老师看着态度还算诚恳的韶云,不再为难,顺手拿过那本鼓书,看了看边上的静茹,随手递过书道: “静茹同学,你替他保管着,监督他不许再看,如果再有违反,老师可就不好说话了。好了,韶云同学记住你今天对老师的保证,你们可以走了,早点回家去,我也要回去了。” 说完话,老师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静茹上前接过书本,说了声“老师,再见!”赶紧拉着韶云走出老师的办公室。如释负重的韶云,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老师这么好说话,还好有静茹的帮衬,不然结果很难想像。 “谢谢你静茹同学。”韶云双手抱拳对着静茹深鞠了一恭,样子滑稽可笑,静茹撇嘴笑笑“韶云同学,你是不是想要鼓书呀,那可不行,老师的话儿你转脸就忘了,我替你保管,知道吗。”嘿嘿笑着跑开了,韶云紧赶了几步,追上静茹,嬉皮笑脸的央求着,两人一前一后嬉闹追逐着 第二十二章 怪异老头 韶云和静茹跑过边排的办公室时,一个古怪的声音传来,打破了俩人的嬉闹,“空山身欲老,徂岁腊还来。愁怯年年柳,伤心处处梅。”沙哑的吟诗声吸引了韶云和静茹,两人停下脚步,循着声音望去,隔着不大的窗子,瞧见看校门的老人,双手拿着粉笔,在一块黑板上写着什么,嘴里还不停地叨唠着。 韶云扯扯静茹的衣袖,两人默契地走到窗前,扒着窗棂往里看去,借助光亮看到黑板上龙飞凤舞的草体字,简直惊叹不已。黑板上的诗句分两行对称着从上往下,一边正书一边反书,老人用左右双手一起写,左手写反字右手写正字,一气写下来毫不停顿。 沙哑的吟读声伴着粉笔的沙沙声,在静静的教室里显得那么怪异和不可理解。以韶云对看门老人的理解,那是个不爱说话,每天只是默默地敲着学校的大钟,扫扫学校院子的看门老人,从没有人说过老人的事情,同学们最爱开老人的玩笑语:“看门老李,瓦罐淘米,锅盖污垢,爬满灶头。”因为看门老人姓李,他自己说的,真实姓名没有人清楚,他是外面插队来的,据传是个老知识分子,精神受到刺激,脑袋有些不正常,常常一个人面向墙壁背诵毛语录,背些难懂的诗词类东西。 生活上不鞠小节,别人家拿来当夜壶用的瓦罐子,他却用做淘米的缸子,有些另类。狭小的灶台很少搞卫生,有的剩饭菜都坏了生出肉芽儿,他都不去清扫。在学校里很少言语,一般只干事情不说话。见了学生娃儿和他打招呼,只是点头回应,开始人们都误认为他是个哑巴老人,其实他是不愿意说话,或者暴露自己的心声。韶云和静茹看着老人把黑板写满,然后来回看着吟读着,神态痴迷,思绪仿佛陷入幻境,无知悲喜,亦无忧伤,只随口中诗句辗转。 韶云看的呆了,深深地被老人与诗的意境所感染,不小心弄出了声响。屋内的老人被响声惊扰,慌乱地拿双手和着衣袖涂抹去黑板上的文字,好像很害怕似的,神态慌张,看着让人生疑。韶云看到惊扰了老人,也觉得很难为情,没有想到老人家这么敏感,只好假装路过咳嗽了两声,隔着窗子问道: “李大爷,还没有做饭呀?我是四一班的韶云,我可以进来吗?”韶云心里盘算着,如何抚慰一下受惊的老人,并且好想学人的双手写字技法。听着屋里没有了动静,估计老人也擦干净了黑板,韶云和静茹对视了一眼,两人心领神会地一起来到房门前,敲了敲门,门自动开了,迎面是老人有些凌乱的目光。 韶云尴尬地看看老人家,急急地说道“李大爷,你别担心,就我和静茹两人,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看着韶云欲盖弥彰的解释,老人只是木然地点点头,把门推开让进了韶云和静茹。静茹走进屋内看看干净的黑板,再看看满袖子粉笔沫的李大爷,迈过韶云的脚步走到李大爷的身边,抬起手轻轻地替李大爷掸着衣袖上的灰尘,那神态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体贴而细心。李大爷默默的接受着,静静地看着静茹,眼睛是温和的,慈祥的。李大爷长叹一口气,沙哑的喉咙出声道: “我的女儿也应该有你这么大了,只可惜她走了。”说着老人的眼睛有些湿润了。看着老人柔和的表情,静茹细声说道:“李大爷,别难过,能和我们说说您的事吗?比如你刚才写的诗句。”老人看看静茹诚恳的脸,又瞅瞅默不作声的韶云,“你们俩个娃儿,看着就招人喜爱,就叫我李大爷挺好的,我原来是在一个大城市教过书的,因为他们说我犯了错误,批斗我,我爱人和女儿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了。被分到这所小学敲钟,我写的诗句不要和别人说,会挨批斗地。” 说完这些老人神秘地唏嘘着,反复叮嘱韶云和静茹,尘封的记忆让老人不愿意轻易开口,更不愿意揭起内心的伤痛。韶云看着老人苍白的脸和那爬满鬓角的皱纹,心里酸酸的,一个人心里没有了活力,样子就显得那么的苍老,老人承受着怎样的伤痛呀。“李大爷,你能叫我双手写字吗?”韶云不想有遗憾,更想拨动老人的生命之弦,开口央求道。老人看着韶云期待的眼神,叹口气,“娃儿你是看见了,好,你抽放学时间来我教你,不过不要让人知道。” 看老人答应的爽快,韶云高兴地拉着老人的手,雀跃着,陪着老人回到黑板前,老人缓慢地掏出衣袋里的粉笔,下了决心似的抬起双手演示着写出一行字,然后耐心地讲解书写的要领和技巧,那讲解由浅入深,很易让韶云领悟,韶云真心感叹李大爷真不愧是当过老师的。一老两少,教着、学着,很快天色就晚了,室内已接近模糊,老人停下手中的笔,盯着黑板看了一会儿,依旧抬起衣袖很快抹去黑板上的字迹,“娃儿,回家!”说完,自己直接走了出去,不再看韶云和静茹。 韶云愣了会儿看看静茹,两人会心地笑笑跟着李大爷走出屋子,“李大爷,再见!”韶云开心地,内心感到无比的满足,打了声招呼和静茹一道急急地往家里赶去 第二十三章 气功的能力 韶云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下来了。想着静茹还有一段路没有到家,心里担心着,都怪自己耽误了她的时间,不然她早回家了。韶云想着心思走进院子里,哥哥的那一班人又在院子里折腾着,韶云看去,今天好像练的不一样,走的近了,见他们一个个肚子上系着红色长布袋,把肚子勒的像个亚葫芦,红布袋的两个头披散着垂在胯间,每个人做马步壮,憋着气,脸色紫红,肚子被勒住的上部圆鼓鼓的,像个大圆球。韶云感到不解笑着问: “哥,你们这是干嘛呢?”“练气,别打岔,回屋去!”韶武回了韶云一句不再言语,继续着他们的所谓练气。 韶云悻悻地放下身上的书包,往里走,边走边回头看,其实韶云听说过气功,说练成了,刀都砍不破肚皮,最多砍个白印迹,但要是来回的用刀割,气功就破了,如果一口气憋着,肚子上压石磨盘都没有事情,气运转到头上可以淡定碎砖头,运到手指头上可以钻通灰砖。 看那些表演气功的师傅,勃颈上顶尖抢,韶云每每羡慕的不行。现在看到哥哥他们练气功,韶云认为机会来了,一定要知道练气的法门,自己偷着练。韶云知道哥哥的一班师兄弟中有个半大舌头,邻村的,大家叫他“大舌头”,人聪明但说话有点口吃,舌头短筋,整天笑眯眯的人很随和,也最好说话,每次韶云拿着馒头,就能哄到他说出所学的招式,虽然口齿不清,却好为人师,常常讲的眉飞色舞,讲到高兴处往往口吃也变得流利了。 韶云最爱接触他,和他玩耍切磋,有时不知不觉中,会从他身上学会许多招式。韶云吃了饭偷偷地揣了一块玉米饼子,溜到院里等着,看着练武的人们散场子了,悄悄地跟出院子,尾随大舌头来到村头,看看四周没人小声叫住大舌头,手里举着玉米饼子。大舌头早饿了,看到香喷喷的饼子,二话没说伸手接着就往嘴里塞,边吃边道: “好,好,吃,韶,韶云。想,想,知道,练,练气是。我,我吃完,就,就告诉,告诉你。”听着大舌头断断续续的言语,韶云知道有戏,学着大舌头说: “大,大师兄,不,不着急,吃完了,我们慢慢说。”韶云会心地笑了,一块玉米饼子换到一个武功心法,值了。 大舌头师兄,吃完饼子,和韶云坐在村头的树下,对着村里已亮着的微弱的灯火,耐心地,结结巴巴地讲着学到的气功心法:静下身心,全身放松,舌尖顶住上额,左玖圈,右玖圈,然后产生的唾津液下行从上丹田下行到中丹田到下丹田,再从丹田下到会阴穴,尾闾穴沿着命门穴到大椎,玉枕上达百汇穴。 运送完阳穴,阴跷脉到阳,阴维脉走带脉冲、脉督、脉任脉等四肢和头部穴位,再从耳部穴位回到舌尖上丹田处,整个气要运行一个大小周天,如此反复练习感觉有气产生,就可有小成,坚持练习,大成时气运到那里就能尝试到功效。 韶云认真地听着,比画着身上的穴位,感觉不到大舌头的口吃,有的只是心花怒放,基本掌握要领了,韶云才放大舌头回家,韶云静坐在树下,走了一个大小周天,感觉似乎真有气在丹田内运行,不知是唾液还是脑子里的意想,反正是有了,于是乎,韶云站起身来,赶着黑天回家,也许今天晚上韶云是睡不好觉了。 第二十四章 青花老师 第二天是周末,韶云起的很晚,一整夜几乎没有合眼,脑子里一遍一遍过着大小周天,总想着一夜之间成为气功大师,快到天亮时才疲倦着睡去。直到母亲喊着吃饭,才嗯嗯唧唧地爬起来。 下午,韶云想着没有还回的大鼓书,急急忙忙往静茹家方向赶过去,打算还回大爷爷的大鼓书,因为上课被罚,韶云不敢再沉迷于鼓书中,决定把手里的大鼓书还回给大爷爷。 快到村子边时,远远地,韶云看见桑梓园里有人在采摘桑叶,若隐若现的桑叶间,有个女人倚在树杈上,手里拿着带把儿的镰刀,努力地割勾着树上的桑叶,那是养蚕用的食物。 快接近时,树上的身影更清晰了,那女人穿着兰花格子土布春衫,头上扎着方块紫花儿毛巾,茶色的裤子,两条腿紧紧地夹着树叉儿,半个身子倾斜着倚在伸出的树枝杈上,由于努力的上举着双手,挤压着的前胸纽扣崩裂,雪白的肌肤和内衣隐隐若现,白白的肚皮也露在了外边。快走到近前的韶云看到摇摇晃晃的树枝,和树上女人危险的割勾动作,心里一惊,不好,树枝要断了。 韶云还没有来得急提醒,哗啦一声,树枝真的断了,树上的女人跟着断掉的树叉向下坠落,说时迟,那时快,韶云一个箭步,飞奔出去,迎着坠落的身体伸手抱去,噗通一声,树枝连带着上面的女人重重地砸在韶云的身上,女人连着身上的树叉压在韶云的肚子上,韶云的双手紧紧地抱着身体让韶云脸红。 摔在地上的韶云股痛欲裂,疼得汗都出来了,女人的双臂着地,镰刀甩在了一边,手臂可能摔坏了,右手一大块淤青,好在身下有个韶云做肉垫,伤势不重,女人奋力推开身上的树枝,挪开身子,转脸看到身下的韶云和那张因痛苦而扭曲的小脸,抱歉的苦笑笑,“是你呀,韶云,多亏你救了我,不然我就要去找二丫她爸去了。”原来采摘桑叶的女人是二丫的妈妈,静茹的嫂子---陌青花。 陌青花三十来岁的年纪,守着寡,和大爷爷,二丫和半残的小叔子一起过日子,平时养蚕儿贴补家用,有空就采桑叶。虽说是个寡妇,但人长得俊俏,皮肤光滑洁白,人也细腻,不像个乡下人,陌青花本来是大爷爷在外面说书的时候碰上的,跟着母亲一起出来逃难,不想母亲病死了,大爷爷出了钱帮着殡葬后,青花感恩跟着大爷爷回来,做了他的儿媳妇,没曾想儿子出了事故,陌青花守了寡。 眼瞅着快三年了,也没有改嫁,守着女儿二丫,伺候着大爷爷一家老小过日子,虽然生活的很是清苦,但从来没有怨言。常言道寡妇门前是非多,村上也有别有用心的人打着陌青花的主意,但陌青花守着自己的那份尊严,从没有落下过口实。 陌青花拉起地上的韶云,不顾自己的伤痛,心痛地仔细看了看韶云的的周身,关切地问:“韶云,你伤哪儿了,我瞧瞧,要紧不?”“青花嫂子,不打紧,就是屁股摔成两半了,疼,哎呦。”韶云忍不住疼痛叫出了声。陌青花赶紧让韶云背转身,轻轻地撸下韶云的裤子,一大片淤青出现在韶云的尾骨上,韶云感觉一丝凉意,没想到青花退了自己的裤子,羞红着脸慌忙拉起了裤子,毕竟自己是个大男孩了,而青花嫂子可是个女人,怎么能把屁股暴露在她面前呢。 看着忸怩害羞的韶云,青花笑笑:“傻兄弟,屁股本来就是两半的,真是摔的不轻,都淤青了,赶紧跟我回家,给你擦擦药酒,好消肿,还能走吗?我搀扶着你。”不容韶云回答,搀扶起韶云的胳膊,急忙往家里走去。 韶云每走一步就咧嘴一次,屁股太疼了,心想,好在自己练了一夜的气功,不然肚子非被压破不可,青花嫂子咋这么沉呢,偷眼看去,青花裂开的胸扣,隐隐显出的白嫩身体也不胖呀,感觉到韶云的目光,青花低头看到自己的胸脯上炸开的扣子,慌乱地用另一只捂住,虽然韶云还小,不一定有杂念,但毕竟走光了不好,自己守寡多年了,身体没有被人碰过,害羞是必然地。韶云掩饰地哼了哼,纳闷青花嫂子反应这么敏感。 很快到了青花的家里,大爷爷带着二丫说书去了,小叔子也玩的不见了影子,青花扶韶云到了自己的屋里,让韶云爬在床垫上,急忙找出家藏的药酒,拿起一只沙碗,把药酒倒进碗中,点着火,强迫着扒下韶云的裤子,露出淤青部位,拿手蘸着酒火轻轻地擦揉着受伤的部位,火的温度和着青花柔软的手指,在韶云淤青的地方来回的搓揉着,很快药效渗透肌肤,韶云感觉不那么疼了。 韶云享受着青花的柔指,和火药酒的浸入,趴着的被褥磬人心脾的芳香,渐渐地仿佛在梦境中,青花嫂子就像是一朵盛开的夏荷,温柔地对着自己笑,两座含苞待放的花蕾压迫着自己,恰如:初夜月侵床。露卧一丛荷叶畔,芙蓉香细水风凉,枕上是仙乡。迷糊中青花的声音响起:“好了,韶云,起来走走看,好些没有?”韶云打个冷噤,慢慢地拉起裤子,滑下床,试着,走了走,感觉却是轻松了许多,“好多了,谢谢嫂子。”韶云真想让青花嫂子多揉揉,鼻子里任然留着床褥上的晚香,很不情愿起来。 青花看看韶云红扑扑的小脸,也没有细想,只当是被药酒熏的,抬手看看自己的手背,胳膊上的伤,试着用左手去涂抹。看着青花嫂子别扭的举动,韶云道:“青花嫂子,让我帮你抹,你告诉我如何做,我试试。”青花看看韶云,没有多想就撸起袖子,露出春藕一般白嫩的手臂,指着淤青的部位,指导韶云如何沾酒,如何涂抹,如何揉擦让药酒渗透。韶云紧张地做着,摸到青花的玉臂,手和心在打颤,不知是激动还是心虚。韶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和力道,深怕弄疼青花的胳膊。如此反复揉搓直到一碗药酒用完,韶云才罢手。 做完一切,青花把药酒倒出一小瓶盖好,嘱咐韶云带回去,交代韶云如何涂抹,最好找家人帮忙,自己不方便抹,如果有时间可以来找她帮着涂抹。关键要揉擦让药酒渗透进去,才有效果。韶云频频地点头,接过药酒瓶子:“谢谢青花老师!”一句老师,叫的青花咯咯地笑了。韶云拿出大鼓书交给青花,让她转还给大爷爷,拿起药酒瓶子,依依不舍地离开大爷爷家,一瘸一拐地往回走。青花站在院门口向韶云挥着手,微笑着,看着韶云离去 第二十五章 青春的骚动 韶云尾骨的伤痛折磨了将近一个礼拜,在青花嫂子的药酒作用下总算恢复了,韶云几次想去找青花嫂子涂药,都忍住了,在妈妈的责备声中保护着心里的秘密,说是不小心练鲤鱼打挺时摔的。药酒是同学给的,总算塘塞了母亲的追问。 韶云时常想着青花嫂子,那柔软的手指和那迷人的笑容,鼓胀的崩裂开的纽扣,年少的心受到了污染。陌青花身上的气息是韶云难以忘却的,随着年龄的増长,韶云的心已经长大了许多,他已被陌青花成熟的韵味迷失了心智。韶云拍着脑袋不敢再想,小屁孩难道也知道啥叫美,自我讪笑着,内心都有点觉得不好意思。韶云反复运转周身的气息,试着去疗养屁股的伤,却没有效果,韶云怀疑自己的功力不够,如果大成,没有药酒应该也能够疗伤。 上学的时候韶云也是极力掩饰自己的伤痛,就是对着静茹也没有说。但聪明的静茹还是瞧出了端倪,静茹调侃着韶云:“我说这两天你怎么不愿意老老实实地坐着呢,感情英雄救美去了,咋地屁股摔没了,看我回去找嫂子说理去。”笑的静茹鼻尖冒汗,韶云都不敢去看她。深怕静茹再说出难堪的话来,自己的脸皮薄受不了,静茹可是大韶云好几岁呢,知道的多,言语也刁钻刻薄些。 好了伤痛的韶云每天坚持放学后,找看校门的李大爷学习写诗句,晚上回家练习气功心法,上课认真听着老师的讲课,再不敢犯错。 班级的同学们经常在一起打闹,课间掰手腕是大家最爱玩的活动,既能比拼出力气的大小,又能满足虚荣的好胜心,班里的大个头虎子,仗着身强体建,男同学之间没有对手,除了不愿意掺和的同学,基本上都被他虐了个遍。 狂傲的虎子虐完了男生,开始打女生的主意,一般男生跟女生掰的时候可以借机紧紧握手,感受下对方手心出汗的异样,内心也是一番自慰。 虎子找上了静茹,叫嚣着要和静茹掰手腕,要让静茹半个手臂,甚至两个手。事实上虎子垂涎静茹已非一天了,刚分到班级里的韶云由于和静茹同座,就招到过虎子用篮球的报复,至今韶云的头上还留着疤痕。 虎子用篮球砸了韶云的头看似无意,事实上是嫉妒心做怪,认为韶云抢了静茹的垂青,自己被边缘化。 破头事情的发生,反而拉近了静茹和韶云之间的友情距离,让虎子在静茹的心里更加没有好感。经过屈辱的被砸事件后,韶云暗暗的努力着,自信有一天一定会强大到,没有人可以欺负自己。辛苦的付出让看上去柔弱的韶云,其实已经很结实强壮,肌肉腹肌都在弱小的身体里出现了,敏捷的身手更是韶云的自豪。 看着虎子嚣张的嘴脸,韶云打心眼里讨厌,不紧紧因为虎子伤过自己,而是他看着静茹时的谗相,让韶云浑身不舒服,甚至有一种冲动,真想煽他两耳刮子解气。静茹看着对自己叫嚣的虎子,摇摇头,懒得应酬他。 虎子看到静茹不理自己,火大了,觉得很没有面子,随手掏出兜里的毛苍子丢向静茹的头发,椭圆浑身尖刺的毛苍子沾上头发,越扯越往头发里钻,粘在头发上很难揪下来,班里的男生经常爱这么干。没有想到虎子竟然对静茹头上丢毛苍子,静茹是很爱惜自己头发的女孩,摸到头上的毛苍子,脸当时就变了,变得很生气,正要发作。边上的韶云按了按静茹的手臂,站立起来,面对着得意样样的虎子,平静地说道: “掰手腕是,来我和你掰。”看到弱小的韶云向自己发出了挑战,虎子哈哈大笑,眼睛快笑到鼻子上了,“小样儿,有胆色,替静茹出头呀,虎爷让你一只手,来!看我不把你拍死,哈哈,哈哈,好笑。” “不用让,来,输了向静茹道歉!”韶云突然提高嗓音,压着虎子的笑声,威严的吼道。班里的同学被韶云洪亮的声音惊住了,大家吃惊地想着打那冒出个人物,竟敢挑战霸王虎子,会不会死的很惨哦。静茹也有些担心韶云的挑战,毕竟虎子那身架摆在哪儿,可不是闹着玩的。在大家不解的疑问中韶云来到虎子面前,先一步坐到凳子上拉开了架势,韶云运转着身上的气血,憋着劲儿,蹲稳双腿,把浑身的气劲都运到右手背上,蓄势待发静等着虎子的手腕。 韶云知道自己和虎子有差距,但掰手腕靠的不仅仅是蛮力气,要靠爆发力和腕子的巧劲儿,只要自己先一步翻转腕子,就有取胜的把握,看着轻狂的虎子,韶云知道他轻视自己,这正是自己的机会,一但压过腕子他就没有赢的机会。 虎子看着藐视自己权威的韶云,加上要在静茹面前表现自我勇武的虚荣心,大大咧咧的坐到韶云的对面,伸出自己的虎掌,准备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小子。当两手相交的刹那,随着边上的同学喊着: “预备,开始!”韶云浑身发力抢在第一时间点上,翻转住虎子的手腕,被突如其来的压力翻转了手腕,虎子不甘心地憋红着脸发力想翻转回腕子,无奈韶云不再给他机会,一声大吼,浑身再次发力直接把虎子的手压倒在桌面上。 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败了,看着压住自己的小手和那凸起的青筋,感受着来自韶云心里的愤怒,虎子不甘心地喊道:“不算,不算,重来,你耍赖,我还没准备好呢。”看着虎子耍赖皮,周围的同学哦哦地笑着起哄。 “赖皮虎,那就再给你一次赢的机会好了!”韶云懒得和他理论,卷起袖子,重新运一口气,等着虎子。虎子看看有机会翻盘,急忙深吸一口气,把手搭在韶云的手上。 “好了吗,开始了,预备,开始!”随着裁判同学的喊声,韶云又一次强行翻转住虎子的手腕,稍微前移一点身子,再一次把虎子的手压倒在桌面上。哗哗班里再次爆发出激烈的叫喊声。 “认输,虎子,韶云赢咯,韶云赢咯。”同学门的欢呼声淹没了虎子紫涨的脸,和他那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特别是被虎子打败过的同学,见韶云赢了虎子,更是欢天喜地,心里感激韶云给自己报了一败之辱。 韶云冷漠地盯着败了而不愿承认的虎子,真想给他两拳踹他两脚,因为现在的虎子在韶云眼里,浑身都是破绽,出手就能把他撂倒,也许是韶云习武后的自信。 “给静茹道歉!”一句多言都没有,韶云直接命令着发愣的虎子。虎子看着脸色不太友善,浑身散发着怒气的韶云,直愣愣地站立起来,心虚地唯唯诺诺走到静茹的桌子前,小声说着: “对不起。”静茹瞥了一眼虎子,看他那样子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不再乖张,本已愤怒的情绪压制着,冷冷的哼了一声,算做回应。 第二十六章 脸红心跳 韶云用实力教训了狂傲嚣张的虎子,也暴露了自己的实力,当虎子像一只病猫一样回到自己的座位,不再发声时,同学们的眼光看他的是解气,和怜悯。韶云回到座位上,看着静茹还在生气地摸着头上的毛苍子,韶云小心的伸出双手,一手抓着毛苍子,一手细心地拆解着静茹的头发,静茹的头发黑而发亮,秀发散发着迷人的发水香味,也许是少女的体香。 韶云顺利地解开缠着的头发,取下毛苍子,抚弄一下静茹的秀发,那一瞬间,韶云的心荡漾着,煽动鼻息,闭上眼睛,用心嗅着,似已忘却了时间。心中仿佛有轻灵的千丝在飘荡,柔软的发丝顺着心田在拂动,占了春风的那缕光,让韶云的心跳动不安。 悄悄滑落的小手搭在了静茹柔软的肩膀上,触碰到静茹柔软的身体,看那如丝的秀发搭拂在圆脸上,不由得心下一片茫然。再看静茹的侧影时,见到半边脸蛋,微闭着眼睛,睫毛修长,秀丽的容貌配着那只带痣乖巧的鼻子,脸颊隐隐透出来一层晕红……。那个遍寻不得的意中人,原来就在身边不曾注意到的地方。 不知是谁在何处栽下了最初的种子。只许佳人独自知,情之为物,掩映多姿,复杂万状。 情窦初开的静茹,心里美美的享受着,韶云拨弄自己的头发,感觉到韶云内心的异样,不经意地小声问起: “韶云,有没有-好啊,可是……可是……”声音细若蚊蝇,说着说着红晕上脸,满脸飞红,娇羞无限。 韶云慌乱地缩回自己搭在静茹肩膀上的手,脸红心跳,拿眼睛扫扫班里的同学,还好,只有少数同学拿古怪的眼睛看着韶云和静茹。 此刻的静茹温柔的像个小媳妇似的,细心地用手梳理着韶云抚弄过的头发。猝然的上课铃声响起,打破了韶云和静茹之间的尴尬气氛。 上课时韶云的眼睛一直不敢看向静茹那边,老觉得自己的手还在静茹的肩膀上似的,心一直跳着,像是心虚又似做了亏心的事情,最近不知是被青花或者是静茹女性的柔媚迷惑了,还是自己年少的心长大了,老走神儿。 韶云使劲地摇了摇乱想的脑袋,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思绪,仔细地去听老师的讲课。 到了下课时间,韶云急急地收拾起书包,不等静茹,就匆匆地走出教室想早点回家。看到匆忙走掉的韶云,静茹无奈的笑笑,也没有叫他等自己,默默地收完书本,跟着韶云的脚步出了教室。 韶云路过一年级门前,看到二胆子哭着鼻子,一抽一抽地边走边抹眼泪,韶云紧走几步赶上去,拍了拍二胆子的肩膀问: “怎么了,二胆子,谁欺负你了?”转头看到韶云时,二胆子委屈的眼泪掉的更欢了,啪嗒啪嗒的大颗泪水快浸湿了衣袖,哽咽着说道: “韶云哥,老师冤枉我,说我考试偷看别人的卷子,还要把我的考试分数做零分,我没有看别人,我自己做的,呜呜,还拧我的耳朵,呜呜” 听着二胆子委屈的叙述,韶云知道老师一定是先入为主,委屈了二胆子,因为留了四个一年级,在老师的心目中,二胆子就是个笨学生,是考不出好成绩的,有好分数那一定是抄袭别人的。 “别难过了,二胆子,老师肯定是冤枉你了,明天找老师理论去,就拿考过的卷子,当着老师的面再考一次给他看,看他还冤不冤枉你。怎么能拧人耳朵呢,多疼呀,不哭了。”韶云拿话安慰着二胆子,抬手帮着他抹去委屈的眼泪,拉着他一起回家。 夕阳的余晖已经散漫了西山,路上除了放学的学生,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没有什么人。韶云和二胆子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刚离开学校不远。快走近岔路口时,一伙人在路口聚拢着。邵云一看是虎子带着几个人,堵在路上。 第二十七章 文斗还是武斗 韶云和二胆子看着迎面堵在路中间的虎子,阴沉着的脸写满了霸道,边上站着三个和虎子一样大小的男孩,有两个不是班上的。看着气势汹汹堵在路上的虎子,韶云知道,虎子是要报复来了。 “小子,你挺能耐的呀,让虎爷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丢尽了脸,是不是皮痒痒了,哥几个今天就给你松松骨!”一大个子男孩留着锅铲头,两只手十指交叉着来回转动着,盯着走过来的韶云,恶狠狠的说着。 韶云瞥了一眼虎子和他找来的同伙,都不是善茬儿。四个人有三个比韶云强壮高大,要是现在动手了,如果他们一起上,韶云觉得自己一定吃亏,身边的二胆子也要受到连累。韶云深吸了一口气,隐忍住心头的怒气,平静地站稳身子,看着面前的家伙,淡定地回答道: “你是虎子找来的帮手是,我们认识吗?虎子扳手腕输了,想打架,好啊,是文斗还是武斗?随你们的便!” 韶云扫了一眼虎子和他的同伙,面色凌厉,毫无畏惧之色。锅铲头看看面前比自己小一套的韶云,哈哈笑着,“文斗怎么讲,武斗又如何说?爷倒是要听听!” 韶云看着对方被自己稳住,心里暗暗的盘算着,如何解脱困境,凭借自己灵活的身手要突出去没有问题。可还有二胆子,不能丢下不顾呀,他们抓不住自己,二胆子一定不会被放过。而且今天不解决了这事情,总是个坎,天天有麻烦,以虎子睚眦必报的小心眼儿,不让他服气,早晚都要打一架。 既然躲不过,不如跟他们斗一场,自己绝不能装孬。心里想好了对策,韶云淡淡的说道: “简单点,文斗,就是你们四人中选出一人做代表和我单打独斗,一招定胜负,我输了任你门处罚,绝无怨言,你们输了,从此不再找茬,平安相处。武斗就是你们四人一起上,打倒我,你们赢,但不允许对我的同伴下手,你们选择!” 锅铲头和虎子他们对视了一眼,“哈哈,小子够狂的,还挺义气。别说我们欺负你,就文斗,我和你打。”看到锅铲头答应的爽快,韶云第一步计划完成,韶云继续盯着锅铲头问: “你能代表虎子决定吗?别到时候反悔了。” “当然可以,来,别噜哩嗦的,让爷先教训教训你再说!”说完话,锅铲头拉开架势准备冲过来教训韶云。韶云盯着锅铲头的眼睛,看到他内心的煞气,默默地深提一口气,后退了几步,把身上的书包交给二胆子。 耐心地寻找着他的破绽,韶云明白如果和锅铲头缠斗在一起,以他的身高和力度,自己一定赢不了他,只有利用自己的速度和灵活性,采取四两拨千斤的方法才可以战胜他。韶云和他拉开一定的距离,看准锅铲头的身体,有了对策,韶云喊了一声: “来了!”大喊一声,像箭一样双脚一蹬脚下的土地,斜着滑到锅铲头的身前。双手架空他的手臂,从侧面让过他的身体,利用肘部猛击他的背部,同时微微伸出左腿勾带他的双膝盖处,利用他自己前倾的惯性和自身的加速力,肘击锅铲头的后背。咣当一声,锅铲头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就应声摔倒在地,好在双手着地趴在坚硬的土路上,抢的灰头土脸,笨重的身体站着强壮,摔倒了那叫个结实。 看到一个照面就摔倒在地的锅铲头,虎子和他的同伴们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们看来摔倒的应该是韶云,怎么可能是锅铲头。几个人急忙奔到趴在地上的锅铲头身边,拉起满脸灰土的同伴,齐齐地抬起头怒视着已滑到身后的韶云。 看着虎子他们不善的眼神,韶云知道他们要报复性群殴自己了,该来的总是躲避不掉啊,韶云深深的吸一口气,正视着四双望向自己的怒目,浑身血脉喷张,不再淡定地说道:“看来你们要毁约了,还是要当一回小人的,好,不服气就一起上来!” 虎子的脸气的铁青,看了看锅铲头,一种憋屈的情绪使他忍不住盯紧韶云,撸起袖子准备合伙发起攻击。看着他们要动手,韶云扬起眉毛,下蹲马步握紧双拳准备迎战。 “住手!”一声清脆的喊声,打破了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静茹带着满脸的怒气,不知啥时候站到双方中间,严厉的大声训斥着。 “好呀,虎子,你本事不小呀,聚众报复韶云,你也不害臊,有能耐你和他单挑呀!”静茹讽刺意味十足的语气,让虎子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我我”我了半天,看了看脸色难看的静茹,甩甩手带着几个兄弟,灰溜溜的扭头离去。 看着离去的虎子和他的同伙,一股温暖的激流刹那间漫过了韶云的心间,于是,头脑中迷茫喷张的云雾顷刻间消散,滚烫的额头重新又凉了下来。他顿时感觉到他刚才的情绪充满了危险,如果不是静茹及时叫停,自己可能会一时冲动下杀手,真要伤了对方或者自己受伤,都不是最好的结果。 “怪不得放学跑这么快,感情跑来打架呀。”静茹嗔怪地看着放松下来的韶云。 “还好被我赶上来,你不怕吃亏呀,他们人多,干嘛不示弱。” “这个虎子真不是个人物,睚眦必报的小心眼儿,以后别理他。”看到静茹如此关心自己。韶云弯下腰在路边拾起一块石头,抡起胳膊,狠狠地甩向了远处的田埂上,好像要把他的一切烦恼都随着这块石头抛出去。 是的,自己装孬一点也没有关系,干嘛要逞强呢,真要打伤了,不管是谁,家人和老师那里都不好交代,就是脑子发热,韶云心想以后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 “韶云哥真厉害!”二胆子凑了上来,夸张的表情嬉笑着递过书包,“以后看他们还狂不狂。我肯定打不过那个大个子。” “去,别瞎说。”韶云接过书包,白了二胆子一眼。“静茹,谢谢你,不然我又惹祸了。”韶云真诚的看着静茹,诚恳地说。 “谢啥,本来也因我而起,都是虎子那家伙,以后我们不和他打交道,回家。”静茹招呼着韶云和二胆子,向村子里走去。 第二十八章 传递者 一年一度的期末考试临近了,韶云的课本总觉得还没有复习好。如果期末考试考的不好,直接影响开年的升级,韶云可不想留级,没脸向家里父母交代,而且平时的成绩一直很好,期末考的不好,会被老师同学们质疑平时成绩做假。 韶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放弃课下的业余爱好,把心思全都用在复习功课上。上学格外去的早,放学也会多呆会儿,给自己加班加码。 周五的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韶云就急急忙忙起床了,院子里的鸡们争先恐后的互动着,煽动着翅膀,到处追逐着找寻食物。母亲早早地打好了鸡蛋,为父亲预备了特殊的早餐鸡蛋饼。大黄狗摇着尾巴跟前跟后,希望能得到食物。 韶云穿好衣服,匆匆地跑了一趟厕所,回来时刚好看见母亲准备好了早饭。瞟了一眼给父亲的鸡蛋饼,忍着吞了吞口水,知道那是给父亲的。 馋了一会儿嘴,韶云拿起红薯 吃着,“妈,我上学去了。” “喝完粥再走啊,真是的。”母亲唠叨着去了里屋。韶云出了院子,大黄狗一路跟着,韶云丢了一小片红薯皮,“回去,大黄!”驱赶了几次才摆脱大黄的纠缠。 急急地赶往学校,“嘿,韶云,你怎么这么早啊?”刚出了村口就碰见了同学杨阳,一个调皮的大男孩,热情的打着招呼。 “要不我们赛跑,看谁先跑到路口的电线杆那边,好不好?”杨阳嘻嘻的撺掇着韶云,“好啊,好啊,那我们跑,看谁先到。”说完,两个人一句,“预备齐!开跑。”两个人像兔子一样,撒欢的跑了出去。 韶云发挥了他身子轻的特长,脚都不粘地似的,一溜烟的跑远了。杨阳随后紧追不舍,两个小伙伴,很快一前一后,向学校方向跑去。不大一会功夫,呼哧呼哧的喘着气,韶云率先到达电线杆子那里,两手按着膝盖频频的呼着气,等着杨阳 :“怎么样你输了,哈哈!”韶云得意的看着追过来的杨阳,小小的得意。轻功可不是白练的。 今天是期末考试,两个人都想早点去临阵磨枪,好考个好成绩。两个人休息了几分钟,边笑边互相追打着向学校跑去。韶云正低着头急急的赶路,快到校门口时,突然被一个带眼睛的年轻人拦住了: “这位同学,麻烦问你一下,你认识学校里的小雯老师吗?”韶云略显疑虑的盯着对方,二十多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略瘦,带着的黑边眼睛散着光亮,着急的神态让韶云心生疑虑。这么早,这人找小雯老师干嘛呢。韶云道:“你找小雯老师吗?她还没有来呢,你是谁?” 韶云心想:小雯老师曾经是自己一年级时的授课老师,住在韶云的村子上,这人怎么到学校找老师呢?听口音面前的这个人,也应该是个上海人,不会是小雯老师的老乡或家人。 “我是小雯老师的同学,我有事找她,你能帮我给她带封信吗?我赶时间来不急等她了,谢谢你小同学。”说着话儿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封信,郑重地交到韶云的手上。恳切的目光透过镜片直盯着韶云,深怕他不答应。 韶云看着着急的眼睛青年,接过信件,看看他,“好的,我等老师来了就交给她,雯老师曾经教过我的课,放心。”看到韶云答应了,眼睛青年感激地说道,“谢谢你,谢谢!”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 杨阳一脸狐疑的问道:“那谁呀?看着陌生,好像不是我们这边的人。”“嗯,不是这儿的,要找雯老师,要我带信。”韶云回道,“你先去教室!” 看着离去的眼睛青年,韶云的心泛着嘀咕,这人肯定和小雯老师关系不一般,等老师来了得赶紧把信交给她,别误了老师的事情。装好信件,韶云赶往教室去温习课本,准备考试。 韶云的心惴惴不安,既要温习功课,又要关注着雯老师来了没有,好赶早把信件交到她手上,一直到同学们都来了,还没有见到小雯老师,此时对信件的牵挂大于考试的紧张了。 大预备铃声响了,怎么办呢?韶云有些着急,如果老师还没有来,自己要准备考试了,信件交不到雯老师手里耽误事情就不好办了,韶云干脆放下书本,跑到老师的办公室门前等着,焦急的等待着,眼看着要打小预备铃了,怎么办?怎么办,韶云不停地问自己,心在矛盾着,内心告诉自己再等两分钟,不来就回教室准备考试了。 两分钟过了,韶云失望地看看路上还没有雯老师的影子,看来老师不会来了,不等了。已经打小预备铃了,韶云急忙返回教室,揣着的信件成了韶云的心病,心想,老师没有来,不冤我不等,我要考试了,考完试再交给她,一定不会耽误事情的,自我安慰着自己,韶云心乱如麻。 监考老师走进教室,“同学们,现在大家把桌号对好,马上发试卷了,不得作弊,抄袭,一但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卷作废!”然后拿出试卷,宣读完考试纪律,就开始分发试卷了。 韶云拿到试卷,暂时压制内心的纷乱,静下心来,耐心地阅读着试卷,准备答题。哇,这题不能,这题也会,一目浏览下去,韶云心里有了底。看着都准备过的试题,都会做,韶云心放了下来。 好在题目难度不大,韶云又浏览了一遍,基本上都会,韶云内心暗喜,警告自己一定要细心,争取考个高分。 当韶云沉下心后,试题很快就做完了,快速地检查两遍确认没有要更改的内容,“老师,我要交卷!”韶云果断地交了试卷,此时距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 静茹和其它同学看着这么早就交卷的韶云,露出羡慕和差异的神色。韶云不再停留,急急地往回赶,身上揣着的信件成了最大的关切。 韶云紧赶着跑回村子去找雯老师,原来雯老师生病了,没有来学校。走到史老师和雯老师的宿舍,看到史老师正忙着烧开水,给雯老师喂药喝,雯老师重感冒了,身体不适在宿舍休息。 “雯老师,这是一个人让我交给你的信。” 韶云拿出信件交给雯老师,接过信件的雯老师看着信封上的笔迹,手有些颤抖,打开信封拿出信纸,看完内容,雯老师的眼圈红了,有雾蒙蒙的泪水溢出。 韶云不敢多问,静静地看着老师,雯老师亲切的说道:“谢谢你,韶云同学。” “没有耽误事?老师,我考完试就赶回来了。”韶云担心地问道。 “没有,他明天才走,我来的急送他。”雯老师看着韶云解释道。韶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那老师您休息,我回去了。”韶云离开老师的宿舍若有所思地往回走。 第二十九章 爱人再相逢 鸡鸣曙光紫色寒, 鸟啼林间盼日暖。 钟开万户晓露除, 独有倦客恋宫鸾。 乡间的晨气透着寒冷,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家门,天刚放亮,韶云就起床了,吃了早饭。韶云不放心雯老师,赶早就想着去学校。 心里想着昨天,眼镜青年和雯老师的话语,透着好奇和担心,韶云决定偷偷地到学校看看,深怕雯老师出啥事情。 “妈,我去学校了 ”和母亲打了一声招呼,就匆匆忙忙的往学校赶去。 周六的学校没有人,空荡荡的校园显得格外安静,看校园的老李也到镇上办事去了。呼啦呼啦的国旗在校园的旗杆山飘着,操场围墙边高高的白杨光秃秃的枝条,与国旗遥相呼应着,一排排教室在寒风中,抵挡着寒风的呼啸。 韶云跑到空空荡荡的教室里,享受着一个人的寂静,听着风声静静地等待着 韶云的心有些惴惴不安,生怕老师知道自己偷着来,生气。内心挣扎着,好奇和莫名的关切驱赶着心中不安的焦虑。 韶云呆了没有多久,一阵脚步声传来,隔着窗子,远远瞧见雯老师到了校园的大门前,紫色的围巾被风吹着,蝴蝶一样煽动着耷拉下垂的两角。 风中翘首以盼,朝着远处焦急的张望着。不大会儿功夫,眼镜青年出现在通往学校来的路上,急匆匆的身影透着模糊,很快来到雯老师的身旁。 二人见面执手相望,离的远,韶云听不清楚她们说什么,就见老师神情很激动,眼镜青年边说着,双手不停的比划着,猛然就拉着雯老师手。 清风独自抚山林,摇动树木景灵韵。心房溢出缕缕情,化作天台云仙境。 两人就那么默默地相互看着对方。 执手相看泪眼,仿佛一生难诉心曲,尽无语凝咽。 时间似乎就在那里定格了,任凭寒风呼啸,也撼动不了相拥在一起的两个人。好久好久,眼镜青年取下带着的眼镜,低下头深情地,看着雯老师翘楚的脸颊。 爱情的火苗来得那么快,空间弥漫着爱情的味道,和着大自然的风一起溢出整个校园。不知过了多久,韶云拿开双手,眼前已不见了眼镜青年和雯老师的身影。寂静的校园透着谜一样的异样,韶云仔细地竖起耳朵用心的听着,对面教师办公室传来细微的声音。 难到雯老师他们进了教室,思虑着,韶云悄悄地起身溜到办公室的后窗下,就听见屋里雯老师和眼镜青年用上海话轻轻地交谈着,两个人一会儿大声争论,一会儿相视掩面流泪,韶云弄不懂雯老师与眼镜青年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为老师感冒未好的身体悄悄的担心着。 眼镜青年神情起伏伏不定,可能面临着他与雯老师的分手,抑或是更长时间的离别。那份不舍已充分表现在脸色上。 他再一次看着雯老师和她那柔美的脸颊,腮边滴落的泪珠,心头在滴血的疼痛,拉着的手久久不愿分开,房间里弥漫着和煦的春风,眼镜青年和雯老师相拥相啼。因为爱儿不舍,因为离别儿感伤。 雯老师的脸色有些涨红,娇羞之色渐浓,面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同学,也是爱恋自己的人,由于那个时代自由恋爱那是一份奢侈,更别说家庭成分不同,要是被别人知道那是要命的事情。 眼看着同学就要回城了,而自己还不知道要在这穷乡僻壤待到何年何月,心里的矛盾和痛苦无处倾述。 以后她们俩能不能在一起还是个未知数,她心里没有底,反正她不想呆在这里的农村一辈子。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她最不舍得的,她爱他却没有表述过,他要回城了,她的心有被掏空的感觉。 这个男人聪明能干,心眼踏实,她不想放手。只是命运弄人,本想着一道下放到此地经常见面,可以长相厮守,没想到他要提前回城了,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遥远的异乡挨日子。 也许这就是躲不掉的宿命,她怨恨自己没有能力和他一道回城,心里的苦楚渐渐淹没了理智,爱着就会疯狂,她的美丽,她的爱需要绽放。 房间里的暖风开始刮了起来,风的源头是雯老师和眼镜青年,仿佛春天的大自然中,小河树木鲜花小草,让人沉醉,使人留恋。惬意的风在加速,小鸟归巢了,小草儿被吹弯了腰,树叶哗哗直响,花瓣开始散落了。 雯老师低声地说道:“明,我爱你,不要不要离开我好吗” 云山雾照两相悦,一寸芳心乱思亭,缘君年年相守度,含羞玫瑰盼春风。 趴在窗户外面的韶云,有些恍惚了,冷风吹着后背,煽动着窗户棂子,发出的响声,都被眼前的一切淹没了。 模糊的窗棂挡住了韶云的视线,但凭着感知,韶云猜测着雯老师她们是一对恋人。 被叫着明的眼镜青年,心情越来越糟糕,面对自己心爱的人的离别。心情的无限渴望自己能冲破理智的防线,让寒风变暖。周围弥漫着燥热和狂乱,雯老师的爱,让他彻底的心灵受伤。 在这个迷茫的时间点,爱的痛苦和甜蜜,让他的心塞的满满的。因为爱也让他忘记了所有的羁绊和顾虑,大声地表白着:“雯,我舍不得你!可我必须得先回城,不然父母那交代不了。”扔掉了手中的眼镜紧紧地抓紧雯的手。 问尘世间, 落花随流水而去的所在, 有另一片美好的天地向你展开。 春在枝头已十分, 那个遍寻不得的意中人, 原来就在身边不曾离开过的地方。 只许恋人独自知, 生死流转,不知是谁在何处栽下了最初的种子。 情之为物,掩映多姿,复杂万状。 韶云的腿有些麻木了,知道自己做的偷窥是可耻的,对男女相爱的感知是朦胧的,但不解的那份早熟的心,还纯洁着带有一丝骚动的不安。 第三十章 心落滴伤 徐志摩的一首诗词写到: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红叶黄花意未晚,行客将别泪先干。 不尽离别情难诉,此情红叶泪包衫。 屋内的暖风开始紧蹙的吹来,退下了仅有的那一丝羞愧,雯老师的心滴落着情感的伤痕。爱已不顾一切,他们都害怕着、担心着、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都格外的珍惜。要把以前和以后的一切都在这一刻做了,好过后悔一辈子。 彼此都想抓住对方的心不肯放手,此时的他们是那么的依恋和不舍、又无可奈何,彼此都不想给对方留下遗憾。爱情的风爆可敬的刮着,仿佛大地的一切都被这风吹变了样子。 韶云已抬不起头来,默默地退回教室里,用力地猫着腰躲着,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捂上耳朵闭上眼睛,驱赶着脑袋中的一切,净化着心灵的糟粕,静等风停雨歇。 风儿没有懈怠的吹了好久,终于安静了下来,平静了片刻后,雯老师红着脸颊,含泪凄楚的说道:“明,你会记住我吗?”明捏着雯老师的鼻子,轻轻地道:“雯,记着你,一辈子。我会等着你回去的。”二人再次相拥在一起。 远处的鸟鸣声传进校园,太阳已升起老高,雯老师帮着眼镜青年整理着衣着,亲昵地像个小媳妇,依依不舍地送别,彼此泪眼回首相望良久。 雯老师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人吝惜。蹲在校园门前,凄楚地哭啼着,爱着的人远去了,只留下温馨的吻痕。 或许, 纯真的心灵, 情深恰似大海。 弱化的柔和, 理智地克制着情欲。 幻想的魅惑, 闪烁着圣洁的光芒。 一封开启的信, 一次曼妙旅行的延伸。 一丝, 飘忽的情丝。 无力的叹息, 环绕着内心彷徨的恐惧, 胜过哀思的委婉的背弃。 咀嚼着, 痛苦的甜蜜的爱的印迹 , 燃烧着灵魂的哀怨的哭泣。 一吻一别, 满目心醉, 湿了黄土寒风悲凉的心绪。 想着离开的明,雯老师的心默默地滴着血,她和明初中就同学,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雯老师铭记着明的好。 那是一个雨天的旁晚,大雨夹杂着闪电呼啸着,把大地几乎撕裂。路边的树木大部分低挡不住狂风骤雨,被拦腰折断。 放学的时候雯需要经过一座小小的木桥,平时不下雨时水面离桥很高,从上面走过不觉得害怕。桥下的水不是很深,今天由于下着大雨刮风的缘故,水漫过了桥面,而且桥面被风刮的有些摇晃。 路上的行人不多,年幼的雯老师走在浸水的桥面上,吓得浑身发抖,心里的恐惧伴着雨水充斥着身心,突然,一不留神,脚底一滑,整个身体向桥下倒去,如果滑入水中,小命可能就此结束了。 “当心!”在万分危机的时候,一只不大但很有力的手,拉住了将要滑倒的雯老师,这个人就是班上,从没有和自己打过招呼的明明同学。 或许明明同学一直就担心着雯,或许就是风雨声掩盖了他的身影和脚步。在那一刹那间,拉住了要滑落桥下的雯。 惊慌失措的雯,回头看见瘦弱的明明,和他那双有力度的手,和着雨水和泪水,颤声道:“谢谢你” 两个人相互拉扯着,慢慢地趟过小桥,那一刻雯老师心里的感激之情深深的扎下了根。 雯老师是个心性内敛的女孩,轻易不愿外露自己的心扉,但那一次竟然对着明明,在雨水中表现出了依恋和不舍,或许在那个恐怖的风雨中,才感觉自己是个需要保护的小女孩。女孩天生是弱者,需要保护,渴望被呵护。 无论面前的人是不是高大英俊,那一刻都是最好的。那一次过后,每每放学雯老师和明都会不约而同地等着对方,一起走过那个小小的木桥。 三生一世有一桥,情花开出雨中蕊。一场初心结花果,数载轮回不忘心。 恍惚的、慌乱的、学生时代伴着雯老师和明一起流淌着,多少个日日风雨中,那个小小的木桥,牵着两颗幼小纯洁的心,伴着风雨同行。一到风雨天,明明都会主动等待雯,一起过桥,那相互牵着的小手,是一根无限延长的情愫。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到了高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被时代的浪潮卷到了遥远的乡下,做了知青。 因为傻,因为稚嫩,因为迷茫的懵懂无知,明明和那个牵手的女孩雯 ,不知道彼此怎样地去爱,去表达。只想用自己笨笨的方式,溶在这么一个异乡的清晨里,狂风的寒冷里。 雯老师收缩着自己的情绪,看着远处没有了身影的明,双手抱怀,悲伤的心收敛着思绪,轻轻地转身往回走去。 累了,痛了,或是伤心了的时候,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肩膀靠一靠,给个怀抱暖一暖,短暂的疯狂快乐,是最残酷的悲伤失落和痛彻心扉的离别。 雯老师把头轻轻地摇了摇,除了那深情的爱恋,只拥有一个记忆中的怀抱。女人的爱情都蓄在自己的怀里,这是她永远深情的姿式。女人的怀有一种母性的力量,凝结着女人所有的深情,渴望。思念将会是一条丝线,缠绕着自己以后的日子,也是一把难以解脱的情锁。 韶云一直猫在教室里不敢出来,生怕撞见老师,直到接近中午时分,听听外面没有了动静,估计雯老师早已离开,才怯怯地溜出教室,四处看看确定没有人,大着胆子出了校园,往回赶路。 韶云深吸了一口空气,感觉浑身都不自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韶云并不能彻底释怀,雯老师在自己心里的纯洁的位置,并没有受到冲击。韶云依然认定雯老师没有什么不对的,也许这就是爱情,只是自己还不懂。或许到了一定的年龄段就会明白这种滋味。 转眼中午临近,韶云急急地赶回家。 编外话题:【青春无怨季落情】序文写作初衷 【青春无怨季落情】序文 : 写作的念头始于思维的跳动,也许感觉生命已悄然在流逝。在思维丧钟敲响的那一刹那,刻上痕迹、让精神与灵魂在虚无绝望中结合。用文字记录一段刻骨的情感和历程,或许小说被写成了故事,亦或是故事过账给小说,都不重要。有了作品才有了灵魂的归宿之地。 但凡文学作品能够流芳在历史长河中的,无不是有欣赏价值的作品。糟粕总会被淘汰,写作的文人,有的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有的自身随心而发,把内心的情感通过文字表达出来。无论那一种写作方式,最终的目的就是让世人阅读。 人是个高级的感性动物、有思想有情感、有七情六欲。人的贪念和欲望决定文章的被热爱程度。一篇文章不可能满足所有品味的读者,能有被文章戏耍的感觉,无论是赚的眼球还是眼泪、都算是作者的心血。 诚然然,在一部作品中,其中心人物所起的作用,给整部作品的定位是不同的。一个卓越的小说作品常常簇拥着人生、爱情、友谊、品性和痛苦。写作者必是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内省的沉思思维、警示的劝谕能力,往往作品中也透视着作者的心菲。 若想在作品生成中汲取精神力量与智慧源泉,它关乎一种成在的艺术。认识自我,看待人生,战胜恐惧,看破生死等并不是一种廉价的人生哲学,而是真正的处世智慧。这不光是空洞的好为人师,人性的思考也造就了作品的人学内涵,凝视着人性的本质、生活意义与现实理论。 不敢为而有所为,时刻警惕着魅人的危险诱惑,遵循着古老而节制的道德观。滋养人性的不是恶而是简单的惰性,只有人心虔诚才不会让人堕落。 引起人的不幸、痛苦、绝望、羞辱、逆境的往往都是惰性形成的。完美的文学作品需要细腻、耐心的舒缓情绪,感染读者,引导读者慢慢的消融。不是把读者的情感淹没在凛冽的叙述中。 然而写作的困惑,原以为作品的生成来源于生活的题材。不管啥作品总要有生活的模板进行升华提炼才能写出来。但现下所读到的作品,很多只是思维的想象,完全与实际不接轨。各种玄幻穿越,脑洞大开的小说,也是一种娱乐形式,对认知的冲击却是巨大的。一代人不同的思想定位观需求观。 自身写作的定位,起始观认为写作如同盖楼房,如果本身只想着搭建一处草棚,那就简单的多。如果要建高楼大厦就不可同日而语。先不说设计方案的生成需要一定的功底,要考虑的题材就要广泛严谨的多。 关于写作的扩展渠道,作品生成了,是不是能够被写作之外的读者看到,确实是一个需要思虑的事情。虽然说是金子就会发光。但被深埋地下的金子是看不到光的,所以扩展渠道对作品来说一样重要。网络平台相较于传统的文字出版简约的多了。 吾为卿狂这四个字不仅仅适合人,对作品来说也一样。好的文学作品能让读者食之如饴,夜不能寐,深陷其中而不愿自拔。差的作品不但会污染眼球,侵蚀情感,还能毁人精神人生。 人的情感后积薄发,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那就要迎合自己的内心,写出来。然而有时候苦于文字的表达太过苍白无力,词不达意,往往无疾而终。因此一直佩服那些文人大家,写作大神能够将情感的韵味融合在,似懂非懂的文字表达出个性的体验,把人性化为文字展现出来。 <<青春无怨季落情>>原先是用笔名:岚若西谷,初稿而成大纲,就其内容与篇幅而言是一部通俗的,司空见惯的作品。是否有“落后过时”之嫌就让读者来盖棺定论。喜欢的读者懂得体会其中的蕴涵,不喜欢的读者不必介怀。一个人一个思维和喜好,生活和灵魂的结合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与读者共勉之。作者岚若西谷~莫然岚山编余。? 第三十一章 戏弄 午后,阳光斜斜的懒洋洋的照着屋顶,和院子中的枣树。韶云一个人呆着无聊,饭后的慵懒和倦怠袭来。脑海里老出现雯老师和明青年的身影,像过电影似的,扰乱着韶云的心情。 韶云揉揉脑袋,下意识的出了村子,走到去静茹家的路上。不知如何排解心里的烦闷,韶云想去见见静茹,有些心思也只有在静茹面前可以吐露。 韶云突然有种预感,觉得雯老师和那个叫做明的青年不会有结果,也许这一别就是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想着雯老师的种种,心里不禁为她担心起来。 韶云惶惶然走着,快到村庄时脑袋里还是乱的,不经意间走到陌青花家的院外,韶云本不打算去打扰青花一家,正要从院外离开,迎面见到一个中年男人匆匆地从院内出来。 看神色有些慌张,韶云不竞起了疑心,看着匆忙离开的男人背影,韶云的心收紧了。韶云刚走进院落,看着半掩的房门,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进了房间,韶云感觉有些不正常。 房间有些凌乱,家里好些没有人似的静悄悄。韶云刚要出声招呼,陌青花的声音从内屋愤怒地传来: “你个畜生!滚!再不滚我跟你拼了!” 韶云一头雾水,“青花嫂子,是我----韶云。”听到声音,陌青花从内屋走了出来。 “到底怎么了?嫂子,大爷爷和二丫不在家吗?”韶云关心地问道。 “不好意思,是韶云呀,没什么”青花强装笑颜地招呼着韶云。韶云觉着今天的青花有些不寻常,头发有些凌乱,脸色也不好,回想着刚刚碰到的那个男人,韶云心想着,青花嫂子莫不是被人欺负了。 今天她究竟怎么了,韶云感觉很尴尬,站也不是,走也不是,问多了也不是。如果青花嫂子真是被人欺负了,以她的个性是不会说的,一是怕丢了名声,二怕没法面对家人。 青花也有些歉意,自己的神色和言语,一定让韶云这个半大的男孩起疑心了。青花连忙掩饰着内心的杂乱,忙着转身给韶云倒茶,青花把茶碗端到韶云面前。 韶云接过茶并没有喝,而是不经意间打量了一眼青花的神色,看着她有些泪痕的眼睛,韶云知道青花嫂子一定受到了委屈。 也不便多问,韶云决定去找静茹来跟青花嫂子交流,毕竟女人间的事情容易了解。于是韶云和青花嫂子寒暄了两句,就借故有事转身离开了房间,看着走出院子的韶云,青花默默地流着眼泪,心里的痛苦竟无法叙说给眼前的男孩。 韶云急急地走着,想着青花嫂子一定是受了委屈,心里有丝丝的痛感,等找到静茹定要向青花嫂子问个清楚,如果是刚才看到的那个男人欺负了她,韶云心里发誓一定帮她出气,孤儿寡母的够不容易了。 何况韶云一直记挂着大爷爷的好呢。很快韶云就找到了静茹,撇开雯老师的事情没提,急急地和静茹说“静茹,我刚刚路过青花嫂子家,看她的神色有些不对劲啊,要不,你去和她聊聊。”韶云,催着静茹去了解情况。 静茹听了韶云的话,心里很是担忧忙道:“好,我去看看就回来,你和我一道。”说完活,静茹就急急的出了家门,去找青花嫂子。因为她和韶云有同感,确定青花嫂子一定遭遇了什么,如果真是如韶云所说,被某个男人欺负了,静茹想想都打颤,即使不选择报警,也要想办法给嫂子出口气。 没多久静茹和韶云来到青花嫂子的院外,韶云在外面没有进去,静茹一个人去找青花嫂子了解情况。 韶云围着院子后面溜着弯,静等静茹了解的结果,韶云想着青花嫂子白嫩的皮肤,丰满的身段被那个男人去侮辱,心里就骚动不安,就有无端的怒火想要喷发。 韶云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静茹出来,看着一脸怒气的静茹,“真是有个王八蛋!气死我了”韶云迎了上去,两人边走边聊。原来,正如韶云所料,正是那个男人趁着家里就青花嫂子一人,试图欺负、侮辱青花,并威胁。 好在青花性子刚烈,拼死不从,经过一番厮打,怕惊动人才悻悻的离去。那个男人是大队的民兵营长,大小也是个干部,对青花的美貌垂涎已久,只是没有机会,打从青花守了寡,他更是贼心不死,有机会就纠缠不休。 青花隐忍着本不想说,心里苦着,因为对方有权有势力,得罪不起,怕给家里人带来麻烦。但这种隐忍只会带来更多的灾难,保不住那天就被他给糟蹋了。在农村乡下,如果被人强暴了,即使选择了报警,也怕被人议论,如果坏了名声也就没有脸面活着了。 韶云和静茹知道了青花嫂子内心的痛苦,更加坚定信心,一定要想个法子帮青花嫂子摆脱这种无休无止的纠缠。韶云灵机一动,附耳静茹决定设计戏弄那个贼心不死民兵营长。 翌日,韶云和静茹按计划展开行动,静茹假借青花的口气使人传讯,约那个民兵营长赴约。 韶云借着机会偷偷溜进民兵营长家,悄悄地和他老婆说明了情况。随后伙同他老婆带着几个后生一起,到约定的地方去确认,看看民兵营长是不是真的去那里约会。 结果在那个约定的地方,一看到真人,就大叫起来:“好啊,你个瘪犊子玩意!原来真想着偷腥呢,老娘不能满足你吗?还想着敲别人家寡妇的门呢!看我今天能绕过你不?”被彪悍的老婆抓个正着,事情被一下子挑破了,民兵营长被他老婆好一顿臭骂,挠着,揪着耳朵往家拉。 当着一帮学生娃和老婆的面,彻底明白了被戏弄的民兵营长,心里虽恨意满满的,但也只能红着脸憋屈着,被老婆拖回来家去,估计非弄断小腰,赊了老本不可。再也不敢有龌蹉的想法和心思,韶云彻底帮青花嫂子解决了后顾之忧。 第三十二章 情窦初开 韶云用自己的智慧帮着解决了陌青花的烦扰,韶云心里稍稍有一丝欣慰。毕竟对于青花嫂子的朦胧情谊,韶云是说不清楚的。和静茹聊起雯老师与眼镜青年恋爱的事情,静茹一脸愕然的样子,看着韶云的神色有些夸张,眼睛放光: “不会,韶云,这样的事你都能碰到?还偷着去看?嘻嘻”讪笑着看脸红的韶云,一通捉弄,自己也感觉浑身害臊起来。 虽然静茹岁数大于韶云,可是少女的心境还是懵懂的,不解雯老师和她同学间的情感。韶云用怯怯的羞涩的余光,偷着瞟了一眼静茹圆润的脸,心里莫名的跳着。 “静茹,你说那个眼睛男是不是个坏人,他那么地欺负雯老师,还抱着雯老师,可雯老师却”小声的语气伴着心跳声,韶云脑海里翻转着影像对着静茹说。 初春的风还是有些刺骨的凉,可韶云浑身却感觉有些燥热不安,不敢拿正眼去看面前的静茹,脑海里的那些影像让他觉得难堪。他使劲使劲跺跺脚,摇摇头,慌乱地看脚下的田埂,低下头,脸更红了,一直红到颈项。 “什么话!可不敢乱说的。”静茹不禁有些微怒,可是又有一丝慌乱,一丝甜蜜的紧张。当韶云碰到这种事情,还拿来和自己说,静茹少女的心,羞愧的跳动了起来。 “唉,韶云这家伙是第一个大胆儿在自己面前说事的人。”她恍恍惚惚地想着自语着:“是呀,雯老师的这件事真让她头脑发晕,不知如何理解,毕竟自己以少女的情怀还难以接受。何况韶云比自己还小。” 她看了一眼面前低头的韶云,奇怪地想法一下子涌现心头,同时心跳一下子就加快了,觉到了什么呢,该死的。受到感染,静茹的眼里弥漫出一团团雾气,什么都看不清,似乎一切都在雾中飘浮。“我也在雾中飘浮。”她恍恍惚惚地拉紧了韶云的衣袖。 不管她承认不承认,她心里开始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愿望。她喜欢看到韶云啥事情,都愿意和她说的实在,和真城。在一个班里呆着又是同桌,她们之间说的话平时不多。 但离开学校,她觉着韶云有事爱找自己唠叨。有时候韶云的喋喋不休,在静茹心里反而觉得是一种幸福和享受。静茹扯着韶云的衣袖一路走着,心扑通扑通地跳着,脸也红的像火云,蒙蒙懂懂地一团心火在心里在挣扎跳动。 抬头看着韶云稚嫩的孩子脸,下意识地伸手触碰了一下,温湿的心抖了抖,这就是自己平时没有在意的韶云吗?深邃的眸子里透着迷惑。 用手锊了一下额前的头发,静茹眯眼一笑,抬头望了望渐渐暗下来的天空。很显然她的心情不错。是的,她的心情的确很好,因为她发现了自己对韶云的喜欢。 这个冬天,韶云就像一股温暖的春风吹进了她懵懂的心田。犹如一汪清泉缓缓地浸满了她的心湖。粉嫩嫩的菱唇开合了半天,静茹始终发不出声音,因为她自己害羞起来。 “明天见”细若蚊音的道别后,静茹飞快的逃离了韶云,消失在即将来临的夕阳中。看着逃离的静茹,韶云愣了楞,摸摸自己的后脑勺,难道自己说错话了,这样想着,她也很漂亮。嘿嘿的傻笑着,慢慢的往回走。 早上起来,天还麻麻亮,静茹突然就想起了韶云,那印像模糊却又清晰的身影,跑起来身子像风;静坐在自己的身旁像个老和尚入定,;听课时的专注,回答问题时的清脆嗓音,想着想着,静茹的脸颊泛起了红晕。 用手摸了摸发烫的脸颊,用力的呸了一口,该死的,想什么呢,自言自语了一番,知道自己想了不该想的,也许韶云就是朦胧的可爱。 有时候觉得他象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有时候又像个小男孩需要保护,静茹狡狭的心里笑着,韶云能使她快乐、幸福。就在这个温馨的早上,她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内心。 凝视着窗外第一缕温暖的阳光,静茹的心无端地跳着,踢了踢被子,两肩徽徽的耸了耸,有时她忍不住会怀疑,自己和韶云之间存在的究竟是什么? 她读不出爱情的味道,懵懵懂懂的她,懂得什么是爱情吗?最近,一个人的时候,她常常翻着从韶云那里拿回来的画册,一遍一遍仔细地看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却隐约泛着落莫与不解。阳光已经透过窗子洒了进来,少女精致小巧的脸泛着迷人的光,身上淡淡的体香更加沁人心脾。该起床了。 “妮子,还没起床呢?”门外响起了青花嫂子的声音。“今天有空不?陪我去镇上扯块布料,眼瞅着就开春了,二丫不能老穿着棉袄呀,老大不小了,不好看。”说着话儿,青花挑门走了进来。 “好嘞,我马上就起啦,陪你一块去,我也想买一块布,给自己换换新,嘻嘻”听着嫂子要扯新布做衣服,心一下子动了起来。不知道从那一刻韶云看自己的眼神中,自己突然想给自己打扮一下。因为韶云爱看,想着想着,脸部不由得红了起来。 那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女不 爱美,只要有着这个心思,心情立马开朗起来。 匆匆的穿了衣服,梳洗一番,饭都没吃,拉着青花嫂子就出门了。到了集镇,青花嫂子在卖小吃的摊位上给静茹和自己,买了个红薯,油条。一路吃着找到卖布的商店,扯了几尺画格子补布,没舍得给自己添补。静茹也跟着量了几尺,打算做一件鲜艳一点的格子衫。内心的那种小秘密虽然被隐藏着,但看见花布的喜悦之情,还是表露在脸上。 姐俩逛了一会儿集市,囊中羞涩,只能看着饱饱眼福。看着喜欢的小木梳子,静茹好想买一个,把家里的那个断了齿的给换下了,每次梳头都拉掉头发,拿在手里反复掂量了几次,最后还是没有舍得,家里太困难了。 一个爱美的少女,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头喜欢的秀发,但一把小梳子都是奢侈品。 第三十三章 犯错误 期末考试的卷子发下来了,韶云看着自己的成绩单。心里不是滋味,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算术才得了92分,错了两题扣掉8分。 再看看题目,自己明明是会做的,怎么就在考试的时候大意了呢。郁闷的自责着,偷偷瞟了一眼同桌的静茹,发现静茹也一脸的苦恼郁闷。 韶云怯怯的用胳膊肘碰了碰静茹,想要看她的成绩单。静茹却羞愧地捂着不给看,韶云心里嘀咕着想:“该不会是,比我考的还差?” 韶云拿眼睛看着静茹,想得到答案,静茹的脸更难看了,小声道:“我真笨,竟然错了这么多题,连简单的题都错。” 韶云拽过静茹的卷子,看到了醒目的78分。“哼不要看!”静茹的自尊无疑受到了伤害,急忙拉回卷子,脸上的表情写满‘不开心’三个字。 静茹气鼓鼓地瞪着他,韶云自知理亏温柔的笑道,不要紧,待会把错题圈出来,我给你解答。 看到韶云的表情,静茹幽怨的摔了笔,“谁要你管!哼”这下韶云彻底的闷逼了,不知道自己错在了那里。 韶云不理解静茹的小女儿情怀,手足无措起来。静茹看着韶云无措的委屈模样,忍俊不住,扑扇着大眼睛,撇撇嘴角,狠狠的哼到:“你成绩好就去给我补习好了” 韶云听着静茹的话语,一时间无言应对,本能地不抗拒,“好,有空我去给你补算术题。” 老师公布了班里的成绩排名,韶云侥幸排进了前5名,静茹却排到20名。看着自己的排名,韶云不敢流露出得意的神情,深怕刺激到静茹的不开心。 老师评价完考卷,表扬了前十名,鼓励后进的同学好好努力,争取早点赶上来,特别提到了韶云同学进步的快。 韶云感觉到班里的同学们一脸崇拜的眼神望着自己,并不是自己的排名而是自己跃升的太快。心里有点小小的自豪感,满足了心里的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再看静茹炽热的眼神瞅着自己,心里有一种满足感。韶云的心里再清楚不过了,自己的成绩是通过努力得来的,不是自己比人聪明而是自己够努力。 书看的透彻,没有偷懒作弊。自己有种诡异的成就感。因为自己经常看大鼓书,让老师对自己有偏见。 老师眼里的坏学生考出好成绩来,确实让人刮目相看。就连静茹也对自己的成绩好奇与佩服,更让韶云心里暖洋洋的。 这个寒假,韶云想想自己的成绩单被母亲知道,会很开心,一定能放自己可劲的玩耍了。 韶云偷偷地在心里发笑,悄悄地瞟了一眼静茹,不敢再做声,静等拿了奖状和寒假作业,放学回家。 韶云有个非常好的优点:言出必行。毕竟韶云是个很讲信誉的孩子,所以寒假刚刚开始,就拎着课本上赶着去给静茹补习了。 清晨,静茹穿着睡衣慵懒的趴在床上,天气冷,赖着不想起床。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也没有好心情,回来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轻易不愿意出门。 甚至独自在为自己的答卷错误而伤脑筋,懊悔自己怎么那么笨。好象不相信这些错误的试题是她自己做的答案。 自己浑身噩噩,就象一团泥,浑身软绵绵的,感觉好无聊,懒撒。寒假作业做了几道题,也觉着太难了,好多题都逐步完整,,挑拣着做了几页,实在做不出来了,把本子仍在床上,不想再看。 正捂着小脸,小腿无聊地踢着被子玩耍时,房外传来了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 她只当是妈妈来喊自己起床,随口应道:“进。”门被推开,可半天没有声音传来,静茹不解地抬头,对上韶云那张稚气未脱俊悄的脸,整个人都懵了。 妈呀,这什么鬼?“你,你,韶云你来我房间干嘛?”静茹一脸防备地盯着他。韶云扬了扬手里的书本,勾唇:“来给你补习啊,是不是忘记在学校你和我说的了?” 静茹本能地羞愧,嘟囔道:“谁说过了,我才不要,我自己会做,我还没有起床呢你待会儿再进来!快出去,丑死了。” 韶云嘴角抽搐:“真是个自负自傲的懒虫。”扬眉:“那你麻利点,我在前院等你。” 看着退出房间的韶云,静茹狡伎地偷笑着,少女的心噗噗地跳跃着,拉起被子遮住整个头脸,躲进被子里,郁闷的心情马上大好,韶云这个家伙还真是实在。 一句玩笑话他当真了。 她把脸埋在手心里,脸红红烫烫的,一直红到颈项。她不再感觉冷了,麻利地掀开暖和的被子,脱去睡衣,穿着打扮起来。熟练地梳理了头发,给自己整个蝴蝶结造型的发扣,细心地在小脸上,涂上一层雪花膏,淡淡的清香溢了出来。嘴唇涂料防裂棒棒油。看着小小的圆镜里,自己收拾利落的样子,静茹感觉心里美滋滋的甜。 精致漂亮的小脸露出房门时,韶云看的呆了,别说,静茹这么一收拾起来还真是好看,五官精致特别有灵气,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明亮晶莹。像是夜空里闪耀的星星,其实静茹是个很耐看的女孩,身材也不错。韶云看了两眼,赶忙挪开眼神,那种让人心动的感觉,在一个少年的心中默默生了芽儿。 “你弄好了,要不先吃了饭!我在外边等会儿你。”韶云收回迷离的眼神,小心的征求着静茹的意见。 “那你吃早饭没有,在我家吃点,我去拿进来吃。你到我屋等着,外边冷的慌。” “我在家吃过了,这太阳都老久了,喝了粥过来的,你快去吃。我等你,先看看你的寒假作业做的咋样了。” “那我去拿了,作业本在桌子上呢,好多不会做的,你先看着。我去去就来。” 静茹说着把韶云让进来,自己跑厨房去拿吃的。 不大会儿功夫,静茹端着碗,拿着两块馍馍回到屋中,硬塞给韶云一块馍馍,非要韶云再吃点。韶云推辞不过去,只好陪着静茹吃了早餐。 吃完早饭,送走了饭碗,静茹招呼着韶云,坐在书桌边给自己讲解不会的习题,看着韶云认真的样子,静茹心里暖暖的。 第三十四章 陌青花的命运 静静的小屋,沙沙的笔触声,和着韶云清脆的讲解声。 在韶云耐心的讲解下,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静茹总算理解了考卷的错题原委,还磨蹭着韶云帮忙解答了两页寒假作业。 静茹慢腾腾地算着题,心里一百个不乐意,韶云暗自发笑,他还真愿意看到静茹这种委屈又无可奈何,却无计可施的表情。 韶云在边上叠着纸飞机玩耍,静茹见着怒了:“你不是给我补习吗?为什么自己在旁边玩耍?” 不公平他一玩自己也想玩啊!韶云淡然地说道:“那今天就不写了,我们去外边玩纸飞机。”一听这话,静茹马上扔下铅笔和本子,雀跃地跳了起来,“好呀!好呀!到外面去飞,看谁飞的高,那你也给我折一个大飞机。”静茹看向韶云的眼睛泛着光,心里盘算着,他成绩那么好要是把我的寒假作业都做了,枯燥的算术题都算了,她岂不是可以有时间玩耍了。 然而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韶云不会同意的。还是现在能玩会儿,赶紧去玩。 静茹欢快的拿着韶云给她叠的大头飞机,跑出院子,在空地上,用力地在机头上淬了一口唾沫,使劲地甩了出去,看着飞出去的纸飞机,没飞多远就掉头冲向自己,静茹一脸的纳闷。 回头再看韶云的小号飞机,飞的老高老远都不坠落。“不来了!不来了!我要和你换飞机。”静茹耍赖地嚷嚷着,捡起韶云的飞机不撒手。韶云撇了撇嘴角,那可是你要的大飞机,耍赖,大的飞不起来。静茹满腹幽怨的瞪了韶云一眼,抢到了小飞机,暗爽着飞了出去。 韶云无奈地捡起静茹的大飞机,重新折了一道,使机身看起来没有那么笨拙,平衡了一下机尾巴,用力地甩了出去。这次大飞机在空中飘着一直不坠落,韶云笑了。 再看静茹的小飞机,由于甩出去的力道不均匀,一头扎了下来。静茹看着韶云又把大飞机飞的又高又远,急忙跑过去抢在手中,“我还要这个!”然后狡猾地笑着跑着,小手挥舞着大飞机。 韶云哭笑不得,只好拿回小飞机,重新玩耍。韶云认真地平衡着飞机用力扔出去,还是比静茹的飞机飞的高,静茹看着着急,手里的飞机却不听话,老坠落下来。 “不玩了!不玩了!”静茹嚷嚷着,很郁闷,觉着自己总是输给韶云,特没有面子,急的眼泪快要出来了。韶云看着静茹怜爱的模样,笑着把手里的飞机扔出去,“好不比了。”刚想回头,却见飞机赶巧飞进了青花嫂子的怀里。 韶云夸张地吐了吐舌头,紧忙紧地跑开了几步,深怕青花嫂子着恼,责怪自己莽撞。 青花嫂子伸手接住落进怀里的纸飞机,端详了一下,抬头看着韶云和静茹。微笑着,慢慢地走过来,抓起韶云的手,把纸飞机交到韶云的手里,“玩,呆会和静茹到我家吃饭。”声音很轻很亲切。 午饭很丰盛,青花嫂子出于感激特意款待了韶云和静茹,自从男人去世之后,青花再没有接触过男人,虽然守了寡,多了一份寂寞,但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公公的感激,从没有想过改嫁,怕再婚后孩子受气,继父对孩子不好自己也难过日子。青花人长得漂亮,心气也高,像一般的男人还真没有放在眼里。 自己本不打算嫁人了,可经过上次的骚扰事件,青花感到后怕,寡妇门前是非多,真有那一次被别人得逞了,自己可怎么活啊。 思来想去,为了杜绝村子里坏心眼男人门的非分之想,最后下了决心------改嫁。可改嫁的对象却让静茹和韶云心惊,竟然要改嫁给自己的半残小叔子。 韶云觉得青花嫂子的选择就像一朵鲜花直接插进牛粪里,心里五味俱全,她那半残的小叔子,怎么能配得上青花这样如花似玉的可人啊。 可又一想,青花嫂子的决定有一些道理,毕竟改嫁给小叔子不用离开这个家,女儿也不会被另眼相看,也对得起公公的恩情,断了别人的念想。可谓是一举两得,自己个人的幸福就落在了孩子的身上,也不做它想了。 听了青花嫂子的决定,有些愕然的静茹想了想,没有责怪的意思,毕竟这是青花嫂子的个人事情,对自己说出来算是一份信任,也想要自己在父母面前先传个话儿,这种改嫁的事情家族人的看法很重要。 嫁过来的时候是为了感恩,改嫁一样是为了不失去这份恩情。青花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容易了,现在,她孤单单地只身独坐,静茹和韶云就坐在身边。 她思潮起伏,默默地回顾着到这个家后的种种恋情旧意,她想到,她已和丈夫永远结合在一起了,他的真诚和爱情她是深信不疑的,她对他也是一片真心,他的安静沉着和老实可靠似乎是天赐之福,一个正直的妇女应该把她一生的幸福建筑在这些基础上;她相信他会永远关怀她和她的孩子的。 另一方面呢,丈夫在她的心中占据了十分宝贵的位置,从他们相识的最初一刻起,两人就显得情投意合,融洽无间,经过长时间的交往,他已经在她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凡是她感到有兴趣的事,或是她想起什么有味道的事,她习惯于和他分享,他的离去会在她整个心灵上,撕开一个可能永远无法填补的裂口!哦,如果她能够在失去他的刹那之间和他一起离开,那她会多么幸福! 然而她却不得不在他和她的孩子中间做出选择,留下抚养孩子维系这个家的存在。 韶云的理解青花嫂子的选择,那是一种高尚的品德。 吃了午饭,韶云和静茹在青花嫂子家坐了一会儿,看着青花收拾完碗筷,二人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二人边走边议论着,为青花嫂子的命运唏嘘了一番。 第三十五章 涵洞遇险 寒假的时间过得很快,韶云的作业基本上完成了。天气也愈发的寒冷,早上起来,看着室外,天地一片洁白,夜间的一场大雪,在人门熟睡的时候把大地,房子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羊毛毯。 韶云惊喜地跑出院子,捧起一把雪,开心的揉搓着,雪凉凉的,蓬松松的,像一样。韶云兴奋地在雪地里玩耍着,堆砌了一个小雪人儿。 皖北平原被大雪覆盖的严严实实,远远望去,通天彻地一体雪白,仿佛村庄都溶进了雪里。韶云很爱下雪天,因为那种通透的白,耀眼纯洁、使得心情越发的干净,仿佛心灵与雪融化在一起,飘荡在无银的天空中。 韶云少年心性,更喜欢在雪地上追寻野兔的脚印,去掏兔子的窝,抓兔子回来。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韶云囫囵吞了几口早饭,拿了竹笼绳子和几样备用器具,和母亲打了一声招呼,就急匆匆地踏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村庄的道路去约静茹一道到野外抓兔子。 轻柔的小雪花儿,仍然飘飘悠悠地落下来,打在韶云的身上,韶云用带手套的手护着自己的脸蛋,沿着电线杆边的道道,很快就到了静茹的家。 “抓野兔,真的!” 听说要去抓野兔,静茹比韶云更雀跃,围着一条厚厚的红围巾,把头脸遮盖住,只露出一双灵动的大眼睛,跟着韶云就出发了。 野湖地的雪很厚,冬天的麦子地被雪覆盖着,水沟坎垄麦田都是一片洁白,只有高矮之分,连绵起伏着,天与地连成一片银装,一片洁净。韶云拉着静茹向着记忆中的方向仔细地寻觅着,那些雪地上凌乱闪烁的动物脚印。一行行模糊的印痕留在雪地上。 雪天里的兔子,田鼠,黄鼠狼,等野外动物没有多余的食物,都会出来觅食,洁白的雪地里会印下许多脚印,顺着脚印就能抓住快冻僵的兔子。 一路查找着,辨别着 ,很快韶云就发现一条还算清晰的脚印,顺着一道地坎延续到远处。 “快蹲下!好像有动静。” 韶云给身边的静茹打了个手势,下蹲在雪地上仔细确认后,脸上兴奋起来,有戏,浅浅的印痕虽然被后下的雪儿覆盖了大部分,可还是很好辨别就是兔子的脚印。 沿着痕迹韶云和静茹小心翼翼地向前跟踪着,走不老远,一个低位的雪堆旁边,一团区别于白雪的褐色呈现在眼前:确实是褐灰色的一只小兔子,尾巴短短的,身体是毛绒绒的,很胖。它的前腿短后腿长,圆圆的脑袋,眼睛红红的,像一颗宝石一样。 “先别惊动它,轻一点。待会我去把它扑到,你就待在原地不要过去。”韶云小声地对静茹说。 远远看去兔子的耳朵特别长,一前一后支棱着,四处打量着,短腿不停地踩踏着周围的雪,每跳跃一次都会被陷在雪里,它还是努力地在雪地里寻觅着食物。松软的雪限制了兔子的奔跑能力。 辛苦了半天,终于看到了猎物,韶云的眼睛发亮,转身叮嘱静茹先等着不要做声,自己放下身上的背笼。 猫着腰,小心翼翼地慢慢接近小兔子的雪地,目测了一下距离,一个饿虎扑食,连人带雪扑向觅食的小兔子。 韶云像一片云,整个身子罩着低位的小兔子,连兔子加雪一起压在了怀里。好在雪地柔软,不然这么一扑,非压死小兔子不可。小兔子被突然降临的灾祸吓懵了,来不及逃跑,两只耳朵就被韶云揪了起来。 两条长长的后退在雪地上拼命的挣扎着,想摆脱韶云的控制,韶云抓紧它的两只耳朵,任凭它如何折腾也逃不出去。 看着手中的猎物,韶云高兴地招呼着静茹过来,拿出备好的绳子把小兔子的腿捆绑在一起,再也逃不了了。 韶云和静茹摸着抓住的第一只猎物,浑身还在发抖的绒绒的毛,小兔子的三瓣嘴总是不停地耸动着嗅着脚上的绳子。 静茹抱着它不愿意撒手, “好可爱哦。”静茹看着非常可爱毛茸茸的小兔子,拉着韶云,两个人围着小兔子好一阵抚摸,逗弄,天上的雪好像也没有那么冷了, 阵阵微雪飘来,夹带着田埂上的雪落在身上,脚下。看看天上雪还在下,估摸着时候也不早了,韶云从静茹手中要回小兔子,装进竹笼里。 看了看不情愿的静茹,嬉笑着背起笼子,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静茹紧跟在身后,还时不时地去看笼子里的小兔子。 空中,晶莹的雪花仍然像轻盈的玉蝴蝶在翩翩起舞,韶云和静茹的身上也覆盖了白绒绒的雪,除了静茹那亮眼的红围巾,仿佛二人已融入雪的天地中。 韶云顺着隆起的雪垒,领着静茹缓慢地前行着,一路寻觅着下一个目标,回头看了看背着的竹笼和紧跟着的静茹,韶云心里美美地,今天收获不错,起码抓住了一只兔子,没有白白挨冻。 刚刚越过一处隆起的雪梁,前面的不远处出现一个移动的亮点,韶云心中大喜,急忙招呼静茹跟紧了。 激动之下,韶云不自觉地回头拉着静茹又往前走了两步,突然脚下一滑,连带着静茹滑进了一个仿佛无底的深坑里,“完蛋了”这是韶云心中此刻唯一的想法,未知的恐惧充斥着韶云的内心,何况还拉着个静茹。 “啊!”静茹也被吓着了,随着韶云一起滑进了莫名的深雪坑里。 漆黑恐惧占据了韶云和静茹的内心。 这是一个为了挡水,修建的涵洞,长久没有下雨,里面没有积水,这场雪来的快,天气寒冷,直接覆盖了整个涵洞。 没有雪的覆盖韶云是记得的,现在涵洞被雪融为一体,雪天里那里分辨出来。滑落涵洞的那一刻,韶云的心紧张到发蒙,眼前一黑,啥也看不见,唯一能让韶云有感知的是来自拉着的静茹的手。 第三十六章 初入情道 韶云下意识的拉紧静茹,心脏急速的跳动着,缓了好一会儿,才适应黑蒙蒙的环境。 不知道过了多久,韶云感觉到压着的静茹温热的身躯,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慢慢地坐起身体,自己缓过劲来。通过射进来微弱的光亮,打量着这个涵洞,洞高刚好容纳一个大人半蹲着,还好韶云和静茹还是个孩子的身高,有足够宽裕的空间消除内心的恐惧。 虽然洞口外面有厚厚的积雪,洞口内却是干爽的,气温也没有洞口外底。短暂的慌乱之后,韶云冷静下来,瞅着被自己带下来的静茹,“静茹,你你被摔疼了?都怪我,压着你了?” 心里有一种负罪感,韶云喏喏轻声问道。韶云暗自埋怨自己这么不小心,让静茹也和自己一起陷入痛苦的境地。 “没事,吓了一下。”静茹收拾慌乱的心绪答道。 韶云的内疚感像针扎心坎一样难受。不行一定的想办法出去,韶云这么默默地提醒自己。韶云低头看看静茹,朦胧中茫然的样子,更让韶云自责, “别害怕,涵洞不太高,待会儿我们想办法上去。”韶云安慰着对静茹说道, 韶云仔细地打量着洞口,目测了洞口的距离,挪动身体探了探涵洞的另一端,那是个很长的去处,里面光线弱,韶云不敢再往前去探。 现在唯一能出去的地方,就是滑落的位置,看着不高,韶云在洞口边来回试探几次,对着茫然的静茹说: “我试了下高度,你站在我肩膀上,我把你顶上去,你再用绳子拉我上去,怕吗?”静茹朦胧中使劲地点点头,看着镇定下来的韶云。 心里有一种安全感,静茹慢慢的伸出两手,摸到韶云肩膀的那一刻,心跳加快,脸也在朦胧中透着红韵 韶云用他那稚嫩的肩膀缓缓地顶起静茹,靠近洞口边缘,慢慢直起身体,踮起脚尖用尽全力把静茹送到上面。 静茹努力地扒着洞口边缘,费尽全力终于离开了洞口,喘着气招呼着韶云把笼子里的绳子抛出洞口,然后扒拉开厚厚的积雪,找到一块突出的蹲脚地,把绳子丢给韶云,缓缓地把韶云拉出涵洞。 挣扎着爬出洞口的韶云,看着小脸红彤彤的静茹,护着带上来的竹笼里的小兔子,脸上不禁漾满了歉意。阵阵微风刮过带起的飞雪,打在静茹的脸上,肌肤白得便如透明一般,隐隐透出来一层晕红,娇羞之态,娇美不可方物,韶云看的不禁心中一荡。 隐隐约约的见到的那个背影,虽然仍是羞涩朦胧状态,却也多了三分温柔可亲的感触。 韶云和静茹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回家的雪地里,脚下嘎吱嘎吱的响声,像一首抒情曲,在漫漫的雪地里留下一串美妙的音符。 阴擦擦黑蒙蒙的天影,被雪光映的刺眼,刺骨的风儿,旋起一撮撮晶莹的雪花儿,留下一缕缕溜边的白线,在沟坎边上形成一道道魅力的流纹。估摸着走了小二里地,韶云身上已经冒汗了,虽然露在外面的脸和手还是被风雪咬割的有些疼,但身子暖暖和和的。 前面看着的村庄离得很近了,韶云紧赶几步挨着静茹,听着静茹呼哧呼哧的哈气声,知道静茹也走热了。 “静茹累不累?要不歇歇再走。”韶云说道。“嗯。”静茹点点头,随后放下背上的竹笼停了下来。就着道边的雪坎,静茹和韶云停下来,放好身上的背竹笼,蹲着用两只小手哈着气,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以缓解身心的疲劳。 韶云紧挨着静茹默默的看着她,那一刻心坎里的柔软不知不觉的泛滥着,情愫在那一刻缠绕着,韶云轻轻的问: “静茹还后怕不?都是我不好,你会怨我不?要是真上不来,那在涵洞里,能冻僵了。”静茹抬起头看着韶云一脸的真诚和懊悔的表情,忍不住狡佶的笑了: “看你说的,你又看不出那里有涵洞,都上来了怕啥,就是上不来,有你陪着也不怕啊。里面又没有危险,你又不会把我吃了,大不了一块儿挨饿受冻,况且要是天黑了,不见我们回去,会有家里人找到我们的。”听静茹这么一说,韶云的心彻底的放了下来,同时心里满满的暖意流淌着。 那一刻的风虽然刮得雪花乱飞,韶云的心灵里却萦绕着、飘荡着一种灵动的安静。灵魂深处对静茹的爱怜之意随着思绪如水一般飘飞的情丝。 “你说这大雪天的,小兔子真没有吃的,会饿死不?”静茹看着笼子里的小兔子说。 “不会饿着的 ,那么多雪地里头的冬麦苗,它们能找着吃的。”韶云回道。 “大雪这么厚,小兔子的窝要是都在麦田里,就方便找吃的,远离麦田可就难了。我们抓着的这个小兔子,估计是被雪迷失了方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感觉身上凉了下来。 韶云略微踌躇了一下,对静茹说:“我们走,笼子我替你背,路滑怕你摔着了。” 静茹亲切的看了韶云一眼,又不好意思的低着头,搓弄着小手,怯怯的说,“那你也累呀。”韶云憨憨的一只手放在头发上搔着,不自在的说道,“没事,我是男子汉,有力气,不累!”说完,韶云背起竹笼子,紧了紧裤腰带,同时伸出一只手拉着静茹的小手,坚定的往前走去。 静茹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一眨不眨的望着韶云,突起的胸脯一起一伏。 雪在这一刻,刮在身上,仿佛不再融化,像洁白的湿巾柔柔的覆盖着两颗纯净的心。 韶云和静茹都没有说话,脚下的雪嘎吱嘎吱的响着。他们走的不快,只是两只相互牵着的手稍微有一点距离。 白茫茫的雪域仿佛留出了一弯通道,把他们和外景隔开,造成一种神秘的境界。两个稚嫩的少男少女在这样的虚幻寒冷的雪地中走路,他们的心都不由自主得咚咚地跳。? 第三十七章 奖励 风和着雪,肆意地刮着。 冰冷清凉里, 不断幻化着纯净的洁白。 仿佛恋人倾述着神秘而迷离的心曲。 走在雪域迷失的幻觉中, 听着呼呼的、风的音律, 一丝丝令人神往的古老和温馨, 带着纷繁的清秀在倾落天地间。 雪途不再显得遥远, 两颗幻化的萌萌的心跳动着。 远处闪亮的村庄的烟火气息, 射着迷离的幻白的射线, 遥远的琉璃冰封一样的人间世界, 幻化成灵动的影子附着在心中。 韶云和静茹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才远远的看见村庄的轮廓,因为第一次拉着女孩的手,韶云自己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精神上的紧张 。 因为在这种单独的,除了雪地的脚步声,悄没声响的环境中,又走的这样慢。韶云由不得的侧着脸就着雪光,认真地看了一眼静茹的侧影。他内心深处惊异的发现,静茹比平时接触的那个印象更好看,更觉着可爱。她所有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清晰完美,沾着雪花儿的睫毛,更是多了几分灵动和清澈。 在韶云胡思乱想的时候,紧跟着的静茹内心,也像开了锅的水一样翻腾着。第一次感觉韶云多了那么一点男子汉的气息,她陶醉在韶云的保护意识中。 情感的潮水在心中涌动,静茹转过脸一边向远处望去,一边好似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不知从何说起。她尽力跟着韶云的脚步,任由韶云牵着自己的手,手心处已经有汗意,虽然天气很冷。 她想了想,就这样不言不语走着也尴尬,也不行,总得说点什么才好。她于是转过脸也不看韶云,看着自己的脚尖说: “那个班主任老师,告诉过我让我们几个同学到他家里去,说是有奖励去拿。你说我要去吗?” 韶云蹙了蹙眉,奇怪的看着静茹,愕然问道:“这是啥时候的事情?我怎么没有听说哩,只是让你们几个女生去领奖励,还是前几名的学生都有啊?” 感觉到韶云的疑虑,静茹大胆地抬起头,用明朗的眼睛瞅着韶云,“我知道的就敏慧,香草,茉莉我们四个,其它人我就不晓得了,都快毕业了,也不知道有啥奖励可拿的,我觉着我考的可不好哩。” 听着静茹说完,韶云沉默了一会儿,总觉着有点说不出来的奇怪,一时半会儿也不明原由。韶云停下了脚步,看着面前的静茹那张洁白的面容,和那可爱的小脸上认真的表情。 眨了眨眼睛,“要不我和你一起去老师家拿,看看到底是啥奖励,可好?待会就能经过老师家那边,现在还早,我和你去。”韶云和静茹手拉着手继续前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儿,很快望见村头的树木了,老师的家就在附近。 静茹放开韶云的手紧走几步赶在前面,给韶云带路。绕过几排房子,静茹把韶云带到班主任老师家前面的院子。 收入眼底的是一扇破旧的木质院门,泛灰色破落的油漆已经脱落了大部分,透着些许的斑白。静茹跳了跳眉毛,看了一眼韶云,然后走上前去拉着门鼻儿叫门: “老师在家吗?”声音透过漏风的木门传进院子。很快听到有脚步声和答应的声音“谁呀,来了来了。”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看着还紧实,发白的棉衣棉裤,拢着微胖的身体。穿着厚面鞋踏着院子里的雪儿,发出嘎吱的声响。 静茹微笑的说道:“我是后庄的静茹来找老师的,这是我同学韶云,您是师母?我们来找老师的,老师在家吗?” “静茹和韶云啊,他在呢赶紧进屋,外面冷”说话间把静茹和韶云让进了院子。 走过院落中的土路到了后进的堂屋,见老旧的窗户被风儿吹得嘎吱作响,窗上挡风的皮纸一鼓一鼓的,艰难地支撑着风和雪的劲道,凄厉着。 当门的桌子边站起来一道消瘦的身影,素衣灰发神情略显暗淡。抬眼看见走进来的静茹和韶云,面带差异的打着招呼,客气的拉过小木凳要静茹和韶云坐下来说话。 静茹和韶云乖巧的就着墩子放下手中的物事,轻轻的看着老师,静茹喏喏的说明了来意。老师仔细的听完然后转身走进里屋,摸索的声响过后,老师手里拿着一个漂亮的本子走了出来。 那是一款比较精致的笔记本样式,淡雅色的封面还散发着淡淡油墨气息。老师把手里的笔记本递给静茹,略带沙哑的说道: “这期末刚考完,也没有啥准备的,就给你们几个考的有进步的女生准备了笔记本,拿着,开年就要毕业了,好好用功努力考出好成绩!”静茹接过崭新的笔记本,涌上眼角的感动无法言表。 “韶云,其他的许多同学就没有礼物准备了,别怪老师啊。”老师略微停顿了一会儿,看着韶云说道。 韶云把老师的神色收入眼底,揣测着老师可能身体有痒,向静茹睇了个眼神,连忙应道: “老师多虑了,虽然没有礼物我们一样感激老师的教导,我也会努力的。”静茹似乎明白了韶云的眼神,伸手揣好笔记本,然后从笼子了快速地拉出小兔子,真诚的塞到边上的师母手上说: “师母,这个小兔子是刚抓的,给老师炖汤补补身体!”说完话儿,静茹拿起空笼子和着韶云转身就往外走。 师母犹豫了一下,赶紧追出来边走边说到:“这怎么行呢,大冷天的抓个兔子可不容易,你们自己带回家吃!”追出院门,见静茹和韶云坚决不拿,只好拿在手上然后轻声的和静茹说道: “你们老师这两天病着了,家里的那点钱,给几个娃买笔记本了还差点不够,没法拿药了,唉这小兔子那我就收下了,说了在家里吃了饭走,你们真是的,非不。谢谢你们啊!”师母满脸感激的目送静茹和韶云离开。 雪很快抚平了韶云和静茹的脚印,风依旧刮在吱吱作响的院门上,回过神来,胖胖的师母收回目光,得赶紧把小兔子给杀了,好久没有荤腥味了。踏着棉鞋,关上院门。 第三十八章 毕业班 这个寒假过得飞快,韶云忙着给静茹补习功课的同时,自己的寒假作业也提前完成了。年后的季节很快被一丝初春的气息替代了。大地上万物复苏,随着冰雪渐渐的消融麦子欢快的迎来了自己的发苞期。初春的杨柳芽儿和韶云的心一样萌动着浓浓的绿意。 一个假期的陪伴,静茹韶云两个少年男女萌生的那一丝情愫,向三月的小草儿一样冒出草皮的嫩尖尖蠢蠢欲动。又是开学的日子,学校教室门前的小操场上站满了老师和归校的学生。 “嗨,又见到你啦,假期都干啥了啊,玩的咋样?” “你这个家伙也不去找我玩,就隔着两个村庄,有那么远吗,你只顾自己了,看来没有想起我。” “谁不是哦,你不也不去找我啊,我们可以一起堆雪人儿,打雪仗啊,我和几个同村的伙伴玩的可开心了。” “我也是,都玩疯了,我赢了好多纸皮卡片呢,都有一纸箱了,要不我借你几张,和我玩卡牌。” “我妈可不让我玩那个,要我编苇席子,不让出门,腿都蹲麻了,你看我的手也被磨出血了呢。” 嘈杂纷乱的运动场上,刚见面的孩子们叽叽喳喳,彼此交流着寒假的趣事。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遇见和听见都说出来,分享给刚见面的同学。 “嗨,来斗鸡玩,看我不斗死你。”说着话儿,有的直接拉着同学玩斗鸡游戏。 喧闹嬉笑声不绝于耳,相互追逐打闹斗鸡玩耍,整个学校的上空弥漫着一种欢快的情绪。 久别重逢后的喜悦,给每个见面的老师学生带来愉悦和快乐。韶云夹在喧闹的人群之间,但激动的心情还没那么张扬的显露出来,他在拿眼睛寻找人群中的静茹。 东瞅西瞧了好一阵子也不见人影,恰巧此时校工李大爷迎面走来,看着东张西望的韶云随即来到跟前,有些木讷的脸上抖动了一下表情,拍了拍韶云的肩膀。 “嘿嘿”笑了一下算是见面后的招呼,然后朝着校门口走去,看来久违的大预备铃声又要在校园里响起来了。 有些恍惚的韶云没瞧见静茹有些怅然若失,内心想着:“怎么还没有来呢,难道说起来晚了,还是有啥事情耽搁了。”比起穿来跑去,撒欢儿一样的同学们,韶云略显得有些忧心忡忡的感觉。 正茫然间,大门外几个女同学紧挨着走了过来。走在前面的是韶云的同班同学敏慧,香草,茉莉,个个穿着鲜亮些的衣服背着书包,带着鲜艳的红领巾,脸上洋溢着重返校园后的喜悦。 韶云掠过茉莉的人影看过去,那一刻的心情恰似:千山万水皆是伏笔,终归瞧见了,姗姗来迟的人,那种心境。一瞬间,兴奋、激动、紧张,还略带一点点羞涩的感觉。 翘首以待的静茹总算出现了,依然是那一身淡蓝色的棉袄,配着长长过肩的马尾辫儿,系着的红领巾充当围巾在面前飘着。 圆脸已渐变得略显出少女的韵味。浅浅的美人痣已看不出俏皮,倒有几分稳重的味道,年纪虽幼,却又容色清雅脱俗,少女的天性显露无疑。 顾盼游离之际,那一双犹似洪水的眼睛,在晨光的掩映下分外的明丽清澈。说不出的貌美绝姿,却见得是娇柔可爱了。 没了初见时的爱说爱笑,已被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的温雅体态。看着静茹走进校门,韶云的心没来由的跳动着,眼睛跟着静茹的身影,那一刻眼神只是不想离开,隔影喜贪心境杨,浅浅情愫似长风。纯真、漂亮、迷人…… 幸福!韶云这样想着,自己可以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可以时刻感受她的气息,享受对她的挑剔的目光。 当!----当!----当!----一阵悠扬的铃声响起,惊醒了幻痴般的韶云。耍闹的各班各年级的同学们,纷纷向各自的教室跑去。韶云也紧走几步,瞥了一眼静茹,随着人流涌进入教室。 同学们挨排找到自己的座位,各种声响在教室内此起彼伏。抹座位擦板凳放书包,静茹走进课桌没有言语,给韶云递过来一张纸巾,然后自顾自地把面前的位子擦抹的干干净净,先坐了下来。 韶云楞磨蹭了一会儿,也擦完位子在边上坐下,然后怯怯的小声说道:“你今天真好看。”说完韶云红着脸不敢看边上的静茹。 已经端坐着,纹丝不动在各方面都略显成稳的静茹,被韶云的话儿逗的“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眼睛也闪亮了起来。 上课铃声再次响起,很快班主任老师走进教室。“同学们好!假期过了,寒假作业都完成了!”老师完成开课后的问候语。 要求检查同学们的寒假作业了。韶云和静茹都很自信的拿出自己的作业本,因为早就完成了。还有好几个同学羞涩于自己的作业没有完成,寒假贪玩或者不会做,不好意思拿出来上交。 虎子是最出彩的一个,寒假作业基本没写,勉强做了几道题还是错的。老师拿着虎子的作业本,看着还有点崭新的页面。 “虎子同学,你这个寒假都干啥去了,这么新的作业本,保管的倒是蛮上心的嘛!”真的是无话可说。 “同学们,虽然寒假结束了,你们的玩心还在家里没有收回来,既然开学了,大家就要收收心,学习也要一步步抓紧了,寒假作业,就是让你们在假期里巩固知识点的,不然一个假期过去的,脑海里剩不下什么了。所以没有完成寒假作业的同学,这几天必须补回来。对你们自己是有益的,希望同学们不要懈怠!” 老师最后严厉的批评了几句,没有完成作业的虎子,把他作为典型在整个班上批评,并且要求没有完成作业的其它同学,抓紧完成,否则不发新课本。 新学期开始了,回校的老师同学们经过几天的适应期,逐步走上正轨。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让整个学校充满了生气。 韶云所在的毕业班更是有些紧张的学习氛围。每个同学都在努力学习,争取能够毕业进入中学,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 第三十九章 跑题了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日子在不知不觉中流淌着,转眼春景被夏风吹走,又是一年一度毕业会考来临了。韶云所在的班级在镇中心学校参加考试。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韶云和静茹考的都不错。充满了信心的韶云很早就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参加考试。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排队到镇中心学校参加考试。 镇中心学校也是一所小学,比韶云的小学大的多,教室的空间也大也多,韶云的学校同学们被分在不同的教室里,和其它地方的学生交叉在一个考场。 这样彼此陌生,避免抄袭作弊。静茹和韶云不在一个教室,被分在了隔壁教室,“静茹,我们不在一个教室,你紧张不?”拿到了座位号,韶云和静茹对了一下,发现分开了,韶云忍不住看着自己的同桌,担心地问道。 “不怕,就是一点点小心虚,也没啥,都复习的差不多了,一定能考好的,你也一样,加油!”静茹对着韶云握紧了小拳头比试着加油的手势。给自己和韶云提气。 “加油!我们一起!”韶云回示了一个手势,彼此心照不宣。匆忙地分开寻找考场。 好巧不巧虎子被分在了韶云的座位后面,香草却在斜对面。刚找到座位虎子就对前面的韶云发出了威胁的信号: “韶云,待会考试的时候记得试卷拿高点,给我抄,不然出去看我不收拾你!”韶云不屑地头也没回: “就你,我等着!”再也不去理会有些恼火的虎子。虎子又看了看香草,位置有点远,便没了言语。 香草抬头看见韶云和虎子,微微惊奇了一下,“我们能分在一个考场,看来是一种缘分啊!嘿嘿……”香草心安地笑了一下,一丝欣慰悄悄地爬上心头。有两个同学壮胆,香草紧张的心情平复了许多,那么多不认识的考生,总感觉有点惊心惶惶的,看着同班同学,就踏实了许多。虽然自己的准备也很充分,陌生的考试环境还是有一点压力的,怕自己一紧张就发挥不出正常的水平了。 做了个深呼吸,香草平复了一下心情,就安静的坐着等待发卷子。考场内按号找到自己位置的同学们都安静了下来,很快监考老师抱着密封的试卷走了进来,打量了一下考场,然后清了清嗓子: “现在宣读考场纪律,拿到试卷后,仔细阅读,先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再答题。不得抄袭他人答卷,不的交头接耳,发现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卷子做零分处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戴眼镜的老师宣读完考场纪律,接着发放试卷。 两个监考老师挨排把试卷分到同学们的手中,拿到试卷每个考生的表情有了明显的变化,紧张的同时,有胸有成竹的,有大惊失色的。 伴着沙沙的笔触声,考生们开始答题。这个时候是最安静的,一根针落地的声音仿佛都能听见。每个人全神贯注的答题,有的大脑飞快的运转,笔尖动个不停,题目飞快的被答完,有的一脸涨红拿着笔敲脑袋,半天答不出一道题。 韶云飞快的完成了大部分答题,虎子在后面抓瞎,东张西望。监考老师推了推眼镜锐利的目光扫视过来,虎子很快低下头装着答题。 老师一移开目光,虎子又仰起屁股想从韶云那里偷窥试卷答案,无奈韶云俯趴着答题,试卷一点也看不见。有些着急抓瞎的虎子,拿脚踢了踢韶云的凳子。 “韶云,试卷拿高点”轻声地着急地对着韶云说,一边说一边看着远处的监考老师,生怕被老师听见。 韶云虽然感觉到被虎子打扰了,但思绪一直沉浸在答题中,直接无视虎子的骚扰,就是不理会虎子,闷头答卷。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时间已经过半,韶云还有几道大题没有完成,韶云沉下心神,细细地回忆着平时复习到的课本,答案在脑海里逐渐清晰起来。飞快的写着步骤和答案,几道拦路的大题目都解决了,韶云深深地松一口气,“呼,看来平时的功夫没有白费啊。总算都完成了。” 当老师提醒还有十分钟交卷,韶云已经检查完毕,准备交卷了。后面的虎子有些着急了,恨不得站起来去看韶云的卷子。 无奈监考老师走到跟前,彻底打破了虎子抄袭的梦。随着铃声响起,考试结束。在老师的监督下,一排排的学生上交了试卷。抓狂的虎子,愤怒的踹了一下凳子,带着大部分空白的试卷上交了。 出得考场虎子拦着韶云,“韶云,我喊你,为什么不把试卷举高点!”虎子大声地喊叫着,要给韶云好看。 韶云淡淡地看了虎子一眼不予理睬,朝着老师同学们那里走去。大家聚拢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聊着考试的题目答案,最多的是作文的写作心得。 突然就听虎子嚷嚷道:“妈滴,我的作文理想就是要加入黑社会,做个强壮的黑老大!”同学们一听哈哈大笑,跑题了,彻底完了。 面对同学们的讥笑,虎子很无所谓的摇着头。反正自己很多题都没有做出来,想升学,玄乎的很。毕业的季节,韶云对大部分同学还是有点依依不舍的,少数的同学,虎子这样的就没啥感觉了。 她,尤其是她静茹。一举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红领巾的轻舞,都如蜜似的流淌着,风的微漾。韶云怎能不欢喜不依恋呢!静茹简直和小白兔糖果一样,让韶云满舌头的甜蜜,满牙齿的软酥酥呀。韶云最不能忘记的,是静茹那双青汪汪的眼睛,伶俐俏皮到像要立刻和人说话。那稠密而蓬松的发,像天空的乱云一般,点缀着秀美的身姿,显得更有情趣更加让韶云不舍得。 韶云的小学生涯快结束了,有一丝留恋又有一份期盼。对新学校的期盼和对新知识的执着与梦想,像一根瓜藤一样缠绕着韶云的身心。 快毕业了的同学们,虽然还没有分开,但感觉上能顺利毕业的,还有机会待在一起。没有考好的同学可能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班里唯一要好迷恋的同学,除了静茹,韶云想不出第二人,时常和韶云不对付的同学虎子。时不时的摩擦,让韶云再不把同学的友谊放在心上。 第四十章 邻里纠纷 随着考试结束,韶云静静地呆在家里,等候考试的结果,期盼着通知书到来的那一刻,能够到中学继续学习,内心的那种期盼和焦虑,时常萦绕在心中,难以驱散。 韶云家的屋后面,种植着一排白杨树,远远看去像一排站岗的士兵,春夏秋冬都屹立不动,种树的目的是因为和邻居家有土地纠纷。 为此韶云的父亲贴着两家的交界处,中线边上种了一排子白杨,即便如此,随着树木的长大,矛盾还是产生了。大清早的,韶云的父亲到屋后面去捡柴火,发现屋后面,中间有一棵树被砍倒了大半,歪歪的树干有斧头砍过的痕迹。韶云的父亲腾地一下,火就冒了出来。年轻时期当兵那会儿的火性子一下上来了,这是要欺负到头上了啊。 “妈拉个巴子,那个王八羔子把我的树给砍了!”一声爆喝,就在树边上骂了起来。 听到叫骂声,隔壁邻居大老黑,一下子从屋子里头窜了出来。 “我砍得,怎么滴,你的树长过界了,我就要砍了它!”仗着年轻有把子力气,不把韶云的父亲,病伤的身体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家里有爷四个大劳动力,韶云家就爷三个,韶云还小,韶云的父亲身体有病,没有汤药都不能维持。 正是看到了这样的实力的差距,大老黑才敢把交界树给砍了。抱着我就砍了,看你能咋地的心理。 韶云的父亲哪里能咽下这口气,一下子冲了上去,“告诉你,砍了老子的树就是不行,怎么砍的怎么给我载回去!”一声断喝,伤病和哮喘在那一刻都被忘在了脑后。 大老黑先是被韶云父亲的气势给压迫的一个愣神,但想想他那病弱的身体,立马就胆子壮了起来。 “嘿嘿,咋地,想打架呀,现在我可不怕你,别看你是当过兵的。你再也不是当年了。”说着推搡着韶云的父亲。韶云的父亲,毕竟是有功底的人,虽然病着,但强提一口气,和大老黑缠斗在一起。 闻着吵骂声,两家人都跑了出来,还有其他的邻居。大老黑的三个兄弟一下子围了上去。拉扯着韶云的的父亲。眼瞅着韶云的父亲,体力不支,一下子被拉扯倒地,一口哮喘没有上来,倒在地上口里吐着白沫,但手依旧死死地着大老黑的衣服不撒手。 看到父亲被打倒在地,韶云的哥哥韶武,一个健步飞了出去,抬腿踢倒了大老黑的弟弟。两拳把其他两个打到一边,这时候韶云也跑了上来。 瘦弱的身体奋力的撞上大老黑的胳膊,试图解救倒地的父亲。一场混战持续了好几分钟,韶武以一敌三,靠着浑厚的功底,堪堪僵持着,最后摸着一条棍子,把大老黑的弟弟们,唬在了一边,再也不敢上前。韶云的胳膊被大老黑打了一拳,麻麻的疼痛袭来,韶云感觉到臂骨受伤了。 闻信赶过来的邻居们,上前拉架。雷奇大叔一声大喝,阻止了双方的争斗。韶云和韶武急忙抬起父亲,去找姐夫晖冬施救。 很快到了村卫生室,姐夫惠冬拿出听诊器,给父亲检查,打了一针强心针,才见脸色好转。晖冬给父亲挂上水以后,询问情况,知道又和邻居家发生了争斗,气的说不出话来。父亲的身体毕竟承受不来这些打击。 院子内的床板上,躺着的父亲,仰面看着天花板,从房屋外射进来的一束阳光,落在头上和胸脯上,另一束落在腿上,他的额头奇怪的发着亮光,眉头高高的扬起,他的眼睛依然不动的盯着天空,发青的嘴唇颤动着,往外吐着白色的泡泡。哮喘的声音呼哧呼哧的响着。 韶云的胳膊也被打了绷带,固定着受伤的部位。唯一没有受伤的韶武,在边上陪着父亲,那英武的脸庞透着愤怒,这口气一定要为父亲找回来。界限不容侵犯。 父亲受伤以后,事情并没有结束,在大姐夫晖东的细致抢救后,韶云的父亲逐渐好转过来。与邻居大老黑之间的矛盾很深。 几天后,能下地的父亲,咽不下这口气,韶云的父亲内心是憋屈的,想自己当兵打仗那会儿,什么阵仗没有经历过,作为骑兵的一员,跨马冲锋,迎着枪林弹雨趴在马背上往前冲,那时候的傲气和胆识,不是一般人能比对的。 没想到自己伤残以后,病魔缠身的样子让邻里都敢欺负自己,能心甘吗?拖着病体去了乡政府,找到了在乡镇府工作的韶云的舅舅。 韶云的舅舅带人到家里来调查取证,在村子原始的宅基记录档案中,找到了界地的依据,把土地界限重新裁定,并在村领导的监督下做了标识。 责令打伤人的大老黑,赔偿医药费,并把砍倒的树按价赔偿。经过一番调解,邻里纠纷才得到解决,邵云的父亲才缓过劲来。 一场邻居间的争斗,让韶云的心难过了好一阵子,父亲,那个看着严厉,却有着父爱的身影在韶云的心里,地位更加高大。父亲话语不多但常常和韶云说一句话:“路沉了不走,滑了不要站着,眼睛里不要融进沙子。”也许韶云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有正义感的人。这些道理是韶云长大以后才体会到的。 看我横枪立马,勇猛杀敌奔沙场,一腔热血好男儿,伤残落入百姓家。哀叹人生的同时,也唏嘘自己的命运和身体。 幼年时期的韶云,被邻里关系搅乱了心境。或许,许多友爱,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包容的基础上的,同一个村子的人,各家那种浓厚的乡亲情,有的淡薄,有的淳厚。 从此在韶云的心里,两家几乎成为了互不打交道的陌生人。在韶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创伤。胳膊也在半个月后恢复了正常。就此,韶云每天苦练身体和功夫,为了不被欺负能有自保的技能,也为伤病的父亲有个安慰。 第四十一章 送米 早餐过后,母亲把韶云和韶武叫住,用商量的口气说道:“小武,小云,今天是月底了,估莫着你姐她们的粮食快吃完了,家里刚刚碾了谷子,你们两个给送过去,顺便再带点红薯去。完了看看她们那里怎么样了。发了工资没有,要是有发工资,告诉你姐给妈捎点回来,就说你爸的药快吃完了,得去抓几副中药回来。” “妈,姐工作的厂子可远了,离县城还有好几里地呢,要不我自己去,哥在家帮你干活?” “那不行,路远着呢,又没有车,米和红薯沉的很,你一个去,妈不放心,还是你哥俩一块儿去,一斤棉花能压死人,走远路就知道累了,又没个车子。” 韶云的提议被妈否决了,最后收拾了一袋大米,几斤红薯。韶云哥俩背着袋子出发了。 出了院子,大黄死死地跟着,使劲地摇着尾巴,远远的吊着,怎么都赶不回去,最后,都快出村口了还不放弃。 “就带着它,它在家也呆腻了,想和我们去。”韶武最后让弟弟不要赶了。看着韶云回头,打着呼哨,不再驱赶,一溜烟地,大黄撒欢地追了上来。摇着尾巴,高兴地,串左串右,两人一犬,出了村子,往县城方向的磷肥厂,姐姐们打工的地方走去。天空依然刮着西北风,忽忽的风灌进衣领,韶云浑身打颤。一路到县城将近二三十里的路,没有车,靠两双脚掌,让韶云第一次觉着轻功不管用了。 韶云两兄弟走着,路过镇上,一家房子门口,一只大狼狗突然窜了出来,冲着大黄,龇牙咧嘴地狂吠着,大黄挨着韶云,立马也竖起脖子上的毛,狂叫着回应。一副随时战斗是姿势。 看到两只狗要开打的架势,韶云用手抚摸着大黄:“大黄,别动,赶路要紧!”听懂韶云话的大黄,嗯嗯着,还是不肯放松,随时准备着大狼狗的攻击。 听到狗的狂叫声,一蓝衣女孩跑了出来,边跑边呼:“大黑,回来!”几步跑到大狼狗跟前,不停地驱赶着,最后抱着大狗的脖子,才安抚住。韶云见状,赶紧带着大黄快步走了过去。 县委办磷肥厂坐落在县城的东边,崇河边上,堤坝隔着河床,高高的大烟筒,老远就能看见。 韶云的两个姐姐在那里做工,路上要过两道桥。 快接近二道桥的时候,韶云已经累的腿发软了,看着袋子里的红薯不多,小半天的路走下来,脚受不了,所谓的轻功成为了传说,再也提不起丹田的内气。 “哥,要不歇歇脚?脚有点疼。”韶云看着走在前面的哥哥,有点跟不上。 “你走累了,那就歇会儿再走。”韶武回过头,看着快走不动的弟弟,回应道。大黄跑在前面,东嗅嗅西嗅嗅,显得还很有好奇感。 放下肩膀上的布袋子,韶云挨着路边,一屁股坐了下去,也顾不上地上的泥土枯草叶儿,真是累坏了。 刚刚歇下一会儿,前边传来了大黄的叫声,韶云和哥哥急忙往叫声方向看去,接近桥墩边上的坎子下边,有一团模糊的影子。 “看看去,哥,大黄看见了什么!”一个激凌跳了起来,抓起袋子,匆匆地往桥边跑去。 大黄正对着桥墩下狂叫,跑到近前一看,桥墩下边,一辆木板车滚在坎子下边,一个年轻男人被压在车板下,另外一旁快接近水边的地方,一个孕妇斜躺着,看着是甩出去老远的。 “哥,赶紧下去看看,那好像是两个人。”韶云放下袋子,一下子跳下路基。几米深的坎子,韶云一跳就下去了。韶武也跳了下来,急忙抓住板车轱辘,两人用力把车子翻转过来,车把下压着的年轻人,似乎昏迷了过去,手上,脸上流着血。 韶云慌忙捧起年轻人的头,轻轻的呼唤着“喂!快醒醒!”一阵呼唤之后,年轻人有了反应。断断续续地声音: “快快看看我老婆孩子,救救他”声音虚弱。韶武转身看见几米外的女人,待产的孕妇,侧躺在河边,裤子上面有点淡淡的血色,躺在距离水边不到一米远的地方,她一直在痛苦的发着声音,动不了身子。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孕妇的双手死死地支撑着地面。 韶武不再犹豫,直接搀起她,扶着试探着爬上坎沿,在韶云和韶武的努力下,把他们弄到了路上,又费了老大的劲才把平板车拉了上来。 迅速地把孕妇和受伤的年轻人扶上车子。兄弟两顾不上疲倦,韶武拉起板车,韶云在后面推着,往桥上赶去,必须尽快送到医院抢救。否则孕妇和孩子有生命危险。 “医生,医生,快救救他们!”一路狂奔,刚到医院门口,韶云就大声呼救起来,累的两腿发软,浑身是汗,棉衣都沾着身体。 门道里看病的病人,和护士都被惊动了。在医院护士的帮助下,挂了诊,送进了急诊室。 韶云兄弟俩,瘫坐在长长的椅子上,大口的喘着气。好久,那个年轻人被推出来,做了包扎,已经恢复了神智,看见韶云兄弟,慌忙抬起身子:“两位兄弟,谢谢了,没有你们,我们一家三口的命就丢了,太感谢了!兄弟怎么称呼,那个村子的,能告诉我吗?日后一定登门道谢!”诚恳的谢意被脸上的纱布遮着,都能溢出来。 韶云急忙摆摆手,“不客气,你家人还在产房呢,孩子会没事的,你安心住院。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说完,韶云拉了拉哥哥的衣角,两个人转身离开。 “兄弟!留步!”年轻人在喊着奈何无法下车。只能看着两兄弟出了医院的大门。消失在视野中…… 眼看就中午了,韶云跑一趟医院,觉着肚子饿的快不行了。还有几里地才能赶到姐姐哪里。 “哥,要不我们吃个红薯垫垫,我实在太饿了。” “那是给姐带的,这么远背来的,还是留给她们。”韶武有些犹豫。 “那你吃一个,我就不吃了。”看着弟弟的眼神,韶武又不忍心弟弟挨饿。 “那我也不吃了,赶到姐那里再吃饭。”说完韶云紧紧裤腰带,招呼着大黄,领头走去。 到了磷肥厂大门时,已是过了晌午,经过门卫同意,韶云和哥哥进了厂子。 姐姐们正是午休时间,厂子的空地上晾着大片的磷肥料子。见到韶云哥俩,姐姐开心的不得了,慌忙弄吃的给韶云哥俩。? 第一章 通知书 “喜报!喜报!韶云在家吗?娃的通知书到了,通知娃到学校取去。”张大爷迈着小碎步,操着个破锣似的嗓子,大清早的在韶云家的院门前嚷嚷着。 “他大爷,我家韶云真考上了?”韶云母亲走出院子看着张大爷不确定地问道。 “有娃的,我接着通知才喊的。”张大爷认真地点点头。 “那就好!那就好,我娃真省心,不像他哥那会儿,考不好,上个学都难的,家里再困难也要给娃上这个学。谢谢你,他大爷,搁家坐会儿,吃点茶,早饭可吃吗?”韶云的母亲絮叨着,激动的语无伦次,热情地央着张大爷进屋坐坐。 “不敢谢我,我这也是接着通知来的,我刚吃了早饭,就不进屋了,还要通知其他的娃呢,这会儿可有七八个娃有通知书呢,都考的不错。你让娃早点去学校取去,他婶子进屋,我先走了。”说着话儿,张大爷离开韶云家的院门,往东村走去。 韶云母亲看着走远的张大爷,依然站在院子门前发着愣神,嘴里不停地唠叨着,“考上了,考上了,娃真省心。嘿嘿”不停地笑着。 听到消息出门的韶云,看着母亲激动的神情,心里一阵感动,母亲对自己的期望太高了,家里的姐妹都没有念成书,自己是母亲的希望。韶云对通知书的到来,并不感到惊讶,因为自己考完试后,对了答卷,心里已经有底了。要是有考上被录取的通知书,一定有自己的,这是他对自己的那一份自信。 “妈,回屋,饭都凉了,我吃了饭就过学校取去,我能上学。”韶云拉拉发愣着的母亲往屋里让着。 “好,好,赶紧进屋吃饭,回头我再给你煎个鸡蛋饼子吃了再去。”母亲扭头,头急切的脚步往厨房去了。 不大一会儿,母亲端来了一个碟子,上面香喷喷的鸡蛋饼子冒着热气。韶云看着金黄色的鸡蛋饼,口里流着口水,接过碟子,夹起饼子美美地咬了一口,闭上眼睛享受咀嚼一下,体会着蛋饼的香味,韶云把手里的蛋饼送到母亲的嘴边。 “妈,可香了,你也尝尝。”母亲摇着头,不愿意吃,“你吃,乖儿子,妈不吃,趁热赶紧吃了去学校。”韶云看母亲坚持不尝,心里过意不去,韶云知道家里的鸡蛋,母亲重来自己是不吃的,都是留给父亲。今天高兴也是破例给韶云煎了一个。 韶云开心地吃了早饭,抹抹嘴上的油渍,洗了手脸,和母亲打了一声招呼,急急地往学校赶去。 韶云刚出村口,在岔道上远远地望见静茹的身影,韶云一阵欣喜,站在路上等着静茹走近,就急切地打着招呼:“静茹,你也接到通知了?”惊喜的表情溢于言表。 “是呀,韶云,我没有想到自己能考上,我对答卷错了好几道题呢!张大爷告诉我,我都不敢相信是真的。你也去取通知书的?”静茹看见韶云也很高兴。 “嗯嗯,我也刚接到通知,就是不知道我们班上有几个人考上呢,听张大爷说大概七八个呢,这一批下通知的。”韶云等静茹走近了,边走边和她说,两个人边说边往学校赶去,刚到学校门口,就见香草,慧敏已经到了学校大门边上了,看着还早来一回儿。 “哇,静茹韶云,你们也接到通知了,哈哈我们又能一块儿上学了,真开心,嘻嘻。”扭头看见静茹,敏慧吐着小舌头开心地打着招呼。 韶云看看学校大门开着,和她们说笑了两句,随后静茹挽着香草,大家一起走进校门,往老师的办公室走去。 韶云几个人刚到办公室门口,就听见屋里有说话声:“这次考试,第一批次被录取镇中心中学的只有八个人,太少了啊,其它考生就更不理想了,初步估计还有十几个可以被录取在其它中学,算下来今年我校的升学率低的很那。” “是啊,都是我没有带好这届毕业班,我很自责。”校长和班主任老师的对话传入耳中。 办公室的门开着,韶云他们在办公室门口,被校长和班主任老师的对话给惊住了,班级四十多名同学,首批才被录取八名同学。这也太不理想了,大部分同学不能升学,要么辍学,要么留级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很多同学就要回家帮着父母种田做事,再也没有学习的机会了。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小学毕不了业,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 韶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即便是家里穷困,自己靠努力考上了中学,母亲也会想办法给自己交学费,让自己读书的,家里父母都没有读过书,几个姐妹也没有机会上学。 韶云敲了敲敞开的室门,“韶云,静茹,你们几个来啦,快进来!”班主任老师抬头招呼着门口的几个同学。 校长也起身招呼着,然后从桌子上拿起几张通知书,按名字一一交到韶云、静茹几个同学的手上。 “你们几个拿好录取通知书,按上面的入学时间,准时到学校报名。韶云这次考的不错,分数在我们学校是第一,和镇中心的其它学校比,也排的上名了。不错,值得表扬,到了镇中心中学,好好学习,给我们学校争光!”校长看着韶云,在同学们面前表扬着。 班主任也走到韶云面前,表示祝贺,同时转过脸看着静茹、慧敏、香草说道:“你们几个女生,就茉莉没有考好,你们三个考的都不错,中心中学录取了,以后在初中学习一定要相互帮助,好好努力,给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校长和班主任老师表扬、鼓励了少云几个学生,对这几个毕业的学生寄予了厚望。拿到通知书,韶云几个人离开了学校,走在路上,又聊了一会儿新学校的事儿。 和慧敏、香草她们分手后,韶云和静茹一路走着,“静茹,要不我们下午到镇中心中学去看看,怎么样?”韶云提议道。 “好啊,那我们下午早点去,有一段路呢,到镇上还能玩会儿,天不黑就刚好赶回来。”静茹愉快的答应着,心里有一点期待的小激动。 第二章 小梳子 拿回通知书,全家人都很高兴,母亲特意加了菜,父亲难得把自己碗里的菜夹给韶云吃。 “娃,上了中学,家里的活就不要干了,专心念书!”父亲把碗筷放下对着韶云说。 “就是,弟弟就只管念,家里队里的活有我和你姐呢,就你一个人考上初中,好好上。”哥哥韶武也帮腔说道。 “到了镇上读书,别跟人打架,要是真有人敢欺负你,告诉哥,哥去帮你揍他狗日的!”韶武略带豪气的语气,让韶云心里踏实。 “嗯,爸,我会好好念书的,不惹事。放心,下午我想先去新学校看看去。” “那你去,让你妈给你拿点钱,看见喜欢的,买点,孩他妈给娃拿点钱去!”父亲虽然平时对韶云没有太多言语,今天高兴的心情还是表现的比较明显。 母亲从拮据的家庭开支中拿出5元钱给了韶云带上,“娃,看见喜欢的笔呀,本子啊就买点。”母亲嘱咐着。? 午饭后,韶云出了家门,走到通往静茹家的岔道上等着静茹,韶云静静地站在路边的白杨树下,看着已经抹过树梢的太阳,和远处片片的云彩。 一阵微风吹过,抚弄着韶云的头发,一片叶子随风飘落在韶云的脸颊。,韶云下意识地抬起手,遮挡了一下眼睛当韶云拿开手指时,静茹已经站在了韶云的面前。韶云不由得认真地看了一眼面前的静茹,笑吟吟的脸蛋,一缕刘海在额头前飘着,“走,楞看啥呀。”静茹娇羞地嗔道。韶云缓过神来,尴尬地笑笑,转过身,和静茹一道往镇上走去。 镇中心中学坐落在中心街道南侧,东面隔着一排房子是过道。一排排教室被高大的树木遮蔽着。前后三四排房子,有教室,有宿舍。 大大的铁栅栏门被锁着,门头上圩庙中学四个大字透着紫红的油漆色泽。一圈围墙隔住了韶云的视线,隔着大门能看见校园内道路宽阔通畅,有花草围廊、绿树、长长的教室回廊交相辉映,远处运动场的开阔被教室隔着看不真切,篮球架半边轮廓隐约可见。 韶云和静茹看到眼前的新学校,心里美美的激动。这里将会是自己能进来学习的地方,内心满满的自豪感。 “这里很漂亮,感觉干净,也宽敞。比我们的小学大好几倍呢!”韶云看着铁门内的教室感慨地说。 “可不是嘛,这里很好!马上就能进去上学了,好开心哦,要是现在能进去看看教室该都好啊。”静茹感叹着。 “现在都放着假呢,没有人开门进不去,就是有人也不会让进的,还是走,反正快开学了,到时候报了名就能天天进去了。我要到那个大操场上玩耍,嘿嘿”韶云傻笑了一会儿,央着静茹离开校门。 学校往西走不几米远,是一个新华书店,里面摆着好几个柜台,隔着玻璃全是书籍和文具用品,韶云和静茹看的心荡不已,就是手里的钱太少,买不了书,最后韶云和静茹一人买了一杆用墨水的钢笔,这是上中学后要用的必需品。 在店里磨蹭了好一会儿,看完了,玻璃柜里面的书籍封面,韶云和静茹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新华书店。 走在街上,街上比较安静,今天不开市没啥人,街道两边的店铺大部分开着门,熙熙攘攘的几个人进出。学校对面是一个面粉加工厂,是学校办的厂,隔着围墙能听见里边轰隆隆的机器声响,有人在加工面粉。 韶云和静茹走到一个小百货门店前,静茹要进去看看,因为上次和青花嫂子一起来过,自己看上的那个小牛角梳子,就在这个店里边。走进店内,一中年妇人穿着花格子衬衫,留短发,胖胖的但光滑亮丽的脸蛋保养的很好,看来一直是搽雪花膏的,一丝淡淡的香味传来。 “两位小朋友要买点啥?我这里啥都有,喜欢的尽管挑选,价钱绝对便宜公道。”热情地招呼着静茹和韶云,那盛情的态度,绝没有借华子的那种虚伪的感觉。 “老板我要看看那个牛角梳子,就是边上的那一款。”静茹指着柜台角落里的小梳子和老板说。 “哦这个对不起,我记起来了,这位小姑娘好像来过我这里。”老板热情地拿过那把小梳子递到静茹的手上。 “这把梳子可好了,质量好,做工也精巧,看着就舒服,就剩下这一把了,再不买可就没有了。我看小姑娘挺喜欢的,这样我便宜点卖给你,不赚你钱,就当是给你带货的,你给个本钱就成了,怎么样,考虑考虑?”老板拿出她做生意的看家巧舌,不停地夸着自己的商品,试图打动静茹买下小梳子。 静茹心里其实挺喜欢这个梳子,只是口袋里没钱,但还是忍不住进来看看小梳子在不在。 “老板,那你能多少钱卖呀?”看着静茹拿着小梳子不肯放下的喜欢劲儿,韶云忍不住问道。 “就给两块八好了,都亏老本了,进来还三块钱呢。”老板明显是撒谎不脸红的那种,看着可真了,说出来的话儿好像真的亏了似的那种肉疼的感觉。 商人的嘴里没有实话,只有利润,韶云心里明白老板的心思。“我这只剩下两块三了,能卖就给你钱,不能卖,我们就走了。”韶云毫不犹豫地拿出口袋里剩下的两块三毛钱,捧在老板面前诚恳地说。 “这位小兄弟,能不能再加点,让我少亏点,这个价钱我亏的太多了,要不这位小姑娘再凑点,我勉强卖给你。”老板看着边上的静茹想多要点利润。 “她没有钱,就我这剩这么多,不卖就算了。静茹我们走。”韶云看老板的态度有所软化,还是不带一丝犹豫地喊静茹离开。 “算了,算了,亏就亏,今天不是开市,没有生意,就算是破红,卖你了。”老板看韶云要拉着静茹走,赶忙改口,伸手接过韶云手里攥着的钱,生怕飞了似地。 静茹心里一阵欢喜,和感激,她口袋里还真剩下五角钱呢,不是韶云嘴快,自己差点就掏了出来,因为自己太想要这个小梳子了。本来只打算进来看看,没想到韶云真给自己拿钱买下了。 握紧小梳子,静茹眼里有淡淡的雾气,那是感动欣喜的快要流泪了。“谢谢你韶云,我有了钱就还你,我太想要这把小梳子了。”出来店门,静茹赶紧和韶云说。 “谢啥呀,不要你还,我送你的,反正我这钱是妈给我买东西的,我买了钢笔了,暂时不需要其他的了。”韶云豪气地对静茹说道。 第三章 玩伴与同学 走在回家的路上,太阳已经被云彩遮住了身影,静茹不由得看了看走在前面的韶云,小学同桌以来两个人越走越近,情感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这是韶云第一次给自己送礼物,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牛角梳,但却是自己喜欢已久的,韶云那么地舍得,自己心里暖暖的。握着小梳子的手不由得更紧了。 街道很快被甩在了身后,出来街道是通往乡下的土路,看着藏在云层后面的太阳,和密集卷起的云朵,天似乎有变,西边的天空有着浓重的乌云往上空笼罩。 “静茹,看这天要变啊,不会是要下雨,我们要走紧些,别在半道上让雨给淋了。”韶云回身招呼着静茹。 静茹看看天,紧赶了几步,跟上韶云的脚步,很快相跟着出了街北的桥头,走下桥坡向东一拐,前面是通往村庄的田间小道。 空气显得冷森森的,有一股雨的气味,远处密集的云层闪着一道光亮,打散了。田边的玉米被风刮起一阵阵波浪,飞起的玉米穗子上的毛絮刮在脸上,丝丝毛毛的。高梁地齐整的高粱花穗,被风吹的一舞一舞地像低头跳舞。清新的泥土气息和着草的淡淡的芳香。 远处绿色的小路在田间崎岖盘旋而出,像被延展在绿海里的水帘。走在路上的韶云和静茹,仿佛被绿色的庄稼和外界隔开。被天空的风吹拂着,有一丝神秘而庄重的旋律在脚下升起。 他们不说话,只有风和着庄稼在狂舞,静茹亦步亦趋地紧紧地跟着韶云,心也有狂跳的感觉。突然啪啪的大雨点落了下来,田间的路才走了一半。 “下大了,是天燥雨,快些走出了这段路,找地方躲雨。”韶云急切地招呼静茹。? 边说着话,韶云飞快地脱下自己的外衣,交到静茹的手上,“你把我的衬衫顶头上,别淋湿了,你头发长容易感冒,我有背心穿不怕淋湿。”二话不说塞进静茹的手上,急急地带走静茹往前跑去。 雨滴像豌豆粒一样砸在庄稼上,发出啪啪的声响,飞快跑着的韶云和静茹,躲不掉雨点的洗礼,出了玉米地,前面有一处废弃的瓜棚,韶云急忙拉住静茹躲了进去,“哎呀妈呀,撞死我了!”刚刚钻入瓜棚,就被里面的惊叫声给吓着了。就着雨光韶云抬眼看去,“二胆子?哎呀,你个死二胆子吓死我了,你怎么躲在这里啊。”原来瓜棚里二胆子正缩在棚子里面,浑身也是有点湿湿的。被闯进来的韶云撞个正着,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瓜棚不大,能容下三个人的位置。韶云贴近一边,把身后的静茹让了进来。外面的雨下的更猛了。 “韶云哥,怎么是你俩啊,我以为是碰见鬼了呢,吓死我了,哈哈”二胆子憨笑着,看清是韶云和静茹,开心的开着玩笑。 “你个家伙,你才是鬼呢,躲里边也不言语一声,吓我呀,你咋躲这里来了啊?” 韶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把二胆子往里边挤了挤,给静茹腾空间。 “这是我家的瓜棚啊,瓜摘完了,就剩棚了,我本来是到瓜地割草的,碰着下大雨了,躲进来避雨,你和静茹姐怎么会跑到这里啊,不会是,嘿嘿……” 二胆子不怀好意地笑着。? “想什么呢,我和静茹下午到镇上去了,看看新学校。我们考上中学了。你还没有升级吗?不会还在一年级蹲着?”看到二胆子木讷却憨憨的傻笑,韶云怕让静茹难堪,急忙解释道。 同时也对二胆子老留级产生悲悯,和恨铁不成钢的关切,昔日两个人可是最要好的玩伴,还在红儿班、一年级同学。 现在自己考上初中了,二胆子还在一年级留级,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了。老六被叫着也不舒服,以为他父母早就不让他念书了,可他的奶奶不准许,非坚持要孙子念书,再多几年的学费也要掏。他奶奶太溺爱孙子了。 瓜棚外的雨下的有点大,狭小的棚内挤着三个人。静茹有韶云的衬衫遮住头,身上没有湿,可韶云的衬衫湿了大半。 进了瓜棚后,静茹把衬衫擦了擦,递给韶云,“赶紧穿上,别着凉了。看看上边都被雨淋湿了” 韶云接过衣服,抖了一下套在身上,“没事,我又不冷,这雨还有一阵子下,估计这片云彩下完了就会停了,到时候再走。” “二胆子,这个棚是你家今年刚搭的,以前我怎么没见你来呢,这片西瓜地都是你家的吗?”韶云有些疑虑的看着二胆子问。 “我们家种了西瓜,夏天就搭了这个棚子,我都没有来看过西瓜,都是我爸看的,我嫌这离家太远了,不想来,我奶奶就不让我来,怕我被吓着了。” 二胆子瞅着韶云问自己,赶忙回答道。 “那今年你家这片西瓜地,收了不少西瓜?看这片地有个一二亩地,现在瓜都卖完了,瓜藤怎么还在呢?”看着雨还有的下,韶云找着话题和二胆子说,以免静茹在,有些尴尬。 “我家这片地听我爸说是二亩二的地,今年西瓜长得多也大,不过好像在刚刚熟的时候被别人偷了好多呢,那一次我是唯一一个晚上跟我爸来看西瓜地,我想到瓜地吃西瓜,晚上就跟我爸来瓜棚看西瓜。 我那天晚上吃的特别多,我爸把床放瓜地中间睡觉的,方便晚上起来看着整个瓜地,到了半夜有几个人把我爸和床一起抬走了好远地,离着西瓜地了。 我在瓜棚里睡着了,夜里起来撒尿,刚出瓜棚,就看见地里面有人影,我以为是我爸,就大声地喊了,结果那几个人听见就背着袋子跑了,我爸听见喊声惊醒了,抓着棍子追了好远也没有追着人。 回来后看了瓜地,被摘了好多西瓜走。都是快熟了的。我爸说多亏了我昨夜看见了偷瓜的,不然被偷走的还多呢。回家后奶奶知道了,就再也不让我来瓜地了,说有危险,要是有人把我给打了,瓜地全部的瓜都赔不起。 所以就不让我来瓜地了,特别是晚上看西瓜地。”二胆子唠唠叨叨地说了很多,书念的不行,说故事到蛮有条理的。可能与他平时爱听唱大鼓书有关系。 雨停了,天也快黑了,韶云出了瓜棚看着被雨水下湿了的道路,都是泥水,无奈地和静茹说,“地上都是泥水,不好走了,到家鞋子就湿完了,到家再换鞋子。二蛋子,你现在回不回去,要走赶紧的一起走,再晚怕还有雨,天都黑了。” 转头问二胆子,这个既可爱又有点木讷。让韶云唏嘘的玩伴,同学。 第四章 报名 秋天的风带着清凉,吹在脸颊上。韶云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今天是第一天报名,带着兴奋和忐忑不安的心情,理了一下被风吹起的头发。 韶云有些拘谨,腼腆地扯了扯身上的新褂子。深蓝色的卡叽布,看着特别的板正,好久没有穿过新衣服了,几年的小学生活中,都是穿的哥哥、姐姐们穿过的旧衣服。 今年上初中了,妈妈特意买了一块布,让村子里的老裁缝给赶做了一件褂子。量体制作的,韶云穿着挺合身,就是领子的扣子,扣的有点紧,咋穿有点不适应,老拿手去扯衣服,总觉得拘谨,不那么随意。 九月的阳光刚出来,就显得格外的明丽而不刺眼,空气中微微露出一点点寒意。韶云结实的身体有一件新褂子,反而有些燥热的毛毛的感觉,可能是新衣服造成的拘谨引起的。 半路上碰到了他的同桌静茹,一袭淡黄色的新衬衫,浅毛蓝磨得有些褪色的裤子,蓝色带襻子的布鞋。 娇嫩白皙的脸蛋泛着微红的光晕,头上新扎了一个带颜色的皮筋,马尾辫甩在肩膀边上,背着个米黄色的旧书包。双手有些无处安放的拉扯着包带子,看见韶云,更是红彤彤的脸像个苹果。 “韶云,你这么早啊!”静茹一段时间不见韶云,有些腼腆,看着韶云说话时,眼睛都不敢抬起来。也许是韶云的新小褂子,太亮眼了,也许自己也穿了一件新衣服,感觉被韶云看着有些不好意思。那种生分而羞涩的感觉,让性格大方的静茹有些慌乱的。 “静茹,你也不晚,我还想着要不要拐弯,过去你家喊你呢,你都到这岔路口了,看来我们是一道出的家门,今天报名的同学多,我们不熟悉教室,要早点去。” 韶云说着说着就放开了,话又多了起来。或是这些年同桌养成的习惯,在静茹面前比在家里人面前说的话多。 “那我们赶紧走!”说着静茹大步走在前边,这是和韶云一起走路,慢慢养成的习惯,静茹心里暗暗露出了得意的神色,让韶云从后边看着自己的新衣服,一定很好看。比自己高一个头的韶云跟着自己,有一种大姐大的味道。 韶云急忙跟了上去,眼睛盯着静茹左右晃动的马尾辫,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摸一下那美丽的头发。 “嗨,这么巧,碰见你们两个大头鬼!”刚上了桥坡,对面上来的香草和慧敏一下子喊叫起来,好开心的样子。 “你才大头鬼呢,慧敏,我看你的脑袋又变圆了,哈哈!”静茹看见同学大声开心地喊道。 “是不是寒假又缩在家里偷吃了,看你脑袋都大了,是长知识了还是长肉肉了,香草还是草一样的瘦,你离他家近,也不知道分点给她吃。肉长点在香草身上,你俩都完美好看了,呵呵……”见面的三个小姑娘,彼此追着开着玩笑,静茹的活泼劲又被激发了出来。 三个人也不管韶云,一溜小跑在前面相互追着像三只蝴蝶一样,飞了出去。韶云笑笑,紧忙地往学校赶去。韶云笑笑,紧忙地往学校赶去。 刚到学校的大门口,就被眼前的人流给镇住了,开学第一天,从四村八地赶来的学生有好几百人。 静茹她们等到了韶云,一起随着人流拥挤着进了学校的大门,按照指引走进初一年级报名的教室。 许多相识的同学一起考进来的,还有初二初三放假归来的同学,看见一个假期都没见面的同学们,彼此开心的相互嬉戏打闹,高谈阔论,像一个炸开了的大油锅。 韶云他们四个好不容易挤到要报名的办公室。负责给新生报名的是一位文文静静的女老师,戴着茶色边的眼镜。坐在桌子边,手里拿着花名册,逐个登记。“大家不要拥挤,自觉排好队,拿出你们的通知书,准备好报名费,一个一个登记。” 老师看着拥挤在办公室门口新生,清脆悦耳略带温和的嗓音响起。 有些吵杂的声音立刻静了下来,大家相互让着按顺序排成一排,配合着老师的登记。 很快韶云排到了近前,拿出通知书,填好表格后,把口袋里的学费拿了出来。 妈妈按照通知书上的学费要求,特地多给了韶云几块钱,“这位同学,你要住校吗?如果要住校就要多交三块钱的住宿费。” 女老师看着韶云,在征求着韶云的意见。 犹豫了一会儿,韶云在做思想斗争,自己除了学费,只多出一块钱,要是登记住校,自己的钱不够交,又不好意思说,要是不登记住校,学校离家那么远,要是上个晚自习,回家就太晚了。 看着韶云犹豫不决的神情,老师或许知道许多新生的共同难处,随即说,“现在你可以先不决定,等分了班级,想住校再来找我登记,主要看你的家离学校的远近。” “嗯嗯,老师,我没有考虑好,等分了班级再决定。”韶云从尴尬中解脱出来,赶紧回答老师。 接着跟在韶云后面的静茹和香草,慧敏也相继报了名,登记住校的表也没有填写。都是因为没有准备好住宿费用,才决定以后再登记。 出了报名室,韶云喊道:“静茹香草,我们到大操场上去玩会儿,你们去不去?” “好啊!我们去,操场可大了,以后跑操有地方了。”静茹高兴的答应着,大家都很好奇地一起跑向大操场。 宽宽的跑道围绕整个大操场,中间是草坪可以踢足球,边上有跳远的沙坑,跳高的双排柱子,还有一排高低杆,双杠杆,排球网。在环形跑道和学校围墙的一块空地上,有一处篮球运动场地,是学校同学们最喜欢的场地。 韶云一跑到操场的草坪上,就一个空翻接着一个空翻,在草坪上兴奋地玩了起来。静茹和香草慧敏看着韶云兴奋的样子,也在草坪上相互追打着玩的不亦乐乎。阳正玩的高兴,一个声音传来:“韶云,你们几个也在这里呢?”一个学校考进来的杨莲生,后面跟着郝天,杨雨奇,吕梁三个同村的同学一起出现在草坪上。 第五章 分班 看见走过来的同学,大家都很惊讶和高兴,韶云他们一起考进来的八名同学在这里相遇了。“杨莲生,杨雨奇。你们啥时候到的,刚刚报名的时候咋没有看见你们呢?”韶云热情地和同学们打着招呼。 敏慧看见杨莲生忍不住打趣道:“杨莲生,你的脑袋又尖了,脸蛋又圆了,胖的快走不动了!哈哈。”穿着灰白相间条子格衬衫,蓝色裤子的杨莲生一听这话,一脸的不高兴。 说起杨莲生还有一段佳话,其父是村里的会计,其母是村里一名挂职教师,在村子里也算是知识分子家庭。在怀孕七八个月的时候,夫妻俩在屋后面一处藕塘边散步,看着满池荷叶,绿的沁心,高出水面的荷花清雅秀气。杨莲生的母亲随即想起一首诗,随口吟道:“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念到动情处,声音嘹亮,情感投入,结果在肚子里睡觉的莲生听见了,急着要出来,随着一阵一阵的肚子疼痛,动了胎气,“哎哟,肚子好痛,快扶我回去。”莲生的父亲赶紧扶着,往回走,并央人去叫接生婆。结果在池塘边就忍不住把莲生给生了出来。后来父母就想着给孩子取名杨莲生。因莲藕而生,天生喜爱荷花,早产儿,头尖脸圆状若莲藕。结果人一直都长得很白嫩,胖胖的。还非常清高自恋,长大后觉得自己像刚出水的莲藕,很帅气。 一般人要是说他胖了,脸又圆了,他会特别生气。敏慧的话严重伤害了杨莲生的自尊心,“就你嘴里说不出好话,慧敏,你比我的脸还圆呢!”杨莲生小嘴巴也不饶人。 听着两人一见面就互相调侃,静茹急忙跑过来招呼着杨雨奇,把互相斗嘴的两个人给隔离开来。杨雨奇是个腼腆的大男孩,性格比较温顺。见到静茹和自己打招呼,一阵紧张,“静茹,我,我们早上来的晚了,刚到校门的时候,先去了边上的新华书店,你看看我刚买的钢笔,可好看了。”杨雨奇话说开了就顺畅了,平时在小学同学的时候,他也比较喜欢接近静茹,因为静茹有如大姐姐一样,不嫌弃他的腼腆和怯懦,因为他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像个女孩子。 敏慧看见静茹插到杨莲生和她之间和杨雨奇说话,觉得就这样饶过莲生又有点不甘心,就又大声说道:“尖脑壳,圆脸蛋,长得像莲藕,哈哈。”气的杨莲生憋屈的大叫:“我脑袋尖我聪明,不像你大头,假聪明,笨死了。你看见过这么帅气的脑袋吗?” “这个世界真没天理了,枣核脑袋聪明,皮球脸都以为自己很帅。”敏慧听见杨莲生说她笨,立马就不开心了。杨莲生要不是为了保持自己男子汉的风度,真想上去揍敏慧一顿。 韶云看着他们越说越不对付,把小学时候就经常斗嘴的习惯带到这里,有些无奈,急忙做着和事佬,“杨莲生又变帅了,敏慧又变聪明了,我们赶紧去教室,待会要宣布分班名字了” 韶云把见面就掐的两个人,给糊弄住了,郝天,吕梁,香草也跑过来,大家相互打着招呼,把慧敏和杨莲生给隔离开来。 几个人嘻嘻哈哈,说笑了一阵子,先把各自对新学校的感受和新奇说了一通,再聊到几个人假期在家的新鲜事。平时言语不多的香草也加入了聊天的行列。 聊了一会儿,大家相约着要去报名处,几个人一起去看看报名结果出来后,各年级分班情况。 “快看我是一班的,还有韶云,香草。静茹是三班,杨雨奇也是,还有郝天,吕梁,你们都被分到了三班,没有你小胖,哈哈,奇怪不会把你给漏掉了,我再看看,敏慧六班,真不错,就把你一个人分六班,看来你人缘不错啊。”杨莲生看着分班名单,八个同学被分在了三个不同的班级,而一直喜欢嘲笑自己总和自己有摩擦的敏慧,一个人被分在了六班。一种解气的感觉让自己一下子从郁闷中开朗起来。 听着杨莲生的笑声,几个人一起围拢过来,仔细地看着公布栏的名单,敏慧不相信,看了好几遍,最后确认只有自己一个人被分在六班,心情一下子变的低落,但为了不在杨莲生面前丢面子,倔强的回应道:“我一个人好,谁稀罕还和你一个班,我们六班也不差,会有许多新同学。” 韶云看着公布出来的分年级的名单,注意到静茹被分在三班,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失落和遗憾,而静茹也有同感,因为一直和韶云同桌已经形成了习惯,情感上也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依赖感,忽然就不在一个班级了,一会半会儿有点心里上的落差,和不适应感。 但分班级可能是学校根据录取分数综合衡量的结果,并不是报名时候在一起就能够分在一个班级的,所以大家心里也有了预测。韶云,香草,杨莲生三人的分数考的高,被分在一班,那说明一班的学生入学分数偏高,因此类推。 在八个同学中敏慧入学分数偏低,直接就分在了六班,整个初一年级招收了十几个班,层次不等。每个班级都有三个分数档次,不能说排后面的班级就没有高分同学。但排在前面班级的从韶云他们几个的分数来看,还是显示出来了高低,这也是杨莲生在敏慧面前得意的资本。 正在看名单,突然铃声响了起来,学校有老师通知每个新入学的同学,按照名单到各个班级集中,要分配座位了。 韶云招呼着几个同学,分别寻找自己所在的班级,韶云和静茹打了一声招呼,就和杨莲生,香草,到了最东边的一班门口。 班级门口已经聚集了好多学生,都是不同地方的同学,大家第一次聚集在一起都很陌生。教室的门还没有开,门楣上边有个蓝底白字的牌子,初中一年级(一)班,字迹正楷粗大,显得特别醒目。 韶云三个人好不容易挤到门前的台阶下面,这时候一个高大粗壮的黑皮肤男生,一个飞跃跳到门前的台阶上面,大声喊道“爆炸新闻,爆炸新闻!”台阶下的同学一起睁大眼睛盯着他看,男生洋洋得意地看着大家,故弄玄虚地把下面的同学扫视了一番,那股子得意劲老牛叉了。高傲地仰着头,“我们的班主任老师,你们猜猜是谁?” “是谁呀,谁?快说嘛,急死人了。”下边的同学都想知道答案。看着取得效果,黑皮肤男生摇着头,“这个吗,这个就是,那给我们报名的女老师,从初三毕业班刚退下来的董欣欣老师,全校最年轻的优秀的女教师,听说她带的这届毕业班考的可好了。升学率全县第一。” 说完这些话,黑皮肤男生就像宣布完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样,雄赳赳,气宇轩昂地站在高高的门阶上。好多学生一下子围的更紧了,争着询问董老师,是一个怎样的人要求严不严。黑皮肤男生把他所知道的像“机密”一样的消息,慢腾腾地、不情愿地向同学们叙说着。 韶云,香草和杨莲生,没有参与询问,但各自的心里都在期许着老师的样子。虽然报名的时候有了一面之缘,但具体怎样的性格和教学方式,各自揣测着。这时候铃声又响了…… 第六章 新同桌 伴随着清脆的铃声,只见通往班级教室来的方向。一个穿着米色半高跟皮鞋,卡其色衬衫,戴着一副眼镜,一头干练短发的老师出现了。她的出现宛如一阵清新的风吹进了心田,她不紧不慢地走向台阶,一脸的阳光。顿时大门前挤在一起的同学鸦雀无声,几十多双眼睛齐刷刷地集中到老师的身上。 同学们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感,不知道老师的性格如何,又是一个怎样的班主任。看着同学们一双双眼睛,董老师面带微笑,静静地走到台阶上,语气平和地慢慢地说道: “同学们,我是你们一班的班主任,同时带你们的语文课,我姓董,名欣欣,你们可以叫我董老师,也可以叫欣欣老师,当然我喜欢你们叫我欣欣老师。”同学们都瞪大了眼睛笑了,嘴里暗暗地嘀咕着: “欣欣老师,欣欣老师,好亲切的感觉。”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杨莲生突然走上前去大声地喊道“欣欣老师,我觉得欣欣是非常阳光朝气蓬勃的意思,像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董欣欣老师一听笑着说: “杨莲生同学,你说的非常好,非常对。”杨莲生一下子张大了嘴巴,惊讶地问道:“欣欣老师,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下边的同学包括韶云也惊讶地产生疑问,看看董老师,再看看杨莲生,怎么也猜不出来啊。看着同学们的疑惑,董老师笑着说:“我不但知道杨莲生同学的名字,你们每个同学的名字我都知道。”接着董老师指着最前面的高高壮壮的黑皮肤男生说道: “你是高大壮,喜欢哗众取宠,是个小捣乱,小学的时候大家叫你捣蛋鬼,经常和同学打架,人很聪明,就是太喜欢调皮,学习态度时好时坏,崇拜军人,想当兵。”听着董老师分析自己,高大壮,心里可美坏了,终于从老师的评价里知道了自己的形象,又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虚荣心被狠狠地满足了一下。“嘿嘿”地笑着,装模作样地给老师一连鞠了三个躬。大家都被他那滑稽的表情,夸张的姿势逗得哈哈大笑……董老师只是笑笑,但那种眼神里的严厉,还是让高大壮收敛了一丝得意的表情。悻悻然地往后排退去。 接着董老师又指着韶云说:“你叫韶云,年龄偏小,考进来的分数排前五,比较文静,你和杨莲生,香草一个学校考进来的。”接着董老师又分别指认了前排的几名同学,包括他们的基本特征性格,无一不是准确的,看来董老师,在研究这一班的学生上做了不少的工作。 同学们虽然第一天接触班主任董老师,但在老师还没有正式上课,就把班里几十名同学摸的清清楚楚,还是非常让人敬佩和惊讶的,只有知道自己班级学生的特点,才能管好班级,调动班里同学的学习积极性。 “下面请同学们按照高矮顺序,男生女生分开排成两排站好,我要开始给大家排座位,我的排位原则是,前面的是个子矮一点的同学,后面是高个子同学,这样不影响所有的同学看黑板,班级有四排座位,两边的和中间的座位,每周更换一次,避免造成眼睛长期看黑板的斜视。班里男生和女生坐在一起混排,能起到性格互补,男同学普遍性好动,两个男同学一个桌子喜欢上课说话,做小动作不好好听课。鉴于班级男同学和女同学人数比例上的差异,多出来的男同学两个一位,也会把你们的性格差异体现出来,爱静的和爱动的坐一起。正式上课后,座位会有所变动,中间几排的座位是流动的,按每周考试测验的名次排位子,排名靠前的就坐最佳的位子,听课,看黑板都是最好的,这也是对你们的一种鼓励机制。希望同学们都能给自己考个好位子。”董老师说完话看着台阶下的同学们。 同学们安安静静地听着,然后开始动了起来,自觉地排成了两排。站好之后,老师按大小个又稍微做了一下调整,天哪,“高大壮个子最高了,排第一。” 而女生最高的同学梁珊珊,才不到男生第十名同学的个子高,董老师巡视了一下两排队伍,然后走到队尾,按照男生,女生各一位的顺序,两个同学两个同学地排着走进教室,从左边开始横着四张课桌安排同学们坐下。 和韶云同时走进去的是一个卷发女孩,刘海都是卷着的,比韶云矮一点,秀长脸蛋,白里透红,粉红小嘴一咧,露出一排洁白的小牙齿。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跟着队伍走进班级,被分在第三排中间靠左的座位上,这个位置,也是小学时韶云大致坐的位置,离黑板和讲台的位置最好,不远不近,听课看黑板都刚刚好,算是教室里最佳的位子之一。 如果将来按成绩排位子的话,第三到第六排中间,六个课桌就是竞争的座位。若是第一二名,一定是韶云的第三排中间左右互换的两个课桌。 走到课桌前,卷发女孩迟疑了一下,说话腔调有点夸张的奶气,“那个同学,你叫韶云是,刚刚我听欣欣老师这么叫你的,我叫钱虹虹,要不我坐里边好不好,邻座是个女生,你在外边能保护我,走道里来来去去的同学容易碰着我。”说话的时候镜片下闪着晶莹的亮光。心里默默地想着,若是韶云不答应自己多尴尬啊,那可怎么办呢?自己就想坐里边,安静有安全感。 韶云听着钱虹虹说话的语气,有点让人觉得她非常小的感觉,总给你一种她还是个小小的孩子的错觉。 “那你先进去坐,我坐边上。”韶云大方地把身子让开,让钱虹虹先进去坐。 钱虹虹深情地望了一眼韶云,近视的眼睛有迷人的光泽,擦着韶云身边走了进去,一丝淡淡的香气钻入韶云的鼻孔内,那是一种雪花膏的气味。 钱虹虹是镇上医院院长的千金,家庭条件非常好,父母都是医生,从小就在镇上长大,是镇中心小学考进来的。平常的吃穿用,和一般农村考进来的同学大有不同,衣着靓丽,打扮也和乡下的孩子不一样,没有泥土的气息,街上人的味道比较浓郁。 脸上擦雪花膏是很随意的事情,但对于韶云这样农村的学生来说,闻着都是一种奢侈,但韶云闻着钱虹虹身上的香气,却又有点怪怪的不习惯的感觉,小学一直是和静茹坐在一起,静茹身上没有雪花膏的香气,但那是一种自然农村女孩的朴实气。 转脸看着钱虹虹开心地坐在座位上,韶云使劲地摇了摇头。新同桌已经不是静茹了。 第七章 竞选班干部 高大壮一脸的不高兴,甚至露出痛苦的表情,皱着眉头,最后落座在全班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自己身高是优势,在排座位的时候就变成了劣势,个子大不能在前排挡住后面同学看黑板的视线,除非他成绩特别好,那也只能靠边的位子上坐着,才不影响别的同学的视线。 而更让高大壮肚子疼的是,竟然和梁珊珊坐到一排。不会!老天不会这么不开眼!两个人瞪着眼睛,同时望向对方。虽然不是同桌子但挨着排坐在一起,还是有点别扭的感觉。果然,这就是他们的宿命。说起高大壮和梁珊珊,谁也不服气谁,他们是从一个学校考过来的,小学同学还是同桌。 只见高大壮和梁珊珊,相互给了对方一个背影,谁也不理谁。梁珊珊那双明亮清澈的丹凤眼睛,由于看着高大壮在边上就生气,眼神变得咄咄逼人,恨不得把对方吞掉。 几年的同桌不但关系不好,还经常为了三八线而争吵,两个人都是大个子,在小学的时候排在一起,位子不够宽敞,总是坐位的时候胳膊打架,互相影响。 而高大壮本身是个捣蛋鬼,喜欢在同学们面前出个小洋相,博得同学们的关注,但梁珊珊看不惯他的那个样子。 总能找到让高大壮下不来台的言辞和方法,整的这个捣蛋鬼时常抓瞎,却没有办法报复,恨的时候牙根痒痒的,真想不顾男子汉的尊严,暴打一顿梁珊珊,可他不怕任何人,包括隔壁班级的同学都打过架,就是欺负不到梁珊珊,。 梁珊珊个子也大、有力气,还有一种飒爽的彪悍气概,用她自己的话说那是有练习柔道的潜质。 真打架高大壮还有点怵梁珊珊,别看她是个女生,有一次高大壮刚刚把胳膊肘子越过界限,梁珊珊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使劲地拍在课桌面上,疼的高大壮眼泪都掉了下来,胳膊的骨头那个麻木和疼痛感,让高大壮皮实的身体都疼的熬得住。 那下手是真狠,从那次以后,高大壮知道梁珊珊力气大,心肠硬的很,不好惹,在心里有点害怕她,再也没有要揍她出气的勇气。同桌几年,水火不容。 谁知道考进初中,又要碰在一起真是冤家难分啊。当考完试的时候,高大壮还开心了好一阵子,总算摆脱了梁珊珊的压力。到了排队看着靠后面的梁珊珊以为能避开了。却分在隔壁桌子,好在不止一张课桌。 而高大壮脸上由于气愤,露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脸色微微有些苍白,大脑袋使劲晃了晃,左手使劲地抓住右手,生怕右手跑掉似的。心里暗暗地叫道:苍天呀!大地呀!我怎么会又要和她打交道啊!窗外,大杨树上小鸟的叫声对高大壮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刺耳的声音。 教室内,同学们都按老师要求的顺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的开心有的郁闷,杨莲生也排在了一个不错的位子,香草更是紧挨着韶云的后排,和镇中心学校的一位胖胖的腼腆的男孩坐一个位子上。 都安顿下来之后,董欣欣老师走上讲台,先按着花名册,点了一下名字,喊到名字的同学答应着道,并且要站起身来,让同学们知道是个啥气氛。 接着董老师宣布了一些班干部名单。所有同学都安静地竖起耳朵等待结果,虽然大家彼此还不是特别熟悉,但名字还是听过的也有个大致的印象。 班干部主要人员是有班长,纪律委员,卫生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和各科课代表组成的。全班六十人,分成六个小组,每个组有一名小组长。负责每日的课堂卫生,板报和班级活动。 让同学们印象最深刻的不是班长的人选,而是大家都熟悉的高大壮同学,竟然被任命为卫生委员,“我噻,这还有没有天理啊,最邋遢的高大壮也能做卫生委员?”梁珊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别人不清楚,她可是最了解高大壮了。 同桌三年,基本上都是一个小组,无论在那个年级,从来不值日,扫教室,擦黑板,和他一个小组的人既生气又没有办法。 即便是小组长也对他敢怒不敢言,因为他块头大,有力气爱打架。不服从管理是一贯的事情,报告老师,被批评好多次,但结果是变本加厉,谁打小报告,就找谁的麻烦。 在董老师宣布高大壮当卫生委员时,高大壮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他也乐了,起码自己不用干活,可以管全班的同学搞卫生,连连摇了好几个脑袋。同时自己也好奇,心里琢磨当个班干部也不错。 对于知道自己底细的梁珊珊同学,只是撇了一下嘴,“哼,怎么样,还是不用我自己搞卫生,这就是优势。” 梁珊珊气得不想看高大壮的得意样子,同时自己也很期待能有个班干部的职位,起码不用看高大壮的脸色。 正想着心思,突然听到老师念到自己的名字,“梁珊珊体育委员!”哈哈,梁珊珊心里的乌云一下子散去了,对高大壮的气也忘的干干净净,起码自己和他平级,谁也管不了谁。正在这两个昔日的同桌互相较劲,相互比对的时候。韶云和杨莲生的心思也在活络着。 杨莲生特别期待着,想当个班干部,最低的哪怕是个小组长或者课代表也行。随着班干部小组长的名单地逐一公布,并没有杨莲生的名字。杨莲生知道这次他没有希望了,他的心里难过极了,心不在焉地摆弄着手中的文具盒。 韶云并没有想当班干部的心思,但自己和杨莲生,香草三个,是同一个学校考进来的,如果能有个课代表当当也不错。自己还是希望能做语文课代表,以前小学五年级语文课代表是静茹,自己总能提前阅读到收上来的作业本,韶云最喜欢先老师一步阅读同学们的作文了。 想想都是美妙的感觉,当董老师要宣布各课代表名单的时候,杨莲生的尖脑袋抬得很高,圆眼睛顿时变得炯炯有神起来,期待地看着董老师。脸色有一点点红润,圆嘟嘟的小嘴由于过分紧张,使劲地抿了一下。小心脏也不听话地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小手心直冒汗,放下文具盒竖起耳朵听着。 董老师宣布:“钱虹虹语文课代表,韶云物理课代表,杨莲生美术课代表!” “什么,天哪”杨莲生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怎么会是美术课代表呢?”他顿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无力地趴在桌子上。 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黑暗,自己并不怎么擅长画画儿,虽然是喜欢画莲花荷叶,但都不好看。 韶云也是一阵欣喜一阵郁闷,好在钱虹虹自己的新同桌是语文课代表,自己虽然数学成绩好,但物理课代表也不错。 第八章 同桌的心思 钱虹虹用纤细的小手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镜框,转过脸带着笑意看着同桌韶云。“你是物理课代表,那以后我的物理作业本,很难做的题目就交给你了。作为补偿,你写好的作文我可以先给你批改一下,嘻嘻。”小的眼睛藏在镜框下,像个复眼。 韶云也被她的话给逗乐了,自己的语文也不错,也喜欢先看别人的作文,这是他一贯的习惯。 钱虹虹对于自己能做个语文课代表,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惊喜,虽然语文是她的强项。钱虹虹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没事干还自己写写文章。 她从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许多书籍,除了父母的医学书籍,还有许多小说文学报刊类的书籍,所以优越的家庭条件和个人的能力都很强。 钱虹虹现在基本上达到了每天一小时看一本书的速度,有好多书她都看了无数遍。对于班里边以前的同学,看漫画书或小字版本的少儿图书,她觉得非常幼稚,经常噗嗤以鼻。 书香门第的优越感,也养成了她身上独特的大家闺秀的气质,这一丝的文静感是韶云在静茹的身上没有感觉到的。 “我也喜欢看作文本,那以后所有的本子在你这里,我可以先看,或者我也能帮你收本子呢。”韶云并不想在新同桌面前表现的那么低调。 所有的班干部小组长和课代表都宣布完毕,韶云和杨莲生都被任命为课代表,但都不是自己的爱好,转头看着杨莲生那郁郁寡欢的表情时,本来想笑一下,但想想自己还不是和他一样,愿望一点也没实现。这时候忽然又有点同情起杨莲生了。 提起杨莲生画画,那在小学的时候还闹过笑话,三年级的时候,一天中午,同学们都回家了,杨莲生和郝天两个人在学校的围墙边上恋着玩耍,心血来潮用彩笔在学校刚刚刷白的大围墙上,留下了自己的创作,一个大大的荷塘,绿色的荷叶,红红的莲花在白色墙壁上特别显眼,虽然画的不咋样,但覆盖白墙的效果特别明显。下午上课时被老师查到了,把他俩狠狠地批评了一顿,罚他俩在那面满是爬山虎蔷薇花的墙下,一直看着自己的杰作站了一下午。 最后还惊动了家长重新买石灰粉刷了墙,其实杨莲生的画,画得还是不错的。但从那以后他对画画有了一些抵触,平时有美术课,杨莲生就是随便画画,应付一下老师。 不过这件事,只有韶云和香草知道,其他的同学都不在一班,老师怎么会让自己做美术课代表,该不会是老师知道他的底细。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下课铃声响了。 董老师拿着花名册走出了教室,同学们哗啦一声涌出了教室,三三俩俩地结伴到操场上去玩,不管是刚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是一个班级的同学了,彼此交流一下情感,还是必需的。 杨莲生没有动,他的同桌是一个瘦瘦的女孩,叫露丝。看着杨莲生圆圆的脸色,气色有点不好,怯生生的问道:“杨莲生,你不出去玩会儿吗?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做你的同桌?”露丝问话的初衷,明显是以为杨莲生脸色不好,是不喜欢自己这个同桌。 杨莲生心里正窝着一股无名的火儿。为了刺激一下身边的新同桌露丝,故意拖长声音:“喜欢,长发卷卷的,清纯可爱,招人喜欢的同桌。” “那你是说韶云的同桌钱虹虹!”露丝故作惊讶地大声说。韶云和钱虹虹急忙回过头,看着她们俩,不明所以。 韶云也起身走出教室,想到操场上看看,能不能碰见静茹她们,被分到三班的同学,还有一个人被分到六班的敏慧。 刚来到操场边,看见高大壮正和几个同学在玩足球,当高大壮看见梁珊珊也来到操场边时,故意拿足球往梁珊珊的身上踢。 没想到梁珊珊不但不躲,还抱住了球,直接反过来狠狠地把球砸在高大壮的身上。高大壮一个趔趄,没站住倒在地上,他的心情郁闷极了,看来作为体育委员的梁珊珊也不是好惹得。而高大壮唯一发怵的女生就是梁珊珊了。 韶云看着班级的两个同学间的斗气,摇了摇头,不管什么时候,矛盾总是存在着。扫视了一下宽大的操场,同学太多,一直没有看见静茹的影子。 转了一圈,韶云有些失落地回到了教室,几个分到其他班级的同学一个都没有遇见,或是他们没有出来,或是出来到别的地方去了。虽然班级离得不远,但不在一个班上,碰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的。 韶云的心有一丝的凄楚,和静茹同学同桌的习惯,一时半会儿还在惯性的思维情感中。钱虹虹看到一脸平静,但略带抑郁表情的韶云,回到座位上不言语。 抬起头,用手锊了一下额头前的刘海,轻轻地说:“韶云,你出去玩怎么有点不开心啊,要是心闷就看看书,我有好多好多,小说文学书,改天我回家带几本借你看看。”可能是想给新同桌一个好印象,钱虹虹把自己最得意的事,拿出来说,引起韶云的注意。 “哦,你有课外书籍,和新华书店里卖的那种一样的,我很少看到课外书籍,只是看过一些大鼓书段子。”对于书,特别是课外读物一下子抓住了韶云的心,小学的时候都是,借阅静茹大爷的大鼓书,数量有限。也没有太多的机会看见其他的文学书籍,随着知识越来越多的掌握,韶云渴望读书的感觉特别强烈。 被同桌钱虹虹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过来,看见韶云突然转变的心情和神态,钱虹虹,心里得意极了。 书,特别是好书是最能打动人的。她是个博览群书的女孩,知道书的世界里面的神奇。能用书籍打动同学的兴趣,对于以后的学习和相处是有好处的。钱虹虹的小女孩的心思,韶云是不会理解的。 第九章 没有餐具的午餐 上午很快就过去了,阳光依旧是那么耀眼。湛蓝的天空上,漂浮着朵朵如诗如画的白云。高大的白杨树尽情舒展着它庞大的枝叶,庇护着校园的教室和园中小道,鸟儿在枝头愉快地歌唱,几枝淘气的枝条随风摇摆着,通过打开得窗户,偷偷地把繁茂的叶子伸到教室里。 当下课铃声响过后,各年级的学生纷纷奔出教室,离家近的周边学生,赶着回家吃午饭,钱虹虹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书包,对着韶云笑着问道:“韶云,中午你怎么吃饭啊,要不到我家去吃,我家就在镇卫生院,近的很。” 看着同桌的询问和邀请,韶云道:“我还没有办理住校手续,学校食堂有饭,先去买一顿吃,明天就来住校了。你回去吃饭,我就不到你家去了。不然你家人没有准备,饭菜都不够吃。”对于刚刚认识就愿意邀请自己到家里吃饭,韶云还是很感动地。 韶云说着起身让钱虹虹出来,自己也收拾了一下文具和书包,放进课桌下的抽屉里。然后抬头看看后面的杨莲生和香草问,“莲生,香草,你们中午怎么吃饭,要不一起去学校食堂看看?” “那就去,我想找一下静茹和敏慧她们,一起去吃。”香草看韶云问急忙站起身。 “你俩先去,我还不饿,待会到镇上买点零食就可以了。”杨莲生懒懒地趴在位子上,看看韶云和香草,没精打采的样子。 “好,我们先去了,先到三班找一下静茹。”韶云转身和香草一起出了教室。? 静茹今天和韶云的心情不同,所在的三班人员也是层次不齐,分座位的时候老同学杨雨奇成了静茹的新同桌。 班干部她们四个人一个没有选上,只有到最后的课代表任命,静茹当上了语文课代表。最开心的就是杨雨奇了,他在小学的时候语文特别差,作文更是惨不忍睹,现在有了静茹这个课代表,起码可以给自己一点帮助,改改错别字,不通顺的语病啥的,没有问题了。 何况静茹一直是自己在小学时候的偶像,只是看着韶云和静茹的关系密切,只是远远地羡慕着。如今机缘巧合竟然和静茹同桌,那种激动、开心、紧张、害羞的各种感觉一跃而出。本就性格腼腆的他都不敢和静茹说话了。 静茹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有韶云那样的同桌了,好在杨雨奇本就是自己小学的同学,虽然平时说话不多,但知道他性格内向,是个不错的男孩,就是有点懦弱的样子。 当了语文课代表,说明老师认可了自己的能力和成绩。语文一直是自己的强课,数学平时做题目依赖韶云的多。 静茹不想出去,一个上午一直在座位上发着呆,看见静茹有点不开心,杨雨奇,也默默地坐着,不出去也不说话,生怕引起静茹的反感。而郝天和吕梁也在新环境下,有点放不开,也不愿意和陌生的同学打交道,中间下课时就待在自己的位子上,都没有出教室。所以韶云在课间到操场上没有遇见他们。 韶云和香草来到三班的教室门前,看看基本上跑的差不多的同学,站在窗户边向里望了望。发现静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班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同学,而杨雨奇,郝天和吕梁也都老老实实地待在座位上。 “静茹,要出去吃饭了!”香草隔着窗子大声地喊道。听见声音,静茹和杨雨奇都转头看着窗户,发现是香草和韶云,一下子开朗起来。 “来了来了!”静茹应着声,一下子跑了出来。随后郝天、吕梁紧随着杨雨奇和静茹的脚步也出了教室。 “韶云。”静茹出了教室第一个看的不是香草,而是紧盯着韶云的脸叫着韶云的名字。或许半天的不见是一种煎熬,痛苦,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自己的心情。看见韶云的出现,一下子就浑身释然了。 “静茹,课间出来没见你们,到吃饭点了,要不我们去学校食堂看看。”韶云见静茹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怕香草介意,赶忙拿话惊醒静茹。 “韶云,香草。”刚出来的杨雨奇和郝天招呼着。回过神来的静茹急忙拉起香草的胳膊,“草丫头,可想死我了。”打趣地笑了起来。 “静茹姐,你不是想我的,嘻嘻,想某个人了。”香草也开着玩笑,嬉笑着一群人往学校的食堂走去。 中午的太阳透过树叶射进斑驳的光线,微风吹着脸颊暖暖的舒服。微云在天空中悬浮着,风吹动着走在林荫道上静茹的头发,一丝清秀的感觉在韶云的心头浮起。 来到学校食堂,好多学生都排着队等着吃饭。韶云到前面的窗口看了看,有米饭有馍馍和菜,几个人都没有吃饭的餐具,来报名时是比较匆忙的,住校的准备物品都没有。 犹豫了一下,韶云和静茹几个同学商量着,“我看了一下,有馍馍卖,要不我们吃馍馍,再喝点热水,米饭没有碗筷,打不来,今天中午就将就一下,明天带住宿的餐具,如何?”“那只能先买个馍馍吃了,我们去排队。”静茹知道食堂的大致情况后决定着。 几个人点点头一起到队伍的后面排队就餐,“静茹,你吃饭的钱够不,我这有多的,先帮你买。”韶云从口袋里拿出交学费剩下的钱,问静茹。 “我这也够中午吃的,不用你的了,你还要交住宿费呢。”静茹拿出自己剩下的钱婉拒了韶云。 几个人不大一会儿都买到了馍馍,韶云吃着馍馍,跑到食堂里面找师傅讨要了一瓢热开水,把馍馍吃完,算是一顿午餐解决了。 吃完饭,大家跑到操场上,休息玩耍,太阳不是很热,草坪很柔软舒适。大家坐在操场边上,聊起了各班的事情,“怎么不见敏慧和杨莲生?”闲聊中静茹突然发现敏慧和杨莲生没有去吃饭。“杨莲生说到街上买吃,慧敏在六班呢,没有去找她,也不知跑哪去了。”韶云把情况和静茹说着。 第十章 杨莲生PS钱虹虹的朗诵 中午的时间,在太阳光下过的很快,当下午的铃声响起的时候,韶云和静茹聊性正浓的话语被打断。看着急匆匆赶往教室的同学,静茹意犹未尽地站起身对韶云说道:“你先去教室,别迟到了,我也要回教室了,放学记得来喊我一声。”然后转身往班级的方向走去,不远处的杨雨奇看到静茹走了,也招呼了一声郝天和吕梁,紧随而去。 韶云看着走远的静茹。也和香草往一班的教室赶去。 进入教室,钱虹虹已经坐在位子上了。下午的钱虹虹重新换了一件好看淡雅的纯色衬衫。颜色既不刺眼又很柔和。把整个人衬托的更有气质。一种淡淡的古典韵味让人眼前一亮。 身上的香气更加的浓郁,韶云不由得邹了邹眉头,虽然很好闻,但还是有点不习惯的感觉。 见同桌韶云蹙眉的神态,钱虹虹急忙招呼道:“韶云,中午你在哪玩呢?,有吃到饭吗?我中午吃了虾仁和排骨,可好吃了,你要是跟我去家里吃都够吃,我爸开会不在家,就我和我妈一起吃的饭,我刚到家的时候被我的大白弄脏了我的衣服,所以你看见我换了一件。我家的大白是一条很大的狗狗,可好玩了,浑身都是白色的毛,可喜欢我了,刚进家门,她一下子就扑到我身上来了,爪子上的水和泥弄脏了我的衣服,被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刚一见面,钱虹虹就喋喋不休地和韶云说这么多,生怕韶云邹眉头是因为自己刚穿了新衣服。 韶云眼神奇怪地看看同桌,那因为说话语速过快,而略显的红润的小嘴,和洁白牙齿,心里一丝无语。应声道:“我在操场上晒太阳,中午在食堂吃了馍馍,和以前的同学聊了一会天。你家的大白是一只可爱的狗狗,我知道了,有空到你家看看。”然后回过头看了一眼杨莲生的位子,见杨莲生还在位子上斜趴着,嘴巴里嚼着东西,估计中午在外边买了吃的,现在还没有吃完呢。 同学们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等待着老师来上课。韶云刚刚坐下,钱虹虹就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悄悄地递到韶云的位子前,小声说道:“我带来一本书给你看看,是小说,可好看了,我读了好多遍,借你也读一下,我喜欢主人公保尔柯察金。” 韶云看看自己面前的书,那是一本泛着黄色牛皮纸封面的小说书,印制的比较粗糙,几个斜体大字写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书籍。 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着的一部长篇小说,于1933年写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好奇怪的名字哦。”韶云嘀咕了一句就赶紧把书拿在手上,刚想打开看看。 钱虹虹急忙说:“先不要在课上看,会被别的同学知道的,报告老师就麻烦了,老师不让在课堂看课外书籍的。” 韶云一听急忙把书塞进抽屉中的书包里,但心还是痒痒的想着那个小说的名字。 上课铃已经响过了,怎么老师还没有出现。和老师一样没有出现的还有后排的高大壮同学,今天第一次开课,难道高大壮要开个迟到的先例。同学们都疑惑地环视着班里的同学,只有高大壮一个人还没有到。 边上的梁珊珊噘了噘嘴巴,露出不屑的神色,悄悄地和同桌说:“高大壮最喜欢迟到了,小学的时候没有一节课不迟到的,他是故意的。”说起高大壮迟到那也是他的个性,小的时候他父母离婚了,跟着姥姥和母亲在一起。因为他姥姥管不住他,而他的妈妈工作比较忙,就很少去教导他。 高大壮失去父爱,觉得没有父亲保护自己,就靠自己的拳头,有一种逆反的心理,经常性和同学打架,发泄心中的不满。 他到学校上课,即使早到了,也会躲起来不进教室,当上课了。才大摇大摆地闯进教室,让同班的同学们,都看着他趾高气扬地走进教室的样子。有时候代课老师气的牙痒痒,批评教育都不起作用,就让他妈妈来领。可时间久了,也拿他没有办法。他就是故意的。? 到了初中的高大壮,还延续了小学的恶习,中午跑到操场边的阴凉树下,躺在那里看天上的浮云,上课铃声响了,他就是不起来。 他又准备迟到了,想给新班主任董老师一个惊喜和压力。谁知道,正幻想着能把天上的浮云,当一样给扯下来,吃掉。 但映入眼睛的是,董欣欣老师盯着他的眼睛,那目光好温柔,像溪水一样清澈。高大壮立马像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赶紧爬起身,低下了头,乖乖地跟着董老师走进了教室。 看着董老师和高大壮前后脚走进教室,同学们哗地一声都感觉奇怪。看着高大壮不那么趾高气扬的脸色,只是低着头走到座位上,梁珊珊心里乐了。董欣欣老师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开始给大家上课。 这一堂课董老师讲的是古诗词,那柔和甜美的声音,抑扬顿挫,让诗词的韵味和背景展现在同学们的面前。当讲到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的时候,更是把写作的背景说的清清楚楚。 讲解完毕,董老师要求大家来朗诵一下这首诗词,下面的同学一个个高高地举起了手。杨莲生的手举的最高,迫切地希望老师能点名自己朗诵,好展示一下自己朗读的天赋。 董老师扫视了一下班级的同学,然后点了杨莲生的名字。杨莲生高兴地站了起来用富有感情的声调朗诵了起来。 【钱塘湖春行】 白居易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朗诵完毕,董老师给杨莲生鼓掌,并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表扬了杨莲生朗诵的好。韶云也高兴地为杨莲生鼓掌,原来杨莲生朗读的天赋这么好,韶云非常惊讶。 但同桌钱虹虹很不服气,因为自己是语文课代表,一定要胜过杨莲生这个美术课代表。于是赶忙举起手说:“老师,我自己作了一首诗给大家朗诵一下。”董老师有些吃惊,钱虹虹自己能写诗?马上示意钱虹虹朗诵。钱虹虹优雅地站了起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开始朗诵道: 【碧湖的清凉】 医院的围墙上。 悬挂着翠绿的丝瓜。 在藤蔓下随风摇荡。 枯竭的黄叶被风吹落在墙角。 围墙外。 长满野蔷薇的湖畔。 倒映着暗暗的云影。 冷静的湖面。 一对天鹅情侣戏耍够了。 把头浸入清凉的湖水中。 藏在水质里的隐藏着羞涩。 那是浩渺无间的浪漫。 理想的心灵像小红花儿。 在浪漫的水里生长着。 所有的爱。 不会在平凡的现实中失去热情。 向山谷。 向大地献出柔美和谐的青春音调。 董欣欣老师非常高兴,钱虹虹的诗好有意境,带头给钱虹虹鼓掌。许多同学流露出更加崇拜的表情,香草甚至比谁都激动,她太羡慕钱虹虹能作诗了,自己要是有那个天赋该多好啊,女孩子的一切灵气,都在诗歌的意境中表现出来了。她使劲地在身后鼓掌,拍的两手通红发痛。 钱虹虹喜欢被人崇拜,听着自己身后的香草在,其他同学都停下来后,还在鼓掌,心里一暖,这也是她和香草能成为好朋友的开始。 韶云也很喜欢同桌钱虹虹的诗,和她那有些奶气的腔调,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这个同桌真有才华。 杨莲生虽然有些不服气,自己的语文成绩也很好,受妈妈的熏陶也喜欢诗词,但自己还不能创作,朗读过许多诗词,对钱虹虹的诗也不得不赞赏和心里认可。 班里最失败的是高大壮,今天的迟到表演完败,正在情不自禁地享受着,迟到带来的同学们的惊讶,和自己的趾高气扬时。 噼里啪啦的鼓掌声把他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不明所以地跟着拍掌,同学鼓掌他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随便胡乱拍鼓一顿,再配上他那夸张的表情,把边上的梁珊珊给逗乐了。 清脆的下课铃响起了,高大壮一改上课得心不在焉,快的像一匹马一样,一下子从最后排跑到前面的教室门。老师才刚刚跨出门槛,转头看了他一眼,吓得高大壮赶紧缩了回来。 韶云看看高大壮的那个滑稽的表情,也被逗乐了,这个同学真是个活宝级的人物。韶云等老师走远了,对着钱虹虹说:“你还能自己写诗,真不错,你写多久了?水平不低啊。” “我小学三年级就会写了,我看的书多,你要是看多了,一定也可以写的。有空我带几本诗词歌赋给你看看。”自豪地笑笑,钱虹虹很有满足感,同桌对自己有些崇拜了。 韶云笑笑:“那你带给我看看,我也喜欢诗词,谢谢你。”韶云有点小开心,然后伸手摸着抽屉里的小说。 第十一章 体育课的风波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教体育的张老师高大帅气,有阳刚之气,是一个刚毕业没有多久的体校老师。 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烁着谜一样的光彩,两条粗黑的浓眉毛,高挺的鼻子很有型,再配上那张别致有形厚厚的嘴唇,显示出男子汉特有的气质,用同学们的话说,简直是帅呆了,酷毙了。那就是同学们心中标准的男神,而作为班主任的董老师也换了一身衣装,一道来到操场上组织同学们第一次上体育课。 董老师身穿一套蓝底白花的运动衣,显得非常清纯靓丽,那一头精神的短发,又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两名老师站在操场上,充满朝气活力。一班的同学都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集中到了操场上。董老师按花名册协助张老师点了名,其中有两名同学因为身体不舒服,没有来参加体育课。 张老师给同学们做了队列训练,向左向右转,齐步走,然后稍息。“同学们今天的队列训练完,我们进行一场男女生之间的跑步友谊赛,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勇夺名次。”张老师大声宣布着。男同学们听了,个个跃跃欲试,特别是高大壮同学,那小眼睛简直就眯成一条线了,笑的可开心了,他体育是全能,跑投跳,样样能拿第一,更喜欢球类。 心里琢磨着战胜女生那就是小菜一碟,而且大部分男生看不上女生。女同学的脸色一下子绿了,听了后满腹牢骚,凭什么让男生和我们女生比,我们自己比。不过也有女生不服气男生的表现,梁珊珊就是一个。 按照男生女生的队列,高大壮站在第一起跑线上,傲慢地扫视着女生队列,被看到的女生个个心里打怵,不敢和他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就在这时,梁珊珊挺身而出,一下子跳到高大壮的边上,卷卷袖子,只见她揉揉手腕,动动脚腕,一副十足的运动员架势,她轻蔑地瞅着高大壮,“哼”了一声。 随着张老师的一声哨响,高大壮飞一般地穿出去,梁珊珊也不落后,使出全身地力气向前飞跑着。男同学纷纷给高大壮加油,“加油!高大壮,加油!高大壮,加油……。”女同学队列扯着嗓子给梁珊珊加油:“梁珊珊第一,珊珊绝对第一……” 高大壮就差几米要到终点了,回头冲着梁珊珊挑衅地做鬼脸,梁珊珊的脸由于剧烈运动变得通红,大口地喘着气。眼看着就要输个这个家伙了。 就在这时,只听有人喊道:“高大壮,你妈来学校找你了。”同学们纷纷扭头向操场的另一边看去,高大壮也不由得停住脚回头望了一眼。却只见梁珊珊抓住时机第一个冲到了终点。女同学们高兴地跳起来高呼:“胜了!胜了!” “谁?谁喊得?”高大壮大呼“上当了,上当了。”气愤地吼道,男同学们才纷纷回过神来被骗了。 “哈哈,我喊得,真笨,有时候智商比力气更重要。”站在女生队列中的露丝边说还边吐着舌头冲他做鬼脸。 高大壮气的脑袋“嗡”地一下,没控制住一下跳到露丝的身边,举起手就想动粗。边上的杨莲生一下子挡在了露丝的面前:“高大壮,不能对女生动手,班主任董老师也在呢,小心她批你。”小心地看着高大壮的脸色,还真有点担心他忍不住动手。 高大壮看看面前胖胖的杨莲生,又转头看看远处目光温柔,但略带严厉眼神的董老师,悻悻地放下举起的手,不甘心地走到一边。 露丝看着同桌杨莲生在试图保护自己,心里一阵感动,“嘻嘻,他还想动手,不过谢谢你哦,你是最好的男生。” 比赛还在继续,大部分男生都赢了女生,韶云刚巧和钱虹虹一组比赛,为了照顾她的面子,韶云在快到终点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等着钱虹虹一起到达终点。 最后一组到了杨莲生和露丝比赛,露丝心里没底,默默地站在起跑线上。她觉得跑不赢杨莲生,她人比较瘦,但跑步不是她的强项,虽然杨莲生人比较胖,但一副志在必得的气势。 哨声刚响起,杨莲生箭一般地飞了出去,速度飞快。露丝拼命地追上去。男女生分别给自己的同伴加油,高大壮懊恼地坐在那里,满脑袋都想怎样报复一下那个讨厌的露丝,来化解心里的郁闷。 当男生都在为杨莲生加油时,高大壮由于满脑袋都想着报复露丝,竟不自觉地喊道:“露丝,加油!露丝,加油!”听到奇特的喊声,同学们都回过头差异地看着高大壮。男生们听到后一下子炸开了锅,男生们纷纷指责高大壮,喊错了,女同学们听了“哈哈……”大笑。 被场上的哄笑声影响,杨莲生忍不住,停了一下,差异地看着高大壮,就在他一楞神的功夫,露丝一下子越过杨莲生,最先到达了终点。 露丝赢了,只见她双手抱着肩,站在终点线上,满脸胜利的表情,喘着气,心想这高大壮唱的是哪一出啊,难道他和杨莲生有怨气。哈哈侥幸。 最难过的是高大壮,本来自己就被露丝阴了一下,还寻找机会报复她呢,没想到反而帮了她还得罪了杨莲生,真是郁闷及了。 小心脏痛苦地抽动着,双眼满含自责,恨不得一头撞在树上,他太给男生丢面子了。 随着清脆的下课铃声响起,张老师一声:“下课。”同学们纷纷回到教室。杨莲生郁闷地走在操场的另一边,高大壮有些不好意思地跟着,总想找个机会,道一声歉意。 快到操场边缘的时候,看看四下无人,终于鼓起了巨大的勇气,清了清嗓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说道:“杨莲生,对不起,今天是我失误了,喊错了名字,请你原谅我好吗?我高大壮正式向你诚恳地道歉。” 杨莲生一愣,虽然当时自己输在高大壮的含声中,但毕竟露丝是自己的同桌,自己就算是让着她也是应该的。心里的那一点点不快乐已经过去了。也没有真怨高大壮的意思,没想到高大壮还会给自己道歉,真是有点意外,看着高大壮滑稽又有点窘迫的样子:“噗嗤”一声杨莲生被逗乐了。 两个人相视一笑,勾肩搭背地一起往教室方向走去。秋风渐起,落叶在空中翻转、飞舞着、最后飘飘地落在校园的道上。太阳已经接近西天的地平线,还有一节自习课就要放学了。 韶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擦拭着脸上的细汗,即使在最后的跑步中没有尽全力,但身上还是有细微的汗湿气。钱虹虹身上散发的香味更浓郁了,她拿出一包小小的手纸,细心地粘附着眼睛下的汗水。生怕把涂在脸上的雪花膏弄花了。 最后一节的自习课,韶云还是忍不住把手放在书包中,去摸哪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但看看边上的钱虹虹又把手收了回去。最后拿出语文课本,温习着老师上的课,把书本一直往后翻着看了个遍。 当太阳彻底下山以后,放学铃声响了,韶云急忙收拾书包,准备离开。回家还有好几里路呢,夕阳西下,天色已暗。和钱虹虹说声再见,就转头喊着香草和杨莲生,抓紧收拾准备回家。 韶云带着香草,杨莲生一道赶往三班教室,在门前刚好静茹几个同学也出来了:“韶云,我们去喊一下敏慧,一天都没见着了。” “好,从那边绕一下喊她一起,快天黑了,再晚要抹黑走路了。”韶云不再犹豫,领着大家一起往最边上六班的教室走去。 刚到六班的走廊边,就见敏慧一个人屁股坐在冰凉的水泥台阶上,正郁闷地拿着一片树上落下的黄叶,嚼在嘴里,在品尝着苦涩落叶的味道。大家一下子愣住了,静茹急忙赶过去拉着敏慧的手问道:“敏慧,你这是怎么了,怎地坐在水泥地上,多凉啊,赶紧起来。” “呜呜”看见静茹,敏慧一下子委屈地哭了。“怎么了,敏慧,有人欺负你了。”韶云看着有了眼泪的敏慧,急忙上去询问。 “没出息,早上不是还和我较劲吗?这才一天的功夫就被人欺负了?”杨莲生逮着机会就挖苦着敏慧。 大家越说,敏慧越伤心,最后在静茹的开导下才缓过劲来,通过静茹的追问才知道,敏慧的六班的同学大部分都很差,和敏慧一桌的同学更是讨厌,叫林三炮的家伙,即胖又邋遢,还老嫌弃敏慧胖,占了他的位置,两个人第一天就大吵了一架。害的敏慧一个人伤心地跑外边流泪。 “这个死胖子欺负你,看我明天不找他麻烦非揍死他个死胖子。”杨莲生一下子火了起来,别看他和敏慧斗嘴也生气,但毕竟同学几年了,听着敏慧被一个小胖子欺负,就气不打一处来。 韶云也为敏慧抱打不平一番,“敏慧,明天我们把那家伙教训一下,要不你要求老师给你调座位,不和他一桌了。”安慰着敏慧,大家动身往家赶去。? 第十二章 夜路 韶云领头,带着静茹,香草等一众同学,急急地往家里赶。走下镇北大桥,天色已经擦黑,下了主干路大家就要分开走了。杨莲生、杨雨奇,吕梁,郝天是一个村庄的,香草和敏慧在他们的隔壁村庄,另外一个方向,可以和杨莲生他们一起再同行一段路,就离家不远了。 韶云和静茹一路,经过静茹家的庄子,再走二里路才能到家,在几个同学中,韶云的家离镇子最远了。“杨莲生、杨雨奇,你们几个到家的时候,先送一下香草和敏慧她们。估计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静茹在分手的时候特意嘱咐了几个男同学。 “静茹姐,没事的,我们离他们庄子不远,就几步地,倒是你一个人,让韶云把你送到家再回去。”香草看静茹不放心她和敏慧,也特意要求韶云送一下静茹。 “香草,放心,我会送的,那你们早些走,我们从这边下去了,再见!”说完,韶云和静茹下了主干路,向东边的村庄方向的小路走去。 太阳已经彻底落山了,风轻轻地刮着,天色黑了下来,下了水电站的堤坝,左边是一块望不到尽头的棉花地,夜幕中的棉絮泛着雪一样的白光,而另外一边是茫茫葱葱的玉米和高梁。一条穿过玉米地的小路一直延伸到村庄的边缘。 秋天的夜色来得早,远方的天空中,有些稀疏的星星在点缀,墨黑的夜色被天空的光亮点燃着,有一种空旷的感觉。 北斗七星已经依稀可见勺子般的轮廓,璀璨的北极星也眨着眼睛,给黑夜带来一丝亮光,月亮慢慢地显出明亮的身姿来,整个夜空神秘而静怡。 美丽的夜空,伴着飒飒风吹叶子的声响,把小路显现的更加迷幻。韶云领着静茹走在小路上,虽然有月光星光的照耀,但玉米杆高高的身影,随着风的摇动,发出的声响。还是让韶云和静茹的心有点发颤。总感觉后面有人跟着一样,心里阵阵发毛,毛孔发炸。 静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拉紧了韶云的胳膊。两个人都有点心虚,边上的玉米杆高高地遮着大片的光亮,洒洒的风动总像是有人,在边上跟随的那种感觉。生怕突然闯出个人或者鬼怪什么的。 脚步感觉有些僵硬的静茹,忍不住开口说道:“韶云,我有点害怕,要不你唱首歌。”韶云自己也有些发怵,但在静茹面前还是强作镇定:“好,我唱一嗓子,壮壮胆别怕,有我呢一会儿就出来玉米地了。”韶云故意咳嗽了一声,在空旷的夜里显得特别的刺耳,然后韶云大声地唱了起来;“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翻起相册,才想起同桌的你。啦啦啦,同桌的你。”韶云唱着似会非会的同桌的你。虽然嗓音很蹩脚,但清脆的音律,还是把夜空的宁静给打破了。随着韶云的歌声,静茹的心感觉安全了许多,两个人边走边唱,一会儿就走了大半的路程。“静茹,要不你也唱一首歌我听听。”韶云清了清喉咙,感觉快把嗓子吼沙哑了。 “我不太会唱,那我唱几句民歌段子。姐在南园摘石榴,要吃石榴你拿了两个去。要想谈心跟我上高楼,何必隔墙砸砖头。”半生不熟的民歌小调在静茹娇嫩的嗓音中唱出来,别有一番情调。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胡乱唱着,很快就走出了玉米地,前面已经可以看见村庄的灯火了。 走出庄稼地,田埂尽头和村子的交界处,有一湾水塘,波光粼粼的塘水在淡淡的月光下一闪一闪的泛着光亮。水塘一边上是一排排野生的芦苇,遮蔽着水塘的中心。韶云带着静茹正准备穿过塘边的堤坝,下到入村的小路上,突然一个人影在芦苇丛中动荡,摇的苇叶哗哗地响。正下到堤坝边的韶云和静茹吓得一身冷汗:“谁?”韶云壮壮胆子大声地喝问道,静茹慌乱地扯住韶云的衣服,紧贴在韶云的身旁,小心脏扑通扑通地直跳。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苇丛中传出人声:“咳,咳。”芦苇动的更厉害了,韶云在月光下紧紧地盯着动荡的芦苇,浑身的毛孔炸着,紧张地把静茹拉在身后,瞪大眼睛看着哗哗从苇丛中慢慢移动的身影。 当恐惧越来越深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苇丛外:“我,你们是?”借着月光出来的人,看看韶云和静茹慌乱地看向自己,应声道。听着声音韶云一下子,把害怕的心放了下来,是人,而且声音熟悉:“你是张大爷,你怎么晚上还在这水塘边啊?”韶云听出是村子里的张大爷,彻底放松下来,静茹感觉出韶云的身心,也放开了紧紧抓着衣服的手。 “你们,是韶云娃,后面的是?”走近后张大爷在月光下认出了韶云,“我在下黄鳝笼子,在水塘有苇丛的边上,刚刚下完,早上能笼着好多呢,这么晚了你们怎么走到这里来了?”穿着水腿裤的张大爷在身上擦了擦手上的水和韶云说道。 “我和静茹刚刚放学回来,还没有到家呢,这水塘里能笼着黄鳝,有没有鱼啊?”韶云听说张大爷笼黄鳝,一下子就来了兴趣,自己可喜欢这种抓鱼摸虾的事情了,急忙跟着问道。“这个水塘有鱼是放养的不能捞的,黄鳝是野生的可以笼,你也感兴趣,那天有空跟我来弄,晚上下,早上收,保你有的吃,这样还有个人给我提笼子,怎么样,韶云娃?”看到韶云对黄鳝有兴趣,张大爷故意打趣道。 “好啊,就这样说了,不过我上学没有时间,等星期天我回来一定跟着您来玩,我也很想吃黄鳝呢。”韶云见张大爷有心打趣自己,正中下怀,自己周末可以来帮忙下笼子,也是自己的爱 好在,还能从张大爷那吃到黄鳝,张大爷是一个孤寡老人,家里没有其他人,一直给村庄里做着通传消息,帮着大队部跑腿的活。村里也有补贴给他生活,是个非常热心肠的老人。 边说着话,张大爷掏出别再腰间的烟袋杆子,摸索着拿了一袋烟,就在月光点燃,在嘴里吸着,火锅里的光一明一暗地吸着,然后和韶云说:“娃,我陪你们一道回,晚上你们两个小娃娃也不知道害怕,这满天野湖地,一般的人可不出来的,到处都有乱坟堆子,真难为你们两个了。”说着话和韶云、静茹一道下了塘坝,往回走。? 路上张大爷知道韶云他们刚刚从玉米地那边穿过来,唏嘘地称赞两个娃胆子大,那玉米地,晚上显得阴森的很,还配着夜风,刮的呼呼啦啦的叶子的声音。一般大人走那二里路都发颤何况是两个初中小娃娃。有了张大爷陪着韶云话就多了,向张大爷问这问那,总想听一下村湖野地的一些稀奇的传闻。 “娃,可不敢给你们说多那些,不然你们以后就不敢走夜路了,一般人走夜路都会胆怯,特别是听见自己的脚步声,以为有人或者别的东西跟着自己,这个时候可千万别回头看,因为那是你的魂魄在随着你走,一旦你回头了,那撞见了自己的魂,会出问题的,只要你一直往前走,不管什么你都别想,也不回头看,你就可以一直不怕,因为你一直向前,就到目的地了,这是走黑路的经验。有月亮的晚上许多影子都是模糊的,你不要信那什么鬼怪的,其实最让人害怕的是人,都是人吓唬的,哪有鬼怪。” 张大爷边走边吸烟,一袋烟的工夫就到和静茹家的岔道口了,韶云央着张大爷一起一直把静茹送到家后的菜园地。 “韶云,明天要带住校的物品了,你走的时候等我一下。”静茹和韶云分手的时候对着他说。 “好的,我也带一点住校的物品,平时就不回家了,到礼拜天才回来。”韶云说完才和静茹说再见,静茹家的灯亮渐渐被抛在身后,张大爷等韶云和静茹说完了,领着韶云一起往他们的村庄走去。 拐过一个弯就到村口了,张大爷住村子的西南边上远远地就能看见一间孤零零的草房子在夜色下,像个趴着的小凸包,够张大爷一个人遮风挡雨的,门前种植着几棵大槐树,把小草屋隐蔽在下面。韶云和张大爷在村庄内分手,“谢谢您!张大爷,周末有空我和你一起去下笼子。”韶云和张大爷道声谢,然后往村子的东头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韶云感觉肚子有点打鼓了,饿的太难受了。刚走到自家屋子的后面,突然“喵”地一声,一只大花猫在屋后面的厕所边,一声大叫,吓得韶云一个趔趄,都到家了还差点被惊破了胆。 “这只该死的猫!不怕!不怕,韶云不怕。”看到是只猫,韶云拍拍胸脯嘴里絮叨着,缓解着心里的紧张。 绕过屋后的篱笆到了前院门外,大黄听到声音迎出院门,一下子扑在韶云的身上,韶云怕打着大黄的脑袋,“一边去,又吓我一跳。”? 第十三章 同床的尴尬 韶云回到家,狼吞虎咽地把面前的面条吃了个精光,还觉得饿,就把剩的饼子不管冷热啃的一点不剩,中午就吃一点馍馍,正长身体的时候,韶云的饭量很大。 母亲看韶云饿成那样,有点心疼,但家里没有再好的饭菜了。 “妈,我要住校,学校有晚自习了,离家太远,回来不方便,还要交三块钱的住宿费。还要带被子和饭碗。” 抹着嘴巴上的饼子渣,韶云对母亲说。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我给你准备,你先洗洗去睡觉。”然后收拾了碗筷出了屋。母亲洗完碗筷,解下身上的围裙,出门了,大黄在外面叫了一声,韶云听着母亲远去的脚步声,知道母亲为自己的住宿费用,又要去借钱了。 母亲摸黑到前庄韶云的姐夫晖冬家敲门,“来了,谁呀?”开门的是韶云的大姐。“妈,您怎么这么晚了还过来啊?”看着母亲都天黑了还到家来,姐姐有些意外。 “给你弟弟再拿五块钱,他要住校。”母亲直接说明来意。“那妈您先进屋喝口水,我给拿。”说着话,韶云的姐姐把母亲让进了屋。“姥姥,姥姥,我给你吃糖。”外孙一见姥姥直接跳过来拉着外婆的手。“小宝乖,姥姥不吃,你自己吃。”韶云的姐姐很快拿了五块钱交到母亲的手里,“妈,五块够不够,等晖冬从医院回来我再给您送点,家里就五块了。” “够了,你家也没有多的,加上次学费都从你这拿十几块了,等卖了秋粮食,妈就给你,别落晖冬说你。我先回家了,还要给你弟弟收拾被子,给他住校,这上初中了,离家远呢。”说完母亲拉过外孙亲亲他的小脸蛋,离开了。 清晨,空气中还夹杂一丝阴冷,韶云起床后,母亲已经收拾完一个包裹给韶云带上,一床刚洗完换上被罩的被子,碗筷和洗漱用品放一个手提袋子,“云儿,这五块钱你拿着,交完住宿费,剩下的你买饭吃。到周末回来我再给你拿,家里的咸菜我给你带了一点,早晚就着饭吃。”说着话母亲把钱交到韶云的手上。 韶云接过钱揣进衣服口袋,洗漱完,上了一趟厕所,回来后拿了一块馍馍啃着,喝了一碗玉米糊糊。吃完饭,和母亲打了一声招呼,然后背起包裹和书包,提着手提袋出发了。 村里的炊烟袅袅地升起,家家户户都起床了,赶早吃饭,准备下田干农活,秋天眼看着就要有收成了。韶云在通往静茹家的岔道口等了一会儿,还不见静茹出现,难道是起晚了,还是没有准备好住宿的物品。有些心急的韶云背着包裹对静茹家走去,决定到她家喊她。走到她家的门前窗户边,就听见屋里边有说话的声音。 “妈,这就三块钱,我住宿费交了怎么吃饭呀?”静茹着急地和她妈在说话。“女儿,大清早的,妈现在也不好到别人家去借钱啊,要不你先办了住宿,晚上回家来吃饭,等我借到钱你再去学校吃。”静茹的母亲和女儿商量着。“妈,天黑了我不敢回来,太晚了我怕。”静茹和母亲解释道。 到了窗户前的韶云愣住了,看来静茹还没有准备好住宿吃饭的钱,怨不得这么久没有走呢。韶云走到门前,喊道:“静茹,上学走了,再晚要迟到了。”听见韶云的喊声,静茹有点慌了,“来了,来了,妈那我先走了。”静茹提着行李走出家门,迎面看见韶云站在门口,脸上红了一下,然后说道:“韶云,你这么早啊,我刚收拾完,那我们赶紧走。” 韶云看看静茹,有点红润的脸色道:“那走,要不我帮你拿行李,我把你的包裹和我的前后挂在肩膀上,好走。”“那你的袋子我帮着拿,你拿包裹里的被子。”静茹把自己的,装薄被子的包裹交给韶云,打结前后搭在肩上,而自己接过了韶云手里,装碗筷的提袋子,两个人紧跟着往学校走去。 “静茹,你是不是没有钱吃饭,我先借你一块钱。”路上韶云直接问静茹。“我,我还有,昨天剩的。”静茹没想到韶云一下子就问道了她的窘迫处,有些心虚地小声说道。 “我都听见了,你妈就给你三块钱,只够交住宿费的,吃饭没有钱了,我这交完住宿费还剩下有两三块呢,到时候先借你一块。没有吃的了,我们就晚上提早回来。”韶云真诚地和静茹说。 听着韶云的话,静茹心里暖暖的,自己家的困难还是让韶云知道了,静茹知道韶云的家也不富裕。能拿出钱给自己,那是多大牺牲啊。 “谢谢,你韶云。”静茹感激地望着面前,这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孩,搭在肩膀上的两个包裹,遮着快看不见人了。静茹两眼闪烁着感动的亮光,小脸红扑扑的,显得非常的可爱。两个人在晨光中走着,穿过昨天晚上的那片玉米地,薄雾在秸秆上飘着,淡淡的雾气显得朦胧和清凉。? 到学校的时候,离上课时间还有半个小时,韶云和静茹先去教导处,登记办理了住校手续。静茹去了女生宿舍,韶云去男生宿舍的时候已经没有床位了。 和韶云一样没有床位的还有杨莲生,最后经过商量,在管后勤阿姨的帮助下,决定先让韶云和杨莲生,临时睡到班级的教室里。在黑板的边上放一张床,让两个人暂时将就一下,等前面的寝室修好了再搬过去。听着后勤处的安排,韶云回头看看小胖子杨莲生,最后无奈地点点头,两个人先把被褥放在其他同学的铺位上,晚上下课后,后勤处会安排床给两个人,搬到教室里面睡觉。白天上课把床被收起来,不影响同学们上课。 带着无奈韶云和杨莲生回到教室上课,经过三班的门口,把静茹叫出来,给了她一块五毛钱。“韶云,我分了床位,是个上铺,有点不习惯,都害怕晚上掉下来。”静茹接过韶云给的钱,对韶云说道。 “那你还好,分着床铺了,我和杨莲生报名晚了没有分床位,要临时到班级教室里睡觉,还不知道要睡到什么时候呢。”韶云有些羡慕地和静茹说。? 静茹一听韶云没有床位,一阵担心忙问道:“那你俩晚上在教室睡觉,那么空旷,会不会冷啊?”“没事,我身子胖,散热快,会给韶云取暖滴,嘿嘿。”杨莲生不知啥时候走到后面听着静茹的关心,嬉笑着开着玩笑。静茹斜着眼瞥了一眼杨莲生,“还怪敏慧爱说你,你自己都说胖了,下次说你小胖子可不许闹哦,快去上课。”静茹像大姐姐一样说了杨莲生一句。然后和韶云打了招呼回到教室去了。 韶云回头白了杨莲生一眼,不过这个家伙看起来确实有点圆。转身直奔教室走去,到了座位上,看看同桌的钱虹虹还没有到,把书包放下之后,用抽屉里的废纸把整张桌子和板凳擦了一遍。 “韶云,你今天来得真早!”刚刚擦完,钱虹虹在后面叫着,冲着他打招呼。“你也不晚,铃声还没有响呢,我早来是要办住校手续。”韶云侧身让钱虹虹进到位置上,韶云才坐了下来。“你住校了,那就方便了,以后你天天都早,我带个毛巾给你,这样你可以先擦擦桌子,嘻嘻。”钱虹虹一听韶云住校,突然有点小期待小欣喜,自己可以不擦桌子了。自己最不喜欢擦桌子板凳了。 “你……”韶云无语,自己成了为她服务的服务生了。看韶云有点脸色不好看,钱虹虹急忙说道:“不让你白擦的,这是奖励你的诗歌集。”说着随手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诗歌集,交到韶云的手上。韶云一看是冰心散文集,心里一下子高兴起来,一把抓着书,飞快地翻开看着。 刚刚贪婪地翻看了几页,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吓得韶云赶紧把书收回抽屉里。看着韶云那紧张的样子,钱虹虹“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窗外的大杨树上,小鸟欢快的在树上蹦来跳去,唱着自由自在的,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歌。阳光已经慢慢地升起来了,柔和的光芒透过枝叶洒在校园内。董老师踩着铃声走进教室,看着起立问好的同学们,对着班级花名册把同学们的名字都点了一遍。看到同学们一刻都没有迟到,董老师非常高兴,打开教科书开始上课。 新的一天,正式开始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晚自习两节课的正规教学。韶云看着一周的课程表,最关心的还是自己下晚自习后的休息问题。 中午和晚上的两顿饭韶云都节省着,每顿只花掉两毛钱的伙食。生怕到后面没有钱吃饭,当晚自习下课之后,后勤的老师喊韶云和杨莲生,搬了一张木床过来,放在了教室前面黑板靠右的窗户下面。刚好够一个床的位置,韶云和杨莲生两人把被子拿出来,一床铺在下面,一床盖在上面。就这样两个陌生的同学共用一张床,开始了同床的尬尴睡眠。 第十四章 湿漉漉的被子 秋天的夜晚还是比较凉的,空空的教室除了课桌和凳子,就剩下一张小木床。韶云和杨莲生等同学们都放自习回去以后,跑到食堂的水龙头下弄了一盆水,洗洗脸和脚。匆匆忙忙地关上教室的大门,检查了每个窗户都关紧以后,就准备休息了。睡觉前韶云拿出钱虹虹给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跑到自己的座位上翻看着,在学校统一熄灯之前想看上一章。“韶云,你还不睡觉,我先睡了,我可要睡南头,你睡北头冲着窗户,到晚上冷了冻着你可不怨我哦。”杨莲生看韶云跑位上看书,边整理被子边对着韶云说。 “你随便选,我睡哪一头都行,你先睡,熄灯的时候我再睡,别把地方都站没了就行。”韶云一边看书一边随口应着。韶云完全被小说给吸引住了,保尔柯察金的少年磨难,十二岁被开除出校,一股同情的情绪在韶云的思维中形成,当看到巴尔出狱后无处可去,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两个人见面的那一段情感,让韶云感叹不已,朦胧中的韶云已经知道情感了。 正在剧情中跌宕起伏的时候,灯突然熄灭了,学校统一熄灯休息了。带着遗憾韶云借着窗外微弱的天光,摸索着把书收进书包,然后扶着课桌到床上睡觉,这时候已经能听见杨莲生微弱的鼾声,他竟然这么快就睡着了。韶云来到床前脱掉外边的衣裤,轻轻地掀起一边的被子,把小胖子往边上挤一挤,睡下了,第一次和一个陌生人挤在一张床上,在这么大的空旷的教室里睡觉,韶云还真有点不习惯,久久不能入睡,一直在想着保尔接下来会怎么样,能找到红军吗?带着思维的跳动,听着呼噜声,想了好久,最后困了,迷迷糊糊睡着了。 天光刚泛白的时候,外面的鸟雀就叽叽喳喳地叫了,还不时地飞落到窗户上,噗噗的声响把韶云从睡梦中惊醒,韶云刚刚想翻个身子,突然一阵湿热感在身子下边传来,韶云一惊急忙伸手往下摸去,当手摸着湿热的地方时,韶云惊呆了,被子和自己裤子上是湿漉漉的。韶云一骨碌爬了起来,急忙掀开被子一看:“我操!”杨莲生的身子下边湿了一大片,连带着自己的裤子也被浸透了。“死胖子,快起来,看看你干的好事!”韶云有些发怒了。杨莲生一下子惊醒了,揉着眼睛迷糊地问道:“怎么了,谁骂我?”当他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冰凉后,一下子就跳下了床,摸着自己的内裤湿漉漉的都快被自己捂干了,而垫着的被子一大片湿的。“你个死胖子,你,你怎么有尿不起床啊,看把被子湿的,还怎么睡,一股味道,把我的裤子都浸湿了。看看你干的好事。” 杨莲生看似无辜地瞅着被尿湿了的被子,和自己的内裤,一阵羞愧:“我小时候就尿床,都是我妈半夜叫我起床的,你又不叫我,我,我。”韶云无语,原来看似粗壮的杨莲生还像个孩子,“你也不早把你尿床的陋习跟我说,不然睡的时候先把你叫醒不就完了吗,现在怎么办?赶紧把你的裤子换下来,待会拿到食堂那边去洗,被子先不管了,等同学们来之前弄到宿舍那边晒一下,不然晚上怎么铺啊。这件事情千万别让人知道,不然你就没法在班里混了。”紧张慌乱之后韶云飞快地想着解决的办法。 两个人也顾不上再睡了,赶紧换了湿了的内裤,把被子折叠好,韶云扛着被子去宿舍那边找地方晒起来,杨莲生羞愧地拿着盆到食堂那边打水洗内裤。忙完了一切,天还没有彻底放亮。韶云回到教室内,把床和被子整理好,让同学们看不出一丝的破绽,才回到座位上。拿起课本,准备把昨天的语文课先背诵下来。刚翻开课本杨莲生回来了,他走到韶云跟前喏喏地说道:“那个,韶云,我,我小时候尿床的事情我只告诉你了,别和旁人说。我,我请你吃东西。” “放心,我不会说的,你自己不说没有更多的人知道,我就怕晒被子,会被别的同学猜测,如果有人乱猜,就说是我尿的好了。”韶云安慰着杨莲生。见韶云如此仗义,杨莲生心里一暖,自己打小因为是早产儿,尿床的毛病一直是家里人的心病,这次来住校,他妈妈非常不放心,特意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自己晚上睡觉惊醒着点,如果是一个人睡觉或许不会被人知道,可未曾想和韶云一个铺位,好在是教室里没人发现。不然让同学知道,特别是被女同学知道,那杨莲生可就真的抬不起头来了。 “谢谢你韶云,下次我多带一条被单,给你换上。”平时不大礼貌的杨莲生,一下子变了好多,可能是自己内心的不为人知的秘密突然透明起来,从而释放了压力,人也突然成熟了许多。 “好了,看你谢什么呀,你的这个毛病慢慢会改掉地,以后晚上少喝点水,中间我叫你起夜,就没事了。”韶云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件事做好,也是对杨莲生的帮助。 天渐渐亮了起来,韶云拿起书本到门外的走廊里,大声地朗读背诵起来课文,杨莲生也拿着书本在另外一边大声地朗读着,在朗朗的读书声中,似乎忘记了一切的不快乐。 树上的鸟雀被读书声惊到,嘴里衔着的小树枝,慌乱中掉了下来,尚未搭建好的窝在晨光中晃动着。读了大约半个时辰,食堂的炊烟升了起来,很快就能吃早饭了。看着渐渐多起来的同学们,拥挤到食堂的水池边刷牙洗漱。韶云和杨莲生庆幸起来的足够早。不用挤水池,要是再晚的话,就要露陷了。 韶云已经能够很顺畅地背下了昨天老师上的课文,再看看另一边的杨莲生还在大声地朗读着,韶云停了下来,转身进了教室。把书放回书包里,然后到操场上跑一圈,再去吃早饭。看到离开教室的韶云,杨莲生停了一下,但自己还没有把课文背下来,就继续大声地读着。 操场上韶云气喘吁吁地跑着,已经跑了四百米,浑身有点出汗了,到了接近双杆的边上,抬眼看见了在拉伸的敏慧,韶云很差异:“敏慧,你这么早出来锻炼啊?”“韶云,你在跑步?起的这么早啊!”敏慧也非常惊奇。操场上锻炼的同学并不多,因为吃完早饭后,会有早操运动,大部分同学起的没有这么早。? “敏慧,你和那个同桌调开没有?早上杨莲生还吵着,要去找那个同学的麻烦呢,这一天课上下来,也没有顾上,你那怎样了,叫林三炮的同学还有没有再欺负你?”韶云突然想起敏慧被欺负的事情,关心地问道。 “我找老师和那个家伙调开了,现在我的同桌是个文静的小男孩,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了。让杨莲生那个小胖子,不要再为我找人家麻烦了,老师知道了会处罚地。”敏慧听到韶云说杨莲生还记得这事,急忙让韶云放心。 “那就好,你一个人在六班,如果有什么事情记得告诉我们,毕竟大家是一个学校考过来的,有人欺负你,一定要和我们说,那我和杨莲生说你没事了。”韶云知道敏慧没事,彻底放心了。 又跑完一圈,韶云感觉累了,就急忙回教室,准备吃早餐了。杨莲生看到韶云回来,早早地把碗和筷子拿着,准备和韶云一起到食堂打饭。 两个人往食堂去的时候,悄悄地拐了个弯看了一下在宿舍后面,院墙边晾着的被子,看看没有引起同学的注意才放心。路上韶云对杨莲生说:“莲生,刚才我跑步的时候遇见敏慧了,她已经换了同桌,让我转告你,不要为了她去找那个林三炮的麻烦了,怕你被老师处罚。看来敏慧也挺在乎你的呀。” 听着韶云的话,杨莲生有些脸红小声道:“哪有你说的,那个胖妞就喜欢和我作对,怎么会在乎我。”两二人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食堂,已经有好多同学在排队买饭了。 杨莲生主动要求给韶云打早餐,被韶云拒绝了,最后韶云多打了一个馍馍和稀饭,准备找到静茹,给她吃,刚打完出来就碰见静茹和香草也到了。 韶云把早餐递给静茹道:“静茹,我帮你打了一份,你先吃,我和莲生到教室去吃,我带了咸菜,要不你也过去吃点?”“有咸菜,那等我一下我也要去吃。”香草在边上听韶云带来咸菜,嚷嚷着,要等她一起。韶云笑了笑:“那你快点,迟了我们就走了不等你了。”静茹本来不想要韶云打饭的,但想到自己的钱还是借韶云的,就欣然接受了。 第十五章 卫生评比 等到香草也打了馍馍和稀饭,几个人一起到教室里,韶云拿出妈妈装在袋子里的咸菜瓶打开盖子,几个人吃着馍馍就着咸菜:“真好吃,下次多带点,我喜欢吃。”香草边吃边夸着。 “就你嘴馋,要不回家让你妈也盐一点,带来给我们也吃一下。”静茹白了香草一眼,看着韶云的瓶罐子被吃掉一半,心里有些不忍。 “没事,你要喜欢吃,我让我妈多盐点,家里的辣菜有好多呢。”韶云连忙打着圆场。 几个人边吃边聊,一顿早餐就这样解决了。收拾完碗筷,早操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住校生和走读生都匆匆忙忙地赶往大操场,各个班级寻找队列,按年级班级,黑压压地排满了整个操场。 大喇叭在高昂的音乐过后,播放着第五套校园体操:“现在我们开始做广播体操,第一节伸展运动,预备,开始······”跟着广播的播报,同学们认真地做着体操。 今天的高大壮,来的晚,排在队伍的最后面,三心二意地,不好好做操,别人向上他向下,别人踢腿,他掐腰,有意出着洋相,以此引来其他同学的注意。还故意做出一副滑稽的样子,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鼓起像青蛙小肚皮一样大的两个腮帮子,逗得边上同学都做不好操。 当做到最后一节跳跃运动的时候,他只是拍手,不跳起来,把和他相邻的同学笑的握住肚子,蹲在地上。 这时候董老师出现在他的身后,看了他一眼,内心也很无奈,大声训斥道:“高大壮,认真点!”一个激灵,高大壮立马站直了身子。 看到乖乖的高大壮,周边的同学哈哈地笑了,只有董老师才是他的紧箍咒。孙猴子不敢再蹦跶了。 早操结束,同学们散去,回到各自的教室准备上课。韶云走着,突然感觉后面有人拽了一下他的衣服,回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钱虹虹跟在了后面,对韶云使了个眼色。韶云刚想开口,就见钱虹虹把一个手指放在嘴上,然后快速地从书包里,拿出一块西式饼干塞到韶云的手里,然后装着没事人一样,从身边迅速地走开了。韶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手中的花色包装上,印着的饼干图样,心里莫名,看来钱虹虹早上都吃这种饼干。 今天的早饭,馍馍稀饭和咸菜,韶云已经吃饱了,看着手里的饼干,内心有一丝触动,这个同桌准能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惊喜,先是自己没有阅读过的小说,诗歌,还有这种西式的饼干,生活层次的不同,让韶云有一种仰慕的新奇感。 一天紧张的学习开始了,自从和钱虹虹坐同桌以来,韶云每天都被她身上的香味熏陶着,上课有时都不能注意听讲。有几次老师叫到他的名字,他都没有听到。他也恨自己不争气,时常摒住呼吸,想不让气味钻进脑子里,可总也管不住自己思维,有一种迷幻的感觉,几次都想和钱虹虹开口,让她抹淡一点,但又怕伤了她爱美的心,自己不习惯,也许只是暂时的,钱虹虹自己长期抹雪花膏,可能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习惯,或许女孩子自己闻不见这种香味。她的家境好,有化妆品消费。 韶云只能强迫自己慢慢地适应,时时刻刻镇定着自己的心神,还幻化在和静茹同桌的思维中,时常想,这要是静茹也抹了雪花膏,自己会是个什么样的感受。 当语文课下课之后,老师布置了作文题,让同学们写完后交到课代表那里,然后由课代表抱到办公室交给董老师统一批改。 到下午快下第三节课的时候,能交上来的还不到一半,钱虹虹有些急了。央求着韶云帮忙去挨着排催缴上来。 韶云看看许多同学都没有完成,有得同学急的额头都冒汗了,再催的话更着急,就和钱虹虹说:“下课后,你先把收上来的本子交上去,剩下的等晚自习,许多同学完成了再收,如果晚了我帮你去交,你可以先回家。”听了韶云的话,缺乏当课代表经验的钱虹虹,使劲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韶云的主意。 很快下课铃声响了,钱虹虹抱着不到一半的作业本去了办公室。今天是韶云这一组卫生值日,看着钱虹虹去送本子,韶云主动跑到教室的后墙角,取了扫把开始打扫卫生。这一组的杨莲生、露丝和香草看见韶云开始干活,也收拾了书包,然后把教室内的板凳都放到课桌上,大家一起动了起来。 扫完教室内,再到室外的场地打扫,露丝抱着扫把簸箕,去扫门前那些被风刮下的树叶,叶子随风在地上翻滚着,仿佛专门和她做对似的,飞得满地都是。 露丝拼命地把落叶扫到簸箕里。那些树叶哪里肯听她的话,她总也扫不进飘飞的叶子,急得自己得额头都冒汗了,杨莲生看见之后,快步地跑过来,用手抓起了满处飞舞,在地上打滚的树叶,把这些调皮的捣蛋鬼扔进簸箕里。 露丝感激地看着,心里一阵小感动,小声地说:“看你把手都弄脏了。”杨莲生笑着说:“洗洗就行了。”两个人扫完树叶一起向水房走去。 韶云看着大家用心的把厂区卫生搞完之后,心里一直在想,高大壮是卫生委员,怎么不见人影子呢,好歹也自己先监督检查一下呀。 待会有教导处的卫生区域检查,每天都要评比的,哪个班级的卫生保持的好,打扫的干净,就会有一面流动的小红旗,会得到学校的通报表扬。 但今天韶云这一组值日,高大壮早就跑的没影了。看来高大壮对这个卫生委员的职务不上心,对自己是值日生,更不放在心上。 钱虹虹送完作业本回来之后,卫生已经搞完了,看着韶云两手提着垃圾篓,准备去倒垃圾,刚准备伸手帮忙,但又把手缩了回去,“嘻嘻,你自己送,看着怪脏兮兮的。” 韶云无语,看看钱虹虹修长皙白的手,真不是劳动的手然后说道:“你回,卫生都搞完了,我自己送就可以了。”韶云把垃圾送到厕所边的垃圾桶里。还没有倒完,就看见教导处的卫生检查员领着几个班的卫生委员到了教室门前。这时一阵风刮了过来,树上的叶子哗哗地随风飘落下来,刚好把一群人的头上和身上刮得到处都是。众人在一班的门前停了下来,看着满地的落叶,主管卫生的领导说:“一班的室外卫生不及格,要重新打扫,再看看室内卫生情况。”说着领着一群人走进了教室。韶云倒完垃圾再回来的时候,看到刚打扫完又落得满地一片片树叶,一下子慌了,赶紧挥起扫把,紧忙紧的往一起赶。? 当韶云把门前的树叶都扫进垃圾篓的时候,卫生检查的人才出了教室的门。但负责的领导只是看了一眼韶云和已经没有树叶的门前,没有言语带队去了下一个班级。看来这次的卫生检查一班的小红旗飞了。 过不多久就听见学校的喇叭里开始广播:“今天夺得卫生红旗的班级有:初一“3”班、初二“1”班、三“8”班…。”“什么?什么?初一“3”班,没搞错!我们的卫生搞得也很好啊。”一班的许多同学,特别是香草、露丝她们搞得多仔细啊,怎么就比不过其他班级呢?许多人带着疑问和不甘心。“肯定是我们班的卫生委员没有参与评比打分,才被别的班级得了先,高大壮跑哪去了。怎么不参加卫生检查,或者先保持监督一下班级卫生呢?”有同学把没有得到小红旗的责任,算在高大壮身上。只有韶云知道怎么回事,那是一阵风做的乱,把辛辛苦苦的卫生区域刮得都是落叶,刚好被检查的人撞见,又没有人在现场保持,只能说运气不好。 跑的没影的高大壮,此时正躺在操场的草坪上,仰面看着天上被风刮过的一片片浮云,大喇叭广播的声音,让他一惊,竟然忘记自己是一班卫生委员的事情了。“糟了,给忘记了,三班得了小红旗,今天好像是我们组值日,不行得回去看看。不然同学们都要怪我了。” 急急忙忙地回到教室,看见高大壮走进教室,正在议论纷纷的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高大壮,你跑哪去了,为什么不参加卫生检查组的评比,害的我们没有得到小红旗!”梁珊珊一看见高大壮气就不打一处来。“你管我呢,谁让你们没有把教室打扫干净,我还没有找你们算账呢,我来检查检查。”说着装模作样的左右看看,摸摸桌子和凳子,然后说:“挺干净的呀,三班一定是自己给自己打高分了,明天我就要他们好看。”说着话扫视了一眼班里的同学,一个‘伟大的计划’在心里酝酿着。? 第十六章 班级的争斗 韶云对小红旗被三班夺走,虽感觉意外,但自己班所以没有得到小红旗,却心知肚明。对于班级的卫生韶云还是认真地打扫,教室内基本上是干干净净的。 高大壮就是一张嘴管用,打扫卫生不参与,评比不参与,这个卫生委员有点失职,难怪班里的同学看不下去呢。而参与打扫的同学,累的浑身是汗,看着明亮的教室,虽然没有得到小红旗,但心里也释然了。下次一定要更努力地保持环境卫生,争取得到学校的表扬,那可是班集体的荣誉。 晚自习的时候,还有同学议论着卫生评比的事情,高大壮趴在位置上默默地听着,不言语。今天没有参加打扫卫生的小组成员,除了高大壮,还有钱虹虹。同学们的议论声听在耳朵里,对钱虹虹来说也是一种折磨,她去送作业本了,即使她参加了打扫,可能结果还是一样。 她在家就不爱搞卫生,一般都是妈妈搞得。她生了一双细白娇嫩的手,又特别娇贵,爱干净。总觉得打扫卫生这种事情,是专门的环卫工人干的。自己就是喜欢书本,写写诗歌,弹弹钢琴啥的。 她不喜欢劳动的毛病,在家被妈妈说了好多次,但最后都被她撒娇的态度软化了。今天的扫除也是一样,本来可以帮韶云倒垃圾的,但韶云也不忍心弄脏她那干净的小手。 快要放晚自习的时候,韶云在班级内走了一圈,把白天没有交上来的作业本,基本上给收了上来。只有高大壮和另外一名同学没有完成。 “作业本待会我帮你送,天晚了,你早点回去。”韶云对收拾书包的钱虹虹说。“那谢谢你了,我就先走了,拜拜!”丝毫不客气地和韶云说了一声,钱虹虹背着书包就跑了。 韶云摇摇头,心想还真是不客气啊,把自己当语文课代表了。韶云收拾了一下桌子,抱着作业本去了董老师的办公室。回来的时候悄悄地跑到男生宿舍的围墙边,把晾着的被子收了回来。 闻着还有点味道的被子,韶云决定,以后晚上一定要把杨莲生给弄起来上一次厕所。不然天冷了,再尿床被子没法盖了。 第二天的美术课,杨瑜老师已经开始上课,课代表杨莲生,被老师点名到黑板上,画一幅自己随性的创作画,好久没有画过画的杨莲生,随手画了一片荷叶,和一朵莲花的花苞,在边上打着水一样的波浪,代表着池塘里的水,命名出水荷莲。 同学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杨莲生作画。高大壮气喘吁吁来到教室门口,冲着美术老师大声喊:“报——告——”。故意做出一副滑稽可笑的模样,打断了杨莲生的作画,全班同学看着他哈哈大笑。 杨瑜老师一看高大壮那个样子,知道是个不省心的学生,无奈地摇了摇头,挥手示意让他进去。高大壮就像一位凯旋的将军,提着一只垃圾桶,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仿佛明媚的春天就在眼前,高大壮怀着美好的心情,美美地睡了一节课。 高大壮能如此安心地在美术课堂上睡觉,一是他对美术课不感兴趣,二是坐最后一排老师不会注意到他。说明白点就是他不怕被美术老师发现。而且他刚刚干了一件自己最得意的事情。 因为三班得了小红旗,高大壮一直在心里惦记着,怎么想个办法让他们班得不着,想了一个晚上,终于想到了一个绝美的计划,在下午第二节课下课之后,高大壮从教室里拎着个垃圾桶,装满了垃圾往厕所方向走去,有同学看到高大壮今天这么勤快,以为他转变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高大壮当卫生委员以来,就没干过活。他是看着同学干活,自己享受一下当领导的滋味。 今天他拎着垃圾桶不是倒在垃圾箱里,而是悄悄地躲进男厕所,迟迟不出来,等到第三节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同学们纷纷向教室里跑去。高大壮慢慢地从厕所里出来,他看看四下无人,以最快的速度,把垃圾倒在三班的环境区域,然后飞一般地冲回教室。如此美妙的破坏计划,只有高大壮能想出来。 今天的卫生检查宣布结果的时候,高大壮竖起两只耳朵,摒住呼吸,眼睛瞪得滴溜溜的圆,手心里冒着湿漉漉的汗液,心里有些微微地紧张,这是他作为卫生委员以来,第一次为班里能不能得到卫生红旗而紧张。 不大一会儿就听见高音喇叭了喊道:“今天的卫生小红旗得到的班级有,初一‘6’班,初二‘4’初三‘2’班。”“什么,初一‘6’班,这怎么会呢,怎么不是初一‘1’班呢?”高大壮听了之后脑袋“嗡”得一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其实高大壮忘了一件重要的事,他把三班的环境区搞糟了,关键还要把自己的环境区打扫干净。何况还有其它的班级在竞争。他如同一只斗败的小公鸡,塌拉着翅膀,泄气地趴在桌子上。谁知道麻烦的事情还在后边… 放学后在操场上,高大壮被三班的一位女同学拦住了去路;“你就是高大壮对,我是三班的卫生委员童雅,这是我带给你的一封信,你先看看。”说完交给高大壮一封信,头也不回地走了。 手里拿着童雅给的信,看着个子小巧的童雅走远了,高大壮急忙打开手里的信,说是信其实是一封挑战书,上面写着:高大壮有人看见你把垃圾倒在我们班的卫生区域,是条汉子,明天放学后各带两名同学在厕所后面的空地上见高下。三班梁熊。 知道是因为破坏三班的环境区域,高大壮自知理亏,但看着落款的梁熊,高大壮并不害怕。梁熊他认识在小学的时候是一个学校的,还打过好几次架。每次都是高大壮赢得多。关键是带谁去才最合适,高大壮去找同组的杨莲生,商量对策,杨莲生不同意打架,但高大壮对这次决斗,竟表现出一副非常期待和向往的表情,他一定要把这次,没得到卫生小红旗的怨气,撒到三班人的身上。 看杨莲生不同意,高大壮急了:“爱去不去,还是不是一班的一个小组的,我找别人去。”看着气哼哼的高大壮要离开,杨莲生急忙道:“要不你找韶云,他讲义气,也很厉害。”高大壮一听,眼睛一亮问道:“真的呀,韶云看着比较精瘦,能行吗?”高大壮没有和韶云打过交道有些怀疑。 韶云听说高大壮为了班级的小红旗,得罪了三班,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知道杨莲生也过去,就答应了高大壮的请求。想一起去看看能不能化解,两个班级之间的矛盾,静茹还在三班呢。 第二天的下午,阳光明媚,长生藤的叶子,爬满了学校的围墙,像一片多姿多彩的海洋。在这片色彩缤纷的叶子墙下,三班的梁熊带着,他们班的两名同学,齐虎和李豹站在那里。 齐虎非常肥胖比杨莲生还大一圈,浑身的肥肉一晃一晃的,看着块头有点吓人,李豹高个头,像个电线杆一样站在哪里,这一胖一瘦的两人看气势可以唬一唬人。 韶云跟着杨莲生和高大壮来到空地上,才知道这架势不是谈判,是要开战啊。韶云刚想上前说两句,就被高大壮的言语打断了:“谁来和我打”一下子上前和梁熊对上了。 梁熊当仁不让,上前一步,一拳就冲着高大壮的脑门儿打来,高大壮一闪。回手就是一拳,梁熊一把接住,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你一拳,我一脚,不分胜负。 看着一见面就开打得两个人,韶云大喊一声:“都住手,先说清楚!”一个飞跃扑过去架在两个人之间。 看对方有人扑过去,李豹一下子扑到杨莲生的面前,抓住衣领子,杨莲生猝不及防,一下子被拉倒在地上。倒在地上的杨莲生奋起反抗,抓住李豹的手不松开,凭着一股子蛮力硬是把李豹也扯倒在地上,两个人滚在一起。边上的齐虎看着几个人都打上了,竟然吓得往后缩了缩,一阵紧张,吓得腿肚直哆嗦,心“砰,砰……”直跳,吓得尿裤子了。 韶云用了好大的劲才把扭打在一起的高大壮和梁熊给分开,自己的手背也被梁熊抓了一道印子。高大壮急了:“韶云,你那头的呀,干他呀!”“都住手,不要再打了!”但看着两个人的气势哪里会罢手。 正在这个时候,今天负责值日的静茹来厕所这边倒垃圾。看到这种场景,静茹也吓坏了,她高声喊:“潘校长,这边有几个学生在打架。” 高大壮、梁熊一听是管学校纪律的潘校长,一下子都住手了。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潘校长出现。只见静茹站在那里,“哈,哈……”大笑,大家才知道被骗了。大家望着对方那狼狈样,都“哈哈……”大笑起来,齐虎捂着裤裆迫不及待地跑进男厕所。 韶云感激地看看静茹,自己凭一己之力难以解决的事情,被静茹一句话,给化解了。 第十七章 饿晕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高大壮一头的乱发,梁熊的衣服纽扣都崩开了。杨莲生和李豹满身泥土,齐虎一身骚味,唯一还体面的韶云,手上也有印痕。 大家正在相互嘲笑对方的时候,看见静茹叉着腰站在那里,瞪着她那双美丽的眼睛,怒视着大家。大家都清楚眼下的问题,不是打架谁输谁赢,而是如何说服静茹不让她报告老师。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谁该跟静茹开口。 高大壮看看韶云:“韶云,你们是一个学校来的,要不你给说说呗,告诉老师就惨了。”韶云刚想开口,就见梁熊说:“你们女生,什么事情都喜欢报告没本事,我们不怕,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爱报告就去。”一听就是激将法。 静茹气急败坏地说:“谁要报告老师了,你们为了小红旗打架,不让报告老师,就好好地扫地搞卫生,打架就能得着卫生红旗了,切。”说完看了一眼边上的韶云,转身离开了。 看着走开的静茹,韶云的心里有一丝惭愧,自己在静茹眼里也成了那种,为了小红旗而打架的人。可能这种误会是解释不清楚的。 自从这次和三班的同学打架之后,高大壮一改以往的恶习,每天早早到校,亲自检查卫生,窗台、地面、环境区、走廊,每一个角落他都不放过,就连下课的时间,他也不去玩耍,而是自己跑到环境区去看看转转,要是发现那里不干净,实在不行了,就自己拿起扫帚、抹布亲自动手,去把看不顺眼的地方打扫干净。 韶云看着高大壮实实在在地,把卫生委员的职责担当起来,心里特别安慰,也许是静茹的话刺激了他,让他有所感触。高大壮太渴望拿到卫生小红旗了。或者也是怕三班的同学报告老师,他破坏三班的环境卫生,并和同学打架,因此怕连累杨莲生和韶云。 高大壮早早地来到学校。整整一个上午和下午,他都是在激动与紧张中度过的,主要是为自己当卫生委员以来,第一次用心尽一个班干部的职责。在维护着班级的卫生,好不容易熬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高大壮心里非常忐忑不安,如坐针毡,一直在那里患得患失,手心里直冒汗。 韶云回头看着高大壮那紧张的神态,心里有一丝感动。随着广播喇叭宣布,卫生红旗的结果是:初一‘1‘班……全班同学欢呼雀跃,杨莲生竟然高兴地跳起来大声地拍着手掌。高大壮握紧双手,使劲地在自己的脑袋上捶了几下。班长带领全班同学鼓起了掌,高大壮非常享受这个时刻,他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劳动获得了别人的掌声。? 梁珊珊今天看高大壮的眼神不一样,觉得这家伙也没有想的那么差劲。对高大壮最近的表现都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的下决心,以后自己尽量和他和睦相处。 韶云听到班级得了卫生小红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对于高大壮去破坏三班的卫生和打架的事情,就在心里放下了,看来静茹的话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秋天的落叶还是一如既往的随风刮着,高大壮今天的心情复杂,开心和满足感第一次让他看见什么都是美好的。 手里抓着一片落叶在嘴里咀嚼着。看着天空飞过的小鸟,那么的自由自在,觉着自己也变成了小鸟一样。 路上遇见了梁珊珊,微笑着对高大壮说,“高大壮,祝贺你,你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我为你高兴。”看着从来都不待见自己的梁珊珊,主动和自己说话并祝贺自己,高大壮心里特别美,小脸激动的通红,喉咙发干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高大壮觉得特别不真实。 一周的学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到了周六的这一天,韶云已经没有钱吃饭了,早上和中午两顿饭都没有吃,快下课的时候,韶云已经饿的嘴里有酸水了。强忍着痛苦,前胸贴后背的肚皮叫个不停,课都听不下去了,满眼都是小星星在跳动。一直挨到下课,老师出了教室,同学们都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去,今天是周末,很多住校的学生都要回家,准备下一周的伙食。 窗外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有伞没伞的同学都慌忙地往外跑,生怕雨下大了不好走。不大一会儿功夫教室里的同学已经走的差不多了。钱虹虹不紧不慢地收拾着书包,她不着急,小书包里一直带着小巧的花伞,无论刮风还是下雨,天晴还是天阴,都随身带着,可以说小花伞和水杯是钱虹虹出门必带的物品。 钱虹虹不着急回家,还有一个原因,她中午吃饭的时候和妈妈生气了,她父母都是医生,平时上班比较忙,对于钱虹虹的学习很少有时间过问,但吃完午饭,妈妈让她休息一下,钱虹虹嘴上答应着,却在卧室里看小说。 被她妈妈进来的时候发现了,就说了她:“虹虹,现在初中课本那么多,小说就少看点,快期中考试了,抓紧学习功课要紧,别让我和你爸操心。中午不许看小说,快点休息!”妈妈难得这么严厉地和钱虹虹说话。钱虹虹感觉受了委屈似的,手里的小说【青春之歌】正看在紧要处,心里闹嚷嚷的也睡不好。 但在妈妈的监督下,只能放下书本倒在床上装睡,心里还在小说的情节中没有出来。迷迷糊糊的很快就到上学的时间了,妈妈告诫她,今天是周末,她下午不加班,要钱虹虹早点回来学习,自己难得在家看着,以前小学的时候对女儿不上心,但钱虹虹聪明,成绩也好。但上了初中,总感觉女儿不爱看课本,老迷恋小说了,一本接着一本看,这可不是好苗头。所以自己也要对女儿上点心了。 “韶云,你没事?看你脸色这么差,那里不舒服?”同桌钱虹虹虽然不情愿回家,但看着同学都快走光了,只能站起身准备回家,转脸看着韶云痛苦的脸色,关心地问道。 “没事,一会就好了,我先让你出来。”说着话韶云准备站起来,好让钱虹虹出去。刚想起身,突然眼前一黑,一下子就趴倒在座位上。“韶云,你怎么了!”钱虹虹看韶云一下子趴倒,马上慌了。 “杨莲生,快过来帮忙看看韶云怎么了!”钱虹虹转头看见教室里,还有杨莲生和香草为数不多的同学,赶紧大声叫杨莲生过来帮忙。 杨莲生听到喊声一惊急忙从位置上跑了过来:“怎么了,钱虹虹,韶云怎么了?”“韶云好像生病了,你先把他的头扶起来,我给他喂一点水。”钱虹虹急忙从书包里拿出水杯,把盖子拧开,一手扶着韶云的后脑勺,一手把杯子对着韶云的嘴巴给他喝水。杨莲生用力地扶正韶云的身体,大声地叫着:“韶云!韶云!醒醒,你怎么啦!”在一阵忙活之后,一口水呛着了,韶云转醒过来。“咳咳·····”剧烈的咳嗽了几声,悠悠地醒了过来。“没事,我没事,就是饿的。”韶云缓过气来缓缓地说。“笨蛋,吓死我了。先等一下,我书包里还有饼干,我拿给你吃,饿成这样,也不早说。”钱虹虹急忙把水杯放好,从书包里摸索着。“别找了,我的书包里有,那是你大前天早上给我的,还没有吃呢。”韶云有气无力地说道。“晕死,有吃的还饿成这样,真服了你了,我这还有,赶紧吃,真吓到我了,还好我是医院长大的。”说着话钱虹虹又拿出一块西式饼干,撕掉包装纸,递给韶云吃。 虚弱的韶云,不再扭捏,把钱虹虹手里的饼干接过来,大口地吃着,当食物进到口里、胃里,甜甜的感觉和能量一下子让韶云匮乏的身体恢复了活力。钱虹虹递过手里的水杯让韶云喝下去,拿到水杯的时候韶云一阵感动,这可是钱虹虹自己每天喝水的杯子,上面还有钱虹虹的口香味。想到这里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莲生你把我的杯子拿过来,在床头的窗台上。”韶云对围在自己身边的杨莲生说。“你都喝过一次了,现在不喝晚了。嘻嘻······”跟在后面的香草打趣道。 钱虹虹听着也一阵脸红,“没事就喝我的杯子,我杯子里的水是温热的,刚好喝,你肠胃受伤了,先慢慢温养一下,医生救人不讲究。钱虹虹给自己和韶云找理由。 “韶云,你都两顿没吃了,我怎么觉得早上你说吃过了那么假呢,我和静茹姐吃饭,都没有看见你,要是静茹姐知道你都饿晕了,一定会心疼死的。”知道韶云和静茹关系的香草看道钱虹虹对韶云关心的态度,有意无意地提到了静茹。 韶云心知肚明,自己就是为了让静茹吃上饭才把钱借给了静茹,而自己空着肚子,打算忍一天就可以过去了。晚上回家就能吃饱了,谁知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还是没有办法忍到回家,何况没有吃东西,很难有体力走几里路回家。包里有个西式饼干,那是钱虹虹给的,自己并不想吃掉,只是摸着看看,算是一种情谊。 被饿晕的韶云,心里有两个女孩的影子,一个是静茹,一个是钱虹虹。 第十八章 班级的笑话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风刮着树杆呼呼的响。吃了饼干喝了温开水的韶云已经基本上恢复了体能。 钱虹虹松了口气,收好自己的水杯,拿出小花伞准备回家了。“谢谢你,钱虹虹。”韶云满脸写着真诚,看着要回家的钱虹虹说道。 “下次别这么傻了,有吃的还把自己饿晕,再见!”说完撑开下花伞,蝴蝶一样飞走了。钱虹虹走后,韶云对杨莲生表示了谢意,然后嘱咐香草和杨莲生别把这事给静茹说。略做休息,收拾东西和杨莲生香草一起准备回家。 窗外的雨已经有点大了,几个人都是那种能遮住头的塑料薄膜一样的雨披,韶云把雨披套进头里,把身子和书包都遮住,带头往三班那边走去,要约一下静茹她们。 三班的回廊上,静茹套着蓝色的雨披,后面跟着杨雨奇几个人,早就等在那里了。“韶云,你们才过来,雨有点大了,路上不好走,天黑了路滑。要现在就走吗?去喊下敏慧。”静茹隔着雨衣大声地招呼着韶云。 “好,马上走,今天放学早,下雨天看着天黑的早,没事。”韶云应了一声直接往六班走去。秋雨有点阴冷,雨披被雨点刮得啪啪只响,韶云带着大家从六班的门前喊上敏慧,一群小伙伴在秋雨中往回赶去······ 韶云到家的时候,隔着雨衣的衣服已经湿了,脚上的球鞋全是泥巴,袜子都裹在了脚上。妈妈看见浑身都湿漉漉的韶云,心疼的赶紧给他找衣服换上,又弄了一碗姜汤暖身子,害怕儿子受寒感冒。 换了衣服喝了姜汤,又吃了晚饭,韶云洗洗美美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迷迷糊糊地很快就睡着了。 睡梦中,他看见了静茹和钱虹虹,两个人向他走来。刚要到他身边,突然就被一条河从中间隔开了,而在河水流过身前时,手却够不着水面,看对岸,钱虹虹和静茹好像很激动的样子,似乎为了什么在争论着。最后都背对着对方,默默地走开了。韶云想喊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去,而面前的河流却越流越快,一会儿就淹没了静茹和钱虹虹的影子。 韶云急得一头大汗,惊魂未定,就被一阵喧闹声惊醒。韶云隔着被子就听见院子中,父亲和母亲的争论声,父亲声音很大:“叫他四姐拿粮食给孩子换粮票,这样每天就能吃饱了。不能老从他大姐那里借钱,不合适!” “我怕今天来不及,孩子下午就要去学校,昨天晚上回来你看他饿成啥样了,吃了三碗粥,好像饿狼似的,一定是在学校没有吃饱,脸都瘦尖了。不想办法给他拿伙食费,他读书用脑子,吃不饱饭哪成呢,小孩太累了。”母亲好像又要到大姐那里去给韶云借伙食费。 父亲却不让去借,要拿粮食换粮票给韶云买饭吃。两个人为了韶云的伙食费,一大早的就争论起来。 韶云在床上听着,鼻子一酸,看来自己的上学给父母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好成绩,才不辜负父母的一番心血。韶云默默地在心里下着决心。 周日晚上的学校显得特别的热闹,从家里回来的住校生,个个都带着瓶瓶罐罐,许多小菜和吃的,并备足了一周的食粮,让寝室里充满了快乐感,韶云因为还在教室里睡觉,就把自己带的咸菜和萝卜干连着袋子放在床上。一直等到很晚杨莲生也没有到。韶云想或许杨莲生有事情耽搁了,今天晚上不来了。一个人早早地看了一会儿诗歌集就睡觉了。 周一早上,秋雨后的天空格外的清爽,小鸟欢快地在校园内的大杨树上,飞来跳去,呼朋引伴地玩耍着。落叶一片片地粘在地上,被回归的同学们带回的泥土粘的牢牢的,所有的校园环境空前的糟糕,看来所有的班级又得辛苦地大扫除了。 第一节数学课还有十几分钟就下课了,一班的教室门前,一声“报告”打破了教室内上课的节奏,正讲到关键处的数学老师被打断,一下子就恼火了吼道:“报什么报告!都几点了!外边站着!”一声大吼,整个教室的回廊都有回音。喊报告的是杨莲生,背在身上的袋子,吓得一颤,差点从肩膀上滑落下来。满脸的汗水把头发湿湿地粘在额头上。“对不起,老师,我错了。”杨莲生诚惶诚恐地真诚道歉,还特意把头低下向着教室内的老师鞠躬。 “先站在门外,我的这堂课你不用听了!”数学老师脸色严肃,丝毫不讲情面。说完继续拿粉笔在黑板上演讲公式步骤。 杨莲生默然无语,低着头向门边站了站,把身上的布袋子放在门边地上,脸色通红,羞愧难当。 心里泛着苦涩,仿佛站在冰天雪地里一样,痛苦难熬,时间就似一年那么久。终于等到下课铃声响起。数学老师夹着教科书从教室内走了出来,冷着脸直接从杨莲生的边上走过,看都没有看杨莲生一眼。仿佛忘记还有这么个同学站在外面。无视,赤裸裸的无视,杨莲生的心特别难过。 刚下课韶云一下子冲了出来,担心地看着杨莲生:“莲生,你没事,怎么这么晚才到学校?”边关心地问着,边帮杨莲生拿起地上的布袋。杨莲生摇摇头,跟着韶云走进教室。 韶云把杨莲生的布袋放在两个人睡觉的床上,和自己的袋子放在一起,然后回头看着,杨莲生已经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边用袖子擦着脸上的汗,边解下身上的书包。 “你这么晚,一节课都没有听着,等会我给你笔记看。”同桌露丝看杨莲生情绪低落,轻声地说道。 杨莲生没有回应,双手捧着圆脸蛋,两个胳膊支撑在座位上,默默地想着心思。同学们都在课间出去玩了,他任然一动不动地呆在座位上。露丝看杨莲生没有回应自己,便知趣地不作声,把课堂笔记认真地整理一遍准备给杨莲生看。 上午剩下的三节课很快就结束了,下课的时候韶云约杨莲生去吃午饭:“莲生,我们去食堂打饭,我带了咸菜和萝卜干,饭打回来一起吃。”杨莲生默默地拿着碗跟在韶云的后边,一句话也不说。中午两个人把各自带的小菜拿出来,就着饭很快就吃完了。洗刷完之后,杨莲生直接就拉起被子躺在小木床上闷头睡觉了。 韶云一直觉得杨莲生有些不对劲,虽说迟到了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心里难受难堪可以理解,但都半天过去了。还是闷闷的不肯说话,他心里一定有不开心的事情。但他自己不说,外人也干着急不明所以。 看着闷头睡觉的杨莲生,韶云摇摇头,中午自己就不打算休息了,下周就要期中考试了,自己要抓紧温习功课,而且借钱虹虹的两本书还有一点没有读完。也要在这周读完还给她,拿着课本和书籍韶云打算到篮球操场上,找个清净的地方看书。 球场上,倚在球架上的韶云刚看了几页,静茹在这个时候出现在韶云的身后:“韶云,中午打饭的时候没见着你,你有去吃饭吗?香草和我说上周你都饿晕了,有没有这事,为什么不告诉我?”静茹一下子就把香草给出卖了,看来关心则乱。韶云回头看着静茹含嗔带怒的娇羞的脸,一阵慌乱。“哪有的事情,别听香草瞎说,我这不似好好的吗?”说着话韶云做了一个握拳伸展的动作,显示自己的强壮。 “都是因为我你才挨饿的,下次不许这样了。这周我带的有吃的,回头给你拿点,饿的时候吃。”静茹来到韶云的面前,轻轻地说道,言语中的关切和心疼韶云能清晰地感触到。 “我中午和杨莲生饭打的早,他今天好像不大对劲,昨天晚上没有到校,今天早上迟到被老师罚站了。看着闷闷不乐的样子,也不肯和我说话,他家会不会有啥事情?有空你问问和他一村的杨雨奇,好开导开导他。”韶云转移了话题和静茹说起杨莲生的事情。 “嗯,我待会问下杨雨奇,看看他知不知道杨莲生的事情。”静茹乖巧地答应着,两个人靠在球架上聊了一会。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韶云急忙和静茹分手,各自向教室走去。 韶云回到教室的座位上,刚刚坐下美术老师就带着教案到了门口。同学们慌乱地声音把教室弄的乒乒乓乓。 韶云奇怪今天老师怎么来的这么早,韶云抬头,“完了,杨莲生还睡在小木床上,被被子遮着身子,怎么办?杨莲生!”韶云意识到杨莲生还没睡醒,一下子紧张地赶紧悄声地对着小木床的方向喊着。但杨莲生一点动静都没有,因为他的头整个蒙在被子里,外边还被一床被子挡住了。 杨瑜老师走进教室,开始上课,韶云一颗心一直在小床上,生怕杨莲生被老师发现。杨瑜老师给同学们讲解了美术素描的基本手法,和绘制的技巧,并在黑板上随手画出一副简单的人体素描画。然后抬起头看着班级的同学们:“下面请你们的美术课代表,上来临摹一副素描。”说完看着班级的学生,没有人回应。大家都把目光向杨莲生的座位上看去,露丝的边上是空的。杨莲生哪去了?正在大家疑惑的时候,一个声音从黑板边的小木床上传了出来:“谁喊我?” 第十九章 准备期中考试 韶云正提心吊胆的时候,杨瑜老师还是提到了美术课代表,杨莲生,并要求他到黑板上作画。韶云的脑袋嗡的一下,完了。恰在此时,杨莲生被老师的喊声惊醒了,迷迷糊糊地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哗”全班同学一下子惊呆了,杨莲生彻底曝光在全班同学和老师面前。 “杨莲生同学,你。”杨瑜老师楞住了。杨莲生看着老师和全班同学惊诧的目光,一下子羞愧到无地自容:“老师,我······”急忙低着头从讲台前跑到座位上,在全班同学的目光中坐在座位上不敢抬头。 韶云有些自责,回到教室的时候,自己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杨莲生还没有起床,并且叫醒他,不然也不会让杨莲生这么难堪。 就在老师和同学们还在为杨莲生的事情惊讶的时候,韶云举起了手:“老师,我来临摹一副黑板上的素描。”“哦,韶云同学那你上来!”杨瑜老师看到韶云举手,把视线从杨莲生身上移开,示意让韶云到黑板上来。 在同学们的目光中,韶云走上了讲台,拿起粉笔在老师画的画一旁,开始临摹起来,行云流水一般,韶云刷刷几笔就把老师的素描画,临摹的七七八八,形似而且神态也微妙微俏。 同学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韶云的笔锋上,被他那娴熟的手法惊到了:“这家伙,什么时候学过画画了。”同桌钱虹虹更是唏嘘不已。好像刚认识韶云似的。 其实韶云在小学的时候就爱画画,经常画一些花卉和盆景,都画有一个小本子了,还经常性的拿出来给姐姐们看,不识字的姐姐都能看出韶云画的画好看。直夸自家弟弟能干。 韶云有绘画的天赋,看见一样东西,就会在脑海里形成影像,然后自己就能随手画出东西的形态来。画人物素描的眼睛特别形似。 随着韶云最后一笔落成,黑板上临摹出来的素描画,简直一模一样,只是线条的功底没有老师画的细腻。 但一晃眼,不仔细看,还真分辨不出。“好,非常好!韶云同学临摹出来的画非常好!大家就要向他学习,课下认真练习,这样在绘画艺术的天地里,会有许多惊喜的。”杨瑜老师看着韶云临摹出来的画,非常满意,当着全班同学们的面,表扬了韶云。 韶云放下手里的粉笔,在老师的表扬声中走下了讲台。在同学们热烈崇拜的眼光中回到座位上。 “看不出来呀,还会画画,平时也没见你画过啊,我看你当美术课代表最合适了,比课代表杨莲生上次画的画,好很多哦。”钱虹虹一看韶云坐下就悄悄的和他说。 韶云看看钱虹虹小声说道:“哪有,别乱说,让杨莲生听到,我这是把同学的注意力转移一下,不然杨莲生太尴尬了。本来上午迟到就很不开心了,再加上这次估计更难过了。”钱虹虹吐吐小舌头,不再说话。? 杨莲生在韶云主动举手到黑板上画画的那一刻,心里非常感动。本就羞愧的心在同学们为韶云的画惊叹不以的时候。他也抬起了头,也为韶云画的画感动高兴。一堂课在老师评论讲解韶云临摹的画中结束。再没有同学想起杨莲生睡觉的事情。 静茹在回到教室以后和同桌杨雨奇说:“杨雨奇,昨天你在家的时候,有没有听到关于杨莲生家里的事情,他今天才到校,而且迟到了,你和他家离得近,昨天没有去喊他一起来学校吗?” “哦,你说杨莲生啊,昨天去喊他了,好像他的外公病了,他昨天没有和我一起来。”杨雨奇把知道的情况给静茹说了。 其实从周六晚上回到家里,杨莲生暂时放松的心情,被一种恐惧所代替。伴随着外公阵阵地咳嗽声,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一夜没睡,到天亮的时候,他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接近中午了,奇怪家里静悄悄的,他揉了揉松惺的睡眼,正在疑惑。出门后隔壁的大婶告诉他,他妈妈和父亲陪外公去医院了。杨莲生在家自己找了点吃的,就赶去村医院看外公了。其实杨莲生的外公咳嗽已经有段时间了,家人一直催着他到医院检查。外公自己却不当回事,老说这是老毛病,冬天就这样。 隐隐约约地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了杨莲生的心头。他匆匆地往村卫生院赶,天空阴沉沉的,零星的细毛雨从空中飘下来。杨莲生能听见自己“砰砰”地心跳声,压抑、担心、恐惧,一种说不清的心情,他开始默默地祈祷,祈祷外公只是普通的感冒,不会是其它不好的毛病。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妈妈出门迎到了杨莲生。他的妈妈,此时头发有些凌乱,微微苍白的脸上,泪痕似乎还没有干。妈妈上来一把抱住杨莲生,焦急地说:“莲生才来啊,外边冷,我们赶紧去看你外公。” “妈妈,外公没事,你知道外公一向身体很好的,只是小感冒。”杨莲生焦急地问他妈妈。“嗯”妈妈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看看医生怎么说,可能要转院。下边的条件不好。”妈妈边说边把杨莲生领进病房。 紧跟妈妈的脚步,来到外公的病房。杨莲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向身体很好的外公,此时鼻子上插着氧气管子,胳膊上打着吊瓶。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闭着双眼,抽动的嘴角显得有一丝痛苦。 杨莲生的外婆眼睛红红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外公的左手。霎时,杨莲生觉得外公和外婆苍老了许多。杨莲生小心翼翼地来到外公的病床前,他的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股辛辣的味道冲到了他的鼻子,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外公睁开眼睛看见杨莲生:“孩子别哭,外公没事的,就是老病犯了,输点液,过几天就好了。”外公安慰着杨莲生。 妈妈从医生哪里出来,说办好了转院手续,下午就转到大医院去看看,杨莲生看着外公痛苦的表情,心里给自己说,我是初中生了,一定要坚强,不能在外公面前脆弱。 突然,杨莲生觉得特别压抑,空气好像被凝固了一样,他感觉呼吸都有些空难,一种难以名状的痛苦,充斥着他整个心房。他呆呆地看着躺在床上的脸色苍白的外公,一向骄傲自信的他觉得是那样的无力。他的外公太爱他了,从小经常给他买吃的玩的,哪怕自己没有的吃,也要节省下钱了给这个早产的外孙补身体。 下午在医生的帮助下外公转到了镇卫生院治疗。杨莲生没有跟着去,在家把妈妈交代的活干完,并把自己住校的用品带好,第二天才赶去学校。 知道杨莲生的外公病了,静茹心里也特别难过,下课的时候找到韶云,把杨莲生的情况告诉了他。韶云知道后终于明白杨莲生的沉默寡言,是因为牵挂心系着他生病的外公。韶云觉得言语的安慰都显得苍白。 吃饭的时候就主动给他打饭,并把自己的菜往杨莲生的碗里夹。几个同学也围着杨莲生,让他不要担心,他外公一定能治好的。快期中考试了,不要太分心,考出好成绩,也是给住院的外公一个安慰。 这几天钱虹虹很着急,连着几次数学和物理测验,她的成绩都非常不理想。同桌的韶云,作为物理课代表,他的试卷老师都不用一题一题的改,直接写一个大大的一百分。而钱虹虹想突破九十分都难。每次试卷发下来,钱虹虹都不敢看自己错的题目,不是公式不对,就是粗心大意不懂题目的意思。而老师分析试卷的时候,钱虹虹也把试卷遮起来怕被韶云看见分数和错题。 其实韶云从她的小动作中就已经猜到了,钱虹虹考的不好。语文、历史、英语是钱虹虹的强项,数学和物理,就有点偏科了,逻辑思维不够缜密。 几次韶云想张开嘴,给钱虹虹讲解她不懂得数学和物理题,又怕她碍于面子不接受,只能看着她在哪摆着试卷,愁眉苦脸。 看着钱虹虹愁眉不展的样子,韶云的心里很是心疼,可就是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安慰她,“钱虹虹,要不我给你讲物理题,就是你错的那两题。”韶云最后还是打破僵局主动和钱虹虹说。韶云在物理课上转脸的时候,就发现了钱虹虹的两道试卷中的错题。“马上就期中考试了,这种题型可能还会出现,如果现在不理解了,下次考试还容易出错。这是公式运用的思路。”韶云还是想用自己的方法帮助钱虹虹。 推了推眼镜,钱虹虹脸红了一下,最后轻轻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韶云把自己的试卷拿过来和钱虹虹的试卷放在一起,把那两道钱虹虹错了的试题,耐心地,细致地讲解给她听,直到她彻底理解。 第二十章 考试的担忧 坐在韶云后面的香草安静的像一株小草,每天上课下课都是静悄悄的,让人注意不到她的动作。这几天她的测试成绩比以前有了进步。心情也略微好一些,她从不把自己的情绪表现在脸上,更不喜欢在别的同学面前张扬。 高兴的时候顶多是微微一笑,然后就立即把笑容收了回去,她怕别人认为她喜欢沾沾自喜,幸灾乐祸。她的活泼可爱、睿智在熟悉她的人面前才能表露出来,比如在静茹面前就随性的许多。 随着考试的来临,大家在一起聊天的时间明显少了。静茹也有些紧张,生怕考的不好,在家人面前不好交代。秋天的天空瓦蓝瓦蓝的,一排大雁从头顶上飞过,排成人字形向南方飞去。阵阵鸟鸣声显得那么的自由自在和欢快,肯定没有烦人的考试和堆积的作业。静茹感叹着,秋天这个充满诗意,又令人伤感的季节。无论你的心情怎样,不论你是否准备好了,期中考试还是来了。 今天的集市特别热闹,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韶云为了缓解杨莲生的心情,中午的时候特意没有休息,拉着他逛集市。杨莲生的外公住院以后,他就一直闷闷不乐,眼瞅着就快考试了,这种心情肯定影响考试的发挥。 杨莲生跟着韶云在街上转了一圈,韶云来到一个卖苹果的摊位上,用三角钱买了一个有点破皮的苹果,在身上擦了擦,找到一个小卖部边上的水龙头,洗了洗,两个人分着吃。甜甜的苹果非常脆,韶云可是第一次吃,平时可舍不得花钱吃。 “莲生,这苹果真甜,就是太贵了点,我是第一次吃,你以前吃过这种苹果没有?”韶云引着杨莲生说话。“我外公买过,我小时候就吃过。”一提起苹果,杨莲生又想起了他外公。“哦,你别担心了,等这两天考完了,就去医院看他,会好起来的。”韶云没想到,苹果也让杨莲生回想起外公。看来他的外公,真是特别疼他。 两个人逛了一会儿就回校了,明天就开考了,杨莲生好几门功课的复习都没有完成。心绪老是不能宁静下来,一闭上眼睛就回想他外公在医院的情形,让他心里难过。 韶云看着着急,言语安慰着他,并在自己强项的科目上给他辅导。第二天,首先考的是语文和英语,对于钱虹虹来说那可是她的最强学科,都不用发愁,唯一让她担心的还是数学和物理,老出错,每次测验考试都在应用题上出错。数学,还有后面那道附加题,她老也做不出来,最要命的是本不该出错的计算题,她也会出错。就因为这,回家和妈妈汇报时常常被责骂。 考试卷发下来以后,钱虹虹飞速地浏览了一遍,提起笔刷刷地一会儿就完成了,最后的作文题,更是写到手停不下来,看看写满了卷子才妥妥地收尾。检查一遍就第一个交了试卷,同学们看着钱虹虹都有些羡慕了,语文课代表果然不简单。 韶云在钱虹虹交完卷子后,才把作文写完整,又回过头检查着有些答案疑惑的题目,不想忙着交卷。杨莲生感觉到有人交卷了,心里很着急,前面的题目中有好几道暂时放在哪里,确定不了答案,后面的作文题才写一小段,有点写不下去的感觉。 越是焦急思维越慢,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杨莲生急的身上发汗时,突然外公的声音又在脑海里响起:“莲生啊,外公很快就能好的,周末带你去玩,买好吃的。”对,写外公的爱,一下子杨莲生思维活跃起来,把对外公的爱和牵挂刷刷地写了下来。在考试时间快结束的时候,杨莲生完成了作文,并把前面的遗漏补回来了。 此时的香草也正在紧要关头,写完作文,时间已经不够检查了,只能匆匆地交了试卷。语文考试结束,大多数同学忙着交卷,只有高大壮还在赶最后的时间,想把没有写完整的作文写完,但在老师的催促下,遗憾地留着尾巴,交了试卷。 第二节考英语,钱虹虹又是第一个交卷,仿佛考试和平时完成作业一样轻松。而韶云却在最后一题的阅读理解中,被一个单词的含义给迷糊住了。反复思考都拿不准汉语的意思,最后把笔停了下来,看着边上已经交了卷离开,钱虹虹的空位子。思绪纷乱的时候,突然想起平时钱虹虹爱和自己用英语开玩笑的那句话。“pig”对是讨厌鬼,也是蠢猪警察的意思。韶云一下子把那句话理解了。 快速地完成了阅读理解那道题,整个考卷对韶云来说就这道题有难度,看来平时的课外英语读物也得跟上。不然死记硬背单词,不懂英语的环境和场合,同一个单词意思不同,很能通篇理解。韶云快速地检查了一遍试卷,等着下课交卷。上初中以后,韶云平时测验考试都不提前交卷,为的是给自己足够多的检查时间,争取考到自己满意。 当下课铃声长长地响起时,上午的考试结束了。考完语文和英语之后,钱虹虹并没有特别得意,任然怀着一颗惆怅的心回到家里,因为下午就该考数学了。数学是她最怕的一门课,无论自己怎么努力,每次测验考试都会出错。 午饭妈妈特别准备了好多钱虹虹爱吃的菜,还特意提前下班煲鸡汤给钱虹虹喝。吃饭的时候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妈妈说着话,她妈妈并没有询问钱虹虹上午考的怎么样。只是叮嘱她下午的数学考试要认真对待。 钱虹虹喝完鸡汤,就放下了碗筷,听着妈妈的叮嘱,心里默默地想:认真,每次都还很认真啊,可每次考试时就是要错,我能有什么办法啊。她胡乱地应着声,就跟妈妈说:“妈,我困了,要去午休了,下午我会好好考数学的。”钱虹虹妈妈看起来比她还要紧张,也知道自己女儿在数学课上比较弱。连忙点头答应着:“那你快去睡!我定闹钟到点我叫醒你。” 躺在床上,钱虹虹却睡不着,在床上翻来复去的。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秋凉的愁绪。钱虹虹有些烦恼,为什么韶云的数学那么好,每次都能考满分,而自己无论如何努力就差那么一丢丢,总出错。自己写诗写小说随手拈来,从来就没有忧愁过,数学和物理要是和诗词一样就好了。谁说年少没有烦恼,考试就是最大的烦恼。 钱虹虹辗转反侧,愁云充满了心头。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在妈妈急促地呼喊声中,钱虹虹睁开了松惺的睡眼。她慌乱地穿上外衣,急急忙忙地跑出卧室,出了门往学校赶去。背后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认真审题,对自己要有信心……。” 或许出卷老师理解了钱虹虹的愁绪,或许就是要调低试卷的难度,数学考试卷并不难,钱虹虹很快就做完了。随着下课铃声响起,钱虹虹欢快地跑出考场,等到梁珊珊出来,准备痛快地去玩一会儿。 韶云在考完后,一直很平静,复习的充分,学的透彻。平时的习题做的也很随心,把学习当任务完成的韶云,并不满足于书本的那些基础知识。他在拼命地汲取课外读物,而这些营养知识,全部来源于钱虹虹借给他的书籍。 他已经从钱虹虹哪里借阅了好几本书籍,仿佛钱虹虹就是一个知识的海洋库,总能拿出让自己欣喜如狂的许多中外名着。 一天,两天,在礼拜三的时候,期中考试卷批阅完成了。许多同学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紧张地期待考试的成绩。钱虹虹最担心的还是数学成绩,虽然考的时候不难,可总觉着心不踏实。 杨莲生也很不安,几门课发挥的都不理想。被外公生病的事情折磨着身心。同座位的露丝时不时的看着杨莲生焦躁不安的情绪,也不敢和平时一样开口找他说话。 香草的安静也被一种期待打乱了,她想考的更好,起码和前面的钱虹虹比不能差太多,不然自己都觉着没有面子。老师今天发语文试卷,铃声刚刚响过,董欣欣老师就抱着一大沓厚厚的语文卷走进教室,同学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董老师。 董老师扫视了一下全班同学,带着安慰的语气对大家说道:“同学们,我希望大家不要太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分数,这只不过是对大家开学以来所掌握知识的一个评估和检验,重点是让大家查漏补缺然后再接再厉……” 看着老师迟迟不念分数,同学们都有些着急,谁爱听这些大道理呀,唯一关心的就是分数。盼望着董老师快点宣布分数。 奇怪的是董老师只是念了名字,就让学生自己上去拿试卷,看着这只不过是普通的发作业本一样的行为。而拿到卷子的同学,真是有喜有悲。 第二十一章 班级排名 钱虹虹并不紧张,她很自信,语文一定不差;杨莲生手心有汗,当老师念到钱虹虹的时候,她飞快地跑上去接过自己的试卷,一看,心一下子就踏实了,九十九分,是作文的错别字被扣了一分。可能没有满分的语文。而杨莲生看见自己的试卷也一下子舒展了眉头,九十四分还不错,大步流星地回到了座位上。 香草也考了九十五分,自己美美地吐着小舌头,对自己的分数满意。而韶云在拿到试卷的时候看着显眼的九十八分,只是眉头动了一下。是作文扣的两分。看来自己还是比钱虹虹的作文写的差。 梁珊珊看着自己九十分的试卷,心里虽然小有失落但和平时测验差不多,最起码突破了九十分的大关,也算是对自己努力的安慰。这也难怪,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意料之中的,小小的失落感而已,没有过度的悲喜。 高大壮就有点惨了,他竟然没有梁珊珊考得好,只考了八十四分,天哪!一看卷子他就傻眼了,他丢了一道六分的阅读题,作文也被扣分了。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在同学的悲喜交加中,下课的铃声终于响起了。 露丝瞄了一眼杨莲生缓和的脸色,已经猜到他考的不错。自己瞟了一眼他的试卷反面,知道他考了九十四分,而自己考了九十六分,所以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出优越感,怕他又不开心。 下课后班级的同学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有的非常满足,有的抑郁寡欢。每个人都在揣测着班级的排名。第二节是数学课发试卷。钱虹虹心里比较坦然,她觉得试卷不难,自己考的比平时要好许多。附加题她和韶云对过,答案完全一样,她信心满满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数学老师,拿着厚厚的试卷走进教室。数学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错,脸上洋溢着难得一见的笑容。“同学们,我们班这次数学成绩考得不错,全年级第一名。”同学们激动地欢呼起来,看着学生们高兴的样子,数学老师的眉头略微一皱,话锋一转:“不过,我们班有几个学生本可以考得更好些,只可惜错在最容易拿分的计算题上。”同学们面面相觑,不知道那几个粗心大意的家伙是谁。 韶云心里不禁感叹道:唉……这就是老师啊,永远不会满足学生的成绩,似乎好上加好,达到完美,可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只不过是老师和学生一个共同美好的梦而已。 接下来数学老师开始公布同学们的分数,不像语文董老师那样直接发试卷。在老师抑扬顿挫的音调中同学们紧张地竖起耳朵,听着念出来的人名和分数:“第一名韶云,满分一百二十分,第二名季小青一百零八分,第三名······。”一百分以上的念完了。有的惊喜有的张大了嘴巴,惊呼有十几名同学考一百分以上,这么厉害。 钱虹虹,杨莲生,香草,等同学听不到自己的名字,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接下来是九十五分以上的同学:“香草九十九分,露丝九十八分······。”老师很快又把十名同学的名字念完了。 钱虹虹快要哭了,完了,完了,看来那几个计算题都出错的人肯定有自己,不然怎么没有考到九十五分。心怦怦地跳起来,越跳越快,就像音乐节奏越来越快的鼓点,时而大声,时而慌乱。就在钱虹虹难过的时候,突然听见老师的声音:“钱虹虹九十四分,梁珊珊九十四分,杨莲生九十四分,高大壮九十二分·······。” 钱虹虹两腿打软,艰难地拿回自己的试卷,一看一下子懵了,天哪,两道计算题都错了。心一下子跌落到谷底,这次回家怎么向妈妈交代啊,这么粗心,这么简单的计算题自己都出错,妈妈一定要大发雷霆了。想着想着,眼泪在眼眶里转着。一下子趴在座位上不敢抬头看老师。 和钱虹虹一样郁闷的还有杨莲生,梁珊珊也都错在计算题和附加题上。高大壮却非常满足,他总算离开八十分的区域了,一直测验都破不了九十大关,这次总算闯过了。心里还有点小欣喜。 杨莲生唯一怕面对的是外公的眼神,他妈妈倒是不会责怪他考不好,杨莲生自己心里有压力。接下来老师讲解试卷分析大部分同学出错的题目,钱虹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只是在哪里难过,反复摆弄着手里的试卷,韶云看着有些担心。 同一时间,三班的课堂也上演了同样的一幕。三班这次数学考的都不理想,一百分以上的才两名同学。静茹才考了九十八分,杨雨奇九十六分,郝天,吕梁都在八十多分。整体三班的考试成绩于一班相比差了一个档次。敏慧所在的六班更不能提,这么容易的试卷,全班一个一百分以上的都没有,敏慧才考了八十三分还算高分。班级与班级之间的差距一下子就拉开了。 英语试卷算是简单的,钱虹虹满分,韶云九十八分,杨莲生,香草,露丝都是九十七分。算是皆大欢喜,就是英语比较差的梁珊珊也考了九十二分,算是不小的进步。 下课后,钱虹虹在学校转悠了好一会,有点不敢回家面对妈妈。数学又没有考好,而且错在计算题上,这让妈妈怎么想,纯粹是粗心大意造成的。 韶云悄悄地跟着钱虹虹出来,在她的不远处看着两只手来回搓着衣服纽扣的钱虹虹,心里想:她一定是感觉数学没有考好,不敢回家面对妈妈,这样也不是办法啊,自己以后一定要多在数学上多辅导她。 看看时候不早了,韶云走到钱虹虹跟前轻声地说道:“钱虹虹,你还没有回家呀,要不我在食堂打饭,你在学校吃,是为数学没有考好不开心,别太在意了,这只是一个期中考试,以后我们在数学上多沟通,你会提高的。” 听到身后的韶云和自己说话,钱虹虹的心不由得很感动,心里热乎乎的。自从自己的分数下来以后,她一直很自卑生怕同桌韶云认为自己笨。又面临着回家和妈妈汇报考试成绩,心里的压力很大。 听韶云这么一说,心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谢谢你,韶云,以后我会努力的,我先回家了,你去食堂吃饭。”钱虹虹对韶云说完,昂起头大步流星地往家里赶去。 钱虹虹心想反正就考成这样了,最后鼓足勇气,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往家门走去。只见门虚掩着,钱虹虹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瞥了一眼在厨房里忙碌的妈妈。她的鼻尖有点发酸,心里有点难过,爸爸妈妈都是医生,平时上班都比较忙。妈妈还要照顾料理自己的学习生活,真不容易。 钱虹虹的妈妈已经感觉到女儿回来了,但没有见她跑到跟前汇报,估计又考的不咋样。钱虹虹想悄悄地想回到卧室,当她走到餐厅前的时候,妈妈围着围裙从里边走了出来。两只眼睛盯着钱虹虹,钱虹虹低着头,用连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向妈妈嘟囔着,说了考试的成绩。 一听数学才考九十四分,竟然错了两道计算题,妈妈一下子火了。气的脸色铁青,两片厚嘴唇像蜜蜂翅膀似的不停的颤动着:“你,你想气死我呀?”钱虹虹知道,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了。她抿了抿嘴,一副豁出去的样子,高声地回报自己的其他科的成绩。说完泪水便无声地从脸庞滑落,耷拉着肩膀等着妈妈批评。 钱虹虹的妈妈听完汇报,楞了半天才清醒过来,困难地咽下一口吐沫,悲哀地说;“都是我平时管的太少了,把你给惯坏了,以后数学要天天做习题,小说都收起来不许看!” 钱虹虹正准备挨着妈妈爆发的火气。但看见悲伤的神情浮现在妈妈的脸上,然后“唉……”了一声,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钱虹虹听了胸口有些微微的发疼,觉得有些对不起妈妈,因为每次考试她都要错在计算题上,越怕错越要错。这也许就是她的盲点和软肋。 “先吃饭,以后晚上下自习回来要做十道数学题再睡觉。”妈妈脸色温和了许多对钱虹虹说道。看着缓和的气氛钱虹虹知道自己又让妈妈伤心了,看来妈妈还是原谅了自己。 整个期中考试各班成绩统计以后,韶云在总分数上排名全年级第一,各个班级因此也知道了初一“1”班有个韶云的男生。钱虹虹虽然数学没有考好,但在总分数上也排在了年级第八名,杨莲生十八名,香草十六名,而三班的静茹在全年级才排三十六名。一班在总分数上还是牢牢地排在了第一位。二班的第一名在一班只能排二十名以后,三班更不用说了。 从一个期中摸底考试就显出了各班同学之间的差异。后面的几个班级都非常眼红一班。要是能到一班那一定成绩也能上去,许多同学都这样想。 第二十二章 不一样的眼神 期中考试过后,韶云一直被关注着,在学校里走到那里都有同学在后面议论。韶云很不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钱虹虹一段时间闷闷不乐之后,缓过劲来,她的妈妈不再唠叨她的学习,而钱虹虹也主动在数学课上下功夫,身边有个现成的数学状元,有数学上的难题就会放下自尊主动请教韶云。 静茹最近很心烦,考试成绩虽然在班上排名前十名以内,但总分数全年级才排三十六名,和第一名的韶云差距太大了。小学同桌那会儿,自己还和韶云的成绩不相上下。现如今刚刚半学期下来,从成绩和相处的时间都渐渐地拉开了距离。 只有每次的周末才在一块儿回家路上,短暂的相聚。两个人交谈的话题除了班级的趣事,在许多课外知识上,韶云的眼界更宽更广了,三句话离不开同桌钱虹虹,从言谈中静茹能感触到韶云对这个新同桌的仰慕和新奇。 韶云和静茹谈外国文学小说,诗词歌赋,和写作的时代背景,静茹听的云里雾里。进了初中以后,静茹在学习上很刻苦,也很努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思维反而不那么敏捷了,常常为一道难啃的题目弄得心烦意乱。 同桌杨雨奇除了语文作文依赖静茹改句,其他的课也有依赖症。静茹自己都想不明白,怎么去指导他的问题。小学的时候,韶云常给静茹补数学,特别是许多寒假作业上的难题,那时候自己是多么的开心啊,能完成作业还能有时间玩耍。 上初中的压力明显的增大,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好,为了给自己读书,母亲常常东挪西凑的给自己凑生活费,而依自己父亲的想法,农村女孩子是要给别人家的,上学和不上学没有那么要紧,虽说没有明显的重男轻女,但言语上总能感触到那种农村人的狭隘思想。 一次在回程的路上,韶云问她最近都有没有看啥书,她竟然没法接茬。分开后她瞥见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她觉得心发虚,韶云给她的感觉不一样了,有些高的攀登不了。那天晚上,她什么事儿也没做成,心好象丢了什么东西似的。 但学习却渐渐地比以前刻苦起来,每当她想马马虎虎地混过去时,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响起:“看看他的成绩多好,他多有毅力,自己太差劲了不行!”可是再怎么说,在听到钱虹虹的名字时,她慌乱了。可能钱虹虹的家境,教养和学习条件都是一种超越太多的不可比拟。 自己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娃如何和她相提并论。尽管在相貌上静茹很自信,但穿着打扮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看着钱虹虹每日更新的服装,和那潇洒的风衣外套,自己想都不敢想。 秋意渐浓,云淡风轻,满校园的落叶和静茹的心境一样滴落。韶云并不知道此时的静茹在为自己而烦恼,一如既往地努力学习,每天从钱虹虹那里借了课外读物,如饥食渴地吸取着知识,心都在知识的海洋里浸泡着。周围的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淡化。 杨莲生考完试之后,迫不及待地去医院看望外公,韶云在中午的时候陪着他一起去了医院。在病房里看见日渐消瘦的外公,并没有多大的起色,心里很难过。外公闭着眼睛,身上绑满了各种仪器设备的管子,呼吸机把外公的嘴巴遮的紧紧的。 杨莲生的妈妈和外婆陪在身边,杨莲生轻轻地拉着外公的手,小心翼翼地,生怕弄疼了病床上的外公。杨莲生轻声地低语道:“姥爷,我是莲生,我考完试了,来看看你,我考试的成绩还可以,年级排十八呢,你快点好起来,带我去买好吃的好不好?”外公眼皮动了动,似乎听见了杨莲生的话,眼角有一行泪在滴落。 妈妈把杨莲生带出病房,轻声地和杨莲生说:“孩子,你姥爷可能得了肺癌,还没有最后确诊,你好好上课,别太难过了。我和你姥娘陪着呢,早些回去上课,和你一起来的,是你同学,记得谢谢人家。”说完就让杨莲生赶紧上学去。自己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刻抹着眼泪。 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刚好看见钱虹虹从院子后面转出来:“韶云,杨莲生,你们这是?” “我和莲生来看他外公,你就住在这后面的院子啊?”韶云急忙把事情和钱虹虹说。 “我就在这后面的职工宿舍住着,杨莲生的外公怎么样了,中午我听我爸妈议论一个肺部有严重炎症的老人,不会是杨莲生的外公?”钱虹虹疑惑地猜测着对韶云说。 “那就是的,我姥爷就是感冒严重,我妈说有肺癌的可能,还没有确诊,你爸爸妈妈都是医生,一定要帮我求求他们,把我姥爷治好,我谢谢你了钱虹虹。”杨莲生一下子抓住救命草一样,央求着钱虹虹。钱虹虹一下子愣住了,看着杨莲生那迫切的神情,重重地点点头:“我再见着我爸妈一定和他们说,那是我同学的外公一定要治好他,对我同学来说太重要了。” 杨莲生感激地看着钱虹虹,然后随着韶云和钱虹虹,回学校上课。韶云不停地安慰杨莲生,要坚强些,他外公一定会没事的。有时候道理谁都懂,可偏偏做起来就很难。杨莲生的心情也许就是在痛苦和难过中煎熬着,只有在凛冽寒风中的小鸟,才能感受得到。 上课的时候因为外公的病情,杨莲生经常走神。有时候老师说什么他都听不进耳朵里。发楞想着病榻上的外公能早些好起来。 同学们从香草的嘴里,陆陆续续地知道了,杨莲生的情况。董老师也知道了,对于他上课走神,没有过多的责备,反而劝他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打起精神,认真学习才是对外公最好的安慰。 班主任董欣欣老师从期中考完试以后,对班级的整体成绩和水平很满意,自己今年带的这届新生,又非常出色。各科的成绩基本上都是年级中的第一。着实让许多老资格的教师心里有些不服气,也有些嫉妒。年纪轻轻的老师,教学经验没有多少,可带的班级却充满了活力和干劲,学习气氛和各项活动都很出色。 这不,还没有几天,董老师又给班级同学出了一个新颖的活动题材。评选班级小达人并负责每天的班级墙板报的内容编排。每周要从同学们的投稿中选出优秀的作品上黑板报。 所谓的班级小达人就是学习的榜样,无论学习成绩还是平时的班级活动,对班级同学的关心和贡献都要有突出的表现。 听着这个消息同学们一下子就炸锅了。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学习第一名的韶云。其次是班长季小青,说起班长季小青,虽然是班长,但同学们的印象并不深刻,她平时不爱说话,虽然做为班长,但比较文静,从某些出镜率来看,还没有钱虹虹,高大壮在班级有名气。 董老师说这次的男生女生小达人,一是要看成绩,二是要看平时在班级的表现。有的同学已近按捺不住了,在交头接耳地讨论该选谁,有的同学在暗自思量,默默地把候选人在心里过滤一遍,好比较后,进行投票。 班长季小青是个中等个头,微微发胖的圆脸,大眼睛,短发。平时很少和同学说话。她是三班班主任季老师的女儿。标准的教师子女,季老师对女儿的学习要求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有些苛刻。对她自己班级的同学还有笑脸,但对自己的女儿只有严肃和不一般的要求。 这也导致了季小青不爱和同学打交道。认命为班长以来,只是默默无闻,许多工作都是几个班干部和小组长,课代表去承担,自己也就是那种名义班长。这次考试季小青排在韶云的后面,这一下子让季老师非常不舒服,反复地问季小青:“你们班的韶云,那个学校考来的?是下边学校老师的子女吗?他怎么能比你考的好?不可思议,你比他少多少分?哪一科没有考好。” 季小青对母亲的反复追问,很头痛轻声地反驳道:“他数学满分,我错了一题。其他的课都差他几分,他那是什么老师家的子女啊,他家都没有人认识字。” 季老师听后更加惊讶不语,这样的学生竟然考第一名,比自己的女儿小青出彩,这让她这个老师心里很受打击。和一班的班主任董欣欣一样,总能让自己在年级评比会上,矮她一头。 自从女儿和自己说过后,季老师就在不知不觉中留意了韶云,很想知道这个农村的孩子,怎么能比她这个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出色,往往在看见韶云的时候眼神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钱虹虹知道自己在这次考试中,发挥的不好,名次不高,被选上得可能性不大。她望了韶云一眼,自己流露出一种无奈的神情,班里任何一个同学都知道,钱虹虹在班里是最被同学们稀罕的人物,她的诗词和语文成绩,以及她的气质,都能迷倒一大批同学,特别是男生中的人员更好,只是身边有个太优秀的韶云,大家没法比而已。 董老师给每个同学发了一张白纸条,让大家把自己心中的名字写下来,然后唱票。看看谁能在班级同学的心目中,得到小达人的称号。 第二十三章 班级小达人 同学们拿到纸条,每个人的心思都不一样。韶云在思考几次之后,女生当仁不让地写了钱虹虹的名字,在写男生的时候,自己犹豫了。从心里面自己也想当这个小达人,但自己投票给自己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他把班里的同学说了一遍,不是成绩不好,就是有的同学自私,对班级的各项贡献不突出。思来想去,高大壮最近班级工作表现不错,但成绩不好,杨莲生,对就是杨莲生,虽然最近因为外公生病,情绪低落,但平时作为课代表,在班级工作中还是挺积极的。不再犹豫,韶云大笔一挥,重重地写下了“杨莲生”几个大字。 而杨莲生也想当小达人,这样在外公那里就更能让他欣慰了,但自己和韶云比起来,差的太多了。最后还是写上了韶云的名字。女生都没有思考就写了钱虹。因为他很想钱虹虹能帮忙,让她父母把外公治疗好。这只是他自己的一点私心。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钱虹虹都比班长季小青更让他愿意选。 露丝看看韶云,又看看杨莲生,情感上在斗争着,从最深层的心里他想选韶云,但杨莲生是自己的同桌,又不想让自己背叛杨莲生,最后咬咬牙看到钱虹虹后,还是选择了杨莲生,因为她有点嫉妒钱虹虹能和第一名一个座位。 在全班同学都写完之后,老师让前排的两名同学,一个唱票一个在黑板上统计最后的得票。 一声声“韶云,钱虹虹”让整个班级都沸腾了。最后在大家的注视下,统计结果出来了:韶云五十八票,钱虹虹五十二票,季小青六票,梁珊珊两票,杨莲生两票。看到投票结果钱虹虹激动得小脸绯红,像一只熟透了的小苹果。 小心脏里是满满的意想不到的幸福。她之所以渴望是因为她可以和韶云一起排黑板报了,她打心眼里不希望韶云的搭档是其他女生,特别是成绩第二的季小青。 自己当选不仅意味着自己在同学们心中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在韶云心中的位置,最后是在董欣欣老师心中的位置。钱虹虹快激动的想哭了,自己竟然有这么高的人气。 而杨莲生看着自己的两票,已经猜到是韶云一票,另外一票一定是露丝。从同桌写纸条时候的神情就猜到了。杨莲生还是很感激露丝的。起码她认可自己,甚至比韶云还重要。 而最郁闷的是梁珊珊,自己的两票简直就是个陪衬,太难看了,谁选的我。她偷偷看了一下高大壮,肯定是有这个家伙出我的丑,还有可能就是和自己要好的钱虹虹,她不肯选自己和季小青,一定是把自己给写上了。这个虹虹,心里难堪至极。 季小青也很意外,自己竟然只有六票,当然她也认为韶云和钱虹虹当班级达人比较合适,自己就是选的他们两个。她好奇的是竟然有同学,还记得自己这个第二名的班长。心里很坦然地接受了现实,平时的自己除了学习,很少过问班级的大小事情,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没有课代表做的工作多,自己其实有点自私和自我,这也是被妈妈给管教出来的。学习不好总是被妈妈说丢她的面子。做了那么多年的老师,总是严格要求自己的女儿要比别的同学出色。 看着选票的结果,董老师清楚,现在的学生思想不一样了,有时候人气比成绩更让大家信服。钱虹虹的作文经常性被自己,当作范文来读,虽然成绩不如前五名的同学,但人气却非常高。这也是她能被同学认可的原因。 而韶云除了成绩好,也爱班级,他从来不拒绝同学提出的难题,总是耐心地帮助同学们解答他们不懂的题目,不因为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好而自傲和自满。他对班级的热情和热情也得到了董老师的赞许。 香草看着窗外的小鸟,在临近窗台的树上搭窝,不停地把多余的草剔除出去,一阵风吹来,把草丝吹到窗台上。她默默地看着,想着心思,韶云和钱虹虹被选为班级小达人,对她也是一个触动。 自己和韶云是一个学校考来的,以前有静茹陪在韶云身边,现在是更让人羡慕的钱虹虹与韶云搭档,自己都有点嫉妒了。嫉妒过静茹,现在更嫉妒钱虹虹,因为韶云从一开始的不起眼,现在已经蜕变了。变得更自信,更加爱学习。好像每门课都难不倒他,各科成绩都那么好,人也逐渐成熟了。 此时的钱虹虹期待着快快放学,她要把自己被选为班级小达人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妈妈,妈妈这几天正因为她这次考试没考好而生气呢,对她说话,总是没好气。 铃声一响,钱虹虹一改往日爱在学校磨蹭地毛病,飞快地收拾好书包,向教室外跑去。梁珊珊在后边喊她,她都没有听见。钱虹虹希望妈妈在家等着自己,她迫不及待跑到家里东瞅瞅,西望望,可是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她失望地低下了头,鼻子有些发酸,她多希望第一时间能和妈妈分享她的好消息。 猛然间她才想起,今天妈妈中午上班的时候跟她说过,要参加科室的会议,研究一个病人的治疗方案,下午可能要晚些回家,让她回家就先做作业。 钱虹虹打开门,轻轻地走进家门,明明知道妈妈不在家,她还是忍不住,把所有的房间都扫视一边,她希望奇迹能够发生。可是房间里静悄悄的,厨房有一个水龙头没有关紧,水滴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钱虹虹深吸一口气,尽量放低脚步声,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关好水龙头,转身走出厨房,回到自己的卧室,摊开作业本一边写作业,一边留意着门锁的动静。 今天妈妈的研究会时间特别长,钱虹虹写完了作业,已经饥肠辘辘,妈妈还是没有回来,她索性拿起一块饼干大吃起来。 时间静静地流淌着,终于有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了,钱虹虹急忙站起来,跑到门边。妈妈迈着疲惫的步子走进家门,一边换鞋一边对钱虹虹说道:“饿了!我买了便餐饭,你快吃!妈妈明天要参加手术,今天晚上我必须研究一下方案,你吃完后,自己看看书,然后洗洗睡!”说完把一个装着便餐饭的白色塑料袋递给她。 钱虹虹愣住了,原本的一切喜欢都被哽在喉咙里,还是忍不住和妈妈说:“妈妈,我今天被班级同学选为班级小达人了,一般人可选不上,老师也很重视的。”“哦,你把学习搞好,考出好成绩,比啥小达人都强。快去睡觉。”妈妈并没有把钱虹虹的喜悦放在心上。 一提成绩钱虹虹脑袋嗡的一下大了,心情一下子跌落到谷底。看着索然无味的便餐饭,钱虹虹匆匆扒拉了几口,沮丧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一头倒在床上,心里觉得委屈极了,永远也加不完班的爸爸,工作永远也忙不完的妈妈。 迷迷糊糊中她好像回到了外婆家,回到了田野里,回到了小时候……她的小脸上时而微笑,时而沮丧,月光中有两颗晶莹的小泪珠挂在脸上。 韶云和钱虹虹今天第一次编排黑板报,韶云的粉笔字写的工正有力,用彩色粉笔在栏目的四边画上小花的边花。然后就是栏目的内容。钱虹虹写了一首小诗【幢景】让韶云写在边上的版块,然后再征集班级同学的文章,补充整个专栏。 韶云看着手里的诗文,只见一行行清秀的小字跳入眼睛:幢景---山谷弥漫着秋天的薄雾,啊,多么的美丽。我要从山谷深处找到出路。年轻的我们多么幸福,有父母的养育,有同学的友谊。我看到了美丽的小山,和我们一样年轻拥有常青,我好想有一双羽翼,飞跃高山,飞到山顶。我听到了风的声音,是那么的温柔。把大自然美妙的声音送到我的耳畔。我看到金色的果实累累,还有那绿叶上盛开的花儿。冬天也不会凋零的芳菲。 韶云被钱虹虹诗的意境感染了,拿起粉笔刷刷地把它写在了栏目的正版上。最后工整地写下大大的几个字:作者钱虹虹并配上几朵小红花修饰着名字。 韶云发挥了他的特长,把每个版块都配上一副好看的画,让整个栏目看起来,既清雅又脱俗。用各种彩色的粉笔装饰着,真有板报专刊的味道。 同学们看着漂亮的班级黑板报专栏,都为选了韶云和钱虹虹而高兴,班级小达人名副其实。 最开心的是高大壮,他写的一首打扫卫生的打油诗,也被写在了板报上,还有自己的大名:作者高大壮。秋风落叶满院落,一扫红旗笑开颜。人人愿当红旗手,班级卫生一扫走。并配上了一个扫把扫落叶的图案,看着一下子有诗文图貌的意境,这还是韶云别出心裁想的主意。形俗而意不俗,能在班级黑板报上露脸,这让高大壮非常开心。 第二十四章 文化馆的风波 韶云和钱虹虹当选班级小达人之后,很用心地为班级的同学服务,不仅仅是墙板报编排的认真,许多征集上来同学们的稿件,也耐心地修改,然后刊登在板报上。钱虹虹发挥她的特长,一篇篇优秀的诗稿每天更新发布。让平时没有机会读课外书的同学也大开眼界,增长了知识。 两个人默契地配合,一个审稿一个书写,让班级的黑板报成为一班的一大特色。其他班级也都知道一班有个好栏目,都纷纷地效仿。也为班级枯燥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周五下午第三节自习课还没有下课,韶云正在给钱虹虹讲解一道数学难题。窗户外边有一个头隔着窗户在喊韶云,起先韶云没有注意,后边的香草听到了,大声地叫着韶云:“韶云,外边好像有人喊你,好像是三班的杨雨奇,你出去看看。”韶云被身后的香草提醒,才放下手中的笔和纸,转头向窗外看去。模糊的头影,还真是杨雨奇。 “钱虹虹,你先理解一下,我出去看看,好像是我同学。”韶云对钱虹虹说道。起身走出教室,一出门,杨雨奇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韶云的跟前,焦急地对他说:“韶云,你快跟我去镇文化馆,静茹她在那边遇到麻烦了。” “怎么回事?静茹在文化馆?”韶一听是静茹有麻烦,一下子紧张起来。 “你和我边走边说,要不把杨莲生也叫上。”杨雨奇言语紧张闪烁。韶云一听头有点大,转身对着班级喊了一声。杨莲生听见喊声跑了出来。 “杨雨奇,你怎么在这,怎么回事啊?”杨莲生看见杨雨奇,疑惑地问道。 “先去文化馆,待会路上说。”韶云打断了杨莲生的问话,三个人一起急急忙忙地往学校大门外跑去。 镇文化馆在新华书店的对面,隔着一条马路。是镇上的文体活动中心,里边可以打兵乒球,羽毛球,和室内棋牌活动。也有部分图书供阅览。镇文化馆大部分是为了镇上的许多工作人员,包括他们的家属子女休闲娱乐的场所。偶尔也对学校的同学开放。 路上杨雨奇,唯唯诺诺地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给韶云和杨莲生。原来最近一版的黑板报成为了学校的一块招牌。各个班级在学校领导的督促下,都想在这上面向一班学习。 三班的班主任季老师就是最积极的一个效仿者,她也从班级中选出了两名同学负责班级黑板报的编排工作,而这里边就有静茹。为了完成班主任季老师的任务,静茹没有钱虹虹的才气,也没有韶云的编辑天赋。但为了把老师交代的任务完成,也是要和韶云他们班比肩。就在自习课的时间去了镇文化馆阅览室看课外书籍,好找一些好的题材来装扮班级的板报栏目。 和静茹一起去的还有班里的另外一名女同学,杨雨奇、吕梁也跟着去了。四个人在文化馆转了一圈,在图书阅览室看了一会儿书,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经过外边的乒乓球室,突然一个乒乓球飞了过来,砸在静茹的脚上,弹到了吕梁刚刚落下的脚下,一下子吕梁被踩到了。 大家正愣神间,三个小青年走了过来:“妈的,差点把老子的球踩爆了,不然这球老子就赢了。”其中一个红发青年口里骂着脏话,一把抓住吕梁的衣领子,二话没说,随手就是一巴掌打在吕梁的脸上。吕梁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煽了一巴掌,鼻子一下子流出血来。 静茹一看吕梁被打,一下子冲了上去,推了一下红发青年:“你怎么随便打人?”赶紧查看吕梁的伤势,并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给吕梁擦拭血迹。 “哎呦呦,哪里来的小辣妹,劲还挺大啊,敢推本少爷,有趣,真有趣。”红发青年用手中的球拍,擦着鼻子,邪气地说道。“兄弟们,今天不错,有两个小妹妹,既然踩坏了我的兵乒球,钱要陪,人就陪我们玩玩!”说着话三个青年把静茹和杨雨奇几人围在中间。 杨雨奇本就懦弱,看见这阵势吓的腿有些发软,拉着静茹的衣服不敢上前。三班的另一位女同学也吓傻了,都挤在静茹的边上,静茹悄声地对杨雨奇说:“你找机会快回去找韶云他们,我和他们理论。” 静茹面对着三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虽然也害怕但事情摊在身上了,也就豁出去了:“怎么,就算踩坏了你们的乒乓球,我们买一个陪给你好了,干嘛还打人?”带着自有的飒爽气质,静茹挡在几个人的前面,毫不退让地质问红发青年。 “哦,买一个球陪给我,你知道本少爷的球是多精贵吗?这可是进口的球,你那里买去,打人怎么了,踩我的球,打残都是轻的!”红发青年越发的嚣张,静茹努力地镇定自己,手背着向杨雨奇示意。在静茹和红发青年理论的当口,杨雨奇悄悄地缩到后面,然后几步就冲出来了大门往回跑。 发觉有人趁机跑了,一看是个男生,几个小青年肆意地狂笑:“哈哈,看那家伙孬种样,小妹妹都不要了,自己开溜了,我说那个流鼻血的家伙,你也可以走了,球就由这两个小妹妹陪了,哈哈哈。”胳膊手上纹着榔头图案的青年大声嘲笑着。 “滚,那个家伙,要我把你扔出去啊!”红发青年看着还在擦鼻血的吕梁大声呵斥着。吕梁眼睛冒火,再也忍不住了,一步跨上前准备和几个小青年拼命。 突然一个大力脚踢来,一下子把吕梁踹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肚子,吕梁蹲在了地上。“哈哈,就你那小样,让你滚你不滚,等下我把你踢出去!”纹身青年嚣张地大笑着。 踢完了吕梁,三个小青年逼近了静茹和三班的小女生,红发小青年把右手的球拍换到左手,伸出右手去抓静茹。纯粹是为了自保,静茹一个躲闪连续躲过了两次。 “好啊,倒是小瞧你了,还挺滑溜的,我喜欢。”红发小青年看静茹躲开自己的手,一下子来了兴致,不敢再小瞧静茹。 三个人一起围堵过来,一左一右还是把静茹给擒拿住了。红发小青年邪笑着,伸出手正要去摸静茹的脸,“呸”地一声,一口吐沫吐在红发青年的手上。红发小青年一下子火了:“还挺辣的,今天我就让你尝尝本少爷的滋味。”说完扬起手就要往静茹的脸上煽去。 “住手!”一声断喝,韶云一个健步一下子窜到红发小青年的身前,一把握住他刚刚举起的手,像一把老虎钳一样把他拉了过去,同时,韶云飞起一脚把拉着静茹的纹身小青年踢了一个趔趄,然后用另一只手拍掉另外一个小青年的手,把静茹解救出来。这时杨莲生,杨雨奇也围拢过来护着静茹和三班的小女生。 红发小青年被突如其来的的断喝和钳着自己的手吓了一跳,再看面前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的精瘦男孩站在面前,握住自己的手看着不粗壮却如钢构一样坚硬。 “放开我,你是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敢坏本少爷的好事,找死啊你!”红发小青年歇斯底里地大喊着。 韶云一把带过小青年,“放开你,可以,今天我同学把你的乒乓球踩坏了,我给你一块钱,外边只要五角钱就能买一个球,算是陪你了,你打我同学的这笔账,先不和你算,我们是学生不想和你有什么冲突。如果就此接过,我就放开你,如果你不服气,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着话,韶云手上加力,手指像一把钢钩镶嵌进肉里。 “哎哟,哎哟,好好,你放开,我让你们走。”红发小青年疼的眼泪快出来了,再转脸看去,自己的同伴纹身小青年还蹬在地上没有起来,另外一个被杨莲生和杨雨奇死死地盯着。看到对方人多,只好认栽。 “莲生你带她们先走。”说着话韶云牵制着红发小青年,侧过身让静茹她们出门,自己摸出一块钱的纸币拍在红发小青年的手心里,然后把他往里边送了一把。转身快速地出了文化馆的大门,追上静茹她们。 看着远去的一伙人,红发小青年看着自己瘀青的手背张口骂着:“妈的,那蹦出来的家伙,找机会非弄死他不可!” 狠狠地把手里的球拍扔在地上,对着两个同伴咬牙切齿地吼道。 韶云几个人进了学校大门之后才松了一口气,韶云庆幸自己打他们的措手不及,真要是让他们有所准备,自己和杨莲生几个人不一定能全身而退。那三个小青年可都不是善茬。 静茹也很后怕,今天若不是韶云及时赶到,自己可能就要挨上红发小青年的巴掌,还要受到侮辱。她感激地看着韶云的背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有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韶云,仿佛他是自己最大的依仗。 第二十五章 暗恋 韶云回到教室,沉默地坐在座位上。紧跟着进来的杨莲生也没有说话,重重地一屁股拍在凳子上,他心里,到现在还有些紧张呢,今天的场合可不是上次和三班同学打架,那可是社会上的小青年,真有一种后怕,还好有韶云在。 “你刚才去哪了?”钱虹虹轻声地问。“办点私事。”韶云回避着钱虹虹的问题,同时在想着静茹,今天如果静茹出事了,自己会怎么样。也在考虑那几个小青年的来路,想着后面会不会再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或者他们找自己报复。但自己该做的都做了,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香草知道韶云和杨莲生是被杨雨奇喊走的,心里揣测着一定与静茹有关系。只是不知道啥事情,让韶云看起来神色不好,杨莲生走路的姿势还有点僵硬,一定是静茹姐有啥事情。 很快自习课下课了,钱虹虹看韶云不想和她说,也就没有再多问,收拾书包准备回家。看了一眼韶云沉默寡言的神态,想了想,然后重新打开书包,从里边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放在韶云的桌面上。“这本书,挺好看的,快周末了,先借你看下,我还没有看完,但在家里我妈不让看,要我做功课。我就带到学校晚自习看的,先放你这。”钱虹虹把书反面放在韶云面前,轻声地对韶云边说边背起书包准备走了。 韶云回过神来,看着面前的书,用手摸着封页,从背部的几行小字看到:青春之歌作者杨沫。韶云脸上露出了惊喜,一下子把书抓在手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钱虹虹,然后点点头起身让钱虹虹回家。 钱虹虹看见韶云开朗的眼神,狡黠地笑了笑,眼睛泛着光亮,高兴地回家了。韶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籍,一下子就被开篇震撼优美的场面和描写给吸引了,忘记了一切。心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心神深深地被人物左右着,跟着书中的主人公林道静起伏跌宕。直到杨莲生喊吃饭,才恋恋不舍地收起书本,去吃晚饭。 晚饭的时候,香草从静茹那里知道了今天下午文化馆的事情,为静茹好一阵子担心和后怕,再看韶云的眼神是一种倾佩和柔和。 匆匆地吃完晚饭,韶云心里惦记着那个小说情节,和静茹她们打个招呼就回到了教室拿出书本,急切的浏览着。晚自习铃声响了,都没有惊醒韶云的思维,钱虹虹到了才把韶云从书本中拉了出来。 钱虹虹小声地问道:“书你看了,怎么样,你喜欢林道静,还是喜欢卢嘉川。我忘了,你刚看还不认识他们。嘻嘻,待会给我先看一会,第二节自习你再看。”韶云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有点舍不得地把看到的那一页轻轻地折了一下,然后把书递给钱虹虹。 晚自习钱虹虹一直在小说中遨游,韶云在边上心也不课本上,一会儿偷着瞟一眼钱虹虹的小说。一直到第二节晚自习课,钱虹虹才在韶云期待的目光中把小说书给韶云看,自己做白天没有完成的作业。 整个晚自习时间,钱虹虹和韶云轮换着读着同一本小说,两个人在小说中有不同的感受,对人物的感触和理解也不同,但同样都为这本小说痴迷。放学后钱虹虹没有带走小说,这样韶云在放学后,一直把小说读到和钱虹虹一样多的章节,如果再谈到书中的人物两个人都非常熟悉了。 这一周同学们刚到学校,班主任董老师就对班级的座位进行了调整,中间两排和边上的两排对调,唯一没有动的是韶云和钱虹虹,他们俩被董老师特许不动位置。这让许多同学很羡慕,但也在心里默认,毕竟两个人在班级的成绩还是人气都太拔尖了。 香草心里有点不开心,老对着窗户发呆,她被调整到靠窗户的座位。不在韶云的位置后面,自己有点小失落,平时在韶云的后面,虽然有时候上课,偶尔会被韶云的头挡住视线,但她已经习惯了韶云的头在自己的眼前晃。 自己有难题一叫韶云就回头,热心地给自己解答,这让香草非常开心,有时候即使是一点点的不懂习题,也习惯性地叫韶云帮着解答,仿佛韶云说的每一句话她都非常认真地记在脑子里。 位置换了她不禁心里有些愤怒,可是心里想到韶云又有一丝甜蜜,一丝慌乱。不知不觉中自己有一种矛盾的心理在作怪。 星期二,第一节课是数学,香草照旧对着窗外发呆。清冷、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光秃秃的树叉上一个孤零零的鸟窝。一只小鸟,向这边飞来,不知什么原因,却急转直下,扑腾了几下,便摔到了窗台上。 香草的心里非常着急,她不知道小鸟发生了什么事,那黄色的鸟喙一张一合,眼睛微微地闭着,显得很痛苦,在努力地挣扎着。 香草急得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手心都出汗了。她盼着老师的课快点结束,在焦急中,终于下课铃声响了。老师刚一走,香草便迫不及待地打开窗户,伸出手麻利地把小鸟拿了进来。 她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在手心里,端详着它,这是一只灰色的麻雀,鹅黄色的喙,灰黑色的眼睛,眼睛流露出一种痛苦而绝望的神情。只见小麻雀耷拉着一条腿,小麻雀一定是腿断了,香草心里想着。 一种怜悯之情油然而生,香草决定要救助这只可怜的小鸟。这时杨莲生探过头来,看见了香草手中的小鸟,非常好奇。杨莲生急切地问道:“从哪里来得?给我看看好吗?” 香草故作神秘地眨着她那两只美丽的大眼睛,“从天而降,给你看可以,不过你要小心,它受伤了,可能是腿断了。” 杨莲生小心翼翼地接过小鸟,用手抚摸着小鸟的头和羽毛,真可爱,不过要养好它的腿,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现在不管它,它会死掉的。 “香草要不我拿个盒子,把它装起来,好好照顾它,等它腿好了,我们再把它放了,让它回到自己的家。我来养它,不然它会死掉的。”杨莲生特地加重了语气对香草说。 杨莲生把它放在放彩笔的一个盒子里。可犹豫着却不知放到哪里,书桌里是不能放的,如果小鸟发出声音,那会吃不了兜着走,让老师知道就麻烦了。 香草和杨莲生怀着这忐忑不安的心情,相互凝重地望了对方一眼。这个几乎能压死人的秘密,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了对方的心头。看出了香草的窘迫,杨莲生的大脑飞速地运转起来灵机一动,示意了一下香草,两个人起身出了教室,来到走廊上,杨莲生看看四下无人,才神秘地说道:“食堂那边的水房,水房有一个好地方是空的放着杂物,平时没有人去那里,可以暂时放小鸟。 香草和杨莲生飞快地跑进水房,找到一个大纸箱,细心地把小鸟放好。离开的时候两个人都不时地回头看,心系在小鸟的身上。 上课的时候,香草有了牵挂,总担心有猫或者老鼠把小鸟给吃了。天气有点冷了,教室里没几个人。香草看见韶云正埋头解题,拿着一个本子,上面列了一道自己不太明白的数学题,走到韶云的桌前嘴唇动了动轻声地说:“韶云,给我看看这道题怎么解?” “哦,我看看。”韶云从自己的解题思维中回过神来,耐心地看着香草递过来的数学题,略作思考,随手用笔在草稿纸上写下一串解题的步骤和答案,然后细心地对香草解释着解题的思路。 香草的手拿着笔放在自己的嘴唇上,认真地听着韶云的解释,韶云只是动了动嘴唇就把自己不懂的习题,一下子解释清楚了。 香草沉默着,她懂了,同时她的心里乱极了,不知不觉中她有一种依赖感,只要有不懂的习题,她就想去问韶云,不仅仅是韶云给她解释时从来没有烦过她,而是她喜欢听韶云娓娓道来的解题思路和嗓音。香草心里有点感激他,让自己产生一种既甜蜜又有一丝苦涩的味道。 香草得到了答案,仅仅一分钟不到,韶云就给她解答完了。香草觉得太快了,自己从位置上跑过来都要两分钟,一下子体会到自己很想和韶云待在一起听他解题的感觉。心不由得跳的更加厉害了,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嘴巴刚要张开,又闭紧了。 她看见韶云抬起头来,眼睛异常清亮,满含着真诚的目光:“香草,你理解了吗?这道题就一个公式的运用你再仔细看看解题步骤,就不难了。”她犹豫了一下,甚至想俯下去触碰他的一缕遮在眼睛上的头发。但她没有开口,也没有动,就这么定定地看着韶云的脸。 好像时间被禁锢住了,好几秒后,香草才从慌乱中缓过神来:“嗯,我懂了,回去再看看步骤,谢谢你韶云!”从韶云手里接过自己的本子,深情地看了一眼韶云,转身回到座位上。 她的心还在跳着,刚才自己这是怎么了,看着手中本子上韶云的笔迹,心里一下子暖暖的感觉,呢喃地在心里说:静茹姐真幸福。 第二十六章 友谊的小船还在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韶云和静茹不期而遇。食堂里的同学不少,嘈杂而纷乱,排了好久的队才打到饭。“静茹,我这有从家里带的小菜,一块吃点?”韶云招呼着静茹并找到一个长条墩子,把碗饭放在敦子上,随手拧开瓶子里的辣菜。 “我带的也有,你先尝尝我的。”静茹也把自己的酱豆瓶子打开放在韶云的瓶子一起。两个人相互看了看对方,都把筷子伸进对方的瓶子里。品尝着对方的小菜同时发出惊叹声:“真好吃!”几乎是异口同声。两个人一下子都窘迫地笑了。 就在这时香草端着碗走了过来,看见韶云和静茹同时在笑,心一下子紧紧的不是滋味。随后又淡然自嘲地笑了一下:“静茹姐,你们笑啥呢,也说给我听听呗?” “香草,来尝尝我们带的小菜,好吃着呢,不多了,你也尝尝。”静茹热情地央着香草吃菜。 香草心里酸酸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在静茹面前活泼不起来了,看着静茹真诚的笑脸,再看看边上韶云那张瘦俏坚毅的脸。心里一下子好堵好堵。 “嗯,我尝尝韶云的,那一瓶是?”香草把碗放下,拿起自己的筷子,看着韶云问。 “我的是辣菜,还有不少,这一瓶,静茹的是酱豆,好吃。”韶云没有注意到香草的神态变化,边吃边说。 心细的静茹看香草的眼神有点怪怪的,心想,这丫头不对劲啊。一顿饭再没有言语,三个人默默地把饭吃完:“韶云,我吃了你的菜,要不你的碗我带去刷,待会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香草殷勤地把韶云的咸菜瓶拧好,表情古怪的对韶云说。 “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去刷,菜带来就是吃的,有多的大家一起吃都够吃,我也吃了静茹的。”韶云收拾好碗筷,往水池边走去。洗刷完毕,静茹打了一声招呼就回宿舍去了。 香草磨蹭了好一会儿,等韶云刷完后准备离开时,小声地和韶云说道:“韶云,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然后领着韶云向水房的后面走去,拐过一道门,到了水房里边的一个杂物间,韶云正疑惑着,香草拿开前面一个大纸箱上面的盖子。“快看这是什么?”香草招呼着韶云过去看。 闻声韶云走到纸箱前,借助微弱的光亮看去,一只小麻雀正在纸箱里,抬着脑袋张望着,香草把带来的米粒撒在纸箱中,它就用小嘴在不停地喙着米粒。 “是一只小鸟,你啥时候养的?”韶云惊奇地看着小鸟疑虑地问香草。“早上在窗台上捡到的它的腿受伤了,飞不了,我和杨莲生把它藏在这里的。”不知道怎么地,这个小鸟本来是她和杨莲生两个人的秘密,她却愿意让韶云知道,分享她心中的一切。 “挺可爱的,估计要喂养一段时间,它的腿才能好,快要期末考试了,你可不要因为小鸟的事情分心。”韶云看着香草还是很理智地提醒着她,不要太分心。 香草本来想着带韶云来看小鸟,以此增加她和韶云之间的话题,这样她和韶云也有了接近的机会,有时间就聊这只受伤的小鸟。不曾想韶云的心性还是比她成熟许多,知道现在学习才是最大任务。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其它的事情并不能影响到学习。 出了水房,香草跟在韶云的后面,看着他潇洒的背影,坚毅的步伐,心忍不住颤动了一下。和他交流的每一句话都使她觉着韶云的脸上现出新的魅力,闪烁出新的精神光辉。而自己有一种冲动却也有着更深层次的痛苦和自悲。? 钱虹虹今天上学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中午吃饭的时候听爸爸妈妈议论杨莲生姥爷的病情,可能很不乐观,如果再没有起色就要转到县医院治疗。韶云知道后,把杨莲生叫过来,告诉了他并希望他放学的时候去医院看看他外公。 杨莲生刚刚沉浸在和香草一起抚养小鸟的喜悦中,把对姥爷病情的悲伤淡化了一点。突然听到姥爷的病情加重,杨莲生上课已经心不在焉了。 放学后杨莲生急切地赶到医院,却没那么幸运,外公的病情加重了,爸爸、妈妈给外公办理了转院,到县医院去治病。杨莲生在外公走的时候看望了外公,外公脸色更加苍白,嘴上挂着的呼吸机。抽动了几下嘴角,似乎想对杨莲生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外公的眼角流下了两颗浑浊的泪珠,看到这一切,杨莲生的心都碎了。 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痛苦,体会到了连呼吸都会觉得痛,痛苦蔓延到了他的全身,每一个关节都痛彻心扉。他眼巴巴看着外公上了救护车,车慢慢地驶出了他满含泪水的视线。一团乌云覆盖了他的心,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心头慢慢升起。 回校后杨莲生更加伤心了,他把自己的心锁起来,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喂小鸟的事情都交给了香草一个人,他被悲伤包围着。 看着杨莲生的痛苦,露丝也跟着不舒服,尽量保持着沉默,对于杨莲生趴在位置上,有时候胳膊把她面前的座位都占上了,她只是默默地让开,尽可能地不去触碰他的痛苦,让他一个人从悲伤中缓过来。 期末考试前的复习在紧张的进行着,每天下午都会有一次小测验。杨莲生很多时候都交不了卷,成绩也下滑的厉害。韶云看着有些着急,每天晚上在睡觉的时候,经常开导他,并给他补习数学题,想让他把心里的痛苦释放一些,不然直接影响期末考试的成绩。 没有家长的督促,一般的同学都没有那么好的学习积极性。现在在学校里,杨莲生很难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慢慢地有些消沉。 今天的班主任董老师打开同学们交上来的作文,随手浏览着,翻到露丝的作文,从文章中读到了关于她的同桌杨莲生的事情。 当董老师看到露丝的作文时,心里顿时明白了一切。最近一直觉得杨莲生上课不认真,老走神,许多作业都不能及时的完成,小测验成绩下滑的厉害,总感觉这个同学有些不对劲。 董老师把杨莲生叫到办公室,温柔的眼神,看着他,但杨莲生却不知道,为什么董老师找他来办公室。有点不知所措,泛着红晕的脸上渗出密密的小汗珠,心里慌乱得像揣了一只小兔子,砰砰地跳个不停。两只小手紧紧地抓住衣角,不争气的泪水在眼里打转。 董欣欣老师看着眼前紧张的杨莲生,心里油然而生一丝怜悯之情,语气柔和地说:“老师知道,你家里发生了好多事,但越在这种时候,越应该好好学习,不让家长担心。如果你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只会使你的学习越来越退步。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你一定要从痛苦中走出来,有不懂得问题及时问老师或者同学。记得你期中考试成绩还是不错的,希望你在期末的时候不要掉下去,最近你的作业都不按时交上来,这样可不行。”董老师语重心长地和杨莲生说着。 杨莲生惊讶地意识到自己家的事情老师知道了,不知道是谁和老师说的,或许最近自己的表现被老师看出了端倪。杨莲生重重地点点头,然后沉默地回到了教室。 杨莲生看着眼前那几本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几沓厚厚的试卷,杨莲生才心烦的意识到期末考试真的要来了。 接下来日子过得就像打仗一样,除了去厕所,就是测试,讲卷。就连最不喜欢学习的高大壮也安静地复习着功课,大家都在为期末考试做准备。 钱虹虹和韶云在一个礼拜前,都把《青春之歌》读完了。他们再也没有看其它的小说,都乖乖地准备着期末考试的复习。本来有一场班级间的蓝球赛,高大壮想约韶云也参加,但被韶云拒绝了,他不想再分心了,年级第一的位置要保住,不付出一定的努力是不行的。 季小青在几次小测验中都和韶云考的一样好,基本上和韶云并列第一了。这也与她的妈妈严厉的要求有关系,无论如何老师子女的面子不能丢了。看得到季小青非常的刻苦,有时候课间休息都不出去,一心扑在学习上,学习的认真和刻苦不是一般同学能比拟的。 钱虹虹的数学和物理在韶云的帮助下有了很大的进步,对自己的信心更足了。只有香草最近心烦意乱的,杨莲生不管小鸟了,自己还得每天去喂养着,心里对韶云的亲近感愈发的强烈,有时候看着钱虹虹和韶云说话,讨论习题,都有些不开心的嫉妒了。烦躁的心让她对面前的习题和试卷产生了厌倦感,每次吃饭的时候看见静茹,自己也开心不起来,总有一种想疏远的意识在脑海里异动,自己也很难控制。 距离考试就三天了,好在小鸟的腿伤终于好了,可以飞起来了,香草开心地把它放飞到树上,看着展翅高飞在树上开心跳跃的小鸟,香草的眼泪都留了下来。自己的辛苦终于有了收获,她开心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韶云和杨莲生。两个人听到后也非常开心 ,都为香草的爱心所感动。杨莲生悲伤郁闷的心境也开朗了许多。 期末考试以韶云稳住第一名而结束,季小青以八分之差排在第二名,钱虹虹一下子考到第四名,也是有不小的进步。香草还在十四名,杨莲生掉到了三十二名,漫长的寒假开始了。 第二十七章 寒假的思念 放假准备回家的时候,韶云被高大壮硬拉着和三班打了一场友谊球赛。在酣畅淋漓的进攻中,韶云发挥了他运动的天赋,他的投篮技巧和弹跳的高度让三班的同学瞠目结舌。 三班的梁熊一上来就横冲直撞,来势汹汹,运球直奔一班的篮筐。高大壮直接顶上去,被梁熊一个假动作晃开,眼看着就要投篮得手,边上追过来的韶云一个高跳,一巴掌把即将入蓝的球煽了出去,完美的盖帽,彻底打破了梁熊的进攻节奏。 接着韶云带球进攻,假意传球给队员,当前方的防守队员上前阻挡时,韶云旋即一躲,躲闪间撞了对方一下,随即跃起投篮一记漂亮的三分球入篮。一个假动作加一记三分球,让观看的同学一阵阵喝彩。钱虹虹第一次看韶云打球,激动的跳着脚大喊大叫韶云的名字。三班的静茹也为韶云的进球高兴,但她不好站在三班的立场外为韶云呐喊,只是奇怪地看着高声叫喊的钱虹虹。 场上被撞的队员却一屁股拍在地上,痛苦的摸着自己的屁股,韶云伸手拉起三班的队员:“对不起,刚才有点没控制住。”三班的同学只能翻翻白眼,别人球进了,又不算犯规,只好自认倒霉。 在继续的比赛中韶云穿越在球场上,偶然截断,偶然扣篮,偶然三分跳投,如鱼得水,一班在他连续得分的情况下,把三班打的没有了脾气。 高大壮兴奋地拍着韶云的肩膀,开心地说:“韶云,平时老说自己不会打球,原来是诓我的,场上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的球技和投篮的,下次再玩球不许拒绝了。成绩第一,球技也能排第一,佩服!”高大壮由衷地给韶云竖起了大拇指。今天把三班梁熊的脸都打绿了,在高大壮面前再也不好意思嘚瑟了。 下得球场,韶云一身的汗,准备去食堂打水洗一下,明天就放假回家了,漫长的寒假会在寒冷的天气中渡过。钱虹虹追了过来,把包里的纸巾递给韶云搽汗,一般同学家里可没有钱虹虹带的这种高级卫生纸,软软的吸汗,而且有一种香味。 很少有人能用到,今天钱虹虹高兴,自己跑过来围着韶云看个不停,赛场上的韶云太威武了,太让自己震撼了,原来一直默默学习的韶云,还能把球打的这么好。这让钱虹虹简直眼睛都惊掉了,她太开心,太高兴了。她为有韶云这个同桌而骄傲和自豪,也为自己的幸运而开心不已。 “韶云,明天就要离校了,我回去给你拿两本书假期看,我要到我外婆家去过寒假,快开学了才回来,爸爸妈妈都上班,顾不上我。”钱虹虹跟在韶云的身后边说着话回到教室。“谢谢你,钱虹虹,待会我洗完了跟你到医院大门那边去取,马上就天黑了,你就不要来回跑了。”韶云得知钱虹虹要借书给他假期看,心里一阵感激,不好再麻烦她来回的跑,自己打算去医院那边去取。 “好,那我先回去,不然我妈要下班了。我在医院大门那里等你来取。”钱虹虹说完就收拾东西,先走了。 韶云把干净的衣服找出来,拿着脸盆到食堂那边打热水准备洗一洗就去取书。食堂的水池边遇着静茹,“韶云,你打水啊,明天啥时候回家?”静茹也在打水洗衣服,看见韶云就问道。“早些吃早饭回,都收拾好了。”韶云应着,去里边接热水。“我在洗衣服,要不把你的衣服给我,帮你洗一下,都汗湿了。”静茹看韶云身上打球的衣服都汗湿了,对韶云说道。“不了,我自己揉一下就可以了。”韶云拒绝了静茹的好意,自己还不好意思让静茹给自己洗衣服。 两个人默默的干着各自的事情,“我先回了,还有点事情。天快黑了,你也早点回宿舍休息。”韶云洗完后转身离开,同时对静茹招呼着。“嗯,我也快了。”静茹回应一声没有抬头。 韶云回到教室把衣服晾起来,明天就要回家了,一学期一直在班级教室里就寝有许多不便,也有许多方便。韶云感叹了一声,杨莲生出去没有回来,自己整理好衣服想起和钱虹虹说好的,去取书,就把教室的门带上出门了。 天已经有点黑影了,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点缀着冷清的街面。韶云越过一条街到了医院所在的位置。远远地就看见钱虹虹的身影在大门边晃着,来回地在门里门外的不停地走着,风刮着有点寒意。 韶云来到近前:“钱虹虹,等的着急了,我没敢怠慢,书带了吗?”韶云招呼着钱虹虹。 “给你,才来,我妈快下班了,知道我出来又要凶我了。开学了再还给我,我回去了,明天就去外婆家了,开学再见!”钱虹虹把两本书塞到韶云的手上,转身跑回了大门。 看着跑远的钱虹虹,韶云心里一阵失落,这一放假会太久不能见着了。有时候习惯一旦被改变,总有一些不适应。 摩擦着手里的书本,天黑了,就着光亮,依稀可见一本是外国文学作品《羊脂球》,一本是《烈火中永生》韶云的心激动不已。 回学校的路上,两边街道上的路灯昏晕的灯光已经打开,照着斑驳的街道,两边的商铺也亮起了灯光。偶尔有几声嘈杂的人声传来,让寂静的街道显得格外的空旷。走过校门口对面马路边上的面粉厂大门前,三个人影从门内走出来,刚好和韶云迎了个面对面。 “呀哈,这不是那个学校的小子吗?真是巧了,都快不认识了。”一个声音传来。韶云抬头一看,真是冤家路窄,是上次文化馆有过节的三个小青年。红发小青年对韶云映像颇深,就着街灯竟然把韶云给认出来了。 “还真是,大哥眼力真好,我快不记得了。”纹身小青年跟在边上看了一眼迎面的韶云,也一下子想起来了。 “巧的很哪,今天就你一个人,上次的好运不会再有了,兄弟们,好好请他吃一顿呗,完了我请客去喝酒。”红发小青年对身边的纹身小青年和另一个同伴阴笑着说道。 韶云从认出红发青年的那一刻,就知道今天的邂逅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要想全身而退看来要有一场冲突了。韶云抬起头,把书塞进胸前的衣服里,并紧了紧腰带。 眼睛盯着红发小青年和他的两个同伴,不卑不亢坦诚地说道:“我这个人不惹事,但也不怕事,上次文化馆的事情已经两清了,如果你们还是放不下,那就放马过来,遇事怕事不是我的风格。”话说的平淡但却有一股子坚毅。 “哦,有意思,就一个人还这么嚣张,看来你很自信啊,兄弟们,招呼他!”随着红发小青年的一声大喊,三个人围拢过来,一场冲突一触即发。 “韶云,你怎么在这里,琮哥,你们这是?”一个声音传来,学校的大门口走过来三个人,高大壮惊讶地看着韶云和红发小青年,随口喊着两人的名字。 高大壮和两个同学准备到外边去玩,刚出校门就看见韶云被叫琮哥的红发小青年三个人围着,看情形有所冲突。“高大壮,这是你同学,你认识他?”红发小青年看着走过来的高大壮和他的同学,转头问道。 “琮哥,这是韶云我们班的学习状元,你怎么和他有缘?你们这是?”高大壮打量着红发小青年,忙介绍道。 “哦,你们班的学习状元,不错,不错,既然你认识都是兄弟,今天就算了,你走。”红发小青年向其他两个同伴使了个眼神,把路给让开了。“那琮哥,谢了啊,改天一起喝酒打台球。”高大壮拉着韶云离开了面粉厂大门。 “韶云,你怎么和那个琮哥惹上了,那家伙可蛮横的很呢,他是镇政府一个干事的公子,在学校的面粉厂工作,平时在文化馆打球,都霸道的很,别人想用球台还要经过他同意,才能用,有一次我也和他差点打起来,好在我有一个表兄是镇政府的干部,出面后才罢手。”高大壮把韶云送到学校门口,和韶云说着关于红发小青年的事情。 “谢谢你,高大壮,今天没有你,可能要和他们打一架了。上次在文化馆有过一次过节。我先回校了,你们也早点,再见!”韶云谢了高大壮,不愿意深聊转身往学校走去。 第二天赶早韶云就收好行李,在学校吃了早餐,约着杨莲生,静茹,香草,一帮人往回赶,回家过寒假了。离开校门的那一刻,回头望着有一丝恋恋不舍。 寒假日子无聊而漫长,天气一天比一天的寒冷,每个回家的学生都有一丝怅然若失的感觉,没有了校园的嬉闹和学习的规律,许多惰性自然地滋生着。 韶云把钱虹虹借给他的两本书,仔细地阅读着,暂时把功课和寒假作业放在一边,放松了好几天把书读完了。意犹未尽,但看看寒假作业,还是收起心情,计划尽快把作业做完再看一遍小说。 这个冬天韶云单独在院子外边的梨树边上,父亲为他搭起了一个茅草屋子里起居,算是给韶云单独的一个学习的环境,一张床,一个书墩子,狭小的草屋既温暖又独立。 韶云喜欢这个自己的小窝棚,暖和而独立,思维可以肆无忌惮地遨游,可以想看小说就看小说,想做作业就做作业,没有人干扰,饿了母亲会喊吃饭。这个独立的环境,不禁让韶云,想起了同学,老师,特别是钱虹虹,静茹。一缕思念的情绪在心中慢慢地攀爬着。 第二十八章 期盼着开学 杨莲生回到家后,冷冷清清的,父母都在医院陪着外公。杨莲生太想念外公了,这次考试成绩很槽糕,下滑的厉害,心里特别难受,他只要一静下来似乎就能够看到外公苍白的脸。 渐渐地他会在无意识中把这份思念深刻在脑子里,他默默地出了自己的卧室,不由自主地来到外公的卧室,凝视着窗台上外公栽培的那盆盆景,想象着外公修剪花草时的样子。随后便呆呆地向窗外望去,看着那些过往的人,他会想,如果外公没有生病,也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悠闲地生活,带着自己去买好吃的…… 又是一个阴沉沉的天气,杨莲生睡到十点后才起床,懒懒地来到厨房,吃着早已凉透的干面包,喝着冰开水。望着墙上的时钟快十一点了。他的奶奶过来喊杨莲生去那边吃饭,说是买了猪肉炖粉条。 杨莲生犹豫了一下,一般爸爸妈妈在家的时候他不到奶奶家吃饭,因为他二叔家孩子不喜欢他的圆脑袋,老和他吵架争玩具、喝的、吃的。自从与奶奶她们分家后,外公外婆常住在家里,他更喜欢外公,有文化又疼他,不像爷爷奶奶老偏心他二叔家的孩子。 今天奶奶知道他刚回家就过来喊他吃饭,他想了想还是跟着奶奶去了。在饭桌上他的弟弟又把他面前的菜拉走了,杨莲生不想发火,默默地扒拉几口饭,没有食欲,就放下碗筷回家了。 奶奶看着没吃几口就离开的杨莲生,瞪了一眼杨莲生的弟弟:“小庄,下次可不许吃饭那样对你哥,他上初中了,姥爷又生病了,本来心情就不好,你看看你,又吃独食。”狠狠地说着自己的孙子,但言语中听不出过多的责备。 杨莲生回到家里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难过地想着外公和爸爸妈妈。傍晚的时候,正在他难过时,看见爸爸开门回来了,杨莲生高兴地跑过去抱住爸爸,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爸爸了。急切地询问外公的病情,他抬头看了看爸爸,只见爸爸的头发长了很多,一脸的疲惫,他爸爸只是抽着烟,“莲生,有没有想爸爸?”他爸爸慈爱地摸着杨莲生的头。 杨莲生重重地点点头。“姥爷和妈妈怎么样了?”杨莲生担心地问道。“你姥爷情况不太好,明天带你去看他。”然后收拾东西,要杨莲生和他一起去医院看外公。 第二天早早吃过早饭,杨莲生随着父亲一起来到了县医院,在病房里,杨莲生看到了身上插满管子的人,他是那样的消瘦,那样的苍白。根本不是那个魁梧健壮慈祥可亲的外公,杨莲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扭过头来望着一下子苍老许多的外婆,和疲惫不堪的妈妈,他不得不相信眼前这一切。在可怕的病魔面前,亲人显得那样苍白和无力。 外公睁开了眼睛,看见眼前的莲生,嘴角努力向上扬,想挤出一个微笑。但外公失败了,那根本不是笑,那只是一种痛苦的抽动。外公吃力地动了动右手,杨莲生一下走上前,抓住外公那骨瘦如柴的手,他再也无法抑制自己满心的痛苦和悲伤,嚎啕大哭起来。 外公在第二天晚上,安静地走了。杨莲生的身心像被掏空了一样,他没有流眼泪,当人过于悲伤的时候,痛得连眼泪都流不出,连呼吸都会震痛周围的空气。 漫长的痛苦一直折磨着杨莲生,送走了外公自己的心也被深深地刺痛着,杨莲生不敢进姥爷的卧室,看见床和物品都会想起外公生前的一切。他不想呆在家里,渴望着早日上学。 韶云在忙完了自己的寒假作业以后,还帮助姐姐编芦苇席子。冬天大片的芦苇被割断、捆成捆拉回了家、有的喜欢打成帘子,有的被编成席子换钱。 韶云最喜欢开芦苇,用一把薄薄的弯镰刀,戴上手套把粗粗的芦苇从中间一划两半,韶云喜欢芦苇从刀子中间炸开的那种清脆的啪啪声响,一根芦苇从头到尾都是均匀地被中分,韶云觉得那简直是一种艺术。 声音的美妙,划开时的均匀都是他喜欢的。半天韶云能划开一大捆芦苇秆。划开两半的芦苇秆被韶云整理到一头齐平,就放在大石滚下面来回的碾压,直到芦苇秆软软的像蛇皮一样贴着地面,韶云喜欢站在大石滚上面,随着石滚来回的移动。既可以锻炼自己的平衡感,又能把芦苇秆压平压软。 碾压时洒上一些水增加芦苇秆的韧性,所有的芦苇秆被抖尽浮皮以后就可以编制苇席子了。韶云打小就会编制苇席,手还非常的快,捧三压五的口诀也记得牢牢的,一会儿就能编制一大片。 一般编制苇席起头比较困难,要有预测才不会中间不够料,加了接头就不好看了。韶云的计算能力非常强一米五乘两米的苇席被韶云算的准准的,姐姐都佩服韶云的本事。 蹲下来半天能编制一张苇席,但腿会被蹲麻木,很多编制苇席的人都蹲不住,要一会一会地起身活动。编织苇席既磨损手指又伤腿。很多人都坐不下来,韶云忙了两天也觉得累,就安心地复习功课了。 只是每天帮助姐姐开几捆芦苇秆,碾压完成,就不去蹲在哪里编制苇席了。寒假生活既单调又平和,韶云有时候特别渴望早些结束寒假,回到学校,享受学校的紧张而多彩的学习生活。 钱虹虹在乡下姥姥家玩得非常开心,广袤的原野,小树林,还有姥姥家养的鸡鸭、狗狗、猫咪,都是她喜欢的,和乡下的表妹、表弟们每天打打闹闹的,日子过的飞快,不像自己在医院的家冷清而没有生气。 钱虹虹玩疯了,也玩野了,寒假作业都被扔在一边,姥姥看孩子玩的开心也很高兴,但看着开学的日子临近了,还是提醒道:“虹虹,寒假作业要做了,不然开学,你妈妈要说你的。”听到姥姥的提醒,钱虹虹才收敛了心神,把寒假作业拿出来慌忙地写着,想在回家前完成。 静茹的寒假过的非常不如意,期末考试在班级排在前十名以内,但在年级排名中依然处于三十几名的档次,和韶云的成绩相比依然没有拉近,她自己已经很努力很刻苦了。无奈就是学习成绩没有太大的突破,可能女孩子到后期的智商无法提升了。 知道韶云仍然站在顶端,自己从初中后就只有仰望的份了。寒假被妈妈唠叨着做家务,编苇席,甚至连做寒假作业都要熬夜才有时间。再也没有小学时候的自由,也没有小学时候那样,韶云来帮助自己做作业,玩耍和抓野兔的乐趣。 劳累辛苦加上熬夜,静茹的精神很差,焦虑和思念也日渐加深,人一下子瘦了一圈。她有些渴望学校,期盼着开学了,虽然与韶云不在一个班级,起码每天吃饭、做操能遇见,简短的几句交流,在心里却能够甜蜜着一天,这种感觉已经让静茹有些痴迷。 香草在家被父母宠着,家务和编席子的工作都不用她干。每天睡到很晚才起床,母亲为了她,早上都要热几次饭,才看见女儿懒懒散散地起床,梳头洗脸,但她妈妈从来不发脾气,她太溺爱女儿了。 香草过着自由自在的寒假生活,唯一不开心的就是经常想到韶云,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或许他考试第一名的时候,或许他为静茹打架的时候,看他一眼,香草觉得自己就要沦陷了。那双明亮睿智的大眼睛,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像子弹一样瞬间击中了香草的心,只用了零点零几秒的时间,他就成功闯入一位怀春少女的心扉,让她不落俗套地沦为韶云的粉丝。 她苦恼韶云从来不多看她一眼,总用同学的眼光和她交流题目,没有看静茹的眼神温和,没有看钱虹虹的眼光奇特。她有时候嫉妒静茹和钱虹虹,自己有时又感到自卑。学习成绩不能超过钱虹虹,论关系静茹和韶云小学同桌。这种苦恼不时地扰乱着她的心境,她渴望开学,又怕开学面对这种心乱的尴尬。 相比于其他的同学,高大壮更乐意呆在家里,家里只有母亲管不住他,除了吃饭时常跑到镇上去玩耍,把寒假作业彻底抛到了脑后,每次去玩都会赶到天黑才回家,他妈妈唠叨他也不顶用。 高大壮经常去文化馆打乒乓球,但从来不到阅览室看书,在一次玩耍中遇见琮哥,那个红发小青年,在琮哥的蛊惑下,到镇上一家刚买的老虎机上去玩游戏,结果把口袋里的钱全赌了进去:“妈,再给我点钱,我身上没有钱了。”回来时高大壮厚着脸皮找妈妈要钱。 “给你十几块钱了,你都花哪去了,没见你买笔、买书,钱呢?”他妈妈疑惑地问他。 “我买东西吃了。”高大壮撒谎的时候,脸上一点愧疚的感觉都没有。 “又骗我,要钱可以,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你先把寒假作业完成,不然就老实地呆在家里,那也不许去。”妈妈难得这么有心计终于让她有办法要求高大壮做作业了。 高大壮的父母离婚后,很小就跟着母亲生活,他的妈妈舍不得管教孩子,导致了高大壮比较任性,叛逆不听话,他妈妈时常也因为管不住儿子而苦恼。 她妈妈多么希望早些开学,高大壮在学校里有老师管着,会省心很多,自己要工作要养家,也没有时间看管高大壮。真怕他不学好,心里时常担忧着,她真心期盼着寒假早些结束。 第二十九章 竞赛 寒假还是很快地过去了,开学的日子,在每个同学不一样的心境中来临。相对于杨莲生期盼开学,多数同学都在抱怨假期太短了,钱虹虹更是如此,在姥姥家已经玩疯了,玩野了的她,非常不情愿地来到学校。 教室里乱哄哄的,同学们经过一个假期的狂补,似乎都长高了长胖了不少。钱虹虹朝着座位上望去,空空如也,韶云还没有到,心里很失落。 露丝摆弄着自己的新笔盒,掏出几支崭新的钢笔。她看见杨莲生,马上站起来带着激动的心情,大声招呼着:“杨莲生,你长高了,只是有一点点瘦了,看你的眼睛和黑眼眶似乎没有休息好啊。” 杨莲生冲着露丝一笑,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在经历了亲人离世的痛苦之后,杨莲生似乎成长了不少。杨莲生安静地在座位上坐着。露丝似乎不明白杨莲生的沉默,改小声轻轻的问道:“你外公的病情怎么样了?” “他走了,不回来了…”杨莲生的眼眶里有泪珠在打转。 “对不起。”露丝突然明白了,杨莲生因为什么而心烦,外公离世,这下她明白了。她看了看杨莲生,叹了一口气,悻悻地放下手中的笔盒。 露丝看着沉默的杨莲生,心里有一丝的难过,刚才她不该太大声了。她也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安慰他,只是悄悄地坐下来,用眼角观察她这位同桌的脸部表情。 杨莲生以为来到学校,心情会好一点,可是看着吵闹的同学,自己好像无法融入进去。悲伤在全身蔓延开来,不经意地一抬头,看见了教室外办公室的窗台上的一盆盆景,和外公房间里的盆景好像,好像。那嫩绿嫩绿的叶子,那长长的荆条,慢慢铺洒开来,杨莲生忘不了外公在窗前给它们浇水的身影,和洋溢在外公脸上慈祥的笑容。两滴无声的泪水从脸颊滑过,微凉、微凉。杨莲生着急地用手抹去了泪珠,尴尬地向周围望望,怕同学们发现了自己的窘态。 露丝悄悄地从书包里拿出一块纸巾,放在杨莲生的桌子上,杨莲生急忙拿起来,不好意思地看看同桌露丝。擦完眼睛他静静地看着窗外,无限的思念盘绕在心中。 韶云把静茹的行李送到寝室,才和静茹道别,看着静茹消瘦的面容,忍不住关心道:“静茹,假期你咋还瘦了呢,平时要多吃点,学习比较苦,身体要紧,我先回教室了。”说完韶云回到了自己的教室。 “韶云,你咋地才来,我的书呢?看完没有,赶紧还给我,我还没看完本呢。”钱虹虹一见着韶云一下子兴奋起来了。小嘴喋喋不休地要自己的书。 “我有点事情,还没有上课呢,不算晚,书我已经看完了,谢谢你的书,真好看,马上拿给你。”说着话韶云放下书包,从里边把钱虹虹的两本书拿了出来,同时塞给钱虹虹一小袋炒花生。 “我妈炒的花生米,给你尝尝。”韶云生怕钱虹虹不喜欢吃,特意强调是妈妈炒的。 “谢谢,我最喜欢吃炒花生米了。”钱虹虹飞快地拿了过去。悄悄地打开袋子用鼻子闻着花生米的香味,现在在教室里,人多眼杂不好意思吃。 香草来的有点晚,快上课的时候才进教室,她在一个寒假里胖了许多,本来瘦长的脸丰润多了,身材也比以前更好看。寒假里她缠着妈妈给她做了好看的衣服,她现在的穿着打扮,已经看不出农村丫头的那种土气。 一身新衣服配上新书包,长长的马尾辫搭在肩膀处,透着一种成熟女孩的气质。走进教室的时候她的眼睛不住地瞟着韶云的方向,心里好想被韶云注意到自己的打扮着装。 然而让她失望的是,此时的韶云正低头和同桌钱虹虹,讨论《烈火中永生》小说书里面描写的小萝卜头的人物,根本没有在意香草走进教室。 香草用手掠了一下额前的头发,从韶云位子边走过的时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低头走到自己的位子上。激荡的心情有种小小的失落感。 香草的同桌小胖乖乖地站起来让香草进到座位里边,同时殷勤地用胳膊袖子把香草面前的桌面上擦拭了一遍。“香草,你穿的真好看,脸也好看。”小胖不适当地夸赞着。 “去,一边去。”香草正失落的心更加郁闷,把殷勤拍马屁的同桌怼的没有言语。 铃声响过以后,班主任董老师走进教室,和同学们互动了一下,一转画风就问起了同学们的寒假作业。许多同学一提到寒假作业脸都绿了,特别是高大壮,好几科都空在那里,有的没做,有的根本不会做。 “钱虹虹,今天下课之前把同学们的语文寒假作业收上来,交到我办公室。其他科目的寒假作业由各科,课代表负责收上来,交到相关老师那里。”董老师不顾及班里大部分同学的脸色,对语文课代表钱虹虹和各科课代表说。 钱虹虹有点无语,好几个同学都不交作业,说忘记带了,说没完成。种种理由搪塞,六十几个同学的寒假作业才收上来四十几本。钱虹虹只能抱着收上来的作业本去董老师办公室。至于没有上交的同学,只能继续催交并汇报给老师处理。 韶云的情况更不如意,才收上来三十几本物理寒假作业。许多同学偏科,都不把物理作业当回事,能完成的大部分是语文数学作业。 在韶云收到香草的作业本时,香草叫住了他,向他请教一道没有完成的数学寒假习题:“韶云,先帮我看看这道题目,我一直做不出来,就差这一题了,写完就可以交了。”韶云把手里的作业本放在小胖的座位上,然后伸过头去看香草的数学题,香草把作业本移到韶云面前,自己却不看作业本,而是含情脉脉地看着韶云的脸颊,和遮住眼睛的头发。她心里其实渴望韶云能抬起头,认真地看看她今天的穿着打扮。韶云看完题目,拿起笔刷刷地在边上的草稿纸上写下了解题步骤和答案,放下笔抱起桌子上的作业本,“我给你写好了,自己看懂了再做一遍。”说完话直接转身离开了。 香草幽怨地看着急速离开的韶云,心空空的。默默地拿回本子和草稿纸,愣了一会神,才仔细地看韶云的解题步骤和答案。窗户外的风挤进缝隙,吹在香草的脸上,有一丝清凉,她回过头看着窗外,眼睛一片迷蒙。 经过老师的再三督促,才在几天后,各科的寒假作业都完成了上交。董老师把迟交的同学名单在班级公布,并严厉地批评了后交的同学。 开学后的第二周,班主任老师宣布了一件事情,各班级要举行一场“友谊杯”竞答赛。各班选出三名代表参加,分别设计语文知识竞答,数学趣味竞答,英语口语竞答三科的内容,由学校组织老师评委团,负责辩论赛,并请了县广电台的记者到场,观看比赛实地采访录制。 同学们一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沸腾了。每个班级纷纷选派在三科成绩最佳的代表参加比赛,一班在讨论参赛名单上发生了小冲突,以成绩排名来看,韶云,季小青,梁恒是前三名。但在语文成绩上排在第四的钱虹虹更突出,而英语课代表莉莉虽然是班级第八名,但英语成绩排第一。 这样除了韶云数学第一,钱虹虹语文第一,莉莉英语第一。那么只有三个名额,到底选派成绩第二的季小青,第三的梁恒,还是钱虹虹,莉莉。就让老师和同学都不好选择。 最后董老师出了一个主意,让她们四个人在班级课堂上先来一个对决,看看谁具有代表班级参赛的资格。在老师的主持下,模仿学校“友谊杯”的模式进行了一场班级的预选赛。 一班教室,第三节自习课,同学们聚集一堂,首先进行的是数学竞答赛,董老师请来了年级组数学组长负责出题,由韶云,季小青,梁恒,钱虹虹,莉莉,先后加了数学课代表林超,共六人参加竞答赛。 一共十道数学趣味题,其中有三道是计算题,最后在韶云十题全对,时间上遥遥领先,取胜,数学课代表林超对八题,季小青七题,梁恒,钱虹虹,莉莉六题,结束。 第二轮语文知识抢答赛,在文学知识上再没有人是钱虹虹的对手。钱虹虹一路领先,韶云第二,其余几个人都被卡在第三题上。 第三轮是英语知识竞答,涉及很多外国文学的知识场景,和人文地理以及旅游知识。虽然莉莉是英语课代表,但在竞答赛中,钱虹虹,和韶云更流畅地回答出知识的要点。在用英语叙述西方的小故事时,钱虹虹叙述的更加生动而有节奏感。靠死记硬背的季小青和梁恒,在英语一轮抢答赛中,彻底失败。英语课代表莉莉,还勉强能叙述完整。这一轮钱虹虹、韶云领先。 在三轮竞赛结束后,班级的同学一阵阵狂呼乱叫,都被韶云和钱虹虹迷倒了,太精彩了。看来有她们两个人就能拿到大赛的奖杯了。 第三十章 嫉妒在悄然中产生 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韶云和钱虹虹的优势比较明显,董老师经过权衡,最后决定由韶云带队,钱虹虹,季小青作为互补代表一起参加年级比赛。 在同学们欢呼声中三个人走下讲台。韶云和钱虹虹的心情,都还在激动和亢奋中没有缓过来。今天的竞答预赛,往往都是韶云和钱虹虹大放光芒的时候多,思维在那一刻像高速运转的螺旋桨,嗡嗡地随着比赛的节奏停不下来,而且在紧张中思维反而更快捷。 季小青其实知道自己的短处,平时靠刻苦,死记硬啃课本,家里的许多书籍也都是课外习题多,做老师的妈妈总说用功就能出成绩。但在涉猎到许多外部场景,特别是趣味性和旅游性质的话题,就成为了短板。比赛中实际沦为韶云和钱虹虹的陪衬。韶云的许多知识也是受益于钱虹虹的课外读物,加上自身的理解和记忆。 天空阴沉沉的,刺骨的凉风中夹杂着零星的雨丝飘落窗棂。香草在看见韶云和钱虹的表现后,心情相反,今天竞答赛,自己也在下边默默的答着,对比和台上同学间的差异。香草觉得自己要是上台会更糟糕。 看着窗外灰暗的天空,光秃秃的灰色树枝,一个孤零零的灰色鸟窝。一只灰色的小麻雀,钻进钻出,一副异常忙碌的样子,灰色灰色,一切都是灰色,正如同此时她的心情一样灰蒙蒙的。 一班参赛的名单确定下来以后,很快学校里同年级的同学都知道了。韶云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那是学习的尖子生,钱虹虹本来不起眼,但和韶云的名字放一起就有些惹眼了。一班的同学都为他们自豪和骄傲,但也不乏一部分人嫉妒眼红。 在得知和韶云一起参赛的有钱虹虹,三班的静茹表面上坦然,心里却起来波澜,吃饭的时候,香草酸酸地和静茹说道:“静茹,你可别生气,钱虹虹不就是期末考试考的好一点吗,真看她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能和韶云平起平坐,现在站得高,之后跌的响。”? 静茹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香草:“她参不参加比赛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她可是代表你们一班的。”听着静茹的语气有点不冷不淡,香草自知说错了话,也许静茹的心里并不像自己一样,嫉妒她和韶云一起参赛。 赶忙改口道:“静茹姐,我只是觉得,你要是在一班就好了,只有你和韶云搭档才是最佳的组合。记得上小学时候,你们俩参加镇中心小学举行的“春芽杯”比赛,拿过诗歌朗诵奖的。”香草的话挑起了静茹的一番心思。 静茹蹙起眉头,这让她回忆起自己和韶云参赛的荣耀,自己站在韶云的身边像个大姐姐一样,被全场的同学老师瞩目,老师给他们俩发奖状和笔记本。那种热烈的气氛依然还在脑海中。 香草看到静茹的表情变化,点到为止,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以免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知道自己的话已经挑起了静茹对钱虹虹的恶感,悄悄地掩饰起自己对钱虹虹不服气的那种心态。 三班的初选结果,静茹有幸名列其中,但静茹知道,自己和韶云同台竞赛,一定只是个配角,韶云的光环是无法掩盖地,何况自己代表的是三班,本身和一班就是对手。 但她也在内心很想和韶云站在一个舞台上,哪怕是个陪衬,自己更渴望在比赛中能战胜钱虹虹,因为香草的一句话,“韶云看她的眼神不一样”,让她心里不是滋味。但自己总感觉底气不足,靠拼命地恶补课本知识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比赛赛的是个人掌握知识的能力和眼界。 每个班级在接到通知后,都在班级内进行了预赛,各班把三名参赛选手确定下来,准备下周参加学校举办的大比赛。 放学后值日轮到了韶云他们这一组,梁恒是值日组长,他必须给组里每一个人进行合理的分工。组里两个重量级的人物,高大壮和林超去打扫环境区,梁珊珊和莉莉去打扫走廊。韶云和钱虹虹打扫教室,季小青和另一个叫严琪琪的女生负责摆桌子,倒垃圾。 班里还有几个在补作业的同学,韶云挥汗如雨使劲挥动着扫把,快速地把活干完,钱虹虹拄着扫把跟在韶云后面笑,她太不想干活了。 卫生终于干得差不多了,那名女生严琪琪准备去把垃圾收起来,倒垃圾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到簸箕,她急急忙忙地跑到韶云和钱虹虹身边问:“簸箕不见了,该怎么办?”大家分头找起来,可怎么都没有发现簸箕。 钱虹虹低头思考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拍了一下脑门儿,“我有办法了,咱们去三班借一下,三班的同学今天去参加校外活动了。”大家都知道,他们初一年级这几个班从来也不锁教室的门,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事,大家都想着早点放学,其他同学附和道:“对,对。”钱虹虹和那个女生严琪琪一起来到了三班,拿上了簸箕。 用完后,钱虹虹特地写一张感谢纸条,内容如下:季老师:您好!今天我们班的簸箕不见了,特地借你们班的用一下。谢谢!一班二组。钱虹虹把感谢纸条放到了三班的讲台上,放好了簸箕,满意地和严琪琪一起放学了。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在晨读的时候,三班季老师怒气冲冲地走进一班教室,手里拿着一张纸条。只见季老师的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止的怒火,好像一头被激怒的母狮子,扫视着班里的同学。 一班学生一脸震惊地坐在那里,连董老师也是一脸迷茫,季小青更是手足无措地看着发飙的妈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季老师扬了扬手里的纸条,钱虹虹一看,差点惊得下巴没掉下来,那不是自己写的那张吗?出什么事了?钱虹虹害怕的手都有些发抖,额头直冒冷汗。 季老师顿了顿:“昨天放学谁去我们班了?这张纸条是谁写的?”钱虹虹听了吓得浑身发抖,哆哆嗦嗦地站了起来,心里紧张都快无法呼吸了。她怯怯地说:“是我。”顿时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齐刷刷集中到她身上。 季老师以一种严厉的像审判官似的口吻问道:“我们班上两盒上课用的板书笔不见了,昨天上午,它们还好好地放在那里。” 班里有的同学“啊!”了一声,弄明白了季老师生气的原因,大家又一次把目光投向钱虹虹,看她怎么解释。 “是我写的,我去了”顿时脸变得通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后,眼睛里充满了委屈的泪水,她使劲地抿了抿嘴唇,忍住了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季老师,我是去三班借过簸箕,可我没有拿板书笔,是严琪琪和我一起去的。” 胆小怕事的严琪琪,慢慢地站了起来,“老师是我和钱虹虹一起去借的,不过是她自己去还得。”严琪琪这么一说全班炸开了锅,仿佛钱虹虹就是偷拿板书笔的人。 钱虹虹无力地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董老师看到了钱虹虹煞白的脸蛋,看见了她抖动的睫毛,她体会到了,钱虹虹内心所经历的痛苦和煎熬。 董老师转身对季老师说:“季老师你先别生气,你先回去,如果这件事是我班学生所为,我一定会查清楚的。” 季老师听到董老师的话,不好意思再查下去,转身愤愤地离开了。教室里变得无比的安静,仿佛掉一根针都能听得见。董老师看着班里的同学和钱虹虹然后说:“我不认为就是钱虹虹同学拿的板书笔,如果拿了就不会留字条了。有谁知道更多的线索希望私下里告诉老师,我不希望这种事情出现在我们的班级。” 同学们都在心里揣测着,到底谁拿了三班的板书笔。韶云心里也犯嘀咕,在韶云心里钱虹虹是绝对不会拿的,但究竟谁把东西拿走了,他仔细地回忆着昨天打扫卫生的场景。想从中回忆出线索来。 最难过最委屈的还是钱虹虹,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借一个簸箕就会碰着这样的事情。可自己在三班的教室里确实没有注意到板书笔在哪里,根本就没有看见过。怎么就叫自己遇着了呢。 “钱虹虹,你别往心里去,我一定会把你的事情查清楚。”韶云宽慰着钱虹虹道。 韶云仔细回想着,在出门放扫把的时候,好像有班里的两个同学从三班出来过。记得隐隐约约有香草和另外一个女生。 韶云找到了董老师,把自己看见的情况和董老师反应了。董老师把香草和另一位女同学李晴叫到了办公室。 看着她们不说话,香草和李晴看老师不开口心里虽然发虚,但还是比较镇定自若的问老师:“老师找我们什么事情?”董老师反问道:“你们觉得我找你们有什么事情呢?”一丝慌乱从香草和李晴的脸上表现出来。 “有人看见你俩进了三班的教室。”董老师直接抛出话题。 “钱虹虹拿了三班的板书笔。”香草急忙说。 “你怎么肯定是钱虹虹拿的板书笔呢?” 董老师眼睛盯着香草和李晴说。 “有时候你自己做错了事,不要紧,但不承认错误就严重了。” 董老师的话说的轻松,但香草和李晴听在耳朵里就更紧张了。 “哇”地一声。李晴一下子慌乱了“老师我错了,是我拿的板书笔。” 原来在香草的撺掇下,李晴拿了三班的板书笔嫁祸给钱虹虹。董老师批评了两个人,然后在班级中开会说:“同学们,事情已经查清楚了,有同学误拿了三班的东西,已经还回去了,钱虹虹同学是清白的,希望大家不要再猜忌了。” 一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因为嫉妒让她们做出了不被人理解的事情。 第三十一章 不一样的早餐 钱虹虹非常感激的看着韶云,也许在被冤枉受委屈的时候,最相信自己的只有同桌韶云。第二天一大早,钱虹虹吃完早餐,特意用一个袋子把自己没有舍得吃的面包带了一块。早早地来到学校寻找韶云,杨莲生刚穿好衣服,一下子看见钱虹虹进来,尴尬至极。“杨莲生,你也太懒了,现在才起床,韶云呢?”钱虹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对着慌乱扣纽扣的杨莲生问道。 “谁像你,这么早就跑学校来干嘛,韶云去操场跑操了。”杨莲生没好气地回应着。钱虹虹收回踏进门里的脚转身就奔操场上跑去,早上的空气特别清新,操场上起早跑步锻炼的同学和老师三三两两,钱虹虹转了一圈才看见高低杠上,旋转倒挂的韶云。 韶云双脚挂在高杠上,身体倒立着,双手在下边随着身体在来回的摆动,以脚背为轴心反复旋转,然后用双手抓住低杆再翻转。钱虹虹看的目瞪口呆,这也太好玩了。刚刚跑近跟前,倒着的韶云看见了钱虹虹的脚。 “韶云,快下来。”钱虹虹对着杠上的韶云喊。韶云听见喊声顺着脚往上看,一下子看见了钱虹虹倒着的脸,心情一紧,双脚一个收缩滑落了高杠,韶云向下边落去,眼看就要跌落,急忙收紧双腿控制着身体在落地的瞬间,向前翻滚过去,借着翻转的惯性,双脚稳稳地站在草坪上。 “哇,太牛了,韶云”眼看被自己惊着跌落的韶云,一个空中翻转,姿势优雅地着地,这也是韶云从小练习武术有扎实的基础,钱虹虹惊讶地大叫。 “钱虹虹,这么早啊!”韶云站稳后看着钱虹虹有点诧异。 “韶云你真厉害,再翻几个跟头给我看看呗。”看到韶云的身子从那么高的高低杠上落下来,完美的前空翻,钱虹虹一下子来了兴致,央求着韶云翻跟头给她看,她太羡慕电视里会武术的人物了。 “哦,那你看好了,我要翻了。”韶云看钱虹虹这么早到操场上,要看自己翻跟头,捋了一下头发,后退几步,迅速地助跑几步一个前空翻接着一个前空翻,再接着一个后空翻,连续翻了七八个跟头,才稳稳地站在钱虹虹的面前。 “啪啪啪”钱虹虹兴奋地鼓起小手掌。她太开心了,韶云翻的速度太快、姿势太飒爽英武了,从眼前陀螺一样就翻完了。 韶云停下来的时候,钱虹虹跑到他近前,围着他转了一圈,仔细地研究着韶云的身体,是怎么做到手不沾地就能翻过去的。稀奇崇拜的目光透过眼镜片泛着莹莹的亮光,韶云被看的浑身不自在,双手抹着脸上的汗,生怕脸上有脏东西。 钱虹虹停在韶云面前,把手里的方便袋递到韶云的手上:“喏,还没吃早饭,给你的!”韶云楞了一下,伸手接过袋子,一听说早饭,还真有些饿了。 “谢谢你,钱虹虹。”看着手中的面包,韶云真的有口水了,奶黄色的表皮香香的,他可从来没有吃过这个东西。 韶云忍不住放到嘴里,一边咀嚼着甜甜香香的面包一边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早,还给我带面包,你自己吃了没有?” “我吃过了,我是想谢谢你,昨天挽救了我的声誉。”钱虹虹是出于真心地对韶云说。韶云没有料到自己昨天只是出于对同桌的信任,才为钱虹虹出头。没想到她竟然就记在心上了。 看着韶云把面包吃完,钱虹虹心里才安然笑着对韶云说:“韶云,这个面包好吃不?以后我早上带给你吃。” “好吃,还是不要带了,吃一次就好。”韶云赶紧言辞拒绝了钱虹虹的好意,好东西是别人的,可不能太贪心,这是韶云做人的原则。 “哈哈,好吃就好,那我先回教室,等下跟你去食堂,体验一下你早餐都吃的啥。你也早点回去。”说完钱虹虹愉快地先跑开了。 这几天因为准备参加“友谊杯”竞答赛的事情,各个班级沸沸扬扬地讨论着,韶云和钱虹虹被不少人关注,食堂人多眼杂,很少去食堂的钱虹虹因为想体验一下韶云的早餐,特意跟在韶云的身边有说有笑地去食堂打饭。 两个人不知不觉中被同学们捕捉到一起在食堂出现,立马成为了议论的中心。 香草和静茹正在吃饭看见韶云走来,本想着打招呼,但看见后面跟着的钱虹虹,脸色一下子变的不自然了。特别是香草她陷害钱虹虹的事情败露以后,虽然韶云没有在表面上表现出来,但她心里明白,因为这件事她在韶云心里的印象会很差。至于钱虹虹知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记恨就更不敢确定了。 “这么巧啊,你们也在吃饭。”韶云还是主动和静茹和香草打着招呼。“香草,食堂的早餐好吃吗?这位同学是?”钱虹虹并不知道谁是背后陷害自己的人,整个事情只有韶云和董老师知道,为了照顾犯了错误而有认识悔过的香草和李晴,董老师也没有说是谁看见的她们,也没有和班级的其他同学说,就悄然地处理了整个事情。 钱虹虹心里只感激韶云一个人,因为他帮着澄清了自己的冤枉。“钱虹虹,你怎么来食堂了,这是三班的静茹,韶云的小学同桌。”香草收起了心中的不安,还是主动地回答了钱虹虹,特意强调静茹和韶云的关系。 “你好!我叫静茹,你就是韶云的同桌钱虹虹,闻名不如见面,你真好看。”静茹大方的主动介绍了自己,同时也不吝啬自己的言词赞美,说着心里的真实想法。 钱虹虹颇感意外,从香草的嘴里知道了静茹是韶云的小学同桌,心里也惊诧了一下,再仔细看静茹,虽然是乡下来的女孩,但白净的肤色配着周正的脸蛋,有一种飒爽的气质,虽然着装朴素,但也干净利索,钱虹虹心里顿生好感。“你三班的,静茹,名字真好听,你也好看。”钱虹虹腼腆地笑着看向静茹。 看见两个人互相怜惜对方,香草在边上心里不是滋味,自己无论从长相和气质上,都不如钱虹虹和静茹,自己有一点自行惭愧的感觉。 香草的情绪恢复的挺快,立马对着两个人甜美地笑着,“你们俩就不要相互追捧了,赶紧打点早餐让钱大小姐也体验一下食堂的生活,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香草难得在韶云和钱虹虹面前显得大方得体。 “不用了,我来。”韶云适时地回应着香草,走到窗口前,打了两份一样的早餐。 端着早餐领着钱虹虹到静茹她们就餐的长条凳上:“先尝尝食堂的白面馍馍,挺香的,不过没有你在家吃的面包好吃,就点小咸菜另有一番口感。”韶云说着把手里的馍馍递给钱虹虹一份。自己打开菜瓶子给钱虹虹夹菜。 静茹急忙把自己的酱豆瓶子推到韶云的面前:“给虹虹加点酱,好吃。”韶云接过静茹的瓶子给钱虹虹加了一勺子。吃惯了甜食早餐的钱虹虹第一次吃食堂的早餐,一份欣喜和好奇,有韶云在边上大口吃馍,大口喝粥,自己一下子食欲大增,小口的吃着,但嘴里不停地咀嚼着,生怕被同学笑话自己的吃相。 一顿特别的早餐在食堂外边的长条凳上吃完了。钱虹虹吃的好饱,本来在家就喝过一杯牛奶,又喝了食堂的粥,感觉胃已经饱和了,在家早餐上的面包带给韶云吃了,自己在食堂吃的一个馍馍太大了,平时根本吃不下,但不忍心浪费,毕竟是韶云买的,硬是就着咸菜吃完了。 吃完早餐,钱虹虹和韶云回到教室,杨莲生惊讶地大声问道:“钱虹虹,你和韶云一起吃食堂了?”钱虹虹一听,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就瞎说,我尝尝食堂的饭怎么样。” 杨莲生神情古怪地笑了笑,“没办法,放着家里的牛奶面包不吃,要体验食堂的面馍馍,真是大小姐的嗜好不一样哦,嘿嘿…”钱虹虹看着杨莲生那颗圆脑袋,说有多讨厌就有多讨厌,刚想解释,想一想不妥,我凭啥和他解释那么多呢。 “没办法,本小姐就是愿意和同桌一起吃个早餐,你嫉妒了。”狡黠地回应了杨莲生的怪相。钱虹虹随意的几句话,却不由得让别人多想,她愿意,是呀,外人又能怎么滴。 跟着进来的韶云听了眉毛动了动:果然,钱虹虹也没有那么表面看起来的单纯简单。不再理会他们的对话,有时候捕风捉影的事情随着时间会被逐渐冲淡的。 韶云在准备着下周的比赛,虽然没有具体方向,但大致的策略还是基础知识为主。钱虹虹又从书包里拿出了几本外文读物,关于英文语言种类,发展历史方面的书,递给韶云:“我找了几本旅游杂志和外文书籍,你也读一下,或许对竞赛有帮助。”钱虹虹目光扫了一眼低头看书的韶云说道。? 第三十二章 比赛的小插曲 韶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钱虹虹带来的读物,the story of the sahara-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对于外文书刊的兴趣有时候大于中文,英文简单独特的魅力,和深奥的中文诗词不同,更加感性一点。 在韶云为比赛准备的同时,各班的参赛人员也都在准备着。校园的树依然光秃秃的没有枝叶,天空却显得格外一碧如洗,无比蔚蓝,几片薄纱似的浮云平贴在空中,像绝美少女蓝色夏衣围着的白色丝巾。风已经温和,像温柔的发丝轻拂脸颊。 学校的广场上搭起了一个临时的比赛台子,周边通上了音响和话筒,一排桌子、板凳被整齐地排列在台子上,作为评委和校领导的观赛台。红色的大条幅横挂在台子的正上方,北风呼啦呼啦地刮着。初中一年级“友谊杯”竞答赛几个大字随着条幅的摆动,特别的鲜艳显眼。 虽然是初中一年级的竞答赛,但这么大的赛事还有县广播站的新闻记者到场,全校上下非常重视,其他年级的学生和老师也都早早地聚集在广场上,等待观看这场意义非凡的比赛。 八点钟,当学校的铃声响过之后,全校的每个班级有秩序地,分队来到广场上,一阵激昂的音乐声响起,随后教导处的梁老师在话筒里,通知各个班级按序列排好,班级参赛人员尽快到台上签到,领取各自班级的比赛牌。 韶云、钱虹虹、季小青跟着董老师来到台上,把一班的队牌和一块比赛用的黑板领到后,在最边上的位置放好,三个人站在黑板边上,比赛是按班级,三人组集体竞答,可以商讨答案由三人中的一人负责答题。 比赛分数学竞答题,在黑板上板书完成竞答,由评委记录完成时间和答案。语文知识竞答,由主考官提问,班级抢答,谁先亮牌谁先答题,以正确答题计分。英语知识竞答题,全程英语提问,英语竞答。谁先举牌谁先答题,答错了扣分,继续举牌抢答。 全年级十一个班级,共三十三人分成十一个小组,在各自的队牌下按单双顺序分两排围绕着主裁判台排列着。和一班靠在一起是三班,带队的是班长丽婷,静茹,陈忠。看见韶云在队牌下沉静地站着,静茹投过来一丝柔和的目光,她在心里很欣慰,自己和韶云站在同一个比赛场上并且离的那么近。 “同学们静一静,第一届“友谊杯”竞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各班级的参赛选手,还没有到场领取队牌和答题板的,抓紧时间领取,比赛在五分钟后就要开始了,请评委老师各就各位,主考官马上入场。”教导处主任梁老师的声音在扩音机里大声地响起,就在话音刚刚落地。 “扑通!扑通!”两声响亮的声音在梁老师的身后响起,声音通过话筒传进了在场每个老师和同学们的耳朵里。就在梁老师的身后,学校的围墙上靠着比赛台的位置,两个同学从围墙上跳了下来,一个女生屁股摔在台子上,正羞红着脸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另外一个男生摔趴在台子上,像蛤蟆一样弓着身子正准备爬起来。 而再看围墙上,还有一个同学正紧张地看着围墙的下边摔倒的两个同学,和惊呆了的教导主任梁老师,骑在围墙上想跳而不敢跳。全场同学和老师一下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三个同学惊到了。“这,这是什么情况?”不少同学不由得发问。 梁老师惊讶过后,看着天上掉下来的两个同学,一下子明白了,看来这几个同学是迟到了,为了赶时间从围墙上跳进来。再看地上的同学,正惊慌失措地爬起来,低着头不敢看教导主任,深怕被训斥。 “你们是哪个班级的,叫什么名字?无组织无纪律,怎么能翻围墙,叫你们班主任老师过来!”梁老师很生气,也不顾及手里有话筒,直接对着地上刚刚爬起来的两名同学严厉地发着脾气。墙上的那名同学看见下去的两个同学被教导主任梁老师训斥,一时间不知道是跳好还是不跳好。 正犹豫着,梁老师抬眼看见围墙上还有一名同学,火更大了:“还不下来,谁让你翻围墙?“ ”哧溜,扑通!”围墙上的同学被梁老师的一嗓子吼的,直接从围墙上出溜下来,摔了个嘴啃泥,好在身前有书包垫着,没有摔得怎么样。 全场同学看到这一幕,哄然大笑,阵阵笑声把整个会场弄得气氛盎然。“老师对不起,我们怕赶不上比赛,才翻的围墙,我们是十一班的比赛选手。我叫田江,他叫胡海,她是梅琳。是我让他俩跟着我翻围墙的,我们三个代表十一班参加比赛的。”领头的田江看见教导主任梁老师生气,急忙把自己三个人的姓名和班级告诉了梁老师。 “看看你们,因为迟到就翻围墙,多危险,现在马上要比赛了,先不处罚你们,比赛完以后每人写一份检讨交到教导处,还有你们的班主任老师那里也交一份。先去领牌参加比赛!”听到田江三人代表的是十一班参加比赛的,梁老师看看时间不多了,记者马上就要过来了,只好先忍着怒火,让田江三人组去领队牌和黑板。 田江、胡海、梅琳三个同学,个个像一只失去了灵魂的小鸟,羞愧地连扇动翅膀的力气都没有了,低着头在同学们的唏嘘声中,不敢去看梁老师,默默地从台子后面走过,把十一班的队牌和比赛用的黑板领着往队尾走去。 “你们几个怎么回事?到现在才来,还翻围墙。”十一班的班主任李老师看着走过来的三个班级的同学,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批评好还是安慰好。 十一班本来就是最差的班,说差是因为录取的时候都是分数刚刚达线的学生,进来的时候就基础差,自己摊上这么一个班级,再怎么努力想改变全班的面貌和成绩,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这次参加“友谊杯”竞答赛,还是把班里边成绩最好的三名同学给派了出来,谁想到还没有比赛呢,就整这么一出,想不出名都难,好在县广电局的记者还没有到场,不然校领导从对学校的影响出发,他这个班主任责任就大了。 “李老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们在图书馆看书,没想到就晚了,不翻墙就赶不上比赛,对不起。”田江看着李老师的脸色不好,赶紧解释原因。 “先准备比赛,别太紧张了,你们三个人好好配合。”李老师没有再责备田江,让他们三个人准备比赛。? 就在三班的参赛选手到位之后,后台的主观台上,校长陪着县广电台的记者也步入了会场,在评委团中间的主位上坐了下来。 “下边有请这次比赛的主考官,杨发老师入场,大家欢迎!”教导处的梁老师手握话筒大声地宣读着,台上一片激烈的掌声,欢声雷动。 围墙边树枝上的小鸟都被掌声惊动,煽动着翅膀飞走了,随着杨发老师入场,友谊杯”竟答赛正式开始了。 杨发老师扫视了一下全场的师生和同学,又看了看台上的十一个参赛的班级小组,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缓缓地打开手里拿着的考题,放在面前的桌面上。 拿起话筒,对着参赛的队伍说:“各班级的参赛选手注意了,今天这场竞答题,我们分三部分进行,共三十分,第一部分英文竞答,是十道题,第二部分是语文知识竞答题,也是十题,第三部分数学竞答题十题。希望大家既要认真听题,又要及时抢答,抢答的先后以你们手中的举牌为准,谁先举牌谁先答题,答对一题加一分,答错一题减一分。先举牌答错扣分后,再进行第二轮竞答,直到题目被答出为止。没有正确的答案不要盲目的举牌,答错是要扣分的。规则都听仔细了吗?下面我要进行第一部分英文的解答。大家注意听题,举牌后全部要用英文答题。”? “请用英文阐述,西方的文化起源和组成,撒哈拉沙漠的形成和背景?”杨发老师用英文把要表述的题目大声地用话筒读了出来。 听完题目四班的林奇自认为英语成绩突出,抢先举牌,得到了答题的资格,在一阵流利的英语问候语过后,才切入主题的答案,但在他回答完之后,评委老师们相互看了看,摇摇头,显然答案不符合主题。 虽然英文口语流畅,但答案不切合主题。“四班代表队扣一分,请其它队继续竞答。”随着杨发老师的宣读,一班的钱虹虹和三班的丽婷同时举牌。最后杨发老师指定三班先答题,作为三班的班长丽婷的英语口语也非常流畅,吐词清晰,发音可圈可点,但答案离sahara-太远。最后在评委团的议论后被扣一分,继续竞答。 第三十三章 奖励 杨发老师在三班发言之后,直接让一班回答,韶云和钱虹虹、季小青统一了答案,由韶云负责呈述答案,标准的英语发音,浑厚的男中音响彻了全场。赛前刚读过钱虹虹带来的书刊,书中的内容正是现在竞答题要的答案。thesaharadesertisanaturalbarrierbeeennorthandcentrafrica。撒哈拉沙漠是北非与中非之间的天然屏障。韶云用英文流利地介绍着。 得益于外文读物,韶云把大家的思维带到了那个神秘而古老的大沙漠中,尽管有的同学不能完全理解英文的意思,但同样被韶云的口语和音色打动。 静茹虽然很熟悉韶云,但很少听到过他的朗读,在比赛台上那悦耳的声音让她浑身毛孔炸裂,激荡不已,一年不在一起韶云的变化太大了,嗓音也渐渐成熟,音域更加宽广。 韶云知识的全面也是静茹自愧不如的地方,就这道外文抢答题,她基本上没有涉猎过这种书籍,所知道的都是课本里的只言片语,窥探不了外部世界的全貌。韶云的不同是他的想象力丰富又肯用功,在钱虹虹许多书籍的帮助下,阅读广泛,领域宽,对知识点的把握更准确。 一番流利的英文描述,让评委老师和同学们由衷地感慨,太完美了,语言表达流畅,发音清晰准确,有外语的味道。表述完成,评委老师都忍不住拍掌叫好,一班在第一道题就得了一分。 掌声停下来以后,杨发老师看看韶云和一班,心里也非常高兴,竟然有这么优秀的同学,他扬起话筒宣读第二道英语竞答题:“longlongago,therewasawarbeeenthebirdsandthebeastsnooneknowswhattheyfoughtabout”请用课本知识回答这场战争谁胜谁负?当老师话音刚刚落地,钱虹虹一下子就举起了牌子,而相邻的三班静茹也在同一时间举起了牌子。 杨发老师看看两个人说道:“你俩同时举牌,那你们同时回答问题,看谁的答案正确。”杨老师话音刚落,静茹受到韶云的激励抢先用英语回答道:“whenthebeastsandthebirdssawneithersideuld,theydecidedtosfightg”根据课本的意思这场战争是停战了,没有胜负,这是静茹自信自己在课本上看的透彻,选用的答案。 但在她回答完成后钱虹虹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neitherbeastsnorbirdswouldhavethebatastheirfriend,hewasafraidtoleavehishoeverscethen,thebateutonlyatnight”虽然战争结束了但最后的输家是蝙蝠,只能被驱逐,躲在阴暗的晚上出没。 在两个人用流畅的英语回答完之后,评委们点点头,静茹的答案也不能说不正确,但钱虹虹的答案更有深意更贴切,最后三班和一班各加一分。 接下来的八道英语题竞争激烈,各个班级几乎都是相差不到几秒举牌,但经过角逐,一班有钱虹虹、韶云坐镇季小青协助,最后全部加分,三班和四班也加了六分。最惨的是十一班和六班,因为错答被连续扣了五分。英语知识竞答完成后,一班十分第一,三班七分排第二,四班六分排第三名。 中场休息五分钟,音乐声响起,广电台的记者乘着机会来到一班的参赛组面前,采访韶云、钱虹虹和季小青:“请问这位同学,你平时都阅读许多外文书籍吗?看你知识那么全面,一定是读了不少课外?” “只是在课余时间偶尔阅读,都是这位同学的书,你采访她。”韶云怕出镜,怕被关注,直接把钱虹虹推在前面。接下来记者围着钱虹虹问东问西,虽然平时的钱虹虹活泼可爱,但在记者的面前,却表现的比较腼腆。 不停地说:“家里的书多,从小就随便读,因为喜欢看。”就再也不回答任何问题。季小青更是避开不言语,她自己觉得所有的问题都是韶云和钱虹虹答的,自己能为他们抢着举牌就是功劳了,一班不能输,这是她作为一班班长的责任。 中场休息结束,第二场比赛马上就要开始,杨发老师走上台前大声宣读着:“下边的是第二部分,语文知识竞答题,也是十道题,分古今中外,四方面的知识点,希望大家听仔细了,第一题,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西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此诗词的出处和写作背景。”请举牌。 杨发老师话音刚落,韶云拉了一下季小青的衣袖,季小青会意,赶紧举起了手中的队牌,但她心里其实一下子还没有具体的答案,但她相信韶云,和钱虹虹。 “请一班回答。”杨发老师看见一班抢先举牌大声地喊着一班回答,韶云快速地和季小青说出了自己的答案,让季小青代表一班发言。 季小青飞快地整理了一下韶云的答案,用标准的普通话,流利地回答道:“出自《天净沙·秋思》作者马致远,秋思之祖,元代着名戏曲作家、散曲家、杂剧家。晚年不满时政,隐居田园,以衔杯击缶自娱,死后葬于祖茔。《秋思》是写景作品,如诗如画,余韵无穷。他的叹世之作也能挥洒淋漓地表达情性,他在元代散曲作家中,被看做是“豪放”派的主将。”简单扼要地把出处,作者生平经历、思想感情、艺术风格等一下子表达完整。 回答刚刚结束就博得了一片掌声。特别是三班的班主任季老师,看着自己的女儿在比赛台上的优异表现,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欣慰地的笑容,同时也为三班的表现心里有点失落。 杨发老师和评委团也默默地点点头,答案无疑是贴切的,一班加一分。“第二道题:现代作品中有那些常见的描写和表现技巧,请举例说明。抢答开始。”杨发老师接着就抛出了第二道题,在停顿了几秒钟后,钱虹虹又急忙拉了拉季小青的衣袖,季小青急忙举起手中的牌子,其他的班级也先后举起队牌。 又被一班抢先答题,钱虹虹直接回答道:“现代作品大都言词优美,通俗易懂,和古诗词有异曲同工之妙,恬静优美、清幽明净、明丽清新、雄浑壮丽、壮阔苍凉、萧瑟凄凉、孤寂冷清、清冷幽静等。常见的表现技巧包括修辞手法:比喻、拟人、借代、夸张、对偶、排比、对比、双关、设问、反问等,读现代作品能更直接地进入意境中。”钱虹虹的一通回答,流畅自然言词优美,杨老师和评委团对望了一眼,点点头,一班加一分。 其他班级的比赛组简直羡慕极了,但实力不行,想出来的答案也没有把握不敢轻易举牌,在接下来的语文知识抢答中,一班的钱虹虹、韶云、季小青轮番出场,古今中外的知识点都难不住他们。三班的静茹在边上只有羡慕的份,抢了一次还没有加分,好在与答案接近没有扣分。这一轮语文知识竞答结束后,一班再次遥遥领先其他班级。 三班还是紧随其后,二班第三,在这一轮比赛中八班到十一班,基本上没有抢着举牌,彻底地沦为看客,看着前边几个班在较量,平时的语文基础功底一目了然。 第三部分是数学知识竞答,这次是把十道题分两次公布出来,大家把题写在黑板上,三人组集体在黑板上答题,完成直接举牌验证答案,让评委打分。 数学比的是运算能力,当题目下来以后,韶云拿起粉笔,在钱虹虹和季小青还在思考的时候,就算算写写,几分钟不到就刷刷地写完了答案。举起了队牌,别的班级都还在研究答案,优胜劣败一目了然。 第二次题目下来,一班又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答案,有韶云在,数学题根本就没有钱虹虹和季小青思考发挥的机会,题就答完了。 搞笑的十一班田江在一班完成后,竟然直接跑了过来,嘻笑着对韶云说:“学哥,能帮我把答案写一下吗,这太憋人了,心被堵的难受。”瘦小白净,一向自视过高的田江这一次,在比赛中真是被韶云给折服了,他太崇拜韶云了。 韶云被弄的不好意思,当着同学的面刷刷几笔把田江江手中的答案写完,反正比赛已经结束。把他卡在心里的刺给解决了,也是随手之劳。 竞答比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教导处梁老师大声宣读获奖名单:“本届“友谊杯”竟答赛获得第一名的是初中一年级一班,韶云、钱虹虹、季小青三人组,第二名获得者初中一年级三班,丽婷、静茹、陈忠三人组。第三名是初中一年级二班,吕芳、秦凯,叶欣三人组。下面请获奖的同学到讲台上领取奖杯和奖金。大家以热烈掌声欢迎他们上台!”在热烈的掌声中,韶云和钱虹虹等人激动地向领奖台走去,那一刻韶云是激动的,有了奖金自己可以买喜欢的四大名着,这是他心里的期盼,奖励来的太突然太是时候了。 第三十四章 别致的聚餐 比赛过后的日子,韶云想低调都避不开同学们的目光,有了奖金的韶云,直接跑进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红楼梦》他太想看四大名着了,虽然知道现在上学比较紧张,但他抵制不住内心的诱惑,还是先买了一本,至于其他的名着有钱的时候再说,有机会借阅还是先阅读就可以了。 钱虹虹拿到奖金以后,非要请韶云和季小青出去吃饭。“韶云,这次我一定要请你去外面吃饭,还有季小青,我要感谢你们俩,我在台上时,有你们在心里特别踏实。要不去我就生气啦。”实在拗不过钱虹虹,看见她那故作生气,鼓着的腮帮子。 韶云笑了笑说道:“其实大家都一样,有你和季小青在台上,那么大的场合,我也踏实,心不发虚。心想着没啥怕的,有她俩呢。我可以答应你去,那季小青去不去就不知道了。”韶云答应了,然后让钱虹虹去找季小青。 其实季小青从不和班里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打交道。她除了上课就是回家做作业,看书娱乐都在母亲的监督之下。这次和韶云,钱虹虹同台参加比赛,她的心里很开心,也很依赖韶云和钱虹虹,没有他俩在身边,自己可能一点底气都没有。 她内心里也渴望有朋友,能一起说说心里话,可她没有,班里的同学都在有意无意间疏远她这个班长,而季小青本身就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距离感。 钱虹虹和季小青的交流也很少,性格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钱虹虹秀外慧中,人缘和人气在班级同学中很高,容易相处。无论男生还是女生,虽然有个别同学嫉妒她,但更多的同学喜欢她仰慕她。而季小青属于那种可仰望而不可接近的学霸级人物。 教室里,季小青正在摆弄手中领回来的奖杯,这是集体的荣誉,她作为班长代同学们领奖,看着精致的奖杯,又看了看班级的讲台,和后面的板报专刊,正在犹豫着放在班里的什么位置合适。 钱虹虹向她走了过来,看见钱虹虹,季小青脸上露出了笑容:“钱虹虹,你来帮忙看看这奖杯放在什么位置合适?”钱虹虹停在季小青的座位前看着奖杯说:“这是我们班获得的第一个奖杯,这要是一面锦旗就好了,前边讲台,后边板报栏目都能挂。” 看钱虹虹对奖杯的摆放给不出意见,季小青笑了笑:“这个是第一次,都是你和韶云的努力,才有了奖杯,要不就摆讲台边上,同学们都能感受到班级的荣誉。”? “大家的努力,没有你在台上我心里也打鼓呢,放学我们去外边吃饭,我请你和韶云。”钱虹虹真诚地邀请季小青。 犹豫了一下,最后季小青看钱虹虹态度诚恳还是答应了:“好,放学等我一下,我把书包送回去,和我妈说一声。” 一旁正在做作业的香草听见了,心里酸酸的,钱虹虹和季小青本来都不怎么说话的两个人,竟然因为比赛走到一起还建立了友谊。韶云在她们两个人中间,还一块去吃饭。 从开始的时候香草挺嫉妒羡慕她们两个人,成绩好,家境好,长得好看,作为女孩子谁不想自己被关注,被别人羡慕呢,但她很失落。无论哪样自己都不如这两个同学,心里的自卑感油然而生。 她觉得心里发堵。那天比赛时,她看见韶云站在钱虹虹和季小青的中间,竞赛到了激烈的地步,她的眼睛就一直跟着韶云的节奏在走,她看不见其他人,结果比赛结束时,她的心情还没有收回来,心好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跟着韶云的身影在移动。 回来后她发狠,学习也渐渐地比以前刻苦起来,拼命地做习题,狠劲地背课本。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响起:我一定要跟上他的脚步,和他一样优秀,自己太差劲了不行!听见钱虹虹约到韶云去外边吃饭,心里一下子又难受起来。? 同桌小胖心不在焉地翻转着自己手里的水杯,自从比赛回来后,他看香草在情绪上有些变化,桌面上摆满了习题和课本,把自己的桌面都占上了,但他不敢吭声,怕惹到香草发脾气。 谁知道香草在听见边上钱虹虹和季小青的对话,并知道了韶云将要和她们俩一起到外边吃饭,心里莫名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把手里的本子和笔往桌子上一摔。弹起的笔一下子蹦到小胖的手上,咯了一下,猛然吃疼的小胖一下子收回手,结果手中的水杯突然,“嘭”的一声,水杯子爆炸了,“哎哟!”小胖惊叫起来。 钱虹虹站在边上,正说着话儿,一下子被惊到了,转脸看见小胖的手被水烫了,立刻跑到小胖那儿捧起小胖的手连连问道:“疼吗?哪儿破了?”一点也不关心掉在地上溅到自己腿上的水杯碎片。 “这儿,这儿疼。”小胖撅起嘴来。边上的香草也回过神来,但看见钱虹虹关心小胖,不禁从鼻腔里哼了一声:“做作!” 小胖委屈地红着眼眶:“香草你什么意思吗?我又没有招惹你。” 然而钱虹虹却不那样想,她把鼻梁上的眼镜推了推,眼睛贴近小胖的那只手,同情地说道:“呀,有个口子呢!别动还出血了,我帮你把脏血挤出来。”随后,就让小胖去医务室了,看着走出教室门的小胖,钱虹虹看了看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的香草,随后转身从教室后面,拿来扫把和簸箕,把地上的水杯碎片扫了起来。到外边倒掉垃圾,钱虹虹看着天空,感受着吹在身上的风。天气有点冷,她的心不是和天气一样冷漠吗? 放学后韶云和钱虹虹一起在学校的大门边等季小青,初春的风还有些刺骨,钱虹虹使劲跺跺脚,脚边的又湿又滑的碎叶被风吹着,却翻不起身形,远处的教室和办公室在风中有些瑟瑟。 等了好一会儿,季小青才从职工宿舍那边过来,见到韶云和钱虹虹在等自己,有点不好意思:“让你俩等久了,不好意思,我到办公室和我妈说了我出去吃饭。” “赶紧走,这大门口人来人往的。”韶云看见走过来的季小青,急忙招呼一声转身往校门外走去。 三个人拉开着距离,相互跟着出了学校的大门,走在大街上,韶云很少到街上饭馆里吃饭,一是没钱,二是在食堂方便,基本上没吃过街上饭馆里面的饭菜,对街上吃饭的地方一点都不熟悉,只有那么一次杨莲生和他去吃过早餐,只买了油条和油糖糕,知道那家早餐店。 “韶云,我带你们到医院那边有一家饭店,我吃过,饭菜都好吃。”钱虹虹追了上来对韶云说。后面的季小青更是对街上吃的地方一点都不熟悉,除了学校她都很少出来。她紧走几步赶上钱虹虹和韶云,在空旷的街道上三个人向医院方向走去。 越过一条街,在钱虹虹的带领下,三个人来到一家饭店,二胖子饭馆,看名字就能把人给吃胖了。“老板,给炒几个菜,三个人就餐。”钱虹虹一进饭馆就大声地喊道。 “来咯,你是虹虹,医院的。”跑出厨台的老板娘,美丽而得体的笑容挂在脸上,风韵的身材看着火爆,也许开饭店吃得香闻的香,身材都丰满,这是韶云走进饭店的感觉。 钱虹虹挽着季小青的胳膊,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随后老板娘递过来一份菜单,又给三个人倒了茶水。 “韶云,想吃啥,你点菜,捡你喜欢的,我请客别客气哦。”钱虹虹把菜单递到韶云的面前。“我随便吃,你俩喜欢吃的就行。”韶云都没有进过饭店那里会点菜,又不好意思在钱虹虹和季小青面前说,最后还是把菜单送回钱虹虹和季小青面前。 看到韶云客气,钱虹虹笑了笑,其实她跟着父母来这里吃过饭,都是爸爸妈妈点菜的,自己只管吃饭那里点过菜。 看着菜单,“小青,你看看喜欢吃啥?”钱虹虹让季小青选自己喜欢的。“我吃啥都可以,你点我都可以。”季小青脸红着,也不知道点啥菜。 韶云和季小青不挑食,也不点菜。最后钱虹虹看着菜单上,自己吃过的菜点了四个,让老板娘快点上。又在饭店柜台上,拿了三瓶饮料给韶云和钱虹虹一人一瓶。 看着饭店墙上的梅兰竹菊装饰画,韶云由衷的感叹,国画做成墙板画,挂在饭店里别有一番情调。让人在吃饭的时候还能赏心悦目,真是别具风格。正在韶云欣赏画的时候,菜端了上来。 一盘凉拌黄瓜,一盘花生米,一盘牛肉,一盘鸡肉。四个菜,因为钱虹虹的母亲是回民,她一般不吃猪肉,所以这家饭店的老板娘也知道钱虹虹的习惯,用的都是素油。 “韶云,季小青,不好意思,我没有和你们说过我不吃猪肉的,我点了牛肉和鸡肉,尝尝味道,不够吃再点。”钱虹虹带着歉意和韶云、季小青说。 “没事,你点啥,就吃啥,都喜欢。”季小青赶紧对钱虹虹说。韶云拿起面前的筷子:“都动筷子,谢谢你,钱虹虹。”三个参赛选手一顿别致的聚餐在二胖饭店开吃了。 第三十五章 二八骡马大会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春天的风刮进淮河两岸,许多小草开始冒芽了。韶云在上课的闲暇,除了完成作业,就是看书,特别爱看小说,好像课本没有小说的魔力大。 一本红楼梦被翻来翻去的看了好几遍。也没有理解贾宝玉的来龙去脉。对红楼梦的理解还停留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阶段。无论韶云怎么看,都不能理解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和悲伤。就像自己一直希望贾宝玉和林黛玉能结合一样。 钱虹虹也想看韶云的那本红楼梦,她以前就读过,但书是在别处借的,没有读完就被还走了,一直想读完它,但没有机会,这次看韶云买了一本,就心里痒痒的。 钱虹虹读红楼梦和韶云的心境不同,她不迷恋书中的人物,她更喜欢书中的那些诗词,佩服能吟诗作赋的林黛玉,对情感的理解不深。 时常和韶云讨论:“笑问如何出红楼,情空才可大自由。麒麟本是无情物,阴阳才可到白头。”还笑韶云心不空,爱瞎想。那就是红楼一梦而已。最后在钱虹虹央求下,韶云把书借给了钱虹虹看。同时钱虹虹把家里的一本《三国志》拿来给韶云看。 季小青在三人聚餐以后,和钱虹虹的友谊加深了。之前孤僻独立的季小青,在钱虹虹的感染下,脸上有了更灿烂的的笑容,偶尔课间会跟着钱虹虹一起到外面晒太阳,聊天吹风,聊课外书籍里的趣事。 韶云的学习依然很用功,没有因为比赛得奖而骄傲自满,低调地学习生活,刻苦努力,时刻没有放松过课本知识,同时也像海绵一样吸取着课外知识的养分。同桌钱虹虹受韶云的感染,比学赶帮,三人组比赛后的友谊更深,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着班级的前茅。 淮北大平原的时间在春风中过的很快,草芽儿冒尖的时候,一年一度的“二八骡马大会”开始了。这是传统的庙会,这一天的皖北农村,初春,农闲时节,乡间的庙会集市吸引了四面八方的农村人。 街道上东西南北四条街是围绕着镇中心区域铺开,东西南北二三里的大街上,各种生意摊位,摆满了街道两旁。最具特色的骡马牛市是大庙会的主要交易区域,那里四乡八邻的农民牵着大小的牛,骡马,等家畜在市场上交易。 “二八骡马大会”是通过一种“讲牛行”的交易会所,进行相互的看行讲价担保交易。“讲牛行”会所的人都是懂得看牛识牛的行家,看看牛的牙口,摸摸身子骨就知道牛种的好劣,经过评估定价,相互买卖或者互换交易。 偌大的牛行交易地,栓满了各村各庄牵来的大小耕牛,骡马。在这个市场上也有家猪,羊狗等家畜在边上叫卖。集市的空旷地带总有一种套圈玩耍的生意娱乐活动。 骡马大会作为古老的牛马、商品交易场所,除了各地商品物资的大交流;也是十里八乡的农民们精神文化的一次盛宴,庙会上还有各种耍杂技的,淮北大鼓、凤阳花鼓灯、渔鼓、道情等戏曲、曲艺艺术,吸引人们流连忘返;还有捏面人、吹糖人、玩猴、卖糖葫芦的、草编艺人、打把式卖艺的各色艺人,成为一道经典的旧日风情。 韶云和杨莲生在学校休课的时候,一起跑到庙会上,挤进人山人海的街道里看热闹。看见水煎包子冒着吱吱的热油,馋的直流口水,但摸摸口袋还是忍住了诱惑。 两个人好不容易挤过一条街,看见前面有耍猴的,刚想过去看看,就听面前一位看相算命的老先生叫住了韶云和杨莲生:“两位小哥,看手相,算命运测未来,帮你们看看,说的不准分文不取。”韶云和杨莲生出于好奇,停在卦摊前问道:“看个手相多少钱?” “说的准,赏五分钱,不准,分文不取。”老先生把墨镜往上推了推说道。 “我们怎么判断准不准呢?”杨莲生带着疑惑的语气问道。“说出来你就相信了,未来准不准你无法判断,过去和现在准不准,你自己能知道,把手伸过来看看。”老先生认真地说道。 看着老先生认真诚恳的态度,杨莲生忍不住就相信了,把右手伸出来给老先生看:“那你帮我看看手相,听听准不准。” 看杨莲生伸出手,算命的老先生隐晦地笑了笑,“小哥,男左女右,你伸出左手来看。” “还有这说法啊。”杨莲生换过左手伸到老先生面前。 “呀,小哥好命相,先天虽然出生不足,但后天努力已显大器晚成之命理,看看你的手纹,天格断线,代表着你是早产儿,出生有一番波折,再看少年纹路中间分叉,说明你经历过一场磨难,比如亲人有痒或者伤泪。你中年以后旺盛的纹路生命健康如愿。来年有福气,小哥。”听着老先生侃侃而谈,本来不相信的杨莲生和韶云被惊到了,不会这么神奇,杨莲生的过往竟然真是这样的,一点不差,好像他都经历过一样。 杨莲生是早产儿,他外公刚去世,这些过往都从一个人手上的纹理就能看出来,这不得不让韶云和杨莲生叹服。韶云也伸出了左手想要老先生看看。 “哦,这位小哥,天纹地纹交接长,小时候依赖性很强,如果看的不错的话,七岁还没有断奶,先天命弱,应该是老来得子的家庭。看小哥的手纹,好强则甚,遇强则刚,一十八年中纹理有断痕,必有一场劫难不伤亲即伤己,不惑之年有一劫难,智慧线压迫生命线,情感线深刻,是个重情重义,爱幻想的命格,大器晚成,老年有福。”老先生眯着被眼镜遮着的慧眼,认真地审视着手中韶云的手掌纹理,侃侃而谈。 一席话不管是真是假,但韶云能感触到小时候的自己就是这样的。认定了老先生的话,一定有出处和道理。韶云从口袋里掏出一角钱递给了老先生:“谢谢您老先生,这是一角钱您收下。”说完话韶云拉着杨莲生离开了卦摊。 耍猴的那位大爷拿着鞭子抽着一只小猴子,让它做着各种乞讨,作揖的动作,逗的周边围观的人,哈哈大笑。 韶云和杨莲生挤到跟前,也被小毛猴滑稽的动作逗乐了。猴子太调皮可爱了,要不是鞭子抽着,估计就跳到围观人的身上了。看了一会儿耍猴的,两个人顺着街道想挤到套圈圈的地方看看,在各种叫卖声中,随着人流移动。路过一个卖书刊的摊位,韶云被吸引住了,随手翻了翻各类杂志,最多的是小画书。 韶云被一本白描版本的《八卦掌》小册子吸引了,上面用素面的简易图案,画着各种动作的姿态,惟妙惟肖,边上有每个动作的文字说明,一看就是一个行家编辑的。 韶云有武术的基础,看了几页图片就知道了这套八卦掌,描述的姿势和动作都是非常精确的。“老板,这个小册子怎么卖的?”韶云有点爱不惜手了。 “这个八角钱,要就拿去。”正忙的不可开交的老板抬眼看看两个学生娃,脸上也没有啥表情回答着。韶云摸摸口袋有些犹豫了,口袋里就剩下六角钱了,看来买不成了。? “老板,就六角钱,能卖不?”韶云本来打算放弃了,但心里还是想要这本小册子,总觉得八卦掌对自己太有用了,从小酷爱练武的韶云,还没有见到过一本写武术的书籍。 这本小册子虽然简单,但通俗易懂,这让韶云喜出望外。但钱不够又不想放弃,就这么随口一问。卖与不卖都要老板一句话。 “看你一个学生娃,也是真想买,不是打唠子,你拿着。”卖书的老板爽快地应着。韶云一下子好感激:“谢谢老板,这是六角钱,给你。”边说边把小册子揣进怀里,生怕老板反悔不卖了。 “怎么,韶云,你能看懂这上边的图和曲线套路,买了能学会不?”杨莲生也看了小册子的图片,他一点都没有感觉,不知道好多曲线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对练武也不是很感兴趣,虽然也崇拜会武术的人。 平时看别人打架,就认为有力气就成,自己身子胖,但胆子却不大,很少和别人打架。在小学的时候就知道韶云会打架,连那个大个子赖皮虎都不怕。 上次跟着高大壮去和三班打架,也是心里打怵。看韶云,虽然没有自己胖,但胆量大,也有技巧,可能就是练武术练出来的自信和胆量。 “我看的懂,曲线代表的是动作连贯时运动的路线轨迹,你要是也踢腿,就知道腿是由下往上去,有一个运动轨迹就是小册子上画的曲线。”韶云简单地和杨莲生解释了一下《八卦掌》小册子上的那些曲线的意思。 两个人挤到一群人的外围,看见中间被圈起来的地方,放着各种小商品,吃的,喝的,玩的,用的,按间距摆放着,用绳子围拢一圈,让围观的人,买圈子去套取自己喜欢的物品,五分钱一个圈,其实每件商品的成本都不会超过五分钱,但在娱乐的性质下,还是有许多人玩套圈。 “二八骡马大会”是一场乡村集市的盛宴,也是一种庙会的传承,像一本深邃的书,一盘流动的棋。 第三十六章 钱虹虹的焦虑 从庙会上回来,韶云的口袋已经空了,唯一的收获就是手里的小册子。《八卦掌》让韶云欣喜若狂,最早接触八卦掌是在一些电影上看的。 韶云看过的《少林寺》,《武当》,《南拳王》等武打电影中,对游龙八卦掌记忆深刻。 小册子的开章介绍道:“八卦”最早见于《周易》:“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原指八个方位,即北、南、东、西、西北、西南、东北、东南。 八卦掌以掌法为主,其基本内容是八掌,合于八卦之数;在行拳时,要求以摆步走圆形,将八个方位全都走到,而不像一般拳术那样,或来去一条线,或走四角,所以称为“八卦掌”。 八卦掌是一种以掌法变换和行步走转(走圈)为主的拳术。作此小册供世人观赏习练。韶云认真地揣摩着图片中的走步方位和轨迹。 韶云凝望着图中的墨色简易图案,仿佛看见一个人影,在朝阳初升之时,待日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满室的光辉合着桌上的烛光,兀自摇曳未熄,不住晃动,轻烟的影子飘过,似乎是盈盈皓如白玉的脸,不停地舞动着长臂,在室内游走,眼中尽是画面的图案,也给面前的人影更增丽色。 所有的幻象在不停地走动,一套八卦掌下来,韶云的脑海里已经有了深刻的映象。 韶云所会的拳法和套路不多,除了洪拳,和一套长拳,就是少林十八式基本功了。无意中在庙会上淘回来的小册子,是一套非常正规的八卦掌,涵盖了掌法和步法,一事通百事明。 有武术基础的韶云学起来非常快,看了几遍小册子,基本上就把上边的姿势掌法步法套路,学习的七七八八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就能熟练地掌握技巧。在锻炼身法步法上,韶云领悟很快,许多时候无师自通,非常有练武的天赋。 自从熟悉了小册子的全部章法后,韶云每天起早带晚地跑到操场的草坪上,没有人的晚上或者早上苦练着。俗话说功夫就是练出来的,韶云的空翻,鲤鱼打挺,已经把身法练的非常轻盈敏捷。再加上这套游龙八卦掌,韶云走起来真是龙腾虎跃。动若捷豹,静若铜钟。 没有拜过师傅的韶云硬是靠自习苦练,把身子练的非常结实,动作非常轻盈敏捷。平时班级的球赛还是体育课,韶云都能发挥自身的长处,让同学们刮目相看。 最近的钱虹虹有些困扰,两件事情让她不开心。第一件闹心的事情是好同学梁珊珊,不知什么原因在上个周末跟着她表兄的货车出去玩,都两天了还没有回来。 钱虹虹忍不住朝校门口的小路上望去,什么也没有看见,大概今天又不来了,或者被父亲打的起不来床了,跟着货车跑出去,已经是两天时间,不管干没干啥事情,都是说不清楚了。 钱虹虹比较焦虑,梁珊珊是和她相处的非常要好的闺蜜,有什么知心的话都和她说,梁珊珊姐妹五人排行老三,因为家里都是女孩很不讨父亲喜欢,他父亲特别想要一个男孩,继承梁家的香火,总也不能如愿。一连生了五个丫头,让老梁气坏了。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平时喝酒就拿几个闺女出气,看着都烦就没轻没重的打孩子,这种家暴的方式让孩子们都有些叛逆。 梁珊珊在那样的家庭中长大,心里缺乏温暖,性格中带有仇视感。但钱虹虹是一个能带给她温暖,有爱心又善良的人。在所有同学中,她喜欢接近钱虹虹。在钱虹虹这里,她所有的委屈和心里话都能被倾述。 她们很快就成为了要好的闺蜜。梁珊珊学习成绩不太好,爱玩,体质好喜欢踢球,她的愿望是考体校。所以平时比较野性,而钱虹虹刚好柔弱文雅,两个人性格是一种互补。这次梁珊珊说跟她的表兄出去玩两天,是心情在家太憋闷了。 父亲的脾气和家庭的仇恨氛围,让她想摆脱那种束缚的枷锁,跟着货车出去看看外边的风景,散散心。 但一个女孩子跑出去,夜不归宿,她的父亲是不能容忍的,估计回家就要挨一顿毒打。梁珊珊给钱虹虹看过她身上的伤痕,都是柳条抽打的痕迹,越细打的越疼,她的妈妈身上更多。但只能忍气吞声地生活着。 钱虹虹非常心疼梁珊珊,给她带过不少药水为她擦拭过伤痕,两个人的情谊非常深厚。周一还没有见着梁珊珊,钱虹虹有点着急。 梁珊珊的表兄是她舅舅家的孩子,读书少,会开车,打小两个人玩的好。每次出车回来都给她带好东西,虽然是表兄妹,但感情都非常依恋。 梁珊珊的表兄一来她家,就不被梁珊珊的父亲喜欢,经常在外边跑的,怕他把梁珊珊带坏了。 每次她表兄都不敢进家门了,要么就是害怕了,要么怕梁珊珊被他姑父责骂。每次从那里路过,他们都相视默默一笑,或者扮个鬼脸。 这次梁珊珊在周六回家的路上赶巧碰见表兄出车,送的货物不远,两天能打来回,梁珊珊非常不想回家就搭着表兄的车跟着出去玩了。在上车的那一刻她就准备好了,哪怕回来的时候被父亲责骂毒打都不在乎。 钱虹虹第二件焦虑烦恼的事情,比担心梁珊珊还困扰。最近一段时间回家的路上,每次到医院门口的时候都能碰见两个高班的学生,找她搭讪。开始钱虹虹有些紧张不认识的人,不想打交道。可后来每天都能在上学、放学的时候都遇见,就让钱虹虹有些疑惑。 后来发现那两个高班的学生也住在医院里面,好像是一个科室主任的亲戚。刚来不久,是外地转学过来的。一个高一点,一个矮一点看着像是两兄弟但长得不像。 一次放学的时候钱虹虹刚到医院大门,就见高一点的男孩迎着钱虹虹走过来:“嗨,看你也住这大院里,我是琪宝,认识一下呗,我是初三二班的。” 对琪宝的热情钱虹虹有点排斥,总有点大灰狼看着小白兔的感觉。钱虹虹很警惕没有回应,反正也不认识更不想认识。但每次只要一碰见,那个叫琪宝的男孩就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打招呼。 这让钱虹虹很困扰,不理他,依然会跟着好一段路,每天放学上学,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能碰见。有一次钱虹虹看见他们俩在医院门口,故意停了一会才出门,可出了大门,琪宝兄弟俩却在一家小卖部边上装着买东西,一直等到钱虹虹过来,琪宝又对着钱虹虹说:“嘿,小学妹,我请你喝杯饮料,认识一下呗。”竟然拿着饮料跟着钱虹虹后面喊。 钱虹虹顿时脸色一沉加快了脚步,与琪宝拉开距离。看着不理不睬加快逃离的钱虹虹,琪宝自嘲地笑了笑对身边的矮个子男孩说:“表弟,你看这个小学妹挺有个性的哦,竟然不待见我琪宝,有意思。” “表哥,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在新疆那个学校你追过多少女孩子啊,到了这里还是老样子,小心我爸说你。”矮个子的男孩是琪宝的表弟也是医院汤主任的儿子,和琪宝一起在新疆读书,刚转回来。 琪宝的爸爸妈妈是新疆农垦建设兵团的,琪宝从小跟在父母身边,一直在哪里读书上学,他的表弟汤琳也在姑姑那边和他一起读书。 现在初三了才转回来,想上个好学校。长期在边疆地区长大的琪宝,身上有一股蛮野的味道,对第一眼见到的钱虹虹惊为天人,肌肤白得便如透明一般,隐隐透出来一层晕红,嫩白光滑,看着就舒服。琪宝的眼睛都亮了,在边疆哪里见过这么秀气的女孩子。在琪宝心里新疆那边的学校女孩,都是一群蛮野的的小牛犊子。 一直就跟着钱虹虹看,越看越喜欢,就不顾及身份,每天想着法子接近,想认识交往。可钱虹虹哪知道琪宝的心思,对他的纠缠和邂逅感到焦虑和困扰,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钱虹虹坐在位子上发呆,韶云刚拿起书本,凭感觉知道钱虹虹有心事,就问道:“你今天怎么啦?有啥不开心的事吗?” 钱虹虹听见韶云发问,回过神来,想了想才和韶云说道:“你说梁珊珊都出去两天了,还没有来上学,会不会有事情啊?还有如果一个人每天都碰见你是不是太巧了点。” 听到钱虹虹的话,韶云一下子就明白了钱虹虹的发呆原因,自己转脸看看梁珊珊的座位,是空的,这才意识到梁珊珊缺课了。“不要太担心了,要是不放心放学去她家看看就知道了,你说的老被一个人碰见是怎么回事情?” 钱虹虹就把自己每天上学放学,都被一个叫琪宝的初三学生纠缠的事情和韶云说了。“这个同学有点不正常,遇见你应该是他故意等你的,要是不想有纠缠,一是当面和他说清楚,二是跟你爸妈和他的家长说。”韶云用自己的思维给钱虹虹出主意。 “我有点害怕,要不你陪我一起去和他说清楚,我不想把这件事情和爸妈说。”钱虹虹露出一种无助的神情央求着韶云。 第三十七章 是男人就打一架 梁珊珊跟着表兄在外边跑了两天,沿途的风景和城市让梁珊珊忘记了一切的烦恼。她的心随着车窗外的景物飞驰着。听着音乐,看着边上表兄认真开车的表情,心里暖暖的。 当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悄悄地下了表兄的车往回走。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灯都熄了。本想着偷偷地溜回自己的房间,但门的响动声还是惊动了父亲。披着衣服开了灯出来的父亲,看见想溜进房间的梁珊珊一下子就爆发了。 “你个死丫头,三天不打揭房上瓦,死哪去了,看我打死你个死丫头!”说着就甩掉了身上披着的衣服,拿起墙边的扫帚,对着梁珊珊劈头盖脸的打去。本来有了思想准备的梁珊珊还是没有想到,父亲看见自己二话不说就开打了,只好拿书本挡在身前任由父亲抽打,不敢反抗也不敢逃跑。 听见叫骂声的母亲急忙起床,用身体护着女儿,也挨了几下子。看看父亲打的累了,才喘着气罢手。“再敢瞎跑,不按时回家,看我不打断你的腿!”梁珊珊的父亲发了一通脾气,才扔下扫把走回屋里去睡觉。 梁珊珊的身上脸上都挨了打,眼角被划破了,血顺着脸颊流下来。母亲心疼地给女儿拿纸巾擦拭,流着眼泪把女儿扶进房间。 “珊珊,下次可不敢出去了,放学了就回家,听话,看把你打的,都是妈不好,没能给你生个弟弟。让你们几个跟着妈遭罪了。”梁珊珊的母亲很自责地和女儿边说边抹眼泪,既心疼女儿又责备自己。 梁珊珊虽然挨了打,但心里默然接受,早已经习惯了,在出去的时候就知道结果。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出去了。这是一种默默的抗争。 梁珊珊流着泪处理了伤口,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第二天,因为脸上和身上的伤,梁珊珊没有上学。她内心深处不敢面对同学和老师的眼光。 当钱虹虹和韶云一起到她家里来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见着钱虹虹,梁珊珊在母亲面前没有哭啼的眼睛,在见着钱虹虹的那一刻,再也止不住,委屈伤心的泪在往下流。钱虹虹安慰着梁珊珊:“珊珊,我明天给你带点消炎药,你别难过了,去上学。”钱虹虹被梁珊珊哭的也心难过,跟着流着眼泪。 “虹虹,谢谢你来看我,有你在学校我才想上学,自己都不知道能逃哪去,好想逃离这个家不回来了。”梁珊珊和钱虹虹说着自己的心里话。 “傻话,现在要好好学习,考上学校就能远走高飞了。不会一直这样的,要想办法和你父亲相处,要试着和他讲道理,再想办法让老师来家访,相信董老师会帮助你的。”钱虹虹给梁珊珊勇气和信心。 梁珊珊听了钱虹虹的话,心情开朗了许多,两个人拉着手说了一会儿体己的话,看着天色已晚,就和梁珊珊告辞,让韶云送自己回家。因为钱虹虹还有一件烦心的事情要解决。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道两旁的商铺已经亮起了灯,韶云跟着钱虹虹穿过东滩大街,走到向北的大街上,再过一条十字路口,拐过弯就到了医院所在的街道。路灯还没有开启,暗色的街道被两边店铺的灯光交叉地照射着。 显得忽明忽暗,光线扑朔迷离。在医院大门的前面有一个小卖铺,离街面有一段距离。快到小卖铺的时候,钱虹虹就隐隐约约看见两个人影,正在小卖铺的门前台阶上晃动着。 到了近前,琪宝那高挑的身影显现出来,韶云看去,琪宝个头比自己还高一点,宽宽的额头,方字脸。借着灯光能看见,浓浓的眉毛和鼻子脸都挤一块了。人看着高大帅气但有一种野性的味道,像一只孤狼给人的阴戾感。 钱虹虹见琪宝这么晚了,还在医院门口的小卖铺门前晃悠,明显是有所图,不会那么巧合。 钱虹虹和韶云从小卖铺前面的街边走过。钱虹虹心里盘算,如果琪宝不再找自己搭讪,就和韶云一起走进医院大门。 谁知琪宝看见钱虹虹这么晚才回来,而且身后跟着个男孩就走过来拦着钱虹虹的去路:“嗨,小学妹,这么晚才回来啊。” 钱虹虹看着琪宝又拦着自己,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处理。韶云走上前去,面对着琪宝不卑不亢的说道:“这位学长,我的同学并不想和你有任何的交往,希望你不要以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你已经初三了,马上就要中考,我和我的同学才初一,大家都在学习,交往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希望你自重,不要再每天都这样给我的同学造成困扰。” 琪宝看到站在自己面前,比自己还矮一点的小学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看来胆子倒是不小。“怎么,你哪冒出来的啊,想做护花使者呀,我喜欢交往这位小学妹关你鸟事,别没事找事,要是你皮痒了,我给你松松!”琪宝被拦着心里来火,看钱虹虹不搭理自己,一肚子气想找面前的韶云发泄。 “你这位学长,是你干扰了我同学的日常出入和学习。如果你仍然无理取闹,我会找你的家长理论这件事情。”韶云看琪宝一副我行我素的态度,想用他的家长来威慑他,岂不知琪宝的父母根本不在跟前,即使告诉他舅舅也不能改变他的行为。 “哈哈,好!有意思,人不大想法挺多啊!我愿意,我喜欢这位小学妹,你能怎么滴!你他妈滴算什么东西,滚一边去!”本来追着钱虹虹不被理睬就窝火,现在又被一男生挡在面前,心里极度仇视的火苗一下子窜了上来。开口就骂,看来琪宝已经不耐烦了,直接赶韶云滚蛋。 听到琪宝不但听不进去自己的话,还开口骂人,看来这位学长是霸道惯了。如果不妥善解决,钱虹虹的日子会非常困扰。 “这位学长,看你也是初三学生了,素质竟然如此不堪,真是让学弟刮目相看,你的嘴巴如此的臭,不知你的能力是不是一样的烂,是男人就打一架!”韶云已经被琪宝的辱骂挑起了怒火,为了钱虹虹,也为了自己的尊严,韶云很想教训一下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学长。 “小子,有胆量让你滚你不滚,那就让你爬着回去!”看韶云敢挑衅自己,琪宝像一头暴怒的野狼一样盯着韶云,恨不得把韶云给撕碎了。 说时迟那时快,琪宝一个健步就向韶云扑来,想先下手为强,直接把韶云打倒。自从练习了八卦掌之后,韶云的反应速度已经今非昔比。 琪宝刚移动脚步,韶云已经斜跨步向前,迎着琪宝的来势,一个左旋步让过琪宝的双拳,双掌对着他的后脊背,顺着他的去势一推,同时伸着前脚尖拌住琪宝的脚背。使一招老汉推背,四两拨千斤,琪宝的前冲之势过猛直接俯冲过去,脚下被韶云的脚勾着,一个狗吃屎直接趴在马路上。 仅仅一个照面就被韶云放倒,琪宝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后边的汤琳惊到了,他知道表兄琪宝很会打架,在新疆读书那会儿,学校的同学都打不过他,力气大速度快,心狠手辣。把学校的同学都打蒙了。 特别是摔跤更是好手,这种使绊子的招式常常出现在琪宝的动作中,可今天让他吃惊了,面前的这个同学看着个子不高,人也不魁梧,但速度和技巧却灵活的很,仅仅一花眼的功夫,不知道用的什么步法,身体就到了琪宝的后面。让琪宝毫无接触地就被干趴到了。 钱虹虹本来看琪宝凶猛的样子,在替韶云担心,毕竟是自己的事情,连累韶云,当韶云毫不费力地就放倒了琪宝,钱虹虹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放了下来。 趴在地上的琪宝,膝盖被磕在地上,已经疼的钻心,手掌抢在地上也擦破了皮。好在没有磕到牙齿和脸,不然非把牙齿磕掉不可。一向骄傲自负的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疼痛的膝盖,咬牙切齿地回过头来,看着不远处依然站在那里的韶云。 自始至终琪宝都觉得自己是大意了,经常和别人打架的他,没有料到面前的这个小他一头的男孩,速度这么快,自己都没有看清楚就扑了个空。甩了甩手腕,眼睛盯着韶云的方向:“小子挺滑的啊,看你能滑到哪里去。”说着话带着有点不适的腿向韶云冲去,这一次他打算抓住面前的男孩,非把他撕碎了不可。 琪宝擅长摔跤,只要对方被他抓着,凭借自己的力气和技能一定可以把对方摔倒。看着又冲过来的琪宝,韶云知道光靠力气,自己绝对处于劣势,看对方的劲道和个头体能都压自己一头。但韶云基本功底好,速度快身手敏捷。有了游龙八卦掌的步法,对方再快也扑住不到自己的身形。韶云不会傻到和对方较量笨力气,也不可能和对方的身体纠缠在摔跤。 看着琪宝的双爪和身形,韶云虚步向左,反手向右,轻巧地避过琪宝的手爪。围绕着他转了一个圈,快速地用双掌从背部砸在琪宝的双肩上,再顺势抓住他的肩部衣服,磕膝盖一下子顶在他的腰部,一个大力提膝,琪宝一下子吃力跪倒在地上。 韶云抬起脚一脚踹在琪宝的后背上,琪宝被突如其来的大力踹出好远才停下来,趴在地上,大声地骂着:“你他妈地混蛋,看我今天不弄死你,噗噗。”吐了几口灰尘,趴在地上手里摸着一块碎石块,想要爬起来。 韶云听到琪宝趴在地上还嚣张的骂人,一下子火了,快步来到他的近前一脚踏在他的后背上,用力踩着琪宝的后背,让他贴在地上爬不起来:“看你都狗吃屎了,嘴巴还这么臭,你的能力和你的嘴巴一样烂。”韶云狠狠地踩着琪宝不让他起来,因为他手里还拿着石块,嘴巴还不停地骂人。 汤琳看琪宝又被放倒了,这下更加大跌眼球,直接被踩在脚下,这让他难以置信,但也看到了韶云的厉害。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他看到了韶云的速度和技巧,琪宝根本就不是对手,加上自己都不行,那是一种熟练的武术技能,这让他想到了电视里的武打技巧。 “小兄弟,放了我表哥,我回去和我爸说,不让他再纠缠你的同学了,我保证看着他。”汤琳央求着韶云把脚拿开,让他表兄起来。 第三十八章 邂逅 “表弟别求他,干死他!”琪宝还不依不饶地叫嚣着让汤琳帮忙。 “表哥,就别逞强了,你都不是对手,我更打不过,还是服软,不然这事我爸知道了会骂我们的。”汤琳还是比较理智,这件事本身就是表兄的不是,自己劝过好几次了,表哥就是不听。 看琪宝没有低头服软的意思,韶云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直接一脚踩在琪宝拿石块的手上。“哎呦”吃疼琪宝脸都变色了。对手也不是个仁慈的主,一脚下来手都被踩青了。 “兄弟,饶了我表哥,我求你了,我给你道歉。”说着话汤琳急忙上前,态度更加诚恳地央求着,他从韶云的脸上读出了狠辣。 琪宝的手和膝盖疼的钻心,好汉不吃眼前亏,不敢再言语,闷着不吭气,心里还默默地想着,自己如果能翻起身,还要和韶云干。 “你是不是还想着,起来就报复我呢,如果你还有这个想法,我现在就踩烂你的手,你信不信?”韶云好像知道琪宝的心思,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打算。 “别介,兄弟,表哥你吭气啊,服个软。”汤琳几乎要哭了,一会儿求韶云,一会儿求表哥自己很无助。 “还学长呢,真不咋样,我不希望你以后再骚扰我。”钱虹虹的一句话彻底击溃了琪宝那颗高傲的心。琪宝用自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嘟哝着:“我,不会了。” 韶云看见钱虹虹走过来开口说话,下意识地收回了自己的脚,“我们走。”喊了一声带着钱虹虹离开了。留下了趴在地上的琪宝,和慌忙拉他起来的汤琳。 “谢谢你韶云。”钱虹虹感激地看着韶云,我先回去,到了医院大门口,钱虹虹和韶云道别。 “谢什么呀,如果那个同学还不放弃,就去找他的长辈。”韶云给了钱虹虹一句建议就转身回学校了。 春天在柳芽儿冒尖的时候悄然来到淮北大地,和煦的春风让人心情舒畅。杨莲生最近慢慢地从失去外公的痛苦中缓过劲来。看最近的天气比较好,突然兴致来了,约韶云周末去郊外玩耍。 “韶云,我约了杨雨奇周末去帝湖大坝上去玩耍,你也一起去玩,天气转暖了,柳枝都发芽了。”杨莲生课间的时候和韶云说。 韶云最近也想出去了,学习生活有时候需要调节一下,就答应了杨莲生。帝湖大坝在镇子往东边三四里地的地方,帝湖是天井湖泊的南半段相连的湖面,与村庄土地交界处是一条长长的大堤坝,堤坝边上种的都是杨柳树,远远望去像一条长廊一样。 帝湖的风景,恰是南湖春城。有诗云:风回云断雨初晴,返照湖边暖复明。乱点碎红山杏发,平铺新绿水苹生。翅低白雁飞仍重,舌涩黄鹂语未成。不道江南春不好,年年衰病减心情。 初春季节堤坝两侧的杨柳已经发出嫩绿的新芽儿,随风在枝条上摆动,像轻柔的手臂,抚弄着丝丝的温柔。 杨莲生、韶云几个同学走在高出滩涂的堤坝上,看着开阔的湖面,感受着轻柔的春风,心情特别的舒畅。 “哇,湖面好辽阔,好遥远哦,都看不到对岸了。”一到大坝上,平时不爱说话的杨雨奇就发出了感叹。堤坝子上面的空气中有一种湿湿的清凉的味道,大家立马觉得神清气爽。 岸边杨柳的枝叶被风吹的沙沙的响,风是软的,但叶子也是软的,那蜻蜓附叶似的轻柔,就像一个少女的手指在轻轻的抚摸着岸堤的柔嫩。 韶云、杨雨琦、杨莲生三个人沿着坡边走下堤坝,就见漫天的湖野,波光粼粼的湖面泛着白亮亮的光泽。 远处摇浆移动的船只在湖面上游荡,爱唱歌的鸟在天空中飞着,嘎嘎地唱个不停。整个滩涂湖面被化成一块一块的渔网箱,中间都养着鱼虾和各类鱼产品。 “韶云,快看,湖面那边有一只小船,我们到船上去玩一下,大家都快一点,一起过去。”杨莲生看着远处的湖面上的小船大声地叫着。 “哇,真有一只小船啊,快点,我们一起跑过去,看能不能让我们划着船到湖中心玩一下。”杨雨奇也看见了远处的小船,激动地说。 小船上有一个头戴塔雷帽背影,看着像一个老年人,于是杨莲生就冲着远处喊道:“喂,老大爷,能不能把船划过来,让我们上船到湖中心玩一下?” 滩涂接近湖面处还有些泥湿的小路,沿着湖畔延伸到堤坝,堤坝中间是一条泥滑的湿路,大家便有些心慌,所以大家排成一条线,直接往岸边缓慢地走去。 “哎呀!我的妈呀,踩到什么了?”杨连生大叫,结果,杨雨奇一看是一只死了的青蛙。绊了一下,看着都发臭了,所以心里恐慌。 听到岸边的叫唤声,小船从远处向岸边划来,中间穿过几条渔网箱,逐渐的接近了。韶云远远地看去,却发现斗笠下并不是一个老年人,而是一个年轻的女孩。 渐渐的划进了,韶云一下子惊叫起来:“哇,原来是我小学的同学茉莉,她怎么会在这里呢?”小学毕业后快一年多没见,茉莉早已变成了原来的模样,皮肤已经黝黑,身体更加结实,身材比以前更高了,也黑了。 茉莉小学毕业的时候,没有考上初中,就到他外公家帮忙看鱼网箱。因为接近湖面,经常被风吹日晒,皮肤黝黑。 船快划进岸边的时候,茉莉掀起兜上的斗笠,也惊叫了一声:“啊,韶云,杨莲生、杨雨奇,你们几个怎么过来啦?” “还说呢,茉莉,你看你都变成啥样子了,都快认不出来了。”杨莲声惊叫。“哈哈,我穿我外公的衣服,我的衣服湿了,没有晒干,所以你看不出来。我给我外公看网箱,都快一年了,没有再学上了,只好来帮外公一起看鱼网箱。”茉莉看见杨莲生的表情急忙解释道。看来茉莉经常性与水面打交道,所以一张娇羞的脸变得有些干涩。 “你们几个还好,怎么今天有空跑这来了?静茹、香草和敏慧呢?她们到哪去啦?怎么没有和你们一起出来玩?好久都不见她们了,好想她们哟。” “哈哈,许久见不到你,都快认不出你来了,今天她们没有来,下次告诉她们你在这里,她们一定会来看你的。”韶云急忙和茉莉打招呼。“现在怎么就你一个人?你外公不在吗?要不你划船带我们到里边去玩一下,我们好想看看里边的鱼网箱哦。”杨莲生在边上插嘴道。 “我外公出去卖鱼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照顾鱼网箱,到晚上的时候我外公才会过来的,你们快上来,我划船把你们带到湖里边去看一下,现在水已经不是很凉了,鱼虾也大多出来找吃点活跃的很。” 一听要到湖里边去,杨连生第一个跳上了小船。杨雨奇胆子小,跟在韶云的后边,有点怯怯的,因为他不怎么会水,所以上了船感觉很害怕。 几个人都上了船,杨莲生比较胖,坐在小船一边,韶云和杨雨奇坐在另外一边。茉莉把船掉了头,用双桨往湖中心划去。看着远处碧水连天,网线纵横,一切都那么的美,童心动荡。几个人高兴地指指点点,议论着湖中的网箱和鱼虾。 湖中有滩,滩中有水,水天相连,菱角丛生,鸥鹭成群,渔乡风情独特,她像一位恬静的少女,又像一幅立体的水粉画,为广袤的淮北平原平添了无穷的魅力。 帝湖生态系统完整,野生动植物种群较多,已采集的标本中,鱼类有几十种。蟹类营养丰富。 几个人欢声笑语随着小船的移动,在湖泊中畅游。“快看!快看,那里有一条大鱼,跳起来了。”杨雨奇大声地喊叫着,指着前面不远处的渔网箱,让大家看。 “那里那里?”杨莲生被杨雨奇的好奇的喊叫声惊到,一下子从船上站了起来。“哎呦,扑通!”由于杨莲声突然站起来,韶云和杨雨奇的这边一下子吃重,杨雨奇没抓住船帮子,仰面扑通一声从小船上跌落到水中。? 听见声音杨莲声和茉莉惊呆了,韶云看见和自己坐在一个船边上的杨雨奇落水也吓一跳,自己坐的是船的头部,杨雨奇是坐中间和杨莲声几乎是面对面,就担心他害怕才让他坐在船中部,后部是茉莉在驾驶船的双浆。 没有想到杨雨奇在杨莲生站起来的那一刻,因为他的头是扭向船外部的,船帮吃水一往下沉,一只手没有抓牢固,落入湖水中。 韶云在杨雨奇落入湖水中的一瞬间,一个鱼跃也跳入水中去救援杨雨奇,韶云知道杨雨奇怕水,基本上不会游泳,就是个旱鸭子。 韶云往前游了几下,一把抓住杨雨奇的衣服,使劲地把他托起,落水的杨雨奇由于紧张拼命地拍打着水挣扎着。韶云越抓他越拍打的厉害,好不容易才抓牢他,踩着水把他托起来,“快抓住船帮子,把手给我!”杨莲生把身子紧紧地贴着船帮子伸着手背去拉杨雨奇。 茉莉用力稳住双桨让小船保持不动,在韶云奋起一送之下,才把湿漉漉的杨雨奇送上小船。 第三十九章 乐者女声 被送进船舱的杨雨奇浑身湿透了。春天的水还是有点凉。“茉莉,快点把船往回划,不然会冻感冒的。”韶云爬上船头,急急忙忙地和茉莉说。杨莲生赶紧给杨雨奇擦拭脸上和头发上的水。 当韶云也爬上小船的时候,茉莉把船掉过头,急急忙忙地往岸边驶去。小船飞快地划过几个渔网箱,渐渐接近岸边。杨雨奇在船舱里瑟瑟的发抖,嘴唇打颤嘴唇都乌青了。 到达岸边,韶云一个箭步从船上跳下来。固定好小船,然后和杨莲生一起把杨雨奇拉出船舱。“韶云,赶紧带杨雨奇到我外公的鱼棚子里去,那里有我外公的衣服,先换上。”茉莉把船桨放好大声地和韶云说道。 韶云浑身也湿漉漉的难受,但韶云的体质好,稍微活动一下,把头发上的水擦干以后,和杨莲生一起把冻得直打哆嗦的杨雨奇驾着,向鱼棚快速地走去。脚下湿滑,杨雨奇和韶云的脚都是湿的,只有杨莲生走的较稳。 跌跌撞撞地来到一个小雨棚边上。这个雨棚是茉莉的外公搭建的,全是芦苇披成的一个遮风挡雨的小棚子,面积不大有一张简陋的木板床。里面挂着几件老人的衣服,但都有一股子鱼腥味道,这是长期在湖边生活的渔民和鱼打交道沾染的。 三个人到了棚子里,杨雨奇脱去湿漉漉的外衣用手拧干水分,杨莲生在门边上挡着,茉莉还在外边着急呢。韶云也把外衣脱下来拧干水份,看杨雨奇穿上茉莉外公宽大的衣服,滑稽的有点好笑,自己看看棚子里边就一条裤子了,又把半湿半干的衣服套在身上。 必须要赶紧回学校了,不然真会冻感冒的。韶云活动着手脚,又高频率地跳了几次,把身子活动开,让热量把衣服蒸干。 “杨雨奇,你感觉怎么样,先向我这样活动一下,我们抓紧时间回学校换衣服,天气还是有点冷,真生病了就麻烦。”韶云示范了几次跳跃动作,杨雨奇跟着做了一会儿,浑身立马暖和多了。杨雨奇身上暖和以后,实在受不了茉莉外公衣服上的鱼腥味道,最后又把拧的半干的衣服重新穿在身上。 “差不多了,我们赶紧走。”杨雨奇恢复体能以后和韶云说。 “那就走,路上我们小跑着回去,这样不会太冷。”韶云把茉莉外公的衣服重新挂好后和杨雨奇一道出了棚子,门边的杨莲生一看出来的两人,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就担心地问道:“你俩没有换干衣服啊?潮湿的衣服会冻着的。” “没事了,赶紧回去再换,小跑着回去。”韶云和杨莲生说完就跑到不远处茉莉面前。 “茉莉,我们回去了,今天谢谢你,有空去学校找我们玩。静茹她们见着你一定会很高兴的。”韶云对茉莉发出了邀请并感谢她。 “你们不换衣服就走,会生病的,我有空去学校找你们,如果见到静茹和香草就告诉她俩我想她们了。”茉莉望着要走的韶云他们有点依依不舍。 三个人告别茉莉,沿着大坝一路小跑,飞奔着往学校赶去。大坝上的风呼呼的,糊住韶云和杨雨奇的半湿的衣服,身子是热乎乎的,但湿衣服沾在身体上还是不舒服。 回到学校大家都累坏了,好在身上的衣服一路上被风吹着,加上身体的热量快蒸发干了。韶云催着杨雨奇赶快回宿舍换衣服,自己也回到教室,打开包裹把干衣服拿出来,身上所有的湿衣服都换了下来,浑身才舒服多了,好在是周末教室里没人。 韶云拿着湿衣服到食堂的水池边去洗,刚巧静茹也在边上清洗衣服,于是韶云就和静茹打招乎:“这么巧,静茹,你也在洗衣服?” “听说你们出去玩了,杨雨奇刚刚也洗完衣服了,你们见到茉莉了?”静茹问韶云。 “是的,茉莉让我代她向你问好,还有香草也是,代她问好,有空可以过去帝湖那边玩一下。”韶云对静茹说道。 从帝湖大坝回来以后,杨雨奇就发热了,于是杨莲生赶紧带他去医院看病。韶云知道以后,也一道跟了过去,几个人走过大街,带着杨雨奇到了医院赶忙挂了急诊。 医生给杨雨奇量了体温,38度六,竟然发热就建议道:“你发烧了,还是打点滴来的快。”最后杨莲生陪着他挂吊水。韶云在医院门口遇见了钱虹虹。 “韶云,你怎么到医院来了?”钱虹虹问韶云。 “我同学杨雨奇发烧了,来打吊水。”韶云回答钱虹虹说。 钱虹虹听后和韶云说:“韶云,你什么时候能回去,今天晚上电影院有一场音乐演唱会,我爸给了我三张票,他和我妈没时间陪我去,你要不要一起听一下?” “杨莲生在这陪着杨雨奇,我马上就回学校了,好,我也想听一听。”韶云回答道。 “晚上八点钟的,我给你两张票,看看有没有同学要听的,不然票就浪费了。”钱虹虹听韶云愿意来听,非常高兴地给了他两张票。 韶云想到了静茹,想了想就接着对钱虹虹说:“那我晚上再带一个同学一起来听一下。” “好呀,好呀,没问题,这里两张票你先拿着,晚上一起来听一听。”钱虹虹爽快地答应着。 韶云接过音乐票,然后和钱虹虹打了一声招呼就回学校了,因为杨雨奇和杨莲生还在医院打吊水,打完了才能回学校。 回到学校,韶云到女生宿舍找到了静茹,对她说:“静茹,晚上有一场音乐演唱会,我想去听一听,你想不想一起去听,我这有两张票。” 静茹听后,欣然接受。边上的香草听到后急忙问韶云道:“韶云,我也想去听,有没有票啊?”韶云尴尬的回答道:“票是同学给的,就两张票。实在不好意思哈。”香草失望地回到宿舍里,坐在床上心里失落落的不舒服。 吃了晚饭,静茹和韶云一起去了电影院听音乐演唱会。到了电影院的时候,门口人山人海,两人拿着票进了检票口,检完票走了进去。宽阔的电影院灯光明丽,会场上人很多。 韶云和静茹按照票上的位号找到了座位,静茹和韶云坐了下来,等了没多大一会儿,钱虹虹也来了,三个人聚在一起。韶云介绍道:“这是我同学静茹,小学同学,这是同学钱虹虹。” 韶云、钱虹虹、静茹三个人在一排椅子上挨着坐下来,然后就开始聊一些趣事,等待着音乐演唱会的开始。 钱虹虹的话比较多,说的事情比较有趣,静茹和韶云听得津津有味。钱虹虹秀丽的脸庞对着韶云的脸,热烈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他,和他说个不停。边上的静茹看着钱虹虹,心里边不是滋味。 钱虹虹口若悬河,侃侃而谈,谈吐文雅,知识面非常广,边上的静茹却搭不上嘴,觉得自己和她的距离非常远。交谈在愉快中结束,因为音乐演唱会马上开始了。 这场演唱会是一个东北来的歌手,来自辽宁,黑龙江一带的歌曲演唱者。场上的音乐响起,一个穿着裙装的女人走上了舞台。 在音乐声中进行了自我介绍,原来他并不是个女子,而是一个男生,要唱女生的歌。开场一首《外婆的澎湖湾》让现场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歌曲唱道: 晚风轻拂澎湖湾 白浪逐沙滩 唯有椰林缀斜阳 只是一片海蓝 坐在门前的矮墙上 一遍遍怀想 也是黄昏的沙滩上 有着脚印两个半 那时外婆拄着拐杖 将我手轻轻挽 踩着薄暮走向余晖 暖暖的澎湖湾 一个脚印是笑语一串 消磨许多时光 直到夜色吞没我们 在回家的路上 澎湖湾,澎湖湾 外婆的澎湖湾 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 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 还有一位老船长 澎湖湾 外婆的澎湖湾 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 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 还有一位老船长。 大伙陶醉在歌声中,忘了自己,都跟着歌唱者一起呼吸,一起体验着同一种情感,瞪大眼睛望着。当他唱歌的时候,大家都把他当成统治者,被他所吸引,盯着他挥舞的双臂,张开了双手,就好像会飞起来似的。韶云相信,只要他突然停止歌唱,大家一起就会喊,就破坏所有的东西的那种冲动。 看他的样子好像很少唱歌似的,但他那热烈奔放的歌声,总是一种不可抗拒、不可战胜的力量。不管是什么人,情绪是怎样的,总能使人们振奋起来,激昂起来,使他们受到鼓舞,将所有融合在一起的力量点燃,形成一曲强大的管弦乐合奏。 这首歌使人们对美的感动,产生了强烈的爱慕之情。有一种特别令人激动的东西钻进心底,逐渐扩大,胀得发疼,使大家对唱歌的人大声地喊:“我热爱你!再来一个!”歌声嘹亮,轻声慢语,宁静的境界令人心驰神往。 韶云、钱虹虹,静茹的心被震撼着,激动的挥舞着双手也加入了呐喊的行列:“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电影院的气氛被彻底点爆。 第四十章 月好人静 一场音乐盛会让人在激情澎湃中,回味无穷。出了电影院韶云与钱虹虹分手,“钱虹虹,谢谢你的票,我回学校了,明天见。”韶云再次表达了谢意,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与钱虹虹道别,和静茹一起回学校。 街上的路灯已经开启,晃着浑晕的光,夜空中的月亮像一个迷人的少女,散发着银色柔和的光辉。月,清夜满西楼。云落开时冰吐鉴,浪花深处玉沈钩。圆缺几时休。星汉迥,风露入新秋。丹桂不知摇落恨,素娥应信别离愁。天上共悠悠。 走在街上的韶云和静茹,静静地没有言语,默契的脚步声,合着一样的频率。 韶云和静茹静静的走在街上,天上的月亮照在身上泛着光亮,静茹的心怦怦地跳着,和自己喜欢的人单独走在一起,这个最近有些自卑的姑娘心里泛起了波澜。今天电影院与钱虹虹的谈话,让她感到了自己和钱虹虹之间差距,自己觉得和韶云之间距离在逐渐拉远。 静茹仔细地回忆着她和韶云的过往,小学时候的亲近,初中时候的渐行渐远,心里很不是滋味。韶云的心还在电影院的音乐声中动荡着,没有回过神来。他侧脸看着静茹,竟然惊异地发现静茹比以前的印象中更漂亮了。 她那已经略显高挑的身材,像白杨树一样可爱,从头到脚,所有的曲线都是美的,衣服仍然是半旧的。发白的浅蓝的毛蓝裤子,淡黄色的上衣衬托着秀发扎起的马尾辫。布鞋,是一种典型的乡村女孩的羞涩的美,让他心里一阵阵泛起了波澜。 在韶云胡思乱想的时候,面前的静茹心里正像开水锅似的翻腾着。感情的潮水在心里涌动着,千言万语都卡在喉咙,心有些咚咚地狂跳着。想起自己今天和韶云一起听了演唱会,心里边虽然很开心,但是又有一种无形压力,她有一种难以说出口的胆怯。 很快就走出了大街,快到校门口的时候,静茹怯懦的说:“韶云,要么我们先到那边走一走,待会再回学校好不好?”她很想和韶云多待一会儿。 “好啊,那我们到桥墩那边走一走,待会再回去。”韶云领着静茹过了新华书店,走向一个过水的桥墩处。 夜静悄悄的。离开了街道上的喧闹声,路灯已经渐渐被抛在身后,天上的星星已经出齐了。月光朦胧的照耀着,远处的大地上、庄稼田里,一切都是影影绰绰的。充满着一种神秘而朦胧的美妙气氛。 韶云和静茹脚跟脚地来到桥上。桥下的水哗哗地流淌着,在寂静的夜晚像一首美妙的抒情小夜曲。静茹的眼光迷茫地望着远处,天上的月儿更明亮了,星子隐隐约约眨着眼睛,天空呈现出深邃的银白色,夜色太美了。 过了小桥是朦胧的麦田,在月光下朦朦胧胧,泛着黑黝黝的绿光,月色下麦田间的小路,有层层夜雾弥漫,像一条环绕在田间的锁链。韶云和静茹沿着小路走着,潮湿的气息吸进鼻孔是那么的清凉清香。 走到一处凸起的田坝上,韶云坐了下来:“静茹,坐会,看看天上的月亮,真美。”韶云招呼着静茹。静茹停了下来,先是有些胆怯地但坚决地挨着韶云坐了下来。两个人挨着坐在一起,双手抱着膝盖,抬头看着天空中的月亮。 “那里有嫦娥仙子吗?你看那棵树多漂亮啊,吴刚还在砍着那棵树,好像永远也砍不倒。”韶云看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地对身边的静茹说。 “你说嫦娥仙子为什么要去广寒宫呢,玉兔能飞下来吗,还有后羿真是嫦娥仙子的恋人吗?”静茹也对天上的月宫产生了联想,和韶云聊起了嫦娥。 “嫦娥奔月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民间流传说,嫦娥为了长生不老从后羿手中抢走了药物。吃掉以后直接飞升上天,进入了广寒宫,结果就在寂寞的广寒宫中度过余生。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恋人关系。但还是比较自私的,为了长生不老舍弃恋人,也让人在谈到她时产生感慨。”韶云把自己对嫦娥的理解说给静茹听。 两个人仰着脸静静地看着银盘一样的月亮,心里荡漾着一种温馨的感觉。“嫦娥仙子下不来了,吴刚就是把树砍断了。也出不了广寒宫。玉兔也是,美丽的长生就是孤独终老的代名词。”静茹嘴唇动了动,也把自己对月宫的看法和韶云说。 “是啊,所以后羿和嫦娥就是凄美的恋人,千万恨,恨极在天涯。月宫不知心里事,嫦娥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月宫看着很美,但不如人间烟火实在。”韶云的认知更加深邃。 “还有传说,月里嫦娥逗玉兔,吴刚只砍桂花树,便成为永久爱情神话定格在月宫,也成为美丽香醇的月里旧事”韶云看的多知道的也多,就和静茹说道。 “嗯。”静茹只是动了动嘴唇,嗯了一声算是赞同韶云的观点。沉默了一会儿她的心里有些慌乱。慢慢地,她靠近韶云:“韶云,我感觉有点凉,你冷吗?”静茹轻轻地把头靠在韶云的胳膊上小声地问道。 韶云下意识地和静茹靠在一起:“是有点夜寒了,要不我们回去,我不冷。”韶云有些迟疑,音调异常柔和。韶云的心也有些慌乱,他担心静茹着凉,手想揽着静茹又有点僵硬,情感在心中纠结着。 月亮渐渐的偏斜了,夜风有点凉,空气中弥漫着雾气,远处的村庄更加迷幻。韶云对静茹说,“我们还是回去,夜有些凉了。” 静茹靠在韶云胳膊上的头轻轻的依偎了一下,小声的回答道,“好,那我们现在就回去。”两个人站了起来,往学校的方向走,夜雾环绕着,就像天空中的云朵一样飘忽。 雾气像白色瀑布一样在空气中流淌着,周边的田野上空,白色迷茫,雾色更加浓郁。雾气,稍远些,野木丛,电线架,教学楼啊,什么都模糊着看不清,似乎一切都在雾中飘浮。月光更加清晰。四周的一切都在朦胧中,两个人沉浸在夜色的包围中,静静地沿着小路往回走。 田野里,各种甜蜜的气息如同音乐般沙沙地响着,像音乐从野地里飘来。两个人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得到,寂静的,犹如一只毛茸茸的温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彼此的心灵,一切都沉淀在心坎了。 仰望着漫天的星斗,渐渐的变得更加明亮,夜空无止境的延伸下去,深远的天空越来越高,不断地出现新的眨眼的星星,地面上雾气腾腾,轻轻的仿佛要把韶云和静茹从地面上举起来,送到月宫中。 神奇的大自然,夜色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被银色的月光照着,淡淡的静逸。夜的雾珠轻轻的落在草尖上,麦田上面一层形成了湿漉漉的光环,青草叶子也越来越光亮,就像水晶一般清澈透明。 草叶尖上的珠气如同迷雾一样。跟在韶云的身边,静茹心里非常依恋,快出麦田埂时,静茹弯下腰从路边的田野里,摘了几片麦叶儿在手里揉着,闻着叶子散发出来的清新的草味儿。“韶云,麦田的叶子好清新,有一首诗词这样写道:春叶草,如种复如苗。深映落花莺舌乱,绿迷南田客魂消。日日斗青叶若袍。风欲转凉,柔态不胜美如娇。远翠天涯经夜雨,冷痕沙上带昏潮。谁梦与兰苕。夜晚月色下的麦田真美。真不想回去。”静茹轻声地吟完诗词对韶云看着说道。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哪边,眉眼盈盈处。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淮畔赶上春,千万和春住。我们这大平原在晚上的月光下,平坦的麦田确实很美。夜凉了,我们还是回去,早上在帝湖游玩,杨雨奇落入水中,下午就生病了。”韶云轻柔地和静茹说道,然后拉起静茹的手跳过田埂走到大道上。 走到来时的桥墩上,静茹突然停在桥上缓缓地对韶云说:“韶云,如果有一天,我们猛然发觉自己所需要的同行者并不是对方,那时又怎么办呢?韶云你走你的路,你的成绩那么好,好好学习,我们不能经常在一起,你自己多操心自己。不像咱们以前在村子里上小学,本乡本土的近,现在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我感觉疏远了,谢谢你今天的电影票,你不知道,我是怎样的喜欢你……”静茹说不下去了,掏出手帕塞在了自己的嘴里。 韶云眼睛里也涌满了泪水,他不敢看静茹,说道:“你……哭了……” 静茹摇摇头,泪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一串一串掉在桥下的流水里,清朗朗的小桥下的河水,流过桥洞,流进了夜雾弥漫的小河里……”她的声音仿佛在夜雾上飘荡。 韶云听到静茹的话,思索着最后语速猛然加快坚决地说到:“给我们彼此五年的时间,等到五年以后,也许就能明确地回答彼此了。静茹,我们现在不想,好好学习。” “嗯,你说的对。回去!”静茹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转脸看看月光下韶云那张幽光的脸,疾步往前面走去。 到了学校门口,静茹要回宿舍了,静茹看着韶云即将离开的身影恋恋不舍。 第四十一章 转折(不是结局的尾篇) 韶云的学校生活越发紧凑,除了上课做作业,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课外阅读上,早早晚晚的锻炼身体从没有间断过,即使是刮风下雨,也会找一个适合的地方锻炼。 静茹保持着低调的生活节奏,她在压抑着内心的渴望,随着年龄的增长,来自家庭和自身的自卑感无法消除。虽然很刻苦但成绩却很难提高。 春天的脚步随着春风踏遍了淮河两岸。钱虹虹穿着一件清纯的白色衬衫裙,皮肤白净,高贵、漂亮、迷人。春暖花开日,细雨初歇,在学校的操场上,她挥舞着白色的羽毛球球拍。打球的姿势相当优雅好看,动作轻捷,拍子轻轻一扬,白色羽毛球像只小白羊,在球拍上“啪”地跳过去。和她对阵的梁珊珊虽然体能身高占优势,但也不得不佩服钱虹虹的灵巧和刁钻。 坐在篮球架的底盘上,手里正读着书的韶云也被她们俩的:“嗨!嗨!”声惊到,不由得抬起头看着她们兴奋的厮杀。 韶云正读到:白莲池上当时月,今夜重圆。曲水兰船,忆伴飞琼看月眠。黄花绿酒分携后,泪湿吟笺。旧事年年,时节湖畔又采莲。 随手放下书本走了过去,刚巧球飞过面前,韶云伸手像捕捉小鸟一样,抓住了飞过的羽毛球:“你们俩打的挺热火啊,谁把球拍让出来,我也试试?”看到羽毛球在韶云手里,梁珊珊抹了一下头上的汗水:“给你,和钱虹虹打,希望你能打败她,我累死了。”梁珊珊把自己手里的球拍,递给韶云让他和钱虹虹对战。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从来没有打过羽毛球,球拍都没有摸过,估计不是她的对手。”韶云接过梁珊珊的球拍客气地说道。 “韶云,真的假的,别骗我哦,我也没打过几次,那就让我教教你,嘻嘻。”对面的钱虹虹看见韶云接过了球拍隔着老远就调侃道。 韶云杨了杨手中的球拍,把手上的球放拍子上却掉在了地上:“哈哈,真笨!不是这样的,看我示范一下,把球抛起来再挥球拍。”梁珊珊一看韶云发球,一下子笑的合不拢嘴,还真没有玩过,球都发不好,急忙拿起羽毛球给韶云做了示范。 韶云尴尬地闹了个大红脸,学着梁珊珊的姿势和动作试了几次,终于把球拍了出去,但还是把握不好方向。不是飞偏了就是掉近了,对面的钱虹虹更是笑的花枝乱颤,眼泪都笑出来了。 “韶云,看你打篮球那么威风,怎么小小的羽毛球就把你给难住了,嘻嘻,就做我的捡球童子!”钱虹虹笑着神态非常嚣张霸气,每次出拍都把球打在韶云的腰部,个子高的韶云不好接球,总是接不住,只能不停地捡球。 但聪明机灵的韶云很快掌握了接发球的技巧,十几次之后就做到了球不落地,利用自己身体的韧性,直接下蹲式挥拍接球,虽然样子滑稽可笑,但韶云下蹲的技术比较熟练,练习过武术的韶云身体协调能力非常强。十几个回合后,韶云的接发球力道逐渐加大,速度越来越快,最后钱虹虹累的好几个球都没有接住:“不来了,不来了,你打的太快了,我都打很久了,不打了,梁珊珊赶紧过来,你和他打。”钱虹虹娇喘吁吁停了下来,把梁珊珊喊过去接盘。 梁珊珊换下钱虹虹,和韶云对战起来,虽然梁珊珊技术好,但韶云的速度和体能有优势,经过几十个回合的厮杀,两个人不相上下。最后都打的手软了才罢手:“韶云,看来你天赋不错,第一次摸球拍就这么能打,再打几次,我们都得甘拜下风了。”梁珊珊由衷地赞叹道。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只是体能好一点,球技根本就是烂的很。”韶云谦虚地说着,收起球拍和羽毛球还给了钱虹虹。 一场羽毛球热身,让韶云就此爱上了这个运动,冲着钱虹虹挥舞球拍的优雅。轻灵燕,轻扬绣帘风。二月池塘新社过,六朝宫殿旧巢空。颉颃恣西东。王谢宅,曾入绮堂中。烟径掠花飞远远,晓窗惊梦语匆匆。偏占杏园红。 钱虹虹和韶云同桌三年,和韶云一样如愿考取了重点高中。梁珊珊上了体校,杨莲生、香草、杨雨奇上了二中。静茹,敏慧结束了初中生活。在煎熬,痛苦,自卑中与韶云渐渐地远离……韶云不在的时候,静茹经常拿起他送给自己的小梳子珍藏起来,那样,就拥有一件曾经在他的手上,后来却属于自己的东西。 游学枝散,独自绕堤环。芳草怀烟迷雾曲,密云衔雨暗淮西。浅浅淡漠未沾泥。桃李下,春晚未成蹊。墙外见花寻路转,柳阴车马过莺啼,无处不凄凄。 【光阴的吻痕】 光阴。 似花瓣飘飞。 恍惚而已。 去年的冬天。 那颗冰封的心。 锁着寒冷的雪花。 恍惚而已。 朦胧月光下的白雪皑皑。 只是那个安静纯洁的平和。 没有虚伪的一颗心。 一张洁白无瑕的宣纸。 渴望情愫和韵律的诗札。 恍惚写下四行平行的泪。 默默无语的雪花儿。 漫不经心的飘拂着。 风雪抹掉了心里的惦记。 抹去了即兴而作的诗赋。 风有一双翅膀。 不管雪花儿的眷恋。 一条弧线刮去冷漠的泪滴。 去年的雪花是今冬的吻痕。 《青春无怨季落情》上部完本。 第一章 那个角落是我的 韶云眺望着黑幽幽的林园谷,谷里弥漫着八九月份潮湿的气息,飘扬出苹果和大鸭梨的清香。在通往县城略显狭窄的公路上依然亮着路灯,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现在开往县城的班车快要出发了… “该走了。”母亲递过包裹,合着一手提袋的腌菜对韶云催促道。 韶云接过包裹准备上车,母亲又跟在身后、脚跟脚地叮嘱着:“云啊,到了学校,别和同学发脾气,现在的你一个假期呆的,脾气越来越大了,每天都绷着个脸,变得越来越傲慢冷漠了。这个样子到学校可不好,要和同学们有个笑脸,你要好好记着,好了,上车,如果没有吃的就到你舅舅家去\" 恋恋不舍的摸着韶云的肩膀,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边唠叨边不忍离开脚步。 “妈,赶紧回,我都记着了。”韶云感触着母亲的不舍,一脚车门,一脚地上回转头对母亲说道。 在等待开学的这段日子里,韶云除了帮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平时变得少言寡语,呆在自己的小棚子里,把手里能看的书本看了一遍又一遍。 父亲的病情又严重了,家里已经很拮据了,眼瞅着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韶云看着母亲着急的样子,心里非常沉重,自己太渴望读书了。知识的魔力已经让韶云难以自拔,母亲时常和乡邻说:“我家韶云随他舅舅,小时候上私塾老师教的课都不够他学的,是块识文断字的料。”所以母亲在几个孩子中就想着法子给韶云读书,其他的哥哥姐姐们都没有机会。 就这样在快开学的那一刻,母亲还是筹足了韶云的学费和生活费,还给上县城读书的韶云扯了一块布,做一身新衣服。 韶云内心的沉重除了来自家庭经济的压力,静茹的辍学也是韶云无法释怀的一件伤心事。由于家庭拮据条件的影响,静茹在中考后期分了心神,没有考好,又无条件复读,只能在失望中呆在家里干农活,她父亲重男轻女,总想着早早的寻个好人家把静茹说给人家。 假期中韶云和静茹见过一面,那是个黄昏的傍晚,田野上散着芳草的清香,天空中除了一抹云霞还伴着不太明亮的月儿。 浓浓的厚重的云彩在地上留下黑影,遮住了韶云和静茹彼此的影子。 踏着田间小路,韶云和静茹来到景湖河畔,躺在满是尘土的青草上,久久地凝望着河对岸,葱绿的庄稼田和这片宁静的田地,云影慢慢地飘拂过视野的上空,映在田地间好像被河水洗了一样,变得明亮,周围很静,所有的一切都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一样,韶云和静茹就这样并排躺在草地上,连呼吸声都能听得见,一切寂静无声,一切都好像在不情愿的移动着,这种移动不是出于运动,出于对生活的热爱,而是出于一种沉重的无可奈何。 韶云真想给这大地,给自己猛踢一脚,使大地,使万物,也使自己像欢腾的旋风一样旋转起来。或像正真的恋人们一样兴高采烈,翩翩起舞般地旋转。韶云的心沉浸在另外一种幻想的新开拓的生活中,那是一种美好的、生机勃勃的、诚实的生活之中。看着身边的静茹,韶云落泪了。也许命运的安排就是不能如意。 客车颠簸着驶向县城,玻璃窗外飞逝的白杨树似颗颗晃动的人影,晃的眼睛发涩。韶云静静地看着窗外,心中泛着苦涩的波澜。 弥陀寺中学是韶云要读的学校的前身,坐落在县城西部青年路上,排场的校门给人一种高端大气质朴的纯情感。走进校门就如同步入这个县城中安静的世外桃源,宁静而安心,仿佛穿越到诗书的殿堂,那种古朴自然而安逸的环境是求学的最佳圣地。 正对着校门约两百米处是一处灰色瓦房,正山墙上用彩色粉笔写满了大幅的墙板报,有校园简介文化娱乐,各班宿舍分配广告欣然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两排对称的青砖灰瓦房是男女生宿舍,承载着这一校园的所有住宿生,男女生宿舍中间是一排洗漱用的水池。周边环绕着绿色的矮矮的季节性绿植树木。 瓦房是那种带挑檐的回廊式结构建筑,韶云穿过回廊,走进男生宿舍,呈现在面前的是一排排高低床。宿舍整洁而干净,空床位上,尚没有同学的铺盖被褥,看来住宿的同学还没有那么早到来。韶云环视了一下房间,三排上下铺床位、九张床十八个床位。 瞥了一眼房间的位置,韶云径直走到最里边靠北窗户的床位前,打量了一下铺位,解下身上的背包放下行李,取出一条毛巾默默地擦拭着床位,正准备把被褥铺在床上,一个声音突然弱弱的传来:“嘿,同学,那个角落是我的。” 韶云转脸望去,一个黑黑瘦瘦的戴眼镜的同学,宝蓝色的褂子,肩头上前后挡着行李,气喘吁吁的打着招呼,韶云楞了一下,看着走进来的同学,不明所以的问道:“啊,同学,你刚才说什么?” 戴眼镜走进来的同学带着汗水的脸上挤出一抹笑意:“那个同学,那个角落的床位是我的。”面对新同学的话语,韶云尴尬的陪着笑脸:“你好,我叫韶云,刚进来宿舍没人,床位是空的,我才擦拭的铺位,不知道这个铺位是你的。” “没事,没事,我叫郝翎,我想要那个角落,我早些时候来看过了。”边说着话边擦着脸上的汗水,脸上的表情泛着期待和渴望。生怕韶云不让给他窗户边上的铺位,急急的强调他是早看上的那个角落。 韶云看着浩翎脸上的表情,揣测着对方言语的真伪,微微凝了一下眉头,然后舒展开来真诚的说道:“好,你睡下铺我到上铺去,这样你把行李放过来,我刚刚擦完了,很干净的。” 韶云拿起边上的抹布,爬上床铺认真地把上铺擦拭了一遍,然后将下铺的行李被褥挪到了上铺。虽然在上铺直不起腰来,但整个宿舍,这个最里边的床铺还是相对安静而独特的。给人一种安全感,也许郝翎和韶云都是那种喜欢孤僻而宁静的环境,或许骨子里缺乏安全感,而且略微带着自卑的那种羞涩。 郝翎看着韶云这个第一天认识的新舍友、同学,麻利地整理好了自己的铺位,默默的放下自己的背包,折好随身带来的床单被褥。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静静地躺在自己刚刚整理好的床铺上,体验了一下新铺位的舒适度。韶云看着头上的房顶上整齐排列的房梁,和那触手可及的屋顶,内心是舒适的,这个地方接下来的日子里就是自己要休息的小窝了。 “哎呀,妈呀,可累死我了,总算找到宿舍了!”未见人影先闻其声,一个大嗓门同学没有踏进门槛就大声地在回廊里嚷嚷开了。走进了的是一个大头同学,一米八的个头,是这个年龄的男孩独有的气质。大嗓门,宽宽的脸膛,一身灰色卡基尼上衣,衬托出豪爽的性格。 “这宿舍真敞亮,有同学没有,应个声,这门边的床位我就占下了,出来进去方便。”拍拍刚进门的铺位,试了试床的牢固程度,放下手里的行李,打量着整个宿舍。韶云和郝翎都没有出声,支楞着耳朵听着门边新同学的动静。 见宿舍没有人应声,刚进门的同学看了看最里边墙角的铺位和露出的半个被角,摇了摇大大的脑袋,放好行李,坐在床铺上,鼓捣了一会儿包裹,掏出一块饼子啃了起来,看来是饿着了,那狼吞虎咽的劲和咀嚼的姿态一定是早饭没有吃。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大个子同学吃完饼子,整理好床铺,试着躺下可能是想看看床铺的长度够不够自己的身长。好在床都是两米的长度。 “看牌子这就是我们一班的宿舍了,不知道有几张床铺,应该有同学到了,你快点,放完行李我们还要去班级看看,今天有开学典礼。”回廊中透过窗户有同学的说话声传入宿舍。 不大一会儿工夫,一高一矮的两个同学跨入宿舍门槛,门边上的大个子同学,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瞪大眼睛看着走人房间的两个同学,热情的打着招呼:“哈哈,终于有同学来了。你们好!我叫曲鸣,曲折的曲不是蛐蛐的蛐,一鸣惊人的鸣。我先占着这个位置了,里边好多床铺呢,你们随便挑,以后就同吃同住同学习了。”大个子曲鸣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地自我介绍着,对刚进来的新同学过度的热情,被角落里的韶云和郝翎听在耳朵里,忍不住想发笑,不知道的以为他有啥企图呢。 “曲鸣同学,认识一下,我叫刘允中,这个是我初中同学梁有才,我们一起的。以后就是同学了,多多关照。”说话的是略高偏瘦带眼镜的同学,矮点的同学也热情地冲着曲鸣点点头。 第二章 众里寻她千百度 一阵寒暄之后,刘允中和梁有才相跟着走进宿舍、打量了一下铺位,选了紧挨着曲鸣的床放下行李。两个人把衣服、被褥包裹认真的整理完,分上下铺放好之后,便在房间环视着。当走到角落,猛然看见躺在床上的两个人,惊讶的叫道,“啊,原来这里还有两位同学,你们啥时候到的?” 感觉到新同学走到近前,郝翎小心翼翼的从床上爬起来,韶云也抬起脸侧过身子隔着床栏杆看着下方的两位新同学。 “你们好,我叫韶云,我也是刚到的,下面的是郝翎同学。”彼此打着招呼,郝翎诺诺地小声嘀咕了一声算作回应。 房间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陆陆续续的又有同学走进宿舍,整个宿舍都充满了活力和陌生的熟悉。 很快宿舍里的18张床位只剩下了曲鸣上面的铺位、以及中间的一个上铺是空着的,其余的铺位都住满了,大家相互问候着,打探着,那种兴奋和欢快带给整个宿舍的气氛是热烈的。 海聊了一会儿,同学们相约着走出了宿舍。拐过东面的山墙往后望去,是一条直通校区深处宽宽的中心路面。和宿舍并排的后边是一栋四层的教学楼,花圃围绕在周边,韶云的班级就在这栋楼的第二层。 弥陀寺一中创办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位于皖北福地淮河岸边的城区内,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接近两千多人,38个教学班。是一所培养人才的示范学校,皖省文明单位,古色古香的园林式建筑,是一所道德素质教育的摇篮。 整个校区现有一栋教学楼,八排齐脊砖瓦房,一个大操场。大操场围墙边上是一个校办玻璃厂,生产各种玻璃仪器,酒瓶子,高高的大烟囱耸立着,远远看去如同站在校园外值班的士兵。校区的校办玻璃仪器厂,配套食堂、职工宿舍齐全。 教学楼面南坐北,西面是宽阔的运动场,有环形跑道,各种运动设施齐备,有跳远沙池,绿草坪足球场,篮球场,高低拉环,单双杠。站在教学楼的回廊上面可以一览全貌。 教学楼往后是齐脊的青砖灰瓦的一排排房间教室,主要是毕业班、实验室,微机房,医疗保障室,教室职工宿舍房,食堂和后勤保障室。 高中部的复习班设置在校区中心路的另外一侧。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各个班级的同学陆陆续续的从宿舍走了出来,按通告栏的通知,学校马上就要召开开学典礼了,大家相约着到自己的班级去认领座位。 大楼的正门朝南,全楼共有四层,从远处看去,整幢大楼朴素整洁,美观大方。从楼的正门进入教学楼的第一层,只见东西是一条走廊,走廊的墙壁上是美术园地。沿着楼梯直上二楼,拐弯处有一面长方形的镜子,镜子上方“你整洁吗”几个大字十分醒目。 高一一班的教室在教学楼的第三层,韶云随着大家一起沿着楼梯上到三楼,按牌子提示找到了一班的教室。 一个假期教室已经有好长时间不大扫除了,是个名副其实的灰尘室,教室的左边,有八个大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意思是没有勤劳和汗水,哪有秋天粮食果实;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不认真做,哪会取得好成绩。 班级的老师站在教室的黑板前对着涌进来的同学们说:“今天大扫除,同学们干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教室一片欢呼声,无论是刚刚进来的还是先到的,大家拿起教室内的工具和抹布快乐地干了起来。 韶云也动起手来,跟着大家一起搬板凳、擦玻璃、抹桌子。一阵忙活,大家都忘乎所以了,很快教室就干干净净了。这一切都给人以舒适的感觉。 看着几十张桌子排得整整齐齐,玻璃窗擦拭的非常干净,黑板依然是乌漆麻黑的,但是却被同学们擦得闪闪发亮。 县城有三所高中,一中、二中、城郊中学。加上师范学校,就是整个教委直接管辖的学校。在所有的高中部,一中是最突出的,每个学生都以到一中读书为荣。 一中的生源来自不同的乡镇,包括县城周边的地区,最近的是县委大院里的孩子们,还有学校职工宿舍里的学生,其他的就是城区不远处的一些大队的走读生。所有住宿生都是下边乡镇来的,而且每个镇分布的生源少大部分同学都是孤单的。 各班级整顿完教室,学校的大喇叭声响了起来:“各年级组请注意,学校的开学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自带板凳,到大操场集合!” 听到喇叭声,整个校区很快都活跃起来了,各年级的同学在班旗的指引下,列成队列以班级为单位,个个带着凳子,整齐的往大操场前走去。 韶云随着班级的同学们,亦步亦趋地跟着队伍在操场的主讲台的正前方停了下来。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时地灌进耳朵里:“看那是几班的,旗帜比我们举得高哦,快看那边好整齐哦,是高三年级的,不愧是学哥学姐。” “嘿有才,听说了没有我们这一届考上来的第一名考生是个女同学,分给三班了。” “听说了,说是平时不起眼,中考直接考五百四十多分,要是能分到我们班就好了,好想认识一下哦。” “谁说不是呢,简直太牛了,听说作文直接是满分,全市都是第一次出现满分的第一名。” “知道那个学校考上来的吗?不会是县城里边老师的子女?” 班里的其他同学也跟着参与进来,想知道那个第一名到底是何方圣女,韶云也好奇地支着耳朵听着,好奇地拿眼睛搜索着三班的方向。 “切,那有你们说的那么夸张,不就是运气好一点吗。我知道那个第一名,是叫庙堂中心学校考来的。”一句不合时宜的话突兀响起,瞬间引起了议论者的关注。 说话的是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生,个子不高,长得乖巧可爱,样子也讨人欢喜。眼镜片下闪着不屑的光亮,韶云记得她叫陈妍妍,是个教师子女。也是老师点名字的时候记着的,因为她的嗓音比较独特,有一种刺耳的高音节奏感,还带着奶气的那种喋喋音。 “哦,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们认识吗?”一个双眼皮男生转过头好奇的追问道,说话的是董洋洋,一个体能非常好的男生,靠体育加分考进一中来的。 陈妍妍微微一笑,眼镜片下漂亮的长睫毛眨了一下,甚是可爱,这可人的模样儿让人不由得又相信了她几分。 “我听分班的教导主任说的,起先是要分给我们班的,三班的班主任看中她的语文成绩,硬要过去的。教导主任说可能她中考的运气比较好,平时在庙堂中学还排不上第一名呢,属于超常发挥。”陈妍妍的认真劲儿,加上那教导主任的话,大家不禁相信了几分。 韶云听到庙堂中学,自己不就是来自那里吗?不会有两个庙堂中学的,难道说的是钱虹虹,韶云的心一下子激荡起来。 在韶云的印象里庙堂中学达到一中录取分数线的没有几个,大概就四五个人,最后被录取几人就不清楚了。其中钱虹虹、季小青,秦凯是最有希望被录取的。 语文能考第一的,韶云知道除了钱虹虹没有第二人,在庙堂中学自己的成绩一直是排第一的。看来钱虹虹中考一定是超常发挥了。? 韶云默默地听着同学们的议论,自己的心已经飞向了三班的方向。会议开始了,各班级的学生都安静地坐在凳子上,低着头认真地听着讲台上校长和教导主任的发言。 校长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各个年级的生源情况,宣扬最多的是历年的高考成绩,以及对新入学的新同学的鼓励。韶云虽然人在凳子上老老实实的坐着,心里却似猫爪的一样,一直偷偷地瞟着三班的方向,因为隔着一个班级,人群中很难找到钱虹虹的影子。韶云自打中考过后,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钱虹虹了。不知道她变了没有,是胖了还是瘦了,心里突然就牵挂起来了。 掌声惊醒了韶云的沉思,原来校长的发言告一段落,教导主任拿起了话筒,讲述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新入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会议是漫长的,发言是枯燥乏味的,韶云只想着早些散场,好到三班去见一个人。 发现韶云的神色有点不对劲,身边的曲鸣小声地打趣道:“韶云,你不会瞧上那班的女同学了,看你神不守舍的样子。嘿嘿,有目标就好,别被老师给发现了。”一句话说的韶云的脸立马红了起来,好像做错事的孩子突然被抓住一样,羞愧的急忙缓过神来,收回飞扬的心思,悄悄地抬头看着主讲台上的老师。 总算熬到会议结束,韶云顾不得其他,慢慢地脱离了班级的队伍,溜到三班的队伍边上,仔细的寻觅着钱虹虹的身影,那独特的气质,在人群中一下子就被韶云感触出来了。那一刻韶云的心跳的厉害,众里寻他千百度千百度,蓦然回首,她就在那个不起眼的队尾,默默地,缓缓的走来。 第三章 你恋爱了? 在视线接触到钱虹虹的那一刻,韶云是激动的,钱虹虹似乎也有所感触,有个热烈的目光投射在自己的身上。就是那一瞬间,她感触到了,抬起头用眼睛四处张望着,在那人群中,有一束光,那么温暖而热烈。 “韶云!”仅仅只是一秒钟,钱虹虹就知道那个投向自己的目光,是那么的熟悉而亲切,除了韶云还能有谁。 钱虹虹漂亮的黑眼眸透着一丝柔和温暖的光泽,透过镜片热烈地盯着远处朝自己走来的韶云,那一刹那间,世界仿佛静止了,周围流动的同学仿佛都不在视野中,眼睛里除了那个飘逸的青涩的韶云,再没有其他人。 “你,还好?”到了钱虹虹身边,韶云竟然说不出话来,脑子里想好的词语一下子都变得空白,饱含深情的眼眸变得清澈而热烈。 “韶云,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我还好,考试结束后一直在外婆家呆着,都不敢打听自己的成绩,通知书还是我妈送给我,才敢回家。”钱虹虹一见韶云,还是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那是同桌三载的友谊,是那么的熟悉而难忘。 “我也是才知道你进了一中,早些时候都不知道打听,没想到这次中考你发挥的这么好,录取的分数可是第一名哦,恭喜你!”韶云缓过心神,从凌乱中找到了熟悉的话语,和钱虹虹一下子就拉近了心里的距离感。 “还说呢,还不是被你比的,平时一考试你就第一名,作为你的同桌我都不好意思看你的试卷了,所以我在心里努力发誓了,有一天一定超过你,嘻嘻,所以我就超出预期了,一下子就考好了,还得谢谢你呢。不过进了高中我可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这么多优秀得同学,进来得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不是未来的骄傲资本,我现在都有些担心自己呢,怕跟不上。”钱虹虹一下打开了话匣子,一通话说的韶云接不下嘴来。 “不会的,你的语文可是满分,在接下来的学习中,这可是你的优势。只是有点遗憾,没有和你分在一个班级了。”韶云突然就有些失落感,莫名的在心绪中溢出。 “韶云,虽然不在一班,我们还在一个楼层,有难题还是可以互相交流的,你可不许不理我哦,周末要回庙堂一定要喊我一起坐车,现在的班车少,我不想一个人。”钱虹虹的镜片下那双漂亮的眼睛闪着光芒,话里话外都是熟悉的腔调,韶云有些释然,心里一暖,初中三年的同桌情谊还是那么的和谐自然。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韶云和钱虹虹都不熟悉,两个人旁如无人地沿着操场边走边聊,说话的工夫操场上已经没有几个学生了。大家都在散会后陆续回到各自的班级,准备上课。 韶云和钱虹虹走过院墙回到来时的教学楼下,两个人并肩上了三楼的教室,看着韶云到了班级门口,钱虹虹摆了摆手算是和韶云道别,随后一溜小跑回到了三班的教室。 “韶云,那谁呀?这么好看的女生,几班的呀?你恋爱了?”刚刚走进教室,迎面被曲鸣一阵捉狭,把韶云问的一个大红脸。“别瞎猜计,哪有你想的那样,我初中同学一起考进来的。”匆匆地白了一眼曲鸣,逃也是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还是砰砰的跳个不停,是自己恋爱了吗?还是,韶云使劲地摇了摇头,内心不置可否。 和韶云同桌的是一个清瘦略显白皙的眼镜女生。斯文而清秀,不爱言语,是个走读生,她的家离学校不远。不说话你都不知道她的声音如何。刚刚分在一起,韶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默默地坐在桌子上,两只手捧着自己的面颊做沉思状。 这个斯文劲让韶云不敢轻易冒犯,也许她自尊心特别强,或者不喜欢像韶云这样的乡下学生,那干净整洁而素雅的外表配着衣服装束,总让韶云有一种距离感,那戴在手腕上精致的小表显示着她的高雅和尊贵。 韶云是不敢正眼看那块表的,虽然同桌的女生可能心情好,告诉自己时间,韶云也不敢轻易冒犯。韶云小心翼翼地坐在靠窗户的那个座位上,把手背尽量靠近窗户好给同桌让出更宽阔的桌面空间。韶云拿眼睛的余光瞟着边上的同桌,那一动不动的表情,如坐禅一般纹丝不动。 韶云不知道同桌的心境如何,那种沉默和入定般的神态,不知道是修心到了一定境界,还是故意装出来的。韶云内心很矛盾,揣测着,难道同桌不喜欢自己这个乡下人,或者自己给她的印象太差,她不说话自己也不敢轻易开口,感觉到和别的同学有所不同。 就这样,时间和沉默在课堂中流逝,旁边同学的说笑声仿佛没有干预到韶云和同桌之间的寂静氛围,直到老师走进课堂开始了入学以来的第一堂课。 学校大门口的侧面是一间小卖部,卖着日常用品和学生们的必需品。韶云走进小卖部,选一下日常用品,牙刷牙膏和洗漱的脸盆毛巾,狭窄的空间里挤满了东西,显得有些凌乱。 小卖部是一个教师家属开的,还带着两个孩子,靠着小卖部的收入维持着日常的开支。听说那个老师在几年前因病走了。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学校的抚恤金不够生活,就在大门边上开了一间小卖部。 刚进小卖部的第一眼,韶云看见一个矮小的面色苍白的妇人艰难地从市场上刚刚进货回来,搬动着物品往店铺里面塞。 并挤出笑脸开始招呼着进店的韶云需要买点什么物品。也许她一向少言寡语,只是被生活所迫,为了解决生活和抚养孩子的难题,才在她那灰蒙蒙的眼光里,流露出精疲力尽的母性温柔而驯顺的执迷的眼神。明明知道自己力所不及,却依然一个劲地向前。 “一个牙刷,一袋牙膏,一个小杯子,还要一个小塑料盆,加上一个吃饭的碗。”韶云捡好了自己的物品递给小卖部的老板娘算账。 老板娘看了看物品,轻声细语、小心翼翼的问韶云:“你是刚入学的,要带上一块肥皂吗?洗衣服用的,我给你算便宜一点,刚刚才到的货,好着呢。” “好,那就来一块。”韶云没有犹豫直接应了下来,也许是冲着她那轻声的言语,或者是奇特的情绪,也是必需品。 老板娘的两道眉毛扬了扬,额头上的黄色皮肤略带着皱纹动了动,急忙打开袋子,取出一块肥皂放在结算的物品一起。 付了钱,韶云提起物品袋,出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小卖部里面的那两个不大的孩子,一个坐在座椅上,一个在边上看着。 “韶云,等一下。”回宿舍的道上,韶云被人唤住。 韶云转过头循着声音望去,“呀,季小青,怎么会是你呀?”诧异加意外,早上刚刚见着钱虹虹,韶云并不知道季小青也考了进来。 “看你,眼睛只看见路了,怎么就不能是我呢,你以为是谁呀?不会想到的是钱虹虹。”季小青一改往日的古板,变得风趣起来。看来离开她母亲的管束,天然的性格暴露无遗,或许她天生就活泼风趣呢。 “哪有啊,只是没想到,很高兴又多了一个熟悉的同学,你分几班了?”韶云被季小青那么一说,心里其实还真以为是钱虹虹叫他呢。有一种被窥破心思的尴尬感。 “我六班,你几班啊?你见着钱虹虹没有啊?还有秦凯不知道分那个班去了,据我所知这一届就我们四个考进来的。”季小青语速很快地对韶云说着。 “我分在一班了,钱虹虹三班,秦凯也进来了?不知他分哪去了,有空找找,好聚一下。”韶云从季小青话里一下子知道了许多信息,庙堂中学竟然考进来四个同学,韶云心里非常欣慰,唯一遗憾的是静茹止步于初中,再也没有机会一起读书了。 季小青看见韶云的情绪从开始的惊讶欣喜到一刹那的失落,虽然只是一丝丝感触,但女孩子的敏锐和敏感一下子就明白了。紧跟了几步来到韶云跟前,“你买物品了,要不我请你一起去吃饭,叫上钱虹虹。” “请我吃饭?为什么是现在啊?”韶云一头雾水不解地问道。 “不为什么,难得我们几个还能走到一中一起读书,以后就是同学了,互相关照啊。”季小青认真地说道。 韶云抬眼仔细地看了看季小青的眼睛和神态,看着她那认真诚恳的表情,知道言语不虚,但考虑到自己的拮据,心里不免有些尴尬和排斥,总不好让季小青请客,想了想,说道:“那改天,找着秦凯,约个时间,不上课的时候聚一下,如何,现在还没有熟悉校园环境,你知道图书馆在哪里吗?我想找几本书看看。” 季小青看着韶云情绪不高,想了想:“好,别忘了,这次是我请客,不是你,知道不。图书馆在后边呢,一直往后边走,快到食堂那边就是。有牌子,你去找,我也去买一点日用品,再见!”说完话,季小青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韶云有些茫然地看着快速走去的季小青,那婀娜的背影,那个不善言语的同学怎么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了。也许环境改造人,也许她就是一直遮蔽着自己的天性,季小青蛮可爱的,这一刻韶云不由得这么想着。 第四章 粮票 回到宿舍,韶云放下手里的物品,转身就出了宿舍,准备到学校的图书馆去,找些书籍看看,在初中的时候没有课外书看,每次都是钱虹虹偷偷地从家里拿给韶云阅读。现在学校有图书馆,有了阅读的先觉条件,韶云可不想给浪费了。 沿着宿舍后面的中心路,韶云跟着季小青的描述一直往学校的后面走去,走过一排排教室,到了篮球场边上,这个篮球场是校园内部的灯光球场,晚上都可以比赛的场地。 篮球场的北部是食堂,东面是一条狭窄的小路,隔着路是教师宿舍区域,外边就是青年路,隔着学校的大院墙。球场的西部就是图书室,也是一排齐脊的灰瓦房,里边陈列着古今中外的书籍,供学校的师生们阅读,只要是一中的学生,凭着学生证就能领到一张借书卡,每次能借一本书出来,看完了归还到图书室。 图书馆是安静的,刚刚开学,还没有什么学生来借阅书籍,韶云走进图书馆,立马被那里面的书香气给震撼了,一排排书架,放满了各色各样的书籍,从古到今,从中文到外文的翻译文学书籍,应有尽有。一下子韶云就感触到自己掉进了知识的海洋里。韶云激动的不能自以,急忙掏出学生证交给管理员,办理了一张借读卡,就匆匆忙忙地走进图书馆,快速地浏览着,翻阅着,每一本都爱不惜手。看了眼睛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韶云在里边翻阅了好一阵子,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拿起一本自己目前最想看的书籍,去办理借读手续。 韶云第一次借到了一本外文翻译小说,莫泊桑的羊脂球,整本书都是繁体中文版翻译,开始韶云读着非常吃力,许多字不认识,只能根据一句话的感触去摸索段落的含义。 韶云并不明白自己如何在众多的书籍中,唯独选择的是这部翻译的外文书籍,也许是短篇小说的缘故,或者是因为翻译的是繁体中文,韶云反复看了几次,虽然不能看懂全部文字,但也正是这种繁体字的难度系数大,激发了韶云的兴趣,和内心决定弄懂这部书斗志。 小说《羊脂球》仅仅是以普法战争为创作背景。描写的一部短篇小说,是以10人共同乘坐一辆马车逃往一个港口的故事。莫泊桑机智的让这10人代表法国社会的各个阶层,通过对这10人的描写,也反映了这10人所代表的阶级现象,形象地反映出资产阶级在这场战争中所表现出的卑鄙自私的丑恶嘴脸。 在小说中,莫泊桑只是通过下等人和上等人的对比,清楚的表现出他们的道德水准。尽管羊脂球是一个妓女,在这10人中属于是下等人,但是真正的可以被称作是灵魂高尚的也只有羊脂球,她善良并且具有爱国情怀,即使那些贵族的老爷太太对她表示了不屑,但在这些人忍受饥饿时,羊脂球还是慷慨的和他们分享了自己的食物。小说本身也许并不如何吸引人,但那种环境人物和心态的描写让韶云读懂之后非常感慨。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对繁体中文逐渐增加熟悉程度,阅读理解的速度也加快了。期间韶云又阅读了许多书籍,包括外文翻译的《猎人笔记》,《鲁滨逊漂流记》,在林中,丘特切夫的诗集,这些书籍洗涤了韶云的灵魂。 韶云把书本放在课桌上,拿起另外一本外语书走出了教室。 食堂开饭了,韶云拿着自己的饭碗排队打饭。食堂的饭菜是要用粮票换成饭票才能打饭,对于韶云这种来自农村的学生,粮票是很难换到的。粮票都是机关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非农业户口的人才配发的口粮标配。农村孩子想换取粮票一般是要托关系从单位换取。 刚入学的时候,学校允许新同学用人民币换饭票,后来就要求拿粮票换饭票。 韶云的粮票还是在粮站工作的姐夫用粮食换取的。一但粮票吃完了,就不好换了,临上车的时候母亲告诉韶云,如果有困难就去找住在县城的舅舅。毕竟韶云的舅父是国家干部,是有配购粮票的。 快排到打饭窗口的时候,韶云发现前面的同学发生了摩擦,窗口打完饭的同学在转身离开的时候、不小心把碗里的稀饭弄洒了,把后面排队的同学衣服都弄脏了,还烫伤了脚背,两个人就争吵起来。 声音很大,都有些激动,第一天打饭,大家都不太熟悉,出了事故,窗口的同学洒了稀饭没有主动道歉,后面被烫伤的同学有些火气,一下子就争吵了起来。 听着声音,韶云感觉非常熟悉,急忙走近前一看,原来发生矛盾的两个同学韶云都认识。 “秦凯,怎么是你,梁有才,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们两个就不要吵了。秦凯,这是我们班的梁有才同学,他不太会说话,秦凯你的脚怎么样了,要紧不?去医务室看看!” 韶云把两个人劝开以免影响后面排队的同学打饭。紧接着韶云把秦凯的裤子撸起来,看着发红的腿部,还好隔着衣服没有烫伤。 随后,梁有才也不好意思地连忙道歉,一场风波就此揭过,三个人围着食堂边的石头板站着把饭吃完。边吃边聊,三两馒头一碗稀饭菜都没有品出味道,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了。 有时候笑而不语是一种豁达,痛而不言是一种修养,交谈中韶云在老同学秦凯和新同学梁有才之间建立了情感的纽带,一场不愉快就这样烟消云散,三个人建立了新的同学间友好的关系。 洗完碗筷,韶云和秦凯谈起了一起考进一中的季小青和钱虹虹,虽然秦凯在庙堂初中的时候和韶云不是一个班级,但一起从下边中心学校进来,无形中友谊更深厚一些,韶云传达了季小青想聚一聚的心情。秦凯满口答应,告诉韶云,他分在四班。这样一起来的四个同学,高一的时候分别在不同的班级中上课,名副其实的同校不同班。 食堂就餐和粮票换饭票的烦恼只是韶云,秦凯这些从下边学校考进来的住宿舍才有的烦恼,对于附近的走读生,以及干部职工家庭的学生来说不存在这些烦心的事情,上完课回家吃饭就可以了。 没到一个礼拜,韶云就感觉到每顿饭都会饿肚子了,手里的伙食费太少了。到了周五这一天,韶云实在是忍饥挨饿的发虚了,晚上睡不好觉,上课的时候老集中不起精神,思维有些涣散了,才想起母亲的那句话,有困难去找舅舅。 粮票啊,在那一刻韶云的心里都是粮票,能让自己填饱肚子的食粮,有时候看着书本都会幻化成一两一两的粮票,那一恍惚间粮票的概念比书本的印记更深刻。 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校园还是静悄悄的,因为饥饿,韶云睡不着,早早地爬起来,跑到水龙头下边就着水龙头喝了一肚子的水,洗了一把倦怠的脸。 远处学校的大门紧闭着,边上小卖部的后门对着校园内的部分是敞开的,一只猫慵懒地蜷缩在后门边的草地上。 看着远处的小卖部,韶云摸了一下口袋,嘴里吞了口口水。忍不住肚子咕噜咕噜的山响,看了看已经开启的小卖部后门,抬起脚步走了过去。韶云想买一点能充饥的东西,小卖部的老板娘已经早早地开启了店面,在忙活着一家三口的早餐。看见走来的韶云,放下手中的物什、热情地打着招呼:“同学,这么早啊,要买点啥?” “那个老板娘,有啥能吃的吗?便宜点的。”韶云的声音很虚,因为囊中羞涩,有气无力的小声问道。 “我这只有鸡蛋还没有煮熟呢,其他吃的不是很多。你要吗?”老板娘想了一下看看手里的鸡蛋,对着门外的韶云说。 “那个鸡蛋多少钱一个,开水冲了能吃?”韶云饥不择食,手里又没钱,想想一个鸡蛋也能充饥了。 “卖你三分钱,我这有开水可以提供给你。”老板娘也是看韶云的神态虚弱的很,急忙递过水瓶和鸡蛋。 韶云急忙掏出口袋里的零钱,交给老板娘,然后拿自己的刷牙杯子直接把鸡蛋打在里边,用老板娘的开水瓶倒了满满一杯开水,鸡蛋在开水中融化稀释,蛋花泛着略带腥气的香味,韶云也不管生熟冷烫,就吸溜吸溜地喝进胃里。 半杯鸡蛋花开水下肚,嘴里都没有品出味道,直接入胃,人一下子就缓过力气。韶云感激地看了看正注视着自己的老板娘。转身不好意思地离开了小卖部。 “这孩子一定是饿坏了。”背后传来了老板娘的自言自语声。 韶云内心一直在挣扎着,要不要去舅舅那里寻求帮助。虽然自己对舅舅的印象不是特别深刻,甚至没有见过几面,但在韶云的心里,舅舅就是神一般的存在,韶云对舅舅非常崇拜。 第五章 舅父 韶云的舅父很早就参加了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十六岁的舅父在苏豫皖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做了交通员,八十年代的舅父已经是副县级干部,舅娘莫氏,夫妻俩都已五十多岁。舅父共生养七个孩子,现存两男四女。 韶云的舅父和韶云的母亲是亲姐弟,韶云的外祖父是圩里一带拥有百亩良田的地主,家里有三个孩子,被那里的人称呼大小姐、二小姐,小少爷。 韶云的舅父是最小的男丁。靠着家境的殷实,从小就有私塾先生在家里教书识字,很小的时候四书五经都背的滚瓜烂熟。小少爷时常嫌弃教书先生教的书不够念的,那聪明伶俐的劲儿远近闻名。 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过了没有多久,有一个漆黑无光的夜晚,一伙土匪闯进了圩里,在打死几个看家的家丁后,把韶云外祖父家抢掠一空。还顺手绑走了韶云的舅父,一阵狂风似的吹过来,就这样韶云的舅父被土匪绑了肉票。那时候的小少爷才十几岁的年纪,虽然害怕但也敢和土匪头子说话:“你们是不是把我给绑错了,我只是一个寄居在那家的、亲戚的孩子,他家主人不会来换我的。放我回去,求求你们了。” 韶云的舅父被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下面,下方燃着火堆,被焰火烤着心里发酥。 “榔头,明天早上去告诉那个老家伙,不拿银子来,就撕票了,不会是真绑错了,这小子怎么看着不像个小少爷呢!婆婆妈妈的,早点去确认一下。”土匪头子说话了。听着韶云舅父那不停的嚷嚷声,似乎内心也有些疑惑了。 正在土匪们围着火堆烤鸡吃的当头,一阵枪响,几个土匪立马就被打死在火堆旁,剩下的人慌忙大喊大叫:“妈的个八个,风紧扯呼!”一边回身反击一边逃跑,来不及解下韶云的舅父,就乘着夜色丢下同伙的几具尸体逃跑了。 乱枪过后,正在韶云的舅父疑惑的档口,几个稀稀疏疏的人影聚拢了过来:“队长,好像都跑了,这些伤天害理的家伙,跑的比兔子还快。” “快看看还有没有活的,检查一下现场。”几个拿枪的人走近火堆,就着火光,韶云的舅父,知道来的人不是土匪。急忙大声地喊着:“喂,大叔,这儿呢,这儿有人,我是被绑票的。” 顺着声音,领头的人走到歪脖子树下,抬眼望去,“好家伙,这怎么还吊着一个人呢,你不会也是土匪?”说着话,还故意举起了手里的枪杨了杨。 “不是,不是,我是被绑来的肉票,你看我还是个孩子。”韶云的舅父慌乱地大声解释着,生怕别人不知道,把他当土匪给枪毙了。 “哈哈,小家伙,倒是挺机灵,逗你呢,你家是那里的,待会就送你回家,别让大人着急了。”领头的队长走上前去解开了绑着的绳子。 夜色中,在韶云舅父的指引下,找到了家。韶云外祖父一家人以为又是土匪来了,都躲地窖里了。直到韶云的外祖父听出回来的是儿子的叫唤声,才领着家人出来。 韶云的外婆搂着儿子一通大哭,快把院子给哭塌了:“乖儿,肉啊,小心肝啊,可把娘给吓坏了,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的,娘也不活了,呜呜·····” “好了,好了,别嚎了,这不回来了吗,赶紧的请恩人们进屋,沏茶。”外祖父慌忙拉过儿子,要把队长他们让进了屋里。 “大叔,就不麻烦了,我们还有任务不能久留,我有一弟兄在枪战中负伤了,行动不便,就麻烦你们收留一下,养好伤就归队,这里有几块大洋,请大叔一定收下,买个药啥的方便用。”领头的队长殷切地看着韶云的外祖父希望他能帮忙照顾伤员。 “那里的话,同志,你救下了我儿子,我感激你们还来不及呢,照顾伤员的事情就放心,钱你收回去,我家有你的同志吃的药品我也有,这个你就放心。”韶云的外祖父连忙把队长手里的大洋推了回去,坚决不拿。 “那好,就拜托您了,伤好了我会安排人来接走的。”队长不再矫情,放下受伤的同志,交代了几句,就领着队伍乘着夜色离开了。 那个夜晚是个不寻常的夜晚,韶云的舅父一家人经过惊吓,到接受伤员,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养伤的那段日子里,韶云外祖父家的二小姐,从此与那个伤员结下了情缘,也就是韶云的父亲。 伤痊愈归队后,韶云的舅父也参加了革命的队伍,一起走了,韶云的母亲就是外祖父家的二小姐成了那个伤员的媳妇。在家道中落后,没几年韶云的外祖父就过世了。韶云的舅父和父亲一起在队伍中转战南北直到县城解放,才回归故里。 韶云的舅父回城工作后娶了莫氏为妻。莫氏生养了许多儿女,但作为妇女每天都要出工,因为随着舅父分流到乡镇的时候,在供销社工作犯了错误,在“坏分子”需要特别改造的年代,她一边劳作,一边就在田地里搞生产了。 舅娘莫氏生下的孩子有的夭折了,现只存下俩男四女,而在几个孩子当中,老大是最省心、最让舅舅骄傲的孩子,早早地读完书参加了工作。 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但在孩子不到2岁时,患了白血病,最后走了。英年早逝白血病,非星非月亦生光,天妒英才叹丧亡。纵使人间无福寿,诗留名气墨留香。 舅父失去最出色的孩子,心中的感伤一直都在。说起韶云的大表兄,那可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年轻人,他能诗、能画、能歌、能舞,上学的时候,数、理、化也无与伦比。毕业后在银行上班一直都是先进工作者。只可惜在最让人羡慕的年龄就这么走了,留下的是亲人无比的惋惜和哀伤。 韶云的舅父一直都在下边的乡镇工作,最近几年才调回县城,从事土地建设的管理工作,家里的几个孩子一直随在身边,总是从这个地方转到那一个地方,没有稳定性。回城后,韶云的大表姐,二表姐,三表姐还留在原来舅父工作的地方工作,家里边还有三个表弟妹在上学。舅母犯了错误后,再没有工作,一直赋闲在家。由于受到大表兄去世的伤痛和工作上的打击,一直有间歇性精神问题,总怕受到刺激,容易发脾气。 不过,她在“困难时期”随舅父下乡,那时候为了不影响舅父的前程,主动提出和舅父划清界限,从此成为一个无依无靠的人。 好在舅父回城后,让她回到了家里,算是一种补偿和安慰。韶云的舅母莫氏在许多工作过的地方,也有体面工作的同事和朋友,但在犯了错误后都离她远远的不再交际,可能舅母莫氏在工作中的错误是被诬陷的,只是个背锅的替罪羊,但事情出在身上,许多曾经信赖的亲戚朋友都在那一刻离她而去。世故人心就是在许多人生低谷的时候体现出来的。 韶云的舅父是一个把身心都放在工作上的人,特有的革命者的本质让他成长为一个廉洁、正直的国家干部,自带的书生气质,又给人一种文人的雅致和豁达。 自己的孩子虽然多,但韶云的舅父还是非常喜欢韶云,虽然只见过几次面,因为姐弟的情谊,总把韶云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在舅父那里,韶云没有违和感。感觉亲切而自然,甚至比对父亲还容易接近的那种感触,或许有一句话叫着:外甥照舅,就是这种天性的使然。 挨到周六韶云经过自己内心的思想斗争,还是决定在中午的时候去拜访一下舅父,上学都一个礼拜了,周末回家可能母亲也拿不出更多的粮票供自己上学吃饭。与其给母亲出难题,倒不如去舅父那里看看,好在舅父家离学校不远,城关镇舅父的家就在学校不到二里路的地方。 中午放学后,韶云没有去食堂打饭,因为手里已经没有钱吃饭了。空着肚子,韶云在同学们都出了教室后,才下了楼梯。出了学校的大门,往城东方向走去。 放学的路上,有三三两两的同学结伴而行,拐过一面墙是一座城中独有的池塘,池塘里的水不是很深,飘着许多垃圾袋和杂物,在池塘的周围是一排排砖瓦结构的房屋,这池塘周围的居民是属于一个城西居委会的。 沿着池塘边上的路一直往东走,穿过这一片居民区,再过一条国防路,通过边上的汽车站,就能到城东区,韶云舅父家所在的位置。韶云缓缓地沿着池塘边上的路往前走着,边走边看池塘里的水,和那些追着垃圾袋打闹的鸭子。中午的阳光虽然很明亮,但温度并不是很高。 秋风轻轻地吹着,一点也不激烈,给人以舒适的感觉。秋风送爽习习过,鸭群结伴畅游凌。正午日头天穹照,缓步趋行沐秋吟。 第六章 蹭饭 韶云顶着不热的阳光不急不慢地走着,抬眼望去,远远的有一个熟悉的影子在路的前面不远处移动着,韶云仔细地看了看,缓慢地跟在后面。走了好一阵子,快出池塘边的时候,前面的影子好像感觉到后面有人一直跟着,不由得回过头来,向后看去。 韶云有些疑惑,又不好走的过快,在转过头来的那一刻,韶云认出是同桌的那个女生。从老师点名的时候知道的,但韶云一直记不住,好像是叫莫雯雯的同学。看见跟在后面的韶云,莫雯雯停下了脚步,脸上透着迷惑和不解,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因为虽然是同桌,但两个人从来没有说过话儿。 犹豫了一下,莫雯雯没有说话、没有打招呼,转过头继续往前走去。韶云刚好也要往莫雯雯走的方向去,不由得又迈步跟了上去。 过了国防路,在汽车站附近的岔路口,莫雯雯停了下来,她转脸看见韶云还是跟在自己的身后,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 站在那里一直等到韶云到了跟前,从来没有和韶云说过话的莫雯雯出声道:“嗨,那个韶云,你放学后一直跟着我干啥?想知道我家住哪吗?”说话的莫雯雯声音高亢,带着严厉和不友好的语气。 看着有些火气的同桌莫雯雯误会了自己,韶云一下子闹个大红脸,急忙解释道:“莫雯雯,那个我不是有意要跟着你的,我去我舅父家,就是走这条路,刚巧走你后边了,那边过去我就到了,我不知道你家也在这附近。不好意思啊。” 听着韶云的解释,看着韶云不像是撒谎的样子,莫雯雯知道自己误会了韶云,一下子就尴尬的脸红了起来。慌乱地转头跑开了,快拐弯的时候飘出一句话:“对不起,韶云,我误会你了。”声音传来,人已不见。韶云摇了摇头。转身往舅父家走去。 舅父的家,两年前韶云跟着母亲一起来过一次,对几个表弟表妹还算熟悉。那时候母亲的到来,让几个表弟表妹知道有个亲姑姑,亲热的不得了,年龄相仿的韶云没有多久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好像天生就是一家人似的那么亲切。 走过马路边上的银行是一个小弄堂,弄堂是东西走向的,紧挨着弄堂小路的北边有一处围墙遮着的平房,坐北朝南向,一排五间房的地界上盖着三间正房和一间连体的厨房。正房屋的挑檐和围墙之间间隔不到两米,是个小小的庭院。 对着弄堂的围墙开着一个宽宽的大门,红色的朱漆配着铜环显得深红而厚重。门上方盖着亭式的门楣,像个展翅欲飞的朱雀。 房屋的后方是一块空着的田地,这里刚刚才新建房屋,许多田地还种着庄稼和蔬菜。 韶云来到围墙外的大门前,稍微犹豫了一下,平静了一下慌乱跳动的思绪,抬起手用力扣打着门环。不大一会儿功夫,踢踏踢踏的声音传来,开门的是一张宽宽的国字脸的大男孩,脸上带着诧异的惊喜:“表兄,怎么是你,快进来,快进来。”拉开院门,伸手拉着韶云的衣袖,往里边让着,一脸的开心喜悦。 开门的是韶云的同龄表弟小五,韶云舅父家的孩子都是以出生顺序叫名字的,老大,老二,小三,一直排到小七。除了学名另外起了名字,在家里和熟悉的人中都是这么叫人的。 “小六、小七,快出来,看看谁来了!”踏着拖鞋一边走一边吆喝着。响亮的叫唤声,透着无比快乐的炫耀和开心。韶云在短暂的几次表兄弟之间的见面后,他们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情谊,除了亲情,还有小伙伴之间默契的玩耍和相同的爱好交流。突然见到韶云到家里来,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 听到喊声,屋里一下子跑出两个个头差不多的一男孩一女孩。韶云的表弟小六,表妹小七,刚出门槛看见小五牵着韶云的手走进院落,也欢快的围拢上来,把韶云看的一个尴尬。 几个人开开心心地走进了屋里,韶云的舅父正在厨房做饭,伸出头看见韶云,笑着,一手拿着锅铲子,一手扶着房门道:“乖乖,韶云来了,稀客,快进屋,待会我加个菜,马上就好了。小五把我屋里的花生米倒些出来,拿厨房了洗洗。”舅父言语亲切地招呼完韶云,就转头进了厨房。 舅父的午餐很快就做好了,因为韶云的不约而至,舅父在原有的米饭锅里又加了几个剩馒头,怕不够吃,来不及再去买菜,舅父把收藏的花生米洗了洗,用油煎了一盘。 家里就四口人吃饭、加上韶云是五个人,韶云的舅妈到下边乡镇去了,和韶云的大表姐在一起。如今住在城里的是三个表弟妹,都上学,五表弟和韶云一样读高一在县城二中上学,六表弟和七表妹在城关中学读初中,一个初三一个初一。 舅父下班后从菜场带菜给几个孩子做饭。好多年的习惯养成了舅父做的一手好饭菜,简单的豆芽烧肉,炒土豆丝,热了一个红烧的鸡块,再就是一盘油炸花生米。 饭菜都端上了桌面,几个孩子围着方桌,眼睛盯着碗盘里冒着香气的饭菜,吞咽着口水不敢动筷子,直到舅父上桌子,动了第一筷子,才像饿狼一样开吃。 舅父把一块鸡肉夹在韶云的碗里,就不再言语自顾自地吃饭,桌之上只听见不停的夹菜,吸溜的吃饭声,韶云开始有些斯文,放不开,但看着舅父和几个表弟妹一声不响地只顾自己吃饭,没有一个人为他人夹菜的那种客气习惯。 在观察了几秒钟后,发现再不吃菜就没了。舅父家吃饭从没有客气两个字,你不吃就是傻,大家都抢着吃,直到菜盘子光光,被表弟妹感染,早就饥肠咕噜的韶云,慌忙吃饭就菜,看看就剩下花生米了,也不客气地一个一个的往嘴里送,都来不及咀嚼完就咽了下去。 舅父的饭量很小,一小碗米饭,菜也吃的不多,吃的不紧不慢,在几个孩子快把饭菜一扫而空的时候,舅父也放下了碗筷。桌上除了韶云还在努力地夹着剩余的花生米,几个表弟妹一哄而散,离开了方桌。 因为在舅父家有个规矩,先吃的不管,后吃的洗碗,这一次有韶云垫底,几个表弟妹乐见清闲,都跑回自己的房间玩耍去了。 “表兄,先吃的不管,后吃的洗碗。今天就看你表演了。”离开饭桌的时候,小表妹做了个鬼脸,算作给自己的奖励,因为每次都是她洗碗。 韶云疑惑了一会儿,看看已经起身的舅父,急忙把碗里的饭吃干净,然后看着满桌子的碗筷,卷起袖子把碗盘收在一起拿进厨房的水池里。放着清水,韶云认真仔细地把碗筷清洗干净。 这时候舅父走了进来,看着认真干活的韶云说道:“韶云,你考进一中,要好好干,课不紧了就到家里来吃饭,看你是被饿着了。回头我给你拿几斤粮票带上,食堂吃饭要饭票,你再回家的时候,就和我姐说,有收获的米、面给我带一点就行了。” 听着舅父的话语,韶云眼睛一阵发湿,自己没好意思开口的心思一下子被舅父窥破了,还在不伤韶云自尊的情况下委婉地帮到了自己。 韶云知道舅父一大家子人,靠着自己的工资生活,日子并不宽裕。好在几个大表姐都有了工作,能养活自己。 离开舅父家,和自己一路伴着走的是五表弟,聊了一会二中的新鲜事,两个人在汽车站边分路走,二中在城南,一中在城西。“表兄,再有时间不上课就来家里,我们打牌,最近我牌技可好了。”分手的时候五表弟还不忘和韶云相约玩牌。 “好的,我不上课的时候,不回家就来。”韶云愉快地答应了,其实打心眼里,韶云也想玩扑克牌。 和表弟分开后,过了马路,韶云走上通往一中的路,韶云想起了在汽车站边路的拐角,莫雯雯的误会和神态,正摇着头准备加快脚步,刚想起脚,一下子就看见前面的不远处,莫雯雯又走在了自己的前面。下意识地收回来准备加快的脚步,慢慢地边注视着前面的莫雯雯,边缓慢地往前走。韶云可不想又被发现自己跟着她走路。 好在前边的莫雯雯只顾自己,视觉一直往前方看着,没有回头,并不知道后边又有个人小心翼翼地跟着。好一段路,韶云都不敢加快脚步,她停韶云就停,她走韶云就走,一直保持着原有的距离。 但到了池塘边的路上,拐弯了,莫雯雯还是发现了身后不远处的韶云,不过这次她没有停下来质问,而是看了一下身后的韶云,自顾自地加快了脚步。 看着加快脚步的莫雯雯,韶云苦笑了一下,还是不紧不慢地保持着原有的节奏。悠哉悠哉地走完池塘边的路,还多看了几眼躲在池塘一角休息的鸭子。 觅食餐饱池塘歇,风吹羽毛水珠结。埋头入羽漂似定,意闲惹得路人钦。 第七章 不期而遇 今天的韶云吃的很饱,好久没有这样开胃的食物了,韶云的脚步不快,反而让自己的胃,在缓慢的运动中得到了消化,不然走的急了,说不准,忽饱忽饥的容易伤着肠胃。莫雯雯的出现,恰好让急着赶路的韶云缓慢下来,歪打正着,算是无意中帮到了韶云。 走到教室的时候快要上课了,看看先一步稳稳地坐在位子上的莫雯雯,韶云用眼睛示意一下,想进到里边自己的位子。莫雯雯镜片后面的眼睛,瞟了一下站在课桌边上的韶云,刚刚坐稳的身子,不情愿地向前嵌了嵌身体,没有站起来的意思,韶云只好挨着莫雯雯的后背挤进座位。 直到上课铃声响起,始终没有交流一句话。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莫雯雯习惯性地抬起左手的手腕,看看自己的手表,应证一下上课的时间。韶云用眼睛的余光看着,暗自惊叹,今天莫雯雯的表带好像换了一款颜色。 老师很快就走进了教室,今天的韶云饱餐后,听课非常认真仔细,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肚子担心。专心致志地听讲,认真记着笔记,但边上的莫雯雯好像有点神游物外似的走着神,连老师喊到她名字,让她起来回答问题都不知道,着急的韶云只好碰了碰她的手背,小声地提醒道:“老师叫你呢,背诵隆中对的片段。” 在韶云的触碰动作,加提醒后,莫雯雯一下子缓过神来,赶紧站起来,慌乱地看看台上盯着自己的老师,在韶云小声的提醒下,赶紧结结巴巴地背诵着昨天课后布置的课文片段。 “亮、亮躬耕垄亩,好为、好为、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从开始的慌乱到渐渐的熟练和流畅。 在那一刻不用韶云提醒,莫雯雯已经很流利的背完了。说明课下用心背诵了,而且非常牢固地记住了。韶云一下子打心眼里佩服起莫雯雯。换成自己虽然也能背出来,但一定不会在这种紧张慌乱的情形下,特别是全班同学都看着的课堂上这么流利的。 莫雯雯虽然在开始的一刹那间,蒙了一会儿,但很快就调整过来,可见她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在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许声中,背完了片段。坐下的那一刻,莫雯雯还是感激地偏头看了一眼韶云。 真是成也韶云败也韶云,之所以上课走神,莫雯雯心里明白,自己正想着中午和韶云邂逅的那档子事情。原来他有个舅舅在城里住着,还在自己家的附近。如果不是韶云的解释,她还自以为是的把韶云看成跟踪者,虽然是同桌,心里还是有些不习惯的那种胆怯。 坐下后的莫雯雯很快又恢复淡然自若的神态来,女生天然的冷傲感总让韶云有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触。周六的课时在韶云的内心感觉中特别的快,放学的时候西边的太阳还没有落下去,但韶云已经归心似剑了。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带了几本周日必须看的课本习题,韶云就急急地出了校门去汽车站赶班车,因为县城路过韶云家的乡镇班车不多,晚了就没有车,想回去就不方便,靠两只脚地走回去,那要小半天,深更半夜的可有点不容易。 汽车站的大门前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赶车,乡下的集镇到县城的人不多,好在这里是国道,有固定的班车开往邻近县城,刚好路过韶云家乡的集镇,再回家就是中学时回家的那段路程了。 韶云紧赶着跑进车站里边,在售票口,有几个人在询问车票的情况,韶云忙碌着一边排队,一边掏衣服口袋的钱,准备排到自己的时候,好快点买票,不然车子可就要走了。 突然正在低着头掏衣服口袋的当口,左肩膀被人拍了一下,韶云下意识地回头往左边一看,没有发现有人,刚想转头右肩膀又被拍了一下。韶云转过头一看又没有人,正纳闷的时候,咯咯的笑声传来。身体的左边,一张熟悉的脸笑着出现在韶云的面前。 “梁珊珊,怎么是你?”韶云惊讶地叫了起来。 “好你个韶云,怎么就不能是我呀,看你的反应也不咋样嘛,两次都没有看见我,这说明你潜意识里,那边肩膀着力,就往那边看。没有逆向思维,太单一了,要是球飞来了,假动作就能晃开你,哈哈···”作弄了韶云梁珊珊开心地笑着。 “我也要回家,我还跑着来的呢,还是你快,我在二中比你要远些,你也回家啊,怎么没见钱虹虹和你在一起呢,她不回家啊?”梁珊珊像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地自顾自说着,看来如愿考取了二中以后,梁珊珊家庭的阴影消失殆尽,人变得活泼起来,天性被完全释放了出来了。 “我走的急,钱虹虹和我不在一个班,我没有见着她,也不知道这个礼拜她要不要回去,没有等她。”见梁珊珊问起钱虹虹,韶云有些尴尬心虚地回答道。 韶云的话音刚落地,身后就有一个声音接着道:“谁说我不回家了,还好意思说呢,下课就跑没影了,我还在楼梯口呢,你就出大门了,害的我在后面追都追不上。”钱虹虹幽怨的声音从韶云的身后响起。 梁珊珊和韶云一起转过脸看着气喘吁吁的钱虹虹,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娇喘微微摸样儿让人一看就升起怜悯来。 钱虹虹的几句话,看似轻描淡写,但听在韶云的耳朵里,一下子就触动了韶云内心深处的自责,是啊,自己着急想着早点回家,怎么就没有想到等一下钱虹虹,哪怕是等到她出来了问一声,也是最起码的尊重内心的在乎。自己竟然给忽视了,看起来自己还是太自私。难怪钱虹虹的心里有点小失落感,枉费了三年同桌的情感和友谊。 闹了个难堪的感触,韶云红着脸尴尬地笑了笑道:“钱虹虹,实在是抱歉啊,你看我竟然没有想到等等你,我真是个粗心的人,自私自利,你别往心里去啊。” 说完话的韶云,准备买票的时候心里更加窘迫不堪了,因为现在是三个人,他想给她俩一起打车票,但自己口袋里就剩下5元钱了,买三张票不知道够不够。而且就身上的五块钱还是舅舅给粮票的时候一起给的,韶云考虑到回家拿米面没有车费,也就没有推辞收下了舅父的钱。心里暗暗想着,到自己能挣钱了一定得报答舅舅的恩情。 “到庙堂镇的三张票,多少钱?”韶云还是对着窗口的售票员问道。 “三张票是六块钱。要吗?”售票员的声音传来,韶云的心一下子慌乱起来,韶云从口袋里掏出5元钱,还差一块钱,他很难为情地回头看着梁珊珊和钱虹虹,还没有说话,梁珊珊就抢先说道:“韶云,我的票自己付钱,你买自己和虹虹的,喏,这是两块钱。”梁珊珊很快递过来两元钱。 “添一块钱就够了,我一起买了。”韶云也没有拒绝,抽走梁珊珊的一块钱递进售票口。 “韶云,我这票钱也给你,我自己付钱。”钱虹虹在这时也从包包里取出两块钱要塞给韶云。 “算了,这次就我买,下次再说。”韶云坚持着不拿钱虹虹的票钱。 “给,三张过庙堂镇的,是长途车,你们短途搭车的没有座位,赶紧去上车,晚了车就走了。”售票员从窗口递出三张车票,并提醒道。 “快走!”接过票,韶云招呼一声领头往发车检票口走去。钱虹虹和梁珊珊也不再理论,紧随其后跑向检票口。 长途客车是到邻近县城的,车厢里的四十二个座位已经坐满员了,过道里还超载了十几个人,紧拉着位子的靠背站在过道里,加上韶云三个人就到车门了,好在都是短途,一站两站就下了。 挤上车子,韶云手搭上车顶的天窗把手,背对着车尾,用背把后面的人往后挤了挤,给钱虹虹和梁珊珊争取了一点站立的空间。三个人都上了车,很快车门关闭,梁珊珊的背紧挨着车门了,钱虹虹在梁珊珊的前面,非常小心地面朝韶云,手抓着位子的边栏,不敢抬头,怕挤着韶云。 车子很快出发了。窗外的建筑物一排排地往后飘去,很快就出了县城,经过两座大桥,就上了国道。两边的白杨树遮蔽着傍晚的夕阳,刷刷的树影被车子甩在身后。 车子经过一个慢坡,路况不好,一个刹车,整个车厢的人都往前跌去,韶云牢牢地拉紧天窗的把手,双脚尽力蹲向车厢底部,努力顶住后边的冲击力。即便如此还是向前倾斜着,和钱虹虹贴在了一起,把两个人之间仅有的距离挤没了。钱虹虹的头顶在韶云的胸前,亲密接触的那一刻,钱虹虹尴尬的满脸桃红。好在只是一刹那的时间就恢复了常态。 路途漫漫幽远,树影似帘,夕阳遮住数千重,客车低鸣风景处,门外遥见秋风凉。车内四目难相望,颠簸曲折,横空突发一声。掩不住黄昏,难留得霓裳。哀怨问花花不语,乱牵鸿运随风催。不期而遇的车途,总有难忘的时光,在那一刻,韶云的保护欲特别强烈。 第八章 小表弟的笑话 车子经过庙堂镇子的临时汽车站停了下来,韶云三个人下了车。梁珊珊还是不依不饶地要给韶云的车费,韶云坚决不要,只好作罢,最后在车站与韶云和钱虹虹分手后,往东走去,那个她不想回,但又不得不回的家,好在还有母亲的牵挂。 钱虹虹和韶云一道沿着街中的道路往北走,经过医院的大门,钱虹虹深情地看看韶云道:“我到了,明天下午回学校在这等我一下,说好的车费该我付了。你回家还有好远的路呢,天快黑了,再见!”说着话,抬起右手向韶云做了个拜拜的姿势,缓步走进医院的大门。 韶云摆摆手,大步流星地往家赶去。天快黑的时候韶云总算到了通往村子的那条熟悉的小路,走到通往静茹家的岔路口,韶云停下了脚步,看着静茹家的方向,心里一阵阵发酸,自己和静茹分开有一个礼拜了,在自己去上学前的那个傍晚,也是这样的黄昏夜色,两个人的草滩夜话,是离别,也是怀念。想象着静茹的身影,和那含情脉脉的眼睛,韶云的心一下子针扎的一样疼。 落日的余晖印着晚霞,西边的天上飞起着一片橘黄色的霞朵,透过原野的尽头染过一抹淡淡的浑晕。大坝的阴影已经渐渐地笼罩着村子中的小道。空气也显得凉丝丝的,透着秋的寒意。秋季的谷物,庄稼都在成熟后的沉睡中,等待着夜色的降临。 捋了一下额前的短发,韶云摇摇头,这个周末还是不要见静茹了,免得带去更多的心里忧伤,自己的求学路还很漫长,贫穷的家,让韶云不敢奢侈更多的未来,也许这片土地可能是自己的最终的归程。 走进家的时候,最开心的是母亲,看着一周归来的儿子,问这问那,忙着给韶云加晚餐。在知道韶云去了舅舅家后,母亲一下子停下来手中的活,蹲下来拉着韶云的手,让他描述舅舅家的近况,和舅舅的身体。知道舅舅给了韶云粮票,韶云的母亲一下子眼泪就涌了出来。 “云啊,明天回学校先带点大米和面粉,给你舅舅送去,在学校实在饿了就去你舅舅那里,家里省下一点给你舅舅他们带去,好几张嘴呢,别和你的表弟妹们闹矛盾。那可是你亲亲的表弟妹,凡事让着点,别惹你舅舅不高兴。” 母亲的一阵唠叨,直到韶云放下碗筷说了一声:“妈,我知道了。”看着儿子不情愿的表情,母亲笑了笑,可能是意识到自己唠叨多了,儿子已经上高中了,再不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了。 早早地韶云就躲进自己的小棚子里,就着灯光看了一会儿书,才在安静的夜色中进入梦乡。梦中韶云再一次遇见了静茹和她那凄婉的眼神,总是有话要说却说不出话来,静茹的父亲逼着她嫁给一个她不愿意嫁的人,她渴望着,看着韶云能够帮帮她,带着痛苦的表情,伸出手使劲地拽着韶云的衣袖,不忍离开。韶云惊出一身冷汗,醒来的时候鸡鸣声已经响起。? 听着外边公鸡的打鸣声,韶云才意识到,那只是一个内心恐慌的梦境,咬了咬自己的嘴唇,让自己心情平复下来,哦哦哦的打鸣声又传到了韶云的耳朵里,韶云一下子想到一句诗词:鸡鸡鸡,尖嘴对天齐,三更叫声起,五更破晨曦。韶云在早鸣的打更声中,起床早读了。 一天在家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下午,韶云把母亲准备好的米面袋子和玉米红薯,打好包裹挂在肩上,二三十斤的包裹,韶云拒绝了哥哥要送的意愿,一个人,午饭后就早早地出村了。到了镇医院的时候,韶云除了路过静茹家的岔道口停了几分钟,看了看静茹家的方向,期盼着她能出现在视野中。在没有等见人影,启程后就没有再休息,一直到了医院的大门口,才放下包裹一边休息,一边等候钱虹虹的出现。 或许是来的早了,过了十几分钟后,一直不见人影,韶云看着已经过去了一班车,心里不免有些着急起来,心里默念着,出来,快点,出来,再等几分钟不来,我就走了。有时候等待是最让人焦急的,时间虽然还是一样快,但潜意识中非常非常的慢。 在几个我要走了的默念中,钱虹虹终于出现在视野中,韶云的焦急的心一下子就松开了。一身鲜亮的秋装,衬托出钱虹虹美丽的气质和特有的书生气。新衣服俊秀得体而端庄简约,家庭条件的优越感显现无疑。 “哎呦,钱虹虹,你总算出来了,都过去一班车了,再不出来我可就自己走了。”韶云故意在钱虹虹出现后表现出着急的神态来。 “让你等急了,衣服不合适,换了几件才找到这件合身的,都小了。你带这么多东西啊,我就带一点衣服,我们走,去车站那边等班车。先说好哦,车票我买,我爸给我钱了,两周都花不完。”钱虹虹试了试韶云的袋子,然后帮着韶云把包裹上肩,两个人一前一后往车站赶去。 等车的人不多,刚刚过去一辆,估计前面的人都搭车走了,车站没有见着梁珊珊的影子,可能是先走了,或者还没有到,昨天没有相约,钱虹虹和韶云是约定的,两个人没等一会儿,车就来了,钱虹虹抢先把车票买了,担心韶云又帮着买,好在韶云有包裹在身,掏钱的速度慢了一拍,就欣欣然让钱虹虹买了票,韶云知道给钱她也不会要,就不再矫情。车停稳后钱虹虹先上了车,转身想拉韶云上车,车上的人不是很多,有座位坐。两个人紧挨着坐了下来,韶云把包裹放在座位下边的脚边用手拉着。 车启动后,两个人都向外张望着,想着梁珊珊能不能出现,但一直到车子开出老远,也不见梁珊珊的影子。“珊珊可能是跟前面的班车走了,也不等我,她不想在家久待,一定是这样的。”钱虹虹是自言自语也是对边上的韶云说的。 “嗯,她一定是先走了。”韶云回应着。初中毕业后,韶云和钱虹虹这两个同桌,终于又有机会坐在一起了,不过是班车的同位,班车和时间好像都很快,韶云心里希望它慢点,难得有座位,难得能和钱虹虹这样静静地坐在一块儿。 两个人的手臂无意中碰在了一起,像触电一样,很快就拿开了,不小心车子一动又碰在了一起,这次韶云没有拿开,钱虹虹也没有,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体会着彼此胳膊上传来的温度。时间过得慢些,再慢些。但还是在鸣了喇叭后到站了。 恋恋不舍地移开手臂,韶云拿起包裹,领着钱虹虹下车。在车站门口,韶云对钱虹虹说道:“钱虹虹,你先回学校,我要把东西送我舅舅家,在那吃了晚饭再回学校。” “那你去,我先回学校了,再见!”钱虹虹看了一眼韶云转身离开了。望着走过马路的钱虹虹消失在视野中,韶云才背起包裹向舅舅家走去。 韶云的到来,舅舅一家人非常开心,特别是小六表弟,因为有好吃得了,玉米棒棒,和烤红薯。 小六表弟每次经过银行的大门,都忍不住往里边看,有时候还有事没事地跑进去,隔着玻璃窗,看那个刚刚上这里当班的女业务员,但害羞的小六始终无法再进一步,终于逮着一个机会,看见韶云从家里带来了土特产,开心地把煮熟了的玉米棒棒,和烤红薯,偷着多拿了一些,放在一个红色的袋子里面,乘着中午银行窗口没有人办事,一下子塞到窗口前,大着肚胆子往里边喊了一声。??“嘿,给你的!”然后转身就逃了出来,躲在侧边的窗户边透过玻璃窗往里边偷看,直到那个女业务员,把袋子拿进去,打开后,惊讶了一阵子,探头往窗口外看了看,没有发现有人,把袋子放在一边,继续做事情。 但忍不住被袋子里的溢出来的香气诱惑,又放下手头的工作,拿起袋子,用小巧玲珑的鼻子闻了闻,最后拿出一个玉米棒,伸着小巧的嘴巴啃了起来,一边咀嚼,还一边探头往外望了一下,生怕有人看见她不雅的吃相。 直到一个玉米棒棒吃完,又拿起那个烤红薯,去了焦黄的皮,吸溜吸溜地吃了起来,烤红薯太烫了,她娇嫩的手左右互换着,直到吃的一点不剩。才用小巧的手摸了一下嘴巴,意犹未尽。 躲在侧边窗户外边的六表弟,一直紧张地在外边猫着,不敢弄出声音,看着女业务员把袋子里的东西吃完,才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来。小表弟不敢明确地表达爱意,时常看着窗口处的女业务员出神。今天的献殷勤总算被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接受了。 就这样小表弟时常上学,下学都忍不住往里边偷看,哪怕那个女生没有当班,他也看着窗口出神,这样有大半年后,突然有一天,那个女业务员要调走了。这时候的表弟刚刚才上中考结束。在一天经过银行窗口前的时候,那个女业务员出现在小表弟的面前,递给小表弟一个信封,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走了。看着女业务员离去的背影,小表弟一下子有点发蒙,急忙拆开信封,一张无字的白纸,纸上用笔戳破了一个小洞。小表弟一看,难过至极。 第九章 赌牌 小表弟认为,那个女业务员要他“看破”,暗示他们之间是一场无言的结局。回到家的时候,刚好韶云也在,看见失魂落魄,无精打采的小表弟,就忍不住询问了一下。想探得究竟,小表弟就和韶云说了自己的事情。韶云一下子也没有反应过来,就把这件事情的始末和五表弟说了。 当韶云告诉表弟事情的始末后,五表弟竟然笑翻在地,韶云莫名其妙地问他,究竟有何可笑之处。五表弟捧腹说:“表兄啊,那个女生是要小六突破,要赶快行动,不是看破了。 突破和看破仅仅一字之差,意思和姻缘恰恰相反,在五表弟和韶云的撺掇下,小六表弟一下子蹦了起来,开心的不得了。后来的事情就在非常暖心的情况下发生了。小六表弟在默不作声的情况下,读书的时候就交了女朋友。直到后来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参加了工作,和那个银行女业务员早早地组成了家庭,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韶云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匆匆地收拾了一下,就到教室里上晚自习。因为是礼拜天,学校的晚自习没有约束性,在校的学生大部分不喜欢呆在宿舍里,在教室看书温习功课做习题更有效率。 今天教室里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有的住校同学还没有回来,或者选择周一早上到校,而走读生在礼拜天,学校不安排晚自习的情况下,很少有同学来上晚自习,在家更安逸一些。 教室里很安静,韶云看了一眼偌大的教室,也就五六同学在上晚自习,除了早来的两三个同宿舍的同学,还有三个在学校的教师子女。 和韶云住上下铺的郝翎,安静地在中后排的一个靠窗子的座位上看书,那认真的样子,似乎整个世界就他一个人。而他的同桌陈妍妍也不愿意呆在家里,跑到教室来上自习。刘允中和梁有才也在,看来也是下午就从家里回来了。 走进教室的韶云没有引起同学们的注意,韶云放轻脚步怕打扰到同学。韶云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同桌莫雯雯不在,自己终于可以很宽松地占据了整个桌面,把好几本书都摆到了上面,平时的韶云只能一本到两本放在上面,其余的都放下边桌肚子里边,因为要给同桌莫雯雯更多的桌面。 韶云飞快地翻动着桌面上的书本,把几门课都浏览了一下,温习了明天要上的课本,在韶云的计划中,前一个小时看数理化,后一个小时看除了看政史地,还有英语和语文,那时候也差不多十点钟,要回寝室了。而自己还想在礼拜天看看课外的小说,所以感觉时间不够分配的。 时间在分分秒秒的过去,正在韶云想拿起最边上的课外书籍时。一只手在书本上出现,那是一只纤细而洁白无瑕的手,灵巧的用两个手指就捏起了放在桌面上的书本,韶云惊诧地顺着手往上看去,一张俏皮的脸带着笑意正盯着手里的书本。 “这本书不错,我先拿着看了,回头再还你!”不容辩驳且毋庸置疑的声音在那张小巧的嘴巴中吐出。陈妍妍不客气地拿走了韶云刚借来还没有来得及看的书籍:莫泊桑的《俊友》繁体译文的。 韶云无语,看看陈妍妍那准备离开的神态,没有出声,只是无奈地点点头,算作回应。韶云知道书已经在陈妍妍手里了,即使说不同意也不能让她放下,还不是要被她拿走,知道她那霸道的性格,韶云不如不做声还做得个顺水人情。 见韶云点头没有出声,陈妍妍鼻孔里轻轻地哼了一下,直接离开了教室,韶云看看教室,除了宿舍的三个人都走光了,看来时间已经不早了,该回去准备休息了。 韶云赶紧收拾了桌面上的书本,也准备离开。出得教室大门,正准备下楼梯,前面拐角处,灯光阴暗处影影绰绰的熟悉身影出现在韶云的面前。“钱虹虹,你也刚下来。”韶云轻声地叫道。 “韶云,你已经回来上晚自习了啊,我还以为你没回来呢。”听见喊声钱虹虹止住下楼梯的脚步,回头和韶云打着招呼。等到韶云走近了,两个人一道往楼下走去。 楼梯口的灯光是教室透出来的,显得微弱而虚幻,两个人并肩小心翼翼的下着楼梯,突然都默不作声。直到快出楼梯的时候,韶云才呼出一口气。那一刻在楼梯里,韶云和钱虹虹的心都有些跳的厉害。可能还没有习惯在昏暗的光线下单独相处。虽然楼梯不长,但彼此既不希望快些走完,也有些心情紧张。 柔和的月光已经把整个校园笼罩,虽然有些冷色,但特别的凄美。“我先回宿舍了,这个周末我不打算回去了,你呢?”钱虹虹在快拐进宿舍的岔道口问韶云道。 “哦,我可能也不回去,到我舅舅家去,表弟约我去玩。”韶云回复道。 “嗯,拜拜!”钱虹虹还是在分开的那一刻对韶云说了一句她爱说的话。 韶云张了张嘴,却怎么也说不出拜拜两个字,可能自己还是不大习惯,说不出口。看着月色中渐渐远去的倩影,韶云一阵痴迷,还是摇摇头,往宿舍走去。 有了舅舅给的粮票,这一周韶云再没有饿着肚子,每顿半斤饭,让正长身体的韶云没有感觉到缺失营养,上课的精力更加集中,走起路来风一样的快,每次从宿舍到食堂打饭,韶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打饭、吃饭的动作,不出食堂大院、就能把手中的饭菜吃完。 又到周末了,韶云在周六放学后没有再回乡下,因为带了粮食,舅舅给的粮票够两周的量,这样韶云可以节省回家的路费,能节约更多的时间,看书和课外休闲娱乐。 因为上周表弟妹们非常想和自己一起玩扑克牌,韶云就答应下来,乘着周末作业也不是太多,就决定去舅舅家吃饭,然后和表弟妹们一起娱乐。年轻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故事和道不尽的心思。 出了校门,经过小卖铺的时候,韶云想给小表弟,表妹们带点零食吃吃,虽然自己舍不得吃,生活费紧张但自己去舅舅家吃饭,可以省下一点饭钱和路费钱,韶云想拿出一点来,买一些便宜但又实惠的零食。 店铺的门一直是开着的,小店铺的老板娘收入并不高,仅仅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可是在老板娘眼里,那些需要日用品的学生们,才是更需要物质帮助的人。 有时候利润低,也乐意去做,哪怕是替同学们节约下时间的保本买卖,自己就花点劳动力,作为老师家属,她知道学生的时间是最宝贵的。所以小卖铺的货物既杂又实用,哪怕是被同学问过一次的商品,老板娘也会想着法子买回来,抱着不缺货的心态,给同学们提供最贴心的帮助。 韶云走进店铺,挤在货架边,看了一会儿:“老板娘,我想给表弟们买点零食,看看有没有那种实惠的价钱不高的来一点?”韶云没有买过零食,不知道哪些合适又是自己能买下的,就咨询老板娘的推荐。 “带一盒果子酥,还有糖果,都不贵,年轻人孩子都爱吃。”老板娘热情地推荐。 “好,给来一盒,再加几块糖果。”韶云用三元钱买下一盒酥饼和十几块糖果。闻着香甜的味道,自己可舍不得尝尝,要先给两个表弟和小表妹吃。这样能增加他们对自己的好感。韶云虽然人不大但还是懂的如何讨好人的。 拎着小袋子,韶云出发了,过了池塘边的小路,很快就到了汽车站那边,今天韶云走的晚,没有再遇见住在汽车站旁边的同桌莫雯雯。韶云感到有些失落感,想想那次尴尬的事情,时常让韶云不知道如何和同桌相处,或许不是能随便交流的那种感觉。 开门的是小表妹,看见韶云表兄手里的袋子,鼻子特别尖的表妹忍不住拉着韶云的手,想知道里边是啥好吃的。抵不过小表妹的热情,韶云把袋子递给她但同时交代道:“是几颗糖果,你要拿去和小五小六一起分着吃,不许吃独食。” 小表妹一下子眼睛发光,抢着袋子直接跑回屋里,先给自己分了大半,才把剩余的连袋子一起交到小五小六的房间。两个表弟知道有吃的,也不顾忌形象,两个人差点把袋子撕破了,一分而光,都快吃完的时候,小五才想起边上的表兄韶云:“表兄,你也尝一口,就一颗了。”韶云咧嘴笑了一下,“你喜欢吃就都吃了,我不吃。” “那我就不客气啦。”话音没落地直接塞进了嘴里,韶云无语。 韶云没有因为表弟的自私而往心里去,那个时代的孩子,好吃的东西,不能经常吃到嘴,韶云还是在初中的时候吃过钱虹虹带的酥饼子,那个味道一直难忘。 晚饭过后,四个人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一副已近破旧缺张的扑克牌玩了起来。几个人躲在小五小六的房间关起房门,瞒着舅舅,一直玩到深夜都不愿意散伙。 小五和小六对门,韶云和小七对门,四个人玩贴字条,最后每个人都贴了满脸的条条,胡须一样飘着。 第十章 大表姐的婚姻 快天亮的时候,韶云实在熬不住了。小六还是一个劲的要再玩几局,耐不住死磨硬拽,大家也难得玩一次,又打起精神继续玩耍。 “表兄,你看,小六又耍赖了,三带一又夹牌。不来了,不来了,去睡觉了。”表妹不满表弟老是耍手段的赖皮行为,也实在是困的不行,早就不愿意打了,只是因为表弟不愿意散场才坚持到现在。 从赌牌就能看出几个人的性格和习惯,小五表弟憨厚,反应比较慢,别人的牌出完好一会了,他还没有说自己要不要。 当别人开始出下一张时,他才说话:“不行,不行,拿回去,我还没要呢。”这样反复出现一种情况,打出来的牌再拿回去重新出的牌局。 而六表弟恰恰相反,拿到一副好牌,就不可一世道:“来呀!来呀!看我不炸死你!”叫嚣着,看他的样子说有多嚣张就有多嚣张。但没办法,好牌是硬道理。 但如果他拿到差牌就一定要重新洗牌,打乱重来。或者在打牌的时候耍手段,夹带一些下不去的小牌,不被发现他就赢了。 而韶云是比较稳重的,且不把输赢当回事情的,就是纯粹陪着玩,输赢都快乐的那种。小七表妹聪明伶俐,眼睛尖,时常能抓住小六的不是,牌只要起的好,都能赢下牌局,牌技还是不错的。 在娱乐中,也能看出六表弟的自私和霸道,牌风比较差,赢起输不起的那种态度。只有他赢才是最合理的,别人赢都是耍赖的,所以一晚上,几个人嘻嘻哈哈,争吵闹闹,直到三更天,才在表妹退场的情况下休息。韶云和表弟们挤在一起,就那么随随便便地睡着了,实在是困极了。 几个人睡沉了,没有人喊,一下子睡到自然醒,起来的时候快十点多钟了,早饭也没有吃上,舅舅看孩子们没有起来,自己吃了早餐就去市场买菜去了。 韶云几个人都像醉过酒一样,疲倦的脸色,即使到了十点多钟还没有休息过来,起床后都去厨房找吃的,但早餐舅舅没有准备睡觉几个孩子的,只能和午饭一起吃了。 快十一点的时候,大门响动,进来的不是舅舅。是回城的舅母和大表姐,一个穿着时尚,满头披散卷发,略胖的女子。 韶云是见过舅母和大表姐的,只是那时候的表姐还没有这么时尚和胖的感觉。 “这个是韶云。”一见面舅母就一眼看见了韶云,招呼起来。舅母出现在韶云的视野中,干练,精瘦而透着精明。短发,粗布上衣,手里无时无刻都夹着一支烟,从没有断续过,除非睡着的那一刻不抽,醒着的时候都在抽。炒菜做饭也不离嘴,韶云时常奇怪,舅母的烟瘾怎么这么大。 但在了解舅母的历史后,心里一阵阵酸楚心疼,因为舅母几年前在供销社当会计那会儿,被诬陷贪污吃了官司,劳教两年,在那里受着委屈和磨难。 唯有烟是一种能让自己减轻痛苦的东西,两年下来,形成了烟瘾。出来后舅母想做的就一件事情,天天去法院上诉,一定要给自己讨个说法。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告状子,她发誓一定要把诬陷自己贪污的人告倒才罢手。 舅母出来后一直和大表姐待在一起,在一个乡镇粮食局工作。今天回来看大表姐的神态,可能有喜事。话里话外透着喜庆。从交谈中,韶云知道大表姐准备结婚了,进城里是置办结婚用品的。顺便和韶云的舅舅汇报自己的婚姻对象和选结婚的日子。 大表姐的人非常泼辣豪爽,嗓门大,人比较简单,初中毕业后就参加了工作。是个敢爱敢恨的人,而且疾恶如仇,有同情心的人,作为家中除了大表兄以为的老大,对几个妹妹弟弟非常疼爱,只要有被人欺负了,一定能够拿起刀子去报复的心理。 大表姐看见韶云,一个劲地去摸韶云的脸:“表弟,你怎么这瘦啊,一定是营养不良,上学太费脑子了,没有吃好,我这里有点零钱,给你拿去在学校买点零食吃。”说着话,也不管韶云接不接受就塞给韶云钱。韶云拗不过大表姐的热情,还是把钱收了下来。 舅舅回来后,看见大表姐和舅母回来了,转头又回菜市场重新买了几样菜,中午的饭有大表姐和舅母的搭配,很快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就上了桌子,鸡鱼肉蛋,加上牛肉排骨汤,一家人默不作声地把饭菜都吃完了,也是几个孩子早饭没有吃,饿极了。 吃完饭全跑了,不过这一次有大表姐在,洗碗盘的事情,韶云就被忽略了,不过习惯了的韶云还是帮着收拾。在厨房里边忙边和大表姐聊天。 从交谈中韶云知道了未来的大表姐夫叫赵凌天,是在下边乡镇认识的,两个人的认识和结合有戏曲性,因为在工作中和别的单位闹矛盾,大表姐本来是去找茬的,结果差点和那个单位的接待员大打出手,和大表姐对接的人就是赵凌天,结果两个人不打不相识,就这样,一来二往的就处上对象了。 后来舅母去了给把关,对那个赵凌天有好感,就这样大表姐在舅母同意后,决定年前就把婚事给办了,这次回城,一来是和舅舅商量结婚的打算和婚期,二来也是想让舅舅托关系,调回城附近的单位上班,自己结婚后想在城里先租房子住,再合计买地皮建房子。 大表姐说着自己的事情,韶云听着能感触到大表姐内心的幸福感,在聊到二表姐的时候,韶云从大表姐那里了解到,二表姐在下边的初中教英语课,高中毕业后就招工了。三表姐也在初中毕业后就留在舅父以前工作的乡镇参加了工作。三个表姐都是有工作的人,不用家里再操心生活问题。 在洗刷完毕后,中堂的屋子里,舅父和舅母还是为了大表姐的事情争吵起来。 “你这是干什么?你这是干什么啊?孩子就求你帮忙办一件事情,都这么为难吗?怕影响了你的工作,你真是自私,哪个县委的干部,不给自己家孩子办事了,就你自命清廉。”舅母很激动,越说越气,声音大的快冲出了院子。 “你怎么这样了,吼啥吼啊,我也不是不关心孩子的事情,租房子我给她找在这附近的,婚事你们都商量好了,孩子好就好,我没有意见,在城里办事,买点家具就可以了,至于工作的事情,不能办,她自己和对口的单位换取名额,自己考试解决,我不插手。不正之风是我最痛恨的,这事没得商量,别人走后门是我管不了的,我不能拿公职谋取私利。”舅舅脸红脖子粗的和舅母争论不休。 舅舅舅母之间的争吵声把几个孩子都吓得不敢出来,躲在各自的房间里,贴着房门听着。大表姐和韶云听见争吵声急忙结束了聊天,从厨房跑出来。韶云不敢插嘴,大表姐听了两句一下子明白了父母是为了自己的事情而争吵的,于是大声说道:“好了,好了,你们就不要见面就吵架了,我自己的工作我自己去想办法解决,妈,你不要为难我爸了。好好的吵啥呀,我结婚是件高兴的事情。” 大表姐的嗓门不是一般的大,一下子就把舅舅和舅母的声音给盖住了,看看脖子梗着大声说话的大表姐,两个人停止了争吵。 意思到自己的态度有些过了,大表姐随后缓和了语气说到:“我下午去附近看看房子,然后定下来,就要买东西了,你们就不要为我的事情争吵了。” 一场风波在大表姐强势控局下风平浪静。韶云打心眼里佩服大表姐。 下午的时候舅母陪着大表姐去附近看房子,租住的房子离家近,这样时常可以回家看看。两个人沿着周边的菜地走着,这一带属于一个大队的居民,离城里近但不属于城关镇管辖,附近的人都是以种植蔬菜赚钱,菜市场的蔬菜都是这一片农户种植的。 转了好半天,才在一片菜地边上看中了一处两层的平顶楼房,下边是农户自己居住,上边的房子是空闲的,是个大通间,面积有四五十平方米,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厨房,只能在阳台上煮饭。 这里虽然有自来水但都是农户自己家的水泵打上去的,水压不高。楼房的侧面是一条水沟,沟里面的水很深,菜地离不开水源,环境是清新的,有乡下的安静和清新的空气,离城里的菜场又很近,就在舅舅家后面不远,都能看见彼此的房子。 大表姐对房间很满意,位置好,价格便宜。虽然只是大白墙,但自己买了家具后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布置房间,两个人居住的婚房,平时上班在家里的日子不多。交了定金后拿了钥匙就和舅母准备上街购物了。难得周日有时间,平时要上班只能带着置办一些必需品。 大表姐现在焦虑的还是自己的工作,离城区比较远,来回奔波不方便,还是要想办法调回县城附近的单位上班。这样就不用老待在下边了。将来有了孩子,再想办法安家,孩子上学也方便。 大表姐在紧锣密鼓的为自己的婚事奔波着,舅母跟前跟后,一直在帮着操心尽力。 第十一章 二表姐的爱情 相较于对大表姐婚事的上心尽力,舅母对于韶云二表姐的事情,就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架势。 早年,二表姐被舅母放在自己以前工作的地方读书。那里有自己的好同事照料着,后来舅母犯事以后,留下了二表姐一个人在那个地方读书,一家人分开成两处,舅舅带着三个小的回了县城,除了大表兄外。大表姐和三表姐都在初中毕业后,就近招工上班了。 最让舅舅和舅母骄傲的大表兄去世后,表嫂和孩子改嫁走了,生活在县城里。二表姐一直上到高中毕业,然后在当地的学校,找了一份中学老师的工作,而在上学的时候就和同学谈恋爱了,那是个当地的男孩,舅母一直不喜欢,死活不同意二表姐和他来往。舅母不想让二表姐就此嫁在当地,回不了县城。 那时候嫁在农村,做个农业户口的妻子是不被舅母接受的。总想着把孩子的家建在城里,嫁一个有公职的好女婿。 二表姐的对象周诗文,一个文文静静的大男孩,人长得帅气,就是性格腼腆,在同学的时候一直对二表姐非常好,周诗文的父亲是当地的大队干部,也算是富裕的农村家庭,二表姐在当地学校教书得到过周诗文父亲不少的帮助。 二表姐或许是基于爱情,或许是年轻人对爱的选择和未来的生活没有过多的思考,选择嫁给爱情,抑或是一种盲目的冲动。在舅母强烈的反对下,她的内心非常矛盾:“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她在心里叫喊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想不到舅母的态度如此坚决,自己刚刚才感觉到甜蜜的爱情,就被母亲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她在之前还真没有思考那么多,一直觉着周诗文对自己百依百顺,他的家人待她也和气。自己在这样一个家庭中生活一定会很愉快,但现在痛苦一下子就来了。母亲的坚决反对,意味着自己会失去娘家人的关爱。 这种痛苦的折磨在哪里呢,从心里自己是爱着周诗文的,但在母亲心里回城工作才是自己的出路,一辈子待在乡下,虽然是教书的,但作为农村人的媳妇,农活还是要干的。孩子的将来也只能跟着在乡下生活,接触不到城里的教育,在母亲的概念中是不能容忍的,用韶云舅母的话说:“我莫氏的女儿不能嫁在乡下。”这样就把二表姐的心搅乱了。 一边是自己选择的爱情,一边是生养自己的母亲。这种痛苦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她为了爱情什么也不管不顾了,那母亲的态度就再起不到作用。矛盾是无法统一的舅母是无法协调的,她想嫁给自己爱的人,而又顾及母亲的情感,心里也对周诗文农民的身份重新思考。 生活对于二表姐是无情的,她一个人被扔在这里读书,没有任何人可以商量,她对生活的许多理解是缺失的。二表姐不知如何是好,想找爸爸商量,但长期都不在爸爸的身边,一直是跟着母亲的,总感觉爸爸很陌生。她想回城里去找他,但心里又害怕,知道母亲不同意,爸爸也一定不会同意的。 矛盾痛苦了一阵子后,因为周诗文对自己的好,而母亲强烈的态度。让二表姐有了强烈的逆反心理,舅母越是约束和反对,她越要坚决的选择嫁给自己选择的人。 为此事舅母到周诗文家闹了一通后,没有结果,二表姐反而为了爱情更加决然,让舅母实在没有办法。最后舅母对二表姐说道:“好你个二鬼,气死我了,你不听我的话,算我白养你一回,从此就不要认我这个妈。”撂下气话舅母赌气回去了。 从那以后就再不管二表姐。而二表姐为了自己,工作没多久就草率地结婚了,婚事是在男方家一手操办的,舅父舅母都没有接到通知,二表姐的娘家人一个都不知道。在那一刻二表姐表面的快乐替代不了内心的痛苦。 结婚后二表姐一直住在乡下,开年就有了孩子。从某种意义上说二表姐为了嫁给爱情,在那个时代是比较自我的。也是舅父家教中缺失的一部分。直到后来两个孩子后,二表姐都没有和家里缓和关系,也只有一次韶云假期的时候,背着舅母约着两个表弟去看了一趟二表姐。 见到几个弟弟二表姐大声痛哭,在那一瞬间韶云才理解二表姐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二表姐有个漂亮的女儿,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韶云兴奋的一笑,“舅舅,舅舅”地叫个不停。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都有着二表姐那高贵的神色影子。 在那里待了一个中午,韶云和两个表弟跟着姐夫去了附近的田里,有许多家里种的萝卜青菜。捡了好大一袋子让韶云带回去。分手的时候二表姐恋恋不舍,一直追问着舅舅舅母的身体状况。作为忤逆的女儿不能回家看望父母,内心的痛苦是无法言表的。 回城后,在几个孩子的议论中,舅母还是知道了韶云和小五小六去了二表姐那里。知道后舅母并没有呵斥韶云,只是那一刻脸上的表情和痛苦,即心疼又生气,还不好询问二表姐的情况,女儿永远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虽然很气愤女儿的忤逆,但心里还是放不下,做父母的总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幸福。 二表姐的爱情到后来是不幸福的,几年后因为两个孩子上学,到城里租住房子,自己也在教师行业中,尽力提升自己的英语教学水平,进修后转到县城的四中教书。和家里的关系才有所缓和,但夫妻关系已经没有了恋爱时候的感觉。孩子成长后选择了离婚,匆匆的爱情,草率的婚姻让二表姐好一阵子痛苦。 在一次和韶云的谈话中二表姐这样和韶云说:“表弟,在爱情和生活中,就是绕着世界盘问一遍,谁的人生没有遗憾呢?没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有遗憾。每一片江海,沉浮着不同的景致,也翻滚着各自的危险。生活也是,人的欲望也是。学习中你的英语口语不错,但要在句子的用词上多下功夫,英语和汉语有许多不同。动名词的使用也没有相同的。现在的你也许还不能理解表姐。” 在韶云的心里舅舅家的几个表姐妹中,对二表姐的感觉比较独特,他欣赏二表姐的特立独行,自我的决断和对那一段时间的爱情的执拗。敢爱敢为,不考虑过多的后果,自己能承担一切,在能力上好学上进,没有上大学,但通过进修走到职业的顶峰。 韶云的学校生活基本上在正常的轨道中运行,每个礼拜天不回家就跑舅舅家蹭饭,开始的时候韶云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但在舅舅家没有谁对他有态度,感觉就像一家人一样随意和和谐。 渐渐地韶云也就乐意每到周末就去,韶云两周内一定会回家一次带粮食,那是自己在舅舅家吃饭的底气,每次都多带,这样即使是舅母,也没有把韶云看外。加上韶云在许多方面比较勤快,舅舅家里的卫生,杂事都主动去干,几个表兄弟也乐见这个勤快的表兄,他们自己可以偷懒不做家务事。 大表姐结婚的日子越发的接近了,婚房已经布置好了,在礼拜天的时候韶云和几个表弟妹帮着给房子挂彩纸,打扫卫生。而舅母除了生二表姐的闲气,对大表姐回家吃饭非常热情,每次大表姐回来,韶云他们都有口福。舅母会买一下牛尾巴羊肉之类的特别款待。 烧出来的脆骨,嚼得大家牙疼,但味道好,都喜欢吃,舅母还是喜欢一边叼着烟,一边做饭,正炒菜的时候舅母叫道:“韶云,我口袋里没有烟了,你去外边小店里买几包回来。买那个大丰收的,我习惯了,我口袋里有钱,好像是九分钱一包,赶紧去,菜回头来再摘。”听到舅母的喊声,正在门外剥豆角的韶云,应了一声放下手中的活边出门边回道:“我有钱,先去买了。” 韶云一阵风似地出了大院门,跑到弄堂对面的小店去买烟。“老板有大丰收纸烟吗?多少钱一包?”气喘吁吁的韶云问道。 “九分一包,要几包?”老板见韶云面生,因为这附近经常来买烟的顾客基本上他都认识。 “要是买一条能便宜点不?”韶云第一次和别人讨价,因为他想用身上最少的钱给舅母买最多的烟。他看舅母烟抽的太勤了。 “整条买你给八分一包。是给一个姓莫的买的,你是她啥人啊,一般她在我这买这个牌子的烟最多了。”老板一听韶云买整条的烟,一下子就猜到了买主。 “我是她外甥,来两条,这是钱。”韶云把钱递给老板,拿到烟和找零后赶紧往回跑去。 第十二章 三表姐的那点事 紧赶着回来的韶云,把烟交到舅母的手里时,她嘴上的那根烟刚刚抽完,正在咂巴着嘴不舒服呢,面前的锅开了,都没有注意。 猛然见到烟,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两条烟,这孩子,会办事。”舅母先拆开一包边点火边夸赞着韶云。 舅母自打闲赋在家后,一直跟着大表姐,抽烟的钱都是大表姐给的,她抽的太厉害了,劝都劝不住。大表姐也不好多说,但没有钱买烟的时候还是会给。 舅舅从来不助长她抽烟的习惯,说对身体有伤害,也不给她钱买烟。好在不经常住一起,若是大表姐结婚后,舅母可能就要回家来住。 快近午饭点的时候,家里的大门被推开了,三表姐没有打招呼,带着男朋友登门。和二表姐的外号小瘦子相比,三表姐的外号小胖子。说胖只是个大致的概念,脸盘大,身材看起来也没那么胖,中等身材五官端正,扎到背后的马尾辫,显出胖胖的脸盘,模样儿显出一股子精明计较的气度,这一特征,特别像舅母。 身后跟着比三表姐略高的男生。长相和身材适中,跟三表姐站在一起有点小跟班的味道。亦步亦趋,拿着几个礼品袋子,眼睛中带着憨厚,但也有一丝的严肃劲儿。 他的态度,可能只是在三表姐面前,才表现出来的那种弱势,其实他的职业是个派出所的警察。离开三表姐的视线,强势者的气度就会暴露无遗,有时候温柔和弱势,可能只是在在乎的人面前表现出来的。 三表姐的男朋友曾与她一同读书,名字叫汤文禹,经常谦虚地说自己在各方面不如三表姐优秀。而他家有三兄弟,在汤文禹居住的汤家村,出过最大的人物就是前清时期的举人,那个举人出仕漠河,管辖几个镇县。 汤举人在他顺水顺风之际,未料一次归到乡里汤家村,几兄弟在现如今三表姐的男朋友汤文禹居住的家门前叙话。说到开心激动处,一个翻天哈哈大笑,后倒,掉入身后的深沟呛死了。 举人死的时候,据传闻曾有高人路过汤家村,见此村地盘大,农户多,认为必有非常人之辈。于是向天鸣炮,意欲拜访。 然而鸣炮之后,听过炮声却说此村虽大,但地心空洞,基座不实,出不了人物,打马扬长而去。汤举人后来才气誉满整个漠河,名声远扬周边郡守,汤家村人翘首期盼。 于是大家再一次说:“汤家的老屋人,还没有消受那种大人物的福气。”由此议论可知,汤文禹爱说,他这个家族前清举人的心情,也就让人容易理解了,他自诩不是常人。 韶云开了门,把三表姐和她的男朋友让到院子里,几个表弟妹听见门响,一起跑了出来。看着姐姐带个陌生人进来,都露出疑惑的神情。 小表妹看见跟在身后的汤文禹手里提着礼品,心里一下子就开朗起来,围着三表姐问:“那个是谁呀?是姐夫?你啥时候认识的呀,看着挺来事的啊,嘻嘻。” “去一边去,赶紧去倒茶招待客人。”三表姐对这个小妹一脸的不客气。小表妹眨了一下眼睛,吐吐舌头跑进屋里准备茶水。 几个人进屋后,小表妹真是难得殷勤地,端上茶杯和开水,还放了一点平时舅舅都舍不得喝的茶叶。在把茶杯送到客人的面前时,盯着汤文禹的脸看:“你喝茶。”那样子像个审判官。 汤文禹斯文地笑了笑,接过茶杯,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慢慢地用茶壶盖荡着杯子里的茶叶,借此稳定自己被大家关注着的窘迫感。 来了客人,三表姐跑到厨房和舅母说自己的事情,算是跟舅母报备自己的婚姻选择。舅母耐心地听着,并没有像对待二表姐的婚姻一样反对。舅母对汤文禹的第一映象很好,对三表姐说:“这孩子看着实诚,可以交往,多长个心眼,凡事在小汤面前也别那么强势,人家家族大,别让人家说你的闲话。” 听着母亲不反对自己的交往,三表姐心里就有底了,因为爸爸基本上都不会反对几个孩子的婚姻,观念比较民主。孩子们自己决定的都能在他那里通过,毕竟孩子都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收入,也能自己做自己的主。 三表姐自己有个想法,她和汤文禹想在城里买一块地皮建房子,建好房子想利用自己的手艺,开一个服装裁剪培训班,买地皮盖房子的事情汤文禹拿钱。 目前他在下面的派出所工作,一会半会还回不了县城。但三表姐的工作可以调动,有了房子再有个事业,就有条件结婚了。以后结婚不上班,也能在家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唯一辛苦的就是汤文禹得来回跑着上下班。 想着回家,一是给父母报备自己的事情,二是想通过爸爸的手,办一个住房建造购买合同,那时候的爸爸管的就是土地局这一块。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购买住房土地使用资格证。想来也不会反对,毕竟合规合法谁都可以购买。 三表姐很聪明,除了工作外,自己一直在琢磨着赚钱的路子,看着服装设计这一行有前景,就找来书籍学习。对服装的认知和穿着搭配上,有独特的思维和理念。 而且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顺便拜访了一家服装设计公司,在和那些有头脑人的交谈中,她认识了设计师琳达,她捕捉到了难得的商机。 和设计师的交流给三表姐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触,也让自己看见了未来培训机构的前景。 那个设计师琳达是个大学生,专业学服装设计的,这些年来日益发达。现在,她一家人住着一幢美丽的房子,有个大花园在正中间。三表姐跟着琳达在她家的花园中散步,谈到她儿子和她的事业,那是琳达的骄傲和快乐的源泉。 琳达谈到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而现在的教育体制,没有这一块的实质性的基础技能培训.学生们完全无法体会现实和书本之间的距离,不知道真实和残酷。基于这一理念她把服装设计带到培训机构中,让更多的人知道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为服装行业的发展和工厂加工提供基础教学。 最近一段时间,她一直在想办法让三表姐走进她的理念中,让三表姐去实践如何挣钱和发挥自己的聪明,不埋没天赋,提高眼界,但是一直也没有达成具体的目标,所以三表姐这次回来就是要先从硬件上解决问题。 琳达的知识和开放的天性,也很容易感染周围的人。从她身上能够嗅出商人的天分。现在唯一欠缺的是,如何想出一个好主意,让三表姐也实现她建立培训机构的梦想。 三表姐在遇见汤文禹时,这个梦想一下子那么近了。汤文禹爱上三表姐,也支持她的想法,并且愿意为此而付出努力,在他的大家族中,经济状况的优越,富足的家庭条件,使他能成为实现三表姐梦想的可靠基石。 经过一番思想的碰触,除了爱情的火花外,还有两个人,对未来理想的刻画和期盼。年轻人做事,就是一股子冲劲和闯劲,在两个人深思熟虑后,三表姐先跟着汤文禹去了他的家,也在他父母面前拿到了印象分。征得汤家父母的同意后,就匆匆地带着汤文禹回了娘家。 饭桌上,韶云今天特意坐在最下手,端菜方便,并且喧宾夺主地替代了小五,给大家斟酒。以左边为上位,尊贵的座位礼节,汤小禹被安排在最尊贵的位置上。韶云把酒杯斟满后,非常礼貌地递给汤小禹,然后依次把其他人的杯子一个个斟满。 酒桌上的气氛一开始是宁静的,为了打破这种平时的习惯,韶云首先端起酒杯站了起来:“汤哥,我是表弟,第一次见面,我先敬你一杯,我干了,你随意。”说完话,韶云一扬脖子,一口把手中的酒直接喝了,然后酒杯朝下,向汤小禹示意自己的杯底。 韶云的一口干,一下子惊到了桌上的众人,平时大家没有机会喝酒,也只有舅舅自己小酌一杯,最多喝二两就到位,几个表弟根本没有机会沾酒。 即使是汤小禹喝过酒,也没有这样豪爽地,一口烈酒直接下肚的。韶云能喝酒的底蕴一下子就暴露了。 汤小禹看着韶云,面色平静地盯着自己的酒杯:“表弟好酒量,我就喝一半,酒量有限,酒量有限。”然后把手里的酒喝了一大口,然后就被呛的眼睛都憋红了,酒太烈了。 一个小小的动作,两个表弟的眼睛都亮了,心想还是表兄有办法,一下子就让面不改色的新姐夫,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吃菜,吃菜。汤哥,好事成双,我再敬你。”说完话,韶云又干了一杯酒。这下汤小禹的神色有些慌乱了,这个表弟不会是要给自己一个入门。这酒要是不喝,还真不好意思。只能忍着胃的激烈反应,憋一口气把剩下的半杯酒喝干了。 酒桌上的酒是汤小禹送的礼物之一,他知道这酒的度数不低,以他的酒量,二两酒就会头晕目眩,何况还是在这样一个刚刚融入的家庭氛围中。 韶云今天之所以主动承担酒司的责任,一是平时没见表弟们喝过酒,而且在舅舅家待的时间长了,知道他们不善于在酒桌上招待应酬。家里唯一能在这方面有特长的大表兄,已经不在了,舅舅从来不给两个表弟喝酒,觉着他们还小,上学的时候不能喝。 一家人在和谐喜庆的气氛中,推杯换盏,连不曾沾过酒的表弟、表妹都饮了酒。直到汤小禹的舌头说话有点僵硬,韶云才停止劝酒。 第十三章 我要包养你 午饭后,汤小禹的头有些发沉,只能在表弟的床上躺下休息。韶云也有些酒意,二表姐虽然看到汤小禹有点过量,但并没有责怪表弟的意思,倒是非常欣赏韶云,在酒桌上的豪爽和酒量,一般人半斤酒下肚,可不能有韶云这么坦然了。 “表姐,你们今天不回,我先回学校了,汤哥醒了和他说一声,有时间再找他喝酒。”韶云和表姐及大家打了招呼就回学校了。 每个周末的晚上学校边上,小卖铺的大门前都会聚集着一大帮子人,复读班的学生最多,其次就是高一的学生,还有一些附近的中学生,街上的青年,因为这里是青年路。 还有一些机关单位的孩子们,他们聚集在一起,讨论着小卖铺门口放着的电视剧,讨论剧情里的人物,上海滩中的许文强、阿力和冯程程,以及最让人敬畏而心存惶恐的冯敬尧。 除了讨论剧情,也讨论其他文学作品,谈论诗歌,这一切对于韶云来说那么亲切明了。韶云的书读的多,有人互相谈论着中学时候的事情,有人讨论老师,抱怨的尊敬的都有。韶云听在耳朵里,听着他们的叙述,突然觉着自己比这些人都自由,起码自己是比较自我的没有啥约束。 剧情放到了许文强和冯程程的雨中漫步,韶云带着些许的酒意,止步靠在一棵街边的树干上,眺目观看着不大的电视机播放的画面,面前有许多人头和影子,只能不停地摆着头,从缝隙中捕捉着跳动的画面,仔细听着传出的细小的声音。 主人公许文强默默地为冯程程打着雨伞,他们之间的爱情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也没有甜言蜜语的台词,刻着的就是至情至爱,欲爱不能,欲离不忍的脉脉深情。他们的面部表情中诠释的淋漓尽致。 正看到精彩处,边上一个声音传来:“嗨,帅哥,一个人看呢,陪你一起看不介意?”韶云转脸看见一个一胖胖的女子,脸白里透红,浓浓的刺鼻的香味从身上传来,长长的披肩秀发,像瀑布一样披散着。五官倒是端正,中等身材,穿着月牙色睡衣睡裤,光着胖胖的双脚穿着拖鞋,在微凉的秋天,给人的感觉更加凄冷,一句话出口一下子毁了所有的淑女形象。 韶云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女子,不知如何接茬。这是一个看着有些轻浮的女子,平时的晚上在街边有人瞧见许多年轻人和她调情,在发廊边的门厅里等着她。 和她搂搂抱抱,而她并不觉着委屈,偶尔还会像一只猫一样尖声叫着。从早到晚嘴里的嚼着东西,口袋里总是塞得满满的蜜饯糖果和西饼,两个颌不知疲倦地嚼动着。看着她那张夸张的脸和无聊的不安分的眼神,总让韶云感觉心生厌烦。 她常常不顾及脸面说一下粗俗不堪的语言,含着一些不体面的词像个绕口令。隐晦而低俗,有一次当着她的面,一个年长的人对她说:“你真是个无耻的姑娘!” 她却不以为然,伶牙俐齿地回敬道:“姑娘要害臊,那能嫁人当老婆……” 韶云头一次接触这样的姑娘,让作为学生纯洁的心有丝丝厌烦。粗鲁的挑逗让韶云害怕,看见韶云不应声,腼腆的样子,更是纠缠不休。 “嗨,别害羞嘛,想不想,我教你亲吻,你看那电视机里的男生都不敢亲吻爱的人,郁闷死了,我包养你好了,不耽误你读书,我还可以资助你吃喝玩乐,上学的费用是多少,你说个数,我可以资助你的。”露骨的话语夹着狡计的眼神。 女人不厌其烦地围着韶云喋喋不休,嗅觉到韶云身上的酒味,更加兴奋起来,肉肉的脸带着脂粉气贴近韶云的下颚边,仔细的感触着。那种渴望让人不仅无法承受,而且有些侵犯到了韶云的身心。 正在韶云不知道如何处理眼前的尴尬处境,一个声音打破了这个氛围,说道:“够了!” 随后一个满头披散的卷发,身材匀称的姑娘,用一双靓丽的黑色眼睛严肃地瞧韶云一眼,拉起穿月牙色睡衣的姑娘转身就走。 “啊哈,韶云你真行呀,有这么好的姑娘向你献殷勤,你都不识趣,真是个榆木脑袋。”不知啥时候钱虹虹出现在韶云的身后,也许刚才的那一幕,被她看个正着。 “还说呢,你都看见了,我从来没有怕过女孩,今天算是头大了。”韶云用手捂着自己的脸颊,现在的酒意和尴尬还没有消失。 钱虹虹没有再说话,识趣地走近韶云靠着的小树,默默地挨着韶云站定,搜寻着缝隙看热播的电视剧。 看了不大一会儿前面骚动起来,两个年轻人由于观看位置产生了冲突,一个小青年直接暴起,一脚把边上的学生踢倒在地。 倒地的学生刚想爬起来,那个小青年抄起地上的小塑料凳子,一下子往倒地的学生身上砸去,若是砸实了,非受伤不可。 而小店铺门前的小凳子,只是老板娘为了方便大家看电视机提供的小便利。放电视也是给周末的人一点休闲娱乐,只为给小店招揽一些顾客而做的善举。 没想到竟然有人因为看电视,话不投机直接开打,老板娘正在边上忙活给需要物品的顾客拿东西,看见即将砸下去的小凳子,丢下手中的物品赶紧跑过去,准备制止打架的小青年,然而她那瘦小的身体,一下子没能拉下小凳子。 老板娘的额头被小凳子砸中,血一下子流了出来,老板娘倒在地上,人们一下子围了过来。急忙把受伤的老板娘往医院送。而打架的小青年一下子也蒙了。知道自己闯祸了,这么多人看着,也不敢开溜。电视剧依然在放着,已经没有人再关心剧情的发展,所有人的心都在受伤的老板娘身上。 韶云跟着手推车跑着,不知不觉来到青年路的尽头。后面的钱虹虹也跟着韶云在跑,直到老板娘进了医院的大门,才停止了脚步。 韶云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医院的大门,转身漫无目的地走着,韶云之所以紧张老板娘的伤势,皆是平时买东西时老板娘的照顾,韶云知道她有两个孩子,她不能倒下。 韶云不由得恨起那个打架的小青年来,他很想回去把那个小青年,狠狠地揍一顿解气。韶云坚信自己一定可以揍的他满地找牙。 韶云沉默着,边走边想,在脑海中无数次盘算着可能发生得结果。一反常态,钱虹虹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地跟着韶云的脚步。 回到学校门口,韶云带着一种莫名的火气,心中的酒意早已被身体消化了,但酒后的胆色依然在心中激荡着。韶云一眼就瞥见那个肇事的小青年,还没有离开小店铺。正在小店铺门前局促不安地来回踱着脚步。想离开又不敢离开,不知道医院受伤的老板娘的结果。他并没有跟着去医院,他怕了。 韶云一个箭步走上去,一把抓住小青年的衣领子:“听着,你个不知趣的家伙,老板娘在医院躺着,你必须去医院,医药费你必须出。给你电视看,还看出毛病来了!” “你哪冒出来,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管老子的闲事?赶紧滚,要不然老子弄死你!” 小青年想挣脱韶云的手,挥起拳头就向韶云砸了过来。“砰” 然而,他的拳头还没有落到韶云的身上,就被韶云一脚踹飞了出去。 “啊!啊!啊!”小青年躺在地上身上的疼痛,让他发出声来。 “我只说一次,你去不去医院,敢跑,撵到你家去,要不就报警了。我就是这学校的学生,你伤了老板娘,必须有个交代!”更生气的韶云很想再用脚踢他,但后边的钱虹虹把韶云给拉住了。 “韶云,让他去医院就算了,他一直在店门口呆着,就没打算逃走。” “好,我要跟着他,你先回学校。”韶云憋红着脸对身边的钱虹虹说道。 小青年躺在地上看看拉住韶云的女孩替自己说话,便不再嚣张哀叫,缓慢地爬起身,看看韶云比自己高一个头,虽然是个学生,但那气势一下子就把他给怔住了。急忙拍拍身上的尘土,瘸着脚向医院的方向走去,韶云的那一脚可不轻,他的大腿部估计都被踢青了。 “等着瞧,我会记住这笔帐的!” 韶云默不作声,紧紧地跟在身后看着他,直看见他出了青年路的尽头,拐向医院的大门,才转身准备回去。 韶云刚刚转身一下子差点撞上钱虹虹,“哎呀,不是让你先回学校吗?怎么还跟着来了?” “我不是放心不下你吗?怕你再打架。”钱虹虹轻声地解释着。 秋夜正凉,风刮在脸上,韶云有些清醒,他感触到了钱虹虹的关心。 “韶云,你今天真帅,那个小青年也不像个坏蛋。是太冲动了,我怕你也冲动,岂不是和他一样了。” 韶云被钱虹虹的的话逗笑了,心里微微松了口气,韶云已经有些相信那个家伙其实也是个好人了。 “夜凉了,我们赶紧回学校………”韶云和钱虹虹沿着青年路慢慢地走在夜色中。 第十四章 闷骚 转眼已经到金秋十月,韶云的学习一直很努力,考试成绩在中上游徘徊,课外的阅读量在增加。开始涉猎一些历史类,武侠类小说的阅读。 韶云还读了《三毛流浪记》,《鲁滨逊漂流记》,泰戈尔的《飞鸟集》,《死魂灵》,在武侠小说中,韶云把梁羽生、金庸、古龙的书几乎读了个遍。 和韶云一样喜欢读小说的同学郑楠,是个高个子男生,面色腼腆,表情温和,虽然个子很高,但看不出一丝强势的感觉。经常在图书馆,两个人碰在一起。虽然交流不多,但共同的爱好,经常性碰面,又是一个班级、宿舍的同学,渐渐的有了交流。 “韶云,你今天看到那里了,那个苗人凤的女儿苗如兰怎么样了?还有古墓派的传人小龙女,她的武功真了得,能打过李莫愁吗?”不管韶云愿不愿意,看着腼腆的郑楠在和韶云混熟以后,两个人的聊天话题中,除了武功秘籍,人物的功底,郑楠最多的注意力,都在武侠小说中的少男俊女身上。 “哦,最近没怎么看那两本了,在看诗集呢。”韶云并不是敷衍,而是最近从武侠小说中转了兴趣,因为看多了,韶云已经看出了大概率。 所有的武侠人物,都是一个模样,从落魄的弱小,到出走,中途得到一本绝世秘籍,或者是探险,钻进古洞在墓穴中得到传承,最后如何如何厉害,打败自己的仇家,成为众星捧月般的存在,有一大帮美女喜欢。 总之看多了,主人公的样子,经历几乎千篇一律。韶云一下子,想静一静,思考这些虚化,带给自己的知识能量到底在哪里,所以就把在读的武侠书籍放开了。换一种清新的充满灵气的诗集篇章来阅读。 而郑楠从看似腼腆的外表,温和的性格里,韶云能感受的到,他内心的一种迂回性的潜意识心理,因含蓄而上升到了一种境界层次,它蛰伏在温和腼腆的外表下。深藏在体内,隐含、积蓄、含而不露、欲说还休,时机一旦成熟,就会立刻苏醒,继而惊世骇俗的感观。 这也是韶云和郑楠接触久了,才有的一种感觉,韶云时常在心里给郑楠做一个评价,也是最贴切的最好的评价就是:闷骚。郑楠在所有同学的眼中,是那种闷葫芦的感觉,从不和人多说一句话,笑不笑不得样子,一口好看的牙齿,镶着一颗金晃晃的带有特色的金牙,给人一丝暖暖的阳光,但不外放的感觉。 韶云和郑楠从图书馆出来,两个人并肩走在学校的中心球场上,略高于韶云的郑楠,眼睛不安分地在校园中游离。 三三两两的人群在校园内走动。 “韶云,你看那个女生,头发真长瀑布一样,像不像小龙女的背影?”一番散乱的捕捉后,郑楠发现了目标,一个女生穿着秋装外套,米色的外衣衬托出好看的身姿,特别是披肩长发,黑而亮丽,更增添了柔和的美感。难怪郑楠一眼就捕捉到了,从后影看,和书中的小龙女形象确实很像,可能就是人对美感的感触。 而郑楠的话语和语气,其意也有表达说:“啊,她太美了,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小龙女。”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上很克制,言语中想故作深沉而不屑,不想轻易流露自己感情的纠结现象。 “嗯,看着是挺像的,要不你去认识一下,我怎么看着有点像我们班的那个谁呢?你仔细看看。”韶云是有意也是无心地回了郑楠一句。 “我才不去呢,就是猛一看有点感觉,没那个意思。”郑楠不好意思地笑着言语搪塞,其实在离开韶云的视线后。郑楠还是忍不住地回头偷着看那个穿米色外衣的女生。 回了宿舍后韶云早就把路上的事情给忘在脑后,躲在床上享受自己的课余时间。但郑楠却在没人知晓的情况下,悄悄地走出来,循着操场边的路慢慢地走着,一边走一边翘盼着那个印象中的身影。 绿珠今天的情绪不高,最近考试成绩又倒数了,作为教师子女在学校成绩不好,会被人笑话,而且这么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没有打造出自己的优异成绩,总是让人心里难过的一件事情。她今天特意穿了一件平时没舍得穿的米色外套,一个人在操场上闲逛,想用喜欢的衣服冲淡心中的郁闷之情。 绿珠平时给人看起来的感觉,是那种柔柔弱弱,带着文气的那种女孩,长长的秀发总是披散在身后,瀑布一样丝滑柔顺,风一吹特具魅惑的感觉,窈窕的身材,合适的脸型,是那种弱弱的女子拂杨柳的感觉。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的牙齿长得不好看,参差不齐,但不说话儿,或者抿着嘴儿说话,更具有不一样的韵味。说话的声音细若蚊吟,语气十足的女子味道,作为学生,都能给人一种幻觉,她很成熟了,熟透了的那种樱桃的感觉。 秋风肆意地抚弄着绿珠的头发,天空中片片白云在头顶上掠过,天色是雾蒙蒙的那种苍白,秋意浓浓地被秋衣挡在身外。 绿珠正要跨过栏杆进入对面的足球场,有个感应让她萌生了警觉,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而她转头四处看了看却又没有看见任何人,刻意地出现在自己的视角中。难道只是一种幻觉,她心里犯嘀咕。 来到足球场的草坪上,绿珠罗了一下自己的外衣,就着草坪坐了下来,两只嫩白的手托着自己的脸颊,把脸埋在手掌中,透过指缝看着绿草坪上,足球场上正聚集着一群人,热闹的很。来回奔跑的几个学生在追逐场上的足球。然而对于绿珠来说,热闹是他们的,自己什么也没有,她提不起兴趣,心情是闷闷的。 天色也变得阴阴的,绿珠的心是沉的,空气中弥漫着秋冷而潮湿的味道。她不知道自己如何在学习上有所突破,自己已经很用心了,就是思维跟不上,女孩子的天性要强而爱美的心她都有。可如何努力才能让自己提高呢,她想不出方法,爸爸妈妈的辅导也没有多大作用,自己就是跟不上节奏,或者自己不适合再读书了,内心深处她有些抗拒读书写作业。 她爱起了穿着打扮,爱美还有点喜欢被人夸赞长得好看,长得柔顺,作为女孩她长大了,需要另外一种东西,虽然目前学习是重要任务,但她时常看男孩子的眼光有些迷茫,和渴望的那种火辣。 她有事没事,不喜欢呆在家里,不想被爸妈管着学习,总想在校园内转悠,也许某个时刻,有一个一见倾心的人出现在眼前呢。她努力地把班级里的男生挨个过了一遍,这个不错,那个也可爱,可就是没有人,真正地进入自己的心,或许大家都在为学习努力着,没有那个心思。她不由得脸色红润起来,想着想着,自己竟然痴迷了。 “嘿,一个人啊,想啥呢,我能认识一下你吗?我一班的郑楠,你那班的?”一个细细温柔的带点女性腔调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绿珠捧在脸颊上的双手,不由得颤动了一下,不会,声音这么耳熟,难道是幻觉。绿珠拿开双手抬头看去,一张熟悉的面容出现在眼前:“郑楠,我都没认出来你,坐侧后排的,怎么是你啊?”绿珠的心一下子砰砰地跳了起来。 也许刚才自己在过滤班级的男生时。刻意没有去想郑楠,因为他个子高,从来也没有注意自己,哪怕是上下课,从他的座位前走过,也没见他拿正眼瞧自己,绿珠的心里一直觉着郑楠和自己不是一类人,他平时从不言语,成绩一般,人低调。 没想到刻意回避的人竟然闯进了自己的眼界,还像是从天上掉下来一样,出现在自己的边上,难道刚才的那种被盯着的感觉是他。绿珠的心跳加速起来。 “绿珠,你今天穿的真漂亮,我都没有认出来,平时也没见你穿这么好看的衣服啊,还有你的秀发,上课时不都是扎起来的吗?你今天的样子真美。”郑楠在知道是同班同学绿珠后,心一下子活络起来,察言观色,她对自己的一通美言的夸赞,心里一定非常受用。 郑楠的眼睛里,今天的绿珠就是小龙女的模样,他心中的女神模样,激情让自己管不住脚步,还是背着同学一个人悄悄地寻觅着,结果在操场上看到绿珠踌躇不前心思重重的样子,情绪看着不高,自己一直尾随着,没有给她发现自己,一直跟到足球场上,直到绿珠坐在草坪上发呆,才贸然走上前来打招呼。 这也是郑楠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才作出的决断,他被武侠小说迷住了,他眼里只有小龙女,和眼前的影子,更是想到小龙女在月下的那一幕失身,自己恨不得就是那个尹志平。 但看见是同学绿珠他更加开心了,一切都是现实的感触,得来全不费功夫,郑楠坦然地挨着绿珠坐了下来。那一刻他是老练的成熟的,绿珠有些害怕但很快被内心的渴望替代,自己现在正郁闷呢,有个同学男生说说话也能排解心中的苦闷,可以说是一拍即合的感触。 两个人就这样紧挨在一起,体会着那种无言的情感在彼此的心中流动,渐渐地靠拢,挨着的胳膊有些发热发烫。秋风正凉,而郑楠和绿珠却有点热,丝丝的汗意在身上流出。 第十五章 没有月光的朦胧 绿珠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身子,既挨着郑楠又不让他靠的过紧,内心像小兔子一样突突直跳,脸也有些发烫,从郑楠胳膊上传过来的温度,就像电流一样麻着她的身心,她有些陶醉,有些迷恋,又有些害怕。 时间像定住一样,她内心在体会着这种迷幻,而此时的郑楠脑海中也是一片迷幻,绿珠在她的眼里和自己迷恋的,小龙女的形象重叠着,他不再顾及,抓着绿珠的手,再也不想放开,两个人都有些情不自禁。 绿珠忍不住把头,靠在了郑楠的肩部上,秀发在郑楠的眼前飘荡,丝丝香气刺激着郑楠的鼻孔,郑楠把绿珠揽着。 “砰”地一声响,足球在这个时候被一只脚大力射出,直接砸在眼前的不远处,声音打破了甜蜜的两个人。 绿珠缓过神来,一下子从郑楠身边站起来,红着面颊直接站起来快步往远处走去。郑楠狠狠地看了一眼还在面前旋转的足球,和不远处几个踢球的学生,想找出那个破坏心情的人,但几个人都站在远处往这边张望着,是谁起的脚已经无法辨别。看见走远的绿珠,郑楠瞪了一眼踢球的学生,急忙起身追了过去。 绿珠的精神还处在亢奋中,她漫无目的地沿着足球场没人的边上走着,她的心很乱,刚才在那一刹那间,她迷失了,她不敢想,如果自己真的爱上了郑楠怎么办? 还是在那时心里没有选择的余地,她努力地思考着,郑楠是个不起眼的存在,虽然个子够高,但成绩不是很好。他来自下边乡镇,家里的情况她一概不知。 今天之前,两个人都没有说过话。甚至都没有眼神交流过,他是有意跟着自己的吗?还是说早就爱上自己了?也许只是一时的冲动,被自己今天的打扮迷惑了呢?绿珠不确定。 她不敢就此相信内心的情感,或许只是刚巧,自己正在失落的时候,心情郁闷的当口,他乘虚而入了,他刚好在边上,他有男生的魅力,刚好让自己迷失了,自己是在梦中。 那种感觉太奇特了,自己从没有谈过恋爱,难道这样的感觉就是电影、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来了。她使劲地掐一下自己的手背,有些疼,不是做梦。 拐过一个弯,绿珠不知道往哪里走,她有些慌乱有些迷失。郑楠看看前后没人,飞快的追了过来,他紧盯着绿珠飘散着的秀发。 内心深处渴望着爱情,无论是不是真的爱上她,或者她只是内心小龙女的影子,他管不住自己的渴望。 他内心压抑,来自下边乡镇的他,内心极度苦闷着从不和别人交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内心世界的窗帘被拉开。他读了太多关于爱情的书和故事,他太渴望有一个美丽而温柔的女孩做自己的恋人。 虽然现在还在读书,但他不想压抑自己的情感,他是一种奇怪思维的人,他是内心固执己见的人,他也许在绿珠身上,只是一种虚幻的情感,但绿珠有那种柔柔的女孩的情调。 郑楠自己也确定不了是不是爱她,但脑海里形成的小龙女的影子左右了他的感触,他需要她的情感,他在内心痴迷的想着。 他知道自己的家室难以匹配绿珠的出生,毕竟她是教师子女,是城市户口,而他自身是个农民,是个求学想要改变身份的人。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疯狂地想着,如果要和她在一起谈恋爱,即使她父母反对,自己也要努力。他从感触绿珠的那一刻起,他吃准了绿珠一定不会拒绝自己的。 论长相和身高他是一般人不能比的,他有自己的优势,他觉着只要自己想,绿珠一定会喜欢自己,刚才的接触他已经感觉到了,绿珠也是和他一样是个压抑了很久情感的人,这和他有些相似。也是他笃定绿珠会接受自己的原因。 想到这里郑楠追上绿珠,没有说任何太多的话,两个人牵着手沿着操场边走着,温馨的体会着彼此的温情,幸福的感觉替代了心中的苦闷。是泪水也是汗水,幸福也许来的太快突然了,两颗心早恋了。 风在刮着,已经有了凉意,送别绿珠后,郑楠悄然无声地回到宿舍,返回的时候,突然感到他刚才和绿珠感情的亲近,已经深入了他的内心,他陶醉着,内心深处的幸福满满的。 回家后绿珠有些局促不安,她有限彷徨和焦虑,她担心父母知道自己和同学交往的事情,她偷偷地溜回自己的卧室,对着梳妆台上镜子里的自己,她想找到从前的那个自我,她从脸上读出了不一样的甜蜜。郑楠是青涩的也是个成熟的大男孩,虽然是下边乡镇的孩子,但他很温柔,语气体贴温暖,女生都有些迷恋。 绿珠在梳妆台前端详了一会儿,她对自己还是非常自恋的,无论长相容貌和气质,她都非常自信,家里经济条件好,穿着打扮也比较时尚,她觉得自己非常有魅力。 虽然早熟的心里有对爱情的渴望,却没想到来恋爱来的的这么突然而让自己惊慌失措。她看了一会儿,急忙找出换洗的衣服,她要好好洗个热水澡。 身上的汗水已经让自己感觉不舒服了。走进洗澡间,脱去衣服,放开水龙头让水从头到脚地淋着,她就站在那里,浑身被雾气包围着。 她让热水以最快的速度从自己光滑细腻的肌肤上流过,她有些自恋,非常喜欢自己的皮肤和身材,她尽情地的享受着淋浴带给自己的快乐着,一遍又一遍,她内心还是想回到自己的青涩时光中,但这一刻已经改变了,湿透了。 她有些迷失和不甘,但身心却是愉悦而欢心的,虽然还夹杂着一丝丝的疑惑和落寞。 母亲的声音传来:“珠丫头,吃饭了。洗好了没有啊,今天你这是怎么了,进去了这么久?饭菜都凉了,赶紧的,别洗凉了。”母亲在外边叫绿珠吃饭。 绿珠挽起湿漉漉的头发,裹着浴巾走出冲凉房,看着母亲着急的神色,有些慌乱地跑回自己的卧室。她总觉着被母亲看出什么来,虽然母亲啥也没有说,但在潜意识里,绿珠好怕母亲观察到自己的不同寻常。 或许做女儿的在母亲眼里是藏不住秘密的,自己恋爱的事情,早晚要曝光的,她很担心母亲和父亲不能接受一个乡下的同学。而且还在读书期间,前途未卜,一切都还太早了,也可能郑楠只是一时的冲动,对自己有没有真的爱,尚未可知,但今天的事情,是两厢情愿的感触。 自己的内心也得到了释放,她觉着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孩,她想谈恋爱,她想拥有那一份快乐和愉悦。她喜欢那种触电一样的感觉,她太陶醉了。 不管父亲母亲什么态度,绿珠都打算先瞒着所有人和郑楠交往。她要谈恋爱,她要抓住幸福和快乐。在不耽误学习的前提下拥有更多的快乐。或许愉悦的心情能让自己的学习成绩变得更好呢,心情好了,记忆力会增强的,她这么默默地想着。 在母亲审视的目光中,绿珠匆匆忙忙地吃了晚饭,就躲进自己的房间,回味着自己的快乐和欢愉。这一夜绿珠反反复复睡不着觉,她失眠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绿珠的眼圈发暗,但内心是激荡的,一进教室,她就在搜寻着郑楠的影子,她想第一时间看见他,因为她已经想了一夜,都是他的一切和影像,她要知道现在的他对自己的态度。 郑楠还没有这么早进教室,昨天的心情舒畅,让他内心的不平得到了暂时的满足,他想着自己的心思,他不想像许多人一样,心里渴望就不去做,他大胆而决绝地实现了自己的预期。也为自己的人生提前了一个梯级,他觉着绿珠将来不会离开自己,他能拥有一份美好的爱情。 而且她是城镇户口,自己无论考没考上大学,都不用再为结婚而担忧了,他要为此而努力,想尽办法抓牢绿珠,不管是自己的私欲还是不道德的心态,他都认了。 吃了早餐,郑楠不再和任何人打招呼,昨天晚上他睡得很踏实,疲倦感并没有多少,对于他这么年轻的身体来说,愉快才是天道。他学习也许够努力,只是成绩一直在中等还偏下,他还要努力学习。起码让绿珠看得起自己的能力,不管怎么样,将来她父母那里也好交代过去。 在走进教室的那一刻,他就感触到了绿珠火热的目光,郑楠只是瞟了一眼就知道绿珠失眠了,她那化了妆的暗眼圈遮不住她的疲倦。他没有立刻回应她的目光,装着如无其事地低着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没有过多地特意回敬绿珠的火热。他现在不敢也不能公开自己对她的情感。他想着,女孩也许就是比男孩多一份执着的感性。 第十六章 天不老,海枯石烂情不变 绿珠上课不认真,走神了,她没有在第一时间从郑楠的眼中看见他爱自己,想着自己的样子。甚至感觉郑楠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己一样,还和从前的感觉一个样。难道昨天只是自己的一个梦和错觉,他怎么能这样无视自己的存在,他没有爱上自己,只是一时的冲动。 她的心情乱了起来,课上老师讲述的是啥,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她必须要弄清楚郑楠对自己的感情。想着想着她甚至想,立刻马上去找郑楠,让他表白,让他承诺对自己的爱。他不能毁了自己,她心乱如麻。 而在下课的那一刹那间,绿珠才从自己的思维中惊觉过来,她又忍不住抬头看着郑楠的位置,斜着脸用手掩饰着,偷偷地看郑楠,却见到郑楠正在轻笑着和同桌小声说话,她的心一下子就冒出火花来。他怎么可以和别人坐在那里,还笑的那么开心。平时也没见他笑过,更不喜欢说话,难道是故意的。气死我了,绿珠心里咬牙切齿地想着。 老师刚刚出了教室的门,绿珠就有些坐不住了,她想把郑楠约出去谈谈,但看着教室里面,没有一个同学下课后就出门的,自己还是忍住内心的煎熬。 只能拿眼睛盯着郑楠的方向,希望他能转过脸来看看自己,哪怕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她也能用眼睛传达自己想约他的意思,但是过了好长时间,她失望极了。 郑楠正埋头整理听课笔记,偶尔和同桌说几句话,根本没有转头往她这边看的意思。因为绿珠的座位和郑楠是平行靠前一点的位置。隔着两排桌子,绿珠一直是扭过头盯着郑楠的方向在看,这样的高回头望,时间久了,难免被同桌的同学感应到。 同桌的刘允中,疑惑不解地看看绿珠的神态,没有言语,因为从上课到下课,刘允中都能感觉到绿珠今天的不寻常,心不在焉,神色疲惫。 时不时的凝眉,用双手握住脸颊,还老回头侧望。刘允中不由得也朝绿珠张望的方向看去,可好几排同学,没有一个是抬头的,这样刘允中也就没有再去多想,仍然低着头做笔记。 时间对于绿珠来说就是一种煎熬,她想要弄清楚郑楠对自己的态度,她需要郑楠的承诺和温柔以待。她想要拥有更多愉悦的触感,她喜欢郑楠那种霸道但不失温柔的情感。 她忍不住拿起纸和笔,用手遮住半边飞快地写下了约见的时间和地点:“放学后,老地方见,不见不散!等你,绿珠。”她把纸条折成很小的心形,放在衣服的口袋里,她要找个机会,把纸条塞给郑楠。 她的心像小鹿一样不安分,在不安中上完第二节课,她迟疑不决,最后看看有同学出门去上卫生间,她也出了教室的门。到了门外隔着玻璃窗看着郑楠的方向,希望郑楠能注视到自己,但她很失望,等了好久也没见郑楠抬头,或者是往外看一下。他就那么一直待在位置上,认真地看着书本。 时间流逝的很快,差不多要上课了,也等不见郑楠的眼神,绿珠心里着急了,她看看逐渐往回走的同学,想了想,就拿出字条攥在手心里。 然后假装着走错了方向,从郑楠的位置边走过,快速地碰了一下郑楠的胳膊,顺手把手中的纸条塞在他的桌位边上,手胳膊的下面。快速转身离开,不敢看班级里的任何人,低着头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绿珠像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低着头,好一会儿才平静住自己的心态。绿珠待在座位上,慢慢地抬起头侧望着郑楠的方向,希望他看见了自己的纸条。 课堂上老师在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突然就叫到了绿珠:“绿珠同学,请你接着朗诵一下,荷塘月色中的那一段荷叶的描写。”绿珠正在走神,根本不知道老师讲解阅读到那一段了,可能是老师已经发现,绿珠的听课状态不佳,才借着朗诵的话题,把绿珠给叫了起来。绿珠听见老师喊到自己的名字,一下子慌神了,慌乱地站立起来,但不知道从哪一段读起,甚至第十二课的页面,还没有翻开呢。她拘谨地、难堪地站立着,只好拿眼睛求助于同桌刘允中。 “第二十六页,十二课荷塘月色,中间那段,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刘允中小声地嘀咕着,帮着绿珠努力找到要读的那一段。在刘允中的提示和帮助下,绿珠快速地翻开自己的书本,找到了《荷塘月色》那篇文章,结结巴巴、细声细语、小声朗读起来,没有经过预习,读起来句子不成句,有点涩涩的感觉,虽然嗓音细若蚊足,细腻而女气,但音调太低,像在鼻子里边发出的声响:“叶子出水、出水,很高,像、像亭亭的舞女、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点缀着那些,那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结结巴巴地读着,班里的同学们都揪心的难受,好像被某样东西卡在喉咙了,咽不下,出不来的那种难受感。 最后老师也听不下去了,打断了绿珠的朗读:“好了,就读到这里,散文一定要带着情感去朗诵,要读懂它字句下面内在的风景和感染力,绿珠同学上课可不能开小差哦,课下一定要认真阅读,达到背诵的程度,好的段落都是要求能背诵的,这对于你们的考试是有帮助的。正如这篇文章最后写的那样,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啊,希望你能认真体会。坐下。” 绿珠浑身都是汗水窘迫的要命,一段文章的阅读让她如同打了一场大仗。好在老师放过了自己,坐下的那一刻,她快崩溃了。 从绿珠阅读课文的语气和音调上,郑楠知道绿珠是因为和自己的关系发生了改变而影响了听课,他悄悄地把桌肚里边夹在书本中的字条拿了出来,用书本遮挡着,小心地拆开来,一行娟秀的小字出现在眼前,字如其人透着涓涓的细流一样流进眼里。不见不散,看来绿珠是认真的,郑楠的心一下子收紧了。 自己在亲近绿珠之后,也思考过,自己虽有即性的冲动耦合,但情感确实是认真的,他已经把绿珠当作是自己的恋人,虽然在之前二人没有接触过,但美好已经入了心。他这么想着,见面后如何和绿珠进一步加深情感,把她绑牢在自己身边,没有背叛的那种,在自己学生的生涯中不寂寞落魄。 悄悄地把纸条收进书本,然后转头看了一眼绿珠的方向。有些内疚有些期盼和等待。此时的绿珠是低着头的,还没有从朗读的窘迫中缓过来,要不是同桌刘允中,还不知道自己要出啥洋相呢。 上课的时间对于今天的绿珠和郑楠变得特别的漫长起来,终于熬到上午放学了。随着下课铃声响起,两颗心已经跳跃着,无限趋近了。忍耐着,看着收拾书包回家的同学,准备去食堂就餐的住宿生,绿珠耐心地等待着,瞟着郑楠也在收拾书包课桌,自己快坐不住了。 中午的足球场上几乎没有人,空旷的让人看着发慌,太阳在头顶上晒着,无遮无挡,在那个与玻璃厂的交加处的围墙边,绿珠在那里焦急地等待着,她相信郑楠一定看见纸条了,也相信他一定会来见自己的,秋风轻轻吹着面颊,但降低不了太阳的灼热和她内心的焦躁不安。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依然不见郑楠的影子,难道他没看纸条,难道他根本不想见自己,或者他去吃饭了。 焦急等待中的绿珠心绪不宁,时不时地看着空旷的足球场,回味着昨天晚上郑楠和自己在这个地方的欢愉和快乐。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很快来到绿珠的面前,一句话没有说,拉着绿珠的手,这一下绿珠所有的不愉快,所有的猜测和不安都消失了。两个人不再说话,体会着彼此的心跳。 周边也许有那么一两双陌生的眼睛在注视着他们,但两个人没有去想那么多,眼里心里除了对方,再没有其他的存在。尽情的释放了彼此压抑的情感,绿珠幽怨的说道:“郑楠,你到底爱不爱我?你是真心爱我吗?”郑楠看着面色红润的绿珠,情感中爱的感触更加深刻了,坚定地回答道:“绿珠,我爱你,我会对你负责的,我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天不老,海枯石烂情不变,无论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永不分离,相信我!”说完再次拉紧绿珠的手。 绿珠任由郑楠索拉着,她内心深处是那么的依恋,和激动,她恋爱了,她感觉自己太幸福了,所有的疑虑都烟消云散。她不再忧伤不再焦虑,她在开心地释放着自己,两个人都觉得就是这样永远在一起不分开,多么的快乐啊,这一刻彼此已经融化了。 第十七章 夜路同行 韶云每天吃饭的时候,都会喊一声郑楠,两个人一块儿去食堂打饭,然后一起吃饭,一起回宿舍,这已经成了两个人的默契。差不多的身高走在一起,像两个移动的电线杆一样,两人都偏瘦型,这也许是他们愿意走在一起的原因。 今天中午,韶云拿碗筷的时候,习惯性地看了看郑楠的铺位,想喊他一起,却发现他不在宿舍。韶云稍微等了一会儿,心里想着,可能郑楠还没有下楼,但等了好久,也不见郑楠的影子,就疑虑着先去食堂打饭了。吃完午饭回到宿舍,见到郑楠的碗筷还躺在那里没有动过。摇摇头,轻声地疑惑道:“这个郑楠,怎么还没有回来吃饭,再晚点,估计食堂就没饭了啊。” 午休过后,韶云从迷惑中醒来,洗把脸匆匆地赶往教室。进班级的时候,就看见郑楠已经坐在了位置上,韶云就没有过多的询问,摇着脑袋走向自己的座位。 今天的同桌莫雯雯来的比较早,她在位子上端正地坐着,取下自己的眼镜在轻轻地擦拭着,然后又把自己的小手表取下来,仔细地用擦眼镜的布子,认真地擦拭着手表,那份小心仔细,简直是视为眼睛一样。 正擦拭间,韶云想进到座位里边,但通常情况下莫雯雯不会起身让开,只是往前嵌着身子,让韶云从身后挤进去,今天韶云到了边上,她感觉到了,但身子没有往前的举动。因为她手中正专心致志地擦着她的小手表,而韶云习惯性的以为自己一进去,她就会欠着身子让一下。 结果在韶云侧着身子往里边进的时候,莫雯雯还没有动静,一下子挤到了莫雯雯的后背和胳膊肘子,这一下,拿在莫雯雯手中的小手表,突然就甩了出去,掉在了地上。 “你怎么搞的吗,要死啊,我的表啊!”莫雯雯一下子就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赶紧弯腰捡起地上的小手表,用没戴眼镜的近视眼贴着小手表,仔细地看着,拿嘴吹着上边的灰尘。 韶云听见莫雯雯的惊叫,一下子也懵了,自己闯祸了,不敢再往座位里边去,慌乱地手足无措地站在座位边上,看着莫雯雯在心疼自己的小手表。 韶云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诺诺地问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摔坏了没有,我会赔你的,看看有没有摔坏,摔在哪儿了。” 韶云围着莫雯雯和她手里的小手表,两个人仔细地擦拭着检查着,表的面上没有刮痕,表带先着的地,表比较轻,甩下去的力道不大,但表还是受到了震荡。 莫雯雯把表放在耳朵上仔细地听着,滴滴答答的轻微的声响还在,但震荡后时间准不准确就不知道了,而且秒针有滞顿的感觉,不知道会不会是秒针被震出了毛病。 “莫雯雯,对不起哦,放学后我陪你去修理表的师傅那里检修一下,如果真摔坏了,我赔偿给你一块一样的手表。”韶云语气诚恳地对着莫雯雯说道。 “你看你,毛毛躁躁,干嘛不等我一会儿再进去。我才不要你赔呢,这表是陪着我好久的记忆,你那买去啊,说的轻巧,赔赔赔,就知道赔,放学去修理铺检查一下,修理费你出。气死我了,呜呜,我的表啊。”翻了韶云一个白眼,莫雯雯拿起自己的眼镜戴上,把表扣在手腕上不再理会韶云。 被莫雯雯呛了几句,韶云咽了一下口水,不敢再说话。等莫雯雯消停了,才轻轻地从她的身后挤进位子里,韶云坐下后缓缓地出了一口气。 下午的课时很快,一个小小的失误,韶云给莫雯雯造成的不开心很快就过去了。两个人的课听的都很认真,而同时期的郑楠和绿珠在中午的海誓山盟后,内心也快乐着,认真听着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但时不时地还会彼此用眼神交流一下情感。郑楠和绿珠都在想着,要是他们两个人能换到一个座位上就好了,或许上课也能拉拉手,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啊。 放学后,韶云一直跟着莫雯雯的脚步,生怕她自己走了,说好的到大街上找修理的师傅检查一下小手表的。两个人一前一后出来学校的大门,往中心街走去。 秋天的傍晚是和谐的美丽的,街上行人不多,那一份自然的和谐让韶云的心里不禁想起一首自己写过的诗来: 感应黄昏中的和谐 时辰接近黄昏。 枝头追逐着苍翠的光亮。 每片叶子都在阐述着自己的优势。 声音传递出渴望的思绪。 绿意是浓浓的。 似乎有仙气溢出来。 犹豫和彷徨在黄昏中不再游荡。 每片叶子都在跳着自己的圆舞曲。 小提琴一般优雅。 回味着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太阳灼烧的心。 被黄昏的柔和抚平。 温柔的浑浑光晕照着叶片的脸颊。 从太阳沉没的那一刻起。 就渗进了绿色的血液里。 你的记忆照耀着我。 风一样的自然环境。 悄悄地把黄昏迷恋。 有芳香有新鲜有无边的山谷。 思念就在那里。 静静的牧场。 绿意盎然的草坪。 歌唱在精神和灵魂中永生难忘。 修手表的师傅菲林看起来是非常地善良和诚实。那是个可爱的青年,英俊潇洒,有一双富有女性魅力的眼睛。天生多才多艺,常常潇洒地甩一甩满头浓密的长发,特别有个性。 他才十八岁,心肠特别善良。 怎么看都是一个仪表堂堂,衣冠楚楚,有音乐家般纤细的手指。他能把微小的手表心芯拆的一个不剩,然后再重新组起来,就在那个套在单眼睛的放大镜下。完成了一切的工作。 菲林看起来给人的感官是一个有精神的人,这种略带固执而不嫉妒别人,只有自己的好奇心。喜欢创造和发现。 可是他常常有点滑稽,有时候是一种柔软的傻里傻气的,甚至像个疯子或是个温和的傻瓜。他经常会爱上各色各样的女人,也许他的脑子和别的人不同,他对钟表的内部结构有着天然的能力,好像他的神经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而他喜欢和各色的女人搭讪对所有的女人说同样的话。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直截了当的说,那可不是女人,而是涂上奶油颜色的鲜花,真的! 韶云跟着莫雯雯来到修表师傅菲林的摊位前。菲林的面前是一个小小的方形台面桌子周围被玻璃覆盖着,挡着风和灰尘。 修理的招牌就悬挂在桌子边上。菲林正用小镊子拨弄着钟表的齿轮盘,和秒针。使他回到固定的位置上。 莫雯雯取下手腕上的手表,交到菲林的台面上:“师傅你给检查一下,我的表有没有问题,特别是秒针感觉走的不流畅了,顺便擦一下表油。”莫雯雯耐心地和修表师傅菲林解释着,害怕他不清楚自己小表的毛病。 “放下,等着要吗?如果着急取走,那就要在这里等上一会儿,不然我打个凭证你明天来拿。”菲林眼睛都没有抬起,自顾自地修理着手里的表,随口说道。 “那我等,师傅能不能先给我修啊,我着急回家的。”莫雯雯带着央求的口气对菲林说道。 听着莫雯雯的语气,菲林终于放下手里的活,抬起带着放大镜的眼睛,看看莫雯雯和身边的韶云。 笑了笑说道:“着急取也不是不可以,看着你这么漂亮的女孩,我就优先给你检修一下,不过可说明白了,修理费是看看表的损坏程度来定的,其次你要多付费2元钱是优先取表的费用,你可愿意,如果你点头了,那我现在就开始修理你的手表。”说着话儿把莫雯雯的表拿在手上等着回应。 “修,费用没问题,仔细一些。”韶云直接替代莫雯雯开口了。 菲林看看说话的韶云,点点头,开始工作。菲林进入忘我的境界,他用小巧的工具拆开表盖,露出表盘芯,用细细的螺丝刀和他那纤细的修长的巧手,一件一件地把表的罗盘齿轮和发条拆解出来。 在菲林高度集中的精神下,他的修理看着很慢但实际上像时间一样,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所有的拆解工作,然后在放大镜下面,紧张而有序地检查擦拭,最后完成了工作,上了表油,吹了灰尘,调整了有些曲线动荡的秒针。 “好了,你检验细听一下你的表运行情况,满意就付费,矫正表针3元,上表油2元,加上提前取件费2元,就七元钱。放盒子里就可以了。”菲林说的随意,递过表后就埋头重新开始他未完成的工作。不再管摊位前的韶云和莫雯雯。 韶云摸了口袋,把身上仅有的10元钱拿了出来,放在菲林的储钱盒子里,从里边拿回零钱3元。就拉着莫雯雯离开了摊位,他们没有再打搅菲林的工作,他是那么的专注和仔细。这个手艺让韶云羡慕。一个小时左右就完成一块表的修理工作,赚了韶云一个礼拜的伙食费用。 看来这个礼拜又要去舅舅家蹭饭了,韶云没有任何情绪和心思,他始终觉得把莫雯雯心爱的小手表弄坏了,即使给她修好了,自己仍然觉得过意不去,毕竟那是莫雯雯的心爱之物,从平时的举动和对小手表的重视程度就能看出来。 “韶云,让你破费了啊,要不明天我带钱还你,实在不成我付你一半,表摔坏了也不能全赖你,我想是我自己没有拿稳才掉下去的。我身上没带钱才拉上你的,我不在外边吃饭,我妈不肯给我钱,这个表还是我过十二岁生日的时候我外婆送我的呢,外婆去年就走了,所以我,我当时有点心疼手表,所以就生气,你别怪我啊”莫雯雯和韶云走在路上,第一次和韶云吐露自己的心里话,从只言片语中韶云也知道了莫雯雯对手表和她外婆的感情。 “我说了我付费,是我挤着你才把表摔地上的,我怎么会怪你生气呢,对不起,我不知道这块表对你的情感和意义,还说一些赔你的浑话。你别介意了,修好了,就没有问题了,你不用给我钱的。天有点晚了,我送你回去,顺路我到我舅舅家去。”韶云也敞开了心和莫雯雯说了许多话。 马路的灯光或明或暗,韶云和莫雯雯并肩走着,夜色真美,秋风不凉,两个人的距离拉的很近很近。 第十八章 比赛 同桌莫雯雯的小手表,依然戴在手腕上,她的手晃来晃去,一刻也不消停。韶云想看看时间,有些看不清楚,几次尝试后,由于表盘太小,都没有办法看清楚,于是韶云急了,就不客气地用手抓住她的手腕,固定着,才看清晰。 在韶云的手,抓着莫雯雯手腕的那一刹那间,莫雯雯惊呆了,一动不动。就那么静静地等到韶云看完,松开手,她才反应过来:“你要死啊,怎么这样!”语气很大,但听不出太多的愤怒,倒是一种撒娇的味道。 莫雯雯的脸是红的,镜片下的眼睛,透着琢磨不透的光亮。也许韶云的这种做法,她可以接受。偶然的肌肤之亲,在少女心性中,是一种触电一样的感觉。她越想越害羞,内心深处抗拒着,但心中却想体会,那一刻的温度和感触。 半学期下来,韶云和莫雯雯已经熟络了很多,几次到舅舅家去,都有意无意地和莫雯雯走在一起,虽然路不是很长,但同行的许多交流,也让两个同桌之间有了更深的了解。韶云的放肆举动,莫雯雯并没有真的放在心上,自从上次韶云帮助自己修理小手表后,她们俩都对这个表有了特殊的感情,时不时地共同观看时间,检查表的走动情况。许多话题也在这块小手表上引开,小手表成了抛砖引玉的那块砖。 莫雯雯在和韶云有了话题之后,一向把心思埋在心里的她,好像抓住了一个能倾听自己心声的树洞,一次第三节课的自习课,同学们有的跑操场上,玩球去了,个别学生还待在教室里,韶云为了放松眼睛,就站在教室尽头的回廊上,俯瞰着大操场上运动的同学,和秋天下午太阳光的余晖,欣赏着校园外,天边那无尽的云空带给自己的心旷神怡的感觉。 此时的莫雯雯也跑了出来和韶云同时站在那个走廊尽头,一同欣赏起远处的景色。不知为啥,莫雯雯和韶云讲起她自己家的故事,讲了有一次她在外婆家度过的暑假,那是个令她记忆深刻的事情。 那是个沱河北安静的小村子,炽热的太阳终于慢慢地收敛了它的激情。下午六七点钟,夕阳把打谷禾场上原本黄灿灿的稻谷,又镀上了一层金黄的色泽。这时,见缝插针回家做饭的外婆,又返回晒谷场把稻谷聚拢,堆成山丘,再回家忙活家务。 晚上,当明净的月光柔和地洒向大地,莫雯雯随着外婆又来到打谷禾场,照看要在露天里过夜的几堆谷子。 莫雯雯的舅母和小孙子一家在打谷禾场吃晚饭。 他们今天也在打谷子,所以吃饭的人很多。就像苏东坡说的,此时“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那些影子是打谷禾场外围高大的椿树投下的。 莫雯雯坐在椿树下的石头上休息,偶尔与他们搭拉上一句两句。看着他们在这清朗的月夜里露天餐饮,想起孟浩然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觉得此诗更加富有诗情画意。 因为那一堆堆稻谷给这画面增添了不少意趣。他们撤去餐桌后,偌大的打谷禾场就剩下四散垒起的谷堆。收谷时,夕阳的余晖照耀在谷堆上,让莫雯雯联想到金字塔。是的,这些谷堆儿沐浴在夕阳下,沐浴在月光里,真如耸立的金字塔!外婆是独自生活的不靠舅舅和舅母一家人。 她是个勤劳的女性,但喜欢独立生活。所以在舅舅娶妻生子后就分家了,莫雯雯的母亲出嫁的早,外公也在几年前去世了,她有三个小姨都相继出嫁,家里就一个舅舅,但外婆在舅舅结婚后,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和他们一起生活。说喜欢一个人自食其力,所以她自己田里的稻谷都是自己动手,不要别人帮忙,暑假莫雯雯到外婆家,就是想给她打打下手,替母亲在外婆面前尽孝道的,毕竟莫雯雯的母亲有工作离不开。 那个季节是莫雯雯难以忘怀的,她跟着外婆就在露天的谷子堆边上,搭起了一个凉席,支起一张床,睡在露天的打谷场上,夜晚的月亮特别的圆,特别的亮,她听外婆絮叨那些天上的仙人下凡的故事。莫雯雯从不打断外婆的话,直到她讲的累了,就静静地疲倦地睡着了,那些日子,让莫雯雯每次回想起来,都会在思念外婆的时候眼睛湿润。 韶云静静地听着不插话儿,就那么让莫雯雯把想说的心里话儿都吐露出来,也许她真没有能倾述心声的对象,除了自己这个同桌同学。 快到放学的时候,班主任老师走进了教室,宣布学校的秋季运动会马上要开始了,每个班级都要选派运动员参加比赛,主要的运动项目有长跑,短跑,接力赛,跳高跳远,铅球,撑杆跳,球类比赛是分年级进行的,班里主要是希望同学们能参加个人的比赛,为自己也为班级争光。 宣布完后,班内的同学们一下子炸锅一样沸腾了,都踊跃地报名参加,老师一句话说的好:“大家重在参与,成绩是拼搏出来的!别让高一(一)班被别的班比下去。”在老师的鼓动和宣传下,班长开始挨着座位登记报名参赛人员名单。 韶云本来不想参与,但经不住班长的鼓励劝说,最后报了一项三千米的长跑项目,韶云觉得自己身子轻跑步应该没有问题,能不能跑到名次,就没想那么多。老师不是说了吗重在参与,为班级也是为自己。 班级有体育特长的同学不多,曲鸣报了铅球。大部分同学不愿意参加,和韶云一样报名短跑长跑的有几个同学,为了能在运动会上跑出好成绩,几个同学就约好,到晚上的时候去青年圩的场地熟悉一下赛场环境和跑道。 县城的青年圩广场很大,在青年路的南端,靠东侧的一片区域。这里有带看台的大型灯光篮球场,围墙外侧是宽阔的足球场,跳沙坑,羽毛球场地,跳高的场地,铅球比赛区域,周边是几组跑道环绕着大广场。东南部的跑道外围,是一个可视的溜冰场。 大广场的北面,靠着影剧院的后墙,有搭建的高高的颁奖台,高大的颁奖台两侧是几组高音大喇叭。五星红旗在杆子上迎风飘荡。 韶云和几个报名参加比赛的同学,在上晚自习前,一起来到广场的跑道上,晚上的广场上空荡荡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在广场的周围散步。不是周末,运动的人不多,偶尔能从篮球赛的那个高围墙内,传出篮球比赛的哨子声,篮球场的顶部是露天的看台,有雨天的时候无法比赛。 韶云站在跑道的起跑端,想象着比赛时候的发令枪响起的那一刹那,做着飞速起跑的动作,几个同学一起往一百米的终点跑去。韶云在短时间内的奔跑速度还是不错的,经过几轮比试,在几个同学中韶云总能第一个到达终点。韶云幻想自己在比赛中的成功,他被自己给陶醉了,很自信地以为他就是那个冠军的获得者,还享受着周围同学们的掌声。 “嘿,韶云,想啥呢,还比不比呀,大家都跑了,你还没有动身,真以为自己很牛叉啊,不练练,到时候一紧张都不知道起跑了。”曲鸣看着韶云一阵笑一阵迷茫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道。 韶云缓过神来,自我陶醉的梦被打破了,急忙起跑去追前面的同学,这样反反复复地练习,揣摩着比赛时候场上的样子。实际上韶云报错了项目,三千米的长跑那可是要耐力的,韶云每次练习跑完六圈三千米的时候,都累得两腿发软,口干舌燥,估计在正式比赛的时候情况还会更糟糕,但报都报了,韶云也只能往这方面练习了。 几个人练习了将近一个小时实在是累的不行,体能消耗太厉害了,韶云晚饭吃的哪点食物早消化光了,几个人就约着去买饮料喝,在溜冰场的外门边有个小移动摊位,提供各种饮料食品,几个同学拥到那里买饮料。 “哥几个,今天我请客,报上自己喜欢的饮料,不过说好了,明天可要换着请了,我打头有一算一哦,没意见?”大个子曲鸣豪爽地请大家喝饮料。但作为同学大家都不想花费别人的钱,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学生时代花费的都是父母的钱,现在大方,可要让家里增加负担的,所以一般同学们出去玩,花费的事情都是aa制,大家也没有觉得不妥的,一瓶饮料也就几分钱,特别是汽水大家都喜欢喝。 几个人都选了便宜的汽水,每人一瓶算是解渴充能了。看着溜冰场里有人在学习溜冰,几个人心里都痒痒的,但溜冰鞋要租金,而且溜一个小时要两块钱,对于几个穷学生来说,是有点奢侈的消费,而且不会溜冰花钱学习那可是不划算的,几个人都看着,都想进去但都没有钱。 “唉,这玩意看着也不怎么好玩,天不早了,反正学校会组织一次溜冰学习的,大家就不要眼馋了,回?”刘允中一语戳破众人的贪念,率先打破沉默,招呼着大家回学校。 “就是,就是,不馋了,有机会的,回去了。”梁有才算是刘允中的知己,随声附和着。几个人回头仔细地看了几眼,还是有点口是心非地,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溜冰场,结伴往学校走去,夜色已经很浓了,街上的灯光晃着迷人的光亮。 第十九章 运动会落败 运动会的比赛,成为最近同学们议论最多的话题,不管课前课后,都在打听谁谁报了啥项目,谁谁一定能得第一的话题,然而对于临时抱佛脚的同学们来说,平时的锻炼并没有跟上。 就拿韶云自己来说,因为忙着学习功课、做作业,平时除了体育课很少主动去锻炼身体,毕竟锻炼要消耗能量,而平时饭都舍不得吃饱的韶云,可不敢忍受挨饿的痛苦去消耗本就不多的体能,但最近几天快到运动会了,既然报了名总要去锻炼一下,也好在比赛中得分。 能跑第几名韶云不去想,反正每天牺牲晚自习的时间去广场上跑几圈,也算是为即将来临的运动会磨枪了。晚自习上的少了,习题作业就落下了不少。每次交作业都需要课代表催几次才能完成。 “韶云,你又没交作业啊,刚才班长还在问呢?”刚刚回到座位上的韶云,被同桌莫雯雯告知班长来催交数学作业本。 “又晚了,还有两道题没做呢,快下晚自习了,今天又交不了了。”韶云无奈地回答道,最近的晚上跑去练习跑步,总把作业拖到最后一刻。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久,周五这一天的早上,学校的大喇叭响起了通知:“各年级组请注意,学校的秋季运动会今天就要开始了,请各个班级提前到青年圩广场参加开幕式,接下来的三天时间是运动会的比赛,请各个年级组报了名的同学到赛区集合,注意自己年级组的比赛项目和比赛时间,比赛期间全校师生一律到赛场参加运动会。”抑扬顿挫的播音是高年级组的播音员,甜甜的声音带着官式的音调,让同学们一下子沸腾了,运动会就要开始了。 秋风习习,不热不燥,学校的秋季运动会开始了,本次运动会是以田径运动为主,天空之镜没有那么清明,虽然有些灰蒙蒙的,但同学们非常的激动,为期三天的运动会,开启了同学们不上课的自由时光。不管是报了名参赛的,还是作为拉拉队的观看者,都一样的兴奋和激动。 学校的大喇叭广播完通知后,同学们纷纷涌出校门,往青年圩广场奔去。偌大的广场,被各个年级班级的方队占据着,大广场北侧的观礼台上,搭起来台子,红色的桌布覆盖着长长的台桌,上边放着扩音筒和各色比赛用具。开幕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韶云随着班级的队伍站在观礼台的正前方,三千米的比赛是第二天才进行,今天是开幕式,完了以后是一百米赛,二百米赛,和跳远比赛,年级比较多,参赛的同学都从老师那里领取一份比赛的时间和赛区年级表。都在为自己的赛程做准备。 隔壁的二三班的队伍也陆续到齐了,韶云的眼睛关注的是三班的钱虹虹,不知道她来了没有。在众多的同学中,韶云一眼就瞧见了钱虹虹的身影。她今天穿了一身带白色条纹的蓝色运动衫,韶云很惊讶,难道她也报了比赛项目,韶云远远地看着,他知道以前钱虹虹经常性打羽毛球,受闺蜜梁珊珊的影响也爱玩小球类运动。田径运动并不是她的特长,看来上高中以后,她更喜欢运动了。 开幕式很快就开始了。各班的运动员们便环绕操场走了起来,看着非常的壮观。韶云和几个报名参加运动的同学也代表高一(1)班走在队伍中间,来到了指定的位置,等到所有班级的运动员都走入指定的区域后。观礼台上方雄壮的国歌声开始从大喇叭中奏响,国旗冉冉升起,同学们整齐划一地向国旗行注目礼。 校长宣布了比赛的日程,接下来的安排中比赛在各个区域一个接一个地开始了,上午十点钟时,一百米的短跑比赛开始了。韶云瞧见了钱虹虹走到了起跑点上,知道她报了一百米的短跑项目,而韶云的一班,女子组报名的只有陈妍妍一人。 “快看那就是我们班的运动健将一一陈妍妍,她参加一百米短跑比赛,快去终点给她助威!”班级的曲鸣大声地吆喝着其他同学,带头往终点二十米处跑去。而韶云此时关注的不是陈妍妍,而是身穿蓝白相间运动服,英姿飒爽却书生气十足的钱虹虹。 韶云远远看去只见钱虹虹站在第三跑道处,不停地跳跃着活动身体,激发出赛前的体能准备,整装蓄势待发。“嘭~”发令枪响了,起跑线上的运动员像离弦的箭一般飞奔出起跑线,运动员个个如一匹匹千里马跑了出去,不相上下。 曲鸣和班级的几个同学大声地为陈妍妍大声呐喊助威,连带队的班主任老师更是不住地为陈妍妍鼓劲。而此时的韶云紧紧地盯着起跑略慢的钱虹虹,心里在默默地为她加油,快接近最后几十米的距离,陈妍妍和另外一名女同学已经开始发起冲刺,把别的运动员远远地甩在后面,遥遥领先。 而此时的钱虹虹还在第四的位置上,韶云忍不住着急,突然大声地喊了出来:“钱虹虹,加油!”赛场上本来就快要脱力的钱虹虹听见熟悉的加油声,一下子内心激荡起来,咬着牙拼了全身的潜能向前冲去。而此刻的终点线上,各个班级的同学都喊着同班级的运动员的名字加油。 “陈妍妍,加油!”曲鸣和郝翎的声音夹杂其中。而三班喊钱虹虹加油的声音都不大,只有韶云的声音高过了所有的声音,传入钱虹虹的耳中。 而在刹那间陈妍妍已经冲过了终点的红色标识带:“太棒了!陈妍妍”曲鸣和几个同学兴奋地大叫着.班主任老师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他太高兴了,一班第一天就突破了,有的女同学还高兴地流下了眼泪。 而在韶云的加油声中,钱虹虹也爆发了自身的潜能一下子冲到了第三的位置,几乎是和第二的同学相差不到一两秒钟过了终点。但也彻底累瘫了,用手捂着自己的肚子拼命地呼吸着,她太不容易了。 看着钱虹虹终于进入前三的名次,韶云赶紧捂着自己的嘴巴,左右看了看,还好同班同学都紧张地盯着班级的第一名陈妍妍,并没有人注意到他在为别班的运动员加油。也许吵吵嚷嚷的运动场上,只有钱虹虹本人和韶云自己知道韶云在为她加油。 跑完比赛的运动员,短短的一百米,但高体能的消耗,让她们都大汗淋漓,缓慢的恢复一下后,都瘫坐在运动场上。高一年级组赛完之后,是高年级组比赛,韶云他们的班级唯一参加的女子一百米比赛项目,就被陈妍妍拿了个第一名,算是不小的收获。第二名被五班的同学夺得,第三名被三班的钱虹虹得到。 剩下的赛事韶云并不太关注,他要准备自己明天的比赛,他悄然地接近钱虹虹休息的区域,看着她渐渐恢复了体能,知道她已经缓过来了。发现了韶云的目光,钱虹虹感激地向他点点头,又被同班的同学围着问长问短了。 一天的运动比赛很快就结束了,得到名次的运动员,要到运动会结束时统一颁发奖状和奖品,几班欢乐几班愁,高一(1)班好在第一天就有一人上榜,也算是有所斩获。议论纷纷的同学回到学校后,都没有平复下心情,学习也被忘在脑后,除了议论比赛,谈论最多的就是比赛中的那些涌现出的第一名。 竖日,比赛依旧进行,下午两点钟韶云迎来了自己的比赛,三千米长跑,参加比赛的人有二十几人,几乎就像马拉松式的比赛,起跑线上根本不似百米赛事的那种起跑方式。 运动员几乎都是挨着并排站在起跑线上,三千米要围绕广场跑道跑完六圈的距离。金风送凉,落叶缤纷,天气渐渐地凉了,天空中弥漫着雾气,天公不作美,眼瞅着要下雨了。 比赛按时开始,发令枪响起后,二十几名运动员一下子如万马奔腾般往前拥挤着跑去,韶云今天穿了一套薄款的宽松的衣裤,特意穿上了新洗干净的白球鞋,身子和脚步都非常轻盈。 起跑后韶云跟着其他人向前跑去,凭着灵巧的步法,很快就越过一个个同学,跑到第一集团中,第一圈过后,韶云加速紧跟着第一的同学向前跑,这时的天空已经飘下了小雨,八百米后韶云感觉体力消耗的太快了,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贴着身子的衣裤有些不舒服了,但看着你追我赶的运动员大军,还是没有放慢脚步。 跑道边上同班的同学都跟着圈在为韶云加油,韶云不知不觉地在加油声中加快了脚步,韶云开始领跑了,一圈两圈,已经跑完了四圈,但感觉后边的运动员追的很紧,韶云不敢放缓脚步,到了地五圈完成两千五百米的时候,韶云感觉已经要脱力了,脚步随着有点潮湿的跑道有点打飘了。 韶云努力的大口呼吸着,胸腔已经有限发干发痛,快喘不过气了,最后一圈,韶云在拐弯处看见了圈外焦急呐喊的钱虹虹和同学,站在场边对着自己挥舞着手臂。韶云要紧牙关想加速冲刺,最后三百米的距离,就在拐弯处,后面的运动员想超越韶云,一下从内侧撞在了韶云的后背上,两个人都快脱力的情况下一下子都摔倒了。 第二十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 雨有点大,韶云此时已经有些看不清楚跑道上的情况,他趴在地上,耳边只有一个个超越的脚步声。“韶云,站起来,加油,别躺着了!”钱虹虹的声音在韶云的耳边响起,韶云努力地按住自己的胸口,艰难地在雨中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前面还有两百多米的距离没有跑呢,不能放弃,韶云给自己疼痛的身体下着命令。汗水、泪水、雨水模糊了韶云的眼睛,他用衣袖擦了一下眼睛,继续往前迈动脚步,他要跑完全程。 在钱虹虹的鼓励声中,韶云靠着坚强的毅力,忍着磕膝盖的疼痛跑到了终点,前面已经有九人到了终点,韶云第十名,也是最后一名,其他的运动员都在中途跑丢了,提前退场。一场堪称马拉松式的比赛在雨中落幕。韶云带着遗憾一瘸一拐地走在湿漉漉的雨中,独自承受着落败后的伤痛。 “快看,那个家伙就是刚才领跑的人,到最后挡着我了,和我撞在了一起,害得我第一名也泡汤了,看他那样子,应该摔的不轻,好在我现在的腿已经好了,活该,今天我碰着他真是倒了邪霉了。”声音虽然不大但传入韶云的耳朵却非常的刺耳。正心情郁闷的韶云一下子就火冒三丈,心里憋的难受,实在是忍不住了,转头盯着几个走过来的同学大声道:“你在说什么呢,有本事当着我的面再说一遍,混账东西,不是你撞着我,我会受伤?”看着脸色铁青的韶云出言不逊,走在中间的一个矮个子偏瘦的同学皱着眉毛,左右看看自己身边的两个同学,胆子一下子壮大了。 “小子,还说不得了,你算什么东西,不是你,我一定能得第一名,就说你了,倒霉蛋,碰着你我真是撞了霉运了!呸呸,晦气!”矮个子男孩一阵泼妇骂街似的,对着韶云就是一阵啐吐沫。 韶云看着矮个子男孩那嚣张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本就窝火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了,在情绪爆发时,腿疼的影响一下子忽略不计,转过身子,几步就冲到了矮个子男孩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着,怒火中烧逼视着他吼道:“你他妈的再说一句,看我不撕烂你的嘴巴!”被韶云恶狠狠地提着衣领着,矮个子男孩一下子吓到了。 “这位同学,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呢?先放手,大家各让一步。”跟在矮个子男孩边上的两个同学急忙上前打圆场,但看着发怒的韶云,没有动手帮助矮个子同学的勇气。 正在僵持的档口,韶云非常想挥拳砸向矮个子同学的头发泄心中的怒火,“韶云,这是怎么了,凌枫,你们几个怎么和我同学闹矛盾了。”正路过的季小青看见韶云要和她同学打架,急忙赶来劝阻。 “季小青,这个家伙就是你同学,看在你的面子上,就不削他了,不过叫凌枫的小子,你给我记住了,我就是一班的韶云,你要是再管不住你的嘴,今天你撞我的这笔账没完,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现在就道歉,不然我一定教你怎么做人!”韶云的火气,并没有因为矮个子男孩是季小青的同班同学而消融。 “凌枫,今天的比赛我都看见了,你撞了我同学韶云,本该给他道歉的,怎么还闹上了呢?你是不是和同学们嚼啥舌根子了,让我同学这么生气,你不道歉,我可不管你了。”季小青看看仍然生气的韶云,往后退了出去,季小青了解韶云,不是惹到他了,不会发这么大脾气的,而且韶云很会打架,季小青知道,矮个子凌枫如果没人管他非被韶云打趴下不可。就是边上的两个同学帮着都不一定是韶云的对手。 “咳咳,对不起,那个同学,我错了,我不该背后说你坏话,你看季小青是我同班同学,就放过我。”被勒紧脖子的矮个子凌枫快被韶云提起来的身子,有些颤抖地说着软话儿,不敢再嘴硬。 韶云见凌枫服软了,心中的怒火降了下来,把他的衣领松开冷着脸说道:“记住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有时候自己做错事了,别蹬鼻子上脸,找别人的不痛快。触碰到别人的逆鳞,别怪别人不留情面!你走!” 丢下手中的凌枫,韶云头也没抬就往前走去“嗨,韶云等等我啊。”季小青看见韶云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就走了,赶紧在后边追了上去,边追边喊着。 “你还有事?”韶云停下脚步,语气并没有那么温暖。 “没事就不兴和你说句话啊?腿伤没问题,看你走路吃力的样子,伤哪里了,去医院?”季小青追到韶云的跟前关心地问道。 “没啥事,就擦破点皮,没伤到筋骨,休息几天就会好的,你不和你那些同学一道回?”韶云有意无意地提到季小青的同学。 “没事就好,看你说的,我和他们又不是特别熟,就一个班级的同学,平时话都没有说过,还没有和你熟悉呢,怎么不高兴啦,我可不是帮着他们,我看你有腿伤,再把人给打了可不太好。”季小青白了韶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哦,我没有不高兴,毕竟你和他们是一个班级的,运动会就是一个班级荣誉感,雨越来越大了,赶紧回学校。”韶云说着就不管季小青的表情,往回走去。 雨有些微凉,风也开始加速,树叶在风中飘落,季小青不言语跟在韶云的后面,急急地往回赶去。 “韶云,季小青,等等我。”侧面的围墙边响起了钱虹虹的声音,正在墙边躲雨的钱虹虹看到韶云和季小青打边上过,赶紧喊着追赶过来。 “你们不躲会雨再走吗?这样跑到学校会湿透的。”追上来的钱虹虹边跑边说。 “我已经湿透了,要不你们躲会,这雨估计没得停,越下越大,反正没有雨伞,要不了几分钟就能回到学校了。”听到钱虹虹的话,韶云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韶云的心里,也许雨水的清凉,能降下自己的情绪,他需要一种洗刷,那种内心的痛苦需要排泄掉。 “那我们也和你一起回。”钱虹虹似乎领悟了韶云的内心,她也坚决地用两只手捂着头部,跟紧了韶云和季小青的脚步,除了风声和淅沥沥的雨珠吹打在身上,三个人迈开脚步在雨中奔跑。 钱虹虹和季小青可能就是为了陪在韶云的身边,知道今天的韶云受到了打击和委屈。那种痛苦的心情她们能够体会到。 运动场上的那一幕,钱虹虹记忆犹新,她也参加了比赛知道那时候场上的心情,在韶云领跑的时候,她的内心是极度的亢奋激动,又有些担心,她默默地为韶云加油,因为从情感上,韶云在比赛中不顾一切的为她呐喊加油,给了她很深的感触,她在心里感激涕零。 而在韶云比赛的最后的时刻,她却在嗓子眼里没有喊出声,她还没有突破自我的束缚。在看见韶云摔倒的那一刻,她心疼的想跑上前去,但她没有去做,只是心里刹那间的想法,就止住了脚步,她还抹不开面子。看着有点忍着腿疼的背影,她觉着自己有些心疼韶云。后面韶云和别人发生矛盾,钱虹虹在围墙的另一面没有看见。 “虹虹,快点,你怎么这么慢啊?”沉浸在韶云背影中的钱虹虹不由得放慢了脚步,季小青回头看着被拉远的钱虹虹大声地喊着。 很快三个人跑进了学校的大门,在宿舍的广告牌下,停下来脚步,韶云用手抹着脸上的雨水和汗水,喘着气,等着季小青和钱虹虹的到来。 季小青的头发也湿了,贴在脸上和额头上,别有一番味道,米色的秋衣被雨水淋湿了,贴在身上,身材看着更加成熟可爱。钱虹虹紧随其后,双手抱头也挡不住风雨的侵袭,马尾辫贴在衣服上,再也甩不起来了。白兰镶边的运动装,裹着身体,她快跑不动了。 “哎呀,妈呀,可累死了,比赛场跑步还累,哈哈,小青,看你,好有型哦。”刚到广告牌下的钱虹虹,刚抬眼就看见面前的季小青,玲珑的身体,被雨水裹着凸凹有致,一下子笑弯了腰。 “虹虹,你要死啊,还笑我,你看看你自己,快成啥了,一条水里刚捞出来的美人鱼。”季小青被钱虹虹笑的不好意思,也开始调侃起她了。 边上的韶云看了看相互取笑的钱虹虹和季小青,这一刻他的心非常温暖,他看着都淋湿了的两个的同学,心里非常感激,她们俩都很美,是一种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美,年少的她们还不算惊艳,青涩中带着几分羞涩的感觉。也许太熟悉的缘故,怎么以前没有特别注意这些呢。 “赶紧回宿舍换衣服,别把你们冻感冒了,秋雨凉的很。”韶云看着两个还在取笑打闹的同学,开口说道。 “嗯,韶云,你也回去换衣服,你的腿伤要赶紧处理,别被雨水感染了。待会我拿点消炎药给你,我从家里带的有,回头你出来一下。”钱虹虹盯着韶云的膝盖关心道。 第二十一章 你希望我赢吗? “嗯,嗯”韶云答应着。 宿舍中没有几个同学回来,大部分同学都在运动场上,赶上下雨,都躲雨去了。韶云是因为心情低落,加上腿伤,才匆忙地冒着雨赶回学校,而季小青和钱虹虹纯粹是受韶云的感染,才一起跑回来的。 韶云简单地擦洗了一下,换去潮湿的衣服,把腿部的伤用热水敷了一下,有些瘀青和破皮的擦痕,沾着水还是疼的韶云龇牙咧嘴。收拾完一切,韶云喝了一杯热水,拿了把雨伞出了宿舍的门,到广告牌下面等着钱虹虹。 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弥漫的雨雾让校园笼罩着一层薄纱一样迷蒙。收起雨伞的韶云,静静地看着眼中落下的点点滴滴玉珠一样晶莹的雨。钱虹虹出现在女生宿舍门口,她换了一身卡其色的秋衣,朦胧的视线中透着隐隐靓丽。 好看的头发遮在雨伞下,手里拿着一个简易的袋子,下了台阶往韶云站着的广告牌下走来。韶云隔着雨幕看着款款而来的钱虹虹的倩影,那一刻韶云的心是暖的。 “等急了,我刚刚把头发弄干,都打湿完了。季小青还没有洗完呢,我先过来了,韶云你把裤子撸起来我看看你的膝盖,我这拿了一些消炎药膏,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粘了雨水不消炎会感染的。”钱虹虹迎着韶云的目光,收起手中的雨伞,把胳膊上的袋子取下来,面对着韶云轻声地说着。 “没等多久,我也刚到这里没多会儿,膝盖不太严重,就一点擦伤,主要是瘀青有点疼。”韶云说着话轻轻地撸起自己的裤子露出擦伤的膝盖。在钱虹虹面前有丝丝的羞涩感,毕竟钱虹虹是个女生。 钱虹虹弯腰蹲在韶云面前,仔细地检查着韶云受伤的膝盖,看着边上的瘀青和擦破的红色结痂的皮肤,钱虹虹的心一阵收紧:“都这样了,还不严重呢,这得多疼啊。”钱虹虹小声嘀咕着,然后拿出袋子里的瓶子,取出酒精棉球沿着膝盖的伤处轻轻地擦拭消毒,棉球粘在韶云膝盖伤处的那一刹那间,韶云疼得直咧嘴,差点控制不住把腿拿开,但还是忍住了,咬紧牙关让钱虹虹清洗伤处。 雨在不停地下着,仿佛没有歇息的意念,钱虹虹不愧是医院长大的孩子,不是医生却对处理伤口和包扎非常熟练,不大一会儿功夫就把韶云的膝盖处理好了。 看着钱虹虹温柔的手指滑过自己的膝盖,感触着那一份细心和轻柔,韶云的心里非常感动。“好了,放下裤脚,试试紧不紧。”在韶云暇思的时候钱虹虹完成了手里的工作,收拾完纱布棉球瓶对韶云说。 “嗯,刚刚好,舒服多了,谢谢你!”韶云伸出腿活动了一下,展示给钱虹虹看。 “我害怕把纱布裹紧了,膝盖那里活动起来容易碰着那里的伤,你也真能忍,要是我都不敢走路了,我这里给你一点药膏和纱布,你觉着不舒服了就要换一下,天也不早了,我去喊下季小青,一起出去吃饭?”钱虹虹把手里的袋子交到韶云的手里说。 “那你快去,我把袋子放宿舍去,马上回来,就到学校大门北边有个小吃铺。”韶云和钱虹虹说着转身往宿舍走去。 韶云之所以要回宿舍,一是把袋子拿回宿舍,主要还是要把包里的钱拿出来,钱虹虹帮着自己处理了伤口,这饭自己一定要请她的,很快到了宿舍放下手中的袋子,翻弄着自己的包裹,生活费已经不多了,仅有的十几元钱韶云一般不敢乱花。 家庭的拮据让年轻的韶云在许多地方不能大方,他时常想着家里的情况,在学校韶云很少外出吃饭,同学有时候央着,也借故婉拒,他不想让人知道他的拮据和要面子。 但对钱虹虹和自己的情谊,韶云舍得,哪怕花去一周的伙食费,韶云也愿意。重新回到广告牌下边,钱虹虹和季小青还没有出来。雨还在唱着歌,随风飘着,玉珠一样不停地跳着舞,看着雨幕韶云一阵心荡,不由得幻想着: 我似一颗孤独的雨珠。 随着风高高地飘游在天空之上。 突然我看见一大片绿草鲜花。 似蓝银草在遍地开放。 她们开在湖畔,开在谷底,开在树下,开在校园。 她们随风耀眼,欢歌嬉舞,摇曳多姿。 宛若银河里的星星。 闪烁着蓝盈盈的晶莹。 她们沿着河畔不停地扩展。 仿佛无穷无尽。 一眼看去仿佛万千蓝色的精灵。 粼粼湖波闪动着。 随着蓝银草欢跳。 光芒是那么的轻巧雀跃。 我的心重新充满了快乐。 虽然雨幕下还是一片迷蒙。 两个女生俊俏的身影出现在韶云的面前,眼神中流露出许多相似的情感。“等急了,就小青麻烦,吃个饭还要打扮一下,看看她好看?”钱虹虹的笑声把韶云的沉迷惊醒。 “啊,虹虹还说我,你不也收拾自己了啊,还抹了雪花膏呢,不信韶云你闻闻她的身上香不香。”季小青再不是以前矜持的模样,在老同学面前露出了小女生模样。 “你俩都好看,彩云一样。”韶云被感染了心情,沉闷的心一下子开朗起来。 “这下着雨呢,哪来的彩云啊,哈哈,还是去吃饭,都饿了。”钱虹虹一听韶云的夸赞,还是想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对,走,等雨停了再看彩云,现在就让两朵彩云飘去吃饭。”季小青也跟着俏皮起来。 三个人一下子愉快起来,走在雨幕下,两把小伞跟着一把大伞移动着出了校门。雨天的小餐馆没有啥生意,走进小餐馆,打着瞌睡的老板感觉有人进来,赶紧起身,把三个人让进屋里,靠窗户的一张小长桌子,摆上茶水,韶云让钱虹虹和季小青坐在对面,自己和钱虹虹面对面地坐着,把两个人的水杯添满。 “几位,想吃点啥,有炒菜,烧菜,凉菜,都是新鲜的菜,这里有菜单看看。”老板殷勤地递过菜单,放在桌面上,满脸堆笑。 “钱虹虹,你选,看你喜欢吃点啥,你和季小青都看看菜单。”韶云把菜单递到钱虹虹手里。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喜欢吃辣子鸡,红烧豆腐,就这两个,小青你选爱吃的菜。”钱虹虹报完菜名把菜单传给边上的季小青。 “我更简单,一盘蘑菇炒青菜,青椒肉丝,韶云你喜欢吃啥我帮你一了。要不你来盘炒肚片,土豆丝怎么样?再给你来二两的白酒,我陪你喝点,别担心,说好了,今天我请你俩,我早就想和你们一起吃个饭了。难得明天不上课,运动会还没有结束,我也没报名参加,你俩都比完了,放松放松。”季小青今天话一下子变得特别多,或许她知道韶云的心情和心里的想法。 这样善解人意的季小青让对面的韶云心里一暖,内心充满了莫名的情绪,心里暗自想着:季小青竟然知道自己心情低落想喝酒,也知道自己口袋里拮据,把所有的自己内心的想法都说了出来。 “好啊,好啊,我也要喝,就半斤酒!”钱虹虹也跟着季小青嚷嚷着。 “菜都点完了,那我这就去准备了很快就好,几位先喝茶聊天。”老板拿着菜单转身进入厨房准备炒菜。 里间很快传出菜的香味,韶云又给钱虹虹和季小青加了一杯茶水,没有言语,季小青先和钱虹虹聊了几句女孩的话题,然后转头看了看窗外的雨,抬眼看着独自喝茶的韶云,或许有些话题只能在喝了酒的时候才能放开了说。气氛如窗外的天空雨幕一样压抑。 很快菜就上来了,老板拿了三个小酒杯,递过一瓶半斤的白酒。韶云接过酒瓶,轻巧地打开瓶盖,一股酒香传出来,韶云的心一阵舒泰,也许此刻他太需要这种东西了。 把季小青和钱虹虹的酒杯都加满后,韶云用两个手指捏起酒杯,看着面前两个美丽的女孩,内心充满了感激。“钱虹虹,季小青,谢谢你们,第一次一起喝酒,我敬你们!”拿起酒杯的韶云,一下子有了男孩子特有的味道,一口把手里的酒喝个一滴不剩。 钱虹虹和季小青相互看了看,也学着韶云的样子,把酒喝入口中,但很少喝酒的两个人都差点呛着了,辣味让钱虹虹的眼泪都出来了。 “都说酒是好东西,原来书上说的全是骗人的,怎么这么辣啊,不来了,我不行了,赶紧喝口茶稀释一下。”钱虹虹忍着口中的辣味边嘀咕边把手边的茶水往嘴里送。 一杯酒下肚,火辣辣的,季小青也体会到了酒的烈度,她挑了一块肉放进嘴里,享受着酒和肉香的双重刺激。“不错,不错,酒就是给力,我长这么大了,还真没有机会品尝这么过劲的酒,来再喝,韶云,我陪你,知道吗?你今天比赛应该是第一名的,我确定的,你一直领先跑着,我都跟着呢,都是我们班那个家伙把你给撞了,他就是个无赖,韶云我敬你一杯,你是最棒的!干了!”季小青一口喝了手里的酒。 “好,我也干了,季小青,谢谢你,你希望我赢吗?撞我的凌枫可是你们班的荣誉啊。”韶云看着脸有些发红的季小青也把手中的酒喝完。 第二十二章 输了比赛赢了芳心 “韶云,我早就和你说过,我希望你是第一名,不仅仅因为你是我初中的同学,我喜欢看你跑起来风一样的霸气。你是所有比赛中跑得最好看的人,我说的是心里话。”酒精起了作用,季小青已经有点微醉,说出的话儿,让韶云一阵感动,韶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竟然有人愿意这么推心置腹地和自己说心里话,还带有情感的话题。 几杯酒下肚,话题逐渐的多了起来,聊到了运动场上的比赛,聊到班级的名次和荣誉,钱虹虹只喝了一杯酒就有点晕了,再不愿意喝酒,季小青凭着毅力喝了三杯,快醉了,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了。韶云心情本来低落,对酒的承受能力也没有平时那么好,三个人喝完半斤酒,大部分都到了韶云的肚子里。韶云也有些晕乎乎的感觉。 看着面前脸色红润的两个美丽同学,韶云的心情渐渐的翻开了阴霾的一页,变得多话和健谈。窗外的雨已经变小了,吃光了面前的菜,三个人各吃了一小碗米饭,饭局就此结束,韶云掏出身上的钱要付餐费,季小青急忙拦住,带着不高兴的语气说道:“韶云,说好的今天我付费,别和我争,不然我生气了。”说的认真诚恳,最后季小青付了费,三个人出来小餐馆。 “韶云,虹虹,我们到河边去玩会,看看雨雾下得河畔,现在回去有点早。”季小青被风一吹有点清凉的感觉,突然很想去河边玩,就对韶云和钱虹虹说道。 “嗯,走,我也不想回去,去玩会儿。”钱虹虹随声附和着季小青的提议。 “那去!”韶云看她们俩兴致很高,就应声道。 三个人三把伞,在街面上移动,秋天的晚雨不急不慌,雨气绵延,秋风肃杀。雨依然在肆无忌惮,路面上晶莹的雨珠连成一片。下水道流不彻积攒而来的雨水。开始瞒过压制的井盖,在强大的水压面前,盖子显得无能为力。一次次被掀开,喷出如柱的水环如天女散花一般美丽。 时而有车子驶过,溅出的水花儿散在韶云、钱虹虹和季小青的裤脚上,浸湿了衣服、鞋子、裤脚。带着一股下水道特有的味道,韶云在路边停下,努力地支撑着雨伞,试图挡下这飞剑般的雨珠。顺便遮在钱虹虹和季小青的前面。但纵使韶云再怎么努力,一切都是徒劳的。 只能低低地暗骂一句:该死,这司机真让人讨厌,有一天,我一定把你名字写在这瀑布一样的水环中。然而雨珠落下时,还是把车牌和司机的名字一起带走了。 很快出了街面往河岸的桥边走去,无论你走那一条路,都避不开雨水的问候,河畔的视野已近了,雨雾中透着朦胧,大坝的边缘居住人的地方,雾珠更加拥挤,天幕下除了雨还是雨,韶云不禁在想:这是谁的眼泪,怎么这么悲伤。 可能就是那些失落在大自然中的迷灵,没有身体时的彷徨。 “快看,河里停了好多船哦!”到了河畔钱虹虹忍不住叫着,顾不上手里的雨伞,探着头眺望。 望着淮河的河流,在雨雾中,像雾气腾腾的巨蟒,水珠打动的如霹雳般的朦胧的光带,想象着发源自冥冥之中遥远的桐柏山脉,又消失在云层里的暗影。 这时候,韶云感到自己的精神不由得振作起来,思想更加敏锐,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表述的,与白天感受截然不同的思绪。虽然在雨雾中但浩瀚的河水,无息无声,字字残留,让人不由得洗涤了心灵。 “哇,太美了,我早就想在下雨的时候来看河畔了,仙境一样迷蒙,梦幻一样美丽。”季小青直接放下雨伞,走到岸堤坝上,极目远眺,看着雨中的淮河那奇特的景致,脑子一下子清晰起来。 一艘轮船正在雨雾中、宽阔的河道上滑行,像一只披着火红雨衣的怪鸟。船尾发出吱吱的水声,宛若大鸟在拍起两只沉重的翅膀。遥望对岸的堤边,有一盏灯在闪烁,它在水面上漂浮,仿佛渐渐变成一道刺眼的红光。这或许是渔民在雨雾中叉鱼。 然而看着那雾气中荡着的光亮,却令人感到像有一颗孤星划破长空,落到河面上,于是,河面上便有一朵火红在翩翩然。 韶云心中荡起一阵暇思,想着,等我学业有成了,书读够了,就去走遍江山湖海。那时候我什么都能明白,我要去教育别人。是啊,我要掏心掏肺的把自己许多心里话说给别人。 和他们说心里话,然后去吐露自己的心声,让这个世界都认识自己。“钱虹虹,你看那迷雾下的船帆,划去的迷雾是不是错落有致,像破开的天幕,雨融烟淡,惊退轻寒。”韶云不禁欣喜忘却了一天中的烦恼和失落,对身边的钱虹虹说道。 “嗯,看什么像什么,动态的迷雾加上玉珠一样的雨珠,似雏鸡初啄,唧唧翻巢随母出,蹒跚由母分餐。且试新芽,犹在桃李下,更比李花鲜。弄晴风暖,有莺来语秋色宽。河畔堤外万物开颜。”钱虹虹随口而出竟然带出几句诗文来。 “虹虹,你还是那般才思敏捷,不让与人啊,我也赞一句:沿河雾林,袅娜向渔船。两岸芸薹无赖甚,烂漫都到桥边。铺地而来,连天而去,熙攘过尽小溪山。一年芳景,盛邀蝶舞蜂喧。”季小青说完大笑,忘记了头上的雨伞已经拿开,雨珠落在脸颊上,绯红的酒劲已经染了她的媚态,越发的飒爽美丽。 “你们两个都不错,湿景而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佩服佩服,这一趟不虚此行。”韶云心情大好,发自内心的盛赞。 三个人沿着堤坝漫步在雨中的河畔上,看着雨雾中的景致,各自抒发着内心的情感,内心深处友谊的种子在悄悄地发芽。 “韶云,运动会明天还有一天,你腿受伤了,你会去吗?”行走中的钱虹虹靠着韶云很近,雨伞几乎被韶云的大伞给遮住了,雨声中轻声地问韶云。 “这雨下的,要是明天停了,还能比赛,若是依然下着,估计学校会通知延期的,你不是没有比赛项目了吗?要是雨停了,会颁奖的,我去看你领奖!”韶云听着钱虹虹的语气,一下子就明白她的心思,钱虹虹希望自己去看她领奖。如果不是钱虹虹得了第三名,韶云是不打算去看的,他内心的结还在。 “你俩嘀咕啥呢,也不大声一点,是不是还去看运动会比赛,我还是要去的,看虹虹领奖,我为你自豪。”季小青不知道啥时候也挤到韶云的身边,三个人并排走着,脚步在雨中是那么的步调一致。 逛完了河畔大坝,天色在雨雾中黑的特别早,远处的街灯已经闪烁了,三个人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往回走。街路是湿漉漉的,漫天的雨势已经小了许多,雨伞遮不住风雨轻轻的温柔。走过青年路口,运动会上被迟滞的师生们已经陆续地往回赶着。 回校的路上,接近校门时。依然能闻见街边小饭铺的饭香,大部分行人都需要晚餐,饭铺有的忙。韶云和钱虹虹季小青在广告牌下就要分手了,简短的相聚,大家有些恋恋不舍。 “再见韶云,明天要来哦。”钱虹虹看着韶云即将远去的背影,最后还是喊出了心里话。季小青看看钱虹虹,又看看韶云,眼睛里有一丝莫名的情绪。她动动嘴没有说话,但看着韶云的眼神有一丝依恋和怅然若失的感触。 回到宿舍,韶云躺在床上,酒精早已在体内消化,随着呼吸排了出去,他下意识地摸着膝盖,那上边有钱虹虹轻触过的痕迹,她好温柔,要是做个医生一定是合格的。 放开手掌,摸出枕边的书籍:《迷雾生灵六个梦》韶云想看看那个生灵和人的思维有何不同,也许许多梦境就是现实的变异。季小青的音容笑貌和她那酒后的许多话音,进入韶云的脑海中,原来她也有另外一份的魅力。韶云摇着脑袋,驱散脑海中钱虹虹和季小青的影子,他需要静下心来看看那六个梦境。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下来,回来的同学弄出的动静,并没有干扰到韶云阅读的兴趣,他完全沉浸在书籍的阅读中,忘记了烦恼,忘记了时间。 同样不能心静的还有钱虹虹和季小青,一天的内容不多但思维和情感在风雨中一直动荡中,钱虹虹为韶云而内心不能平静,她体会着比赛给韶云带去的伤害,她感触着韶云内心的痛苦和郁闷,也许他已经不那么难受了。 钱虹虹坐在床边想翻看书本的时候,总也静不下心来,她内心有些烦躁不安,她忘记了去打水,忘记了该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她甚至忘记了洗脸,她就那么痴痴地坐在床边,想着韶云的一切。她的情绪和情感,被韶云的影子给左右了,古人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不关风和月”此时的钱虹虹内心的思维已经反常了。 季小青没有洗脸,擦了一下头发就躺下了,她今天太兴奋了,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自己性格中天性被彻底释放了。她摸着还有点发烫的脸颊,她是自恋的,她本能地趋近韶云,想着为他排解他内心的苦闷,也许他是可爱的,但自己并没有迷恋他啊,可和他一起时总能感觉到快乐和兴奋。? 第二十三章 茜夏的本领 竖日,雨停了,雨后的空气特别清新,远动场上,最后的比赛项目在湿漉漉的操场上依旧进行着,许多成绩受雨后场地的影响降低了规格和比分。下午的颁奖仪式是重头戏,大喇叭播放着激情的音乐,高亢而激情。 韶云在下午的时候到了运动场,他今天的主要目的是看领奖台上的钱虹虹,其他的包括班级的荣誉在韶云的心中并没有那么重要。或许韶云就是一个情绪化而且务实的一个人。 韶云班级的陈妍妍得了奖,也站在领奖台上,韶云看着边上班级同学激动的神情,自己虽然也被感染,但还是比较平静,当钱虹虹走上领奖台时,韶云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她的身影,台上钱虹虹面对着下边那么多人,心里还是有些紧张,但她还是在人群中搜索到了韶云的目光,似乎万千众人,唯有那一双眼睛才是自己在意的,自己的骄傲是要彰显在喜欢人的面前。 钱虹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情痴,但她本能地想到了对韶云无时不刻的牵挂。想起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乎他的情绪变化;想起自己在人群里苦苦寻觅他;想起他惊鸿一现带来的喜悦;就知道,或许是一个掉进爱河的人是怎样的身不由己! 带着满脸的笑意,钱虹虹捧着奖状对着下方,可能心中想要被看着的只有韶云的眼光。颁奖活动很快结束了,秋季运动会圆满结束,各班有的欢喜有的惆怅。接下来的日子可就是考试了。欢乐过后的紧张在无声无息中侵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最近班里有个奇怪的现象,运动会上获得奖励的陈妍妍,可能是风头过剩,总被邻座的茜夏同学针对,时不时的找陈妍妍的茬,今天茜夏穿着一件带毛的好看外套,翻领看起来非常有范,她的眼镜有意取下来,乘着陈妍妍转头的时候放在邻座陈妍妍的课桌上,在陈妍妍收回胳膊的时候一下子就碰着了,大眼睛的茜夏就阴阳怪气地喊道:“妍妍,看你怎么能这样,胳膊都挺有力气哈,我的眼镜都被你欺负。”说完话就有些皮笑肉不笑的看着陈妍妍。 “夏夏,你又搞怪,刚才桌上还没有东西。”知道老爱找茬的茜夏,陈妍妍一语道破。 说起茜夏总让人头疼,是个子不大圆圆的脸蛋,淡红色镜框下的一双眼睛透着精灵古怪的神气,班里的同学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她都喜欢作弄,小脑袋里的奇怪想法特别多,她是学校教导主任的女儿,在学校里大部分老师同学都熟悉她。 平时从来看不见她学习,特别喜欢玩,在教室里,还是走廊里,她的笑声总是不断。她想找谁和她一起玩,不管你在干啥,她都有办法把你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眼看就要期末考试了,许多同学在运动会结束以后,马上就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都想在末考的时候考个理想的成绩。 但茜夏不一样,只要是在教室,除了上课时间不言语,课间时间和她邻桌的同学就别想有安静的时候,总有话题和同学说,拉住这个,央着那个和她聊天玩耍,你要是不搭理她,那你就别想有自己的时间,这不陈妍妍就被她给盯上了,有空就找茬,还不能和她闹。 教室内外,只要不上课茜夏的笑声都在,她还带着鸡毛毽子拉住同学下课的时候踢,丢香包是她最喜欢的。考试前的紧张在她那里一点也看不出。但每次小考大考,她的成绩总在上游。许多同学都怀疑她晚上回家偷偷地用功,但看她白天的精神头,一点也没有熬夜的迹象。 有同学有意无意地问茜夏:“夏夏,你的脑子是怎么长得,看不见你用功,考试一直名列前茅,有啥好方法,透露一下呗?” “切,和我一起玩我就告诉你,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简单,嘻嘻。”茜夏笑吟吟和问她的同学说道。 后来大家从一次老师的提问中找到了答案,在一节地理课上,下课时间一直都在回廊里玩耍的茜夏,课堂上被老师提问背诵一段地理位置。邻桌的陈妍妍发现一直没有翻开课本的茜夏,在站起来回答问题前的几十秒内,飞快地翻到了课本中涉及问题的那一页,扫了一眼,然后闭上眼睛缓缓地站起来。睁开眼睛的那一会儿,她就流利地回答出问题的答案来。说是过目不忘的强记忆本领,茜夏算第二没人能算第一。 陈妍妍把她发现的秘密和同学们说了,茜夏的强记忆能力就被众多同学知道了,每次考试前再拉着别人玩,同学们就有了话语:“夏夏,我的脑子不好使,哪像你考试前看一遍就可以了,考试一个答案都跑不了,我得背好多遍也记不住答案啊,就不陪你玩了。” 这样一来二去,考前的大部分时间,茜夏只能自娱自乐,拉不到一个同学玩耍。运动会过后,韶云除了伤腿还在恢复中,更多的时间就是投入到考试前的复习中,人在低谷时,韶云把自己调成“静音模式”,不听不想,方能不乱于心。试图不惊扰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开始那段日子韶云和郑楠两个人相处的很好,上食堂打饭,一起到操场上玩耍,踢球,还在闲暇的时间侃大山,聊些彼此感兴趣的事情。 但最近韶云和郑楠分道扬镳了,因为总感觉原来许多相似的地方,并不能维持那种友情。互相谈论的时间和接触的话题变得少了,郑楠总是匆匆忙忙,好像有许多自己的事情,但并不愿意把心事吐露出来。 时间久了就淡了他们之间的情感,不过,郑楠也是个严肃认真的人,性格倔强,人也聪明,还写得一手好字。也许在潜意识里,韶云感觉到郑楠可能谈恋爱了,但没有亲眼看见,也不去做过多的揣测,就比如韶云自己一样,通过运动会过后,两个以前的女同学闯进了自己的心,时不时的让自己的情感世界不容易把控。或许韶云只有在跌入低谷时,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忙于备考的同学中绿珠是最不能心安的,“我明知自己的情绪全部被他垄断,为什么还要违心地否认爱情?”即使快考试了绿珠每时每刻都想着郑楠,他已经占据了她的全部身心。这种内心的冲动一经显现,就迅猛地主宰了她的心志。 运动会后大家都变了,都在忙着学习,绿珠内心煎熬着:“我呢?我在干什么?我在为情所困!我在拿前途当儿戏。鬼才知道,我这是为什么。”她强迫自己看书,但她看不进去。她恨自己,想到了父亲,愧疚与自责又主宰了她。 有叁天郑楠都没有主动约绿珠了。他在备考,或许他不想让自己的考试成绩变得太难看,最近一段时间和绿珠偷偷摸摸的恋爱,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学习。 由于郑楠的忽视,绿珠的内心变得不安起来,开始怀疑郑楠对她的感情有水分,绿珠并不是那种自命清高的女孩,她一但感情投入,就有些黏人,甚至一刻都不想离开郑楠。巴不得郑楠天天能围着她,一会儿看不见他,心就恍惚的感觉。但郑楠表现的有所不同,自始至终,郑楠都没有在有人的场合下,表现的对绿珠有所不同。都不会大大方方地在她的面前出现过。 越是这样就让陷入情网中的绿珠,越发没有安全感,开始猜测郑楠的真情。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又对我那样呢?为什么要给我说那么多的好听的话?走在路上,绿珠会本能地捕捉郑楠的身影,识辨他的声音,总想找着机会接近他。内心是那么疯狂的呼唤着,希望郑楠能盯着自己看。 内心的渴望和矛盾让绿珠倍感煎熬,于是她实在忍不住了,就写了一个便条,夹在一个本子里,在放学的时候遇着下楼梯的韶云喊道:“韶云,你要回宿舍吗?这个本子能不能麻烦你带给郑楠,记得你每次吃饭都和他走在一起,谢谢哦!”绿珠大大方方地把本子递给韶云。 “没问题,我遇着他就交给他,不过最近他很少和我一起,你放心,我一定交到他手上。”韶云虽然没有和绿珠打过交道,但和郑楠的熟悉被绿珠叫破,还是爽快地接过绿珠手里的本子。 看着远去的韶云,绿珠期盼着郑楠看见字条时能够抽空见他一次,她的内心太难受了,考试的压力,对郑楠的依恋,让她寝食难安。 或许郑楠一个真诚的笑脸,一次深情的亲近就能释放自己内心的压力。她已经顾不得许多,哪怕是让不太熟悉的韶云带字条,她也毫不顾及了。为什么我选中的是他而不是别的其他人?我第一次想信任的怎么会是他,还是遇见的突发就是一个求助。平时看见韶云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或许是看见两次他和郑楠走在一起,才有的信任感。绿珠相信他一定能帮助自己。 绿珠坐在操场上,满怀希望期待郑楠的出现。这时,她把身上所能调动的一切感官细胞全部调度了起来。她的眼睛在警觉地“监视”周围的一切人事,只盼望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 第二十四章 歌咏比赛 郑楠没有来,回到家里,绿珠仍然痴心不改,开始渴望有同学给她送来他写给她的便条。但是,她等到万籁俱寂,也没有人出现。 考试如期举行,和运动会的比赛不同,考试比的是细心和内涵的知识面,不是靠毅力和体力就能超越的,更需要不躁不急才能答出好成绩来。 韶云认真地阅读着试卷,不慌不忙地一题题过着,昨天绿珠托他办的事情,他当晚就办了,一见着郑楠就把本子交给了他。 韶云并不知道本子里边有啥古怪,也不想分心去想。郑楠接着本子只是问一声谁给的,就再没有言语。最近他们之间交流已经很少了,韶云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还是很认真地把本子亲手交到郑楠的手上。 郑楠知道是绿珠想见他,但犹豫了一下,最后没有出去,他有好几门课没有来得及复习,他有些心烦意乱。 绿珠的苦恼没人理解,她几乎一夜无眠,考场上精神恍惚,看着手中的试卷,一脸的茫然,自己最近状态太糟糕了,这下慌神了,脑子的困意全消,但身上的汗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她担心自己考不到分,这次无法和父母交代了。 陈妍妍的得奖让她兴奋了好几天,但考试了,却没有运动场上那么随心所欲,自己的复习不到位,许多题看着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耐心地低头思考答案,谨慎地答着试卷。 茜夏还是一如既往的灵动活泼,她考前的突击强记又起到作用了,挥笔如风,飞快地答着试卷,她的记忆力不是一般同学能比的。 期末考试对每个同学来说,都很重要,成绩的好坏,已是衡量在校期间学习的努力程度,考好了,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对于自己和家长都好交代。考差了,自己难过,家长也不开心,觉着拿钱给孩子上学,孩子却玩掉了,无论如何都解释不清楚。 可想而知漫长的寒假生活,大部分学生都会被逼着学习,完成寒假作业,想在假期玩玩,门都没有。而成绩好的学生就相对自由一些,想学就学,想玩就玩,家长都会惯着。谁让自己的孩子聪明,成绩好呢。这就是考试的分数给每个学生带去的差别。 农村孩子成绩的好坏,做父母的一般只是随口问一下,并不会太认真地去了解孩子的具体考试成绩,因为大部分家长并不识字。孩子在读重点高中,家长就已经觉着那是很高端的学校了,都会以孩子能上学为骄傲。 韶云在运动会受伤后,考试成绩也还过得去,班级能排在前二十名,韶云自己已经很努力了,要不是太喜欢看课外书籍,耽误了一点学习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都非常努力地完成功课。 考试过后,一个即将离校得傍晚,韶云在去图书馆还书的路上,遇见绿珠,被拦住了:“韶云,那天我交给你的本子,有没有帮我给郑楠啊?” “我当天就交给他了,在宿舍里边,我还告诉他是你让带的。他没有和你说吗?”面对绿珠的询问韶云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哦,这样啊,知道了,谢谢你哈,没事了。”绿珠知道了答案,神情有些失落地冲着韶云点点头,然后转身地离开了。 “这个绿珠,感觉有些恍惚,不对劲啊?”韶云自言自语道,“难道郑楠没有和她说拿着本子了,好奇怪。”摇摇头韶云不再去想,赶着把书换了,好离校回家。 虽然隔三差五地回去,但放假回家感觉上不同,韶云收拾完行李,内心已经非常想家了。所有的不愉快都会在回家的那一刻消失,心情豁然开朗起来,一种雀跃的冲动,放松的心情是一种释然的感觉。 有意无意,背着行李的韶云还是往女生宿舍望去,在这个学校,韶云与同学保持着非常纯粹、简单的人际关系。唯独对初中一起过来的钱虹虹和季小青有些特殊的情感。 在女同学中,谁的眼睛如一泓秋水,谁的笑靥灿烂如花,谁心地善良,谁勤奋用功,韶云时有发现,但从来不放在心上。只是有钱虹虹的身影,就会痴痴地看着想着。 一种期待在心里泛滥着,仅仅假装整理行李,站定不到五分钟,女生宿舍两个提着行李的影子出现了。 韶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总算没有白费心机。“韶云,你这么快啊,还想着怎么能喊上你一起呢?”快到近前的时候钱虹虹的声音响起。 “我也刚刚出来,你带这么些行李啊,要不我帮你拿一样?”韶云看着手上肩上三四件行李的钱虹虹,忍不住说道。 “偏心,没看见还有我啊,这里你帮拿一件,累死我了。”季小青从没这样无理取闹过,但这一次却不客气地把手里的一件行李递上来,让韶云选择。 “没关系,你俩的行李我帮着一人一件,我自己就一件。”韶云看着眼神不善的季小青,赶忙接茬说道。 “没事,我自己能拿,你帮小青拿一件。”钱虹虹倒是没有那么多想法,看着韶云说。 “开个玩笑,我也能拿完,就是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诚心。”季小青笑着看看钱虹虹,又看看韶云,随口说道。 经过几番礼让,韶云还是帮着钱虹虹和小青一人拿过一件行李,毕竟韶云自己的行李少,也有力气,这里离车站可有一段距离呢。三个人有说有笑地往车站赶去。 学生放假,车站的人流量聚增,韶云三个人赶到车站的时候,班车刚好要开了,紧赶着挤上了班车,三个人才松了一口气。家离得近了,心情也一下子放松了。 车上季小青有些兴奋的和钱虹虹聊着班级开心的事情,看来这次期末考试,她一定考的不错,就那表情,那开心的模样,一定是自己满意,隔着座位韶云都被她们的情绪感染了,也被季小青的话逗笑了,原来季小青还有这么活泼的一面,韶云已经有些相信自己原来认识的那个季小青不真实了。 到了庙堂车站,三个人分手,彼此叮嘱着,韶云和钱虹虹一起又走了一程才在黄昏中分开,从这次和两个同学分手的印象,韶云由衷地、毫不吝啬地表示了自己的欣赏和敬佩。她们变了,假期生活开始了。 寒假在家里,韶云总想着帮着家里分担一些农活,但长期呆在学校,手脚都被书本练轻了,干农活不是强项,家里人也不希望读书的韶云,整天窝在田地里,一下地总被人当笑话看,干不成样子,“瞧,一身的书生气,皙白嫩肉的那吃得了地头的苦活啊。”韶云被村子里的人看着议论着,一下子臊的脸发烫。 母亲总不让韶云下地,吃完饭就叮嘱着韶云在家看书,做作业。看似漫长的假期,只是天气寒冷的缘故,说着讲着就过完了。闲暇的时候韶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籍,也算是假期的一点收获,知识和能量都得到了补充。 寒假中最让韶云心涩的一件事,是一次在镇上的遭遇,这一天,天气清冷,色彩纷呈,清冷的蓝天上有朵朵的白云掠过。但到了晚上,天气就变了。 韶云就是在这么一个夜里,从车站出来,眯着眼睛,盯着狂风,冒着纷飞的烟雪,一步一步地走着,突然就摔倒了,倒在一个横躺在人行道上的人的身上。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脏话:“噢,活见鬼了…” 这倒引起了韶云的好奇心,韶云把人扶起来,感觉个体很小,身体也轻,那人一面推着韶云,一面愤愤地喊叫着:“我的棉帽呢?见你的大头鬼。把帽子还给我,我都快要冻死了!”韶云从雪堆里找到帽子,抖了抖然后带到那个人的头上。 风很大一直没有听出她是个女生。在戴帽子的时候才发现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在接触到头发的那一刻,熟悉的味道一下子涌进了韶云的心。 “静茹!你是静茹!怎么会?”那一刻的心灵震荡大过雪夜的寒冷。别后不到一年,静茹的变化太大了,黑瘦的身体已经让韶云落泪,这是怎样的日子,让心中美好的女孩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静茹躲闪着韶云,有了心里的隔阂,再不奢望从前的一切,可能磨难让一个人变得麻木不仁。 “你还好吗?”韶云窃窃地贴着静茹问道。 “不好!我对你已经不熟了,回去!”雪夜是迷乱的,也是无奈的。 开学的时候,韶云的心已经平和了许多,寒假的充电让自己更加充实。教室里回校的同学交流着彼此假期的心得感触,毫无顾忌地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韶云用心感受着别人的美好,因而也分享了人世间最真实、最寻常、最易得的快乐;而韶云有时候认为不该丢弃的正直,常常让个别同学感到不快。特别是和同桌莫雯雯之间的交流,总有彼此格格不入的感触,但这一切都只是学校生活中的一些普通平常的小插曲,对彼此的友谊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开学后最能使同学们亢奋的一件事,就是接下来学校要举办的歌咏比赛了,通知一发,各个班级都活跃起来了,比赛有创作奖,有朗诵奖,分个人,团体,两个赛程,各个班级都在组织报名,鼓励同学们踊跃参加。? 第二十五章 一对恋人 韶云去接白开水的时候,正好遇到郑楠,郑楠有礼貌的抬头莞尔一笑。但韶云还是想起假期前的那件事情,随即问道:“郑楠,记得我交给你的本子不,怎么绿珠还在问啊?你没有和她说吗?” “哦,那件事情啊,我忙着备考,给忘了,对不起啊,让你为难了。”郑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和善的金牙和笑容。 “你是韶云?”一个温柔的女声问道,好听的声音传到耳朵里。 “你好,我是昊甜,听语文老师讲,你的作文写的很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比赛的团队。也期望你能写一首诗词参赛。”昊甜伸出手大方的说道。 韶云耐心地听着陌生的昊甜把话讲完,轻轻地咳了一下嗓子应声道:“那个昊同学,我虽然也写过几首诗歌,散文,但拿出来参加比赛还不行,有没有啥特别的要求,提个醒我乐意参赛,我很少大声朗诵,不过我愿意去试试。” 听着韶云的话,昊甜爽快地笑了:“我相信你,把你以前写的诗词都拿出来看看呗,然后你再好好润色一下,争取得个创作奖,为你自己也为班级争光,我这次是代表班级组织参赛的,五人的团体赛你来试试朗诵。” 看着热情爽快的昊甜,听着她那甜甜的嗓音,真有一种磁力一样,原来嗓子好,发出来的声音就是天籁之音。这一刻韶云突然自信起来,我的嗓音应该也不错。 “好,待会我回教室把我的诗词稿给你看看,啥时候去试读,到时候和我说一下。参加了练习要多久。”韶云对比赛还是有些疑虑紧接着问道。 “周六下午去试,大家约好了一起去学校的广播室,那里有音响设备,初始是八个人试读,到时候选拔五人参加集体赛,创作文不限,个人参赛。集体赛要选拔完成后,一起合练两周左右,参加年级组比赛,先是预赛,然后是复赛,最后到三月才是正式的全校大比赛。比赛用的稿子是班主任老师拟定的。早点来哦,到周六我要先去教务处预约场地。”昊甜耐心地和韶云解释着。 想到只是耽误两周左右的试炼时间,韶云还是欣然接受,对于现在的韶云来说,虽然学习是重要的任务,但许多东西透着兴趣,年轻人的好奇心和表现欲在韶云身上也有体现。 应下了这事,韶云兴冲冲地转身往回走去。他要把手里的诗词稿整理一下,有几篇还是自己的得意之作,从来不愿意示人的作品,看来要曝光了。 “这家伙,溜的倒快。”看着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回头的韶云,边上的郑楠小声地嘟囔了一句。好在自己也没有那个天赋,对诗词歌赋的创作不是太有兴趣,歌咏比赛他也没有想着能有参与的机会。 达到目的的昊甜,浅浅地笑着,她那好看的大脸盘像一朵玫瑰花儿一样红,紧跟着韶云的脚步离去。 有了韶云这个富有潜力的同学参与,她组织比赛的任务又添了一分把握。她要尽快地拉起小团队参加三月的校园青春歌咏比赛,她有信心为班级争得荣誉。 随着身影渐远,当韶云和昊甜都消失在水池边的时候,郑楠甩甩手上的水珠,感叹着:“这比赛眼看着就临近了,她真有这个能力和时间组织安排好班级的这场比赛吗?”时间确实紧迫,对于外行的郑楠来说,看着是不可能成功的。 郑楠现在的心思也不在学习上,对歌咏比赛也没有兴趣参加,他的落寞来自内心的情感。一个假期他都没心安过。期末考试成绩比较糟糕,回家后被父亲数落了一通,但他没有反驳,毕竟家里供养着自己的上学费用,还是有不小的压力,郑楠内心的挣扎是他和绿珠的恋爱关系,他不敢过早的和父母说这件事情。 自己内心在消化着,对绿珠的情感是一种利用也是一种依恋。年轻人的冲动和难以克制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做到学习爱情两不误确实有困难,自打和绿珠偷偷恋爱后,精神和内心得到了满足和愉悦,但功课还是被落下了。考试的时候手忙脚乱,平时的复习时间都被情感替代了。 他相信自己的才华,也猜估着绿珠的情感,郑楠总以为自己的沉默代表着一种不弃不离的深沉,但表现在绿珠的眼里却是冷漠和不可靠。以至于绿珠的情绪被拨弄的颠三倒四,时常在不安中渡过每一天,也客观上影响了她自己的学习成绩。 绿珠想着自己就像园菊,虽然从来没有热烈的话语,但诚挚的心意却是尘世的风雨所无法改变的。她把一颗心都扑在郑楠的身上。搞得自己甚至有些精神疑惑,时不时地自言自语:“难道真是我看走了眼?而如今,他在我面前做了那么多的事情,说了那么多的情话,却又来躲避我,如果真这样不了了之,那么人生还有什么可以信任?知道吗,郑楠,我时刻都在呼唤你。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绿珠的情痴不是一般的痴迷,也许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恋爱,来的太突然,太早了,把学习的生涯都给搅乱了,过早的成熟,可能只是情感的一种需求和索取,至于将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过多的去考虑。 在考砸了期末考试后,她也自省了几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饭,不洗脸,不出门,把父母吓了一跳,看着憔悴的女儿,再也没敢责备她考试的成绩。绿珠的伤心不仅仅是考试成绩,她觉着见郑楠一面变得遥远而困难,为此还错误地责备了韶云同学。 或许他就是故意不来见我的,他是嫌弃我了,绿珠的心神完全被自己错误的思维左右了,她有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她忍不住在本子上写道:“此刻,我很想跑去把你揪出来问个明白。你不是说喜欢我,爱我吗?骗子,都不来见我,为什么?骗子!可是我凭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天哪,我竟傻到了如此地步!我要你来,为什么要你来?为操场上的那一刻欢愉还是一首不入情调的小诗?”绿珠反复看着自己胡乱写下的日记,心渐渐地沉了下来。绿珠几乎丧失理智,边想边在本子上写,但写着写着就清醒了。 她和郑楠的邂逅,以及郑楠对她的点点滴滴,又让她的心似潮水一样翻滚着,涌进了心头的情绪和渴望,时时地吞噬着绿珠的理智。她发疯一下想着郑楠,但也想起来一次路边上算命先生的一句话儿:“你要先事业,再爱情,不然会被所爱的人利用。”这么一句话时常在绿珠的耳边响起,没有遇见郑楠之前,她只当作是一句谨言和劝告,有了郑楠之后她感觉到了那句话有更深刻的含义。 不想了,必须见他一面,绿珠突然下定了决心,她要为爱情不管不顾了。开学后的这一段时间,总感觉郑楠似乎在躲她,也感触到他似乎也有话要和自己说。 放松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后,绿珠认真地打扮起来,把自己略显憔悴的脸化了妆,修饰了一番,又找出一款觉得特别好看衣服穿好,她想着自己直接去约郑楠。 茜夏来家里找绿珠借资料,看见茜夏,绿珠突然感到相形见绌,她每次的考试都不带学习的就能考好,同样是教师子女,比起来就是闹心,好在自己有爱情,她没有,心里想着又有了小小的安慰。 看见茜夏,绿珠突然心头一动,夏夏性格豪爽,还是让她帮我更合适:“夏夏,帮我办件事情呗?” “啥事,你说,我能办到的事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茜夏拍着小胸脯笑着答应着。 “这可是你答应的哦,好,那就麻烦你咯。”绿珠突然觉着自己找对人了,有茜夏这样的朋友真好。不仅可靠,还真能帮着自己解决自己不方便出面的问题。 绿珠话音刚落,茜夏就等不及了:“快说吗,啥事情啊,和我还卖关子。” “你去男生宿舍,悄悄地找下郑楠,告诉他说有人找,就可以了,你敢不敢去?”绿珠压低嗓音神秘地贴着茜夏的耳朵边说道。 “啊!男生宿舍。郑楠!”茜夏下意识地大声说了出来,绿珠赶紧用手捂着她的嘴巴。 “小声点,想让天下的人都听到啊,你不敢了?”绿珠有意拿话将着茜夏。 “谁说不敢了,不过那可是男生宿舍哦,第一次去,不过我答应你了,拼了,你等着,我这就去,不然一会儿天黑了,我真不敢去了,那些个男生,狼眼一样,可怕。”说完茜夏扮一个鬼脸欢快地跑了。 绿珠的脸有些得意,又有些期待,她也紧跟着出门,往操场上走去,今天她要和郑楠好好谈谈。确定下来彼此的恋爱关系,她不想再烦恼了也不想郑楠这样冷冷地对她,如果有感情就好好的恋爱一场,海枯石烂不变心,如果不能,就彻底地放手,好好读书学习。将来走到哪里都不后悔。 第二十六章 为啥不穿那件衣服 考前没有去赴约,郑楠心里一直是愧疚的,内心挣扎着。返校后,父亲的叮嘱犹在耳边,也就硬着头皮回避着绿珠的目光,他觉得自己太不是人了。 当初把心中对武侠小说中小龙女的痴恋,都发泄在绿珠的身上,那时候的他忘记了是小龙女还是绿珠,已经混为一谈了。 到底内心爱不爱绿珠,没有认真思考过,但对绿珠的情感随着几次的交往,变得越发离不开,或许已经有了真实的爱恋。 作为男生,他也感到了责任,内心对绿珠有些许的内疚,一个寒假,还是思念的多一些,或许男欢女爱有了一场不一样的爱情,能让人不能自拔。 接到茜夏的口信,郑楠没有再犹豫,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形象,在茜夏有些诧异的目光中离开宿舍,直接往操场上走去。暮色已经洒满了校园,霓虹的光晕显得那么的柔和。 还是那个拉环下,还是那个没有人的操场,远处玻璃厂的嘈杂声还没有停下,但大烟囱已经不再冒烟,暮色让人慵懒而倦怠,但草坪上的绿珠表面的安静却掩盖不了内心的动荡不安,她担心郑楠不来。她的耳朵犹如担任警惕工作的兔子,高度敏锐地捕捉着操场上,教室内外的一切动静,只希望及早听到他的声音。 她四肢的肌肉也绷得很紧,随时准备去迎接心目中“神”的到来。十分钟过去了,郑楠没有来;十五分钟过去了,郑楠还是没有来。远处,已经有玻璃厂下班的铃声传来,郑楠仍然没有来。难道他真要放弃我,我们的情谊就此夭折了吗?…… 正在胡思乱想的绿珠,突然像触电一样,一只有力的大手搭在她的肩膀上,郑楠的手指触碰着绿珠娇嫩的肌肤,手背在她的额头和娇嫩的脸颊上蹭了蹭。那一刻郑楠心头痒痒的,怎么好想亲她呢。 绿珠并不知道郑楠的心里活动,但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转过身,面对着郑楠,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和伤心,在这一刻,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触碰,她就彻底沦陷了自己内心所有的不快。盯着郑楠温柔的眼睛,一下子紧紧地拉着郑楠,再也不想放手。 在一阵相思的悱恻缠绵过后,绿珠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楠,我不想问你太多,一句话,你是真的爱我吗?” “傻话,我郑楠对天发誓,今生今世只爱你一人,非你不娶。如若变心天公不容!”郑楠用手指对着额头上方做着一种起誓的动作。 “我信你,不许再不理我,不许再离开我,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不在乎了,我要和你在一起,好好读书,好好恋爱!”绿珠的眼睛是湿润的,她感觉到自己太幸福了。她又原谅了郑楠的一切,她太爱他了。 “绿珠,你今天真漂亮,就是瘦了许多,怎么没有穿那件米色的外衣,就是我们刚见面时候你穿的那件。”说着话的郑楠眼睛里又浮现出小龙女的模样来,他此刻的思维里绿珠的秀发,和心目中的小龙女又重叠在一起了。 “啊,你喜欢看我穿哪一件啊,那下次我穿给你看。”看着郑楠有些痴迷的模样,绿珠一下子开心了许多,一切都是值得的。 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有的爱情能够让人有更多的动力向前,但有的爱情也会让人深陷迷茫。 在爱情中享受着对方带来的感动,也一边忍受着爱情带来的伤痛。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决定你能过什么样的生活。女人遇到爱情会变得投入,一旦沦陷就无法自拔,所以作为女孩的女主只有真正爱上一个人才会有这种表现。 会相信郑楠说的每句话,女人是比较煽情的,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会变得更加柔弱。会相信对方说的每句话,不会轻易去怀疑对方,在爱情中会变得盲目,有时候会丧失自我。 其实很多时候,自己是清楚对方的所作所为的,但是自己就是愿意去相信对方。所以对于女人而言,因为爱,所以选择信任,也宁愿自己装傻,去守候这份感情。 所以在爱情里,遇到这样的女生要记得珍惜,因为女人的爱只有一次,一旦破坏了就再也回不来。 但郑楠的表现却过于自私,每次看着绿珠,脑海里想着的仍然是那个虚幻的小龙女的形象。 郑楠把绿珠当作心中美好的复制品,爱的就比较粗狂自私,脑海里想的和实际接触的不断地重叠着。 湿漉漉的晚风,潮湿的心,两个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享受着别后的情感宣泄。女孩的爱是细腻的,专一的,绿珠轻轻地揽着郑楠的腰,深情的说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话语:“楠,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样一个人不分白天黑夜,都在等着你的。” “我知道,我会爱你的,绿珠,我会为你遮风挡雨的,我会真心陪伴在你的身边,陪着你,会格外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这些都是因为我的爱,你是我遇到的真心想爱的人,我会陪伴你一辈子。”抚摸着绿珠的脸颊,嗅着绿珠香香的秀发,郑楠也很动情地表白着。 两个人的海誓山盟,看着是那么一回事,也许爱情中的男女啥话儿说出口都不为过,此时的情感已经融化在一起了,其他的都不是重要的。 茜夏传达完话以后,溜达着往回走,本想着去绿珠那和她说一声,当她走到绿珠家的门口时,本该等在那儿的绿珠早就没了人影。看着关闭的房门,茜夏摇摇头,思考了一下:“这个珠珠,难道不等我回话就开溜了,到哪去了呢?”茜夏想着,往家走的时候,突然心血来潮。绕了个远,往操场方向走去,打算玩耍一下,再等等在玻璃厂工作的姐姐一起再回家。茜夏的姐姐早几年就不上学了,一直在校办工厂里边上班,做统计工作。前不久还交了个男朋友,听姐姐讲是个厂里的什么主管一级的管理员,冲着茜夏姐姐的好看容颜,加上两个人工作上经常接触,就产生了感情。 平日里姐姐和茜夏说起这事,还没有和父母商量,只是姐妹俩偷偷地交流,茜夏知道有这么回事情,所以茜夏总想着能在玻璃厂前面,能有个机会提前认识目睹一下姐姐男朋友的样貌。 虽然接近傍晚了,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但玻璃厂的大门还没有开,里边的嘈杂机器声还在响着。茜夏转过操场的围墙,远远地看着玻璃厂的大门,缓和着心里的期待,那高高的大烟囱看着有些伟岸。 本想着待一会儿,也许玻璃厂就能下班了,正百无聊赖之际,远处的墙角处,靠近操场的那个足球网边上,一对男女的身影映入眼帘。 茜夏看着的只是一个高高的男生背影,但在晃动的光影下,披散的头发飘过的影子还是引起了茜夏的好奇。那明显不是一个人,难道是一对恋人? 晚色中环绕着迷蒙的影像,茜夏带着好奇心,悄悄地往前靠近,想弄清楚那是不是一对恋人。 事实上,茜夏的好奇是女孩子特有的敏感,心里不知怎么就有一种预感,那个身影自己一定见过,或者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作为女孩子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情感,特别是男女关系的好奇心理,无论是书本上读过的爱情描写,还是现实中的感官,都有一种魔力在牵扯着,稚嫩的少女心节。 正往前挪动脚步的茜夏,脚底突然被一个东西拌了一下,过于关注远处身影的茜夏,一个趔趄差点把眼镜给摔掉了。急忙附身查看,一本不大的小册子,就是刚才被茜夏踩着的那个东西,静静地躺在不远处的草坪上。翻开的几页纸好像在嘲弄着茜夏,不好使的四只眼睛。 带着好奇,茜夏捡起小册子,就着微弱的光亮,扶正眼镜仔细地翻了翻。白色无字的封面像个发黄的古董,可能是被雨水淋湿过,泛着点点的斑黄。看纸张十分的考究是个不错的纸张,有古朴的感觉,小巧而精致的笔记本模样。透着灵秀气质的页面,让人觉着一定是个女生的爱物。 这小册子小巧而别致,页面不多,在当时的新华书店都是难得的小精品。茜夏弹了弹页面上的灰尘,凑近页面翻看着,想从微弱的光线中看清楚小册子中书写的内容。因为她好奇,怎么会有人丢失这么一个别致的小册子,会不会是无意丢失,还是故意丢弃,她想从中找出答案来。 天色昏昏的已经没有了光亮,远处的校舍已经开启了夜灯,茜夏努力地擦拭了一下眼镜,在靠近时,几个娟秀的小字出现在视线中:“护士日记”就这几个字是封面下唯一能看清楚的字迹,再后面密密麻麻的就一点也看不清楚了,茜夏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总算知道这个小册子是啥东西了,起码没有那么神秘了,等到灯光下,一定好好看看这个“护士日记”到底写的是个啥。 第二十七章 抱一下又不会有事 无法窥破“护士日记”的内容,茜夏收起好奇心,把小册子塞进自己的衣兜里,小巧的册子刚好可以被装下。 茜夏带着几分惴惴不安的心态,小心翼翼地靠近远处的那两个身影。越来越近了,那身影的轮廓已经可以看到清晰了,这一刻茜夏心里的揣测,成为了现实,那背影还真有点傍晚自己刚刚传信的郑楠同学,那么那个女生:“天哪,要命啊,不会是……珠珠!”眼珠瞪的老大,差点惊掉了下巴,作为学霸级别的茜夏,这一刻却无法用言语表达内心的震撼感。 茜夏自认为自己已经很镇定了,但还是词穷到无法形容眼前的一幕。 郑楠就那么紧紧地挨着绿珠,而在郑楠的身前,绿珠几乎贴在郑楠的身上,除了飘散的头发,几乎重叠在一起,远远看着还真以为是一个人的背影。 茜夏一边捂紧嘴巴,一边想往回退,深怕惊动陷入深情的两个人,但身后的动静还是被绿珠给察觉到了。她透过郑楠的肩头,正好看见不远处正往回退的茜夏,虽然视线模糊,但还是一眼认出了茜夏。 绿珠立马一脸的尴尬,急忙从郑楠的怀中挣脱出来,同时细声地和郑楠说道:“那个是夏夏,我得和她解释一下,不然会麻烦的,你先在这别忙着离开,等我们走了之后再离开。” 说完话,绿珠急忙拢了拢散乱的头发,快步地往茜夏退走的方向追去。 “夏夏,等等我,不好意思啊,让你撞见了,你听我说哈,事情是这样的……”绿珠追上茜夏,一五一十地和她述说着自己和郑楠的交往和缘由。更多的是描绘自己对郑楠的依恋之情,和今天让茜夏帮忙传递信息的初衷。 听着绿珠气喘吁吁的叙述,和那痴情的神态,茜夏狠狠地白了一眼绿珠:“谁想到,你是利用我,臭珠珠,真有你的,竟然都那个了,还抱得那么紧,老实交代,你们是不是那个了?” “你……好夏夏,那个了吗,抱一下又不会有事,别乱猜测,我和郑楠是真有感情,好夏夏你别声张,一定要保密,不然我爸妈知道了,可要我好看,求你了好夏夏。我们是好闺蜜,好同学,对。”绿珠心里想着真不该被这个茜夏给撞见,内心把茜夏恨了无数次,打扰了自己的好事情。也知道她那张小嘴是很难守住秘密的,但还是不得不央求着,低下头和夏夏说着好听的话儿。希望遮住一时是一时,只要茜夏不添油加醋的乱说,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自己已经豁出去了,为了爱情,为了郑楠管它呢。 看着绿珠着急的样子,茜夏砸砸眼睛,很认真地说道:“珠珠,你说的哦我们是好闺蜜,那以后我找你玩,可不许推三阻四的,还有,你和郑楠到底到哪一步了,有没有那个,就是嘴巴。”说着说着小巧的茜夏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她还是第一次大声地和外人说嘴巴两个字,自己都不好意思的脸红心跳起来。 “嗯,夏夏,那可是美妙的滋味,我的初恋已经给了郑楠,你想不想也尝试一下。”说着话绿珠撅起小嘴往茜夏的脸上蹭去。 “要死啊,珠珠,不来了,不来了,我可怕你了,看你那样子,都不是第一次了,嘻嘻,我不会说的……”嘻嘻哈哈地笑着,茜夏甩开绿珠独自跑开了。 看着消失在视野中的茜夏,绿珠无奈地摇摇头,回头看着郑楠的方向,摆摆手,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往家里赶去。她要早些回家,怕引起父母的怀疑,现在的绿珠心里特别畅快,一番情感的温存过后,她像个含苞待放的花蕾,反正都被茜夏撞见了,也就不再那么纠结了,只要郑楠对自己是真爱,一切都不怕,所有的苦恼都过去了,幸福和甜蜜在向自己招手。 茜夏逃也似的离开操场,她怕绿珠追上来,更怕她那张翘起的小嘴,更不愿意被郑楠当面看见自己窘泊的样子。小小的茜夏内心少女的心还没有成熟,还不能接受这种学生时期,过度火辣的恋爱的形象,看着想着都脸红。 没有再等姐姐下班,更不敢再试图认识姐姐的男朋友,她怕再撞见不该撞见的那一幕。匆匆地回到家,平复着动荡的心绪,等到自己彻底从慌乱中平静以后,才想起来刚刚在操场上捡到的小册子,就是那个“护士日记”,一阵折腾,从衣兜里翻出那本小册子,回到自己的闺房中,先谨慎地拴住房门,才打开书桌上的小台灯,小心翼翼的翻开面前的小册子。 只一会儿功夫,茜夏的脸就发烫了,内心像着了火一样,翻滚的厉害,她彻底地被小册子的内容惊吓到了。长到十七岁的茜夏,第一次接触到那种她的认知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东西。她瘫软了,直接把小册子甩在一边,双手握紧发烫发烧的脸颊,内心焦躁的不安让她一头扑在自己的小床上,使劲地咬着被子,抱着枕头翻滚了好一阵子,才让自己的心情和情绪得到些许的发泄。 茜夏后悔了,后悔翻看了那个小册子,她想把它给毁了,但内心又挣扎着,忍不住又爬起来去触碰,在看了几眼后又不敢再看,就这样反复折腾了好一阵子,才下定决心把小册子塞在床板下边,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去碰它。 郑楠在和绿珠分手后,天色已经晚了,他在操场上徘徊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回宿舍,他还要去上晚自习,想把落下的作业给完成了,虽然恋爱很美好,甜蜜,但欢愉的心冷却下来以后,功课还是要做的。 想着心事匆匆地上楼梯,拐角处一头撞在一个人的身上,抬眼揉着脑袋看着,正巧撞上下楼来的韶云,手里的笔记本被撞散在地上。 “哎呦,妈呀,怎么这么巧呢,我以为撞柱子上了呢,这么硬,原来是你的书本。”郑楠不好意思地看着慌忙捡起书本的韶云说道。 “没事,看来是我冒失了,没想到你也这么匆忙,我赶着给昊甜拿稿子看下。”韶云捡起笔记本,和面前的郑楠说着话。 “啥诗稿啊,这么多,我看一眼呗,虽然我不太懂,但能撞疼我脑袋的诗稿一定不简单,我就过个目,也算帮你过个检了,或许我能成为你的读者和粉丝呢。”心情不错的郑楠,自打被爱情滋润以后,突然对韶云手中的诗稿感兴趣。 “侬,看,写出来就是看的,也不怕你笑话。完了我送过昊甜那边去,她在广播室等我呢。”韶云把捡起的笔记本递给郑楠。 就着楼梯的灯光,郑楠翻开了韶云的笔记本,上面第一行写着一首诗歌: 《我热爱故乡的泥土》 我热爱故乡的泥土。 它是养育我生命的摇篮。 故乡的泥土是芳菲的沃土。 一个疯狂的播种者。 啊,哈哈、哈哈…… 一片多么肥沃的泥土! 有无边的水阔。 有广袤的泥土。 面对着无边的水域。 面对着无垠的土地。 我欢欣畅笑。 把珍贵的种子。 散向水域的怀抱。 水的怒涛蔑视种子的渺小。 一个巨浪把它卷走。 我的思绪开始遨游希冀的水底。 水产丰茂。 龙宫旖旎。 我得意地收拾行囊继续寻找。 哎哟、哟、哟、哟…… 一块黄金般的原野呢! 面对着广袤的泥土。 我喃喃惊叹。 把神圣的种子。 抖落在沃野上。 狂风吼叫吹来。 沙土起舞弥漫整个天际。 我酣畅睡去,美好的梦境里。 牛羊成群。 绿草无垠。 醒来,跋涉着前进、寻觅。 呜呜、呜呜…… 这么洁白晶莹的处女地。 耕种的人们怎能把你忘记? 面对千古不变的沃野千里。 我痛心哭泣。 疯狂地挥舞双臂。 把一切美好的种子。 撒落在寂静的原野里。 种子与自然合二为一。 奇异地怒放的花蕊哟。 伴随着沉寂的生命! 读完诗稿,郑楠一下子震惊了,原来诗歌还有这样的情调和感染力。 “写的真好!韶云,你太有才了,佩服佩服!不服气不行啊,我突然也想写诗歌了。”郑楠羡慕地看着手里的诗稿,又抬头看看一脸平静的韶云。自己已经被诗稿的情绪给感染了。辉煌大气,磅礴而有气势和情调,真是好诗歌。 “欢迎你也加入,其实你的才华也不差,只是你没有在这方面专注,你要写一定也能写好的”对郑楠的夸赞,韶云还是谦虚的和他说道。 这一瞬间两个人本来有些尴尬的关系有了新的融洽点,或许是诗歌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感。多了几分默契感,说完话,韶云打声招呼就下楼去了。 郑楠在原地发了一阵呆,回味着诗歌的意境和那种情感,自己仿佛也被感染了。“这个韶云没看出来啊,不错,不错,我也要写诗歌了。”嘴里嘟囔着往教室走去。 第二十八章 日记风波 后悔,两个字时刻在茜夏的脑海里翻滚着。她后悔不该帮着绿珠传递信息,她后悔不该跑去操场上,等着遇见未见过面的姐姐的男朋友,她更后悔不该好奇心驱使,去窥破绿珠和郑楠的好事,她特别不能接受的是,竟然捡到那本小册子。 到底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还是那个写小册子的女护士特意地,让人窥破她的心思和苦难。也许那个护士日记就是瞎编的,就是丢在那里祸害学生的,特别是茜夏这样的单纯的少女,还处于青春期的少女,一点火星儿就燃着了一颗少女的心。 一向爽快、活泼而豁达的茜夏沉默了,她懊悔自己的眼睛被污染了,自己纯洁单纯的少女心被污染了。不能怨恨别人,是自己的定力不够,是自己太好奇,是那个祸害人的小册子,让她内心难受,但她就是忍不住看完了,那本小册子,一个不是常人能写出来的手写日记。 冷静下来以后,茜夏想象着,相信了那本小册子写的内容,慢慢地理解和消化着,她每次想着就会浑身不自在,那是因为小册子是一个青春小护士写的,可能是亲身的体会,不然不能记录的那么仔细和详细。 从茜夏理解的思维中,小护士的苦难和甜蜜都是存在的。浮现在脑海中的第一篇护士日记这样写道:三月八日,阴天,小雨,风有点大,我作为实习护士,第一天上班,在楼梯口遇见主科大夫,他看着文秀但阴阴沉沉的脸,让人有一种不敢冒犯的感觉。这个人第一眼看见就害怕,那双眼睛好像是x射线一下子能渗透到毛孔里。 这双眼睛盯着我的身体,我感知自己是赤露露的那种难受。八点半被叫进他的办公室,我有些胆怯,外边的雨一直下的很大,他盯着我,然后关起了办公室的房门,他肆无忌惮地盯着我的脸,我不敢反抗,他伸出手……,我害怕极了,闭上眼睛,不敢看他。我想反抗,想大声地呼叫,但我不敢,我怕工作丢了,他是上司。 雨在哭,我也在心里哭,没几分钟我体验到了人生的痛苦,我就在那个办公室,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三八这一天,他成了我噩梦的开始。 每每想起这一篇,茜夏就难受,她一下子就在脑海里想到了那个场面,她被吓到心理失衡。 三月二十二日,雨,天空是黑暗的,我更加黑暗,今天例假来了,很不舒服,刚想进办公室请假。但恶魔一样的他,没有一丝的怜悯和同情,粗暴地拉下窗帘……,又来了。 他一天都不想放过我,像吸毒的大烟鬼,是迷恋也是变态。我受够了,但看着他的眼睛,和那种犀利,似乎我只是他情感的工具,冰冷的没有一丝的温暖,做着,就和他不相干的事情一样,难道我还不如他手里的手术刀。但冷漠是一样的,我受够了,这个没有情感的家伙。 日记越来越痛苦,那个小护士的身心在滴血,看不下去了,茜夏时常这样想着,她感触到那种苦难,但露骨的情爱描写,让人觉着那真实的可怕。不得不相信那就是个恶魔和情兽。 看完那本小册子,茜夏已经羞的无法抬头见人。内心的世界观被彻底侵蚀了,她的后悔心情可想而知。内心的苦闷和焦躁又无法发泄,总想找个人倾述,但又害怕,就这样在几天之内,原本的茜夏一下子变了,作为好学生茜夏,口碑在同学们当中还是不错的,但她的性格就是心里留不住事情,这一次更糟糕,几番难受后,茜夏还是在一个晚自习的时候,把绿珠扯了出来,事情的起因在绿珠身上,所以茜夏把绿珠作为自己的发泄口。 “珠珠,我忍不住了,必须把心里的事情告诉你,不然我快疯掉了。”那纯粹是一种不需要任何应和的情愫,那只是一个人被糟糕的事情,搅乱了心智的一种体现。茜夏把小册子和那本护士日记的内容大致描述给绿珠知道。 正在恋爱的绿珠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她不是悲叹小册子中女护士的悲惨命运,而感兴趣的是那种描写,她觉着新鲜而快乐,她和茜夏的感触不一样。央求着把手写的小册子偷着拿给她看,茜夏本想着销毁那本小册子,但内心时不时的还是偷着看了几遍,没有下定决心把这种害了自己的东西毁掉,可能就是这种一念的差异,让内心无法释然,每每在这个时候,年轻没有定性的心态就显露出来。 听到绿珠要看,为了摆脱那种烦恼,欣然答应了绿珠:“那我就把那个东西交给你了,我不要了,我看过了,你看了赶紧把她销毁。我落个心安理得。我都把心思和你说了,你不会笑话我,我可从来不知道那些东西的,你恋爱了,我不告诉别人,帮你守着秘密,你也不许说出我给你的小册子。不然……”茜夏说到最后自己都没有信心了。反正给了绿珠自己就眼不见心不烦了,脑海里的东西慢慢消化。 护士日记就这样传到了绿珠的手上,在一个没人的角落,绿珠偷偷地看着,一张本就白皙的小脸,看的通红,血脉膨胀,浑身难受,她的眼睛被辣到来了,内心的心魔被挑逗起来,她突然好想郑楠,不是因为情感,而是因为渴望。一种内心疯狂的渴望。 不同的人看到的结果不同,茜夏更多的是悲叹小护士的命运和悲惨,绿珠体会到的是另外一种情爱的情欲和内心的不安。 绿珠整个人是处在焦躁中的一种火热,她身体在亢奋中颤抖着,她惊呆了。她幻想着那个场景,沉浸在自己和郑楠的幻想中。鼻中似乎闻着了郑楠味道,胸口好似还有他的体温。或许这就是绿珠恋爱后的真实的幻觉。 但就算如此,绿珠还是很快驱散了脑海中的幻想,因为她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上边的内容分享给郑楠,在茜夏看来这是个祸害人的小册子,但在绿珠看着,那种场景描述,是她一个恋爱的女生最喜欢的境界。她才不会去体会那个小护士的遭遇和不痛快。 绿珠看看四下无人,飞快地揣起小册子,她要找个机会给郑楠看看。让他也知道啥叫……恋爱正确的价值观在这一刻彻底崩塌,被另外一种私欲替代。这种危险的理念在侵蚀着不谙世事的青春的少女心。 晚饭后,韶云从床头书堆里抽出一本练习本,翻了翻觉得一张纸写一个稿子太可惜,就在一张写过的纸上撕下一线干净边角,试着看能不能写小一点的字,如果看的清楚,就能更好地利用了。 他专注着自己的诗稿中,想写出更具感染力的诗歌来。只有郑楠在自己的床铺上捣鼓着,拍着脑袋也在酝酿着写东西,算不上诗词,也有打油诗的味道。 安静的宿舍就三两二个同学,都没有休息,其他的同学晚饭后,或者运动去了,或者跑教室去了。室外有人的脚步声,女生的身影出现在门边上,郑楠的床铺冲着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抬起头,对视上那双眼睛,绿珠正盯着他,向他眨着眼睛,并抬起手挥了一下,然后就转身出去了。这所有的过程不到一分钟,里面铺位的韶云和下边的郝翎都没有发现。 郑楠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床上的物品,悄悄地离开了宿舍。轻的没有引起韶云和郝翎的注意。 两个人一前一后,去了操场的围墙边,看着不熟悉的其他班级的同学,三三两两的在操场上玩耍,绿珠登上郑楠,在一个背着风的墙边上,拿出小册子:“楠,给你看样好东西,写的可诱惑人了,我都看了,你看完就给我,不能告诉其他人。”看着脸蛋红扑扑的绿珠,郑楠疑惑地接过小册子,光线还是黄昏下的温柔,清晰度还可以。郑楠翻看着小册子,护士日记,一下子抓住了他的眼球。 边上的绿珠紧张地看着郑楠的表情,她还揣测不透郑楠看到护士日记时的心情。她怕郑楠不高兴自己给他看这么个东西。她想不出看完这个小册子郑楠的态度。 紧张,不安在一分一秒地等待中,“这东西哪来的?赶紧毁了。”看了一会儿郑楠的语气有些严肃地说着。 “这个你别问了,你不喜欢我就把它毁了,再不看了。”绿珠有些担心,听郑楠的语气好像没有自己看这个小册子时的感觉,那么新奇和烦躁,但下一秒,郑楠却一下子…… “护士日记”污染了几个人的眼睛,也带给了几个人内心不小的风波。无论如何排解,内心的落差董非常大,绿珠和郑楠差点把持不住自己,犯下恋爱中不能先犯的错误,对于初恋中的青春男女,有时候几句文字表述的毒害性还是非同一般的。 第二十九章 同桌的同桌 学校的饭堂,季小青拎着个袋子,走在同学中间,左右张望着,在众人中寻找韶云的身影。 “给,虹虹让我捎给你的!”季小青把手里的袋子递给韶云,韶云好奇地接过袋子,抬起头:“啥好东西?” “你看了不就知道了,我走了。”季小青回了一句,不等韶云打开袋子,转头就离开了。 待季小青走远后,韶云好奇地打开手提袋,一股甜香味从袋子里传来出来,韶云细细地闻着,没有打开就已经在脑海中浮现出样子来:“西式饼干”这个对于韶云记忆太深刻了,初中有一次饿晕过去的时候,是钱虹虹的西式饼干救了自己。那味道对于韶云来说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忙着创作诗稿,还参加歌咏比赛的培训,好久都没有见着钱虹虹了。 好像被搁在了一个遗忘的盲区里。自己经常打交道的除了领班昊甜,就是几个一起参加比赛培训的同学。 或许是想引动韶云内心的记忆,或许就是这个周末刚好回家带来好吃的,想给韶云尝尝。也可能最近韶云出入广播室,更多地是和昊甜走在一起,某个时刻被钱虹虹看见了,而韶云没有在意到钱虹虹的出现,也可能就是没有注意到。 一切的可能都在韶云的脑海里想着。但西式饼干的味道还是馋着韶云了,他迫不及待地取出一块放进嘴里,那种滋味,那种内心的喜欢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钱虹虹没有亲自给韶云送糕点,而是通过季小青的手,这让突然想见钱虹虹一面的韶云,心里有所顾虑,她不方便见自己,还是想回避自己。 教室里,韶云刚想把手里的袋子,塞进座位肚子里,眼尖鼻子灵的同桌莫雯雯,煽动着鼻翼细细地闻着:“啥好吃的,给点尝尝!”抵制不住诱惑,一向默然不语的莫雯雯竟然开口直接命令韶云。 看看面无表情的同桌莫雯雯,突然韶云的心一动,“同桌的同桌就是同坐。”说着不被明白的语言,拿出袋子掏出一块饼干交到莫雯雯的手里。 “真香,还甜,这么好吃的西式饼干我都没有吃过。”很少说话的莫雯雯改了兴致,愿意吃韶云的东西,也愿意和韶云交流。 教室里没几个同学,莫雯雯吃着饼干,嘴巴也甜了起来:“韶云,你那是不是还有好多,要不再来一块呗,改天我也买了带你吃。”不知道是在家里饭没有吃饱,还是被饼干的味道给魅惑了,莫雯雯尝到了甜头,忍不住还想吃。竟然微笑着看着韶云的位子下边,那意思你给吃好说,不给吃我自己动手了。 “说好了,再给一块,我自己都没有尝呢。”韶云看着莫雯雯的滑稽眼神,有点担心她真能自己动手,有点悚悚的感觉,虽有不情愿的心,但还是很老实地掏出一块递给莫雯雯。 韶云心里想着,要是钱虹虹知道自己把她送的饼干分给了同桌吃,不知道心里是个啥滋味,一定非常生气。 莫雯雯很满意,一边小嘴咀嚼着饼干,一边说:“没有想到,你还挺大方的,我说了不白吃你的,一般我不吃别人的东西,你是个例外。”可能是被韶云给感染了,也可能饼干真的太诱人了,口中的甜蜜,变相的变成了好听的语言,但韶云怎么听着好像是,她吃韶云的饼干是看得起韶云的味道呢。 韶云很郁闷,自己把昔日同桌的一片情感和现在的同桌做着比较,好像自己更是个低位者。平时的韶云和莫雯雯交流很少,一个桌子坐着,学习成绩不相上下。 一般有学习上的难题都是独立思考,不像初中时候的钱虹虹喜欢和韶云交流,不懂的更多的依赖韶云解答,而现如今的莫雯雯一般不问,自己琢磨,好像问了觉着没有面子。 可以说韶云和莫雯雯只是比班级的其他同学坐的更近点,关系没有那么过分亲密。最近韶云忙着写诗歌,散文想参加比赛,莫雯雯看在眼里,有时候不经意间撇了一眼,也时时被韶云的才气打动过,但也只是在心里感叹一下,她不愿意表扬韶云,因为她自己喜欢被表扬。 不知道无形中的态度转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今天却一下子很想和韶云说话,不仅仅是吃了他的饼干,她总感觉到韶云的心里藏着事情,把几块饼干捂得那么紧,一定有不同寻常的因素。但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探出韶云的心思。 “你自己不吃一块,又藏起来了,能说说哪买的吗?我也想买。”带着眼镜的莫雯雯不看韶云,好像是自言自语,但话却是问韶云的。 “没地方买,这是别人送的,这儿的店买不着这种西式饼干。”韶云还是接茬回答着。 越听韶云的话,莫雯雯越发觉着有情况,原来是别人送的,没有强调是谁,也没有特别说明是家人,而是说别人。看来和我想的一样这个人不简单。 “女同学!”冷不丁地来了一句,莫雯雯自己都吓一跳。说完脸不知不觉地红了起来。可能感觉到自己的话有些冒失了,但不知道怎地就打嘴里脱口而出了,一种揣测也是一种在乎的态度。 “被你猜对了,我初中的同桌。”韶云倒是很坦承地和莫雯雯说出答案,没有想那么多。 莫雯雯转头看着韶云,这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仔细地对待那一袋饼干,原来是女同学送的,心里一下子不舒服起来,感觉自己怎么那么贪嘴,伤了别人的情谊。 莫雯雯刚想和韶云解释一下,自己的贪嘴,但想想,再没有做声,低头抚弄着自己的小手表,心情一下子沉了下来,干嘛要向他解释,不就是昔日的女同学吗,切!内心的失落感却不如嘴巴那么硬。 摸着自己的手表,这可是韶云花钱去修过的,走的很准确,一直没有出毛病,想着想着,就释然了。不就是同桌吗,自己也是他的同桌啊。 吃就吃了,嗯,也不早点说,我一定要买到和她一样的西式饼干,内心活动着自己的思绪,不说一句话,沉默的气氛又在两个人之间弥漫。 韶云还在看自己的那篇散文,突然看到班主任老师走了进来,到了韶云的桌边,要韶云把自己的诗稿拿出来给他看。 韶云赶忙把书放到桌上,把最新誊写诗歌的作文本抽了出来。“全拿出来!把你以前写的那些也都拿出来。”看韶云只拿一本,班主任老师急忙补充说。 于是,韶云把他誊写诗歌的本子都交给了班主任老师。拿着韶云的作文本,班主任又喊过昊甜,让她去叫其他几个同学。 教室的同学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为了不影响打扫卫生,昊甜把他们叫到教室外的走廊,班主任和同学们说了几句,留下内心激动的同学,匆匆走了。 在和班级同学的交往中,韶云满意自己的处境,既不和同学们过分的亲密,也算不上疏远,宿舍中的男生都能说上话,比较熟悉的除了下铺的郝翎,就是郑楠。和女同学基本上没啥特别的交流,同桌莫雯雯话少,其他的女生基本上不说话。 最近昊甜因为歌咏比赛的事情和韶云走的近些。韶云也感激班主任老师的知遇之恩,总表扬韶云文章写的有意境。 韶云喜欢写文章,作为有同一爱好的几个同学,他们可以在这个领域共同进步。彼此交流写作心得。 当然,韶云在心里对同桌莫雯雯,另有一种类似于熟悉的陌生那种情愫,而和钱虹虹,季小青不同的是,和她们在庙堂中学时,就建立了友谊。 就算被别人看到他和钱虹虹、季小青她们在一起,韶云也觉得是被她们俩感动的,总在自己失落的时候出现。和她们俩在一起时,这种交流能相互促进、共同成长。情感也能得到慰藉。这难道不行吗?这是一件多么纯粹而美好的事! 韶云觉着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相处时的融洽,不为一些世俗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纷争,并以此为准则努力维持着彼此的交流学习,是最舒服的一种关系。 韶云比较满意在这个班级里的人际关系,和自己在同学们眼中的地位,总认为自己是得了道的世外高人,既放于心又超乎于心之外。 莫雯雯看见班主任这么认真地收走了韶云的文稿,心里一阵嫉妒,酸酸的说道:“没看出来啊,还写了不少,平时都是宿舍写的!以后再写,先拿我看看。” “那是你不在意,我晚自习的时候都在写啊,你又不感兴趣,你要喜欢,我再写的时候,不介意和你分享一下。我觉着古诗词太美了,就是写不出那种境界。”虽然莫雯雯的味道有点不对,但韶云知道她对诗词有了兴趣,一致性的好感一下子拉近了和她的距离感。 看莫雯雯还没有回家的意思,韶云的话一下子多了起来,谈到诗词写文他把自己对钱虹虹的好感和感激,不知不觉地在同桌莫雯雯面前吐露出来。 第三十章 我不吃醋 韶云喋喋不休地说着,他没有看莫雯雯的脸色,完全沉浸在以前和钱虹虹之间的探讨中。 “我的初中同桌,她的诗词和文章写的那才叫好,她比我多读了不知道多少书,那简直就是一个知识的词典,初中的时候就能写小说。比如在初一的时候就写过短篇小说《迷人的棒棒糖》《春天-风的自白》我读的许多书都是她借给我的。我和她同桌三年从她那借的书少说也有上百本。我能写诗歌也是受她的影响和启蒙。就是给我饼干的那个同桌,她在别的班。” 韶云的话多的自己都不明白,正如一个会喝酒的人,突然遇见有人愿意听他说喝酒的事情,也不管对方是真想听,还是偶然提及,一个劲地吐露着自己的醉话,好像找到了一个知己似的。 莫雯雯并没有打断韶云的话和他的回忆,她自己有时候也有这种心态,也想有一个愿意听自己叙说的人,她也会滔滔不绝地把内心的话说出来。那不是要对方记住啥,那是自己想抒发内心的情感,说白了,说的人是自己需求,不是听的人需求。 和韶云同桌都那么久了,从来没有真正地了解过韶云,还是第一次听见韶云这么能说话,就像一个孩子在大人面前,毫无心机的报告自己的感触。 莫雯雯顺着韶云的话,在他停下来后语气不带表情地说道:“嗯,你那个同桌一定比我优秀,我听着都羡慕了,那么有才华,我要是也能读到那么多书,就好了。” 韶云一听莫雯雯这话,才意识到自己语多必失,肯定是只顾自己的感受,没有去想同桌,听着自己一个劲的夸赞过去的同桌,是个啥感受。 “莫雯雯,我是不是说多了,你别介意,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也很优秀的。”韶云自知说错了话,赶紧补救,话锋一转随口夸赞了莫雯雯一句。女孩子注定是有嫉妒心的,还比较敏感,韶云在她面前那么强烈地表露着,对昔日同桌的崇拜和好感,在莫雯雯听来是有一点心里的落差。 莫雯雯一直是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她除了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忙着看书、做作业,很少有别的爱好。也很少在课余时间出去玩耍,她不爱参加集体活动,不去看电影,也很少读课外书。 在以前,莫雯雯觉着韶云和自己多说一会儿话,她都嫌浪费自己的时间,她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记得要学习,就是一个死啃书本的人。内心虽有自己的小世界,但性格偏于内敛,内向的很。 今天的莫雯雯有些反常,从韶云的角度能感受到莫雯雯有一种情绪,但就是没有琢磨出啥心思。 “我只是羡慕一下,没有别的,不和你说了,我回家了。”莫雯雯看不出一点表情的脸转了过去,拿起书包给了韶云一个背影。 韶云砸一下嘴,看着走出教室的莫雯雯,心里莫名的慌乱。季小青回到宿舍后,去找钱虹虹,想告诉她自己的任务完成了。 正在整理衣物和床铺的钱虹虹蹙着眉头,她的心思有点重,最近的她不知道怎么回事,脑海里时常想起初中时候,自己和韶云之间的情谊。 赶周末的时候韶云没有回家,她感觉到非常的失落,在家的时候,父亲刚好又从外边带回来西式饼干,这让钱虹虹一下子想起,初中时韶云饿晕的情景。自己没舍得吃几块,装进包里说是带学校吃,到了学校就央求季小青拿给了韶云。 自始至终钱虹虹都没有说包里是啥,也不舍得让季小青尝尝,这种小心思,只有她自己明白那是为什么。她心里惦记着韶云呢。 前一段时间,她偶然从侧面看见韶云和一个好看的女生走在一起,边走边讨论着什么,看情形两个人的关系很亲密的样子。那一刻钱虹虹的心里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她没有让韶云发现自己,本来想着打招呼的她躲在广告牌下,一直等韶云走远了,才慌忙地往宿舍跑。路上碰见季小青叫她都没有停下,直接一头扎在床铺上捂着自己的脸,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那个女生钱虹虹不认识,她内心安慰着自己,那就是他一个班的同学,我这是怎么了,我不吃醋。 季小青跟着钱虹虹的脚步也进了宿舍,看见钱虹虹趴在被子上,以为她不舒服就问道:“虹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刚刚我叫你没应声,我还看见韶云和他们班的那个组织歌咏比赛的女同学,在说比赛的事情,你没见韶云吗?这次春季歌咏比赛,每个班都在组织培训,听说还有设创作奖项,你和韶云在初中的时候,那可是金童玉女的一对组合,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好,为啥不参加呢?我看韶云出入广播室,一定是报名培训了。你们班没有组织人参加比赛吗?我就是写不出来你那般的诗词,不然我也想一试才华,你不参加真是埋没了自己的光华,高中各个年级组都有参加。” 被季小青这么无意间的一说,钱虹虹本来沮丧的心情一下子开朗了,原来那个女同学是班里组织歌咏比赛的,看我想哪去了,内心的纳闷烟消云散。 刚才只道自己在比较着,那个女生对韶云有意思,自己从来没有考虑,也不相信自己会对韶云也有一种情愫,已经跨越了同桌的那种友谊的朦胧;相互之间的好感还在内心深处隐藏着。因为,韶云在她面前从来就没有流露过对自己比较特有的好感。 钱虹虹不敢广交朋友,就是怕朋友伤害自己;除了同桌韶云,异性同学很少接触,她在上高中以来一直比较严谨,甚至有封闭自己的意图。 已经没有初中时候的活泼,也只有在几个初中一起考进来的同学一起时才展露出自己的性格。她和现在的同学、同桌都不肯交往,她不知道,这两周来韶云之所以没有出现,周末也很少回家、其实是在忙着歌咏比赛的事情。季小青的话也挑起了她的回忆,和自己对诗歌文章的自豪感,但现在的自己好像正在为数理化而烦恼呢,初中的时候有韶云帮着,数学的难题还有人指导,现在的数学函数几何的难度更大,她本来不擅长的思维纠结期中,又在中考第一的压力下适应别人的眼光和嫉妒,钱虹虹的成绩在摸底考试中一直在下滑,神一样的光环在慢慢地退去。她自己好久都没有心情和兴趣去写诗词文章了,她要啃下数理化的难题,靠自己,而在这个过程中,她在慢慢地转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方向,将来她要在分科的时候选择理科,而不是她擅长的文科。 也正是这种思维和方向的改变,慢慢地埋没了钱虹虹的才华和天赋。她把诗词当数理化做着,也因此在后来的分科时,和韶云走在两条不同的升学路上。 “小青,我没啥不舒服,就是刚刚有些肚子疼,可能是那个大姨妈来了,你喊我的声音小,没听见,你不生气。”钱虹虹的内心阴霾散开以后,爬起来对着季小青笑着。 看见钱虹虹似哭似笑的表情,季小青自己被逗乐了。 周末回来后的钱虹虹才想着让季小青,送西式饼干给韶云,也是想借此引起韶云对过去的回忆,和暗示他别忘了对自己的情谊。 季小青回来后看着心气不是很高的钱虹虹,以为她还在郁闷期,就巧然一笑,对钱虹虹说道:“那家伙已经把东西拿走了,本姑娘也圆满地完成了虹大小姐的吩咐,那么接下来,你能告诉我送给那家伙的是啥吗?为了尊重你,本姑娘可是克制着好奇,没有打开过你的袋子哦。” 白了季小青一眼,“看你说的,先告诉你也不打紧,就是你不好奇,打开了你也不会吃的,就是一盒饼干,那是初中时韶云爱吃的。” “还有吗?被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吃一口尝尝,能让那家伙喜欢吃,一定是味道不错,该不会有啥特殊的故事!嘻嘻,你俩同桌三年,有点故事也是合理的,我不吃醋!”季小青没心没肺的说着,钱虹虹听见最后一句话差点没有把舌头咬了,这么熟悉的话,不就是自己内心想的吗?那一刻钱虹虹知道“我不吃醋”,其实内心还是酸酸的味道。那是骗骗别人的豁达,自己内心小气的掩饰。 “就一盒,我这没有留下,下次带,一定先给你尝尝。”钱虹虹的话有点抱歉的味道,让季小青做了一次邮差,一口饼干的味道都没有尝到,想想就有点过意不去,但想到了韶云,自己不也是没有多吃一口吗?如果此时的钱虹虹知道,韶云把她自认为比较珍贵的东西,让新同桌吃了,那岂不是伤心难过的要跳楼。 好在这样的情形,韶云不会说,钱虹虹也不可能知道,反正她的一颗心和那盒饼干一起送到了韶云的面前,至于韶云懂得不懂得珍惜,那不是钱虹虹能左右的事情,情谊和情感有时候就是一种无形的锁链,牵扯着年轻的青春花季男生女生。 第三十一章 玄武湖畔 歌咏比赛尚未举行,一次高一年级组织的春游活动,却被提前宣布了,一听说是去南京旅游,同学们一下子炸锅了,纷纷兴奋的议论着,探讨着,古都金陵的玄武湖,中山陵,和那作为六朝古都的魅力。一想到书上描写的秦淮河的夜景,好多同学向往之情跃然纸上。 韶云的心也被点燃了,长这么大,一直生长在出生的地方,没有出过远门,连真正的山都没有看过,时常读着书中描写的景色,好像神话一样遥远。 对南京的印象来源于书本,对江南的印象,就是宋时的画,唐朝的诗。特别是从苏东坡,李白,杜牧,李商隐,刘禹锡等大诗人在古金陵的生活,游览的诗词描写,让韶云心时常游荡在那种美好中。 古金陵的秦淮河保持着江南一带经济文化的繁荣,写不尽的诗词,书不完的美好画风。 但同学们兴奋之余,去南京春游的愿望要实现,还是要每个同学自己拿主意,要交一笔费用才能成行。在老师宣读完报名时间和缴费标准后,还是有很多学生的兴奋劲一下子降了下来。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本就拮据的读书,生活费用,要拿出一笔旅游的额外费用,会给每个在校的同学带来不小的家庭负担。父母为了满足孩子,只能承担起这笔费用。 韶云听完后,内心也一下子冷静下来,旅游对于自己无论是开阔眼界还是增长见识都有莫大的好处,年轻人一直窝在狭小的出生地,眼里的地球,宇宙,历史浩瀚的长河都只是书本中的印迹,幻境和实际的景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韶云决定去求助舅舅,如果舅舅愿意帮助自己,认为韶云能有机会出外旅游还是学校组织的,持鼓励的态度,那韶云就报名,如果舅舅不主张自己去,那就作罢。 有了想法,韶云下课后已经迫不及待地,赶中午去舅舅那里。 “去,我给你拿钱,多出去看看,对你的成长有帮助,金陵是个好地方,我去过中山陵也参拜过雨花台,你们学校组织的旅游是个机会,回来好好写一篇旅游日记,对你的学业有益处,既要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很重要。”舅舅听了韶云说要去旅游的事情,二话没说拿出三十元钱交给了韶云。 韶云的眼睛是湿润的,他暗暗记住舅舅的话,一定不会放过路上的每一处风景,要用自己的笔和心,记下这次难得的旅程和感悟。 一个周六的晚上,三辆大巴车停在学校的大门口,高一年级的各班报了名的同学,按班级三三两两地带着简单的物品准备上车,每个班级都有老师带队。按照学校和旅游公司的计划,这次旅程来回是一天和两个夜晚,就是周六晚上跑夜车,早上到达南京,白天一天游玩,路线规划是先爬中山陵,再去玄武湖,然后是灵谷寺,其他的地方看时间决定,周日的晚上就赶回来。路上的车程都是夜间,这样同学们不用在南京过夜,节省开支。 一辆大巴车是四十二座,高一年级报名的同学,加上老师不到一百人。这样有一辆大巴车就有闲下来的座位,后来就上了几个老师的家属。 车子在夜色中开出县城,沿着国道跨过淮河大桥,往南京方向驶去,韶云和郑楠挨着坐在一起,班级报名参加旅游的只有三十几人,随着女生们趴着车窗往外看夜景发出的惊叫声,车子里气氛活跃,平时上课的斯文一扫而空,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大部分同学都是第一次出来旅游,兴奋而刺激,带着好奇,虽然车子是在夜里行驶,即使趴着玻璃窗,看见的也只是自己的影子,但好像被看见了外景一样兴奋的发出声音。 “安静,安静,到达目的地还早着呢,大家都好好地在位置上休息一下,明天早上好有精力游玩,还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呢。”带队的老师忍不住提醒着不停大叫的几名女同学。 夜色中大巴车不是很快,稳稳地行驶着,几个出声的女同学听到老师的话后,安静下来。韶云闭目养神,迷迷糊糊的歪头睡着了,郑楠的眼睛搜寻了一会儿,看见绿珠正和茜夏在咬耳朵,小声嘀咕着,也不敢乱动,本想着和茜夏换个座位,想和绿珠待一起,那样就能但看着车子内都是女生和女生坐一起,自己还是忍住没有过去,看了几眼后,也趴在前排的靠背上休息了。 “快看,云山雾海的,我们是不是到天宫了!”尖叫声把满车厢正在睡梦中的同学们惊醒,往车窗外看去,车子就如同在云雾中飘着,那云雾,那远处的迷雾。车子在晨雾中过了滁州地界,山间环绕着晨雾,天地间笼罩在白雾中,车子下边的路看不真切,近处的花草、树木,远处的山峦、翠峰,都在晨雾中时隐时现。车子仿佛进入了虚无缥缈的“仙境”之中。 睡梦中醒了的同学们都贴着车窗往外看,微弱的晨光透过晨雾让人迷幻着,晨雾似乳白色的薄纱,如梦、如幻、如诗、如画,挥不走,扯不开,斩不断,挡住了车子内同学们的视线,随着车子的上坡下坡,使人有种飘飘然乘云欲飞的感觉。 坐在汽车上,雾钻进车窗,在人们的身边、脚下缭绕。路边的树木只能看出个模糊的影子。山峦的本来面目不见,只是一片雾的幻化形象。 车子到达目的地停了下来,韶云跟着同学们下了车,抬眼望着高居山巅的中山陵,内心一阵感叹,好伟岸而庄严。 中山陵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政治家,孙中山先生的陵墓,它坐落在南京东郊钟山东峰小茅山的南麓,西邻明孝陵,东毗灵谷寺,傍山而筑,由南往北沿中轴线逐渐升高,整个建筑群依山势而层层上升,气势宏伟。陵墓入口处有高大的花岗石牌坊,上有中山先生手书的“博爱”两个金字。 另一辆大巴车下来的同学,两个熟悉的影子映入眼帘。是钱虹虹和季小青,她们在另一辆大巴车上。 韶云凝望着她,其时朝阳初升,日光从山峰外照射过来,树叶上的晨露尚未花开,不住晃动,雾气在朝阳中轻烟的影子,飘过钱虹虹皓如白玉的脸,更增丽色。 拾级而上,三个人凑在一处,边商边聊,都是第一次感受到这个地方的气势。长距离的台阶让人气喘吁吁。 到达上面的祭堂,建有三道拱门,门楣上刻有“民族,民权,民生”横额。祭堂内放置孙中山先生大理石坐像,壁上刻有孙中山先生手书全文。 瞻仰着先总理的伟岸形象,内心升起无限的敬仰之情。围绕汉白玉栏杆俯视着灵柩上的卧像,内心颇感震撼,遗体形象塑造的十分逼真。 走完中山陵的台阶,让人心生敬畏之心,中山陵的庄严雄伟,宏伟的气势让韶云内心难忘。 下来中山陵跟车去了玄武湖,到了玄武湖公园,眼前的景色让人陶醉,“金陵莫美于后湖;钱塘莫美于西湖\",玄武湖为风景园林。 在老师的建议下几个班的同学们围在一起,玩起了玄武湖畔对诗词的游戏,也是一番兴致和雅趣,“谁先来?” 昊甜当仁不让急忙起头道:“我来第一首,大家可听仔细了: 江南岸,云树半晴阴。帆去帆来天亦老,潮生潮落日还沉,南北别离心。 兴废事,千古一沾襟。山下孤烟渔市晓,柳边疏雨酒家深。行客莫登临。” 那我接一个: “江南草,如种草坪复如苗。深映落花虫纷扰,绿迷南浦乐逍遥。日日斗酒似仙笑。 风忽来,柔态似柳梢。远翠天涯夜风雨,浪打沙痕滴滴潮。谁梦与离骚。”韶云不禁诗兴大发也跟着来了一句。 听着韶云在吟诵,本来不打算参与的钱虹虹突然就眼睛一亮,轻声地跟着吟道:“ 江南水,江路转平沙。雨霁高烟收素练,风晴细浪吐寒蕊。荡漾水湄,水溢拍断千山崖。 青山绿树走两岸,桥揽月呼唤,蓝天白云照清风。名利客,漂泊未还家。西塞山前渔唱远,洞庭波上雁行斜。游客宿天涯。” 季小青也凑了上来: 江南雨燕,轻扬绣帘风。二月池塘新社过,六朝宫殿作巢空。不管西东亭榭。 亭台梁阁,曾入绮堂中。烟径掠花飞远,晓窗惊梦语匆匆。新苑绕梁飞。 梁有才哈哈地笑着,这水草都有了,还有燕子,无酒不成欢,那就听听我的酒话:“ 江南酒,何处味偏浓。醉卧春风深巷里,晓寻日照几时归。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鲥鱼苦笋玉盘中。酩酊任愁收。” 茜夏的两个眼睛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今天这些人都诗兴大发那自己也醉吟一番: 江南月色,清夜满西楼。明月何时有?圆缺几时休。风餐露宿待夏秋,花红叶绿看离愁。 天上悠悠,地上幽幽。 第三十二章 学生会的头 大家嘻嘻哈哈的吟诗对赋后,几个人一组滑船去游湖,韶云和钱虹虹她们几个上了一只游船,前往湖中游玩。 玄武湖古称桑泊、秣陵湖、后湖、昆明湖等。相传南朝刘宋年间,有黑龙出现,故称玄武湖,整个湖呈菱形。韶云他们不敢走远,玩一会儿就要转到下一个景点灵谷寺去玩。 湖中的水碧绿,湖光岚影倒映,鱼跃鸢飞,画舫游弋。玄武湖周长十几公里,环洲烟柳、樱洲花海、翠洲云树、梁洲秋菊、菱洲山岚,风姿各具。 只在湖州一角,玩了个来回就匆忙上岸,正在大家嬉笑着下船的时候,季小青不小心,脚上的鞋子掉到船下的湖水中。看着飘在水中的鞋子,季小青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赤着一只脚,一手扶着钱虹虹的肩膀,不知道如何是好。 韶云回过头,看到季小青难看的脸色,二话没说,脱下上衣和长裤,穿着背心和裤衩,一下子跳了下去,岸边的水还是有点深,为了游船方便靠岸。初春的湖水,还是丝丝透骨的凉,好在鞋子没有沉下去,飘在水面上,韶云一把抓着鞋子甩了上来,自己也踩着水,抓着船边的缆绳上了岸。 前后不到几分钟,韶云就把尴尬中的季小青,从惊吓到惊呆中解救过来。拿到自己的鞋子,只是鞋底湿了一小片,鞋子里边都没有进水,季小青看着背心和内裤都湿透的韶云。不知道如何感激才好。 韶云简单地拧了一把背心又重新穿上,内裤就那样拧了几下边口,就套上了长衣长裤。对着季小青和钱虹虹摆摆手,跟着同学们往大巴车上走去,看完灵谷寺,就要回程了,虽然衣服有点湿,但韶云并没有放在心上。 灵谷寺里有成片的雪柳,春暖花开远远望去一片雪白,然而走进细看就会发现每一朵小花,都是精美工巧的艺术品,雪白的花瓣,浅绿色的花蕊,玲珑剔透,姿态万千。 贺知章看到春天的万条柳丝,曾惊叹说: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世间万紫千红的鲜花,究竟是哪一双巧手剪裁出来的呢? 灵谷寺中,同学们在爬灵谷塔,韶云爬了一半就往回走了,他的湿衣服让他爬塔有些吃力。提前回到大巴车上,耐心地等待回程。一天的游玩让同学们意犹未尽,但时间有限,要看的地方太多,只能走马观花一般,赶了几个景点,在恋恋不舍中回到车上。 车子离开南京的途中,车上的同学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述说着各自的观感和内心的感触。每个人都被景色感染和震撼,这一次旅游正是在书本上无法想象出来的美妙感觉。 置身于金陵古城中,总感觉是走进梦里、画里、诗里。山色有无中,江南的山,淡淡的,犹如宣纸上晕开的水墨,只淡淡的一痕。江南的水,三分灵动,七分悠然。山水一般闲时,你可以在灵谷寺中听着悠扬的钟声,如置身在梵音中,空灵的气息飘荡在灵魂中。 倚舟凭栏,独享一份视觉的盛宴;你可以看江水泱泱,千帆如云去来;你可以采一捧菱角,载一船星辉,放一声歌喉;你还可以在明月桥边,抑或烟雨的楼亭。静静地看柔柔的波、曲曲的影,或者轻声呼喊,一朵朵红芍药的名字。一趟江南游,让韶云的心灵更加空灵,明澈剔透。 车子去时慢,回程时开的很快,不到晚上十二点钟,就赶了回来,第二辆大巴车上,钱虹虹和季小青坐在一起,“虹虹,你说他的衣服湿了,该有多难受啊,我怎么那么粗心,慌里慌张地把鞋子弄掉了。不是他,我只能呆在车上了,穿一只鞋,都没法见人呢。”说着内心的担忧,看着身边的钱虹虹不言语,季小青又觉着是自己内心的独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把对韶云的称谓无意中变成了他。也许感动就是那么一刹那间,或者一件事情成为了节点。 回到宿舍,季小青和钱虹虹整理着彼此在旅游时买下的纪念品,带着各色图案的创意书签,小巧的雕花折扇,精致的卡片,最好看的是绚丽的雨花石,摸着带回来的小饰品,两个人相互交流着彼此的喜欢。 钱虹虹看着手中的一款书签,上边的灵谷寺的图案透着空灵,而其中的一首诗词更是巧妙:灵山藏古寺,梵音幽天庭,来时了无尘,去时空入境。 看着书签,钱虹虹一下子就陷入那种空灵的境界,仿佛自己置身在焚音中,随着那吟唱声,缓缓地升达仙庭,内心无比的释然,有一种悟道的感觉。 季小青拿起一块鲜红的心形雨花石,手掌轻轻地摩擦着,感触着光滑细腻的质感,那精巧的心形,让她一阵阵迷幻。 她默默地在心里想着韶云的情谊,想着韶云在自己无助的时候,一声不吭,直接跳进湖里,为了拿回自己的鞋子,弄得浑身湿透的样子。 想着他忍受湿衣服的侵蚀,内心有一种丝丝的心疼感。想着想着,她暗暗地下决心,要把这块好看的雨花石送给韶云,瞟了一眼边上的钱虹虹,还在看着手里的书签发呆,那情形是顿悟是空灵的状态。 她没有在钱虹虹面前表露出自己的心思,她知道钱虹虹和韶云同桌的友情,但自己的心突然就不平静了。 钱虹虹和季小青安静地对坐着,想着各自的心事,一点睡意都没有,一次旅游给二人带去的感受不同,钱虹虹更多的沉浸在旅游景色的感触中,她读的书比较多,对于江南的景色早就在书本中有着清晰的文字印象,对照实地的景色带给她的是原来如此的感觉。 书本中描述的美和现实的景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度,古诗词的美竟然是被映射出来的。她在反复的比对中,脑海里的朦胧变得清晰而实在,这一次旅游真是让她大开眼界,同时思维和文学境界也得到了升华。 想着自己竟然有一种坠入凡尘的仙灵的感觉。特别是那些好看的精巧的景色图案,给她的心灵做了一番洗涤的效果。 而季小青追不上钱虹虹的思维境界,她更多的是对小饰品的兴趣,小女儿家的惊喜挂在脸上,她喜欢那些小巧和灵透的雨花石,她更务实一些,这次旅游让她一下子,在内心深处增加了对韶云的好感和亲近度。 是偶然也非偶然,在心里边,总觉着自己和韶云的关系,仅限于初中同学的情谊,比起钱虹虹和韶云的关系要远一些,许多时候她看着韶云和钱虹虹一起,那种默契度自己是无法达到的。 她不嫉妒,也不排斥,自己时常也很愿意和他们在一起相处。校园何处不相逢,彼此迷失呼谁听,青春作伴为谁欣?季小青的心绪时常这样自我排解。 韶云回来后,被侵透的衣服让他浑身不舒服,急忙洗了澡,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夜已经很深了,旅游后的兴奋,在疲倦中渐渐消退。 周一,学校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一个帅气的高大男孩,昂首阔步地走上前去,清晨的阳光,灿烂的光辉照在脸上,显得阳光又爽朗,帅气的外表,让许多女生为之倾倒。 他是学校的学生会的头,高三班的高阳,一个即将毕业的帅气男生。走到旗杆前,熟练地扬起手中的国旗,在音乐声中,国旗缓缓地升起,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对着国旗和着音乐激昂澎湃地唱着国际歌。 仪式结束后,高阳拿起话筒,用他那略带磁性的男高音大声地说道:“同学们,作为学校的学生会的头,已经在这个国旗杆前值班了三年,大家厌不厌烦我这张脸?” 操场上一片欢笑声:“不厌烦,你最帅!”整齐的笑声盖过话筒的高音。 “那就好,我很自豪,但今年的我,就要毕业了,这个位子要交给高一的学弟学妹了,希望大家酝酿,物色一位比我优秀的学弟学妹,来担任这个学生会的头,好不好?”高阳和煦的笑容感染着每一位同学。 “不好!你继续做学生会的头。哈哈……”类似山洪一样的笑声淹没了高阳的笑容。 “我很感激大家对我的信任,但这个位子还是要交接给高一的学弟学妹们,希望你们尽快选出一位同学,来换下我这副老面孔。”说完这话,高阳扫视着高一年级的学弟学妹们。那清亮的嗓音征服着每一个人。 高阳的话,让高一年级的同学产生了联想,是的马上这一届高三的同学都毕业了,学生会的工作还要继续,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是学生会的责任,这个接力棒需要接下来。 今年这一届高一的学生,比较优秀的同学,每个班级都有,这就需要大家评选出比较适合的人选,接替高阳的位子。 单从期末考试的成绩来看,年级的前五名同学都有能力胜任,而呼声最高的是高一(一)班的两名同学。 第三十三章 亚楠VS昊甜 亚楠,一个秀气的女生,入学的成绩算不上拔尖,比起全校第一名的钱虹虹有点差距,但也算的上小才女,一学期下来直接考个年级第一名,双科成绩都非常突出。 而昔日入学第一名的钱虹虹,因为偏科,考试总分被拉在前十名以外。昔日才女的光环正在渐渐的退去,正应了当初入学时,陈妍妍的一句话,她的突出就是运气好一点,只是个偶然。 亚楠秀气的外表透着精明能干,县委大院长大的孩子,许多方面的能力比较突出,组织能力强。社交能力,接人待物,不卑不亢,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亚楠在与同学的相处中,也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总是像春风一样温暖和煦。班级的人缘特别好,学习成绩的突出,加上自身的魅力,往往表现出一种聪慧的气质。 现在的情形是老一届的学生会要交棒,作为同学们心中,呼声最高的亚楠,内心对这个组织的头,也没有太强烈的渴望。她自己担心,偌大的学校,上千名学生,学生会的工作,不是班级的组织活动,就几十号人那么容易,上次学校运动会,亚楠作为班干部忙前忙后的,也参与了学生会的许多工作,比如搭台,组织学生搬运物品,布置会场,各项赛事的协调和配合,发放奖品,处理会场中的特殊事故。 许多工作亚楠觉得都没有做到位,就像秋季运动会比赛中,韶云比赛中受伤的事情,作为班干部的亚楠,事后就非常自责,当时她不在现场,忙着招待教育局领导的视察人员,在后边的颁奖台上。 后来听说班里的同学受伤,赛后急忙询问了情况,还特意找到已经上了药的韶云,查看了伤情,叮嘱韶云要好好休养。虽然作为班干部的亚楠,给予韶云的帮助不是太过明显,但一句关心的话,已经让本就悲观失落的心,得到一丝莫大的安慰。韶云的心里一直觉得,亚楠是个非常有爱心的班干部,无论从班级的角度,还是从个人的交往中,亚楠做的都非常得体到位。 早操散场后,回归教室的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这次高阳退了,真是个损失,他的能力多强啊,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都组织的井井有条,从来没有出过啥纰漏。” “谁说不是呢,他太帅气了,嗓音好动听哦,我好喜欢他哦。”有的女生直接花痴一般地陶醉着。 “可惜,人家就要毕业走了,要不你追上去,看看有没有戏,嘻嘻,看你那样,我都脸红……”不适时宜的话语像一盆水,能浇灭不现实的幻想。 “我要是能被他多看一眼,我宁愿……可惜的是他不看我,我也不敢去打扰他,你认识他不?要不给介绍一下,好有个交流。” “切,要是认识还有你的份儿,别自作多情了,听说人家对女生不感兴趣,只一门心思的读书,不然成绩怎么那么好。” “我看不竟然,他那么帅,同届的几名花一样的学姐,打动不了他,我不信。” “这你就不清楚了,和高阳同届的女生,一个能和他比肩的都没有,光看放榜的成绩,前十名的都是男生好不好,成绩不好,能被高阳那样的青睐吗?” “我怎么听说这个学生会的头,对我们这一届的女生,情有独钟啊,记得刚考进来的时候,第一的才女吗?听说高阳打听过她哦,不过现在,好像那个才女失去了光泽,年级组的排名,前十都没有。” “这一届选学生会的头,大概率会落在一班。” “这怎么讲,成绩好,排在前五名的同学高一(一)班的也就两个人,还都是女生,有那能力吗?怀疑,反正前五的都是女生,看来这一届阴盛阳衰啊,真是不甘心啊。” 韶云走在人流中听着不相干的议论,内心也有一种不甘心的感触,自己也是个男生,而且初中时门门功课第一,但进了高中,自己再怎么努力,还是冲不上去,优秀的同学太多了,特别是那些城里的走读生,先天的生活条件,充沛的学习精力,是韶云无法追赶的。 但听到有同学在议论那个学生会的头,对刚入学的第一名感兴趣,韶云知道那个女生一定是钱虹虹,内心在确认后,有一种莫名的不是滋味。而自己的成绩和各方面与那个学生会的头,相差太远,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的。 关于学生会的换届选举,对于只关心自己学习和生活的韶云来说,谁当那个头都一样,自己没有欲望,也没有那个能力和资格,所以听听就好。 最近的活动比较多,开学后,先是春游归来,在旅游中,班干部和学生会同学的作用还是挺大的,为同学们服务的热情,甘愿付出自己的那种情怀,也让每个同学感动。 “有才,你说我们班的亚楠和昊甜,谁最适合做那个学生会的头?”快走到教室后面的楼梯口,刘允中对身边的梁有才小声询问道。 “两个人都可以,我选昊甜,昊甜是班级的组织委员,但可惜的是成绩没有亚楠好。”梁有才在刘允中面前直言不讳,毫无顾忌地说。 “我更看好成绩第一的亚楠。虽然没有昊甜那么活跃,但比较沉稳冷静,组织能力也强。”刘允中听着梁有才的答案,有不同的想法。 走在后边的韶云,听着两个人的议论,并没有插话。但也在心里掂量着,亚楠和昊甜两个人的优劣。最近一段时间韶云和昊甜接触的比较多,源于文学社的征稿活动,昊甜负责歌咏比赛的选稿,和培训工作。班里的几个同学,包括韶云能写稿子的都围在昊甜身边。 对昊甜的印象,韶云最大的感触就是,声音甜美,性格开朗活泼,组织能力强。 平日里对诗词歌赋的探讨和朗诵,是他们几个人最大的乐趣,有时候竟然会挤掉自习的时间。 参加歌咏比赛训练的男生,只有韶云和董洋洋两个,另外三个女生,昊甜是头跟班的基本上是茜夏和陈妍妍。 从文学社活跃的角度,昊甜能感染好多同学,这个文学社是在语文老师的授意下主办起来的。目的是把爱好文学阅读,诗歌创作的一些同学集中起来,她甜美的声音只要朗诵,那满含深情的音色,不仅仅是悦耳还悦心。 所以班里的同学都喜欢听她深情的朗诵,就是平时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那人气也特别高。韶云在心里衡量着,真比人气,昊甜要高于亚楠。但也有大部分同学更喜欢秀气而沉稳的亚楠,无论什么事情在亚楠那里都变得比较简单,她聪明而睿智的思路,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效率和合理的结果。因此真要投票选举学生会的头,韶云更愿意投亚楠一票。 一石激起千层浪,回教室的路上,不仅仅是刘允中,梁有才在议论这事,许多同学都在议论。周一上课,学生会换届的事情只是个花絮,旅游归来更多的同学在议论感受,那些没有机会去旅游的同学羡慕地听着,看着教室里的喜气洋洋,更多同学想从回来的同学手里得到一些旅游饰品,最被同学们喜爱的就是那些别致的书签,和雨花石。 亚楠作为班干部,这次旅游她跑前跑后地组织同学,做了不少工作,在旅游区她挑选了许多饰品,因为家里的条件好,她本身不吝啬,把带回来的许多书签,分给那些没有出去旅游的同学。许多同学都用感激眼神看着她,或许这个时候的亚楠,留在同学们心中的是最美的形象。 比起亚楠的大度和自信,昊甜更多的时间是用她那甜美的嗓音,给同学们分享着旅游景点的风景和那些美好的旅途感受,让听课的同学好一阵羡慕。两个人在班级的活跃度不相上下。 一班在各年级中是比较活跃的,那气氛其实,就是昊甜和几个活泼的女生带起来的,活宝一样的茜夏,加上时不时来几句冷幽默的曲鸣,能让班级的气氛从沉寂的氛围中爆发出活力,这也是其他班级羡慕嫉妒的地方。哪里有笑声传出,那里唧唧喳喳,最先想到的一准是一班。 昊甜和亚楠站在教室中,每个人的座位边都围在一圈子人,两人的容貌都很出众,一个秀气,一个甜美,个头也差不多高,两个中心让人羡慕。不时地从圈中爆发出笑声,围着的人眼睛都冒着火光一样,那股子炽热劲,能把空气点燃。 正在这时候,班主任老师走了进来了,站在讲台上,并没有把两个围拢的小圈子,拆开的意思,清清嗓子大声地说道:“看大家这么热烈的气氛,是有预知!那接下来我说两件事情,第一是在周三前,每人交一篇春游心得的文章,字数,题材不限,没有去旅游的同学,就借鉴一下去旅游回来的同学的感受,写一些向往的文章也可以。第二件事情,就是选出候选人,参加学校的学生会领导班子的换届,只有一个名额,我想通过班级的一场组织活动来定名额。我想其他的班级也是一样的,班级候选人,选出两人参加角逐,每人一次机会,活动内容和形式,同学们可以各抒己见,民主集中制。” 第三十四章 粉丝与黑粉 老师的话音刚落,班里的同学发出一阵吁吁声。旅游心得的文章不难写,各凭思维和想象,就能彰显每个人的文笔和能力,那些没有去旅游的同学,都在心里找着各自的目标,有空的时候好好扒点素材。 大家最热衷讨论的,还是学生会干部的选举,老师说的那个班级活动也是议论的话题,有的同学就提出自己的看法:“后选人是提名呢,还是投票呢,要不我举荐一个,亚楠同学,有同意的举手!”突然冒出来的话,让大家寻找发声的源头,曲鸣吐着舌头,做着鬼脸在位子上笑着。 “我也举荐,昊甜同学。”又冒出来一个女声刺耳版,大家回头,嘻嘻哈哈的茜夏冲着曲鸣看。 “我提议就她两人做候选人得了,省的投票了,让她们各组织一次节目来定胜负,怎么样?” “同意,就说节目,啥项目最好啊,要不球赛?”融洽的气氛逗乐了大家。 “我说女生羽毛球赛,或者歌咏比赛,也算是预赛了。”昊甜的圈子有铁杆粉丝,总是挑昊甜擅长的方向来。 “我说,还不如,《唐诗宋词朗诵会》,也可以是演讲比赛啊,班里都已搞了春游活动。这次亚楠同学的表现最让人信服了。”不知是哪个同学,躲在一个角落发声。 虽然看着是举荐亚楠的,但诗词朗诵会,和演讲比赛会,明显是昊甜的强项,这不是个黑粉吗?如果是真心举荐亚楠,还是具体的运动比赛类,才能显出亚楠的组织能力,论才华和组织能力,亚楠更胜一筹,论朗诵和音色,昊甜更突出。 这次的南京旅游,就凸显了亚楠的优势,许多时候亚楠带着大家,搞了一次次别开生面、热火朝天的趣味性活动。让枯燥的旅途中不缺少活跃气氛。 教室里,老师站在那里没有再说话,仔细听着同学们的议论。有几个人交头接耳,接着就像春天的蜜蜂一样,整个群体都在嗡嗡地谈论不休。 一班的教室,活力四溅的年轻声音,几乎把他们头顶上的楼板,都要顶破了。周一上午的第一节课,就变成了班会课。自由民主的气氛,让老师欣慰,学生开怀。大家津津有味地说着,对班里的事情表现出来的那种兴趣,似乎每个人都是主角。 韶云从同学们的议论声中,分析着得到的信息,同桌莫雯雯比较安静,好像那么热烈的气氛与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她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内心的波动。她希望那些呼声和赞美落在自己的身上,内心也有不服气的渴望,同样是县城周边的走读生,她感觉和那几个县委大院的同学,及教师子女不能走到一起。 一班的组成并不复杂,班里的同学被县委大院的两个同学勉强统领着。一个是亚楠,班级的团支部书记,一个是昊甜组织宣传委员。而真正的势力,还是来自农村的一群在学习上不屈不挠的学生,如考试名次总是靠前的刘允中、梁有才等。 在每一次考试中,名次在前二十名的学生里,刘允中、梁有才,韶云,这样的学生就占去了十分之七的比例。虽然前三名总被亚楠、昊甜、茜夏占着,但中上游的同学全是清一色的住校生。 就一班而言,刘允中虽然沉默寡言,但在住校生中成绩还是比较突出的,一班班长的位子原本是刘允中的,刘允中以他对任何其他事情,不闻不问的方式坚决拒绝了,这个职务最后落入亚楠手中。 可不管是谁来出任班干部,谁都休想调度他们,更不用说对他们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了。他们如磐石一样,稳坐于江河风浪之中,屹立于高山巨峰之上。学校众多优秀学生,不管是生来就自以为优越于别人的城里学生,抑或是一直高高在上的玻璃厂的职工子弟,他们也都是从骨子里,佩服刘允中、梁有才、韶云这一批人。 所以,高一(一)班实际的情形是,亚楠、昊甜联合着,在应付同学们的外在需要,而真正起着领航作用的,是刘允中之类的顽强精神,和脚踏实地,努力学习的可贵作风。 若说出任学生会的领导干部,显然班级中只想着学习的这一批人不能胜任。而在亚楠和昊甜之间如何选择,如果是投票选举,就要看谁的粉丝更多一些,支持者更能体现一个人的人气。但现在是组织班级活动来定夺,这种方法也需要粉丝的互动,能力只体现在个人的才华释放。 议论之余,大部分同学,就是感叹自己在班级里太平庸了,考高分能为你赢得羡慕,但成绩依靠天赋和努力,有时候无论自己如何刻苦,就是上不去,可能是自身的智商和学习方法问题,好同学和差同学,对于班级活动的参与兴趣不尽相同。 无论能力如何,成绩单是主宰同学们思想的主要因素,班级的前几名同学在年级的排名也不低,亚楠是当之无愧的学霸级别的人物。昊甜个人性格比较活跃,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能接受的,爱安静的同学还觉着昊甜太吵了。说的好听是能力强,说的不好听是爱表现。 比较内敛的亚楠在大部分同学眼里,积极,友善,出众,这种感觉是在昊甜身上感触不到的。欠缺的那部分,实际上是昊甜自身带给人的感觉,就是些许的傲慢和骄傲,没有亚楠有亲和力。 在班上,毕竟来自下边乡镇、农村的同学多。如果感觉出瞧不起农村人,忽视农村同学的自尊和骄傲。任你是那个机关干部或者教师家庭的孩子,都不好使,除了城里的几个有点趋炎附势的同学,大部分学生,还是保持着自我的自尊和个性。过于自大和傲慢,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同学的支持和信任。 在同学们的喧闹声中,老师清了清嗓子,把大家的意见综合一下宣布道:“班级的候选人就是亚楠和昊甜同学,周末安排两项活动,大家积极参与,组织活动的效果比较突出的胜出。至于活动的类型,下课后每个人写上来,交办公室,综合大多数取前两个,下课!”老师说完话自顾自地走出了教室。 班级内开始沸水一样炸锅,“班级有这两个圣女摆着,不热闹都不行啊,别的班级能和她们比肩的几乎没有!”曲鸣那一鸣惊人的语调,闹的边上的亚楠,一向沉稳的脸都波动了,内心想到:“自己怎么刚从同学嘴里的才女,又变成圣女了。” 一丝开心在心里溢出,也许亚楠在心灵深处,也有特别喜欢被别人夸赞的那种感觉。看着曲鸣的眼光有一丝的羞涩。 昊甜噙着笑意看着围在她周边的同学,她很自信,感觉自己无论从哪方面都很优秀。天生的好嗓音,能歌能舞,最自豪的是朗诵,主持节目啥的都是她的强项,在班级男同学的眼中,就是天使般的存在,或许这是她的自我感知。 今天她看着高阳在操场上宣布退出学生会的领导层,昊甜当时就心动了,她太爱表现自我,她觉得人像一朵花而已,在最该绽放的时候,一定要尽情地释放自我,不然花季过了,美好就再不再来。她特别喜欢学校的活动,因为只要有活动,她就会成为焦点,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长相,在这个年龄的她,都是突出的。有个好的家庭环境,有优越的经济条件和成长空间,她觉得比起其他同学,她太幸运了。 昊甜在班级的人气高,是她自傲的资本,身边的几个铁杆跟班和文学社的几个同学都以她为中心,除了学习之外的许多时间,她都是当之无愧的的主角。 本身的优异,加上身份的高贵,在一中这个县级的学校,不管老师还是同学,喜欢她都是无可厚非的。 昊甜和亚楠是两种类型的女孩,不做比较都很优秀,可以算作一班的两个才女级别的人物。都出身优越的家庭,有聪明的才智,又继承了父辈作为城里干部家庭的良好教育。 个性是每个人的,但在展示自我的平台上却是大家的,学习成绩好,才是同学们特别羡慕的因素。 昊甜和亚楠的关系表面看着非常好,有时候不管是课间还是放学总能看见她们俩在一起,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别人眼里,就是闺蜜一样的存在。亚楠的大度,和昊甜的耀眼,简直就是两朵出色的花儿。一朵玫瑰一样耀眼热烈,一朵水仙一样清秀端庄。学校的许多活动场所都会留下她们魅力的影子,总能惹来同学们炽热的眼光和回头率,即便是高一届的学哥学姐也会惊叹有这么两个可人的学妹。 昊甜时常分享她的快乐给亚楠,说几句顺耳的话给她听,但看着亚楠时,心里自然还有一种酸酸的滋味。因为只有她了解亚楠,论底蕴亚楠比自己强太多,城府更深。自己好比喧嚣的浅水总是开放的宣泄着自我,绽放着光芒,不留一丝的余地,而亚楠是那承载着无限内涵的深水,有独特的气质,和不被亵渎的那一份圣洁。 两个人的圈子虽有重叠,但比起亚楠的圈子,昊甜觉着自己比较浮浅。 第三十五章 雨花石和那颗心 韶云下楼的时候,在宿舍的拐角处,季小青正站在树下看着上边的树叶。那专注的神情和姿势,仿佛树上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一样。她那好看的背影和树干重叠在一起,仿佛树中的精灵。 韶云走过去,循着她看的方向望去,除了几片树叶在风的吹拂下摇动,啥也没有。 “看啥呢?”韶云从后边出声。 “下来了。”闻声,没有转头,季小青听声音就知道是韶云,低头回应着韶云的问话,也许她就是在这里专门等着韶云的。 “你看到了啥?那么专注。”韶云没有发现树上的不同,忍不住问着。 “没有看什么,就是在观察那几片叶子,他们生长在一个枝干上,却有着不同的机遇,靠外边的叶子阳光充足,叶子更绿一些,靠里边的,就黯淡一些,这和人的机遇一样。” “嗯,叶子的层次不一样,感触到的光泽和雨露就不同,大千世界没有均沾的雨露,其实季节都是大自然的造化,你的思维真是独特。”韶云听着季小青的话儿由衷地感慨着说道。 回过头来,季小青仰头看着韶云,稍微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巧可爱的荷包,一头系着红色的头绳,可以拉紧封口,挽着好看的蝴蝶结,两只手摆弄了一下,然后伸出手递给韶云道:“这是我在南京旅游时,淘的一块小石头,送你。” 韶云接过荷包,没有打开,而是在手里感触着,触感细腻柔和的荷包,透着优雅和秀气。里边的小石子不大,但感觉上是沉甸甸的厚重。 “谢谢你!我旅游时没有买啥,只顾着看风景了,没有啥送你的。”韶云看着手里边的荷包对季小青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同时自己也没有啥可以拿出手的,心存歉意地对季小青说道。 季小青不出声了,良久出神地想着什么心事,无声地动着好看的嘴唇。看着似乎把边上韶云的存在给忘了似的。她的嘴角微微垂了下来,像月牙儿一样弯着,嘴唇在抖动着。 那抖动的颤纹在无声无息地诉说着心情,她额头的一缕头发垂到面颊上,她抬起手轻轻地把它弯到小耳朵后边。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她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伤感的事情了。 韶云察觉到了:”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 季小青没有回答,轻轻地摇了摇头:“再见!”转身离开。 韶云愣住了,看着季小青的背影,紧走几步追上她,张张嘴,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任何话儿,停在身后,看着远去的背影,发愣。 旅游回来的那个晚上,季小青处于失眠的状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随手把玩着雨花石,突然就想用彩笔在上边画出心的轮廓。 鼓捣了一阵子,用彩笔画着心形的模样,看着手里的石头,竟然觉着它是最快乐的,有人为它憔悴为它失眠,而它亦是自然得不知不觉。 迷迷糊糊地季小青眯着眼睛似乎做了一个梦,她的笔下出现了一棵树,一树的红果子,七只白鸟绕树飞翔,两个裸体的人坐在树枝浓荫深处,是夜晚的景色,树上弯弯的悬了一道新月,月光很淡,雨点似的洒在树梢……而红果子突然就脱落在地上,变成了一颗颗心一样红红的,鲜亮的石子。 回到宿舍,韶云爬到床上,小心翼翼地把荷包的蝴蝶结解开,一张折成三角形的纸片和着一块鲜红色的雨花石,静静地呆在荷包里。心形的雨花石环绕着流彩一样的色泽光亮,中间被彩笔特意勾勒出心的轮廓,是那么的逼真,似乎有跳动的感觉。 轻轻地沿着折线,打开纸片,上面清秀的小楷写着一首诗歌: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 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花儿遍地开放。 它们开在湖畔,开在树下,开在山野。 它们随风嬉舞,随风飘荡。 它们密集如银河的星星。 像群星在闪烁一片晶莹; 它们沿着海湾向前伸展。 通往远方仿佛无穷无尽; 一眼看去就有千朵万朵。 万花摇首舞得多么高兴。 粼粼湖波也在近旁欢跳。 却不如这水仙舞得轻俏; 我是一块鲜红的雨花石。 我有一颗炽热的心。 我的心流淌着七色的光华。 那是跳动的青春和火热的情怀。 看着手中的卡片,读着季小青的诗词,韶云的心被带到了一个奇妙的境界中。这个小小的卡片,秀美的文字再也形容不出,那极致的神秘的美,受了很大的感动,韶云用手反复地摩擦着雨花石,体会着那中间流出来的情谊。看着雨花石和心形图案,他能想象的到季小青画的时候那颗滚烫的心。 韶云认真地珍藏起卡片和雨花石,躺在床上思考着旅游的心得,有了大纲以后,奋笔疾书写了一篇旅游日记,除了感触着秀丽的风景,宏伟的建筑,领略着大自然的奇妙,对大自然的美,有了更贴切实际的感观外,同学们旅游中的互动,彼此的情谊也是韶云眷恋的。 外面突然下起雨来,韶云不得不关上窗边的窗户,外面的灯火在黑暗中若隐若现。雨折叠出的光线,影影绰绰的闪着光亮。 韶云新写了一首诗,又弄了两个短篇日记,下铺的郝翎兴趣来了,想看韶云的旅游日记,好给自己的文章找点光炫的素材。文章到了郝翎的手中看完后,又传到了刘允中和梁有才的手上,几个人传来传去。都说韶云的文章写得好,在一班文章好的同学和考试成绩优秀的同学中,同样受欢迎。 因为分数高的同学,文章未必脍炙人口,而分数低的同学却未必不能写出锦绣篇章来。这是个并联现象,文章写的好也能给你带来声誉,它体现了同学们精神上的不同需要。如果成绩好文章也好特别是诗词诗歌,自然会赢得更多崇拜。 班上除了韶云,刘允中和董洋洋就是这样的男生。刘允中,人本来就高高瘦瘦,戴着一副眼镜,态度温和,举止磊落,成绩优秀,文章也是一流。董洋洋虽然是靠体能加分进来的学生,整体成绩不出彩,但在写文章和文采方面和他的豁达一样,大气辉煌,也是非常的优秀。韶云感到愉快,自己凭借诗文,正和这几个出类拔萃的男生在同学当中平分秋色。 旅游心得大家各凭感触,文章也各显千秋,歌咏比赛的诗稿时候先是改了好几次,最后才投了一篇自己感觉满意的。 几个去旅游的男生都不爱买那些小玩意,觉着是女生的小家子玩的,许多精致的旅游饰品都被忽略了,而女生更喜欢细巧的小物件,也会在文章中体现出来,那种美的记录和细腻。 得了季小青的雨花石,韶云的情感和笔触也变得细腻起来,盯着看,就有一种灵感在思维中回旋,仿佛那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产物。 再看季小青的诗词,那种女孩子倾述的情愫跃然纸上,像小桥流水一样孜孜的汇集在不息的小溪中,浸润着心扉和心灵。这是许多男生无法表达出来的情思。 雨天总能给人带来暇思,也能带给人烦恼,本来没打算回宿舍的钱虹虹,冒着雨回了宿舍,浑身因为没有雨伞几乎被雨湿透了。她回到宿舍后神情异常沉郁和不快;像是经过了一次痛苦的折磨似的,那漠然的脸上同样,雕刻着洞悉世间一切苦难的镇静,或者说那镇定的脸上流露出经历一切痛苦后的落寞。 季小青望着她那极其反常的表情,递过一条干毛巾,帮着她把湿头发搽拭干净,但接触钱虹虹的时候有一种窒息般的感觉堵住了她的心胸,她情不自禁地被她的情绪感染着。 季小青问钱虹虹有没有啥事情,钱虹虹却一改以前的习惯关闭了心门。 尽管如此,这个以聪慧、睿智自许,平时才华出众、自视甚高的姑娘,今天迥异于常态的表现,却无法掩盖她内心的痛苦和不安。 季小青感受到她的苦痛如同身受,看着她娇小的身体,看着她想要不动声色吞噬着自己的不安,却又没精打采的无奈的脸,暗暗为她叹气:“她内心的不快明显地不同于我的内心的不安,但和我一样都淤积到了自己心灵,难以承载的程度吗? 上帝啊,这究竟都是为了什么呢?我们鲜为人知,却又深为人知。鲜为人知的是我们感知这个多苦多难的世界时,那种非常复杂却又明了不过的感情;深为人知的是我们追求时近似于疯狂的执着。能够理解却不愿理解,是不是怕增添自己的麻烦?想说而不能说,是不是怕戴上不淑女的绰号?痛苦,尘世的和思维中的不安,我们只能往自己心里咽!天啊,世界是不是不存在极限?” 季小青默默地看着钱虹虹换完衣服,一声不吭地拿着湿衣服,打着雨伞去接水洗衣服。她也跟着出去,方便给钱虹虹打伞,与君同类故投缘,来日兴丰香满。她们洗完衣服,雨还在夜幕中下着,雨丝夹着亮光完全笼罩着校园。? 第三十六章 虹虹的决择 雨后的校园特别清新,钱虹虹的心情,并没有因为清凉的空气,而变得轻松。她的心情有淡淡的忧伤。和那湿漉漉的叶子一样,等待着阳光的照耀。 昨天的操场上,早操过后,钱虹虹一直在别人的议论声中走回的教室。 入学时的第一才女,既是她的荣耀也是她的诟病,只要有机会、有场合、就会成为好事者的话题。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成为议论的焦点,钱虹虹感觉自己的压力好大,几次考试下来,成绩上不去,一下子成为别人课余时间聊天的素材,这就是高处的仙女,落入凡尘时的感觉,作为一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内心深处的痛苦感触,特别清晰。 有时候她能清晰地感觉到别人看她的目光,已经从羡慕和崇拜变成嘲讽和讽刺,她好难受,在三班同学,甚至其他班级同学的眼中,自己成为了一个笑话般的存在,想低调点,都避免不了,尴尬难堪的局面。 除了成绩没有了昔日的光环,作为女生本身的俊俏也时常被热议,有同学背后议论学生会的高阳和钱虹虹的事情,根本就是空穴来风,子虚乌有的嚼头,入学以来钱虹虹都不认识那个高阳,面对面都不知道是谁,如何就能被胡乱扯在一起,真是闲人不显事多,而喜欢议论别人的人,本身存在嫉妒的成分。 班里同学中能参与竞选学生会干部的人,基本上钱虹虹是被忽略不计的,考试成绩班里都上不了前五,平时不爱说话,班级的活动参与也不积极,除了埋头看小说,很少和同学交往。 三班的气氛也不如一班那么活跃,显得低沉而压抑,这与班主任本人也有关系,三班的班主任戴老师是个比较严肃的人,不言苟笑,对班级的管理基本上没啥民主,都是一言堂,指定班干部,指定座位顺序,成绩好,有关系的孩子,都能得到重用。 学校组织活动的参与,三班显然不是特别积极,班主任总是说学习第一,但整体来说,班级同学们的成绩每次考试还是不如人意。不是只埋头苦读就能出成绩的,活跃的学习氛围是开发思维的必要动力,过于沉闷,同学们感到了无生趣,时常羡慕别的班级,那热烈的氛围和学习气氛。好多同学如果有机会都想调班。但在三班就得遵守三班的规矩。 学生会换届,三班都不打算举荐人员参与竞选。这样的想法是班主任戴老师自己的,同学们中,还是有几个人想融入其中,特别是看到学生会的同学在诸多活动组织中,显现出来的能力,觉得那个平台能够锻炼人的能力。 当初筛选入学人员名单时,班主任戴老师总想把高分同学,往自己的班级中录入,底子好,整体的成绩才能上去,但三班的教学方法和规则,恰恰束缚了一大批高分入学的同学。钱虹虹就是第一名高分入学的,现在都比不上其他班级的同学。 说明学习氛围和教学方法有时候特别重要,你开心了,心情愉快了,课本知识理解记忆就容易,你心情郁闷,死板地死记硬背,就会不灵活,在知识运用上就跟不上去,成绩自然而然下滑。 钱虹虹在三班,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不愉快,她时常想着初中时候的自己,那时是班级的中心人物,和韶云一起参加许多活动,即学的开心,也在课余时间玩的愉快。 现在的苦闷学习氛围,再加上课间许多不理解的习题,没有人可以探讨,与同桌的关系也没有以前和韶云的那种亲密,和融洽。觉得自己学习特别吃力,在压抑的心情中,才华就有枯竭的迹象和感触,常常有点思维混乱。 随着同学外出旅游一趟,自己感觉找回了以前的那个自己,她喜欢一些有灵性的东西,那是她思维和幻想中追逐美好的源泉。她喜欢放飞自我的思绪,她喜欢许多美好的东西,更喜欢那些回忆。 她在文学上的才华是从小就打下的根基,比许多人更早地接触到文学作品和知识。很长一段时间她迷失在自己的境界中,总是虚幻地把思维和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自己的文章中,她写了许多文章,包括诗词歌赋和散文、短篇小说。但她写完发现找不到一个能读懂她心境的人,以前的韶云已经不在身边,她也试着把一首诗给同桌看,看完后就两个字的评价:“没懂。”自此以后钱虹虹再不外露自己的文章。 她把自己诗的气质和诗韵埋在心底,她想寻觅诗途中的另外一块里程碑。钱虹虹沉静了许多,从此,春天花开不再鲜艳,花落亦不再凄惨;从此,白天没有色彩斑斓,夜晚月色不再皎洁璀璨;从此,雨季再不会徜徉河畔,下雪天也不愿痴迷雪花弥漫的迷乱。 钱虹虹的这种才华,在高中的各门功课学习中,除了语文课,其他的起到的作用不那么突出。 而在三班,她的文章没有读者,也没有懂她的人,去欣赏她那发自内心的诗一般的气质。 她时常想起韶云,那个一直和自己借书阅读,而愿意和自己分享快乐的同桌,文章理解中的相同和彼此内心情感的欣赏者。 钱虹虹在别人的议论中,烦恼了一个上午,心情还没有调整好,中午放学的时候妈妈的到来,给钱虹虹增添了,更加痛苦的感触。昨天下午,妈妈到县医院开会,顺便来学校看了看她。 交谈中除了关心她的学习情况,日常开支就是了解她外出旅游的事情,在快离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望着钱虹虹,吞吞吐吐地说了一件事情。妈妈告诉她,她外婆生病了,希望在周末有空的时候去看看她,外婆最想见的人就是她。 听到这个消息,钱虹虹一下子难过的差点憋出毛病来,她和外婆的感情特别深,在外婆身边呆的时间也比较长,只要是放假时间,基本上都在外婆家,吃喝玩耍,被外婆宠爱的感觉非常幸福。一但知道疼她爱她的外婆病了,比自己生病还要难受,因为外婆的健康和幸福才是她最大的幸福,一但不在外婆身边,她就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被遗弃在路边,慌乱的哭泣。她总想拼命抓住什么,却急促的从指尖溜走。空虚的无力感,莫名席卷…… 外婆终究是钱虹虹说不出的思念,带着驶过的时光的残忍,在不经意间感触到那么的遥远。钱虹虹的心情就如同在走一条悬崖边的路,当路走到了悬崖深渊,是否应该从此闭口缄言?下午再也没有上好课,直到晚上在季小青的反复关爱中,郁闷的心情才得到一部分释然。 如果一个人的心情特别郁闷的时候,有与人为友的关爱能缓解心情,其次也有与书为友的默默地,释放内心的郁结。无论是书友或朋友在钱虹虹的感触中,季小青是除了韶云之外在自己内心中体会最深的朋友加闺蜜。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一个最好的朋友。它其实如此,现在仍然如此,将来也永远不变。它是最有耐心,最能在人穷愁潦倒、临危遭难的时候,也不会抛弃的那种,对主情深。在年轻时,好书陶冶着性情,增长知识和认知,在知老时,它又给人以安慰和勉励。 钱虹虹常常因为同爱一本书而结为知己,就像有时两个人成为朋友一样。书是更为坚实而高尚的情谊纽带。人们可以和作者沟通思想感情,彼此息息相通。彼此的思想共同在书本中体现,而作者的思想反过来又化为自己的思想,情绪和情感随着书本在释放和流淌。默默的承受了一夜,钱虹虹变得愈加坚韧,她这个周末一定要去外婆那里看看她。 而在未来的抉择中,虽然她太爱文学作品了,但在思维枯竭的感觉出现以后,再没有啥灵感的源泉,她突然怀疑许多书籍的可信度,幻想的美好抵不住现实的摧残,她想放弃写作,她要钻进真实的理论和定律中,寻找出那些自己弄不懂的,许多触须一样的数字和定理定律中。在即将分科的高中生涯中,她决定上理科,而不是文科。 如果被认识她的韶云和以前的同学知道她的这个想法,一定会觉得她是冲动,和盲目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在韶云眼中,钱虹虹的文学才华是一种天赋,不在未来的学习选择自己的特长,那是对天赋的亵渎和不尊重。 韶云走在楼梯口,转弯上二楼的时候,看见刚上来的钱虹虹,他刻意地停下脚步,等着钱虹虹,韶云想和她打招呼。昨天晚上韶云对着季小青送的雨花石,好一阵感慨,把季小青的诗稿看了又看,一时间情感被诗的境界给融化了,而在那一刻他想到了钱虹虹,和她那让自己羡慕的才华,如今的自己,已经在文章的写作中,找到了自己的那一片天地。他有许多东西想和钱虹虹交流和分享,但不在一个班,碰上的机会太少,刻意地去找她又觉着不太好,许多时候都是压制着内心的冲动。 磨蹭了一阵子,终于等到了上来的钱虹虹。 第三十七章 跑喷的同情心 钱虹虹到楼梯口,抬头见到韶云,望着她笑,她停了下来。 “早!”沐浴春风般的笑脸,让心情郁闷的钱虹虹有一丝的温暖,她开口和韶云打着招呼。 “早!”感触到钱虹虹的情绪不高,韶云应着,一直等到钱虹虹来到近前和她一起上楼,才发现她那非常疲倦而略显郁郁的神色。 “早餐没有吃吗?脸色这么差,哪里不舒服了?”韶云关心道。 “嗯,不想吃。”小声的应着,钱虹虹不想说太多,也许自己不能把郁闷的心情传染给韶云。 “那怎么行,上午的课时那么长,我知道饿的滋味,你在门口等我一下,我的座位里有吃的,我取来给你吃点。”韶云也不等钱虹虹回应,紧赶几步飞向教室去取。 望着跑进一班教室的韶云,钱虹虹内心丝丝感动,也许在人最苦闷的时候,一句温暖的话都是天音,情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心灵感应。苦闷了一晚上无法排解的心情,在看见韶云和他那张笑脸时,好像好了很多。 很快韶云取来一个小袋子,“给,这个是上周,你让小青送给我的西饼,还有几块我没舍得吃呢,你拿着早上充饥,非常好吃,和初中时吃的一个味道,谢谢你虹虹。”韶云有点气喘吁吁,跑的有点急,怕钱虹虹久等,离上课时间近了,想着钱虹虹还饿着肚子。 看着韶云和他递过来的袋子,钱虹虹的眼睛一阵湿热,这盒西饼自己确实没有尝过。就送给了韶云,而这么久了,韶云竟然还像宝贝一样珍藏着,舍不得吃,最后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送给了自己,这一刻钱虹虹真想趴在韶云的肩头哭几声,以释放内心的情感。 她忍着,接过韶云的袋子,不敢给他看见自己的眼睛,转身逃也似的往三班的教室跑去。 怔怔地看着走开的钱虹虹,韶云知道她一定有啥事情,看了一眼三班的方向,直到没了钱虹虹的影子,才回到教室。 老师在课堂上,宣布了无记名的,筛选结果,周六由亚楠组织班级同学的艺术趣味性活动,诗词歌赋,小品、笑话,不限形式。周日由昊甜组织班级的一次球赛,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类型由自己决定,要有参加的球员,拉拉队裁判及所有的活动所需品,并负责参与者的安排。 老师这样的安排让亚楠和昊甜各自的粉丝圈,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要考察她们两个,在各自不擅长的领域内的发挥。这样才显得公平合理,也能锻炼两个人潜在能力。 而这样的两场活动,老师都不参与,由同学们自己完成,也就是在各自的活动日,亚楠和昊甜是绝对的领导者组织者,结果的判定也是同学们自己评判。 人生只有一部作品,就是自己创造历史。而需要创造历史的人现在就是亚楠和昊甜。 老师的话,让班里的同学一阵惊叹,看来老师还是最了解同学心理的,这样的安排即便于组织者临场发挥,也不失公允,同学们心里比较佩服老师。 课间休息的时候,昊甜和几个知己的粉丝聚拢在回廊上,小声地商讨着周日的活动安排,陈妍妍首先说道:“甜甜,要组织一场篮球赛比较困难,毕竟班里爱打篮球的都是男生,平时也没有太多的交流,要组织10人的对抗赛,难,拉拉队有我们几个就可以,但你也没有弄过,都不知道比赛规则,怎么组织啊,这可是个不小的难题。” “就是,要不弄个羽毛球比赛如何?” “反正球类比赛不好弄,搞不好都组织不起来,不是我打击你,甜甜,论诗歌朗诵啥的,你注定能压过亚楠,但这种组织室外球类活动,悬。”茜夏并不看好昊甜的这方面才能。 “要不你把董洋洋找过来,他体育方面有特长,也有几个球友,他不是跟着你在培训歌咏比赛吗?”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都在替昊甜着急,都在以自己的观点想法在帮着昊甜出谋划策。 昊甜自己听着几个人的议论和建议,她自己也拿不定主意,在组织能力上她自认不差,但真要拉起两支对阵的球员,她心里也没有谱,作为女生在许多球类运动上都是弱项,做个呐喊者或许能增添一点气氛,但去组织这种运动对抗,她确实没有经验。 思考了片刻,她想先找几个自己熟悉的男同学出出主意,她能想到的就是跟着自己培训的董洋洋和韶云。 正当昊甜和她的粉丝团在为周日的活动操心策划的时候,亚楠内心也在激烈地斗争着,自己要不要去竞争这个学生会的干部呢,从内心深处的想法上,包括自己的班干部都是被推举出来的,自己还是喜欢安静一点,但能力和出众的才华,包括自己的身份,想低调一点却办不到。你有一个好的台子,总有人喜欢在上边唱戏,无论自己这个台子愿不愿意,都被裹挟着往前,不能有自己的决断。 既然老师和同学们都把自己往上推,作为主角的亚楠,哪怕心里有些许的不安也在内心消化之后,欣然接受并努力地把自己做好,这也是亚楠优秀的一面。不因自己的喜好和情绪而博众人的宠爱。 但想到周六的活动,还是一头的雾水,她是个喜欢思考的人,抉择能力强,做事果断而有效率,从不在困难面前退缩。 亚楠认真地思考着自己的方案,显然在这种带点文艺性质的活动中,首先自己要感兴趣,才能让同学们产生兴趣,并带着热情参与进来,如果太乏味了,等于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得不偿失,在学校每个学生都是以学习为己任的,真正贪玩的学生是极少数。如果活动的内容缺乏趣味性,参与性,知识性,对于同学们来说就会产生厌倦感和疲劳感,没有互动最终的结果就是失去氛围,结果可想而知。 几番思考之后,亚楠觉得自己对于这种活动组织本身,没有太多的经验和实践,若是换成昊甜,那就是手到擒来的小儿科。 既然换成了自己,还是要尽心尽力地把活动组织好,起码不浪费同学们对自己的信任。拿起笔在绘制自己的活动方案,她是个有主见的人。 在放学前宣布了文艺会的时间,叫大家积极准备。此后一班无论是男生,女生寝室,从天明到万籁俱寂的深夜,连日常话题总也离不开周末的文艺运动会,和球赛的安排。 这些可爱的学生们,青春正茂,热情正盛,而在大多数的女生中,因为羞涩的性格从中作梗,她们藏着自己的愿望,喜形于色地互相挑逗、打趣、试探,喜笑颜开地说说唱唱,叫叫嚷嚷。 她们那抑制不住的生命热情,她们那禁锢不了的青春活力,正从这些寝室中溢出房门,飞出窗外,向大家宣布着她们因为一次即将召开的班级活动而带来的无限喜悦。 韶云虽然对活动的热情不高,但也在悄悄地准备着,对于周六的活动韶云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在准备着一篇诗稿,内心盘算着,若是在活动中有机会,也可以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那个骚年不喜欢表现自我呢,即使被生活压抑着,也有想表现的欲望,那个年龄的韶云还没有成熟到外物不惊的境界。 至于周日昊甜组织的活动,她来找过韶云,希望他出个主意,看看男生这边的情况和喜好,但韶云想着周日要回家,注定要缺席昊甜组织的活动,和昊甜说了自己的情况,引得昊甜好一阵失望。 参加训练和旅游回来这两周,韶云都没有回过家,他想回家看看,加上这两天感应着钱虹虹的心情不好,定是有啥事情没有和自己说,韶云的心有些莫名的不安。 周六下午,高一一班综合文艺活动会在没有老师参与下,如期举行,亚楠主持刘允中和昊甜做评判。亚楠宣布第一个节目是猜谜语:一个谜面出来,全班同学任意猜答,谁先猜对就获得一个小礼品。这些礼品中就有旅游时候带回来的许多小饰品和好看的书签字画。 大家聚精会神地翘首等待着,“第一个谜面:香气扑鼻。打《红楼梦》里一人名。”亚楠话音刚落。曲鸣神采飞扬地高声念道。“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 “不对。是迎春。”“探春,探春。”下面的声音此起彼伏,台上的亚楠和两位评判员却连连摇头。 于是,同学间互相探问,一时无人能答。等了两秒钟,看着将要冷场的气氛,如果说再没有人猜不出来,那亚楠只能宣布谜底了。那样的结果就有点让人失落。 这时,一向对什么事情都无动于衷的韶云,急得忘了平时的安静,竟然推了推他旁边的莫雯雯低声道:“是宝玉的丫环花袭人。你赶紧站起来说。”韶云还特意在丫鬟二字上加重了语气。 “花袭人!”同桌莫雯雯被韶云推急了,急忙高声叫道。 “答案正确,恭喜莫雯雯同学得到小画扇一把!”亚楠本来以为第一道题就要冷场,结果出乎意料的有了答案,说明自己选的题,还是有同学在这个层面上领会的。 接着亚楠释解着谜底的意思,让同学们长了见识,她娓娓说道:“在四大名着《红楼梦》中,我们平时读到,而且的印象比较深刻的都是宝钗呀,黛玉呀,什么迎春,惜春,探春呀这些千金小姐,其实曹雪芹在作品中还写了多个性格迥异的丫环们。对了,这个谜底就是丫环袭人,她姓花,名花袭人。” 其实就算亚楠不解释,韶云也清清楚楚,他在读红楼梦的时候对于金陵十二钗及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印象深刻。特别是对宝玉挨打那一回,王夫人哭到贾珠,李纨听到这个名字,瞬间也泪如雨下。这是她曾经幸福的源泉啊,如今却成了她痛苦的根源。对李纨的同情和遭遇时常心有所感,可能不是每个人读红楼梦都有的情结,韶云觉着只有那个作为贾府的第一大嫂所遭受的痛苦,寡妇的命运在那个时代的悲哀,同情心和情感总在韶云的心中泛滥。 贾珠才是贾府的大哥,被人忌讳着不提,谁又知道,那个贾府之人很少再提到的名字,曾是李纨的全部啊。如今,那个给他温存和幸福的人不在了,她不得不擦干眼泪,继续前行。只是,身边再没有能给她依靠的人,再没有能给她爱和温暖的人,她的人生,一下子失去了色彩,像被人抽去了筋骨一般。 韶云时常想着,在螃蟹宴一回,酒后的李纨,终究还是露出了本心,她在平儿身上乱摸,说到贾珠时,又忍不住淌眼抹泪。李纨大概忍了太久了,久到自己也记不住,这苍白的人生过了多少日多少年,只知道,她的人生,是孤独寂寞的,是苍白无力的。 第三十八章 邻班学妹 “好了,下边我来出一道对联,同学们对,这是个有名气的上下联,大家听仔细了。答对了有精美字画一幅。”亚楠在谜语竞猜猜完成后,渐渐地找到了自信和底气,她缓缓地取出一张纸,看着一双双盯着自己的眼睛,沉着地大声念道:“上联是,狗啃河上(和尚)骨,请同学们抢答。”念完上联,亚楠扫视着班里的同学。 “水流东坡诗(尸)”话音刚落,一个声音就响了起来。同学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是谁这么快的速度,仿佛这对联一点难度都没有似的,其实在全班同学中知道答案的没有几个,只有对诗词比较爱好的同学,可能见到过这句对联。 “那位同学请站起来,答案正确,那么能请你说一下这句对联的典故吗?我这里有上好的字画,那可是精品,说完了就送给你。”亚楠被抢答的速度惊到了,其实班级中除了那个声音,基本上没有人回答,大家还在开动脑筋思考着。 出声的是韶云,他太熟悉这句对联了,只是下意识地做了回答,说完了又有些后悔了,这不是在班上显摆吗?平时的韶云可不是这样的,或许他的情绪被亚楠给调动起来了,他觉着亚楠的选题简直就是给自己答的,他挺喜欢这种谜语啊,对联啊,诗词歌赋了。或许在每个人的心里偏好不同。 听到亚楠在找自己,看看周围有同学望向这边,韶云还是整理一下自己的姿态,缓缓地站立起来,用一种非常自我的声音说道: “苏东被贬黄州后,一居数年。一天傍晚,他和好友佛印和尚泛舟长江。苏轼忽然用手往左岸一指,笑而不语。佛印顺势望去,只见一条黄狗正在啃骨头,顿有所悟,遂将自己手中题有苏东坡诗句的蒲扇抛入水中。两人面面相觑,不禁大笑起来。 原来,这是一副哑联。苏轼上联的意思是:狗啃河上(和尚)骨;佛印下联的意思:水流东坡尸(东坡诗)。两个人嬉笑怒骂打趣的意味浓厚,就如苏东坡去找佛印时这样叫道,秃驴何在?而佛印回答道:东坡吃草。这是古人的诙谐有趣。”韶云说完看了台上的三人,都听的入神,而班里的同学也津津有味地侧耳细听,内心不竟有一丝小小的得意,说完坐下,不再言语。好一会儿班级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亚楠带着深情地说道:“韶云同学说的太好了,这副对联就是这个典故,恭喜你得到一幅精美的画卷,待会来取。下边为了让大家积极参与进来,我设置了一个小游戏,希望大家喜欢,方法是击鼓传花。由我负责击鼓,评判员喊停,花落在谁手上,就由谁表演一个小节目,唱歌,说笑,小品,诗词朗诵,都行,不拘一格显才华。”说完话,亚娜把准备好的一个小鼓放在讲台上,把一朵丝巾扎成的花,交到第一个排座位上的同学。 游戏开始,在咚咚咚的鼓声中,大家紧张地等待着,刘允中和昊甜的喊声。当丝巾花落在茜夏手里的时候,她刚想走还没有来得及转身,“停!”刘允中的声音响起,茜夏幽怨的眼神瞪了一眼台上。 没办法,运气太好,摊上了。无奈地站起身,看看台上,看看自己手里的丝花,酝酿了一阵子,然后在同学们的注视下唱了一首歌:《小城故事》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的童真味,虽然调调不是十分准确,但韵味十足,一下子博得大家的喝彩,好在茜夏从来就不怯场。有人的地方就是她的江湖,她是个喜欢表演的人。 在热烈的掌声中,茜夏由于用深情的歌唱,憋红的脸透着红润像个樱桃一样。坐下来拿眼睛瞟着台上的三人,心里想着,这个刘允中,肯定是故意的,他喊停的时候是转过脸的,违规操作,但也只能心里愤愤的,其实她还是有一丝感慨的,毕竟机会来到了自己的身边,被自己撞见了,展示一下才华,特别是在这么多同学面前,心里还是美滋滋的,遗憾的是老师不在。心里这么想着,鼓声又响起了,她差点忘记了往后传花,如果再喊一次停,那她不是还得表演一次,想着,她那红彤彤的脸快滴出水来了,赶紧把丝花往后传去。 鼓声震天响,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睡觉,欧阳正堂同学趴在座位上,哈喇子快流出来了,压扁的脸蛋一绺红红的印子,圆圆的大脑袋抬起来,看着哄笑自己的同学们,毫不紧张地眯着眼睛,发现桌子上,啥时候自己手边放着一朵丝花,他一下子明白了,只眯了一小会儿,花都传到自己这里了。摸着丝滑的巾花,站了起来,清理一下嗓子,大声说道:“东风吹战鼓擂,革命同学谁怕谁,美帝不打倒,饭也吃不饱。完了,继续。”说完坐下,把花拿在手上,等着鼓声再次响起。 “哈哈,幽默,欧阳这诗也太别具一格了,哈哈,大家鼓掌。”“哗哗!”掌声如雷。 气氛在鼓声中活跃开来,大家都放开了拘谨,这种不拘形式的自由发挥,突然让每个人都有一丝小小的期待,希望丝花能落在手上,既能展示自我,还有一份礼品,大家的眼睛紧随着丝花在班级的座位间流转着,同时仔细地听着台上两个评判员的声音,为了公允,评判员是背着大家的,只是在心里默念着时间,喊停的声音也是随心情的,这种游戏的趣味性很浓,互动性也很强,班里的每个同学都被鼓声牵引着,亚楠的双手不停地击打着鼓槌,随时听着两个评判员的号令。 几乎不到两分钟就停一次,好几个同学都得到了机会,悠扬的歌声在班级中响起,平时只能在嗓子里哼哼的曲子,都在这次活动中大声地唱了出来,有说笑话的,有说快板的,如果不是这种无拘无束的形式,还真不知道原来一班的水这么深,简直就是藏龙卧虎,人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技能和才华。这是抛开学习成绩,让大家最自由的活动方式。 在鼓声停下的那一刻,丝花在韶云和莫雯雯的手之间放着,按顺序该是莫雯雯的,但她好像不太乐意表演节目,就把丝花塞在韶云的手上,希望韶云能给自己救场。 看看莫雯雯的表情,那简直就是命令式的味道,韶云没有犹豫,直接站起来,朗诵了一首自己准备的诗: 枯叶的告别 公园里的灯光在摇荡。 燥热的空气闷闷的发出丝响。 没有风凉。 一群孩子聚集在广场。 无视汗透的童装。 来回滑动的踏板车闪着亮光。 一个人走在路上。 睡着的落叶。 安静地躺在竹椅上。 你走过身旁。 不经意间惊动那片枯黄。 有没有。 思念曾经的辉煌。 那化成碎片的记忆。 悄悄滑落流逝的绿衣戎装。 慢慢地捏在手掌。 温温的没有湿凉。 侧坐在你的身旁。 抚摸着枯叶的肩膀。 轻轻地伏在耳畔说。 别怕。 你的绿意已经被记着。 夜晚的星星都没有你明亮。 微笑。 默默地牵扯着。 走入灵魂的蓬帐。 幽静,莫名的安静,在非常热闹的鼓声和热烈的气氛中突然就静了下来,韶云的朗诵像天籁之音,一下子把那种静静的感觉,带给了每一个正处于激情飞扬的同学。喧嚣过后的清凉,丝丝的浸透着每个同学的心。枯叶的淡淡忧伤,把活跃的氛围一扫而光。 韶云坐下后,才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几声鼓掌,或许大多数同学还没有理解,韶云的诗到底在表达什么样的意境。 鼓声继续敲响,把丝花传到后面,韶云默不作声,也许在表达着自己的不甘,甚至回想起初中时候自己的辉煌,和钱虹虹的过往,还想拽着曾经的热闹不放,而落在手里的只有枯叶的斑黄。 一班热闹的气氛和鼓声也引来了,邻班的观赏,好多同学都趴在走廊外的窗前,透着玻璃在看一班同学的表演,羡慕逇色彩非常浓厚,好在是周六下午,各班都是自习课,没有老师的约束,叽叽喳喳地挤在外边议论着,羡慕着,指指点点。 互动中场,亚楠的手胳膊都敲疼了,就中间休息一下,为了不冷场,安排了领奖活动,凡是参与到的同学都美滋滋地走上讲台,前来领取奖品的学生络绎不绝。主持这次活动的亚楠看着评判员刘允中和昊甜,让他们帮忙发礼品,亚娜乐滋滋地体会着当组织者的快乐。这种欢乐场面,确实是以往任何一届其他的运动会,或文艺活动所无法比拟的。同学们之所以这么兴奋就是自由放松,没有规矩和规则,没有老师在的那种压力和放不开面子。 一个能完全展现自我,每个人都拥有一样的机会和平台的游戏活动,既得到快乐,也有礼品,还能释放天性。外边围观的邻班学妹突然感慨,在一班是多么快乐和自由,自己的班简直了无生趣。 季小青也趴在窗户上,看一班的活动,快到下课时间了,她正准备回宿舍时路过一班,带着好奇也伸着头往里边看,而刚好窗户就在韶云的边上,隔着窗户听着,看着韶云在朗诵,仔细地听着,这一刻韶云的枯叶或许被季小青理解了,她看着韶云的侧影,痴痴地愣在那里看着,久久没有离开。 第三十九章 足球场上,不欢而散 门开的时候,围观的同学一哄而散,韶云走出教室,打算收拾东西回家,至于周日昊甜组织的活动,自己只能遗憾地错过了。他既算不上亚楠的粉丝,也靠不上昊甜的粉丝团,他是个自我的人,每个同学在自己的心里,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他只在心里去评定。 韶云没想到温柔更具杀伤力,他很快被那温柔的眼神和细声慢语给融化了,“一起回庙堂,我喊上虹虹。”季小青温柔的话语和眼神,让韶云差点迷失自我。 一起下楼的时候,韶云的心还在跳着,今天的季小青有些特别,楼梯上,她委婉地告诉韶云,钱虹虹可能有心事,好像是家里边的亲人生病了。 听到季小青的话,韶云一下子明白过来,早上怎么看着钱虹虹的情绪不高呢,原来根源在这儿,韶云更加心疼,急忙催着季小青去喊钱虹虹,好早点赶车回去。 第二天,足球场上,昊甜焦急地等待着,除了陈妍妍,还没有其他同学到来,偌大的足球场显得空旷和寂寞。今天是周日,出来的同学很少,大部分住校生都回家了,留下来的几个同学还在睡懒觉。 昨天亚楠组织的活动,让昊甜有了压力,那组织水平和策划的能力,即使自己擅长朗诵那个领域,也只代表着个人的朗诵水平,而不能算是组织策划和临场协调能力。 老师把她组织的活动放在周日,明显的是给她出难题,就算是她在活动前做了大量的工作,找了几乎大半班级的学生沟通,但效果不理想,除了平时围着她的几个人,只有不到一半的同学能在周日参加活动。 城里的走读生们来的晚,昊甜本打算组织一场篮球赛的,但找不全队员,最后只好求其次,想在足球场上,来一场羽毛球男女对抗赛,或许因为女生参加的缘故,男生会顾及面子有兴趣参加,而能拿的出手的,可以打羽毛球的女生就陈妍妍,茜夏,几个人。最后还是硬拉着绿珠参加,才邀请到六名女生。 男同学只有董洋洋和曲鸣比较积极,其他的同学都不想出场,在绿珠的鼓动下,郑楠放弃了回家,勉强算一个对手,而他也只想着和绿珠对阵。郝翎被拉来做观察员,负责看球网。虽然主要的参与者被选定了,但七十多人的一班,来观看的同学不到一半,这就有点尴尬了。 昊甜也是第一次组织这种活动,羽毛球拍,羽毛球和球网,一系列用具除了从教导处领了一部分,许多用品都要自己想办法。活动的奖励和参与者的礼品,花费了昊甜不少的心思。 因为是自愿性质,而在接近九点的时候,到场的还不到二十几个人,只能在凌乱中,又等待了半个小时,稀稀拉拉的几个学生从学校的宿舍中走来,刘允中为了给昊甜捧场,拉着梁有才没有回家,而亚楠作为竞争对手和班干部,还是早早地赶来给昊甜做评判员。 一场小规格的羽毛球比赛,在六对选手中进行着,都不太懂规则的同学,只能卖力地挥舞着球拍,只要把球打到对方的地界就行。 观看的同学为场上的同学着急,男生有意让着女生,说是比赛,其实就是嘻嘻哈哈的逗乐子,毕竟那女生对垒,本来体能上就有差异,用曲鸣的一句话说:“闭着眼睛都能把你打趴下。”而无论女生怎么不服气,都扭转不了局面,有时候比赛不是靠尖叫声大就能赢得,在六组队员打出汗以后,围观的同学也想参与,但没有被邀请,都感觉自己上场有些尴尬。 其实昊甜坚持要搞这次活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己不甘人后,特别是亚楠昨天的表现刺激了好胜心特别强烈的她,不管自己承认不承认,学校中处处存在竞争,她有些自负和傲气,她不想输给亚楠,在学校同一个年级的不同班级,那种竞争意识尤为显着,几乎是事事都要分个高下。 班级之间也是如此,每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都想在年级组中占据主导地位,那就需要班级中的学生争气,成绩的年级排名是先决条件,其次是班风班纪。老师相互之间有时候难免就自己班级的事情议论不休。都为自己班级出色的同学骄傲,学生的组织能力强在学校出色,作为那个班级的老师就有面子。 时常有老师之间相互取笑:“看看你们班就是学校的宠儿。”以此作为班级间竞争资源的资本。而在班主任不插手的情况下,组织班级活动是显现同学能力的最好检验石。 一班的同学闲散的比赛和嬉笑声在足球场上弥漫着,玻璃厂的大门前走出几个悠闲的小青年。 “坤哥,快看,那边好些女孩子,都好漂亮哦,看那个长头发的,跳的多高啊,那姿势,真是美极了,要不我们几个也过去和她们玩玩,和她们打几下,或许能……嘿嘿,你懂得。” 说话的是玻璃厂的小青年,不当班,几个人出来放风,刚好看见一班的同学,男女生在对阵打羽毛球,而在男生们休息,放下球拍去喝水的时候,四个小去年走了过来,捡起地上的球拍,大声对着网栏对面的女生嚷嚷道:“小妹妹,来哥几个陪你们玩玩,包你满意,嘿嘿,来!”色色的嬉笑声在足球场上飘荡。 而网栏对面的绿珠,茜夏和陈妍妍,看着几个不善的年轻人,和他们挑逗的嬉笑声,心中懊恼,都不敢言语。 正在这时,喝完水回到厂区的郑楠,看到手里拿着自己球拍的年轻人,正嬉皮笑脸地对着网栏对面的绿珠色迷迷的挑逗,内心的火一下子窜了出来,怒气冲冲地吼道:“喂!你哪来的,滚一边去,把球拍交出来!”郑楠的话语刚落,小青年一下子不乐意了,回怼道:“你那冒出来的,滚犊子,别坏了本少爷的好事。” 两个人怒气冲冲地顶到一起,话不投机,相互争夺着球拍,推推搡搡,一下子就纠缠在一起了,而那边的董洋洋和曲鸣的境况差不多,口角不和,几个人扭打在一起。 回过神来的同学们看见几个人打架,而对方是四打三,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都被吓到了,在边上看着,没有人有勇气上去帮忙。刘允中跑上去想拉架,看着几个人都力大个高,自己一下子就胆怯了,拉着网篮边上的郝翎,往后退,怕他被波及其中。 几个扭打的人越打越有气,都想把对方放倒,虽然曲鸣、董洋洋,郑楠的体能和身高都不差,但玻璃厂的四个小青年更有力气,四个对三个的情况下,郑楠的手背都被断球拍划出了血痕。 而此时这边打架的动静也惊动了不远处的玻璃厂,里边跑出来几个人看外边足球场上的情况。 看到扭打在一起的几个人,作为组织者的昊甜,彻底吓到了,她拉着亚楠的衣服有些发抖,她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而此时此刻的亚楠内心也紧张害怕,但事情发生了,总不能往后退缩,她坚定地迈动脚步,走上前去,大声而威严地喊到:“住手,都给我住手,这里是学校组织的活动,你们不离开,我要报警了!等着坐班房吗?”亚楠个子不高,但威严的声音一下子,把所有参与打架的人震慑住了。 正在这时,玻璃厂大门里跑出的几个人,老远茜夏的姐姐,就看见了这边打架的人。而在羽毛球网的对面,就有自己的妹妹茜夏,同时跑出大门口的还有她的男朋友,也就是玻璃厂车间主任,他急急忙忙地跑到打架现场,严厉地训斥着手下的几个工人:“都回去,马上离开这里,到厂里写检讨,谁让你们和学生打架,想被开除吗?”一番呵斥,几个玻璃厂的青年灰溜溜地离开了足球场。 参与打架的董洋洋,郑楠和曲鸣摸着身上,被对方击打的地方,“这些兔崽子,挺能打架的,看来平时还得多练练,看你们这些怕死的家伙,大家一起上,这么多人还怕他们不成,没胆色的一群家伙,还不如亚楠一个女生。我瞧不起你们!”曲鸣愤愤不平地唠叨着。“不玩了,回宿舍了,今天真是扫兴,还不如在宿舍睡大觉呢”说完话,自顾自地离开了足球场。 听着曲鸣的满腹牢骚,除了参与打架的董洋洋和郑楠,许多男同学都感觉脸火辣辣的烫,即使是刘允中,在打架的那一刻也没有勇气站出来和他们一起对外,或许这是每个人的性格决定的。有时候懦弱是一种胆怯,勇敢需要勇气和胆识。 一场活动被搅散了,稀稀拉拉离开的同学,都沉默着,曲鸣的话虽然不好听,但作为班级同学中的一员,除了十几个女生,他们还有十几个男生就应该一直对外,那可是班级同学。 昊甜默不作声地收拾着厂区的物品,看着边上帮她的亚楠,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和亚楠相比差距太大。 捡起被撇断的球拍和拉倒在地的球网,昊甜一阵心酸,自己这场活动的组织彻底失败了同学们不欢而散,还有被打伤的同学,昊甜的心在流泪。 绿珠在给郑楠处理他受伤的手背,一道道手指甲印痕,冒着血红的细丝。绿珠心疼郑楠的伤势,同时也欣慰,在自己被别人欺负时,郑楠的勇敢和勇猛。有这样的人保护,生活中还有什么可以害怕的,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含情脉脉地看着郑楠,心在融化。 莫问收获,但问耕耘,流出前世的果,创造未来的因。结出慰藉的帝王花,结出欢乐的阴阳果。她庆幸自己有了甜蜜的爱情,和值得深爱的人,她愿意把一生交付给这样的恋人。 第四十章 春暖花香,不如你的温情 回家的客车上,季小青陪着钱虹虹坐在一起,韶云在她俩的身后坐着,一路的风景在钱虹虹的眼里,已经毫无兴趣,沉默的她,内心想的只有一件事情,就是明天去看生病的外婆。 钱虹虹的沉默和苦闷,让季小青和韶云的心情也很沉重,有时候劝慰的言语显得非常苍白,无声的沉默是这种心情最有效的共鸣,一个人的痛苦被三个人分担着,或许在钱虹虹的心里会有一丝的欣慰,两个老同学的情谊,在支撑着她那颗快要痛裂的心。 夕阳彻底落山的时候,客车到了庙堂车站,季小青拍拍钱虹虹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虹虹,别太难过了,明天早点去看看你外婆,会好起来的,我先回了,韶云再陪你一起走,早点回去休息,再见!”季小青往区委大院方向走去。 韶云陪着钱虹虹一道,走在往医院方向的路上,“钱虹虹,你外婆家远吗?你明天怎么去啊,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还不知道怎么去,爸爸和妈妈这两天都在县医院开会呢,外婆家在小溪那边,不通车,以前都是爸爸拿自行车搭我去的,有十几里地。我自己骑不来自行车,实在不行我明天起早走过去,估计中午能到。”钱虹虹一路沉默的心,在韶云的关心下打开了,轻声地和韶云说道。 听着钱虹虹的话,韶云想了一下委婉地提议道:“要不这样,我去年就学会骑自行车了,我明天骑自行车送你去,这样来回也就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你走路去得要一天才能来回,会很累得,周一还要上课呢。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借到自行车,我们村子里,有自行车的人家很少,怕不好借到,我舅舅有自行车,回来的时候也没有想起来这事。” 钱虹虹听了韶云的提议,内心一下子暖暖的,也许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韶云的话无疑就是温泉一样,暖着她的心,她因感动而落泪,“韶云,谢谢你,我爸的自行车在家呢,你等下把它骑上回家,明天早点来接上我,送我去外婆家,你等会儿,我把自行车牵出来。谢谢你韶云。”钱虹虹在韶云的目光中跑进医院的大门。 不大一会儿,钱虹虹推着一辆大半新的长征牌自行车,来到大门口,“哝,这是自行车钥匙,你拿着,车子有气,我爸好像刚打过没多久。我一个人,就不留你在家吃饭了,你骑自行车回家,快天黑了,路上骑慢些,明天七点左右我在这等你。”钱虹虹把自行车交给韶云,转身进了医院的大门。 摸着自行车的羊把,韶云非常感慨,自己还是去年在舅舅家学的自行车,因为学车差点摔坏了腿,还把舅舅的自行车摔变形了,好在舅舅没有责怪,最后总算能骑车子了,那种心情,是一生难忘的,但会骑车,并没有车子可骑,车子可是奢侈品,不是普通家庭能买到的,需要发票才能购买,一般都是国家机关,厂矿单位,工作人员上班的专利。 在骑上钱虹虹家的自行车时,韶云感觉世界变小了,路变得短了,从医院回家地走需要一个多小时,骑自行车十几分钟就到了。速度啊,这就是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震撼和感觉。 骑着自行车回家的韶云,引起母亲和家人的惊奇,都猜测他骑了舅舅的自行车。韶云没有解释,而是把自行车推进屋里直接锁上,怕被别人推走,就是哥哥,韶云也要防着,一旦看见车子,肯定心里痒痒,想骑着溜达几圈,但韶云怕把钱虹虹的自行车弄坏了,影响明天的行程,就把车子锁的牢牢的,谁也不让摸。 第二天早上,韶云起得很早,和母亲简单地说了一声,要去送同学,可能中午不回家吃饭了,就匆忙地喝了几口稀饭,噎了一块馍馍,骑着自行车出发了。 春天的天气越来越暖,在这春日融融的氛围里,早晨的空气清新怡人,韶云骑在自行车上,如草木逢春,内心舒畅,生机盎然。 等在医院的大门口,扫地的清洁阿姨,在晨光中挥舞着扫把,不停地聚拢着被风刮着的树叶,等不到几分钟,钱虹虹出现在门前,今天她穿了一身深色的衣服,宝蓝色的上衣配着黑色裤子,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是家里最好的营养品,有奶粉和红糖,还有一些糕点。 “早,韶云,你吃早餐了没?”钱虹虹看见推车等着自己的韶云轻声地问道。 “我在家吃了,你有没有吃,可以走了吗?”韶云回答着,然后接过钱虹虹手里的袋子,放在自行车的前篮子里,用绳子固定住,同时把一个软质的垫布,从篮子里取出来垫在后座位上绑牢,然后自己先上车,两腿支撑着自行车,让钱虹虹上来在位子上先坐稳了。叮嘱着钱虹虹抓紧自己的衣服,韶云缓慢地蹬着脚踏板,稳稳地带着钱虹虹在晨光中往小溪方向,钱虹虹的外婆家驶去。 韶云骑在自行车上,内心一直很紧张。他虽然会骑自行车,但不是太熟练,生怕把钱虹虹摔着了。小心翼翼地沿着路边骑得不快,但身上还是紧张的出汗,钱虹虹坐在后座上,垫着的软垫让她很舒适,她非常信任韶云,觉着坐在他骑得自行车上,比爸爸骑得还稳当,她身体不沉,习惯性地把手环抱在韶云的腰部,或许在潜意识中,坐爸爸的自行车习惯了。 骑车的韶云在钱虹虹的手环抱在腰部的那一刻,内心一阵紧张,感觉有点不自然。但他全身心地看着路,不敢分神,往小溪村方向的路都是土路,有些凹凸不平,骑着还是非常吃力。 一路行去,一路绿色,一路花香,一路蜂鸣蝶舞。春天的景色在早上红彤彤温和的太阳光线中泛着迷离的色彩。 过了一座小石板桥,是一段上坡的路,韶云用力地踩着,后边的钱虹虹感觉到有些吃力的韶云,出声道:“这是上坡,你停一下,放我下来走上去。”听到钱虹虹的话,韶云本来还想加把劲,就上去了,但怕用力过猛踩坏了链条,就得不偿失了。随即停稳车子,待钱虹虹下车后,也下了车,用手推着车,往上走。 钱虹虹的手搭在车尾的坐垫上帮着韶云用力,正推着车子的时候,韶云感觉一阵轻松,两个人默默地推着车子,往坡上走去。 仿佛攀岩一条石基一样,抬眼望去,坡度还是很长,走了几分钟来到一处相对平缓、开阔的路段。 两个人停了下来,韶云把车子扎牢,抹着脸上的汗水,极目望去,开阔的视野中有一片绿色的庄稼田野显得遥远而深邃。 看着有些气喘吁吁的韶云,钱虹虹递过一块手帕让韶云擦拭汗水。韶云看看钱虹虹和她递过来的手帕,犹豫了一下,看钱虹虹没有收回去的意思,就接了过来,轻轻地擦拭着汗湿了的眼睛,淡淡的香气钻入韶云的鼻孔,那一刻,韶云脑海中一阵清爽。 远处旷野的坡上,野蔷薇正在盛开。大朵的白色蔷薇洁白如雪,一丛花蕊如针如丝,根根金黄圆润,在阳光照耀下,绚丽、刺眼。 相比之下,粉红色的蔷薇就娇小得多,也柔媚得多,它虽然美艳如霞,但没有白色的耀眼、霸道。不过对于蜜蜂,它们同样可爱,同样难以抗拒。 蜜蜂飞舞在花朵之中,嗡嗡嗡地尽情歌唱,旁若无人。看着这些蔷薇,钱虹虹想起小时候与舅母坐在外婆家的风火墙的大门口,用新竹枝,插上蔷薇花的乐趣来。 转脸看看韶云,再闻着路边的花香,此时的钱虹虹,突然有一句感慨的话在内心打转:四月的花香,不如你的温情,韶云谢谢你。 休息了一回儿,韶云带着钱虹虹沿着坡地的路往前骑去。 一丘水田里,一个农人正在春耕;他的一边是刚刚新翻的泥土、一边仍是绿油油的红花草;似水沤着天,亮亮的一片。看着这幅图画,钱虹虹倍感亲切,好像回到了童年时外婆家的原野。 前面有几户人家。入村道路整洁、平坦。路的外侧坡度很陡,但长满了古老而高大的树木;路里侧是一米高的石坎,整整齐齐,规范划一。石坎上住着一户人家,就是外婆家,木房用桐油抹得红亮而古朴。门前场院虽然不是很宽,但干净、平整、开阔。 最能体现主人会过日子的地方,要数房子东西两边的院子,也就是空场院左右两边,对称地种植着杨梅、柚子等各种果木。而体现主人品味的,则是场院临路一线修整非常得法的小花圃。 快进村庄的时候,韶云不再骑车,而是推着车子跟在钱虹虹的身后,让钱虹虹带路,一路向她外婆家的院落走去。 进村的时候,韶云是想着不进了,在村子外边等钱虹虹,但钱虹虹不答应,要他跟自己一起去外婆家,在钱虹虹的坚持下,韶云硬着头皮跟着钱虹虹去看她外婆。 床榻上,眼睛塌陷的老妇人,抓着钱虹虹的手,灰色的脸颊因为激动而泛着光亮。钱虹虹握住外婆干瘦的手,泪水忍不住从眼眶里涌出:“外婆,你咋了,寒假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难过到哽咽,钱虹虹在询问外婆的病情。 “虹虹,没啥,外婆没事,看见你,病就会好的,孩子不哭,啊。”替钱虹虹擦着脸颊上的泪,爱抚的摸着钱虹虹的脸。 坐在边上的韶云也忍不住心里难过,但没有说一句话,在钱虹虹舅舅的陪坐下默默地听着钱虹虹和她外婆叙话。 午饭过后,钱虹虹在外婆依依不舍的目光中,跟着韶云离开了院门,路上钱虹虹沉默不语,她内心比较沉重,看外婆的病情要好转,可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第四十一章 暗贱难防 为了转移钱虹虹的注意力,韶云在出村的路上,没有再提起她的外婆和病情,看着村子边上,浓浓绿绿高大的树干问道:“钱虹虹,那光滑,高大的树是什么树?我怎么没有见过。” “这树你都不认得,杨梅子树,小溪这边才有,丘陵地貌。”钱虹虹好像一下子从痛苦中,被韶云的话引了过来。 “真是杨梅树啊,还真没有见过这种树,杨梅只在集市上看见过,原来紫红、紫红的、酸不溜丢的杨梅,就是长在这种树木上呀!”韶云带着惊讶的声音显出来的惊喜,感染着痛苦中的钱虹虹。 出了村子,韶云搭载着钱虹虹往回走,在坡顶的那一段。韶云停了下来,把车子放下扎稳后,在钱虹虹疑惑的眼神中,爬到长满野蔷薇花的坡面上,伸手摘了一朵花色、花形皆好的红色蔷薇,带着满身的泥土气息,把花举到钱虹虹的面前:“送你,希望你像这红色的花儿一样,充满喜色,没有痛苦和烦恼。”真是暗贱难防,韶云这一波贱贱的操作,一下子打动了钱虹虹的那颗少女心。 看着韶云那不一样的眼神,钱虹虹一下子心有所动,心中的郁闷一下子散开了许多,浅浅地笑意在脸上溢出,接过花说道:“我小时候也喜欢摘这种花,还折来新竹枝,把竹枝上每个分枝最嫩的叶子抽掉,插上这种小红花,拿着到处招摇和表姐她们炫耀。”韶云听着钱虹虹的此种回忆,喜得两个人顿时,童心复活。可惜这一带没有看见翠竹,想着彼此看着,俩人相顾而笑休息了一会儿,韶云骑车带着钱虹虹一路下坡,风吹动着风驰电掣般的两个人,似乎两个人在空中飞起来一样。钱虹虹一手环抱着韶云,一手拿着花,心情在风中飞扬,忍不住把头贴在韶云的后背上,她内心的痛苦被悄悄地释放着,她感觉自己快乐了许多。 很快就回到镇上,在医院门口韶云停了下来,把车子还给了钱虹虹,钱虹虹想让韶云把车子骑回家,等傍晚的时候再骑回来,然后赶车回学校去,韶云犹豫了一下,在确定钱虹虹也要一起回学校后,韶云与钱虹虹约好五点钟见面,在钱虹虹的注视下,骑着车子回家了。 路上韶云一个人骑车子,忍不住内心的激情,加快了车速,在路上猛骑了好一段路程,体会着风一样的快感,一年没摸过车子的韶云,总算过了一把车瘾,内心非常感激钱虹虹。 疯玩了一会儿,回到家把母亲准备好的米面和衣物,打包放在车子上,轻轻松松就能带走。提前吃了几口东西,看看天色不早了,就辞别家人推着车子出了家门。 医院的大门口,钱虹虹早早地等在那里,一直看着马路的尽头。回来后的钱虹虹,冲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清爽的衣服,休息了一会儿。就收拾东西出来等候韶云。本来担心外婆病情的她,看完后心里好了一点。有外婆的话,让她不用担心,会好起来的,暂时放下烦恼和痛苦,收拾心情,准备回学校。 韶云出现后,钱虹虹帮着韶云取下东西,把车子赶回家中的院子锁好,就扭头回来和韶云一道去赶回城的班车。在车站等不到几分钟,季小青从远处赶来,一见面,看着钱虹虹和韶云就打招呼道:“虹虹,你们怎么这样早啊,我还以为你去外婆那里今天不回了呢,看你的气色好多了,你外婆的病情怎么样?要紧不?” “小青,你也到了,我还想着能和你一起回呢,我看过外婆了,她需要休养一阵子,韶云骑车子送我过去的,所以就回来的早,谢谢你小青!”看见季小青,钱虹虹内心也充满了感激。 不大一会儿班车经过车站,季小青和钱虹虹帮着韶云一起把他的米袋子弄上车,三个人找到位子坐下,跟车赶往县城。 今天的男生宿舍气氛有些异常,刚回来的韶云感触到一种不一样的药水味。进门看到曲鸣正坐在床铺上,给自己的膝盖喷药水,浓浓的云南白药水的味道,有些刺鼻。韶云用手煽着鼻孔,随口问道:“曲鸣,你的腿咋受伤了?打球伤的?” “别提了,说出来憋屈,韶云,你今天要是在就好了。”曲鸣没有停下手中的喷气动作,撇着嘴说道。 “这怎么说,今天你们不是参加班级活动吗,昊甜组织的,你和人撞头了,还是干架了?”韶云带着疑虑问道。 “和别人掐上了,玻璃厂的几个家伙,磕膝盖叫人踢了一下,哎吆,妈的,回过味来,挺疼的。”曲鸣龇牙咧嘴地把裤脚放下,有些气恼地和韶云唠叨着。 在看见韶云注意力在自己身上时,曲鸣放下手里的药瓶,一五一十地把今天上午在足球场上发生的事情和韶云讲了一遍,不过说到和别人干架,还是夸大了自己的能力,说的是他一个人对付两个大个子,牛气冲天地把其中一个人干趴下了,自己也受了别人的踢打,受了伤,说完就开始抱怨班级里的男生没有胆量,不敢上去干,所以曲鸣憋屈,叙述完了看着韶云道:“兄弟,要是你在场,你敢不敢一起干他们?” 看着曲鸣殷切的目光,韶云坚定地说道:“怎么不敢,脑袋掉了,碗口大一个疤,只要占着理啊,干死他得了。” 听着韶云霸气的回答,曲鸣满意地竖起大拇指:“够义气,一班有你这样的兄弟,怕谁啊,下次再有事一定叫上你!” “赶紧把伤养好,别整的像个残障人士一样,好了还要打球呢,伤筋动骨的可不好受,我运动会受伤养了好久才恢复,别沾着凉水。”韶云叮嘱了一句,回到自己的床上。 宿舍里,刘允中、梁有才,郝翎都听到了曲鸣和韶云的对话,他们默默地低下头,没有做声,也没有参与话题,或许曲鸣的话就是说给他们听的,平时一个寝室住着,一块儿上课,但在曲鸣打架的时候,他们因为胆怯没有上去帮忙,感觉内心有一丝愧疚。 从曲鸣的叙述中韶云知道,打架的还有郑楠和董洋洋,但刚才韶云并没有见着郑楠,至于董洋洋是走读生,不在学校,但郑楠这会儿能去哪儿呢? 因为担心郑楠也受伤,韶云忍不住探头看着他的铺位,发现床铺整整齐齐的没有动过,估计一直没有回宿舍,也就没有多想,躺在床上安静地休息,想着今天的钱虹虹和她外婆一家。 这时候的郑楠和绿珠待在一起,额头上贴在一块创可贴,手臂上擦了药水,紫汞药水长长一道抹在手臂上,一道印痕看着吓人。 “还疼吗?你把这瓶药水带上,还有创可贴,随时换上,洗漱的时候当心点,别沾着凉水了,容易感染。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课呢,下次可不能打架了,真怕你受伤,心疼,不过你真勇敢!”绿珠轻声地在郑楠的耳边唠叨着。 “一点皮外伤,你回去,我透透气,就回宿舍,真想找那个家伙再打一架,我该击打他的腿部,不,应该先锁住他的脖子,唉,当时脑子都是乱的,平时武侠里的招式都想不起来。”郑楠还沉浸在当时打架的思维中,为自己没有运用好武功招式而郁闷,其实在打架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在气愤和紧张中,只是本能地用蛮力打架,哪里会有时间想啥招式,都是虚妄的,除非你平时一直在习练擒拿招式,成为习惯性的动作,或者在打架的时候还能够冷静,有定力观察思考。才不像电视剧或者武侠小说里的那样,一招一式的对着打,那是演的,假的很,郑楠的苦恼是思维的误区。 周一早上,一班教室特别安静,许多赶回来的同学都知道昨天足球场上发生的事情,没有参与活动的同学,内心有一丝遗憾,也有一些感慨,昊甜碰上那事,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亚楠兜场,情况会更加糟糕。 班里的同学都没有再议论打架的事情,因为看着曲鸣一瘸一拐的走进教室,在座的同学都不敢看他的眼睛个郑楠头上的创可贴更是惹眼,唯一完整的董洋洋也闷着头不想说话。也许打架这件事,让一班同学间有了一丝小小的隔阂和对彼此的看法。 不幸使人多思,烦恼让人多想,一班的气氛由热烈转为沉闷和痛苦。老师走进课堂,昨天事后亚楠领着昊甜已经把足球场上发生的事情,汇报给了戴老师,戴老师先表扬了亚楠临危不乱,敢于处理事情的果敢,同时也为她担心,事后决定自己亲自去一趟玻璃厂,和那边的领导协调处理打架的职工,保护班级学生的安全和安静的学习环境。 “同学们,昨天班级活动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会处理好,让打架的校外人员给受伤的同学道歉,同时我要强调的是,作为一班的同学,大家要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任何犯罪和暴力,都不能在一班同学面前得逞!亚楠同学不惧怕暴力,果敢有胆识有能力,这次评选学生会干部,我宣布亚楠作为一班代表参选,昊甜同学也很优秀,在困难面前不气馁,还是积极组织了周日的班级活动,虽然事发突然,但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希望同学们,一起努力,把一班打造成学习成绩第一,学习气氛第一,校园品德第一的好班级!”戴老师越说越激动,情绪激昂,同学们一下子就被感染了,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热血沸腾的感觉。 第四十二章 莫氏表妹 同桌莫雯雯,周日也没有参加昊甜组织的羽毛球活动,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听着老师的话,才明白过来,早上到教室后,感触到的不寻常的压抑气氛的缘故。 “韶云,你是不是早就知道这件事情,怎么看你的表情好像没有太大的惊讶,你周末不是回家了吗?”莫雯雯突然有了兴致,小声地问韶云。 韶云点点头:“我是回家了,昨天晚上回来就听曲鸣说了,所以不惊讶,你这么近干嘛不参加昊甜的活动?” “没兴趣,我看不来她们那种趾高气扬的样子,不出点事情,一个二个的都自负的很呢。”莫雯雯好像天生就有抵触情绪,同班同学比她优秀的女生更让她看不惯,有一种嫉妒,也有一丝自卑感在心里作怪。 听着莫雯雯的话,韶云不置可否,没有再出声,老师已经翻开课本开始讲课了。 周日晚上的时候,韶云给舅舅家送米面,出门的时候舅舅说:“小云子,明天中午来家里吃饭,你表姐她们要回来,我烧几个菜。” “好的,舅舅,放学就来。”韶云知道舅舅心疼他的营养不良,有好吃的,总忘不了让韶云来家里吃饭。 韶云的大表姐,在确定了婚期以后,很快就把事情办了,表姐的婚礼几乎没有惊动任何人,家里的几个兄弟姐妹帮忙,置办了一点家具,就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就算结婚了。即使结婚后,还是正常上班没有理想中的婚假蜜月,可能都是为了生活。 在结婚后的好长时间,因为工作一直都没有回舅舅家,中午放学的时候,早早地韶云就出了校门,莫雯雯看见韶云出门,知道他是去舅舅家,有意无意加快脚步赶上他。 “怎么又去蹭饭啊,现在倒是跑的快了,你不是喜欢跟在人家后边吗?改心情了啊,等等我啊,走那么快干啥,怕吃不上饭呀?”莫雯雯追上韶云后,在韶云的耳边唠叨着。 “饿了,去晚了,还真吃不上饭,今天我舅舅家有客人,早点去能帮上忙,不能吃闲饭。”韶云回应着莫雯雯,脚步并没有因为她而放慢。 “哦,那我也走快点,看看谁能超过谁。”莫雯雯见韶云没有放慢脚步,也加快了脚步和韶云并肩走着,似乎小跑一样想和韶云并列前行。 转头看看,韶云笑了笑,但无形中还是把迈出的步子减小了,不然他的一大步,莫雯雯就要两小步,可不能真和她比速度,难得莫雯雯有心情,跟着自己一起走,放学的这条路,不知道他们一起走了多少次。但并肩走的时候不多,不是韶云跟着莫雯雯,就是莫雯雯跟着韶云。 路上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韶云告诉了莫雯雯,舅舅家的大表姐要回家来,她已经结婚了,难得回家,所以今天早点去帮舅舅准备午饭。 “莫雯雯,我舅母也是莫氏一族,你也姓莫,老家也在淮河边上的莫村吗?”韶云突然意识到莫雯雯有可能和舅母是一个地方的,因为莫村性莫的人最多了。 “你说的哪个莫村?过了淮河大桥,码头边上的那个?”莫雯雯突然意识到,韶云说的莫村可能就是自己的家乡。 “好像是要过大桥,我没有去过,只是听表弟说起过,我到舅舅家找表弟问问,兴许就是一个地方呢。”韶云看到莫雯雯心有所思,一下子想弄清楚,她的家乡是不是和舅母的娘家,在一个地方。 “嗯,你问问,然后告诉我,我小时候在莫村呆的时间短,大部分时间在外婆家里,后来读书的时候就进了城,对莫村的记忆,还停留在好多年前呢。”快分开的时候,莫雯雯还不忘记叮嘱韶云打听他舅母娘家莫村的事情。 韶云到舅舅家的时候,几个表弟妹还没有放学到家,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孩,胖胖的脸,白丽透红,长长的披肩秀发,像瀑布一样披散着。五官端正,中等身材,穿着得体,唯一不讲究的就是在舅舅家里,喜欢把鞋撒在脚上,不穿进去,说太不舒服,可能她的脚太有肉的缘故。 看到韶云,她黑黑的大眼睛带着惊奇和疑惑,正在这时,舅母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是韶云来了,晓兰,那是你表兄,快让他进来。” 听到舅母的声音,叫晓兰的女孩侧着身把韶云让进门。韶云走到厨房门口,舅母接着说道:“韶云,那是你表妹,我弟弟家的女儿,你们没有见过面,喊她晓兰就行,你们可以说说话儿。你大姐她们没有这么快回来,我先做菜,你把那电饭锅洗一下,把两个锅都煮上,人多,多放一些米。” 接到舅母的指令,韶云到厨房洗了手,帮忙煮饭,而跟进来的晓兰脸上带着笑意,看着韶云在忙活。 第一次见面,晓兰用她那双黑黑的大眼睛,在韶云的脸上来回地看,把高她一头的韶云,看得怪不好意思的。韶云心想,哪有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见面就这样肆无忌惮地盯着别人看的。 舅母很宝贝她的这个娘家的侄女,有好吃的,好看的衣服都舍得给她买。在韶云完成煮饭任务的时候,想着给舅母打下手,“韶云表哥,你在那个学校读书的啊?”晓兰好奇地开口问话,声音甜甜的带着一种方言的味道。“一中。”韶云简单地回复,对这个刚见面的莫氏表妹,韶云并不想交谈,因为韶云,觉着她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太独特。 这时候舅母见两个孩子说话就对着二人说道:“晓兰,你表兄在一中读书,他是你姑父亲姐姐的孩子,成绩可好了,也懂事。哪像你,高中都考不上,就不愿意读书了,找工作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是用心上个高中多好啊,就是不听话,也就你爸由着你瞎闹。” 从舅母的言语中,韶云知道了,这个叫晓兰的莫氏表妹已经辍学,可能是到城里找舅母,看看哪里有合适的工作可以做。 “姑姑,看你又说我,我才不想读书呢,学不进去,你就说我笨呗,嘻嘻反正我不读书了,你想办法让姑父给我找份工作,我要赚钱养自己。”听到舅母在拿她和韶云比较,她一下子就不乐意了,带着小女孩的天真在舅母面前撒起娇来。 “看你这丫头,还不给人说了,都是你爸妈惯得,你要多像你表兄学学,厨房的活都做不来,将来谁敢娶你哦。”舅母摇摇头,继续抽烟炒菜。 “我不会找个能做饭的呀,像表兄这样的,我吃现成的,嘻嘻。”说完偷偷地看着韶云笑。 韶云被舅母夸的再加上晓兰老看着他,觉得不好意思,随即转移话题对着舅母也是对晓兰说:“你的家是住淮河大桥过去的那个莫村吗?我有一同学也是那个莫村人。” “就是,就是,那个河边的莫村,怎么你有同学是我们那儿的,叫啥名字,看看我能认下不?”晓兰一天韶云有同学是她们村的一下子来了兴趣,积极地追着问。 “她学名叫莫雯雯,不知道小名,你认得不?我不知道她家大人的名讳。”韶云把同桌莫雯雯的名字给晓兰说了。 “是不是一个跟差不多高,脸是瘦型的戴个眼镜,说话有我一样的河边味道的女孩。小蚊子,对了,我们叫她小蚊子,是我堂伯家的三女儿,比我还小一岁呢。”晓兰似乎在回忆,又似乎在说自己家的事情。 不过从晓兰的描述中,韶云已经确定,莫雯雯就是晓兰说的那个小蚊子,因为听了晓兰说这么久的话,他一下子感觉出来,她的语音和莫雯雯几乎是一个味道,就是河边方言的味道。 “可能就是你讲的小蚊子,你能说说你了解的她,是啥样子的?我确定一下。”韶云突然想通过晓兰更多地了解一下,关于自己那个有点古怪的同桌莫雯雯。 “她呀,很少回村的,我还是一年前见过她一次,她家也搬来城里了,就爷爷奶奶在家看老房子,她和我没出五服呢,叫我一声姐,小时候都叫她小蚊子,爱哭,像个河边的蚊子嗯嗯唧唧的,老粘人了,谁惹她都不行,听说她也上高中了。”晓兰一口气把她知道的全说了,还带着自己的见解。 “嗯,她就再一中上学,和我一个班级。”韶云没有直接说是同桌,免得晓兰多想。 正聊着,几个表弟妹也放学了,跟着舅舅一起进了大门,院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乱哄哄的,小表妹揽着晓兰的脖子,取笑她又长胖了,衣服都裹着身子了。嘻嘻哈哈的闹在一起,大家都在等大表姐和姐夫回家吃饭。 临近中午,饭菜都准备好了,但就是等不见大表姐她们回来,眼看着上学要迟到了,几个上学的表弟妹和韶云,在舅舅的容许下,就着厨房灶台,每个人扒拉一碗饭,捡几块菜吃完都跑了。 “丢死人了,这个大鬼说好的早点回来,都几点了还不见影子。”舅母发着牢骚,看着几个上学的孩子都没有吃好就跑了,嘴里唠叨着,家里只剩下她和晓兰表妹在等。舅舅也要上班,也得先吃点饭上班。 “别唠叨了,或许她们有事情耽搁了。你和晓兰要是饿了也吃,她们啥时候回来啥时候把饭菜热一下,说好的回来,不会变的,我先上班去。”舅舅夹起包,穿上鞋,出门上班前交代着舅母。 第四十三章 爱恨就在一瞬间 韶云走的有点急,饭吃了大半饱,怕上课迟到,就加快了脚步,快到学校旁边的池塘那里,拐弯处看见了莫雯雯的身影,韶云突然心思一动,想作弄起莫雯雯。 韶云紧走几步,赶在莫雯雯转弯的时候,来到她的身后,捏着鼻子,模仿着莫氏表妹,晓兰的语调轻声地喊道:“小蚊子,啥时候回家啊?” 听见喊声的一刹那间,莫雯雯一下子愣住了,急忙转过身往身后看去,当看见韶云一脸皮笑的捏着鼻子,气不打一处来,吼道:“要死啊你,干嘛喊我外号,我最讨厌别人喊我小蚊子了!”吼完不再理回韶云气冲冲地往学校快步走去。 韶云闹了一个无趣,没想到莫雯雯对这个称呼这么反感,原来在别人嘴里的津津有趣的外号,在她这里是地雷一样,不能踩,或许大部分人并不喜欢别人叫她的外号,一但叫了,会引起她痛苦的回忆,加深她内心的不痛快,韶云的盲目打趣和作弄,弄巧成拙,惹恼了莫雯雯,可能伤到了她少女的自尊心。 韶云感觉自己很没趣,楞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进学校的大门,莫雯雯早就没了影子,已经上楼梯,韶云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进教室的时候,莫雯雯端坐在座位上,看着自己手腕上的手表,目不斜视。看不出表情,但韶云能感觉到,她没有让自己进去的意思。踌躇了一下,韶云试着想挤进座位,但莫雯雯就是不往前让,韶云嘴皮动了动,想说话又没有说出口,就这样停留在位子边上,挨了几秒钟,最后莫雯雯感觉到了韶云的尴尬,才放松了自己的身子让韶云进去。 长出了一口气,韶云的脸有点发烫,好一会才轻声地说道:“我不该那样叫你的,我中午听晓兰说的,那个莫村就是那个莫村。” “嗯,不怨你,只是让我想起了小时候,你说的晓兰是我堂姐,你认识她。”莫雯雯已经平静下来,不再为韶云作弄她的事情烦恼。 “中午在我舅舅家,见着晓兰,她是我舅母的侄女,是莫氏表妹,她和我说起了你,原来你们是本家姐妹,这样你也是我的莫氏表妹,以后我不欺负你。”韶云有意把莫氏表妹说的重些。 “哦,原来你是我远房姑父的外甥,我也不清楚有个姑姑住的这么近,都是亲戚了,不过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别套近乎。”莫雯雯的心思韶云一会半会不能理解,可能她不愿意认下韶云这个表兄,她在内心非常抗拒,就像不喜欢别人喊她小蚊子一样的心态和感觉。突然有一种抵触,也有一丝失落,并没有因为莫名其妙地成了韶云的表妹,而有丝毫的开心。她觉得还是同桌好,能为所欲为,想怎么和他处就怎么和他处,一但有了这层莫名的亲戚关系,反而让她内心不自在,但问题出在哪儿就是没有想明白。 韶云也有些别扭的感觉,一下子身边多了个表妹,怪难受的感觉,反正不是真正的亲戚关系,还是恢复从前的好。 “原本是想瞒着你的。不过,我还是觉得,说出来心里稍微痛快了一些。你和我说的晓兰姐,我和她的关系不好,小时候她老爱欺负我了,还给我起外号。我不喜欢她,这样和你说出来,也算吐露我内心的心事,以后别和我说她的事情,我和她不熟。”莫雯雯似乎还在回忆中没有缓过来。韶云突然后悔,去打听莫雯雯的事情了,让本来的风平浪静关系和情感友谊,一下子在心里起了波澜。 “嗯,我也不大喜欢晓兰表妹,她太不说她了,就当没有发生过中午的事情,我为自己中午的话向你道歉,莫雯雯同学。”韶云一下子理解了莫雯雯的心情,用同学二字来缓解二人之间的尴尬局面。 莫雯雯嘴角有了笑意,或许她需要的就是韶云的这句道歉,她赢了,在那个她心里反感讨厌的晓兰姐面前。有韶云的也不喜欢就够了。她的内心有被保护的感觉,突然觉着有个莫名的韶云这样的表兄在身边被自己欺负着,也挺好的。想想每次他要进位子,对自己的态度,内心非常享受。只是想回一句,却没找到合适的话语,就不再言语,看着表等待老师的脚步声有节奏地传来。 可能在心里边,爱和恨的情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思维转变。人是个奇怪的动物,特别是青春时期的少女心境。 韶云摇摇自己的脑袋,不再想着那些烦恼,窗边的风吹进来,眼前的书本在一页一页的翻着,韶云在心里默念着: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下身边的同桌,她的侧影是孤傲而朦胧的感触。 不管内心的新芽如何摇曳,到底能开出什么样的花儿,还是需要个人的潜心修炼。韶云在心里喃喃着,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种的是什么种子。 韶云隐隐地感觉到,莫村或许是莫雯雯内心的结,她躲在外婆家,不想回到那个出生地,也是她在那里有伤,家里的女孩多而她是老三,可想而知在爷爷奶奶心目中的成见和位置有多深,也可能是作为女孩子的敏感和同理。 第一堂历史课时韶云惊异发现:一个头发花白却平整、衣着普通却整洁、体貌清瘦却特别精神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如果说他是老师,他手里没有带任何东西;如果不是老师,他又那么从容地径直走上了讲台!“天哪!他一定是忘记带书了,等会儿他怎么上课?”而且今天的课不是以前的老师进来上,看来是个替课老师。 韶云听见自己的心咯噔一下悬了起来,在为讲台上的老师担心。出乎意料,老师在讲台上站定之后,教室就出现了不同寻常的安静,似乎,大家不约而同地,在等待一个迷人的时刻,而这个时刻会马上来临。 “同学们,上节课讲了辛亥革命,大家回忆一下,辛亥革命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爆发的?”同学和老师一起回忆了上节课的内容,然后接着说:“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是……”与此同时他转身在黑板上板书了这行字。此时全神贯注的韶云才发现,老师并不是空着双手来的,他手里原来攥着一支粉笔!接下来韶云见识了一种全新的授课方式。而在历史课的中间却插进来一段趣事,课堂上,老师写下了一首古诗词,让同学们揣摩其中的意境:“四时之景,惟春为可乐。春时风日和畅,花柳争妍,百鸟交鸣,人心悦怿。故人于此时,曰‘寻芳’,曰‘踏青。’登山临水,随意所之,皆所以涤荡鼓舞,用宣春机,以助阳晦之意,故桌曰‘春台’,凳曰‘春凳’,肴馔之具曰‘春盘’,果菜之品曰‘春盛’。” “哪位同学能回答我,请举手?”老师的眼睛盯着下面所有的同学看着…… 沉默了好一阵子也不见有同学举手,老师于是接着说:“既然没人举手,那我就指定了,那个右手第三排窗户边的男同学你来回到我。”随着老师的话和手的指定方向,韶云本来埋头装着看书的脸一下子抬起来,指定的人竟然是自己。看了一下周边的同学的眼光,站立起来回答道:“春天是个万物复苏之风的季节,花鸟鱼虫都有了动静,我的心灵也应在这一刻感受复苏的呼唤。不能坐等夕阳西下,看时光流逝在眼前。我得去寻芳草花香,探柳河新芽。随意挥洒内心的情感,拟把疏狂酒一醉,衣带渐宽终不悔。细风倚楼听风语,踏青欢言不须归。”韶云胡乱编着自己认为对的答案,大声回答完,也不等老师反应过来,自己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好,好,拟把疏狂酒一醉,衣带渐宽终不悔。引用的好。”老师停顿了几秒钟,大声地表扬了韶云,连说了两个好字。 一堂课结束,课上的生动有趣,除了历史的书本内容还插进趣事典故,同学们真切地感受到一种享受:老师的字是那么清秀飘逸;他的板书安排得井井有条;他讲述书本内容时的语言,是那么准确生动;他的思路又是那么清晰开阔;他的知识面那么广、知识度那么深;对于每一件历史事件,他的见解是那么新颖独到;还有,他的神态是那么庄重那么让人觉得亲切;他的手势又是那么自然潇洒;他要灌注给你的知识,犹如长江之水就那么浩浩荡荡、源源不绝地从他嘴里、手里流淌出来,通过你的眼睛、耳朵、手,不容抗拒地进入你的心里、脑海里。自此韶云与其说是热爱上了历史这门功课,不如说是因为替课老师,而接下来的许多日子都是替课老师在上历史课。 上历史课的是张老师,原来的老师休假了,在同学们听了张老师的课后,反响强烈,张老师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自此就接替了原来的老师成为一班历史老师。 作为学生对一门功课的喜欢,有时候授课老师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四十四章 滩涂遇险 “我长得这么帅,怎么可能像坏蛋?再说,我要想害你,你早就体无完肤了,信不?” “呸,不要脸!” 柳青被韶云的话逗笑了,心里微微松了口气,已经有些相信这家伙是个好人了。 “喂,我对这里不熟,你……你把我送出去?”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救你,再送你出去,你是不是应该有所表示啊……” “爱送不送。”柳青翻了个白眼。 歌咏比赛的日子定在下周举行,韶云最近的朗读水平有所提高,但总感觉朗诵的时候没有那种感染力,于是在下午放学的时候,看看太阳还早,就夹着诗稿,带了本书,沿着玻璃厂后边的路往郊外走去。他想找一个空旷没人的地方,放开喉咙大声练习自己的朗诵水平。 春天的原野是翠绿的,远远看去河滩大坝上的护坡树,像一条绵延的绿色长廊,环绕在城郊的外围。韶云沿着田间小路一直走上大坝,站在坝顶看远处的普陀河的水,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再经过二道桥往东纳入淮河;看那河水日夜不息地奔流,从坝下经过,义无反顾地涌向前方。而在河滩的两边形成了好几米的滩涂,有杂生的水草和养鱼人的棚子。 韶云在绿色的大坝上走着,边走边大声地、毫无顾忌地朗诵着诗歌。护坡大坝边上的树木很高大,在树前,人显得无比的渺小。 大坝的尽头是大桥连接着两岸,一共有两座大桥连通,方便了人们的往来。而在河面上,一道桥以其磅礴的气势横跨宽阔的江面,是县城首屈一指的建筑。这两座大桥,在苍茫的大地上,环绕在县城的河流上,又成了一道不可忽视的美丽风景。 桥下边修有护坡石基,水流湍急,滩涂沿河开阔,常常有毛竹船只在此靠岸。这里无形中形成了一个毛竹、木材的交易市场。每到傍晚时分,都有很多人在此逗留,周边还有垂钓者和嬉戏的人群。 韶云沿着坡面下到滩涂上,再回过身看堤坝,上边的树似乎能捅破天一样,大坝看起来特别的高大厚实。漫步在滩涂上,边走边看,远处的河面上,有来来回回的船只穿梭着,带着好奇韶云走向河边,这里离桥下的码头还有一段距离,突然看见前面有几个人在吵闹,离的远听不清楚,但看那河岸边停靠着一个小船,而通往大坝上的滩涂,有人似乎在争吵。 本不想多管闲事,但好奇心还是驱使着韶云,掉头往那边走去,想近一些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柳青,一渔家女,年芳十五,正值金色年华,她有着苗条的身段,高个头,身边的白杨树很高,柳青一伸手就能够着上边的枝条。 长期在船上呆着,肤色黝黑,妈妈常说:看你都晒成啥样了,活脱脱一黑妞,将来嫁不出去咋办啊?去买雪花膏!下次记得不要在太阳下晒了。 但她身体健康,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渔家女柳青在船上跟着父母讨生活,上学就是流动性的。这不,到初三的时候,就转入城郊中学上学。自从到了县城,柳青一直很努力学习,今年刚刚初三,黑亮亮的眼睛,像两粒黑色的珍珠。一头柔顺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搭在脑后。 上周柳青的父母送货到别处去了,一会半会回不来,她就坐车,跑到外公那里讨要生活费用。回来的时候刚好外公运了几捆毛竹到城里售卖,柳青就搭着外公的船回学校。 走了一天的水路,由于水道不熟悉,本来要到桥下的毛竹市场码头靠岸的,结果还在半里地开外的滩涂,看着有小码头能靠岸,就接近码头把船系在岸边。这个地方只是个临时的码头,运沙子船,和附近鱼户的暂时性停靠点,平时没有人。 柳青看外公系好船,她从船上走下码头,结果一看,一下子就懵了,都不知道这里是啥地方。而此时,在小码头的不远处有三个男人在附近转悠,想着那些网箱里的鱼。 抬眼看见一条船停靠在码头上,看着船上十几捆,新鲜的成色非常好的毛竹,一下子眼睛亮了,其中一个光头大胖子说道:“嗨,哥们,看那船,生意来了!”说着领头往小船那边走去,跟在身后的黄毛男和瘦猴男紧紧跟上。 三个人堵在码头前的小船旁,光头大胖子大声喊道:“喂,老头,船上的毛竹我全要了,赶紧把它弄下来。” 柳青一看三个人凶神恶煞的样子,一下子吓着了,赶紧回头看船上的外公。柳青的外公站在船头上,看了一眼码头上的三个人,感觉有些不对劲,对下边的光头问道:“那位兄弟,船上都是上好成色的毛竹,自家竹园的,你给多少钱一根?” “老头,知道你的毛竹好,我才要的,哥们也不欺生,十捆毛竹我给你八十元,算是公平买卖。赶紧的,马上天黑了不好弄。”光头大胖子看着船上的毛竹已经在心里盘算了,这十捆毛竹拿下来,转手就能赚两百。他觉着今天的运气太好了,就这偏僻的码头,就这老叟的船主。 “那位兄弟,这,这价钱不合适,我这么好的竹子,这么点钱,不卖,我还是到桥头市场上看看再说。”柳青的外公虽然不太了解毛竹的行情,但十捆毛竹才给八十元,感觉上不对,在他的心里价位起码要两百块才能卖。这个地方,这三个人,他觉着不妥,随口拒绝了。 “老头,那这么多废话,大哥看上你的毛竹是你的福气,还嫌价低,赶紧的搬下来,不然一分钱都没有。”身后的黄毛男已经不耐烦了。 “一边去,怎么说话呢,哥我是那种不给钱生气的人吗?”光头大胖子瞪了一眼边上的黄毛男,生怕他把船主给得罪了,不愿意卖货。 “就是,就是,大哥可仁义了,船家,赶紧的卖,这个地方到晚上了可不安全,嘿嘿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是你家的,长得还不错,就是黑了点。”瘦猴男不怀好意地盯着岸边的柳青,对船上的外公发出了危险的信号。 “那位兄弟,有话好商量,那是我外甥女,她还在上学,让她先回学校,毛竹的价钱好商量,再加点我就把它卖给你们。”柳青的外公一看三个人的行事风格不善,拿外甥女柳青作要挟,一下子就慌了。 自己一个人,哪里是这三个人的对手,只能言语上服软,想让柳青脱身,自己再和他们周旋,大不了舍弃船上的毛竹,好保住平安。他四下看看,这里除了他这条船,周围没有船只,和其他的人。 “早说嘛,不急,把货先卸下来,哥们负责把你外甥女送回学校,保证完整,哈哈……”瘦猴男猜破了柳青外公的心思,一句话断了所有的念想。 柳青害怕极了,看着走进自己身边,色迷迷看着自己的瘦猴,心里发毛,脑子里一片空白,惊恐惧怕的眼神求助地看着外公,一时间被吓坏了。正在这时,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几位大哥,这是干啥呢?吵啥呢?”有点不大明白船上的大爷和下边三个人的对峙的处境,韶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身后发声问道。 “哪里冒出来的学生娃,滚一边去,别多管闲事,没看大爷们在做生意吗!”黄毛男转头看见韶云在身后出现,随即警告道。 “哦,做生意,那你挡着我妹妹做什么?”韶云看着瘦猴的手,还在柳青的面前阻挡着,随即眼睛一转随口说道。 “妹妹?你们认识,别乱说话,小心我砸烂你的头。”光头大胖子一听身后的学生娃叫面前的小姑娘妹妹,有些疑惑的转头问道。 “怎么不相信啊,我这么晚了,就是过来接她的,我家就住在城东的红旗巷,你不会不知道那个巷子?我有几个叔叔就在大桥头,做毛竹黄沙生意,姓张的那几个,难道你们不认识?那你们也做毛竹生意,怎么会呢,我都没有见过你们?”韶云信口开河说的和真的一样,其实他只是从同学的聊天中知道一些大桥头的事情。 “姓张的,大哥,不会是那个张大头,那个主可不好惹……感觉不对劲,撤大哥,这小子有来头。”瘦猴在光头大胖子耳边嘀咕着,好像被韶云提起的人给吓住了。 “哈哈,这位小兄弟,误会误会,我们只是顺道帮张大哥看看货,既然小兄弟来了,那哥几个就不打扰了,告辞。”说完话,几个人慌忙沿着滩涂往远处走去。 韶云看着走远的三个人,内心的紧张感才慢慢消失,如果没有说到点子上,今天的事情可能会很糟糕,以韶云的身体,要对付那三个人有些勉强,光是那个光头大胖子,就不能给他粘身,不然自己脱不开身,不是对手。 看着韶云的出现,化解了码头的危机,柳青的外公感激地招呼着韶云:“小兄弟,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为了帮我们才说小青是妹妹的,能不能麻烦你帮忙把小青送回学校?” “没啥,老人家,我只是路过,看着他们强买强卖,内心不平,你的毛竹还是运到大桥头的市场上去卖,那里能卖个好价钱,这里上去半里地就到了,我刚好也回学校,就让她和我一起回。”韶云说完话转身离开了滩涂码头,往大坝上走去,柳青和外公打声招呼,匆匆地追了上去。 但跟上韶云的柳青忍不住还是有点紧张,唯唯诺诺地问道:“嗨,你怎么说我是妹妹啊,我都不认识你,看你不会也是个坏人?”如此就有了开头的对话。 第四十五章 心灵的归属地 韶云拐了个弯,把柳青送到城郊中学的大门口,刚准备离开,在院墙边碰见了表妹小七。 “表哥,你怎么来我们学校了?”小七看见表哥很惊奇。 “小七,你就在这个学校上学啊,平时光知道你在城郊上学,原来是这里,我送一个人来学校,就是那个黑妞。”韶云向站在学校门前的柳青示意着。 “柳青,我同学,你怎么认识的啊。”小七面露惊讶。 “路边捡的,嘿嘿。”韶云和表妹开了个玩笑。 “这你都能捡到,她又不是瓷娃娃,我告诉我同学去,嘻嘻。”小七笑着往校门口柳青那跑去。 韶云摇摇头,沿着马路回学校。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幕即将降临,走在马路上,想着刚才的事情,柳青竟然是小表妹的同学,看来今天无意的善举,还是帮对人了。 远处的晚霞很快就要消失了,夜幕逐渐笼罩城中的建筑,韶云路过玻璃厂后面的教堂时,被一阵阵悠扬的钟声惊扰,忍不住抬头看着高大的建筑,带着好奇,从门中窥探,今天不是周末,教堂里空得的很,做礼拜的人没有几个。 韶云望着中间被几根柱子支撑着的拱形尖顶教堂,无不感动着建筑的恢弘,追寻着一种渴望的注目。仰望着,她庄重典雅的墙体上的绿色球形尖顶,她是拜占庭艺术与巴洛克风格相结合的杰作。 那些被尘世遗弃的人,双手捧着自己破碎的灵魂,要用基督耶稣的圣语,去粘结那些云散的幻象,那青砖教堂的圆形尖顶,能否甄清历史烟云的幻象,天堂的天门为谁而开?那立在城市边缘的教堂,即是异域的风情,也是当地人思想的一个依托,算作真正的心灵归属地。 正面的十字架和耶稣受难图,充满着不一样的味道,韶云扒着门往里边看着,一排做祷告的人,虔诚地站在耶稣画像正对面的下方。一个六十开外的老牧师,穿着宽大的黑色袍子,手里拿着一本圣经,在祷告人群的前面,嘴里轻声地吟唱着听不明白的经文。韶云听了一会儿无法理解,但接下来的动作韶云明白了,几个祷告的人,排着队去领取牧师樽好的葡萄酒,那是主的恩赐。 韶云很少接触基督教的信众,但在家乡本村就有基督教堂,每到周末,四乡八邻的人都去赶,活动的内容除了读经书,就是唱圣经歌,乡下信的人还不在少数。县城里的教堂韶云今天也是第一次进来,书读的多了,韶云知道这是一种信仰的自由,并不禁止。 或许耶稣有很多信众,一种情感的宣泄,无从释放,生活中的苦难,就找到了一个寄存诉说的地方。把这种压抑告诉耶稣,告诉上帝,能不能解决,关键是心灵得到了慰藉。其实上帝的高傲就像命运一样,观看的都是世人的痛苦,能解决的也是自身的努力。 十字架也仅仅是一个心灵的摆设模型,它的作用和一缕阳光相比还有些欠缺。但就是有许多人在那悠扬的钟声中,忘记了自我,或许那一刻的安静才是内心的渴望和实在。 韶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做祷告的人大部分是老年妇人,可能她们的心灵更需要安慰。 走出教堂,再回头望,暮色已经包围了那个高大的尖尖的建筑,它是否能把信徒的心意传达到天庭的遥远,其实不重要,它是城市建筑的一部分存在,也是人们心灵慰藉的一个寄托场所,存在即是合理的。 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天黑了,寝室里除去郑楠还没有回来,其他几人都在。大家正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上午的替课老师,都在说张老师的教学水平和他有趣的授课方式。有的说好,也有的说有点怪异,争论声把寝室搞得热火朝天。 韶云爬到床位上,背靠被子,先把手里的诗稿放在床头,想想又拿起一本书应景儿,其实耳朵、眼睛都没闲着。一直听着刘允中、梁有才几个人的议论声,郝翎也在床上坐着,眼前摊着一本书,背靠雪白的墙壁,两腿弯曲,双手抱着并拢的膝盖,一直很有风度地似笑非笑着看大家的争执。 说完了老师,又说到下周的比赛,都爱议论昊甜和她的嗓音,而在男生宿舍里参加歌咏比赛的只有韶云一个人,然后就把话题聊到韶云的身上。 “韶云,最近练习的怎么样了?透露一下你们都练习啥诗稿啊?”看到床铺上的韶云,刘允中抬头问。 “校园赞歌,昊甜领诵,下边几个人每人一句,算是集体合诵一首赞歌,诗稿是老师写的,很快你们就能听到了。”韶云并没有透露诗稿的具体内容,但还是把练习的具体情况和大家说了。 “那一定是一首激动人心的赞歌,好期待哦。”郝翎也有对诗稿感兴趣的时候。 聊完歌咏比赛,突然就有同学感慨,马上就要分科了,现在都没有在心里面想好自己的目标,而大部分同学对于文理科的概念,还没有那么深刻的体会,有听上届的同学说,理科班升学率高,容易考,文科班高考的难度系数大,至于艺术类体校类考试比较容易,只要很低的文化课,专业一过基本上没有问题。 “郝翎,你歌唱的不错,怎么样,将来你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还是考音乐系啊?”梁有才突然看见微笑的郝翎正在露出向往的眼神,有意打趣他,问道。 “我嘛,就学音乐,我喜欢那个美声唱法,我选文科然后考音乐。”郝翎的目标很明确,一点没有把梁有才的打趣当回事,还是认真地回道。 “那下学期咱们可就要分道扬镳了,我要读理科去,不和你一班了,别见着我装不认识哦。小心我锤死你,哈哈。”曲鸣突然插话,冲着郝翎咧嘴笑。 “哥们,谁有吃的贡献一点出来,这肚子有点闹啊?”笑完,曲鸣在宿舍内大声地嚷嚷着,寻摸吃的。可能饭吃的有点早,他那身板不经饿。 看着曲鸣那猴急的样子,好几个同学都在笑,但宿舍内带吃的同学不多,很少有余粮,韶云犹豫了一下,最后从包里摸出一块饼干,随手递给曲鸣:“大个子,看你再没吃的,估计就瘫倒了,我这有一块饼干,打个牙祭。” 曲鸣转了一圈终于看见吃的,眼睛放光:“嘿嘿,还是韶云够兄弟,谢了。”接过饼干,三口两口就塞进了肚子。 “还有不,这怪好吃的,第一次吃,再来一块。”曲鸣眼巴巴地看着韶云。 “那是最后一块,我自己还没舍得吃,有个味就得了,别贪心。”韶云不看曲鸣而是看着自己手里的书本说着。 其他同学看着曲鸣越来越带劲的表情,都乐了,饼干勾起了曲鸣的食欲,而没有解决他的饥饿感,这是韶云开始没有想到的。但韶云自己怎么也突然有点想吃东西呢,可是包里啥吃的都没有了。 韶云决定去教室了,转身下了床,曲鸣砸着嘴没有等到吃的,悻悻地回到床位躺着,或许不运动就不那么饥饿了。 韶云来到教室,教室里稀疏地坐着十几个同学,他们大多是走读生,早早地来上晚自习,住校生喜欢在宿舍多待一会儿,但下自习的时候会比走读生晚,因为近,不用把时间花在走路上。 莫雯雯还没有来,韶云很轻松地占据着整个桌面,自打莫雯雯知道自己和韶云有那么一层表妹的关系后,反而有些不自然了。 而韶云也隐隐地感觉到了莫雯雯的情绪变化,但接下来就要对文理科进行选择了,韶云的内心还是有些犹豫不决。 在位子上发了一会楞,韶云在思考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政史地,包括语文英语都是偏上的水平,特别是历史比较好,语文课,自己的作文每次考试都能得高分。但数学物理和化学就有点勉强跟的上。再没有初中时候的优势。 韶云犯难了一阵子,刚摊开书本,莫雯雯就走了进来。坐下后的莫雯雯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照片给韶云看。 韶云很意外,这是一张莫雯雯小时候的照片,是在一乡下的大树边照的,照片上的莫雯雯瘦小而单薄,两个小辫子扎的像羊角。而在她照片的后面,不远处有三个孩子的模糊身影被同框照在相片上。 正纳闷的时候,莫雯雯探过头,指着其中一个胖一点,圆脸的女孩照片对韶云说:“这个就是晓兰姐姐,其她两个是我大姐二姐,这照片是我和她唯一的熟悉,这是我九岁生日的时候,我舅舅给我照的。这棵大树,是我被欺负的时候,经常爬上去躲避的地方,一直记忆犹新,我保存这张照片,就是我唯一一次最开心的时候,她们只能站在远处看着我,羡慕我。我给你看这个,就是要告诉你,我和晓兰姐姐生活的不同,以后你知道了,别和她说我的事情,我也不愿意认她这个姐姐。”莫雯雯说完,从韶云手里取回了照片,装进书包的一个本子里。然后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拿出书本开始复习,做作业。 韶云觉得莫雯雯有时候竟和自己一样地痴傻。事过之后,自己早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不料,她竟然那么上心,还特意翻出以前的照片,证明自己和晓兰的关系,说到底她的心可能和嘴巴说的不一样,或许那些小时候的情感和恩怨,她是记忆深刻的。家乡的那棵树可能才是她心灵的归属地,和永远的记忆。 第四十六章 苦难不分早晚 韶云仔细看过,莫雯雯这张照片景色选的不错,一棵高大的树,像大伞盖一样遮着幼小的莫雯雯,她的衣服看着也是新的,或许这是她最珍贵的记忆。 照片很唯美,虽然有些发黄了,但色彩还在,她扶着大树,手和神态非常自然,仿佛大树就是母亲一般呵护着幼弱的她。整齐的头发被扎成小辫竖在脑袋上,仿佛有一种不服气的气势,从这张照片里又体会到,一种似曾相识的孤独和傲气。这孤独使你感觉到她的整个生命,此时此刻都是忧郁的,而你无法洞悉她忧郁的原因。 韶云不再去想莫雯雯的事情,安心地把几门课本都翻出来,他要有一个抉择,关于未来的分科。 周六的时候,本打算去训练室参加最后一次磨合演练的韶云,突然被同学告知宿舍楼外有人找,韶云疑惑地走出宿舍,来到广告牌下,看见姐夫晖东站在宿舍楼的大门口等他。 好久没有见着过姐夫,韶云泛着嘀咕:“姐夫,你怎么来学校了?家里有啥事情?”看见姐夫推着个自行车站在那里,韶云的心一下子感觉有事情。 “赶紧跟我回去一趟,爸身体出状况了,我是骑车子来接你回去的。”姐夫晖东直接告诉了韶云家里的事情。韶云一听脑袋嗡地一下:“我爸怎么啦?”“摔了一跤,情况不是很好,边走边说。”姐夫晖东催着韶云。 “等我一下,拿一下东西再让同学给我请个假。”韶云转身奔回宿舍,拿了几本要紧的书,对下铺的郝翎说道:“郝翎,我家里有急事,你回头帮我给昊甜说一声,我可能参加不了比赛了,让她安排别人顶替一下。如果我周一回不来,麻烦你帮我和班主任请一下假,谢谢你。”韶云也不管郝翎答不答应,就急急地把事情交代了一下,忙着就跑出宿舍。 “姐夫我们走,你先带我,中途我换你。”韶云把手里的包系在车子上,跟着姐夫往家里赶去。 出来校门一路往家里赶去,坐在后座上的韶云,心急如焚,他担心自己的父亲,虽然平时和父亲的交流很少,一旦听着父亲有事,心还是一下子害怕紧张起来。二十几里的路程在过了一道桥后,韶云就换下了姐夫,自己踩着自行车比姐夫骑得快了许多,他不惜体力,因为紧张而大汗淋漓,但他顾及不了那么多,他要尽快赶回去看望父亲。 姐夫告诉韶云,父亲是在昨天傍晚回家的路上摔倒的。平时一直生病不大出门的父亲,最近感觉身体还行,就跑到前村和老战友聊天,到晚上快黑的时候才往回赶,结果在经过村前的池塘边,过沟坎的时候滑倒了,好在有人路过池塘把父亲扶起来,回家后就加重了病情,得知情况后,姐夫从村医院跑回来给父亲挂吊水,但一夜过后,情况不见好转,看着情况不好,姐夫想给他转到镇医院治疗。 但父亲不允许,他嚷着要韶云回来,或许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是老样子,即使到了镇医院,也只能增加家里的负担,他时刻想着还在读书的儿子需要花钱,而自己的病体已经把家里拖得一贫如洗了,要不是姐夫的药物和医术保着,估计早挨不了这些年了,作为父亲他不愿意再给家里和孩子们添负担。 听到姐夫的叙述,韶云知道父亲在担心怕见不着自己,在他心里韶云是最小的儿子,没有成家立业,还在求学的路上,需要家庭的支撑,一旦自己倒下了,韶云这棵幼小的树能不能成才,能不能经得起风雨,是他最担心和牵挂的。 赶到家的时候韶云浑身是汗,把车子扎在院子里就急急地进了家门,一眼看见躺在床上的父亲,苍白的脸颊,胳膊上挂着吊水瓶,韶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走到父亲跟前,付下身子拉着父亲清瘦的手,入手微温,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父亲已经不能言语,但感知了韶云的手,睫毛动着,似乎在呼唤韶云。母亲和姐姐侍候在床前,见韶云回来,默默地点着头,示意韶云靠近父亲的耳边听他说话。 父亲努力地呼吸着,胸腔似乎很困难,药水在一滴一滴通过脉搏流进身体,父亲的浑身充满了药水的味道,韶云把耳朵贴近父亲的嘴边,听着父亲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似乎在交代着什么,但似乎又没有说明白什么。 默默地陪在父亲的床前,看着父亲痛苦的样子,韶云非常难受,恨不得一把抓去病魔,让父亲尽快恢复健康。 母亲不停地给父亲擦拭嘴里的唾液,尽量让父亲舒服干净一些。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着,韶云的心在忍受着针扎一样的痛苦。 看着病魔在折磨着体弱的父亲,这一刻韶云突然非常懊悔,自己平时竟然没有太多的依恋着父亲,和他说说心里话,和他说说学校的事情,总是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做着自己的书生,忽略了父亲,看着消瘦而苍白的父亲,韶云突然很害怕,他害怕父亲就此再不能和自己说话,他还想着改变自己,让更多的欢乐和趣事让父亲知道,还想听他讲当兵打仗的故事,讲他在战马上冒着枪林弹雨,不眠不休地夜行军的故事。他想起来父亲和他说过,在一个圩子里围剿土匪,他的连长屁股中枪,碗口大的肉被炸裂的情景,是父亲背起连长冲出了土匪的火线,救下了他的连长。而那样勇敢而坚强的父亲,如今在病魔面前却毫无办法。 韶云抓住父亲的手,想给他力量,想唤醒他的生命意志力,一直到了晚上,韶云感觉饥饿时,父亲依然没有起色。 “云儿,吃一口饭,你爸就这样了,别把自己的饿坏了。”母亲端了饭让韶云去吃,自己守护着。 韶云看看父亲,又看看憔悴的母亲,起身把母亲手里的饭碗接着,走到外屋,偷偷地抹了一把眼泪,忍着悲伤,含着眼泪吃了几口饭,内心的悲伤再也吃不下去,他匆匆地回到厨房放下碗筷,跑到屋子的后边,没人的地方,放声地哭出来,他太难过了,再不出声胸口就要被悲伤炸裂了。韶云在默念着《古兰经》,希望父亲能尽快好起来。他希望父亲不再遭受痛苦和灾难…… 韶云一直和衣守着父亲,在和大哥换了半夜后,快到三更的时候,母亲的惊叫声把迷糊的韶云惊醒了:“快听,你爸怎么没有声音了。”韶云急忙贴在父亲的嘴巴前细听,水瓶的滴液声也停止了,父亲已经停止了他那痛苦的呼哧声。走完了他难熬的时光,韶云再也憋不住自己,放声大哭,抓着父亲已经发凉的手大哭起来,姐姐哥哥听到韶云的嚎啕大哭声,知道父亲走了,一家人围着父亲放声痛哭。 苦难总是不分早晚,韶云的父亲就这样走了,韶云像云端里的浮萍,在起伏飘荡,他突然找不见自己了,他感觉一切都是黑暗的,他没有了依靠,没有了丝毫的家的安全感,父亲在就是天,有天在,啥都不怕,贫穷不可怕,恶人不可怕,因为有父亲,而在失去父亲的那一刻,韶云崩溃了。他还没有长大,还没有能够独立支撑自己的未来,他还需要父亲在边上给自己指点和依靠。 一家人在痛苦中送走父亲,韶云在黑暗中守着父亲不想他离开,天亮后,在姐夫的安排下为父亲操办丧事。韶云和哥哥默默地跪在父亲的棺木前,为他添置香火守着父亲的灵牌。 韶云再也吃不下一粒饭,痛苦已经把他彻底埋没,人处在一种游离的状态中,学校,学习和一切的一切都从脑子里剥离了出去,思维中只有父亲和他的遗容,只有痛苦和着眼泪在身体中流淌。 韶云像个机械的躯壳,灵魂似乎跟着父亲走了,机械地随着哥哥给父亲送汤,给父亲守灵,给父亲牌位前吊唁的亲人回礼,一切似乎都不是韶云能记得的,白白的头箍巾已经被泪水湿透,韶云的眼泪已经流干了,他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眼看着就要晕倒,在母亲和舅舅的安慰下才勉强进了一点食物,看见舅舅,韶云更加悲伤,他拉着舅舅的衣襟,可能他需要一个支撑。 父亲的丧事一个礼拜完成,父亲入土后,韶云病倒了,他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一家人急坏了。姐夫忙着给他打退烧针,送走了父亲,一家人都在痛苦的氛围中无法走出来,日子因为父亲的离去变得更加困难和拮据,借进来的丧葬费,又给母亲的肩上压了一块石头。 退去烧伤后的韶云,清醒了许多,进了食物后,慢慢恢复着体力,韶云感受着家中的压抑和痛苦,他突然想到,自己要不要辍学回家帮着母亲做农活。但一想到要放弃学业,放弃自己的理想,放弃学校的一切,他的心又是一阵痛苦,他不甘心,他有梦想和离不开学校的理由。 第四十七章 家庭的恐慌 千丝的雨弥漫着阴冷的清晨,难以形容的哀愁,韶云睁开一双猩红疲倦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滴落的雨珠,颗颗都砸在心上。 昨夜你手中的恐惧幽灵悄然而至, 黑暗之魂用手把缄默的嘴唇封闭。 你张开双手想释放所有, 一丝丝苦痛似的静止不动。 你的沉默像挂钟失去了动力, 就那么静静的感触着时空的消失。 在犹豫的眼神中, 时钟没有敲响。 但远处的风雨似乎唱着哀伤。 房间越发显得影影憧憧, 你的影子就映在黑暗中。 韶云太想念父亲了,忍不住内心的悲伤,接下来的日子,自己不知道要如何面对,母亲的憔悴和着一家人都在悲痛中,对失去父亲的悲伤难以在心中化解。 家庭的恐慌感随着父亲的离去,变得越发紧迫,母亲在几个孩子都在场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想法和大家商量着,由于父亲的离去欠下的丧葬费用,一部分是大姐支付出来的,这个暂时可以缓一缓。 真要没有,大姐和大姐夫也就不要了。而大哥成家后有两个孩子,随着父亲的离去,想自己分开过日子。其他几个姐姐都是出嫁了的,唯有小姐还没有出嫁,这样家庭中就剩下母亲、小姐和韶云一起过日子。 韶云在读书,不能分担家务和互助组的田地,而读书的费用就成了无法解决的事情。看到母亲的辛苦和憔悴,韶云决定自己不读书了,在家务农帮着母亲把地种好,靠着粮食的收成还清债务。 韶云虽然在内心深处渴望着读书,想把高中读完,但无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更无法摆平现状与学业日益尖锐的冲突,内心除了煎熬还是煎熬。 “妈,我不读书了,回来帮你和姐干农活,有两年就翻过身了。”韶云忍着内心的煎熬对母亲说道。 在韶云提出辍学的时候,一家子人都沉默了,几个姐姐特别不能接受,因为一家人就供着这么一个弟弟上到高中,其他人都没有机会读书,高中没有读完怎么能甘心放弃。而作为母亲听了韶云的话,一下子哭的更厉害了,哭着教训道:“傻孩子,你爸要是活着,非打断你的腿,你可知道,他活着的时候常在我面前说过一句话,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读书,长本事,可不能一辈子让你窝在农村,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地上做个农民。” 看着母亲难过的表情和哭着的悲伤,韶云鼻子一酸,一把扶住快要气晕的母亲,头痛苦地摇着,说:“妈,您别伤心,别这样难过,我听你的话,把高中读完……” 但话说完,韶云却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很无助,也没有成熟到能自己解决一切事情的能力。 “妈,这样,我一个月拿20元,给弟弟读书,看看老二,老三,老四,也拿一点,大弟弟小孩小就不拿了,这样我们几个供着弟弟把书读完。”大姐看到母亲的悲伤和难过的弟弟,建议道。 在大姐的带动下,三姐和四姐点点头,表示愿意拿,而二姐做不了主,拿眼睛看着姐夫,在大家的目光中,一向比较抠门的二姐夫,用他那做木活的眼睛斜着看看韶云,最后咬咬牙说道:“妈,大姐,既然大家都想着给弟弟读书,你二姐和我也没啥本事,一个月没几个进项,我也尽力,我出。”看见几个姐妹都没有意见,大姐最后敲定每个月,由她负责把姐妹的钱收集在一块给韶云读书。 看着姐姐们为了自己读书,不顾各自家里的困境,鼎力相帮,韶云的心里很感动,他默默地记着姐姐们的情谊。 韶云作为一个高中生,处在一个自身的心灵世界,无人知晓的内在状态。他有自己的梦想和渴望,而作为社会人,一方面,他在学校是一个学业成绩平平的学生;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爱写诗、文章也不错的大男孩。 学校里不管在女生当中,还是在男生当中,韶云还是普遍受欢迎的,虽然话不多,但为人诚恳仗义,而在家庭中由于是老小,总能在许多方面得到大家庭的照顾,特别是母亲的关爱。 家庭的困境并没有阻碍他的梦想,和为梦想而努力的家人们,听着几个女儿愿意为上学的弟弟付出,母亲停止了哭诉,用手背手掌擦拭着脸上的泪水,韶云僵硬地走过去拉着母亲的手,这一刻他更像个孩子。家庭的困境需要大家努力,在慢慢消化对父亲的悲伤中缓过劲来,沉重的心依然在外边的风雨中沉浮着。 雨像瓢泼一样哗哗地倾倒着,风吹着树梢发出犀利的哨子声,大地和村庄都在雨雾中哭泣着,是老天的悲哀也是韶云的悲泣。 一家人商量过后,决定把耕牛先卖掉,换一头小牛养着,一来可以腾出一部分钱还债,二来,小牛养着开年也能下地干活。 父亲走了没人使唤耕牛,家里的农活只能靠姐夫帮手,不然种不下来,大哥独立出去,还要找点副业填补家用,两个孩子要花钱的地方多,困难也不小。好在分开后,家里的土地由母亲和姐姐种着,秋午二季还是有不少的粮食收成,困难难不倒勤劳的农民。 韶云暗下决心,每个周末回来帮着干农活,眼看着母亲的身体日渐衰老,体力和精力都不好,自己一个无用的书生,怎么忍心看着她操劳而无动于衷。 姐姐看大家都平复下来,就忙着去厨房做饭,没有父亲的日子,一大家人还要坚强地活着,韶云牵着母亲的手,抚慰着她那受伤的心,娘俩拉在一起的手感受着彼此的温暖。心灵的伤在慢慢地愈合中。 “云儿,明天你就回学校,都耽误你好多天的课了,你爸走了,去享福去了,你好好念书,别想别的。家里有我和你姐呢,别担心。”母亲在韶云的耳畔叮嘱着。 韶云应着,在心里希望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摆脱困境,既能不耽误读书,又能帮到家里。 好几天没有吃过正常饭的一家人,在大姐的吆喝下,聚在一个大桌子上,每个人都很沉重,家里缺了一个最重要的人,看着碗里的粥,没有人能顺利地咽下去,都哽在喉咙口,两个尚未懂事的孩子,边吃边问:“爷爷哪去了,怎么不来吃饭,等会被我吃光了,吃完饭我还要找爷爷,喊一二一,杀鬼子呢。”一句童语说的大家更加难以下咽。 知趣的大嫂,赶紧把两个孩子连着碗筷一起领走了,桌子上的人面面相觑,“吃,妈,再不吃身体会受不了的,日子还得过呢,弟弟快吃,明天赶早让你姐夫送你去学校。”大姐无形中成了一家人的主心骨。 几个姐姐中,大姐受的苦和罪最多了,打小,父亲在部队上,家里就母亲和三姐妹,那时候没有吃的,村里的人趁着黑夜,都跑到很远的地方拔胡萝卜回来充饥。家里没有男孩,大姐跟着村里的人,黑夜去拔萝卜,由于力气小,加上天黑,被人赶着跑。回来的时候鞋子都没有了,赤着脚带回来胡萝卜给家里的妹妹吃。 为了家庭她不怕苦不怕累,总能给人一种力量。家庭遭受苦难时,她毫无怨言,默默地付出一切,把家人向岸边拉,从来不会抱怨一句,这种品德是韶云永远牢记的。 一家人坐在桌子边,听着外边的雨,各自想着心事,最不善言语的二姐,看着大家不出声,也不敢说话,但她知道疼母亲,就端着碗走到母亲面前:“妈,吃饭,大家都吃。”母亲看着面前这个打小被自己扔在老坟滩上,忙着干农活,被一阵怪风扫着,就此有点脑子不好使的女儿,一阵心酸,为了这个女儿,父亲活着的时候总是会教训姐夫,怕他欺负姐姐,如今父亲走了,姐夫再欺负脑子不好的姐姐,再也没有人管教了,想着想着就忍不住泪水泉涌:“二子,你吃,吃饱,过雨天就回家。” 在母亲的目光中,二姐吃着碗中的粥,她的悲伤来的迟钝,或许这是她的福气,一个生存的本能,饿了就拿着菜刀爬到榆树下,刮着树皮充饥的姐姐,求生的欲望是强烈的,但对家人和亲人的爱是真挚的。 在几个姐姐的劝慰下,母亲进了食物,虚弱的身体有了一点能量,她勉强自己为韶云收拣着物品,催着韶云尽早回学校读书。 姐夫在雨停的时候,帮着家里送走了办丧事借来的用品,忙前忙后,村上医疗室的事情都顾不上,第二天,雨后天晴,姐夫把韶云送到车站搭车,自己着急赶往医疗室给人看病。 “韶云,我就给你送到车站,班车一会就来了,我医疗室还有病人,没有生活费就回来,找你姐拿,别亏了自己的身体。”姐夫叮嘱了一句,放下韶云转身往回赶去。 望着姐夫骑车的背影,韶云的心是湿润的,他很感激姐夫的无私相助,不管是对家里还是对自己,他作为姐夫都做的非常好,姐姐的家是幸福的。 第四十八章 迟来的慰藉 刚回到学校的韶云,像个行尸走肉一样,好像没了灵魂,他不看任何同学,不说一句话,在自己的痛苦中徘徊着。他像与世隔绝一样,隔离着自己,把自己装在思维的套子里,不想见人。 饭吃的少,课听不下去,歌咏比赛已经结束,好多同学还在议论着,比赛的成绩,沉浸在那种喜悦激动的气氛中。但快乐和喜悦是他们的,韶云什么也没有,他不想和任何人吐露自己的心思和痛苦,他在自我的痛苦中沉默着。 韶云在一种无休止地自我折磨中。他不得不承认,已精疲力竭,挣扎不出这苦海,挣脱不出这桎梏。也许他需要一个阳光的指引,需要一种强而有力的支撑!他明白他要做什么,知道他渴望做什么,可他就是缺少力量,他从哪里获得这种神奇的力量呢 比赛过后的昊甜,还在为集体赛仅仅得了第二名而耿耿于怀,在她的预想中,第一名非一班莫属,但在比赛前的一天,韶云的不辞而别,彻底地打破了她的计划和愿望。在临时换将的前提下,仅仅一个晚上的磨合期,还是影响了整体的发挥,结果冠军没有到手,但昊甜并没有去打听韶云中途回家的事情。 韶云一休就是一个礼拜,回校后也没有向任何人吐露自己的心情,和父亲去世的痛苦,但从韶云憔悴和空洞的眼神中,昊甜和同学们知道韶云一定有事,或者是自己病了或者是家庭出了啥状况。 韶云内心的想法变得古怪,他在回校后,像一个寻死的懦夫,不敢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他好像依赖有父亲的日子,成为了习惯,虽然他渴望好好地活下去,漂漂亮亮地完成一个生命在世上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可他感到无能为力,他找不到活下去的力量和资本,他生命的源泉已经变得干涸。他的生活杂乱无章,他甚至不想洗漱,不想吃饭,就痴呆一样怔怔地发着愣。 他时而感到内心有无形的充实感,时而又感到空虚。当他感到充实的时候,他觉得他在拥抱整个世界,他的未来有希望,他的生命能够发出光和热。他有喜欢的同学和老师,有亲密的室友,友善的同桌。 而当他感到空虚的时候,他真想立即结束自己毫无意义的生命。随着父亲一起离开这个世界,但想到妈妈的眼神和姐姐们期待的目光,他又心生留恋,韶云的时间就在这种飘摇恍惚中过去,转眼回到学校已经两三天了。 这一天下午,刚刚下自习的时候,亚楠来到韶云的座位旁,看了看趴在课桌上的韶云说道:“韶云,这是上个礼拜歌咏比赛,你的诗稿得了创作二等奖的奖品,一个笔记本,希望你好好努力,写出更好的篇章,我代表班级和学生会祝贺你!”一个好看的笔记本放到韶云的桌子上,韶云抬起倦色的眼睛看看亚楠,看看桌上的笔记本,伸手摸着散发着清晰墨色香味的笔记本,韶云的泪水一下子就在眼睛里打转。他翻开皮色的封面,一行清晰的字迹,奖励诗歌创作二等奖韶云同学,红红的章盖在字迹上,韶云的心一下子暖流涌动,虽然自己没有参加朗诵比赛,但诗稿却替自己赢得了创作的荣誉,这迟来的慰藉,让韶云即将毁灭的心灵重新燃起了光芒。 “谢谢你,亚楠。”韶云哽咽着道了一声谢。 韶云想着为什么自己充实的灵魂,总似昙花一现,维持不了多久,接踵而来的便是空虚自己真是空虚吗不,其实不空虚!自己的心灵更似被一种焦虑缠绕,一种想要有所作为的焦虑缠绕着;可是,自己不得门而入啊!想努力从这种困顿中挣脱出来,有了奖品的一丝光亮,像一扇门在韶云的心灵打开,他得到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 看着手中的笔记本,虽然不大,但那是荣誉的象征,是自己灵魂的安慰。韶云的苦痛需要自己化解,他内心的一丝光亮,破开了沉闷的心结,于是去读名人激励心志的名言名篇,企图从中汲取力量。就在他做这样的努力时,一种潜在的软弱躲躲闪闪地走出来说:“那是名家的感受,人都是顽固的,你就别枉费心机了。你不是常常看这些东西吗你现在还不是和过去一样你甚至不如从前了。”而这软弱的后面还有不甘心,而灵魂的另外一面却固执地站出来反对:“不,我能。我能把一切糟糕的事情做好;我能让我的生命像每一个伟大的灵魂一样,变得坚强而有意义!我不能辜负父亲天上的灵魂,我要坚强地活着,还要努力地完成学业。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他想到了自己参赛的诗稿,急忙找出来,细细地重新品读,他要吸取诗稿中的灵力,把自己桎梏的枷锁解开。他太憋屈了,快喘不过气来。 韶云沉浸在自己的诗稿中,灵魂不再外放,把痛苦暂时隐藏,他看着自己的手稿,默默地潮湿了心房: 或许明天,天一亮,原野露出曙色。 我就要动身。我知道你在了望,期盼。 我行经在原野,我行经在水泽。 我再不能和你天各一方。 我注视着思念踽踽地走去。 什么也不闻,什么也不见。 怀着忧心,抚着手背,交叉着手掌。 白昼,我觉得如同黑夜一般难熬。 我不看直下江河的远帆,也不看落日散成的彩霞。 几时我到了,就在你的墓前放下一束青枝和一束鲜花,把我对你的思念放在你的灵魂中。 同桌莫雯雯在韶云请假的一段时间里,心里也很焦躁。突然身边没个人的空旷感让她有些不适应,每次上课都会走神,看着身边的空位子,有一种期盼,又有一份不解,她知道韶云参加歌咏比赛的事情,但那天本想着能见到他在台上,但是她失望了,韶云缺席了。 而唯一知道韶云回家的郝翎,除了跟昊甜说了以后,就在亚楠那里给韶云挂个假,也不清楚韶云到底发生了啥事情。竟然没想到韶云一走就是一个礼拜,而回来以后,韶云彻底地换了一个人似的,憔悴,没有灵魂的感觉,莫雯雯都不敢和韶云说话,看着他阴沉可怕而痛苦到变形的脸,本来一肚子话,还是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韶云像丢了魂似的,游走在宿舍、教室和饭堂之间,几乎一整天都没有言语。他封闭了自我,在舔舐自己的悲伤。 其他同学除了几个参加歌咏比赛的同学,看见回来的韶云变了样,都在心里揣测着,既然韶云不愿意说,也不好去问,韶云不是变得冷漠,而是内心的创伤没有办法愈合。 学校没有变,同学没有变,被改变的是韶云的心态和感受,他自己的痛苦不能和别人说,或许真有一个人他愿意说,但说出来并不能减少自己的痛苦,反而会感染到,知道他痛苦的人,他是不愿意的。 也许任何一个和韶云有着同样感受和痛苦的人,才能理解韶云的心境。上次钱虹虹的痛苦,是季小青和韶云一起分担了,在那一刻苦难变得轻了,因为是三颗心在分担一份痛苦,而此时的韶云,并不愿意让同学分担自己的不幸和痛苦,他在这一点上是个自我封闭的人。 走在同样的校园里,看路边的景感触却有不同,韶云的灵魂是麻木的,精神恍惚,对身边的人和物没有了概念。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在意别人的行为和动态,除非是特别关心你的人,同班同学只是感觉韶云的奇怪,而不认识他的人,更不会把一个恍惚的人放在心上,因为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忙碌着。 钱虹虹有好几天没有遇见韶云了,她找季小青问过,小青也说没有碰见过,歌咏比赛场上,两个人的期待也落了空,她们很疑惑而且想知道韶云为什么没有出现。 在周末回家的时候也没见,突然两个人的心里都有莫名的牵挂,但是,一班的同学中,即使有熟悉的问了也不清楚韶云的近况。 韶云好像凭空消失一样,只是在钱虹虹和季小青的心里掀起了波澜。她们俩聚在一起,相互猜测,但都没有结果,不习惯的感觉不仅仅是周末的回程,平时的校园好像也少了一块似的那种空唠唠的感觉。 季小青甚至刻意到过一班的窗口,看韶云的座位,但一直空着的座位显示着坐在上面的主人并不在。 钱虹虹很着急,那颗心时常发慌,拉着季小青的手有时候紧张的出汗,忍不住问道:“小青,韶云不会是生病了我的心好慌呢。”她担心韶云生病,这是她唯一能想到的理由。 “虹虹,别担心了,他身体那么好,不会有事情的,或许家里有啥事情,等见着他,问问就清楚了。”季小青既是安慰钱虹虹,也是安慰自己,其实在她的内心又何尝不比钱虹虹更担心呢。 第四十九章 你还好吧? 回校后的韶云,刻意地躲避所有人的视线,他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痛苦,但他的躲避还是在钱虹虹和季小青的牵挂中露馅了。 刻意关注着韶云的季小青,终于在宿舍的广告牌下等见了韶云,在看见韶云的那一刻,她的心被针扎的一样难受,迎着面看韶云低着头走近了,季小青的眼睛几乎瞪出血来:“韶云,你跑哪去啦?你还好?”那种看着让人不由得心疼的感觉,在季小青的心里滋生着。 “虹虹每天都念叨一遍,总说见不着你,这几天她担心死了,我都到你班上看过几次了,也没见着你,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一见面季小青就把内心的想法一股脑地吐露出来。 泪水涌出了韶云的眼睛,他的胸中掀起了阵阵波澜,“谢谢你,季小青,也替我谢谢钱虹虹,我没啥,别担心,会过去的。”韶云从季小青的言辞和眼神中读出了关心,他很感动。 “韶云,同学一场,有啥事情就别瞒着我了,我想知道你到底怎么了?还是家里有啥?”季小青看到落寞而憔悴的韶云,内心的震荡非常强烈,她有些心疼韶云的状态,一个那么帅气的男孩一下子失去了精气神,好像脱离了水分似的干涩,她很担心这样的韶云。 韶云闭住眼睛,忍耐了一会内心的波动,再睁开眼睛看着面前季小青关切的眼神,沉声说道:“没啥,就是我爸没了,心还没有适应。”韶云的一句话,季小青一下子愣住了,原来韶云承受着这么大的悲痛,难怪他变个人似的,“韶云,节哀顺变,这是啥时候的事情啊,这么突然,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别难过了,你还有我们这些同学呢,想开一点。”此时的季小青不知道拿啥话安慰韶云,只能陪在韶云的身边忍不住声音变得哽咽了。 简单地和季小青说了自己的事,韶云好像内心释放了一丝的痛苦,原来有季小青和钱虹虹在关心牵挂着自己,这一刻韶云内心是感动的。 季小青安慰了韶云几句,就离开韶云,急着回宿舍找钱虹虹,她要把韶云的事情和她说,虽然自己感觉说了,会给钱虹虹带去痛苦和不安,但她更担心钱虹虹对韶云的牵挂。也许钱虹虹知道后,她的关心对韶云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她希望韶云尽快地从悲伤中走出来,她要和钱虹虹一起去分担韶云的苦痛。 韶云回到宿舍,就一头扎在自己的床铺上,蒙着脸,暗自吞噬着自己的心伤,他必须慢慢适应对父亲的思念和悲伤,以前父亲活着的时候,他没有觉着什么,但在父亲撒手离去的时候,他才知道有父亲是多么重要、多么幸福的事情,似乎任何未来的困难都没有特别放在心上,因为有父亲在,自己有精神上的坚强后盾,什么也不怕。 他在蒙头默默地伤心,他已经把学习和最近攒下的功课忽视了。他无法集中精力看书,每当看书的时候就会在眼前浮现出父亲的音容。 季小青回到宿舍,找到钱虹虹,带着忧伤和难过的语气和钱虹虹说着韶云的事情。“你说韶云回来了,他爸走了,这是啥时候的事情,怎么会这样啊。”钱虹虹一听还是不敢相信季小青的话是真的。她一下子想到了韶云的痛苦,她突然就很心塞,她想尽快见到韶云,即使不能安慰到他,也想陪在他身边,因为她知道一个人失去亲人的痛苦是多么的难过和无助,她在外婆生病的时候,就体会过那种难过和痛苦,现在事关韶云的爸爸,钱虹虹想着眼里就有了泪痕。 郝翎坐在床沿上默默地听着上铺韶云的动静,他是最早知道韶云回家的,也是帮着韶云请假的人,在韶云回家的日子里,他被同学们问了好多次,都是关心打探韶云情况的,这里边就有亚楠,昊甜,还有同宿舍的曲鸣,刘允中等。 但从郝翎那里问不出所以然,也就不难为他了,其实郝翎自己也很纳闷,韶云走的匆忙,简短的几句话,信息量不大,就是回家有事,帮忙请假,至于为啥请假,家里发生了啥事情,他一概不知道。 他作为韶云的下铺位的同学,睡觉的时候,谁翻个身都能感触到,在韶云回家的时候,突然还有些不大习惯。所以在韶云回来后,他是第一个心落下了的同学,虽然郝翎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但看见上铺的韶云回来还是很开心的,当天就想问问韶云为啥这么久才回来,但刚想张嘴的郝翎,看见韶云脸色阴沉沉的,人也变了模样,到嘴边的话生生地咽了下去,他有些担心,但不知道发生了啥事情,静静的看着韶云,想等他缓过来再询问情况。 而韶云回来后一头扎在床铺上蒙头躺着,不言不语,曲鸣在吃饭的时候喊了一声:“韶云,到食堂吃饭了,晚了就没有了,你咋地不舒服啊?”韶云开始没有回话,在曲鸣等了一会儿看看没有动静,以为韶云睡着了,就自己去吃饭了。 韶云的情形在宿舍的同学中大家都看着心疼,但韶云自己不说,谁也不知道啥情况,都以为他生病了。宿舍的几个同学为了不打扰韶云,一改平时的嬉闹,都被韶云的情绪感染了,沉闷的宿舍突然让人有一种不习惯的感觉,而这一切都是韶云的情绪感染的。 钱虹虹在听了季小青的话后,再也待不住了,她决定去找韶云谈谈,想替他分解心中的痛苦,她一刻也不想停留,直接出了女生宿舍,她抛下心中的羞涩和懦弱,一改以前的性格,走到男生宿舍的大门口,稍微犹豫了几秒钟,最后鼓足勇气,在男生宿舍的门外喊着:“韶云在吗?出来一下。”声音虽然不大,但女声的穿透力还是非常强,躺在床上的韶云一下子听见钱虹虹的声音,忍不住眼眶有些湿润,他强忍着,缓缓地下了床,他知道钱虹虹一定是听季小青说了自己,就着急地跑宿舍来喊他。宿舍中仅仅有两三个同学,听见有女生在外边喊韶云,一起探头往外望去,一个好看的女生戴着眼镜正焦急地等在门外。 韶云出了宿舍第一眼看见钱虹虹,两个人四目相对,那一份担心和关切,一下子融进了韶云的心坎里。 “回来了,你还好,和我一起出去走走。”钱虹虹注视着憔悴的韶云,轻声地说道。 “嗯。”韶云小声地应着,随着钱虹虹出了回廊,往后边的足球场走去。 两个人默默地走着,脚步声很轻,出了教室的院墙,是宽阔的足球场,远处有同学在运动,钱虹虹稍微放缓了脚步等到韶云跟近了,对着韶云仔细地看着委婉地和韶云说着:“你瘦多了,别太难过,也许人生在我们这个年龄,还没有习惯没有父亲的日子,亲人的离去心里上还不能接受,就和我的外婆生病一样,我好怕失去她,因为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接受那种痛苦。但事情发生了,还是你自己的身体要紧,要是你爸泉下有知,一定不希望看见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要振作起来,马上就要高二了,学习很紧张的,身体如果垮了,你家人会更伤心的。”钱虹虹的话虽然还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但在听着钱虹虹的话后,韶云一下子有所触动,是啊自己是个男子汉,如果在钱虹虹面前,虚弱的不成样子,因为父亲的离去变得消沉而堕落,同学会看不起自己的,这一刻,韶云的心结一下子打开了许多,是的父亲不希望我就此消沉。 “虹虹,谢谢你,我会调整自己的,为了父亲对我的期盼,我会好好的。”韶云这一刻是坚定的。听到韶云说话,钱虹虹知道他听进去自己的话了,转身陪着韶云在操场上漫步,边走边找话题,想分散韶云对父亲的怀念:“韶云,马上就放暑假了,下学期分科,你怎么想的?” “我现在没有想太多,大概率想读文科,我现在的数理化成绩都上不去。你呢?”韶云的心结打开后,人也平复了许多,或许只沉溺在痛苦中终究不是个事情。 “我前一段时间就想好了,我要读理科。”钱虹虹的话带着决然的味道。 “你怎么会选择理科,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好,语文成绩都是顶尖的,为啥不选文科呢?”韶云有些吃惊钱虹虹的选择。 “反正现在我比较排斥文科,政史地都考不好了,现在也不想写文章了,可能是我的才华被用尽了,我只想能考上一个学校好就业,实在不行上卫校,和我爸爸妈妈一样做个医生护士都可以。”钱虹虹打开心扉和韶云说着自己的想法。 听着钱虹虹说出自己的心思和对未来的想法,韶云一阵感慨,有个好父母和好的家庭环境是多么的重要,起码未来有更多的选择,不像自己,上不了学就要老老实实地回农村刨土地,那个时代非农业户口是多么的让人羡慕啊。 第五十章 道歉,是必须的! 韶云和钱虹虹一起漫步在足球场边上,两个人越聊越多,韶云在此时慢慢地被钱虹虹引导着,谈到未来的理想,看过的文章名句和有意义的校园琐事,不知不觉中,被感染着,和出门前判若两人。 正聊得起劲,突然一个足球飞了过来,不偏不移直接打在钱虹虹的腿上,正在说话的钱虹虹哎呦一声,腿一弯眼凑着就要摔倒,身边的韶云手疾眼快一把拉着钱虹虹的手臂,急切地问道:“怎么啦,虹虹?”一转头看见钱虹虹脚边的足球,正滴溜溜地打着旋在草坪上旋转着。韶云的剑眉一下子竖起来了,扶稳钱虹虹以后,韶云一只脚踏着草坪上的足球,抬眼向后边望去,几个踢球的学生正在远处笑,期中一个高大健壮的年轻人,穿着一身亮眼的球衣,后边三个小跟班似的同学正拿眼睛往韶云和钱虹虹这边看,边看边笑着说:“队长,你的球技不错吗,一脚抽射差点把那个漂亮的学妹射趴下,真准,哈哈,佩服。” “哼,本队长的拳脚功夫那不是吹的,指哪射哪。”虽然隔着还有一段距离,但几个人的话落在韶云的耳朵里,就如同刺耳的巨雷声,韶云原本沉闷痛苦的心情,在这一刻快要被压抑到了极限,他们的话里话外充满了对钱虹虹和韶云的侮辱。 韶云的浑身突然紧紧地收缩着,然后一种肌肉中的力量在慢慢的蓄积着,就像池水一样,韶云在酝酿着自己的气劲,今天他实在是憋不住了,他浑身上下被压抑的太难受了。 对面的高大男生领着三个跟班缓缓地往这边走过来,他想把韶云脚下的球拿回去,在距离韶云和钱虹虹三米左右的距离停了下来,其中一个同学喊道:“嗨,漂亮的小学妹,刚才我们队长的那一脚爽不爽啊,舒服的快躺下了,嘿嘿,喂,我说那个同学,把球扔过来,别踩着我们的足球啦!” 听着对面的那个同学的污言秽语,韶云终于爆发了:“闭上你的臭嘴,马上过来道歉,必须的!”韶云的隐忍快到临界点了。 “道歉,哈哈,大言不惭,本队长的球打中她,是她的福气,你和这么漂亮的学妹在一起散步聊天,看着就不爽,影响了我踢球的心情。没踢中你算你走运,赶紧的,把球扔过来离开这里!”高个子同学带着轻蔑的语气对韶云说。 原来这个高壮的同学是高二(三)班的凌涛,一个爱耍酷能踢球的学生,在三班算得上霸王级别的人物,仗着自己的家境好,父母在城里做生意有点钱,嚣张跋扈的很,许多同学都在他的手段下屈服于他,班级的球队他自封队长,想跟着玩的就得巴结他,才有机会,否则球都不许沾,更别说参加球队。 今天他兴致来了,拿着新买的足球带着几个小跟班在球场上玩耍,刚好韶云和钱虹虹在球场边漫步,而眼见的同学一看钱虹虹那漂亮的身材,配着好看的春衫,简直就是一天上掉下的林妹妹。 急忙对凌涛说:“队长,快看那个学妹,真不赖,比我们班上的女生好看多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给她一下子,套套近乎,嘿嘿。”听着小跟班的同学坏坏的笑,凌涛转过脸刚好看见钱虹虹和韶云的背影,在看见钱虹虹的那一刻,也惊为天人,实在太有气质,太单纯可爱了,不过在看见身边的韶云时,眼睛一下子放着恨恨的光,哼这样的女孩怎么和一个男生走一起,看样子还在交谈,关系肯定不一般,越想越不爽。 “大毛,把足球传过来。”那个和他说话的跟班大毛一听队长的语气,一下子就兴奋起来,慌忙把脚下的足球传给了凌涛,拿到足球后,凌涛斜着眼睛看了看将要转过弯的韶云和钱虹虹,由于嫉妒加不爽,抬脚就把足球往韶云的身上踢去。 原本是往韶云身上招呼的,但刚好转弯,球打在里侧钱虹虹的腿上,受到大力的一击,钱虹虹差点摔倒,而韶云在听见几个人的污言秽语之后,心中怒火在燃烧着,今天如果他们不道歉,自己可能要把怒火发泄在他们身上。 “想拿球是!道歉,必须的!我再说一遍。”韶云的脸色阴沉的可怕,身上散发出一种爆发前的愤怒。 “哈哈,就你那样的,赶紧滚!”凌涛越看韶云越不爽,斜着眼睛瞟了一眼边上的钱虹虹,语气跋扈地对韶云说。 此刻的韶云内心的风暴已经卷起,他狠狠地盯着前面的凌涛和他身后的三个跟班,右腿轻轻地抬起,后撤一步,一个大力起脚,韶云把所有酝酿的气劲都运转到右脚上,球在韶云的大力推送下像一发炮弹一样飞了出去,正在斜着看钱虹虹的凌涛,一个楞神间,呯地一声响,足球准确地砸在他的膝盖上,一阵酸痛感传来,呯地一声,凌涛直接膝盖一弯跪倒在草坪上。 而在足球射中凌涛的膝盖后,受力又原路返回到韶云的脚前,韶云抬脚踩在足球上,看着跪在地上疼的汗水直流咬牙强忍着的凌涛,愤怒地吼道:“道歉,必须的,否则谁也拿不走足球!”看到怒火中烧的韶云,和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再看看跪在地上一下子疼的站不起来的凌涛,跟在身后的三个同学有点胆怯了。 “那个同学,我向你道歉,对不起,算了,都是一个学校的,把球给我们,你们走。”其中一个同学还是被韶云给吓住了,赶紧对着韶云说。 韶云知道后边的两个人只是被裹挟进来的,而真正找不痛快的是面前的这个跋扈的凌涛和那个挑事的大毛,踢人的是凌涛,必须要他亲口道歉,方能释放自己心中的怒气。不然韶云今天很想和他们打一架,虽然对方人多,但韶云在足球场这么大的地方,不惧怕人多,自小就立志,不被人欺负,从来没有胆怯过任何人。哪怕对方比自己强壮,比自己人多,但韶云内心没有惧怕感,他在打架的那一刻是无比的镇定,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而寻找对方的破绽,发起攻击,这是韶云习武的心得和体会。 他已经在心中测算好了击打对方的思路,和办法,他之所以扣着足球,就是要远距离地拉开他们人多的优势,先把对方的大个子对着击伤,失去最佳的战斗力,再吓住其他人,这是一种心理战术,习武的人讲究的是不惧怕一切的气势,优势在于一个眼神就能击败对手。而在凌涛被韶云击中跪地后,带来的冲击效果非常明显,首先那两个被裹挟的同学胆怯了。 本来他们是惹事一方不占理,而正要打架,他们是不会上手的,这样四个人中,韶云已经无形中瓦解了两个人,而主角凌涛这时候自己的大力一击,气势上已经败下阵去,在学校,韶云本身不想和同学打架,不然事情闹大了会被老师和学校处罚的。那些好惹事打架的学生都是有家底的和后台的能在出事后,花钱托关系摆平的,而农村娃韶云深刻地理解这一点,所以在学校一般不惹事,但也从来不怕事,真要欺负到头上,谁也不怕,哪怕是付出任何代价,这就是韶云不卑不亢的底气。 而在瓦解了两个人的斗志后,剩下一个大毛,韶云非常恼恨他的出言不逊,足球在脚下,他蓄势等待机会准备在对方不服软道歉的情况下再给他一脚,然后在把他们打趴下,韶云目测了一下距离,三米左右足球的攻击最合适,当他们靠近自己时,飞脚直接踹上去,几个回合就能把他两打趴下。 在韶云愤怒的眼神中,大毛看着面前跪着的队长,自己本来很不服气的心一下子也酥了,他害怕了,看了一眼韶云脚下的足球和他蓄势待发的架势赶紧改口道:“那个,那个同学,算了算了,我向你和学妹道歉,对不起。”然后弯下身子把凌涛拉了起来。刚刚站起来的凌涛膝盖吃疼差点又跪下去,韶云的那一球砸的即准必有狠,差点把磕膝盖敲碎,那可是人体最脆弱刺痛的部位。本来嚣张的他,想大骂几句,但疼痛让他咽下了口里的嚣张。 凌涛一脸的尴尬和羞耻,恨恨地看看韶云,又看看身后的三个跟班同学,看他们都低着头,估计是怕事了,最后咬咬牙,对着韶云和钱虹虹说:“那,那个同学,学妹,对不起,我道歉,不该拿足球踢你们,都是一个学校上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此揭过。”虽然有些不甘心但真要和韶云冲突起来,自己现在的腿根本就抬不起来,估计吃亏的是自己,球还在对方的手里,而三个跟班一看就悚了,还硬扛着,只能自己吃亏,从来没有这样憋屈过的凌涛有点意外自己怎么就一下子被对方踢中了磕膝盖,那可比平时踢足球伤的厉害。 一是韶云的脚力大,打的准,有一种打穴的味道,距离刚好在最佳的打击点上,速度力道那个狠,凌涛想想头皮发麻,对方如果打在自己的脸上,鼻梁骨都得断了,或许对方不想给自己造成太大的伤害,否则,可不是跪下这么简单了,牙齿鼻子被打开花都有可能,越想越后怕,凌涛屈辱地服软了。 钱虹虹看见对方已经道歉了,走进正在气头上的韶云身边,拉了一下韶云的手臂:“算了,韶云,我的腿没啥事情,把球给他们,我们走。”听到钱虹虹的话,韶云看了对方几个人一眼,一脚把球射过去,随后一个后空翻,就出了草坪,转身和钱虹虹离开了足球场。 第五十一章 牙刷风波 看着远去的韶云和钱虹虹的背影,大毛松了一口气,刚才他的冷汗都吓出来了,韶云最后的那一脚球是奔着他去的,好在力道不大。 “妈滴,踢天花板上了,这小子不简单。”大毛用手拍着自己被惊吓的心脏,不服气地说道。 “可不是,估计要打架,我们几个不一定能按得住他,看他那动作和力道,那空翻的动作估计是有两下子,没见过这么有气场的人。那眼神好犀利。像个野兽一样,被盯着都心虚。”身后的同学帮腔说道。 “妈滴,快扶我回去,不踢了,磕膝盖疼死了,回去喷药,这小子的脚这么准,等本队长腿好了,再把这茬找回来。走,大毛,扶着我一点。”凌涛龇牙咧嘴一只脚点着,在大毛的搀扶下,一群人离开了足球场。 韶云的怒火得到一通发泄,内心逐渐平复,情绪也是缓缓的平息了下来,脸庞再次恢复了平日的落寞和沉闷,事与至此,不管他如何暴怒,总不能直接上去开打。韶云本不是一个爱惹事的人,只是刚才的怒火有点压抑不在,好在钱虹虹及时掐断了自己的火焰。 知道钱虹虹没有大碍,自己的心才放下来,因为自己如果钱虹虹受到伤害,他是无法原谅自己的。 夜色快要笼罩校园了,往回走的路上,钱虹虹侧面看着仍然不说话的韶云,内心恍然,或许,她那本该说点什么的内心——只是,又没法说…… 于是,让踢踏的脚步声跟随着韶云,让它叙说她的心里话,那是一种深情的崇拜和爱慕,度过的日日月月,只留下了脑海中的一片空白,那身子后边是空茫茫的岁月,没有脚印,没有涉痕,有一片属于韶云和自己的的空白的时空。 韶云在钱虹虹的陪伴下,又经历了小小的冲突,内心的郁闷和不快已经释放了许多,他想到自己,不能在痛苦中沉沦,他还有许多事情能做。 “韶云,我们该是朋友?无论前世有缘还是无缘,但现在我们是同学,我不想看见你总是痛苦的样子,要爱惜自己,我先回去了,周末我和小青陪你一起回家。”快到广告牌下,钱虹虹还是忍不住嘱咐了韶云两句。 韶云平静地看着钱虹虹,听着她的话,重重地点点头,算作回答,看着钱虹虹离开的背影,心是温暖的。 回到宿舍,韶云好几天沉闷的心情舒缓了许多,两天都懒得不想吃饭,也没有刷牙的韶云,突然感觉嘴巴有苦涩的味道,随即在自己床铺前面的储物墩子上找自己的牙刷和杯子,准备好好地刷个牙洗把脸,他必须振作起来。寻了一会儿,也没有找见自己的牙膏牙刷,最后在下铺郝翎的床头板上,看见类似自己的牙刷和牙膏,韶云有些不确定,因为回家的匆忙,回来后又心情不好,两天都没有动过牙刷牙膏,记得走之前牙膏还是刚买的没有几天。 韶云犹豫了一下,看看郝翎不在宿舍,就伸手把他床头板上的牙刷和牙膏拿在手上辨认着,牙刷几乎就被确定就是自己的,因为后把子上有一次刷牙磕碰在水池边上的印痕是他记忆犹新的,而牙膏只剩下半袋子,已经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 看着牙刷是湿漉漉的,自己这两天没有刷牙,而牙刷在郝翎的床头板上,这……韶云的心一下子收紧了,难道说,郝翎在用自己的牙刷,天哪,不行,等他回来要问问他,怎么能干这事,多不卫生啊,一想到牙刷被郝翎用了韶云的心一下子就不舒服了,不是说自己多么的小气,而是牙刷这样的私人物品是不能公用的,牙膏用了就用了没啥关系,可韶云无法想象和接受郝翎用了自己用过的牙刷,一想到和自己共仗了牙刷,韶云就想打干仗,太难受,太不能接受了。 韶云本来平静的心又起了波澜,他在宿舍内四处看了看,只有刘允中和梁有才在宿舍,韶云心里揣测着郝翎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好当面问问清楚,自己的牙刷怎么会跑到他的床头板上,韶云尽量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他反复地想着郝翎回来了自己如何跟他说,上下铺住着,自己回家还是他给请的假,说到关系,虽然交流的少,但还是相处的不错。 正在内心矛盾的当口,郝翎回来了,他刚走到床铺前,就看见韶云在他的床头板边上,对着手里的牙刷在发愣,看见郝翎回来了就抬起头问道:“郝翎,是不是你用了我的牙刷,我走的这么多天,牙刷怎么放在你的床头板上了?如果你没有牙刷用,我可以多买一把送你,可你不能用我使用过的牙刷啊,多不卫生啊。” 韶云尽量把语气放的比较缓和,但内心还是有点压不住火气,对刚回来的郝翎质问着。 一向不善言语的郝翎怔怔地看着脸色不好的韶云,内心一阵紧张,但还是小声地说道:“我没有用,真的,我没有用,我自己的牙刷在饭盒子里,我有牙刷,你的牙刷不是我用的,真的,也不是我把你牙刷放我床头板上的,相信我。”看着郝翎语无伦次的申辩,韶云有些火气。 “郝翎,你还狡辩,牙刷都在你床头板上,不是你拿的难道会自己长腿走啊,用就用了,我再重新买一个,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反正被用过的牙刷不卫生,不能共用,有细菌会传染的,你怎么还不承认呢?” 看着韶云的脸色严肃而生气的样子,郝翎更加胆怯了,唯唯诺诺地声音更小了:“真不是我拿床头板上的,真不是我。”郝翎一下子急的快哭了。 听见两个人的争论声,本来在聊天的刘允中和梁有才转过头看着,韶云看见郝翎快哭了的样子也就不在逼他了,随手把牙刷丢进垃圾篓里,算是对郝翎态度回应,不再言语打算再到商店买一把牙刷,毕竟他不想和郝翎因为牙刷而闹僵了关系。 郝翎看韶云生气的样子和他丢掉的牙刷,眼里有了委屈的泪水:“韶云,真不是我用的,这是谁啊,用了就承认吗,干嘛放我床头板上,真不是我用的。” 而一旁的刘允中皱着眉头看看对面的梁有才,小声地问道:“有才,我早上好像看见你刷牙的时候是那把牙刷的颜色,你有没有用,说实话。” “我,我的牙刷掉落在下水道里了,看见宿舍里有牙刷在那闲着,我以为是郝翎的就借用了一下,然后放他床头板上了。我用了几次,还有那牙膏也是我用的,我最近没有钱买,要下周回家才有钱。”梁有才在刘允中的追问下,还是老老实实的和他说了,毕竟他两人是同学同乡关系非常近。 “看你,我怎么说你呢。”刘允中白了梁有才一眼,看看里边已经准备出门的韶云张口说道:“那牙刷不是郝翎用的,你弄错了。” 正准备离去的韶云听见刘允中的话楞了楞,没有言语,他们的小声对话韶云已经断断续续地听见了。 韶云等待着刘允中会责备梁有才,教训他不懂得自律,而梁有才也会羞愧地忏悔不已。可是这样的事情却并没有发生,相反,他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用简短的家乡话安逸地交谈着。看见这样一种场景,韶云非常感慨且有一丝丝的不快。 梁有才悄悄地拿过别人的东西,刘允中试图说服他,没有经过别人的容许,是一种不耻的行为,可是不知道是刘允中的嘴唇笨呢,还是连梁有才都不愿意相信的理由,反正他的话看似没有起到作用。 而韶云知道委屈了郝翎后,内心突然对自己的无端的指责而懊恼不已,自己就是典型的智子疑邻,用自己常态的思维去判断事物的结果,根本就是错误的。 他打算给郝翎道歉,而在这之前,他需要梁有才的道歉。看着刘允中还在和梁有才用家乡话在交谈着,再转头看看铺位上委屈的郝翎,韶云抬脚出了宿舍。 来到门前的小卖铺,老板娘还在店里操劳着,不停地整理着狭小的货架,把有限的空间尽量扩大化,而她的两个孩子,正安静地挤在一个角落了,大的在认字,小的在边上咿呀咿呀的看着哥哥。那一家人的温馨让韶云鼻子一酸,两个小孩也是失去父亲的人,而自己正在吞噬着自己的痛苦和哀伤。 “老板,来一把牙刷。”韶雨喊着正忙碌的老板娘。 “好嘞,要那种颜色的,七种颜色都有,要不你来一把亮色,看你的脸色不大好,给自己添点色彩。”老板娘似乎看出了韶云郁郁的气色,随口建议着。 “好,多少钱?”韶云问。 “算你便宜点5角。”老板娘说。 韶云把牙刷拿到手了,感觉非常合手,颜色也炫亮,心情一下子被感染了,“那个老板再多拿两把,这是一块五角钱。”韶云突然想到了郝翎和梁有才。 虽然自己手头也不宽裕,但不在怎地,就想把这牙刷给他们两个人一人送一把,户型梁有才有他不得已的理由,偷偷地用了自己的牙刷,而自己却把郝翎给诬陷了,这在他心里一直不舒服。看着牙刷,自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是自己的情绪和态度有问题。或许同学间的情谊和关系不该以一种敌对的方式去处理。 回到宿舍,韶云没有说一句话,把牙刷给梁有才和郝翎每个人分了一把。而在拿着韶云的新牙刷时,一直觉着自己有理由的梁有才,内心有了一丝羞愧感,而郝翎知道韶云这是给他赔不是,显然自己也正需要换牙刷呢。一场风波就此揭过,宿舍里有了交谈的话语声。? 第五十二章 再见陌青花 周六下午放学,广告牌下,钱虹虹和季小青等在那里,她们要等韶云一起回庙堂。“虹虹,你说昨天在操场上,韶云为了你差点和别人打架,真的假的,你不会编故事的,不过想想也是,他最近心情那么差,有一点惹到他,估计都要爆发。”季小青在钱虹虹告诉她,韶云和别人起冲突是因为自己时,有点不大相信。 “不过,韶云还是很理智,比初中那会儿成熟多了,在初中的时候,他可是说打就打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钱虹虹似乎陷入了回忆中。 “那么,再见着他,你问问他,他要什么?你问问:他需要女生对他的爱吗?”季小青突然用满含深情的眼睛望着钱虹虹,笑了一下,说出来的话儿,有些莫名其妙的难以理解。 “傻话,他要读书,他需要学费和生活费,他要先填饱肚子,你有吗?”钱虹虹白了季小青一眼,斜着身子靠在广告牌子上,把一只手伸进衣兜里,摸出一个布包,然后递给季小青说:“给,拿着,待会你买车票,我们三个人的。”季小青看着钱虹虹递过来的手帕布包眼里全是疑问:“可是,我自己就有啊,干嘛都是你出,还要通过我的手,怕韶云不接受啊?” “让你拿着就拿着,怎么那么多问题呢,回去的我付,回来的时候你付,我们不要他自己付,他家里刚刚出事情,估计有困难,但我们如果直接说,会伤到他的自尊心,先想着帮他付了车费再说。我帮你拿东西,你腿脚放勤快点,直接把车票买了就完了。”钱虹虹在给季小青面授机宜。 两个人正在嘀咕着,韶云拿了一个简易的袋子转过男生宿舍出了回廊,直接就出现在广告牌下,看到钱虹虹和季小青专门在那里等着自己,内心一热。 “走。”简短的说了两个字,韶云头也没有抬,就往校门口走。钱虹虹给季小青递了个步地跟上韶云的脚步,往车站方向赶去。路上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只能听见三个人六只脚踏在地上的脚步声,既和谐又急促。 池塘边的鸭子早就挤在一个角落,梳理着羽毛,等待太阳西落,就回窝棚等候主人的呼唤。拐过池塘就上了马路,很快就到了车站。季小青跟在韶云的身后,尽量保持着不被他落下太远,钱虹虹跟在季小青的身后,亦步亦趋地紧赶着。 今天的韶云没有顾及她们俩的感受和速度,按照自己的脚步往前走着,他赶着回去,他的心情是沉重的,他要赶在天黑之前到父亲的坟前祭拜一下,再回家,所以他没有考虑钱虹虹和季小青,她们俩走的气喘吁吁,但不好叫停韶云,她们知道他的心情。 到了车站门口,眼瞅着韶云要进去买票,季小青紧跑几步越过韶云,挤到售票处,急急地把钱递了进去:“三张,庙堂。”喘着气,季小青把票买到手,转脸的时候差点撞在韶云的怀里。 “赶紧走,票买着了。”季小青也不看韶云,侧过身子往车子那边的检票口走去。韶云楞了一下,从季小青的话语中知道她已经把票打好了,也不多言跟着她,会和钱虹虹直奔检票口。 窗外的景物在往后飞倒,和以前回家不同的是韶云的心境,他沉默着,痴呆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盯着面前的玻璃窗一言不发,车里顾客纷乱的话语似乎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钱虹虹和季小青紧挨着韶云的座位坐着,尽量不打扰他的沉思。钱虹虹的胳膊触碰到韶云的胳膊,能从他的感触中体会到他的视线和思想都处于游离的状态。夕阳在飞奔的客车窗户上留下一闪一闪的光亮,有些晃眼睛,可是那光线似乎对韶云免疫,他在一种无视自我状态下。钱虹虹轻轻地把韶云手里脱落的包裹捡到手上,帮他拿着,没有惊扰到韶云的神思。 在车子下坡的一瞬间,韶云的头侧压在钱虹虹的肩膀上,钱虹虹一动不动地承受着韶云的重量,她用手抓紧了季小青的胳膊,两个人紧紧的支撑着韶云的重量。 车子很快就到站了,钱虹虹拉了一下韶云的衣袖:“到了,下车。”韶云从自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转脸看着钱虹虹手里的包裹,歉意地接了过来,跟着季小青和钱虹虹下了车。 和季小青分开后,钱虹虹跟在韶云的身边,陪着他过了马路,到了医院的大门口,钱虹虹道:“韶云,走路看着点,别想太多,天马上就黑了,早些回家里去,明天下午我在这里等你一起回学校。” 韶云点点头,顺着马路往家里赶去,钱虹虹看着韶云的背影,心情非常沉重,她有些不放心韶云的这个状态,抿了一下嘴唇,有一种苦涩的味道在心里蔓延,她担心韶云。 韶云下了马路走过挡水桥,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而快要成熟的麦田泛着金色的麦浪,夕阳已经被远处的山峦吞噬,留下的余晖有一丝血一样的红。韶云走下挡水大坝,前面不远处就是父亲的坟地,新添的坟头被麦田遮着,隐隐约约和麦田融在一处。韶云漫步在田根上,向着那个内心的伤心的走去,那里躺着的是父亲,他永远长眠于地下了。走进了,韶云一下子跪在了父亲的坟前,忍不住放声痛哭,内心所有的悲伤和悲痛都发泄出来了。哭声随着风在麦田中回音着。 伤痛难忍;这一刻韶云的心头,血滴在心!土地下的父亲不知能否感触到韶云的悲伤和痛苦。风在呼啸着,麦浪似乎在这块土地中,已经是伤痕累累。这挥之不去的痛苦之后的痛苦啊,是一颗思念父亲的心在哀伤。 韶云的悲伤,不仅仅是对父亲离去的悲伤,还有自己孤独的宣泄,他觉着自己没有依靠,对自己的未来一片茫然,他痛恨病魔夺走了父亲的生命,他悲叹自己尚未独立。命运之神的手掐着自己的脖子,他在痛哭中宣泄着内心的悲伤。 亲人的爱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这样地流逝,韶云所读过的书籍,全都浸透着难以理解的理想、人道主义、同情人类的呼号。但唯独没有一种理论能解释,父亲突然离去的悲哀。 在韶云跪在父亲坟地哭啼的时候,远处的另一块麦田中,有两个人正在田里干活,风声中夹杂的哭声和痛苦闯进耳朵里,干活的女人内心一阵难过,她听出了那撕心裂肺的痛苦是发自一个未成年的大男孩的内心,她的心颤抖着,她熟悉那份痛苦,更熟悉那个发出痛苦的人。 她扔下手里的东西,楞楞地仔细地听着,风中传过来的哭声,她对身边的女孩说道:“二丫,你先在田埂上等我,我去去就回来,别乱跑。”说完跨过麦田埂往哭声的那块田走去。 正在悲痛痛哭的韶云,迷迷糊糊的,心快碎了的时候,一只温暖柔柔的手搭在韶云因为痛哭而抖动的肩膀上,耳边传来一声细细的温语:“大兄弟,别难过了,人死不能复生,身体要紧,嫂子也有过这样的悲伤,别哭坏了身体。”轻轻地把韶云的头搂进自己柔软的怀里,用柔软的手轻轻地拍打着韶云的后背。 正悲伤的韶云,哭的快没有力气了,在温暖的柔软里,迷迷糊糊地鼻尖嗅到了一缕幽香。这种感觉让他烧伤的心一下子好受了许多,甚至希望就此永远沉浸在其中。韶云抹了一把眼泪,抬起红红的眼睛看去,自己的头正贴在一个女人温暖的怀里,“青花嫂子!”这一眼韶云就认出了陌青花那秀丽的脸蛋,和那温柔的眼神。陌青花依然不显得老相,虽然岁月和苦日子在时刻吞噬着她的青春,但天生的白皙皮肤,精致的五官,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嫩白。 自打陌青花改嫁她半残的小叔子后,有好久韶云都没有没见着过陌青花。视线往上看去,陌青花那张俊俏的脸带着柔情蜜意正怜惜地看着悲伤的韶云。 韶云急忙站起身,他的头贴在青花嫂子柔软的怀里一下子感触到,闹得脸色有点尴尬,自从陌青花改嫁了,虽说是个半残的小叔子,但毕竟是得到了情感的滋润,人变得更加水灵。那一身魅惑人的成熟的女性味道,是韶云无法抵挡的。为了避免尴尬,韶云站起身,和青花嫂子并排站着,随着情绪的平复,内心的悲伤被释放了许多。 “青花嫂子,你怎么来这里了,让你看见了。我们离开这里。”韶云不敢看陌青花的眼睛,他满脸都是泪痕,觉着在陌青花面前,很不好意思,毕竟陌青花那成熟女性的魅力颇具杀伤力,韶云看着有些心动,虽然自己还是个大男孩,在父亲的坟地更觉着难堪。 陌青花点点头没有回答韶云,而是牵着韶云的手走出坟地,到了田埂上,陌青花才关切地轻声慢语地和韶云聊着:“大兄弟,我和二丫在那边的地上干活呢,听着你的哭声就过来看看,你爸走了我前几天就见着这新坟了,没想到是大兄弟的亲人,静茹不在家,要是知道一定会难过的,没想到你们自打初中毕业后,就不见来往了,她被我那伯父逼着要她嫁给一个大了十几岁的人做媳妇。静茹妹子死活不干,估计她心里是惦记着你呢,这不前段时间央着我给她找个去处,不愿意呆在家里,我托人在隔壁的县城给她找了一份学裁缝做衣服的活,就偷偷地把她送走了,都没敢告诉我那伯父的地方,不然非被追回来不可。” 第五十三章 阑尾炎突发 陌青花语气和暖,晚霞合着金黄色的光泽印在脸上,看着更加的迷人,温婉的语调既有作为成熟女性的慈爱,又有魅惑众生的韵味,韶云在听到静茹的消息后内心欣然,好在静茹有这么个嫂子帮忙,不然她将是多么的痛苦和无助,韶云还是在年关的时候见过静茹一面,风雪中的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牵着韶云的手,走出麦田后,陌青花那柔若无骨的手虽然没有啥力道,但丝滑的感触还是震荡着韶云的心。 韶云在出来后,不好意思地缩回了自己的手,侧脸偷瞄着陌青花那张魅惑的脸蛋,高挺的琼鼻,樱桃般的小嘴,心里一紧,再看她的上身,穿着一件浅色的的确良衬衫,汗水湿透的衬衫贴在身上,凸凹有致的身材,浅浅的领口透着雪白的肌肤,让人不禁浮想翩翩。 青花嫂子的五官挑不出任何瑕疵,妥妥的白皙皮肤,即使在农村的劳作中依然保持着鲜嫩,不像三十岁的人。身材的完美也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烦恼,韶云看的脸一红,急忙别过脸,安静地随着陌青花往前走,来到二丫守着的地头,已经十几岁的二丫长得水灵灵的。有点偏瘦的身材,大部分都随她母亲陌青花的优点长,皮肤也白,五官周正,看着给人的感觉不像个乡下的孩子。 衣服的粗糙和简易,并不能掩盖她那自带的灵气,常年跟着爷爷跑江湖,养成了开朗不怕人的性格。见着妈妈领着韶云过来急忙打招呼:“叔叔好!”韶云点点头,伸手摸了一下二丫的头宠溺道:“二丫都长这么高了,越长越好看。” 夸赞一句二丫,韶云转脸看看青花嫂子,眼里比对了一下,真是一对母女,生在农村都可惜了。 想着就对陌青花说道:“青花嫂子,这就是你家的田地啊,好大一块哦,天快黑了,回去不?” “回了,和大兄弟一道回,这马上就天黑了,这漫天野湖的,没个男人还真有点发怵。”陌青花看着韶云眼波流动,轻轻地说道。 三个人走在四野的麦浪中,这条路让韶云想起了静茹,那时候和她一起,每次放学的时候走的都是这条路,抓紧他衣服的静茹和自己一起唱歌壮胆,走过好多个日日夜夜。 如今跟在自己身后的是青花嫂子和她的女儿二丫,脚步声被风和麦浪声覆盖着,夜色已经悄然来临了。 走出麦田,前面是一弯池塘,再过了池塘的坝子,就要和青花母女分开了,走在池塘的坝子上,韶云想起了张大爷爱下笼子在池塘里,忍不住抬头看着池塘的对岸,那天晚上他和静茹一起放学回来在这个坝上,被张大爷吓个半死。 正在看着池塘的尽头出神,身后突然传来了青花嫂子的叫声:“哎呦,疼,疼死我了。”韶云急忙回头:“嫂子怎么啦?”看到陌青花蹬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蜷缩成一团,叫声连连,不到一分钟,她头上的汗水就像黄豆粒一样从脸上滚下来。 二丫一下子惊吓到了,赶上来扶着妈妈的后背大声地问道:“妈,你怎么啦?那里不舒服?” 在韶云和二丫焦急的询问声中,陌青花艰难地忍着疼痛,话儿几乎说不出来了:“肚子疼,突然像刀割的一样,快疼死我了。” 看着痛苦的陌青花和她脸上的汗水,韶云一下子也有点慌,急忙从包裹里拿出纸巾,弯下身子给她擦拭头上脸上的汗水:“嫂子,要紧不?” “缓一缓看看,不知道怎么了就疼的这么厉害。”陌青花几乎疼的说不出话了,二丫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妈,怎么了啊,叔叔,我妈怎么了啊,咋办呢?”在二丫着急的哭喊声中,韶云冷静了下来,看情况,青花嫂子一定是肚子吃坏了东西,或者是别的啥毛病,这离家还有好一段距离,看到蜷缩在地上的痛苦的青花嫂子,韶云不再顾及许多,轻声地对陌青花说道:“青花嫂子,要不我背着你去医院,我姐夫这会应该还在医院,让他给你看看怎么回事。”陌青花一听韶云的话,痛苦让她无法言语艰难地点点头。 韶云把身上的包裹交给二丫,俯下身子把陌青花背了起来,陌青花贴在韶云的后背上,汗湿了的衣服裹着绵软的身子,身体紧紧地贴在韶云的后背上,韶云不敢细想,两只手兜着陌青花皙白的腿,迈开脚步,过了坝子,一直快速地往医院赶去。 虽然陌青花不重,但她疼痛的厉害,一点力气都没有,两只手无力地搂着韶云的脖子,嘴里哼着疼,韶云努力不去想身上的陌青花,在暮色中背着陌青花到了医院。把陌青花放在医院的长凳子上时,韶云快累瘫了,把自己扔在凳子的一个角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韶云的姐夫晖东,正在给病人挂水,抬头看见韶云背着个女人扔在椅子上吓了一跳,当看清楚是隔壁村的陌青花后,急忙过来询问:“韶云,她这么回事,哪里不舒服?怎么是你送过来的,你放学还没有回家吗?”面对姐夫的询问,韶云摇着头,他暂时还说不出话来。 “伯伯,我妈肚子疼的厉害,站不起来,是叔叔背着来的,赶紧给我妈看看咋回事了。”二丫跑进来对着韶云的姐夫晖东说道。 晖东把陌青花让到病床上,给她做了检查:“你这是阑尾炎,先给你打止痛针,再吊一瓶水看看,搞不好要做手术呢。”陌青花点点头,她疼的已经说不出话。 知道了陌青花是阑尾炎,有了姐夫的治疗,缓过劲来的韶云,对陌青花说:“青花嫂子,你先在这里吊水,我把二丫送回去找她爸,让他过来看着你,再给你送点吃的。阑尾炎消炎后会好转的,你安心在这治疗,我先回去了。”说完韶云拉着二丫离开了村卫生室。 路上二丫不停地问韶云:“叔叔,啥是阑尾炎啊,我妈能不疼吗?” “阑尾炎吗,就是,哦,你知道猴子吗?你看猴子都有尾巴的,而我们人类都是和猴子一样,是那个猿猴进化来的,所以呢,人也有尾巴只是看不见了,那个缩短的尾巴没有进化完全,就是隐形的尾巴,它发炎了,就会疼。阑尾炎呢,用医学的书本知识解释,就是因为阑尾管腔堵塞或者由于细菌感染继而使其出现炎症,通常感冒、不良饮食习惯等,都可能会导致急性阑尾炎,会有腹痛明显的症状,甚至还会出现恶心、呕吐、拉肚子、发烧等症状。所以要多看书才能知道这些,二丫,你要好好上学哦,你妈多不容易啊。你回家赶紧叫上你爸到卫生室看你妈,把她治好了,你家的活才有人干。”韶云用自己也似懂非懂的知识给二丫解释她妈妈阑尾炎的病症,其实他自己也拿不准,都是从书上看来的知识。本来韶云的生物课就上的不认真。 这回突然感觉懂点医学知识还是有用的,他心里竟然很想跟着姐夫学医了,如果那样也许能更好地挽救父亲的生命。想着突然心情又堵塞起来。 韶云把二丫送到家,找着她那半残的二爸,和他说了陌青花的病情,然后嘱咐他早些过去卫生室,就拿起包裹回家了。 陌青花的二任丈夫,也就是她那半残的小叔子,名义上是夫妻,其实在陌青花的眼里只有她二丫的爸,她虽不是个贞洁烈女,但为了二丫和家庭,为了失去的丈夫她忍受了太多的闲言碎语,作为一个守寡的女人,又长得祸国殃民的一张脸,和美妙的身材,不知道被多少男人想花了眼,馋坏了身子。 但陌青花是有个性的女人,她不能把自己的身子给糟蹋了,她让二丫的二爸顶在前面,就是要堵别人的嘴,断了那些个,因为她是个寡妇而打她主意的男人的念想,其实自打和半残的小叔子结成夫妻后,和从前的生活没有两样,从来都不睡一张床,也还算不上实质上的夫妻。陌青花宁愿自己熬着,也不愿意将就,二丫是她的唯一。说是有了丈夫,其实还是陌青花在照顾着一家老小,所有的苦和累都是一个人在默默的承受着。 而作为二丫的二爸,他有自知之明,无论如何他也不敢窥视她嫂子陌青花,即使名义上他是陌青花的丈夫。他知道嫂子心里只有死去的哥,为了这个家嫂子才牺牲自己没有远走改嫁的。知道嫂子生病了,急忙和二丫准备了一点吃的和用品,就急忙往卫生室赶去。 回到家的韶云,见母亲已经准备好了晚饭,自打父亲去世后,这是韶云第一个周末回家,看着桌子上,仍然在父亲的长坐的位子上放着的碗筷,韶云一阵伤心难过,最后在默不作声中吃了几口饭菜,也许这种悲痛会延续很长时间,才能慢慢地淡忘对父亲的怀念。 第五十四章 别乱动 暮色悄悄地降临了乡村的田野房舍,婆挲树影,渐渐和天地融合在一起,满目影影绰绰的黛色,菜园里瓜果的清香弥漫在夜色中,贪梦的花叶释放着白天的热量。 东南天际,一弯月儿缓缓地升起来了,虚虚的,淡淡的,朦朦胧胧,若有若无…… 韶云坐在自家菜园的埂头上,望着天空的朦胧,淡淡的月光下,幽幽的树影旁,响起了轻柔徐缓的二胡声,如泣如诉,如梦如烟。琴弓亲吻着琴弦,似乎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声划破夜空的宁静。 隔壁的雷奇大叔又在挑弄着他的二胡,在琴声中找寻内心的哀婉,韶云的心被二胡声征服了,揉碎了,像点点泪珠,在这片夜空上洒落。二胡声勾起了他对父亲的思念。 天上,月色朦胧;地上,二胡声缥缈哀怨;天地之间,久久地回荡着这声音,如清泉淙淙,如絮语呢喃,如春蚕吐丝,如孤雁盘旋…… 总有一个声音在内心徘徊,似乎是来自九天,又似乎是来自冥冥之中的九泉,韶云知道那是父亲对自己的不舍,和不放心,其实一切的声音都来自韶云的心灵,他是因为太思念而在二胡声中产生的幻觉视听。 听着心灵的声音,韶云渐渐的仿佛迷失了自我,他看着面前的菜园地,那里有母亲刚刚翻起的地垄,还有新鲜的泥土气息,他想到了母亲的辛劳,然后悄悄地回到杂物房,找到翻地用的铁锹,就着月色,一锹一锹地接着母亲没有翻完的田垄挖着。以前的韶云,从没有想到母亲翻土种菜的辛苦,现在父亲走了,他突然想担起家中的一些担子。 父爱如山,还没有来得及深度地去体会,那一份快乐的时光,就再也找不到体会的对象。父亲离韶云远去了,有一个人守护着,默默无言,但那份厚实的依靠和底气感,是一个家最安全的港湾。无论怎样的风雨和磨难,都被那一个厚实的肩默默地担起,从不让伤害降临在他守护的家人身上。 给了韶云生命的父亲,他是一根撑着天的巨木,小时候韶云生病了,就能骑在父亲的肩头,去医院,医生的针扎在屁股上,疼的想哭的时候,抓着父亲那坚硬厚实的手掌就憋了回去。父亲虽然不多言语,但总有一份凝重的爱沉淀在心底。父亲生前每个假期都会带着韶云,在田间用耕牛耕地,第一次和牛打交道,不听话的耕牛欺负陌生人,一个劲地往田埂上跑,手忙脚乱地看着边上的父亲。一声断喝传出,牛好像知道犯了错误,乖乖地回到原地,再也不敢撒野。每每想到此,韶云就一阵难过。 韶云读了十几年的书本,还没有真正地做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韶云不知疲倦地干着,把剩余的地笼全部翻了起来,攥着锹把的手,磨出了血泡,韶云忍着疼痛,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看着翻起来的菜园,他体会到了劳动所带来的成果。走回自己的庵棚,把床拿到外边,在菜园埂上放好,静静地躺着,看天空之镜的月色和星星。 二胡声已经停了下来,正躺着的韶云感觉到床边有个人走近,雷奇大叔粗犷的声音传入耳中:“云娃,还没歇着呢,你刚才翻土了,给我看看你的手。”说着话走近床头坐在床沿上,拉起韶云的手摸着,就着月色看的不是很清楚。 “叔,你还没睡呢,我就翻一小块,我妈没翻完的。”韶云想侧起身起来。 “别动,孩子,你第一次翻地,手一定是把铁锹攥的太紧了,会磨出血泡的,可疼了,一般新手翻地都会磨出泡泡,我帮你弄一下,抹点烟油就会好的。”雷奇大叔好像知道韶云手上的血泡,他把烟袋包中的细竹签取出来,就着月光在韶云的手上,摸索着扎了一下,水泡中的水一下子就放了出来,雷奇大叔把自己的烟包里的烟丝柔了柔,把韶云手上的水沾了去,然后用烟袋锅里的烟油抹在韶云的水泡位置,韶云开始感觉丝丝的疼痛,但没过一会儿,就感觉有伤的地方轻松了许多,不像有血水在里边的那种涨涨的痛感。 做完这一切,雷奇大叔拍拍韶云的手关切地说:“好好休息,睡一觉就好了,孩子,你爸走了,你别太难过,不能糟贱自己,有啥事情叔能做的,言语一声,好好读书是正事。出息了,才不受田里的苦活。” 韶云在月色下重重地点着头:“嗯,叔你也早点回去休息,谢谢您。” 踏踏的脚步声走远了,韶云翻了个身,摸着自己的手,他想起了小时候被毒蛇咬了,是雷奇大叔救了自己的性命,这份恩情韶云一直记在心里。 不幸使人多思多想,长夜漫漫,人静心闲之时,涕泪皆因父母,怡情总会心空。钻心故事用心传,儿女几多磨难。孤寂半成书蠹,凄迷难成事。看着月空,韶云渐渐入梦。 梦中韶云迷迷糊糊地见着父亲,把自己扛在肩头,走在集市的小吃摊边,给自己买糖葫芦吃,韶云咬着糖葫芦的嘴那么甜蜜。 早晨的鸡鸣声把韶云惊醒,看着咬着的手指,韶云一丝黯然。急忙起身收拾完床铺,找着杂物间的大扫帚,挥舞着,把庵棚外的空地扫的干干净净,看到院落中打鸣的鸡,已经飞出窝棚,韶云又把院落中扫了一遍。这时候母亲已经起床,张罗着做早饭。袅袅的炊烟升起,烟火气息弥漫着整个院落。 饭后韶云打算跟着母亲下地干活,母亲虽然不舍得韶云去下地吃苦,但看着韶云决然的神态,就带着韶云下田地干活。 农村的早上太阳刚刚冒尖,温度不是很高,正是适合农作的好时光,红彤彤的东方泛起的鱼肚白映衬着村庄翠绿的柳树,让人心旷神怡,早晨清新的空气是初夏最怡人的清凉。 韶云随着母亲去给芋头地把秧苗除草翻根,防止它们过早地爬根不结芋头。露水把秧苗打的湿漉漉的,韶云一条梗翻到头,裤脚和手袖都湿透了。但清凉的露水让韶云劳作的身体感觉非常清爽。 农田里,勤劳的母亲已经翻了好几垄,还把芋央央打理得很整齐,也许再过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挖新芋头吃了。韶云看母亲的方法,努力地学习着,渐渐地加快了速度,整个田地翻完后,太阳已经很高了,燥热的温度让田地中弥漫起薄薄的雾气。 “云儿,回,待会从你姐家打个招呼,顺便把生活费带着,我再准备一些咸菜煮上几个鸡蛋带着,午饭后早点回学校。”母亲擦着脸上的汗水招呼着韶云。 出来田地韶云跟着母亲往回走,小路边,到处都是“鸡蛋草”这些草每到端午节,孩子们都会挖这样的草根煮鸡蛋,煮出来的鸡蛋红红的,看着吉祥。韶云边走边看,还有许多不认识的草。 经过前村的大姐家,韶云和母亲拐了上去,姐夫已经上卫生室去了,姐姐一个人在家正给猪喂食,看见韶云和母亲过来,赶紧放下手中的盆,忙着把韶云和母亲让进家里,倒茶招呼着:“妈,你和韶云吃早饭没有,我热点馍馍你们吃?”姐姐边倒茶边询问。 “我们吃过了,你别忙乎了,给你弟弟拿点生活费,下午让他早些回学校上学。”母亲喝了一口茶和大姐说。 “嗯,先喝口茶,歇歇,我给拿,中午就在家吃饭,我去村头店里买点菜。”姐姐倒完茶对母亲和韶云说道。 “不麻烦了,家里有菜,我回去早点做,今天有云儿帮着,田里的活完工早。”母亲怕姐姐去买菜给她带去麻烦,急忙说道。 姐姐听着母亲的话,没有再言语,到里屋很快就拿了七十元钱交给了韶云:“这七十元钱先拿着,别舍不得吃,身体要紧,没有了再回来取。”姐姐叮嘱着韶云。 韶云的眼眶里有泪水在转,他知道姐姐们也有家有孩子,都不容易,为了自己上学,可谓是操碎了心,从自己的嘴里省下来供着自己读书生活。 离开姐姐的家,韶云在路上想着,自己以后一但有能力了,一定要偿还姐姐们的恩情,但那是一种遥远的意念,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用功读书,从失去父爱的悲伤中解脱出来。 午饭后,休息了一会儿,韶云又帮着母亲做了一些家务事,把鸡圈打扫干净,猪舍的大粪清理了出来。本来已经结疤的手又有了新的伤痛,韶云没去想那些。 看看天色不早了,韶云出了家门,想起昨天住院的青花嫂子,决定从卫生室绕一下看看她的病情如何。 来到卫生室,姐夫正在里屋给病人量体温,陌青花的吊水瓶还在挂着,二丫坐在床尾盯着水瓶滴答的管子陪着。看见进门的韶云,躺在病床上的陌青花一阵激动,赶紧想起身招呼,韶云紧走两步上前,用手轻轻地按住陌青花的胳膊说道:“别乱动,小心吊水瓶,好点没有?” “好多了,谢谢你大兄弟,没有你,我能疼死过去。”陌青花慵懒疲倦的眼睛看着韶云有一丝感激和欣慰。 第五十五章 打麦场上 静茹面带微笑看着韶云的母亲,这一刻她的感觉非常亲切,“伯母,你不用招呼我,我家的条件还比不上你家呢,我也是农村娃,咋会嫌弃呢,我自己来就行。”静茹自己动手把桌子上的茶杯倒满。 “呦,咱家来客人啦,这么漂亮的妹妹。”韶云的姐姐端了个搪瓷茶缸从屋里出来,一见静茹不由得惊艳了一下,这么漂亮的妹妹怎么会到家里来呢。 “姐,这是西村的静茹,我同学,帮着我割麦子的。”韶云赶紧对着姐姐介绍着,生怕姐姐有啥误会的想法。 静茹仔细地打量着韶云的姐姐,越看越好看,特别是衣服穿的得体,白白的皮肤也看不出农村人的粗糙,比自己白多了。 “姐姐好,你真好看。”静茹对着韶云的姐姐笑着,似一家人一样的感觉。 “静茹妹妹真会说话,别看我弟弟人比较谦虚,还在读书,人很好的,是做男朋友的最佳人选,嫁给他一定享福。”姐姐看着静茹突然就想着给弟弟找媳妇了。 “姐,看你说哪去了,这都哪跟哪啊。”韶云一听就头大,这来家吃个饭,咋就想歪了呢。 韶云的姐姐笑了笑,拉着静茹的手左看右看,不再理回韶云,看着姐姐和静茹的亲热劲,韶云摇着头,给二胆子拉了个凳子坐下,自己转身出了屋,去村头小店买酒去了。 等韶云买了几瓶啤酒回来以后,只见静茹和姐姐已经有说有笑,相处的非常融洽,甚至还手拉着手,看那亲昵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多年的姐妹。 “我去,你们这感情也发展的太快了。”都说女孩子好看会彼此吸引,互相欣赏的,古人的想法真不是欺人的。 “嗯,我们一见如故,就和亲姐妹一样。”韶云的姐姐看着弟弟笑着说。 韶云彻底无语,内心被彻底打败了,有点不知道说啥好了。 不大会工夫,韶云的母亲就把饭菜做好了,夏天天气热,也没啥像样子的菜,一盘拍黄瓜,凉拌西红柿,丝瓜炒鸡蛋,豆腐烩白菜粉丝,青椒炒肉丝,一盘咸鸭蛋切成瓣,外加一盘腌咸菜。母亲有些不好意思,“静茹啊,第一次来家里吃饭,也没啥好吃的,就将就着吃点,你和韶云一起喝点啤酒,我再弄个汤。” “伯母,这挺好的,别忙乎了,有啤酒就不弄汤了,你也一起来吃,伯母的厨艺真好,看着都想吃了。”静茹甜甜地叫着。 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韶云打开啤酒,给静茹和姐姐每人倒了一大碗,给母亲写了一茶杯,他和二胆子直接对着瓶子喝了起来。 吃好饭,韶云让母亲给准备了饭和菜,让静茹带回去给她妈妈吃。静茹推辞不掉就拿着饭菜回家了,走的时候和韶云约好,弄完自家的麦子就去帮着静茹把麦子打出来。 静茹有些依依不舍地和韶云的姐姐告别,并相互怜惜着对方,约着有空到一起玩。二胆子喝的有点多,上了几次厕所,饭后就回家了,打算睡一会就来帮韶云去麦场打麦子。 中午的太阳火辣辣的晒着,韶云午休一会儿,就爬了起来,他不敢睡太久,怕两家的麦子到晚上弄不完。 打麦场上,麦子被太阳烘烤的已经炸开了芒,一群麻雀不顾太阳的烫晒,忙着在偷食场边炸裂开来的麦粒。麻雀的激情赛过阳光的热烈,边吃边抬头看,叽叽喳喳的一群抢着吃,到处飞舞着啄食着,忙得不亦乐乎。 韶云带了个草帽遮着刺眼的阳光,脖子上挂着一个毛巾随时搽汗,他来到打麦场上,远远地,麻雀就呼地一下,像一片云一样飞走了,盘旋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偷偷地观看到来的韶云。 走近麦场,韶云随手捡起一把麦穗,看着快炸裂的麦粒,早晨的露水气早已在太阳爆嗮下被蒸发的一干二净,这时候的麦子最好打粒。韶云用木叉把麦子又翻了一遍,蹲在树荫下窥探着那些麻雀,防着它们再一次成群结队地去偷吃打麦场上的麦粒。 爆嗮了半个时辰,韶云走到卖场边不远处的水塘那里,把阴凉处正泡在水塘里的水牛牵了上来。这是一头成年的水牛,是大姐家喂养的。韶云已经和大姐说好了,下午打麦子要用她家的水牛。水牛看着拉它上岸的韶云,比较陌生,拖着屁股不想上岸,但牛鼻子在韶云的手上,可由不得它不上来,一身的泥水气,甩着尾巴驱赶着身上的蚊蝇,在韶云大力的牵扯下,毫不情愿地跟着韶云上了岸。甩了甩头上的水珠,两只耳朵不停地前后摇着,看看牵扯自己的人,最后还是乖乖地跟着往打卖场走去。 韶云在大卖场边上,把水牛套在一盘石头滚子的辕架上,试了试松紧程度,然后看看场中的麦子,驾驭着水牛拉着石滚子在打麦场上,沿着场边一圈一圈往里边滚着。石滚子吱呀吱呀地响着,一人一牛在太阳的烘烤下,打压着麦子。 支楞八叉的麦子在石滚子和牛脚的踩压下,服服帖帖地趴在麦场上,麦粒被碾了出来。打完一圈又一圈,韶云和牛快转晕热晕的时候,终于碾完一遍。韶云带着牛和石滚子回到树荫下,卸去牛身上的枷锁,让它在树阴凉下歇着,自己拿起带着的水壶,仰着脖子喝着水降温,又用毛巾浇上水把头脸洗了一遍。这时二胆子刚好顶着个大草帽走来了:“韶云哥,你走时咋不叫我一声呢,说好的下午帮你弄麦场的?不是尿憋着,还不知道要睡到啥时候呢,你都打完一遍了,你歇着,我把麦子翻过来,待会临到我来碾滚子。”二胆子说完就拿起边上的叉把去翻场上的麦子。 “你在家多休息一会儿吗,天太热,我自己弄就可以了。”韶云看着二胆子这么勤快地帮着自己,心里暖暖的,还是有点心疼二胆子,怕他热中暑了。 韶云没有休息也来到打麦场上和二胆子一起翻麦子,不大一会儿就翻完了,在二胆子的再三请命下,韶云把牛套上,交给了二胆子,他带着牛在场上碾第二遍麦子,比第一遍轻松了许多,韶云在场边不停地往中间翻着跑出边的麦秸秆。 吱呀吱呀的声音在麦场上响着,太阳仿佛在笑,看着场上的两人一牛热的汗流浃背,但金黄色的麦粒却被石滚子从麦芒中碾了出来。 碾完麦子,二胆子直呼热,韶云用湿毛巾给二胆子搽汗,让他在树荫下乘凉喝水,自己把水牛从石滚子的辕架子上卸下来,牵着牛先在树荫下缓了一会儿,摸着牛身上的温度降了下来才把它重新送入水塘中汪着,随手在打麦场上扯了一把青草丢在水塘里,等它缓过劲来进食。 韶云把麦场上的麦秸草,用叉把抖动着,麦粒被筛了下来,挑完麦秸秆,再把麦子赶在一起,迎着风扬着,洒去麦壳,留下了一堆金灿灿的麦粒。看着堆积若小山丘一般的麦粒,劳动者的收获让韶云喜悦。边上的二胆子忙前忙后帮着韶云,堆好了麦秸秆,整理完麦粒,韶云看着太阳还早,就把麦粒摊开来放在打麦场上晒着,把边上围拢了一圈袋子和麦草,用麦草和袋子支一个假人插在边上,防着麻雀来偷吃麦粒。 忙完后,韶云领着二胆子到西村的静茹家帮忙,太阳还是没有减退它的激情,韶云从家里路过时告诉母亲早点去麦场看一下打好的麦子,自己可能回来的晚,到时候有露水怕湿了麦子。 静茹家的麦场离家有一段距离,周边没有别家的,大部分人家的麦子都打完了,场上孤零零的静茹一个人在翻着麦子。韶云和二胆子到的时候,静茹刚好翻了一遍,看着满头大汗的静茹,韶云一阵心疼,家里没有个男劳力,确实做不来农活。静茹的爸爸还没有回来,静茹不知道怎么才能把麦子打下来。 她使唤不了牛,本来没有韶云,她想着去找青花嫂子帮忙,但她家的牛,青花嫂子也使唤不来要等大爷爷回来。半残的小叔子腿脚不灵活,上麦场打麦子容易出事,根本走不过牛,何况麦场的麦秸秆泡的很,他根本迈不出步子。好在有了韶云和二胆子把麦子运输回来,又答应来家帮忙碾麦子,静茹焦躁的心才踏实。 她早早看着母亲吃完饭,就忙着到打麦场上翻晒着麦子,晒炸开了碾起来轻松。她又跑到青花嫂子家把牛给喂了食物,和青花嫂子说好了用水牛碾麦子的事情。青花嫂子一听是韶云来家帮忙,心里一颤,自打上次阑尾炎发作,韶云救了自己,把自己背进卫生室,再没有见着韶云。心里心心念念的情谊一直在内心徘徊着。她想答谢韶云但找不着机会,一听韶云要来帮着静茹家碾麦子,一下子就想到了答谢的法子,“静茹妹子,韶云来家打麦子,你妈还躺着呢,晚饭来嫂子家,我准备几个菜,你把韶云领来家里吃个便饭。” 静茹正在想着打完麦子,怕自己烧饭太晚了,留不住韶云和二胆子,中午还是在韶云家带的饭回来给妈妈吃的,一听青花嫂子的话,马上就答应了:“那谢谢嫂子了,我这正愁的没时间烧饭呢,我这有钱,你拿上再给买几瓶啤酒回来放凉水里冰着,晚上好好款待一下他们。” 第五十六章 分科 韶云走出卫生室的时候,给陌青花的床上,留下了几个煮熟了的鸡蛋,本来是母亲给韶云带到学校吃的。 看看二丫和躺着的青花嫂子,韶云嘱咐着:“嫂子,好好养病,饿了叫二丫给你剥鸡蛋吃,我走了。” 陌青花望着远去的韶云,心里暖暖的,突然她想到了静茹,如果静茹妹子能和韶云这样的男孩在一起,那该是多幸福啊。 在陌青花感激而幽怨的目光中,韶云离开卫生室的那条路,往镇上的汽车站走去。到了镇医院的大门口,钱虹虹已经在医院门前的小店旁等着了,见着韶云,钱虹虹面带微笑地点点头,当看见韶云的手被一方手帕缠着的时候,忍不住问道:“韶云,你的手咋啦” “没啥,干活铁锹把磨得,过两天就好了。”韶云躲闪地回答着。 “解开我看看,要不要紧,手上的伤口容易发炎感染的,刚好可以到医院去处理一下。”钱虹虹还是不放心,强迫韶云把手帕解开给她看。 “都这样了,还不要紧,你这上边抹的是啥呀,一股子怪味,不卫生会感染的。”钱虹虹看着韶云的手惊叫起来。 “我叔用烟油抹的确实能止痛,没有那么疼了。”韶云看钱虹虹紧张的样子赶紧回道。 “真是晕了一点卫生常识都没有,这么脏兮兮的烟油,是能暂时止住你的疼痛,那是大烟的麻醉效果,并不能防止伤口发炎感染,赶紧跟我去医院,消毒包扎一下,不然发炎了,笔都拿不了,够你受的。”钱虹虹不等韶云拒绝,就拉着他往医院走去。 钱虹虹对医院非常熟悉,直接领着韶云到了医疗室,直接和值班的医生打一声招呼:“阿姨,我帮我同学处理一下伤口,用一下酒精棉球和消炎药,账记我妈头上。”说着就亲自动手帮韶云消毒,处理伤口,最后上了消炎药,用纱布包扎好以后,才和医生阿姨说声谢谢,领着韶云出了大门。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就这样韶云被动地接受了钱虹虹的治疗。手上感觉轻松多了,不是那么黏黏糊糊的梭梭的疼了,其实那是感染发炎的前兆,好在钱虹虹帮着处理了,弄不好真会感染发炎。 韶云和钱虹虹到了车站,不大一会儿工夫季小青也到了,三个人就韶云的手受伤的问题议论了一阵子,对韶云的麻痹大意,钱虹虹和季小青都给了批评的意见,韶云莫不做声,听着两个同学的关心,心里一直暖暖的感激。车子来了,三个人上了车往学校赶去。 回到学校的韶云,被钱虹虹嘱咐着:“你的伤手尽量不要带着水了,等愈合了就没问题了,要是感觉不舒服了就换一下纱布和药,哝,给你这个小袋子了。”钱虹虹递过手袋说了该注意的事项,就和季小青回宿舍去了。 韶云看着走远的两个人,才缓缓地转头回到宿舍。接下来的日子韶云依然还没有完全从父亲离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但心里已经平静了许多。 高考的日子来临了,而韶云他们高一的学生也要在期末考试后进行分科选班了。高考期间韶云他们不能正常上课,好多走读生都回家里去了。住校生没有回家的,大部分躲在宿舍里休息看书,等待期末考试。第二天考完两科过后,韶云在宿舍的过道上,见高三年级的寝室外的回廊里,许多人在惶惶然地议论什么。 只一会儿工夫,曲鸣就来告诉他:“记得高三班的那个学生会的高阳吗在考试的时候突然鼻子大出血昏死过去,现在已经被送进医院去了。”韶云马上想起走廊里人心惶惶的情景,就知道是在说他,于是随口问道:“是什么病” “还不知道。你没有看见他发病时的情景,试卷上、课桌上、地下,到处都喷的是鲜血,真是可怕!坐在他周围的同学,有的人吓得站了起来,有的人还离开了座位,大家慌作一团,考场里立即乱了套。只一会儿,校长、教导主任他们都来了。班上立即组织人送他去医院,考试因此中断了半个多小时。实际上那门课很多人都没有考好。出了那样的事,谁还有心情考试”曲鸣说起当时的情景心里犹有余悸。 听说是鼻子流血,韶云倒不怎么上心。他记得,在初中时,他也经常犯这个毛病,还常常用棉花塞着;用杨莲生的话说,就是他每次刷牙,也是“满口的血水泡,腻歪死人了。 因为高阳,同班两个男生不得不终止考试。在高阳家人没有到来的时候,在老师特意安排授课的情况下,他们自愿留在医院照顾高阳。 接下来的时间,关于高阳病况的坏消息不时地,从高三文科班传出。据照顾他的同学说,去医院之后,他被通知马上办理住院手续;第二天,由于他周身毛孔流血不止,县人民医院束手无策,他被迅速地转送到市区三院,医生怀疑他患了白血病。 “白血病就是血癌,是一种治不好的病。日本电视剧《血凝》你还记得吗幸子患的就是这种不治之症,后来死了。”曲鸣危言耸听地和韶云说着自己得到的小道消息。 而在曲鸣和韶云聊着这些的时候,韶云一下子觉得一个人的不幸,就是冥冥之中的一种不可抗拒,就如自己的父亲去世一样,无法改变,痛苦总会在不经意间到来,不管你有没有准备好。 多么优秀的一个学长,就此葬送了前程和美好的年华,许多的优秀就像一阵风一样,刮过了就再也留不下什么生命的痕迹。 也许那被他升起过的红旗是同学们对他最美好和精彩的记忆。随着高阳病倒在考场,这两天关于他病情变化的每一个最新消息都在一中校园里不胫而走。他是白血病大家都在心里想着这个不一般病源。 上课的时候,一个周五的下午,代课历史的张老师刚走,班主任老师就走进教室,出人意料地是,老师早就在教室门口候着的,同学们就知道,他有刻不容缓的重要事情要宣布。 铃声过后老师说:“同学们,大家可能都听说了,高阳同学不幸患了白血病。他的病是昨天下午转院去三院后确诊的,据说已经到了中晚期。他现在必须大量地输血,必须用特别昂贵的药物才能维持生命。他家里没有那么多钱,他哥哥今天一早从三院赶回来,向学校求助。学校领导临时决定在学校进行一次统一的紧急捐款活动。今天把你们留下来,就是为了帮助高阳同学,给他捐款。作为一中三届的学生会的干部,他在学校为同学们做了不少工作,高阳同学是个优秀的学生。其实这种病啊,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少见,更是闻所未闻。至少,在这之前我个人在现实中还没有听说过此病。你们谁在自己的周围听说过此病没有。关于此病,大家可能通过电视、报纸有所了解,患了此病无疑像一个人被宣判了死刑,说句不好听的话,那是迟早的事情。说穿了,那就是个绝症。高阳同学的亲人希望能留住他,这种痴情是可以想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努力只是让他在这个世界多留些日子而已。捐款这件事,没有多大实质意义,用不恰当的话说,就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哼!好了,我不多说了,同学们尽心、尽心。” 班主任老师说完,教室里静了片刻,接着就是唧唧喳喳的议论声,接着就是自愿捐款。对老师的那番话,有人立即表示不满,说再怎样老师也不该这样讲;有人马上说:“老师这也是为我们着想。”这是两种不同观点,他们小声争辩起来。不满的人说老师的话没有人情味,违背了关心他人、尊重他人、以人为本的世界观;支持老师的人说我们应该面对实际,不能因为一个注定了要死的人而拖累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郑楠似乎站在支持老师的这一边,甚至他还慢悠悠地露着大金牙说:“要死的人让他死去,我们活着的人不仅要继续生活,而且还要好好地活。”对他上心的绿珠,此时听了这话,心里一阵反感:“这死郑楠,怎么会是这样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也许碍于老师还站在讲台上,有人嘀咕了一句:“换了你生病,我们也这样,看你怎么说怎么想。”争执悄然而止。老师站在讲台上,一直若无其事地听着这些议论。史韶云不参与议论,她只觉得,听了老师的话,心里的疙瘩一个接着一个冒,那种说不出滋味的滋味,叫他体会了好一会儿。像传作业本子一样,大家五角、八角、一元、两元不断地往讲台上传,韶云也从口袋里摸出钱,拿了一张十元的,用手碰一碰莫雯雯的肩,示意她传上去。莫雯雯很奇怪地问道:“你发财了你是不是没有零钱我这里还有。你没有看见,大家最多都只出两块钱。”韶云没想到她会说这些,急得一边拿眼色示意一边用手推她,让她不要再说。但是迟了,后面同学都已惊奇地看向他。十元钱递上去,戴老师抬头,也用别样的目光看了韶云一眼。于是,韶云只得在这些诧异的目光注视下,低头故作姿态地翻看书本,掩饰自己不安。 在韶云的心里,他是贫穷的困难的,刚刚回家姐姐们凑的生活费才拿到手,但在听到高阳病危的情况下,他还是捐了钱。他是感慨病魔的恶毒,他想着离去的父亲,他想给高阳同学一点助力,所以他和别的同学想法不同。 第五十七章 你的选择没有错 正在香草和韶云交谈的时候,杨莲生打了票回来,把车票分发给大家,就嚷嚷着,赶紧去检票上车。 季小青跑过来拉了韶云的包一下:“快上车,人多位子紧张。”有意无意打断了香草和韶云的交谈。 大家鱼贯而出,排着队依次检票上车。而在上车寻找位子的时候,梁珊珊拉着钱虹虹坐在一排双人的位子上,杨莲生挨着杨雨奇坐在一起,韶云先坐下后,边上空着一个位子,香草本想着挨着韶云坐的,但季小青就挡在韶云的边上,站在那里还没有坐下。香草只好扫了一眼车厢,跑到后排,一个妇人带孩子的位子边上坐了下来。 季小青看看车厢再没有空位了,就挨着韶云的包坐在位子边上。韶云觉得很不好意思,赶紧把自己的包移到身前,让季小青坐正位子,一切看似随意,其实季小青是故意的,她不想让香草和韶云在一起,是一种内心的小活动。 坐在韶云身边的季小青,感觉着边上韶云的气息,她还是头一次和韶云这样近距离的坐在一起,她的胳膊不敢挨着韶云,她内心有些恍然的紧张和羞涩。 从香草和韶云交谈的那一刻起,她就留意着韶云的一举一动,她听见了韶云在说静茹,那个韶云一直挂念的初中同学,那时的她对韶云和静茹的印象都不太深。但不知怎地,现在她看见韶云和香草交谈的融洽,内心有一丝的不舒服,抗拒的感触。 在季小青的内心,她不敢承认自己特别在乎韶云,这样一个事实,但她知道自己躲藏着的隐蔽渴望:她很希望和他交往,她也希望从他那儿得到一种阳光般的默默的温存。 这是一种内心的互动,是彼此吸引;这有别于一厢情愿,不需要刻意地苦心地去追求;但越是这样,她越觉着有故意表露的破绽。 季小青无法遏止自己的情感,曾经在晚上,也就是最近总在梦中梦见韶云:自己拿着一本书,走在大坝边林中的小路上,韶云从对面走来,他笑着和自己打了一个招呼;韶云走过之后,季小青心里甜丝丝的,因为她把自己灿烂如花的笑脸儿送给了他。 季小青醒来之后,想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样幸福地笑过了。或许从懂得情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开心地笑过。 季小青想着自己的心事,而边上的韶云此时已经闭目养神,对窗外的一切景物和车厢内的人,没有一点感觉,仿佛他在自我的意识中沉睡着。 香草坐在一个妇人和她的孩子身边,位子几乎被小孩占着了,她只能侧着身子勉强搭着半个位子,车子一晃就挨着那个小孩。香草用眼睛看着前方韶云的位置,看到季小青挨着韶云坐着,心里一阵不舒服。 车子下桥的时候颠簸的厉害,香草边上的小孩把头磕在座位边上,一下子哭了起来,哭得那么悲切,那么不可截止,仿佛那是一个生命被一种极具穿透力的痛苦折磨而发出的悲号。 而边上的母亲似乎无动于衷,那妇人衣衫破旧,目光空洞而有些凝滞的女性形象落入香草的眼里,香草不禁哑然,急忙拉着边上孩子的手,不停地安慰着他,用纤细柔弱的手抚摸着他的额头,在香草的安抚下,小孩才渐渐地平息了下来,车厢里重新恢复了安静。 梁珊珊挨着钱虹虹小声地和她说着话,在知道钱虹虹没有选读文科时,梁珊珊难得地表示支持她,梁珊珊说:“不管你的能力如何,只要跟着自己的心走,总没错,即使你走到最后发现问题了,但那是自己的选择,就一定不会后悔。我知道你打初中起就偏文科,但你内心现在比较抗拒,说明你有了自己的方向,那是注定的结果。就像我,除了打球其他的没兴趣,也许那就是我一生无法改变的内心目标。你不同,文学是你小时候的爱好,是父母和环境把你带进去的,随着你的年龄增长,自己的内心有了自我,才是你的人生目标。虹虹,可能理科对你来说是个挑战,最坏的结果就是回到医院做个护士,你有啥好顾虑的呢,我支持你。”梁珊珊的一席话,把钱虹虹有些郁结的心分析的的透亮,她不再为自己的选择而犹豫,开始听见韶云和季小青不赞同她的选择,内心还是很失落的,原来知己才是最难求的。 客车到站后,大家依次下了车,整个路上韶云都没有睁开眼睛,似乎睡着了,到站后季小青忍不住拉了韶云一把:“到站了,下车了。”韶云惊醒过来,拿起包裹随着季小青下车。 在分手的那一刻,季小青的眼睛扑闪着看着韶云,希望他能对自己说点啥,但等了几秒钟,她失望了,韶云只是向她摆摆手算是说,再见,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这个假期是漫长的,季小青不由的有点心伤,看着一群人往北走,特别是钱虹虹和香草都跟在韶云的边上,看着他们的背影,季小青失落的难受。而自己一个向西走进那个寂寞的家,也许一个假期就自己一个人守着教师宿舍过日子。爸爸忙着开会,总有忙不完的工作,妈妈给假期的学生补课,忙的顾不上自己,剩下的就是一堆书。想着想着,又忍不住看着韶云和同学们远去的方向,她好想和他在一起,看看农村的田地,看看午收的金黄色的麦子,在心里渴望着,但又不知道如何去实现自己的渴望。 在医院门口钱虹虹和韶云说,过两天,她要去外婆家看外婆,韶云一下子想到了那个他去过的地方,和那高高大大的杨梅树,但现在他没有心情去送钱虹虹。 或许他爸爸会把她送过去,实际上,钱虹虹和韶云说,就是内心也想到了她们两一起骑车去看外婆的事情,她很难忘记韶云的那支花,和抱着他后腰的那种感觉。 “再见!”看着似乎不舍得走的韶云,钱虹虹说了一句再见,把沉思中的韶云惊醒。 “再见!替我向你外婆问好。”韶云憋出一句话,这可能是他一路上说的最完整的一句话。 香草和杨莲生他们一直等韶云转身,才和钱虹虹打着招呼,说着再见之类的话结伴跟韶云一起往镇子北边走去。 快天黑的时候几个人在下坝的边上分手,香草有点不舍,一直叮嘱着韶云见着静茹一定要代替她问好,她太想她了,不管香草的话是真心还是假意,但看着韶云那不舍的眼神确实真情流露,她恨不得能陪着韶云一起回家,但她只能在心里想想,她不敢。即使她想,估计韶云也不会答应她。 分手的时候杨莲生重重的拍拍韶云的肩膀,似乎已经从梁珊珊那里得到了信息,没有过多的安慰,深厚的友谊可能就在那重重的一拍当中传递着。 炎热的夏天,骄阳似火,整个村子像蒸着桑拿,狗狗们吐着舌头躲在阴凉处,哈巴哈巴地喘着气,地上像烙锅的饼一样,裂着缝散发着烤人的热浪,即使是晚上也闷热的无处可上,难耐而无助,许多村民摇着手里的芭蕉扇,到处寻摸着凉快的地方。 洗过澡之后,韶云坐在自家的院子里乘凉。抬头望着天上的星星,向往着那神秘又璀璨的星河,或许那里有一颗星,就是父亲的化身。 韶云发着愣,然后突然想起明天自家的麦子有一垄地已经成熟了,别家的早就收完了,韶云家的地今年只有母亲和姐姐两个人收。没有劳动力比别家收的晚些,放假回来后,韶云觉得自己应该下地干活,不能再像往年一样躲在家里看书。 韶云悄悄地去柴房找了一把镰刀,把它拿去水塘边,就着月色细心地用刀石磨着,小时候割牛草的日子又浮现在眼前,自打上高中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干过农活了。 放下书本就是农民,这是韶云最深刻的感触,韶云打算明天天一麻麻亮就下地,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把西湖的那一块田里,熟透的麦子割完。晒干露水后就拉回来,放姐姐家的麦谷场上去打,因为和姐姐商量过了,她家刚好明天没有麦子收,她家的麦子基本上收完了打出来了,姐夫是起早贪黑的忙。 现在的韶云突然变得成熟了许多,他的许多话和想法,母亲都没有再阻止,没有父亲后,他是独立的,哥哥分出去了,这个家在母亲眼里,韶云就是拿主意的人。 天麻麻亮韶云就背着箩筐和镰刀下地了,他住的独立,起来时没有惊动任何人,一个人沿着村里的小道出了庄子,跑到西湖地的那一片金黄色的麦田中,周边的麦田都光秃秃的,被收割完了,只剩下零星的几垄地,还没收割,如果不赶早收割,麦粒会在太阳的爆嗮下炸裂的,那样就会减少麦子的收成,赶上雨天就彻底地黄了。 到了自家的地头,韶云刚刚放下箩筐,准备拿出镰刀,这时不远处一个朦胧的影子往这边走来。 第五十八章 赶上我,就告诉你 影子看着朦胧而娇小,开始韶云怀疑,是不是姐姐也赶早过来了,但近了发现不是,那人带着的宽边遮阳帽,把脸遮住了,韶云一会半会没有认下。 楞怔了一下,待人影到了田埂边上,韶云从身形上,已经判断出来人是谁了,那刻骨铭心的熟悉感还在,只是变化了不少。 宽领口的上衣在麻黑微弱的晨光中,露出白亮的纽扣装饰,薄款的淡色透着朦胧的身形。下身的直角裤,配着一双浅色的球鞋,浑身上下透着的味道,有沐浴晨雾的气息。 肩头的小竹篮挎着一把镰刀,另一只手拎着一个装水的水壶。 “静茹,你这是啥时候回来的”韶云在身影清晰后,惊喜地开口问道。 走近田埂的人影,没有回答韶云的问话,帽檐下的脸动了一下,看看站在田埂边上,愣怔着望向自己的韶云;又看看韶云面前的麦田,那沉甸甸的麦穗,只是有一丝黄澄澄的光泽在晨曦中透出。她犹豫了一下,欲张开的嘴巴又闭上了。 抬头看看远处自家的那块麦田,还有一段距离,她想了想,看看韶云拿在手里的镰刀。朦胧的晨光中,细细地透过帽檐下的眼睛打量着韶云。 看着韶云在盯着自己看,又像是等待回话的样子。她把肩头的竹蓝和手里的水壶,放在田埂上,弯下腰拿起镰刀,二话没说,刷刷地沿着麦田割起了麦子,看见放倒一大片的麦子和不说话的静茹。 韶云莫名其妙地说道:“静茹,是你,怎么不说话儿,这是我家的麦子,你怎么” “知道是你家的麦子,你来干啥的,赶上我,就告诉你为什么。”静茹推了推头上的遮阳帽,终于忍不住,透着不满的语气对田埂上的韶云说道。 听到静茹终于说话了,那熟悉的声音带着丝丝的沙哑,好像变得遥远又朦胧,韶云一阵激动又一阵心酸。 赶紧拿起镰刀,挨着静茹割倒的麦子,把剩余的半边田揽下,快速地割着麦子,他想赶上静茹,他想知道静茹的近况;他更想知道静茹为什么嗓子有点沙哑了;他多么想揭去她头上的遮阳帽,看看她的容颜。 静茹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还是那个寒冷的冬天,雪地里找帽子的瘦黑的样子,静茹风雪中那一句“我和你已经不熟了,你走。”一直像一根刺一样扎在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没有被拔出来,每到大脑休息的时候,她就会冒出来刺痛着韶云的心。 汗水和着露水已经浸透了韶云的衣服,他不敢握紧镰刀把,怕磨破手掌,他又不敢太放松,怕镰刀抓不牢,掉落下去割倒自己的脚。 他抬头看着侧面飞快割倒的麦子,一排排整齐地叠放在边上,而他面前的还是稳稳地在微风中摇摆的麦穗,似乎在耻笑韶云的无能:“太慢了,快点,看看前面还有好多呢,来呀,割倒我们,就能赶上前面的人了。”无论韶云怎么赶,距离静茹总是有那么一段距离,韶云的腰已经酸痛的直不起来了,他个子高,弯腰拢麦子,割麦子,再一把一把的把麦子放整齐,都得弯腰劳作。 没有经过锻炼的韶云,割到田地的一半,腰就吃不消了,但看着朦胧中的静茹越割越快,他的心快崩溃了。小巧的静茹似乎天生就是割麦子的能手,刷刷的镰刀飞舞着,几乎不用弯腰就放倒一片片麦子,在她的镰刀下没有遗落一棵麦穗。 韶云喘着气,往有些发疼的手掌上吐着吐沫,增加抓刀柄的舒适度,用一只手捶打了几下腰,拿手袖抹了一把脸上额头上的汗水,继续割着面前的麦子,他已经不敢看静茹割到哪儿了,他眼前只有讥笑自己的麦子,他要割倒他们。 正在努力往前的时候,刚放下手中的一把麦子,还没有伸出镰刀,面前静茹的脸在汗水中出现在韶云的面前,她已经割回头,迎着韶云的面,把麦子割完了,看着怔怔望着自己的韶云,静茹放下手里最后一把麦子说道:“你不适合干这个,回埂,我那有水。” 转身没有再看韶云,从割倒的麦穗边上,往田根上走去。韶云收起了自己的镰刀,紧跟在静茹的身后,到了田埂上。 接过静茹递过来的水壶,韶云没有言语,拧开盖子,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不好意思地看着静茹,他太渴了,汗流的多,自己早上出门竟然没有想到要带水壶。 静茹看着韶云喝完水,才把水壶接过来,自己用手在水壶口上象征性地擦拭了一下,就对着壶口喝了起来,她也流了不少汗,她把水壶里的水喝了一半还多。 拧好水壶盖,静茹看看韶云家的田地,和那已经割完了的麦子,又看看远处自家的麦田,就收起镰刀和水壶,往前走去,对身后的韶云说:“你早点回家,你不适合干这个。”听着静茹再次说自己不适合干活,韶云一阵难受,是的,自己连静茹的一半都没有割到,虽然自己自认为很有力气,比静茹那娇小的身体更有力量,可在割麦子上,个子大,吃亏,耐力不够,速度也跟不上,干着急,就是不出货,也许相对于读书来说,农活更耗费体力和精力,一大早上就流了好多汗,如果是白天,太阳底下干活,韶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 在胡乱想着的时候,静茹已经走远了,她家的麦田就在不远处,此时天色已经亮了许多,韶云看着远处的静茹放下篮子,和水壶,重新出现在麦田了,那被埋在田地里,娇小的身影,在韶云的眼里变得那么的高大而特立,麦子在她的镰刀下,一排排躺倒,留下的是静茹那倩丽的身姿。 韶云看着,眼睛开始迷离,他拿起自己的镰刀,坚定地往静茹家的麦田走去。韶云在静茹割倒的麦田边上,重新起了一个头,挥舞着镰刀,快速地割着,技术上,韶云已经掌握了,唯一割不快的是,自己弯腰的次数太频繁,浪费了时间,他总结了经验,把双腿叉开,降低自己的高度,平行着往前赶,这样韶云觉着腰没有那么疼了,速度和割刀的频率快了,一下子就把效率提高。这时候韶云想到了物理学中的做功,你举得高才是做功,你平行着,就不做功,但韶云觉得不做功反而更有功。他满意自己的姿势和方法,就和蹲马步一样,往前推进,腰部不受力了,没有那么频繁地弯下去直起来了,节约了挥舞镰刀的时间。 在韶云割到麦田的一半多一点时,又和回头的静茹相遇了,这一次静茹没有再说那句“你不适合干这活”的话。 她怜惜地看着满脸汗水的韶云,掏出自己的手帕递给韶云搽汗。淡淡的香气钻入韶云的鼻子中,手帕上的香皂味让韶云一阵清新,他看着静茹,这一刻的脑海中浮现出小学时,那个帮他包裹额头的手帕情缘。 那时候自己的额头被球砸破,血流不止,是静茹用手帕捂住了伤口,为了那块手帕,他好多天揣着都没有还给静茹。 两个人回到田埂上,静茹又把水壶里的水递给韶云,自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待韶云喝完水之后,她接过水壶,然后在田埂上,铺上麦秸秆,自己先坐了下来,示意韶云也坐下。 在韶云挨着静茹坐下后,她看似没有变化的脸,有了一丝波动,娓娓地说道:“我昨天就回来了,是嫂子写信告诉我,我妈干活累病了,麦子还荒在田里。如果我不回来,家里的这一季粮食就糟蹋了。我不想我妈太难过,我在临县做衣服,你看我身上的衣服都是我自己做的。年关的时候我爸逼着我,嫁给做生意的一个男人,那人都快四十了胖的像猪一样,邋邋遢遢的,年关来家里送礼想把我娶回去。我死活不答应,就在那天晚上跑出去,遇见了你。你现在要好好的把书读好,我没有机会读书了,也许我们不能走在一条路上,农村太苦了,农活也不适合你做,我希望你能走出去,别呆在乡下刨这几亩田。我在临县的裁缝店,现在还是学徒,有生活费,开支也能赚点,等我出师了,就能摆脱困境了。我就是死了,也不嫁给那个人,猪一样,没法生活。我爸想着能给家里找点彩礼,我不稀罕,人一辈子不能啥都图。韶云,对不起,在年关的那个夜晚,我是被逼的快疯了,想到去死,但我不甘心,是嫂子帮了我,我忙完家里的活就回去了,不想再回来。”静茹静静地说着自己的事情,也是韶云心里的疑问,这一刻韶云那心里的刺化掉了,静茹太不容易了。 “静茹,你太不容易了,你在外边自己要照顾好自己,把地址告诉我,空了好通个信息,知道你好,才安心。我现在读书还在困难的时候,都是姐姐们帮的,我爸刚走,家里的活我必须适应着做。书读到哪里算哪里,我想那里的土都能养人,村子里祖祖辈辈都过来了,日子会好起来的。你看我割麦子也可以,就是要个适应的过程,待会我弄车子来拉麦子,完了再帮你也把麦子拉回去,割麦子我不如你,拉麦子我可以的。”韶云和静茹交流着自己的心思,早上有静茹帮忙,两块田,很快就割完了,还有休息的事,韶云想着就这样种地割麦子,也挺好的。有忙有闲,还有收成,他一下子对农活不再那么恐惧。 第五十九章 你不是还有我吗 太阳冒出来的时候,韶云和静茹结束了对话,相跟着走在回家的田埂上,静茹知道韶云的父亲去世后,心里一阵阵难过,她看着消瘦的韶云,和他那长长的头发,安慰道:“韶云,别太难过了,人的一生有时候无法预测,你要振作起来,有空把你的头发理一理,你还有大好的前程,读出书了,走出去,才有出息。” “嗯,我知道了,假期帮家里干农活,开学了我会好好读书的,头发长了就去前村理发。”韶云在静茹面前又回到了从前,听话的模样,静茹大韶云几岁,现在静茹的话,听在韶云的耳朵了,都是真理。 袅袅的炊烟在村子上空升起,鸡鸭鹅的叫声把寂静的乡村闹得一派生机。韶云和静茹分手时,约定中午晾干水气后,先拉她家的麦子,完了再拉自己家的。 望着静茹拐进岔道的背影,韶云不禁感叹:伊是行云,子为流水,相知相赏横生美。多情争奈不成情,在心甘受痴迷累。酸涩青春,嫣然花卉,情丝游走灵魂内。燔燃五内遣谁知,炎光自照心先醉!直到看不见静茹,韶云才转头往回走。 到家的时候,母亲早已把饭菜做好。穿过院子,满院子的鸡,来来回回的相互追逐、争斗着,把枣树下的空间闹得满地鸡毛,韶云驱赶了几下,把手里的镰刀、工具放回杂物间。 吃完早饭,韶云帮着母亲把猪栏中的饲料上满,又把猪舍打扫了一遍,看着两头百十来斤的黑毛猪,韶云知道这猪平时都是父亲喂着,凶的很,生人进圈它都会挥着尖嘴往身上扑,韶云拿铁锨敲打着猪栏把它吓住,才把猪舍打扫干净,又在池子中放了两桶水,天气热,它们可以在水里滚个澡。 做完这一切,韶云回到家里把自己好好地冲了个澡,猪舍的味道太浓烈了,都渗透了衣服。 上午的时间在忙碌中过去大半,快近中午的时候,韶云跑到大姐家的麦谷场上,把她家的架子车拉上,带齐了绳索和工具到麦田拉麦子。 赶到静茹家的地头,静茹已经早早地把田里的麦子一大半,搬运到了地头的路上。韶云赶到后就忙着往车上装麦子。 装满一大车,看看麦田里还有一半,韶云估算着,静茹家的麦子要两车才能勉强拉完,而自己家的麦子也要两车,怕装不完,韶云把揽着麦子的绳索拉的紧紧的,这样既能多装,路上又安全不会滑落。 完成了装车,韶云在前边拉着车,静茹在边上栓了一根辅助的绳子帮忙拉,两个人一辆架子车往回运输麦子。车子走到池塘的坝埂上时,空车时的轻松已经不在,上坝埂非常吃力,两个人再怎么用力还是在半坡上卡住了。 韶云呼着气,看看身边同样娇喘吁吁的静茹,有些无奈地摇着头,抹着脸上的汗,韶云在恢复体力,他想再试一把或许就上去了。 两个人再次蓄力往坡上拉拽车子的时候,突然感觉车子一轻,很快车子就上到坡顶,韶云以为是静茹加了力气,而静茹以为是韶云发力了,两个人停下来互相看着对方,流失的汗水把头发粘在脸上,两个人不由得都笑了。君花脸似画,此是镜中影,你眼中的我就是我眼中的你,正在看的当口,后边一个声音响起:“看你俩多笨,这不是还有我吗?拉不上来喊俺一声就行。”声随人到,从车子后边转出来的人把韶云和静茹吓的一楞神。 “二胆子!”韶云和静茹同时出声叫道。 “嘿嘿,可不是俺咋地,韶云你快把俺给完了。”二胆子上身一件开敞的麻布短褂,裸露的肌肉有爆炸性,肩上背着个蓝色的包裹,下身一件宽阔大裤头,遮到膝盖以下,黄色的劳保鞋,宽阔的脚船一样。他的头发很短几乎可见头皮,一双大脑袋配着国字脸,憨憨地笑着,出现在韶云和静茹的面前。 “你咋在车子后边,刚才是你推的,我还以为自己长力气了呢,原来是你这个家伙,这么有劲,你打哪来啊?有一阵子没见着你了,在干啥呢?”韶云看见发下二胆子这个,打小跟着自己后边跑的玩伴,亲切感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老远就看见你们了,你转弯那会我都到你家地头了,我从我姑家回来,在她家玩了一阵子。你回村子都是匆忙的周末,我很少能碰着你,你都读高中了,我还初一没读完呢,我不想念书,去找我姑想到外边干活去。”二胆子把自己的情况对韶云和静茹说着。 看看车边上挨着韶云拉绳子的静茹又接着说道:“静茹姐,你怎么这么瘦了,你和韶云哥不会是那个,那个,就是在一起了?” 一句话把静茹弄个大红脸,“瞎说,啥叫在一起了。”他帮我家运麦子。 “你们家的麦子,嘿嘿,明白了。”二胆子似乎是明白了,可能误会更深了,看着憨厚的脸,笑的让静茹觉着他就是个表象。 “懒得和你说了,赶紧帮忙拉车,我歇会。”静茹毫不客气地把手里的绳子交给了二胆子,同时接过他肩头的包裹。有个这么有力气的家伙,不用白不用,静茹这一刻,听着二胆子的话,心里洋溢着甜蜜。 “好嘞,今天就帮韶云哥拉车子,中午到你们家吃饭,嘿嘿。”二胆子愉快地拉起绳子和韶云一起,把车子拉的飞快。有了二胆子的帮忙,韶云轻松了许多,静茹跟在车子后边,看着飞快转动的车轱辘,心里非常舒服,这一刻她在想,自己要真是能和韶云在一起,就是干再苦的农活也是开心的。 静茹看着韶云的目光有些别样,心里默默地想着:你会在心里爱我吗?即使不可能,我也是爱你的。她自己最隐秘、最原始的心愿,就是能面对韶云,能得到他的爱,同时爱着他,这只是她心底的秘密和愿望。 静茹不禁感叹:身是荷珠,心犹竹露,偏生偶得君思慕。相思散作满天星,清宵但罩君居所。前世银狐,来生金锁,今生却是三山雾珠。相思最后密如云,寄无可寄旋成风。 有了二胆子的帮忙,三个人一起,很快就拉完了静茹家田里的麦子。看看天还早,韶云和二胆子在静茹家的打麦场上喝足了水,就赶着去运输自己家的麦子。 静茹在韶云再三的拒绝下,还是跟着车子下田,帮忙运麦子。三个人空车往田里去的路上,二胆子让韶云和静茹坐在车尾上,他学起了荡秋千。一条腿沾地,坐在车把上,一颠一颠地跑着,既轻松又好玩,把车上的韶云和静茹逗得笑个不停。 也许童趣就是在愉快的劳动中产生的,热辣辣的太阳也挡不住快乐的劳动热情,和三个人有趣的玩乐。 捆扎麦子的时候有了二胆子,他爬上车顶用力地踩着,车子装的多,捆得牢固,在上坡就非常的轻松自如,不到中午,韶云家的麦子就运输完成了,在大姐家的打谷场上,翻晒着,下午韶云就可打麦子了。 “今天中午,你们都在我家吃饭,我妈做饭了。”韶云放好车子,对二胆子和静茹说着。 “不了,我回家吃,要不你和二胆子也到我家吃饭,都忙了半天了,没有你们我家的麦子还不知道咋弄呢,我妈还生着病,我爸外出还没有回来,我回家做饭,家里有菜,我嫂子帮忙带回来的。”静茹对韶云和二胆子说。 “静茹姐,你回家干啥,和我一起到韶云哥家吃,完了带点回家给你妈吃,省得你自己累半天了还要做饭。你家的麦子就是韶云家的麦子,我下午也没事情,我家的活都不用我干,早被我爸干完了。想和韶云哥喝两杯,想起小时候偷着喝酒的事了,现在我能喝酒,喝完了干活不知道累,你要是一起,我帮着韶云哥干活,就是帮着你家干活。嘿嘿,一起去。”二胆子平时不会说话,一段时间不见,嘴巴越来越有范。 在二胆子和韶云的再三邀请下,静茹最后舍不下面子,勉强点点头,这是她第一次去韶云家,她很想去韶云的家看看,特别是想看看韶云的母亲,她的内心有一丝恍然的期待,又有一丝默然的不甘。 “那走,我家都是粗茶淡饭,但酒管够,别喝得不能干活就成,反正下午吃了饭休息。晚点凉快了再弄麦子,我妈知道你们给我帮忙,到家里吃饭一定很开心的。”韶云拉着二胆子,带着静茹往家里赶去。 说着就到了韶云家的院子外,韶云“嗷”了一嗓子,“妈,姐,家里来客人了。”韶云的母亲腰上系着花色的围裙从厨房里跑了出来,“韶云,谁来了?呦,好俊俏的妮子!二胆子,来啦!” “妈,这是我同学,西村的静茹,帮我割麦子的。” “哦,是静茹啊。” “伯母好。”静茹笑着甜甜地叫了一句。 韶云母亲的手在围裙上蹭了蹭,随即搬了个凳子过来,用袖子掸了掸上面的灰尘,“静茹,赶紧过来坐,韶云也不知道招待客人,那啥,家里条件不好,别嫌弃,韶云倒茶,二胆子你也坐。我去弄饭,很快就好,韶云,你再去村头店里,拿几支冰啤酒,中午热,你和静茹、二胆子喝点。” 第六十章 首次登门 静茹面带微笑看着韶云的母亲,这一刻她的感觉非常亲切,“伯母,你不用招呼我,我家的条件还比不上你家呢,我也是农村娃咋会嫌弃呢,我自己来就行。”静茹自己动手把桌子上的茶杯倒满。 “呦,咱家来客人啦,这么漂亮的妹妹。”韶云的姐姐端了个搪瓷茶缸从屋里出来,一见静茹不由得惊艳了一下,这么漂亮的妹妹怎么会到家里来呢。 “姐,这是西村的静茹,我同学,帮着我割麦子的。”韶云赶紧对着姐姐介绍着,生怕姐姐有啥误会的想法。 静茹仔细地打量着韶云的姐姐,越看越好,特别是衣服穿的得体,白白的一道也看不出农村人的粗糙,比自己白多了。 “姐姐好,你真好看。”静茹对着韶云的姐姐笑着,似一家人一样的感觉。 “静茹妹妹真会说话,别看我弟弟人比较谦虚,还在读书,人很好的,是做男朋友的最佳人选,嫁给他一定享福。”姐姐看着静茹突然就想着给弟弟找媳妇了。 “姐,看你说哪去了,这都哪跟哪啊。”韶云一听就头大,这来家吃个饭,咋就想歪了呢。 韶云的姐姐笑了笑,拉着静茹的手左看右看,不再理回韶云,看着姐姐和静茹的亲热劲,韶云摇着头,给二胆子拉了个凳子坐下,自己转身出了屋,去村头小店买酒去了。 等韶云买了几瓶啤酒回来以后,只见静茹和姐姐已经有说有笑,相处的非常融洽了,甚至还手拉着手,看那亲昵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多年的姐妹。 “我去,你们这感情也发展的太快了。”都说女孩子好看会彼此吸引,互相欣赏的,古人的想法真不是欺人的。 “嗯,我们一见如故,就和亲姐妹一样。”韶云的姐姐看着弟弟笑着说。 韶云彻底无语,内心被彻底打败了,有点不知道说啥好了。 不大会工夫,韶云的母亲就把饭菜做好了,夏天天气热,也没啥像样子的菜,一盘拍黄瓜,凉拌西红柿,丝瓜炒鸡蛋,豆腐烩白菜粉丝,青椒炒肉丝,一盘咸鸭蛋切成瓣,外加一盘腌咸菜。母亲有些不好意思,“静茹啊,第一次来家里吃饭,也没啥好吃的,就将就着吃点,你和韶云一起喝点啤酒,我再弄个汤。” “伯母,这挺好的,别忙乎了,有啤酒就不弄汤了,你也一起来吃,伯母的厨艺真好,看着都想吃了。”静茹甜甜地叫着。 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边,韶云打开啤酒,给静茹和姐姐每人倒了一大碗,给母亲写了一茶杯,他和二胆子直接对着瓶子喝了起来。 吃好饭,韶云让母亲给准备了饭和菜,让静茹带回去给她妈妈吃。静茹推辞不掉就拿着饭菜回家了,走的时候和韶云约好,弄完自家的麦子就去帮着静茹把麦子打出来。 静茹有些依依不舍地和韶云的姐姐告别,并相互怜惜着对方,约着有空到一起玩。二胆子喝的有点多,上了几次厕所,饭后就回家了,打算睡一会就来帮韶云去麦场打麦子。 中午的太阳火辣辣的晒着,韶云午休一会儿,就爬了起来,他不敢睡太久,怕两家的麦子到晚上弄不完。 打麦场上,麦子被太阳烘烤的已经炸开了芒,一群麻雀不顾太阳的烫晒,忙着在偷食场边炸裂开来的麦粒。麻雀的激情赛过阳光的热烈,边吃边抬头看,叽叽喳喳的一群抢着吃,到处飞舞着啄食着,忙得不亦乐乎。 韶云带了个草帽遮着刺眼的阳光,脖子上挂着一个毛巾随时搽汗,他来到打麦场上,远远地,麻雀就呼地一下,像一片云一样飞走了,盘旋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偷偷地观看到来的韶云。 走近麦场,韶云随手捡起一把麦穗,看着快炸裂的麦粒,早晨的露水气早已在太阳爆嗮下被蒸发的一干二净,这时候的麦子最好打粒。韶云用木叉把麦子又翻了一遍,蹲在树荫下窥探着那些麻雀,防着它们再一次成群结队地去偷吃打麦场上的麦粒。 爆嗮了半个时辰,韶云走到卖场边不远处的水塘那里,把阴凉处正泡在水塘里的水牛牵了上来。这是一头成年的水牛,是大姐家喂养的。韶云已经和大姐说好了,下午打麦子要用她家的水牛。水牛看着拉它上岸的韶云,比较陌生,拖着屁股不想上岸,但牛鼻子在韶云的手上,可由不得它不上来,一身的泥水气,甩着尾巴驱赶着身上的蚊蝇,在韶云大力的牵扯下,毫不情愿地跟着韶云上了岸。甩了甩头上的水珠,两只耳朵不停地前后摇着,看看牵扯自己的人,最后还是乖乖地跟着往打卖场走去。 韶云在大卖场边上,把水牛套在一盘石头滚子的辕架上,试了试松紧程度,然后看看场中的麦子,驾驭着水牛拉着石滚子在打麦场上,沿着场边一圈一圈往里边滚着。石滚子吱呀吱呀地响着,一人一牛在太阳的烘烤下,打压着麦子。 支楞八叉的麦子在石滚子和牛脚的踩压下,服服帖帖地趴在麦场上,麦粒被碾了出来。打完一圈又一圈,韶云和牛快转晕热晕的时候,终于碾完一遍。韶云带着牛和石滚子回到树荫下,卸去牛身上的枷锁,让它在树阴凉下歇着,自己拿起带着的水壶,仰着脖子喝着水降温,又用毛巾浇上水把头脸洗了一遍。这时二胆子刚好顶着个大草帽走来了:“韶云哥,你走时咋不叫我一声呢,说好的下午帮你弄麦场的?不是尿憋着,还不知道要睡到啥时候呢,你都打完一遍了,你歇着,我把麦子翻过来,待会临到我来碾棍子。”二胆子说完就拿起边上的叉把去翻场上的麦子。 “你在家多休息一会儿吗,天太热,我自己弄就可以了。”韶云看着二胆子这么勤快地帮着自己,心里暖暖的,还是有点心疼二胆子,怕他热中暑了。 韶云没有休息也来到打麦场上和二胆子一起翻麦子,不大一会儿就翻完了,在二胆子的再三请命下,韶云把牛套上,交给了二胆子,他带着牛在场上碾第二遍麦子,比第一遍轻松了许多,韶云在场边不停地往中间翻着跑出边的麦秸秆。 吱呀吱呀的声音在麦场上响着,太阳仿佛在笑,看着场上的两人一牛热的汗流浃背,但金黄色的麦粒却被石滚子从麦芒中碾了出来。 碾完麦子,二胆子直呼热,韶云用湿毛巾给二胆子搽汗,让他在树荫下乘凉喝水,自己把水牛从石滚子的辕架子上卸下来,牵着牛先在树荫下缓了一会儿,摸着牛身上的温度降了下来才把它重新送入水塘中汪着,随手在打麦场上扯了一把青草丢在水塘里,等它缓过劲来进食。 韶云把麦场上的麦秸草,用叉把抖动着,麦粒被筛了下来,挑完麦秸秆,再把麦子赶在一起,迎着风扬着,洒去麦壳,留下了一堆金灿灿的麦粒。看着堆积若小山丘一般的麦粒,劳动者的收获让韶云喜悦。边上的二胆子忙前忙后帮着韶云,堆好了麦秸秆,整理完麦粒,韶云看着太阳还早,就把麦粒摊开来放在打麦场上晒着,把边上围拢了一圈袋子和麦草,用麦草和袋子支一个假人插在边上,防着麻雀来偷吃麦粒。 忙完后,韶云领着二胆子到西村的静茹家帮忙,太阳还是没有减退它的激情,韶云从家里路过时告诉母亲早点去麦场看一下打好的麦子,自己可能回来的晚,到时候有露水怕湿了麦子。 静茹家的麦场离家有一段距离,周边没有别家的,大部分人家的麦子都打完了,场上孤零零的静茹一个人在翻着麦子。韶云和二胆子到的时候,静茹刚好翻了一遍,看着满头大汗的静茹,韶云一阵心疼,家里没有个男劳力,确实做不来农活。静茹的爸爸还没有回来,静茹不知道怎么才能把麦子打下来。 她使唤不了牛,本来没有韶云,她想着去找青花嫂子帮忙,但她家的牛,青花嫂子也使唤不来要等大爷爷回来。半残的小叔子腿脚不灵活,上麦场打麦子容易出事,根本走不过牛,何况麦场的麦秸秆泡的很,他根本迈不出步子。好在有了韶云和二胆子把麦子运输回来,又答应来家帮忙碾麦子,静茹焦躁的心才踏实。 她早早看着母亲吃完饭,就忙着到打麦场上翻晒着麦子,晒炸开了碾起来轻松。她又跑到青花嫂子家把牛给喂了食物,和青花嫂子说好了用水牛碾麦子的事情。青花嫂子一听是韶云来家帮忙,心里一颤,自打上次阑尾炎发作,韶云救了自己,把自己背进卫生室,再没有见着韶云。心里心心念念的情谊一直在内心徘徊着。她想答谢韶云但找不着机会,一听韶云要来帮着静茹家碾麦子,一下子就想到了答谢的法子,“静茹妹子,韶云来家打麦子,你妈还躺着呢,晚饭来嫂子家,我准备几个菜,你把韶云领来家里吃个便饭。” 静茹正在想着打完麦子,怕自己烧饭太晚了,留不住韶云和二胆子,中午还是在韶云家带的饭回来给妈妈吃的,一听青花嫂子的话,马上就答应了:“那谢谢嫂子了,我这正愁的没时间烧饭呢,我这有钱,你拿上再给买几瓶啤酒回来放凉水里冰着,晚上好好款待一下他们。” 第六十一章 麦场事故 韶云和二胆子到后,跟着静茹把陌青花家的牛套上石滚子,韶云沿着麦场一圈一圈仔细地碾着。麦子,他打的很仔细生怕碾花了,落下没有碾着的麦子。第一遍很重要,如果漏掉了没有上滚子的麦子,第二遍就打不干净,这还是韶云从父亲那里学来的打麦子经验。 圈牛要慢慢的往里收,一圈压一圈,往里走,直到走完全场,一个地方不能重复碾的太多,不然麦粒都碾坏了,走的不均匀,容易夹生,和煮饭一样,有生有熟,再想碾好就不容易了。 二胆子书读的不行,但干农活却是个好手,他在碾麦子时也很在行,他说是偷着学的,他家的活一般都被他爸干了,他有奶奶疼着宠着很少干活,但一看就会,还有力气。 青花家的牛比较瘦弱,秉性温和,力气不大,静茹和韶云把麦子摊开来,薄薄的,容易碾,这样牛拉着石滚子就轻松一些。 三个人边干活边聊天,不大一会儿工夫就完成了一遍,静茹看着满脸是汗的韶云,硬把他拉在树荫下,不让他翻麦子。她自己和二胆子在太阳下翻着,两把叉一会儿就翻完了。看着麦子在太阳下爆嗮,静茹回到韶云身边,一边用手帕搽汗一边看韶云喝水。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脸上带着笑意,这一刻她的心甜甜的喝了蜜一样。 “静茹姐,你家这麦场边那里有厕所,我水喝多了,要上个厕所,完了回来,这第二遍让我来碾麦子,我可喜欢溜着牛转圈了。”二胆子摸着水喝多了的肚子,急着问静茹,想找厕所方便。 “你往北走,三百米左右是菜园子,那里有个棚子就是个厕所,你先去,我也想跟着韶云碾一下滚子,第二遍比较容易,我总不能老不会,没有你们我不知道怎么弄。”静茹移开看韶云的目光,把二胆子打发走了。 “韶云,你教我使唤牛,我想学用滚子。”看二胆子走远了,静茹的心一下子活了。 “好,你跟着我。”韶云喝完水,起身看静茹兴趣很高,就把牛牵过来,给静茹示范套滚子架,再指挥牛前进后退,把辕架套在牛背上,然后把绳子交到静茹的手上,领着她一起走向麦场边。 静茹第一次使唤牛,心里有些紧张,但有韶云跟在身边就大胆了许多,她纤细的手拉着牛的缰绳,在韶云的耳语中,学着拉紧放松牛的缰绳,人走内圈,牛走外圈,拉着滚子吱呀吱呀地沿着麦场滚动着,慢慢地熟练了,贴在静茹身后的韶云渐渐地把缰绳交给了静茹。碾到三圈后,正在韶云以为静茹已经掌握了,想撤回场边时,意外发生了,静茹因为太放松,绳子一下子脱落了,早就有些疲倦的牛,以为不转圈了,直接往场边跑去。 碾完的场边比较轻松,滚子的速度很快,滚子架一下子绊起很多麦草,把静茹的腿裹着了,静茹一下子就被绊倒了。 韶云一看,心中一慌,一个健步跳跃起来,先拉起静茹滚到一边,石滚子跟着脱缰的牛往场边跑去。滚倒在麦场上的韶云,抱着静茹的身体,后背贴在麦秸秆上,这一下,韶云吓到了,如果拉的慢一些,静茹的腿就会被石滚子碾着了。 从厕所回来的二胆子,刚好看见跑到场边的牛和石滚子,赶紧拉住缰绳把牛圈住,二胆子把牛安抚住,停在树荫下,再看麦场上,没了韶云和静茹的影子。 “咦,韶雨哥和静茹姐人呢?怎么就剩牛自己拉着滚子?”二胆子疑惑地四处看着。 而此时的韶云被静茹压在麦草中,柔软的娇躯贴在韶云的怀里,像个湿滑的美人鱼一样,而后背是麦秸草膈的难受。怀中的静茹和韶云贴着汗湿了的衣服,暧昧的简直让韶云受不了。 躺在韶云怀中的静茹,前一刻也吓到失去了记忆,以为自己要被滚子碾死呢,但下一刻软软的感触到,除了有一处膈着自己的身子,其他的地方都是暖暖的湿滑。她闭着眼睛享受着,回忆中刚才发生的事情。 “能起来吗,我快窒息了,热。”静茹的耳边有韶云的呼气声,她一下子醒悟过来,赶紧翻个身从韶云的怀里翻开来。 “咳咳,哎呦扎死我了,快起来看看牛跑哪去了?”韶云对身边的静茹说。 从韶云怀里翻过身子的静茹,内心非常后怕,这次没有韶云,最轻的腿也会被压断,那样自己就残了,越想越害怕,她侧着身子看着还平躺在麦秸秆上的韶云,忍不住爬过去,抱紧韶云,趴在他的胸脯上,眼泪都流了下来,默默地趴了一会儿,感觉韶云身子的温热,她抬眼看着韶云的脸,头一低在韶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羞红着脸,从麦秸秆上趴起身,看了一下远处,发现二胆子已经把牛圈在树杆上,正对着这边张望着。 静茹急忙伸手拉到韶云的手,把他从麦秸秆上拉了起来。 二胆子一下看见韶云和静茹从麦秸地上站起来,大声问地:“韶云哥,静茹姐,你们两个躲草堆里干啥呢?睡觉不热吗?牛怎么跑出来了。”一句话没把韶云和静茹羞死,真是服了这个傻兄弟。 韶云拍拍身上沾着的麦秸杆,感觉到后背有些火辣辣的疼,也没有在意,和静茹一道走出麦场,来到二胆子跟前,看着被二胆子拴着的水牛,韶云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瞪了一眼。 “这牛,看着老实巴交的温顺,乍地缰绳一脱手,就撒欢地往外跑,也是个偷懒的家伙,还好二胆子你及时回来,把它给圈住了。要不然还不知道要把滚子拉哪去呢,弄不好能碾着它的后腿。你静茹姐要学着碾麦子,刚才脱手了,它就跑出麦场,我和你静茹姐都摔倒了。”韶云怕二胆子再瞎猜,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对他说道。 “嘿嘿,我就上个厕所,静茹姐就上麦场了,没把自己摔着,有韶云哥和我呢,你不用上麦场耍滚子,太危险了。”二胆子用手挠着后脑勺,嘿嘿地笑着对静茹说。 “二胆子,我总不能老指着你们帮忙,我自己也想学着打麦场,使唤牛耍滚子,你们不在的时候,我不敢弄。有你韶云哥在我啥都不怕,这不,他救了我的命,不然腿就叫滚子碾断了。”静茹对二胆子说着,同时也是后怕和感激韶云。 二胆子听静茹这么一说,彻底了解了她上麦场碾滚子的初衷,看看韶云和静茹姐都没事,就解开牛缰绳,“你们先歇着,我把剩下的麦子碾完,这牛孙子还得我来遛遛它,嘿嘿,好,驾,走咯。”二胆子牵着缰绳赶着牛继续下麦场碾麦子。 太阳会落山的时候,二胆子碾完了所有的麦子,把牛卸下辕驾休息。静茹把水壶递给二胆子喝水,她和韶云拿起木叉把麦秸秆抖翻着,分完麦草,再赶拢麦子,迎风扬着,麦粒被一堆堆筛出来。看着弄完的麦子,静茹的心踏实了许多。 二丫跑到麦场上对着静茹喊:“姑姑,我妈让你带叔叔回家吃饭,待会让我二爸来给你看麦子,晚上他在这麦场上睡。”静茹听了二丫的话,知道青花嫂子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静茹走到韶云跟前对韶云说:“韶云,你和二胆子今天晚上,就到我嫂子家吃晚饭,我让她买了点菜,晚饭都弄好了,和我一起回。” “不了静茹,我和二胆子回家去了,这也不早了,你家的麦子就放麦场上,明天再晒一个太阳,就能收回家了。我还得早些回去,麦场上的麦子还在呢。”韶云听静茹说要到青花嫂子那吃饭,他知道静茹没有时间做饭,但还是不愿意去麻烦青花嫂子。 “那怎么行呢,必须得去,而且青花嫂子特别嘱咐我必须把你请到家吃顿饭,你不去她会生气的。”静茹一听韶云不愿意去吃饭,一下子就急了,搬出青花嫂子要说服韶云。 “韶云哥,要不就去,在哪吃饭都得吃,静茹姐都说了,省人菜惹人怪,吃完再回家,晚上我陪你去看麦子。”二胆子倒是比较通情理,一听有饭吃,而韶云哥不想去,赶紧帮着静茹劝韶云。 看看静茹的坚持和二胆子得热情,韶云就跟着静茹往青花嫂子家走去。 通往陌青花的家的路上,迎面遇见二呀的二爸夹着个席子往麦场上去,他接了青花嫂子的指令去给静茹家看麦子。 打了声招呼,静茹交代了几句,几个人擦肩而过,静茹领着韶云和二胆子到了青花嫂子的院子里。 “来了,大兄弟,赶紧坐,饭菜都好了,嫂子早就想请大兄弟吃顿饭了,今天难得大兄弟肯来,嫂子一定得敬大兄弟你一杯,感谢你的救命之恩。”陌青花说着把韶云让到院子中摆好的饭桌旁。 第六十二章 青花的幽怨 陌青花不能喝酒,喝一两杯就酔,脸变得通红,像个熟透了的苹果。眼睛带着孩子般的神色,说起话来像唱歌。“大兄弟,这一切多么美好,有了你们,我非常开心,来再喝。”她说着就哭了,眼泪流到鼻子上,在昏暗的灯光下,像个玻璃珠一样闪烁发光。她流下一些晶莹的泪珠,这让韶云心里感到不快。 陌青花又倒了一杯酒,有些摇晃着走到韶云的面前,用红色的眼睛看着韶云,“大兄弟,你救过嫂子两次了,你是嫂子的恩人,也是嫂子的贵人,没有大兄弟,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今天,是命,大兄弟也是嫂子的有缘人,来嫂子再敬你一杯。”说着话她一口气把手里拿着的酒喝干了。完了拿手拍着韶云的后背,打算回位置上斟酒。在她拍到韶云后背的时候,韶云哎呦一声。桌上的几个人都吓了一跳:“韶云,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静茹急切的看过来,问道。 陌青花也回头关切地看着韶云道:“大兄弟,怎么啦?哪里不舒服?” “没事,就是后背有点疼,刚才嫂子碰着了。”韶云本不想说的,但怕静茹和青花嫂子担心还是说了。 “我看看,在哪里?”陌青花慌忙转身,用手撸起韶云的衣服,看着后背,一片红色的,一绺一绺的有血丝。 陌青花一下子,仿佛酒都醒了许多。 “这么严重,赶紧跟嫂子进屋,我给你拿青花油抹一下,不然天气热,容易发炎,这后背咋弄成这样了呢?啥时候破的?”陌青花不由分说拉着韶云就往屋里走。 听到韶云的后背有伤,静茹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她明白了韶云的伤,是自己弄的,因为大意把牛缰绳松掉了,差点被滚子碾着了,韶云为了自己摔在麦秸秆上,还抱着自己,后背就被麦秸秆刺破了。 在静茹懊悔的时候,陌青花拉着韶云来到了里屋自己的房间里,红色的煤油灯把室内照的一丝昏晕的光,柔和而温馨。 “大兄弟,你趴床上,把上衣脱了我给你涂抹一点青花油,揉一揉伤口愈合了就会好。” 陌青花把韶云拉到床边,自己从床头柜中摸出青花油,就着灯光打开盖子,一股清凉的味道,沁人心脾。 韶云在陌青花的床单上趴着,脱去上衣,裸露着后背,陌青花看着韶云后背上红红的,一绺一片的伤,心疼地说:“这大热天的,这得多疼啊。”说着话,温柔的手指沾着青花油,在韶云的后背上轻轻的来回涂抹着,柔柔的力道,细滑的手指有青花油的湿润在肌肤上来回的揉着,涂抹着,陌青花看着韶云的后背,微醉的眼睛有些迷离,她太久没有接触过男子了。 她的手抚摸着韶云的感触,让她的心在颤动着,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心灵的感触,她忍不住轻轻地来回的抚摸着,嘴里呢喃地说道:“大兄弟,嫂子和你有缘啊,几年前你救过嫂子,也是在这里,你趴着,嫂子给你抹药,那时候你还害羞呢,如今的你已经成大人了。嫂子的命不好,二丫他爸走了后,就嫂子一个人了,虽说跟了小叔子,嫂子还是自己一个人过,你趴着的床除了嫂子自己,没人沾过,大兄弟,嫂子命苦啊,人的身体是魔鬼,人的心也是魔鬼,肉体要是不在了,也就成了魔鬼了。”陌青花说着说着,她的手颤抖的厉害,她醉了,眼泪流了下来,突然她把自己滚烫的脸贴在韶云的后背上,一动不动,细细地感触着韶云后背上的温度。 正趴着的韶云,鼻子闻着被单上的香气,正迷迷糊糊的享受着陌青花的涂抹,后背上的清凉油和手指的丝滑细腻,让韶云非常舒服,迷糊的快要睡着了,酒精让韶云的眼睛发沉,突然感觉到青花嫂子好些是有轻微的哭泣声,至于青花嫂子刚才说的一番话儿,他听的似是而非,在感触到青花嫂子的脸贴在自己后背上的那一刻,韶云浑身一个激灵,她被青花嫂子的举动惊到了,慌忙翻起身,坐了起来,而在他起身的那一刻,青花嫂子的脸机乎贴到了自己的脸,柔和的灯光下,那一抹雪白的玉颈,妖娆的身姿在灯光下忽隐忽现,韶云几乎把持不住自己了。他被青花嫂子迷人的身影乱了心神,酒精在体内躁动。 韶云迷幻着,愣住了,看着青花嫂子迷离的眼神似乎在慌乱中,陌青花迷迷糊糊的看着近在咫尺的韶云的眼帘,她的嘴唇颤抖着,正要不顾一切地想着往韶云的嘴上去,突然静茹的声音传来:“嫂子,抹好了没有,菜都凉了,赶紧过来吃饭。”被静茹的话惊醒,陌青花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看韶云正迷幻着看着自己的颈项,不由得脸一红出声道:“好了,马上就来。”随即站直身子,把青花油瓶子收好,对着韶云说道:“大兄弟,把衣服穿上,感觉疼了,不舒服了再来嫂子这里,给你留着呢。”陌青花的话,让韶云听的脸一红。急忙起身套上上衣逃也似的出了青花嫂子的内室。 酒已经喝的差不多了,饭菜把二胆子的胃撑得够呛,他嚷嚷着:“韶云哥,不整了,回,天都黑了,待会再喝,就要趴下了,你可得背着我不然回不去了,这地方也没地方睡,嘿嘿,走,走。” 听到二胆子的酒话,韶云知道再不走,可能真要丢人了,随即向青花嫂子和静茹辞别:“嫂子,静茹,我和二胆子回了,你们也早些收收休息。” 看见韶云要走,陌青花的小脸一阵不开心:“大兄弟,这菜还没吃完呢,再跟嫂子喝两杯,咋这么着急的走呢,喝酒了,就在家休息,嫂子又不会吃了你。”带着酒意陌青花说出来的话儿有些暧昧的味道。 “不早了,青花嫂子,让他们回,家里的麦场还要人看着,我帮你收拾收拾,嫂子你也喝多了。”静茹的心里虽然也舍不得韶云就走,但听着青花嫂子要喝酒,还留人的醉话,还是打着岔说道。 看着陌青花幽怨的眼神和迷恋的样子,韶云知道她借着酒意在释放内心的痛苦。一个长年独居的年轻女人真的不容易,有谁能体会她那颗孤单寂寞的内心情感呢? 看着青花嫂子灯光下摇曳的惶惑的身影,韶云不禁想到一首诗: 影子很长迷幻的时光。 黄昏后的夜色是迷人的, 同样迷人的是那纤纤的影子。 迷幻的拉长的, 幻化着魅惑的梦。 影子似优美的贝壳中娇嫩的狭长, 似柳枝编成船帆。 风摇曳着魅惑的影子, 你可知道,那晃动的绿意, 似密叶中映出的精灵 还有那长长的秀发在影子中的迷幻。 心存在的地方塞满了希望, 缠着的魅惑是一种舞曲, 拉长的单肩包有彩色溢出来。 假如你从落日余晖中走来, 一定是温婉的柔柔的梦幻。 拉长了的影子不是一个缄默, 是一缕最深处的凝视。 没有色彩的魅惑, 不说一句话儿的精灵。 假如你坐在绿草坪上, 静静的看着叶尖, 那必定是书页中寻不出来的花灵。 无尽的黄昏, 影子左右着风的方向, 看去如同站在独自迷失的幻境。 我的世界, 我的星宇, 流去的时光和着影子的悠长。 韶云痴痴地想着,再看看静茹正扶着青花嫂子,一样迷人的眼神在朦胧中有淡淡的忧伤。 “回了,二胆子,静茹,和嫂子也早些休息,有事情到家叫我一声,能帮忙的一定来。”韶云说完拉着二胆子走出青花嫂子的院落。 静茹和青花嫂子看着消失在院落中的韶云和二胆子,内心一下子失落落的难受,所有的欢心和热闹在这一刻都没有了,静静的院子,剩下的是两个女人幽怨的眼神。 路上二胆子有些酒意,说着浑话:“韶云哥,刚刚你在青花嫂子屋里,怎么那么长时间,我都和静茹姐喝了三杯酒了,还没有出来,我看静茹姐的脸色不好,她边喝酒边往屋里瞅着,心不在焉的,把酒都喝下巴上了,嘿嘿,她就喊了一嗓子,其实我知道她早就想喊你们了。” 听到二胆子的话,韶云老脸一红:“呸,瞎想,就擦个药酒那有你说的那么夸张,赶紧回,看你又喝多了,待会先送你回家洗洗,我到麦场去睡了,看麦子,你要去就带个凉席子,场上有风凉快。”韶云边说边催着二胆子快点走。 远处有犬吠声,明净的月光柔和地洒向大地,晚上的乡村静静有人气和和谐的气氛。韶云把二胆子先送到家门口,才回到家,看到母亲不在,知道她去了麦场,进门后就忙着找衣服冲了个澡,短裤衩和背心,扛着木床,带上一个凉席和被单去麦场睡觉。 到了麦场换回了在场上的母亲,放下木床,就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月色的天空,身边是那一堆堆盖着雨布的麦粒。? 第六十三章 夜话 韶云躺在麦场上,照看着要在露天里过夜的几堆麦子。刚躺下没多久,二胆子夹着个凉席来到麦场上,手里还提着个袋子里边是一块西瓜,是他爸从地里刚摘回来的早熟瓜。二胆子家年年都会种一块地的西瓜,已经种出了经验。在这大热天的有西瓜吃,那比吃啥都解渴。 “韶云哥,你尝尝我家的瓜,可甜了,你家种瓜没有?我家的瓜都能吃了。”二胆子把袋子交到韶云的手上,自己在床边铺上凉席,一屁股坐在上边,对着韶云问道。 “你自己吃了没有?我家也种了几分地,还小的很,没熟呢,都不用去看,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吃。”韶云接过二胆子的西瓜,一口咬下去,甜甜的爽到心里,韶云感激地看着二胆子这个儿时的伙伴,虽然长大了不少,但心性还是没有变,家里有啥好吃的总舍得给韶云带。 “真甜,你家的瓜是啥个品种,没有瓜子还甜的很,这么早就能吃了,不知道你爸是怎么种的,这么好。”半个瓜下肚,韶云对二胆子带来的瓜赞不绝口。 “去年的瓜没有现在的好吃,听我爸说这是无籽瓜,是打我姑家那边弄来的秧苗,也不知道咋养出来的,没有瓜子也能有秧苗,我也纳闷呢。问我爸几次,他都说不清楚,说好吃就中。”二胆子看韶云喜欢他带来的瓜,话也多了起来。 “我家一直没有种过瓜,今年我妈才想着种一块地,没有人会弄,我爸走了,就是瓜熟了也没人去看着。”说到种瓜,韶云又想起父亲来。 “我家一直是我奶奶要我爸弄的,她说爷爷在的时候,家里的西瓜都吃不完,年年都种,让我爸要不忘本,其实我奶奶太喜欢吃瓜了,一次能吃一个大的,我都吃不过她,嘿嘿。”二胆子说起她的奶奶,忍不住笑着,因为他是他奶奶宠大的,家里谁也不能欺负二胆子,他的姐姐和弟弟都没有他得宠。 二胆子的爷爷也在两年前去世了,二胆子一直在小学读了好几个一年级,最后才勉强被推着上了初中,但他非常不愿意读书,家里人也没有办法,本就有些木讷的性格,只有在熟悉的人面前,才会说个不停。他最喜欢和韶云在一起,这几年韶云读初中和高中基本上都住校了,二胆子很少能见着韶云,他在小学算是大龄学生,个大,陪过一班又一班,但能和他玩在一起的没有几个人。 好像总有那么多人喜欢欺负他,认为他有点傻呆呆的,其实除了读书成绩不好,二胆子可聪明了,干啥像啥。 这或许就是上帝的公平,在给你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就会给你推开另外一扇智慧的门。许多时候二胆子是开窍的,比一般的孩子都聪明。 韶云从来不认为二胆子笨,他喜欢他的实在和没有心计的赤诚,从小到大,虽然二胆子只比韶云小不到两岁,但韶云处处照顾着他,不许别的孩子欺负他。二胆子也很依赖韶云,总在受到委屈的时候想到韶云,这或许就是发下的感情。 场上的气温已经降了很多,韶云看着二胆子坐在地上的凉席上,就对他说道:“二胆子,你也到我的木床上睡,地上晚上有蚂蚁,你一头我一头,要睡老实了,别踢着我,现在不怎么热了。” “没事,韶云哥,我在地上睡习惯了,我带的有花露水,洒在席子上,蚊虫都不咬我。我也把你的席子上洒一点,可香了,闻着就能做美梦,还能梦见个七仙女呢。嘿嘿,韶云哥,你说静茹姐漂亮,我咋看着她挺喜欢你呢,你们能在一起生活吗?”二胆子说着话,从身边的袋子里拿出一瓶花露水,往自己的凉席上和身上洒了一些,又对着韶云的床上洒着,还特意给韶云闻了闻那香香的味道。 “别那么瞎想,她爸在给她找婆家呢,我还在读书,家里这么穷,怎么能在一起,现在不可能,将来也没有可能。”韶云把二胆子的话想了一想,其实他能感触到静茹对自己的情谊,就是青花嫂子的眼光他也能读懂。但韶云年轻的心现在还承受不起那么厚重的爱。 “韶云哥,我觉得静茹姐和你怪般配的,她长得好看,干活也成,现在是不读书了,但你不会多读了书,嫌弃静茹姐了,就像那个陈啥美的差不多意思,是不是又有好看的女孩喜欢你了,你被学校的其他女孩喜欢了?”二胆子看着脑袋不灵光,但在这个事情上,说的头头是道。还随带着把韶云比作那个见异思迁的陈世美。 韶云知道二胆子的话有着不可辩驳的说服力,知道二胆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他有别于其他人的内心实在,他历尽了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在某些问题上,他的观点是正确的,想法是成熟而且不能辩驳的。 其实韶云也有对比着钱虹虹,季小青和静茹之间的差别,或许自己骨子里已经有陈世美那种思想在左右着自己的思维了。 他并不是不想做个老老实实的农民,和静茹这样在乡下干一辈子的农活,做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暇怡呢,就像一首田园诗写的那样:《农人的渴望》 立夏一过, 天气逐渐升温。 野外的一处村庄, 乌黑的瓦顶上空, 漫无边际的天光。 田野花香, 回荡着虫儿飞舞的声响。 奏鸣着家畜快乐的心音, 蝙蝠乘着夜色四处嚣张, 蚊虫活跃在绿草如茵的道旁。 天使在那一刻敲响晚祷的警钟, 农人回到那个歇息的家墙。 嘴里的小曲哼着乐章, 孩童的嬉闹合成无袖儿风一样。 牛羊入圈的哄响, 灶台飘散着迷人的饭香, 缕缕的青烟淡出厨房。 送给归家心切的人儿一丝向往。 圆圆的月儿还躲在天穹的远方, 树顶的枝叶已经摇曳出渴望。 沐浴的农人生活的并不荒凉。 心境抛洒着对日子的清澈和光亮。 也许西村的原野有着静茹的梦想也有韶云的渴望,但在骄阳似火的土地上,韶云的心也时常彷徨而迷茫,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走向何方,有对大城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有对陶渊明式的生活的幻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但想到和静茹就此结合在一起,生活在乡村,两个贫困的家庭,那日子又能幸福到哪里去呢,韶云不敢想象。 看着夜空中已经有些明亮的星星,和那正爬上枝头的月亮,韶云又想起了青花嫂子的半生,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农村生活着,也是人们眼睛里的社会最底层的人。为了生活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和渴望,不知道有多少个难熬的夜晚。 或许她是寂寞的,难耐的,需要慰藉和安抚的,但一个普通的,被命运作弄的,没有背景的人。就像一棵不起眼的树,在春天发芽冒绿,在冬天枯黄叶落,多少个风风雨雨,摸着自己娇嫩的身体,渐渐地衰老,干涩,她又能怎么办呢。 想到青花嫂子的身体,和她那撩拨人的幽怨眼神,韶云的心不由的一荡,自己还年轻还不懂得成熟女性的魅力,但一颗青春的心免不了的被诱惑着。或许青花嫂子说的对,人的身体就是个魔鬼,人的欲望更是个魔鬼。没有人能忽视魔鬼的存在,但那些衣冠楚楚的人却想着做神仙。看不上那些被魔鬼缠着的人。 二胆子问完韶云的话,自己已经躺在凉席上,呼呼地睡着了,他的酒喝的有点多,人也没那么多心思,能吃能喝不想,或许这才是人生快乐的秘诀。韶云突然就羡慕起二胆子来,要是自己也是个思维简单的人,忧伤和烦恼从不会缠绕着自己。 听着二胆子的呼噜声,韶云的眼睛也开始睁不开了,迷迷糊糊就在月光的照射下,进入了梦乡。 梦中韶云梦见,静茹趴在自己的胸脯上,和自己笑,不停地挠着,韶云被挠的想笑但就是笑不出声来。而在自己着急的时候,青花嫂子过来了,吓的韶云想推开静茹,就是推不动,尴尬的韶云,脸火辣辣的烫。 “韶云哥,快醒醒,我怎么听见那边好像有动静,还有个人影。”被推醒的韶云一睁开眼睛,二胆子正趴在床沿上推着他,喊他起来看麦场那边好像有动静。 韶云一骨碌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那里,过去看看。”韶云顺着二胆子手指的方向,往麦场那边望去,月光下,确实影影绰绰的有个影子在麦场的那一头,弄出的响声虽然不大但在静静的夜晚还是很明显。 “谁?”韶云也是毛孔一炸,大声地呵问道。 但没有人回答,响声还在,影子还是在麦堆的另一边晃动着,韶云穿好鞋子,蹑手蹑脚地,抓着一个木叉把,猫着腰往那边移动着想看个究竟。 二胆子看着韶云起身了,胆子也大着,提着鞋子在韶云的后边跟着。近了,响声更大了。 “谁在哪里?快说话,不然我不客气了!”韶云举起木叉把大声地喝问道。? 第六十四章 赵德缺 韶云内心也很紧张害怕,但有二胆子在身后跟着,手里又有木叉把子,胆子大了起来,冲着影子喊着,但没见回应,就往前走了几步想看个究竟。 借着朦胧的月色,麦堆旁,那个影子还在不停地弄出声音来。近了,韶云看的仔细:“好像是一只羊,二胆子快过来。”韶云在确定是一只羊后喊着身后的二胆子。 “我看看,还真是,谁家的羊怎么半夜跑出来了,快看看偷吃了多少麦粒,会把它涨死的。”二胆子跑上来,看见麦堆边的羊对韶云言语道。 “去,去!”韶云一看是只偷嘴的羊,拿叉把驱赶着,想把羊赶跑。羊正把嘴巴伸进盖着麦粒的皮纸内,不停地吃着麦粒。 “韶云哥,不要赶跑,必须把它抓住,不然待会它还会回来的,如果它吃多了麦粒,再跑去喝水,一会儿就涨死了。到时候羊肉都没的吃,还要和跑了羊的人家理论,去年我家的麦子也被那个张二癞子家的羊偷着吃,最后涨死了,他和我家闹腾了好一阵子。非说是我爸打死了他家跑出来的羊,其实是他自己放出来的,死了羊还赖别人。所以这羊不管是谁家的,都不能放跑了。把它逮着,拴在树上,既能保住它的小命,还能把它偷吃的粮食,找它的主家赔偿,不然羊就不给他,看能咋地。”二胆子似乎对这事挺有主见,依着韶云直接赶跑拉倒。倒是二胆子有见识知道如何处理这事。 听了二胆子的话,韶云觉得有道理,自己对这事没有经验,如果只简单地赶跑了,羊跑去喝水,说不准真就涨死了,那要是死在麦场上,那就更说不清楚了。 韶云跟着二胆子向跑了的羊包抄过去,二胆子一个饿虎扑食直接扑到羊身上,抱着羊脖子不撒手。韶云跑过来帮忙两个人把羊拉到麦场边上。二胆子固定着羊,不让它逃脱,韶云找来绳子把它栓住,然后拉到树下把它拴在树干上。 两个人费了老大的劲才把羊栓牢,看着这头黑色带花纹的大山羊,起码有四五十斤。头上长着一对大大的羊角,已经圈成了半圆形,浑身的毛是黑色的,只有脖子和四个蹄子上有一圈圈的白色。羊的个头很大,嘴巴不停地咀嚼着,肚子鼓鼓的像塞了个大西瓜,韶云看着这头大山羊,估计它已经吃了不少麦粒。 “韶云哥,就把它拴着,让它在这儿反刍,等天亮了,看看谁来找羊,只要它的家人来认领,那被它偷吃的麦子就叫他赔,起码要赔一大盆麦子,不然不给他羊,麦子弄回来多不容易啊,羊都不栓牢了。你看它的脖子上连个绳子都没有,估计就是故意放出来的,现在村里有的人,心眼可坏了,家里没有粮食喂,就喜欢把养的家禽家畜啥的,放出来祸害别人家的庄稼和菜园子。”二胆子瞅着羊越说越来火。 “嗯,就拴着,天亮了没人要,赶回家养着,反正是捡的,养大了还能吃肉呢,赶紧睡觉,现在凉快多了。我正做梦呢,你不推我都醒不了,还不知道要被它偷吃多少呢,估计真涨死了。”韶云对二胆子说道。 “我也是被尿憋醒的,要指望我看场可不行,小时候跟着我爸看西瓜,连床带人被抬走很远都没醒,结果瓜也被偷走了,鞋子都找不见。”二胆子想起小时候的事。 听了二胆子的话,韶云突然也在心里一顿一下,原来村子里边啥人都有,看来不能以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衡量其他人的道德水准。 两个人聊着天看着树上栓牢的羊,重新躺下睡觉,韶云把叉把放在床边上,真有人或者啥可怕的东西,手里有家伙,胆子壮些。 很快二胆子就打起了呼噜,韶云也迷迷糊糊地快睡着了,他还想接着做那正在做的美梦。 月光如银,静静的麦场上,风轻轻地刮着皮纸,发出噼啪噼啪的响声。被拴住的大黑羊惬意地眯着眼睛,反刍着胃里吃下去的麦粒,它有些吃撑了,如不是被及时制止,这会儿还要受罪,估计就变成一头躺着的死羊。 将近四更天的时候,月光下一个人影,蹑手蹑脚地来到打麦场上,四处张望了一下,听着二胆子的呼噜声,看了看木床上侧身正进入梦乡的韶云。屏住呼吸来到栓羊的大树旁,看了一眼被拴着的大黑羊,用手摸了一下绳子,正在反刍的山羊感觉到有人近身,睁开眼睛,熟悉的气息让它一下子兴奋起来,刚想咩咩地出声,影子急忙伸出手,捂着大山羊的嘴巴,让它发不出声响。 山羊挣扎了一下就不做声了,来人把拴在树上的绳子,慢慢地解开,拉着山羊正准备离开。 “谁?”睡梦中的韶云感觉到身边的动静,一骨碌爬了起来摸着床边的木叉把大声地问道。 见形迹被发现,影子轻轻的咳嗦了两声:“咳,咳,是我。”来人沙哑的声音像来自地狱一般。 韶云紧捂着叉把盯着月光下的人影,他想确认对方是谁,因为光从声音还判断不出来人。 韶云的喊声,把打呼噜的二胆子也惊醒了,他习惯性地揉着眼睛爬起来,嘟囔道:“谁,又有山羊吗?”韶云和二胆子同时往拴着羊的大树看去,山羊已经被来人牵着准备离开。 “你谁呀,为什么偷走大黑羊?”二胆子嗡声嗡气的呵问道。 “咳,咳,是我,我的羊挣脱了绳子跑出来了,我要牵回去。”人影的话说的多了,二胆子一下子从声音中判断出对方是谁了。 “是你,前台子的张德缺,原来这羊是你家的呀,我和韶云哥正愁着,怎么找到山羊的家主呢,你到自己来领了,那你干嘛还偷偷摸摸的呢,招呼也不想打一声,就想着把羊给牵走啊?”二胆子对庄里的人比较熟悉,有的是韶云不知道的,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个前台子的张德缺,韶云就一下子没有听出来,毕竟韶云不常在家和他们打交道比较少。 说起这个张德缺,其实韶云一下子就有了印象,四十来岁的年龄看着有五十岁,黑瘦黑瘦的中等身材,一张颧骨高耸的脸,没几两肉。一对骨碌乱转的黄眼珠子看着精明,其实很吓人的。他在前台子村子上名声不好,背地里别人都不管他叫张德缺,而叫他张缺德,因为他在平时的日子了,缺德的事情做的可不少。 以前有人看见他盗窃别人家的坟,扒死人衣服和陪葬品卖钱。他娶个媳妇好几年都怀不上孩子,为了这,他到处抓药给媳妇治疗,天天在家没事就种地,可就是不成。 他经常打媳妇出气,但就是怀不上孩子,后来一个老中医给他说:“我号你内子的脉象,她是可以怀娃娃的,没有啥毛病,如果你愿意让我给你号一下脉。”张德缺也是被熬急了,就伸出手给老中医诊脉。 “啊,嗯,原来如此,你有问题,阴气过重,肾虚枯竭,死精过多,种子不行,以后你内子就不要再吃药了,改你吃药。”老中医的一句话把张德缺彻底整蒙了。原来根子在自个身上。好好的媳妇被中药吃的都有些浮肿了,还每天受他的虐打,想想自己都害臊的慌。 吃了老中医的几服药,终于在某一天,他媳妇怀上了孩子,在生下孩子以后,日子看着好过了。但那孩子越看越不像他自己,他又开始怀疑孩子不是他的种。往死里打他老婆让她承认孩子到底是那个野男人的,被他折腾的半死的老婆就是咬定没有偷人。日子越过越苦,连带孩子都不被张德缺待见。 村子里的人都看不惯他,说他是缺德的事情干多了,没有好报应。但张德缺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仍然我行我素,干些见不的光的事情。平日里他家养的猪呀,羊啊,鸡鸭呀都不圈起来,到处祸害左邻右舍的庄稼菜园子,和那个张二癞子有的比。但张德缺更有心计,他到晚上别人都睡觉的时候,就会偷着把家里的羊放出去,远远地跟着,看着它跑到别人家的菜园子里吃的差不多了才领回去,要是被别人发现了,他就会假装着出了找羊,说是羊自己挣脱绳子跑的,这样别人也不能拿他和羊怎么样。 这样的事情一会两会还情有可原,但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他就是故意放出来的,也就不给他面子,张缺德的外号就被人给骂了出来。 今天韶云在大姐家的麦场上打麦子,麦场是在前台村上,就碰上张德缺晚上放出的羊,本来他也没想到羊会跑麦场上偷吃麦子。他是想让羊去吃别人家的菜园子里的菜,有一会儿才能吃饱,他就出来的晚,当他跟着羊跑到麦场上,远远地看见羊吃了麦粒。他只想让羊少吃一点,他心里清楚,麦粒吃多了会把羊涨死的,他刚想上去把羊赶走,就发现看场的韶云和二胆子发现了。他也就乐得让他们驱赶,然后自己好把羊牵回家,但在二胆子的建议下,羊被逮着了,还被拴在树干上,他的计划落空了。于是他就躲起来想等韶云和二胆子睡熟了,悄悄地把羊牵走。没想到最后还是被警觉的韶云给发现了。 但他的脸皮本来就厚,看两个大男孩,也没有放在心上,想糊弄几句就能把羊赶走。量他们也不能把自己咋地。 第六十五章 你的名字真没有起错 说话间韶云手里拿着个木叉把,二胆子紧跟其后走到张德缺近前,看着他手里牵着的山羊,表情不善地盯着他。 “要牵走这羊也可以,你如何证明这羊就一准是你家的羊?何况羊吃了韶云哥家的麦子,这笔账如何算?”二胆子比较了解张德缺这个人,知道他就是个无赖汉,于是抢前一步质问道。 “咳,咳,你,你是那个后村的二胆子,我和你爸熟的很,就是你爸在这也不能这样和我说话,我说羊是我的就是我的,还要证明啥,这样和你说,我是跟着我家的羊找过来的,别人家没有丢羊,也不会半夜三更地出来找羊啊。偷吃了麦子?这个没有看见,我只看见我的羊被你们栓着了,它怎么能吃到麦子啊。我还怀疑你们想把我的羊弄出去杀了吃肉呢,要不是我找着了,那可说不准,还算账,我的羊被你们打伤了,这要回去检查检查,如果有事你得赔偿我的损失。”张德缺一通歪理狡辩把韶云和二胆子气的够呛。 “你,好你个张德缺,你的名字真没有起错,你说我们打伤你家的羊,还不承认羊偷吃了麦子,好,好,那我就把羊肚子破开让你看看,到底有没有偷吃麦子。”二胆子被气得脸红脖子粗,几步抢到张德缺跟前,伸手去夺他手里的绳子,要把羊抢回来。 看着发飙的二胆子冲过了抢夺绳子,张德缺也一下子慌乱了,虽然他是个成年人,但二胆子身强力壮,和他拉扯的绳子连带着他的人,都被扯了过来。 “松手,快松手,二胆子,要是把我惹急了,你可没好果子吃!”张德缺看二胆子来硬的,言语威胁道。 二胆子可不是吓大的,不管不顾,使劲的拉着栓羊的绳子和张德缺争夺,推搡。看着自己夺不赢二胆子,在被推搡的一瞬间,他手中的绳子一松,一下子往后倒去,直接躺在地上,同时嚷嚷着,“哎呦,哎呦,二胆子,赶紧去叫你爸把我送医院去,我被你推到了,骨头都摔断了。”装死的本事一流。 二胆子手上一轻,栓羊的绳子被拉到手上,但看着躺在羊脚边的张德缺,哎呦,哎呦的叫着,心里也没底,刚才自己是推他了,情急之下用多大的劲心里也没谱。正惶惑着不知道如何处理。 身后的韶云发话了:“张德缺,你就别装了,你说你一个成年人,自己家的羊被我们救了,你不感激也就罢了,都是前后庄的,你干嘛闹这一出呢?你家的羊偷吃我家的麦子,如果我不把它拴起来,早就涨死了。我丢失那几斤麦子,你损失一头羊,谁合算啊,难道你还要我赔你的羊不成?不管你的羊是自己跑出来的,还是故意放出来的,只有你心里最清楚,我们种点麦子不容易,你家里的麦子要是被别人家的羊糟蹋了,你心疼不?将心比心,你牵着你的羊,走,希望你能拍拍胸脯问问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二胆子把羊给他让他走,回去睡觉。”韶云说完,看也不看地上的张德缺,转身回转到床边,不再理回羊和张德缺。 二胆子听了韶云的一番话,狠狠地瞪了一眼躺在地上装算的张德缺,气愤地把羊绳子狠狠地丢开,也转身回到自己的凉席上。 听着韶云和二胆子走了,躺在地上的张德缺嘴角挂着一丝奸诈的笑,爬起来拍拍屁股牵着羊,消失在月色中。 “这张缺德,真是个无赖。”二胆子还在愤愤不平地嘟囔道。 “算了,二胆子,谢谢你,和这种无良人讲不清道理的,几斤麦子换个清净,早点休息,天还早,能睡一会儿。”韶云安慰着二胆子,他可是为了自己才内心不平的。 月亮渐渐地偏西了,凌晨的露水湿润着空气,韶云和二胆子在张德缺闹腾过后,安静地躺下休息。 迷迷糊糊的很快就进入梦乡,晨光破晓的时候,韶云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准备起床。二胆子也翻个身,揉着眼睛发出响动。 突然,他用鼻子嗅了嗅,内心有些许不安的问:“那里好像有一股焦糊的味道!” 就在这个时候,麦场不远处的村子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哭叫声:“着火啦!” 韶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二胆子,你听见叫喊声没有?好像是着火啦!” “我听见了,是北边传过来的。”二胆子也坐了起来。 “过去看看,大清早的,都没人做饭呢,咋回事?” 韶云起身就往喊叫声那边快速地跑着,二胆子也紧随其后。两个人很快就离开了麦场子,到了庄子跟前。 庄前有个院落靠着菜园子那边有个小棚子,里边储存着许多木柴火,杂物,还有几只羊圈在里边,靠着一面墙着火了。 就在妇人张失措大喊大叫的瞬间,眼看着那比阳光毫不逊色的黄色火舌舔着墙壁,呼呼地蹿上房顶。 二胆子跑到不远处的水缸边吃力地拖来一桶水,韶云一下子把它泼到燃得正旺的墙上,然后丢下水桶,说: “真见鬼!屋里好像有个油桶,必须把屋里的油桶滚出来!不然就爆炸了,水浇不灭的,我得到棚子里去!二胆子往我身上浇点水,快点!”韶云看着火舌太旺对二胆子喊着,那妇人看见韶云和二胆子跑过来帮着灭火,也拿起一个脸盆往水缸那边去端水。 二胆子把半桶水浇在韶云的头上,又把自己的上衣湿透水盖在韶云的头上,然后赤着上身又忙着去打水。 韶云急忙踹开半掩的木门,一头扎进去,烟火气呛的韶云差点窒息,他把一桶油滚到外面,弄到院子里,等韶云再一次跑进板棚的时候,那里面浓烟滚滚,浓烟中噼啪有声、从房顶垂下几条曲曲弯弯火红的带子,掀着的那面墙已经变成了通红的栅栏。浓烟呛得他睁不开眼睛。 火已着起来,穿过板棚木制的门斗,尖形的火苗窜出来房顶发出噼啪的爆裂声,像与人为敌的咆哮。 等韶云把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屋里一下子窜出了几头羊,快变成烤羊了,从火棚里冲出来,身上还冒着烟,咩咩地叫着,到处乱窜。把院子里的东西踩踏的七零八落的。 韶云试图搬开木材阻断火源,却被卡住了,再也不动了,房顶上的火星子噼啪落下,掉到韶云的身上,灼伤了韶云的皮肤。正危机间二胆子顶着个水桶跑过来,他一下子抓住韶云的手,把韶云拉到院子里。 “快跑开!要爆炸了…………” 两个人冲出门斗,突然,轰隆一声,震房顶山响,屋内的房梁压迫的空气爆炸了,头上的房顶也燃烧起来,噼啪爆响,一股红红的火苗在窗旁翻滚,朝窗口冲来,院子中的韶云和二胆子被烤得难受极了。往院外跑去,滚滚浓烟迎面扑来,一条条血红色的火蛇顺着坍塌的屋顶往上爬,木棚里也在炸裂作响,仿佛有妖怪用铁牙啃嚼木料。 那妇人慌得不知所措,被烟熏得睁不开眼睛,喘不过气来,死呆呆地站着不动,足有无限长的几秒钟。 这时在棚子的塌方处,仿佛有一张火红的胡须黄黄的嘴脸朝下张望,它疯狂地扭动着,转眼又不见了,紧接着,房顶被无数血红的大矛刺穿了。 韶云好像只记得自己的头发吱吱喇喇地响,此外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两腿沉甸甸的,用手捂住眼睛,眼睛还是疼得要命。二胆子的上身也被火烤的红红的,又有许多黑色的粉尘黏贴着,像一件花色的服装。 妇人站了起来,痴呆呆地张望,只见小屋已化为红色的灰烬,似乎有许多红红的狗舌舔着小屋前面油黑的土地。窗口在呼吸黑烟,房顶上长出了黄色的花朵,随风摇曳。 “喂,韶云哥,你怎么样?”二胆子喊着说。他的脸上全是汗水和烟黑,流出的眼泪似乎也黑乎乎的,两只眼睛惊惶地眨巴着,湿漉漉的头发黏成一团。 一股兴奋喜悦的激情油然涌上心头,这是多么巨大、多么有力的感情啊!随后,韶云感到左腿痛,便坐在地上对二胆子说: “腿好像崴了。” 二胆子摸摸韶云的腿,突然用力一拉,疼得像被猛抽了一鞭子。可是,儿分钟后,感觉疼痛感消失了许多,竟一瘸一拐地走到瘫坐在院子内看着小棚子发呆的妇人面前。 “你家的棚子怎么会着火呢?这是个杂物间和羊圈啊?”韶云把自己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那妇人正痴呆地看着面前烧成灰烬的棚子,而身后的一个声音让韶云彻底无语: “我怀疑是你们为了报复我,把屋子点着了,你们得赔偿我家的损失。”一脸倦意的张德缺不知道啥时候出现在院子了。而他的一句话把韶云的二胆子彻底地激怒了。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歹的张缺德!”二胆子一下子火冒三丈,直接开骂了。 第六十六章 交公粮 “走,二胆子,和这种人没得说。”韶云知道是张德缺家的棚子着火,一下子就明白了,注定是这个家伙牵羊回来后,在棚子里抽烟了,烟头掉在柴火堆里,人跑去睡觉,才引起的火灾。要不是他老婆起来的早,发现着火大喊大叫,惊动了韶云和二胆子救火,估计羊都被烧死在柴房里,弄不好油桶爆炸,连着他家的大房子都要遭殃。 而在整个着火过程中,他家住的比较孤,没有啥邻居过来帮忙,大清早的,也就韶云和二胆子跑过来救火。可想而知,他家的邻里关系有多么的糟糕。 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痴呆一样的妇人,韶云替她难过了一下,不再理会在后边叫嚣的张德缺,拉着二胆子出了院子,往家里走去。他俩浑身都脏兮兮的,脚还被崴着了,得回去洗洗。 池塘边,浮萍在水面上漂浮着,梨树下,韶云和二胆子浸泡在水里,彼此为对方搓着后背上的灰垢。 清凉得池水很快就把身上,被烟火熏黑得污垢泡洗的干干净净,两个人看着对方湿漉漉的头发,彼此嬉笑着,同时用手拍打着水面,把靠近的浮萍赶走。 洗完之后,二胆子爬上岸用手拉着韶云上岸,同时问道:“韶云哥,你的脚还疼吗?” “好多了,凉水浸泡了一会儿感觉不疼了。”上了岸的韶云擦拭完脚上的水回答着。 “你到我家吃早餐,下午的时候你要是没啥事情,再过来帮我把麦子收回家,过明个我要去粮站交公粮再把多余的麦子卖掉一部分。”韶云对二胆子说。 “我回家吃早饭了,衣服都湿透了,要换身衣服,下午再去麦场,明天你去镇上交公粮,我和你一起去,我最近回家也没啥事情。”二胆子很愿意和韶云待在一起。 韶云回家后,没有对母亲说起麦场上的事情,怕引起母亲的担忧。但母亲看到韶云的脚走路有点不适,还是产生的疑惑:“云儿,你的脚怎么啦?走路怎么这个样子?” “没事,就是崴脚了。”韶云心虚地回复着母亲。 换了衣服,吃了早餐,韶云就早早地回到麦场上,把堆积着的麦粒摊开晒太阳,看着满场金黄色的麦粒,韶云满意的回到树荫下,把带着的书拿在手上,乘着早上凉爽,开始朗读起来。 不甘寂寞的麻雀又成群结队地飞到麦场上,抢食着晒着的麦粒。正读到精彩处,抬头看见麻雀群,急忙起身大声地驱赶。 麻雀似乎想和韶云打游击战,这边韶云刚刚离开麦场,那边它们又飞了回来,这样三番五次,韶云总也没有空闲的时候,搞得急了,于是韶云就用木叉把挂着个袋子,竖起来放在麦场中间,风一吹,袋子随风呼啸摇摆,像个人的手背在摇动,麻雀被吓着了,不敢再来,韶云才安心地待在树阴凉下看书。 接近中午的时候,韶云将麦子翻了一遍。看看火热的太阳已经把麦粒晒的嘎嘣的,韶云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吃午饭,过了晌午,太阳稍微西下就可以把麦子收回家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把一桌子,香喷喷的饭菜准备好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了午饭。饭后韶云对母亲说:“妈,家里的麻袋还有没有?麦子再晒会就差不多了,我想把麦子装起来,明天早上去把公粮先交了,别人家差不多都交完了,再交多一点看看能不能算点钱回来。” “里屋还有几个袋子,应该够了,待会我和你一起去装,明天交公粮,你一个人去也不成,要上粮仓跳板,袋子太重了,要不让你姐跟你去帮着抬袋子。”母亲担心韶云自己去交公粮会很吃力,就建议着。 “妈,你不用去麦场了,我约了二胆子帮忙,晚上做几个菜,让他在家吃饭,明天去交公粮,我让他跟我去,姐就不要去了,地里还有活呢,我们两个能成。”韶云把自己的想法对母亲说了,解除了母亲的忧虑。 “那就谢谢人家二胆子,晚上我去买点肉回来,再给你们两买点酒,不能亏了人家。”母亲一听说二胆子来家帮忙,就想着晚上弄些好吃的款待他。 午后的太阳稍微减弱了许多温度,韶云早早地扛着一捆麻袋来到麦场上。树下阴凉处,二胆子已经坐在那里等韶云了。 “韶云哥,你来了,刚才那些个麻雀又偷吃麦粒了,你弄的那个假人被风吹到了,我刚来的时候,好大一群麻雀。要是有个弹弓就好了,一弹弓下去,起码要打好几只,烤着吃可香了。”二胆子招呼着韶云。 “二胆子,你这么早啊,怎么不在家多睡一会儿,昨天晚上也没有睡好。那些麻雀是挺讨厌的,我上午赶了好几次,马上就把麦子收起来了。想吃也没得吃了。” “现在就收,那我先把麦粒推到一起。”二胆子说完就起身忙着去拿木掀开始干了起来。 两个人很快就把麦场上的麦子拢到一起,足足装了八麻袋,才装完,韶云用封口绳把袋子封好,装上板车,收拾完麦场上的工具,就往回拉。 麦子拉回家后,韶云的母亲招呼着二胆子,在堂屋歇着,喝茶。晚饭很快就做好了,厨房不大,菜不多,但韶云的母亲还是尽其所能,做了一桌子好吃的饭菜。院子中。枣树下已经收拾的干净利索,一张桌子摆着,二胆子和韶云坐在桌子边喝茶聊天。 美味的粉丝烧肉,白菜豆腐,加上四季豆炒青椒,一盘花生米,烫了个菠菜,凉拌个黄瓜,韶云把冰啤酒开着,和二胆子喝了起来。 “这菜太好吃了,比我妈做的好吃,大妈你也来吃,别忙乎了。”二胆子非常喜欢吃韶云家的饭菜,总觉着比自己家的有味。 “喜欢就多吃点,这两天给我家干活辛苦了,多吃多喝点,以后只要喜欢就来家里吃。”韶云的母亲也挺喜欢憨厚的二胆子,招呼着他吃菜。 晚风有些凉爽,二胆子和韶云喝了好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聊着明天去交公粮,二胆子说道:“韶云哥,上次我跟我爸去交过公粮,那粮管所的人可讨厌了,要是粮食没晒干,他就不收,还要拉出来晒,人可多了,排队都要老半天,明早要早去不然排不上队。” “嗯,是要早一点,我还是几年前跟着去过粮管所,那地方没有树阴凉,到中午热的很。”韶云也回想起父亲活着的时候,自己也跟着去交过公粮,如今却要自己独立完成交粮,对韶云来说也是个不小的锻炼。 第二天早上,天刚刚放亮,韶云和二胆子拉着一板车的粮食,带着水壶就出发了,他们要赶早到镇粮管所去交公粮。 到镇上,粮管所的排房边的马路上已经排了好长一个交粮食的队伍,看来有的人还是来的早。 韶云和二胆子把板车排在队伍的后边,用毛巾擦着头上的汗水,拿出水壶喝着水,耐心地等待粮管所的工作人员上班。 太阳渐渐地冒出来了,韶云的板车后边陆陆续续又来了好多交粮食的农户。八、九点钟的时候,地球像是要烧着似的,火辣的太阳开始烘烤着大地,粮站边上一棵树都没有,两边的排房墙上,还残留着白底红字的语录。在檐下,站着满脸大汗等着交公粮的人。许多陌生人手里拿着草帽,一边扇着,一边埋怨,在这种天气,其实屋檐下和太阳底下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心里觉得好受些,虽然收成不错,但脸上好像没有看到喜悦,即使排到自己交公粮的时候,也要看粮管所那些人的脸色,一个不好,就白排了半天,还要到边上找空地重新晒粮食。韶云和二胆子把头上的草帽拿在手上,不停地煽着想给自己的脸上降降温。 正在这时前面的队伍有吵闹声响起,“快点,别磨叽了,一人交2块钱,快点,不然开磅秤,我让你今天交不成。” 循着声音,韶云和二胆子往前边望去,在队伍的头部三个年轻人,脸遮在宽边帽下,正在和前边排队交公粮的几个农户要钱呢。 “谁规定交公粮还要交过磅费了,以前可没有听说过这事,我们交的是公粮又不是卖的私粮,那里有钱,吃早饭的钱都没有,这钱不能给。”排头的一个农户大声地争辩着,跟着的几个人也异口同声地应和着。 “不给,是,那就别怪我了,后边的谁交了谁先到前边来,这磅秤是我大哥管着,待会上班了,交费的先过磅,不交的到后边去。”一个胖胖的青年扬着手里的秤砣,对队伍中的农人喊着。 “这是谁家的道理,我天没亮就来排队了,凭啥?你这还有没有王法了,我要告你去!”排头的农人一听胖胖的青年要他到后边去,立马就不干了,和他吵了起来。 “我就是理,不交钱就到后边去,兄弟们把他的车子拉一边去,我看谁不交费,麻利滴,快上班点了。”胖胖的青年指挥两个手下,要把排头农户的板车往后拉。这下排队头的农户不干了,阻挡着两个青年挪动他的车子,而在车边上农户的女儿也紧紧地拉着绳子,不让两个青年动板车。 第六十七章 胆怯的退去 后边排队的农户,看着蛮狠的三个人,都不敢再插嘴,有的迫于压力想花钱消灾,同时也有个别人想早些交完粮回家,这大热天的真不是人待的地方。看着有人掏钱出来,胖胖的年轻人有些得意地说:“别怪我没提醒你们,乖乖地交了,谁交谁先过磅,排队没啥用,这事儿我说了算,我说你们俩能不能快点把那个不交费的弄一边去。”胖胖的青年好像失去了耐心。 吵闹声已经把后边排队的农户都惊扰了,太阳正热,场面更哄闹,韶云和二胆子对视了一眼,决定到前头去看看怎么回事,韶云的前面有十几个人的板车,一个挨着一个排着,大家都挤到前面想看个究竟。 排头的农户被两个年轻人拉扯着,眼看车子就要被挪开,而挡在车把边的女儿,被一个青年用力一扯,一下子跌倒在车把边,发出痛苦的哎吆声。 韶云和二胆子挤到跟前,一听声音,心里咯噔一下,怎么这么熟悉,“香草!”韶云挤到车把边,随手拉起地上的人。 “韶云。”被拉起的人一声惊呼,好像抓到了救命草一样。 “住手!”拉起香草后的韶云大喊一声,把两个青年人吓住了,停下拉车的手看着挤进来的年轻人。 “你谁呀?交公粮的后边去。别搅和事!”胖胖的青年听到韶云的喊声,严厉地说道。 “别管我是谁?你们这是干什么,人家排的好好的队,凭啥要把车子挪走?你们凭啥要收过磅费?那个文件规定的,拿出来看看?”韶云不卑不亢,一看排头的是香草和他爸的交粮板车,他觉得不帮也得帮。 “呦吼,那冒出来的傻缺,还文件规定呢,告诉你,今天负责过磅的是我虎哥,打今个开始谁来交公粮都的交过磅费,这就是规定,你别在这捣乱,不然没你好果子吃,走开!”胖胖的青年一看韶云的架势是要管闲事,于是搬出今天粮管所过磅的司磅员虎哥来压场,想让韶云知难而退。 “爸,韶云,要不给他们钱算了,不然那个什么虎哥上班了,也不会让我们过磅的。”被韶云拉起来的香草,看着胖胖的青年和他的两个帮手,怕她爸和韶云吃亏就轻声地对她爸和韶云说道。 “这钱交的不明不白的,这不是欺负人吗,哪有交公粮还要交过磅费的,明显的是欺负农户。”韶云知道香草的顾虑,但理智告诉他,这钱不能交。 “我们村的公粮基本上都交完了,哪有听说要交过磅费的,早上出门也没带钱啊,起早来就是想赶早交了回家吃饭的,早饭都没吃就出来了。”香草的爸虽然看着是个老实人,但也不是被人欺负不吭气的人。 三个人说话的时候,边上的胖胖青年不乐意了,“整明白没有,现在交钱就不动你车,等下就晚了,让后边交钱的到前边来。”翻着怪眼对韶云和香草父女说着。 胖青年和两个小弟,难得有今天这样的机会,一般交公粮是不准许收费用的,粮站工作人员最多收几包烟,那都是农户为了讨好工作人员主动送的好处,交粮的人一般要拍拍粮站工作人员的马屁,要是他说不好的话,就得拉回去再晒几天再过来。 而这样明目张胆的地收费还是头一回,其实胖青年和他的两个小弟都不是粮管所的工作人员,只是他靠着关系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举动。那个虎哥是他们嘴里的今天当班的司磅员。所以他们提前拿到秤砣,是经过那个叫虎哥的工作人员默许了的。如果在粮管所的工作人员上班前他们搞不定,那上班后就不敢再收费了,那要是被人举报了,粮管所的工作人员要被处罚的,所以看排头的农户不交费,而上班时间已经临近了,胖胖的青年有些着急了,言语恐吓威逼利诱都来了。但韶云不吃那一套,他知道这几个人根本不是粮管所的工作人员。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就能听出来。 “今天这个钱就是不能交,谁也别想把排好的队弄乱了,先来后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要等工作人员上班找他们的领导问问,谁要求收费的,把文件给我们看。”韶云大声地对着三个年轻人说,同时准备好了,他们再来拉板车,就阻止他们。二胆子也挤进了人圈里,听到韶云在打抱不平,看看韶云身边的香草一下子明白了。 “对,谁也别动这板车,韶云哥的话就是我们大家的意见!”二胆子有意裸露出小褂下的腹肌,坚决地站在韶云的身边。 收不到钱,胖胖的青年本来很不爽,又看见有人起哄知道再拖下去,工作人员上班了,外快就捞不到了。大声威胁着:“反了天了你们,兄弟们把他两和车子弄过去,看他敢和虎哥作对,等会虎哥来了,非整死你不可。”话音一落,胖胖青年手下的两个年轻人,开始往韶云和二胆子走来。 韶云眯着眼睛看着走过来的年轻人,“太可恶了,上面就没人管你们吗?那就让我来教训一下你。”韶云一出手就扭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把他扭的吃痛,哎呦,哎呦地叫着半蹲着身子以缓解手上的疼痛。 二胆子一肩膀撞过去,像个推土机一样,另外一个想过来推搡他的年轻人被撞翻在地,手支撑着地面哎呦的叫着,屁股被热辣辣的地面烫的直叫。 看着两个手下一上来就败下阵来,胖胖的青年,胖脸抖动了几下,不淡定了。“小子,你等着,待会有你好看的。”虽然叫嚣着,自己却不敢上前。 周围的农户看着,都替韶云和二胆子担心,“小伙子,你们还是走,这伙人惹不起,待会公粮就不好交了。”怕事的农户连忙说道。 韶云对好意的农户摆摆手,“叔叔伯伯们,大家不要怕,这个收费本来就不合理,我不相信粮管所会没有人管,我就在这等着看,有什么人不让我们交公粮。” 胖胖的青年看韶云不怕威胁,心里也没了底。 正在这时,从粮管所的大铁门里走出三个人,应该是今天当值的工作人员,胖胖的青年一看,急忙紧跑几步去迎接着从里边出来的一个青年,然后在耳边耳语了几句,还不时地回头看着韶云这边。 高个子,大块头青年往韶云这边走来,后边跟着胖胖的青年,直到走近排头的板车前才停了下来,推了推头上的工作帽,脸色不善地问道:“是谁在这里捣乱的,怎么不按规矩来?怎么这么不给我虎爷的面子?”大块头说着话,抬头看见韶云和二胆子。本来很寒冷的脸色更寒了。 “是你们俩,老同学,地球真他妈的小,哪里都能遇着你!”大块头看着韶云说出来的话让胖胖的青年一阵愣神。 “赖皮虎?原来你就是他们嘴里的虎哥,也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怎么乱收费的主意是你出的,欺压善良,怂恿手下找农户的麻烦,你很厉害啊,你咋跑这了?粮管所怎么会让你来干这工作,不会是走后门的?”韶云看那帽檐下的那张大脸,一下子就认出了,是小学的同学虎子,因为静茹,韶云和虎子打过架,韶云头上的疤还是他拿球砸破的,但在争斗中,虎子被韶云打服了,现在再看见韶云心里的阴影还在,虽然好几年过去了,但惧怕的心理和恨意还在。 “我咋工作的你管得着吗?我又没有收费,他们也不是我的手下,别乱说,要交公粮就快点,上班了。”虎子被韶云几句话说到痛处,怕引起粮管所领导的注意,赶紧打岔,想把韶云的质问糊弄过去。 韶云淡淡地看着虎子,不卑不亢,自从虎子出现之后,韶云就知道,这家伙不是啥好鸟,但他也不再担心,因为虎子是手下败将。那种自信和上位者的气势一下子就把虎子给镇住了。 胖胖的青年跟在身后,一看自己的老大虎哥都怂了,那里还认不清形式,赶紧把手里的秤砣交给虎子,胆怯和害怕在心里滋生着,灰溜溜的带着两个手下悄悄地溜走了。 香草看见虎子过来知道事情不会闹大了,毕竟大家都是小学同学。这时候一个手拿钢钎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开始检验排在前面的香草家的麦子。 粮管所收购粮食,第一道工序是验收。粮站工作人员用一个中间带凹槽的长钢钎,在每个粮袋上插一下再抽出,钢钎会带出一些粮食,工作人员只需放几粒在嘴里咬一下,便知粮食的干燥度如何了。 那似钢钎又似刺刀的东西往袋里刺进去,那拿捏的腔调有点像小儿书里的日本鬼子,因为那刺刀中间有个槽,拉出来时,槽里带出了些麦粒,他熟练的往手里倒了出来,拿几颗塞到嘴里,咯吱咯吱的咬咬,香草和韶云开始其实是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也不关心这些,香草的爸爸认真的看着,因为他怕麦子被退回去。那样就白等了半天,还要折腾着重新晾晒麦子。 担心的神色在香草爸爸的眼中,比起面对刚才来收费的人要紧张的多,因为大权在检验人员的手里。 “合格,过磅!”检验员吼了一嗓子开始检验下一家。 香草和她爸爸紧张的心放了下来,开始抬麦子过磅,站在车边的人大部分都回到了自己的车子上,韶云让二胆子先回车上去,自己弯腰帮着香草的爸爸抬袋子。 一板车的麦子很快过完了磅秤,需要把麻袋里的麦子倒进粮仓里。看着香草弱小的身体,本来打算回去的韶云,还是扛起来麻袋,帮着她爸运麦子。 粮站工作人员一边神气的叼着大前门香烟,一边拨拉着算盘,一把木椅子坐在磅秤旁,虎子狐假虎威地看管着磅秤,帮着拿陀过磅,其实他只是工作人员的辅助员。 椅子边立着把特大油布太阳伞,那个神气劲,活脱脱旧社会地主那形态,不过来交粮的人一般还都要拍拍他们的马屁,他说好就好,他说不好就要你退回去晒个两三天再来,那可就麻烦了。 第六十八章 季小青的邀请 “快点!快点!我们早些收完,早些下班吃饭,这么热的天。”工作人员一边叫着,一边擦着汗,农户把袋子搬好,来不及擦汗,先给工作人员递了根烟,那工作人员一边打着哈哈,顺手接过香烟放在磅秤上的账本边,那里已经放了不少香烟了,不过放得还算整齐。 韶云帮着香草家运完麦子,在香草的感激声中,擦着汗回到自己的板车前,二胆子已经把车挪到靠近磅秤的位置了,眼瞅着就快临到自己交公粮了。 这时那个拿钢钎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一钢钎下去,把麻袋戳来老大一个洞,钢钎抽回去后,麦粒还顺着洞眼往外漏,韶云赶紧拿纸团去堵,而抽检的人员随手又在不同的袋子上戳了几下,嘴里咬着麦粒,感受着麦子的干湿程度。 二胆子看他连续戳了几下,忍不住说道:“都一个样的,一麦场上晒的,戳一袋子就行了,每个袋子都戳个洞,麦子流出来了,都堵不住。” 见二胆子嘟哝着,检验员翻着眼睛看了看,随手又扎了一下,好像就是故意的。 “谁知道你会不会做假啊,验收不苛刻可不行,如果让没晒干的麦子进了仓库,就会发霉,影响全仓库的粮食。我担不起这个责任!”检验员冒出一句话把二胆子想说的话给堵了回去。 韶云赶忙上前,陪着笑脸:“没事,你只管查,我的粮食都晒的很干了,绝对没有掺假,我兄弟不会说话,你别介意。” “嗯,合格,过磅!”那呆板的声音重新响起。 检验合格后,韶云和二胆子把一袋袋粮食搬到磅秤上,虎子看着韶云,一袋粮食一下子就搬了下来,力气和他那身体有点不对称,心里暗暗吃惊,这家伙,又长本事了,看来自己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 他不敢怠慢,老老实实地给韶云的粮食过完磅,本来想撺掇着记账员给韶云出点难题,但看着韶云严肃的脸色,还是忍住了。 韶云把粮食扛进粮仓,倒进上面的粮库里,因为粮食堆得很高,要用木板搭桥才能够上去,走在高高软软的跳板上,肩膀上还扛着麻袋,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下去,那可是需要定力和体力的,二胆子和韶云稳稳地运完了八袋麦子,才算完事。虎子远远地看着,心里更加确定这两个家伙,比以前更难对付,看来只能忍着了。 交完公粮的所有农户,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个收条,推着平板车,收好自己的绳子,交公粮的农户有些小孩跟在大人的后面,总希望大人能为他买根棒冰,但总是失望,因为那时交粮是没有钱的,只有多交的部分才会返回一部分钱款。一般家里的大人能花五分钱买碗冰水给孩子喝就是不错的了。 拿到收条,韶云和二胆子走在出粮站的路上,见二胆子满身的汗水,韶云把水壶递给他,让他喝了几口解渴。 出了大门,走到中学的那条路上,看见一个小店前有卖夏日冷饮的,韶云很想给二胆子买杯冰水,正准备到小店询问,抬头,店里面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季小青,你怎么在这里?”韶云带着惊讶往店里的季小青喊着。 “韶云,是你?”季小青更是没有想到会遇见韶云,前两天她还在思维和梦中想到过韶云和他的假期生活,没想到,就突然见着了。 季小青柔和的脸上尽是笑意,月牙白色的褂子配着蓝色的夏裤,笑脸上露出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如水一样纯净;鼻子十分标致,嘴如樱桃般小巧,长长的一头黑色秀发犹如瀑布垂下,精致的脸蛋上不施粉黛,却美得淡雅脱俗,夏季的酷热并没有让季小青减去一丝的热情,她用火辣辣的眼睛看着韶云。 “韶云,快过来这里,我请你喝冰水。”看见满身是汗,头遮在太阳草帽下的韶云,季小青热情地喊着。 正准备买冰水的韶云眼底闪过一丝惊喜和无奈,这个假期,季小青是他遇见的第二个同学,刚刚在粮站才和香草告别。 “我自己买,我还有发小一起,季小青你怎么会在这里?”走进店里,韶云对热情的季小青说道。 “说的啥话啊,尽管把你那发小叫过来一起喝,天气热,多喝点,这是我表姐开的小店,我刚好没事给她照看一下店铺。假期哪里都没有去,你还好?看你拉着车子是从粮站出来吗?我看见好多交公粮的人。你也交公粮来啦?”季小青一边回答着韶云的问话,一边开了两瓶冰汽水,递给韶云。 “我刚刚交完公粮,假期一直干农活呢,书都没有时间看。” 韶云接过冰水,应着季小青的问话,随后回头招呼着二胆子一起进店喝冰水,一瓶冰水下肚,仿佛从头凉爽到心里,韶云感激地看着季小青。 “再喝,这多呢,我请客。”季小青看向韶云的眼睛带着期待的光芒,她看韶云热成那样,心里一阵紧张,生怕韶云热中暑。 “喝好了,二胆子你还喝不?”韶云看二胆子把水喝完问道。 “够了,真爽。”二胆子抹着嘴巴,同时用眼睛打量着韶云和季小青。 “韶云,天快中午了,到我家吃午饭,我爸爸妈妈都出差了,就我在家,我让表姐给我烧菜,你和你发小就到我家吃饭去?”看韶云喝完水,季小青发出了邀请。 自从放暑假以后,季小青那里都没有去,爸爸忙着开会、出差,从来不关心季小青的假期生活,妈妈除了给学生补课,就是外出学习培训,也不问她怎么安排假期生活。 她呆在家里除了看书本读小说,没有别的事情可干,好在表姐在学校的大门口开了个小店,夏天卖点水和零食,她闲的时候就跑店里给她看店打发时间。 在百无聊赖中季小青每天记着日记,数着放假的时间,把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困惑都记录在笔记本上。 不知不觉,季小青陷入一种嫌恶做任何事情的状态中,即使看小说都不行。她只想呆着,漫无目的地遐想。突然就把心目中的同学一个一个地过着,总有一个影子时不时地蹦到脑海里,让她无所适从,这个影子就是韶云。 她开始写诗,写她不擅长的诗词,隐晦地表达对韶云的思念之情。她想到了钱虹虹和韶云的情感和关系,她写日记把自己的情感毫无保留地写在日记里。她把笔记本藏在枕头下边,生怕父母发现她内心的秘密。 她在子虚乌有的世界里,一任思想的触角肆意伸展。思绪飘去哪儿,停留在何处,她皆听之任之。她在梦中去见着韶云,看见他在土地上干活,太阳下赤露着上身,晒的黑黑的皮肤泛着光亮,她心疼地想用手去触摸,醒来原来是一个梦境。 她羞涩地笑着,她渴望假期早些结束,就能上学校,就能和韶云在一个班级上课了,她庆幸自己和韶云的选择是一样的。 她的表姐喊她帮忙去看店子,她匆忙地答应着,随手把笔记本放在床头上,到了店铺后,没多大一会儿,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她太大意了。 猛然意识到日记本正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不禁惶惶不安起来:“爸爸一定闲下来了,他会不会发现我的日记?会不会翻看?”季小青忧心忡忡,但什么补救办法都没有了,于是只好安慰自己:“管他呢,也好,详细地了解我之所想,我之所行,也不失为一桩好事。平时只顾自己的工作,开不完的会,应酬不完的饭局。从来不关心女儿的心事,我都长大了,以后如果真有什么事情,省得我向他解释。毕竟是自己爸爸,至多又挨一顿臭骂,别出声就是。” 内心焦虑着,好不容易等到表姐进货回来,她迫不及待地往家里赶,匆匆赶到家,进门就发现,那本嫩绿色封面的精美日记,正乖乖地呆在父亲颤抖着的双手里。 “日记本啊日记本,你为什么不替我说话?惹我爸爸痛心、难受,你为什么不解释一下?难道你的主人我真的理亏了吗?”看着痛心到了极点的父亲,季小青为搪塞而准备的笑脸消失了。 她想起面对班主任老师时的那种心态,再次悟出一个道理:“在真正严肃的问题上,在真正认真负责的人面前,为了敷衍了事而生出的笑脸,不仅起不了作用,而且是一种可恶的表现。它恰恰说明你心虚、理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季小青的脸色也阴沉下来。 “坐这儿来。”季小青的爸爸指着身旁的一张凳子沉痛地说,季小青顺从地坐下。 “小青啊,爸爸来问你,你将来究竟打算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对自己的学业有何打算?你不会告诉我现在高中时期就想着早恋了?在情感这个问题上,爸爸的观点就是,上个好大学,以后找个门当户对的大学生,这是爸爸最基本的要求。平时对你的关心和关注不够,爸爸检讨,但没有上大学之前不准谈情感,交朋友,好好学习才是你的职责。”季小青爸爸这样的谈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但他的严肃还是让季小青的内心不适应。 第六十九章 憋着 季小青对爸爸许下过诺言,认真读书,如今似乎辜负了爸爸的信任,也辜负了爸爸全部的愿望,她只能任凭良心谴责,默默地听爸爸的训诫和教诲。 “爸爸并不是一个野蛮无理的人。道理都讲给你听了。你想想,别人谈恋爱,或者你有喜欢的人都是不理智的。不关什么事?你都把这些记在日记本上,你的日记本就是写这些乱七八糟的情感类的东西啊?爸爸和你说了,人的精力有限。你再想想,一天十二个小时,吃三餐饭一个多小时,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写一篇日记一个小时,写一首诗又一、两个小时,你还要看大本大本的小说,还要去管别人的闲事,你哪里来的时间学习?我问你,你哪里来时间学习?你还有精力学习吗?何况,你还小,思维不成熟,你现在还没有能力管住那些事情!” 季小青的爸爸越说越来劲,似乎在做着政府工作报告似的,搭着的二郎腿,背靠在椅子上。因为痛心、失望、焦虑、无奈,气出得很粗,大腹便便的肚皮也随着一起一伏。 季小青无比的内疚,她的心也被一点、一点地蚕食着。她知道自己的那点心思被爸爸看偏了。他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理解问题,没有考虑过一个豆蔻年华的女生特有的情感和心情。 父女俩的矛盾被季小青的沉默慢慢地化解着,她在心里默念着,以后一定不能让爸爸妈妈看见自己的日记本,她要隐藏自己的情感和内心世界。 韶云的出现,让最近非常郁闷的季小青一下子就开朗了,她的情感在憋闷中得到释放,刚好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她非常想和韶云单独在一起,哪怕是啥都不说就这么看着他,内心也是舒服的。 “季小青,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和发小一会儿就能到家,家里预备饭菜了,下午还有农活要干。要是你有空可以到乡下去玩,有西瓜可以吃了。”韶云婉言谢绝了季小青的邀请,虽然知道她是真心实意地邀请自己,毕竟她的爸爸妈妈不在家,去她家吃饭有些不妥。 听到韶云的话,季小青内心一下子很失落。她知道韶云有所顾忌,不会跟自己回家去吃饭,自己也没有单独和他相处的时间,心里很想听从韶云的话,跑乡下去玩耍,疯狂一回,但她只能想想,她不敢违背爸爸妈妈的话,她只能在家呆着看书做作业。所有的奢望都得憋着。 眼见着韶云要走了,季小青突然有些不舍,看着整理好遮阳帽的韶云那略显黝黑的胳膊和脸颊,内心挣扎着,随手又拿起两瓶冰水装在袋子里,交到韶云的手上说:“把这个带上,路上喝,要是有空再来镇上,就到店里来玩。” “不要了,这店是你表姐的,我给你钱又不要,这都有本钱管着呢。”韶云不想让季小青再破费。 “没事,我一天看店也要喝几瓶,我给她钱,你拿着。”季小青坚持着,硬是把韶云的手推了回去。 看看季小青,韶云张张嘴没有再说话,拿着袋子和二胆子走出店门,回头又说了一句:“谢谢啊,再见!” 看着拉起板车,在太阳下走去的韶云,季小青靠在店门边上,阵阵发愣。她不舍的依恋已经在内心滋生了。 这时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模样的女人,从店铺的后面转出来,瞟了一眼发愣的季小青,拍拍她的肩膀,“楞啥呢,小青,魂丢了?” “噢,表姐你回来了,我没看啥,我得回去了,刚才有四瓶水,回头我给钱。”季小青见表姐回来了,从精神恍惚的思维中惊醒过来。 “说什么话,喝就喝了,不要你钱,你给姐看店,还要付你工钱呢。”季小青的表姐也不问缘由,就对季小青说。 这是一个着装比较时髦的女性,定制的淡黄色套装,宽松而凉爽,一张好看的瓜子脸,眉如远黛,眸似秋水,不仅肤白貌美,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凹凸有致,魅力十足。高高挽起的头发,戴着一顶女士宽檐帽,眉眼间尽是柔和的笑意,走起路来如弱柳扶风,整个人散发着柔美文静的气质,这是一个淮河水岸孕育的文雅美女,娴静端庄说起话来柔声细语,一点也没有做生意人的那种市侩。 季小青的表姐在镇上开小店没有多久,许多时候都是一个人进货,她刚结了婚,还没有孩子,到镇上做生意也是为了将来的生活,和未出世的孩子上学着想,离学校比较近。又有季小青一家在附近,许多时候有个照应。 看表姐根本没有再多问什么,季小青露出好看的笑容,和她打了一声招呼就急匆匆地回家,她要写一篇日记,把今天的心情写下来。 回到家,饭也懒得做,就从枕头下边拿出日记本,趴在床头,陷入自己的世界里。暑假记事:太阳和我的心一样明亮耀眼,你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是我梦中见着的模样,没有笑容,没有太多的言语,你是否从痛苦中走出来,是否能感触到我的情意。我用心耕种着心灵的土地,和你耕耘着你家乡的土地一样,有快乐也有痛苦,有期盼也有失落。 我心里的这块土地,已经是杂草丛生,荆棘满地。但是现在,我要耕种它。锄杂草,汗水淋淋;砍荆棘,伤痛难忍。但遇见你将是我生命的转折点,是情感的归属地。你的目光躲闪着我,或许你所有的情谊都是迟钝的,望着你消失的背影,忽然很想追上去,但又能做什么呢,你的心不在我身上,或许你的苦难让你变得麻木,但我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地去追寻你的影子。 季小青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你是什么身份,而在于你做了什么,如果喜欢一个人,情感就会自然而然地牵挂着,有时候让自己无所适从。她希望,不管将来身处何方都能平复自己的一颗心。花季的女孩是敏感的也是多愁善感的,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会变得更加柔弱。会敏感对方说的每句话,在情感中会变得盲目,有时候甚至会丧失自我。 其实季小青不明白的是,自己是不是想恋爱了。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有的爱情能够让人有更多的动力向前,但有的爱情也会让人深陷迷茫。在爱情中享受着对方带来的感动,也一边忍受着爱情带给自己的伤痛。 她清楚自己没有恋爱,即使心动,也得憋着。季小青和钱虹虹的不同之处,就是心思比较缜密,理性大于感性。她在严格的家教中比较自律,在父母面前,一直适应着生存,抗压能力强,做乖乖女的思维左右着自己。虽然在某一刻也会彻底暴露天性,释放自我,但回归理智的时候也快乐,从来不会让父母操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想自己囚禁在自我的空间了,年轻的生命本来就存在着一股不可抗拒的生命活力需要释放。偶然疯狂一下也是必然,每每在这个时候,她的性格就更加的驱使着她完成自我的改版。这也是钱虹虹那种优柔寡断没法比拟的。 闲下来的时候,季小青时常想着钱虹虹和韶云两个人,她总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出她们可能彼此有情意的一些细节,比如韶云有事情,钱虹虹就紧张,会不知不觉中对她吐露心声。而在钱虹虹有事情的时候,若是韶云知道了,也会莫名的紧张,想着去关心呵护,她觉着这就是一种情感的依存,有时候她非常嫉妒钱虹虹,有那么个好同桌。而自己怎么就碰不见一个全身心都在自己身上的男生,哪怕是一个特别的眼神,她也能够读懂对方的心灵。而特殊的感觉也在不断地加深,自己竟然也会嫉妒钱虹虹,想起那一夜为他描绘的心形雨花石,不知道他珍藏着没有,会不会懂自己的心。想着想着一下子就脸红了起来。 她为自己的行为和心思而害羞,她还没有对一个男孩子真正动过心思。韶云是唯一一个,但感觉上,他们之间还有不小的距离,先不比他和钱虹虹之间的默契,就是看自己的眼神,也没有看钱虹虹的热烈和柔和。在自己触碰到他的眼睛时,内心是激动和慌乱的,而感觉上他只是有点惊讶,并没有特别暗示着的惊喜和激动。 自己对他的依依不舍,难道他没有看出来,没有感触到吗?还是故意无视。其次身份的不同在许多方面还是有差异的,韶云摆脱不了在土地上煎熬的痛苦和日子,而自己待在舒适的家里,要啥父母就给啥,除了学习看书,基本上没有活可以做,日子的不同,让彼此的话题有了更多的距离感。无论情感的真实和真诚都无法改变这种出身带来的身份差距。 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憋的难受,自己能抛开一切,为了他,为了情感而放弃一切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她又想到钱虹虹或许也不能,在韶云没有真正地改变身份之前,都不敢去想,这就是一种矛盾和难受的根源。心快要憋炸了,却又无法释放的一种痛苦。 第七十章 被误会了 出了小店后,本打算和二胆子早些回家的韶云,抬眼瞥见新华书店还开着门,突然脚就挪不动了,他想到新华书店找一本书,就是在歌咏比赛的那段时间见到,某一篇文章中出现的书名:抗战着名诗人高兰的《哭亡女苏菲》。 “二胆子,我到新华书店去一下,你在那棵树荫下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回来。”韶云想着来镇上一次不容易,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一本书回去看,即使买不成看一下也能让自己枯燥的内心有一丝慰藉。就让二胆子在树荫下等自己,然后往新华书店的大门走去。 走进大门,抬眼望去,销售柜边正有几个顾客在选书,靠墙的书柜上摆满了各类书籍文报画册,而玻璃柜内还有许多种类繁杂的笔类,本子,文具类柜台也占据了一个角落。此时的新华书店内,看着没有上学时的热闹,现在是暑假期间,学生都回家了,新华书店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新华书店的营业员正在给三个顾客介绍手里的书籍,韶云进门后,瞥了一眼,没有惊动她们,默默地沿着书籍的柜台边,用眼睛搜寻着心目中的书籍名称。 女营业员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得体的职业装,戴着金丝边的眼镜,既斯文又秀气,柜台边的三名顾客都是学生模样,三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一个个子偏高但清瘦,另外两个小一点的都中等身材有点胖。三个女孩在全神贯注地听着营业员大姐姐在介绍手里的书籍,似乎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买。 “这本书真的不错,我读过了,太感人了,诗集里边,诗人对女儿苏菲的悼念形成的感情波涛,仿佛分成无数道细流,一齐流向埋葬女儿的那一座绿草萋迷的坟头。你买了绝对不会后悔的。”女营业员温柔的话语在三个女生耳边响起,而这句话同样吸引着韶云的注意力。 韶云在用眼睛浏览了一遍书柜,并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书籍,正失望的时候听到女营业员的话,一下子就意识到,她嘴里的苏菲难道就是自己想找的那本诗集里的苏菲?韶云往她们的销售柜台走去。 正在介绍书籍的女营业员,这时也发现了进来的韶云,急忙出声打着招呼:“欢迎光临!想买点什么?” 见营业员打招呼,三个女生也回过头看向韶云,见进来的人,带着土草帽,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已经汗湿了,脚上的鞋子也看不出颜色了。裸露的胳膊,肌肤黝黑发光,一下子就失去了兴趣,明显是一个乡下人。 “你好,请问一下,刚才你说到的苏菲,是那本高兰的诗歌,《哭亡女苏菲》吗?我正想找这本书呢?” 听到韶云的话,女营业员还没有回答,柜台边上一个略胖的女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就你也知道苏菲?难道你读过书?不是种地的农民?” “就是,你不会听到别人说苏菲你就说是苏菲,另外一个胖胖的女生也带着怀疑的声调在边上帮腔道。” 韶云没有得到营业员的回答,反而招来两个女生的质疑,神情一冷,道:“是的,我是个乡下农民,种地的,还来交公粮了,但我知道苏菲和高兰的诗,不可以吗?” 见韶云的语气不是很友善,营业员赶忙言道:“我说的就是高兰的诗,《哭亡女苏菲》,你也读过他的诗?请问你要找这本书吗?” “正是,你能把书给我看一下吗?”韶云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女营业员回道。 “哝,就是我手里这本书,刚才我正给这三个同学介绍呢,既然你知道这本书,那我就不多说了,你先看下,如果喜欢就把它买了,这本书店里就这一本了,不好进。”女营业员把手里拿着的书递给韶云说道。 韶云眼睛一亮,急忙接过书本,飞快地翻动着书页,映入眼帘是哭亡女苏菲,高兰几个大字,诗中的文字让韶云触目伤怀: 这个世界里,依旧是富贵的更为富贵。 贫穷的更为贫穷; 我最后的一点青春与温情, 又为你带进了黄土堆中! ---- 我写给你什么呢? 我一字一流泪! 一句一呜咽! 放下了笔,哭啊! 哭够了!再拿起笔来。 ---- 姗姗而来的是别人的春天, 鸟啼花发是别人的今年! 对东风我洒尽了哭女的泪, 向着云天, 我烧化了哭你的诗篇! ---- 小鱼!我的孩子, 你静静地安息! 夜更深, 露更寒, 旷野将卷来狂飙! 雷雨闪电将摇撼着千万重山! 我要走向风暴。 我已无所系恋, 孩子! 假如你听见有声音叩着你的墓穴! 那就是我最后的泪滴入了黄泉! 看到这里韶云一下子就沉浸在其中的悲痛里,仿佛被诗歌的情感抓走了灵魂。 看着韶云痴呆一样飞快地翻动着书页,其中一个略胖的女生看不下去了:“切,别装模作样了,读的懂吗?这本书可是我们凌兰姐看上的,正要买呢,别把书翻坏了。看你也不是来买书的,是来消遣的,不会是想引起我们的注意,才故意进书店的?告诉你啊,我们可都是镇上的,而且都是庙堂中心学校的毕业生,凌兰姐可是要进重点高中,一中读书的,就是我和甄雅也能上二中,我们才是来买书的。” 听到女孩这样说话,韶云抬起看了看她,心里想着,这个女生嘴巴真刻薄,不过有一点是说对了。今天的韶云身上确实没有带多少钱,因为是出来交公粮的,就带了几块钱的水钱,还是为了给自己帮忙的二胆子准备的。 进新华书店也是突发奇想,觉着来一次镇上不方便,才想进来看看,真要遇见合适的书,买的起就买,买不起就看看也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毕竟现在看书,以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强记一下还是没有问题的。 “杨紫,看你,干嘛说那么多话!”边上一直默不作声的高挑的女孩微微蹙眉,面带不快地开口说道。 略胖的女孩原来叫杨紫,她看看说话的高个子女生,也就是她嘴里的凌兰姐,不敢作声了。 韶云望着那个说话的女生,心里咯噔一下,这个女生给人眼睛一亮的感觉,清雅脱俗的气质,配着一身得体大方的裙妆,这还是韶云这个暑假,头一次见着女孩子穿裙子,碎花的连衣裙合体的搭配着她那修长的身材,绝美的侧颜,白皙如玉,眉目如画,长长的睫毛下一对美眸清澈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自有一股勾人心魄的魅力,往下是挺直的瑶鼻,柔嫩粉红的樱唇,韶云的心不由得一动,看她那说话间露出的一排白玉般的贝齿,和两个浅浅酒窝,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原地楞站了几秒之后,韶云才缓过神来,而看见韶云盯着凌兰的眼神,边上那个叫甄雅的胖女孩开口道:“嗨,发什么楞,你不会被凌兰姐的美貌惊傻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赶紧把手里的书拿过来,别弄脏了,凌兰姐要买的。” 说话的女孩姿色虽不如凌兰,但胜在打扮得青春时尚,妆容也很精致,第一眼看上去挺漂亮,就是有点不耐看,但出口的话语更伤人。 韶云回过眼神看了一眼这个叫甄雅的女孩,淡淡的说道:“不好意思,这书又不是你要买,我是从营业员手里接过来的,我是个农民种地的,但我也是庙堂中学毕业的,现在在一中读书,开学就高二了,刚好想找这本书,即使我现在不买,看看总是可以的,你说的凌兰姐确实比你好看,仅此而已。”说完话。韶云看了一下书籍的定价,要八块八毛钱,而韶云只有四元钱,今天定是买不成了,随手把书还给了营业员,说道:“不好意思,今天不买了,我看过了,这本书确实感染人,怀念过深,必生幻觉,诗人几乎不必有意去捕捉这种感觉,他是把它看作真实来描写的,这是诗人的心理现实。”韶云还回书籍的时候,对女营业员说着自己浏览诗集后的感触。 “啊,这位同学原来你是一中的学生,你说的真有见地,这本书我每次看完就落泪,1941年,高兰一家人贫病交加,而此时七岁的爱女苏菲身患重病,因无钱医治而夭亡,高兰伤心不已。次年,在纪念女儿去世一周年之际,诗人痛定思痛,挥泪写下了这首诗,绵绵无绝期的悲痛,化为心底的感情潜流,一旦涌向笔端,落在白纸上的竟是这么一句:你哪里去了呢?我的苏菲!看上去这似乎是诗人的明知故问,其实是因为爱女心切,诗人不忍心也不相信女儿真的会逝去。”女营业员好像找到了知音一样,滔滔不绝地对韶云说着诗集的感受,而拿在手里的书,似乎成了她的备课本一样,对面前的三个女孩都不管不顾了。 “哦,原来高兰创作《哭亡女苏菲》的背景是这样的,我还真不知道这么多,但我也写诗歌,能感触到他的情感和意境。”韶云从女营业员嘴里听见她对书籍的理解,知道她也爱好看书,并对诗歌感兴趣,看来在新华书店工作,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好书在卖出去之前还是可以浏览的。 第七十一章 我相信你 “你也写诗歌啊,真没有看出来。”女营业员一脸的惊奇,对韶云的感触又深刻了一些。 “嗨,姐姐,把你手里的书拿过来呀,我们买了。”看女营业员和这个看着就不顺眼的人聊得开心,杨紫有点不高兴,原来这个家伙还是一中的学生,但她怎么看都不相信,直到他说出对书籍的感触,内心才一阵紧张和慌乱,她打断了她们之间的对话,心里想着,是一中的学生又怎么样,一样是个买不起书的农民。 而此时的凌兰却被韶云和女营业员的对话,感染了,她一下子抬眼望着面前这个皮肤有点黑,无论相貌、还是穿着都平平无奇,走在大街上,会被女生当成空气的那种,没存在感的男孩,但在那草帽下那双睿智灵动的眼睛有着说不出的味道。 以她的眼力,一下子就判断出来,这个男生虽然是从农村出来的,但才华一定不简单,既是庙堂中学毕业的校友,又是一中将要去就读的高班的学长。凌兰打量着韶云,浓厚的兴趣和崇拜在心里暗暗滋生着。 “这位学长,刚才我的两位同学说话伤着你了,不好意思,我叫凌兰,我替她们向你道歉,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请问你叫啥名字,能认识一下吗?开学后我们就在一个学校读书了,你是学长,请多多关照。”凌兰突然很想结识一下眼前的男生。 “哦,没啥,你们镇上的人大多数都对乡下的人有偏见,这是常态,我叫韶云,高一一班,开学就上高二了,只有一个文科班。”韶云见凌兰很客气,完全不似杨紫和甄雅那种瞧不起乡下人的女孩,忍不住也想结识一下。 “我记住了,我也喜欢诗歌,这本书我就买回去阅读了,以后有机会和学长交流。”凌兰羞涩的笑了笑,知道韶云不买这本书了,就从营业员手里拿到那本书,然后从包包里拿出钱付款。 看见书被凌兰买走了,韶云想看也没有了机会,于是转身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准备回家。看来这本书再遇见一定要仔细的阅读一下,就是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再遇见,诗歌很长,韶云能记住的只有前边几页。 “喂,韶云学长等一下。”刚走出大门,来到马路上的韶云听见喊声停了下来。 回头看去,只见新华书店里的三个女孩从店里走出来,走在前面的凌兰正对前面的韶云喊着。 “有事?”韶云扭头问道。 “学长,我想了一下,这本书被我买下了,刚刚看你在店里似乎很在意这本书,我现在还不能完全读懂它,要不先借给你阅读,等开学了你再还给我,反正书是我的,晚一点读没关系,你读完了可以讲解给我听,我喜欢诗歌但还不会写,在店里听你说,你可以写诗歌,以后有机会,可以交流一下。”走到跟前的凌兰一口气把要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这位同学,可能你误会了,我确实是专门到书店找这本书的,既然你买去了,我就不想了,我已经看了几页,以后有机会再读完它,现在我还买不了。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就放心把书借给我,而你自己还没有阅读呢,不怕我骗了你的书?”虽然韶云很想接受凌兰的好意,但自己和她并不熟悉,不像那时候的钱虹虹是同桌,借书给他看一百个放心,知道韶云爱惜书,一般看完的书和没有动过的一样,不会被弄脏弄破。 “我相信学长,我知道你想看完这本书,就先借给你阅读。”凌兰用她那美丽的眼睛看着韶云,眼里充满了真诚和期待。 韶云看着凌兰的表情有心动的感觉,他在心里衡量着,其实他太想把这本书看完了,心里闹嚷嚷的。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我会爱惜你的新书的,看完了就还给你。但不知道如何还你?”韶云犹豫了片刻还是抵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把书接了过来。 “开学了,一中见着了再还给我,马上就开学了。我的通知书都下来了,到时候刚去一中读书,还要学长关照呢。”凌兰一双美眸看着韶云,见他接了自己的书,嫣然一笑回着韶云的问话。 “那好!凌兰学妹,谢谢你,开学了再见!”韶云道了一声谢,拿着书转身离去。 看着离去的韶云,那高挑的身影,凌兰的脸红了一下,怎么现在看着他那么的帅气呢。 “凌兰姐,你真把书借给他看啊,我怎么觉着他是骗人的呢,怎么看都是一种地的,你看他的胳膊晒黑的,哪像一中的学生啊。”杨紫和甄雅跟上来,杨紫在凌兰耳边说道。 “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中的学长,你还记得不,我们庙堂中学上届的学霸第一名好像就是叫韶云,只是那时候没在意看,现在他带着帽子,但背影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凌兰还在盯着远去的韶云的背影看,淡淡的语气却把杨紫和甄雅一下子给提醒了。 “我也想起来了,上届的前三名好像是韶云钱虹虹,季小青都考上一中了。”甄雅被凌兰提醒也一下子从记忆中想起来了。 “重名的人多着呢,我还是不相信他,就乡下农民一个,哪有你们说的是上届的学霸,晒的那么黑,一中的学生成绩那么好,家里的父母哪舍不得让他下地干活,晒太阳的。你看我们班的同学,也有乡下的,哪有晒成那样的。”杨紫还是不相信韶云是凌兰口中说的那个学霸。 在三个女生的议论声中,韶云早已走远了,从树荫下叫上二胆子,往家里赶去,肚子已经有点饿了。走在路上的韶云时不时地摸一下袋子里的书本,生怕弄丢了,他现在在赶路,虽然很想看但还是忍住了。 想着那个凌兰,韶云心里一暖,看来自己的母校庙堂中学,今年又有新同学上一中了。同时想到那两个把自己看着不识字的农民,而讥讽自己的杨紫和甄雅的女生,不禁摇了摇头,可能出生的优越让她们从骨子里看不起乡下人。 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人性的反馈。韶云承认看到凌兰的容颜,和清雅脱俗的气质,会有一丝心动的感觉。比起钱虹虹和季小青,凌兰的个子更高,更年轻。但也仅此而已,毕竟是两个层面的人,或许镇上的人天生都有一种优越感。 村子的尽头是张大爷的茅草房,不远处有一户带院子的人家,平时院子里静悄悄的,因为是在村子的尽头,很少能听到和村子里一样的喧闹声。这家人不是本地人,是外边姓氏迁居过来的,刚来的时候,院子里是很热闹的,时时有笑声和喊叫声传出来,还有歌声和弹琴声,房子里有人看见过好几个漂亮的女孩,不像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刚盖起的房子也和农村的土坯房不一样,外观漂亮,还有窗户,带玻璃的那种亮光闪闪。 窗户里的盆花绿影色彩斑斓,这家人中有一个老头,经常在院子里走动,他个头高高的,一条腿走路有点瘸,剃着光头上经常有一个黑色的大布巾缠在头上,上嘴唇留着一缕小胡须,硬硬的像一根根钢针一样向上翘着。他喜欢穿宽大的袍子,村里面的人都说他是个传教士,是信基督耶稣的,这家的女主人不经常露面,但总有人提到她时,用肮脏的字眼来形容,或许这是农村人的偏执和偏见,说她的人言语同样让她恶心,那只不过是一种幸灾乐祸而嫉妒的字眼。 这所院子里有一块茂密的草坪,显得僻静而荒凉,中间有一口打水的砖头砌的水井,井口上边有一个用两根柱子支撑着的井盖。 院子正对的正房有两个假窗的装饰,只有窗户的形状,里边是不透明的墙体,或者只是为了好看而特意弄的。 院子里有三个小男孩在玩耍,三个孩子的年龄都相差不到一岁,三兄弟很友好,一个孩子摔倒了,也会像其他人一样哈哈大笑,但那另外的两个人,一定会上前将他扶起来、他若是弄脏了手和膝盖,他们就用手帕擦他的手指和裤子,二哥却和蔼地说:“瞧你弄的! 他们从不对骂,也从不互相欺骗,他们三个人都很敏捷,有劲。有一次村里的一个大一点的男孩爬到院子外边的一棵树顶上,向他们吹口哨,他们一听到口哨声就站立了.然后,不慌不忙地聚到一块,一边瞅着那个男孩,一边商量着什么。 那个男孩以为他们三兄弟是想向他扔石块,就从树上溜下来,往口袋和怀里装满了石块,然后又爬到了树上。可是三兄弟却远远地离开了那棵树,跑往院子的另外一个角落去玩耍了,就把树上的那个男孩给忘了。这真叫那个男孩的内心有点不好受,但他又不想先向他们打仗,又过了一会儿工夫,有人从窗口喊他们:“孩子们,该回家啦!” 三兄弟就不慌不忙地俯首听命地走了,活像三只小鸡一样,排在队往家里走去。 有好几次,村里的那个男孩都坐在围墙外面的树上,等着三兄弟叫他一起玩,可是三兄弟却从来没有叫过。大男孩心里已经跟他们玩上了,有时竟是玩得那么入迷,甚至大喊大叫起来。这样,三兄弟一齐看着外边的大男孩,悄声说着什么,大男孩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就从树上重新爬了下来。悄悄地溜走了。 第七十二章 落井 这一天,三兄弟在院子里玩捉迷藏,轮到老二找,他站在院子拐角的地方,诚实地用手捂着眼睛,也不偷看,他的两个兄弟跑去躲藏了起来。哥哥迅速选一个地方爬进廊檐下,在一辆宽大的木板车下边藏着,小弟弟却张慌失措了,不停地绕着水井边乱跑,不知道躲到哪儿才好。 “一、二、三………”哥哥开始喊道。 小弟弟跑到了井台上,抓住了绳子,把脚放在了空水桶里,那个水桶哐当哐当地碰着井栏的墙壁,掉下去不见了。 看见那个缠得紧紧的绳索摇臂飞快地无声地旋转着,睁开眼睛的老二一下子愣住了,一个跳跃就到了井台边上,躲在板车下的老大听见喊声,也马上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一纵身,也跳到院子里的井边,老二一边手忙脚乱地用手去抓绳子,一边大声喊叫:“把手给我,掉到井里去了………” 正经过院子外边的韶云和二胆子吓了一跳,急忙放下板车,往院子里跑来,两个人同时跑到井台上.韶云用手抓住井绳,拼命地想往上拉,韶云的手摩擦得像火烧的一般,但老大已使劲抓住了井绳,这时二胆子也伸手拉着绳索往上拉水桶,那个老大一边拉一边嘱咐道:“请你轻轻地拉!” 很快地就把小孩给拉上来了,小孩也被吓环了;他右手指上流着血迹。腮帮子也给弄得乌七八黑的,腰部以下全都湿透了,脸色苍白,不过他却傻笑着,浑身打着哆嗦,眼睛睁的很大,一边微笑一边拉着长长的声音说:“我——怎么———就——掉下———去了……。” “你发疯了,你变傻了,你知道吗?”老二一边说着,一边抱着他,用手帕擦他脸上的血迹,韶云摸着小男孩的头,安慰他,别怕,早点回家换衣服。而老大皱着眉头说:“咱们回去,反正也瞒不住……” “你们会挨打吗?”韶云听老大说话,忍不住问。老大点点头。 “谢谢你们,你跑的真快。”听到老大这样说,韶云快乐地拍拍他的脑袋道:“在这井边玩耍要当心。” “咱们回去,不然他会着凉的,咱们就说他摔了一跤,掉到井里的事情就别提了。” “对,别提。”小弟弟浑身发抖战粟着,表示同意的说:“就说我掉到水洼里了,对?”他们三兄弟排着队像三只小鸭子走了。 望着回家的三兄弟,韶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调皮的事情,不由得想到,他们回去注定要被家里的大人打骂一顿了。 这家的三个孩子都不大,最大的才不到七岁,最小的四岁,他们的母亲是后妈,亲生母亲在两年前死了,老头取了个年轻的、但也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三兄弟在后娘面前是沉默寡言的,惧怕的。 最小的男孩时常问:“哥哥,亲娘还会回来吗?”老二坚定地点点头,你们等着瞧!她一定会好好的回来的!”而老大只是耸耸肩,说道:“既然死了,就不会回来了……” 老二急忙辩解到:“不会的,死人复活的事儿有过好多儿,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就连那些被剐成肉块的人,只要往他们身上洒一些圣水,就复活了,这种情况很多啊,人死了不是真的死了,不是耶稣上帝的意思,是巫师巫婆作弄的。” 三兄弟时常想着能回来的亲娘,只有大孩子知道,那是弟弟们的思念,有时候抓着黄雀儿,小弟弟就问:“这雀儿是来给亲娘传口信的吗?那还是把它放了,让它去告诉亲娘,我们想她早点回家。” 他的两个哥哥一声不吭地听着,老二紧绷着脸,抿着嘴唇,老大把胳膊支在膝盖上,探过身子,伸出另外一只胳膊勾着小弟弟的脖子。 时常三兄弟正在念叨亲娘的时候,就会有一个人,悄悄然地出现在他们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灰色的神甫一样的袍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还不回家?于是三个孩子立刻一声不吭从地上站起来,就回家了,像三只听话的小鸭仔。 到家的时候都不敢说话,有时,大家一声不响,仿佛都睡着了。而后娘总在孩子们面前讨论着,把其中一个小男孩送给人家,但三兄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后娘要这么做。 而三兄弟的父亲阴沉着脸到厨房里来了,头发乱逢逢的,面红耳赤,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他瘸着腿走坐到凳子上、用两只胳膊支着板凳,弯看腰,浑身在打哆嚓,咬着苍白的手指在三兄弟的亲娘的画像前跪了下来,同时上衣的衣襟搽脸上的泪,轻轻地然而热烈地说:“看在基督的份上,你就饶恕他们!发生这种事儿,谁也不想,你是一个人,再说又那么漂亮!饶了他们,反正谁都有罪……” 同时在胸脯前画着十字,说完往墙上一靠,瞅着后娘的脸,冷笑着,然后又抽抽搭搭的咕哝着说:“哎,是啊,当然是啊!那可不是?你什么人没饶恕过,你谁都饶恕过,嗨,你们这些人啊…” 他对她俯下身来,抓住她的肩背,摇晃着,一边低声说:“可是,上帝对什么都不饶恕,对不对?眼看都要饿死了,上帝还是要惩罚我们,让我们到老了也不平静,也捞不到欢乐!唉,你就记着我的话!我们非得当乞丐去,非活活饿死不可,非去当乞丐不可!” 然后三兄弟的后娘就握住他的双手,坐在他的身边,轻轻地小声笑了起来:“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当乞丐,这有什么可怕的!得啦,当乞丐就当乞丐。你呀,老头子,你在屋里坐着,我去给你沿街乞讨,一定有人会怜悯我们的,我们也不会饿死!你就别往这方面去想了。” 三兄弟的父亲忽然咧嘴笑了,像个小羊似的扭转了脖颈,搂过她的脖子将身子靠着她,显得自己既矮小又憔悴,抽抽搭搭地说:“唉,傻瓜,你这个有福气的傻瓜,你就剩下这么一个亲人了!你傻瓜,你倒对什么也不惋惜,可是你什么也不懂!你想想看:咱们是为了他们迁就了一辈子的活,我不是也作过孽吗?唉,哪怕现在稍微努力一点日子会好过一些的……”于是一家人都沉默了,三兄弟乖的像个小松鼠,不停第砸着眼睛看看瘸腿父亲,又看看脸色和缓的后娘。在厨房里只能听见碗筷的响声。 韶云和二胆子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母亲看见他们回来,急忙从厨房里走出来,帮着把板车上的袋子和物品收拾妥当,招呼韶云和二胆子到屋里洗手吃饭。 菜是热过的,母亲拿出水桶里边冰着的啤酒,给韶云和二胆说道:“不早了,都饿坏了,交公粮还顺利不?也没有几个菜,快些喝点酒吃饭。” “还好,人不是太多,亏是去得早,粮食也干,没有耽误检验,交完公粮还有多出得三百斤可以补差价,能拿回一部分钱,这个交粮凭证您先收好,到时候去大队部去算钱。您也一起吃,姐姐到那去了? “我们吃过了,你姐去弄麦秸秆了。你们两个快吃,我把凭证收着,开学前看看能不能算点钱回来。”母亲回应着。 吃了午饭,二胆子酒足饭饱,打着饱嗝说:“韶云哥,再有事情就叫我一声,我回家去了,有点喝太多。” 韶云送走了二胆子,拿着毛巾到池塘里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想起凌兰借的那本书,就拿起书本到池塘边,老梨树下的阴凉处,坐在树下,认真的看了起来。 一道细流似一面镜子,照见了诗人哭亡女的身影,或睹遗物而伤神,或恨自身而忏悔,或忆往事而凄怆,或思亡女而行动。 正是这些多角度多侧面的描写,使韶云看到诗人高兰对亡女刻骨铭心的怀念,同情之心油然而生。读着读着,泪水不由得从眼眶中流出。悲哀的泪眼和湿润的心随着诗文在和作者共鸣着,就在韶云耗费心思在阅读的时候,老梨树上一声雀子的叫声把他惊醒了。 一只喜鹊等在树梢上,正努力地啄食着树上结的梨子。每啄一次就抬起小脑袋喳喳叫一声,很快一个大鸭梨就被它啄食的差不多了,当然被它吃掉的部分不多,大部分都掉了下去,砸在梨树叶子上,最后滑落下去,正在梨树下看书的韶云,开始的时候,正沉浸在书籍的悲伤中的幻觉描写,诗人虽然用的是反问句式,他却宁信其真而不疑其假。在有些地方,诗人明知是假却又当真,并以此为基础直抒胸臆,在写给女儿苏菲盛殓时,诗人运用了一个细节描写,即因女儿爱写爱画,她妈妈在女儿遗体的右手放了一支铅笔,左手放了一卷白纸,这实在是悲伤过度的活着的人的聊以自慰。 一片雪花梨的碎片和水汁滴落在韶云的脸上,竟然有一滴水溅在书本上,韶云一下子就恼火了:“该死的,讨厌的鹊子,弄脏了我借阅的书籍,看我不把你打下来!”韶云捡起地上的土块,用力地抛向树上的喜鹊。但在茂密的树叶中只是砸在了树枝上,响动声把吃梨子的喜鹊吓跑了。但树上的梨子也掉落下来,砸在地上,摔得一滩碎末,到处都是甜甜的梨水。 第七十三章 默默地承受 看着飞远的喜鹊,还不停地喳喳叫着,韶云随即也就释然了,用衣服轻轻地擦拭着书本上的水滴,那一片像一滴眼泪。 韶云忍不住心疼了一会儿,抬头看着梨树上挂着的雪花梨,有的已经可以吃了。这棵梨树有年头了,粗粗的树干有裂纹和脱落的树皮,上边一行行蚂蚁在树干上爬行,宽大的枝干像一个巨大的伞盖向周围铺展着,结满梨的枝头压的很低,上面的梨子藏在叶片下泛着青黄色的光泽。 韶云抬头看着上边的梨子,吞着口水,又看看被喜鹊糟蹋的梨在地上流淌的水渍,于是把书本放在一个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用一块感觉干净的石块压着,往手心里吐了口吐沫就顺着树干往树上攀爬而上。 从小时候起,韶云就是爬树高手,一般的树几下就能爬上去,而这棵梨树的树干有些粗壮,韶云连手加胳膊一起搂抱着树干,手脚并用一会儿就爬到树杆上。透过枝叶看上边的雪花梨,韶云在树上寻找着大半熟的梨,水分充足而且比较甜,金灿灿的雪花梨成群地堆满了枝头,有的快要把枝头压折了。 韶云看着触手可及的雪梨,稳住脚,把身子尽量倾斜着想把那颗最大的雪梨摘到手,而在韶云的手伸进叶丛,想勾那个大雪梨的枝条时。嗡的一声,一大群黄蜂飞了起来,原来那个雪梨下边的枝丫间有一个大马蜂窝,被叶子遮着,韶云一不小心就捅了马蜂窝,这么多马蜂飞起来,韶云一下子吓坏了,这要是蛰到眼睛和脸那就惨了。这些马蜂大部分都带着长长的毒勾。那被蛰了可是要命的。 慌乱中的韶云,急忙缩回手,用一只手和胳膊护着头和脸,另外一只手和胳膊急忙向下滑落,想在第一时间避开蜂群,下到树下边去。而马蜂窝被捅了以后,满树叶间飞舞的马蜂到处寻找目标,发现正往下去的韶云,一只马蜂尾随而下,一口蛰在韶云的胳膊上。韶云吃疼用手拍打着,把蛰他的马蜂拍死在树干上。但韶云滑到树下后,蜂群尾随而来,韶云不敢久留,捡起地上的书本、抱着头飞速地逃离大梨树。 马蜂群飞舞了一阵子,找不到目标就都回到了马蜂窝里。梨树恢复了以前的平静,除了微微的风在刮着树叶莎莎地响着。 而此时逃到一个安全范围内的韶云急忙看自己的胳膊,那被马蜂蛰的地方,已经肿了老大一片,阵阵钻心的疼痛传到韶云的感知中,知道中毒了,韶云不敢怠慢,用手指甲把马蜂的尾勾挤压出来,连带着毒水和血水,如果扩散了,那就更加凄惨。但一阵阵的疼痛让韶云整条胳膊都肿胀起来,那种痛苦是非常折磨人的。 韶云等马蜂回窝以后,忍着疼痛,重新回到梨树下,隔着叶子往上看,原来是一个很大的马蜂窝,就挂在那个最大的雪梨下边。好在今天被韶云发现了,如果自己不是上到树上,还真看不出哪里有马蜂窝,这要不给它处理了,一个不小心想摘梨子的时候,那是要蛰人的。 韶云摸着被马蜂蛰的胳膊,已经红肿,有明显的灼烧感,剧烈的瘙痒让韶云忍不住又用手指甲挤压着,想把扩散的毒液给压出来。但毒素已经蔓延了,整个手背有麻麻的感觉,疼痛难耐。韶云来到水塘边一边挤压着,一边不停地用水清洗,以减轻痛苦。 今天的韶云从书籍中体会到内心情感的痛苦,现在又体会到了身体的痛苦,他被双重的痛苦折磨着。“这些讨厌的马蜂必须除掉,早晚是个祸害,今天蛰的是我,不知道明天又会蛰到谁呢,绝对不能再留着,今天晚上你们必须去死!”韶云疼的龇牙咧嘴,疼的想哭,但又无可奈何,不停地用另外一只手捧着抬不起来的胳膊。痛苦在身心弥漫着。 在水塘里冲洗了一阵子,感觉疼痛被麻木代替了,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同时在心里想着如何除去这个马蜂窝,弄死这些蜇人的马蜂。 韶云在心里有了几个方案,一是拿塑料薄膜纸,先把头脸都遮起来,上到树上用袋子把整个马蜂窝都包裹住,然后把它们除掉,但马蜂窝离主树干太远,不容易操作,一个不好人在树上容易掉下来,而且惊动了马蜂,一旦从蜂窝里飞出来,就抓不住了,还是会蜇人,这个方案很快就被韶云自己给否定了。 韶云又想到第二个方案,就是等天黑了,马蜂都会回窝,晚上没有光它们无处可飞,用布裹在木杆上,蘸着煤油当火把用,在树上临近马蜂窝处点火直接烧死它们。韶云一想到马上就要把这群马蜂直接烧死,胳膊的疼痛就无形中减弱了几分。 韶云想到了可行的方案,就再一次站到梨树下边,仔细地目测着马蜂窝距地面的距离。看看需要多长的木棍,才能够得着那梨树杈上的大马蜂窝。心中有了盘算。韶云带着伤痛在梨树下来回的徘徊着,观察马蜂窝里面的那些马蜂的动静,好几个马蜂在窝内出出进进,时而飞到树叶上,时而盘旋在窝的周围。不是每个马蜂都飞出去的,总有那么几个在窝的表面蜂窝孔中来回的爬行。 韶云清点了一下飞出来的马蜂大概有十好几只,摸着被蛰伤的胳膊,身上传来的苦痛只能默默地忍受着。 韶云无心再看书籍,时不时地看一下西斜的太阳,希望它早点落山,这种漫长的等待在身体的痛苦下,显得非常的缓慢而难熬。韶云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静下心来抬头数着梨树上的雪花梨,眼睛能见的雪梨都被韶云一个一个地记在脑海中。这棵梨树有年头了,一下子能结这么多梨子,还是蛮不错的,大概数下来有一百多个,还不算那些被枝叶遮着的雪梨。 看着这么多的雪梨,韶云的心有了一丝小小的激动,他又抬眼看着池塘的另外一边,那里有一颗高大的柿树,上面也有了青青的柿子,虽然还很小,密密麻麻的挂在枝头上,等成熟的时候也是不小的收获。 在韶云的期待中,太阳落山了,他转身往家里赶去,他要准备工具,到天黑的时候来对付树上的那一群马蜂,要彻底地消灭它们,为自己受伤的胳膊找一丝慰藉,泄一点私愤。 韶云没有告诉家人被马蜂蛰的事情,他悄悄地回到自己的棚子里,把书本放回书包里,然后就溜到杂物间去找了一把刀,看着柴火房中的木棍,找了一个可手粗细的两根最长的木棍,用绳子缠起来接的有目测的高度,在木棍的顶端,拿破旧的衣料撕下一大块缠住后用麻绳扎牢,做完这一切,韶云把木棍拿在手里试了一下,举起来看着高度和重量,觉得没有问题了,然后在墙上靠牢木棍走出杂物间,他要到厨房找一瓶点灯用的煤油和火柴。 一切准备就绪,韶云扛着木棍,不顾胳膊的疼痛,提着煤油瓶,带了一盒火柴准备到梨树下去实施自己的灭杀方案,刚出院门就被回来的母亲撞见了:“你这是干啥去,怎么扛着这么长的木棍子?” “去烧马蜂窝,梨树上的。”韶云应了一声,生怕母亲问的更多。 “那要找个褂子,把头给遮着,不然马蜂飞出来会蛰到你的,天不黑不能弄。”母亲并没有问的过细,只是把自己的经验和常识告诉韶云。 “好,我在自己的棚子里拿一件衣服遮着,先准备,等黑了就烧。”韶云匆匆地出了院子到自己的庵棚里,去摸索着找出一件长衬衫,缠裹在头上,只露出过眼睛。 韶云带着灭杀工具,到了梨树下,为了不惊动马蜂,他把木棍顺地拖着。站在树下往上看,黄昏的光线已经很微弱了,梨树的叶子比较浓密,枝叶中的马蜂窝变得模糊。但韶云还是一眼就找到了蜂窝所在的位置,先揣测着木棍伸展的方向,如果火烧不到蜂窝就麻烦了,一旦被蜂群逃出去就白费了心机。现在的韶云胳膊疼痛再爬到树上就有些吃力,所以韶云才加长了木棍,他大致比划了一下,长度刚刚好,还有多余的。 韶云盯着蜂窝的位置,静静地等待着,天说黑就黑了,在月亮出来之前,乡村的傍晚上黑影比较早,房舍和树丛遮挡着天光。韶云的心看似平静,其实早就在亢奋中,跃跃欲试了。 他要给蜂群一个突然袭击,在它们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让火苗吞噬掉它们的生命。韶云想过即使火把覆盖不了全部的蜂窝,但在火苗的吞噬下,马蜂的翅膀也会被烧着,没有翅膀的马蜂就是待宰的羔羊。 在天光剩下最后一缕的时候,韶云看着乌漆麻黑的梨树叶中的蜂窝已经看不清楚了,于是决定行动开始。 第七十四章 心有灵犀 韶云先把木棍对着蜂窝的方向举起来试了一下,在确定木棍的牢固程度没有问题的时候,韶云把褂子裹紧头部,防止火星烧着的马蜂掉下来弄到头上。然后蹲下身子把煤油瓶的盖子拧开,倒在木棍顶端布料做的火把上,等煤油飞快的湿透布料时,韶云急忙用火柴点燃了火把,呼啦一声沾着煤油的火把就燃着了。 就着火光韶云飞快地举起火把往枝丫间的蜂窝上伸展过去,呼呼的火苗照亮了枝叶间的马蜂窝,在火把燎着的那一刻,蜂窝里的马蜂想逃窜出来,但薄薄的翅膀呼地一下就被火焰的高温烧着了,赤赤的烤肉香在树叶中弥漫。 啪啪地掉落到地上,有的没了翅膀还挂在树枝上,韶云不停地晃动着火把,围着蜂窝不断地烧着,边上的树叶都被烤着了,在煤油即将燃尽的时候,蜂窝从树枝上脱落下来。 韶云用火把在树枝上过了一遍,把粘在树枝上的马蜂火燎下来,然后收起火把在余光的照耀下,用脚踩踏着掉落在地上的马蜂和蜂窝中没有被烧死的蜂子。一阵噼里啪啦的踩踏,包括蜂窝里的马蜂卵都被韶云灭尽。一场畅快淋漓的灭杀行动,成功地烧尽了一窝蜂子,韶云伤痛的胳膊算是有所慰藉。 看着地上被踩到扁平的蜂窝,和浆糊一样的蜂卵,韶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了一番,别怪我心狠手辣,你们的存在伤害了我的生命,或许你们找的地方不对,让大自然的风把你们带到另外一个极乐的世界去。 韶云祷告完,就收起燃尽的火把往回走。吃了晚饭,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本来想着休息的韶雨被疼痛和肿胀的胳膊折磨的不能休息,他不敢告诉母亲被马蜂蛰了的事情,他遮掩着,吃完饭急急忙忙地回到了自己的庵棚里。但在痛苦的折磨下,他只能抱着胳膊不停地走动。 实在是疼的过不去了,韶云就出了棚子,在月色中沿着村里的道路往村外走去,他想用不停地走动来减缓自己的痛苦。 夜静悄悄的,偶然惊动的狗儿吠叫几声,韶云很快就出了村子,在村外的田间道路上小步的慢跑着,以此来减轻被毒蜂蛰后的疼痛,村外的天空比较空旷,天上的星星已经出齐,月光朦朦胧胧的辉耀着,村野的一切都影影绰绰的,充满了神秘的感觉,路过一片西瓜地,不知是谁家种的,还没有成熟的西瓜泛着光亮,在月光下格外的耀眼,远处的瓜秧丛中,田鼠和黄鼠狼趁着夜色出没,在偷食着叶子发出叽叽的声响。 四野的风刮着旷野,韶云跑在埂道上,没有方向,只是跟着月色和步伐在不断地向前小跑着。他把头望向天空,脚下的路不去在意,不知中就跑到了挡水桥边。抬头望见高高得挡水坝,韶云一下子想起小学时候的那个冬天和静茹一起,为了抓野兔掉在涵洞里的情景。 现在挡水坝依然在那里,但已是物在人非。四野依稀剩孤坝,与山叠作幽幽影。不知道静茹的心里还有没有涵洞的记忆,想到这里,韶云不禁停下来在涵洞上的桥上徘徊着,他又望着夜色中的村庄,和静茹家的方向,站在坝顶任由风吹着面颊,不停地甩动着胳膊,让疼痛减轻一点。 此时的韶云很想见见静茹,但不知道她现在在家里干啥。他不知道在自己痛苦的时候为什么想见她,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把静茹叫出来。他拐个弯往静茹家的村庄方向跑去,正当韶云接近陌青花家的后院,已经能在月光下看见静茹家的房屋的时候。韶云站住了,他突然犹豫起来,现在是晚上,静茹不会出来的,他犹豫着,正在他看着静茹家的后墙时,她家屋后的那棵大槐树的背后转出一个人影。匆匆地往青花家的院子这边走来了。 啊,想见的人,她或许就是感应着要有个人在等着见她。 韶云不说话儿,一直等到静茹快接近青花嫂子的院墙时,他确定静茹已经看见了他。韶云的心咚咚地狂跳着,他转头往村外走去,不时地回头看看,静茹不远不近地跟着他。 韶云出了村子走到拐弯处一棵高大的白杨树下停下来,靠着树干坐了下来,他实在是疼痛加跑步太疲倦了。韶云在风中听着那甜蜜的脚步声,轻轻地正沙沙地走近他。 她来了,韶云转头看着,静茹犹豫了一下,就胆怯地、然而坚决地靠着韶云坐了下来。她没有说话,她先在韶云那伤痛的裸露的胳膊上,就着皮肤亲了一口,然后她用手抱住韶云的肩头,脸贴在刚才她亲过的地方,亲热而委屈地抽泣着。 “韶云,我明天就要回临县了,你不来我也要去你家找你。这一别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我爸又逼我了,我不得不走。没想到你也来找我了。”静茹在韶云的身旁幽幽地说道。 韶云在感触着静茹的体温时,胳膊上的疼痛似乎减轻了,“或许这就是第六感应,我今天被马蜂蛰了一下,疼的不能入睡才跑出来的,却突然想见见你,原来你真的要走了。”韶云在静茹面前没有隐瞒自己被毒蜂蛰的事情。 “蛰那里了,我看看,要不要紧?”静茹一听就紧张了起来,慌忙拉着韶云的胳膊关切地问道。 “就刚才你亲的地方,你好像已经知道那里疼痛了。”这个亲他的人也是他最想见的人,更是能减轻他痛苦的人。 “不会,我看看。还疼的厉害吗?”静茹重新拉着刚才亲过的那只裸露的胳膊,在月光下认真地看着,眼睛已经挨着韶云的胳膊了。 静茹看着有些肿胀的胳膊道:“韶云,你一定受罪了,这都肿胀的这么高,要不到医院拿些药?” “不要紧,现在熬过来了,好多了,过几天就会没事的,毒液都被我挤出来了,剩下的一点伤害不大,你明天早上就要走吗?”韶云看见静茹紧张,用话安慰着她,让她释怀。 “嗯,我都收拾好了,再不走,我爸又要逼我,我妈的病好了,家里的麦子都弄完了,其他的事情本来我想在家干的,但我真不愿意这么早就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如果这辈子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宁愿不嫁人。”静茹的眼神在月色下显得那么决然。 静茹用她那柔弱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韶云受伤的胳膊,当她的指头触碰到伤口时,韶云像触电一样缩了回去,静茹不知道弄疼了韶云,慌乱地拉着韶云的手,说:“看我,倒是给忘了,弄疼你了?” 静茹低下头,说:“韶云,要是我把你的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来,你会不会不那么痛苦了?”说着话,静茹抓起韶云受伤的胳膊,一下子把嘴对着伤口的部位,用力地吸了起来,一口淡淡的水被静茹吐出口中。这时候云没有想到静茹真的会用嘴吸取伤痛的地方。 “静茹,你真傻,毒液当时就被我挤出来了,现在吸出来的是血水,快别吸了,不卫生。”韶云慌乱地制止着。 静茹羞涩地笑了笑,“我愿意啊,我不嫌弃你的胳膊。”月光下静茹羞涩的脸红了,扬起的脸亲昵的模样,微微裂开的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像白玉米粒一样好看。 感情的潮水在韶云的胸腔里流淌着,或许这就是小说里描绘的甜蜜的爱情,她像无声无息的春雨悄然地洒落在韶雨焦躁痛苦的心田。 真实的情感实实在在地让韶云的心被滋润着,这是自打父亲去世以后,韶云的心最暖的时刻。情感的魅力和幸福总在人最痛苦无助的时候来到。 静茹停止了她的动作,轻轻地依偎在韶云的肩头,脸紧紧地贴在韶云伤痛的胳膊上,眼泪滴在了皮肤上,她是在为韶云的伤痛而落泪,更是为了即将的离别而伤感。 她专心地聆听着韶云的心跳声,也感触着自己的心的跳动。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像牵牛花缠绕着向日葵。夜空的星星如同闪亮的珍珠一样,洒满了暗蓝色的夜空。月亮显得更加遥远而深邃。远处的村庄在夜色中正渐渐的沉睡下来。树木勾勒出来的柔美曲线,把夜色和村庄分开。一阵风吹过,远处的瓜藤劲叶沙沙作响。 她们就这样静静地,甜蜜地依偎在一起,听着大自然的夜风,和那沙沙的声响,头顶上墨绿色的叶丛中,有昆虫在悄悄地咀嚼着树叶,朦胧的月光下泛着点点绿光。 情感和爱情是一种分不开的感念,当韶云和静茹知道彼此的内心有那份情感时,虽然不能确定就是爱情,但在心里的感触是那么的奇特和温暖。彼此都想依附对方。一下子便从彼此的灰心丧气的情绪中,重新找到了对生活的勇气和热情。爱的暖流在漫过精神世界时,让干枯苦涩的痛苦地带重新显得生机勃勃。 第七十五章 卖雪梨 静茹走了,带着对韶云的依恋,她的全部身心似乎被一种莫名的火燎烤着。她打破不了这种枷锁的束缚,她内心也不能摆脱爱的诱惑。她希望她能做韶云的妻子、做母亲,哪怕只有一天。但一切的美好都是那么的遥远而虚幻,她带着伤感的心去找寻自己的生活。 韶云在暑假生活中逐渐适应了劳动,本来就是土地的儿子,出生的泥土上有梦一般的童年。长大后上学了,身上的泥土气味似乎淡了许多,但那都是父母的宠爱,现在父亲去世后,自己独立了,他并不惧怕土生土长的土地,他在劳动中变得更加结实。 韶云变得更加勤劳,每天早上,早早地起床,除了阅读一会儿书本,就是把家里的活提前干完,打扫鸡舍,喂猪出猪栏,翻土种菜,浇水掏大粪。田里的活也随着母亲出工。一切都做的那么自然,闲下来的时候才拿起书本,看书写作业,这样的生活让韶云很踏实。他不再是娇气的白面书生,他和村里的伙伴们偶尔也一起玩一下扑克牌,说地道的家乡方言,用书本知识把粗鲁的方言简化。 看着暑假就快结束了,梨树上的雪梨已经成熟,没有马蜂窝的梨树,韶云轻松愉快地摘取着成熟的雪花梨。看着漫漫的两筐雪花梨,除了留给大姐和家里人的一部分,韶云在母亲的建议下,要把剩下的雪梨,拿到镇上去卖,这样可以卖一点钱为韶云上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做准备。 早饭过后,在通往镇上的简易公路上,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去镇上赶集,今天是庙堂赶集的日子,庄稼人都会在这一天聚集到镇上的集市,买卖一些生活用品。赶集会,已经成为乡下人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路上,老老少少的乡下人,一群一伙地往镇上赶,大家去镇上都会换上自己认为最干净整洁的衣裳,年轻人更喜欢打扮,在集市上除了买卖东西,还能看见好看的姑娘,帅气的小伙。或许那时候的集市也是一个交流碰面的场所,四乡八邻的人在同一天,聚在一起。陌生的熟悉的都能见着面。 大多数乡下人都是肩挑手提着,担着木柴的,挑着蔬菜的,挎着鸡蛋的,还有牵猪赶羊的,抱鸡提鸭子的。有车子的人家不多,偶尔有骑自行车的飞快地驶过。推车的拉板车的就是要卖一些重的粮食和农产品的。大家都在大清早赶往镇上的集市,一是要寻摸一个好去处,好把自家的东西卖出去,另外再把想买的东西买回来,更多的时间是在镇上能玩耍一阵子,吃的,喝的,玩得,集市上都能满足,乡下人难得放下手中的农活,去镇上聚集,还有那些城里的生意人带来的许多新鲜的玩意儿。 韶云走在乡下人中间,两个大箩筐满满的大雪梨盖着蓝色的布盖,一根扁担担着,左右肩膀互换着,低着头夹在去往镇上的人流中。 韶云的心在出发前也在斗争着,自己一个高中生从来没有卖过东西,平时到邻居家借个东西都馁的很,脸皮很薄,这突然去大街上叫卖雪梨,一下子抹不开面子。内心的难受感就像无数的小虫子在撕咬着。 但这一切却毫无办法,为了学费,严峻的生活把他的薄脸皮往灰尘的这条路上赶。家里除了自己,他年轻有力气,怎么好意思让母亲和姐姐去赶集卖东西。 快走到镇上的,韶云有些茫然,他既怕遇见熟悉的同学,也想到出门的时候母亲的嘱咐,麦的时候要吆喝,一想到自己开不了口叫卖,就立马感到脸火辣辣的发烫,汗水比挑担子时还流的快些。 韶云想着干脆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练习一下,就像自己在朗诵诗词一样,脑子里只有诗词而没有其他,或许就能喊叫出来。 他找到一棵路旁的大树,把担子放下来,前后看了看,发现人都离自己很远,于是就像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清了清嗓子:“卖大雪梨咯”试了几次,口张的很大,但喊出来的声音很小,自己的毛孔都炸开一样,身上难受的很,短短几秒钟,汗水就沁满了额头,路边静悄悄的,几只白翅膀的蝴蝶围着树干在飞,像一朵朵淡淡的云在面前飘舞。草丛中几朵淡蓝色的小花,似乎也在眨着眼睛,等待着韶云发出的那一声吆喝声“卖大雪梨咯-----” 但无论怎么努力,嗓子眼里的声音就是发不出来,那平时课堂上朗读诗歌的勇气和嗓音消失的无影无踪。 韶云等近旁的人走远了,似乎不再关注自己,又酝酿一口气,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下定决心吞了一口吐沫,再次喊着:“卖大雪梨咯----”这次的声音大了一点,但还是没有自己朗诵诗歌时候的自然。似乎周围回荡着的是一种撕裂的哀鸣一般。韶云摇摇头,不再尝试,重新挑起箩筐往集市上赶去。 路过医院的大门,韶云很想送几个梨给钱虹虹,但想到她在乡下的外婆家,自己犹豫着,也不好意思去见她的父母。看着门前的小卖部,回忆起在那里打架的事情,内心一阵酸楚。他在一个道旁的栏杆上靠着歇息,他有些累的头晕目眩,四面八方的赶集人群,正源源不断地汇集到镇中心的那条集市上。 韶云望着远处的街道上空,腾起一片灰尘来,嘈杂的市场上的声音像蜂群发出的嗡嗡声一般,充斥着整个集镇。 韶云突然想到要是遇见同学怎么办,那多不好意思啊,猛然感到要是碰见熟人看着自己在卖梨,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他下意识地抬起头,他又有些后悔来赶这趟集,一般来赶集不会觉着有什么,可从来没有卖过东西的韶云总感觉如芒在背的难受。或许在骨子里,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卖过东西,觉着丢人。 韶云想找一个能卖动大雪梨的地方,一般的乡下人家里都有果树,很少舍得花钱买这些非吃不可的瓜果,只有镇上的人,喜欢买一些水果,也有闲钱消费。 汽车站在镇南,那里的流动性比较强,而边上的牛市和猪市场都是乡下人多,虽然人比较稠密但能消费的人不多,不容易卖出去。 镇东边的衣帽市场都是卖商品的,也是外边的商家来做生意的,喜欢逛的人都是乡下的年轻人,冲着打扮去的,也不理想。 镇西边的集市是靠近学校、粮站,镇政府单位,居住的人员大部分是镇上人,那里有卖蔬菜和食品的摊位和商店,对就去镇西边,但想到学校靠的近,一想到遇见熟悉的老师同学,韶云的身上就有些发烫。 但韶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挑着箩筐往镇西集市走去,穿梭在人群中,交易市场热闹的人声简直叫人眼花缭乱。叫卖声像洪水一样喧嚣,特别是一些老生意油子,那叫喊声简直就是一种艺术的夸张和表演,以前的韶云没有觉得这叫喊声的魅力,当自己也要吆喝的时候,才知道那是一种多么非凡的能力,起码自己就吆喝不出来,特别是在这样的大街和人流中。他觉得自己是个很无能的人。 街道两边商店门口都摆满了,各式各样买东西的摊位。市场弥漫着灰尘,韶云紧张地在人群中走,警惕地生怕遇见个熟人,肩上的担子越发的沉重。他想找一个空位把担子放下来卖,但稠密的摊位根本找不到一个放箩筐的地方,韶云一边上寻觅着,一边上往前走,几次试图放下担子,但是在路中间被人流挤着就是无处可放。 正在焦躁不安中,眼前的一个店门口有一辆车子,除了能过人之外还有几十公分的空闲地,韶云的肩膀已经肿痛,实在是支撑不住了,赶紧走了几步把肩膀上的担子放下来,在车子的边上放着,喘着气,把扁担和箩筐归整在一处,正想着能不能在这个地方解开布盖,吆喝一下,把雪梨卖出去。 突然一个声音叫道:“嗨,小伙子,这里可不能摆摊子,你把我的店门都堵上了,我怎么做生意啊?” 韶云一听,正准备解开布盖的手急忙缩了回来,抬头望去,从店铺内走出一个,年轻的少妇模样的女人。韶云一看心里咯噔一下,“这,这不是季小青表姐家的店铺吗?怎么都转到这里来了。”韶云慌忙盖好箩筐,脸红的赶紧低头正想说话。 又一个声音从店铺后面传来:“谁呀?表姐。”走出来的季小青抬头望着站在车子旁边的韶云,虽然韶云戴着个草帽,但一下子就被认出来了。 “韶云,你这是?”季小青由惊讶到惊喜,迈过她表姐往韶雨跟前走来。 看到季小青,韶云的脸一下子白了,白了的脸很快又变得通红,他感到全身的血一下都向脸上涌来。他猛然看见季小青,心里一下子不适应,不知道如何说,恨不得说这面前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但只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坦然地对着走近了的季小青说:“我家树上结的雪梨,吃不完,拿来卖,给你拿几个去吃,反正是自家梨树结的。”说着话韶云揭开箩筐上的布盖,明亮的几乎透明的黄色雪花梨露了出来,韶云用手一下子拿起几个梨,往季小青手上送。 第七十六章 我也想要一把 “这梨这么漂亮,一定很甜,韶云,我看你是第一次出来卖东西,不习惯。我开始给表姐看店也是有点不好意思。时间长了才慢慢地习惯,这样,你把雪梨放我表姐的店里卖。卖不完就存在店里慢慢卖,我让表姐给你拿钱,都对下来慢慢卖,比你这着急忙慌的,也卖不出价钱来,怎么样,待会我给称一下,看看有多重,给你个市场上合适的价钱。”季小青热情地和韶云说着自己的想法。 韶云正愁着没地方摆摊卖梨,季小青的话像一杯清泉,一下子滋润了韶云的心。看着季小青的真诚而迫切的笑脸,韶云心里一阵感激对季小青说:“那感情好,都给你,让你表姐随便给个价钱就成,反正是自家树上结的,就是太给你添麻烦了。我也不怕你笑话,我是给自己攒钱,马上开学了要交学费,乡下没有啥值钱的东西。” “韶云,看你说的,起码你是自己干活,自己出来卖东西换钱,我还是靠着爸爸妈妈养活呢。不过这个暑假我给表姐看店,也算是不吃白饭了,劳动很快乐也很踏实,书本上说的好,自己的双手创造的价值才最让人欣慰。我帮你把梨子搬到店铺里面去,我和表姐说一声给你过一下秤付你钱,你就可以到集市上玩一会了。要不是看店我也想去逛一下集市,很想去看看那边的小饰品摊位。”季小青说着话,弯下身子要帮着韶云抬箩筐。 韶云对季小青摆摆手,自己把扁担重新放在肩膀上,直接把箩筐挑起,往店铺内走去。店铺前的少妇看着季小青和韶云在说活,已经明白,店铺前的年轻人是季小青的同学,看到表妹看韶云的眼神,她心里明白了一切。仔细地观察挑着担子稳稳地走进店铺的韶云,那帅气的脸蛋,坚毅的气质和黝黑健壮的身体,暗暗地点了点头。 季小青的表姐很快给韶云的雪梨过了秤,按市场价公平地付了韶云的钱。省去了吆喝卖梨的时间,韶云对季小青投去感激的目光。 收拾好腾出来的箩筐,韶云用扁担一头挑着,放在肩膀上,正准备出门,季小青道:“韶云,我想到集市上转转,你陪我一起,箩筐先放着,完了你回去的时候再来取。”韶云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重新把箩筐和扁担放在店铺的门边上。 季小青见韶云答应,内心一喜,她看向正在摆放雪梨的表姐,还没有开口,表姐就说道:“去,多玩会,店里有我呢。”季小青感激地点点头。 季小青跟着韶云出了店铺,挤在川流不息的集市上,她东看看西瞅瞅,对啥都感兴趣,其实她的兴趣不是这些买卖的东西,而是身边有个韶云陪着,她就像是个孩子一样,在人多的大街上,有一种依赖和雀跃的感觉。 韶云和季小青一起走在人群中,心中也是五味杂陈,今天要不是季小青,自己还不知道如何能把雪梨卖出去呢,现在有了时间,跟季小青一起在大街上转着,确实很轻松惬意。 陪在季小青的身边,虽然没有买啥,但看着她开心的样子,韶云也很愉快,他尽量为季小青荡开身边的人流,给季小青顺畅的走路空间,防着她被别人挤着,而自己也不和她贴的太近。 “这个好看。”韶云正思虑着,季小青突然弯下腰,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卖头饰品和梳子的小摊位,各色各样的头饰品,排列在小小的布面上,下边是一块很小的木板。摊位上的许多女孩子用的花式皮筋,扎头的饰品眼花缭乱。而季小青惊艳的是那几款小小的木质梳子,其中还有几款是牛角做的,比较精致。 对于季小青来说,女孩子都是爱美的,而头上的饰品和用品最能让她心动,那些小巧而做工精细的梳子,拿在手里,舍不得放下的那种。左看看右看看,总也看不够。季小青试着一把把梳子在头上的感触,有的很舒服,有的比较干涩。一下子就比较出品质的高低来。 看见季小青感兴趣的是牛角梳子,韶云的思潮一下子涌动起来,那个假期和静茹到这条街上,记得是个店铺里面,静茹也对小牛角梳子,爱不惜手,最后看见静茹的喜欢,自己给她买了一把,她像个宝贝似的,心喜的合不拢嘴。 “你也喜欢这小梳子?”正想着心事的韶云,没有经过考虑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一下子让聪明的季小青产生了疑虑。 “还有谁喜欢吗?”季小青抓着韶云的话尾,睁着大眼睛看着韶云问道。 “哦,哦,你们女孩子都喜欢。”韶云反应过来,知道引起了季小青的在意,急忙打着哈哈,想用含糊的言语搪塞自己不当的言辞。 “不对,韶云,你说的是钱虹虹吗?还是?”季小青的反应有点激烈,脱口问道,随即羞涩的微微低头,没想到自己竟然问出这样在意的话来。 “不是,是小学时候,我同学静茹也看中过这样的牛角梳子。”韶云怕季小青产生更多的怀疑,急忙坦诚地解释道。 “我也想要一把。”聪明的季小青抿了下柔嫩的樱唇,狡狭地说道。显然她在心里已经肯定,韶云一定是给静茹同学买了那把小梳子。 “嗯,你选,我给你买一把,谢谢你帮我把雪梨兑给了你表姐。”韶云想送她小梳子,却不想让她产生联想,找了一个答谢的理由,还很充分。就和上次她送自己心形雨花石一样,只是一个答谢的借口。感情这种东西,果然是剪不断,理还乱,说着感谢的话,想的却是情感和友谊的情分。 “你帮我选,看看哪个适合我?”季小青眼睛一亮,又给韶云出难题。 韶云弯下腰,有模有样地挑选着,仔细地检查小梳子的外表和纹理,看看有没有瑕疵,在确定了之后,拿起梳子让季小青试试效果。 季小青把挽着的头发松散开来,一头柔美的秀发随风飘洒着,自己先用小梳子试了试,看着望向自己头发的韶云,抬起头来,美眸中充满坚决、期待之色:“你帮我梳一下后面的头发,我感触一下。”脸一红说出的话自己都感觉羞涩。 “啊,可是……”韶云有点没反应过来,但看着季小青期待的眼神,还是伸手接过她手中的小梳子。 出于尊重季小青的意愿,韶云站在她的背后,街道上的喧嚣声似乎都被屏蔽了,韶云看着靓丽的秀发飘散的头顶,洗发着香水的味道淡淡地钻入鼻孔,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随即把小梳子贴在头发丝上,温柔地梳理着,他不敢用力,不敢用手去触碰季小青的头发,但面前好看的头发还是在风的鼓动下,触及了手指。 那一丝顺滑,让韶云心动不已。那份温柔的情怀,在这个繁杂喧嚣的集市上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弥足珍贵。 面前的季小青虽然看不见韶云给自己梳头发的样子,但从小梳子的感触中默默地体会着他的柔情蜜意,韶云应该是个细心而温柔的男孩,想着,季小青的心在不停地颤抖着,仿佛要蹦出来一样。 摊主虽然好奇韶云和季小青两个人的举动,但并没有出言干扰,直到韶云把小梳子从头顶梳到发梢,季小青才转过脸,面对着韶云,此时的她脸蛋已经红的像个大苹果。 “谢谢你,就要这一把了。”说完话,季小青从韶云手里接过小梳子,仔细地放在手里摩擦着,感受着韶云的余温。 “老板,这把小梳子多少钱?”看着季小青娇羞的模样,韶云内心一荡,急忙收回目光,问摊主小梳子的价钱。 “你给三块钱,这可是正中的牦牛角做的。”摊主知道这个年轻人一定舍得,也没有过高的抬价。 韶云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两年前给静茹买的牛角梳子是两块五,现在三块钱,也差不多合适,就掏出卖雪梨的钱拿出三块钱交给了摊主。 “谢谢惠顾,看看还有啥喜欢的,一起带上?”摊主见韶云没有讨价还价,觉着可以推销更多的东西,急忙堆着笑脸望着韶云和静茹,热情地说道。 “没有了,韶云,我们到那边看看。”见韶云付了钱,季小青也就不客气地收起了小梳子,这是韶云送她的礼物,虽然不是特别的昂贵,但情谊是无价的,毕竟自己拥有了一件喜欢的小物件。她不想韶云再破费,赶紧招呼着韶云往前面摊位走去。 两个人挤在街市中,季小青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身边有韶云帮着开道,她感觉非常开心。转到集市的边缘,人流和摊位已经很少了,两个人在一个石墩上停了下来。眼看着就要出街道了,再往前去就是往洼里村的路了,韶云看着突然想起那一次和钱虹虹一道,就是通过这条路去的梁珊珊的家。 第七十七章 出手 昨日尚为你画眉,今日汝与君尚别。虽然黄金爱如命,蝴蝶更恋月中影。坐在石墩上的韶云突然想起一首诗歌来,印证了一下刚才给季小青梳头的情景,不禁有些感怀。 两把小梳子,两个女孩的影子,这一刻韶云的思绪又飞到去临县的静茹身上。昨天晚上的离别,将有很大的可能再也见不上面。分别时,静茹的眼里含着泪水,就滴落在他的肩头上,红肿的胳膊被滑落的眼泪侵润着。 韶心疼地抚摸了一下静茹的头发,拿手轻触着她的泪痕,道:“自己一个人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的,多操些心,不像在家里,都是一个村子住着,好说话,重要的是把身体照顾好,我这上学了,回家的次数也少,有空就写个信啥的,告诉我你的近况,免得我挂心。”韶云说不下去了,因为自己的日子也是个未知数,求学的路上还很艰难。韶云的眼泪也涌满了泪水,他恨自己太贫穷,也帮不上静茹啥,也不能给静茹一个想要的未来。沉默世界好像静止不动了,两个人一直待到很晚…… 季小青和韶云挨着坐在石墩上休息,手里不停地摆弄着小梳子,她甜甜地笑着打开话匣子,声音如珠落玉盘般动听,不断的和韶云,天南地北地聊着自己知道的话题,她把自己这个假期憋着的话都说给了韶云;她看见的新闻,她听到的好歌曲,她自己写的诗词,季小青的知识面很广,看来这一段时间她读了不少书籍。 韶云耐心地听着,不时地点着头,看季小青口如悬河,滔滔不绝的言辞,这一刻欢快的季小青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和谐的情感和愉快的心境,是这时候最能诠释季小青和韶云的感触的表述。 正热烈地交谈着,韶云抬头瞥见街道对面的石墩上,一个穿着朴素、容貌颇为秀丽的少妇,带着一个大约两岁的娃。此时的妇人正把一个包裹放在石墩边上,坐下来休息,同时手里拿着一个甜枣在喂孩子吃。 正在这时街道后面的邮局里走出两个青年男子,这两人出来后看了墩子上的少妇一眼,特意走到少妇坐的石墩子前站着。那少妇似乎知道两个男子是故意接近她的,但却不敢说些什么,只是把自己的孩子抱在怀中,低着头默然不语。注意到这两个男子,其中一人看着少妇的目光很不同,有一丝贪婪的意味。 “怎么,也赶集啊,孩子是不是饿了,要不要我带你们去饭店吃饭?吃完饭只要你愿意,我可以给你买很多好吃的。”其中一个男子似乎认识这对母子。 “请你走开,饿了我自己会买。”少妇显然很忌惮这两个年轻人,但还是强撑着严厉地对两个年轻人说道。 “哈哈,我走哪去啊,难得来赶一会集市,既然遇见了,也是缘分,你就答应我,有你的好处。”听到少妇心虚的言辞,青年人更是肆无忌惮,这是集市的边缘了,人不多,再往东走就是往乡下的道路,看着周边的稀稀拉拉的几个路人,两个年轻人好像有恃无恐,吃定了少妇模样的女人。 少妇模样的女人内心比较惶恐,她看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不知道如何应付他们的纠缠,而听见两个人的威逼言语,怀里的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街道对面的韶云和静茹正谈到兴奋处,扭头往马路对面看去,韶云已经注意到对面的情景对静茹说:“我过去看下,好像是孩子被吓哭了。”说完站起身跨过石墩子往街道对面走去,静茹也不再言语,紧随其后。 “大姐,孩子怎么啦?需要帮忙吗?”来到少妇和她的孩子面前,韶云无视两个年轻人的存在,直接询问少妇。 “你谁呀,别多管闲事,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一边去。”看见韶云无视自己,其中一个较为高壮的年轻人突然凶巴巴的对韶云叫道。 “我在问这位大姐呢,你谁呀?”韶云毫不客气地对两个年轻人说。 “这位兄弟,没事,你走,他们是我们隔壁村的,我表妹马上就过来了,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少妇模样的女人见韶云为自己出头,生怕连累了好心人,赶紧劝韶云离开。 “山哥,我说她怎么在这坐着呢,原来是等人呢,她表妹,不会是那个黑丫头,厉害的很。”其中一个年轻人从少妇的嘴里知道了信息,献媚地和高壮的年轻人说。 “我告诉你,小伙子,最好别多管闲事,我们山哥在洼东村那边可是大家族的公子,现在你敢得罪我山哥,小心我把你的头打烂。”献媚的年轻人开口,语带威胁的说道。 被称为山哥的高壮青年则是微微抬头,横着脸,十足的嚣张,得意,眼神中还带着一丝凶厉之色,仿佛在告诉韶云,他小弟的话绝非虚言。 一直沉默不语的少妇,突然开口说道:“这位兄弟,谢谢你的好意,你不用帮我,我的孩子哄哄就不哭了,等我表妹来了我们就回去了。” 季小青来到韶云的跟前,伸手摸了一下哭叫的孩子,见到一个好看的大姐姐,小孩马上就不哭了。而边上的两个年轻人,一见到季小青的容貌,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个比少妇更好看的女孩,让高壮的年轻人看得直流口水。 “嘿嘿,这位美女,要不要山哥我请你吃个饭,和菱花一起,我请客。”高壮青年垂涎欲滴地看着季小青,恨不得立马吃了她似的。 “你走开,谁稀罕你请!”季小青厌恶地看着叫山哥的年轻人,好像吃到一个死苍蝇一样。 “别不识好歹,更别叨扰我山哥的好事!”另外一个青年人横眉怒目,冲着季小青吼道。 见年轻人吼季小青,边上的韶云眸如寒星的瞥了他一眼,淡淡地却火气十足说道:“不识好歹的是你们,快滚开,别妨碍我们说话!” 如此藐视的眼神、口吻,让山哥的年轻人立时勃然大怒,从来没有人敢这样看他,这样和他说话,他胸口熊熊怒火,如同一个火药桶被点爆了! “阿三,揍他!”山哥对他带着的小弟一声令下,两个强壮青年一同挥拳对韶云砸来! “不自量力。”韶云淡漠的说道,随意的挥了下手臂,摆开姿势,侧步让开拳头,一记八卦掌推了过去,阿三顿时被一股巨力推飞出去,重重摔在街道上。 一看小弟摔倒,山哥一个快步上前,抡起拳头就砸向韶云,韶云提起右腿飞踹过去,一下子把山哥踹倒在阿三的身上。 看到这一幕,少妇和路人顿时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看上去普普通通,身材一般,力量居然这么大,果然拳脚功夫了得,随随便便就把两个人推飞了。 “臭小子,居然敢打我,你完蛋了!”山哥忍痛站起身来,凶神恶煞的骂道。 不过他和小弟也不敢冲上去教训韶云,因为韶云的力量和拳脚功夫实在是让他惊骇。 叫菱花的少妇见韶云把两个缠着自己的年轻人给踹到了,心里一喜,但很快又担心起来,如果这个年轻人一走,山哥和阿三会不会变本加厉地对待自己。 韶云轻蔑地看着躺在地上的两个青年人:“看你俩就不是啥好鸟,怎么要起来继续打吗?快滚,你们根本就是在纠缠这位大姐?”韶云其实已经看出来,虽然他们和叫菱花的少妇认识,但菱花根本就是被强迫的。 季小青看着韶云发威把两个年轻人给教训了,心里一暖对韶云更高看了许多。其时这两个青年人是尾随着菱花的少妇来赶集的,菱花是个寡妇,带着个儿子,平时在村子里,因为容貌出众,男人又在一次大雨中翻船出了事故死了。而孩子也得了病,正愁没钱治疗,山哥相中了这个小寡妇菱花容貌,提出只要菱花答应陪他睡觉,做他情人,就可以出钱给她的孩子看病。菱花当然是干脆利落的拒绝了,山哥贼心不死,经常去纠缠她,好在和村里的两户人家住在一起,又有表妹照应着,山哥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来。 这次趁着菱花又带孩子到镇上看病,山哥便带一个小弟跟过去,就是找机会又提出自己的淫邪心思。正是最好的时机,却没想到,被突然出现的韶云给搅黄了。 “没事了,大姐你带孩子早些回,我们也要回去了。”韶云和菱花说着,然后对季小青看看,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面孔站在另一旁的路边。这个熟悉的人,竟然是韶云的小学同学茉莉,中学的时候还到她的小船上玩耍过。而茉莉正往韶云这边赶过来,明显是冲着少妇菱花过来的。 “韶云,怎么是你,好久不见了。”走过来的茉莉一下子认出韶云来,亲热的打着招呼。 “表妹,你们认识?”而石墩上的少妇菱花却惊讶地问着走过来的茉莉。 第七十八章 重温旧梦 “原来你就是她的表妹啊?茉莉,还在湖上帮你外公呢?”韶云看见茉莉想起了初中时候几个同学去湖边玩掉到湖里边的事。 “嗯,她是我表嫂,一起来赶集的,我去卖鱼了,她带娃去看医生,表姐,这是我小学同学韶云,你们怎么认识的?”茉莉看韶云站在表嫂的凳子前面问道。 随后韶云就把那两个青年人纠缠她表嫂的事情和茉莉说了。而那两个青年人在被韶云打到后,早就在茉莉过来的时候,灰溜溜地逃的不见了踪影,也许他们在想着其他的坏主意,不死心到手的美色飞了。 茉莉知道韶云帮了表嫂,一个劲地说着感谢的话,边上的季小青都被感染了,忍不住看着面前这个长相一般,但很灵透的姑娘,就是肤色有点黑,可能是常年在湖面上生活被太阳紫外线灼伤的。 几个人说了一会儿话,韶云叮嘱了茉莉几句,担心那两个青年人再来纠缠,就在依依不舍中分手了。 集市热闹的人群渐渐稀疏了,漫步在回店铺的路上。季小青好奇地询问韶云,关于茉莉和他小学同学的事情。韶云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起了小学的几个同学,和他们经常打架的事情。边走边听的季小青并没有插话,认真地听着韶云的叙述,她想了解更多关于韶云的事情,或许只是内心的一点小心思。偶尔她会回馈给韶云甜蜜地一笑。 走累了的时候,他们就找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挨着街道边的石墩子重新坐下来,用愉快的叹息,驱散走路的疲乏感,季小青就依偎在韶云的身边用刚买的小梳子,帮韶云梳理落满尘土的乱蓬蓬的头发,一边梳一边笑:“韶云,你头发真长,马上就能扎小辫子了,你好久没有理发了?”听到季小青这样说,韶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这话静茹也说过,看来女孩子对自己留着的长头发都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自己不理发是为了逝去的父亲特意续发的,是一种思念的守护和祭思。 梳完头发,季小青用她小巧的嘴巴贴着韶云的耳朵,轻轻地、轻轻地给他唱那些她学会的流行的歌曲。听着听着,韶云几乎在歌曲中入眠一样,沉醉在这样的柔情蜜意里。 “走了,天不早了,我得回家。”韶云突然打个机灵,他不能沉迷在这样的情感里面,他要面对现实,这一刻有些不真实的想法都退的很远。看到集市已经快散了,韶云知道该回家了。 季小青心疼地看着坐在石凳上,从疲倦中惊醒的韶云,她知道日常的韶云承受着劳动的磨难,还有心理的压力。 “走,先回店铺,要不你就在店铺里吃了午饭再回去?我表姐会做饭的。”季小青有些留恋和韶云在一起的感觉。 韶云没有回答季小青,他是不可能在季小青那吃饭的。两个人在往回走的街道上,路过学校大门,韶云忽然很想去看看母校现在的样子,那里有许多初中时候的回忆。 韶云和季小青的心里感觉不同,自打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进过学校的大门,而季小青就住在学校的职工宿舍里,那时一周要回来一次,现在放假就是天天住在里边的感觉,等于一直没有离开过。 正在暑假期间,校园里没有什么人,季小青领着韶云走进学校的大门,门卫和她打着招呼,每天出出进进的都很熟悉了。对韶云他已经没有啥印象了,但跟在季小青身后一起进来,他没有过多的询问,以为也是教师职工子女回家的。 韶云看着自己学习过的班级和宿舍,徜徉在这亲切熟悉的地方,过去生活的全部事情都浮现在眼前了。走廊里的读书声,操场上的喧嚣声,同学间的嬉笑追逐声,也在耳边喧响起来。当年同学们的脸庞一个一个浮现在眼前,特别是那个地方是钱虹虹给自己西饼的地方,和她讨论借小说书看的地方,说过的什么话,还有和静茹几个人吃饭的台阶,都历历在目。仿佛她们的身影又出现了。 韶云走到当年的地方,按照那时候的姿势坐着,站着,回味着,或躺在学校的大草坪上躺一下看着蓝天,想着那场比赛会,想着想着,忍不住热泪盈眶,所有初中时候的一草一木和一人一物都牵动着他的心,在任何时候都会非常亲切地保留在一个人的记忆中,那个最柔软的地方,一但被翻看就是一片透红。 季小青静静地跟在韶云的身边,和他一起体会那份甜蜜的让人鼻子发酸的情感。但季小青的记忆没有韶云的深刻,她是住在校园里的教室子女,没有那么多玩耍的时间,基本上在初中的时候和同学间的交往很少,只是到后来才和韶云他们有了交往,她是锁住自己内心和情感的人。 两个人转了一圈,在到达季小青家的后墙时,季小青邀请韶云到家里去坐坐,但被韶云拒绝了。季小青失望地眼神看着韶云,但只好作罢。从学校里出来,韶云到季小青表姐的店铺里拿了箩筐和扁担就准备回家了。 季小青和她表姐再三挽留,韶云还是依然地走出了店铺,他不想给任何人带去麻烦,哪怕是最要好的同学。 季小青看着消失在街道尽头的背影,鼻子有些发酸,她不明白韶云为什么那么犟,难道自己的诚意不够吗?还是他内心有所顾忌。 韶云出了街道又到镇电影院转了一下,那里曾经是个激动的夜晚,他和钱虹虹,静茹一起看了一场电影,那也是个难忘的夜晚。 出了电影院,经过镇医院的时候,韶云停在了大门口的小店铺前,他用眼睛数着从医院大门出出进进的人群,只是有些时候,当他偶尔看见骑自行车的职工和镇上的干部们,从对面的公路上奔驰而过,雪白的确良衫被风吹得飘飘忽忽的惬意身影时,他的心オ又猛然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一股苦涩的味道攀爬上心头,顿时内心就像吞了一口带黄连的难咽的中药。他尽量使自己很快从这种情绪中解脱出来,他的突然失落,是一种心境的落差感,一个农民骨子里的自卑感。 他也曾经骑着钱虹虹家的自行车,在大路上飞奔,还一直把钱虹虹送到了她的外婆家。而一想到钱虹虹和她家的自行车,骚乱的心情才彻底平息下来,就像吃完中药,又吃了一勺蜜 糖一样心里满当当的甜蜜。现在的钱虹虹在哪啊,他突然有些想念了。 此时的钱虹虹正在外婆的家里过暑假,从爸爸把她送过来后,就一直在外婆的身边,代替母亲照顾着外婆的起居。今天的外婆身体状态良好,早早地就起来了,在钱虹虹的搀扶下,到外边的院子里,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儿,人在床上躺的太久了,对身体的恢复不利,自打钱虹虹过来虹,她外婆的心情变得开放了起来,每天笑声不断,她不停地给钱虹虹讲一些她年轻时候的事情,也许只有在这个她最宠溺的外孙女面前,她自己才找回了年轻时候的少女心。 钱虹虹和外婆在一起这么久,还没有见过外婆,竟然有时候像个女孩子一样会害羞的,在外婆说起她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外地的客商时那神情的娇柔,让钱虹虹都感觉心动。 也许人活到了一定的岁数都会怀念过去,美好的岁月,钱虹虹的外婆也不例外,在她身体生病的时候,除了怀念早走的钱虹虹的外公,就是想起自己做姑娘时遇见的一个客商,那时候钱虹虹的外婆是个渔民的女儿,家里有几条渔船,靠着湖边打鱼,生活过的很好。 有一次一个外地的客商来到船上,和她家做生意,在船上一待就是好几天,她外婆真是青春豆蔻的年华,被外地客商见多识广的知识和儒雅的谈吐所吸引,从没有出过远门的鱼家女一下子就动心了,有一天晚上就在岸边,她表白了心思,想以身相许。 结果那个客商骗了她,一担生意做完后,再也没有出现过,钱虹虹的外婆,每每想起这件事就愤愤不平,时常啐一口道:“那个死没良心的,就是这样骗的我,哼,真是个死没良心的。”虽然钱虹虹的外婆怨念非常重,但她的心是甜蜜羞涩的,毕竟是自己的初恋和动情,怨不得外人。 而每次说到这件事情的时候,钱虹虹都能感觉到外婆内心情感的波动,听得暗自讶异,男女经过自由定情之后,最终没有结为夫妻,白头偕老,这才是外婆一生的遗憾。 听了外婆的话,钱虹虹知道她没和对方最终走到一起,而嫁给了外公,她的心和初恋情感才会深埋在心底,在她提起这件事的时候,钱虹虹并不感到讶异。 “虹虹丫头,以后你看人可要仔细点,别被外表和花言巧语给骗了,自己认准了,多揣摩考验一下,免得像外婆一样,落得个心酸的回忆。”外婆总喜欢用她的思维逻辑教导读高中的钱虹虹。 站在医院大门口的韶云正沉浸在对钱虹虹的思念中,忽然肩膀被人从后边拍了一下。? 第七十九章 勇敢就是能成事 “韶云,在想啥呢?不会对医院感兴趣?”一个粗嗓门在身后响起。 韶云回头,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身后,身边还跟着一个娇小略黑的女孩。 “高大壮,怎么会是你?”韶云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初中的同学,曾经的卫生委员。初中毕业后,高大壮没有考上高中,就辍学了,从走出学校的那会儿起,韶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如今的高大壮明显长得很结实,比两年前胖了许多,一张宽宽的嘴巴配着他的大脑袋确实很有范儿。 “这么久没见你,还没有长胖啊,看来你就是个书生,不过你没有初中时候白了。你也赶集吗?怎么挑着个箩筐啊?”高大壮的性格变得比上学时候更开朗些,也许生活改变了他,让他过得更踏实。 “我是吃不胖的,那是没得吃,放假了在家干活,太阳晒的,赶集时弄点东西来卖。你这是?”韶云回答着高大壮,同时也发现了他身边的女孩,问道。 “哦,忘记给你们介绍了,这个是我老婆林翠,我结婚了,而且快当爸爸了,来医院检查一下。翠翠这是我初中同学韶云,现在读高中,不像我,没有考上,不是读书的料,嘿嘿”高大壮把身边的女孩拉到面前介绍着。 原来高大壮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因为是单身家庭她母亲不再给他读书,他家离镇子不远,有个铁匠铺,她母亲想让高大壮去学习打铁。那家铁匠铺的老板手艺相当不错,在整条街上都是好手艺,他家的住房与高大壮家的房屋相毗邻。 院墙不高,高大壮人胆大,时常喜欢跳院墙到隔壁家去玩。邻居家有个女孩和高大壮差不多大小,还有一个小一点的弟弟。 有一次,铁匠家的园子里两个孩子正在摘果树上的果子,有个人从围墙上跳了下来,抬头一看身材高大,穿一件白衬衫子,可是光着脚板,没戴帽子,用长长的皮带勒着头发。 两个孩子吓了一跳,姐姐林翠说以前也见过他,看见他时常从她家的窗户外走过。而见着后心中就想,好一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 等他走到跟前时,林翠问他:“你呀,叫啥名,为何不走正道,而是翻墙头?”而听见林翠好听的声音,高大壮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说:“美丽的公主,我整个的人,整个的感情都在你的面前,我的心也在你这里,看在月老的份上,请嫁给我!”林翠一听,就愣住了,满脸通红,红得像朵红梅花,她舌头也不听使唤了。 而边上的小弟弟,更是吓得躲到果树后边眼里还含着泪水。正在这时铁匠老头出来了,看见院子里的情景说:“你这个小鬼东西,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啊?你是不是发疯了?你这个年轻人,你也得好好想一想,你配得上我的翠翠吗?”毕竟高大壮的家境是没法和铁匠家相比的。 他打铁,经济很富裕,有房产,又有名声,而且之前的铁匠行业很吃香,在那个行业以他的手艺基本上都是老大的地位。 不打铁的时候,一身新衣服,傲气的很。看不上高大壮也是理所当然的,高大壮家里边靠她妈妈那点经济来源,孩子真要嫁到她家还不得自己贴补。但好在高大壮年轻有力气,人长得也不赖,虽然调皮了一点,但心眼不坏。 被铁匠老头训斥了一顿,高大壮有点灰溜溜的,不敢再在院子里边久留,深深的看了一眼有点手足无措的林翠。站起身不敢再从院墙翻过去,从正门离开了。 这事还不算完,好几天高大壮都在偷偷地观察林翠的去向和日常的动态,终于有一天看见林翠一个人出门,去镇外的树林打柴火,他悄悄地跟上,没有人发现他。 树林子很开阔,林翠继续向林子深处走去,来到一片淡绿色的幽暗环境里。 温暖舒适里有一种特别的喧闹声,带着点梦境的味道,使人产生憧憬和遐想的黄嘴鸟鸣叫着,麻雀清脆地叽叽喳喳响,杜鹃欢唱,黄鹂不停地吹口哨,欢快不停地展示自己的歌喉,奇怪的喜鹊心事重重地吟唱着;碧绿的青草在林子的空地上泛着绿油油的光泽,蚂蚱上翻下跳,一条游蛇在两棵树之间,抬起金黄色的头,窥视着。突然小游蛇一个纵身就叮在林翠的腿上,一口咬着了裸露的小腿。林翠吃痛惨呼一声,“哎呦”跌倒在草坪上,而咬完林翠的小游蛇呲溜一声逃走了。 林翠坐起来拉起裤管看见一个红红的印记,疼痛麻痒的从腿上传到脑海的疼神经。她的掉了下来,正无助的时候一个温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怎么啦?”随即一只大手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啊,我被蛇咬了。”林翠下意识地回到这,同时回过头来一眼看见高大壮,有些惊讶又有些惊喜。 “什么!蛇在哪呢?”高大壮吃了一惊,这林子里竟然有蛇,如果是毒蛇那可是要人命的。 “在那边,刚刚跑的!”林翠花容失色,伸出一指小游蛇逃走的方向。 “该死的家伙,咬了人还想逃跑!”高大壮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块,对着蛇逃走的方向看去,那条蛇正爬在一根枯枝上,带着怒气,高大壮一个石块掷过去,直接把蛇头砸瘪了,稀巴烂的无头蛇,甩了一会儿尾巴,就不动了。 高大壮回过头来,定眼一看林翠的小腿,已经肿胀了一大片,高大壮脸色一变,“不好!这蛇有毒,毒性还很强。” 这小游蛇可能是七步蛇,民间夸张的说法,七步能死人,可见这毒蛇的毒性有多强。林翠一听花容惨变,“那那咋办?会把我毒死吗?” “我看下伤口?”“我……”林翠的小脸通红。 “快点,这都啥时候了还忸扭捏捏得,等下毒气扩散了,就来不及了,会要人命的!”高大壮大喊一声。 “小腿肚子上。”林翠细若蚊蝇红着脸,毕竟她和高大壮不熟悉,前些天还闹了那么一出。 “你坐下,把腿伸开。”高大壮粗鲁地命令道。 林翠的脸立马红了,“你,啊!流氓,你想干啥?” “快点,我要给你看看伤,把毒液给吸出来,腿伸给我,不然来不及了。如果扩散了,腿是要锯掉的,你选择。”高大壮不容置疑遗憾。 “我,我选择吸毒。”林翠二话不说坐下来,拉起裤腿,把细白的小腿伸到高大壮面前。于是非常暧昧的画面产生了。 “好了。”高大壮吐去最后一口血水,过了好久,从林翠的小腿上离开,脸色苍白,嘴唇有些发青。 他又从周围的草丛中找到一些草药,老解草揉碎了敷在伤口上。做完这些高大壮疲倦地坐在地上,恢复体力。给别人吸毒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弄不好,毒从口入,会要了自己的小命,但高大壮为了林翠义无反顾地选择冒险,可见他的爱是真心的。 在高大壮坐在地上闭目休息时,林翠定定地盯着高大壮,看向他的眼神五味杂陈,待高大壮睁开眼睛后,她俏脸一红赶紧转向一边:“你,你没事?”不敢看他的眼睛,轻轻地问道。 “没事,你伤口不疼了?我再看看。”高大壮站起身来。 “别,我已经好多了,谢谢你!”林翠连忙摆手,红着脸说道。 “哦,不用谢,没事就好。”高大壮认真地打量着林翠,脸色红润,气色也没有那么差,确实没有中毒的迹象了,才放下心来。 林间有一只小松鼠吱吱地叫着,毛绒绒的尾巴在树间闪过。“刚刚,﹍﹍谢谢你!”林翠嗫嚅地说道。 “嘿嘿,你别怪我占你便宜就好,我是特意跟着你出来的,你若因此责怪我,那我也认了。”高大壮又恢复了他的厚脸皮。 林翠俏脸通红,不过今天若不是高大壮,自己在这林子里可能就回不去了,看来那个晚上,他跪在自己的面前,说的话是真心的。 树林之间一高一矮的身影在树的空隙,树干之上晃动,出现透明而轻飘的叠乱,很快消失在浓郁的青翠里。透过青翠,在一片青绿色的空间,露出湛蓝湛蓝的青色。青草铺在脚下,犹如厚实的地毯,上面绣着一丛丛草剑和一串串果蔓血红色草果长在青草丛中,散发出浓浓的蘑菇香味,“王母啊人世间灿烂的光辉啊!”高大壮一面长长地呼气,一面真诚地祈祷。 树林里,林翠俨然成了周围万物的主人和亲人。她像一只精灵一样穿梭在林间看着一切,赞叹一切,感激一切。她身上似乎流出一股暖气在树林里悠然韵动,青苔被她踩平后,再舒展开,又竖立起来,高大壮看着感到特别高兴。 高大壮舔着嘴唇坏坏地笑着,林间飘荡着两个人的友谊和恋情。 “回去了,不早了。”林翠羞红着脸。 “我挺羡慕那条蛇的,嘿嘿,能咬你一口,死了也值得了。”两个人一路打打闹闹,林间充满了欢声笑语。 高大壮结婚了,没多久林翠就怀孕了。高大壮时常记着老师讲的一句话儿:勇敢就能成事。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回味。 第八十章 小题大做 韶云和高大壮的邂逅,知道了他的人生有了一个完美开始,如今快当爸爸了,看他那开心的样子,韶云都有些羡慕。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初中时候的趣事,就在医院的大门口分手。韶云看着高大壮领着林翠进了医院,才挑起箩筐往家里赶去。 云天收夏色,一夜秋风凉。开学的日子到了,韶云在一个暑假的劳动中,皮肤被晒的黝黑,但身体更加结实健壮。 经过暑假的洗礼,大部分农村的学生都变了颜色,但到了学校那种欣喜,洋溢在每一个同学的脸上。 刚刚开学,班级的第一要紧事情,是大扫除,然后整合班级同学调整座位,班级的灰尘很大,刚到教室的同学还没有齐全,大部分都在寝室里,因为要重新分配床铺和调整宿舍的住宿人员。 韶云的宿舍没有变动,所以早早地就到教室里,教室里稀疏地坐着二十几个同学,他们大多是走读生,刚刚开学他们都能如期来校。韶云刚在座位上就座,原一班的班主任老师就来了。 老师临时安排了一次大扫除,冲洗教室。他吩咐在座的同学去寄宿生寝室拿水桶、通知在宿舍的同学,说是把在寝室的人都叫来一起大扫除;同时却又说,这只是搞义务劳动,属于自愿性质,没有强迫性质,谁有事不能来就算了。 在有同学出门的时候,他还特别告诉去寝室传话的同学,要把他这一层意思也传达给大家。以表示他的公允和随性。 韶云懒得再回寝室,叫去的同学把他的塑料桶带来。说完就和同学一起搬椅子、扫地。不一会儿,去寝室的同学回来了,他们身后,稀稀拉拉地跟着几个寄宿生。看到这情形,老师面带愠色,叫参加大扫除的同学一个个签名登记。 “要签名?这么麻烦?算了?”有几个人几乎是同声嘀咕。 老师不予理睬,把早已准备好的一个本子和一支笔摔在一张桌子上,声色俱厉地说:“你们来了的人自己到这儿来签名。谁不签名,谁自己负责!我今天要看一看,究竟哪几个脑袋大!”看见老师阴沉着脸,在教室里转来转去,同学们不敢吭气。 听说要签名登记,走在后面的同学马上加快了步子;有人立即装着还要去寝室取工具,把老师发脾气的消息万分火急地传到了寝室。本来打算留在寝室的同学,也都提着桶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了。 茜夏道:“小题大做。杀鸡给猴看的这种把戏演出来也不觉得让人寒心!” 昊甜道:“你知道班主任老师为什么发火吗?可能这一届文科班他不能跟班上了,要换班主任了,这是他开学后唯一一次指挥这个班了?” 绿珠道:“你那来的消息,不是每个高一班级都是班主任一直带到高三吗?还有中途调整的呀?” 梁有才道:“嗨!你们在说什么呢?不怕我打小报告吗?” 陈妍妍笑道:“打小报告这样的小事还要麻烦你啊?我以为这项工作早有人做了呢。” 亚楠道:“你们不能大度一点吗?像弥勒佛的大肚子,多装一点,笑一笑过去了事。” 刘允中道:“开口便笑,笑古笑今,凡事付之一笑;大肚能容,容天容地与己何所不容。” 亚楠纠正道:“不对。是‘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 老师离开之后,大家沉不住气,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开了。听着这些议论,新进文科班的别班的同学大部分人低着头,默默地扫着地。她们对原来一班的班主任老师并不熟悉,也没有原来一班的几个同学活跃,都默默地干活,不插话儿。 真是人多力量大。十几个男生川流不息地从下面提来水,女生冲的冲,扫的扫,不费多少时间,教室就被洗了个遍,变得纤尘不染。洗完教室之后,女生看一看讲台、黑板、窗户,又开始主动擦拭起来。 韶云收拾完课桌,也站在自己原来的窗户边擦玻璃,在擦窗户的时候,韶云和季小青不期而遇地站到了一处,季小青在外,韶云在里,共同擦拭一扇玻璃,季小青也和韶云在一个班级上课了。 “韶云,我今天上午在寝室看见钱虹虹了,你见着她没有啊?她好像也晒黑了,她还带来一张她自己的照片,照得非常好,非常美,很有艺术效果。我看了,觉着是一种视觉享受。要不你见着她,也让她拿出来给你看看,我也想去照相,一直没有去照相馆去过,那天有空一起去?”季小青慢慢地游动着手上的抹布,和韶云隔着窗户玻璃搭讪道。“真的?她啥时候到校的,我一直没有见着她。我要是能看一看她的照片就好了。”韶云听到季小青提起钱虹虹,埋在心里的情愫一下子就跳了出来,开学了,还一直没有见过钱虹虹,还是放假前见的那一面,不知道她长成啥样子了,韶云也一边做事一边说。 不料,走道里赶巧路过的钱虹虹就站在季小青的背后,听见了季小青和韶云的谈话。钱虹虹看了看季小青,又隔着窗户认真地看一眼韶云,面带微笑,“你们都在一个班级了,这么早就打扫卫生?我还没有去教室呢。”韶云听见钱虹虹的声音,心一下子激动起来,赶紧把窗户推开,直面钱虹虹,她那好看的面容出现在眼前,确实比以前稍微黑了一点,但眼睛还是那么灵动,有神,水灵迷离的盈盈美眸,隔着镜片正用热烈的目光看着韶云。 韶云的心震荡着似乎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变得轻松快乐起来,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希望,很想近距离看看她绝美的脸庞。 韶云就对钱虹虹说:“钱虹虹,你啥时候到的?刚才季小青说你的照片照得很好看,能给我欣赏一下吗?”钱虹虹爽快地说:“行!我晚上就拿给你看。” 韶云见钱虹虹答应了,内心一热,甜甜的看着她,似乎她还是原来的美丽的样子,略黑了一点点,看来这个暑假她在外婆家,又出门被太阳晒着了,韶云无来由地一阵心疼。 “虹虹,你还没有去教室啊。我们都被老师叫过来干好一会活了。”季小青回头招呼着钱虹虹,她见韶云怔怔地看着自己身后的钱虹虹,好怕自己被忽视。 “你们真勤快,我不喜欢大扫除,打初中就是,我们班级的大扫除一般我会躲着,嘻嘻,你们忙,我去教室了。估计我们班的教室也差不多打扫完了。”钱虹虹看了一眼韶云,又看了看手里拿着抹布的季小青,说完话就走了。 大扫除完成后,明亮的教室还弥漫着水气的味道,班里的同学也陆续都到期了,因为除了原来班上的同学,坐着自己的位子,其他的同学都乱坐的,有离开的空位子,就有新来的同学补上,高矮参差还需要班主任重新调整。 高二文科班是这一届唯一一个文科班,其余的都是理科班。再上课的时候进来的已经不是原来的班主任老师了。张老师出任文科班班主任,这天还是以他两手空空的惯有作风走上讲台。 唯一不同的是,他理了发,平头由原来三厘米变成了几毫米,人更加精神。他依然穿着那件稀薄得颜色都变得很淡了,冬瓜蓝的确良衬衣。 他还有一件白色的确良,两件衬衣由于磨洗的原因都已非常稀薄,但穿在他清瘦的身架上却给人以道骨仙风的感觉。 韶云看见他就会想起小人书里,张良遇到的老师,或者骑鹤长者。如果有“鹤骨仙风”一词,倒是“鹤骨仙风”更能体现他的洒脱之美。 “同学们,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班的班主任,不再是高一时候跟班走的班主任,大家也知道,更换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都是不可取的。对同学们的情况不是很熟悉,但这届文科班是各个班级整合的同学,所以我就勉为其难地带带你们。”教室顿时骚动起来,这骚动是轻松是喜悦。其实同学们都知道,张老师刚送走一个毕业班,又被校领导给盯上。这正是: 登台讲史启鸿蒙,师有源泉活水清。华发如霜藏鹤骨,矜持似月带仙风。 问时扶植皆桃李,来年放飞俱燕鸿。谁向流年蹉跎梦,斟情仔细记清翁。 班级的同学包括韶云,凡是听过张老师课的同学,都喜欢他的授课方式,生动,形象不拘泥于形式,他教的历史课堪称是一种享受的知识盛宴。 韶云可能就是因为张老师,才偏科历史课的,大部分文科班的同学都有同感。今天的张老师上课,首要任务是给班级的同学调整座位,因为座位坐的的比较乱,高矮不搭配,前后都有影响,许多同学看黑板的视野和听课的效果都不好。讲小话的同学也多。张老师做的第一件事是重新排座位。 第八十一章 如偿所愿 调换座位后,茜夏和郑楠坐在一起,就在韶云的座位前边,绿珠被安排在郑楠的右前边,中间隔着一个走道。 绿珠和郑楠两个人恋爱,是偷偷摸摸的事情,还没有曝光,大家都不大清楚,但茜夏是唯一清楚内情的,绿珠对郑楠的依恋一般明眼人也看得出来。 茜夏给绿珠写字条:“我坐在这里,你是否有一种失落感?请原谅我的直率,请简单回答。”所谓“君子有成人之美”,她并不认为自己行为冒失。 绿珠回纸条:“我为什么要有一种失落感?你的意思到底怎样呢?请你讲明白点无妨。我说你观察得太‘透’了!” 茜夏知道绿珠坦率,于是忙赔罪:“看来我无故伤害了你的心,请你谅解。”下课后,绿珠不依不饶,带着茜夏来到鱼池边的树阴下要说清楚:“你到底是在想什么?为什么会那么说我?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啊,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无故”和“谅解”。 你自己是不是中了箭,又不承认,这才是你“失落感”的真正原因。承认,快说出那个“爱”字来。” 茜夏没有爱过谁,特别是郑楠在茜夏眼里一直都不入法眼,只是打从看了护士日记,才知道男女的情感是一种需求,也因此在绿珠和郑楠恋爱的时候,给她们传递过信息。 她是个嘻嘻哈哈,好像没有长大一样的女孩,要说她中了丘比特的神剑,还真是冤枉了她,茜夏觉得她和郑楠一贯性格不合,她并不愿意和他坐在一张桌子上,不仅如此,她还认为郑楠虚伪:明明心里嫉妒,表面上却伪装得特别好,而且对绿珠的感情,在茜夏眼里怎么看都是在往上爬的意味,就是赤裸裸的利用绿珠。 而绿珠的观点不同,她倒是担心茜夏会对郑楠有意思,因为这个看法,让她内心很是紧张,茜夏可是比自己有优势,起码学习成绩好。茜夏内心觉得好笑:她不待见郑楠,要是让绿珠知道了,此时她内心的想法和她对郑楠的揣测又会咋样? 但绿珠像是抓着了茜夏的把柄似的,硬是不相信茜夏:“我虽然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这种爱的想法,但他并不是你想到的人。” 接着她反过来劝诫茜夏:“你如果对他真有想法,而他对你也有那种想法,你们还是放弃,不是时候,影响一切。真的,我觉得现在有这种想法是不好的,极坏。”茜夏再次感受到绿珠的理智和直率。 她突然莫名地遗憾和绿珠没有像与陈妍妍在一起时候的默契。绿珠对茜夏也有很大改观。以前她认为茜夏抱负不凡,有特殊的能力,考试成绩总比别人好,但现在觉得和别人没有两样。 其实茜夏到高二文科班时,确有一种无望感,但无关爱情。她感到自己正掉入万丈深渊,想寻求一个无私的有智慧的有才气的男生的帮助。而在和陈妍妍聊天时,陈妍妍问:“你希望那个男生是个啥样子的人?依你的性格,起码能沉稳一些,能整得住你贪玩的性格,有领导能力,有吸引力,能团结周围的一切人,知识要渊博,非常自信,深情,成熟。” 然后陈妍妍停顿了一下又说:“这是作家塑造的完人,事实上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人,这得靠你自己去比较、寻找。”陈妍妍的话,让茜夏听着,一愣一愣的,她语气沉稳,听她说话的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可能茜夏还不明白谈恋爱是啥样子的,但少女有心事也很正常,因为她看绿珠和郑楠的恋爱不止一次,她觉得两个男女在一起,有时候是一种享受,而有时候是耽误时间和精力。 她反复比较了班上的同学,觉得适合自己的男生几乎没有,或者还没有被发掘出来,她是个乖巧的女孩不需要男生来拯救她。 最后在绿珠那不怀好意的讽刺下,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珠珠,我和你换座位,怎么样,你敢不敢?只要你愿意,我去和张老师说,就说我在哪里看不见黑板,保准能行。”她想成全绿珠和郑楠。 其实她自己在不知中,也想换个同桌,起码是心里没有女生的那种男生,自己说不定可以尝试一下那种感觉。巧不巧的是绿珠的同桌是刘允中,这个男同学给茜夏的印象特别好。 她想通过换座位来拯救绿珠,到最后觉得能够拯救她自己的人,就是她曾为他投过班干部票的那个刘允中。 绿珠听了茜夏的建议,立马兴奋起来,拉着茜夏的手一个劲地亲近,“好啊,好啊,说好了不许变卦,现在刚刚调位,可以互换,老师不是说先适应一下吗,不合适可以调整的。” 一想到能和郑楠坐在一起,她的内心像个小鹿一样狂跳不已,这样她一整天都能和他在一起了。甚至可以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拉拉小手,还有其他的亲昵的肢体接触,肌肤相近,想着想着,绿珠已经等不及了,催着茜夏去做。 “好,直接换过来就可以了,如果老师问起来我去说。这样你满意了,那你得谢谢我,要不晚上请问我吃零食,说好了。”茜夏嬉笑着,想狠狠地剥削一下绿珠。 两个人嬉笑了一阵子,就在各自达成意愿后离开了水池,重新回到教室去调换座位。排位后的韶云和莫雯雯的位子没有动,还在原来的方位,而季小青坐在了韶云那个课桌的右边,和莫雯雯平行的方向坐着,之间隔着走道,她的同桌是班上的郝翎。 由于季小青不是原来的一班上来的,对整合后的文科班,大部分同学都不熟悉,她们那个三班过来的只有两三个同学。 高二文科班一大半是原来高一一班的弟子,所以班干部还是由亚楠,昊甜担任,没有重新改选。或许张老师比较信任这个一班的底子学生,一切和高一的时候差不多,也许过一阵子,等张老师熟悉了同学后,会有其他的想法和调整。 莫雯雯一个暑假,基本上还是原来的样子,大部分同学都会晒的皮肤黝黑发亮,而她保持的很好,可能一个假期都没有晒过太阳,但韶云观察了一下她的小手表,发现带着被松动了一环,说明她的脸上看起来没有变化,但胳膊却长肉了,不然表带不会小了。 虽然知道她是自己的远房不着边的表妹,但同桌的关系还是一样,没有啥变化,韶云还是在想看时间的时候,不客气地拿手固定着她的手腕,看完了才松开。 她也习惯了韶云的这个动作和习惯,总是很享受地让韶云拿着她的手腕看时间,有时候她倒是在内心渴望着,韶云能多看会,她的手腕能感觉到韶云是轻轻地拿捏,没有把她的手捏疼。 那种拿豆腐似的感觉,她很享受,但内心又觉着他是在吃自己的豆腐,想着就会脸红起来。又想到韶云是自己的表兄,又咯噔一下,内心不明所以的情愫在滋生着。 “放学,你还去你舅舅家吗?”莫雯雯没来由地问着韶云,声音轻的好像自言自语。 “我有日子没去了,最近把宿舍整理好,打算去一趟。”韶云还是听清楚了,回到道。 “那你要是去了,记得和我说一声,我和你一起走。”不知道怎地莫雯雯竟然想让韶云跟她一起走,或许一个假期过的,她有话和心思想对韶云吐露。 “嗯,我要去了告诉你。”韶云没有多想,回答道。 韶云和莫雯雯的谈话,声音很轻,但隔壁的季小青还是注意到了,自从进来文科班,和韶云同班以后,她的内心很愉悦,那种心情是无法用言语表述的。 虽然在初中的时候她和韶云就是一个班级,但那时候没有啥感觉,只是韶云和自己没有说过啥话,交流很少,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的心思也多了起来,她一到文科班就时不时地偷着观察韶云的同桌莫雯雯,总想多了解一些。 在最初的印象中,她确定了莫雯雯是城里的走读生,穿着和气质上看,感觉是个城里人,起码和自己一样不是乡下农民的孩子。其他的就感触不出来。 她和莫雯雯就隔着个过道,也算是同桌了。而自己真正坐在一张桌子上的郝翎一句话也没有,就和身边坐着个空气差不多,她的整个心思都在韶云和他的同桌莫雯雯身上。 用眼睛的余光感触着韶云和莫雯雯的一举一动,他们的交谈也被季小青捕捉到了,从只言片语中她知道,好像莫雯雯要韶云等她,在内心的揣测中,季小青更加留意莫雯雯的一切活动,她几乎是侧着身子,整个心思都在莫雯雯的身上。或许是一种好奇,也或许是有一种其他的想法。 开学后的季小青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和韶云聊天,大扫除的时候,她是故意到外边去擦拭韶云的窗户的,就是要找机会和韶云说说话。 而钱虹虹是她和韶云最能接近的话题,但巧不巧地还是被钱虹虹撞见了,而钱虹虹的那句,你们都忙上了,现在回想起来有一种酸酸的味道,这就是少女的心思,既滴水不漏,又细若针孔。 第八十二章 一瓶菜 等韶云看完诗集,已是晚饭时分。此时进出宿舍的学生川流不息。在人流如潮的宿舍外的水泥路上,钱虹虹等在那里叫住韶云:“韶云,给你带来一瓶菜。我在外婆家自己学着腌制的,你尝尝我的手艺。”说着,她把装得满满的一罐头瓶香辣熟菜递过来。韶云这时才注意到,钱虹虹是站在路边上,专为等他的。 钱虹虹凝视着韶云,眼神里满是情感。韶云接过菜瓶子,心头一热,眼眶就湿润了,但他没有让眼泪流出来。看到这种情形,钱虹虹没有多说其他的话,只是默默地,仔细地打量着韶云黝黑放光的脸,和他仍然没有剪短多少的头发,“假期过得好吗?看你都晒黑了,不过没瘦多少,看着比以前结实了。”钱虹虹说话的声音很轻,关心的语气却很重。 “还好,一直在家帮着做农活,你外婆的身体还好?你也有晒太阳了,看你的胳膊都晒着了。”韶云把内心的感动隐藏起来,正面直视着钱虹虹。柔和的目光像一湾清泉洒在钱虹虹的身上,这是一种饱含温柔、喜悦、欣赏、坦荡、磊落等种种美好情愫的目光。而钱虹虹也体会到了韶云的目光中包含的那种情愫。她以为这种目光所表达的感情才是真正纯粹的情感。 “我在外婆家,看着她身体康复了许多,心情也开朗,就跟着表妹去外边玩了一下,还去参观了一个庙堂,遇见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小尼姑,人可好了,还空灵的很,会弹曲子,能说一些很有哲理的经文,我可喜欢她了,所以就在那个安堂照了相片,我自己也单独照了一张,你要看吗?”钱虹虹把心里想说的话在没有组织语言的情况下,对面前盯着自己看的韶云说着,看得出来她的内心很兴奋,她想把自己的一切告诉韶云,所有的情绪想和韶云分享。 “嗯,我听季小青说了,你有一张好看的照片,我看看。”韶云移开目光,不好意思老盯着钱虹虹看。 钱虹虹从书包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韶云:“现在快黑了,你拿回宿舍看,别让别人看见了,看完了还给我,我就洗这一张。”钱虹虹脸带羞涩地对韶云叮嘱着。 “嗯,我自己躲被子里看,保证不泄露你的照片。”韶云愉快地接过照片,宝贝似地放到手心里对钱虹虹保证道。 “看你,说的。羞死人了。”钱虹虹听着韶云的话,一阵羞涩,转身就逃也似地朝着寝室走去。 看着钱虹虹离开的身影,韶云愣了一下才回寝室。钱虹虹给她的这罐子蔬菜,是农村孩子在外求学时常带的菜肴——香辣菜腌制的再放点肉末炒的。 韶云知道,这罐子荤菜承载的是善良的贤惠的钱虹虹,对她的一份情真意厚的怜爱。钱虹虹从来没有对她表示过分地亲热,也从来没有故意冷落。但那份情感,其实在韶云的心里除了同桌的友谊,或许还有其他的情愫在里边。 作为一个城镇长大的孩子,她许多时候家务都不想做的,但在外婆身边,她有这份心去学习,还能想着韶云,可见她的心里一直是有韶云的。 她从不在言语上和韶云纠缠不清,她不看重他现在的学习成绩如何,也不看重他的家境怎样,更不在意他的外貌的黑瘦,她始终认为韶云是他的同桌,是一个能信赖的,能在关键时刻和自己的心意相通的男生,她也时候受到外婆讲的故事的感染,怕遇见一个负心郎。 但她没有把和韶云之间的情感归纳为爱情,现在还为时过早,只是一种朦胧的情谊和依恋。她用心去怜惜韶云,特别是在韶云失去父亲的时候,她理解韶云的痛苦,她处处想着关爱着韶云,爱是纯粹的爱吗?爱的最高境界又是何样?不管什么样的爱,它都是一种主动付出? 钱虹虹对韶云的感觉就是这种,她觉得能帮上韶云的,她都在心里边想着。她把一瓶菜交给了韶云,还把自己最得意好看的照片给他看,是她想看见韶云的开心和感动吗?其实她自己内心很开心。她喜欢看见韶云阳光的样子,而不是颓废的神情。 寝室里,原来的几个同学都在,原来一班的舍友只有曲鸣搬走了,又进来两三个其他班级并过来的文科生。 大家正在热烈地议论中,把一个假期的话放在一起给说了。也许因为疲倦,也许因为兴奋,这天中午吃完饭,他们或躺或坐或立,横七竖八地留在寝室聊天。 “我妈妈说,八月半我们学校不放假,所以她趁我回家,提前把糯米粉糍粑做了,说是省得过两天又到学校来替我送。哪个喜欢吃糯米粉糍粑?我这儿有。我刚才来的时候才出的锅,还软着呢,很好吃的。”刘允中眉飞色舞地说着,并把喷香诱人的桐叶糍粑从一个布袋内取了出来,带着幸福的笑容,环视了大家一眼。 “呀!我妈妈和你妈妈想到一块儿了。我一回家,她就开始和我爸爸商量,说都已经初八、九了,放假两、三天,也该过节了;我们家比较远,平时又要补课,我回家一趟不容易,所以她也说趁我在家把糯米粉糍粑做了。昨天晚上,我们家煮糍粑煮到十一点多钟。为做糍粑,我这两天都累死了。我还和我们村的几个娃儿一起上山采桐叶了呢!”梁有才马上兴奋地接过了话茬儿。他嘴上说累,脸上却神采飞扬,他的喜悦,溢于言表。 “我家里虽然还没有做糯米粉糍粑,却是又杀鸭子又买了肉,也提前把中秋节过了。我弟弟看到妈妈把准备过节的鸭子杀了,就给我妈妈告急,说八月半只好看别人家过节了。我妈妈却笑着骂他:‘早吃晚吃不都是吃吗?’我妈妈说,糯米还要等赶集去买,到时家里做了糍粑,她会来学校给我送。我也可以吃到自家的糍粑。”郝翎笑道。 “哎,你们说为什么国庆节放假,中秋节不放假?”新搬进来的同学林建说。 “国庆节是我们国家解放、成立的纪念日,大家当然要欢庆、欢庆!”刘允中说。 “按理说中秋节也放假才对。说句本话,在我们那里,哪个得闲过国庆?要不是学校放假我们回去,哪个父母记得国庆节?”郝翎带着情绪说。 韶云听着他们的议论声,没有插话,默默地爬上铺位,把瓶子放在床头,那可是钱虹虹自己亲手做的,他舍不得拿出来给宿舍的人分享,他又把钱虹虹的照片拿出来,趴在被子上就着灯光仔细地观看着。 美,太美了,照片是新照的,照片很唯美。她怀抱吉他,席地而坐,低头忧郁地弹着。她整齐的头发掩盖了大半张脸,但那低头的痴迷仿佛在弹奏一支鲜为人知的心曲。韶云从这张照片里又体会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孤独。和他看过的莫雯雯的一张照片有相似的味道。 这庙安堂的背景,使你感觉到她的整个生命此时此刻都是忧郁的,而你无法洞悉她忧郁的原因。“因为青春的困惑?因为生命存在于尘世犹同于地球悬空于宇宙?还是仅仅因为沉醉于音乐?”韶云浮想联翩。也许钱虹虹自己对这张照片也情有独钟,她在后面写有一首小诗:孤傲似独,贴碑庙安归。我有一支曲,足以慰红尘。可怜白雪低,未遇知音客。仙树含朝露,鸟笼春巢归。 韶云仔细地体会钱虹虹照片上脸部的表情,和诗词的含义,一下子被那种空灵和气韵给感染了。 在韶云看照片的时候,宿舍里开始有人把带来的糯米粑粑分给大家吃,而在分的时候梁有才说道:“如果我能当一个强盗,劫富济贫,把劫来的东西分给穷人,让大家吃饱穿暖,快快乐乐,不再嫉妒别人,不必像恶狗那样相互打骂,那多好啊!” “那你若果真是那个强盗的话,我们可不敢吃你的糯米粑粑,不然还不是替你销赃啊?哈哈,只有上帝才会骗人,而我们都像一群傻瓜一样,吃着强盗的物品,还可能就是走到上帝和王母跟前去说谎,也不错,我把这儿的事情全部真实地告诉他们﹣人们生活得多么糟糕,多么令人难过,把人们的尸骨埋葬在精透了的沙土里。帮帮我们这些乡下的穷学生。哈哈”林建调侃着,他可是个自来熟。 “那你可说错了啊,只有上帝才不骗人,而我们生活在一群傻瓜中间。如果不骗傻瓜,那从他那里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刘允中懒懒地笑了笑,说道。 “好啊,给你们吃的,还说我是傻瓜,那我就去告诉王母娘娘,大地上,校园里有许多根本不需要伤心的事。如果王母相信我,就请她赋予我智慧,使我能够尽可能完美地重新安排。让人们都信赖地倾听我的话,我一定会让他们生活得更美好!”梁有才发火了。 第八十三章 我一班的 “并不是所有的乡下人都是傻瓜,要知道商人也是乡下人出身的!” “我们不是在谈论商人。傻瓜不是骗子。傻瓜是基督徒,他们的脑子在睡觉……” 宿舍里的同学们越说越显出一副混乱的,萎靡不振的气氛,令人气愤。 韶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一个小草丘上,周围是泥泞的沼地。他们讨论的话题不应该使自己生气,他与怒气无缘,或者是善于掩饰它。 他静静地听着,手里拿着钱虹虹的照片,心境透明,钱虹虹的照片太美了,幽静的背景,开阔的视野,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但眼眉处的幽幽和孤独还是读得出来。 韶云算是很了解钱虹虹的,因为在初中的时候每天坐在一个课桌上,大部分的喜怒哀乐的表情都瞒不过韶云。 迷迷糊糊地拿着照片就睡着了,而梦中,韶云竟然来到一处无名小镇,自己踏着荷花叠起的水面,到了一座桥上,左边是一处杂乱不堪的房舍,右边雕梁画柱,景色怡人。 站在桥上,韶云不知道如何选择去向,这个时候,从左边的房舍中,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好像特别的显眼,藏蓝色小衫外是一件白色的及腰外套,精致剪裁,显得小巧玲珑,淡蓝色的阔腿裤,把小巧的身姿衬托的非常有质感。 一双紫粉色布鞋简约大方,煞是好看。她站在破旧的房舍边,那灰色的墙更加凸显出她的不俗。清晰的脸庞,那颗小巧的美人痣让韶云记忆犹新的静茹。 韶云正打算往左边走去,但右边的楼舍中也出现了一个俏丽的影子,美丽的侧颜,白皙如温玉,柳叶眉似叶似画,长长的睫毛下一对美眸,隔着红色的镜框,清澈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气,却自有摄取人心魄的魅力。 往下是挺直的瑶鼻,柔嫩粉红的樱唇,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入非非。嫣然一笑,露出一排白玉般的贝齿,和两个浅浅酒窝,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一笑倾城,不过如此。 韶云惊呆了,钱虹虹?两边截然不同的景色,两个姣好美妙的身材和熟悉的同桌,让韶云犹豫不决,他不知道如何走。更不知道要如何选择,一边是青梅竹马的静茹,一边是情窦初开时的同桌钱虹虹。 正在此时,韶云感觉桥的后边,荷叶在风中刷刷地响,而回头一看,一个白胡子老头,鹤发童颜,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两只脚悬空好似踩着虚空一般:“年轻人,你犹豫了,你心里有了羁绊,都难以割舍,又每个都想得?” 韶云愕然,被点破了心思,脸一阵红,烫的耳根都红火。韶云正窘迫时,白胡子老头飘到韶云的跟前,白胡子里露出笑容,问道:“你怎样称呼那个英国作家,是叫笛子的吗?” 这种歪曲人姓名的恶劣态度令韶云恼怒,韶云只好暂时忍耐一下,回答说 “他叫笛福。” “他在哪里失踪的?” “你别胡闹了,你又不是小孩。”“没错,不是小孩。你在读什么书?” “鲁滨逊流浪记。” “世俗的书还是这个的书,写得好些?” 韶云不吭声。 “世俗的书主要写些什么呢?”他接着问。“生活中发生的所有事情。” “大概,写狗、写马,它们随处可见。” 白胡子老头哈哈大笑,韶云则气愤不已。觉得很难过,很不痛快。可是,如果想走开,白胡子就会拦住韶云:“去哪儿?” 接着,白胡子老头就灵魂拷问道: “这样,读书人,破解一下这问题:你面前站着一千个裸体人,五百个女人,五百个男人,亚当和夏娃在他们当中,你怎样找出亚当和夏娃?” 韶云莫名其妙,他的这个问题和眼前的事情有关联吗?他现在犹豫的是不知道如何在静茹和钱虹虹之间摆正自己的位置,而老头却要他选亚当和夏娃,都赤裸裸的还不是一个样。 看着韶云不耐烦的眼神,白胡子老头哈哈一笑:“人的所有服饰和打扮,是扰乱心境的色,你的灵台需要的其实是空,外物皆是空,心中的感觉才是真,三寸灵台一片天,情愫萦绕缓结缘。不到天边云是岸,两袖清风莫问仙。明白了吗?年轻人。”白胡子老头笑了,转眼不见。韶云疑惑地回头看看来的路哪里还有荷花的影子,空茫茫的一片,再寻不见回去的路。刚刚要看桥两边的人,突然一个声音传来:“要吃糍粑不要?韶云。” 一个激灵,有同学在床铺下边叫唤,递过来的糍粑,有一股清香的糯米气息。韶云睁开眼睛,手里的照片差点脱落到床下。 “谢谢!”韶云感觉到下铺梁有才的真诚,急忙说了一声谢谢,接过他递上来的糍粑,慌乱中把手里的照片用枕头遮住,生怕照片被别人看见。 坐在床上,韶云细细地回味着梦境中的场景和白胡子老头的话。一时之间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那悦耳的声音还在耳边萦绕着,韶雨突然想起了静茹走的时候,好像给自己留地址了,不知道那个地址能不能收到信件,他突然很想给她去一封信,想吐露自己的心事,但在恍惚间又不知道从哪里写起。 韶云把钱虹虹的照片收好之后,就下了床铺,他要到教室去,一是还有一个让他牵挂的事情,就是暑假期间借的一本诗集,还没有还回去,也不知道那个叫凌兰的女孩分到那个班去了,开学后自己忙着自己的事情,给忽略了。 教室里已经亮起了灯,但室外的黄昏还泛着柔和的光亮,韶云站在回廊的尽头,看着大操场上弥漫的光晕,远处玻璃厂的大烟囱还有烟在袅袅地升起。更远的天际晚霞被群山遮住,在那看不见尽头的地方,一根根尖矛一样的光柱贯穿在天地之间,天色逐渐被暗影侵蚀。 韶云正想着回教室,抬眼就见操场后边教学楼的近前,一个人影闪过,看背影韶云觉得是那个见过一次面的凌兰,因为自己刚刚想起她和她的那本《哭亡女苏菲》的诗集。见她从大操场上往回走,韶云急忙跑进教室,把她的那本书拿上,想着跑下去也许刚好可以迎着她,不然进了班级教室就不好确定了。 楼梯间已经暗了下来,韶云拿着书腾腾地下楼梯,迎面季小青上楼梯,看韶云着急忙慌的样子,刚想开口,但韶云在转角处,一擦而过,季小青都没有看清他的人影,韶云就下去了。 季小青楞了一下,韶云是没看清楚她,还是有意没有和她打招呼的,让她泛起了嘀咕。她不由得愣怔了一下:“该不会有啥事情,我还是跟过去看看。”季小青有些好奇和疑虑,就打消了去教室的打算,决定跟下去看看。 凌兰第一天来报到,对一中的环境并不熟悉,这一届庙堂中学进一中的也有三四名同学,但都不在一个班上。她是唯一一个分在高一一班的学生,这也是托福与她的中考成绩,和上届的钱虹虹一样,她的中考成绩也是高分录取的。 出于对新学校的好奇,凌兰在报完名,分了班级,宿舍安排妥当之后,就到校园里走动。她想把学校的环境弄清楚,在傍晚的时候跑到学校大操场的后边转了一圈,从教学楼上看操场的范围并不大,但在下来之后,转了圈才知道,有好长的距离。从第三节课下课一直到晚自习快开始了才转回来。 回到院墙的内侧,她看见外观修缮的很别致而且刷白了的男女生厕所。飞檐挑起的结构屋顶,远看都不知道是个公共厕所。 走的有些内急,就进了女生厕所,里边有两个同学正在如厕,虽然位子很多,但她有些羞涩地一直等到那两个同学上完离开,才敢上。 就着厕所里的水龙头,凌兰洗完手就出了厕所,刚到挡门墙的外边,迎面三四个女生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就是下边中学高分录取进来的那个凌兰?”其中一名女生,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拦着凌兰道。 凌兰个高秀气,也很漂亮耐看,辨识度比较高,只要是看过她一眼,基本上就能被记住的那种女孩。 “哦,你是谁?你认识我吗?”凌兰看着几个女生,不是上厕所,而是盯着她看,内心一紧,自己也不认识这几个人,只是刚刚有两个女孩好像才从厕所出来的。 “我,欧阳娜,一班的,她们几个也是我的好姐妹,我记得你也是分在一班?我只是想告诉你,一班的班长选举,希望你和她们几个一样,选我,欧阳娜!”有点霸道的命令语气,让本就高傲的凌兰很不舒服。 她打量着面前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女生,看着她的傲慢和霸道,不屑地回道:“班长的位子我不感兴趣,至于选谁那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干嘛要听你的?” 第八十四章 嫉妒让人失去理智 “娜娜,跟她废什么话,不听话,让她去蹲厕所!”跟在欧阳娜后边的女孩听到凌兰的拒绝,毫不客气地说道。 凌兰一听这话很不友好,微微触了一下眉头,心生警惕,虽然心里不满,但看见欧阳娜身后的三个女生围过来,还是有点紧张,缓缓语气说道:“你们想干什么?有话好好说。” “干什么,在一班敢和娜娜唱对台戏的,就是欠修理,别把自己的姿色和高分当资本!”说着话女孩已经欺近凌兰的面前。 这个女孩长相不太好看,一张大脸都是肉肉,黝黑的肤色配着一双吊梢眼,看着有一点恶像。身材短粗,上半身长下半身短,有一种不协调的感觉。但粗壮的胳膊和手又有一种男孩子的味道,说她是相扑运动员都有人信。 她伸出手一下子就抓住了凌兰瘦弱的胳膊,而另外两个女孩也欺近前来,左右夹击钳制着凌兰,往厕所的挡风墙里面拉扯。 凌兰没有想到几个人一上来就动手,虽然自己的个子高,但没有啥力气,在三个女孩的拉扯下,一步步,眼看着就要被扯进厕所,她们所说的蹲厕所可能意味着,在厕所里被羞辱。 凌兰用力地反抗,一只手扒着挡风墙的边,用脚试图抵住墙面,“放手!你们要干什么?”凌兰大声地喊叫,试图让她们松手。 “还挺能叫的,看来得把你的嘴巴打烂。”为首的胖女孩抬手一巴掌煽过去。本来就嫉妒凌兰的分数,和她的美貌,下手那个狠劲似乎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和不甘。 凌兰感觉到巴掌煽过来,头一偏避了过去。胖女孩抽了个空,滚圆的身体差点失去重心,抵在墙上。她恼羞成怒:“抓牢她,看你往那躲!”更大的一巴掌扇过来,这次凌兰被固定着,眼看着避无可避就要被煽在脸上,看那势道,若是打实在了,半边脸都能打肿。 凌兰挣扎着看来是避不开了,闭上眼睛准备承受这想象的痛苦。“住手!”一声大喊把闭眼的凌兰和周围的几个人震得耳膜做响,随着喊声,一只有力的大手钳住胖女孩的手,就停在距离凌兰的鼻梁骨不到一毫米的位置,凌兰都能感触到那只手上的温度。 这个男生好帅哦,就是太冷了。周围的几个女生愣神间,看着突然出现的人,心里的感觉不同。 韶云下了教学楼就往操场边的后面走,他是想迎上凌兰,把借她的诗集还给她,刚走到厕所边,就看见了几个女生在拉扯着凌兰。 他不知道她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直觉告诉他,凌兰是被欺负了。他紧走几步,赶到跟前,刚好看见那个胖女孩抬手要打凌兰,他一个飞纵扑过去,一下子擒拿住胖女孩的手腕,用力地把她带了过来,化解了凌兰必挨的一巴掌,同时大声呵斥着,震慑住几个女生。 “放开她!”韶云把胖女孩甩到一边,大声命令着另外两个架着凌兰的女孩,伸手一把拉住凌兰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温暖的大手包裹着吓的冰凉的小手,湿热的温度像温泉一样湿润到凌兰的心底。 众人都是一愣,欧阳娜怔怔地看着旋风一样出现的韶云,自始至终,胖女孩和她的几个同伴修理凌兰,她都没有做声,在心底,她是要收服凌兰,确立自己在一班的地位。 欧阳娜是校办玻璃厂领导的千金,父母是从大城市的学校工厂,怀着血气方刚的热情来到这个小县安家落户的。海河平原的清风,没有吹散他们身上的都市气息,相反,因为他们与大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们仍然生活在小县城的厂棚房内,不仅保留了城市人的生活习惯,也增添了傲视农村人的优越感。 他们的孩子接受他们的言传身教,于是欧阳娜的身上具备的这些品质来自父母。自信,大方、活跃,还不同程度地带着一点儿骄傲的学生。 惊慌失措的凌兰被韶云拉在身边,欧阳娜和胖女孩看到韶云那摄人心魄眼睛,感受着他强大而冰寒的气场,一时之间不敢言语。 “你们怎么回事,为什么几个人欺负她一个人?要把她怎么样?”韶云寒冷着脸冰冷的语气问欧阳娜和她身边的三个女生。 “没有人欺负她,我们都是一班的,想进厕所交流一下感情,女生的事情,要你管啊。”欧阳娜虽然在韶云的压迫下,仍然保持着她特有的骄傲回答道。 “哦,高一一班的,交流感情,我怎么看见有人动手,还想打人?不是我及时阻止,她的脸怕是要被打肿了?”韶云看欧阳娜那看不起人,不认错的味道,心里压着火气说道。 “我就是打她了,看她不顺眼,咋地?你个男生,想学英雄救美啊,你是不是她相好的,还是看上她了?”胖女孩被韶云甩开后,一肚子火气,看韶云护着凌兰,说出的话,让人想煽她耳刮子的感觉。 “谁给你的勇气和权力?看她不顺眼,别人看你不顺眼,也赏你一耳刮子,你是什么感触?告诉你,她和我都是庙堂中学毕业的,谁也不能欺负她!”韶云被胖女孩的话气的不轻,霸道的宣布着,就是不能容忍母校的同学被欺负。 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凌兰,在孤立无助时,韶云的出现,让她心暖。她顺势往上看去,看到一张好看的俊逸的脸,微弱的光映在他俊朗的五官上,好像暖阳的一圈光晕,带给人一股温温的暖意。 “哎呦喂,原来是一个乡下中学来的,我说呢,这位帅哥,你不会是早就看上她了?不过你跑到女生厕所打人,我告诉老师去,看学校怎么处罚你!”胖女孩不依不饶,忽然在忌妒心的驱使下,生出诬蔑韶云的妙计,阴险地说道。 “睁眼说瞎话!你那只眼睛看见他进了女厕所,大家都没有看见,我也是乡下中学来的,我要告诉老师,我看见你们在群殴同学,还诬蔑同学!”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后边传来,正被胖女孩诬蔑的没法理论的时候,季小青出现在韶云的身后。 原来季小青看韶云匆匆地下楼梯,连招呼都没有打,不放心跟了出来,老远就看见这里一帮人在争吵,就赶了过来。 虽然还没有弄清楚情况,但胖女孩最后的话被她听见了,就接过话题反驳道。 “小青,你怎么来了?”韶云惊讶地回头看着季小青问道。 “这谁呀?看你匆匆忙忙地下来,见着我都不打招呼,原来是为了这个女孩啊?”季小青有些幽怨地反问着韶云,她突然看见韶云拉着一个好看的女生的手,心里一阵不是滋味。 韶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老脸一红,急忙松开抓着凌兰的手,介绍道:“这是庙堂中学考上来的凌兰,一面之缘。凌兰,这是季小青,也是庙堂中学的校友。”把她们两个相互介绍着,韶云退开了一步。 “你好,学妹,我是季小青,高二文科班的。和韶云一个班,认识你很高兴,回庙堂又有伴了。”季小青含笑看着面前比自己还俊俏的女孩,热情地伸出手,拉着凌兰。 “你好,我叫凌兰,在高一一班。暑假的时候,在新华书店认识的韶云。知道你们也在一中很高兴,我感觉有了依靠和安全感,谢谢你们!”凌兰激动和喜悦地拉着季小青,像个可爱的小妹妹。 看到三个人在叙旧,欧阳娜向三个女孩使了个眼色,悄悄地退走了。厕所边只留下了韶云,季小青和凌兰三个人。 用余光看着溜走的几个女生,韶云没有阻拦她们,凌兰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没有时候受伤,三个人聊了一会儿学校的情况,韶云把身上的诗集拿出来交给了凌兰:“谢谢你,这本诗集真不错,有空你也看看,挺感染人的。” 季小青见韶云拿出的诗集,瞟了一眼,因为天色已经昏暗下来,没有看清楚,也就没有多问。三个人边走边聊,往教室走去,晚自习快开始了。 凌兰在惊吓之后,又认识了季小青,知道了韶云的班级,心里得到了莫大的慰藉,她拿着韶云还回来的诗集,《哭亡女苏菲》回到宿舍,她现在不想去教室,因为欧阳娜几个人对她的威吓还有阴影。她想把诗集看完,想知道里边的诗句是如何感染人的,去更深层次地理解韶云说的话。 这个晚上,她注定睡不好觉了,她的思绪还在刚刚的事件中,韶云的出现,像是一缕阳光射进了她的心。 她骨子里的优秀和傲慢,在进了一中后,被慢慢地收敛着,也许生活在镇上,和县城里的同学相比,就是个乡下人的概念。她被胖女孩的一句乡下中学来的,深深地刺伤了自尊心。 以前的她也这样认为农村的同学,把自己是镇上人的优越感发挥的淋漓尽致,现在别人在她的身上,反馈给自己的又何尝不是那种凌驾于人的滋味。 她一下子成熟了许多,独立的住宿,不再像初中时候那样,回家吃饭洗衣服都是妈妈的。现在她必须独立的面对一切,包括自己的人生安全,得罪了欧阳娜和她的那几个死党,以后在一起的日子注定不会好过。但她不怕,有老师有韶云和季小青他们,想到他们,凌兰又把内心的担忧放下了。 第八十五章 笨蛋 韶云和季小青走在回教室的楼梯里,季小青忍不住问道:“韶云,你对那个凌兰似乎特别在意啊?” “啊,那有,不是和你说了吗,上次暑假的时候在新华书店,从她手里借了一本诗集,想还给她,不知道她在哪个班,刚好看见她了,我就下去还书,结果你也看见了。”韶云被季小青疑问,脸竟然一红,自己在意了吗? 凌兰是那种男生女生看着都悦心的女孩,人长得秀气,看一眼就喜欢。除非有特别嫉妒心的女孩,才会讨厌她。 季小青看着凌兰其实是惺惺相惜的感觉,自己也很好看,更加欣赏比自己还年轻好看的女孩,但她也心生警惕,担心韶云会喜欢上凌兰,这是一个女孩子悦己的一种心态。 因为是偶然也是巧合,让本就在意韶云的她,看见韶云紧张凌兰的时候,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失落,就和从前紧张钱虹虹的感觉一样。 “哦,凌兰是这一届庙堂中学的校花级别的女孩,来到一中被别的同学嫉妒而生恨,很正常,我们都是庙堂中学来的,应该帮着她,如果我被别人欺负了,你会保护我吗?”季小青突然抛出一个自己很渴望的话题,看着走在自己边上的韶云问道。 “嗯,我会的,虽然庙堂中学考进来的同学不多,但那是我们的母校,下边的学生不应该被歧视和欺负。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和所有的庙堂同学!”韶云外露出来的霸气,让季小青心里一暖。 两个人说着就进了教室,在各自的位子上坐下,相互看了一眼,开始一天的晚自习。 韶云把自己的心情从刚才的事件中平复下来,他拿出笔记本,写下了一首小诗:但愿长醉不复醒,纤云弄巧反成拙,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对此可以酣高楼。飞星传恨却有情,人比黄花瘦。这时他又想起远走临县的静茹,而发出的感慨,他决定给静茹写一封信。 静茹 今天正式开学了,我上了文科班,头一天上课就给你写信,但自己不知道如何表达心情。暑假一别,你在临县还好吗?是不是正在学习裁剪衣服,你快出师了? 一个人在外,人生地不熟的,注意保护好自己。今天在学校,又遇见了来自庙堂中学考进来的同学,看见她被人欺负,我就想到你一个人时,被欺负了怎么办?你要是也能来这里读书就好了。 可是命运总是弄人,我们都出生在贫穷落后的农村,家境的困难让我们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分崩离析。你如果能收到我的信,就给我来个信息,让我知道你的近况,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上晚自习了,祝安好! 韶云 写完信,韶云自己读了一遍,觉得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心情突然很失落起来。他在内心对静茹的牵挂,写到纸上却没有一点感情,他很沮丧,先把信重新揉掉,又写了一次,这次他把自己的那首诗词写给了静茹,不管如何,内心的思念之情还是表达出来了。写完信,他细心地把纸张折叠起来,准备白天去邮局寄出去。 季小青回到座位上,就不再想刚才的事情,很快就沉浸在课本的复习中,她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理性的思维造就了她的深度和果断。 第二天中午放学的时候,韶云想着到舅舅家去,一是看看舅舅他们,二来顺道去邮局寄信件。他对莫雯雯打了个招呼:“我中午过舅舅那边去吃午饭,你要一起走吗?” “好啊,你等下我,收拾一下就走。”莫雯雯很高兴,因为昨天她特意跟韶云说了,今天他就约自己。看来韶云还是把她的话记在心上了。 两个人还像去年一样,脚跟脚地出了校门,这一次,莫雯雯主动跟上韶云的脚步,和他并排走着,她看着身边韶云的侧影,把书包带子紧了紧,开始和韶云聊天:“你假期都干啥了,看你晒的,黑的都发光了。” “我能干啥,做农活呗,收麦子,种地啊,你假期不会只躲在家里,吃喝玩乐?”韶云看着身边的莫雯雯比假期前有肉,就随口调侃道。 “哪有吃喝玩乐,看书呢,不过这个假期我去了我舅舅家一趟,自打外婆去世后,我都好久没有去了,这次是坐轮船去的,你坐过淮河上的大轮船吗?可大了,有两层座位呢,一直走了一天多快黑了才到舅舅家。”莫雯雯打开了话匣子,过来池塘的时候,她越说越兴奋。 “哦,我小时候去叔叔家,跟着父亲也坐过一次大客轮,但时间比较短,小半天就到了,虽然小但还有气氛。”聊到河上的大客轮,两个人都有了兴趣,莫雯雯更想把自己坐船的感觉和韶云说。 “我和我姐姐一起去的,客轮上人可多了,还遇见一件很突然但很伤心的事情。”莫雯雯说着突然情绪有些波动,丝丝的伤感能从语气中流露出来。 “哦,啥事情让你这么低落,说给我听听。”韶云有意放慢了脚步,听莫雯雯的叙说。 “那天是礼拜天,早上的时候我和姐姐就去赶大渡轮了,那一趟船上的客人很多,我们都没有座位票,站在船尾的甲板上,这时候我看见两个人在甲板上赌钱。 其中一个人说:我有五块钱。而另外一个人似乎喝醉了酒,说:我只有两块多钱。他们两个人就在那摇摇晃晃的甲板上赌博。”莫雯雯抬头看了一眼韶云,见他很专注地在聆听就继续说道:“当然,那个喝了酒的人,轻轻松松地赢光了另外一个人的钱。 而输钱的人想赚回本来,把一块价值五块钱的手表作赌注,结果输掉了,于是又把值三块钱的新鞋子作赌注,也输了。这时那个醉酒的人不满地、几乎是有点生气地说:不,你不会赌,你太急躁了,一下子就把手表、鞋子全输了!这我不需要。 这样,把手表拿回去,拿四块钱回去,这一块钱,就算作交学费……行吗?那个输钱的人非常感谢他,不停地给他作揖,看样子很滑稽。 而那个酒醉的人却说:小意思!回复着那人的答谢,并且很激动地说道,玩就是玩,也就是快活快活,而你却像打架一样。就是打架,也不用太急躁。 算准了,再打!急躁顶个什么用呢?你年纪轻轻,应该稳稳地控制自己。一次失败,五次失败,七次失败,七次就不干了!走开了。冷静下来后,再来!这是游戏! 我在边上看着听着他们的对话,一面越来越喜欢他,一面又越来越不喜欢他了。因为他的话使我想起了我的外婆。他的身上也有许多东西吸引着我,但是,他那种看着粗暴的酒气熏天的人,一辈子也改变不了的对人冷漠的态度,我却不怎么喜欢。 走到下午,太阳快下山时,那个喝醉的乘客,高大的外地商人.落到水里,在夕阳金黄色的水面上挣扎着,扑打着。机器很快地关了,轮船停了下来,船轮下滚出一团团的泡沫。 夕阳映照下,把他染成血一般的颜色,在这沸腾的血海中,在船尾远处,一个黑色的身影噗通噗通地晃动着,河面上传来撼人心魄的、发狂似的叫喊声。乘客们也叫喊着,互相挤着,集中到船头和船尾。 而那个落水者的同伙,输掉钱的那个人,黝黑色的皮肤,光秃秃的头顶,也喝得醉醺醺的,用拳头打着人,挤到船边上那些人,大叫着:滚开!现在看谁能把他捞上来…… 两名船员跳入水里,划动着双手向落水的人划去,船尾放下了救生艇,期中有客轮船长的叫喊声,女人的尖叫声,大家都乱套了。传来的嘶哑叫喊像流水一样哗啦哗啦的响,在这些慌乱的嘈杂声中唯一平静的是船上的一位老人。 他稳稳当当地坐着,一脸淡漠地说道:“会淹死的,反正会淹死的,因为他穿着外衣!穿着长衣服,一定会淹死的。就比如说女人,为什么他们比男人死得快?因为女人穿裙子,一落下水,一下子就到底了,像个非常重的秤……瞧,淹死了。我没有胡说…” 外地商人果真淹死了,打捞了他两个小时,没有找到。他的同伴,渐渐清醒过来,坐在地上发呆。 莫雯雯说到最后,已经有些莫名的悲伤,感觉,也许这一趟轮渡让她记忆犹新,本来很愉快的出行,却被这个淹死的乘客给搅乱了心情。 韶云默默地听着没有,一声不吭也没有再发问,因为他能体会到莫雯雯的心情,她和自己说这件事情,就是要化解内心的忧伤。而韶云是她最合适的倾述对象和选择。 “你……”莫雯雯说完见韶云不吭气,内心的邪火反而一下子发了出来,“笨蛋,为什么不安慰我一下!”带着幽怨的小眼神愤愤地看着韶云。 第八十六章 回避不是办法 韶云虽然被骂,但还是乖乖的闭着嘴巴,他不是个不识好歹的人,他知道莫雯雯的小性子,是故意的。两个人不说话默默地走着,快到车站的时候,莫雯雯看着要离开的韶云,又忍不住说道:“你真是榆木疙瘩的笨蛋,再见!”气鼓鼓地撇着小脸,昂着头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韶云一脸的懵逼,自己不说话反而成了她眼中的笨蛋,看来小女儿家的心思不好弄明白。韶云摇摇头,不再想莫雯雯,直接往舅舅家走去。 两个表弟见韶云来家里,一下子亲热的不得了,拉着他的手,问东问西带着好奇看韶云晒黑了的胳膊,现在立秋了,一会半会被太阳晒黑的皮肤还变不过来。 小表妹正在屋里和莫氏表妹晓兰说话,听见韶云的声音,也跑出门来打招呼:“表哥,你好久都没有过来了。一个假期没见,怎么跟个非洲人似的,晒这么黑。”表妹的话把韶云闹了个大红脸,她哪知道乡下农忙的时候辛苦,那可是被太阳烤的。 晓兰只是对着韶云笑笑,一双眼睛不停地打量着韶云,好像他脸上有啥似的,韶云被盯得不好意思,急忙跑厨房去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韶云来啦,你妈身体还好?这个假期你都没有来过家里了,前两天你舅舅还念叨呢,开学了,有空就来家里吃饭,不缺你吃的。”舅母还是一如既往地热情,嘴里的烟并没有影响她说话做事情,韶云应着:“嗯,我妈身体还好,假期农活比较多,就没有过来,这周日回家给你们带点粮食过来,刚开学行李多没法带。” “住宿都安排好了吗?粮票没有了再找你舅舅拿,粮食啥的带不带都有你吃的。”舅母说着话已经把一盘的菜炒好了,舅舅今天回来的晚,还没有到家。 “晓兰,帮着把菜端过去,你表兄来了,来帮忙摘菜好早点吃饭!”舅母冲着大屋自己的侄女喊着。 “来了,来了。”晓兰踏着个鞋子,慌忙跑过来,生怕舅母不高兴。 “晓兰啊,没事多和你表兄多说说话儿,长见识,他都读高二了,真快,你们年轻人又是表兄妹,要放得开。”舅母还是不忘记把晓兰和韶云往一块拉近乎。 “姑,看你说的。”晓兰白皙脸蛋刷的一下就红透了,撒娇似的揪了揪姑姑的衣角。但内心还是挺甜蜜的。 “傻丫头,我说的有错吗,你现在不读书了,跟你姐的培训班学习做衣服,没有知识能行吗?你表兄是高中生,比你知道的多,有空多交流,也能培养感情。你这薄脸皮啥时候能开窍哦。”舅母越说越不靠谱,韶云也被她的话弄得都有些尴尬。 韶云逃也似地端着菜盘子到了大屋,就没有再回厨房,她怕舅母再拿晓兰和自己说事情,现在的韶云可没那心思,但听舅母说道,晓兰在学习裁剪做衣服,这让他想到了静茹和自己兜里的信。 午饭很丰盛,舅舅回来后就开饭了,见着韶云,他最关心的还是他的老姐姐的身体,自从韶云的父亲去世后,舅舅一直没有再见着姐姐,担心着她的身体。韶云和舅舅报了个平安后,他那颗牵挂的心才放了下来。 饭后韶云接了舅舅给的粮票,是到学校买饭票用的,开学了每天的饭菜都要粮票去换。看着上学还早,韶云和两个表弟挤在他们自己房间里说话,小五表弟地悄悄地和韶云耳语道:“表兄,你说我现在能谈恋爱吗?班上的一女孩从初中就追我了,最近更是粘的很,想和我在外边租房子同居,我没敢答应,那是要钱的,我爸又不会给我钱,我也没有办法赚钱,你说我怎么办啊?”韶云听了表弟的话,一脸的不可思议,他自己也是一穷二白的,饭票都的家里边的粮食换现,表弟还在读书就想着要和女孩同居。 “表弟,你那同学,这也太想的开了,你们二中真不愧是谈恋爱的学校,以前有同学说我还不相信,现在连你也谈了。真不可思议,我不建议你谈恋爱,不然舅舅知道会骂你的,还是把书读好,上不了大学也能在县城有班上,现在就想着同居,你没有工作呢,哪来的经济来源,找舅舅要,不现实。”韶云用自己的想法试图改变表弟的恋爱观。 表弟点头答允:“嗯,我知道了,就玩玩,不认真,现在跟她保持距离。”好像被韶云点醒了,其实韶云从他的语气中感触到,要他就此不谈恋爱,那不会一下子实现。 而小表弟在边上,虽然听不清楚两个人的私语,也猜到了八九不离十,他自己也在关注着一个银行上班的女孩,正在朦胧的爱情中,他体会的最深刻了。 三个人只在床上躺着说了一会儿话,韶云就要先走了,他要去邮局寄信件。在韶云规劝表弟不要贪恋女孩,谈恋爱的时候,自己又何尝不是在牵挂着一个女孩呢,这可能是青春期男孩的通病。那个少女不怀春,那个男孩不痴情呢。 听到韶云要走,晓兰也穿好鞋子要出门,她说要去三姐那里学裁缝了,韶云看她跟着自己一起出门,虽然内心有些别扭,但没有表现出反感。 刚刚走出弄堂,晓兰就加快了脚步,一直和韶云并排走着,她的心情既激动又羞涩,她侧面拿眼睛瞄着韶云表兄的侧影,看见他虽然肤色有些黝黑,但人变得更潇洒俊逸了,颀长健美的身材,消瘦坚毅的脸庞,眼睛清澈而明亮有神。长长的头发更增添了一种柔和的感觉。 “如果我和他能在一起,或者一块儿生活一辈子那该多好啊!”晓兰一边走一边想着,可她又觉着内心不怎么好受,好像这个表兄在躲闪着自己的眼睛,每当她盯着他看时,想用眼神传递自己的渴望之情时,都被他躲开了。她不理解自己长得这么好看,难道他就不动心,难道他就不想和自己多亲近。 “哎呀,走路不看路,小心跌到!”迎面一声话音,惊的晓兰一个趔趄,急忙拉住身边韶云的胳膊,抬眼望去,一个妇人推着个车从面前过来,差点没蹭到晓兰的衣服。 妇人走过,晓兰尴尬地松开拉着韶云胳膊的手,不好意思地对韶云说:“这人,吓了我一跳,哦表兄,我那个堂妹小蚊子还和你一个班级吗?你最近见着她没有?” “你说的是莫雯雯,她和我一个班,见着了,长胖了一点。”韶云面无表情地回答着,他知道莫雯雯并不喜欢这个堂姐,不想和她说破,更知道有人喊她小蚊子,她会特别恼火,但想着她们俩不会见面,就没有必要和她说那么多。 “你说小蚊子长胖了,哈哈,好好,我以为她天生就是苗条身材呢,也有长胖的时候,这些我就不担心了,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会胖呢。”晓兰一听到韶云说起她堂妹胖了,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韶云无语,自己无心的一句话,晓兰竟然那么开心,反应这么大,他感到无语。晓兰一直和韶云并肩走在人行道上,她比韶云矮了一个头,人又有些胖,要跟进韶云走的有些吃力,娇喘微微,脸上都渗出细细的汗珠来。很快到了邮局,韶云要进去寄信就和晓兰说:“表妹,要不你先去表姐家,我寄了信才走,别等我了。”韶云委婉地想支开晓兰,他并不想和她在一起深聊,感觉聊不到共同的话题。 “表兄,你进去,我等你一会儿,歇歇脚,累死我了,到三姐家刚好和你去一中走一趟,还有一截路,我等你。”晓兰并没有理解韶云的好心,还是一副随意的口吻说道。 韶云无奈,心里想着,你等就等,不再管她,自顾自走进邮局寄信件,五分钱的邮票,韶云把写给静茹的信,郑重地粘贴好投进邮箱里。出来的时候晓兰正在擦着脸上的汗,香喷喷的手帕被汗水湿了一大片。 “寄完了,那我们走!你上学别迟到了。”晓兰看见韶云从邮局大门走出来,不禁多看了一眼,声音放的非常温柔地说道。 “嗯,走。”韶云并没有太关注晓兰的眼神,低着头往前走。 晓兰赶紧追上去,还是挨着韶云一起走,身上的热气都能被韶云感触到,韶云有些不情愿地放慢了脚步,如果只按照自己的节奏,晓兰跟不上,一个走,一个小跑着,那风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即使放慢了速度,韶云依然没有言语,但晓兰却不甘寂寞,边走边问道:“表兄,你给谁寄信件啊,现在喜欢通信的人比较少,我就写不好信,也不知道写给谁?” “哦,我一同学。”韶云简单地应付着,想尽快走到岔路口,好和她分开走,这一段同行的路,韶云浑身不自在,但又不好甩开她自己独自走快,只能耐着性子,陪着晓兰边走边听她的好奇和疑问。 不协调的脚步,感触着漫长的路段总算走完了,在通往三表姐家的岔路口,韶云正要和晓兰说再见,一个身影闯进了视野。“糟糕!真是避无可避啊!”韶云感叹着。 第八十七章 借口,无所谓 回避不是办法,看着走过来的莫雯雯,韶云的心一下子紧绷起来,他知道两姐妹不对付,更是让莫雯雯看见自己和晓兰在一起还靠的那么近,像一对小情侣似的在马路上漫步,那是如何也解释不清楚的。韶云瞥见莫雯雯的时候,正想和晓兰说再见的话还没有出口,晓兰也发现了走过来的莫雯雯。 她瞪大了眼睛,脸上一下子有了奇怪的表情:“小蚊子,怎么是你,刚才我还和表兄打听你呢,说着话就见着了。真长胖了啊!”晓兰诡异的笑意浮现在脸上,但一句话就把韶云给卖了。 韶云不禁在心里鄙视了一顿,这个表妹真有点缺情商,太不会说话。他无奈地摇摇头,看见脸色不善的莫雯雯走过来,看着自己,却不回答晓兰的话,心里一阵发毛。 “韶云,怎么这么早啊!等我的,走了。”莫雯雯无视晓兰的存在,走过来一把拉着韶云的胳膊,转过脸就带着韶云往前走去。 被无视的晓兰一脸的诧异脸色不好看:“小蚊子,你给我站住!姐问你话呢!”被叫声惊扰的莫雯雯回过头看了晓兰一眼。 皱着眉头不客气地说道:“你谁呀?叫我吗?我们认识吗?我年纪还小,这没关系,基督只大我一岁,圣贤们已经在听从他的教诲了,没有人认识你。”说完再不理会发愣的晓兰,拉着韶云的胳膊直接走人。 晓兰被噎在原地,没有理解莫雯雯的话,怔怔地看着韶云表兄被莫雯雯拉着走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哼了一声,不再看韶云和莫雯雯的背影,转身往三姐家的院子走去。 韶云被莫雯雯拉着,有些不知所措,尴尬地走了一段路,莫雯雯才松开手。“中午,我午休了一会儿,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被一条小花狗给咬着了,现在就这样了。真是奇怪。”莫雯雯缓和了一下语气和身边的韶云说。 “哦,我中午在舅舅家吃饭,晓兰也在,刚刚她是去三表姐家学裁剪,同行了一段路,她问我有没有见着过你,长啥样了,我说你很健康,比以前,比以前”韶云努力地解释着。 “借口,无所谓,不就是我长胖了吗?和她比差远了。”莫雯雯似乎还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韶云的解释。 “嗯,这话也是我想说的,她确实挺胖的,没有你的身材好看,和你没有可比性,她中午跟着我一起走路,我心里也挺别扭的,真心话,但她是表妹,无法拒绝。”韶云顺着莫雯雯的话,把自己的心里话和她说,希望她能把刚才的火气降下去。 女孩子对自己的身材相貌是挺在意的,特别是在男孩子的眼睛里,听到韶云赞美自己,莫雯雯内心一阵喜欢,但嘴巴却不饶人。 “切,净说好听,谁知道你心里是不是在喜欢人家的丰满呢?在我面前这样说,那你在她面前不就说我长胖了吗?你们男孩子的嘴,骗人的鬼,我才不信呢。”莫雯雯嘴里透着不屑,其实内心还是挺舒服的。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她觉得现在真正遇到了生命的“知己”、“悦己”者。韶云在悄悄地进入了她的内心的情感世界。 因此有时候她也很烦恼:“身在教室,人就在边上,心到底在何方?他心里会不会有我?”这也是莫雯雯暑假中,思虑最多的事情,她和韶云朝夕同桌读书,经常性肢体接触,对一个青春的少女来说,一点点情感意识没有,那是骗人的。但真要说情谊,除了同学的友谊,其他的情感并不明显,而开学后的莫雯雯再见到韶云时,内心的雀跃和欢喜更深刻一些,或许就是困在家的一种释放。可能就是在寂寞的时候,才会多想。莫雯雯甚至在心里一直这样想着:韶云,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而现在只不过想要告诉他,当初暑假分开的时候太过仓促,总觉得很多话和事情都还在心里,没有机会说出来,要是在假期见一面就好了,哪怕就当面说一声再见,心里也会释然。 可真到开学见面了,又不知道如何说起了,话题一下子就卡住了,其实莫雯雯只是依恋和韶云在一起学习的感觉,能近距离地感触到他的一举一动,而自己一边佯装不在乎不关心,一边却幻想着他能多和自己述说心事,甜蜜重逢时的欢喜和愉快。未曾想,今天刚刚有机会和韶云一起走在没人的马路上,却看见了她心里最不想看见的人,那是一直哽在心中的童年时候的阴影。 莫雯雯很生气,特别是一眼看见晓兰和韶云贴的那么近。还有韶云竟然在她面前说自己胖了。她的心潮开始激荡,虽然已经不在乎晓兰的话了,但对韶云的话还是非常的敏感,因为现在的自己很在意在他心里的印象。她和这个表兄,又是同桌的韶云该怎样的发展呢?仅仅同桌而已吗?可自己为什么突然很在乎他的看法呢? 两个人沿着路边往学校走,中午的马路上除了几个上学的学生,基本上没有人。气氛有些尴尬,两个人各想各的心事,没有再说话。起风了,初秋的风有了一丝的凉意,走近池塘边时,风把树叶刮在了水面上,那几只常在水中嬉戏的鸭子,早已没了踪迹,或许被主人给卖了,或许躲到别的地方去了。空旷的池塘上面依然飘着垃圾袋一类的杂物,被风一吹都刮到池塘的边上去了,堆积成一缕一缕的纹路。 莫雯雯走到拐弯的时候,停了下来,她回头看了看跟在自己身后,木偶一样默不作声的韶云,“你没有话对我说了?”镜框下的眼睛瞪得老大。 “啊,说什么?你不也没有说话吗?”韶云正低头想心思被莫雯雯问的一跳。 “哼,我可以不说话,你难道就那么不想和我说点什么,笨蛋,气死我了,本来还想着带一点西饼给你吃,还不如扔到水里呢,白白浪费了我的心思。”说完话,莫雯雯气鼓鼓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抬手就往池塘里扔去。 也许是想发泄一下情绪,她发出的力道并没有嘴上说话的语气那么大,一个红色的小袋子掉到池塘边缘,没有落在水里。 韶云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莫雯雯的反应这么大,看着滚在池塘边的袋子,韶云毫不犹豫地一个纵身就跳到池塘边,伸手把袋子捡了回来。看着手中的袋子,打好的结,韶云把袋子打打看,一股香味扑鼻,几块西饼静静地躺在袋子之间,下边的几块都被摔散了,但香味更浓郁。 韶云不顾及形象,伸手抓一把西饼的粉末直接放到嘴里舔食着,同时嘿嘿地笑着对站在池塘岸边的莫雯雯说:“好吃,别浪费了,真甜,真香。要不你也来一块,嗯呐,碎了更容易消化。” 看着韶云的吃相,莫雯雯本来憋屈的小脸一下子就松弛了。对韶云的怨气一下子消退了大半,“哼,慢慢品尝,别把袋子吃了。”莫雯雯不等韶云转身往学校大门走去。 韶云把碎了的西饼沫子吃完,整块模样的没舍得吃,他知道这是莫雯雯又想起吃自己西饼的时候的承诺。不过她买的西饼也不错,虽然没有钱虹虹送给自己的那个味道,但还是非常甜脆,也好吃。他裹紧袋子看着莫雯雯已经进了大门,也自嘲地笑笑随后跟着往学校大门走去。 韶云到教室的时候,班里的学生已经陆陆续续地到了,看见莫雯雯一如既往地坐着把后背靠在后边的座位上,没有让自己进到里边位子的意思。韶云知道她的小脾气还没有发完,只好低着头默默地等着,傻站在课桌边,目不斜视地盯着自己的脚看,她不斜着身子,韶云不好硬挤过去。 此时季小青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她用胳膊轻轻地碰了一下韶云:“这么早啊,怎么不进去?”说着话,自己在边上的桌子上放下了书本。同时抬头看着靠着的莫雯雯,她细腻的感触到,韶云和同桌之间有情况。 “嗯,哦。”韶云很尴尬地回过神,支支吾吾地应着季小青的问话。 让韶云出了洋相,莫雯雯瞥了一眼季小青,和陆续进来的同学,把身子往前移动了一下,头趴着课桌上,不看韶云。 发现莫雯雯动了身体,韶云慌忙从她的背后侧着身子挤到座位里边,才松了一口气,悄悄地把手中的袋子放进了桌肚子里边。 韶云侧目看了看趴着的莫雯雯,感觉时间不早了,又和平常的习惯一样,伸手去看她的手表时间,当韶云的手刚刚触碰到她带手表的腕子,莫雯雯猛然抬起头,狠狠地瞪了韶云一样,不说话,右手拿着的钢笔猛地捅向韶云的手,“哎呦”韶云吃疼,忍不住发出声音,他的掌心被莫雯雯的钢笔尖戳出一个印子,血随即从笔尖戳到的地方流出来。 第八十八章 梦长相思结 韶云痛苦的哎呦声,让莫雯雯心头一紧,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太心狠,也太随意了。不知道哪里来的恨意,竟然把韶云的手戳出了血,她既尴尬又心塞。她赶紧掏出纸巾给韶云擦拭,红着脸,“不好意思,我……” “没事,距离心脏远着呢。”韶云咧嘴一笑,按住流血的手心,瞄了一眼莫雯雯羞愧的脸说道。 感觉到动静,季小青也侧过脸,看着莫雯雯和韶云,但是没有整明白是啥状况。观察了一下,听不清楚两个人的说话,疑惑着重新埋头翻课本。 血红半寒戳掌悄。 蕊心细细引妒娇。 闲钟惹来恨意泄。 半似娇怒半似逃。 韶云和莫雯雯都在细细地体会着彼此的心情,这时候上课铃声响起,韶云擦干手掌心的血迹,那里留下了带有墨迹和血痕的一颗小星星。 静茹那一夜和韶云分手后,第二天一大早就回到了临县。迫于父亲的压力,静茹不得不离开了家,到这个人际稀疏的地方学手艺。她跟着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手艺师傅学习。老裁缝裁剪衣服和手工在临县都是一流的,她借着青花嫂子的关系,找到这里。 师傅的店里有四个和她一样的徒弟,都是跟着干活学手艺,没有收入的人。除了有饭吃,有地方睡觉,其他的学徒工期间,都是白干的。想学到真正的手艺,就得熬日子,还得把师傅哄开心了,才能学着裁剪技术。 刚来的时候,静茹只是打杂,剪剪线头,搞搞卫生,跟着先来的师姐打下手。师傅根本没有教裁剪,也不准上缝纫机踩线板,这样一直干了快到三个月,才有机会踩线板,还是有个师姐生病请假了才有的机会。 静茹逮着机会就努力地学习,有时候偷着看师傅裁布料,暗暗地记着。老师傅对于新来的静茹,看着她手挺巧的,人又勤快,嘴甜,和自己的女儿关系也好,渐渐地改变了刚见面时候的想法,想着再过一阵子就教给她裁剪的技术,这只是他内心的想法。 静茹和其他三个师姐相比,没有优势,她们三个人都是本地人,时常会请师傅去家里做客,有节日也给师傅送点礼物啥的,老裁缝虽然不贪财,但看着提来的东西,还是很开心地让女儿收下。 那个时候的裁缝师傅很吃香,特别是教授裁剪的师傅,因为大部分人都需要量身定做衣服,不是由工厂专门生产的。 老裁缝很坦然地接受着徒弟们的孝敬,而他的女儿时常在心里悄悄地鄙视父亲,这小便宜都贪,在年轻人的眼里,收受这些礼物,内心是很羞愧的。 但拗不过自己的父亲,因为店里的开支也不小,几个人吃饭。虽然都帮着干店里的活,但真正做衣服的都是老师傅,还没有一个徒弟,是能够独立完成一件衣服的裁剪缝纫的完整工作。 即使有出师的那只会自己买起一台机子,在同样的地方反而分走了老裁缝的生意,所以在教徒弟的开始都是要理清楚的,出师了要在店里帮忙,自己做不能在附近抢了师傅的客源。 静茹到店里就纯粹是帮忙,内心想自己开店子,那只能是个实现不了的梦想。静茹用自己的勤劳让老裁缝入了眼。这样在三个月后静茹也能有机会学习裁剪手艺。 这一天静茹正在上机,老师傅拿着一块布,站到静茹的边上,看着她踩机子。随着达达的针孔声,很快就把一块布走完了线,拉出线头后,让师傅看:“师傅,看我走的线还均匀吗?”静茹带着微笑问师傅。 老裁缝拿起布料,推着眼睛,仔细地看了看,点拨道:“线走的还直,速度还要扣着踩,不然太快了,线跳的太快,有长有短,不成,还得练练。” 听着这话,静茹点点头,“嗯,我是踩的急了点,手脚还不协调,谢谢师傅!”静茹开心地重新把手里的布片放在缝纫机子上。在静茹的努力下,老裁缝认可了她,把裁衣服的手艺也愿意传给静茹,很快静茹就上手了,还试着创新自己的想法和思路。 有一天下午,静茹正在机子上踩衣服,老裁缝的女儿如玉进来了,手里拿着个信件对静茹说:“静茹妹妹,刚才在街上遇见邮差了,有你一封信。”如玉说着话,把信件放到静茹面前的缝纫机上。 静茹一看,急忙放下手中的布片,拿起信件看去,落款是一中,是韶云来的。静茹内心一喜,抓起信件就起了身:“师傅,我回宿舍去一下,耽误一会儿。”也不管师傅同意与否,拿着信件出门,她要回到宿舍里,一个人悄悄地看信。 回到宿舍里,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放着一张上下铺位的床,两个人住着。另外一个师姐虽然离家不是太远,还是愿意在这里跟静茹一起住。 她说回家没有人说话,在这里有个伴儿。静茹进了房间,先在水盆里把手洗干净了,擦干后才郑重地拿着韶云的来信,放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拆开信件,清晰的笔迹映入眼帘,一下子就抓住了静茹的心。 读着韶云的信里说的话,想象着他写信时候的样子和说话的语气,一颗心不停地颤动着,她太开心了,也太想念了。韶云就像一根线,连着她这块飘荡的布片,静茹静静地对着韶云的信,此时的她落泪了,她的命运让她离开韶云太远了。 韶云,如果你当我是个风筝,要不把我放了,要不然就用心地收好带回家,别用一条看不见的情丝拴着我,让我的心难受。 窗外不知道啥时候下起了雨,泡一杯茶,握到它凉了,才知道自己的心里又想起了韶云。想着他读书的样子,干活的样子,一副憨厚傻傻的在自己面前。 她时常做着同样的梦,梦中她到处遨游,发现无论走到哪儿都需要钱,使她惊讶万分。奇怪的是,她是一个自由自在的旁观者,不管走到哪儿,都没有人理会她都没有人看她,好像她自己不属于那个地方。 她像只有灵魂在这个世界游荡,而她的灵魂又永远无人知晓它的所在。她看见了韶云,她拼命地招手,对他大喊,但韶云却并没有看见她。但遨游归来,她却收到了韶云的来信。 静茹努力想看清楚韶云的来信;但屋顶上噼里啪啦的雨声就是遮住了光亮。从瓦片中投进来的光亮,无情地毫无商量余地的告诉她:天大亮了,梦该醒了。静茹躺在床上心潮起伏:她渴望继续上学,她要读书!可她没有了机会,她躲在这个临县的小县城里,当作一个帮工的学徒。 雨还在下着,静茹趴在床头给韶云写了一封回信,给韶云的回信,说起了教她的师傅和师姐们,她告诉韶云,自己可以上机走线,可以裁剪简单点的衣料。离全面透彻地掌握裁剪衣服不远了。 她写了对韶云的思念,把自己的梦境告诉他。她毫不隐讳地写出了对韶云的思念之情,末了引用一句诗词结尾: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终日思君不见君,同饮长江水。写完信她把信折叠成心的形状。打算雨停了就把信件寄出去。 雨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念,街道上已经有积水了,静茹趴在床上,静静地听门外的雨声,她胸前韶云的信被压在心上,她想着这是离开韶云后的第一个雨天,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慵懒地趴在床上想心事了。 雨天是湿漉漉的,静茹的一颗心也是潮湿的,但韶云的音容和他的问候、关心透过这层层的雨雾温暖着静茹。相识相知到相思,此情此心结成丝。纽扣一样的打着结,让静茹的心被牵扯的很难过,或许一个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想要一个呵护自己疼爱自己的男孩子在身边,是正常的思维。她的人生要怎样去安排,就像门外的雨雾一样迷蒙。 静茹正在思绪放飞的时候,门被推开了,师姐如玉和另外一个姑娘走了进来,她抖露雨伞上的雨珠,跺着脚走进屋里。 “静茹,还没读完你那信呢?是家里有事情吗?我爸让把屋里存放的布料取出来拿到店里去,要裁剪衣服了,要你也过去一起看,我爸这回是特别交代要你去了才开始。”如玉一边说着话,一边放下雨伞,开始去屋角搬取存放的布料。为了防止布料被雨水打湿,特别嘱咐如玉带了一个师姐来帮忙,用拿着的雨布包好,加上静茹三个人负责把一捆布料搬到店铺里边去。 老裁缝没有儿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老伴早就过世了,这些年一直是自己带着女儿过日子,靠着裁缝的手艺,撑起来一个店铺。日子还过得去,现在又教着几个徒弟,活多了也可以接。 家里没有儿子,他就把女儿当儿子使唤,出门办事都让那个如玉去。如玉初中读完就辍学回来跟着父亲做裁缝,他父亲本来想续一房老伴,但担心女儿如玉受委屈,在许多上门提亲的人当中也没有一个中意的,所以眼看着到老了,就一门心思扑在教徒弟身上,想让徒弟们帮衬着如玉撑起这个裁缝店。 “如玉姐,家里没啥事情,是我同学寄来的信,早看完了。我刚刚写了回信,有空还要麻烦姐姐带我去邮局一趟,把信件给寄了。我不知道邮局在啥地方,到临县好久了,还没有出去走过呢。”静茹爬起来一边帮着如玉弄布料一边说道。 第八十九章 姐妹出行 “同学来信啊?他喜欢你吗,不会是男朋友?嘻嘻,我也想谈恋爱了,就是没有相中的人。”同来的师姐调侃着静茹。 “就是,看你趴在床上的样子,就知道我们的静茹妹妹有情况,相思啦,哈哈,要不把情书交给我看看,都写个啥景,我也学学。有空了就带你一起去邮局,还在城南呢,有点远。”如玉听同来的姑娘说笑,也忍不住一块说笑,少女们的心思都是一样的。 被两个师姐一说一笑,静茹的愁绪一下子开朗了。是的,相比较她们,自己还是有个牵挂的人,或许这就是上天的公平。 “那不能看,没有写啥,写的很差,先谢谢师姐。”静茹感激地对着如玉谢着,她还真不想把自己的秘密和别人分享,特别是情感这东西,在女孩之间羞死个人了。 “逗你呢,看把你紧张的,加油哦,早点嫁人我们好吃喜糖,嘻嘻。”如玉一笑,活泼的性格,温暖着静茹的心情。 三个人说笑着把布料捆扎好,穿雨衣的两个人抬着,一个人打着雨伞,冒着雨往店铺赶去。 老裁缝等到三个姑娘把布料拿来以后,就开始裁剪教学,边裁边说,让几个人认真地听。每做一个步骤就停下来,详细地讲他这么做的道理,不像课堂上课,只是看书听讲,而是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这种师傅带徒弟的发扬光大方式,还是很实用的。 在讲完了一个步骤后,老裁缝坐下来喝水,他边喝边开始了题外话:“你们几个都是女孩子家家的,一定要好好学这手艺,不然将来只能依附别人吃饭,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天天遭人白眼,等于没有了自己,人说:女大十八变,有的越变越好看,会变成根线,不会变成一块布片。你如果变一根线呢,别人把它织在锦缎上;如果变成一块破布片,不是洗碗抹桌子,就是让人垫在屁股底下,人家喜欢把你怎么样就怎么样。你们要记住我的话儿,不要拿眼盯着我看,要看我手里的动作和裁剪的技巧,孰能生巧,你们这些上不去学校的娃,不好好学习手艺,将来都难啊,不管是城里还是农村,事实就是这样的。”老裁缝说完,喝了一口茶,继续他的教授任务。 静茹听着师傅的教诲,她深有感触,她就是不愿意依附于别人才选择离家的,她憧憬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成就自己生命的辉煌。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去度过一生,岂能容忍自己是一块布片? 如果她真要作为一块布片而依附男性,在她,男性是可以被忽略掉的。因此,当父亲逼着她嫁给那个大她十几岁的男人时。她是不能接受,在她和父亲吵架,父亲问她,如果她不嫁给一个有经济条件的男人,将来依靠什么赡养他和母亲时,她就抢嘴道:那您们也不会等着饿死、病死的!吵架以后她也后悔对父亲说那么重的话,但她不想把自己就那样给牺牲了,她不甘心。 来到临县后她努力地学裁剪,想给自己的将来准备一门生存的技能。听着师傅的话,静茹暗暗地下决心,一定不能浪费了师傅的心血教授。 第二天,天空依然飘着雨,但静茹等不及了,她和师傅请假,央着如玉姐带她去一趟邮局。两个人打着伞走在街上。 临县县城不大,却是古帝都的遗址,虽然没有成为都城,但规模样式按着中都来的,大批的工匠为此付出了心血和生命,后来成了废都和皇亲的关押场所,一座罪城高墙见证着历史的印记。 快走到邮局的时候,一个邮差骑着自行车从身边过,车速飞快一个水洼被溅起,静茹急忙用雨伞去挡,但还是被溅起的水花喷了一身的泥水,如玉大声地叫骂着:“没长眼睛啊,会不会骑车子?”静茹也很生气,但她没有开口,因为她觉着自己是个外来的,在这个县城人不熟,只能忍气吞声。但如玉可不怕事情,性格也泼辣大胆一些。 听见叫骂声,那个邮差赶紧下了车子,把车扎好,跑过来,连声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啊,我赶着把报纸送过来。大意了,没有避开水洼,实在是抱歉!” 一张赔笑的脸从雨衣的帽子里露出了,如玉却骂不起来了,“表兄,怎么是你?” “小玉,你们这是来邮局啊?”在如玉认出面前的表兄后,对方也认出了如玉。 “嗯,我陪师妹来寄信,看你冒冒失失的,把我们两个身上弄的脏兮兮的,你怎么到这上班了?”如玉看到表兄骑着邮差的车子,很诧异他不读书后,怎么会到邮局上班。 “我替我爸的班呢,他身体不好,反正我不读书了也没工作,就来邮局替班。这不刚刚送完件,下雨了,怕弄湿了邮包,才骑得急了点,那个小玉的师妹,不好意思啊,刚刚车子溅起的水喷着你了。”如玉的表兄一边解释着一边看着边上的静茹道歉。 静茹看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中等个子,偏瘦型,雨帽下的脸看不真切,但态度和语气比较诚恳,也就释然了,看着师姐小玉,然后点点头,没有言语。 “小玉姐,我先进去寄信了,你们聊。”静茹看看已经到了邮局的大门口,就和如玉打了声招呼,走进邮局的大门,买邮票给韶云寄信。 静茹郑重地贴好邮票,把信件投到邮筒里,看了看大厅里来回忙碌的人群,内心松了一口气,韶云很快就能收到自己的信件了。他现在怎么样呢?应该在上课。 想着,现在的自己不读书了,信都写得很苍白,韶云会不会看低了自己,每每想到此,静茹就很揪心。如果韶云再上了大学,那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会不会更加的遥远。堰塞书信少,滋味相思老,相逢怕相逢,断肠两处人。 静茹的内心很郁结,和天上的雨一样,湿漉漉的心情。走出邮局大厅,如玉和她的表兄也聊了有一会儿了,他们笑得很开心,不知道说了什么,但如玉表兄看向走出门的静茹,眼光里有着不一样的莫名,可能是刚才他和如玉聊到了静茹。 见静茹出来了,如玉对表兄说:“表兄,我们走了,有空到店里去玩,我有好几个师妹呢,哈哈哈。” 如玉的笑声把他的表兄弄的不知所措,脸一下子红到耳根,他低声地,忙不迭地说:“谢谢小玉,谢谢!我一定会去的。” 静茹莫名其妙,看了一眼互相笑着的两个人,对如玉说:“小玉姐,回。”如玉收起了嬉笑,拉着静茹的手和表兄说声再见,两个人打着雨伞在雨中往回走去。 路上如玉边走边对静茹说:“妹子,现在还早,来城南一次不容易,要不我带你去寺里去许个愿,很灵的,” 皇觉寺“在府东南二里。明太祖微时,尝为寺僧。洪武初敕建,改名龙兴寺”(移至今县城北凤凰山日精峰下)。《明史·太祖纪》:“太祖孤无所依,乃入皇觉寺为僧。” 静茹点头应允,自己的心情很差,走一走看一看或许能打开心结。两个人在小雨下漫步前往寺中,路上如玉跟静茹说起了她的表兄。 说起这个表兄,如玉很开心,打小她就喜欢跟周日的一起玩,她的表兄叫祝永良,是她舅舅家的长子,如玉的舅舅在县邮局做事情,一直比较溺爱祝永良,但在读书这一块,他就是不用心,没有考上高中就不愿意读书了。 一直在家待业,县城里不比乡下,有田地可以种,在城里都靠着他爸爸的工资生活。好在他的父母都有工作,养活他们没有问题,家里两个男孩没有女儿,他的母亲是农村嫁过来的,只能在城里做点零活贴补家用,主要的收入还是他爸爸的。 如玉的母亲和祝永良的爸爸是亲姐弟,她母亲去世后,小如玉有好几年都是在舅母的照顾下成长的,她和祝永良一起玩耍,关系特别好,有人欺负她,祝永良兄弟都会保护她。 如玉滔滔不绝地和静茹絮叨着,她和表兄小时候和别人打架的事情,让静茹听了很羡慕。有这么一个表兄确实踏实。 如玉的语气和为人,竟然像她的名字一样独特得妙不可言。静茹本觉得她在如玉面前感觉特别温润,几个师姐当中如玉最有个性,又是师傅的手艺传人,静茹对她更加心仪,心里想着她们应该能成为最好的姐妹。 两个人边走边聊不知就到了寺外,龙兴古刹,寺域规模宏大,僧众骑马关山门,人前人后有福音。龙兴寺屡废屡建,有佛殿、法堂、僧舍。相传龙兴寺碑立于原大殿后,碑文为明太祖御制,碑阴有御制《敕僧文》。天王殿中四大王塑像的坐姿,对天下寺院影响深远。 据传明太祖幼时得一怪病,夜间啼哭不止,到寺中许愿,后来还愿做了和尚。他从最低等的勤杂活做起,每天挑水打柴扫佛堂。在打扫天王殿时,由于四大天王顶天立地站着,腿像柱子,扫地不便当。他就一边扫,一边喊:“脚抬起来”果然是“君口玉言”,四大天王居然把脚跷起来了,说着便坐了下来。而后,天下新建寺院便纷纷效仿,四大天王也由立而坐了。 静茹跟着如玉到了寺里,宏伟的寺殿净化了她狭小的心境。她震撼地惊叹还有这么气派的寺院建筑。 两人在殿前,焚香许愿。此时悠扬的龙兴晚钟敲响,钟声幽清,远传数十里。 第九十章 心愿未了 俗有“改朝换代江河变,唯独钟声绕临城”之说。因此古人把“龙兴晚钟”,称为临城八景之三。 寺僧蓄水灌花,谓之铜鼓曰。叩之有声铿然,无款识,究莫能名。静茹和如玉许完愿,看天色不早,就准备回城。刚要转身,大殿后面转出一小和尚对着如玉和静茹说:“阿弥陀佛,两位小施主,结个善缘。”小和尚一手拿着竹签筒,一手打着揖礼,走到如玉和静茹的身边,举着签筒希望她俩能摇个挂签。 如玉拉着静茹的手,看了看小和尚,和自己的年岁相仿,虽然剃度了,但面相依稀熟悉,也就没有多想,对静茹说:“师妹,你来,先求一签。”静茹不是很明白,就拿眼睛看着小和尚手里的签筒。 带着疑问询问如玉:“如玉姐,这个是怎么个求法?” “小施主,你摇就行了,心想事成,摇出一签,心成则灵。”如玉还没有说话,小和尚就开口解释道。 静茹接过小和尚手里的竹筒,先闭上眼睛,然后用力地摇着竹筒,摇了几下,就跳出了一个竹签,静茹赶紧把签筒交给小和尚,弯腰捡起地上的竹签。 如玉看静茹摇完了挂签,自己也摇了一挂,然后把两个挂签交给小和尚,去解挂。拿到两个人的挂签,小和尚把签上的文字仔细地看着,静茹的挂签上是这样写着:第十三签,游鱼戏水被网惊,跳过龙门身化龙,三尺杨柳垂金钱,万朵桃花显你能。上上签。 而如玉的挂签上:第三十二签,肥羊失群入山冈,饿虎逢之把口张,适口充肠心欢喜,卦若占之大吉昌。上上签。 小和尚看完挂签,对静茹说:“施主做事但凡努力,都会有美好的结果,即使有出入,事情也只是虚惊一场,说明施主事情还是做的不错。”转脸又对着如玉说道:“这位施主有意外之喜,所以得意。”解完签,小和尚交还了签卦,双手合十打个仪礼,站着不动。 如玉从身上的包包里,拿出几角零钱放在小和尚的签筒里,看了看双手合十的小和尚,依稀的记忆从脑海里冒出来。难道他是那个男孩,如玉每年都会来寺庙上香许愿,因为她的母亲病逝的早,在她母亲去世的时候,如玉还小,不到九岁。 后来每天晚上都做噩梦,睡觉的时候,只要一闭上眼睛,她母亲就会出现在如玉的面前。然后跟她说话,让她到寺庙里去给她烧香上贡,不然她在那边受罪,也无法超度灵魂转世。 九岁的如玉似懂非懂,就跟着表兄到寺庙来上香,在十五岁那年来寺庙上香还愿,在大殿上见着一男孩和自己差不多年纪。 他们在同一个时间上香,彼此看着对方,后来他主动搭讪跟如玉说话,他想出家做小和尚,但是怕庙里不愿意收留。如玉很好奇就问:“你为什么要出家呢?” 他说:“一个人活着是为更多人的快乐,如果一个人还愿侍奉佛祖,能为家庭和世人带来更多的福报,他宁愿牺牲自己一个人。换取一家人的平安。” 如玉很惊讶地问他问题:“那你叫啥名字?你家住哪里啊?” “我叫祝惠仁,家就在城北不远的祝家村。”男孩眼睛有睿智但很智慧的光芒。 “那么巧,你和我表兄一个姓,他也姓祝,不过现在他住在县城里,不在祝家村。你要出家,你今年多大了?”如玉好奇地看着祝慧仁。 “十六岁。”祝慧仁回道。 “我今年都十五岁了,你比我还要大。你信佛吗?你是否信仰佛教?你家里人能让你出家吗?”如玉见祝慧仁一点也不拘谨,肯和自己说话,也就坦率直白地把心中疑问提了出来。 “你问我信不信佛?我不信佛我出家干什么?书上说尘世苦海无边,佛陀普度众生,留在尘世有什么好的?” “那你爸爸、妈妈让你出家?”如玉对他的想法和理念有些茫然不解。 “我要出家是我自己的事,他们让不让有什么用?况且,我出家是一件好事,他们硬是阻拦也没有道理。” “尘世有什么不好啊?什么是苦海无边?”如玉还是不理解祝慧仁的话。 “你看家家户户,都在争争吵吵,男人吆喝女人,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女人吆喝孩子,孩子拉扯啼哭,一把屎一把尿,养大了有什么不好?又是一个轮回,女人围着男人转,男人围着土地转,世上有几个男人对女人好的,不争吵的,这些不苦吗?我听够了家里的吵闹声?想入佛门修清净。”祝慧仁的话一下子把如玉的心说的一凉,虽然她也见着爸爸妈妈吵架,但她的母亲病的时候多,他爸爸很少发火,只是看着有点劳碌,围着裁缝机子和母亲转。 “尘世本就是这样。要是大家都和你这样想,那不就没有了尘世?这和信仰有什么联系?”如玉还是想劝解祝慧仁让他放弃出家的想法。 “我只知道我相信佛,尊敬佛;我相信佛能帮助我脱离苦海。”祝慧仁似乎铁了心要去剃度。 如玉不再和他理论,两个人在大殿分手,就没有再见过面,但今天如玉看着那个小和尚,觉得很熟悉,虽然剃度了,但面相还依稀是那个祝慧仁,难道他真当了和尚?带着疑惑如玉和静茹出了寺庙往回走。 “静茹妹妹,你许的啥愿?关于爱情的?透露一点点。”如玉抛开对小和尚的疑惑,边走边问静茹。 “如玉姐,我的心愿不能说破,不然就不灵了,那个挂签你不是都知道了吗?就是求爱情和前程的,许家人平安的。”静茹羞着脸和如玉说。 其实静茹心里是在为韶云和自己许愿,她说到这里来,是因为心愿未了。是要抗争命运的安排。记得在分别的那天晚上,韶云和她说了一段诗词,大意是:戚戚不闻田家语,入室铜盆青石处。爱是无休无眠,雄鸡高鸣,鼠偷月,独自眺望西窗人。世间儿女吟轻调,别有心伤写入灯。风雨敲打着西窗,伴随着阵阵声响。 而静茹在客居他乡的宿舍里,深秋的长夜像一张无情的网,网着了少男少女的心。明朗的月色,不知道演绎多少人间的哀愁,到处都可以听到虫儿的吟唱声,仿佛倾诉着人间的悲愁。 “如玉姐,其实我和他的故事很简单,秋水长天,人卧草坪上,蚂蚁爬到手背,他轻手一弹,小小的生命便消失在宇宙,而我的心也被他俘虏走了,月儿照在树梢上,那一块田地属于我们,犬儿在村里吠叫,如魔鬼般生长的枝杈,遥远的疯狂地摇动着树梢。羞涩是彼此的凝望,神秘的嬉闹声是心情的动荡。繁星的微光在天空中闪烁着,月亮伴随着星光深深的相互赞美,没有对方的田野里哪有绿草和花香。”静茹娓娓道出自己的心里话。 如玉被静茹的话感染着,她的内心又何尝不是春心荡漾着,今天见着那个小和尚,让她回忆起第一次见面的好感,和后来的失落。 年轻少女的思绪如风一般的飞翔,浮云是无力的,罗列着人们的衣裳,冰雪的梅花儿绽去了春的鲜光,看谁在墙角为你孤芳自赏。 嫩绿的小草,从寒冷的环境中创造出生命的人格,树叶被风吹着,写动的是心境的迷茫。 静茹和如玉都在回忆着,那些让自己感动的人和动情的字句,韶云的信里说道:我从不放弃一张纸片带给你的心酸,因为那里有我的心血和入梦前的思念。你的心就像水一样洗涤着我的惆怅,温泉一般,让人心情荡漾。 如玉也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和她同学的那件事情,便和静茹聊起自己的那件难忘的事情:周日一次郊外阅读,正在聚精会神地思考,懵懵懂懂,掉进一个深坑里,树枝刮着了屁股。她看着被刮破的裤子,不知所措。 正慌乱间,一男同学路过,看着掉在坑里的她调笑:“如玉,这地方好,要我下去帮你吗?的,嘿嘿。” “滚!”如玉气坏了,自己正不知道怎么爬上去呢,这个家伙竟然这么色眯眯地笑话自己。 让她无语的是那个男同学,真的二话没说,一下子就扑了下来,如玉似乎被吓住了,居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被他扑了个正着。 身前软软的无处可避让,如玉吓坏了,“要死啊你。”反应过来的如玉大声尖叫。 “嘘,别出声,别紧张,我托你上去。”手掌上传来的嫩滑让他心中一荡。浑身的血液也加快流动起来。 如玉急忙往坑边让了让,羞恼道:“你个臭流氓,谁叫你下来的,别碰我。” “呃,呃……”那男同学才意识到,扑下来的力道太大,亲密的肢体接触,让他脸色一红。 “对不起,我有点急,不是故意的,你背过身子去,把两条腿拿开,有点高,我拖你上去。”那男同学也意识到下来的时候,手抓的不是地方。 “混蛋,你还说,我要咬烂你的猪蹄子。谁要你无事献殷勤,我自己会上去。”如玉俏丽的脸蛋羞的通红。被他抓着的地方还隐隐作痛,这家伙简直太不要脸了。明着是下来帮忙,还不是想吃自己的豆腐。 九十一章 潜移默化 那男同学却笑嘻嘻地道:“我可都说了,由于心里想着,怕你上不来,看你浑身直打哆嗦,同情怜惜你,才舍身下来救你的,看不出来,你发育的挺好的,嘿嘿。” “混蛋,还说!”如玉恶狠狠地瞪着面前的男生,因为空间小,他几乎就贴在她的身上。 “嘿嘿,逗你的,你转过身,我托你上去,这地方可真够小的,都转不开身子,发挥不了热情。”男同学微微侧身让了一下,如玉转过身子,他半蹲下去,托举着如玉的两条玉腿,把她送上坑边,如玉裤子破洞的地方,入手处一片丝滑。 上到坑外,如玉的脸红的如初升的朝霞,看着坑里,自己爬上来的男同学,和他那不怀好意的笑,真不知道是恨他好,还是感激他好,一句话没说。慌忙捂着裤子的破洞跑开了。 看着如玉逃跑的样子,男同学口中啧啧赞叹一声,“真是美妙的感触啊,可惜了……” 天都上了黑影。如玉才躲躲闪闪地回到家里,赶紧换下被树枝刮破的裤子,她一直在回味着,那个男同学托举她的感觉,但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那一刻尴尬的心情。 后来她才想明白,“我在那个场景下,被他调笑,但是心里不会让好心好意的他,接触我的肌肤。我就只能慌乱,没有触感,然后出来了就逃走,让他意识到我难为情和羞涩,让他的帮助变成了亵渎我的理由!我甚至全身心的也不想躲闪他。”如玉时常羞涩地回味,她被同学从深坑里救出来的事情,每当想起的时候,心就慌乱的不行。 后来那男同学继续上高中了,而如玉辍学回家,跟着父亲做裁缝,就渐渐地把那个同学的影子给压在了心底。听完如玉的故事和感触,静茹又何尝不是深有体会。 那是自己和韶云掉进涵洞里,那时候的自己是很美妙的想法,再恐怖的地方,有了韶云在一起,就踏实的多。她是幸运的,不向如玉的故事,那么羞愧和糟心。 静茹和如玉回到店里的时候,天色已晚。雨下的小了,静茹摸着自己被泥水溅脏的衣服,急忙跑回宿舍去换。同宿舍的师姐看见静茹的模样,忍不住询问道:“师妹,你这是咋弄的,脏兮兮的和别人打架了?” “哪有啊,去邮局的路上,被骑自行车的人溅的,看这泥水脏的。”静茹说着把衣服换下来提在手上,准备打水去洗。 “那你干嘛不找人家理论啊,起码要他赔你一条新裤子,嘻嘻,要是我就要他赔偿,那人是男的女的啊?长得帅气吗?不会是故意的,想和你套近乎?”同宿舍的师姐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八卦起来。 “我可不敢,我一外地人,再说了,那人是如玉姐的表兄,说不定你还认识呢。”静茹很坦承地告诉了师姐的实情。 “哦,那改天问问如玉姐,他表兄有对象了没有?哈哈。说不定”同宿舍的师姐边说边笑,看着静茹快把眼泪笑出来了。 静茹被笑的莫名其妙,也没有去体会师姐话外之意,就安静地打水洗衣服了。同宿舍的师姐叫彩欣,今年20岁了,还没有找上对象。因为人长得还有些姿色,时常看男孩子的眼光很高,但她也是在家粗鲁惯了。性格没有长相那么看着温柔,属于粗犷型的那种女孩。 略显丰满的身材,比例还算匀称,一张肉嘟嘟的脸,喜欢涂着雪花膏,香喷喷的。同住在一个宿舍,她会毫无顾忌地和静茹大声说话,时常也会笑话静茹不抹雪花膏,她不能理解静茹的贫穷,和节约的心态。 彩欣常常在打扮的时候,会把自己的雪花膏抹在静茹的脸上,她总是说自己弄出来的太多了,怕浪费,其实她是间接地想给静茹抹,但静茹平时不会去用别人的东西,她很自律。 两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关系相处的很融洽。这一切看着都很温馨,彩欣常常和静茹说:“我们活得好,裁缝活儿不重,也吃得饱,衣服自己能给自己做,这样的日子其实是闪闪发光的。有多少人羡慕不过来呢。何必愁眉苦脸呢,开心一点,你看你,都不怎么笑,好像有多少发愁的事情似的,你要学我,不笑不说话,没有烦心事,对。” 而在彩欣这样说的时候,静茹心中的苦闷也会缓解许多,彩欣书读的也不多,和静茹一样初中毕业,就没再上学。 但她是个乐观的女孩,常赞美生活,也会在感动的时候,流下些晶莹的泪滴,但这种悲伤的情绪和不快转眼即逝。她确信再难都能过去,开朗而大度,简单而不藏着心机,没有在许多小事情上和别人纠缠不休。 两个人在房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很快就说到静茹收到的信件,以及静茹作为庄稼人的生活和习惯。 彩欣说她写不好情书,一写信就常常感觉极度紧张,手心都会冒汗,却写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这和她爱说爱笑的性格有严重的违和感。 彩欣和静茹越聊越多,说她上学的时候也读过许多关于庄稼人的小说,书本上写的庄稼人和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人不同。特别是和静茹在一起相处久了,越发觉得不一样。 书上描写的庄稼人,不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是贫穷的,他们的教育和思想方面都比现实生活中的人还要贫穷。 书上的庄稼人很少挑信仰和求神拜佛,大多数谈的是青天大老爷的清官、土地、真理和生活的苦难。 他们不怎么谈论女人,也不那么粗鲁,而且是更加友好的。对于生活中的庄稼来说,女人就是玩物,而且是危险的玩物,和女人在一起总应当滑头一些,否则就会被女人征服,一辈子倒霉。 书上的庄稼人有好的,有坏的,但他们是生活在书中。生活中的庄稼人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都出奇地有趣。 生活中的庄稼人在你面前好像什么都说了,却总让人感觉到还有些什么东西留着没说。而这留下的东西只是给他们自己的,也许,最主要的内容就隐藏在这没有说出的话里面。 所有这些书里描写的庄稼人当中,彩欣并不能理解多少。所以她并不想嫁给庄稼人,而要找一个优秀的男孩子。就在城里干着不出啥体力的工作,比如做衣服。这也是她拼命要学习裁剪的初衷。 一夜的雨把外边的温度降得更低,静茹洗过的衣服没有干,第二天早上起来,静茹把没有晾干的衣服挂在床杆上,早早地就到了店铺中。 师傅和如玉都没有过店里来,静茹把店铺的门打开,做着日常的清扫工作,静茹已经把店铺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样。 “静茹妹妹,你怎么这么勤快啊?怨不得师傅那么喜欢你。”不大一会儿彩欣也到了店里,她口直心快,说话都不顾忌啥情绪。 “彩欣师姐,那你帮忙移一下这个台面,太重了,下边的灰尘老厚了,一直打扫不到。”静茹也不扭捏,直接让彩欣帮忙。 与此同时,其他的师姐们和如玉也到了,“小师妹辛苦了,有你们俩住的近,我们就乐得个清闲。歇歇,吃早餐了!”后到的师姐和如玉放下手中的东西,把带来的早餐分给静茹和彩欣。 几个人说笑着,围在店铺中间的台面上吃早餐。早餐是如玉带的,家里煮的粥和面馒头,加上一些小咸菜,就是她们几个的早餐。 吃完早餐就忙着整理布料和成品衣服,等着师傅到了,一边学习,一边帮着赶做接收到的客户衣服。 老裁缝在众人的期盼着,慢慢地走进店铺,今天的他精神不是很好,走路的姿势也有些奇特。平时不瘸的腿一拐一拐的,看着吃力。 静茹正在收拾物品,抬眼发现师傅进店,其他人没有在意,细心的静茹略显诧异地关心道:“师傅,看您气色不好,是哪儿不舒服吗?你的腿怎么啦?” 众人听到静茹的询问,才一齐抬头仔细地看向老裁缝。 “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刚才过街栏的时候歪了脚。”老裁缝回答着静茹的问候,就着椅子坐下来,看起来非常疲倦,没有力气和精神的样子。 静茹急忙倒了一杯温开水,端到师傅面前说道:“师傅,您先喝杯温开水,休息会儿,让如玉姐去药房买点喷剂来给您处理一下扭伤的脚。” 老裁缝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放下,然后看着自己的女儿如玉,想开口又没有开口,停顿一小会儿,转过脸看着静茹说:“算了,不严重,大家准备开工,静茹你把师傅的剪刀和化石拿过来;如玉你和彩欣把昨天的那块没裁完的布料摊开,我们接着做上衣。” 老裁缝说完话,拐着脚移动到台面边上,开始了一天的教授和裁剪工作。 “如玉在家吗?”一个声音从店门外传来,打破了老裁缝进行的教授工作。 第九十二章 表兄是冲着谁来的 进门的是祝永良,手里提着个袋子,一些水果和点心在里边装着。 从来没有登过门的祝永良,在邮局见到表妹如玉和静茹后,第一次登门造访,这让如玉和老裁缝很惊讶。 “表兄,你怎么来啦?稀客,稀客,里边坐。”如玉放下手里的活,转身打招呼。 老裁缝是认识祝永良的,淡淡地客气道:“良子来啦,坐。”也放下手中的剪刀看着进门的祝永良,这个大舅哥家的公子。 “嗯,姑父好,我顺路,刚好进店看看表妹和姑父。”祝永良把手中的袋子放在台面板上看着老裁缝和如玉说。 祝永良的到来,让忙着做事的几个姑娘停下了手中的活,被这个不速之客打乱了工作学习的节奏,带着好奇看着进门的小伙子,干净的毛蓝色上衣,藏青色的裤子,配着他那修长的身材,看着挺干净清爽。几个人先是目光微微一亮,眼前的年轻男子不是她们想象中的丑男,反而长得有点帅气,而且气质也不像普通农村穷人家的孩子。 大师姐和二师姐只是好奇,彩欣的眼睛有些光亮在闪动,唯一没有抬头的是静茹,她还在认真地弄她手里的布料样子。 如玉走到前面的台面前,拉了一张椅子给祝永良坐下,又倒了一杯温开水递到他面前,央着他喝水。 祝永良一边端着杯子,一边说:“表妹别客气,我坐坐就走,还有件要送呢。”说话的当儿眼睛却到处去瞟,先是打量了一下店铺中的陈设,有两台缝纫机,边柜上堆满了整捆的各色布料,最多的是挂在架子上的各色成品衣服。 他把眼睛看着店铺中做事的几个姑娘,两个姑娘在交头接耳地交谈着,大概是在品头论足地说着自己,另外一个姑娘正火辣辣的目光一直在看着自己。唯一一个埋头做事不把他的到来,当一回事情的姑娘,他认出了是被自己溅一身泥浆的静茹。 祝永良看静茹的时候,心咯噔一下子,他忽视了其他三个姑娘的眼光,心里唯一被吸引的是没有抬头的静茹。 如玉也在边上拿一张椅子坐着,是想陪着表兄说话,但看见他的眼睛和心思不在自己这里,心里笑了笑。 看来自己昨天的话有了作用,在邮局的时候,如玉问表兄有没有谈对象,他说不好找,也没有中意的,眼看着二十好几的人了,家里托了好几个媒人,也相过几次亲都没成。这不他妈已经有些着急了,又准备给他再策划一次新的相亲。 如玉得知表兄的近况就玩笑着说:“表兄,看你给愁的,我那有好几个师妹呢,都是待嫁闺房,个个都跟个仙女似的,要不你抽空去瞅瞅,哝,就刚才进邮局的静茹师妹也是青春年华,还中意不?要表妹给你撮合撮合,嘻嘻。”这就是静茹出邮局大门的时候,如玉和祝永良正在说的话儿。 祝永良鼓足勇气到表妹的店里来,是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的,姑父的店很早就开了,他从来没有来过,他打心里有些畏惧那个严肃的老裁缝姑父。 他在看着店里的几个姑娘时,老裁缝只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就自顾自地忙乎去了。四个徒弟,也就彩欣的注意力一直在祝永良身上。 她先是被的他的一身新衣服给吸引了,再就是看他的个头比一般人高点,唯一的缺憾,彩欣认为就是不够胖,要是再多点肉,那就踏实了,这是她心里的标准。 从昨天晚上和静茹的聊天中,她已经有了印象,这个如玉的表兄好像是在邮局当差,那可是吃公家饭的商品粮户口,也是女村女孩梦寐以求的好对象。 她从祝永良一进店里开始,她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她很希望能和他来个眼神交流,热辣辣的眼神,流动着迷人的光波。 如果祝永良能注意她一眼,这样她就能和他取得互动,她有自信凭着自己的魅力,一定可以让他对自己百依百顺,舍我其谁。这或许就是彩欣自己的自信和骄傲。 在彩欣观察着祝永良的一举一动的时候,祝永良的眼睛却看的不是她。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安安静静做事的静茹落入眼底。其他两个师姐也只是好奇了一下,就咬着耳朵小声地说着话儿,边做事边说话儿,不再抬头去关注已经坐下来喝水的祝永良,只有如玉一个人陪在边上。算是有个人在,不尴尬。 老裁缝目不转睛地裁剪着衣料,口中不冷不热地说道:“良子,我听如玉讲,你爸身体不好,你顶他班在邮局上班吗?他现在还好?” 正盯着静茹看的祝永良回过神来,如实回答道:“是的,姑父,我爸好多了,还需要在家休养一阵子。” “我还听说,你妈正张罗着给你相亲呢,相得怎么样了?可有眉毛?”老裁缝继续语气平淡地问道。 祝永良,脸一红,内心有点无奈,口中却说道:“我妈着急,其实我还小,还没有成。” “哦。”老裁缝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抬眼看了一下祝永良,随即用教导的口吻说道:“你爸这是给你腾地方呢,你可不能不珍惜自己工作,借着在邮局的差事,寻摸个对象比较容易,女娃可都羡慕着吃公粮的年轻人,遇见合适的,别东挑西捡的,早点成家,才是正理。” “姑父说的是,我一定好好工作,不给爸的单位上丢脸,有对眼的姑娘,我一定珍惜的。”听完老裁缝的话,祝永良,不置可否地应酬着。 但他的眼睛时不时地瞟向工作台边的静茹那里,为了不使老裁缝起疑心,他的眼神也在其他的三个姑娘身上一晃而过。 就是这么一晃的眼神,还是被彩欣给捕捉到了,她以为祝永良已经在意她了,正有些欣喜的时候,眉眼还没有电波流出,眼神已经消失的一无所有。 老裁缝也感觉到祝永良对自己的话不上心,带着说教的口吻继续道:“现在没有上到学的人,公差都是国家的公务员,可不好当。弄不好要出差错的,你上班要踏踏实实地当班,不要在别人看不见你的时候,偷懒。君子不因无人而自窃,要自律才能干好公差。” 祝永良听着老裁缝的话,有点重了,微微摇头,他现在已经把早上的邮件都送完了,就是比平时多送了两三份,他大清早的赶过来,就是为了看看如玉嘴里说的,几个仙女一样的师妹。 如今听着姑父的话,是要他退场,没有挽留自己的意思,看了一眼自己提过来的礼包,可能姑父就没有放在眼里,也许是发现了自己在打他几个女弟子的主意,才有意无意地下着逐客令了。 想到这一层,祝永良不好再坐下去,把手里的杯子喝完,站起身来说:“如玉,姑父我上班去了,你们忙,有空我再来看望你们。” “良子,这就要走啊,不在家吃午饭了吗?如玉,你送送你表兄,看你来就来了,还带啥礼物,如玉把礼物给拿上,回家给你爸,他这不是身体不好吗?”老裁缝嘴里说着客套的话,手里却没有停下手中的活,更没有移动过一下脚步。 “走了,姑父,就一点水果,你们分着吃,也没多少。家里我爸那都买的有。”祝永良说着话儿,还特意拿眼睛看了静茹一眼,只可惜静茹根本没有在意祝永良的去留。 如玉和祝永良客气了一番,最后也没有再坚持,袋子还是静静地被放回了台面上。祝永了出门的时候,唯一对他关注的彩欣,冒出一句话儿,“下次来玩!我叫彩欣。”说完了她又后悔了,吐着舌头看了看其他的姐妹,又不好意思地看看老裁缝师傅。她是不是过于热情了。 大家都没有在意彩欣的话,每个人对祝永良的感触不同,“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追着他说话呢?”彩欣在祝永良走了以后,不停地问自己。 如玉送完表兄回来,先把水果袋子裁开,拿着到水盆里洗了一些放在盘子里,等大家休息的时候吃。 她走到拆机线的静茹身边,看着她在干活,就轻声地说:“妹子,你待会去吃水果,怎么看你也不在意我表兄的到来,他可是专门道歉来的,为了昨天把你的衣服给溅脏了。不然他可不会这样大方地买了水果来看我和我爸。” “哦,我和他不熟,昨天的事情我早忘记了。”静茹淡淡的语气让如玉无话可接。 如玉在静茹那里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她只好又跑到其他几个姐妹那里打探。只有彩欣的表现让她满意,在几个人当中,对表兄印象最好的就是彩欣,其他两个人都没啥感觉。 而从如玉的感触和观察来看,表兄的眼睛就一直在静茹身上,可见表兄不仅仅是来道歉的,他没有提起昨天的事情,也是含蓄地在观察和试探着静茹,特别是对于他的感觉,为此他特意用食物油把头发梳理的油光发亮,可惜了他的一番心思,从进门开始,都没见她抬过头,哪怕是看自己一眼都满足。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可能心里想着另外一个人,这才是情感的悲哀。 第九十三章 热烈不过如此 当韶云说到他有一本关于描写八卦掌功夫的书籍时,大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尤其是郑楠。 他从韶云手里拿过书,不相信地摇着拨浪鼓似的脑袋,翻着书页看。淡黄色的小册子,上边的图案确实是有小人的线条,和一些似是而非的图案。 没有武学基础的郑楠,除了从武侠小说中看过的描写,其他的一无所知。在高一的时候和玻璃厂的人打架后,他就很看不起自己,空有一个大个头,没有打架的技能。虽说校园暴力不常有,但有技能防身,是个男生都很向往。 “韶云,这个还真是啥八卦掌法,就是看不明白,你都会了?有空露两手,开开眼界,也指导一下我。起码以后不会挨打了,不知道还手。”郑楠开门见山,对韶云抛出自己的想法。 “你也感兴趣,真是吃饱了的人,感谢上帝,啊哈,你要想学,是一件多美妙的事情啊。没问题,有空到操场上我练给你看。”韶云看着郑楠那有些向往的样子,知道他也是个武侠迷,就满口答应了。 “真的是像画一个人!在不停地比划着手掌,还有这脚的曲线,你这个家伙!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不会是跑那古墓派里边,挖出来的?也不知道你见着那小龙女没有。谁写的一些标注啊?没错,一定是一个行家,我正是这样想的。武侠里的上古传承都和这书一样,让得到的人照着学,学通了就能被选上门派了。一定有人这样干!就是古代流出的古墓,没有被人想到的地方,当你想到了。你的生活就此改变,你的人生就此辉煌……”郑楠越说越激动,好像他得着传承似的开心。 “郑楠,你不能这样乱说乱想,不切实际,功夫确实能练出来,有时间我和你到操场上,让你开开眼界。”韶云说。 “没关系!对古墓派和小龙女来说,我的话太微不足道了,就像一片雪花或者一滴雨水落到我的头顶上,你放心,你我都触犯不了她们………何况我现在已经有了真实的小龙女。” 突然,他内心不安起来,像燧石取火冒出火花一样,说出一些尖刻的话来。又在亵渎书中的人物形象了。 这些话就像一把剪刀,剪掉反对他的一切话语。他一连问韶云好儿次:“说真话,你这小册子是打墓穴里挖出来的吗?我说的是正经的。如果有,我也想去挖一本出来,这个主意真的很不错。我快要相信那是真的了。”郑楠的一本正经,让韶云看着心里发渗,头皮都麻了。 这时候林建插进话来:“郑楠,你赶紧站到墙角那里去!”说完还抬着手指着那地方。 “为什么?站到那个墙角做什么?”郑楠声音很抵触,但还是有些诧异地问道。 林建没有回到他,直盯着他的脸,弄得郑楠完全不知所措了,他不明白林建想干什么。宿舍的那个墙角,放着一张圆凳子,凳子上放着枯萎的花草。另一个墙角上放着一个同学的箱子,贴在箱子的那一张床,紧挨着墙壁就是郑楠的床铺。 起初韶云也莫名其妙,看着他们俩没有发出疑问。 “我不知道你要我做什么?”郑楠说,他觉得林建的话再也无法让人理解了。 “你小时候你父母叫让你站过墙角吗?”林建只盯着郑楠的眼睛看。 郑楠坐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擦擦额头和面颊,然后问道:“我不记得什么时候?” “平时,随便什么时候!”林建大叫一声,用手照着床板拍了两下。 “不,我记不得了。”郑楠被搞糊涂了,摇着脑袋不知所措。 “你知道不,站墙角,就是一种惩罚?哈哈哈……”林建大声地笑着。 “不知道,为什么要惩罚我?我有错吗?”郑楠被林建笑得不知道所以,懵懵懂懂地问道。 “哈哈,看你那样子,你已经魔怔了,没有错也要犯错,武侠书看多了,现实和幻想分不清楚了,明白了吗?我的郑大侠。”林建的一席话把宿舍里的人都逗笑了。一本正经的样子既好看又滑稽。 郑楠挠着头,看看宿舍中发泄笑意的同学,自己也笑了,他不好意思地把手里的小册子还给韶云,一屁股拍在床板上,再不做声。 林建调侃完郑楠,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在他融入这个宿舍后,他和大部分同学都喜欢开玩笑,不管交情深浅,这可能是他开朗豁达的性格决定的。 他从韶云和郑楠的聊天中,知道他们都热爱金庸古龙和梁羽生,喜欢看武侠小说。这是年轻人的通俗爱好,崇尚武学大家。韶云拿出的八卦掌他也过目了,并没有郑楠那么好奇。 他不清楚韶云的武功如何,但在他心里边,自己也不弱,体格健硕,论力气他不会输给任何人,这是他自己的底气和自信。虽然比较起来,个子不高的林建,在身高上没有啥优势,可他绝不认为自己在宿舍的男生中会是弱者。 他喜欢比较,种种差距让他在宿舍中有了自己的骄傲和出众感,他看了刘允中,梁有才和郝翎的身板,明显的和自己有差距,虽说郑楠和韶云个子比自己高。但看着都是偏瘦型的单薄。 自己的腹肌和身上的力量,让他年轻的心有一种飘的快感,刚才看郑楠羡慕武学书籍,又有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有一点点崇拜韶云的感觉,他心里其实很不以为然。就忍不住言语上把郑楠作弄后,笑了一通。虽说是开玩笑的话,大家一个宿舍闹惯了,不会放在心上,但听起来总归有一种讥讽的味道。 郑楠可能没有听出来,被大家笑的莫名所以,但作为引起话题的韶云,心里对林建的话感觉上不舒服。 而林建的骄傲也有看不上郑楠和韶云的那么一点心思。聊天的话题已经不投机了,宿舍很快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 韶云好整以暇的坐着,闭目养神,郑楠还是低着脑袋坐在床上发愣,一腔热情被林建泼的一盆冷水浇灭了。 林建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还不停地摆弄着手里的书本。 郝翎突然冒出一句话来:“那个,大家怎么都不说话了,我觉着现在反正还没有上晚自习,大家到操场上去,顺便让韶云耍几招怎么样?都好奇那个八卦掌,我也想看看有没有书上说的那么厉害?”郝翎的话打破了宿舍的沉闷。 郑楠一下子又来了兴趣,:“对对,我说怎么这么难受呢,郝翎说的对,看看就心里踏实了。走,去操场。”郑楠直接跳起来去拉韶云。 林建、梁有才也随即站起来附和:“走,玩会去,真有那么好的招式,看看也开心,要不我做你的对手,练练去。”林建的小眼睛放着光亮,他很想在宿舍的同学中树立威望。 他这个新插进来的同学,想风光一把,要是自己能让拥有八卦掌小册子和套路的韶云吃瘪,拿自己的失败做赌注,以此赢得同学们的崇拜,那是最值得的。 正闭目养神的韶云,被郑楠拉着胳膊回过神来,看宿舍的同学热情很高,本来不想显摆自己的韶云,看低调解决不了大家的好奇心,也想给八卦掌正名。从铺位上滑了下来,特意穿了一双白色的球鞋。 “走,玩会,活动活动筋骨,好久都没有这样的心情了,既然大家开心,那就走起。”韶云一改低沉的情绪,此时的他心血也澎湃起来。 学校的操场上,有不少同学在玩耍,活动,有踢球的,有耍单双杠的,有跳沙坑的,也有在黄昏中,边阅读边散步的。 几分钟后,文科班的宿舍男生聚到了操场上,青春年少差不多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在单双杠的边上,一块空闲的草坪上站定,围成一圈,议论着。 林建开口道:“韶云,先整几招我们看看,等下我和你练练,就当我是你的对手,怎么样?你可得下手轻一点,我是小白,没有武功,兄弟们作证,点到为止啊。哈哈……” “好嘞,大家后退一些看仔细了。”韶云到了操场上,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多年练习武术的功底,一但开练,气势瞬间上升,一股凛然的气势从韶云的身上散发出来。 就见他,双手先互相搅动着双腕,双脚在草坪上原地画圈。目视前方,挥动着双臂,原地跳跃了几次,血液一下子就沸腾起来了。 活动一分钟左右,双脚自然站立,两脚分开,双手弯曲成爪,第一式青龙探爪挥出。马步下蹲,左右回环,收胯脚趾抓地,立惯双掌。 一连串的动作,摘星捞月,回身伏虎,双手回旋,左右开合,天王托塔,一气呵成。同时配着游龙步法,前后左右,绕着草坪打了一路八卦游龙掌。掌步呼呼生风,气势逼人。 “好,好!”一路掌耍完,郑楠和同学们不禁大声叫好。耍的确实有气势,韶云的功底深厚,拳掌到位,气沉丹田,身轻若燕,刚柔并济。 林建小眼睛也发光,趁着韶云耍完的当口,大喊一声,“我来了,挥着拳头往刚刚收势的韶云砸去。”他想在韶云不注意的情况下,用蛮力把韶云打倒。 让崇拜他的同学们转变想法,八卦掌不过是个花架子,能打人的功夫才是真功夫,他想着自己的力气应该比韶云大,所以他喊了一嗓子就冲了过去,想打韶云一个措手不及。 第九十四章 信件惹得祸 气势威猛的林建,想捡个便宜,但想法很美好,事实很打脸。感触到林建的动作,韶云虽然收势了,但长期习武之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丝风吹草动都能瞬间捕捉到。 韶云右脚微微一撤,半虚步后移身体,右手变化成爪,顺着林建的来势,叼着他的手腕往侧面轻轻地一带。 林建在自己的惯性冲击下,几步冲到前面,刹不住脚步,一头抢在草坪上,好在草坪是柔软的,啃了一嘴巴的泥草。 “哈哈,这是啥招式。”郑楠笑着大声调侃。 众人也跟着取乐:“林大侠,你不会学林平之的邪功,林家剑谱被你继承了,抢地式,哈哈。” 这话一出,林建从地上坐起身,擦着嘴上的泥土,脸色通红。自己的鲁莽袭击,本来万无一失,没想到韶云的反应和四两拨千斤的技能,让自己的大力成了攻击自己最强的手段。 不服气不行啊,就韶云的灵敏度和反应,两个自己也难缠住他,缠不住他,在开阔的草坪上,自己就是个靶子一样的存在。 “还来吗?想好了招式再来。”韶云被林建偷袭,心里也不痛快,光明正大才是男儿的本色,韶云习武后,知道武德的重要性,有胆有识,从来不背后放冷箭偷袭,这也是习武后的底气和心得。 林建从心里还是想打败韶云,他看着笑他的同学,内心挣扎了一会儿,吐一口吐沫在手上,看着站立的韶云,想着,如果自己靠近他,把他抱住和他摔跤,就不信摔不倒他。 想想自己把韶云摔倒在地的样子,内心一阵舒爽,他眼睛盯着韶云,一步一步地靠近。 看看距离接近了,他大吼一声,双臂张开去环抱韶云,想法很迷人,但那只是个幻想罢了。在他的双臂将要抱着韶云时,只见韶云一个轻微的下蹲动作,就轻松地让开了他的双臂。接着一个游身步,直接滑到了他的左后侧。 一只脚勾着他的脚踝,双手回推,犀牛望月式。林建又一个拱趴式的动作,原地趴在草地上,好在胸脯先着地。避免了嘴巴的亲密接触。 “哈哈,这个姿势更酷,林建,你的熊抱式不灵光啊,不好使。精灵一样的韶云也是你能抱住的,哈哈,去抱小学妹差不多。”笑声把林建给淹没了。 林建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看着韶云,他还不死心,说道:“韶云,我知道你灵活,要不咱们站着不动,拉着臂摔一跤怎么样?敢不敢?”林建被摔的有些火气了,觉得有力气无处使唤,韶云用的都是巧劲。自己没有沾着他,就被自己的力气打败了,不甘心啊。 “哈哈,不如让韶云站着给你打呢,真敢想。”郑楠被林建的话给气得,这家伙怎么说出这样没有品的话,还死要面子,不服气。 “没关系,来,我站着不躲,和你摔一跤。不然你觉得自己力气很大,有些不甘心。”韶云胸有成竹,对林建和众同学说道。 林建一听,内心一喜,紧走几步来到韶云的面前,伸出双臂搭上韶云的双臂,他觉得只要韶云不躲,凭力气,自己一定能摔倒他。 “准备好了,我可要开始摔了。”林建还特意提醒着韶云准备双手加力,把韶云摔倒,甚至他已经想象到了韶云被自己摔在地下的模样。 韶云浑然不在意,在林建双手搭在自己的臂上,刚想有动作时,韶云双手一震,在他一惊的瞬间,双手脱出,用双背弯夹着他的小臂,一用力,林建吃疼,直接弯下身子,顺着手背被夹着的方向蹲了下去。以减轻手背上传来的刺痛感,他不明白韶云是怎么做到的。 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小擒拿的普通招式,林建那知道这些,肉体和他的臂关节被韶云双臂夹着,疼的他哪里还有力气去反抗,跪地求饶的架势,就是这一招的精髓。 “哎呦,哎呦,放手,不来了。真服了你了,还有这么一手。”林建叫饶。韶云放开他的双臂,笑着问:“还要摔跤吗?其实我一只手都能制住你,信不?哈哈,这是基本的小擒拿。拿住你一只手,你一样动不了。就像人牵着牛的鼻子一样,再凶猛的斗牛,也有软鼻子吃疼的神经元,蛮力气真打架,可不好使。”韶云边说边用一只手,拿住林建的小拇指和中指部位,稍微用力,林建就龇牙咧嘴的叫唤疼。 韶云放开了林建道:“我这是示范一下,功夫和技巧还是存在的,也是有用的,别看不起古人习武的传承,都是实践中得来的理论和经验。武侠小说中的无招胜有招,其实就是很精辟的总结。天下武术,唯快不达。”韶云和同学们聊着自己的习武心得,又耍了一路长拳,和四六式。毫不吝啬传授着自己懂得的,基本功的手法、步法、腿法,和练习的要点。几个男同学听的聚精会神。 如果换做以前的话,韶云不会说这么多,但在林建挑战自己的尊严时,他觉着让同学们认识一下另外一个自己,还是会减少许多麻烦,也是想要大家不要忽视自己的尊严。 见林建红着脸不说话,知道他已经或多或少地认可了自己,和八卦掌的小册子,韶云也不再计较。 “天色已经不早了,大家都回去,马上就要上自习了,有空大家交流,锻炼身体,有好处。不是为了打架,但也不怕打架。”韶云结束了自己的独白,和宿舍的同学们说完,就领头往回走去。 一群人边走边议论着,林建走在最后,消失在操场的尽头。 “韶云,教导处有你一封信,抽空去取一下。”在教学楼的拐角处,昊甜对一群走近的男生大声说。 “有人给你写信啊?情书吗?你有女朋友啦?”走在一起的郑楠开始八卦起来。 “去,一边去,话真多。”韶云听到有信件,就想到了一定是静茹回信了,这是他自己的秘密,如今被昊甜当众这么一说。看来曝光了自己来信的事情,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未知的烦恼。 韶云离开队伍,直接去教导处取信件,看着走远的韶云,梁有才也开始八卦起来:“郑楠,你说会不会是本校的女同学给他写的信,不好意思当面给,通过邮寄的方式,传递情书。”看梁有才有兴趣聊这话题,郑楠一下子来劲了。 “有可能,接下来大家眼睛都看着点,看看哪个女生对韶云感兴趣,保准能被发现。”郑楠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在男女关系上,特别是谈恋爱,他最感兴趣,也是个先驱人物。班里谈恋爱的元老级人物,有经验,有感触。 去取信件的韶云,并不知道。同宿舍的几个男同学,已经在策划对他的监控计划了,想八卦他的情感,和捕捉他的恋爱史。 韶云到教导处的时候,里边正有几个同学在取各自的信件,其中一名高大的男生,穿着一身运动服装,像一截黑塔一样,双手抱胸,在文件台前站着,一副苦逼的模样。 韶云只是瞟了他一眼,就到台子上去找自己的信件。韶云很快地找到了自己的信件,一看信封上的字迹,和落款,心里一下子就开朗起来,是静茹的来信,他拿起信封正准备出门。 一个声音从后面传出,“是你,真是冤家路窄,”欧阳娜内心一阵颤动,正要招呼身边的高大男生,突然之间,抬眼看见正要出门的韶云,顿时眼中浮现怒气。 韶云也被欧阳娜的声音惊动,回过头,看看高大男生身后的女孩。 “没错,是我。”韶云似笑非笑,淡淡地道,他也认出了欧阳娜,那个晚上欺负凌兰的一班女生。 听着两个人没头没脑的对话,高大男生一脸疑惑,难道娜娜和这个同学认识? 欧阳娜嘴角勾出一丝谑笑:“就是你,替人出头的,我想知道你的能力到底有多大,敢不敢跟我去后院墙去?朗瑞,我们走。”欧阳娜对身边的男生招呼一声就出了教导处,还不时地回头看着门边的韶云,生怕他不跟过来。 韶云苦笑了一声,看来这个欧阳娜挺记仇啊,不把她的问题解决了,凌兰的日子不会好过啊。 韶云揣好信件,来不及看,就循着欧阳娜的脚步来到后操场的院墙边,这里距离上次欧阳娜和凌兰的冲突地点,女厕所不远。 “胆子挺大的,朗瑞,教训他一顿,让他多管闲事!”看到韶云真的跟来了,欧阳娜对身边的高大男生命令着。 虽然韶云看上去弱不禁风,人偏瘦,个子虽高但还是矮了自己一头,估计禁不起自己的一下,但娜娜有令,高大男生一点也不手下留情,一句多话没有,举起硕大的拳头就往韶云的脸上招呼。 韶云见欧阳娜一言不合,就让人招呼自己,心里也很生气。冷哼一声,高大男生还没碰到他,韶云一个二起脚,飞踹过去,高大男生突然倒飞出去,跌落在操场的地上,面色痛苦,身体好像散了架似的。高大的身体砸在地上,划出一道痕迹。 欧阳娜娜登时目瞪口呆,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第九十五章 记下你了 欧阳娜没想到,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韶云,居然是个高手! 高大男生,看着韶云的眼神都变了,这还是他看不上眼的,弱不经风的那个男生吗? “哦,没看出来啊,还是个打架能手。”高大男生叫朗瑞的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土,再次面对着韶云。 韶云重新把目光移到这高大男生身上,只见他身材挺拔,面容黝黑,目光犀利,眉宇间洋溢着强大自信。 这是经过锻炼,才能培养出来的气质。刚才自己给他措手不及的飞踹,看来他是轻视自己的大意,才凸显出来的效果。 朗瑞因为自己的轻敌,一下子被韶云整倒在地,内心很不爽快。他是一名爱好体育的学生,走体校的路子是他的首选。考入一中后,他有进军市体校队的希望,他的篮球打的特别好,体格健壮。 打架可是他的家常便饭,都是他欺负别人的份。他和欧阳娜初中就是同桌,也是欧阳娜的打手,忠实的保护神。 谁也不能欺负欧阳娜,他对欧阳娜是言听计从。就是让他跳河,估计二话没有就能跳,从来不问为什么。虽有一个大个头,但在欧阳娜面前还会小心翼翼。 今天莫名其妙的地被欧阳娜带出来,听欧阳娜说,对面的同学欺负过她,就想狠狠地教训一下对方。结果还没有动手,就吃了对方一个飞踹。 他扭头看着韶云重视起来,“你值得我出手!”朗瑞活动着自己的手脚,冷冷的说了一句,准备认真对待韶云。 韶云看朗瑞认真起来,也不敢大意,看对方的骨架和体格,从对方的眼神知道他打架的经验是有的。心肠也必定狠辣,倘若自己受制于他,想不被侮辱是很难的。 欧阳娜眼神复杂,从交手开始,到朗瑞被踹到,她很紧张。今天这个人有点手段,虽然她对朗瑞很有信心,当认知发生改变时,她还是不由得手心冒汗,紧张的心里发慌。 朗瑞一步一步来到韶云的面前,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韶云,不敢再有任何的轻视。他知道自己的优势,只要抓住他,就能把他打到。他想采取稳妥的力压式打法。 看着大山一样的朗瑞压过来,韶云眯起了眼睛。在朗瑞挥舞着双臂准备箍着韶云时,韶云后发先动,丹田中运了一口气,矮身迅猛地斜插到他的左侧。一个滑步,移动到他的左后侧,对着他的肋骨处用力一掌推了过去。 韶云的掌上力道控制到五成,朗瑞吃疼,一个趔趄往前扑去,好在他及时稳住身体的重心,回转身不可思议地盯着已经在他后方的韶云。 “挺滑的,属泥鳅的!”朗瑞也不废话再次扑过来,他抡起拳头想直击韶云的胸部。 韶云这次没有躲闪,左手蓄势,右手挥出。迎着朗瑞的拳头。也挥着手掌往他的小臂关节处切去。一掌打在他的肘关节上,同时身子侧移,避开了朗瑞的冲击力。 朗瑞吃疼右手的关节一麻,带动整条胳膊使不上劲来。他郁闷地侧脸,看到了他侧面的韶云:“你,你……”朗瑞说不出话来,几个回合的较量,他完全被动,根本奈何不了韶云。更别说抓住他,那就是个奢望。他胳膊的疼痛感已经让他无法蓄力。 “怎么,还想打,我可说了,我的事可不是多管闲事,如果有人欺负我母校的同学,那可不行,不管她是谁,都不行!”韶云看向拖着胳膊蹲在哪里的朗瑞,边上着急担心的欧阳娜,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好,好,你叫啥名字?那个班级的?”朗瑞吃瘪,但语气还是很硬,他想套出韶云的底细。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韶云,高二文科班的,不服气来找我,你们走!再有人胆敢欺负我母校的同学,我和她没完!”韶云看着朗瑞和边上的欧阳娜警告道。 “好,我记下你了,后会有期。”朗瑞站起身子,自觉羞愧难当,第一次没有再管欧阳娜,自顾自地走了。 欧阳娜狠狠地看了一眼韶云,跟着朗瑞消失在视野中。 摸着自己的手腕,韶云的手也有些疼痛感:“这个家伙,骨头挺硬的,是个角色。”韶云自言自语着,看着远处教室里的灯光,想起了怀里的信件,急忙往教室赶去,他要第一时间看静茹的信。 教室里上晚自习的同学不少,郑楠和绿珠坐在位子上,两个人的手都放在座位的下边。你掐一下我,我掐一下你,在嬉闹着,发泄两个人的情感,旁入无人的感觉。 韶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抬头刚好看见两个人的小动作。 韶云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安静地坐下,把静茹的信件拿出来,小心翼翼地裁开来看。清秀的小楷字,溢出淡淡的墨迹香味。读着静茹的信,想着她给自己写信时候的模样,知道了她在学习裁剪技术,已经可以做衣服了,韶云很欣慰。 韶云从静茹的字里行间读出了她对自己的情谊,此时此刻,他又何尝不想着,能时时刻刻都和静茹在一起呢。但现在非常遗憾的是,她在异地,不能见面。 韶云突然内心想的要命,有一种蚂蚁啃咬的那种感觉,恨不能立马去见见她。在韶云思念静茹,细细地品味信中的内容时,教室里,关注着韶云动态的同学,倒是有好几个。 从昊甜对韶云说他有信件,被宿舍的男生听见后。几个人就好奇地注意着韶云的举动,见韶云迟迟没有回到教室,都在揣测着他是不是跑宿舍去看信件了。 在韶云回到教室后,郑楠在和露珠搞小动作,没有在意。但其他的几个男同学注意到了,梁有才眯着眼睛在窥探着韶云的动态,同桌莫雯雯还没有来晚自习。 桌子上是空的,韶云裁开信件的时候,刚好可以看见,见他神色凝重欧尼,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沉闷,都不知道那个信件里写得是啥。 单从韶云的情绪变化,就能判定,那信件一定是他在乎的人写给他的。这让梁有才更加好奇,就不停地往韶云那里张望,同时也在悄悄地观察班级中,其他女同学的动静。 郝翎和林建也一样,在关注着韶云,只不过比较隐晦地用眼睛的余光在偷窥。郝翎不时地透过边上的季小青,窥探韶云,他的目光虽然很隐晦,但侧头的次数多了,季小青还是在意到了,以为他在看自己,但敏感的季小青又感触到不是。 目光是奔着韶云去的。她也好奇地侧过头,去看韶云,见韶云的桌子上没有课本,却放着信封和摊开的信件,她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韶云在看信,根本没有注意到班上其他同学的目光,但在季小青也看韶云的时候,林建和梁有才发现了端倪。 他俩开始在心里揣测,季小青?这个刚进到班里的女同学。难道她和韶云认识?或者那封信就是她写的?其实季小青是被郝翎给带偏的,她好奇郝翎在看韶云的那个方向是干啥? 眼见着季小青专注地看着韶云,眼里还有莫名的情意,他们更加夯实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揣测。 原来真有那么一点意思,看来韶云这个家伙有情况了。季小青也算的上班花级别的人物,虽然不及昊甜和亚楠的名气和声望,但光看长相和身材,那气质在文科班也是一流的水准。 阴差阳错,季小青被男生宿舍的同学给黑锅了,这些小小的心理活动,韶云并不知晓,包括季小青也不知道,由于自己对韶云的多看几眼,被误会了给韶云写情书的始作俑者。 她在看,是的,只有她在看。经过观察,连郝翎也开始怀疑上了。他和季小青同桌,感触最深刻。只要不是盲人,都能感受到季小青的目光锁定在一个韶云身上,一眨不眨地在看,是研究他手里的信件,还是在体会韶云读信件时候的情绪变化。 读完信件的韶云微微抬起头,就突然毛孔一炸,凭着第六感觉,他觉着有好几道目光在扫描着自己。总感觉不自在,他左右望了望,正好和季小青的目光相遇。 韶云尴尬地微微一笑,张开口型打了个问号。季小青遇见韶云的目光,两个人眼神对视了一下,看出韶云的口型,也微微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尴尬地低下头,再不敢看韶云。 莫雯雯不在,隔着空位子,韶云几乎就和季小青面对面的眼神交流。可能韶云已经猜到季小青是说自己面前的信件,他赶紧把信件收好放进位子里。 韶云拿出书本,掩饰自己的窘迫感。而在其他人眼里季小青这一笑,更是把众人都看得迷惑了,只是她的笑容,只对韶云一人绽放,几个男生们眼中满是羡慕,嫉妒之色,更加笃定那封信就是季小青写的。 郝翎心痒痒的难受,他和季小青同桌,但没有见过她的一丝笑容,对自己简直就如同空气一般的存在。平时一句话也没有交流过。他很郁闷,难道自己真的那么差吗? 等季小青回过神来,郝翎也赶紧把侧过脸的目光收回来,生怕季小青起疑心。 第九十六章 一起照个相 郑楠玩耍、嬉闹了一阵子,心痒难耐,但毕竟是晚自习,虽然没有老师,但同学很多。他转过头,发现身后的空位上,韶云不知啥时候已经坐在那里了。 脸上有些尴尬的神色,他知道自己和绿珠的小动作,肯定被韶云收在了眼底。郑楠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感觉想窥视韶云信件的秘密成为泡影,而自己被他给窥视了。 郑楠收起了自己的色心,不再和绿珠瞎折腾,把课本拿出来,收敛心神看书。而意犹未尽的绿珠见郑楠突然没有了举动,先是内心有些失落,被挑逗起来的情欲,也降了下来。抿抿嘴唇,心不甘情不愿地把课本拿出来,瞄了一眼正襟危坐的郑楠,笑了笑,心道:装模作样,先放过你。 季小青收回自己的眼神,抑制着内心的纷乱,她很想知道韶云手里的信件,和内容,但那只是没有看清楚的揣测,她看韶云的眼神被他捕捉到了,心中虽有一丝甜甜的感触,但也很慌乱。 她把书本拿出来,想了想,还是不死心,就翻着课本,想找出一道问题,和韶云交流。现在莫雯雯不在,和韶云接触是很好的机会。 她不停地翻看着,终于被她看见了一道数学题,自己有些似懂非懂,但也不去深想,就拿出草稿本,在上面列出来。 反复看了看,觉得妥帖了,在问题的后面写着:韶云,这道题我没有弄懂,你给看看,帮忙解答一下。然后把草稿本拿在手里,悄悄地伸过手去,放在韶云的课桌边上,并站起身,往韶云那边推了推。 韶云正气定神闲地看书,把静茹的来信压在了一边,想到周末的时候再给她回信,也不再把周围同学的目光不再当一回事。唯一让自己心动的季小青的眼神也收了回去。 突然感觉到课桌上递过来的草稿本子。抬眼,季小青正热烈地看着自己,点点头,把本子拿在手上,仔细地看了看,见是要自己答题,就认真起来。 季小青见韶云拿去了本子,心跳的感觉还在,就默默地等着。侧目瞟着认真对待题目的韶云,她对韶云有信心。其实题目不难,她只是想借着题目和韶云取得交流的机会。她的心跳动的像个小鹿。 没有几分钟,韶云就把季小青的题给解了出来。他呼出一口气,仔细地看了一遍自己的答案,在下边回了一句话。 季小青,你自己也思考一下,我的答案应该是准确的。写完就把本子重新放到桌子的边缘,季小青随手就能够着的地方。 一直瞟着韶云的季小青,见韶云这么快就答完了,竟然生出一种时间太短了的感觉。因为她在期待中,本子在韶云手里,联系没有中断,她心里很舒服,一旦找不着别的话题,就没有办法交流了。 她拿回本子,先没有看答案,而是盯着韶云写的字看,细细地触摸着他的笔迹,然后才看题目的答案。她很确定是对的,因为她要是思考一下也可以做出来,这道题目。 其实季小青的数学成绩也挺好的,只是习惯性地拿初中时候的韶云想问题,那时候的韶云数学都是第一名,逻辑思维特别强,现在上文科班,季小青还是相信他的数学成绩。 季小青沉默着,她感触着韶云写的那句话,想了想,然后翻开草稿本的另外一页纸,在上边写道:韶云,这个礼拜有空了,我想去照相馆拍一张照片,下周我就过生日了,你有空和我一起去吗? 季小青先是心里边有一点犹豫,但在写完之后,紧张了一下,想着要不要给韶云说。最后下了决心,还是伸手把本子放到韶云的桌子上。 感觉到季小青的动作,和翻过来的本子,韶云停下手中的阅读,把本子拿过来。翻开看了看,见到季小青的话,一阵感慨。 拿笔回复道:季小青,先祝你生日快乐!恭喜你又长大了一岁,越长越美丽。你说个时间,我同你一道去,要不叫上钱虹虹一起,照完相片给你过个生日? 季小青一直在期盼韶云的回复,她担心自己刚才的要求会被他拒绝。同时也希望韶云能陪着自己去照相馆,她想把自己的美照和靓丽,展现在韶云的面前。 在季小青惴惴不安的等待韶云回复的时候,边上的郝翎早就注意到了同桌的一举一动,他见季小青和韶云借着草稿本传递信息,更加认定那份信件就是季小青写给韶云的。 和郝翎一样,还在关注着这边动静的林建和梁有才,也发现了端倪,只是隔着远,没有郝翎看得真切。不过从季小青斜着的身体,和韶云推到莫雯雯位子边上的本子,知道了大概的情况。 宿舍男同学的关注,并没有引起韶云的注意。他在和季小青的本子传递中,也没有啥特别暧昧的词语。一是解题,二是知道季小青要过生日了,准备去照相片。自己作为老同学,还是一个地方来的,总该有所表示,陪她一起照个相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并没有和季小青一样的特殊想法。 写完回复,韶云把本子放在桌子边上,季小青随手可取,又看了看季小青。刚好季小青在惴惴不安中抬起头,看见韶云看过来,两人的目光相遇,季小青羞涩地一笑,慌乱地收回目光,随手取走桌边上的本子。 内心一丝慌乱后,打开本子,看见了韶云的回复,内心一喜。她很开心,自己的一点小女儿家的心思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感,甜蜜感,特别是韶云写到的那句话儿,越长越美丽,她太开心了。 女孩子都喜欢别人夸她,特别是自己中意的人的美言,简直就是蜜饯一样甜到心坎里。 在看到后边的要不叫上钱虹虹一起,给她过生日,季小青内心有一丝的小抵触,她其实从内心深处是想着,韶云能单独陪着自己去照相馆的,或许还有机会和他合照一张相片呢,虽然有些羞涩和不甘,但心里特别渴望。 可能一时的冲动和情感会让自己大胆起来,干些出格的事情,也不一定啊。但有了钱虹虹这个闺蜜,虽然也开心但还是觉得有情感上的小抵触。 季小青自己心里有点酸酸的,不禁自己觉得好笑,心道:“或许,自己吃醋了吗?”特别是当她想到钱虹虹的时候。 想着想着,脸色蓦地一红,自己的心里倒是,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触,“我这是怎么啦,钱虹虹那么好的闺蜜。若是能一起给自己过生日,不是挺开心的吗?”作为女人的八卦心理和吃醋的心态,季小青自己都感觉到很羞愧。 她拿起笔想再回复韶云的信息,这时候,莫雯雯走进教室。拖着有些疲惫的脚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彻底挡住了季小青的视线,她想给韶云传递信息的路线也被切断了。 她赶紧收回笔,把草稿本子用书本盖着,不再书写信息传给韶云,反正自己目的已经达到了。带着甜甜的笑意,去温习功课。 莫雯雯晚自习来得比较晚,看气色有点差。坐下后,没有动身上的书包,而是两只手支撑着脸颊,用手指使劲地揉搓着自己的太阳穴,眼睛也被她取了下来,放在了座位上。她有些凸出的眼球,有丝丝的血色。 疲惫的样子看着让人心疼,韶云感触到莫雯雯来了,侧目看着她,见她很不舒服的样子,就问道:“咋啦?不舒服?” 上次因为一晓兰的那点小事情,莫雯雯用笔芯把韶云的手掌心给戳出血了,一直以来莫雯雯都有些内疚,不怎么和韶云说话。 听见韶云在问,“没啥,头疼的厉害。”没有停止手指的按摩,淡然回答道。 “哦,厉害吗?这样,你把手伸出来给我,我帮你按摩一下合谷穴。拳谱上说的,能宣通气血,缓解你头疼的感觉。”韶云诚恳地说道。 莫雯雯正疼的想发吐,听着韶云的话,像抓着一棵救命草一样,也不扭捏,把带着手表的手伸到韶云的面前。 这只手韶云太熟悉了,无数次捏住这只手看手腕上的表盘的时间,韶云对手的触感非常的灵敏,他轻轻地拿住莫雯雯的手,另一只手缓缓地按摩着她的合谷穴,一边按摩一边小声的询问:“这样的力道可以吗?发酸了才有效果,要是手重了、疼了你说一声,我好调整力道。” 莫雯雯闭着眼睛,细细地体会着来自韶云手上的力道,酸酸麻麻的感觉传入大脑。同时韶云手上的温度也让莫雯雯留恋,那像电流一样的热感。让她痛苦的头脑变得轻松了许多,内心的触感越发的舒服,她有些痴迷了。 忘记了头脑的疼痛,感觉世界只有韶云的那只按着合谷穴的手,在不停地让自己又酸又麻,把疼痛彻底地抵消了。 在痴迷于韶云的按摩时,她已经忘记这是在教室了。此刻的她真想依偎在韶云的身上,让他尽情地按摩,自己尽情地享受着他的服务,疼痛已经消失,脑海里是丝丝的兴奋和快感。 第九十七章 南苑风波起 韶云在用心地给莫雯雯按摩,缓解她的头疼,至于莫雯雯的想法,韶云一点也没有感触到。两个人的举动,被细心的季小青感觉到了,她本来已经收起的心,又被牵扯到韶云和莫雯雯那里。她从微弱的对话声中,知道莫雯雯不舒服,而韶云正拉着莫雯雯的手。 要是我不舒服,他 “唉,”季小青失望地转过身去。 “好了,你感觉一下,好点没有,不舒服就不要来上晚自习了,在家休息休息。”韶云停止了手指的动作,坦然地对莫雯雯说道。 “好多了,谢谢你,作业都没有写,哪能在家休息,家里人会唠叨。”莫雯雯从痴迷中清醒过来。她感觉好多了,手上还有韶云掐按的印痕,丝丝的酸痛感还留在手上。 她拢了一下头发,戴上眼镜,把书本放在课桌上,开始做没有完成的课后作业。 教室里静静无声,偶尔有同学的翻书声,晚自习的时间很快就在同学们的笔触中溜走。 下自习后,韶云将静茹的信件带在身上准备回宿舍,他想在冲完凉之后,给静茹回信。 莫雯雯踩着下自习的铃声,悄然离开。还不忘记回头,深情地看一眼座位上的韶云,今天的晚自习被韶云按摩后,头疼感也消失了。她是在一种恍恍惚惚中完成了作业,下晚自习就匆匆忙忙地回家了。 季小青本来想等韶云一起下自习,但郝翎急着想出来,自己就不好再久留,拿起两本书也出门而去。 最后一批同学都走了,韶云才回到宿舍,先急急地打水冲洗了一下,就爬到铺位上,把静茹的信又看了一遍,才拿起钢笔,认真地给静茹回信,字里行间充满了对静茹的思念之情。 叮叮当当的响声过后,大部分宿舍的同学都收拾完了,有躺着的,有坐着的开始了一天中最惬意的休闲时间。熄灯之前的这段时间,可以嗨聊,想怎么释放就怎么释放。 一天上课的枯燥或者趣味,都能在这个时候从同学的嘴里感触到。 “你瞧着,男生女生都不懂!我跟你说:课本没有什么!关键是习题,和代课老师的趣味性,一切必须添点什么………不然课真是听的乏味,不感兴趣,怎么能记住,考好呢?” 梁有才在和刘允中吐苦水。 林建探出脑袋问:“你们在说什么?” “不想睡觉,随便扯扯。”梁有才回答说。 而韶云刚刚写完信就被说话声惊扰到,细细地听了听不大明白,韶云索性放下笔留心听着他们的谈话,才知道,他们谈论的就是课堂中的乏味和老师。 谈完了老师和课本,又八卦起别的话题,关于女生的美梦,其次是认定的真理,上学的幸福,甚至说到关于女生的愚笨和狡黠,关于那些有钱的富人们的贪婪,以及混乱而不可理喻的生活。 同学们乐此不疲地大发议论,吹着牛皮,然后在发泄完情绪后,总有一个人出来说:“别吵了,房顶快被吹破了,安静一会儿熄灯睡觉了,明天看谁不上早操。”嘻嘻哈哈一阵子过后,宿舍安静下来,进入了一天的睡眠时间。 南苑照相馆坐落在城南,二中的边上,照相馆的外围是一堵墙,很矮小。两层的小楼房俯瞰着院墙中间的一片带有亭台的水域。 这里的景色是公认的照相取景点,飞挑的亭榭有复古的感觉。平时来这里照相的人不是很多,一般人照不起照片,很贵。而且乡下人有一种说法,照相会摄取人的精魄,减少寿命的。大部分来照相片的都是城里的有钱人阔太太,或者她们家的公子小姐,还有一部分人是必须要照的证件照。 这个周六下午是自习课时间,韶云陪着季小青拉上钱虹虹一起,中午到南苑照相馆照相,主要是季小青的生日快到了,她每年的生日都会给自己留下一张照片,作纪念。 季小青专门换了一身新衣服,特意把头发从后边用发卡拢着,披散的秀发更显得成熟而有韵味,乍一看,不像个高中生,倒像个成熟的女性,透着魅惑的魅力。 季小青一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带着喜悦的笑意,今天她特别开心,韶云和钱虹虹陪在她身边。虽然两个人没有刻意地打扮,但也干净清爽,更加衬托出季小青的好看独特。 三个人沿着大街往南苑照相馆走着,路边的行人看着三个学生,特别是两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回头率超高,有的眼睛放光,差点连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快到二中的时候,街边正玩耍捣桌球的学生,正在露天聚赌的混混们、瞬间都没心思捣球赌钱了。 停下手里的球杆,瞪大眼睛往季小青三人瞧过来,眼睛盯着季小青和钱虹虹,口水流了一地。但看见身后跟着个男生,又有些嫉妒。就这样,三个人在各怀心思,目露贪婪的目光中走过。 发现了这一幕,季小青和钱虹虹,芳心微微一紧,知道这些男人肯定对她们不怀好意。好在身边有个时候韶云跟着,心里踏实了许多,三个人来到南苑照相馆的院门前。看院子的大门没有上锁,就鱼贯而入。 走到一楼的大厅间,一走进照相馆,迎面是一张桌子,是登记用的,需要照啥样子的,什么尺寸的照片,洗几张,要不要底片啥的。 厅内的壁墙上,满墙都是不同年龄的儿童,青年人的照片,他们摆出各种不同的造型,配上有趣的背景,非常好看! 三个人刚一进屋,一个美丽的女孩就招呼道:“三位要照相吗?这边填表登记一下。”甜甜的声音配着满脸的笑意,让人如沐春风。 “我想照一张全身照片,再帮我们照一张合影照,有啥规格尺寸的?”季小青走上前去,拿起登记的本子询问着对面的女孩。 “这边看,有样板,看你选择那种背景,是室内的还是室外阳台的,价格不同,你先看看表。”女孩拿过来一本册子让季小青选择。 在季小青观看相册,挑选背景和商量规格尺寸时,韶云和钱虹虹两个人盯着墙壁上的照片在看,韶云在看见一张有风景的照片时对钱虹虹说道:“这张照片的底色和你的那张差不多,就是人像和你没法比,我忘记把照片还你了,再看看,就还你。” “嗯,背景颜色差不多,我那张的照相机也好,照出来的照片不比这照相馆的差。”钱虹虹也注意到了那张照片。 正在两个人聊天的时候,季小青办好了手续,交了费用,准备去照相,二楼下来一个年龄大一点的摄影师姐姐,高挑的身材,着装很时尚。 她先把季小青领到一边的梳妆台上,然后帮着她打扮,先在脸上给她涂抹上底粉再简单地化妆,最后把头发重新梳理了一下,“你们两个要不要也弄了一下?待会合影的时候,好上光。”摄影师对着韶云和钱虹虹招呼。 “我们就不用了,你就把她给收拾好看点就成了。”钱虹虹笑着拒绝了摄影师的好意。 打扮完季小青,三个人跟着摄影师就往外走,打算到院子中的亭台上给季小青照一张全身照,刚到门前,外边挤进来三个年轻人,还跟着个打扮比较耀眼的女孩,暴露的打扮,烫着卷发,几个把刚要出门的摄影师和韶云他们挡在了门前。 “麻利地,给冰冉姐照相,晚上就开生日晚会了!”三个年轻人,个个服装各异,头发也是橘猫一样卷曲着。 “对不起,请你们先去登记一下,订好后再照相,我先给这三位客人照相。”摄影师客气地说道。 “废话,我们有急事,先给冰冉照,我们加钱吗,照完马上给洗出来。麻利地!”领头的年轻人语气不善,说出的话更难听。 “这个,还是不行,客户是先来后到,不能因为你加钱就改变原则,除非她们同意协商让你们先照。”摄影师有些为难,但看着三个一脸痞气的年轻人,语气也有些犹豫。 “你们,自己让,别和我们说废话,麻利地!”橘毛年轻人很笃定地对着韶云和季小青三个人命令道,在他看到季小青的容貌时,更是两眼放光,心里一颤,这美女可比冰冉好看多了。 见三个年轻人态度嚣张,季小青心里打怵,心想着是让还是不让?为了怕惹麻烦,她不想因为自己照个相,得罪这些看着不好惹的年轻人。还会连累韶云和钱虹虹,正心里打鼓的时候,身后的韶云上前一步,把季小青让到身后,语气淡淡地说道:“对不起,请让开,我们也赶时间。” “哎呦喂,还有个不好说话的,告诉你,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我陶哥是本地二中的,看你身后的美女要照相,待会冰冉照完了,我陪她照,照完了我请她去蹦,嘿嘿,你就一边呆着去,麻利地!”橘毛年轻人眼光淫邪,一边开口,一边盯着季小青和钱虹虹,上上下下的看。 他身后的两个小弟,也嘻嘻哈哈的怪笑起来。冰冉的女孩不开心地瞟了一眼,比自己好看的季小青,一脸的嫉妒恨。 韶云见是三个痞气的年轻人拦路,出言不善,也懒得和他们废话,只是冷冷的语气严厉道:“别挡路,快滚!” 第九十八章 被盯上了 “你敢这样和我说话?再说一次试试!”叫陶哥的年轻人一听,脸色立马阴沉了下去,“你是什么东西,敢叫老子滚?在城南地界、二中校区,谁人不认识我陶哥的名声,小子,你死定了,看来你是皮紧了,要给你松松筋骨。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他的一番话,说得嚣张跋扈,威胁至极。同时,两个门前的小弟也凶神恶煞的看着韶云。 这是陶哥的自信,在二中和城南这一带,他可是出了名的狠角色,许多校园暴力都有他的份。被派出所弄进去好几次,因为打人致残。 但关系硬,年纪又轻,完了又被放出来。在城南这一带不是吹牛,提起陶哥,还真没有几个人敢惹他的。一是他确实有几分实力,手下也网罗了好几个能混的小弟,报复心还强,他吃亏了,就不会善罢甘休。大部分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个祸害,但也都很忌惮陶哥的样子。 然而,韶云仍是神色冰冷,语气淡漠的道:“我不想再和你说第三次,给我滚开!” “你小子,找死!”橘毛陶哥这回是真的愤怒了,这个小子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物,敢这么和他说话,出言不逊。 “兄弟们,给我把这小子拖外边去,慢慢修理他!别影响冰冉照相!”吩咐完之后,一双鼠眼又往季小青的脸上溜去,心想着让小弟们解决韶云,自己则有机会带着这两个漂亮的女孩去玩耍。 橘毛一声令下,两个小弟立马进了大门围住韶云,二话不说,伸手就抓韶云的胳膊,气势汹汹。 韶云眼中闪过一丝不耐烦的神色,这几个年轻人真是脾气惯了,不想事多,明目张胆的地欺负人。他也是年轻人,也有火气,何况他们的态度和言语明显地是伤害了季小青和钱虹虹,他觉得用自己的手段,教训一下这些不良思想的二中同学。 眼见两个小青年向自己扑来,陈轩眼中寒光一闪,极其凌厉的出手了! 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下,韶云出拳迅猛,又狠又准的打在两个人的小腹上,一阵阵哎呦的叫喊声。 短短不到几秒时间,两个年轻人就被打到蹲地,直接趔趄了好几米,蹲在地上痛呼哀号,爬不起来。 韶云迅猛出手,狠辣的拳头把两个小弟打到哀嚎,橘毛陶哥内心太震撼了,包括摄影师在内的周围的人顿时目瞪口呆,内心惊骇无比。 季小青知道韶云能打,但还是没有想到他出手这么利索,一点怕事的意念都没有。看到小弟们被韶云瞬间秒倒,似乎陶哥满脸都是惊恐之色,他这回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看着瘦弱高挑的韶云,竟然是个高手。 他冷哼一声:“小子,在城南这一片,你敢得罪我陶哥,你死定了,麻利地让开,不然我叫几个人来把你整残了,喂狗!”看见两个小弟被打,橘毛陶哥还不忘记威胁韶云,想让他知难而退。 “哦,把我喂狗,看来你现在就得去喂狗!”韶云冷笑着,一步一步逼近橘毛陶哥,他最不喜欢别人威胁自己了。 “你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啊,别找事,你这是在给自己找麻烦。敢打老子的话,待会我让你离不开城南!”橘毛陶哥神色惊慌,没想到这小子不吃亏。 “哈哈,你能成为老子,谁老子?”韶云无视橘毛陶哥的威胁,把他逼退到大门外,走到他面前,陡然一记凌厉的飞踹腿,扫在他的小肚子上,橘毛陶哥像个皮球一样滚在水池边上,差点被踹到水塘里。 浅水池中的金鱼都被吓得躲开了。橘毛陶哥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小肚子,瞬间痛得面目扭曲,凄厉的痛叫声让他大汗淋漓,这比要他的命还痛苦。 跟着出来的众人,见到这一幕,都是脊背发凉,倒抽一口冷气,这个人也太狠了。看来是陶哥碰上硬茬了。 韶云眼神幽冷倨傲的来到橘毛陶哥的身前,在所有人忍不住打了一冷战的时候,他淡淡地开口道:“如果我把你踢到水池里,你是能喂鱼还是算喂狗。我最讨厌人威胁我!” 两个小弟已经退到了墙角边,冰冉的女孩小手捂着口鼻,害怕的小脸发白。世界仿佛一下子寂静了许多。 韶云满意地扫了一眼还在地上哀嚎的陶哥,转身来到季小青身边,“我们去那边的亭子上照相,摄影师姐姐,麻烦你快点,麻利地。”韶云瞟了一眼墙角的两个小青年,故意学着橘毛陶哥的语气说着。 砸晕众人的感官,摄影师反应过来,率先走向池子中间的亭榭,一条蜿蜒的木板桥廊直达小亭子内。 季小青平复心情按摄影师的要求,斜斜地依在栏杆上,背景是亭榭后,远处的树木和蓝天白云。亭榭下方的水池中荷花荷叶和静静的水面,有成群的金鱼在游动。 摄影师捕捉住季小青微微笑意的那一刹那,按下快门。留下了一张青春靓丽的照片。韶云和钱虹虹在摄影师后面看着,故意引动季小青的笑意。 三个人又完成一张合影照,韶云稍微退后站在两个美丽的女孩中间,一张青春时期的友好被摄像机留在了历史的隧道里。 在季小青被韶云和钱虹虹围着照相的时候,亭榭外边的橘毛陶哥,在两个小弟的搀扶下恨恨地站起来,看着远处亭榭中照相的三个人,心中的恨意犹在。但肚子上的疼痛还没有消失,只能把仇恨埋在心里。 “走去登记,让冰冉先照照片,这事没完,等他们走的时候给我盯紧了,看看他们往哪去,这个梁子先结着,早晚有一天,本大爷要让他跪地求饶,还有那两个美丽的女孩,跑不了本大爷的手掌心,麻利地。”橘毛陶哥还心怀仇恨,对两个小弟嘱咐着。 亭榭中的韶云,并没有在意橘毛陶哥他们的举动,他安静地陪着季小青和钱虹虹照完照片,始终没有笑意的他,看着周围的景色,心情一下子开阔了许多。 在摄影师完成照相后,约好了取照片的时间,韶云就领着季小青和钱虹虹出了南苑照相馆,准备回到学校附近找一家小吃部,给季小青提前过个生日。 这个周末他不打算回家了,想到舅舅家去,和几个表弟妹们一起玩耍。回程的大街上,季小青见到路边的小摊位上,有卖零食的,就停下了脚步,想给自己和韶云他们,买一点零食吃。 韶云无意间回头,感觉到有两个鬼鬼祟祟的影子一晃就瞧不见了。他心生疑虑,就装着如无其事地样子,陪着季小青看摊位上的食品。 季小青买了一点瓜子花生,在手上拿着,分给韶云和钱虹虹一人一小袋,边走边对边上的两个同学说话:“韶云,虹虹,我们是直接回学校,还是在外边走一走?现在还早,找个地方玩会儿?” “先到前边的电影院,待会你俩先进去等我一下,我要处理一些事情。”韶云看着前边不远处的人民影院,对季小青和钱虹虹说道。 季小青和钱虹虹虽然不明所以,但是没有多问,点点头。在走到影院的院门时,三个人直接进来院门,这是个有外院的影院,进来院墙的大门,还要走一段路程才能到售票厅和放映厅的小门。 “你们先进售票厅等我,不看电影,在里边待一会等我。”韶云嘱咐着季小青和钱虹虹,在看着她们俩进了小门后,韶云重新回到院墙的大门边上,静静地呆在门内侧。 不大一会儿工夫,院墙的大门外露出两颗脑袋,先侧着身子躲在墙边,把脑袋探进门内,往里边张望,正是南苑照相馆的两个小青年。在确认发现人影时,大着胆子走进大门。 突然,一声断喝把两个人的魂差点吓飞了:“看什么呢?”闪身出现在面前的韶云,玩味地看着两个人,随着断喝,伸出双手,抓住两个人的衣领拉到眼前。 “怎么还不死心,肚子现在不痛了?”说着话,韶云的膝盖左右开弓,顶在两个人的小肚子上。随手像丢麻袋一样把两个小青年丢在地上。 痛苦的哎呦声在两个人的嘴里发出,坐在地上抬眼看着怒目如火的韶云,内心一阵慌乱。韶云脸寒如冰,弯腰捡起门边的一块水泥砖块,冷冷地看着地上的两个小青年。 在两个小青年惊恐的眼神中,韶云手掌一翻,左手一掌切在右手的砖块上,随着一声脆响,半截砖块齐整地坠落在地上。 见到这一幕,本就惊恐的两个小青年,面色如灰,终于露出震惊之色:“这是什么功夫?练家子?” “你们的脑袋硬不过这块砖头?再动歪心思,我敲碎你们的脑袋,滚!”韶云眼中凌厉的杀气陡绽,手中的砖头飞射而出,把地上的半截砖块砸的粉碎。 两个小青年如临大敌,心中顿时升起一丝不详预感,那是死亡的感觉!扑的一声,飞溅起来的碎沫,蹦到脸上,划破的皮肤,火辣辣的疼感袭来。 眼中惊骇不已,顾不得伤痛,捂着脸狼狈地爬起身,跑出大门,头都不敢回。 第九十九章 表妹的无心之言 韶云拍拍手上的砖灰,看着狼狈逃走的两个小青年,不屑地摇了摇头。转身走进内门,见季小青和钱虹虹正在欣赏墙上的电影海报,就招呼道:“走,电影现在又不放,晚上才能看,回学校。” 见韶云进来,两个人没有多问,就转身随着韶云出了电影院,往学校赶去。三个人在街上走走停停,边吃着手里的零食,边聊着天。 “韶云,我很好奇,刚才你做啥去了,我本来可以憋着不问的,但还是忍不住。”钱虹虹跟在韶云的身边,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她,见韶云锁着眉毛,以为他有啥心事,细心的她轻声地问道。 “就是,我也快忍不住了,不会是有啥麻烦?说出来大家分担着,都是因为陪着我出来,要是你不说,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季小青也附和进来,看着韶云,期许他的回答。 “没啥事情,不用担心了,就是南苑照相馆的那几个家伙,想跟着我们。被我警告过了,量他们再也没有胆子。”韶云淡淡地把事情的原委,简单地陈述一下,以驱散季小青和钱虹虹心里的疑云。 “要不我们还到以前的那个饭店,给季小青简单地过个生日,钱虹虹,你觉得如何?”韶云在路上其实一直想的是这件事情,虽然自己手头不宽裕,仅仅是生活的开支费用,但一想到季小青的生日,还是想给她庆祝一下。 “好啊,我们想到一块去了,就学校边上的那家,上次我们三个聚餐的地方,菜挺实惠的,还不贵,我们再给小青买一个小蛋糕,怎么样?前面有糕点店铺,我来选。”钱虹虹的心放下来以后,变得开朗起来。 “看你们,可说好了,你们别为我破费。能陪着我出来,我就很开心了。年年过生日,我爸爸妈妈都没有重视过,我自己不说,他们都会给忘记。但每个生日,我都会照照片,这个他们是没有意见的。”季小青听着钱虹虹要给自己买蛋糕,心里还是非常感动的。 午后的街道上人不多,三个人走到雅悠街的拐角,一家蛋糕房门前,季小青的内心愉快而宁静,心中满是快乐与温暖。 蛋糕店烘出的一块块形状各异的蛋糕,仔细看去,橱柜中的蛋糕都抹着纯白的奶油,裱上各种颜色的漂亮的花边,点缀上可爱又美味的装饰品。虽然订购的人不多,但当天的展示品还是不少。 韶云随着钱虹虹的身后进店门,刚抬眼,就看见橱柜前面站着的两个女孩,“表妹,你怎么没上课?买蛋糕?” 让韶云惊讶地,趴着的一个女孩是自己的表妹小七,另外一个赫然是她的同学,也就是自己帮过的那个渔家女柳青。 “表兄,这么巧,我给我同学看蛋糕,她明天生日,哝,柳青,你不记得了?”表妹也很惊讶,在蛋糕房竟然遇见了表兄。 看见和小七打招呼的柳青,惊得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竟然是这个鬼人,虽然帮过自己,但喜欢喊自己黑妞。她可是一直记着呢。 “哦,记得,说我对她有想法的那个渔家妹妹,柳青。”韶云不置可否地对瞪着自己的柳青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表兄,你也买蛋糕啊?你生日吗?”表妹带着疑惑问韶云。 “不是我,是我同学生日。”韶云转头看着进来的季小青和钱虹虹,对表妹说道。 “表兄,她是?嘻嘻,我懂了。”表妹狡黠地一笑,看着走进来的美得像小仙女一样的两个女孩子,忍不住看着表兄韶云笑的很好奇。 韶云语气平淡的说道:“同班同学。” 看着走进来的季小青和钱虹虹,看韶云好奇而柔情无限的眼神,柳青和表妹哪里会相信韶云的鬼话,仅仅是同班同学这么简单。 “姐姐,你好,我叫小七。韶云是我表兄,认识你很开心,你长得真好看,嘻嘻。”显然这个美女有可能是自己的未来表嫂也说不定,小七调皮地上来和季小青握手。 季小青见一个小自己很多的女孩和自己握手,看了一眼韶云,也开心地拉着小七的手说:“小七,好甜的名字,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你是韶云的表妹,我叫季小青是他同学。” 两个人面对面地笑着打量着对方,都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相互的好感和情谊。寒暄了几句,小七表妹就拉着柳青出了蛋糕店,出门的时候特意对出门的韶云说道:“表兄,周日不上课,到家来吃饭,可以带着姐姐,嘻嘻,我挺喜欢她的。” 听着表妹的话语,韶云脸上一红,他真怕表妹误会了自己和同学的关系,这要是让其他几个表弟知道了,那自己可就成为他们的笑料了。 柳青把韶云的脸色捕捉在眼里,她眼底闪过一丝复杂之色,脸上却很平静,随着小七往街上走去,她在内心深处,是希望韶云知道自己的生日,能够有所表示的,哪怕是看她一眼,和她说句祝福的话,也是她内心深处的小小感动。 她是有点嫉妒跟在韶云身边的两个女孩,她们太好看了,皮肤白皙,自己就是个黑妞。想着想着,刘不由的伤感起来。 季小青在韶云的表妹和同学走后,拉着钱虹虹在柜台前面看蛋糕的花色,最后选定了一款小巧的康乃馨蛋糕,既小巧又好看,而且价格便宜,有现成的卖。 钱虹虹在季小青中意后,坚决地付了费,她可不想要韶云破费,她一直体谅着韶云的家庭困境。 韶云没有和她争,季小青的内心却有些过意不去。今天她开始是想着和韶云单独出来照相的,但韶云出于同学的情感,叫上了钱虹虹。 季小青的心有一点点的遗憾,但在钱虹虹处处为自己付出的时候,季小青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钱虹虹,她不该把闺蜜之间的情感,和男女的情感,从自己自私的内心出发,肆意地剥离。 三个人出了蛋糕房,韶云从钱虹虹手里接过蛋糕,提着往回赶。上了青年路之后,钱虹虹一副随意的口吻问道:“韶云,刚才那个柳青,你是以前就认识的?我看她望你的眼神很复杂,你招惹过她吗?” “你说的那个黑妞啊,那是去年的时候,在河滩无意中帮助过她和她的外公。可能她不喜欢我叫她黑妞,触犯了她的逆鳞,每个女孩子都不喜欢别人给她起外号,就和我同桌的表妹一样。”韶云平复着心情,淡淡地带着笑回答着钱虹虹的疑问。 “不过柳青是我表妹的同学,我只见过她那一次,今天是偶然。”韶云补充道,生怕钱虹虹产生误会。 钱虹虹抿了下嘴唇说道:“我可不是在关心你和她见几次面,只不过那个柳青妹子,长得虽然黑了点,但五官非常端正、耐看。那么漂亮可爱,你怎么给人家乱起外号?你们男生啊。” “这……说起来好像我很那个似的,一言难尽。以后有机会我当面道个歉,再不乱给别人起外号了。”韶云讪讪一笑道。 “好,我觉得你是应该地,那我就不说她了。待会给小青过生日,你准备唱一首生日歌怎么样?我记得你在初中的时候挺能唱歌的,都好久没有听见你放开喉咙歌唱了。”钱虹虹说着暗暗咬了下嘴唇,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以启齿,她美眸闪过一阵挣扎神色之后,最终变得坚定起来,再度开口道:“韶云,待会能不能请你帮我做一件事情?” 听钱虹虹说得这么郑重,好奇之下正想问问是什么事情,此时走在边上的季小青突然哎呀一声。 一辆自行车风驰电骋般地从身边骑过,车把把季小青的胳膊刮到了,连带着手里的零食袋子,被洒了一地。 吃痛的季小青大叫了一声,把正说话的韶云和钱虹虹惊到,看着飞奔到前面去的自行车,到了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韶云把手里的蛋糕交给身边的钱虹虹。一个健步飞奔而去,百米冲刺的速度,赶上骑车的人,飞起一脚踹在自行车的尾巴上。 咣当一声,连人带车被摔在路边的绿化带上。爬起来的一个中年人,摸着屁股回头看着赶上来的韶云,大声叱责道:“混蛋,干吗踹我的自行车!” 此刻额头上都渗出一丝汗意的韶云,冷冷地看着爬起来的中年汉子:“混蛋,撞了人还想跑,再跑啊!” 如果韶云再跑慢一点,中年汉子拐过弯就跑的没影了。听到中年汉子的叱骂声,韶云也毫不客气地回骂道。 此时,季小青和钱虹虹也赶了过来,看着倒在绿化带上的自行车和边上的中年汉子,走到韶云身边问道:“韶云,这个人怎么回事?” “想跑,我踹的,你的胳膊有没有伤着?”韶云关切地问季小青。 “没事,就是吓的,刮到衣服了。”季小青迎着韶云的目光,内心一暖。 中年汉子看韶云反过来质问自己,本想爆发的火气,在看见两个时,态度一下子缓和了。眼睛盯着季小青,那张脸和自己的女儿有几分相似,心中一软说道:“对不起,我急着去医院看我女儿,她生病住院了,赶的急,碰着你了。没伤着?” 见中年汉子瞬间变化的态度,韶云一下子,有些后悔刚才自己的鲁莽行为。 第一百章 醉了,没有烦恼 “没啥事情,大叔,你不要紧?”季小青看到中年汉子温软的态度,接受了他的道歉,轻声地问道。 “没事,没事,这位小兄弟说的对,我就一混蛋,把你给刮了,头也没回就跑了。”说着话,中年汉子扶起了自行车。走到马路上,检查了一下自行车,见没啥毛病,就自责地对季小青说道。 韶云知道中年汉子,因为着急赶往医院看望女儿,才骑车跑的,可能潜意识里,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刮了人。而韶云鲁莽地把他踹倒,也算是有点过激了。 帮着中年汉子,板正被自己踹偏的车盖瓦,对中年汉子说:“对不起啊,大叔,刚刚我不该回骂您,别忘心里去,我也是被急的,怕同学被撞伤了。” 见韶云给自己道歉,中年汉子更加羞愧难当,连忙说着:“没啥,没啥,你骂的对。姑娘没事就好,我得赶去医院了,不好意思啊。”在一声声的道歉声中,中年汉子骑车离开了。 韶云看着离开的中年汉子,刚刚自己的鲁莽,差点耽误人家的大事情,谁的子女生病,做父母的不着急呢?但一想到他的着急,如果真撞上了季小青,那将是一场更大的灾难。想着想着背脊发凉,不知不觉已经一身冷汗。 好在大家都没事,他回头看看季小青和钱虹虹,也许人生都会出现意外。“走,早些去饭店,今天我要和你们喝一杯。”季小青被惊吓后,突然很想喝酒,特别是感触到刚才韶云紧张自己的样子。为自己飞奔追赶自行车的背影,她的心好暖好感动。 正打算吐露自己心思的钱虹虹,被突发的状况打断,见季小青想喝酒,这其实也是自己的想法,她想要韶云也为自己过一次生日,因为就是下个星期,和季小青相差不远。 本来下定决心想和韶云提起这事,但天不随人愿,经过这么一折腾。钱虹虹反而难以开口了,当时可是鼓足了勇气才下的决心。 在季小青的催促下,韶云和钱虹虹,欣然点头,三个人不再磨叽,相伴着往中学后边的小饭店走去。 下午的饭店比较冷清,现在还不是晚饭的点,一如往常一样,老板在忙乎完午餐后,收拾完卫生,正清闲地品着茶。 晚餐的食材有后厨在清洗,老板看着中午的流水账,还算满意,一般到周末的食客很多,特别是晚上,大部分人喜欢聚在一起喝个小酒,聊着闲话,释放一周的烦恼。 作为靠近学校的场所,这里的食客大部分是学生,老师也有,因为店面小,讲究的是实惠,适合大部分学生就餐,消费。 平时吃食堂的学生习惯了节俭。偶尔来小吃部打打牙祭,聚聚餐,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偷着喝点酒,还是很惬意的,这个小吃部就是生存在同学中间的。 偶尔也会有成年的食客,都是一些去不了大餐馆,舍不得手里的辛苦钱的人,他们靠着在县城里打点零散的工作,来赚取劳动所得。舍不得花钱去吃大餐,这临街靠学校的小吃部,就是他们歇脚和喝点小酒,解除疲劳的最佳场所。 韶云在季小青的身后进了小吃部,“老板,在你这吃晚饭,三个人。”季小青一进门就对柜台前正品茶的老板说道。 “好嘞,里边请,先给你们来点好茶,这可是我刚刚买的,味道清香润口。”老板起身招呼着三人。 老地方,靠窗的那张桌子,三个人坐了下来。钱虹虹把手里的蛋糕放在桌子上,轻轻地把袋子取下来,摆好。 老板把茶水上桌后,已经走了的三个人,端起茶水,品了一口,味道真不错。韶云口干,感觉温度刚好,一饮而尽,一杯茶直接下肚。 “几位,看看这菜谱,有我们新推的几样新菜,要不要尝尝,我先给你们准备着。”老板殷勤地把菜谱拿过来,期待着韶云他们点菜。 “老板,你这有火柴吗?麻烦借用一下,我同学过生日,先备着。我们看看菜谱,马上就能点好。”韶云怕待会食客多,把这事给忘了。 季小青和钱虹虹商量着,点了几道平时爱吃的菜,并特意给韶云点了猪大肠,这个是她们记得的,韶云喜欢吃的菜。 “有,有,我给你放桌子上,随时可用。有同学过生日,先祝贺一下,顺便送你们一道菜,那你们先喝茶聊天,我到后厨看看菜。”老板从柜台上取出一盒火柴放在餐桌上,然后拿着菜单离开。 三个人在品茶,季小青坐的是正位,她是今天的寿星,钱虹虹在季小青的对面,韶云那面是背着过道对着窗户。三个人先没有说话,只是细细地品茶,韶云已经喝了一杯,然后他分别给季小青和钱虹虹加满一杯。 韶云透过窗户看着窗外,后面是一棵大树,遮蔽着下午的阳光,让光线变得柔和而隐蔽。韶云时而沉思,时而向外眺望,边上的季小青和钱虹虹都温雅地小口品着茶香,想着各自的心事。 风起尘烟,飞落的黄叶,它们没有翅膀却能飞起来,哪怕很短暂,必定曾经飞起过。韶云在看见一片落叶时,内心触动,心灵深处自言自语道,是的,自己应该为自己架起一座桥,通过生活中困境的盲区。 现在的他虽然在父亲去世后,已经很独立,能担当了,但求学路上的经济来源让他困扰,同学的生日,自己手里竟然没有太多的闲钱,为她像样地买一件礼物,就是这小小的蛋糕,还是钱虹虹买的。 这餐饭,无论如何,自己都要买单,不然他的自尊心会受到伤害,他思考着自己的状况,是时候找寻一下赚钱的路子了,即使是求学的时候。 “韶云,你喜欢喝啥酒,白酒还是啤酒?”季小青看着韶云在沉思,放下手中的茶杯开口问道。 “二曲,天凉爽了,啤酒有点涨肚子,你和虹虹能喝吗?还是喝饮料,甜酒?”韶云回过神思,左右看看季小青和钱虹虹说道。 “我也喝二曲,今天就是喝醉了,没烦恼。”钱虹虹看韶云左顾右盼,扑闪着眼睛,抢先回道,她内心在想,我就要和你喝一样的酒,掐你在内心。 “那就一瓶二曲,虹虹说的对,喝醉了,也开心,今天谢谢你们!”季小青和钱虹虹是一样的心情,女孩子的十八岁,那是一个让人多想的年龄,萌动的青春,有谁能在沉水一样的校园生活中不想游泳呢? 醉了就醉了,敢说不能说的话,平时的淑女形象,也可以不顾忌了,敢想不能想的事情,毕竟是醉了,很好的借口。敢做平时不敢做的动作,因为酒精让人的思维,支配不了四肢的灵活度。 季小青想着,还没有喝酒就先醉了的感觉,她看着边上的韶云,那刚毅的脸庞,内心一动,今天的她又加深了对韶云的感觉。 “老板,拿一瓶二曲,再给我们先上一碟花生米。”韶云见两个同学都想喝酒,自己也就不再犹豫,喊老板拿酒。 韶云的心里很想找人喝酒划拳的,但季小青和钱虹虹是女孩子,并不适合那种粗野张狂的喝法,今天是季小青的生日,必须让她开心,自己的许多欲望得压一压。 酒拿来后,韶云不客气地做了酒司令,给季小青和钱虹虹各倒了一小杯,自己换了一个大杯子,看着面前的一碟花生米,韶云举起酒杯:“小青,祝你生日快乐!学习进步,越长越好看!” “小青,带上我的祝福,生日快乐!好姐妹!”钱虹虹看韶云率先举杯,也不甘示弱,直接站起身来把杯子和韶云举得一样高。 “谢谢你们!谢谢,太感动了,来干杯,不醉不欢!”季小青慌忙站起身子,双手举着酒杯,和韶云钱虹虹碰杯。 辛辣对于韶云已经是美味,而季小青和钱虹虹也不是第一次喝酒了,也在兴奋的神经元中,找到了抗压酒精的维度。三个人都干了杯中的酒。 作为酒中高手的韶云,对二曲情有独钟,一大杯酒下肚,是面不改色,仿佛刚才喝下去的是一杯纯净水。 而季小青今天也在亢奋中对酒的抗压力特别好,突然觉着酒真是个美妙的好东西,感觉非常合口。 唯一有点觉得辣的是钱虹虹,她的适应性比季小青要差,但在换了一口气后,勉强把酒杯中的酒喝完。 不大会工夫菜上来了,韶云和钱虹虹敬了季小青三杯酒,韶云面色如初,而钱虹虹面色潮红,她再也喝不下了。酒精已经让她说话的舌头发硬了,她只感觉胸腹间一股热烘烘的气息直窜上脑,酒精开始麻痹她的脑神经。 见钱虹虹不胜酒力,韶云试图阻止钱虹虹再喝,“虹虹,你少抿一口是个意思,别把自己真喝醉了,待会,回不去宿舍了。” “不行,给她写满,不许耍赖,你看我不是喝的一样多么?该我敬酒了,谢谢。”季小青也有了醉意,只是比钱虹虹的定力更好一点,强撑着,要敬酒给韶云和钱虹虹。 其实一瓶酒韶云喝了三分之二,她们两个人喝不到三分之一。 “没---事,喝……就喝,回不去,你--你背我,让你占----占点便宜!”钱虹虹已经语不达意了。 “对,对,还有我,一起,一起背。”季小青也糊涂了,韶云一个人怎么能背动两个人,真是晕了。 第一百零一章 意外的信息 韶云无语至极,看了看瓶子里的酒,说道:“这最后的一点酒,就不写了,先喝完杯子里的酒,这样我们来石头剪刀布,谁赢谁喝酒?” “好啊,好--啊,我们来比。”两个微晕的女孩被韶云的办法吸引了,异口同声地表示赞成。 “小青,我们先来,等下再和虹虹比。”韶云狡狭地一笑,和季小青开始玩游戏。 清醒的韶云,和微微糊涂眩晕的季小青比,快速地盯着她伸出的手指,在一刹那间变化着自己的手指,后出先到,轻轻松松就赢了季小青,三局两胜,结果赢了季小青三黑,韶云不客气地把酒喝了。 三个人正高兴地玩游戏的时候,有食客进店吃饭,是一帮在码头上卸货的人,大约四五个人,他们浑身的汗气,还带着河沙的味道,在小吃部简单地炒了菜,边喝边聊着。 “榔头,今天你下了几车?够不够喝酒的?妈的,老子今天倒霉了,一共才下了八车,都怪那个小子。”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汉子,脱去上身的外衣担在椅背上,粗声粗气地问对面的汉子。 “我才抢了六车,妈的!人太多了,货船少,一共就那么几船货物,每天都是几个老娘们在叫唤,还欺行霸市的很。今天又突然来了一个小子,把我的生意都抢走了。”边上的另外一个岁数大一点的人,接过话茬发着牢骚。 “可不是怎地,现在码头上下货,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最近河水涨的厉害,沙船过不来,码头上又多了很多找生计的人,到处都是找活干的。滩涂坝子上,拉石头的车子最近来的也少了,看来卖苦力的活,越来越不好干啊。我也就十车,还有一车是六个人分的。”对面的榔头高大结实的身体,把椅子坐的吱呀吱呀的响,配着他铜锣似的嗓门,菜还在嘴里咀嚼着,说话却有气度。 “榔头分析的有道理,我看咱们这几个人,要不联合起来,再找几个身强力壮的,重新组织一批人马,把那几个外地的人赶走,不然以后这活计真的不好做了。”提酒瓶子的第三个汉子提议道。 “南滩的沙子,石头卸货还算好的,北滩涂的木材卸货更难,那边找活的人,最近也多的很。特别是乡下过来的人,现在不怎么忙了,大家都来城里找活做,现在忙点钱真是不容易。黑虎说的是一个办法,要不榔头你牵个头,我们几个跟着你,再寻摸几个人,起码要有八个人才忙得过来。那几个老娘们随便带,赏她们车把车就够她们歇半天了。说实话,她们就是床上养娃侍候男人的,干这体力活,真不知道她家的男人都哪去了。”饭桌上最后一个说话的人,撺掇着榔头,拉帮结派,守码头货源。 “管他,干一天算一天,哥几个先整一口解解乏,早点回去抱娘们儿。”黝黑汉子叫黑虎的大声吆喝着大家喝酒。 “我可没有你们几个潇洒,家里还有一大窝子娃,张着嘴等着吃饭,哪有心思,现在累的都不想动,回家那事都不想干。”岁数稍微大一点的汉子,看着黑虎摆摆手,他可不想把自己喝晕了。 “看你那熊样,给个娘们都不敢动,哎呀,妈呀,那出来忙钱干啥?”黑虎不屑地看看说话的汉子。 “少啰嗦了,喝酒,喝酒,喝完酒赶紧回家。”榔头也举起酒杯迎着桌上的众人。 在榔头的催促下,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就着几个小菜,喝起了小酒,闲聊着粗俗的话题,边吃边聊,解除一天劳动后的疲乏。 正喝酒的韶云是如饥似渴地听着这些谈话,他们的话令韶云的心激动。他喜欢听几乎所有人都异口同声说:生活太糟糕了,码头的活太难干了,我们应该生活得更好!但是在这段喝酒聊天的时间里,在他们的谈话中,所感触到的生活得更好的愿望,并没有什么直观的体会。 那几个出苦力的人的生活,一定也不是很好过,虽然在一起喝着酒,但相互关系也没什么改变。 但他们所有这些话,照亮了韶云的生活,他突然觉得码头上是一个赚钱的路子,起码学费和生活开支是能够赚到的。 这帮码头卸货人的话,暴露了生活后面某种忧郁的空虚。人们在这种空虚里,就像池塘里的尘屑,混乱而急躁地随风浮动着,他们本人却说这种忙乱是毫无意义的,令人生气的。 他们,总是斥责别人,而不忏悔自己的过错,并且因为一些小事引起恶劣的争吵,互相大肆埋怨。因为一杯酒,差点能打起来。 韶云喝完杯子中的酒,侧耳细听着他们的聊天话题,默默的记在心里,转头看着季小青和钱红红喝的差不多了,就把酒瓶里剩下的酒全倒在自己的杯子里,望着季小青红扑扑的脸说道:“小青,喝得差不多了,给你先许愿吹蜡烛,吃了蛋糕,让老板下一碗长春面,怎么样?” 季小青点点头,她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比钱虹虹要好些。 韶云看了一眼用手支着脸蛋的钱虹虹,把蛋糕拆开,蜡烛插上以后,用火柴点燃,然后推到季小青面前,让她先许愿,同时叫钱虹虹和自己一起唱生日歌曲祝福。 “happybirthdaytoyou,happybirthdaytoyou,happybirthdaytodeargirlfriend,happybirthdaytoyou!祝你生日快乐!”韶云特意用英文唱起了生日祝福歌曲,钱虹虹,也硬着嗓子附和着。 季小青在韶云和钱虹虹的歌声祝福中默默地许着心愿,或许她心里的愿望和韶云有关系,在韶云的帮助下,一口气吹灭了所有燃着的十八支蜡烛,代表着她的十八岁生日圆满过了。心愿也一定能够达成。 “小青,这块大大的心是你的,虹虹这一块是你的,我也来一块。”韶云说着话把蛋糕分在盘子中递给季小青和钱虹虹。自己也整了一大块放在面前。 三个人相互看看,笑了起来,捧着蛋糕吃了起来。钱虹虹已经晕了,把蛋糕糊了一脸,像个花脸的猫咪。看得季小青差点把嘴里的蛋糕笑出来。 长春面上来了,季小青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在韶云反复的劝说下才勉强吃完。因为韶云说为了青春永驻,必须把它吃完,结果把季小青吃撑了。 酒足饭饱,韶云到柜上找老板结账,季小青要付,当她想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是身不由己了,恍惚头晕目眩,她只好扶着椅子看着韶云付了钱。 韶云回到饭桌看到季小青的状况,知道她有点过量了,自己的酒量喝下来都有些感觉了,何况是季小青,再看钱虹虹趴在桌子上,都起不来了。 无奈地摇头喊道“钱虹虹,上课迟到了!”然后扶了一把季小青,让她去拉扯钱虹虹。在韶云和季小青的搀扶下,钱虹虹哼哼唧唧地拖着身子,被韶云和季小青扶到店外。刚走两步出溜一下就坐到马路上,嘴里嘟囔着:“韶云,说好的-----你背我的,我没有醉,走不了了。” 韶云看着秃噜到地上的钱虹虹,又看了一眼快支撑不住的季小青。弯下身子,一把把钱虹虹背在背上,另外一只手搀扶着季小青,往学校走去。 夕阳早已没落在西山脚下,落日的余晖是那么的迷人而柔和,一样唯美的画面是韶云,背着钱虹虹,搀扶着季小青,走在青年路上,学校的大门近在咫尺,韶云却感觉到非常遥远。内心的尴尬感越是距离学校的大门近,越发的身上发热。这个画面要是被同学看见,那以后可就有的说了。 进大门的时候,门卫只是瞟了一眼,并没有太在意韶云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韶云紧走几步进了大门,身上的钱虹虹不老实,老拿手去搂韶云的脖子,让韶云非常不安,季小青也快挪不动脚步了,硬是被韶云拖着往前走的。 两个淑女形象的女孩,这一刻早就没有了形象。红彤彤的脸蛋,满身的酒气。这要是被老师瞧见了可就完蛋了。 快到广告牌下的时候,一直没有遇见同学,韶云一颗提心吊胆的心总算能放下了。正准备拐弯往女生宿舍去,几个同学从男生宿舍的回廊了冒出头。糟糕,是梁有才还有林建几个人。在韶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也瞥见了韶云背着个女生,还拉着季小青。 “韶云,你这是搞什么大新闻?”眼见的林建隔着回廊就叫唤起来,唯恐别人没有注意到。 韶云脸一红,不去理会林建的叫唤和一帮同学的热烈眼光,紧走几步就到了女生宿舍的大门,看着门是开着的,也不顾忌里边是否有人,直接低头把钱虹虹背进宿舍,“你的床铺在哪?快醒醒。”韶云急着问背上的钱虹虹。 前面的那个床就是,后面扶着门的季小青清醒一点,指着床铺对韶云说。 韶云紧走几步把背上的钱虹虹放在床铺上,才缓过一口气来,转头对季小青说道:“小青,你不要紧?有水吗?你们俩洗一下休息,再给虹虹喝点水。” “我好多了,没事了,谢谢你,我来弄她,你赶紧回。”季小青刚才已经听见有同学在喊韶云了,她不想让韶云在女生宿舍久留,虽然自己还有点依恋他,舍不得他就走。 第一百零二章 这本书我要了 韶云把钱虹虹放在床铺上,小心翼翼地把她的鞋子退掉。看季小青过来就交代了一句,看着女生宿舍,还有一两个坐在床上的同学,脸色有些尴尬,而躺在床上的钱虹虹,却冒出一句让韶云更尴尬的话儿:“韶云,我还要喝,醉了,你背我……”侧过身不再移动,似乎是醉话。 季小青扶着床,她是上铺,以现在的状况根本上不了铺,就挨着钱虹虹边上坐下来。用眼睛看着转身要离开的韶云,眼里的情感像火苗一样炽热。 韶云和她对视了一眼,又看看老实了的钱虹虹。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决然地离开了女生宿舍。 出来女生宿舍,韶云重重地呼出一口酒气,刚刚季小青的眼神让他的心激烈地颤抖着,也许是酒精的作用,那一刻,他好像把季小青揽在怀里,甚至想她那红润性感的嘴唇。 但只是一刹那的感觉,女生宿舍真不是男生能进的,那里的气味太魅惑心神了。香气和女孩子的特有的清纯气息,让韶云的心摇荡不已。好在只是那么一小会的痴狂和迷失。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校园的灯光透过窗户,把校园照的旖旎摇曳,韶云用双手使劲地搓揉了一下发烫的脸颊,酒精的气味在空气中被悄悄地散发着。 他在广告牌子下边停留了好一阵子,正准备回宿舍,这时一个声音从后边传来:“韶云学长,真的是你啊,今天没有回庙堂吗?”凌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深情款款的盯着光线朦胧中的韶云,声音轻柔语气和暖地问道。 “凌兰,这么巧,我同学过生日,就没有回去,你也没回?”韶云拿开揉搓面颊的手,看着含情脉脉的凌兰,内心一动。 不过凌兰的出现并非偶然,当韶云背着钱虹虹进女生宿舍的时候,虽然没有惊动同学,但住在隔壁的凌兰,仿佛有所感应似的,在韶云出门,她在宿舍门口眺望了一会儿,依稀见到广告牌子下边的人影,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自己的心中所想,就朝着韶云这边走来。 “我没回,伙食费还有,刚到学校不久,还想熟悉熟悉环境,你有同学过生日?是庙堂的那位学姐吗?”凌兰带着疑问看着韶云问道。 “嗯,是上次你见着的季小青,最近那个欧阳娜没有再找你啥麻烦?”韶云忽然想起上次和欧阳娜的冲突,大部分是因为凌兰引起的,就关心道。 “那倒没有,反正我在班级又不参选班干部,老老实实地学习就好,我不招惹她,最近也没见她有啥怪动作。”凌兰的手搓弄着自己的衣襟,轻声细语地和韶云说。 凌兰和韶云的说话,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似乎很怕看一眼就难以自拔的感触。 “那就好,再有啥举动,伤害到你的,记得跟我说一声。或者直接报告老师,别自己委屈。”韶云在和朗瑞打了一架后,一直担心欧阳娜会心存报复。转头去对付凌兰,那可是韶云不想看到的,即使凌兰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也打算最近去找她,提醒她注意避免被欧阳娜报复。 凌兰心里很感激,韶云这样记挂着自己,她的心情又是惊喜,又是紧张,就这么突然的在韶云面前,像个有所依恋的大哥哥一样。 “学长,那本诗集我也看完了,我都流泪了。真的很感人,文笔细腻,情感深厚,亡女苏菲实在是太不幸了。学长可知道学校的图书馆在哪里?现在还有没有人值班的?这个周末,我想去找一些课外书籍看看。现在高一,有时间看一些,到了学长你们高二时,课程就紧张了,想阅读都没有时间了。”凌兰这会儿,抬起了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看着朦胧夜光中的韶云,她觉得跟韶云学长说话,已经没有了羞涩和胆怯。她突然感觉韶云学长很好亲近。 “我领你去,现在这个点,应该还有值班员,周末借阅的同学多,下班会延迟,你还没有办理借书证,把你的学生证带上,要先登记学生证才能办理借书证。”韶云见凌兰想借阅图书,就把自己知道的注意事项跟她说了。 “好的,那你先等我两分钟,我回宿舍去取一下学生证。”说完话,凌兰像一只蝴蝶一样,往宿舍飘去。 看着凌兰妖娆青春的背影,韶云一阵感叹,这个凌兰挺好看的。酒的兴奋感还在,韶云不禁自己感到脸红,我这想什么呢? 如果单纯的校友之间的友谊被自己想歪了,情感的友谊就不纯粹了,特别是被一些子虚乌有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掺杂进来,就比如上次在女生厕所边上,胖女孩说凌兰是韶云相好的那句话,就深深地刺激着韶云的神经。 韶云不想和凌兰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因为男生都是直男,非黑即白,如果被同学瞧见了他和凌兰单独在一起。不管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都会被扯在一起,何况女孩子的猜忌心更重。要想纯粹不怕别人的目光,首先作为女孩子的凌兰能够不放在心上。 今天的韶云在背着钱虹虹的时候,是没有想太多的,但在静下来之后再去回味,趴在自己背上的钱虹虹的感觉。 心情是很美,很舒爽的,毕竟柔软的身子,勾着自己的手臂,还有自己的手托着的那部分。虽然是醉酒了,韶云也没有亵渎的意思。 现在再回想起来,两个近距离的肌肤接触,那种感觉是非常美妙的,好在当时拉着的季小青,时不时地牵扯住自己的神经和意念。 正在胡思乱想的韶云,被凌兰的脚步声惊醒:“走,学长!”韶云回过神来,看着一脸喜庆的凌兰和她那高挑的身姿,眼里满是欣赏和柔情蜜意。 “走!”韶云简单地回应着,领着凌兰往学校后边的图书馆走去。 周六晚上的校园比较安静,除了为数不多的住宿生,大部分学生都回家了。道路两边的树木,在夜色中被闪烁的灯光照耀的斑驳淋漓。 微风含着秋意的清凉吹拂在脸上。凌兰跟在韶云的身后,看着他健硕的背影,和稳健的脚步,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若是自己一个人,走在这样寂静的校园中,特别是晚上,内心一定是有些害怕的。虽然校园很安全,但心里总会有阴影的,那次欧阳娜几个人对她的恐吓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作为女孩子的凌兰,一个人也很胆小,虽然看着个子不小,但还是那种比较柔弱型的女生。还特别怕蛇啊,老鼠啊什么的,就是一个蟑螂都能把她给吓住。 走着走着,凌兰就加快了脚步,她和韶云并行着,身体更贴近韶云的胳膊,心里发毛的感觉才消失。 感触到凌兰依偎着自己的胳膊,韶云稍微放慢了脚步,让她走的不那么急促,两个人没有说话,脚步一致默默地走着,很快就到了图书馆的大门。 韶云紧走两步,上去推开虚掩着的大门,图书馆里,除了值班员,还有零星的几个同学在里边翻阅。 韶云把凌兰送到图书馆大门,想到自己并没有带学生证,也没有借书阅读的打算,就对凌兰说道:“你拿学生证去登记一下,办个借阅证,然后到里边挑选你中意的书,在借阅证上,登记一下书名和还书时间就可以了。我就不进去了,在外边等你。” “嗯,那我去了。”凌兰乖巧地答应着,拿着学生证走进图书馆,到台子边上,往管理员那走去。 韶云在图书馆大门前,吹着凉风,已经散去很多的酒气。逐渐让自己感觉清爽,心情没有那么烦躁不安。和凌兰走在一起,嗅着她身上飘过来的香气,让他的心有些动荡不安。 此时的凌兰办理完借阅证,走到图书馆里边,琳琅满目的图书架子前,她被海量的书籍惊呆了。 她快速地浏览着一排排的书籍,从书籍的名字当中捕捉自己入眼的书。《枫》《芙蓉镇》《徐茂和他的女儿们》《冬天里的春天》《鲁迅杂文选》《人生》。 凌兰被这些自己没有阅读过的书籍吸引了,她伸手去拿《芙蓉镇》,这时一只手,先她一步取走了那本书。 在凌兰刚进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图书馆里两个男生的注意,高挑的身材,美丽的脸蛋,脱俗优雅的气质,青涩的味道让两个男生眼前一亮。 “嗨,快看,仙女妹妹。”其中一个胖胖的男生对边上戴着眼镜的男生小声地嘀咕着。两个人停止了手里翻阅的书本,眼睛跟着凌兰的身影在打转。 凌兰走了一个架子,他们的眼睛就跟着一个架子。在凌兰快到他们所在的书架子时,他们的眼珠子快掉到了地上。 凌兰抬眼看了那只取走书籍的胖胖的手,转过头,伸手去取边上的一本《徐茂和他的女儿们》。刚刚碰着书籍,那只胖手又迅速地取走了那本书籍。 凌兰看了一眼那只胖手和他的主人,一脸的横肉,剃着平头,看着一点学生的味道都没有。胖男生正用贪婪的眼睛盯着凌兰的身体。 手里的书杨了杨,色眯眯地笑着说道:“小学妹,那个班级的,想看这本书吗?把名字告诉我,我借出来给你。” 凌兰听着眼前的男生不怀好意的话语,不屑地,扭头向另外一边的书架子走去。她不想搭理这个看着有点让人不舒服的男生。 韶云在外边徘徊了一会儿,感觉时间有点久,怕凌兰恋着看书把时间给忘了,自己也想着进去看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书,虽然没有带借书证,但看看也是不错的选择,于是就用手指挠了挠乱蓬蓬的头发,走进图书馆的大门。 凌兰到了另外一个书架子上,伸手去拿一本《唐诗宋词三百首》,而不怀好意的胖男生又跟了过来,想去拿凌兰看中的书。 “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老跟我抢书啊?图书馆这么大,难道不够你看的?”凌兰有些生气了,原先看中的那两本书,都被这个胖男生拿在手上,明显是跟自己过不去,再好的脾气也来火气了。 “嘿嘿,小学妹,这就生气了,我就是看上你的了。”胖男生嬉皮笑脸地看着生气的凌兰,伸手就要拿那本书。 “这本书我要了!”一声响亮霸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迈过胖男生的头,一只手霸道地捏住被胖男生抽出一半的书。 第一百零三章 补习班的,我等着 走进图书馆的韶云,在进门时就看见凌兰和那个胖男生之间的争执,听到胖男生猥琐的话语,气不打一处来。 霸道地伸手夺过他手里的手,凌厉的目光看着他。凌兰看见出现的韶云,内心一宽,来到韶云面前,静静地站在他身边。 平头胖男生看见冒出来的一个男生,抢走了自己要拿的书,又看见漂亮的小学妹乖巧地站在男生边上。 内心一阵不爽:“你想干嘛?抢食吃啊?我可告诉你,我补习班的胖头,识相的一边呆着去!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仗着自己胖墩一样的体能,和补习班的霸王名头,胖头男生想惊退韶云。 “哦,补习班的,好,我等着,这图书馆不是理论的地方,外边操场上见!”本就恼怒的韶云,一听他报出补习班胖头的名声,更是恼火。 “凌兰,你去把书借读手续,登记一下,先回宿舍。”韶云语气缓和一下对凌兰说道。 “你,学长真要去操场,要不算了,我们借了书就回去。”凌兰打心眼里不想让韶云因为自己,和补习班的人发生冲突。 而一直盯着韶云和凌兰的胖头,内心火热。竟然从韶云的嘴里,知道了这个仙女一样的小学妹的名字。看着比自己瘦弱的韶云,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但他被打扰了接近小学妹的好事,心里非常不爽,他要教育一下这个学弟,怎么样尊重补习班的老大哥。 “眼镜,走,跟我出去,教育教育这个学弟如何做人。”胖头对架子边上一直看热闹的眼镜男生招呼着,扔下手里从凌兰看中的书籍中抢来的两本书,拉着眼镜男生出门而去。 他根本就不是真心要借阅书本,他来图书馆的目的本来就不纯。只是陪着眼镜男生来这里,猎艳来的,刚巧凌兰撞上了他的网。 韶云的酒气仍在,火气也很旺盛,看着胖头男猥琐的样子,特别是盯着凌兰身体的那个色相,他在图书馆里都想给他一巴掌。 但他知道图书馆可不是闹事的地方,有管理员,如果被教导处知道了打架的事情,闹不好会被开除的。韶云有所顾忌,胖头男也明白这一点,但两个人的火气都快把胸膛点燃了。 出了图书馆的大门,韶云嘱咐凌兰早点回宿舍,他不想要凌兰被惊吓,更不愿意凌兰看到打架的血腥场面。 有时候男生之间的火气大部分是因为女孩子,引起的,他不愿意凌兰误解自己。今天的韶云本来就火气旺盛,都是酒精惹的祸,但有如水一样的凌兰在边上,他怕自己更加冲动。 见韶云严肃的神色,凌兰没有反驳他,望着他拐弯从厕所边的大门往操场上去,自己悄悄地下着决心,顺着教室的墙边跟着不见影子的韶云,她还是不放心韶云去打架。 那两个补习班的男生看着不友善,她担心韶云吃亏。但在跟着韶云身边的时候,她能够闻见喝了酒的韶云,是劝不住的。 周六的操场上几乎没有人走动,已经有些黑暗的大操场,除了篮球架和单双杠的运动设备,空荡荡的。 胖头男生和眼镜男生和韶云面对面地站着:“小子,若是你识相的,就把你叫的那个凌兰的小学妹,介绍给我胖头平哥认识认识,不会亏待你的。学习资料,哥那里有的是,要吃喝,我请你去饭店。怎么样给句痛快话,今天我可以放过你,不然,嘿嘿,我让你趴在我的脚下,没人能救你!”胖头男生嚣张地笑声,在略显黑暗而空旷的大操场上,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能堵住你那张臭嘴的只有拳头,死胖子,我看着你就非常讨厌!能在补习班混,看你的学习也不咋地!还学习资料,白糟蹋知识,来!让我看看你有几斤几两,你身上的肉是不是和你的骨头一样硬!”韶云被夜风吹着,酒精还在胸腔里翻滚,他太需要发泄了。 一种挥拳的渴望,人说醉酒打拳,现在的韶云看着还没有星星的夜空,略显斑驳的灯光晃着眼睛,更加的扑朔迷离。他突然想打一套小时候学的醉拳,醉八仙一十六式。 “找死,敢骂胖爷,看我不打烂你的嘴!”胖头男生实在是太生气了,补习本来就是他的软肋,还被韶云数落,心里更难受,他挥舞着胖手,像一个推土机一样往韶云扑来。 韶云看着冲向自己的胖头男生,虚眯着眼睛,一招贵妃劝酒,身子像柳枝一样,软软地让过胖头的冲势,再来一招武松醉打蒋门神,一胳膊肘砸在胖头的后背上。 扑通一声,肥胖的身体被砸趴在草坪上,嘴巴唧一声啃到泥草根,韶云恰似嫦娥醉舞一样,飘过胖头的肥屁股,一脚踩在他的后背上。 “死胖子,嘴巴臭,让你在地上好好刷个牙!”说着话,韶云用力地踩踏胖头男生的后背,把他在草地上搓揉着。 一个回合,胖头就被韶云按在地上蹂躏,他呜呜地大叫着,但嘴巴就是离不开草坪。 边上的眼镜男生见胖头男生被打倒在地,一下子就慌了神,他围着韶云想动手,但又非常胆怯,伸出的手最后还是碰到了韶云衣服。 踩着胖头男生,韶云见眼镜男生想夹击自己,他抡起右手一掌砍在眼镜男生的手背上,哎呦一声,本就胆怯的眼镜男生吃痛,跳到了一边,抱着自己的手痛苦地,龇牙咧嘴。 韶云脚下用力,一阵猛踩。胖头男生趴在草坪上,这块潮湿腐烂的草根里,灌进一股冷气和发酸的泥土味,他忍不住想呕吐。 “啊,啊,啊,兄弟,兄弟,别踩了,放过我。”胖头男生这回真的痛得有如杀猪了,他全身冷汗淋漓,在草坪上不停挪动着头脸,却无法消除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疼痛。 这时探出脑袋的凌兰出现在操场上,她担忧的心放了下来:“学长,你好厉害!”凌兰转忧为喜,走到韶云的身后,崇拜地说道。 韶云一惊,不想让她看见的暴力场面还是被她看见了,韶云抬脚放开胖头男生,收起自己的暴戾之气。 “凌兰,你怎么还没有回去,你不该来这里,现在没事了。”韶云内心还是担忧,自己的野蛮行为吓着凌兰。 “我担心你,就跟过来了,你别介意。”凌兰有些紧张而不好意思地看着韶云。韶云正想对凌兰说话,突然凌兰“啊”地一声尖叫起来。 原来躺在地上的胖头男生,趁着韶云放开脚的工夫,一个翻身抓住了跟前凌兰的脚裸。凌兰吃疼尖叫了一声,差点眼泪都出来了,她哪里经受的住这样的突然惊吓。 看到胖头男生还不死心,韶云的火气腾地一下就上来了,看来自己还是太仁慈了。他飞起一脚猛地踢在胖头男生的手背上,顺势拉过凌兰。 胖头男生正享受着凌兰小脚带来的丝滑的满足感,突然锥心一样的疼痛把他从欲望中拉到现实。 拉过凌兰后,韶云一个箭步上前,抬起右脚猛踩胖头男生的手背,杀猪一般的嚎叫让静静的夜空,充斥着恐怖的气息。 “死胖子,看来得踩烂你的脚,才老实!”韶云像踩一块腐烂的木板一样,不带任何表情。 “哎哟,哎哟,我不敢了,兄弟,大哥,饶了我,我不敢了。求求你放了我,我再也不敢了。”胖头男生吃痛,眼神中终于出现了惊恐之色,失声求饶道。 眼镜男生见韶云狠踩胖头男生,摸着自己的手腕不敢再上去。韶云淡淡地瞥了一眼哀嚎的胖头男生,转头看了一眼惊恐的凌兰,缓缓地抬起脚。 “死胖子,再敢报复,出幺蛾子,看我不打烂你的猪头。”韶云警告了一声,拉着慌乱的凌兰离开了大操场。夜色已经很浓了。 路上,凌兰依偎在韶云的胳膊上,刚刚的惊吓还在脑海中,她紧紧地抓住韶云的胳膊,生怕被韶云放开。 “没事了,这个校园,就是这样的,你不招惹别人,别人总是招惹你,不用点暴力,只能受到侮辱和伤害,人活着决不能委屈了自己,特别是尊严。”韶云安抚着惊到的凌兰。 “谢谢你学长,以前在庙堂,也有人对我出言不逊,但没有这样明目张胆的,县城里的学生不一样。”凌兰小声地和韶云说着。 “不用谢我,你长得确实太好看了,本身没有错。这个年龄的男生都有一些冲动的人,我也一样。”韶云不由得看着拉着自己胳膊的凌兰,高挑的身材,柔软的身段,白皙光滑的皮肤,确实让人浮想联翩。 “哪有,季小青学姐也好看。”凌兰被韶云夸的小脸一红,娇羞地嗯了一声。撒娇的模样让韶云的心痒痒的,他不知不觉地夹紧了凌兰的玉臂。 月亮已经出来了,校园里,一片银光,韶云把凌兰送到广告牌下,不舍地放开了胳膊,凌兰还有些不情愿地回头看着韶云的眼睛,她突然对着韶云的手背,猛然亲了一口,羞红着脸,逃也似的离开。 月朦胧,情意浓浓,韶云怔怔地看着凌兰的背影。? 第一百零四章 夜深,心未平 回到宿舍,韶云洗了一半脸。林建和梁有才就凑了过来,左右看看韶云,用鼻子不停地闻着:“哎呀,妈呀!这满身的女孩子的味道,还有酒气,不得了,不得了,哈哈。”梁有才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说道。 宿舍的同学大部分都回家了,只有林建和梁有才还在。瞥见韶云回来打水洗脸,两个人都忍不住要拾掇韶云,随着梁有才的话落音,林建也不怀好意的笑着道:“韶云,刚刚看见你去女生宿舍了,喊都不搭理,是不是去约会了?还背着个女生。有范,兄弟佩服,啥时候也给兄弟介绍介绍,好认识一下嫂子啊,哈哈。” “去,一边去,不说话没人说你是哑巴,皮又痒了是!“”韶云故意装着严厉的说道。其实韶云的内心有一丝紧慌,看来这两个家伙还没有忘记自己背女生的事情。 梁有才接茬道:“林建,你就别嫉妒人家了,桃花朵朵开,看你摘不摘,胆大的天天摘,胆小的把心藏起来。哭你,没见韶云背一个,还拉一个吗?我可认出来了。”哪壶不开提哪壶,梁有才更是说的直白,几乎就把他认出的季小青说出来了。 “哦,梁有才,你真有才,还有这么一说啊?好文采,有道理,花开不摘白不摘,花期过了空折枝,那的赶紧的。哈哈……”笑声在林建的嘴里毫无忌惮。 宿舍内充满了打趣的欢笑声,韶云憋红着脸,冲他们笑,没有再接茬,洗完脸,就爬上铺位,躺在床上,回想着,一天经历的事情,和几个女孩甜甜的模样。内心一动,静茹的音容笑貌浮现在脑海中,他竟然忘记了给她回信。 韶云翻了个身,重新拿出静茹的来信,就着灯光看着,思绪飞出了宿舍,一直飞越了夜空,那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呼唤:“韶云,韶云,你在想我吗?我在思念你,知道吗?” 韶云在酒精的作用下,处于半梦半醒之间,仿佛自己长了翅膀,在云朵间穿梭,悠悠然,轻轻地,软软地坠落。 下面是一望无际的湖面,点点波光,像千万颗细碎的黄金白银,璨璨跳跃,难怪人们为了钱不择手段,有钱真好。梦中的韶云很渴望能赚到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而在遥远的临县,静茹一样躺在床铺上,反复阅读着韶云的信。手里抓着的小梳子,还是刚刚上初中那会儿,韶云给买的。她一直视若珍宝,随时带着,有空就拿出来触摸着,想着韶云给自己买小梳子时候的样子。迷迷糊糊的静茹,也进入半眠状态。 两个相似的人,做着同样的梦境,都来到天镜湖的湖面上,看到了波光粼粼的景色,静茹更是就着湖水当镜子,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细细地清洗着自己那洁白细腻的面颜,连发际、耳后、脖根都不容许有任何污垢残留。她那白玉一样光洁的肌肤,透着青春的气息,悄悄地下颌的那颗美人痣长得更加迷人。 静茹陶醉在湖面上自己的倩影中,这时身后韶云的影子浮现出来。她激动地回头,想抱住韶云,可入手处是一个洒满泪珠的相思枕头。 夜深了,凌兰的心还在跳动着,她坐在床铺上,抚摸着今天借回来的书,心情复杂而烦乱,她仔细地回想着,韶云学长和自己交往的过程,更是在体味着,假期时候,新华书店那一幕刚见面的情景。 她内心的一丝说不清的情感在蔓延,她抚摸着自己的脸有些发烫,她又想起了韶云学长的同学季小青,那花瓣儿似的脸,怎么能比呢?但自己还是很自信的,她羞涩地笑了笑。 她想着韶云学长对自己的保护,想着韶云在操场上的霸气,她的心跳动的更加厉害,她虽然知道学校是不能谈恋爱的,中学生更不可以,但她就是想在那一刻亲近他,难道自己想恋爱了,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从崇拜到动情。 她哼哼着,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胡思乱想啥呢,又想到环绕在韶云胳膊上的手背。那一刻自己差点融化在他那男子汉的味道里,还伴随着他身上的酒气。 她或许也闻着就醉了,才会在分手的那一刻,不顾羞耻地亲了韶云一口。她又想到要是能亲他的脸蛋就好了,或者那厚厚的嘴唇。 “啊,呸呸,我怎么能这么无耻。”凌兰想着就觉得自己太胆大了,臊的满脸桃红。 在凌兰的心小兔子一样激荡不安,难以入睡的时候,隔壁的季小青,在细细地给钱虹虹擦着脸,她吐了一地。 好在折腾了一阵子就安稳了,但嘴里依旧念叨着韶云的名字,还有她要过生日的信息。季小青虽然也晕了一阵子,喝了一杯茶水以后,缓解了许多。 在韶云背着钱虹虹的时候,季小青是不舒服的。她很想韶云背着的是自己,甚至想装醉让韶云为难。 她使劲地拉着韶云的胳膊,那么亲密地接触着韶云,虽然有酒精的作用,但内心的渴望占据了大半。 还有就是有一点点嫉妒韶云背上钱虹虹,可以肆无忌惮地搂住韶云的脖子。在回到宿舍后,看着韶云给钱虹虹脱鞋,她几乎就要生气了。 她很想韶云的细心用在自己的身上,哪怕是一点点的亲昵动作,但韶云虽然喝酒了,但还是清醒的,并没有对她和钱虹虹有过多的举动。 她突然觉得酒喝的不够多,要是自己躺下了,韶云能抱着自己吗?会对自己有所表示吗?十八岁的季小青,内心有一只跳动的小鹿,越想越脸红。 在给钱虹虹清理完之后,又给她喝了一杯水,自己才到水池中去清洗,关进洗漱间,她脱去衣服,细细地抚摸着自己的肌肤,她让热水淋着自己发烫的身体,她心里想的却是韶云。 这个夜是有月亮的,淡淡的月光洒在校园中,哗哗的水声冲刷着季小青滚烫的心。她在迷失了自己后,重新回到现实。她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十八岁的生日中,为什么会对韶云更加的依恋。 但她觉着韶云和自己永远隔着一道隔膜,若即若离,难亲难疏,时时搅扰着她……季小青腾地羞红了脸。 遥远的往事就又像沉渣似的从心头泛起,她回味着假期中和韶云一起逛集市的情景,回味着他帮着自己梳理头发的手感。 内心是甜蜜的,但也带来一连串无法摆脱的烦恼:“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他吗?现在不行,学习才是任务。学生没有一个谈恋爱的……现在哪有这心思。”她拢起了自己的秀发,摇着头否定了内心不安的想法,擦干身子,她还要给钱虹虹清理一下脚。 回到宿舍的季小青,拿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用韶云买给自己的小梳子,不停地梳理着。那一丝柔顺看着很温馨,只是睡着的钱虹虹没有看到,不然又要羡慕季小青手里的牛角梳。 梦中的钱虹虹,甜甜的笑着,因为她正开心地和韶云去外婆家,她紧紧地抱着韶云的腰,开心地笑着。自行车在风中飞驰。 她的梦境中,韶云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样,既温柔又体贴,还给自己送花儿,捧着一束鲜花,跪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是向她求婚,还是跪求的那种。她大笑,开心极了,而且非常激动,她抱住韶云就亲吻起来。 正贪梦地,开心地激动着,“虹虹,快松开,别咬了,给你擦嘴呢,快醒醒,洗了脚再睡,看你的脚味道地,受不了了。”季小青拉着被钱虹虹咬住的毛巾,把她摇醒,让她洗脚。 “嗯,哼,谁让你摇醒我的,韶云呢?还没有吻够呢。”钱虹虹一脸茫然的看着季小青和被自己咬住的毛巾,嘟囔着说道。 季小青无语,“先洗脚,再做你的春梦去!”没好气的季小青,听她朦胧地喊着韶云,知道她肯定是梦见韶云了。 已经酒醒大半的钱虹虹,羞涩地笑着,她很难堪,在季小青面前说了醉话。但她又很依恋梦中的情景,特别是韶云向自己献花,求婚,和真的一样,她好久没有这样放开思绪梦想了。 她不好意思地从床上爬起来,问季小青:“现在啥时候了,我躺着多久了,我咋回来的,不记得了。” “还好意思说呢,你都躺着两三个小时了,不弄你,我早睡觉了。你真的不记得了?”季小青很在乎钱虹虹的记忆,她心里一喜,如果钱虹虹真不记得是韶云背着她回来的,那最好不过了。 “啊,这么久啊,我还以为在饭店呢,韶云呢?不会是他背我回来的?好像又有印象了,让我想想,好像是他的脖子。哦,他揽着我的,啊,我的腿啊,这下完了,让他,让他那个了,呜呜”钱虹虹说着想着,脸一下子就羞红了,捂着脸,假意的呜呜地哭着。季小青一听钱虹虹记起来了,心里一阵失落,看来人的记忆并不是鱼儿只有七秒记忆。 夜深了,在季小青和钱虹虹的交谈中,彼此对韶云的情感,都在加深,心里再也难以平静。 而此时的韶云,已经被梦境中的突发事情给惊醒了。 第一百零五章 这孩子,你不能带走! 韶云坐起身子,擦着脸上的汗水,被梦境惊醒。他仔细地回忆着,梦中的那个场景,内心一紧。 人们常常猜想死后将会是什么样子,一间破作坊门口放污水桶的地方,地板上的水散发着腐烂木质的霉味。大雪在下着,韶云记得自己,把脚都冻坏了。他和静茹用干草和破布,堵住这个透风的门洞。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抵御着刮进来的风雪。 以前这个作坊的主人,总是在说,应该换块板子了,可洞越变越大。暴风雪的天气,风雪像从烟囱里钻进来似的,从这个洞里吹了进来,作坊里的人都害了伤风咳嗽。 通风窗里的洋铁皮通风管子,令人讨厌地嘎吱嘎吱地响着,工人们下流地骂着,而当韶云给洋铁皮涂上一层油时,有人大声地骂着:“他奶奶地,通风窗不叫了,那可就更加寂寞了!” 那些人们从澡堂里跑回来,就躺在落满灰尘的肮脏污秽的床上。完全没有人对这种肮脏东西的恶心,更没有人对腐烂气味感到气愤。 作坊里有许多糟糕的琐事,影响人们的生活,大家完全可以很轻松地处理这些事,可是谁也不去做。 “这个世界谁也不同情人,无论是上帝,还是人们自己……都是自私的货色。”梦中的人都这样说着,仿佛失去灵魂一样。 当韶云也在工作后满身污垢、被虫咬得快要死了的时候去洗澡。他们就嘲笑韶云,脱下自己的褂子,叫我们给你捉虱子,也许那是一顿美味的晚餐。韶云气急,挥舞着拳头,却打不到任何一个人。 在韶云回到作坊时,看见静茹正被人欺负,他愤怒地抡起一根大木棒砸了下去。结果那人就像一个西瓜一样,彭地一声,溅了满室的血浆。而在韶云拉着静茹的手,准备逃离时,而那个烂了脑袋的人,竟然又追了过来。 韶云拉着静茹,如论如何也跑不出作坊的大门,结果正着急的时候,一下子跌落到木板下边的空室里。 韶云抱紧静茹,惊恐地看着不透光的密室,只有木板的那个洞射进光亮。结果韶云就惊醒了,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这个梦境,意味着什么?难道静茹有危险。 韶云不再回想,而是拿起枕头边上的本子,开始给静茹写信。 第二天上午,韶云起的很晚,宿舍里的两个同学早就出门了。韶云洗漱完毕,就打算先去一趟邮局,把晚上给静茹写的信件给寄出去。 他出了校门,在小吃摊点要了一个馒头,端着胡辣汤,坐在小凳子上,就着晨光慢慢地吃着。 邻座的一个妇人带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也在吃早餐,时光已经九点多钟了,小吃店的客人很少。 小男孩淘气地把汤洒了一地,不像样吃的,妇人大声地训斥着,但孩子好像哼哼唧唧的不听话,边吃边玩,韶云深深看了一眼。 似乎感觉到有人在关注他,小男孩调皮地眨着眼睛,对着韶云做着鬼脸,韶云笑了笑,看他的一颗露出的门牙,笑起来很是可爱。 韶云又看了一眼在小男孩边上,不停地啰嗦他吃饭的妇人,高挑的身材,满头青丝,配着白皙的肤色,微微挽起的头发很是清爽。韶云看她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个教师的家属,那气质不似一般的普通家庭妇女。 韶云吃完早餐,付了钱,就悠哉悠哉地沿着青年路去邮局。秋天的太阳已经没有那么火热,微风轻轻地刮着面颊。 韶云的心情很放松,昨天晚上给静茹写信,一直到很晚才入睡,好在早上不用上课,就赖在床上,享受着一个人的梦乡。 邮局在城东南方向,要穿过两道街,韶云不着急,计划着寄完信,就到舅舅家去吃中午饭。虽然没有提前说,因为是礼拜天,估计舅舅也会多准备饭菜,不差自己一口吃的。 走在大街上,周末逛街的还不少,孩子们不上学了,家长带着到街上购物,玩耍。韶云过中心街的时候,路过那个修表的摊位,见着那个年轻的师傅正一丝不苟地修着手里的表,这让韶云想起了莫雯雯的那块小手表。 现在的莫雯雯和自己的关系,若即若离,像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啥时候能爆发,韶云观察了一会儿修表的师傅,对他精湛的手艺一阵羡慕。 韶云在读书阶段,就很羡慕这些有手艺的人,起码是靠自己的手养活自己,那种专注感特别强烈。 离开修表的摊位,韶云很快到了邮局,今天是礼拜天,邮局的人并不多。他买了一张邮票,把寄给静茹的信,认真的贴好邮票,投到邮筒里。 韶云看着邮局里边有卖纪念邮票的,很羡慕,反复看了又看,很想买一套收藏。但奈何手里边没钱,钱那真是个咬人的祖宗。韶云失望的转身,出了邮局的大门,往舅舅家的方向走去。 走到车站旁边的时候,抬头望着站前川流不息的人群,韶云又有些心动想回家了。本来想周日计划着回家,给舅舅他们再捎带一些粮食的,算是自己平时的伙食费,粮票都是舅舅提供的,韶云总感觉到心里有负担。但是因为季小青的生日,就没有再回庙堂。 他在车站前边停留了一会儿,抬头望了望朝着庙堂方向发出的班车。正打算转脸离去的时候,发现往庙堂方向的车子后边的一辆大客车。有一对夫妇正准备上车,其中一个孩子拼命的哭叫。 哭声引起了韶云的注意,他抬眼望去。客车上的人没有满员,暂时还没有发车。那辆车的牌子上是往西圩方向的,隔着玻璃能看见车厢里边有几个人坐着。 抱着孩子的中年妇女正想往车子上去,但孩子拼命的哭叫。哭闹声沙哑而激烈:“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哭喊声惊动了车厢里边的人和周围准备乘车的人,但是周围的人只是好奇地看看,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中年妇女用手不停地拍打着孩子的屁股:“再哭,打死你,别哭了!”恶言恶语地恐吓着孩子,一点也没有怜爱的感觉。 听着妇女责骂拍打孩子,周围的人只是觉得这孩子太不听话,对妇女的举动没有太多的感触,毕竟谁家的孩子这么闹,都是要挨巴掌的。而跟在后边的男子,帽檐下的脸色却不好看,他走上前去,用手试图去捂着孩子的嘴巴。 本来只是瞥了一眼的韶云,只是被孩子嘶哑的哭声惊扰,离得有点远,并没有放在心上,正准备转身离开。 但转头的一刹那间,疑问突然在脑海里形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忍不住又回头看向那个准备上车的孩子方向。刚好见着男人伸出的手试图,去捂着孩子的嘴巴,而在这次瞟的一眼中,韶云知道那里不对劲了,原来那个哭闹的孩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特别是哭的时候露出的虎牙。 是早上遇见的那个孩子,韶云激灵地打了一个寒颤,疑虑升起时,韶云迈开脚步往那辆大客车飞快地跑去。几步地到了跟前,再仔细一看,可不是咋地。早餐的小吃部边上不肯吃早餐的那个男孩,对对,就是他,头发和脸型,特别是那露出的虎牙,韶云映像最深刻。 “等等!”韶云确认了以后,毫不犹豫地喊了一嗓子,试图阻止中年妇夫上车。 哭闹的孩子,正闭着眼睛哭,听见喊声,睁开一双泪眼,看到后边的韶云,似乎也有印象,早上和他对视过眼神。 孩子停止了哭叫,求助的眼神看着站在中年夫妇身后的韶云。在和孩子的眼神对视了一下后,韶云更加确定了孩子的身份,这就是早上在学校门前的小吃摊前,遇见的那个男孩。还有对当时的孩子妈妈,那高挑的印象比较深刻,当时的韶云揣测是学校教师的家属和孩子。 “这孩子,你不能带走!”韶云在确认孩子的印象后,加上观察到这对中年夫妇对孩子的态度,排除了是孩子亲人的可能,就高声地对抱着孩子准备上车的中年妇女说道。 “你谁呀?我带孩子上车回家,有你啥事啊?”中年妇女不快地,看着阻止自己上车的韶云叱责道。 “这孩子我认识,他不愿意跟你走,你不是他妈妈!”韶云在见着小男孩信任的目光时,有了底气。 “哪来的毛头小子,我是他姑父,孩子到你家去玩,有你啥事啊?多管闲事,走开!”中年男子压了一下头上的帽檐,不客气地对韶云说。 听到中年男子的话,开始也把韶云唬住,周边听见吵闹声围观的人群也发出责怪声:“是呀,这小伙子,多管闲事,人家姑父带小孩走亲亲,你操的那门子心啊,车快开了,让人家上车。”车上车下的议论声都在指责韶云。 遭到众人的质疑,韶云脸上有些挂不住,而中年夫妇看到自己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内心暗自欢喜,正要拨拉开挡着的韶云,突然中年妇女怀中的孩子,稚嫩的声音传来:“他不是我姑父,大哥哥,带我去找妈妈!” 第一百零六章 柳青的眼神 听到孩子的声音,中年夫妇一愣神;“小宝听话,不是说好了跟姑姑回家吗?”中年妇女试图安慰男孩。 “你不是我姑姑,我要找妈妈,呜呜,妈妈。我要妈妈。”小男孩的小手用力地推着中年妇女,想挣脱出来。 韶云从孩子的言语中知道,这位中年妇女,根本不是孩子的姑姑和姑父。他不再犹豫,上前一步,一把从中年妇女的怀里夺过小男孩。 猝不及防,被韶云夺走了孩子,中年妇女楞神的当口,中年男子也上前,想和韶云抢夺孩子。 “把孩子给我,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男子举起拳头威胁韶云。 速度极快,转身就抱着孩子跃到站台的台阶上,他用严厉的眼光看着跟过来的男子,“不客气?说,这孩子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见韶云不跑了,中年男子也跟着跳上台阶,“多管闲事!死小子,活的不耐烦了,我们家的事情你管得着吗?”一边说着,一边向韶云扑来。 在韶云怀里的孩子,看到男子恶狠狠的样子,似乎吓坏了。哇地一声抱住韶云的脖子,趴在肩头上哭着。 韶云抬起一脚往中年男子的腿部踢去,刚刚跳上台阶,身形不稳的男子被韶云,一脚踢在腿骨上,吃疼摔到台阶下。 围观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见有人打架,可能是因为一个孩子。都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只是好奇地围观着,没人上前来制止。 被踢倒在地的中年男子,被韶云给气坏了。中年妇女跑了过来,拉起男子,两个人想一起去撕扯台阶上的韶云,想夺走孩子。 正纠缠不休的时候,马路对面,一个妇人,后面跟着两个民警往打架的人群这边急速地走来。 “妈妈,妈妈!”韶云肩上的小男孩大声地喊叫着。 “小强,我的乖宝,急死妈妈了,跑哪去了啊你,呜呜。”赶过来的妇人,高挑的身影,出现在韶云的身后,肩上的小男孩一边叫喊着妈妈,一边双手伸过去,妇女从韶云的肩头抱着小男孩,疯狂地亲吻着孩子的小脸蛋,泪水合着激动的哽咽声,母子俩抱在一起。 正纠缠的中年夫妇,看见过来的女人和孩子的举动,已经明白了一切,赶紧撇下韶云,想溜走,刚刚有逃走的念头,两个跟来的民警拦着了他们的去路:“你们俩,还有这个小伙子,麻烦你们到派出所去一趟,我们怀疑你们涉嫌拐卖儿童。”说完话,就扭住中年夫妇,见韶云站着没有动作,就过来问道:“麻烦你也走一趟,孩子怎么会在你手上?” “警察同志,我只是路过的学生,这小男孩,我早上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见过。看见他被中年夫妇抱着上车,就拦着他们。不信的话,你问一下这位大姐,她应该对我有印象。”韶云可不想去派出所,自己急忙解释,并用眼睛看着正和小男孩抱在一起的高挑妇人。 听到韶云的话,高挑妇人抬起头,看着韶云,一下子就记起了早上在学校门口的相遇,点头道:“这位小兄弟眼熟,小强真的是你拦下来的?谢谢你!谢谢你!”在她看着韶云的眼睛的时候,她相信了韶云,因为那眼神和早上看着的一样,是真诚的目光。 “是大哥哥刚才把我抢过来的。那个人坏,还打我。”小男孩还记得刚才韶云把他从中年妇人怀里夺过来,就跟他妈妈说。并用小手指着被民警控制的妇人。 民警确认了韶云话,并做了笔录,知道韶云是一中的学生,就没有再要求他去派出所,对韶云,见义勇为的行为表扬了一番。 经过询问,原来高挑妇人早餐过后,带着小男孩到街里边的超市购物,小孩子淘气,在妇人选购物品时跑出了超市,刚好被路过的中年夫妇看见,独自玩耍的孩子,就起了歹意。 妇人用一串糖球把孩子引导超市后边的墙角,中年男子抱起孩子就走,七拐八拐地走着城中小道,到了汽车站,孩子起先吃到糖葫芦时,还不害怕,但看见自己被抱到陌生的地方,一下子就哭喊起来,被妇人打了几巴掌,吓的小脸发白。 直到在车站遇见韶云,才得救。临走的时候,高挑妇人一直感激地拉着韶云的手表示感谢,并询问了韶云的名字。 知道韶云在一中读书,才带着孩子,千恩万谢地走了。那对中年夫妇因为贪念被民警带去了派出所。 离开车站,赶到舅舅家的时候快中午了,开门的是表妹,她看见韶云过来,热情地打着招呼。 走进大院,家里很热闹,因为表妹的同学柳青被邀请到家里来,表妹说给她同学过生日,柳青的父母都外出行船了,不在城里。 两个表弟一见着韶云,就拉进屋里去说话,更想着和韶云一起玩扑克牌,但被韶云拒绝了。还没有吃饭,家里吃饭的人多,韶云还是习惯于帮厨,这样自己来舅舅家吃饭,不会讨人嫌,起码舅母就非常喜欢韶云。 说是给同学过生日,但表妹自己不喜欢动手做事,拉着柳青在自己的房间里玩耍,说着悄悄话,柳青知道韶云是小七的表兄,在见到韶云时,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意味很浓,但敌意已经消除了,在同学家里,自己很拘谨,虽然是渔船上的孩子,整天和湖水打交道,但胸境还是没有那么开阔。 听到韶云说话的声音,柳青还是忍不住伸头往外望。她对韶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自从在滩涂遇险,得到韶云的帮助,她的心里一直存在着韶云的影子。昨天蛋糕店再次相遇,她对韶云的印象更加深刻。那种感觉是既抵触又想亲近的矛盾心理。 饭菜很快就做好了,众人围成一桌。表妹拉着柳青坐在桌子的一边,舅舅今天很开心,特地拿出了一瓶白酒。为了女儿的同学,另外拿出一瓶甜甜的葡萄酒招待客人。 虽说是为柳青过生日,有大人们在,几个孩子还是放不开心情。好吃的菜算是最好的款待了。 为了小七的同学柳青,甜葡萄酒放在桌子上后,韶云为大家斟酒。韶云在给柳青斟酒时,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一亮一亮的,盯着韶云的手和酒瓶子看,怕给自己倒的太多,喝不完,又不好意思浪费,毕竟这是同学家里。 虽然说,柳青是第一次到家里来,舅舅一家人都很热情。柳青也没有陌生感。推杯换盏,很快就把一瓶白酒消耗的差不多了。舅舅饮了酒就休息了,说是休息一回儿要去单位有事情,舅母也退场了,临走时嘱咐表弟:“小五、小六,待会去你大姐家,搬东西,我先过去给宝宝看看小床。”说是要去大表姐那里,大表姐快生了。 没有了大人,几个年轻人开始放开,不再拘谨,韶云喝了不少白酒,还拉着表弟喝,想把酒瓶里的酒喝完。 小蛋糕在最后才拿上来,给柳青许愿,韶云替代表妹点燃了蜡烛,几个年轻人在饭桌上折腾。但不敢太大声,生日歌都是小声地哼着,在柳青红着脸闭上眼睛许完愿后。大家欢快地帮着她吹灭蜡烛。柳青这个十六岁的生日算是过了。 洗刷完碗筷,韶云实在是撑不住了,就倒在表弟的床上休息。 迷迷糊糊中,表妹的喊声把韶云惊醒:“表兄,快醒醒!看看柳青咋啦!”睁开眼睛,表妹小七正惊慌失措的站在床边上,房里早就没有了两个表弟的影子,估计是去大表姐家去了。 “咋啦?”揉着眼睛韶云赶紧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 “快去看看柳青,吃了饭,没躺一会儿,就肚子疼,汗都出来了。”表妹一脸的紧张。 “上个卫生间不就完了吗?大惊小怪的。”韶云一听是柳青肚子疼,也没有往心上去,他揣测着可能是午饭吃撑了,又喝了酒,吃了蛋糕,肚子有可能消化不良。 “已经上过了,还疼,你去看下,要不要把她送医院去看看,看她挺难受的,我担心有个啥。”表妹还是要求韶云去她房间看下柳青,自己不知道怎么办好。 韶云无奈,毕竟他和柳青不熟,但在舅舅家里,也担心她生病,就跟着表妹到了她的房间。 房间内女孩子的卧室味道独特,此时的柳青躺在表妹的床上,手捂着肚子,卷缩成一团,好看的脸已经扭曲着流着汗水,那明显是疼的。 韶云走到近前,今天的柳青穿一件墨绿色的上衣,淡蓝色的裤子,显得靓丽动人,只是疼痛让的略显暗色的脸有点晕红。 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被痛苦折磨的弯折着,看的韶云心里一疼。感觉到有人进来,柳青强忍着疼痛抬起脸,看见韶云进来,脸色一红,害羞地赶紧试图坐起来,“别动,我看看怎么回事,吃坏肚子了吗?”韶云赶紧示意她别起来。 “就是睡了一会儿就疼了。”柳青还是裹紧边上的被子,生怕韶云看见她裸露的皮肤。 “估计是受凉了,中午是甜葡萄酒,加蛋糕,消化不动。这样,表妹你去烧壶开水,家里有热水袋吗?没有就拿酒瓶子,给她热敷一下看看,我再帮你按一下穴位,缓解一下你的痛苦。”韶云初步判断后,给出了解决办法。 “好,我去烧开水,表兄你给我同学看看,看她疼我怪难受的。”表妹答应着就去厨房烧水去了。 房间内就剩下柳青和韶云,柳青心里天人交战,面对着韶云,红着脸,甚至忘记了疼痛。 “怎么,还害羞啊,不是嘴巴很会说话吗?看你疼的,难受,咱俩也是第三次见面了,就你这黑黝黝的脸色,我都有点怕,别害羞,把手伸给我。”韶云看柳青那样,忍不住想笑。 柳青翻了个白眼,通红的脸;“切,不许说我黑,人家是渔民,太阳晒得,我身上不黑。”被韶云一调侃,柳青似乎忘记了疼痛,反驳着。 柳青看向韶云的眼神,很独特,恨不能杀了他。 第一百零七章 码头冲突 经过韶云转移了话题,一通玩笑话,让柳青紧绷的心情放松下来。她咬紧贝齿,不情愿地把手伸给韶云。 韶云从边上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床头,看着柳青递过来的手,没好气地说道:“换一只,男左女右,这也不知道,傻妞。”韶云有意板着脸说,心里觉得好笑,这丫头脸皮薄,得多磨炼,才放得下。 “哦。”好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柳青把左手收回去,换成右手。 韶云抓着柳青柔弱无骨的手,按住合谷穴,开始给她按摩,以缓解她的痛苦。麻麻的痛感从合谷穴传到大脑,柳青觉得肚子的疼痛减轻了。 其实韶云也不清楚这个穴位有没有作用,但知道能减轻头疼,上次给同桌莫雯雯按摩,就有效果。韶云只是想转移柳青的注意力。 在韶云给柳青按摩合谷穴的时候,无意间触碰到她的手掌心。从她的掌心传出的一丝凉凉的汗意,让韶云心里有了疑虑。 “你的手心怎么这么凉?一直是这样的,还是就今天才是这样的?”韶云看着柳青问道。 “不是,我……”柳青忽然望向韶云红着脸道:“我最近来那个了,开始不是那么疼,今天特别厉害。” “啊,我就说嘛,今天你凉的喝多了,引发了痛经,这也没啥不能启齿的,女孩子到了你这个年龄,都有这毛病。这样就明确了,等表妹的热水烧开了,敷一敷就好了,要不我先帮你揉揉肚脐上的穴位,是最有效的办法。不过我需要将手掌贴在你的小腹上。”韶云含笑解释道。 “流氓!”听到韶云近乎调戏般的话语,柳青泛着光亮的俏脸生寒,一下子就抽回被韶云握住的手,躲到床上不愿意让韶云接触她。 韶云无语,“我可不是想占你的便宜,这是我看书知道的办法,推拿按摩确实有效果,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又不疼。”韶云看到柳青恼了,没好气的说道。 柳青两手交叉在胸前,不停地抖动,显示她内心的紧张和不安。单独面对韶云,又想到要让他的手掌贴在自己的小腹,这么私密的地方,柳青一时之间还是很难为情。不得不怀疑韶云就是想借机吃自己的豆腐。 在犹豫了好一阵子,肚子的疼痛又开始折磨自己了,一阵子丝丝辣辣的疼过,让她又浑身冒汗,她咬了咬牙,内心一番挣扎之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红着脸颤声问道:“真能有效果,那,那你开始……”最后的话已经细如蚊蝇。含羞地低着头,不敢看韶云。 看到柳青终于下定决心,韶云也是悄悄松了口气,他看着柳青的痛苦,内心很不好受,他只想着减轻她的苦痛。 韶云把椅子往床前靠了靠,让柳青躺下来。韶云能感觉到她条件反射似的绷紧了身体。 “你放松心情,我又不会吃了你,你得把小腹露出来,不然没有效果。”韶云耐心地解释道。 “呃那能隔着衣服按摩吗?我”柳青答应着,但双手还是死死地抓紧衣服。 “你不会身上也是黑色的,我没有想法。”韶云有意调笑她,想让柳青放开心情。 “呸呸,你身上才黑色呢。”被韶云一激,柳青的天性一下子放开了,伸手拉下衣服扣,一片亮白展露在韶云面前。 玲珑有致的身躯,露出的那部分雪白,“还真不是那么黑,开个玩笑,我帮你推拿了,静静心。”韶云收敛了心神,知道柳青是下了决心的。 “不许再看!”柳青自己闭着眼睛命令道。 自己却是娇躯轻轻一颤,脸上不自觉的浮现两片红晕,她居然和一个见了不到两次面的男生,进行这么亲密的接触。 韶云也不再玩笑,静下心,不看柳青洁白的肌肤,伸出右手手掌,直接按在了柳青的平坦光滑的小腹之上。 压抑着心中的乱想,韶云专心地为柳青推拿按摩着,柳青的小腹传来阵阵热度。 她的疼痛感慢慢减轻,脸上的表情也不再难看,她感激地看着韶云。 按摩了一会儿功夫,感觉到韶云的手离开了,柳青不由得睁开眼睛,四目相对,一阵阵羞涩。柳青还是第一次这样面对男生。 韶云也尴尬地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表妹提着热水壶进来了,看见二人暧昧的一幕,不禁笑了笑:“表兄,水好了,怎么弄?” “哦,没有热水袋,就拿中午的酒瓶灌热水,再用毛巾裹起来,防止烫伤皮肤。”韶云站起来接过表妹的热水壶说道。 一阵热敷之后,加上韶云的推拿,柳青的疼痛明显减轻了。看着她安稳地睡下,敷着热水袋,韶云离开了表妹的房间,他打算回学校了。 在韶云悄然地离开后,柳青的内心很不平静,她假装睡熟。以此避免面对韶云,和同学小七的尴尬。刚才的场景一定是被同学小七看见了,她感觉到很害臊。 韶云并没有过多地去想柳青,出来大门后就往学校方向走。途中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想到河边大坝上去,走一走,看一看。昨天在小餐馆里得到的信息,让自己有了新打算。 来到两河交界处的河坝上,这里他和钱虹虹季小青曾经来过,那个雨天的傍晚,今天的阳光很好,照耀着波光粼粼的河面。 很多驳船在滩涂岸边的码头上停靠,大部分船只运输的都是河沙,也有山石头的建筑用料。整个大坝绵延好几公里,来来回回的运输车辆,在大坝的下边,装运河沙和石头。 过往的轮船在把货物送到码头后,都会有一帮人围拢上前,争抢着要求卸货。韶云站在高高的大坝上往下眺望,每个船停靠的码头边都有一圈一圈的人,看着像聚拢在一起的蚂蚁,那样显得很渺小。 有一只朱鸟似的小船,在黑魃魃时而泛起银光的河面上隐现,船上飘荡着红色的灯笼提示大轮船船长的注意。生怕撞上大型的货船,韶云跟着那小船行驶的方向看着,仿佛感到自己也在那只小船上,参加了那穿梭繁忙的伟大作业。 正紧盯着那只小船,韶云下到大坝下边,往码头沙堆货场那边去,想近距离地看看码头上干活的人。想给自己找一个挣钱的路子,因为他听小餐馆里的几个卸货人聊到码头的情况。 走的近了,看见的一圈人正闹哄哄的吵架,河岸边的码头上聚集着二十来个抢货源的人,脸色阴沉,吵架的分成三拨,声音很大满腔悲愤,浑身颤抖的样子。 一个粗壮的中年妇人,两片嘴唇也在微微颤抖,下嘴唇又厚又红,像狗嘴似的难看地往下耷拉着,露出一排黄乎乎的羊牙。她大声地叫唤,身后跟着四五个头裹着毛巾的壮实女人。 另外两拨是男人,似乎在争夺对货船的主导权。韶云走的近了,一眼就认出了昨天晚上在小吃部的几个农民工。其中叫榔头的汉子顶在前面,和他对垒的是一个精瘦但很结实的中年人。 “你小子就是个刺儿头。这船货物轮着排,也该是我们下了,上午的货船都叫你们给抢了,下午的货船为什么还要和我们争。真以为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吗?”榔头似乎很气愤地大声质问。 “谁是刺头,码头上的活,谁人多谁干,你才几个人,能下得过来吗?我们要吃饭,你也要吃饭,谁抢着谁下,这就是规矩!”精瘦汉子根本没把榔头几个人放在眼里,比较起来他这边是八个人,榔头才五个人,中年妇人那五个人也不合群。论人数他这一拨人最多了。但真凭力气,榔头这五个人整体比较强。 粗壮中年妇人那一拨虽然是老娘们,但都泼辣的很,喜欢撒泼打赖,为首的中年妇人,是码头边上,渔民村村长的儿媳妇。几个妇人也都是渔民上岸的,靠着卸货贴补家用。 三拨人平时因为抢货源,没少发生矛盾,特别是榔头和精瘦男子他们,因为精瘦男子是河那边的人,他们本来不该到这一片码头上抢生意的,因为在对岸被别的帮派欺负,不敢在那边就跑到这边抢货源。 开始的时候是榔头和中年妇人两拨人,货源充足,都忙不过来,矛盾比较少,大家还合起来一起帮衬着,把干不完的活干完。但精瘦男子这一帮人来了以后,情况发生了转变。不抢都没活干,赚不到钱了。矛盾就逐渐地激化了。 今天是礼拜天,货船来的少,上午有五船,精瘦汉子那帮人下了两船后又抢走一船。结果另外两拨人每拨人只得了一船。下午还抢,就激化了矛盾。 货少,人多的矛盾就摆在面前,中年妇人和榔头就商量着,还像开始的时候一样,联合起来把精瘦汉子那帮人赶走。起码能保证她们十个人的收入,再不及找个把人补充进来,就完全有能力应付码头的货源了。 第一百零八章 算我一个 榔头和精瘦男子越吵越气愤,榔头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一看双方动手,周边的人都被惊动了。 精瘦汉子的手下六七个人把榔头那一拨人围了起来,基本上是二对一。大家火气比较大,除了打一架,没有其他的方式能够解决问题。 “妈的,老子今天非弄死你,让你去河里喂鱼!”精瘦汉子见榔头抓着自己的衣领,火气也被激发出来。边骂边反击,一拳打在榔头的脸上。 榔头抬起脚一脚踢过去,精瘦汉子挨了他一脚。两个人在沙滩上扭打着,边上精瘦汉子的人又有一个人扑过来撕扯榔头。 三个人搅成一团,其余的人也没有闲着,黑虎独自应对三个人的袭击,被按倒在地上。一看打不赢对手,就下黑手,抬起脚瞅着其中一个人的裤裆踢出去。 同时他的屁股挨了另外两人的脚。混乱的河滩乱成一锅粥,像一个古代的肉搏战场,姿势难看死了。 那拨中年妇人见双方打架,不停地往后退,生怕被波及其中。还有几个老娘们兴奋的大声尖叫着:“打起来了,打起来了,扭他的胳膊,不!有人踢你屁股了!” 不是哭喊,是兴奋地尖叫,好像大家打架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唯恐看不清双方的动作,有个媳妇竟然要递过去劳动用的工具,场面真叫人难受啊。 “难看死了,难看死了,你们这帮人打架像个三岁的孩子!”正在沙滩上的众人群殴时,一个淡淡声音打破了纷乱的沙滩。 没有参与的中年妇人那一波人,和正在打架的人,都寻找声音的来源。他们身后不远处的高坡道上,一个年轻人,轻蔑地看着他们。 唯一没有被声音影响的是纠缠黑虎的那三个人,一个被踢了裤裆的汉子,是个结疤,断断续续地指着沙地上的黑虎骂着:“操……操……操尼玛,你,你玩阴的!你你小子……不……想活了吗?”另外两个人也抬起脚要踢地上的黑虎。 话音还没落,嗖地一声,一道人影从面前划过,三个人扑通一声,摔倒在沙地上。只见一个年轻人,轻轻地拍拍脚上的沙土。 “我说过,你们打架还不如三岁的孩子!”韶云站在黑虎跟前,善意地看着他。 韶云的突然出现,直接改变了混乱的战局,飞起的旋风脚把攻击黑虎的三个人踹倒在地上。爬起来的黑虎感激地看看面前的年轻人。 “兄弟,谢了,叫啥名?”黑虎瓮声瓮气地问道,还不停地揉着屁股。那里被对方踢的几脚割肉一样疼。 “韶云,客气!”韶云回答着黑虎,眼睛盯着还在扭打榔头的精瘦汉子,就见他惊讶地看着这边,被韶云踹在地上的三个手下。 哧溜一声,韶云在沙滩上再次滑步,在精瘦汉子愣神的当口,一把扭住他的手背骨,反手扣在他的后背,磕膝盖顶在他的腰眼上,吃力,精瘦汉子咕咚一声跪在沙地上。 正吃力的榔头见韶云锁住精瘦汉子,一脚把围攻他的人踢倒在地上。 混战结束,手疼难忍的精瘦汉子大叫:“哎呦,他娘的,疼死老子了,那个瘪玩意儿,快放开我!” “都住手!大家商量商量!”韶云稚嫩中略显威严的声音传入每个人耳中。 榔头和黑虎首先聚拢过来,他们这一拨人都围到韶云的身边,因为韶云正制住了对方那拨人的头头。 精瘦汉子被韶云拿住了胳膊,无法反抗,他那拨人中从地上爬起来的三个人,气愤地盯着韶云。 中年妇人那帮人也聚拢过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韶云,热闹没的看了。但看见被韶云踹到的几个人,心里还是挺舒爽的,从心里上,她们是同情榔头这拨人的,立场上有点偏,毕竟精瘦汉子他们是河对岸的外来户,这是地缘情感。 “他娘的,这小子有点邪性,要不咱们一起上,先抢下人,”期中一个被韶云踹趴下的人愤愤地说。 “不成,你没看他们都聚到一起了吗,要不听他的,商量商量。”另外一个人反对道。 几个人交谈了一会儿,在他们的主心骨,精瘦男子被制住的情况下,不得不妥协让步。几个人身上的紧张状态放松了,结巴说道:“小,小兄弟。那……那就谈……谈,先,先放开他。” 看着韶云和榔头一帮人,结巴的话也引起了共鸣。 韶云见对面的几个人已经放下了敌意,把手松开后,拍了拍精瘦男子的后背,把他一掌送到对方的阵营中。拍拍手上的沙子,好整以暇的看着对方。 “你,你小子是干啥地?为什么多管闲事?”被韶云扭麻了胳膊,又被推了一把,精瘦汉子其实很窝火,大声地询问道。 “我不干啥,就是看你们打架,像个孩子一样撕扯,也算不上多管闲事,我只是一个学生,想在课余时间到码头上找点活做做,填补生活费,你没有意见?” “这个码头其实货源还是很充足的,如果大家携起手了,公平合理的卸货上车,都有钱赚,你们这样争抢,不但卸不掉货,其他的船只也没法靠岸,自己给自己添堵。” “所有的船见你们卸的慢,就会跑到别的地方去了。你们想想,大坝上的石头车因为你们在下边打架,都跑了好几辆了,这不是损失吗?”韶云的一番话,把二十几个人说的一楞一楞的,看来这个年轻的学生娃,比他们这些个苦力工,善于用脑子想问题。不会因为眼前的小利益而忽略了大局。 “有道理,这位小兄弟说的在理,说我答应这位小兄弟加入我们,你们怎么说,不服气再打?”榔头首先明悟过来。 “算我一个,这个学生娃说的对,我们老娘们也愿意协商,大家一起赚,人员平分一下,大家轮班了卸货,就没有矛盾。”中年妇人摸着脸庞,附和着。 “就是,就是,我也听明白了,这娃说的对,联合,公平分配,码头和大坝上的活都能干完。”另外一个妇人也跳出来赞成。 精瘦汉子见那本来看热闹的妇人们,站在了榔头的一边,自己也觉着韶云的话有道理,思考了一阵子,把心里面的愤怒压了下来,开口说道:“好,依你。说说怎么个分配法?” “办法很简单,我数了一下,你们一共是18个人,分三组,把女同志搭配上,劳力均衡。货船来了轮着倒班。不能有的饿死有的撑死,大家都有饭吃有钱赚,有货下。”韶云的方法说出来大家都能理解,最高兴的莫过于,中年妇人那一拨人,韶云简直就是拯救她们来的。 而榔头他们本想着赶走精瘦汉子那一拨人,但码头上的活,还真不是他们几个人能接下来的。想扩充人手也不容易,照着韶云的方法,既不需要单独揽活,也能干到活。还把精瘦汉子这帮人给同化了。 精瘦汉子开始觉得韶云的办法有分化他们的意图,大家差开后,他们是要比以前损失一些收入,但没有被其他两拨人排斥的风险。有货大家下,有钱大家赚,做的好,货源会更多,和韶云说的一样,周转的快,码头上的卸货船只就多。 “好!我答应了,那兄弟你帮忙出主意,你也想在码头讨生活?”精瘦汉子对韶云刚刚扭疼他的胳膊,还耿耿于怀。 “我已经说了,我是个学生,只有周末的时候偶尔来这里赚点生活费,也挡不了你们的财路。”韶云看精瘦汉子对自己还有成见,因为自己站在榔头一边,把他们的攻击制止了,就坦然地说道。 在韶云的话音落地,榔头首先表态道:“小兄弟,只要你来码头,随时都有你活干,我们几个没有意见。” 中年妇人厚厚的嘴唇裂开笑着说:“小兄弟,跟着我们随时能吃饭。”几个老娘们跟在后边哈哈大笑。 精瘦汉子看韶云在另外两拨人中的信任度那么高,也不再扭捏,“好,就按你说的办,榔头,胖娘们,商量商量。”精瘦哈子招呼着榔头和中年妇人,三个人凑到一块,商量一阵子,最后按协商后的人员,划开三组,分别由榔头,精瘦汉子和中年妇人带班。 榔头这边的黑虎被划到中年妇人那一组,补充一个妇人。中年妇人手下有三个男人三个壮实一点的妇人,精瘦汉子分一个妇人过去,又拨出两个强壮的男人给中年妇人。这样三个人的体力搭配着差不多。 大家又商量了卸货顺序,按一二三,三二一的顺位卸船,上石子的车也是如此,至于韶云,只要他来,那个组卸货,他就随那个组,不限制,只要他愿意,都能参与。 经过整合后,正在争执的这船货,就由原先的榔头和中年妇人这拨人卸货,带上韶云,因为精瘦汉子他们上午卸的多,下午不参与了。这一船卸完就按顺序走。 看大家没有意见,就开始卸货,韶云从精瘦汉子那帮人手里借了一把铁锨,就参与进去。第一次卸河沙,韶云像耍把式卖艺一样,把铁锹和沙子杨的飞快。毫不惜力,和他一起干活的人都喜欢他的实诚,钱分的一样多,但他活干的多。 快卸完的时候,韶云瞥了一眼这艘大船和边上停靠的小船,大船的吃水很深,一大船河沙,卸下来像小山一样高,船在卸完沙子后,就浮起来了。 边上的小船上,一对中年夫妇看着这帮卸沙工,点点头,那个妇人还特意盯着挥舞着铁锹的韶云,多看了几眼。 第一百零九章 第一桶金 韶云分到了第一次劳动所得,他忍不住摩擦着到手的分成,虽然不多,但这是他十八年以来,第一次靠自己的劳动得到的收入。 他的内心还是很激动的,起码够自己一个礼拜的伙食费了。韶云把铁锹还了回去,中年胖妇殷勤地跟在韶云的身后,小声地对韶云说:“小兄弟,明天你还来,我带一把好用的新铁锹给你用,你不用还我,可以一直用,看你干活真给力,以后就跟着我干,怎么样,到时候姐不亏待你。” “那谢谢大姐,我明天要上课了,不能来,礼拜六才能来。”韶云见中年妇人有心,也没有拒绝,毕竟自己要在码头上干活,必须要有工具,而自己要买一把铁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来没钱,二来也不知道哪里卖的铁锹好用。有中年妇人现成的工具,到时候赚到钱了买下来就可以了。 韶云不期待外人的援助,也不指望撞大运,可是,有这么好的一个选择,他还是欣然接受了。 韶云独特的顽强的意志品质,在劳动中渐渐地培养起来,也给他周围的人带去深刻的印象。生活条件越是艰苦,韶云越发感到自己更坚强、更机智。 他早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人是在与周围环境的抗争中成长起来的。 为了不至于挨饿,不给家人和亲朋好友带去更多的烦恼,韶云跑遍了河畔的码头、大坝,终于在这里挣到了第一桶金,糊口是没有问题了。 在这里,韶云置身这些装卸工、无业游民、形形色色的苦力工中间,感到自己就像一块生铁,被投入炽热的炭火中淬炼着。 许许多多强烈而深刻的印象,留在年轻韶云的心坎上。那些贪婪得毫不掩饰、天性粗野的人们,像旋风一样在他的眼前转来转去。 韶云有点喜欢他们对生活的愤恨,和毫无顾忌地咒骂,发泄着内心的情绪,对世上的一切持笑傲的态度,以及对自己却是悠然自得的作风。 由干韶云亲身的经历感受,这些人自然地吸引着他,他渴望潜入他们苦涩的情绪和天地中。 他们既为生活而烦恼又为生活而乐观,能在一处边干活边叫骂,开着肆无忌惮的玩笑,拿老娘们开刷。打着通俗的哑语,去释放劳动中的苦与乐。 韶云曾读过许多的作品和大量的“通俗”小说,这些人激起韶云无比深厚的同情。 太阳下山的时候,韶云又参与了一船货物的卸货,这是一船小石子,比较吃力,一船货卸完,快天黑了。好在是两拨人一起干,才在夕阳剩下最后一缕的时候,卸完。 船老板感激地对卸货工,毫不吝啬地说着感谢的话,他要赶夜场去下个码头装货。收工回城的路上,榔头一帮人知道韶云在一中上学,并且是在小吃部见过他们,是循着他们的信息来到的码头,一阵吁吁。 看来这就是天意,无形中的聊天,让韶云和他们绑在了一起,还为他们解决了码头上的烦恼,黑虎因为韶云出手救了他,非要请韶云喝酒,在几个人的拉扯下,往一中的方向走去。 刚入县城,走到二中的那条街上,突然一个妇人的喊叫声传来:“抓小偷啊,我的钱包!” 正前方一个妇人正追着一个小年轻人在跑,边跑边喊叫,路边的行人只是停一下脚步看看,并没有人去截住那个在前面奔跑的年轻人。 迎面跑过来的年轻人,看着精瘦,像个姑娘似的,跑着s型的路线,他想摆脱身后中年妇人的追踪。 韶云和榔头他们看了一眼,越拉越远的中年妇人,韶云邹了一下眉头,因为喊声虽然惊动了不少人,但没有一个人出头的。包括身边的几个人,也没有去阻止小偷逃跑的意念,还往边上让了让。 或许他们不想多事,也可能是同情那个偷钱包的小偷,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出来当小偷那一定是被逼的。 韶云是个学生,也是个疾恶如仇的人,他从书本中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偷窃是一件不耻的行为,他果断地迎上去,一把就扭住了小偷的胳膊,细细的胳膊被韶云一扭,他奔跑的身子就被迫停了下来。 惊恐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钳子一样的手,几次想摆脱韶云都没有成功。“把钱包还给人家,我就放了你,不送你去派出所,怎么样?”韶云入手处的感觉,似乎是抓住一个女孩子的胳膊一样,精细而没有力道,不由得起了一丝怜悯之心。 挣脱了几下,又努力地踢韶云的腿,都无法摆脱韶云,看看韶云后边还有几个壮实的中年汉子,他知道逃跑无望,再扭头见远处的中年妇人快到跟前了,犹豫了一下,赶紧把手袖中的一个小花包丢在地上。 见小偷丢出钱包,韶云松开手,他哧溜一声就从韶云身边溜走,顺势还蹭了一下韶云的衣服。 中年妇人赶到后,捡起地上的钱包,仔细地看了看,见包里的钱没有少,感激地看着韶云:“谢谢你,小哥,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这可是给女儿的生活费,要是丢了,老头子非吃了我不可。咦,好像我下午在船上见到过你,小哥,你是下午在河滩卸货的?”中年妇人一下子认出了韶云,因为下午的时候,她特意关注过干活飞快的韶云。 “不用谢,大婶,赶紧拿着你的钱包走,装严实了,街上乱。我就是那个卸货的小哥。”韶云摆摆手,中年妇人嘟囔着,“我家小青差点就没有饭吃了,这天杀的小偷,我们赚钱容易吗。”然后在韶云的视线中离开。 韶云听到她说小青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难道这么巧,这个中年妇人会是柳青的母亲,韶云摇摇头,正准备走人,突然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糟糕!我的钱,那个小偷……你们先走。我去去就来。”韶云转身往小偷逃跑的那个方向追去。 追到一个弄堂里,前边出现了拐角和岔路,韶云左右看看,无法判断小偷的去向。正焦急疑惑间,左边的弄堂里传来叫骂声:“就弄这么一点回来,看我不打断你的手,再去!没有三个数,今晚上别回来,没有饭吃!” 韶云初步判断,这个叫骂声一定跟自己碰到的小偷有关联,就贴在拐角边往弄堂深处眺望,一扇门半关半开着,一个身影正从门内走出来,后边的叫骂声随着开启的门传到弄堂里。 见身影往这边走来,韶云缩回来,耐心地等着。在脚步声到达拐角的时候,韶云一个冲刺堵住了去路,伸手抓住影子的衣领,“轻点,轻点,谁呀?”细细弱弱的叫声,从被抓住衣领的影子嘴里发出。 “看你干的好事,我的钱呢?别说不是你干的!”韶云从抓住影子衣领的那一刻就判断出,正是那个之前被自己拦截的瘦弱小偷。 被韶云的质问声惊到,影子抬起惊慌的眼睛,看着面前抓住自己的人:“哎呀,妈呀,怎么又是你个倒霉鬼,今天算完了!”黑影近乎绝望地看着面前的韶云说。 “钱哪去了,自己交出来,我就放了你。那可是我半天的辛苦钱。快说,不然我可要搜你的身了!”韶云的手上用力,把影子像提个小鸡似的,把他的衣领抓的更紧,脚几乎离开了地面。 “我真没有拿你的钱,估计你是自己掉了,或者记错了。我怎么能拿到你的钱呢?我当时可是被你抓着手背的,疼都疼死了。快放开我。”瘦弱的影子弱弱地解释道。 “见鬼了,明明在我放了你的时候,你顺手牵羊,把我口袋内的钱夹走了,还狡辩。你们这些干三只手的,没一个是诚实的,非要我动手搜身。”韶云驳斥着影子狡黠的论调。 “别,别,你不能搜我的身,不然,不然”影子见韶云想搜他的身,一下子显得非常的惊恐。 在感触到影子的惊慌时,韶云怀疑钱可能在他的身上,就用另外一只手往他的身上摸去,见韶云的手真要搜索他的身体,他几乎要哭了:“别,别搜身,求求你了,我,我告诉你,你的钱是我拿的,但交给了师傅,不在我身上。” “哦,你承认了,还有师傅?看来你没少偷东西,带我去找你师傅,把偷我的钱还回来。你这个师傅就是个祸害!”韶云得知影子小偷还有师傅,心里更加气愤。 “不能去,他会剁了我的手的,真的。我师傅可凶狠了,早先我有个师弟,因为不听话,就被剁掉一根手指,赶了出去,好久都没见着了。我偷了你的钱,要不你放了我,我到别处偷给你。谁让你挡着我,那一笔大生意被你搅黄了,害的我被师傅责骂。再没有收获,晚饭都没的吃。”影子小偷担心韶云去弄堂里找他师傅,急忙解释着,并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还上韶云的钱。 “你还真敢想,还要去祸害别人!不行,必须去找你师父,还得除去这个贼窝,你不能再去干三只手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情了。”韶云坚决地对影子小偷说道。 第一百一十章 弄堂里的风险 “小兄弟,行行好,你就放过我,你看我这么瘦弱的身体,啥也干不了啊。你听我说,我有病,还病得不轻。我并不愿意做这无本的买卖,我叫金琳,也不是职业小偷,都是没办法生活,被逼的。” 他喘着气继续说道:“我曾在师范学校念过书,后来穷困潦倒,患了肺病,倒在大街上,是师父救了我。为了报恩才跟着他学了这下三门的手艺。如果因为我的过错,让师傅曝光,我是有罪的,他也不会放过我的。求你了,小兄弟。”在韶云的鄙视下,影子小偷把自己的情况和韶云说着,想博得韶云的同情。 “这不是你干这事的理由,你没有力气,但好歹读过育人的道理你不懂吗?你这是愚蠢的报恩,不可取!”韶云并没有因她的示弱而放弃自己除恶的想法。 他要把这个人从思想上挽救出来。必须先斩断操控他的黑手。 韶云拉着金琳往弄堂里边走去,他要直接到贼巢去取赃。金琳被拖拽着,不情愿地到了弄堂的尽头,那扇半掩的门前。 “弄到货了,这么早回来?”听到外边的脚步声,屋里响起了一句沙哑的疑问声。 话音刚落,门已被韶云推开,略显阴暗的房间内,一张桌子横在不远处的墙边上,一个干瘦的老者,戴着老花镜,正在摆弄着桌子上的物品。 上面琳琅满目,都是一些各色的小包包,和首饰品,两张人民币赫然就放在桌面上,韶云看一眼,就知道那是自己口袋里的钱,现在躺在摆满物品的桌面上。 “谁?”老者警惕性很高,发现进来的韶云,赶紧把桌面上的东西拢一下,大声叱喝道。 回答他的是金琳可怜的腔调,“师傅,刚才那个钱退给他,被他发现了。”被韶云牵扯着进来的金琳喏声道。 “没用的东西,竟然滑场子了!你是怎么搞的,总像个娘们似的,畏畏缩缩的,叫人逮着,该死!”老者看韶云拖着他的徒弟,找上门了,知道坏事了。骂骂咧咧地迎着韶云走过来。 “小子,招子放亮点,看你还年轻,既然能上门,就是缘分,要不跟我干。有你的好处。否则,知道我这地方的人,不是眼睛瞎啊,就是缺胳膊少腿的。怎么样,先放了那个没用的货。”老者并没有因为韶云的闯入,而显出太明显的慌乱,反而策反起韶云来。 “哦,跟你干,还威胁我?我对你这种见不得光的活不感兴趣,害人害己。我奉劝你还是改邪归正,靠正经行当生活,我只想取回我丢失的钱。”韶云不卑不亢地说道,同时眼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钱。 “哈哈,毛头小子,不知天高地厚,还来劝我,先放了他,我可以考虑要不要放过你。”老者把眼镜摘下来,往韶云这边移动着。 韶云见老者的举动,心生警惕,刚刚有所感应,老者就扑了过来,拳风犀利直奔面门。韶云侧移带过金琳,挡了一下,随手放开。 韶云抬脚踹向老者,本以为必中的一脚,被叶片一样的老者给飘忽着躲开了。韶云内心一惊,老者是练家子,轻身功夫了得。韶云急忙摆出八卦游身掌的姿势,欺身而上。和老者的胳膊碰在一起,坚硬的骨头把韶云的胳膊膈的生疼。 老者的筋骨也很结实,韶云不敢大意,一方面寻找老者的破绽,一方面靠近那张放物品的桌子,他想先拿到自己的钱再说。老者见韶云的身法和步法,透着古怪,知道这个小伙子是有点门道。 他灵巧地穿插着,想给韶云致命的一击。制服他再强行收服,有底子的人,他最喜欢了,如果打磨打磨,一定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好处,为他盗窃更多的财物,他的小眼睛放着光亮,盯着韶云不断移动的身影。 韶云见老者有所停顿,一个侧移就到了桌子前,伸手抓起桌子上自己的那两张钱,快速地揣进衣兜里。闪身后撤,向房门退去,老者见韶云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奔着桌上的赃款去的。 随即老者一激灵,抬手就往韶云哥胳膊划来,这次他下手毫不留情,手中的刀片被他夹在手心,在接触到韶云的胳膊时,刺啦一声把衣服划破,随带着划破了韶云的胳膊。 锋利的刀片割破了韶云的胳膊,他吃疼,回腿愤怒地反踹出一脚,老者躲闪不急,被踹飞在桌子上,砸的上边的物品稀里哗啦地掉落一地。 韶云不敢久留,捂着受伤的胳膊夺门而出。急速地往弄堂外奔跑,他要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刚刚跑了没几步,拐角处涌进一帮子人来,大概有六七个人,小小的弄堂被堵得严实。韶云一惊,抬头看去,真是冤家路窄。为首进弄堂的人,竟然是橘毛陶哥。南苑照相馆和自己结梁子的人。 韶云本来想着低头让过去,以此摆脱身后老者可能的追击。但刚刚接近,就被橘毛给认了出来:“哎呦喂,真是老天有眼啊,上午还想着你呢,这么快就见着了。小子,还记得你陶哥吗?”橘毛陶哥,硬生生地把韶云的希望给掐灭了。 走脱的希望变得渺茫。还在不停地流血的胳膊已经把手和衣物弄湿了,黏黏的血浆有一股子腥味。 “兄弟们,把这小子给我按住,我要他生不如死,敢欺负我,早晚我都惦记着!麻利地!”橘毛陶哥兴奋地叫嚷着,命令跟来的几个人动手。 此时弄堂里的老者已经爬了起来,看着满地的物品被压坏了,内心一阵心疼:“该死的小羔子,老子非废了他不可!”愤愤地抬腿就追出大门。 前有橘毛陶哥和六七个手下,后有扒手老者。韶云的胳膊在流着血,情况越发的危急。 “难道今天就要折在这里了?”韶云脑海里飞快地思考着,寻找化解危机的方法。硬闯肯定不行,胳膊受伤,对方人太多,几乎把小小的弄堂给堵满了。 回头也不行,老者的功夫了得,手里又有刀片,划到要害部位,直接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怎么办?怎么办?”韶云脑海里,连续地问了自己好几遍。 韶云前后看了一眼,估计了一下眼前的形势,在急迫中抬头,突然心中一动,弄堂的院墙不高,中间又很狭窄。 韶云目测了一下,灵机一动。把胳膊上的衣袖裹了裹,暂时止住流血的胳膊,双手扒着两边的墙,人字上升,一直到了墙顶,左手一推墙面,一个跃起直接翻到右边的墙顶上,也不顾忌下边的情况,“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哎呦”一声轻叫声同时传来。 摔在地上的韶云砸在一个人的身上,被砸的人发出了叫声。滚在一边的韶云,在黯淡的光线下,发现被自己砸中的是一个女生。 “对不起,这是那里,有人追我,快带我出去。”韶云一看周围的环境,一脸的茫然,擦黑的景色,根本辨别不出方向。对着被自己砸中的女生说道。 “真倒霉,刚刚寻个安静的地方,就被你给砸了,这里是二中后操场,要出去必须往前面的大门才能出去。”淡淡的女声一边回答着韶云,一边揉着自己被砸的大腿。 “我分不清方向了,麻烦你带一下路。”韶云摔的有点晕,加上失血过多,已经很懵,很疲倦了。 “我,我干嘛要帮你,我又不认识你。”女声似乎还在为韶云砸到她而气恼。 在女孩说话的时候,韶云已经有些意识模糊地,一下子又摔倒在草坪上。 “喂,喂,你怎么了,快醒醒,不要吓我,你摔倒可不关我的事哦。”看见韶云晕倒,女孩很紧张,急忙近前叫唤,想把韶云喊醒。 见韶云没有回声,她更加慌乱了,前后看看,又往墙顶上看看,好高哦,墙的外边还有嘈杂的人声。“难道外边就是他说的追他的人,啊,怎么这么多血?”正打量着周边情况的女生一下摸着了韶云受伤的胳膊。 她被韶云胳膊上的血吓得小脸苍白。她犹豫了,这人明显是受伤了,还伤的不轻,作为二中的女生,她知道很多校园暴力事件,有人被砍伤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到底是帮他,还是赶紧离开,如果被院墙外边的人过来了,这个人就更加危险了。“我怎么办,帮他,不帮他,帮他,不帮他?”她的内心在做着天人交战。 老师曾经说过:“做个善良的人,是人的根本。难道我是怕丢了名誉,可是对于你自己而言,不过是个人为的枷锁。”女孩决定先把韶云弄到宿舍去,给他一点水喝,看看能不能醒过来,再想办法救他。 女孩挽起袖子,羞涩地拉起笨重的韶云,用肩膀半拖半背着他,艰难地在操场上拖行着。歇歇走走,总算把韶云搬到了宿舍里,好在这个点,宿舍没人。她把韶云放在自己的床铺上,先打水把自己手上的血洗干净,再给韶云擦拭胳膊上的血迹。 第一百一十一章 意想不到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嘈杂的人声在外边响起,随后远去。 女孩惊恐地看着远去的几个人,她潜意识里,猜测一定是来找这个男生的。她给他擦洗完胳膊上的血迹,又细心地给他包扎了一下,好在只是个很窄的一道刀口,用自己的创可贴把伤口给贴住了。也就没啥大碍了,关键是韶云流了血,暂时处于昏迷状态。 喂了几口水,借着灯光她仔细地打量着,黝黑色皮肤,刚毅面庞的韶云,她感觉有一点熟悉的味道。她没有去多想,细细地给他喝水。 “咳咳。”韶云被呛醒了。 “我这是在哪里?你救了我?”坐起来的韶云看着陌生的女生宿舍,一下子意识恢复过来。 “嗯,刚才那拨人过去了,好像是找你的,你是怎么和别人打架了,流了不少血,我给你处理过了。”女孩见韶云醒了,赶紧把手里的水杯交给他自己,轻声地说道。 “谢谢你,我没事,一点小麻烦,我马上就离开,别把你给连累了。告诉我你的名字,友情后为。”韶云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可能会给眼前的女生带去麻烦,着急的想离开。 “没啥,不用谢,要不是你砸着我,也不能认识你,我叫甄雅,高一三班的。”女生见韶云问,就回答道。 “甄雅,这名字好熟悉,好像在那里听过。”韶云拍着脑袋回忆着。 “哦,我叫韶云在一中高二文科班,有事可以去找我。”韶云说出自己的名字,准备出门。 “一中的,那你可认识凌兰,刚刚到一中的高一女生。韶云,怎么这么熟悉,你是……庙堂的?”突然听到韶云的名字,甄雅,似乎也想起来什么,急忙问道。 “我认识凌兰,我是庙堂的,我说怎么这么熟悉的名字呢,假期的新华书店,有你和凌兰在一起的女孩。”韶云一下子想起来了。 “嗯,嗯,这么巧,我说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熟悉呢,原来你就是那个买书的韶云,当时,当时,我不好意思哦,看不起你。”甄雅记起来自己曾经看不起韶云的那件事情,尴尬而真诚地对韶云说道。 “没啥,都是过去式,你和那个杨,什么来着,都还好,二中比较乱。”韶云想起了另一个刻薄的女生。 “杨紫,她回家了还没有到,我们都挺好的,就是想凌兰姐了,最近你见过她没有?她怎么样了?”甄雅和韶云的距离感一下子拉近了。 “刚见过,她挺好的,学习也认真,还看课外书,有空到一中去玩。今天太感谢你了,没有你我就惨了,我得走了。”韶云知道甄雅是庙堂的同学,登时心情舒缓,紧绷的心情放了下来,他站起来准备回校。 “我送送你,晚上二中的道,不好找,迷宫一样,走不好就转回来了。”甄雅笑着,自告奋勇地领着韶云出了宿舍。 为了避免被找他的人碰见,甄雅领着韶云走的是职工宿舍的便道,把韶云送出后门,外边就是主街道,韶云已经很熟悉了,前面去照相馆时走过。 “甄雅,谢谢你,再见,有空去一中玩。”韶云向甄雅摆手,捧着胳膊往前走去。 甄雅看着韶云消失的背影,怔怔发愣,想着自己背着他,和他的亲密接触,内心一丝甜蜜。真是意想不到,竟然被韶云给砸中了,一颗少女的心,像小鹿一样跳动不停,她的脸越来越红。 韶云走在大街上,不由得摸了摸口袋里的钱,为了它们,差点出不来弄堂。那个老扒手真是个高手,韶云自打习武以来,觉得速度已经很快了。 在老者面前,竟然不够看。那老者的轻功一流。身子轻的像个燕子。这让韶云想起了武侠小说中的燕子李三,那可是个侠盗。但这老者,明显是个祸害,功夫倒是一流的祸害起人来,也不一般,够心狠手辣。歹毒的刀片能要人的命。 和甄雅的相遇,让韶云的危机得以化解。他回忆不起来,自己晕倒后的情形,不知道她是怎么把自己弄到女生宿舍的。 不会是像拖死狗一样,把自己拖回去的。想着想着,韶云自己都想笑,竟然砸在她的大腿上,还好她够有肉。 今天这跟头算是栽了,好在第一桶金被弄了回来,不然可就亏大发掉了。韶云急速地往回赶,快到学校的大门的时候,小吃部那边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对这边眺望着。 见到韶云的身形,急忙大声地喊道:“小兄弟,怎么这么久,都等你半个时辰了,再不来,我们可把酒都喝完了。说好的一起喝两杯的!”黑虎一直在等着韶云,一见韶云就着急地喊叫道。 韶云见到黑虎,这才想起来,大街上分手的时候,说过一起喝两杯的事情。自己着急追回被小偷顺走的钱,就把这事忘脑后了,因为受了伤,想着早些回去处理一下。谁知黑虎是个实在人,竟然一直等着。 韶云的心里还是很感激的,只是小小地帮助一下,还是为了自己的生计,看来这人重交情,讲诚信。 韶云寻摸着过去喝两杯也不打紧,就走了过去,几个人已经喝了不少酒,桌子上一个空碗筷是给韶云留着的,想来他们开始就把韶云看的很重要,今天的码头,怎么说也是韶云出力才化解了他们的难处,以后码头上的活干的不那么糟心了。 为了这份情谊,榔头和黑虎,今天特意要了两瓶二曲,就是要和韶云推杯换盏,以酒论交情。 “几位大哥,大叔,不好意思,叫棘手的事情给缠住了,来晚了,我自罚三杯算是赔罪。”韶云说着,站在桌子边,端起酒杯冲着桌上的众人拱手,一饮而尽,三杯酒下肚,火辣辣的酒味直接进入胃里。 几个苦力汉子见韶云,年纪轻轻就如此爽快,一阵大笑:“小兄弟,痛快,真是爽快,来,大家敬小兄弟一杯!” 五个人同时端起杯中酒,一起喝韶云碰杯。“吃菜,过咽,小兄弟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怎么这么久?”黑虎边央着韶云吃菜,边问道。 “不错,叫人堵弄堂里了。遇见了硬茬,差点栽了。有惊无险,受了点小伤,南苑那边的水很深。”韶云喝完杯中的酒,内心的豪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受伤了,那里我看看,要紧不?”黑虎一听韶云受伤,内心一紧,急忙关心地问道。 “无大碍,处理过了,回头再回去弄一下,就一道口子没有伤到筋骨,皮外伤。”韶云把黑虎的关心看在眼里,宽慰道。 “肯定是那瘪犊子玩意儿,小偷作的妖。那些三只手,都阴的很,一般人都不去惹。不是一人,大部分都是一伙。我有一次在车上看着一扒手偷别人的钱包,就喊了一嗓子。结果上来三个人挤兑我,被偷的那人还不敢承认,结果我被那三个家伙打一顿,好在皮糙肉厚。所以一般遇见小偷,都不愿意出头了,落不着好。不过小兄弟今天好样的,兄弟佩服!来再走一个。”黑虎的酒喝的七七八八了,酒话连篇。 “可不是咋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有老婆孩子,胆子无形中就变小了,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一点男人的勇气都没有,不尿性。可若是我有个三长两短的,那一家老小就更凄惨了。所以我有顾虑,不敢像小兄弟一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要是年轻三十岁,我一定也和小兄弟一样,无所畏惧。”老实巴交的老憨头也借酒发挥,挥洒着自己不年轻的梦想。 榔头,喝着酒,一言不发,今天的他其实有些后悔,没有像韶云一样站出来。后来韶云独自离开,他是打算跟过去的,但犹豫了一下,就不见了韶云的影子。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过不去自己的坎,他也是一个疾恶如仇的人,怎么老了老了,是胆怯了,还是被生活磨平了。今天码头上的争斗,就是压不住火气了,才爆发的,那才本来的自己。敢于爆发自己的天性,从来不压着性子。见韶云受伤后,内心一阵自责。 酒桌上的几个人,各有心事,但在把杯子里的酒喝完后,情绪都得到了释放,一天的辛苦和汗水,在酒精的作用下,暂时被忘记。 夜已经来临,明天的生活还要继续,几个人相互推搡着,争着付钱,最后是榔头和黑虎买了单,韶云在他们的酒语中,体会着码头苦力的辛酸和无奈。一天苦和乐就在这样的酒桌上结束了。 韶云转回学校,刚刚走到广告牌下,想往宿舍方向去,就被两个人给喊住了。季小青和钱虹虹,准备到小店去卖东西,看见走过牌子的韶云,捧着自己的胳膊,虽然灯光黯淡,但细心的钱虹虹还是发现了端倪。 “韶云,站住!今天你跑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你的胳膊咋回事?”说着话的钱虹虹拉着季小青紧走几步,到了韶云的跟前。 第一百一十二章 再招报复 “没啥,破了点皮。”韶云这个样子,并不想和她们相见,他低头急走,就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一个在校学生,如果被发现受伤,那肯定是和人打架了,气氛一下子,就恶劣了。谁都不大喜欢爱打架的学生,老师,同学都一样。 被钱虹虹拉着问,韶云很无奈,他不是演员,也不会在同学面前撒谎,就很诚实地说自己的胳膊破皮了。 “不对,给我看看。”钱虹虹还是敏锐地嗅出了韶云的话有问题。 不等韶云答应,就到了韶云的面前,抬手抓住韶云受伤的胳膊,就着灯光,看清楚他破碎的衣袖上,染满了血迹。贴着的创可贴上还往外渗着血。 “啊,要死的,怎么弄伤的!口子一定很深,不然血不会这么渗出的,赶紧的要处理消毒,弄不好要缝针的,感染了胳膊就要截肢,可不是闹着玩的!”钱虹虹很激动,她的担心和心疼,从情绪和言语中渗透出来。 “嘘,别大惊小怪的,刀片划开的,离心脏远着呢,没事。”韶云感触到钱虹虹的心意,怕她担心,就半开玩笑地说道。 “别说这种话,你真是个傻瓜,伤口的情况我比你清楚,都说过了人家是医院长大的。”钱虹虹给了韶云一个白眼,她的内心,情绪却有一些复杂和不安。 “怎么你也说我是傻瓜,这话我听到过一次了。”韶云听她没头没尾的骂了一句,有点懵比了。 “你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小青,你看着他别回宿舍了。”钱虹虹美眸中,盈盈秋水,带着一丝幽怨,还有心疼的感触。她转身就飞奔着回宿舍。 季小青有些莫名地看着,钱虹虹跑着回宿舍了。她来到韶云跟前,刚才有钱虹虹在,她只能在后边看着着急。她小心翼翼地触碰着韶云受伤的胳膊,隔着创可贴,都能感触到血的湿透,那是多疼啊。 季小青像医护人员观察病人似的,看着韶云受伤的胳膊,幽幽地说道:“你疼吗?干嘛又打架?”她非常聪明,盯着韶云的眼睛柔声地问,一丝心疼,一丝埋怨。 “现在好多了,碰着一个高手,祸害人的主。也是为了自己。别担心,皮外伤。”韶云用舒缓的语气说着。 他并不想把自己的危险描述给季小青,更不想让她知道,南苑弄堂的事情,其中牵扯到橘毛陶哥的人,这可是季小青知道的。 见韶云不愿意和自己详细地说出事情的始末,季小青很善解人意地点点头。她知道,韶云既然做了,一定是有自己的道理。 在季小青默默地为韶云的伤担忧的时候,钱虹虹很快到了宿舍,把自己带来的医用物品连包拿出来。不停地翻弄了一会儿,就急匆匆地回来了。 “韶云,快到这个广告牌子下边,灯光强些,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钱虹虹到了牌子下,就招呼着韶云,同时把手上的东西放在一个台阶上,铺开了,等着韶云走近。 看钱虹虹风风火火的把东西取来了,韶云的心一暖。他在季小青的陪同下,回到广告牌子下边,这个地方,韶云印象深刻。第一次运动会受伤,钱虹虹就是在这里给自己处理的膝盖伤。 那温柔的手,似乎还在膝盖上留下了永久的记忆。 韶云很听话地蹲在钱虹虹面前,把伤胳膊交给她。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盯着她的鞋子在看。从钱虹虹的腿部动作,知道她在给自己处理伤口的时候,心里的波动是很大的。 她在心疼韶云,钱虹虹看着半结痂的伤口,因为太深,口子又细,一定是那种锋利的刀片类武器划破的。 钱虹虹没有言语,精心地给韶云的伤口消毒,每当酒精棉球粘在伤口上的时候,韶云都会咬牙忍受。那种钻心的疼痛,就连边上的季小青,都忍不住抓紧了自己的衣襟。 感同身受的痛苦,在三个人中间传递着。“好了,回去先不要沾水,要结疤了才能活动,你的胳膊注意点,动作不要太大,要不伤口又裂开了。”钱虹虹舒了口气,总算忍着内心的疼痛,把韶云饿伤口处理完。 季小青也放下了紧绷的神经,两人都看了一眼对方。同时转脸瞪着韶云看:“这家伙怎么这么不省心!”内心的独白是一样的。 钱虹虹用鼻子闻了闻,开始没有在意,以为是自己的酒精棉球的味道,但仔细闻了一下,原来酒精味道是韶云呼出来的:“韶云,你喝酒了?”一想到自己昨天醉酒,被韶云背回宿舍,现在的钱虹虹还有点羞涩,对酒精的敏感度一下子上升了。 “嗯,有一帮朋友,喝了几杯。”韶云站起身活动着麻木的腿部,回复着钱虹虹的问话。 “你有伤,流了不少血,暂时不要喝酒了,等伤口愈合后才能喝。酒精的作用下,血液流动加快,伤口不容易结痂。下次喝酒,一定要带上我,记住没有?”钱虹虹像个老太太一样啰嗦着,但最后一句却暴露了她少女的情怀。 “对,对还有我,不能自己光顾着自己,三个人才成席。”季小青生怕被落下,也随声附和着。 每当这种时候,韶云便感触到内心的甜蜜。这病态的感触令韶云感觉内心美滋滋的。自己喝点酒,被钱虹虹和季小青拿来说事。似乎只有酒才能把她们内心的欲望给勾引出来。 “饶了我,我得回去了,喝酒叫你们。”韶云把胳膊的袖子卷好后,逃也似地想回去宿舍。他感觉有点疲倦的想躺下,一丝倦意已经袭来,是失血过多,也是饮酒后的倦意。 “别沾水了!”钱虹虹看韶云急着要走,放大音贝在身后喊着。 季小青也盯着韶云的背影,动了一下嘴唇没有发出声音。她要喊出的话可能和钱虹虹一样的。 见韶云拐进了回廊,钱虹虹收拾完地上的物品,对季小青说:“小青,你等我一会儿,我把东西送回宿舍就来,我们去吃点东西,再回来。” “嗯,你去,我在这等你。”季小青答应着,在广告牌子下边静静地等待。 周日的晚上,回来的同学三三两两,晚自习是比较自由的,愿意上的就上,不愿意上的没有老师管。 学校的大门进来三个女生,走进大门后,往教室的方向去上晚自习,经过广告牌的拐角处。看见有个女生在牌子下静静地站着。 “咦?怎么看着像那个小蹄子。”其中一个胖胖的女生对边上的两个人说。 “你说的是哪个?说清楚一点,我怎么没印象。”另外一个女生接着问道。 “还能是哪个,你不记得那次在厕所边教训班里的凌兰,冒出来说话的那个小蹄子?”胖女孩正是高一一班欧阳娜的小跟班吊梢眉女孩。 三个人见季小青一个人站在广告牌子下,一种恶意从心底升起。 “小蹄子,站街呢?等你相好的。哈哈哈……”胖女孩肆意地侮辱着。 “骂谁呢?嘴欠!”季小青见三个女生路过时,言语中似乎在骂自己。本来不想搭理她们,但瞥一眼,就认出了是高一一班的那个相扑一样的女同学,后边跟着的是欧阳娜。 她的特征太明显了,见她的话越来越难听。不怒自威的气场一下子迸发了。 “就骂你小蹄子!咋滴,欠修理啊,呸,要不是傍着个相好的男生,姑奶奶我早就修理过你了。还等到现在,还有那个凌兰臭丫头,早晚的整治整治她。”胖女孩听见季小青一个人还敢顶嘴,气恼地嚷嚷着。 “我提醒你一句,食堂明天不吃肉,你最好自己回家洗干净了,别脏了学校的食堂。少在这里乱叫换!”季小青轻蔑地看着吊梢眉女孩,她并没有把她的威吓放在眼里。 “你你什么意思?说清楚点!”胖女孩脸憋的通红,以她的智商根本没有听出季小青话里的意思。 “走,别和她纠缠了。”欧阳娜似乎有所顾忌,见季小青话里带着深意,骂人都不带脏字,知道惹急了,她一定会发飙。 何况她身后还有个厉害的男生,想着朗瑞都败了,自己也没有了底气。就阻止吊梢眉继续撒泼纠缠。 胖女孩虽然身大无脑,但欧阳娜的话,还是要听的。恨恨地瞪了一眼牌子下的季小青,看她那高姿态,俊秀的身材样貌,内心非常不爽。 眼前“嗡嗡嗡”苍蝇一样讨厌的声音消失了。 “小青,刚才那几个人谁呀?好像你们吵架了?”钱虹虹来到季小青身边,担心地问道。 “一帮高一的小学妹,没素质的同学。上次庙堂中学的一个学妹凌兰,被她们欺负,被韶云和我遇见了,就结下仇怨。”季小青把情况给钱虹虹说道。 “啊,还有这事情,我们中学还有学妹进来一中了?有机会介绍我认识一下,大家都是校友,回去有伴,不寂寞。”钱虹虹很吃惊的样子,竟然还有学妹在一中。 两人说着话,往大门外走去,夜色笼罩了校园。韶云躺在宿舍里,心情难以平复。 第一百一十三章 守门员 经过几天的休整,韶云胳膊上的伤,基本上痊愈了,中间钱虹虹为他换了两次药。课堂上,季小青总用眼睛斜瞟着韶云,对他的关心表现在脸上。 情感的交流,随着眼神在传递着。时不时扭头,让莫雯雯察觉到了异样,就轻轻地触碰一下韶云的胳膊,小声地询问:“嗨,怎么她老盯着你看,啥情况?” “嘘,没啥情况,别瞎想,就是她知道我胳膊受伤了。”韶云怕莫雯雯误会,急忙解释道。 莫雯雯觉得奇怪,问他胳膊是怎么搞的,韶云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被刀子划伤了,以此搪塞过去。 礼拜五,下午,是体育课,高二文科班的同学,高一一班的同学同时在操场上活动。 作为两个替进的班级,文科班的前身就是一班的班底。 看着曾经的一班,作为班委的昊甜,突然心里一动,这个操场自己曾经组织过羽毛球赛,结果搞砸了。 她举手报告体育老师道:“老师,一班也在上体育课,不如两个班举行一场足球友谊赛?” 这个提议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赞同,毕竟比赛的气氛更热烈一些。干巴巴、枯燥的练习队形,几个人练球,大多数同学觉着没啥意思。 老师见同学们热情高涨,就找一班的体育老师商量一下,比赛就开始了。 昊甜跑前跑后,分别找了几个经常踢足球的同学,组建了一个九人的足球队,自己把班里的女生聚拢到一起,做起了啦啦队长。 班里除了董洋洋踢球比较厉害,其他几个同学都是业余的。 韶云胳膊的伤势刚好,起先不愿意参与其中,但人手不足,几个同学硬拉着他上场。 比赛开始,董洋洋首当其冲,带着足球直插队伍的前锋,体能的优势,在迅猛的争球后,一个头球攻门,先入一球。 场边观看的同学炸锅了,叫喊声和巴掌声,从文科班的女声中,毫不吝啬地爆发出来。场上的气氛被踢的火爆。 相反,开球就被老大哥打破球门,作为一班的同学,觉得很没面子。特别是领队的大个子,他铁青的脸看着对方的球门。 “兄弟们,女生可都看着呢,别给一班丢脸!”他眼神犀利地盯着带球的对方前锋,打着招呼,直接插过去抢断。 凶狠的一脚直接放倒董洋洋,但脚下功夫的巧妙,没有专业的裁判是难以看出犯规的,球在他的脚下粘着。只看见他带球离开后,董洋洋才感觉到被阴了。 大个子越过后卫线的防守,直奔边角,传给另外一名球员,直接扑向正门,准备利用角球攻门。 被阴的董洋洋,腿有点瘸,他喊着:“林建回防,别给他角球的机会。”自己也忍着脚伤,回防。 后卫线的梁有才和郑楠,被对方的大个子晃晕了,发愣地不知道往回跑。对方的一个队员脚底传中,弧度刚好在球门正前方。大个子同学一个狮子摆头,球直奔大门。 所有人都以为必进的一球,头球力度大,守门员被刚才的角球晃到一边了,视线还被自己的后卫线上,高个子郑楠楞站在那遮挡了视线。 一班的女士已经开始尖叫了,特别是欧阳娜的嗓音非常清脆、尖细:“朗瑞!好样的!”胖女孩-吊梢眉更是手舞足蹈地,像个陀螺似地在场边转着圈地大喊大叫。 一班的啦啦队中,只有一个女生静静地盯着文科班的守门员。凌兰在仔细地看着对方,她不由得把脚步往文科班的球门方向移动着。 昊甜和文科班啦啦队的同学,已经用手捂住了嘴巴,准备承受这进球的打击。往回奔跑的董洋洋,也泄气地瘫坐在地上,他觉着回防已经改变不了进球了。 他的开门红,就要被对手追平。 “咳咳,劲还挺大的!”一个淡淡的声音,在众人的关注中响起,守门员韶云,不知道啥时候移动到门中间,巧妙地卸掉了足球的冲击力。像玩一个太极球一样,足球在双掌中不停地旋转着,已经变得异常的温顺。 “哇噻!好棒哦!”喊叫声再次从文科班的啦啦队中爆出。 韶云的身形移动被场外的观众,视觉的自动忽略,但足球拿在手上的结果,却让所有人,从原有的判断中醒悟过来。 “韶云,好样的,就知道有你做门神,准没错!”郑楠离得最近,本来还在为自己没有守住对方而懊恼着,当看清楚必进的球被韶云拿住,一颗心激动的不行。 听见欢呼声,已经泄了气的董洋洋,一个欢跃从地上跳了起来,伤脚也感觉不疼了。 最郁闷、失望的是攻门前锋,一班的朗瑞,当他看清楚守门员韶云的脸时,肠子都快扯直了。怎么老碰见这个家伙,一种失败感从心底升起。 “不好意思,又让你失望了!朗瑞,嗯,你的球技不错,继续。”韶云认出一班的朗瑞,因为凌兰和他有过打斗,对他的身手还是印象颇深的。 说着话,韶云一脚把球开了出去,直奔董洋洋的方向。 在看到韶云的球开出来以后,高一一班的啦啦队都懵圈了,原来刚才那球被守住了。空欢喜一场。 欧阳娜的脸色,一下子从欢愉到失落的沮丧。唯一开心的是凌兰,她已经认出了文科班的守门员,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学长,那个一直站在自己背后的同校校友。 她开心地搓着自己的小手,刚才她紧张的一手心都是汗。 她的身影已经渐渐地脱离了高一一班的啦啦队,在高二文科的边缘地带,翘脚观望,她的心中,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文科班的守门员韶云。 这边的啦啦队中,最开心的是季小青和莫雯雯,她们俩的心情,被刚才韶云的举动给挑逗的很高,像过山车一样。 离得近,她们是眼睁睁地看见球打入门的时候,韶云还在左边的球门柱子那里。以正常人的思维判断,这个距离,球速那么快,一定是防不住的。 即使手长能碰着球,这么大的力道,球又近距离,最多触到一下球,还是会破门的。 但谁都忽略了韶云的步法和手法,他在最快的几秒内,八卦游身步一下子就滑到了球门之间,先用八卦掌的柔劲,变通为太极手的旋转,卸掉了球的惯性冲击力。有效的时间内,很快就控制了球。 球不落地,对方没有第二次破门的机会,有惊无险地守住了球门,也把董洋洋的开门红,给扞卫了,老大哥可不是白给的。 朗瑞眼睛盯着韶云看了一下,就回撤到自己的防区,因为韶云一脚把球开到了中场以外。 董洋洋像打了鸡血一样,又带球猛攻对方的大门。 一班的两个后卫根本就拦不住,生涩的踢球技术,既怕手球,又怕犯规,体力还不行,根本跑不赢董洋洋。 在一班几个球员里边,能与董洋洋抗衡的只有朗瑞。刚才的断球和阴脚,说明朗瑞比董洋洋更强悍。 但现在的董洋洋心里踏实,因为韶云是他的底气,有韶云守门,凭借他的灵敏度,身法、步法诡异,想破门太难了。 朗瑞在遇见韶云后,知道今天的球门不好进了,在好胜心的驱使下,他不会服输的,他可是体育生,他相信以自己的球技,再刁钻一点,总能打他个措手不及。 “打架,赢不了你,踢球一定可以赢!”朗瑞在内心呐喊着给自己打气。 比赛继续,董洋洋刚刚过掉一个边卫,朗瑞就追了过来,董洋洋在寻找队友的方位,但右路前锋还没有上来,看来只能单刀赴会了。 对方的守门员比较弱,自己第一球攻门,就把他给打蒙起来。智力障碍者一样地看着人,判断不出球的攻击途径,这些同学都是业余的。董洋洋也是奔着体育生去的,体能球技都不错。 朗瑞配合后卫线的球员夹击董洋洋,他从后边起脚,巧妙地勾到了足球。董洋洋的脚抬起了,面前的后卫一下子和他撞在一起。 “哎呦,你犯规了!撞人越位!”后卫线的球员,借机碰瓷,一个假摔,倒在董洋洋的脚前,这时候的董洋洋脚下的球已经被朗瑞勾走了。 郁闷的董洋洋又被对方摆了一道,大好的破门机会失去了。朗瑞边线发球,传中后自己重新控球,连过两名球员,到了文科班的前场,他看着对方后卫线的两个球员,嘴巴微微翘起。 一个巧妙的抽射,直接打在后卫球员梁有才的手背上。禁区手球,直接点罚。梁有才很郁闷,本想着造对方越位,却被对方直接射手上,明显是故意的,不打球门打手。被对方耍手段赖去一个任意球的点球。 朗瑞单独面对韶云守门的点罚,内心非常爽,他要用实力让韶云在自己面前屈服! 文科班的球员都退回到后场,只能紧张地看着,大个子朗瑞和他脚下稳稳停着的足球。这一脚,他会射在那个角落,他的力道,和刁钻的球技,韶云能守住吗? 第一百一十四章 闸口下的尸体 一攻一防,两个人单独面对着。 朗瑞的信心十足,他设计了这么多,就是要把机会留在单独面对韶云的这个点上。 他自信自己的破门能力,只要没有干扰,他想打那个角落就打那个角落,脚下的攻击力能踢破门板。 此时最紧张的不是朗瑞和韶云,场下最在乎班级荣誉的女同学,都瞪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两个人,和那个小小的黑白相间的足球。 欧阳娜已经带着她的啦啦队,来到了文科班的球门近前,她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丝声音,生怕惊扰到准备打门的朗瑞,她特别渴望朗瑞打爆球门,她已经认出了韶云,两次让自己屈辱的男生。 她对韶云既有一丝畏惧,又有一丝复杂的报复心。她想看见韶云被踢爆球门时候的狼狈表情,以解自己内心对他的恨意。 凌兰跟着队伍到了文科班的球门前,她悄悄地移到季小青的身边,轻轻地碰了一下季小青的胳膊,别人都没有在意,季小青看见凌兰,用眼神交流了一下,默默地点着头,她俩都紧张的看着韶云和他守着的球门。 内心无名地升起一丝信任的感觉,“守住,守住,他一定行!”内心默念着,手紧紧地抓着衣襟,专注地看着。 朗瑞回跑了几米,一个冲刺,对着球猛踢过去,就在众人要惊呼的时候,他的脚巧妙地划过足球,没有挨着球,收起了脚。 这家伙,一个幌子,既挑逗了众人的神经,又忽悠了守门的韶云。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韶云虚步守在大门中间,根本不为所动,似乎知道他这一脚是假动作的虚晃,根本就没有一点动作要防。 可能韶云太自信,觉得朗瑞在脚起,球飞的时候他再移动都来得及。而在众人的眼睛和思维中,韶云可能是在发愣,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如果这一脚是实脚,这样的韶云守不住门,球早就进网了。 朗瑞看假动作没有调动韶云,想看他出丑的打算落空。他再一次后退几米,这一次速度更快,一个实脚直接踢在足球上,挑起的足球往边角的高处飞去,韶云微微移动一下右脚,手上举了一下就放下了。 众人以为他放弃了,都想看球入门的样子,结果足球直接打在边角的门梁上,高高地弹了回去。韶云稳稳地回归到原位,眼睛盯着高高弹起的足球,身形没有丝毫的移动。 眼睛紧紧地盯着飞出的足球又落在朗瑞的身前,他抬头一个虎扑,头球再次攻门,球以少有的弧度再次飞向球门。 角度刁钻地飞向右上角,韶云动了,他左脚的虚步换成实步,身体像弹弓一样弹起,双手上举,托出个弧形,将即将入网的足球托挡出去。 足球在韶云双掌的反作用力下,飞了出去。朗瑞头球攻击完,刚想松口气,见足球被托出了门楣。他急忙跃起用头把飞起的足球磕了下来。重新起脚,大力直射向韶云的下盘。 韶云半蹬着身子,见足球力道太大,起脚掌踹去,足球被韶云重新踢出球门方向,正打在朗瑞的腿上。 朗瑞一个侧身,抬脚重新控制了足球,他看了一眼还没有回脚的韶云,直接带球冲了过去,他想练球带人攻进球门,韶云马步刚刚站稳,见朗瑞不射门,而是带球入门,眉头皱了一下。 他吸了一口气,把双手猛然探出,一招蛇叉戟,直接去抓足球,朗瑞看韶云不怕手伤来抓足球,直接起脚猛射。顾不得会不会踢伤韶云,那个狠劲,仿佛石头都能踢断。 围观的众人,被两个人来来回回的打门,防守,绕晕了。说时迟那时快,在朗瑞抬脚的一刹那间,韶云已经双掌夹住了急速前进的足球,顺势借着足球往起一掀。 朗瑞抬起的脚吃住球上拨的力道。一个重心不稳,噔噔噔,朗瑞连退几步,一个后仰叉,摔倒在地。屁股被摔的几乎成两半。 韶云双手紧紧地夹着足球,浑身的劲道卸去,静静地站在球门中间。 全场寂静,几个回合,电光石火般的较量。朗瑞的大跟头让同学们大跌眼球。 缓缓爬起来的朗瑞,摇着头走了。 比赛在嘘嘘声中散场。韶云把手里的足球交给同学,他摸着自己的胳膊,有丝丝的痛感。 “喏。”一瓶水递过来,季小青面若桃花,和莫雯雯一起站在韶云面前。 “谢谢!”韶云接过水,一口气喝下大半,看着两个眼睛都不眨,盯着自己看的同学,心中一暖。 第二天下午,韶云来到码头上,想继续在码头上卸货赚钱。 还在闸口的大坝上,老远就见闸口下边围拢着好多人,韶云走下去,探头人群中望。一只驳船,靠近河滩的堤坝上躺着一个人,早已死亡。大家在议论,已经有附近的村干部往这边来了解。 失去生命的人是小孩子们下河摸鱼时发现的,他就躺在离村边不远处的河岸边,闸口下一只干枯的破驳船下面。 驳船的一半船底在岸边的礁石上.另一半在水中,在驳船下,靠近船尾的地方,长长的尸体被舵把的凹陷处挂住了。 他脸朝下趴在地上,被砍伤的脑袋,只剩下空壳,河水已经把脑浆冲走了。这个渔夫是叫人从背后打死的,后脑勺上留下了斧砍的痕迹。 流水冲得尸体摇动着,把两条腿抛向岸边,而渔夫的两手也在不停地晃动,看样子,他像在拼命挣扎,想爬上岸来。 没多时,老奸巨猾、胆小怕事的闸口村村长,一面挥动手杖张罗着,一面吸溜着鼻子,用粉红色的衬衣袖子擦抹鼻涕。 短粗的闸口小店铺的店掌柜,宽宽地叉开两腿,腆着肚子站在那里,一会儿看看大伙,一会儿又看看尸体。 他凶狠地锁紧眉头,而那暗色的眼睛里却滚动着泪水,一张斑斑的麻脸令人感到凄然可怜。 “唉,瞎胡闹啊!胡闹啊!” 闸口村长哭诉着,不停地挪动着两条罗圈腿。“噢嗬,这些个渔民啊,真糟糕!” 闸口村长的儿媳,就是和韶云一起下货,要借给他铁锨的中年妇人。她们在远处的码头上下货,对于这边的动静无动于衷。 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像花球似的从坡坝上跑下来,满身灰土的码头货车司机们也都大步流星地赶过来。人群中嘁嘁喳喳,小声议论起来。 不大一会儿工夫,一个带着蓝色头巾妇女跑着从闸口村子赶来了。让围观众人困惑的是从她的目光里,找不到丝毫的悲伤。她说尸体是她的男人,小女孩和小男孩是他们的孩子。 妇人说还在三个月前,他的男人就失踪了。 人们传说,他淹死了,她赶过来得到证实:他的小船被冲到距村庄几里地的河滩岸边,船底有漏洞,船舷被撞破了。 人们猜测着说这次不幸事件的发生,恐怕是因为他行船时睡着了,在离村庄几里的地方,他的小船被冲到三只抛锚驳船的船头。 挤在人群外的韶云,紧盯着述说的中年妇人,觉得她的眼神变了,像个纯情处子,她脸色嫩白。秀美的姿容让人看着感到她很幸福。 似乎又为自己有一位高大、有大胡子的男子汉的消息而感到庆幸。她听着别人的议论声,她和围观的人谈话,像谈论别人的事情一样。 从容不迫,多少带着挪威的口吻,没有人会以为尸体是她的男人。一丁点的情感都没有流露。 只是不时地要抚摸着尸体的胡须,而眼睛里却闪射着温柔的光芒。她柔声细语的谈吐,听起来令人内心不安,“睡,早晚你会睡的,没有烦恼,多好,反正两个孩子你也不想要了。” 她穿一身天蓝色的衣裤,黑色头发上扎一条天蓝色的丝带。她那两只孩子般柔嫩的手仿佛在寻找什么,摸索什么而不知所措,恨不得抓住点什么才好! 她不停地翕动着嘴唇,像似哼唱着什么,同时用小手帕给自己羞赧的红脸蛋儿扇风。在她身上仿佛又有一种东西,激起了大家的恶意和愤怒。 韶云奇怪地观察着中年妇人的一举一动,对她的行为举止很难理解。 在闸口村长的催促声中,有人拿来了芦席子把尸体卷了起来,派人去河岸派出所报了案。 大部分人散去,小女孩和小男孩只是远远地看着被卷着的尸体,一声不吭。 妇人坐在沙滩上,呆呆地看着河水,一会儿又木呆呆地看着那只驳船。 韶云随着货车司机们上了大坝,离开了驳船和尸体。 脑海里留下的是层层的疑问。 “小兄弟,来啦!”到码头的时候,最先看见韶云的是黑虎,他对着韶云打招呼,现在卸货的是精瘦汉子那一组。 刚刚卸完一船沙子的胖妇人,见到韶云把一把崭新的铁锨拿过来,“小兄弟,说好的,给你准备的,还以为这周你不来了呢。” “谢谢你!说好的,准来。”韶云接过铁锨,道声谢! “嗨,下边的,有人要卸板石子车吗?” 第一百一十五章 板石下的风险 一个大个子,活像个大马猴。黑色的胡子茬,像钢针一样。英俊的脸,但死气沉沉,不含任何表情,他站在坡顶上,向下边的人喊叫着。 “有!怎么个卸法?多少钱一车?”正和韶云搭茬的黑虎听见坡顶上的人喊叫,急忙应道。 “老价钱,通货,卸的快能加点!”大马猴脸色呆板地说道。 “好嘞,马上过来!”黑虎答应着,就和闲着的人说:“有去下的吗?板石子重,要力气,老娘们就不要去了,回头有河沙进你们腰包。韶云去?” “去!”韶云爽快地答应着,随着黑虎和三个汉子往坡顶上去。与等着的大马猴司机一道往停着的板石子车边走去。 这是一辆大斗解放牌车子,车厢很高大,车厢里堆满了板石子,上边的石子块很大,重的有三四十斤,下边是小的碎石子。 韶云跟着黑虎他们到了车厢旁,需要打开车厢的边门,才能卸货。黑虎试了几次都打不开边门。 这时大马猴司机从驾驶室拿出一把斧头,交给黑虎说道:“用这个试试。”黑虎接过斧头,看了看车厢的扁插钢条,举起斧头去敲。 连续几下都没有打开,韶云在边上,瞥了一眼黑虎挥起的斧头,看着着急。 大马猴见黑虎打不开车厢,就嘟囔着:“没用,这都不行!”随手夺过斧头,轮起来,咣当一声,只一下就把车厢上的扁条砸开了。 哗啦一声,挤在车厢里的板石子,随着落下的车厢边门瀑布一样往地上落去。黑虎和韶云几个准备卸货的工人吓了一跳。 突然一块大石头冲出坡顶,往坡下滚落下去,众人抬头一看:“妈呀,坡下有个孩子!”尖叫声从众人嘴里发出,小黑影正顺着这个坡往上走呢。 韶云一个纵身飞快地往坡下急冲而去,他要越过那块大石头,救下孩子。 “快闪开!”韶云边急速地跳跃着,追赶前面滚动的大石块,边大声地往坡下孩子的方向大喊,提醒下边的孩子。 板石块飞速地滚动着,虽然不是很圆,但几个棱角在巨大的惯性力的作用下,速度还是飞快。 韶云猛蹬坡面,几个跳跃就接近了大石块。孩子近了,在喊叫声中,她反而停在那里呆呆地发愣,她被上边滚下来的大石头吓傻了。 大石头滚下去的地方,正是中午出事故的河滩,放在那儿的男人尸体早已经被搬运走了。 蓝头巾妇人也不知去向,小女孩站着的远处河边,小男孩还在停泊的驳船上没有下来。 在大板石即将撞上小女孩的一刹那间,韶云纵身一跃,一下子越过大阪石,扑向站着的小女孩,抱着她一下子滚到一边,此时大阪石才擦着韶云的脚跟滚下去,韶云吃痛,鞋子和脚后跟被刮破了一块。 感觉到压着小女孩了,韶云侧身,往坡下望去。大板石,咣当一声撞在那条停泊在岸边的驳船上。上边的小男孩一个趔趄,跌坐在船板上,他呆呆地看着把船帮撞出一个洞的大石头。咧咧嘴,急忙跳起来蹦跳着下了驳船。 韶云坐起来,看看被自己扑倒的女孩,正惊慌失措地看着面前的韶云。“哇”地一声哭出声来。 这时小男孩跑了过来,拉起小女孩的手,从地上把她拉到身边,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坐在地上的韶云,又转头看看撞在驳船上的大石头。 “你救了我妹妹,石头跑下来了。”他不大的声音透着憨厚。 “还好,赶得上,喊你为什么不躲开呢,差一点。赶紧回家,别在河滩上玩了,水很深,危险。”韶云拍拍身上的灰,站起身对小男孩和小女孩说道。 “你叫啥名字?带着妹妹回去。你的家人呢?”韶云看到两个孩子,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在湖边玩耍的情景。 “妈妈叫我皮蛋,她是妹妹哦,妈妈跟着那个男人走了,我们管他叫爸爸。”小男孩的思维逻辑很清晰,一下子就说到韶云想知道的信息。 韶云一下子就联想到驳船上的尸体,原来是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爸爸。 驳船的主人叫林加特,有一只驳船,靠着驳船跑货,长期给闸口小卖铺老板运输物品。蓝头巾妇人是他的妻子柳莉莉,带着两个孩子,住在闸口村渔民们临时改建的房子中。 皮蛋七岁,小鹅六岁,都没有上学。林加特经常外出跑船,柳莉莉带着孩子守着家。 这事发生在三个月前的晚上,柳莉莉在厨房的一张桌子边,给男人缝衣服,一边自言自语的咕哝着。 这时房门响了,她留神听了听,然后说道:“你到底去哪了?是不是又去赌钱了?还是找那个小店的媳妇?我的天。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还赌、还嫖。” 林加特突然跑到厨房来,跑到妇人的跟前,朝着她的脑袋就是一拳,一边摇晃着打痛的手,一边恶狠狠的说:“不该说的,别多嘴,你这该死的,小妖精!” 被打的柳莉莉整了整被打歪了的头发、帽子,平静的说:“想让我闭嘴不说话,门都没有,你所有的事情,我一旦发现就会全部给你抖了出来。” 男人猛地向她扑了过去,抡起拳头,雨点般地砸在妇人的大脑门上,她防不胜防,也不把他推开,只是说:“打,打,你这混蛋,给你打!” 这时小女孩闯了进来,把鞋子脱下来,向房间的男人扔去,却发现所扔的东西,只是在他脚下滑了一下,这时水桶也被弄翻了。 林加特很快又站起来,踢着水桶,吐着唾沫,还从鼻孔里往外喷气,然后像野兽似的,回头看了一下小女孩,就开始发飙。 小女孩吓得跑出了厨房,妇人站起来,哼哼唧唧的坐在长凳上,开始整理自己散乱的头发。 林加特出完气出门后,小女孩小鹅又悄悄的跑回了厨房,泪汪汪地看着自己的妈妈。 “快把鞋子穿起来,你干嘛要扔鞋子?关你什么事?那个死人,发疯了的混蛋!”她突然哎哟一声,皱着眉头,低下头来对小女孩说:“蝉鹅,你给我看看,这地方怎么这么疼?” 小女孩把她沉甸甸的头发扒拉开一看,原来发簪深深的插进了她的头发,小女孩颤抖的手把它拔了出来,带出一缕血迹。 林加特走了,傍晚,柳莉莉到闸口小店里去找。短粗的小店铺店掌柜,垂头丧气地坐到麻包上,一言不发,光看着自己的脚。 见到柳莉莉,就扬起他的短脖子,火热地盯着柳莉莉,上嘴唇哆嗦着问道:“林加特啥时候折回来?” “不知道。我正是来找他的,死鬼,船不在了。”柳莉莉用手掌揉搓自己带伤的脸,咕咕哝哝地小声骂着,接看又似乎有一块骨头卡在喉咙,大吼一句:“死在外边就好了!”吼完了,在小店铺掌柜贪婪的目光中走开。 回家的路上遇见大马猴司机,就是经常约林加特赌钱的人。大马猴眼睛呆痴地盯着柳莉莉,见到柳莉莉的脸上。 两手插在袖管里,狞笑着,像对孩子一样说:“怎么你是一个人,两个人又相互斗嘴了。好,好,揍他,要不再来一下,哈哈,瞧着,这罪孽总要记在你头上,你这该死的,让我的手犯罪。”他说完就装着去寻找什么,总要跑到河滩驳船停靠的地方磨蹭一会儿。 韶云把叫皮蛋的男孩和小鹅的女孩叫到身边,摸了摸他的头:“早些上去,别再下河滩了。”说完走到那块大石头边,用力试了试,还不轻,起码有四十几斤。 韶云双手抱住大阪石,一步一个脚印地上了坡坝,两个孩子远远地跟着。 “小兄弟,真服了,这么快的石头都被你赶上了,好险啊!”黑虎对抱着大阪石上来的韶云竖起了大拇指。 大马猴司机,毫无表情地看了看抱着石头的韶云,又看了看坡下边的两个孩子,转身把手里的斧头放进驾驶室。 黑虎领着人上了车厢,从一边开始卸货。为了防止石头滚落,韶云特意把大一点的石块堆积到坡坝的边缘。 很快一车板石子快卸完了,两个孩子,边走边回头,远远地看着卸货的韶云,小眼睛里带着光芒。 而在韶云埋头干活的时候,大马猴司机站在驾驶棚前,阴冷地看着远去的孩子,又不时地回头看着干活的韶云。 太阳快落山了,分了钱,韶云跟在黑虎他们的后边,心里一直在揣摩着两个孩子的话。管他叫爸爸的人,难道尸体和两个孩子,还有那么大的仇怨,怎么看都不像失去亲人的感觉。因为韶云自己就在失去父亲的痛苦中尝过那种苦痛。 但在那样的场合里,韶云没有多问,他不能多说什么,或许尸体是个意外,也可能是有预谋,那些是派出所要做的事情。 韶云只是觉得可怜了两个孩子,还有那妇人的神情有些古怪罢了。韶云忽然想起中午在围观尸体的时候,有人看着尸体的后脑勺,似乎被利器所伤,而今天大马猴手里的斧头。 韶云打了一个冷噤。 第一百一十六章 卖鱼 周日早晨,韶云吃完早餐,就前往闸口河坝。 闸口桥的人行道上,一个中年妇人挎着鱼篓,在晨光中走着,到了南苑照相馆的外墙拐角停了下来。 她左右看了看,见墙边的地势很好,来往的人流都会通过这个拐角,就放下鱼篓,揭开盖着的网兜。 “卖鱼嘞!鲜活的草鱼,八毛一斤!”妇人吆喝着,盘秤被她提在手上。 “给我来一条,不要太大。”一个中年教师模样的人,被吆喝声吸引过来。 妇人从鱼篓中,熟练地抓起一条,装进小塑料袋里,挂在盘秤的钩子上约了约。 “八两五钱,您给六角五分钱。”妇人报出价,把袋子递给中年人。 “这是七角钱,不占你的,比市场上便宜多了。”中年教师模样的人,接过袋子,塞给妇人七角钱。 “谁让你在这摆摊卖鱼的!”一声断喝从后拐角的街道边传来。 随着喊声,一脚踹在鱼篓上,哗啦一声,满鱼篓的鱼滚落在地上。活蹦乱跳的鱼儿鼓着腮,欢快地在地上跳跃着,一片耀眼的光芒。 妇人被吓傻了,手里的秤掉在地上,傻傻地看着踹鱼篓的人。 男人身材高大肥胖,一颗大脑袋顶着个大檐帽,不得体的制服,撑得纽扣裂开着。 “这地方不准许摆摊,罚款五块!交钱后走人!”喷着气,凶猛的像只旷野里的狮子,大喊大叫,声如洪钟! “这人怎么这样,当城管的都这么豪横吗?”买鱼的中年教师,对男城管的行为举止,颇为不齿。 男城管的手,在屁股后边摸了摸,拽出一根橡皮棍,指着发声的中年教师,喝道:“你,就是你,说谁豪横呢?刚才你买鱼,还没有找你算账呢!” 中年老师翻了翻眼,看着男城管指着自己的橡皮棍,摇了摇头,不再作声。 卖鱼的妇人,缓过神来,一屁股坐在地上,伸手去抓地上的鱼,合着灰土往鱼篓了装。 “先别捡,交钱!”男城管用橡皮棍敲打着鱼篓,对地上的妇人吼道。 “行行好,大兄弟,俺这大清早的,还没卖上钱,哪有钱交啊,您就通融通融,让俺走。”快捡完鱼的妇人央求着。 男城管用橡皮棍子戳了一下帽檐,翻着怪眼,“别叫的那么亲热,谁是你大兄弟,一个臭猫子,腥臭死了,赶紧交完钱给我滚!” 此时拐角处,已经聚拢了许多围观的人。 一个渔民打扮的人气不过,上前一步争辩道:“你这人,怎么说句话都带刺,猫子怎么啦,你家不吃鱼啊,有你这么跟人说话的吗?” 有人附和点头道:“就是啊,做猫子也不容易啊,打点鱼方便的地方卖一下,咋还收费呢?” “呦,我说一句,你们还给我杆上了,反了天了,这一片区我说了算,不交钱,鱼留下,赶紧滚!” 话音一落,男城管伸手去拎鱼篓,地上的妇人站起身来,死命地拉着不放。 带着哭腔央求着:“行行好,让我走,我不在这卖了,我马上走,闺女还等着钱上学呢。” 见渔妇不撒手,男城管眼睛一瞪,大吼一声,“不想活了!松开!”用力一搡,连人带鱼篓被掼在地上,满鱼篓的鱼都砸在妇人的身上。 “这人做孽啊,怨不得别人叫他城南张扒皮呢?太可恶了,上面也没个人管。不怕遭天打五雷劈。”有人认出了男城管,悄悄地议论着。 “他有后台,听说张扒皮的叔叔是派出所所长,谁敢管啊。”围观的人小声地议论着,没人敢上前管闲事。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熬夜打上来的鱼,又一次被摔在地上,眼看着都翻白肚皮不动了,妇人心疼地泪水横流。跌在地上敢怒不敢言语。 “住手!”正在这时,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传来,韶云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妇人跟前,伸手拉起跌在地上的妇人。 “大婶,您没事?”韶云帮着中年妇人把身上的鱼捡到鱼篓里,关心道。 “谢谢你,小伙子,没事。咦,是你?”中年妇人起身后一眼看见韶云,想起了帮着揽下钱包的人,虽然当时天色有点暗,她还是印象深刻。 “你是,哦渔船上的那个大婶。”韶云也认出了中年妇人。 “嗨,嗨,嗨,这是干啥呢?认亲戚啊?”男城管张扒皮,看着冒出来的年轻人不乐意了。 韶云转脸瞪了一眼张扒皮,没有理睬他,把鱼捡完后,对中年妇人说:“大婶,你拿着鱼篓赶紧走,到一中那边的小饭馆去,直接兑给他们,不要在大街上卖,现在的城管凶的很。” 张扒皮被无视,怒火填胸,手里敲着橡皮棍阴狠狠地说:“走,往那走,不交钱,鱼留下!”他上前一步,想去抓中年妇人的鱼篓。 韶云迎着他,站到他面前,平静地挡在中年妇人身前。 “起开!小瘪犊子玩意,多管闲事!”说着话,挥动着橡皮棍要驱赶面前的韶云。 飞起的橡皮棍,在张扒皮大力的加持下,眼看着就要砸在韶云的身上。挡在中年妇人身前的韶云,高高地抬起右手,一把抓住橡皮棍的棍头,往侧面一带,顺势用左手直接切削张扒皮的手腕。 在牵扯的力道下,张扒皮前扑的身子在失去橡皮棍后,向右前方冲去,一脚踏空台阶扑倒在地上。 韶云把弄着手里的橡皮棍,漫不经心地看着扑倒的张扒皮,转身对中年妇人示意一眼,她在慌乱中挎着鱼篓急忙离开。 张扒皮灰头土脸地爬起来,本就不得体的上衣,纽扣直接崩裂了好几个,露出里边的内衣和赘肉。 “你,你个瘪犊子玩意,敢袭击执法人员,你摊上事了!”张扒皮把自己脱落的帽子重新戴在脑袋上,提着裤子对韶云吼道。 “哦,可是你在袭击良善,欺压平头百姓,我这是正当防卫,不然你的橡皮棍,就把我打伤了。你执法犯法,你自己摔倒了,可没人袭击你。”韶云故意放慢语速,和张扒皮理论,给中年妇人脱身赢得时间。 “好,好,你个瘪犊子玩意,看你还敢狡辩,夺了执法人员的警棍,就是袭击的证据。”张扒皮缓过气来,准备上去对韶云动粗。 围观的人都远远地看着,见小伙子把张扒皮的橡皮棍给夺了,还把他带一跤,都暗暗高兴,偷偷地竖起大拇指。 特别是已经走到远处的中年教师,更是觉得韶云给自己也出了一口气。 张扒皮很没面子,他恼羞成怒,身子一个横滚似的,往韶云扑来,想夺回橡皮棍,同时教训一下这个年轻人。 见张扒皮扑过来,韶云把手里的橡皮棍,别在后腰的裤带上。双手释放出来,做了一个诱导的动作,让过他的扑势,反手扭住他的臂弯,翻转到背后。 磕膝盖一顶,扑通一声,张扒皮跪在地上,咧嘴哀叫。 “住手!小子,谁给你的胆子?”看到侄子被一个年轻人扭着,跪在地上,正经过这里的张南天,带着两名穿制服的人走了过来,瞪着韶云大声喝道。 围观的人面色一变,都为韶云担忧起来,这个张南天,出了名的护犊子,作为南城派出所的所长,有一定的实权。 跪地的张扒皮扭头看见他的叔叔,偌大个人了,眼睛都红了,咬牙道:“叔叔,快弄开这小子,袭击执法人员,妨碍城管工作,一定要把这样的刁民,弄派出所关几天!” 张南天面色一寒,对韶云喊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妨碍城管执法,还扭打工作人员?” “我没有妨碍执法,是这个家伙欺压渔民,乱收费,是他先动手的,我只是正当防卫。”韶云放开张扒皮后,丢下腰上的橡皮棍,淡淡地看着张南天,不卑不亢,面不改色沉稳地说道。 张南天冷笑一声:“放肆!分明是你在扭打人,还想狡辩!来人,把这个暴民抓到派出所去,我怀疑他跟闸口尸体案有关。” 周围的围观者,一个渔民中年人听着面色一变,忙道:“警官,不是你说的那样,是城管先动手的,我们都看见了,这个小伙子是被迫才还手的。” “就是,还把一个渔妇卖鱼的给踢倒了,这光天化日的还有没有王法啊,好心人还要被抓?”有妇人插嘴道。 “大家可都亲眼所见,城管霸凌,欺负渔妇,把人家辛辛苦苦捞上来的一点鱼,给糟蹋的不成样子,这城管还要人活不?” 众人的议论声,让张南天更加恼火。 “哼,王法?在城南我就是王法。”张南天冷哼一声。 “这个暴民寻衅滋事,殴打城管,扰乱市场秩序,铁证如山,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把他给我抓起来。” 两名跟着的警察立即上前就要朝韶云动手。后面的张扒皮,跳着脚跟着,还不停地挥动着自己刚刚捡起来的橡皮棍。 韶云镇静地看着三个龙行虎步的人,眼睛眯了起来。 “张所长,好大的威风啊!不问青红皂白,这就要抓人?”身后响起一个温雅而威严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七章 解围 周日,早餐后的土管所。 “所长,今天要去南苑片区测量吗?本来要带孩子去游乐场的,又失言了。” 小王小心地问着刚到所里的陈所长。 “是呀,所长,礼拜天又泡汤了。我还打算去西圩相亲呢,我妈又该唠叨我了。” 小刘也心有不甘。 “大家就辛苦点,最近县上开会,要求尽快完成全县的土地,居所勘察工作,土地证要尽快落实,人手少,工作任务重,大家就别抱怨了!马上出发,先把南苑片区勘察完,那里是最乱的区!”陈所长严肃地语气,不允质疑。 小王小刘带上勘察工具,夹着工作本,随着陈所长往南苑片区走去。 路上年轻的小刘问小王:“王哥,昨天在城建局开会,我听人议论,好像南苑片区又有命案发生了。整个城区,数城南最乱了。” “可不是吗?我也听到了议论,县委的几大部门开会,公安系统的压力最大,案件频发,破案的效率太低,很多案子都挂在那里。城南的最多了,那地方居民比较杂乱,勘察居所都困难。”小王把自己知道的跟小刘分享着。 “这次为什么选择南苑片区的先勘察,这也是县委的重点部署,要尽快地完成居所的宅基地勘察,制图。土地证尽快完成样板上报。你们俩要辛苦一点,工作要仔细认真,不能有丝毫的差错。”陈所长听到小刘和小王的议论,就严肃地对他们说道。 三个人赶到南苑照相馆附近,就见到围观的一群人,刚刚上了台阶,听着众人的议论声,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要对一个年轻人动手。 陈所长本来不想过多的关心,毕竟公安系统和城建系统不是一个体系,他们办案自有他们的道理,但在抬头看见年轻人的那一刻,他不镇定了。 “韶云,他怎么会在这里,还和派出所的人发生了冲突?”陈所长看见的那个年轻人,正是自己的外甥韶云,内心一惊。 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张南天抬头,看见三个穿着土管所制服的人走过来。为首的人高高瘦瘦的,但温雅中带着军人特有的气质。一个老干部长期养成的威压气场,把他这个小片区的所长给怔住了。 “您是?陈所长。”张南天虽然只见过几次陈所长,还是在县里开会的时候,但印象比较深刻。因为自己的院子和邻居家的院墙搭在一起,因为双方滴水的问题产生矛盾。 在城南与张南天的矛盾不能解决,邻居就告到了城建局,出面调解的正是这个陈所长。 双方的房屋勘察工作还没有完成,土地纠纷的诉状还挂在城建局。张南天在城南比较强恨,但在上边的名声并不好,办案能力不足。 城南的治安比较乱,打架的、斗殴的,校园暴力,酒,娱乐场所的黄,黑,赌都是城南的标志,最近又出了命案。 见到陈所长质问自己,张南天内心一怔,急忙点头哈腰地迎上去:“陈所长,您这是到城南来公干,我这在抓暴民呢,顺便审问一下与闸口命案有没有关联。有空到我那去喝茶。” 张南天嘴上说着恭维的客气话,心里却无比地排斥,习惯了在城南的霸道,自己与城建部门本来就不是一个系统,虽然陈所长是副县级干部,但还管不到自己头上来。 何况自己逢年过节的,都会给上边的局长一定的好处,后台也硬,做起事来毫无顾忌。 “哦,暴民,他可是个学生娃,我怎么听说城管是暴力执法,你没有调查一下,别抓错了对象。”陈所长虽然话音不高,但透着严肃。 “这,这,现在的年轻人犯罪率高,学生犯罪的很多,校园暴力,抓都抓不完。”张南天尽量掩饰自己的心虚。 “年轻人,你说说事情的原委,他们为什么要抓你?”陈所长没有看张南天,而是把目光移到韶云的脸上,温柔的语气对着韶云说。 正准备对抗张扒皮和两名警察的韶云,看见舅舅带着两个所里的人过来。就知道舅舅一定会问自己,悄悄地放松了紧绷的肌肉。 他不是怕进派出所,他是怕这个张扒皮的叔叔假公济私,对付自己,所以打算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现场。以自己的速度,他们很难追上自己。 “城管敲诈渔民,暴力执法,强扣渔民的鱼,逆天的罚款,这是滥用权力。我只是看不惯,帮着弱势的妇孺,不是啥暴民,我是一中的学生。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才让人寒心,您可以问问围观的大伙儿。”韶云不想暴露自己和舅舅的关系,语气生硬地回答道。 “张所长,你怎么说,难道城管霸凌的事情你没有问一问?”陈所长威严的的眼光直视着张南天问道。 张南天听到陈所长质问自己,内心一慌,他害怕自己和城管张扒皮的叔侄关系被陈所长拿来说事。 急忙强堆着笑脸说道:“那个,陈所长,敝人失察,这就问清楚,没有涉及闸口命案,一定不乱抓人。”说完话张南天对两个手下摆摆手。 “不要抓了,让那个年轻人走,到码头商铺那边去探查一下。”张南天同时狠狠地瞪着张扒皮,警告意味明显。 “作为南苑区的城管,一定要秉公执法,不能欺市霸凌。”张南天表演了一番。 陈所长没有揭穿他的伪言,看到韶云要离开就紧走了两步,声音不大地说道:“年轻人,见义勇为是好事,但要量力而行,礼拜天到家去,有工作给你干。” 韶云感激地看着舅舅,点点头,往坝上走去。 张南天带着两个警察去了闸口小卖铺,调查尸体命案,陈所长领着小刘和小王,进了南苑照相馆勘察房舍。 众人散去,张扒皮恨恨地咬着牙,已经把韶云给恨上了,但他只能拉着自己崩裂的制服,往回走。他要先回家换件衣服。 太阳已经出来了,韶云在南苑照相馆耽误了好一阵子,最后在舅舅的帮助下才全身而退。他要尽快赶到码头,今天他要再辛苦一天,因为下周钱虹虹就要过生日了,手里没有啥钱,买个像样的礼物都是难得。 韶云刚刚踏上堤坝,在昨天大石头滚落的地方,从河畔上走上来两个人,一个是那个死了男人的妇人,而另外一人让韶云不得不止步。 柳青搀着妇人从河畔上来,她今天的打扮活脱脱一个渔家女,蓝色碎花的上衣,头上裹着个兰花色的方巾,黑色的阔腿裤显出有型渔女臀。 “韶云,你怎么来这?”抬头看见坡顶上的韶云正怔怔地看着自己,柳青脸色一红,急忙对着上边招呼着。 “我还纳闷呢,以为认错人了,原来还真是你这个黑妞,不过今天的你被衣服显得,白了不少。”很少开玩笑的韶云,不知道咋地,见到柳青就管不住自己的嘴,总想着戏弄她,想看她羞恼时候的娇羞状,内心很舒服。 “呸,呸,真不会说话,又叫人家黑妞,我很白,好,你看我姐比我也白不了多少。”柳青很不感冒韶云对她的冒犯,但在内心又很想亲近他,似乎有一种魔力在吸引着她。 上次生日,被他一阵按摩,让她想了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那种感觉就是一种煎熬。 韶云见柳青拉着的妇人,正是蓝色头巾的女人,尸体林加特的妻子柳莉莉。他好奇地问道:“你叫她姐姐,你们一家人?” “是啊,她是我堂姐啊,大伯家的,我陪她来看看那个驳船,姐夫死了,不知道这船还有没有用处,只能想办法把它给卖了,她们一家人生活太难了。”柳青已经走上坡顶,面对着韶云介绍她的姐姐柳莉莉。 但妇人呆痴的目光仿佛很麻木,一点眼神都没有看韶云。 “喔,原来是你堂姐,那小皮蛋和小鹅是你侄子和侄女了?”韶云想起了昨天的那两个孩子。 “你怎么知道,皮蛋和小鹅的,你认识她们?”柳青很惊讶,疑惑地看着韶云。 “昨天下午,就在这个地方,滚落的大石块差点砸着小鹅。”韶云平静地说着,并没有把当时的风险渲染出来。 “哦,一定是你救了她,谢谢你,韶云,小鹅还小,姐夫又去世了,她要是有个不测,姐姐就更难过了。” “也是偶然,换了别人也一样,哦,柳青,你妈妈是不是早上去卖鱼了。”韶云突然想起渔妇叫的小青,和自己的猜想,就问柳青道。 “你怎么知道?我和她一块出来的,我陪莉莉姐来看船,她挎着鱼篓去街上卖鱼了。”柳青瞪着大眼睛看着韶云。 “赶巧,遇见了,不过现在可能已经到一中了,鱼也兑出去了。”韶云并没有把她妈妈被城管欺负的事情告诉柳青。 “我妈说,要给我准备生活费,最近跑船的生意不太好,打了点鱼去卖,上周去学校送钱给我,还差点被小偷给偷了。幸亏遇见个年轻人,把我妈的包包给追回来了。我妈说以后遇见那样的年轻人,叫我嫁给他,准能幸福。看她说的,好像我嫁不出去似的。”柳青羞红着脸和韶云聊着。 “要不我帮你找一找他?”韶云笑看着柳青,接茬道。 第一百一十八章 威胁 “才不要,感谢他可以,但我不嫁人,我妈瞎想的。”柳青翻着白眼看了一下不怀好意的韶云说道。 柳青在这样的场所里,并不能和韶云说什么奇怪的话;她只是用眼睛看看韶云。这时候,旁边的柳莉莉只有她自己,根本没有在意他们两个人的对话。 这反而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舒坦。少女的心思很难猜,柳青在韶云面前,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韶云见柳青脸色红润,被晨光照着,光亮的脸色也没那么黑,想着自己老叫她黑妞,似乎不妥。 柳莉莉只是机械地看着韶云和柳青聊天,她的思绪或许还在麻木中,不知道是痛苦的解脱还是生活的无奈。 “韶云,你来码头做什么?没到你舅舅家去?”柳青似乎从羞涩中回过神来,问韶云。 “找点活做做,养活自己,今天没有去。”被柳青问到痛处,韶云心情变得沉重。 见韶云神色有异,柳青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问错话了,她看看边上的柳莉莉,吐了吐小香舌。 “那你去忙,我陪姐姐回去了,她的状态不好,我妈担心她,叫我一直跟着,两个孩子还在家呢。”柳青拉着柳莉莉准备告辞。 韶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他心里正在想着,要想自己过得好,必须自己赚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男孩子要想和自己喜欢的姑娘要好,没有钱是最难堪的。 一想到自己生活的困境,韶云浑身突然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他要用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 柳青拉着柳莉莉在坝坡上与韶云分手。 一轮太阳懒洋洋的冉冉升起,晨风无精打采的,从平静而略带浑浊的河面上,吹来金黄色的毛巾被。 晨露压着叶片随风摇曳,淡紫色的风铃草,无声无息的低垂到地面,五彩缤纷的菊花,蜡菊尾巴花,干巴巴的挺立在平静的坡坝地上,叶美人的味道十足,绽放出鲜红的花朵。 走在坡顶上的柳青和柳莉莉被一阵风刮过,卡车的轰鸣声擦着耳朵驶过。大马猴阴阴的脸从驾驶棚探出来,斜斜地看着柳莉莉,在她那饱满的胸脯上,狠狠地盯了两眼。 柳青被扬起的灰尘眯着眼睛,“啐,怎么开车的,神经!”幽怨地啐了一口。她的这个举动被反光镜里的大马猴看个清清楚楚,他吞咽着口水。 摸着带胡子茬的下巴,阴阴地笑着,“嫩,够嫩的,有味道。” 阴影,宛如一支黑压压的队伍,正压向柳青和柳莉莉。如墨色的云朵好比一只大鸟,在晨阳的天空中,飞向羞涩的少女。 河滩散发着酸腐怪异的味道,散乱的河坝上空,鱼肚云犹如一只狗吐出粉红色的舌头,不停的仔细闻一闻,不时的摇着狐狸似的脑袋。 在窥探着行走在堤坝上的两个人。 韶云到了码头,今天河沙船来的早。精瘦汉子带着他的人正在卸船,黑虎和粗壮胖女人闲聊着荤话。 榔头不停地捏着他的烟袋锅子,仿佛心中有一种不安的情绪。 韶云下到河滩,见卸船的是精瘦男子那帮人,虽然之前说过,他只要来了可以随时参与进去,但今天,韶云似乎感觉气氛不对。 精瘦汉子挥汗如雨,不停地扬起的铁锹,河沙像瀑布一样,不间断地从船舱里被流到河滩上。 他边上的男子,爆炸性的裸露着腹肌,赤着上身,汗水也在背上形成了一条条蚯蚓在蠕动。 “梁宽,你手上的力道不错,我出一下你要出两下,这船卸的比往时快了许多,有你的加入,兄弟是如虎添翼!”精瘦汉子,边干活,边夸赞着他身边的男子。 “嘿嘿,凌哥,能跟过来这边干,我是求之不得,在那边分的少。力气天生就有,吃饱饭就能干。”被精瘦汉子叫着梁宽的男子,腼腆地笑着。 韶云拿起铁锨正准备上船,被蹲在边上的榔头叫住了:“韶云,先别上去了,等下一船和我们一起,这船货,卸的人多,没位置站了。” “哦,不是原来的六个人吗?那里会多出来。”货船离得远韶云并没有仔细去数。 “他们那本来是六个人,今天早上多带来一个人,你仔细看,那个大个头。”榔头用烟袋杆子遥指着船尾的大个子说道。 “还真是多了个人,多加人手,找你和大姐商量了没有?”韶云把心中的疑虑对榔头说。 “没有,他们自己带过来的。听议论,以前是跟着他们在河对岸做的。”榔头对韶云说话的时候,情绪有一丝丝不满的波动。 “那就说不过去了。三个组的人是均衡的,加人,减人总该和大家说一声啊,大姐没说什么?”韶云也感到精瘦汉子做的不妥。 “那娘们,除了和黑虎打诨,啥事不问,多也就多了,只怕他还有别的想法。”榔头不无担忧地说道。 “哦,若只是他的哪个组多个把人,活干的轻松,虽然钱少分了,只要他们自己愿意,也没啥。大叔你是担心他还跟以前一样,掐着别人的脖子,老占先多下货。你和大姐两个组的人,做不到活,如果他不打破卸货顺序,先看看再说。”韶云放下手中的铁锨,没再打算上船。 此时的货船快卸的差不多了,七个人比平时用的工时少了许多。新加进来的大个头梁宽,第一天来,特别卖力。其他的几个人也乐见其成,毕竟他是老大,凌哥带来的。 粗壮妇人还在和黑虎瞎聊,韶云的到来后,只是和榔头站在一处说着话,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码头上干活的老娘们,都是一些放肆的女人,她们在挑逗黑虎这样的壮实男人,毫无顾忌地讨论那种粗俗的两性关系。 她们的胸前就像一座小房子,奔跑起来,胸前大的鼓突鼓起来,好像一个门廊,红光满面的脸蒙着头巾,就像一撮天窗开着,正好映着太阳光。 她们有时候学猫一样尖叫,有时候又龇牙咧嘴的让人发懵。黑虎乐在其中,经常得意的挑动两道浓眉,学着老虎一样扑打她们。 劳动中的胡闹,或许是令人放松的最好方式,原始的野性虽然让人脸红,但并不令人厌恶。 嬉闹还在继续,精瘦汉子带着他的人已经把货船卸完了。他们下了船就停在码头边上喝着水,把老板的钱就地分了。 又一条船靠过来,榔头招呼着几个蹲在坡坝上的人,准备去卸船韶云也扛着铁锨准备跟着榔头去下货。 按顺序,榔头班组卸第二船,粗壮妇人那组包括黑虎在内是第三船。看见准备去卸货的人都动身了。 这时黑虎才发现跟着榔头的韶云,急忙大声打招呼:“韶云,啥时候到的,怎么不喊我一声,好说说话。看我被几个老娘们整得,快懵圈了。” 嬉笑着追上来想和韶云说话,另一方面是摆脱几个妇人的胡闹。 到了码头,货船已经靠拢,榔头的脚刚刚要登船,精瘦汉子的声音传来:“兄弟,这样,两船一轮,这船货我们继续卸完,下边两船你们连着下,我的人多,要不了多久。” 榔头和要登船的人一惊:“这不合适,两船一轮,快中午了,那三组的人上午不就闲的没饭吃了?” “怎么不成了,不还是有装车的吗?三组的可以干,我们下货很快的。”精瘦汉子站起身,带着人直接上船,似乎他只是通知榔头一声。 两组的人交叉着,有人登船卸货。精瘦汉子见榔头的人中,有人登船就大声地说:“二组的人下去,一组的接着干!别说我没有提醒你们,干了也分不到钱。”虽然二组中也有他带过来的个把人,但他丝毫不给面子。 面对精瘦汉子强势的霸凌,榔头知道今天这事又有变数,榔头刚要上船,铁塔一样的大个头直接堵住了他的去路。 原来精瘦汉子的依仗,是这个大个头梁宽。他今天的这么一出,明显是早就想好的,带来大个头,说白了就是要统治这整个码头。 在他心里一直对韶云那次的提议,内心不舒服,特别是被一个年轻人制住,很没面子。 船面的甲板上,能容下人的空间有限,船舱里都是河沙,人只能站在船的甲板上卸货,等卸的差不多了,人才能进入船舱卸货。 榔头被大个头梁宽堵住,上不了船的甲板,他这组人也只有两个人在上边,作为领头人登不上船,这船货怎么说,也会失去下货的机会。 他很羞恼,但精瘦汉子的人大部分在船上,特别是大个头梁宽基本上就是个门神。精瘦汉子阴阴地笑着:“榔头,你就带着人回去等着,卸完了我叫你。” 而排队等候的另外一只驳船,是个吨位很小的船,这船货比较大,起码要卸一个钟头以上,等船卸完了,上午就过去了。 “你!简直无耻!”榔头气的想吐血,但毫无办法,他憾不动大个头梁宽。 跟过来的黑虎,见精瘦汉子直接改变了原来的次序,一下子也火了,胖妇人没有跟过来,他们三组只有他在。听说上午没有活干了,立马火了。 “混蛋!谁他妈滴承认你们这样干的!你们吃肉,老子一个上午汤都没的喝,滚下来!”黑虎气急,一把夺过榔头手里的铁锨,骂骂咧咧地,抡起铁锨就去砸堵船的大个头。 第一百一十九章 阴谋 见黑虎发火,精瘦汉子轻蔑地一笑:“黑头,你三组的叫嚣个球!现在轮不到你,滚一边去!” 有大个头梁宽,精瘦汉子底气十足。 见黑虎轮着铁锹砸来,大个头梁宽,居高临下,挥动手中的铁锹,狠狠地砸下来,船下的黑虎吃力,铁锨被砸中,差点脱手,大力的冲击把黑虎握住铁锨的虎口都震裂了。 一个回合,明显大个头的力气惊人,还有一股子狠劲。站在船甲板上的优势,河滩码头上的黑虎白瞎。 众人见两个人真的打了起来,还挥舞着劳动工具,这可不是肉搏那么简单了,闹不好是要流血,出人命的。 黑虎脸色铁青,他觉得自己的力气够大了,但在大个头面前,自己的铁锹就像个扫把一样,一点都硬气不起来,这家伙的力气太大。 他圆瞪着双眼,双手颤抖,快拿不起手中的铁锨了。榔头伸手拉着黑虎,摇着头很憋屈,他本来也想像黑虎一样,抡起铁锹砸他个狗日的。 但在绝对实力面前只能憋的肺疼,梁宽轻蔑地对着黑虎龇牙:“别找不痛快!凌哥的话谁都得听!”豪横的话让在场的人听出了威胁。 正在他得意忘形的时候,眼前一花,身后一股大力,连人带着他的铁锹,被强横的推下了船,一个重心不稳,手里的铁锹甩出老远,一个狗吃屎的架势,趴在码头的河沙中,满嘴的河沙,“噗噗,呸呸,谁推我?” 韶云风轻云淡地,站在他原来占据的位置,淡淡地说道:“一组的人现在下去,包括你凌哥!” 结巴就站在韶云的跟前,韶云是怎么上来的,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大个子在努力地往起爬,个子大的劣势显现出来,好在这里是河滩沙地,不然他的脸可就要开花了。 众人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首先跳下船板的是结巴,紧跟其后的是另外两个岁数大点的中年人。 他们知道下船的次序和规矩,是这个年轻人提议的,他们是点了头的。如今老大凌哥违背,不代表他们心里没有想法。 韶云转过头,眼睛盯着发愣的精瘦汉子:“没想到,你的野心还在脑海里酝酿,如果可以真不该怜悯你,把你们留下来!你怎么说,是我把你踹下去,还是自己请!” 精瘦汉子抬眼看着平静的韶云,再看看趴在河滩上,还没有起来的大个头梁宽。他知道自己在狭窄的甲板上,面对身法灵活的韶云,有被踹下河水的危险。 “好,好,你们下货。”精瘦汉子收敛着内心的不甘,夹着铁锨恹恹地下了货船。 剩下的两个一组的人见凌哥都下去了,也夹着铁锨跳下了货船。凌哥从榔头身边走过,恨恨地盯了他一眼,走到梁宽跟前,费力地把他拉起来。 “妈滴,谁推我,看我不扁死他,哎呦,哎呦我的腿。”一阵龇牙咧嘴,疼痛的磕膝盖已经走路困难了。 榔头带着二组的人上了甲板,他冲着韶云笑笑:“谢谢你,韶云,有你真好!兄弟们干起来!”扬起铁锨,第一船货在他们的铁锹下飞舞。 回到坡坝角的精瘦汉子,在给梁宽揉着膝盖。胖妇人和几个人围拢过来,“怎么啦这是?拿来的大个子,中看不中用,这才下一船货就送报了。” 黑虎也跟着回到了坡底,他远远地看着大个子,和他对过一招的感受还在心里徘徊,但在看到韶云,轻轻松松就把大个子摆平了,内心对韶云,更是感激和佩服。 榔头的二组快卸完的时候,正往坡地走来,胖妇人招呼着三组的人准备去卸第三船货物,这时从坡顶上下来一个人,正是跑板石的司机大马猴。 他来到坡角,对精瘦汉子摆着手,似乎是早就认识的。精瘦汉子领着梁宽拐着脚迎上去。 三个人嘀嘀咕咕了一阵子,还对正往坡角来的榔头和韶云他们看了看。黑虎本来想走了,见下来的是大马猴,前次给他下过板石车,就止住脚步侧耳细听了听,断断续续地听到:“韶云,女人,冷的很晚上,车子南苑。” 黑虎疑惑地瞟了一眼,大马猴和精瘦汉子三个人,总觉得有猫儿腻。在和榔头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黑虎叫住了韶云,“兄弟,刚才谢谢了,给我报了一锹之耻,还有,我总觉得他们不会憋什么好屁,那个大马猴和凌瘦子他们好像在策划啥阴谋,我听见他们提到你的名字,还有啥女人,嫩嫩的,南苑,车子啥的。兄弟当心一点,防着它们报复。” 黑虎神秘兮兮的和韶云说完,就跟着胖妇人她们去卸货了。 韶云皱着眉头,在他听到大马猴后,想起了他的车子和斧头,在知道他和精瘦汉子认识时,他心生疑虑。 难道这个梁宽和他有问题,带着疑虑韶云把心思放在三个人的身上。 解放牌货车,停在一堆细碎的石子堆边,精瘦汉子带着四个人在装车。大马猴靠在车头静静地看着。 一车碎石子很快就装完了,大马猴从口袋里拿出钱,招呼着精瘦汉子。两个人在车头部议论了一回儿,最后精瘦汉子满意地点着头,收起装车的费用。 货车开走了,精瘦汉子美滋滋地笑着,冲着上坡的货车抬起手,从反光镜里边和大马猴打着招呼。 一个上午韶云就卸了一船货,天就晌午了。大多数码头人都是带了中午的干粮充饥,只有到了晚上,看一天的收获,才能放开喉咙喝酒吃肉。若是生意冷清,就会节省着,舍不得去下酒馆子。 上午收获最好的是精瘦汉子那组人,最不如意的是胖妇人和黑虎三组的人。大家都在为上午的货卸的不公道而议论着。 榔头从袋子里拿出干馍馍饼子,要分给韶云,“韶云,你没带干粮,中午就和我一起将就着吃一口,晚上再聚一聚。”他递过来一块面馍馍,还有咸菜疙瘩,自己就着水壶里的水,边吃着边对韶云说话。 “大叔,你自己吃,下午还有活要干,我到坝口的小卖铺去一下,随便买点吃的就成。”韶云和榔头说完,就快速地上了坡坝,去不远处的闸口小卖铺。 闸口小店铺是个破旧的大铺子,里面啥都卖,正宗的大杂铺。你能想到的,他的店铺里面都卖。 铺子的内室后面还有,娱乐的麻将桌,码头上好赌的司机,船老板都喜欢在有钱的时候来这里消遣。 负责经营的是店老板的儿媳妇,一个高大的,模样比较勾引人的妇人,一副身材总能让进来打牌、赌钱的客人,升起欲望之想。 即使输掉钱,有妇人的一个眉眼,也开心的不得了。 店铺里有各式各样的渔具、网具,船上用品。还有坛坛罐罐,日用百货,那些陈旧的老书,各色的玉器,瓷盘,香炉一类的小东西。废旧的铁器、铜器,古老的钟表等 店掌柜是个满脸堆笑的小老头,叉开两腿,腆着肚子站在店铺的门前,哈着腰,点着头迎来送往。 生意因为地势好,闸口这一段就他家卖的红火。韶云寻到店里,要了一瓶水,买了一个干甜饼子。付了钱就离开了嘈杂的店铺,在不远处的树干边靠着吃东西。 这时,一辆车子在店铺的不远处停了下来,车上下来的人,让韶云产生了警觉。大马猴关上车门,走进店铺,不大会工夫,搬走一箱酒,还有几包吃的东西,夹在腋下的是一卷口袋模样的物品。 他把东西放进车厢,上了车就开走了。韶云刚好吃完,就循着他的车厢看去,不大会儿功夫,车子就下了大坝,往闸口下边的桥墩子方向驶去。 出于好奇,韶云见天色尚早,下午的活还有开工,就溜达着往闸口下边的桥墩子走去。 闸口下边的桥墩很高大,墩子之间的距离很宽敞,阴湿暗黑的空间,被许多人用竹子帘遮挡着。 韶云走过几个桥墩,见远处有停着的大货车,就绕着墩子来到车厢的后尾处,他踮起脚尖仔细地看了看,确认正是刚才在店铺前开下来的那辆车,东西和大马猴似乎已经不在车上。 韶云往前面看去,车的前面是更深处的桥墩子,一处被竹子遮挡的两个墩子之间的空间很宽敞。 再往里去就到了河水的滩面了,水很深,这个区域看来是大马猴的,临时的停车住所。 韶云侧耳听了听,里边似乎有动静,为了不引起大马猴的注意,韶云把周边的景况收进眼底,悄悄地退了出去。 上了大坝,韶云轻舒一口气,桥墩下边太压抑,阴暗了。要是晚上能把人吓个半死,特别是呼呼的风声,吹到竹子编制的帘子,怪哨子一样的响着。 韶云在脑海里回味着,闸口下边桥墩子之间,那些被隔离开来的空间,也许很多人,就像地鼠一样寄居在,阴暗潮湿,风声鹤唳的桥墩下。 韶云刚下坡坝,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第一百二十章 绑架(一) 大个头梁宽,骑在黑虎的背上,抡着拳头,正在砸黑虎护着脑袋的手背。榔头和精瘦汉子凌哥撕扯在一起,脸红脖子粗,势均力敌。 其余的人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争斗,胖妇人吃着手里的馒头,不停地抖动着肥胖的前胸,一脸的享受。 水壶扔在地上,远处的劳动工具被几个人悄悄地收藏着,不参与的人各自有各自的心思。榔头带来的三个人想帮忙,但知道不是大个头梁宽的对手,只能悄悄地收起工具,不让暴力升级。 精瘦汉子的河东帮,今天似乎也不太满意,凌哥的所作所为。 韶云看着雨点般落在黑虎手背上的拳头,一个滑步从坡坝上似大鹏展翅一样,直接滑到梁宽的背后,抬起脚用力地踹了过去。吃痛,梁宽滚落在一边,黑虎觉得身上一轻,急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大喊着:“你奶奶啊,老子和你拼了!”但转脸看见梁宽爬在地上,韶云正弹着裤脚上的沙子,站在自己的身后,赶紧闭嘴。 韶云没有理会黑虎,走到榔头和精瘦汉子跟前,抬起手掌直接拍在凌哥的大臂骨上,吃疼的精瘦汉子急忙缩回抓住榔头的手,不停地揉搓着大臂骨。 “怎么回事?”韶云语气冰冷地问道。 “想坏规矩,那可不成,下午必须是三二一,不能改!”榔头喘着气说道。 韶云一听,立马就明白了争执的原因,原来上午凌哥的一组是先下货,后来还装了车,下午按前面定的规矩,是该三组的先下货,其次是二组,最后才轮到一组。 但精瘦汉子仗着大个头梁宽的实力,在韶云去小卖铺的时候,就强行宣布下午一组先下货,这样黑虎所在的三组立马就炸锅了,本来上午就排尾卸了一小船货物,饭钱都没有分到,下午再等到天黑,今天就泡汤了。 胖妇人只能嘴上说不成,撺掇黑虎出头,结果和凌哥吵了起来,大个头梁宽在精瘦汉子的眼色下,直接把黑虎打翻在地,要武力镇压。 榔头一看黑虎吃亏,就想帮忙,凌哥直接动手两个人就扭打在一起了。 “想好好地在河西的码头上吃饭,就不能乱来!三二一,就这么定,不能变。黑虎,拿铁锹,我跟你们这一组下货!”韶云稚嫩的声音透着威严,接过胖妇人殷勤递过来的铁锹,看了一眼还在地上往起爬的梁宽,扛起铁锹转身往码头的货船走去。 胖妇人喝完最后一口水,招呼着:“走咯,下船!”脚跟脚地黏上韶云。 “大兄弟,非得你才成,那个大个头,生猛的很,黑子一招不到,就被干趴下了,踢他老二啊,傻缺一个,白忙活了。大兄弟跟着我们,踏实,嘿嘿,姐喜欢。”胖妇人抖动的胸脯像个小山一样,追着韶云说。 韶云没有理会胖妇人,他只想着,下午多下两船货,钱虹虹的生日总得买件像样的礼物送给她。 下个礼拜要去舅舅那里,不知道有啥工作要自己做,码头可能来不了,不帮着解决精瘦汉子的野心,二三组的人以后赚的钱会越来越少。 看着三组的人跟着韶云上了船,精瘦汉子不甘心地瞥了一眼榔头,走到梁宽跟前,替他拍打着身上的沙土。 “他娘的球,这小子就喜欢搞偷袭,逮住他,非弄死他不可!”梁宽有些恼火,有劲无处使的憋屈,两次都在他没有反应的时候,被干趴下,还摔的不轻。 他在心里恨恨地想,要是我逮住他,怎么怎么样,非撕碎了他不可。可关键是他得有这个机会才成。 他真想冲上船去,找韶云打一架,但被明智的凌哥拦着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先让他干,他只在周末来,下周一还得听我的。下午先节省一点力气,晚上马哥那里,还要开荤呢。”他心里想着,悄悄地拉住梁宽对他说道。 榔头站在不远处,看着精瘦汉子和梁宽在说话,知道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凌哥想到的,榔头也想到了。 韶云周一到周五上课时,不来码头上干活,从今天的动态来看,精瘦汉子的野心已经暴露出来了,他在心里担心着。 三组很快就卸完货船,二组接着卸货,韶云没跟着胖妇人回坡角,他等到榔头他们一起接着卸货,下午,韶云计划不休息,一直卸到收工。 榔头和韶云照面的时候,把自己的担心和韶云说了。 “韶云,我看梁宽的眼神不对,可能还要找你的茬,自己注意点,别给他机会。”榔头知道梁宽的力气大,和黑虎的打斗他很快看出来了。 只要被他抓住,就脱不开身,他自己也没有把握在梁宽手下逃出来。他提醒韶云,怕被梁宽偷袭抓住,毕竟韶云速度虽快,但看着身子骨单薄。 “放心,我也想到了,他们的事情必须解决,不能太仁慈了。要让他害怕,不然就把他赶回河东边去。他手下的人,可以分化,除了个别人,愿意跟他干的不多。”韶云胸有成竹地说道。 榔头点点头,知道韶云这个读书的娃,脑瓜子灵活,就放心了许多,二组的人起劲地干着,抢着把韶云面前的沙子卸了,都想给他一点休息的时间。 卸完货,榔头的二组下船去了,韶云依旧拿着铁锹,站在要下的另外一条货船上。 精瘦汉子凌哥带着大个头和几个人到了船边,梁宽举起手中的铁锹对着韶云嚷嚷到:“小子,快下来,今天爷就放过你,下完货了,再和你算账!” 韶云淡定地站在船头上对着一组的人说道:“大个子,你是今天才来的,除了你,其余的人上船卸货!大家没意见?” 听到韶云的话,一组的人,内心没有抗拒,因为韶云可以随着下货,这是开始分组的时候就定下来的。 精瘦汉子邹着眉头,今天他带来梁宽,确实没有和所有的人打招呼,包括另外两个组的组长。 他这一组的人虽然知道他们的关系,也认识梁宽,但多出一个人,钱少分了,心里还是有想法的。 韶云这么一说,正是把他们的内心想法给说破了。话音落地,结巴和另外两个一组的人,跳上了甲板。 梁宽看看精瘦汉子,看着韶云,他有点懵圈,“凌哥?要整他吗?”他确实只有精瘦汉子这个靠山,也不太清楚原来的事情。 凌哥没有想到韶云,会利用大伙的心理,直接剔除梁宽,用自己顶替梁宽的站位,组里的人确实没有人提出异议。 榔头的二组人还滞留在码头边看着,没有走,他们在担心韶云和大个头的冲突。 精瘦汉子眼睛转了转,看着大伙的气势都在他的身上,又看了看一脸淡定,提着铁锹稳稳地卡在船尾甲板上韶云,知道要是动手,根本上不去船。 他权衡了一下利弊,对大个子梁宽摇摇头道:“兄弟,你先歇会,这船让给他下。” 梁宽见凌哥开口,明显是不想现在起冲突,知道这个年轻人在众人中的威望,反正来日方长。就拖着铁锹,收起了气势,默默地退到后边去了。 见梁宽退去,韶云扬起铁锨开始卸货,其他人见梁宽退去,暗暗地松了一口气,随着韶云卸货。 精瘦汉子,上船后韶云的边上,不紧不慢地卸着货,他在想着明天如何慑服码头上的这些人。 很快船上的货卸完了,天色已经晚了,西边的晚霞印在河面上,一绺一绺的泛着红晕的光泽。 韶云分了三船的钱,他今天收获颇丰,坡坝角胖妇人不停地围着韶云打转,胖脚都快被扭断了。 精瘦汉子完工后,带着梁宽早早地上了坡顶,不大会功夫一辆大货车载着他们走远了。韶云远远地瞥了一眼,觉得那辆货车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坡角下,榔头和胖妇人围着韶云,他们把自己的担心提出来,希望韶云能拿个主意,不然明天韶云上课去了,码头还得是精瘦汉子说了算。 韶云把剩余的人聚集在一起,简单地说了自己的想法:“大家在分组的时候,都是没有意见地,现在凌哥改变人数总要大伙同意才成,你们一组的人说说,是不是这个理?”韶云想先把大家的意见统一起来,起码把除了梁宽和凌哥以外的人,达成共识。 这样在大家一致对外的基础上,要么就公平合理地加进来,要么不容许加进来。投票选择。 榔头和胖妇人,包括一组剩余的人在韶云的分析了,达成了共识,明天大家一起找凌哥谈谈,众人散去。 夜色渐浓,韶云随着榔头他们一起起身往坡顶走去,他们要到一中的小餐馆喝一杯。 刚到闸口大桥头,一个奔跑的身影差点撞到韶云。 “柳青,这么晚了你慌什么?”韶云细看撞在自己怀里的,正是早上刚刚见过面的柳青。 “韶云,快,快帮我去救救我姐,她被一个大货车给带走了。”认出韶云,柳青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 绑架(二) “什么?你姐被带走了,说清楚一点,怎么回事?”韶云一惊,慌忙问道。 早上和韶云分手后,柳青拉着柳莉莉,沿着坡坝回到家中,最近柳莉莉的状态不好,林加特死后。她精神恍惚,似乎在崩溃的边缘,平常的辱骂,毒打的声音还残留在脑海中。 她冷静的可怕,接下来整个人就没有思维似的。尸体被法医验完后,在柳青父母的帮助下,草草下葬。 她已经不知道收拾家务,甚至皮蛋和小鹅的生活,她都顾不上了。自己不知道吃喝,连带着孩子都没有了生活的规律。 柳青在母亲的要求下,有空就陪在她身边,帮着照顾两个孩子,希望用自己的温暖,让柳莉莉缓过神来。 柳青为了帮着姐姐,陪着她把那条破船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就托闸口小店铺的掌柜,寻摸个买家出手。换一点生活费,给两个孩子和莉莉度日。 孤儿寡母在失去林加特这个家庭支撑时,生活变得无比艰难。平时柳莉莉虽然经常被男人辱骂,毒打,特别是喝了酒,输掉钱以后,打的更加凶狠。但日子还能过,起码有经济来源和依靠。 如今失去了男人,柳莉莉带着两个孩子,不知道自己能怎么办?本就娇贵的身体,没有从事过像样的体力劳动。渔船上的活,她做的很少。 养大两个孩子,忍受着男人的毒打,这样的日子,已经把她娇弱的身子和高傲的自尊拖垮了。 柳青买了菜,帮着柳莉莉一家吃了午饭,中午的时候先回了一趟家,把家里剩下的鱼带着,准备给两个孩子烧鱼汤。 母亲见着柳青后,一阵心酸,早上卖鱼受到的磨难让她唏嘘难平,她又在柳青面前唠叨起那个帮她两次的年轻人。 “小青啊,妈一定要找着那个年轻人,记得他在码头上干活,是个好小伙子,妈决定了,要把你和他撮合在一起。” 柳青的母亲似乎忘记了女儿的年龄只有十六岁,还在读书,但这没有影响她对那个年轻人的好感,和自己的决断。 “妈,看你,又来了。女儿才多大,你喜欢的,我不一定看得上啊。到底是个怎样的年轻人,让你稀罕成那样?”柳青翻着白眼,对母亲的话不置可否。 柳青的母亲不再和女儿辩驳,她要自己去给女儿找到幸福。 柳青带着两条草鱼重新来到莉莉的家,比较陈旧的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林加特本身是个渔民,一直生活在渔船上。 父母出事故后,大船也沉没了,就修了一只驳船,自己跑船养活自己。后来遇见了柳莉莉一家,靠着帅气的脸蛋博得了柳莉莉父母的认可,娶了柳莉莉过门,就在闸口渔民村搭建了房子,算是安家落户了。 开始几年他比较努力,一条船养活两个人,后来有了两个孩子。在孩子渐渐长大后,林加特开始经常赌牌,在闸口小卖铺彻夜不归。 柳莉莉因为生了两个孩子,娇嫩的身子变了模样,对林加特的吸引力渐渐淡去。 “当我容易吗?生了孩子把他们拉扯大图个啥?你看我现在给他们当老妈子,身体都变样了,你说我这样值得吗?”柳莉莉常常在人前抱怨着。 小店铺的掌柜有个高大,模样突出的儿媳妇,林加特除了在小店打牌,就是恋着她那一口。辛辛苦苦给小卖铺运输货物,得来的钱全都扔在打牌的桌子上,或者高大女人的怀里。 于是在林加特喝了酒,发酒疯的时候,开始打骂柳莉莉。还不知廉耻的说起了自己和小店铺掌柜儿媳妇的事情,“我跟她一起洗澡,看见了她的身子,真不知道她是怎么长得,像个大母牛,胸脯大的让人不想离开。”把女人之事说得非常肮脏,不知廉耻,还在柳莉莉面前炫耀。 柳莉莉非常厌恶,开始对生活感到非常的憎恨,对家庭的日子感到绝望,对林加特慢慢的也便失去了兴趣。 她开始悄悄地打扮自己,抚摸着自己白嫩的有些松弛的皮肤,她开始给自己带蓝色的头巾,她想着自己如何去美。 柳莉莉时常打扮的很突出,带着蓝头巾去小卖铺,她要看看把林加特勾走魂的女人到底那里出众。 小卖铺的掌柜,矮矮的老头,不怀好意地盯着柳莉莉看,上下左右,把能看的,不该看的地方仔细地研究着,色色地笑着。 知道她是找林加特的,只是拿话把她往外赶:“找小林子,他出船了。晚上才回来,要不你在铺上坐会儿,我给你沏壶茶。” 柳莉莉没有睬他,径直走到后院,终于让她看见了那个高大的女人,大洋马似的身材,小山一样的胸脯,真是一匹让人羡慕的阔马。 柳莉莉在她面前,显得娇小而无力,她被几个打牌的男人盯着:“嗨,要一起玩一把吗?哪来的蓝蝴蝶,这么洋气。”一个酷似大马猴的男人对柳莉莉起了心思。 柳莉莉终于看到林加特口中的美人,转身离开了店铺,身后是男人不怀好意的贪婪的目光,和掌柜儿媳妇粗狂放肆的笑声。 知道柳莉莉去过闸口小店铺,回来后的林加特变的更加狂躁不安,他又把柳莉莉辱骂、毒打了一顿,还在厨房里把柳莉莉给那个了。 带着屈辱的泪,柳莉莉对林加特,对生活变的愈加厌恶,渐渐地麻木不仁。 柳青把鱼拿到厨房里,用心地清洗,打理干净,又帮着两个孩子把身上的脏衣服给洗了,阳光西斜的时候,就开始煮鱼汤。 柳莉莉傻呆呆地坐在屋里的凳子上,拿着一把小梳子,对着一个小圆镜子,机械地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丝丝柔顺,瀑布一样,黑色的头发中一根白发,显得那么独特而光亮。 她木奈奈地盯着自己秀美的容颜,把蓝头巾反反复复地扎了拆下,又扎上,似乎她是无意识地在摆弄着蝴蝶结。 两个孩子,皮蛋和小鹅围着柳青,看她杀鱼,瞪着眼睛,头和身体随着柳青的手在移动。 “小姨,啥时候能吃,我饿了。”小鹅流着口水,看着柳青在问。 “快了,小鹅玩一小会儿,就可以吃了。”柳青麻利地把洗好的鱼放进锅里,开始煮鱼汤,打发两个孩子去玩。 煮好鱼汤,柳青又把馍馍放在锅边蒸热,细心地打了一碗给柳莉莉端过去,看着她机械似地喝完。才给两个孩子打鱼汤,耐心地看着两个孩子吃饭,提醒着:“小心鱼刺,别做着猫子的孩子,不会吃鱼哦。”皮蛋和小鹅偷着笑。 饭后,天色渐晚,收拾完灶具,柳青陪在柳莉莉身边,开导她:“姐,你这个样子可不成啊,我明天要上学,平时没有时间呆在你这里,你得振作起来,两个孩子都大了,有困难就去找我爸妈,他们不能不管你的。” 柳莉莉的父母在两年前也走了,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柳青的父母是她最亲近的人。 见柳莉莉不吭气,但柳青的话似乎有一些作用,她开始放下手里的镜子,认真地翻弄着床上的物品和被褥,天气转凉了,她对被子似乎有一种依恋感。 柳莉莉把她原来的被子,直接扔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重新拿出一床颜色绚丽的被子,这是她结婚时父母送的婚被,没有舍得盖几次。 她趴在床上,仔细地把被子铺平,把脸贴在被面上,用鼻子仔细地嗅着被子上散发出来的香气,她似乎很陶醉。 柳青见姐姐的神态,知道她对自己的话,有了反应,生活能压垮一个放弃的人,但绝对会厚待有勇气生活的人。 柳莉莉的思维在缓缓地恢复中,痛苦已经给她麻木的神经找到了宣泄口,她趴在婚被上,嚎啕大哭,把内心的憋屈,苦闷,和怨气都发泄出来,再憋下去,她真的就神经了。 听到柳莉莉的大哭,柳青轻轻地拍打着她娇嫩颤动的后背,她的眼睛也湿润了,眼泪在默无声息地流着。 皮蛋和小鹅,胆怯地跑到房门中,疑惑地看着,看见妈妈趴在床上哭,小姨在不停地拍打她的后背,两个孩子围过来,一人一只手拉着柳青。 “小姨,妈妈为什么哭?好怕。”小鹅的手抓紧柳青的衣服问。 “小鹅乖,不怕,妈妈哭会儿就好了,你跟哥哥去玩。”柳青摸了摸小鹅的头,安抚着被惊到的小鹅。 柳莉莉在大哭一阵子后,缓过神来,她擦着脸上的泪水,坐起身,看着柳青:“谢谢你,小青,这几天辛苦你了,明天你安心去上学!我会把两个孩子养大的!死鬼的事情没完,那个狐狸精脱不了干系!”她的眼里有劫后余生的坚定。 看到姐姐好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柳青内心一阵温暖。 “不辛苦,自己家姐妹,客气啥。”柳青道。 “小姨,小姨,我肚子疼,要去后边上厕所,我怕。”小鹅在门前叫着。 “小姨,小姨,我也要去,你带我们去后边厕所,我也怕。”皮蛋也跟着喊道。 “来了,两个不省心的坏蛋。”柳青起身带着皮蛋和小鹅去了房屋后的厕所。 “呯!”地一声,房门被推开,两个男人闯了进来。 二话不说,一个麻袋直接罩着柳莉莉的脑袋,扛起麻袋出了房门。 第一百二十二章 绑架(三) 柳青带着两个孩子,在房屋的后边上厕所,“小姨,拉我一下,我怕掉下去。”小鹅不停地喊着小姨,已经擦黑的天色阴阴的黑,她幼小的心里有些胆怯。 “快点,臭死了,以后就在边上拉,完了再打扫。”柳青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拉着厕所边的小鹅,另外一边空地上蹬着皮蛋。 等小鹅上完厕所,柳青耐心地给她擦屁股,“以后晚上就不要到后边来上厕所了,掉下去不得了,就在门前上完得了。”柳青嘟哝着,拉着两个孩子往回走。 刚刚到了前门,两个影影绰绰的身影正往闸口路上赶,似乎还有一个袋子,呜呜的声音隐约传来。 柳青内心一紧,赶紧跑进房门,边跑边喊:“姐姐,姐姐,你在哪儿?”屋里空空如也,不见了柳莉莉的踪影。 “不好,那两个人,姐姐。”柳青反应过来,跑出房间,看着远处的影子正往一辆卡车上抬东西。 柳青急忙叫过皮蛋和小鹅:“皮蛋,你带妹妹去小姨家找姨姥,就说妈妈不见了,小姨去追妈妈,你是小男子汉,怕不怕?” “不怕,小姨,要不我跟你去追妈妈?”皮蛋忽闪着眼睛对柳青说。 “快去找姨姥,晚了小姨就追不上妈妈了。”柳青着急地打发两个孩子去家里报信,自己撒开两腿追了上去。 柳青追到闸口路的时候,车子已经开走了,一抹尘土在暗色的道路上飞扬,她紧盯着往闸道上开走的车影子,内心非常着急。 正无助时,刚好碰见下工的韶云,就把情况简略地说给韶云。 “两个影子,麻袋,柳莉莉,车子,你确定是往闸口桥方向跑了?”韶云分析着得到的重要信息。 “我确定,我跑到路口时还看见了车尾,好像是一辆大卡车。”柳青着急地看着韶云说道。 “哦,别着急,让我想一想,难道,有了,跟我走!”韶云飞快地判断着,脑海内浮现出闸口桥墩下的竹篱笆棚子。 “黑虎,你跟我去一趟,榔头大叔,你们先回,我帮表妹的同学找一下人。”韶云在心里有了决断后,突然想到大个头和精瘦汉子,如果真是这两个人,救人的事情,自己就显得单薄了。 “韶云,要不带上我们?”榔头见韶云只有黑虎跟着,有些不放心,紧走几步对韶云说道。 “不用,去救人,不是打架,你们的家庭都不容易,早些回。”韶云婉拒了榔头的好意。 “没事,有我就够了,嘿嘿,找个女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要不着急回家抱老婆,就在一中的酒馆里等着我们。”黑虎大大咧咧地笑道。 韶云不再言语,领头往闸口大桥跑去,柳青和黑虎紧随其后。 傍晚完工的时候,清闲了整个下午的梁宽,内心很不爽快,他在坡角徘徊着,一直等到凌哥完工,才拉着他跑到坡顶上,一辆车准点把他俩载着走了。 车上,一个声音嘱咐道:“看见没有,就是远处的那个房子,东西拿好,速度要快,别惊动人了,两个一起。” 两个影子夹着袋子迅速地消失在擦黑的夜色中。 “快走,他妈的,就一个人,没见有两个。”麻袋被两个人弄上车后,忽地一声卷起一道尘土。往闸口桥上驶去,过来大桥,拐过小卖铺的大门,直奔桥墩下的暗影中而去。 夜色已经朦胧,一片寂静,桥墩下显得荒无人烟,暗影绰绰。 车子拐了几个桥墩子,开到最深处接着河滩的空地上。车厢里不断挣扎发出呜呜声音的麻袋,被两个影子死死地捂着,直到车子停了下来。 “妈滴,还挺能叫唤待会叫你好好叫,叫的老子心痒痒地。”高大的身影见车子停了,愤愤地骂着。 “到了,快把人搬下来!”车厢下一个声音催促道。 竹篱笆门被打开,往里一看,一片漆黑,没有一点声响。人声走近,在拐角处燃起亮光。 那里有一盏小油灯,里边空空如也,没有家具,只有两个箱子。箱子上架着一块木板,木板上就像寒鸦栖息在大理墙上一样。 几瓶啤酒放在木板上面,一包卤菜丢在一边,那盏灯也放在一个竖着的木箱上,三个人席地而坐。 边上不远处的被破衣服条绑着的人,发出哼哼的声响,嘴巴上勒着一条臭气熏鼻的汗巾。蓝色的头巾已经歪斜,蝴蝶结脱落在脑袋一边。 紧绷的布条把突兀的前胸,勒的别凹有致。“说好的,喝完这一瓶,兄弟我就先上了,憋坏了都,奶奶地,这么有型。”大个子流着口水对木板边上的另外两个人说道。 “兄弟喝酒先,这个女人不能动,她是我的女人,今天本来有一个更嫩一点的女孩,没见你们把她弄来。喝完酒,多给你们一些辛苦费,女人就不要动了。”高瘦的人喝着酒打断大个子的话。 “大哥不是说好的吗?让兄弟们先尝一尝,怎么现在就反悔了?你说的那个嫩一点的,根本没瞧见,不知道跑哪去了,怨不得兄弟啊。”大个子一听,现成的女人不让上,立马就急眼了。 “喝酒,喝酒,吃饱喝足了才有力气,猴急个球啊,先听大哥的,吃完再商量商量。”另外一个影子急忙出来打圆场。 莉莉被突然闯进来的人,弄到这个不知道啥地方的空间里,本来已经看淡生死的她,内心还是很焦躁不安,孩子不知道怎么样了。 她抬头看着昏暗的地方,被油灯照着的桥顶,和近处的水声。潮湿的空气让她意识到,这是一个河滩的附近。 被勒着的嘴巴发不出声音,她听着灯光下三个人的争执声,已经判断出其中一个人的声音很熟悉。 正疑惑间,一个身影来到她跟前,弯下身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脸:“丽丽,别怕,那死鬼林加特早就死了。” “他不会再欺负你了,我会很疼你的。他和我赌钱,早就把你输给我了,他欠我好多钱,一直不还,已经把你抵押给我了。” “放心,莉莉,我会用心的疼你的,我馋你的身子已经很久了。只要你答应我,我就养活你和孩子。不伤害他们,如果你不从,那就先上了你,再整治你的孩子。哈哈,哈哈,爽快!” 笑声在黑暗中显得特别的阴森恐怖。 仿佛头顶上有一片片乌云在缓缓的漂浮,月亮像只金球在乌云间翻滚,云影遮住了大地,河道的水面闪烁着银灰色的光芒。 桥墩边的河水在夜色中晃荡着层层光芒。一丝丝凉气扑向这个阴暗的角落。崇河就在他的身后发出愤怒的喧嚣。 喝了酒的影子在柳莉莉的身前晃动,她一下子认出了这个人,大马猴,从自己进闸口小卖铺的第一次起,就被这个人,蛇眼一样地盯着。让人背后发凉,现在看见阴暗中的他,越发显得恐怖。 “马哥,你磨叽个啥?不行,让兄弟先上,你学着点。哈哈。”大个头嘲弄的口吻说道。 “是啊,总不能让兄弟们白忙活一场,反正又玩不坏,哈哈,要不轮流上。”另一个黑影,嘴里的酒还没有咽下去,就肆无忌惮地大叫着。 酒真是个好东西,能让人的荷尔蒙一下子达到巅峰状态,看着柳莉莉,玲珑凸凹的身子,三个男人像牲口一样快把持不住了。 “一边去,我说过了,这个女人你们不能动,她,她只能是我的!”大马猴见叫来的两个人要在他面前抢女人,一种自然的独霸欲望,驱使他眩晕的脑袋还有一丝的清明。 “怎么就,就不能动,我偏要动,哈哈,好看。”大个子已经喝的差不多了,一把推开柳莉莉面前的大马猴,伸手就要去抱凳子上的柳莉莉。 刚刚伸手,就被大马猴拖住了手臂,“不能动,我说过了,给你钱,你们滚!”大马猴想把两个人赶走,自己独享美事。 “马哥,马哥,大家都是兄弟,就别争执了,钱我们要,那个女人也想尝一尝。”另一个黑影也摇晃着走过来拉扯。 三个人撕扯着,最后都把手伸向了凳子上的柳莉莉,刺啦一声,春光乍泄,柳莉莉的上衣被三个人扯破了。 一片白光在昏暗中若隐若现,正在这时,呯嘭地一声响。竹篱笆门被踢开了。昏暗中的那盏油灯,斜斜地抖动着火苗,差点被风吹灭。 韶云看见屋里的场景,一下子怒火中烧:“还真是你们三个畜生!” 被突如其来的喊声惊动,三个人同时回头望向篱笆门处,就着微弱的灯光,大个子和另一个黑影一下子就认出了韶云。 两个人撇下柳莉莉,一脸怨恨地冲着韶云喊道:“怎么,那,那都有你这个小子。找死的东西,梁宽,弄,弄死他!”精瘦汉子凌哥在认出韶云后,内心的歹毒一下子迸发了,他要打残这个和自己作对的小子。 梁宽和凌哥扑向篱笆门,向韶云袭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 绑架(四) 韶云带着柳青,后面跟着黑虎,一路小跑,下了大桥。 韶云记起中午吃饭的时候,去过的那个桥墩下的竹篱笆区,既然是有车子往下边开,那韶云的推测就没有错。 柳莉莉一定是被绑架到桥墩下面去了,那里比较隐蔽,人所不知。一想到这么个美妇人被绑到那么个地方,想想头皮都发麻。 韶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后边的柳青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没有顾及后边的柳青和黑虎,韶云只想尽快地找到柳莉莉,希望还来得及。 他跑到桥墩下的栅栏旁,停了下来,快速地数了一下桥墩,从嘈杂凌乱的竹篱笆穿过去,一碰到竹枝,就有大滴的水珠落在身上。 夜晚的桥下边水气很重,远处有嘈杂的摇船声。隐隐约约的灯光在河面上闪烁着。 前面不远处一辆车子停在那里,找到了,虽然天色已晚,但大货车还是很好确认,就是这里了。 韶云白天来过,知道车子前边就是个竹篱笆围起来的空间,大马猴白天来过这里。 韶云的脚步轻如狸猫,一纵身就来到车子的驾驶棚前,轻轻地敲了关的严严实实的护车板,一仔细地听了听,一点声音没有。 韶云快速地往前纵去,速度极快,一下子来到竹篱笆门前,已经能看见里边的微弱灯光,和嘈杂的人声。 踢开竹篱笆门,梁宽和凌哥扑到韶云近前。不过还没出手,就被韶云一个迅猛的连环踢腿,踢翻在地,抱着受伤处的膝盖,嗷嗷痛呼,梁宽和凌哥却是爬不起来了。 韶云抬起一脚,把半边篱笆门往大马猴的身前踢去,砰的一声巨响,竹篱笆门被韶云一脚硬生生的踢在了大马猴的背上。 大马猴本来已经撕开了柳莉莉的一件上衣,正准备继续,却被韶云踢门砸中后背,这一下惊得瞬间软了。 趴在地上的凌哥和梁宽也被吓了一大跳,纷纷抬头看去。 “放开她!”韶云凛凛如神的站着,语气如冰道。 已经被惊吓到发软的大马猴,借着酒劲,一只咸猪手仍然搭在柳莉莉的香肩上。 回头上上下下的看了韶云一眼,昏暗的灯光下,阴森森地蔑视的说道:“你谁啊?居然敢闯到我马爷的地盘来,活腻了是不是?” 韶云不和他废话,一个侧步晃动着身形,鬼魅一样滑到柳莉莉的身后,伸手捞起柳莉莉,快速地往竹篱笆门边退去。 入手处,一片滑腻,韶云来不及细想,已经在昏暗中把柳莉莉带出了篱笆门的空间。 柳青赶上来,一眼看见半裸身体的柳莉莉,急忙伸手来抱住,快速地解开她的身上的布条,脱下自己的一件上衣裹紧被惊吓到的柳莉莉。 “姐,你没事,吓死我了。”柳青带着哭腔,左右看着柳莉莉,确认她有没有被侮辱。 这时黑虎也赶了上来问道:“韶云,什么情况,是什么人干的?” “先退出去再说,都认识,梁宽,凌瘦子,和大马猴,她们俩在这里不安全,你先带她们出去,我阻挡他们!”黑暗中,韶云紧紧地盯着,已经到了竹篱笆门前的大马猴和梁宽三个人。 “好,你当心点,我马上就回来。”说完黑虎领着柳青姐妹俩,摸着黑往桥墩外边退去。 韶云静静地站在车子的前面,面对着黑暗中的三个人,大马猴很恼火,自己这么隐蔽的地方,这么巧妙的计划,竟然被韶云,这个给自己下过火的年轻人破坏了。 一想到柳莉莉的身子,到嘴的鸭子,眼看就要飞了,为此,还要给梁宽和凌哥两个人的辛苦费。 “妈滴巴拉!死小子,坏了马爷的好事,今天我要弄死你!”大马猴越过梁宽和凌哥对车子前面的韶云扑过来。 喝了酒的大马猴,喊的声高,脚步不稳,韶云借着灵活的步法,第一时间把柳莉莉救下后,并没有把三个酒鬼放在心上。 大马猴见韶云站在自己的车子前面,气不打一处来,他像一只大猩猩一样,挥舞着拳头,往韶云身上砸来。 韶云看着来势汹汹的大马猴,并不打算和他硬碰硬,他的目的只是拖延时间,让黑虎和柳青把惊吓的柳莉莉带走。 他灵活地让开大马猴的拳头,绕着车头到了另外一边,大马猴一个没收住脚,一拳砸在自己的车头上,挡风玻璃被震得哐哐直响。 大马猴疼的龇牙咧嘴骂道:“妈滴,有种你别躲!” 继续挥舞着大猩猩一样的长臂膀追击韶云,在车头前,巧影如弹簧一般,在大马猴面前移动着,把他耍的团团转。 这时梁宽和凌哥也围拢上来,借着微弱的光亮。两个人挡住了韶云一边的去路,他们三个人要把韶云堵死在车头和桥墩子之间。 韶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里的环境太阴暗,他一个人有被三个人拌住的风险,说时迟那时快,韶云一脚踹在凌瘦子的膝盖上,从他的方向一下子就跳出了包围圈。 离开了车头和桥墩之间狭窄的区间,韶云往车的尾部退去,他要快速地离开阴暗的桥墩下边,到了桥上有了光亮,三个酒鬼就再也奈何不了他了。 凌哥吃疼跪在地上,好在河滩是柔软潮湿的,大马猴和梁宽见韶云从凌瘦子那个方向逃脱了,气的大骂:“凌瘦子,一点用都没有,就这么个瘦小子都拦不住,抓住他,看我不撕碎了他下酒!” 大马猴冲向车子的驾驶棚,打开车门,从里边拽出一把大斧头阴狠狠地说道:“追过去,这小子不能留着,事情败露了,都没有好果子吃!”说完提着斧头对着韶云撤出的方向追去。 黑虎拉着柳莉莉和柳青跑到桥面上,喘着气说道:“前面好走了,你们俩先跑到小卖铺那边去,我去接应韶云。” 柳青惊魂未定,但不敢久留,拉着有点呆滞的柳莉莉外闸口小卖铺那边跑去。 黑虎回头往桥墩下边跑去,迎头一个影子快速地来到面前:“韶云,你没事?你上来了,那几个家伙呢?”黑虎认出韶云,停下脚步问道。 “我没事,他们在后面跟来了,往前面走,在亮口地等着他们。”韶云回应着黑虎,脚步不停一直往前跑去。 跑到中午吃饭的那棵树下,韶云停了下来,他往后边,桥墩下口的方向望去,三个影子正攀坡而上,追赶过来。韶云和黑虎站在树下,严阵以待。 “跑啊,小兔羔子,今天马爷非劈死你不可!”大马猴提着板斧,气喘吁吁地到了韶云的跟前,在三米处停了下来。 因为他看见了韶云身边的人,“黑大个?你不要趟这趟浑水,这是马爷和这个小子之间的事情。想卸我的货车,就走开,不然连你一块收拾。”大马猴见多出的黑虎,急忙用言语威胁道。 这时,梁宽和凌瘦子也追了上来,站在大马猴的身后喘着气,酒气在夜凉的风中,味道更浓厚。 韶云纹丝不动,冷冷地看着追上来的三个人,特别是大马猴手里的板斧,他知道这个家伙起了歹毒之心,因为绑架被破坏,他想到杀人灭口,不然不会带着板斧这样的利器。 “黑虎,待会你缠住凌瘦子就可以了,我来夺下大马猴的斧头,再对付梁宽。”韶云盘算了一下场上的形势,做出决断。 夜色虽然很暗,但在坡坝的大桥面上,光线还是很好,远处的河面上,船只的灯光晃动着水面,摇曳多姿,夜空中似乎有微弱的星辰马上就要冒头了。 韶云看了一眼大马猴和他手里的板斧,暗暗地提起一口气,运往丹田之中。习武以来,韶云每天早上都会走一遍大小周天,不管有没有作用,但身子灵活,动作敏捷是韶云锻炼后,明显能感触到的好处。 韶亚楠乘着微弱的光亮,看清楚了大马猴是右手持着板斧,斧头的把子不长,五十公分不到,看准了斧头的方向,韶云动了。 虚步向前,一个飞越就到了三米开外的大马猴近前,见韶云招呼不打一声就扑了过来。大马猴楞怔了两秒钟,抡起板斧对着面前的影子劈去。 影子晃动了一下就避开了迎面的斧头,韶云滑到他的左边,绕到大马猴的后侧,一个搬拦捶砸在他的肩胛骨上。 大马猴吃疼,握着斧头的手臂一低,韶云已经冲到他的右后侧,抬起掌,切在他的手臂骨上。 哐当一声斧头落地,差点砸到大马猴的脚面上。 韶云滑动身形,快速地抄起落地的斧头,退到两米开外的地方,手里掂着沉重的板斧,看着大马猴。 淡淡地说道:“你的斧头应该砍死过人,看这锋利的斧口,你是不是也想劈死我?” 说完,韶云挥手把斧头砍在边上的大树上,锋利的斧头直接入木三分,深深地镶嵌在树干上。 大马猴被韶云一连串的动作和速度整蒙了,还没有反应过来,斧头就脱落了,手背和肩膀上的疼痛还在。 听到韶云的话,大马猴内心一惊。? 第一百二十四章 落幕 大马猴失去了板斧,就像老虎被拔了牙齿,心里越发紧张起来。 听到韶云的话含有深意,内心不由得一阵思索,他杀死林加特的事情会不会就此暴露? “必须除掉这个人!”他的内心暗下决心。 “待会大家一起上,围住他,我先抓住他再除掉这个小子。”他对身边的梁宽和凌瘦子说完,活动活动胳膊,率先向韶云冲去,想夺取手上的斧头。 两个人紧随其后,一前一后往韶云的身边包抄。闸口桥上的光线和场地都比桥墩下边更宽敞明亮,韶云身体灵活,巧妙的避开了大马猴的抓扑。 身形晃动,八卦游身步开启,穿插到梁宽的侧后,对着他的肋骨就是一掌。紧张的打斗在三个人中间进行。 当韶云和大马猴、梁宽缠斗的时候,凌瘦子也没有闲着,他也跟在后面向韶云围拢过来。 黑虎见凌瘦子扑上来,急忙上前一步,伸手与他纠缠在一起,两个人势均力敌扭打着,谁也放不倒谁。 梁宽捂着自己的肋骨,那里被韶云击打了一掌,彻骨的痛感袭来,忍不住放慢了身形。 韶云贴着梁宽斜着换到他的左边,正对着大马猴的后背,此时的大马猴正准备去拔出被韶云砍在树上的斧头。 韶云抬起脚一个摆莲脚,踢在他的后肩背上,吃疼,大马猴“哎呦”一声,趔趄地闪到一边。 韶云连环跟进,见大马猴下盘不稳,一个扫堂腿,大马猴像一棵大蒜苗一样,被扫倒在地,捂着小腿哀叫。 梁宽刚刚转过身形,看见韶云低矮的身影,抬脚就踢韶云。听见声音,韶云回手一把抄到梁宽的后脚跟,猛然起身,用力一掀,咕咚一声响,梁宽被掀翻在地。 韶云站起身,看着还侧躺在地上,蜷曲着双手抱住小腿的大马猴。上前一步,臂弯扣住他的脖子,用力地往怀里带。 同时大声呵问:“好你个大猩猩,看你的架势够歹毒的,还想着用斧头劈死我!说!你有没有用斧头杀死过人?河边的尸体是不是你干的?” 被勒的脸色发红,夜色中不甚明显,眼睛快被韶云勒出来了。大马猴双手脱开抱着的小腿,用力地掰扯韶云的手臂。 大马猴被卡住喉咙,呼吸都困难,无论如何挣扎,两个手就是没有力道,根本掰不开铁箍一样坚硬的臂弯。 韶云见他出不了声,用脚踹了他的后背,把他像个皮球一样踹到树边,用脚踩着他的身体,把他抵在树干上,头顶上就是那把锋利的斧头。 “你不说没关系,有人会让你说的,看到没有,头上的斧头随时会掉下来,劈在你的脑袋上!”韶云用力踩着大马猴,呼着气说道。 梁宽的身子此时才坐直,朦胧中,看见明晃晃的斧头下被踩住的大马猴,吓的干脆不起来了,坐在地上揉着自己受伤的肋骨,眼睛骨碌碌地转着。 凌瘦子和黑虎越打越远,已经脱离在几米之外,两个人都喘着气,凌瘦子酒后身体发飘,终于在黑虎用力的拉扯中,一个石子绊在脚下,黑虎借势把他掼倒在地,骑在他的身上,猛烈地挥舞着拳头砸他的脑门,凌瘦子只能用双手抱着脸颊,怕被打破相。 正在这时一道人影往这边走来。柳青的后面是她妈妈,闸口村长领着几个壮实的渔民跟在后边。 榔头和几个码头卸货的工人也不放心,跟着来了。柳莉莉已经被安顿了,上身的衣服被重新换过。 “韶云,你没事?”柳青第一个跑过来,看见大树下踩着大马猴的韶云,关心地问道。 感觉到有人过来,韶云缓缓地放开了踩着的脚,大马猴瘫坐在地上,身体靠着树干,此时的他,酒气被吓的全没了。 “几个王八羔子,绑起人了,你们几个后生,把马良弄派出所去,还有那个地上的。”闸口村长挪动着两条罗圈腿,到了近前,指示着跟来的渔民。 大马猴和梁宽分别被两个人扭住胳膊,架在一边,斧头被村长从树上取下来,拿在手中掂量着。 黑虎离开了凌瘦子的身体,榔头和老憨头,一左一右把凌瘦子,从地上拖死狗一样拉起来。他的脸色已经有刮破的血迹。 柳青把韶云拉到她的妈妈面前:“妈,这是我同学的表哥韶云,就是他帮忙救下了姐姐。” 就着夜色中的光亮,柳青的妈妈仔细打量着韶云,依稀熟悉:“谢谢你,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家莉莉就遭罪了,这辈子可就毁了啊。谢谢你,咦,是你,总算找着你了。”柳青的妈妈正说着感谢的话,一下子就认出了韶云。 “大婶,不用谢,原来你就是柳青的妈妈,我早先就想到了。”韶云见渔妇是柳青的妈妈,一下子恍然大悟,她被偷钱包时喊的小青,就是柳青。那时候,韶云就从面相上有所怀疑。 众人一阵寒暄后,嘈杂声渐渐远去,三个绑架柳莉莉的人被送往闸口派出所。 闸口城南片区,派出所。 张处长非常郁闷,这不,上面又催促他,河滩尸体案要尽快的破。并且最近,县安监局要对城南的治安状况大检查。 凡是所辖的居民必须详细登记,居所也要配合城建部门进行测绘,详细地绘制城南片区的居住地图。拉网式的过一遍,把隐藏在窝棚区,渔民区的犯罪嫌疑人揪出来。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待在所里正头疼烦恼着,还没有回家。这时,一个人报告说,外边来了一群人,似乎有案要报。 张所长忍不住发着牢骚:“干什么事情,大晚上的一事不成,又来一事,有啥冤屈明天再来!” “怎么,张所长对案子不感兴趣,还是不把我们渔民的生死放在心上?”闸口村长倚老卖老,罗圈腿迈进派出所的大门,胆小怕事的他今天特别有底气。 “哦,你是,闸口村长,你有什么生死,被人砍了手,还是脑袋,你手上拿着板斧,不是要到派出所里面闹事?我可是有枪的。” “哈哈,张所长说笑了,我大小也是个村干部,怎么会到你的所里闹事。这不,有个绑架案,要你处理,年轻人,你过来说说情况。”闸口村长把身后跟进来的韶云拉到前面。 “你,早上打架的年轻人,自己送上门了?”张所长一下子就认出了韶云,这个早上和自己侄子发生冲突的年轻人,要不是土地局的陈所长,他一定会把这个年轻人带到所里。 韶云打量了,一下屁股坐在办公那桌上的张所长,平静地说道:“不错是我,但不是自己送来的,是带着绑架案来的。后面这三个人绑架妇女,试图犯罪,被我们制止了。希望你秉公办案,顺便告诉你一声,村子手里的斧头是个重要的物证,与河滩尸体被杀案有关,希望你仔细审讯,给逝者家人一个交代。” “啊,有这事,赶紧的,来人,把这三个人铐起来,带到审讯室!”张所长一听与河滩尸体案有关,根本没有把绑架案放在心上,内心一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个年轻人可帮了自己的大忙了。 两个派出所的民警走了进来,把手铐直接铐在大马猴,梁宽和凌瘦子的手上,带审讯室去了。 “哈哈,这位小哥,如果真如你所说,河滩尸体案破了,记你一功!你袭扰城管的事就算了,不予追究。”张所长阴阴地笑着,直接把韶云的功劳给抹平了。 韶云不去理会,看到大马猴的斧头被张所长拿在手里,知道他一定会用心去查的,懒得再理会他,转身出了派出所。 榔头一众人在门前和韶云会合,在夜色中离开闸口派出所。 柳青的妈妈已经陪着柳莉莉回家了,没有到派出所来,柳青送完她们在路口等着,见韶云和大伙出来,急忙迎了上来。 “韶云,你就是我妈说的那个年轻人,谢谢你,我,我……”柳青的脸在夜色中的红,看不清,但那味道是羞涩的。 “放心,我不娶你,哈哈,早点回去,夜凉了。”韶云故意开了一句玩笑,和柳青道别。 柳青的小脸更红了,夜色渐浓,韶云和黑虎榔头一起去了一中的小酒馆,今天要好好地喝一杯。 街道上五颜六色的高大身影,晃来晃去,好像河上的船儿在游动。孩子们旋风似的转来转去,温暖的空气令人陶醉,白天散热的泥土发出呛人的气味,屠宰场那种油腻发甜的血腥味却令人讨厌。 青年路的街道边,婆娘们的闲扯声,男人们的酗酒声,孩子们清脆的喊叫声,夹杂着手风琴的低音,汇成了一阵阵低沉的嘈杂声。 这是孜孜不倦的创造万物的大地,发出的感叹声,这一切都是粗鲁的,赤裸裸的,使人们在这种肮脏的、无耻的、黑暗生活中,有一种强烈坚定的依赖感。 生活炫耀着它的力量,同时又在苦闷紧张中,寻找地方去发泄。 韶云,榔头,黑虎几个人坐在小酒馆的凳子上,面前摆着一排啤酒。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从桌子后面响起。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杯酒 “讨杯酒吃,能成不?”声音沙哑,但中气很足。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老叫花子模样的老者,手里拿着个搪瓷碗,另外一只手夹着个棒子,站在饭桌后边。 夜风中身形看着单薄,头上一顶暗色的帽子遮着大半个脸,脸型瘦长,衣服在夜色中看不清颜色,但明显破旧。 “去,去,没看我们才坐下吗,自己还没有整到嘴呢,哪里有给你的。”黑虎似乎对老者的讨要有些不满。 “就是,我们都劳累一天了,赚点钱,可不容易啊。”老憨头本来就有些吝啬的性格,此时显露出来。 榔头看了一眼站在韶云身后的老者,知道是个讨饭的。这大晚上的,饭店和小吃铺门前也不多见。 因为城里边白天有城管,不准许讨饭的在街上晃荡,影响市容。发现了会被拉上车子直接送出城的,榔头没有开口,只是淡淡地盯着讨要酒水的老者。 老者,就那么拿着碗,显得单薄地站在桌子的后边,刚好是韶云的身后。 感触着背后讨要酒水的老者,韶云侧过身子,看着那张单薄的脸,和稳稳拿在手中的搪瓷碗,韶云的心一动,他突然想到了父亲,这个架势有点像记忆中,父亲描述过的讨要生活的样子。 韶云猛然站起身,盯着老者看了一眼,转头看着桌面上放着的酒水。一伸手拿起二曲白酒瓶,拧开盖子,对着老者的搪瓷碗,“来,接住了,管够,算我的。”咕嘟嘟给老者整了一大碗。 老者的手在街灯中看着清瘦,但稳稳地端着搪瓷碗,一动不动,直到韶云把半瓶二曲到了大半,碗中才满。 “咕嘟咕嘟。”韶云刚刚停下手中的酒瓶子,老者已经把手中的搪瓷碗举到嘴边,闻都没有闻,咕咚一口就直接灌到肚子里。 众人惊呆,这老者也太能喝了,不是说他的酒量,而是喝酒的速度,喝凉水一样,韶云的手刚刚离开他的搪瓷碗,酒就被喝到了肚子了,仿佛喝的是凉水一样。 “再来一碗!”韶云虽然有些吃惊,但以自己的酒量衡量老者,并没有感到吃惊。 “不了,小哥,杯酒不贪,人情难还,有心到北大坝子上来。夜风凉,酒疯热。”说完话,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晃晃悠悠出了北青路,消失在街灯的尽头。 “这家伙,挺能整的,起码有半斤量,来韶云兄弟,别楞着了,今天把凌瘦子那家伙送进去了,以后的码头就是哥几个说了算,来走一个。”黑虎并没有因为老者喝下的一碗酒而吃惊。 韶云重新坐到桌边,耳边还回荡着老者的话,似乎话只是对他一个人说的,嘈杂的街边,竟然直入耳膜,清晰如在耳边说话一样,韶云看看桌边其他的人,似乎没有被老者的话影响到,这让韶云想到了传音入密,武侠小说中的功夫。 在黑虎和榔头的吆喝声中,一天的辛苦在酒桌上得到了宣泄,几瓶啤酒下肚,大家觉着不过瘾,韶云把剩下的半瓶白酒给大家分了,又从小卖铺要了一瓶,几个人划拳猜酒令。 “哥俩好啊,五魁首啊,八匹马啊,四四六啊!”榔头和黑虎喝起酒来,谁也不服谁,酒合着酒令大声地吆喝着。 夜色渐浓,酒也被喝的差不多了,空气变得更加清新,嘈杂声渐渐的清晰下来,许多房子开始模糊膨胀,变大了。 街上的路灯泛着微弱的光芒,一到晚上,孩子们就变得温顺老实。有的跟着大人回家睡觉去了,有的就躺在围墙底下或者母亲的脚边、膝盖上睡着了。 劳碌一天的人们,让身上的疲劳感在夜色中融化着,有女人在街灯下出现,难道上帝缔造出女人,就是给人们开心逗乐的吗? 散去酒桌上的热闹,几个码头苦力,微微摇晃的身影在街道上分散开来。 “韶云兄弟,明天你不来码头了,那多无趣啊。凌瘦子那家伙也来不了了,打架都找不见人,剩下一帮老娘们,哈哈,明天整她们。走了!”黑虎喝的有点多,说着酒话消失在街灯中。 热闹的街边小吃摊安静了下来,许多喝多了的男人摇摆着身子溜边走了,好像被街灯融化了似的。 店铺的老板娘也不见了,远处的过道里低声的手风琴声还在响着。 韶云付完酒钱,并没有马上回学校,他记起了饭桌前老者的话,顺着街道往北大坝上走去,夜风吹着发烫的面颊,韶云喝了不少酒。 “小哥,进来耍会吗?外边也凉了,屋里暖和,按摩一下,都是温州的妹子水灵着呢。” 街边新开起的几家发廊亮着霓虹灯,旋转的彩条筒灯把夜风旋进去,似乎温暖着夜的凉意。 韶云甩开拉扯的揽客女,迎着风往前走去,一直出了青年路,直接上了北堤坝。 北堤坝上,夜风刮着护坝体的大白杨呼呼地响,远处的河水在夜色中泛着亮光。偶尔有渔船亮着灯在河上游动。 大坝南侧边,一个棚子搭建在树木之间,周边还有绿色的竹子,竹叶被风吹的刺啦刺啦地响,如哨子一般。 一声声似笛似萧的声音,夹在风中从坡坝上传来,朦胧的夜光中,月色显得阴阴的凉。一个人影坐在一捆麻竹上,弯着身子,弓起背,像一只老猫。 近了,韶云听出是笛子的声音,横在黑影面前的是一个泛着幽幽光亮的竹笛子,悠扬的笛子声,高亢但凄婉,合着风声传入夜空。 清人张佩芸有《五水咏》:“五水相连号五河,东潼西浍北沿沱,漴流春泛鱼苗长,淮浦秋生雁影多。” 从笛子的声音中能让人联想到五水吟的调调,现如今“河本有五,而今存其三”。这种传出的乐理意境,非五邑之人,不能体会。 笛声噶然而止,一根飞竹竿,在韶云刚刚登上坡坝的时候,像箭弩般朝他射来。韶云一惊,条件反射般,虚步侧身移位,双手护住面前的空位,变掌为爪,让过头部,凭着感触去抓飞来的竹竿。 堪堪抓住竹子的尾部,后面又一个飞竹竿跟来,韶云来不及多想,挥动着刚刚抓着的竹竿,反手拨打过去,一声脆响,竹竿受击打的力道飞向一边。 韶云还没有缓过气,接连三个飞竹成品字形飞来。韶云大吃一惊,急忙后撤一步,一个大字马劈在地上,三根飞竹从头顶上飞过。 韶云刚想起身,这时后边如蜂群一般,上中下三排九支飞竹,一齐朝着大劈叉贴在地上的韶云飞来。 韶云的汗快流了下来,急忙双手连带着竹竿一个侧滚,往边上滚去,狼狈地刚刚避开飞来的竹竿,前面飞过去的竹竿,竟然拐着弯往地上的韶云袭击而来。 韶云慌乱中甩出手里的竹竿击打着,受力后飞来的竹竿掉落在地上,韶云晃腿,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了起来。抬眼望向前面的身影。 此时那个影子已经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他的面前还堆着一排三十公分长的细竹子。还未待韶云开口说话,影子如一只狸猫一般,挥着一根长竹竿,劈头盖脸地往韶云袭来。 刚刚站稳身形的韶云,急忙运用游身步法,往边上滑去,堪堪避开迎面袭来的竹竿。被打的火气,韶云飞身侧踢,脚尖被黑影的竹竿挡住,力道透过鞋子,传入脚掌中,隐隐被震的酸疼。 韶云不敢大意,调动起浑身的神经,专心应对着呼呼而来的竹竿,利用自己的八卦掌步,在杆影中穿插躲闪。 但不大会功夫,身上还是中了几杆子,死辣辣的疼。虽然没有确定是不是被击伤了,但疼痛感是真实的。 “停!停!停!”韶云一阵子慌乱的躲避,胃里的酒劲都上来了,急忙出声道。 “哈哈哈,好娃儿,能避开这么多次,看来你是有基础的。”影子大笑三声出言道。 一听声音,韶云已经知道面前的影子就是酒桌边,讨要酒喝的那个老者。 “老伯,您真厉害,不敢相信您就是讨要杯酒的人,要不是我有一套步法,早被打成麻花了。”韶云见老者功夫了得,忍不住夸赞道。 “哈哈,娃的一杯酒,我不白喝你的,夜风凉,酒疯热。我叫夜长风,人家都喊我酒疯子,因为贪杯,已经上瘾了。今个你能来,我很高兴。”老者的心情看出来很开朗。 “夜长风,酒疯子,好有意境。”韶云在嘴里默念着老者的名字和绰号,内心一动。 “老伯,您就住在这个棚子里啊,这要是冬天,在大坝上,还不得冻着啊?”韶云注意到搭在坡体上的简陋棚子。 毛竹的支架,披着的草帘和防雨布,但对于呼啦呼啦的风,似乎没有抵抗力,感觉有随时被吹跑的危险。 “没关系,冻不着我,有酒,浑身都是热的。在冰天雪地中也一样的,我就是个老乞丐,这里不住,那里住,随处都能安生。我喜欢清净的夜风,喜欢听呼呼的声音,和它们肆无忌惮的个性,夜长风,长风潇潇夜。来,娃儿,我传你一路长风扶柳叶的身法。”老者说着话身形动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技防身 韶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夜长风,一眨不眨,生怕漏下每一个动作。 夜长风边说,边动。他就像一缕风,刮在柳叶上,开始轻柔和缓,接着迅急缠绕。 身体和双手的动作几乎看不清楚,若不是他故意放缓速度,韶云根本捕捉不到他的影子。 他舞动着,双脚时而像钉子一样牢牢地吸在地上,双手和身体旋风陀螺一般,回环着,时而跃起,一缕尘烟般飘荡在夜空中。 忽而厚重忽而轻灵,飘忽不定,时时存在又似乎不在,若是不凝聚目力,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形在何处。 一路耍完,夜长风停了下来,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他让韶云走到近前,耐心地给他解释道:“但凡武功,都分厚重和轻盈两大块,关键在于你自身的理解。” “风看似轻盈柔和,那只是表象,风的柔软灵动似乎是有着灵性的。”说着他举起自己的一个手掌给韶云示范。 他轻轻地挥动着细细的手掌,一丝风从他的掌上带起,他慢慢地在身前做了一个回旋的动作,风的流动跟着他的掌,带动的气流,软软弱弱的,只有一丝的感触。 “长风扶柳叶的身法,掌法共六式。第一式:风起,第二式风扶,第三式风旋,第四式风割,第五式风之刃,第六式风逃。”夜长风把句子说的抑扬顿挫,咬住每式的最后一个关键字,反复给韶云解释。 韶云仔细地听着,并以自己八卦掌的身法和掌法相对照。武学异途同归,有八卦掌基础的韶云,一下子就从关键的字上领悟了风扶柳叶的真谛。 “风在世人眼里是柔软的,其实它包含着犀利的厚重,风无形但竹叶柳叶有形,用无形扶有形,是长风扶柳叶的字诀。”夜长风似乎越说越空灵,整个人的气势也变得灵透。 他弯腰捡起一根带叶子的竹子,轻轻挥动着说:“竹叶清瘦,但根劲部坚韧。风有灵性,似附着在叶子上的灵,二者结合,阴柔相济。既轻柔又犀利,武学之道,讲究的是力和速。” 韶云认真地听着,看着,似乎心里一直存在的结,忽然打开了,灵才是武学的根,力只是武学的基,有根才有基,根基是武学的本质。 “在许多人眼里,以为力大最强,往往看不上轻灵飘忽的速度,那就错了。快到极致,堪比巨力,风之刃快在速度,看不见的力才最可怕和强悍。一个细小的口子一样能要人的命,比起破坏性极强的暴力,讲究的是灵巧而极致的精湛。”夜长风放下手中的竹子,虚晃着身子给韶云讲解最后一式。 “风逃,你懂得,最重要的是保命。古有凌波微步,今有风扶柳叶。讲究的都是虚虚实实。以速破敌,逃跑不丢人,风逃是进攻的开始,命都没了,武学就起不到作用了。”夜长风最后讲的很实际,也是好面子的人不敢承认的事实。 此时的韶云依旧在回味着夜长风的话,仔细消化着他理解的风扶柳叶的字诀。夜空中已经挂上了月亮,淡淡的银辉洒在大坝上。 一老一少,看似不言语,但他们的身上都在运转着一种气势,风势。 月光下,夜长风伸出自己纤细修长的手指,宛如一个爱美的少女一般审视着,是不是沾染了一丝的尘埃。 韶云嘴角上勾,还是习惯性的八卦游身掌的起势,虚步向前,双掌成蛇形前后虚摆在面前,但已经聚拢了四指,酷似风起的第一式。 “夜风凉,酒疯热长风扶柳叶,注意了,娃儿。风之刃!”夜长风开始就用了风之刃,直接幻象一显,动了起来。 韶云不敢怠慢,双掌回旋用了一招似是而非的风旋,堪堪配合着游身步法,避开了夜长风的风刃之力。 两个人如两条蛇影带动的风声配合着坡坝上的夜风,呼呼的响,几个回合下来,韶云的身上已经中了好几掌。 夜长风动起手里丝毫不留余地,因为只有在面临生死的时候,人的反应和速度才能被激发出来。如果实战,不是你死就是己亡的境地。 虽然武学讲究的是武德,和以德服人的高尚,但前提是你有足够的本领和武艺,否则就是生死。 韶云在夜长风的压迫下,招式逐渐熟练,夜长风也是刻意放缓了一些速度,每每感触到韶云能应付自己的招式时,就加码,仿佛无穷无尽的招式,绵绵不息的风流,总在割裂,威压着韶云。 随着时间的消耗,夜长风已经攻击出上百次,韶云越到后来,反而中的掌越少。“哈哈,不错,注意了哇,不用风逃可没有机会了。”虽在夜长风的大笑,就见他一招扶柳手,左掌为阳,右掌为阴,运用内息丹田之气调动幻化成阴阳,自成一股摸不着,但感触到的气流在双掌中自成气旋,一片风之刃在手中一挑,像韶云压来。 感受着身前气流和人影的速度,韶云凭着感知,不敢迎接,急忙气成丹田,灌注到双腿,一弹一跳,幻化出不同的方位,直接运用风逃式,脱离了风之刃的切割。 夜长风微微动容,他没有想到韶云的速度这么快,在他对风的理解,总会在自己的风刃边留点什么,是他低估了韶云,本来就身具游身步法的精妙,二者结合,相得益彰。 “好,好,娃儿你已经掌握了这招技法。一技防身,生死已无大碍,一杯酒的情,就到此,夜风凉,酒疯热,要是有杯酒就美妙了。”夜长风砸着嘴,收起了浑身的气势。这一刻他像个落魄的老人,一下子给人以凄凉的感觉,与之前的他判若两人。 经过一场激烈的对练,韶云浑身是汗,酒劲早就消化一空,被夜长风一说,自己的嘴巴也开始有一种渴望的感觉,那是对酒的欲望。 也许用美妙两个字来形容最是贴切,“老伯,如果可以我想拜您为师,酒就包在我身上。”韶云殷切地对着夜长风说。 “不妥,不妥,我不能做你的师傅,看你根基不错,应该也有高人指点过,你的游身步法不弱于我的风扶柳叶,甚至刚猛之处更胜一筹。”夜长风急忙摆手拒绝道。 对于夜长风的态度,韶云略显惊诧,原来自己得到的小册子,上面的八卦掌竟然如此精妙,被夜长风推崇。 “老伯,不满您说,我都是自己瞎琢磨自学的,没有人指点,唯一的师傅就是一本发黄的小册子,算是武功秘籍。”韶云为了取信夜长风,把自己最宝贝的小册子都搬了出来。 “哦,娃儿,原来你是自学的,悟性不错,真是个少见练武奇才,不过我还是不能收徒。天命薄,四海为家,怕误了你的前程。我就一老叫花子,棒子是拿来吓唬吓唬狗的。这点微末薄技换杯酒喝,已经教给你了,如果不嫌弃我老头子,有缘做个忘年友。”夜长风说了这么多还是不愿意,领下韶云这个徒弟。 韶云感觉到夜长风的悲伤情绪,或许他的落魄自有他的出处,一个高人,身怀武技,却沦落到乞讨的境地,为了一杯酒,拿自己的绝学交换。要是教他的师傅知道了,也得气的跳起来,或许是他自己独创的武技。 不过正是这样的夜长风,才是性情中人,韶云突然觉得,自己很喜欢夜长风这样的人格品行。不然他是没有机会学习风扶柳叶技法的。 “老伯,您是哪里人啊,听您的口音不似本土人,方便说吗?”韶云本不想窥探夜长风的隐私,但对他的授业之情有所触动,忍不住问道。 “废帝都之地,夜幽人的子民流落到此地,不提也罢,有缘再聚。”夜长风不想深谈,韶云见他有些感伤,似乎自己的话触动了他的隐痛。 “天色不早了,那老伯早些休息,韶云告退了。如果有缘,到一中那里我请您喝酒,我在一中读书。”韶云知道自己触动了夜长风的隐伤,为了避免尴尬,急忙抱拳告退。 夜风在坡坝上呼呼地刮着,韶云和夜长风告辞,下了大坝往回走,身后,夜长风依然坐在他的庵棚前的麻竹上,一阵委婉的笛声再次响起。 丝丝的忧伤从笛声中渗透到夜风中,韶云侧耳细细地听着,仿佛从笛声中听出了思念和落魄的情感,看来夜老伯是个有故事的人。 韶云边走边仔细地回味着夜长风的话,废帝都之地,夜幽人的子民,难道他说的是临县,韶云突然就想到了临县,本就是作为帝都的初选,后来成了明废都,再到后来成了关押皇室人犯罪的地方,几乎就是个皇室的囚笼。 韶云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对,夜老伯一定是从临县过来的,口音与本地人不同,带着凤阳地带的花腔鼻音。 想到临县,静茹的影子突然从脑海里蹦了出来,不知道她收到我的信没有,这么久了也没有回信,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了,韶云痴痴的想着。 此时远在临县的静茹正经历着一场大危机。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干物燥 临县裁缝铺,周六,傍晚。 老裁缝,在快下班的时候交代道:“静茹,这款衣服明天早上客户赶早来取。晚上你加个班,把袖口部分按我改的重新走一遍线,完了熨烫一下,这可是一对新人的结婚服装,马虎不得!” “好得师傅,您就放心,吃了饭我就过来加班。”静茹爽快地答应着。 老裁缝点点头,他对静茹得态度非常满意。 饭后,静茹刚刚走到店铺的前面,隔壁杂货店的门口闹哄哄的,老板娘正哭天抢地,带着人救火。 无奈风威火猛,泼水成烟,火舌吐出一张红脸,舔着店铺里面的物品。静茹大惊,紧忙地加入救火的人群,帮着抢救店铺的物品。 杂货铺的物品太杂乱,不小心着火后,呼啦一声就串满了整个铺面,老板是个中年妇人,店里有两个店员。 火源不明,但火势是实在的,把店里的物品烧了个七七八八,能抢出来的都是门前的一些东西,里边根本就进不去人了。 静茹平时和杂货铺的老板娘关系不错,看见她的店铺着火,慌忙加入了抢救的阵营。火已经连成一片火海。 串上屋檐后,屋瓦炸的啪啪作响,已经影响到了隔壁的裁缝店,正奔走在火场中的静茹,浑身上下已经脏兮兮的,黑灰熏烤了一身。 突然,啪啦一声响,急雨冰雹般的瓦片漫天飞舞,掉下的瓦片砸在静茹的脚面上。一阵钻心的疼痛,让静茹不得不放弃重新钻入店铺的想法。 老板娘已经瘫坐在地上,看着火舌吞噬了她的财产,哭的个泪人似的,静等着消防人员的到来。 静茹担心火势蔓延到裁缝铺,忍着脚上的疼痛,慌忙开门回到店里。看着靠杂货铺的那面墙,热气扑鼻。 静茹赶紧把靠墙的布料,半成品衣服往另外一边移动,慌乱的忙了一阵子,才想起老裁缝师傅下班时交代的任务。 “糟糕!”静茹意识到脑海中的加班任务时,内心一慌。 她放下手中的布料,抬头看去,真是要命。 那款师傅交代的重中之重的衣服,正躺在墙边的台面板上,能让静茹着急的是衣服放置的位置。 本就老旧的房屋,上梁靠近杂货铺关联的山墙上,被大火一烤,掉下的黑灰刚好落在那款衣服上。 看到衣服,静茹吓到了,她瘫坐在台面板前,呆呆地盯着衣服,和上面的黑灰。没有完成的袖口,也被殃及了。 面前的衣服是新娘的婚装。 怎么办,静茹静静地坐着,看着眼前的衣服,心急如焚。 隔壁的火势在烧光物品后,并没有把裁缝铺点着。 混乱嘈杂的声音虽然传入店铺里,但静茹依然沉浸在焦急的思考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静茹起身打来清水,用吸水的毛巾,仔细而小心地擦洗衣服上的黑灰。 一块非常明显的痕迹,是带有温度的灰尘烫伤的地方,无论如何也擦不去印痕。 这款衣服在新人结婚的场合,无论如何也穿不出去了,客户不会同意,重新裁剪赶制根本来不及。 师傅要是看见他花费好几天才弄出来的婚装,变成如今的模样,估计老裁缝三个字都要被倒着念了。 明天早上客户就要来取走,人家可是结婚穿的,一辈子的大事情,谁敢马虎,儿戏。 作为老裁缝的徒弟,本来已经快出师的静茹,想着加个班,就能完成的工作,现在被彻底地送到了悬崖边上。 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情在焦烤中熬着。 静茹在懊悔,如果自己第一时间跑进店里,拿开那款衣服;如果自己不去帮忙救火,抢救东西;如果自己能第一时间,赶在屋梁上灰土掉下来之前进屋。 可惜这一切都是如果而已,改变不了静茹现在的处境,和结果。 静茹在着急中,竟然想到了上午收到的韶云的信,她还打算把衣服弄完之后,在铺子里,一个人静静地给韶云回个信。 向韶云诉说自己的思念之情,和技艺的进步,如今的师傅已经放手给自己裁剪布料了。 刚刚出门过来加班的时候,彩欣还调侃她:“静茹,现在我真羡慕你,师傅总把一些重要的衣服交给你做,不久后就能出师。” “师姐,有啥可羡慕的,你也不错,我们能一起出师的。”静茹应着,其实内心很高兴。 在几个师姐们中,静茹入门最晚,进步最快,短短时日,已经掌握了裁剪的全部技能。 静茹本就心灵手巧,虽然只是读到初中毕业,但丝毫没有影响她在服装裁剪、设计方面天赋的发挥。 静茹虽然内心焦虑,但她是个知道解决问题的人。眼睛盯着面前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已经被擦洗干净,唯一的缺憾是有两个地方表面被烫伤了。 印痕明显,虽然没有彻底破洞,但上面的黑色印迹难以去除,这个衣服就穿不出去了,何况还是婚装。 看着左胸上侧的印痕,再看看袖口处的一大块,如果重新换布料,衣服基本上报废了,也赶不上明天的日子。 看着,看着,印痕的扩展,突然在静茹的脑海中出现一个图案。对就这样改一下,瞒天过海。 一幅百合花的图案在印痕处,出现在静茹的脑海中,她在想:“如果自己用丝线把印痕处绣上一朵百合花,即遮住了印痕,又点缀了衣服,百合的寓意也不错,百年好合。” 有了决断,静茹再看袖口处。一通百通,绣一个金丝边,再勾勒出花色图案。既好看,又能把袖口的缺陷给盖住。 静茹一下子豁然开朗,这样虽然费工夫,但一个晚上是能够完成的。衣服这样一点缀,样式更加新颖别致,不土气。也不浪费布料,只是费一些丝线。 脑海中有了图案,说干就干。静茹忍着脚上的伤,翻出店里的丝线,就着灯光,一针一线地绣着。 以前静茹就喜欢绣手帕,打小就对刺绣情有独钟。不仅仅是刺绣,针织类毛衫,她也很内行。 在静茹空闲的的时候,还特意给韶云织了一条围巾,绣了一副手套,打算天冷了,给韶云带过去。 静茹沉浸在自己的创作思维中。利用自己的特长,细心地围绕着被烫坏的衣料印痕处。绣出一朵别出心裁的百合花,彻底遮住了看着不舒服的褐色印痕的部位。 夜已经很深了,风刮着外边的招牌呼啦呼啦的响,隔壁的火已经熄灭了,留下了一堆的瓦砾和惨不忍睹的店面灰址。 静茹绣完了胸前的百合花,眼睛都熬红了。袖口的金丝边用了更长的时间,夜半三更,才完成全部的工作。 静茹的脚上已经肿起一大块,火辣辣的疼痛,把脚上的袜子都粘住了。 她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衣服,擦拭的部分已经干了,静茹在确认没有问题后,一时倦怠,竟然趴在衣服上睡着了。 一个奇怪的梦境把静茹拖入意境世界,梦中,青花嫂子生得袅娜芊巧,温柔平和,牵住静茹的手,给她换装。 穿上新衣服的静茹,特别端庄美丽,胸前的百合栩栩如生,袖口的金丝边闪闪发亮,红丝灯芯绒的喜装,被百合花点缀着,特别的雅致。 闺房中,一股细细的甜香袭来,令人闻后骨头发软,浑身上下软绵绵的舒服。 “妹子,能亲手为你换嫁衣,嫂子真荣幸,这婚装真漂亮,如果嫂子也能穿上一会,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死也值了。”陌青花看着静茹羡慕着说道。 静茹听着嫂子的话,内心一动,自己不就是嫁给喜欢的人了吗?她仔细地想着,可就是想不清楚脸。 屋外锣鼓齐鸣,却不见父母亲的影子,她仔细地回想脑海里的人影,想那个傍着自己一起学习的人,却想不起他的名字。 正恍惚间,一阵钻心的脚疼,把静茹痛醒。抬起头,面前的婚装被自己压出了印痕,而百合正对着自己在笑。 此时天色已经发亮,静茹赶紧又把衣服熨烫一遍,内心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客户的到来。 早晨六点钟,一对新人来到店铺前,他们疑惑地看着隔壁被烧成瓦砾的杂货铺,内心一惊。 敲响裁缝铺的大门,静茹艰难地走到大门前,开门见到一对新人,内心一紧。 “你好,我们来取衣服。”男孩腼腆,但很客气地和静茹打招呼。 “你们好,衣服好了,进来试试看,有问题再改。”静茹慌忙把二人让进店里,嘴上客气着,内心在打鼓。 进的店里,女孩第一眼看见台面板上惊呼:“啊,这么漂亮,和开始选的要好很多,特别是这一朵百合,简直是神来之笔,妙极了。” “这金丝绒边,太漂亮了!”男孩也惊叹不已。 一对新人在店里试了新装,非常满意,女孩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胸前的那朵百合花,用手触摸着,样子美极了。 静茹悬着的一颗心,渐渐放下,如果客户不满意,自己一夜的辛苦就白瞎了。 正在试衣服的时候,老裁缝和如玉来到店里。 “静茹,怎么回事,这衣服是你更改的?”老裁缝看见衣服的第一眼就问道。 第一百二十八章 殷勤的背后 老裁缝的一句话,静茹如坠冰窑。 如玉站在边上,听着父亲严厉的口气,内心一紧。 “我,我改动的。”静茹内心委屈,当着客人的面,她不能和盘托出,更改衣服的原委愈发不能细说。 内心震动之余,老裁缝其实很欣慰。 意外的惊喜,自己在设计这款衣服时,总感觉哪儿有些不对劲。但自己思维的局限性,发现不了问题所在。 衣服在静茹的手里,简单几个地方的改动,彻底地打破了,自己的设计存在的呆板和俗套。 老裁缝看着客人身上的衣服,一下子心灵通畅,好像堵了很久的肠道一下子疏通了。 可以说,静茹的改动,正是老裁缝夜思梦想的样子。 “好,好,好!”老裁缝拍着自己的腿连声说道。 客人也被老裁缝的话给吸引过来,满意地说道:“师傅,这衣服我非常满意,比昨天看的样式,更新颖别致,我愿意加钱,算做奖励。” “好说,好说。”老裁缝一听客人满意,还愿意加钱,内心非常开心,表面上却客气着。 静茹扶着台面板,站在边上,不好插嘴,内心尴尬。 她知道,改动的部分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果客人知道,光鲜的背后是不堪的印痕,非撕破脸皮不可。 自己的瞒天过海的改动,只是不想让自己失去裁缝铺的这份工作。虽然给店铺挽回损失,但是奖励,被客人说出来,对自己有莫大的侮辱性。 在客人满意的喧哗声中,新装被取走了。 静茹一屁股坐在墩子上,脚部的疼痛再也支撑不住。 客人走后,如玉急忙查看静茹的脚伤:“啊,你的脚伤这么严重,袜子都黏在肉里了,怎么回事?” 静茹简单地说明了情况,在如玉的搀扶下去医院疗伤。 临县 医院。 包扎完的静茹坐在病床上,严重的感染,钻心的疼痛。 “静茹,你真傻,为什么不早说。没有你的一夜辛苦,估计这会儿功夫,客户就要跳脚了。我爸更是名誉尽毁,非急死不可,几十年老店铺的声誉毁于一旦。”如玉在知道事情的真相时感叹道。 “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隔壁烧成那样,老板娘的损失更大,我受点伤,没啥。客户的衣服是师傅的心血,店铺的声誉也是我们的生存的根本。”静茹想想内心还有恐慌。 静茹住院了,如玉忙前忙后。因为她知道,没有静茹的努力和心灵手巧,店铺的今天会很糟糕。 几十年的老招牌会因此而蒙羞。 祝永良最近心乱如麻。自从上次在姑父的店铺里,见了静茹后。就吃不下饭,睡不踏实觉。 他知道自己被静茹迷住了。 母亲为自己张罗的相亲,被拒绝了,今天他心里莫名其妙地烦躁。 祝永良和往常一样骑着车子去上班,经过第一次和静茹相遇的地方。他特意停下来,看着那个地方。 想着自己骑车子溅起的泥水,喷在静茹身上的情景,痴呆呆地发愣。 送件的路上,本来不是城北,但他特意绕路去了一趟裁缝铺。 烧坏的杂货铺,让祝永良心中一惊,他慌忙放下自行车,赶到裁缝铺,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店铺里,老裁缝正领着徒弟们,搬运布料,这些是昨天晚上,静茹从西山墙靠近杂货铺的那边移动过去的。 如果没有静茹,这些布料就会被高温烤坏了。 “姑父,怎么没见表妹?店铺没有遭受损失?”祝永良担心的不是店铺,而是静茹,但他却不便明说。 老裁缝没有回到他,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干手中的活。 彩欣见到祝永良,两眼放光,以为是来看自己的,微笑着和他打招呼:“永良表哥,如玉姐陪着静茹去医院了,她的脚受伤了,我们的店铺没有啥损失。” “哦,上医院了?伤的一定很严重。”祝永良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只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热情的彩欣,转身就出了店门。 医院,静茹侧躺在床上,如玉在帮她移动受伤的脚。 病房中只有静茹和如玉。 祝永良一只手提着方便袋,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束康乃馨走进病房。 “表妹,她的伤要紧不?”刚进房门,祝永良就开口问道。 正在帮静茹移动伤脚的如玉,听见声音,回头望见祝永良,很差异:“表兄,怎么是你?” 静茹也欠身坐起来,看着祝永良和他手中的康乃馨。内心一动,这是她在医院最痛苦的时候,见着的最养心的花儿。 “已经做了处理,表面感染了,需要住几天院观察一下。你没有上班吗?怎么有空来医院,你是怎么知道我们在医院的?”如玉起身,对着祝永良说道。 “哦,我顺路到了姑父的店铺,知道你陪着来医院,是静茹受伤了。买了点水果,你们洗洗吃,如果缺啥,和表哥说,我去给你们买。” “谢谢表兄,你真细心。我爸明知道我陪着静茹来医院,啥都没有说,也没有嘱咐啥。好像不关他的事情。”如玉知道静茹为店铺做了那么多,心有不平地说道。 静茹对于祝永良的印象并不深刻,虽然见过两次,在脑海里,丝毫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记忆。 见到他买了水果和花来医院看望自己,觉得很奇怪。自己和他并不熟悉,唯一的交集都在如玉姐身上。 待要拒绝时,如玉已经代替她,收下了花和礼品。 “静茹,看表哥多细心。竟然知道来医院看你,还送康乃馨。要是我,一定想不起来送这个,寓意深刻,对你的情意也表露无遗。”如玉不忘在静茹面前说祝永良的优秀。 这是要把两个人往一块儿凑乎。 “如玉姐,看你。”静茹不置可否。她的心里非常明白,祝永良的殷勤背后,是怎样的一种心思。 作为女孩子,早就深陷情感中的静茹,如何能不明白。 静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没有一句语言的表示,一切都是如玉在兜场,避免气氛的尴尬。 如玉把康乃馨插在床前桌面的瓶子里,水果洗了一些放在桌面上。 祝永良默默地坐着,看静茹的伤脚,那眼神充满了怜惜和心疼。 静茹闭目养神,脑海里想的全是韶云,若是他能在自己跟前,该多好啊。 睁开眼睛,出现在面前,殷切看着自己的却是不熟悉的祝永良,此时的静茹内心非常矛盾。 这时护士走了进来,抬眼看见桌面上的康乃馨,一声惊叹:“哇,这么漂亮的花儿,男朋友送的?看你多幸福,男朋友多体贴,浪漫啊。” 静茹被说的一个大红脸,想开口否认,但嘴巴张了张,又忍住了。 否认又如何,被误会了又如何? 如玉在边上听着,对祝永良笑,又看看尴尬至极的静茹没有否认,内心一乐。 坐了一会儿,静茹始终没有说话,祝永良起身:“表妹,我还得上班,你好好照顾她,有空我再来看你们。”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假寐的静茹,出了医院。 静茹在祝永良走的时候,依然闭着眼睛,假装休息没有出声。她不想让自己为难,更不想让祝永良有一丝的希望。 出了医院的祝永良,重重地出了一口气,他在静茹面前,太拘谨了。 在一见到静茹时,他心就呼地到了嗓子眼儿,跳得快从嘴里出来了,话儿也说的囫囵。 如玉见表哥走后,静茹依然闭目,就劝说道:“妹子,我表哥人不错的。姐知道你心里有所惦记,可那只是个美好的想象而已。听姐的,女孩子总得有个依靠。” 静茹得内心五味杂陈。 第二天祝永良又来了,这次又带了一束花儿。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和如玉闲聊了几句,知道了静茹脚伤的情况后,离开了。 第三天,亦是如此。 一连好几天,静茹出院了,他依然忙前忙后,殷勤地为静茹做着一切。 康复后的静茹,得到了老裁缝的重用,或许是如玉和他说了什么。 重要的裁剪工作都带着静茹一切完成,而静茹已经能够靠着自己的心智,独立设计一些服装的款式和样式。 碍于老裁缝的威严,祝永良,在静茹回店后,没有来。 他在远处徘徊,每天都想看一眼静茹,不然一天都过不去。 伤好后的静茹,对于祝永良,虽然没有过多的想法,但一丝感动已经埋在了心底。 这一天,她才突然意识到好久没有韶云的来信了,难道是自己没有回信,他在等自己? 韶云确实是在等静茹的回信,感觉都一周了,从大坝上回学校的韶云,因为想到夜长风可能来自临县,对静茹的牵挂和思念更深。 街上路灯闪烁,偶尔有捡破烂的夜游人,还有乞丐在街边店铺前徘徊。 韶云想着,夜长风的闪烁其词,对他的神秘感更甚。韶云很想在一个适当的时候去一趟临县。 刚走到学校的那条路,边墙的一个角门前,有一个女人摔倒了,她就趴在门边上,似乎摔的不轻。 第一百二十九章 地下不夜城 一中职工宿舍楼,夜色朦胧,一个人影悄悄地走到停放车辆的棚子下。 看看四下无人,从兜里摸出一件物什。轻轻地摸着自行车的锁,不停地撬动着车锁,试图打开。 此时楼道口出现两个人,听见动静。影子一慌,急忙收起手里的东西,一手提起车把,一手提起后车后座架。 急急地往边墙的角门走去,咕咚一声,车子卡在角门上,连人带车子摔倒在地。 散乱的头发披散开来,街灯下隐约是个女子。 正经过门前的韶云,听见动静,看见摔倒的女子,急忙走过来。 “你怎么啦?要帮忙吗?”韶云看见躺在地上的女子被车子压着,痛苦地样子,边问,边用手掀起压着的自行车。 韶云伸手拉起她。 躺在地上的人,被车子压着了腿,人卡在大门口,痛苦不已。 她的腿已经被摔倒的自行车砸伤了。 不明情况的韶云,看见有人摔倒,伸手掀起压着的自行车,把人拉起来。 入手处,细腻柔弱。 一个女子被拉起后,韶云借着街灯看去,虽是女子模样,韶云还是一眼就认出对方的眼睛:“金琳,又是你,不对,怎么变成了女人?” 被拉起后的人影,听见声音,也是一惊。 “怎么又是你,真是见鬼了!” 金琳很郁闷,今个一天都没啥收获,实在没有办法。 夜深时分,从城南跑到城北,还特意换回女装。 在地下不夜城,没有得手,还差点被抓。 艺林歌舞厅,坐落在城北郊区,半地下姿态。舞厅内除了舞池,供客人跳舞,饮酒,听歌,还有一半在地下一层,是麻将馆,赌博的场所。 夜场的生活很丰富,迪斯科舞曲,震耳欲聋,快节奏的感触,让人陶醉,男男女女,在闪烁之光中摇摆。 镭射灯,舞池中,扭动的身姿。让人在奔放中释放着原始的野性。 金琳特意打扮的很美。 虽然身材瘦了点,但窈窕淑女的形象,还是被衬托的很迷人。 走进艺林歌舞厅,四下张望着。 她虽不是太耀眼,但能进舞池中的女性,都会被注意到,夜场的生活很丰富,大部分男性来这里,无论白天是什么职业,这里绝对是自然放松,而大胆的地方。 每个人的眼中都散发着狼性的绿光,金琳能扑捉到,垂涎欲滴的那种贪婪。 她不是来主动献身的,她是带着目的来的。 师傅的一顿打骂,让她吃不消,城南不好混,干脆跑到城北来。 夜场的歌舞厅,在闪烁的灯光下,更容易得手。 迪斯科舞曲一停,接着柔软的交谊舞曲响起。 金琳准备出手。 她在舞曲响起时,故意用眼光看着隔台的一位中年男士,因为她看见了男士裤兜里的钱包。 “这位女士,能请您跳支舞吗?” 男士很优雅的伸手邀请着金琳,或许他是被金琳的眼神迷惑的。 金琳很乖巧的随着他步入舞池。 今天的金琳在晃动的射灯下,眉如柳叶,眸似秋水,生就一双凤眼,眼角稍稍往上翘了一分。眼眸秋波流动中,带着一丝若有若无、宛如天成的媚意。 故意勾引着面前的男士,让他贴近自己的身体。 柔软的手被他握着,腰肢贴紧他的肚子,金琳有所图。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刚进舞池,其实金琳就发现有几双眼睛,探照灯一样,盯着每个进入舞厅的人。 那是一种不易察觉,却又无时无刻都在的目光。 起先金琳并不在意,以为是错觉,当她贴近一个中年男士,正准备下手的时候。 突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一个犀利眼神从舞池的外围,台上看过来。 金琳感觉到了,她立马停止了手中的动作。 为此她被面前的男士带着,差点踩着脚背。 被吃了豆腐,金琳放弃了面前的男子。悻悻地回到台,她寻着那道目光去查找,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每个人都很自然而然地喝酒、聊天、看舞池中的舞者。 金琳左顾右盼,观察了一会儿。有许多年轻人在跳舞的舞池,她并不喜欢这种热闹欢腾的气氛。 金琳在重新寻找下手的目标,她静静地坐在台的椅子上,手里拿了一杯饮料。 慢慢小酌,眼神在人群中游离。 仅仅是坐了一小会,就有几个穿着光鲜的年轻男人过来搭讪,然而毫无例外都被金琳冷漠拒绝,他们的身上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夜色越浓,艺林舞厅反而更加热闹了,从外面又进来许多的俊男美女。 金琳边喝饮料边打量着进来的每一个人,她突然注意到,有一个男人与众不同。 板正的中山服,配着笔挺的喇叭裤,简直就是个异类,大背头,前边两侧剃的光亮。 虽然人看着岁数不大,凭着多年的职业眼光,这个人是一只肥羊。 金琳看见了他的裤兜里,有货。 同样盯着他的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身材更是火爆至极,前凸后翘的惊人尺寸。 漂亮女人,瑶鼻之下,那烈焰红唇,更是性感十足,嘴唇勾着一个弧度,直接下了台,往那个男人身边走去。 她很自然地揽上了男人的肩膀,贴面跳起了舞。 金琳看两个人,如醉如痴地跳着舞,陷入彼此的眼神中,觉得机会来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杯,踩着半高跟鞋,走下台。 金琳独自跟着舞曲旋转着,一步一步靠近了漂亮女人和异类男人身边。 一个旋贴,擦身而过,金琳在灯光的掩饰下,两只纤细的手指,夹起了男人背后裤兜里的皮夹。 金琳觉得很容易,而巧妙,内心很得意,刚刚想把皮夹放进自己的裤兜里,一只细腻的手叼住了她拿皮夹的手腕。 “怎么,跑这来发财了?”淡淡的女声在耳边响起,虽然音乐声音很大,但字字入耳。 声音中有一丝戏谑众生的味道。 金琳一愣,抬眼看去,漂亮女人正笑意盈盈看着自己,柔软的手看似无力,但任凭金琳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她的钳制。 异类男人此时正陶醉在漂亮女人的媚意中,身子都有一丝酥麻,绵软。突然被中止,心里一震。 金琳知道,漂亮女人不简单,她魅力的外表都是魅惑别人的。 “双开,两讫!”金琳急忙回应着漂亮女人,希望她和自己一起发财,放开自己,被异类男人发现就滑场子了。 “跟我走一趟,别想着好事!”女子放开金琳。 旋转了一下直接放开怀中的男子,踏着高跟鞋,踩着音乐的节奏往台上走去。 被晾在一边的异类男人,看着扭着水蛇腰离开的女人,意犹未尽。他愣了一会儿,重新看向舞池和台,想寻求其他的快乐。 金琳本想着快速离开舞厅,但她忍住了,她有些后怕,漂亮女子的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转身跟着漂亮女子,走上台。 包厢里,五个男人,四个壮实的男人都有纹身,站在一个肥头大耳,脸上有刀疤的男人身边,漂亮女人站在前边,一双眉眼看着包厢的门。 金琳刚刚跨进门栏,被包厢内的阵仗给吓住了。 “胆子不小啊!城南来的?说!南巷温是你什么人?”刀疤脸男人声如炸雷一样,震得金琳耳朵嗡嗡直响。 听到刀疤脸直接叫出南巷温的名号,金琳知道对方已经把自己摸的门清,想不认都不成。 “他是我师傅,您认识?”金琳小心翼翼地回答着,生怕激怒了面前的男人,他身后四个保镖模样的人很具有危险性。 “我就说,怎么这么大的胆子。还真是那老家伙的胳膊。回去告诉那老家伙,城南城北,差别大,手别伸过来。不看他的一份情谊,今天非留下你一只手不可!皮夹留下,滚!”刀疤脸说完,不再看金琳,转身带着保镖从包厢的后门离开了。 漂亮女人看着惊吓中的金琳,淡淡地笑着,美眸微微发亮,勾人的目光把金琳看的发毛。 “霸哥的话都听清楚了,别耍小聪明。五年前就划分了界限,你不该来。赶紧拿出东西走人,别怪姐没提醒你,不是南巷温的名号,你今天会很惨。”女人的话让金琳打了一个冷颤。 逃也似地出了艺林歌舞厅,金琳脊背发凉。如果不是对方有所顾忌,自己今天将体无完肤,弄不好小命都要交代在这里,想着那四个壮实粗野的男人,金琳就害怕。 夜风有些冷,金琳的身上更冷,单薄的衣服遮不住秋夜的冷风。 她不甘心,也不敢回去,像一个无根的柳絮漂浮在夜灯的街上。 走近青年路的尾端,本想着在墙角下的角门避风,看见停放车辆的车棚,金琳突然内心一动,偷盗的恶习让她身不由己。 刚刚搬出自行车就摔倒了,腿关节严重扭伤,又遇见韶云,她简直要崩溃了。 韶云看了一眼自行车,再看看金琳,已经明白怎么回事了。他摇着头,提起自行车把它送回车棚里。 金琳被韶云拉起,见韶云去送自行车,知道今天这单又白忙活了。想着逃走,刚刚移动出角门,一下子又摔倒了,她已经走不了路了。 汗珠从额头流下,疼痛袭来。 第一百三十章 私奔是不现实的 回到角门的韶云,不见金琳。 出门,墙边的痛苦的声音入耳。看见又摔倒在墙边的金琳,摇头叹息。 本不想管她,在韶云的心里,很看不惯她的偷盗的行为,非君子所为,一丝怜悯又在心里生出。 韶云走近她,长头发拨散在她有些虚肿的、蜡黄色的脸庞上。 “你看什么?看见了什么?走开!”她突然脱口而出一连串的话。 韶云回敬道:“我看见一个怪物!” 金琳已经疼的无力反驳。 “送你去医院,希望你能成为正常人。”韶云说完,伸手去拉地上的金琳。 “谁要你管。”金琳倔强地拒绝韶云的帮助。 她试图推开韶云,但被脚伤牵制着,差点又摔倒。韶云见她不配合,想了一下,蹲下身子,蛮狠地把她背在身上,直奔医院。 趴在韶云的背上,金琳不停地击打着韶云,想挣脱下来,无奈她的两个臀部,被韶云箍的很紧,加上脚伤的痛苦,实在没有力气挣脱。 医院,被包扎后的金琳,一个人坐在临时的靠背木条椅子上。 韶云帮她挂了骨外科,交了费用,没有更多的钱帮她住院,只能简单地处理后,拿了一下消炎止痛药。 韶云离开后,金琳又饿又乏,倚在木条椅子上,似睡非睡,痛苦地诅咒着韶云:“小坏蛋,把我扔在这不管了。” 朦朦胧胧的意识下,金琳的脑海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是上帝忠实的传言者,现在,我要像赛亚普洛斯神那样责备你们!灾难会降临小城。” “一切坏人、小偷和各种为非作歹的败类,都活在卑劣的贪欲之中!苦难落到尘世之船上,因为它将一些卑污的人载到尘世的各个地方。” “你们这些暗影中的寄生虫,这个世界的污秽,我知道,像你们这号人不计其数,大地不会将你们揽入怀里!” 声音如雷灌顶,把玻璃窗震得嗡嗡直响,震撼着心灵深处。 金琳惶恐不安,她在意识模糊中问自己:“读书有什么用?我只是个浪荡儿,我什么也做不了。所有的知识都用来犯罪吗?” 金琳本来是个品行端正的女子,阴差阳错被命运的手带进泥潭中,她无法摆脱自身的桎梏。 正迷迷糊糊的时候,韶云提着个袋子走进来。 “给,垫垫肚子,太晚了,没啥事。”韶云说着话,把吃的丢给金琳。 正迷糊的金琳已经饿的快晕了,幻象在脑海中正像风暴一样席卷着。 听见吃的,猛然睁开眼睛,伸手抓起袋子,里边是几块饼干。这还是韶云跑好远的小店买来的。 饥不择食,金琳大口地吞咽着,也不管能不能咽下去。 韶云又在医院的值班室讨来一杯水,递给金琳。 感激的接过水杯,不管温热,一口气喝个精光:“再来一杯,谢谢!”手伸着,根本不看韶云,自顾自地啃着饼子。 韶云无语,今天他可是好不容易才放下心里的厌恶感,来帮助她的,竟然被她当仆人使唤。 “还真把自己当成病号了。”韶云嘟囔了一句,还是帮她又讨来一杯水。 “那个,你是叫韶云,记得你第一次揽着我,后来还要搜我的身子。你读书吗?”金琳吃完了饼子,两杯水下肚,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说话的底气很足。 “读。”韶云并不想和她深入的交流。 容易结识的人,只要请她吃点东西,她就会毫无不留地说自己。 “我就是书读的太多了,现在我更相信上帝,不相信书上的知识能改变什么?你去读圣经。”金琳在说出这话的时候,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韶云听着她的话,觉得无法接受。 “听姐的,不要再读别的。圣经把世界上的聪明才智尽收其中,只有四方角的公绵羊才弄得明白。换句话说,谁也不懂..你是什么人,唱歌吗?”金琳是在和韶云说话,似乎又是自言自语。 “我不读那个,也不唱歌,我要考试,马上就要高考。”韶云看她的神色均异,回头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说道。 “为什么?应该唱。这可真是荒唐事。只有唱歌才是抒发本性的好办法,其他的都不管用。”金琳的神态有些向往。 “那么你自己唱吗?”韶云问道。 “嗯,我可是个浪荡儿!怎么啦?”金琳眉眼如丝,幽怨地看着韶云。 “没什么。”韶云尽量回避她的目光。 可金琳看到韶云一副欲言又止,尴尬的样子,就变得温和起来:“我知道你是个正直的读书人,还年轻,要不姐跟你私奔!你带着我走的远远的,我唱歌给你听。”金琳的语气变得肆无忌惮。 韶云听着金琳的胡言乱语,知道她的意识不是特别清晰,就说道:“私奔是不现实的,你还是金盆洗手,好好利用你的天赋歌喉自食其力地生活,总比做个暗影人好!” “胡说,怎么会,怎么会,你不同意吗?姐不老,还是干净的身子,就是要找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自由自在地过生活。你为什么拒绝我?还要在这怜悯我。呜呜……”说到最后她哭了,哭的很伤心动情。 韶云看着哭的泪人似的金琳,他的内心有一丝的触动,或许她忍受的苦难也不少,一个女扮男装的人。是个怎样的人格和心态,如非必然,那个女孩愿意这样。 哭了一会儿,看韶云没有安慰的意思,她自己止住了哭声。 “算了,你走,别让我看见你。我还告诉你,唱歌和斗鸡不同,没人能比得过我的歌喉,在师范学校时,姐是歌后级别的!”金琳突然就把刚才的哭啼抛在脑后,简直就是天生的表演家。 “姐在南苑摘石榴,哪家的讨债鬼隔墙扔砖头……”金琳突然放开歌喉,哼着流行的民歌小调,这一刻她很动情,也很专注。 于是,一切的琐事烦恼,一切丑陋的言行举止和意图,还有医院里药水的味道都奇妙地烟消云散了。 仿佛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另一种生活中的若有所思的、纯粹的、充满爱和痛苦的生活﹣的气息。 韶云很羡慕她的苦中之乐,仿佛被乐感洗涤着灵魂和肉体。 此时外边的夜空刮起了风,风有灵性,也有七情六欲。 听着窗户外的风声,韶云又想起了夜长风,和他的风之绝技。 雨很快就被风,刮了下来,刚才的一切都变了模样。 金琳扬了扬眉,撸撸披肩长发,不高兴的说道,“这是什么,天在下雨?难道我的歌声不悦耳吗?干嘛要和我抢风头,和我过不去?”她在抱怨风雨声影响了她的歌唱。 夜已经很深了,韶云听着外边的风雨声,知道现在回不去学校了。 看着窗外的雨,斜斜地击打在窗户玻璃上,金琳却笑了,笑的很妩媚,看着韶云道:“那个,韶云,你很快就会遇到危险哦,姐真心地提醒你,你可要好好感谢我。” 韶云淡淡地瞥了一眼金琳,古怪的模样。 “哦?什么危险?”韶云不动声色的问道。 “你看,天下雨了,这是诚心不让姐回去,你也困在一起,真和姐有缘啊。前两天我偷着听到,老不死的和一伙人在商讨着什么?但提到了你,橘毛你应该认识。其中就有他在。”金琳轻轻一笑,媚意十足的道。 “哦。”韶云闻言,瞳孔微微一缩,这个老家伙,和橘毛竟然还惦记着自己呢。 “我知道,但干嘛纠缠不休?”韶云对金琳的话半信半疑。 金琳急忙解释道,“你看下雨的时候,所有的房子看起来都是斜的,因为雨本身就是斜的。” “还有小鸟儿,你看,正躲在屋檐下,下雨的时候,它们往往是这样的。有些人正在往家里跑,他们想比雨跑的快。” “我们的心都是斜的,和雨一样,能包围所遇之人,你被雨追着,很难不被雨淋湿。你的天赋太好了。老家伙爱才如命。说白了就是爱财如命。你能给他带去钱财。懂了,傻瓜!要不还是跟姐私奔,越远越好!”金琳的话不无道理。 “哦,竟然是这样,看来雨水洗刷肉体容易,洗涤心灵很难啊。我等着,或许我是风,可以改变雨的方向,但我不会去掀别人裙角,那是色。我还是那句话,私奔是不现实的。”韶云心生警惕,看来金琳也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稚嫩。 “哎呀,真该揍你一顿小坏蛋。怎么就听不进姐的一句劝呢,读书有什么好的,最后还不是要讨个女人,过日子。”金琳看似幽怨的眼神,又在韶云的脸上徘徊,琢磨着。 韶云没有理会她,独自走到窗户前,看外边的风雨,他在思考,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他必须回学校,明天有考试。 见韶云不理自己,金琳很失落,但看着韶云的背影,她狡黠地笑了笑。有他在医院陪着,她很满足,起码边上有个人,可以倾述一下内心的苦闷。 有时,金琳一晚上只是闷声闷气地躲在角落里喝酒,然后迈着沉重的步子一声不响地走了。有几次,她听见老家伙在门外模仿先知的口吻,责备自己。 为了还债,她越陷越深,很难走出来。 见到韶云她心在动。正呆呆地发愣,一伙人走了进来,为首之人竟然是……? 第一百三十一章 打起来了 城南,二中后院墙外,地下停车库。 几张台球架子稳稳地摆在那里,略显昏暗的30瓦的灯泡晃得人发慌。 陈旧、破败的桌球案边上,却围拢着很多人。 再后面还经营着一个录像厅,城南的小混混,有点名头的都在这里耍。 二中的三流学生,一般也混迹在其中。 橘毛陶哥今天很酷比,嘴上叼着烟卷,手腕上带着刚刚从南巷温那里贱买来的手表。 一手提着矿泉水,一手握着长杆,寻球,看门,瞄准,附身,啪地一声,球入洞了。 “哈哈。陶哥太厉害了!这局玩大一点的,押十块的敢不敢?”胳膊上纹着骷髅头的年轻人,站在桌案对面大声叫嚣着。 “那是当然,我们陶哥是什么人,这里的老大,绝对的有范儿。”跟在橘毛陶哥身后的几个跟班随声附和着。 “好,今天我骷髅头就和陶老大耍一局。”年轻人一听老大两个字,内心不爽。 此时一个绝美的姑娘走过来,拿起三脚架,把球笼在一处,莺声燕语般地说道:“几位兄弟,赌多大都成,不过桌球费要加点。普通的两毛一局,现在要一块钱一局,没有意见?” 说着话儿,故意挺了挺小山一般的胸脯。昏晕的光线下,让人浮想联翩,沟壑有致简直就是个无底洞。 “成!只要小美一句话,我骷髅头啥都愿意。哈哈……”骷髅头年轻人,对着桌球室的老板娘小美淫邪地笑着。 “反正是输的人掏桌球费,陶哥我也没有意见。开始,麻溜的!”橘毛看骷髅头调笑老板娘,很不高兴地接话道。 开球后,两个人你来我往,啪啪地球随杆子入洞。 最后一杆骷髅头还有三个花色球,分别是九号、十三号、十五号。橘毛陶哥只剩下黑老八,领先三球。 看着桌面上的球,橘毛内心暗笑:“跟哥玩,还嫩了点。” 橘毛成竹在胸,稳稳地准备开球,他猛吸几口烟,丢下烟头。夹着杆子,用五个手指把自己的橘毛理了理,装酷一番后,儒雅地抬起杆子。 “啪”一杆下去,主球击打在黑老八上,骨碌碌地旋转着,本该进腰洞的黑老八,擦过腰洞击打在骷髅头的十五号花色球上。 “啪”进了。 可惜是花色球进了,黑老八就站在洞口的边上,静静地停了下来。 橘毛一拍大腿骂道:“妈滴,就差一丝火力,倒是便宜了你个小子!”他盯着黑老八,又看看眼角带笑的骷髅头,有些不甘心。 “看来,哥的运气不错,两个球,加黑老八,看哥一杆子团灭!哈哈……”骷髅头突然换了一个人似的,精神高度集中,看着桌面上的三个对角的球。 其中黑老八最靠近底洞,另外两个球成对角。 骷髅头瞄了一会儿,迟迟没有下杆子。 “麻溜的!别磨叽了,让你一杆而已。”橘毛有些不耐烦了,看着马上就要到手的钱,内心有些猴急。 骷髅头轻蔑地一笑,抬手出杆,啪地一声,主球击打在其中一个九号花色球上,撞击声中,把另外一个十三号花色球撞出后,自己进了腰洞。 十三号花色球骨碌碌地往黑老八的底洞跑去,先把黑老八撞骗后自己进了底洞,黑老八从洞口滑过。 橘毛正要欢呼,谁知道,黑老八又晃晃悠悠往回滑动,啪地一声也跌入底洞的网兜里。 “不可能!不可能!固定耍赖,哪有球往回滑动的,一定是你做了手脚!”橘毛见黑老八滑回洞里,一下子就炸锅了。 “怎么不可能,大家可都看着呢?洞口有坡度,力道刚刚好。老八回落底洞很正常,你没有常识啊,哥这叫挂羊角、燕子回巢!麻溜的,拿钱!”骷髅头严厉地叫嚷着。 老板娘不合时宜地走过来,安静地把袋子里的球,一个一个掏出来,重新放回桌面。三脚架一码,抬眼看看橘毛,那眼神是说,“拿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桌球场也是个小小的江湖,也有秩序,有等级。 橘毛觉得自己老大的地位被侵犯了,他如果认了,身后跟他的几个马仔就面上无光了。 骷髅头也有几个手下,他之所以来地下车库这里,其实一半是因为老板娘的风韵,一半就是冲着橘毛老大的位置来的。 “好!好,这盘先挂着,不和你理论,再来一局,加倍二十元一局,赌不赌?”橘毛有心赖账,但碍于老板娘的眼光,他也馋着老板娘的身子呢。 “哈哈,加倍就加倍,不过我怀疑你身上有没有三十块钱?老板娘,麻烦你做个见证,免得事后赖账!”骷髅头说话间,眼睛在老板娘的身上来回的扫描着。 “陶哥,你怎么说?”老板娘迷死人的眼神,幽幽地看着橘毛。 “废话,我陶哥会没有钱,看到没?我这块瑞士表,价值一百块,八成新的,押着!”说完话,啪地一声,橘毛把手腕上的表摘下来,豪气地拍在老板娘的手掌心,借机蹭了蹭老板娘细腻的手掌。 “好!爽快,开球,选色!”骷髅头提起杆子,背后出击,直接开球。 这次骷髅头是纯色球从一到七,开球后先落一球。 橘毛不再废话,拿出全部的精神,一杆连下三球。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看球的比打球的紧张,橘毛手下四大跟班手掌心冒汗,不敢出声,内心在给老大加油。 骷髅头的两个手下一左一右,随着骷髅头的动作不停地移动着,时不时地也瞄着桌面上的台球。 紧张时刻,除了啪啪的击球声,几乎听不进呼吸声。 厮杀到最后,橘毛领先骷髅头一球,台面上,纯色球剩下三号,和六号球。花色球是十四号。 橘毛只要打进十四号,就能击打黑老八了。 胜利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橘毛几乎就要把心从嗓子眼放进肚子里了。 “啪!”进了。 橘毛击球,可惜进的不是十四号花色球,黑老八被他误打误撞给击进了腰洞。 简直要崩溃了,他愣愣地抬着手里的杆子,不知所措。 “哈哈哈……他妈滴,骷髅头我今天运气太好了,这就赢了?还有两球没有下洞呢,你他妈要自杀,也不能这么快!”骷髅头嘲笑着,看着发呆的橘毛骂道。 正发愣窝火的橘毛一听骷髅头的废话,一下子就火大。 “你他妈滴,说啥呢,老子输了愿意,你找死啊!”橘毛一下子跳起来,抡起杆子就甩向骷髅头。 啪地一声,杆子击打在骷髅头正大笑的头上,一阵眩晕,骷髅头倒在地上。 “你他妈滴,敢打老大,找死。”骷髅头的两个小弟一看到老大被打倒,直接扑上来,扭打对手。 橘毛的手下一看,蜂拥而上,双方对面厮打在一处。推推搡搡,拳脚相加,场面混乱。 骷髅头缓过劲来,他摸着流血的骷髅头顶,那里一个血包鼓起,已经被杆子划开。 他跳起来,寻到橘毛,一把薅着他的橘毛,往怀里带。 噼里啪啦,桌球架子被打架的人推动着,球散落一地。 “够了!”语气不大,却很威严,老板娘站在桌子上,翘臀笔挺,两只手插在腰眼上。居高临下看着混战的两帮人。 被声音的魔力震动,橘毛和骷髅头停了下来。 周边的台球桌上玩耍的人也围拢过来。暗色的地下车库,唯一被盯着看的,是高高在上的老板娘,和她那凸凹有致的身材。 “赌球有赌球的规矩,这里的规矩就是愿赌服输!陶哥,你送骷髅头去医院,表就压在我这,随时来堵回去。先借你五十块钱,三天不来赌回表,加倍处罚,这里再不许踏进一步!”老板娘从桌子上跳下来,一颤一颤的波纹让众人哑然。 橘毛陶哥没有吭声,他乖巧地接过老板娘手里的钱,几个人架起又晕倒的骷髅头去往医院。 快到医院的时候,夜空下起了雨,一伙人冲进门诊室。 正坐在木靠椅上的金琳,看见一伙人冒雨闯进门诊室,为首之人竟然是橘毛,她的内心一紧。 平时的金琳都是男装打扮,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女子身份,虽然在南巷温面前也是男装,但师傅是知道她的。 橘毛常常到南巷温那里买卖贼脏,因为便宜,橘毛帮着销出不少物品。 他也从同学那里得到不少好处,在南巷,金琳遇见过橘毛几次。 师傅会不会把自己的身份告诉橘毛,金琳不确定。 但在后来几次家门口见面的时候,橘毛盯着金琳的眼神有异样,难道他发现了什么?金琳事后常常回想着。 金琳怕橘毛像韶云一样,从眼神中认出自己来。急忙低下头,把脸埋在手掌心里,披肩长发散开来,遮住前面。 橘毛带着人把骷髅头架着进了医院,大声地喊叫着值班的护士,吵吵嚷嚷地进了挂号窗口。 “挂什么科室?咋回事?”负责值班的小护士,见一群痞气十足的年轻人闯进了,这大半夜的,心里很紧张,急切地询问着。 “头科!被打的!麻溜的!”橘毛没好气的大声回答道。 第一百三十二章 无法和解 护士无语:“没有头科,是骨外科,被打的,要拍片子,脑震荡就麻烦了。”耐心地解释着。 “那就骨外科!打的不严重,包扎一下伤口就成了,不拍啥,劳什子骗子,哥没钱。麻溜地!”橘毛有些不耐烦道。 呼啦啦地,忙活了一阵子,骷髅头被两个手下架进医疗室,橘毛交完钱,一屁股拍在金琳坐的木靠椅上。 “这位美女,起开去,把木椅子让出来,哥几个要休息一下,跑得累死了。”坐下后的橘毛对身后的四个跟班招手,并要求金琳起来让座。 金琳很矛盾,她的脚很疼,虽然吃了止痛药,但行走还是困难。再说了,外边下着雨,除了这个临时就诊室的木椅子可以坐着,别无他处。 橘毛的话听着就很霸道,也激起了金琳的火气,她的肩膀在不停的颤抖。她并不想让橘毛给认出来,避免麻烦。 她谨慎地往座椅的边上挪动了一下,刻意回避着橘毛和他的几名跟班。 此时站在窗户前,看着窗外风雨的韶云,在橘毛一伙进门诊室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他认出了橘毛,本来不想和他们会面,就没有转身,但听见橘毛要赶走金琳,韶云转过身来。 “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椅子是公用设施,先来先坐,为什么要让给你?”淡淡的质问声让橘毛一愣。 “啊哈,有意思,先来先坐,她是你啥人啊?多管闲事!兄弟们和美女坐一块,把她弄过来,让她坐哥大腿上。哈哈哈……”橘毛陶哥在昏暗的灯光下,并没有马上认出韶云来,以为是个管闲事的,不屑地呵斥着,变本加厉地淫笑着。 金琳气急,就要撸起头发大声责骂橘毛。 韶云向她走了过来,抬手按住金琳颤动的肩膀,面对着边上的橘毛目光变得冰冷起来:“看来你的橘毛又该拔一拔了,是自己滚,还是我把扔出去?” “哦,原来是你个臭小子,哥还没去找你,竟然自己撞上门来了?”橘毛陶哥近距离面对韶云,一下子就记起了曾经的恩怨。 在南苑照相馆,就是这个小子把自己踩在脚下侮辱,在城南巷的弄堂里,竟然在眼皮子地下逃走了。 这几天,南巷温正和自己商量着,如何找到这个小子,把他弄回去,要驯服他为其所用。 没想到竟然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这医院的邂逅,正好是个机会。 “哥几个,把这小子给我打瘸了,这里是医院,只要不死都能治。完了跟着陶哥去南巷温那里喝酒,管够!”橘毛眼睛放光,对四个跟班马仔命令道。 韶云听了不禁冷笑:“你早先在南苑照相馆得罪了我的同学,今晚又来骚扰我的故人,看来你就是不长教训啊!” 橘毛看了眼旁边的美女,一下就明白了,敢情这小子是个灾星啊,自己居然能三次碰上他,也不知道倒了什么血霉。 但今天自己带着四个得力的马仔,底气十足。 金琳见韶云为自己出头,内心一暖,但听见他说自己只是他的故人,心里又一阵小小的失落。 干嘛不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或者女人呢?想着,捂着的脸一阵绯红。 “上!”说着,招呼几个手下,并叮嘱道:“这小子有点邪门,咱们小心点对付他!”橘毛不再废话,自己从椅子上站立起来。 想先把边上的女人抓到手里,好让韶云有所顾忌,他知道这小子功夫了得,不敢大意。 见橘毛陶哥还这么不识好歹,韶云无奈的摇了摇头。 风起,风刃。 韶云抬手连续用了两式长风扶柳叶的身法,一击掌风打在橘毛陶哥的脸上。 眼睛、鼻子、脸颊,火辣辣地疼痛,眼冒金星,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的手距离金琳还有一段距离,可惜现在能看见的,只是金琳受伤的,裹着白纱布的脚。 韶云再次消失。 风旋,风割。 橘毛的四个跟班,还没有移动多少距离。眼前一花,身上似万仞割身,腿弯处受到大力。 咕咚,咕咚,连着声响。 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四个人不停地哀叫着,也不管这里是医院,需要安静。 这一切发生太快,四个人根本躲避不了,只能狠狠的挨了一下! 缓过劲来的橘毛抬眼一看,惊骇之下,一下子惊呆了,他根本看不出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几个跟班就和自己一样,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夜长风的长风扶柳叶的身法,被此时的韶云发挥的淋漓尽致。 金琳已经抬起了妩媚的眼睛,看着被韶云瞬间击倒的几个人,内心也是震荡不已。这才多久没见,他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了。 那次在城南的弄堂里,还被师傅南巷温压着打,如今的韶云,身法诡异,简直就是个鬼魅般的存在。 这要是再对上师傅,谁更胜一筹,还不好说呢。金琳心里有一丝安慰,刚刚她还在担心韶云人单力薄。 她已经做好了暴露自己身份的准备,也不能让韶云受到橘毛等人的伤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心里已经陷入韶云的情感世界里。 现在看来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时隔三日,刮目相看。 “韶云,好强。”金琳内心在呢喃着。 韶云回到金琳的身前,挡着她,面对坐在地上的橘毛语气依旧冷漠道:“最近是不是一直在惦记着我,最好把我给忘了,不然我可以让你失忆。赶紧滚,别让我看见你祸害人!” 为了保护金琳的隐私,韶云想把橘毛一伙尽快地赶走。 此时包扎好的骷髅头在两个跟班的搀扶下,出了医疗室。 头上缠着纱布,骷髅头看见橘毛几个人坐在地上,一阵大笑:“哈哈,报应,踢到铁板了!我和你的事情还没完呢!你他妈滴敢打我,不是看着老板娘的面子,老子非弄死你不可!赔钱给我!” 骷髅头走到橘毛跟前,冲着他嚷嚷着。 “这位大哥,教训的好,我叫骷髅头,认识一下,仇人的仇人就是朋友,交个朋友?”骷髅头殷勤献媚地看着韶云和他身后的金琳,温和地说道。 “没兴趣!你和橘毛一起滚!”韶云一看骷髅头就不是啥好鸟,不客气地说道。 骷髅头的两个手下一听韶云的话,立马火了。想上前教训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韶云。 骷髅头急忙使了个眼色,拉着两人匆匆地往大门走去,边走边说:“好说,好说,大哥,我们这就走,您忙。” 骷髅头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能打趴下橘毛五个人的主,不好惹。 雨已经小了很多,橘毛爬起来,不甘心地看了韶云一眼,他特意看了看韶云身后的美女。 “山不转水转,我和你的事没完,永远无法和解,你给我等着!”橘毛撂下一句狠话,带着四个跟班,冒着雨消失在夜色中…… “满意了?”韶云转头淡淡地对金琳说道。 今天他是为了金琳才出手的,他想保护她的隐私,在内心,韶云觉得金琳还有救赎的机会,一个女人再怎么坏,良心上还是善良柔弱的。 “谢谢!你很强,姐更想和你私奔了,要不你带着我?我无处可去。”金琳的眼神有些古怪地看着韶云。 韶云突然一个风逃,直接出了医院的大门。 “哈哈哈,哈哈哈,姐很高兴能被你保护着……”身后金琳的笑声透过雨幕传入了韶云的耳朵里。 “姐在南苑摘石榴,那家地讨债鬼隔墙扔砖头……”金琳的歌声还在韶云的耳边萦绕着,雨势减小,韶云回到宿舍。 夜深人静。 宿舍里的同学都睡熟了,打呼噜的林楠被子捂着头脸。 韶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这样的日子不常有,今天特别难熬。 他索性坐起来,借着微弱的光亮,摸索着静茹的信件,已经好久没有她的回信了。 他又想到了医院里的金琳,和她那悦耳的民歌小调,金琳的眼神像魔咒一样,一遍一遍地在眼前晃悠。 韶云把床边的窗户推开一个缝隙,让外边的风挤进来。雨已经停了,校园的路灯照在宿舍的玻璃上,泛着柔和的光亮。 韶云坐起身,突然有一种创作的冲动,他把本子拿出来,在昏晕的光线下,挥笔成文,把金琳唱的民歌小调,凭着记忆写了出来。 这首歌曲,韶云是听过的,是描述一对男女的爱情,下扬州的曲调。韶云把它配上五线谱,每个曲调就像活的一样在脑海里跳动着…… 一下扬州再也不回头,是多么美好的向往啊。 填完词曲,韶云又给静茹写了一封信,反反复复,折腾了一夜。 一大早,韶云就趴在课桌上睡着了,一夜没合眼实在困得睁不开眼睛。 莫雯雯放下书包,看着昏睡的韶云,眉头立马蹙在一起:“晚上跑哪去了,没睡觉?” 韶云迷迷糊糊地嗯一声,又自顾自地睡着了。 莫雯雯内心很不舒服轻哼道:“男孩子太贪玩,能自律一点吗?” 韶云几乎是秒睡,把莫雯雯的话屏蔽在脑后。莫雯雯有一种冲动,真想把他拽起来,但她有一种无处发泄的感觉。 韶云就像一团棉花,莫雯雯感觉软绵绵的没有地方借力,他睡得太沉了。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第一节课是历史考试。 张老师抱着一摞卷子走进教室,他的目光扫了一眼全班的同学,最后停留在韶云的课桌上…… 第一百三十三章 牛气 文科班的课堂上。 张老师把卷子分发给每排的第一个同学后,径直走到韶云的座位前。 敲了敲桌面,韶云被惊扰到,不耐烦地换了一个姿势,继续睡着。 张老师蹙了一下眉头,莫雯雯吐了一下小香舌,不敢说话。 季小青隔着座位替韶云着急,她不知道韶云怎么困成那样,竟然连考试这样的事情都能忽略。 张老师看卷子都传到韶云的位子上了,他伸出手,轻轻地揉了揉韶云的头。 韶云终于醒了,他迷蒙着双眼正要打哈欠,猛然看清是张老师,立刻睡意全无。 “张老师,我。”韶云恹恹地唤了一声,惶恐地对老师表示歉意。 “考试。”张老师低声地对韶云说道。 韶云抬头,才看见前面的林楠,已经把卷子传到了座位上。 韶云赶紧拿起卷子,留下一份后往后传去。 拿到试卷后,韶云才想起了考试的事情,他一直都没有时间复习功课,早把考试忘在脑后。 莫雯雯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试卷,就开始答题了。 韶云揉揉惺忪的眼睛,终于把没有打出的哈欠,给哈了出来。 他对历史考试并不担心,虽然成绩不是学霸级别的,但历史课就是韶云的强项,班级中绝对的霸主。 韶云仅仅瞟了一眼试卷,就放松了下来,无论是前面的选择填空,还是后边的历史答疑,答案就在脑子里,对于韶云来说,没有一题有难度的。 他抬头看了看班级中的同学,都默默地低头,或思考,或忙着答容易的题。 笔尖刷刷地声音在教室中响起,韶云特意看了看季小青的位子,发现她还没有都笔,似乎在思考。 韶云拧开笔帽,刷刷地把试卷的前半卷的题都勾选了,五十分的选择题用了不到5分钟。 到了非选择题,五大题共五十分,附加题二十分任选一题。韶云刚刚做了三题实在困的受不了了,就像喝了油一样腻心。 他把试卷平平地放着,脑袋开始发沉,索性直接趴在试卷上眼睛开始迷糊。 这一迷糊就是好大一会儿。莫雯雯刚把选择题做完,做第二卷时,瞥见韶云又睡着了,有些无语。 她碰了碰韶云的胳膊,试图弄醒他,但几次的碰触,韶云都没有感觉。 一生气,莫雯雯不再管韶云,开始认真地答题。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季小青已经做到最后两题了。 阅读答题:材料一自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后,历代王朝都设置宰相作为皇帝的助手,处理全国政务。 《新唐书》记载:“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其任重矣。” 请回答:在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处理上,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怎样的措施,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季小青被卡在这里了,她抓着自己的头发,就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靠……竟然这么牛气!”林建在抬头的时候刚好,看见趴在位置上睡觉的韶云,忍不住吐槽。 静静的考场被他这么一声喊,大家都停下了手里的笔,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往他的方向看去。 “别看我,看前边,韶大侠。”林建又故意压低嗓子用笔尖指着韶云的座位。 张老师在最后面的座椅上坐着,手里不停地转动着一支粉笔。他知道这次题目出的不难,只是让同学们巩固一下前面的知识点。 至于考试,他并不担心同学们会作弊,因为书本上也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领会后才能答题。 即使开卷考试,也需要去理解了,才能答对题目。 张老师感觉到同学们的动静,站起身。抬起手看看手腕上的表,还有十几分钟的考试时间。 见同学们的目光朝着一个方向望去,他一下子又看见趴着的韶云在考场上睡觉。 平时的张老师很喜欢韶云,他对历史课理解的很透彻,考试总能拿第一。无形中张老师把韶云看做得意的大弟子。 课堂上的问题基本上都会提问到韶云,一是喜欢,二是相信,三是让同学们以他做榜样。 开始考试的时候,发现韶云精神不好,以为他生病了,把他叫醒后,自然而然地纵容了他,没有过多地批评。 现在快下课了,他竟然又睡着了。看见得意的学生在睡觉,试卷一定是被忽略了,他有些挂不住,有丝丝的心火。 张老师正准备去提醒,批评韶云,这时季小青站起来道:“老师,韶云应该是生病了。” 张老师犹豫了一下,压住了内心的不快,走到韶云面前,用手敲打着桌面。 莫雯雯见老师脸色不好,急忙大力地推了推韶云:“考试呢,别睡了!” “谁?”韶云这下惊醒了,抬起头时,口水已经流在了试卷上。 韶云见张老师又站在自己的面前,知道他生气了,赶紧拿过试卷,挥笔急书。 看着韶云的样子,张老师摇着头转身踱着方步往讲台上走去。 “老师,我交卷!”刚刚回到讲台的张老师,被身后韶云的声音惊到了。 前后不到五分钟,韶云竟然要交卷。 “他不会是要放弃?”同学们和张老师一样产生了怀疑。 随着声音,韶云,已经离开了座位。转眼就到了讲台边上,恭恭敬敬地,双手把试卷交到张老师的面前。 “嘶,真不愧是我的得意弟子!”张老师浏览了一下韶云的试卷,倒吸了一口气,拍着大腿,很吃惊,也很得意。 韶云的试卷答案简直就是标准答案的模板,张老师并不知道,韶云已经在前边完成了,试卷的百分之八十。 他惊讶于韶云的答卷速度和准确性,这个成绩参加市里的会考比赛都没有问题。张老师在内心酝酿着,怎么看韶云,怎么舒服。 “好,你回座位上再趴一会,要不你回宿舍休息,我和下节课的老师说说?”张老师破例要袒护韶云。 竟然忘记了,学校可不容许学生上课睡觉,这是课堂纪律。 “老师,我考试睡觉,您不批评我?”韶云一脸愕然,被张老师的话,惊掉了下巴。 张老师故意冷着脸看着韶云:“我说可以就可以,别人不成,你是个例外,谁能把试卷这么短的时间完美地答出来?” 韶云有些无语,他不太懂张老师对他的态度和话中的深意。但得到他的庇护和纵容,还是很感动的。 班里的同学一阵唏嘘,“牛气!”靠的最近的郑楠忍不住出口。 韶云回到座位上,还真是直接趴座位上,又迷糊了,他实在是太困了,思维一放松就睁不开眼睛。 莫雯雯投来异样的目光,季小青受到韶云的刺激,狠狠地咬了一下笔帽。思维突然就打开了,她飞快地完成了,最后的两道题的答卷。 铃声响亮,但韶云依然睡的很熟。 莫雯雯仔细地研究着韶云睡觉的姿态,她一会儿看韶云的脑袋上,露出的头发,一会儿看他手上磨出的茧子。 她想用手去帮他摆正姿势,让他舒服一点,又害怕惊扰到他的梦。紧张地看着手上的表,希望时间过的慢些,好给韶云足够的睡觉时间。 梦中。 韶云跟着牧师到了一个尖顶的教堂里,一群唱着圣经的女孩,在领班的指挥下,正用梵音,吟唱着天籁一般的诗歌。 这时一个女子从唱诗班走出来,对着韶云在笑。 那人竟然是金琳,她淡淡地微笑着,用音乐家般纤细的手指放在嘴唇上,唱出了不一样的诗歌: 我不漂亮没有嫁妆, 破破烂烂的是男装。 谁肯娶我这么一个, 沦落泥潭中的姑娘。 她唱的忧伤,仿佛秋雨绵绵,落在身上。 风儿瑟瑟,宛如一个受尽委屈,用歌声倾述的姑娘。 “你嫌弃我们吗?”她用一种哀怨的清纯的眼睛望着韶云。 “……瞧,她来了,轻盈,飘逸,像玫瑰色的彩云迎着风和旭日飘拂。可是,从她的眼神里却流露出内心深处虚伪的情愫。” “韶云,我没有对不起你?”金琳用诚恳的语调说。 第二节英语课,老师走进课堂。 季小青有些紧张,急忙给莫雯雯使眼色,让她叫醒昏睡的韶云。 英语老师是个女教师,一向不喜欢学生在课堂上有其他的动作,睡觉更是大忌。 “韶云,女神来了,快醒醒你!”莫雯雯使劲地摇晃着韶云,想把他弄醒。 正做梦的韶云被摇的难受突然开口:“那个是女神?”声音很大,讲台上的英语老师一下子就听见了。 老师闻言看看刚抬起头的韶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goodorng!” 她并没有发脾气,或许今天的她心情很好,女神的外号她早就习惯被同学们叫着。 被韶云这么大声地说出来,她心里并不反感,反而有一丝的美滋滋的感觉。 莫雯雯倒是被韶云吓了一跳,她急忙掩着嘴唇,偷瞄着惊醒的韶云。 季小青见莫雯雯把韶云弄醒了,心放了下来。 课上到一半,韶云又迷惑了。他把头靠在窗户上,拿书挡着脸,想再睡一会儿。 英语老师凌厉的目光,一下子就捕捉到了假装听课的韶云,瞬间脸色就变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师娘找你 刚刚要发飙的英语老师,想走过去提起韶云罚站。 这时张老师出现在教室门前,含着歉意的微笑道:“文老师,实在抱歉,我想找一下韶云同学,借用几分钟。” 说完也不理会英语老师的态度,径直走到韶云的座位前,敲了敲桌子:“韶云,跟我来一下。” 正迷糊的韶云打了一个激灵,手里的书本一下子脱落在课桌上。 看是张老师,急忙叫了一声:“张老师。” 然后从位子中出来,在同学们异样的眼光中,跟着张老师出了教室。 张老师把韶云领到教师的办公室,指着里间的空椅子说:“看你就是困糊涂了,这样子在课堂上,影响不好。上课也没啥意义,大家都去开会了,里边没人。先趴着睡会儿,中午到我家去,你师娘找你。” 说完,带上里间的门,把韶云一个人扔在里面。 看着被带上的房门,张老师真的让自己在办公室睡觉,韶云内心一热。平时的张老师就很喜欢自己,没想到这样由着自己。 他索性趴在椅子上安心地睡下,补回晚上的困倦。 一个上午,韶云安静地睡了两节课的时间。正迷糊地做着梦,张老师推门进来。 “走啦!下午没理由,不好好上课了!家里吃饭去。”叫醒韶云后,张老师望着已经清醒的韶云说了一句。 韶云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发:“那个,张老师,我就不去了,到食堂吃,现在还有饭。” “那不成,你师母特意让我找的你,回家里见见她,你还不认识我家?”张老师不容置疑地说完,转身就出了门。 韶云见张老师真诚邀请,也想去拜会一下师母,紧随其后出了办公室的大门。 教师宿舍,一干净的小院,围墙上爬满了植物,各种绿藤罗曼,把小园点缀的如同世外的桃园,秋天的风已经有点凉。 走进院子,一男孩正爬在绿藤上摘枝叶玩。 见有人来,回头望,呲溜一声从墙围的藤杆上滑落下来。 “爸爸,爸爸,这个小哥哥我认识!”露出小虎牙的男孩,指着身后的韶云叫嚷着。 韶云一愣神,再仔细看,恍然大悟,原来小男孩是之前汽车站被拐卖的那个孩子。 一个高挑的妇人从门内走出,她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 见着张老师身后的韶云,满脸堆笑地招呼着:“韶云,总算找着你了。一直惦记着,光知道你叫韶云,不知道是那个年级的。这不,让张老师一直打听着。原来就在他的班,赶紧进家里坐,饭菜都好了。” 张夫人自打韶云在汽车站救下小宝后,一直没有找见韶云,记住了名字。她总想找个机会感谢一下。 韶云也很诧异,阴差阳错自己救下的竟然是老师的孩子。 “韶云,进屋,这就是你师娘,不用我介绍了,这个调皮的小家伙是犬子,谢谢你!”张老师话语中带着浓浓的谢意。 一个善于教书的老师,在表达情感的时候也是简单明了的。 韶云也很高兴,伸手摸着小宝的头,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进了屋。 午餐很丰富,这是张夫人特别准备的:红烧鱼块,辣子鸡,猪肉炖粉条,还有四样蔬菜。 因为下午有课,张老师很歉意地没有上酒,拿出一瓶饮料招待韶云。 “韶云,我们师生算是有缘分。听我的,报名参加市里年末举办的历史知识竞赛!我给你辅导一下,你的功底不错,准能拿奖。”饭后张老师看着韶云鼓动着。 “哦,历史知识竞答赛,我能报上名吗?可我的其他科成绩都上不去,期末考试都有点担心。我还想着提起参加高考呢,检验一下自己的水平,成不成算是磨砺了。”韶云对比赛也来了兴趣。 但还是想早点参加高考,尽快毕业,赚钱才是当务之急。家庭的困境在时时的困扰着他。 “我帮你报名,没有问题。学校有名额,其他科的成绩不影响历史竞答赛。你想提前参加高考?有难度,现在的课还没有教完,许多知识点都是高考必考的。你准备好了吗?”张老师对韶云的想法有些吃惊。 “看看期末考试的情况,开年还有几个月,我想尝试一下。”韶云对于提前参加高考,还是没有放弃。 张夫人收拾完碗筷,走进客厅,听见韶云和张老师的对话“好奇地盯着韶云看:“宝他爸,韶云有想法,你就多鼓励一下,能辅导的多辅导一下,我看好他。”张夫人的话,让韶云一脸的尴尬,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自负了点。 三个人围着桌子坐着,喝着茶,聊了一会儿。小宝要睡觉,韶云起身告辞。 回到宿舍,郑楠阴阳怪气地看着韶云说:“韶大侠,今天半天都瞧不见你,那凉快去了?既不在宿舍睡觉,也不上课,啥情况?” 韶云不想回答他,想了想回头问:“语文数学课,你做笔记了没有?下午拿来瞅一眼。”说完就爬上了床铺,自顾自地休息了。 郑楠翻着白眼,用手指剔着金牙,面无表情地看着已经躺下的韶云,摇着头,一屁股坐在床铺上。 他被韶云的话直接秒杀了。两节课,他人在课堂上,手在绿珠的胳膊上,哪有做一页笔记。 现在被韶云一问,才想到自己原来还不如离开教室的韶云。 老师讲的啥,一点都没有记住,爱情有时候真磨人。 郑楠此刻一下子意识到,今天的考试可能错了不少题,想着身上直冒冷汗。 这样下去,期末考试也得挂科。 下午,韶云正常上课。 刚刚坐下,莫雯雯就把自己的笔记本递过来轻声地说道:“上午的两节课,有许多知识点,我都记着了,你仔细看看,对课后习题有帮助。” 她并没有过多地询问韶云的去处。 韶云感激地接过笔记本。平时莫雯雯写字龙飞凤舞的斜字体,不见了,笔画难得的正楷。 笔记做的很仔细,每个知识点,和老师强调的重点都记着。 看来韶云不在课堂上,对莫雯雯的刺激很大,她就是有心要记录给韶云看的。 郑楠到了座位上,刚好看见韶云拿着莫雯雯的笔记本,他尴尬地一笑说:“我的笔记记得比较粗糙,就不献丑了。莫雯雯的详细,有她的笔记就够了,嘿嘿……”说完直接一屁股坐回位子上。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他感觉到脸火辣辣的发烫。 韶云没有戳破他,平时上课时候的西洋景看多了,韶云根本就知道他无心做笔记。找他借阅只是堵他的话头而已。 季小青看见韶云,已经恢复了精神,眼睛一亮,她把自己的笔记本拿在手上,犹豫着。 但顾虑到莫雯雯已经把笔记本交给了韶云,想了想,最后把笔记本又放回座位上。她用眼睛的余光在观察着韶云和莫雯雯的神态。 上午韶云没有上语文和数学课,英语课也上了一半,就被张老师领走了。 她就立刻拿出全部的精神做笔记,平时很少记录的她,特别仔细地记录着,生怕漏下要点。几乎用速记的方式把上课内容录制下来。 下课后,重新整理了一下笔记本,抄的工工整整,和莫雯雯的心态一样,要把缺课的遗憾给韶云补回去。 没想到一番心思,被莫雯雯抢了先,她有些不甘心。最后还是下决心把笔记本交给韶云。 韶云随手翻看着莫雯雯的笔记,正看着。季小青竟然站起来走到座位前:“韶云,我记了英语课的要点,给你补充一下。老师说下周要考试,里边有要点。” 递过来的笔记本花色新颖别致,明显是个新本子,这不是她平时速记的课题草稿本,是她刻意抄录的新本子。 韶云抬头看着季小青温暖的脸颊,内心一热,伸手接过来,和莫雯雯的笔记本放在一处。一个鲜亮,一个暗色,但都散发着墨迹的清香,都蕴藏着少女的心思。 韶云对着季小青笑笑,没有言语,边上的莫雯雯无意识地撇撇嘴,不置可否。 韶云待季小青回到座位上,他翻开笔记本,只一眼,人就惊呆了。 “iloveyouorethaniloveynote。”看到第一页的英文句子,韶云内心一怔。 工整的英语笔记,简直就是刻录的模板,书法比赛都能拿奖。 印象中的季小青,本就是个字迹娟秀之人,但英语的书写,更具特殊性。 莫雯雯记录的只是语文和数学笔记,季小青把他所有没有听到的课,都整理了出来,那是多么大的心血啊! 还没有上课,韶云一目十行地阅读着季小青的笔记本,莫雯雯的笔记被压在了下边。 边上的莫雯雯明显地感触到了,韶云内心情绪的变化。 她偷偷瞟了一眼,季小青的笔记,看见了开头的那句话,明显不是课堂内容。 “我爱你,呸,呸。”她在心里鄙视着。 莫雯雯抿着嘴唇,见韶云把自己的笔记本压在下边,忽略了,脸色渐渐冷了起来,自己一番苦心竟然被忽视了。 “喂,你不看了,把我的笔记本还给我!”莫雯雯语气低沉,明显生气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总也回不到过去 韶云抬头,被莫雯雯的语气僵住。 “哦,待会看,互补一下,怕遗漏。”韶云一下子就明白莫雯雯的意思,赶紧敷衍着。 莫雯雯正想发火,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 韶云急忙把两个笔记本一起收进了座位里,地理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教室。 地理老师姓王,中等身材,一副眼镜架在鼻梁上。 偏瘦的脸型,透着精明和睿智。 有句话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用在王老师身上很贴切。 他上课的方法很独特,和历史课张老师有的一比。 他也不带课本,夹着教案,喜欢让同学们板书,总能在课堂上找到乐趣。把同学们带入他设计的圈套中,直到下课都不知不觉。 上他的课,总感觉时间不够用。他总喜欢把歌谣、谚语、谜语、古诗句、歌曲等引入地理教学。 把特定的地理位置,想象成各种有趣的图案,通俗易懂,还好记忆。 说起中国地理,他总说:公鸡头,凤凰尾,下几个蛋蛋就进南海了,那个同学是梧桐。 山南有钥匙,秦淮有水泊,谁能开启透视眼?一番阙文,趣味妙语,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走入他设定的环境中。 开始上课时,他的眼镜框老往下滑,他不停地推动着眼镜,扫了班级同学一圈。 最后眼光落在韶云的身上,因为所有同学都看着他,只有韶云低头,正在座位洞中摸索着什么。 其实此时的韶云,正把季小青的笔记本,和莫雯雯的笔记本收在下边,不小心滑落出来,韶云正往里边塞呢。 “韶云同学,请起立!”王老师开口就点了名。 韶云一阵慌乱,听到老师喊道自己的名字,急忙放下手中的本子,站立起来。 “你来回答,今天课堂上的第一个问题:五湖四海皆兄弟,哪五湖,哪四海?”王老师推完最后一次眼镜,盯着韶云问道。 “咳,咳,五湖就是: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洪泽湖,天井湖。四海四海,是渤海、黄海、东海、南海。”韶云显然有些紧张,生涩地回答道。 王老师和同学们都认真地,耐心地听韶云回答完。课堂静静的,除了韶云的声音,连翻书本的声音都没有。 韶云的每个呼吸声,都被无形地放大着。嗓子,故意打岔来延续思考的咳声,更是明显。 “好,先坐下,五湖中并没有天井湖,是巢湖。或许你对自己的家乡,比较热爱。”王老师点评后停顿一下。 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继续说道:“汉代刘向在《说苑-辨物》中说,八荒之内有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八荒乃八方荒芜极远之地也。那么四海呢?《尔雅-释地》说,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也有人说,四海是围绕九州四面的海。这里其实是泛指全国各地。” 同学们瞪大眼睛,仔细地聆听着王老师,铿锵有力的话语,仿佛被他带到了蛮夷之地。 地理课在王老师的描述下,从地中海,到大西洋,从爱琴海到红海。 韶云更是记住了最大的海,珊瑚海。最大的湖潮钱塘潮,一节课受益匪浅。 下课后,韶云觉得有点心虚,他小心翼翼地,把莫雯雯的笔记本重新拿出来,仔细地看了一遍。在确认了重点和季小青的笔记本没有遗漏后,递给莫雯雯。 “谢谢你,笔记做的真好!”韶云忐忐忑忑地开口道。 莫雯雯撇撇嘴,伸手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直接塞进书包,一副拒绝沟通,很生气的样子。 这时候,季小青离开座位,走到桌前对韶云说:“韶云,这周六虹虹过生日,记得把时间空出来,一起哦。”语气温软,边上的莫雯雯听的浑身一阵难受。 “好,别忘记叫我!”韶云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他这两天正在筹划着,给钱虹虹买啥生日礼物呢?一直在努力赚钱,生怕到时候囊中羞涩,很没面子。 季小青和韶云的对话,虽然声音不高,还是引起了边上几个同学的注意。他们都在揣测季小青嘴里的虹虹,又是哪个女孩? 绿珠拽了一下郑楠的手背,酸溜溜地说道:“看人家韶云,陌生的女孩过生日都上心。我的生日,你怎么就一点不放在心上呢?不行,这周我也要过生日,你给我过!” 郑楠被绿珠酸的牙齿快倒了:“哪有随便过生日的,上个月你不是才过过吗?我还买了蛋糕,你这么快就给忘了?” “切,就那么小的一个蛋糕,还不够我几口呢,还好意思说。这次给我买块手表,最近上课老迟到。”绿珠挤着笑容,在郑楠面前小声地撒娇。 下午剩下的课,莫雯雯一句话都没有和韶云说,她在嫉妒季小青在韶云心中的地位,明显比她这个同桌表妹要贴心的多。 韶云有些尴尬地看着脸色冷漠的同桌莫雯雯,猜测不出她这脾气从哪儿来的。 下午放学,韶云噙着殷勤的笑意,对莫雯雯说:“晚上我去舅舅家,你等我一块儿走好不好?” 莫雯雯面色冷冷站起身:“没时间,爱走不走。”说完话,背起书本直接出了教室。 韶云无语,他把书本收好后,对位置上还没有离开的季小青说:“你的笔记本先放我这,晚上回来我再看看,我要去舅舅家有点事情。” “没事,不着急,看完再还我。”季小青笑笑,抬眼看着莫雯雯消失的背影,一脸的惬意。 池塘边,清凉的水泛着墨绿。 莫雯雯在拐弯的时候不由心地慢了下来,她嘴上说不等韶云,内心却抗拒着,还是违背了嘴巴的意愿。 她索性停下来,看池塘里漂浮的垃圾,还有远处的鸭子。想起了以前丢出饼干袋子,韶云下去捡的地方。抬眼望去,内心一阵触动。 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里萦绕着,她觉得自己现在面对韶云,总也回不到高一时候的样子,自己的情绪总被他牵动着。 秋风有点凉,她忍不住打了个冷噤。 “怎么,想什么呢?”韶云从身后,拍了拍她肩膀上的书包带。 “没什么!”感觉到韶云到了身后,莫雯雯又严肃起来,迈开步子就往前走。 也许她就是违背了自己的心,真等到了,还是不由得要生气。 莫雯雯也搞不清自己,她特意为韶云记录的笔记,在季小青也记录一本时,她莫名地失落了。 每每看见季小青如花似玉的脸,冲着韶云温柔地笑,她就不是滋味。难道自己真的太在乎在韶云心中的位置。 她在前边越走越快,根本就不想等韶云跟上自己。 看着急急火火的莫雯雯,韶云不禁咋舌,难道她真的赶时间吗?那为什么刚才停在池塘边发愣呢?这妮子。 韶云紧赶着想追上她,因为笔记本的事情,可能需要一个解释。 嘎吱一声响,刚刚追到拐弯处,斜斜的一辆自行车摔倒在边上。莫雯雯的书包被刮在地上,本散落一地。 看时,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连人带车摔在路旁,莫雯雯一脸惶恐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怎么回事?”韶云赶上来,先询问莫雯雯,再看地上的男孩。 “他,我,撞上了,包。”莫雯雯有些语无伦次的紧张。 莫雯雯低头急走,根本没有看路,拐弯的时候。小男孩骑自行车,本来也不熟练,眼看着就要撞上莫雯雯,他急忙拐车把避让。 结果车把挂住莫雯雯的书本带直接扯断,连带着自己摔倒了。好在没有撞上莫雯雯,只是带着她跑了几步。 男孩摔得不轻,咧着嘴,艰难地支撑着压着他的自行车。韶云赶紧把他连人带车拉起来。 “怎么样,伤那里了?”韶云关切地问道。 小男孩看着韶云,面带和善,慌忙回道:“没事,姐姐要不要紧?我差点撞上她,我刚刚学会骑车,在练车。”他忍着自己的腿伤,倒是先关心起莫雯雯来。 “没摔伤就好,马路上人多,快天黑了,早点回家。”说着话,韶云把他的自行车脱落的链条卡在齿轮上,用手搅动了几圈。 韶云忍不住骑上自行车,转了一圈,一是手痒,二是检验一下车子有没有摔坏。 看到韶云会骑自行车,小男孩很高兴:“大哥哥,你骑得这么慢都不摔倒,真牛!我一停顿就摔倒。” 韶云被小男孩的夸赞闹了个大红脸,他借机蹭车骑的意图,害怕被小男孩看破。 “你骑久了一样可以,你家住哪里?腿还能骑车么?”韶云把车子扎稳后问小男孩。 “嗯,我才学会几天,我爸是修自行车的,就在前边的街尾那里。大哥哥要是想买旧车,我家有好几辆呢。”小男孩的一席话,让韶云意动。 这要是买上一辆便宜点的,回家就不用等客车了,韶云正琢磨着小男孩的话。 “快过来帮我捡书本!”莫雯雯有些不耐烦地喊道。 韶云一震,这才想起一直在关心着小男孩,把莫雯雯给忽略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认领 韶云急忙过去帮莫雯雯捡起书本,小男孩也瘸着腿帮忙捡。 本来想发脾气的莫雯雯,看着男孩一跳一跳地去捡地上的书,有点惭愧。 要不是自己闷头想心思,不看路,也不会撞上。 书包带断了可以用线缝上,腿受伤了,那是要受罪的。 书本捡完,莫雯雯独自往前走去,故意把书包丢在地上。韶云拎起莫雯雯的书包,跟在后边。 “都怪你!害我差点被撞。”莫雯雯小嘴唇撅的很高,能挂个油瓶。 韶云尴尬的笑着,不做声,也不能还嘴,怕触动她更大的怒火。也许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惹得莫雯雯不高兴。 一直走到汽车站分手的岔路口,见莫雯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韶云喊道:“喂!那个等等,你的书包。回去把包带缝一下,还能用。” 韶云紧走几步追上莫雯雯,把书包交到她的手上。 莫雯雯气鼓鼓地,转脸瞪了韶云一眼:“我是那个,没有名字啊!哼,气死我了!”提着书包给了韶云一个背影。 天黑了,弄堂里亮起了灯,偶尔有几声猫叫声,夹杂着风的呼呼声。 韶云到了舅舅家的门前抬手敲门。 院内传出争吵声,舅母的声音又尖又细,大声地叫嚷着:“早就跟你说过了,把车子让给我弟弟。就是不听,现在好了,直接丢给别人。” “说你愚蠢,还不相信,哪有自行车在单位,被别人偷掉的!” 舅舅的声音也很大,传出了院子:“现在的治安确实很乱,我上班要骑车,没有自行车怎么能行?” 两个人的争吵声,隔着大门都听的清楚。 给韶云开门的是表妹小七,她把韶云迎了进去,悄悄地对韶云说:“表兄,我爸我妈在吵架,你快去劝一劝。” “怎么好好的又吵了起来,到底咋回事?好像是啥自行车?”韶云带着疑问道。 “表兄,我跟你说,我爸的自行车,今天在单位被别人偷走了,我妈正在发火呢。”小七停顿了一下继续和韶云说。 “前段时间,我舅舅来家里,想买辆自行车。我爸非不给他买,自己的车也舍不得给舅舅。我妈很生气,现在两个人因为自行车丢了,闹矛盾。越吵声音越大,我看只有表兄能劝住,你赶紧去劝劝。”小七吐吐舌头对韶云做了个鬼脸。 其实韶云在平常,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吵架。小时候父亲发脾气,母亲从来都不和他争吵,默默地承受惯了。 而舅舅和舅母仿佛天生的会吵架,自从韶云到县城以后,接触的多了,也看惯了他们争吵的样子。 舅母自打闲赋在家,脾气很大。一点小事,总是瞪圆了那双黑亮火辣辣的眼睛,无论什么样的架,都愿意吵。 舅母气急了,提着舅舅的名字骂。有时候跳的老高,一蹦一蹦地,厉害的不得了。几次拉架,韶云都是架着她走出院子,才罢休。 而舅舅被逼急了,也放弃了儒雅的风度。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嘴里冒出几句粗鲁的话:“蠢婆娘,脑袋瓜子都蠢没了。”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愤懑。 韶云的脚步声,把正在争吵的两个人惊扰到,看见韶云,立马就停止了争吵。 舅母像个没事人似地招呼着:“乖乖,韶云来了,都好久没有到家来了?刚才还和你舅舅唠叨你。” 韶云见舅母停止了争吵,内心一热,就这话说道:“舅妈,是不是舅舅的自行车被盗了?我倒是有个路子,去寻一寻,或许能有收获。” 韶云想起了,刚刚路上碰见的小男孩。知道他父亲收了好几辆自行车,估计是有贼赃。 知道舅舅的车子被盗,他想去修车铺寻找一下。如果时间久了,被卖掉,或者喷漆改装了,就没办法认领了。 那时的车子很金贵,一般买车是要开特许的发票才能买到。一辆永久牌自行车要一百二十元,工资水平才三四十块钱,相当于当时一个人大半年的工资。 车子都有登记号,容易找。韶云在心里决定,待会回学校去的路上,就到铺子上看看。 “哦,你能寻见?”舅舅听到韶云的话,很吃惊,内心也有了希望。 “我只是刚巧有个信息,或许有眉目,您的车子在城关镇大院丢的。而我知道的那家修车铺子,就在那条弄堂里。我等会就去看看,我记得您的车,骑过一次,有印象。”韶云为了谨慎起见,并没有打包票。 所有的可能都是自己的猜测,他也怕找不见车子,舅舅、舅母会失望。 “我的车子好认,永久牌,大半新。车大梁的背部,刻有我的姓名,印记很深,一般人不在意。只要看见就能确定,要是你寻到了,直接报派出所,最近治安乱的很。”舅舅很生气,一是对城区的治安状况不满,二是上班的代步工具丢了,耽误事情。 “嗯,有标记更容易一些。”韶云心里更有谱了。 起码有标识是抵赖不掉的,即使改装车子,也不会注意到。 “刚好,最近测量宅基比较忙,你有空就到家里来,给我刻蜡纸、画图。要忙一阵子,按张数给你报酬。一个礼拜做一天,一个月也能有正常工人的工资。”舅舅见到韶云后,说起了正事,这也是在城南照相馆时,和韶云说的事情。 韶云一听,内心一喜,兼职工作并不影响自己的学习。画图,刻蜡纸是韶云比较拿手的活,比码头下货要轻松的多,钱还不少赚。 “谢谢舅舅!”韶云激动的眼里含着泪水,话都有些哽咽,他太需要一份收入了。 饭后,舅舅先把蜡图、模板,和测绘的方法,圆规画图的技巧和韶云简单地说了一下。 当然画图的基础是实地测绘,这也需要人手去做。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韶云也可以参与,工资另外算。 韶云内心激动着,认真地领悟着舅舅教授的工作方法。他对舅舅充满了敬佩和感激。 回学校的路上,韶云特意拐进城关镇,老县委大院后边的弄堂里。 弄堂里的灯光很幽暗,曲曲弯弯的弄道里,连着几间屋子。唯一敞开大门的是一个杂乱的修理铺。 门前挂着一摞自行车的旧轮胎,油渍的地上,摆放着各式修理工具。 一棵歪脖子树,斜斜地长在大门的侧院墙边。树上蹬着一只黄花色的猫,竖着耳朵听着弄堂里的声音,时不时地喵叫一声。 韶云走入弄堂,老远就见暗色的门灯光下,一个秃顶的中年人,四五十岁的年纪。 一身褪了色的军黄色上衣,解放牌劳保鞋,蹲在房门前,手里夹着一根卷烟。 眯着眼睛,在琢磨着面前自行车的后齿轮。 “师傅,有二手的自行车卖不?”韶云的脚步很轻,几乎都没有惊动树上的猫,就到了中年人的面前。 秃顶师傅抬起头,手上的烟头被他丢在边上的油渍上,刺啦刺啦地响。 “有。”阴沉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 “看看?”韶云瞟了一眼他身前的自行车,是一辆旧车子,后轮毂都被撞变形了,明显不是自己要找的车子。 “里屋。”秃顶修车师傅站起身,往屋里走,腿一走一瘸,原来有一只脚残疾了。 走进铺子,灯光更加昏暗,拥堵的房间里,堆满了各样的自行车配件,几个木质的货架上,杂七杂八的物品叫不出名头。 瘸腿师傅,把韶云领进来,指着靠在拐角的自行车说道:“这里两辆,都是好骑的轻便车,六十一辆随便选,门外的那辆还没有修好,四十能卖。” 说完话,靠在木架上,面色阴阴地看着韶云。 在他眼中,一个毛头小子,不一定能买成车子。或许就是个看客,消遣自己的。 韶云围着两辆自行车看着,灯光很暗,但车的成色不行。明显是旧自行车,根本不是自己要找的车子。 “师傅,还有新一点的吗?贵点都成,最好是永久牌的?”韶云扫了一眼房间,再没有其他的车子,但发现铺面的后侧,有个布帘遮挡的地方,可能是个后门。 “没有,你不买就走,别耽误我修车子。”瘸腿师傅有点不耐烦了。 可能他觉得韶云根本买不起车子,还要看新一点的,摆明了是消遣自己的。 韶云犹豫了一下内心揣摩着那个小男孩的信息:“大哥哥要买车,我家有好几辆车子呢。” 明显的瘸腿师傅手里不止这两辆车子。 “师傅,真的没有更好一点的车吗?贵一点没关系,只要是我想要的,就买。”韶云还是抱着希望看着瘸腿师说道。 “说了没有,走,走。”师傅彻底不耐烦了,或许他是有意地,这也是加价的一种手段。 客户越想买,他越不卖,撩拨的买家心痒痒的,最后才能赚到他想要的钱。 韶云看师傅态度恶劣,只好转身准备出铺子。 正在这时,后墙边的门帘被挑起,一个脑袋露了出来:“爸爸,后院还有一辆新车呀,卖给这个大哥哥!” 第一百三十七章 顺藤摸瓜 说话者,正是傍晚的时候,韶云遇见的小男孩。 “一边玩去,哪都有你的事!”瘸腿师傅,被男孩揭破了谎言,面上挂不住,呵斥道。 小男孩并不害怕他爸爸,抬头看着韶云,一把拉着他就进了后门,门后是另外一个场景。 两边高高的围墙边搭着棚子,靠在墙上的是一些杂物,各种废旧的铁器,陈旧车辆有好多。 最惹眼的是一辆大半新的自行车,安静地靠在墙的一角。韶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辆自行车,就是自己要找的,舅舅的永久牌自行车。 为了进一步确定,他直接走到车子前,伸手在大梁上摸了一下。触手处,凹凸的感觉就明白了,是刻上去的名字。 韶云内心一喜,同时也担忧起来,车子是找到了,要如何弄回去,不花钱是不可能地。 但车子是被盗的,真要花钱买回去,即不甘心也纵容了盗贼和犯罪。 韶云想到了报警处理,他回头看看已经跟进来的瘸腿师傅,和真诚的小男孩,又于心不忍。 韶云知道,瘸腿师傅只是被盗车贼蒙蔽了。如果知道是偷盗来的车子,估计再便宜,他也要掂量掂量,销赃可是违法的。 说起瘸腿师傅可是有来历的,他的真名叫郑三江,当过兵。 腿是被子弹穿透的,转业后在县城机械厂当工人,各种机器设备都会修理。 靠着技术和光荣的历史,虽然残疾,还是讨到了老婆,还有了一个儿子。但在几年前,妇人跟着一个外来的商人跑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郑三江有两个外号:一个是秃头阿三,一个是拐子郑。 为人比较严肃,不苟言笑。自己带着儿子郑小球过日子,这两年自己开了个修理铺,比厂里赚的多。 郑三江善于用脑子,他把旧车、设备,翻新后总能卖上大价钱,包括机械厂的设备,他也喜欢揽活回来做。 韶云看着车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对着追进来的瘸腿师傅道:“师傅,这辆车子我要了,多少钱能成?” 见韶云一眼就看中了,这辆大半新的车子,郑三江心里一动。他之所以没有把这辆车子拿出去买,内心也在犯嘀咕。 下午时分,一个年轻的胖子,手里推着自行车。一到修理铺门前就开口道:“师傅,你看我这自行车你能要吗?我这要赶着外出,手头实在紧,给凑个路费!车子是大半新的,发票被洗衣服揉烂了。本来舍不得这辆车子,但出门后,不知道啥时候回来。给个实在价,便宜你了。” 胖子说的诚恳,郑师傅打量了一眼车子,确实成色不错,回道:“三十。没有发票,不能多。” 他想把价钱压低,看看对方的反应,谁知胖子青年,只犹豫了一下:“还能加点吗?加十块也成,我这车买的时候可是一百多呢。” “不加了,有发票能加。”郑师傅就是吃准了他能卖。 “好,卖你了。”胖子有些心急地把车子放下,看着郑师傅从口袋里掏钱。 郑师傅留了个心眼问道:“你家那里的?不是附近的,面生。你怎么知道我的修理铺的,我这可不好找啊。” “我也城关镇的,这里来的少,知道有修理铺。”胖子拿了钱,丢下一句话,转眼就出了弄堂,消失在大街上。 “这人有古怪。”郑师傅嘀咕了一句,仔细地打量着到手的车子。好车,永久牌,一点毛病都没有,保养的很仔细。 为了能卖个大价钱,他特意把车子的链条上了油,放在后门洞的院墙边,要待价而沽。 之所以会有一丝担心,郑师傅感觉到卖车的年轻胖子,不像是拥有这辆车的主人。从车子的保养上看,骑车的人是个讲究的人。 郑师傅还有一点不安,总感觉年轻人言语闪烁,神态不安,很匆忙又很想脱手,这让郑师傅有了揣测。 如果来路不明,真要是被查起来,会有麻烦。 韶云来买自行车,郑师傅一看是个学生模样的大男孩,根本就没有想从他那里赚到钱。 一般学生买车的少,即使买,也是父母买。 学生根本没钱,都是吃家里饭的,那有自己独立的经济。 这也是郑师傅不热情的原因,这辆车子,他心里的价格最少也要卖到八十块。如果碰见舍得的主,小一百都能谈。 当自己的儿子郑小球,把韶云领进来的时候,郑师傅就急眼了。 韶云问价,他没有立马回答,而是上下打量了一下韶云。 “你认识我家小球?”郑师傅在儿子小球,拉韶云进后弄堂院子的时候,就有了猜测。 “刚好认识,怎么样这车啥价钱?”韶云不置可否,并没有详细地说明认识小球的经过,连小男孩的名字还是从郑师傅嘴里才知道的。 “看你和小球有缘,给七十骑走,另外送你一把锁。”郑师傅用他那油腻的手,一边摸着秃顶上的几根毛,一边说道。 “这样师傅,我先押十块钱放你这,我带的钱不够,你这车不能再卖给别人了。我取来钱就骑走,怎么样?”韶云为了确保车子不被卖掉,想用十块钱套牢郑师傅,自己再另外想办法。 “押钱可以,但最多一天必须骑走,不然押金不退,另外有人要就卖了。”郑师傅思考了几秒钟,看了看站在车子旁边的儿子小球,勉强答应了韶云。 “好!”韶云从口袋里掏出十元钱,交到郑师傅手里,看了看车子,转身出了后院。 小球跟在后边喊道:“大哥哥,我不让我爸卖车,加钱也不卖,给你留着。”那感觉像是他亲哥似的亲热。 “谢谢你,小球。”韶云回了一句,深深地看了一眼小球和他身后的瘸腿父亲。 出了弄堂,往城关镇的大院走去。 他边走边思考,如何能把舅舅被盗的自行车弄回去,又不想花费冤枉钱。 说白了,罪魁祸首是偷自行车的贼。 “不行,报警?不成,小球和郑师傅会被连累。郑师傅虽然贪图小利,收了贼赃,但本身并不知情。如果自己贸然认领,虽有证据,他出的有本钱,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把车子让出来。”韶云在激烈的思想交锋。 “要是找到盗车贼就好办了。”韶云想着,但为了不引起郑师傅的怀疑,他没有贸然地问车子的来路。 根本不知道卖车和偷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啥特征,简直就是一头雾水。 正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城关镇土管所的办公地点。也是舅舅上班,车子被盗的大院。 此时,大院门敞开着,办公楼还有灯光,值班人员躲在房间里,抽着烟、喝茶,看报纸。 夜晚的室外有些秋凉。 刚刚在郑师傅的修车铺里,还不觉得。但到了空旷的街上,韶云浑身打了个冷噤,同时脑海里,竟然朦胧地显现出一个人影来。 金琳,那个屡次盗窃的女孩。 韶云在想到她的时候,联想到青年路上,金琳也盗窃过自行车,只不过没有成功。 “或许找到她,会有些眉毛。”韶云在心里想着,看了一眼城关镇大院,和那很容易进出的大门,脚步往城南方向拐去。 金琳的脚伤还没有痊愈,她在那个雨夜,看着韶云逃走的样子,笑了好一阵子。 在医院挨了一夜后,第二天,她一瘸一拐地回到南苑的弄堂里。 好在师傅南巷温最近特别忙,不在家,好像去了外地。 她安稳地回到自己的小屋里,舔食着自己的心伤。 美美地睡了一个安稳觉,起床后太阳已经到了西山,不是饿,几乎能睡到天黑。 她换回男装,把小屋里简易的物品整理了一下。看着压在箱子最下面的书,忍不住一阵难过。 金琳已经记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看的书了。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到了南苑弄堂里。 这个小屋是陌生的环境。 一切都是新的,墙上没有壁纸,木板缝里填着腐败的麻屑,麻屑里有不少蟑螂。 小屋的隔壁是个大屋子,住着南巷温,他要她喊师傅。 大屋的门正对着弄堂,一些修表、修锁的工具是门前的摆设,其实是个典型的贼赃分散地。 擦黑的时候,金琳到弄堂外的,二中边上的小卖铺买了一包素食,狼吞虎咽地吃完,就瘸着腿回屋了。 没有南巷温的逼迫,金琳一刻也不想干偷窃扒包的事情。 今天她很惬意,用藏在枕头里的私房钱,买了一大包吃的。每次作案回来,都的如数上交,一点不敢私藏。 生活费都是南巷温每天一发,算的很死,没有得手,就不给饭吃。 以前有三个徒弟跟着,现在就剩下金琳一人,跟在南巷温身边,算是他的衣钵传入。 吃了饭的金琳,迷迷糊糊地又想睡觉。她躺在幽暗的小屋里,眼睛盯着屋顶的蜘蛛网。 不知道什么时候,蜘蛛又给她织了一张天罗伞盖似的网。 金琳突然觉得自己就在网中,很难逃出去,正沉沉入睡,耳边突然传来轻微的响动声。 她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肥宝 韶云乘着夜色,像风一样,悄无声息地刮进南苑弄堂。 到了南巷温的大门前,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门头上落着的锁头,知道老家伙不在家里。 韶云放下了紧绷的神经,他到南巷弄堂是来找金琳的,并不想惊动南巷温。 如今的韶云,有了夜长风的长风扶柳叶的身法,即使对上南巷温,他也有把握逃出去。 远处有嘈杂的人声,隔着围墙,韶云知道那是二中的后操场。 他仔细地看了看南巷的房子,顺着墙看去,模糊的小门就靠近大门的左侧。 韶云猜测,金琳有可能就住在那里,上次匆忙逃走时,见金琳好像在那个小门的边上出现过。 韶云像狸猫一样,滑到小门前,侧耳细听屋内的动静。 吱呀,一声。 拉开的门,差点把韶云带进去。 “是你?”灯光不亮,金琳还是嗅出了熟悉的味道。 “想好了,来接我私奔?”金琳的心在跳,她想歪了。 “想啥呢?先进屋再说。”韶云一个侧身,没有金琳的同意,依然挤进了小小的房屋。 一张简易的板床,上面是薄薄的被子。屋里除了一个凳子,一个小木箱放在床头,简陋的就像个破庙。 “你就住这?”韶云想象的闺房,原来不是这样的。 “这能挡雨,有时候还回不了屋呢,怎么,心疼了?”金琳闪着贼亮的眼睛对韶云说。 “和我想的不一样。对了,你的脚伤好些没有?你师傅不在?”韶云转身看着金琳,一跳一跳地回到床上,忍不住关心道。 “哪有那么快,老家伙出门了,不然我也不能消停,你来更危险。”金琳把自己的腿搬到木板床上,两只手抱着腿,看着韶云说道。 有些冰冷的小屋里,弥漫着一股子霉味,韶云扫视着简陋的房间,看着卷曲在板床上的金琳,不由得鼻子发酸。 浑浊的、十五瓦的小灯泡,发出的红光,还照不亮屋子的拐角。 “问你个事情,城北有没有你的同行?”韶云收起怜悯的心,望着金琳问道。 “怎么啦?干嘛问这?”金琳抬起头,迷幻的眼眸在韶云脸上来回的看。 “我要寻一个偷车的家伙,给点信息。”韶云见金琳的眼神古怪,又不知道她要整哪样,急忙抛出核心的话题。 “肥宝,大师兄,一直在城北。具体住哪我不清楚,但在地下歌舞厅,准能寻见身影。”金琳很坦诚地就告诉了韶云。 “啥特征,我必须求证一件事,你能帮到我。”韶云认真地对金琳说道。 “干嘛要帮你,你回心转意了?私奔,带着我,我能找着他。”金琳看韶云有点着急,狡黠地说道。 “又来了,说正事。”韶云故意板着面孔。 “肥宝,听其名,知其形,肥胖,而幼稚。个头中等,一年前留长头发,一副酸不拉几的样子,邋遢中又像个富家公子。其实是个酒囊饭袋,他是大师兄,胆子大,擅长表演,手艺和身子不匹配。”金琳像连珠炮一样说着,好像很看不上那个大师兄。 “谢了。”韶云简单地说完,转身就要出门。 “别介,还没说完呢,要不就在姐这呆一晚上,明天我带你去找。”金琳说话的时候,韶云一脚已经出了门。 “找他的时候当心,他心狠着呢。”看韶云不回自己,金琳还是大着嗓子喊道。 一阵风,韶云出了南苑弄堂,身后是那个哀怨的金琳,和她哼起的民歌小调。 城北艺林歌舞厅门前,肥宝,站在风中,来回扫视着想要进入歌舞厅的人。 肥宝,二十六岁,待业青年,人如其名,肥胖圆润。 城南弄堂,南巷温的大徒弟,技能肥手摘桃,在三只手行业,戏称肥宝宝。 两年前离开南巷温,生活在城北坝口,烟草专卖局的院子里。父母离异后,随着父亲生活。 独子,但不尊贵,总被父亲像皮球一样踢着,淘气,没少挨骂。 缺失母爱的肥宝,瞒着父亲,和烟草专卖局的一帮不良青年混在一处。初中毕业就再不愿意上学,偷烟草专卖局的烟丝,卷私烟弄钱。 好的学不会,坑蒙拐骗到很上手,很早就学会抽烟,熏酒,打群架,调戏女孩。 靠着一身,喝水都长膘的身材,又有一副看着和善的弥陀佛的宝宝脸,表演的天赋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致。 犯错都会被忽略,几个混在一处的青年,出了烟草专卖局,人人讨厌。 肥宝有一次在城南市场,无意中被南巷温看中,几招绝活把肥宝慑服,收在门下。随着南巷温老头学会了更加高超的扒技。 肥宝的外在形象很具有迷惑性,瞅准目标,下手快,成功后容易逃脱,即使站在你面前,也不会怀疑到他。 随着南巷温混了几年,觉得能单干了。由于不满师傅的苛刻,在一次矛盾加剧后,就脱离了南巷温,再没有到过城南祸害人。 但回归城北的肥宝,一下子就在地下江湖中火了起来。 以前的小弟蜂拥而至,跟在肥宝的手下,打秋千,望风,传手溜车卡包,无所不能。城北的几大市场,车站,商铺,和地下不夜城都有他们的身影。 小打小闹,逐渐成了气候,肥宝宝的手比较大方,不像南巷温师傅抠门。 得了好处,就会带着几个人疯狂地消费,钱是左手进右手出。 不义之财如流水,花的不心疼,肥宝宝的外号由此传开了。 肥宝出师后,顺风顺水,领着几个混混手下,吃香的喝辣的。以卖卷烟为幌子,出入不同的场所,行偷窃之事。 肥宝这一天来到艺林歌舞厅,和几个手下使个眼色后,就混了进去。没几分钟他就盯上了一个坐在台边喝酒的男士。 “大哥,来一包卷烟呗,正宗的上海大前门,便宜,四毛二一包。”肥宝想对目标下手,总要找个由头。 “来一包。”中年人放下手中的酒杯,伸手捡一包烟拿在手上闻了闻。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付款,肥宝紧盯着男士的钱包,在付完款后,他假装离开。 转身时装烟的小夹板,刚好刮到了中年男士的胳膊,烟洒落一地。中年男士很不好意思,慌忙离开台帮着捡地上的烟。 在他低头弯腰的时候,肥宝恰恰和他碰在一起。 “哎呦,不好意思撞头了。”肥宝憨厚地对中年男士笑着,面若春风。 一刮一碰,在不经意间,男士的钱包已经到了肥宝的手里,他巧妙地把手中的烟板转动着,挨到跟过来的同伙马仔,不知不觉中已经把钱包转走了。 肥宝很随和地笑着继续在场上转悠,卖烟,见同伙出了大门,他也打算离开。 走到门口时,一个漂亮的女人喊住他:“肥宝宝,霸哥有请。”语气和缓,但不容拒绝。 肥宝见漂亮女人眉眼如丝,本就好色的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 “那个霸哥,要是你请我,倒是可以走一趟。”肥宝带着戏弄的语气说道。 “去了就晓得了,也可以是我请你,来!”漂亮女人语气中的温度,让肥宝感触到冷。 他刚想逃出大门,但那只柔弱的手搭在他肥肥的脖子上,有一种刀锋的味道。 乖乖地跟着女人走进后庭,刀疤脸霸哥,艺林歌舞厅的老板,直视着他,边上他的两个小弟正跪在地上。 “肥宝宝,有点意思,金凤放开他。”霸哥的刀疤脸上,狰狞的疤看着恐怖。 从来不知道啥叫害怕的肥宝,在见到刀疤脸霸哥的那一刹那间,内心发怵,浑身的肥肉忍不住抖动着。 “大哥,这是啥意思?”肥宝故作无辜状,语气柔弱地问道。 “留下一只手!”霸哥一句话,把肥宝差点吓趴下。 “大哥,大哥,有话好商量,这要弄那样?”肥宝手里的烟箱脱落在地,直接对着霸哥作揖道。 “哦,商量!肥宝宝,你可知道你错在哪里?”霸哥似乎只是吓唬一下肥宝,语气明显缓和了许多。 “兄弟招子不敞亮,猪油蒙了心窍,该给大哥孝敬点,踩错了盘子。这样大哥,以后兄弟有烟先孝敬大哥。放过我们兄弟如何?”肥宝宝从师傅那里学到了不少江湖规矩,这会儿刚好用上。 “哈哈,肥宝宝,真有点意思,你们也起来。”霸哥对跪在地上的肥宝手下摆摆手。 “谢谢大哥,以后城北的地界上,肥宝手里的活有大哥的份,艺林歌舞厅,肥宝不踏场。”肥宝一身冷汗直冒,看着两个小弟起来后,对霸哥再次表忠心。 “金凤,送客!”霸哥对漂亮女人挥挥手,独自坐回椅子里,不再看肥宝宝殷勤献媚的肥脸。 肥宝带着两个小弟出了歌舞厅,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小黑,你是怎么搞的,不是见你出水了吗?” “大哥,别提了,我刚刚出门,才将手里的货交给阿八,头就挨了一下,等醒来的时候,和阿八一起就在那里了,腿弯都被踢肿了。”叫小黑的手下对肥宝诉苦水。 “妈滴,这艺林的水很深,兄弟们躲着点。”肥宝再次回头打量着灯光闪烁的歌舞厅,警告着俩小弟。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甘心 俗话说:富贵险中求。 肥宝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忌惮着艺林歌舞厅的霸哥,也按月交给金凤一点利市。 肥宝最近很得意,自从一年前脱离南巷温以来,混迹在城北,靠着手艺和聪明的表演,吃香的喝辣地,手下还收了几个小弟。 一日午饭后,他溜到城关镇土管所的大门前,看门卫躺在椅子上,安逸地哼着小曲,迷瞪着眼,头都不抬一下。 肥宝整整衣服,大摇大摆的走进院内,他想到院子里上个厕所。 院内静悄悄的,偶然从二楼的办公室有声音传来。 肥宝打量着土管所的大院,东面靠围墙的边角是个公用厕所,一面依着围墙,一面对着院子。 厕所的边上有个车棚,有好几辆自行车摆放在那里。他走进厕所,蹲在里边,一边拉臭臭,一边支棱起耳朵,仔细地听着院子里的动静。 大院中,除了二楼偶尔的声音传出,再无其他声音。他出了厕所,对车棚中的自行车起了念头。 扫视了几眼,发现有一辆大半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特别惹眼,二四的大车架,包装竖梁的纸皮还留在上边。 左右看看无人,又侧耳听听女厕所中,确定没有动静。他走到车前,摸着车把,入手非常舒服。又看了看车锁,贪婪的念头更加入心。 他从口袋中摸出一把万能的锁片,轻轻地捅着锁头,一边捅一边抬头观察二楼的动静,至于门卫他根本不担心。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嘎巴一声轻响,弹簧锁被他捅开了。 肥宝把衣服领子往上竖着,推上自行车直接出大门,走到大门前,还故意侧目,瞄了一眼正哼着小曲的门卫。 一出大门他就骑上自行车,沿着大街扬长而去。 到了另外一个道口,他才下车,仔细地打量着到手的自行车。 “好车,骑着舒服,真想自己留着骑,可他妈滴,金凤那娘们的利市钱要交了。真不甘心,还是找个地方脱手,弄点稳当的现钱,车在手上早晚是个炸弹。”肥宝思考着,在内心有了决断。 肥宝骑着车子在城北转了一圈,附近一打听,摸到拐子郑的修理铺。 因为离城关镇的后院墙太近,肥宝还是有点心虚,大着胆子来到修理铺,也不计较价钱的高低,急急地把自行车卖给了拐子郑。 车子脱手,肥宝跑回城北,在家门前的小吃铺,美美地要了一瓶酒,炒了一盘肉丝。 酒足饭饱后在小弟阿八那里睡了一觉,打算晚上去艺林歌舞厅见金凤。 虽说每月都要孝敬霸哥,其实肥宝对金凤起了心思。在几次见面后,金凤的影子已经在脑子里抹不去了。 还有一层心思,在孝敬霸哥后,艺林歌舞厅的门外,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动手扒窃拐骗。只要不进歌舞厅内,霸哥手下和金凤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甚至遇到麻烦,还能寻求霸哥的庇护。 睡醒后的肥宝换了一套感觉干净的风衣,浅灰色的风衣看着有风度,他把肥脑袋上的头发仔细地梳理了一下,拿水在上边来回地抹了一下,看着是那么回事。 他带齐自己的家伙什,对小弟阿八道:“你见着小黑,晚点去艺林歌舞厅接应我。”交代完后就直奔艺林歌舞厅。 夜已经深了,肥宝站在歌舞厅门口,正在张望着,突然身后一只手搭住了他的肩膀。 “兄弟,好久不见,跟我去见一个人!”韶云语气不咸不淡地在肥宝的耳边响起。 肥宝一愣:“你谁呀?恕兄弟眼拙,那发财?” “去了就知道了。”韶云搭在肥宝肩膀上的手,变化成曲爪,嵌进肥宝肩胛骨的肩井穴。 肥宝被突如其来的力道压的手背酸麻,半个臂膀软弱无力,本想避开韶云,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先机。 “兄弟,兄弟,有话好说,先放手,要去那,我肥宝跟着就是。”肥宝连连央求,希望韶云松手,他好摆脱控制。 韶云从金琳那里知道,肥宝不好对付。所以先发制人,乘其不备,先拿住他的肩胛。 再反手将他的手臂扭在背后,四指扣住他的小手背处,大拇指顶进他的合谷穴。 单手用力让他一动就钻心的疼痛。肥宝五个胖手指被扣的死死的,动弹不得,只能边求饶边想办法。 韶云不给他任何机会,钳制着肥宝往前走,逐渐离开艺林歌舞厅的门前。 肥宝在忍受着疼痛,被韶云裹挟着往前走,他在飞快地思考着,不知道对方是啥人,为什么要带自己走。 首先想到的是霸哥,但按理说自己每月都上利市,也没有可能这样对自己,何况是离开歌舞厅越来越远。 他想破脑壳也猜不出是谁要见自己。他又想到了师傅南巷温,两年了从来不联系自己,也不可能突然跑城北来寻自己。 他见带着自己的是个年轻人,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但人比较精瘦,如果不是被突如其来的制住穴位,他相信对方绝不是自己的对手。 “哎呦哎呦呦!疼疼!”肥宝突然口中叫嚷着,同时身体往下出溜,想坐到地上以此摆脱韶云。 见肥宝耍花招,韶云用力扣紧他的手骨,无奈肥宝是铁了心地往下出六,忍着剧痛,一屁股坐到地上。 韶云换手用臂弯圈住他的肥脖子,箍紧后道:“最好老老实实跟我走,别耍花样,少受罪!” 肥宝被勒得喘不过气来。 “兄---兄弟,先,先放开我。谁,谁要见我,说清楚了,我,我跟你去。”肥宝艰难的用双手扒着韶云的胳膊说道。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丁字路口,两个人影出现。 肥宝一看,强扯着喉咙喊道:“阿,阿八,干,干他,小,小黑!去,去找金凤。” 两个人影听见肥宝的喊叫声,急忙抬头看。 “不好,是老大!你赶紧去艺林找金凤,我过去帮他。”阿八对小黑交代一句,飞速地往韶云和肥宝这边赶来。 韶云一看,肥宝来了帮手,松开手臂,抬起手,猛击他的玉枕穴。手起掌落,正努力喊叫的肥宝,刚觉得韶云的手松开了,突然就眩晕过去。 阿八跑到近前,正看见一个年轻人击打肥宝,他怒吼一声,挥拳就冲着韶云袭来。 打晕肥宝,韶云飞身起腿直踢阿八。正前冲的阿八,猝不及防,被韶云一个飞踢踹倒在地上。 韶云跟进,二话不说对着他的颈椎就是一掌,看都不看,转身架起晕倒的肥宝,连拖带拽,往前急走。 他要尽快地带着肥宝离开艺林,夜长梦多。一百六十斤的肥宝,对于韶云来说,架着都吃力,走了一段距离,韶云把他弄醒。 刚刚反应过来的肥宝,伸手从内兜里,摸出一把弹簧刀,一按扣簧,刀尖弹了出来,奔着韶云就捅了过去。 韶云早有防备,身体一弓,避过刀锋,挥掌直接劈在他的手腕上,吃疼,弹簧刀掉落在地上。 韶云贴身,用膝盖猛顶在他的小肚子上。 “哎呦哎呦呦。”肥宝吱呀咧嘴蹲在地上,一手捂着肚子,一手还试图去捡地上的弹簧刀。 韶云抬起脚,一下子把他的肥手踩住。弯腰捡起弹簧刀,直接顶着他的颈项,淡淡地说道:“你能消停点,会少受些罪!” 肥宝瞪大了眼睛,眼里的刀光在路灯下晃着眼睛。 韶云收起弹簧刀,重新扭住肥宝的手胳膊,裹挟着他往城关镇的弄堂走去。 借着路灯的光,肥宝已经辨识出方向,和要去的地方,他内心一惊,感觉有些不妙。 郑三江正呆在自己的修理铺中,捣鼓着废旧的轮胎和零配件。他已经把那辆后轮毂变形的自行车整到了屋里,待紧了车条,拿正轮毂后,重新上个新轮胎就能卖了。 韶云交了押金后,他很坦然,下午的担心都觉着是多余的。收回来最赚钱的车子被预订了,或许要不了多久,年轻人就会带着钱来取货。 郑小球已经躲到后院子去玩了,最近学习也拉胯的很,恋玩还任性,可能就是被他给惯坏了。 郑三江正在一边忙一边想事情的当口,门前有响动声,抬头看去,哐当一声,一个肥大的人影被推了进来。 借着室内不太明亮的光线,看着眼前的人影,他惊住了。虽然肥宝换了一身风衣,但从身材和长相上,郑三江太熟悉了。 “你,不是下午卖自行车的那个兄弟吗?”郑三江开口就问道。 “我不认识你,也没有来卖过车,你认错人了。”肥宝被推进房中,他就知道,事情败露了,但还是故意哑着嗓子抵赖道。 “好啦!都清楚了,肥宝,就不要再拙劣地表演了。”脚跟脚进来的韶云,讽刺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师傅,您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下午卖自行车给您的人。后院那辆永久牌的车子,是被他偷来的,我就是找车子的人。”韶云把肥宝往边上推了一下,露出身形,对郑三江说道。 “什么?怎么可能,是偷来的!你是失主?”郑三江听了韶云的话,虽然已经心知肚明,但还是忍不住惊问道。 第一百四十章 金凤 修理铺内,郑师傅的惊讶,肥宝的心虚,都表现在脸上。 “失主另有其人,但我是寻车的人。师傅,您已经确认此人,就是下午卖车给您的人对?”韶云紧紧地盯着郑三江的眼睛问道。 “是他,没错。”郑三江从惊愕中回过神来答道。 “瞎,瞎说,我根本就没来过这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我。我今天就在艺林歌舞厅,哪都没去过。”肥宝一见拐子郑指认他,慌忙抵赖。说话的嗓音,因为说的急,已经不再沙哑。 “好啦!去看车子!”韶云揪着他的衣领,把他拖到后院,郑三江也瘸着腿跟了进去。 见到自己偷盗的车子,静静地靠在墙边上,肥宝的汗直往下流。 “车子你也看见了,至于你不承认,没有关系。师傅麻烦你拿个火柴过来。”韶云松开了肥宝的衣领,对郑师傅说道。 郑师傅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交到韶云的手上。韶云划着火柴,放在自行车的大梁下,对郑师傅说道:“师傅,麻烦您过来一下,看大横梁下。” 郑三江在韶云要火柴的时候,不明所以,一听要看大梁,他内心已经明白了几分。走近车子,就着火柴的光亮,蹲下身子,几个小字映入眼帘:陈xx “还真是个名字。”郑师傅恍然大悟。 “名字就是车子的主人,郑师傅,您已经确认了,肥宝就是下午卖车给您的人。那么他不承认不要紧,现在有两个方案供选择!”韶云看了看肥宝又看了看郑师傅。故意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一是,你们跟我去派出所,自首。偷窃,销赃自然由派出所处理。第二,肥宝退回所得的赃款,我把车子交给失主,放你们一马。”韶云的声音很具有威慑力。 郑师傅和肥宝都有些心虚胆颤,真要到了派出所,事情可就大了。拘留、罚款、坐牢,看人家怎么定。 说不准以前的劣迹都得暴露出来,弄不好西大院(劳教所)的饭要吃上几口。肥宝的心在颤动,他不像郑师傅那样一清二白。 郑师傅也怕惹麻烦,既然是自己识人断误有错在先,回来本,少得点利,起码过得去。 “我只要本钱就成,算我眼拙,贪婪忘本,迷了心智。”郑师傅首先表态,他虽然觉得有点无辜,但算不算销赃的罪名,很难有确切的界定。 肥宝就心虚了,他劣迹斑斑,进了局子,哪一样被问出来都够定罪的。而且听下边的小弟说,那都能进,就是不要被弄进局子。 那个地方,说是很客气,进去的人想不说实话都难。熬鹰一样熬着你,不打你,不骂你,让你看西洋电视。 作为嫌疑人,手表一带,准让你浑身发麻,四肢无力。小小地电你一下,准能让你恐惧一辈子。 肥宝看看韶云,看看郑师傅,他内心在激烈地斗争着。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肥宝,别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什么!”看肥宝贼眼骨碌地不表态,韶云厉声呵斥道。 “好,好,兄弟认栽,钱已经花了一部分,就三十了。”他抹着额头上的汗珠,边说边掏出口袋里的钱。 韶云一把抓过他手中的钱,没好气地说道:“真是个直肠男,早知道你偷盗就是为了挥霍!” 韶云已经从金琳那里了解到肥宝的秉性,估计再晚点,钱早叫他花光了。不然他也不会一直以偷盗为工作。 韶云很想把他送进派出所,但除了确定他偷了这辆车子,还真没有别的证据。报了警麻烦不少,问题解决的太慢,自己也没那时间和义务。 见他吐出了赃款,虽然被花掉了一部分,但韶云现在还不想把他逼急了。 “师傅,这是你的钱,至于车子是啥价钱,你们俩明白。”韶云直接把钱交给郑师傅,并没有去问具体的价格。 郑师傅接过钱,看了看,内心一动,他买下的是四十,但要卖韶云七十,现在人赃并获。即使自己想不认账,都不成,被人家抵到家门口对质。 他没有过多地看肥宝,而是看着韶云:“那个,车子你牵着,算我倒霉,那你的押金”郑师傅想把韶云的押金扣着,最不济能卖给他一辆旧车,捞回一点损失。 “押金就不要退了,等段时间我从你这挑一辆二手车,再算,这车主可是镇大院的,还等着呢,我就骑走了。”韶云对郑三江的心思,一目了然。 “好,好,小球认识你,我信你,骑走。”郑师傅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急忙堆出笑脸。 “肥宝,你走,先放你一回。希望下次别叫我撞上你,干这祸害人的事情!”韶云并不想太为难肥宝,对着他那张宝宝脸,还真让人觉得是不是冤枉他了。 肥宝仔细地看了看韶云消瘦但刚毅的脸,眯着眼睛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郑三江和他的修理铺。 用两只胖手理了一下,已经汗湿的头发,整理一下风衣,出门而去。 出门还再次回头,对着韶云咧嘴笑。内心的恨意都在笑脸中,他一直在想,这个家伙是怎么确定自己偷盗的,又是如何找到自己的,看着很面生,但又有一种被他看透的感觉。 正准备推车离去的韶云,刚刚跨出门槛,郑小球追了出来:“大哥哥,你来推车子啦,我看着我爸呢,没让卖。” “谢谢你!”韶云友善地冲着郑小球点点头,对小男孩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 骑在自行车上,韶云很惬意,总算没有白折腾,舅舅的自行车算是找回来了,他要尽快地送过去,天已经很晚了,还要回学校。 金凤,今天穿了一套耀眼的衣装,这是秋夜女性特有的装束。 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勾勒出她完美的身材曲线。一头长发被扎在脑后,英姿飒爽,面容冷峻。 金凤人如其名,不折不扣的一只金色凤凰。艺林歌舞厅的亮眼人物,霸哥最得力的手下。 两年前跟了霸哥,算的上霸哥的内栾。她多才多艺,唱歌跳舞都很出色,曾经也是个师范学生。 金凤,十六岁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布施了一个河南过来的女尼。出于感恩女尼传授了她防身的功夫。 十几年不间断的苦练,如今功夫了得。特别是腿上功夫,看似娇嫩的大长腿,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她依附在霸哥的手下,算是艺林歌舞厅的二当家。 金凤知道,今天晚上的肥宝宝要上利市,特意站在门楣前候他。 小黑奔跑到艺林歌舞厅门前,一眼就看见了金凤,“金姐,快去救肥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黑,开口求救。 “哦,肥宝宝遇见麻烦了?”金凤很吃惊,但心情不急不慌。 “我没瞅仔细,肥哥让来找你,在前边的岔路口遇到麻烦了。”小黑喘口气,解释道。 “带我去看看,阿彪跟着我!”金凤转头对门侧的阴影处喊道。 在小黑的引领下,到了丁字路口。地上躺着阿八,尚未苏醒,已经不见了肥宝的踪影。 “弄醒他,问问。”金凤对小黑说。 “醒醒,阿八。”小黑左摇右晃,拍着他的脸喊道。 被摇醒之后,阿八迷糊地大骂:“我干死你,妈滴!”抬手就往小黑身上招呼。 “阿八!被打糊涂了,是我,小黑,你仔细瞅瞅。”闪身躲开的小黑高叫着。 阿八一骨碌爬起来,翻眼看到小黑,又看见站在边上的金凤,才回过神来。 “妈滴,就一下子,老子就被干晕了,人还没有看清楚呢,老大呢?”阿八嘟哝着揉着颈项说道。 “看来不用问了,小黑,走,往前看看。”金凤看着憋屈的阿八,知道问不出啥情况,说完就迈开大长腿往前走去。 几个人转悠了一阵子,也没有搞清楚,肥宝究竟被带去了何方。前面的路是个十字路口,确认不出方位。 夜已经黑了,十字路口的灯非常昏暗,站在路口的金凤在脑海里做着判断。 “金姐,要不分开去前面看看?”小黑建议道。 “不成,按阿八的描述,带走肥宝的人,功夫了得。分开去找,找着了也是白搭。”金凤否定了小黑的提议。 “那咋办?老大危险啊!”阿八有些着急担心。 金凤不再言语,低着头沉思,她有自己的判断。对方带走肥宝,不是寻仇就是图财,今天肥宝是来交利市的,身上应该有货。 如果对方是奔着财去的,大不了破财免灾。如果是得罪了人,被寻仇,下场会很凄惨,即使找到他估计也没人形了。 金凤了解肥宝的德行,干他们这一行。就如悬崖边踩着钢丝,随时能摔的粉身碎骨。要是被局子的人盯上了,西大院(劳教所)好进不好出。 正在夜风中左右为难的档口,一个影子从侧面的路上往这边移动着。 “老大!”阿八眼尖,一眼就认出肥宝。 金凤和小黑听声,转头望去,一肥胖的影子在路灯下渐渐清晰起来,可不是肥宝咋地。 第一百四十一章 惹大了 “老大,可等到你了,受伤没?”小黑迎上去,一把抱着肥宝,故作担心状。 “死不了!妈滴,让你去找人求救,这么磨叽。等你来了,老子的肚子都叫人掏空了。”肥宝并没有因为小黑的关心而感动。 “你这不是好端端的吗?也没缺胳膊少腿的,肥肉也不见掉一块。”金凤的话不咸不淡。 “金姐说笑了,你没看我的胳膊都抬不起来吗?还有孝敬你的利市钱没了。”肥宝越过小黑,面对着金凤魅惑的脸卖惨道。 “哦,什么人这么大胆,该不会是你演的苦肉计?”金凤一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熠熠发光,盯着肥宝的脸问道。 “金姐,金姐,我肥宝哪有那个胆子,敢在你面前耍戏。是一个小子有点道行,不把艺林放在心上,本来该你的利市钱都敢要。”肥宝故意隐瞒真相,把祸水往艺林歌舞厅上引。 这肥宝可真够阴的。 “是吗?我金凤倒真想见识一下,是个啥样的主。”金凤内心也有一丝火气,但她并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也不会真的相信肥宝的话。 几个人正交谈着,远处有人影出现,很快就清晰了,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从刚刚肥宝走过来的路上,往十字路口驶来。 “站住!”别人都没有在意,肥宝一见骑车人,立马毛孔都炸开了,老远就大声喊道。 正惬意地享受着,夜风的洗礼,心情愉快的韶云,在接近十字路口时,被断喝声惊到。前面的几个人影出现在视野中,肥宝的胖身形就在路口。 韶云内心一动,手不由得握紧了车把,车速减缓下来。面对好几个拦在路口的人,韶云知道麻烦来了。 “嗷呜,哈哈,死小子,天堂有路你不走,肥哥的屁股是好追的?”肥宝简直要炸毛了,被韶云强迫着退还了赃款,内心憋屈和屈辱一直都在吞噬着他。 一看韶云出现在身后,正愁着如何找他寻仇呢,倒是省去了许多工夫。 韶云缓缓地停稳车辆,停在三米开外的马路上,打量着拦在十字路口的几个人。 肥宝站在前方,后边是那个被自己踢趴下的,叫阿八的马仔。另外一个,是没有照面的小黑。 最惹眼的,是一个女人,黑色紧身衣的漂亮女人。 韶云从她身上,嗅出了一丝淡淡的危险。 “这就是让你吃瘪的年轻人?”金凤打量了坐在自行车上,两腿支撑着没有下车的韶云,对前面的肥宝问道。 “对,金姐,利市钱就在他身上。你拿钱,完了把他交给我,肥哥我要让他吃面条!”肥宝咬牙切齿地说道。 众人从肥宝的语气中,听出他对韶云的恨意要彻底爆发。 韶云仔细打量着对方的几个人,除了那个好看的女子。肥宝,阿八和小黑,韶云没有放在眼里。 他缓缓地下了车,把车扎稳,面前的麻烦不解决,总让自己内心的难安。 “肥宝宝!看来放过你是个错误的决定。”韶云放稳自行车后,面对着肥宝严肃地说道。 “哈哈,放过我?肥哥我可永远不会放过你,小子!我要让你跪下来求我!”肥宝脱下身上的风衣,他要证明自己是大意了,才被韶云挟持。 肥宝把手中的风衣扔给阿八,抖动着肥胖的身躯,像一辆坦克似的向韶云扑去。他不但要打倒韶云,还要羞辱他,然后再把车子据为己有。 至于拐子郑,胆敢指认他,自己早晚要收拾他。这是在出门的路上,就一直想的事情,只不过现在提前了。 金凤好惬以待地看着韶云,和发怒扑过去的肥宝,她并不着急。 一照面,她就用她那双凤眼,在韶云打量她的时候,也打量了韶云。 虽然不起眼,但凭借着自身的经验和眼光,知道这个年轻人,不是肥宝能对付的。 现在她明白了,阿八为什么会被打晕。肥宝和他的手下,只是个三只手,功夫稀疏,扒窃还过得去,打架就差远了。 看着呼呼生风的肥宝,带着狠劲扑到自己面前,韶云只是轻轻地往前动了一下。 扑通一声,肥宝一个狗吃屎,趴到在韶云的身后,他差点磕到自行车的前轮胎。 韶云已经面对着金凤和阿八小黑。 见老大一个照面,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趴倒在地。阿八已经有了前面的阴影,慌乱地往后退了退。 小黑不服气,飞起腿去踢面前一米处的韶云。这招还是他从上海滩电影中,阿力那里学来的。 韶云看也不看他,眼睛始终盯着金凤,轻轻地挥动了一下手背。 “哎呦。”一声,被韶云扣着踢来的脚跟,直接摔倒在路边。 “出手!”韶云面对着金凤,淡淡地说道。 “不错,姐小看你了,告诉我,为啥吞了姐的利市钱?”金凤语气严肃中带着质问。 “利市钱?你的?莫名其妙,难道你不清楚肥宝是干啥的?你和他是啥关系?”金凤的话引起了韶云的疑虑,他盯着金凤的眼睛问道。 “打赢姐,就告诉你!”金凤话音落地,大长腿已经飞起,横扫韶云的面部。 “风旋!”韶云嘴里念叨着,瞬间就消失在金凤的眼前。 “瀑布顽石,回弧开山,后撩腿!”金凤的正面截蹬腿,没有扫到韶云,急忙换式。 她知道今天遇见了难得的劲敌,浑身的血液沸腾着,立马兴奋起来。 每天的苦练,终于有了实战的对象,见猎心喜,这是每个练习功夫人的通常心态。 “风割,八卦游龙掌。”韶云快速地移动着身形,在金凤的腿影中,如同一叶弱柳,似在非在,似有似无。 八卦掌配合着风割的路线,次次都落在金凤的小腿上。 “幽谷沼泽,锁扣腿。”金凤腿上犹如刀割,她想锁住韶云的身形,变撩为锁。 “风刃!扶柳!”韶云几次得手,掌风更厉。 “猴鹤搬窜!窝心腿!”金凤被韶云快转晕了,眼前出现虚影,一个窝心腿去踢。 撤步游身,风起! 韶云巧妙地让开金凤的腿,顺势对着后边正愣神的阿八,一个飞踹。 扑通,倒霉的阿八,同一个地方挨了两次韶云的飞脚。 已经有些娇喘微微的金凤,火大。 对方竟然无视自己,打擦边球,放倒阿八,这是赤裸裸地挑衅。 “落伽掌!”金凤不再起腿,她身如轻烟,挥掌对着韶云的后背袭来。 一套落伽掌,掌影翻飞,不弱于韶云的八卦掌。轻柔中带着刚烈。 韶云游动八卦步,和金凤对上,双掌互击,打出火气来。 “哎哟,下流!”金凤的叫声传来。 不小心被韶云击中了后臀部位,她羞涩地骂着。 韶云毫不手软,跟进一脚踹出。一个先机失去,金凤噔噔噔,被韶云踹出老远,差点绊倒在阿八的身上。 金凤按着自己的胸脯,娇喘着,紧身衣裤这时候已经被汗湿,成了束缚自己的绳索。 在最后的交锋中她败了。 韶云也累的不轻,双手按着膝盖,刚想喘口气,一个危险的感觉传入脑海。 他急忙侧身,一个高大的影子带着巨力的风劲,把自己照在拳影下。 如风似壁! 慌乱中韶云双背架在头上,迎接砸下来的拳影。 噔噔噔,韶云被拳头砸在手背了,传来的力量,让他倒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脚步。 “阿彪,别留手!”金凤在被韶云踢的狼狈后,俏脸挂不住,这是她出道以来最憋屈的打斗,有一种高射炮打空气的感觉。 袭击韶云的是艺林歌舞厅,霸哥手下的四大看场的阿彪。 人高马大,拳脚功夫了得,曾经在县城的白龙武术馆做过教练。 一米八几的个头,浑身的肌肉发达,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虽然人高大壮实,但身体步伐非常灵活。 是艺林歌舞厅隐形的保镖,擅长搏斗,拳击。速度不慢,还喜欢隐藏偷袭。 这与他的身材风格不匹配。 此时的肥宝已经回到了场中,和阿八一起搀扶着,站在金凤的背后。 韶云和金凤的打斗被他看见了。 现在才知道自己的这一身肥膘,根本不是韶云的价钱。 要报复,要泄恨,只能依靠金凤;依靠霸哥和他手下势力。 被摔在马路边的小黑,摸着自己被磕碰的膝盖,干脆趴在地上不起来。 他要等韶云被打倒,才有胆量起来。 韶云被阿彪偷袭,接了他的一拳,知道自己和他相比,力量上差距不小。 他揣摩着眼前的形势,虽然肥宝和他的两个马仔,对自己构不成威胁。 金凤也和自己斗个旗鼓相当,但靠着身法的独特,还是有办法击败金凤。 如今又冒出来一个力大无比的阿彪,韶云感觉到压力。 自行车还在另外一边,不打败他们想逃走,难! 自己靠着风逃的技能容易脱身,但好半天的辛苦,追查到的自行车,又要被他们弄走。 再想弄回来,没有证据,基本上不可能了。 不甘心的韶云,深吸了一口气,祸惹大了。 他要拿出勇气打败阿彪! 韶云紧了紧裤腰带,把丹田中的气运到手背上,仔细观察着阿彪的空门。 或许…… 第一百四十二章 围攻 “风之刃!”韶云瞬间爆发。 一溜烟,快速贴近阿彪,高出自己半个头的身体,围绕着他飞快地移动着。 双手成爪,在移动中寻找下手的机会。 阿彪跟在金凤的身后,早就看到过韶云的速度,由于打斗紧张,都把他忽略了,才在韶云踹息的情况下偷袭。 一试之后,才知道,这个年轻人表面瘦弱,力道可不小,明显的骨骼坚硬,是个有武功基础的人。 听到金凤要自己不留手,知道她败在年轻人手上,心有怨气。阿彪自己也不敢大意。 他拉开架势,做出三面防御的姿态,矮着身形,不停地移动脚步,不断地挥背做出防御。 虽然够灵活,但比韶云,风一样的速度,叶一样的飘忽,他还是有些忌惮。 个大力沉的他,最忌惮这种飘忽不定的游动,根本打不着目标,等他感触到,捕捉到的时候,拳脚还没有挥出,人影已经消失了。 韶云的步法在他的眼里非常古怪,好像无处不在的影子,又空若无物。 被韶云转的头晕,街灯本来就昏暗,影子的残留映像非常飘忽,严重影响了阿彪的判断。 他只好稳住身形,用耳朵仔细地听,他把浑身的神经元都调动起来,尽量让韶云攻击自己,再从风声中判断他的身体。 想法很好,但他已经陷入韶云设计的圈套中。 韶云不惜体力地游走,就是要扰乱阿彪的判断。等他停下来的时候,给他致命的一击。只要击中他的要紧部位,就能瓦解他的战斗力。 夜风已经有点凉,但游走中的韶云出汗了,脸上的汗珠,随着风在滴落。 飘叶一样,转到阿彪的后侧,韶云飞快地伸出手掌,变掌为拳,对着阿彪的腋下击去。 闭着眼睛的阿彪感触到拳锋,双背一收,巧妙地躲开了韶云的拳头。韶云的拳头打在他的大背肌肉上,无功而返,就像击中一块铁板。 韶云被迫继续移动身形,如果停下来,被阿彪捕捉到,硬碰硬,自己绝对吃亏。弄不好自己会被打败,边上可还有几个家伙,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 落井下石的本事,肥宝他们最拿手了,那下场可想而知。 金凤见韶云像蝴蝶一样,在阿彪的周身翩翩起舞。阿彪像个木桩一样,傻傻地半天不动,她有些着急了。 “阿彪,别同情他,打呀!”金凤以为阿彪心慈手软,在让着韶云,其实她是外圈人不知内圈人的事。 如果他动,早就被韶云攻破了防御,要害部位一但被击中,失败的就是自己。 阿彪不敢出声,他全身心地防备着韶云的拳头。金凤见阿彪不理他,急了,她抬起大长腿,准备夹击韶云。 “秋风扫落叶,回旋踢!”金凤从韶云的身后直踢过去。 机警的韶云,在游走中故意背对着金凤,停止了那么几秒钟,给她造出停下来的假象。 当感觉到腿风临近时,他侧身滑开。金凤的大长腿,一下子就扑空了韶云,脚尖却划在阿彪的后背上。 金凤愤怒的一脚,力大脚沉,阿彪被划过的后背刺拉拉地疼。 吃痛,阿彪回头就甩出鞭腿,和刚刚回收在半空中的金凤的腿砸在一起。 扑通,扑通! 金凤和阿彪双双摔倒在地上。 韶云,见识到了两个人的腿部力量,几乎就是两根水泥杆一样的碰撞。要是自己挨上一腿,估计就失去动力了。 韶云上前一步,一脚踏上阿彪的腿,又给他加了一餐。 “哎呀。”一声,从不知道啥叫疼痛的阿彪,咧嘴叫出了声音。 见阿彪和金凤双双落败,肥宝的大脑袋一下子大了,他拉着阿八往后直躲。 小黑立马把头脸贴在地上装晕。 “这一脚是送给你,偷袭我的礼物!”韶云抬起脚,淡淡的语气在阿彪耳中响起。 韶云看看金凤,用脚触碰了一下她的腿:“谢谢你的伴唱,没有你,这曲子不完美,长风扶柳叶,希望你记住了。” “现在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为什么要帮肥宝?”韶云似乎对侧躺在地上的金凤很感兴趣,因为她的睡姿很具魅惑性。 此时的金凤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如果不是自己不够冷静,被怒火淹没了理智,怎么会帮了倒忙。 如今听着,玩味地看着自己的年轻人的话语,腿上的疼痛还没有心里的羞辱来的难过。 “你得罪了艺林,霸哥不会放过你的,肥宝是艺林的下供。”金凤还是不情愿地解开了韶云的疑虑。 “哦,霸哥?”韶云听着这个霸气的称呼,内心一动。 作为一个乡下来的学生娃,得罪了有钱有势力的歌舞厅老板,可不明智。 “怕了,识相的,把从肥宝手里掠走的钱交给我,或许姐发点善心,放过你。”金凤又恢复了她的优越感,她坐起身子,锊了一下纷乱的头发,看着韶云说。 “怕,我很怕。但你可知道,肥宝偷了自行车去卖,干的是非法的勾当,你和霸哥要庇护他?”韶云眼睛盯着金凤问道。 “偷车?有这事?姐只关心他要交给我的钱,其他的姐挨不上。”金凤其实内心明白,面前的年轻人,说的事可信,但她不愿意承认。 “装糊涂你,我有理由怀疑,你和他本就是一条道上的。”韶云已经不想和她废话,打算尽快离开此地。 金琳在韶云走后,哼着小调,难以入眠。她着实有点不放心韶云,想到肥宝,让她记起一件事情来。 两年前,肥宝和她同在南巷温手下做事,另外还有一个二师兄猴子。 猴子身材瘦小,但身手敏捷灵活,和肥宝搭档,一胖一瘦,刚好互补。 每次行窃,扒包都是猴子上手,然后肥宝打掩护。遇见难缠的主,靠着肥宝的身体做挡板,总能有惊无险。 这一天,他们俩在车站行窃。 车站停车场的大铁门,像一个老乞丐张开了,无牙的黑嘴。把下车的人群反复咀嚼后,两片黑嘴唇张开吐了出来。 嘈杂的停车场,车子的鸣笛声像孩子敲竹板,笛笛哒哒地响。 色彩单调的客车,带着灰尘,不断地碾压着破损的地面,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灰烟。 下车的人群拥挤着,吸进嘴里、遮着眼睛的尘埃,使人们的眼睛发眩。 一个外地客商到城里来进货,刚下车就茫然了,他左右打量着停车场,不知道如何找到进货的门店。 趁着人多杂乱,猴子挤了上去,以揽客运送行李为名,在下车的旅客中窜来挤去。 他很快就发现了外地客商的表情,知道是一只迷离的肥羊。 “这位大叔,要去哪儿?城里我熟,带个路提个行李啥的,就交给我。只要一块钱,绝对的公平价。”猴子已经从客商的表情中判断他是外地人。 行李箱子很大,腰包很鼓胀,是个有油水的主。 “去城南,玉器行,你知道?”客商看见猴子,仿佛抓住了一根救急的稻草。 “知道,我太熟了,跟着我,你就放心!”猴子拍拍小胸脯打包票。 猴子狡诈地眨巴着眼睛,领着客商出了大门,在大门口,他向候着肥宝递了个眼色。 肥宝会意,一直往前走去。 猴子带着客商,出了车站的大门,三拐两弯地就把客商领进了胡同口,迎面肥宝带着个帽子走过来。 故意和猴子撞了一下:“妈滴,走路不长眼睛啊?” 肥宝张口就骂,抓住猴子的衣领不放。跟在身后的客商一看,急忙过来打圆场,三个人撕扯在一起。 在拉扯中,客商的钱包,被肥宝夹着放进了猴子的背兜里。肥宝的蛮不讲理让客商很担心,他护着自己的箱子不停地后退。 而肥宝见目的达成,更是骂骂咧咧地揪着猴子,扯到胡同的岔道口,转眼两个人就消失的没了踪影。 客商惶恐地看着越拉扯越远的两个人,没敢跟过去,他担心自己的箱子。 过来好一会儿,听不见动静,赶紧跑到岔道口查看,已经寻不见两个人。 他心生警惕,一摸腰包,“不好!我的钱包。”醒悟过来的客商知道被戏耍了,钱包丢了,他非常着急。 客商好不容易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摸到了城南,所谓的玉器行就是南巷温的招牌,根本就是个名头,一般人还真不知道。 城南的人只知道,弄堂里有卖玉器,卖古董,卖字画的。客商一想就明白了,他要找的玉器行就是城南巷。 南巷温正在鼓捣他的物品玉器,客商找上门来。 “老南头!”客商激动地大喊着。 “瘟神!”南巷温也很意外。 南巷温和瘟神是一对旧识,在临县的时候,瘟神是南巷温的销货商,他有钱有势力。 靠着盗墓起家的南巷温,把瘟神视为衣食父母,所得贼赃都放给瘟神代销。 后来南巷温跑出临县到城南巷,一是避祸,二是换个地方发财。跑到淮县的南巷温自己很少出手,养了几个弟子。 “稀客啊,好久不见了,瘟神,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南巷温对瘟神还是非常客气的。 “别提了,光知道你在淮县,第一次来就被人坑了,这里不比临县好。”瘟神把自己的遭遇和南巷温说了。 在听到瘦猴一样领路人时,南巷温已经明白了,瘟神遇见自己的两徒弟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够狠 南巷温内心在骂着两徒弟,但面上还是和瘟神打着哈哈。 “老南头,我带的货款可全被顺走了,只能拿箱子里的货和你易货了,若是你不答应,就当我白来一趟。”瘟神先把话挑明了,这一趟他亏大发了。 南巷温内心很焦躁,如果瘟神知道是自己的两徒弟坑了他,所有的交情和后路都要断了。 瘟神就是一根筋,看着憨厚,仗义,其实心眼很小,不然也不会发财。有钱人把钱财,看得比命精贵。 这边的南巷温,正不知道如何解决徒弟坑骗瘟神的事。 那边的肥宝和猴子得手后,找了一个饭馆已经吃喝上了。 肥宝悄悄地打开钱包,吓了一跳。 厚厚的人民币,让他的心在颤动,猴子上厕所没有出来,他把包里的钱取出一部分,塞在自己的鞋底里。 吃完饭,他当着猴子的面,把钱包打开说道:“二子,这单货有分量,都是你的功劳,大师兄我就不和你争了。吃喝就从里边拿了,回去后可不能说出来。” “你看着,我就拿一张付酒水,其余的都交给你,回去给师傅,这次他老人家准开心。” “还是大师兄体谅,放心,打死也不说。以后兄弟俩喝酒的机会多着呢。”猴子二两小酒下肚,已经有点飘飘然了。 肥宝心里却暗暗地骂道:“傻逼,谁愿意和个猴子喝酒,糟蹋胃口” 两个人称兄道弟,在街上转悠了一阵子。玩了一会儿老虎机,就准备回南巷交割,生怕回去晚了被师傅责罚。 南巷温,好不容易把瘟神的火气给安抚下去,又拿出上等的毛尖,配上一套特制的茶杯,小巧的玲珑杯子可都是出土的古物。 瘟神品茶后,眼睛盯着手中的杯子:“南老头,你这杯子讲究啊,御用的杯子看着养眼,入手温润,茶水在杯中如同碧液琼浆。要不给兄弟一套得了。” “嘿嘿,那可不是,这杯子有年头了,可是朱爷爷的龙杯。晶莹绝胜金樽艳,华彩浑添玉液芳。你就别想了,只此一套,离开它,我可睡不着觉。”南巷温最得意的就是这套杯子。 瘟神见南巷温的得意劲,心里小小地鄙视了一下:“看你这小气样儿,不满你说,我最近可得了不少好东西,有空你回临县,我送你。这次带的货,你掌掌眼,把你手上的稀罕货拿出来易货。” “好说,那就把你的手提箱子打开。”南巷温一双贼眼放光,他太喜欢这些带泥土气息的宝贝了。 正当瘟神离座,蹲在地上开箱时,两个人影走了进来。 老远就听见猴子尖细的嗓音喊道:“师傅,师傅!今天徒弟可得着大货了,一外地肥羊,被我摘了桃子,估计这会,正傻逼一样围着胡同转呢。” 南巷温一听猴子炫耀的声音,气不打一出来,越是怕他们回来,越是这么早就回来了。 瘟神在听到猴子的话时,也愣住了。 抬头:“哎哟,妈呀!南老头,这两货就是耍我的家伙。怎么送上门了你家的货” 猴子的脖子,像被卡着一样,嘎然而止:“这,这,肥羊,怎么找上门来了。” 肥宝跟在猴子的背后,一见瘟神就知道坏事了。他悄悄地退出门边,想溜到隔壁师妹的小房子里。 “过来!两个猫羔子!”南巷温的脸挂不住,他知道偷瘟神的是两徒弟,本来想私吞瘟神钱包的愿望落空了。 他在心里把两个徒弟恨的牙根痒痒。 肥宝刚刚退出的脚步停止了,他被师傅的语气和脸色吓的半死。 “师傅。”猴子的脸蜡黄蜡黄的,他发现今天的师傅,可不是平常那种生气,可怕的冷脸,看的他浑身打哆嗦。 “长本事了,快说,不是你们干的!”南巷温明知道,被猴子进门一炫耀,已经无法挽回了。但只要徒弟抵死不承认,他就有办法应付瘟神,大不了在货上吃点亏。 “是,是我。”猴子的笨蛋思维,根本没有吃透师傅的心思,一紧张,老老实实地就认了。 “妈滴个猫羔子,无用的东西!”南巷温气得肚疼,他真想把猴子给撕碎了,太笨了。 “拿出来。别跟我说不在你身上。”瘟神像发现了新大陆,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把手伸到猴子的胸前。 猴子的胆怯愚蠢,让南巷温很失望,他瞪着眼睛在他脸上仔细地看。 如果他说丢了,南巷温会相信,起码能讹上瘟神。可猴子偏偏就愚笨到,直接掏出了钱包。 南巷温的肺快气炸了。 瘟神拿到钱包,只是在手里捏了一下,脸就绿了。 “怎么,私吞了”瘟神感觉到包里的钱少了许多,虽然没有打开。 “没有,没有,猴子对天发誓,动都没动!大师兄可以作证。”猴子急眼了,为了表白自己把肥宝拉来作证。 “这个傻逼!”身后的肥宝气的真想给他一脚。 “南老头,我瘟神和你可是几十年的交情了。刚刚到了你的地界上,你不会看着你宝贝徒弟,坑自己家人!”瘟神表面说交情,内心根本就是个财迷。 他和南巷温之间,哪有啥真正的交情可言,有的只是彼此利用,相互算计,怎么从对方那里得到好处。 狼和狈并不是真正的友情。 “猫羔子,说实话,有没有藏私否则我废了你!”南巷温被瘟神挤兑的,只能拿自己的徒弟开问。 “师傅,真没有啊!打死我也没有!”没想到猴子这次倒是很果决。 “肥宝!过来!”南巷温见猴子太愚蠢,就想起了自己的大肥宝。 本来想开溜的肥宝,见师傅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不由得内心发怵,他恨恨地瞪了一眼猴子,把脚底板狠踩着,往前面对着师傅。 “你说,有没有怎么给温老板交代。”南巷温难得地放缓语气,他希望肥宝够聪明。 “师傅,一切都是二子的错,按家规,废去一指,撵出去!”肥宝生怕再纠缠下去,自己就要露馅了,阴冷着脸对南巷温说道。 南巷温思考着肥宝的话,他误判了肥宝的心思,以为确实是他俩藏私,事后会交给自己。即使牺牲了猴子,还是值得的。 “嗯。”南巷温在沉思时,不经意间鼻子里发出了声音。 但肥宝已经等不及了,他嗖地一下,奔到台桌前,一把握住切石刀,转身来到被惊吓的发抖的猴子身前。 一把带过他的手臂,按在桌子上,咔嚓一声。 “嗷呜……”凄厉的惨叫,就像狼一样的嚎叫了起来。 声音渗人可怕,那是痛苦到极点的恐惧。 南巷温,和瘟神还没有反应过来,肥宝已经把猴子的小拇指切了下来。 听到凄厉的嚎叫声,趴在小门边的金琳探头,看到这血淋淋的一幕,心里给大师兄肥宝的定义就两个字:够狠! 猴子被赶出了南巷,肥宝的举动,也彻底地震动了南巷温和瘟神。 瘟神匆匆忙忙地和南巷温交换了货物,再不提钱包被私藏的事情。 瘟神不敢久留,带着南巷温给他的赃物,急急忙忙地跑去车站,这个淮县,他再也不想来。 不过临走的时候,瘟神给南巷温透露了一条信息:“南老头,知道你爱古货,给你个机会。年底开八日,临县有一次私幕交易,希望你能去一趟。定会有所收获。” “谢谢温老哥,有空一定到场,后会有期。”南巷温心里一喜,抱拳送走瘟神。 南巷温很心动,那个场合一定能得到不少宝贝。 不久以后,心存芥蒂的南巷温和肥宝闹翻,从此两个徒弟都离开了南巷弄堂。 以金琳对大师兄肥宝的了解,她对韶云去追查肥宝,很不放心,于是拖着腿伤跟到了城北。 她赶到时韶云刚刚把阿彪打倒,她有些惊讶地看着场中的形势,看来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 五个人除了肥宝和阿八站着,都躺在地上。 她摸着韶云扎在后边的自行车,知道韶云已经从肥宝那里找回了赃物。 “你怎么来了”正准备离开的韶云,一见车跟前的金琳,眼睛瞪的老大,问道。 “人家怎么就不能来,这不是担心你出事吗”金琳有些气短心虚地,小声回答道。 “这里是城北,你腿伤未愈,夜凉了赶紧回去!”韶云知道面前的危险还没有彻底解除,怕连累了金琳。 “要不你拿自行车驮着姐回去,看人家心疼你的份上”金琳轻声地对着韶云,表现出小女儿姿态。 “真会找事情!”韶云无语,他已经决定先把金琳送到城南,再回舅舅那里去。 韶云刚想把自行车的马扎打开,忽然浑身的毛孔一下子竖了起来。 “风逃。” 韶云矮身往边上躲去,接着一个前滚翻,翻到路边,才直起身形,看去。 一只可怕的大手,击打在自己刚才站立的地方。 地上的叶子,像鬼蝴蝶一样被掌风带起。 “好险。”韶云浑身打了一个冷战。 韶云顺着那只手看去,一张吓人的脸出现在眼里…… 第一百四十四章 霸哥的手 霸哥。 艺林歌舞厅的老板。 一个狠人,刀疤脸上的那条疤痕,像个蚯蚓一样攀爬在脸上,从眉梢到嘴角。 他身形高大魁伟,站在黑暗之中不动,也有一股自然而然的威势。 霸哥,原名骆大川,三十六岁,岗湾头人。 岗湾头,坐落在陀河入淮的交叉口,民风强悍,年轻人好惹事。 骆大川年轻时,在省摔跤队当陪练队员,伤退后,在县城经营歌舞厅。 父辈,家境殷实,开有澡堂、浴池。 在岗湾头,骆大川就是霸主一样的存在。 霸哥的名号,可不是随便吹出来的,更不是自封的。 五年前,骆大川受伤回到岗湾头,一伙以毛头为首的年轻人,觉得他就此废了。 在一个婚宴现场,几杯老酒下肚,十几个混事的年轻人,对骆大川言语侮辱。 傲气的骆大川带伤出手,被毛头鼓动的年轻人,抄起一把尺刀,砍在骆大川的脸上。 摸着流出鲜血的脸,骆大川拿出摔跤的本领,直接把年轻人的腰给摔断了。 十几个人,被带血狰狞的骆大川,像扔西瓜一样,啪啪地摔落在地上。 那个霸气狠辣的场面,吓得宴席上的男女老幼,惊魂出窍。 是以才得了这个称号,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甚么人,敢有异议。 霸哥的威名,是名副其实。 正因为霸哥的威名,也有真功夫,经验歌舞厅后,黑白两道都有些怵他。 他的手下收容了四大看场的能人,狼雕虎彪,个个身手不凡,阿彪更是威猛。 今天的霸哥正在喝茶,阿虎走进来,在霸哥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一向不动声色的霸哥,猛地站起身形,迈着龙行虎步,踏出了歌舞厅的大门,阿虎紧随其后。 秋风夜凉,一片枯叶,无声地打在霸哥的脸上。他不为所动,狰狞的刀疤,在昏暗的路灯下愈加恐怖。 十字路口,肥宝裹紧风衣的领子,缩在阿八的身后。正用惊恐的眼睛,看着躺在地上的金凤和阿彪。 小黑已经把脸,彻底地贴在地面上,眼睛都不敢抬,大气也不敢出。 韶云面对着金琳,被她的荫萌打动,正准备骑上车子,送她回城南巷。 霸哥在风中走来,动作如行云流水,脚步声被枯叶遮盖。 他只扫视了一眼,尤其是看见金凤,半躺在地上的魅姿,内心一紧。 霸哥抬头,一双虎目,凝视着前方的韶云。就见他抖落身上的外衣,晃动了一下,就到了韶云的身后。 霸哥的手,高高地举起,在秋风中落下,夹杂着呼呼的掌风。 感触到危险,韶云在最短的时间内,迸发出风逃的精髓,侧身躲避之势,快到了极点。 一击未中,霸哥不再动手,静静地站在那里。打量了一下韶云,又看了看车前大张着嘴巴的金琳。 开口:“你是南巷温的徒弟?” 韶云躲过一击,冷漠的眼光,不由自主,停了一停。 看着刀疤狰狞的脸,和那只已经不再蓄势的手,冷冷地道:“说甚么? 如果站在近处,一定能感触到,韶云的愤怒。 见韶云反问,霸哥又喝道:“南巷温是不是你师傅?说!” 金琳看了看韶云,知道霸哥是认出了自己,误会了。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马上动手,就有逃脱的机会。 韶云的脸色阴沉,声音更加冷漠:“是又如何,不是又怎样!” 霸哥重新抬起了他的手,厉声道:“是,让他来见我!不是,先废了你!” “慢着,慢着。”金琳一听,急忙越过自行车,来到霸哥的面前。 “怎么说?”霸哥眼睛盯着韶云,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金琳的身上。 “南巷温是我师傅,要是你动了我们,他准和你没完!”金琳抢在韶云的前面大声说道。 霸哥并没有对金琳的话,有所表示,他依然半举着手,看着韶云。 “和他不熟!”韶云说话的时候,已经蓄势。 话音落地,霸哥的手动了。 周边的空气仿佛都冷了下来,拳风犀利,完全不似一个摔跤手的招式。 抛开霸哥,摔跤的技能,他的身手也十分了得,动作威猛,快而且力急。 霸哥的手,能圈出一缕劲风来。一刹那间,就把韶云所有的退路都封堵了。 韶云的风势,在霸哥面前,就如同弱柳,被狂风吹斜。身形飘忽,没有了着力点。 已经和金凤,阿彪斗了多时,此时的韶云,丹田之中渐渐有枯竭感。 勉强避开,霸哥的拳风,韶云知道,自己最多挨不过十招。 “哈哈,这就斗上了,骆大头,真有你的。”沙哑的讽刺声从后边响起。 听见声音,金琳一怔,师傅南巷温,不知道啥时候出现在场中。 “师傅。”先接触到南巷温的金琳,怯怯地叫道。 “回头再收拾你!”南巷温瞪了一眼,车把边,慌乱的金琳。 “小子,答应跟了我,就救下你。”南巷温的身体往前凑着道。 原来,南巷温出远门,在下边集镇,收了一档货,回来的时候,已经天黑。 刚刚要进南巷弄堂的时候,远远地见到金琳,一瘸一拐地往北急走,就多了个心眼。 尾随在身后,一直跟到了城北。 到了场中,见到了金琳正在和韶云打情骂俏。南老头气不打一处来,反过来又一想,要是能把这个小子,收为己用,那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又见骆大川到场,和韶云没说两句,就动手,他一下子又犯难了。 刚到淮城的时候,南巷温就到过艺林歌舞厅,那时候,南老头立足未稳,没有去成。 他就想在艺林歌舞厅,做一票。 结果在歌舞厅里,遇见城南的一帮人,在歌舞厅闹事,骆大川正和人动手。 当时的骆大川身边只有阿虎一人,虽然骆大川功夫了得,但架不住城南帮派的人多。 骆大川被几个人圈住,动弹不得,歌舞厅的颜面,眼看就要丢进垃圾箱。 南巷温出手,以飞手绝活,拿住了城南帮为首之人,山哥,解了骆大川的困局。 从那一天起,南老头和骆大川就达成了协议,骆大川帮着南巷温在城南站稳脚跟,城北的利益南巷温不染指。 一个城南,一个城北,不过界损害彼此的利益。 霸哥见南老头到了,随即停了下来。 韶云压力一松,急忙稳住身形,勉强让自己退到安全的距离,他一时间需要恢复体力。 “南老头,终于肯露脸了。”霸哥停手,其实他刚才动手之前,就已经感触到了南巷温的存在。 而在南巷温到来后,最害怕的还是肥宝,场中的打斗让他放心,知道霸哥出手,一定能解决那个小子。 正在高兴的时候,南老头出现了,两年了,他是第一次见师傅,因为内心有鬼,一直躲着他。 在离开南巷之前,他可昧着良心,陷害了猴子,自己得了很多好处。 “怎么,你我的约定过期了?你的手打算伸过来?”霸哥带着火气质问道。 “哈哈,骆大头,哪有的事。那个小子只是我想收,还没有驯服他,也给我找过麻烦。”南巷温皮笑肉不笑地打着哈哈。 “哦,那就好办了,他踩了我的脸,我要把他带回去,给他加点菜。”霸哥内心的戾气和他脸上的刀疤一样狰狞外露。 “师傅,别让他带走,都是大师兄肥宝惹的祸。”金琳一听就担心起来,急忙对着南巷温求道。 “谁?肥宝,怎么回事?”南巷温听见金琳的话,立马想到了那个离开自己的逆徒。 “大师兄做黑,弄走这辆车子,是韶云的。还把祸水引到艺林霸哥这里。”金琳急忙替韶云说情,希望霸哥能放过韶云。 “这事你怎么知道?你来过艺林,认识骆大头?”南老头立马从金琳的嘴里,知道有不同寻常的内幕。 “我,我进过艺林歌舞厅,不过我啥也没干。”金琳知道,自己跑到城北的事情,瞒不住了。 “看我回去,不打断你的腿!”南老头严厉地呵斥道。 转脸又看向远处的韶云道:“小子,怎么样,想清楚没有?答应我,就跟我走,不答应就留下,让骆大头收拾你。” 问完韶云,南老头在场中搜寻肥宝的身影,他要看看这个逆徒,究竟混成啥模样了,竟然和骆大头混在了一起。 风更冷了,但肥宝的身上更凉,他缩在阿八的身后,悄悄地望着师傅和霸哥,他被金琳的话气晕了。 自己的师弟,竟然胳膊肘往外拐,一直帮着韶云。他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行踪,一定是金琳透露给韶云的。 场中,落叶在风中旋转着,街灯下飞起,似鬼蝴蝶般飘荡着。 金凤已经站立起来,揉着自己的大长腿,阿彪也艰难地爬了起了,看向金凤的眼神有些莫名。 霸哥和南老头都在等着韶云的抉择,霸哥又抬起了他的手。 南老头把双手拢进袖口,如果韶云拒绝,等待他的将是疾风骤雨般的打击。 正在这时,哒哒哒的敲击声,盖过风声,从远处传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讨饭的那只碗 声音清晰,夜风中似敲打在人的心上。 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讨饭的碗。昏暗的街灯下,闪着幽幽的光。 敲击声,是一支竹子做的打狗棒,哒哒哒,随着风,击打着路面。 众人抬头,近了。 一件半长的青衫,裹着消瘦的身体,夜风下,衣摆被刮起一角。 “一讨饭的叫花子。”霸哥轻轻地出了一口气,内心一松,重新把目光收回,盯着韶云。 南老头,也扭过头,不再理会。 只有韶云,心中一喜,他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自己看着就行。 霸哥抬手,一圈气劲在他的手臂中生出,他准备出手了。 韶云依旧站在那里,尽量地恢复着体力。 霸哥动了,他打算一击,打倒韶云,直接带进歌舞厅。今天的他有些恼怒,手下的阿彪和金凤,竟然会栽在这里。并且南老头在场,更让他没面子。 当霸哥裹着威势,刚刚前移的时候,面前突然多出一只讨饭的碗。他疾驰的身子戛然而止。 咧着一张讨人嫌的嘴,淡淡的声音从碗后边响起:“夜凉了,讨杯酒吃。” 声音不大,却在夜风中直入耳膜。 霸哥,想避开那只讨饭的碗,却发现,无论他如何移动,碗就在他嘴巴前的半寸距离。 霸哥恼急,挥手击去,却击了个空。手背刚放下,那只碗又出现在面前,仿佛原本就在那里没有动过,相同的距离,相同的模式。 “滚开!臭叫花子!”霸哥彻底恼了。 大声呵斥,同时双臂挥出,想圈住面前的碗,和碗后边的手臂。 “夜凉了,讨杯酒吃!”这次声音更大,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能清晰地听到,震动耳膜的声音。 霸哥惊了,他连续挥动了十次以上的手臂,身体移动的更快。 但依旧被那只讨饭的碗,喂在嘴边,似乎随口就能喝到碗中酒水。 此时,观战的南老头,内心大惊,他已经悄悄地往后缩去。 待退到金琳身前,一把抓住金琳的胳膊,转身就往前逃去。 浑身不住地打着冷战,南巷温失态了,在仔细地看清楚那只碗时,他的心也跟着碗坠入了冰湖。 “完了,完了,老不死的这么快就追到淮县了。”南巷温一边跑,一边在内心惶恐地嘀咕着。 “师傅,您怎么啦?慢点。”金琳的腿伤,被南老头带着一阵狂逃,已经疼的她快受不了了。 “猫羔子,看我回去不弄死你,都是你惹的祸!”南巷温恶狠狠地,呵骂了一句。 毫不吝惜金琳的腿伤,拉扯着,跑的更快。 几乎就像一个看见恶魔,被惊掉魂的人,没命地往城南逃去。 那只讨饭的碗,南巷温,太熟悉了。 几年前就是因为这只碗,他才从混的风生水起的临县,逃到淮县来。 讨饭的那只碗,和他喝茶的四只杯子,出自同一个地方,明皇古墓。 盗墓里面有四派:摸金、搬山、卸岭、发丘。 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原本具有摸金校尉手段的南巷温,并不是真正的摸金校尉,因为他没有摸金符,只有一些手段。 在一次掘金中,得了大货。 手中除了一只碗,还有四只玉龙杯。 对倒斗到手的宝贝,交给临县富商瘟神销货,唯独留下了四只玉龙杯。在阴货市场的交易中,被守护皇陵的夜幽人得了信息。 夜长风,原名邺良尘,临县皇家贵族中罪臣的后人,因为站错了队,受到了株连。 邺良尘,性格落寞,清新寡淡,自号夜长风,轻身功法了得。 好酒,好琴瑟,儒雅中带着消极避世的悲观。 邺氏中人,被安排在皇陵,世代守墓。不承想,在他手上,却被撬开了一处偏陵,失去了墓穴中的葬品。 得知消息后,夜长风日夜查访,终于在阴八的拍卖会上,探的消息。 他混在阴货市场,在一商户手中识得官窑瓷器,御用的龙泉碗。叶长风花费巨资把碗买在手中,并向商户探听碗的出处。 但阴货市场,行规严格,没有人知道出售人,也很难查到真正的倒斗人。 夜长风,像疯了一样,跑遍了整个临县,从蛛丝马迹中,查访了一年才探到消息。 临县竟然有摸金校尉,那还是在一处小酒馆中喝酒,一个小盗贼酒后乱语,落尽夜长风的耳朵。 “说,把你知道的摸金校尉告诉我!”夜长风,拎着小盗贼的脖子,来到一处荒野中。 晚清年间,摸金校尉张三爷一人挂三符,被称为张三链子。 张三爷曾在一座古冢里发掘出十六字天卦全象,又结合寻龙诀,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囊括风水阴阳之术,夺天地之秘。 后来张三爷金盆洗手后,三枚摸金符分别传给金算盘、铁磨头和飞天狻猊。 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被张三爷毁去上半部阴阳篇,只留风水篇,传给了徒弟阴阳眼孙国辅。 而小盗贼说的摸金校尉,其实就是从孙国辅,这一脉传下来的孙氏后人。 “好汉饶命,小的只知道,有个能人,身材不高的老者,听同道中人的说,会看风水寻穴。我也是瞎猜的,是不是摸金校尉,小的真不清楚。”被拎到荒郊野外的小盗贼,吓坏了,一肚子的酒意散的一干二净。 经过一番拷问,再也问不出更多有用的信息,夜长风打晕了小盗贼,把他扔在山坡上,独自回了城。 他根据小盗贼的描述,继续在临县的地下夜场中走访,为了便宜行事,夜长风装扮成叫花子,一直用的就是那只,皇陵中被盗出的龙泉碗。 瘟神的古玩商铺,正打盹的瘟神被地上的敲击声,吵醒。他看见了一老叫花子和他手上的那只碗。 “老板,讨杯酒吃!”夜长风到古玩店的目的就是要,确认碗的出处。他故意举起手中的碗,对着古玩店的老板瘟神。 对那只碗的熟悉,是因为货就是瘟神出卖的,也只有他知道孙道南的存在。 而盗走这只碗的孙道南,此时正在赶往古玩店铺的路上。 “老人家,这不年不节的,讨要啥酒啊,您的碗不错,要不给您几个钱换杯酒去?”瘟神心中一动,不知道这碗,如何和自己销出去的龙泉碗那么相似。 不管真假,他都想把它诓下来。 “老板说笑了,讨酒的饭碗那能换酒,碗都没了,拿什么装酒!”夜长风的语气有点冷漠。 说话的时候夜长风在观察着,老板的脸色,从他看到碗的惊讶神态,和蹙眉的诓骗自己,说明他对这碗上心了。 虽说这家古玩店声誉良好,但夜长风还是心存疑虑,或许这个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富商有可能知道摸金的主人。 “哈哈,老人家说的是,看我,这这摸惯了古玩,见笑了。”瘟神打着哈哈,生怕叫花子看破自己的心思。 “风碗聚气,摸金见古。”夜长风突然冒出一句切口,试探古玩店的老板。 “哈哈,您这讨酒的碗,确实不错,要不我去给您买碗酒去。”瘟神装糊涂,但刚刚踏进店门的孙道南,却听到了那句切口。 他把踏进店门的脚缩回去,避在门边偷偷地,听着老者和瘟神的对话。 夜长风见古玩店老板,不往圈子里进,怕惊吓到他,打草惊蛇。 如果再往下查就难了,于是决定先暗中监视他一段时间,再做定夺。 夜长风走后,从暗处出来的孙道南,进门就把瘟神拉进内室。 “温老板,刚刚那老者是干啥的,怎么说上了摸金的切口,难道是码里人?”孙道南很着急地问道。 “南老头,事情不妙啊,刚才那叫花子不一般,他手里的碗,和我阴八售出的货相仿。听音,最近行内人透出,是夜幽人要查访啊。你赶紧躲一躲。弄不好会嗅出味道来。我这可能被他给盯上了。”瘟神见到孙道南,突然就明悟了。 叫花子可能是冲着他去的。 一向胆大的孙道南,再听到夜幽人时,胆子快吓破了,那可是一帮狠人,他们这种摸金倒斗的人,天生就被夜幽人厌恶。 一旦落入他们手中,骨头和筋都会被敲碎挑断。 想想那种攀爬到灵魂的痛苦,孙道南决定逃走。 他把一批阴货给瘟神打了价格,告诉他存货地点。从瘟神手里得了一笔盘缠,准备逃到隔壁的淮县,躲避一段时间。 好在孙道南机警,连夜逃出了临县。 第二天,夜长风又在瘟神的古玩店外转悠,一连几天,都不见动静。直到一天傍晚,看见瘟神带着箱子出门。 夜长风紧随其后,发现他到了一个地方,趁着夜色挖取了许多明物,才明白过来,自己的探查可能泄露了。 在临县查不出结果,夜长风想到了淮县,就一路查访到这里。 孙道南到了淮县,躲到南巷,再没有用过孙道南的称呼,这里也没有人认识他。明面上他是卖玉器修锁的匠人。 没想到今天晚上,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龙泉碗。 惊慌失措地逃回南巷,后怕不已,或许碗的主人不认识他,这种念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 只要不去城北,或许就没事,南巷温知道,危险一定会在某一刻临近。 十字路口,逃走了南巷温。霸哥在那只讨饭的碗面前,快被逼疯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酒疯子的苦恼 风发怒了,就像万马奔腾一样,发出凄厉的嘶吼。 霸哥眼前的碗消失了,而他的身上似万仞切割,丝丝疼痛传入脑海。 夜长风的碗被他收了起来,手里打狗棒的棍影随风晃动。 霸哥在棍影中,彻底失去了霸气和狠劲。 韶云盯着夜长风的招式,他在冥冥之中,仿佛置身于棍影之上,随风起舞。 夜长风,反复使出长风扶柳叶的身法,棍法,在霸哥的身前环绕。目的就是要让韶云观摩实战的效果。 他甚至有意放缓了风起的速度。即便如此,也比韶云使出来的招式,更具威力。 处于风暴中心的霸哥,奋力反抗。双拳打出,带着引爆的气劲,无奈在风刃面前,如同烂藕,漏洞百出。 双方交手区域,叶片起舞,仿佛有两头洪荒巨兽,在里面打滚嬉闹似的,威势着实惊人。 此时的金凤已经退开去。阿彪也艰难地爬起来闪到一边。 阿虎紧张地盯着霸哥,他有心上前帮忙,但交战的气势让他止步。 他知道,以霸哥的身手,如果抗不下来,自己上去也是白搭。在艺林歌舞厅的众人,紧张霸哥的时候。 肥宝悄悄地拉着阿八,越退越远,渐渐地脱离了打斗的十字路口。 他在南巷温到场的时候,就想开溜。无奈,那时候如果他有任何举动,都逃不出南巷温的眼睛。 现在机会来了,霸哥被一个叫花子,圈在棍影中,脱不开身。艺林的几个人,都紧张地盯着场上的打斗。 肥宝内心一喜,待他退到一定的距离,转身就逃开了,再也不管还在场中的小黑。 “大哥,小黑还留在那里呢,要是被霸哥知道我们逃跑了,非废了我们不可。”阿八有些担心。 “自己的命要紧,霸哥能抵挡一阵子,看架势想胜那叫花子,悬。小黑激灵,能出来。以后躲着点霸哥,都不靠谱。”肥宝卸磨杀驴,自己惹的祸,最后转嫁到艺林众人的身上。 “大哥,可,可是。”阿八彻底被肥宝的话噎住了。 他突然感觉到,老大肥宝,有点不讲义气。要是自己陷在里边,是不是只能自求多福。 逃走的肥宝,内心却在计划着对修理铺老板,拐子郑的报复。韶云在他的心里成了阴魔一样的存在。 激烈的打斗还在进行中,夜长风今天好像没有吃饱饭一样,看着飘忽的棍影,一直打不倒霸哥。 只有韶云心里明白,夜长风的真实用意。 他越靠越近,几乎就贴在棍影的外围,“看仔细了,风起不息巢,野鸟归旧林。风扶弱势柳,柳随风旋丛。”夜长风的声音,随着棍影传入韶云的耳中。 韶云沉浸在风势的感悟中,把内心的疑惑一点一点地解开。 自己刚刚在霸哥的拳风中,只能用风逃式脱身。现在的夜长风,仅仅风起之势就困住霸哥的拳脚,发不出任何的威力。 神奇的武学招式,痴迷着韶云,有夜长风的指点,在感悟中他的功法和心境得到升华。 “好了,叫花子馋酒了,去弄碗酒,到坝子上找我。”夜长风把讨饭的碗交到韶云的手上。 他收回了竹棍,不再理会,还在那里兀自挥拳的霸哥。 韶云接过碗,看了一眼夜长风,一副云淡风轻的神色,那有激斗过的一丝模样。 韶云从夜长风的棍影中,感悟到了某些新的东西。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手中的碗,就是这只碗,让霸哥憋屈的说不出话来。 霸哥还在棍影的幻像中没有醒过来,夜长风和韶云已经离开了。 “老大,他们已经走了。”阿虎的声音把霸哥惊醒。 霸哥陡然间感觉身子为之一轻。他傻愣愣地站着,嘴里呼着气。 太可怕了,霸哥就像一只被捆住手脚的荒兽,使出浑身的力气也挣脱不了棍影的包围。 “走了?”霸哥终于有机会看清楚眼前的情形。 “走了。”阿虎点点头,他的心还在震荡着。 “回去!”霸哥已经有些力竭,现在他回想着,叫花子对他的攻势,根本就是在戏耍他。 如果对方下死手,自己早就被敲碎了骨头。 丝丝的疼痛感在提醒着他,对方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难道叫花子和那个年轻人之间有啥关联? 霸哥内心疑虑,闷头往回走。没有再管场中的众人。 阿虎紧走几步,给霸哥披上外衣,夜风已经很凉了,霸哥身上依然冒着汗气。 金凤走在最后,她已经发现肥宝和阿八没了踪影,她走到装死的小黑身边,一脚踢去。 “哎呦哎呦。金姐,你踢我干啥?”小黑一骨碌爬起来,揉着自己被踢疼的地方叫唤着。 “说,你老大溜哪去了?回去告诉他,不把利市钱交过来,看我不剥了他的皮!”金凤很气恼,不是为了肥宝,自己和霸哥也不会受这么大的委屈。 “我一直趴着,不敢抬头,啥时候走的,我哪知道啊。连我都不要了,找他可不容易。”小黑惶恐地看着发怒的金凤嘟哝着。 金凤狠狠地瞪了一眼小黑,转身去追霸哥。 韶云骑上自行车,匆匆地赶到舅舅家。开门的是表弟,一见韶云推着车子,高兴的不得了。 “表兄,车子叫你找回来了,真行!我爸一定高兴坏了。”说着话儿,伸手接过韶云的车子。 “乖乖,真叫你找回来了,这孩子能干!”舅母听声,首先走出来迎着韶云就夸赞道。 “舅舅呢?车子找着了,要换一把锁,我还有事情就不进去了。”韶云想着夜长风还在坝上等着自己,就急急地告辞。 “那你有空来家里吃饭,真亏了你了,不然你舅舅上班都是难的。”舅母满脸堆笑央着韶云。 韶云离开弄堂,提起脚,风声在脚下刮起,他一溜烟跑到对面的小卖铺。 “老板来一瓶二曲酒,一包花生米。”韶云对正在理货的老板吆喝着。 “好嘞,要给你个大袋子装吗?”老板递过酒和花生米,收了韶云的钱问道。 “给一个,提着方便。”韶云知道袋子是要收钱的,但要到北大坝,还有一段路程,手里拿着酒瓶子不方便赶路。 离开小卖铺,只见一个年轻的身影,在街灯下一晃而失,脚下带起几片落叶。 北坝的风,刮的呜呜地响。 夜长风坐在竹子捆扎的竹堆上,吹着哀怨的曲子。 一阵风声起,韶云出现在面前。 “来了。”夜长风停下嘴边吹着的笛子,说了两个字。 “嗯,拿碗来!”韶云解开系着的袋子,拿出酒和花生米。 夜长风似乎等不及了,一把抓过酒瓶子,用牙齿,一下子就咬开了瓶盖。 一只手,变魔术一般,讨饭的碗出现在手里。 一碗酒直接倒满,咕嘟咕嘟,几大口就把碗中酒,喝得精光。 “好酒!”夜长风赞叹着。 “夜风凉,酒疯热,长风扶柳叶,哈哈,有酒,有风。娃儿,说说今天,你怎么会惹上麻烦?”夜长风一碗酒下肚,话也多了起来,他捻着花生米放在嘴边,大笑了两声,问韶云。 “老伯,谢谢您,不是您,今天可能就栽了。”韶云心有余摄,对夜长风深深地鞠了一躬。 “哦,未必,我的风逃不管用?”夜长风似乎不相信韶云的话,有些怀疑自己的武功招式。 “不是,老伯,我帮舅舅找回被盗的自行车,被艺林歌舞厅的人给截住了,如果我逃了,自行车就白白扔给他们了,有些不甘心。”韶云急忙对夜长风解释道。 “万般皆是苦,何必太执着,丢了就丢了,但有些东西是丢不得的,比如我手里的这只碗。”夜长风有些眼神迷离地举着手中的碗,递到韶云的面前。 “老伯,这讨饭的碗有啥特别吗?”韶云看着眼前的碗,在夜色中透着幽幽的光亮,碗中的酒气扑鼻,一股酒香窜进韶云的鼻孔。 “说来,话长,这碗关系着几代人的使命,它被埋在地下好多年了,现在能出现在这里,也是它的运数。”夜长风打开了话匣子,或许他压抑的太久了。 韶云仔细地触摸着细腻光滑,但又温润如玉的碗,内心很好奇。 “老伯,看着您,是个有故事的人,信得过我,能说说吗?”韶云真诚地对着夜色中,月光晃着的夜长风的眼睛说道。 “娃儿,和你说也不大紧,你是个品性俱佳的孩子。这只碗叫龙泉碗,是祖爷爷守护的东西。和它一起的还有四个玉龙杯,是被一摸金客,从皇陵中盗出来的。我就是过淮西寻找盗墓的那个家伙。”夜长风伸手接过韶云手中的碗说道。 “啊,原来是明物,怨不得入手厚重,和普通的瓷碗不一样呢。那老伯有眉目了吗?这些个该死的盗贼!”一听到皇陵被盗,一下子就激起了韶云的怒火。 “已经两年了,我漂泊在外,只有一丝线索。目前只知道那个摸金人是个老者,可能来过淮县。”夜长风落寞的神态,透过语气显露出来。 “哦,老伯,你说的老者,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韶云的内心已经有了方向。 第一百四十七章 危机 “说说看,或许能帮到我。”韶云的话引起了夜长风的兴趣。 “我说的是南巷温,今天他就在打斗现场,后来没注意溜走了。他就是个地道的贼,我曾经到过他住的南巷弄堂,您说的摸金人会不会是他,您不妨到南巷弄堂查访一下。”韶云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了夜长风。 “好!希望这个南巷温就是我要寻访的人。太久了啊,我快要放弃这里了。”夜长风又倒了半碗酒,拿在嘴边闻着,感叹道。 “南巷弄堂危机重重,老伯要去的话一定要小心,那老头功夫非常了得,我在他手上吃过亏。”韶云把自己的担心告诉夜长风。 “哦,我酒疯子许久没有遇见过对手了,倒是让我好奇啊。”夜长风说着话,一口把碗中的酒倒进嘴里。 “老伯,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帮我一个忙。”韶云看着夜长风,突然想到了被南巷温带走的金琳。 “说,只要能做的,冲着这酒,我酒疯子一定答应你。”夜长风放下酒碗,爽快地答应着。 “南巷温有个徒弟叫金琳,我觉得她是被逼无奈,才跟着那老头做贼。如果可以,我希望老伯能从南巷温那里把她拯救出来。”韶云一想到金琳,和她住的那地方,内心不由得一阵心酸难过。 “如果你说的南巷温,就是我要寻访的人,我会带走他。至于你说的金琳,那要看他自己的造化和选择。有时候一个泥潭中的人,不自悟是很难拯救的。”夜长风的想法和韶云不同。 “好,只要老伯能把那个家伙弄走了,毒瘤一去。我相信金琳会醒悟的,她本性善良。”韶云听了夜长风的话,已经很安慰了。 “娃儿,来,陪我喝一碗。喝完我再传你几式醉拳防身,如果此次能顺利地找着摸金人,酒疯子就要回临县了。夜风凉,酒疯热,长风扶柳叶。哈哈,好酒!好酒!”夜长风大笑着,把碗中酒喝完,身形飘忽起来。 韶云接过夜长风递过来的酒瓶子,把瓶子里剩余的酒一口喝完,抬眼看着渐渐飘忽的夜长风。 “只手擎天,翻天手。分水犀,躺腿后擂拳。双劈掌,迥龙拳。怪鸟搜云,铁牛耕地。抢步钉子手,青龙露爪。黑虎攒心,白鹤亮翅。鹞子翻身,太白醉酒。”借着酒意,夜长风边说边舞。 月色依稀,影影绰绰,韶云随着夜长风,领悟着醉拳的意境。 醉拳看似前仰后合,左歪右斜,跌跌撞撞,踉踉跄跄,毫无规矩可言。 实则不然,武术讲究的“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在醉拳中也不例外。倘若没有武术招式的规矩,其又真正成了醉汉,又何处谈起武术功夫。 就见夜长风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严守着醉拳规矩的,其飘逸、洒脱的动作没有几十年的功底,是发挥不出来的。 五指勾,酒瓶指,虚步,梅花步,被展现的细致入微。 韶云痴迷了,借着酒意随着夜长风舞动起来。 坝上的夜风,呼呼地响,两个人影在月下翩翩起舞,不知道的人,以为是两个醉汉在耍酒疯。 金琳,躲在自己的小屋里,舔噬着伤痕。 南巷温暖的气,还没有撒完,他在昏暗的屋里,来回地踱着脚步。 他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把金琳打的遍体鳞伤。本就受了腿伤的金琳,既不敢躲,也不敢逃。 南老头发泄了一番情绪,把金琳扔进小屋,呵斥道:“猫羔子,不把你废了,算便宜你了,竟然给我惹这么大的麻烦!三天不准吃饭,饿不死就是你赚的!” 金琳强忍着疼痛,一声没吭。 她的心里还在记挂着韶云:“死小子,为了你,姐的皮,差点被扒掉了,希望你不要被霸哥带走。” 金琳并不知道后来的事情,她被拖回南巷弄堂,就招来了南老头的毒打。 南巷温的怒火,一半是金琳不听话,跑到城北去见韶云。他揣测,他们之间应该背着自己发生了点什么。 另外一半,是在城北撞见了叫花子,自己辛辛苦苦躲避了这么久,有可能败露行踪。 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在房间中,焦虑地踱着脚步,在思考着接下来的危机。 啪地一声脆响,黑暗中,不小心有脱落台面的器物。 他走到墙边,扯着开关,十五瓦的小灯泡把房间照亮。呲溜一声,一个黑影在灯亮的瞬间,转眼窜进了墙角。 光线非常微弱,南巷温还是吓了一跳,他先趴在地上,仔细地查看了一眼,看到掉落在地上的器物。 那是一只碧玉扳指,被摔了一个裂痕。 南巷温捡起扳指,在身上蹭了蹭,一阵心疼。 这个扳指正是自己,从下边集镇上淘回来的宝贝。还没有来得及鉴别,就莫名其妙地掉落在地上,一丝裂痕已经很明显。 南巷温,嘴里吹着扳指上的浮尘,把它凑近灯泡上细看,在黄润的光线下,一丝血一样的红线在碧绿的扳指中如隐若现。 “这,这扳指里边怎么会是红色?”南巷温心里充满了疑虑。 扑腾,一声响,后面的墙角发出响声,一个影子往他手上的扳指飞扑过来。 被突如其来的袭击,闹得发蒙,南巷温手里的扳指,被一团黑影卷了去。 南巷温急忙抬手,想抓住影子,可一转眼,黑影窜出门外,等南巷温追赶出来,已不见了踪影。 心慌着急的南巷温,在门前左右看了看,也没见那团影子的去处。他又突然想起着自己的宝贝,慌忙跑回屋里,把床底下的箱子拖了出来。 打开箱子,一股华光涌出,许多明物在灯光下,发着迷人的光亮,特别是那四只玉龙杯,熠熠生辉。 南巷温看到宝贝们都在,他轻轻地出一口气,“这些宝贝要是没了,那还不如要了我的老命。”一双贪婪的眼睛,迷失在箱子里的明物中。 检查完宝贝,南巷温把箱子重新隐藏在床下的暗格中。 他紧紧身上的衣服,把腿脚收拾利索,一个纵身出了大门,他在月光下,四处张望。 “刚才那团影子,看似鬼物一样,为啥是奔着碧玉扳指而来,即使跑了也该有个去处。”南巷温在回想着刚才的影子,以他倒斗的经验看,这影子有些古怪。 南巷温拧开了手里的电筒,满墙根照着,弄堂只有一处出路,刚才他明明见着那团影子奔的是后边去的。 南巷温的大房子和金琳住的小房子紧挨着,后边是死胡同,没有出路,他寻到小房子的墙边,侧耳听了听金琳屋内的动静。 房间内静悄悄的,一丝痛苦的声音都没有。 此时的金琳把治疗腿伤的药,吃了一大把。正在药物的作用下,迷迷糊糊地做着美梦。 南巷温用手遮着电筒,透过指尖仔细地照着小屋的房门。门是紧闭着,从里边栓牢的,缝隙不大,没有可能被那团影子跑进去。 他转移着手电筒,照在小屋和大屋的连接处,半尺宽的连接处是一个夹批墙。黑暗中一双可怕的绿眼睛,射出幽幽的光芒。 “原来在这里,鬼东西敢抢老子的东西,找死!”南巷温在心里骂着,他照着那团黑影,在光线下,可怕的眼睛泛着凶光。 南巷温往向照去,瞅见了发光的碧玉扳指。他试了试夹墙的宽度,无法进身。 望着那闪着凶光的眼睛,和扳指,南巷温一时束手无策。 此时的金琳在睡梦中,自己被一团祥云簇拥着,静静的流云像棉花一样,软软地覆盖着自己。 四周非常寂静,潺潺流水,像星辰一样波光潋滟。然而一个俊逸的身影打破了夜的寂静,一个声音在流云中轻声地呼着:“琳……琳你在哪?” “嘘,在这里,这里,小声点儿!”几乎就是此刻,云中传出了回应。 于是,在一切都安睡的时候,在浓云覆盖的湖畔,两个年轻人热烈地拥在一起。 欢快的低笑随风飘散,幽幽的情意在温暖的水畔传荡开来。 金琳抬头看着含笑的少年,俊逸的脸,修长的眉眼,一双眸子似太阳般耀眼。她被美眉吸引,沉沦中无法自拔。 少年把她一把拥进怀里,她的唇瓣被精准地擒住,完美地贴在一起,整个世界被染成了粉红色。她的心狂跳不已,大脑直接断路。 “你会想我吗?好久不见,我太想你了。”金琳呓语似的低喃着,把头埋在少年的怀里。 “喔,是吗?你是怎样的想我,我真的太高兴了。”少年略带一点坏笑,捎带一丝调笑的口吻看着怀里的金琳,话语里透着满满地欢喜和久别重逢的喜悦。 “太讨厌了。”金琳抬头狠狠地瞪了少年一眼,眼眸里的灿烂一闪即逝,随之而来的是黯淡。 “你,你要是能和我永远在一起就好了。可是,我……”金琳的内心矛盾着。 正在这时,哐哐的声音传来,把金琳的梦境打破,她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冷战。 身上的疼痛让她起身艰难,她侧耳细听着屋外的动静。 第一百四十八章 该出手了 南巷温,在夹皮墙的入口,和影子对峙了好一会儿。 他突然想到一个办法,略作犹豫,跑回房间把自己的倒斗工具取了过来。 再拿手电筒照的时候,已不见了那个影子,前后不到一分钟,没可能就这么跑了。 南巷温急了,他用手电筒照了几次,没见。 就急忙动手拆砖头,先把入口用网栏挡住,防止影子脱逃。 他用倒斗的工具铲子,撬动着大屋的山墙,他要把墙上的二四砖扒掉一块,好进去捉住影子,取回碧玉扳指。 月光如水一般照在屋顶上,风刮的瓦片呼啦啦地响。 南巷温弯着身子,弓起背,像一只老猫,手中的铲子飞快地撬开夹皮墙的灰砖。 金琳艰难的爬起来,拖着满身伤痕,摸到门边,检查了门栓的牢固程度。 她扒着门缝往外看,月光从上面挤进来,朦胧的月光下,看不真切,就着模糊的光线,她看见了师傅,南老头的侧影。 哐哐哐的声音是工具敲击砖头的声响。她很迷惑,大半夜的老家伙到底在鼓捣个啥。 金琳屏住呼吸,不敢弄出一丝的响动,她怕惊动南巷温。 南巷温已经顾不得许多,他不停地挥动着铁铲,不大一会儿功夫,就把整个夹皮墙扩进去两米多。 眼看着就到后山墙了,依然不见那团影子的踪迹。 金琳已经站的累了,她看不见南老头具体在干啥,只能听着声响,似乎是砖头落地的声音。她无力地瘫坐在门边,侧着耳朵在听。 身上的伤痛在折磨着她,呼吸都有些沉重了。 南巷温停在夹皮墙的中间位置,喘着气,把工具铲靠在墙上,摸出手电筒,照着前面的墙角。 空空如也,啥也没有,除了几块烂瓦片,和一些垃圾碎物,再也觅不见那团影子。 这个距离,即使躲得再深,也能够寻见,他突然意识到,那团影子诡异般的存在。 南巷温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灭了手电筒,手按着胸口,虔诚地嘀咕了几句上九门的咒语。 一时之间,夹皮墙内安静的可怕,风似乎都吹不进来。 南巷温嘀咕完,抬头看着四周略显幽暗的环境,他谨慎地退了出来。在入口处看着被自己分割的山墙,内心突然一动。 他悄手捏脚地往金琳的小屋门前移动。 金琳在凉凉的地上,瘫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外边的响声停止了。 她重新爬到门边,透着缝隙往外看,刚好看见南老头蹑手蹑脚地往门边过来。 她吓的差点发出声来,赶紧捂着嘴巴,侧过身子,背靠的门,大气也不敢出。 南老头的一只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地听着屋内的动静,金琳的心快要蹦出来了。 两个人,就一个门板之隔,都在听着。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恐惧,时间似乎过的很慢,金琳的神经绷紧到了极点。 刺啦啦,屋顶上,有被风刮动的碎屑声,寂静的环境被打破,南巷温快速地离开了金琳的房门。 金琳感触到外边的寂静,挨了好一会儿,终于瘫软在地上,她浑身竟然汗湿了。汗水的盐份,使她的伤痛加剧。 南巷温回到大屋,左右看了看,关上大门,门栓栓牢,接着他把床底下的箱子又扯了出来。 打开箱子,他仔细地检查了箱子中的宝贝,一件一件地摸了一遍,最后停在四只玉龙杯上。 “宝贝啊,你得藏起来一段时间了,唉。”南巷温非常爱惜地摩擦着杯子,嘴里叹着气。 他看了最后一眼,坚决地合上箱子,提着它,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南巷温小心翼翼地把箱子,移到夹皮墙的最里端,立着把箱子靠好,他飞快地把墙从中间砌上砖,彻底遮住了箱子。 金琳缓了一会儿,又趴在门上听动静,扑拉,扑拉的声响一直持续了好长时间。最后隐约见着南老头的影子,离开了夹皮墙的位置。 金琳在确认南老头离开后,才起身,慢慢地摸索着门栓,把门栓拉开。门裂开一条缝隙,伸头往外看。 哧溜一声,一团影子,从裂开的门缝中闪了出去。金琳吓的一个趔趄,慌忙把门关紧,栓紧门栓,再不敢往外看。 内心砰砰地跳着,她咬紧牙关,艰难地回到小板床上,一头扑倒在床上,她害怕极了。 当金琳缓过劲来,感觉到胸脯被东西膈着难受,她伸手去摸,一个物事被她抓在手中,温润如玉,但有孔洞。 她不敢开灯查看,细细地用手摸索着,想弄明白是个啥物件膈着自己,刚刚睡觉的时候还没有。 金琳对自己屋内的物品非常熟悉,简陋的房间基本上没有啥值钱的物品。 小物件更少,她男装习惯了,很少有女孩子的装饰物品。 黑暗中,金琳瞪着眼睛,她不停地搬弄着手里的物品,发现大拇指刚好可以插进物品的孔洞中,而且滑滑的非常舒服。 疲倦感袭来,紧张恐惧过后,在她的手插进物品的孔洞中时,温软细腻的感觉,让金琳迷迷糊糊睡着了。 金琳重新回到梦境中。 金琳梦见一位绿衣婆婆,面带微笑,对她说:我是碧玉扳指,集天地灵气而生,承玺天地之精华,历经几千上万年。 我在地下好久了,不久前被人挖出来,现在我的筋脉受伤了,你能温养我吗? 带着我,能保佑你平平安安,无病无灾,你的伤痛能得到温养。绿衣婆婆的笑,能侵入金琳的灵魂。 金琳下意识地,把碧玉扳指戴在左手的大拇指上,用右手小心抚摸,然后把脸颊贴上去,感受玉的温度,有一丝丝凉,滑滑的,润润的。 不大一会儿,仿佛有了一丝温度传来,夜光中一丝碧玉色彩映入脑海中,就着光仔细观看,看到里面的绿婆婆,面带微笑。 好似又看见碧玉扳指,孕育出来的生命精灵一样。金琳眼睛眯成一条缝,仔细地看着,一丝裂缝出现在眼前,泛着旖旎的红色,恰似跳动的血管。 金琳看了又看,然后,恋恋不舍的小心翼翼的摘下来,把它暖在怀中。 她怯怯地对着碧玉扳指说:“婆婆,我很想温养您,可我有个恶毒的师傅,要是被他瞧见了,非把您夺了去不可。” 金琳一想到南老头对她的毒打,内心一酸,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孩子,别担心,我就是被那阴人带到这里的。告诉你个秘密,那阴人常常在幽间走,命数有异,不久将有大劫难,你带着我会好起来的。”绿婆婆的声音中充满了悠悠的神秘。 金琳内心一喜,她偷偷的看看胸间的碧玉扳指,一个人享受着温润的碧玉,这份幸福好温馨。 月光如洗,金琳在梦境的温暖中,不愿醒来。 城南弄堂,大清早,饭铺的门前出现了一个叫花子。 “讨杯水喝。”低低的略带沙哑的声音,让正在忙碌的老板娘很不耐烦。 “去去,这大清早的,没见正忙着吗?”老板娘的驱赶声,让周围的食客不由的抬起了头。 “老人家,我这有胡辣汤,喝不完,要不嫌弃的话,倒给您半碗。”梁珊珊大清早,晨跑回来,在二中门前的小卖铺吃早餐。 见一青衫老者讨饭,内心一动,这么大的年纪真不容易。 “谢谢娃儿,你是个好孩子。”老叫花举着碗,伸到梁珊珊的面前,开口夸赞她。 老叫花子正是夜长风,他从韶云那里得了信息,已经迫不及待了。 大清早就赶到了城南的南巷弄堂附近,探查叫南巷温的老者。 喝着碗里的胡辣汤,佝偻着身子,在晨风中显得萧瑟。 “娃儿,你是这附近的,和你打听个事儿?”夜长风喝完碗里的胡辣汤,对梁珊珊微笑着。 “您说?”梁珊珊嘴里塞着馍馍,简单地回应着。 “你知道这附近有个修锁的匠人吗?他住在那个巷子口?”夜长风对周围的环境比较陌生,拿不准眼前的弄堂是不是南巷弄堂。 “你说的是南巷弄堂,哝,小吃铺左边上的就是,在弄堂的尽头有个修锁的老头,好久没见着了。”梁珊珊吃完最后一口馍馍,起身准备离开。 “娃儿,商量个事呗。”见梁珊珊要走,夜长风急忙叫住了她。 “老人家,还有啥事啊,是不是没有吃饱啊,要不我给您再买个馍馍吃。”梁珊珊理了一下汗湿的马尾辫,拉扯了一下贴身的运动衣,看着夜长风问道。 “你帮我到弄堂里,看一下那个修锁的匠人在不在家,我一个要饭的不方便。”夜长风怕打草惊蛇,见梁珊珊仁厚,就想让她帮着自己探查一下。 “这样啊。那您等着,我去看看。”梁珊珊犹豫了一下,就爽快地答应了,迈开健跑的腿,去了弄堂。 南巷温几乎一夜未合眼,未知的危机感袭扰着他。宝贝隐藏起来以后,他在思考着丢失的碧玉扳指和那个神秘的影子。 直到三更天,才迷迷糊糊地和衣躺倒在床上。 梁珊珊小跑着拐进弄堂,她来到南巷的大门前,看着从里边插着的大门,修锁匠还没有开门,招牌在晨光中泛着光。 听了一下房中的动静,她没有上去敲门,转身离开,这时从小门中探出一颗脑袋,对着梁珊珊的背影看着。 “老人家,修锁的铺子还没有开门,人在屋呢,房门是插着的。”梁珊珊对弄堂口的夜长风说道。 “谢了,娃儿。”话音落地,人已经不见。 梁珊珊的嘴巴大张着,像塞进了一个大鸭梨。 第一百四十九章 您认识 弄堂的尽头,南巷温的大门前。 夜长风静静地打量着眼前的大门,斑驳涂漆的门面,透着一丝幽暗。 一个木质的钥匙模板,挂在门楣边。 晨风,无精打采地刮进弄堂里,秋凉叶黄满地秋,素衣青衫立门楣。 远处,梁珊珊大张着嘴巴,心中的惊讶和好奇,驱使她重新跟进弄堂。 小屋子里的金琳,一夜的美梦,睡的踏实。身上的伤痛,似乎减轻了不少。 饥饿感袭来,她醒来时,门缝中已经透着光亮。 她摸到怀里的物件,起身来到门边,就着光亮,看清楚这物件,却是一个碧玉扳指无疑。 她把门开了一个缝,刚好看见梁珊珊远去的背影。 金琳有些困惑,这大清早的,竟然有人上门。她忌惮师傅南巷温,不敢轻易出门,但饥肠咕噜的她,又想出去弄口吃的。 金琳的小脑袋,在门缝中往外窥视着,眼前一花,大屋门前竟然多出一个人。 晨光下,消瘦的身影透着神秘,一根竹棍子点在台阶上。 夜长风的全部精神都集中在大门上,他只是刚进来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弄堂里的环境。 小屋也落进他的视角中,他心里知道,那里可能住着韶云说的南老头的徒弟,叫啥金琳的。 夜长风的脸色是肃穆冷静的,但他的内心正情绪激荡着,追查了这么久,如今总算有个眉目了。 他盯着面前的大门,似乎透过门板,能看见屋里的南巷温,他已经耐不住了。 南巷温看似睡熟的眼睛,在黑暗的房中半睁着,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倒斗的职业,使他时刻保持着应有的警觉性。 门外的安静,并没有让南巷温安心,他突然翻身坐起,一丝危险的感觉从心头升起。 摸索着起身,悄悄地贴到门上听了听,一丝光亮已经涌入。门外除了弱弱的风声,安静的有些异常。 南巷温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把缺失睡眠的疲倦感驱走,他整理了一下压皱的衣襟,随手打开大门。 随着大门的敞开,一张冷峻的脸出现在面前,半顶竹帽遮着眼睛,一根竹棍就支点在门下方的台阶上。 该来的还是来了,南巷温在内心惊诧了一刹那后,恢复了平静。 他无意识地后退了半步,盯着台阶下的人,正是昨天夜里遇见的叫花子,也是在临县瘟神的店铺瞥见过一眼的人。 两个人对视着,夜长风已经从看见南巷温的第一眼,就确定了他阴人的身份,这是他作为夜幽人敏锐的直觉。 一阵风过处,瓦片上的叶子被吹落下来,两个人同时动了。 南巷温像一只狸猫,弓着身子,从门楣上弹跳而起。 带着劲风的双掌,在此刻弯曲成一个奇特的弧度,十指吞吐间,宛如毒蛇摆头一般,再加上下扑之势的增幅。 其双掌摩擦过空气时,竟是传出了些许破风之声。 南巷温的目标是夜长风的眼睛,歹毒的招式偏向阴柔狠辣。 看得出来,南巷温对于这套武学手法侵淫颇深。凌厉的攻势之间,双掌摆动,令得人无法捉摸。 夜长风动了,心念所至,竹棍微竖,长风扶柳叶的架势迅速拉开。 风起,扶柳,棍影挥舞,风如同形成了一个无形的气旋一般,将附近地面上的灰尘、落叶,尽数震散。 南巷温的身影,被圈在棍影中。 “砰砰!”激烈的碰触声响起,双掌和棍影之间频繁地对碰着。 南巷温的嘴一阵抽动,坚硬的手掌似乎要被竹棍撕裂。 望着场中那两道激烈交锋的身影,跟进来的梁珊珊吓得急忙贴紧墙壁,不敢再向前移动一步。 金琳把门拉紧,隔着门缝看着,她已经认出了门前的老者,正是昨天晚上帮着韶云的叫花子。 棍影翻飞,风刃形成,一圈一圈在收紧,切割着南巷温的身影。 南巷温,身如刀割,见双掌无法取得优势,他一个矮身,就地一滚,使出了地龙拳。 夜长风的竹棍失去了方向,长风扶柳叶的棍法,对付九滚十八跌的地龙拳有些吃力。 凌厉的滚石一样的威势,从南巷温的地龙拳中发出。他悄悄地扣起一对薄刀,凌空翻转,对着夜长风的腿筋切割而去。 夜长风一个醉卧牙床,手中的竹棍背在身后,醉倒的姿势恰恰压在南巷温的背上。双肘敲击在南巷温的大背上。 “哎呦。”一声叫唤。 南巷温的背脊骨几乎被撞断。 “啪啪啪。”连续的肘击,南巷温的双手脱落下去,手中的薄刀散落在地上。 夜长风翻起身,一棍点住南巷温的后脑勺,冷漠的声音仿佛传自地狱:“临县的安陵是不是你的手笔,快说!” 南巷温趴在地上,骨头似乎断了,疼痛感袭来,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不说?”夜长风一把薅着南巷温的后领子,拎着小鸡一样,直接跨进大门。 “呯!”地一声,南巷温被扔在地上。 夜长风四下打量着屋内的陈设,简陋的屋内,幽暗中有一股霉味,靠着门前是一个修理锁的台面机。 后侧是两个搁架靠在墙角,墙上摆满了各种杂物,有古玩,有字画,各种奇怪的玉石物品。 一张简易的木板床,摆放在两个搁架之间靠着墙,一眼望去,所有的物品尽收眼底。 夜长风一脚踩在南巷温的手指上,骨裂声让南巷温张开嘴,痛苦声再也忍不住。 “说出杯子在那,或许能少点痛苦,你应该知道我的手段!”夜长风盯着地上的南巷温,狠厉地说道。 哀嚎声从屋内传出,弄堂内充斥着恐怖的气氛。 梁珊珊看见打斗的两个人进了屋,才敢伸直脖子往前移动了几步,被突然传出的哀嚎声吓得一哆嗦。 金琳正在趴在门上往外看,声音传来,她听出了是师傅南老头的声音。她的心里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失落,一阵子不是滋味。 她知道那个老者很厉害,师傅南老头应该是犯在他手上了。 屋内,夜长风似乎失去了耐心,南老头嘴巴封的紧,即使大声哀嚎,还是不愿吐露一丝有用的信息,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看着瘫软在地上,烂泥一样的南巷温,已经疼的晕厥过去。 夜长风抬起脚,把他卷到台桌边,他在屋内仔细地勘察着,想从中找到隐藏的玉龙杯。 翻遍了整个室内,都没有玉龙杯的影子,包括床下的暗格都是空的。 夜长风有些心焦,正打算回头弄醒南巷温,突然,一阵子响动。已经清醒的南巷温从门前滚了出去。 “风起”夜长风一声断喝,风一样地追出门外。 滚到台阶下的南巷温,顺着弄堂一路滚爬,像个地老鼠一样往前滚逃而去。 夜长风恼急,脚尖一跺地面,风急,像个车轮一样旋转着追去。 倒斗练出的顽强生命力,让骨骼断裂的南巷温,一路地滚往弄堂外逃着。 突然眼前一个脚裸挡在面前,梁珊珊正惊慌失措地站在那里,吓的不敢移动。 南巷温一把抱住梁珊珊的腿,染血的手从腿上摸出一把锋利的刀,对着梁珊珊的脚踝。 阴森森地望着已经追到近前的夜长风说:“再往前一步,我就废了她!” 夜长风,一眼就认出了被挟持的女孩。正是早上给自己胡辣汤喝的女孩,还帮着自己打探弄堂的情况。 不知道如何还没有离开,竟然在弄堂中被南巷温撞见。 “看来,你的手还可以动,也能说话。”夜长风对南巷温的要挟,表面上不以为然。他在飞快地想着应对之策。 “你放我走,我就放开她,你不希望一个无辜的人因你而死,出了事,你走不了的。”南巷温似乎吃透了夜长风的秉性。 “哦,你想离开?我说过,告诉我东西在那,就让你离开。”夜长风一边和南巷温说着话,他的一只手已经摸出了一根竹子做的袖箭。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快放我走!”南巷温声色俱厉地扬起了手中的刀,他感觉自己快没有力气了。 “呼”地一声,就在南巷温的刀还没有落下的时候,一只竹箭疾驰而至。 “哎呦”一声,南巷温的手腕被来个对穿,手中的刀片脱落在地上。 梁珊珊惊叫一声慌忙挣脱南巷温的手,逃到了后边的墙角。 风割,一阵风声过后,南巷温的身上,百孔千疮,血把衣襟都染红了。他的手脚再次软软地趴在地上。 “娃儿,你没看到什么,跟我进去。”夜长风拎着南巷温,对吓蒙的梁珊珊说道。 南巷温重新被扔在屋内,他的手脚被夜长风用布条绑在凳子上。 梁珊珊惊恐地跟到门前,不敢近前。她因为好奇,看见了不该看见的场面,她害怕老者杀人灭口。 夜长风从大屋内走了出来,对着小屋喊道:“看够了,金琳出来!” 正趴在门边的金琳吓了一跳,她很纳闷,老叫花如何知道她的名字,自己的偷窥似乎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怯生生地打开小门,从里边走了出来,她不敢看老叫花子的眼睛,低着头,弄着自己的衣摆。 “小友韶云,拜托我拯救你,看来你一点危险都没有。你躲在门后都看见了,你能告诉我,南老头,你的师傅最近有没有,把什么贵重的东西带出去,或者来过什么可疑的人?”夜长风盯着金琳,语气不徐不疾地问道。 “韶云,您认识他?”几乎是异口同声,金琳和梁珊珊一起惊讶地问道。 第一百五十章 脱困 “哦,看来你们两个都认识他。”夜长风回头看了一眼梁珊珊,又转眼看着金琳说道。 “他是我同学,早就认识。”梁珊珊忽闪着大眼睛,急切地回答道,刚才的恐惧一扫而空。 梁珊珊内心想着:这个老人家应该不是坏人,他认识韶云。 “我和他,我和他有见面过。”金琳对韶云,是另外一种情愫和机缘,她难以启齿。 “哦,你能告诉我,你师父的事情?”夜长风不关心金琳对韶云的情感,他的心在玉龙杯上。 “贵重物品,可疑人,哦,我想起来了,您跟我来。”金琳一听到夜长风问她的话,一下子想到昨天晚上的诡异情况。 她领着夜长风转到小屋和大屋的夹皮墙那里,抬眼望去,墙体似乎有新动过的痕迹。 “老伯,昨天晚上我看见师傅在这个地方鼓捣什么,我被他打伤了,躲在屋里没敢出来看,这个地方好像有古怪。”金琳指着夹皮墙的新印痕,对夜长风说道。 夜长风眼睛一亮,他拿竹棍在墙体的新印痕上敲了敲,刚刚砌上去的砖头,受力脱离出来。 夜长风飞快地撬动着夹皮墙,不大一会儿工夫,就把夹皮墙后砌上去的砖头都捣落下来。侧着身踩着砖头一路前行,进了夹皮墙的尽头。 砖头脱落后的夹皮墙尽头,一个立着的箱子就贴在墙体上。 “找到了。”夜长风一声惊呼,伸手提起箱子,把手里的竹棍别在腰后,正准备退出来,箱体后有一个小洞出现在眼前,那个小洞通向小屋,洞口的上方是一块脱落的瓦片。 他细细地看了看,洞口不大,但很隐秘,他愣了一下,后移的脚步,却被箱子下方的一堆白骨吓了一跳。 夜长风皱了一下眉头,不去多想,倒退着出了夹皮墙,在金琳和梁珊珊面前,打开了箱子。 一道霞光从箱子内溢出,几乎亮瞎了众人的眼睛,一箱子的珠宝古董,静静地绑缚在箱子的夹层内。 古老的泥土气息从中溢出,夜长风一眼就看见了玉龙杯。眼睛一阵湿热,夜长风落泪了。他掏出了怀中的龙泉碗,和玉龙杯放在一处。 完美的组合,简直就是天工匠韵。“就是它们啊!”夜长风感叹着,摩擦着。 梁珊珊和金琳看着夜长风的举动,知道他内心一定在翻滚着情绪,默默地瞪着眼睛看着箱子里的宝物,心狂乱着。 她们啥时候见过这么多,这么贵重的物品啊,简直颠覆了她们的三观。 金琳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南老头私藏起来的,心里鄙视着,那老家伙真贪,平时一顿饭钱都舍不得给徒弟们。 夜长风合上箱子,严肃地对着金琳和梁珊珊说道:“娃儿,你们看见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这些都是不能露世的明物,被倒斗人弄出来,我要把它们带走了,希望你们忘记今天的事情。” “那个倒斗人我带着走了,金琳,我答应韶云的,你自由了,大屋的物件都是你的,做个正当行业,那个修锁招牌还在,好好生活。”夜长风对金琳说完又转头看看梁珊珊。 “娃儿,谢谢你的胡辣汤,有空去找你同学韶云。我传他的防身功法,你也可以学,这是一个小竹箭,你拿着,看到竹箭,他就懂了。”夜长风说完,拎起箱子,回到大屋里。 夜长风把昏迷的南老头打扮了一番,一手提着箱子,一手夹着南巷温,一阵风起,飞叶飘荡,弄堂里不见了踪影。 金琳的心一下子开朗了,她抱住梁珊珊,大笑着,疯狂地旋转着,身上的伤似乎全好了。 梁珊珊被金琳抱着,脸一下子就红到耳后,自己穿着紧身的运动衣,被一个男孩抱着,她急切地想脱开金琳的环抱。 “哎哎,那个,你放手,我,我……”梁珊珊被挤压到胸脯,她实在是臊的慌。 “哈哈,哈哈,我太高兴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女儿身。”金琳趴在梁珊珊的耳边轻声地说道。 “啊!”梁珊珊的眼睛瞬间瞪的溜圆。她盯着金琳的耳朵,和脸仔细地看着,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胸脯。 “哈哈,哈哈,吓死我了,你真是个假小子。”梁珊珊一下子恢复了她开朗的本性。 两个姑娘抱在一起,开心地眼泪都笑了出来。 “哎呦,哎呦,疼,疼。”金琳突然叫唤起来,恐惧消失后,被梁珊珊触碰到的伤口疼了起来。 “怎么啦?你……”梁珊珊关切地问道。 “被老不死的打的伤,刚才碰着了,你到屋里帮我敷一下后背,我自己够不着,都疼一夜了。”金琳看着梁珊珊,无限的信任来自她们都认识韶云。 “妈呀,这么严重,都感染了,比我小时候被我爸打的狠多了。”梁珊珊看着伤痕累累的金琳,触摸着她裂开的后背,心疼地说道。 “妹子别担心,从此,姐自由了,这点伤能挨过去。哈哈,姐高兴坏了,老不死的,终于被带走了,韶云,谢谢你。”金琳笑道最后,想起了韶云,那个俊逸的男孩。 “妹子,你和我说说韶云呗,你和他很熟悉吗?”金琳在梁珊珊给她涂药的时候,忍不住问道。 “韶云,我初中同学,现在在一中上学。他人很好,和我闺蜜钱虹虹同桌,我们关系都很好,我也好久没有见着他了,这周虹虹过生日,我去找他们。”梁珊珊见金琳提起韶云,一下子想到了钱虹虹的生日。 “哦,你要去找他,那,那能不能带上我?姐要当面谢谢他,没有他,姐都不知道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金琳很想见见韶云,对梁珊珊感觉更加亲切。 “没问题,周六我来喊你,现在你是铺子的老板了,以后妹子有求助你的地方,可不能推辞哦。我梁珊珊,很高兴认识你。”梁珊珊对金琳的痛苦感同身受。 “好,珊珊妹子,我和你结拜姐妹!像桃园三结义,要是能拉上韶云就好了。”金琳久居地下江湖中,知道义字的重要。 金琳看惯了尔虞我诈,突然认识了韶云和梁珊珊,觉得他们不一样,一颗心突然萌动起来。没有了南巷温的逼迫,她要走自己的人生,结交自己喜欢的人。 “好,金琳姐,我愿意,等你伤好了,我带你去找韶云。他一定会答应的,我手里可有老伯的箭呢。”梁珊珊一想到夜长风诡异的身法,和功夫,内心非常渴望。 她想从韶云那里学上几招,作为体育生,她本身体能好,基础扎实,要是有了武功身法,那就更完美了。 想着,想着,梁珊珊内心激动不已,恨不得立马就去找韶云,他还想知道夜长风更多的事情,今天的宝物让她的三观一下子不同了。 梁珊珊帮着金琳涂抹完药物,她帮着金琳穿好衣服说道:“金琳姐,今天是你第一天做老板的日子,要换回女装吗?我帮你收拾店铺,再给你买点早餐。” “女装就不换了,暂时保密,以后你就是姐的女朋友了,做生意方便。哈哈,本老板要吃饭,珊珊,去买早餐。”金琳嬉笑着,仿佛忘记了伤痛。 “好嘞,金老板,等着!”梁珊珊笑着,和金琳一唱一和,飞快地出了弄堂,去给受伤的金琳买早餐。 金琳吃着馍馍,喝着胡辣汤,她把怀里的碧玉扳指拿出来,带在手上,这个东西在夜长风和南老头在的时候,没敢拿出来。 现在她放心地带着他,在脸上摩擦着,或许因为这个碧玉扳指,给她带来了好运,像梦中一样,她将得到碧玉扳指的庇护。 这不,如今认识了梁珊珊,又认识了韶云,她的人生将被改变,她要把铺子作为根基,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梁珊珊把金琳的早餐送来后,就回学校洗漱了,她答应金琳中午放学的时候过来帮她打理店铺,金琳的伤行动不便,午餐还要给她带过来。 吃完早餐金琳,拖着伤腿,到南巷温的店铺中,这里的一切,以前的自己只有看的份,甚至动一下都会被责骂。 看着满屋子留下的物品,知道以后这些都是自己的了,金琳的心激动不已,就像一个奴才,一夜间成了主子,还有点不适应。 店铺里的每一件东西,都很值钱,大部分是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当然也有自己顺来的。她暗暗发誓,从此以后,一定金盆洗手,再不干那恶心的行当。 一是感念韶云,二是为自己曾经读过的圣贤书。 金琳在安心地整理着物品,她只动了一会儿,就浑身疼痛,只好坐在师傅南巷温以前坐的位置上,看着桌上琳琅满目的小物品,发愣。 金琳在看桌上的物品时,一对耳环引起了她的注意,碧绿的心珠,两头镶着弯弯的月牙一样黄色的边线。 看着很奇特,有一种不适应的感觉。 “南师傅在吗?”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从店铺外响起,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棍走进门内。 第一百五十一章 房主 门前,一老太太。 弯腰,曲背,一只手捻着拐棍,一只手拉着胸前的一块牌子。 坐在台子后边的金琳,望见门前的老妪,神情一滞。 “婆婆,您找师傅啊?他出门了,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有啥事情,您跟我说就行。”金琳认出了老妪是这店铺的房主,南老头就是从她手里租下的房子。 老妪的一只手,不停地摩擦着胸前的牌子。 微微下陷的眼窝里,一双深褐色的眼眸不停地转动着:“他不在?你是他的徒弟?那房租你来交,已经过两个月了,再不交我可要收房子了,这屋里的东西就抵房租了。” 金琳一听,内心一惊,心想:这死老头竟然这么久没有交房租,守着钱干什么。自己刚刚想过几天舒心的日子,房主就找上门了。 “婆婆,要不您再宽限些时日,等师傅回来再给你结,他走的时候也没个交代。房租少不了您的,我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变出钱来。”金琳想用缓兵之计,暂时稳住房主,再做打算。 老妪打量着台子边坐着的金琳,眼睛眯着。 她记得那个位置是南老头长坐的地方,这小徒弟怎么这样大胆了,竟敢趁着师傅不在,去坐他的位子。 老妪鸭子一样扁平的鼻子,嗅了嗅,屋内有着不同寻常的味道。她抬眼看看金琳面前的台面,那对碧绿的耳环引起了她的注意。 “唉,要不是看在老房客的份子上,拖欠房租,早就赶你们走了,你能坐在你师傅的位子上,你说的话可信。只是,只是,还真不好开口。”老妪说着话,忸怩作态起来。 “婆婆,有话直说,我能做师傅的主。”金琳见老妪话里话外有所松动,但似乎又有所图。 “那个,那个说来惭愧,你看我这么大岁数了。可对那啥玉啊,首饰啊,还是蛮喜欢的,要不,你把面前的耳环给我,算一个月的房租。”老妪看似呆滞笨拙,但思维可不慢。 她不停地搓弄着胸前的牌子,贪欲的表情从脸上溢出。 “啊,婆婆,您说的是这个呀。这个耳环还没有弄好呢,镶嵌的边容易脱落,要不等些时候,我师傅回来了,把它加工好,您再来看看。”金琳的面前,早就被她注意了,唯一看得上眼的物品,就是这对碧玉镶金的耳环。 她刚坐下的时候就关注到了,总觉得哪儿有不合适的地方,原来是耳坠的碧玉和镶嵌的边金不适配,有脱落的感觉。 耳坠的两颗碧玉,光泽深邃,感觉和自己的碧玉扳指有异曲同工之妙。 金琳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地瞧,老妪就进门了,而她一眼就相中了这对耳环,说白了就是想要碧玉耳坠。 金琳舍不得,她的碧玉扳指仿佛很亲近那对耳环,每当大拇指靠近的时候,感觉扳指就光亮了许多。 耳坠的碧玉和碧玉扳指,自然而然的相互吸引着,似乎是姐妹一般。 老妪的脸色有些难堪,挂不住,这小徒弟竟然在搪塞自己。她把弯曲的背直了直,时时抬头,目光睃向里面的格子架,寻找其他心仪的目标。 金琳见老妪还不死心,没有走的意思,她的伤体站立不方便,就没有起身给她倒茶。 梁珊珊早上走的急,都没有帮着金琳烧开水,她虽然跟着南巷温这么多年,对老家伙的这个大房间不是很熟悉。 每次做脏回来,都是低着头,交完货就出去,从来不敢久留,南巷温被夜长风匆忙带走。金琳才放开胆子进来大屋的店铺。 金琳知道,店铺里的每一件物品,出手的话,都能兑个好价钱。一件物品就能把房租给交了,她就不明白,老家伙为啥拖着不给。 金琳想尽快把老妪给打发走。 自己的伤可不能叫她给发现了,就客气地说道:“婆婆,您看我这手里还有几把钥匙要配,您老要是有事情,就先忙,我就不送您了。等我师傅回来就把房租给您交了。” 说着话,她故意把手里的工具敲的光光的响。 老妪收回贪婪的目光,仿佛也只不过是随便一看,目光里绝无半点乞意。 “那你记得我的话,修好的耳环最好能给我,房租好商量。”老妪虽然还想呆一会,但听着金琳不耐烦的客气,只好转身离开。 看着勾娄着身子,拄着拐棍出门的老妪,金琳吐了吐舌头,松了一口气。 这老妪可不简单,人称金花婆婆,是个接生婆,还干过拉皮条的买卖。本是个瘦高个儿,如今背驼了,腰弯了。 但筋骨还健在,拐棍看着不起眼,那可是个致命的武器。 平板的胸前挂着的那个牌子,是金字牌。 不知道啥讲究,有人说那是她的姓氏牌;也有人说是她给人接生,别人送的;更多的人传说那是她传奇的令牌。 谁也没有见过她是不是真有本事,但一般人见着她,都会心里发毛。街前人,弄堂的人都害怕她,说她是个老巫婆。 她的眼睛和普通人不同,只要想盯着你,一种难以排除的苦闷,和压抑就折磨着你的心灵。 仿佛她在悄悄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直接灌注到你的眼神里。 金琳和南巷温住的房子,都是金花婆婆的。她还有其他的房子,包括弄堂门口的小卖铺都是她的房产。 金花婆婆独身一人,没有子女,给人接生了一辈子,自己没有生养。 有人传,年轻的金花婆婆,不检点,还是渔民的时候,就谋害了丈夫。她给他灌了大量的药酒,还灌了他一大碗迷魂汤。 金花婆婆把迷迷糊糊的丈夫放在小破船上,划到了黑漩涡打转的湖心,把船弄翻了,可耻的妖婆名声就坐实了。 回到岸上,她哭天抢地,对着每一个见着的人诉苦,含着悲痛述说着虚伪的忧伤。 许多善良的人信任了她,陪着她痛哭:“你这善良的年轻小寡妇啊,你所遇到的女人的不幸该有多大啊。”街坊邻居都被她蒙蔽了。 金琳默诵内心的咒语,总算是把金花婆婆支走了,可接下来的日子,要如何应对,却没有了主意。 屋里的东西,她现在还不敢轻易出手变卖。以前的南巷温有固定的销货渠道,比如二中附近的地痞橘毛陶哥,就是老头的下货买家。 算是南巷温的记名弟子,如果让橘毛一伙知道南老头不在了,自己可就危险了,何况还是个女儿身。 金琳左思右想,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金花婆婆的房租问题,她的伤还有一段时间养,这段时间自己时刻处在危险中。 她想到了梁珊珊和韶云,只有她们才是自己打心眼里信任的人,她觉得韶云一定会帮自己的。 一想到韶云,她的心就激荡不已。 她梦想着:“姐自由了,姐有钱了,如果你愿意,姐什么都是你的。”每每感触着自己的无耻想法,小脸就不由得臊的通红,这是她以前没有过的感觉。 默默地坐着想,她近似痴迷了。 哐哐,一阵敲击大门的声响,金琳一激灵。 “南师傅,小的要的那个链子,搞到手没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橘毛陶哥,胳膊上斜跨着书包,人模狗样儿地走了进来。 猛一抬眼,看见位置上坐的不是南巷温,橘毛像见着鬼一样,趔趄地后退一步,屋里的光线不强,幽幽的视线内,金琳正端坐在墩子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哎呀,妈呀,咋是金师兄呢?吓我一跳,南师傅哪去了?”橘毛挠着颜色炫眼的橘毛,看着桌子后边的金琳说。 “橘毛?你来干啥,师傅出门了,得一些时日回来。有事等他老人家回来再说,师傅临走安排我把他接的活做完,你走,别打扰我!”金琳强作镇定,语气严厉地对橘毛说道。 橘毛翻动着眼睛,细细地看着金琳的表情,想从他脸色中揣测出话的真假。 “那,那他答应我的链子,有没有交代过师兄,弄到了没有,我可有个聚会要带着。”橘毛说着话,脚步往前凑过来。 金琳有些心虚,她知道橘毛狡猾的很,不好糊弄。如今她单独面对橘毛,身上又有伤,一旦被他窥破了,后果不堪设想。 见橘毛往前凑合,金琳心知不妙,急忙忍着疼痛,一下子从凳子上站立起来。 严厉的语气撑着自己:“我可和你都说了,等师傅回来再问他,别耽误我干活,你想害死我啊,师傅回来看见活没有干完,会敲断我的手!” “金师兄,别激动,我就那么一问,马上走,马上走。嘿嘿”橘毛嘴里说着话,脚步却一下子上前,一把抓住金琳的手。 “嘿嘿,南师傅不在,我怎么看金师兄,怎么舒服,你个大男人,手咋这么细腻呢,跟个女人似的,我摸摸……猥琐的举动,把金琳的魂都吓没了。这要是被他窥破了,悲剧就该发生了。 “住手!”正在金琳惶恐不安,惊慌失措的时候,一声大喝从后边响起。 第一百五十二章 小手表 随着一声大喊,梁珊珊一个健步闯了进来,一把把橘毛拉扯开来。 被喊声惊到,橘毛一慌,松开抓着的金琳,回头望去,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子站在身后,严厉的眼神盯着他。 “你,你谁呀,我和师兄亲近一下,交流感情,你讨嫌啊,麻溜地,走开!”橘毛一看是个女的,胆子一下子就大了起来。 “她是我女朋友,你敢对我不敬,看师傅回来,我不让他扒了你的皮!”金琳缓过劲来,一看见梁珊珊,内心一喜,赶紧拿师傅压着橘毛。 “这,这,原来是师嫂啊。认识一下,我橘毛陶哥。”橘毛竟然猥琐的伸出手要和梁珊珊握手。 “梁珊珊,二中的。”梁珊珊不屑地看着橘毛色眯眯的,不怀好意地笑,冷冷地说道。 “好名字,校友,校友,我也二中的,以后有事,提我橘毛陶哥,都给面子。”橘毛笑的猥琐,眼睛在梁珊珊鼓胀的胸前来回地扫描。 “哼。”梁珊珊对橘毛的印象特差,哼了一声不去理会他,径直来到金琳的身边,把饭菜放在台面上。 橘毛眼珠子转了转,看金琳的脸色难看,梁珊珊又不去理会他,觉得无趣,悻悻地退了出去。 “师兄,你忙,南师傅回来,告诉我一声,有空再来。”橘毛到了门边开口说道。 “不送!”金琳简单地回复着,有梁珊珊在,她的心放下了一半。 橘毛走后,金琳才松了一口气,一屁股瘫坐在凳子上。 “哎呀,妈呀,今个半天可折腾死我。”一想到金婆婆的逼租,橘毛的猥琐,金琳浑身不舒服。 “金姐,看着那个橘毛就是个不地道的小人,以后一个人可要当心点。”梁珊珊一边把袋子里的饭菜打开,一边提醒着。 “可不是呀,妹子。”金琳苦笑了一下。 喃喃地道:“这南老头都交的啥人啊,姐这老板就像架在火上烤的羊肉,早晚会被人给吃了。妹子,你和韶云可得帮姐啊。” “金姐,快吃饭,别想那么多,先把伤养好了,一切都能解决。见着韶云和他说,我想姐有难处,他一定会帮忙的。”说着话,梁珊珊帮着把屋里的杂物清理在一起。 “说的对,等我伤好了,腿脚利索了,也没啥好担心的。你下学了,可得来帮着我,现在你成了我女朋友,名正言顺。哈哈……”金琳一想到对橘毛说女朋友三个字,忍不住笑了。 梁珊珊挪到金琳跟前,伸出双手摸着她的脸颊,睁着眼,打趣道:“那么,老公,小心我吃了你呢?”说罢,两个人嘎嘎地笑成一团。 饭后,梁珊珊把屋里的卫生整理的干干净净,就准备去上课了,金琳打算把门关了,回去休息,她的日子将在伤好后有所改变。 周五下午,体育课,韶云请了假。 街上的行人稀少,韶云要到百货商店,为钱虹虹准备一件生日礼物。 前面就是菲林修表的摊位,他瞟了一眼正埋头修表的菲林。韶云对他的印象很深刻,在给莫雯雯修表的时候,简短的对话和感触,让韶云记住了他。 表摊前,一瘦瘦的年轻人,在边上看着。 “小师傅,我这表你给看看值多少钱?便宜点卖你了。”瘦小的年轻人正觍着脸和菲林商量着,他缺失一个小拇指的手上举着一个手表。 “给你说了多少遍了,你这表我不要,也不好定价,去别处看看。”沉默寡言的菲林,好像被对方惹烦了,话也说的重些。 “便宜点,也行啊,我这可是八成新的表,整条街就你一个修表的,只有你识货,我女朋友不想要了,便宜点给你。”瘦瘦的年轻人还是不死心,絮絮叨叨的在边上说着。 “我有工作,你可以走了。”菲林不再理会瘦瘦的年轻人,自顾自地套着眼镜,在认真地修理手里的钟表。 “白痴!”瘦瘦的年轻人见菲林不再理他,嘴里嘟囔着骂了一句,转身准备离开,而在他离开的时候,他的一只手,巧妙地夹起摊位边上挂着的一块表。 此时正在埋头修表的菲林并没有注意到,而刚好走近的韶云,清晰地看见了他夹起的手表,明显这块表不是他要卖的那块。 嘴角噙着阴笑,瘦瘦的年轻人正想离开,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你是不是拿了不属于你的东西?”淡淡的声音传来,把瘦瘦的年轻人吓了一跳。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把手拿开,本来就是我的。”瘦瘦的年轻人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和面色严肃的年轻人。 “问问摊主就知道了。”韶云不和他多言,抓着他到了菲林的摊位前。 “放手,放手,别把我猴子惹急了,没你好果子吃。”瘦瘦的年轻人被韶云抓着,立马就急了,自报名号,想威慑韶云。 韶云不理会他的挣扎,来到菲林的摊位前:“菲林小师傅,你先别忙乎了,看看你的摊位上少啥东西没?” 正埋头干活的菲林,一脸的茫然:“你认识我?啥东西,哦,哦,挂着的表呢?标着号的。”他左右摊位上看了看,遮着的挡风玻璃前面的挂表没有了。 “你的表在他身上。”韶云一把将瘦猴推到菲林面前。 “你,你怎么还没有走,都和你说了。你的那表我不要,修表可以,就是不买你的表。”菲林一下子就认出了,刚刚和他软磨硬蹭的瘦猴。 “我走,我马上走,都说了表是我自己的。”瘦猴还想蒙过去,接着菲林的话,想脱身。 “另外一块,你自己拿出来!”韶云严厉的说道。 “你拿了我的表?那可是刚刚修好的,待会客人要来取走的。”菲林已经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了。 “没有,没有,我自己的表,卖你你不要的。”瘦猴连声否认着。 “还抵赖,把你口袋里的表拿出来,给菲林师傅看。”韶云抓紧瘦猴的肩膀语气严厉地说道。 在韶云的逼迫下,瘦猴看摆脱不了,只好把口袋里的表拿了出来。 菲林一眼就认出了那块刚刚修好的手表,气愤地说道:“还真被你拿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不买你的表,你倒拿走我给客户修好的表。我现在怀疑,你卖的那块女士手表,根本不是你女朋友的。顺来的?” 菲林的一句话,还真说对了,这个瘦猴就是南巷温的二徒弟,两年前被赶出来的。他被肥宝砍去一根手指,在外边漂泊了一阵子,最近才溜回城里。 中午的时候,瘦猴在汽车站附近,碰见一女孩,他无意识地跟了一段路。发现女孩走着走着,不知道啥原因,把手腕上的小手表取了下来,仔细地拿在手上摇了一下,过一会儿又摇了摇,最后好像很无奈地塞进了书包的外袋里。 瘦猴内心一动,他紧走几步,故意撞了女孩一下。 “怎么走路不看着。”女孩生气地对瘦猴发火。 “对不起,对不起。”瘦猴一边道歉,一边拉扯着女孩的书包,这一撞一拉之际,刚刚放进书包外袋的小手表,就到了瘦猴的手上。 女孩并不知情,看瘦猴道歉,就气愤哼了一声,飞快地走开。 瘦猴捏着小手表,看着还是很新的,他踮着脚,嘴里哼着小曲,到街上找买家出手,好换点钱。刚刚进城,他手头没钱。 没想到在菲林修表铺,磨蹭了好半天,菲林就是不买,他很生气就顺手偷了菲林摊位上的表,没想到,半路上冒出个韶云,把自己抓着了。 韶云在菲林说出,怀疑瘦猴的表是偷来的时候。他就留了心眼,在逼着他拿出手表以后,只一眼,韶云的心就震惊了。 看着瘦猴手里的小手表,韶云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这块表不要太熟悉,两年了,他摸过无数次,本该带着莫雯雯手上的手表,怎么会到了瘦猴的手上。 这难道就是他嘴里说的女朋友的手表?韶云知道这表一定不是他的。没有可能有这么一模一样的手表。 韶云一把抓过瘦猴手里的手表,同时手上用力,拿住瘦猴的肩井穴厉声喝问:“说,这表你哪弄来的?” “哎呦,哎呦,疼,你放开我,我女朋友的,不想要了,卖了买新的。”瘦猴吃疼,但随口辩道。 “编!你就使劲地瞎编!”韶云气急,单手用力,手指强劲地镶进瘦猴的肩窝。 菲林见韶云对瘦猴的小手表很在意,他抬起那双女性化的眼睛,开口说道:“这个小手表,我只一眼就有印象,是个女孩子的表,经我手修过。你要卖给我时,我就看过了。” “还不老实,快说,这小手表是不是从一个女学生身上偷来的?”韶云听菲林这么一说,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韶云手上加力,瘦猴疼的眼泪快掉了出来。 “兄弟,放手,放手,是从一个学生妹的书包里夹的,我认栽,放过我。”被痛苦折磨的瘦猴,本来胆子就不大,为了脱身只好承认了。 “知道你不老实,这小手表是我同学的,我不要太熟悉,还在菲林老板这修理过,我就是来修表,才认识的菲林老板,你竟然偷了她的小手表,你真该死。”韶云气急,一脚踹在瘦猴的身上。 “兄弟,兄弟,放过我,表我不要了,你还给那女孩,我再也不干了。”瘦猴见愤怒的韶云要打他,抱着脑袋求饶道。 第153章 “外”字难测 韶云放走了瘦猴,手里拿着莫雯雯的小手表,感慨万分。 小手表丢了,估计莫雯雯会急死,这可是她的命根子,是她对外婆的念想。 韶云很想把瘦猴送去派出所,但看着他的残疾手指,瘦弱的身形,又心软了,踹了他一脚,就放走了他。 “小兄弟,要谢谢你啊,不然我把客户的表弄丢了,赔钱人家都不干。”菲林的声音把感慨中的韶云惊醒。 “哦,没啥谢的,看见了总归要管的,这种不劳而获的人,其实谁见了都会管的。”韶云把菲林的表交给他说道。 “你那小手表,我看了,表针有点问题,要不交给我帮你修一下。算作补偿你的人情,我这人不喜欢欠着人情。”菲林很客气地对韶云说道。 “那我还要谢谢你呢,麻烦你了。”韶云把小手表交给菲林。 “这表其实有年头了,只是保养的仔细,质量还不错的。估计是表针不走了,你那女同学才会从手上取下来,不然小偷也不会有机会的。”菲林似乎能看见当时小手表被盗的场景。 “我还纳闷呢,这么宝贝的手表怎么会被偷走,原来是表针出了问题。”韶云被菲林一分析,就明白过来。 “我把这小手表修一下,你还给你的女同学,她准开心,她会不会怀疑你拿了她的小手表,那你可就麻烦了,嘿嘿……”一下沉默的菲林和韶云熟络了,竟然开起了玩笑。 “我又不会到她手上去抢,她犯不着怀疑我的。”韶云很实在地说道。 “好了,给你也上了表油,矫正了秒针,完美。看你这是要到百货商场?”菲林很快把表修完后,看着韶云问道。 “嗯,我同学过生日,想给她挑一件礼物,不知道买啥合适。”韶云见菲林问,诚恳地和他说着,也想他能给点建议。 “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关系是亲密还是普通?”菲林竟然好奇起来,问道。 “女同学,以前的同桌,关系很好。”韶云对菲林毫无保留地说道。 “哦,那好办了,你知道我比较喜欢女孩子,还喜欢和她们开玩笑,所以我比较了解她们的心理需求。今天你是遇见我,你赚了。”菲林听说是女同学,关系还不错,一下子来了兴致。 “怎么说?到底买啥礼物合适?”韶云被菲林的话吸引着问道。 “我为了送女孩子礼物,曾经在一个批发市场,进货的时候,买了好几款女士手表。质量都不错,而且批发价,如果你信得过我,就从我这买一块,送你女同学,绝对价廉物美,又实用。”菲林开始推销他的产品了。 “哦,拿出来我看看,不要太贵,我还是个学生,没有赚钱的路子。”韶云被菲林的话打动。 菲林用一种纯情的目光看着韶云,女性化的手从修表的抽屉了,拿出三块女士手表,放在桌面上。 “你瞅瞅,选一款,都很好,是新表哦,你给八块钱,就可以了,绝对是批发价,商场了卖二三十块呢。”菲林急愣着眼睛膘着韶云的脸。 “质量没问题就成,信你了,就这块。”韶云眼前一亮,这表看着还真值二三十块。 韶云很快掏出钱,生怕菲林反悔,急忙选中一块样式和莫雯雯的小手表,差不多大小的款式,想着带在钱虹虹的手上一定合适。 “你就放心,只要有问题,来修都的,要是有人想买,那么,兄弟你给宣传一下,卖一块我给你一块钱的费用。”菲林看韶云爽快,竟然想和他做起生意来。 “好嘞,有人看中这样的表,我跟你买。”韶云倒是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路子。 韶云的无意之举,出来的目的达到了,他拿起手表,在手里仔细的把玩了一阵子,就和菲林告辞回学校。他要尽快地把莫雯雯的小手表交给她,免得她着急。 教室。 稀稀朗朗的几个同学,没有去上体育课。 韶云走进教室的时候,郑楠拉着绿珠的手正在研究手相。低低的私语声,满含着快乐的笑意。 边角的陈妍妍在看杂志,似乎被封面的明星脸蛋吸引,咯咯地笑出了声。只有莫雯雯两只手捧着脸颊,眼镜被推到额头,一脸的心事重重。 “我回来了。”韶云走到座位边上,故意对着莫雯雯说。 “哦。”莫雯雯头也没抬,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往前欠了欠。 韶云进到位子上,看着表情沉重的莫雯雯,知道她心里有事,表现出好奇的问道:“你想什么呢?这么不开心?” 莫雯雯这才拿起两只手,眼镜随即落到鼻梁上,转脸看着假装好奇的韶云解释道:“我说出来,你也解决不了,你没看见我的手上,小手表没了吗?”说的时候,莫雯雯带着一种沉重的哭腔。 韶云假意领悟的意思点头:“哦,哦,小手表丢了?还是落家里了?” “不和你说了,找不见了。”莫雯雯扭过脸,一下子趴在座位上,委屈的眼泪快流了出来。 “嗨,嗨,要不我帮你算一卦,或许能把小手表找出来。”韶云故作神秘地对莫雯雯说。 “真的假的,你还会算卦?别忽悠人,知道人家难受,故意消遣的?”莫雯雯被韶云的话惊到。 “这不是小菜一碟吗?你随便写个字来,我帮你拆解一下,肯定能算出小手表到哪去了。”韶云的眼睛眯着,有点高深莫测的大师味道。 “谁信你?不过真能找着小手表就好了,那是外婆送我的礼物,丢了我吃不下饭。”莫雯雯似乎内心也抱着希望,随手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外”字推到韶云面前。 韶云一脸“小事”的表情,拿眼睛把莫雯雯写的“外”字,横着看看,竖着看看,然后闭上眼睛。 默念道:“我可不是轻易就给人算的,这是窥破天机,精神会受损的。” “外”字嘛。 一个夕,一个卜。夕乃藏阳之术,就是在一个中午,阳光遮在头顶上。暗指你的小手表藏在书包里。 一个卜字,是立着的人,和一只外来的手,这只手搭在你的身上,说明你遇见不相干的人了。 此卦象显示,你在午时的路上遇到贼人了,从你的书包里偷走了小手表。 外字同样显示,小手表本来是戴在你手腕上的,是外婆的牵挂。 但一夕一卜,说明分针离盘,有点见外了。 表的针不走了,你才取下手表放书包里。结果藏阳外露,命里有一劫。小手表被人偷走了。 听着韶云的话,外字分析的条条入扣,丝丝在理,莫雯雯眼睛瞪得老大:“哇,真是这样的呃。中午我在路上,看时间,小手表不走了,我解开表带放书包了。被一个人撞了一下。还吵了两句,就没在意。看来我的小手表一定是那个人偷走了。韶云,你太厉害了!” 韶云被莫雯雯一惊一乍的闹得不好意思,他其实是后编的故事,让莫雯雯知道小手表是被别人偷走的。 要是小手表一下子被拿出来,她就不会误会自己了。 “那,那你再给算算,小手表到那儿了,还能找回来吗?我记得撞我的人是个瘦猴一样的年轻人,在汽车站的拐弯处。”莫雯雯的眼里充满了希望。 “这个嘛,我累了,要不休息会儿再接着算,最好能补充一点营养。”韶云慵懒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有意吊着莫雯雯的胃口。 “快算,快算,我这还有几块饼干,便宜你了。”莫雯雯心急,一把从书包里掏出一包饼干,塞在韶云的手上,催促着。 听着两个人的对话,郑楠和绿珠同时回过头来,一脸错愕:“真是神算啊,刚才他都说对了?” 莫雯雯使劲地点点头:“嗯嗯,全对,全对,就跟他看见了一样,他不说我都想不起来,原来小手表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偷走的。” “哎哟,妈呀,有空你也得给我算算,那个爱情啥的,嘿嘿……”绿珠一张俏脸,红着看向韶云。 “去去,继续你们的狗粮,放心,郑楠不会背叛你的,他那么容易被别人拐跑啊。”韶云有意瞪眼,迎头就把绿珠和郑楠打发了。 闹了个大红脸,郑楠和绿珠尴尬地转过头,但耳朵还是支愣着,想听听韶云接下来的拆解。 韶云很惬意地把饼干吃了一大块,把洒掉的渣渣都用手指粘起来,放到嘴里吃干净。 莫雯雯一直盯着韶云看,生怕他不往下算,她心里着急,又不敢催促。 韶云拍拍两只手,看了一眼,满脸期待的莫雯雯,清了清喉咙,用舌头把牙缝里的饼干沫舔干净,才慢条斯理的说道:“外字卦天相,一去一拐有转机。小手表是外物,小偷得了小手表总归要出手,他被不动的表针牵引着,就会找到修理铺。” “慢着,你说我的小手表去了修理铺,是不是上次我们去的那家,赶紧带我去找嘛。”莫雯雯刚听到一半就叫嚷起来。 “哎哟,你能不要心急吗?小手表是在修理铺出现过,不过……”韶云说了半句话又停了。 “快说,快说,小手表到底去哪里了?”莫雯雯的眼镜被她摘下来,手背揉着眼睛,她更着急了。 “咳,咳,外字吗,难测,小手表,你看这个?”韶云故弄玄虚,手还是伸进了自己的口袋。 第154章 蛋糕房风波 “我的小手表!”莫雯雯一把抢过韶云手上的小手表。她激动地眼泪流了下来。 “好了,好了,字也拆解完了,表也算回来了,就别难过了。”韶云一脸的痛惜。 “我的小手表怎么就回来了,谢谢你,韶云。”莫雯雯的眼里,满含着失而复得的欢喜眼泪。 “在菲林修理铺,刚好遇见了那个偷你表的人,在卖这块小手表,就拿回来了。”韶云轻描淡写地说道。 “咦,表走的正常了。”莫雯雯听着表声,看着表盘,疑问道。 “我让菲林修了一下,还擦了表油。”韶云说道。 “花你的钱了,多少?我带给你。”莫雯雯已经缓过劲来。 “没收钱。你记着我的人情就可以了。”韶云故意笑笑说。 莫雯雯白了韶云一眼,满含深意。她已经顾不得韶云了,她反复看着她的小手表。 体育课结束了,同学们陆陆续续回到教室。 季小青进来后眼睛就瞟着韶云的位置,见他坐在那里和莫雯雯说笑,知道他请假上街已经转回来了。 她在心里猜测着,他是不是有啥新鲜的事在和莫雯雯说。看着莫雯雯一脸的兴奋表情,季小青的内心咯噔一下。 她故意在莫雯雯身边停留了一下,想听听她在说什么。莫雯雯在不停地稀罕她的小手表,根本没有在意季小青。 韶云注意到季小青的身影,他转眸看了一眼,想张嘴打招呼,却顾忌莫雯雯在边上,并没有说出口。 季小青似乎感触到韶云在看她,侧过脸,对上韶云的眼睛,笑了笑,用手掠了一下飘落的额前头发,示意他回头有话说。 下课后,莫雯雯很开心地背着书包就跑了,韶云在位置上整理书本。 季小青等同位郝翎先出去后,才慢慢地收拾着书本,她在等机会和韶云说话。 看了一眼班级中的大部分同学都离开了。季小青站起身来到韶云的位子边上,看着整理书本的韶云说:“韶云,下午你去买礼物了?明天虹虹生日。” “嗯。选了一件,算作心意,明天你约她出来,看看到那个地方给她庆祝一下。”韶云应着,站起身说着话和季小青一起往教室外走。 “嗯,晚上就和她说好,我还没有给她选礼物呢。要不晚上,你陪我出去给她订一个小蛋糕,如何?”季小青很认真地看着身边的韶云说。 “没问题,食堂吃了饭就去,要不你先和虹虹打个招呼?”韶云道。 “嗯。”季小青加快了脚步,匆匆地回宿舍。 饭后,青年路的那条街上。 街灯还没有开启,朦胧的暗影已经袭来,风扯着枝头上摇摇欲坠的枯叶,给了它最后的晚餐,带着它飘落在街道上。 细碎的脚步声,是季小青发出的,她贴着韶云的胳膊,脚步的频率够大才赶得上韶云的步伐。 踩着的枯叶,时不时的发出软绵绵的声响,但那声音淹没在不停前行的脚步声中。 蛋糕房近了,门楣上的彩灯已经亮起。季小青先韶云一步跨进门槛,迎面就听见店里有争吵的声音。 一男一女正趴在柜台前和蛋糕房里边的店员争吵,声音很大。 就听见一女孩说道:“我都和你说了,要在蛋糕的上边写上名字,钱不能加。你现在怎么又和我说,加个名字就要加钱呢?” 和女孩争吵的是个女店员,她好像很委屈地说:“这是店里老板的规定,你也别难为我,我就是个店员。定制的蛋糕普通版是刚刚说的价钱,但特别加上去人名,是要很复杂的手续,加点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因为价钱的问题,理论不休,已经让彼此的情绪有了影响,此时从里间走出一位小伙子,瘦瘦的,没有胡子。 高高的额骨,穿一件风衣外套,腰间系着腰带,全身沾满了面包屑。他看了一眼和店员争论的男女,淡然说道:“不想订就不要勉强,店里的新规定就是这样的,你不会加不起这几毛钱?” 柜台前的男孩一听就火了:“怎么说话呢?蛋糕房就你一家啊?你的蛋糕房值多少钱,看我能不能给你买下来!” “哦,口气挺大,可就加个几毛钱,计较个啥呢?看你们都争吵了半天,影响了我的生意。”瘦瘦的小伙子不咸不淡地说道。 “开始说好的价钱,为啥不把规定说明白,模棱两可,哪有事后加价的。我们不愿意出冤枉钱。”女孩似乎很委屈。 “珊珊?”跨进门槛的季小青一听声音,再看背景,一下就认出了梁珊珊。 女孩回头:“季小青,怎么是你?” 和店员争吵的女孩正是梁珊珊,边上的男孩是金琳。她们二人正是因为明天是钱虹虹的生日,才跑到青年街上,想订个生日蛋糕。 梁珊珊身上本来带的生活费不多,而这几天一直给受伤的金琳带饭,快见底了。 金琳虽然接了南巷温的铺子,可里边全是货物,根本就没法变现。加上她有伤在身,没有销货渠道,看着满屋值钱的东西发愁。 两个人商量了半天,才打算买一个小蛋糕,梁珊珊的钱刚好够。可一想蛋糕这么小,怕不好看,就别出心裁地要加上钱虹虹生日快乐几个字,店员要加钱,梁珊珊内心尴尬,她确实没钱加。 才会和店员力争,越说越激动,声音似吵架,惊动了里边的小老板。 “你怎么跑这买蛋糕,你也是为虹虹的生日准备的?这位是?”季小青认出梁珊珊后,看见她和店员争执,就问道。 “嗯,我和虹虹是闺蜜,她的生日我当然要给她庆祝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金琳,嘿嘿。”梁珊珊介绍金琳的时候,忍不住笑着。 “哦,你交男朋友了啦?”季小青很吃惊地看着边上的金琳。 “你好,我是金琳,珊珊的男朋友,认识你很高兴。”金琳礼貌地冲着季小青微笑点头,招呼着。 “你好,我是季小青,珊珊初中同学。”季小青也急忙自我介绍着。 “得了!你咋跑这吓蒙人呢?”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从季小青的身后传来。 “韶云?”金琳和梁珊珊同时认出了韶云。 金琳看向韶云的眼光是激动的,她满含深意地盯着韶云的脸,一把抱住韶云的胳膊,让梁珊珊和季小青一脸的诧异。 “谢谢你韶云,大兄弟,姐认识你真好!”她的激动用言语表达了出来。 “怎么回事?你这是。”韶云一下子被金琳整懵了。 这时候梁珊珊走了过来:“韶云,你看看这个?”她把身上的竹箭递到韶云的手上。 “夜长风的竹箭?你见过他?”韶云惊诧不已。 “嗯,看来老伯说的没错,你见到竹箭,就知道是老伯的。”梁珊珊脸上带着笑容看着韶云说道。 “当然,这竹子做的小箭,可以说是老伯的独门暗器。你能拿出它,证明夜老伯对你的信任。说说看,你是怎么见到夜老伯的,这竹箭又是怎么回事?”韶云和急切地想知道答案。看着梁珊珊道。 “韶云,这个还是我来告诉你,我师傅被打败了,那老头带着他去临县了。珊珊妹子刚好在现场,你说的夜长风老头,就给了珊珊妹子一支竹箭,让她找你学本事,好保护姐姐,明白了?”金琳抢在梁珊珊前面把话说了。 韶云也从金琳的口中知道,夜长风去了南巷,看来很顺利,南巷温应该就是夜长风苦寻很久的倒斗人。 既然夜老伯把南老头带走了,金琳也就自由了,从此不用再被逼着,干那些偷鸡摸狗的行当。 想到此,韶云看着金琳,一阵欣慰。 “韶云,夜老伯是这个意思,我看见他的身形像风一样,我可是给他早餐吃的人,还差点被金琳的师傅给害了。他说找到你准能学到真功夫,保护好自己,你会教我?”梁珊珊见金琳已经把事情大概说明白了,插嘴补充道。 “哦,是这样啊,那待会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先订蛋糕。”韶云知道夜长风应该是没时间,不然冲着梁珊珊帮他,一定会亲自传功给她的,夜长风不喜欢欠人情。 “老板,刚刚是怎么回事,这蛋糕要加多少钱,我给你,就按她们的要求做,另外再做一块稍大一点的,也是加名字,算算多少钱,明天就要!”韶云转头对着正一脸不耐烦看着众人说话,被他晾在一边的老板说道。 “小琴,给他们算算,单开了,我进去先忙了。”瘦老板对边上的女营业员交代一声,自顾自地进了里间的烘烤房。 订完蛋糕,季小青付了定金,几个人出了蛋糕店,跟着韶云,沿着青年街往北走去。 夜空中,月亮已经冒出了头,那月很圆,很遥远。 夜风有点凉,吹着街边的落叶,翻转着,像蝴蝶一样飞舞着。 季小青紧跟着韶云,后边是金琳和梁珊珊,三个人都没有开口,默默地随着韶云往前走。 偶然,街灯的光辉,从边上照射过来,给韶云的身上带来一片朦胧的斑驳色彩。金琳在思索着,这要把她们带到何处去。 第155章 竹棚月舞 城北大坝,月光下,视野模糊。 一条蜿蜿的河流,如银丝般流过坝下,所经之处,水草蔚然,月光洗礼着清澈河水,看起来是如此明亮。 河水永远不停地流着,穿过北道桥汇入淮河。 除了潺潺水声,整个世界是这样幽静,偶尔会有一两条渔船驶过,激起的波纹,在水面上形成扇形的弧纹。 月光细碎,波光涟漪。 一个竹棚,静静地卧在坝角的树干中,棚子前堆放着整捆的毛竹。 韶云来到竹棚前站定,季小青,金琳和梁珊珊好奇地打量着竹棚。 “韶云,这是谁住的棚子?难道是……”梁珊珊好奇地问道。 “这就是夜老伯的临时住所,他到这里两年多了,一直待在这个棚子里。”韶云说着,耳边似乎又响起了夜长风的笛声。 那幽怨哀婉的笛声,在诉说着他内心的哀伤和无奈。 韶云说着话,摸索着进了棚子。 在他熟知的地方摸到火柴,燃着后,找到一根蜡烛,烛火把棚内照亮。 一眼望去,简易的竹床板靠在边上,上面一床单薄的被子,整齐地叠在那里。 一个竹桶里放满了竹制的小箭,小竹凳子上有半成品,棚内没有其他物品,看来夜长风除了夜晚在此避风雨,日常是很少呆在这里的。 韶云把蜡烛放在竹凳上,伸手拿起凳子上的竹管,竟然是要做竹笛子,还没有完成,韶云放在嘴边试着吹了一下。 嘟嘟的声音,从孔眼中发出。 这时金琳探头进来道:“这地方真简陋,比姐待的屋子还差,下雨都进水,那老头就住这里啊,功夫那么好。随便出手,也会有人请他住大屋子。” 韶云停下来,看了一眼金琳:“夜老伯是个有使命的人,他在此居住,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你师傅南巷温,如果不是因为南巷温,又怎么会漂泊到此。” “哦,南老头,虽然是我师傅,我既怕他也讨厌他,把姐的人生弄的一塌糊涂。”金琳不知如何去过心里的坎。 “夜老伯可不简单,他的功夫堪称一流,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韶扫视着简陋的棚内的物品,和金琳说道。 此时,梁珊珊和季小青也挤进棚内,狭小的空间,烛火下,三张俏丽的脸,看着韶云。 “韶云,和我们说说夜老伯呗,他简直太神奇了,在面前转眼就不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梁珊珊的脸上充满着崇拜。 季小青虽然对夜长风很陌生,但听着梁珊珊的话,也满脸的好奇,想知道他们嘴里的夜老伯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看着简陋的竹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清贫就是凄凉的感触。 棚外有风,刮着树枝,响声被竹棚隔着,似乎很微弱。 韶云坐在夜老伯的竹板床上,盯着晃动的烛火娓娓道来:“我和夜老伯的相识,是因为一碗酒。那次他在夜晚出去乞讨,经过小吃铺的时候,我给他倒了一碗酒。就是这碗酒,让我受益匪浅。” 韶云停了一下,把面前的竹桶里的箭,取过一支拿在手上,瞟着三双好奇而认真看着自己的女孩。 接着说道:“夜风凉,酒疯热,长风扶柳叶。这就是老伯的最好诠释。他叫自己夜长风,嗜酒如命,自嘲酒疯子,他的成名功法,长风扶柳叶。” “轻功步法身法外,就是我手里的竹箭,他可以做到漫天花雨,又可以做到气旋若网,排山倒海,他能来如风急,去若箭弩,他就是个神奇的存在。” 韶云说着,眼睛里迷幻着夜长风第一次考验自己的场景,飞蛾一样的竹箭环绕着自己,无论自己怎么躲,都在箭的攻击范围之内。 “那夜老伯,怎么呆在这个竹棚子里,他没有家人吗?”梁珊珊的脸泛着光,她非常羡慕韶云竟然能结识夜老伯。 梁珊珊的话,也引起了季小青和金琳的共鸣,她俩不住地点头,想听到韶云的解释。 “我对夜老伯的过往知道的也不多,江湖人,不说不问,有时候不知道反而更好。夜老伯能和我说的,就是临县夜幽人的身份,为了守护的皇陵明物,只身追查到此,一直在寻找倒斗人。”韶云为了满足三个女孩的好奇心,把他知道的都说了。 “那啥是夜幽人,啥是倒斗啊?不明白这个。”季小青对这种江湖身份不是很熟悉,抢着问道。 “这是一种说法,明朝时期,夜幽人就是犯了罪的皇室中人,被关在夜幽城中,所以人称夜幽人。所谓的倒斗,就是挖人家的坟墓,盗取陪葬品的一种职业人,盗墓贼更贴切一点,金琳的师傅南老头就是一个倒斗人。”韶云把自己的理解和众人说道。 “啊,我知道了,原来我师傅是个盗墓贼,从临县跑过来的。我说他那么多古玩明器呢,原来都是私人墓穴里的,他只教我扒窃,没有和我说过盗墓的事。”金琳似乎恍然大悟。 “韶云,夜老伯的功夫都传你了吗?要不你也教教我呗,你看一个女孩子,容易被欺负,我虽然是体育生,可功夫一点也不会。”梁珊珊摸着自己手里的竹箭,对韶云提出了她最渴望的想法。 “夜老伯的功夫,我是学了一成不到,只是初识皮毛。一套长风扶柳叶,一套醉拳十八式,我待会演练一下,你能悟出多少,看你自己了。”韶云毫不藏私。 “好啊,好啊,姐也要学,到时候就不用你来保护姐了。”金琳一听就嚷嚷着,要韶云教授。 只有季小青对学习武术,功夫不是特别在意。她觉得女孩子,柔弱些,不用打打杀杀的,有男孩子保护就可以了。她心中觉得有韶云在,跟在他身边就很安全了。 “好,我们到棚外边去,我把长风扶柳叶的身法技法演示一下,等你们感受到了,就靠自己去悟,去练习了。”韶云见梁珊珊和金琳有些迫不及待,就起身先抓起一把竹箭捏在手上,示意大家出去。 月光如水,照在大坝上,风在树梢上使劲地摇着,把枯黄的叶子吹落在月色中。 偶尔一只野鸟从树林间飞过,那是迷失了方向的孤独者。 坝下的河床上,夜食的小动物涉水而过,发出一些嬉闹的音响,被夜风覆盖。 韶云静静地立在坝子上,双目凝神,微微吸气,似风中静立的树桩一样,纹丝不动。 金琳拉着梁珊珊的手,靠在一棵树干上,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韶云。 季小青坐在竹堆上,贴着竹棚。月光照着她的脸色,有一丝迷人的色彩。 “风起,”随着呼声,韶云动了。 看似手臂上扬,简短的手势在月影下舞动,只一刹那间,影子就叠加出很多个。 “风扶”正舞动的影子弯曲了,从远处看去,身影似乎慢慢地融化,由上而下,汇聚成柳叶。 简骤与轻快夹着影子的弧线,在月色下,忽隐忽现。 “风旋”突然加快,旋转的影子带起一阵枯叶,在疯狂地旋转着,似乎有一种震动的气氛,打破这月影的沉闷。夹杂着呼呼的风声,气势惊人。 金琳张大了嘴巴,她的手指已经强劲地掐着梁珊珊的肉里。季小青也从竹堆上站立起来,从来不知武术功夫的她,也看出了这风旋气势的不凡,似龙卷风过境。 仿佛遥远的空中,隐隐传来阵阵龙吟声,蓦地变得近了,就在眼前韶云所处的位置。 已经分不清是风龙的影子还是韶云了。 梁珊珊吃力地紧盯着韶云的动作,想从中领悟一些招式和技法。 但无论她的眼睛瞪得多大,就是扑捉不到具体的路线和步法,连手势也只是个弧形。 “分割”招式变了,每个人都能体会到,割裂的丝丝声,似乎风割裂在皮肤上,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让人的耳鼓发涨。 “风之刃”韶云的声音响起,直达云霄,随后就见一排雨箭如风的刀刃一样,飞向远处的树干,呲呲的声响,一排竹箭钉在树干上,入树达两公分深。 如果不是知道韶云手里扣了竹箭,大概每人,都会以为此处是被风之刃破坏的效果。 梁珊珊兴奋激动地把金琳直接拉进怀里,她太震撼了。 风之刃还在视野中没有消失,一声“风逃”呲溜一声眼前没了韶云的影子。 正发愣的瞬间,韶云拍拍季小青的肩膀,“这儿呢,如果是不怀好意的人,你就危险了。” 听见声音,季小青转头,月光下和韶云四目相对,她的心一阵紧张。 刚才还在专注韶云的风之刃,和远处树干上钉着的竹箭,转眼间就到了自己的身后。 季小青不由得脸一红,好在月色朦胧,看不清楚。她被韶云的神乎其技雷倒了,心融化了。 “好,太好了,赶紧教我这一招,风逃。姐以后就不怕了,随时开溜,哈哈。”金琳的笑声把季小青的尴尬感震碎。 “我也是,太震撼了,我从头学起。韶云,你慢动作示范一下,步法和手势,我先练习要领。”梁珊珊已经迫不及待地挣脱金琳的手,准备下场演练了。 第156章 传功 坝上,月光如银,风刮着枝叶呼呼地响。 梁珊珊站在风中,感受着吹着面颊的风,她在扑捉风的灵性,体会着韶云舞动手臂时的姿态。 “风起。”她脑海中闪现着韶云的影子,尽量让自己的手吻合那个动作的轨迹。 远处,韶云静静地站在季小青的身旁,观看着梁珊珊的招式,他想看看一个毫无武术基础的人,看了一遍能记住多少招式。 梁珊珊动了,她的手臂时而螺旋向上,时而拉扯向下,姿势有些笨拙,但舞的有模有样,完全脱离了风起的韵味。 她的身体呈现一个有些怪异的姿势,这种姿势,更是让得浑身的肌肉,都是一起的运动了起来。 梁珊珊不愧是体育生,身体协调能力非常强,完全把武术当作球类运动,大开大合的姿势,有点扑球上篮的感觉。 韶云嘴角噙着微笑,她知道,要想让梁珊珊领悟风扶柳叶身法,那丝温柔劲在她的身上很难表现出来。 梁珊珊心智很好,但性格比较豪放,没有啥温柔可言。她完全把风起之势,练成了急风势。 但韶云看着梁珊珊改良版的风起势,突然灵机一动,那就结合八卦掌的威猛之势教她,或许更适合她的性格。 韶云想到此,看了一眼正用羡慕的眼神,盯着梁珊珊的金琳,似乎她也在暗自学着梁珊珊的动作,时而手背跟着摆动,时而跳跃起来手舞足蹈。 一阵风声,韶云动了,眨眼就来到了梁珊珊的身后,双手牵引着她的手臂,带动着她走起八卦步。 正娇喘吁吁的梁珊珊开始一惊,发现牵引着自己的韶云,轻柔的像风叶一样,只有绵绵的一点力道,完全就带着自己往他滑动的轨迹在运动。她登时明白了韶云的意图。 这是要手把手地教她运动的步法和身法。梁珊珊在韶云的牵引下,就像扭秧歌一样,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不停地滑动着脚步跟着韶云,手背也在他的带动下,划着不同的曲线。 正看到关键处的金琳,一看梁珊珊身边多出个影子,开始以为是眼花了,待看清楚是韶云时,她惊呼一声:“啊,这都可以,姐也要你教!” 她的大呼小叫,使得正在走步的梁珊珊一阵慌乱,脚步没跟上,重心失衡一下子撞倒在韶云的怀里,韶云急忙双手用力托住了梁珊珊结实的身体。 “啊!”梁珊珊惊慌失措,弄个大红脸,一不小心被韶云触碰到敏感的部位,羞的她一声惊叫。 韶云迅速地一托一送,把梁珊珊的身子扶正,此时就显出了风扶柳叶的精髓来,既不重,又恰到好处。 站稳的梁珊珊,转过脸,月光下,她看着韶云的眼神有些娇羞。 “那个,那个韶云,我是不是撞疼你了。我打球经常撞人,身体很硬。”梁珊珊的话让韶云略显尴尬。 “没有,你的步子已经走的很好了,我现在带你滑动的是八卦游龙步,和你力量型的体质很贴合,练几次就可以走了,方法简单。”韶云把教她的步法说明白了,岔开了梁珊珊的话题。 “嗯这个步子,走起来要简单一些,和我踢足球练习的换脚练习差不多,走的是八字形,我理解的对吗?”梁珊珊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气,对韶云说道。 此时的梁珊珊身上已有汗水,运动服贴在身上,凹凸有致,散发着迷人的香气,是发香也是体香。 韶云看了一眼月光下梁珊珊的影子,虽然模糊,但飒爽的英姿,带着一丝豪气。 “你很适合练习武术,体质强健,韧性也好,领悟的也快,你跟着我把游龙步走熟练了,我再和你说风割的要领。”说完韶云放缓了脚步,一招一式地在梁珊珊面前示范着。 金琳也下场了,她一会瞥着韶云,一会儿看看梁珊珊,跟在两个人的身后亦步亦趋地模仿着。 只有季小青,像看电影一样,微笑着看着三个月光下舞动的身影。 韶云由慢到快,渐渐地步子和身形都快速地运动起来,梁珊珊也渐渐地熟练了步子,紧紧地跟着韶云的节奏。 金琳虽然平时不咋样,但她逃跑的功夫很不错,不然扒窃被抓可是玩命的事情。 她从韶云的身法中,按着自己的领悟,结合自身的特点也练得有模有样了。 一丝汗水已经把金琳的额头侵蚀了,她看着前面的韶云和梁珊珊,突然心里一动,她悄悄地举起手掌:“嗨!”她一声娇呵,快步往韶云身上击去。 正聚精会神地教导梁珊珊的韶云,仿佛身后有眼似地,轻轻地往边上移动一下,伸手就叼住了金琳的手腕。轻轻一带,金琳向前扑去。 眼看着就要摔倒了,韶云一个叉步,从下边托起了金琳,抱着她的腰一个旋转,把她送了出去。一次偷袭就这样被轻易地化解了。 “不来了,这都打不着你。还被你,被你……”金琳一脸的郁闷,她被韶云托起的肚子上还有一丝余温。 “要不你和珊珊对练,运用一下领悟的招式,彼此喂招,点到为止。”看着摇摇欲试的金琳,韶云给出建议。 “那不好玩,我要和你喂招,才能学到东西,珊珊妹子和我都和你对打,看看我能不能打着你一下。”金琳狡黠地笑着说道。 韶云无语,他抬头看看一旁观看的季小青,整理了一下衣服说道:“那你们来,认真一点,把我当成仇人,随便下手。” “哈哈,仇敌,嗯,那姐就不客气了,打疼了可不许哭哦,但你别把姐打疼了。”说完话金琳又对着梁珊珊招呼着。 “珊珊妹子,别和他客气,不下狠手,学不到真功夫,上。”金琳率先向韶云扑过去,活像一只小猫似的挥动着双掌。 丝丝的风缓缓的侵润着,韶云仿佛能够在这一刻,听见那风之中无数的尘埃在翻滚一般,那种空灵和心境,悄然地把触觉消散在风中,金琳的一丝举动都在感官中。 他游动在两个女孩之间,似乎是一片叶子,又似一缕风,无论她们如何急扑,都沾不到韶云的一片衣角。 他就是风,时而飘忽,时而停滞,就在她们面前,却又是那么遥远,眼看就能抓住,可就差那么一丝一毫。 韶云时不时地抓住金琳的肩头,轻拍她一下,身体又狠狠的一甩,凌空一翻,便是稳稳的落在梁珊珊的面前。 腰杆一挺,浑身的骨头似乎是软的,然后又在梁珊珊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身形,他的身体似乎是风那么透明灵动。 金琳小脸通红,娇喘微微,她被韶云的影子给牵扯的心痒痒地,就是抓不住,打不到,自己的身上已经被韶云拍了个遍。 如果韶云真是仇敌,自己早就体无完肤了。 不过梁珊珊觉得,在和韶云的对阵中,自己得到了提高,她的信心更足了,步法和手法越发灵活。虽然攻击不到韶云,可自己也躲过几次攻击。 她身上被韶云击打的次数,明显比金琳要少,她的反应优于金琳。 “恩,还不错…都有进步,先休息一下,消化消化。”韶云把金琳和梁珊珊牵引到一起,随着声音落地,人已经回到了季小青身边。 金琳和梁珊珊差点撞在一起,无奈地摇着头嘟囔着:“这差距也太大了,啥时候能练得和他一样,就好了。” “没事,有空就多多练习,这不是有个现成的师傅吗?早晚能赶上他的速度。”梁珊珊没有气馁,她对自己很有信心。 “也是喔,以后有时间我要天天来这儿练习,这个地方真好。”金琳的一张小脸,显得格外的认真地说道。 梁珊珊口中来回的念叨了,几遍自己领悟的招式,然后依言又施展了几下,韶云时不时的出声,指点着梁珊珊的一些纰漏之处。 练完之后才拉着金琳走到一旁。 “今天就教你们到这里,等有空了再练。”看了一眼月色,韶云再看了一眼流汗的金琳和梁珊珊说道。 韶云对于她们的那份认真与执着,略微的有些动容。 “韶云,姐和你商量个事情呗?”金琳突然对准备离开的韶云说。 “啥事?你说。”韶云诧异道。 “姐想着,我和珊珊妹子很投缘,都是因为认识了你,姐才从泥潭中走出来。姐想和珊珊妹子还有你结拜成义兄妹。不知道你肯不肯?”金琳的语气充满了渴望。 “哦,桃园结义,你有这想法?”韶云倒是没有想到,金琳竟然会想和自己义结金兰。 “嗯,姐和珊珊妹子都愿意,不知道你会不会瞧不上姐。”金琳很认真地点着头说道。 “看你说的,相遇就是缘分,我一个农村穷读书的,有啥瞧不上你的。”韶云自嘲地说道。 “那就成了,要不我们结拜,还是选个日子?”金琳一下子就开心起来了。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我们在夜老伯的竹棚前,对着月神,以竹箭为誓言,义结金兰!”韶云一下子豪气冲天。 第157章 义结金兰 北大坝上,夜风习习,月光如银。 韶云,梁珊珊,金琳并排站着,面朝夜空的那轮明月。 “我韶云,愿与梁珊珊、金琳,效仿刘关张。虽为异性,义结金兰。有苦同受,有福同享,月神作证,永不背誓。”韶云面对月亮,四指向上,宣着誓言。 金琳和梁珊珊重复着韶云的誓言,三个人各自捏着一支竹箭,作为结义的凭证,因夜长风而结缘,因竹箭而亲近。 誓毕,拜金琳为大姐大,韶云次之,梁珊珊为小妹,三人相视一笑,惹得边上的季小青一阵心动。 在季小青心里,她也想和她们结拜,但心存顾虑。一是对金琳不熟悉,二是在她心里不想和韶云结拜,除非是拜堂。 这是她内心的小秘密,也是小女儿家的心事。 “二弟、小妹,姐今天太高兴,终于不孤单了。”金琳拉着梁珊珊的手,看着韶云,满脸的喜庆。 “我也是,从小就被爸爸打,从来没有人疼爱,今天有了你们,真好!”梁珊珊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你们俩就别感慨了,我这羡慕的不行。只是,只是,好了,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早些回去?”季小青看着她们三个人,亲近地拉着手,好生羡慕,出言打破了气氛。 “大姐,小妹,季小青说的对,早些回。天色已晚,你们两个还在城南,我演练的功法,回去后要细细地揣摩,勤学苦练,能保护自己。”韶云说完话,转身走入竹棚,从竹桶中,取出几支竹箭,分给金琳和梁珊珊。 “这里的几支竹箭,带回去,有空的时候练练,我们走。”韶云熄灭了蜡烛,走出竹棚对金琳和梁珊珊说道。 “二弟,我们从北道桥那边回,姐好久都没有去过那儿了,想看下那里的景色,那里距离我曾经上学的学校很近。”金琳似乎心有期许地建议道。 “成,就绕一点,路上你们可以练习轻身步法。你和小妹先出发,我带着季小青追你们。”韶云突然来了兴致。 “好,小妹走!”话音落地,金琳喊了一声,身形向前跑去,月光下,娇小的身形变得模糊起来。 “等等我,风起。”梁珊珊嘴里念叨着,错步追了出去。 坝上的风有些强劲,韶云看着两个你追我赶的身影,侧脸看看季小青道:“我带着你追她们。” 言毕,韶云牵起了季小青的手,季小青脸色一红,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衣摆。 “风起。” 韶云动了,手上的柔劲牵引着季小青,带着她往前疾驰而去。 拐子郑的修理铺,傍晚的时候来了一小青年,黑黑的脸,像个煤球。 他交给拐子郑一张字条,转脸就消失了。 看着飞快消失的背影,拐子郑心里一阵不安。 他把油腻腻的手,在盆里的脏水中洗了洗,用衣服蹭了蹭,摊开纸条看着:“要想让你的儿子回家,带五百块钱来!敢报警,就别想要你儿子,交易地点北道桥坎子。” 看完纸条上的信息,拐子郑瘫坐在地上。 儿子小球早就该放学了,一直没回家,他正着急,以为孩子在外边玩野了,准备好的一顿骂,现在落空了。 竟然被绑架了,啥人啊,五百块钱,要命啊。 人均工资才三十几的年代,虽然自己有个修理铺,这么多钱,也是难拿出手的。 可牵扯到儿子的命,那是自己的命根子啊,拐子郑,一时半会儿懵了。 夜风带着落叶在拐子郑的瘸腿边翻滚,他拄着拐棍捏着仅有的家底钱,沿着大街往北走。 他不敢报警,怕对方撕票,毁了儿子小球的性命。老婆跑后,他一个人拉扯着儿子,可不容易。 他不知道对方是谁,为什么绑架自己的儿子?仔细地想想,自己一个瘸腿的修理师傅,平常也没有得罪啥人啊,自己也不是那种有钱的人家,怎么就找上自己了呢? 拐子郑猜测,绑匪是不是需要钱,干嘛盯上了自己,实在是没有理由啊。自己一个残疾人,小修理铺也没有多大收入,和那些富人比,简直就是乞丐一样。 会不会是单纯的恶作剧,拐子郑想想又不可能,他心里隐约有个很不好的猜测,想报警,又有些犹豫。 心里反复盘算着,就是想不出是谁干的事情。他并没有凑齐五百块钱,他只有两百块,还是零钱多,他想见着对方再打个商量。只要放了小球,钱可以以后给。 路上的熟人走过,和他打招呼,拐子郑都没有去回应,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唯一确定的就是北道桥坎子,儿子小球和那张晃动在眼前的字条。 北道桥坎子下边,空间被黑暗吞没,今晚的月色看似明亮,仿若被蒙上了薄纱,昏暗朦胧透过树枝,再从桥墩上照下来也依旧是一片黑暗。 十月底的天气已是薄凉,接近水面的桥下空河滩,入夜后更是透着彻骨的寒意,小球被绑着手脚,嘴巴里塞着臭袜子。 今天傍晚放学的时候,因为打扫卫生,就晚了一点,本来还想在学校多玩会儿,担心回家被父亲骂,就急匆匆地出了校门往回赶。 刚刚过了马路,在一个拐弯处,碰见两个年轻人,二话不说一把薅着他,直接架着往北走。 小球懵了,急忙惊叫:“嗨,嗨,你们谁呀?拉着我干嘛?快放开我!”他用力挣扎,但被其中一个年轻人对着颈椎就是一掌。 “别嚷嚷,再喊,弄死你!”只一掌就被打蒙了,小球的意识有些模糊,被拖拽着在擦黑的街边前行。 偶尔有过路人好奇地看一眼,两个年轻人架着一个少年,但不明所以,也没有人上前过问。 很快就出了街道,到了北道桥的坎子下,这里人迹罕见,一般没有人往这边走。远处隔着桥的西段是沙子毛竹市场。 傍晚的时候有人,但隔着桥,水声湍急,有声音也被淹没在流水声中。 “弄来了?”一个声音在桥坎下问道。 “嗯,没错,只认一眼应该就是他了,这小子挺能叫唤的,我给他一下子,被我整蒙了。”其中一个人回答道。 “先把他弄结实了,嘴堵上,如果叫唤,容易引来麻烦。”桥坎下的声音继续说道。 “好嘞,那我用鞋带把他绑上,他妈滴,这也没啥堵嘴的。”说完话,干脆脱下一只袜子直接塞在小球的嘴里。 “嗯,嗯。”半迷糊的小球被臭袜子熏醒,一阵挣扎,但无济于事,被丢在河滩的烂草滩里。 “去一个,给老家伙送个信,让他拿钱赎人。”桥坎下的声音再次响起。 小球躺在地上几乎动弹不得,除了身体的疼痛,还被冻僵了。 他有一种恐惧感,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的眼泪流出来了。他害怕,他喊着爸爸,但声音被堵在喉咙里。 他快要窒息了,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死亡的恐慌。 小球祈求地望着桥坎下靠在石墩上的人影,他的嘴里求饶的话怎么也吐不出来,臭袜子把他熏的发晕。他闭上眼睛看似疲惫,昏昏沉沉地,体力已经不支,牙齿打颤浑身抽动着。 “妈滴,把那小子弄起来,别被冻死了,就不值钱了。”桥墩边的影子对看着小球的年轻人说道。 击打小球的年轻人,提着一只没穿袜子的脚,伸手把小球捞起来,找了一块石头,把他放在石头上坐着。 “别动啊,不然我把你扔进河里去喂王八。”年轻人恶狠狠地警告道。 枯草烂泥的桥下河滩,被夜风吹着,有阵阵的腥臭味,影子站立的地方是干燥的,他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小球。 眼里的泛着贪梦的光:“这小子真要能换五百块钱,也不白活一场了,如果那老家伙舍不得钱,只能算这小子倒霉了。” “大哥放心,这小子可是那老家伙的命根子,就等着收钱!”小球边上的年轻人回应道。 “刺啦”一声响,坝子上滑下那个去送信的年轻人。 “怎么样?成了没,看他来不来?”一见着回来的年轻人,影子迫不及待地问道。 “信送到了,看他焦灼的样子,准成!”黑瘦子青年一到坎子下边就应道。 “兄弟们就等着收钱,先把这小子弄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等老家伙来了再做打算。担心他报警,都激灵着点。”影子对黑瘦青年和看着小球的年轻人说道。 “好嘞,我把这小子带到一边去,你们收了钱,喊我再出来。”看着小球的年轻人扯着被绑着手的小球往河滩的远处走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北道桥坎下的影子和黑瘦青年静静地盯着坎上,月光洒在坝子上,风吹着枝叶呼呼地响。 拐子郑,急急地来到北道桥上,他按着地址焦急地来回寻觅着。 “小球,你在哪儿?”拐子郑虽然到了北道桥坎子,但寻不见绑走小球的人,更不知道小球现在怎么样了。 “老家伙来了,看来他没敢报警,你去把他引到这里来,先把他弄一顿,再拿钱。”影子对黑瘦年轻人说道。 坝下很静,黑瘦年轻人窜到坝子上,对着正来回叫喊的拐子郑招手:“别他妈滴,瞎叫唤了,这里!” 第158章 绑架小球的人 拐子郑跟着黑瘦青年,艰难地溜到坝子下边。 影子在桥墩边上冷冷地看着,正准备开口。 突然坝子上响起了警笛声,警笛声渐渐地近了,坝下的三个人都惊到了。 影子和黑瘦青年对望了一眼,都能感受到彼此的惊慌和心跳。 “妈滴,敢报警,看老子不弄死你!”影子飞扑过来,一拳打在毫无防备的拐子郑身上,扑通一声,脚底一滑,摔倒在地。 坝下动静异常,拐子郑被影子打倒,一阵猛踢,瘸腿上再添伤痕。 “我没有报警,停手,我儿子呢?我真没有报警。”拐子郑用手着头,急切地申辩道。 就在影子以为警察会冲下来时,警笛声从坝子上又远去了。 只是路过?妈滴,吓死老子了! 影子松了一口气,踢了一脚跌倒在地的拐子郑。 拐子郑艰难地爬了起来,依着自己的拐棍,手里死死地捏着一个小包包:“你们是谁?干嘛绑架我儿子,快告诉我小球在哪儿?” “妈滴,钱带来了吗?交出来就放了你儿子!”影子又退回了桥墩旁,向黑瘦青年示意。 “见不着我儿子,别想要钱,快把我儿子交出来!”拐子郑后退了一步,四处扫视着,昏暗的坝子下,除了桥墩下的影子,和面前黑瘦青年,再不见其他人影。 “拿来你!我早看见你手里的包包了!”黑瘦青年一个冲刺就扑向拐子郑。 看见扑来的黑瘦青年,拐子郑头一低,大声叫喊着:“老子和你们拼了!”向前冲过去,他也是豁出去了,见不着儿子,他不会交出钱包的。 前冲的黑瘦青年没有想到,拐子郑这么刚猛,竟然敢和自己对着干,一个愣神被拐子郑顶翻在地。 秃头阿三也不是白叫的,要不是腿脚不方便,当过兵的拐子郑还是很威猛的,秃头和黑瘦青年一撞就顶飞了对方。 他举起拐棍想趁机砸向对方,但桥墩下影子的话,让他止住了举起的棍子:“不想要你儿子死,就给老子住手!” 拐子郑的心落到了冰窖里,儿子是他的软肋,他手里的拐棍脱落下来。 “妈滴,敢反抗,真是不想活了。”黑瘦青年爬起来,反手就是一巴掌煽在拐子郑的脸上。 他很恼怒,本想着在大哥面前表现一下,谁曾想被拐子郑顶个脚朝天,还弄得一手沙土。 拐子郑没敢反抗,他还在担心小球,口角流着血大喊道:“快把我儿子交出来,否则休想拿到钱!”他的内心有些抓狂。 黑瘦青年大笑出声,几近癫狂的状态:“哈哈,妈滴,先把钱交出来,再聊你儿子,拿来你!” 黑瘦青年笑着,又上手去夺拐子郑的包包。两个人扭扯在一起,互不相让。 黑瘦青年明显拉不动拐子郑的包包,他的力气没有拐子郑大。 因为担心小球的安危,拐子郑虽然没有还手,但见不着儿子,再失去钱包,就啥都没有了。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搞清楚对方的底细。影子躲在桥墩下,看不清楚,小球也不在这里,他有些担心,是不是儿子遇害了。 躲在桥墩下的影子,有些着急了,他担心拐子郑认出自己,不敢直接和他面对,但黑瘦青年似乎夺不下钱包。 坝下正在拉扯着,坝子上似乎有人说话。 “姐,我终于追上你了,看来这功夫挺管用的,二哥被甩在后边了。”梁珊珊喘着气正和金琳说着韶云。 “这就甩下了,在你前面呢。”只一眨眼功夫,韶云的声音在前面响起,季小青被带跑的娇喘吁吁。 “不来了,耍赖,人家本来是第一的。”金琳翻着白眼嗔怪道,月色下脸上的表情魅力朦胧。 “嘘……”刚刚站稳的韶云打个禁声。 桥坝下似乎有人声随风传来,韶云听觉敏锐,一下就扑捉到声音的来源。 “怎么啦?”季小青离韶云最近,看见韶云竖起耳朵,知道有情况。 “坝下有打斗争吵声,我下去看看,你们别走远了。”韶云话音落地,呲溜一声,人已经滑了出去。 大坝不高,腐败的草丛遮着路线,循着声音,韶云到了桥坝下。 此时拐子郑被黑瘦青年拉急了,大声叫喊道:“还我儿子!不然老子和你们玩命!” 声音传入韶云的耳朵,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韶云纵跃着接近桥墩下,借着微弱的月光,韶云见到拉扯的两个人影。 “郑师傅!”韶云一眼就认出了手里捏着拐棍的拐子郑。 声音把正在桥下的人惊了一跳。 随着声音落地,韶云几步就到了近前,一把扯过拐子郑,抬眼再看对面的黑瘦青年。 “你是叫小黑的家伙,肥宝呢?你们在干什么?”韶云的话刚说完。小黑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妈呀,见鬼了。”小黑对韶云的印象深刻,艺林十字路口,自己装死才躲过一劫,现在怎么这家伙又出现了。 “韶云,快救救小球,他们绑架了我儿子。”正愤怒的拐子郑一看见韶云,倏地心神一震,有了希望。 “怎么回事,是这个小黑干的?小球呢?”韶云听郑师傅急切的语气,急忙问道。 “就是他们,还有个影子在那边。“拐子郑用拐棍指着远处的桥墩说道。 “风起。”韶云动了,影子在韶云到场后,知道不妙正想着从侧面溜走,韶云一晃身形,就到了近前,一把薅过影子的衣领。 “扑通!”一声,影子被韶云拉倒在地。 “真是你?肥宝,贼性不改,上次就被你溜了,又被我撞见你害人。”韶云气急一脚踩在肥宝的肚子上。 拐子郑也跟了过来:“原来是你这个王八羔子,快说,我儿子被你弄哪去了?”见是上次偷自行车,卖给自己的胖子,拐子郑一下子明白过来。 “放了我,不然你儿子别想活!”肥宝被韶云制住,还有恃无恐。 “啪啪”两声响,拐子郑抡起拐棍,对着肥宝的大臀就是两下:“王八羔子!说,我儿子在哪?” 肥宝吃疼,他咬牙想往前翻滚,但被韶云踩着动弹不得。 拐子郑急了,他怕小球有危险,他一把抓住肥宝的头发,用力地往地上磕着:“说不说,不说我磕死你!” 肥宝瞬间头痛欲裂,一下子就被磕晕了,不过下一秒,又被拐子郑啪啪地打脸给弄醒了。 韶云看着近乎疯狂的郑师傅,他知道肥宝之所以绑架小球,还是因为上次的事情,指认了他偷自行车。 归根结底是受了自己的连累。 他一想到小球的那张孩子气的脸,冲着自己笑着喊大哥哥,心中一阵酸楚。 他把脚放下,下一秒,正想爬走的小黑被拎过来,丢在肥宝的身边。 “小黑,上次的事情,你还没有忘记,这个家伙偷偷地溜走了,根本不管你的死活,干嘛还死心塌地地跟着他混,这样不讲义气的大哥值得吗?”韶云对小黑开始采用攻心分化术。 一句话说到小黑的心坎了,刚才他也想开溜,就是还记得上次的事情,你不仁我不义,这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说说看,那孩子是不是被那个阿八带着,在不远处等你们的消息?”韶云的一句话,就打破了小黑的心里防线,好像韶云早就知道似的。 “你说的对,等我们拿着钱了,才喊他出来把人交出去。”小黑老老实实地地说了。 肥宝刚想出声,被拐子郑一巴掌给煽晕了。 韶云一把提起小黑,走到月光下命令道:“现在就大声地喊,你知道怎么做!”韶云松开领口看着他。 “阿八,把人带过来!”小黑清理一下嗓子,大声地朝着远处喊着。 正在远处的阿八,迷迷糊糊快睡着了,他在小球被他恐吓老实以后,就坐在一块石头上,野草遮着,正想眯顿一会儿,就听见了小黑的叫喊声。 “看来很顺利,赶紧把这家伙还回去,好去喝酒。”阿八美滋滋地想着,分了钱一定要好好地喝一顿,再去泡个澡,让妹子按摩一下。 他拉起快冻僵的小球,从远处的草滩上冒出身影来。 两个人影越来越近,快看清身形的时候,阿八发现小黑的身边不是肥宝,正张大着嘴巴想叫唤。 韶云动了,一阵风声过处,正张嘴的阿八被韶云一掌打在后颈椎上,扑通一声,阿八跌倒在地。 韶云一把拉过小球,看见被堵着嘴,捆着的手背,内心一疼,这孩子受罪了。 “小球!”韶云扯去臭袜子,弄断鞋带,叫了一声。 “哇哇……”小球一下子扑到韶云的怀里大声哭了出来,他吓坏了。 “小球,不怕,大哥哥带你去找你爸。”韶云轻轻地拍打着小球的后背,好一阵安慰。 坝子上,阿八,小黑被韶云丢在肥宝的边上,三个人惶恐地看着脸色阴冷的韶云。 小球拉着郑师傅的手,紧紧地贴着爸爸的身体,他内心的恐惧在这一刻变成愤怒。 看着绑架自己的人,他很想上去踢死他们,就像被他们踢的时候一样。 金琳领着梁珊珊和季小青走了过来,看见眼前的一幕,心存疑虑。 “大师兄,肥宝?”金琳惊讶地喊道。 第159章 帮衬 月光在风的摇曳下,散发着幽幽的光。 金琳的惊讶声,把正装死的肥宝给惊醒。 “金琳师弟,救我。”肥宝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 “救你?干扒窃都见不得人了,绑架的事情,你都能干出来?”金琳看着肥宝,很恼怒地质问道。 “师弟,以前大师兄对你不薄啊,师父发脾气,还不都是大师兄顶着。” “你认识韶云,给求个情好不好?放过我,以后我改。”肥宝拿出他的演技,看似很可怜地爬到金琳的脚边求道。 “自作自受,别跟我提以前,老家伙走了,我金琳洗手不干了。” “你都能把二师兄的手指给剁下来,啥时候能改好。”金琳一想起肥宝的狠辣,就内心发颤。 韶云看着金琳生气的样子,扯了一下梁珊珊的衣袖,示意她带走金琳。 “姐,别和他废话了,我们走!”梁珊珊拉着金琳转身离开。 “好啦!别装可怜了,你对一个孩子下手的时候,也没见你仁慈。” “今天这事,也是因我而起,让孩子受到了惊吓。郑师傅,你说说该如何处置他?”韶云阻止了肥宝的表演,对着拐子郑问道。 “王八羔子,报复心倒很强。小球!踢他几脚,怎么踢你的,就怎么踢回来!”拐子郑心里的愤怒无法发泄,想让小球把委屈释放出来。 “我踢死你!”小球哭着,上去就是一脚,然后抱着拐子郑大哭起来。 小孩子还是心存善良,被惊吓过后,看着欺负自己的人就在面前,却难以下狠手。 “郑师傅,小球受到心理创伤,这几个家伙啥坏事都敢做,要不送他们去派出所?您决定。”韶云看到小球痛哭,知道孩子被吓的不轻。 拐子郑的脸色变了变,开始收到字条的时候,他也想过报警,只是心里害怕小球有事,就隐忍了。 多年的磨砺,早就没有了血性,身后是孩子。他对报警也有顾虑,现在把他们弄进去了,出来还没有改好,会变本加厉地报复自己。 他心存畏惧,自己残疾了,保护不了儿子,他不想把对方逼急了,也许是生活,让他选择了自己承受。 一听到韶云要把自己送派出所,肥宝害怕了。 他爬到拐子郑的脚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着央求道:“大叔,大叔,放过我,要不您再踹我几脚,千万别把我送派出所,我上有老,下有小。啊,不,还没有娶到老婆,您就放过我。” 肥宝充分发挥他的表演天赋,拐子郑本来就有顾虑,他看着韶云,难下决心。 今天要不是韶云赶到,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会被肥宝拿走,自己和小球还会被折磨。 没有韶云,自己一个残疾人,如何逃出三个年轻人的手掌心。 “唉,算了。希望你们以后离我们远点,我们爷俩还要过日子。”拐子郑,无奈地叹口气,他知道放过肥宝,可能不是最明智的选择。 “滚!郑师傅是个善良的人,希望你们能干点正事。”韶云能体会到郑师傅的顾虑,作为受害人,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他只想保护自己和孩子。 见拐子郑被自己的悲情打动,松口放过自己,韶云也说话了。 肥宝一下子从地上爬起来,点着头:“谢谢郑师傅,我一定改。”边说边退,一转身就顺着大坝跑了。 小黑和阿八,本来还担心被送派出所,见拐子郑不追究,老大都跑了,还等啥呢。 弓起身,像个兔子一样尾随着肥宝逃去。 韶云看着三个人消失的背影,摇着头对郑师傅道:“小球受了惊吓,要不我送你们回去。” “不了,谢谢你。”拐子郑觉得放过肥宝他们,有点让韶云失望。 他拄着拐棍,牵着小球的手,沿着大路往回走去。 韶云看着一走一拐的郑师傅,和不时回望着自己的小球,内心不是滋味。 月夜迷蒙,韶云吸一口气,拐下坝坡,去追赶金琳她们。 “二弟,就这么放走了肥宝?”金琳对郑师傅没有把肥宝送去派出所很失望。 “嗯,郑师傅有难言之隐。”相比之下,韶云觉得自己内心也有顾虑。 “好了,金姐,说说你的事情,要二哥帮忙吗?”梁珊珊打破了他们之间的不和谐气氛。 “啥事情?”韶云一听金琳的事,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说了也白说,姐遇到难题了。房租到期,老家伙的屋里全是货物,没有钱。那个橘毛陶哥是个祸根,早晚对姐不利。”金琳轻描淡写地倒出了自己的苦水。 “大姐,怎么这么见外呢,多大个事,还白说。虹虹生日过后,我去你那看看,帮你卖几样东西,房租给了就是,又是橘毛陶哥,看来要去找他一次。”韶云对金琳的态度,明显改观。 在看到金琳,决心走正路以后,心里亲近了许多,总想尽自己的力量帮衬她。 “我早就说了,二哥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我也陪着你,大姐现在可是个地道的老板。”梁珊珊一脸的笑意,开着金琳的玩笑。 “哈哈,有你们真好,姐的老板位子坐稳了,你们上学的生活费,姐包了。”金琳被梁珊珊和韶云的义气感染,看来义结金兰的选择没错。 “那可说好了,妹妹我给你帮工,管饭吃就行,以后礼拜天不回家了,给姐打工赚钱。哈哈,开心。”梁珊珊爽朗地笑着。 月色下,季小青看着两个开心的女孩,自己偷偷地瞟了一眼韶云,见韶云的脸也是明亮的。 季小青知道三个人的结拜,是彼此情感的纽带,这一刻她倒想着,自己要是也在他们中间该多好啊。 一中到了,韶云和金琳、梁珊珊分手。嘱咐她们路上小心,领着季小青拐进了一中的大门。 第二天下午,胖子餐馆,里边的客人不多。 有三两个散客零散地坐在墙角的桌子上。 “老板,老板在吗?”韶云走到门前,撩开嗓门喊了一声。 “在,在,您有啥需求?要点餐吗?”胖老板一看有客,慌的从内厨跑出来。 “订五个人的餐,能有个单独的空间吗?”韶云为了给钱红红过生日,特意提前来和老板打招呼。 “有,有,我帮您拼个桌子,菜要先点吗?我好准备。”胖老板满脸堆笑,迎着韶云说。 “你这有啥特色菜,推荐几样?”韶云对点菜不是很内行。 “红烧排骨,糖醋鱼,牛腩煲,红烧鸡,鸭血汤。怎么样?”老板看出韶云是学生,面熟,就殷勤地推荐道。 “那先准备这几样荤菜,素菜回头再说。”韶云觉得不错,就应了。 订好了餐位,韶云去了蛋糕房,把订好的蛋糕取了出来,出门的时候,刚好梁珊珊和金琳也到了。 金琳换了一件女装,粉色的紧身上衣,浅色的裤子。 披肩的长发打个蝴蝶结披散在脑后,姣好美妙的身材,玲珑的曲线,梦幻般的长腿,白皙的肌肤,和那傲人的风景。 大拇指上戴着碧玉扳指,耳朵上一对亮闪闪的幽光耳坠。二者的碧绿之色遥相呼应,整个人显得即富贵又大气。 韶云的眼睛一亮,第一次看见金琳穿女装是个晚上,印象不深。 此时正值黄昏,落日的余晖泛着金黄色,照在一身靓丽的金琳身上,既迷人又有韵味。 韶云偷偷地打量了一眼,“我去!这是大姐,真是换了女装大变样,越发好看迷人,我差点没认出来。” “是啊,大姐穿上女装可漂亮了,跟个电影明星似的,你看姐的脸像不像冯程程?”梁珊珊故意对着韶云夸赞道。 金琳穿惯了男装,乍着女装还有点不适应,女像男气,忸怩的很。 听了韶云和梁珊珊的话俏脸一红,“我呸!二弟和小妹就别开涮姐了,要是能有冯程程一丝模样,姐也不会做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姐需要人疼啊。” “哈哈,有二哥和我疼你呢。姐就是最耀眼的明星,快取蛋糕了,去给虹虹过生日。”梁珊珊笑的合不拢嘴。 “蛋糕我已经取出来了,赶紧去饭店,位子我也订好了。”韶云举起手里的两个定制的蛋糕催促道。 “二哥,那我把钱给你,虹虹的生日,我不能要你付钱。”梁珊珊掏出钱硬要给韶云。 “珊珊,既然你叫我一声二哥,就不要这么见外了。” “以后哥遇到难处了,你能帮哥一把就成。蛋糕钱你先拿着,你和大姐要吃饭。等帮大姐销点货,你们就好过了。”韶云知道梁珊珊和金琳都缺钱,自己在码头赚的钱还能顶一阵子。 韶云想着,周日去舅舅那里帮忙绘图,会有收入。给钱虹虹过生日,两个人之间的情谊,怎么说,那是自己这个同桌应该做的事情。 “珊珊,别和二弟客气了,过阵子,你们帮姐卖点货,说好了,以后的饭钱都是姐的!”金琳豪情满怀。 “就是,听大姐的,有大姐这老板在,以后兄弟就不用愁了,赶紧走。”韶云调侃一句,拎着蛋糕准备去饭店。 谁知,身后传来一句问话:“这位大姐,能借一步说话吗?” 第160章 耳坠之谜 一个中年人,带着金丝边眼镜,声音沙哑,他的眼睛盯着金琳的耳坠,脸上有一种古怪的表情。 金琳被中年人看的发毛,求助的眼神看向韶云。 韶云打量着中年人,初步判断他没啥恶意,对金琳点点头。 金琳迈步跟着中年人,离开韶云和梁珊珊一段距离,起码说话声不容易被听到。 “说,你谁呀?要和我说啥?”金琳警惕地问道。 中年人推了推眼睛,一脸认真的模样,清理一下自己的嗓子,语气激动但很和缓地问道:“请问您是九门的人吗?” 金琳开始一愣,但脑海里飞快地回忆着,南老头在的时候,教授过自己的一些江湖知识。 对九门的认知有一丝概念。 “为什么这样问?和你有关系吗?”金琳用反问来化解自己的无知。 在蛋糕房前,中年男人,已经观察金琳好一阵子了,自打她出现的那一刻,耳坠就像有一股魔力牵引着他的视觉和神经。 如果不是他定性好,早就上去询问了。 他一直等到金琳,走到僻静的青年路的拐角,才走上前来。 金琳给这个奇怪的中年男人看着,被问的不明所以,她也不由得打量了眼前这个男人。 虽然气氛有些尴尬,但他的语气比较诚恳,看着也不像恶人。 眼镜戴在瘦小的脸上,看着比较斯文,一副正统的知识分子形象。 金琳总觉得看不透眼前的男人,这种感觉很少在她心里出现过。 金琳见多识广,本身是读过书的人,混迹江湖很多年了。 能让她看不透的人,不多。 金琳的心里,定义着一些看不透的人,一种是沉默寡言的,一种是表里不一的,一种人你感觉他正常,其实心机很重。 而眼前这个中年男人,从眼神中,你根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权谋中。 “您的耳坠告诉我,您的身份不一般。如果我说的没错的话,你这是明物,而且来头不小。” “您是九门中的哪一门?”中年人再一次推了推眼镜,这似乎是金琳观察到的第三次了。 金琳的心咯噔一下,原来他的注意力都在耳坠上,看不透的感觉原来是这个。 这个中年人太专注,他的气质,他的灵魂似乎都融进耳坠里了。 让金琳无法判断他,只是感觉他不简单,不是等闲之人,而不是自己想多了。 自己不会露出一丝马脚。 金琳的心在往下沉:“你觉得我是哪一门?说说看,为什么你对我的耳坠感兴趣?”金琳的思维被自己拉回来,以进为守。 “请您恕罪,我不敢对您的玄母绿有所亵渎,既然您带着九天玄母绿,说明你是尊贵的九门传人,更不敢妄加揣测。”中年人似乎被金琳的话给吓得不清。 或许他并不知道,眼前的金琳根本就不知道耳坠的来历。 “哦,没关系,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这耳坠是祖传之物,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啥九天玄母绿。” “要不你给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说我的耳坠是玄母绿?”金琳见中年人惶恐的表情,明显不是装出来的。 就想从他那里了解一下耳坠的来历。 “原来是真的,大姐您的耳坠真是祖传之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是南门九爷的人,可您的扳指,似乎又代表着北门,有些奇怪?”中年人重新推了一下眼镜,他看向金琳的眼光是虔诚的崇拜。 金琳听的一头雾水,她所说的祖传之物本就是个幌子。 她心想,眼前的男人既然被自己的耳坠吸引,从她自己的角度看来,只要这个男人和自己接触,总会带着什么目的。 只要自己摸清楚男人的底细,知道耳坠的来历,或许这个男人就没戏了。 但中年男人越说,金琳越发糊涂,耳坠没有说清楚,到底和南门九爷有啥关联。 又冒出扳指的疑虑,好像还扯出了北门。 不知是福是祸。 “你到底是什么人?能说清楚吗?有啥企图?”金琳决定快刀斩乱麻,看看自己主动进攻,是个什么结果。 中年男人看看金琳的粉脸,说是迷幻又觉得尊贵。 他有些惶恐地答道:“您别生气,我本名田九奇,算是新九门的人。喜欢古玩明物,我从临县到这里工作不久。” “第一眼看见你的穿戴,就震惊了。碧玉扳指北九门的官家信物,九天玄母绿,南九门九爷那一派的明物。” “老九门中,那一派都不是我田九奇能得罪的,请您放心。” 中年男人说着话,取下眼镜,擦拭着脸上的汗气,只是几句话,他似乎害怕的紧,冷汗都冒了出来。 中年人,田九奇的话语不多,信息量很大。 金琳一听,不敢再往下追问,或许自己就保持着神秘的身份,才是最安全的。 只要对方没有起夺宝的念头,就是再好不过的了。 突然金琳,内心一动,想起自己的事情和困境,也许能借助这玉扳指和耳坠的身份做点什么。 这田九奇看着还行,也许能帮上自己。 想到此,金琳道:“田大叔,我叫金琳,住城南巷,听您说对古玩很专业,我那里有一些小玩意,有空您给看看,要是看上眼了,帮我给卖了,不会亏了您的。” “您千万别这样叫我,叫九奇就好,不敢逾越,这是门规。您的事说一声就成,您约个时间我去拜访您。”田九奇有些诚惶诚恐。 也许在他心里,对老九门,特别是上三门的敬畏之心刻到骨子里的。 “成,那我就不客气了,明天有空你过去,城南巷弄堂,我有时间,现在我要去办事情,再见!”金琳强压着内心的喜悦,匆匆地和田九奇告别。 “好,好,一定到访,您忙。”田九奇低眉顺眼,没敢抬头看金琳,毕恭毕敬地等在那里,直到金琳离开。 “大姐,没啥事?”梁珊珊见金琳过来,急急地问道。 “边走边说。”金琳憋着激动的心情,抢先往前走去,她要离开一段距离才能说事。深怕田九奇看出啥来。 韶云感觉着金琳的古怪,没有言语,紧紧地跟着她往前走去。 “哈哈,姐要发了,太高兴了。”终于忍不住了,走了一段路,金琳笑出声来。 韶云和梁珊珊被她笑的莫名其妙。 “怎么说啊?姐,那人是谁呀?看把你高兴的。”梁珊珊紧走几步,拉着金琳的手问道。 “姐我能不开心吗?你知道刚才那人是谁吗?新九门的田九奇,你知道姐姐的耳坠是啥吗?南九门九爷的明物,你知道姐的碧玉扳指又是啥吗?北门的信物,那一样都让姐开心。哈哈。”金琳有点被喜悦冲昏了头。 “啥是九门啊?有那么重要吗?能有钱花吗?”梁珊珊最关心的是钱。 “我告诉你啊,这九门,听师父讲,就是盗墓贼家族的总管,哪一门都家财万贯,势力庞大,涵盖着古玩,明器,文物等宝贝的监督权。” “姐的碧玉扳指,和九天祖母绿耳坠,可不一般,代表着一门势力。” “刚刚那个田九奇,是个新九门的人,也爱好古玩,明物。他就是认出姐的饰物才上前搭线的。看他对我的态度,是畏惧老九门的势力。” “姐借助这个身份,刚好可以把南老头手里的一些古玩,明物给卖出去。姐既不担风险,又能销货,是不是很开心?”金琳耐心地和梁珊珊解释道。 “真有这样的好事?给我看看你的扳指。”梁珊珊一听,立马伸手去摸金琳手上的玉扳指。 “哝,给你带一下,感触一下,是不是很温润。”金琳干脆从大拇指上把碧玉扳指取下来,带到梁珊珊的手上。 “不成,不成,根本戴不进去,我太胖了。不过摸着是很温润的。你戴回去,这个扳指只适合姐姐戴。”梁珊珊满足了好奇心,对金琳的扳指好生羡慕。 “二弟,明天你到姐那里去,我约了田九奇去看货,如果他肯帮忙,货以后就不担心销不出去。等把南老头的那些东西变现了,姐做正规行当,再不做贼了。”金琳转头看着跟在身后默不作声的韶云,说道。 “没问题,明天我先过你那去,完了要到舅舅家去。”韶云满口答应,他很愿意看见金琳能过的好,不再做扒手。 三个人说着讲着就到了餐馆。 刚刚进门,胖老板就忙着招呼,把他们引进一个半遮蔽的包间。 韶云把手里的蛋糕放在桌子上,四下打量了一下包间,拼凑的桌子很宽敞,五个人坐空间很大,茶水杯子都摆在桌面上。老板忙着拿菜单来让烧云加点几个素菜。 正在这时,季小青和钱虹虹到了。 刚刚跨进门槛的钱虹虹让人眼睛一亮,新换的秋衣,颜色炫亮,头发难得披散着,有一种成熟的女生味道。 浑身的气质让人不敢亵渎,无法直视,清澈的眼神看的人心灵发颤。 “虹虹,你今天真漂亮!”梁珊珊看见钱虹虹,一下子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扑过去一把抱着钱虹虹,亲热地叫着。 第161章 斗酒 “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珊珊你也很漂亮。”钱虹虹红着脸,娇羞地看着梁珊珊说道。 “就别相互夸赞了,你们两个都好看。”季小青把两个人的亲热劲给打破了。 “这位是?”钱虹虹松开梁珊珊的手,抬眼看见靓丽的金琳,疑惑地问道。 “金琳,能跟着珊珊小妹来给你庆生,很开心,你真好看!”金琳见钱虹虹看着自己,急忙起身握住她的手自我介绍道。 两个耀眼的女孩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璧人,一个成熟魅力,一个青涩脱俗。 “都入座,寿星坐中间。”韶云见大家干巴巴地站着,起身招呼着。 钱虹虹和金琳,礼貌十足的打了招呼。 本就心思单纯的钱虹虹,瞬间释疑,她很喜欢金琳的秀气。 特别是看着她的耳坠,作为女孩,她好生羡慕。 回眼看了一下韶云,又打量了一下金琳,总觉着他们之间应该是认识的,不仅仅是珊珊认识。 金琳也在打量着钱虹虹,这个二弟口里的同桌,确实很有气质。 这让她的心,有了一丝小小的触动,年轻真好。 钱虹虹坐定后,珊珊挨着她的左侧,季小青右侧,金琳挨着梁珊珊坐着。 这样韶云就坐在下位面对着钱虹虹,边上是金琳和季小青。 梁珊珊拉着钱虹虹,问东问西,两个人好久没有见面,有说不完的体己话。 季小青安静地擦拭着面前的杯子,先给韶云倒了一杯茶,再给钱虹虹倒。 她看了一眼金琳和梁珊珊,最后还是站起身子,为她们也倒了茶水。 金琳用胳膊碰了一下韶云,轻声地说道:“二弟,要不拿一瓶白酒,姐今天高兴,想和你们喝点,借这个场合,结义的酒要喝上。” 韶云看看金琳,又看看对面的钱虹虹,最后点着头,转身去了柜台。 一瓶二曲白酒,五个小杯子放在韶云的面前。 菜很快就上桌了。 韶云将酒杯斟到八分杯,每个人面前放了一杯。 韶云,站起身子说道:“举杯之前,我先说两句,今天是钱虹虹的生日,大家同学一场,聚在一起就开心。” “也没啥像样的礼物,这块手表希望你收下,祝你生日快乐,天天开心!”说完话,韶云把兜里的小手表连着盒子一起,躬身放到钱虹虹面前。 在韶云拿出小手表的时候,季小青既开心又嫉妒,她也想韶云能送自己一块,但上次自己过生,韶云好像没有那个心思。 她的心不由得有些失落落的。 钱虹虹激动地拿起手表盒脸上微红,看着韶云眼神有些迷离:“谢谢你,韶云。”她轻声地说着,两只手捧着手表盒,内心泛着波澜。 见韶云送了钱虹虹的生日礼物,金琳跟着站立起来,看了一眼韶云。 转脸对着钱虹虹说道:“虹虹妹子,今天是你生日,韶云是我二弟,他送了你礼物,我妹子珊珊,和你同学季小青送了蛋糕。” “我这个做姐的有点不好意思,姐这里有一对耳钉,看着精致,要是妹子不嫌弃就收下。”金琳从身上拿出一对耳钉,亮闪闪的银质。 众人抬眼,没想到金琳拿出这么贵重,好看的礼物,眼睛都看直了,对于钱虹虹来说也非常吃惊。 “谢谢金琳姐!”钱虹虹已经从金琳的表述中,知道了她和韶云和珊珊的关系,对金琳说了声谢谢,欣然接受。 气氛融洽,只有季小青看着钱虹虹,有些小羡慕,女孩子都爱首饰饰品,虽然还是个学生。 “来,大家举杯,相聚就是缘,祝钱虹虹生日快乐!”韶云适时地举起酒杯。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金琳的小脸红红的,眯着眼睛看着边上的韶云。 “二弟,你会喝不?”金琳手里捏着杯子。 韶云闻言,满脸的疑惑:“姐问的蹊跷,就这瓶酒,一口能闷了。” “吹你?那和姐斗酒,姐喝一,你喝二,成吗?”金琳的眼睛泛着丝丝的魅光。 韶云也是酒喝上头了,来了兴致,看看盯着自己的钱虹虹,季小青和梁珊珊,脸色一红。自己真的能喝,金琳竟然不信。 “姐,咱们三兄妹一块喝一杯,别单独和二哥斗酒,他的酒量加上我们几个,估计都喝不赢他。”梁珊珊打岔道。 “妹子,别插嘴,回头找你喝,二弟,你不是怕了?还是瞧不上姐。”金琳看来是任性的。 韶云有些尴尬,本身他和金琳之间,遇见的场景就特殊,一个抓,一个逃,这份心思只有她们自己知道。 小屋里私奔的话题还言犹在耳,金琳的那点心思,韶云全明白。 韶云觉得金琳似乎变了一个人,长期的孤单生活,一下子有了情感的释放地。 “好,姐说了算。”韶云起身又从柜上要了一瓶酒,一个杯子。 咕咚,把自己的两个杯子倒满,又帮金琳写了八分浅浅的一杯。 瞅着小脸微红的金琳,仰起头,一口一杯,直接下肚。抹了一下嘴角:“姐,该你了。” 金琳妩媚地笑了,“二弟,看着姐!”说着,一只手轻巧地端起酒杯,玉扳指在酒杯里映出碧绿色,小口轻触,刺溜一口,直接吸了进去。 金琳把酒杯的底部,冲着韶云杨了杨,眼角带着的表情有些张扬。 意思:看着了,姐喝的干净,不输你。 “别看姐姐身材小,酒杯一端不会倒。姐弟情深杯酒情,三世今生有人疼。”金琳看着手里的酒杯,双目泛出一丝红润,悠悠地说道。 韶云大瞪着眼睛,这金琳确实有才华,不愧是师范学校毕业的,说出的酒词还挺别致。 “再倒上!”金琳的手指轻轻地捏着杯口,放在韶云的两只杯子中间。 韶云直接满上。 开始与金琳斗酒。 几乎杯子连着嘴,一口气喝了六杯酒。 金琳喝完第二杯又说道:“二弟前程深如酒,碧绿光泽把姐羞。姐弟不分彼此财,两厢情愿乐开怀。” 三杯下肚,金琳的语气有点僵硬:“三杯喝下情谊结,此生明亮有弟财。桃园结义不背弃,富贵幸福都跟来。”说着话,金琳有些摇摆了。 “姐,你和二哥吃菜啊,别傻傻地喝酒了,酒可不能这么喝。”梁珊珊看着微晕的金琳有些着急了。 本来是给钱虹虹庆生的,结果金琳的情绪来了,直接夺了场子,和韶云斗起酒来。 韶云看了一眼对面的钱虹虹,她正默默地看着自己,想从两个人之间找到点什么。 “虹虹,小青,我陪你们喝一个。”韶云举起杯子对季小青和钱虹虹说道。 被冷落的两个人,脸色一红,“来,虹虹生日快乐,干杯!”季小青似乎恢复了豪气,一口把酒喝了个干净。 也许她就是要喝给金琳看的。 这时,金琳的身躯有些晃动,她故意靠着韶云的胳膊:“二弟,姐跟你说,明天去姐那里,别耽搁了,要是你不去,姐可跟你没完” 钱虹虹听到金琳的话,有些疑惑地看着韶云的脸,在揣测他们之间的话意。 脸色一阵泛白,她看了一眼手里的酒杯,将酒一口给喝了:“韶云,再陪我喝一杯。” 韶云急忙把金琳的身子扶正,接过钱虹虹的空杯,把酒满上。又给季小青,梁珊珊的酒满上。 “来,虹虹,生日快乐,小青,珊珊妹子,干杯!”聪明的韶云只有借酒,打破尴尬的氛围。 金琳看似微晕的脸,左右看看,她洞悉着众人的表情。 她心里明白,韶云和这几个女孩都是同学,自己一个外人,可能做的有点过了。 “二弟,把姐的酒满上,姐要给虹虹妹子赔罪。”金琳的话让韶云一怔。 原来她还清醒着呢。 “虹虹妹子,生日好啊,年轻好啊,姐也年轻过,祝你生日快乐,越长越好看!”金琳扬起小脸对着钱虹虹笑笑,一口喝了杯中酒。 钱虹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金琳,狐媚一样的小脸,感觉她的美比自己成熟很多。 特别是带着的耳坠,碧绿的光泽,把她衬托的更加神秘。 本就不善饮酒的钱虹虹,笑着,也一口喝了杯中酒。这杯酒下肚,她的脸已经红的像苹果。 金琳看了看钱虹虹,又把杯子放在韶云的面前:“二弟,倒上!” “小青妹子,相识就是缘,姐敬你一杯,你和二弟走的近,以后多护着点。”金琳把酒杯举到季小青面前,一口又喝干了,还把杯子往几个人面前杨了杨。 韶云开始不停地倒酒。 金琳爆发了,喝完钱虹虹,找小青,喝完小青,拉着梁珊珊,已经好几杯酒下肚了,看似晕晕的感觉消失了。 “不行了,姐,我不能喝了,改日,再喝行不?”梁珊珊都有些晕了。 季小青红着脸,强撑着,钱虹虹不停地喝着杯子里的茶水,试图解酒。 “二弟,她们都同意了,就你跟姐喝了,难得的机会,你陪着姐喝个痛快。”金琳竟然捏住韶云的手,要他倒酒。 “姐,这瓶子里的酒,我都喝了,然后吃饭,如何?还要吃蛋糕呢。”韶云能感触到金琳心情的沉重,可能她早就醉了 第162章 你永远是我的依靠 夜里有点冷。 金琳依附在韶云和梁珊珊的胳膊上,被架着回到了南苑弄堂。 “珊珊,你帮姐弄点热水,给她敷上,要不你就陪她一夜,先不回学校。她这个样子让人担心。”韶云把金琳放在床上,对梁珊珊嘱咐道。 钱虹虹的生日聚餐,在金琳喝醉后,结束。 蛋糕只吃了一部分,就让季小青带回去了。 钱虹虹也喝了不少酒,或许是心情愉快,对酒的抵抗力强,勉强清醒着。 韶云让季小青陪着钱虹虹回学校,自己和梁珊珊一起,把酒醉的金琳送回南巷。 “二哥,要不你先回去,有我呢。”梁珊珊见天色不早,让韶云回去休息。 梁珊珊去弄热水,韶云看着板床上的金琳,这个在泥潭中成长的女孩。 酒醉后的陀红,配着碧绿的耳坠,特别迷人。 韶云轻轻地拉起被角,想给她盖上,迷糊中的金琳翻个身,一把抱住韶云的胳膊。 韶云一愣,想抽出手,但被她死死地抱住不撒手。 “别离开我”金琳呓语着。 韶云没有动,怕弄醒她,安静地看着她迷糊的脸,娇软的姿态。 灯光幽暗,晃着眼睛,金琳那精致如画中仙女的容颜,那玲珑曼妙的身材,躺在板床上,卷曲的曲线,有一种成熟女性的魅力。 “二哥,你回,我来给姐洗洗。”端着水进来的梁珊珊打断了韶云的沉思。 “哦,姐她”韶云尴尬地抽不出手来。 梁珊珊看了一眼,熟睡的金琳,抱着韶云的胳膊,悄然一笑,她走过去把金琳的手拿开。 金琳一把抓住梁珊珊的手,呓语着:“别离开我,你是姐的依靠”头抵在胳膊上,嘴里散发着酒气。 韶云站起身对梁珊珊说道:“珊珊妹子,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过来,帮着姐把店铺的东西卖一些。” “嗯,路上当心点,天气冷了,你喝了酒,别窜风了。”梁珊珊嘱咐了一声。 夜雾浓重,温度有些下降,韶云走在街上,街灯幽暗,光线非常微弱。 韶云回想着金琳的样子,她其实是个好女人,只是被环境所迫。在付出了一些代价后,能有走出来的这一天,还是很欣慰的。 不可否认,开始的时候,韶云对金琳没有好感,随着接触次数增多,感觉也越来越不同。 不管韶云如何否认,金琳的身材长相,还是和他的暧昧程度,都困扰着韶云的内心。 韶云加快了脚步,但在巷口遇见下午在蛋糕房前,找金琳的那个人。 远远看去,田九奇正和一个人,躲在巷口的背阴处在争论着什么。 韶云就留了个心眼,他悄悄移动到街边的墙后,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从微弱的街灯下,看不清对方的长相。 但声音却能听清楚:“九奇,你确定是九天玄母绿,那可是九爷当初,送给他表妹的结婚礼物,这都多少年了,难道她有了后人?” “绝对不会错,不过看那戴耳坠的姑娘,还很年轻,没敢多问,如果真能和九爷那边扯上关系,以后的路就好走了。”田九奇很笃定地说道。 “好,但愿你是对的,明天你去探探底细,真有好货就收了,如果发现是个冒牌的,你知道怎么做。”黑暗中的声音透着阴冷。 话说完,巷口里一片寂静,估计对方已经走远了。 韶云贴在墙上没有动,过了好一会儿。 田九奇才从巷口里走出来,推了推眼镜,左右街口看了看。 转身往西城走去,浓雾把他的身影吞噬。 韶云输出一口气,他探头往巷口看了看,这个巷子有点深,前面通到城东,中间有许多岔道。 韶云没有进去,知道了田九奇背后有一帮势力,韶云在为金琳担心。 如果对方真窥破了其中的玄机,金琳就危险了。反之金琳会得到他们的帮助,以后的日子会好过一些。 看来那个耳坠才是关键所在,好在南巷温被夜长风带走了,耳坠是他留下来的,估计也是明物。 现在金琳只要咬住是祖传的,祖上和那个什么九爷有表亲关系,就稳稳地能取得他们的信任。 韶云觉得自己明天要早些去找金琳,帮她安排一些对策,起码要保护好她的安全。 他要了解一些关于九门和九爷的事情,好应对田九奇的探查。 韶云想着,加快了脚步,回到学校。 第二天早上,韶云起的比较早。 周日,很多同学都回家去了,季小青在水池边刷牙,她可能晚上没有休息好,眼睛看着有些红肿。 “韶云,你晚上啥时候回来的,金琳没啥事情?”看见韶云,季小青问道。 “送她们到了城南,就回来了,没事,睡一觉就好了。虹虹没事,她也喝了不少酒。”韶云没见钱虹虹,随口问道。 “你也不关心一下人家,我也喝多了,虹虹还睡着呢,没事。就是吵着要你陪她。”季小青嗔怪地说道。 “哦,那你没啥事,看你眼睛都红的,没有休息好,周日不上课,怎么不多休息会儿。”韶云顺着季小青的话关心道。 “没诚意,人家不说,你都想不到,眼里只有虹虹。”季小青还是翻了一下眼睛,看着韶云说。 韶云略显尴尬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看着韶云窘迫的样子,季小青满意地笑了笑:“好啦,开个玩笑,你忙。我洗漱完再休息一会,酒喝多了,嘴巴不舒服。” 韶云认真地看了一眼季小青的表情,笑了笑:“那我去南巷了,金琳那里有些事情,你早些回宿舍休息。” 说完话,韶云急步往校门外走去。 看着韶云远去的背影,季小青狡黠地一笑,她是故意到水池边洗漱的,目的就是要和韶云遇见。 让他知道自己也喝多了,需要人关心。 南巷弄堂,梁珊珊一夜没有休息好。 金琳的被子薄,床板硬,加上酒醉的金琳横在床中间,弄不动。 她只好和衣躺在边上,夜风凉,刮的门板咯吱咯吱地响。 半夜金琳要喝水,梁珊珊被折腾的再也没有睡意。 清晨,梁珊珊早早地去买早餐,刚好韶云到了。 “二哥,你这么早啊,一起吃早餐,我多打一份。”梁珊珊看见韶云,满脸笑意地招呼着。 “我来付钱,大姐醒了没有?没啥事情?赶紧回去,我要问她一些事情。”韶云掏出钱,把早餐付了费。 “老让你付钱,多不好意思,回头让大姐给你。”梁珊珊也没再坚持,提着早餐包,和韶云回弄堂。 床上的金琳,慵懒的像个猫,头发被睡觉揉乱了,披散着把头脸遮着。 嘴巴还咬着被角,一动一动地咀嚼着,好像梦中在吃东西。 碧玉扳指泛着幽幽的光泽,虽然屋子很暗,但那一丝绿光让人心旷神怡。 耳坠一直被压在脸上,印着一个飞鸟的痕迹,韶云低头看着金琳怪异的咀嚼动作。 浅浅地笑着说道:“珊珊妹子把姐弄醒,看她是饿了,待会被子都被她给吃了。” 梁珊珊放下餐包,走到床前,看了一眼金琳,躬身仔细地瞅着她的脸蛋,“唧”一声响,梁珊珊在金琳的脸蛋上狠狠地啃了一口。 “嘿嘿”坏笑一声迅速移开。 睡梦中的金琳,睁开迷幻的眼睛,一眼就看见望着自己的韶云,小脸一红,“妈呀,二弟,你亲姐了?”她摸着自己刚刚被亲吻的脸蛋,呆如木鸡。 金琳的心像小兔子一样狂跳起来,二弟竟然亲我了。昨天晚上,他不会是?妈呀,金琳赶紧摸着自己的衣领,再看看自己的裤子。 梁珊珊看到金琳慌乱的样子,咯咯地笑出声来:“姐,别摸了,早就给你穿好衣服了,起来吃早餐,二哥找你有事。” 金琳被梁珊珊一说更是慌了,她一骨碌爬起来,一把拉着韶云,在他的腰间狠狠地掐了一把,嗔怪道:“二弟,你,你那个姐了?” “姐,睡糊涂了,赶紧起来吃饭,我问你点事情。”韶云没好气地瞪了一眼梁珊珊,对慌乱的金琳说道。 “二弟,你真没有那个姐姐?那刚才,刚才你”金琳的话已经细若蚊吟,她的手不由的摸着被亲吻过的脸蛋。 “咯咯,大姐,看把你吓的。是我,别想着是二哥。”梁珊珊看到金琳的窘样,知道玩笑开过头了。 金琳磨着糯米牙,恨恨地看了一眼梁珊珊,才悻悻地离开韶云,“刚才没掐疼你?” 她很不好意思地看着韶云说。 “还好,我比较瘦弱,不然肉都要被你掐下来。”韶云看看金琳玲珑的身材,怎么看也不像小螃蟹,竟然会掐人。 “好啦,姐,洗洗吃饭。二哥先吃,不是有事要说吗?”梁珊珊把早餐包分在桌子上,催促道。 韶云不再客气,伸手拿起包子,一口咬了下去。 饭后。 “姐,问你个事情,你对九门的事情了解多少?” “昨天晚上我碰见那个田九奇,好像在向一个人汇报你的耳坠。可能要对你展开调查,如果被他们知道,你不是耳坠的主人,可能会对你不利。” “杀人夺宝的事情,他们都敢干。”韶云把自己昨天遇见田九奇的事情对金琳说。 “哦,有这事,九门的事情,我也只是在南老头那里听到个一鳞半爪的。” “耳坠本来就是个迷,也不知道南老头从哪里弄来的。只要我咬着是祖传的,他们也调查不出什么来。”金琳回忆着过往,说道。 “我听田九奇他们的对话,似乎耳坠是九门九爷送给他表妹的饰品。” “你要说祖传的,一定要知道九门九爷是谁,他的表妹又是谁,不然你说祖传的会露出破绽。”韶云把自己听到的信息告诉金琳。 正在韶云和金琳说话的当口,门外似乎有脚步声传来,寂静的弄堂变得有些凌乱。 第163章 窥视 南苑弄堂的店铺门前。 韶云,梁珊珊,陪着金琳静静地站在那里。 晨风微凉,弄堂中的落叶被风卷起,翻滚着像几只蝴蝶在嬉戏。 弄堂里的脚步声近了。 众人等来的不是田九奇。 一撮橘毛顶在头上,陶哥领着两个小弟,悠哉悠哉地走进弄堂,嘴里还哼着小调。 “我去,怎么是这货?”金琳的眉毛一皱,看见让自己最不爽的人。 “这家伙好像经常来南巷,他和南老头走的很近。”韶云也认出了橘毛陶哥,那次在弄堂里,堵截自己的就是这货。 “可不是吗,他自称是老家伙的徒弟,还觍着脸叫我师兄。我看他就是对我心怀不轨,估计他早就猜测我是女儿身。上次要不是珊珊妹子,我就被他”金琳的脸,气的铁青。 “那他应该不清楚南老头被带走的事情,得把他打发走,不然田九奇来了,容易坏事情。”韶云立马就有了决断。 “上次他过来是找老家伙要啥链子的,我搪塞他,被他起了疑心。他今天是来者不善,带着手下的小弟。二弟今天若是不在,姐又要受他的委屈。”金琳眯着眼睛,看着渐渐走近的橘毛三人。 “哎呀,妈呀,这是我的金琳师兄吗?咋穿成这样呢?喳喳,太漂亮了,让师弟瞅瞅。”走近门前的橘毛陶哥,抬眼看见女装的金琳,一脸的猥琐。 眼睛一亮,淫笑着上去,伸手就要拉金琳的手。 眼前一花,他拉着的是一个年轻人的手。 抬头,韶云的虎目正冷漠地盯着他。 橘毛脑袋瞬间短路,“妈呀,怎么是你小子?”刚想缩回手,韶云翻腕子,一把扣住他的手指。 “哎呦,哎呦,疼疼,放手放手。”橘毛龇牙咧嘴地叫唤着。 “你们两个,他妈滴,死人啊,赶紧把他弄开!”橘毛矮着身子,对身后的两个小弟骂着。 韶云单手用力,抬脚踢在橘毛的腿弯处,扑通一声,橘毛跪倒在地。 跟着橘毛陶哥的两个小弟,一看韶云打了老大,叫喊着一声,冲上来,对着韶云就是一顿拳脚。 “哎呦,哎呦,妈滴,打错了,没长眼睛啊?”橘毛被两个小弟一阵拳脚,踢得浑身是伤,滚在地上大声责骂。 韶云两臂交叉在胸前,悠闲地站在金琳的身旁。 “艹!”两个小弟缓过神来,看到被踢打的橘毛陶哥,浑身一颤。 “见鬼了,那小子呢?”回头一看,肺都要气炸了,韶云正看着他们讥讽地笑着。 “打他!”橘毛坐起身对两个小弟命令道。 为了弥补过失,两个小弟齐齐地扭头扑向韶云。 啪!啪!两声响亮的巴掌声一下子盖住了全场。 两个人在原地转着圈子,一个趔趄倒在橘毛的身边。 “金师兄,这小子和你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要是南师傅知道了,一定不会放过他的!”这时候,橘毛想起了金琳,想用南巷温的威名来救自己。 “橘毛,实话告诉你,他是我二弟,以后这个店铺我说了算!师傅已经把店铺交给我打理了。他老人家回临县了,以后要敢来这找麻烦,我让二弟打断你的腿!”金琳两个手掐在腰上,声色厉荐地说道。 橘毛陶哥一听金琳的话,脑袋嗡地一下,被彻底整蒙了。 “这,这,怎么可能,南师傅不是要逮着这小子吗?怎么成了金琳师兄的二弟了?南师傅回临县了,为什么没有和自己说过,怎么能把店铺交给金琳。”橘毛越想越糊涂。 “你们自己滚,还是我让二弟把你们扔出去,别耽误姐做生意!”金琳走近一步,踢了一下橘毛的脚。 “好,好,师兄。不,现在应该叫师姐,我们马上滚,以后用的着师弟的,言语一声,随叫随到。麻溜地,赶紧滚。”橘毛陶哥说着话,瞟了一眼金琳妩媚的身姿,对两个小弟命令道。 三个人,从哼着小调进弄堂,到打着滚出了门,内心是五味杂陈。 出了弄堂口,橘毛呸了一口吐沫:“臭娘们,原来跟哥玩这一手,早就看出你是个雏,没想到还真是。逮着机会,看哥不把你整垮了。” “大哥,那个年轻娃,有点邪乎,没见他动,怎么就不在原处了呢?还是谨慎点,弄不好脱成皮。”两个小弟被韶云煽了耳光,还心有余悸。 “知道,哥早就领教过了,南苑照相馆就结仇了,陶哥我和他没完。”橘毛恶狠狠地发着誓,领着小弟往二中方向走。 田九奇,来到南苑弄堂,迎面碰见陶哥一伙。 他夹着公文包低头走着,一头撞在橘毛的身上,“对不起,对不起,没撞疼你?” “妈滴,没长眼睛啊,老子今天踩狗屎了。”橘毛骂骂咧咧地看着田九奇。 非常客气的田九奇,被橘毛迎头一骂,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推了推眼镜,看了一眼面前的三个年轻人。 只一眼,橘毛好像掉进了冰窟窿里,冷,太冷了,就像冰刀一样直刺眼睛。 橘毛浑身打了个冷噤,“我,我”我了半天,嘴巴再也不听使唤。 田九奇,转身就进了南巷弄堂,没有再理会,呆如木鸡的橘毛和两个年轻人。 “妈呀,活见鬼了,这人怎么这么可怕,眼睛都能杀人。”等田九奇离开,橘毛才缓过气来。 他被田九奇盯了一眼,差点吓掉魂魄。 “大哥,那人进了南巷弄堂,会不会?要不跟过去看看?”两个小弟,只是被余光威慑,并没有橘毛陶哥感触的深刻。 “小心点,这人古怪,别被发现了,最好是去找金琳麻烦的。”橘毛恨恨地想着。 他和两个小弟,又悄悄地返回了弄堂口,躲在远处,偷偷地往里窥视着,他们现在没有胆子跟进去。 无论是韶云还是这个古怪的戴眼镜的人,都是橘毛无法撼动的人。 田九奇,静静地站在门前。 仔细地打量着南巷弄堂里,铺门前悬挂的那个大钥匙木牌。 金琳,站在门内,居高临下打量着田九奇,韶云和梁珊珊贴在身后,默默地看着。 “田大叔,稀客,里边请!”金琳开口,打破了田九奇的观摩。 “不敢当,叨扰了。”田九奇夹紧公文包,迈步上了台阶。 “您请用茶。”梁珊珊把准备好的茶杯递到田九奇面前,客气地央道。 “不客气。”田九奇,放下夹着的公文包,双手接过茶杯,轻轻地放在桌面上。 他的眼睛,打量着屋内的陈设,早上的光线不强,格子柜上。 许多古玩物品都在昏暗中,但也泛着特有的光泽,散发着不一样的古老气息,泥土的腥味有点浓重。 内行人只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在地下待过的宝贝。 田九奇的眼睛,有一丝微弱的光芒,在内敛中一闪即逝,掩饰的很好,他被屋内的许多东西震撼了。 这些可都是无价的东西,不起眼的让人忽视,但在他这种玩古的人眼里,每样物品都价值连城。 “请问,您和九爷是如何称呼的?”田九奇,收回目光,他首先要确认金琳的身份,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他不敢轻易说话。 “田大叔,问的是我祖上的事。我外祖母和解九爷是表亲。你指的是南门九爷?”金琳故意轻触着耳坠,淡淡的语气说道。 “哦,那就没错了,能说出解九爷的,准是九门的人,恕九奇无礼了。”田九奇的目光,这一刻看着非常纯真。 “我请田大叔来,是想帮忙看看,搁架上的物品,能出手呗,最近我的手头有点紧。”金琳摩擦着大拇指上的扳指,盯着放下茶杯的田九奇说道。 “好说,好说,九奇代劳。”田九奇客气着,准备站起身,去看搁架上的物品。 看似无意,其实是有意,抬手碰着桌子上的茶杯,还剩半壶茶的杯子,连着茶壶盖向桌下掉落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眼前一花,一只手,在茶杯接近地面的一寸处,稳稳地捏起了杯子。 “田先生,您的茶杯,小心别烫着。”韶云弓着身,客气地把茶杯送到田九奇的面前。 “谢谢,谢谢,兄弟好俊的功夫,看我这么不小心,九奇眼拙了。”田九奇,看了一眼面色平静的韶云,连声道谢。 “田大叔,您快看看,格子架上的随便看。”金琳倒吸了一口气,还好有韶云在,不然茶杯落地,货可就保不住了。 满屋子的宝贝,如果没有能力守护,一切都会不同,再好的身份也阻挡不了别人的贪欲。 田九奇,夹起他的公文包,走到格子架前面,细细地浏览着。 金琳故意没有亮灯,在昏晕的光线下,许多物品光靠肉眼,很难鉴别它们的好坏,她就是要得到这样的效果。 但田九奇是什么人,那是玩家,虽然只瞅上一眼,就明白了许多物品的价值。 他捡起一张古图,大概是牛皮之类皮革制作的。 图上,密密麻麻的标记着许多图案,中间是个龙型的峰脉,他贴上去闻了闻。 又仔细地看了看。最后拿起这张图走了出来。 “这张图,九奇帮您处理了,先付您六百块,成了再给你添上,如何?”田九奇,拿着图看着金琳,同时打开随身的公文包,取出一叠人民币。 金琳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里,差点没有憋住,最后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才勉强镇定下来。 “成,您看好就成,这格子架上的东西,您随时来看。遇着合适的给拿了去,我不亏待您。”金琳假装大家气度,看似不在乎,其实心里已经闹上了天。 “那九奇就愧领了,告辞。”田九奇,收好图,放下钱,夹起公文包快速地出了大门。 看着田九奇出了弄堂的背影,金琳返身扑到韶云的怀里 第164章 勘查 田九奇,出了南巷弄堂。 橘毛陶哥领着两个小弟,远远地吊着。 拐过一个巷口,见他准备上大街主路,橘毛对两个小弟使了一个眼色,二人刚刚踏步街口。 一声冰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想死,最好别跟着!” 两个人吓得出溜一声瘫软在地,那声音简直就是来自地狱的,冷的可怕。 看了一眼瘫软在地的两个年轻人,田九奇,推了推眼镜,转眼就消失在道口。 等两个人爬起来,早就没了那人的影子。 “大哥,我们还不想死,那人不能跟,魔鬼,无常。”哆嗦着汇报着,刚才的一切。 橘毛陶哥翻翻白眼:“没用的家伙。”其实他心里清楚,那人确实很可怕。 三个人像霜打的茄子,蔫蔫地往二中的大门走去,今天的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哪儿都不敢去,只能回到学校宿舍窝着。 金琳倒在韶云的怀里,有些酸软无力,刚才的她太紧张了。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钱,差点没绷住,要是在田九奇面前显露出来,那就功亏一篑了。 金琳软绵绵地依附在韶云的身上,浑身已经有了汗意。 其实梁珊珊正悄悄地捂着自己的嘴巴,她也被惊吓到了。 唯一还镇定的韶云,看着金琳和梁珊珊傻掉的模样,不禁一笑道:“这点钱,就把你们雷倒了,要是格子架的物品都卖了,那还不要乐疯了啊。” “二弟,姐真是没出息,今天的场面你也看见了,那个田九奇,不简单。”金琳心还在动荡中。 “嗯,他是有功夫的人,我若不是有轻身步法,很难应付他。”韶云知道,田九奇是个高手。 “不行,从今天起,姐要加紧练功,以后这样的人遇见多了,小命难保。对了,快看看钱,大家分了,哈哈,姐有钱了。”金琳一下子从韶云的胳膊上窜了出去。 “给,这一百是二弟的,给,这一百是珊珊的,剩下的,姐交房租,再置办几样东西,还要买几件好看的衣服。”金琳攥着手里的钱,小脸泛着迷人的光泽。 中午,韶云来到舅舅家。 几个表兄妹都在家,韶云特意带了糖果,惹得他们一阵疯抢。 饭后,舅舅把韶云叫到内室,交给他一打蜡刻纸,并指导韶云,用圆规在上面绘图。 清晰的房屋地标图,结构式样图,韶云很快就上手了。 在韶云完成手里的图纸后,舅舅说道:“韶云,你跟我去单位,我让单位的小刘和你一起,去一趟南苑片区,那里还有几户没有勘察数据。” “好的,那我和表弟们打个招呼,勘察完了我就回学校了。”韶云把手里的图纸和工具整理好,交给舅舅说道。 “表兄,晚上来家里吃饭,饭后我们打扑克牌,反正礼拜天,玩玩不要紧。”五表弟一听韶云要走,急忙说道。 “不了,你们几个玩。”韶云还是抵制着表弟的诱惑。 韶云跟着舅舅到了土管所,小刘也是年轻人,一见韶云,很快就熟络起来,两个人带齐测量工具,直奔南苑片区。 韶云跟着小刘。两个人边走边聊:“韶云兄弟,你是陈所长的外甥,我记得上次在南苑和城管打架的就是你?” 小刘的记性不差,竟然想起了那事。 “嗯,也算不上打架,就是看不得欺负弱小。”韶云诚恳地说道。 “说真的,我挺佩服你的,要是我碰见那事,没有胆量去管的,虽然我年长你几岁,胆子没有你大,怕事。”小刘能够认清自己的弱项,也很坦承。 两个人说着讲着就到了南苑片区。 小刘看看手里的标图,对韶云说道:“兄弟,我们要到二中前面那家铺子去测量一下,还有弄堂里的房子。资料上显示,户主好像是一个叫梁方的人,是有三处房产。我们先去铺子那边问问,找到户主。下午的时间也不早了,就测量他一家。” “跟着你就行,我打下手。”韶云爽快地应着。 两个人到了二中前面的小吃铺,韶云一看竟然是早上和梁珊珊一起买早餐的那家。 原来今天要测量的房子是这里。离南苑弄堂很近,金琳她们下午不知道出去没有。 “老板,请问梁方在吗?我们是土管所的要给他测量一下宅基。”小刘上前询问。 “不好意思,小同志,我这是租的铺面,房子不是我们的,也没听说过梁方啊?”老板娘一脸的迷糊。 “哦,那你知道房主住在哪里吗?我们过去找他。”小刘看着老板娘问道。 “前面的街对面有一个小房子,门楣上有个牌子,往生坊。房主是金花婆婆,你一到那里就看见了。”老板娘解下围裙,拿在手上,走出店门,用手指着马路对面的一个小房子说道。 “谢谢老板!”小刘往对面的小房子看去,转身和韶云一起穿过马路。 走到小房子门前,韶云抬眼,往生坊三个字,已经脱漆了,泛着斑驳的暗红色。看来这个牌子有年代了。 房间不大,靠门前有张长桌子,一老妪正坐在桌子前,手里捧着茶杯在喝茶。 边上放着一个黑漆漆的手杖,胸前的金字牌,随着她的动作在来回的移动着。 “老人家,请问您是梁方吗?二中前面的铺子是您的?我是土管所的,要给您测绘一下宅基。”小刘看着老妪,客气地问道。 “土管所的?梁方早死了,我是金花婆婆,房子是我的。”老妪,放下手中的茶杯,看着门前的两个年轻人,淡淡地回答着,没有起身的意思。 “梁方死了?那资料好像没说明,您是他的家人?”小刘不敢确认这个老妪和梁方之间的关系。 “那死鬼是我男人,死几十年了,资料没有写是你们的事情。房子都是我的,店铺,弄堂里的,还有这个小房子。要测量啥的,你们自己看着,我老婆子腿脚不方便,就不招呼你们了。”老妪说完话,自顾自地重新端起茶杯喝着茶,不再看门前的小刘和后边的韶云。 “那我们就自己测量了,不打搅您了。”小刘说着退出房门。 “兄弟,要不我们先把这个小房子测量一下,完了去店铺和弄堂,这资料有出入,回头到所里再问问。”小刘有了决定。 “好嘞,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拿工具。”韶云从手提袋子拿出测绘工具,两个人围着小房子,转了半天,边上有其他房子挡着,好不容易才搞清楚滴水的位置。 一个测一个绘制,很快就取得了准确的数据。 “兄弟,到对面的铺子去,弄堂里的房子最后再测量,哪里的具体位置我不熟悉,我来问一下金婆婆。”小刘交代了一声韶云,转头又到了老妪的门前。 “老人家,您的这个房子我们测量完了,请问您弄堂里还有一处宅基的具体位置在哪儿?我没有去过。”小刘小心翼翼地问道。 “铺子前面的弄堂进去就是,里边是个修锁铺,到那就能瞅见。”老妪抬头看了一眼小刘,这次倒是很好说话。 也许公家的人小刘,提到了梁方,让她想起了往事。房产最后要更名,还要这些公家的人去办。 “谢谢您,测量完了,到时候办证再来找您确认。”小刘转身出门。 或许一些不被人重视的小人物,都有一颗善良的、诚恳的金子般的心。小刘听说房子的主人梁方早就死了,对金花婆婆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想尽快地把她家的房子测绘完成,好给这个孤独的老太太制证,算是一种心里的同情。 他来到小吃铺,和韶云一起很快地完成了测绘工作,按照金婆婆的信息去弄堂口找修锁铺。 刚刚走到弄堂边,韶云就开口了:“刘哥,你说的修锁铺我知道,现在是我姐在租房子,就是里边的南苑弄堂。” “哦,你知道那地方?早说也不用这么麻烦了。快带我去,早完工,早回去,还想着约女朋友呢。”小刘嬉笑着催促韶云。 “好,跟我走。”说着话,韶云轻车熟路,转头领着小刘进了南苑弄堂。 弄堂里很静,金琳和梁珊珊上街购物去了。 两个门都上了锁,韶云把小刘领到铺子前,指着大大的钥匙牌子道:“这应该就是你说的修锁铺了,听姐说过,房主是个老妪,来催过房租。” “嗯,就是这里了,资料上是两个房子,后边是不是还有一间,面积小一些的房子?”小刘翻着手头的资料问道。 “是的,后边的那间比较小,我领你去看看,先测量那一边?”韶云往金琳住的小房子后面边走边小刘。 “看看,先量大房子。”到了小房子门前,小刘知道,要测绘的梁方家的房产,就是这里了。 两个人配合默契,很快就把大房子的三面结构测完,在测量夹皮墙的时候,韶云惊叫了一声:“刘哥,这墙体里边,怎么有一堆人骨,头盖骨还在呢,快过来看看。”?。 第165章 墙体内的枯骨 听到韶云的喊声,小刘侧着身子进了夹皮墙。 脚下是脱落的砖头,和一些垃圾枯叶,在墙体的尽头处,一堆白骨,泛着光,静静地躺在夹皮墙内。 “妈呀,还真是人的骨头,怎么会在这个墙体里,看这骨头钙化的样子,有年头了。”小刘金琳后和韶云一起看着枯骨发愣。 “这房子是梁方的,那老太太说他已经死几十年了,会不会是他的枯骨呀?”小刘提出了自己的猜测。 “说不准,要不要把这件事上报给所里,房主换人,墙内有枯骨,户籍部应该核查一下才是。”韶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嗯,这涉及很久的命案。南苑人命案件比较多,都是悬案,这里早期都是渔民上岸的。成分复杂,回头给陈所长汇报一下,要不要上报,由领导决定。先不要动他,测量完就走,别声张出去。”小刘还是很谨慎地对韶云说道。 韶云和小刘把边墙的滴水测绘完,就退了出去,小房子很快也测量完了。 看看弄堂里的光线暗了下来,决定回所里交差。 韶云见金琳和梁珊珊还没有回来,就跟着小刘往回走,他打算回学校去。 “刘哥,你一个人回单位,我就直接去学校了,和我舅舅说一声,有空再过去。”韶云把测绘工具交给小刘,准备往学校去。 “好嘞,和你在一起干活真开心,再见!”小刘愉快地和韶云分手。 黄昏的光线渐渐的暗了下来,余晖洒在落叶上。 韶云刚拐上主街,边上一家店门口有人喊韶云:“二弟,过来帮忙!” 金琳和梁珊珊的面前,购买了一大堆东西,有床上用品,有厨房用品,还有一些桌椅板凳。 韶云紧走几步来到近前:“姐,咋一下子购这么多?” “还说呢,姐这不是刚想过正常人的日子吗,以后有空就来吃饭。看看做饭的灶具都置办齐了,再也不用打食了。”金琳脸上有光泽,明显是汗湿了。 “那有口福了,我拿大件,你们俩拿小件。”韶云说着话,一把提起袋子和座椅。 “哎哟,可累死我了。总算弄回来了,二弟不来,得两三趟搬。”金琳喘着气,把东西放在门前,边开门边说道。 “我从这刚走,来给房主测量房子,谁想你们去购物了。”韶云也累得不轻,放下肩上的东西,对金琳和梁珊珊说道。 “量房子?为什么?”韶云的话让金琳产生了好奇。 “先进屋,回头和你们说。”韶云催促着金琳开门,把门前的东西搬进屋。 三个人忙乱了好一阵子,才把购买的物品运完。 坐在大屋的凳子上,梁珊珊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茶水,三个人面对面地坐在喝茶。 “二弟,说说?下午你怎么又过来了?”金琳开口问道。 “来帮姐量房子,啊,不,给房主量房子,姐你知道这房子是谁的吗?”韶云边喝茶边说道。 “金花婆婆的呀?怎么啦?”金琳不明白韶云为啥这样问。 “金花婆婆,今天我见着了,她是房主的老婆,梁方才是房主,死了几十年了。”韶云抛出的话,让金琳大张着嘴巴。 不过韶云没敢透露,夹皮墙内枯骨的事情,担心金琳知道后,不敢在屋里睡觉,会害怕。 “原来是这样,她们是一家人,房主也可以是金花婆婆。房租就是交给她的,靠着房租,金花婆婆吃喝不愁。”金琳释然道。 “这两天估计她会过来讨要房租,她还惦记着我的耳坠呢。”金琳一想到金花婆婆的那双贪婪的眼睛,心里就不是滋味。 “姐,你知道金花婆婆的过往吗?给我说说。”韶云一想到夹皮墙内的枯骨,就想从金花婆婆那里找出答案。 这个房子是金花婆婆的,命案一定和她有关联。 金琳在沉思着,她从自己的记忆中,在寻找着关于金花婆婆的记忆和传闻。 “金花婆婆,我的印象中,她是个奇怪的人,孤独一人,但看不出孤独的样子。”金琳抿着杯子里的茶,缓缓地说道。 “有人叫她老巫婆,是因为她比较狠辣,年轻的时候名声不好,害死了丈夫,一个寡妇却活的很滋润。”金琳在组织语言,尽量把听闻说得逼真。 “她脖子上的牌子是个往生牌,没有生过孩子的她,却接生好多孩子,所以她有个往生坊。” “传闻金花婆婆武功很厉害,年轻的时候都是男人教给她的。我们租的这个大房子以前是个客栈,有许多来往的客人租住。能教她一招半式的客人,不需要付房租。” “有一个客人武功很厉害,抱着把破刀,说是从关中过来的刀客,在这里住的时间最久了。” “金花婆婆就是跟那个刀客,练得一手刀法,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没人知道,因为许多到客栈闹事的人,最后都被刀客的断刀砍去了头颅。” “有人传,当时金花婆婆除了这个刀客,还养着一只黑背猫,是跟着刀客过来的。通灵的那种,一次跟着去给一户有钱人家接生。” “接生完孩子,正精疲力尽的金花婆婆,抱着刚出生的孩子,走到大门的时候,一眼看见主家一帮子人,正焦急地站在门前。心里一慌,孩子从手里掉落下去。” “眼看着孩子就要被摔死了,众人皆惊,来不及抢救。如果那样,金花婆婆也活不了。” “危急关头,房檐下蹲在那里的黑背猫,瞄地一声窜了出去,一口叼着了孩子的包被,然后轻轻地放在地上。” “黑背猫,转头看了一眼金花婆婆,又窜到远处的树上,静悄悄地舔着爪子。好像刚才叼住孩子的不是它。” “众人虚惊一场,得了个男娃,健康的很。金花婆婆的往生牌,就是那户有钱人家用纯银打造镶着金字牌,送给了她。” “后来,关中刀客失踪了,有人说那刀客是个门派的头,可能被接走了,也有人说是被金花婆婆给害了。” “因为金花婆婆好像又有了一个新租户,是个首饰匠。金花婆婆迷恋起穿戴和首饰来。在那个刀客失去踪影后,那只黑背猫不知道去哪了,再也没有人看见过。” “但奇怪的是,几年后,那个首饰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这个房子里。脖子上有爪子的印痕,有人说是被猫抓死的,没有具体的说法。” “金花婆婆,后来就把这个房子出租了,自己再也没有来住过。”金琳悠悠地说完,好像都是她亲眼看见似的。 “大姐,这个金花婆婆,太传奇了,这些传闻你是哪里听来的啊?”梁珊珊忽闪着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都是这附近的人传的,有些是那个老家伙南老头和别人议论,我偷着听见的。”金琳眯着眼睛回忆着。 韶云的心,也被金琳的话拨动着。 他想的最多的还是墙体内的枯骨,想从金琳的故事中推敲出,可能的存在。 首先被排除的是房主梁方,因为他的死,传闻是掉进了河里,没有尸骨,也是金花婆婆对外人宣扬的死亡场景。 众人同情她守寡,但金花婆婆没有再嫁人,因为她有死鬼丈夫的房产,吃喝不愁,衣食无忧。 其次,从金琳的叙述中,金花婆婆似乎不寂寞,寡妇不寡,活的很快活,有人教她武功,还有人给她钱。 也许更多的还能给她一种不寂寞。 韶云猜测着,那个刀客是个迷。是什么原因失踪了,人最后去了那里。难道墙体内的枯骨会是他吗? 韶云想到自己的揣测,心中一动。看来有时间要研究一下枯骨的特征,要真是那刀客,一定会有线索的。 这些可能是金花婆婆内心的秘密,也只有她清楚一切。 “好了,姐,天不早了,我得回学校了,你们早些收拾一下做饭吃。”为了不让金琳起疑心,韶云打算告辞。 “说什么呢?姐这缺你一口吃的啊,以后这里就是我们三个人的家!吃的喝的,姐全包了,不是说好了吗?” “珊珊做饭,我打下手,姐还不会做饭。二弟去买瓶酒,晚上接着喝,昨天那场合没喝好。”金琳拿出大姐大的架势,一声命令,分配着韶云和梁珊珊。 “大姐说的是,二哥吃了饭再回,回去学校也还要吃饭。我会做饭,尝尝我的手艺。”梁珊珊高兴地站起身,劝韶云道。 韶云看着金琳和梁珊珊真诚的脸,想了想道:“好,恭敬不如从命,可说好了,酒不能喝多了,伤身体。” “去买酒,别啰嗦了,姐这有零钱,买两瓶,喝不完以后喝。”金琳掏出零钱塞给韶云,然后起身拉着梁珊珊去搭灶做饭。 韶云出了弄堂,去买酒。 夜风袭来,天色渐晚。 巷口静悄悄地,几只麻雀,煽着翅膀,叽喳渣地追逐着飞过弄堂。枯叶被风卷住随着麻雀的翅膀,伴飞着翻滚着落在墙头上。 呲溜一声,弄堂口一个影子从面前滑过。 转眼就不见了踪影,韶云一惊。 第166章 镯子和黑背猫 韶云以为眼花,但仔细想想,不可能,自己的目力极佳,听觉也很敏锐。 刚才的影子一定有古怪,韶云左右看看。 忽然。 浑身的毛孔竖了起来,韶云转身,一双幽灵一样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自己。 呼吸之间,巷口一片寂静,只有那双盯着韶云的眼睛。 韶云聚气凝神,双手紧握成拳,浑身的神经紧绷着,时刻准备应对着未知的危险。 韶云能从那双幽灵一样的眼睛中,感觉到危险,似乎下一秒,危险就会笼罩全身。 对视了短短的几秒钟,韶云的身上出现了汗意,他知道对方很危险。 “瞄。”一声轻叫,呲溜一声,影子从墙头上跳了出去。 竟然是一只猫,好可怕,莫非是金琳说起的那只,消失多年的黑背猫? 看着消失在夜风中的黑影,韶云揣测着,刚才如果那只猫攻击自己,绝对是躲不过去的。 摇着头,韶云清醒了一下头脑,擦了擦脸上的汗意,抬脚往弄堂口外的店铺走去。 “老板,来两瓶二曲酒。”韶云心里想着刚才消失的猫,机械地拿出钱买酒。 “兄弟,有零钱不?店小利薄,也找不开你呀?”老板一脸的尴尬对韶云说道。 韶云一愣,抬眼一看,竟然掏错了,把金琳给的一百块给拿了出来。 “有,有,不好意思啊。”韶云急忙拿出金琳刚刚给的零钱,对老板露出歉意。 自己在恍惚间,似乎有难为老板的意图。 老板看了看韶云,没有言语,心想:这年轻人也不是故意摆阔,可能真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然拿不出这么大面额的钱。 离开店铺,韶云在刚才黑影消失的地方,停留了一会儿,再看着高高的院墙。 知道对面是上次自己摔下去的二中后操场,是一片寂静的草坪。 他很想追过去查看一下,但还是忍住了冲动。 韶云带着满腹的疑惑回到铺子里。 梁珊珊和金琳已经把饭菜,做的差不多了。 三个人围坐在桌子旁,韶云摸着新买的椅子,入手光滑,有点丝丝的凉意。 酒杯斟满,金琳毫不客气地坐在上首位。 拿眼睛看看韶云,瞅瞅梁珊珊开口道:“今天是姐最开心的日子,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坐下来吃饭了。姐有一种家人的温暖,二弟,小妹,谢谢你们!” 说着话金琳端起了酒杯,一口喝了杯中的酒。 梁珊珊被金琳的话,说到痛处,她有个家,但很少有温暖。 眼圈泛着红,语气哽咽:“谢谢姐,谢谢二哥,我也很开心。干杯!”一杯酒就像茶水。 韶云发愣,难道自己买了假酒,什么时候二曲酒这么单纯了。 金琳和梁珊珊喝酒的感觉,似乎不对劲啊。 韶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辣辣的还是那么浓烈的酒香。他放心了,看看金琳,看看梁珊珊,一仰脖子,也一口把酒杯里的酒喝个干净。 “吃菜,尝尝姐的厨艺,还是第一次做菜。”金琳对自己烧的菜充满了期待感。 “嗯,好吃,好吃,比食堂的菜好吃多了。”韶云夹了一筷子,还没有入口就夸赞着。 “骗姐的,就嘴巴甜,好吃多吃点,酒菜全扫光。倒酒,倒酒。”金琳也不客气,催着韶云倒酒。 “我也来,今天要吃饱喝足。”梁珊珊不甘示弱,也不把酒杯伸过来。 三个人,觥筹交错,筷子飞舞,不大一会儿功夫,一瓶酒就喝光了。 “还要开不,要不就这些了,喝多了伤身。”韶云看金琳的小脸已经喝的通红,不想再开第二瓶酒。 “不行,再开,姐今天心情好,千杯不醉,好好陪姐喝酒。”金琳摇着手中的空酒杯,看着韶云的眼睛有些迷乱了。 虽说韶云给金琳和梁珊珊斟酒,每次都故意很少的量,一瓶酒,大半是自己喝了。但对于酒量有限的她们来说,喝的也差不多了。 “那可说好了,再喝一杯结束,留着下次喝。”韶云看劝不住金琳,只好妥协。 “别,别一杯,就三杯,姐要是喝醉了,还是以身相许。”金琳妩媚地笑着,又拿韶云开刷。 “姐,我也要喝,不过我们是兄妹,不能以身相许。”梁珊珊也有了酒意,说起了醉话。 韶云拿两个人没办法,一人斟了一小口,想糊弄她们。 看着她们不分真伪,一口就喝进嘴里,韶云偷偷地笑着,知道她们已经够量了。 一口酒就是最后的临界点,金琳和梁珊珊,都有些晕了,趴在酒桌上,头发沉,想迷糊。 “我去,千杯不醉,三口就喝醉了。”韶云收起酒瓶,急忙把金琳和梁珊珊扶到床上,并把她们的鞋子脱了下来。 两个人的醉态真是迷人,金琳的小脚白皙修长,皮肤娇嫩,几乎没有一丝瑕疵。 金琳的身材曲线太美了,韶云不敢直视,拉过刚买的新被子,把两个人的娇躯盖好。 韶云心里苦笑,金琳和梁珊珊对自己太信任了。看她们的姿势,一点防范都没有,幸亏是自己,换作别人早出事了。 韶云默默地收拾着残羹剩盘,一阵忙乎。 月亮已经出来了,弄堂里有风声,空气中的露水气息很重,弄堂的院子里,只有大屋门前,亮着一盏灯,发出微弱的光亮和月光遥相呼应。 韶云轻轻地带上房门,出去找地方小解,酒水喝的太多了。 走到夹皮墙的位子,韶云又想起了白天看见的枯骨。 他正打算在夹皮墙内解决内急,突然一墙内刮起一阵凉风,韶云浑身打了个冷噤,下意识地抱住肩膀。 抬起头,一双泛着幽光的眼睛,正像灯泡一样从夹皮墙内的深处射来。 韶云的浑身寒毛一下子竖了起来,“什么人?”韶云清呵一声。 眼睛依然在那里没有动,韶云浑身一激灵,这到底是个什么鬼,难道是枯骨发出的荧光。 韶云首先想到的是那堆枯骨,韶云感到害怕,这是个夜晚,看着是有些瘆人。 韶云弯下身子,捡起一块砖头,紧紧地握在手上,他怕那对眼睛突然袭击自己。 尿意全无,就这样静静地对视了几秒钟,韶云的汗快出来了。 “什么东西快出来!不然我就不客气了!”韶云有些急了,他大声地对着夹皮墙内喊着。 依然没有一丝动作,幽光的眼睛似乎定在那里似的。 韶云抬手,一砖头砸了过去,呲溜一声,“瞄。”叫声冲着韶云扑来,韶云一个闪身,影子从身旁飞出了夹皮墙。 韶云回头看去,一道黑影快速地窜上弄堂的院墙,消失在月空下。 韶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应该是晚上买酒的时候遇见的那只猫。 韶云心里想着,转身回到金琳的屋内,找到白天她们刚买的手电筒。 看了一眼醉酒后,熟睡的金琳和梁珊珊,转身到了夹皮墙内,他要看看那只猫到枯骨那里干什么。 手电筒的光亮照在墙内,韶云小心翼翼地来到白天看见的枯骨堆前,拿手电筒照着。 周围的阴气很重,枯骨的白骨基本上氧化,头盖骨却保存完好。 韶云仔细地照着,泛着荧光的骨头,突然在头盖骨的边上,亮闪闪的东西引起了韶云的注意。 “是一只镯子?”韶云一惊,而且是亮银色,虽然岁月久长,但光泽依旧。 白天韶云并没有看见这个镯子,或许被其他的骨头压住了。 俯身捡起镯子,韶云用嘴吹了吹上面的骨灰。就着手电筒的光亮,看了看,上面竟然有一行小字。 金花两个小字刻的线条分明,手工非常细腻。 韶云心存疑虑,揣测着,这个镯子白天没有看见,或许是刚才那只猫扒出来的。 看见镯子上的金花字迹,让韶云联想到此处的房主金花婆婆。 刻有金花的镯子是不是指的金花婆婆,如果是,那为什么会出现在枯骨这里? 枯骨到底是谁?一连串的疑问困扰着韶云。 韶云蹲在地上,又照了照枯骨的头盖骨,他想从中找出线索。 头盖骨上有一丝裂缝,和周围的骨头不一样,明显是生前受到利器的穿刺造成的伤痕。 韶云轻轻地翻动着枯骨,除了那丝裂缝再也看不出其他的不同。 韶云想起了金琳说的传闻,难道这个枯骨,是那个失踪的刀客,那只猫会不会是通灵的黑背猫呢? 韶云越想越有可能,从两次猫出现的情况来看,速度惊人,和传说中的黑背猫描述相仿。 如果夹皮墙内的枯骨,是那个失踪的刀客,就说的通了。 黑背猫是刀客带过来的,通灵,主人被害了,它一定知道凶手。 为了主人,它一定不会走远。 如果传闻是真,那么死去的首饰匠,有可能是黑背猫干的,韶云做了一个大胆的推理。 假设夹皮墙内的枯骨,是那个关中刀客,他和金花婆婆生活了好几年,黑背猫应该清楚他们之间的事情。 在金花婆婆结识了首饰匠后,可能她们之间的事情被刀客发现。 金花婆婆联合新欢首饰匠,设法谋害了刀客,最后把尸体藏在夹皮墙内,谎称失踪。 但黑背猫通灵,探的了秘密,最后把首饰匠杀死,但放过了金花婆婆。 或许金花婆婆已经得到刀客的真传,武功厉害。黑背猫,撼动不了金花婆婆,才玩失踪,最后找到了主人的所在。 韶云正蒙头想着,突然手里的镯子一阵阵颤动…… 第167章 追风刀八式 韶云一惊,急忙低头查看,手电筒照处,本来弧形的镯子,竟然从中间断开。 分成两半的镯子是连着的,细细的钢针一样的尖刺,从镯子中间露出来。 韶云好生纳闷,这镯子似乎是个特制的武器。 这让韶云怀疑,枯骨头盖骨的伤痕,是不是这个镯子造成的伤害。 带着疑虑韶云回到房中,金琳和梁珊珊睡的很沉,两个人已经换了姿势。 此时的金琳正在梦中,就是这个丝帐,金色的雕花银勾,那垂下来的帐面,像是银拉出来的一样白亮。 自己的病不知道还能熬多久,她在忍受着,这是她母亲教导的。 女人的命,不是命,是附着在男人身上的。 如果不是病了,她会被嫁给一个商人做妻子,不管她愿意不愿意。 她母亲并不能左右,一切都是他父亲决定的。 但就在那中间。 幔罗丝帐,金色银勾,梦中的金琳,辗转反复,难以入眠。 她很喜欢这个丝帐,是她母亲,专门请人从丝绸之乡,苏杭一带买来的。 她知道这个丝帐,只有下一个立秋的时候,才会有人动它,但那个人可能不是自己了。 她的病很难治好了。 她最舍不得那一刻,她得了一场大病,一切都改变了。 她不数日子,因为她在熬着日子,她的隐痛是来自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痛苦。 她在想着,下一个帮她洗丝帐的人,会是谁呢? 她觉得自己是个笨女人,只有一个精明的男人,才能够知道她内心的痛苦。 正在胡思乱想的金琳,听到了声音。 “珊珊妹子,你起来把门插上。”韶云轻轻地摇动着梁珊珊。 迷糊的梁珊珊睁开眼睛,看见韶云正打着手电筒,倚在床边上摇她,翻个身爬了起来。 “二哥,你要回去啊?”梁珊珊轻声地问道。 “嗯,天色已晚,我得回学校了。”韶云对梁珊珊说道。 韶云出了房门,梁珊珊把门从里面插牢。 隔着门,金琳慵懒的声音传出来:“二弟,让你留下来陪姐,就是不听,夜深了,路上小心点。空了就过来。” 韶云回头看了看房门,没有回应,默默地愣了一下,转头轻轻地离开。 夜凉风起,刮的弄堂呼呼地响,韶云看看大房子门前那把钥匙模板,被风刮的忽上忽下的拍打着墙面。 看那个样子,随时都能被刮下来。 韶云上前一步,用力把系着的铁丝重新捆牢固,才转身往弄堂口走去。 弄堂口出现了一个小黑点,一对绿莹莹的眼睛,注视着走近的韶云。 “又是哪只猫?”韶云的心咯噔一下,他想不明白,这猫为啥三番五次地出现在他面前。 韶云停了下来,警惕地注视着不远处的眼睛。 一阵风过,落叶滚动着,在韶云的脚下旋转,突然那双眼睛动了,距离韶云越来越近。 韶云做好了防御的准备,他握紧双拳,虚步以待。 “喵。”眼睛在韶云的面前停了下来,叫了一声。 韶云从叫声中确定了那只猫,没有攻击的意图,声音中,软软的竟然有一种友善感在传递着。 韶云还是没有放松警惕,他看看面前不到三尺的地方,蹲在那里的一只猫,正用一种友善的目光直视着自己。 淡淡的月光下,黑背上的毛发,泛着幽幽的光亮。 是黑背猫,除了背上是黑色的,四只腿部的毛色略显灰色。色泽对比明显。 “你是需要我做什么吗?你不会攻击我对?”韶云知道这个黑背猫是通灵的,也许自己的话它能够理解。就轻声地对着面前的猫说道。 “喵。”黑背猫叫了一声,似乎懂得韶云的意思。 “好,你既然是一只通灵的猫,那我说你听,如果我说对了,你就叫一声,如果我说错了,你就叫两声。”韶云把握着的拳头松开来,虚步也收了回来。 “喵。”黑背猫叫了一声算作回应。 韶云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对着黑背猫发问:“刀客是你的主人,他被金花婆婆害了,你要为他报仇,你打不过她,想让我帮你?” “喵。”韶云还没有问完,黑背猫就叫了一声,可能这就是它找上韶云的原因。 “嗯,那么我推测不错的话,被砌在夹皮墙内的枯骨就是刀客。害死他的是一枚镯子,你把它爬出来的?”韶云继续发问。 “喵。”黑背猫又叫了一声。 “那你要我如何帮你呢?你都不是金花婆婆的对手,加上我也不一定能成,况且我也没有义务,帮着你去对付金花婆婆啊?”韶云故意运用人的思维逻辑,来分析问题。 他要看看这只通灵猫到底聪明到啥样子。 “喵、喵。”黑背猫似乎急了,它的声音激烈,否定的意味浓厚。 “我真没有把握,加上你可能也不成,我对金花婆婆不了解。真没有义务为你去冒险啊?”韶云狡黠地看着黑背猫,表现出很同情,又很无奈的表情。 “喵!喵!”黑背猫短急地叫了两声,然后一个纵身就跳到韶云的肩膀上。速度之快,就算韶云有所准备也躲不开。 韶云一激灵,难道这个家伙,见我不帮它,要对我动手。 韶云正准备反击,黑背猫,却轻轻地在他的面颊上舔了一下,然后飞身往弄堂里窜去。 “风起。”韶云内心一跳,急忙追去。 韶云先是被黑背猫舔了一下,如果是用爪子抓一下,那可就破相了。 看见黑背猫窜进弄堂,“糟糕,这家伙不会是拿金琳做要挟?” 韶云追到了弄堂里,却见黑背猫蹲在大屋门前,对着挂钥匙的木板看着。 “这家伙,吓我一跳。”韶云暗自松了一口气。 “喵。”黑背猫对着钥匙模板叫了一声。刚才被韶云固定好的钥匙模板,在风中正不停地摆动着。 “黑大侠,你带我来这干啥?难道这钥匙模板有古怪?”韶云对着黑背猫发问。 “喵。”黑背猫又叫了一声,声音很肯定。 韶云见黑背猫,并没有到金琳住的屋子那边去,明显是自己想错了。 看看钥匙模板,韶云纵身一跃,到了模板边上,把固定的铁丝松开,把钥匙模板取了下来。 黑背猫,一个飞跃,跳到固定钥匙模板的大木桩上,用锋利的爪子,在靠近木桩的孔洞边一阵抓挠。 一个更大的洞裸露出来,里边一件卷着的图类物品,被黑背猫抓在爪子上。 黑背猫跳了下来,把双爪递到韶云面前,很人性化的望着韶云:“喵。” 样子很真诚。 “啥图啊?武功秘籍?”韶云接过那卷图,一边说着,一边把捆扎的绳子解开。 这是一张皮革做的图,上边的图案,在月光下不是很清晰。 韶云就着月光,大致能看到上边的图案,似乎是人影,估计是个功法图。 这个黑背猫要用这个为代价,让自己帮它?韶云心里揣测着。 “黑大侠,你是要把这图给我,让我学这上面的武功,帮着你对付金花婆婆?”韶云试着问黑背猫。 “喵。”黑背猫大叫一声,算作回应。 “那我要看看这是个啥秘籍,值不值得。”韶云说着话,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筒,把那张图摊开在门前的钥匙板上,用手电筒照着。 手电筒亮的时候,黑背猫呲溜一声,躲到了远处的墙头上,似乎它不习惯光亮。 韶云仔细地观看着,这是一张发黄的羊皮图,上边的图案,也不知道用啥颜色上的,清晰而明了。 这么长的日月,竟然还很清晰。 上面是一套刀法的人像图案,还配着注解的篆刻小字。 刀法只有八式,看着简单,但练习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追风刀八式。”好霸气的名字,韶云看着带风的刀式,知道这是刀客的看家功法。从一个追风就知道有多快了。 韶云没有细看,但下边的一行添加的小字,引起了韶云的注意。 图上记载着,黑背猫的来历。 刀客据说是个倒斗的土夫子,在一次盗墓穴的时候,啥防护措施都没有,在墓穴中没啥异样,一次出盗洞的时候。 突然感觉有一只手搭过来,呲溜一声,墓穴中的一只猫窜到刀客的肩膀上。 结果那只手就搭在了猫的背上。如果不是那只猫,搭在刀客肩膀上的手,就脱不开了。 但那只猫的背上,就留下了一个黑色的掌印。 刀客出来盗洞,猫也跟着他出来了,从此就呆在刀客的身边。 刀客的断刀,极其锋利,刀长不及两尺,宽不到两寸。 刀客的智慧都在刀上,刀永远比脑子快。 韶云细看追风刀八式的大致概述,配着图案,一目了然。 第一式:拔刀式,从体内丹田凝练出的阵阵气劲,伴随着无敌的刀势攻向敌人。一刀显,万喉封。 第二式:横斩式,挥刀横扫,刀锋似利,凡过之处,无生机可存。 第三式:劈情式,力劈斜向,屠去七情,此招出后,毫无幸存之望。 第四式:捅天式,以劲隔空御力,攻击范围更为广远。 第五式:了断式,情未断,路先断,此招乃刀中的刀级,气势逼人无比,一了百了。 第六式:刀踏七星,以连环飞腿尽封对手七个大穴,使其动弹不得,最后一刀十成功力令对方破脑惨死。 第七式:狂刀乱舞,刀劲如排山倒海,刀影纷飞,乱人心目。 第八式:见血风刀,见血之刃,伴随着气劲,快到极限,刀人合一,一刀致命。 韶云正耐心地看着图解。 “喵!”地一声,黑背猫警惕地,窜到他的肩膀上。 第168章 灵魂三问 韶云抬头,弄堂口一个驼背、弯腰的影子,渐渐地近了。 随着影子的接近,韶云肩膀上的黑背猫,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韶云把手电筒灭掉,把图卷了卷,揣在怀里。紧了紧裤腰带,他知道麻烦来了。 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就要为这东西,去面对该面对的一切。 “风起。”韶云直接迎了上去,他不想在大门处缠斗,声音可能会惊扰到金琳和梁珊珊,他不希望她们被惊吓到。 一人一猫,挡在弄堂口附近,这里除了两面的围墙,满地的枯叶,什么也没有。 月光此时躲进云层了,风刮的更加凛冽。 “喵!”黑背猫一见那人影,愤怒地叫了起来。锋利的四个爪子,在韶云的肩膀上不安地伸缩着。 “原来是你这个死东西,好多年了,老娘以为你早就化作一堆骨头了呢。原来还活着,真不让老娘省心。”对面的影子,淡淡的声音传来。 韶云一听,就知道是下午在街对面的往生坊中,见到的那个金花婆婆。 “喵,喵!”黑背猫激烈地叫着,有些焦躁不安,它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但内心仿佛有些惧怕,毛发一直竖着。 韶云从肩膀上感触着黑背猫浓烈的愤怒和惧意。 韶云用手轻轻地拍了拍黑背猫的背,安抚着它的情绪。 一片叶子落下来,刚好飘在韶云的眼前,韶云抬手,夹住了飘零的枯叶,夹在手上。 韶云看着四尺开外的影子,说道:“金花婆婆,我这样称呼您,不为过?你和刀客前辈之间究竟有什么恩怨,能和我这个晚辈说说吗?” “你是那个土管所的公人,为什么要趟这个浑水,不该问的别问,否则容易引火烧身!”金花婆婆并没有把韶云放在眼里,她始终盯着韶云肩膀上的黑背猫。 “对不起,金花前辈,刚好给您量房子,看见了一堆枯骨,我的灵魂告诉我,他含冤死去,被砌在夹皮墙内,不见天日,您的灵魂难道没有一点感触?”韶云直接抛出了主题,想看看金花婆婆的反应。 夜色下,就见金花婆婆的身子颤动了一下,或许她被韶云的话,给吓住了,她埋在内心的秘密看来已经曝光了。 “年轻人,希望你忘记刚才的话,你啥都没有看见,如果你还记得,那老娘只好想办法帮着你给忘了!”金花婆婆弯着的腰,竟然直立起来,气势变得凌厉可怕。 “哦,看来我说的不错,墙内的枯骨就是刀客前辈,是您把他砌进墙里的,也是您用一枚银镯子做的手段?您觉得我说的对吗?为什么?”此时的韶云也严厉起来,他本就是个疾恶如仇的人。 他对金花婆婆进行灵魂的拷问。 “呸!那死疯子,是老娘杀的!占着老娘的身子,还不满足,竟然霸道地不准老娘出门。实在受不了,他那邋遢的样子。我就在床上,让他满足后,弄死了他,怎么滴,你也想死?”金花婆婆色厉色贱地说道。 “喵!”黑背猫似乎控制不住了,一个飞扑冲着金花婆婆抓去。 “去死,黑东西!”金花婆婆一甩手,一掌击落了黑背猫的抓扑。 弹在地上的黑背猫,“喵!”地一声再次扑去。 韶云见黑背猫和金花婆婆交手,他捏紧了手里的枯叶,紧紧地盯着金花婆婆的动作。 眼见着黑背猫像飞箭一样抓落,金花婆婆,刺啦一声,拔出了手里的拐棍,里边银光一闪,拔刀式。 韶云一下子就悟出了,这个棍中拔出来的竟然是刀式。 气劲伴随着无敌的刀势攻向黑背猫。 一刀显,万喉封。眼见着黑背猫要吃亏,韶云手中的枯叶飞了出去。 “风割!”一声大吼,枯叶像把利剑直逼金花婆婆的眼睛。 “刺啦。”金花婆婆被迫挥刀上扬,斩向枯叶。 黑背猫呲溜一声,借势跳出圈外,回到韶云的肩膀上。 “小娃娃,看来我小看了你。”金花婆婆斩落枯叶,也失去攻击黑背猫的必中一刀。 “金花婆婆,从我的听闻中,刀客前辈授你武功,刚才的拔刀式和横斩式,应该是狂风刀八式的技法,您不感恩于他,何以要害死他?您的灵魂真能安逸嘛?”杀气隐现,韶云借机想用攻心术瓦解她的斗志。 “小娃娃,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你认识我的武功招式?”金花婆婆一惊,急急地问道。 “我当然知道,刀客前辈在西北求生的日子里,一直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他可以说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他到了淮县。闯进陌生的地界,曾经一路刀头过,满街是人头,杀出来的名气。认识您后,也为您做过很多?”韶云接着灵魂拷问着金花婆婆。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金花婆婆的汗流了出来,几十年的隐瞒,一次性被抖搂出来,她的心有点慌乱。 “金花婆婆,您也知道,刀客前辈可不是一个人,他是一派之主。您想,再隐瞒什么呢?把你知道的说出来,或许内心的罪恶感会减轻一些。这么大岁数了,您图个心灵安逸不好吗?”韶云一看金花婆婆慌乱的样子,借机施压。 “别说了,求你别说了!”金花婆婆的心灵似乎崩溃了。 她想起了和刀客认识的日子。 那是一个寒风凌厉的晚上,雪花漫天飞舞,金花婆婆的客栈来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浑身被风雪湿透,一身的腥臭味,让人难耐。 他们到了客栈,见房内只有金花婆婆一个俏丽的老板娘,内心就打起了小九九。 三个人烤完湿漉漉的棉衣后,要了一瓶酒。 几杯酒下肚,就开始对金花婆婆评头论足。 “嗨,老板娘,能加点钱暖暖被子不?四个人一起,绝对的暖和,哈哈……”淫笑着,看着老板娘的眼光,泛着猥琐。 金花婆婆见三个人言语不善,邹着眉头没有搭理她们,知道这些跑船的人,上了岸,啥浑话都敢说。 自己一个寡妇,能忍就忍。 “过来,陪我们喝几杯,钱少不了你的!”期中一个领头的男人,一脸横肉,看起来十分吓人,大声地吆喝着。 “几位客官,外边的风雪这么大,能有个客栈给你们避风躲雪,应该知足。我不会喝酒,几位喝完了,早些休息,床铺都是干净的。”金花婆婆想用好言语,打发他们早些休息。 “哈哈,床铺干净,刚好喝完酒和哥几个一起睡,过来,你!”边上的一个塌鼻子男人,身材高大,肌肉发达,满脸横肉,一看就是练家子。 一把拉着金花婆婆,强迫她陪酒。 “放开我,不然我要喊人了!”金花婆婆急了,大声叫着。 “哈哈,叫,大声地叫,我们喜欢。这么大的风雪,人毛都没有一个,使劲地叫唤!”塌鼻子男,拉着金花婆婆不放手,又把她推到领头的男人身边。 那男人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把金花婆婆按在自己的大腿上。 “放开我,混蛋,来人啊!”金花婆婆彻底地慌了,她没有想到这三个人,竟然这么大胆,是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的。 “哈哈,叫的好舒服,再大声点,爷喝完酒,让你好好地叫。”领头的男人被金花的叫声,撩拨的似乎受不了了。 三个人上下齐手,对金花婆婆一阵乱摸。 正要扛起金花婆婆往内屋走,哐当地一声,大门被踢开了,风雪挤了进来。 一个黑黑的邋遢的影子,出现在门前,头上带着一顶宽沿遮雨帽,怀中抱着一把断刀。 长袍在风雪中被打湿后,像个石盘一样垂在身上。 三个吓了一跳:“去,哪里来的黑鬼,把他扔出去!”领头的男人对身边的塌鼻子和另外一个人命令道。 说话间,两个人借着酒劲,冲到大门前,挥拳击去。 影子却一下子到了领头男身边,一把扯下了他肩头的金花婆婆,抬手把金花婆婆扔在墩子上。 他看着领头的男人,默然无声。 男人怒火中烧,一拳击打在黑黑的影子身上。却如钢铁一样坚硬,他的四个手指再也伸不直,卷曲着发出骨裂声。 惊叫一声,男人快步穿出房门,和塌鼻子男人撞在一起。 “快逃!”领头男人知道里边的黑影子的厉害,招呼一声要逃。 三个人刚刚踏出房门,跑到门边的雪地上,影子却挡在他们的身后。 断刀动了,一片雪花带着红色,溅在门的左侧墙上,断刀插在墙体内,嗡嗡地颤动着。 三个男人,刚才喝下去的酒,从脖子上流了出来,已经是红色了。 “你杀人了?”惊恐的金花婆婆扶着门栏看着,内心恐慌。 “三个烂鱼,扔到河里喂王八。”黑黑的影子说着话,抬手扛起一人在肩上,两只手,一手一个,消失在风雪的弄堂里。 金花婆婆捂着嘴巴看着消失的背影,再扭头看着插在墙体内的断刀,她愣住了。 从此,黑黑的影子住进了客栈,白天抱着刀坐在门楣边的角落里。 晚上,上了金花婆婆的床。 金花婆婆想到此,内心一紧,她看着韶云和黑背猫,浑身开始颤抖。 在金花婆婆,精神崩溃的边缘,韶云动了,“风之刃!见血风刀!” 第169章 考验 韶云把风之刃运用到极限,加上刚刚领悟的见血风刀的法门,眨眼就出现在金花婆婆的面前。 凌厉的劲风,切割着金花婆婆的脸颊,正茫然的金花婆婆,刚想有所动作。 手中的拐棍就不在了,接着身上的几处要穴,被韶云的掌风击中。 “噗通。”一声,金花婆婆摔倒在地。 “喵。”黑背猫窜出来,一口咬住金花婆婆的肩胛骨,爪子在她的脖子上比划着。 “慢点,黑大侠,别杀了她,还有话说。”韶云急忙制止了黑背猫的冲动。 空中浮动着浑浊月光,云在漂浮着,随着风一会儿飘过头顶,一会儿隐没在天际。 韶云来到金花婆婆的身前,黑背猫松口,跳到韶云的肩膀上,警惕地盯着地上的金花婆婆。 慢慢地坐起身子,这一刻,金花婆婆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很多。 “说说,你知道的刀客前辈?”韶云淡淡地说道。 韶云很想从金花婆婆的嘴里了解刀客,和他的追风刀八式。 他只有深入地了解他,才能很好地掌握他的刀法。 金花婆婆哀怨地看着远方,似乎在回忆,肩胛骨上,被黑背猫咬的地方,火辣辣地疼,但比起她的内心似乎是好的。 “他帮我杀了人,却像个傻子一样,每天呆在屋檐下。”金花婆婆叹着气,在努力地回忆着。 “我一个寡妇,独立惯了,但他是个男人,除了他那把破刀,好像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我就想学他的刀法,以后没有男人可以欺负我。”金花婆婆抚摸着自己脸颊,幽幽地说道。 “一个女人,还是个寡妇,为了学到本事,只能牺牲自己的肉体。”金花婆婆似乎还在下着决心。 “你说这疯子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每次都有钱付账。说不定,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管他呢,上了老娘的床,就得给钱。” “你说他像个傻子一样,还真是的,床上没几下就喘气了。好在他有钱,要多少给多少。”金花婆婆的脸上泛着红艳的光亮。 金花婆婆的回忆,韶云已经听不下去了。 在韶云的心里,刀客前辈应该算是一代大侠,从追风刀八式,就能看出他的武功高绝,绝不可能像金花婆婆嘴里说的那么不堪。 或许,刀客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就是疯子。 他流落到淮县,他的后半生,陪伴他的就是一个寡妇和一把断刀。 他们之间是互相需要还是如何,都无法猜测。 刀客是一个非常沉默寡言的人,但是这种特别的性格让他十分出名。 所以弄堂前后,大大小小的人都知道他,也都不敢惹他,同时又没有必要去害他,所以他成了一个外来者中的异类。 刀客为金花婆婆连杀三人,只是她们之间的秘密,至于尸体早就被寒冷的风雪,淹没在河床里,不是喂了王八,就是腐烂了。 而刀客自己的结局也很悲惨。 听金花婆婆的口气,刀客在教会她的武功以后,似乎就已经疯了。 作为盗墓的土夫子,因为下斗从来不做防护措施,阴气侵蚀身体,所以不到50岁身体就已经垮了。 刀客在金花婆婆的客栈中寄居着,最后的几年里,就是乞丐和疯子的模样。 他宁愿隔三岔五,会拿一些小零碎出来卖卖,换点酒吃吃,也不会吃白食。 刀客这个人,也许并不算一个真正的盗墓贼,但是他也不是个掮客,更不是一个游侠,没人能给他下一个定义。 他就是个古怪的存在,是一种典型的没有追求,没有愿望,但有智慧,如果有一个值得他托付的人,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伙计。 没有人给他安排,他只知道手里的刀,就是他的一切,如果有个人能给他温暖,他会结婚,他会慢慢地学会爱。 黑背猫跟着他,过着乞丐一样的生活,在金花婆婆这里,他有了安定的感觉。 但金花婆婆对他的感觉,从感激到利用,最后是嫌弃,为啥会害了这么一个人,或许只有金花婆婆内心清楚。 韶云看着金花婆婆阴晴不定的脸,知道她的内心还在被痛苦的回忆折磨着。 “前辈,无论您和刀客前辈之间有啥恩怨,但您把他害死了,还砌在夹皮墙内,灵魂都得不到安宁,是否有些残忍了?”韶云把自己的观点和疑问提了出来。 黑背猫在肩膀上,喵地一声冲着金花婆婆在叫。 “那死鬼该死,对我一个寡妇来说,他就是个无用的废物!我需要的是温润的男人,他不该独霸着我,不让我有新欢。他已经疯了,不弄死他,我就得死,没有选择。”金花婆婆狠狠地咬着下嘴唇,语气非常的冷,可以想象的出,她的内心有多么深的恨意。 韶云,无法理解,也不想再纠结于她们之间的恩怨。 韶云淡淡地说道:“金前辈,无论如何,您总得为自己杀害刀客前辈,有一丝悔意?希望您能把他的枯骨安葬起来,入土为安。也不枉他和你相交一场,每天能为他的灵魂超度,上一炷香,是您的功德无量。” “喵。”黑背猫跳了起来,对着金花婆婆在叫,似乎很赞同韶云的话。 “我老婆子,也老了,一个人每天晚上都不得安宁。就按你说的,把那死鬼埋了,在我的往生坊给他立个灵牌,算是为他超度了。”金花婆婆突然间,很颓废,完全是一个老人的模样。 “跟我来,乘着夜黑人静,不要惊动任何人,或许对您是最好的选择,至于刀客前辈的关中的门人,愿不愿意放过您,那要看您的诚意。”韶云突然想借着关中刀客的门人,来考验一下金花婆婆的内心。 金花婆婆双手扶着膝盖,站立起来,没有言语,跟着韶云和黑背猫去了夹皮墙。 一大包枯骨被金花婆婆抱在怀里,可能她这么多年来,内心早就开始懊悔了。 毕竟在她的寡妇人生中,刀客是对她帮助最大的人。 黑背猫一步一趋地跟着,直到金花婆婆出了弄堂。 韶云看着金花婆婆的背影,抬起手想把她的拐杖还给她,随手一拧,卡蹦一声,拐杖折断,下边露出了黑幽幽的断刀,原来拐棍的下半部分,镶嵌着刀客的二尺断刀。 韶云抚摸着断刀的刀柄,入手光滑,圆融,但透着冷森森的凉气。 丝丝的阴柔霸气,从刀刃中释放出来,这把舔血的断刀下,不知道取了多少个灵魂。 “好刀!”韶云由衷地感叹,他停止了叫住金花婆婆的念头。 韶云看着刀,突然想到了夜长风,和他留下的竹棚子。 “风起。”韶云动了,他要赶到北大坝的竹棚子里,追风刀八式,在他的脑海里闪现着。 “喵。”黑背猫箭一样,追着韶云,在夜风中奔跑,呲溜一声,它窜到了韶云的肩膀上。看来这个家伙赖上了新主人。 坝上,夜风呼呼。 月色朦胧,韶云立在竹棚前,黑背猫,哧溜一声钻进竹棚,欢快地在棚内上下跳跃着。 这个棚子是自己的了,它很人性化地笑着,开心地喵喵叫了两声,趴在竹棚内的竹床上,它终于不用东躲西藏了。 黑背猫很喜欢这里,或许这个竹棚就是为它量身定做的小家。它跳到棚子内的竹墩子上,幽灵一样的猫眼看着棚外的韶云。 内心想着,这个主人不错,待会帮他磨炼一下刀法。它对刀客的情谊,此刻已经转移到了韶云的身上。 韶云静静地站着,脑海里默念着追风刀八式的要诀,又把长风扶柳叶的身法和刀式相对照。 此刻他的感悟颇深,原来所有的武功身法,招式,无外乎一个快字,再加上一个巧字。二者结合,长期磨炼,就能有效地结合起来。 力道和气势到了,就是最厉害的武功。 韶云聚气凝神,缓缓地抬起手,他拔出那把断刀。迎着朦胧的月光,寒气逼人。 韶云动了,拔刀式,横劈斜切,一路狂风卷月,身形飘忽似扶柳,叶随刀动,心随念起。 韶云的刀影和身影重叠着,在北大坝上,夜风呼呼地刮着,影子被刀片搅碎。落叶片片随着刀影流动。 “喵。”黑背猫动了,它像流星一样划破夜空,扑向韶云,它要引导韶云,给他喂刀。 韶云的刀式虽快,但还是追不上黑背猫的身形,就见它忽左忽右,灵活地在韶云的周围移动,把利爪晃动着,攻击韶云必救的部位。 一人一猫耍的不亦乐乎。 黑背猫似乎把好多年的郁闷彻底地释放了出来,它的灵动开心,根本看不出它是一只老猫。 韶云在黑背猫的攻击下,刀式和身法发挥到极致,中间又夹杂着游龙八卦步。 月亮似乎被刀光吸引,从云层里露出笑脸,悠悠的光芒把韶云的脸照的银光闪闪。 茫茫的大坝夜空,充斥着激烈而酣畅淋漓的对练。 “真是一把好刀!”韶云由衷地赞叹。 “停!停!黑大侠,今天就到这了,我先消化消化。”韶云对黑背猫打了个招呼,他收起断刀,擦拭着脸上的汗水,今天的他收获颇丰。 “喵!”黑背猫好像还没有尽兴,它看着收刀的韶云,呲溜一声窜到竹棚顶上,两只眼睛左右环视着。 心里在说:“这里以后就是猫婆的地盘了。”不知道它到底是个婆还是个爷。 月亮渐渐地偏西,韶云坐在竹凳子上,他想起了夜长风,不知道回到临县的他现在如何了?想到临县,韶云的心咯噔一下,静茹的影子冒了出来。 第170章 参赛 临县,裁缝铺。 月色正浓,静茹坐在店铺门前,看着挂在枝头上的月亮,静静地出神。 静茹很矛盾,感情这种东西,果然是剪不断,理还乱。 对韶云的思念,只能在夜深人静时,白天的工作让她忘记了一切。 上午祝永良又来了,除了带着水果,还带来了一份邀请函。 自从静茹受伤住院,直到到出院后,祝永良几乎每天都要偷偷地来看静茹一次。 他魔怔了,不管静茹愿不愿意,他都会带一些水果、零食来裁缝铺一趟。 静茹并没有被他的热情所打动,她的心里惦记着远方的韶云,她和他没有多少语言、行为的交往。 与如玉、彩欣等人相比,静茹和祝永良的语言交流更是少得可怜。 可是,当一句流行歌词被忧郁地唱起,当她沐浴在他爱的目光里。 她的心志就迷茫了:“韶云,你在哪里?你为什么对我不闻不问?你到底爱我吗?如果你爱我,你为什么不给我回信?” “你为什么一直,杳无音信?你到底算不算我的男朋友?我们那样算爱吗?我是不是真的该,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了?而且……我,我该怎么办?” 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面对祝永良的热情,目光中的欣赏与赞美,作为女孩子,心里一丝感觉没有似乎不可能。 有时候在劳累、痛苦的时候,祝永良的关心,使她觉得现在似乎真正遇到了,生命的“知己”、“悦己”者。 静茹的心在矛盾中挣扎着。 祝永良带来的邀请函,是指定给老裁缝的。 临县的服装行业,要在全县举办一场设计,制作,服装大赛。 有资格参加的都是全县的裁缝铺子,和从事服装行业的人。 老裁缝看着那份邀请函,是县工会发的,他有些犹豫。 以他的手艺,参加比赛没问题,只是他没有争强好胜的心情。 比赛又涉及从业资格问题,行业要整顿,没有资格证,你有技术也不让你从业,老裁缝不得不考虑了。 老裁缝为了裁缝铺生存和发展,不得不硬着头皮参加比赛。 他在为比赛准备的时候,首先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如玉和徒弟静茹。 带着她们两个去一趟比赛现场,多少可以感受一下气氛,也让她们长长见识,以后的裁缝铺要靠着她们呢。 老裁缝内心的决定,并没有马上告诉女儿和徒弟。 他有四个徒弟,如果让她们提前知道有这么个机会,每个人都想着要去,那自己就不好办了。 临县,说起来,应该算是附近县城中,最为繁华的县城。 因为临县又号称古皇都,大明王朝的预备帝都。 论起面积,或许临县没有淮县那般辽阔,但这里,却是商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而且,大部分外县有财力的人,都喜欢到这个地方发展。 很多人到了这个故地,都会有一种自豪感,明太祖的故乡,怎么说也是值得自豪的。 老裁缝在决定参赛后,就开始认真地做着准备,他对服装的理念来源于他的实践,他能做许多款式的衣服。 几十年如一日,中规中矩,老裁缝比较认真,严谨细致,他能把老式的中山装做出国际水平。 老裁缝也喜欢新颖的东西,他不守旧,看见画上的,图案好,就能把它们运用到服装上。 静茹跟他学习,特别喜欢别出心裁,这也是她爱把许多色彩融合进服装中,让老裁缝眼睛一亮。 老裁缝的女儿如玉,天赋不够,踏踏实实的工作还行,让她奇思妙想就很困难。 在手艺传承方面,老裁缝选择静茹,是有自己的私心,他不希望女儿太累,他想有一个人帮着他的女儿。 月色朦胧,不知道明天要参加比赛的静茹,默默地看着月空。 彩欣走了过来:“静茹师妹,为啥不休息?想啥呢,那个祝永良又来看你了,我倒是想他多看我一眼,可他眼里好像只有你。”幽怨的眼神瞟着静茹说道。 “哦,师姐,你怎么也过来了,我还不困,也没想啥,就是想起了以前的同学,想家了。你说如玉师姐的表兄啊,他好像有事情,送函件给师傅的。”静茹对彩欣的醋意,没有太深体会,缓缓的语气回答着。 “我见师傅看了那个信封里的东西,好像很紧张的样子,不知道是个啥?”彩欣坐了下来,挨着静茹。 “师傅不说,我也不知道,大概对师傅来说很重要。”静茹很平和地和彩欣聊着。 彩欣在月光下,打量着静茹,她有些不明白,师父和祝永良,为什么都对这个师妹另眼相看。 她甚至有些嫉妒了,悠悠地和静茹说道:“师傅要是有啥要紧事,一定会先告诉你的,我们几个,包括如玉姐,都没有那么荣幸。” “还有那个如玉的表兄,要不你当面和他说清楚了,把他让给姐。姐也好有个机会啊,我挺喜欢他的,你别笑我。” “师姐,看你说的,大家师姐妹,在师傅眼里都一样的,感觉没问题。” “还有师姐,你就别说傻话了,爱情这种东西,怎么可以让来让去呢,我知道你对祝永良有好感,你去追求就是了,我早在医院的时候就和他说清楚了。” “我有心仪的同学了。师姐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应该牢牢把握住他,不要对我有任何顾虑。”静茹体会着彩欣内心的感触,平静地对她说道。 “那,那我谢谢师妹,如果他再来店里,姐就主动追求他了,你别介意啊。”彩欣出来的目的,或许就是要找静茹说清楚,情感有时候挺怪异的。 “有啥好谢的,我和他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师姐何必挂怀呢?”静茹很理解彩欣内心的渴望和矛盾。 “天色不早了,师妹,我们早些回去休息,夜风很凉的,别感冒了。”彩欣得到了静茹的承诺,一下子开心了许多,关心的话听起来很真诚。 竖日,老裁缝换了一套新衣服。 老裁缝的样子,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实际上却是个厉害的角色。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帅,但是身材高大结实。 他把自己刻意地打扮了一番,崭新的灰色中山装,卡基呢布料,板正简约。 熨烫的有边有角,穿在身上既周正,又体面。这是他自己量身定做的,一直舍不得穿。 他在镜子前转了两圈,满意地脸上有淡淡的喜色。自我感觉良好,他仔细地看看自己,已经有了褶皱的脸,这一刻也舒展了不少。 拿起台前的缺齿木梳,把花白的头发理了一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整个一精神的中年形象。 “如玉,把我的新鞋子拿出来,你也换一身亮点的衣服。”老裁缝对着侧屋的女儿如玉喊道。 “换衣服干啥,要出门吗?”如玉一边把他的新鞋掏出来,一边问道。 “先换衣服,到店铺里再告诉你。”老裁缝故意卖个坎子,让如玉的心闹嚷嚷的。 “还真是,啥了不得的事情啊?卖关子。”如玉嘟哝着,还是乖乖地寻了一身新衣服换上。 走出屋子,老裁缝看着早晨明亮的天,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店铺内,几个徒弟都到了,静茹在忙着打扫台面,每天早上,静茹都是最勤快的那个人。 老裁缝到了店里,引起了几个徒弟的惊讶,从来都是着黑色的工作装,前面围着个皮围裙,今天的师傅给人的感觉,眼前一亮。 “师傅真帅气!”不知是哪个徒弟冒出一句话,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如玉姐,你也打扮的这么漂亮,不会是师傅带你去相亲?”彩欣欢快地拉着如玉的手,在她的身边,边看边夸赞着,围着她打圈圈。 “瞎说!”如玉脸一红,被彩欣一说,有点不好意思。 “咳,咳,都静下来,听我讲。”老裁缝清理一下嗓子,开始说话。 老裁缝的正规,让几个徒弟有些不适应,赶紧放下手中的活,挤在一处,一脸认真地盯着老裁缝。 “昨天良子送来一份邀请函,是县里商业工会发的,要举办一个啥杯子的服装设计裁剪大赛。本来我不想参加的,但牵扯到开店的资格证,只能去参加了。” 老裁缝左右看看,认真听着的几个徒弟继续说道。 “我打算带如玉和静茹一起参赛,其他人,放假。可以去观看比赛,为我们加油。能不能夺得名次不打紧,晒出老裁缝店的招牌就可以了。大家准备一些参赛的工具,布料啥的,去体育馆参赛去!” 说到最后,老裁缝像是宣誓一样,抬起手,挥动着。激昂的情绪感染每个人。 静茹听说师傅要带着自己去比赛,一下子有些紧张,也有些激动。 彩欣略微有些失落,她也想露脸参加比赛,但比起静茹和如玉姐,自己的能力有些不足。 临县,偌大的体育场,塞满了人。 一排宽敞的台面板,整齐地摆放在体育场中间,老裁缝领着如玉和静茹到了现场。 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静茹看着这么宏大的场面,内心有些紧张。 第171章 救场 蔚蓝天空,万里无云。 体育场内外,气氛热烈,阳光温暖而不显炽热,偶尔轻风拂过。 喧哗声不绝于耳,让得人不禁有些亢奋的感觉。 静茹紧紧地跟在师傅的身旁,只扫视了一眼比赛现场,内心就紧张起来。 这么多人,是她无法想象的。 如玉还好,本土本乡的没有陌生感,可能她天生就喜欢人多的场合。 今日,临县一大盛事,由县工会组织的秋季服装大赛,将在今日拉开序幕! 为了活跃市场经济,也为了行业的行为规范化,县工会和工商局,商会一起组织了这场秋季服装设计、制作大赛。 自打晨光挣脱黎明的束缚后,这个体育场就开始忙碌起来了,搭建的比赛台面,各种参观台架,宣传设施被工作人员安排到位。 服装是个光鲜的行业,人人都爱穿漂亮的衣服,而从事服装制作、设计的裁缝师傅,平时颇难瞧见,在人们的眼里,显得很是有些神秘与敬畏,都是高贵的。 而今日,县城中,那些躲在裁缝铺里的师傅们,如同蚂蚁一样,要从各自洞穴一样的铺子里走出来。 裁缝师傅们蜂拥而出,虽然他们的行走路线不同,可他们的终点,却都是那盘踞在城市之中的体育广场。 今日,县城附近的商铺,比以前开门更早,无数人从暖和的被窝中爬起,然后站在大门口,望着那些匆匆忙忙,行走在街道之上的大批人流。 中间夹杂着参赛的裁缝师们,目光中,充斥着火热与敬畏。 人流的增加,给商业街平添了许多客流,可能这是一年中最火爆与热闹的时期。 在这个比赛的特殊日子,没有任何准备的静茹,被师傅指定跟在身边,她没有参赛的经验,对服装设计和现场制作也有些紧张。 平时自己想想可以,人多的场合,思维就会停滞不前。 老裁缝,虽然平时在自己的铺子里,很有主人公的感觉,但到了体育场,看见这么多人,和那么大的制作台面板,心里也有些慌乱了。 好多师傅要同台竞技,比的可不仅仅是手艺,还有临场发挥和应对能力,一旦在人多的场合怯场了,一剪刀下去,啥好看的衣服都能被剪烂。 比赛眼看就要开始了,老裁缝还不知道比赛的规矩和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他左顾右盼地看着,先在台面板前,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坐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 静茹和如玉左右站在他的身后侧。 “爸,那邀请函上没有说明要准备啥吗?这么大的台面,要有多少人参加啊。”如玉看看渐渐多起来的人流,问坐在台面板前的老裁缝。 “我再瞅瞅,好像要登记店铺名,和参赛的产品,原材料可以自己准备,也可以从比赛组委会那里领取。你再瞅瞅,待会你去登记。”老裁缝拿出邀请函,看了一眼交给了如玉。 “还真是要登记店名和参赛者,还要填写参加比赛的产品名称,那我们做什么衣服参赛,也没有准备啊?”如玉看完邀请函,知道父亲不应该到跟前了,才和自己说这事情。 “你和静茹去登记,我想了一晚上,就做一款中山装,古典而大气,看看制作时间够不够,我带了一块布料。你俩再到组委会那边看看,有合适的料子,领一些备用。反正比赛是做个样子出来,看的是功夫和款式。”老裁缝似乎胸有成竹地对如玉和静茹说道。 “好,我和静茹过去看看,再了解一些比赛的规则和流程。”如玉拿着邀请函,带着静茹去了体育场中心,组委会办公的看台。 如玉穿的很时尚而靓丽,静茹虽然没有换新衣服,但也干净素雅,两个姑娘走到登记处的时候。 引来了看台上的人好生羡慕,“看,那两个姑娘也是服装师,这么年轻就能做衣服,去报名了,不知道是哪家裁缝铺的,好羡慕哦。” 如玉和静茹被周围的人羡慕,内心美滋滋的,原来参加比赛这么好,被人崇拜的感觉真好。 对于这些处于花样年龄,并且充满着幻想的少女们来说,裁缝师几乎是犹如磁铁一般,紧紧的吸引着她们的视线。 如玉在登记处,填写了老裁缝铺的参赛信息,在看到设计和制作要求时,如玉没有啥感觉,静茹却心思一动。 比赛的产品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创新,时尚,有新意,休闲,运动,正装,裙装不拘一格。 按当时的理念和感官,流行的喇叭裤,低领衫算是一种潮流,而师傅的中山装就显得太中规中矩了。 中山装只适合中老年人的喜好,如果放在比赛中,既耗时间,也不突出,没有任何亮点。 静茹看着组委会台子上,提供的旧蚊帐,旧衣服布料,报纸等,这些都是给参赛者任意选择的。 因为是比赛产品,不需要真正做出成品服装,要展示的是一种设计风格,和制作的理念,有其形和意就可以了。 这些旧物品,独立设计,自由造型,再做出成品,展示在人体身上,被评委会和观众认可,就能选出佼佼者。 大赛设置了一、二、三等奖项,特别奖,创意奖,优胜奖。凡是参赛的店铺和个人,无论有没有获奖,都颁发从业资格证。这是每个裁缝铺子都愿意参赛的原因。 比赛设计制作时间是四十五分钟,每个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作、展示成品的工作,让大会的评委,鉴别款式和工艺的优劣。 也许如玉太相信她父亲老裁缝的手艺了,看了比赛的流程和要求,就没有太在意,填写了表格就打算离开。 静茹犹豫了一下,最后她走到台前,向工作人员领取了一沓报纸和几件颜色多样的布料。 她在心中默默地构思着自己的产品,也许为了好玩和备案,也许她想到了师傅的中山装,可能没有啥突出的特点。 回到比赛的台面板前,此时参赛人员,已经把台面制作板占的差不多了,还有人员陆陆续续地上台。 体育场和观赛台之前,洋溢着热闹与激情。 不管参赛者的定力如何,被这股激情充斥着,每颗心都在激烈地跳动着。 参赛者中,除了老裁缝一样的师傅外,大部分是年轻的参赛者,只要是年轻人,心中便是有着几分轻狂与桀骜。 年轻人,最让人羡慕的,便是那充满朝气的奋斗,为了成功,而坚持不懈。静茹和如玉也被感染着。 组委会的台上,众人的心里都很期待,究竟会不会有一批黑马冒出来,让大家惊喜呢? 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后,服装比赛正式开始。 整整齐齐分布在台面桌边的参赛者,进入了忘我的构思绘图和裁剪中。 画布笔挥舞,剪刀咔咔响。 老裁缝,一旦沉静下来,就屏蔽了周围的噪声,整个身心都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几十年的功底在这一刻展现出来。 如玉紧张地打着下手,给老裁缝摊开布料,递工具,一切都是井然有序。 静茹也静静地看着,师傅设计的中山装,样式中规中矩,几十年如一日的裁剪技术,都展现的淋漓尽致。 布料是自己带来的,老裁缝就想在大赛上直接做出成品衣服,在大庭广众之下,哪一种自信力非常突出。 其他的选手,有的在创新,大部分师傅都选择驾轻就熟的产品,生怕在短短的比赛时间里完不成作品。 静茹看了一眼其他的选手,内心也跃跃欲试,有如玉帮忙,静茹在老裁缝的边上,基本上插不上手。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老裁缝冒汗了,平时做惯了的中山装,今天在阳光下,上千人的眼皮子地下,虽然很投入,还是被干扰了心境,他不在乎名利,但他在乎自己的手艺。 咔嚓,一不小心,领口处被裁剪坏了。 “糟糕!”老裁缝嘴里叫了一声,中山装在裁剪时,飞剪了一块布料,结果领口处被破坏了。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短短的二十分钟,老裁缝知道,自己很难再完成一款成品的制作了。 他望着被自己剪坏的衣料,心一下子就坠入了冰湖。 没有多余的备料,给自己完成中山装这款服装,他崩溃了。 老裁缝叹息着揉了揉额头,丢下手里的剪刀,他不甘心,看着满场的眼光,内心是慌乱的、沮丧的。 “唉,看来几十年的手艺,要败在我这一刀上了,如玉收拾一下,退场。”老裁缝的脸色懊悔到极点,灰暗的脸色,被碍眼的阳光照着,更加难看。 “快看,那个师傅好像出了差错,看来比赛进行不下去了,要退场了?”有观众注意到赛场上的情况。 看见老裁缝停下来,收拾布料,知道他没有完成比赛产品,是准备退场的架势,有人大声地议论着。 “师傅,让我来试试?”静茹在看见师傅沮丧的脸色时,已经知道,参赛的中山装做不出来了。 “哦,你有办法?”老裁缝听到静茹的话,内心一喜,求助的眼光看着徒弟。 “师傅,我想放弃中山装的制作,另外做一款简单快捷的产品,看时间还来得及。”静茹胸有成竹地和师傅说道。 “那你有想好的产品吗?赶紧的,上桌子,需要师傅做什么?”老裁缝一下子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的看着静茹。 “不用,如玉姐帮着理一下材料就成。”静茹从边上拿起刚刚从登记台上,领来的旧报纸,和有色布料,摊在台面桌子上。 看着眼前的旧报纸,老裁缝的心又凉了。 “这,这,能行?”他着急地询问着。 第172章 荣誉的背后 “师傅看着就行,剪刀交给我。”静茹很自信。拿起剪刀,咔咔地开始裁剪。 在老裁缝惊疑的目光中,静茹飞快地裁剪着旧报纸和彩色布料。 不大一会儿功夫,一款别具一格的百褶裙,展现在台面桌上。 静茹小心翼翼地,把旧报纸,颜色布料拼凑,制作的裙装,套在自己的腰围上,款款地向评委的台桌前走去。 “哇,真好看!荷裙!”看台上喝彩声响起。 静茹构思的孤荷,别具心裁,用旧报纸,打造出折叠的莲花裙,展现出,莲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格。 一众评委被孤荷的创意给吸引了,大家齐聚在一起,欢快地议论着。 有一个评委说道:“这简直太有新意了,雅致而简洁,用时短,构思巧妙,一鸣惊人啊!哈哈,我建议给个特别奖,如何?” “赞同!”有人附和着。 随着时间的逐渐走动,比赛结束的时间,也终于在参赛者紧张的展示中,缓缓停止。 掌声雷动而清脆,台上的静茹羞红着脸,双手拖着孤荷的裙摆回到比赛台前。 “静茹师妹,你真行!”如玉一把抱着静茹,激动的眼泪都留了下来。 “好!好!师父没有白教你!以后你就是大师傅了,可以出师了。”老裁缝的眼睛是湿润的。 在自己的手艺被比赛的残酷打破后,是静茹挽回了名誉,几十年的老裁缝铺没有倒在自己的手上,这一切都归功于静茹。 太阳柔和的光亮照在老裁缝的脸上,他激动地看着静茹和女儿如玉抱在一起,这一刻,他很欣慰。 比赛后不久,就宣布了结果。 静茹的孤荷设计别出心裁,得了特别奖。 老裁缝领着静茹和如玉站在台上,阳光的脸充满了喜庆。 老裁缝铺也被县城的人彻底记住了。 远处彩欣和两个师姐激动地挥着手,她们也为静茹自豪。 随着时间的缓缓度过,体育场上那震耳欲聋的欢喝声,也是逐渐的弱了下来,在经过这般颁奖仪式,高度兴奋之后。 观众们方才意犹未尽的将目光,投向了那些还在场中没有离开的裁缝师。 当然在这之余,此时看台上不少人的目光,都是若有若无的瞟向老裁缝身边的静茹身上,先前她的表现,无疑已经打动了许多人心扉。 静茹平静地跟在师傅的身后,这一刻她反倒很安静,比赛前的紧张心情早就过去。 她突然成熟而大胆了许多,在她围上荷裙走上看台的那一刻,她就彻底打破了内心的羞涩。 她要让人认识她,和她的优秀。 老裁缝领来了资格证书和特别奖的奖励,他开心地满广场看着,对那些人流中热烈的眼光回应着。 比赛结束后,广场之上的参赛众人,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种比赛下来,实在是让得人有些疲惫啊。 静茹和如玉随在身后准备离开,这时祝永良抱着一束鲜花走上前:“静茹,恭喜你得了比赛奖。”他毫无顾忌地把花送到静茹面前。 “谢谢,是师傅还有如玉姐大家的努力。”静茹有些腼腆地出声道,她没有想到今天的祝永良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送花,时间和地点都恰到好处。 让静茹无法拒绝,她随手接过花束,转手送到如玉的手上,“师姐,看你表兄多时尚,竟然为店里的荣誉送花,你拿着。” 静茹笑着,扔下花转身跑开了,她的目光已经寻到彩欣她们几个,直接逃到她们中间。 看着逃野似的静茹,如玉望着被塞在手上的鲜花,有些无语。 抬头面对着表兄祝永良笑道:“表兄,你这胆子见长啊,没看出来啊,还挺潮的。加油!”如玉很乐意看见表兄和静茹能成情侣。 尴尬地祝永良瞥了一眼姑父老裁缝,见他今天没有给他脸色看,内心一热,看来静茹的比赛成绩让他很满意。 “静茹师妹,你真敢穿着那裙子在台上走啊?真羡慕你。”彩欣和两个师姐对跑过来的静茹亲热地招呼着。 “脑子一热,就啥都不怕了,要是师姐在上边一定也行的。”静茹很谦虚,她没有因为自己得了奖在师姐们面前张扬。 这是她独特的性格,也是大家喜欢她的原因。 “师妹,祝永良又来了,看着给你送花了,干嘛不拿着啊?”彩欣关注的是一直往这边看的祝永良。 “他是为了店铺的荣誉送花的,如玉师姐拿着才合适。”静茹一如既往地谦逊道。 彩欣咯咯一笑,静茹的回答她太满意了。 “静茹师妹,要不回去给你庆祝一下,我们请你,把你学到的技术也透露一点给师姐,下次再有比赛,我也上台。”几个师姐有意要作弄静茹,但庆祝还是必须的。 “我看,临不到我们请客,师傅和那个祝永良表兄,估计都安排好了,就今天获奖的奖金就好大一笔呢。”不知哪个师姐突然就冒出一句不合拍的话。 四个青春的女孩站在一起说笑,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优美的身姿互相印衬着,当真是人比花娇,因此,此时体育场的大门出口,已经有不少人的视线直直的射了过来。 祝永良跟了过来:“静茹,中午去饭店,给你庆贺一下,我请客。”祝永良的眼睛里似乎只看见静茹。 闻言,静茹一愣,旋即苦笑着摇了摇头,歉意道:“抱歉了,祝永良表兄,今日实在是太累,店里还有事情,所以我就不去了,心意,我心领了,告辞” 说完,静茹对着众人摆摆手,不待祝永良回话,便是转身大步走出体育场的大门,然后在被拒绝的祝永良错愕的目光中,挤进人流,消失不见。 静茹就是要逃避祝永良,一来是自己的心里对他没有感觉,二来彩欣师姐的话,还在耳边回荡着,当着大家的面,她干脆利落地回绝了邀请。 “永良表兄,你不会只请静茹师妹一人,她怎么可能答应呢,你把大家伙儿都请了,保准她会去的。”彩欣看着被拒绝后的祝永良尴尬的表情,上去说道。 “我是请大家一起啊,只是我不会说话,静茹她没有理解。”祝永良看着消失的静茹,心里很失落,有气无力地对彩欣解释着。 彩欣上前一步,拉着祝永良的衣袖道:“永良表兄,别担心,你先带我们去饭店,我保证能把静茹师妹拉去饭店。”彩欣这一刻很开心,她知道静茹的刻意回避,不是做给大家看的。 自己已经和她深谈过,师妹的内心有人,自己还有机会。 “那你们跟我走,我已经和姑父说好了,大家中午聚一聚,算是庆贺宴。”祝永良无奈,虽然主角是静茹,但吃饭庆祝确实是整个裁缝铺的师徒们。 顺着街道,静茹一路对着所北街的裁缝铺行去,沿途之上,周围那些看过比赛的人,指指点点的看着静茹露出崇拜的目光。 让得她有些如芒在背的感触,不得已加快了脚步,转过几条街,最后窜进了裁缝铺的后街,直奔自己的房间。 推开房门,静茹将房门关好,背靠着房门,这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揉了揉额头,脸庞上略微有些疲倦。 今天的比赛,虽然看似简单,可暗藏的竞争却是让得静茹大为伤神。 加上最后师傅失败,时间紧张,为了赶速度,更是让得她精神高度集中,疲倦加深了一些,比赛场上不比店铺里那么轻松自如。 甩了甩头,静茹行进屋子,在脸上拂了一把冷水,让得自己清醒了许多,然后快步进入房间,一下子趴在床榻之上,强忍着落泪的冲动。 眼眸微闭着,深吸了几口气,努力使得自己的气息平稳而下。 最后缓缓叹口气,喃喃地自语道:“韶云,你知道吗,我终于突破自我了,我敢在赛场上展现自己了,师傅答应我,可以出师了。”她抹去留下的眼泪,继续想着。 “等我能自己开店了,赚到钱,就不怕爸爸逼婚了。我还不想嫁人,你知道我想等着你,又怕自己配不上你。你现在学习怎么样了?”静茹的状态是喜极而涕。她略微起伏的胸膛,紧紧地压在被子上,泪水弄湿了一大片。 静茹经过这段时间的苦熬,平时半夜钻研,把手里的布料反复地琢磨,虽然没有上过正规的裁剪学校,但老裁缝懂的,都教给了静茹。 静茹终于等着了机会,也抓住了比赛的那一刻,静茹觉得自己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祝永良的眼神老在她的眼前晃动,她更加矛盾。 比赛过后,师傅的表情,静茹看在眼里,或许师傅是替自己骄傲的,但那眼神中有担心的成分。 也许师傅怕自己出师后,就单飞了,手把手地教导自己,最后啥也没有落着,师傅想把自己留在如玉姐身边,帮着她和店铺。 但在静茹的内心,很渴望独立成功。 荣誉让静茹出了名,也给她的未来蒙上了阴影,在临县自己开店绝对不现实,师傅收徒前有言在先。 一直给裁缝铺打工,静茹又不甘心。 正在静茹胡思乱想的当口,房门被敲响了。 第173章 出师 “静茹师妹,快点出来,开饭了。”彩欣赶回宿舍叫静茹。 慧兰餐馆位于临县城北,商业街的中心地带。 这里距离老裁缝铺不远,是一座三层的餐馆式招待所,在城北一带算是高规格的餐馆了。 餐馆早期是招待所形式的公用餐馆,接待企事业单位和县城的公职人员就餐,后来面向社会人员营业。 静茹被彩欣死磨硬泡拉着来到餐馆。 负责餐馆的老板是一个神秘的女子,叫慧兰的,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只知道她很漂亮,在政府单位吃的开。? 很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政府高官都和她是朋友。 慧兰算是临县比较杰出的女性。 此刻,餐馆的二楼一个包间里,老裁缝带着几个徒弟正等在那里。 祝永良焦躁不安地,一会儿伸头看看门外的楼梯,一会儿摆弄着桌子上的茶水。 如玉看着表兄坐立不安的样子,抿嘴笑着:“表兄,看你,紧张个啥呀,有彩欣师妹在,静茹一定会被她请来的。” 老裁缝一脸淡定,丝毫不被外物所惊扰,悠闲地喝着茶,看着一众徒弟和女儿。 他今天的心情就如同过山车一般,从低谷到高峰,从高处到低谷,波折的最后,他满意了。 大师姐看看墙上的挂钟:“都快十二点了,彩欣怎么还没有把静茹师妹请来?” 二师姐点点头,“是啊,这正主都没来,我可都饿了啊,回头要好好说说这两丫头。” 如玉道:“静茹是紧张后的松懈,估计是累了,别着急,她准会到的。” 就在这时,楼梯口有声音传来,“二位里边请,左手边的包间就是。”随着服务员的声音,彩欣和静茹一前一后上了楼梯。 听见声音,祝永良一下子就到了大门前,手在门边上扶着,满脸堆笑地迎着彩欣和静茹,“你们来了,赶紧的,里边坐,马上就能上菜了。” 彩欣一笑,她盯着祝永良的脸不眨眼,巧笑着:“我说过了,能把静茹妹子请到,没骗你。” 祝永良越过彩欣的眼神,他的关注力都在彩欣身后的静茹身上。 彩欣可不管那些,经过门边,一把拉起祝永良的胳膊,“好了,人也请到了,赶紧上菜,早就饥肠咕噜了。”太过主动的彩欣把祝永良弄个大红脸。 他尴尬地回头望着跟进来的静茹,“你俩和姑父坐在一起,马上上菜,喝点酒,这么高兴的日子?” 静茹走到门前,老裁缝竟然从位子上站了起来,看着被彩欣拉着的祝永良,又看看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静茹。 招呼道:“静茹,到里边来,你是店铺的功臣,坐中间,师傅今天都要敬你酒,大家听着,开席前,我宣布一下。静茹从今天开始正式出师了!” 静茹看着师傅兴奋的目光,羞涩地低着头,走进包间。 如玉也站立起来,把静茹拉着坐到主位上,静茹的两侧,是如玉和老裁缝。 彩欣拉着祝永良坐在一起,她羡慕地看了一眼静茹,但手还牵着祝永良的衣襟不放。 大家依序坐定。 “服务员,上菜,再来一瓶御液酒,喝个痛快!”老裁缝撩开嗓子对大门外的服务员叫道。 很快,酿豆腐、梅白鱼、豆腐脑、咸水鹅、油酥烧饼等,外加一瓶御液酒上桌。 “来!大家举起酒杯,跟着师傅敬静茹一杯,感谢她给老裁缝铺带来了荣誉!”老裁缝举着酒杯把徒弟们都央着,自己先一步喝干了杯中的酒水。 静茹端着酒杯,被众人围拢着敬酒,她突然想起了在韶云家喝酒的情景。 不知道家里都如何了。 “静茹,我祝永良敬你一杯,认识你太高兴了,你今天太美了,特别是在那个万人的比赛场上。”祝永良终于有了机会,他乘着大家吃菜的空档,举起了酒杯,举到静茹的面前。 “我也一起,和永良表兄一起敬你。”彩欣见祝永良的眼神迷恋着静茹,急忙跟着站立起来,也把杯子举了过来。 “我去,这是夫唱妇随啊,哈哈,我也跟了。”大师姐见彩欣那样子,忍不住开玩笑道。 “是啊,你看她嘴里还嚼着鱼呢,小心别被鱼刺卡喉咙了。”二师姐白了彩欣一样,调侃道。 彩欣的脸一红:“呸,谁是夫唱妇随啊,我和永良表兄,我们都敬静茹师妹。要不你们也一起喝了。”彩欣酒后不饶人,看来酒确实能让人壮胆。 “看来被我说准了,要是能喝上你们的喜酒,姐现在就去买块豆腐。”大师姐的嘴也挺厉害的。 “大师姐,买豆腐干啥啊,难道你还吃彩欣师妹的豆腐,哈哈。”二师姐也活跃起来。 “想啥呢,鬼丫头,买块豆腐撞死得了。”大师姐并不看好彩欣和祝永良,因为自打静茹进门,祝永良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她。 大师姐是个明白人,自道彩欣再怎么死缠烂打,都很难走入祝永良的视线里。 而他盯着静茹的眼神是痴迷的。 相反,彩欣盯着祝永良的眼神也是狂热的。这是一个一对一的单向情感。 “眼睛都盯着杯子干啥,全喝了。”如玉打破了大家的僵局,把手里的杯子先和静茹碰了一下杯子,直接就喝干了。 静茹看看如玉,也不理会众人,默默地喝干了杯子里的酒,她的心思还沉浸在回忆中。 众人喝干杯子,哈哈一笑都坐了下来。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正在这时,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悦耳的女声传来:“各位裁缝铺的师傅们,光亮小店,蓬荜生辉。慧兰这边敬各位一杯,待会送几样小菜,酒水打折,那位是静茹小师傅?” 慧兰,酒馆的老板,五官精致,身材高挑,穿一件碎花的女士旗袍,那可是三十年流行的服装,外边套着短式的毛绒外装。前凸后翘,整个身体呈现完美的“s”形曲线,气质冷艳高贵。 如果静茹和众姐妹是青涩欲滴的芍药,那慧兰就是富贵绽放的牡丹花。 群花朵朵,各自争艳。 “老板,谢谢你,我边上的就是静茹,也是今天的主角。”老裁缝殷勤地站立起来,对老板慧兰招呼着。 “哦,这么年轻的裁缝师傅,姐姐喜欢,有空给姐姐设计一款服装,我要亲自去请你量身定做。来敬你一杯,算是姐的心意。比赛我虽然没去看,可都听说了。”慧兰笑盈盈地对着静茹打量着说道。 “谢谢老板,认识你很开心!”静茹对慧兰的印象很深刻,只一眼就被她的气质吸引,还有她身上的旗袍,那可是电视上才有的看的。 平时很难看见有人穿着这样的衣服。慧兰的美把静茹惊到了。 静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她伸出手去和慧兰握手,入手处柔若无骨,十指如青葱一般娇润,就像握住一块美玉,让人爱不惜手。 慧兰吐气如兰,眼中秋波流转,真正的蕙质兰心:“妹子,以后姐的餐馆常来,姐喜欢你!”说着,她拉着静茹的手放了开来。 静茹被慧兰的气质和容貌吸引着,她竟然痴迷地看着她,移不开眼睛,也许慧兰姐的样子和形象就是自己追求的目标。 这一刻静茹下了决心,自己要成为慧兰一样的女人。 “你们慢慢吃喝,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和我说。”慧兰敬完酒,优雅地转身离开了包间。 众人还在看着她消失的背影,一扭一扭的,一颦一笑之间都充满了无限的魅惑。 特别是那一双如秋波一样的眸子,就像一汪深潭,和她对视一眼,能把灵魂都吸进去。 唯一的男孩祝永良,脸色通红,内心在暗道,传言不虚啊,这慧兰餐馆的老板,简直就是个妖精。 老裁缝也尴尬地轻轻咳着,掩饰着自己的目光和心思。 而自始至终,慧兰进来的目的,就是冲着静茹来的。 慧兰走后,大家才回过神来。每个人的脸上表情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被她的美和气质雷倒了。 收回目光的祝永良,再看静茹,脸色有些尴尬,他再次举起杯子,想敬酒,彩欣适时地举起酒杯。 冲着老裁缝大声地说道:“师傅,彩欣敬酒一杯,感谢师傅的教导!” 祝永良一愣,才把视线从静茹的身上移开,看来自己忽略了这个姑父,他怎么说也是个长辈,是该敬酒了。 老裁缝非常满意,接受了彩欣的奉承和敬意,其他几个徒弟也不甘落后,纷纷敬酒。 大家的热情都转移到师傅的身上,静茹也跟着师姐们给老裁缝敬酒。祝永良只能失望地看了一眼静茹,加入敬酒的行列。 “师傅开心,静茹出师了,酒,酒喝的差不多了,静茹出师了。”老裁缝语无伦次地说着这句话。 话里话外,似乎有着心结。 庆功宴在太阳偏西的时候,散去。 老裁缝醉了,被祝永良架着,如玉跟前跟后招呼着,往回走去。 彩欣喝的脸红扑扑的,她追着祝永良表白,但就话,谁也没有放在心上。 静茹也喝了不少酒,但还清醒着。 她走在最后,打算回宿舍好好地休息一下,顺便给家里和韶云写封信。 刚刚出来的静茹,被一个服务员叫住了:“静茹小姐,我们老板找你,请跟我到三楼办公室去一下。” 第174章 合作 三楼,慧兰的办公室。 慧兰优雅地坐在办公桌前,手里端着精致的茶杯,秀美的眼睛盯着房门。 不大一会儿工夫,静茹被服务生领进来。 “坐,先尝尝姐姐的碧螺春茶叶,可是好茶哦。”慧兰笑盈盈地看着腼腆的静茹,语气温软的招呼道。 “谢谢姐姐!”虽然有些放不开,但静茹还是很礼貌地看着慧兰,说声谢谢。 服务生,走出办公室,房间内只剩下静茹和慧兰。 静茹端着茶,略微有些紧张,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办公室,这样的魅力姐姐,让她局促不安。 慧兰细细地打量着静茹,发现她有些拘谨,就温和地说道:“静茹,是,别紧张,姐叫你来,一是尝尝姐的好茶,二是想让你给姐设计一款服装。当然如果你愿意,姐还有要紧的事情和你商量。先把茶喝完,我再给你斟上。” 静茹听着慧兰和颜悦色的话语,内心一阵温暖,很快就平静下来,她抬起眼睛,看着一脸真诚的慧兰,嘴里开始小口地抿着茶水。 她的眼睛越过茶杯,偷偷地看着慧兰,绝美的脸蛋,妖娆的身姿,摄人心魄的眼神。 “姐姐想做秋款,还是冬款,把您的需求说给我,才好搭配。”静茹竟然很想为慧兰做衣服,这样的身材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啥样的衣服在她的身上,都能展现出美来。 “不急,春夏秋冬,都设计一套,按你的想象来,就姐的身材,你可以随意设计,越有新意越好。姐喜欢独特,复古的,新潮的都成,姐爱时尚。”慧兰看着静茹发光的眼睛,笑着说道。 “那我就给姐姐量一下腰围,肩宽,就成。”静茹甜甜一笑。 随着言语的增多,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开始融洽,静茹不再拘谨,慧兰对静茹也越发地熟悉。 两个人谈起了服装和搭配,竟然没有一丝的隔阂,好像两个知己一样,越说越对心。 慧兰的表情很丰富,说起话来如沐春风,静茹和她交流很享受,时而被她的奇思妙想所震惊,两人聊的很快乐。 “妹妹,姐越来越喜欢你了,我想我们可以成为好姐妹,姐想和你谈一谈生意上的合作。”在静茹开心笑着的时候,慧兰抛出了今天的真正目的。 “合作?姐,我只会做衣服,对你的餐馆可一窍不通啊。”静茹以为合作是指慧兰的餐馆,就问道。 慧兰笑了笑:“妹妹,我可不敢打你这个裁缝师的主意,姐的餐馆已经成型,也没有啥再发展的前景。姐说的合作是你的,要不要听听?”慧兰故意引起静茹的兴趣。 “快说说,姐要合作啥,还是我的,我可就是一个裁缝铺的学徒,今天师傅才宣布让我出师。”静茹不由的纳闷道。 慧兰看着一脸迷糊的静茹,语气严肃而真诚地说道:“妹子,姐想,你今天能在比赛的场合获奖,说明你有设计服装的天赋,平时的你没少下功夫?” “嗯,我在读书的时候就喜欢服装,看见好看的衣服就想把它亲手做出来。没考上高中,但学裁剪是我非常喜欢的行业。”静茹坦诚地和慧兰聊到自己的过往。 “妹子,读书能上大学是每个人的愿望,但每个行业都能让人成功,姐读的书也不多,但餐馆一样开的好,女孩子有天赋就是资本。” “姐想和你合作,开一个服装设计制作室,把喜欢的服装都做出来,自己穿不完,就卖给喜欢的人,怎么样?”慧兰的话让静茹瞪大了眼睛。 “这,要我做衣服,给姐姐做?”静茹以为慧兰想要更多的衣服。 “不是给姐一个人做,姐和你合作,开服装店。你设计制作衣服,我出钱,办理营业执照,租店面买布料。等成型了,雇佣几个裁剪师傅给大家做。你也是老板,和姐五五分成。”慧兰把条件都开出来了,她想着静茹应该能明白了。 静茹的嘴巴张开,竟然合不拢了,这可是她做梦都想的愿望啊。 自己太穷了,做梦都想开个服装店,一个农村的苦孩子,啥时候能熬出头,真要随便找个人嫁了,生孩子当了厨妇,做饭菜、洗地板,劈木柴、挑水,从早到晚,忙忙碌碌,她怎么能甘心呢? 在看到优雅的慧兰后,她知道有一种生活就是展现美的,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静茹内心有些意动,这样一来,自己就能实现自我的价值,借着慧兰的帮助,走自己想走的路。 可是,静茹一想到师傅,和学徒前的承诺又有些担心了。 “姐,听着,好像可以,但我刚刚才出师,如果出来单干了,师傅那边就有些不好交代了。何况服装店要是开的近,会影响师傅的。”静茹把自己的担心对慧兰说道。 “哦,没看出来,妹妹还挺厚道的,看来姐没有看错人,不管怎么说老裁缝铺是你的娘家,这个你不必担心,只要你愿意了,其他的就交给姐来处理,绝对不会让妹妹为难的。”慧兰对静茹的担心,似乎早就考虑到了。 也许在那个时代,都有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那么一说。 但以慧兰的智慧,一定会把事情圆满地解决的,她能感触到时代的脉搏。 像老裁缝铺一样的店,将来都面临着淘汰的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能不能让它们依附在自己的旗下,慧兰早就想好了。 以慧兰的手段和能力,如果能借着静茹的特长,把服装设计制作一条龙地做下来,再搞搞品牌宣传,几个裁缝铺都有活给它们做。 可能,在见着静茹的第一眼,慧兰就想好了。 静茹一听慧兰能做通师傅的工作,心也就坦然了,在这么好的机会和条件下,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见静茹的表情有了变化,慧兰如水的眸子转了转,忽然美眸一亮,“要不和姐结拜,我认你做干妹子,如何?” 本来就对慧兰很崇拜,很喜欢的静茹一听,心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可以吗?姐不嫌弃妹子贫穷?”静茹激动的声音有些发颤,在这个临县,虽然如玉和几个师姐大家相处的都很好,但毕竟还有些若即若离的感觉。 静茹和慧兰接触,只交谈了一会儿功夫,竟然有,早就熟悉感觉。 这或许就是一种缘分。 “想啥呢,傻妹子,姐也是贫穷过来的,人没有出生的选择,但做姐妹可以选择,只要努力勤劳,财富是可以创造的!相信姐。”慧兰甜甜一笑百媚生。 “姐姐,我真开心!”静茹站立起来,走到慧兰的面前,拉着她的手,叫了一声姐姐。 慧兰也站了起来,拍着静茹的后背,很感慨地说道:“好妹妹,姐改天送你礼物,今天有你这一声姐姐,太高兴了。” 慧兰竟然情动地落泪了,或许表面很优雅的慧兰,背后的心酸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两姐妹拉着手,内心都在展望着她们的未来。 “店名,姐都想好了,就叫茹慧四季服装店,四季服装都卖,以后开连锁,把县城的裁缝铺都聚拢过来。”慧兰的眼里闪着光芒,她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也许在餐馆行业,她太疲惫了。也许她太爱美了,她要把这种美和静茹的设计捆绑在一起。 可能是静茹的孤荷在她的耳朵里听的多了,合了她的品质,她要做一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孤荷。 静茹的眼睛湿润了。 “姐,谢谢你!”静茹哽咽道。 “好了妹妹,把眼泪擦干了,姐会尽快办理一切手续,你先安心地呆在裁缝铺里,设计自己的服装,姐姐把准备工作做好,就找老裁缝谈你的事情。先不要和他们透露这些。”慧兰温柔地给静茹擦拭着眼泪,一边交代着。 “嗯,姐放心,我心里有数,这段时间,给师傅忙一批货,我自己先给你设计几款服装,姐,你的身材太好了,黄金比例,啥衣服穿身上都好看。”静茹有些不舍地放开了慧兰的手。 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分手,静茹出了慧兰餐馆。 她回头望着三楼窗户前和自己摆手的慧兰,内心暖暖的。 阳光把一抹云影投射在窗户上。 倩丽的影子熠熠生辉,慧兰就像个仙子一样,让静茹迷幻。 回到裁缝铺,祝永良还呆在店里没有回去,他是刻意在等静茹的。 不知道慧兰餐馆的老板找静茹啥事情,他有些焦虑。 “静茹,回来了,没啥事情?”祝永良的过分热情,让静茹有些不适应。 作为女孩子,她知道祝永良的心思,但自己不可能接受他的一片痴情。 不想过早地把自己锁在一个婚姻中,何况这里是临县,自己一个外县人,总感觉还没有融进来。 “没啥事情,就是给量一下尺寸,老板要做衣服。”静茹敷衍着,走进店铺。 老裁缝看着进来的静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可能有一种预感,是一种不安的感觉。 “静茹,师傅想和你商量个事情,你们几个先停下来,良子,你该去上班了。”老裁缝的话让静茹内心一紧。 第175章 犯难 祝永良一腔热情,被老裁缝一句话给浇灭了。 他有些悻悻地对大家说声再见,恋恋不舍地出了裁缝铺。 静茹看着师傅严肃的面孔,揣测着,难道师傅知道了自己的计划? 自己和慧兰姐的想法,刚刚才有的,师傅应该不会晓得。 静茹有些惴惴不安地走进店铺,在师傅面前站定,手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衣角,眼睛不敢直视师傅,瞟着台面桌上的布料。 旁边的如玉和彩欣也停下了手里的活,几双眼睛都看着老裁缝。 老裁缝望着面前的静茹,他轻轻地转过身子,走到铺子里边的一个架子边,弯腰把手伸到下面摸索着。 一个布料带子,捆扎着一卷东西,被老裁缝摸在手里。 他转身回到台面桌前,小心翼翼地把布带子解开,里边露出一本发黄的书籍。 “静茹,你过来,这本东西是我从师父那里得来的,一直没有动过,好多年了。里边是师傅传下来的裁剪布料的图片,和做衣服的尺寸方法,现在我把它拿出来,交给你。”老裁缝说着把书籍推到静茹面前。 静茹小心地翻开书页,那些图片都有些发黄,线条也模糊不清,看来这本书有年头了。 但里边的各式服装图案还是能分辨出来,那是老一辈裁缝师傅的心得和实践技巧。 虽然陈旧,但裁剪的尺寸和下剪的方法,都记录的很仔细。 “师傅,这样精贵的东西,为什么交给我?还是师傅您保管,您教给我的知识还没有完全消化呢。”静茹面对着书籍,有点不敢接受。 “孩子,师傅这半生都在这裁缝铺了,教你们几个徒弟的东西,都是从这书上得来的知识。现在你出师了,算是掌握了师父会的全部,在你们几个当中,你最有天赋了。” “师傅希望你能继承我的衣钵,和如玉一起把老裁缝铺经营好。”老裁缝的一席话,是要把厨师的静茹和裁缝铺捆绑在一起,用传承衣钵的方式,留住静茹。 老裁缝的真诚,看着很感人,甚至把静茹和女儿如玉一样看待。 但静茹心里明白,自己从师父这里学了东西,要给他的裁缝铺出力,或许这才是师傅的真实想法。 看似感人的衣钵传承,可能是老裁缝出师后,留住静茹的一种巧妙安排。 在老裁缝拿出书籍交给静茹的时候,其他几个徒弟的表情各有不同。 大师姐和二师姐,感到很失落,毕竟她们入门早,从师傅这里学到的还不多,更别说这本书籍,从没见师傅拿出来过。 彩欣更是嫉妒,她和静茹同吃同住,知道静茹比自己更勤奋努力,事事认真仔细,不像自己粗线条型的。 在裁缝铺里,哪样都比自己强,包括那个祝永良都喜欢静茹,不待见自己。 如玉的感觉最好了,她见老裁缝为了留住静茹,啥手段都用了,她倒真希望能和静茹在一起。从静茹身上,如玉能学到许多自己欠缺的东西。 裁缝铺的气氛有些异常,因为老裁缝对静茹的偏爱,已经让几个徒弟起了心思。 而静茹更加犯难,如果今天没有遇见慧兰,没有和她计划开店的那档子事,对于老裁缝的嘱托,静茹会欣然接受。 在出师后,没有出路的静茹替裁缝铺打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里环境熟悉,和学徒期间不同,有自己的进项,相信师傅也不会亏待了自己。 如今,静茹已经和慧兰认下了姐妹,合作开店势在必行,这是个长远而有期许的目标。 静茹不会呆在裁缝铺做一些机械的工作,她要驰骋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创造设计更多的服装,静茹并不会拘泥于,老裁缝教会的知识框架中。 静茹心里闪着亮光,和慧兰姐的店,必须要开起来,自己不能窝在老裁缝铺里,禁锢了自己的天赋。 虽然师傅对自己不薄,也能给自己一个寄居工作的场所,但前途是看得见的的。 老裁缝铺永远是师傅的心血,也是如玉姐的店铺,自己的才能会被束缚着,几年后自己大了怎么办?在临县嫁人,真的不甘心。 一想到自己的家境,和远在求学的同学韶云,静茹的心就开始纠结着。 眼前仿佛浮现出母亲那双幽怨的眼睛,既心疼自己又无法劝服自己。 静茹的母亲是个嫁鸡随鸡的农村妇女,因为没有生个男娃,在家里的日子不好过。 日子过的清苦,脸上从来见不到一丝笑意,眼角总闪着擦拭不掉的哀伤。 忤逆的静茹跑出家门,把母亲留在家里,忍受着父亲的唠叨,父亲总骂她不争气没,个他生个儿子。 一想到此,静茹就会难过。 她要靠自己的才能,富裕起来,给家里添补添补,让劳碌的母亲享几天清福,让父亲知道女儿也中用。 静茹知道只有慧兰姐说的,开起服装店,靠自己的天赋和勤劳才能富裕起来。慧兰姐眼中的前景和自己想的一样美好。 静茹想的清清楚楚,在心里下定了决心,又想到慧兰姐的嘱咐。 静茹直起腰,把手中的书籍推到师傅面前,诚恳地说道:“师傅,这么精贵的东西,静茹不能接受,我已经从师傅这学到了很多,不敢再贪。” “非己之利,静茹怕受不起,这书籍还是留给如玉姐。我能从师傅这出师,已经很感激了,我会在师傅这里帮忙干活,过一段日子,我可能要回趟家,以后再做打算,希望师傅见谅。” “这,这,孩子你不接受?”老裁缝呆傻傻地,看着拒绝接受自己衣钵的静茹,内心有点失望。 几个师姐也瞪大眼睛不敢相信,静茹会把这么好的事情往外推。 特别是彩欣,恨不得自己抢过那本书籍,安心地跟着师傅在老裁缝铺发展。 可师傅似乎没有那个意思。 平时师傅的教导都是一鳞半爪的,不系统,要是能把书本上的知识都看一遍,估计自己也能出师了。 如玉摇着头,她本以为静茹会欣然接受,和自己能成为好姐妹,一直帮着自己打理店铺,没有想到,看似腼腆的静茹这么有主见。 老裁缝有些失望也有些担心,可能他的担心会在某一刻到来,在他的心里看似忠厚老实的静茹,有时候自己也看不透。 在慧兰餐馆,见到慧兰时,静茹的眼神就让他一动,他知道内心极度羡慕慧兰的静茹,骨子里有一股能量,是他这个师傅无法驾驭的。 自己在大赛中失败,静茹的设计完全不是自己教过的理念,可以说是个人的创新,与自己的教授一点牵扯都没有。 就是这样的设计会受到观众和评委的欣赏,静茹的才华,是他这个师傅都佩服的。 老裁缝很想留住她,为自己的裁缝铺服务,哪怕多给她一份工资,但如今看来,静茹的心可能不在这里了,他的担心正一步步地逼近。 面对自己的传承衣钵竟然丝毫不动心,老裁缝摸不透静茹的底。 如玉欲言又止,她看看父亲那失落的神色,想说几句宽慰的话,转头看到静茹平静的脸,又忍住了。 “师傅,先收起来,如果放心,就给我们几个看看,多学一下知识,对师傅也有帮助啊。”彩欣窥视着师傅的脸色,期许地说道。 “去,都干活了!”老裁缝没好气地嚷一嗓子,他卷起了书籍,重新拿布带子捆扎好,随手塞进自己的围裙兜里,可能他被静茹伤到了自尊心。 “唉,这孩子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衣钵传承代表着什么,在临县这个地方,能有我这手艺的裁缝人,可没有几个啊。”老裁缝自言自语地踱出裁缝铺,他要提前回家了。 静茹看着师傅出门的背影,愣怔了一会儿,心想,自己是不是又犯忤逆了,竟然把师傅给气走了。 半天,如玉打破了沉默:“好了,都别瞅他了,我爸就那样,总抱着自己的古老思想不放,大家干完手里的活,今天早些休息,一个上午比赛太累了。” “还是如玉姐通情达理,晚上听说电影院有新片子,要不要去看看?”彩欣忘记的最快,早把不愉快忘在脑后。 “啥片子?你不会是想约如玉的表兄?哈哈”大师姐调侃道。 “哪有,我倒是想约来着,可他不愿意去啊,要不静茹师妹,为了庆祝你出师,一起看个电影,如果你去,那个永良表兄准到,票都能准备好,如何?”彩欣一下子想到祝永良看静茹的眼神。 就想着借此把他约出来,自己准有机会。 “几位师姐,我就不去了,晚上还想写封信给家里,你们去玩。”静茹说着,心里有淡淡的忧伤和无奈,今天的师傅一定在气自己不知好歹。 彩欣微微叹息一声,自己的打算又落空了,她悄悄地盯了一眼静茹,心存一丝不快。 夕阳下,一缕秋风吹进铺子,几个忙碌的姑娘停下了手中的活,陆续走出铺子。 静茹仍然和以前一样,走的最晚,她要给韶云写信,告诉他自己的一切,和想法。 正在此时,房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第176章 送你了 裁缝铺内,静茹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着店门。 一个高挑身材的女孩走了进来,夕阳的余晖照在她的后背上,泛着黄晕的光芒。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女孩一米二的大长腿,宽松的直筒裤,把人衬托的更加高挑。 静茹急忙起身,进来的女孩自己根本不认识。 “您好,我找静茹小姐?她在吗?”女孩进门的当口,礼貌地询问道。 “我就是,请问您是?”静茹拉开凳子,迎着女孩走过去。 “我是广电局的木艺,是慧兰姐让我来找您的,原来这么年轻漂亮。”木艺简短地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由。 “慧兰姐,您认识她?”静茹一听到慧兰,就知道这位姐姐来找自己一定有事情。 “认识,我就叫你静茹,你也叫我木艺姐,我和慧兰姐的关系很好,她让我来采访一下你。写一篇报道,给妹妹在广播里宣传一下,为你们接下来的服装店开业打广告,我们聊聊。”木艺来到静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说道。 “采访我,做广播稿,这,我也不知道说啥啊,木艺姐姐,先坐,喝杯茶。”静茹拉过凳子放到木艺面前,央着她道。 “随便聊聊你自己,对服装的热爱,学习服装设计的初衷,裁缝师的日常生活都可以聊,姐有了素材,整理一下就能写了。”木艺大方地坐下来,看着静茹给自己倒茶,轻松地开导着。 “没有限制话题,那我就随便说了,我也没有啥特别的,就是喜欢啊,我没有考上学,为了生存才跑这来的,姐别笑话我,每天除了学习裁剪衣服,我啥都不干。”静茹知道木艺姐姐一定是个有能力的人,一下子就熟络起来,说话也流畅了许多。 木艺面带笑意,仔细地听着静茹的话,随手从斜挎着的包包里,拿出本子和笔,搁在大长腿上,速记着静茹的话语。 “如果我不来临县学裁缝,我爸就要把我嫁人了,还是个大我十几岁的人,我不甘心。不过我跑了,我妈就遭罪了。我不好好学裁剪不成啊。”静茹在得知木艺是慧兰姐的好朋友,就放心很多,对她的亲近程度在不断地增加。 静茹在打开话题之后,就把自己闷在心里的话给倒了出来。 木艺始终保持着微笑,姿势不变,认真地倾听着,木艺没有打断静茹的思绪。 静茹一打开话匣子,就把自己内心无处叙说的话,一股脑地说给了木艺。 门外的光线已经暗了下来,屋内也渐渐地上了黑影,静茹看着木艺速记时的光线微弱,就拉开了电灯的开关。 两个人聊了许多,木艺只是偶然插入几句简单的问话,都是静茹一个人在说。 “姐,我是不是说的太多了,凌乱的很,你不会都给报道了。那可羞死人了。”静茹突然意识到,今天的自己太能说了。 木艺像个知己一样,引导着倾述的欲望。 “静茹妹子,你放心,姐会保护你的隐私的,知道你的事情越多,对写稿子就越顺手。我和慧兰姐一样非常看好你,也喜欢你。今天就到这了,以后姐会经常找你聊天,等你们的服装店开起来了,给姐也做几件合体的衣服。”木艺收起速记本,站起身说道。 “谢谢木艺姐,我一定会给你,好好做一身衣服的,看你身材多好看,我都羡慕了。”静茹微笑着起身送木艺。 木艺被静茹一夸,倒是心里美滋滋的,本身就对自己的身材很自信,这也是她做记者的外在资本。 两个人在门前分手,木艺消失在秋风里。 静茹重新回到店内,坐在台面桌上,思绪万千,她要把自己的开心和愿景告诉韶云,这是她出师后,新的和征程。 有了慧兰姐和木艺姐的帮助,自己的服装店一定能开起来。她奋笔疾书,给韶云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 夜已经很深了,静茹还在店铺内设计自己的服装。 为将要开张的茹慧四季服装店准备着…… 远在淮县的韶云,此时正坐在竹棚前,看着朦胧的月光,想着静茹。 “喵。”黑背猫叫着,跳到韶云的肩头上,现在的它已经认可了韶云,对他无比地亲近。 “黑大侠,要不你就呆在这竹棚里,明天我抽空给你带点吃的过来,平时就不要到处乱窜了,会吓到人的。”韶云抚摸了一下黑背猫光滑的毛发,和它商量着,自己要回学校,可不能让它跟着。 “喵。”一听说给它带吃的,黑背猫似乎听懂了。 “那我可要回学校了哦,竹棚里暖和,竹桶里有水。”韶云起身准备离开。 “喵。”黑背猫叫了一声,在韶云的脸颊上舔了一舌头,就跳到竹棚的顶上,幽幽的猫眼看着要走的韶云。 韶云知道它答应了,抬头和黑背猫招招手,转身离开了北大坝。 黑背猫怔怔地望着远去的韶云,没有再跟过去。 直到韶云的影子消失在大坝的尽头,它才叫了一声跳下来,钻到竹棚的床铺上,它要享受一只猫的快乐。 夜色渐浓。 月光朦胧地照着街影,枯叶在秋风中飘舞,街边的树梢上已经秃枝,冬天将要临近。 风扯着街边的招牌,哗啦哗啦的响着,摇曳的街灯和月色争辉,晃动的光影照在韶云的身上。 韶云加快了脚步。 回到学校已经很晚了,宿舍的熄灯铃声早就响过。 洗漱完毕,韶云躲在被窝中,把静茹以前来的信摸出来,拧开手电筒细细地阅读着,或许他们之间太久没有音信了。 韶云几乎失眠了,他给静茹写了一封信。 你在水的那头,我在月的这头,何时是个头。 一月远望临风景,十里长街思佳人。 不知清风过霜露,千载回眸百媚生。 对静茹的思念,让韶云的心很苦。 第二天中午,韶云利用放学的时间,去了一趟邮政局,把给静茹的信寄了出去。 回来的路上,韶云拐进郑师傅的修理铺,一是要看望一下小球,二是想买一辆旧自行车。 有了金琳给的钱,韶云有了买车子的底气。 他要弄一辆车子,这样礼拜天回家就方便了,不用担心晚了搭不上客车。 拐子郑的修理铺,依然是老样子。 门前摆着几辆待修理的自行车,脏兮兮的铺面门前,拐子郑坐在墩子上,耐心地用他的油手拨弄着自行车的轮毂。 小球自打被肥宝等人绑架后,受到了惊吓。 变得沉默寡言,一放学就会按时跑回家里,很少在外边玩耍。 他的内心还有阴影。 韶云来到修理铺前,老远就打着招呼:“郑师傅,忙呢?小球呢?我来看看他。” 听见韶云的喊声,郑师傅抬起头,一向古板的脸上露出笑容:“韶云啊,赶紧进屋坐,小球在后院呢,刚刚吃了饭。” 拐子郑起身,把油腻腻的手在水盆里洗了洗,摸着身边的拐棍,起身把韶云往屋里让。 同时大声地冲着后院喊道:“小球,你韶云哥来看你了,赶紧出来,倒杯水!” 门帘掀开,小球怯怯地探出头,一看见韶云,就跑了过来,一把拉着韶云的手,这一刻他的活泼劲仿佛又回到了身上。 “大哥哥,我可想你了,你教我武功,我要练习功夫,就不怕坏人了。”小球的心灵深处被绑架的创伤,看来对他有了深刻的影响。 “小球,大哥哥也想你啊,这不来看你了吗?你想学习功夫,没问题,等周末或者放假了,我教你基本功,学习不能拉下哦。”韶云摸着小球的头,欣然答应道。 “那说话算话,礼拜天我到那去找大哥哥啊?”小球很认真地问道。 “我周末有空,就过店里来找你,怎么样?”韶云看着小球问道。 “好,我会在家等大哥哥的,哪里都不去。”小球使劲地点着头,看来他是下定决心了。 看着两个亲热的男孩,拐子郑的眼睛有些湿润了,要不是韶云,小球还指不定咋样呢。 自己事后没有追究肥宝他们,总觉得亏欠孩子和韶云。 一个残疾人,有他自己的苦衷,抚养一个儿子长大,真不容易。 “小球,去给韶云哥哥倒杯水,别傻站着。”拐子郑看见儿子开心起来,心里宽慰了不少。 “郑师傅,不用麻烦了,说几句话就走,我还要上课呢。”韶云拉着小球的手来到门边,就着外边的光亮打量着小球,明显地消瘦了许多。 “韶云,上次你说要辆车,现在还要吗?我这修理了一辆很好的车子,你骑去,上学方便,以后来店铺看小球也快些。”拐子郑似乎在心里下着决心。对韶云说道。 “哦,那我买一辆,多少钱?我付你,正好我想要一辆自行车。”韶云过来的目的之一,就是想看一辆车子。 拐子郑的话正合心意。 “别谈钱,看得起我拐子郑,就骑走,送你了。以后小球还要靠你照着,我一个残疾人,有时候力不从心啊,护不住孩子。”拐子郑诚恳地对韶云说道。 听着拐子郑的话,韶云没好拒绝,他跟着拐子郑来到后院,一辆大半新的自行车就靠在院墙边。 第177章 学车 韶云骑着自行车,惬意地回到学校,他知道拐子郑感恩于他,也为了给小球找个依靠,坚决不收钱。 摸着这辆大半新的自行车,韶云知道这要真卖,最少值个七八十块钱,看来拐子郑是真心结交韶云。 有了车子,韶云出行就方便了许多,有时候中午到舅舅家吃饭,抽空到南苑弄堂帮金琳看店,都很便捷。 最关键的是韶云回家就简单多了,不被客车的发车时间限制,回家的次数也由自己决定。 有了自行车的韶云,并没有太过张扬,他把自行车悄悄地锁在学校的存车棚内。 这里摆放的车子,大部分是老师和学校职工的,也有部分家境好的走读生的。 回到教室,莫雯雯早就来了,下午的上课铃声已经响起。 她看见韶云急急忙忙的样子,就忍不住问道:“中午你又到舅舅家去了呀?” “没有,去了一趟邮局寄封信,顺便办点事情。”韶云进了座位随口回应着莫雯雯。 莫雯雯没有再问,其实她很好奇,想知道韶云到邮局给谁寄信,听韶云的口气,不想详细地告诉她,也就作罢。 每个人都被幽闭在自己的意识里,不想让别人知道太多,是两个人交往的最大障碍。 下午的课,韶云上的很认真,历史课是他喜欢的,地理课也不错,第三节课是自习课,韶云利用自习课看了一会儿借阅的小说。 下课后,韶云打算去一趟南苑弄堂,昨天走的匆忙,金琳和梁珊珊都喝醉酒了,今天的情况如何,他有些挂心。 有了自行车,韶云去城南要不了几分钟。 韶云推着自行车出了学校的大门,刚刚想骑上车子,就在大门口和欧阳娜的小自行车追尾了。 欧阳娜推着一辆新的自行车,说是追尾,其实根本就没有挨上。 韶云想上车的时候,前面正走的欧阳娜突然停下来。 韶云急忙用腿撑着自行车,前轮胎距离她的自行车还有几毫米。 但欧阳娜回头一看是韶云,心里咯噔一下,真是冤家路窄。 她索性把自行车扎住,堵住韶云的路大声叫嚷着:“你会不会骑车,这么宽的马路都能撞到我,你是故意的!我的车子可是新买的,赶紧赔钱,要不然别想走。” 韶云也没想到,竟然会跟在她的身后,和欧阳娜之间本就不对付,偏偏遇见她,真是郁闷至极。 欧阳娜的叫嚷声,引来了一群围观的学生,本来不打算搭理她的韶云,正想推车离开。 欧阳娜就堵在车头前。 “你先看看你的车子,碰伤没有,再说话。”韶云知道自己的车没有挨着她的车,根本不会有损伤,又何来的赔偿。 “反正你撞到我车了,我不用看,赶紧赔钱。”欧阳娜似乎有意在人多的场合无理取闹。 她就是要伺机找茬,今天的机会太好了。 这是典型的讹诈,加无赖,欧阳娜仗着自己是个女孩,韶云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敢把自己怎么样,神情更加嚣张。 这时人群中挤进两个人来,正是欧阳娜的哼哈二将,吊梢眼和另外一个女孩。 “娜姐,咋回事,又是那个家伙撞你了?”两个女孩到了欧阳娜身边,一起拿眼睛看着韶云。 “别说我们真怕你,撞了娜姐的车子,就得赔钱,这么多人看着呢,你欺负女生。”吊梢眼女孩说话不善。 “欧阳娜,我确定没有撞到你的车子,如果你想找茬,可别怪我不客气。让开,我还有事情!”韶云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脸上有些挂不住,这要是被同班同学和老师看见了,还真不好意思。 “呦吼,还挺强横的哈,看不出来你还有自行车骑,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一副乡巴佬的穷酸像,也学人家骑自行车。”吊梢眼一出口,就是满嘴的火箭。 韶云再好的涵养,也被吊梢眼的话给呛到了,他真想上去煽她两嘴巴子。 但瞟了一眼围观的人群,有人已经暗暗地在讥笑,是被吊梢眼的话逗乐了,这种损人的话,也只有她,这种奇丑无比的女孩能说出口。 韶云扎起自己的自行车,向前跨了一步,面对着欧阳娜,他没有去理会吊梢眉和另外一个女生,她们不是当事人,是个不显事多的煽风点火者。 “你确定我撞了你的自行车,你一定要我赔偿你?”韶云严厉的眼神和语气,紧紧地盯着欧阳娜问道。 “我,我确定,我的车是新买的,一百块钱。”欧阳娜被韶云的气势逼的,说话没有了底气。 “好,好的很,一百块钱,不少了,公职人员三个月的工资了。”韶云说着话,一步跨过去,抬手提起欧阳娜的小自行车,双手高高地举过头顶。 欧阳娜和吊梢眼,都一愣,围观的人群也不明所以。 “欧阳娜,你看好了,如果你确定我撞了你的自行车,要我赔钱,那就按你说的一百块钱赔给你,但自行车我要把它摔碎了,你决定,要钱还是要车子?”韶云举着自行车平淡地对欧阳娜说道。 “哇,这么牛气,竟然真能拿一百块钱来赔,不是被骂乡巴佬的穷学生吗?哪来的钱赔啊,不是要耍赖,耍横?”人群中有人悄声地议论着。 本想着,刁难一下韶云的欧阳娜慌神了,她知道韶云真能把车子给摔了,看他的架势,根本就不在乎一百块钱。 可自己只想让他出丑,自行车是她当厂长的爸刚刚给她买的,才骑一天,还真舍不得。 “别,别摔,我不要你赔了,车子赶紧放下来,别弄坏了。”欧阳娜直接服软了。 “娜姐,别被他给唬住了,看他敢不敢摔,真摔了看他拿啥赔你,就他那旧车子,值不了几个钱。”吊梢眼还在拱火。 “住嘴,我的车子不能摔,我爸会打死我的!”欧阳娜面对吊梢眼,又恢复了她上位者的权威,严厉地训斥道。 韶云见欧阳娜不再嚣张跋扈,似乎很在乎她的自行车,已经确定她不会再有其他的想法。 呼哧一声韶云抡起小自行车,向地上摔去。 看着韶云的举动,欧阳娜的心快碎了,她大声地尖叫着:“别摔,我错了,我的自行车啊!” 看着欧阳娜急的要哭的表情,眼瞅着就要沾地的自行车,呼哧一声又被韶云拉起,轻轻地放到地上,扎稳。 “哎呀,妈呀,吓死宝宝了。”人群中有女声在惊叹。 看了一眼,惊吓到的欧阳娜,韶云回到自己的车子边,打开马扎,退了两步,直接跨上自行车,从人群的空挡中,扬长而去。 场上剩下一脸懵逼的吊梢眼,和发愣的欧阳娜。 韶云来到南苑弄堂,刚刚停下自行车,金琳听到响声就奔出店门。 “二弟,哪来的自行车,还挺新的?”金琳看见扎在店门前的车子,很好奇地问道。 “郑师傅送的,怎么样,看着还不错,可好骑了,既轻便,又结实。”韶云对好奇的金琳夸赞着自行车。 “真的,姐想要骑一下,但不会骑车,你教一下我。”金琳摸着车把有些跃跃欲试。 “姐,真要学啊,那就上来,我在后边扶着车,你只要不怕摔跤,就一定能学会。”韶云说着话,用双手抓住自行车的后座,让金琳上车。 金琳上了自行车,坐稳后,两只脚撑着地面,身体的重心放在屁股上,在韶云的指导下,两个人在弄堂里学起了自行车。 金琳还是很聪明的,很快就掌握了平衡,有韶云的保驾护航,她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不到十几分钟,韶云见她已经能骑着走支线了,就放开了掌控车架子的手。 “二弟,姐骑得怎么样,看姐聪明,一学就会。”骑在车上的金琳以为韶云还在身后,就开口说话。 前面就要到弄堂口了,要拐弯或者停下来,每次骑到这里,韶云都会拉着自行车,让她稳当了,金琳才转头往回骑。 谁知说话的金琳,没有听见韶云的回应,就不由的慢了下来,身体左右扭着,弄堂口车子停不住,哐当一声,眼看着车子就摔倒了。 金琳慌神了,她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停稳,也不知道怎么下来。 “啊。”金琳吓的尖叫,正要摔倒的一刹那,韶云一个飞身扑了过来,一把抱住金琳,从将要摔倒的自行车上,把她扯了下来,急速地往后退去。 自行车歪倒在弄堂口的墙壁上,韶云和金琳摔倒在边上。 金琳压在韶云的身上,没有异样。 韶云被摔的龇牙咧嘴,这让韶云想起了,金琳第一次偷自行车,摔倒的情形,温玉满怀的感觉是那么的相似,只是地方不同而已。 金琳在惊慌失措时,被韶云抱住,有限的空间紧紧地贴在韶云的怀里,她很享受,被韶云抓着的地方,像电流一样,酥麻酥麻的感觉。 娇躯和韶云近距离地接触,暧昧的姿势,让金琳一阵脸红。 此情此景,刚好被走进弄堂的梁珊珊看见,“二哥,大姐,你俩这是干啥呢?地上不凉吗?” 第178章 玉佩 梁珊珊的话,让韶云和金琳非常尴尬。 金琳急忙撑着韶云的身体,站立起来,伸手去拉地上的韶云。 “二弟,姐把你弄疼了,最近姐长肉了。”金琳一句话,就化解了两个人的尴尬。 “二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梁珊珊吐着舌头,她或许就是故意的。 “没说错,姐摔我身上了,学自行车弄的,我的腰都摔疼了,你去把自行车推起来。”韶云拍拍身上的灰尘,对站着的梁珊珊说道。 梁珊珊看了一眼退到韶云身后,为他拍打灰尘的金琳,俏皮地眨着眼睛,伸手把倒在墙边的自行车搬起来。 看了一下车子并没有什么损伤,只是脚踏板有点歪了,梁珊珊用手把脚踏板扭正,“这车不错,我先骑走了。” 说着话,梁珊珊已经跨上自行车,自顾自地骑走了。 “这个珊珊,原来车骑的这么好,没看出来啊。”金琳为韶云拍打完身上的灰尘,扭头看见梁珊珊顺顺当当地骑走了自行车,由衷地崇拜道。 韶云除了屁股摔疼了,其他地方没有受伤,见梁珊珊把自行车骑走了,转身和金琳一道往弄堂内走去。 回到店内,梁珊珊咯咯地笑着,“二哥,你的自行车真好骑,要不借我骑几天呗。” 韶云还没搭腔,金琳立即凑了过来,“不行,二弟离得远,有车子到姐这方便,姐还没有学会呢,等我学会了,就买一辆,带你骑。” 韶云反应过来。原来金琳是有私心的,笑了笑,“三妹,可不关我的事情,我的车,你随便骑,是大姐不让借给你的哦。” 三个人哈哈地笑着,回到屋内。 “大姐,我来看看有啥要帮忙的,这个周末我要回家一趟,需要我做的提前说。”韶云活动活动后,感觉屁股已经不疼了,就主动对金琳说道。 “珊珊去做晚饭,二弟帮我把货架上的东西弄下来,姐要归整归整,看看那些能出手的,再联系一下田九奇,姐现在需要钱,重新进货,卖一些实用的物品。这些个古玩玉器和赃物太惹眼了,姐想洗手做正经行业。”金琳不客气地分配道。 “好嘞,大姐老板,小的去做饭了。”梁珊珊顽皮地说笑一声,就去小屋灶上忙着做饭去了。 韶云点点头,搬起凳子放到货架前,把上层的物品往下递,金琳在下边接住,两个人合作,很快就将格子架上的物品收拣一空。 老南头留下的物品很多,看着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物件,到底是真品还是高仿的赝品,韶云和金琳都是外行,看不出门道。 木架上摆设着的各式各样的玉器、陶瓷等古玩,架子边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幅幅珍品字画。 这些藏品一看就价值不菲。 在韶云的印象里,凡是看着有年头的东西,绝对是好东西,不然也不会存在那么久。 金琳的眼里,这些都是她的钱,架子上的物品分了半天,能比上她带着的玉扳指和碧绿耳环的不多,也就几件银器和一块古绿色玉佩看着还顺眼。 韶云从凳子上下来,看着金琳分拣着堆在桌面上的物品,他一眼就被那快玉佩吸引了。 韶云把玉佩取到手中,感触着这块古玉上传来的温润淳和之感,这应该是一块上等的古玉,是古代风流才子配在腰间的配饰。 韶云拿在手上有些爱不释手。 金琳瞟了一眼韶云:“二弟,要是喜欢啥,只管拿走,这些东西是姐的也是你的,看着这些古玩意,一头雾水,叫不出名字,也不知道价值,要是能有个识货的帮着销货就好了,但我对那个田九奇有些不放心,自己不懂的,会被他给骗了,二弟要是懂这些,姐就放心了。”金琳的话里话外,是想让韶云掌握一些鉴宝识物的本领,她只放心韶云。 韶云没有言语,自己对古玩玉器,也是外行,除了一些书本知识,见到的东西少的可怜,要不是误打误撞,走入金琳的生活圈内,根本就接触不到这些东西。 韶云,突然想到一个人,夜长风,夜老头,肯定是个行家,只可惜,自己除了从他那里学到一点武功外,没有学到江湖上的其他知识。 韶云很想去一趟临县,因为夜长风,也因为静茹。 “姐,这些东西,先归类收好,等摸清了价值再出手,起码是一种收藏,不能把无价之宝以白菜价兑出去,那不是暴殄天物吗。”韶云虽然现在不懂,不代表将来不懂。 “嗯,姐听你的,先把一些看着不值钱的东西卖一点,对付一段时间,好宝贝要卖给识货的人,起码我们自己要懂得物品的价值,才好办,先不着急。”金琳找了一个木箱子,把架子上的物品都收入箱子里,省的摆在上边惹眼,她要换物品摆放了。 忙乎了一阵子,在金琳的再三要求下,韶云拿走了那块碧绿色的玉佩,用金琳的话说,玉佩和她的耳坠是一对的,自己有,韶云也要有。 “二弟,等下看看珊珊妹子喜欢啥,也送一件,算作我们三个人结拜后的共同标志。这是姐一直想的,南苑古玩玉器行,是我们三个人的店铺,以后二弟要常来打点。” “大姐,还有我的呀?”在金琳和韶云正议论的时候,梁珊珊跑了进来,她的耳朵太尖了。 “少不了你的,自己挑挑看,我觉得有一串玉珠手链不错,我拿出来妹子看看喜欢不?”金琳转头看见珊珊进来,忙着打开了箱子,让她自己挑选,并把看上的那个玉珠手链捡出来,放在她的面前。 这是一串有着十八颗青玉珠子的古玩手链,颗颗珠子浑圆通透,玉色无暇,让人一看移不开目光。 “哇,这么漂亮,我喜欢,妹子就却之不恭了。”梁珊珊开心地把玉珠手链接过来,戴在左手腕上,右手不停地抚摸着,喜欢的满脸开花。 “好了,这下我们姐弟三人都有一件庇护的玉器了,姐的碧绿耳坠,二弟的玉佩,妹子的青玉手链,算是我们三个人的铭牌。玉器行三宝,哈哈,好听!去吃饭,姐还要喝酒。”金琳开朗的笑声传出店铺。 今天的韶云没敢多喝酒,饭后早早地离开了南苑弄堂,身后留下了金琳不舍的嘱咐声:“二弟,街灯暗,路上骑慢点!” 周六下午放学后,韶云不慌不忙地做完了作业,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把几件不穿的衣服打包,驮在自行车的后架上,准备回家。 季小青并不知道韶云有了自行车,她这周不打算回家,一放学就早早地跑了。 她约钱虹虹去街上的理发铺,弄一下头发,感觉自己的头发太长了,需要剪一剪。 韶云有了自行车,不用着急去赶班车。 他推上自行车出了校门,刚刚骑上车子,就被走在街边的季小青看见了。 “韶云,你骑车子回家啊?你舅舅家的车子吗?”季小青一眼就瞅见了骑车的韶云,大声地喊着。 走在前面的钱虹虹也回过头,正看见韶云从车子上下来,推着车子来到两个人面前。 “钱虹虹,季小青,你们这是去哪啊?这周你们不回庙堂吗?天气冷了,我回家换几件衣服,不是我舅的车子,我自己的。”韶云见到两个同学,微笑着问着。 “我去弄头发,让虹虹陪着我,这周不回了,要是早知道你骑车子回家,就让你带我们两个回庙堂了。”季小青玩笑着说道。 “我也带不了你们两个啊。”韶云以为季小青是认真地,尴尬地说道。 “哈哈,怎么带不了,车子这么大,虹虹坐你前边,我坐后边。”季小青刻意把前边两个字说的很重。 韶云一听,一个头两个大,这,这都行。 虹虹也脸色一红,嗔怪道:“瞎讲,你坐前边,我坐后边呢。”说完脸更红了。 夕阳照着两个女孩的脸,泛着迷人的光泽,韶云尴尬地笑了笑。 “你们又不回家,我可要赶路了,到家就不早了,再见。”为了逃避季小青的眼神,韶云急忙推动自行车离开。 “哈哈,就设想一下,看他吓的。”身后传来了季小青和钱虹虹的笑语声。 韶云骑在车上,想象着,直接挤到怀里的钱虹虹,身后再驮着季小青,被两个女孩包围着,这要是上二道桥坡,还不得把链条给蹬断啊。 他摇着头,瞎想啥呢,痴心妄想。 韶云使劲地蹬了几下自行车,惬意地松开手,让车子在宽阔的街道上滑行。 风吹着面颊,他感到特别的舒心,边上的建筑物在眼前飞快地被甩在身后,骑着自行车,突然觉得天地间的距离变得非常短。 路过汽车站的时候,韶云瞟了一眼客车的位置,这个点,班车早就发车了。 如果自己现在没有自行车,还真难回家,那可是二十几里的路程呢,步行得两三个小时还要多。 韶云抓紧车把,准备加速骑行,突然,车站路边正徘徊的一个熟悉人影,在韶云的眼前冒出来。 韶云急忙刹住车子,停在影子面前。 第179章 鞋子 “凌兰,你怎么在这里,要回庙堂吗?”韶云看到人影,一眼就认出是高一的凌兰。 “韶云学长,我,我来晚了,没赶上车子,正在等,看看有没有过路车经过,我要回庙堂。”凌兰看见韶云,内心的焦急被她压着,对韶云说道。 “这个点,很难有班车了,我也回庙堂,要不我带你回去。”韶云见凌兰着急的样子,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想回去很困难了。 “可以吗?你愿意带我,谢谢学长。”凌兰开心地搓着手,不知道如何感激。 韶云把车后架的包裹放到侧面,让凌兰坐稳后,骑上车子,搭着凌兰飞快地往庙堂赶去。 太阳已经落山了。 国道上有零星的过路车辆,韶云沿着边线,飞快地蹬着车子,过了两道桥,暗影上来的时候走了一半的路程。 距离庙堂已经不远了,路上,凌兰拘谨地不敢抱着韶云的腰,她是侧面坐在车架上的,两条长腿垂在车的一侧。 两只手一前一后紧紧地抓着后车架。 这个姿势,使得韶云骑起来很吃力,重心偏在一边,好在韶云的技术好,不然早摔倒了。 一路上韶云高度集中精神,国道边的大树早早地把天光遮住了,飞驰的自行车让韶云不敢看轮胎,眼睛直盯着前方的远处,生怕冒出个车子或者人来。 凌兰第一次坐自行车,虽然韶云骑得很稳当,每每眼睛看地的时候,还是有些眩晕的感觉,她一句话不敢说,死死地抓着后货架。 突然她感觉脚下一凉,她犹豫了好一会,才小声地冲着骑车的韶云喊道:“学长,我的鞋子。” 又跑了一段距离,她见韶云没有回应,风声早把她的话吹走了,“学长,我的鞋子。” 这次韶云刚好侧着耳朵听见了。 急忙停了下来,两只脚支撑着自行车,扭过头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我,我的鞋子。”凌兰从车后座上,下来,指着自己的脚。 韶云一看:“妈呀,你的鞋子啥时候掉的?”一只脚只剩下袜子,鞋子不知道啥时候掉了。 “有一会了,我感觉到脚凉才发现,就叫你了。”凌兰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小声地说着。 “你呆在这别动,我骑车回去找。”韶云嘱咐一声,掉头往回骑去,沿着走过的路,逆向寻找着,还怕有车子驶过来,此时国道被树影遮挡的已经很暗了。 一直回头骑了近一里地,才在道边看见了凌兰的鞋子。 那是一只平底的女士秋鞋,简单的款式,淡蓝色的布料,鞋面绣着一个酱红色的蝴蝶结。 躺在那里似乎正在秋风中讥笑韶云的痴傻:“看你,跑了这么远才找到我,我可等你好久了啊。”俏皮的蝴蝶结透着灵动的眼神,让韶云不得不怀疑,它是个有灵气的活物。 韶云摇着头,有些无奈地捡起了鞋子,想夹在后座上又怕颠掉,只好一只手拿着,一只手扶着车把往回赶。 韶云耐心地让凌兰把鞋子穿上,叮咛道:“天快黑了,还有六七里地呢,你横着坐在位置上,我要加快速度,侧着坐不安全,把脚踏在两边的架板上,鞋子就不会掉了。” 此时的韶云已经出汗了,带一个人,和自己单人骑车,还是有区别的,开始不觉得累,十几里地下来,身上已经有了汗意。 凌兰乖巧地一撩两条大长腿,就胯坐在后货架上,两只手一下子圈住了韶云的腰,她觉得不能再拖累韶云了。 为了找鞋子,耽误了好长时间,眼看着天就完全黑了,看着韶云骑车子,自己都担心看不清路。 特别是对面来车的时候,灯光晃眼睛,根本看不清道路,要是撞上了,可就完了。 她放下了矜持,身子贴紧韶云,紧紧地抱着韶云,把头脸贴在他热乎乎的后背上,这样骑起来也轻松许多,两个人的重心都在车子的中间。 韶云蹬起车子,一下子感觉轻松了许多。 夜幕彻底降临了。 路上除了风声,就是呼呼的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远处有零星的灯火,凌兰贴着的脸越来越紧,随着车子的颠簸,两个人是那么地融洽。 韶云早就把回程捡鞋子的时间赶回来了,车速还在加快,庙堂中学的灯火已经近在咫尺。 坐在后座的凌兰几乎就要睡着了,这样的姿势比开始侧面坐要舒服很多,风都被韶云大山一样的身体遮着,眼前再没有恐惧和惊慌,她很享受这种感觉,仿佛游荡在风中一样惬意。 “到了。”韶云的话,让正享受的凌兰惊醒,她的脑子正一片空白呢。 “这么快。”凌兰有些失落,觉得时间要再久一点就好了,她太享受,贴在韶云背上的感觉了。 如果可以,她愿意一直这样保持不变。 “谢谢你,韶云学长,到我家吃了晚饭再回,不是你,今天我都不知道怎么回来呢。”凌兰一回到庙堂,内在的气质又回到了身上。 “不了,其实没啥,顺道罢了,我也是第一次骑车子回来,你回,我就早些赶回去了,下了国道不好走。”韶云和凌兰挥挥手,推着车子往回掉头。 望着骑车走远的韶云,凌兰的心有些迷茫,她竟然有些留恋他身上的温度。 韶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下了国道的田间小路,夜色中骑车子,总感觉云里雾里的,不踏实,一不小心就能掉到路边的池塘了,韶云只好,推着自行车缓步前行。 母亲见韶云回来,亲热的围着他,仔细地打量着,生怕孩子瘦了。 一家人开心地聚在一起,最近的韶云不需要再从家里拿钱,也给母亲和姐姐们减轻了许多负担。 “二弟,你这车子是舅舅的,明天让我也骑一下,到街上转转,买点东西。”大哥韶武突然对韶云的车子来了兴趣。 “我自己的,你骑去,顺便在街上修车的那里打打气,感觉气有点不足。”韶云爽快的答应了,上次骑同学钱虹虹的车子回来,可不舍得给哥哥骑,那是别人的。 “云儿,你可不能做那昧着良心的事哦,我们虽然穷,但要有志气,不偷不抢不占。”母亲对韶云的话起了疑心,担心韶云的车子来路不正。 自己的孩子哪有钱买这么好的车子。 “妈,想哪去了,我认识的朋友修车的,是他送我的,我答应到他家教他孩子功夫。”韶云为了解除母亲的疑惑,只好如实地说明了车子的来历,免得母亲担心。 “妈,韶云读这么多书,啥不知道,您就别操心了。”姐姐也在一旁插话道。 “我周末给舅舅帮忙,以后画图能赚点钱,生活费就不从家里拿了,有多的还能贴补家里一点,带点米给舅舅就成了,我有时候去那吃饭。”韶云把自己的近况和家人说了,免得她们担心。 “那就好,别耽误了读书,有你舅舅帮你,我放心。”母亲很欣慰地说道。 昏暗的灯火下,一家人其乐融融,韶云一直和母亲聊的很晚,才到自己的小棚子里睡觉,他看着夜空的月亮,听着村子里偶尔的几声犬吠声,除了风,一切都是安静的。 他又开始想念起父亲来,这个小小的棚子是父亲亲手给他搭建的。 农人在夜深后,已经将疲惫的身子,塞进暖和的被窝里。 哼哼呀呀,不住地唉声叹气的,是那些被生活折磨的有些无奈的人。 有时候,农忙秋收之后,穿上短棉袄的农村人,也知道享受夜晚的平静,一觉醒来,高高地掖起衣裙,就跑到城镇里去了。 睡不着的韶云,漫步在田间的月色下,他脚不由心地踱到了静茹家的岔路上,望着夜色笼罩下的屋子,痴痴地站在那里。 突然一声喘息声让韶云一惊。 两个白花花的影子在沟边的枯叶中,显得特别的晃眼,喘息声,就是从那两个影子中发出的。 一生的欲望和所恶,都是精神世界的投射,有人的地方,就有欲望,就有恶。 善恶本是一体,相对而言的,世间从无绝对的善,也没有独立的恶。 韶云知道,一定是村子里,欲望驱使的一对不正常的男女,乘着黑夜在这潇潇的秋风中,做着苟且之事。 佛家说,执着于欲望,是痛苦的根源,永远摆脱不得。 韶云悄悄地退开,他不想知道是什么人,也不想破坏男女的好事。 韶云之所以来到此处,又何尝不是对静茹的一种欲望驱使呢。 情和爱就是凡人的一种本能的欲望。 韶云知道,村子里的传统观念还比较陈旧,但在男女关系上,却有着乡下人独特的理解。 也许充斥的愚昧是一种原始的欲望,伦理道德,时常会被情欲和原始的本能冲破。 任何被外界条条框框束缚的不甘寂寞的心,总得找一个口子来倾泻不满,承载希望。 土疙瘩里生长的农民也有不干不净的精神欲望和层面。 韶云离开了岔道口,他想起了张大爷的草棚,很久没有到他那里去了,不知道他还会在夜色中下笼子抓鱼不。 秋天的水塘鱼很肥,去看看张大爷在那儿过得怎么样? 夜风很大了,韶云来到张大爷的草棚前,准备敲门,却听到屋内有哭啼的声音传出。 第180章 亮眼 “你会冻着的,你瞅外边的风刮得多大!” “瘸腿老头,一向不是挺疼爱你的吗?再说了你是三个孩子的后妈,能伺候他们吃喝拉撒也不容易,干嘛还把你往死里打呢?唉,你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张大爷的声音隐约从茅草屋中传出来,似乎在安慰一个人。 韶云停下了准备敲门的手,内心一阵疑惑,心里想着:张大爷一向是个孤单的老人,没有结婚生子,这么晚了,会和谁说话呢?听哭啼的声音似乎是个女人。 韶云后退了几步,他觉得偷听别人的谈话很不好,但好奇心还是驱使自己没有直接走开。 韶云走到不远处的一棵树下,他静静地待在那里,眼睛还是看着张大爷的屋门。 朦胧的月色只有稀疏的星辰陪伴,夜风肆意地刮着,给寂寞的夜空增添一点灵动。 不远处的院子,瘸腿老头,那个有三个孩子的基督徒从夜色中走出来。 他左右看看天空的星辰,双手在胸脯前画着十字。 然后抬起他那暗灰色的眼睛,盯着张大爷的茅草屋。 瘸腿老头穿着一双破毡鞋子,踢踏着脚蹼往茅草屋走去。 他边走边激烈地咳嗽着,震得他那难看的大肚子直发抖,他那暗灰色的眼睛,枯燥且冰冷地闪着愤怒的光。 他来到茅草屋前,一动不动地望着光秃秃的墙壁,和那扇通风的木门,好像一只野兽盯着自己的猎物。 韶云见到人影后,悄然躲到树干的背影中,和树干重叠着,远远的看着瘸腿老头的举动,韶云知道屋内除了张大爷还有一个女人。 房间内,女人的哭啼声已经渐渐地停止,透过门缝,昏暗的灯光透出来,和夜色混杂在一起。 风声掩盖着屋外的脚步声,瘸腿老头,竖起耳朵细细地听着,想从房子中听出动静。 茅草屋坚韧地抵挡着风的洗礼,偶尔会有几根草叶从屋顶上被刮落下来,有一根草刚好打在瘸腿老头的脸色,他皱了一下眉头,抬手把草叶抓在手里,放到嘴唇边嗅了嗅,一股霉味直扑鼻翼。 呸,他使劲地吐了一口口水,瘸着的脚又往前迈了一步。 “我不想回家了,我要离开那个死老头,他被魔鬼缠住了身子,被恶魔混淆了视听,以前对我百依百顺,现在竟然对我下狠手,你看看我的脸被他打的,都肿起来了,你愿意拯救我吗?”门内一个幽怨的女声传出木门。 “唉,怎么说你呢。”一声常常的叹息声似乎是很为难。 “呯!”地一声,破旧的木门被瘸腿老头一脚踹开。 “死婆娘,竟敢跑出来不回去,还想偷汉子,看我今天不打断你的贱骨头!”瘸腿老头愤怒地踹开了张大爷的房门。 屋内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满脸泪痕的女人,正靠在张大爷的怀里小声地抽啼着。 房门被踢开,屋外的风刮进房中,女人惊恐地转头看着满脸凶相的瘸腿老头,稍微侧身躲到张大爷的身后。 张大爷拍打女人后背的手松开,看着闯进屋内的瘸腿老头,略微邹了一下眉头,借着微弱昏晕的灯光看清来人后,一脸的坦然。 瘸腿老头面对着张大爷和躲在他身后侧的女人,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显得非常的愤怒。 “说!你和贱婆娘都做了什么?”瘸腿老头瞪着张大爷,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做什么?你一个半残之人,有这么好的女人给你填房,伺候你和你的孩子,应该惜福。不该往死里打她,我老张活了几十年,见着的蠢人多了,你算最不耻的一个人。”张大爷并没有把瘸腿老头的愤怒放在眼里。 “关你屁事,我教训我的女人,你个骡夫和她有关系?为什么她会跑到你这里来?是不是你们早就有一腿?”瘸腿老头瞪着暗灰色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凶光,脸色也变得铁青色难看。 张大爷看着怒火中烧的瘸腿老头,本来很淡定的神情一变,内心的火气也被激了起来。 “老瘸腿,你到村子里也有些年头了,我老张的为人想你应该有所耳闻,作为邻居,本来我懒得管你家的破事,你的女人也不是用来给你打的,既然你不会心疼你的女人,她跑到我这里寻求帮助,我就是要管管你的破事,你能咋地!”张大爷站在一个道德高度对瘸腿老头批评道。 “上帝!愚蠢的人,竟然这么冠冕堂皇,就说你对死婆娘有想法了。还说得这么理所当然,看来这个死婆娘找死了!”瘸腿老头说着话,愤怒地扑上去要拉扯张大爷身后的女人。 “啊,老张,我不跟他回去了,绝不,你要拯救我!”女人大叫着,抓着张大爷得衣襟求着道。 “死婆娘,看来你真想着去见上帝了!”瘸腿老头,一条瘸腿抬起来对着女人得腰部一脚踹过去。 张大爷见瘸腿老头竟然把自己当空气一样的透明人,在自己家里就要打女人。 嘴唇颤动,双手往前一探,一把将那条踢过来的瘸腿抓住用来一掀,蹬蹬蹬,瘸腿老头失去重心向后倒去。 “天呐,上帝!你敢和我动手,看我不弄死你!”瘸腿老头跌坐在门边上,他扶着门站起来,一头往张大爷撞去。 两个人就在小小得茅草屋内扭打在一起。 桌椅板凳都被两个人弄翻在地,张大爷把瘸腿老头压在身下,一顿拳头砸在他的后背上。 瘸腿老头也不甘示弱,嘴里吐着口水,咬着后槽牙,使劲地撕扯张大爷的衣服。 终于被他翻过身子,揪着张大爷的后衣领子,抡起拳头就打张大爷的头。 女人看着两个厮打在一起的老头,吓得躲到屋角的床边,瑟瑟发抖。 她没有想到这么大的两个老头,为了她肉搏起来这么可怕。 两个人都破相了,血在脸上流着,但越打越来火的两个人,看来不打死一个是无法罢手的。 就在这时,一个影子飞快地跨入门槛,双手往关节处拍了几下,就硬生生地把扭打在一起的两个老头分开了。 灯光下,韶云站在两个喘着粗气的老头之间,漠然地看着他们。 “你,你是韶云娃?”张大爷首先认出了韶云。 “你管啥闲事,一边去。”瘸腿老头说着话试图冲过去再和张大爷扭打。 韶云抬手,一把扭住了他的手关节,用力一压,就把他的冲势阻挡了。 “消停点,都这么大岁数了,君子动口不动手,您和张大爷两个加起来都一百多岁了,还像个小孩一样,打赖皮架?”韶云把瘸腿老头的手放开后说道。 “娃说的对,我老张今天竟然搂不住火,被你老瘸腿气的,几十年没和人红过脸,还是没忍住。”张大爷有些懊恼地说道。 老瘸腿摸了一把耳朵上的血,他仔细地看看韶云,突然也想起了这个孩子,是上次救他儿子小三的那个娃。 “上帝,今天就饶恕你,张老头,我和你的事以后再算,死婆娘跟我回家!”瘸腿老头冲着墙角床边的女人吼道。 女人也看清楚了韶云,虽然不是很熟悉,但知道是个在城里念书的娃。 听着他几句话就把两个打架的老头给说了,内心一喜,急忙来到韶云面前,脸上的表情便显出可怜来。 “娃,你看我的脸被那死老头打的,我不敢回家,我要离开这个疯子,我想在老张这里,不回去。”女人的话和她的表情让韶云感到亮眼。 “大婶,你们夫妻吵闹,都消消气就过去了,您在张大爷这也不是个事情。毕竟邻居再好,总还是邻居,比不得夫妻,还是回家。我相信大爷不会再为难您的,是!大爷。”韶云先对女人说着,又转头盯着瘸腿老头,严厉的语气透着威压。 瘸腿老头被韶云盯得发毛,心里有些触动:“回家,伺候好三个娃,上帝是仁慈的。” 说完话,伸手去拉女人的衣袖。 女人看了一眼张大爷,见他没有挽留自己的意思,有些幽怨地瞪了他一眼,扭头跟着老瘸腿出了门。 “张大爷,你的伤没事?”瘸腿老头领着女人走后,韶云才转脸,看着有些落寞的张大爷关心道。 “唉,看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差点栽在女人的手里,真无用啊。”张大爷一边把脸上的残留血迹擦干,一边感叹道。 “张大爷,到底咋回事啊?大婶怎么会?”韶云还是有些疑惑地问道。 “说来丢人现眼啊,那老瘸腿的女人,是朵有毒的马陵菜。邻居处着,她常常到我这要点鱼虾啥的,你知道我喜欢下笼子捉鱼,自己吃不完,给她拿点也没啥。” “一来二去的,就熟了,我也是色迷了心,没守住心神。她有苦就跟我絮叨,我也心疼她做老瘸腿填房的苦,就处的多了,今天她被老瘸腿打了,跑我这求救,没想到老瘸腿闯了进来。”张大爷说着,内心似乎暗淡下来。 韶云从张大爷的话语中,感触着他对那女人是生了情愫。 “我明白了,张大爷,您自己现在年纪大了,是该找个伴儿。”韶云安慰着张大爷道。 “娃啊,你不懂,我虽没有结婚,也有过让我难忘的情感啊!”张大爷的感叹让韶云起了好奇心。 第181章 宿命 夜色渐浓,月亮悄悄地躲进云层后边,几颗星星眨着眼睛,似乎在讥笑瘸腿老头的愚蠢。 茅草屋在夜风中,抖动着披肩上的枯草,似一个老人在喘息着。 村庄内,偶然传出几声犬吠,显得遥远而凄厉,夹在风里传到村尾。 屋内扭打完的战场,还弥漫着浓浓的气味,面对满地的狼藉,张大爷蹲在地上,小心地收拣着。 本就凌乱的小屋显得更加驳杂。 韶云一边帮忙收拾东西,一边和张大爷聊着。 张大爷原名张凤林,本是张台村人,后来才到了韶云这个村子,孤单单的一个人,陪着他的就是一个茅草屋。 张大爷平时脸上都带着笑容,和村庄里的人都很熟络,为大队干部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琐事。 平时除了干农活,就喜欢捉鱼摸虾,下黄鳝笼子。 村子里很多人家都吃过他捉的鱼虾,在村里的人缘很好。 张大爷和韶云聊起年轻时的一段情爱史,让韶云唏嘘不已。 原来张大爷乐观的生活背后,背负着灼人的伤痛,时时舔食着他的内心。 二十岁的张凤林算得上是个英俊的小伙,虽然没读过啥书,但田里的农活样样都行。 他是独子,父亲早逝,是母亲把他拉扯长大,在张台村,没出五服的堂伯叔父有好几家,算的上一个大姓氏。 张凤林的母亲身体不好,一年要有几个月病倒在床上。 年轻的张凤林过早地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家境贫寒,想娶上一门媳妇非常困难。 眼看着就二十好几的人了,病体的母亲越是心焦,身体越是不争气,托个媒人都拿不起钱来。 一天张凤林下完笼子回来,呆在院子里,身上的鱼腥味招来了一堆的苍蝇。 嗡嗡的苍蝇围着他飞个不停,他坐在树荫下,百无聊赖,在那里用筷子夹苍蝇已经夹了两个时辰。 一个人两条土狗围着,破败的院子里,石头台面上放着一只脏碗和一个大木盆,里面是刚刚打回来的几条黑鱼棒子。 两只土狗都是普通的黄色的草狗,没有那么讲究,已经吃饱了鱼肚子里的内脏都懒洋洋地趴着。 张凤林就坐在他们中间,用筷子夹碗上的苍蝇。 他准备到中午的时候给卧病在床的母亲,煮一点鱼汤喝。 张巧妹走近的时候,两只草狗都站了起来,张凤林却不抬头,叹了口气,依然不紧不慢地夹着苍蝇。 张巧妹就问他:“躲我躲到哪里都不见人,村头村尾都不待,就待在家里夹苍蝇。你是多怕见到我?” 张凤林把夹的苍蝇都丢在碗里,喃喃道:“怕倒是不怕,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你堂哥。如果大伯知道了,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张巧妹是他没出五服的妹妹,那时候十六岁,一直喜欢张凤林,只要他去下笼子,总找机会跟着他,帮忙提鱼篓。 堂兄妹之间关系近点本来没有什么,但张巧妹,或许是早熟,或许是叛逆,非要张凤林带她私奔。 你想,张凤林再混,也不敢做这事情,家里有个卧病的母亲,一贫如洗,何况巧妹是堂妹,那可是近亲。 “巧妹,你非找我干什么啊?以前你找我的时候,哥从来不回避你,可你不能往那地方想。”张凤林很苦恼。 一个刚刚年轻活力的青年,而巧妹虽说是堂妹,人长得俊俏又火辣,一样的青春气息,撩拨着两个年轻人萌动的心。 “以前我找你的时候,你可多话说了,现在你不知道我找你干什么?”张巧妹踢开一只狗,坐到张凤林边上,那狗吓得呜呜了好几声,躲到张凤林的身后面。 张凤林,摸了摸它的头,安慰了几声,草狗才安静下来。 “你宁愿对狗好,也不愿意对我好,我的头没有狗头好看。”张巧妹嗔怪道。 “你哪能跟狗比?”张凤林放开手,说了。 忽然又意识到自己的话有歧义,立即看着张巧妹,改口道:“狗哪能跟你比,不对,你哪能拿自己跟狗比。” 张巧妹一下子就急了:“怎么?哥又要说那种人害人,狗不害人,还无比忠诚的话?” 张凤林看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中有一丝难过和苦涩。 叹气道:“你喜欢我的时候,大概不会害我的,但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或者被伯父他们知道了,以他们的脾气,我恐怕会被弄死了喂狗,我妈怎么办啊?” 张巧妹噘着嘴,也不看张凤林,她瞅着院子里的那棵大枣树,又瞄了一眼虚掩着的房门,细细地听了听房内的动静。 她突然转头狠狠地瞪了一眼,蹲在边上的两只土狗:“你不怕我现在就把你弄死喂狗,或者把狗弄死吃肉?” 张凤林噘了噘嘴:“你不会,现在你的心没有那么狠。”他停顿了一下,夹起一只苍蝇,送到石板桌下边的缺口处,就看到一只壁虎一张口就把苍蝇吞进嘴里。 张巧妹惊奇地跳了起来:“这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好可怕。” “可怕吗?就一只壁虎而已,专门吃苍蝇的,要不我给你逮几只养着。”张凤林见巧妹害怕壁虎,一下子作弄她道。 “我才不要呢,恶心死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挪开身子,觉得有些不舒服。 女孩子,再大胆也对这类冷血的四脚蛇有些害怕。 巧妹往后退了一下,挪开身子,觉得有些不舒服。 “对了,巧妹,你还是回去,别被大伯看见了,老往我身边跑,总不是个事情。” “你看,我在街上找人算过了,我是贱命,天生和贱物们生在一起才能长命,这个事改变不了。” “你呢,看到这些东西,本能地就是不喜欢,你也改不了,我可以在这里坐上一天抓苍蝇,在石板里养着四脚蛇,养几天几个月,如果不想养了,我就都放掉。” “草狗们围着我,总能吃上鱼虾,我不觉得这日子有什么不好,只要我妈病能好,我再苦点也值得。”张凤林瞪着眼睛,看着巧妹,继续说道。 “但你能受得了吗?我们在一起能过日子吗?何况现在我还不能离开村子,我妈需要我。” 说到最后,张凤林的眼睛湿润了。 张巧妹不说话,转头继续看着院子和那棵大枣树。 张凤林继续说道:“你们家,父母早上出门,中午回来愁不见你的人。早晚会发现你老往我这跑,这样的日子,让人提心吊胆,如果你和我在一起了,就变成了家里的罪人。我和我妈都待不下去。” 张巧妹瞪着张凤林吼道:“我不管,我就要和你在一起,白天黑夜地想,想要你能要了我。我愿意跟你过日子,带着伯母走的远远的,离开张台村。你难道不喜欢我吗?我已经能做个女人了。” 张凤林挠着头,他没有办法回答张巧妹。 难道一对相互吸引的男女就这么困难吗? 女孩在懂得自己能做女人时,一但爱上一个人,就会丧失思考的能力,什么伦理道德都会不管不顾。 “巧妹,你讲的没有错,我怎么能不喜欢你,可不敢有非分之想,我们不能。”张凤林被巧妹的话打动了。 这时院门外有了响动,村子里的二傻想到张凤林家讨要鱼虾,这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 抬眼看见张巧妹在院子里,咿呀一声:“嘻嘻,好看,好看,你们两个那个了。”二傻龇牙咧嘴看着巧妹傻笑着,用手势比划着,两个人亲密的动着。 张巧妹大吼一声,冲着二傻跑过去,作势要打他,吓得二傻连滚带爬地逃出院门。 张巧妹恶狠狠地盯了一眼逃远的二傻,回头问张凤林:“哥,这傻货一直这样吗?他做的那个恶心的动作你看明白了吗?” “我能看不明白吗,他毕竟是个傻子,可比哥更大胆。你早点回家,傻子的嘴巴啥都敢说,假的也能说成真的。”张凤林还是硬着心肠说道。 “那我就把它变成真的,哥!”张巧妹眼睛红红的,她一步跨进院门,一把拉着张凤林直奔院落拐角中的杂物间。 发懵的张凤林迷迷糊糊的被张巧妹扯进了杂物间,昏暗潮湿的房间内,一股霉味,几捆稻草堆在屋角。 张巧妹拉着张凤林,把他扯到稻草边,三下两下就褪去了自己的上衣,雪白的肌肤裸露在张凤林的面前。 疯狂的张巧妹,呼吸沉重,她扯着张凤林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那一刻张凤林感觉视线变了,眼睛变得野兽一般血红,昏暗的房间内,两道沉重的喘息声响起… 两只土狗守在门外,一只蹲着警惕地看着院门,一只两眼放光,吐着舌头盯着被虚掩着的门。 张大爷已经讲不下去了,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 三个月后,二傻的嘴没有被撕烂,事情却败露了。 张巧妹的父母把凤林母子堵在院子中,歇斯底里的指着张凤林妈的鼻子骂。 本就病体缠身的妇人一口气没上来,倒在院子中的大枣树下,就此离开了人世。 悲痛的张凤林忍着屈辱草草地埋葬了母亲,每天饮酒度日。 张巧妹在一个夜晚逃出来,跑进张凤林家,看着醉的不省人事的张凤林,内心难过。 自己也把瓶子里的酒喝完,赤裸着抱住张凤林,一阵云雨过后,穿戴好衣服,走出屋子。 看着凄冷的月色,她悬在院子中的大枣树上,一根白绸布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张凤林被赶出了张台村,身上的伤养了两个月。 夜风刮的更大了,走出张大爷的茅草屋,韶云的心湿了。 今夜注定无眠,为悲伤的情感,和不能被说出来的故事。 走在朦胧的月下,经过岔道口,两个人影迎面走来… 第182章 忌日 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 村子尽头的荷塘,早就在秋风中,变了模样。 枯败的荷叶拖拉着脑袋,蔫蔫地漂浮在池塘里。 陌青花领着二丫在田埂边走着,经过荷塘的时候,她止步看了看败落的荷叶。 天色已经不早了,黑暗吞噬着仅有的亮光,上了黑影的旷野,显得格外的萧条。 今天是二丫她爸的忌日,最近二丫老说做梦,梦见了她爸。 其实在二丫很小的时候,她爸爸就走了,根本没啥印象,或许梦里的模样,只是她自己的幻想。 陌青花对男人的记忆,一直是在梦中,久居守寡的日子,既苦了二丫,也熬着自己骚动的身体,一熬就是好多年。 渐渐看不起道路的田埂,被枯黄的野草覆盖着,铺满枯叶的野地里。 她得走两三里的路,才能到达二丫她爸的坟地。 陌青花的脸色很差,最近月经期不规律了,痛经的苦恼时常袭扰着她。 一个女人正当如狼似虎的年龄,生理上的不协调,让她的情绪很差。 没有生活和生理上的滋润,她在苦涩的田地中,艰难地度日。 眼看着二丫已经长大,自己的青春也在秋风中变得枯黄。 本来很匀称的身材,因为痛苦而略显笨拙。 田埂上的小路不好走,胳膊上挎着的篮子,摇摇晃晃,里边的祭品阴纸颠来荡去。 陌青花的头上包裹着一方头巾,淡蓝色的头巾在脑后打着一个蝴蝶结。 二丫娇小玲珑的身体,很灵活,她一跳一蹦地跟在陌青花的身后。 二丫身上穿着一件干净的秋衣秋裤,浅花色的格子布衬着渐渐长开的身体。 一个小巧的马尾辫甩在脑后,左右摆动着,像个扫把一样,在后背上来回地晃动。 一缕刘海下闪着灵动的瞳眸,夜色下衬托的越发美丽。 娘儿俩踩踏在田埂上走着,枯草野藤缠绕着脚裸,每一次抬脚都像踩在软软的棉花上,噗噗的闷声带起灰尘。 田间的野地里,出来偷食的田鼠被惊的唧唧叫着,逃野似地窜出很远。 “娘,还有多远,你认得那坟不?”二丫见天色黑了,内心有些惶恐。 逃走的田鼠让二丫惊魂未定。 “过了这片田,那个高处的土堆就是了。”陌青花也有一丝不安。 踏进坟茔地,一股阴风冷飕飕的刮来,阴森森的感觉,恍若孤魂野鬼钻出来扒扯着身上的衣服。 几棵狗尿苔树长在坟堆上,上面的红色果实,泛着红红的光泽,像燃烧的鬼火一般在风中晃动着幽幽的光芒。 犀利的冷风吹在矮矮的枝条上,发出哨子一样的声音,似幽魂在悲歌。 二丫浑身发颤,她恐惧地拉紧青花的衣服,身体贴着她娘的后背,手越抓越紧。 陌青花左右看看坟地,确认了一下方位,用手扒拉开坟堆边的枯草,在东南方向清除一片空地来。 她把手里的篮子放在地上,拿出祭品,小心的摆在空出的地上。 四样果子,一瓶白酒,还带来一个小酒杯和筷子。 安静地看着乱草覆盖的坟堆,里边躺着和她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他为她留有一颗种子。 “二丫,过来,给你爸跪下。”陌青花拉过身后惶惶不安的二丫,命令道。 二丫低下头,看看乱蓬蓬的草地,一磕膝盖跪下去,面对着坟土堆,脸色迷惑。 “孩子她爹,今天又是你的忌日,我和孩子来看你了,知道你好一口,给你带来一瓶,好好喝,喝完了就睡觉,别再到处游荡,孩子还小,受不住你的惊吓。” “保佑二丫身体好好的,不被人欺负。我就谢谢你了。”陌青花祷告着,到最后声音哽咽,泪水止不住流了出来。 “呜呜,死鬼,你知道撇下我多难吗,你知道我是如何熬的吗?你倒是逍遥自在了,让我一个年轻的寡妇如何忍受。”陌青花悲从心中来,哭着哭着瘫坐在坟地前。 二丫也跟着娘哭了几声,或许她是被娘的伤心感染的,对爸爸的思念只限在梦里。 “娘,别难过了,哭坏了身体,爸也不知道。”二丫止住了哭声,规劝母亲道。 陌青花悲痛过后,心情得到了释放,在男人面前她可以放开心绪,述说自己的难处。 她在内心祷告着,若是自己有一天熬不住了,做下对不起他的事情,希望他不要和自己计较。 这或许是陌青花内心的一种挣扎,真有守不住的那一天,对于地下的男人,她也算是没有心理障碍了。 陌青花止住了哭声,把纸钱给二丫爸烧了去,又倒满酒杯,陪着坟堆里的男人喝了一杯酒,她的心安静了。 领着二丫磕完头,看着飞舞旋转的火苗,卷着阴纸的黑灰在坟堆上盘旋,她知道,孩子他爸把钱领走了。 离开坟堆,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走。 陌青花不时地回头看着坟堆上的火光,直到走出坟茔地,还能见着飞在夜空中的光亮,似点点鬼火在摇动。 “娘,你说爸会不会跟着我们回家啊?”二丫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她拉着陌青花的胳膊,贴着娘都有些害怕。 “瞎讲,我已经告诉他了,以后不准再回家,他听懂了,有酒喝,早就睡着了,以后你就睡踏实了,不会再梦着他了,别瞎想。”陌青花安慰着二丫。 其实她的心里也在发毛,这黑了的旷野,一个内心再强大的女人也有些打怵。 经过荷塘边的时候,她想起了那次肚子疼,阑尾炎发作,韶云背她的情景。 想着想着,心里暖暖的舒服,一阵暖流从身体里滑过,她感觉身体下边有些鼓胀,湿漉漉的难受。 二丫感触到娘的身体变化,暖乎乎的,身上发热,不由得抬眼看着娘,内心疑惑。 胡思乱想的过了荷塘,月色朦胧中走入村子,远处能听见零星的犬吠声,经过岔道口,前面一个人影渐渐地近了。 “韶云?”陌青花有些惊喜,有些不敢相信。 “青花嫂子,二丫?”韶云也没有想到这么晚了,竟然在岔道口遇见了青花嫂子。 最后一次见着陌青花,还是夏天麦收的时候,在她家吃了饭喝了酒,还享受了一回温柔的按摩。 三十来岁的年轻寡妇陌青花,看着保养的很好,肌肤白皙,不似一般的农村人,一下地就晒得跟非洲人似的。 一白显嫩,滴弱水,谁不知道女人最引人的就是白嫩。 何况陌青花的五官很端正,有南方人的灵气,北方人的结实身材。 “你这是在哪儿,这么晚回去?”陌青花的脸红过后,看着韶云问道。 “我看看张大爷,很久没回村了,顺道看看他。”韶云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想静茹了,才踱到这边村子来的。 “哦,那你现在要回吗?要不到家里坐坐,好久没有见着你了,昨天静茹刚刚来了一封信,还提到你呢。”陌青花担心韶云急着回去,竟然有些舍不得。 韶云在月光下看着陌青花,一听到有静茹的来信,内心一动,他可是很久没有静茹的信息了,很想看看那信里都说了啥。 “嫂子,有静茹的信,方便给我看吗?我很久没有她的信息了。”韶云嗫嚅一声。 “方便,方便,大兄弟啥时候要看都方便,我和二丫刚刚给她爸上了坟,心里正慌着呢,有大兄弟陪在身边踏实。”陌青花喜上眉梢,上前两步,扯了一下韶云的衣袖,领头往家走去。 二丫看看韶云,欢喜地喊了一声韶云叔,有些羞答答地跟在陌青花的身后,韶云随着她们娘俩去了她家的院子。 来到院子中,陌青花急急地钻进了屋,把院子的灯打开。 自己跑到屋里扯去头上的丝巾,洗了一把脸,慌慌张张地梳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在小铜镜中看了自己一眼,才奔出屋子,把韶云让进屋。 “二丫,给你叔倒杯水,放茶叶。”陌青花一边唤着二丫,一边把凳子搬到韶云面前,让他坐。 韶云打量了一下青花嫂子的堂屋,收拾的整整齐齐,家具虽然不多,但摆放的很到位,每个地方都有合适的东西摆放着。 看得出来,陌青花平时是个很贤惠的女人,把贫穷的家过的踏踏实实。 “叔叔,喝茶。”十来岁的二丫已经很懂事了,她继承了她娘的许多优点。 陌青花有些局促不安的样子,在韶云走入她家后,她的心就跳动不已,她总感觉在韶云面前像个小女孩一样。 既在乎起自己的衣着打扮,又在乎起自己的头发和脸,生怕哪里脏了乱了,韶云看着不喜欢。 “嫂子,要不你把静茹的信借我看看呗。”韶云喝了一口茶,见站在一侧的陌青花有些怔怔地盯着自己看,就开口道。 “哦,看我这记性,光顾着发愣了,把正事给忘了。”说着话回头看了一眼正忙着收拾物品的二丫。 犹豫了一下说道:“二丫,到前院你二爸那里,把我刚刚腌制的雪里蕻拿过来,我要给你韶云叔带一点到学校吃。” 二丫看了一眼娘,又看看坐在凳子上喝茶的韶云叔,点点头,手在衣襟上擦了擦,转身出了门。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陌青花从内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封信,一股幽香扑鼻,她已经换了一件很漂亮的衣裳。 “大兄弟,这是静茹的来信。”陌青花递过手里的信,不经意间,双手触碰着韶云接信的手。 第183章 魅惑 韶云心情激动,有些颤抖地打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抽出信纸。 扑鼻的油墨香直入鼻孔,韶云看着娟秀的小字,那是静茹小巧的手,在临县写来的。 阅读着静茹写给青花嫂子的信件,韶云感慨不已。 静茹在信里说起了受伤住院的事情,说起了师父对她的信任,更谈到了出师后的打算。 她的苦日子就要熬出头了。 韶云的心随着信的内容反复地震荡着,静茹受伤,他难过,静茹得奖他开心,静茹出师,他欣慰,静茹开店他替她自豪。 韶云对静茹的了解,仅限于几年的同桌友谊。 现在他感触到,静茹成长了,也更加优秀了,信里静茹还对青花嫂子,吐露了对韶云的思念,和对将来的担忧。 更让韶云心惊肉跳的是,有一个男孩在疯狂地迷恋着静茹,字里行间虽然没有那么明确,韶云能清楚地知道,情感上一定发生了什么。 读完信,韶云反复地看着那段关于情感的话题,他的心在往下沉。 陌青花一直贴近韶云站着,一头秀发已经披散开来,发香和雪花膏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给浑浊的房间内,增添着一丝魅惑的味道。 她看着韶云情绪的变化,知道是在为那个追求静茹的男孩担忧。 陌青花知道韶云和静茹之间的感情,两小无猜。 小学时代的友谊,是建立在纯真的心灵上的,她非常希望她们能走到一起,但看着韶云清瘦刚毅的脸庞时,她的心又是矛盾的。 “大兄弟,静茹过好了,应该开心,如果她回来的时候,你们要在一起谈谈,两个人太久不在一起会生分的。”陌青花的两只白嫩的手,搭在韶云的肩膀上,说话声音绵软软的。 韶云缓过神来,他感触着青花嫂子手上的温度,又低头看看信件,竟然有一丝淡淡的哀伤爬上心头。 “也许,离得太远了,我放假了,该去一趟临县,看看她。”韶云黯然神伤。 如果不是写给青花嫂子的信,韶云不可能知道,静茹的情感世界里,真实的想法。 陌青花感触到韶云的哀伤,她的身子贴近韶云,薄薄的衣服在韶云眼前轻轻地晃动着,青花嫂子就那么站着,把韶云的头贴进自己的怀里。 温柔绵软,让悲伤的韶云有了一丝温暖。 陌青花幽幽地说道:“大兄弟,你别想她太多了,自己好才是好。你看嫂子漂亮吗?”陌青花叹息着,把韶云的脸贴在自己的柔软处。 “漂亮。”韶云不假思索地回答着,此时的韶云似在棉花云朵里,暖暖的舒服。 他拿着信件的手,触碰着青花嫂子的腰部,一丝细滑和信件一样让他的心在动荡。 从少年时候起,韶云的心里,青花嫂子一直是韶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之一,另一个是上海的女老师。 不过青花嫂子的命苦,守寡独居,又改嫁残疾的小叔子,该是青花嫂子洁身自好,没有心仪的人,她守着自己的那份情感。 “真的吗?嫂子不显老?”青花嫂子很激动。 一把抱紧韶云,羞答答地说道:“大兄弟,俺,俺喜欢你!不,是喜欢听你说的话。” 幸福似乎来的有些突然,韶云正迷糊地体会着青花嫂子的话语和温柔。 “娘,我都抱过来了。”二丫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陌青花一惊,赶紧松开抱着韶云的双手,慌乱地用手理着散落下来的头发。 “这么快就回来了。”话里话外都透着不甘心。 “我二爸都睡下了,爷爷给拿的,天黑了,不好走。”二丫进屋把怀里的腌菜坛子放在桌面上。 陌青花整理一下衣服,抬手麻利地拆开坛子,拿了一个罐头瓶子从坛子中掏出一把咸菜,塞进罐头瓶子了。 “大兄弟,这咸菜你带着,回家炒一下带学校吃,早晚饭有个咸味,是嫂子的一片心。”陌青花看着韶云的眼神是迷恋的,说出的话却满含深意。 “要不你们自己留着吃,我上学吃不了多少。”韶云对青花嫂子婉拒道。 “我那地里的菜多呢,你带着,别和嫂子说不,看不上嫂子咋地?”青花嫂子的语气有些绵软的柔,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小女人模样。 二丫奇怪地看了一眼陌青花,心里想道:娘今天怎么说话这么轻柔,像我平时撒娇的语气。 韶云不再推辞,看看整理好的袋子,提在手中站起身,把信件交到青花嫂子的手中,说道:“谢谢你嫂子,我回去了,你们也早些休息。” 说完,看了一眼歪头看着她娘的二丫,转身出了房门。 陌青花跟了出来一直把韶云送出院子,她试着想挽留韶云,最后没有出口,幽怨的眼神一直送到韶云的影子消失在村口,才转身关紧院门,她摸着自己的胸脯,心还在跳动,脸色也在月光下酡红,她感觉下身又不舒服了。 慌乱地奔回房间。 陌青花在卫生间清理自己的时候,韶云走在朦胧的月色下,他的心忽上忽下的难受,他想着考完试后一定要去一趟临县。 回到家,韶云没有惊动家人,悄悄地摸到厨房,把家里剩下的半瓶酒拿了出来,坐在庵棚前,对着月亮,一口一口地独饮着。 平时酒量很好的韶云,竟然有了醉意,他喝完酒在月下挥洒着自己的拳脚,把一套醉拳耍的虎虎生风。 酒意在拳风中被挥散着,心醉人醒月更明,两行清泪已经挂满了腮。 舞的精疲力尽,韶云擦去脸上的汗水,躲进棚内,和衣躺在床上,不大会儿功夫就进入梦乡。 梦境中自己走入幻虚境,身体悬浮起来,竟然可以越过树梢,一路飘飞着前行。 他奋力地滑动着手臂,像个鱼儿在大海里一样,自由自在地滑行着,眼前的景色村庄变得越来越渺小,他像一只鹰一样翱翔在清朗的天空中。 梦中的韶云有一种俯视众生的感觉,身下的建筑,村庄都变得无比渺小,自己离开地面越来越远,似个飞絮一样漂浮着,这种感觉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每到醒来的时候韶云常常在回想,梦中的飞空是不是人的灵魂出窍了。 一觉睡到天明,身体的疲惫感才显现出来。 周日,韶云正坐在梨树下,看着池塘里的鸭子发呆。 隔壁的雷奇大叔经过塘边,一眼看见韶云,惊喜的不得了:“韶云,好小子,啥时候回来的?” 韶云抬头看到是雷奇大叔,赶紧从地上站起身:“大叔,你这是打哪回来啊,我昨天晚上就到家了,一直没有看见您在家。” “嘿嘿,大叔这段时间一直在别的地方忙着,告诉你大侄子,大叔要结婚了。”雷奇大叔笑的合不拢嘴,四五十岁的人了,竟然有年轻人一样的忸怩。 “什么?你要和谁结婚?不是开玩笑?”韶云瞪大了眼睛,既开心又惊奇。 “嘿嘿,是后钱村的女人,她有两个娃了,守着寡呢,我过去和她们一起过,这边回来的就少了。”雷奇大叔三两句话,就道出了结婚的缘由。 “恭喜恭喜,大叔终于成家了,这是啥时候的事情,我还没有讨杯喜酒喝呢。”韶云看着雷奇大叔满脸的幸福,由衷地恭贺道。 “嘿嘿,叔这是倒插门,谁都没有请,实话实说,我是个孤单惯了的人,突然有个家,感觉挺好的,虽然孩子是她的,我一样亲。”雷奇大叔用手摸着自己的雷公耳,不无感慨的说道。 “大叔,很开心知道您结婚了,您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了,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情,昨天晚上,还想着和您喝一杯呢,没瞅见您。”韶云看着雷奇大叔问。 “我回来把我的二胡取走,过上了有家的日子,把老伙计给丢在这边了,好久没有摸它了,以后再拉就是喜庆的曲子了。”雷奇大叔笑的像个孩子。 没想到人一旦结了婚,有了心疼的女人,心情就会改变。 以前,每天晚上,雷奇大叔都会拉着他那哀伤的曲调,一颗悲伤的心,能从二胡的曲子中感触到。 韶云曾经很想知道,雷奇大叔为什么那么哀伤,在他那哀怨的二胡声中,找到他悲伤的根源。 如今看他幸福的模样,应该是因为那个女人,才产生的悲伤。 韶云大胆地揣测过,或许雷奇大叔曾经爱过一个女人,但没能在一起生活,如今倒是心有所属了,虽然晚了点,幸福可不分前后。 雷奇大叔不愿意说,韶云也不好问。 有一次听着雷奇大叔拉着曲子,韶云道:“大叔,听着这么缠绵哀婉,为什么您不找个女人一起过日子呢?” 雷奇大叔看了韶云一眼,淡淡地说:“我不会和任何女人在一起的,看她们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却保不准身体里面藏污纳垢,我犯不上既浪费了钱,又可能得赔上时间。” 如今看来,雷奇大叔心里边,一定惦记着一个女人,很可能就是现在有了两个娃的女人。 韶云用一种豁然的目光,瞟着雷奇大叔的脸,原来如此。 雷奇大叔快快乐乐地取走了自己的二胡,可能再不回来,拉那哀伤的曲子。 韶云默默地祝福着他,一直看着他健步如飞地离开院子,锁上门锁。 一颗心有点不舍,但又为他找到幸福而高兴。 下午的时候,韶云早早地收拾东西,一打里放上自行车,很快就回到了学校。 周一上课。 张老师走进教室,径直来到韶云的座位前:“韶云,你准备一下,这周跟我去市里参加历史竞赛。先温习一下科目,行李就不要带了,住旅馆。” 韶云的心一下子就吊了起来。 第184章 挖坑 珠城,龙湖招待所。 带队的老师把住宿房间交代完毕之后,又强调了明天的比赛时间,就让大家自由活动了。 这次代表淮县中学参加比赛的,除了一中的同学,还有二中和城郊选拔来的学生。 三县一市的历史竞答赛,是按县级学校分区进行的,每县的代表又分各自的学校组团参赛。 此次青少年杯比赛形式,采取现场竞答的模式,内容分为个人必答题、团队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评委鉴定。 竞赛内容丰富,涉及的知识广泛,除了中国历史,还涉及世界历史。 作为这次代表一中参赛的选手,除了张老师钦点的韶云外,还有历史成绩一样优秀的茜夏和亚楠。 两个女生住进一个房间,韶云在张老师的隔壁房间,放好自己的简单物品,韶云打算逛一逛,第一次来的珠城。 亚楠和茜夏,平时在学校表面上嘻嘻哈哈,关系融洽,但暗自都憋着一股子劲,学习上攀比,班级活动中也有各自的圈子。 茜夏是小聪明,人小而活泼,亚楠稳重而斯文,两个人单独住在一起,就有些尴尬的气氛,不似在班级里那样随意。 但对珠城的好奇,两个人都想出去逛一逛,因为陌生,就想着结伴同行。 茜夏首先打破僵局:“亚楠,出去逛逛呗,买点小玩意带回去,难得来一回珠城。”看着抠门的茜夏这次是真心想买点小礼物带回去,送给没有机会到市里的好同学。 她首先想到的是绿珠和昊甜,一是买件礼品送她们,二是在她们面前能够炫耀一下,不枉来市里一趟。 亚楠看看眼神殷切的茜夏,淡淡地笑了笑:“那就走呗,我正好也想买点东西。”两个人起身出了招待所。 珠城是个中等的城市,招待所前面不远处就是一条商业街,过了街的对面就是长途汽车站。 两个人走到商业街,进了一家精品店,里边各式各样的精品小玩意,琳琅满目。 茜夏瞪大眼睛,摸摸这个放下,又拿起那个。 每一样精品的小玩意,她都喜欢,可又舍不得钱。 亚楠的心态还好,看了一下饰品、时尚的包包、毛绒玩具,锁扣日用品。 最后挑了几件心仪的,拿在柜台前,很爽快地付了钱。 茜夏看着亚楠买了好几样,最后咬咬牙,选了两样不起眼的毛绒玩具,才有些局促地付了钱。 她是怕亚楠把自己低看了,才买的。 出了精品店,两个人一路沿着商业街闲逛,看着两边的店铺,听着嘈杂的人声,最后来到一个摆在店铺门口的水果摊前。 水果摊前,醒目的价格标牌吸引了茜夏,她停住脚步,“亚楠,这边的水果这么便宜,你看一元一斤,这么便宜的枳子,买点呗?” 亚楠本来都打算走过去了,她对吃的水果兴趣不大,平时在家,家里边不缺吃的,一向不爱吃水果。 见茜夏嘴馋的很,就点点头道:“要不过去看看,也不贵,买一点带到招待所给老师和韶云他们吃。” 两个人来到水果摊前,一个胖女人,殷勤地笑着招呼道:“两位姑娘,看上啥水果了,都是新鲜的,包甜的,不甜不要钱。”边说话边递过红色的塑料袋,让茜夏和亚楠选水果。 “老板,这桔子怎么卖的给来一点?”亚楠开口问道。 “桔子啊,价格不是写着了吗?要多少?”胖女人满脸的赘肉,一笑眼睛挤在肉里,眼睛看起来很小,就和个小樱桃一般镶嵌在眼帘里,泛着光芒。 “老板,一元一斤,那给我们来两斤。”茜夏,转头看看标牌,猩红的大字歪歪扭扭地写在一块纸板上,标牌就放在水果堆中,半遮半掩的。 “好嘞,包你甜,都是上好的南瓣桔,酸甜酸甜的。”胖女人眯缝着两只狡黠又凶悍的小眼睛,卷起胖手上的袖口,手脚麻利地把摊子上的桔子,往袋子里面捡拾。 她一边装袋子,一边看着茜夏和亚楠说道:“两个小姑娘,说好了两斤哦,第一次来买我的水果,多点就算送你们了,看着不是本街的人?” 茜夏嘴快应道:“我们刚到这里,来参加比赛的,没想到你们这水果比我们淮县便宜这么多。” “哦,你们是淮县的,那地方不近要坐半天车呢,好嘞,给你们过下秤。”说着话,胖女人一边把装好袋子的水果打个结,一边把摊位上的其他水果往捡拾过的地方扒拉。 然后转身进到摊位后边的一个数字秤前,提起袋子放在上面,数字显示一公斤二两。 茜夏看看亚娜,张张嘴,又没有说出口,从口袋里掏出两元钱,递给老板娘。伸手就要拿她面前的水果袋子。 胖女人本来堆笑的脸,板正得像个死人脸,声音冰冷地说道:“小姑娘,是二十块钱,不是两块钱,多出的二两就白送你了,再给钱。” 茜夏一听就呆住了冲着胖女人说道:“怎么会?不是一元一斤吗?一公斤刚好是两元钱啊,怎么会是二十块钱?” “小姑娘,你可能看错了,我这上等的桔子,一元一斤哪里去买,你自己看看仔细,我可问了你的,确定要两斤,年纪轻轻的可不能随便乱说话。”胖女人的眉毛攒在一起,小眼睛从眼帘里凸出了,显得非常可怕。 “怎么会呢?”茜夏和亚楠同时回头望着摊位前的那块标牌,牌子还是那块牌子,上面猩红的笔迹没有变。 唯一变化的是,原来看到的竖着写的一元,变成了10元。 后面多出来的圆圈并不是后添加的,一开始就是十元一斤。 只不过那个圆圈被水果故意遮挡住了,不经意间,就是一个圈套。 茜夏和亚楠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反复地看着那个标牌。 一点作假的痕迹都没有,只是遮挡着的水果离开了遮挡的位置。 “怎么,都看仔细了,付钱,别磨叽了,我还要做生意呢!”胖女人的脸一下子变得非常可怕,语气冰冷的像块冰。 茜夏一愣,随即哭的心都有了。 早知道十元钱一斤,打死她也不会买,自己本来就没带多少钱,怎么可能买这么贵的水果呢。 二十块钱,那可要命啊。 那个时候桔子的市场价是两元一斤,茜夏见一元一斤的水果才动的心,没想到竟然是老板挖的坑,简直就是直接坑人。 “大婶,我真没看见十元一斤,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不买了好不好,你把钱还给我,行吗?”茜夏被胖女人的脸色给吓坏了,赶紧变乖乖女,央求着。 “谁是你大婶,给钱走人,我服务半天了,你不买?我这服务费可都要十块钱呢,赶紧地拿钱,不然你们就别想走,我这店里可正缺人手呢!”胖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开始招呼客人满脸堆笑的脸,一下子冷的可怕。 茜夏被吓的快哭了,平时的聪明劲一下子没了,不知道如何是好,眼泪都快出来了。 亚楠上前一步,对着胖女人说道:“老板,我们就是个学生,是来参见比赛的,想买你的桔子,也是看着便宜,我们淮县是两块钱一斤,要不你给算一斤好了。” “呦呦呦,淮县两块钱一斤,你想什么呢,这里是珠城,是市里,小小的乡下县城能比吗?二十块钱赶紧拿,不然就到店里干活。我管你是啥学生呢!”胖女人一脸的鄙夷,说着话,一步就跨到茜夏身前,抬起胖手一把抓住茜夏的胳膊。 胖女人的手劲很大,几乎就要捏碎了茜夏的骨头。 茜夏疼的流出泪了,哀求得眼神看着亚楠。 亚楠看胖女人去抓茜夏,就上前想掰开她的手,一边央求道:“老板,我们不要桔子了,钱也不要了,放我们走,我们还要比赛呢。” 胖女人另外一只手,一把薅着亚楠的衣服领子,把她提了起来,一手抓着茜夏,一手薅着亚楠,像提两个小水瓶一样轻松。 “呦呦喂,还想着比赛,先给我干一晚上活再说,耽误了我这么久,几筐桔子都整理完了。”胖女人力气很大,抓着两个人就往店铺里面去。 商业街上,稀稀朗朗的没几个人,即使有个别人往这边看,也不会过多地关注,或许这个胖女人在这条街上,就是最出名的主。 胖女人把两个人拖拽到店铺中,往一堆水果中一扔,扑通一声,像丢垃圾一样,丢在一大堆水果面前。 “赶紧给我收拾,分拣,都装在箩筐里,干不完,别想从我这出去。”胖女人吼完,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叉腰看着地上的茜夏和亚楠。 被摔在地上,疼的茜夏再也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亚楠也疼的眼泪汪汪地在眼圈里转,没有想到这刚来市里,竟然遇上这样的肥婆,既凶残又不讲理。 “老板,求你放过我们走,我们真是来比赛的,身上没钱。要不我把刚刚买的玩具给你,桔子我们不要了。”茜夏哭着,惊恐地求饶,声音发颤。 “老板,买水果!” 正在这时,店铺外有人在喊着。 第185章 不安 韶云走在街上,第一次到珠城感觉啥都新鲜,这里的商业街紧挨着车站,人流量很大。 比起淮县的小县城,这里要繁华许多。 韶云信步走着,边走边看,逛街并不是为了买什么,而是新鲜好奇,满眼的人流,特别是靠近车站边上。 到处是叫卖声,拉客人的声音,街边的树下还有一圈一圈的人,聚集着。 韶云走过去伸头一看,有一圈人酷似街边耍魔术的,吆喝声不绝于耳:“走过的路过的,千万不要错过,看好了下注,猜中了一赔十。” 原来是个耍小碗的,韶云凑过去看了一下,只见庄家是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手上拿着两只小碗,碗里放着一个黑色的毛绒球。 毛绒球放在其中的一个碗里,然后翻扣在地上,两只碗不停地互换着,让人猜那只毛绒球在哪一只碗里。 由于庄家的手换动的很快,毛绒球随着碗,一会儿到左边,一会儿到右边,看的人眼花缭乱。 很多人围着看,但都不敢下注,生怕上当。 这时一个胖胖的青年蹲在边上,看了好一会儿,突然伸出手,一把按住右边的那只碗,大声地嚷嚷着:“我押这只碗,押五元,别动了啊,快开!” 随着他的钱压在碗底,在众人的眼皮子地下,庄家停止了手中的动作,翻开扣着的碗。 “哇噻!中了,原来毛绒球就在那里,我也看中了那只碗。”许多人惊叹不已。 “赶紧地,赔钱,赔钱,五十元哦!”随着胖青年的一声吆喝,庄家无奈地从包里拿出五十元赔给胖胖的青年。 那胖子美滋滋地拿着钱退到一边。 “看到了只要眼睛好,就能赚得到,来呀,买定离手,不欺不骗,五元十元随便下注!”随着庄家的吆喝声,他在不停地换着手中的碗,时不时地把碗口翻开让众人看清碗下边的毛绒球。 “让一让,让一让,我来押一把,看你们这些老爷们,光看不知道下注,这钱多好赚啊。” 一个女人挤到跟前,伸手在兜里掏出十元钱,她蹲在庄家面前,两只眼睛盯着那不停晃动的碗。 最后一把按住左边的那只:“别换了就是这边,我押了,还有要跟的吗?开!”随着清脆的喊声,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碗被掀开。 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中,庄家翻开那只碗,“哇!中了,猜中了,给钱,给钱!”女人眉开眼笑,在庄家不情愿的脸色中拿走了一百块钱。 看着女人赢了钱,围观的众人有些意动,围拢的更紧了。 一个戴毡帽的人,凑到跟前,一翻手把二十元钱,压在一只碗上大声叫道:“就这一边啊,别动,我押二十块钱,大家都看着啊,开碗!” 随着碗被掀开,“哇,又中了,这钱也太好赚了。”看着戴毡帽的人把二百块钱拿走,围观的人,心里耐不住了。 “我来,让我先来。”一个个从身上摸出钱来,眼睛盯着那移动的碗,准备看好了下注。 韶云看了一会儿,摇着头,转脸看见那个戴毡帽的人和女人凑在一起。 一直在人群的后边大声地撺掇着:“赶紧下呀,不下让我来吗,看我这二百块再翻一翻。” 而那个胖胖的青年也垫着脚往里看着,脸上似笑非笑。 一群人的情绪被挑动起来,纷纷掏钱下注,五块,十块的,甚至有二十块的,一直押着,有兴奋尖叫的,有唉声叹气的。 韶云转身离开,他知道这就是个骗局,走到另外一处,又有一圈耍花牌的。 庄家戴着帽子遮着脸,把手里的钱包露出来给众人看,那里边有很多钱。边耍牌边吆喝,同样的把戏,韶云知道一定有两三个媒子在捧场。 “小兄弟,要不要耍几把,跟着姐下注,准能赢钱。”圈子外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殷勤地对经过的韶云招呼道。 韶云摇摇头,一声不吭,顺着商业街往前走,他懒得再看了。 那女人追了好几步,最后看韶云头不回,才鄙夷地啐一口:“一看就是个乡巴佬,话都不敢接,人倒长得挺帅气滴。”啐完,扭住屁股,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天色渐渐晚了,街上亮起各色的灯光,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商业街上,五彩斑斓。 各个商铺都把醒目的招牌安在彩灯下,让逛街的人,一眼就能扑捉到。 韶云看见了一家精品店,突然想给钱虹虹带一件礼物,对还有季小青,这次她们没有机会来珠城,真是个遗憾。 走进精品店,营业员殷勤地打着招呼,韶云在店里转了一圈不知道买点啥,对于送给女同学的礼品,还真不知道啥合适。 看着一直在店里走圈的韶云,一名营业员走到犹豫的韶云面前道:“小同志,你这是给女孩子买礼品?这边的毛绒娃娃很可爱,送女孩子合适,刚刚还有两个小姑娘买过,和你一样看着东西不知道买啥,我推荐给你的一定错不了。” “哦,你说的是这种芭比娃娃,确实挺可爱的,那来一对,要两个颜色的。”韶云见营业员主动热情地介绍产品,有些难为情,都看好久了,就这样走了,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提着两个毛绒玩具,韶云出了精品店,拿着这两个玩具,韶云想起了刚才店里的营业员说的,有两个小姑娘也来买过玩具。 不知道为什么,韶云感觉心虚的很,有些忐忑不安,心里老想着店员的那句话,两个小姑娘来买玩具,会是自己的同学吗? 不知道茜夏和亚楠出来逛街没有。 街上的灯已经亮了,商业街两边的店铺闪烁着五颜六色的招牌,卖服装的,五金杂货店,还有一排排的发廊,餐饮小吃,各式水果店应有尽有。 沿着人行街走着,韶云来到一个醒目的水果摊位前,这个摊位的独特是摆出店铺门面很远,几乎就摆到街中间了,而且粗大的一根扁担一样的猩红的字让韶云瞠目。 韶云心里泛着嘀咕,在淮县的街上也经常路过水果摊位,大致知道水果的价格,这一元一斤有些另类。 难道珠城都是批发价,还是说消费水平不如下边的小县城。 带着心里的疑惑,韶云来到摊位前,仔细地看看摊位上的桔子。 看着皮色桔黄,大大的桔子,韶云越发迷惑,俗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谓南橘北枳,这么鲜亮的桔子,竟然比县城便宜一半,这太不合理了。 韶云随手在摊位上拿起一个桔子,在手里颠了一下,很沉,看来水分很足。 韶云左右看看,摊位前没有人,于是就冲着后边的店铺喊了一嗓子:“老板,买水果!” 此时的店铺内,胖女人正瞪着小眼睛,恐吓茜夏和亚楠为她的水果店干义务活。 茜夏惊恐地轻声哭啼着,眼睛早就被泪水蒸的雾蒙蒙一片。 瘫软地坐在地上,害怕使她产生绝望感。 亚楠邹着眉头,忍受着被摔在地上的疼痛,她在努力地想着对策。 店门外的喊声惊动了屋内的三个人,胖女人听见喊声,恶狠狠地警告道:“你们两个小丫头片子,给我老实地呆在这,胆敢出去,看我不弄死你们!”说完,急忙转身到了店铺的门口,随手拉下卷帘门。 大声地说道:“来啦来啦,看看买多少?我给你过秤。” 胖女人出来店门,来到外边的摊位前面,看着韶云问道。 亚楠见胖女人出来店门,乘机爬起来,一把拉起茜夏道:“赶紧想办法跑,外边有人买东西,现在不跑,就没机会了。” 两个人跑到卷帘门前,使劲地用手往上提门,显然门被胖女人从外边扣住了。 亚楠用力地捶打着门。 哐哐地响声,同时大声地喊叫着:“放我们出去!放我们出去!来人啊,救命啊!” 韶云见老板出来,正准备询问水果的价格,突然被哐哐的砸门声,和求救声惊到,胖女人也一惊,脸色变了变。 脸上挤出笑容道:“不好意思,我家两个娃不听话,被我关在店里干活呢。你要多少,我给你装袋子。” 韶云侧耳听了听,内心一震,不对,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老板,请你把店铺的门打开,我要看看!”带着疑虑,韶云语气严厉地对胖女人说道。 “小兄弟,我家的事情,你操哪门子心,要不要水果了,不买赶紧走,别在我的水果店前磨叽!”胖女人的小眼睛一瞪,立马翻脸。 此时亚楠的声音更大,还夹杂着茜夏的哭喊声,韶云一下子就确定了,店铺内关着的就是亚楠和茜夏。 韶云一个箭步迈过胖女人,直奔店铺的门跑去。 来到店铺的卷帘门前,韶云抬手把门打开,呼啦一声,卷帘门回缩到门头上边。 里面,亚楠和茜夏惊恐的脸出现在韶云面前。 看到店门内,真的是茜夏和亚楠两个同学,韶云本来不安的心,才落回原处。 韶云转脸,直盯着跟到门前的胖女人,握紧了拳头。 第186章 打脸 茜夏和亚楠的惨像,让韶云心里一疼,还没有来得及询问缘由,感觉到身后追过来的胖女人。 韶云愤然转身。 目光如冰的看着她道:“老板,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胖女人翻着小白眼珠子,叽里咕噜地转着,霸道地说道:“我管教我家的孩子,有你什么事,赶紧滚蛋!” 韶云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握紧了拳头,犀利的眼神盯着一脸赘肉的胖女人:“你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吗?” 胖女人盛气凌人的横着脸道:“赶紧滚蛋,少在老娘的店前瞎掰扯!” 韶云嘴角挂着一抹冰冷的笑意道:“睁眼说瞎话的肥婆娘,可恶!” 啪! 随着声音落地,胖女人的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 捂着火辣辣的脸庞,胖女人第一时间看向扇她耳光的韶云。 韶云已经回到茜夏和亚楠身边,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看着一脸懵逼的胖女人。 “臭小子,竟敢打老娘,看我今天不生吃了你!”胖女人肥胖的身体,往前冲了过来。 张牙舞爪地挥动着圆圆的胳膊,那两只油腻腻的,像猪蹄子一样的胖手扬起来,愤怒地抽向韶云。 看着胖头虫一样的女人来抽打自己,韶云眼里的寒意更深,毫不犹豫,一记飞踹。 胖女人被一股大力,踹在肚子上,像一发炮弹一样飞出好几米远,直接摔到店门外的摊位前。 “茜夏,亚楠,你们快回招待所!”韶云踹飞胖女人,扭头对着有些慌乱的茜夏和亚楠说道。 “那你呢?我的钱还在那女人手里。”茜夏小脸煞白,看了一眼甩在前面的胖女人,有些不甘心。 “多少钱?你们先走。”韶云邹着眉头,一些事情他并不清楚,但她们两个不走,那女人纠缠起来麻烦。 “两块钱,买桔子的。”茜夏说着,拉着亚楠的胳膊下了店门台阶。 韶云几步来到胖女人身前,看着她肥胖的身体在地上移动着,试图站起来,她咧着嘴巴,屁股似乎被摔的不轻。 “哪来的小瘪犊子玩意啊,敢打老娘,今天你别想走。”一边骂着,一边扶着摊位架子往起爬。 韶云背着手冷冷地看着她,同时打手势让身后的茜夏和亚楠离去。 “听说你收了钱,不给水果还把人关起来,够强盗的啊,是你自己主动退款呢?还是我拿走你的水果?”韶云冰冷的看着一脸怒气刚刚站起来的胖女人道。 “呸,小瘪羔子,看你是活腻歪了,敢管我肥三婆的事,还打我,称二两棉花纺一纺,在这条街上,谁不知道我肥三婆,今天我叫你走不出这条街。”站立起来的胖女人,呼出的气都能擦出火花来。 “哦,看来你是出了名的恶毒,多行不义必自毙,就没有人管管你这不良之人。”韶云淡淡地语气盯着胖女人道。 胖女人缓过劲来,恶狠狠地看着韶云:“瘪羔子,我要弄死你!”再一次往韶云扑过来。 呲溜一下,韶云移动到她的身后,挥手一掌,打在她的后脖颈上。 扑通一声,胖女人像个肉球再次摔在地上,这次是自己肚子和地面来个亲密的接触。 韶云出手很轻,却把她给敲晕了,抬头看看附近的街面,有几个店主往这边翘首望着,但没有一个人过来过问的。 远远地见茜夏和亚楠的身影即将拐过街头,韶云才转脸看着那块猩红的牌子,一把扯过来。 韶云的眼睛在灯光下瞪得溜圆:“十元一斤?这么黑!原来如此。”韶云随手一下从那个零子中间撕开,把牌子丢在摊位上。 估计茜夏和亚楠是上当了,看来两元钱想买两斤桔子,很难。 韶云一下子就明白了事情的始末,他扫视了一眼台面上放着的红袋子,装好的桔子就摆在台秤上,数字刚好是一公斤二两。 韶云瞥了一眼被敲晕的胖女人,伸手拿起那一袋桔子,迈过摊位,扬长而去。 街灯还在闪烁着,胖女人醒转过来的时候,看着被撕烂的广告牌子,却不见了人影,再转脸看看台秤上的红袋子,不翼而飞。 “小瘪羔子,我饶不了你!气死我了!”胖女人恶毒地骂着,发誓要找到那个小子。 回到招待所,茜夏和亚楠正着急地等在门口,远远地见韶云提着个袋子走来,两个人急忙迎了上去:“韶云,你没事?” “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真有事的是你们,是不是被那个假广告给诓进去了,哝,你们的桔子。”韶云把手里的红袋子丢给一脸担心的茜夏。 “真被你拿回来了,就是这个袋子。”拿到手里,茜夏一下子就明白这个袋子里的桔子,就是老板要二十块钱的那二斤桔子,为了这二斤桔子差点把自己陷进去。 亚楠也惊喜地看着韶云,一脸地感激。 “赶紧上去,调整一下心情,早些休息,明天还有比赛呢,别把那事放心上,那个不良人,已经被我教训了,算是给你们出了一口气。”韶云对二人说着,转身上楼。 亚楠一听韶云的话,内心一宽,觉得韶云真不简单,那个胖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主,她非常清楚。 自己和茜夏两个人,在那女人手里就像个小鸡仔一样,随手就能拿捏,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 如果不被韶云撞见,一晚上的日子该怎么熬啊,亚楠在心里将那个肥胖女人痛骂了一顿。 两人紧跟着韶云上楼,经过张老师的房间,亚楠喊住韶云道:“韶云,还是把事情跟老师说一下,顺便拿几个桔子给老师。” 韶云本来不想惊动老师,听亚楠一说,觉得有道理,出来参加比赛,出来啥事情还是要给老师汇报一下。 虽然茜夏和亚楠被自己救了回来,万一出了问题,跟老师说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韶云敲响了张老师的房门,张老师自己一个房间,他是个作息时间很规律的人,看他开门时穿着睡衣,知道他刚刚洗漱完毕,已经准备休息了。 “张老师,有个事想跟您汇报一下,打扰您休息了。”张老师疑惑地看着韶云和他身后的亚楠和茜夏。 把韶云让进来:“进来说,这么晚了你们几个还没有休息?” “茜夏和亚楠在水果店里,被老板禁锢在店铺里,我和她发生了冲突,出手教训了她。”韶云开门见山,一句话,就把事情可能带来的后果,揽到自己的身上。 韶云的话无疑是个响雷,张老师一惊。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被禁锢,受到伤害了没有,可不能出事啊,明天还要参加比赛,这要有事,我可没法对学校和家长交代。”张老师从韶云的话语中嗅出问题的严重性。 不管什么原因,同学们在珠城出了事情,都是老师的责任,他是带队老师肯定要保证大家不掉队。 茜夏和亚楠羞红着脸,拘谨地站在门边上,不敢抬头看老师。 “这个应该是那个不良奸商的责任,广告牌的售价就是个陷阱,标的价格和实际价格相差十倍,强卖不成就关人,也是欺负外地人。”韶云为了打消张老师的顾虑,把问题的实质说了。 “你说你们,这第一次来市里,环境道路不熟悉,怎么能到处乱跑呢,我好心让你们出去,但一定要按时回来的,不能跑的太远。真要是出来啥事,我怎么和你们的家长,和学校交代呀。”张老师有些情绪激动地絮叨着,拿眼睛看着不安的亚楠和茜夏。 “老师,对不起,我们不该乱跑,只是看着水果便宜,就想买一点,带回来大家吃,没想到这里的人跟淮县的人不一样。”茜夏恢复了学校时候样子,对老师说道。 “好了,好在被韶云撞见了,没出大碍,都赶紧回去休息,调整好心态,别被事情干扰了,明天的比赛要紧。”张老师,轻轻地责备了几句就让大家回房间休息。 “老师,这几个桔子您尝尝,早点休息,我们先回去了。”亚楠从袋子里拿出几个桔子放在桌面上,对张老师说完,转身和茜夏出了房门。 韶云对张老师点点头,也转身离开了张老师的房间。 房间内,茜夏和亚楠,本来就很少交谈的两个人,变得更加沉默,今天她们两个被吓坏了。 被摔在地上,受到的擦伤,有些轻微的疼痛,两个人,简单地冲洗了一下,就各自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的那一幕。 受到心灵上的伤害,想一下子忘记,不去想是不可能的,对明天将要举行的比赛紧张,早被这种后怕的恐惧给占据了。 天色已晚,珠城的灯火,和各式的霓虹灯格外耀眼,为什么这么繁华的城市中会有胖女人那种商人,亚楠实在想不通。 如果今天被关在那个店铺里,干活,一夜那是个什么感觉?她的内心不由得对韶云的感激加深了。 房间内的灯被熄灭了,室外偶然射进的光亮被房间的黑暗吞噬着。 天上的月色仿佛薄纱蒙着,昏暗而朦胧,透过树枝从窗子里射进来,依旧黑暗一片。 韶云也难以入眠,明天的比赛会出些什么题目,他在即将到来的比赛思考着。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韶云一惊,这么晚了,是谁呢? 第187章 竞争 韶云一骨碌爬起身,走到门前:“谁呀?” 轻轻地打开房门,过道的灯光照在身上,亚楠穿着睡衣站在门前。 “是我,韶云,我的膝盖破了,疼的很,想下去找药房买点药,你能陪我出去吗?”亚楠怯怯地说道。 “严重吗?等我一下,换件衣服。”韶云爽快地答应着。 十月的天气已经薄凉,入夜后更是透着彻骨的寒意,韶云跟着亚楠下了楼梯,出了招待所的大门,在附近的街上寻找大药房。 亚楠的膝盖是被胖女人摔在地上磕碰的,由于紧张,当时没觉着怎么样疼,回到房间冲凉时才发现早就破皮了。 血迹都干了,粘在衣服上特别疼痛,亚楠担心发炎,火辣辣地疼,才想着出来买药涂抹。 白天的事情让她受到了惊吓,不敢一个人出去,茜夏回到房间后,简单地洗洗就把头蒙在被子里,也是惊吓过度,早早地躲起来睡着了。 亚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求助韶云,有韶云陪在身边,安全很多。 夜晚的珠城街灯闪烁,各式店铺的招牌都亮起了霓虹灯。 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药房,韶云和亚楠进去后,买了消炎药,和擦伤药膏,外带买了酒精棉球和包裹的纱布。 “你的腿伤啥时候弄得,我帮你先上药,看你走路都困难了。”拿到药膏出了店门,在门前的街灯下,韶云看着亚楠痛苦的样子,颠瘸着腿似乎很难受,就说道。 亚楠摇着头:“起先没留意,应该是被那女人,把我丢在地上的时候磕碰的。回去我自己弄。” 亚楠有点不好意思,和韶云的接触不深,一个女孩子,不好意思在男生面前裸露肌肤,何况是膝盖部位。 “你到底是个女孩子,受伤这么久了才感觉到,会发炎的。看你痛苦的样子,还是让我帮你上药,我运动会受过伤,知道疼的滋味,可不好受,我看我同学包扎过,能弄好。”韶云还是不放心,建议着。 亚楠有些犹豫,刚想迈步,但疼痛让她抬不起腿:“那,那先处理一下。” 说完,韶云让亚楠靠着店铺门角落的背风处,就着街灯,把受伤的腿伸在墙上,撸起裤脚。 韶云细心地帮着亚楠处理伤口,先用酒精棉球消毒,当棉球粘到伤口的那一刻,亚楠疼得大叫一声,一把抓住韶云的肩膀。 “忍着点,酒精粘着是挺疼的,一会就好了。”韶云安慰着亚楠,动作麻利地擦拭完,涂抹了消炎药膏,用医用纱布包扎好。 韶云小心翼翼的为亚楠上药,他的动作很轻很柔,深怕弄疼了她,手指触碰到亚楠娇嫩的肌肤,一阵丝滑冰凉的感觉。 亚楠疼痛过后,脸色绯红,说话的工夫,她的思绪飘荡着,有些羞涩地看着为她包扎伤口的韶云。 “好了,感触一下,紧不紧。”韶云收起药膏和纱布,轻轻地把亚楠的裤脚放下去,遮住包扎好的膝盖。 “嗯,舒服多了,不粘裤子了。”亚楠站直身子,活动了一下。 “有点凉了,那我们回去,口服的药回去吃,别忘记了。”韶云整理好袋子对亚楠说道。 亚楠移动了两步,走着还是感觉困难,韶云伸手:“要不我扶着你,会轻松一点。” 这一次,亚楠没有坚持,让韶云扶着自己,在夜风中,往招待所走去。 竖日。 韶云对上亚楠的目光,看着她的腿走路还是有点吃力,就问道:“好点没有,药吃了?” “好多了,先去比赛,老师起来了吗?”亚楠看着老师的房间问道。 “早下去了,老师让我在这等你们两个,抓紧时间去下边吃饭,然后去比赛现场。”韶云催促着,又回头看看刚刚出房门的茜夏。 三个人下楼梯,见亚楠的脚不方便,韶云还是主动地去搀扶她,茜夏看了一眼,莫名地笑了一下,蹬蹬地先跑下了楼梯,把空间让个韶云和亚楠。 老师等在楼下,“都齐了,到前边的窗口吃饭,吃完就去会场,别耽误了比赛。” 饭后,众人进入比赛会场,比赛首先是个人赛,抽签分组,参加个人必答题。 个人晋级产生前十名,最后参加决赛,选出前三名。 第二项团队必答赛、抢答赛,分组对抗,按组计分,产生团体赛冠亚军。 风险题目赛是特设的项目,个人赛前十名的晋级者参加选拔,决出前三名。 所有获奖者最后由评委鉴定,无违规行为,最后颁发奖品奖状。 上午的比赛在紧张激烈的争夺中进行,茜夏和亚楠虽然状态不佳,最后和韶云一样进入前十名。 在前十名的决赛中,茜夏竞技状态很差,心绪不宁,首先被淘汰,亚楠获得第三,韶云第二。 第一名被市里的一名男生夺得。 一行人走出比赛场,茜夏闷着头不吭声,这次是她发挥的最差的一次,因为昨天的遭遇给她的心理上造成阴影,一直影响着她的思绪。 满脑子都是胖女人的恶相,比赛中胡思乱想,分了神,最后被淘汰。 平时的茜夏历史成绩一直压亚楠一筹,这次比赛却输给了亚楠,她的心里很憋屈。 “亚楠,你的膝盖伤要不要紧,站了半天,要不要赶紧换药?”韶云率先对亚楠道。 这话让茜夏听见了,立马酸道:“那你还不扶着她早点回去,给她换药啊,人家中午还要午休呢。” 韶云一愣,这个茜夏语气怎么酸溜溜的听着不舒服。 韶云微微蹙眉,语气也不太友善,说道:“你们两一起经历了肥三婆的虐待,她腿受伤了,你一点事情没有,一个房间住着,你不关心一下?不能因为输了比赛,把气撒在队友身上,下午还有团体赛,要大家齐心努力。” 茜夏一看韶云脸色不对,立刻收敛了脾气,和缓地解释道:“我也是想着,下午的比赛,你早点帮忙,大家能早点休息,精力充沛才能发挥的好。” 亚楠有些尴尬地看了韶云和茜夏,用手轻轻地揉了揉膝盖,缓解了一些痛感:“韶云,我不要紧,能行,大家早点回去,我自己处理一下就成。” 说话间,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眼茜夏:“再说,万一真耽误了比赛时间,我可担不起责任,这是学校的荣誉,个人比赛失利,影响整个团队,大家都得把责任担当起来。” 亚楠的双关语,明显是指上午比赛茜夏的早早被淘汰。 张老师看三个人的脸色都不好,就催促道“好了,先回去吃饭,下午还要比赛,集体赛,塞得是大家的集思广益,别大意了。” 下午的团体赛,题目比较偏激,开始的两题,韶云和亚楠都没有想出来,只是茜夏在最后几秒钟抢答,结果还是错的,被倒扣一分。 三个人互相望了望对方,意思很明显,再抢答需要交流沟通一下,有把握了才能抢答,不然不得分还要被倒扣分。 第三题开始,连着三题,韶云都有把握,用眼神和亚楠沟通后,直接抢答,总算把比分追了上去。 最后五道题,亚楠答对了两题,茜夏抢答了两题,最后的一道抢答题,眼看到时间了,韶云才卡在结束的时间点上给出答案,如果被判超时,整个团队就进不了前三名。 团体赛就等于拿不到奖,众人紧张地等待评委的判定,时间似乎很长,台上的评委在议论着,负责记录时间的裁判员把秒表,拿到评委面前。 终于,负责报成绩的话筒响了起来:“淮县一中,最后一题有效,答案正确,恭喜夺得团体赛第二名。” 张老师总算松了一口气,他满意地看着韶云,看来自己的极力举荐,还是赌对了,韶云总算没有让他失望。 集体赛相较于个人赛的荣誉,让学校更加重视,丰厚的奖金都是学校的。 最后一项风险题赛,竞争更加激烈,都是一些稀奇复杂的历史知识,选手需要丰富的课外阅读,包括野史,才能够答对题目。 个人赛前十的人员都可以参加,韶云,亚楠和茜夏都有机会。 在风险题抢答赛中,韶云没有因为亚楠和茜夏都是同校的同学就有所顾忌,毕竟这是个人的荣誉,不是集体赛,赛的是个人的知识面。 风险题比赛开始,共十道题,题题有难度,开始的第一道题就把选手难住了。 第一题: 北京故宫的隆宗门上有根箭头,至今两百多年了还插在上面。 请回答这个箭头是哪里来的,插在上面有何意义? 很多选手都放弃了回答,毕竟到过北京的同学少,知道这隆宗门上有根箭头的同学更没有,书本上讲述的也没有这个知识。 眼看着时间就到了,韶云突然想起了自己在路摊边,看的小册子上有一段野史记载:嘉庆十八年,趁着嘉庆皇帝一行前往承德围猎的时候。 二百多名天理教教徒在头目林清的带领下,手执棍棒冲入紫禁城,直接与宫里的闻讯赶来的侍卫们发生激战,隆宗门上的箭头就是在这时留下的。 林清和教众,后来被全歼灭,这件事对嘉庆震动很大,他特意嘱咐门上的箭头不得拔掉,用以警示后人,99年后大清灭亡。 韶云一鸣惊人,第一题就抢答成功。 风险题很多人是答不出的,最后一题还偏激,林则徐在虎门销烟前,做过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才决定销烟的? 道光年间吸食鸦片之风愈演愈烈,林则徐最开始没有打算武力禁烟。 他向道光帝上书:西洋人饮食以牛羊肉为主,若是禁止出口茶叶、大黄,这些西洋人将会大便不通,腹胀而死。 结果想看洋人喝白开水,事后去查看,别人好好的,才让林则徐下决心在虎门销烟。 比赛很快就结束了,风险题赛,淮县一中的三人,只有韶云得了第三名,亚楠和茜夏基本放弃了。 颁奖典礼放在第二天,比赛结束后,众人离开赛场,一行人出了门回招待所。 “老师,我要出去一下,明天就回学校了,想买点东西带回去。”韶云因为比赛结果自己还满意,就想到忘记给大姐金琳和梁珊珊买礼物,就对张老师说道。 “去,早去早回,注意安全。”张老师点点头,他对韶云的表现很满意,就嘱咐一声,领着亚楠和茜夏,回招待所了。 韶云离开众人,往马路对面走去,他打算去那个精品店看看,刚刚走过马路,一辆小货车在面前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三个人,二话没说围拢过来。 第188章 意外 肥三婆子,吃了韶云的亏,一直耿耿于怀,但她知道那个小子和两个女孩只是过路客,并不是本街人,要找到他们很困难。 早上她约车去拉水果,就把自己的遭遇和几个同样坑人的同行说了。 几个同行反而讥笑她:“三婆,这气你都能受得了,一个毛还没长齐的乳臭未干的小子,都能打你的脸,看来你在商业街没法混了。”一个外号秃子的老板不怀好意地笑着说道。 这个秃子可不是啥好货,他是个水果批发商,坑骗手段高超,在批发市场也是一霸。 他能把土豆卖黄金价,有些欺行霸市,他的后台是珠城的一伙地下商人,都是玩古董,玉器的商人。 那批商人时常和他打交道,是因为他的批发市场走货渠道特殊,水路码头都有他的人和船,生意做的很大。 秃子养了一帮人,帮忙管理批发市场,价格都是他来定,如果其他人不按规矩来,第二天,水果批发店就得关门。 肥三婆和秃子,简直就是绝配的一对,两个人的性格相投,再加上秃子对肥胖的女人,情有独钟,肥三婆正对他的胃口,作为他的下游散货销售商,价格比别人要便宜很多。 很多货,其实是肥三婆,拿身体交换的,秃子算得上是她的靠山,和货源。 “秃哥,你可得给我做主啊,给我两个人,我把那小子翻出来,我要让他生死不如,直接做老娘的禁脔。”肥三婆在秃子面前卖惨,想要她派人帮她。 “哈哈,没问题,不过晚上”秃子笑的有些猥琐,伸手在肥三婆的肥臀上捏了一把。 肥三婆白了一眼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秃子,“说好了,现在就让两个人跟着我去店里,等老娘抓住那个小子,再来给你泻火。”肥三婆的话,引得秃子一阵心痒,恨不得马上就办了她。 看看已经装满一车的水果,还是咬咬牙哦,心想:“他妈滴,死肥婆,又想诓老子的水果,晚上非让你回不去店门。” “大牛,毒蛇,你们两个给肥三婆押货过去,这几天听她的差遣,完事了再回批发铺。”两个高大的男子,一胖一瘦被秃子指派给肥三婆,两人放下手里的活,直接上了肥三婆的货车。 司机也是个威猛的男人,他是肥三婆御用的拉货司机,虽然车子是自己的,跟肥三婆的车没两样,一年四季给她拉货,还很少能拿到钱。 他有把柄落在肥三婆的手里,一次给她运货,晚上加班晚了,被肥三婆诓住在店铺里吃饭喝酒,结果早上醒了,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肥三婆的床上,至于酒后干过啥事情,他没有印象。 但肥三婆却告诉他,自己的清白都被他酒后无德给玷污了,从此司机阿德成了肥三婆的御用司机,随叫随到,还的看她的脸色。 至于肥三婆的身子,显然他对一堆肥肉不感兴趣,再也没有碰过她。 肥三婆的手段,五花八门,对付男人,她很有一套,秃子是纯粹的变态嗜好,是好她那一口,阿德是被她诓着把柄,才给她使唤。 肥三婆做生意,狡诈而心黑,啥事都做的出来,为了给自己出气,她把秃子的人要到身边,无非是想多使唤几天,至于能不能找到打她的韶云,她根本没抱着希望。 谁知竟然那么巧,肥三婆刚刚从码头的批发市场回来,经过精品店门前,她的一双小眼睛就瞥见了走过来的韶云。 “小瘪羔子,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偏让老娘撞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阿德,贴上前面那个小子,就是他打了老娘的脸,你们三个把他弄上车,拉店里去,老娘要剥了他的皮!”肥三婆咬牙切齿地命令道。 韶云刚刚过来马路,还没有进店,就被货车上,下来的三个男人给围了起来。 “小子,识趣的,自己跟我们上车,否则把你打晕扔车上。”大牛扭着脖子,威胁道。 韶云心里一惊,抬眼看着三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虽然有一个瘦了点,但个个身体结实,脸色不善,韶云心想,自己也不认识,没招惹到他们,为啥要自己上车。 他不由得心生警惕,敏捷的后退了一步保持一定的距离,出声问道:“三位大叔,您们都谁呀?认识我吗?” “小子,去了就知道了,别怪爷没提醒,乖乖地跟我上车,能少受点罪,不然我让你生不如死!”毒蛇舔着上嘴唇,舌头像个毒蛇的信子,一上一下地伸缩着。 三个人成品字型往韶云围拢过去。 韶云见三个人来势凶凶,根本不跟自己解释什么,知道他们的针对性很强,暗暗地提一口气,打量着眼前的局势。 瞅准机会,一个游身步,滑出包围圈。 韶云并没有第一时间逃走,他想弄明白到底是什么人要针对自己,让过三个扑向自己的男人,第一时间来到了停在路边的货车前。 抬头望去,车厢里堆满了水果,而驾驶室内的副驾驶座位上,透过玻璃窗,一个肥大的脑袋正贴着玻璃窗往外张望着。 “原来是你这个肥婆娘,竟然还不思悔改,找人来报复我!”韶云内心的火气腾地一下冒了出来。 此时快冲到精品店门前的三个人,一看包围圈中的韶云眨眼就溜走了,不竟一慌,大牛骂骂咧咧地:“妈滴,属泥鳅的,挺滑啊,哥几个赶紧地,他跑车子那边去了。” 转头往车子边跑去。 韶云在三个人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拉开驾驶室的车门,上前一步,伸手把车子里的肥三婆扯了下来。 韶云反手扣住肥三婆的手腕,把她肥胖的胳膊扭到身后,将她往前推搡了几步,大声对追过来的三个男人呵斥道:“不想要她死,你们最好都老实呆着别动,冤有头债有主,说说你们为什么要帮她,和她到底什么关系?” 三个男人被韶云这一招给整蒙圈了,本来是打算绑架似地弄走韶云,结果剧情反转,肥三婆到成了韶云的人质,投鼠忌器,大牛首先就不敢动了。 来的时候秃子老板交代过,一切都的听肥三婆的。现在听了肥三婆的命令,下车捉韶云,结果人没捉到,反而让对方钻了空子。拿到肥婆做人质。 几个人面面相觑的时候,阿德首先挂不住了,其实他根本不在乎肥三婆的死活,要是就此弄死了肥三婆,他倒是可以解脱了。 阿德一个前冲,抡起拳头,越过肥三婆的脑袋,直奔韶云的脸部击去。 这个阿德,似乎不在乎肥婆的生死,拳头的力道非常大。 大牛和毒蛇一惊,大声叫道:“兄弟不可鲁莽!”阿德那管那些,见韶云控制了肥三婆,如果都不出手,只能放了韶云。 韶云见三个男人中,仅仅一人不在乎肥婆的死活,心里就有了主意,他把肥婆的身子往前顶了顶,一矮身,用力扭疼肥婆的胳膊,她吃痛,哎呦哎呦的叫着。 阿德欺近身前,突然面对肥三婆的那张扭曲的胖脸,内心一动,打心里他是恶心这张脸的,但平时是没有机会。 他心一狠挥拳出击,连着肥三婆一起打,他要把气都撒出去。一拳打在肥三胖婆的身上,连带着韶云被逼退了两步。 “哎呦,死德子,打到我啦。”肥三婆尖叫着。 在肥三婆的叫唤声中,韶云侧步抬腿,以肥三婆做挡箭牌,一个弹踢,一脚踹在阿德的胯骨上。 “妈滴,敢踢老子,看我不活劈了你!”吃疼,阿德咧嘴骂着,挥掌直接往肥三婆身后的韶云劈去。 中间隔着肥胖的三婆,韶云将扭着的肥三婆往前一送。 “哎呦呦,要死的,赶紧住手,要把老娘害死啊,死德子,你是不是成心报复我。”肥三婆一边叫疼一边骂着,似乎也回过味来,这个阿德,在借机报复,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死活。 胳膊快被韶云扭成麻花了,疼的眼泪都快下来了,扭曲的胖脸已经露出狰狞的模样。 她既恨韶云,又恨阿德,两个人给她的伤害几乎一样的,她被阿德两下子几乎打晕了。 “兄弟,快住手,让我跟他商量商量。”大牛和毒蛇跟上来,不敢动手,劝阻阿德的鲁莽行为。 此时的阿德也被韶云的狡猾举动给整懵了,两次出手都打在肥三婆的身板上,韶云躲在身后,还踹了他一脚。 阿德退后一步,和大牛毒蛇站在一起和韶云对峙着。 韶云看着三个人还是对手里的肥三婆有所顾忌,轻轻地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三个人都得听肥三婆的。 “小瘪羔子,赶紧放了老娘,不然我让你走不出这条街。”肥三婆虽然被韶云挟持,但内心的恨意一点没有减少,出言威胁道。 “哦,我出不了这条街,那也得先把你的胳膊给卸下来,信不信。”韶云并不惧怕她的威胁,手上用力,肥三婆的脸又疼痛的扭曲起来。 “小兄弟,打个商量,你放了她,我们不再为难你,怎么样?我大牛说话作数,绝不诓骗你。”大牛挺挺胸脯,示意自己是个守信用的人。 “你的保证不可信,你要是有诚意,三个人开车跑出五百米等着,我会放了这个肥三婆的。”韶云看着三个男人,突然想和他们玩玩心机。 “你知道你和谁在说话吗?告诉你小子,我毒蛇可是秃爷的人,在珠城得罪了我们,那你离死就不远了,现在就放了肥三婆,还有的商量。”毒蛇的舌头舔着嘴唇,出言道。 同时他在蓄势,伺机而动。 “你们三个废物,和小瘪羔子废什么话,别管我,先把他给废了,老娘的胳膊大不了不要了!”肥三婆的耐心似乎被疼痛耗光了。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阿德一挥手:“上,先打晕他!” 交战一触即发。 第189章 不能动他 三个人被肥三婆骂的,有了火气,本来跟过来为她干活,都是秃爷的面子。 除去秃爷,肥三婆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啥分量,好吃好喝招待着,兴许能为其所用,如果狐假虎威,那就不灵了。 其实肥三婆和秃子之间就是相互需求,没有啥真情可言,在大牛和毒蛇眼里,秃爷的嗜好太偏激了点。 既然她自己都说了,胳膊可以不要,气一定要出,那还顾忌个啥,上呗,三个大男人还搞不定一个毛头小子。 阿德依旧冲在前边,他要报一脚之仇,他从侧面进攻,想转到韶云的背后袭击他;毒蛇在另外一边也迂回到侧面,大牛正面对着肥三婆和她身后的韶云。 韶云被三个人从三面包夹,虽然手里有人质,但要硬抗,还是很难,一旦被缠住就很难脱身。 韶云将手里的肥三婆往前一送,直接顶在大牛面前,自己一个移形换位,就从大牛的侧面滑了出去。 阿德和毒蛇两个人刚刚到韶云的侧后方,人就没了影子,而大牛和肥三婆撞个满怀,抱着肥三婆肥胖的身体,自己的眼前晃荡的都是肥三婆的肉脸。 此时的韶云已经到了他的身后,一个回旋腿踢在大牛的屁股上,扑通,大牛怀里抱着肥三婆扑倒在地。 “哎呦,要死啊,这么硬。”大牛高大威猛的身体,压在肥三婆的身上,她的肥臀被地面摩擦的起火。 阿德和毒蛇侧脸看到的是,大牛把肥胖的三婆压在身子下边,自己在上面扭动,企图撑着她的身体站起来,谁知道越动,身体下边的肥三婆叫的越厉害。 毒蛇伸手拉起大牛,“牛头,咋弄的,秃爷的女人,你别瞎折腾。” 一句话,气的大牛翻着白眼:“那小子呢,手里没有人质,看他往哪逃,你们赶紧抓住他,我要废了他。” 肥三婆郁闷地翻滚着,爬起身张嘴就骂道:“你们都是蠢货,是成心对付老娘呢,还是帮着那小子。” 小眼睛泛着摄人的绿光,对三个人发火。 “他娘的,哪来的小羔子,这么难对付。”毒蛇一个转身就扑了过去,此时的韶云身子几乎就到了精品店的门前。 肥三婆在原地掐着腰,狠狠地瞪着三个大男人,看到他们再一次去抓韶云,心里的怨气才稍微平复。 韶云见毒蛇率先向自己扑来,挥动手掌迎了上去。 咔地一声,两个人碰在一起的手发出声响:“哎哟,妈滴,这么硬!”毒蛇嘴角一阵抽搐,他的手背骨被韶云一掌几乎打折了。 擦身而过的韶云回胳膊肘一击,打在毒蛇的后背上,噔噔噔,毒蛇一下子扑到店门前,差点来个狗啃泥,若不是店门,就直接摔倒了。 回击完毒蛇,面前的阿德粗壮的拳头击打过来。韶云一个膝盖滑步,从他的腋下滑过去,阿德扑了个空,惯性的作用下,一拳扑打在门前正躬身,撑着墙面的毒蛇身上。 吃疼,毒蛇看都没看回手就是一拳,打在阿德的胸口上。 “打错了,该死的!”大牛身后的肥三婆看的仔细,大声尖叫着。 阿德和毒蛇,面对面的时候,才意识到,被韶云耍了。 直起身子的韶云,正对着大牛,他是跟在毒蛇身后围拢自己的,强壮的身体像一座小山一样,堵住了韶云。 身后反应过来的毒蛇和阿德也快速回身,把韶云给围在中间。 此时,精品店的门内走出两人,看到门前几个人在争斗,其中一个留着小胡须的中年人,轻轻地咳嗽一声,出口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店铺门口怎么闹起来了。” 小胡须中年人的声音虽然不大,却透着不容分辨的威严。 正在争斗的几个人都被吸引了,回头看去,小胡须的中年人,个子不高,穿一身得体的秋装,厚厚的嘴唇上边的那一缕小胡须,比较特别。 任谁只要面对他,第一眼被吸引的准是他的小胡须。 “彬爷?”几个人中,大牛一眼就认出了说话的人。 彬爷,原名田彬,精品店的幕后老板,一般不在店里,许多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也不知道这家精品的是他的。 大牛能一眼认出田彬,还是在年前的一次码头争斗中。 秃子的货运码头靠近珠城的淮水大桥,和邻近小铺子码头,因为货源和船只停靠问题产生矛盾,秃子带领一帮人和小铺子码头的鼻涕虫火拼,双方各不相让,一场你死我活的打斗就要开始。 后来在一只货船上走下几个人,为首的就是小胡须田彬,他的身子像柳絮一样,在两伙人中飘了一下。 结果打架双方手里的钢管,铁棒,都莫名其妙地到了田彬的手上,他把一堆武器丢在码头上。 秃子和鼻涕虫在码头上就认了田彬为大哥,成为货运码头的大股东,双方罢手,当时大牛就在秃子的身边,对田彬的印象深刻。 田彬算的上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在日本留过学,他的小胡子就是在留学的时候续起来的。 田彬看起来文质彬彬,非常有礼貌,他的身手是个迷,听说从学于日本的清道流派,隐术功夫了得,身手敏捷,家族势力庞大。 在珠城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善于隐藏自己性格的人,工于心计,无论是人脉,套路和经商手段都是一流。 田彬开在商业街的精品店只是其一部分生意,他在许多城市都有店铺,精品店只是个表面的生意,暗中经营着古玩玉器和一些稀世珍宝。 没有人真正了解他。 田彬的出现,让大牛欣喜若狂,他知道彬爷的手段,要是能帮着自己对付面前这个滑溜的小子,那简直是易如反掌。 田彬淡漠的语气显示着他的不快,毕竟在他店铺门前闹事,对他店里的声誉是有影响的。 听见有人叫出彬爷,田彬随即抬起头,看了看争斗的几个人,一脸的陌生,没有一个有印象的。 “你是?”他用疑惑的目光扫视着几个人,想认出刚刚说话的大牛。 “彬爷,我是秃爷的手下大牛,有幸在淮水码头一睹彬爷的风采。所以认识您。”大牛在田彬面前,低着头,显得非常的恭顺。 “哦,秃子的手下,也算是自家兄弟了,这是怎么回事,为何会在门前争斗?”田彬并没有因为大牛是秃子的手下而放弃追责。 “彬爷,我们算是给秃爷办事,抓一个小子回店铺,但他滑的很,一直没有得手,惊扰了您,抱歉。”大牛解释道。 田彬淡淡地看了看了大牛,用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自己的小胡须,眼睛眯了起来。 他想看看什么样的人,能让大牛三个壮汉围捕而毫无办法得手。 田彬从大牛的话语中知道,这个人是秃子的人,虽然对秃子这种趋炎附势的手下并不感冒,但毕竟还算自己人。 一个略显消瘦的年轻人出现在视野中,看年纪不大,应该还是个学生,不知道秃子和他有什么过节,要动用三个壮实的手下去抓他。 田彬眯缝着眼睛,一下子来了兴趣,他把自己的衣角稍微往裤腰带上掖了掖,原地消失了身影。 正在包围圈中的韶云,在转头看到精品店门前的两个人影时,因为被毒蛇和阿德的身影遮着,并不是太清晰,而在大牛和对方说话时,才有机会看了一眼站在前面的小胡须男人。 只一眼,韶云的心一动,这个人个子不高,但蕴藏在身体里的能量不小,有一种可怕的毒蛇一样的危险感觉。 韶云心生警惕,虽然被三个壮汉围着,他一点也不担心,随时都能逃走,之所以没有走,是想着和他们玩一玩,自己还要到精品店买东西。 但看到小胡须的人,韶云有些担心,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对手,就有些麻烦了,在听到大牛喊他彬爷,韶云的心揪在一起,立刻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随时防备着这个叫田彬的男人。 即使他还没有出手,对付自己,也不敢大意,大牛说到的秃爷,可能和这个小胡须田彬有着某种联系。 田彬的小动作,被韶云的第六感官尽收眼底,在他动的时候,韶云已经迎着他动了,分割。 韶云用了最强的一式,隔着毒蛇和阿德之间的缝隙迎击过去。 韶云的判断非常准确,风声到面前的时候,刚好和自己的瞬间发出的数十掌击打在一起,几秒钟内两个人互相击出数十掌,掌掌一触即收。 风声过后,田彬还站在店铺的原来位置,刚才的出手似乎没有人注意,动作太快,时间太短,两个人已经过了数招。 “有点意思,大牛,你们退下去,你们奈何不了他。”田彬的话把大牛和毒蛇整的一楞神。 韶云和田彬的瞬间交手,虽然没有吃亏,好在自己早有准备,先手出击,还是最强的招式,但他知道对方只是试探自己,没有出全力。 可见这个人的危险程度,是大牛三个人没法比的。 田彬的一句话,大牛和毒蛇不敢违背,拉着阿德退到田彬的身边,面对的是韶云虚步以待的身影。 远处肥三婆已经退到货车的边上,随时准备逃到车子上。 田彬摸了摸嘴唇上的小胡须,他准备再次出手了,这次会全力以赴。 正在一触即发的当口,田彬身后一个声音响起:“这个人不能动他!” 第190章 彬爷 出声的,是和田彬一起走出店门的田九奇。 在第一时间看见面前的年轻人时,他认出了是在南巷弄堂,金琳玉器行的韶云。 田九奇自从在南巷弄堂,得了金琳的一张图后,就日夜奔波着,这张图可不简单,上面是很多未被发掘的古墓陵所在地。 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把图中有价值的地点交代了外门的人,分散到各地,伺机掠宝。 田九奇到了珠城后,第一时间就找到同宗族的田彬,想把淮县南苑弄堂有一批古玩的事情和他说,希望他能出手把东西收回来,拿到拍卖会上去捞金。 从南苑弄堂出来后的田九奇,对金琳的身份确信无疑,他知道玉扳指代表的意义,包括她的碧玉耳环,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虽然很心动,但他只是外九门的一个小小鉴师,权力很小,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把南苑弄堂里的东西拿下来。 田彬在珠城是个大佬级别的存在,手里的资金充足,他虽然和田九奇同族,关系尚可,但谈到生意,那必须是有利可图才行。 他们这种人,利益为先,交情永远只是一杯酒的关系。 田九奇和田彬在精品店的内室正谈论着淮县的玉器行,和九奇见到的古玩玉器。 准备让田彬出资,自己去选,事后利益分成,前提是物品要真,不能是赝品,这样拿到年关在临县举办的明物拍卖会上,能赚一大笔钱。 两个人相谈甚欢,不想被大牛几个人和韶云的打斗声给搅了清净。 出门后,田彬出手试探韶云,在田九奇看清楚是韶云后,一阵惊喜,他知道这个韶云,在玉器行中的地位应该不低,冲他那份身手和功夫,田九奇是领教过的。 田彬虽然不认识韶云,但在田九奇出口阻止自己动手后,也有了新的打算。 这个年轻人,身手这么好,如果能为自己所用,那自己将是如虎添翼。 田彬对自己的浮光掠影功夫非常自信,虽然没有发挥到极致,但在瞬间就被韶云警觉而化解,说明这个年轻人确实不简单。 “九奇,你认识他?”田彬回头为身后的九奇。 “一面之缘,他叫韶云,就是刚刚我和你谈论到的南苑玉器行,应该是个护宝花红。”田九奇显然也不确定韶云在南苑玉器行的地位。 “哦,倒是意外,要不请进来谈谈?”田彬征询的目光看着田九奇。 “好,我找他谈谈。”田九奇点点头,越过田彬的身形,迈步走上前去。 “小兄弟。别来无恙,九奇这边有礼了。”田九奇非常恭敬地来到韶云面前,出声道。 “田先生?您怎么会在这里?”看到田九奇,韶云蓄势的身体放松下来,很意外,在珠城竟然碰见田九奇。 “刚巧在朋友这里谈点事情,小兄弟,要不到店里喝杯茶,这里的事就交给九奇处理,如何?”田九奇的态度很诚恳。 韶云打量了一下店铺门前的田彬,和站在他身后的大牛几个人,点点头。 “田先生,恭敬不如从命,您请。”韶云跟着田九奇往店铺门前走去。 田彬看到走过来的田九奇和他身边的韶云,抬头看了大牛几个一眼,语气严厉地说道:“你们可以走了,秃子那里就说我田彬的客人,不能动。” 说完,不再看他们,两只睿智的眼睛,盯着走过来的田九奇和韶云。 对韶云招呼道:“小兄弟,好身手,田彬刚才得罪了,店里喝茶。”恭敬地弯了一下腰,伸手请韶云进店。 三个人走入精品店的大门,门外留下一脸蒙圈的大牛和毒蛇。 最不甘心的是阿德,他并不认识田彬,也不清楚田彬的实力。 但从大牛恭敬的态度中,能感受到对方是个有来头的人,所以也不敢在田彬面前造次。 三个人看了一眼跟着田彬进店的韶云,又不敢跟着进店,只能摇着头,返回停车的地方。 “大牛,那个人是谁,为什么带走那个小瘪羔子,老娘不能就这样饶了他,你们到底怎么回事?好像很怕他似的。”肥三婆挤在车子上的身子探出来问道。 “别问了,是个你惹不起的人,赶紧回去,那个年轻人你不能再招惹了,否则,秃爷饶不了你。”大牛瞪了一眼肥三婆,没好气地警告了一声,三个人上了货车,往商业街驶去。 路上,阿德忍不住问道:“那个小胡须很牛逼吗?为什么你吓成那样,看着也没什么能力啊?” “我劝你少问彬爷的事,他就是个神秘的存在。”大牛一句话把阿德给呛了回去。 他们三个人中,只有他见过彬爷出手,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大牛的话把肥三婆也给唬住了,虽然她天不怕地不怕,但比起秃子的狠辣还是小巫见大巫。 真要她去捋老虎的胡须,她也胆怯,毕竟商人眼里,利益和命是她都不愿意丢的。 几个人默默地驾车回商业街,大牛心里已已经打算好了,卸完货,好吃好喝一顿就回去,向秃爷汇报遇见彬爷的事情。 而且看情况,肥三婆得罪的那个人,似乎和彬爷扯上了关系,看他对年轻人的态度,明显和对自己不一样。 韶云跟着田九奇进了精品店,一直走入店铺后边的办公室。 这里摆着一个宽大的办公桌,上面摆满了稀奇古怪的精品玩具,一个大大的发财神被摆在桌子中间。 几张沙发和椅子靠墙放着,茶具和杯子都是很讲究的式样。 墙上一张苍鹰扑兔的画,挂在沙发的后背上方,特别醒目。 田彬走过来了,客气地请韶云和田九奇入座,自己把茶壶和茶杯清理后,每个人斟了一杯茶。 清香扑鼻,茶叶是上等的碧螺春。 “小兄弟,既然你和九奇是老相识,那我就不饶圈子了,今天的事情是怎么回事,能和我说说吗?”田彬语气和缓,像拉家常一样询问道。 “彬先生,不客气,我只是一个学生,是到珠城参加比赛的,昨天我的同学在商业街,被肥三婆强卖不成,无理地关押在店铺中,被我撞见,就产生了矛盾。” “今天我到先生的店中买些物品,在店门前路遇肥三婆,她想找我报复,事情就这么简单,惊扰彬先生了。”韶云放下手中的茶杯看着田彬和田九奇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那肥三婆是假借秃子的势力,要泄自己的私愤,是我鲁莽了,若不是九奇认出你,还真让秃子的手下给骗了。”田彬很愧疚地冲着韶云点头说道。 “阿彬,事情小兄弟都说清楚了,揭过,我们谈谈玉器行的事情。”田九奇用眼睛示意田彬,不要再过问门前冲突的事情,他关心的是生意。 “小兄弟,我听九奇说,你在淮县的南苑弄有家玉器行,不知道都有些啥好物件,我田彬是开精品店的,想和你合作,不知意下如何?”田彬被九奇提醒,一句话直奔主题。 “你说的是南苑弄堂的玉器行,那是我姐开的,我给她帮忙,好物件倒是有不少,古玩玉器,国画,玉石样样是稀罕物件。田九奇先生是见过的,如果彬先生感兴趣,可以到淮县去看看,兄弟一定杯酒相待。”韶云从田彬的话语中扑捉到了商机,这是为金琳打开销货渠道的好机会。 既然田彬感兴趣,何不顺水推舟,促成精品店与玉器行的合作,这样明面上,金琳就能做正经的生意了。 “好!小兄弟真是个爽快人,这样,我请九奇全权代表我去南苑玉器行看物议价,好东西我全要了,先付你一半的定金,等物品参加拍卖会后,再付尾款。” “我的精品店物品,小兄随意挑选,议价交换也可以,你意下如何?”田彬不愧为商业奇才,有魄力,有胆识,几句话就敲定了合作的基调。 “彬先生太客气了,既然由田九奇先生做代表,那没有啥问题,我代表我姐谢谢彬先生给的合作机会。”韶云虽然不懂得做生意,但知道和精品店合作一定不会错,这个田彬看着就是个经商的奇才。 “九奇,从我这带一笔钱,给小兄弟送到玉器行,所有的物品你定价,如果小兄弟需要精品店的货物,随时给他发过去,玉器行算是九门开在淮县的分号。钱款可以卖完结算,一律按批发价走货,这件事你一起办了。”田彬对九奇吩咐着,显然他的地位在田九奇之上。 “好嘞,阿彬,我早就说过,小兄弟是个不一般的人,值得一交。”田九奇的心里终于踏实了,他到珠城精品店的目的就是想要田彬答应,把淮县玉器行的货弄到手,那些货的价值可不一般。 他是看过的,最终如果能把金琳的祖母绿耳环弄到手,那他这一辈子,在这一行可就值了。那是他内心特别的渴望,他可不敢露出丝毫的窥视之意。 “彬先生,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还有颁奖典礼要参加,完了就回淮县,九奇先生如果有事先忙,明天傍晚我在玉器行等您。”韶云把自己的行程和田彬说了。 韶云之所以这么说,是担心自己没有回去之前,金琳并不知晓这边的事情,自己不在场,还是担心金琳的安全。 虽然田九奇看着值得信任,但以韶云的经验,干他们那一行的人,有时候不能看表象,防着点才安心。 韶云出了办公室,没有再选购礼物给金琳和梁珊珊,因为从明天之后,金琳的店铺将要卖这精品店的所有物品。 田彬和田九奇,客气地送走韶云,重新回到办公室。 “九奇,你怎么看这个韶云?”田彬端起茶杯,轻轻地问坐在边上的田九奇。 “他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他的身手是我见过的最莫测的一种,如果有师傅一定是个奇人。”田九奇对韶云还是有点看不透,这也是他忌惮的原因。 “我也揣测不透他,竟然能挡住我的追风十八斩。能和他合作,应该算是好事,成为对手可有点麻烦。”田彬的眉毛动着,不经意地抚摸着自己的那一缕小胡须。 第191章 招牌 竖日,颁奖会场。 韶云,亚楠茜夏三人跟着张老师,早早地来到场馆。 颁奖仪式在早上九点开始,会前一些娱乐节目在场中进行,有歌曲演唱,单口相声,小品,还穿插着魔术表演。 会场热闹非凡,高昂的音乐声,震得耳鼓膨胀,情绪激昂。 节目过后,主办台上,颁奖嘉宾入场,首先为获得鼓励奖的同学颁发奖品。 随后在几个节目表演结束,颁发比赛的第三名奖品,直到节目最后才进行冠亚军的颁奖仪式。 个人奖项先发,集体奖项后发,时报记者现场拍照,广电局电视采访。 韶云和亚楠茜夏都有幸站在领奖台上,张老师在颁发集体奖项的时候也走上领奖台,代表学校领取集体的荣誉奖杯和奖品。 张老师欣慰地看着自己带来的学生,特别是韶云,为他们的比赛成绩感到自豪。 下午,在老师的安排下,坐车回到了淮县。 韶云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学校,在南桥头就下了车,他要先赶到南苑弄堂。 金琳最近很忙,她把修锁铺重新改装了一下,虽然那个大大的钥匙模板还挂在门前。 但店铺的门眉上方,新做了一块招牌:云琳珊玉器行,即别出心裁,又有特别的含义,这是金琳想了几个晚上才想出来的。 她找人做了灯箱,上边的彩色标牌,在晚上也能清晰地看到。 金琳看着挂上去的招牌,满意地笑着,心里甜甜的,可能这是她认为,自己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情。 店铺内也重新装修了一下,把过去的物品打包放进柜子中。 货架上,摆着自己看着还算不错的小玩意,她并不知道将来要卖啥,既然叫玉器行,那一定要有玉器才像个样子。 店铺内的设施也被金琳换了一新,她把南巷温在的时候,长坐的那把椅子和桌子低价卖了,换了一套自己满意的办公桌。 桌子上面摆满了自己喜爱的小摆件,修锁的工具和砂轮机被放到靠门的位置。 梁珊珊只要放学就会到铺子帮忙打扫卫生,她也彻底把这个铺子当成了安家立命的场所。 两个好姐妹除了说一些悄悄话,谈论最多的还是韶云,她们把店铺看成韶云和她们三个人的。 就连店铺中的办公桌都把最中间的位子给韶云留着,不管他来不来,珊珊都会把椅子和桌子擦拭的一尘不染。 “姐,你说二哥这两天干啥去了,没见过来?”梁珊珊一边擦拭着给韶云准备的椅子,一边和金琳说着。 “是有日子没来了,可能有事情耽搁了,我们最近练习的功夫都走样了,二弟再过来,一定要他好好地演练一番,他不在,我们不能保护自己,可不成。” “我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呢,跑远的地方进货都不方便,再来就要他陪着我去买一辆,自己练习。”金琳一边把自己的头发散下来梳理,一边幽幽地说道。 “这个二哥,会不会把自家的店铺给忘了,怎么着,晚上下学也能过来看看俺们,骑车子就几分钟的事情,姐,见着二哥你可得狠狠地说他。” “一周起码要来三次,卫生都被我一个人搞了,来喝杯茶,心里也踏实。最近那个房东好像没有来催交房租了,好奇怪哦。”梁珊珊把对韶云的不满对金琳说道。 或许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有些不习惯了,没见着韶云总感觉心里失落落的难受。是一种依赖的习惯,还是情感上的变化,作为女孩子,她是很能分清楚的。 “谁又在说我呢?”门外响起了韶云的声音。 “二哥,你这不经念道啊,刚刚说你,就来了,看来以后多念叨几回,有句词语说的好,说曹操曹操到。哈哈,你这是跑那潇洒去了,快把我和姐忘了。”梁珊珊,抬眼看到韶云进门,脸上立马换了笑模样,那份开心和喜悦,被大大地写在脸上。 “二弟,最近忙啥呢,姐不规定,你就不来,看来每周三次到店铺的提议是正确的,那姐就和你约定,至少要到店里报道三次,就这么定了。”金琳站起身迎着韶云走去,忙着接他手里的包裹和物品,嘴上却说着不相干的话题。 她的头发还没有扎拢,披散着,妩媚的神态像个迎接丈夫的小媳妇。 “让你们挂念了,最近到珠城去参加比赛了,赛完就赶回来了,还没有来得及到学校,就奔店里来了。”韶云说着话,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他走的急,确实有点疲倦感。 “二哥去市里比赛了啊,我知道那个历史比赛,可惜我是体育生,成绩也不好,没资格参加,我们学校好像有两个人去了。”梁珊珊惊喜地说道。 韶云坐下后,打量着焕然一新的店铺,由衷地感慨道:“看来这几天,姐和珊珊辛苦了,我都没帮上忙,看店里被你们整理的简直和以前有天壤之别。” “就是等二弟回来,商量一下,店铺接下来怎么办,卖点啥能赚到钱,店铺的牌子被姐做主改了,你看见了吗?”金琳放下韶云的包裹,一边倒茶给韶云,一边问道。 “进门我就看见了,不错不错。这次珠城之行有大收获,待会再和你们说,先打开包裹,看看我的奖杯和礼品。”韶云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获奖的喜悦,分享给金琳和珊珊。 “哇,这么大的奖杯,挺精致的,好漂亮哦,摆我桌上,让我也沾沾喜气。”金琳看着手里的奖杯,爱不惜手,抚摸着把它放到自己的桌子上。 “姐喜欢就拿去放着,还有奖金呢,今天我去买菜,再弄几瓶好酒,晚上有客人要来店里。”韶云把袋子里的一个信封拿出来,里边是比赛获得的奖金。 “啥客人要来?需要姐准备点啥,菜还是我和珊珊去买,二弟的奖金留着自己用,你上学花费大。”金琳对韶云的奖金没有丝毫的贪念,她知道韶云现在很需要钱。 “这个客人,姐认识,就是上次到店里来过的田九奇。我要和姐说的,就是和他的合作,在珠城的精品店遇见了他,正好精品店的老板田彬和他在一起,想到我们这里拿那一批古玩。” “至于价格由田九奇和我们商量,接下来我们的店铺可以卖他们的货,精品饰物应该有市场。” “附近学生多,只要宣传一下,就有生意做,是个不错的选择。” “起码是售完货付款,可以有周转资金,也不愁进货渠道,他们会送过来。”韶云边喝茶边把此次的收获和金琳和梁珊珊说着。 “谢谢二弟,去趟珠城就把姐的难题解决了,这两天,姐正发愁呢,师傅留下来的东西也不好出手。这下好了,自己喜欢的留下来,其余的都卖了,换精致小礼品玩具卖卖,没有风险,也够咱们姐弟三人开支的。”金琳听完韶云的话,开心不已。 金琳和梁珊珊,在韶云回来后,心情大好,两个人立马跑菜市场购物,准备晚餐,韶云独自坐在店里看着店铺。 金琳出门的时候,把盛放古玩玉器的箱子拖了出来,交给韶云,要他把能出手的物品挑出来,等田九奇上门,好易货售卖。 看着满箱子的古玩玉器,字画玉石,韶云的眼睛发涩,他还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实际价值,接触的少,有些物件只是从历史文本上看过。 不同时代的物品,打造的工艺不同,但大部分是玉器,和古铜色的老旧物件,有朝代了。 这些东西可能真是稀罕的文物,也未可知,如果就这样给卖了,流失出去,可能真是一大笔损失。 韶云斟酌再三,把看着古老而精细的物品留下一大部分,等自己在这方面的鉴宝知识有了,再做打算。 入眼价值不确定的一部分,拿出来让田九奇鉴定。 最低估计,也能得到一大笔资金,起码够开店用的。 一件不起眼的铜制物件引起了韶云的兴趣,翅膀雕刻的似苍鹰,头和嘴巴很特殊,尖嘴,但又有人脸的形状,看着似乎要表达一个长了翅膀,想飞天的人。 整个物件不到巴掌大,翅膀展现的欲望非常强烈,韶云反复地摩擦着这件物品,从手感中感触着,那一丝宇飞的气势和倔强的意念。 一把手贴上去,那种要腾飞的欲念感越强烈,这让韶云回想到自己梦境中,飞越天空的那种感觉。 或许制作这个物件的人和韶云的梦境中一样,想挣脱大气的束缚,飞升而去,受到苍鹰和大鹏鸟的启迪,才制作出来的欲念。 这件古董年代久远,上边的字符都酷似甲骨文,和西周的字符,应该是青铜器时代的产物,韶云最后把它包起来,贴身装进自己的胸袋里,等金琳回来和她说,这个物件他要拿走研究研究。 韶云整理完成后,金琳和梁珊珊买了一大包食品和蔬菜回来了。 三个人分工,准备晚餐,静等田九奇上门。 黄昏时分,弄堂口来了一辆人力车,上面下来一位先生模样的人,他指引着人力车师傅,把车上的物品拉到南苑弄堂。 “请问,韶云先生在吗?”店铺外响起了问话声。 第192章 议价 听到喊声,韶云出了店门,“我就是,请问您是?” “我是田先生的店员,他让我给您送货物过来,请您签收一下,这是清单。”先生模样的人从随身的手提包内,拿出一份单据交给韶云。 韶云下了台阶,接过他手里的单据,粗略地看了看,都是昨天自己在精品店见过的东西,价目清晰,比零售价要便宜三成。 韶云看着车夫把货物搬下车,开口道:“辛苦了,要不进店里喝杯茶,田先生没来吗?” “韶先生客气了,我们卸完就走,还有一车要送过来,田先生还在后边,等会就能过来。”先生模样的人,很客气,也很礼貌。 韶云心生好感,把手里的单据对着货物参照了一下,没有仔细地清点,就给他签了回单,留下一份底联,看着二人把物品搬进店里,放到店铺中间货架下。 搬完物品两个人客气地离开了南苑弄堂,韶云把正做饭的金琳和梁珊珊喊过来,看刚刚送来的货物。 打开包装,一件件精美的小摆件,琉璃珠和高仿的古琦玉品,让金琳和梁珊珊眼睛一亮。 “哇,这些精品好美哦,装饰品,头饰,包包还有各式体育运动小铭牌,这些人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么精致。”梁珊珊第一次见到这些小玩意,很惊讶。 两个人打开几个包装箱,被琳琅满目的小饰品给吸引了,这要摆在货架上,镶上玻璃一定很好看。 正在惊奇地翻看物品时,门外又有了响声,韶云和金琳出了店门,只见田九奇跟着一辆人力车走到门前。 “金琳小姐可好,小兄弟,我九奇叨扰了。”田九奇打着手势礼节,向金琳和韶云打招呼。 “田先生太客气了,我正在看您送来的物品呢,真的很漂亮,我很满意。”金琳恢复了她特有的气势,在田九奇面前要掩饰自己的稚嫩。 “啊哈哈,喜欢就好,这些都是珠城精品店的紧俏商品,给您带来应着门面,以后需要,再送过来。我就越俎代庖,给您做主订了这一批。”田九奇客气地说着话,安排人手卸货。 “田先生辛苦了,里边喝茶,饭马上就好,今天要和田先生好好喝几杯。谢谢您在珠城为兄弟解围。”韶云客气地邀请田九奇进店。 “酒,待会慢慢地喝,金琳小姐,小兄弟,现在九奇还是想先看看货,上次在货架上没有看仔细,喝了酒,九奇可就糊涂了,哈哈,见笑见笑。”田九奇打着哈哈,两只眼睛有意无意地瞟着金琳的祖母绿耳环,他掩饰的很好,但那一丝贪恋还是被细心的韶云给扑捉到了。 “好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先看看店里的货。”韶云谦让着田九奇进店,落座后,打开房间的灯。 灯泡已经被金琳换成了一百五十瓦的大灯泡,刺眼的亮光把店铺内照的雪白,再不是以前十五瓦的浑晕灯光。 韶云把整理好的物品拿出来摆在桌面上,所有的物件都用黄色的布巾包裹着,在灯光下显出皇家贵族的气息。 田九奇眼睛放光,但他掩饰着脸上的情绪,他轻轻地拿起一件物品,仔细地看着,又拿起另外一件,不停地换着,二十几件物品很快就被他看了一遍。 他抬起头对着韶云说道:“小兄弟,这些应该不是全部,我记得上次看了货架,有很多物件都不在这里,我记得最深刻的是一个铜色的鸟身人头牌,和一款玉佩,玉手链都不在这里,是有售卖吗?还是。” 韶云听到田九奇这么一问,内心咯噔一下,心想:这个田九奇,不简单,只看过一眼,记忆这么深刻,他说的三样东西,有两样在自己手里,而玉手链在珊珊手上。 看来这些东西才是最有价值的,能被他惦记着,说明价值不菲。 韶云急忙打着哈哈道:“田先生真是好记性,是有这三样东西,但都物有所属,先生看看桌子上这些怎么样,以先生的眼光给个价位,大家商量一下。” 金琳站在韶云的身边没有言语,她也很奇怪,交给韶云的东西,自己很清楚,起码是桌子上摆出来的三成,说明大部分物品被韶云留起来,没有放在桌面上交易。 她没有理解韶云的意图,但她绝对地信任这个二弟,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和用意。 “哦,原来是这样啊,桌上的二十六件物品,按九奇的眼光,保底价两千元,如果小兄弟觉得不妥,再做商量。”田九奇拿起一块玉石,轻轻地摩擦着,他的心里也在打鼓,他不知道韶云和金琳到底对手里的物件知道多少。 如果说的太低,会被认为不识货,如果说的太高,有几样物件他也吃不透,这些都是从地底下弄上来的物件,有年代了。 所谓的价值,是卖给行家,和识货的人,只有在明物拍卖会上才能体现它们的价值。 韶云和金琳其实根本不知道这些物件的真正价值,好在韶云聪明,喜欢听声领悟,还要装着懂一点,不然在田九奇这样博学者眼里,会被看到底牌。 “田先生太客气了,您能到店里来,本身就说明和我们有缘,货卖有缘人,既然田先生觉得合适,就是合适。” “我们并不把这些物件看的太重要,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这些田先生都要了,能有个利头,而给我们的精品也合适,我们当然还有一些更好的物件,留给田先生鉴赏。” “价钱就按田先生说的办,不过精品货物,希望先生能降一降,我们玉器行还没有销售过此类产品,需要拿出一部分做福利,送给那些帮着宣传的人,先生意下如何?”韶云的话有些模棱两可,就田先生的价格,不否定也不认可,在互换的物品上压低价格,而用更好的物件吊着田九奇的口味。 田九奇听了韶云的话,内心一动,看来这个韶云,也是个成了精的商人料,表面上不争价,实质上在变相地压着自己,因为精品店带过来的货物,是加了利润的。 而自己给的购买价格也符合自己的利益,易货,基本上不掏钱,但被韶云这么一提,看来的付一部分资金才能带走这些物品,而自己最想要的几件物品都不在这批货物里边。 这个年轻人,不简单,田九奇再次认识到韶云的心机如此之重。 金琳故意把自己的玉扳指扬起来,把茶水送到田九奇面前:“先生先喝杯茶,价格都不是个事,您合适就成,我们玉器行还指着您呢。”玉扳指的绿色光芒晃着田九奇的眼睛。 他似乎一下子对金琳有了言听计从的感触,为了这个人,就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这种感觉特别强烈。 “好,谢谢金琳小姐,我再加五百元,先拿了这批货。精品货物给您降下来一成。”田九奇的突然改口,让韶云一愣,而金琳同样的莫名地看着他。 其实玉扳指的那一丝绿光似乎影响了田九奇的心智。 “成交,田先生请移步,我们去喝酒,为我们的合作庆祝一下。”韶云很干脆地拍板成交,生怕他反悔。 双方在桌面上完成了交易,扣去精品货物的款项,田九奇把玉器行的物品打包,并当场付清差价一千二百块钱,让跟来的伙计把货物带回去,才安心地坐下来喝茶。 闲谈了一会儿,在金琳的淡淡的笑容中,田九奇跟着二人来到厨房,梁珊珊早就摆好了酒菜,礼让了一番,大家坐下来吃酒。 田九奇本是个不擅长饮酒的人,但今天特别开心,也许是寻寻觅觅这么久,终于让他得到了这么多的好物件。 他的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如何把玉器行,韶云的手中另外一批货物弄走。 手里有了东西,就不担心年关拍卖会的生意。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特别是田九奇这种陷在古玩玉器爱好中的人,越接触的多,越痴迷。 今天到手的货物,有几件是他非常看中的,估计在拍卖会上,一件就能回本。 三杯酒下肚,田九奇的话多了起来,他又在想那几件心仪的小物件,就借着酒劲问韶云:“小兄弟,你说那件人面鸟的物件,到底流落到那里了,告诉我,我要花大价钱,买到手,你不知道,那东西对我来说多重要。” “哦,田先生说说看,那个人头,鸟身的物件叫啥名称,为啥对您那么重要呢?”韶云一边劝酒一边引导着田九奇,想了解更多的古玩知识。 “那东西,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过,是九天玄鸟铭牌,也是扁鹊神的图腾,你知道轩辕时代有个神医扁鹊神,能治愈百病的神鸟。” “如果有了它,干我们这一行的就有了保障,能驱邪避祸,有了它庇护,明物市场上,还能印证许多物件的真伪。”田九奇又一杯酒下肚,他看着韶云的眼睛有些迷糊了,说话的舌头有点发硬。 韶云终于知道,怀中的铭牌原来还真是个宝贝,还好自己看着特殊把它留了下来。 金琳看着有些微醉的田九奇,想从他那里知道更多的关于精品店的问题,就端起酒杯举到他面前道:“田先生,小女敬先生一杯酒,希望以后多多指教。”玉扳指在他面前晃动着。 突然,田九奇的神情怪异,竟然伸手要抓金琳手上的玉扳指。 第193章 交锋 田九奇的酒量有限,三两酒下肚,思维已经混沌,这也是他要求喝酒前,完成交易的原因。 每一个有城府的人,在控制自己的情绪时,都有特殊的手段。 田九奇也不例外,在韶云和金琳劝酒时,他明知道自己的酒量不行,却来者不拒。 田九奇在完成物品交易后,已经做了喝醉酒的打算,他想借着醉酒,能做一些清醒时不能做,也不敢做的事情。 对金琳身上的两件宝贝,他从见到的第一眼开始,就一直惦记着,哪怕能摸一下,对他这个痴迷于古玩玉器的人来说,也是最大的心灵慰藉。 他虽然喝着杯子里的酒,眼睛的余光,始终就没有离开过金琳的耳环和玉扳指,在他的眼里,酒都是水,只有这两样东西,才是眼睛里看见的最重要的东西。 他的控制力很好,脸上一点没有表现出来,但即使是这样,一直关注他的韶云,还是从他细微的眼神变化中知道,田九奇应该有心思。 在金琳敬酒给他时,田九奇内心的魔障掩饰不住了,他突然伸手去抓金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动作来的突然,距离又近,金琳还没有反应过来,眼瞅着,玉扳指就要被田九奇抓住。 玉扳指只要到了他的手上,问题就严重了。 此时一直关注着他和金琳的韶云,陡地吃了一惊,手中的酒杯动了。 动作不快,却刚好把金琳的手指挡在酒杯外边,田九奇的手抓在韶云的酒杯口上。 他虽然醉酒,其实心里明镜似的,在接触到酒杯里的酒水时,他意识到,这次的贸然行动失败了。 田九奇故作迷糊地嘟囔道:“喝,喝酒,这杯酒我也干了,继续,继续。” 抓住韶云手里的酒杯,往自己的嘴里送,以此掩盖自己的不善之举。 金琳一惊,就势把手缩了回去,而在缩手的时候,故意用玉扳指的反光面,对着田九奇的眼睛晃动了几下。 绿幽幽的光泽在灯光下,非常诡异地钻入田九奇的眼睛里。 田九奇的目光呆痴了一下,就非常温顺地喝完杯子里的酒,再看金琳的眼神,是满满的恭敬。 韶云捕捉到田九奇的神情变化,内心很奇怪,抬眼望着金琳转动的玉扳指,内心恍然。 看来是自己多虑了,姐的这个玉扳指有些名堂,即使自己不出手,田九奇也夺不走那玉扳指。 估计在接触到玉扳指时,他自己会有所变化。 一场虚惊,也让韶云对这个田九奇有了提防之心,看来这个田九奇对古玉的窥伺之心一直都在。 金琳身上的两件古玉对他的吸引力,已经突破了他内心的自我控制能力,以后可不能让金琳单独面对他。 田九奇又喝了两杯酒,开始说道着他知道的古玩鉴别知识,或许是一种自我陶醉,或许是掩盖自己刚才的失态。 “小兄弟,你可知道古玉的魅力有多大,能让人不吃不喝地看着,茶不思饭不想。我花费了几十年工夫研究古玩,越研究,心越惊。” “可以说样样,我看见过的古玩件件都是稀世珍品啊。经过我手里鉴赏的就有铜线手链,六角铜铃,黑金古刀,样样都价值连城。”田九奇打着酒嗝,在滔滔不绝地说着酒话,那神态说多自豪就多自豪。 仿佛天下间的奇珍异宝他都见过,都摸过似的,说着话又有意无意地瞟着金琳的碧绿耳环。 “我说小兄弟,你知道金琳小姐的耳环,能值多少钱吗?给你个数,上万,如果想出手,别忘了我田九奇。”田九奇看着是醉了,其实他是故意把金琳拥有这么高价值的耳环,透露给韶云,内心想着如果韶云起了心思,要金琳的耳环,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韶云何尝不明白他的用意,但田九奇并不了解韶云和金琳之间的关系,再有价值的东西只要是金琳的,韶云只会保护她,不会有丝毫的贪欲之心。 田九奇并非酒鬼,也不贪杯豪饮,他的酒意是有所图的。 俗话说,把酒言欢,但这场酒宴,让田九奇的内在动机暴露了很多。 掩饰的再好,韶云都能感触到他的贪欲,这个人不能深交,只能相互利用。 同时还得防着他,利欲熏心,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 酒宴进行的差不多了,天色渐晚,韶云不再劝酒,因为自己还要回学校,不能留宿在南苑弄堂。 韶云想着田九奇对南苑弄堂熟悉后,这个地方还得防着他,店铺内的古玩玉器,有一定的风险。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田九奇已经惦记上了金琳身上的宝贝。 “田先生,以后有好的合作机会,一定先找您,随时欢迎。但姐的耳环是祖上的念想,是不能出售的,您是外九门的人,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内九门的人都知道啥事能做,啥事不能逾越,否则后果是无法承担的。”韶云含沙射影地在警告田九奇,有些东西,想一想都不可能。 “小兄弟放心,我田九奇知道深浅,嗜好总归是嗜好,事情和嗜好是两码事,门内的规矩,九奇从不敢逾越,作为鉴宝师,吃的是眼力的饭,如果眼睛都没了,那还有饭吃。铜脚金棺不是人人躺得的,九奇是个明白人。”田九奇被韶云几句话敲打的,猛然酒醒了大半,惊出一身冷汗。 田九奇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太低估韶云和金琳了,忘了祖母绿的来历,那可是内九门至高的信物,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窥视。 再看金琳时,那耳环在灯光下的光泽,似乎和玉扳指连城一体,仿佛有一层无形的光圈环绕着金琳。 田九奇揉了揉眼睛,是自己鲁莽了,贪欲之心再也不敢显露丝毫,非常虔诚而恭敬地面对着金琳。 “金琳小姐,韶云小兄弟,今天九奇喝的有点多,言语有不妥之处,多多体谅。九奇就不叨扰了。”田九奇无意再做久留,他怕自己被金琳窥察出啥企图,慌忙起身告退。 “好说,田先生,我送送你。”韶云起身在房门边恭送,韶云知道,自己刚才的话对田九奇有了威慑力。 金琳和梁珊珊也起身相送。 金琳大方地说道:“田先生如果有空,长来店里喝茶,如果我遇见九门舅公的家人也好引见一二。”金琳是有意这么说的,在韶云的话上加以延伸,好让田九奇彻底屈服在自己家世威压中,不敢再对自己造次。 田九奇出了门,听着金琳的话中有话,急忙回身谢道:“金琳小姐客气了,有空一定登门拜访,有需要九奇做的尽管开口。” 他的心里在暗暗揣测,如果真能遇见内九门的人,那可是自己的幸事。 田九奇走了,弄堂口只留下他渐渐模糊的背影。 夜风起,枯叶已经落尽,冬天的影子已经覆盖了夜的秋凉。 韶云和金琳站在店铺门前,默默地感受着薄凉的空气。 “二弟,这个田九奇,很奇怪,有些捉摸不透,看着能够信任,又感觉对我的耳环和玉扳指有所图。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金琳摸着自己手上的玉扳指,对身边的韶云说。 “姐感觉的对,这个人得防着点,他今天想借着酒劲出手,好在我早就防着他了。” “你和珊珊不能懒惰,要勤练功夫,我不能一直待在你们身边。田九奇对姐姐的宝贝没有死心,不过最后我们拿九门敲打他,希望他能知道进退。”韶云看着夜空冰凉的空气,突然有些担心起金琳和玉器行。 “嗯,二弟的话有道理,你再演练一遍那身法,姐和珊珊都练的变味了。”金琳深情地看了一眼韶云,只有韶云在身边,她才感觉到踏实,但这种渴望有时候很难实现,自己保护自己才是当务之急。 今天饭桌上的惊险一幕还在眼前,自己的反应速度不够,真要对上田九奇这样的强者,啥宝贝都保不住。 紧迫感在心里滋生,她要尽快地提升自己,二弟韶云还在读书,今天得到的一大笔资金,总觉得像在做梦,又怕梦境随时会破碎。 金琳知道,南巷温的家底,都留在了这里,那可是他几十年倒斗,拿命换来的财富,一下子到了自己的手里,总感觉不踏实。 现在田九奇和他所在的外九门人知道了这些物件,一定会想办法取走的,钱能给自己是明的,如果暗的来,自己可真没有办法保住它们。 “二哥,大姐刚刚都说了,你再演练一遍,我和姐跟着习练,等我们完全掌握了,三两个人就奈何不了我们了。”珊珊从身后挤到韶云和金琳中间,一个胳膊夹着一个,伸头说道。 “好,借着酒意,我再演练一遍长风扶柳叶的技法,珊珊把门头灯打开,你们看仔细了。”韶云不再推辞,撩起衣襟,在门前热身。 金琳和珊珊后退了几步,珊珊走到门前把门楣前的灯打开,弄堂内一片通明。 韶云活动完手脚,轻轻地喊了一声,风起。 一路把长风扶柳叶的身法步法和技巧,以慢动作的姿势,在金琳和珊珊面前演练了一番。 长风扶柳叶的身法,掌法共六式。 第一式:风起,第二式风扶,第三式风旋,第四式风割,第五式风之刃,第六式风逃。 韶云在每一式的演练中,都不厌其烦地解说着其中的要诀和技巧。 金琳和珊珊,认真地跟着韶云在练习。 此刻风夜下,三个飘忽的影子,穿插,重叠着,月色在灯光下,非常模糊,是影子显出了月光的不同。 第194章 失落 中午的阳光并没有那么炽热,季小青走在教室通往宿舍的路上。 她的手里拿着毛绒玩具,边走边仔细地观看着它的眼睛,黑色的玻璃球非常亮眼,怎么看怎么可爱。 这个毛绒玩具是韶云,从珠城比赛回来送给她的。 在知道韶云比赛得奖后,季小青非常开心。 “韶云,恭喜你!”季小青笑的有些不自然,因为自己没能参加比赛,和韶云一起去珠城,内心有些小小的失落。 在看到茜夏和亚楠美滋滋地带着奖品和荣誉归来时,她很羡慕。 “小青,你见到钱虹虹没有,这一款玩具帮我带给她,上一趟珠城,算是一点心意。”韶云把另外一个颜色的毛绒玩具交给季小青,想让她带回去给钱虹虹。 “最近我也到晚上才能见着虹虹,她中午都不回宿舍休息了。在拼作业,眼看就要期末考试了,离寒假也不远了。我先拿回宿舍去,见着了给她。”季小青爽快地答应着,她在手里比较着两个毛绒玩具的不同之处,想从礼品中窥探出韶云,对自己和对钱虹虹的不同。 比较了一番,除了颜色不同,几乎就是一对姐妹玩具。 韶云为她选的是紫红色,给钱虹虹选的是淡黄色,而这两种颜色,刚好是符合两个人的性格和爱好。 这也说明韶云,平时很用心地了解自己和钱虹虹。 季小青把玩具贴在脸上,暖暖的柔柔的,很舒服。 比赛回来的韶云,虽然得了奖,他自己并没有太过张扬,除了在金琳和梁珊珊面前,表露出喜悦外,在学校比较低调。 但茜夏的嘴巴却呱呱地说个不停,不住地在同学面前渲染着,比赛的热闹和自己的优秀。 绝口不提亚楠和韶云,有意淡化集体荣誉获得的困难程度,过分地强调自己的能力。 亚楠回到班级后,除了给几个要好的同学分了自己带回来的小礼品,啥话都不愿意说。 但细心的同学能够发现,她看韶云的目光和以前不同了。 最敏感的是同桌莫雯雯,和邻桌的季小青,因为平时很少和韶云交流的亚楠。 下课后主动走到韶云的座位前,语气温柔地说道:“韶云,下午放学后能一起出去吃个饭吗?” 看着亚楠一本正紧的样子,但语气又温柔的让人不好拒绝,这种截然不同的感触,让听到她说话的同学都很吃惊。 这还是以前一脸严肃的班干部亚楠吗?怎么温柔的像个小媳妇,似乎对韶云有着特殊的情感。 看见亚楠主动约自己去吃饭,韶云也有些抹不开面子,不好拒绝她,韶云内心明白她是因为珠城的事情,要还自己的人情。 韶云看亚楠在同学面前,竟然放下面子约请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道:“好,那放学后我在学校门前的小卖铺等你。” 韶云答应的爽快,让听到的莫雯雯和季小青不由得多想:这两个人怎么回事,一起去珠城参加完比赛,怎么回来就约上吃饭了,啥情况? 韶云心里坦荡,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会引起同桌莫雯雯和季小青这么大的反应。 可能在同学的心中,只要男女生约起吃饭,不是早恋就是有别的情感,青春时期每个男孩女孩都很敏感。 季小青在得知韶云比赛得奖后,还在心里策划着要不要和虹虹一起,约韶云去吃饭庆祝一下,没想到被亚楠捷足先登了。 季小青的心里在懊恼着,为什么自己不早些开口,让亚楠钻了空子,自己如果再约韶云,会让他为难的。 莫雯雯没有想到亚楠会约韶云,她很好奇,他们之间的关系为什么升温这么快。 她想把事情搞明白,就暗暗打定主意,要偷偷地观察一番,到底亚楠和韶云之间是不是那种关系。 韶云和亚楠两个人,都不清楚,很正常的谈话被同学误解。 莫雯雯莫名的眼神,让韶云感觉到很不自然,他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 放学后,韶云如约到了校门口,安静地等在小卖铺门前。 老板娘的两个孩子,跑出店门玩耍,大孩子把一个小滑板放在地上,让小男孩坐在滑板上,手和脚并拢着,然后大男孩从后边推着弟弟的肩膀往前滑着跑。 两个孩子并不敢滑远,在店铺的门前的街上,来来回回的玩。 韶云看着他们很开心,仿佛自己也回到了童年时代,推着箍桶圈跑着玩的快乐。 正在此时,两个孩子玩出了花样,大男孩把小男孩用力地往前一送,看看能滑多远。 滑板车在大男孩的推送下往前滑去,没有人掌控,一下子失去了方向感。 前面一辆自行车驶来,车上的人,根本没有想到孩子的滑板车会偏离原来的方向,一头往车子撞过来。 慌乱中,骑车的人竟然忘记扭转方向,捏手刹车,眼瞅着就和滑板车上的小男孩撞在一起。 身后的大男孩已经撒手,离着小男孩好几步远,没有跟上来。 他抬头看见前面的自行车撞过来,吓得不敢往前跑,嘴里大声地叫着:“哎,哎,快闪开!” 而滑板上的小男孩,脸色发白,吓的哭了起来,手和脚还是死死地,抓着滑板车的边缘不敢撒手。 车轮正对着他的小脑袋撞了过来。 “哐当!”一声响,自行车撞在滑板车上,翻倒在地,车上的人跳下自行车,看着旋转的车轱辘,不知所措。 再看车子前面,滑板车被撞翻在路上,四个滑轮在飞速地旋转着,上边的孩子已经没了踪影。 转头看过去,此时韶云正抱着小男孩,在马路的边上,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安慰道:“不哭,不哭,没撞着,不怕,不怕。” 大男孩也被拉在韶云身后,一脸胆怯地看着被自行车撞翻的滑滑板。 在发生碰撞的瞬间,韶云飞身扑过去,一把拉起小男孩跳开了,顺手扯过发愣的大男孩,回到了路边的安全地带。 自行车倒地的声响,惊动了店铺里的老板娘,她慌忙放下手里的活,跑出店门,看见自家的两个孩子安然无恙,松了一口气,她对着两个孩子喊叫着:“到家里来,别到处乱跑!” 看见韶云正在抚摸孩子的头,抬眼看见自行车下面的滑板车,已经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谢谢你,大兄弟。”老板娘对韶云的印象很深,知道他救了孩子,客气地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不客气,孩子没啥事。”韶云冲着老板娘笑笑。 “韶云,让你等久了。”亚楠背着书包出现在韶云身后。 “没几分钟,我也刚刚出来。”韶云放开拉着小男孩的手,转脸迎着亚楠。 “我们就到前面那家小吃铺,今天请你吃面,不介意。”亚楠俏皮地看着韶云道。 “何必要你破费,如果我不来,又怕你多想,吃啥都成,我刚好有奖金,要不我请你或者aa制,一起吃怎么样?”韶云建议道。 “不好,我必须请你,才安心,在珠城,如果没有你,还不知道自己啥下场呢,比赛都可能被耽误,想想都后怕,所以我的奖金一定要拿来请你吃顿饭。”亚楠说着话,情绪有些激动。 莫名其妙的感染着韶云,似乎又回到了珠城的那个晚上,帮着她们对付肥三婆的事情。 韶云并没有把后来肥三婆找麻烦的事情对亚楠说,不然她的心里会更加愧疚。 韶云不再坚持,两个人拐过店铺,往前面的小吃铺走去。 青年路上,放学的同学熙熙攘攘,在不经意间,大门内侧一个身影悄悄地吊在韶云和亚楠的后面。 “老板,来两碗牛肉面。”进了小吃铺,亚楠首先开口。 “来喽,要大碗还是小碗,放辣椒吗?”老板殷勤地招呼着两人进店,并出声询问。 亚楠并没有和韶云一起吃过饭,也不知道韶云能不能吃辣,她抬头看着韶云,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 “我微辣,就行,大碗的,你呢?”韶云首先开口。 “我小碗,微辣。”亚楠的声音很低,她跟着韶云要了微辣,其实她不能吃辣椒。 “好嘞,先坐,马上就好。”老板把座位上的凳子拉开,让两个人落座。 “韶云,我郑重地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在水果店救出我,能不能参加比赛还不好说,以前的我很少和你交流,我想把我得到的奖杯送给你,和你成为好朋友,可以吗?”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了自己的奖杯。 韶云一愣,这奖杯可是一个人的荣誉象征,何况自己也得到了一个奖杯,不过是送给金琳了。如今亚楠却要把自己的奖杯送给自己,这是韶云没有想到的。 他突然意识到,亚楠有点不同,和以前心目中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韶云的心里,亚楠是干部子女,本身自带光环,和他这种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优越的家庭条件,良好的家教,无论经济条件和教育方式,和农村来的自己都不在一个频道上。 平时虽然同学,但交流圈不同,也很难找到共同的话题,现如今,因为自己的仗义出手。 却让本来很矜持的亚楠,主动放开自己的心扉要和韶云做朋友。 这让韶云感觉不真实。 韶云很为难,如果自己不接受她的奖杯,怕伤了她的自尊心,如果接受了,又感觉哪里不妥。 韶云正在不知如何开口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多好的奖杯啊,不要才是傻瓜呢!” 第195章 流浪狗 放学后,莫雯雯看着韶云出了教室,她并没有立刻出门。 她磨磨蹭蹭地假装收拾书包,却用眼睛的余光在瞟着亚楠的动态。 亚楠在放学后一直等韶云出门很久了,才摸索着往书包里边塞东西,看看同学们都走的差不多了,才背起书本出门。 脚跟脚,莫雯雯尾随着亚楠出了教室,她想解开心里的疑惑。 看着亚楠和韶云很亲密的样子,走去小吃铺,她的心里有些莫名的不舒服。 一个很矜持的班干部的形象,在莫雯雯的心里崩塌了,她有些难以适应。 “不行,我得跟着他们,究竟到小饭铺里说了什么。”莫雯雯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紧跟着韶云和亚楠到了小饭铺。 莫雯雯知道探索韶云和亚楠之间关系的意义,只是个人的心理作怪,但她就是管不住自己。 她想好了一大堆说辞:自己也饿了,到小吃铺吃东西,不想回家吃了,吃完就上晚自习。 或者干脆说,想和韶云一起吃个饭。 亚楠拿出书包里的奖杯,要作为礼品送给韶云,莫雯雯在门前听见了,她忍不住走了进去,把话给接了过来。 “莫雯雯,怎么是你?”韶云转脸看着到了身后的莫雯雯,一脸的疑问。 “怎么不能是我,我饿了,你们吃饭就不想叫我一声,怕我分享你们得奖的喜悦?”莫雯雯立马有了借口。 “莫雯雯,来的刚好,我们才点了面,你也来一碗。”亚楠不是很惊讶,看见莫雯雯,就很自然地问道。 “我就是来吃面的,晚上不想回家去吃了。那我就和你们一起吃了。”莫雯雯毫不客气地拉了一个凳子,坐到韶云和亚楠中间。 “老板加多一碗面,辣点的。”莫雯雯自己叫了餐。 亚楠手里的奖杯还拿在手里,韶云有些尴尬,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莫雯雯一抬手,把亚楠的奖杯拿到手里,仔细地打量着:“真漂亮,要是我也参加比赛,得了奖杯,一定不舍得送人。可惜我没有得到过啥奖杯,太遗憾了。” “……”亚楠张着嘴,没法接话。 “表哥,你看看人家,多大方啊,这么精贵的奖杯都舍得送你,还不谢谢人家。”莫雯雯转手把奖杯递到韶云的面前。 “你们是表兄妹?这是你编出来的!”这次听到莫雯雯的话,亚楠有些吃惊。 “我一个姑娘家怎么能编出这种故事?莫非我发疯了吗?”她瞪大了眼睛,把眼镜往上推了推。 “她确实是我表妹,没有瞎编。”韶云在边上看莫雯雯的语气不好,急忙看看亚楠解释道。 其实亚楠只是惊讶,没有生气,很平静地说:“表兄妹一个座位坐着,多羡慕你们啊,平时学习可以相互督促。” “面条来咯,大碗的,还有两碗马上就到。”饭店老板送上一大碗牛肉面,冒着热腾腾的香气。 三个人不再说话,韶云接过大碗面,毫不客气地拿起筷子品尝,“嗯,好吃,这家牛肉面有劲道。”边吃边夸赞道。 “好吃就多吃点,不够再叫。”亚楠看着韶云很享受的样子,开口道。 “那我能吃两碗,你买单还是表哥买单?”莫雯雯狡黠地看着亚楠说道。 “都是我的,放开肚子吃,管你吃饱。”亚楠突然对莫雯雯有些莫名的情绪。 心想着:这个莫雯雯好像很排斥自己,会不会怕我抢了她的表哥。 很快另外两碗也上桌了,一看见碗里的牛肉面,莫雯雯知道自己想错了。 一个小碗都那么多,这要是要了两碗,还不得把自己撑死啊。 莫雯雯不好意思地看看亚楠,又看了看埋头享受的韶云,声音变得很轻:“我开玩笑的,一碗这么多,够吃了。” 亚楠噗嗤一声笑了:“我还以为你能和韶云一样呢,大食量,原来是眼大肚皮小,一碗吃不了。” 亚楠的话让莫雯雯更觉得不好意思,她拿起筷子,不理亚楠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三个人各怀心思,吸溜吸溜地很快就吃完了,还真应了亚楠的话,莫雯雯要的面是辣的,吃的她浑身冒汗。 没想到老板的牛肉面里的辣椒,这么辣,算是预估失误,吃的冒火,嘴巴被辣的直流口水。 但是自己要的,不能浪费,吃了半碗就吃不下去了。 无奈,看看韶云和亚楠他们都是微辣,看不出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有自己的太辣,最后还是咬着牙把面吃完了,汤不敢喝了。 “吃饱了没?再给你叫一碗?”亚楠看着莫雯雯的难过样子,抬手递给她一片纸巾问道。 “别,别叫了,饱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辣的,辣死我了。”莫雯雯一边搽汗一边阻止亚楠的好奇心。 她还真怕再来一碗,那还不要她的小命啊。 “既然吃饱了,那我就结账了,别说我请客没让你吃饱哦。”亚楠故意提醒着莫雯雯,想先封住她的嘴。 本来亚楠请韶云吃饭,想和他拉近距离,单独交流,结果被莫雯雯这个冒出来的表妹给搅和了,心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还是我来。”韶云站起身要去付账。 “别和我争,要不我就生气了。”亚楠故作生气的样子,制止了韶云。 莫雯雯看看韶云,又看看亚楠,擦了一下自己的眼镜:“反正我吃你们的,谁付都一样。”她笑着站起身往大门走去。 饭也吃了,目的也达到了,一顿饭,有她在,没见他们之间有别的交流,莫雯雯满意地离开了。 亚楠付完款,和韶云并肩走出来,韶云道:“你是先回家还是上晚自习,我要出去办点事情。谢谢你的礼物,也谢谢你请我吃饭,下次有机会,我请你。” 亚楠瞟了韶云一眼,每当她向他望上一眼之际,娇媚的脸上,泛起几丝红晕来。 或许是牛肉面太辣,或许是韶云的话让她起了心思。 “要谢也是我谢你,我的奖杯希望你喜欢,和你的本来就是一起的,我先回家了,你去忙。”亚楠的脸红红的,她看韶云的眼神竟有一丝迷恋。 “那再见!”说完话,韶云往青年街的北段走去。 黑背猫最近很惬意。 韶云给它准备的食粮很充足,根本不用担心饿着。 白天晒晒太阳,晚上躲进竹棚里,蜷缩在暖和的被子里,过上了人才能过的日子。 这一天,竹棚前跑来了一只流浪狗,寻着食物的气味,摸进竹棚子,想偷吃黑背猫的食物。 “喵!”警觉的黑背猫一骨碌从猫被窝爬起来,刺棱着黑毛,窜出来,冲着流浪狗大叫。 尖锐而严厉的警告声在流浪狗耳边响起,黑背猫要吓走流浪狗。 正饥肠咕噜的流浪狗一惊,抬眼看见黑背猫对着自己,发出严厉的警告。 流浪狗先是小心翼翼地缩了缩脑袋,但见黑背猫个头不大,胆子立马大了起来。 流浪狗把夹着的尾巴竖起来,冲着黑背猫汪汪地叫起来,那意思:“小家伙,走开,别打扰狗大爷进食。” 黑背猫生气了:“这个狗东西,知道进了谁的地盘了吗?喵喵喵!” 一连串的严厉警告说。 “汪汪汪!”流浪狗不甘示弱,叫的更疯狂,想把黑背猫吓走,自己已经等不及了,要吃竹桶里的食物。 “喵!”黑背猫的尊严受到了挑衅,它不再客气,嗖地一声箭羽一样射向流浪狗。 锋利的爪子直接抓在狗狗的脸上,流浪狗没想到黑猫说翻脸就翻脸,急忙摇头张嘴想要杀死黑猫。 但无论它转到那个方向,自己的头上总是被黑背猫抓着撕咬。 不大一会儿功夫,流浪狗就皮开肉绽,流血了。 流浪狗夹起了尾巴,躺在地上,做出屈服的举动。 黑背猫跳到竹棚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流浪狗,“喵!”大声地宣示着自己的主权和威风。 黑背猫看着狗想,我长的一定是狗这个样子,但比它小一点,却一下子就打败了它。 流浪狗也看着黑猫想,我长的一定是猫这个样子,但它比我厉害,我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不如屈从于它,或许能讨口饭吃。 它们想着对方是同类了,渐渐地也就没有隔阂了。 “喵喵。”黑背猫看到流浪狗把肚皮露给自己,摇头摆尾的样子,知道它已经屈从了,就不再攻击它,冲着它友善地叫着。 黑背猫有点寂寞了,有狗狗给自己作伴,应该不错,它开始原谅流浪狗了。 “汪汪。”狗狗趴着,冲着黑背猫献媚地叫着。 “喵喵。”黑背猫答应着,意思:“看你可怜,快饿晕了,吃,吃完了给我看着大门。” 流浪狗似乎理解了黑背猫的意思,它往前挪动着,舔食着桶里的食物,它放弃狗狗的尊严,就是为了活下去,有口吃的,它已经好久没有寻找到食物了。 流浪狗进食后,和黑背猫玩耍在一起,帮着黑背猫舔毛,让它在身上打滚撕咬,乖乖地听从着黑背猫的命令。 黑背猫在竹棚里休息,流浪狗乖乖地蹲在竹棚前给它看门。 “汪汪!”流浪狗的叫声把黑背猫惊醒。 它一骨碌爬起来,跳出棚子,“喵喵!”它训斥着狗狗,没事叫啥,打扰到我了! 韶云到了北大坝,听到狗叫声,内心一惊,“黑背猫有危险?”他快速地往竹棚跑去。 第196章 浴池 听到狗狗的叫声,韶云心惊肉跳。 自己把黑背猫扔在北大坝的竹棚里,去了珠城比赛,已经好几天了,怎么会有狗的叫声。 潜意识里,韶云认为猫是怕狗的。 “黑大侠!”韶云到了坝上,着急地叫唤了一声。 “喵!喵!”听到韶云的声音,黑背猫激动地叫着,呲溜一声跳到韶云的肩膀上。 流浪狗警惕起来,它被韶云的出现吓到了,汪汪地冲着韶云叫着,浑身的毛发直竖,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喵!”黑背猫意识到流浪狗的举动,发出警告声。 流浪狗被黑背猫呵斥,不敢再出声。 “黑大侠,这是怎么回事,哪来的狗,你收留的?”韶云一眼看到瘦瘦的流浪狗,毛色黄黄的,在幽暗的夜色下泛着光亮,狗狗长得很周正,就是瘦了点。 “喵喵,喵。”黑背猫在韶云的肩膀上,舔舐着自己的猫爪子,回答韶云的疑问。 “哦,你收的小弟,不错,看来我低估了你,忘记了你是黑大侠,刚才还替你担心呢。”韶云从黑背猫的喵声中已经知道了狗狗的来路。 “大黄,过来!”韶云冲着流浪狗喊着。 跟着黑背猫混了一段时间,似乎狗狗也通灵了,听到韶云的喊声,再看看他肩膀上的黑背猫。 狗狗知道,这个人是黑猫的朋友,也可能是这竹棚的主人。 狗狗很聪明,它摇着尾巴,亲昵地跑到韶云面前,用头去蹭韶云的裤脚,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愉悦。 “以后,我就叫你大黄了,和黑大侠好好地呆在这个竹棚里,我会给你带吃的。”韶云抚摸着大黄的脑袋,决定收留这只流浪狗。 “汪汪!”流浪狗很开心,他伸出舌头去舔韶云的手。 “喵喵!”黑背猫看见大黄献媚的举动,发出警告。 意思很明显:“你是我的小弟,有了主人的认可,一样要听我的。” 韶云把手里的袋子放下来,给黑背猫的竹桶子倒入食物,有了流浪狗,看来要多准备一些吃的。 一猫一狗享受着韶云从饭店带来的食物。除了进食声,大坝上很静。 韶云到了竹棚内,点着了蜡烛,他要拿一下小竹箭,给金琳和梁珊珊准备的,接下来他打算把袖箭的使用方法和技能教给她们,以防不测。 黑背猫和大黄饱餐了一顿,在棚子前玩耍,韶云,制作了一批竹箭后,出来竹棚。 此时的夜空,月色明亮。 微寒的风刮着大坝上的树枝,哨子一样地响着。 韶云整整衣巾,冲着黑背猫喊了一声:“黑大侠,陪我练练,再不活动,你就成懒猫了。” “喵!”一听韶云说自己会变成懒猫,明显是生气了,嗖地一声,撇开大黄,往韶云扑去。 它要来个突然袭击,让韶云知道自己并不是个懒猫。 一人一猫在月色下,对练起来。 大黄躲在竹捆上,愣愣地看着,飞腾扑抓的黑背猫,那凌厉的杀气,把大坝上的风都压了下去。 而韶云像一道模糊的影子,随风摇摆着,黑背猫凌厉的攻势被他一一化解。 “喵!”对攻了数十招,黑背猫刚刚吃饱的肚子被消化的差不多了,它对着大黄叫了一声。 远处的大黄领悟了黑背猫的意图,它要自己协助它攻击主人。 “汪汪。”大黄也扑了上去,准备攻击韶云的下盘,专门去咬他的裤脚。 但加入大黄后,韶云仍然游刃有余,在一猫一狗的夹击下,飘若柳叶,根本沾不到他的一片衣襟。 “喵喵!”黑背猫累坏了,真应了韶云的那句话,最近除了吃就是睡,日子好过了,功夫却退化了。 它不想再攻击了,一个飞跃,跳到竹棚顶上,大黄一只狗狗,不到几招就被韶云踢到了一边。 嗯嗯地不敢再攻击了。 韶云出了一身的汗,他停了下来。 “黑大侠,你是退步了,以后和大黄好好练练,我有空要来测试你们。”韶云抹了一把汗,对竹棚顶上的黑背猫喊道。 “喵,喵!”黑背猫似乎不满意。 “好了,我要去浴池洗个澡,你和大黄好好的,别老欺负它。”韶云摸了一下大黄,对黑背猫说道。 “汪汪,喵喵。”大黄和黑背猫同时叫道。 风起。 韶云离开了北大坝,去浴池,打算好好地洗个澡,最近身上太脏了。 红旗浴池,坐落在国防路的北段。 金海商业街中段,超大的浴池,能容纳百十号人同时洗浴。 浴池分男女浴池,里边的池子非常宽大,内置大小两个池子,大池里面的热水温度适宜,小池子里面的水温度比较高,一般人不敢下去。 边上还有淋浴的水龙头。 浴池的边上有台子供人搓背用的。 更衣室也有暖气设备,设置一个个小躺椅,供洗澡的人放衣服,临时休息。 泡完澡,美美地躺一会,暖暖的很舒服。 一般进澡堂子都是泡澡,一泡好几个小时,甚至有的从上午泡完澡,躺在休息的更衣室一待就是一天。 韶云来到浴池,已经很晚了,但人特别多,大部分都是工作一天的人,到浴池泡个澡,搓个背,放松一下。 进入浴池,都是赤条条的一堆人,每个人都挨着池子边,任温热的池水浸泡。 等到浑身泡透了,用毛巾轻轻地一搓,身上的灰和死皮就一条一条地掉到水中。 洗浴的人很多,满池子的肉,等到泡完了,拿淋浴一冲,打上香皂就浑身清爽。 浴池中有专门给人搓背的搓背工,愿意花钱的,躺在池子边上,帮你浑身搓的干干净净,不需要自己动手,那份舒服是泡澡人都向往的。 裹着大浴巾在更衣室敲背,空空的响声,此起彼伏。 除了敲背,就是修脚,泡透的脚掌特别容易修。 而三两个熟悉的人泡完澡,并不急着离开,暖和的更衣室,赤裸着身子,裹一条大浴巾,就在里边吹牛闲聊,下棋,品茶。 一般浴池里边不会赶人,一张票,在里边待一天都成。 韶云把衣服放进躺床的柜子里,专门要了一把锁,把钥匙挂在手腕上,进了浴池。 韶云找了一个靠近小池子的地方,先预热了一会儿,然后看看大池子里边的水已经浑浊。 来的晚,从早上到晚上,大池子已经被很多人泡过,里面积累了很多灰条。 韶云邹了一下眉头,他把腿放进小池子,水温很高,一般有五六十度。 韶云咬咬牙,慢慢地把腿放进去,让身体适应水温,身体缓缓地往下浸泡,水的温度把身子汤的很痒,渐渐地就适应了。 “舒服!”韶云在小池中适应后,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而大池子里边的人,看见韶云能下小池子,也有人羡慕,但把腿试了一下,立马就缩回去了,这个温度,一般人不敢下去。 韶云独享小池子中的热水,既干净又舒服,很多大池子里的人惊叹不已。 美美地泡了一会儿,韶云也奢侈了一把,让搓背工给自己把后背和全身搓个遍。 一身好像褪去一层皮,浑身红彤彤的。 韶云在淋浴下冲干净身子,踏着拖鞋回到更衣室,躺在躺椅上,正美滋滋地享受着,突然隔壁的更衣室有人在争吵。 仔细一听,原来有个顾客的钱包,在更衣室被偷了。 他找管理房间的员工麻烦,但管理员道:“这么多人洗澡,上面的提示很清楚,贵重物品要上锁或者交到柜台保存,你放在位子上,自己的口袋里,被人摸走了,我们是不负责任的。” 而丢失钱包的人就说:“我到澡堂洗澡,你是看管房间的,有人摸走东西,你要负责,我不管,赶紧赔偿我,那里边可有好多钱呢。” 两个人越吵声音越大,已经传到了韶云所在的房间。 这样的事情在浴池中,应该发生的不止一次,才会有上锁的和交柜台的规定。 到浴池泡澡,一般附近的人都不带贵重物品,只有路过的城外人,身上才会有钱包,手表,包包之类的贵重物品。 而扒手在浴池混场子,偷的都是外来客,因为大部分人没有在意,在浴池中有管理员,还有人敢扒窃。 有的时候,一件好衣服都会被别人穿着走,管理员不会管那么多,也不知道谁是谁。 管理员只管房间的卫生和暖气管的安全,管理着搓背工,所有在澡堂干搓背工的都要上交一部分佣金,才能在浴池营业。 韶云来浴池,因为身上有奖金和奖杯,才担心丢失,上了锁,确保安全。 那个丢失钱包的客人,可能对这浴池不是很熟悉,不知道在这里,自己管好自己的物品才是道理,你丢了东西,没有交柜台,浴池不负责。 吵闹声越来越大,本打算休息一会儿的韶云,听着刺耳的争吵声,和越来越多的围观者的议论声,就起身打开躺椅的柜子。 韶云拿出衣服,准备穿好衣服走人。 房间中还有好几个人出了池子,回到更衣间,韶云正穿衣服,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靠近隔壁房间的拐角处躺椅上坐了下来。 韶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内心一惊:“怎么是他?” 第197章 麻烦 浴池是霸哥骆大川的祖业,一般情况下,霸哥只在艺林歌舞厅,很少到这边来。 管理浴池的是霸哥的堂妹骆凤。 骆凤为人很跋扈,管理苛刻,对浴池的工作人员,和男女浴池的搓背工都很吝啬。 但没人敢反对她,在浴池发生矛盾和难以解决问题时,骆大川会派人过来解决。 韶云看见的熟悉身影,是霸哥的手下,四大保镖之一的阿虎。 他相邻的位子上,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肥宝的小弟黑子。 阿虎赤露的腹肌上盖着浴巾,小黑穿戴整齐,正献媚地给他点着烟。 在隔壁的争吵声越来越大时,小黑的脸色似乎有些紧张,阿虎却不动声色地躺在躺椅上,抽着烟。 烟灰要掉的时候,小黑拿着烟灰缸在嘴边接着。 看到他们俩,韶云的心里已经明了,隔壁更衣室,丢失的钱包,十有八九在小黑身上。 既然阿虎在,小黑在浴池扒窃,那是为所欲为,根本不在乎老板骆凤和她的管理员。 韶云穿戴整齐,并不想充老好人,自己没有啥证据,即使明知道是小黑做的手脚,也不好去干预太多。 他掀起棉布帘,出了更衣室的门,打算离开这个吵闹的房间。 浴池的男女池子之间有一个回廊,中间是屏风隔开的,左边的进口是男浴池,右边的是女浴池。 韶云走到回廊的交叉口时,从女浴池中冲出好几个人,在追打着衣服还没有穿戴完整的女子。 被追赶的女子一头撞在韶云的身上。 “拦住她,别让她跑了!”后面的几个人有半扣着衣衫的,还有裹着浴巾的。 撞到韶云的女子,披散着头发,湿漉漉的,上衣的扣子还没有扣上,手里抓着个毛巾遮挡着。 脚下踏着鞋子,看来没有来得及拔鞋。 奔跑的女子和韶云撞个满怀,湿漉漉的头发散发着洗发水的香气。 韶云一个趔趄,看向怀中的女子,顿时愣住了,“是……是你!” 女子抬头,眼中除了惊恐就是疑惑,看着韶云:“你你认识我?” 虽然女子披散着头发,衣衫不整,但韶云对她的记忆深刻。 “呃你是柳青的姐姐柳莉莉,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们追你?”韶云一语道破了她的身份。 “你认识柳青也认识我?”女子的戒备心放松了,她看着韶云,黯淡的灯光下,想认出对方。 “嗯,和我说说怎么回事?”韶云看着追过来的几个妇女,把柳莉莉的身子扶正,问道。 “她们合起伙来诬陷我,还厮打我,你看我的脸被她们打的。”柳莉莉急切的解释道,用手撩起披散的头发,脸上有几道指印。 说话时,几个妇女到了近前,一个刺耳的声音叫嚣着:“死贼婆,赶紧把偷盗的首饰和钱包交出来,不然打死你!” 说话的是一个裹着浴巾的肥壮女人,满脸的专横跋扈。 她的身后还跟着三个妇人,从澡堂子出来,个个衣衫不整,可能在更衣室就有一番争执。 韶云从柳莉莉的只言片语中,粗略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追打柳莉莉的几个人,认定是她扒窃了钱包首饰,也可能是栽赃陷害。 柳莉莉被韶云挡在身后,他面对着几个浴池中追过来的妇女。 淡淡地说道:“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她空着身子跑出来,如何有钱包?这么多人追打一个弱女子,有点过分了!” “你哪来的毛头小子,让开,多管闲事,一伙的?”领头的悍妇一脸的不善,对着韶云嚷叫着。 韶云并没有因为她的话,有丝毫的退让,他上前一步,面对着裹着浴巾的悍妇,仔细地看着她肥胖的肉脸。 “最好你自己搞清楚,是你丢了钱包,还是你偷了钱包栽赃嫁祸!”韶云犀利的眼神带着威慑力。 “你,你胡说八道,几个姐妹都看见了,就她一个人先回更衣室,不是她偷的是谁?”悍妇被韶云质疑,慌忙狡辩。 “你才胡说八道,我刚到更衣室换衣服,你就扯着我不放,说我拿了钱包首饰,你是个搓澡婆,一直都呆在更衣室,为什么赖上我?”柳莉莉从韶云的身后插话道。 跟过来的三个妇人,有两个人帮腔道:“阿飘说是你,就是你,赶紧把东西交出来,不然扒光了你衣服搜身!” 而最后边的妇人,没有言语,她应该是失主。 “我看你们就是一伙的,一个看场子的,一个管卫生的,你们合起伙诬陷我。”柳莉莉气的浑身发抖,回廊里的温度本来就比浴池里低,门洞口的风吹进来,凉飕飕的。 “把她抓回去,放浴池里,好好给她松松皮子,看她交不交东西。”悍妇失去了耐心,想越过韶云去抓柳莉莉。 经过回廊的人,有的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倾听双方的争论。 有的人指指点点,更多的人是把悍妇的话当真,把柳莉莉当成浴池扒窃东西的贼。 “看她,长得挺秀气的,怎么在浴池偷东西,真是不要脸,下次进澡堂洗澡,除了澡票千万别带值钱的东西。”议论声像把刀子挖着柳莉莉的心。 柳莉莉浑身颤抖着,是冷,也是被骂的脏话触痛了心。 她一个寡妇,本来就够难过的,还要被无缘无故地糟践,到底自己招谁惹谁了? 韶云看着一只手抓着浴巾,一只手越过自己要抓柳莉莉的悍妇。 抬手,一掌斩在她的手背上。 “住手,事情搞清楚之前,谁也别动她!”韶云火了,他感触到柳莉莉的悲伤从身后传来。 “哎呦,滚开,毛头小子,姐妹们把他弄开。”悍妇吃痛叫着,同时喊身后的妇女帮忙。 三个妇人像三团肉,把韶云挤在中间,六只手要撕扯韶云。 风割。 韶云动了,连挥手掌,几声闷响,三个妇人身上、手背上挨了韶云几掌。 韶云拉着柳莉莉退开一段距离。 悍妇吃痛,一不小心,胸脯走光了,慌乱地裹紧浴巾往后缩了缩。 回廊里的打闹声,很快惊动了浴池的老板。 在双方对峙的时候,骆凤带着人走入回廊。 “怎么回事?”声音不大,透着威严。 “老板,那个贼婆娘偷了客户的东西,要逃跑,我们几个要把她弄回去,这个小子拦着不让。”看见老板带人出来,悍妇裹了裹身上的浴巾说道。 “哦,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在浴池扒窃,还想闹事?”骆凤一双凤眼,扫视着当场,目光扫在柳莉莉和韶云身上。 “大毛,二毛,把他们请到我办公室去,你们几个回浴池干活去!”骆凤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的人群,对身边的两个手下命令着。 同时狠狠地看了一眼悍妇和几个妇女。 韶云见出面的老板是个女人,虽然语气专横了点,但愿意请自己和柳莉莉到她办公室说明情况,倒是不敢小看她。 站在韶云身后的柳莉莉,这会儿工夫已经整理好了衣服,踏着的鞋子也穿好了。 有韶云在她身边,柳莉莉感觉安心了许多。 看着韶云的背影,渐渐地她想起来了。 这个年轻人,曾经在大桥下救过自己,虽然当时是夜晚,现在的那份熟悉让她很踏实。 大毛和二毛是一对孪生兄弟,身材高大魁梧,两个人对韶云和柳莉莉并没有用强,而是很客气地请他们到骆凤的办公室。 走进办公室,这是一间从门房后边隔开的房间,里边放着办公桌,和电视机。 房间内还有一个货架,上面摆满了香皂,洗头膏,毛巾类物品,都是为浴池里提供的。 靠门廊的窗口是售票的,上面摆着一大叠澡票,窗口有一个女售票员在售票,她是骆凤的亲戚。 骆凤坐在办公桌前,看着进来的韶云和柳莉莉,大毛二毛站在门楣边上,像两个门神一样把守着。 “说说,为什么闹事?我的浴池很少有人敢扒窃的。”骆凤的语气很霸道,也很武断。 “我是被她们冤枉的,就洗个澡,根本没有偷啥东西,一上来就打我,你这浴池还有道理可讲吗?”柳莉莉知道面前的人是浴池的老板,申诉道。 “哦,浴池里那么多人,为什么单单冤枉你,而不是别人,你确定自己没有偷东西?”骆凤的思维和别人不同,一双凤眼盯着柳莉莉问道。 “不,绝不是我,更衣室有人丢东西,我恰好就在那个更衣室,好赖呗。”柳莉莉情绪很激动,毫不退让。 “这个,我会弄清楚的,你能把身上的口袋翻给我看看吗?”骆凤没有再纠缠下去,她也没有强行搜身,只是要求柳莉莉翻开身上的口袋,证明自己的无辜。 “翻就翻,你看到了,我身上什么也没带,你的浴池管理员打了我一巴掌,怎么给个说法,就我好欺负吗?”柳莉莉把自己的口袋底掏出来,向骆凤展示,并要她给个说法。 “不是你偷的就罢了,要什么说法,我没有追究你在浴池闹事,就是最好的说法,你们可以走了。”骆凤的态度和语气,和开始判若两人。 她根本就是在维护浴池的利益,根本没有把柳莉莉被诬陷和挨打当回事情。 正在骆凤和柳莉莉理论的当口,韶云透过售票窗口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 “原来这个浴池是有猫腻的。”韶云内心想着,看到走进来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 第198章 坑人 进来的人是金凤,霸哥的手下,艺林歌舞厅的红人。 今天的金琳穿了一身便装,很普通,乍一看跟个农村妇女似的,还裹着个大头巾。 她把自己的魅力完全包裹进宽大的衣服里。 走进骆凤的办公室,被柳莉莉遮挡着,她并没有发现韶云。 一进门就对办公桌前的骆凤说道:“凤子,今天谢谢了,到手的,先分你一份,算是姐孝敬你的。”金凤说话的时候,把手里的钱拿出一部分,要递给坐在办公桌前的骆凤。 坐在办公桌前,正在赶柳莉莉和韶云的骆凤,使劲地眨着眼睛,一个劲地给金凤递眼色。 但已经晚了,韶云的话让她们一惊。 “你们这是做好的圈套,要坑人啊!女浴池金凤出手;男浴池,阿虎指派小黑出手,还要找替罪羊!最后坑人的把戏在两边上演,你说说谁还敢到浴池安心地洗澡?” “你是那个十字路口的年轻人?”金凤转脸,和韶云对视了一眼,一下子心凉了。 “怎么,这么健忘,艺林的头牌金凤,不会自己跑到浴池发财,还嫁祸别人?”韶云和金凤的对话,让骆凤满脸的疑惑。 “金姐,你认识他?”骆凤对韶云话很吃惊,好像今天晚上浴池的事情,他一清二楚似的。 阿虎和金凤到浴池泡澡,顺便发点小财,是和骆凤打过招呼的。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有一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 浴池和歌舞厅都是骆家的产业,阿虎和金凤是霸哥的人,平时也给浴池的骆凤解决过不少麻烦。 要在浴池动手捞一笔,骆凤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浴池失窃容易影响声誉,但骆凤也不在乎了。 现在,因为嫁祸的柳莉莉被韶云撞见,本来在男浴池不愿多管闲事的韶云,还是被牵扯进来。 “凤子,何止认识,还交过手,霸哥都奈何不了他。”金凤警惕地退到骆凤身边,轻声说道。 “那怎么办?你一进来就张扬,看来事情瞒不住他。”骆凤的心一紧,急忙问金凤。 “示弱,给他点好处,希望他能退走。”金凤咬着牙对骆凤说道。 “小兄弟,这么巧啊,姐好久没有见着你了,最近在那发财啊?”说着话,金凤扭着水蛇腰,虽然宽大的衣服遮着,但魅力一下子就释放出来了。 说着话,金凤往韶云身边走来,她故意撩起了自己的衣襟,露出白嫩细腻的肌肤。 曼妙的身姿半隐半现,她沐浴后的身上香气浓郁。 “这是姐送你的二十张澡票,随时来泡个澡,如果喜欢就和姐交个朋友怎么样,有空到歌舞厅玩玩,姐一定好好款待你。”金凤一下子变得非常妩媚温柔,语气温软如玉。 “澡票还是你自己留着,和你交朋友,我怕霸哥恼怒,还是免了。我只是希望你能把到手的钱包还回去,还莉莉姐一个清白!”韶云的语气不冷,但透着威压。 金凤的脸色变换着,看来这个年轻人,油盐不进。 “金姐,和他废什么话,大毛二毛,把他们请出去,别打扰了我们的工作。”骆凤虽然从金凤嘴里听到这个年轻人很厉害,但她没有认知。 一听他在为难金凤,就对门楣边的两个手下命令道。 “凤子,不可鲁莽!”金凤有些着急地喊道。 大毛二毛孪生兄弟,几步就跨到韶云和柳莉莉面前,二人的手做着请的举动,并没有立刻动手。 两个魁梧的男人,有一种威压,把柳莉莉吓了一跳,她迟疑地看着韶云。 “大兄弟,要不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走。”柳莉莉拉了一下韶云的衣角。 “莉莉姐,别怕,今天你受到的诬陷和侮辱必须当面澄清,不然你会难过一辈子的。”韶云拍拍柳莉莉的手背,轻声安慰道。 “金凤,你怎么说?”韶云并没有去看两个壮汉,和发令的骆凤,而是直视着金凤问道。 “好,好,我按你说的办,希望你别在浴池闹事。霸哥知道了,不会绕过我。”金凤被韶云盯得有些怯意,急忙答应着。 “大毛二毛,动手,请他们出去!”骆凤火了,脾气发起来,整个屋子都被震的嗡嗡直响。 在骆凤威严的命令下,大毛二毛动了,四只手抓下,想把韶云和柳莉莉带出房间。 韶云,轻轻地把柳莉莉带到身后,挥动着手臂,拍出几掌。 大毛二毛就觉得自己的双手断了一样,再也抬不起来,豆大的汗珠从脸上落了下来,那是疼的。 金凤大吃一惊,急忙喊道:“凤子,听我的,别动手!” 但韶云出手凌厉,根本不给他们机会,几招便瓦解了他们的战斗力。 大毛二毛只是普通的壮汉,力气还行,打斗的技巧还不如金凤,如何是韶云的对手。 骆凤看着两个手下痛苦的样子,抱着手躲到门边上,再也不敢上前,她张着的嘴巴合不拢了。 “谁在这里闹事?想死不成!”正在时,门外响起了炸雷一样的吼声。 阿虎洗完澡,出了回廊,刚好到骆凤的办公室来。 一是等金凤出来,二是给骆凤孝敬好处费,小黑紧跟在身后,给他拿着外套和皮包。 走到门前听见里边的动静大声吼道。 “阿虎,废了他!”骆凤一见阿虎,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我弄死你!”阿虎人都没看清,挥舞着拳头就冲了进来。 拳头眼看就到韶云面前,阿虎看清了面前的韶云。 “妈呀,我,我这……”像泄了气的皮球,阿虎急忙收起拳头,狠狠地砸在自己的大腿上。 他退后一步到了金凤跟前小声抱怨道:“怎么不提醒一声,碰见这个家伙。” 金凤白了一眼阿虎嗔怪道:“鲁莽!” 两个人面面相觑。 骆凤愣在当场,不知道阿虎怎么回事,刚才的吼声似虎,现在到了韶云面前却成了病猫。 “怎么,要把你的事情也抖出去,小黑的手段,别说我没听见,隔壁更衣室的钱包落在你手上了?”韶云淡漠的声音让阿虎浑身一颤。 “没有,没有,我阿虎光明磊落,没你想的那么差,小黑吗,在虎爷面前,他也不敢乱来。”阿虎极力掩饰着自己内心的不安,急忙狡辩道。 “我懒得去管你们,希望你做好自己。” “金凤,你必须还莉莉姐一个清白,带她一起去浴池,我就在这回廊里等着你们。如果耍花样,你知道后果!”韶云看着阿虎和金凤说道。 “好,好说,我这就带她去。”金凤见阿虎也装孙子,知道今天这个年轻人不会善罢甘休,只好答应着。 “莉莉姐,你跟她去一趟浴池,把属于你的清白讨回来,我在回廊等着。”韶云拉着柳莉莉把她带到金凤面前。 金凤带着柳莉莉,一边回浴池去找那个失主,一边盘算着,如何撒谎,说钱包是被自己在屋中捡到的,好糊弄过去。 柳莉莉知道眼前的女人,就是偷钱包的人,但她知道,没有韶云,自己根本不能拿人家怎么样。 那个搓背婆,和管理员,明显是为了讨好眼前这个女人,才栽赃陷害自己的。 迫于韶云的压力,这个女人才肯吐出钱包,她暗暗地想着,只要那个失主和几个婆娘先道歉,就算了。 自己挨的一巴掌,瞅着机会就还给那个搓背婆。 刚刚分手时,韶云的话就是暗示,这个女人一定会阻止她们对付自己。 从刚才的情况看,这个女人很怕救自己的年轻人。 回到浴池的几个妇人,一边假意到处翻找着,在失主面前演戏,一边谩骂着柳莉莉,偷了钱包还把它藏起来。 金凤带着柳莉莉进门的时候,悍妇一看见柳莉莉,就叫嚣着,冲上来:“死贼婆,还敢回来,交出钱包!” “算了,钱包是在另外一个房间被人捡到了,哝,看看是不是这个。”金凤阻止了悍妇的鲁莽。 几个人惊讶地看着金凤,拿出了钱包,并没有过多地解释。 她们的心里明镜似的,金小姐在浴池动手,就是她们几个打的掩护。 事后为了怕失主报警,才栽赃陷害无辜的柳莉莉。 “是我的钱包,谢谢你。”失主一把接过钱包,失而复得,喜极而涕。 她根本就没有去看里边的钱款,一个劲地点头致谢。 柳莉莉发话了:“你们合伙诬陷我,我早就说了,钱包不是我偷的,那些骂我的话,你们自己收回去。承认是骂你们自己的,这事就算了。” “啊,呸,骂过了,你能如何?好在钱包找到了,不然饶不了你。”悍妇还是一脸的嚣张,不屑地看着柳莉莉道。 看着那张讨厌的肥脸,想想自己被她煽的一巴掌,柳莉莉,杏眼圆睁,心里的怨恨腾地一下就起来了。 她挥动着手臂,啪地一声,一巴掌煽在那张可恶的肥脸上。 “你,死贼婆,找死!”悍妇被一巴掌打蒙了,回过味来,骂了一句就要动手。 “够了!”金凤严厉地制止着。 “钱包不是她偷的,大家冤枉她了,给她道歉!”金凤的话,像个雷,把几个妇女给炸晕了。 第199章 邀请 黑沉沉的夜,几双眼睛紧盯着韶云和柳莉莉离开的身形。 金凤和骆凤的脸色都不好看,一场设计好的利益,被韶云给破坏了。 柳莉莉在浴池,打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巴掌,内心的屈辱算是被洗刷了。 小黑悄悄地溜到金凤的身边,塞给她几张人民币,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阿虎对金凤点点头,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浴池的大门。 刚刚走入昏暗处,两只手就紧紧地扣到一起。 夜风很凉,但两个贴近的身体却燥热着,红唇热吻,是沐浴后的清香。 一阵微风拂过,总算把密密的黑云吹开一线,残月悄悄的爬出云霓。 淡淡的清光洒向大地,落在街道上。 月光下,看得仔细,韶云护送着柳莉莉往南大桥走去。 也许,柳莉莉的心还在跳,她将自己温润的身子一步步靠近韶云。 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 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 柳莉莉拉紧韶云的胳膊,她浑身的血液在微凉的夜风中沸腾着,身体也不由自主的发热起来。 “谢谢谢你!”柳莉莉感觉自己舌头都开始发软了,话说的不利索,任由韶云带着她走在寂静的街道上。 “大姐,不用客气,我知道你不容易,还有皮蛋和小鹅两个孩子,遇见今天这样的事情,委屈你了。”韶云安慰着她,脑海中想到了,她那两个可爱的孩子。 一个柔弱的女子,在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韶云出手了,在柳莉莉的心里,那份感激是发自内心的。 她拉着韶云的手越拉越紧,恨不能把自己融进他的身体里。 两人的距离更加贴近了,柳莉莉傲人的酥胸触碰在韶云的胳膊上。 羞得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一颗芳心如小鹿乱撞。 闭上双眼的柳莉莉,仿佛置身美妙自由的梦境,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希望,永远这样跟着韶云走下去的想法。 这个念头一出,柳莉莉觉得更加羞人了,她才和韶云认识多久? 就有这种没羞没臊的想法,都怪这寒冷的夜,让自己太冷了,想找个人依靠一下。 “姐,怎么这么晚?孩子们都睡着了,咦,韶云。”开门的柳青抬眼看见韶云,送柳莉莉回来很吃惊。 “遇到点麻烦,是大兄弟帮忙才脱身。娃都睡了,快请大兄弟进屋,倒杯茶。”柳莉莉慌乱地松开拉着韶云的胳膊,脸色红红的说道。 好在灯光黯淡,柳青的注意力都在韶云身上。 “柳青,你也在啊,我是碰巧也在浴池泡澡,遇见了你姐,送她回来。”韶云见柳青疑惑,解释道。 “快进屋,外边凉,喝杯热茶。”柳青把韶云让进屋。 柳莉莉赶紧收拾凳子,用手袖擦着上边的浮尘,拿到韶云近前。 “大兄弟坐,你和小青说说话,我换件衣服。”柳莉莉扯了一下,被浴池的妇女弄脏的衣服,转身进了内室。 柳青看见韶云到姐家里来,内心突突地跳,自打上次知道,韶云就是她妈妈夸赞的人,心里就有了想法。 而在同学小七那里过生日,被韶云一通按摩,肚皮都被他看了个精光。 还调侃自己皮肤黑,一想到这,她的脸就涨红涨红的,羞的难堪。 柳青和韶云短暂的相处,让她记忆犹新。 既想见他,又害怕见他。 这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她,曾经有几次,借故到同学家去,就是想碰见韶云,但都很失望。 最近韶云一直没有去他舅舅家,自己也不好天天为了等着见韶云一面,而到同学家去。 “你,你最近还好。”柳青盯着韶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手里的茶杯倒满了,都没有注意。 “看着点,满了。”韶云提醒一句,淡淡地笑着,审视着眼前的柳青。 幽暗的灯光下,皮肤还是健康的泛着青春少女的光泽,就是黑了点。 意识到烫手了,柳青才反应过来,羞涩地一笑。 “都怪你,也不早点说!”翻着眼睛,狠狠地挖了韶云一眼。 “说早了,就倒不出来了,我真有点渴了。”韶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水温不是很烫,才放心地看看柳青的手说道。 “那你多喝点,我再给你添。”柳青的神情恢复了自然,她感触到和韶云之间,只有斗嘴才显得自然。 柳青就站在韶云的面前,认真地看他喝茶,手里提着的茶壶,不经意地来回触碰着桌角。 此时内室的布帘飘忽了几下,柳莉莉换完衣服,从内室的布帘门走出来。 她披散的头发被高高的挽起,在头顶上插着一个精致好看的发簪。 绣花的穗子垂落在头的一侧,灯光下闪着光亮。 她换了一件宽松的睡衣,翠绿的花色布料,绣着荷叶的花瓣,长长的天鹅颈裸露在衣领外边,整个人显得典雅端庄。 她光洁的脸上,没有丝毫皱纹,身上淡淡的清香,是雪花膏的香味也是体香。 柳莉莉三十岁出头的年龄,虽然生了两个孩子,一点也不显老相。 年纪轻轻就守寡,无形中给她的身姿,带来一层神秘的面纱。 她在回来后刻意地打扮了一番,还淡淡地抹了一层雪花膏,自己摸着光滑的肌肤,内心一阵哀伤。 她鼓足勇气给自己挽个好看的发式,就是要让韶云看到她美丽的一面。 出于对韶云的感激和依恋,她知道这样的自己出现在韶云面前不庄重,但她还是决然地换上自己最好看的睡衣,走出内室。 柳莉莉的出现,让聚精会神看着韶云喝茶的柳青受到了惊吓。 手一松,提着的茶壶哐当一声往地上落去。 眼瞅着就要砸在脚上,壶里的热水冒着热气随着茶壶下落着。 正在喝茶的韶云脸色一变,以最快的速度放下茶杯,起身,离座,一把扯过柳青,把她带入怀中。 茶壶摔在地上,热水溅落一地。 “哎呦,轻点!”柳青尖叫一声,韶云用力过猛,她的敏感部位被韶云挤压着,发出羞涩的叫喊声。 柳莉莉看见自己的出现,让柳青失神,弄翻了茶壶,脸上一阵愧疚。 慌忙道:“小青,吓到你了,烫伤没有?” 趴在韶云怀里的柳青,羞红着脸,推开韶云,“要死的,尽占人家小便宜!”娇羞的话语,让韶云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 “不拉你一把,估计你的脚就脱皮了。”韶云放开柳青,重新坐回凳子。 柳莉莉赶紧低身去捡地上的茶壶,弯下的身子,春光乍泄,敞开的衣领一片雪白。 韶云赶紧移开目光,端起茶杯,掩饰着自己的尴尬。 柳青站在边上,也被柳莉莉给惊到了,内心一羞:“这个姐,真敢穿,里边竟然不穿胸衣就出来,羞死人了。” 她偷着瞄了一眼韶云,见他很君子地低头喝茶,才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这要是看见了还不得流鼻血啊。 她在心里暗暗地比较着,自己的和姐姐的差异,刚才被韶云的触碰,她感觉跟触电一样。 柳莉莉并没有去在意那么多,她很自然而随意地把跌落水壶捡起来,去到厨房的池子边冲洗。 柳青看了一眼柳莉莉的背影,对韶云说:“那个,韶云,你说我姐漂亮吗?” “噗”韶云一口茶差点喷出去,他奇怪地看着柳青红扑扑的脸,不明白她问话的意图。 “这么大反应,你是不是也看见了?”柳青一下子把眼睛瞪得溜圆。 “看见啥了,你说说看,你姐确实很漂亮。”韶云故意反问道。 “你个笨蛋,不跟你说了。”柳青羞恼地瞪了一眼,故作愚钝的韶云。 回到房间的柳莉莉,看到两个人古怪的表情,不明所以,问道:“你俩聊啥呢,看把小青给恼的。” “没啥,姐,我说这个家伙是笨蛋,哈哈。”柳青对着柳莉莉眨着眼睛,还搞怪地踮着脚去看她的衣领敞开的地方。 柳莉莉一下子明白过来,赶紧捂住自己的领口,羞涩地瞪了柳青一眼。 韶云见柳莉莉回来,起身告辞:“天不早了,你们休息,我回学校了。” 见韶云要走,柳莉莉有点不舍:“再坐会,谢谢你,大兄弟。”她再次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我送送你。”柳青没有再留韶云的意思,她发现姐姐的眼神不对,有一种奇怪的表情。 夜风很凉,吹的南大桥上的枯枝呼呼地响,柳青把韶云送到桥墩边。 “韶云,下周我有一个表演,是年终晚会上的节目,我和你表妹一起演小品,你能来看吗?”柳青看着张要离开的韶云,邀请道。 柳青是真的没底气,内心渴望韶云能去观看自己的演出,又担心他拒绝,就把他的表妹拉上。 “你还会演小品啊,那我去,看看你在台上,是个什么样子。”在柳青内心忐忑不安的时候,韶云爽快地答应了。 “切,我还会唱歌呢,别小看我。”柳青得到了韶云的承诺,纠结的心情立马开朗起来。 “哦,没看出来,我们的黑妞还会唱歌,会不会是渔光曲呀?”韶云又拿柳青打诨。 “你才黑妞,以后不许叫人家黑妞,我很白好不好,你不是看过吗?啊不呸呸,说错了。”柳青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慌不择言,被韶云给挤兑的。 “哈哈,开个玩笑,以后不叫了,柳青同学。”韶云哑然失笑道。 柳青白了韶云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的说道:“傻笑,以后叫柳青,不带同学。说定了,来看我演出,不许耍赖!” 说完逃也似地往回跑去,韶云看着月光下奔跑的影子,摇摇头,“这黑妞” 第200章 交易 韶云下了南大桥,往回走。 夜色中远处河道里的渔船,灯火闪烁。 天上的乌云仿佛淡了些,月光透过云层如灰白薄纱洒下来,朦朦胧胧。 路过南苑路,韶云想到弄堂里,看看金琳和梁珊珊睡了没有。 街道的尽头是金花婆婆的往生坊,一想到金花婆婆,韶云忍不住感叹。 刀客前辈的骨灰在往生坊里是否得到了超度。 近段时间,听金琳讲,房租,金花婆婆都没有过去讨要了。 看来金花婆婆经过上一次的打击,可能真的改变性情了。 正想着金花婆婆的韶云,一抬眼,往生坊的近处,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在眼前一晃。 韶云悚然一惊。 这么晚了会是什么人,到往生坊来。 韶云加快了脚步,找了一个街面房的回廊遮着身形,悄悄地打量着往生坊前晃动的人影。 等那人影走近门楣的灯光之后,韶云才看得仔细。 只见那个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双眼似乎很迟钝,面无表情,直勾勾的盯着往生坊的招牌。 这时,门一寸一寸地推了开来,一点声息也没有,不一会,便被推开了少许,有一个头伸了进来。 金花婆婆的那张皱巴巴的脸露了出来。 一眼看见门前的人,金花婆婆先是一愣,随即转身,身子又缩进了门中。 “啪”地一声,一个油纸包从门中丢出来。 听见响动,那直愣愣的影子转过身,盯着地上的油纸包。 迅速弯腰捡起来,撕开包装袋,拼命的啃食里面的食物,好像饿死鬼投胎。 他吃下一个面馍馍后,抓起门边上一个塑料水瓶,咕噜噜的喝光了,之后又站立不动。 “吃饱了,你该滚了,看来你还是忘不掉这个地方!”身后响起了金花婆婆冰冷的声音。 影子,乞丐一样的人,依旧双目无神,只是呆呆的站着,仿佛没听见金花婆婆的话。 这下金花婆婆似乎很生气,她的话感觉被无视了,她扬起手掌,抽了影子一个大耳光子。 骂道:“你是跟我装聋作哑吗?滚!” 那影子被抽得脸色红肿,一个趔趄,仍旧没有开口说话,似乎连疼痛都感觉不到。 金花婆婆甩了甩手背,厉色地嘲笑着:“看来你变成了白痴,智力障碍者了。” 突然间,影子的嘴里发出了声响,那声音十分奇特,像是有一个人在竭力忍着咳嗽,所以喉间发出了咯咯声。 那个影子突然微微颤抖起来,口中喃喃道:“金……将……” 金花婆婆,眼睛一瞪:“金,什么金,你滚,别将了。” 影子仍是不断的重复着“金、将”,除此之外,就再也说不出其他字眼。 此时,月色又躲进云层里,街上的路灯显得很昏暗,往生坊门楣上的灯忽明忽暗,闪着影子脏兮兮的脸。 金花婆婆似乎不耐烦了,不愿意再听影子的口中的声音。 哐当一声关上了房门,偌大的响动把门灯彻底地震灭了。 幽暗中那个影子拖得很长,他望着往生坊的门,迟疑了一会儿,踉踉跄跄地往街上走去。 踏踏的脚步声,渐渐地被风遮盖。 韶云看了一眼往生坊,又看看影子走去的方向,决定尾随影子,看个究竟。 往生坊内,金花婆婆坐在黑暗中,她没有开灯。 她的眼睛在黑暗中盯着屋内放灵牌的桌子,那上面供着许多超生的灵牌。 这些灵牌的主人,生前不是跳楼跌死,便是上吊服毒,再不然便是在河里发现的无主之灵,或是在车祸中被撞到肢体破残的冤魂。 更多的是被接生时溺死的婴儿。 越到老,金花婆婆的心里越发不安,不论春夏秋冬,她都觉得在冰冷的地狱中,忍不住心惊肉跳。 她在往生坊超度,是想给自己找一点安慰,一生中,因她而死的人,不在少数。 影子乞丐的突然到来,又勾起了她的记忆。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夜晚,金花婆婆接到一单生意,到馒头村一个土豪家里接生。 馒头村不大,只有十几户人家。 所谓的土豪,其实是个盗墓的,从地下阴陵中盗得许多陪葬品,发了财。 馒头村本身是一处古代的陵墓所在地,十几户人家的先人,是一伙土匪,躲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安家落户,形成了村子。 土豪的老婆怀的是双胞胎,难产,金花婆婆拿出浑身的解数,也毫无办法。 这可是一尸,三命,弄不好,以土豪的暴躁脾气和性格,金花婆婆走不出馒头村。 正在焦躁不安中,产房的柜子门被打开了,里面冒出一个人,他用一根钢针顶在金花婆婆的颈项中。 “如果不想死,就按我说的做!”声音沙哑,但不可抗拒。 这要是在平时,以金花婆婆的武功根本不会被制住,但如今她正在接产的关键时刻,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人袭击她。 金花婆婆先是一惊,随即冷静下来:“你是谁,要我做什么?” “现在停下来,然后喊门外的人进来,和我合作,保你活命,否则我只需动一下手指,你就会没命,我的针上淬炼的是剧毒。”身后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 金花婆婆根本看不见身后的人是啥样,但从声音和语气中判断,对方是个心狠手辣之人。 不晓得如何躲在房中,目的又是什么。 她犹豫着,接生这么多年,今天的产妇是最棘手的。 她知道孩子和产妇很难保住了,自己很难脱身,主家那个大胡子土豪一看就不是善茬。 产妇已经疼的昏死过去,大出血,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再没有解决的办法,死亡是早晚的事情。 这时门外响起了问话声:“我说接生婆,我的孩子和老婆怎么样了?生出来没有,咋没声音啊?”声音充满了担心和疑惑。 “快喊他进来,别耍花样,孩子和产妇已经死了,你不和我合作,也得死!”沙哑的声音,贴着金花婆婆,警告道。 “东家,快进来帮忙,大出血,孩子不行了!”金花婆婆脑海里转了无数个念头,思想激烈斗争之后,对门外喊道。 听到喊声,门外闯进一个高大的汉子,满脸的胡须样貌丑陋,看着让人害怕。 “怎么回事,我的孩子呢?”扎须汉子刚刚奔到床尾。 噗地一声,后颈椎一麻,双眼突出,脸上现出了恐怖极之痛苦的神情来,头侧过一边,颈椎处,一根钢针插进血脉,扎须汉子惨死在当场。 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妈滴,终于你也有这一天,呸!”沙哑的声音响起,一个中等身材,脸上有一块黑斑的中年男子,一脚踩在长须汉子的身上。 一边吐着唾沫,一边弯腰拔出黑色的带着血液的钢针,而他的手上带着一副鹿皮手套。 金花婆婆一惊,她没有想到沙哑声音的男子,出手如此之快,手段狠毒,根本没给对方一点机会。 “你是谁?和东家有仇怨?”金花婆婆暗生警惕,这个人很危险,自己目睹他杀人,会不会对自己下手,杀人灭口。 沙哑声音的男子发出了一下阴森的冷笑。 房间内躺着两具尸体,加上肚子里的孩子,四条人命。 在如此阴惨的环境中,他的冷笑声听来越发的恐怖。 他那一下冷笑声,简直像是催命无常的厉啸一样…… “告诉你也无妨,我乃无影神针夺命毒三郎,死的的家伙是我的结拜兄弟鬼面杜强,这个女人,呸贱货,害我生不如死!”毒三郎一面说着,一面愤恨地向产床上的妇人吐口水。 金花婆婆不知道,这个毒三郎和杜强之间,到底有啥深仇大恨,看来这个产妇他也认识,而且怨恨不小。 “三郎,刚才你答应过我的,按你说的办,我就可以走,现在是不是兑现你的诺言了。我可以走了吗?”对毒三郎手里毒针的忌惮,金花婆婆放缓了语气,温柔地对发愣的毒三郎说道。 毒三郎收起手里的毒针,轻轻地退去手上的鹿皮手套,他那张恐怖的脸,注视着金花婆婆。 这是他第一次正面对着金花婆婆倩丽的脸。 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的确很好看,五官精致,身材凹凸有致。 金花婆婆的身材长得很好,皮肤也嫩,手上的血还没有干。 她怯生生地站在床头,紧张地看着毒三郎的表情。 “走,可以,和我做笔交易。”话还没有说完,毒三郎动了,一个飞扑,把金花婆婆扑倒在产床上。 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金花婆婆尖叫一声,头重重地磕在产妇的身上。 毒三郎野兽一样,撕烂了金花婆婆的衣服。 就在恐怖的产床上,枕着妇人的尸体,把金花婆婆给咔嚓了。 夜色渐浓,漆黑的馒头村,土豪一家消失了。 毒三郎享受过后,疲倦地抚摸着金花婆婆暖白的身子。 卷走了杜强的一切,毒三郎走了,金花婆婆扣好自己的衣襟,她发誓,一定要让这个三郎付出代价。 韶云跟着影子乞丐到了河床边,一个破旧的小船搁浅在无人的滩涂上。 小船早就破烂不堪了,船上挂着飘荡的破皮纸。 影子乞丐走到小船边,毫无表情的脸,对着呼呼飘动的皮纸,愣愣地站着。 “金将”他嘴唇蠕动,发出两个模糊的音符。 第201章 阴谋 韶云将自己隐藏在一处凸起的土堆后,远远地望着小船的位置,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影子乞丐的动静。 风中传出的“金,将”声,虽然模糊,但还是能区别开来。 夜色下,河滩静悄悄的,韶云看不清影子乞丐的具体形状。 正疑惑间,不远处的河道内,一盏孤灯摇晃着驶来,逐渐接近破船搁浅的河滩。 破旧小船上的皮纸依旧摇动着,隐约混杂着风声,凄厉不已。 影子乞丐没有注意河道中的灯光。 一道消瘦的身影从灯光下的小船上,跳上河滩。 灰蒙蒙的身影,手背杨了杨,在他的手中,有一点十分微弱的红光,正在连续不断地一闪一闪。 韶云将身子贴近土堆,屏住了气息。 消瘦的身影走到乞丐影子的身后,沙哑的声音响起:“老三,我要的东西拿到没有,这可是你唯一的机会了!” 夜风撕扯着影子乞丐褴褛的布衫,呆痴的目光没有丝毫的反应,他的嘴唇依然嗫嚅着:“金将……” 消瘦的影子,上前一步,拍打在他的后背上,大声地呵斥着他:“老三,看你被一个女人整成啥样了,我都替你臊得慌,如果东西还拿不到,你活不过今冬,我不会怜悯你的。” 影子乞丐似乎愣了片刻,看来消瘦影子的话起到了效果。 消瘦的影子摸索着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手里的灯光亮了起来。 他弯下身子,把东西放在河滩的沙地上。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你必须拿到我需要的东西,离年关临县的阴八拍卖会不远了,没有那东西,我会损失一大笔。” “看在死去师傅的份上,我这个做师兄再许你几天寿命,到月底,东西拿不到,神仙也救不了你!”消瘦的影子边说话,边从打开的油纸包里拿出一把东西,走到发愣的影子乞丐面前。 “张嘴!”他命令道,抬手把手里的东西塞进影子乞丐的嘴里。 一阵咳嗽声,影子乞丐似乎咽的很困难。 几分钟过后,消瘦的影子继续说道:“老三,现在你可以说说,东西到手了没有?” 影子乞丐往后退了退,神情似乎在恢复中。 口里的不舒服让他干咳了几下,才幽幽而沙哑地说道:“师兄,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找过金花,她没有给我,都这么多年了,她还在怨恨我。” “老三,你就是太痴迷女人了,被女人害的还不够吗?你说你,那个女人能真心对你,到头来落得个什么?别怪师兄心狠,当初师傅把樽木鼎给你,我就担心有一天你守不住它。” “怎么样,最后还是落在别人的手里了。”消瘦影子对影子乞丐,叫老三的开始数落着。 不远处的韶云,从河岸边刮过来的风中,清晰地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话语中的信息表明,这对影子是师兄弟,都和金花婆婆有关联,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拿走了。 让韶云疑惑的是,这个上岸的消瘦影子,再一次提到了临县的阴八拍卖会。 “师兄,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再找她一次,你把药再给我一份,我只有清醒时才有机会拿到樽木鼎。”叫老三的影子央求着。 “老三,别再犹豫了,我和你一起出手,把金花那婆娘给宰了,就不信找不出东西,你别再痴迷她了,这么多年你被她折磨的还不够吗?”消瘦影子。 “师兄,别,别,不能杀她,虽然现在的她年纪大了,但功夫还在。这几年没了樽木鼎,我的功夫几乎废了,以你的武功对付她很困难,我的无影毒针八式她也会。”老三急忙对师兄劝阻道。 “老三,你真浑,师门的武功怎么能随意外传,你就是太痴迷于她了,到现在还护着她!”消瘦影子很生气。 老三不说话,他转头望着破船上,忽忽抖动的破皮纸似乎在回忆着他和金花的往事。 老三就是毒三郎,雾隐门的老三,依靠师父传给他的樽木鼎,历练毒物,功夫歹毒。 樽木鼎雾隐门的宝贝,天生有一股异香,若在鼎中燃烧香料使异香扩散,便能吸引附近所有毒虫前来,最珍稀最厉害的毒虫,也抵挡不住异香的诱惑。 邪恶修道者用来炼制恶毒丹药的炉鼎。 毒三郎在出道江湖时,认识一女子樱花,两个人很快一见钟情,樱花接近毒三郎的目的是他的樽木鼎。 樱花是馒头村的女人,很早就是鬼脸杜强的女人。 杜强是个盗墓贼,经常出入阴陵湿气很重的地方,遇到的毒物很多,为了保命,在知道樽木鼎后就想据为己有。 毒三郎出道历练时,经过馒头村,鬼脸杜强认识了毒三郎,就和他拜把兄弟,并让樱花接近他,用美人计骗走樽木鼎。 在樱花的房间内,毒三郎刚刚和樱花上床,就被村民们围住房间,捉奸在床。 其实毒三郎根本没有得手,杜强带着村民,以樱花是他未婚妻为名闯进来。 杜强辱骂毒三郎:“兄弟,亏我杜强把你当兄弟,竟然跑到我未婚妻家,行苟且之事,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你对得起我吗?算我瞎眼了。” 毒三郎被众人光着身子,赶出了馒头村。 丢失了樽木鼎,毒三郎的毒功夫没有寸进,脸上被毒物反噬,出现了毒斑。 在外边流浪了几年,不敢回师门,想找杜强拿回樽木鼎又人单势孤。 毒三郎在樱子分娩的当天,随着金花婆婆的到来,趁机混进了樱子的产房。 借助金花婆婆,突然袭击,杀死了鬼面杜强,了却了内心的仇恨。 对女人的报复心理,毒三郎把金花婆婆给睡了,他第一次尝到了女人的滋味,虽然离开,但念念不忘,金花婆婆的身子。 拿回了樽木鼎,毒功恢复的毒三郎,有了牵挂,他悄悄地摸到淮县的南苑,每天去偷窥金花婆婆。 此时的金花婆婆,被毒三郎强取了身子后,就恨上了他,回来后,没有对刀客说起。 但练功更加勤奋刻苦,有刀客在南苑弄堂,毒三郎不敢去见金花婆婆。 毒三郎游离在南苑弄堂附近,像个影子一样,偷窥着金花婆婆。 随着刀客的邋遢和不堪,金花婆婆开始嫌弃了。 翌日傍晚。 天上下着雪花,整条街都被雪覆盖了,雪花像抖棉花一样飘下来。 南苑旅馆来了一位商贩,他抖着身上的雪花挤进门内。 “老板住店。”清脆的声音,让人听着舒服。 “来咯,一个人,先住一宿?”金花婆婆从房间里出来,招呼道。 “这大雪天的,明天肯定到膝盖了,先预定两天。”小商贩把帽子摘下来,一张俊美的脸,让金花婆婆内心一动。 “住多久都成,只要你出得起房钱,你是卖啥物件的?”金花婆婆一双眼睛,含情脉脉的盯着商贩的脸说道。 “都是女人喜欢的,头饰,要不老板也选一件,算做房钱?”商贩很会做生意,把金花婆婆的眼神看在眼里。 “打开看看!”金花婆婆很欣喜。 “哇,太好看了,这个,还有这个,我要了。”货箱里的头饰让金花婆婆眼睛一亮,她太喜欢了。 “拿去好了,够两宿的住宿费,不够再拿,我额外送你一件,你这么漂亮好看,戴上头饰,一定赛过西施。”商贩的嘴巴很甜,几句话,金花婆婆非常受用。 这天晚上,金花婆婆没有回小屋,把刀客一个人晾在那里。 大大的旅馆内,隔开很多房间,大雪封门,只有商贩一个客人,围着他的还有金花婆婆。 聊到深夜,因为天冷,滚到了一个被窝里。 金花婆婆痴迷在商贩的情感中,她开始想办法摆脱刀客。 而毒三郎的偶然出现,金花婆婆有了主意。 “三郎,你这一天天的跟着看,看够了吗?”正躲在廊檐下偷窥的毒三郎,被身后的金花婆婆给吓了一跳。 “你,你都知道了?”毒三郎羞涩地看着金花婆婆,嘴打秃噜。 “你们男人啊,属猫的,吃了一次腥,还想着下次,是不是还馋着我的身子呢?”金花婆婆的一双媚眼,把毒三郎这个狠人的魂一下子就勾走了。 “我,我,我有钱。”毒三郎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一说到女人的身子,他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天的模样,暖白细腻,让他终生难忘。 “哦,有钱,也不是你的,对我用强,你舒服吗?想真正的快活,也不是不可以,那要看你的诚意。”金花婆婆贴近毒三郎的身体,魅惑的话语,让毒三郎有点把持不住。 “那,那要我怎么做才成?”毒三郎吞咽着口水,眼睛盯着金花婆婆鼓胀的胸脯问道。 “晚上到往生坊来,我告诉你。”说完金花婆婆转身离去,带着一缕香风。 看着离去的金花婆婆,毒三郎的心快跳了出来,他激动地捶着自己的大腿,急忙回到河滩上。 毒三郎为了方便在南苑弄堂看到金花婆婆,在河滩处买了一个废旧的小船,作临时住所。 他奔回船舱内,把包裹里的珠宝取了出来,仔细地清点了一下,拿出一部分。 准备晚上送给金花婆婆,只要她愿意把身子给他,这些珠宝都是她的。 第202章 冲突 白毛风刮着,夜色渐浓。 往生坊内,金花婆婆从南苑弄堂回来。 今天,小商贩到乡下赶集没有回来。 金花把老刀客的酒备好,让他就着可口的饭菜喝醉了酒,早早地躲进小屋里休息了。 内室,金花做了三样小菜,摆在案前,点燃了一把老香。 身后的桌子上放着一瓶好酒,四碟下酒菜整齐地冒着热气,有四股烟柱在房间内萦绕着。 房门响动,毒三郎夹着包,被风吹进室内。 “来啦,你不会因此而兴奋的,你还是没有变。”金花淡淡地招呼着。 毒三郎一震,把手中的包放在金花面前:“给你带的,看看。” “不用看了,放着,外边冷,酒可以暖身子,先坐。”金花的语气很平淡。 “你不稀罕?可都是稀罕物件,是我的心意。我,我~”毒三郎有点拘谨。 “再好的物件,都不如我的身子,不是吗?先喝酒,喝完了答应我三件事,我身子还是你的。”金花的眼圈有点红,她咬着牙,把面前的两个杯子倒满。 “好,我喝!”毒三郎站着,一口喝完杯中的酒。 “再来,三杯酒,算我给你赔不是了。”毒三郎一脸的虔诚。 金花把酒重新斟上,自己也端起酒杯:“看不出来,你还有这好心,我陪你一起喝。” 毒三郎坐在金花的对面,看着她妩媚的眼睛,手中的酒放在唇边,怔怔地看着她。 “想我的好了,第一,你不能再出现在南苑弄堂那边;第二,你要帮我对付一个人;第三,把你的无影神针功夫教给我。做到这三点,喝完酒,我的身子就给你。”金花端着酒杯,语气温柔,但让人不能拒绝。 “好!我全答应你,另外我会补偿对你的伤害。”毒三郎将酒喝完,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三郎,你说男人这种东西,要是笨起来真是没边儿,活该你孤独,再喝一杯,我洗干净等你。”金花瞟了一眼猴急的毒三郎,心里想着,鬼东西总归要落在老娘手里。 内围中,帐帘拉了下来,暖和的被褥中,两个赤裸裸的肉体纠缠在一起,上下不停地动了很久。 声音很大,往生坊内的灵牌都在颤动着。 “你不会离开我?”金花的脸很红,今天,她是主动的,很享受,也得到了征服的快感。 “金花,我就住在河滩上,守着你,有什么事情随时叫我。”毒三郎的感触也和馒头村不同,在那里是对樱子的报复心理。 “一周,你来一次这里,平时我到河滩去,你把功夫传给我,不许改变。”金花意犹未尽,她在体会毒三郎与刀客,还有商贩的不同。 床上功夫,毒三郎还行。 夜色朦胧,毒三郎在三更天离开了往生坊,从此以后,毒三郎成了金花裙带上的纽扣。 金花游离在三个男人之间,刀客的功夫已经被她掏空了,包括他的身子骨也被酒色掏空。 商贩东奔西走,就是为了填金花的无底洞。 毒三郎的无影神针,除了压箱底的功夫,基本上都教给金花。 功力大增的金花,有三个男人的滋润,日子过的非常惬意。 毒三郎的两样东西是金花无法得到的,一是鹿皮手套,一是樽木鼎。 而金花的目的不仅仅是他的无影神针,无论在床上如何温柔,一提到这两样东西,毒三郎就打哈哈。 因为没有这两样东西,他的小命根本保不住。 为了搪塞金花,毒三郎专门找人打造了一个手镯,里边设计了无影神针的暗器,还为了她淬炼了毒液,算是给她的保命暗器。 刻有金字的手镯,暂时稳住了金花窥视手套和樽木鼎的心。 刀客抱着断刀,一直坐在小屋门前晒太阳,最近身上没有值钱的物件了,金花婆婆的脸色不好看。 好长时间,都没有见金花婆婆到小屋子里来。 “喵”黑背猫窜到他身旁,对着落魄的刀客叫着,它的叫声也无力。 黑背猫已经好几天没有得到可口的食物了,它的毛发刺棱着。 “你饿了?那我们去找吃的。”刀客的眼睛睁开了,眼里的精光一闪,他作为刀客的气势又恢复了。 城东二十里,溪山的小道上,一辆驴车慢悠悠地晃动着,赶车的老馆懒洋洋地快睡着了。 车厢里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还带着一个箱子。 女人很绝望,这次因为欠债还不上,被放贷的逼迫着,带着女儿作为抵押,要被送给一家人家做填房。 她除了后悔,已经无望了,死心地不再想,还会有转机。 唯一担心的是及笄之年的女儿,跟着遭罪。 男人是押解的红馆,狠厉的汉子,一脸的凶残。 突然车厢一阵晃动,停了下来。 前面的老倌被惊醒,他勒紧缰绳,木然地看着前面的小道。 车厢内的押解红馆警觉起来。 就听到他隔着车帘骂道:“怎么回事,还没有出城多远呢,就给我起事儿。” 骂完,他抽出身后的熟铜棍,本来心情就不爽,看着两个女人,又不能上,还要清冷呵呵地押着,送给别做婆娘。 他跳下车,看看谁要触他的眉头。 红馆提着棍,往前走了几步,越过驴车的头把,来到前面。 风中站着一人,肩膀上趴着黑猫。 细看蓬头垢面,抱着一把破刀。 红馆看着那个人熟悉的样子,头皮就麻了起来,心道:糟糕了,怎么是这个瘟神? 他拿着铜棍的手开始颤抖。 咬咬牙,心说,这下彻底完了,不是他宰了我,就是我闯过去。 脑袋嗡嗡响,闭上眼睛,抡起熟铜棍,冲了上去。 女人听着车外面的动静,棍声,刀声瞬间响了几下,吓的她把女儿抱紧,捂着耳朵不敢出声。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就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四周空旷的可怕。 风声掀动着车帘,车内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和女儿屏住呼吸的心跳声。 接着,一把断刀劈在车帮上,探进一张邋遢的脸:“把箱子扔出来,你们可以走。” 刀客不是个嗜杀的人,他欠命不欠钱,为了一口饭钱,他拿命去换。 吓坏了的女人,把身边的箱子推下去,那是红馆的东西,不属于她娘俩。 风还在刮着,刀客和黑猫不见了。 女人颤抖着探出脑袋,一眼就看见倒在车子前面的红馆,他的头和棍一起飞出道外。 赶驴的老倌已经吓晕了,趴在车辕下,一泡驴屎热乎乎地贴在脸上,他似乎很享受。 女人带着女儿匆匆下车,沿着来路往回赶去,她们捡回了自己的命运,打算躲到乡下的亲戚家里,避避风头。 往生坊,金花婆婆正在欣赏着毒三郎给她打造的镯子。 “这镯子,你花多少钱打的,看着很普通啊。”金花对毒三郎的吹嘘感到怀疑。 “可别小看这个镯子,里面有机关,对着一道凸出的接口处,里面有一枚无影钢针,淬炼着五步夺命散,危机时刻能保命。”毒三郎小心翼翼地按住镯子的衔接口处,演示给金花看。 “死鬼,算你有良心,你不怕那一天,你趴在我身子上的时候,我弄死你?”金花婆婆妩媚地调笑着。 “真要死在你怀里,死的也风流快活,你愿意,随时可以拿走我的一切。”毒三郎还是痴迷着金花的身子。 “冲着你的一片痴情,镯子我收下了不过哪个啥木鼎,我还是想要。”金花还在眼馋毒三郎的宝贝。 “”毒三郎不敢接茬。 “今天收了你的礼物,老娘很开心,服务你一次,来,三郎。”金花婆婆笑的很妩媚,她的目的正一点一点达到。 屋内的踹息声很大,床板都在抖动着,今天的金花很激动,她在发泄着自己的情绪,她那裸露的肌肤泛着迷人的光泽。 毒三郎也被感染着,由着金花骑在身上,努力地配合着她。 哐当一声,虚掩的门被撞开了。 从来不到往生坊的刀客,在南苑弄堂寻不见金花,拎着箱子在黑背猫的引领下来到往生坊。 隔着门都能听见房中妩媚的互动声。 此时的金花水滔泛滥,小河一样流满了床沿,毒三郎已经精疲力尽,一泻千里,还在努力地迎合着她。 重重的箱子被扔在房中,刀客的脸铁青。 看着慌乱的两个赤裸裸的人,一向沉默寡言的刀客,眉毛抖动着。 “好人啊!找死!”他的愤怒,表现在握刀的手上。 毒三郎裹着被单退到床尾,金花慌忙披上一件薄纱,若隐若现的白皙看在刀客的眼里,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刀客的刀动了,带着被羞辱的愤怒劈向毒三郎。 一刀,咔嚓一声,刀不落空的断刀砍在床头的木靠背上。 毒三郎已经飞身上了床板,卡在木靠背上的断刀失去了动力,刀客有些心焦。 刚刚在城外大战红馆已经脱力,又走了二十里路,早就肚子空空的她,后力不足,愤怒下劈出的一刀落空,竟然卡在木板里,抽不出来。 床榻上的毒三郎,飞起一脚,向拔刀的刀客踢去。 第203章 殒命 毒三郎的腿飞起,赤裸的脚,踢在刀客的肩头上,他一个趔趄,手里的刀柄,脱离了手掌。 离了断刀的刀客,像折了羽翼的鸟,一下子落了下风。 他最厉害的武功,追风刀八式,是有刀在手,天下唯我独尊。 如今断刀被卡在床头的木板中,拉不出来。 面对毒三郎的无影伸腿,不到几个回合,就被踢的眼冒金花。 喵,黑背猫窜了进来,饿的皮包骨头的猫,速度不弱,突如其来的袭击,把毒三郎的攻势给化解了。 黑背猫跳到刀客的肩膀上,和毒三郎对峙着。 喘着气,刀客缓缓地靠近断刀,他必须拔出断刀才有机会。 此时的金花已经退到一旁,把自己的衣服,简单地包裹着娇躯,看着发怒的刀客,和毒三郎交手,心里很担心。 她知道刀客的脾气和武功。 单打独斗,三郎根本不是对手。 虽然现在的刀客,时好时坏,疯子一样,但武功还在,加上黑背猫,毒三郎讨不到好处。 自己在犹豫着要不要对刀客动手,虽然很腻歪他了,但毕竟刀客有恩于她。 女人的心思很难揣摩,她背着刀客留宿小商贩,已经在刀客心头插了一把刀。 现在又和毒三郎搞在一起,还被刀客撞个满怀,她对刀客的不满已经明目张胆了。 毒三郎到金花这里温柔,身上根本没有带鹿皮手套和毒针,拳脚和身法虽然凌厉,但对刀客的伤害不大。 毒三郎最厉害的功夫无影神针,是一种暗器,有毒才能致人死地,是一种取巧的武功。 赤手空拳,在刀客面前,真没有优势。 如不是刀客过度疲劳,又饥饿,他很难躲过刀客的第一式:拔刀式,从体内丹田凝练出的阵阵气劲,伴随着无敌的刀势攻向敌人。 一刀显,万喉封。 刀客的气力弱了,刀锋在床头厚背板上卡住了,毒三郎才躲过一劫。 失去断刀,毒三郎才有机会利用快速的身法,击败刀客,眼瞅着扳回一局。 黑背猫的加入,一下子就化解了,他凌厉的腿法。 双方对峙着,刀客缓缓地靠近断刀,有黑背猫的监视,他腾出手来,双膀子一用力,呼啦一声,断刀出,锋芒显。 刀客的气势重新回到身上。 他盯着毒三郎,又瞥了一眼远处的金花,牙槽搓的嘎嘣响。 刀客直接用了追风刀八式中的第六式:刀踏七星,以连环飞腿尽封对手七个大穴,使其动弹不得,最后一刀十成功力令对方破脑惨死。 刀客的疯狂刀式把毒三郎裹在刀风中,他连续翻转,无影身法运用到极致,堪堪避开刀锋。 咔嚓一声,最后头皮被锋利的断刀削去一块。 血腥的味道让刀客更加着断刀就要砍掉毒三郎的脑袋,他焦急地大喊着:“金花,镯子!” 毒三郎被逼到金花的身边,他的大喊,让金花一惊,她一步跨到毒三郎面前,闭上眼睛幽幽地说道:“刀郎,先杀了我。” 此时刀客眼看就要力竭,这是他杀死毒三郎的唯一机会,但金花的妩媚脸庞出现在他的面前,挡在毒三郎的身前。 他怔住了,一句刀郎,把他的心给俘虏了。 “你。”刀客的力道泄了下来,刀颤动着,落不下去。 金花看到刀客不忍心对自己下杀手,内心一动,眼睛的凶光一闪而逝。 她滑到刀客的身前,细嫩的手退去裹着的衣裳,轻轻地去摸他邋遢的脸。 刀客一愣,手中的断刀垂落下来。 就在刀客一念之仁的当口,金花的另一只手动了。 手腕上的镯子被她打开,尖锐的钢针刺入刀客的后颈椎上。 “你,好歹毒的心……”刀客的话被卡在喉咙里,断刀哐当一声落地,人也扑通一声仰面摔倒。 肩上的黑背猫呲溜一声窜出房门,“喵!”凄厉的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刀客死了,眼睛瞪的老大,颈椎处乌黑一片,金花慌忙把歹毒的镯子塞进刀客的衣领里,一条被单把刀客裹上,塞进床底下。 毒三郎悠悠醒来的时候,头皮上的血已经被擦拭干净,裹了一条丝巾,伤口被金花处理干净了。 “怎么,这就蔫了,现在没人打扰了,上老娘的身上来。”床上,春光一片,床下躺着冰冷的刀客和他的断刀。 完事后,乘着黑夜,金花和毒三郎把刀客的尸体搬运到南苑弄堂,放在他蜗居的小屋内。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小商贩外出未归,毒三郎和金花一起把刀客的尸体砌在夹皮墙内。 自此,一代大侠,躺在夹皮墙内,日夜听着北风的呼号,还有金花淫荡的笑声。 毒三郎的地位在金花眼里,并没有因为刀客的死亡有所提高。 帮着杀死刀客,原本就是金花要求他做的三件事之一,只是提前而已。 金花对小商贩的新鲜劲还在,况且毒三郎的两样东西还没有到手。 一次,金花到河滩找毒三郎,碰巧他不在,金花就在破船舱内到处翻找。 令她失望的是,两样东西都不在船舱内。正打算离开之时,看见毒三郎领着一个人回来了。 金花左右看了看,就躲在不远处的一堆苇杆丛后边,竖着耳朵听毒三郎和来人的谈话。 河滩上的风很大,水面上冒着寒气,跟着毒三郎的是一个中年人,看他们的嘴唇动作似乎在争吵。 两个人不欢而散,等到那人走远了,金花刚想出来,突然看见毒三郎附身趴在船尾处,似乎在挖着什么。 金花止住了身形,继续潜伏着。 不大一会儿工夫,毒三郎从船尾处拿出一件东西,放在破船边上,火光一闪。一缕烟袅袅地升起。 毒三郎躲到船舱内,远远地看着地上的东西。 不大一会儿工夫,从附近的河滩上,水里,许多影子往那缕烟雾处爬去。 金花的脚下,哧溜一声,一条眼睛蛇也冲出了苇杆丛,方向就是那缕烟雾升起的地方。 “那应该就是他的宝贝,樽木鼎了。”金花远远地看着,毒蛇蜥蜴还有蜈蚣,许多毒物都被烟香吸引,爬进了木鼎中。 金花将自己藏在一个苇秆丛中,计算着自己和毒三郎之间的距离,她不敢弄出声音。 毒三郎从船舱内闪了出来,他戴上鹿皮手套,把入鼎的毒物抓出来,提炼毒液,不大一会儿功夫,一小瓶黑白液体就被他收集起来。 毒物的尸体早已腐化,被他扔进河里。 毒三郎把钢针一枚一枚地排列着,不停地淬炼着毒液,自己反复地射出钢针,钉在破旧的船板上。 很快就腐蚀了一大片木板。 金花在凄冷的风中,耐心地盯着毒三郎练功,直到他累了,才收起樽木鼎重新放回船尾下边的沙坑里,掩埋起来。 “这个死毒物,原来把东西藏在地下,真枉费了老娘半年的身子,竟然舍不得给我,拿到东西,你就去死!”金花在心里暗暗地骂着。 凄冷的风并没有动摇金花的心情,她耐心地等在那里,直到毒三郎从船舱内出来,估计要去往生坊找她了。 天色尚早,西边刮着白毛风。 毒三郎走远后,金花从苇杆丛中走出来,四下看看无人,来到船尾处,看着新鲜的沙地,撩起衣角蹲下来,双手在沙地上挖掘。 不大会工夫,一个油纸包裸露出来。 打开纸包,一股清香扑鼻,“就是它了,这么精致的木鼎,真不知道什么人做的,好宝贝,从此就是老娘的了。”金花欣喜如狂,细细地抚摸着木鼎。 金花卷走了樽木鼎,鹿皮手套也在油纸包内,两样宝贝是毒三郎的命根子,被金花握在手里。 毒三郎正欢天喜地到往生坊找金花,他想把师兄找他要借用木鼎的事情告诉她。 谁知往生坊的大门紧锁着,他又跑到南苑弄堂,也没寻见金花,他有些内心不安,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不好,木鼎。”毒三郎突然意识到什么,今天师兄的到来,让他心惊肉跳,而金花不在,他一下子感觉心慌。 毒三郎急匆匆地赶回河滩,爬到船尾一看,心彻底凉了。 樽木鼎不翼而飞,连带着鹿皮手套,他无影神针就是个空壳了。 “师兄,不大可能,金花。”两个人的影子在脑海里反复出现,他糊涂了,最后认定是金花,因为她无数次地讨要这两样东西。 毒三郎再见金花时,已经笃定了樽木鼎被她偷走了。 金花的妩媚一扫而空,冷冰冰的脸,看着恐怖。 “无用的东西,你离我远点,或许我还念着你的一丝情谊。再来纠缠,别怪我打断你的腿。”金花的语气让毒三郎害怕。 “求你了金花,把木鼎还给我,要啥东西都行,没有木鼎,我会死的。”毒三郎觍着脸央求着。 “滚!老娘的耐心有限,别让我恶心你,一滩烂泥!”金花甩出的话,让毒三郎捂脸哭啼,但在金花厌恶的言语中,只能黯然离开。 现在的他根本不是金花的对手,往日的温柔荡然无存。 毒三郎在失去樽木鼎后,毒液反噬,思维渐渐迟钝,他游离在河滩和往生坊之间,不敢再靠近金花婆婆。 毒三郎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活在无尽的痛苦中,直到有一天…… 第204章 歹毒 雾影门,一个古老的隐世门派。 师兄弟三人,门派的武功都是狠毒腥辣为主。 圈养毒物,生活在大山密林中。 毒三郎出道后,带走了师门的宝物樽木鼎,师门的老大蛇瘟一直耿耿于怀。 他追寻毒三郎很久,才在淮县的河滩上找到了他。 师兄弟二人门同道不同。 蛇瘟痴迷于古玩玉器,特别喜欢那些埋在地下,千年枯骨身上的东西。 他说那些东西有先人的阴煞之气,聚敛提炼后,对自身的武功有所裨益。 但想收纳阴煞之气,没有樽木鼎无法办到,但死鬼师傅直到最后,也不肯把木鼎传承给他,却选中了关门弟子毒三郎。 毒三郎喜欢游山玩水,本就是个无太大野心的人,出道后就栽在了女人手里。 “老三,这几年我跟着你的脚步,可让我一通好找啊。听说你在馒头村出了事,就一直不露面,师傅的木鼎还在吗?” “师兄想借用几天,在阴八拍卖会上用一下。完了还给你,毕竟师傅信任的人是你。”蛇瘟想用师兄弟的情谊打动毒三郎,借到木鼎。 “师兄,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樽木鼎早就在馒头村时,丢失了,我对不起师傅啊,我好后悔啊,师兄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把木鼎找回来的。”毒三郎在蛇瘟面前演戏,睁着眼睛说瞎话。 蛇瘟观察着毒三郎的脸色,看着他悲愤懊悔的样子,一会半会还真拿不准,是真是假。 总之,他就是不肯借木鼎给他。 “老三,看来你出了师门就背信弃义了,把师门的重要宝贝弄丢了,我可告诉你,樽木鼎是雾影门的镇门之宝,不是你一个人独享的,我和二师兄是你师兄,有权力替你看护它!”蛇瘟很生气,假意拿宗门来压毒三郎。 其实三个师兄弟,根本是各藏私心,彼此都没有情分可言,按歹毒,蛇瘟当仁不让。 在雾影门中,刚入门的毒三郎,是跟着蛇瘟习练武功的,在跟着大师兄混的时候,被坑的次数不在少数。 一次在某处的大山中,发现一个充满毒物的墓穴,为了取出里边的宝贝,明知下去就上不来,但他硬逼着毒三郎下坑。 时间过去很久,都不见上来,以为他死了,蛇瘟自己回去了。 结果第二天,毒三郎浑身乌黑地回到梦中,他被毒物侵蚀,差点没命。 三个人受师傅的影响,很少表露出情感,都是歹毒之心和别人相处。 不过蛇瘟有一大优点,就是无论对错,说话算话,哪怕是错的,也按错的来。 雾影门的人狠毒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为了豢养毒物,坑人,挖坟的事做过不少。 雾影门的三个人,个个阴毒。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据说一个村子的地形特殊,每到冬天,雪覆盖后,这个村子比其他地方化的早。 蛇瘟就怀疑村子的下边有特殊的墓陵地穴,温度高,雪才化的快。 就带着门人和雇来的倒斗汉子,想挖开地穴,探寻宝贝。 这是个村子,不比荒郊野岭,动静大了就会惊动村子里的人。 蛇瘟也不清楚村子里那一处有墓穴,无法判断具体的位置,就一家一家地寻找。 但进展太慢,又是偷偷摸摸的,一会半会很难找到。 村子的居民比较复杂,看中一处人家,想把房子买下来开挖,但那家人好说歹说就是不同意。 蛇瘟觉得十分麻烦,最后心一横,给这家人用毒,一夜之间几口人全中毒身亡。 他命人把尸体堆在一处,在周边洒满石灰粉,又在尸体上洒下化骨粉。 雾影门的人关起门楼,每天晚上挖掘探地,数日后,发现啥都没有。 在失望过后,蛇瘟又瞄上了另外一家,隔天故技重施,毒死了那家人,开挖,结果空空如也。 蛇瘟不死心,投筛子决定,今天一家,明天一家,半个月后,大半个村子几乎都死光了,也没有探到宝贝。 蛇瘟觉得是自己判断失误,懊恼地准备退出村子,心情也受到了打击,但歹毒的心肠一点也没有改变。 临走时把剩下的人全部毒死,孕妇小孩也不放过。从表面上看是瘟疫死亡,成为了悬案。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参与其中的雾影门的门徒酒后泄露,才知道事情都是这个隐蔽的门派所为,蛇瘟最后逃的远远的,一直没有踪迹。 蛇瘟和毒三郎争论了一番,得不到樽木鼎,拂袖而去,而事后毒三郎取出木鼎修炼,被金花躲在暗处偷窥,乘机偷走了樽木鼎。 没了木鼎,毒三郎被金花赶出来,翻脸不认人。 而不甘心的蛇瘟,利益欲望驱使着,再一次到了淮县。 再次见到师弟毒三郎时,他已经被毒物反噬,神情恍惚,呆痴不能说话。 蛇瘟利用师门秘方给他配了一副单方,抓来药物后练成药丸,给他服用。 “老三,你怎么弄成这样?樽木鼎到地哪里去了。我去了馒头村,根本没有探听到樽木鼎的下落。你把实话告诉我,或许我能救你一命。”蛇瘟在毒三郎清醒后问他。 丢了樽木鼎,被金花情伤后,毒三郎精神崩溃。 他缓缓地抬起眼睛,神情木然:“丢了,我怀疑你和金花,拿走了,既然不是师兄,必定在她手里。” “那你还不出手杀了那女人,夺回了,我帮你!”蛇瘟对毒三郎的犹豫不决很生气。 “不,师兄,给我一段时间,我会说服她的,不能杀她。”毒三郎坚决不同意。 “那好,再过一段时间,我回过来,给你配的药,管不了多久,要想活命,必须拿到樽木鼎!”蛇瘟撂下话,匆匆地走了,他要到临县去谈一笔大生意,在没有拿到木鼎前,他要先打点路子。 对师弟毒三郎,不能逼的太紧,现在他的脑子不好使,过激地刺激他,怕他彻底地呆痴了,那就更没有办法拿到樽木鼎了。 蛇瘟走后,毒三郎去了金花那里,结果面都见不到,他每天游离在她的往生坊前,过着乞丐一样的生活。 身上值钱的物件早就当卖一空,围着往生坊,想取回樽木鼎和鹿皮手套,但都失望了。 最后他的毒又犯了,呆痴的厉害几乎不能说话。 毅力还是驱使他去往生坊找金花。 金花隔着门听见他的响动,甩给他一包食物,她觉得就这样让他饿死,太没有意思了,但内心的鄙视感,还是支使着自己把毒三郎赶走。 蛇瘟再一次到来,给毒三郎服了药。 他们的夜下谈话被远处的韶云听个正着。 这一次蛇瘟没有了耐心,逼着毒三郎和他联手,要杀死金花婆婆。 南巷弄堂,金琳和梁珊珊早早地锁好店门,回到小屋子里休息。 最近一段时间,梁珊珊搬到金琳这里和她作伴,白天上课,中午和晚上都会到店中帮忙。 上架的精品店,被闲逛的学生买走不少,这也是梁珊珊的功劳,她在学校逢人就说精品店的物品,小玩意如何如何的好,价格便宜,引来了一帮同学。 云琳珊玉器行的名声就此传开。 金花婆婆吃了晚饭,悄悄地来到南苑弄堂。 夜色中,她看着自己的房子,门前的景致已经改变,再不是花都旅馆。 大钥匙牌子的位置原来是自己的铭牌悬挂的地方,后来变成了南巷温的钥匙模板。 如今的房子,门楣上除了那个钥匙标牌,又出现了一块炫亮的天蓝底色,绿色的字样:云琳珊玉器行,周边还镶嵌着古玩玉器的图案。 灯光把门派照的雪亮。泛着绿幽幽的光泽,显得古色古香。 金花婆婆,站在门前,竖着耳朵听了听弄堂内的动静,四周除了风声,再无其他的杂音。 她上前一步,看着锁着大门,心里一松:“看来那丫头不在店中。” 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小屋,她的心一紧,那间屋子曾经是老刀客蜗居的地方,自己和他在那间屋子,有过无数次的快乐…… 金花婆婆知道,如今的小屋子里睡着那丫头。 金花婆婆收回目光,她从手杖里摸出一枚铁片,对着锁着的门锁一阵捣鼓,门开了。 这个铁片是南巷温在的时候,给她配的钥匙,如今倒派上了用场。 房内的格局一变,借着门外淡淡的月光,金花婆婆凝目扫视了一眼。 “这丫头,倒是个经营的好手。”粗略看了一下货架上的物品,金花婆婆由衷地感叹一声。 来到屋子最里边的拐角处,她轻车熟路地敲了敲墙板,把拐杖拧了一下,一分两节,用尖锐的拐尖插在墙板的一处凹陷处。 咯嘣一声脆响,墙板的一处自动弹开,里边是一个暗格子,金花婆婆从中取出一个包裹,急忙合上墙板的机括。 金花婆婆快速地离开了房间重新把门锁好,她蹲在钥匙模板下,把手中的包裹轻轻地打开。 幽光铮亮的樽木鼎在月光下泛着阴阴的光泽。 “好宝贝啊,自打得了你,一直就没有用过,那个死东西不知道每天想你多少回呢,不折磨死他,老娘难解被强迫的恼恨!”金花婆婆摸着樽木鼎,心中感慨。 回忆中的金花婆婆,正打算把樽木鼎重新包起来,一阵破风声从耳后响起,她浑身一激灵,危险的感觉从心底升起来。 第205章 疑惑 多年的经验,让金花婆婆养成了对危险的感知很敏锐。 来不及细想,她一个侧滚往边上翻去,叮叮,几声脆响,几枚钢针钉在木板包裹的铁皮上。 “死婆娘,倒是机警!”随着声音,两个人影出现在门前,其中一人,一把抄起台阶上的包裹,随口骂着。 “什么人?竟敢偷袭老娘!”站起身形的金花婆婆恼怒地呵斥道。 “死婆娘,你害的我师弟人不人鬼不鬼的,今天让你死个明白,雾影门蛇瘟!”蛇瘟收起到手的包裹,面对起身的金花婆婆说道。 金花婆婆寻着声音看去,一中年男人的身后,露出毒三郎的身形,她一下子明白了。 “鬼东西,竟敢找师门的人来对付我,看来早该弄死你了!”金花婆婆咬牙骂着。 “金花,我,我只想要木鼎,没有想害你”毒三郎还是余情未了,嗫嚅地说道。 “老三,和她废什么话,宰了她,你的心魔才能解除!”蛇瘟对身后的毒三郎大声训斥道。 “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老娘倒是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金花婆婆眉毛一竖,佝偻的身躯直立起来,手中的拐杖一分为二,身形像流星一样往蛇瘟滑去。 蛇瘟看着一道残影向自己扑来,知道金花婆婆已经被激恼,不敢怠慢,身子快速地后移了几步同时出声:“老三,联手宰了她!” 毒三郎一愣神的功夫,噗嗤一声,肩头被金花婆婆的拐剑直接穿透。 “你,你!”吃痛毒三郎另外一只手指着金花婆婆,再难出声。 在金花婆婆一剑伤了毒三郎的当口,蛇瘟已经从侧面发出一把钢针,听风辨器,金花婆婆用左手的短杖挥动着击打钢针。 饶是她灵活地避开,还是被一枚钢针射入手腕,手里的拐杖拿捏不住,掉在地上。 蛇瘟见她迟钝,一个无影腿踢过来,金花拔出右手的拐剑。 迎着他的腿,挥动着追风刀八式中的横斩式,挥刀横扫,刀锋似利,直奔蛇瘟的脚裸。 蛇瘟见金花婆婆的短剑锋利,一个横空侧移,堪堪躲过她的拐剑锋利的剑芒。 蛇瘟退开几步,手伸进腰内,几根钢针又被他捏在手上。 此时,金花婆婆拐剑走空,重心前移,和蛇瘟隔着三丈的距离对峙着。 “死婆娘,你中了我的钢针,虽然毒性不大,但也会要了你的命!”蛇瘟从刚才短暂的交手中,领略了金花婆婆的速度和武功,自己不靠暗器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那我就杀了你陪葬!”金花婆婆恼了,此时她的左胳膊有丝丝的麻痛感。 金花婆婆无声无息,速度极快,没有像寻常武道高手那样打出破空气爆之声,看上去没有力道。 但这一式,却是刀客的武功精髓,见血风刀,见血之刃,伴随着气劲,快到极限,刀人合一,一刀致命。 三丈距离眨眼就到,怪剑的寒光已经照到了蛇瘟的脸。 眼看着蛇瘟就要死于剑下,突然身后一个大力撞在金花婆婆的腰眼处。 原来,正流血的毒三郎,在激烈的思绪中回过味来,金花对自己的情谊早就断绝,而樽木鼎还在大师兄蛇瘟的手上,要是被金花杀了,自己也活不了。 危机时刻,他一个无影追风,一头撞在金花的腰眼上,金花吃痛,失去的准头,一头扑倒在小屋门前的空地上。 而在金花婆婆栽倒的同时,蛇瘟手里的钢针也发出去了,好在金花的方向偏移,又一枚钢针扎在她的胳膊上。 毒三郎的无意之举,救了两个人的性命,金花婆婆必中的一刀,蛇瘟有可能毙命。 蛇瘟手里的钢针,这么近的距离,金花婆婆也避不开,这是个两败俱伤的打法,即便如此,蛇瘟的肩头也中了一剑。 蛇瘟和毒三郎站在一处,面对着跌倒在门前的金花婆婆,蛇瘟的手又探进怀内。 门外的打斗声,把正做梦的金琳惊醒,她侧耳听了听:“有人在弄堂里?”她掀开被子,下了床,披上衣服准备出门查看。 刚刚打开门,月光下,三个影子显现在面前,门前的金花婆婆捂着手背,正恼怒地盯着蛇瘟和毒三郎。 “金婆婆,您怎么会在这里?”开门的金琳借着月色,认出了房东金婆婆,出声询问。 金琳的出现,让蛇瘟和毒三郎一震,“动手,快走!”蛇瘟招呼了毒三郎一声,手里的钢针飞了出去,正对着地上的金花婆婆和准备搀扶她的金琳。 几枚钢针飞快地射向二人,眼瞅着就被射中。 “噗噗噗!”一阵响声,钢针好像打入了败絮中。 此时一个人影飘忽着到了近前,刚才的几枚钢针都被几个竹箭挡住了,钢针插入竹箭里,像个凤尾似的坠落在地上。 韶云的手里还捏着一把小竹箭,站到金琳的身旁:“你没事?” “韶云,他们是谁?为什么来到南巷弄堂。”金琳险些被钢针射中,看见韶云慌乱地问道。 “雾影门的人,他们是找金花婆婆的。”韶云拉过金琳,看了看她,见她无恙才放心地说道。 “帮我截住他们,把东西夺回来。”金花婆婆艰难地坐起身,看着韶云道。 “我没这个义务,你自己种的因,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你不该到南苑弄堂来,连累了金琳。”韶云平静地看着受伤的金花婆婆道。 “东西在南苑弄堂,被他们抢走了,现在不截下来,后患无穷,我快不行了,先帮我,我有话说。”金花婆婆的情况不是很好,她中的两枚钢针,似乎真有毒性。 看着金花婆婆着急的样子,韶云内心一动,他转头看着蛇瘟和毒三郎后退的身形犹豫着。 “你把要说的话说了,看看有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我帮你。”韶云并不想参与到他们的恩怨中,不是救金琳,他不会出手。 金花婆婆看了一眼,即将退走的蛇瘟和毒三郎,又摸了摸受伤的胳膊,她知道,没有了樽木鼎和解药,自己中的毒针很难救治。 她犹豫着,又看看门前的金琳和韶云,咬咬牙道:“我本不想说出来,但时日无多,早晚要告诉你们,丫头,你的左肚子下隐秘的地方是不是有一块胎记,很鲜艳?” 金琳听了金花婆婆的话,一怔,“您怎么知道的?啥时候看过我的身体?”金琳起了疑心,自己的胎记从来不示人,也没有别人说起过,即使梁珊珊这么要好的姐妹都没有说过。 而金花婆婆竟然知道。 这让金琳的心咯噔一下。 “小丫头,别紧张,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你打小的时候就是我带过来的,你知道为什么你姓金,我也姓金吗?你是我娘家的侄女,我是你的姑姑。”金花婆婆的话无疑像一枚炸弹,把金琳的内心搅得七上八下。 “你是我姑姑?怎么可能,为什么这么多年了,我不知道?”金琳的眼珠子快瞪出来了。 “怎么不可能,你以为自己就能上学读书,你以为南老头不知道你是女儿身,你以为以南老头的德行,你还能保住清白之身。没有我,你早就毁掉了。”金花婆婆的情绪似乎很激动。 金琳被金花婆婆的几句话彻底整蒙了。 “我快死了,再不告诉你,就成了永久的秘密,这些房子将来都打算留给你的。那个你身边的年轻人,这个理由足够了吗?”金花婆婆说完这些,已经娇喘吁吁,看来她中的钢针,真有毒性。 韶云恍惚地看着金琳惊讶的面容,月光下是痛苦也是纠结。 她终于知道自己的出处了,这是她做梦都想弄明白的事情,自己的父母是谁,为什么自己会来到淮县读书。 自己得了病,眼看撑不过去了,是南老头把自己捡回来,她以为那个老头就是自己的恩人了,直到后来的日子,被虐待,被逼迫做贼,才清醒过来。 捡回自己是要成为他的一只手,帮他敛财。 现在突然知道金花婆婆自称是自己的姑姑,一会半会而不能接受。 韶云看了一眼金琳矛盾的样子,不再犹豫。 此时的蛇瘟和毒三郎已经退出了南苑弄堂,眼看着就消失在夜色中。 “风起。”韶云狂追而去。 金琳看着远去的韶云,弯下身子把金花婆婆搀扶起来,到了房中,打开灯,查看她的伤势。 灯光把梁珊珊惊醒,“姐,这谁呀,深更半夜的。”揉着眼睛,梁珊珊也爬了起来,刚刚睁眼的梁珊珊没有认出金花婆婆,看着凳子上的人问道。 “说是我姑姑,不知真假,先帮忙把她的伤口处理一下。”金琳边说边解开金花婆婆的衣服查看伤口上。 胳膊弯处和手背上各有一枚钢针还插在肉里,金琳和梁珊珊用力好多种方法才把钢针取出来。 血随着针孔流出,但血液并没有明显的黑色。 金花婆婆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这钢针上的毒性,可能是一种麻醉剂类型的液体,并没有蛇瘟说的那么可怕。 处理完伤口,金琳把金花婆婆扶到床上休息,她要等韶云回来,她还有许多疑惑未解开。 此刻的韶云追到河滩上,两个狂奔的影子已经上了蛇瘟的小船,韶云看看无法赶上,甩手打出一把竹箭。 “哎呦!”一声,不知道中箭的是蛇瘟还是毒三郎,看着渐渐划走的小船,远处只有一盏孤灯在摇晃。 第206章 金家 韶云回到南苑弄堂的时候,金花婆婆已经醒转过来。 看到韶云空手而回,她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她知道韶云已经尽力了,那个蛇瘟和毒三郎别的功夫不行,逃跑的本事可是一流的,追不上可以理解。 看着金花婆婆的面色已经红润了许多,韶云知道,她中的毒不深,应该只是麻醉剂之类的东西,真要是剧毒,几步就能要人命。 “他们逃到了船上,晚上下不了河,只能放他们离开,不过其中一人中了的的袖箭,够他受的。很抱歉,没有追回您要的东西,您能告诉我,为啥会到这边来吗?”韶云还是想摸清金花婆婆到南苑的初衷,这是他在替金琳和玉器行担忧。 金花婆婆没有马上回答韶云的问话,她看了看坐在床头的金琳,缓缓地说道:“丫头,你相信我吗?” 此刻的金花婆婆的眼中满含慈祥的爱意,这是完全不同于她性格的表现。 “他是我二弟,他问的话也是我想知道的,我信你婆婆。”金琳并没有立刻叫她姑姑。 金花婆婆看着金琳对韶云的态度,点点头:“说来话长,我只能告诉你,你是金家的人,我也是。” “之所以到南苑这边来,是取之前放在这边的东西,那东西很重要,是毒三郎的命根子,我恨他才偷了来,如今被他们抢走了,有了那东西,我会很危险。”金花婆婆悠悠地说道。 “婆婆说的是樽木鼎,我听蛇瘟和那个老三谈话,似乎是他们的门中宝贝,这次蛇瘟过来讨借,知道在你手里,确实想杀了你夺走,好在人没事,东西丢了就丢了。”看到金花婆婆的神色恢复了许多,韶云把自己听到的和她说道。 “这次侥幸,钢针淬炼的只是普通麻醉药,真有了木鼎,弄出来的毒药是可以马上要命的。 被他们夺去了木鼎,不知道哪一天祸事就上门了。”金花婆婆的内心还是很担心。 “婆婆,您说是我的姑姑,能告诉我关于我父母的事情吗?我都活了二十多年了,对自己的父母一无所知。”金琳看金花婆婆的神色好了许多,就想让她说说自己父母的事情。 金花婆婆看着金琳,语气变得很柔和:“丫头,我现在不能和你说的太多,你知道的越少,越安全,你和姐姐是被我从临县带过来的,一是为了躲避仇家,二是给你父母减轻负担。” “婆婆,我还有个姐姐?我的父母到底是啥人啊,您就说说吗?”金琳一听越发的好奇。 “金家在临县本来是个很殷实的家族,我们金家一直经营皮毛生意,都是从东北贩卖过来的,金家的财富在临县首屈一指,直到后来,被仇家一把大火烧了铺子,才衰落下去。”金花婆婆的语气有些悲凉。 提起临县金家,那可是一个大家族,金家祖上从关东迁徙过来,先辈一直经商。 金家的衰败起于一次偶然,一直经商的金家财大势大,按理日子过的顺风顺水。 金家有个仓库,除了存放一批皮毛,还有一批从江南古都运过来的瓷器,这些瓷器的是品相很好的上等瓷器,其中有几套都是从民国时期就传下来的。 这些传世品看着温润,不像有些东西看着冷气森森的,所以和皮毛摆在一个库房了,深得金家三小姐金花的喜爱。 金花从小就出入这些仓库,作为金家的女人,首先要学习的便是在库房里,把货物陈列和摆设好。 越是贵重的东西,捧起来越要轻巧从容,不能露出财大气粗的感觉。 库房里,刚刚进来的货物,看着毛糙和粗陋,经过金家女人的手,都变得精巧而雅致,被保养的生气勃勃。 库房中,有一件物品,是金花最喜欢的,是一个瓷器瓶,看着十分特别,这和金花的性格有关系。 金花是一个性格乖张叛逆的女孩子,家庭的宠溺,让她的性格无法约束,想要什么就必须得到什么。 说起这个瓷器瓶子,只有中型的保温杯大小,在几套瓷器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它的特别是瓶身上基本上是白色的,没有一点花纹。 只有在瓶子的最下端,有一点点青花纹色的豆芽,而青花的颜色特别重、发黑,看上去就像一个乌黑的污点。 因为家庭和容貌的关系,即便所有人都说这个瓶子不好,有污点,但在金花的嘴里,就是别人说好的,她偏偏说不好,别人说不好,她非要说好。 就算所有的阻碍,金花最后还是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 青花底色的瓷瓶,有固有的形式,上面的青花和污点,多数人说不出所以然来,仓库里价值连城的不在少数,金花偏偏喜欢这众人不喜欢的瓷瓶。 别人越说不好,她非得说好,以此显示她的与众不同。 说的多了,她干脆把几件自己喜欢的,搬到自己的房间里。其实这样的东西也不能称为瓷器,不知道为何被收到库房中,还保留了那么久。 依照其他进库房的姐妹们的注意,早就当着次品扔到垃圾箱了,因为许多看着价值不菲的瓷器很多,这个带污点的瓷器瓶酒显得碍眼。 这个无人重视的瓶子,被人看得多,评论的多了,就引起了金花的兴趣,她也不是真的喜欢,就是为了和众人不同,才把这个瓶子弄自己的房间里收着。 许多时候,拿出来欣赏的时候,金花也必会把这个瓶子拿出来,看得多了,她自己也觉得难看,就把它落在一角不起眼的地方。 正是这不起眼的瓶子,起了祸端。 临县有个傅家,是个名门望族,祖上是明皇帝的功臣,虽然在后世的朝代中,中落,但和金家关系很好。 金家老太太在新年春节,傅家老爷寿诞的时候,准备了一份厚礼,外加一只玉雕的青鸟,雕工极巧,青鸟趴在枝头上,枝头的玉是褐色的,鸟的五官成六彩。 虽说不是翡翠雕刻,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玉石,但这样的雕工,已经是非常珍贵了。 金家安排金花做代表去送礼,看着这个青玉鸟,金花非常喜欢,觉得送这么个贵重的礼物有些过重了。 其实对于傅家来说,一个寿诞收上来的礼物,一般看都不看,包装都不拆封直接入了库房。 许多人只是冲着望族的名头,拜会一下,结交的意味明显,一般送的礼物都不会太贵。 金花思前想后,就将这只玉雕的青鸟自己留下了,将房间中百看生厌的瓶子,当作礼物给送了出去。 金花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第二天,这只瓶子又被送了回来,傅家老爷还附上一张字条:此等珍品,受之有愧,望妥善留存。 金花机灵,知道这件事情后赶紧找伙计封口,担心傅家责怪,赶紧带着瓶子去见傅家老爷,她小霸王的名头是在金家,在外边,她还是有些怵傅家的老爷。 傅家的门房不让金花入内,道:“老爷正在修剪花圃,别打扰他。” “那我帮他一起修剪,别揽着我。”金花的无法无天,在大部分人的眼里都是。 “谁呀?让她进来。”大院内,门房的喧哗惊动了傅家老爷。 “我帮老爷子修修花,不介意?”金花迈过门栏走入院内。 “说。”老爷子头都没抬,继续修剪着面前的花圃。 “这只瓶子。”金花把手里的瓶子拿到面前。 “我是不会要的。”傅家老爷子淡淡地说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把这么贵重的物品送给我?” “这个瓶子很贵重吗?”金花看着傅老爷子后变得怯生生的,“也不是,我家里有很多。” 傅老爷子放下手中的剪刀看着金花:“哦,你家有很多?” “是啊,很多还成套的,老爷子也不像没见过世面的人啊。”金花轻声地说道。 傅老爷子有些疑惑,立刻他就释然了,他不明白金花为啥带着瓶子来找他聊这事。为何金家要送他这么贵重的礼物,他都不太感兴趣。 傅老爷把手中的剪刀交给跟进来的伙计,在一边的铜盆内用清水净了手,擦干。 来到金花面前,接过她手里的瓶子放到院子中的石桌面上。 然后拿起边上热着的茶壶,把热水倒入瓶子中。 瓷瓶下边的青色豆芽,竟然开始慢慢地发芽,一抹蓝色的藤蔓,开始缓缓的蔓延开来。 最终爬满了青花瓷器瓶,其线条之精细,藤蔓蔓延之生动,好像这颗豆芽是活的一样,有生命力。 金花惊的目瞪口呆。 傅老爷说道:“瓷色是特制的,用了一种草药,非常稀有,只有温度升高时,才会显露出特有的颜色,这么接近青花的颜色,珍贵。” “更不用说温度从瓶底部开始蔓延,之后纹路慢慢地显现的过程也很讲究。这样的瓶子你能找到一个就是万般的幸运的事情了。” 金花呆住了,傅老爷子没有看她,在院子中踱着步,看着斑驳的阳光。 第207章 祸端 瓶子的珍贵已经显露无遗,金花那句话,“家里还有很多。”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傅老爷子不会放在心上,他也拒绝了金家的礼物。 傅家老爷子不是那种贪婪之人。 金花带着瓶子出了傅家大院,而一双贪婪的眼睛,已经盯上了她的瓶子,和金家。 金家表面无事,看起来风平浪静。 库房的皮毛出入量很大,瓷器也被摆放的整整齐齐。 金花把青花瓷瓶放在自己的梳妆台上,现在她知道了瓶子的价值,看着也没有那么的讨厌了。 这件掉包的事情,并没有告诉金家任何人,老太太的青玉鸟和青花瓷瓶一起,成了金花的私人物品。 经手的伙计也得了金花的好处,没有泄露半点风声。 金花相信傅老爷子,也不会再把这件事情和金家的人提及。 临县南头村因为与世隔绝,较为封闭,没有什么赚钱的营生,村里的人干的都是盗墓挖坟,或者杀人越货的勾当。 这天傍晚,南头村来了一位客人,戴着遮脸的皮帽子,脸上还用围巾包裹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飞天蜈蚣,有一笔大买卖,想不想做?”遮脸男人,沙哑的声音在村尾的一户人家门前响起。 吱呀一声,透风的破门板打开,一个圆圆的胖老头,从门洞里探出头。 “说说看,啥买卖,几成风险。”胖老头,黑黑的眼珠子转动着,露出满口的大黄牙,看着门前站着的人,问道。 “风险是有,看值不值的,那宝贝是无价之宝,我亲眼所见,听说不止一件,那家人生意做的挺大,如果东西弄到手,人死活和你有什么关系。”遮脸男人认真地对面前的胖老头说。 “好,听你的,合作也不是一两次了,老规矩,四六开,约个日子动手。”飞天蜈蚣眨巴一下眼睛,没有再多问。 遮脸男人和胖老头耳语了几句,就悄然离开了。 春节过后,天气依然寒冷,金家大院灯火透明,金家人聚在一起,为开年后的生意做预算,金家兄妹三人,只有老大结了婚,有一对双胞胎女儿。 金家老爷走的早,所有的生意都是老大在管理,金花和二姐带着伙计们管理着库房。 老太太今天心情不错,特意穿了一套崭新的棉衣棉裤,把身子靠在楠木椅子上,看着两个刚刚能走路的孩子玩耍。 “婆婆,最近您身子骨不好,别累着,还是早些休息。”老大媳妇体谅着婆婆的身体,轻声慢语地提醒着。 “没事,孩子们还在玩耍,就呆一会儿。”金老太抬起眼皮道。 “那我到厨房准备一些水饺,您老吃一口再休息。”媳妇看看夜深了,就准备给婆婆弄碗饺子,当宵夜。 “去,多下一点,几个孩子忙完了吃点。”老太太点点头。 夜风潇潇,星辰满空,刚刚出了堂屋的大媳妇,望见远处的空中一片红光,似乎在库房的那条街上。 她慌忙折返身,跑回堂屋大声地喊道:“她爸,街上的库房好像失火了,快去看看!” 金家三兄妹,一齐起身往外跑去,身后传来老太太的嘱咐声:“都慢着点,别慌,注意安全!” 库房离金家的住房不远,在街面的一处拐角处,比较独立,此时的库房门已经大开,里边吐着火舌。 两个伙计倒在门边上,身上已经燃着了火。 “大哥,这火有些蹊跷,库房根本没有火种,怎么会失火?”奔到库房前,看着里边凶猛的火势,在夜风下像个吞吐的火龙,根本无法扑救,金花一眼看到倒地的伙计,心生疑虑。 “没救了,你俩闪开,我进去看看能不能抢出一点值钱的东西来。”金家老大把身上的外衣蒙在头上,一头扎进门洞中。 “大哥,别进去,太危险了。”老二和金花大叫着,制止道。 话音刚落,呼啦一声响,刚入门洞口,房梁就坍塌下来,砸在金老大的头上,火苗立马就吞噬了他。 “大哥!”二姐不顾一切冲过去,忙着去拉扯火海中的老大。 烟雾很快就把她呛晕了,她也跟着老大一起成为火人。 金花急得直跺脚,她不敢再闯进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兄妹二人被火蛇吞没。 她瘫软地坐在地上,任由火光熏焦了头发,哭喊着:“大哥,二姐。”晕了过去。 火光照亮了半个街面,奇怪的是,这么大的火势,附近的街上竟然没有人出现。 直到整个库房烧成灰烬,里边还埋葬在金家老大和老二。 金花被烟火呛晕,醒来时,库房已经成为一片瓦砾,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入眼处她的心彻底凉了。 金家老太和嫂子倒在血泊中,早就没有了呼吸,家里的东西被翻得满地都是,她一下子扑在金老太的身上嚎啕大哭。 正悲愤中,太师椅后边的柜门响动,金花一惊,急忙搬开椅子,柜门里有声音。 拉开柜子,两个孩子躲在里边,吓得浑身发抖,紧紧地抱在一起。 院子的耳房中有人声:“妈滴,你是不是弄错了,这库房家里,都翻遍了,也没见你说的宝贝瓶子,你不是说有很多吗?毛都没一个,还杀了人。” “蜈蚣,真是我亲眼看到的,亲耳听见的,能藏在哪儿呢?”一个沙哑的声音辩驳道。 “妈滴,算老子栽了,哥几个一把火把这院子也点了,不然查起来,兄弟们都麻烦,弄出了的瓶子都不是你说的宝贝。”一个更大的声音传出耳房。 声音冲着大屋走过来,金花急忙也躲进柜子中,把两个孩子搂在怀里。 一阵响动,很快,屋内就有了火光,在热量快烤着柜子的时候,金花抱着两个孩子,从柜子中逃了出去。 摸进自己的房间,看到台子下边的那个青花瓷器瓶,金花一下子就明白了,所有的祸根都是因为这个瓶子。 她卷起瓶子,拿来一个包裹,连夜逃出火海,离开了临县。 她一直怀疑,金家的祸都与傅家有关联,但她不能相信傅老爷子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逃到淮县的金花,带着两个孩子,性格大变,她急匆匆地把自己嫁人了,好有个安身之所,但在婚后起了心思,她要报仇,又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过去。 婚后在丈夫窥探到了她的秘密,并发现她的青花瓷瓶后,她一狠心,把丈夫淹死在河中。 金家的遭遇,归根揭底都是金花送傅家的青花瓷瓶引起的,她想为金家复仇,但一直不知道仇家是何人。 她几十年来,性格变得越发狠辣,她不愿意再想起过去。 金花婆婆缓过劲后,就和金琳和韶云道别,离开了南苑弄堂。 看着佝偻着腰的金花婆婆,金琳还是在她快出弄堂口的时候,喊了一声:“姑姑。” 但声音在有些的范围内,是风把声音送到了金花婆婆的耳朵了,她楞了一下,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金琳站着的方向,她有愧于金家。 “姐,别想太多,有空我陪你去一趟临县,一定能弄清楚你的过去。”韶云安慰金琳道。 金琳没有言语,她还沉浸在金花婆婆的话语中,她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应该就在淮县,这么久了,她竟然不知道。 她的人生缺憾,何止是失去父母,还有快乐的童年,自打记事的时候,她就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直到读书住校,钱总有人送给她,但一直没有见过幕后送钱的人。 现在想来,如果金花婆婆是自己的姑姑,那么就能解释通了。 她不明白金花婆婆,瞒着自己的身世和她之间的关系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才露出一点端倪。 或许姑姑是愧疚,对不起自己和父母,对不起金家被害的人,还是无法复仇的痛苦搅扰着她。 金琳越想越乱,她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去一趟临县了。 “二弟,你能陪姐去一趟临县吗?你放寒假了我们就过去,最近你有空常过店里来,姐的功夫还需要提升。”金琳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成熟了许多,以前她不想自己的身世,现在知道了,突然有一种责任感。 “姐,我刚刚就说了,姐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放假了就陪你过去。这边我会常来。”韶云爽快地答应着。 “还有我呢,我也陪你去。”梁珊珊不愿被忽视,急忙凑过来说道。 “好,好,都陪着我去,还是我们三兄妹好,不过先帮我打听一下,我那双胞胎姐姐的事情。”金琳看着韶云和梁珊珊,心里一暖。 “姐,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一个人来,今天我在红旗浴池,遇见了艺林歌舞厅的金凤,弄不好就是你那双胞胎的姐姐。”韶云脑海中,闪现出金凤妩媚的影子,那神态有些酷似金琳。 “哦,你说的是真的,我也见过她,金凤,她也姓金,十有八九,抽空去见见她。估计她和我一样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然不会在歌舞厅混江湖。”金琳的心里已经有八九分确定。 “是与不是,见上一面,总会搞清楚的,这个周末,我陪姐去一趟艺林歌舞厅。”韶云对金琳说道。 第208章 解围 “你还来找我干什么?”霸哥放下手里的茶杯,问道。 金凤局促不安地搓弄着自己的衣襟,站在桌前两米的距离,低着头不敢看霸哥的眼睛。 艺林歌舞厅,二楼内室厅前,阿虎把头偏到一边,仔细地听着房中的声音。 霸哥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用嘴慢慢地吹着上面漂浮的茶叶,他不停地用茶杯盖来回地拨弄着被吹到杯边的叶劲。 金凤动了动嘴唇:“我,我~”竟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有些风月的事情,做的要雅趣,也算是一件事情,做了就做了,你的青春会过的快些。”霸哥道,这次他放下了手里的茶壶盖。 “说了你也不会懂。”他叹口气,用纸巾去擦拭手上的水渍。 金凤不敢接嘴。 这事起因是昨个晚上,金凤沐浴后和阿虎一起回来,路上情动不已,加上阿虎塞给她一笔钱,两个人干柴烈火,在街角的暗处云雨一番。 回到歌舞厅,刚刚疲惫不堪的金凤,接到霸哥的召唤,就没有过去,借口身子来那个了,搪塞完就休息了。 谁知,霸哥是多么精明的人,一下子就摸清了她的行踪,还牵扯出得力助手阿虎。 霸哥当晚没有动作,隐忍下来。 金凤第二天早上来见霸哥,一看霸哥的脸色,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似乎被他知道了,内心发虚。 “金凤是不太懂,霸哥是不是恼我了,还是有什么指派?”金凤鼓足勇气问道。 “我说了,你可以选择离开艺林,我不拦着你,你在外边做什么,我也管不着。” “走,你不会过的太差,在我这里,你也没什么可图的了。”霸哥喝了一口茶,道。 金凤一愣,没想到霸哥出口的话,含着决绝,这是要把自己往外赶啊。 “霸哥,我,我要是做错什么事情,你罚也罚的,骂也骂的,可不能赶金凤走,除了艺林,我没地方可去。”金凤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霸哥没有理会金凤的话,他打量着面前的金凤,还是那么妖娆动人,身材的曲线玲珑有致,只是这一刻,他心生厌倦。 这么个尤物,竟然敢背着自己,做下令他难以接受的事情,男人有时候是很自私的,自己的东西不希望别人沾染,尤其是女人。 霸哥在知道某些事情后,第一感觉就是背叛这两个字。 不仅仅是女人,还有自己的贴身侍卫,以霸哥的狠辣,他真想把两个人除掉,但歌舞厅这生意,还是有风险的。 阿虎这样的高手,对自己的忠诚度还是有的,在女人身上犯了错误,他还是选择了容忍,但女人,是祸源。 霸哥不缺女人,金凤这样的尤物,本就该是他一个人的禁脔,没想到,也敢背叛他。 平时的金凤在霸哥面前一向乖巧的像个小猫咪,霸哥的四大保镖都敬畏她,因为有霸哥的宠爱。 阿虎的胆子本没有那么大,耐不住金凤的魅惑,事后也很惶恐。 本以为事情做的天衣无缝,岂不知霸哥是啥人,躺在家里都能想像到他们的一切。 霸哥不言语,金凤越发紧张。 她脸开始发红了,却嘲弄的在心里说,“这是什么话,我有什么错?为什么叫他们爱上我?又不是我叫他们爱的。”但这话她可不敢说出来。 “柜子上支取一笔钱,你走!”霸哥收回目光,淡淡地说了一句,自顾自地品着茶,不再理会犯了难的金凤。 金凤觉得天塌陷了,她很无助,和阿虎的事,可能是一时的兴起。 也有一丝对霸哥最近冷落她的一丝报复,女人永远有一个小到针孔一样的心眼。 霸哥最近宠着一个学生妹,正想着把她捧红,在歌舞厅的夜场,都让学生妹上场独唱,自己只能沦为配角。 学生妹青涩而稚嫩,可能霸哥又改兴趣了,把那女孩哄的满脸都是星星。 金凤看在眼里,她很懂男人的心,这是要摘取春果的节奏,她知道女孩已经逃不了了,而自己将要被取代。 金凤在霸哥心中的地位,都是她自己的感触,其实像霸哥这样的男人,对于女人就是一种需求,也是看着私人物品一样,衣服换一件又一件,总想穿新鲜的。 你永远别指望他只专情于你一人,根本没可能。 屋内的对话,门前的阿虎听的一清二楚,他在心里打鼓,看来霸哥已经放过了自己,说明保镖比女人重要。 抛开个人情感而言,阿虎从来没有打算背叛霸哥,因为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但自己在女人身上犯了错,他有些懊悔了。 是自己没有把持住,还是金凤太魅惑了,总之错已经犯下了,一切只能听霸哥处置,即使因此赶走自己,他也没有怨言。 正在阿虎愣神的当口,楼下的扶梯口,上来两个人,他抬眼一看,妈呀,怎么是那个灾星。 韶云和金琳走入艺琳歌舞厅。 上午的歌舞厅没有营业,显得很安静,他俩直接上了扶梯,直奔霸哥的办公室,上次金琳来过,还在霸哥面前失了面子。 “两位请留步,你们到这里做什么?”阿虎职责所在,还是硬着头皮拦住刚上楼梯的两个人。 “怎么,艺林就这样待客的?我们要见霸哥。”金琳有韶云在身边,胆气很壮。 “霸哥有事,不能被打扰,要见他,有预约吗?”阿虎知道金凤正和霸哥正在谈事情。 “哦,见你们霸哥还要预约,快赶上国家领导人了。”金琳的语气透着讥讽。 “谁呀?让她们进来。”门外的响动惊动了霸哥,他正不知道如何打发金凤。 “霸哥,你好,我是南苑云琳珊玉器行的老板金琳,冒昧打扰,请勿见怪。”走进房间的金琳一眼看见金凤站在门前,局促不安的样子,而霸哥似乎也无心情品茶,急忙自报门牌道。 “我道是谁呢,南苑啥时候冒出个云琳珊玉器行,恕我耳塞闭听,你找我何事?”霸哥对金琳还是印象深刻。 他和南巷温之间有接触,知道有金琳这么个人,倒不知道啥时候冒充起玉器行的老板了。 “云琳珊玉器行,是最近才挂牌的,经营精品玉器,你不知道也是正常,今天到你的歌舞厅来,一是拜会一下,告诉你南苑有家玉器行,需要的话可以合作。” “二是要借访一下你的手下金凤小姐,有事情相询,不知道方便与否?”金琳在霸哥面前不卑不亢地说道。 “哦,恭喜了,金老板,有空一定拜会,至于金凤,哝,她就在这,你随意。”霸哥仅仅敷衍了一句,就不再理会金琳和走进来的韶云,一点都不客气。 韶云看了一眼故作镇静的霸哥,从他端杯子的手,可以知道他的内心并没有那么波澜不惊。 “金凤,借一步说话。”韶云对愣着的金凤说了一句,就转头和金琳退出了霸哥的办公室。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金凤,抬头看了一眼霸哥低垂的眼帘,也转身跟在金琳的身后出了房门。 阿虎没有阻拦,三个人下了楼梯,一声不吭,一直出了艺林歌舞厅。 楼上,霸哥起身,又重新坐下,他在保持他的镇定。 阿虎看着金凤的背影,内心一酸,他对她的情感在内心攀爬着,他又侧耳听了听屋内霸哥的动静,见没有响声,才安静地笔直地站稳身形。 歌舞厅门外,早晨的阳光很温暖,一缕光泽照在金琳的脸上。 她在走出歌舞厅一段距离后停了下来。 转脸面对着跟过来的金凤,她的脸竟然和自己有些相似之处,特别是那翘挺的鼻子,魔鬼一样的身材,都和自己差不多,只是她的营养更好些,比自己丰腴了许多。 从金凤的脸上,她找到了自己,她更加确定金凤就是自己的孪生姐姐。 “说,找我什么事?”金凤的心情不好,对突然出现的金琳和韶云,感觉上很独特。 自己和霸哥正在为去留而焦灼,他们的出现,无形中帮自己解了围。 “问你个私人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我?”金琳移开紧盯着金凤的眼神,急切地问道。 “你说,我不介意回答你,也没有必要对你撒谎。”金凤恢复了身上的霸气。 “你知道自己的家吗?你是那里人,今年多大了,为什么一直在歌舞厅?”金琳开口道。 “我不知道我的家,也不知自己的出处,今年大概是二十五岁,不记得。一直在读书的时候,就居无定所,但总有人接济我,我早早就辍学了,喜欢唱歌跳舞,是艺林收留了我,一直跟着霸哥混场子。”金凤虽然很奇怪金琳的问话,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 其实和没有答案一样,什么都是未知。 金琳从她的回答中已经有了答案,和自己一样的命运,只是更多地幸运,有个男人照着,是用身子换来的。 “你看着我,仔细地看看,是不是觉得我和你很像,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是我的双胞胎姐姐,我是妹妹,你和我都是临县金家的人,是被姑姑带到淮县躲祸,养大的。”金琳的眼里有了泪花,她迫切地看着金凤,让她看看自己。 金琳的话,把金凤彻底怔住了。 第209章 相认 金凤茫然地看着眼前,情绪激动的金琳,这一刻,她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这是双胞胎姐妹特有的感应,她确定面前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妹妹。 “你真是我妹妹,我能感触到。”金凤本来很失落的心,一下子激荡起来。 刚刚在霸哥面前,自己被赶出了歌舞厅,无论自己如何祈求。 霸哥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暖,她知道这次,霸哥是彻底恼了。 “姐姐。”金琳一下子扑到金凤的怀里,两个姐妹就这样相认了,不管前面如何,现在知道也不晚。 “妹妹。”金凤流泪了,或许她的辛酸和情感只有在亲人面前才真正地显露出来。 “好了,相认是好事,这里是大街上,先回南苑,你们两姐妹好好叙叙。”韶云看着抱在一起哭啼的两姐妹,不和时宜地插话道。 “嗯,我给姐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弟韶云,家里还有三妹珊珊,是我的结义兄弟。”金琳抹了一把眼泪,拉着金凤的手,走到韶云面前道。 “我也喊你大姐,早就认识,不客气了。”韶云看着金凤有点尴尬。 “原来你是二弟,好,以后我就是你姐了,不能欺负我了。”金凤的脸有点红,她想起了在浴池中勾引韶云的那一幕。 “不打不相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姐先跟我去南苑玉器行,有时间带你去见见姑姑。”金琳知道韶云和金凤交过手,急忙打着圆场道。 阳光明媚,南苑弄堂迎来了新客人。 梁珊珊像一只蝴蝶一样穿梭在小屋和店面之间,两姐妹手拉着手,在玉器行里边看边聊。 金凤由霸哥处出来时的郁闷心情,早就在姐妹相认的喜悦中被冲淡,她一下子喜欢上了妹妹这里,古玩玉器,精品店中的东西她都很好奇。 特别是有着韶云,和梁珊珊一对弟妹,总让她感触到金琳这里才有家的感觉。 “姐,要不你到玉器行来,别在歌舞厅混场子了,青春饭吃不了多久,和我一起经营玉器行,年底我们一起去临县看看,能不能找到我们曾经的家。”金琳和金凤在一起,越发的不舍得离开。 “二妹,你这里暂时还有弟妹帮着,姐还有一些事情要面对,一会半会不能过来,不过这里也是姐的家了,以后姐累了就到你这休息,不把姐往外赶就成。”金凤心里明白,自己在歌舞厅呆惯了,一下子到玉器行,还有些不适应。 “姐,看你说的,二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今天这么踏实过,原来我并不是孤儿,还有姐姐,这里永远是我们的家。”金琳情绪激动地说道。 “姐也是,漂泊了这么多年,真不知道家的滋味,歌舞厅是我吃饱饭的地方,男人想的永远是姐姐的身体,情感只有在你这里才能体会到。”金凤看看金琳,又看看穿梭忙碌的梁珊珊说道。 “吃饭了,今天我们好好庆祝一下,为姐妹相认喝一杯。”韶云站在门前喊着,打断了金琳和金凤的谈话。 南苑弄堂,中午的阳光晒得人暖暖的。 小屋的餐桌上摆满了酒菜,金琳金凤坐在上首,韶云和梁珊珊陪着,四个人有说有笑。 三杯酒下肚,金凤的一双眉眼泛着红晕,她捏着手里的杯子,看着韶云:“二弟,姐很奇怪你的武功为什么那么厉害,喝完酒,能给姐传几招吗?” “姐的功夫也不弱,一点小技巧而已,切磋一下没问题,大姐最近也有进步,你们姐俩倒是可以相互进步,毕竟你们的仇人很强大。”韶云给出正确的建议。 “那好,陪姐喝了这杯酒。”金凤直接站起来,走到韶云跟前,一只胳膊枕在韶云的肩膀上,她拿出混夜场的酒量想给韶云个下马威。 “好,我先干了。”韶云并不扭捏,一饮而尽,他的酒量可一点也不比金凤差。 “爽快,珊珊妹子,满上,我要和二弟喝上三杯,然后切磋一下功夫。”金凤被韶云的豪气激发出兴趣来,她想在韶云面前找回一点场子。 无论是功夫还是喝酒,她总想扳回一局。 金琳见姐姐金凤找上二弟,内心一动,看来姐姐也是个好胜之人,和自己当初一样,第一次栽在韶云的手上,就对他耿耿于怀,总对他有一种情愫。 如今看到姐姐金凤,竟然和自己有一样的感觉,还真是双胞胎姐妹,一点都不会错。 金凤的脸已经酡红,她拉着韶云的胳膊道:“二弟,这就跟姐下场,切磋一下,让你真正见识一下姐的腿功。” 说完,把韶云往门外拉去。 空出的门前,阳光有些刺眼,风不大,却吹得头发浮动。 金凤眯着微微有些醉意的眼睛,和韶云面对面地站着。 金凤在耀眼的阳光下,更加妩媚,她撩起衣襟,一双大长腿,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踢向韶云。 韶云一面向后退云,一面使一招“风起云涌”,手势起动,用掌架住了她的攻势。 二人你来我往,战在一处,金凤腿法犀利,借着酒劲,连环腿,风摆柳叶,一阵狂劈乱砸,但每次出腿,都被韶云巧妙地化解了。 金凤见自己如论如何也讨不到点便宜,干脆心生一计,她的腿软绵绵地踢出一式,韶云轻轻地抬手就捉住了她的脚裸。 金凤借势赖在韶云的胳膊上,双手缠住韶云,任由他拿住自己的脚,她狡黠地笑着道:“二弟,不打了,怎么样都不是你的对手,干脆这腿送你得了。” 韶云内心一阵,原来金凤这是故意地,急忙松开抓着她的手,谁知,金凤突然发力,双手去圈韶云的脖子,想以此扳回优势。 在她发力的时候,韶云已经有了感应,突然像一条鱿鱼一样,从她的臂弯里滑出。 金凤一下子扑了个空。 “哈哈,姐,这么阴险的招式都能使出来。”韶云一脚已经退到门前,场上只剩下金凤尴尬的身子。 金凤的脸一红:“还说呢,也不知道怜香惜玉,让人家一招半式的。” “姐,还是我来陪你喂招,我的功夫不如你。”金琳笑着替下韶云,站在金凤的对面。 “那我可不客气了。”正尴尬的金凤想找回面子,对金琳也毫不客气地动起手来。 很快金琳就落了下风,她的身法还不熟练,在韶云的指点下,堪堪避过金凤凌厉的腿风。 两姐妹你来我往,切磋起来,直到金凤香汗淋漓,才喊着罢手。 室内,金凤不无感慨地说道:“妹妹,你的功夫也不一般,身法和步法都很巧妙,看来二弟在你身上下了不少功夫。姐苦练了这么多年,竟然讨不到点便宜,这身法姐也得学习学习。” “姐的功夫才是硬功夫,我这都是投机取巧的劲儿,才没有好好学呢,你想练习这身法不法,还需要二弟亲自教你,有空就过来这边。”金琳很谦虚地说道。 “好,这里我会常来,姐在歌舞厅还有事情未了,今天就不在这里了,我得回去。”金凤说完话,站起身准备回艺林。 “不在这住下吗?我还有许多话要说呢。”金琳有些不舍。 “以后,姐真有事,这样,让二弟送我一程,我有话要问他。”金凤看了看金琳,然后对韶云望着。 街上,韶云跟在金凤的身后。 “二弟,你和姐说实话,我那妹妹是不是喜欢你?”金凤突然冒出的一句话,让韶云无从接话。 “这个,我不知道,我和大姐还有珊珊妹子义结金兰,都是姐妹,没有你想的那么多。”韶云如实说道。 “我看二妹看你的眼神包含的情绪复杂,姐是过来人,如果她真喜欢你,你能接受她吗?”金凤的话问的直截了当。 “这个,我还在读书,没有想这些,我想大姐是误会了。”韶云尽量回避着。 “哈哈,我就是证实一下,看把你紧张的,你是个单纯的人,姐知道你不会亏待二妹的。”金凤突然笑了起来,她太了解男人了,但她不懂韶云和她了解的男人不同。 “好了,如果姐姐需要你帮我,你会答应吗?”金凤的脸色有些严肃。 “会的,姐的事,就是二弟的事情。”韶云没有犹豫地回答着。 “好,冲你这句话,姐喜欢你,赶紧回去,有空我找你学习身法。”金凤对韶云很满意。 金凤走了,消失在阳光的街面上。 韶云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内心一动,金凤和金琳之间有相同的地方,更多的是不同。 韶云回到南苑弄堂的时候,弄堂内聚拢了一帮子人。 大部分都是二中的学生,到玉器行挑选精品饰物,梁珊珊热情地介绍着。 韶云正打算进去帮忙,突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我说哥几个,这些精品饰物看着这么假呢,不会是泥巴捏得,哈哈” 众人循声望去,橘毛陶哥的那张脸,一脸的狗屎样,正嘻嘻哈哈地看着梁珊珊手里的物品。 第210章 暗庄 “不买,一边去,别瞎捣乱!”梁珊珊被橘毛的话,弄得恼火。 “怎么,卖假货还不让人说话啊,顾客就是上帝,我是你的上帝,对我客气点。”橘毛不怀好意的眼睛,在梁珊珊身上来回地扫视着。 “就是,我们都是上帝,小心侍候着……哈哈”跟着橘毛的几个人,一起起哄道。 “大家听我说,以前南师傅在的时候,好东西可都是经过我的手卖给大家的,如今不见南师傅了,这个什么狗屁的云琳珊玉器行,改弦易辙了。” “都卖的啥玩意啊,一堆破玻璃做的唬人的玩意啊,大家可别上当啊!”橘毛的话,越说越不靠谱,明显是来拆台的。 “就是,就是,陶哥说的靠谱,大家别挑了,都一堆破玩意,还想赚大家的钱,千万别上当!”几个起哄的年轻人,口吐白沫,在边上起哄。 “胡说八道!”梁珊珊脸色气的铁青,她怒视着橘毛和起哄的一帮年轻人,大声地呵斥道。 “哈哈,怎么样,这就急眼了,被我说中了痛处,怎么要和顾客过不去啊,我们可是你的上帝!”光亮头顶的年轻人故意往前凑凑,想看梁珊珊发飙的样子,他觉得很过瘾。 “哪有你们说的那么不堪,这些精品饰物制作的很精致啊,我喜欢。”还是有同学反驳道。 但大部分同学被陶哥一伙的话,给整的有点犹豫了,她们图的是个新鲜劲,对买东西的欲望不大。 橘毛陶哥看看效果不错,偷偷地对几个手下使眼色,想扩大战果,正咧嘴笑着,想去阻止梁珊珊给同学拿礼品。 突然感觉衣领一紧,人已经被高高地提起,在他还反应过来的时候,扑通一声被摔出门外。 “谁?谁他妈的动我?”趴在地上,陶哥很恼火。 一只脚踩着他的背上:“你的嘴巴和你的屁股一样臭,看来得把你扔到臭水沟里洗洗!”淡淡的冷漠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听到声音,橘毛的嘴巴立马紧闭着,这个声音他不要太熟悉。 几个跟出来的小弟一下子围拢过来。 其中一个年轻人大声叫嚷着:“谁敢动大哥,找死啊?” 韶云转脸,狠狠地瞪了几个人一眼。 被韶云犀利的眼神,吓的一哆嗦,这眼神简直能杀人,刚刚还很嚣张的年轻人,往后缩了缩脖子,再不敢言语。 韶云,抬起脚,用力在橘毛陶哥的屁股上踢了一下。 “滚,再来南苑捣乱,可就没有这么客气了,我早就警告过你,看来你的记性真差!”韶云弹去脚上的灰尘,严厉地对着滚到前面的橘毛说道。 橘毛陶哥,爬起身,回头看看往台阶上走去的韶云,眼神深处,闪烁着阴恨之色,今日,他的脸,算是丢得差不多了 但看着韶云的背影,只敢轻轻地撅着嘴巴,灰溜溜地往外走。 身后靠过去的几个年轻人见自己的大哥都认怂了,不敢放肆,跟着橘毛一起往弄堂外走去。 “大哥,这小子这么嚣张,每次都犯在他手上,真够倒霉啊,这小子和玉器行啥关系,老碰着他啊?”期中一个吃过韶云亏的手下,认出韶云后,问橘毛。 “谁知道呢,妈滴,他就是我的灾星,看看能不能联系一下地下商场的人,老子咽不下这口气。”橘毛内心的憋屈一直都在,还特别不长记性。 几个人边走边议论着,想着法子要对付韶云。 橘毛一伙离开后,玉器行恢复了热闹的气氛,好多同学还是很喜欢店里的精品饰物,梁珊珊忙里忙外。 很快就卖出了好几件,虽然价钱不高,好在量大,加上好口碑,以后的生意会更好。 韶云来到梁珊珊的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珊珊妹子,辛苦了,下次橘毛那伙人再来捣乱,直接把他轰出去,别和他客气。” “你和大姐在店中,不能太懦弱了,太善良了,容易被人误会好欺负。” “二哥说的是,再遇见这样的人,妹子也不再客气。”梁珊珊脸带笑意,看着韶云霸气的脸,内心感到非常安全。 这个周末,韶云那都没有去,安心地呆在玉器行,第一次真正地体验了一回做店员的辛苦。 橘毛陶哥和几个手下离开南苑后,决定去地下商场看看。 所谓的地下商场,只是个名称,都是一些买卖私货的人,自发聚集的地方,在南城的一个地下车库中。 在约定的日子,每个人手里拥用的赃物,或者从来路不明的地方,弄到的稀罕物件。 偷的,抢的,坑蒙拐骗到手的,都会拿到这个地方碰运气。 因为这里的交易是自发自愿的,没有人管你是那里来的,只要合适就能交易。 负责地下商场交易的,有一帮人,是隐形的管理者,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老大。 但人的名树的影,在这里交易,那成交后的好处费,还是要如实地放到一个窗口里面,那里会有人专门收取。 橘毛陶哥以前从南巷温老头那里得到的贼赃,都会拿到这个地下商场里销售。 也会在这里淘一些宝贝。 今天的橘毛到这里,不是为了啥宝贝,他就是想联系上负责管理地下商场的老大,想花点钱,把南苑弄堂,玉器行受的憋屈给讨回来。 眼下这种情况,自己和韶云再继续硬下去,已是没有了半点好处,毕竟手下小弟虽多,但每一个人都不是韶云的对手。 南老头消失后,自己的财路也断了,他一直摸不清金琳是如何取得南老头信任的,竟然把偌大的玉器行交给她打点。 他有些窥视金琳的容貌,也想着玉器行的钱财,但几次都碰见煞星韶云,没有一次讨的好去。 而在表面上既然无法再硬,那便只能软了,在南城混了这么多年,他橘毛陶哥也不是一地鸡毛,总还要点面子的。 他咽不下这口气,就想着到地下商场来,如果能请到那个传说中的老大,一定能把那小子制服。 到时候,南苑玉器行,还有金琳,都得听他橘毛的。 哪怕用南苑玉器行的利益和隐形的管理者做交易,他也愿意。 空手套白狼,反正南老头,名义上是自己的师傅,赖的过去。 打定主意后,橘毛领着手下人来到地下商场的车库中。 “先生,这里有一成的定金,还有需要做的事情,希望能尽快给个答复。”橘毛陶哥把手里的字条和一笔钱塞进窗口,同时捏着鼻子,故作沙哑地说道。 窗口内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钱和字条转眼不见。 “等着,明个来听信。”声音不大好似来自墙壁,但不见人影。 橘毛不敢久留,低头领着手下往地下车库中走去,他要顺便逛逛这里,看看有没有抢手的好货。 刚刚在玉器行顺来的两件小精品,也想再次出手,换点饭钱。 地下车库,一个拐角处,一道暗门悄然打开。 “先生,这是今天的利市,都在这里了,奇怪的是有一份行头,有人想请我们出手,对付一个人,红利不小,竟然是半个玉器行的利,有点意思,您先瞧瞧。”一个暗色的墙壁后边,站着一个身穿长袍的人,正恭敬地请示着。 “哦,玉器行,那里的玉器行,有说明吗?”里边的椅子上传来了惊诧声。 “说的好像是什么云琳珊玉器行,以前没有听说过,地方似乎就在南城,对付的客主是个年轻人,到时候指认。”长袍人补充道。 “如果有玉器可图,倒是可以出手,年关了正需要一批玉器好赴会,上边已经交代了,有机会多圈一点,这两天商场里边,眼睛也放亮点。”椅子上的人,说完话,不再言语。 “好嘞,我这就给主家回个话,到时候,要不请三号出去一趟?”长袍人请示道。 “你安排,有玉器带回来就行。”墙壁后的人影似乎已经快睡着了。 长袍人退了出去,暗门重新闭合。 正在逛着的橘毛,走到一个栏柱子边,这里蹲着两个人,都戴着灰色的帆布帽,遮着头脸。 他们的手里拿着几样东西,看着有些古怪。 “先生,这黑不溜秋的,啥玩意,怎么卖的?”橘毛感兴趣的不是东西,而是这两个人。 “不会说话,就闭嘴,没人当你是哑巴!”期中一人性格明显怪癖,不耐烦地瞪了一眼橘毛。 “哎呦,还挺有性格,哥喜欢,如果你让我满意,这东西,哥就买下了,价钱你开。”橘毛看着帆布帽男子,不知那个筋不对了。 其实在橘毛心里,他纯粹就是心理在作怪,他看两个人的帆布帽,有点像电影里边小日本军人的大耳朵帽,才打心里乐呵的,想找个乐子放松放松,根本不是别人手里的货物。 蹲在柱子边上的人刚想开口,这时,从后边伸出一只手,隔着他们的身体,一个无声无息的动作,一卷纸飞了出来,刚好砸在橘毛的脸上。 “我他妈滴,这,这”橘毛刚想发飙,突然看清手里的字条,再不言语。 第211章 三号 橘毛一伙人匆匆地出了地下车库。 没有再和帆布帽纠缠。 看着手里的信息,橘毛激动不已,:“妈滴,看你小子还能蹦跶几时,这次非弄死你不可!” 暗暗地咬着牙,他接到了地下商场的回复。 “三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一定不弱。”心里嘀咕着,橘毛打算回去再筹一笔钱,只要除掉那个小子,自己在南苑还是土皇帝。 地下车库的一个暗角,露出一件衣服,两个帆布帽身后,一个像地鼠一样的小老头儿,身材肥胖,动作却很灵活。 他快速地消失在车库中,两片嘴唇下的尖利牙齿,不停地锉刀一样地动着,发出吱吱的声响。 韶云把铺子里的物品,摆放整齐以后,跟着梁珊珊到了小屋中。 金琳今天特别开心,她认下姐姐以后,又有了新的打算。 临县的家,早晚要去一趟,不管那个地方,还有没有记忆,都是自己的根。 她无限渴望着,能够找到毁掉她们父母和家园的仇人,哪怕是拼了性命也要给家人复仇,这种心理本不该是女孩子应有的。 “大姐,今天收入不错,有个好的开端。”饭桌上梁珊珊兴奋地向金琳汇报着。 “还不都是你和二弟的功劳,我啥也没做,多吃点,算姐犒劳你们的。”金琳从沉思着回过神来,回应着梁珊珊。 “生意好了,辛苦点,也开心,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最近要复习一下功课,时间上有点紧,能安心地呆在店里一天,真的很奢侈。”韶云把碗里的饭吃完,收拾着,准备离开。 “二弟,还是要以功课为主,这儿有我和珊珊呢,你抽空给姐多弄几只竹箭过来,上次的都叫我练丢了。功夫不能落下,年关快到了。”金琳对起身的韶云嘱咐道。 “没问题,晚上我到竹棚去做一批,你和珊珊随便用。”韶云爽快地答应着。 离开南苑弄堂,韶云走回学校。 街道上很静,夜风轻轻地刮着,有丝丝的寒意。 马上就要入冬了,韶云身上穿的还是秋衣。 路上,韶云在细细地感知着夜风的灵动,和柔劲中带着的犀利,这和武学有着异曲同工的妙用。 武术,向来分为“内家”和“外家”两种。 内家功夫,就是俗称“内功”,以练气为主,讲究以气御力,无穷无尽。 内家功夫可以使人体的能力,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这是最上乘的武术。 练这种武术的人,先从吐纳呼吸练起,练得有了火候,呼吸异于常人,时间相隔特别长。 韶云的大小周天,运气的练习,一直练着却不明所以,现在从风的清流感触中,似乎领悟了一丝意境。 人体的呼吸,和大自然的风有着天然的联系。 修炼武学的人在经过数千年的实战、感悟、观摩,已经从飞禽走兽的动作姿态上,领悟到不少武学。 古人创出五禽戏,又比如猴拳、蛇拳、鹤拳、鹰爪拳、螳螂拳等等。 韶云在想,醉拳其实算不上一种拳术,只是人在思维混乱中的一种动作表象,醉拳是一种应景的意识形态。 而自然界的神奇之处,又何止风一种呢? 韶云闭着眼睛仔细地感知着,而在细微的风声中,韶云突然嗅到了一丝危险。 韶云自己也算是练过气的人,所以可以听出风中的不同,但是,那苍老的声音在讲话之际,几乎全然不用提气,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内家高手无疑! “吱吱。”声音带着一种老鼠似的尖锐声。 “你仅仅是个小娃娃,怎么会招惹到主家,竟然要三爷我出手。”声音尖细就夹杂在风中。 韶云的眼睛缓缓地睁开,他知道,说话的人无疑是一个高手,如果不小心中了他一掌,那绝对会造成内伤的。 “何人?”韶云提起十二分精神,夜色中,有一丝街灯明亮。 这个街角刚好是电影院的后墙,比较僻静。 “要你好看的人,命是不打算收的,把你的胳膊腿儿弄断就可以了。”尖锐的声音让风声都显得逊色。 韶云在寻找声音的出处,只可惜,一点声音过后,又归于平静。 韶云提起丹田之气,做着应对的准备,看来有人盯上自己了。 风把院墙上的一片瓦砾刮了下来,一团影子,随着瓦砾向韶云扑了过来。 韶云陡地吃了一惊,身形飘起。 一步滑出好几步远,影子的袭击落空。 至此,韶云算是对影子老者的强大,有一个粗浅的认识了。 在已经接触过的高手中,南巷温的手段和他差不多,但显然,这个人的手段更高明。 “吱吱,到是个滑溜的小娃娃。”影子老者的身形依然没有显露,声音夹在风中传入韶云的耳朵。 韶云深深地呼入一口气,种种思虑,只是白驹过隙的瞬间,韶云想过无数个应对方案。 眼见影子老者,利用自己的速度又要扑向他的身体,韶云不惊反笑道:“来得好!” “风割!” 话音未落,韶云已然出手,面对影子老者尖锐残暴的扑击,他双手只是随意的或拍击、或出拳出掌、或作手刀、爪击。 就把全部攻击打退在风的呼啸声中。 风割的要诀是以快制快,似刀刃一般,割在影子老者尖利的手指上。 “吱吱”声响,影子老者重新躲到院墙的后面。 一次短暂的交锋,韶云的章法奏效,快速应对的风割在对击中占了上风。 “吱吱,点子倒是有些扎手啊,看来这银子不好拿啊。”影子老者自顾自地嘟囔着。 从对方出手,到一个回合的较量,韶云知道,今天这个人的针对性很强,看来是有人盯着自己。 虽然看似没有致命的招式,但只要自己中招,不死也的残废,对方的功力太强,力道也狠辣。 速度和声音像极了地老鼠。 韶云不敢大意,他摆出游龙八卦掌的姿势。 耳朵在风中扑捉着动静,思维高度集中,他要给对方致命的一击,或者让他知难而退,或者抓住他问个究竟。 影子老者,在墙后边,暗暗的嘀咕了几句,就迅速移动了,他从墙根下边溜到韶云的身后。 他在韶云的身后侧,两只小眼睛,露着凶光,他要来个突然袭击。 弓着身子,他的两只手按在地上,身体像个肉球,突然像个抛物线一样,向韶云的后背砸去。 身子还在空中,突然破空声响起,韶云甩手一把竹箭从腋下飞出,像黄蜂一样直扑飞过来的肉球。 “啊,啊,吱吱。”影子老者的偷袭,成了韶云空中的靶子。 身上被竹箭钉个正着,好在他翻滚的迅速,依然中了几箭。 老者再次起身的时候,一张瘦削刚毅的脸出现在他面前。 “看来你的年龄不小啊,真个样子有点像地老鼠。”冷漠的声音冲着老者讥讽道。 “吱吱,气死我了,三爷我饶不了你。”影子老者身形一露出来,就显得特别狂躁,可能他躲在暗中习惯了。 被人面对面地羞辱还是第一次。 “怎么饶不了我?说说你是谁?”韶云手里的竹箭又扣了几支,他不介意再给老者补上几支。 老者一手拔下胳膊上的竹箭,就势一滚,翻身站起身形,这是一个矮胖的老者,地老鼠一样的牙齿,露在嘴唇外边,他搓着牙,恶狠狠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我会把你的骨头嚼碎的,本来不打算杀你,既然你敢侮辱三爷,就送你一程。”老者说着话,身体突然鼓胀起来,脸色通红。 他把手放进衣服内,迅速地掏出一把东西,塞到嘴里,咀嚼了一下,气势一下子膨胀起来。 “你吃老鼠药啊?”韶云不屑地说道,同时他的手动了。 “风旋。” 随着一声大喊,韶云手中的竹箭以刁钻的弧度飞出去,围绕着鼓胀的老者飞舞着。 “噗噗。” 几声闷响,刚刚才达到顶峰的老者,像泄了气的皮球,重新瘪了下来,这次,身上中的竹箭更多。 “啊,啊,吱吱,臭小子,什么手段?”老者这次不淡定了,张牙舞爪地叫着,脸色通红。 “我这是专门的捕鼠器,对付你这样的很有效,现在能说说了吗?”韶云上前一步,逼视着老者。 竹箭虽然不深,但流血造成的伤害,还是很疼的,老者龇牙咧嘴,心有不甘。 “三爷我就是三号,接的是主家的任务,把你打残,其他的没有交代。”老者简单地回复了一句,看着韶云没有防备,又往前滚去,他在墙根下,一个翻身,快速地溜走了。 韶云没有阻止他,知道这三号不会透露更多。 夜风还在刮着,院墙根处,留下了几缕血迹。三号任务失败,退走了。 韶云的心略微不安。 看来有人要对付自己,有个三号,会不会还有二号,一号,可能是更厉害的角色。 三号躲在暗处,默默地舔舐着伤口,他现在还不敢回去,任务失败,会被上边处罚。 他就纳闷了,这么个小娃娃哪来的手段,竟然让自己折羽而归。 他的脸变得无比的难看。 第212章 六子 夜色变得浓重。 本打算回学校的韶云,改变了主意,他直奔北大坝的竹棚而去。 北大坝上,韶云给黑背猫的食物添满。 一猫一狗非常开心地围着韶云。 “今天的竹箭用了不少,看来关键时刻,还是有用的。”韶云坐在竹棚里,重新拿起了夜长风留下来的工具,他需要制作一批竹箭。 黑背猫领着黄狗乖巧地在棚子外边进食,不敢打扰韶云的思绪。 一边细心地削着箭羽,一边思考着今天袭击自己的三号。 “他的身法很奇特,也很自信,真正的一个地老鼠,如果不是有箭羽,真要和他硬碰硬,注定要吃亏的。” “对方的功力深厚,没有几十年的淬炼,达不到那样的身法。”韶云自言自语着。 黑背猫不知道啥时候,偷偷地溜到棚内,它似乎听懂了韶云的话,突然一个飞跃跳到韶云的肩膀上:“喵。” 黑背猫的意思很明显:“主人,有啥要我效劳的,有老鼠?” “去,一边呆着去,这个老鼠可不是你能对付的。”韶云没好气地说道。 “喵,喵。”黑背猫不服气,它已经下决心要帮韶云,当初跟着刀客,啥风浪没见过,还怕一只老鼠。 韶云摸了摸黑背猫的后背,他知道这个家伙耐不住寂寞了。 “黑大侠,你对南苑比较熟悉,有空你倒是可以帮我跟踪一下那个地老鼠,防着他对玉器行不利。姐和珊珊力弱,关键时候可得靠你了,我又不能时时刻刻守在那里。”韶云对着黑背猫嘱咐着。 “南苑玉器行,好吃的多,你和大黄,最近就去那里,帮我盯着点。”韶云突然替金琳担心起来。 “喵,喵。”黑背猫很开心,很爽快地应着韶云。 韶云欣慰地看看这只不起眼的黑背猫,最近的身子似乎养肥了许多。 韶云很快制作出一批竹箭,简单地收拾一下,就招呼着黑背猫和大黄,他要检验一下这两个家伙最近有没有偷懒。 “黑大侠,乘着夜色,拿出你的本领来,要想跟踪那个地老鼠,速度不行,去了也是白搭。”韶云挽起袖子,做出攻击的动作。 “喵。”黑背猫一个闪扑,还没等韶云准备好,就扑了上去,他受到了刺激。 “汪汪。”黄狗这几天不再流浪了,吃饱睡暖,也养的精神十足,一猫一狗,陪着韶云在夜下疯狂地对练着。 南城。 地下车库,三号萎靡的神色让长袍人一愣。 “怎么回事?点着扎手,还是你不用心?”声音透着不满。 “情报有误,根本不是啥雏鸟,看身手,二号都悬。”三号老者沙哑着声音道。 “哦,有这事?你是如何说的?”长袍人似乎不太相信。 “比速度,我自认第二没人能称得上第一,但今天我领教了,他的反应不一般,特别是羽箭的速度,伤在他的暗器上。”三号老者,地鼠一般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动着。 “先去疗伤,别乱说,你知道该怎么做,这单生意,你不能透露一丝消息,否则!”长袍人的话让地鼠人浑身打着冷噤。 车库的暗角,门开了。 “先生,三号栽了。”长袍人的话透着无奈。 “哦,倒是意外,先派人查查,对方的底细,别打草惊蛇,动手等我通知。”椅子里的人,没有抬头,淡淡的声音传入长袍人的耳朵。 “好的,先生,我这就去办。”长袍人恭敬地退了出来,门自动关闭。 夜色中,黑背猫带着大黄下了北大坝。 大黄的脖子上被韶云系着一个箭袋,里边有一支刚刚做好的竹箭。 看看天色不早了,韶云就让黑背猫带着大黄,去南苑弄堂找金琳,自己回学校。 南城某个发廊的后门,通向内室的一间屋内。 “你别弄死她们就行。别怪兄弟没提醒你,以前那个二傻子,把好好的货色给掐的快没气了,主家当然不会放过你了。这些个姑娘都是被男人玩惯了的主,糙得很,你不用点劲,钱就白花了,她们还觉得不得劲。”一个阴阳怪气的人声在提醒着身边的年轻人。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拖拉着脑袋,正两眼放光地盯着床铺上的女人,他不敢笑,也不敢反驳身边说话的男人。 床上,躺着白皙的女人,浑身发抖,她把两个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她叹口气,这样的污言秽语她听了很多了。她以为自己已经不在意了,但现在听起来特别的刺耳。 正紧张地等着客人的粗野,和蛮狠。 此时屋外,一个声音打破了房间内的对话:“二号,让你的手下去打听个人,南苑学校碰面,主家会告诉你情况。” 声音很轻,透着威严,言毕消失不见。 “妈呀,钱打水漂了,看来你的运气真差,别怪兄弟小气,是你点背。”阴阳怪气的声音重新响起。 年轻人咽着口水,有些不甘心,他飞扑到床沿边,一把掀起被子,伸手在白皙的肌肤上拧了一把。 “哎呀。”吃疼,女人尖叫着。 “便宜你了,回头再找你麻烦。”年轻人不舍地离开了床铺,他有些郁闷,心火在腾腾地燃烧,但他不敢久留。 出了房门,阴阳怪气的声音再次提醒道:“六子,这不是你第一次接任务了,悠着点,只摸情况,别动手。办好了,这里可以天天来,一天一换。” 随着声音,唤做二号的男人渐渐远去。 年轻人冷冷地站在屋外,他被夜风一吹,清醒了许多,身上的燥热感在慢慢消失。 “你要探查的地方叫玉器行,对方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偏瘦,就在弄堂里边,一般晚上他不在这里。我知道的也不多,我只出钱,其余的你们帮我解决。”橘毛缩在校门的黑影里,和年轻人接触后,把知道的情况做了说明。 说完话,他快速地躲进学校里,生怕有人发现他的行踪。 年轻人看了一眼匆匆忙忙消失的人影,摇着头:“妈滴,坏了老子的好事,原来是一个年轻的小子,爷以为是大姑娘,心火正旺呢。”六子的年轻人吐着舌头上的吐沫,嘟囔着,沿着街道往南苑摸去。 南苑弄堂。 金琳和梁珊珊吃完饭后,在门前活动,两个人练习了一会基本功,又开始对练,相互喂招。 梁珊珊的进步很快,她在得到韶云的指点后,非常用功,加上她的身体素质非常好,练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唐金琳也没有停下来,因为她此刻已经到了关键的修炼时刻。 随时都能从中领悟突破到全新的境界。 家仇让她的心志更坚,她手上动作越来越快,一双修长的柳眉也越来越紧锁,似乎遇到了一些障碍。 在武学的习练上,每遇到一个坎,都会有一层无形的障碍,瓶颈,也就是武学的壁障。 要想突破达到质变,需要一个契机。 夜色浓重,寒气逼人,但两个美女浑身冒着热气,香汗淋漓,越发的显得英姿飒爽。 嘎嘣,一声轻响,是踏断枯枝的声音。 六子像狸猫一样,趴在南苑弄堂的墙院上,他就着朦胧的光亮在窥视着金琳和梁珊珊。 他被两个仙子一样的美女给惊艳了,他嘴里不停地吞咽着口水,本来已经压下去的心火又烧了起来。 “妈滴,怎么有两个仙女在舞蹈,身子多美啊,简直就是人间美味。”他在心里嘀咕着,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丝的响动。 他附着在院墙上的身子开始发烫,下半身凸出的部分已经快碰到墙体了。 “难道那个小子有这样的艳福,竟然有这么漂亮的两个女人相伴?”六子在心里揣测着。 他怔怔地盯着夜风中不断舞动的曼妙的身姿。 弄出的响声,虽然轻微,但还是引起了金琳的警觉。 嗖!金琳抬手,手里的竹箭飞了出去。 “哎呦,扑通。”一声清叫声响起,六子中箭,从院墙上跌落下来。 好在他轻功身法不弱,将要落地时,一个翻身,站立起来,用手摸着肩膀上的竹箭,一脸的郁闷。 “什么人?”金琳的声音响起。 “哎呦,疼死我了,是小爷我,路过,路过,看看玉器行是不是这里。”六子听到声音,内心更加激动,这声音太美妙了。 简直是天籁之音。 “路过?这大半夜的,非奸即盗,快说,到南苑玉器行做什么?”金琳可没有那么好忽悠,韶云的嘱咐言犹在耳,她时刻警惕着。 “姐姐,真是迷路了,我马上就走,误会,误会。”六子的眼睛转动着,被发现后,想退出去。 “大晚上的,你摸到南苑的院墙上,你这路走的有点水平啊。”金琳一步跨上来,抬手要去扣住六子的手腕。 六子的年轻人,一看对方要拿自己,一个侧步,急忙向后退去。 同时抬腿直踢金琳的腰部。 金琳一愣,原来对方是个练家子。 身手老辣,动作迅猛。 金琳一个后撤身躲开对方的攻击,此时梁珊珊也欺了上来。 “什么人,竟敢无理?”梁珊珊和金琳一道往前逼近。 “爷,还有事,不陪你们玩了。”声音落地,人已上了院墙。 第213章 水深 六子登上院墙,看着追来的两个美女,内心很不爽,同时又很自信自己的轻身功夫。 正得意地之际,突然,一团黑影羽箭一般射来。 “哎呦,扑通!”一个倒栽葱,直接从院墙上跌到院外,二中的后操场上。 “喵!”黑背猫在墙上,冲着摔下去的六子叫着。 警告意味浓厚,它刺棱着身上的毛发。 夜幕中泛着幽光的毛发,加上它那一双眼睛,看着恐怖。 “妈滴,真倒霉,哪来的野猫,找死。”六子从地上爬起,捡起地上的一个土坷垃,一边骂着一边甩手扔去。 “喵。”黑背猫一跳,躲过土坷垃的攻击,冲着下边的六子叫着。 土坷垃越过院墙掉在地上,刚好大黄跑过来:“汪汪”地叫唤几声,似乎很不满意。 毕竟它脖子上绑着个箭袋,没有黑背猫跑得快,根本没有见着墙上的人。 听见狗叫声,六子知道,已经没有机会再探查什么,拍拍屁股,瘸着腿,消失在夜色中。 黑背猫没去追,它扭头跳到金琳和梁珊珊面前,很人性化地打量着两个女主人。 “这应该就是主人交代的,要保护的美女了。”黑背猫冲着金琳,喵了一声,算是打招呼。 它对金琳不要太熟悉,金琳手上的玉扳指,还是自己送给她的,算是和金琳有缘分。 “黑猫,你又来啦?狗狗,箭袋,是二弟。”金琳惊讶地看着黑猫和大黄,见到箭袋就明白了一切。 梁珊珊上前,取下大黄脖子上的箭袋。 “大姐,二哥带来了竹箭,刚才要是有它们,那个人一定跑不了。”梁珊珊摸着手里的竹箭,有些不甘心。 “他中了一箭,够他受的,目的不纯,看来玉器行要加强防范了。”金琳看看面前的黑猫和大黄,内心一动。 “过来,到厨房给你们好吃的,吃完了,那都不许去,就呆在店铺前。我给你们整个暖和的地方,晚上机灵着点,最近南苑不太平啊。”金琳的眼睛转了转,已经猜到一猫一狗,被二弟韶云派过来,是要有大用处的。 “喵!”黑背猫一听有吃的,猫爪子一抬,率先跳到金琳的肩膀上。 “别上我的肩膀,爪子上脏兮兮的。”金琳虽然这么说,并没有刻意地赶它下来。 大黄摇着尾巴紧跟其后,一顿美餐,让黑背猫和大黄开心不已。 梁珊珊特意弄来一个纸箱,里面放了一件旧衣服,把它放到店铺的门檐下,算是为大黄和黑背猫准备的取暖物品。 大黄流浪惯了,有个地方,把尾巴一圈就卧倒了,眼睛瞪着弄堂的尽头,算是忠实地守护着。 黑背猫可不老实,它一会跳到院墙上,一会跳到门牌上,总感觉没有竹棚子里呆的舒服。 最后它干脆跳到大黄的后背上,借着它的茸毛取暖。 夜色宁静,金琳和梁珊珊冲了澡后,呆在屋内捡拾韶云带过来的竹箭。 “大姐,那个人不知道啥路子,估计是想到店里偷东西,不然这大半夜的跑这干什么?”梁珊珊有话没话地问着金琳。 “嗯,行迹可以,不过没啥损失,这么早,应该是踩盘子的。要对店铺动手,也会在三更天,人都熟睡了才成。”金琳似乎很清楚对方的意图。 “好在二哥想到了,有了大黄,一有动静都逃不过去,可以放心地睡觉。”梁珊珊并不十分担心。 “嗯,还是早些休息,惊醒着点,大黄也有打盹的时候,明个给它们弄个舒服一点的窝棚,刮风下雨都不怕。”金琳还是对门外的狗和猫有点担心。 两个人议论了一会儿,就休息了。 二中的后操场,出来的六子,暂时不敢再回南苑弄堂,他知道那两个女人也是练家子,手里还有竹箭。 而那只黑猫更可恶,速度惊人,一下子就把自己给撞了下来。 后来透过风声,还听见了狗叫,看来弄堂里的水很深,自己再贸然行事,只会打草惊蛇,啥有用的情况都摸不着。 六子踌躇、徘徊了一阵子,决定先回去复命,再做打算。 反正知道弄堂里,没有要对付的那个年轻人,撒个谎话,实在不行,明天再过来打探。 韶云从北大坝下来,走在青年路上。 头上的月亮不知道啥时候,躲到云层后边去了,淡淡的街灯摇曳着,显得街道无比的安静而梦幻。 路过学校的职工大楼,楼梯的尽头是停车库,韶云记得自己的自行车就停在里边。 这一栋建筑有好几个出口,每个门栋都能通到街上。 韶云拐进一个门洞,想抄近路到学校里边去。 哗哗的麻将声从一处一层的车库中传出,几个混混不知道从啥时候起,就在车库中赌钱了。 “听到什么声音没有?”一个黄毛青年开口问道。 “没有啊,也许是老鼠,赶紧出牌,就你事多。” “就是,我看狗子这两天,发廊去多了,耳朵叫洗头妹给灌上奶水了,出毛病了。哈哈……” “哈哈哈哈” 屋内几个人一阵淫笑。 “咯嘣,吱呀。”门还真开了,一个影子挤进来。 六子瘸着腿,进了车库。 他看看几个赌牌的人,眼睛扫视了一圈。 “二哥不在?”声音有些疲惫。 “怎么,你不是一直跟着二哥吗?被女人夹断了命根子,这病恹恹的,有点蹊跷啊,哈哈……”有人一看六子的神态,就调笑道。 六子不置可否,他的神态有些落寞,没心思和众人斗嘴,他到这里的目的,是找二哥汇报情况。 他看了看打牌的几个人,确定了二哥没有到这边来,就打算离开。 刚刚被调笑过的狗子,转脸看了一眼六子道:“到老客那边瞅瞅,兴许能找到他,那边坐庄的是女人。” “就是,二哥准又去蹲点了,那女人是二哥相好的,赚钱都分一半给二哥,这边的场子都不肯来了。”狗子的对面马脸男人补充道。 “谢了,你们玩。”六子瘸着腿出了门,随手把门轻轻地带上。 影子从韶云面前一晃。 六子往楼栋的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韶云犹豫了一下,正想离开,就听六子自言自语道:“妈滴,南苑那女的真够味道,就是太辣了点,这箭把老子的膀子快穿通了,还好是皮外伤,哎呦,等爷好了再去一趟,看我不弄死她。” 声音被风吹入韶云的耳朵,本不在意的韶云,一听到南苑,内心一动。 “这人难道去了南苑弄堂?”心里想着,韶云就着灯光,不由得看看前面即将消失的影子。 六子拐过一个楼角,这里同样是个僻静的地下一层,里面的灯光显得幽暗,一桌子围着几个耍钱的人。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很得意:“拿钱,拿钱,看来今天爷的手气真好,香香,要不再吻一个,等下一把就该你糊了。” “去你的,还不是老娘放的炮,死鬼,赢了钱别到处乱跑就行,就在我这打平火,弄点好酒好菜,我陪着你。”对面一个爹声爹气的女人满嘴的甜言蜜语。 “别,别,我们怀疑你俩打通张子,坑我们呢,怎么把把都是二爷糊呢?”边上另外两个男人开口道。 “净瞎说,二爷的手气好,老娘不也输了吗?起不到牌,别瞎猜。”女人赶紧打圆场。 “拿钱,拿钱,输不起啊,爷今天手气好。”阴阳怪气的声音这次倒是很阳刚。 “给,再玩一圈,不玩了,快见底了,我看得换个地方玩。”身边的中年胖子心有不甘地把钱甩在二爷的桌面上。 “别介,我香香可好酒好菜招待着你们呢,还一直陪着你们玩,那个庄家能和我这比啊,灯费,茶水费一概不收,就是二爷运气好点,看把你们急的。”女人一听中年胖子有脾气,立马解释道。 “废话真他妈滴多,跟爷赌钱,输了是你的荣幸,换个地方,爷还不稀罕你的钱呢!”叫二爷的男人不乐意了,开口就骂道。 “二爷,不是小的高攀,赌桌上没有高低,二爷既然坐在这张桌子上,输赢我认了,一直输,总感觉不正常,说句话咋滴。”中年胖子也是个有脾气的人,他不满二爷的话,接茬说道。 “哎呦,还不服气,你算什么东西,和爷较真呢?还和爷平起平坐,你脸比屁股还大啊。”二爷一瞪眼,边收起桌上的钱,边发火道。 “好了,好了,二爷别计较了,都是赌友,冲着我香香来的,都少说几句,开牌了。”女人一边抛媚眼一边安慰着发火的二爷。 “吱呀。”门开了一个缝,六子的脑袋挤进来。 风把屋内的人吹的一阵寒颤。 “妈滴,那个瘪犊子,作死啊!”二爷一哆嗦,骂道。 “二哥,是我,和你说个事儿。”六子轻声地叫着,他不敢直接进门,伸着脑袋对桌上的二爷叫道。 “灾星,破坏爷的好运势。”二爷听出是手下的六子,知道他有事汇报,放下手中的牌,不情愿地挪开了身子。 “香香,看着点,别动爷的牌,去去就来!”二爷抬脚出了房门。 第214章 再探 “什么?没有的东西!”二爷有些恼火。 他的阴柔变得犀利,六子的一番话虽然遮遮掩掩,但还是叫他听出了端倪。 感情这货根本没有探查到有用的消息,还叫两个女人和一只猫给整残了。 “再探!摸到有用的再来。”二爷撂下一句话,就把六子晾在外边,自己重新回屋内耍牌了。 六子缩着脑袋,把衣领拉高,遮着被风吹凉的脸,他不敢反驳二爷。 转身往前走去,隔着一个门洞的韶云,把两个人的对话听在耳中。 “原来还真是要对付我的,那个太监声音透着寒气,是个很难对付的人。”韶云留心观察了走入房中的二爷。 韶云记下房间的位置,悄悄地尾随着六子出了楼栋。 六子走到街上,风吹着他的头发,乱糟糟的。 衣领遮着的面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过,他叹口气,现在想让他再去南巷,是不现实的。 他必须找个地方休息,把屁股和腿,摔疼的地方疗下伤。胳膊上被竹箭伤着的地方,也隐隐作痛,看来出血的地方已经结痂了。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灯惶惶不安地晃着他的脸。 他又想起了傍晚时候的那个女人,但那是二哥带着去找乐子的,他自己可没钱去那里。 他砸砸嘴,走到供自己栖身的出租房前,他没有着急上楼,在屋檐下的墙根处,背风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靠着窗户的屋内传出打麻将的声音,这户人家也开着一个麻将桌,没日没夜的总有人在砌墙,想从桌面上捞钱,其实越陷越深,除了庄家,没有人能赢钱。 这家女主人白菇,六子是认识的,曾经喊他几次凑桌,六子就是不买账,一来他本身不会赌,二来身上根本没钱。 但六子对白菇挺感兴趣的,白皙的肌肤,虽然过了不惑之年,但怎么看怎么舒服,就是风韵十足的样子。 白菇虽然看起来不是十分精明的样子,但总比她男人会算计,钱这个东西怎么花,怎么得到,利用她女人的优势,活的还是挺有章法的。 六子听着屋内嘻嘻哈哈的声音,是赌牌的人在挑逗着白菇。 只是自己习惯性地在晚上,坐在墙根下听听声音,觉得也是一种享受和消遣,他不敢窥伺白菇的身子,简直能让他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睡不好觉。 他没钱去行乐子,自打跟着二哥混,倒是在发廊里转过几圈,每次都是蜻蜓点水,没有实质的进展。 可能二哥就是要拿女人给自己提个醒,不干活,没钱,啥都不是。 他习惯性地想象着白菇的身体,总能在她的声音中找到慰藉。 今天晚上,他很疲惫,又蹲在墙根下听着,或者他的生活太单纯了,和女人的事在他的眼里是件奢侈的事情。 韶云跟到这里,看着六子坐在屋檐下不走了,知道他应该就住在附近。 但看他竖着耳朵在听窗户的麻将声和女人的嬉笑声,似乎很享受,忘记了时间,韶云不想再此耗下去。 既然知道了他还会去南苑探查自己,倒是可以暗中跟着他,找到幕后想对付自己的人。 那个他口里的二哥,应该也是个听命者,这中间牵扯到的人和事情,要弄清楚,需要费一番功夫。 本来韶云想上去抓着这个六子,问个究竟,但转念一想,他只是个探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详情和出钱要对付自己的主家。 如果贸然行事,打草惊蛇,反倒不好。 韶云见六子不再有所动作,在周围转了一圈,把这个区域摸个门清,就转身离开了。 回到宿舍,有几个男同学还没有休息。 林建正得意洋洋在宿舍里溜达,像一个到了婚龄的青年那样,把围巾折成帽子歪戴着,两手插在口袋里。 他学会了从牙缝里啐口水的恶习,还信誓旦旦地说,“我很快就学会抽烟了。我已经试过抽两回了,可是只想着吐烟圈,还不太会吐烟圈,总也不成圆。” 郝翎抬着头,似乎在欣赏,又像是在嘲讽他。 “学生,抽啥烟啊,老师看见了可有说道,这快考试了,放假回家,你敢在家抽吗?”郝翎的话,让林建很不开心。 “不就是个期末考试吗,又不是高考,紧张个啥,考的好坏,自己知道就行,抽烟可以缓和思维的思考,我一抽烟,脑子就转的飞快,要是在考场上能来上一只,我保证能考满分。嘿嘿……”林建的笑,让郝翎哑然。 韶云走进来,刚好经过他身边,不经意间,林建碎口水的方向刚好转过来,一口水就要喷在韶云的身上。 忽然眼前一花,林建只觉得脖子一紧,一只手按着自己的头,头上的围巾刚好脱落下来,接着自己的口水。 “谁?”正高谈阔论的林建被整的不舒服,大声嚷嚷着。 “你的臭毛病还真不少,这里是宿舍,不是卫生间,你最好用纸巾堵着嘴巴吐口水。”韶云把林建放开,身子已经上了床铺。 郝翎咧嘴一笑,“真有人能治你,那就是上铺的。” 林建翻着白眼,看了看已经上了床的韶云。 “韶大侠啊,我知道了,下次等你回来的时候,先把卫生纸备好,哈哈,又跑那潇洒去了,这么晚,考试你应该也不害怕,我就不担心。”林建没话找话。 其实他的心里正毛毛地长草一样的感觉,让自己无法控制,想发火又不敢针对韶云,只能打着哈哈。 心里的草像被雨水洗礼过一样,那个念头,就是要疯狂地吐出去,可又压抑着,他着实不敢在韶云面前放肆。 其他同学都早早地休息了,郝翎不是看不惯林建,就是要等上铺的韶云睡安稳了,才能心安理得。 或许期末考试对每个人的意义不同,韶云最近把功课拉下了许多,他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在想着今天遇袭的事情。 看来许多事情,都需要一个耐心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第二天上课铃声刚响。 班主任老师就走入课堂,对大家杨了杨手里的卷子道:“卷子批出来了,这次摸底测验,大家是有喜有忧,好的更好,差的特差,我就不多评论了。卷子发下去,自己检查看看。期末考试定在下周五,大家该用点心了。” 老师的话,让几个同学烦躁不安起来,郑楠就是最明显的一个,他埋头掐了一下露珠的大腿,两个人心有灵犀,看来这次摸底测验,两个人考的都非常差。 莫雯雯扭过头,不想看前面两个人的小动作,侧脸看看韶云,一副坦然的模样,显然考的不好的人中,没有他。 上周韶云和亚楠茜夏去比赛,虽然课程拉下了一些,但基础在,回来温习到位,摸底小测验,韶云考的并不差。 倒是莫雯雯,心思老在亚楠和韶云的关系上,心里不平静,倒是影响了自己的发挥,她在思考着,考不好的人有没有自己。 老师分发完试卷,就认真地讲解着试题,似乎对成绩的好坏没有太多的言语。 莫雯雯看着自己85分的成绩,脸色很不自然,这要放在以前,起码能考90分以上,因为粗心大意,竟然考砸了。 季小青考试的时候很紧张,她对自己的考试没有把握,自己估计能有80分就满意了,以为老师说的差生是自己,内心很忐忑不安,她不时地拿眼睛瞟着韶云的方向。 在拿到试卷后,醒目的95分,让她的心放了下来,她欣喜地转头看看同桌郝翎,发现他得了90分,内心压着,去看远处的韶云。 心里无比渴望韶云能知道自己考的很好,这可是超常发挥了。 而接下来,老师的话,让她欣喜的念头再次受到了打击。 “同学们,这次的考试,虽然题目不难,但还是比较偏的,有同学就考的非常好,得了满分,他就是参加完竞赛,得了奖的韶云同学,值得表扬一下,希望期末考试再接再厉!”老师的话无疑一颗炸弹,把同学们的情绪给点燃了。 本来很满意自己分数的季小青,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看来这差距还是有的。 她悄悄地收起自己的试卷,在出错的题目上多看了几眼。 此时亚楠对着自己的试卷也很郁闷,回来后匆匆一考,才考90分,这和自己平时的水平都有出入,看来骄傲自满就容易退步啊,她隔着位子,抬眼寻觅着韶云,她的心跳了一下。 韶云并没有在意同学们的眼光,也没有把老师的表扬放在心上,他感觉期末考试是有压力的,最近比较分神,总不能集中精力复习。 一些琐事,特别是玉器行的事情,让他多多少少有些牵挂。这个假期看似很近,又觉得特别遥远。 等考完试,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首先要准备的是临县之行,对静茹的思念和担心时时在脑海中。 遇袭的幕后黑手,还没有确定,目前能探查的就是那个二爷和六子,今天的南苑是不是很平静。 韶云在老师走出教室后,心神又飞出了教室。 第215章 宿敌 南苑弄堂口,熙熙攘攘的人群撑着伞往里面走着。 六子,浑身已经被雨水淋湿了,他身上的雨布并不能遮挡全部。 他在弄堂口徘徊着,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根本没有摸清弄堂里边玉器行的任何情况,也没有关于那个年轻人的一点信息。 他在犹豫要不要就这样,随着撑着雨伞的人走进去。 刚刚冒出这个想法,“喵!”一声猫叫。 院墙的一个尽头,黑猫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正趴在一个翘起的瓦楞下,冲着头脸都遮在雨布里边的六子叫唤。 “妈滴!又是那只死猫,这雨天也不躲起来,和老子杠上了!”六子止住脚步,警惕地看了一眼院墙上的猫,开口骂着。 黑背猫似乎只一眼就认出了徘徊在弄堂口的六子,虽然下着雨,它还是恪尽职守,为了对主人韶云的承诺。 晚上大部分时间是大黄值班,自己落得清闲,白天它让大黄趴在门栏边休息,自己就在院墙上来回地巡逻着。 今天下雨,黑猫依然不敢疏忽大意,刚刚找到遮雨的地方,就嗅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是前天晚上的那个家伙,别看他遮着雨布。 黑猫很恼怒,竟然敢在大白天进来,真是把南苑当自个家了。 黑猫的叫声有警告的意味,如果识趣的六子退出去,或者黑猫不会攻击他,但六子,在犹豫了一下后,想捋一捋黑猫的胡须。 “死猫,大白天的爷还怕你不成,老子就是要大摇大摆地进去看看,看你能咋地!”六子是在和自己较着劲。 他的身形飘忽着,随着一个雨伞的侧面,进了弄堂。 刺啦,一声清晰的声响,六子的后颈一凉,雨布被从后面撕开。 六子急忙转头,黑猫的影子在雨中一滑,又到了另外一面院墙上。 “贼猫,玩偷袭,爷是来买东西的,竟敢袭击我,看我不弄死你!”六子很恼火,左右在地上寻找合适的东西,想把院墙上的猫打下来。 “喵!”黑猫再次发出了警告声。 边上的路人,透过雨伞的缝隙疑惑地看着在雨中打转的六子,和远处墙上的猫。 毛发被雨打湿了,黑背猫的身上光溜溜的泛着黑色的光泽,有雨珠在滑落,它的愤怒招式是竖毛发,看来雨中表现欠佳。 作死的六子终于寻到了一块坚硬的石子,他瞄着黑猫,用力地甩出去。 “喵!”石子出去了,猫却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刺啦,这次六子的肩头连带着衣服都被撕扯了一个大口子。 猫又不见了。 六子一个趔趄往后退去,他的脚下透着雨水有些颤抖。 是冷,是未知的恐惧,猫又找不见方向,雨雾中,透着危险。 雨水冲洗着他的太阳穴,在清凉中突突地跳着。 他想起了当年自己在卦摊上算的一卦:“雨势逢猫利,急灾难躲。”他牙齿打着战,他太低估面前的黑猫了。 难道这卦就是应着这个景吗?他的内心越发地恐惧。 六子一边发抖地往后退着,一边告诉自己要冷静,他看着院墙上的雨点和雾气,没有寻见黑猫的影子。 “如果今天不进去,二哥那就交代不过去了,都两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那个小子到底在不在南苑玉器行呢?”六子对黑猫的恐惧,被无形地放大着,内心又很矛盾。 六子退到弄堂口,依然寻不见院墙上的黑猫,但感触中危险似乎就在身后,他看着石板路和屋檐想避雨的人,又看着从弄堂口出来的人,他提醒自己,要冷静。 突然他有了主意,他往前一步拦着一个出弄堂的小姑娘,问道:“小妹妹,和你打听个事情,你在玉器行里边,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店里卖东西?” 女孩一愣,隔着雨伞看着面前神色异样,满头都是雨水的男人心生警惕:“没在意,没在意,自己进去看看不就清楚了。”说完急急地逃开了。 六子摇着头上的雨水,把撕裂的雨布重新往头上拉扯一下:“妈滴,要是能进去还用问你啊,郁闷!”他吐了一口雨水,心中气愤不已。 黑背猫远远地躲在瓦楞下,隔着雨幕看着六子,警惕地监视着他。 只要他不进南苑弄堂,自己也不想伤他,但如果还不知难而退,有心对玉器行的两个小主人不利,那他黑大侠可就不客气了。 六子还不死心,徘徊在弄堂口,一连拦下三个人询问,都是同样的答案,他徘徊了近一个时辰,一无所获,身上已经被雨水湿透了。 沉重的衣服贴着自己,越来越沉重,冷的难受,他浑然不觉,内心的焦虑一直在折磨着他。 雨中传来各种声音,也许是雨声给他的错觉,也许真的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正恍惚间,叮铃铃几声车铃声吓的他一跳。 韶云放学后骑着自行车冒雨来到南苑,身上的雨衣把人和车子遮在里边,到了南苑弄堂口,看着一个人在哪里徘徊,差点撞到自己的车子。 韶云隔着雨幕,急急地摇着车铃,想让对方避开。 近了,韶云内心一动:“这个人应该是来找自己的,似乎是前天晚上的那个青年人。” 韶云刹住了自行车,两腿从车子上迈下来,停在六子面前。 “怎么,这大雨天的,不进南苑避避雨。”韶云放好自行车,直接对上六子的脸。 “你认识我?关你啥事情?”六子正焦躁中没好气地反问道。 “既然来了,就是客人,难道你不是为了打听我,才来的南苑弄堂?”韶云的声音有些冷。 此时的六子也有警觉,他后退了一步,内心有些不安,他看着雨幕中同样遮在雨布下的那张清瘦刚毅的脸,心里一紧。 “你是玉器行的年轻人?”六子的脑海中蹦出的概念让他自己吓了一跳。 “不错,正是你要找的人,怎么不跟我进去坐坐,好好聊聊?”韶云的脚步逼近六子的身前,语气比雨水更冷。 玉器行的小屋子。 六子被扔在地上,身上的雨布已经扯了下来,惶恐的脸被雨水弄的一塌糊涂。 黑背猫趴在凳子上,龇牙咧嘴地瞪视着他。 韶云坐在椅子上,小心地品着手里的茶。 金琳就站在身边,一脸疑惑地盯着地上的年轻人。 “说说,我不想听废话!”韶云的语气和黑背猫的神色很搭调。 “我就一路过的,想到南苑玉器行买点玉器,身上的钱不宽裕,就没进来。”六子对韶云的态度一点也不惊奇,他笃定对方不知道自己来南苑的真正目的。 “黑大侠!”韶云叫了一声。 “喵!”黑背猫一个前扑,一爪子抓在六子的脸上。 “哎呦,你们怎么放猫抓人,我要告你!”六子吃疼摸着自己被抓出血印的脸颊大声叫着。 “没关系,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就是要替二哥打探我的情况,至于买家,你可能真不知道,那要你也没啥用了,黑大侠!”韶云的语气听着不急,但更加的阴冷。 “喵!”黑猫叫了一声再次扑到六子的肩膀上。 “别,别,哎呦,我知道二中有个橘毛,他给我指的路。”六子叫嚷着,把橘毛给供了出来。 “原来如此,你可以走了,就说我很普通,不值得二哥动手,至于那个橘毛,他的日子不会好过的!”韶云对六子挥动着手臂,黑背猫叫着驱赶着地上的六子。 雨中,六子的影子出了南苑弄堂。 “二弟,还真是那个橘毛痞子捣的鬼,看来那天来玉器行就是有预谋的,以前南老头给过他不少东西,看来吃惯了巧食,还忘不了这份利益。”金琳在六子走后,对韶云说道。 “那个橘毛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主,对他还是太仁慈了,这种人只有让他胆寒,才会老实。”韶云思谋着橘毛的秉性,在想着对策。 “目前,那个二哥的人,还没有动手,他们要对付的是我,至于你和珊珊,应该没有啥危险,这些人做事都是看利益的。” “这个六子回去,那个二哥可能要出面了,我先去会会他,把他的念头掐了,再找橘毛谈谈。” 韶云把自己的想法对金琳说道。 “那二弟你自己当心些,都是眼馋玉器行的利益,能和解更好!”金琳对韶云虽然很自信,还是不想韶云担风险。 “姐放心,我只是要先动手,免得被动,刚好我知道他的位置,先和他聊聊,能罢手更好,玉器行的利益不是谁想要都能要的!”韶云语气坚决。 “二哥,有要我帮忙的吗?”梁珊珊走了进来问道。 “你和大姐平常当心点就行了,有黑大侠在,一般人也伤不到你们。”韶云看看梁珊珊急切的眼神说道。 “喵!”黑背猫大声地喧哗着,似乎很受用。 雨中。 自行车在回一中的路上,雨水被车轱辘碾压的粉碎。 韶云把车子停进车库中的棚子里,锁好,抖落身上的雨衣,夜在雨幕中变得模糊。 世间万物的动态,都在风雨中表达自己的情绪。 一个人只要在大自然中,永远逃脱不了风雨的追踪和包围。 韶云的脚步踏实有力…… 第216章 柳藏 女掌柜香香是个漂亮的女人,丰乳肥臀,看着好看而魅惑,也是个放肆的女人。 今天的雨把麻将馆的生意给浇灭了。 约好的两个人,以下雨阻隔为借口没有来。 合伙在赌桌上骗钱的把戏没有上演。 屋内的女人嗑着瓜子,把手放在男人的大腿上,眉眼如斯,爹声爹气地道:“二爷,今天没有收入了,人家冷的很,要不您陪着暖暖”声音中透着魅惑。 面前的男子手里的茶杯,缓缓地放下,他看着面前的女人,又瞟了一眼,那半遮半露的胸脯,吞了一下口水。 男人是个美男子,女性化,四十来岁,长着卷发,面色阴柔,没有胡须,他那阴柔的脸有天然的寒气。 “暖暖,也不是不可以,就怕我身上太冷,把你暖成冰块。”男人似乎有意挑衅着女人的话。 “二爷,人家燥的很,有您的身子能舒服点,要不”女人的话细若蚊吟。 接下来,房间一阵稀疏的声响,灯灭了。 漆黑的屋内,麻将桌边的椅子上,横七竖八地丢着几件衣服,声音悦耳而低沉,似乎有两个女人的互动声。 门外的雨还在下着,远处楼洞口的路灯忽明忽暗,忽闪着一个人影在靠近。 韶云站在门洞口,周围除了雨声,没有任何动静。 屋内传出的声音有点放肆,透过门都让人脸红心跳。 韶云静静地等在那里,今天晚上要解决一些问题。 韶云摸着腰间的竹箭袋子,为了这个二爷,韶云做了一番准备。 如果一切都能谈拢,让他知难而退是最好的,不然只能动用一切手段,让他知道南苑那个地方,不是任何人想动就能动的。 他想起了那个三号,和这个二爷应该是一伙的,都是拿钱办事,幕后的人已经确定是橘毛陶哥,就好办的多了。 韶云也想过釜底抽薪,先解决橘毛,让二爷一伙失去主家,把危机化于无形中。 但仔细想想,一旦对方接了盘子,没有罢手的理由。 哪怕主家不追问,这伙人拿了钱,也会找自己的麻烦。 韶云想知道二爷和三号,都属于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摸清这些对自己以后的防范有利。 毕竟南苑玉器行,还有一大批古玩玉器没有出手,是个定时炸弹,对金琳的威胁更大。 韶云耐心地等在门洞口,规避着房内的声音,细细地听着雨滴夹在风中的意境。 韶云没打算闯进去,也不打算惊动房内的女主人,他耐心地等着那个二爷完事后出来。 如果二爷就睡在这里不出门,韶云可能忍不住会敲门把他叫出来。 屋内的风雨声不比门外小,二爷已经精疲力尽。 香香是个疯狂的女人,如狼似虎的年纪,她所有的欲望都是身体本能的需求。 二爷本身长得很细腻,无论情感还是身体。 二爷有女性的温柔体贴,又有男性独特的魅力。 两个人似清风拂面一样撩拨着彼此的情绪。 香香对二爷的感觉很独特,二爷表面上是爷,功夫了得,对待女人有他独特的手段。 折腾了几个来回,香香意犹未尽,二爷迁就着她,房间内的风息了。 二爷躺着,身体无形地被放松着。 在香香这里,二爷并不敢十分的放松。 二爷。 原名柳藏,一直是地下商城的二号内堂手。 手段阴狠,师从阴柔功,据传是一本太监笔录的武功,从皇宫流落出来的。 明朝时期的太监,功夫都很了得,大部分的功夫,都走阴柔的路子,不刚猛,却狠辣。 柳藏的身子骨比较绵柔,可以折叠起来,浑身的韧劲是上乘武功的底子,他的本事之一是轻身功夫和柔劲。 他擅长暗器绵力飞针,一手飞针取人要穴,力道看不出刚猛但阴柔可怕。 柳藏在地下商城中,是坐镇的高手,很少看到他出手。 他为人比较低调,阴阳怪气的,也没有朋友,只收了一个小弟六子,也是看中六子和他有些相似的轻功身法,以及性格比较内敛。 他不好女人,但知道用女人的好处,一是可以借助女人敛财,二是能用女人办许多事情,自己不出手的情况下,就能成事。 香香算是二爷柳藏的女人。 并不是内室用的,只是他敛财的工具,和情绪发泄的地方,在男女性上,他其实很排斥,但为了面子,只能勉强为之。 作为二爷的威风,一旦到了女人的床上,就有一种失败和难言的屈辱感,但他很爱面子,会用其他办法弥补。 柳藏并不喜欢呆在香香的温柔乡里,他在这个麻将馆,所有的心思都在敛财上。 女掌柜也是个聪明的人,知道二爷的狠辣,不敢在他面前和别的男人有一丝眉眼。 但这么个女人,耐不住寂寞是最平常不过了。 只要二爷离开,她总有办法弄来男人供自己享乐,前提是不能让二爷知道。 否则,男人有可能会死的不明不白。 柳藏的骨子里,是个女性化的人,但他也不喜欢男人。 只是武功的路子阴柔给性格造成的缺陷,和那葵花宝典练久了,能让人痴迷于女性化一样。 韶云正有些心急,准备敲门的时候,屋内的灯亮了。 香香披着一件浅色小外套,黛眉如画,眸如秋水,肌肤雪白如凝脂,长发披肩之下,显得气质端庄高雅,所有的放荡不羁都在这一刻被掩盖的很好。 一双修长的美腿下,踏着精巧的红绒毛鞋子,整个人妩媚妖娆,活脱脱一个美妇,暖白的身子,没有任何内衣。 “二爷,我弄碗红糖水给您喝一口,暖暖胃。”香香的语气慵懒而倦怠但透着魅惑。 柳藏翻个身,一下子坐了起来,他的耳朵动了一下。 匆匆地把衣服穿好,二爷的心有些紧张,他有一丝被危险压迫的感觉。 “是心情失控,还是第六感官错位?”他暗自想着,没有理会香香的话。 柳藏穿戴整齐,他摸了一下贴身的针囊,这把针是不锈钢打造的,颗颗坚韧透着寒芒。 在打造这些武器的时候,他下了一番功夫,从书籍宝典中学习了轻巧的暗器手法,他不停地拿竹签去试炼,但力道太轻,根本练不成飞针绝技。 事后,他仔细揣摩数千年前,华夏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就提到过针灸的疗法,以此认识穴位。 又花大价钱打造了一套银针,其实是不锈钢造的。 再练习的时候,功力大增,一把飞针穿透力非常强,而手上的力道也在练习过程中越来越大。 功夫练成后,钢针可以入目三分,人体的穴位中针,那种伤害可想而知,原来柳藏没有那么歹毒。 钢针上从来不喂毒,但麻药,还是在救命的那枚钢针上涂上一点,以防万一。 柳藏侧耳听着外边的雨声,他想从雨声中找出危险的来源。 啪啪的雨滴声没有啥异常,此时的韶云站在门洞不远处的檐廊下,并没有在雨中。 柳藏仔细地搜寻了一遍,没有查出异样,但心里的感觉还在。 “二爷,先喝一碗糖水,如果感觉累了,就不要回去了,香香的床够宽。”香香送上一碗糖水,故意裂开了小外套,一抹白皙并没有引起二爷丝毫的注意力。 “别打岔!”二爷用手拨拉着香香的身子,他把头对着房门处,还是不放心。 他能感触到,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你早点休息,我有事,先走一步。”柳藏把内心的惶恐压住,他轻声地对香香说道。 香香端着糖水碗,楞在当场,内心有许多幽怨。 “那我给二爷拿把雨伞,外边下着雨呢。”香香把碗放在桌上,转身去了鞋柜子,摸出一把雨伞交到二爷的手上。 柳藏看了一眼半开半裸的香香,内心有一丝温暖:“那我走了。”抬脚去开房门。 香香跟了两步又停下来,她的不舍是因为外边的雨,今夜注定寂寞,二爷离开,这雨把她的欲念也给掐灭了。 房门打开,风雨的气味挤进来,香香急忙拉紧自己的外套,把肌肤遮住。 二爷出了房门,香香驱步上前,把门关住,头伸在门外:“路上当心。”嘱咐了一句。 二爷回头,看了一眼披散着头发的香香,点点头。 门洞口,忽明忽暗的灯光,把他的疲惫照在眼里。 柳藏转出门洞,香香看了一眼他的背影,缩头进来,把房门关紧。 香香一头扑在床上,丢开外套,裸着身子,自己在被褥里翻滚着。 没有了二爷,只能自我慰藉,夜还很长:“这该死的雨” 转出门洞口的柳藏,紧了紧腰带,把香香交给他的雨伞打开,正想撑起伞离开。 一个影子从远处的门廊转出来,面对着他。 “唉,看得出,你很疲惫。”雨声中传出一个年轻人的叹息声。 “你是谁?等我?”柳藏的心提了起来,对方的冷静让他心惊。 廊中出来的那个人影,一脸精悍刚毅之色,身形消瘦,目光锐利。 他望了柳藏几眼,道:“阁下是二爷!给您几分钟休息时间,然后我们聊聊。” 第217章 试探 柳藏的心紧缩了一下,他把伞合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远远地打量着廊檐下的年轻人。 “找上我,你会后悔的。”声音阴阳怪气,透着寒意。 柳藏已经悄悄地把手伸进内袋。 “放松一点,在动手之前,我们还是聊聊比较好,你一直安排六子打探我,我能找到你,需要的是,你给我个理由。”韶云提醒着柳藏,知道他将要有所动作。 “哦,你见过六子,你就是玉器行的年轻人?”柳藏有些诧异韶云的话。 “三号,你应该也知道,六子是你安排的,不过我并没有为难他,我也不希望你为难他。主家的目的是我,我会自己找他,只想知道,他许诺你们的好处,真值得你们出手吗?”韶云很平静地盯着柳藏,缩在门洞口的身形道。 柳藏的心缩的更紧,看来三号,已经动过手了,六子也栽了,自己还蒙在鼓里。 理论上讲,三号地鼠排在自己身后,商城里的人都知道自己比三号厉害,但只有他自己明白,两个人在伯仲之间。 论手段自己的钢针暗器是三号忌惮的,但真实功力,自己远远不及地鼠三号。 轻身功夫论长短,自己还要逊色许多。 “我也是奉命打探你,没有动手的权力,至于值不值得,也不是我决定的,我们的商城老板自己会判断,我只是奇怪,你这么年轻是如何躲过三号攻击的,我想知道你的本事。”柳藏面对着韶云,还是想试探一下,他话里话外信息的真实性。 “哈哈,我也想知道二爷为什么是二爷。”韶云的笑声夹在雨中,身影已经不见。 柳藏的瞳孔收缩着,在感知危险的时候,身侧被无数个影子包围着,肩膀处重重地挨了一下。 他正准备出手,声音又在回廊中响起:“看来二爷还没有休息好,反应有些慢了。”韶云似乎就在原地没有动过,刚才的一切仿佛是个幻象。 “小兄弟,好俊的功夫,如果不留手,我的肩膀就废了。说说看,你想知道什么?”柳藏心惊之后,也就释然了。 看来这个年轻人敌意不深,刚才的短暂接触,他知道,即使自己全身心防备,也躲不过对方的手段。 这速度,三号栽了,很正常。 “地下商城的老板并没有让你和我动手,所以二爷是想知道我的深浅,对玉器行自己难道没有啥想法?”韶云的语气听着平和,但他的戒备心很重。 “我根本不了解玉器行,至于利益那是老板的,我只听命干活,我是地下商城的内堂,一切都是听命行事,和你也是初次见面。”柳藏心机很深,他并不想在自己很疲惫的时候和人动手,今天的香香把自己折腾的够呛。 两腿发软,有一种提不起内劲的无力感。 面对韶云的速度,自己根本无法捕捉到一丝的影子,即使钢针出手,也会失去准头和力道,这才是自己语气放缓的根本。 “地下商城,倒是个陌生的名字,不知道二爷能否说道说道。”韶云突然对二爷和三号服务的商城有很深的好奇,什么样的组织能网罗这么一批厉害的角色。 “说道说道也没啥不可,地下商城是个涵盖很多地方的交易组织名称,你要是在里边做过买卖就知道它的恐怖,我们这淮县只是冰山一角,而我也只是个小小的内堂。”柳藏一说起地下商城有一种自豪感,更多的是心存敬畏。 “倒是第一次听说,能具体一点吗?都做的啥生意买卖?”韶云听柳藏的语气,似乎这个地下商城很恐怖,不由得有了兴趣。 “地下商城是个松散的组织,私货交易的庇护所,淮县的交易地方是南城的地下停车库,小兄弟要是想卖私货,倒是可以去看看,但要给商城管理者交利市。”在韶云引导性的问话中,柳藏放开了戒备,像个老朋友一样说道着。 “哦,南城地下车库,难道商城只要给钱,就可以帮着解决私人的麻烦?”摸清楚地下商城的情况,韶云对橘毛买通人对自己下手,有些疑惑,随口问道。 “这也是地下商城的一项收入,不然那么多人手怎么养活,当然也是看利益定价,会派不同的人动手。”柳藏完全忘记了回廊下的人是自己的对手,言无不尽。 “明白了,看来有人把玉器行给贱买了,才引起你们商城老板的兴趣。你们上当了,其实我和玉器行与你们的那个主家只是有私人恩怨,他根本和玉器行不靠边。”韶云揣测着橘毛给地下商城开的价码,估计是拿玉器行空手套白狼。 “这个不是我能知道的,我只负责探查玉器行和你的情况上报,并没有接到对你动手的指令。所以我愿意和你交流,也想了解一下你。”柳藏其实是故作高姿态,因为在开始的试探中,完全失去了先机,在韶云的手上,他根本讨不到便宜。 “希望二爷能帮我传个话,玉器行是有丰厚的家资,也可以到地下商城做交易,但不受威胁,老九门的人都知道,南苑玉器行曾经的刀客,在淮县没人敢动,二爷看仔细了。”话音落地,几枚竹箭带着风声在二爷身边飞舞着,像夜雨中的鬼蝶一样,绕个圈,又落到韶云的手上,消失不见。 柳藏在竹箭临近的时候,能感触到箭羽上呜呜的戾气和旋转的力道,这东西在会使用暗器的柳藏看来,没有一定的功力是办不到的。 雨箭飞回的瞬间,这一情形,站在门洞前的柳藏,眼睛几乎还没有适应过来,刚才那年轻人的出手之快,令得他大吃了一惊,那速度力道和巧劲,比自己的钢针有过之而不及。 柳藏捏了一把冷汗。 “小兄弟的话,我记住了,会如实反映给上边。”摄于韶云显露的功夫,柳藏不敢大意,再不敢因为他的年轻而轻视。 夜色在雨中显得阴暗,柳藏的手心里汗津津的,是少有的惊慌和紧张。 “后会有期,就不叨扰二爷回去休息了。”韶云的话说完,风雨中消失了影子。 柳藏愣怔了一会儿,看着雨幕发呆。 南城地下车库的角门开了。 柳藏的身上有雨淋湿的印痕,他浑然不知,刚才与韶云的接触,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上边让他不动手是明智的选择。 他必须第一时间把知道的情况向上边汇报。 长袍人冷冷地盯着进来的柳藏,里边的椅子上,忽明忽暗的光照着一个朦胧的影子。 “你和人动手了?没记住我的话?”长袍人语气很冷,很严厉。 “动不了他,我根本挨不上边,被动,他让我带句话,南苑玉器行有丰厚的家资,也愿意到地下商城交易,但不受威胁,老九门的刀客是他们曾经的主人。”柳藏一直低着头,不敢直视长袍人和椅子上的影子。 “原来如此,这件事告一段落,主家再来直接打发了。”声音是椅子里发出的,长袍人和柳藏都一愣。 看来老板知道了什么。 柳藏退了出来,长袍人带着疑虑把他送出了地下车库。 “先生,您似乎知道了什么,这个玉器行有背景?”长袍人回来后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玉器行应该是那里了,年轻人我也认识,你们就不要再插手了,这里的水很深。本身也算商城的股东,不能再有所动作。”椅子中的人很笃定,老九门和南苑玉器行,他不要太熟悉。 自己早期的推测看来是正确的,好在没有出什么大纰漏,二号还算听话,没有盲目地动手,不然真会折进去。 柳藏出了地下车库在回自己住所的路上。 他在疑虑着,自己刚刚把话传完,老板似乎一切都明白了,难道这个老九门和刀客有什么来头。 年轻人的武功比较独特,那身形和竹箭都是自己望尘莫及的。 柳藏低头思考的时候,远处的暗影中,韶云露出身形,窥视着地下车库的位置,他跟着柳藏,终于知道了地下商城的所在。 看来这里就是淮县的总部,有机会倒是可以摸一摸情况。 看着柳藏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有可能在地下商城见到了上边的老板。 自己的话被他带了过去,接下来就看他们自己的选择了,如何铁了心的和自己过不去。 这里将是自己打探的第一选项。 夜幕中的雨飘飞着,正打算离开的韶云,看到地下车库中走出两个人影,其中一个长袍人撑着雨伞,给前面的人挡雨。 “我赶晚上去一趟珠城,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打理,记住南苑玉器行千万别再动了。”声音在雨伞后传出。 接着伞下的人继续说道:“至于那个主家,给他提个醒,别老惦记着不该惦记的东西,留心一下玉器行,要保护它,别被骚扰了,那个主不是你我能得罪的。” “是,先生,我记住了,您放心走。”长袍人撑着雨伞,一步一趋地跟着,雨水把他的长袍打湿了,丝毫都不在意。 第218章 恐吓 二中的操场上,橘毛正得意地躺在地上,下边是一张揉皱的报纸。 两个小弟左右陪伴着,点着烟,一口一口地吐着烟圈。 “大哥,最近南苑玉器行那边有没有动静,要不等那小子消失了,兄弟们过去看看,那两个小妞挺正点的。”黄板牙对着橘毛陶哥,殷勤地献媚道。 “别着急,哥的钱已经花了,可定得找回来,不然兄弟们怎么去潇洒。”橘毛嘴里的烟圈连成一串,他淡淡地说道。 这时,天际已泛起了一片晚霞,一层层的鱼鳞云,更映得晚霞一片艳红,那片艳红,反映在一个年轻人的脸上,令得那年轻人的脸,也闪起一片红光。 躺着的橘毛没有在意,已经到了头顶处的年轻人,他手下的小弟,黄板牙感觉被什么东西照着,心一慌,赶紧站起身形。 一张年轻的脸,直视着仰面的橘毛。 两个小弟不干了,黄板牙咧着嘴,冲着年轻人吼道:“看你妈的什么看,不知道大哥在休息吗?是不是皮痒了,那个班级的?” 年轻人瞥了一眼黄板牙,橘毛侧过脸,刚好对着年轻人的眼睛:“啊,是你,怎么到学校来了?” 一骨碌站了起来,脸色惶恐地对着年轻人说道。 “胆子挺肥啊,你的小弟挺忠心的。”年轻人不屑地看了一眼橘毛和身边的黄板牙。 “大哥,刚刚没有看清是您,别和小弟一般见识。”橘毛赶紧陪着不是。 “妈滴个八字,竟然把眼睛长裤腰带上了,找抽的货!”年轻人瞪了一眼黄板牙,也没见他动作。 啪地一声,一个大嘴巴子煽过去,“哎呦”一声,黄板牙几乎被打掉。 小弟被打,橘毛的脸色很难堪,但又不敢动手,急忙赔着小心道:“大哥消消气,都是兄弟的错。” “你他妈滴知道错那了吗?小爷可不是来听废话的!”年轻人似乎是故意找茬来的。 “大哥,是兄弟没有注意到大哥过来,要不我陪大哥出去喝两杯,算是赔礼道歉,那个玉器行的事情是不是有眉目了?”橘毛压着心里的火气,小弟无辜被打,他这个做大哥的还得陪着笑脸。 “还他妈滴玉器行呢,都是你惹的祸!”年轻人一听橘毛打听玉器行,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昨天晚上二哥把自己叫过去,先给了一个耳刮子。 又踹了他几脚:“小六子,你给我听好了,去!找到那个打玉器行主意的主家,给他点教训。” “警告他,以后招子放亮点,别有事没事,打玉器行的主意,玉器行再有事,把他丢河里喂王八!” 六子不明所以,也不敢多问,前一天还让自己去打听情况,现在竟然要对付主家,保护玉器行,不知道这是唱的哪一出。 六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屁颠屁颠地跑到二中来找橘毛。 按说拿了主家的钱应该给他办事,如今看二哥的火气,可能南苑玉器行是上边要保护的,反而要掐灭主家的念头。 威胁人,耍狠,在六子这里最拿手了,他没事都能找出毛病来。 他盯着满脸献媚的橘毛,想起因为他,被二哥煽的耳刮子还火辣辣地疼;身上本来快好的伤,又让二哥踹在痛处,气就不打一处来。 “死东西,爷想弄明白,你和南苑玉器行到底有啥过节,说的在理,放过你,说的没理,今天爷扒了你的皮!”六子把内心的气都撒到橘毛身上。 “大哥,大哥,地下商城可是收了兄弟的钱了,你要保护我的隐私,还要帮我做成事情,可不能不守信用啊。”橘毛慌乱了。 地下商城的那帮人,可不是他能得罪起的,九个脑袋也不够掉的。他想用信用来约束面前的大哥。 “噗呲”一声,六子差点没憋住,上前一脚把橘毛踹到地上。 “妈滴,还拿商城的信用说事,看来你的脑袋长得挺结实。”六子一边骂着,一边狠着几脚踹在他的屁股上。 “住手,凭啥随便动手打人!”黄板牙和另外一个小弟,一看橘毛被六子猛踹,一下子不乐意了,管他啥人呢,一声大呵,直接冲上去想给橘毛解围。 六子动了,眼前一花,黄板牙和那个小弟刚刚到了跟前,就挨了六子的脚。 扑通扑通。 两个人倒在橘毛的边上。 “这可是你们自己找死,别怪爷的脚狠。”六子飞起脚把三个人踢到一起,伸手捡起地上皱巴巴的报纸,塞在橘毛和黄板牙的嘴上。 “爷不想听你啥废话了,就是要警告你,以后再敢抬脚进南苑玉器行半步,就把你扔到河里喂王八,记住了吗!”六子的警告声,让橘毛惶恐不安,更是莫名其妙。 “呜呜”橘毛的眼珠子瞪的溜圆,努力地想出声,但手不敢把嘴里的报纸取下来。 远处有同学在观望,看见这边有打架的,远远地指指点点,没人敢过来近前查看。 六子瞟了一眼天边的晚霞,血红的色彩很迷人,他发泄了一通,转身离去。 橘毛看着远去的背影,才颤颤巍巍地伸手抠出嘴里的旧报纸,咳嗽了几声才喘过气了。 “妈滴,这都什么事,老子花钱还挨一顿打,这个玉器行到底是他妈滴什么鬼!”橘毛愤愤不平,但内心已经把南苑玉器行和那个年轻人放在脑海中掂量着。 惹不起,看来钱打水飘了。 他在暗暗地给自己找台阶,听那年轻人的语气,地下商城是要照着南苑玉器行,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染指了。 一想到南巷温在的时候,自己要风得风,要雨有雨,多滋润啊。 那个金琳师妹竟然是个好看的女人,内心不知道想了多少回。 现如今再不心甘,也只能偃旗息鼓,他还不想死,更不想被扔到河里喂王八。 六子,走到南苑弄堂口。 小心敬慎地往弄堂里看了看,现在他又多了一项任务,就是给南苑玉器行做安保,既不能引起玉器行那位的注意,又要确保玉器行不被无端的骚扰。 虽然橘毛被自己教训,警告,敲打了一番,但保不齐他还心存侥幸,如果真到南苑玉器行闹事,被二哥知道了,自己是要被处罚的。 六子不能明了说,更不敢再窥视玉器行里的两个漂亮的女人,以前自己还有心思,现在突然有些庆幸,没有彻底地得罪里边的人。 六子正躲在暗处守望着南巷弄堂口,警惕着橘毛那伙人反骨。 突然黑猫的影子在院墙的尽头出现,两只眼睛,幽幽地泛着光,正盯着自己藏身的地方。 六子内心一颤,他可是领教过黑猫的手段,脸上被它抓过的地方,还有印痕。 不过现在的六子,内心坦然,毕竟自己是保护玉器行的,说白了和黑猫是一样的阵营,同样的职责。 黑猫对六子是比较熟悉的,远远地就认出了他,见他躲着没有进南苑弄堂的意图,就懒得搭理他。 上次这个家伙被主人扔在自己的脚下,可是被自己虐待过,如果还不悔改,那它黑大侠可不会客气,直接弄瞎他的眼。 人群三三两两地进入南苑弄堂,天际的色彩渐渐暗了下来,黄昏后的街上被阴影逐渐地笼罩着。 六子只负责弄堂口进去的人,主要是防着橘毛陶哥,和他的手下,至于其他的人,只有南苑玉器行有情况时,自己才能出来帮忙。 虽然二哥没有交代的那么仔细,但六子是个聪明的人,从态度中就能感触到,南苑玉器行是地下商城要保护的对象。 自己只是外围警戒,估计还会有商城的其他人守护着这里,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六子有点饿,但还不是离开的时候,因为晚上十点之前是有客人入内的。 黑背猫见天光渐晚,也想回去进食,但有点担心弄堂口的六子。 它在院墙上跳了几下,左右察看了一阵子,犹豫了一下,还是一溜烟地来到弄堂口。 “喵!”冲着六子躲避的地方叫了一声。 一层意思是探寻,一层意思是恐吓。 六子听见黑背猫的叫声,心中一惊:“这个家伙什么时候过来的,幽灵一样。”六子转出来直面黑背猫。 “嗨,兄弟,我没有恶意,是来帮你站岗的,以后都不会再找玉器行的麻烦了,相信我。”六子一脸的媚笑,想博得黑背猫的好感。 黑猫很人性化地审视着六子的表情,悠悠的光泽下,那笑容在猫眼里被无限放大。 “喵!”黑背猫似乎确认过眼神,知道了六子的诚心,叫了一声。 六子献媚地冲着黑背猫点头。 哧溜一声,黑背猫一眨眼就消失了,它左右跳跃着,像一道黑色的羽箭,射进南苑弄堂,它饿坏了。 黑猫在理解了六子的意图后,很放松地回去进食了,心里美滋滋的:“这个人,是我最好的替班,本猫要吃饭,再眯一会儿,累死本猫了。” 六子并知道黑猫的想法,他迅速地躲进暗影里,视野监控着南苑弄堂口,审视着进进出出的人。 心里想着,黑猫的出现,自己已经表露了心声,应该能被它接受。 只要它不来赶我走,就算它听懂了,六子在用自己的智商衡量着黑背猫的智商。 正盘算着,一辆自行车从视野中驶过,目标是南苑弄堂。 第219章 寒假 韶云放学后,急急地骑着车子到南苑玉器行。 明天就要期末考试了,本来在复习,还是放心不下金琳的安危,就匆匆地赶过来。 韶云跟踪二爷到了地下商城,发现了幕后的老板。 韶云并不担心他会对玉器行再下手,毕竟已经算是老相识了。 地下商城,原来是田九奇那一帮人的产业,由此看来,对玉器行和自己动手,并不是田九奇的本意,自己和他是有业务往来的。 韶云不放心的是藏在店里的那一批古玩玉器,是自己特意留下来的,打算弄明白价值,待价而沽。 最好是到临县的拍卖会上走一趟,或许更能售出个好价格。 进入南苑弄堂口,韶云侧脸看了一眼六子所躲藏的檐廊,没有去惊动他。 车子驶入弄堂,黑猫似乎嗅到了韶云的味道,放弃面前的食物,一个纵跃跳到韶云的肩膀上。 它亲昵的动作是在表功,也是在撒娇,大黄摇着尾巴,嘴里的食物急急地吞咽着,乘着黑猫跳走了,自己猛吃了几口,算是对自己的补偿。 韶云摸了一下黑背猫的背:“堂口的那个家伙还老实,看来你很放心。”韶云边说边放下自行车。 “喵。”黑猫得意地叫了一声,算是回应。 韶云满意地把黑猫从肩膀上抱到怀里,这是黑背猫第一次被主人这么宠溺。 它有些害羞地舔着舌头上的饭粒,心里想着,人家还没有吃饱呢,但忸怩的它不好挣脱主人的怀抱。 这一份尴尬是黑背猫半生没有体会到的。 “二哥,这么晚了还过来啊,明天不是考试吗?”珊珊听见声音从房子出来,和韶云打着招呼。 “我过来看看,有点不放心,大姐呢?”韶云终于松开搂着的黑背猫,它感激地窜到地上,对着食物盆跑去,再晚就让大黄给舔食光了。 “在屋呢,要喊她吗?”珊珊不知道韶云担心的是啥,随口问道。 “喊她过店铺里,商量个事情,你也一起。”韶云转身直接进了店铺的大门。 云琳珊玉器行内室的灯亮着。 韶云把架子后边的一个箱子打开,放在中间的桌子上。 金琳和梁珊珊走了进来。 “二弟,这么晚了,啥事情这么急?你吃饭了没有?”金琳开口,看着正在捣鼓箱子的韶云开口道。 “大姐,我吃过了,你和珊珊过来看。”韶云指着手里的箱子,让金琳和珊珊过到桌子前。 “怎么啦,二弟,这不是我上次让你处理的,那批古玩玉器吗?田九奇上次拿走了一批,我还奇怪二弟怎么把这些留下呢?”金琳见箱子里是上次的存货就问道。 “大姐,这批货的价值不菲,在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能盲目地送给田九奇出手,我也是藏着私心想多卖钱,起码物有所值,你知道谁要对我动手吗?橘毛找的是地下商城的田九奇。”韶云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对金琳和珊珊说了。 “啊,是他,我们的精品店起码是他的加盟店啊,干嘛要对我们动手?”金琳有些诧异道。 “可能开始,田九奇不知道要对付的玉器行是这里,才闹个乌龙;或者他还是想着箱子里的这批货,他第一次来店里,见过这些东西,上次我没有拿出来,让他心存芥蒂。”韶云分析道。 “二弟,那现在你想怎么做?”金琳觉着韶云说的在理,拿眼睛看着他问道。 “我来这里,是不放心这批货,田九奇心里想着呢,现在他到珠城去了,暂时还顾不上这里。” “田九奇要真不顾情面出手,货很难保住,我明天考完试就放寒假了,我想和大姐商量一下,把货带到临县的阴八节拍卖会上看看,但危险和利益共存,你拿主意。”韶云很尊重金琳这个大姐大,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这东西,既然已经交给二弟处理了,就是你说了算,姐听你的。带临县还是卖给田九奇,二弟决定。”金琳打量着韶云,这个结拜的兄弟,无形中成了自己的依靠。 “好,大姐信任我,那就这么定了,寒假去一趟临县,也探探阴八拍卖会的底,带一部分货过去,其余的收藏起来,以后待价而沽。”韶云脸上豪气侧漏。 接着道:“手里的货,价高时卖出去,能把利益最大化,现在赚钱可没那么容易。” “二哥说的有道理,大姐,放假了,我也要跟你们去临县,我好几年没去了。还是初中时,跟我表哥的车子去过一趟,那里可好玩了,还有花鼓戏看,庙会也热闹,比这里好的多。”梁珊珊满脸的兴奋插话道。 “约上我大姐,我想看看以前出生的家,妹子要去跟着就行,负责拎包。”金琳看了一眼珊珊,内心泛起波澜。 “好,就这么决定,这箱子的东西大姐先帮着打包几件,我考完试回趟家就会过来,大家挑个日子出发。”韶云把箱子推到金琳面前,指着其中的几件古玩玉器和古画,对金琳道。 金琳默默地把东西拿出来,换成随意的包裹,看着不起眼,又很安全,细心地和珊珊负责打包。 韶云把其余的物品和箱子重新合起来,塞到塔架的一个暗格子里,这些只有以后有机会再出手了。 在金琳和珊珊的目送下,韶云骑车离开了南苑弄堂,黑猫一直送到堂口的院墙上,看了一眼尽职尽守的六子,喵地叫了一声。 六子正打盹,被猫叫声惊扰,抬头看着暮色中驶去的车子和上边的年轻人,激灵灵打个冷战。 “这个主啥时候进去的,现在又出来了。”六子内心犯疑惑,没敢出声,听到黑猫的叫声,六子知道,自己可以下班了。 一中的教室。 期末考试如期举行,韶云飞快地答着试题,教室内除了沙沙的笔声,很安静。 考场上,最难熬的是郑楠和绿珠,这么一对生死鸳鸯,平时恋爱的很爽,手脚不离不弃对方的肌肤,但到了考试,并没有因为爱情的滋润就开挂。 每道题都像一件衣服,隔着面纱,就是接触不到主体。 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又不敢东张西望,只能使命地咬着笔帽,想从思维中挤出想要的答案。 韶云的第一场考试只用了五十分钟,就完美地写完了答卷,他惬意地拿着试卷,细细地看了一遍,就准备交卷了。 这时,监考老师溜到了教室的最后面,郑楠瞅准机会,急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韶云,轻声地央着:“给几个答案,卷子拿起来看下。” 这是郑楠拼着脸皮不要,着急了。 韶云看了一眼郑楠渴望的眼神,想了想,没有理会,直接站起身,拿着试卷就从莫雯雯的身后出来了。 郑楠的头还扭转着,见自己的求救被韶云无视,内心一乱,“嗯,小气鬼。” 看见老师转身,急忙把头扭了过去。 韶云直接走到讲台上把卷子交了,监考老师上前,看了一眼韶云,点点头,把试卷压在讲台上,离考试结束不到十分钟。 郑楠的内心开始烦躁,胡乱地答着题,想把试卷填满,韶云已经走出教室,陆续的有同学交卷。 绿珠知道郑楠没有从韶云那里讨要到答案,也有些失望地闷着头,胡乱答题。 韶云的内心很平静,他不想做雷锋,显然考试这种事情,平时交情再好,帮忙作弊也是一件很可恶的事情。 韶云不能理解的是,郑楠怎么就沦落到要考试作弊的地步,这和以前的他不同了。 两天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了。 韶云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有部分科目拿不准答案,总的考试还算顺利,这样自己就可以安心地度寒假了,临县之行,迫在眉睫。 钱虹虹走在校园的小道上,最近好长时间满意遇见韶云了,明天就要放假回家,她有些丝丝的遗憾,这个学期和韶云不在一个班级,接触的时间越发的少了。 她只能在晚上休息的时候碰见季小青,从和她的对话中了解一下韶云的日常动态。 但她又不好直接问,每每说起韶云,她的脸上恬静又可人,有一种羞羞答答的感觉。 季小青对韶云的感觉却放在心里,不愿意评判,也不想和钱虹虹说太多。 因为她发现,这个学期的韶云,总是匆匆忙忙的,除了上课能瞥见他,平时很难和他说上话。 韶云收拾完行李被褥,就准备用自行车驮着回家去,至于舅舅那里,还是回城的时候带些米面再过去打招呼。 韶云也想过放假了,和钱虹虹还有季小青聚一聚,但心里冒出来的静茹的影子和临县的阴八会,搅扰着他的思绪,让他无法选择。 “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郝翎从外边进来,对站在床边发愣的韶云打招呼,他想收拾床铺,刚好被韶云挡着。 “哦,没想啥,放假了,有些失落感。”韶云随口应着。 “嗯,寒假太久了,都舍不得回去,还是宿舍热闹,刚刚我看见宿舍外边的路上,有个女生在徘徊,好像是季小青的同学。”郝翎无意透露着外边的信息,让韶云的心一阵触动。 第220 取舍 学校。 广告牌下,钱虹虹刚刚转过身,韶云那张清瘦的脸,出现在面前。 钱虹虹抿嘴一笑,上前一步:“韶云,你这就要回家吗?” 韶云从郝翎的话语中,已经猜测到在路口徘徊的人,可能是钱虹虹。 就着急忙慌地出来,刚巧看到广告牌下的背影,韶云的内心有莫名的动荡,这个寒假,注定要和朝夕相处的同学离别一段日子。 那份不舍的情谊,深深地刺痛着韶云年轻的心。 “嗯,你和季小青打算啥时候走?”为了避免尴尬,韶云连着季小青一块问道。 “我的被子和衣服都洗了,没有干呢,打算明天再回去,小青说等我一道回。”钱虹虹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韶云,内心多么想和他多待一会儿。 韶云没有接茬,他能明白钱虹虹此时的心意,是希望自己也能留下来,多聚聚,明天回去。 但韶云归心似箭,他明天要折返回来和金琳一起去临县,许多时候,心中的期盼总和现实有矛盾。 正无所适从的时候,季小青从宿舍里走了出来,远远地看见韶云推着车子,正和钱虹虹说话。 就加快了脚步走到近前:“韶云,你这就要回去啊,有车子就是方便,我还想着晚上一起聚餐呢,这一放假可有好多天呢。”季小青的话,也是想挽留韶云的。 “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我明天还要回城,约好了去临县一趟,办点事情。”韶云面对着季小青和钱虹虹渴望的眼神,拒绝的语气有点勉强。 “你有正事,还是忙自己的,寒假要是有空到庙堂学校,大家约个时间聚聚。”季小青还是想在寒假能聚上一次。 钱虹虹看了看季小青,她点头表示赞同,有些期待地看着韶云,希望他能给个明确的答复。 韶云想了想,“我从临县回来,就到庙堂去找你们,寒假你们都在家?”韶云有了决定。 “我年前去一趟外婆家,不过会早些回来,我的期末考的不理想,想在寒假补一下,你若是到庙堂,一定要到医院来一趟,不管我在不在家。”钱虹虹的心情有些沉闷,是一种失落也是一种感伤。 韶云的心里犹豫惶惑了一下,突然冒出静茹的音容让自己无从选择,“我会的,一回来就去找你们聚聚。”韶云使劲地摇了一下脑袋,才把脑海里的影子驱散,他对着钱虹虹和季小青承诺道。 “那你快些回,天色不早了,路上骑车子小心点。”季小青见韶云不会留下来聚餐,就放弃了心里的期盼,很善解人意地嘱咐道。 韶云点点头:“那我先回了,有空庙堂中学见。” 钱虹虹和季小青对着韶云摆摆手,看着他跨上自行车出了校园的大门。 黄昏的光线渐渐微弱。 看着渐渐消失的背影,钱虹虹叹口气:“小青,你说韶云这么着急地要去临县,会不会有事情。” “最近一段时间,我和他交流的也少了,他好像很忙,是学习以外的事情。” “男生的心,想不明白,记得他来过一封信,我瞥见信封上的地址是临县,可能临县有他的同学,也未可知。”季小青和钱虹虹并肩走在校园的小道上,聊着。 此时从对面匆匆地过来一个女孩。 她看了一眼正聊天的季小青和钱虹虹,“是小青学长,你们也没有回庙堂吗?刚刚是不是韶云学长在和你们说话,他已经走了吗?” “你是凌兰?还没回,你也没有走呀,刚刚是韶云,他有事先回家了。”季小青认出是庙堂的校友,热情地招呼道。 “我没赶上,本想和韶云学长道个别的,还是晚了一步。”凌兰的情绪有些失落的难受。不知道怎么回事,自打上次搭韶云的车子回了一次庙堂,她好多天都在想着自己掉鞋子的事情。 每次想着,心里就甜蜜蜜的,脸会无端地发烫。 钱虹虹看了一眼凌兰,这个长相和气质都不输给自己的女孩,心里有一丝莫名。 她很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身材高挑,气质也很好,比自己还要出众,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学妹,会不会也对韶云有了情谊。 “这丫头不会是对韶云也有好感,怎么说起韶云,脸红红的。”同为女孩,钱虹虹一下子就猜到了凌兰的内心活动的情绪。 自己何尝不是想多和他聚首呢,平时上课紧张没觉着啥,这一旦放假了,总想着那次他送自己去外婆家的情景。 路上为自己摘的野玫瑰花,还有他单膝跪地献给自己的姿势,那时候的自己是多幸福啊。 时隔一年,她感觉韶云在变,不再是和自己同桌时候那么亲近和没有隔阂,一层无形的距离在慢慢地产生。 自己的情感也时冷时热,有时候想见他,想的难受,真见着了又没有话说,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从感触上,季小青和韶云的距离都比自己近的多,起码每天都能在课堂上见着他,而自己还要从小青那里打探他的情况。 只要听到有关他的时候,就会莫名的激动,这种情感已经持续好长时间了。 随着学习的压力与日俱增,自己想韶云的时候却多了起来。 看书,看小说都会无形地侧过脸来,想和他探讨,结果发现现在的同桌早就换人了。 这种失落时常搅扰在她的内心深处。 钱虹虹想着,自己难道是想恋爱了,可不能啊,起码还没有那种想拥有的冲动,学习的压力时常把心里的情感和思念压得死死的。 三个女孩,都在韶云离开的那一刻,心情失落。又都在看到韶云后而欣慰。 友谊和情感就是心怦怦地跳。 竖日。 南苑玉器行,韶云在金琳、金凤,和梁珊珊的等待中到来。 “二弟,这些古玩物件都是昨天你指定的,另外我又加了一下精品店的小玩意,这一趟临县之行,总得有收获。”韶云刚刚进屋,金琳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前汇报着。 “韶云,看来二妹对你,比我这个姐姐要亲啊,我都坐这老半天了,她一句也不肯吐露,你一来,全都说了。”金凤看着金琳叽叽呱呱的说个没完,打趣道。 “二哥是我们的主心骨,去临县,当然要二哥知道带了什么,才行啊。”梁珊珊看金凤和金琳咬嘴,插话道。 看着三个女孩斗嘴,韶云一笑:“让你们等急了,东西打理好就成,只是探探路,多少不打紧的。这就出发,直接到码头上坐船,估计下午就能赶到临县了。” 韶云说完话,梁珊珊赶紧把手里的保温杯递到韶云的手上:“二哥这是给你准备的杯子和水,先喝一口,我把两个门给锁了就走,大黄在家看门,把食物给它准备好。” “喵!”韶云还没有说话,黑猫叫了一声,直接冲上了他的肩膀。 看来它很想跟着韶云,去临县转转,黑背猫的眼里外边那么好,自己也想去看看,从西北到了这里,早就不安分了。 韶云摸了摸黑猫的背,“好了,跟着,关键时候你还有点用,呆在金琳身边负责保护她,特别是她的耳环和玉扳指,都很扎眼睛,这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窥伺呢。” “当然收起来也不现实,那代表的是一个尊贵的身份,识货的人会忌惮的。”韶云本来不打算太过张扬,但考虑到云琳珊玉器行的招牌需要打广告,有时候风险还是要冒一点的。 田九奇说过,这个玉扳指和耳环可有门道了,身份和地位尊贵,以一般的宵小是不敢有想法的。 “汪汪。”大黄有点失落,也不甘心,但只能干着急叫唤几声,带它去是不可能的,它可没有黑背猫的本事。 “喵喵!”黑猫发出了命令,大黄听懂了,要它好好看着店门。 四人一猫,提着简单的行囊出了南苑弄堂,后面是大黄“汪汪”的送别诗。 太阳并不炽热,风有点冷。 码头上,等待上船的人很多,韶云买了四张船票,等着开闸上客轮。 入冬的淮河水有点凉,码头的不远处,有冬泳爱好者在游泳,光着的上身泛着肉色的光亮,跟穿着厚实的看客形成炫目的对比。 这是不尊重季节和天气的一群人,他们在挑战着身体的极限和毅力的顶峰。 韶云是羡慕的,也是佩服的,这些人不论年纪大小,都是勇敢者。 “呜——”一艘小客轮开出了码头,嘟嘟的马达声震荡着淮水,把船头的水推得哗哗作响。 韶云领着金琳金凤和珊珊站在船头处,看着被大船破开的水面,像一把大扇子一样,层层的波纹向远处扩散。 临县之行在客轮的汽笛发出雄壮的吼声后开启。 一股强大的气息,如同滔天巨浪一般,朝着四周扩散开来。 轮船像一匹钢铁骏马,斩波劈浪,向远方冲去。 天空中一朵朵白云在飘散着,渐渐远逝的码头,还能看见点点的影子,那是冬泳者矫健的身姿,扎进水里泛起的浪花。 黑背猫已经换到金琳的肩膀上,它警惕地扫描着甲板上的乘客。 一个带帽子的男人,引起了黑背猫的注意,他身材高大,样貌魁梧,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十分凶悍。 脖子上的一条伤疤看着狰狞,猫眼很快就扑捉到这个人身上透着危险的气息。 黑背猫眼睛在他的身体上转了转,见他没有往这边看,就不再理会他。 黑猫一会儿又看着船头的河水和翻起的浪花,它的毛发直直地竖着。 在水面上旅行,是黑背猫的猫生第一次,它有些紧张失控。 第221章 开业 临县。 繁华商业街的一个黄金地段,一家店铺的门眉上挂着大红的丝绸,下面的牌子像个新娘躲在盖头下。 两边的门栏整齐地摆放着花篮,红红的地毯一直铺到街道的中心路上。 来往的人群不禁住步观望。 玻璃大门敞开着,里面摆放着各式的石膏模特,每个模特身上都有一件衣服,展示着不同的款式色彩。 一双灵巧的手,在每件衣服上整理着,给模特搭配上不同的服饰,让衣服的特色更加突出。 静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这家服装店的股东,也是真正的服装裁剪师。 服装店今天开业,她一大早就起床了,早早把铺子里,赶制出来的服装样品给模特套上。 准备着开业第一天要卖的服装和需要定制的单据。 慧兰姐说到做到,把营业执照办妥后,店铺的选址和装修很快完成,一个月的时间,静茹设计制作了一批服装。 老裁缝也在慧兰巧妙的安排和利益互惠的基础上,答应让静茹出道开服装店,而老裁缝也能从中获取销售加工的货源,算作服装店的生产后仓。 有了利益,老裁缝对静茹的不满才放了下来,培养出来的徒弟,没有饿死师傅,也算是恩德了。 “妹子,你起的这么早,能习惯,有啥不妥当的地方和姐说,现在整改还来得及。”慧兰的声音从门外响起,今天的慧兰一身靓丽的装饰,衣服色彩鲜亮,是静茹特地给她量身制作的服装,无论款式还是布料都给人高雅脱俗的气质。 她从招待所赶过来,为今天的开业仪式做准备,鞭炮和花篮早在头天晚上就安排人准备好了。 一切的外部打理都是她在操作,静茹只要服装的设计制作就可以了,连着售货员,宣导员都给她配好了。 静茹只要坐镇后台,服装店的运营靠着她大赛取得的名头,一定能火爆。 广电局的木艺,早就在各个渠道发文章,专访静茹这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给广播电视,报纸上都写了专访和评论。 广告的效应非常明显,服装店还没有开业,就有许多人慕名打探,茹慧四季服装店啥时候开业。 “姐,我就是有点小紧张而已,怕自己的服装弄的不好,让客人不满意,这回真要感谢大姐了,不然师傅一定会生我气的。”静茹放下手里的活,招呼慧兰道。 “妹妹,习惯了就好,紧张是正常的,回头良辰到了,和我一起剪彩,牌子亮出来,你就不紧张了,底气是你的手艺,坐到缝纫机上,啥都不一样了,对,咱们姐妹就不客气了。外边的事情有姐姐呢。”慧兰给静茹打气,对这个妹妹她很满意,也很上心。 “看来我来的不晚,这店里只有老板,哈哈”爽朗的笑声响起,门外见到一位黛眉如画,眸似秋水,肌肤胜雪的大美女。 看着这位大美女嘴角含着淡雅微笑,长发披肩,身材高挑玲珑,更显得气质高贵而又美丽动人,让人一看就舍不得移开眼睛。 “木艺,算你来的早了,给足了姐的面子,我这还想着,要不要去请你呢,倒是腿长,跑得快,姐等下去给你们准备早餐,吃点就准备干活。”慧兰见着广电局的木艺,知道这丫头一定是没吃饭就跑过来了。 今天的她可是头彩,稿子和宣传的场面,都要通过她的笔杆子,服装店的开门红少不了她的功劳。 静茹看到木艺,也亲切地上去打招呼,三个美女站在一处,服装店里一下子显得高端雅气,因为气场在这一刻是共融的。 慧兰让木艺帮着看看啥没有想周全的地方,和静茹找补一下,自己迈开优雅的步子到对面的早餐店准备吃的。 时间指向八点十八分,鞭炮声在这一刻响起,耀眼的光亮随着噼里啪啦的响声传遍了整个商业街,更远的县城都能听见着喜庆的声响。 烟花遮盖着店面的上空,形成一团团的蘑菇云,飞舞的红色纸屑像乱窜的彩蝶。 慧兰和静茹在木艺的闪光灯下,用剪刀把彩带剪开,精致的招牌在揭开红头盖后闪现在众人的眼里,茹慧四季服装店。 “好气派,好雅致!”人群中有人感慨。 老裁缝今天穿的特别整齐,领着如玉和一帮徒弟早早地就赶来了。 彩欣的两只眼睛泛着光亮,她好羡慕静茹,自己比她入门的早,却没有她的成就,更不敢想象会有成为老板的那一天。 剪彩完成后,鞭炮声也噶然而止,慧兰光洁靓丽的脸,面对着热闹的人群,做了一番慷慨陈词,“感谢大家的支持,希望茹慧四季服装店,给大家带去优雅别致的服装和服务!”静茹默默地站在慧兰的身侧,这一刻她激动的心无以言表,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祝永良远远地站在人群中。 他特意买了一束鲜花,想在这一刻送给静茹,但看着门台上的静茹,高雅的气质,和那热烈的人群,自己又没有底气了。 悄悄地把花藏在身后。 服装店开门营业,恭喜的人络绎不绝。 慧兰的商业伙伴,县里的各个机关单位都有人送贺礼,彩福和花篮。 静茹准备一个月的服装,不到一会儿功夫就销售一空,还接了好多订单。 此时通往县城商业街的路上,走来一群人,远远地听到这边的礼炮声。 “喵。”黑猫的耳朵特别灵敏,被鞭炮声吸引着,它发出请求,想过去看看热闹。 “二弟,不知道这临县谁家办喜事,要不过去看看。”金琳安抚了一下黑猫开口道。 “这个点放鞭炮,也可能是开业庆祝,那就过去看看。”韶云在心里揣测着。 四人一猫,转头往鞭炮声响起的街道走去。 静茹在自己的工作台上,热情地招待着定制衣服的客户。 两个营业员也被客户围着,连模特身上的样品衣服都要买。 慧兰招呼着入店庆贺的熟人朋友。 木艺,显得鹤群独立,高高的身形在店里特别显眼。 服装店的大门,人来人往,红地毯都被踩的塌陷下去。 “让开,别挡道!” 就在木艺津津有味地盯着模特身上的服装,寻思着如何描述时,忽然一个女人从旁边拨她一把,颇有些不耐烦。 木艺的思维被打断,她之所以盯着模特身上的这件衣服看,是想研究一下,静茹的那双巧手,是如何把款式和搭配的色调做的如此完美。 服装在眼里成了艺术品一样的造型和雅致,说不出来的那么一种韵味。 木艺看了一眼,发现是个中年妇女,烫着大波浪的卷发,耳朵上夸张地大耳坠,几乎要把耳朵坠下来。 手腕上带着玉玛瑙的镯子,手指上带着好几个戒指,一看就是个没有底蕴的暴发户。 “谁挡你道了,你里边请,我站这模特边不碍事的。”木艺为了店里的生意,还是客气地谦让道。 “怎么就不碍我事了,你杵在这里像个大木桩子,我就是要你面前模特身上的衣服,弄的好连模特一块儿搬走。” 爆炸头女人说着话,上下打量着木艺,她是嫉妒高个子的木艺。 有些鄙夷的语气道:“你买的起吗?” “就是,这服装店的衣服可不便宜,看你这竹竿一样高的身材,衣服可不容易配。”女人身边的一个秃顶男人开口道。 这丫的更夸张,一条拇指粗的狗链子套在脖颈上,十个手指上,除了大拇指,每个上面都套着一枚戒指。 就差没有用黄铜刻个牌子:爷有钱,老有钱了,店都能给盘下来。 木艺打量着这么一对男女,知道他们的内心世界很膨胀,不置可否地往后让了让,她可不愿意和这样的人闹摩擦,怕影响慧兰姐的生意。 “店老板呢,这套衣服我要了,连模特一起搬走了,能便宜点吗?”爆炸头女人把眼睛盯着面前的模特和服装上的标价。 “五百块,抢人啊,两百块都不要!”秃顶男人一看标价,倒是大声嚷着,明显的狗链子可能是黄铜镀金的。 听到嚷嚷声,慧兰走了过来:“您好,这是样品价,模特非卖品,您要是觉得贵了,可以挑选其他款式的,有两百以下的服装,也适合您。” 慧兰彬彬有礼地看着波浪头妇人道。 “不是说开业打折吗?就这件两百块,模特我要带回去试衣服好挂着,怎么就不能卖了,店里的东西都能卖,不然你开啥服装店啊。” 妇人似乎情绪很激动。 随着爆炸头妇人的蛮不讲理,秃子顶的男人更加嚣张,他瞥了一眼面前的老板娘,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 见这女人美到骨子里了,一张粉脸娇嘟嘟的亮洁,生着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眉如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横波,整个人美得像从画上走出来,光芒四射。 男人的口水快流下来了。 “那个,五百块也不是不可以,要不老板娘帮着把这模特和衣服一道送到俺家,我再多出一百块钱运费,南头村离这也不远,嘿嘿。”秃顶男人的大黄牙露在外边,笑的有些猥琐。 正在忙碌的静茹一听有人跟慧兰姐过不去,急忙走出工作台,站到慧兰的身边:“姐,这是咋啦,他要买模特?” “没事,妹子,你到里边忙,这事我来处理。”慧兰拍着静茹的手安慰着。 “呦呦,这个才是店老板,人不错,做的衣服也好看,我婆娘看上这模特和身上的衣服了,大喜的日子,就不和你计较了,你们俩都太露了,好看,要是到俺们南头村去,再多的衣服我都帮你买了。”秃顶男人的口水快把黄牙洗白了。 店里的人一听秃顶男人,提到南头村,没有人敢言语,那个地方的名声很恶,知道的人都说是祸害村。 正在静茹和慧兰为难的时候,店门外走入一群人,一只黑猫叫了一声,跳到模特的肩膀上,一双眼睛看着秃顶男人,直棱着毛发瞪着他。 “老板,有没有厚点的冬款啊,来一件试试!”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 嘈杂的店铺内,清晰可闻。 第222章 试试 韶云领着金琳姐妹,到店门口时,剪彩仪式早就结束了,韶云盯着门楣上的茹慧四季服装店发愣。 “二哥,是个服装店开业哦,要不进去给你整一套冬装,看你穿的太单薄了,看着都冷,这边的气温好像比淮县低了很多。”梁珊珊眼睛盯着服装店内的人群说道。 “就是,刚刚开张的服装店,要不进去捧个场,我们每个人都买一套,姐就是来消费的。”金凤一看到漂亮的服装,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那还等什么,买!”金琳也来了兴趣,催促着。 韶云看了一眼拥挤的室内,隔着门栏,似乎有高声的争执声。 在黑猫窜进去后,韶云喊了一嗓子。 韶云的声音在众人的耳朵里没有多大反应,但静茹在嘈杂的声音中,浑身像触电一样一颤。 这个声音这么耳熟,这么亲切,他乡的孤独突然被一种熟悉牵扯着,心一动。 此时的秃顶男人,正两眼贼溜溜的看着慧兰和静茹两个美女老板,相比之下自己的婆娘简直就是一个水獭一样不堪入目。 看到又有客户进店,争执圈后的一名女导购员,便热情的走过来问道:“先生、小姐,请问是要买冬装吗?” “赶紧的,我们四个人一人买一套都要厚实一点的。”金凤的大长腿,一步就跨到韶云的前面,她妩媚的神态加上气场,一下子就把店内的众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正盯着慧兰的秃顶男人一转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呀,这位姑娘,听口音不是本县人,要啥衣服,我看中的这套让给你怎么样。”挂着口水的大黄牙呲溜着,色眯眯地盯着金凤的胸脯看。 “你谁呀?一边去,别挡在本姑娘面前。”金凤见多了这种男人的眼神,语气变得很冷。 爆炸头正在摸着模特身上的服装,一看自己的男人,先是被两个母女老板吸引,现在又想花别的姑娘,气不打一处来。 “死秃子,到哪都改不了贪吃的毛病,老娘满足不了你呀,赶紧买了衣服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爆炸头妇人似乎很有一手,对待自己的秃顶男人,还是有些手段的。 男人收回了目光,用手上的戒指抠着黄板牙:“嘿嘿,今天眼花了,这么多蝴蝶,都哪里冒出来的,过瘾。”秃顶男人被妇人一吼,似乎收敛了一些。 但还是忍不住盯了一眼,金凤鼓胀的胸脯,和她身后的两个美女。 “喵。”被忽视的黑背猫,本来盯着秃顶男人,感觉到他身上有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长期呆在地下坟墓的阴气味道,黑背猫不要太熟悉。 它看到秃顶男人不怀好意的目光,一个前跃扑到他的肩膀上,抬起爪子就是一巴掌,拍在秃顶男人的秃头上。 黑猫反身跳到身后韶云的肩膀上。 “妈滴,什么鬼东西,敢拍老子的头,找死!”秃顶男人被拍打的冒火,刚刚看美女的爽劲一扫而空,大声地骂道。 黑猫赤露露地挑衅着他,并在韶云的耳边喵喵了几声,似乎在告诉主人,这个家伙不是啥好东西,呆过坟墓。 韶云从黑背猫的叫声,理解了一部分,知道眼前的男人有文章,忍不住抬眼看了看他。 在韶云抬头的那一刻,静茹的心激动的快跳了出来。 她颤抖地抬起手指着韶云:“韶云!韶云”她不顾及场合,上前一步,一把拉住韶云,激动地叫着。 这就是她日夜思念的人儿啊! “静茹!这是你的店?”韶云一下子想到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的茹慧四季服装店的名字,原来先前的感触是真的。 静茹使劲地点点头,她的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她用手背擦了一下,慌乱地转过头,冲着慧兰喊道:“姐,你快过来!” 慧兰正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知如何处理,突然看见失控的静茹拉着一个年轻人的手,内心一动。 “姐,这是我的老乡也是朋友,是我常和你聊到的同学韶云。”静茹急着把韶云介绍给慧兰姐。 “你就是韶云,我的耳朵快被这个名字磨出老茧了,每次聊天,妹妹都会说起你。欢迎你到店里来,这是静茹妹妹的店。有什么需求跟她说。”慧兰大方地招呼着韶云。 “嗨嗨嗨,这就聊上了,赶紧的把我的服装和模特搬出去,我要运走!”爆炸头一看两个美女老板无视她的存在,一下子就不乐意了。 “对不起,大姐,我已经说过了,这是非卖品,模特更不能销售,您要做套一模一样的服装,我们可以量身制作,包你满意。”慧兰还是谦逊地解释道。 “不卖!那可不成,今天开业就是卖的,老娘看上了,就要买走,死秃子,给二百块钱,搬走!”爆炸头很强势,这是要强买啊。 “好嘞,给!老板这是二百块,看好了是真老人头,别说是假钞啊,模特我就扛回家了,不要你们送了。”秃顶男人甩出两张钞票丢在工作台上,直接上手要扛起那石膏模特和身上的衣服。 “住手!”一声断喝,把店铺内震得山响,一个影子滑到秃顶男人身前,一把扯下他搬着石膏模特的手。 “滚犊子,哪来的毛头小子,秃爷可是能杀人的!”秃顶男人受阻,呼吸间抡起手背要动手。 “喵!”一声猫叫,秃顶男人的手背刺啦一声,被划出几道印痕,黑背猫跳在模特的肩膀上,龇牙咧嘴地瞪着他。 “你能杀人,那就试试!”淡淡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阻止了秃顶男人的动作,韶云已经滑到了他的身后。 “妈滴,你找死,别怪爷没提醒你,去死!”秃顶男人急急地转身抡起有力的臂膀,向韶云击打过去。 店内的人群一看双方动手,纷纷退让开来,静茹的手紧紧地拉着慧兰的衣角。 刚才她都不知道韶云是如何动作的,眨眼就不见了,她对韶云很了解,从小就会打架。 她忍不住看着韶云的额头,那个被自己手帕包裹过的地方,是他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受伤,被同学虎子用球砸到的。 从那以后,韶云变了,变得坚强和有力,初中时为了救自己,在文化馆打架,她永远记得有韶云在,她就有底气。 面对着秃子的气势,这个家伙应该是常年在掘墓的过程中养成的霸道和戾气,心狠手辣是他们这种人的特点,韶云从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这个家伙强买店铺非卖品,明显是有所依仗,霸道强势惯了,没有受到过教训,那么今天为了静茹就给他一点惩罚。 在秃子男人动手的时候,远处的人群里,祝永良看到静茹拉韶云手的时候,心里不是滋味,他紧紧地躲在彩欣等人的身后,不敢上前。 老裁缝几个人在后面帮着整理成品服装,量尺接单帮忙处理店里的客户订单,这些可都是老裁缝店接下来要做的活,今天的开门红,让一向绷着脸的老裁缝看到了希望,他眉头舒展了。 正开心的时候,店里被秃顶男人和他的婆娘搅扰了,但听到南头村,老裁缝的心凉了半截。 小一辈的人不清楚,自己可是非常清楚南头村代表的是什么,就是一群扒祖坟的土匪,民风强悍霸道,杀人都不带血的一个霸道的村庄。 在静茹和慧兰出面的时候,他就捏了一把汗。他不敢上前,包括他的徒弟们,也被他的眼神阻止着,怕引火烧身。 老裁缝想着,慧兰的手段不菲,一定能摆平这个南头村的狠人,自己就坐享其成,不是不帮徒弟静茹,是怕。 金凤见韶云要动手,她的大长腿痒痒的,“二弟,要不让姐踢两腿,刚刚这个流口水的家伙,可是吃了姐的豆腐,看到眼里都拔不出来了。嘻嘻,难得有这个机会,你闪开。” 话音落地,金凤的腿飞了出去。 正向韶云扑过去的秃子男人刚刚才到韶云的近前,突如其来的腿,把他踢个正着,扑通“哎呦!”一声。 一颗秃顶头闪着亮光,跟着身体倒在地上,她的婆娘爆炸头大叫一声,头磕在她的脚背上了。 金凤拍打着自己的大腿,轻蔑地说道:“就这么不经踹,还要杀人呢,口水把自己淹没了,没劲!回家抱你的婆娘,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秃顶男人捂着自己的腰子,刚才金凤的腿,撩到了他的裤裆处。 撩阴腿的力道很大,他觉得自己快废了,不成太监也要瘫着半月不能动女人,这就是他意淫金凤这个大美女的报应。 “死秃子,赶紧起来啊,弄死她,这个小蹄子够阴狠的,竟然把我的东西往死里踢,快起来,别放过她!”爆炸头用脚背驱赶着躺在地上的秃顶男人,骂他没用。 奈何,秃顶男人疼的汗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哪有力气爬起来。 “劝你一句,再不把你的秃男人拖走,老娘的脚可要把他踢出去了,你再骂一句试试,连你一块踢!”金凤瞪着丹凤眼,气势逼人,一句话吓得爆炸头妇人不敢顶嘴。 她看了一眼金凤就要抬起的大长腿,性感的腿在她的眼里像个可怕的恶魔,她弯腰托起秃顶男人,回头警惕地盯着金凤的腿,一步步地往店门外移动。 “好,好!你们等着,俺们南头村的人可不是随便欺负的。”到了店门口,秃顶男人缓过劲来,撂下一句狠话,扶着爆炸头妇人扬长而去。 第223章 眉目 “二弟,南头村是什么鬼,很牛叉吗?”金琳对南头村没有概念,询问韶云道。 “不清楚,回头打听一下,要解决隐患,不能让店铺受到牵扯。”韶云对金琳摇着头,他看向静茹和慧兰。 金凤的惊艳,让店里的客人们一阵嘘嘘。 “太厉害了,这腿功,谁要是取了这姑娘,可有得受的。”小声的议论声,还是被金凤听见了,她扫视了一眼出声的人群,立马安静了下来。 “韶云,谢谢你,刚才这个姐姐好厉害,我能认识一下吗?”静茹来到韶云面前,看着他说道。 “她是金凤姐,这是金琳姐,珊珊妹子过来,你和静茹应该熟悉啊,都是庙堂的同学。”韶云介绍着众人。 “喵。”肩上的黑背猫被忽略,它不开心地叫着。 “对对对,还有黑大侠。”韶云摸着黑猫的背,对静茹一笑。 “你们好,店子刚刚开张,招待不周,别见外,到里边坐,我给你们沏壶茶。”静茹很开心,突然多了一份踏实的情感,这几个人可都是自己土生土长的淮县人。 金琳的眼睛自打进店,就一直在静茹身上,她能感触到这个女孩和韶云之间的关系不菲。 从两个人的手拉在一起的那一刻起,金琳就明白了,韶云在临县的牵挂就是这个文静的女孩。 诗人卞之琳爱慕充和,写下过着名的《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下看你”…… 金琳是那个在楼下的人,她对韶云的情感在这一刻才清晰地映在脑海里。 不是嫉妒,也不是羡慕,是一种共情。 几个人到了店铺的里边,老裁缝被静茹介绍给众人,几个师姐看到突然到来的几个人,都是小师妹的同学同乡,为小师妹开心不已。 “老师傅,静茹在您这给您添麻烦了,谢谢您老人家,我想向您打听一下,南头村是个啥地方,离此远吗?” 韶云客气一番后,想到了秃顶男人临走时的威胁,总感觉心里不踏实,他为静茹的店铺担心,想探查后把危险解除。 “小伙子,你是静茹的同学,我就和你直说了,南头村可不好惹。老一辈的人都知道,那就是个匪巢,人人心狠手辣,专门扒人家祖坟的一帮人,领头的是个外号飞天蜈蚣的人,心狠着呢。”老裁缝一听韶云打探南头村,脸色都变了。 “哦,还有这么个说道,您不介意的话倒是说道说道,我好有个了解。”韶云听老裁缝的语气有些紧张,就来了兴趣。 扒人家祖坟,这和以前认识的南巷温可是一种人,说不定手里的货和这些人都有关联呢。 “你有兴趣,那我就给你们说说,这个南头村在县城的东南方向七八里的地方,是个小山坡夹着的小村子,我在年轻的时候路过一次,两边的山遮着中间的一片洼地,有不到二十几户人家,听说都是民国时期的一帮土匪躲祸过来的。”老裁缝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开始了他的陈述。 “村子的人家都是靠着山坡搭建的房子,有一半藏在山里,进去了就感觉像个古墓似的压抑,村子的头家人,是个胖子,我见过他的面相,外号飞天蜈蚣,那是因为他很毒。” “记得二十几年前城里有个金家,那可是城里首屈一指的富商之家,一夜之间就消失了,一场大火把库房烧的干干净净。” “人们都怀疑那是南头村的飞天蜈蚣干的,是为了金家的古玩玉器,因为那伙人都盗墓,好那一口,但没有人查访,这金家就灭的不明不白。” 老裁缝的话,别人倒是当故事听,但金琳和金凤的眼睛瞪的溜圆,她们听到了金家,想从老裁缝的话里甄别真假。 “老伯,能打断您一下,您知道二十几年前的金家在什么地方吗?”金琳问这话的时候,心情是激动的。 “城东南两条街过去现在早改成菜市场了,就在招待所的后边,这个店铺的股东慧兰是招待所的老板,她对那地方熟悉。”老裁缝随意的一句话,透露出很多信息,韶云赶紧给金琳使眼色。 “老伯,你说的金家失火案子,有人探查吗?如何传出和南头村的人有关联呢?”韶云想从老裁缝的嘴里知道详情,他不想金琳过早地暴露身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么大的案子肯定有警局调查,但毫无头绪,后来是傅家出面,把金家人的尸骨给安葬了,唯独不见了金家的三小姐和两个孩子的尸体,有人说是傅家和金家有瓜葛,是商业上的竞争。”“但傅家老爷子经过查访,证明自己的清白,就传出是南头村的人,窥视金家的古玩玉器起的灾,这事不了了之,反正金家也没人在了。” 老裁缝一口气说完,有些口燥的慌,他是为金家惋惜。 此时听的人中,金琳金凤的脸色不好,她们知道自己的家园离这里不远,知道了仇人的线索,已经在心里默默地盘算着,要不要先找到傅家的人打探一下。 韶云从老裁缝的话语中,已经理清了许多关系,他不急着去想太多,现在首先要解决的还是南头村的潜在威胁。 至于金家的恩怨,既然牵扯到傅家和南头村的飞天蜈蚣,又刚好是一条线索。 自己到临县的目的,一是看看静茹,二是参见阴八拍卖会,金家姐妹的目的是寻根寻仇,也是韶云要帮着解决的事情。 老裁缝偶然透露出来的信息让韶云抄了近道,基本上有了眉毛和打算。 韶云看了看正喝茶润口的老裁缝,突然就想到了主意。 “老伯,和你打听个事情,您晓得临县的阴八会吗?在啥地方开的?”韶云抛出的话题让本来淡定的老裁缝一愣。 他用一种奇怪的审视的目光盯着韶云道:“你是冲着阴八会来的?” 其他人听到韶云和老裁缝的对话,都不明所以,特别是如玉和几个女孩,住临县这么久可从来不知道啥阴八会。 “是的,老伯知道这个会?能说说吗?”韶云对这个会知道的不多,只是晓得能在会上拍卖古玩玉器,一是偷听蛇瘟和毒三郎的对话涉及的,二是从田九奇哪里知道的只言片语。 “这个,就有点为难我了,虽然我年纪一大把了,接触的人也不少,还真不清楚这阴八会的内幕。” “但我知道县城是有一个销赃的地方,比较隐秘,都是一批买卖赃物的人约定的交易。阴八就是阴历初八的日子,具体的就不清楚了,更不知道地方。” 本来爱在年轻人面前,炫耀自己见多识广的老裁缝,叫韶云给问倒了,对阴八会内幕一无所知。 毕竟老裁缝本身只是个手艺人,知道的都是到店里的人闲聊扯出来的,阴八会,确实把他给难住了。 韶云心里咯噔一下子,看来这个阴八拍卖会并不是公开的,只是一批码里人的交易。 韶云没有往下追问,在说到阴八会的时候,正忙着招呼客人的慧兰,无意间转过头,她盯着韶云看了一眼,想了想就走了过来。 “大兄弟,你们几个初来临县不是很熟悉,要不先到我的招待所住下来,有些地方慢慢逛,姐可以给你们做向导,冲着静茹妹妹,住宿费给你们打折。”慧兰的话暗含着深一层的意思,韶云一下子就明白了。 “那感情好,就麻烦慧兰姐了,你先忙,等下我们先把衣服订了,就到你的招待所落脚,好好逛逛这临县的风景。” 慧兰向韶云看过去,冲着他点点头,聪明的韶云知道,这个慧兰姐可能真有事情和他说。 静茹在韶云几个人和师傅聊天的时候,自己忙的不可开交,见到了韶云,她的心情豁然开朗。 好像今天是她最幸福的日子,开业大典,故人相逢。 她觉得老天对她太好了,所有的梦想在这一刻都实现了。 她多么想停下来单独和韶云在一起,像小时候一样,只有两个人相处的心跳,但源源不断的客户订单,让她忙的思维都不够用了。 老裁缝看了看过来的慧兰,知道她是在揽生意,这几个静茹的老乡,看着来头不小。 一人要订一件衣服,从淮县来临县,可不得住上几天啊,这慧兰的招待所是他们的首选。 “那就这么说定了,马上安排给你们量尺寸,中午到我哪里大家聚聚餐,我就替妹子做主了。”慧兰热情地冲着韶云几个人招呼道。 静茹听到这边的说话声,把手里的活交给了店员,自己赶紧跑过来。 “韶云,我先给你们几个量一下,看看要啥款式的,马上安排人给你们赶出来。” “不着急,你做主就可以了,款式你定。”韶云见静茹过来,怕她有顾虑,急忙站起身。 金凤金琳、梁珊珊在静茹量完尺寸后,就悄悄地退开了,静茹单独面对着韶云,她的手在圈着韶云的腰围时,脸不禁红了。 心突突地跳个不停,她很想抱住韶云,依偎在他的怀里大哭几声。 她太思念了,太久的压抑了。 但她不能,店里的眼睛都盯着她呢。 第224章 交谈 招待所。 众人围坐在一个包间的餐桌上,静茹紧紧地挨着韶云。 金琳的眼睛,时不时地扫视着他俩,她挨着韶云另一侧坐着。 慧兰走进来:“妹子,你就陪着你同学好好聚聚,店里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 此时的慧兰换了一身装束,碎花的外套覆盖着玲珑的身躯,前凸后翘的身姿呈现出完美的“s”型曲线,气质冷艳而高贵。 桌上的几个美女,虽然各有气质,但慧兰就好像一朵富贵的牡丹花一样养眼。 静茹亲昵地点着头道:“让姐姐费心了。” 慧兰看了看桌上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再看韶云刚毅的俊脸,她突然羡慕起静茹来。 “韶云兄弟,静茹可是我最亲的妹子,可不许欺负她哦,酒菜姐管够,你们好久没有见面了,多喝两杯,吃好了就在这休息,姐给你们都准备了房间。” 慧兰露出玩味的笑容,看着韶云在笑。 韶云赶紧起身客气道:“让姐费心了,谢谢你照顾静茹。” 慧兰那双如秋波一样的眸子,就像一湾深潭,对视一眼能把灵魂给吸进去。 她在韶云的脸上转了转,“不费心,我知道你是来参加阴八会的,我托人给你弄一张请柬票,不然你根本进不去,回头我和你聊聊这阴八会的具体情况,先吃饭。” 韶云从慧兰这里得到了意外的惊喜,原来她竟然知道这阴八会的内幕,看来自己是来对地方了。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生煎鲍鱼、乳猪蚝皇、烛煨鸿途大鳖盅、玉液芙蓉伴龙虾……一桌酒席菜品价值不菲,看着让人直流口水。 看来这个慧兰,对静茹的同学和老乡很上心。 梁珊珊和韶云都吃惯了学校食堂的饭菜,哪里吃过这么好的菜肴,内心的食欲大动。 一桌子上,只有金凤很淡定,她在歌舞厅好东西可没少吃,这些菜肴对她来说太普通不过了。 慧兰从台子上端起一杯酒,走到韶云面前:“姐先敬你一杯,谢谢你能从大老远赶到这里看静茹妹妹,也谢谢你今天的店内解围。” 说完,慧兰一饮而尽。 优雅地举着空酒杯看着韶云。 韶云被慧兰的豪爽感染,端起酒杯一口喝下杯中酒,滴酒不剩。 “诸位,我就不一一敬酒了,大家一起举杯,谢谢你们到服装店捧场!”慧兰吐气如兰,对着大家举着酒杯,算是敬了所有的人。 静茹的心暖暖的,有慧兰姐真好,这一刻她的心情非常激动,不善饮酒的她,硬是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慧兰敬完酒,就出了包间,桌上只有静茹陪着韶云和几个淮县的姐妹,金琳偷偷地瞟了一眼静茹,她在衡量着静茹和韶云之间的情意。 静茹在慧兰走后,她喝完了酒的小脸红扑扑的,她很温婉的为韶云夹菜,温柔的如同个当家的小媳妇。 梁珊珊早就嘴馋了,举筷子把一大块排骨夹到嘴里,狼吞虎咽地吃着。 金琳的眼珠子转了转,也很温婉地为韶云夹着菜,一左一右,静茹和金琳,不停地给韶云的碗夹菜。 不大一会儿,他面前的碟子就满了。 韶云尴尬地左右看看,自己都不用伸筷子,看着两个人似乎都怕他吃不饱似的。 金凤撇撇嘴,对梁珊珊笑笑,她不动声色地吃着河虾,这是她唯一喜欢的食物。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金琳和金凤不停地找静茹喝酒,很快就把静茹的小脸喝红了。 韶云看着金家姐妹都是喝酒的好手,其中梁珊珊不过意帮着静茹喝了两杯,韶云还是委婉地帮着静茹挡酒。 “二弟,这就不对了,姐和弟妹第一次见面,就让我们喝个痛快,你别心疼,这不还没过门吗?就这么护短。” 金琳说着酒话,她也几乎醉了。 静茹微醉,被金琳弟妹的叫着,小脸更是害羞,但心里美滋滋的。 这一刻,她真想扑在韶云的怀里做他的女人。 几个人吃喝到尽兴才罢宴。 金凤扶着金琳找房间休息去了,梁珊珊也喝了不少,她不放心也跟着去了。 终于有了和韶云独处的机会,静茹微醉的脸一下子靠在韶云的肩膀上,这时候的她浑身乏力,软绵绵的。 静茹松开自己脖颈的纽扣,她浑身燥热,酒精起了作用。 静茹轻轻拉住韶云的手,声音柔腻、蕴含深情的道:“韶云,我们都有多久没见面了,我想你想得快疯了!” 她把头直接靠在韶云的怀里,不想动了。 “我也是。”面对直白而又深情的静茹,韶云此刻内心很感动,也很动情。 他跑到临县来,就是因为从青花嫂子那里,看到了静茹的信,知道她在思念他,也知道有人在追着她。 “可惜,你这次来临县,应该还有其他事情要办,你身边的姐姐都很漂亮。” 静茹说着,藏在韶云怀里的一双美眸,满是失落和无奈之色。 “我主要是来看看你,顺便帮着大姐销货,探访一下她们的旧家遗址,寒假还有许多作业等着我,明年我打算参加高考,有压力。” 韶云握紧她柔若无骨的小手,柔声说道。 “可是我真的宁愿放弃这里的所有,永远和你在一起,但生活好难,你还没有毕业。” 静茹咬着樱唇,深情的表白道。 “我又何尝不想,但身不由己,现在的你在临县虽然变得很忙,但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也有了属于你的一份事业。” “我也很开心看到你现在的样子,充满自信的小裁缝师,店老板,我还需要努力参加高考,人生的路很迷茫。所以不用纠结于一时的别离,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韶云只能这么安慰着怀中的静茹。 “我不管,今天你属于我,韶云带我去你房间。” 静茹的语气,坚决而急躁,她的酒意逐渐浓厚。 一时间,韶云不知道如何应答,两人相依的更紧了。 黄昏时分。 韶云的客房里,静茹被酒精刺激着大脑,已经彻底放开了自我。 两颗滚烫的心交织在一起。 “愿作鸳鸯不羡仙”…… 过道里,慧兰已经呆在那里很久了。 她的内心也有自己的风景,她隔着窗子看着院子中的苍松,在冷风中依然泛着绿光。 即使冬天来了,它依然优雅地站立在院子中。 一段时间后,房间的门开了。 韶云迎着慧兰走过去。 黄昏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慧兰光洁如玉的脸上,显得那么圣洁和优雅。 “韶云兄弟,希望你对得起我的妹妹,她是个好姑娘。”慧兰的语气柔柔的和黄昏的余晖一样。 “你等我好久了吗?说说阴八会的事情。”韶云点点头和慧兰走到窗前,对着黄昏的余晖。 “这是一枚玉佩,是特殊的请柬,你收好,阴八会是后天,地点在城东的一个村子的后山上,离南头村五里地,你要有心理准备。” 慧兰把手里的玉佩,交到韶云的手上,平静的语气不含一丝情感。 “阴八会一般比较隐秘,能弄到请柬的都是古玩收藏的大商人和买家,我这请柬也是托人花大价钱弄来的。” “说白了,这个会很危险,我不想你冒险,但又想你帮我一件事情。” 慧兰停下了话语,她的手轻轻地捋了一下头发,让自己的额头露了出来。 韶云抬头看去,近距离审视着慧兰的脸,光洁的额头上,竟然有一块淡淡的疤痕,平时是不显露出来的。 “阴八会是盗墓贼的销赃会,也是古玩商人认购的机会,这里有黑吃黑的抢货和私下火并的风险,以前这个会都是黑白两道有名望的人镇场子,比如二十年前,临县的傅家,就是主持阴八会的主家。” 慧兰说到傅家的时候,嗓音有些发颤,韶云的心一动,继续默默地听她讲,没有插嘴。 “我要你帮忙的事情有风险,你在进入阴八会的买卖地,帮我查探一个青花鸟的瓷器瓶子,还有一个和飞天蜈蚣走的很近的人。” “这个人声音沙哑,个头不高,样貌清秀,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像是个书生。如果手里有瓶子就能确定。” 慧兰越说越激动,似乎有一种情绪,在胸腔里蔓延。 韶云的心一动,他想到了金花婆婆,提起过的金家有个瓷器瓶,似乎是慧兰提到的那个瓶子。 至于飞天蜈蚣,韶云已经是再次听到,南头村的老大,一个狠辣的人。 韶云轻点着头,没有发问。 慧兰转头看看韶云的脸。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韶云兄弟,我能和你说的就这些,最好在参加阴八会之前,能探查一下南头村的飞天蜈蚣,这个人很危险,如果真碰见这个人去了阴八会,那你得小心一点。” “慧兰姐,我能这样推测吗,你是傅家人,和这个飞天蜈蚣有瓜葛。” 韶云的一句话,让慧兰淡定的表情起了变化,她的俏脸微微变色,很快就恢复如此。 “你猜的没错,我是傅家的小姐,早就隐姓埋名了,傅家在十几年前就破败了,是傅家的伙计害死了傅老爷子,飞天蜈蚣那帮人脱不了干系。” 慧兰的俏眉凝在一处,声音变得很冷。 第225章 霸道的女孩 灰蒙蒙的天,透出些红色。 晨雾尚未散去,韶云便出了城,谨慎起见,金凤金琳和梁珊珊,被留在招待所休息。 黑背猫安静地蹲在韶云的肩膀上,前面几根短木桩,凌乱地散置在眼前。 两半边的山坡上,两排房屋半阴半露地出现在视野中。 缓缓地走着,韶云的脖子上围了一条军绿色的围巾,这是静茹为他编制的。 慧兰的言犹在耳,我是傅家小姐,是那个可恶的伙计害死了爷爷,飞天蜈蚣是帮凶。 她内心的仇恨透过身体散发出来,那股戾气让韶云都感觉发冷。 南头村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那个秃顶男人,在村里又是什么样的地位? 虽然他还没有找上四季服装店,但韶云的担心一直都在。 四周围静悄悄的,安静得出奇,没有一个村民出来,村子静的让人心慌。 只有那一排靠着村头的短木桩,象是久历沙场的一行勇士,忍受着风和寒气的侵蚀。 每个木桩的面上,光滑而耀眼,像泛光的圆镜子,把晨光的红晕反射出来。 山坡和远处的秃枝树显得更黑了。 天边的红色渐渐地与灰色融合在一起,融合的地方成为灰紫色,有的地方特别的红,滴出血色来,而大部分天色是暗的。 韶云快接近村头时,天色的红中透出明亮的金黄色,各种颜色都显露出来了。 早霞变色,红霞碎开,金光一道一道的射出,天光仿佛织成一张蛛网,覆盖着整个南头村的天空。 远处,老树的杆上染上了金红,鸟儿的翅膀闪着光泽。 韶云在接近村头的短木桩时停了下来,他靠在一棵光秃秃的树干边,看着眼前分散排列的短木桩。 这个阵形酷似韶云记忆中的梅花桩,是练习轻功身法的基础桩。 被踏的非常光滑的桩面,说明这些桩一直有人在用。 顺着木桩往里看,两排房子的中间,是坑坑洼洼的村道,一洼一洼的污水泛着黑色的亮光。 看着这两排房子夹着一条道,死寂死寂的村庄,韶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这个村子阴气太重了。 这个南头村看着不到二十几户人家,从村口看去,就像一个大刀片,两边挂着糖葫芦似的。 而半边遮在山体里的房子,又酷似坟墓,每个房顶都埋入山体中。 韶云不敢贸然进入,他摸了摸黑背猫的背,轻轻地把它放下来。 呲溜一声,黑猫似乎知道了韶云的心意,一道黑影穿过短木桩,往村子中跑去。 黑猫消失后,薄薄的轻雾笼罩着的村子,顶上的红光已经散开大片,道上的水洼都能看清楚了。 沙沙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静静的村子中传来。 一个影子转眼就到了短木桩上,韶云往靠着的树干后挪动了一下身子,让身形隐藏在树干后边。 晨光照在那个人影上,这是一名与众不同的年轻女子,她大约十七八岁,扎着马尾辫,身穿黑色练功服,容貌在微弱的光线下看不清晰。 气质清冷阴森,她胸部挺翘,身姿矫健,整个人充斥着一股普通女性没有的戾气。 就见她跳上梅花桩之后,身似羽燕抄水,一道道残影在短木桩上飞快地移动着。 韶云暗暗心惊,这女子在梅花桩上如平地飞羽,闪展腾挪恰若飞絮。 虽然看着有些微胖,身姿凹凸有致,曼妙玲珑,胸前尺寸惊人,但在运动中一点不显得拖沓累赘。 天光渐渐明亮,韶云看得更加仔细。 突然一道轻声的呵斥传来:“看够了!滚出来!” 女子似乎早就发现了偷窥的韶云,只是一直没有开口。 “好凶!”韶云心中一动,看来南头村的女孩都不是易与的主。 慢慢地从树后转出身形,韶云的目光肆无忌惮的欣赏着,单脚站立在梅花桩上的女子,她饱满的胸脯那里像十七八岁的姑娘。 看着面容清瘦的年轻人,女孩微微愣了一下,随即脸色阴冷地问道:“那里来的宵小之徒,大清早的,到南头村干什么?” “我碰巧路过这个地方,并不知道这是南头村,不是宵小之徒,更无意打扰姑娘练功。” 韶云没好气回道。 “哼,你目光无礼,本姑娘要教训一下你!” 女孩很不爽的说道。 话音落地,一个影子,瞬间就到了韶云身前,一对粉拳带着劲风,直奔韶云的面部袭来。 韶云当然不会让她得逞,身形一晃,游龙八卦步瞬间位移,轻松地避过了这一拳。 飞扑而来的女子诧异,这个年轻人竟然也是个练家子。 刚才自己的突然袭击,速度极快,她很自信,起码让他的脸半边重伤,出手丝毫没留情面。 “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南头村的姑娘这么凶吗?这位美女,我们素不相识,又没结仇,你怎么突然之间动手打人呢?” 韶云在滑开一步后,斜斜地到了木桩边上,玩味地看着女孩道。 女孩脸色铁青,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敢用那种目光看她呢。 更不敢拿话怼她,在南头村,她就是霸王女,要打谁都没人敢躲的。 因为在这个村,她有一个厉害的师傅,还有一个护短的妈妈。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自己觉得地位超然,而且实力强横,让人不敢直视其容貌。 即使长得胖点,也是南头村的公主级别。 而韶云却只当她是一个身手不错的女子,他来南头村的主要目的,是打探飞天蜈蚣,和秃顶男人。 还没进村,邂逅晨练的女子,欣赏一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根本想不到会引起对方的恼怒。 这和平常接触到的女孩有所不同,性格竟然这么跋扈。 “打的就是你,登徒子,你的眼睛不老实,老盯着我的胸脯看,一看就是个流氓。” 女孩甩了一下扎着的马尾辫,作势又要有所动作。 听到女孩的话,韶云不由得哑然一笑,这个偏僻的小村子,竟然有这么个霸道的女孩。 如果看一眼女孩就要被打,那男人们都没法出门了。 看来这个村子,看过她的男人都少不了一顿打。 眼看着女孩身影一动,又是一拳打来,出拳速度比之前还提高了一倍,显然动起了真章,力道和方位都很犀利。 看着女孩蛮不讲理,韶云懒得和她计较,脚下发力,身体轻轻地上了梅花桩,女孩的拳头落空。 她一看韶云竟然上了她的梅花桩,心头更气,身体如燕一般也飘身上来,单腿踩实梅花桩,另外一条腿凶狠地踢去。 韶云提气,八卦步踩在梅花桩上,如履平地,脚不落空。 虽然韶云在梅花桩上并没有练习过,但八卦游身步和梅花桩异曲同工,是一个道理。 女孩见韶云无视她的腿,只按着自己的步子在桩上移动,她竟然脚脚都踢空,堪堪被他避让开来。 火气更大,几个回合下来,女孩已经出汗,有些娇喘。 再看韶云,自顾自地在梅花桩上移动,越走越熟练,好像这个桩就是为他准备的。 女孩心急,不顾掉下桩子,一个飞扑,整个身子往韶云的前方扑去,她凭着熟悉的环境,要截断韶云的退路。 韶云没想到,女孩竟然采取同归于尽的打法。 刚刚移动到前面的桩上,被女孩炮弹一样撞在身上,他带着女孩微胖的身体,两个人一起滚落到梅花桩下的地上。 柔软满环,女孩被韶云抱着滚到一边,一个翻身被韶云压在身下。 “该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女孩被压得不能动弹,大声地呵骂道。 韶云内心一动,他的手无意间触碰到了一团柔软,尴尬地赶紧轻轻地一按,起身跳到一旁。 女孩的紧身运动服,被身下的污水弄湿了一大片。 她翻身爬起来,咬牙切齿地一边看着韶云,一边摸着自己湿漉漉,脏兮兮的裤子。 臀部被弄湿了一大片,她转脸,盯着韶云,恨的牙齿打颤,飞起腿朝着韶云的下身踢去,刚才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看着女孩阴狠的招式,韶云飘身躲开。 女孩的眼泪快出来了,她闷着头,一通乱踢,根本没有沾到韶云的衣角,发泄了一通,她累的大口喘着气,一屁股坐在短木桩上。 “好,好,你个登徒子,待会我告诉我师傅,一定要杀了你,把你埋在南头村的阴沟里!” 女孩咬着牙,恨恨地说道。 “何必呢,我根本都不想招惹你,别动不动就要杀了我,我对你不感兴趣,路过而已。能告诉我你师傅是谁,南头村的飞天蜈蚣你认识吗?” 韶云看着冷若冰霜的女孩,语气和缓地问道。 “你就是登徒子,刚才还摸我的,飞天蜈蚣就是我师傅,你死定了。” 女孩似乎很笃定,看着韶云,想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害怕两个字。 “哦,你是飞天蜈蚣的徒弟,倒是没有看出来,那我问你,村子里有个秃顶的男子你认识不?” 韶云对女孩的身份有些许了解,乘机打探起到过服装店的秃顶男子。 “什么秃顶男子,不许这样说我爸!” 女孩的嘴很快,韶云刚刚说出秃顶男子,就被她顶了回去。 “我说怎么这样嚣张呢,你妈是爆炸头,有个那样的妈,还有个飞天蜈蚣那样的师傅,是有跋扈的本钱。” 韶云轻蔑地语气在女孩耳边响起。 “哪来小子,敢这样说我徒弟,找死!” 一声阴冷的呵斥声,从身后响起。 第226章 飞天蜈蚣 圆圆的身影,悄无声息地落在女孩的身边。 “师傅,他欺负我,呜呜”女孩老大的人了,一下子扑到老者的怀里,委屈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徒儿莫哭,看师傅打断他的腿,给你当凳子坐。”老者的手轻轻地拍着女孩的后背,声音透着阴狠。 老者吴四,外号飞天蜈蚣。 快花甲的人了,人老,心不老实。 看他对待女孩的态度,虽是徒弟,可能还有其他一层猫儿腻。 南头村的人,可都是毁三观,越底线的人。 年轻的时候,吴四当过兵,开过暗庄子赌场,买卖过人口,还放阎王债。 后来的吴四跟着蜈蚣岭的王道人,习得一身武功。 一身轻功,和他圆圆的身体并不协调,但肉球一样的吴四,却能无声无息地快速移动身形,其内在的功力可想而知。 有人常说,吴四的肚子里灌满了真气,像个气球一样没重量,所以他的身形看着很轻盈。 吴四是个有心计的人,力气,脑子,手段和他的毒辣等,都是他的本领。 南头村是个闭塞的村落,聚集的都是一些散落出来的人。 两边的山包子,成了他们的庇护所,整个村子坐落的地方像个蜈蚣一样。 吴四的外号是有说道的。 《水浒传》中关于蜈蚣岭的故事,其实暗示的是朱元璋霸占了张士诚的地盘。 而吴四跟着王道人习武后,霸占这南头村的开路地头,到这里安居的人都得称他一声四爷。 因为他的轻身功夫了得,手段又够毒辣,杀人不眨眼。 前面和你笑着脸,不知在某一刻,就取下了你的人头,只要是他看着不顺眼。 纷乱时期,打过群架,抢过女人,进过牢狱,他从来不低头,总能硬气地逃出生天。 南头村,在吴四占据后,慢慢地收集一批土混混,盗墓贼,犯事的,逃官事的。 本就有心计的吴四,知道怎么对待这些人,入居南头村,就得到了吴四的庇护,还得听四爷的。 住在南头村的人,都知道四爷一跺脚,心神就得提一半,他瞪眼,就得低眉忍着他的呵骂。 他嘻嘻哈哈,就知道没好事,这不,秃子的女儿,不满及笄之年,就被吴四要过去当徒弟,前后跟着他三四年了,也算习得一身好功夫。 秃子两口子,也借着四爷的名望,肆无忌惮,盗的东西,分的更多。 无论在村子里说什么话,别人都不敢忤逆,因为他有个好女儿,是飞天蜈蚣的徒弟。 女孩卷曲在老者的怀里,抽抽搭搭了一会儿,在吴四的轻拍下,才安静下来。 吴四把女孩放开,手在她的圆脸上摸了摸,抹去她的泪水,然后转身。 韶云静静地看着圆圆的胖老头,他的心中在揣测着,这个人一定就是慧兰嘴里的飞天蜈蚣,和傅家有瓜葛,还可能和金家的惨案有牵连。 飞天蜈蚣吴四,看看面前的年轻人淡定的脸。 圆圆的眼睛露出诧异的眼神,这小子这么淡定,看来是不知道自己面前的是谁。 “小混球,跑到南头村来送死吗?我四爷的徒弟也是你能欺负的?” 吴四的语气有些火星的味道。 “看来你就是飞天蜈蚣了,我就是来找你的,只问你一件事情,问完了就走。” 韶云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吴四的脸。 “哈哈,有趣,看来你是带着目的来的,那也的先给我徒弟出口气再谈,看你有没有机会说了。”吴四的笑透着危险。 笑声未止,吴四的身影已经飘忽起来。 韶云感觉浑身的毛孔一炸,急忙提气,风起。 韶云靠着的树干上形成蜂窝一般的一片斑痕,五个锋利的指印深入树干里。 韶云的身形已经飘到梅花桩上,他警惕地看着吴四出手的地方,刚才自己的速度慢一步,都会被他锋利的五指抓伤。 鹰爪功,韶云的心里咯噔一下。 一击落空,吴四的脸色变了。 在他飞天蜈蚣的眼里,刚才的一击,面前的年轻人,会随着他的手瘫软下来,任由自己宰割。 不想在接触到他的衣襟的刹那间,人就消失了,比风还快。 “看来小看你了,小子,这就是你的依仗?” 吴四冷冷地说道。 话毕。 身体一晃,圆圆的肉球一样的身体就到了梅花桩上,直面对着韶云。 右手十指摊开,一招黑虎掏心,直插韶云的心窝。 这招式又快又狠,要是被他戳上,身体就会被打穿个窟窿,心脏破裂。 明显吴四是要韶云的命,被他躲过一击,已经激起了他的杀念。 吴四凭着这招,不知道取过多少人的心脏,杀过不少人,比蜈蚣的毒爪子还毒辣,一出手就是杀招,可见吴四果然心狠手辣。 梅花桩上的韶云早有防备,身形轻飘飘地随着衣摆晃动了一下,左手一推,便架住了吴四的臂弯,他的手,支点被切断,无处着力。 “咦?” 吴四的臂弯一麻,吃了一惊,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次他不敢再轻视面前的韶云。 在吴四一愣神的当口,韶云晃动的身形反弹回来,紧接着游龙八卦步前探,一掌劈出:八卦掌--鸿雁出群。 掌掌直奔吴四的要害部位。 两个人你来我往,在小小的梅花桩上缠斗起来。 边上的女孩早就退开数尺,一脸紧张地看着两人的争斗。 女孩的圆脸流露出期盼,她很自信,在师傅的手下,那个年轻人,很快就会被师傅打败,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好好地羞辱他一番。 刚才被他抓着、抱着的地方,还隐隐作痛。 早上的练功房衣服,穿的单薄,基本上是薄薄的一层,那感觉比师傅接触自己还要特殊,一种电麻的感觉。 女孩,是村里秃顶男人牛二秃,和爆炸头女人花娘的独生女,牛花红。 打小就被花娘宠着,惯着。 村里的女孩不多,只有牛花红越长越开,和花娘一样算是水灵,唯一的劣势就是胖了点。 被村老大吴四看上后收做徒弟,说不用减肥,一样身轻如燕。 起先秃顶男人牛二不舍得,毕竟牛花红还没有长成人,为此花娘也亲自伺候过吴四,想让他放过自己的女儿。 无奈吴四品尝完花娘后,还是阴阴地说了一句,小花红只有我才能调教成人,不然南头村待不了。 一句话,花娘吓的再没了主意,牛二只能把秃头藏在内裤里,憋屈的想哭,女儿大了,自己却保不住。 而牛花红,打小在南头村长大,大字不识,也没有接触过外边的世界,吴四成了她的师傅后,她才知道,有些东西是她躲不掉的。 白天被逼着练习梅花桩,晚上刚刚发育的身体被吴四反复洗礼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知道啥是快乐和痛苦,只知道,师傅是她唯一能接触的人。 村子里,也有差不多的年轻人想和牛花红亲近。 结果,不是被家人警告,就是被莫名其妙地打一顿。 慢慢地,牛花红在南头村,就成了不能惹的霸王花。 今天,第一次被村子以外的男人触摸,牛花红无比的委屈,她寄希望师傅,能把自己内心的憋屈给泄了。 牛花红,人儿斜倚在刚刚韶云倚过的树干上,她双手环抱着丰满的前胸,赖以舒展着浓浓的叶眉。 心情动荡着,浑身的血液四下奔腾着,她看向年轻人和师傅的身形,反复比较着,这一刻她疲倦的身躯,才感觉有一丝的凉意。 臀部的脏水侵蚀着她的内裤,她感觉黏糊糊的难受,她反复回味着男孩抓抱着自己,和师傅抱着自己的不同。 怎么有一种释放的舒服感,这是她十八年来,感触最深刻的一次。 虽然内心有很深的恨意,但越看那年轻人,特别是看着他颈项上飘动的绿色围巾,她始终有一种想抱抱他,亲近他的感觉。 这个人和村里的人不同,无论气质,还是武功都不俗,牛花红在默默地想着。 在牛花红,含情脉脉地想着心事,少女的心有所变化时,梅花桩上的打斗也更加激烈起来。 吴四号称飞天蜈蚣,一是他的速度快的如飞,二是他的爪速度快,像蜈蚣蠕动带着频率。 跟韶云战斗了几个回合,他知道面前的年轻,人掌握着一种不俗的游身步法。 掌法也犀利独特,身形的移动比他这个飞天蜈蚣还要快,梅花桩上更是得心应手。 韶云之所以选择在梅花桩上和吴四交手,一方面自己的八卦步刚好适应这个桩型,二是在桩上,吴四也被限制着。 吴四根本没有占到丝毫的上风,还被韶云的八卦掌,层出不群的招式所牵着鼻子走。 被韶云压着打,掌心下,宝贝徒弟牛花红可还看着呢。 自己平时在徒弟眼里,那可是神一样的存在,即使是晚上,她也是闭着眼睛,任由自己施为,从来没有对自己忤逆过。 现在徒弟受了委屈,自己竟然一会半会,拿不下眼前的小子,不由得老脸火热,有些臊的慌。 牛花红的眼睛在两个人身上跟着转,她也看出来那个年轻人不一般,师傅犀利的爪风根本没有一点优势。 内心的自信和崇拜慢慢地在消融,原来师傅不是万能的。 固有的观念被破坏了,她那颗稚嫩的少女的心,开始有了一丝动摇。 第227章 怪拳 吴四着急起来,拳风一变,一套奇怪的拳法,打了出来。 吴四的双手,出拳频率更高,速度更快,层层叠叠的拳影连成一片,似千手如来,又如万爪的蜈蚣。 此拳一出,防守中密不透风,进攻时,若水银泼地,逢空即入。 突然变速的吴四的两只手,如穿花蝴蝶一样疯狂的挥舞着,对韶云的进攻越发疯狂,一时之间,到让得韶云也有些手忙脚乱。 “好拳法,不亏是飞天蜈蚣!”好武的韶云不由的赞叹一声。 这套拳法,进可攻击,退可防守,一只手进攻,一只手防御,两只手之间又可以互相转换,眼花缭乱。 无论韶云如何诱导他,转换位置,吴四始终保持着他的主线不偏离,不冒进,一时之间,韶云倒是拿他无可奈何。 八卦如游龙,挂画似泼墨,而对方的拳法,却是敌在动,我不动,出手鬼神难测。 奈何,吴四遇见了韶云。 在几次试探之后,韶云就领悟了他拳法中的奥义。 韶云的长风扶柳叶的身法,加上他的追风刀八式,虽然手中无刀,但比快和眼力见儿,吴四的拳法在韶云揣摩后,似乎变得稀松平常了。 运动的曲线,也渐渐地清晰起来。 吴四再快,毕竟年龄不饶人,花甲之年无论气力还是韧劲都不足。 此消彼长,韶云年轻,后劲足,力量上不输给吴四,从开始的慌乱和应接不暇中,缓过劲来。 韶云武功基础是八卦启蒙,加上大小周天易筋的吐纳习练,在使用丹田之气和换气方面要强悍的多。 虽然吴四的内敛功夫深厚,内劲也醇厚,但随着年纪的增大,再不注意色欲的控制,实际上早就掏空了身子的精气。 徒弟牛花红才是个少女,吴四的精血都耗在阴气浓郁的女孩身上。 即使功力再深厚,也很难有所寸进,能保住他原有的气力已经不容易了。 韶云的长劲和后力越发的明显,吴四在十几个回合后已经开始气虚。 手和出拳的速度慢了下来。 韶云在习得刀客的追风八式后,武功更进了一个层次,加上和黑背猫的对练,速度上少有敌手。 无论在哪里,韶云都算得上一个高手,从淮县和三号的对战中,其实韶云就是上游水平了。 遇见这个飞天蜈蚣,韶云从开始的未知的神秘,慢慢地摸清楚了他的底细。 自己不靠暗器飞竹箭,就能在缠斗中占据上风。 高手比试,几招过后,就知道对方的家底,一般除非使用绝招,很难在伯仲之间败敌。 这个吴四应该比淮县的三号强一些,比蛇瘟的手段在伯仲之间。 吴四抛开绝杀招式,也算是凤毛麟角的人物了,加上他心计比较深,手段阴狠,性格狠辣。才被人害怕。 韶云迟迟没有使用袖箭,飞竹镖,一是想试探出吴四的手段,二是有所保留,毕竟自己还要在阴八会上出卖东西,还需要隐藏一些手段。 韶云在吴四给牛花红打造的梅花桩上,习练自己的八卦步,也是一种收获。 又在和吴四的对招中,学到了他的千手拳法,大致被韶云窥探个七七八八。 什么抬手问路,拍击手,摊掌长撩手,半圈离手,格拿推牌手,抛碑手,这是韶云给他的拳法凑出的名称。 吴四的这套拳法真不错,以他自己为主线,一扬双手,不停地挥舞着,做出狠毒的对敌动作,仿佛对手都在他的手臂攻击范围内。 开始施展的时候,牛花红很得意,她虽然没有习练这套拳法,但师傅在她面前演练过,只一分钟,就出手数次,自己身上的衣服片缕不剩。 师傅说这套拳,要到她二十岁的时候就教给她。 现在从师傅出手看,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很厉害,已经非要用这个才能取胜了。 她的印象中,对方也和自己一样,会在刹那间被打得百孔千疮,成为一丝不挂的烂肉口袋,她已经有些不忍心看了,因为突然之间她不希望这个人死了。 她还想着他能再抱抱自己,哪怕还摸着自己的胸脯,她想再次体会那种电流过身的麻麻的舒服感。 在牛花红矛盾心理的注视中,恶心的画面并没有出现,在师傅使出那套剥衣服的拳法后,开始慌乱一阵过后,那个年轻人很快就适应了师傅拳法的节奏。 慢慢地转过来用这个拳法反向攻击了。 她大惊失色。 “可恶,真是活见鬼了。”牛花红发自内心的牢骚,师傅剥下自己的衣服一分钟都不要,为什么对付这个年轻人很糟糕。 而梅花桩上,随着此消彼长,吴四越打越心惊肉跳,他已经把吃奶的力气用上了,在牛花红身上都没有这么累。 没想到,自己的老脸在这里挂不住了,对付面前的韶云,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个小子太邪性了。 “飞天蜈蚣,刚才你的话说得很酷,手原来这么软,还以为你挺厉害,没想到就这么一点手段啊!” “我的要求你能满足吗?你不会只有这么一点手段?” “你刚刚使得这套拳法是挺厉害的,不过在你的手上,已经发挥不出力度了,看来你的精气神被掏空了。” “怎么样,还要打吗?”韶云跳开一步,已经到了梅花桩的边缘,背后就是牛花红靠着的那棵树干。 此时的吴四已经出汗,浑身的气力没有开始时候顺畅。 移动的身形也慢了下来,但转脸看着韶云背后的徒弟,内心的高傲和冷漠又回到脸上。 “小子,倒是让四爷看走眼了,说你是谁?为什么到南头村来?” 吴四想摸清韶云的底细,他还有手段没用,但那可是保命的绝招,在徒弟面前,现在还不能用。 随着自己的体力透支,在徒弟牛花红渐渐成熟后,他已经是力不从心,高高在上,神秘的决断力渐渐在磨损,最近几次,都满足不了牛花红的反向需求。 从懵懵懂懂地顺从,到慢慢地开化,再到牛花红身体的成熟,和反向的需求。 吴四知道,自己的手段快用尽了。 武功上,也保留了一些手段,是为了防着很多恨自己的人,他的仇人很多,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没命了。 对面前的韶云,他有些看不透,表面上看着很弱哦,但交手后,才知道,这是个劲敌,自己的保命手段现在还不是用的时候。 看着喘着气的吴四,韶云知道时机到了,他扣紧身上的一枚袖箭。 “我只是个过路客,到南头村,两件事,一是警告秃顶头和爆炸头夫妇,别想着到城里的服装店去报复,不服气冲着我来。” “第二件事,我想问问你飞天蜈蚣,可认识二十几年前的金家,还有县城的傅家?你做过什么希望如实的告诉我。” 韶云的语气变得冷漠,身上也有一股恐怖的气息在流动。 此时身后的牛花红,看着韶云的背影,被那股气势给怔住了,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那种凌厉和开始的师傅身上有着一样的气息。 “牛二的事好说,就是你身后丫头的父母,无论什么事情,凭你的武功,他们也奈何不了你。” “第二件事情吗?不错我认识金家,也认识傅家,明人不做暗事,我的历史本就不清白,傅家的伙计傅安才是推手,你应该去寻他才对。”喘完气的吴四,盯着身上放出气势的韶云,简短地说道,好像一切都不是他的问题。 韶云和牛花红听着他的话,感觉不同。 “师傅,干嘛不帮着我爸爸?”牛花红的喊声让吴四一惊。 他的脸阴了下来,忽然他很想,把逼迫自己的这个小子给宰了,牛花红的喊声让他感触到耻辱,他的高高在上要崩塌了。 不管什么手段,都不能让这个小子走出南头村,看来以前的案子要露底了。 找上门楼的可能不只这么一个年轻人,不是牢狱,就是生死,自己背的命案太多了。 “有功夫到南头村来挤兑我,还不如去寻找傅安更好,他才是金家和傅家的始作俑者,我只是个捧场的,哈哈” 吴四的笑声掩盖着他内心狠毒的想法。 在笑声中,牛花红突然内心一动,这是师傅要杀人的前兆,这个笑声她太熟悉了。 突然她看着面前年轻人的背影,又不想要他死了,着急地大声喊道:“小心!” 话音还没有落地,一束亮光在韶云面前闪现。 本就警惕的韶云,在身后女孩的惊叫声中,已经预知了危险,他手里的竹箭飞了出去,直奔面前的那一点亮光。 “噗呲,啪啪。”甩出袖箭,韶云飞身一跃,跳下梅花桩,一把拉过女孩,快速地躲到树干后面。 一盆烟雾,在亮光中炸开,被竹箭击打后,吴四发出的暗器炸裂开来。 满场的毒雾和细如牛毛一样的毒针飞散开来,覆盖着整个区域。 此时的韶云,拉着女孩紧紧地贴在粗大的树干上,噗噗的飞针顶在树干的另一侧。 “哎呦,你压疼我了。”女孩娇羞地叫道。 第228章 反水 吴四的突然袭击,看似十拿九稳,结果差强人意。 韶云早就防着他了,在吴四暗器出手的同时,韶云的竹箭也飞了出去。同时,身形一动拉着要被波及的女孩跳开。 吴四的暗器酷似暴雨梨花针,是一种火药球似的装置,里边有淬炼毒液的牛毛一样的钢针。 在开关打开后发出去,在接近目标时炸裂开来,里面的钢针杀敌于无形,可以说防不胜防。 奈何,吴四刚刚亮出暗器,一丝光亮就被盯着他的韶云扑捉到。 韶云的袖箭比他的暗器更快,两件暗器在接近吴四面前,就撞击在一起,直接炸裂开来,也给了韶云躲避的机会。 而吴四低估了韶云的能力,被自己的暗器飞出的毒针波及。 噗噗,扑通一声,摧枯拉朽一般,吴四的身上脸上都被钢针射穿,他一头栽倒在地上。 吴四知道自己这暗器的厉害,慌乱中从袋子里,摸出一把黑乎乎的东西,三下两下吞进肚里,他脸色在逐渐变色。 烟雾遮住了视线,吴四慢慢地移动着身躯,他在意识清醒时,艰难地拔去脸上的毒针,一口血腥被他吐了出来。 本想着一招杀了韶云,没想到,反受自己暗器的伤害,他感觉意识在模糊,身体飞出后,再次喷出一口鲜血。 这次害人不成反害己,刚刚发出的暗器,他根本就是一招毒计,甚至连韶云身后的牛花红,都在射杀的范围内。 为了杀死韶云,他竟然连自己的徒弟都不顾了。 暗器的波及范围很广,吴四很自信,韶云虽然感触到了危险,但危机之中,还是带走了牛花红,他可不愿意这个女孩就此死掉。 韶云在牛花红发出娇呵后,急忙松开压着她的身体,竖起耳朵听了听动静。 “姑娘,你也看到了,刚刚不是我,你可就没命了,你师傅可是连你一块杀死的,不过谢谢你的出声提醒,说明你的本心还是善良的。” 韶云对女孩做思想工作。 “别自作多情了,我巴不求得你早点去死,师傅不会不管我的,只有你老是侵犯我,刚刚又压疼人家了,还触碰人家的。” 牛花红嘴上说的无情,但身体很老实,她竟然有些迷茫和慌乱。 “姑娘,你叫啥名字,你应该知道你师傅不是好人,他害死了很多人,别被他给骗了。”韶云很想把眼前的女孩,从吴四的巢穴中拯救出来。 “干嘛要告诉你,我师傅才没有那么坏呢,就是好人家的身子,没见你说的害死很多人。我叫牛花红,好听,我妈花娘取的。” 牛花红在韶云的身前,嗅着他的气息,突然很享受,特别是他面前的围巾有一股香气,让她置身在一个迷幻的感觉里,她竟然有些依恋。 虽然十八岁了,心智还如同个小女孩,这也与她接触的外面世界少有关系。 “牛花红,真的很好听,像花朵一样红,很适合你,你妈叫花娘,怨不得呢。”韶云夸赞了女孩一句,让她对自己放松了戒备的心,同时产生一丝好感。 “我妈也带花,告诉你哟,师傅好像也喜欢我妈的身子,我见到过他们在一起,那时候我还小呢,我爸好像很生气,对了,我爸是牛二。” 牛花红好像在韶云的诱导下,话变得多了起来。 “牛花红,我告诉你哦,你师傅很坏的,外边有许多人都是他杀死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将来你爸牛二要是和他翻脸,也会被杀死。你想啊,你师父喜欢你妈和你的身子,你爸能不和他翻脸吗?早晚的事情。” 韶云耐心地给牛花红分析着,她没有弄明白的矛盾。 牛花红似乎被韶云的话给怔住了,她觉得有道理,因为每次他爸看见自己到师傅那里,都很不开心,但没有多说话。 甚至有一次,她偷听到妈妈和爸爸的谈话,似乎很害怕师傅会杀死他们。 牛花红在思考,刚刚的师傅,是不是真想把她和面前的年轻人一起杀死呢? “师傅应该没有那样想,或许是他有办法不伤害到我,每次我在他怀里都很安全啊。不过最近好像我要他的时候多,他有点不高兴的样子。” 牛花红还是不相信,朝夕相处的师傅会不要自己的身体。 “牛花红,相信我,他真的想连你一块儿杀死。你看那歹毒的飞针,那么多,你就在我跟前,能躲掉吗?别被他给骗了,离开他才是你最好的选择。” 韶云声情并茂地开导着牛花红,希望她认清飞天蜈蚣的恶毒的本性,彻底地离开他。 牛花红被韶云的话给打动了,她转过身子和韶云脸对着脸,这一刻,她才看清楚面前的男孩,是那么的好看,有一种血液在内心流动,那是一种冲动的感应。 “你叫啥名字,我能相信你吗?你不会也想像师父一样,想要我的身体,不过我想要你。”牛花红的眼睛有些迷乱,她的呼吸都有些重,这是她少女的心,第一次砰砰地跳动。 “我叫韶云,你一定要相信我,外面有金家的好多人,都是被你师父杀死的,我是不想你被他给骗了,我不会侵犯你的身子的。” 韶云的语气和缓,面带一丝和煦的春风一般,他盯着女孩的眼睛,伸出双手轻拍着她的肩膀。 韶云手指轻飘飘的拂过,牛花红就仿佛被电流刷过全身一般,反应非常敏感,同时脸蛋上开始出现尴尬之色。 她和同龄的男孩第一次接触,感觉不同。 隐藏在身体深处的那种情感,瞬间被激发出来。 牛花红的脸颊瞬间滚烫,她一下子伸出双手,环抱着面前的韶云:“你叫韶云,真好听。” 她的薄薄运动装包裹的身体发烫,面颊绯红,身体紧紧地贴在韶云的身上,舍不得离开。 紧紧地,深陷迷幻的牛花红,在抱着韶云的时候,她好像醉酒一样,面色红润。 一切都静悄悄的,仿佛时间静止不动了。 “喵。”一声猫叫,打破了沉静。 “不好,吴四!”韶云一个激灵,轻轻地把牛花红的手移开,转身移过树干,抬眼望去。 梅花桩前,早就烟雾散去,吴四的影子已经不见,黑背猫蹲在梅花桩上轻声地叫唤着。 “黑大侠,看见人了吗?” 韶云跳过去,刚才交手的梅花桩下,有两滩血迹,泛着黑色,和污水混合在一起,特别的恶心。 “喵。” 黑背猫跳到韶云的肩膀上,应了一声。 黑猫去村子里边打探,看来一无所获,每户人家的房门都紧闭着,而且房屋有一半建在山体里,根本进不去。 从黑背猫的叫声中,似乎它到来的时候,吴四已经不在现场了。 看来在韶云拉着牛花红躲避在树后,交谈的时候,他离开了。 具体什么情况韶云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吴四的受伤情况,但从血迹中揣测,他是受到了暗器的反噬,应该受了伤才逃走的。 牛花红从迷幻中清醒过来,她转出树干,看了一眼树上的淬毒钢针,脑中的意念一闪。 师傅是想把自己一起杀死的,这么歹毒的钢针,自己身上只有薄薄的一层运动装,难道自己的要求让他恼怒了吗? 突然有些后怕,这种淬毒钢针插进自己的肉里,不死才怪呢。 她趔趄地后退一步,不敢去触碰那些深入树干的钢针。 转脸看见韶云,她的心一下子又动荡了,这个韶云太好看了。 “这么漂亮的黑猫,我能玩一下吗?”牛花红见到趴在韶云肩膀上的黑背猫,一下子好喜欢。 总归是个没有成熟的少女,对黑猫的喜欢让她忘记了一切的恩怨。 “喵!” 黑背猫不乐意了,这女孩竟然把它黑大侠当着宠物猫,还要玩一下,真可恼。 韶云拍拍黑猫的黑背,安慰了一下。 “这可不能玩,它是黑大侠,很厉害的。” 韶云的话让牛花红的愿望落空,好奇心更浓郁。 “黑大侠,好霸气,很厉害吗?”她露出好看的牙齿,冲着黑猫笑,女孩笑起来真天真。 “是挺厉害的,你爸牛二都知道它的厉害。有机会你也见识一下。”韶云夸赞着黑背猫。 “我真的好想玩一下,要不你到我怀里来。”牛花红的眼睛一直在黑猫的身上没有离开过。 “喵!”黑背猫不买账,发出了警告。 “好了,黑大侠,你就满足一下她的好奇心吗?去。”韶云发出了命令。 韶云的话起了作用,黑背猫哧溜一声,跳到牛花红的肩膀上。 被黑猫的举动惊到了,没想到,话音刚落,黑猫就跳了过来。 牛花红伸手想把猫抱进怀里。 当她伸手时,黑背猫又跳到她的另外一个肩膀上,几次换手,都没有抱住黑背猫。 牛花红这才知道,黑大侠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黑背猫和牛花红玩耍了一会儿,就老老实实的让她抱着,在她的胸口前蹭来蹭去。 “牛花红,你能带我去一下你师傅的住处吗?他没了踪影,估计是受了伤,是他自己的暗器。我必须找到他。” 韶云的话让牛花红一怔,她有些犹豫,要不要到韶云去。 正在此时,村子里面出来一个人影,渐渐靠近。 第229章 牛二秃 晨光明朗,雾气散开,一切东西都清晰起来。 村子里冒出的人影,光亮的头顶在视觉中更加显眼。 “我爸,他怎么出来了?”首先认出的是牛花红,她脸色大变。 牛花红开始担心,自己的爸爸本身是个暴脾气,但在强势的妈妈面前,好像又没有主心骨。 这大清早出门,一定是找自己的。 天没亮,牛花红就出门练功,这么久没有回去,他一定又在怀疑自己被师父叫走了。 自从牛花红给了吴四做徒弟,牛二的脸色就没好看过,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在村子里也更加嚣张跋扈,他一直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牛二每次遇见吴四当着自己的面,肆无忌惮地在牛花红身上摸来摸去,说是帮她顺脉活筋,牛二就很憋屈。 自己养大的女儿,竟然让个老头子蹂躏,只能咬牙切齿,干瞪眼,脸上还得陪着笑脸。 每次回去,都想在花娘身上找不痛快,爆炸头火气更大:“死人,谁让你没本事,老婆女儿都保不住,他让你三更死,你活不到五更天。” “既然在南头村讨生活,他也算是个靠山,你要是不痛快就去欺负别人,在老娘这里门都没有,老娘的气还没地方撒去呢。” 本来的火气没处撒,结果还遭花娘的埋汰。 两个情绪都很糟糕的人,看着女儿牛花红,总不是滋味。 牛二本身并不秃顶,浓密的头发似钢针。 牛二不是临县土生土长的人,早些时候是北方牛家庄人士,一泼皮破落户,生得面若枣杏,身材倒像一棵怪树,有许多枝杈。 在牛家庄,打架、斗殴,行凶、撞闹连官司都吃的几件。 花娘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女人,同样是个惹祸精,两个人兴趣相投,在同一场官司中撞到一起,一起私奔了事。 辗转到了临县,过起了夫妻生活,后来有了孩子就躲到南头村居住。 南头村的日子,就是土皇帝吴四说了算,开始投过来的时候,看着牛二夫妇带着个孩子,内心一动。 吴四看牛二有些本事,就撺掇他加入自己的盗墓生活。 在南头村,你不干就没有饭吃,也不会让你过自己的生活,所有人都的跟着吴四,等于都是他的马仔。 说出动,一句话,让你杀人放火,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牛二流浪的日子过的心惊肉跳,总算在南头村有了立足之地,心里很感激吴四的恩典,就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几次盗墓大案,他都参与其中,还冒死为吴四销货,看着这个牛二,吴四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把他当左膀右臂使唤。 南头村的人过的生活和正常人不同,不到三更亮起灯,家家户户都入门,每家的房子中除了正门,都是通往山体的通道。 一旦有了目标就会在吴四的一声招呼声中,从各自的家中,沿着山体的通道,集结在一处,带起倒斗工具,连夜出发。 这些人出去就不会空着手,多多少少会带回一批值钱的物品,各个年代墓陵,不管有多难倒,都会有收获。 事实上,牛二很有野心,他跟着吴四,干了几票,看着刚刚加入的牛二,吴四让他尝到了不少甜头,手里的票子多了,牛二开始膨胀。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都能做老大,对吴四开始阳奉阴违,吴四并没有任何举动,在他的眼里,牛二的本事虽大,但能让他容忍和感兴趣的其实是他的女人花娘。 花娘虽然长相一般,但女人的风韵在吴眼里还行,他的目标是牛二的女儿,虽然还小,但看着身体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的多。 吴四想的是等一等,花苞开放了,就可以摘果子了,至于牛二,先宠着他,在南头村,有女儿的人家不多,能让吴四动心思的更少。 牛二借着吴四的威势在南头村,狠狠地得瑟了一把,当牛二的女儿快到及笄之年后,吴四的心思一下子就显露出来。 牛二一下子就傻眼了,作为破皮破落户的牛二,有钱后,以前的脾性也改变了不少,从吴四赶尽杀绝的手段中,他害怕了,知道自己一旦忤逆他,好日子就到头了。 一家三口的命跟一根草棒子差不多,说断就断,绝不会有什么侥幸。 牛花红在给了吴四做徒弟后,牛二就在煎熬中过日子,和花娘的争吵每日不断,两个人吵累了,就在床上发泄,都想从对方身上把情绪发泄掉。 甚至在迷迷糊糊中,把对方看成吴四,想掐死对方。 牛二的生活变得懒惰而奢华,把女儿牛花红看着为所欲为的本钱,在南头村,他牛二谁也不能惹,有牛花红在吴四那一天,他牛二就忍着,由着性子来。 三年多下来,牛二整个人都变了,本来浓密的头发,一把一把地脱落,渐渐地成了个秃顶的男人,圆圆的一个西瓜皮扣在脑袋上。 牛二成了牛二秃。 二牛花红的日子也过的提心吊胆,吴四有些力不从心,就想着法子折磨牛花红。 有着情怀的女人都是在年龄增长后,身体发育成熟,才产生的意识形态。 牛华红成为了女人后,自己的需求也增多,她从害怕到忍受,再到反客为主,吴四反而成了她的猎物。 这种苗头刚刚产生,老成精的吴四哪能感触不到,防备的心思更重。 牛花红看到爸爸出现在村头,心里有了主意,她紧走几步迎上去道:“爸,你怎么出村了,刚刚你见到我师傅没有?” 牛二秃看到村前的两个人影,开始以为是吴四和女儿,走的近了才发现不对。 “这么久没回去,我出来瞅瞅,那人不是吴四,别在我面前老叫那老不死的师傅,我呸!”牛二吐了一口吐沫。 “爸,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韶云,来找你和吴四的。”牛花红一看牛二的脸色不好,急忙改口,把注意力转移到韶云身上。 “原来是你!臭小子,追到南头村来了,真是找死!” 牛二秃在牛花红转身介绍的时候,一眼看见韶云,气不打一处来。 “怎么,你放了狠话,南头村的人不好惹,我倒是想见识见识,怎么个不好惹法。”韶云见到牛二酱紫的面色,风轻云淡地说道。 “花红,赶紧去喊吴四,我要把这小子剥皮抽筋,扔到地窖里喂老鼠,还有那个踢我的小妞,非整到南头村来不可,让她给吴四糟蹋,你就可以回到我身边了。” 牛二的眼睛转了转,对牛花红道。 “爸,不用叫了,刚刚吴四还想连我一块杀死,他被自己的暗器弄伤逃走了。”牛花红没好气地冲着牛二嚷道。 “有这事情?那老不死的不是很需要你吗,怎么会杀你?”牛二秃的眼睛瞪得溜圆,很难接受。 “真的,没有骗你,而且是韶云救了我,吴四不是韶云的对手,就放暗器,根本不顾及我的死活,我不许你伤害韶云。” 牛花红,一口一个韶云,对他的态度,让牛二秃有些摸不着头和脑。 “老不死的竟然要杀你,我饶不了他!”牛二心里的恨意一下子上来了。 都是吴四,霸占着自己的女儿,是不是玩腻了,想扔掉,还有自己老在他面前,故意欺负村里人,让他失了耐性。 在牛二脸上的表情有所转变的时候,韶云起了心思。 韶云越过牛花红,面对着牛二说道:“你该信你的女儿,带我去找吴四,我们一起除掉他,你就是南头村的老大,我和你的恩怨,一笔勾销,只要你不去找四季服装店的麻烦。” 韶云的话,让牛二秃的眼睛一亮,埋藏在心底的恨意冒了出来,他看着韶云年轻而刚毅的脸,又看看和他在一起的女儿牛花红,心动了。 “小兄弟,如果你能帮着我除掉吴四,我把女儿许给你,做我牛二的女婿,保你有天大的好处。” “我和四季服装店,就一小冲突,也没有多大的仇怨,何况你是我女儿的救命恩人。”牛二的秃顶一亮一个主意,语气也温婉了许多。 “爸,看你说的,女儿还没同意呢。”牛花红一听,自己的爸爸把她许给韶云,口非心是的娇羞道。 “别打岔,这事就这么定了,总比那个老不死的占着你的身子强,爸要做南头村的老大,有个女婿帮衬,这事才能成。”牛二秃白了一眼撒娇的牛花红道。 事实上,牛二秃那是为了女儿的幸福,他是个有野心的人,半辈子都混过了,知道做个土皇帝的好处。 他牛二秃何尝不羡慕吴四的说一不二,在南头村,为所欲为,自己的老婆女儿还不是想要就要,为了活命,他牛二早就夹着牛尾巴做人了。 牛二也许是和吴四有共性,他也想要年轻的,漂亮的女人,甚至嫉妒起吴四的权力。 花红要不是他女儿,估计也得起心思,他心里实在不甘心,一种动物世界中,狮子王得原始占有欲在内心膨胀着。 但他牛二秃更像豺狗。 韶云看着父女俩得表情变化,呵呵一笑道:“对付吴四,本来就是我来这里得目的,至于做你得女婿,我可没兴趣。” “我倒是有个小小得建议,你领着我找到吴四,解决了我和他得事情,剩下得你看着办,你在南头村,干点正当得行业,过正常人得生活,才是上策。” 牛二秃听着韶云得话,膨胀得心血禁止下来,他还真没有想那么多。 第230章 三岔口 阴暗的墓道中,一个人影,艰难地爬行。 四周漆黑一片,平时几分钟就能到的墓室,吴四已经用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摸到墓道口。 浑身的伤势,虽有解药缓解了毒性,但对他的伤害依然很大,能拖着身子爬到墓室中,吴四靠的是一股狠劲。 他不想死在外边,特别是在南头村,自己的地盘上,让人看见自己,死狗一样躺在村口,那他比死了还难受。 吴四趴在那里已经很久了,他没有力气站起来,去触摸暗室的按钮,只能趴在门前蓄力。 生命的精气神在自己的体内逐渐涣散。 牛二秃被韶云的话触动,内心挣扎着,最后咬咬牙:“你跟我来,我们去找吴四。” 吴四的房子,就在村头第一家,牛二秃领着韶云,很快就到了门前。 牛花红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到门落了锁头。 “吴四没有回来,躲到别处去了。”牛花红道。 “砸开看看,屋子里有密道,家家都有,受伤了跑不远。”牛二秃左右看看,抄起一块石头,冲着锁头一阵猛砸。 “咔”一声响,石块被砸的稀碎,锁头也跟着脱落。 三个人鱼贯而入,室内的光线很暗,牛花红每次进到这个屋内,内心就有一种复杂的情绪。 吴四在这个屋内,对她做的一切,她都清晰的记得。 每次进到房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脱去上衣,任由吴四,粗糙的手,像一条粗涩的蛇一样在身上游走。 美其名曰,顺顺筋脉,但吴四的手,重点照顾的只有三个地方,乐此不彼。 在牛花红紧缩着身子感到害怕时,吴四会安慰着:“别怕,放松些,这样你才会轻松舒服,筋脉通了,武功才有长进,习惯了就好。” 牛花红不敢动,她把眼睛闭着,牙齿打颤,任由吴四施为,直到尽兴,命令她躺下,或者干脆坐着。 牛花红想到这里,胃部一阵不舒服,她紧张地看着吴四的房间,几步就来到她躺着的那张床边,上边还留有淡淡的气味。 牛二秃,看着自己的女儿,游离的眼神,知道她又在回忆。 他看着吴四的房间,火气腾腾地往上冒。 牛二一脚踢翻面前的凳子,看着简陋的房间,除了几样日常用具,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简陋的只剩下一张床。 这和吴四南头村老大的的地位不匹配,牛二秃没有说话,眼睛在房间内四处寻摸着,想从中找出蛛丝马迹。 牛二秃知道,这个房间有通往山体的密道,只是不知道机关入口所在。 韶云跟着牛花红到了室内,淡淡的霉味让韶云一阵不适,看来半处在坡体中的房子,通风效果不好,还是有些阴暗潮湿。 牛二秃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机关入口,他看着自己的女儿牛花红道:“花红,你在这里呆过,知道那老不死的动过机关入口吗?” 正站在床前发愣的牛花红,反应过来,道:“我每次过来,都是闭着眼睛的时候多,从来没见过啥机关入口啊。” 牛花红回答过后,又仔细地回想着,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情。 那是一天晚上,吴四帮牛花红舒筋活络过后,两个人都疲倦不堪就睡着了。 半夜三更,牛花红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的身子在动,她不想睁眼睛,就感触到身边的吴四好像不在了。 起先她也没在意,以为他出去了,后来感觉自己有些尿意,就翻身爬起来,准备上厕所。 房间里面是有个小门,通到山体中的一个暗室,都是在那里解决大小便。 她摸黑到了室内的那个小门,却发现是锁着的。 无奈的牛花红,转身摸到大门前,手接触到房门被插的牢牢的,明显的,吴四并没有出去。 牛花红一怔,她很疑惑,没开门,吴四到哪去了呢。 她实在憋的难受,就开门出去,在门前的墙根下解决问题。 刚刚提起裤子,转脸撞着一个人身上。 “妈呀!”牛花红吓死了,大声尖叫。 吴四伸手摸摸她的脑袋道:“叫啥,把你吓着了。赶紧进屋,现在不许回家。” 吴四误以为牛花红要回家去。 回到室内,牛花红一直很奇怪,吴四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 这件事情都藏在牛花红的心里很久了,都没有得到答案。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屋内确实有猫儿腻。 牛花红看看身后的韶云,和发问的爸爸。 “花红,你没有发现吴四有啥奇怪的地方吗?比如半夜出门,或者无端地出现在你面前。” 牛二秃还是不死心,追问道。 “说起不寻常的地方,倒是有一次,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感觉到床在动。” 牛花红把自己的回忆说出来。 “床在动,赶紧起来,我看看。”牛二秃一听牛花红的话,感觉有戏。 他来到床前,一伸手把床往起掀开。 床垫的下方,凸凹有致的数字盘一样,牛二秃伸手在数字形状的凸出部位摁了几下。 随即轰隆一声,床板一下子向两边分开,地下露出黑漆漆的一个通道。 随着床垫下方的床板被分开,一个暗道有无尽的黑暗,豁然出现在眼前。 牛二秃大喜:“就是这里了,暗道的入口,从这里下去,肯定能找着他。” 韶云也没想到,这个房间里面,竟然真的有密道。 牛花红看看床板下的密道口,内心一惊自己躺着的地方,原来是个密道的入口。 这要是掉下去,小命不保。 三个人,在牛二秃接开遮住的门板后,沿着一个梯子下到洞口下边。 阴暗潮湿的密道内,只能容下一个人的身子。 牛二秃一马当先,他要尽快找到吴四,趁他受伤,要了他的命。 沿着折曲的通道,往前走着,牛花红有点害怕,她不敢走的太快,又担心她爸爸遇见危险。 韶云很淡定,这个通道明显只是个辅道,大门锁着,吴四并没有回到房间,走的也不是这条通道,要找到他不那么容易。 三个人走了一会儿,在一个分叉的道口停了下来,这里是个三岔道,不知道吴四在那个方向。 “花红,要不我们分头看看,无论谁发现了吴四,先回来这里碰头,再去找他,现在他受着伤,应该不会太远。”牛二秃在三岔口有了主意。 在知道吴四受伤后,他总想着先一步找到他,一是为了泄愤,二是想在不知不觉中解决掉他,把他手里的财宝据为己有。 刚刚吴四的屋子里,几乎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他知道,南头村的人,每家每户都有一批值钱的古董,那是倒斗分到的物品。 在吴四手上,这种东西更多,牛二秃的贪欲在脑海中膨胀着。 “爸,我不想单独面对他,毕竟他是我师父,而且还那样人家了,我要跟韶云一起,寻完两条道,若是没有寻见,再一起到最后一个通道去。” 牛花红并不愿意自己去面对吴四。 牛二秃听着女儿的话,内心突然很失望,人说女孩外向,这才刚刚见着一男孩,就开始这样,女大不中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好,就依你。”牛二秃说完,选择了一条觉得很可能寻到吴四的通道,急急地离去。 牛花红转脸看看韶云,漆黑的通道中,淡淡的光线还是从通风道尽头,射进来的。 “韶云,你选,我跟着你。”声音很轻,她对少云的感触很特别,漆黑的环境中,有些许的依恋。 韶云点点头,他选了一条挨着牛二秃刚刚过去的通道,他知道,有时候无论你怎么猜测,只有去做了才能知道结果。 牛花红见韶云没有犹豫,就选择了一条通道,她紧贴着韶云的身后往前摸去。 此时的吴四趴在密道口的尽头,已经毒性发作,眼看着就难以支撑。 他所在的区域刚好是安全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知道早晚自己会死的。 吴四想着自己的半生,风光过,也难熬过,他是个心肠很硬的人,但如今面对死亡,他有些恐惧了。 “不行,我不能死在路上,我的宝贝们。”吴四凭着一口气贪恋,一只手,拖着笨重的身体,一下子按到了开关按钮。 轰隆一声响,密室的机关门被打开了,他在地上拖行了几步远,才滚进密室的门内。 这里是他狡兔三窟的最后底牌,他的所有积蓄,宝贝财富都在这里了。 这里隐藏的很深,几乎和地下墓葬差不多,吴四想着,自己将来就是死了,也要和这些王侯将相们的陪葬品躺在一起,因为他太爱他们了。 喘着气,吴四筋疲力尽,他不能让自己暴露在危险中,扭动着身子,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墓室的机关合上了。 吴四闭上了眼睛,四周一片黑暗,明器和金银珠宝,泛着阴深深的光泽。 牛二秃急急地沿着通道往前走,几乎到了尽头,一个空空的墓室出现在眼前,这里放置着一些倒斗的工具,几乎占据了整个墓室的空间。 牛二秃转了一圈,这里根本就是个储物间,是吴四,出行倒斗时的工具室。 “妈滴,点子背!老不死的没有到这边来。”牛二秃骂了一句,急忙转身往回赶。 第231章 泄愤 牛花红和韶云走进其中一个墓道,潮湿阴暗的墓道内寒气很重。 越往里走,牛花红感觉越不安,她伸手拉着韶云的衣服,这样抓着心里才踏实些。 韶云小心谨慎地往前探索,转过一个弯又一个弯,弯弯曲曲走了好久,才到达一个尽头。 这里有一股恶臭刺鼻,韶云赶紧用围巾遮住嘴鼻孔。 牛花红跟在身后,也闻到了这股恶臭,她把脸贴着韶云的后背,“这里怎么这么难闻,什么情况?” “还不清楚,光线太暗,吴四肯定没到这里来,走近了看看。”韶云回道。 说完,韶云往前探着身子,一个大墓道一样的空间里,被一块板子遮着,韶云伸手一推,板子移开后,莹莹的光亮像鬼火一样闪烁。 恶臭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是死体的白骨。”模糊中韶云判断出来,这里应该是死体埋藏的地方。 看来这个吴四,手里有不少人命。 “回去,这里已经是墓道的尽头了,吴四不在。”韶云转身,和牛花红闹个脸贴脸。 牛花红面色一红,好在这里光线黑暗,看不清楚,尴尬的窘境没有显露出来。 两个人沿着原来的通道往回转,到了三岔口,牛二秃已经到了:“怎么样,那边有没有碰到吴四?” “没有,看来他没有进入这里,会不会没有进村子?”韶云有些疑虑,毕竟在村头,吴四用暗器,韶云和牛花红躲在树后边,没有看见吴四逃走。 “受了伤,他不会跑外边去的,南头村才是最安全的,肯定在这最后一条通道中,我们一起去看看!”牛二秃很笃定。 韶云不置可否,牛二秃一马当先,朝着最后一条通道口走去。 走了一段路,在这条通道中间又有一个岔口,牛二秃有些发蒙。 “这怎么还有岔道口?”他犹豫不决,不知道往哪儿走。 韶云上前一步,只一眼就有了结论,“往右手边追,你看看左边,光线明亮,这里应该是入口,右手边昏暗,通道明显深。” 牛二秃恍然大悟,转身就走,牛花红和韶云紧随其后。 前面的光线越发昏暗,走了一段路程,通道明显变窄。 道壁越发潮湿,牛二秃弓着身体,两只手警惕地做着防御的动作。 渐渐地靠近墓道的尽头,这里静悄悄,一点声音也没有。 到了近前,就没了出路。 “妈滴,这里是个死胡同,吴四那老小子死哪去了,难道没有躲到这里?” 牛二秃骂骂咧咧的道。 韶云来到尽头,微弱的光线下,蹲下身子仔细地打量着。手摸着的地方,黏乎乎的,放在鼻子上闻了闻,“这是血,吴四来过这里。”韶云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真有血迹,赶紧找找,机关按钮在那里,这儿一定有个密室,狡兔三窟,这个老小子窝倒是多啊。”牛二秃兴奋起来。 韶云和牛二秃在墓道的尽头仔细查找,无意中牛花红在身后喊道:“韶云,快看,那个地方好像不一样。” 牛花红就贴在韶云的后边,指着一个凸出的地方说道。 韶云急忙向左边,牛花红指着的地方,抬手一按,嘎嘣一声,吱呀,一个石门向两边移开。 一丝昏暗发黄的灯在墓室的尽头处,密封的石门一丝光亮都没有透出。 大约有十几个台阶往下,有一处拐弯,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墓室展现在三个人面前。 墓室中有一排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古玩,各种玉器,瓷器,青铜器之类,都透着阴森森的泥土气息,明显都是从墓室中盗出来的器物。 这里是吴四的密室,也是他几十年的积蓄,简直应有尽有。 牛二秃的眼睛发亮,“哇,这个老小子,收藏丰富,顶的上半个南头村的积蓄了。” 韶云也被眼前的明物给惊到了,暗暗咂舌,这里随便拿一样出去,估计都能卖个好价钱,怪不得吴四一直当着老大,牛二秃开始听到吴四受伤一直就惦记着。 这笔财富太巨大了。 正在牛二秃和韶云惊诧的时候,墓室尽头的架子便有了动静。 “老不死的,原来你躲到这里来了!”牛二秃一步跨到架子前,昏暗的灯光下,吴四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出的气比进的多。 韶云和牛花红也紧跟着走到近前,看着被毒气侵蚀的吴四,蛮狠一生,最后被自己的歹毒暗器所伤,一阵嘘唏。 “吴四,你现在还清醒着,我问你,二十年前的金家纵火又杀人,是你和傅家的伙计干的,你知道那个伙计现在在哪儿吗?” 韶云趁着吴四清醒,急忙问道。 “你们竟然找到了这里,看来牛二你也想反水了,想要得到答案,就放过我。”奄奄一息的吴四,还想活命。 “我呸,老不死的,霸占我女儿,还强迫我老婆,让老子戴绿帽子,活在你的阴影下,你也有今天,老子要弄死你。” “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哈哈,南头村,从此就是我牛二说了算,你去死!” 牛二秃瞪着眼睛,上前一步,一脚踩在吴四的后心背上,使劲地跺了几下。 本就呼吸不畅的吴四,一阵咳嗽,心脏几乎被踩了出来。 “年轻人,要他住手,我告诉你想要的,花红,快求求你爸爸,别杀我。” 吴四翻着白眼,求生欲望强烈,央求着韶云和牛花红。 牛花红也被牛二秃的举动给吓着了,她才发现,发起狠来的爸爸这么可怕,简直就是第二个吴四。 韶云能理解牛二秃的恨意,一个男人,老婆女儿都被吴四侮辱,是个男人都会拼命,只有牛二秃,有所图才会隐忍这么久。 韶云没有阻止他,牛花红也没有,任由牛二秃发泄愤怒。 牛二秃,越踩越痛快,他就像个疯子一样,左右脚轮流跺了几脚,最后一脚踩在吴四的头上。 本来还想求着韶云和牛花红,阻止牛二秃,结果被最后一脚把脸都踩烂了,吴四的一生就此结束,死状难堪,浑身发黑,头脸稀巴烂,像个砸碎的西瓜。满地的血,都变黑了。 牛二见吴四真的被自己踩死了,状若疯癫,大声笑着:“哈哈,老不死的总算死了,这些东西都是我的,我是南头村的老大,哈哈老子有钱了,老子有权了。” 韶云和牛花红被牛二秃的疯癫给整得一愣一愣的。 牛二秃把吴四的死体卷到一边,开始整理他的宝贝,拿起这个,放下,又拿起那个,每个都爱的不行。 韶云只把眼睛放在吴四的身上,从口袋里脱落出来的一块玉佩,和慧兰给他的一样。 韶云伸手捡起地上的玉佩和自己的比对了一下,除了色差外都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 韶云知道,这是参加阴八拍卖会的入场凭证,看来吴四也接到了邀请。 韶云把玉佩收起后,转头看着牛二秃在贪梦地抚摸这些器物,知道他一会半会二不会清醒。 牛二秃还在极度的兴奋中,一个乞丐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的感觉,真是不一样啊。 韶云把眼睛看向那些瓶子一类的器物上,他突然想起金花婆婆和他说过,“金家的库房有许都瓶子,个个都很珍贵。” 这些器物应该是以前金家的,被吴四带人掠夺过来的。 “牛二,这些瓶子,我想带一部分回去,金家还有后人,她们应该才是器物的主人,你没有意见?”韶云想到金琳和金凤,想把这些瓶子器物给她们,也算是为金家留点念想。 “这,这,金家还有人,可这些瓶子器物不都是金家的啊,也不知道老不死的吴四从哪盗来的。” “你带走不合适,我才是南头村的老大,这些东西都是我的。”牛二秃膨胀的思绪还在继续,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哦,你不答应?这些可是吴四掠夺来的金家财物,物归原主才是正道。”韶云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 “爸,你别违背韶云,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再说了吴四还不是韶云打败的,没有他你能杀死吴四吗?都多少年了,也没见你把我救出火坑。” 牛花红看牛二秃太贪心,忘记了韶云的恩情,急忙冲着牛二秃叫道。 “花红,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你愿意把财物分出去。吴四是我杀死的,他的一切都是我的,谁也不能拿走我的东西。” 牛二秃对牛花红吼道。 韶云一听牛二秃这话,脸色变了,看来牛二秃这个人秉性真的很差劲,不知道天高地厚,太高估自己了。 正要开口教训教训他,就像在服装店一样,真把自己当成南头村的老大了。 正在此时,墓道口有了响动,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怎么,这些东西也是你们能拿走的?” 韶云和牛二秃顺着声音转头望去,从门道口下来一个影子,声音就是他发出的。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牛二秃大声喝问道。 “哈哈,问我怎么进来的,我是这个墓室的主人,东西都是我的,你们把吴四怎么了?”下来的人影,沙哑的声音透着一股戾气。 第232章 傅家伙计 墓室中很暗,人影进入墓室,几乎悄无声息。 进来的人,看到地上躺着的人,一眼就判断出是吴四,他能够判定吴四已经死亡。 牛二秃一看来人,虽然用帽子遮住脸颊,但从沙哑的声音和体态上,还是认出了对方。 “你是傅安,经常找吴四的那个傅家的伙计?”牛二秃叫破对方的身份。 人影一震,他偷偷观察了一眼墓室中的情况,牛二秃他是认识的,旁边的牛花红也有印象,他几次到吴四那里都见过这个小姑娘。 唯独站在牛花红身边的年轻人,很陌生。 “牛二,你竟敢杀死南头村的老大吴四,看来你想做老大,不过吴四这墓室中的东西,你可不能动,这些都是我存放在他这里的。” 傅安并没有把牛二放在眼里,虽然不知道他如何弄死吴四的。 “哈哈,傅安,你骗鬼呢?我还不知道你,一个傅家的伙计,有什么资格到南头村来插一脚,这些都是我们南头村人的财物,被吴四贪心得了,现在他死了,就该是我的。” 牛二秃可不买账,他觉得自己才是南头村的主人。 韶云在边上听着,知道来人是傅安,正是慧兰交代自己查访的那个傅家的伙计,内心一动。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牛二,这个墓室是我和吴四一起打造的,就是我存放物品的仓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现在你们离开,我可以不追究你杀死吴四的责任。” 傅安扫视了一眼牛二,继续说道:“我还得谢谢你,帮我除去一个想多分份子的家伙。以后你可以跟我合作,包括这次阴八会,你顶替吴四参加。怎么样?” “哦,你一个傅家的小伙计,能有资格参加阴八会,让我跟你合作也可以,这些东西都是我的,你以后有啥好消息直接来找我,得到好处,还是二八分成,你二我八,我会比吴四多分几件给你。” 牛二知道这个傅安,只是通风打探的一个游方郎中似的细作,干活的都是南头村的人,事后分成,就是吴四在的时候,给他两成的好处。 “牛二,看来,你把自己当成吴四了,那我就让你和他躺在一起!”傅安被牛二气的够呛,话音落地,人就动了。 傅安快速地到了牛二秃的近前,飞起腿直踢牛二的后背。 “爸爸小心!”牛花红一看傅安话还没有说完就动手,一个侧移,双掌击出,把傅安的踢腿给化解了。 牛二的武功一般,除了一身力气,根本没啥特长,若不是牛花红,身手灵活,快速地化解了傅安的攻势,牛二非死即伤。 傅安原本只是傅家的看门伙计,但傅家,那可是临县的大家族,能到傅家做伙计,没有一定的身手那是不行的。 傅安的武功也不俗,他的身手矫健,腿法灵活,在傅家看家护院的武师那里,又偷学了几招绝活。 傅安平时低声下气,默默无闻的傅安,内心充满了欲望,他羡慕傅家的权贵和财势,依附于傅家做个看门的伙计,他并不满足。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听到金家的金花透露出青鸟瓷瓶的秘密后,就起了歹心。 他联系了南头村的吴四,抢了金家的库房,一把火把金家烧没了,还杀死了金家好几十口人。 事后并没有找到那个豆芽色的青花瓷瓶,让吴四好一顿骂。 最后吴四干脆把答应他的两成分成,给扣下了一成。 对此傅安很不满意,找吴四理论,但论武功,他不是吴四的对手,干活的都是吴四的人,自己只是个提供消息的。 傅家老爷在金家出事后,他想起了金花给自己送礼的情形,傅老爷子对金花的青鸟瓷瓶印象深刻,他怀疑金家的失火杀人案,与那个青鸟瓷瓶有关联。 傅老爷子派人调查此事,他把傅安叫到房中嘱咐道:“傅安啊,你是那天领着金家小姐金花到我院子中的人,她带走瓷瓶礼物,你可知道还有谁知道此事。” “你去帮我调查一下,是什么人干的,金家如果还有活下来的人,把她带到傅家,好好地安顿。” “我们两家除了商业交往,关系也不错,金家出事,别有用心的人,会怀疑我们傅家的,你调查后,及时告诉我结果。” “老爷,我知道了,一定尽快给您回复。” 傅安听了傅老爷子的话,内心惶恐,但表面却装着如无其事的样子,欣然答应道。 傅安出了傅家,就到南头村找吴四。 密室中,昏暗的灯光映在吴四的脸上:“说,这次是什么消息,别向金家那假消息,害的老子又杀人又放火,结果白忙活了,啥青花瓷瓶毛也没见一个。” “老子弄这么一大堆的物品,还不敢销货,一旦出手,就会被认出来是金家的东西。真让老子心烦。” “老吴,出事了,傅老爷子起了疑心,让我调查此事,我怕他早晚会怀疑到我头上,那天在场的人,只有我一个,那老头子是个多精明的人啊,想想办法。” 傅安的紧张不是没有理由的。 傅家老爷子那是个非常精明的人,人很仁慈,但眼睛里不揉沙子。 他是个疾恶如仇,恩怨分明的人,傅家祖上跟着明太祖打天下,那是武将出身的家庭。 虽然后世开始没落,但家风和传承还在。 那种威严让傅安这样的伙计打心里害怕和畏惧。 “这有啥可想的啊,找个机会,和金家一样,我带兄弟们一把火烧了,完事,傅家的财富多了去了。我们一起发财怎么样?” 吴四的眼睛发光,他的贪念表现在脸上。 “打住,打住,这可不成,想傅家财产的人多了去了,没人敢动傅家,金家不能和傅家比,傅家除了门店,房产,娱乐餐饮啥都干,商会会长的傅老爷子可不白给。” 一听要抢傅家,傅安吓得一身冷汗,那是要自己的命啊。内心的惧怕是骨子里的。 “怕个鸟啊,你只要想办法弄死傅家老爷子,其他的傅家人还不是一地鸡毛,随便捏着。” 吴四不以为然。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能弄死傅老爷子,还要等到今天啊,想要他命的人很多,最后都死在他手上。” 傅安知道傅家老爷子的可怕。 “看你那胆小的样,我给你一种药,无色无味,只要你想办法弄到他的饭菜里,喝的茶也行,不出半天就翘辫子,还找不出原因,怎么样,干。” 吴四撺掇这傅安道。 “真有这样的药,那成,我想办法,不然被那老爷子查出来,是我干的事,也不会饶了我。” 傅安犹豫了一下,答应道。 傅安从吴四那得了药,回到傅家,没敢去回复傅老爷。 经过东市场,突然灵机一动。 傅安到了傅家就瞅准机会到厨房,想找机会下药。 管事的傅权是个很谨慎的人,傅家人的饭菜,他都安排的头头是道。 “傅安,你没事到厨房干啥,你们的饭菜都会送到门房。” 傅权一见傅安就问道。 “权叔,我就看看有啥要帮忙的,最近我在东市场,看见一种桃酥挺好的,想给傅老爷带两盒,又怕他老人家说,这不来求您了吗?要不给您也来一盒尝尝,真的好吃。” 傅安殷勤地将准备好的桃酥,给傅权拿了一盒,另外包装好的两盒,托傅权给傅老爷子送过去。 本来不贪嘴的傅权,竟让桃酥的香味给吸引了,他眯着眼睛,接过傅安手里的桃酥,打开包装,捏了一块尝尝。 桃酥入口即化,脆酥香甜,傅权一口气吃了好几块,“好东西,真还没有吃过,算你有孝心,我这就将桃酥送给傅老爷尝尝。” 傅权拿走了自己的那一盒,把送给傅老爷的桃酥也拿走了。 三天后,傅家老爷病重,直接送进了医院,后续的病情持续恶化,不到半个月就撒手离去。 傅老爷死的时候,把两个儿子和女儿叫到跟前,把自己的疑虑说了出来:“傅家这是遭到暗算了,你们要查查内鬼,我这一走,整个傅家将会有大劫难,我怀疑那盒桃酥有问题。” “我只吃了一小块,问问傅权,他是傅家的老人了,应该不会害我。看看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 老爷子精明一世,最后被傅家人所害。 傅老爷过世不久,傅安就联合吴四开始对傅家动手,策划了一场车祸害死了傅家的两个儿子。 傅家的小姐傅兰逃过了一劫,隐姓埋名,利用傅家以前的老关系,开了招待所,慢慢地调查害死家人的罪魁祸手。 傅安和吴四把傅家的财产掠夺了大部分,暗中弄到南头村,隐藏起来。 吴四杀人,也把傅安和自己捆绑在一起,傅家毕竟有一定的人脉关系,虽然傅家老爷和两个儿子都走了,但傅家的产业根基还在。 傅兰改名慧兰,通过手段慢慢地收回了傅家一部分房产和店铺,她发誓一定要找出害傅家的人,让他血债血还。 墓室中,傅安一击未中,他有些吃惊,这个跟着吴四的小女孩竟让他刮目相看。 第233章 擒获 傅安被牛花红的双掌击中,退到墓室的墙边,看着眼前的牛花红和牛二,微微一愣。 “怎么,你想杀人夺宝,你自信武功比吴四厉害?” 牛二瞪眼一呵,他被傅安袭击,面子有些挂不住,刚刚不是牛花红,他定会受伤。 “哦,杀了你们并不是件难事,我只是想知道,吴四是你杀死的吗?看他身体发黑,是中毒而亡,这应该是他自己的毒针。” 傅安一直把吴四的死,看作被暗算了。 墓室中的阴煞之气非常浓郁,吴四已经死亡一段时间,身上的毒,也扩散到室内,本就不大的墓室,让人呼吸有些不畅。 “傅安,你要是识趣的赶紧离开,我和你还有合作的空间。如果你执迷不悟,我不介意把你留下来,就在这里看着这些古玩,陪在吴四的尸体旁边,他也好有个伴。” 牛二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得到室内的财宝。 “爸,你闪开,我要会会他,刚刚他只是偷袭,我要打败他。” 牛花红刚刚的双掌,只发出了四成的劲道,她想全力以赴,检验一下自己的能力。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真以为跟吴四学了两天功夫,就能嚣张了,让你知道啥叫功夫。” 傅安轻蔑地说道。 话音落地,他的身形一晃,就到了牛花红的身边,双拳一圈,怪异的招式,让牛花红一震。 来不及细想,牛花红梅花步错开,堪堪躲过他的一击。 傅安见牛花红的步伐巧妙,也不得不佩服她的反应够灵活。 牛花红的俏脸发怒,飞腿踢去,想给傅安一个下马威,力道迅疾的腿刚到傅安的身前。 傅安往后撤步蹲身,双手一抄,迅速抓住牛花红的小腿,往前一送。 蹬蹬,牛花红重心不稳,倒退了几步,眼看就要仰面摔倒,一双手轻轻地将她托起,放到地上。 “你不是他的对手,先让开。”韶云的声音传入耳畔。 傅安把牛花红掀翻,正想跟进一步把她打倒,牛二飞扑过来,整个身子几乎砸在傅安的身上。 傅安双臂膀一晃,反手一送,牛二的身躯,哐当一声,砸在吴四的尸体上。 牛二和吴四的脸,来个亲密的接触,“啊,呸,臭死了,妈滴。” 牛二秃大骂着,翻过身想爬起来。 傅安飞快地移动着,一脚踩在牛二的脊背上:“怎么说,牛二,现在的你还要宝贝和我的命吗?” 傅安两招就解决了牛二。 “咦?”韶云突然将目光锁定在傅安的身上。 这个傅安倒是真有些本事。 这傅安身着黑色的劲装,约莫五十余岁,暗淡的灯光下,面容清癯,双拳移动的速度和动作十分舒展,举手投足看着大巧若拙之感。 傅安使的这招拳法,显然有一定的功底。不但手法掌法娴熟,力道也恰到好处,即看不出如何刚猛,却招招实在。 牛二秃,一介土混混的招式,如何是他的对手。 “韶云,快救救我爸,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牛花红被韶云刚刚扶着站稳,就看见牛二被傅安踩在脚下,着急地央求着。 “别急,看看再说,你爸可想着赶我走呢,刚才你也听到了,金家的瓶子他都不想让出来。” 韶云并不担心牛二的身死,他现在的目标是这个傅安,他要把他活着带回去,交给慧兰。 然而让韶云惊讶的不是傅安的武功水平,而是傅安打倒牛二时的那种拳势比较怪异。 自己竟然看不透,而且发力的的时候,身上隐隐有一股气势在流动的痕迹。 好奇之下,韶云紧紧地盯着傅安的双掌,看到他的手上泛着淡淡的光泽,似乎有一层雾气遍布在胳膊的周围。 “这个傅安,有点意思,他的这招怪拳有讲究。”韶云暗暗地判断着,喃喃自语着。 “小兄弟,快救我,杀了傅安我答应你的要求,花红也是你的。”傅安脚下的牛二被踩的浑身疼痛,他哀求着韶云。 “之前你不是说这里的一切都是你的吗?怎么我现在就反悔了?还拿女儿送我,看来你是个很无私的人啊,我为什么要救你呢,说出个让我满意的理由。” 韶云脸上的讶异之色浓厚,淡淡地问道。 被牛二和小姑娘央求的年轻人,看着不起眼,傅安淡定地转身,看着韶云。 “年轻人,你不淌这趟浑水,我让你走。” 傅安,突然有了主意,他想瓦解牛二和年轻人之间的关系。 韶云暗暗忖道:“无论这个傅安,耍什么花招,今天必须把他带走,否则再想遇到他都是难的。” 牛花红见韶云没有帮她救下牛二的任何动作,心慌意乱,她整理一下散乱的头发,准备再次发起攻击。 “小姑娘,最好安静点,你爸爸的小命在我脚下呢,再动我就杀了他,然后解决你。” 傅安的话沙哑中透着寒意。 刚刚抬起脚,准备有所动作的牛花红,一怔,她被傅安的话给吓住了,还真不敢动,她没有把握救下牛二。 韶云看看被吓住的牛花红,又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形势,牛二就躺在傅安的脚下,只要傅安想,一脚踩下去,头就会被踩的稀巴烂。 牛二的死活对韶云来说,无所谓,而牛花红就不一样。 韶云看看浑身寒意的傅安,轻轻地踏前一步道:“你最好现在就踩死牛二秃,不然你就没有机会了,其实我也很想看看你有没有把握踩死他,就像他踩死吴四一样。” “小子,别再往前走了,告诉我,你和他什么关系,你想要那女孩做你的女人?” 傅安对淡然的韶云,突然心生警惕,警告道。 “哈哈,他和我没有关系,我也是来找他麻烦的,怎么你不想帮我,把他给踩死,我会感谢你的。” 韶云的笑声,让傅安莫名其妙,这个年轻人竟然也是找牛二麻烦的,他有些不相信。 在傅安犹豫的当口,韶云身形一动,犹如飞燕惊鸿般,凌空飞起一脚,一条腿凌厉无比的向傅安的腰部踢去。 看到韶云的这个动作,傅安瞳孔微微一缩,这一记鞭腿让他刹那之间,想起了牛花红刚刚踢自己的那一腿,两人的动作居然如出一辙。 显然这一招是,刚刚牛花红使出的腿法,韶云现学现卖。 实力极其强劲的韶云,踢出的力道和速度,是牛花红无法比拟的。 腿到,人飞。 傅安根本躲不开,被韶云一脚踹翻在地,脚下的牛二身上一轻,一骨碌翻身爬起。 韶云借着腿势,几步就欺近傅安的身边,抬脚踩在他的背上。 形势反转,刚刚还踩着牛二,威胁牛花红的傅安,现在成了阶下囚。 “妈滴,敢踩老子,踢死你个王八蛋!”牛二秃窜过去,猛踢地上的傅安几脚泄愤。 牛花红刚刚还对韶云心怀不满,因为韶云不救牛二而生气,现在一看韶云,只一招就打败了傅安,救下爸爸,她满心欢喜,心生情愫。 “好啦,别踢死了,我还要带他去认主呢。” 韶云对牛二这个家伙很不感冒,贪生怕死,又贪得无厌,关键时刻,女儿都能不要。 牛二秃这种人,得了便宜立马就卖乖,嚣张跋扈,是个没有一点人格的家伙。 “那个,韶云小兄弟,刚刚我说的话作数,你把想要的拿走,即使你喜欢我女儿,也成。”牛二秃觍着脸,看着淡然的韶云。 这一刻,他对韶云的看法已经在改变。 他从韶云的身手判断,吴四根本不是这个年轻人的对手,何况是傅安。 一直以来,自己根本就不该得罪这个年轻人,他要是想要自己的命,简直易如反掌。 躺在地上的傅安,被牛二几脚,几乎踢断了肋骨,他的冷汗直流。 傅安太大意了,从开始,他就低估韶云的实力。 本以为最弱的年轻人,这一刻,对方的实力终于让自己,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但为时已晚,他被韶云一脚踢断了肋骨,疼的他,很难站起身子,别说和韶云动手了。 自练武出道以来,除了师父以外,傅安还没遇到过,如此深不可测的高手。 在傅安痛苦地趴在地上的时候,牛二和牛花红来到韶云身边。 “谢谢你,韶云。”牛花红虽然有些委屈,心里还是很感激韶云的。 韶云看看她不置可否,他来到傅安身边,一把提起地上的傅安道:“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希望你能安然面对她。” “牛二,带上我要的金家的瓷器和古玩,跟我走一趟,我和你的事情一笔勾销。” 韶云说完,提着傅安,出来墓室,没有再看牛二一眼。 天气很好,就算是初冬时节,因为阳光温暖的照射,气温也很适中。 接近中午时分,韶云走出南头村。 黑背猫警惕地跟在身后,韶云夹着傅安拐过山坡直奔县城的招待所。 天气好,城里的很多人家都出来散步,一派悠闲惬意的气氛。 走在进城的路上,韶云打晕了傅安,怕他在路上折腾。 至于牛二,既然韶云放出话了,他不敢违抗,小心翼翼地在墓室里打包。 他有些舍不得,到手的古玩玉器,更舍不得金家的那些瓷瓶。 但又不敢违抗韶云的命令,内心煎熬着。 第234章 还债 招待所,慧兰的办公室。 阳光洒在窗前,椅子上,慧兰正坐着,手里的茶杯刚刚加满。 韶云敲门。 “请进。”慧兰抬头。 门开了,韶云抬手将傅安丢在地上。 “慧兰姐,你看看这个人,是不是你家的伙计。” 韶云拍拍身上的尘土,对椅子上的慧兰说道。 一句话,慧兰不淡定了,手中的茶杯哐当一声,洒落在桌子上,茶水洒了一地。 慧兰杏眼圆睁,她站起身,到了桌子前,定定地看着地上的人。 “傅安,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傅家对你不薄,竟然害死傅家老爷子,让傅家家破人亡,我饶不了你!” 一向淡定的慧兰,看见傅安,情绪失控,抓起桌上的茶杯,对着傅安的头砸去。 一瞬间,热茶带着茶汁砸在傅安的脑袋上,血和着茶水一起流了出去。 被韶云打晕的傅安,疼的醒了过来。 迷迷糊糊地抬手摸了一下头顶,满手黏糊糊的,钻心的疼痛让他抬起头,一眼看见愤怒的慧兰,内心一惊:“傅兰小姐,是你!” “傅安,今天我就要你血债血偿,你个歹毒的东西,说,是不是你下毒害死了傅家老爷,还有谁参与其中!” 温雅的慧兰,脸色铁青,浑身颤动,她上前一步,伸手抓住傅安的衣领,质问道。 一瞬间,傅安只感觉脖子被勒的喘不过气来,脑袋上传来剧烈的疼痛感。 “不是我,傅兰小姐,都是南头村的吴四,害死了傅老爷子,我已经杀了他。” 傅安晕头昏脑,竟然当着韶云的面撒谎,抵赖。 他被扔进来,刚刚醒来,没有看见韶云就站在门边。 “吴四,应该是罪有因的,自己死在自己的暗器下,你也会跟他一样,恶有恶报。” 韶云嘴角划过一抹嘲弄,看着地上的傅安说道。 “傅安,你只要说出,害傅家的人,还有谁,我会给你个痛快的死法!” 慧兰并不想理会傅安的狡辩,经过十几年的调查,她早就认定是傅安害的傅家。 “我说,我说,害死傅老爷子的是傅权,我亲眼看见的,是吴四给的毒药,让傅权下的药。” 傅安知道,无论承认与否,傅兰都不会放过自己,索性咬上傅权,想打乱傅兰的思路。 “傅权也被你害死了,就是为了栽赃陷害,记得傅权是吊死的,你报的信,让傅家人怀疑到傅权身上,认为他是畏罪自杀。” “你可知道,在他死之前,就已经说过是你送了两盒桃酥,害死了傅老爷。” 慧兰的话,直接把傅安的谎言给戳穿了。 傅安除了疼痛,汗水已经流了下来,他知道自己再如何狡辩,也逃脱不了傅兰的惩罚。 他忍痛慢慢地移动着身体,试图站起身来,想办法逃走。 从出生起,傅安也打过多场架,他还没遇到韶云这样恐怖的对手! 只一招就受了重伤,被掠到这里来,今天自己的命将难保。 傅安在蓄积了一点力气后,一个纵身跃起,转身直接往大门冲去。 他想在傅兰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逃走。 傅安虽然受伤,但一股逃生的狠劲,身法极快,几步就到了门前。 慧兰见重伤的傅安还想着逃走,她站在那里没有动作,拿眼睛看一下门前的韶云。 傅安正跨到门前,心中暗喜,只要出了大门就有机会。 但一拳又快又准又狠的打在了,傅安的胸膛上,根本避无可避。 剧痛瞬间蔓延全身,韶云一拳之下,居然让傅安从门前直接摔进门里,又像一条死狗一样躺在慧兰的脚下。 傅兰,抬脚,一脚踩在傅安的脸上。 “傅安,到现在你还不知悔改,想着逃走,看来你是执迷不悟,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 慧兰的俏脸冰寒。 傅安再次感到痛苦折磨着身心,他已被慧兰踩的说不出话来。 傅安试着握紧双拳,却发现已经软绵绵的无力了,他的心中一阵大骇。 韶云的一拳非常重,几乎震碎了他的胸膛。 “不要试图逃走?这里就是你的归宿,好好悔过,或许能少些痛苦?” 韶云冰冷地警告道。 傅安内心的恐惧更加深了,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个韶云根本没有发出全力,一拳就让他几乎毙命,这还怎么逃走。 即使全盛时期的自己都不是对手,何况如今受伤很重。 “大小姐,我错了,傅家人真不是我害死的,是吴四带人干的。” 傅安勉强挤出几句话来,整个人又变成了,低声下气的下人,态度完全转变过来。 “我呸,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慧兰懒得理会狡辩的傅安,转身走到办公室的一个暗格子架前。 伸手打开一个柜门,里面两盒发黄的包装盒,看来有些年头了。 她戴上桌子上的手套,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已经发霉的桃酥,快被焚化了。 “这两盒桃酥,就是你借傅权的手,送给傅家老爷的,也是它害死傅家老爷的证据,如今只好让你自己品尝一下,桃酥的味道。” 慧兰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一下,地上的傅安不淡定了,他知道桃酥上摸着吴四给他的毒药,虽然好多年过去了,但毒性还在。 愤怒的慧兰,拿着发霉的桃酥,来到傅安的身边。 她戴着手套的手,一手捏着傅安的下巴,一手将桃酥喂到他的嘴里,用力地捂着他的嘴巴,强迫他吞下去。 一阵咳嗽,傅安无力反抗,几口桃酥下肚,不大一会儿工夫,他开始翻白眼。 傅安不敢相信自己,有这么一天,竟然让吴四的毒给害死了。 傅安口吐白沫,鼻孔流血,合着满头的血污,样子非常难看。 韶云静静地站在慧兰的身后,看着蹲腿,翻滚的傅安,在无尽的痛苦中,慢慢地死去。 慧兰轻轻地呼出一口气,她瘫坐在椅子上。 “韶云,谢谢你,我大仇得报,死去的傅家人总算得到了慰藉。” 慧兰看着韶云,满眼的泪痕。 “慧兰姐,太见外了,静茹既然认你做姐姐,我也是你弟弟,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不要这么客气。” 韶云对慧兰点点头,走到死去的傅安身边,试了试他的鼻翼,证明他确实死的不能再死了。 此时,房门外再次有了响动。 牛二秃的身影出现在门前:“韶云小兄弟,我让人把东西都带过来了,看看放在哪儿。” 韶云转身,看了一眼牛二秃道:“先进来,东西放下,先把这具死体弄走,你知道如何处理。” 牛二秃再一次傻掉,他一眼看到了死在地上的傅安,样子难看,已经凸出的眼球发黑,人已经变形,死状凄惨。 这一幕,牛二秃可是万万想不到会是韶云的手笔。 他庆幸自己没有忤逆韶云,不然会和傅安一样的结果。 “好,好,我马上把他弄走。” 牛二秃慌乱地答应着。 一招手,两个男人抬着麻袋走入室内,小心地放下物品,然后架起地上破烂不堪的傅安,急急地出了慧兰的办公室。 自始至终,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 韶云安静地看着,没有言语,牛二秃不敢抬头直视韶云,更不敢看椅子上的慧兰。 他内心害怕,这个傅安死在这里,还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恩怨不断。 傅安和南头村有关联,他担心自己会被牵扯进去。 看看韶云和慧兰没有别的嘱咐,他悄悄地退出房门,转身飞快地出了招待所。 这个韶云和茹慧四季服装店,他再也不敢招惹了。 牛二秃带走了傅安的尸体,办公室安静下来,阳光从窗户上射进来,地上留下的血迹有些发亮。 慧兰的心情平静下来,她隐姓埋名,大仇得报,南头村参与其中的吴四也已经死亡,至于其余得人,她也不想再追究。 两个罪魁祸手,都在韶云的帮助下,得到了应有得惩罚。 过去了这么久,她已经不抱希望的仇恨终于放下了,以后她可以恢复傅兰的身份。 人也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她再次抬眼看着韶云。 “大兄弟,晚上叫上静茹,姐想好好地谢谢你。”慧兰的声音很轻很柔,她的心此刻非常柔软。 “慧兰姐,别这么客气,你很不容易,傅家的仇恨得报,这也是上天的安排,这个傅安如果不去南头村,一会半会真找不到他,看来老天有眼啊。” 韶云的话让慧兰的心一阵颤动:这个兄弟,太善解人意了,怨不得静茹妹妹念念不忘。 韶云和慧兰正说着话,门外传来了金琳的声音:“二弟回来了吗?刚刚看见了黑猫,就知道你在慧兰姐这里,怎么样,有收获吗?” “我和姐担心你去南头村,遇见危险,正想一起去看看呢。” 话音落地,金琳就走进房间,黑猫一下子窜进来,在傅安的血迹上闻了闻。 “喵。”叫了一声,跳到韶云的肩膀上。 “大姐,让你担心了,事情很顺利,你来了刚好看看你们金家的东西。” 韶云指着墙边的麻袋,那是牛二秃带人运送过来的金家的瓷器和古玩。 第235章 阴八会 金琳打开装着古玩玉器的袋子,入眼处琳琅满目。 这些东西若是金花婆婆在此,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些都是金家库房里存放的物品。 许多东西,还是金花亲手擦拭过的物品。 只是没有那件青花瓷瓶。 “二弟,这些都是以前金家的物品吗?”金琳诧异道。 “这些是吴四掠夺去的,一直没有出手,收藏好多年了,我想把它们交给你们金家的人。”韶云答道。 “谢谢你,二弟,拿到这些东西,心里想着,我和姐一直不知道有个金家,对这些东西也没有丝毫的感觉,要不就带去阴八会上,交易了事。” 金琳幽幽地说道。 “大姐,你怎么想,就怎么做,如今傅安和吴四都死了,金家的仇也算报了。有了这批物品,交易完了,你和金凤姐好好过日子。” 韶云看金琳的脸色不是很好,劝慰道。 “好,你决定,姐把它们都交给你了,这个阴八会,可不简单,布着局,很危险。” “姐担心你,又没有入场券,进不去会场。” 金琳把心思对韶云说着。 “大姐,这次阴八会,我们四个人,可以进去两人,另外两人在外边等候,我刚刚从吴四身上得到一枚玉佩,也是入场券,你和金凤姐谁进去?” 韶云突然想起了在墓室中,从吴四的死体上捡到的玉佩,把它拿出来交给金琳。 金琳闻言,伸手接过玉佩,仔细地审视着。 “还真是和你得一样,能凭着此玉佩进入交易会场,我武功虽不如我姐,但我还是想和二弟一起进去看看,姐不放心你。” “行,到了会场,你别离开我身边,交易完了就出来,让金凤姐和珊珊在外边接应。 韶云和金琳决定去赴阴八会。 慧兰把韶云叫到身边嘱咐道:“韶云兄弟,这个交易场所,进去后,别贪心。手里的物品一旦交易,就及时退出来。防止有人起歹心,杀人抢夺得事情时有发生。” “以前这个阴八会都是傅家暗中主持的,不管是销赃的还是买货的,都会给傅家一个面子,在里边不黑吃黑,但傅老爷子去世后,就由天地斋负责,最近几年乱的很。” “你和金琳进去后,如果真遇到危险,舍弃货物保命,我有一个朋友是天地斋的监事,到时候我会拜托她关照你们。” 慧兰把预知的危险告知韶云。 “谢谢你,慧兰姐,我会放心的。” 韶云对慧兰的关心很感激,在临县,人生地不熟的,有慧兰的关系让韶云放心不少。 晚上。 招待所的包间内,众人围成一桌。 慧兰心情很好,她让静茹早早地关了店门到招待所来,金凤,金琳,梁珊珊,很早就聚在一起。 “今天,我要感谢韶云,是他帮我找到了仇人,家仇得报,我叫傅兰,是临县傅家后人,隐姓埋名到了今天,慧兰是我现在的名字,我要敬你一杯酒,聊表敬意,” 慧兰举起酒杯,来到韶云面前,恭敬地说道。 “姐,太见外了,既然静茹认你做姐,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不用这样,大家一起干杯。” 韶云见慧兰如此客气,急忙站起身子道。 慧兰连着敬了三杯酒,此刻慧兰已经恢复了傅兰的身份,大仇的报,内心好多年的焦虑终于放下了。 夜已经深了,包间内,还有笑声传来。 酒香,菜香飘出窗户,傅兰拉着静茹的手,把她交给韶云,“妹子,韶云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希望你们能有个好的爱情生活。” 酒醉心明,傅兰说着酒话,俏丽的脸泛着红晕。 暮色像一张大网,悄悄地蔓延下来,街上,灯火通明,把暮色阻挡在背影里。 明天韶云和金琳要去参加阴八会,傅兰和静茹有些担心。 韶云和金琳回到房间,把淮县带来的物品整理一番,又将牛二秃送过来的金家库存的古玩玉器,瓷瓶打包,准备让傅兰安排人给送过去。 静茹跟着进来,她看着韶云和金琳配合默契,姐弟的情感甚至比她和韶云还要醇厚,心中有所触动。 借故要回店子,把韶云央了出来。 街灯下,静茹静静地依偎在韶云的怀里,舍不得离开,两个人缠绵悱恻了一阵子。 夜风刮起,才恋恋不舍地道别:“韶云,明天去赴会,千万要小心啊,如果可能,你在这多呆几天,陪陪我。” 静茹沉浸在情感的漩涡中难以自拔。 “静茹,不用担心,会安全回来的,我后天就要回程,寒假还有许多事情,让你失望了。” 韶云内心不舍。 第二天。 天气有些变化,雾蒙蒙的天看着有雨要下。 韶云一行六人,急急地走在出城的路上。 阴八会的地点是出城十几里地的后上村,距离南头村有五里地。 傅兰派给韶云的是两个精壮的男子,其中一个身材高大走在前边,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 他们结实的身材,看着干练,这两个人都是傅家以前的武师,会些功夫。 为了安全起见,傅兰特意安排给韶云,负责把一箱子的古玩玉器运到后上村,到阴八会上拍卖交易。 黑背猫躲在金琳的怀里,它的任务是负责金琳的安全。 出发前,静茹一再嘱咐韶云小心,她真害怕他们会有事情。 自己除了依靠傅兰姐,在临县再也没有其他人可以依靠。 路过南头村的时候,牛二秃带着牛花红等在村头,他有些惴惴不安,因为答应韶云的,金家的瓷器被他扣下了一部分。 他有些担心被韶云知道,会找他的麻烦。 其实,韶云根本不知道金家究竟有多少东西,怎么会找他麻烦呢。 “韶云兄弟,我等你好久了,知道你要去后上村参加阴八会,特意在此恭候。” “每年的阴八会,南头村都是吴四参加,有一次通知全村的人,一起去后上村埋伏,时机好的时候,杀人夺宝,今年吴四死了,没见到参会的请柬。” “我让花红跟着你,在会上也能帮帮你,她的身手不错,学到吴四的不少东西,也算我牛二和兄弟合作的诚意。” 牛二说完,把牛花红叫道韶云跟前,对她使了个眼色。 “牛二,你的心意我领了,牛花红就不必跟着去了,没有请柬,也进不去会场,我这已经有六个人了,只有两张请柬,进去两人,其他人只能在村外候着。” 韶云并不领牛二的情,他知道这个牛二打的是自己的小算盘,想让牛花红到阴八会上去历练历练,哪有那么好心帮着韶云。 “韶云,就带着我,我在外边等你,起码有个接应。我爸说了,阴八会出来后才是最危险的,离开会场,啥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牛花红贴上来,紧紧地拉着韶云的衣袖,她根本不去顾忌金琳金凤和梁珊珊三个美女的脸色。 韶云对这个没有开化的女孩无语。 “喜欢跟,那你就跟着,自己当心,这几个都是我的同伴。” 韶云并没有给牛二和牛花红介绍众人。 这一来,去后上村的队伍壮大了,牛花红和牛二摆摆手,跟着韶云出发了。 一行人拐过南头村的后山,往后上村走去。 雾气越来越浓,后续到了山坡上,就感觉身在云端中,虽是上午,看着天色,好似夜晚。 阴八会的地址很偏僻,这里的沙岗路曲曲折折,若不是傅兰安排的人带路,韶云他们根本摸不到地方。 参加会的人,来自不同的地方,方圆几里路都有阴八会组织者的暗哨,他们负责鉴别参会人的身份,领着有入场券的人入村参会,其余的人只能等在村外的坡上。 阴八会是个销赃会,本来就背着公家人,最好的做法就是秘密地单线串联,让敢买鬼货的古玩玩家,到这个指定的村子里当面交割。 遮掩着许多东西,卖货的倒斗人和掠夺来的赃物,卖给买鬼货的商人,通过他们再销售到正规的古玩市场,洗白后流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进入后上村交易的人,如同被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挣脱不开我,大家心知肚明,都不会举报对方,利益丰厚,成交快捷。 每个人的帽子都是歪的,谁也不去扶正别人的帽子。 当然,参会的人,也有韶云这样的,手里的东西是从不正规的渠道得来的,祖传的古玩玉器也有,都是不经查实很难区分的参会者。 在后上村,负责交易的组织者,势力很大,黑白两道都吃得开,才能举办这个交易会,利益无比丰厚,监察人员在后上村之内是能震得住双方的人,大家在交易的时候,不会黑吃黑,直接掠夺。 才能保障不出乱子。 来这里的人,手里的东西,每一件都是古董,价值连城。 这就需要一个知名度很高的鉴定师,才能交易,不然拿赝品或者高仿的古玩玉器,那就没法识别了。 参会的人,都会得到一个特殊的请柬。 玉佩。 代表着交易者手里拥有明朝时期甚至更早的的物品。 韶云手里有两块玉佩,色泽不同。 按照入村的规矩,每个人都得戴上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 韶云把买来的塑料面具分发给大家,牛花红的没有准备,韶云刚想开口,她自己把丝袜脱下来套在头上,这样就遮住了面容。 到了后上村的边缘,刚刚进入山脚,发现两个小丑面具的人拦住了去路。 “几位爷,有请柬吗?” 第236章 竞价 韶云从口袋里掏出玉佩,递给他们。 其中一人语气冷淡道:“规矩你们都懂,一个请柬只能进去一人,你们自己商量一下,其余的人请回!” 金琳把另外一只玉佩递过去:“我这还有一个请柬,想带只猫进去,能成不?” “这个请柬也可以进一人,猫,你随意,只要不进人,爷犯不着管你。” 小丑看看金琳怀里躲着的黑背猫,检查了玉佩道。 韶云对金凤和梁珊珊招手,三个人嘀咕了几句。 “金凤姐,你和珊珊留在外边,和慧兰姐安排的两个人一起,不要离的太远。我和金琳姐尽快出手物品,出来后就离开。” “千万要小心,这里比较偏僻,容易迷路。” 韶云交代完,带着物品准备进村,牛花红一步上前想混进去,被两个小丑面具的男人,一把抓住。 “别怪我没有提醒你,没有请柬,想进村,门都没有。” 一股大力,两个人把牛花红扔出很远,摔个四脚朝天,一阵肉疼。 郁闷的牛花红骂骂咧咧地叫个不停,但在两个守护者面前,再不敢硬闯。 其中一人把韶云和金琳领着,拐过一个林中小道,进入后上村的小路。 半个时辰后,到了后上村的村口。 这里同样有带着面具的守护者,增加到四人。 验证了玉佩,前面的领路人折返,韶云带着物品和金琳一道,被村口的一名守护者领着进村。 后上村处在一个山窝中,雾气缭绕,看不清真实的面貌。 七拐八拐来到一处宽敞的房子面前。 门口有八个精壮的汉子,一色的黑衣黑裤,胳膊上都戴着红白相间色的袖套。 面上都带着看似青铜色的面具,没有丝毫的表情。 领路的男子把韶云和金琳送到门边,交代了一句,就转身离去。 其中一人看了一眼韶云和金琳,带着面具的韶云,头上是一个鹿头面具,金琳是喜洋洋的羊头面具。 验证了两个人的玉佩,面无表情地放两个人进去。 村内的一处大房间,三个天地斋的监事人,站在中间。 一式的长装,墨镜,口罩,头上戴着宽大的黑色帽子遮住脑袋。 房间内大约有三十来人,分成两边站立,每个人都戴着面具,看不清彼此真实的面容。 幽暗的室内,闪烁着一盏煤油风灯,虽然是白天,整个室内和夜晚无异。 场面有些诡异,寂静的有些可怕,房间内的每个人,都不以真面部示人,所有的人都阴森森,像个蒙面舞会,又像是驱魔匪盗出山。 韶云和金琳进到房中,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站着,这里的每个人,因为带了面具,可能彼此都不认识。 韶云轻轻地碰了一下金琳,示意她不要离开自己太远,防止彼此失去联络。 黑背猫紧紧地贴在金琳的怀里,它的两只眼睛警惕地转动着,鼻子不停地嗅着,它在这些人当中,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 虽然带着面具,但黑背猫或许有它独特的嗅觉,一下子就分辨出对方来,它的两只眼睛一刻不停地紧紧盯着那个带着猪头面具的人。 韶云和金琳站定后不久,大门前分别又进入两人。 这时,站在中间的监事人之一往前走了一步,捏着公鸭似的嗓音,开口道:“诸位爷,今年的阴八会,该来的都到了。做饭的,吃锅的,都给面子,这里我天地斋谢谢诸位爷!” “当然,今年的阴八会,爷费了不少周章,咸淡的买卖,成与不成,当面交易,我边上的是大行家,石锅的料都懂的,各位爷尽管放心,不会浪费了好菜。” “这里出去后,无论好坏,希望各位给天地斋一个面子,不说不记风凉话少说。赏钱你们看着给,我们天地斋要的是面子,你们只要不枉费我们的辛苦就成。” 这里的交易算是黑市交易,对于倒斗人,和古董商人来说,黑话中的意思很明显,那是软硬兼施。 监事人说完,开始扫视了一圈,嗓子声音加大道:“阴八会,开始,各位爷,拿出宝贝,彼此开始叫价。” 在公鸭嗓喊完之后,前排的人开始行动。 最前面的人,左排的人开始拿出交易物品,放在面前的一个盘子里。 韶云和金琳开始并不清楚阴八会的规则,他在观望,发现在右排的人都没有拿出物品,应该是古董玩家,以买货为主。 左边的一排都有物品拿出。 大部分人拿出的东西,都带着一块毛毡布,放在盘子中的有古玉,鼻烟壶,翡翠镯子,掌心木珠,许多物品都是古墓中倒出来的。 看着前面的物品,虽然灯光暗淡,但古玩玉器泛出的光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古董都是明中期的物品,真东西不少,看来倒斗的人下了一定的功夫。 韶云观察了一会儿,轻轻地碰了金琳一下。 他们站到了右边一排,明显是站错了地方。 韶云和金琳只想出售手里的物品,得个好价钱,没有买物品的欲望。 交易物品,都是拿到负责鉴别的执事手里鉴别真伪,再定底价,愿意交易的买家可以出价,竞拍,价高者得之。 所有被交易的物品,成交后都要交给监事的天地斋两成的交易费。 离开后上村,买家得到的物品自己负责,即使被掠夺或者遗失了,天地斋概不负责。 难处理的是,拿出来的物品,一看品相,二看年代的久远,这个水分就大了去了。 相信鉴别师的水平,是这个阴八会的关键。 每个古玩家自己的眼光也很毒辣,能识别大部分明器,一凭经验,二靠眼力。 韶云纯粹就是个外行,他和金琳来此出手的东西,大部分是南巷温倒斗弄来的赃物。 到了临县,又从吴四的墓室收藏中,拿到了金家库房被掠的物品。 参加阴八会,一是长见识,二是脱手卖掉手里的物品,至于价格的高低,就由着鉴别师去判定。 虽然会损失两成的交易费,但比起在淮县直接卖给田久奇要划算的多。 前面陆续有人把物品拿出来,面前的盘子被移到鉴别师的手里。 在交出第一件物品时,开始竞价。 第一件物品是一块古玉,鉴别师给出的定义是前清时期,老佛爷嘴里含着的古玉,后来被军阀把墓给盗了,就流了出来。 这里的人不问出处,只看物品,既然鉴别师认定是老佛爷嘴里含过的古玉,叫价八百的底价,就被一波疯抢。 “我出八百八。”一个马脸面具的男声喊价。 迟疑了几秒,又一个驴头面具的人加价:“我出九百。” 最后轮番加价,古玉被马脸男子得到,价值到了一千六百块。 后面的物品大致没有什么波折,都是不起眼的物品,竞价不太激烈。 韶云观察了一会儿,最后把金家的瓷器和古玩拿出了几件,放在盘子里。 当物品到了鉴别师的手上时,他的眉毛邹了一下,墨镜下,一对眼睛发亮。 鉴别师反复摸着瓷瓶和玉器,他对中间的监事点点头,两人走到后边的桌子边耳语了几句。 “下面的的几件物品,出自一个地方,金家库房,当然都是货真价实的东西,我在二十年前就摸过它们,现在开始竞价,每件底价一千。” 鉴别师的话,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参加阴八会的人,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临县的金家,其中就是鉴别师知道的最清楚。 听到鉴别师的话后,场上有两个人开始行动。 如果不戴面具,韶云一定能认出这两个人。 竞价开始后。 有两个人看似无意,却在彼此加价,都想拿下这几件物品。 “五件物品我全要了,八千!”在最后的叫价中,一个声音沙哑,盖过了所有人的出价。 眼看场子中鸦雀无声即将成交。但又一个声音响起。 “我出一万,而且卖家所有的货物我照单全收!”霸气,而且强势,根本不考虑物亏所值。 韶云也被对方的出价给镇住了,没想到这些物品,就几件瓷瓶碎玉,竟然这么值钱。 但金琳怀里的黑背猫,听到声音却警惕地竖起了毛发。 室内被这个霸气的鬼面头的男子给镇住了,没有人再出价。 这时开始喊价的两个人,把头上的面具凑到一起,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其中一人拿出一根烟,开始点燃。 室内空间比较密封,那支点燃的烟开始弥漫。 韶云正在想那个出价的人,究竟是何方圣神,这么有钱,就见那个叫价的鬼面人往这边看来。 “这位爷,把你手中的物品都拿出来鉴别一下,按价全收,没有意见?” 虽是商量的语气,但鬼面面具下,却透着不容置疑的武断。 韶云想了想,就把金家的物品袋子,全部放在盘子边上,鉴别师边上的人示意,一个人走到跟前,全部取走。 黑背毛对发声的鬼面面具的男子,轻轻地叫了一声。 它跳到韶云的肩膀上,对着韶云的耳朵叫着。 第237章 你是谁 黑背猫的警示,让韶云多了个心眼。 韶云扭头,看看那个戴鬼头面具的男子,从黑猫的信息中,韶云知道,这个人是一起乘船从淮县过来的。 客船上,黑背猫就对此人产生了警觉,此人身上有一股戾气,是长期行走在墓陵中的人。 看着场内的人,把盘中的物品取走,包括瓷瓶、玉器。 鬼头面具的男人有些得意,他到此的目的就是空手套白狼,无论自己出何价钱,最后都会凭借着阴险的手段,弄走物品。 从韶云拿出物品的时候,他就盯上了这批古董瓷器。 在鬼头面具的人盯上韶云手里的物品时,不远处,开始参与竞价的两个人,在场中慢慢地走动。 其中叼着烟戴着蛇头面具的人,走在卖货的一排,而另外一个猫头鹰面具人走在买货的那一排。 两只烟在室内移动。 本就密封的室内,不到三十平方的房间,都飘荡着淡淡的烟味。 韶云和金琳来的较晚,站在靠近门口的位置。 烟飘到门前时,被门外的风一吹,就散去了。 所有参会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物品的交易上,特别是鬼头面具男人的霸气,豪爽,简直是一掷千金。 众人在唏嘘的同时,也有人羡慕,忌妒,更多的是恨。 都在打着各自的主意,只要出了后上村,就准备动手,杀人夺宝,甚至是卖货人的钱财,都在贪欲之内。 两个点烟的人,连天地斋的人,都算计在内,毫无顾忌。 鉴宝师和监事站在室中间,烟雾汇聚最集中的地方。 韶云看着两个点烟的人逐渐靠近,而其中一人的目光泛着阴狠,韶云心中一动,这人的眼光有些独特,让自己有一丝熟悉的感觉。 烟弥漫不到几秒钟,前方的许多参会者都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腥味,比烟草的味道要淡的多。 因为阴八会参与交易的物品,大部分是墓陵中挖出来的古董,本身就有冥器的泥土腥味。 许多人并不在意,包括天地斋的监事。 凡是闻到烟味的人,双目迷幻,似乎都在失神。 在众人迷糊时,蛇头面具的人,飞快地到了鉴宝师面前,把刚刚放过去的瓷器古玉,飞快地装进自己准备好的箱子中。 同时把一批赝品重新放到鉴定盘子中。 这个动作非常娴熟,快速而精准,悄无声息地换走了所有的物品。 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即使鉴宝师发觉,因为开局的弓已拉满,话被他说死了,金家的宝物,自己开了价,不好改口。 其实在众人迷幻时,对于鉴宝师的话非常信赖,哪怕事后发觉上当,这种阴八会散局无悔。 参会的人都是见不得光面的,对这些东西的价值根本没有清晰的判定,何况已经是迷晕的状态,根本怨不得别人。 在蛇头面具男人换走物品后,众人的迷糊状态还没有清醒过来。 而在这个过程中,一直清醒的韶云和金琳,表面上装晕,对他们的一举一动看的清清楚楚。 韶云很惊讶,这两个人这么娴熟,看来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对监事天地斋的威信也是一种挑战。 韶云不动声色,反正自己的物品是交到鉴宝师的手上,看他怎么说。 戴着蛇头面具和猫头鹰面具的人,在场中的行为,如果被天地斋的人知晓,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又会如何处理,他不得而知。 金琳张张嘴巴,她就在韶云的身边,想让韶云揭穿掉包的那个戴着蛇头面具的人。 但看到韶云不动声色,就安下性子,耐心地等待。 时间过的很快,被掉包的赝品瓷器被拿到鉴宝师面前,他把黑色的墨镜轻轻地往上推了推,揉揉眼睛,不敢相信面前的物品。 开始的四五件可都是千真万确的金家库房的物品。他把弄过那些物品,也知道它们的出处。 面前的物品虽然看着是那么回事,但都是赝品,仿造的比较粗造,内行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鉴宝师,犹豫了。 他拿起一件琉璃仿造的玻璃器皿,原来的应该是玉制的东西,现在变成了琉璃,这中间的差别大了去了。 鉴宝师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一连拿起了几件压台的官窑瓷器,眼镜下,都是高仿。 “这,这,怎么可能。” 他不是怀疑自己的眼光,倒是怀疑开始的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 开场的时候自己说的非常肯定,买家也下了本钱,这次的物品,甭说两成的红利,就是一成也够他吃一辈子的。 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他自己也迷幻了一会儿,到现在还感觉头晕晕的没有明确的思维意识,对面前的物品,只是潜意识中感觉不对。 他满脸迷茫,嘴里却念念有词:“这批物品,是明朝中期的官窑出土的没错,还是开始的底价。” 鉴宝师为了自己的声誉,竟然空口白牙说假话,或许他真没有完全清醒,把赝品当着真品定价。 场子中的众人都被迷烟侵蚀了意识,个个都如行尸走肉一般,潜在的混乱思维,没有任何的思考。 鉴宝师的话,他们当成唯一的信条。 戴着鬼头面具的人,在鉴宝师的话音刚刚落地,根本没有犹豫,就出声道:“刚刚我就说过来,这单货全是我的。另外给监管加一成的红利。” 这话说出来,本就迷幻中的左右两排的人,都仰着脸,虽然迷幻了心智和双眼,但嘴巴可以自由发挥。 韶云觉得他们非常搞笑,这种交易已经变成了盲目的随波逐流,鉴宝师自己也是一时迷糊。 戴着鬼脸面具的人,把物品全部拍下,其中只有开始的物件是真品,后边的都被掉了包。 即使没有调包,鬼脸面具的人,也会竞拍,因为他根本不打算付钱,他带来的袋子里,放的全是板砖,本来就没有钱。 韶云没有关注场上的鉴宝师和戴着鬼头面具的人。 两只眼睛一直跟着退到队尾,站到左边一排的戴着蛇头面具的人,戴猫头鹰面具的人手里拿着刚刚调包的物品,正是韶云拍卖的金家物品。 在蛇头面具的人挨着韶云站定后,他和猫头鹰面具的人,把手里的物品摆出来,这是要出手的架势。 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场子中还有人是清醒的。 韶云看看淡定的两个人,似乎他们在拍卖自己的物品。 前面的交易已经完成,鬼头面具的人,已经把一袋子赝品拿到手里,拍下的钱要在离开之前付款,他捏紧自己的钱袋子,因为板砖总要露出马脚的。 场中的气氛诡异,每个人都在恍惚中,韶云盯着猫头鹰面具的人和他手里拿出的物品。 上前一步,特意变换了一种声音道:“这位爷,你袋子里的物品我都要了,价钱就五千块,咋样?” 此言一出,猫头鹰面具的人还没有说话,戴蛇头面具的人,脸部肌肉抖动,虽然戴着面具,但表情一定非常吃惊。 急忙道:“这位爷,这不合规矩,我的物品要鉴宝师定了价,才能交易。私下买卖也要交红利,坏了规矩,有些不妥。” 规矩本来韶云根本不懂,但亲眼看见这两个人,利用迷烟掉包自己的物品。 韶云就是要故意找茬,探探对方的底。 从交易的情况来看,自己的物品虽然被掉了包,鉴宝师,在迷迷糊糊中,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利益,正如韶云想的一样,没有当场爆出赝品。 本身没有啥损失的韶云,就是故意,想把他们的底细摸清楚。 韶云加重了语气故意大声变换着腔调道:“啥玩意儿规矩,不就是个阴货拍卖会吗?你做的了初一,难道不让别人做十五?” “只要给钱,价格合适,就合规矩,咋滴,你不愿意卖货,还是不想给交易的红利?” 边上的购买商和卖货的人都嘀咕着。 大概的意思是:这哪来的二货,根本连阴八会的规矩都不懂,是怎么拿到入场请柬的。 听着两人的争执声和周围的骚动。 负责的天地斋的监事脸上有点挂不住了。 公鸭嗓子,才从迷幻中清醒过来,愣着两眼,透过墨镜向队尾的韶云这边看来。 他左右看了看,不太安静的会场,跨前一步。 语气冰冷地说道:“几位爷,参加阴八会,就要守这里的规矩,如果想私下交易,离开后上村,你们随意。” “但在这里,必须把物品交给鉴宝师定价,不只有你一个买家,价高者得,交易费一个不能少!阴八会现场,不能私自交易!” 韶云本身就想激化矛盾,把戴蛇头面具得人惹毛了,好解开他的面具。 至于天地斋,把赝品当真品的鉴宝师,是它们请的,被掉包的事情一旦揭露出来,以后的声誉更低,在阴八会上,这么多买家和卖家,他们不好交代。 自己出去后上村得把握还是有的。 此时。 韶云故意道:“啥玩意规矩,早就被人给破坏了,你们都不知道,还觍着脸和卖家说规矩?” 话里有话,边上戴蛇头面具的人不乐意了。 厉声道:“莫非你想找茬,不是真心买货?”说着话,已经贴近韶云身边。 “就是看你在破坏规矩?咋滴,想和老子动手吗?你可以试试!” 韶云故意发怒。 戴蛇头面具的人,跨前一步:“你是谁?看来是找死的!” 第238章 斩蛇 韶云果断地出手。 “找死的人是你,拿着别人的物品交易,特么滴很好玩吗?” 韶云挥掌击去,冲着戴蛇头面具的人就是一掌,八卦掌出击的速度迅疾,狠狠地煽去。 戴着蛇头面具的人,猝不及防,惨呼一声,整个人摔倒在地。 脸上的蛇头面具歪到一边,一张熟悉的脸暴露在韶云面前。 “蛇温,原来是你!” 被韶云煽落面具,蛇温暴露了自己的面容,恼羞成怒。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众人一惊,天地斋的监事人愣在当场。 戴猫头鹰面具的人,更是懵住了,蛇温暴露面容,被人认了出来。 他内心担忧,阴八会上都是各地阴人,不敢见光。 这下蛇温被人认出,他们即使逃出去,天地斋的人如果知道自己掉包的事情,不会放过他,也很容易找到他们。 倒在地上的蛇温,表情变化了一下,一个纵身从地上跃起。 凶猛无比地向韶云扑去。 “哪来的小子,找死!” 蛇温下手狠毒,蛇缠八步,一晃就到了韶云面前,他的手里已经准备扣上毒针。 在蛇温发动袭击的时候,猫头鹰面具的人,见蛇温下死手,也趋步向前,袭击韶云的后背。 一前一后,速度飞快。 韶云感触到二人的前后夹击。 八卦步一滑,已经脱离出来,反手一勾,迅速地把猫头鹰面具勾落。 一张可怕的脸,泛着阴黑,半边脸已经变形。 “毒三郎,你还没有死,看来你们早就在策划,阴八会上掠夺别人财物的事情了。” 韶云认出毒三郎后,已经确认这师兄弟二人,从淮县逃脱后,带着樽木鼎到了临县。 在淮县,蛇温用钢针伤了金花婆婆,带着樽木鼎和毒三郎逃走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金花婆婆手中的钢针没有淬毒,但失去了樽木鼎,她知道一定会祸害人。 如今在阴八会上,蛇温和毒三郎联手,干起了掉包易物的事情。 樽木鼎搜集炼制的毒物,让蛇温如虎添翼。 蛇温先把毒三郎受到毒物反噬的怪病给医治了,他用的方法就是以毒攻毒。 用更多的毒,中和毒三郎身上的剧毒,人虽然清醒正常,但寿命更短。 在中毒后,性情大变,但对蛇温言听计从。 毒三郎把师门传下来的樽木鼎,就交给了大师兄蛇温掌管,使用的秘法也传给了他。 雾隐门一向不在江湖中露脸,认识他们的人不多,被记住面容的人,都被他们灭口了。 用毒是雾隐门的强项,如今想在阴八会上,想大捞一笔,事后用毒把知道的人灭口。 这是蛇温带着樽木鼎和毒三郎来参加阴八会的目的。 在此之前,他们做了万全的准备,先购置了一批赝品,想在会上做手脚。 用樽木鼎制出毒汁,先制出几根毒烟,用于迷幻会场的人,再用毒液侵泡毒针,以防万一。 一切进行的都非常顺利,阴八会开始竞价后,并没有值得他们出手的东西。 直到韶云拿出的物品,被鉴宝师,判定是明中期的古玩玉器,更是二十年前,临县闻名的古玩玉器行,金家的物品。 蛇温心动了,一是货真,二是量大,值得出手。 按蛇温的计划,迷幻了参会的众人后,用赝品掉包,再转手拍卖,这样就的得到一大笔钱财。 最后的计划是阴八会散场后,出了后上村,再掠夺这些参会人的钱财,他的毒针是最好的暗器。 只要被他盯上的人和物,都不会放过。 在会场中,有天地斋的威慑,他们不方便直接杀人夺宝,天地斋的人也不是吃醋的,武功高的护卫就有七八个,暗中隐藏的高手还没有出现。 明目张胆的干,杀人夺宝的事情,蛇温不敢。 毒,和毒针不是万能的,有时候遇见高手,他连下毒的机会都没有,就可能毙命。 在蛇温得手后,进行第二步的操作,带着掉包的物品到队尾,想转化身份拍卖。 谁知他们的一切行动,都落在了韶云的眼里,特别是蛇温掉包的物品都是韶云的。 场中所有人,都被这边的动静给吸引了。 蛇温和毒三郎的真面目被众人看到。 但熟悉他们的人不多,只有韶云和金琳见过他们。 参加阴八会,天地斋的人是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但不认识人。 每届阴八会都有相同的古董商人和盗墓贼参会,但都是假面具示人。 一旦被认出,除了黑道中的风险,还有白道中被下狱的风险。 公家人,对这些盗墓贼和阴货商,那是很严厉的,抓住了就下狱。 蛇温和毒三郎,现在的目标就是杀死认出他们的人。 灭了口,天地斋和其他的人,蛇温都没有放心上,认出他的人一死,别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记住了容貌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把能杀的人都杀了,逃出去。 蛇温和毒三郎的夹击落空,面具被解开。 天地斋的监事,公鸭嗓子,有些着急了。 “几位爷,这里不能动手,我天地斋的规矩,你们必须遵守,别把我的话当耳边风!” 公鸭嗓的监事想用天地斋的威望,把争斗的双方压制下去。 谁知毒三郎的思维中根本不知道啥天地斋,现在的他就是师兄蛇温的打手。 蛇温的对手就是他的对手,他的眼里只有人蛇温。 监事的话未说完,毒三郎的钢针出手了。 嗖嗖,一把飞针甩过去。 戴着墨镜的公鸭嗓监事,一看对方不买账,暗器就到了。 这是要连天地斋一起得罪了。 危机中他就地一滚,钢针擦着头皮,飞向身后,一个上前看热闹的古董商,应声倒地。 一阵抽风一般,口吐白沫,瞬间毙命。 场面有些混乱。 有人喊叫:“杀人了,快跑!” 所有人被惊叫声吓得慌乱起来,呼啦啦往大门跑去。 门前,八个守门人听见喊叫和骚乱声。 呼啦一下,八根铁柱一样,一下子把大门堵死。 慌乱的人流被截住。 “都回去,别乱跑,否则死!” 一声惊雷一般,把混乱的场面镇住。 天地斋的监事,公鸭嗓子的墨镜也脱落了,头上的帽子滚落在地。 他的白顶头,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的显眼。 看到无面具的阴阳脸的人对自己出手,脸色一寒,他快速地退到大门前的守卫跟前。 谨慎地打量着骚乱的人群。 韶云见毒三郎攻击天地斋的执事,内心一动,看来他已经思维尽丧,成为一个忠实的打手。 在人群混乱的时候,韶云动了。 他快速地滑到毒三郎的身后,一掌切去,毒三郎的后颈椎被击中。 “扑通”一声响,毒三郎被击倒在地。 一阵眩晕袭来,他本身的毒发作了,直接晕了过去。 韶云解决了毒三郎,余光快速地搜索蛇温。 此时。 蛇温正退到喜戴着羊羊面具人的身侧。 韶云心惊肉跳,他知道那个戴面具的人是金琳。 蛇温在一击未中后,也准备用毒针伤人,他转脸看到鹿头面具的人击倒毒三郎,他的心有些惧意。 如今天地斋的守卫已经堵死了大门,手里虽然掠夺了货,但认出他的人还没有出去。 即使闯出去,事后也会被天地斋的人追杀。 一不做,二不休,他的手悄悄地套上了手套。 如今的蛇温和毒三郎不同,毒三郎本身已经中毒,使用毒针根本毫无顾忌,直接使用。 蛇温在用毒针的时候,必须戴上鹿皮手套,不然,他自己虽然有解药,也抵不住毒液的侵蚀。 看见他的动作,韶云知道,蛇温不想和自己缠斗,准备用暗器伤人。 突然一个黑影,直接窜到他的身边。 一口直接咬在他的手套上,一块皮肉连在手套上被扯了下来。 “哎呦!找死!“蛇温吃疼,挥手去击打黑影。 转眼,黑影就消失了。 黑影正是黑背猫,它从韶云的肩膀上,跳下来后,一直躲在金琳的怀里,就在蛇温的身侧。 在蛇温准备出手时,它突然从金琳的怀里窜出来,把他的手咬伤。 蛇温找不到目标,受伤的手流着血,鹿皮手套也开了口子。 现在的蛇温不能再用毒针,否则,受伤的手被毒液一侵蚀,自己首先完蛋。 蛇温找不见袭击自己的黑影,他左右看了看,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只有一个戴喜洋洋面具的人。 其余的参会者都挤在大门口,被守卫拦住,正不知所措。 蛇温怀疑袭击他的黑影,和这个戴着喜洋洋面具的人有关系。 忍着伤痛,他把目光转向喜洋洋面具人。 正准备动手,韶云动了,一个飞腿,直奔蛇温的上盘。 这一腿太狠了,直接是金凤的翻版飞踢,力道凶猛。 一击正踢在转脸的蛇温身上。 扑通一声,这一次,力道太大,摔的太狠,估计已经脑震荡,蛇温摇晃了几次都没有爬起来。 蛇温还不死心,他努力地撑起了半边身子,想站起来。 又是一脚直接踢在脑袋上,这次是身侧的戴喜洋洋面具的人,出腿。 蛇温的脑袋嗡嗡响。 他像一条死蛇一样,摇摆了几次,再也不动。 第239章 打晕 寂静。 整个参与者都在这一刻沉默下来。 天地斋的监事,首先反应过来,昏暗的灯光摇晃着,门外的风挤过竖着的人影,阵阵阴厉。 恍惚中有似鬼哭狼嚎的感觉,拥在门前的参会者都回过头,盯着地上的尸体。 蛇温死透了。 金琳在出腿后,就退出圈外。 打斗现场,除了戴着鹿头面具的韶云,还有躺在地上,已经晕过去的毒三郎和蛇温的尸体。 退后的金琳,快速地捡起蛇温放在地上的袋子,里边是金家的遗留物品,也是自己来此交易的目的。 在金琳做这一切的时候,参会者没有几个人在意到。 韶云故意上前踢了一脚蛇温的尸体:“特么滴,想对付老子,找死!” 骂骂咧咧的韶云,一伸手提起毒三郎,扔到门前天地斋监事面前:“这个人破坏规矩,发暗器伤人,你也看见了,怎么处理,你看着办!” 公鸭嗓子的监事,激灵灵打个冷战,门边的阴风夹着雾气扑在脸上。 他看着脚下毒三郎那张阴阳脸,影影绰绰,好似掉进了人间地狱,自己的灵魂被吸进去了。 监事把脸上的口罩用手捂着,他的感觉是看着魔鬼,好像掉进了冰窟之中,呼吸的空气感触都是凉凉的。 他抬眼看看戴鹿头面具的人,又转头对身边的守卫命令道:“把这个鬼东西弄走,放到坑里,等阴八会结束再处理他!” 监事的牙齿打颤,他压着恐惧,看着守卫把阴阳脸的毒三郎和蛇温的尸体弄出大门。 阴八会场重新恢复了平静,大多数人,见惯了死亡和搏杀,他们自己也干过。 或许换做他人一样会出手杀人的。 监事回到场中,对鉴宝师点点头。 此刻,鉴宝师已经恢复清醒,但对自己昧着良心做出的决断不想改变。 鬼头面具的人拿走了被蛇温掉包的物品。 他根本没有看货物的真伪,潜意识中他是相信鉴宝师的。 他在等其他机会,再弄一批,手里的钱,只有一部分是真的,其余都是板砖。 作为卖货的人,并不担心货物卖出后,拿不到钱,那是天地斋的事情,货物不是自己交易,是通过天地斋交易。 物品被鉴宝师定价后竞拍,价越高,交易费就越高。 天地斋和鉴宝师得到的利益就越大,买货的和卖货的都要缴纳入场的交易费。 重宝交易,大额交易费用更高,还有在后上村的保证金。 参会者从进到会场,到交易完成,货和钱都掌握在天地斋的交易柜中。 会场再次开始拍卖,这次前面的人陆续拿出手里的物品,这些人中,起初的交易只是一道的开胃菜,好东西还在后面。 大部分人都在观望中,越到后期拿出的物品越金贵。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件古董,绿釉灯盏。 这是一款出土于明末清初的珍稀古玩,名叫孔雀绿釉灯盏,外观古朴大气,结构保存完好,是一件罕见的精品古玩。 拿出这件古玩的商家是一个拼版的花色面具,他把造型古朴的绿色灯盏放在盘子中,被传到鉴宝师的手上。 “开价一千五,开始竞价。” 鉴宝师话音落地,就有人出两千竞拍。 加价的人好几位,一直加到三千元,现场的气氛逐渐火热起来。 韶云看着那个绿色灯盏,在昏暗的灯光下,倒是有绿幽幽的光泽泛出,这种古玩,是一种摆饰品,爱好的人才会中意。 绿色灯盏是一件普通的古玩,只是做工精巧,让人爱不惜手。 韶云并不感兴趣,他看着灯盏,想到了金琳的绿色耳环,那才是上品的古董。 最后,孔雀开屏绿釉灯盏,被一个戴着猪八戒面具的人,以三千五的价格买走。 韶云一直盯着戴鬼头面具的人,他出价两次,最后放弃了。 可能他觉得这件物品太小气,不值得他冒险。 后边又上来几件古玩玉器,包括石母珠,和奇石。 到了队尾时,金琳把袋子里的物品依次拿出来。 鉴宝师,看到这些物品时,墨镜下的眼睛,几乎瞪出来了。 “金家的正品,如何又冒出来了,难道刚刚那个鹿头面具人说的掉包,是这么一回事。” 鉴宝师此时才明白,一批赝品被自己定错了价格,但他没有显露丝毫的慌乱。 “各位请看仔细了,这批古玩瓷器是明中期的真品,也出自临县金家玉器行,绝对是好货!”主持人的语气,十分意味深长。 他在圆自己开始的谎,他把假的赝品也定了真品的价。 这次他狠狠心,把价格往上加了一成。 每件瓷器,底价两千。 在此的买家有一批行家,从迷幻中清醒后,一样能看出是货真价实的宝贝。 古玩界的专家老手,都明白,谁拥有这么一批古玩瓷器,绝对能开个瓷器古玩店。 倒是不明白为什么全部拿出来拍卖。 阴八会这种见不得光的交易行为,在经过鉴宝师的渲染和定价后,交易转手,有的出钱买货,有的相互换货,就能把古物变得清清白白,而买到古物的买家也不用担心被追究责任。 参会者,所有人双目发光,知道这古玩瓷器绝对价值不菲。 价高者得之,两千一件的底价,满盘物品接近三十几件。 绝对让人眼馋。 “两千二,全要!” 已经有人迫不及待想要拍下了。 “两千三!” “三千!” 加价的节节攀升,已经接近天价。 此时场中最郁闷的是戴着鬼头面具的人,他已经把金家的物品买下了一批。 但清醒后,他看着现在场上的物品,火热程度,他知道自己手里的东西,绝对不如现在的。 他手里本来就没钱,还想玩空手套白狼,但心里也开始不安。 天地斋的监事可不是吃素的,手里没有带钱,玩命那是要本钱的。 袋子里交了保证金后,剩下的就是板砖了,付第一批款都困难,现在冒险,他感觉自己没有底气。 但看着火爆的竞价场面,还是忍不住了。 “四千!”鬼头面具人喊价了。 价位已经翻倍了,竞拍的气氛被推向了最高峰。 全场都静默了。 “这位爷,本次竞拍的物品量大,需要交两成的保证金,请出示保证金!” 公鸭嗓子的监事出声了,他开始怀疑戴鬼头面具人的诚信,因为开始的金家物品已经被他拍走了三十件,还没有结算。 “怎么,怀疑爷的实力?” 鬼头面具的人声音透着凌厉。 “这是规矩,防止恶意竞拍,出示保证金才能接着竞价!” 天地斋的执事语气不容辩驳。 “爷手里有物品,可以低价易货,难道不能竞拍?” 戴鬼头面具的人试图以物易货。 “这位爷,你拍下的物品没有交割,还不能抵价,你必须付完款,东西才是你的,现在要竞拍价值高、量大的物品,必须出示保证金!” 天地斋的监事开口道。 戴鬼头面具的人心中有了松动,但他不甘心就此放弃。 “咣当!”一声,将身边的一个暗色的蛇皮箱子扔到面前。 “这些够了吗?” 看着霸气,其实他的内心发虚,自己明白箱子里都是板砖,如果真验视了箱子,一定会露出马脚。 天地斋监事的脸温和了许多,他看看戴鬼头面具人扔出的箱子。 刚想开口,身边的鉴宝师轻声道:“听声音,那箱子不轻,谨慎起见,派个人把保证金取走。” 天地斋的监事点点头,冲着会场的后侧喊了一声:“来人,取金!” 隐身在后侧的暗门开启,一个高大的人影迅速地奔出来。 浑身透着黝黑的光泽,一身锦衣裤,在幽暗的会场中,显得格外的有视觉的冲击感。 几步就跨到了戴着鬼头面具人的身前,一抬手,就取地上的箱子。 “慢着!” 鬼头面具人,知道要坏事,自己喊了一声,他准备自己把箱子打开,毕竟板砖的上面是一层真币。 黑衣人缩回手,直直地站稳,黑色头套下,一双发光的眼睛,盯着鬼头面具人。 “嘎嘣!” 一声脆响,箱子的锁簧被打开,鬼头面具人,轻轻地打开箱盖,上面的钱币泛着红光,都是大额的红票子。 “怎么样见着了?现在可以竞拍了吗?” 鬼头面具人想借着说话,把黑衣人的注意力引开,只让他看一眼箱子,就准备合拢。 但一只粗壮的手,按住了鬼头面具人合拢箱盖的手。 一把抓起上面的钱币,在手里捏了一下。 再取出下面的一打,黑衣人的眼睛一愣。 板砖露出来了。 出拳迅猛,黑衣人根本没有说话,拳到人倒。 鬼头面具人被直接打晕! 现场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黑衣人就突然袭击,把鬼头面具人一拳打晕。 “假的,想在天地斋的锅里捞食,这就是下场。” 黑衣人的话,蛮狠而果决。 在场的人,只有韶云没有反应,都唏嘘不已。 在鬼头面具人扔出箱子时,韶云就开始观察他了,黑背猫提醒过他,这个人是淮县过来的,身上有戾气,知道他不是个老实人。 黑衣人出手,只有韶云看的最清楚,那一拳,含着罗汉拳的招式,力大刚猛,又是突然袭击。 武功弱,反应慢一点的人根本躲不开,换做韶云,也会着道。 鬼头面具人本身功力不浅,一是大意没有防备,二是心理紧张,才被黑衣人一击得逞。 场面有些失控。 第240章 交给我 晕倒在地的鬼头面具人,脸上的面具脱落。 一张国字方脸出现在近处的韶云面前。 “还真是客轮上见过的男子。”韶云惊讶之余,内心一动。 黑衣人上前一步还想动手,韶云快速挡在面前。 “这位爷,把他交给我,拍卖的货是我的,既然他没钱,人就由我处理。” 韶云想着,这个人或许有用,在淮县一定能查出端倪,他不想让这个淮县过来的人丢命在此。 “他不能再参与竞拍,如果付不出钱,你拍卖的物品就由天地斋保管,人就交给你。” 黑衣人语气冰冷,不容置疑。 韶云点了点头,黑衣人转身,就快步如飞的退回了小门内。 韶云上前一步,把鬼头面具重新给地上的那人戴上。 拍拍他的脸颊,把他弄醒:“喂,醒醒,告诉我你的名字,刚刚是我救下你,希望你别再瞎闹。” 悠悠转醒的鬼头面具人,内心有了惶恐之意,刚刚被黑衣人袭击,虽然他毫无准备,但差距还是巨大。 醒来后看着鹿头面具人,正是拍卖物品的那个参会者。 鬼头面具人稍微犹豫一下,还是答道:“别人都叫我一号,我来自淮县,欠命不欠情,我欠你一条命。” 韶云一怔:一号,自己知道有个二号,三号,那是淮县地下商城的人。难道是田九奇的人? “一号,我暂且这么称呼你,那你认识二号、三号吗?” 韶云压低声音问面前的一号。 “你知道他们?” 一号的鬼头面具下的脸抖动着,眉头紧蹙着。 “既然你来自淮县,救下你就没啥不对的了,我也来自淮县。希望你自己小心点,在这个后上村,水很深。” 韶云提醒一号道。 戴鬼头面具的一号,被天地斋的护卫打晕,只是个小插曲,公鸭嗓的监事,看着鹿头面具人用物品担保,就没有再找麻烦。 公鸭嗓子打个手势,竞拍继续。 金琳拿出的物品最后以三千五的价位拍出。 有了鬼头面具人的先例,没有古董商敢欺骗天地斋。 手里没有资金和物品的参会者,再不敢恶意竞价。 成交后,喜洋洋面具下的金琳,立即眉飞色舞,她做梦都没想到金家遗留的物品,能拍到这个价格,比开始的一千底价足足翻了三倍多。 这下子阴八会主办方天地斋的抽成都赚翻了。 一号站在韶云的边上,他的脸色彻底阴沉下去,此次阴八会,他接到的指令,负责掠夺重宝和大额资金的参会者。 现在刚刚开场就露出了马脚,让天地斋的守卫打晕,彻底失去了机会。 一号有些不甘心,但在这个会场上,他不敢再有动作,已经有人,在盯着他了。 他心里清楚和他同来的还有两人,但彼此都不认识。 参会者都戴着面具,他开始怀疑面前的韶云,也来自淮县的地下商城。 金琳的物品竞拍后,安静地等在那里,她不敢离韶云太远,在她的物品拍卖后,参会者中,有许多双眼睛已经在扫描着自己。 金琳知道,自己被盯上了,或许一出后上村,就会有人动手。 不远处的虎头面具下的人,瞳孔一缩,像毒蛇盯上猎物一样,散发出危险的信号。 后面的竞拍物品,再没有金琳的量大,韶云不再关注会场中的物品。 现在的他靠近金琳,专等阴八会结束,拿到钱后离开。 韶云救下一号,并表明了自己也来自淮县,一是打消他出村后对自己动手,二是借助他抵挡一下窥视钱财的宵小之徒。 会场中的气氛依然热烈,监事左右环顾着会场,防止再生异端。 鉴宝师,忙得不可开交,很多物品,只凭着经验定价,真假已经不是太重要了,他眼里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墨镜下喜形于色的样子,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阴八会算是圆满结束,众人陆陆续续的在监事的指引下,到后侧的小门中交钱取物。 韶云和金琳到后台拿到他们拍出的古董钱款之后,也一同走出来。 一号失去了保证金,没有拿回那一批赝品。 他郁闷地跟在韶云和金琳的身后,知道这两个人也来自淮县,他误将二人当作地下商城的人。 现在自己有责任保护他们离开,何况戴鹿头面具的人救了自己。 或许除了后上村,还有目标能够掠夺,但绝不是面前的两个同乡。 出了大门,金琳将钱交给韶云,她有些担心在自己身上不安全。 好几个人一直吊在金琳的身后,见她把一个袋子交给了戴鹿头面具的人,又把韶云给盯上了。 一号亦步亦趋地跟着韶云,他现在的任务变成了护卫,以他的经验,很快就察觉到了跟在身后的人。 三个人刚刚出了后上村不远,韶云本打算到前面的山坡下,会合金凤和珊珊等人。 突然他改变了主意,故意拐个弯停了下来。 “兄弟,出来,早就盯上了!” 站定后的韶云对着不远处的坡面喊道,语气有一丝冷冽。 一号和金琳尚未明白过来。 几个声音响了起来:“哈哈哈,倒是精明,把袋子留下来,放你们走!” 几个戴着一色狼头面具的人从坡后跳了出来。 “还有一位就别藏着了,出来。” 韶云没有在意这几个狼头面具的人,把目光往身后的一棵树后望去。 雾蒙蒙的树后转出一个高大的人影,头上一个虎头面具非常醒目。 “原来是你,在会场上就起歹心了!” 金琳一眼就认出这个虎头面具人,在拍卖会上就一直盯着自己。 “不要试图反抗,留下钱袋子,可以让你们走,否则,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直接杀了你们,拿钱袋子!” 虎头面具的人,声音故作沙哑,透着阴狠。 “哦,杀人掠财,看来你们是早有打算。” 韶云淡定地说道。 韶云话刚说完,身边的一号突然握起拳头,一个飞跃向虎头面具人狠狠砸落,瞬间把虎头面具砸落在地,摔个稀巴烂。 这一招突然袭击,是一号终结了黑衣人的打法,一声不吭,乘着虎头面具人把注意力集中在韶云身上,发起攻击,一击得逞。 一张肉脸出现在韶云和众人面前。 虎头面具男子没想到韶云身边的人陡然发狠,竟然先发制人,作为一个见过大风大浪的老江湖,他立刻反应过来,一个侧滚翻,把肥胖的身子滚到一边。 “是温神!” 金琳最先反应过来,对着韶云说道。 “你认识他?”韶云靠近一步问金琳。 “这人是师傅南巷温的朋友,好多年前到过城南巷,被大师兄肥宝和猴子偷走钱包,我见过一次,印象深刻。” 金琳急忙对韶云解释道。 “哦,原来是南巷温的朋友,看来也是个倒斗人,还有一班人马。” 韶云有些惊诧。 金琳认出温神,韶云警惕起来。 温神是临县一家古玩玉器店的老板,明面上开着店,暗地里却做着盗墓掠夺的勾当。 手下养着一帮人,发现墓葬,就会出动盗取。 以前的南巷温也是个盗墓贼,进出玉器古玩店,销赃卖货,两人就成了利益捆绑的朋友。 这次的阴八会,温神还是忍不住出手了。 拍卖会上,金琳拿出来的古玩玉器太亮眼了 早就有掠夺阴八会上,古董商财物的温神,一出后上村,天地斋的势力范围,就忍不住动手了。 一号本就是个狠人,既然认定韶云是自己人,就把护卫的责任放在心上。 一见有人掠财,刚好把一肚子的火,发泄出来。 一拳袭击未果,踏步跟上,准备发起二次攻击。 温神滚动着,闪身到了几个狼头面具人身边,命令到:“解决他们,一个不留!” 打斗开始。 四个带着狼头面具的人,围拢过去。 凛冽刺骨的拳风,直逼一号和韶云,金琳在韶云的身后,都能感触到那种气势。 一号挥拳,硬抗了上去,六双拳头碰撞在一起,发出骨裂声。 一号挥拳力度非常大,一拳架住一人,另外一只拳头,击中狼头面具人的拳峰。 两者都是硬碰硬,刚猛的力道直接把一人的骨指击裂。 “哎呦。”被击中要害的狼头面具人之一,一声惨叫退到一边。 一号见一击得手,挥拳力度更刚猛。 虎虎生风,他的拳头不是一般的硬。 一号原名冈田山,是淮西人,来到淮县,投在地下商城名下。 自幼习武,跟人打架,盗墓。 冈田山没有正式的师傅,自身的武功都是随性学到的。 在盗墓生涯中,他跟着三门中人,三爷混了一段日子,学到了不少手段。 他的心也变得狠辣和刚硬,年轻的冈田山一直喜欢睡在古墓里,研究机关暗道,和干尸为伴。 他的疑心很重,孤独一人,不信任任何人。 他的力气很大,身手灵活,徒手能击倒个同龄人。 冈田山打小父母双亡,是个流浪的孤儿,在摸打滚爬中长大,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敏感,独立而有韧劲。 无论跟谁打架,都能学到功夫,然后白天黑夜苦练,他最大的能力就是把一拳练到极致。 出拳速度,力道,和角度,都练到常人练不到的地步。 跻身地下商城后,一路走来,靠着极致的能力,成为一号重要的人物。 第241章 嚣张的瘟神 一号冈田山。 面对三个狼头面具人,一阵狂轰乱砸,有两个人受伤退后。 瘟神在身后脸色不好看。 观战的韶云很淡定,他知道以一号的身手,自己不用出手都无大碍。 能在地下商城排在二号前面的人,武功可想而知。 这里的地势比较闭塞,两边是个斜斜的土坡,远处有林木遮挡,雾气一直没有散开,周围几米的能见度很低。 既然瘟神带着手下在这里设伏,从会场就追在金琳身后的瘟神,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不夺走钱财,不会善罢甘休。 瘟神大吼一声:“兄弟们,别跟他们玩了,动家伙!” 此言一出,狼头面具人,四名打手从身后的裤腰带上,抽出明晃晃的长街刀。 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瘟神也抽出身后的长街刀,五把长街刀瞬间围拢在一起。 五股煞气充斥着迷蒙的空间,寒光阵阵,让在场之人,忍不住心中发寒。 五人围住了一号,韶云和金琳。 瘟神哈哈大笑:“妈了个巴子,今天让你们化为刀头鬼,五魂地煞阵,启动!杀死他们,再取财物。” 一号的脸色有些难看,面对着明晃晃的长刀,靠拳头打天下的冈田山犯难了。 再硬的拳头,在钢刀面前都是纸糊的。 韶云依然淡定自若,冷冷地看着瘟神和围在周围的狼头面具人。 瘟神和狼头面具人开始移动步伐,看着圈子中的人,尤其看着鹿头面具人一副淡然的模样。 忍不住冷笑道:“跪下,拿出钱财,赏你们个全尸!待会可就没有机会了!” 完了! 金琳看到威势如此惊人震怖的地煞阵法,五把长街刀慌得人心眼生寒,一颗芳心直往下沉。 她紧紧地跟在韶云的身侧,捏紧了粉拳,准备随时出击。 她怎会想到,瘟神等人还藏着如此强大的底牌,手段! 身上戴着武器,这是明目张胆的的杀人夺财。 登时,她喜洋洋面具下的红唇微微颤抖起来。 惊忧焦急的叫道:“二弟,要不给他们一部分钱财,我们想办法快逃!别为了金家这点钱财葬身此地!” “哈哈,明智倒是明智,被我瘟神的五魂地煞阵围住,还想逃?太天真了!交出全部钱财!否则死!” 瘟神见五魂地煞阵法已成,韶云并没有趁围拢阵法之前先行逃离。 钱财就在他身上。 瘟神终于放下心来,嘴角勾起冷笑。 地煞阵出现后,运转阵法功决步法,环绕成五行八卦之阵势,每个人的气势遥相呼应,相互勾连,仿佛五头厉鬼融成了一个圆形的整体。 五把长街刀,散发着寒光。 这刀狭窄细长,造型也非常诡异独特,刀身如弯弯的新月,刀柄在中间,那慑人的锋芒闪耀着坡下的空间,仿佛刺破雾气,让人一看便胆战心惊,不寒而栗。 在瘟神发声后,四个狼头面具人齐声震喝,阵法开始运转! 从阵形中扑出一名狼头面具人,持刀如饿虎扑食,向一号斩来! 刀光闪烁中,整个阵法中心仿佛变成地狱鬼城,而阵中人则是嗜血恶鬼,乍看去,那名率先出刀的狼头面具人,面目更似恶狼,骇人至极! 狼群的战斗极具团体性,配合五魂地煞阵形,气势惊人。 阵法。 最重要的是势,其次才是威能,如今阵势已经已成,围住一号和韶云金琳三人。 瘟神和四名手下虽不是顶尖高手,但配合着长街刀,威力亦是惊人无比! 五把长街刀,刃光飘忽,仿佛划开空气般,发出低鸣嘶吼声,裹挟着滚滚雾气,只是一个眨眼间,就要刺入韶云等人身体的各个致命部位! 面临如此凶险的围攻,韶云却是一如既往的淡定。 他面不改色,鹿头面具上扬着,两个鹿角晃荡了一下。 他举手投足间,只在极狭小的空间里闪展腾挪,八卦步配合弹腿,飞快地踢出无影脚。 每一脚都踢在持刀的手臂上。 身形如海中游鱼般躲过一刀刀致命的攻击! 转了一圈,把五人的第一轮攻击击退。 一号和金琳被护住在阵中心,没有丝毫的损伤。 瘟神和四名手下,无论出刀如何迅猛、刀法如何精湛,配合如何严密,竟都沾不到韶云的一片衣角! 被连续击退数米。 脚或许挡不住刀的锋利,但脚能提到持刀的手腕,瘟神的手臂几乎被踢断,拿不住长街刀。 瘟神他们可是配合着五魂地煞阵的独门步法出刀,速度快得如同五道虚影,但怎能想到,韶云的长风拂柳叶的身法更古怪。 在他们狂风暴雨般围攻之下,还能将他们的全部致命攻击,完全击退! 一瞬间,瘟神以为这个鹿头面具的人不是人,而是没有肉身的驯鹿鬼魂了! 否则,怎么明明长街刀已经砍上去,却仿佛穿过韶云的身体似的,只是看到虚影? 而持刀的手臂总会挨上一脚,那力道几乎拿不住长街刀。 好在刀柄上有个护手环,不然早就被踢飞了长街刀。 瘟神领着四个手下,数十刀挥出,四名手下心中惊悚莫名,速度不由得稍稍减缓。 开始怀疑,是不是雾气太浓重了,产生了幻觉。 当一个人开始在潜意识中,害怕的时候,无论做出什么动作,施展什么武功绝学,都会露出破绽,无法圆满,速度也会随之下降。 一号楞在五魂地煞阵中,他内心焦急,起先的担心,在韶云飞脚后,变成了惭愧。 明明是自己保活他们,现在却变成了自己被保护起来。 他开始佩服面前的鹿头面具人。 金琳的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红,她在为韶云紧张,又为这个二弟高兴。 开始的打算,劝二弟逃跑,是对他和自己太没有自信了。 现在想想就臊的脸红。 而场中,韶云见瘟神的手下人,眼中露出惊惧之色,虽然面具依然看着恐怖凶狠,但已经看出了他们的胆怯。 韶云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道:“这就是所谓的五魂地煞阵?也不过如此,如果仅仅如此,那该轮到我出手了!” 韶云这段时间一直防守,躲避,因为身后的一号和金琳在圈中。 除了击退他们的攻击,也为了观察五魂地煞阵到底有多厉害? 一阵攻击后,韶云已经掌握了他们的步法,技巧,结合自己的游龙八卦步,彻底地弄懂了这套阵法运转的规律。 毕竟面对瘟神五人的围攻,个个功力不弱,又配合着锋利的长街刀,他也不敢掉以轻心。 不摸清阵法变化套路的话,就算是韶云自负身法不凡,也无把握全凭保住一号和金琳,用蛮力破阵也很困难! 现在瘟神和手下,施展阵法已经多时,韶云观察得淋漓尽致! 因此,韶云不想再拖延时间,该出手了! 他双臂一振,简单的动作却蕴含武道真意,古朴浑圆,拳缓缓地收回,手里已经扣上了几枚竹箭。 瘟神和四名手下已经气喘吁吁,心生退意。 韶云的竹箭飞了出去。 一阵闷响,瘟神和四名狼头面具人的手腕子上,都中了一枚竹箭。 长街刀当当地脱落在地上。 没了刀的瘟神和四名狼头面具人,成了没有牙齿的老虎。 一号冈田山,一看机会来了,直接冲出去,一路直拳击出。 两个狼头面具人被击倒在地。 金琳也秀美一紧,飞腿踢去,击倒了其中一人。 韶云发完竹箭,飞身直进,与瘟神面对面。 一掌击打在他的肉脸上,两颗门牙飞落。 半边脸肿了起来,身边的一名狼头面具人,刚刚挥拳,就被韶云一脚踹翻在地。 整个场中,形势逆转,刚刚还嚣张的瘟神和他的五魂地煞阵,瞬间崩溃瓦解。 除了瘟神还站在那里捂嘴巴,血流了一手,其余的四名手下全都被放倒在地。 趁他病,要他命,一号冈田山,飞起脚一阵猛踢,把躺在地上的四人踢晕。 狼头面具也摔在一边,四张脸都流着血,一号冈田山太狠了,把头脸几乎踢开花了。 瘟神脸上的肌肉抽动着,看着躺在地上血泊中的四名手下,一切的嚣张都偃旗息鼓。 他开始害怕了。 韶云一个跟步到了瘟神面前,鹿头面具下的那双眼睛,射出犀利的眼神。 “这位爷,别动手,别动手,你们走,算我栽了。”掉落两颗牙齿的瘟神开始服软。 瘟神的概念中,五魂地煞阵杀死过很多人,这么三个人,本来是可以轻松解决的,现在被韶云的暗器伤了手腕。 手中没有长街刀,瞬间崩溃,四个手下现在躺在地上,死狗一样,生死不明。 自己面对这个鹿头面具人,再没有了底气,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想找机会逃走。 “哈哈,不动手,没喝醉?但凡有几粒花生米,你也不会醉成这样。放过你,刚刚你是准备把我们全杀死!” 韶云没好气地说道,他此时才觉得瘟神这样的人很搞笑。 看着慢慢后退的瘟神,韶云知道这个家伙想逃走。 刚刚的嚣张劲已经彻底没了,四名手下也打算放弃。 “完全是误会,误会。”话音还没有落地,转身直奔后方的树林逃去。 第242章 撞上 雾气浓重,光线被吞噬。 后上村外,一个斜坡下的空地,四周被雾气笼罩着。 韶云和金琳进入后上村,参加阴八会后,金凤与梁珊珊,还有两个慧兰派过来的人等在村外。 牛花红和几个人保持着距离,她来此的目的是进入阴八会场,也是牛二为了讨好韶云,特意安排的。 但没有请柬,被挡在村外。 牛花红在不远处的树边上坐着,头靠在树上,脑子里一直想着进去的韶云和那死去的师傅飞天蜈蚣。 等候的五个人中,牛花红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除了认识韶云,对其他人没有一点概念。 金凤拨弄着手里的树枝,站在一个斜坡的脚下,这一片除了牛花红靠着的那棵树,其余的,都是杂木和荒草。 入冬的树木已经发枯,几乎没有叶子。 挂在枝头上零星的枯叶,随时都会脱落。 “金凤姐,你说大家和二哥进去这么久了,不会有啥意外?” 梁珊珊抱着双臂,这里的雾气有些寒,她有些担心地问道。 “是啊,快三个时辰了,也该出来了,等在外边,不找点事做,挺难熬的,我也心急。” 金凤掰断手里的树枝。 地上,已经被她掰断了一大堆,她在计算时间。 边上,慧兰派来的两个护卫,脚踏在斜坡上,手里有忽明忽暗的光亮,他们在抽烟。 两只麻雀从面前飞过,划破了这里的雾气。 翅膀的湿气很重,飞不老远,落在牛花红靠着的树干上。 叽叽喳喳地交流了几声,似乎在谈论这里的雾气。 两泡鸟粪从空中飞落,刚刚好落在牛花红的头上,她用手去摸了一下,湿漉漉的。 “臭死了,哪来的死鸟,真缺德。” 她一声惊叫站起来,抬头看见两只叽叽叫的麻雀,气不打一处来。 弯腰捡起地上的枯枝,甩手扔出去,想把麻雀打下来。 麻雀受到惊吓,飞走了,牛花红一边抹着头上的鸟粪,一边迈开步子追出去,她还没有解气。 金凤和梁珊珊看着发怒的牛花红,捏着树棒去追麻雀,咯咯地笑着。 与此同时,拐过一个方向的坡后,打斗现场,瘟神快速地转身,飞快的逃走。 韶云看了一眼,转身对一号冈田山说:“这个瘟神是个大古董商,身价很高,交给你了。” 正在泄愤的一号听到韶云的话,内心一喜,自己参加阴八会,结果一无所获,这个身价不菲的瘟神可以让自己捞一把。 一号没有说话,放弃踢晕的四名狼头面具人,跟着瘟神逃走的方向追去。 “大姐,我们也过去,和金凤姐她们汇合。” 身上揣着钱财的韶云,不想在此地久留。 场上,留下了四个晕厥过去的狼头面具人,金琳跟在韶云的身后,追着一号的身影出了这片打斗场。 瘟神慌慌张张往前逃走,雾气扑面而来,凉飕飕的,两只麻雀从头顶飞过。 叽叽喳喳的叫声,吓了他一跳。 朦胧中,突然一根树棍飞来,擦着头皮飞去。 “谁?” 瘟神如惊弓之鸟,瞪大眼睛看着树棍飞来得地方,脚步不由得放缓。 一个模糊的身影从拐弯处奔来,一个趔趄直接撞上瘟神。 牛花红追赶麻雀,雾气朦胧中,一头撞在瘟神的身上。 两股力道对碰,牛花红揉着脑袋大叫:“哎呀,疼死我了,那个天杀的!” 瘟神比牛花红还紧张,慌乱中差点被撞倒在地。 “死丫头,挡着我的道,起开!” 瘟神的口齿漏风,满脸的血迹看着吓人。 “你是谁?死老头,害我没有打到麻雀,还撞了我,本姑娘要把你碎尸万段!” 跋扈惯了的牛花红,正郁闷的时候,被瘟神脸上怪异的血迹吓了一跳。 神色疯狂的对着瘟神吼道。 话落掌到,牛花红快速出击,一掌打在温神的烂脸上。 本就脱落的牙齿再次流血,瘟神气恼,挥拳迎击,和牛花红打斗在一起。 瘟神本身武功不弱,奈何先被韶云一掌打肿半边脸,五魂地煞阵又被韶云的暗器破了。 手腕受伤,加上心绪不宁后边又有人追踪。 惊慌失措时,牛花红突然袭击,在脸上再加一掌,痛苦让瘟神变得疯狂。 “死丫头,我要你去死!” 面目狰狞的瘟神发狠,被韶云打败也就算了,如今碰见个丫头,也能欺负自己,真是憋屈至极。 瘟神发起狠来,速度惊人,几拳就打的牛花红手忙脚乱,若不是梅花步运用的娴熟,非中拳步可。 见面前的小姑娘如蝴蝶一样穿插在自己的拳风之中,却打不着她。 瘟神一惊,眯着眼睛仔细地看了一眼,突然改变拳路,运用五魂地煞阵的步法,快速贴近。 一掌击打在牛花红的后背上,吃了一掌,牛花红扑倒在地。 瘟神上前一脚踩住牛花红的后背。 阴恻恻的说道:“本来还打算留你一条全尸,现在我要慢慢的折磨死你,让你生不如死,以消挡着我的心头之恨!” 此刻的牛花红眼中全是痛苦和恐惧之色,正要张口求救,却听到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扑通。” 一只飞脚把单腿踩着牛花红的瘟神,踢倒在地。 同样一只更大的脚踩住瘟神的胸口,一号冈田山,那张国字脸近在咫尺。 “瘟神先生,只要你愿意送出所有的财物,我可以饶你一命!” 冈田山目光平静,从雾气弥漫的后面追来,一脚就把瘟神踢倒。 对于瘟神,他听了韶云的话,知道此人身份不低,有钱财身价,为了此次的任务,他必须弄到财物,方可交差。 “是你?” 瘟神已经认出此人是参会者,那个用板砖糊弄天地斋的商人,刚刚参与打斗者也有此人。 “没错,是我。” 冈田山咧嘴,一张国字脸看着周正可信。 躺在脚下的瘟神语气绵软的说道:“这位爷,你也是阴八会上出来的人,大家都是为了利益,为什么你要多管闲事,放了我,在临县少不了你的好处。” “看到你杀人掠财,我路见不平而已。” “大家都是明白人,我先拿走你身上的财物,如果你想活命,就老老实实地回到你的玉器行,准备一些值钱的物品。” “爷保证你的小命不会丢在这里,我给你时间考虑。” 冈田山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意,对瘟神晓以利害。 “好,好,我答应你,只要你放了我,护我周全,跟我去商号,古玩玉器随便拿。” 瘟神突然心生一计,想诓骗冈田山当护卫,只要回到临县玉器行,自己的地盘,就有办法对付他。 冈田山,并不在乎瘟神会使诈,他伸手摸去。 一个钱袋子被他取出,里边有不少掠夺来的钱物,看来这个家伙杀死不少参会的古董商。 躺在地上的瘟神满脸的肉痛,心在滴血,他这种人把钱看的比命金贵,为了钱财,命可以不要。 他暗自盘算着如何逃脱,再寻找机会夺回来。 一号冈田山,拿走了瘟神身上的钱袋,抬脚放开了他。 此时牛花红已经爬了起来,一看,有人制住了瘟神,飞脚踹去。 刚好冈田山拿开了脚,感触到凌厉的风声,瘟神一个侧滚翻,躲开了牛花红的脚。 “你是谁?为什么又放开他?” 一脚踢空,牛花红看着面前的冈田山问道。 “你又是谁?刚刚可是我救下你的,放不放他,是我的事情,一边去,哪来的野姑娘,这里可不安全。” “多管闲事,没人稀罕你救,你才野姑娘呢。” 牛花红没好气地怼道。 趁着两个人对怼,瘟神看有机会,连滚带爬消失在雾气中。 “牛花红,你怎么到这边来了,其他人呢?” 在冈田山和牛花红争执的时候,韶云和金琳从雾蒙蒙的后坡上赶过来。 “韶云,你终于出来了,可担心死我了。她们都在那边呢,我被人欺负了,快帮我出气。” 见着韶云,牛花红的心情大好,直接放弃了和冈田山的争吵。 “他是自己人,别争了。咦,瘟神跑了?” 韶云忙着介绍道。 模糊的身影在雾气中只留下一个淡淡的影子,瘟神逃跑了。 久久不见牛花红回来,金凤和梁珊珊有些担心,毕竟这个小姑娘是冲着韶云来的。 要是在这儿跑迷路了,可不好找。 漫天队尾雾气能将道路迷失,跑远了,还真找不着。 “金凤姐,要不我们到前边看看,真丢了没法对二哥交代。” 梁珊珊建议道。 “好,我交代两个护卫一声,在这里等等我们,二妹和韶云快回来了,找不见人,会着急的。” 金凤对坡边抽烟的两个护卫招呼道:“二位兄弟,你们在此候着,我和珊珊妹子到前面看看那个小姑娘跑哪去了,马上救回来。” “好嘞,你们快去快回,有事叫一声,这边的雾气大,别跑远了。” 护卫之一答应着。 金凤和梁珊珊,出了坡底,拐过那棵树,刚刚走到路边,一个模糊的人影,一头撞在梁珊珊的身上。 瘟神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快惊掉了下巴,天要灭瘟神,怎么都逃不掉。 第243章 灭了 瘟神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梁珊珊的身上。 感触到危险,梁珊珊一个侧步,急忙滑开,抬眼望着撞到自己的人,满脸血污,样貌狰狞,非常可怕。 身后的金凤大声喝问:“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么莽撞,走路不长眼睛啊?” 本就郁闷的瘟神,脸色铁青:“真特尼妈,撞见鬼了,怎么又是两个臭娘们挡道!” “骂谁呢?找死!” 金凤一看面前的男人恶心的样子就不爽,话落飞出大长腿,一脚踹下。 噔噔噔,扑通。 尚未反应过来的瘟神,一屁股跌倒在地。 此时冈田山和韶云赶到,身后是金琳和牛花红。 看到跌倒在地的瘟神,众人摇了摇头。 “跑的倒是挺快的,怎么,不想带爷一起到你的玉器行了。” 一号冈田山,用手捧起瘟神肮脏的下巴,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带,带,只要爷保我周全,店里的古董玉器多的是,都是您的。” 瘟神彻底胆怯了,开始的那点心思早吓没了。 “好说,不过让我如何相信你的诚意,谁知道到了你的店里,你会不会想杀了我。” 一号冈田山也是个老江湖了。 “绝对不会,爷请放心,我瘟老板说一不二,临县的人都知道,我这里还有一样值钱的东西,先交给爷,以示诚意。” 说话的时候瘟神的双目之中,隐隐射出冷森森的目光来。 一号冈田山,慢慢地放开捏着他下巴的手,“什么值钱的物件,快拿出来看看!” 瘟神的手慢慢伸进怀里,一个精巧的玉笛被他摸了出来。 “这个玉笛有年头了,请您笑纳。” 瘟神看似虔诚的态度,让一号冈田山放松了警惕,被玉笛吸引,他抬手去接瘟神手中的玉笛。 在冈田山的手刚刚接触到玉笛的时候。 “嘎嘣,噗噗。” 轻微的脆响。 几根牛毛一样细的钢针射了出来。 察觉危险气息,冈田山条件反射,急忙缩手侧身躲避,饶是如此,迅疾的钢针还是射入他的右臂,透过衣服扎进手臂里。 一阵麻麻的疼痛,冈田山恼怒。 “找死!” 一声大吼,上前一步,双手搬住坐在地上的瘟神脑袋,双手较劲,嘎吱一声,直接将他的脖子拧断。 瘟神手里的玉笛掉落在地上,脑袋歪在一边,再无声息。 一怒之下的冈田山灭了瘟神,他内心的怒气稍微消了点,但手臂上的疼痛剧烈。 冈田山捡起地上的玉笛,不去理会气息已全无的瘟神,强忍着痛苦,仔细地查看玉笛。 这是一件精巧的暗器发射器,里边有卡簧,沿着玉笛的管壁,有凹槽装置,钢针就压在管壁上,按下开关,弹簧就会把钢针射出去,劲道大的很。 着了瘟神的道,贪欲让冈田山付出了代价,他的手臂有些抬不起来。 退去衣袖,冈田山,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伤口,微小的钢针尾巴还露在肌肤的外边。 忍着疼痛,一根一根拔取钢针,被射中的部位又红又肿,麻麻的疼痛,明显的钢针上有浸泡过麻醉的毒液。 冈田山不敢大意,几枚钢针拔出后,急忙用嘴吮吸手臂上的针孔,连带血水一起吐出来。 好在毒性不强没有蔓延开来,除了右手的半个手臂麻木疼痛,抬不起来,身体其他部位没有大碍。 韶云走上前查看了一下,帮着包扎了一下,拍拍他的肩头,安慰道:“看着毒性不强,静养几日应该会好的。” 金凤和梁珊珊一见金琳和韶云,惊喜地拥着她们,嘘寒问暖。好像离开几年似的,那份担心和喜悦猛然让韶云心中一暖。 “让你们担心了,一切还好,其他人呢,赶紧离开这个地方,雾气太重。” 韶云看着金凤和梁珊珊的亲热劲,说道。 “两个护卫还在坡谷那边,我们出来寻找牛花红的,她追着麻雀转脸就跑没影了。” 梁珊珊答道。 “还说呢,要不是我,那家伙可能就逃走了。”后边的牛花红见有人提到她,冒出来回道。 “没丢就好,雾气浓重,真跑丢了,路都找不见。” 金凤接茬道。 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是四个女孩叽叽喳喳,像麻雀叫。 众人沿着坡底的小路,找到两个护卫,会合后直接出了坡底。 后上村在身后的雾气中渐渐朦胧,眼前只剩下一片开阔地。 经过南头村,牛花红央求韶云,去见父亲牛二,自己也好给他一个交代。 刚刚到了村头的那片梅花桩前,牛二正和一伙村里的人打架。 两边聚集着一二十人,牛二这边的人明显处于下风。 自从飞天蜈蚣死掉以后,牛二秃,山中无老虎自己称大王,想一统南头村。 一方面想拉拢韶云给自己撑腰,二来也想认下韶云,使女儿牛花红有个归宿。 南头村的狠人很多,三癞子就是一个,以前飞天蜈蚣吴四活着的时候,他跟的最紧,算是吴四的心腹。 谁知今天刚刚起床,就被牛儿派人告知,吴四被仇家打死了,以后的南头村都要听他牛二的。 三癞子眼睛转了转,他感觉事情不对头,昨天还好好的,吴四交代他,自己要去参加后山村的阴八会,让他在村里照应着,别出啥乱子。 怎么今天就死了呢,其中必有蹊跷。 三癞子知道牛二秃的女儿是吴四的徒弟,也是他的禁脔,平时的牛二在言语和行动中,处处都压着三癞子一头,他不敢言语。 如今突然听到噩耗,老大吴四竟然死了。 他怀疑这里边有牛花红的事情。 三癞子悄悄地开始联络,趁着牛二秃送牛花红出村迎接韶云的空档,联络起一般彼此关系要好的村里人,准备对牛二发难。 这些村人,平时就看不惯牛儿秃,借着女儿是老大吴四的徒弟,蛮狠无理的样子。 被三癞子一撺掇,就发起狠,要牛二滚出南头村,他们怀疑是牛二伙同女儿害死了老大吴四,自己要做老大。 牛二秃回来后,被他许下好处的人,给他通风报信,“牛哥,那个三癞子要干你,赶紧的逃。” 牛二秃一听,牛眼一瞪:“妈滴个疤瘌,三癞子,我饶不了你,赶紧的招呼人,抄家伙,灭了他,兄弟们有丰厚的回报!” 紧张的牛二秃下了血本,招呼村中的手下,纷纷取出自己的盗墓铲、铁棍、飞爪等利器,面露凶残的出了家门,往村头三癞子家走去。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牛二深谙此道。 领着十几个跟随者,直奔三癞子的家。 “出来,妈滴个疤瘌,三癞子,敢算计牛爷,今天就灭了你!” 牛二秃带人在门前咆哮。 正在屋内商量着,赶走牛二秃的人,有十几个,都是三癞子串联的人。 一听门外的叫嚷声,呼啦一声都站起身。 “三哥,是牛二那小子,要不直接灭了他得了,省得夜长梦多,以后南头村就是三哥的天下。” 其中有人叫嚷道。 在三癞子的带领下,众人出了房门。 抬眼看去,牛二的秃顶头泛着光亮,身后跟着一帮人马,个个拿着家伙什。 面对这么多人,三癞子依旧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他把每个人都看了一眼,自己的人明显占优势。 他看的清清楚楚,无论从人数上还是武力上,他的人都占着优势。 “牛二秃,你这是要灭口啊,是你杀死了吴四老大,兄弟们,大家都看清楚了,现在他想灭口,大家要为吴大哥报仇,别跟着他。” 三癞子开始攻心,想瓦解跟着牛二的人心。 “三癞子,你血口喷人,想造反,还得编个理由,你聚集这么多人,不是想当南头村的大哥,我看吴大哥就是你害死的。” 牛二秃人秃,聪明绝顶,一语就转移了矛头,把吴四的死扣在三癞子的头上。 “兄弟们,别信他的,是他伙同女儿害死了吴大哥,不然凭着飞天蜈蚣的功夫,有谁能动大哥。” 三癞子继续瓦解人心,同时给身边的人打手势,去房间地道中取家伙,他已经注意到了牛二秃的人都带着家伙呢。 唇枪舌剑,牛二秃和三癞子互相指责对方,都想站在正义的一方。 很快三癞子的拖延战术成功,手下取来了武器。 武器在手,三癞子的胆气壮了。 “兄弟们,动手灭了他们,以后南头村就是大家的!” 三癞子一声大喊,就准备动手。 双方铲举,刀挥,闪亮的光芒把南头村,小小的道路照的寒森森的。 陡然出现一道残影,在每个南头村人面前掠过。 随后便是一连串的惨叫声响起,噼里啪啦,只不过一瞬间的工夫,二十几个人手中的武器,被打飞得七零八落。 每个人的手腕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到了村头的牛花红,一看三癞子带人吆喝着,要和父亲牛二打斗。 就央求着韶云:“韶云,救救我爸,那个三癞子的人很厉害,我爸他们会死的。” 虽然韶云对牛二秃不感冒,不关心他的生死,但牛花红既然求自己,只好出手。 第244章 火拼 正剑拔弩张的械斗现场,一下子静了下来。 众人瞪大着眼睛,脸上阴晴不定,谁也没看清韶云的动作,二十几个南头村的人,手中的武器就掉落在地上,手腕受伤。 牛花红一步跨到牛二身前:“爸,你没事?” 牛二秃这才看清楚,女儿牛花红身后那个人,正是韶云。 三癞子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仅仅一个呼吸间,双方的手都中了一招,这是什么样的速度。 看见牛花红,他知道情况不妙,情势瞬间完成了逆转。 看到站在人群中间的韶云,仿佛天神下凡一般,几个跟过来的女孩眼睛里,出现了小星星。 太霸气了。 牛花红更是回目,频频送秋波,感激之情从眼眸到心里。 “怎么,还要继续打斗吗?” 韶云目光凌厉扫视着场中的人,声音中带着威压。 “你谁呀?老子南头村的事关你鸟事,你不会是牛烂花的姘头!说,吴老大是不是你们合伙害死的?你麻痹的!还敢来南头村找死!” 三癞子的脑袋被驴踢了,还晕的不轻。 刚刚韶云出手,他就给忘了,一通叫嚣,弯腰捡起地上的盗墓铲。 一铲子挥舞过去,他要把面前的男孩给劈死。 趁着韶云的视野,被牛花红遮挡的一瞬间,直接猛冲上来。 使出一招猛龙出海,朝着韶云的脑袋砸去! 三癞子,身形微胖,身手敏捷。 脚下一阵地动山摇,像个秃鹫一样,阴狠的盗墓铲去势凌厉。 韶云听风辨器,在盗墓铁铲临近时,举起双臂,滑步躬身向前,稳稳地架住了三癞子的手腕。 膝盖猛地一抬,单腿站起,一膝盖磕在三癞子的小肚子上。 反手一抓,夺过三癞子手中的盗墓铲,一股大力。 噔噔,三癞子被顶退了好几步。 “这,怎么可能?” 瞳孔一缩,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双手空空的三癞子,只感觉小肚子,一阵抽筋,他弯下腰,像个虾米一样,痛苦难忍。 就在三癞子吃惊之余,韶云莫名一笑道:“看来你是准备死扛到底!不打发你不会罢手了!” 话语刚落,韶云便挥动盗墓铲的反背,重重的拍在三癞子的肚子上。 “嗷!” 三癞子被韶云打得往后再退了三步,捂着肚子痛呼出声。 这一铲背,拍的他实在是太痛了! 三癞子痛得牙齿打颤,但看看场中的牛二秃,正笑眯眯地盯着自己看。 突然大吼一声,再次冲了过来,想夺去韶云的盗墓铲。 韶云带着淡淡笑意道:“哦,还挺会忍耐的嘛,皮倒是厚实,不到黄河不心死,这可是你自己找的。” 韶云丢开盗墓铲,八卦掌随步而上,贴近三癞子,挥动手背,啪啪几掌。 三癞子像个陀螺一样,原地打着转,两边脸上已经挨了几掌,瞬间红肿起来。 话说打人不打脸,韶云偏偏掌掌到位,都掴在三癞子的脸上,本就微胖的脸肿的像个猪头。 转悠了几圈,三癞子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啊啊啊” 痛苦的火辣辣的感触,这回真的痛得犹如杀猪了,他全身冷汗淋漓。 门齿也凹进去两颗,他无法消除,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疼痛感。 这时,牛花红走上前来:“韶云,你真厉害。” 转忧为喜,看着痛苦的三癞子,不屑地啐了一口。 “你爸牛二那边没事了,这个三癞子应该是个领头的,交给你爸。” 韶云踢了一脚三癞子,肥胖的身体被送到牛二秃面前。 牛二一把薅住三癞子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妈了个巴子,鼓动人造反,我干死你!” 一手抓着衣领,另外一只手,一拳击打在三癞子的小肚子上,新伤加旧伤。 三癞子鬼哭狼嚎地叫着。 那些被三癞子鼓动的人,看着牛二秃的报复性击打,心中一阵阵发寒。 这特么太恐怖了,牛二秃可狠着呢。 几拳下去,三癞子秃噜在地上,翻滚着,再也起不了身。 “都给老子听着,以后再起异心,三癞子就是下场,我剁了他的腿,扔到墓坑里当死人养着。” 牛二秃的几句话,让十几个想造反的人,都默默地低下了头。 “牛哥说了算,都是三癞子,虚假的游说,蒙蔽了我们,请牛哥原谅。” 几个人立刻自省,上前一步,自表决心。 只有三四个吴四的铁杆帮手,内心暗暗警惕,想找机会报复。 “还有你们几个,怎么说?” 牛二看着犹豫的几个人,追着问道。 “不想死的,都过来,别记挂着死人了,跟着牛哥,有日子过。” 先前表决心的人赶紧劝喻道。 就在双方犹豫的时候,原本已经躺倒在地上的三癞子,趁他们不注意,忍着痛苦,翻身爬起来。 从后面一把勾住牛花红的脖子,另一只手握着一把黑黝黝的短刀,顶在牛花红的脖子上。 牛花红一下子懵了,她什么时候面临过这种死亡的威胁,原本欢喜的脸色变成了紫色,惊恐的叫道:“韶云,救我!” 看到这副情形,韶云微微皱起了眉头。 牛二秃更是跳脚地威胁道:“三癞子,赶紧放了花红,我可以饶你不死,否则,我把你剁成人棍,制成木乃伊,扔在墓道里等死!” 三癞子神色疯狂,嚣张的叫道:“那个小子不是很快吗?来啊,试试你的身手快,还是我的刀子快,哈哈!我杀了你的女人,看你还快不快!” “牛二,赶紧把刀让开放爷离开,不然让你女儿陪葬!” “三癞子,立刻把刀放下!”牛二秃脸色阴沉的喝道。 他也是没料到,三癞子居然敢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这要是把花红给捅死了,他绝对会让三癞子付出惨痛的代价。 三癞子狂笑道:“牛二,你当我傻啊,我放下刀子,还有活路吗?现在我命令你们立刻退到房间中去,让我安全离开这里,否则我就一刀捅死她,把她的头割下来!” 说完,还用刀尖戳了下牛花红,一缕血迹冒出来,把她吓得魂儿都快丢了。 “哼,三癞子,你敢在我面前要挟我的女儿,你以为我会轻易的放你走吗?” 牛二冷笑说道,“不过现在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放开花红,我保证你能活着离开这里。” “牛二秃,老子不相信你的话!现在我只数三声,你们不立刻退开到房间里去的话,我就捅死你女儿!”三癞子本身就是个无赖,恶狠狠的叫道。 所有人都毫不怀疑,如果不按他说的做,这三癞子绝对会捅死牛花红,然后拼命的。 牛二秃也是有些慌了,三癞子那张猪头脸,已经处于歇斯底里的状态,他说什么都没有用。 看来女儿牛花红的小命难保了。 “三癞子,你刚才说要试试我的身手快,还是你的刀更快,对吗?” 韶云开口了。 三癞子眼角一跳,他的心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 面色狠戾的说道:“没错,你大可以试试,你的女人可是在我的刀下一寸处。但我只数到三!一!” 韶云依旧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二!” 牛二秃已经急得满头大汗,在犹豫着,是不是要劝韶云先退开,毕竟人再快,也不可能快的过近在咫尺的短刀。 他已经准备妥协了,毕竟女儿的命是最主要的,花红和韶云根本就没有啥男女关系,死活他怎么会在乎。 “三!” 三癞子一咬牙,正要把短刀捅进牛花红的脖子里,却发现手上空空如也。 手腕上钉着一枚竹箭,而手里的短刀在一只黑猫的嘴里。 牛花红已经退开了几步,正抬起那只性感的大长腿。 “哎呦。” 这一腿够狠的,牛花红把所有的恨意都发泄在腿上。 一脚把三癞子的肋骨都踢折了。 三癞子心头大骇,他知道自己的末日来临了。 牛花红气鼓鼓地猛踢几脚,滚在地上的三癞子发出哀嚎。 几个自省的男人上前,夹起三癞子,丢死狗一样,扔在牛二秃的面前: “牛哥请发落,我们制住了他。” 献媚的脸,看着让人生厌。 牛二秃赶紧叫人过去按住三癞子,用裤带把他的手脚捆扎好。 “先扔到墓道里关起来,等下再卸去他的手脚,我要他生不如死。” 牛二秃愤恨地命令道。 现场,谁也没有看清韶云是如何出手的。 在所有人都紧张地听着三癞子数数时,韶云的袖箭飞了出去。 射中三癞子手腕的时候,黑背猫已经箭一样从金琳的怀里飞出。 一口叼着短刀避开了。 所有的动作都是眨眼的功夫,快到大家的眼睛,还没有离开,抵在牛花红脖子上那把的短刀上。 “三癞子,你死定了!” 牛二秃走到三癞子的身边蹲下来,狠狠的抽了他一巴掌。 “牛二秃,你敢杀我吗?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三癞子满口鲜血,嘴硬的说道。 牛二秃懒得理会他,让人把他捆好,扔到墓道里。 这时牛花红才羞涩的来到韶云面前,不好意思的说道:“韶云,谢谢你救了我,如果愿意,就留下来让我报答你。” “你没事就好,不用报答,好好过日子,我得走了。” 韶云轻声安慰着,婉拒道。 第245章 别离 南头村的村头,还是那几根梅花桩上。 牛花红恋恋不舍地看着韶云离去,眼泪从眼角流了出来。 她知道,这个刚刚认识没两天的男孩,在她的心里烙上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她已经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因为过早地把女儿身给了飞天蜈蚣。 懵懵懂懂的她,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何物。 唯一让她心动的是,每次看见这个男孩心就会跳动的很厉害,有一种冲动感,想拥有他,哪怕是一夜都值得。 一个花季少女在这个闭塞的南头村,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什么伦理道德,对于不识字的牛花红来说,都是一张白纸。 她知道留不住韶云,自己也无法按照内心的愿望跟着他走,一切都在韶云离开后,回到了原位。 唯一的解脱就是飞天蜈蚣死了,非人的折磨离她而去,本该开心的,可是看着那个男孩离去,她的心反而疼的难受。 牛二秃如愿以偿,在韶云解决了三癞子后,南头村的人变得温顺服帖。 女儿牛花红对韶云的依恋,他看在眼里,自己用南头村的利益和女儿诱惑韶云,没有成功。 韶云,那就是一条空中的飞龙,自己这个土疙瘩村是养不起,也留不住的。 女儿的痛苦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这不是对吴四的那种憋屈和痛苦,是担心女儿的未来。 残花败柳无人摘,期盼天上掉云朵。 牛二和牛花红父女的悲哀,留在了南头村。 韶云和金琳一干人等,离开南头村,奔着县城的招待所而去。 天空中的雾气在离开南头村时已经散开,阳光难得射下来,从早上去参加阴八会,现在已接近傍晚十分,早就饥肠咕噜的众人紧赶着回去吃饭。 路上,韶云看看跟在身后的冈田山道:“一号,你打算何时回淮县,见到田九奇,代我问声好。” 通过交谈,韶云已经确定,这个一号冈田山,就是田九奇的人,地下商城的一号雇佣护卫。 冈田山也知道,韶云和金琳并不是商城派来的人,但和地下商城的老板,田九奇是故交和生意伙伴。 因此他也打消了跟随保护的念头。 “我先跟着你们到招待所住下,再去瘟神的玉器行走一趟,他用暗器伤了我,这个梁子已经结下了。” “现在他被我弄死了,他答应我的财物必须到手,才能回去,见到田老板,我会提起你的搭救之恩。” 一号冈田山,对瘟神的古玩玉器还念念不忘。 “那到了招待所,我们喝一杯,以后回到淮县,就是朋友,相识在一起就是缘分。” 韶云热情地邀请道。 “好,兄弟够义气,我冈田山的命是你的,以后有啥事情,言语一声,绝不皱眉头。” 一号冈田山,本是个孤僻的人,但认识韶云,见识了他的武功,打心眼里起了结交之心。 很快就回到了招待所。 慧兰听到声音,急忙走出来。 老远就打着招呼:“韶云兄弟,可急坏我了,这么晚了,没出啥乱子?快进去,酒菜已经备好,静茹妹子快急出毛病来了。” “让姐姐担心了,一切还好,我们进去说。” 韶云迎着慧兰,客气道。 招待所的雅间静鑫阁,静茹一脸期待地站在门前。 韶云跟着慧兰一直到了静鑫阁门前,一眼看见焦急等待的静茹,心中一暖。 “韶云,你们可算回来了,急死我了,快一整天了。” 说完,她柔软的小手上来一把拉住韶云就往里走。 身后的金琳一脸的羡慕,金凤,梁珊珊和冈田山鱼贯而入。 “让你担心了,回来的路上遇到点麻烦,都解决了。” 韶云尴尬地说道,这么多人,被静茹拉着有点不好意思。 众人落座。 “慧兰姐,这是我的同乡,冈田山,想在你的招待所住宿,你给安排一下。” 坐下后韶云介绍了一号冈田山,给慧兰认识。 “放心,姐这就安排,住多久都成,要不先喝酒吃菜,看你们都饿坏了,先吃菜垫底,为了你们顺利回归,姐要和你喝几杯。” 慧兰已经恢复了,傅家大小姐的豪气。 静茹的美眉直直的看着韶云,没有移开,一向淡然的静茹,在韶云参加阴八会后,一直在提心吊胆。 看到他安然归来,一颗悬着的心才踏实。 挨着韶云坐下,她时不时地瞟一眼,几个跟着韶云的女孩。 尤其是金琳,似乎凭着女孩子的敏感,能感触到这个金琳对韶云的情感有些复杂。 坐稳后,梁珊珊已经等不及了,抄起筷子,一个大头油焖虾就进了嘴巴。 “好吃,都别傻坐着了,我快饿死了,开吃。” 自顾自地咀嚼着,满口流油,香气扑鼻。 “大家先动筷子,这些都是为你们准备的。” 慧兰也入座,招呼着。 静茹默默地拿起公筷,给韶云夹菜。 酒桌上的气氛有些奇特,金琳金凤姐妹,一进来就露出惊讶的表情。 今天的静茹,特地换了一件自己设计的衣服,款式清新,披着坎肩的毛绒,显得华贵而雅致。 亮眼的静茹竟然拉着韶云的手,和自己坐在一起。 金琳有微微的醋意,她也想挨着韶云落座,但另外一边,慧兰端着酒杯就挡在那儿,边上的位置明显是给自己留着的。 慧兰也是一身好看的装饰,耳环,项链,玉手镯,那样装饰都亮眼睛。一身仿古的旗袍,侧露着白皙的大腿,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 傅家大小姐,不仅气质优雅,华贵端庄,她的身材也是黄金比例,凹凸有致,曼妙玲珑,胸前尺寸被旗袍衬托的更是惊人。 她优雅地端着高脚杯,自己给自己斟的是红酒,红酒美人,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画。 韶云坐在那里,面前是一杯白酒,度数很高的烈酒,慧兰特意拿出三十年的佳酿,就为了款待这个,帮着自己恢复身份,杀了仇家的男孩。 金琳有些羡慕,也有些失落,她和金凤在韶云的对面坐着,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他的脸。 看着左右两个美女,殷勤地簇拥着韶云敬酒,自己突然很伤感。 金琳默默地把玉扳指掏出来,直接戴在手指上,她在去参加阴八会时,没敢把首饰戴上,怕惹麻烦。 如今看着慧兰满身的首饰,自己有一点落差,女孩子的攀比心一下子就上来了。 她戴上了玉扳指,碧玉耳环,也被拿在手里,她准备到洗手间给自己戴上。 冈田山是个陌生人,第一次和韶云他们在一起,有些不习惯。 一个孤独惯了的人,突然在一个欢愉的场合,被热情感染着,内心的那份深埋着的真诚也冒了出来。 韶云举起酒杯,找上了冈田山:“大哥,这杯酒敬你,相识就是缘。” “干!” 一号冈田山的豪气,也被激发出来。 江湖人,刀头舔血,玩的是命,对酒情有独钟。 傍晚的夕阳很美,射进窗子,却射不进雅间。 美酒佳肴,珠光美人,酒和豪气,在静鑫阁弥漫着。 金琳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把耳环戴上,一下子,她的气质就上来了。 碧绿耳环的两滴绿色,似乎要深入人心。 她满意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里想着:“这次面对二弟,一定能把他的目光吸引过来。” 刚刚的酒桌上,自己一眨不眨地,盯着二弟韶云看。 希望他,不要忽视自己,可韶云,除了和冈田山对酒,就是和慧兰猜拳行令。 边上的静茹一直给他夹菜,恨不能把好吃的,都放韶云的碗里,韶云很享受,几乎不用自己夹菜,斟酒。 慧兰的脸色已经陀红,红酒也是酒,她开心,她喜欢就拉着韶云行酒令,这是她最放开心情的一次。 静茹不善饮酒,看着慧兰姐开心,自己的心也被感染,她珍惜和韶云在一起的时光,也许转脸他就要离开了。 冈田山被气氛感染,他突然很感激韶云。 酒喝的多了,也让孤僻冷漠的一号冈田山,有了常人的情感。 他热烈的目光看着韶云,也为能接触这么一帮人而开心。 他的胃里已经装了好多酒,他开始有唠叨欲望,把平常不能吐露的心事,往外说。 韶云看着冈田山,也很想知道他的过去,更想从他那里了解田九奇和地下商城。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金凤见金琳去了洗手间还没有回来,邹一下眉头,本就在歌舞厅混场子的金凤也很豪爽。 看着已经脸红耳赤的冈田山,在酒桌唠叨,就来了兴致。 她转脸对着隔座的冈田山举起酒杯:“冈田山大哥,小妹敬你一杯,给我说说你呗,如何就跟着韶云弟弟到这里来了。” 已经有些醉意的冈田山,受宠若惊。 作为一个地下商城的暗影卫士,长期生活在孤僻中,很少有人这么亲热地对他。 “妹子,真给面子,我先干了,能结识你们真快乐,韶云兄弟救下了我的命,我和你一样是淮县的同乡。” 冈田山的脸红红的,喝完杯子里的酒,开始打着酒嗝,吹嘘他和三爷那悲情的故事。 第246章 拜师 皖城东郊,溪流环绕,松竹掩映着一个村庄——后人称之为李公故宅。 周末的午后,天气晴好,就算是深秋时节,因为阳光温暖的照射,气温也很适中。 李三,不是史书上记载的燕子李三,而是侏儒人李三。 身高不足三尺,样貌奇特,一对雷公的耳朵,看着有些怪异。 孤儿。 冈田山一路行走乞讨,到了这个村庄。 树后晒太阳的李三,抬头发现一个半大的男孩。 个子高高的,满脸的污垢,脚上一双发霉似的布鞋,乱七八糟的头发,全身脏,乱,差。 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他的五官长的不错,细看还有点迷人的国字脸。 “喳喳,这哪来的小乞丐,饿坏了?” 矮小的李三,仰视着走过来的小乞丐,有了兴趣。 “俺是打淮西来的,都走一天了,也没见着村子,快饿死了。行行好,大爷,给口吃的。” 冈田山冲着树下的侏儒人,把身子矮下来央求着。 李三眯着眼睛,把面前的半大男孩,看了个全尾全须。 “别求我,要吃饱肚子,只能求你自己,吃饱一顿容易,天天吃饱就难了。跟着我,天天能吃饱。” 侏儒人李三,骨碌碌的眼睛盯着冈田山,越看越顺眼,他想收了面前的大男孩。 “俺,俺想天天吃饱肚子,大爷的家是那处大宅子吗?俺叫冈田山,没爹没妈,一个人乞讨,俺愿意跟着您。” 快饿晕的冈田山,欣喜若狂,对面前的大爷,一个磕膝盖就跪下了。 “好,好,冈田山,好名字,我李三就收了你做徒弟,起来,回屋给你拿吃的。” 侏儒人李三暗自心喜,没想到这个冈田山还是个上道的孩子。 进了大宅子,冈田山才知道,认下侏儒人李三做师傅,不亏。 这个李三可是个有名气的人。 盗墓起家,开有盘口,家资雄厚。 李公大宅子,除了一个女主人,只有一个女佣人。 佣人把厨房里的剩饭剩菜,端了一大桌子,让冈田山吃个饱,又打了水让他洗个澡。 李三没有衣服给冈田山换,他身材矮小,衣服都很小。 最后还是佣人找了一件,中性点的麻布女衣让他换上。 “小山子,以后你就住在宅子里,跟我学功夫,只有自己能耐,才能吃饱饭。” 李三看着矮小,但很严厉,说话的时候,有一股寒气能射入人心,冈田山第一次有点惧怕这个矮小的师傅。 知道冈田山是个孤儿,李三对他很好,或许是情感上有些接近的缘故,他把冈田山看成能信赖的人。 冈田山进入李公大宅子,也认识了女主人,后来才知道女主人是李三的嫂子。 表面上看着人畜无害的李三,却是个狠人,在冈田山进住李宅子后,从佣人嘴里知道了几件事,让他毛骨悚然。 李三本身是个侏儒人,有过许多女人,都被他打死了,说他疑心病很重,总怀疑女人不忠诚。 自幼父母双亡的李三,十几岁就跟着大哥大嫂过日子。 可以说是他的大嫂养大了他,亦嫂亦母,不久李三的大哥也死了,就剩下他和嫂子过日子。 懵懂的年纪,痛苦的童年,他嫂子为了拉扯他和他大哥的孩子,吃尽了苦头。 发育不全的李三,敏感而极端。 可能与生存环境有关系。 为了养活李三和自己的孩子,他嫂子经常给人家帮工赚钱,养活他们。 一次给一个大户人家洗衣服,因为一件旗袍被洗坏了。 东家一巴掌打过去,他的嫂子,被打聋了一只耳朵。 之后那家人,一夜之间被烧得片瓦不存。 失火的原因一直查不清楚,有人在传,可能是李三干的。 李三和嫂子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随着年龄逐渐的增长,闲言碎语就多了起来。 说句实话,破旧的屋子里,就一张布帘遮着,总能看到一些该看的,和不该看的东西。 他嫂子的年纪并没有大李三多少,这种寡居的生活,有个相差几岁的小叔子,气氛变得怪异。 有时候李三看嫂子的身体和眼神,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自己的孩子夭折后,作为过来的女人,是经历过男女之事的人。 李三的嫂子怎么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她把李三叫道面前,打发他到外地去学徒,做工,这样就能回避开一些东西。 可李三总是跑回来,那种气氛越来越浓。 多年的守寡也让她恐惧自己的身体,发生奇特的反应和变化。 李三也明白地知道,自己和嫂子之间出现了什么问题。 当时的他很天真地想,只要自己有钱了,就能替代大哥让嫂子过上好日子。 他想发达了,就娶嫂子过门,不让她再受苦,一起过好日子。 这是他想的,最美好的结局。 后来李三偷偷地跟人去学习盗墓,倒斗,想一夜从死人身上暴富。 结果在一次盗墓时,因为抢物品,被几个人打折了腿。 爬回来的李三,让他嫂子跌入了谷底。 感情的波折,使她伤心欲绝,这个介于丈夫和儿子之间的男人。 她细心地照顾着李三,给他擦拭下身,把屎把尿,越来越频繁的肌肤接触,她看他的眼神变了,身体也起了反应。 眼神是身体的窗户,这种感触,李三也发现了。 养好了李三的伤,但腿是残疾了。 之后的一个风雪夜里,腊月的白毛风很冷,刮的人睁不开眼睛。 年的意味浓厚。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产生了。 屋外大雪纷飞,冰冷刺骨。 屋内两个喘息声越来越大,积压了多年的激情一次性爆发,比风雪还疯狂。 一年后,李三在嫂子的滋润,和细心的照料下痊愈,他回到了当初盗窃的古墓。 拿出了被自己藏起来的明器,卖了一大笔钱。 发达的李三咽不下一口气,被人背叛的仇恨和对大嫂的愧疚,让他变得心狠手辣。 他找到当初害自己的几个人,把他们的腿全部打断,扔进古墓里,活活的饿死。 神鬼怕恶人,李三买了大宅子,开了盘口,日渐发达。 而他的嫂子,一直不愿意嫁给他,为了断了他的念想,总想着找个老实的人家改嫁。 但听闻她有个小叔子是李三,那可是个狠角色,一时之间,没人敢攀她家的富贵。 李三为此更加的变本加厉。 冈田山成为了李三的徒弟,除了跟他学习倒斗的技术,就是武功。 这也算是冈田山最稳定的师傅。 有力气和个头的冈田山,成了李三盘口的打手。 一些事情,都是他去做,让李三在他嫂子眼里,成为了闲人,不再干那些乱七八糟的杀人事情。 他嫂子不愿意嫁给他的理由。 是她自己说的:“有一天,你的钱干净了,人也宽厚了,我才能嫁给你,帮你生孩子,不能让孩子一出生就在危险中过日子。我和你在一起本身就违背了伦理道德,心不安。” 李三很少收徒弟,他不相信任何人,冈田山是个例外。 有了冈田山,李三基本上不出手,门中的盗墓,取宝,销货,杀人都交给了冈田山。 渐渐的冈田山也变得阴狠毒辣,手段不输给师傅李三。 一副老实忠厚的面相,让李三的嫂子看着就舒服,他在女主人面前掩饰的很好。 沾了血的手,从来没有被师母发现过。 还帮着李三说好话,渐渐的李三的嫂子,以为李三真金盆洗手了。 安心地怀上了他的孩子。 一年后,李三有了儿子,是他和嫂子生的。 有人传,李三阴气太重,挖人家祖坟,不该有后,生个儿子也会夭折,他的嫂子违背三纲五常,该难产而亡。 这只是一部分人的想法,恶人有他成为恶人的理由,不能剥夺他传宗接代的权利。 酒桌上,冈田山把他和师傅李三的事,当着酒话说给众人听。 正说的酒沫四溅时,金琳从卫生间回来。 靓丽的祖母绿耳环,晃动的碧玉扳指,让她显得很不一般。 最先傻呆的是冈田山,正口如悬河的他戛然而止,他是接触过古玩玉器最多的人,一眼就被金琳的耳环和碧玉扳指吸引了。 “你,你也是九门的人?” 惊诧的表情,不亚于当时看见金琳的田九奇。 跟了李三那么多年,虽然李三早成古人了,但冈田山知道的东西很多。 这个玉扳指,和祖母绿耳环,代表的是九门中内门的荣耀。 门中人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 “怎么,你也认识它们?” 金琳对冈田山不是太熟悉,反问道。 “我比谁都熟悉,以后只要你有事情,随叫随到,要我冈田山的脑袋,都不眨一下眼睛。” 冈田山的表白,让金琳一愣。 怎么和田九奇的话类似呢,这个玉扳指和碧绿耳环真的很不一般吗? 金琳在心里揣测着。 “好,既然你认识,那以后在淮县,云琳珊玉器行,你就是名誉护卫,怎么样?” 金琳突然想刺激一下对面的韶云。 故意在酒桌上,要冈田山做玉器行的护卫,这是想要韶云有感觉。 “大姐,不是有二哥吗?要什么名誉护卫啊?” 梁珊珊在边上听了冈田山的经历,内心有些排斥。 正和慧兰静茹两人说悄悄话的韶云,也抬起眼睛,看着桌子对面的金琳和冈田山,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二弟现在忙得很,哪有时间来店里,我觉得冈田山挺适合的,本身他就是地下商城的暗卫,我们是连锁店,他有义务给店里做安保。” 金琳有些醋意,她的眼睛正和韶云的目光,遇在一起,余光瞟着静茹和慧兰。 第247章 丢失的模特 梁珊珊把一块鸡骨头吐出来,没有再接话。 冈田山不明所以,但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以后您的玉器行,就是我守护的目标。” 金琳暗暗地想笑,这个大块头,看着威猛,还怪好糊弄的。 有了冈田山的口头承诺,金琳狡黠地笑了,她有些得意地看了看韶云。 示威似地用手锊了一下耳边的头发,故意让祖母绿耳环露出来,靓丽的色泽在灯光下越发的醒目。 韶云已经注意到了金琳的举动,他笑了笑,继续喝完杯子里的酒,把脸对着静茹。 金琳有些羞恼地轻轻地在鼻子里哼了一声,以示不满。 “静茹,我明天陪着大姐,去一趟她的出生地看看,没有啥大事情,我就回淮县了。” “你现在有了服装店,好好工作赚钱,我也放心了,有啥不妥的,多和慧兰姐商量。” “你啥时候回家看看,我们再聚。” 韶云的酒喝了不少,话有些唠叨,是不舍,也是依恋。 人怕出名,猪怕壮,如今静茹成了临县的服装设计名人,韶云还真有点不放心。 一个外地来的女孩,没有后台靠山,又不谙武道,真有起歹心的人,会很危险。 现在知道慧兰姐,是以前傅家的大小姐,虽然傅家没落了,但根基和人脉还在。 有傅兰做静茹的姐姐,让韶云的心,有了一丝安慰。 来此之前,已经知道有个男孩在追求静茹,还是她师姐的表兄,要是自己不在这里,或许静茹有些犯难。 韶云很想教给静茹一些防身手段,但时间仓促,又不能速成,内心很纠结。 静茹似乎读懂了韶云的心,她轻轻地拉了一下韶云的手,示意他跟自己出去一趟。 酒桌上,每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慧兰也去了洗手间。 静茹起身后,韶云假意喝了一口茶水,随着她出了雅间。 静茹在前面拐弯,进了一个稍远的房间中,韶云跟了进去。 刚刚进屋,静茹一把抱住韶云,再不愿意撒手,酒气在挥发。 下一刻,温软而又香甜的红唇,已经印到了韶云的嘴唇上。 感受着静茹樱唇的温软香甜,韶云当即动情的和她接吻。 充满女性味道的幽香,扑鼻而来,直入心扉,让韶云的呼吸,变得更为火热。 献上自己红唇的静茹,因为紧张而略显僵硬的娇躯,不住瑟瑟颤抖。 双颊桃色红晕直蔓延到了粉颈,原本细腻晶莹的耳垂,此时已是一片嫣红。 韶云的手不由自主地箍紧了静茹的娇躯。 数分钟后,长长的一吻,终于结束。 韶云的手臂放开,静茹有点无措地倚偎在韶云的怀里,还沉浸在接吻的感觉之中。 “韶云,真想让你留下来陪着我,要不呆几天。” 静茹的心跳的厉害。 “我也舍不得你,假期不长,功课已经拉下了不少,临县之行不能呆的太久。” 韶云有些无奈,自己还是一个学生,面临着高考和人生的抉择,他不敢就此留恋在这里。 两双眼睛含情脉脉地对视着,聚首的喜悦和即将别离的伤感,都在眼眸中。 女人都是水做的,静茹柔情似水,这一刻,韶云体会的更深刻。 静茹渴望山一样的男人,这是造物主的设定,而面前的韶云就是一座山,她想依靠着。 “噔噔噔” 一阵高跟鞋踏地的声音响起。 门开了,富有风韵的慧兰,出现在门前,看见韶云和静茹相拥在一起,莞尔一笑。 “妹子,就知道你们躲起来亲近了,姐都羡慕了。店里来人说,有个模特丢了,窗户也破了一处,可能是被盗了,要不过去看看?” 慧兰面色微红,含着醉意望着韶云和静茹,温婉地说明了来意。 “有这事?” 静茹挣脱了韶云的手,有些吃惊地看着慧兰问。 “去看看,除了那个模特和它身上的一套衣服,没有其他损失。” 慧兰安慰着静茹。 三个人急匆匆地出了房间,直接下楼,前往四季服装店查看。 天色已晚,街上的路灯散发着浑晕的光芒。 茹慧四季服装店门前,已经围拢了一堆人。 整洁的店门,侧边的一扇窗户是打开的。 玻璃已经粉碎,散落的碎片飞落的四周都是,像个扇形。 明显是有人从外边,用利器击碎了玻璃,然后伸手打开窗户,跳进店内,搬走了模特和身上的衣服。 服装店开业不久,整个装潢都是新的,今天静茹到招待所等候韶云,早早地嘱咐店员下班点就关门。 静茹和慧兰挤进观看的人群,这些人都是附近的店家,听见响动才围拢过来查看的。 到招待所汇报的是其中一名导购员阿玲,她二十几岁的年纪,样子清秀,看着弱不禁风。 另外一个店员梅姐,是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今天请假没有来上班,最后锁门的是导购员阿玲。 回家后的阿玲忘记了小包包,刚刚吃完饭就回到店里来取包包。 赶到店门口的时候,已经发现窗户大开,她紧张地打开大门,巡查了一番,只发现靠近橱窗的那个石膏模特不见了,还有模特身上的那套价值很高的服装。 随后阿玲叫了起来,惊到了附近的店家,大家跑过来询问情况。 “这明显是遭贼了,赶紧告诉你们老板,报警处理啊。” 附近有人提醒道。 阿玲慌忙央着邻近的店家,帮忙看着店铺,自己赶过去找慧兰汇报。 走进店铺的慧兰和静茹,四处看了看,没有其他的损失。 此时跟过来的韶云,正蹲在窗户边的玻璃碎片处,仔细地观察着。 击碎玻璃橱窗的利器,应该是一根尖锐的钢筋,玻璃碎片处有铁锈脱落,还有几片碎玻璃渣子,上面有淡红的血迹。 “这个盗贼打破玻璃后,伸手进窗棂的时候,可能因为紧张,不小心把手给割破了。” 韶云对走到身边的静茹说道。 “嗯,损失不大,就这个靠橱窗的模特和身上的衣服,上次开业的时候,南头村的爆炸头,看中的那件衣服,还起了争执。” 静茹表情没有那么紧张了,刚刚她和慧兰已经确认,只是丢失了这个橱窗前的模特。 至于衣服,虽然标价很高,但静茹自己清楚,也就一百块钱的成本。 “哦,是那件衣服,好像是女式服装,难道盗贼是个女的,要衣服也就罢了,为啥连带着模特一起扛走呢,多扎眼啊。” 韶云内心疑虑,皱着眉头思考着。 “也许是没来得及扒下模特身上的衣服,怕惊动了人,才扛着模特一起逃走的。” 静茹揣测着。 情况已经很清晰了,阿玲下班回家是五点半左右,此时的静茹还在招待所等候韶云。 大约七点钟等到韶云回来,众人喝酒吃饭。 阿玲回店的时间接近八点,那么盗贼行窃的时间,刚好是八点之前的这段时间。 附近的商家也都关门吃饭,大部分人不在店铺中,正是空档期。 或许阿玲前脚离开,后脚就有人瞄着机会到店里动手,也未可知。 慧兰把门前围拢的临近商家,都问了一遍,只有对面的一家商户,出门倒垃圾的时候,听见这边有响动。 是玻璃破碎的声响,大概是七点半,路灯的光很暗,看不起这边的情况,也就没有在意。 阿玲身体有些发颤,她在后怕,要是自己就在现场,碰见了那个盗贼,会不会有危险,杀了自己都是有可能的。 静茹安静地收拾着地上的碎玻璃,她很镇定。 开业以来,服装店已经赚了不少钱,手里还有一批订单,眼看着生意红红火火。 有人嫉妒,有人恨也很正常,但为了一件衣服,这不合理啊。 她在细细地想着今天店铺里的情形,想理出个头绪,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韶云很想帮着静茹,找到那个窃贼,临县之大,哪有那么简单啊。 “要不,报警,看看能不能找回那件衣服和模特。” 韶云对静茹提议道。 “没用的,算了,一旦报警,麻烦事多,每天都要笔录,猴年马月都不能结案,临县的警力有限。” 慧兰接口道。 也许她家的案子,一拖好几年,已经让她失望了。 “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对店面的影响还是有的,也许下次,就不是只偷盗一个模特和一件衣服了。包括静茹的安全,都是个问题。” 韶云还是担心静茹的安全。 “橱窗我找人重新装修一下,加个不锈钢栏杆,店里的安全,我把招待所的安保调一个过来。” ”江湖事,江湖了,那个盗贼会被找出来的。” 慧兰喝了酒,说的可不是酒话,作为傅家大小姐,这么多年的跌打滚爬,见的多了,就沉稳了,那份自信让韶云佩服。 “听姐的,哦对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情。” 静茹就说起了早上发生的事情。 “今天的梅姐早上就请假了,本来上午还好好的,有一个顾客,看上了那件被盗的衣服,梅姐招待的,因为是展示样品,没有答应卖。” “那个顾客很生气,说了一句,我出双倍的价格,连模特一起要了。” “我听见声音出来的时候,梅姐已经把那个顾客劝走了,自己也没有回来。我没见着那个顾客长啥样子,但听声音是个女的。” “我问了阿玲,她在另一边,招待别的顾客,也没在意,只记得是个戴着宽边花色帽子的中年妇女。” 静茹的话,引起了慧兰和韶云的警觉。 第248章 梅姐 “这个梅姐有问题,你知道她住哪里吗?” 韶云的直觉判断,这个模特丢失,可能与导购员梅姐有关联。 “梅姐是广告招聘来的,户籍地址在乡下,应该在城里租住了房子。” 慧兰回忆着,两个店员都是通过广告招聘选拔的,阿玲是本县城人,这个梅姐倒是乡下过来找工作的。 “有点麻烦,也不知道她的出租屋在啥地方。” 慧兰有些对自己的粗心大意不满,开业这么久了,都没有关注过店员的具体情况。 “问下阿玲,她们交流的比较多,应该有点线索。” 静茹看慧兰有些自责,急忙说道。 此时,阿玲早就吓得躲到了台面后边,有些局促不安,店门是自己锁的,平时,店里有静茹老板在,自己下班就走了。 今天刚巧自己锁门,又回来取包包,偏偏出了这事。 生怕老板不高兴,把自己给炒了,或者怀疑自己和失窃有关联。 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刚刚找一份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她额上的汗珠,不断地淌了下来,那是紧张害怕造成的。 “阿玲,平时梅姐有没有跟你聊过,她住在那个地方?” 静茹和颜悦色地问道,她已经看出了阿玲的状态不好。 “老板,模特被盗的事真不是我,我回来时取包包的,就看见窗户破了。” 阿玲答非所问,语无伦次地声明自己的无辜。 “阿玲,你清醒一点,没说是你盗的,我问你知不知道梅姐的出租屋在哪儿。” 静茹提高了声音,把阿玲从惶恐中惊醒。 “哦,哦,听梅姐讲在城西,那里都是平瓦房,房租便宜的很。” 阿玲反应过来,想起了梅姐的话。 “好了,这里没事了,你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静茹拍拍阿玲的肩膀,她的情绪得到了缓解。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店里只剩下静茹慧兰和韶云三个人。 “姐,要不到城西查访一下,模特的目标大,这么短时间,容易找,也不知道是不是梅姐,只是个人猜测。平时也看不出,梅姐有啥不妥的地方啊,人热情,工作很认真。” 静茹还是不能把盗窃的事情和梅姐联系起来。 “这样,我去一趟城西,你把梅姐的样貌和我描绘一下,我的判断应该没有问题,总感觉这事和她有关联。” 韶云见天色已晚,此去城西怕有危险,静茹和慧兰手无缚鸡之力,真遇见盗窃的人,更危险。 除了韶云的判断,慧兰和静茹一头雾水,根本无从下手,她们想着,丢了模特和衣服,找不着就算了,店里有些损失,人只要没事就好。 静茹很担心韶云,“要不我跟着你去,城西我有点印象,和以前的裁缝铺离的不远,那一带如玉姐带我去过。” “我自己去就行,万一遇见歹人,我怕你受到伤害。” 韶云不想让静茹冒险。 “有你呢,怕啥,真有危险,你会保护我的,和初中时候一样,从别人手里把我救出来。” 静茹白了韶云一眼,突然想到了,他们俩同学的过往。 看着静茹的坚持,韶云内心一暖。 “那你们快去快回,真有危险,保护好自己是关键,真找不着就算了。” 慧兰看着两个人恋恋不舍,相互关心,心里有些羡慕。 路灯。 将两个人的影子拉的很长。 风有些凉飕飕的。 静茹拉紧韶云的臂弯,像一对恋人似的,走在大街上。 远处有嘈杂的人声,夹在夜色中。 两个人默不作声,任由彼此的心在跳动,那种咚咚的声音清晰可闻。 他们心里都清楚,这是他们独自在一起,最美好的时刻,也许明天就要分离。 走了一段路,城西的平瓦房区渐渐的近了。 “你怕吗?” 韶云突然问道。 “怕,怕失去你。” 静茹呢喃着,声音轻的被风刮走了。 静茹的心情莫名其妙地烦躁起来,她把头埋在韶云的臂弯里。 “待会找到人,你指认就行,别往跟前去,我走之前一定要教你一些防身术,免得遇见危险无法自救。” 韶云很担心,身处异乡的静茹,没有自保的能力。 “嗯,我想让你多陪陪我。” 静茹乖巧地点点头,她故意放慢了脚步。 蜿蜒的城中城,巷子很窄,脏、乱、差是这个平瓦房区的一大特征。 拥挤的房子,狭小而密集,住着一些到城里讨生活的乡下人。 到了这里,韶云和静茹一头雾水。 这么杂乱的地方,人员密集,要找到梅姐的出租屋,是很困难的事情。 韶云和静茹在平瓦房区的入口处停了下来。 这里有三个拐进去的巷道,韶云的耳朵不可察觉地动了动。 试图从嘈杂的人声中辨别出什么。 倏地瞪大眼睛,韶云扫视着左边的巷子,那里仿佛有激烈的打骂声传出。 “进去看看,如果有情况,你呆在我身后。” 韶云果断地做出判断。 走的近了,吵架声渐渐清晰,这里是巷子的边缘地带,一间低矮的瓦房在入巷口不远处。 狭小的空间,拐过去就是一排密集的住房区。 “俺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杜三郎,你不要再纠缠俺了好不好,孩子还要钱上学呢。” “你个死婆娘,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了,把钱给我,老子永远是你男人,离婚了,就躲这享清福了,服装店的工作舒服!” “啊” “把钱给我,说好的能弄几百块,就抱着个石膏人回来糊弄我,看我不打死你个死婆娘!” “你个炮铳的,怎么不去死,整天赌钱,孩子都不要了,还来纠缠我,我哪有钱。呜呜” “哭你妈的的头,看我不打死你,不是说把衣服卖了,能换六百块吗?干嘛扛个石膏人回来。把钱拿出来!不拿就打死你!” 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夹杂着女人的哀号声,传出巷子。 这里的嘈杂和打骂声,也许是司空见惯的,巷子里住的人根本没人理会。 “是梅姐的声音。” 静茹悄声地对前面的韶云说道。 “我猜测,应该是她,他们的打骂声提到了石膏模特和服装店,找对地方了,跟紧我过去看看。” 韶云加快了脚步。 敞开的出租屋不大,不到十几平米,屋内一片狼藉。 七零八落的物品丢了一地,一张木板床上,一个赤膊的男人正骑在一个女人的背上,死命地锤打着。 边上是抽出的皮带,和散落的衣物。 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浑身的衣物被撕扯的一绺一绺的。 女人试图反抗,但三两下就被摔倒了。 脸上被打肿了,头发散乱的像个疯子,嘴角流着鲜血。 那是一个瘦削的男子,但是却并不是想象的瘦弱。 眼前这瘦削的男子,面目阴森,年纪看来还相当轻,但是在他的口角线条,和他的眼睛之中,却充满了残忍而凶狠的神色。 赤露的上身有骨质感,但打起女人来,毫不留情。 韶云站在门前,静静地看着屋内,墙角处靠着那个石膏模特,赤裸的模特有女性冰冷身躯和凸凹的曲线。 一眼就被确定,正是服装店丢失的那个模特。 上面的服装早就不在了。 看着屋内两人的厮打,韶云的嘴角动了动。 瘦削男子杜三郎,满身的酒气,看来之前喝了不少酒。 浑身大汗淋漓,这么寒冷的天,光着膀子,流着汗,不是肾虚,就是体虚。 可能是打的累了,感觉到门前有人。 他一个条件发射转脸看见韶云,翻转着从女人身上跳下床。 “你他妈滴谁呀?没见过爹妈打架呀,好看吗?滚!” 杜三郎人瘦声高,张口就骂。 韶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没有睬他。 把目光对着床上的女人说道:“你是梅姐,服装店的模特被你搬回家里来了?” 听着喊声,痛哭的女人翻身爬起,抬眼看到门前的年轻人,内心一怔。 “俺,俺是梅姐,你怎么知道俺,服装店的模特……俺俺呜呜” 女人说不下去,她用哭代替了回答。 瘦削男子被忽视,眼睛骨碌碌地转着。 “哭,哭,再哭我打死你,这是你相好的小白脸。刚好让他给钱,八百块,不能少!” 杜三郎似乎抓着了,女人和门前年轻人的把柄。 “你去死,枪子顶的杜三郎!我根本不认识他。” 梅姐见杜三郎没完没了地扣她屎盆子,要钱,开口骂道。 杜三郎过去就是一腿,把梅姐踢倒在床边上。 “臭婆娘,都撞上门了还不承认!” “喂,喂,我说小白脸,看到没,这是我婆娘,早就被我玩腻了,既然你喜欢她,就拿钱来,知道我谁吗?杜三鬼!” 瘦削男子叫嚣着看向韶云。 韶云摇摇头,这种人渣,把老婆当玩物,简直没有人性的家伙,他懒得理他。 “说你呢,八百块,给不给?” 杜三郎又被韶云无视,觉得被侮辱了,酒劲上来,上前一步,迅疾探手,想薅着韶云的衣领。 抬腿一弹。 韶云怕他的手弄脏了自己的衣服,抬脚就踹了过去。 就听“轰”地一声响。 杜三郎被踹出两米远,刚好摔倒在放模特的墙角。 模特吃力倒下来,女性冰冷的唇,吻在杜三郎的脸上。 砸的他眼冒金星,一张嘴瞬间血红。 模特的嘴上被点了唇膏一样胭脂般红润。 他的腿骨也卡在床腿上,发出轻微的脆裂声,他卷曲着抱着右腿哀叫不已。 看着满地翻滚的杜三郎。 风韵凄惨的梅姐,满身伤痕累累,一脸的泪痕,布满了诧异,惊惧。 第249章 别炒俺 “梅姐,把模特和服装还回去,就当你借回来的。” 韶云从梅姐的身上,读出了她的不易。 翻滚了一阵子的杜三郎,对跟前的梅姐,压低声音威胁道:“你给我等着,臭婆娘,早晚我要你死,敢养小白脸来揍我。你们都得死!” 没有要到钱,又被打一顿,杜三郎,抱着他的衣服,扶着墙,一瘸一拐地出了出租屋。 路过韶云身后时,看了一眼呆在墙边的静茹,狠狠的瞪了一眼,在昏暗的巷子里消失了踪影。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梅姐看起来长得不错。 脸上的伤痕被头发遮着,她怯怯地问韶云:“这位小哥,你是谁,刚刚谢谢你,你知道服装店?” 梅姐把自己靠在桌角处,身上的衣服刚好有个洞,露出雪白的肌肤,有意用桌子挡着。 “梅姐,是我和他来找你的。” 静茹从韶云的身后走了出来。 “老板?俺俺” 梅姐一切都明白了,她扑通一声,跪倒在静茹面前。 “对不起,老板,俺错了,俺也是没有办法,才偷店里的衣服,俺想着给孩子凑足学费和生活费,俺该死。” 梅姐在静茹面前跪下,痛哭流泪,即使被男人痛打时,似乎也没有这么伤心难过。 静茹见不得这个,急忙上前一步,把梅姐往起扶:“梅姐,你别这样,有话站起来好好说,你这么跪着,我承受不起。” “俺错了,对不起你老板,是你给了俺工作,还那么照顾俺。” “可俺起了孬心,想着,有客户要那个样板的成品衣,就想偷回来卖给她。” “俺这也是被那个死男人逼的,实在没有办法,三天两头缠着俺,家里的孩子,眼瞅着就要上学了,俺急啊。” 梅姐一边哭,一边说,她的表情和愧疚,明显发自内心。 一种怕失去工作的恐惧感,更怕老板报警把自己给抓了。 梅姐并不需要局外人惋惜,她或许有自己的苦衷,就像她忍受着男人的毒打,无力反抗,却昧着良心去偷窃一样。 “俺这就把衣服还回去,被俺打破的玻璃俺赔,工钱俺不要了,老板别炒俺,丢了工作,俺会饿死的。” 梅姐继续她的哭诉和哀求。 韶云内心哀叹着,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竟然过成这样。 一种情绪在韶云的心里蔓延,也许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摊着这么个男人,是梅姐的不幸。 但她自身也存在问题,罪恶的念头,只是一个细微跳动的瞬间。 她不该被贪欲蒙蔽了心智,偷盗一次,心灵上的伤痕比身体更深。 看着梅姐痛哭流涕的样子,静茹的心软了。 她把梅姐扶起来道:“梅姐,你别这样,明天继续上班,把模特和衣服还回去,好好地在店里帮衬着,把店当成你自个的。” “我看你就不要租住在这里了,那个人还会来找麻烦的。” 静茹也是苦孩子出身,能理解梅姐的难处,虽然她做错了事情,还是选择原谅了她。 “谢谢你,老板,俺一定把东西还回去,好好在店里干活,该死的杜三郎,都和他离婚了,还是纠缠不休。呜呜” 梅姐感激涕零,一想起那个前夫,就伤心地哭了起来。 “这样,我让阿玲在她家附近给你重新租一间房,离服装店也近,早晚大家有个照应。” 被梅姐的悲情打动,静茹很想帮帮她。 “俺谢谢你哦,不过俺怕他跟着俺找到服装店,会连累到老板的。那个杜三郎可不是个玩意啊,赌钱有瘾,把家都给拆散了,俺担心连累你和阿玲。” 梅姐的长相说得过去,标致的身材,猛一看,不像个乡下女人,有城里人的气质。 人也很直爽,虽然被渣男杜三郎毒打,逼迫,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她宁愿自己默默地忍受,也不想连累别人。 这样的梅姐,倒是让韶云刮目相看。 “梅姐,你知道你那前夫杜三郎,都在啥地方出没吗?我去找他一趟。” 韶云突然想帮帮这个女人,也想在回淮县之前,把静茹可能遇见的威胁给化解掉。 现在的韶云,看到杜三郎毒打梅姐,突然有一种,把他给废了的冲动。 “俺也不清楚他到底在干什么,都是他来找的俺,不过有赌场的地方一定能寻见他。不赌,他会憋死。” 梅姐一提到那个杜三郎,就一肚子的气。 “好啦,我知道了,你收拾收拾,我们走了。” 韶云不想再呆在这里,听梅姐悲悯的哭啼声,女人首先要自己走出来,才是根本。 韶云转身拉着静茹出了出租屋。 身后是梅姐感激涕零的声音。 夜色渐浓,平瓦房的灯火有点昏暗。 出了巷子,韶云回头望了望,起码有几十户人聚集在这里,阵阵的嘈杂声,把夜空搅得不得安宁。 “这个梅姐真可怜,看着她,就想起了我妈妈,虽然我爸不打骂我妈,但所有的苦都是我妈在受。” 女人天生的同情心,让静茹的心很脆弱。 那一句:老板别炒俺,让静茹的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自己何尝不是一个需要怜悯的人呢。 要不是慧兰姐,学徒的静茹,又哪有能力做老板,自己还是个漂泊者。 “人的命运是无法预测的,静茹,你就别想多了,梅姐是不容易,但起了盗窃之心,就不值得同情了。” “根源在那个杜三郎身上,我要给他一点教训,也许不该我多事,但就是过不去自己的坎。” 韶云看着夜空中,淡淡的星辰,内心感慨道。 “嗯,也许你是对的,授人于鱼,不如授人以渔。尽自己的心,给她一份工作,为了她的孩子能上学读书。” 静茹是善良的,也是很有同情心的。 “为了你的这份怜悯之情,我先帮你解决了那个后顾之忧,把你先送回店里去,慧兰姐还等着呢。我再到附近的夜市、赌场转转,看能不能找到那个杜三郎。” 韶云突然下了决心。 夜有些清寒。 不知道什么时候,静茹靠在韶云臂弯上的脸颊,有两滴泪珠静静地挂着。 韶云搂着静茹的肩膀,轻抚着她的秀发。 月亮出来了,祥和的光芒,想和路灯争辉。 远处的街,有一层迷幻的光芒,楼房也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街道两边,时不时地有开关门窗的声响,脚下的灯光,晃着两双长长的腿影。 沙沙的踏步声,节奏是一样的和谐和温馨。 服装店近了,慧兰已经安排人,赶着工把橱窗的玻璃换好,不影响白天的正常营业。 “是韶云和静茹回来了。” 老远就有声音传出,是金琳和金凤她们。 招待所的酒,还没有喝完,就不见了韶云的影子,同时失踪的还有静茹和慧兰。 金琳金凤,拉着梁珊珊急忙出了静鑫阁询问,才知道服装店出事了。 冈田山的酒,也惊醒了大半,几个人急匆匆地赶过来。 看见慧兰正指挥人在更换橱窗的玻璃,才知道怎么一回事儿。 黑背猫不见韶云,在店铺里窜上窜下,左右嗅着,似乎想找到点啥。 “喵。” 门外的声音惊动了黑背猫,它一个飞跃出了店门。 直奔韶云和静茹跑去,一个急跳到了韶云的肩膀上,左右闻闻。 警惕地看着已经放开手的静茹。 这个迎接方式有点特别,它在嫉妒静茹把韶云拉走了,这么久让它担心着急。 韶云抚摸了一下黑背猫的毛发:“黑大侠,没有吃饱吗?还能这么轻松就跳起来了。” “喵。” 黑背猫焦急地叫了一声,算作回应。 “哦,原来是担心我,没事,待会跟我出去一趟,到哪儿都带着你。” 韶云读懂了黑背猫的情绪,它在怪韶云见色忘义,有了静茹,就丢开自己。 韶云和静茹回店,看到金琳金凤几个人,一脸关切的样子,心中一热。 “不好意思,事情匆忙,没来得及打招呼,让大家担心了。” 韶云歉意的说道。 “还好意思说呢,二哥你可知道,大姐都急的快掉眼泪了,不声不响地就没了影子,让人好担心。” 梁珊珊嘴快,其实她自己的眼圈还发红,不知道的以为她喝多了酒。 “兄弟没遇见啥危险,有事叫一声,我冈田山可欠着你一条命呢。” 一号冈田山被夜风一吹,打着酒嗝,凑上来仔细地看着韶云说道。 金琳没有言语,一双眼睛不离韶云的胳膊,静茹的手刚刚才从他的臂弯里抽出来。 “好了,好了,回来就好,快说说怎么回事,进屋。” 金凤大声叫嚷着,率先把身子让开,韶云和静茹被让进了店门中。 慧兰已经在检查换好的橱窗玻璃,打发工人离开,见到静茹和韶云回来,也进了店铺。 “怎么样,有眉目吗?找到那个梅姐没有?” 慧兰进屋后问道。 “找到了,还真是她做的,只是有她苦衷。” 静茹不想把事情说的那么严重,怕慧兰担心。 “这个梅姐,真是看走眼了,监守自盗,怎么能做出这样事情呢?店里对她不薄啊?” 一听,果然是梅姐做的案,慧兰就很生气。 一向淡雅沉稳的慧兰有些情绪激动。 “嗯,这个慢慢和你细说,她明天会把模特和服装还回来,你当面听她解释。现在我要出去一趟,你们把店面收拾好,早些回招待所休息。” 韶云把慧兰的情绪看在眼里,急忙把话揽过来。 “你还要外出?不行,我要跟着你。” 金琳一听韶云的话,急了。 “大姐,你带着珊珊她们去招待所休息,再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和金凤姐把自己的防狼招式,传几招给静茹,让她练习,回来我再给你解释。” 韶云知道金琳不放心他,就找个借口,安排她任务,以此打消她跟着的念头。 到夜市、赌场这种场合,特别是晚上。 女孩子很危险,自己可不想让她冒险。 第250章 二十一点 夜幕临街。 昏晕的光照在街道上,一人一猫走在街上。 后边的不远处,吊着一个大大的影子。 夜风把街边的招牌,刮的呼啦呼啦的响。 韶云交代完金琳和静茹,就带着倔强的黑背猫走入大街。 原本,韶云只想一个人,探访一下夜市赌场,搜寻一下杜三郎的去处,给他一个警告。 黑背猫硬是不下来,死死地趴在他的肩膀上,怎么劝都不听,只好带着它。 冈田山知道韶云想独自查访,自己还是不放心,远远地跟了下来。 重新回到城西的街道上,韶云推测,那个杜三郎应该在附近不远,不然不会经常去纠缠梅姐。 前面的不远处,就有一家夜市赌场,表面的招牌是棋牌室,实际上是个赌场。 韶云把脖子上的围巾散开,围住头和脸,只露出两只眼睛,他让黑背猫从肩膀上下来。 抬腿迈进大门。 屋内,有个移动的屏风隔板,将几个棋牌桌子隔开,成独立的空间。 每个桌子上都围拢着一圈人,有一桌人是打麻将的,一桌是耍扑克牌,最红火的是两个推牌九的桌子。 吆喝声,人声鼎沸,喊价声,不绝于耳。 韶云蹙着眉头,这种场合在淮县也似曾见过。 韶云随意走到一个桌子旁,伸头去看。 两边就有店家的小厮过来打招呼,“这位爷,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赌一把呗,运气好,一晚上就发了。想赌点什么,牌九、麻将、扑克牌,那边还有转转机。” 小厮殷勤的笑脸,让人一看就很和善。 整个棋牌室,赌客们粗着脖子涨红脸的叫喊,嘈杂至极。 沉闷的空气,让韶云很不适应,只是看了一会儿。 把赌桌上的每个人,都看了一遍,没瞧见杜三郎的影子。 韶云转身就走出来了,门边口的小厮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吆喝的口干舌燥,韶云竟然不赌。 “哼!没钱进来凑什么热闹啊。” 小厮鄙视完韶云,就不再理会他,转脸去招呼另一位进店的客人。 韶云不以为然,穿过一条乌漆麻黑的巷子。 这里的路灯早就坏了,一直没人修理。 前面是闪着招牌的棋牌室,又一家赌场。 这家棋牌室是个自家建造的三层楼房,一层的大厅里,好几桌麻将桌和牌九局。 里面一群流里流气的汉子,正满身酒气,聚赌。 个个声音很大,似乎谁的声音大,谁就赢。 韶云刚在门口停了一下,就被一个醉酒的男人一把扯过去。 “兄弟,怎么现在才来,豹,豹哥都等急了,赶紧的三缺一,斗,斗二十一点,今天说好的,那个杜,杜三鬼没来。他妈滴,放,放豹哥的鸽子,看老子逮到他,非弄死他不可。” 醉酒的大汉有些口吃,误打误撞,可能认错了韶云。 包裹着围巾的韶云,本来只是想看看,赌桌上有没有杜三郎的踪迹,竟然从醉汉口里得到了消息,内心一喜。 韶云想了一下,就赤腿搓绳,不如跟着这个口吃的醉汉进去看看,或许能从他那儿得到杜三郎的消息。 韶云半推半就跟着大汉进了房间,绕过聚赌的赌客,直奔二楼楼梯。 二楼的雅间,一张宽大的桌子摆在中间,客厅里面,好几个人站在门边。 坐着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人身材又高又壮,目光犀利,最为显眼。 醉汉一进门就看到这个强壮男子,神色转变成欣喜的道:“豹,豹哥,我把人带来了,刚刚好凑一桌。” “你来了,过来坐。”那男子就是醉汉口里的人豹哥,他看到醉汉,微微点头。 声音不含任何表情。 闻言,醉汉心中一喜,迫不及待的道:“那,那还等什么,我们,开,开始玩。兄弟,过,过来,坐我下首。陪,陪豹哥玩,玩两把。” 醉汉的口吃毛病并没有影响他的表达。 入座后就拉着韶云落座。 也许他的醉眼中,一直把韶云当成另外一个人,也可能就是故意认错人,拉着韶云赌一把,想从韶云身上捞点油水。 韶云始终没有言语,头上的围巾也没有摘下来的意思,他扫视了一眼房中的人。 门边的三个人看着是豹哥的小弟,负责守卫的,坐着的三人,也是以这个豹哥为首,参与赌牌的。 二十一点是一种赌牌的模式,韶云并不陌生。 这种港式玩法,就是把一副扑克牌的大小王拿走。 从十点以上的花色牌都按十点算,四个a算一点,每人先发两张牌,看牌面大小要牌。 一手牌以二十一点为大。 两张花色牌加一个a就是最大的牌。 再多就胀死了,称为爆牌。 从a到9是单面牌,10到k都是按十点算。 如果拿到三张花色牌就按二十点半算牌。 这种赌博一是看胆量,二是要算牌面,就是一个赌运气和算力的赌局。 韶云落座后,豹哥左手边上的一人开始发牌。 开牌后,豹哥并没有询问醉汉和韶云什么,在这个二楼包间里,他很放心,自己有几个忠实的小弟,这几个精壮的汉子当保镖,不怕和他对赌的人耍赖。 输钱那是绝对要给的,不然小命就可能丢在这里。 赢钱的机会也有,但最后还是输钱,他们设局就会有手段,把参加赌博的人被洗劫一空。 韶云是出来找人的,他的目的是找到杜三郎,给他一点教训,冲着醉汉口里的信息,他知道杜三郎一定常常和他一起赌钱。 韶云的身上带着阴八会上的钱款,本身就很危险。 但艺高人胆大,这些对于韶云来说,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坐下后,他就想,先和他们玩一把,输赢不重要,只要能探听到杜三郎的下落,就是最大的收获。 韶云安心地坐了下来。 发牌的人每人面前发了两张牌,如果你觉得手里的牌面够大,就不继续要牌。 比如两个花色牌,已经是二十点了,如果再要一张牌,除了要到a都是爆牌,直接死,输定了。 但双方都是二十点牌面,庄家赢钱。 拿到牌后就是押钱,要牌,最后比点数。 作假,一是藏私牌,比如手里藏着a,两个花色还能要牌,最后把a换进去。 小牌面也能拿到二十一点,比如一个六,一个五,再有一张花色牌,也是二十一点。 但同样的二十一点,带a的花色二十一点为大。 如果你手里有足够的钱,一直不开牌,往上押钱,直到对方没有钱来开你的牌面,你拿到小牌也能赢钱。 那赌的是财力,一般人不敢这么玩,在赌场一旦露财,不把你套光,不会放你走的。 开牌后,韶云拿到了两张花色牌,运气够好。 即使不要牌,二十点也够大,如果要,就要担着风险,万一不是a,或者花色牌,就直接爆牌了。 他安静地等着。 豹哥拿到牌后是一个花色牌,一个九点。 等于十九点,如果要牌,要到二和a才能赢,其余的都会爆牌。 其他三个人牌面有大有小,但拿到二十点的人没有。 韶云在赌自己最大。 “我押一百,不要牌,赌你的牌面。” 豹哥左边的人开口说话,按顺序他是庄家,同样的点数,占着优势。 他见围着头巾的韶云面生,觉得是个雏,钱好赚。 韶云开口,“我加两百赌,要看牌就跟。” 对方的脸抽搐了一下,“这家伙,财大气粗啊,开局就加二百,不简单。” 他手里只拿到一个八点,一个花色,也冒着风险呢。 他开始犹豫了,要还是不要。 要到三点才能作答,其余的牌都不敢保证赢牌。 这时候,中间的豹哥开口了,“我要一张牌,加两百跟。” 豹哥在赌,自己要是拿个二点,就是硬牌,哪怕是爆牌了,自己手中有个a,完全可以换过来成为二十点,对方只有两张牌,最大就二十点。 自己的二十点有a一定能赢牌。 韶云也在算计着对方的牌面,自己的二十点并不是最大的。 左手边发牌的人甩出一张牌,被豹哥拿到。 他用手慢慢地锊着牌面,心里默念着:二,二。 结果是一个三。他的心跳动了一下,表情的变化被韶云扑捉到了。 豹哥的脸色故作镇定,他悄悄地抬起手,借着锊头发的姿势,把藏在袖洞中的黑桃a换了出来,牌面三被他隐藏起来。 现在豹哥的牌面是一个花色,一个九,一个黑桃a,他是二十点,带a的二十点要比韶云的二十点大。 韶云已经发现了豹哥的小动作,他也猜到了他的牌面。 韶云想了想,开口道:“我再加二百,看庄家牌。” 韶云规避了豹哥,他赌庄家的牌面小于自己,庄家要是不给看,就要加四百跟牌,或者要一张冒险的牌。 庄家的脸色变了,自己的资金不多,点数才十八点也不算大,他就是顶着豹哥的牌,赢小肥羊的。 现在韶云加价要和他比牌面,豹哥的牌面再大,也赢不到他啊。 “我也要一张牌,要看就加价。” 庄家也豁出去了,他手里也藏着一张a呢,如果要的牌大于三点,他就换牌,十九点还是个a,点数够大了。 他就不相信对方是两个花色牌面。 自己给自己发了一张牌,结果真是个a。 第251章 暴打一顿 赌桌上,几个人都瞅着对方。 跟风的醉汉和另外一个人没有再要牌,他们都在看庄家、豹哥,和韶云对赌。 他们手里的牌,只是跟着赢家押宝。 庄家的心开始活了,自己发了一个a,手中的牌面变成十九点,如果再把自己私藏的a加上,就有二十点,庄家两个a对方二十点准输。 他犹豫了一下,既然豹哥没有发话,自己再赌一把。 “我再要一张,加一百和你赌。”庄家已经决定冒险了,他给自己再发一张,明显爆牌了,但他巧妙地换下了手里私藏的a。 现在庄家手里有两个a,一个黑桃a,一个梅花a。 牌面是一个花色牌,一个八,两个a,成了二十的点数。 韶云已经发现庄家不对劲,手里有四张牌,明显够大,没有爆牌,说明不是二十就是最大牌。 自己的两个花色牌处于劣势。 “怎么办?”韶云心里开始打鼓,加钱开牌,一定输。 而且是自己先叫的看牌,为了避开豹哥的二十点,才转头找上庄家的,现在骑虎难下。 如今唯一能赢的牌,是再拿到一张a,还必须是红色的,只有红桃a或者方块a,才能保证不输。 同样的a牌以红桃a最大,方块a次之。 韶云揣测着,豹哥和庄家手里都有a牌。 自己如果加码靠钱押着不开牌,容易暴露自己的财力,而且庄家是看家守势,未必拿不出开牌的钱。 既然现在就输了,干脆冒险。 “我再要一张牌,加三百开你的牌。” 韶云想,能拿到一张花色成为二十点半,或者一个a,最大的二十一点,未必会输。 庄家一愣,随即内心一喜,看你不被胀死才怪,自己已经拿到a剩下的a出现的机会很少了,加上豹哥手里的。 发牌。 韶云轻轻地看了一下。 “慢着,我也加钱,共六百开你的牌。” 豹哥觉得有机可乘,对方要么已经爆牌,押着不开,要么点数还小。 自己有二十点,加上是带a的牌,赢得面子大。即使自己输了,庄家赢,按照赢家通吃的道理,钱都是庄家的。 韶云只瞟了一眼,就知道自己拿到了最大的牌,红桃a,整个牌面是最大的二十一点。 为了再压一压对方的疑虑,韶云故意装出,被爆牌的样子。 “看牌可以,我再加二百,要开牌,总共八百块开牌。” 韶云的策略是误导对方,自己已经爆牌了,就是拿钱顶着,让对方开不了牌。 庄家和豹哥上当了。 “跟八百,开牌!”他们是豁出去了,其他的压庄者,也三百两百地押上来。 在众人一片的吆喝声里,韶云扭捏地翻开自己的牌面。 “怎么可能,你,你有红桃a牌!” 庄家和豹哥都愣住了。 “你抽老千!” 庄家急了,这一局赌的够大的,前后上千块钱。 三幅牌面亮出来,一码地放在桌面上。 韶云一张红桃a两张花色k;庄家四张牌,一个花色q一个八,两张a分别是黑桃a和梅花a;豹哥的牌面翻出来,众人就傻眼了。 一个花色j一个九点,又一个黑桃a。 “哈哈,我抽老千?牌是你的,庄也是你的,自己先看看你和豹哥的牌!” 不仅仅是韶云,桌面上参与赌博的人都看的很清楚,庄家和豹哥手上都有一张黑桃a牌面。 这并不是乌龙,明眼人都知道,他们中有人出老千了。 庄家和豹哥对视了一眼,脸上的肌肉抖动了一下,大意了。 庄家尴尬地挤出笑意:“那个,兄弟,这副牌可能岔了,既然是牌出了问题,那这局就算爆了。打倒重新来过,我再换副牌。” 所有参与赌桌的人都是死一般的冷寂,目瞪口呆。 庄家竟然能这么说,包括醉汉都听不下去了,“这,这不合规矩,愿赌,服,输。你自己出老千了,哪有这么多a牌。” 参与赌牌的五人中就韶云是肥羊,是被醉汉拉过来的,右手边的参与者,也和豹哥有关系。 庄家的脸色难看至极,内心绞痛,震惊,这局太大,自己承认出老千,要通赔,不仅仅是陪给韶云八百,还有豹哥的六百,其他人押的三百,两百的,加在一起两千多。 这些钱可不是个小数目,一个小县城当时的人均工资才四十多,这要把庄家给赔死。 但他知道豹哥也出老千了,他可不敢讲出来,本想着合起伙宰韶云这只肥羊,结果闹个乌龙。 豹哥他是不敢得罪的,只能耍赖让韶云放弃。 豹哥也很郁闷,没想到庄家这么不小心,和自己拿到一样的黑桃a,他不能承认自己出老千,不然以后他豹哥没法混了。 他也很郁闷,自己竟然输掉了赌局,六百块让他从头凉到了脚底。 是他坚持要开牌的,自己也得赔钱给韶云。 “怎么,你是开赌局的,出千算计赌客,是不是不想在这一行干了,输不起啊!” 韶云看着已经满头出汗的庄家,大声地说道。 “谁输不起了,牌出岔子了,没人出千。这就换一副牌,再赌一局,这局先挂着,两局一起算。” 庄家想拖延时间,再做打算,根本想赖掉这一局的赌债。 “对不起,一局一清,来赌牌的,可没有挂账的先例,别欺负我是个外行。” 韶云把牌面就摊在面前,手压着,语气严厉地说道。 见韶云变得强硬,对面的豹哥抬起了头。 他那犀利的眼神,认真地打量了一下,对面这个说话声音,明显是个年轻人的赌客。 微微挑起眉毛开口道:“庄家既然说了,这么大的赌庄,少不了这点钱,牌出了问题,是检查不到位,换牌!” 豹哥明显是想替韶云和大家做主,他心里清楚,自己出老千,和庄家对脸,弄的场面尴尬。 其余的赌客见豹哥开口,都是冲着他来陪赌的,包括醉汉,不再言语。 庄家一脸兴奋,他就知道豹哥一准替自己出头,他伸手准备把桌面上的牌收拢回去。 “慢着!” 韶云按住面前的牌,站了起来。 “怎么,豹哥都发话了,重新开局,这局先挂着,少不了你的。” 庄家一瞪眼睛,有恃无恐地说道。 “怎么,豹哥能替你给钱吗?一局一清,愿赌服输!把这局的账给大家结了,再考虑要不要和你赌,交出来!” 韶云的语气也变得冰冷。 “有点意思,你急什么?我豹哥都说了,先挂着,就先挂着,那么多废话!” 豹哥边上的那名赌客,眼底掠过阴鸷之色,忍不住发火道。 “兄,兄弟,听哥的,就,就让一局,别,别跟杜三,鬼似的,赌桌上拿不出钱,钱来,被,被暴打一顿。” 醉汉的酒意似乎也被惊醒了,眼看着现场剑拔弩张,气氛不对,赶紧站起来,想把韶云安抚下去。 “看来,这样出老千的事情,不是一回两回了,你们都清楚,马上结算赌局,再看要不要和你赌!” 韶云瞪了一眼豹哥身边的赌客,犀利的眼神转过来盯着庄家道。 “真他妈滴给脸不要脸,来人,把他身上的衣服和钱扒拉了,打一顿扔出去!” 豹哥见对面的赌客,这么不给面子,一下子就爆发了。 这里还没有人敢忤逆他的话。 听到命令,门边站着的彪形大汉,立马过来两个人,伸手准备抓住韶云。 “哈哈,原形毕露了,看来出老千的不仅仅是庄家,还有你豹哥,真是蛮狠无理!” 韶云见豹哥不想藏着掖着,直接命令手下生抢自己,知道这才是豹哥设赌局的本意,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局。 侧身抬腿,飞脚踹了过去。 抢先的一名大汉被韶云一脚踹了出去,跌到门边。 另外一名大汉刚刚一愣神,韶云已经滑步游身来到身前,双掌拍在他的腰部。 噔噔噔,大汉被掌力所伤,倒退了数步,撞在另外一名守卫的身上。 一眨眼的工夫,两名守卫就失去了先机。 韶云已经退到了门前。 豹哥一楞,“倒是小看你了,还有两下子,一齐出手,废了他!” 对着门边的小弟大声地命令道。 另外一名守卫,一看出手的两人都倒退回门边,是被包着头巾的赌客打的,心里一虚,但豹哥命令了不能不出手。 跨步,准备向前,同时招呼着两名同伴,“大家一起上,先废了他的胳膊。” “喵。” 突然一声猫叫,自己的左脸颊火辣辣的疼。 一只黑猫从身后出现,箭一样滑过,他的脸被猫抓出血来。 黑影直接跳到韶云的肩膀上,原来黑背猫见韶云进了赌场,一直没有出来,就等急了,嗅着味道,找到了二楼的包间。 正好看见守门的护卫要对付韶云。 先一步抓伤了一名守卫,窜到韶云的肩膀上,警惕地扫视着全场。 “什么鬼东西,哎呦,疼死我了。” 守卫摸了一把脸上的伤痕,血已经流了出来。 在守卫愣神的当口,豹哥站起身,抖落身上披着的外衣,高大威猛的身形离开了座椅。 第252章 没来晚吧 豹哥那双眼,瞪得溜圆。 这个赌客给他的震撼太大了,一出手,两个手下就落了下风。 身手之敏捷,让他不得不重视。 高大健壮的豹哥,扭动了一下脖子,双手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 他的动作像一头迅猛的猎豹,随时都能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和力量。 接近门边的韶云,感触到身后的动静,转过身形,正好和豹哥的那双眼睛对上。 “怎么,要亲自动手?” 面对豹哥凌厉的气势,韶云依然风轻云淡。 豹哥,是临县地下灰色地带的一霸,外号豹子头,原名傅豹。 十几岁就出来混江湖,亲手创建了临狼帮,养着一群狼一样的打手。 控制着临县城西的大半地下赌场,歌舞厅和黑市的交易场所。 如今的傅豹四十来岁,风头正盛。 在临县,以前的傅家势力庞大,这个傅豹的姓氏,或许是依附在傅老爷子的手下,也未可知。 但他的手段很毒辣。 在各大赌博的场所,都有他的股份,设计坑蒙诈骗赌客,是常有的事情。 前两天有一个杜三的赌鬼,就是被豹哥榨干了身上的钱财,暴打一顿扔出去找钱来还债的。 今天碰见了韶云,倒是让豹哥一惊。 自己手下的武功,自己最清楚,都是个中高手,没想到只一个照面就被韶云击败。 他突然有了兴趣。 好勇斗狠的豹哥,见猎心喜。 “好,好!倒是有些意外!让豹爷领教一下你的本事!” 话音落地,豹哥一个飞扑,像一头凶残的猎豹直扑韶云。 而身后的三个守卫也乘机围拢过来。 前后夹击之势,韶云处在风暴中。 “喵!” 黑猫从韶云的肩膀上飞了出去,阻挡身后守卫的攻势。 韶云扬起双掌。 “风之刃!” 凌厉的气旋冲着豹哥的身形卷去。 掌中同时运用出劈情式中的套路,化掌为刀,把刀客的狂刀式夹在风之刃中。 双方凌厉的气势碰撞在一起。 仿佛两股飓风相互撕扯着。 噗噗 几声清脆的声响,豹哥连续中了韶云几掌。 “哎呦呦” 身后的守卫也在黑猫凌厉的攻势中受伤,疼的发出了尖叫声。 双方移动的都很快,移形换位,豹哥已经扑到了门前,和三个守卫一起把大门堵死。 室内,除了那名醉汉,有些呆滞地看着韶云和豹哥的打斗,没有移动身体。 庄家和另外一人已经站起身形,摩拳擦掌,准备动手。 “小子,叫啥名字,让豹爷记住你。” 豹哥舔着舌头,倒是对韶云有了兴趣,在他碰见的人当中,能让他吃亏的没有几个。 如今只过了一招,就被他拍中几掌,身上隐隐作痛。 如不是平常的苦练,身体结实,几掌就会被打废了。 “名字就免了,这个赌场应该有你豹哥的股份,看你们合伙出千,就知道你们是一伙的。好好地赔钱出来,或许我就此罢手,不然的话,你这个赌场就该拆了!” 几招过后,韶云已经心中有数,这个豹哥虽然速度够快,力道够猛,但在自己的八卦掌和风之刃下,讨不到好处。 打败他是早晚的事情,虽然对方人多,但其余的人武功稀松平常,一点蛮力而已,对韶云构不成威胁,何况还有黑背猫相助。 “哈哈,可笑,小子,你以为躲过了豹爷的拳脚就没事了,我会让你知道得罪了豹爷的后果。” 豹哥哈哈大笑,在嘲讽韶云的不自量力,和大言不惭。 随着豹哥的笑声,他同时对韶云身后的庄家打了一个手势。 庄家和另外一名赌客,站在韶云的身后不远处,他们被韶云肩上的黑背猫,凌厉的目光盯着,有些心里发颤。 看见豹哥的手势,庄家悄悄地往赌桌后面退了两步。 突然。 哐当一声巨响。 一个特制的大铁笼子,从韶云的头顶上落了下来。 闻声警觉的韶云,刚想动作,已经晚了,被超大的笼子罩在中间。 庄家开启了暗藏在赌桌后边的按钮机关,收缩在墙顶上的大笼子被释放下来,刚好覆盖着韶云站着的区域。 “哈哈,笼子中的鸟,看你如何飞出去,打断你的腿,扒光你的衣服扔出去,我豹爷说一不二!” 豹哥狂笑着。 这个笼子是用不锈钢管制作的,中间的缝隙很小,即使是黑背猫也很难逃出去。 韶云的大意中了对方的机关,一时间倒是落了下风。 但韶云并不紧张,自己虽然在笼子中,暂时逃不出去,豹哥他们要对付自己,一会半会也难办到。 何况自己还有暗器竹箭,必要时,飞箭伤人,一样能解除危险。 韶云的心定了下来。 “手段倒是毒辣,这个笼子是专门坑害赌客的?卑鄙无耻!” “哈哈,卑鄙,老子不卑鄙,早他妈的被人干死了。” 豹哥被韶云刺激到了,破口大骂道。 “兄弟们找家伙,把他打趴下,看他的嘴还欠不欠!” 豹哥不想和韶云废话,要直接动手了。笼罩在笼子中的韶云,在豹哥眼里像是一个任他宰杀得羔羊。 “兄,兄弟,服个软,把,把身上的钱,掏出来。我,我求求豹哥,免得丢了性命。都是我,害,害了兄弟。” 醉汉的酒早吓醒了,他被大笼子给惊到了。 看来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阵仗,倒是想起了,这个人是自己找来的。醉酒的他现在才发现,不认识韶云。 “滚,现在求爷,晚了,拿家伙,豹爷今天要把这个小子的屎打出来!” 豹哥晃着膀子,呵斥了醉汉一句。 其他的守卫一阵忙活,从墙角处抽出狼牙棒,带刺的钢筋,制作的狼牙棒,是临狼帮最趁手的武器。 一拥而上扑向笼子,打算隔着笼子先把韶云敲晕,再拖出来整治。 正在韶云打算发出竹箭的时候,门外一声大吼,让包间的人一惊。 “妈滴个疤瘌,都住手,这是要杀人啊!” 一个人影话落,人到。 从门外直接闯进来,到了两个扑向笼子的守卫身后,提起手来,先在其中一人的后颈,狠狠地击了一掌,那人应声而倒。 另一人听见喊声,猛地一个转身。 以狼牙棒身直着反手,向来人横扫了过来! 人影的身子向后退去,然后又一个箭步,窜上前来,一举重拳,击在那个守卫人的下颌之上。 那人的身子向后一仰,恰好向笼子跌了过去。 笼子边上的韶云,一伸手,隔着笼子直接勒住守卫的脖子。 一阵踢腾,慢慢地被勒的背过气去,秃噜一下跌坐在笼子边上。 手里的狼牙棒也滚落在地。 进来的人影身法不停,一个飞脚把狼牙棒踢飞,正砸在另外一个守卫的太阳穴上,重重地一击,那人也立时倒地不起了。 电光石火般的举动,一转眼三个守卫就失去了战斗力。 这时韶云才看清楚来人,灯光下,一张国字脸。 “一号,你怎么来了?” 韶云认出了冈田山,直接叫道。 “没来晚?先处理了他们再说,待会把你弄出来。” 冈田山瘟神一样,直接奔向跟在后边的豹哥。 一双大拳头,带着风声向豹哥砸去,两个威猛的男人打在一处。 冈田山力大拳猛,豹哥速度快力气大,两个人势均力敌。 硬碰硬地对轰了几拳,手上都隐隐作痛。 见来人生猛和豹哥打在一处,庄家和另外一人看看笼子中的韶云,觉得有机会。 悄悄地捡起地上的狼牙棒,准备对韶云动手。 “噗噗” 韶云的竹箭飞了出去,两个人的手腕上,都钉着一枚竹箭,血腥的味道,让两个人吓坏了,手里的狼牙棒滚到了一边。 抱着受伤的手躲到赌桌的后方。把头缩在椅子后边,再不敢露头。 黑背猫在笼子里打转,想从缝隙中挤出去,奈何最近他吃的太胖。 狭窄的缝隙把它的肚子挡在里边,头伸在外边,只好又往回缩,样子滑稽可笑。 “别费劲了,以后还吃不?该减肥了。” 韶云没好气地把它给拉回笼子里去。 醉汉躲在墙角,刚刚自己的努力被豹哥一顿臭骂,吓得他不敢再说话,现在看见局势翻转,进来的杀神几招就解决了三个守卫。 如今又和豹哥打的旗鼓相当,他意识到自己拉进来的小兄弟不简单,内心有些后悔了。 再一看,庄家和另外一名赌客,被笼子中的小兄弟飞镖伤了手腕,更加佩服这个围着头脸的年轻人。 平时对豹哥的畏惧在慢慢地减弱,今天的赌局他也不服气,自己本来也赢钱,现在眼看着就泡汤了。 他的眼睛转了转,突然他下定了决心,赌一把。 他悄悄地移动到笼子跟前,小声地说道:“小,小兄弟,别,别发镖。我,我帮你把笼子掀起了,你赶紧逃出来。” 韶云看看醉汉,点点头,和黑猫一起往后退了几步,做好准备。 醉汉本身是个大块头,力气很大,他弯腰抓紧笼子的底脚边,双手一较劲,身子猛地直立起来。 宽大的笼子还真被他掀起了一边,醉汉憋红着脸,看样子支撑不了多久,韶云抱着黑猫,一个矮身滑步,刺溜一声从笼子里滑出。 哐当一声,醉汉再也坚持不住,差点砸到他的脚。 好在他往后一撤,一屁股坐在地上。 笼子重新砸在地上,韶云和黑猫脱困。 他伸手把地上的醉汉拉起身:“谢谢了,兄弟,待会拿到赌资,少不了你的。” 韶云放下醉汉,扭头看来一样冈田山和豹哥的打斗。 此时两个人都被对方打到几拳,互有胜负。 看来这个豹哥混迹江湖这么久,功夫也不白给,打斗的经验和一号冈田山一样丰富。 韶云拍拍黑背猫。 “喵” 憋屈的黑背猫窜了出去,直奔豹哥的脸上扑去。 第253章 赔付 眼前一花,豹哥躲闪不及,被黑背猫抓个正着。 眼睛刚刚才闭上一下,冈田山的拳头击到了,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眼前冒着金星,肚子上,紧接着又挨了一拳。 扑通一声。 豹哥高大的身躯摔倒在地,和他的守卫跌在一起。 冈田山拍拍手,看了一眼晕倒在地上的豹哥,转身看向韶云。 “还是兄弟利索,早出来了。” “这多亏了那位兄弟的帮忙,不然还真得费一番手脚。” 韶云对着醉汉点点头。 此时的醉汉,看起来倒有些忸怩,缩在赌桌边,他有些担忧这个看起来凶巴巴的大汉。 “不是寻找那个啥杜三吗?怎么和他们弄起来了?” 一号冈田山缓过劲来,问韶云。 “说来话长,先解决这里的庄家再说。” 韶云转身一步跨到赌桌的后边。 庄家和另外一名赌客。 正缩在椅子后边,捂着受伤的手腕,担心地听着韶云他们的对话。 韶云一把薅着庄家的衣领,把他拽起来。 “怎么,趁火打劫的滋味很爽,倒是小瞧了你的赌馆,设置这么个牢笼,看来你早就坑过赌客!” “别,别动手,我答应把输你的钱交给你,放过我。” 此时的庄家已经吓破了胆,再没有之前的蛮狠和嚣张。 如今的靠山,豹哥都躺在那儿了,惜命是他的本能。 “倒是个精明人,我也不为难你,把你输的钱拿出来,包括这位兄弟的那份,劝你一句,别太坑,会把自己坑进去的。” 韶云松开抓他的手,庄家既然已经服软了,自己此来的目的并不是赌钱,见好就收。 庄家秃噜一下,吓瘫在地上,他斜眼看了一下,还在昏迷中的豹哥,咬咬牙,破财免灾。 另外一名赌客龟缩在椅子后面,双手捂着脸,想掩耳盗铃,以为韶云会忽略了他。 谁知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你应该是豹哥的人,别装孙子了。” 韶云一把拽过那名赌客,这个家伙一直在狐假虎威,替豹哥叫场子,韶云早就对他不爽。 被拽起来的赌客,眼里泛过一阵狠色,不顾受伤的手腕,闷声不吭,挥拳就往韶云击打过来。 “咣当,哎呦。” 韶云早就防着他呢,刚一动手,就被韶云反手扭过手背,摔了出去,跌在地上。 受伤的手腕被韶云用力一拧,又流出血来,痛苦的声音从嘴里发出。 冈田山抬脚,一脚剁在他的大腿骨上,更凄惨的嚎叫声传出。 整个包间充满了他的哀号声。 庄家的脸都吓白了。 颤抖着,赶紧在赌桌后的一个墙面上摸索着,打开一块活动的砖。 一个大油纸包,被他拽了出来。 当着韶云的面把它打开,“兄弟,这是一千块,赔给你,放过我。这三百块是那位兄弟的,你们走。” 庄家拿钱的手不住地哆嗦着。 韶云接过庄家赔给的钱,正要说话,身边的冈田山突然动作,一把将庄家手里剩余的两百块钱抓在手里。 “这个算你的补偿赔付,让我兄弟受到了惊吓,不拆了你的赌馆,算是客气的!” 不由分说就拿走庄家手里的钱。 庄家咧了一下嘴,没敢言语,他在肉疼。 韶云笑了笑,这个一号,还是那么强横,没有出言阻止。 韶云把三百块钱交到醉汉的手里。 “兄弟,这是那一局你该得到的,我想请兄弟跟我出去一下,想向你打听个人。” 韶云想起了这个醉汉提起过杜三郎,才跟着他进的赌场。 这也是此行的目的。 “好,好,我跟兄,兄弟去。有啥,只管问,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醉汉很激动,他比其他人幸运,这一把赌对了,即得到了钱,又没有挨打。 醉汉跟着韶云和冈田山,下了二楼的包间,屋内留下躺在地上的豹哥和他的三个手下。 被一号踩踏的那名赌客,也滚到了赌桌的下边,害怕再遭到毒打。 庄家两手空空,呆痴地看着出门的韶云和一号,他似乎还没有从惊吓中缓过来。 楼下的赌客们,还在大声地叫喊着,粗着脖子涨红脸,嘈杂至极。 没有人,在意二楼发生了啥。 他们正在自己的赌桌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都想捞回本钱,可是越捞越深。 这个夜,注定漫长。 出来赌场,拐出巷子。 街灯忽明忽暗。 韶云停下了脚步,转身招呼着跟出来的醉汉。 “之前在赌场门前,你说道杜三鬼,他是不是杜三郎,在哪儿能找着他?” 韶云开门见山,直接询问杜三郎的下落。 “兄,兄弟,你打听那个杜三,三鬼是,我和他一起,在,在赌桌上认识的。不,不知道,是不是叫杜,杜三郎。他,他跟我说,在一个工地上干活。” 有点口吃的醉汉,还真有杜三郎的消息。 “带我去工地,我要确认一下,是不是我要找的杜三郎。” 韶云不再犹豫,眼看着天色已晚,催着醉汉带路。 这边的夜晚有些凉,回去太晚,静茹和金琳她们会担心的。 “好,好,我记得大,大概,在城西北角,那,那片工地,我,找他,喝过酒。” 醉汉的酒早就醒了,心里很明白,眼前的兄弟,是要他帮着找杜三鬼的,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另外一个赌客。 三个人拐弯抹角,一直往城西北的方向走去。 这里是一个建筑工地,正在建房子,周围都是竹篱笆围住的区域。 两边的景色有些荒凉,没有啥住家,就是一片开发的建筑工地,地基刚刚打好。 韶云看了一眼,正在建的房子,是一个连成一片的楼房,四处都是低洼的荒草,还没有打桩清除。 夜色中给人一种恍惚的苍凉感。 在一个高一些的地段,临时搭建着几个木板棚子,是供民工住宿的。 醉汉领着韶云和冈田山,直奔那处民工棚走去,深一脚浅一脚的,都是废物土坷垃。 这里没有路灯,天空淡淡的月光,远远地照下来,把黑黝黝的土地照出一丝朦胧。 路不好走,十几分钟过去,才接近工棚。 一只狗,老远地叫了起来。 这是工棚里,看护民工喂的一只土狗子。 只是在这个已经停工待料的建筑工地壮胆的。 这是一个毫无规划的民工棚,这些模板搭建的木棚,乱七八糟的坐落在这片高地上,周边还用塑料花雨布遮挡着,都是斑斑驳驳,非常破旧。 除了那几声空旷的狗叫,四周围静悄悄的,安静得出奇。 工棚里的民工,早都走光了,没有材料的建筑工地,正在歇业中。 除了一个看护的民工,只剩下三四个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在工棚里呆着。 看着这一片死寂的建筑工地,醉汉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这,这里我以前来的时候,还挺热闹,现在怎么,停,停工了,人都跑没了。” 韶云闻言,瞳孔微微一缩:“哦,进去看看,只希望你说的那人是杜三郎,没有离开就好。” 循着狗叫声,醉汉在前面,领着韶云往工棚里面走。 四面通风的工棚,并不能遮挡外面的冷风。 一个十五瓦的电灯泡吊在顶上,忽悠忽悠地左右摇摆着。 韶云跟着醉汉,走到最边上,一个有亮光的工棚前。 龇牙狂叫的土狗,见着三个陌生人,不停地叫唤着。 黑猫蹲在韶云的肩膀上,两只的眼睛瞪着。 身上的毛发竖了起来。 狗叫声,惊动了亮灯的工棚中人,一个苍老的声音呵斥道:“叫你奶奶个熊,这个点,有鬼呀?” 声音中充满着不耐烦。 入目处,满地的酒瓶,暗色的模板壁上,脏兮兮的水泥灰。 挂着的灯泡,乌丝已经发黑,腐朽的木板被雨水淋过,一派杂乱破败景象。 工棚内三男一女,正围着水泥砖叠起的木板桌子,一边喝酒,一边耍牌。 最边上的岁数较大,就是刚刚呵斥土狗的老人,快六十岁了。 他应该是土狗的主人,也是看护的民工。 挨着的两个男人,韶云只一眼就认出其中之一是杜三郎。 另外一个男子和妇人应该是一对夫妻,长得粗壮结实,有夫妻相。 妇人的身板肥胖,但不臃肿,一看就是个有力气的主,能到工地讨生活,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成。 酒气把小小的工棚充斥的像个酒窖。 四个人打的是扑克牌,边赌边喝酒吃花生米。 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几张小额的钞票。 没有活做,这是空闲加无聊的恐慌,以赌钱、喝酒打发着,等工待料的时光。 留守在这里的只有这么四个人,其余的民工都另找出路,离开了。 醉汉和韶云刚到门前,里边的人就察觉到了。 “你们谁呀?大半夜的到俺们的工地做什?” 老者首先开口询问。 “找,找杜三,鬼,是,是我,醉八仙。” 醉汉首先回到。 昏暗的灯光下,屋内的杜三郎看不清楚门外的情形。 他听见醉汉的说话声,抬眼看着门外的人影,由于长时间受到灯光的照射,眼睛恍惚,但还是听出了醉汉的声音。 “醉鬼,是寻摸我喝酒,还是拉着我去赌场,这么晚了,也不怕野鬼把你吃了。” 看来杜三郎和醉汉确实很熟悉。 第254章 警告 “杜,杜三,鬼,出来一下。” 醉汉对着工棚内的杜三郎喊道。 身后的韶云,头脸都被围巾遮挡着,工棚内的杜三郎看不真切,以为是醉八仙一道的赌友。 韶云没有言语,打量着这个工棚内的几个民工。 “妈滴,这么晚了,能有啥事,老子又没要到钱,去不了赌场,那个豹哥见到我,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杜三郎一边嘀咕着,一边把手里的牌放下,拐着腿,准备离开木板桌子。 “俺说杜三横子,可不能耍赖哦,这把牌俺起得好,准赢。别借故溜掉了,老娘饶不了你!” 见有人找杜三郎,边上的妇人有点不高兴。 可能之前一直输钱,刚刚起一把好牌,杜三郎却要走,心里不痛快。 “臭娘们,钱还在木板上呢,少不了你的,你汉子都不怕,你怕个锤子!” 杜三郎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故意捏了一把妇人肥胖的大腿。 本来生气的妇人,被杜三郎一把掐的,脸色一红,再不言语。 在这个工棚里,她和杜三郎之间,本来就有点儿腻,当着她男人的面,有时候杜三郎都敢调戏她。 只遮着一块木板的工棚,就她一个女人睡在中间,混居的生活,让她没有太多的廉耻感。 酒色性也,廉价的生活质量,让这个妇人,养成了粗鲁的性格,说话干活比男人还男人。 她那壮实的男人,性格木讷,只有一把笨力气,脑子没有杜三郎活,只是机械地听着,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杜三郎走出工棚,老者和妇人都握紧手里的牌,不停地把木板上的花生米往嘴巴里丢。 对杜三郎出去,没有过多地关注,这个喊杜三郎的醉八仙,他们有印象,知道也是个好喝酒,爱赌钱的主。 工棚外的风很大,杜三郎刚刚出来,韶云一把就薅着他的衣领子,带着他往外走去。 土狗子被老者一吆喝,已经乖乖爬在工棚外的角落,不再发声。 “哎哎,撒手,醉八仙,这人谁呀?” 几乎被勒的喘不过气来,杜三郎着急地喊着醉汉,想弄清情况。 没有人回答他,韶云一直把杜三郎带出工棚很远的地方,才撒手将他丢在地上。 这是个空地,几乎没有啥光亮,天上的月光淡淡,有一种让人发怵的空旷感。 “杜三郎,带你出来,只是警告你,以后不准再找梅姐的麻烦,离她远点,否则打断你的双腿!” 韶云故意把声音放的低沉,语气冰冷。 “你,你他妈滴是谁?那臭娘们和你有什么关系?老子的女人想咋玩就咋玩,关你鸟事!” 被薅着衣领着,本就不爽的杜三郎,刚一放松,就火冒三丈。 “啥老子,不老子的,去死!” 韶云身后的冈田山一听就火了。 上前一脚踢在杜三郎的小肚子上。 “哎呦,妈滴!干嘛踢我,老子弄死你!” 杜三郎忍痛想爬起来反击,冈田山反手一巴掌,直接甩在他刚刚爬起的脸上。 “打的就是你,他妈滴,豹哥都被老子干晕了,就你还弄死老子,真是活腻歪了!” 一号冈田山,左右开弓又煽了几巴掌,连带着几脚,把他踢的翻了几滚才止住身子。 杜三郎立刻杀猪一般嚎叫起来。 凄惨的嚎叫声,在空旷的夜空中听着渗人。 “你的腿先给你留着,再敢骚扰梅姐,让你永远走不了路。” 韶云撂下一句狠话,转身离开。 醉八仙暗暗心惊肉跳,还好自己赌这个年轻人能赢,不然自己的结局,一定也很凄惨。 一号冈田山见韶云离开,回脚又踹了一下:“他妈滴,好好反省,别自己找死!” 夜色中,呜呜的悲鸣声传了很远。 韶云的脚步坚实,他已经看到了,杜三郎的近况和生活环境,这个男人,确实已经彻底堕落了。 警告能不能让他长点记性,就看他自我的悟性了。 冈田山提到了豹哥,或许对他是一种威慑。 连豹哥都能打晕的人,他杜三郎确实没有胆子再去招惹。 韶云带着冈田山和醉八仙离开后,杜三郎哀嚎了一阵子,感觉四周静了下来,才慢慢地往回爬去。 他的腿伤又加重了,身上没有一块好肉,这或许就是他毒打前妻梅姐的下场。 回到城西赌场,醉汉小心翼翼地对韶云说:“兄,兄弟,能交个朋友吗?我,我,醉八仙,佩服你。” 韶云怕拍他的肩膀:“我马上就离开这里了,劝兄弟一句,别想着在赌场找钱,老老实实地干点正经事。” 说完,转身消失在街巷中。 一号冈田山看看发愣的醉汉,摇着头,追了上去。 招待所。 静茹被金琳金凤两人肆意地揉捏着,胳膊腿儿都快发青了。 一次次教导她,如何在遇袭的情况下,反制对手。 女子防身术,虽然有技巧,但没有力道很难见效,弄不好,会变成投怀送抱,自己失去主动。 韶云的一句话,忙坏了金琳和金凤姐妹。 金琳耐心地比划着,想把自己的所学都传给她,作为韶云的义姐,金琳的情感很复杂。 在她内心深处,她是喜欢韶云,甚至曾经要跟他私奔,随着交往的频繁,情感越发深厚。 认了姐姐金凤后,她把自己的心事和姐姐说。 “我就说嘛,姐姐早就看出来了,你们交往了这么久,肯定日久生情的。” 金凤幽怨的小眼神,直勾勾盯着妹妹金琳,她自己又何尝不在心里暗暗想着韶云呢。 金琳摸着静茹娇嫩的手臂,心里也羡慕的紧,自己比她大好几岁,一直混迹江湖,某些意义上说,有一身江湖的浮躁气息。 静茹看起来纯净优雅,而温柔。 “静茹妹子,你真幸福,二弟对你的心那是没得说,怕你受到伤害,时刻记挂着你,姐很羡慕你,更不想让人伤害你,你可得好好地学习功夫,不然二弟会伤心的。” 金琳幽幽地说道。 “谢谢你金琳姐,只要他的心中有我一个位置,就足够了。” 静茹有些害羞地看着金琳。 美眸中一片柔情和娇羞,显得整个人更加娇艳美丽。 “傻妹子,二弟的心中,你是最重要的,姐知道你们青梅竹马,情谊深厚。只有羡慕的份儿。” 金琳听出静茹对二弟的一片深情,内心不由得暗暗触动。 金琳知道初恋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多么重要,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执着决然呢,这是一段注定无法割舍的情缘。 两个女孩聊着对韶云的情感,互相喂招,很快就摸索出一点门道。 静茹很聪明,虽然没有武功基础,但体质很好,又受到金琳的感染,在金凤和金琳的反复指导下,很快就入门了。 几招女子防身术,练的有模有样,特别是金凤教授的腿功,让静茹感觉震撼,原来柔嫩的女子也有刚猛的一面。 三个人有说有笑,时间过的很快,在静茹掌握了基本的招式后,就要靠自己平时的苦练,才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发挥出自救的能力。 静茹一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子,一旦练习武功,小时候的那种豪爽性格又回到了身上。 三个女孩,因为韶云而结识在一起,能其乐融融,和谐相处,完全不像电视剧演的那样,情敌见面。 相互排斥,闹得不可开交,特别是女人,闹起来更是特别凶。 三个人正在嬉笑中练功的时候,门开了,韶云带着黑背猫走了进来。 “怎么,玩的这么开心,不会把练功当儿戏了?” 韶云故意板着脸说道。 “二弟回来了,怎么样,还顺利吗?” 金琳看见韶云回来,立马就停止了嬉笑,变得矜持起来,拿出大姐的姿态来。 静茹也有些羞涩地收住了情绪,她含情脉脉地望着韶云。 金凤的大长腿刚刚收回来,一看见韶云,突然抬起腿,一个横踢飞了过去。 她又想起了和韶云对决的场景,现在刚好有机会,她想和韶云切磋一下。 韶云的话音刚落,金凤的大长腿就踢了过来。 韶云倒想逗逗她,同时也演示一下自己的武功,让静茹有个初步的印象,对以后的练习有帮助。 “看腿!” 金凤大喝一声,身形一动,犹如飞燕惊鸿般,凌空飞起一脚,一条修长玉腿凌厉无比的向韶云的腰部踢来。 看到金凤的这个动作,依然是那么凌厉,瞳孔微微一缩,这一记鞭腿让他刹那之间,想起了当初在艺林歌舞厅的路口,和她交手的情景。 现在的金凤进步了很多,腿风更犀利。姿势更完美,速度够快。 从这一腿之中,韶云感觉到金凤的实力变得极其强劲,比之前强上不少。 说时迟那时快,韶云撤出一步,让开了腿风。 还来不及细想,金凤的飞腿已到身侧,韶云淡淡一笑,伸手一揽,直接将金凤的大腿夹在了自己的腰间。 哈哈一笑,往上一抬,金凤站立不住,只好用手勾住韶云的脖子。 她终于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韶云放开手夸赞道:“你的腿法进步不少,这要是换成别人,早中招了。” 第255章 青面獠牙 看着金凤和韶云过招,静茹打心眼里佩服金凤的腿功。 看到如此迅疾的袭击,依然被韶云化解,金凤又勾搂着韶云的脖子,二人暧昧的姿势,静茹有些失神。 金凤的脸,羞红着退到了一边,刚刚被韶云夹着大腿的那一刻,她有些慌慌的,内心小鹿一样的跳动。 一双美眸异彩连连,她是故意勾着韶云的脖子,那一刻她很想亲近韶云。 这个大男孩,武功厉害,总有一种让自己陶醉的感觉。 身后的金琳也看出了姐姐的不一样。 她委婉地走上前道:“二弟,快说说情况,这里姐可是认真地完成着,你交代的任务,静茹妹子已经初入门径了。” “那家伙被警告过了,应该会收敛一些,等梅姐那边搬过来,估计没啥事情了。那就是一块提不起来的豆腐。” 韶云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灰尘,走到静茹和金琳面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她们的身上散发着体香和汗意,明显流汗了。 韶云毫无征兆,突然抬手去搭静茹的肩膀,静茹一惊,条件反射一般,双手急忙上抬,反扣住韶云的手腕处。 合拢双手的十指,用力往下一压,身体同时动作,左腿后撤一步成虚步状。 连环举动,一下子就化解了搭在肩膀上的手,虽然力道不够强,还是摆脱了韶云的手。 韶云双手顺势一抱,想抱住静茹,就见她抬起后撤的左腿,一磕膝盖往韶云的小肚子顶来。 韶云只好放弃搂抱的双手,弓腰躲避她的膝盖。 静茹见韶云后退,抬起的脚猛然往下一跺脚去踩韶云伸在前面的右脚面,几个连环动作,让韶云的眼睛一亮。 这才多大会功夫,静茹竟然像个行家里手,不慌不忙地连续动作,变被动为主动。 真要是遇见不轨之人,只要不是练家子,还真被她给唬住了。 “好,好,这才多大会功夫,竟能学到这么多,运用的也很熟练,看来你有练武的天赋,大姐也教的好!” 韶云赞许地点着头,夸赞道。 “人家,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收了气势的静茹,俏脸透红,做娇羞状。 有韶云在,她就感到无比的安心,心情也开朗了许多。 上前一步,眼睛怔怔地盯着韶云的脸,真是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和他在一起。 见静茹美眸秋波流转的样子,韶云的心一动。 被韶云的眼睛回望着,俏脸一红。 娇嗔道:“要不你再教我几天,人家进步的会更快。” 看她娇羞的模样,韶云有点心痒痒,不过还是按捺住心头的炙热。 “咳咳,还不是还有我的功劳吗。” 金琳在身后出声,她心里很抗拒,静茹这么近距离的贴着韶云看。 “嗯,嗯,大姐教的好,费心了。天色不早了,大家早点休息,明天我们去金家故宅看看,再逗留一天,就回淮县。” 韶云已经感触到,房间内三个女孩的情绪变化,急忙说道。 静茹的请求没有得到韶云的应允,她的心有些许沉闷。 随后又恢复了常态。 “那我去洗个澡,待会我们再说几句话。” 静茹的声音,轻的只有她们两个人听到。 韶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转身看看后面的金琳、金凤。 感受到韶云的目光终于转到了自己身上,金琳却有些羞涩了,贴身的衣服下,有一颗看不见的心在急速地跳动。 “说好了,明天去金家故宅,我和大姐先去冲凉了。” 此时的梁珊珊没有在房子中,她早就跑去冲凉了,教静茹的任务好像不关她的事情,其实她觉得自己太弱了,还是不要误人子弟的好,有金凤姐就差不多了。 冲完凉的梁珊珊,美美地躺在床上休息,隔壁是静茹她们在练功,她今天的酒喝的不少。 迷迷糊糊地一股淡淡的幽香飘过鼻孔,她使劲地闻着,越闻越香,吸入鼻孔的感觉非常舒服。 在闻了几下之后,浑身软绵绵的,觉得酥麻酥麻的舒服。 隔壁的声音渐渐的模糊,她的意识比深度喝醉酒还要迷幻。 房间的门被推开了半边,伸进来的是一个青面潦牙的鬼脸,那头伸进来之后,身子接着,也轻轻地走了进来。 那头虽然青面獠牙,但是身上所穿的,却是一套质地柔和的黑色夜行衣裤。 房间的大灯是关着的,只有牙黄色的床头灯亮着。 影子闪身进了房间,小心翼翼地扫视了一眼房间,这是个双人床的房间,标准的招待所客房。 影子脸上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识穿了自然不值一笑。 夜晚的招待所中,在未知底细之前,却也不难将人吓死! 黑色的衣裤和房间中的白色被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进入房间的影子,先侧耳听了听动静,此时躺在床上的梁珊珊正迷迷糊糊的,脸色有些酡红。 隔壁的金琳和金凤正教静茹武功。 确认场上的人,没有发出响动,青面獠牙面具人,开始行动。 在两个床头柜子中翻找了一遍,又跳到床上到处搜索了一番。 一无所获,面具人很焦躁,又重新把被角和柜子,仔细地翻找了一遍,除了几件女人的衣服,连简单的头饰都没有找到。 面具下的那张脸,有些失望,转脸看见迷糊的梁珊珊,正安静的躺着,嘴巴还在不停地动,似乎在吞咽着唾液。 昏晕的台灯照着她那张肉嘟嘟的脸,长发被压在被子下,女性的轮廓分明。 凸起的部位特别迷人,沐浴后的体香混合着迷香,让人心旷神怡。 青面獠牙面颊下的那双眼睛,从焦躁变成了贪欲,隔着面具,眼中露出一丝邪性。 他颤抖地伸出黑衣袖口中的手,干枯的如同柴火棒。 触摸到迷幻中的梁珊珊的脸,他的邪火一阵阵上涌。 梁珊珊穿了一件奶黄色的睡衣,里边没有穿内衣,敞开的颈部因为酒热,被她自己拉的很低。 一片奶白色在浑晕的灯光下越发迷幻。 玉兔一样,呼之欲出。 青面獠牙面具人,此刻已经被邪火涌到头脑,他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干枯的手从梁珊珊的脸部往下滑落,目标是那个半隐半现的领口。 迷幻中的梁珊珊,模糊中似乎在梦语:“二哥,你来啦,大姐呢?” 翻个身,刚好把那只干枯的手给压在被子下。 面具人一惊,想抽回手,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他乘机把手伸进梁珊珊的衣服。 “别这样,二哥,你知道我有表哥,虽然我也喜欢你,但我不能,大姐和静茹姐会不高兴的。” 迷幻中的梁珊珊,误把那只手当成二哥韶云。 面具人被梁珊珊的梦语吓坏了,他的手停在衣服边不敢动作,直到梁珊珊不再出声。 他猛地抽出手,看了看梁珊珊侧着的身材。 咬咬牙,又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此时隔壁房间里的韶云已经回来,几个人正在说话,再没有练习的打动声响。 感觉没有什么危险,面具人一把扯着梁珊珊的睡裤,准备把它拉下去,欲行不轨。 “嘎吱。” 房门被推开,“珊珊,睡着了吗?怎么这么久没有见你出来,二弟回来了,我要冲个凉。” 金琳已经从隔壁的房间回来了,准备拿衣服去冲凉,见房间没有动静,一进门就喊道。 正拉扯着梁珊珊睡裤的面具人,吓了一跳,赶紧撒手,冲着门扑去。 一晃眼,刚刚进门的金琳抬眼,“妈呀!鬼啊!” 青面獠牙的面具,一出现在金琳的眼中,她的魂差点吓飞了。 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金琳闭着眼睛飞起腿,就踢了过去。 面无表情的面具人,一个侧身就让过了金琳的腿,干枯的手掌反手击出。 一掌打在闭着眼睛,惊恐的金琳后背上。 “噔噔噔。” 连抢了几步,金琳被面具人的掌力,和自己的出腿惯性送出老远,一下趴倒在床的边上,才止住身形。 金琳睁开眼睛,刚好看见梁珊珊被拉下一半的睡裤,虚白的大腿已经暴露在灯光下。 “妈呀!珊珊,珊珊快醒醒!” 金琳大声地叫着,见珊珊没有回应,急忙转头看向房门。 面具人的后背已经出了房门,黑影转眼即将消失。 惊魂未定地金琳,慌忙冲着房门,边叫边追:“来人啊,有鬼啊!” 追到门前时,那个影子已经消失在二楼的一扇窗户边,落叶一样从二楼飘了出去。 赶到窗户前的金琳,看着楼下渐渐远去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容往窗子这边望过来。金琳赶紧把头往下一缩。 闻声跑出来的金凤到了金琳的身后。 “怎么啦?哪有鬼啊?” “妈呀,别吓我了。” 金琳回头看见金凤,吓的一声尖叫。 韶云刚刚把静茹送回房间,静茹拉着韶云,嘴唇印了上来。一阵香软嫩滑,让韶云的脑袋一阵空白,两人热吻起来。 金琳的尖叫声把韶云惊醒,他放开了静茹。 “你待在屋里别乱跑,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说完,韶云赶到了金琳站着的窗户前,金凤也在。 “大姐,怎么回事?” 韶云焦急地询问道。 第256章 金家故宅(1) “跑了,那个鬼,先回屋,看看珊珊怎么样了。” 金琳指着窗户下面的街面,那里什么也没有,早就空空如也。 转头往屋内跑去,金凤和韶云只看了一眼街面,转身就跟着金琳到了房间。 此时的梁珊珊还在迷幻中,脸色酡红,看到扒拉一半的睡裤,金琳赶紧拉过被子把她裸露的大腿盖住。 金凤和韶云走近床前。 “到底怎么一回事,你碰见鬼了?珊珊怎么啦?” 金凤首先发问。 “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正在扒珊珊的裤子,我被他打了一掌,快看看珊珊怎么叫不醒。” 有些慌乱的金琳情绪很激动。 韶云近前。 看了一眼,迷幻的,脸色酡红的梁珊珊,皱了一下眉道:“这是中了迷香,去弄碗凉水来!” 很快金凤就从卫生间接了一杯凉水过来。 接过杯子,韶云把清水喝了一口,伸手把梁珊珊的脸捧起来,移动了一下位置,对着她的脸,就是一口。 水从韶云的嘴里喷出去,洒在梁珊珊的脸上。 “哎唷,头疼,我是谁?我这是在哪儿?” 被凉水一激,梁珊珊醒过来,脑袋疼痛,一脸迷茫,人也发懵。 “珊珊,总算醒了,吓死我了。” 金琳舒了一口气,她摸了一下珊珊的脑袋,热热的。 醒来的梁珊珊,看了看金琳和韶云,揉揉眼睛,才缓过劲来。 “哎呀妈呀,二哥,你,我想起了来,刚刚我们……” 突然清醒的梁珊珊,脑海里还是韶云和自己亲热的画面,突然意识到自己没有穿内衣。 而领口没有扣上,开的很低,韶云捧着她的脸,刚刚放下。 往下一望,满眼的洁白。 羞的她赶紧拉着被子遮挡,谁知一拉,盖着大腿的被子滑落开,雪白的大腿露了出来。 睡裤竟然被退下一半了。 顿时。 脑袋一下子炸了。 “二哥,我,我们。” 惊慌的梁珊珊似乎意识到什么,语气慌乱起来。 “妹子,冷静一点,说说刚刚怎么回事,怎么就被迷香给迷惑了,你有啥印象吗?” 金琳见珊珊有些惊慌,不停地摸着自己的身体,似乎在检查着什么。 在确认自己的身体没有异样后,才羞涩地抬起头道:“我冲完凉,酒劲上来了,就躺床上休息,闻到一股清香,很好闻,就闻了几下。” “然后就迷迷糊糊地,感触到二哥在摸我的身子,我们,我们那个了。” 梁珊珊越说,声音越低,几乎后来说什么都在嗓子里了。 金琳一怔,转脸看了看韶云。 “这,这怎么可能,二弟回来后,和我们在一起在练功,刚刚才送静茹妹子回房间。” “一定是迷香,那个青面獠牙的鬼,身体很瘦小,绝不是二弟。” 金琳惊讶的瞪大眼睛说道。 “好了,珊珊妹子,没事就好,把衣服穿好。” “你和大姐都想想,那个青面獠牙的面具人,到底是啥时候,闯进招待所的?我和金凤姐到窗户那边查探一下。” 韶云离开了房间,金凤跟了出来,两个人重新站到窗户边,仔细地看着打开的窗户。 韶云,伸手摸了一下窗户,刚好在外边的墙墩上,有个立柱的地方被飞虎爪,抓过的地方,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看见了有人从这个地方,利用飞爪爬上了二楼的窗户,然后进入房间,又从这个地方逃走了。” 韶云观察后得出结论。 “进入房间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为了珊珊妹子这么简单。我怀疑另有目的。” 金凤也看到了飞爪脱落的地方,有水泥掉下去。 “大姐讲,逃走的带着鬼面具,会不会是从阴八会上,一直吊在后面的人,起了心思,冲着钱财和古玩玉器来的,只是刚好珊珊在屋内,临时起了色心。” 韶云分析着,陷入了沉思。 “这个可能是有的,既然阴八会上,你们露了财物,起心思掠夺的可不只瘟神那一拨人,或者他也有同伙。” 金凤进一步推测道。 “现在,面具人逃走了,要寻到他很困难,明天我们先办正事,大家都警觉一点,回头找傅兰姐了解一下,这个招待所要加强防卫措施,他没有什么机会。” 韶云看着窗外的街面,早就没有了人声,夜已经很深了。 淡淡的月光照在窗棂上,让人有一种恍惚感。 “那你也早点休息,不去看看静茹妹子?” 金凤的语气难于琢磨,是希望韶云去,还是不希望他去,都透着一股醋意。 韶云点点头,“那你也早些回房间休息,和大姐和珊珊说一声,我先不过去那边了。” 韶云不敢对视金凤的眼睛,他知道此时的金凤盯着自己眼睛,都没有眨过。 因为珊珊的那句话,韶云想暂时回避一下。 房门被推开,月光自门缝间倾洒而进。 韶云回到静茹的房间,旋即一道妙曼娇躯迈着碎步迎了上来。 “没啥事情?” 现在的静茹,显然是经过一番特意的打扮,眉目如画,肌肤如雪,柔顺的青丝垂至纤细腰间,再陪着那略显一丝绯红的脸颊,以及透进来的月光照耀,竟是显得格外的美丽动人。 已经换掉运动衣的静茹,只穿了一套柔软的睡衣。 韶云的目光注视着她。 静茹俏脸上的绯红也是悄悄的浓郁了一点,她反手将房门紧闭,在其玉手上,捧着一叠整洁的衣衫。 “你也去冲凉。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睡衣,不知道做的合不合适。” 声音轻柔,微微垂头,灯光照耀着那张俏丽的脸颊,仿佛火一般的滚烫。 “没啥事情,咳咳”轻咳了一声,韶云略微的感觉到不自然。 他不好直说梁珊珊的事情,大半夜的面对着静茹,在这么一间房间里面貌似有点不太妥当。 “就不能呆上几天吗?” 安静的房间中,幽香流动,静茹的声音,带着一丝幽幽之意传开。 贝齿轻咬着红唇,眼中有着雾气凝聚,轻柔的声音显得很是不舍与无奈。 “明天再看看,那个逃走的面具人,有没有眉目,我在这里会给你带来危险的。” 韶云突然有些担心,因为自己在阴八会上的露财,会给静茹带来未知的危险。 “我不管那些。” 话音轻落,韶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一阵幽香扑面而来,嘴唇上,被轻轻的覆盖上了柔软而滚烫的唇瓣。 片刻后。 房间中便是响起一阵,极让人怦然心动的窸窸窣窣衣服声。 竖日。 城西南的菜市场,走着四个人。 金琳、金凤跟在韶云的身后,梁珊珊红着脸拉在最后。 黑背猫安静地趴在韶云的肩膀上。 这个早上,阳光并不明亮,有些阴冷的天,让人的脸颊能感触到一股凉意。 出门前,静茹依依不舍,千叮咛万嘱咐,让韶云遇事冷静,早去早回。 冈田山出门不久,就和韶云他们分手,独自往城南走去,他要走一趟瘟神的玉器行,把没有到手的东西弄到手。 依照慧兰的描述,二十年前的金家库房旧址,在城西南的菜市场,老地方早就被翻新改成了菜市场。 金家的老宅子还要远一些,在菜市场外墙出去的另一条街上。 那片区域还没有开发,原来比较繁华的地段,因为新城区的开发而衰败了,好多商户住家都搬迁了,留下来的居民不多。 早上的菜市场比较热闹,许多农户商贩在这里交易,以农副产品的批发为主。 除了农产品,肉类产品外,不远处快出菜市场的一条巷子,也就是慧兰说的金家库房的旧址地,是一条古玩一条街。 这里除了古玩玉器,还有小百货一类地摊货。 走到这里的时候,金琳金凤的情绪开始有了变化。 虽然她们离开临县时年龄很小,但幼儿时候的记忆一直留在识海中,特别是金凤毕竟大金琳一些。 站在这条街上,她好像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一个小女孩跟在爸爸身后来到这个库房前,刚想进门就被拦住了:“大公主,这里可不能随便进,还是回家玩。” 一个和气的看门叔叔,总是笑眯眯的伸着手,把她给拦住。 她只能嘟着小嘴悻悻地离开,她知道是爸爸的命令,那个看门的叔叔不敢放自己进去。 正在金凤遐思的当口,一直安静地趴在韶云肩膀上的黑背猫,突然把毛竖了起来,它警惕地嗅着鼻子,几根胡须耸动着,这家伙似乎发现了什么。 黑背猫的反常举动,立刻引起了韶云的注意。 事出反常必有妖,黑大侠这家伙可是成了精的老猫,不是一般的笨猫。 韶云望了望这条古玩一条街,摊位不少,都被放着东西占着位置。 有的是凳子,有的是几根毛竹连着一根绳子,有的是水瓶子。 还有的干脆放几块石头瓦块,占个位置能放毯子就行。 早饭后来摆摊的人不多,稀稀拉拉的。 一条街上,也就几个人,其余的都还没有出摊呢。 黑背猫的过度反应,让韶云把眼睛看向了几个摆摊人。 黑背猫直勾勾地盯着,街尾部的一个摊位。 “喵” 黑猫叫了一声。 “看来那个摊位上有古怪,是黑大侠感兴趣的东西。” 韶云说着,对身后的金琳金凤姐妹和梁珊珊招呼一声,抬腿走了过去。 第257章 金家故宅(2) 摊位上摆的都是古玩玉器,还有些铜钱,袁大头,生锈的小刀剑,瓷器儿。 说是古物,其实大部分都是假货,真能有个一两件古物,还真发了。 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瘦子,看着面色干瘪。 大清早的,就在凳子上打瞌睡,哈喇子顺着嘴边的小胡子流着,像挂个水白的帘子。 韶云蹲下来,瞅瞅瞌睡的摊主,左右瞧瞧摊位上的物件,把黑背猫赶下来,让它寻找感兴趣的东西。 一块玉佩被黑背猫用爪子扒拉到韶云跟前。 这个玉佩成色很好,翠绿色,和韶云从金琳手里拿到的玉佩还要翠绿。 两条互相纠缠在一起的鱼儿,像个阴阳眼。 韶云把双鱼玉佩拿在手里,入手冰凉,温润如玉。 正把玩着,摊主突然睁开眼睛,黄豆一样大小的眼睛转了转,开口道:“年轻人真是好眼力这块玉佩是我的镇摊之宝,便宜卖你,怎么样?” 韶云笑了笑,“镇摊之宝?” 他拿起了边上的一块袁大头说道:“大叔,如果我拿了这块袁大头,是不是您也要说是镇摊之宝啊?” 瘦子老者尴尬地老脸一红:“咳咳,小兄弟真会说话,我瘦叟说话算话,做买卖一向童叟无欺,公平公正。” 韶云冲着瘦子摊主摆摆手,“您就直说,啥价钱能卖?” 老者伸出两个指头比划了一下。 “八十块?” 韶云猜测道。 老者摇摇头,不答话。 “八块?” 老者一个趔趄,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 “你怎么不去抢啊?干脆送你得了,还落个人情。” “难不成,你要八百快?” 韶云有些肉疼,虽然这个玉佩看着有模有样,真要拿八百块买一块玉佩,还真舍不得。 昨天在赌场是赢庄家八百块钱,算是意外之财,那毕竟是拿小命换的,一下子换一块玉佩。觉着有些太贵了。 摊主看韶云犹豫,就道:“我这可是上好的古玉,能驱魔辟邪,温体润神,还能精心养血气,功效大的很,可是要卖到八百八十八块八的。” “如果小兄弟诚心想要,就去掉零头,给八百块成交。” 黑背猫焦急地给韶云传递信息,无论什么价都要带走这块玉佩。 或许这块玉佩真有啥不同之处,黑背猫这家伙,当初可是混迹在古墓中的精灵,对地下埋藏的宝贝,有着特殊的反应。 韶云正打算和摊主讨价还价,忽然一只纤纤玉手伸过来,从韶云的手中拿过玉佩,“这块玉佩好漂亮啊,我要了。” 这只手纤细,指甲涂着红色的甲油,韶云一愣,转脸看去,一个大约二三十岁,看不出年龄的女子,脸啊被粉扑的,白里透红,胭脂粉的刺鼻香味直窜鼻孔。 她的左手挎着一个剃着八字造型头发的男人,横着的小写8,分布在两个耳朵的上方。 脖子上一条金灿灿的金链子,像个非洲斗牛犬脖子上的链子一样夸张。 看这男人的打扮,标准一暴发户,张扬而跋扈。 韶云内心不悦,这个玉佩是在黑背猫的指引下,发现的,一定有独特之处,自己先看上的东西,被人半路截胡。 “喂喂,我说,这玉佩可是我先看上的,总得有个先来后到。” 女人不回声,只是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男人:“老公,人家喜欢这个玉佩嘛。” 撒娇卖萌,还把饱满的胸脯往男人身上蹭。 八字头男人点头,对摊位老板道:“老板,这玉佩几个钱,俺要了。” 瘦子摊主,干瘪的脸动了一下,小眼珠子转了一圈,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八千!” 韶云一咧嘴,这个摊主还真够阴的,见风使舵的本领好强,看见有人竞价,就把价钱加了十倍。 “买了,包起来。” 八字头男人大手一挥,看着豪爽。 “老公,你真好!” 唧一口。 带着口红的嘴唇,印在八字头男人的脸上,一个俏皮的红月牙儿,她挑衅而得意地回头看看韶云。 “等等,这个玉佩可是我先看上的,问过我同意了吗?” 韶云冷笑一声道。 女人不屑地瞥了一眼韶云,回目看到他身后不远的,三个美丽的女孩。 俏脸一阴,说道:“你你个乡巴佬买的起吗?” 韶云的打扮确实是有点土,静茹给做的服装没有穿,出门办事,穿的是一身上学时候的粗布蓝衣裳。 除了那条围巾是新的,都退了颜色。 八字头男人更是一脸轻蔑道:“小子,还是个学生仔,别学人家泡马子,玩不起,这个玉佩我马子要了,希望你能让出来给我。” “不行,这个玉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得要。” 韶云一把夺过女人手里的玉佩,这可是黑背猫焦急要带走的东西,再贵也要拿走。 被抢走玉佩,女人的脸一下子就变样了,跳起脚来骂道:“你个穷逼土包子,乡巴佬学生羔子,给你脸了是,把玉佩还给我,不然我让人弄死你!” 看着俏丽的女人,变成了张牙舞爪的泼妇,脸上的粉都开始抖落。 身后的金琳不愿意了,她一个健步窜上来,一把就揪着女人的后颈子。 “你个泼妇骂谁呢?给脸不要脸,二弟是你能欺负的吗?看你就是个暗窑子,没品的货色。” 金琳做盗贼那会儿的痞气上来了,一看韶云被个女人辱骂,就气不打一处来。 “死女人,你说谁是暗窑子呢?” 女人像被踩着尾巴的猫一样,尖叫着转脸骂金琳。 “说的就是你,我就在这里,看你怎么叫人弄死我!” 韶云上前一步,逼视着女人道;“你看你啵嘴红唇赛桃花,天生的水性杨花,换男人比换衣服还快,你身上还残留着别的男人的气息,不是暗窑子是啥?” “如果没有猜错,刚刚你还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说着韶云故意瞟了一眼八字头男人,想看他的反应。 女人一听急了。 脸色一变:“你……你胡说八道!” 说完话的韶云转头对着八字头男人道:“我说兄弟,这女人谁给钱都能上,典型的暗窑子,一野鸡,你的品位未免太低了?你为她花费八千块钱值吗?” 韶云的话音刚刚落地。 八字头男人抬起手来就是一巴掌。 怒道:“贱人,怪不得刚刚去约你,磨磨蹭蹭的,原来在和别的男人上床,怪不得你身上有股子怪味,臭女人!” 女人脸色一白一红,上面的花粉儿噗噗地往下掉。 急忙拉着八字头男人,带着哭腔道:“老公,我错了,给我一次机会,人家下次再也不敢了。” 八字头男人的脸有些铁青,指着远处的一个方向道:“滚!” 女人甩开抓着她后颈的金琳,跺着脚,“哼,有啥了不起的,不就一块玉佩吗,天下男人多的是,有的是人送我。” 随即转身就走,翻脸比翻书还快。 韶云看着女人的背影,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八字头男人,安慰道:“兄弟,俵人无情,戏子无意,何必和个暗窑子一般见识呢?” 八字头回过味了。 点点头叹息道:“小兄弟说的在理,不值得跟个女人生气,你让我认识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为了感谢,这玉佩我买了送你。” “不用,客气,我自己有钱。”韶云婉拒道。 瘦子摊主早就伸出了干枯的手指道:“八千,算是便宜的了。” “八千个头啊,三百卖不卖?不卖走人!” 韶云说完直接放下玉佩,准备走人。 摊主的脸色一抽,急忙追着道:“那个,八百卖你了。” 韶云回头摆手:“就三百,爱卖不卖!” 摊主枯瘦的腮帮子咬咬牙,“算了,三百个肾卖了,交了你这个朋友!” 韶云这才转身取过双鱼玉佩,把钱交给了摊主。 八字头男人跟上几步,“小兄弟,还是你厉害,刚才那家伙卖我八千的东西,你三百就拿下了,真服!” 韶云淡淡一笑道:“很正常啊,生意人看人下菜,一看你就是个有钱的主顾,标准的暴发户,不宰你,宰谁呀?” 八字头嘿嘿一笑道:“兄弟说的是,下次不装逼了,这链子惹得祸,回去我就把它取下来。我叫傅大雷子,一开饭店的,兄弟在那高就,能交给朋友吗?” 傅大雷子,很想结交韶云,就自报家门,想攀个缘。 韶云一听八字头姓傅,打了一个趔趄,“原来是傅大哥,好名字,我叫韶云,就一过路客,在城中招待所落脚。” “兄弟说的是傅家大小姐的招待所,那是我的本家妹子。老爷子在的时候风光,现在都不敢认了。” 傅大雷子,一听城中招待所,就知道了傅兰,看来他们之间早有来往。 “傅大哥,那就不见外了,傅兰姐我们认识,你知道金家老宅子的具体位置吗?烦劳告诉一声。” 韶云因为傅大雷子和傅兰姐同宗,内心的情感拉近了不少。 八字头傅大雷子,一听。 就拍着胸脯道:“小兄弟是问对人了,那地方我比较熟悉,这几年我逢年过节都去那里祭拜过,你们要找那地方干啥?” 见韶云要找金家老宅子,傅大雷子有些疑惑。 第258章 金家故宅(3) “傅大哥,既然你是傅兰姐的本家,实不相瞒,我身后的两位大姐,就是金家的后人,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探访故居的。” 韶云见傅大雷子疑惑,解释道。 “金家后人,失敬失敬,二十年前,我受过金家的恩泽,感恩于金家祖母,傅大雷子有礼了。” 傅大雷子一听,急忙回身冲着金琳姐妹行礼。 “傅大哥客气了,听说你逢年过节给金家祭奠香火,小妹感激不尽!” 金凤急忙回礼道。 “那是应该的,当年没有金家奶奶,我傅大雷子也没有今天,受恩于金家,理当相报,我这就领你们过去。” 傅大雷子说完,迈步前行,领着韶云一行人,走出古玩一条街,往外走去。 枯瘦的古玩摊主,望着远去的几个人,捏着手里的三百块钱,嘴角不停地动着,他那双小眼睛盯着一个女子的背影,有些发呆。 傅大雷子在前面走了不到十分钟,转过一个街口,就停在一个外观残垣断壁的故宅子面前。 这是一栋灰砖结构的房子,面积很大,外围的院墙虽然残破,但结构还在。 这里本是二十年前金家的住宅,距离一条街的库房不远。 好多年过去了,这里因为没有开发,房屋荒废在这里,被街道办置放着一些,卫生环保类工具物品,成了存放工具的临时库房。 这里没有被买家征用的原因,是这里发生过命案,一直没有定案,金家的宅子就闲在这里。 曾经有人想从街道办手里买走这处宅子,但听说房子很邪性,经常晚上闹鬼,有鬼哭声。 生怕花钱闹个晦气,出手的人就犹豫了。 加上这一片做生意的人都搬走了,这里就被冷落下来。 金家老宅子也得以保持到如今。 傅大雷子悄悄地到了韶云跟前,轻轻地耳语道:“这个宅子,晚了就不能呆在这,许多人都知道里边闹腾的慌。” “我来上过几次香,别人传言金家人死的冤枉,没有得到轮回,我想着以前金家奶奶的恩惠。”“这几年我发达了,可能与我添香送钱,金家保佑我有关联。” 傅大雷子一到断墙边,就不愿意往里边去。 他指着那个墙角的位置,告诉韶云,他就是在西南角添香烧纸祭拜逇。 韶云仔细地看了看,那地方,还真有被烟火熏过的痕迹,说明傅大雷子言语不虚。 “兄弟,地方我给你带到了,我就不进去了,你们看看也早些回去,晚了这里阴的很。” 傅大雷子把知道的都说给了韶云,自己准备离开了。 “谢谢傅大哥了,你去忙,我们自己进去看看就成,有空到傅兰姐招待所,喝两杯,这里完了我们就走了。” 韶云客气地对傅大雷子道谢。 金琳金凤也过来致谢,傅大雷子看看金家姐妹,没有多说话,转身沿着来路往回走。 一边走一边嘀咕着:“这金家姐妹咋都这么大了,我记得二十年前好像四五岁的样子,我傅雷亏的金奶奶的一句话,不然非得牢底坐穿不可啊。” 看见金家姐妹,让傅大雷子想起了旧事。 他本是傅家子弟,二十多岁就在傅家商号里,负责物品进出运输。 一单生意是傅家和金家库房的,运送的是一批瓷器,在金家库房验货的时候,发现少了最要紧的两件瓷器。 这两件物品可以说价值连城,就是这单生意所有的利润都不够赔的。 当时运输的人是傅家子弟傅大雷子负责,下边还有几个小厮。 出仓的时候,傅大雷子是检验过的,一路上从傅家分号运回来,路上走了三天。 中间在一家客栈打过一次尖,傅大雷子还开箱检查过,没有发现异常。 四个押运的小厮也帮着把箱子封好,谁知货物运到金家库房,就出了纰漏。 按照约定,傅家若是不赔钱,就得经公处理,一切都是金家说了算,傅家只准备把傅大雷子交出去了事,不愿意损失利益。 在双方因为此事发生纠纷时,傅大雷子吓坏了,虽然他是傅家人,但傅老爷子在生意场滚打多年,怀疑几个押运人做了手脚。 一直不肯妥协,经过盘查,没有谁承认丢失瓷器的事情,最后只能傅大雷子顶包。 眼看着查不出眉目,以金家当家人的意思,报官处理,这样傅大雷子按照丢失物品的价值,进去了就很难出来。 还是金家奶奶看着傅大雷子,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不忍心。 就出来说了句话:“算了,生意上的利益,不能比一个人的青春重要,就当少赚点,不追究了。” 就是这句话,免了傅大雷子的牢狱之灾,后来金家出事后,曾经有人怀疑过傅大雷子。 但他自己最清楚,是金家奶奶放过了自己,怎么可能去害死金家人呢。 后来傅老爷子也出事了,又有人怀疑过傅大雷子,但他在那件事情之后,就离开了傅家,自己在外面讨生活。 后来傅家的傅安终于露出了端倪,傅大雷子一来,对傅老爷子为了利益舍弃自己不满。 二来也想为自己的清白,和金家奶奶的恩德,暗中也调查过一段时间。 奈何傅安太狡猾,联合飞天蜈蚣又做了不少坏事,还是韶云,偶然碰上才除掉他。 在傅大雷子离开,路上回忆旧事的时候,韶云带着金琳金凤进了院子。 老宅子有些阴森森的,金凤一进院子,脑海中就闪现出儿时候的微弱记忆。 这个院子里和房子之间她经常跑出跑进,就是不准许出那个大院门。 有印象的是母亲慈祥的笑容,和奶奶的溺爱,她记得自己睡得房间在最东边的那间房子里,隔壁是姑姑住着,每次从门前跑过,都会被姑姑叫住:“小凤子,别跑出院子,不然姑姑打你屁屁。” 这句话是金凤有印象的,因为她渴望出那个大院门,到街上看更多的人。 但家里的大人就是管着不让出去。 她比妹妹要好动,金琳小的时候比自己要听话,很少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金家故宅有六七进房子,里面住着一大家人,除了金家人,还有门房,厨师和负责清洁的人。 金凤搜索着脑海中的记忆,奈何自己离开时才四五岁,印象不深,又在后来的生活中,被磨平了许多记忆。 金琳对老宅的记忆有限,她只是有些恍惚熟悉的感觉。 几个人走进院落,这里灰尘满地,每个房间的门都显出斑驳之色。 痕迹斑驳的墙面,上面的显得有黑有白,看上去有些瘆人。 各种古怪的造型,被黑白相间的颜色,渲染的如同古老的壁画。 沿着破败的围墙往里走,现在是上午,天色有限阴阴的暗冷,越往院子里走,越发感触到光线的幽暗。 韶云本想沿着院墙先走一圈,有个大概的印象,再带着金琳金凤到每个房间看看。 梁珊珊在身后开口道:“大姐,这里好阴暗,等等我,怎么感觉身上起鸡皮疙瘩啊。” 自从昨天晚上出事后,她似乎有了心理阴影,胆子也变小了。 更不敢面对二哥韶云,总有一种挥不去的印象在脑海了,让她有些尴尬。 “这里确实寒气很重,大家先沿着围墙走一圈,看完了大概,就到每个房间看看,没啥特别的,就早些出去。”韶云语气镇定的开口道。 “妹子,你跟紧我,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别怕。” 金琳知道梁珊珊是被昨天晚上折腾的,有些胆小了。 珊珊嗯了一声,和她并肩前行,一只手拉紧了金琳的手腕。 两人沿着破败的围墙,跟在韶云的身后走,金凤一个人落在最后。 不一会儿,来到一面半弧形的围墙之前。 这里接近最东面,金凤小时候居住的房间,跨过一个长廊,就能看到以前的那间最东边的屋子。 韶云和金琳、珊珊,三个人沿着半弧形的院墙走着。 想走过那段墙,到达那个回廊上。 落在后面的金凤跟着到达后,眼睛一愣,登时寒毛倒竖。 只见韶云他们三个人,竟然在沿着这面弧形院墙,好似漫无目的来回打转! 明明一拐弯,几步地就能到达回廊上,他们好像走到回廊的近处就折回来,又重新往那边走。 每个人的神情好像都很认真,又好像失去了自己的意识。 根本不知道在来回的折腾,眼前的路越走越长,没有尽头。 金凤大喝一声:“韶云,金琳,你们在干什么?为啥不直接走过去?” 被金凤的喊声惊扰到,韶云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这是被鬼打墙了,“何方妖孽,在这里装神弄鬼!” 韶云鼓足丹田之气,大喝一声,把身后的金琳和珊珊吓了一跳。 仔细再看,面前的雾气渐渐地飞散,竟然在走回头路,金凤就站在面前不远处。 啪啪两声,韶云给自己两个耳刮子,先清醒过来。 再回头看着金琳和梁珊珊,表情木然,他暗叹一声。 伸手在金琳和珊珊脸上,也轻轻地拍了一下,涣散的眼神也重新凝聚。 “怎么啦?二弟,我们这是被障眼法迷住了心神了?” 金琳吃惊地叫道。 第259章 金家故宅(4) 韶云看看梁珊珊,似乎还没有缓过劲。 伸手把她拽过来:“珊珊,醒醒!” 用手摇了摇她的脑袋。 “二哥,我,我怎么回事,不是走的好好的吗?干嘛要摇我啊。” 面部表情已经恢复的梁珊珊,看到捧着自己脑袋的韶云,脸色一红。 “都没事,再走几步地就能到回廊了,你们怎么不过去?刚刚是咋回事啊?” 金凤走近,关切地问道。 “这个宅子有点古怪,可能真藏着啥东西呢。” “大姐,你记得路,先带我们到住过的房间看看,没啥能想起来的,就早些出去。” 韶云被刚刚的情况,整的有些茫然。 他的话,让金琳和梁珊珊都止不住打了个冷战,不由自主的四处张望一下。 只看到惨白院墙,破败的院落,房屋和无处不在的黝暗。 虽是白天,依然让人心神不宁。 除此之外,仿佛安静的可怕。 金凤抬起大长腿,大声说道:“跟着我,这可是咋的家,没啥好怕的,先去东面那间房,我有印象。” 几步,金凤就迈上了回廊,三个人紧随其后。 “二弟,黑背猫怎么不见了,进院子时不是还在吗?” 金琳突然想起好长时间了,没见到黑猫。 “那个家伙,进了院门就窜出去了,看来它发现了什么古怪,自己寻摸去了。我买的玉佩也被它盗走了。 一想到三百块钱的玉佩,被黑猫叼着跑了,自己就肉疼。 “不会把玉佩当鱼给吃了,那可是双头鱼,二哥你上当了,猫最喜欢鱼了。” 梁珊珊恢复常态后,想起了那块玉佩上面可雕琢着双头鱼呢。 “真要是你说的那样,贪恋鱼,还真有可能,这个黑大侠,待会见到它,看我怎么治它。” 韶云悻悻地说道。 三个人议论着黑背猫,横跨过回廊,到了一个院墙边的房子前。 金凤在门前停了下来,这个房间,就是她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地方。 房门早就斑驳脱落了油漆味,金凤轻轻地去推那扇没有锁头的门。 “吱呀。” 门上的灰尘脱落,发出一声响。 屋内一股发霉的气味直扑脸庞,金凤赶紧用衣袖遮住口鼻。 压抑着激动之情,金凤谨慎的道:“都进来,这就是我小时候居住的房间。” 韶云金琳紧跟着走入房间,梁珊珊皱了一下眉头,她在最后,总感觉后面有人似的。 房子中的光线很暗,入门处是正厅,摆着一张中堂柜子。 下面叠着一张八仙桌,都是楠木做的,上面的油漆有些变色,落满了灰尘。 光线昏暗的室内尚能看清中堂上方悬挂着一幅山水画,两边是一副对联,都蒙着灰尘。 韶云近前,轻轻地用手抹了一下八仙桌上的灰尘,抬头依稀辨认出对联的字迹:福禄寿三星高照,康宁乐四季平安。 中间的画儿是三星和蔼的脸,身前三个童子。 韶云不禁感叹道:“这是一幅好中堂画儿,没有想到,竟然保不住金家的平安。” 金凤一进屋,就转过中堂去看自己曾经居住的卧房,那床上已经蛛网密布,被褥早就成为故粉,那个衣柜,是金凤和金琳躲避灾祸的地方。 众人随她一同走进卧室,最后面的珊珊也缓缓走了进来,在进入房门的一刹那间,她突然感觉到背后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盯着他们。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感觉到了,梁珊珊开始以为,自己还在恍惚中没有缓过劲来。 到了卧室依然有这种感觉,她的心不由得紧张起来。 珊珊回头一看,只有昏暗的房门和门外雾蒙蒙的回廊。 就算睁大眼睛,也看不到多余的东西。 这里的能见度比外面要低很多,就算是卧室里的一面墙壁,也无法看清楚颜色。 就在韶云他们全部进入卧室的同时,回廊外的一处拐弯处。 一棵枯死的树干旁从其中走出一个身材瘦弱、带着鬼面具的男子,穿着一身黑白相间色袍子。 阴恻恻的笑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他们自己送进门来了,嘿嘿,嘿嘿……” 随着他沙哑古怪的笑声响起,远处的另外一间房中,似乎有一种声音在回应。 金琳的眼睛有些湿润,从这个房间中,她也渐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二弟,这里真的好熟悉,特别是那个衣柜子,平时喜欢跟姐姐躲猫猫,我总爱藏在里边,她也总能找到我。” “最后一次,我们两个人躲在里边,外边有可怕的声音,那是妈妈和奶奶被坏人杀害的时候。” 金琳悠悠地说着,眼角已经挂着泪珠。 “大姐,别太难过了,能回到这里,算是幸运的,杀害你家人的飞天蜈蚣已经死了,也算为你的家人报了仇。她们泉下有知,一定很欣慰。” 韶云的话,让金琳的情绪缓和了不少。 “这要谢谢你,二弟,没有你,姐都不知道啥时候能为家人报仇。” 金琳抹去眼角的泪痕,看着韶云,情感复杂。 韶云和金琳说话的时候,金凤伸手拉开了衣柜的门,里面扑面而来的灰尘,让金凤一震,这个衣柜对她来说太熟悉了。 衣柜里面的衣物早就变了模样,金凤伸出手一摸,一块一块的麻布料脱落下去,看着还有些形状的衣物,瞬间就变成了一堆布灰。 柜门外的光投进去,照在小时候她经常蹲着的位置,金凤伸手去摸那个柜子中常常抓着的手柄。 哗啦一声响,也许是时间太久的缘故木制手柄一下子就掉了下来,里面的铆合榫头跟着动了一下。 “嘎吱,咕咚。” 柜子的后挡板突然就裂开了,里面是黑幽幽的大洞,后柜子板掉进一个黑漆漆的洞里,发出一声闷响。 “啊,这里怎么会这样,柜子后边好像有个洞。” 金凤大惊,对正说话的金琳和韶云说道。 众人围拢过来,把头伸进柜子看了一会儿后。 金琳道:“还真是,是不是后墙塌了,可也不对啊,怎么没有光亮,我记得屋子后面还有一个小亭子呢,有一段路就是院墙。” 此时虽是接近中午时分,外边的院子依然灰蒙蒙的,阴的有些让人发襂。光线照着的柜子,看不真切,但黑黝黝的洞口却是真实存在的。 “这可能是个密道,柜子的后挡板是机关门,随着岁月的腐蚀,手柄脱落,暗门才被打开。” 韶云观察了一下,突然感觉和南头村的地下墓道有些相仿。 “这怎么会呢,小时候我们经常在这个柜子中躲藏,也没有见过爸妈开过这个暗门啊?” 金凤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能找到照明的火把就好了,下去看看,就明白了。” 韶云把身子探进柜门,从后板脱落的地方往下望,黑咕隆咚的,一点也看不清楚。” “等一下,我记得中堂柜子中,好像有过蜡烛,那是小时候烧香敬寿星用的,不知道这么些年了,还能用不?” 金凤灵光一闪,想起了烧香敬寿星的事。 金凤出了卧室,直奔中堂的边柜抽屉,拉开一看,还真有一把白色的蜡烛。中间的棉芯都好好的,蜡烛竟然一点变化都没有。 金凤拿到蜡烛就叫了起来:“这儿有蜡烛,看着应该能用,谁身上带了火柴?” “我这有,刚巧昨天在招待所,找慧兰姐要的,本来是要几根掏耳朵用的,她竟然给了我一盒,樱花牌子的洋火。” 梁珊珊很得意地说道。 “那还等啥,赶紧拿出来,看蜡烛能不能燃着,好下去看看。” 金琳催促道。 众人神色更加兴奋了,围拢着珊珊,让风吹不到她,划着火柴,一团火苗在幽暗的房间中燃起。 蜡烛很快就被点着了,房间中的景物更加清晰。 金凤先眯着眼睛,让它适应,蜡烛的光仿佛变成了小星星。 她睁大眼睛,光又变成了一个大大的心火。 很快就烤化了蜡油,顺着棒子往下滴落。 “给,一人拿着一根,多燃几根,这里的风容易让蜡烛熄灭,我们下去看看。” 金凤说着话,把手里的一把蜡烛分给了众人。 韶云接过一根蜡烛点燃,带头进了衣柜,他举着蜡烛往下照了照,这确实是个密道,口不大,能容下以个人,下面的木板就掉在拐弯处,韶云神出脚,等在对面的墙壁上,慢慢往下下。 很快就到了暗道的底部,这里就是个往左边拐弯的通道。 韶云落到底部,把蜡烛放到一个台阶处,把挡着的木柜后板移开,靠在墙壁上,通道就显露出来,他招呼其他人跟下来。 虽然好多年过去,但还是可以看出密道打造设计得非常结实,没有塌方,也没有进水,沿着拐弯处一直走。 前面豁然开朗,“哇!这里竟然是个地下秘库,放着这么多瓷器,玉器。” 韶云借着蜡烛的光亮,眼前各种珠宝玉器摆放得到处都是,正中间一个格子架靠着墙。 地上有个大箱子,应该装着更加贵重的物品。 这里是金家重要的地下宝库,是金凤和金琳没有想到的,每样东西都价值连城。 第260章 金家故宅(5) 地下库房应该有些年头了,闷闷的幽暗,一股阴阴的湿气直扑口鼻。 蜡烛的光,把库房内的瓷瓶玉器照的发亮,虽说存放在地下,依然没有丝毫损坏。 “姐,你小时候也不知道这个地下密库吗?我一点记忆都没有。” 金琳发愣,转头问金凤。 “从来不知道这里,也没有听爸爸妈妈说起过。” 金凤摇头。 梁珊珊进来后,眼睛不够用了,她被满屋子的古玩玉器给震撼了。 “妈呀!这简直像个高级的古玩玉器行,这些东西要是露世了,还不得被人眼红啊。” 梁珊珊话毕,没有人接话,大家都处在震惊中。 韶云静静地打量着这个地下库房,他总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这里的宝物虽多,但长期储存在地下密室,总有不少阴煞之气。 如果贪梦之人,长期把玩这些古玩玉器,会给身体带来伤害,除非经过处理。 他警惕地把周边暗影处,都拿蜡烛照了一圈,除了物品,没有发现异常。 这里出奇的静,偶然从木柜的门处掠进来的风,听到的就是几个人的呼吸声。 珊珊说完话,一种感觉又产生了。 脑海中明显感触到有人在窥伺着自己。 嘴角吸了一口冷气,她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念头一转,猛然把手里的蜡烛往通道口照去。 奈何,光照的地方,视觉内什么也没有。 她慌忙往前走了几步,到了韶云的跟前,“二哥,我总感觉有古怪,从进屋开始,一直有一种感触,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窥伺着我。” 因为紧张,珊珊的话有些急。 韶云看看梁珊珊轻声道,“先别紧张,我仔细看看,你先靠近我身边,会不会昨天晚上的事情,让你有了阴影。” 然而,让韶云怎么也弄不明白的是,在自己仔仔细细查看了,库房的每个角落,却愣是没看到任何异常。 库房内,除了那个打不开的大箱子,每个地方都被韶云检查过了。 地下密室中,打造的很仔细,顶上的结合部位也能看清楚,非常的牢固。 拐角处依稀有破碎的蜘蛛网,轻轻地晃动着,粘着的昆虫已经干枯。 在韶云打量着这间密室的时候,金琳也好奇地四处看着,她知道这些东西,都是父亲留下的收藏,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心血。 如今古物犹在,亲人已经作古。 金琳的视线被格子架上端的一个瓷瓶吸引,要说异常的话,就是那唯一保持光泽的瓷器表面。 画着一个浑身洁白的人形图案,瓷器的底色是墨绿色,下端色泽深,往上逐渐淡绿,到浅绿,瓶口处是奶白色。 瓷器犹如女子的腰身,中间凹凸光润,人形图案刚好覆盖在腰身处,像重叠在瓶子上的精灵,更像是瓷器的器灵。 那图案在烛光的照射下,泛出的光泽,仿佛来自另外一片空域,让人心神动荡不安,说不出的诡异! 图案三分人形,七分精灵古怪,有摄人心魄的感觉。 明明是瓷器瓶上的一幅画,被打磨上釉后,却是给人活了的感觉。 蜡烛仿佛是一颗滚烫的心,把黑暗的的地下密室空间烫个洞,那种真实的感觉让金琳不知身在何处。 瓷器的上端,浅绿的瓶颈处,有几颗红色的花苞,远看似一对滚烫的血色眼睛。 那被烛光晃动的眼珠,如同有神韵一般。 这要不是金琳知道,这个密室是自己家的,而且是爸爸建造的,有一种亲切感。 忽然看着这个瓷器瓶,和那双血红的眼睛,诡异地注视着自己,估计再大胆的人,也会被当场吓晕。 那瓷器虽然看着很漂亮,但总透着一种诡异,只要盯着看一眼,就特别不舒服,能把人的神魂吸走一般。 金琳赶紧把目光移开,不敢再去看它。 此时的梁珊珊贴近韶云的身侧,心神不宁地四处张望,一抬眼,被那个瓷器瓶吸引住了。 “啊”一声尖叫,寂静的空间,显得更加恐怖,她仿佛被窥破了心神似的,吓得大喊出声。 “妹子,怎么了,别把人给吓死了。”金凤急忙转过脸问。 除了那个瓷器的眼睛,梁珊珊似乎觉得一直,有着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窥视自己。仿佛在头顶,又似乎在洞口处。 “难不成是那个人形图案的瓷器瓶有古怪?” 金琳回过味来,心里想到,因为刚刚她也看了那个瓷器瓶。 这般想着,金琳又硬着头皮,去看那个格子架顶端的人形瓷器瓶。 这一看不打紧,心里立即就打了个激灵! 在跟着南巷温的那几年了,金琳可以说是地狱般的生活磨炼,手脚眼,都被南巷温淬炼的非同常人。 做贼的手快,。 没有这三快,很容易出事。 练就的眼力,让金琳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此刻金琳猛然发现,第一眼看的时候,瓷器瓶子,距离边板有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而且前方有个很小的摆件。 如今再抬头看,却不到二十公分,距离明显拉近了,几乎贴着小摆件了。 “这个瓶子难道会自己移动?”,可地下密室中基本上没有风进来,若不是洞口处的背板坏了,估计一丝风都没有,金琳产生了疑惑。 自己应该不会看错,金琳使劲揉了揉眼,皱着眉头不敢相信。 正疑惑间,金琳的心神深处似乎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小公主,快,快救救我。” 那声音极其虚弱,又似乎很耳熟。 金琳的心猛地一颤,她死死地盯着那个瓷器瓶,和瓶身子上的人形图案。 正在此时,梁珊珊的声音传过来:“大姐,我似乎又闻到了一丝淡淡的香味,和昨天晚上的感觉一样,香气也类似。” 听着这话,金琳一惊,赶忙用鼻子细闻了一下,“还真有一丝香气,不好,赶紧把口鼻蒙住,这是一种迷香。” 经验丰富的金琳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危险,慌忙提醒大家。 韶云和金凤也是一惊,“不好,入口处有人!” 韶云警觉过来,一把将围巾拉起裹住口鼻和面容,疾步往入口处的柜门口跑去。 “大家先蒙住口鼻,呆着别动,我去看看!” 提醒完大家,韶云已经快步冲到了入口处。 “哐当!” 一声响,柜子的入口处,被一块大木板堵死了。 外面的光亮一下子就没了。 “嘿嘿嘿,慢慢等死,待会我来收尸!” 阴森森的笑声消失在入口处。 韶云踮着脚,使劲地往上举着,想把堵在入口处的木板推开,奈何使了好大的劲,木板纹丝不动。 明显上面压着很沉重的东西。 韶云的心中暗叫一声:“糟糕,被人算计了。” 看来有人暗中跟踪到此,这空间密室也暴露了,如今入口被堵死,又被放了迷香进来,密室的空气不流通,要不了多久,大家都会窒息的。 韶云急忙往回走,重新回到了密室。 “大姐,我们被人跟踪了,有人放了迷香,又把入口堵死了,情况很糟糕。” 韶云到了密室,就对金琳说道。 此时的金琳,金凤和梁珊珊已经集中到了一处,手中的蜡烛也熄灭了两根,怕室内的空气被耗尽。 “到底是谁呢?” 金琳的声音已经有些弱弱的,只这一会儿工夫,人就感觉憋闷,呼吸也有些不畅。 迷香虽然隔着衣袖,但还是吸入了一部分。 最先软绵绵的是梁珊珊,她昨天就中过迷香,体内的毒素还没有祛除干净,如今又吸入些许。 “肯定是昨天去招待所的那个青面獠牙面具人,迷香气味都一样的。” 梁珊珊说着,就一个趔趄往下倒,韶云一把拉着她。 但自己也感觉使不出劲来,梁珊珊软绵绵的身子跌进韶云的怀里。 此时金凤手里的蜡烛也熄灭了,密室中一片黑暗。 韶云刚刚使出力气想扶住梁珊珊她,突然又感觉有人要摔倒,他想伸手,一个软绵绵的身体,一下子跌过来。 连带着怀里的梁珊珊,三个人都跌倒在地。 金琳娇躯一软,和韶云梁珊珊倒在一起,金凤嗯了一声,也靠过来,四个人紧挨着,叠坐在一起。 “二弟,看来,我们,我们要困死在,这个密道中了。” 金琳已经虚弱的说不出话来。 “能和你们死在一起,真是一种幸福。这里毕竟是爸爸的密室。” 金凤慢慢移动着身体,靠在韶云的肩膀处,黑暗中,她的头挨在韶云的颈项处。 此时的她倒是不惧怕死亡,她能躺在韶云的身边,觉得很幸福。 “二哥,要是,就这样躺在你怀里,不醒,该多好啊。”梁珊珊倒下的那一刻,韶云出手,刚好把她抱个温玉满怀。 如今躺在韶云的怀里,她的心很暖。 金琳靠在韶云的另外一个肩头,再也说不出话来。 韶云被三个人拥在中间,他的心里很着急,“怎么办,不能就此把命丢在这里,必须想办法出去,静茹还等在那里。” 围巾的香味过滤了迷香的气味,韶云虽然气短,尚且能支撑着。 黑暗中,那个人形瓷器依然泛着光亮,这时,它开始移动着。 第261章 金家故宅-金无敌 金家故宅后院有一口古井,水清且深。 相传金家姑嫂,常在此梳妆打扮,可谓是“修眉细描写春山,揽竹箫佩如玉环”。 每次妆罢,她俩便将残脂剩粉丢弃井中,长年累月,井水泛起了胭脂色,水味也有胭脂香了。 于是,此井雅称“胭脂柔滂井”。 有诗曰:金家姑嫂秀色钟,秋水并蒂显芙蓉。 黑背猫进来后,一头扎进后院,它的鼻子在后院中嗅着,想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后院早就衰败不堪,古井也被枯枝落叶覆盖着。 边上的凉亭被蛛网覆盖,没有雅致的意境,有的只是灰败。 凉亭的顶部是个八角形的瓦楞,像个铜锣伞盖,八个角上,有四个角原来是悬挂着铜铃的,风一吹会发出叮铃铃的响声。 按照盖凉亭的初衷,是为了夏天,在古井这里纳凉用的,亭子下有石条长凳子,中间还有一个石板的方面桌子。 石头桌面是由一个棋盘方格组成的,可以下棋,可以玩麻将,上面已经覆盖了灰尘和枯叶。 从格局上看,这里是金家姑嫂休闲纳凉,对弈棋局的娱乐地。 遥遥看去,仿佛眼前能映射出一幅画面:“嫂子,你想玩什么花色,是下棋,还是麻将?” 一锦衣女子巧笑着道。 “妹妹说了算,下棋,一会儿时间就过去了,花色麻将,两个人只能猜颜色。” 鹅黄色袖衫女子清雅脱俗,语气很轻。 “水灵儿,去老太太房间把那几幅麻将拿来,顺便叫一声她老人家,要过来玩几圈不?” 锦衣女子嘱咐边上候着的女孩,她是跟着鹅黄绣衫女子的贴身丫环,唤作水灵儿。 这对姑嫂,正是金家的太太水柔和小姑子金花。 “好嘞,俺这就去取,你们等会儿,这泡着的茶放桌子上了。” 说完,水灵儿一跳一跃地去了,一个及笄之年的丫头,看着还像个孩子。 人长得水灵,有一种灵韵似的。 水灵儿到了前院,见着老太太,这是一个上了年纪,但很优雅的老太太。 金家老太太刘氏,本是榆林古羌人的后裔,明永乐年间,成祖伐漠北,蒙古王子也干,率领妻子来降,其先祖被赏赐金姓氏,其夫亦是同族。 刘氏跟随其夫金东山,在山东一带做生意,后迁徙到临县,是为了明皇室打造故宫,运送皇家御用物品。 金东山尚武,在山东到临县这条道上跑镖,遇到过不少劫匪,但靠着古羌人的勇猛,总能惊险过关,一把金刀号称无敌。 金无敌在临县建立宅院,设了商号,荣耀一时。 金家的瓷器库房,作为临县皇都的专供,也被很多人眼红,其中傅家就和金家有生意上的竞争。 傅家祖上是明太祖手下大将,傅友德一族的后人,因为保错了太子,被逼身死。 虽然如此,傅家的根基依然在,财富积累上不次于金家。 金家和傅家的缘分,起源于一批贡品的争夺,当年傅老爷子还年轻,在锦泽一带,进到一批价值不菲货物。 回程途中经过卧龙冈,一批劫匪紧追不舍,傅老爷子带着货物和车队,躲进一处山谷,谁知自己的护卫中,暗藏着劫匪的眼线。 到了半夜,劫匪围拢上来,准备杀死傅家老爷子和他的家丁,夺取贡品。 当时的金无敌恰巧也到锦泽一带采购贡品,但慢了一步,当地的大客商,已经把钦定的贡品交给了傅家。 扫兴而归的金无敌,在卧龙冈,截住了一劫匪的探子,知道傅家的车队躲在山谷之中,正被大当家的带人劫杀。 闻得消息,金无敌带人直奔山谷,此时劫匪已经动手,双方战在一处。 劫匪人多势众,傅老爷子和家丁虽然拼死抵抗,但已经被冲得七零八落。 “我说姓傅的,识相的放下武器,收了你的物品,或许能放你一条生路,否则抓住你,可有你受的。” 劫匪的大当家,眼看着傅老爷子孔武有力,一会半会儿拿不下他,就言语威胁道。 “呸,要战就战,哪那么多废话!” 傅老爷子杀出火气来。 谁知一家丁贴近前道:“老爷,你先走,我来断后。” 傅老爷子见家丁一样挥着刀和对方大战,还如此忠心。 感恩于家丁的一片忠心,就稍微迟疑了一下道:“你们先聚拢到一起,保命要紧。” 就在傅老爷子回身的那一刻,家丁手里的刀,直接往他的身上砍来。 来不及细想,侧身急躲,刀尖划过他的肋骨,“你?” 傅老爷子一惊,他躲闪不及,受伤了。 原来这个家丁正是卧龙冈的眼线,早就卧底在车夫中,扮成家丁。 哐当一声,手里的刀掉落在地上。 大当家的哈哈大笑,原来他和傅老爷子废话,就是要吸引他的注意力,也是传递信息,让卧底动手。 “我命当绝!” 傅老爷子万念俱灰,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车队中,会有劫匪的卧底。 正当此时,金无敌带人赶到,一阵狂刀乱舞,几下就解决了几个劫匪。 大当家的举刀迎战,不到三个回合,就被砍去手背,带着伤逃出山谷。 “好了,这个家伙就交给你了,伤的如何?还能撑住吗?我这有金枪药。” 说完话,金无敌丢下药品,转身离去。 “谢了,金兄!” 此后,傅家在和金家的商业竞争中,主动退让,与金家有了合作。 在刘氏得子后,随着孩子们渐渐长大,金家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在金家长子弱冠时,金无敌就开始建造了地下密室。 他在走货道上得罪的人太多,为了以防不测,他把一批贵重的物品,分批次收入密室中,算是给儿子留下的根本,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早就有暗伤。 一旦有不测,也好给金家留有最后的根基和财富。 盛极一时的金家,在金无敌遭遇不测后,逐渐式微。 那是金东山最后一次出行,自打傅家与金家合作后,锦泽一带的贡品,就转到了金家手里。 入秋季节,天气转凉。 金无敌身上的暗伤,隐隐作痛,一直折磨着他,但爱子心切,舍不得让尚且年幼的儿子出行冒险。 轻车熟路的金无敌带着车队和贡品回转途中,经过卧龙冈,如今的卧龙冈还是劫匪横行,曾经被金无敌砍去一臂的大当家接到线报。 “报!大当家的,有一车队路过,好像室临县金家,打着无敌的旗号呢!” 一探山小喽啰到龙虎厅报告。 “马勒个八字!什么他妈滴无敌,总算出现了,断臂之仇,今天老子必报,来人准备毒烟,把他们给围了!” 大当家的一声令下,带着一众劫匪,带着大捆的干草枯枝,直奔金无敌的必经之路埋伏。 山林中的风刮的强劲。 金无敌骑在马上,手中的金刀,端在手中,他的腰部隐隐作痛,一入卧龙冈,他的心绪开始不宁。 “老八,告诉大伙儿,都打起精神,谨慎着点,总感觉有事情要发生。” “好嘞!大哥,放心,有金刀无敌的镖号,借个胆子给他们,也不敢动!” 叫老八的,人称土猴子,瘦弱的身躯里,藏着力量和自信。 “别大意,如今我已不是当年了,无敌的称号会惹来麻烦。” 金无敌的心里还是不踏实,他的称号是打拼出来的,如今却担心这个虚名会累了他和车队。 他摸着冰冷的大刀,手有些虚汗。 正行到一处两边有坡的狭窄路段,前路突然被几根山木堵死。 “不好,有劫匪!” 看见被堵的道路,金无敌意识到这里不安全了。 “兄弟们小心戒备,去两个人把山木移开,我倒是要看看,是哪些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劫金刀无敌的车子!” 老八土猴子,转眼就到了前方被堵的山木边。 四周没有人声,不大一会儿,周围有火光亮起,随着风,一股股黄黄的浓烟弥漫过来。 “不好,是毒烟,大家把尿液撒在汗巾上,捂住口鼻。” 一阵慌乱,几辆车的车夫、家丁、护卫,纷纷解开裤带,对着汗巾就是一泡尿液,有点惊吓得根本尿不出来。 “哈哈哈,看这群鳖把儿,倒是精明,爷今天等着你们尿完,再收拾你们!” 风口前方传来了一阵嘲笑声。 马上的金无敌一阵,这个声音有些耳熟,他坐在马上,只能用刀囊遮住口鼻,但阵阵毒烟越聚越多,他只好翻身下马。 “大家聚拢过来,掉头后撤!” 金无敌的心神有些乱了。 车队撤到了山谷中,这里就是几年前,他救援傅家老爷子的地方。 熟悉的环境,如今已经是今非昔比,被困的是自己的车队。 一场大战即将来临,金无敌已经想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正是数年前被自己,砍去一臂的卧龙冈大当家。 命中的劫数是躲不掉的。 风刮着,黄烟跟进了山谷,这里的后方没有通道,是个绝死之地,两边是山,后方是毒烟,再退就是悬崖。 “难道天要灭我金刀无敌?” 金东山抚摸着手里的金刀,一声感叹。 第262章 金家故宅-土猴子 山谷中。 黄烟弥漫,金东山拄着刀,身子在发抖。 就在刚才,他试着抡起金刀,他的手臂,才一抬起,非但未能挥出一刀,金刀,反倒向下沉了下来。 金东山的身子,剧烈的痛感袭来,身子也突然向前,跌出了一步,差点摔倒在地。 他的暗伤加上毒烟,金东山已经失去了打斗的能力。 即使劫匪现在不上来,等到众人都被毒烟熏到了,要逃出去,已成为奢望。 “哐当!” 他的金刀跌落在地上,他的身子也随之摔倒。 “大哥!” 土猴子老八,捂着口鼻抢过来,试图扶起金东山。 “老八,别费力气了,带着我的金刀,想办法逃出去,告诉再启,好好保护金家。” 金东山知道自己很难再有机会逃脱,只能拜托土猴子老八。 土猴子老八,是金东山在山东绿林道上收服的劫匪,已经跟着他好多年了。 身手敏捷,这几年跟着金东山鞍前马后,还算忠心。 “大哥,我带你一起逃出去,大不了货物不要了,保命要紧!” 土猴子老八着急地叫道。 金东山勉强在脸上,挤出一点笑容来:“老八,谢谢你,这么些年一直跟在我身边,大哥可能真出不去了。” “劫匪头子是冲着我来的,报那断臂之仇,有机会你就逃出去。带着我的金刀,先躲到悬崖边上,有了我,他们不会注意到你。” “大哥!” 土猴子老八,喊了一声,看看金东山坚决的表情,只能点点头。 捡起地上的金刀,把金东山扶着坐起来。 “兄弟们,快点,烟熏的差不多了,该收割人头了,妈拉个巴子,金刀无敌,我先砍了你一条手臂,再折磨你!” 劫匪头子大当家,愤怒的声音从谷口传来。 “老八!快走,别管我!记住我的话,好好替我照顾金家和再启,别想着来寻仇。” 金东山催促着土猴子。 土猴子提着刀,直奔后面的悬崖,他凭借着手中的金刀,在崖壁上攀岩而下,躲在一块峭壁的岩石边,悬挂在那里。 崖顶上,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和辱骂声传来。 “妈拉个巴子,砍了他们的脑袋,把金无敌留给我,车子都收了。” 劫匪头子大声地命令着。 一阵哀叫声,抵抗声不大,十几名家丁车夫被屠杀殆尽。 金东山闭上了眼睛,他的心在流血,这些人都是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家丁,今天都把命丢在了这里。 武功全失,身体绵软的金东山,只能看着劫匪杀人劫车。 “哈哈,金无敌,妈了个巴子,还认识老子吗?你的金刀呢?怎么不用你的无敌金刀呢?” 大笑着,劫匪大当家的大踏步走了过去,已飞起一脚,向金东山踢了出去,那一脚,踢得十分霸道。 勉强抬起手臂,想架住大当家的脚,就地一滚,试图站起来。 但脚的力道超出了他的想象,一脚正踢到他的肋骨上。 “哈哈,还想躲,要是你没有中了老子的毒烟,或许还惧怕你三分,如今看你往哪儿躲。” 说完,举起刀,咔嚓一声,直接砍掉了金东山的一条胳膊。 血顺着断臂处泉涌而出,金无敌咬碎了牙齿,冷冷地嗯着,想他金刀在手,谁敢冒犯。 如今虎落平阳被犬欺,古羌人的血液里流淌着坚韧和个性。 “小的们,把他弄上车,我要天天看着他流血,直到流干为止!到处找找,还有没有喘气的,妈了个巴子,金刀藏那去了。老子才是金刀无敌!” 躲在悬崖下的土猴子,已经憋得满脸通红,他知道金无敌完了,自己的力气也快耗光了,再这样下去,自己非掉下去不可。 一阵脚步声传来,几个喽啰在到处寻找,有人到了悬崖边上,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 “妈滴,这地方那么陡峭,人根本没法躲藏,你们先过去,老子尿急,先撒泡尿。” 一个喽啰说完话,掏出家伙就往崖下撒尿。 一泡尿,刚好淋在土猴子的脑袋上,他被毒烟熏着的脑袋一阵清醒。 “好了没有?回山了!” 同伙吆喝着,那边的车子,已经在大当家的招呼声中出了山谷。 土猴子闭着嘴巴,坚持着,一股尿骚味直灌鼻孔。 顶上渐渐的安静下来,只有风送过屡屡血腥味道。 土猴子爬山来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他趴在地上喘息着,看着满谷的尸体,心中一阵胆寒。 这个场面他见多了,还是忍不住打颤,十几年前他土猴子也是一号人物,山东绿林道上的土行孙。 在打劫金无敌的镖车的时候,整个山寨的劫匪被金刀无敌,砍瓜切菜一样,收走了性命,摄于金东山的金刀无法对抗,土猴子投降,跟了金东山。 如今金东山没了,被劫匪带走了,满谷的尸体,让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土猴子心里矛盾着,靠山没了,再回临县,自己的日子不好过。 本想着从此跑回山东了事,但看看手中的金刀,想起了金东山的嘱托,又有些心动。 金家这几年的财富,积累了不少,土猴子清楚的是,金无敌好像建造了一处地下密室,藏着不少宝贝。 虽然不清楚地下密室的入口,但窥伺的心早就埋下了。 先回金家,刘氏虽然是个精明人,但毕竟是个女人,一家的人还要靠着自己,这个金无敌的得力助手。 心里盘算着得失,土猴子决定重回金家,辅佐金无敌的儿子金再启,同时找机会进入金家密室,得到他想要的财物宝贝。 人为财,情谊在土猴子身上,随着金刀无敌的死亡,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山谷中,被洗劫一空,除了尸体外就是一阵阵残烟和血腥味。 带着金刀,土猴子趁着夜色离开了卧龙冈,他可没有胆量去山寨探听金东山的下落。 估计早就没命了。 金家大厅。 刘氏坐在中堂的八仙桌前,浑身颤动着,听了土猴子的哭诉,她已经无法承受失去丈夫的痛苦。 心,刀割一般难受。 接过土猴子手里的金刀,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强忍着悲痛道:“他八叔,谢谢您!早些回去休息,这事先不要声张,尤其在再启面前千万不要提起,我怕他冲动去锦泽报仇。” “好的,大嫂,一切听您的,我土猴子一但有机会,一定会给大哥报仇的,以后金家有事叫我一声。” 土猴子退去,偷偷地瞟了一眼发愣的刘氏。 夜打开深人静时,刘氏把门拴住,孩子们都被打发到库房去了。 她带着丈夫的金刀下了密室,地下密室中,丈夫早就准备好了一个大箱子,特制的一把八步连环锁,没有特殊的手法很难打开。 箱子里预留着金刀的存放位置,有一部师传刀谱,一些金东山重要的武功心得,最尊贵的是古羌人的传承族谱,还有一张羊皮图,存放羊皮图的是一个精致的古瓶。 除了这些东西,还有一件铠甲,纯金丝打造的,坚韧无比。 铠甲的护心镜上有一面镜子,里边像个心在跳动,不停地旋转的护心镜,有摄人心神的作用,存放羊皮图的小瓶子似乎受着护心镜的控制,离开三寸之地,就会被吸引回去。 刘氏知道那是古羌人的宝藏埋藏地图,也是自己要守护的东西,为了以防不测,金东山做了周全的准备,留有很多后手,不想让金家在自己手里给断了。 刘氏把金刀放进箱子,她知道,丈夫的嘱咐应验了。 走之前,金东山嘱咐道:“我这次出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不能让再冒险,如果我出现了意外,金刀一定会想办法带回来。” “只要放进这个箱子,八步连环锁就会自动开启保护,直到有一天我们的后人带着启冥玉扳指,和祖母魂才能打开它。” “如果你收到金刀,一定要小心带刀之人,切记切记!” 刘氏回想着丈夫临行前的话,潸然泪下。 抚摸着丈夫的金刀,当金刀入鞘时,咔嘣一声脆响,护心镜发出颤鸣声,精致小瓶滚动着合在金刀的耳环中。 一阵脆响,箱子自动收缩,盖子合上后,再也无法打开。 刘氏愣愣地看着大箱子,这个外表古朴,有着伏羲人头蛇身图案的箱子,不知道啥材质做成的。 图案给人的感觉很神秘,人首蛇身图案透着一种温润的灵气,似乎有灵韵的一样生动。 刘氏不敢再细看,她有一种被摄取魂魄的感觉,再看上去,就不知道自己进了何处的世界。 金东山的走,对她的打击她的很大,她坦然接受了事实,这个事实在她的意念中一直存在着,只是早晚的事情。 作为古羌人的后裔,她有一种天然的韧性,她必须把金家打理好,把孩子们都带大,让金家传承下去。 刘氏离开密室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存放金刀的大箱子,和格子架上面放着的瓷器瓶,上面只有淡淡的人形图案。 金东山没有回来,土猴子的出现让金再启犯了嘀咕。 回廊上,正要去见刘氏的土猴子,被金家大公子再启拦住。 问道:“八叔,我怎么没见着我爸,你们的货物都到哪去了?” “哦,哦,大哥他们有别的事情耽搁了,我先回来报个平安,这就去见你母亲。” 土猴子搪塞道。 第263章 金家故宅-信物 金家中堂。 刘氏面对土猴儿,嘱咐道:“老八,这次辛苦你了,带着礼品到山东地界去一趟,把水柔接回来,看到信物,他们会明白的。” “嫂子放心,老八一定把事情办的妥妥贴贴。” 土猴儿说着接过刘氏手里递过来的信物,这是一个碧玉手镯,做工精细,透着灵动,盒子被刘氏包裹的很仔细。 看着土猴儿的背影,刘氏的心动了动:“东山的话或许有道理,此次就看你能否把事情办妥,如果你心存不轨,那就别怪嫂子心狠了。” 土猴儿带着信物出了金家大院,路上他几次把手中的信物拿出来,又放回去,内心在激烈的斗争着。 跟随土猴儿的是四个金家的护卫,带了一车的礼品,目的地是山东地界以前的金家宗族,接回少奶奶水柔。 水柔是金东山的宗族人,指定的儿媳妇,一切都是古羌人的传统,为了血统的传承和族人的纯净,女子到了及笄之年就会选定夫婿。 金再启到了弱冠之年后就要接回水柔,这是金东山和族人的约定,如今金东山出事,刘氏必须尽快完成儿子再启的婚事。 土猴儿知道,此去山东是接金家的少奶奶回来完婚,按说金无敌不在了,土猴儿动了离开的心思。 如果把一车礼品自己带走了,从此离开临县,回到山东自己的老地盘,一样过的逍遥快活。 但他反复权衡,又贪恋金家地下秘库里的财宝,总想着有机会博得嫂子信任后,接近秘密库房,夺取财物。 车和马,在路上追逐着随风而滚的干草团,深秋的景色,十分苍凉,土猴儿和马上的人,都可以看到前面,渐渐远去的旧陪都高墙了。 太阳已经西斜,在斜阳中看来,古城塔,似乎更加巍峨,也更显得苍凉。 在土猴儿带着家丁礼品出城后,身后不远处,跟着一个锦衣男子,远远地跟着车辆,不紧不慢地跟着。 从神态上看此人,并不属于金家一群人,他低着头,谁也不看,他的神色看来,虽然平静,但是他的心中,却是思潮起伏,感槪万千,想得很多。 此人是金家的影子卫洛宾,唯一一个死忠于金无敌的人。 落魄时被金东山救助,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他被金东山安排在金家,负责保护刘氏和金家的安全。 就是哑巴不能开口说话。 哑巴接到刘氏的信息,知道金东山殒命,悲痛不已,按照他的想法,准备到卧龙冈为金东山报仇。 但被刘氏阻止,“东山早就预测到自己的一切,这是无法改变的,洛大哥不要再去冒险,这里有一件事情拜托大哥去做。” 洛宾流着泪,默默地乔装打扮,尾随土猴子而去。 土猴子一行,路上不敢耽搁,很快就到了山东地界,看着熟悉的土地,土猴子内心起了波澜。 又想着是不是就此留在这里,不再回金家。 这时候,一辆马车由远而近,路过身边,车夫勒住缰绳。 “这不是土猴子大哥吗,可还记得我土拔鼠?” 车辕上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身材臃肿,头发稀疏,秃头秃顶,眉角上挑,眼珠子又黄又小。 眼皮子外翻着凸起,远看像个金鱼眼。 “哈哈,还真是你土老弟,有些年头没见了,在哪搭伙?” 看到车辕上的男人,土猴子口中发出讪笑。 “这不,大哥走后,投到鞭杖行里做赶脚,刚从三道坎子回来,给龙门观的水家送货回程,大哥您这是打哪来,到哪去啊?” 这个土拔鼠似乎对土猴子很熟悉,一见面,就一股脑地把自己掰扯的清清楚楚。 “巧了,我也是到龙门观水家办事,道上可清净?” 土猴子最关心的还是路上的安全。 山东地界,天荆地棘,遍地萑苻,盗贼出没所在,但凡走道,生死不由命,随时都会遇见劫匪。 “放心,这段时日,青帮的刘三爷控制着,这一带没有他的话,没人敢出来搅浑。” 土拔鼠的话,让土猴子一惊。 土猴子深知刘小辫子、刘三爷的心狠手辣,早些年做劫匪的时候,得罪过他的手下,差点丢了小命。 后来又遇到金东山,知道自己呆在山东地界,没有活路,才跟着金东山出走。 如今一听到刘三爷的名号,再不敢有留下来的打算,只有临县金家才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 “谢了,兄弟,有空再喝两杯,告辞!” 得了消息的土猴子,不敢久留,急忙打马而去。 龙门观水家大院。 土猴子带着家丁赶着礼品车到了门前,开门的是水家的老管家水门盯。 “这么晚了,打扰您啦,我是临县金家过来拜见水老爷子的。” 土猴子把马儿拴在门柱上,上前一步恭敬地说道。 水门盯把门裂开个缝,探出头来,看着几个灰头土脸的男人,都用方巾裹着头,黯淡的灯光下,看着有些另类。 不免心中一虚,他把门板往前推了推,咂咂嘴。 叹口气道:“唉,俺这老眼昏花的,眼睛也不好使了,看啥都是双影儿,耳朵也背了,你说的临县是啥地方?那个金家又是干啥子的?” “老管家,您记得金东山不?俺是他的八弟,以前到水家来过的那个土猴子啊,您仔细瞅瞅俺。” 土猴子赶紧上前一步,弯腰施礼,深埋着头,用斜眼的余光从门缝中,瞟着这个埋汰的老干货。 撇撇嘴,这要不是看在水家老爷和金家少奶奶的份上,他才不会甩一个残年落魄的看门人呢。 正僵持着,门内的院子中,有人往门房走过来。 “水管家,这么晚了谁呀?怎么不开门让他们进来?”水家老爷语气严厉地询问道。 听到水家老爷的声音,土猴子一阵欣喜,提高嗓音喊道:“水老爷子,临县金家,金东山的兄弟老八拜会您来啦!” 满脸烦躁的水老爷子,正心里窝着火呢,他把眼睛狠狠地瞪了一下,老管家水门盯,看他扒着个门,佝偻着身子,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金家贵客,屋里请,水某失礼了。” 水门盯看着水老爷的面色,慌忙把门打开,躬身退到门后边,嘴里不停地絮叨着,“真没看清,是贵客,看这弄的。” 土猴子没有理会水门盯的絮叨,昂起头,指挥着家丁把车上的礼品弄进院子,自己赶紧满脸堆笑地迎着水老爷问候。 “老哥一向可好,大哥一直念叨着你呢。” 边寒暄边往怀中摸那信物。 走进门厅时,土猴子悄悄地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轻轻地道:“嫂子有件重要的东西要交给您,路上不安全,她说您一看到就明白了。” 土猴子这句话,让水老爷子大吃一惊,他知道有大事发生,金家来人,看来事情该办了。 白天他就心神不宁,特地采购了一批物品,就是为了这件事情准备的,晚上金家的人就到了,这是应数,躲不开的。 捏着手里的包裹,不打开他都知道,这代表的什么。 “兄弟们先进屋,我这就吩咐伙房给你们准备酒菜,一路上辛苦了。” 水老爷子稳定了一下情绪,客气地请众人进屋。 转身对着耳房喊了一声:“湿婆,让伙房弄一桌酒菜,有贵客。” “好嘞,俺这就准备!” 一个粗声粗气的女声应着。 水老爷子把土猴子让进客厅,一个精致的小丫头沏了一壶茶,安静地端到客人面前,“请用茶!”语气温婉,嗓音甜脆。 土猴子瞪大了眼睛,被女孩的灵韵给惊到了,水家怎么有这么通透的女孩儿,简直就跟玉雕的一样,看一眼,就让人像看到温玉一样养眼。 “水灵儿,把这个东西交给小姐,让她准备准备,你也收拾一下,一道去。” 水老爷摆着手,把土猴儿交给自己的信物递给小女孩,自己转脸狠狠地闭了一下眼睛,把想涌出来的心泪给憋了出去。 叫水灵儿的小女孩,接过丝巾裹着的东西,对着水老爷点点头,嘴里没有发出一个字,转身轻灵地飘出了客厅。 土猴子收回目光,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把茶杯盖拿在手中,不停地晃动着,做吹茶状。 后厢房。 烛光掩印着珠纱帘,水灵儿刚刚踏进门,一个声音就响了起来:“灵儿,是来客人了?老爷让你跟着我,你不愿意吗?” 出声的是一个苗条的女孩,鹅黄色的秋衫在烛光的衬托下,皇家气十足。 从侧影就知道这个女孩一定很美,头上的披肩长发已经被扎起,挽起了一个椭圆的髦髻,从头顶梳到脖子,丝丝缕缕都那么服帖,干净清爽,没有一丝头发自己跑出来。 婀娜的身体犹如一个瓷器花瓶似的,凹凸有致,不胖不瘦,高一分多,矮一分少。 女子一转身,一张上宽下窄的瓜子脸,细细的眉眼含着一汪清水,肤色白润,形态温和。 鹅黄色的衣裳让这个女子的魅力,有一种端庄华贵的气质,委婉大气,精致温润。 “小姐,灵儿从小就在你身边,是你的影子,你到哪儿,灵儿就到哪儿,愿意。” 水灵儿一边应着,一边把手里的东西交到女子的手中。 女子身前是一个檀木梳妆台,桌面上摆着一个个方方正正的、没有盖子的首饰盒子,盒子里放着各种头饰。 接过丝巾裹着的包裹,女子小心地打开,一股绿色的灵气,直接从包裹着的盒子里散发出来,这是一个玉镯子。 仔细地看了一眼,女子把它带到手腕上。 悠悠地说道:“灵儿,我都准备好了,也给你收拾了行囊,既然我已经挽起头发,就该去做金家少奶奶了。只是苦了老爷,水家人的命运无法改变。” 第264章 金家故宅-水柔 水家大小姐水柔,拥有古羌族皇族血统,血脉纯正,与同为正统皇族血脉的金家早就订了婚约。 到了及笄之年后,水柔就在等着这一天了,直到金家公子弱冠之后,就要过门。 如今快十八岁的水柔,一戴上碧玉镯子,就算是金家的少奶奶了。 “小姐,真不知道那金家少爷长啥样儿,要是很埋汰,岂不糟蹋了小姐的一身气质。” 水灵儿眨着眼睛,有些担忧地说道。 “灵儿,别瞎琢磨了,金家是皇族血统最纯正的那一房,怎么会用埋汰两个字来说他,我出生在水家,注定要跟他绑在一起。” 水柔淡淡的语气,透着无奈,但很坚定。 夜色已深,前院的客厅里,土猴子和四名家丁,看着丰盛的酒菜,口中的馋液不停地蠕动。 水老爷子小心,热情地央着:“兄弟们辛苦了,小小菜肴不成席面,都动筷子。” “老哥客气了,一块喝几杯。” 土猴子见水老爷子不上桌子,开口道。 “土兄弟带着兄弟们喝,我刚刚吃过,就不了,我到后院跟柔儿交代一下,明早就跟你们启程去临县,这一路上就拜托老弟了。” 水老爷子的心有些不安,他不放心女儿,不舍得女儿,但又毫无办法。 “放心老哥,少奶奶交给我们,保证不会伤着一根汗毛,安全送回金家!” 土猴子豪气地拍着胸脯保证,话音落地,他的手已经端起了酒杯。 水老爷子笑笑,没有再接茬,他嘱咐湿婆随时伺候着,自己就转身离开了客厅。 后院的东厢房,水灵儿把水柔的行囊归整到一处,唠叨着:“小姐,你的首饰都带全了吗?这一去可有些日子回不来了,放家里也没人用。” “该带的都带了,到了金家还少得了这些个,最近几年,听说金家的商号很红火,古玩玉器多了去了,不缺这些个首饰。” 水柔的心情有些忧伤,她不想破坏房间中原有的布置,更不想从这里带走东西,她要完整地保持自己的房间,随时都想回来。 她的眼睛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院子,夜风刮得窗棂子哗啦哗啦的响,这种响声让水柔的心绪越发的烦躁。 门帘一挑,水家老爷一步跨进门,看到呆坐在窗前的水柔。 心一酸道:“孩子,这是命啊,早晚的事情,好在金家大嫂仁慈,也是你母系的姑姑,不会看外你的。” “爹这一生就是为了你活着的,好好的,别忘了这个地方,爹会每天来这看看,帮你看着这个闺房的。” “爹,你怎么来了,前厅的客人都安顿下来了吗?” 水柔看着已经显老的父亲,急忙起身,把他让到自己坐的凳子上。 “都给他们准备好了酒菜,客房也让湿婆打扫了,爹来看看你。” 水家老爷说着,坐下来,仔细地打量着,女儿水柔的桌面。 “怎么不带上几样首饰,都是小时候的,有些旧了是不是,今天爹又让人订了一批,待会让人给你拿过来,戴上,算是爹给你的嫁妆。” “你娘走的早,爹不会选这些东西,这些年委屈你了。”水老爷说着,眼里,有些湿湿的水气。 “爹,要紧的我都收拾了,这些摆着的,就留在这里,让爹有个念想,看到它们,就知道女儿一直在您身边。” 水柔说着,双手搭在父亲的肩头,看着他稀疏发白的头发,鼻子一酸,泪水打眼眶里转着。 “柔儿,到了金家,说话做事细心着点,不是家里,对人要谦卑有礼,别耍小姐的脾气。” 水老爷还是嘱咐道。 “老爷,别担心,有灵儿呢,一定会把小姐照顾的好好的,谁要是敢欺负小姐,灵儿咬死他。” 水灵儿从里间跑出来,一听到水老爷子的话,接茬道。 “还是灵儿乖,有你跟着柔儿,我放心。” 水老爷子慈祥地看着水灵儿说道。 水老爷子静静地看着两个乖巧的人儿,心中的酸楚更深,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就让水柔和灵儿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启辰去临县金家。 院子中,风把能刮动的东西拼命地摇晃着,发泄着自己烦躁不安的情绪,似乎在留恋这儿的小主人。 水老爷子徘徊在院子中,听着带有怒气的风,他的心也是一片凄然。 想他水氏一族,到了他这个年龄,尽管拼命的维持,依旧人丁凋零,膝下无儿,只有水柔一个女儿。 水家曾经风光荣耀,在古羌一族中地位显赫,他是府里的嫡出长房,享受着皇室贵族的礼遇。 一场大战,父兄姐弟尽数折了进去。 水氏一族,后辈也分居各地,偌大的长房就剩下他一人带着女儿,跟随金氏一族迁徙到山东定居。 自古山东出响马,盗匪横行,江湖血雨腥风,水老爷子联合皇族嫡子金东山,一路杀过去。 金东山靠着一把金刀和古羌人的勇猛彪悍,几乎杀光了龙门观一带的山匪。 水老爷子一杆水烟袋,也是出手狠辣,敲碎过不少劫匪的脑袋,自此龙门观一带,三山十二岭的劫匪彻底胆寒。 金刀无敌水无情,一刀劈碎路难行。 金氏宗族和水家,就在龙门观一带安稳地定居下来。 直到金东山远走豫皖的临县,水家和金家的一部分人,依然留在了龙门观。 好多年过去了,金无敌偶然回来,也只是运送一些古玩玉器。 但有金刀无敌的名声在外,龙门观一带,几乎没有人敢招惹金氏一族。 水家虽然人丁不旺,但为了血统的纯正,水无情一直没有续弦。 水柔也成了金氏皇族金无敌的钦定儿媳妇。 只等着金家少爷弱冠后过门,为金家传承香火,也为了古羌人守护着祖辈的宝藏。 夜风中,水老爷子真切地,感受到自身有一种衰老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知道自己老了,经历过太多磨难的人,对人世间的纷纷扰扰再也提不起兴趣,如今女儿即将远嫁,自己能做的就是思念。 站着院中,愣愣地听着耳畔的风声,时不时地看一眼,女儿房间的灯光,透过纱窗的影子,让他无比的不舍。 “老爷,客人已经就寝了,您也该歇着了,外边凉,身子骨要紧。” 湿婆从前院走了过来,看见水老爷站在院中发愣,眼睛直棱着看向大小姐的房间,放低嗓音劝道。 水老爷子转过脸,看了一眼湿婆,这个一直跟在水家,已故妇人的贴身丫环,如今也是双鬓白霜。 “哦,你先回,我再看看,等柔儿的熄灯了我再回去。” 水老爷子的语气软软的,他知道湿婆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呆在院外,深秋的夜风很凉,他的身子骨再不是从前了。 院子中的对话虽然声音很小,但还是被风带进了水柔的纱窗内,正对着镜子,默默出神的水柔,叹了一口气,起身抹去眼角的泪痕,悄然把灯给熄灭了。 她知道,父亲是真舍不得自己,自己又何尝不是依恋这个家和父亲呢。 院外,湿婆并没有丢下水老爷子先回屋,她要看着他回房,伺候完他的洗漱,自己才能休息。 这是湿婆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虽然自家的小姐早走了,但她一直十年如一日,侍候着水老爷子的起居。 呆在他的身边,她很踏实。 她也渴望像自家小姐一样,能得到水老爷子的一点柔情,特别是小姐死后,曾经梦想过能给水老爷子填房,她耐心地照顾着水柔,把她当亲闺女看待。 但她知道无论如何,那只是自己的一个梦而已,水氏一族讲究血统的纯正,自己的出身低微,在小姐身边就是个丫环,那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能呆在水老爷的身边,看着他,伺候着他和小公主,就很满足了。 如今小公主水柔又要远嫁了,她已经躲在门房哭过了。在水老爷面前,她要装的坚强,免得触动水老爷的情绪。 “回,小公主已经歇下了,明天我送她走,您还是回房。” 湿婆再次开口道。 水老爷子,没有应声,其实他心里明白,女儿一定知道自己还在院中,这时候的女儿或许在听着院中的动静。 他转身,不再犹豫,直接往前院走去,湿婆一步一趋地紧紧跟着。 水柔贴着窗子,风声告诉她一切,知道父亲和湿婆都回屋了。 自己摸索着坐到床沿,把弄着手上的玉镯子,一丝淡淡的绿意,透过指尖传入脑海。 突然一股信息植入灵魂:“孩子,早早去,哪里需要你去守护,古羌人不能就此消失在人间。” 那话语,那温柔的语气,多么像母亲。 水灵儿已经睡下了,天真无邪的她,并没有去想太多的事情,她的眼里只有大小姐。 水柔把带着玉镯子的手叠在胸脯前,移动了一下身子静静地躺下。 这一夜,她的思维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竖日。 湿婆早早地把水老爷交代的东西,放到架子车上。 水家的暖棚豪华车,装饰一新,车厢内放了软软的褥垫着,为了防止旅途中颠簸,特意加厚了一层毛皮褥子。 两辆车,一辆载着水柔和水灵儿,一辆装着嫁妆和衣物。 水柔把自己裹在黑色披风里,黑纱面罩遮住头脸,依依不舍地上了车。 她知道父亲就在门后看着自己,她强忍着泪水,让自己不去难过。 水灵儿再次从车上下来,特意跑回门房,精巧的一张脸,进门就撞在水老爷的身上。 “老爷,别难过了,我会照顾好小姐的。” 说完,转头一溜烟就上了马车。 第265章 金家故宅-水灵儿 秋风劲疾,山坡上的野草,一片枯黄。 古道上,两辆马车一前一后行驶着,车轮碾着碎石土路,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晨雾薄曦,淡淡的雾气,在山坡的林木中萦绕。 土猴子骑在马上,扬着鞭子,忽前忽后,来回巡视在两辆车的边上,除了自己带来的四名护卫家丁,水家也拨了四名护卫跟在车旁。 水柔和水灵儿坐在车厢内,虽有褥子,仍然被颠簸的七荤八素。 “小姐,你受得了吗?这路也太差了,可还要好久呢,到地方还不得颠散架子啊。” 水灵儿撅着小嘴,把头伸出门帘,看着外边的碎石子路说道。 “忍着点,习惯就好了,骑在马上一样很辛苦的,你要疲乏了,就垫在我的腿上休息会儿。别老往外瞅,这山路不安全。” 水柔的情绪,还在离别亲人的悲伤中没有缓过来,吩咐水灵儿坐稳。 马车外的土猴子,经过车身,听见了车厢内的对话,他勒住马缰绳。 侧过脸关切地出声道:“少奶奶,这一段山路碎石子多,马也走的辛苦,我让他们把车赶慢些,过了这道坎子,前面是黑土路,会舒服些。” “大家辛苦了,我们没事,第一次出远门是感觉颠簸,习惯就好了,还是赶路要紧,这一带不太平,天黑之前,早些打尖。” 水柔慢声细语的回着土猴子的话,她不想因为自己耽搁了行程。 “好嘞,听少奶奶的。” 土猴子也深知,道上的风险,不敢在这毫无人烟的山道上耽搁,过了这一段路,就要出龙门观了,劫匪猖獗。 从土拨鼠口中得知,刘小辫子又冒出来了,他的心一直悬着。 两辆马车在八个护卫的保护中,匀速前行,薄雾已经渐渐的淡了。 越过坡上的枝头,能看见东方的一抹红晕。 过了二道坎子,前面就出了龙门观地界,水柔就此离开了生活十几年的地方,心情也慢慢地舒缓开来。 有些东西,她必须要去面对了,金家少奶奶的身份,无法改变。 走出没多远,坎子的山坡上,一道响箭越过树枝,直插云霄,老远的地方都能听到回声。 “不好!有响尾箭传讯,看来我们被眼线盯上了,大家小心戒备,抓紧赶路,争取天黑之前赶到四道梁子的古塔落脚!” 土猴子太熟悉这响箭声了,知道自己领着人刚刚过坎子,就被劫匪给盯上了,看来龙门观内就有暗线。 感觉到车子在加速,水灵儿又探出头四下望了望,除了远处光秃秃的树木,就是马车轱辘碾压土路的山响。 几个护卫紧张地按着跨间的兵器,策马前行,跟的更紧了。 “小姐,刚刚是啥响声,打唿哨一样,为啥走的这么快了,快颠死了。” 水灵儿歪着脑袋问卧榻上的水柔。 “是一种响箭,有人用它传讯,告诉前面的人,我们的行踪,山东一带的响马都用箭传讯,你坐安稳些,别再冒出头了。” 水柔已经感觉出,路上的危险即将降临,但她并不担心,有土八叔和一众护卫,个个都有功夫在身,她的心很安稳。 “是不是要遇见劫匪了,别怕,小姐,要是有人敢欺负你,看我不咬死它,说着,故意露出一排玉白米粒似的牙齿,做凶狠状。” 惹得水柔抿嘴一笑。 水柔欣慰的一笑,这个灵儿古怪精灵,玉雕的一样,有时候身上的灵气,还真像个精灵,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 水柔及笄那年,身边就有了个小女孩,不知道父亲从哪儿领来的,一直形影不离地跟在身边,水柔只知道她叫灵儿,哪来的也问不清楚。 水灵儿的脾气一发,就会张开嘴巴咬人,咬合力很强,牙齿像玉石一样坚固锋利。 水柔问过水老爷子,灵儿的家在那里,为什么会到水家来。 得到的答案是,她本就是水家人,一直在水家,你大了需要个贴身侍候的人,去夫家也要带着她。 再问水老爷子就是摇头:“你会明白的,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带着她就是了。” 从此,水灵儿在水柔心里就是个谜一样的存在。 水柔抚弄着手腕上的碧玉镯子,一丝灵气淡淡地浮在眼前,随着车厢的晃动,水灵儿身上一丝吸力,瞬间就将浮动的灵气吸入身体中。 毫无察觉的水灵儿,身上的灵韵更加醇厚。 马车很快就出了三道坎子,此时的天色渐渐明朗,风起尘烟,飞落的枯叶,都预示着马车在努力前行。 车厢里,水柔已经闭上了眼睛,在感触着车的速度,随着起伏不定的车辕,嘎吱嘎吱的声响,已经连接成了一条扯不断的乐线。 为了早些到达古塔,土猴子策马扬鞭,来来回回的催促着车马往前赶。 四道梁子上的那座古塔,高耸在一片没胫的枯黄,荒草之中,从坡顶的路边望去,已经遥遥可以望到塔尖。 接近时,可以感觉到那座古塔的荒凉,破败和缥缈。 它的四周,全是枯草的情景下,那座古塔,更给人一种十分凄凉沧桑的感觉。 因为它荒废得实在太久了,里边的膜拜神像,早就脱落了颜色。 从四道梁子过去,在通向古塔的那条土石板路上,一个打扮落魄满脸沧桑的人,拉着一匹同样瘦弱无神,灰色毛发的马,正在向前走着。 他的腰际悬着一柄薄剑,上坎梁的时候走的很慢,灰马的蹄子,踏着山石发出一下又一下“得得”的声响。 那人来到了塔前,抬头向那座破败的古塔望了一眼,脸上现出了一丝不经意的笑容来,伸手在马颈上拍了拍,似乎在告诉马儿,今晚就在此打尖了。 马儿仰头嘶鸣了几声,跟着那人往梁上的古塔走去。 恰在此时古塔的破门一响,走出一精壮汉子,一脸精悍之色,身形魁伟,目光锐利,他望了一眼往塔上行来的沧桑之人和他手中的瘦马。 踏前一步问道:“阁下是-----” 沧桑之人摆摆手,指指自己的嘴巴,没有理会,径自抢上台阶。 那大汉见来人无视他,厉声呵道:“我们要在此地办事,请你离开!” 沧桑之人凝定不动,只是瞪视着那大汉。 那大汉手腕一翻,按在刀柄之上,喝道:“你走不走?” 沧桑之人的脸上,终于现出了怒意来,即便如此,他的神情,看来仍然很落寞。 望了望那大汉片刻,终于没有说什么,拉着马,走了开去。 他沿着石板道走开了四五丈,来到了一棵枯树下,那树下野草长得齐腰深,枯黄的叶劲干的能燃着火来,沧桑之人才一站定,放开马的缰绳。 突然手臂一振,剑已出鞘,只见他身形一矮,剑贴着地面,“刷”地挥了一圈,身形已然挺直。 再看那片枯草,在他身形挺直之际,齐齐整整,约有六尺方圆,一片野草,一起齐根,倒了下来。 那人用脚踢了踢,将草踢拢在一起,就在草堆上躺了下来。 太阳已渐渐西下了,那人望着天空,嘴里衔着枯草,躺着不动。 沧桑之人这一切情形,站在塔前的大汉,看的仔细,那人出剑之快,着实令他大吃了一惊。 一见那人躺了下来,立时转身走进了塔中。 塔中非常潮湿阴暗,一些神像,已是七歪八倒,脱离了原有的模样儿,角落处全是散落倒垂下来的蛛网。 在阴影暗处,有一个人,坐在横放的神像之上,看不清模样。 那大汉才一走进来,便听神像之上的人道:“外面是甚么人?” 声音雄沉有力,听来十分慑人,那大汉忙道:“是一个赶宿的过路人,想在塔中过夜,让我赶了出去。” 那声音又道:“他可曾走了么?” 大汉道:“没……没有,他正躺在塔外的树底下。看样子是打算在此过夜。” 那声音略带了几分愠怒之意,喝道:“刘四儿,我们在这里,有甚么事要做,你不是不知道,怎容得有人在近侧,还不快去将他赶走!” 那被呵斥的大汉,正是叫刘四儿的人,急忙道:“是,我这就打发他走。” 说完转身出门。 坐在神像上的那人,跟着也站了起来,他身形高大魁伟,站在黑暗之中不动,也有一股自然而然的威势。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龙门观一带匪首刘三爷的子侄刘天狼。 刘天狼缓缓走到了塔门口,刘四儿已来到了那沧桑之人的身边,那人仍然躺在地上不动。 此刻,天际已泛起了一片晚霞,一层层的鱼鳞云,更映得晚霞,一片片艳红,反映在那人的脸上,灰色沧桑的脸泛着一片光晕。 刘四儿来到了那人的面前,手臂一振,已拔出了刀来,刀尖指着那人,道:“朋友,天快黑了,你何以还不到前面镇子上去投宿?” 那人缓缓地抬起头,看着蛮狠的刘四儿,摇摇头,翻身侧到一边不再理会他。 刘四儿气恼:“说你呢,聋人还是哑巴,既然你不愿意离开,那就永远留在这里!” 刘四儿飞身上前,拔出刀一声怪叫,手中单刀刀尖,陡地向下一沉,直搠向那人的面门。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突然出剑,“铮”地一声,将单刀格了开来,发出了一声闷哼声。 刘四儿一刀不中,第二刀又已向下直搠下来。 那人仍然躺着不动,并不转头去瞧刘四儿,而在他的脸上,怒意却在渐渐增加。 这一次,那人没有再出剑,只是身子在草堆上,突然转了一转,双足突然飞踢而出! 只听得“砰砰”两声响,那人的两脚,已踢在刘四儿的小腹之上。 刘四儿发出了一声怪叫,身子向后,直倒了下去,连退出了七八步,方收住了势子。 第266章 金家故宅-洛滨 “哈哈,这位仁兄好俊的功夫!” 刘天狼一声大笑,健步走了过来。 那人一个鲤鱼打挺站直身形,手按剑柄,淡淡地盯着大笑的刘天狼,没有出声。 “这里有些钱粮,前面投宿去!” 刘天狼这句话,在秋风飒飒中听来,仍然响亮雄壮,带有压迫性,那人也不禁呆了一呆,立时循声望去。 一个钱袋子,往那人激射而去,带着劲风。 那人凝目冷冷地望着飞来的钱袋子,薄剑出鞘,唰唰几声,漫天花雨一般,钱袋子里的光洋四散飞落。 此时的刘四儿,面色铁青,双手按在腹际一声也不出。 刘天狼的虎目透着凶光。 旋即,却“呵呵”大笑着,道:“好身手!像仁兄这样的身手,却怎会没有店房银子,那谁信?” 那人并没有搭理他,转身,缓缓地牵过瘦马,决意离开。 走出的步伐很缓慢,但可以看出他是决心离去的。 他的身形和马,渐渐没入草丛中。 “大哥,这人什么路数?” 刘四儿才转过了身来,骇然问道。 刘天狼冷冷地哼了一声:“以后招子放亮点,别轻易和别人动手,你知道我们今天要做什么事情。” 刘四儿的神色,极其尴尬,他又不敢反驳刘天狼的话,只得答应着。 此时没入远处草丛中的那沧桑之人,一抖身上破烂衣衫,浑身的气势一下子就变了。 此人正是金家的影子卫洛宾,在土猴子安然进入水家后,他暗中观察了一下,确定那家伙没有携带礼品潜逃后,就安心地在水家周围监视着。 晚饭时分,在客栈用餐,隔壁桌子上来了两个人,坐下后交谈着,“水家进了人和车,领头的是土猴子,看样子是远道来的,速去通知大当家的,水家的姑娘要出远门。” 二人说完,甩出一块大洋,扬长而去。 洛滨一惊,涉及金家少奶奶,他不敢大意,急忙尾随那人走出客栈。 一匹马向前疾驰,直接出了龙门观,到了二道坎子外的一个院子。 “刘温,快去通知三爷,他关注的水家姑娘要被接走了,同时告诉天狼大哥,死对头土猴子出现了。” “这都十几年了,总算有了他的消息,明天他们一出坎子,我就放响箭,让天狼他们在四道梁子截获他们。” 客栈中过来的人,对院落中的黑影交代着,完了转身骑马回程。 洛滨听到消息,内心一惊,看来这龙门观附近的刘小辫子,早就在打水家的主意了,只是碍于没有机会,在龙门观,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动手。 毕竟水家的水无情名声在外,一杆水烟袋,神出鬼没。 洛滨见那人走远,候着院子里的人收拾妥当,打马扬鞭往城外送信。 一路跟出来,本想着解决了那个送信之人,但他的马太快,一会半会儿赶不上。 洛滨跟到三道坎子的匪巢,一处山梁过后,是一片谷地,一处大院子,里面人声嘈杂,少说也有几十号人。 面对匪众,洛滨不敢轻举妄动。 他一直盯着这个院子,直到三更天,一众十来匹马出了院子,奔梁上而去。 领头之人正是刘天狼。 洛滨知道,他们是要在四道梁子动手,那里距离龙门观较远,水家很难及时施救。 他想了想,从背囊中取出衣衫,把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骑上马,决定尾随着刘天狼一伙匪众,在四道坎子再伺机援手。 上弦月将马和人,在路面上映出长长的影子来,洛滨一直跟到四道梁子,已是天光大亮,他看见刘天狼一伙进了古塔。 洛滨远远地把自己和马,没在枯枝荒草中,静静地呆着。 古塔内,十几个匪众,以刘天狼为首,把灰败的古塔挤得满满的。 一个纵身,刘天狼跃上敬香案台,抬手搬到一尊泥塑佛像,横坐在上面。 拍拍手上的灰尘道:“大家都清楚了,此次是要带回水家小姐,和那一车嫁妆,这是三爷特别交代的,能不能办成,就看你们的了。” 说着他那双眼睛冷冷地,盯着塔中众人,接着补充道:“领头的土猴子和我有过节,这次我要拔了他的猴毛!其余的人交给你们,刘四儿,你负责把水家小姐连车带人弄回去。” “两个人前出三道坎子,探明情况,其余的人塔中埋伏,天黑之前,他们定会在此打尖。都明白了吗?” 话音落地,刘天狼伸手,一掌拍在屁股下面的佛头上,咔嘣一声脆响,偌大的泥塑佛头被拍的稀巴烂。 刘天狼抬脚斜斜地坐在上面,一副唯我独尊的架势。 众人寒战若惊,不敢言语,分散开来,各找隐蔽的地方,静等日落西山。 洛滨在古塔外的草丛中,静静地等着。 不大一会儿,两匹马从塔后转了出来,马边两人一纵身跃上马背,缓慢的马蹄声,传了过来。 洛滨感触到两人前行的方向,是往来路而去。 内心一动,矮身牵马,悄悄地尾随过去。 在通向大路的岔路之上,两个人的速度缓慢下来,其中一人勒住缰绳,开口道:“刘温,这儿有个岔道,来人会不会改变方向,不走古塔那道梁子。” “不会,这岔道是往豫西去的,那不是越走越远了吗?” 叫刘温的很笃定地回答道。 “还是谨慎一些,你没看天狼少当家的很紧张吗?说不定真往西跑了,那个土猴子可是个精明之人,以前绿林道上也是一号人物。” 那人看看四周,这里接近三道坎子,岔路就在梁上的坡处。 “既然如初,你我各守一处,小心等着,一有情况及时会和,好回去报信。” 刘温想了一下,就嘱咐那人,自行前往大路的坡边草丛中,将人马隐匿起来。 说话之人,也放开绳缰,翻身下马,往道边的草丛走去。 远处尾随而来的洛滨,也看到了这个岔道,他见两人分开,知道他们要在这三道坎的出处埋伏,专门等待水家车辆到了,好回去报信。 洛滨双眉陡地向上一竖,目光停在那个躲在小路边草丛中的人。 没腰的荒草,把卧着的马和人,遮的一点影子都不见,唯有腰际的兵刃在日光下泛着光亮。 洛滨拍拍瘦弱的灰马,它心领神会,默不作声地走到深草丛中。 洛滨紧紧身上的衣衫,一哈腰,几乎像是一支箭一様,直窜了出去的,草孖在脚下形成了一溜飞絮。 转眼到了那隐藏之人的身后,只听得“唰”地一声响,洛滨腰际的薄剑出鞘。 一听得背后风声,隐藏之人明知对方已到了自己的身后,急切间,想要拔剑应敌,却已不及。 就地一滚,想要避开,无奈唰唰又是两剑,那人堪堪让过一剑,噗嗤一声,就被薄剑穿个透心凉。 圆瞪着眼睛,死不瞑目,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见对方是啥模样,就一命呜呼。 随着剑的离体,一股血柱喷射而出,尸体倒在草丛中。 洛滨,伸手牵过马缰绳,安抚着马儿,怕它受惊,将那人的尸体踢翻过来,将马拴在那人的腿上,让尸身束缚着马儿。 洛滨附身在草丛中,将薄剑上沾染的血迹擦拭干净,插入腰际,侧耳听了听远处的动静。 除了风刮荒草的声音,什么动静都没有。 洛滨蹲在那里,往大路方向看了看,另外一人隐身的山坡,有一段距离,洛滨用手挠了一下脑袋,突然眼睛一亮。 伸手将死去那人带血的上衣剥下,套在身上,看了一眼那人焦黄的脸,他捧起泥土往脸上搓了几下。 一把解开缰绳,把马头拍了拍,一翻身上了马背,抬腿一磕马镫,直奔大路那边的山坡跑去。 刚到大路边上,山坡的树干后面,一个声音传来:“有情况吗?怎么这么急,你身上?” 离的近了,刘温一看不对劲儿,来人的神情诡异,血红的血迹映在胸脯处,阳光下看的真切,这一下让他心生疑虑。 洛滨不答话,马儿直奔山坡奔去,同时他的手按在剑柄之上。 “铮”的一声,发现异样的刘温率先拔出剑来。 一声陡喝,道:“接剑!”手臂一抖,从山坡上,他的剑就向前刺出! 洛滨知道,偷袭失败,还是让对方认了出来。 索性手腕一翻,薄剑出鞘,他的动作,和上一次偷袭一样快疾,刘温的剑才刺出,他已陡地抢过身来,剑也刺出。 马上的优势凸显,这一次,洛滨攻出的,不是虚招,只听得“铮”地一声响,双剑相交,迸出了一串串火星来,四下飞溅。 这时,天光已近中午,是以那一串火星儿,和阳光一样夺目。 一击不中,马已经冲上了坡顶,洛滨翻身下马,回身再次出剑,身形一矮,手腕振动,刹那之间,只见精光圈圈,他已向刘温,接连攻出了三剑,而刘温,也还了三剑。 刘温的武功不弱,又率先发动攻势,洛滨从马上下来,立足未稳,让刘温有了还击的机会。 三剑未能伤到刘温,洛滨,突然一个飞跃,双腿连环踢出,同时手中的薄剑旋风一般拦腰斩出。 噗哧一声,漫天血雨落下,刘温身手异处。 第267章 金家故宅-示警 杀了刘温,洛滨将他的尸体用草覆盖了一下,把两匹马牵到一个隐秘的谷地,有荒草的地方,将马拴住,转身离开。 洛滨在三道坎子的岔路口,待了一会儿,不见有人,看看日头西斜,想了想,正准备离开。 随着一阵风,急骤的马蹄声,自远处迅速地传了过来,一眨眼间,尘头起处,又有两匹快马疾驰而来。 驰到了山坡下的岔路口,立时有两个人,翻身下马。 一身黑色劲装,手中提着明幌幌的单刀,步履矫捷,抢上了山坡来,直走向洛滨藏身之所。 “妈滴,那两个偷懒的家伙,这么半天了都不见回音了,难道躲在草丛中睡着了?害得老子被大哥赶出来寻找。” 其中一人边往草丛中走,边牢骚满腹。 洛滨已经听到了马蹄声和脚步声,他一动也不动地蹲在草丛中,他甚至连附在脸上的枯草叶,也不曾荡开来,他能感触到二人离得已经很近了。 但如果那向前走来的两个人,可以透过草丛,看到洛滨脸色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可以看到,蜡黄的脸上,挂着阴阴的冷笑! “刘温,老子看到你啦,在这里装死偷懒吗?快跟老子回去见大哥,真他妈滴不自觉。” 其中一人对着草丛中的影子呵骂道,同时手中的单刀,一撩,想把附近遮住视线的荒草荡开。 突然,一面薄光亮起,刀尖已然向前疾伸了出去。 “哎呦!” 前面一人齐腿处断裂,扑通一声,半截身子扑倒在草丛中。 后面一人,闻声一惊,还没有来得及反应。 一道亮光再次滑过眼前,洛滨出手十分快,刀尖往上一伸,已将后面之人的脖颈,划出一道血线。 那人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他还没有感触到疼痛,一探手把刀挥了出去。一刀一剑碰在一起。 铮地一声响,单刀落地,那人的脖颈处血如泉涌。 瞪着惊恐的眼睛,向前扑倒,在他的脸上,现出几乎难以相信的神色来,他张大了口,想叫些甚么。 但是,他根本没有出得了甚么声,便已“噗”地一声跌了下去。 洛滨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回头挥挥手,远处的瘦马抬起前蹄,跑了过来。 看着扑倒在地的两人,堪堪是头脸相抵,死的不明不白。 洛滨把腰间的薄剑往后挪动了一下,他回想着一路跟踪的匪众,如今已经除去四人,应该还有十二三人。 洛滨思考着,他摸摸肚子,已经感触到饥肠咕噜地响了。 抬手从马背的行囊中取出干粮,就着风,匆匆地吞咽了几口,骑上瘦削的灰马,往四道梁子的古塔赶去。 他要伺机混到塔内,劫匪众多,不敢冒进,关键的时候,只能背后出剑,以解除金家车辆和少奶奶的危机。 古塔前,洛滨被刘四儿挡住进不了古塔,引动了少当家的刘天狼出塔,洛滨从他的身上感触到了危险。 这个刘天狼功力深厚,不是一招半式能伤得了的。 洛滨退了出去,进入塔内的计划落空,在塔前预警的想法,也被刘天狼给搅黄了,再想偷袭杀人,几乎不可能了。 匪众聚集,都隐藏在塔中暗处,他们有了戒备,不好下手。 此时夕阳西下,秋风刮着荒草,显得特别荒凉。 眼看天色已晚,金家的车队出了三道口的大梁,前面就是四道梁子了。 土猴子异常紧张,他在岔路口来回巡视了一番,一股血腥味被风吹进鼻孔,老辣的土猴子一惊,慌忙勒住缰绳,翻身下马。 循着飘来的血腥味,一直走到荒草丛中,他抬手抽出熟铜棍,谨慎地往前一挑,覆盖的荒草被拨去。 两具尸体安静地趴在荒草丛中,土猴子上去用棍翻开尸体。 黑衣劲装,“原来是道上的劫匪,看来有人在此打斗,脖子上的剑痕细而薄,杀死他们的人,用的是一柄薄剑,功夫了得。” 土猴子自言自语,一声感叹,他左右看了看,这里是岔路口最适合隐蔽的地方,看来有劫匪盯上了我们的车子,是谁将他们杀死的呢? 带着疑虑,土猴子下了坡,对着车厢内的水柔说道:“少奶奶,这里应该有劫匪的探子,不过被人杀死在荒草中,前面不远就是四道梁子,有一座古塔,那里可以休息一宿,天黑之前我们能赶到那里。” “八叔,你安排,大家都辛苦了,早些打尖,天明了再走,安全为主。” “好嘞,大伙儿加把劲,天黑之前赶到四道梁子,古塔中休息。” 土猴子吆喝一声,策马扬鞭,赶到前面,他要探道,以防不测。 暮色苍茫,黑影渐渐覆盖着大地。 古塔的尖已近在眼前,拐过一个弯坡就到了塔前,此时枯木后面的草丛中,洛滨已经望见了车队,和人马,他很着急,又无法出声示警。 或许塔内的刘天狼正盯着塔外的一切动静,张网以待。 土猴子骑着马走在前面,他感觉古塔方向有些隐隐的未知危险,这或许就是一种感觉,自从二道坎子的响箭响起后,他就一直悬着一颗心,不知道啥时候突然就蹦出一伙劫匪来。 草丛中的洛滨更着急,他既怕暴露身形,又想提醒土猴子和车队,古塔内有埋伏。 正内心着急的当口,土猴子突然警惕地望向了,洛滨藏身的树干。 土猴子皱了皱眉头,“大伙聚拢到一起,先停下来,保护好少奶奶,我过去看看。” 谨慎的土猴子感知到风吹草动,都很仔细,这是他几十年的江湖经验。 土猴子策骑奔了过去,赶到枯树下,一眼就看见,一个落魄沧桑的人和那匹灰色的瘦马。 “喂!这位朋友可是去过那古塔了?” 土猴子警惕地看着这一人一马,问道。 正不知如何示警的洛滨,见土猴子够机灵,心中一喜,他转头看看远处的车辆,和八个围在车边的护卫,内心一宽。 原来水家也安排了护卫,这样的话,以九个人的实力,勉强能抵抗劫匪刘天狼一伙,但要是贸然闯进古塔,中了他们的埋伏,就悬了。 洛滨不能言语,他看看土猴子,用手指着自己的嘴巴,又指了指远处的古塔,摇摇头,摆摆手。 土猴子一看,突然明了,原来此人不能言语,是个哑巴。 他上下打量着那沧桑之人,见他瘦弱的身躯里,有一股隐忍的气势,内心一惊,再看他的腰际,薄薄的一把剑悬在身侧。 土猴子心中一动,这把剑该是那把杀死岔道口两具尸体的剑。 在土猴子震撼的时候,洛滨低低叹了一声,又拉着马往后走开去,示意他们不要入塔落脚。 可是土猴子翻身下马,身形一闪,拦住了他的去路,道:“阁下这匹马虽然瘦,但看来却是一等一的好马!身上的剑也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杀人剑!” 洛滨的脸上,现出了一丝看不清的光彩来,他伸手在马颈上抚摸着,内心一暖,这确实是一匹通人性的好马,就是骨骼瘦了些马,脚力一点也不差。 但旋即他摸着腰间的剑柄,脸色一冷,“这个土猴子,难道发现了路边的尸体。” 但想想,土猴子那么精明的一个人,江湖经验丰富,一定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 他在古塔前犹豫,感触到自己藏身的位置,虽有故意泄露行踪之意,但也有土猴子小心谨慎的成分。 洛滨恢复了脸上的沧桑之色,对着远处的古塔,望着。 土猴子上前一步,冷笑一声道:“那么你何必扮成这等穷途落魄的模样来?嘿嘿,你瞒得过别人,瞒不过我土猴子!你也乔装打扮,想动我们的车马?” 洛滨先是一呆,随即发出了一阵“啊啊”之声,他的神情,十分不耐烦,而且,他也不想再多说甚么,只是牵着马,又待向前方走去。 土冷笑着,望着洛滨,等到洛滨又牵马向前走出几步之际,他双眉陡地向上一竖,目光停在洛滨腰际的薄剑之上。 旋即一举熟铜棍,飞身直扑洛滨。 感触到身后的风声,洛滨只张了张口,没有发出声音,侧身一躲让开土猴子的棍头,一把抓着棍身,用力一带,突然薄剑出鞘,顶在他的咽喉处。 土猴子骇的不敢说话,他只要一动,那柄剑就会穿过他的喉咙。 洛滨放开手,将他的棍,推了回去,转身看看马车,不再理会土猴子,往古塔更远的方向移动着。 土猴子楞在当场,他知道眼前这个人,没有要他命的打算,否则自己早就血溅五步了。 看着洛滨消失在暮色的草丛中,土猴子摸了摸自己的喉咙,那里有一丝白印子,随时都能流出血来。 那人薄剑把握的力道如此精细,让土猴子刚刚稳定的心绪又不安起来。 “看来此人没有恶意,是故意提醒我塔内有危险,自己根本不是对手,到底他是何人,难道是水老爷子派过来,暗中保护少奶奶的?” 带着疑虑,土猴子回到车旁,他决定暂时不贸然进塔,先在塔前侦察一番。 第268章 金家故宅-恶斗 古塔内,刘天狼有些焦躁不安。 派出去的两队探子,没有一个回来送信的,眼看天色已晚,他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了。 “刘四儿,你到塔前看看,可有啥动静,这么晚了,难道走岔了?刘温他们一定是出了状况。” 刘天狼从来没有这么心里不踏实过,他忽然在心里想到了,刚刚在塔前落脚的沧桑之人和他的那匹瘦马。 “不对,那个人有问题,以他的身手,怎么会如此落魄,一定有猫腻,看来他是来者不善。” 一想到黄昏时分,塔前的沧桑之人,刘天狼的脑袋嗡嗡直响。 刘四儿出了古塔,急速下到坡前。 到了那片枯草地,看着被洛滨剑削的枯草,脸色难堪,他警惕地循着下坡道往前走去,眼看就要到拐弯处,模糊的人影映入眼帘。 他急忙闪身躲到树杆后面,小心的窥伺着。 八个人影围着两辆车停在道边,“来了,原来是起了疑心。”刘四儿暗道。 他仔细地数了一下人影,确定是八人,此时的土猴子还没有回到路边。 刘四儿转身快速地奔回古塔。 一进门就大声道:“少当家的,来了,人车都来了,停在拐弯处,眼看是怀疑古塔有问题,没有上来,那边有个岔路,他们不会直接离开古塔?” 刘天狼一听,从神案上跳了下来急切地问道:“多少人?我们的四个兄弟跟过来没有?” “我仔细数了一下,有八个护卫,两个车夫。一共两辆车,没见刘温他们的踪迹。” 刘四儿的神情有些激动,话回的有些急。 “此刻天色已晚,他们倒是谨慎,怕古塔有埋伏,就八个护卫,看清楚土猴子了吗?不等了,直接围了,砍死护卫,把人和车弄走。” 刘天狼脸色一沉,目露凶光,下了决心。 对方只有八个护卫,他这里加上自己十三个人,如果刘温四人跟在马车后边,十七对八,两打一还有闲着的。 “兄弟们,别埋伏了,就那几个人,直接干了,夜长梦多!准备家伙!” 刘天狼已经等不及了,他在这个古塔中已经焦急地等了一天,再好的耐性也急了,一听塔下只有八人,轻敌之心渐起,一声令下。 呼啦啦一阵响声,刀光剑影,十几名喽啰一下子涌进塔厅。 刘天狼和刘四儿,带着大批喽啰,自塔中走出来,迅速地往塔下奔去,这是要劫明道了。 夜色朦胧,暗影绰绰。 刘天狼带着匪众,直接把金家少奶奶的车辆,和八名护卫给围在中间。 “嘿嘿,我说水家丫头,识相的,带上嫁妆直接跟我去见三爷,我可以放过几名护卫,如果反抗,那就只能做刀下亡魂,抛尸荒野了。” 刘天狼,霸气的语调,让人不寒而栗。 “哈哈,大言不惭,手下败将也敢劫土爷我的道!” 枯树后转出的土猴子,看到刘天狼的人马围住车辆,内心一惊,旋即鼓足勇气,大声呵斥。 几年前,土猴子跟随金无敌时,借着金刀无敌的威名,打败过刘天狼,那时的刘天狼一是被金刀吓破了胆,二是力竭,才被土猴子一棍砸在后背上。 至今棍伤每到阴雨天气,还隐隐作痛,他们俩的仇恨就此结下。 “土猴孙,今天爷要拔了你的猴毛,让你生不如死!”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声音落下举起厚重的单刀,策马横劈过去。 同时大声吆喝着:“兄弟们,开荤,砍死他们,别伤着水家姑娘!” 刘天狼和土猴子战在一处,众匪徒,噢噢呼叫着冲了上去。 “保护少奶奶!和他们拼了!” 八名护卫撩开兵器,迎着匪徒,凝眉怒目,和冲上来的匪徒打斗在一起。 刘四儿,悄然接近水柔的车辆,用刀撩开门帘,大声喝到:“水姑娘,不想死的就给我乖乖地出来,免得皮肉受苦。” 此时护卫家丁被双倍的匪徒围着厮杀,已经顾不上水柔和车辆。 土猴子被发狠的刘天狼逼退了好几步,从马上打到马下,已经杀红了眼睛,如今的刘天狼气势正盛,武功也精进了不少,原本土猴子以为,几棍就能解决他,如今一交手,才知道,今非昔比。 刘天狼一口单刀舞动的滴水不漏,把土猴子的熟铜棍,崩裂了好几个口子,刀刀狠辣,力大刀沉,土猴子非常被动。 靠着灵巧的身法和速度,勉强和刘天狼打成平手。 水柔和水灵儿躲在车厢中,听着外边的厮杀,却无能为力,水柔不懂武功,水灵儿还是个孩子。 但厮杀声并没有让她们胆怯,毕竟是大家族出身的人,见多了血雨腥风。 见一匪徒挑起门帘威胁自己,水柔而俏脸一沉,厉声道:“大胆匪人,你可知道俺水家之人有仇必报,绝不隔夜,俺公公金刀无敌不会放过你们的!” “哈哈,他们现在可救不了你,别拿水家和金刀无敌吓唬我,老子现在就带你去见三爷,让水家去三爷那里赎人。” 嘿嘿一声冷笑,刘四儿伸出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抓向水柔。 车厢地方不大,那只手眼看就要抓着车窗边的水柔,突然一个人影迎了上来,一口咬着他的手臂。 “哎呦,哎呦,快撒口,不然我可要动刀子了。” 一阵钻心的疼痛,刘四的半条胳膊一阵抽搐,仿佛被抽取血液一般,瞬间萎靡,再也抬不起手臂。 咬着他的是水灵儿,她像一个吊坠一样,悬挂在刘四儿的手背上,小小的身子,坠到车厢底部,咬着刘四儿不松口。 口里叫着,刘四儿另外一只手准备拔刀,外边的护卫已经伤了一半,还有四人以一敌二,眼看就要被砍死。无人能够腾出手来解救水柔。 土猴子急的直跳脚,几次想冲过去护卫少奶奶,无奈刘天狼一把单刀死死地缠住自己。 正在此时,一匹灰色的瘦马闯进战圈,随着一片剑光亮起,扑通扑通,挡在面前的三个匪众,应声落马。 刘四儿的手刚刚抓起单刀,突然一阵剧痛,胳膊连着单刀落在地上。 惊恐的刘四儿扭头一望,“妈呀,怎么是你?” 叫声尚未落音,噗嗤一声,他的头颅飞了出去,那只被水灵儿咬住的手背支撑着身体附在车厢上。 又是一剑,他的手臂和身体彻底分开。 水灵儿睁着眼睛,口里还咬着半截手臂。 洛滨的突然加入,瞬间杀死了三人,战场上,刘天郎抬眼看见洛滨,正是那被自己赶走的沧桑之人,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原来是你,倒是走眼了!” 刘天狼大喝一声,同时一刀逼退了土猴子。 洛滨没有言语,挥剑直取边上的匪徒,几个回合,又被他收割了三人,场中剩下的六人急忙退开,回撤到刘天郎身侧。 “朋友,为什么阻止我们?你是水家人?刘温四人是你杀的?” 刘天狼被洛滨凌厉的快剑惊到了,一连发出三个疑惑。 但洛滨一声不吭,只是冷冷地盯着他们,此时的土猴子喘过气来,看见洛滨,内心狂喜,知道此人武功高强,是友非敌。 但无论他怎么看,都认不出此人是谁,为什么要帮着他们,难道是水家的高手,暗中保护着少奶奶。 刘天狼见洛滨没有回应自己,他的心往下沉,看来被自己猜对了,但到手的鸭子,不能就此飞走,他突然打了一个呼哨,六匹马齐齐后退,和洛滨和土猴子众人拉开距离。 “不好,快保护少奶奶,他们要放箭!” 经验丰富的土猴子大喊一声,拖着熟铜棍抢到水柔的马车旁。 四名没有受伤的护卫也退到车旁下马,把刀护在胸前,受重伤的四人只能拖着伤往马车边靠拢。 在众人的反应中,刘天狼一挥手,身边之人从剑囊中取出强弩,准备用箭解决金家护卫和洛滨等人。 也就在那一刹间,只听得洛滨陡地发出了一下啊啊的怪叫声!随着他那一下怪叫声,胯下的灰马,突然仰头嘶鸣,朦胧中,如一条流线抛了出去。 挟着嗤嗤的风声,洛滨手里的薄剑疾攻而下! 在刘天狼等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手中的强弩连带着手臂飞落而下,除了刘天狼,其余六人的手臂竟皆飞落。 刘天狼大喊一声,不顾性命单刀直奔洛滨砍去。 那匹马儿又一声长嘶,向前奔出,停在草丛中不动。洛滨回首一剑,直接击打在刘天狼的单刀上,一股柔和的力道,把单刀荡开。 刘天狼一击未中,打马疾驰,冲着塔外奔去,失去手臂的喽啰,一看少当家的不敌,慌忙磕马逃走。 洛滨坐在马上,并没有追去,只是手腕一动,几支飞镖射出,扑通几声,匪众落马,栽倒在草丛中。 夜色中,刘天狼仓皇逃走,洛滨拍了拍马背,直奔古塔而去,他消失在古塔中。 土猴子目瞪口呆,看着被屠杀殆尽的匪众内心一惊,今天如果没有那沧桑之人,躺在地上的就是自己了。 水柔看着口中还咬着断臂的水灵儿,开口道:“灵儿,贼人都走了,你不会真饿了?” 第269章 金家故宅-洞房花烛 金家厅院,张灯结彩。 算算日子,刘氏知道,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土猴子就能接回少奶奶。 她特地安排下人,把金家院里院外打扮了一番,虽然金东山走了的伤痛还哽在心里,但刘氏顶着压力,要给儿子再办个像样的婚礼。 金无敌没有回来,儿子再启已经问了她好几次了,都被他搪塞过去。 但大喜的日子如果还没有看见东山,那无论如何也瞒不过已经长大的孩子了。 有些事情,必须要他担当起来,为了金家,也为了古羌一族的传承。 中午时分,刘氏正在厅堂发愣,一个身影悄然闪了进来,洛滨一脸的倦色,出现在刘氏面前。 “洛大哥,恁回来了,情况如何?”刘氏迫不及待地看着洛滨问道。 “啊啊。”洛滨用手不停地比划着,给刘氏传递着信息。 “您是说,土猴子没有叛逃,水家把人给送过来了。” 刘氏认真地解读着洛滨的手势,内心一宽。 “啊,啊,啊。”洛滨又用手在胸前和脖子上比划着,把路上的大致情形传递给刘氏。 “我懂了,遇见了劫匪,你出手了,没有受伤?辛苦你了洛大哥,您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俺准备一下,迎接儿媳妇。” 刘氏看着洛滨倦色的面容,一阵心疼,这个不能言语的哑大哥,正是现今金家最大的依靠。 洛滨闪身出了厅堂,消失在院落中。 在刘氏的吩咐下,金家的库房也停止运营,所有的金家人都回到金家大宅子中,专等少奶奶的到来。 喜庆的氛围并没有减轻金再启的疑虑,他从母亲闪烁的言辞中,感觉出一丝不安。 父亲好长时间没有出现,而今却要给自己办婚事,从来没有见过面的金家少奶奶是个啥样子,他一概不知,亲事是父亲金刀无敌定下的,不容改变。 金再启有些坐卧不安,心中的焦虑渐深。 黄昏时分,大门前,两辆马车停了下来,土猴子从马上跳了下来,招呼着:“大嫂,俺老八把少奶奶接回来了。” “兄弟们辛苦了,燃放鞭炮,请少奶奶进门。” 刘氏眼里含着泪花儿,激动地喊道。 一阵鞭炮齐鸣,金家大院上空弥漫着冲天的喜庆。 水柔在水灵儿的搀扶下,下了马车,被迎进大院,入眼处,都是金家老少热烈的目光。 “柔儿,一路辛苦了,这就跟俺进屋。” 刘氏已经顾不得礼节,一把拉着水柔的手,看个不停,她曾经见到水柔的时候,她还小。 见刘氏拉着水柔的手,水灵儿一下子就跳到刘氏面前:“俺是水灵儿,小姐的贴身丫环,嘻嘻。”咧嘴一笑,一口好看的玉石牙泛着光亮。 土猴子看刘氏把少奶奶领走,赶紧招呼众人搬运物品,把受伤的兄弟抬进大院耳房治疗,以免刘氏担心。 金家大院迎来少奶奶,虽然金家在生意上有许多客户,朋友,可是现如今的情形,好像有点不同了。 自打金东山没有回来后,刘氏就低调地操办着再启的婚事,她不想太过张杨,只想安安静静的地接回水柔,让他们完婚,给金家尽快传承下去。 金家的大小姐金花,对母亲草草的行事作风有些不满意。 追着母亲刘氏问:“娘,大哥的婚事怎么能这么简单呢,爹是金刀无敌,谁人不给面子,太委屈了大哥大嫂了。爹哪去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不回来呢?” 刘氏瞪了金花一眼,没有言语,她让人去喊金再启,想让他尽快和水柔见面,行叩拜之礼。 此时,金再启到了土猴子的耳房,把他叫住,他要从他的空中套出实情,受伤的护卫家丁,已经让金再启起疑心了。 “八叔,你跟俺实说,俺爹是不是出事了?” 面对大少爷严肃的眼神,土猴子,知道不说实话,以再启的脾气,肯定不会放过他,会一直缠着他。 一想到,这个金家是大少爷做主了,自己还真不敢忤逆他。但有刘氏嘱咐在先,让他不能在大少爷面前透露金东山的信息,他很为难。 “那个,那个真没事,八叔这不把少奶奶给接回来了吗,赶紧完婚,路上遇到点麻烦,都解决了,大哥有事,暂时不能回来。” 土猴子,和刘氏一样,言语闪烁。 这让金再启,更加起疑心,他已经预感到有大事情发生。 “八叔,别再瞒着俺了,我爹出事了,对不对?快告诉我实情!” 金再启的眼睛一突,大声地逼问土猴子。 看到大少爷真急眼了,土猴子内心打着鼓,这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该如何是好。 正在为难之时,有人来喊大少爷,说是老太太的命令,让他到房中去见少奶奶。 土猴子松了一口气,他被大少爷瞪了一眼,看着转身离开的金再启,内心盘算着,要不要告诉他,大哥遇难的实情。 金再启压着情绪,跟着家丁来到后院,进了母亲的房中,此时水柔和水灵儿都在,金花站在母亲的身边。 恍惚间,金再启似乎看见,坐在正中交椅上的爹,金无敌,银髯飘拂,满面红光,身形高大,神威凛凛,有一股慑人的气槪。 揉揉眼睛,面前却空空的,“娘,能告诉俺爹的事情吗?” 第一句话,金再启就撇开边上的水柔,问起了爹。 刘氏一震,旋即看看水柔和水灵儿,又看看金花,道:“启儿,把门关上!” 语气严厉。 金再启知道有事,返身把房门关上。 “有些事情,必须让你们知道了,柔儿刚到,就要让你们承受,你爹在锦泽一带的卧龙冈,招人暗算,怕是回不来了。” “你爹临行前有交代,一旦他出事,你们必须完婚,为了金家和古羌一族的传承和守护。” 刘氏的语气没有情感,但透着不容置疑的严肃。 “现在,你们就拜堂完婚,这是你们必须承担的责任。” 刘氏的话说完,金再启、金花兄妹惊的差点晕倒,一个靠山突然崩塌了。 虽有预感,金再启还是难以接受,水柔和水灵儿也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没见面,公公就没了,水柔的心往下沉。 在刘氏严肃的眼神中,金再启机械地和水柔拜了堂,告别刘氏,进了布置一新的洞房。 金再启的脑海中都是爹的影子,他咬着牙,忍着泪水,默默地坐在椅子上,水灵儿,乖巧地帮水柔打来温水洗漱。 此时天色已晚,外面的家丁客人都已散去,秋风刮的窗户哗哗的响。 金再启看看温柔可人的水柔,开口道:“俺为人子,爹在异乡,生死不明,俺必须去找他,希望你理解。” 水柔一震,她定定地看着面前,高大俊朗的人,这就是她的丈夫了。 她轻轻地回道:“你认为对的就去做,自己注意安全,这个家和俺都等着你。” 夜风中,门轻轻地开了,金再启劲装出门,直奔耳房。 土猴子喝了不少酒,今天回来后,他一直在回想着路上帮助自己的沧桑之人,但从古塔分手,再没有出现过。 正准备休息,金再启出现在面前:“八叔,希望你跟俺走一趟锦泽,俺要去把爹找回来。” 土猴子一惊,知道嫂子可能把大哥的事情和他说了。 “再后,八叔劝你一句,这新婚之夜,大少奶奶能理解吗?要不改天我们再去,如何?” “八叔,您别劝俺了,找不回爹,俺心难安,活要见人,死要见体,报不了仇,俺睡不着觉,她能理解俺。” 金再启语气坚决地说道。 “好,那八叔就陪你走一趟,大哥的仇,也是俺土猴子的仇!” 酒劲上头的土猴子,脑袋一热,一骨碌爬起来,拽出熟铜棍,整理了行囊,跟着金再启出了门。 两匹马悄悄地出了金家大院,门房看看是大少爷和八爷,没敢多问。 在他们走后不久,门房想想不对,今天可是大少爷的洞房花烛夜啊,怎么就出门了呢。 赶紧跑去报告老太太刘氏。 正准备休息的刘氏听到门房的汇报,知道儿子一根筋,肯定是去锦泽找东山去了。 她捻着小脚,慌忙到了水柔的房间,此时的水柔正坐在椅子上发愣,她在担心丈夫。 “柔儿,再启出门了,你没有劝住他?” 刘氏的问话有些许责备的语气。 “娘,让他去,不然俺们的心都不安。” 水柔很理解丈夫的心情,她又何尝不是牵挂着,未曾见面,却生死不明的公公。 刘氏听了水柔的话,鼻子一酸,这么懂事的孩子,自己还如何去责备,打从知道东山出事,自己何尝不想去寻找他,奈何自己女儿之身,毫无功夫,去了又能如何。 她阻止再启前去,是真担心孩子有个闪失,这个金家将如何是好。 刘氏看看水柔,坦然的心态,“那你早些歇着。” 转身出门,来到后院的亭子下。 四下无人,只有夜色朦胧,她冲着亭子轻轻地拍击几掌,寂静的亭子下,一阵响动,一个人影突然从中闪现出来。 洛滨无声的是一片叶子般飘到刘氏身前。 “洛大哥,孩子去锦泽了,我很担心,麻烦您跟过去看看,无论如何,要把再启带回来。” 刘氏说出后,有点不忍心,毕竟洛滨刚刚才从山东跟着水柔回来,一路上够辛苦的。 “啊啊。” 洛滨很焦躁,啊了两声,直扑出去,转眼消失在院中。 第270章 金家故宅-落凤坡 夜风凉,通往锦泽的官道上,两匹快马疾驰着。 后方不到几里远,一匹瘦马匀速小跑着,它的蹄子仿佛御风一般,看着不疾,却如飘荡在水面上一般。 如影随形,紧紧地跟着前方的那两匹马。 卧龙岗,一处山林中,搭建着草棚,远远望去和山林一体,分不清是林是棚。 茅草棚分为三进,占据了整片山坡谷底,此处又称为落凤坡。 匪首大当家的,正和一众喽啰在棚中饮酒猜拳。 自从截获了金东山的一批货物,逮着金刀无敌后,断臂匪首大当家的心情大好。 有了充足的钱粮,劫匪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每天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 匪首,断臂毛大。 看着被自己弄回来的金东山,哈哈大笑:“我说金刀无敌,妈拉个八字,你多管闲事,砍掉老子一臂,害的老子在这一带成为了笑话。” “他妈滴,老子日子不好过,只能钻林子搭草棚。现在,哈哈,你总算落在老子的手上,我让你生不如死!” “来人,砍去手脚,把他放在瓮中,别让他死了。” 在毛大的命令下,喽啰们找来一口大缸,放满盐水,将昏迷不醒的金东山,砍去手脚,塞在盐水缸里。 钻心的刺痛感,让金东山恢复了意识,迷糊中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劫匪毛大的手中。 这是自己以前种的因,为了救傅家老爷,砍了毛大一条胳膊,如今落入毛大手里,想善终都成为奢望。 现在的金东山,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担心,儿子再启会为了给自己报仇,陷入危险之中。 已经三四天了,金东山吊着一口气,被匪众们拿来取乐,强行喂食,不让他饿死。 今天晚上,毛大又带着匪众,饮酒取乐,各种羞辱的言语,像大粪一样泼在金刀无敌的心上,一代大侠落到如此地步,连死的力气都没有。 天色渐晚,山坡上的风刮得呜呜响,匪巢的草棚在夜风中更加摇摇欲坠。 毛大带着喽啰转到前厅继续饮酒猜拳,月色朦胧,秋风渐疾,落凤坡变得空旷犀利。 两匹马停在卧龙冈前,土猴子凭着记忆,带着金再启摸到落凤坡前,朦胧的草棚有马灯的光亮,里边的匪众,东倒西歪,大部分醉酒卧倒。 毛大已经抱着酒瓶子,两只脚架在一个醉酒的喽啰身上,打起了呼噜。 几个负责守卫的小喽啰,趁此机会,溜进来,偷吃酒菜。 后进草棚中拴着马匹,中间一排草棚,盛放着抢来的物品和粮食。 土猴子和金再启一直摸到后边的马棚,隔着马匹往前面有亮光的地方窥伺。 “八叔,您说这个地方,就是掠走俺爹的匪巢?那俺爹还能在他们手上吗?” 金再启,神情激动,压低声音问身边的土猴子。 “不会错的,这里就是卧龙冈的落凤坡,我跟踪到坡前,没敢进来,匪首是个断臂人,那条胳膊是被大哥砍掉的。大哥就是被他们弄来了,现在生死不知。” 土猴子很笃定地说道。 金再启咬着牙,他往前移动着,试图接近中间的一排的草棚。 朦胧的月光下,他的心一阵跳动,冥冥之中有一种牵引力,引导着他走进一个模模糊糊的大缸瓮。 微弱的呼吸,虽然被风遮盖着,金再启还是感触到了,他伸出手去,摸在瓮中凸出的影子上。 入手处是一张人脸。 金再启的心跳得更加厉害:“爹!”他在内心狂喊着。 他把头贴近那张脸,熟悉的气息,让他的情绪动荡。 “八叔,快过来,这好像是俺爹。” 金再启回头低声唤了一声土猴子。 土猴子从马棚窜过来,定眼一看,月光下,那张熟悉的国字脸,早就变了模样。 但土猴子还是一眼就认出,瓮中的人正是大哥金东山。 “大哥,猴子来晚了,这群龟孙子,把大哥折磨成这样。”此刻的土猴子的情感是真实流露。 “再启,赶紧想办法把大哥弄出来,这可是个盐水缸。”土猴子鼻子一闻,已经猜出这是土匪们折磨金东山的歹毒方法。 金再启的眼里泪花闪动,他伸手探了探金东山的鼻息,微弱的气息,感触在手上:“爹,俺带您回家。” 金再启脱下外衣,轻轻地从瓮中托起金东山把他裹在外衣中,被泡的发肿,已经频临死亡的金东山,意识中感触到了动静。 他很想让儿子不要管他,赶紧离开,反正自己也活不了,但他说不出任何言语,只能任由儿子背起他离开。 土猴子和金再启,刚刚退到马棚边,一个守夜的匪丁,从前面的草棚中出来小解。 “什么人,站住!” 发现马棚中有人,大声喊叫。 “快走,被发现了。” 土猴子有些惊慌地叫道。 喊声惊动了草棚内还醒着的匪众,几个守夜的丢下手里的酒瓶子,窜了出来。 “那呢?快看看,啥人敢半夜上坡来。快去看看那老家伙怎么样了,不会是冲着他来的?” 一阵嘈杂的叫嚷声,几个守夜的匪人往二进草棚跑来。 紧张的土猴子,扯着金再启往坡外跑。 “不好!瓮中的人没了,快叫大当家的!” 发现丢了金无敌,几个守夜的匪徒慌了神。 “报!大当家的,不好了,有人进寨子,弄走了那,那老家伙。” 守夜的匪徒有些打秃噜,真是怕啥来啥,大当家的刚刚才交代过,这转眼工夫,人就丢了。 毛大正睡的香,被叫嚷声惊醒:“妈滴个巴字,能不能让老子消停会,说什么?人丢了?快快,都起来!赶紧给老子追!” 金再启和土猴子,急急地往坡外赶,刚刚到了坡脚下,还没有见着马匹,毛大领着匪徒就追到了。 火把下,个个醉醺醺的脸都泛着浓浓的杀气。 “妈滴个巴子,什么人敢在老虎头上捋胡须。小的们,把他们都砍了!” 毛大冲着跛脚的土猴子和金再启喊叫着。 “大少爷,你先背着大哥上马逃走,我来抵挡一阵子,随后追你。” 看到匪众涌上来,土猴子催促着。 “八叔,当心点,不能恋战。” 金再启不敢啰嗦,转身看了一眼,奔过来的匪徒,急忙解开树上的马缰绳,背着金东山翻身上马。 奔到近前的匪徒,举刀砍来,土猴子抽出熟铜棍迎击。 月光下,三四个匪徒围住土猴子厮杀。 毛大一看有人上马,要带走金无敌,立马急了:“小的们!放箭,别让他们跑了!” 被毛大提醒,匪徒纷纷取出羽箭,瞄着金再启和他后背上的金无敌射去。 危急时刻,一匹瘦马上跳下一人,挥舞着薄剑,护住金再启的后背,同时猛击马的后臀部,一声嘶鸣,马儿受惊,带着金再启往前飞奔而去。 飞羽般的羽箭被一柄薄剑阻挡着,土猴子突出战圈,看见来人,内心一松,又是那位神秘的沧桑人。 “壮士快走,对方人多不可恋战!” 土猴子,飞身上马,尾随着金再启而去。 洛滨身如惊鸿,轻如雨燕,翻转间将匪众的箭羽击落一地。 毛大一看,急眼了,“小的们!放毒箭,射死他!” 随着毛大一声令下,匪众换上淬毒的羽箭,不再试图留活口。 羽箭来势更密了,洛滨的汗开始往下流,他边打边退,又有些不甘心,他很想杀死那个叫嚣的匪首,无奈对方只拿羽箭招呼,难以接近。 稍不留神,一只箭,噗嗤一声射在胳膊上,一阵麻痛,他知道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啊啊。” 洛滨叫了两声,瘦马疾驰而来,洛滨翻身上马,回身甩出袖箭。 正站在火把前叫嚣的毛大,突然感触到危险,然而袖箭飞速极快。 噗噗,几声响,几名持着火把的匪众,和毛大刹那之间,面如土色,呆若木鸡,五指一松,手中的火把“噗”地一声,跌落到地上。 毛大的脖子被飞箭刺穿,血和着酒气流满山坡。 洛滨被瘦马携带着,奔出落凤坡,他的手臂彻底抬不起来了。 眼看着毒气将要扩散,洛滨咬着牙,挥起薄剑,咔嚓一声,将带毒的手臂砍了下来,关键时刻,他不得不断臂求生。 金家内宅,刘氏看着面目全非的金东山,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试探了一下丈夫的鼻息,尚有丝丝的气息。 她把房门关死,“再启,你把你爹带下来。” 说完,刘氏打开柜门,地下密室的门出现在眼前,金再启楞了一下,默默无语,随着刘氏下到地下密室。 看着眼前的地下密藏,金再启没有一丝感触,他的眼泪顺着眼帘流下来。 默默地把金东山放在一个舒适的位置,给他擦拭身上脸上的污垢。 “启儿,这里是你爹留下的,这个箱子里有你爹的金刀,还有古羌家族的一切传承,希望你保护好它们。” 刘氏看了一眼跪在金东山身边的金再启,把她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 土猴子惊慌失措,后半夜才逃回了金家大院,他吓坏了,倒在耳房中,猛喝了几口酒,才沉沉地睡去。 落凤坡杀死了匪首毛大,洛滨受了断臂之伤,在悄无声息中,快到天亮才赶回来。 他拖着疲惫的身子,靠着毅力,重新回到他躲藏的暗室中,没有让人知道他的一切,他也可能就此消失在金家大院。 第271章 金家故宅-灵显 金家大院迎来了一对姐妹,给沉闷的金家添上了喜庆。 婚后不久,水柔为金家生养了一对姐妹花,金琳金凤。 虽说金凤先出来,但家里的人,都把金琳当着老大来宠着,刘氏更是喜的合不拢嘴。 降生后的金琳金凤,着实给金家带来了好运,没有了金无敌的金家,虽然没有公开,但明白人很多,一直都想吞噬金家的生意。 傅家发达后,念着金家的恩情一直没有太多的摩擦,但其他的生意伙伴,就慢慢地收紧对金家的恭维。 金琳金凤的降生,让金家有了希望,金再启也逐渐成熟。 好运道伴随着金氏姐妹的成长,金家的生意也走上了正轨,祸端就在某一刻被安排着,金花的不小心,给金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一件青花瓷瓶,送给傅老爷子的礼物,成为冥冥之中的导火线。 金家库房失火,是临县最大的失火案,古羌人的秘密被埋在了地下。 金家故宅一直在风雨中飘摇着,直到这一天,韶云带着金家姐妹,走进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故宅内。 黑背猫在后院到处闻着,它在确定思维中的一种东西,衔在嘴里的玉佩,一直有一种淡淡的光泽引导着它。 跟着感觉,黑背猫跳到枯井边,虽然井上被覆盖了枯枝落叶,但敏感的黑背猫还是找到了入口。 它小心翼翼地钻入枯枝中,漆黑的井中,有寒气袭来,下端的底部还有井水,虽然已经干枯多年了,腐败的落叶下依然有水。 黑背猫顺着井壁下行,爬到一半,发现有个很宽的洞口,已经长满了青苔,但贴着井壁一直延伸着。 洞口凹陷在井壁的中间,离开地面约四五米深。 站在井边上,根本无法看清下面的洞口,黑背猫沿着洞口一直往里面爬去,洞口很宽,几乎能容下一个成人的身体。 很快,黑背猫就爬过了一段洞壁,到了一个十来平米的地下洞室。 黑背猫一脸懵逼,这个地方阴暗潮湿,地方不大,却在中间立着一根圆形的柱子。 洞室内黑咕隆咚的,虽然黑背猫能够夜视,也被这种恐怖的潮湿黑暗给吓坏了。 它抬起爪子,小心翼翼地探查着洞室内的情况。 一个破旧的蒲团,摆在柱子靠洞壁的角落里,蒲团已经破旧,但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作的,依然完好无损。 蒲团上,一堆白骨瘫坐在上面,人的头颅骨骼依稀可见,手骨处一柄薄剑泛着寒冷的光亮,在黝黑的洞室中格外显眼。 黑背猫吓了一跳,它不敢靠前,警惕地盯着那把剑。 洞室内几乎没有其他物品,都和枯骨一样粉化了。 唯一保存完好的是一个水壶,上面已经长满了青苔。水壶放置的位置是一个石墩子,那个石墩子靠着洞壁。 黑背猫嘴里衔着玉佩,在洞室里到处走动着,似乎想寻找出什么,在它的识海中,有一丝淡淡的意念在吸引着它。 双头鱼的玉佩到了洞室后,两只墨玉一样的眼睛,泛着光,越发的浓郁。 黑背猫跟着感觉,一直走到水壶的边上,它左右闻了闻,嘴里的玉佩突然被一股吸力往洞壁上扯去。 黑背猫试图咬紧它,但浓郁的气息让它忍不住鼻子多闻了几下,牙齿一松,双头鱼玉佩飞了出去。 咔一声响,玉佩的双头鱼,刚好卡在石墩子上方的一个凹槽中。 哗啦一声响,洞壁上镶嵌的一扇门旋转开来。 地下密室中,意识逐渐涣散的韶云,猛地一惊,格架上方的那个人形瓷器瓶,哐当一下卡在小摆件上,而小摆件一下子就镶嵌到墙壁上端的凹槽中。 随着小摆件的入槽,呼啦啦一阵响动,洞壁中开了一扇方形的石门。 潮湿的空气吹进密室,韶云迷糊的脑袋一丝清明。 “大姐!快醒醒。”韶云试图弄醒靠在身上的金琳。 随着湿漉漉的空气进入鼻孔,他渐渐地缓过劲来,迷药的效果和窒息的憋闷,在石门打开后慢慢消失。 黑背猫从石门中跳了进来,虽然密室很暗,它还是嗅到了韶云的气息。 “喵”一声轻叫,它扑到韶云的身旁,用舌头去舔韶云的脸。 一阵温暖,韶云的神志清明,急忙将怀中的梁珊珊放下来,从身边金凤的身上,摸索着寻到火柴,划着后,密室变得明亮起来。 黑背猫一脸焦急地趴在韶云的肩上。 韶云把地上的蜡烛重新点燃,放稳后,去查看地上的金琳、珊珊,金凤。 三个人脸色酡红,还在迷糊中,室内进入湿漉漉的空气后,室内的迷香已经失去了效果。 韶云转脸看密室的那扇转开的方形门洞,拍拍肩膀上的黑背猫,黑猫喵地一声窜过去,回头看着韶云。 “黑大侠,你说对面是个通道,可以出去?” 韶云明白了黑背猫的意思。 “那我先把大姐她们弄过去,看看能不能叫醒她们,这个密室太闷了。” 韶云说着,抬头看了一眼转开格子架,上面的那个人形瓷器瓶,已经贴牢在小摆件上,上面的人形图案似乎消失了一般。 韶云不再犹豫,伸手抱起金琳,温玉满怀,移步到那个转开的方形门洞中。 来不及观看门洞后面暗室中的情形,转身又将梁珊珊和金凤转移到暗室中。 暗室内虽然阴暗潮湿,但空气比密藏室清新的多。 韶云摇晃着金琳,大声呼喊着,不大会儿,金琳悠悠转醒过来。 “二弟,这是哪儿,我死了吗?”迷迷糊糊的的金琳还在说胡话。 “大姐,这里是另一间密室,快看看金凤姐和珊珊怎么样了,赶紧弄醒她们,想办法出去,外面那个人应该还没有走远,得想办法制住他,弄清情况。” 韶云对着迷糊得金琳说道。 金琳彻底清醒了,内心一喜:“二弟,你说我们还活着,真好。” 喜极而涕,金琳一下子扑到韶云的怀里,抱着他疯了一样地转着。 “哎呦”一声惊叫,金琳的脚踩到梁珊珊的腿,把她疼醒了。 “珊珊,你醒了,我们出来了,快看看大姐怎么样了?”金琳见珊珊醒来,赶紧放开韶云,去拉地上的梁珊珊。 “我已经醒了,看你高兴的劲,当姐不存在啊,你们~” 金凤早就爬了起来,转头看到了她和韶云的拥抱。 金琳的脸红了一片,赶紧把手背到身后:“姐,看你,人家高兴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阴森森的,好在能驱散迷香,刚刚好危险,快把蜡烛这边照一下,看看有没有出口。” 金凤很快意识到现在还处在危险中。 “喵” 黑猫窜到众人面前。 “原来是你这个淘气鬼,一进院子就跑不见了,你不会把那条鱼给吃了?” 珊珊看到黑背猫想起了在一条街上淘到的双鱼玉佩。 “喵喵” 黑背猫不开心地叫着:“要不是本猫爷,你们都得挂了。” 黑猫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此,显然是对梁珊珊得话不感冒。 韶云抚摸了一下黑背猫,仔细地打量着这间阴暗的密室。 一下子被那堆枯骨给吸引了,“这是?” 韶云抢前一步,到了蒲团跟前,拿蜡烛仔细地照了照。 “这里应该住着一位前辈,而且是位有功夫的人,你们看那把剑,好薄的剑!” 审视着蒲团上坐化的枯骨,和那把剑,韶云揣测着。 “我从小,根本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个地下密室和这间暗室,这两处暗室是相通的,应该是个守护密藏的前辈。” 金凤叶凑过来,接茬道。 “要不,把那把剑拿过来看看,或许能从中得到一点信息。” 金琳拉着梁珊珊过来后,看到那柄剑建议道。 韶云点点头,冲着蒲团上的枯骨行了个大礼:“前辈,打扰您了。” 做完这一切,韶云伸手捏起那柄薄剑。 韶云轻轻地拭去薄剑上的灰尘,蜡烛的光下,泛着阴森森的寒光,这柄剑不知道吸附了多少亡灵,上面的戾气非常重。 “好剑!” 韶云抖了一下薄剑,轻轻的凤鸣声响起,似乎有一种犀利的灵气直冲暗室的顶部。 韶云抚摸着剑柄,赞叹一声,手中的剑仿佛要脱手飞出。 就着烛光,一行清晰的镌刻小字,显现着淡淡的绿光:薄天飞羽古上客,一刃魅惑一点红。下方是洛滨两个很小的落款。 看着这个落款,韶云在嘴里念着,洛滨洛大侠,想来这位前辈就是洛大侠了。 “二弟,你说这位洛大侠怎么会坐化在此处?难道就是为了守护我们金家的地下宝库?” 金琳看着韶云手里的薄剑,心存疑虑。 “大概率是这样的,这个洛大侠不简单,能在这阴暗潮湿,不见天光的暗室中生活,直到坐化在此,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啊。” 韶云由衷地感叹道。 “我们金家有这样的前辈,真是幸运,守在这儿该多难熬啊。” 金琳想到此,内心一酸,忍不住多看了那枯骨几眼。 突然发现,那根半截手骨所指的方向有些奇怪,这么些年了,竟然姿势没变,金琳顺着那手臂骨望去。 第272章 金家故宅-机括 暗室中的手臂骨所指方向,正是蒲团前方的位置,金琳很奇怪。 “二弟,你把前辈的骨骸收敛一下,要好好地安葬他,再看看那个蒲团下方。” 金琳忍着内心的伤感,对韶云说道。 韶云应了一声,将自己的外衣脱下一件,小心地把枯骨移到衣服上,按顺序包好,准备带出去找个风水地安葬了,也算是对洛前辈的一点慰藉。 此时,金凤举着蜡烛为韶云照亮,韶云蹲下身子,轻轻地揭开那个蒲团。 蒲团中间部位竟然连在地上,韶云用力也拿不起来,只是解开了蒲团的一个边角。 韶云趴下来,拿蜡烛照着,原来蒲团下连着地面的位置,好像有个机括。 韶云用力扭动蒲团,哗啦一声响,暗室中间那个圆圆的柱子,突然从中间裂开,一丝光亮倾泻而下。 “原来这是一个机括,柱子是通往外边的通道。”韶云吃惊地看着裂开的柱子说道。 暗室内透过裂开的通道,能看到上边的屋顶,这里应该是后院中的那个凉亭。 韶云正准备把蒲团放下来,入手处一片丝滑,他急忙看去,原来被你裹住的部位是个夹层,里面有一个丝巾一样的羊皮纸裸露出来。 韶云把它抽出来,放到光下看着,倾泻下来的光线还是很暗,韶云把蜡烛靠近了仔细观看,一段简短的记录呈现在眼前。 薄羽神剑,流云神步。原来这个羊皮上记录着那柄薄剑的来历和剑法,配有流云神步,才能发挥其威力。 “二弟,这个蒲团原来是个机括,通到外边的,你手里是什么?” 在柱子裂开的那一刻,金琳几个人都高兴极了,终于可以出去了,不知道这个通道上面有没有危险,那个暗害她们的人还在不在附近。 “我手里是这把剑的剑谱和身法,是洛大侠留下的。等出去了再研究它。” 韶云收起羊皮纸,看了一眼往上方的通道。 通道虽然裂开,但不是一般人能上去的,根本没有梯子,也没有任何借助的踏脚地,看着一人多高的洞口,韶云想象着,洛滨大侠,这要是自己跳上去,那要怎样的功力啊。 韶云四处看了看,暗室中,除了那个石墩子和水壶,啥都没有。 以石墩子的高度,即使移过来也够不着石柱的上部洞口。 韶云心生疑虑,平时这个暗室都是封闭姿态,通风都是困难的,但空气中的潮湿气味很浓,还带着一种让人心寒的冷意。 他用目光测量了一下那个圆柱上方的洞口,自己该如何出去,又怎么能把金琳她们带出去呢。 转头看了一眼通往地下密库的那个方形的门洞,此时他看见了那个石墩上的水壶。 韶云正要开口,站在石墩边上的梁珊珊,无意识地伸手去摸那个水壶。本想着能把它拿起来,入手处一丝冰凉,却拿不起来。 梁珊珊用力一搬,嘎嘎嘎,一阵响声。原本开着的方形门洞入口,突然合起来了,那个双头鱼玉佩竟然从凹槽处飞了起来。 “喵” 黑背猫一个纵身飞起,一口就衔着那枚玉佩。 在玉佩被黑背猫衔走后,暗室内又恢复了平静。原本通往地下密藏的那个洞口合拢了,从暗室中看不到一丝的端倪。 “黑大侠,过来,把玉佩交给我,快看看,你是从那个地方进来的?” 韶云对跳到一边的黑背猫喊道。 梁珊珊惊的一跳,赶紧又去搬动那个水壶,却纹丝不动,原来玉佩飞出后,机括不起作用了。 ”二哥,这,这怎么回事,我不是故意的,现在回不到那边密库了。” 梁珊珊有些懊恼地对韶云说道。 黑背猫不情愿地来到韶云面前,把嘴里的玉佩吐了出来。 韶云伸手接过来,看了看,内心一动,原来这个双鱼头玉佩,是暗室的一处开关钥匙,不知道这么珍贵的东西是怎么流落到外边,那个一条街上卖古玩的瘦老板手里的。 韶云看了一眼尴尬懊恼的梁珊珊道:“珊珊,你的无意之举,竟然触动了机括,看了那个水壶是机括的关键部位。” 韶云走过去打量着石墩上的那个水壶,似铜非铜,似乎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材料制成的。 韶云伸手想把石墩子移到接近圆柱的地方,看能不能站在石墩子上,把金琳和珊珊她们送到洞口外,从这个暗室中出去。 在韶云伸手用力搬动那个石墩子时,却一点都动不了。韶云奇怪,难道这个石墩子是镶嵌在地下的不成? 韶云加大力道,用力一搬,仍然没有动静,边上的金凤看韶云搬不动石墩子,急忙走过去:“我来帮你,看看能不能移动它。”说着,双手抓住石墩子的边缘,和韶云一起用力。 “嘎吱”一声响,呼啦啦,本来空空的圆柱中,一个梯子一样的软索从顶部落了下来。 而原本通往枯井的那个小洞口却消失不见了。 紧接着又是一阵响动,原本的蒲团位置一阵移动,靠近了石墩子,而蒲团下方是个黑漆漆的洞口,深不见底。 韶云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和金凤同时转身看向蒲团下的那个深洞。 金琳也吓了一跳,本来看着软索落下来,内心一喜,出去有望,但蒲团下的深洞,让她心慑。 几个人都围到蒲团下的洞口处,里面阴风阵阵,深不见底,但这若是一口井或者是泉眼的话,那么这个暗室定然是内有乾坤。 在金琳接近洞口的时候,她耳朵上的碧玉耳环和手上的玉扳指,发出阵阵绿意,似乎有一种渴望,想要脱离金琳的身体。 金琳潜意识地靠近洞口,凝眉往下看去,绿色的耳环中的绿意充斥着她的双眼。这个洞口仿佛聚拢了周边所有的地气。 同时也把周边的戾气,湿气和不好的东西聚拢到一块儿,这里若不是有蒲团压着,或许暗室中的湿漉气,戾气更重。 金琳看着洞口深处的时候,她的脑海中,仿佛就在眼前出现了一幅幅画面。 那是古羌族人的祖地,一片沙漠的尽头是一座古城堡,那里有一场战争进行着,一片片的人倒下了,又一个个人冲上去。 城堡眼看就要失守,一个皇宫里,老者将一个羊皮图和一个玉器盒子交到女人的手里:“记住,一定要保护好它们,别让古羌人灭了。” 然后老者挥着宝剑砍断了城堡中的地下缆绳,一根天梯带着女人消失在城堡的地下洞口处。 几个大字映在金琳的脑海中:古羌女皇。 原来这里是个时空隧道般的存在,金琳被碧玉耳环的灵气侵染,在脑海里出现了画面。 这个画面也是金琳要去经历的,将在《古羌女皇》中有所描述。 正在大家围着蒲团下方的洞口观看时,黑背猫的玉佩被韶云拿走后,想起了它进来的枯井洞。 当它转头再想找时,却发现没有了,那时候,黑背猫是在黑暗中,进入这个暗室的。 如今暗室的光线不错,黑背猫看了看,依然找不到入口。 它很疑惑地跳到石墩子上,伸出爪子去搬那个水壶。 嘎吱嘎吱,一阵响动,蒲团竟然又开始移动了,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那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消失了。 韶云等人,慌忙转身,一眼看到黑背猫在搬动水壶。 “黑大侠,你捣什么乱,别瞎动,那个水壶可能是个机括开关。” 韶云对着黑背猫喊道。 “喵” 黑背猫不服气,它试图想告诉韶云,它进来的时候是有个通道的,现在找不到了。 整个暗室除了那个裂开的柱子,现在没有一处有通道。 “二弟,我好像看到了一些东西,我们还是先出去,这个暗室内有乾坤,以后再探查。” 金琳回过神,对韶云说。 “喵” 韶云还没有回答,黑背猫离开石墩子,叫了一声,就窜到圆柱子中间的软索上,哧溜一声跳到外面去了。 韶云摇了摇头,“这个家伙,溜得到快。” “大姐,我们也上去,你和珊珊先上去,黑大侠在上面,有危险它会示警的。” 韶云把位置让出来说道。 金琳和珊珊走到圆柱边,开始抓住软索往上爬。 在金琳和珊珊出去后,金凤和韶云也出了暗室,在上来的时候,韶云将洛前辈的骨灰和薄剑带了出来。 出口处正是后院中的凉亭子,那个石头桌面正对着圆柱裂开的位置,软索悬在亭子的口柱上梁上。 到了凉亭后,黑背猫正蹲在石头桌子上,眼睛看着枯井的位置。 “二弟,你把前辈的骨灰先放石桌子上,看看怎么把这个通道合起来,我们的找到那个该死的家伙。” 金琳见韶云捧着骨灰就说道。 韶云点点头,把外衣包裹的骨灰放在石头桌子上,放好后一屁股坐在边上的墩子上,想休息一下。 呼啦一声轻响,在韶云坐下去的那一刻,裂开的圆柱子合拢了。 从外面看去一丝缝隙都没有。 原来石墩子正是个机关处。 黑背猫惊叫一声窜了出去,远处的院落中有个影子一闪而逝。 第273章 原来是你 面具人尾随韶云他们进入金家故宅后,就消失了。 他似乎对这个宅子很熟悉,回廊中的湿气和迷雾并没有影响到他。 在金凤带着众人进入东厢房后,他一直躲在回廊的雾气中。 梁珊珊的感觉是对的,两次回头都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 刚好是面具人,贴的最近的时候。 众人进入地下密库,面具人笑了,他为了这个地下密库,已经探查了好多年,一直没有收获。 如今却被韶云几个人,无意中打开了密室暗门,面具人欣喜若狂。 暗暗地准备着,待到韶云他们都进入地下密库时,他把准备好的迷烟扔进密室的入口,并用木板把洞口堵死。 他躲到回廊中等待着,因为不确定韶云几个人的武功如何,他没有足够的把握,只能等他们被迷晕后,再进入密室动手。 小半天过去了,面具人觉得地下密库中的人,差不多都被迷倒了,正准备过去查看。 突然听到后院中有莫名的响动声,他知道后院中有个凉亭,这个故宅他非常熟悉,自从荒废后一直没有人居住。 为了方便勘察地下密库所在,他装扮成厉鬼在故宅中活动,吓跑了不少想买下这片宅院的人。 为了达到吓唬效果,他把回廊处的设施改变了一下,设置了一些障眼法,就是要让别人害怕,不敢动这个故宅。 金家一夜之间库房失火,满门被杀,已经让人心里恐惧。 面具人可能是唯一,一个知道金家底细的人。 金家在金无敌消失不见后,有一段时间很低调。 后来金家起死回生,生意兴隆。 却不曾想,金花的无意之语,惹来了祸端。 这就是世俗世界,也是江湖。 有些人为了一饭之恩可以两肋插刀,有些人为了利益,也可以忘恩负义屠人满门。 傅家老爷子因为感恩于金东山的救命之恩,而放弃和金家竞争。 金家伙计傅安,为了一己私欲和贪念害死了金家人。 面具人是金家的知情人。 他听见后院响动异常,离开了东厢房,一闪身到了后院,刚刚冒头,就被警觉的黑背猫发现。 闪电一般,黑背猫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二弟,好像不对劲,过去看看,是不是那个放迷烟的人。” 金琳在凉亭的边上,刚刚才被合拢的圆柱子惊吓到,如今黑背猫大叫一声,窜天猴一般离开凉亭。 着实把她吓的不清。 金琳话音刚落,韶云已经从石墩子上跃起。 跨过凉亭的拦杆,一阵风似的来到东厢房的屋后。 此时黑背猫正和面具人对视着。露出喵喵的威胁声。 面具人刚刚到了后院,就看见了黑背猫。 “哪里来的野猫,真是活腻歪了,既然到了这里,就留下来给我做下酒菜,猫肉一定很不赖。” 面具人见到黑背猫,心里痒痒的想吃猫肉了。 “喵呜” 黑背猫感觉到被侮辱了,它大叫一声窜了上去。 面具人的青面獠牙看着恐怖,却吓不到长期混迹在墓道中的黑背猫。 一爪子直接挥出去,黑背猫把面具人的青面獠牙面具抓裂了一大块。 面具下的那张脸吓了一跳,他飞身躲开,速度极快。 黑猫一击得逞,虽然未能揭开面具人的青面獠牙,但也证实了这个面具人根本就是个人,没有那么可怕。 黑猫虎视眈眈和面具人对视着,准备再次发起攻击。 一阵风过,韶云到了近前,看了一眼被黑背猫抓去半个面具的鬼面人,显得更加恐怖。 “阁下跟着我们好长时间了?何不把面具摘下来,鬼鬼祟祟的可不好。” 韶云打量着面具人,身形有些眼熟,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此时金琳金凤和梁珊珊也赶了过来。 “叽叽歪歪,原来迷烟竟然没有把你们怎么样,看来密库有通道,那就好办了,赶紧带我去,可以考虑绕你们不死。” 面具人看到金琳几人出现,知道用迷烟把他们熏倒,再进入密库的计划落空,密库有通道可以出来,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原来是你,我感觉出来了,就是他闯进招待所的房间中,放的迷烟。” 梁珊珊大声叫了出来,她在看到面具人的第一眼,就确定了内心的感觉。 “还真是那个家伙,我追到窗前就给他溜了,但感觉错不了。” 金琳也对眼前的面具人有了准确的判断。 “藏头露尾的家伙,既然想得到我们身上的财物,就要付出代价。” 被金琳和梁珊珊证实,眼前的面具人就是窜进招待所行窃,迷晕梁珊珊试图不轨的人,韶云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如今又故伎重施,想把自己和金琳几人迷晕在密库中,这个人的险恶已经可见一斑。 管他是谁,韶云都要揭开他的面具,让他付出代价。 话音落地,韶云动了,一式风割,身形直接圈住面具人。 面具人见韶云说话间就动手,嘿嘿一笑:“毛头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既然你找死,那就成全你,然后再收拾几个丫头,为我寻地下宝藏。” 但那面具人看来也并非弱者,头一侧,便已避过韶云的风割掌风。 身形非常敏捷的脱开了风割的气势。 韶云见一掌落空,冷笑道:“果然还有两下子,否则你也不敢屡次窥伺害人?” 见面具人游滑,身形飘忽,韶云不敢大意,身形一晃,已欺近他的身边,风之刃配合着了断式刀法,以掌为刀横切过去。 面具人不再退让,挥拳迎击,枯瘦的手掌和韶云的掌击打在一处,两人交起手来。 黑背猫见两个人打了起来,也不远离,两只乌溜溜的猫眼,忽闪忽闪地瞧着,盯紧面具人,总想找准机会把他的面具抓下来。 那一旁,围观的金琳金凤和梁珊珊,大家一面紧张地看着,一面准备着,防着面具人,声东击西,对付弱者。 金凤的大长腿跃跃欲试,随时准备出击。 此时,韶云一招“劈情式,独劈华山”,掌去如风,被面具人用肘部化开,韶云更不后退,手腕一翻,变作捅天式,晁盖托碑”,以劲隔空御力,手掌自下而上,掌风呼呼。 面具人料不到韶云变招如此神速,急一仰前身,刚好避开。 但就在他仰身的瞬间,黑背猫一个飞跃,从他的面上滑过,如流星一般,猫爪着斜斜地扣着他的面具。 刺啦一声面具被撕裂,从那张脸上脱落下来。 面具人脸色一寒,急忙用手去遮挡面部。 但韶云得理不让人,飞起一腿踢出,面具人未站直,虽仍勉强向旁移了半尺,但却没能避开。 “叭”地一声,被韶云踢个正着。 “蹬蹬蹬”退出丈许,站立不稳,跌倒在地。 拿着脸也暴露在众人面前。 “卖古玩的家伙!”几乎是异口同声,韶云和金琳都认出了面具人,正是古玩一条街,金家废旧库房上方,摆地摊卖古玩玉器的老者。 韶云手里的双头鱼玉佩就是从他的地摊上淘来的,为此还和傅大雷子发生了争执。 有了那块双头鱼玉佩,黑背猫才能顺利救出韶云等人。 看了这个卖古玩玉器的老者,不是真的古玩商人,他的目的是金家的地下宝藏。 看着干瘪的那张脸,韶云知道自己看走眼了,这个人根本不止五十来岁,只是面色被易容了,那股沧桑的气息,接近古稀之年。 面具被揭开,瘦老者一倒,众人俱都高兴,韶云赶了过去,刚想喝问,忽觉眼前黑影一闪,瘦老者仿佛弹簧一样弹跳而起。 韶云一惊,脚踩七星,八卦步一撤让开他的攻势,向后退了几步。 “嘿嘿,既然被你们看见了真面目,那你们只能留在这里了!” 瘦老者的气势一下子变冷起来了,仿佛冬天的寒冰,让人心颤。 老者的眼神犀利,带着锐气,身上枯瘦的骨骼啪啪直响,他从背后,一把抽出一根黄灿灿的熟铜棍,冲着韶云一棍砸来。 刚刚撤步的韶云再次惊出一身冷汗,对方有了兵器,速度更快,力道更猛,这一棍子要是夯实了,不死也得半残。 见老者发狠,歹毒的招式连环挥出,招招要命,韶云不敢大意,风扶柳叶身法运用到极致。 身体像个弱弱的柳叶,附着在老者的棍影中。 无论瘦老者如何发狠就是差那么一丝一毫,伤不到韶云。 但在他疾风骤雨般的攻势下,韶云对他也没有太多的优势。 金琳见老者使用兵器,内心非常担忧,韶云赤手空拳,早晚要吃亏,她焦急地看着。 韶云就如大海中的一叶扁舟,在棍影中起伏。 突然她的眼睛一亮,转身把包裹旁边的薄剑拿了起来。 对场中激战的韶云喊道:“二弟,接剑,用剑和他打!” 说着话,金琳举着那把洛前辈的剑,看着韶云,想伺机抛给他。 韶云和瘦老者正打斗的激烈,逮眼看见金琳举着的薄剑,做势欲抛。 韶云正想脱离战圈,猛挥两掌,荡开瘦老者的棍身。 就见那个瘦老者,看见金琳手里的薄剑时,竟然楞在当场,手中的棍都不知道挥动。 第274章 惩罚 薄剑的出现对瘦老者的震撼太大,以至于他瞬间失神。 借此机会,金琳抛出手里的薄剑,韶云一把捂住剑柄,薄剑在手,虽不懂剑法,但胆气更足了。 韶云握住宝剑,使用刀客的狂刀八式,以刀法御剑,出手就是横斩式,挥剑扫去,剑锋似利,凡过之处,无生机可存。 瘦老者愣神的功夫,韶云的薄剑犀利无比地,横斩过去,瘦老者慌忙举棍磕挡,一是匆忙,二是对薄剑的心理阴影。 哐当一声,他的手臂连同那根熟铜棍,一起跌落在地上。 薄剑青光一闪,瘦老者的手臂,已是鲜血迸溅,那剑,去势极快,虽然用的是刀式,但一点也不影响剑的发挥。 “啊” 瘦老者抱着断手滚落到一旁,痛苦地啊了一声,但那痛苦和脸上的恐惧表情相比,还是恐惧更多一些。 韶云,提着薄剑直指瘦老者的咽喉:“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一直吊着我们,除了图财害命,你对金家故宅都知道什么?” 瘦老者恐惧的眼神,死死地盯着韶云手中的薄剑。 牙齿打颤,痛苦和恐惧充斥着内心,他断断续续的说道:“别杀我,这把剑对我有恩,救过我两次性命,它,和它的主人在哪儿,为什么剑会在你的手上。” 韶云分明不存心取他性命,是以只砍断了他持棍的左手臂,恰好将他给制住,没有薄剑的锋利,光靠自己的武功和老者在伯仲之间。 “哦,你想把我们都闷死在地下密库中,你这么歹毒的人,还知道宝剑有恩与你?你和剑的主人是如何认识的?最好是说清楚。或许能免你一死。” 韶云并不清楚老者的伤重不重,当鲜血流下来之际,老者魂飞魄散,他是生是死,全凭韶云手中的剑。 “我告诉你,好汉暂且把剑拿开,此剑的主人是个沧桑之人,先天不能言语,剑法功夫非常了得,救了我两次性命,我不敢撒谎。” 瘦老者似乎在回忆着这把薄剑的主人和过往。 瘦老者在韶云把薄剑移开一寸距离后,他忍痛把手袖口的衣料撕下来,把断手处扎起,不然手臂上的血快流干了。 韶云没有阻止他的动作,现在的他对韶云的威胁不大。 韶云想知道他的来路和目的。 “我是这把剑救下的,在此剑面前,我没有谎言,我是金家老爷的拜把子兄弟,外号土猴子,土能生金,我一直跟着大哥金东山。” “我知道故宅地下有密库,我以为你们是来盗宝的贼,我一直呆着这里,就是守护金家的故宅,和地下密库的。” 土猴子说这话的时候,脸在抖动,估计这个谎言,他自己都不相信。 韶云不去揭穿他,只是想知道更多的信息,特别是关于金家密库,和手中的薄剑。 这个瘦老者似乎真的和金家有关系,哪怕他是为了宝藏。 “我是金家的八爷,一直呆在金家,二十年前,金家被大火烧了,人都被害死了,那时候我正在外边押货没有回来,才没被波及。” “回到临县后,金家人没了,库房也没了,只留下这一处空宅子。我一直住在这里,对金家忠心耿耿。” “我想办法查明情况,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放弃过。” 土猴子忍痛娓娓道来,想博得韶云的同情。 “我说土前辈,既然你说自己忠于金家,为啥想要害死金家后人,这话怎么听着有点假啊?” 韶云拆穿了土猴子伪善的面具。 “谁是金家后人?难道是两位小公主?” 一听金家后人,土猴子一怔,明显是知道金家有两位小公主的。 此时,金琳见韶云用剑击败了那个瘦老者,用剑指着他,在交谈。 走过来道:“他谁呀?干吗要杀了我们,是为了宝藏?” “他说是你们金家故人,对金家忠心耿耿,是守护者,是你爷爷的拜把子兄弟土猴子,你有印象吗?” 韶云回头看着金琳,回道。 金琳看看样子凄惨的土猴子,摇摇头道:“没有印象,那时候还小,虽然他这么说,但他注定不是好人,招待所行窃,还对珊珊下手。” 金琳对这个土猴子的印象非常差。 “你是小公主?八爷爷小时候还抱过你呢?你不记得了,你经常到井边玩耍,还有大公主。” 土猴子猜测着眼前的女孩,眼睛一亮,急忙表明自己的身份。 “不记得你,你想杀死我们,好夺走金家的宝藏,这么多年了,你潜伏在故宅中,就是为了宝藏?” 金琳一语中的。 “不,不,我是守护金家的,不然这个地方早就被人买走了,相信我小公主,我是你土猴子爷爷。快让这位小兄弟放了我。” 为了活命,土猴子狡辩着,央求金琳。 这时金凤和梁珊珊也走了过来。 “二哥,这人心很坏,得小心他。” 梁珊珊似乎一看到土猴子那双眼睛,就打怵。 “我说土爷爷,你说说这把剑的来历和它的主人是谁,或许我选择相信你。” 韶云对薄剑的主人洛滨大侠很好奇,那是一个怎样的人,竟然忠诚的守护着金家密藏,坐化在暗室中。 和土猴子比起来,那是多么高贵的品性。 “这把剑,我也只见过两次,都是我遇着危险的时候,一次是接金家大少奶奶的时候,一次是在卧龙冈救大哥的时候,它的主人现在想想应该是金家的影子卫士。我不知道他的存在。” 土猴子把他知道的事情和韶云说了。 “既然它的主人救过你的命,如今你就该替他守护好金家,我不杀你,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听完土猴子的叙述,韶云已经知道了关于薄剑和洛滨的大致情况。 伸手提起土猴子,转身就往凉亭走去。 金琳和金凤,梁珊珊莫名其妙。 当韶云把他带进凉亭,试图开启暗室时,大家才明白,这是要把他丢到洛滨坐化的暗室中,让他守护着密库的机括。 韶云用脚跺了一下石墩子,嘎吱一声响,圆柱子中间裂开,显出暗室来。 韶云提起土猴子,从暗室的入口处,直接将他扔了下去。 韶云重新把石墩子跺了一下,圆柱子合拢了,暗室中的惨叫声被彻底屏蔽。 做完这一切,韶云才看了看目瞪口呆的金琳等人。 解释道:“不管土猴子说的是真是假,我都选择让他学学洛滨前辈的忠诚,至于能不能找到机关出来,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我们重新回到那个密库中,我总觉得还有许多东西要大家知道,特别是那个大箱子。” 如今尾随跟踪的土猴子被制住了,危险解除后,韶云想到了那个地下密库,金家的前辈应该有所保留才对。 从暗室的机括来看,这个金家密库是用心打造的。内有乾坤,只是还没有被解开。 黑背猫见众人要走,急忙跳到韶云面前。 “喵。” 叫了一声,飞快地从凉亭的栏杆上,跳到院中那个被枯枝遮盖的枯井边,不停地回头冲着韶云怂鼻子。 韶云看见黑背猫的动作,急忙到了枯井边上,伸手掀开覆盖的枯枝,下面是一口枯井,探头往下看去,黑咕隆咚的看不真切。 “黑大侠,你是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枯井的,难道你是从这个地方进入暗室的?” 韶云带着疑虑看着黑背猫问道。 “喵喵。” 黑背猫连着叫了两声,表示赞同。 “这样看来,暗室的一个出口在这个枯井中,既然你能从这儿进去,那么一定是个通道,就不知道人体能不能进去。” 韶云不敢确定,比较黑背猫很小,一个很小的洞就能钻进去,人却不一定能行。 “喵喵喵。” 这次黑背猫叫的激烈,是说通道很大。 韶云试了试,本想下去看看,但枯井边上湿滑,无处借力,又仔细地回想着暗室中的情形,好像没有见到一个能让人出入的洞口。 当时自己还仔细地看过,除了那个圆柱状的通道,似乎没有其他的洞口,但黑背猫确实是从枯井进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难道是黑猫进入暗室后触动了地下密藏的机括,而通向枯井的通道关闭了。 韶云只能这么想着,回头看到金琳和金凤她们跟过来就问道:“大姐,你们小时候记得这口枯井吗?黑大侠说它是从这个地方进的暗室,你们可记得暗室中有没有一个通道是往枯井这边的。” 金琳和金凤努力地回忆着,“小时候的事情都记不清了,依稀有感觉妈妈喜欢在这个地方梳妆,一般不让我们到枯井这边玩,怕掉下去。暗室中好像没有啥通道了,不然我们也不会着急,到处寻找出口。” 金琳回忆着,印象中非常模糊的记忆。 但关于暗室的情形和韶云的记忆相同,那只能说明黑背猫进去后,用双头鱼玉佩开启了地下密藏的暗门,而通往枯井的密道就关闭了。 “现在,土猴子被扔进暗室,他要想出来,只能触动通往凉亭的机关,或者从枯井中逃出来。” “”既然不想现在要了他的命,还是念着他是金家老爷的把兄弟,无论是真是假,都放他一条生路,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韶云重新把枯枝覆盖在枯井上,不再追究下面的通道。 韶云转身领着众人,往东厢房的地下密藏室入口处走去。 第275章 责任 再入东厢房,衣柜的入口,通往地下密藏的洞口,被一块木板严严实实地盖住了。 看到这个被封死的洞口,众人对土猴子的恶毒,又加深了一层了解。 韶云用力,把压着木板的重物移开,重新打开地下密藏的洞口,这次,韶云让黑背猫守在洞口处,发现异常,随时提醒。 几个人燃着蜡烛,轻车熟路,下到地下密室中。 韶云首先要看的,是那个放在墙角的大箱子,他总有一种感觉,密藏中的所有物品,都是为那个大箱子服务的,它才是密藏的关键。 金琳来到大箱子跟前,左右瞧着,她的意识中突然又有一个声音在喊她:“小公主,救救我。” 那种意识非常清晰她不由得抬起头,去看格子架上的物品,特别是那个人形图案瓷器瓶子。 这一眼,她的心咯噔一下,原先的瓷器瓶,好好地放在格子架顶部的位置。 人形图案非常暗淡无光,仿佛失去灵力一般,再没有之前来时看到的灵动感。 金琳疑惑,到处看看,不明白脑海里的意识是从何处传来的。 韶云进入密室后,也把注意力集中在大箱子上。 整个箱体厚重,沉稳,躺在墙角处,就像长在那里一样,几乎和地面融为一体,扎根似的,别想着能移动它。 箱子体积巨大,几乎能装进一个成人的身体。箱体表面镶嵌着各种颜色的宝石,虽然因为蒙尘都暗淡了,但似乎在烛光的照射下,还是反射出光晕一样的闪光。 古铜色的箱子,眼睛看上去,让人心生神往。 “这上面是什么?怎么会镶嵌着如此多的宝石。” 梁珊珊现在能定下心神,仔细地观察密室的物品,看着大箱子,非常心喜。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么多的宝石,而且颜色均一。 “这个大箱子应该有些年代了,古时候铜为金,黄铜都是当黄金用的,上面的宝石大部分是玉石玛瑙,虽然这么久了,色彩依然在。” 韶云用他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评价着这个大箱子。 金琳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大箱子,特别是通体发光的大箱子,找不到一个上锁的位置,不知道要如何打开。 正疑惑间,她被中间的几块玉石图案吸引了,中间的部位排列形态,怎么看都觉得非常熟悉,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无意间她把手放在那个图案上,大拇指上的玉扳指,突然发出光亮来。 一股意识涌进脑海:“丫头,这里边可有着大宝贝,婆婆我感触到了。” 玉扳指在第一次被金琳得到时,她的识海里也出现过绿婆婆,说她受了伤害,和金琳有过意识交流。 如今又有了这种意识,金琳下意识地,把碧玉扳指取下来,直接镶嵌到中间的图案中。 而脑海里的意识又有了动静:“丫头,这样不行,靠我的带伤之身是打不开此锁的,你将祖母绿耳环取下来,放到顶部的环孔中,就能打开它。 金琳一震,抬头看着大箱子的浮雕花纹,周围似藤曼一样的蟠龙图案,都是不同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唯一的缺点是那两个眼睛,暗淡无光。 金琳潜意识地伸手摘下祖母绿耳环,往那两个眼睛上一靠,呲啦啦一阵响动。 大箱子上面的蔓藤蟠龙仿佛活了一般,整个蒙尘的宝石闪闪发光。 在箱子的中间,一丝裂缝显露,恰如一条丝线,缠绕在中间,金琳轻轻地用手往起一抬,箱盖子打开了。 金光耀眼,一片光华冲出箱体,入眼处,一把金刀静静地躺在箱子中间的刀架上。 如镜般的刀身厚重,刃口上高高的烧刃中间,凝结着一点寒光,仿佛不停的流动,更增加了锋利的凉意。 刀背宽厚,鎏金一样带着光泽,刀背随刃而曲,两侧有两条血槽及两条纹波形指甲印花纹,刃异常犀利。 柄长三寸至四寸,用两片木料,牛角或兽骨夹制而成,以销钉固定,整个刀柄以金丝缠绕。 金琳被这把刀吸引,惊呼道:“二弟,快看这把刀!” 随着呼声,韶云定眼看去,“好刀,近乎屠龙宝刀!” 韶云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金凤和梁珊珊也围拢过来,众人一起看着大箱子中的金刀。 金凤瞪着眼睛,这金刀太震撼了,刀背刀身厚重,是一件重力兵器,其寒芒锐利,只看一眼都让人胆寒。 “不知道,当年这刀如何被耍起来的。” 金琳却默然,她伸手抚摸着刀柄,有一种亲切感,从刀面的反光处,似乎看见了一位慈祥的老人,刚毅的面容,正微笑着看着她。 金琳心头一颤,对着金刀扑通一声跪下了。 金凤见状,也默默地跟在身后跪下来,这是金家后人给先辈的礼数。 金琳金凤冲着箱子中的金刀叩拜后,才探头去查看箱子内的物品。 刀身镶嵌在刀架上,稳稳地立在中间,一件闪光的金丝铠甲平整地叠放在金刀边上,一个古老的瓷瓶挨着铠甲的护心镜。 再边上是个油纸包裹,里面不知是何物。 整个箱子,基本上是为金刀量身定做的,中间的机括都暗藏在隔板中,金刀不动,一切都很平静。 “大姐,这刀很重,似乎是靠臂力才能舞动,先别动它,你看看有没有留下刀谱啥的,金家先辈真是让人惊叹。” 韶云站在金琳姐妹身后,对箱子中的金刀发出感叹。 金琳伸手去拿那个油纸包裹,却发现被粘在箱底上,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上的丝扣,轻轻地揭开那一层油纸。 一本册子的显露在眼前,封面上一行大字非常苍劲有力,“金东山收录,金氏后人溢血验身。” 中间位置有一个圆圆的红圈圈。 金琳没有犹豫,她把指尖放到唇口,用牙齿把手咬破,溢出血来,然后将带血的手指按在册子中间的红圈中。 几秒钟后,感触到册子下方有一丝松动,金琳收回手指,再拿油纸包中的册子,很轻松地就拿了起来。 册子被金琳打开,这是一本金东山写的日记,大部分是自己的武功心得,在翻到最后好几页时,上面有特别的交代。 “看到此日记,说明你是金家的后人,金家是古羌一族中的八族之长,皇族的责任重大,现如今,家族分崩离析,凡我金家后人,有责任重回故地,那里有我族历代传承的宝藏和使命。” 看到最后,金琳沉默了。 她把小册子放下,油纸包的下面是一个发黄的刀谱,记录了金刀的八招刀谱,虽然只有简短的几式,但威力巨大,能躲过金刀八式的人不多。 挥刀三式就能取人小命,根本不需要拔刀。 刀谱看着简单,但要练成,需要很大的毅力和天赋,首先必须有足够的臂力才能使动金刀,这是金琳目前不敢想得。 金琳看了一眼韶云,最好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刀谱放了进去,叠好小册子,从册子中取出一张纸后,她把油纸包重新包好。 金琳转眼看着那个笔记中提到的小瓶子,那个小孩胳膊一样粗细,质感很强的小瓷瓶。 伸手取向瓶盖子,里面一卷羊皮革似的图,被她拿在手中,她知道这就是古羌人的宝藏图,和一张族谱,记载着古羌人分散的脉络和地域。 金琳没有把这些展现给金凤和韶云他们,因为日记中要求,只有自己,带有玉扳指的金家后人才能阅览和知晓,这是对先辈的承诺。 金琳看完后,内心一阵慌乱,她知道自己的责任重大,可能穷其一生都很难完成,就需要把它们传承下去。 她放回了图谱,在她的手离开瓶子时,卡崩一声脆响,小瓶子被铠甲的护心镜吸到一个位置,而大箱子在这一刻,主动关闭了。 玉扳指被弹了出来,金琳急忙把它戴回手上,耳环也失去光泽,被箱盖的蟠龙,吐珠子一样吐了出来。 金琳知道,两样古玉都需要自己的温养,才能重新获得灵力和光泽。 开一次箱,两件古玉都非常虚弱,金琳将耳环挂在耳朵上,一丝意识进入脑海,“古羌人的秘密,永远不的泄露,否则有生命之忧。” 金琳的脸煞白,她知道这是先辈的意志力在提醒着自己。 大箱子还是原来的模样,静静地呆在原地,上面的祖光宝石,黯然蒙尘一般恢复了平静。 但金琳心里却翻江倒海一样,她整理了一下思维,让自己平静下来。 她知道了大箱子的秘密,这是个中枢机括的心脏部位,整个密藏和隔壁的暗室都是机括控制的一部分。 它是和地下密藏结合在一起的,隔壁暗室的蒲团下方是个时空隧道,有一天她必须通过那里回到古羌人的原始居住地,为了先祖的意愿而奔波。 看到金刀时,她知道自己女儿之身很难完成先辈的意愿了,金刀,那么厚重就不是她能运用的。 没有金刀,更不敢去想一统古羌人的王室和宗亲。 她也想到过二弟韶云,但二弟没有金家的血脉,很难得到认可,后来她又想,让韶云成为半个金家人,可他能答应吗? 自己不确定,更不敢让韶云把命运绑缚在自己的身上。她知道,韶云心里有静茹妹子。 金琳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冷静下来。 金家的事情,只能自己扛着,包括金凤都很难插手,因为玉扳指选的是自己。 在金琳思绪万千的时候,黑背猫的叫声传来,似乎是在示警。 第276章 故宅权 地下密藏中,金琳仍然没有从自己的思维中缓过来,韶云和金凤一直在关注着金琳的一举一动。 梁珊珊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格架上的人形瓷瓶,此时洞口处传来了黑背猫的示警声。 韶云首先反应过来,一转身急步往洞口走去,同时吆呼道:“大姐,有情况,赶紧出去看看!” 金琳一惊,回过神,急忙跟着韶云往外走。金凤和梁珊珊紧随其后。 出了洞口,黑背猫正站在门槛前,警惕地往远处张望着,浑身的毛刺棱着。 出了衣柜后,金琳仔细地将柜门掩饰好,站在室内不注意,很难发现衣柜中的地下密道。 众人出了内室,到了中堂的大门前,远处的大院门口有个人影,正在院墙边上的耳房中移动。 “院中好像进人了,傅大雷子不是说,街道办在这里存放环卫工具吗?会不会是环卫工人来取工具的。” 仔细观察后,见人影并没有往后院过来的意图,韶云揣测道。 “我们过去看看,顺便打听一下,故宅的管理权在哪儿,我要把老宅子讨回来,这个故宅不能丢失了。” 金琳从密道出来后,似乎有什么心事不方便跟大家说,她仿佛变得更加果断。 话说完,她带头往门外走去,直奔院门前的耳房,此时那个人影已经进来院前的耳房中。 几个人到了院门边的耳房,听见脚步声,里边出来一个男人,戴着宽沿帽子,一身环卫工人的服饰,正拖着垃圾桶往外走。 “你们是?” 猛然见到金琳和韶云等人,他吃惊地问道。 “这位大叔,我是这个金家故宅的后人,请问您是环卫所的吗?这里存放的物品都是你们的?” 金琳表明身份,怕引起他的怀疑,毕竟金家故宅中闹鬼的传闻仍在。 “哦,哦,怎么金家还有后人?没有听说过,这个宅子一直是街道办,划给我们环卫所存放物品的,我是管理这些工具的人。” 男人猛然见到几个人,确实吓了一跳,这里一年到头几乎很少有外人过来。 “我们确实是金家后人,请问街道办的办公地在哪里,能告诉我们吗?我这宅子要重新修缮一下,环卫工具也要移走。” 金琳一想到金家的责任,突然很想把故宅修缮一番,让金家重新出现在世人的眼里。 男人一听金琳的语气,感觉到这个女孩有来头。 他看了看金琳和韶云几人,都很年轻,一点印象都没有,根本不认识他们。 急忙道:“街道办在一条街的尽头,我们的环卫所的办公地也在那里,要收回宅子,你得和领导说,我只是个看管工具的职工。” 金琳得到了答案,对拉着垃圾桶的男人道:“谢谢您告诉我,这个事情我会去办理,先和您说一下。” 说完转身出了院门,韶云几人知道金琳有自己的主意,没有多问,紧跟着往一条街的方向走去。 街道办主任是个四十出头的汉子,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也没有乡镇人的黝黑和壮实,一副粗边儿眼睛斜斜地架在鼻梁上。 完全是个不伦不类的假秀才,哪有一点知识分子的样子。 金琳怎么看怎么不自在。 “哎呀哦,你就这一张老旧的买卖地契,也说明不了你就是金家后人啊,说不准这单据是你花钱买来的呢。” “再者说了,我在这个街道办干了这么多年,根本没听说过金家还有后人,他们家早就在二十年前被人灭门了。” “我是二十年前金家那场祸端时,被姑姑金花带走的,你在临县呆着,应该知道我姑姑金花,我们金家还有三人幸免于难,算不得灭门,那时候你也有二十岁了!” 金琳听着街道办主任的话很反感,语气严厉地说道。 不等金琳再说下去,那街道办主任翻了一下白眼:“你说自己是金家的幸存者,我凭什么相信你呀?你说的姑姑金花在哪里啊,让她到街道办来呀。再说了,别说一张地契,就是身份证还有假的呢。” 一边说着,那街道办主任一边别过头去,却用两个手指反复地搓着,似乎怕金琳看不明白,还故意干咳了两声,那意思很明显。 用官场上的话说,那是讨要礼物钱。 金琳没有看明白,但身后的金凤在歌舞厅的场子混久了,一下子就看懂了,她拉了一下金琳,贴着她的耳朵说道:“他在卡油水,要钱呢。” 金琳愣了片刻,从包包里拿出二十块钱来,随手放在桌面上:“主任,我们来的匆忙,买包烟抽,剩下的开个证明算做工本费。” “对嘛,你一个陌生人,想要回这么一大片宅子吗,没有点~” 话未说完,一眼看清楚桌面上只有二十元钱,立马就变脸了。 “打发要饭的呢?这个证明不能开,二十元钱,想要我帮你办事,哼哼!真敢想。” 嗤笑一声,满脸嫌弃,主任一屁股坐回了椅子中。 韶云在后面看的都想发火了,金琳却一反常态,伸手拿回桌面上的二十元钱,转脸就走。 街道办主任推了推眼镜框,嘴里哼哼着,不去管出门的金琳等人。 出了街道办的大门,金凤忍不住问道:“妹,那个啥玩意儿,你不给他好处,宅子也弄不回来呀?他会不会来找麻烦啊?” “咱们回自己的家,谁也阻止不了,马上联系人,准备修缮一下故宅,他自己会找上门来的。” 金琳很坚决地说道。 “要不,先回去找傅兰姐商量一下,她的人头熟悉,做起来方便。” 韶云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也好,那就的耽误几天时间。姐,这里的金家故宅修缮,你在这里盯着,淮县那边,你在歌舞厅就别干了,回这边家,开个古玩玉器行,不能把金家的传承给丢了。二弟要回去做功课,不能久待,我和珊珊淮县那边玉器行要打理。” 自打地下密藏出来,金琳的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说话办事更有主见。 金凤看了一眼金琳,心里没来由的一惊,好像天生的她才是大姐,说话办事都很霸道。 “好,反正艺林歌舞厅那边,我和霸哥闹掰了,回临县自己的家,倒是安稳一些,的玉器行老板,姐就先干着。哪一天你把姑姑也弄回来,金家再建辉煌。” 金凤想到地下密藏中的古玩玉器,知道这不是梦想,金家先人早就给她们暗暗地留下了根基和财富。 金琳见姐姐金凤答应了,内心一暖,金家的责任,压的自己快喘不过气了,又不能和她说。 韶云从金琳的转变中,已经推测出大姐内心有事,一定是知道了一些秘密,是不能和自己分享的,他在心里默默想着,只要大姐开口,自己一定要帮助她。 几个人在一条街上走着,此时太阳已经西斜,不知不觉中已经快傍晚了。 “大姐,你们都饿坏了,到前面一家饭店,先吃了饭再回去。” 韶云看到一条街的尽头有家饭店,就建议道。 “是呀,大姐,二哥说的对,我早就饿了,只是不好意思说,先去吃饭。” 梁珊珊摸着肚子做可怜状。 “那就过去看看,吃完了再回。” 金琳点着头,随着韶云往饭店走去。 “哎呀,这不是小兄弟吗,真是荣幸,刚刚我还想着你们呢,金家小公主里边请!” 八字头傅大雷子在门前看见韶云他们,惊喜地迎了出来。 “傅大哥,这就是你开的饭店啊,排场,我们饿了到你这吃饭。” 韶云见是傅大雷子,也很高兴,毕竟在临县遇见个熟悉的人,感觉很亲切。 “别客气,到了这里就跟自己家一样,酒菜管饱,我要和兄弟喝几杯,里边请!” 傅大雷子豪爽地嚷嚷着。 众人落座,很快就上了酒菜,都不用韶云他们点菜,傅大雷子殷勤地忙里忙外,最后一屁股坐在韶云的边上,拿起酒杯就要和韶云喝酒。 “兄弟,我们相识就是缘分,我傅大雷子,受过金家的恩惠,既然两位小公主回来了,有啥需要帮忙的,我大雷子义不容辞!” 三杯酒下肚,八字头大雷子的豪爽劲发挥的淋漓尽致,拍着胸脯承诺道。 “傅大哥,好在还真有个事情需要你帮忙。” 韶云见大雷子人很直爽,心中一动道。 “兄弟请说,我大雷子能帮到的绝不推托!走一个!” 傅大雷子喝的痛苦,话也说的漂亮。 “金家故宅需要修缮,大哥可有路子,帮忙找些人手,另外,街道办那边需要开个证明,金家后人要回来发展,希望大哥能帮忙证明一下,大姐是金家的后人,我们有地契。” 韶云直接把金琳需要解决的问题抛了出来。 “兄弟,不是我大雷子吹牛,你找大哥算是找对人了,我有一把兄弟就是搞工程的,明天我就让他来看房子,需要如何修缮,兄弟给个方案就行。” “街道办那个四眼,不是啥好鸟,手长的很,不过他怕我,吃了我不少好处,我可是他堂叔,要他办事,一句话!” 傅大雷子一边喝酒,一边口若悬河地说着。 “大姐,拿钱来,既然傅大哥答应了,先把定金付了,明天就开工!” 韶云趁热打铁,对金琳使个眼色道。 第277章 小金口 金家故宅的大门口,傅大雷子领着一个人等在那里。 昨天晚上喝完酒,韶云就让金琳,当场付了三百块定金,把拍着胸脯的傅大雷子给套牢了。 既然要修缮金家故宅,越早越好,寒假时间不长,韶云不能老呆在临县,金琳的云琳珊玉器行,也要营业。 傅大雷子倒是爽快,看着到手的定金,知道金家小公主是真要回来了。 他很快联系了把兄弟砖头王,要他第二天就过来现场看看,抓紧动工,东家催的急。 砖头王是个很讲究的人,一听傅大雷子要修缮的是金家故宅,内心就打鼓,虽然和大雷子关系很铁,但他不敢拿小命开玩笑。 于是,他连夜去找小金口,想让他给算算,金家那时常闹鬼的宅子,能不能动土,如果有啥不妥的,他好早做准备。 钱和义气固然重要,但迷信的人,思想里头,命是第一位的。 小金口算是个奇人,能掐会算,奇门八卦,都非常精通,在临县的一条街很有名气。 入夜时分,砖头王到了小金口的盘口。 在一条街,算命这一行竞争很激烈,像小金口这样的,只经营着一个算命摊,顺带着卖点古玩私货,是很难生存下去的。 一般情况下,容易被淘汰掉。大家族的算命先生,盘口比较大,口碑要响亮一些,底气足,容易生存。 小金口这样的,躲在一个走廊的深处,挂个小小的招牌,后面就是一个小香堂,给人解签同时算命。 有求他的,要拿货,就得交两块钱,他会带你到内堂,后面有个很大得客厅,里面全是宝贝。 小金口算命摊,开了几代人,生意一直很红火,小香堂火得不要不要的。 有人很奇怪,不知道其中有什么蹊跷,后来才知道,凡是到他那里买货的,他都会给人算一卦,而且是的,叫送算。 做古玩玉器这一行,大部分人都很迷信,因为经常和古墓打交道,总想着能保住财物和性命,而小金口的奇门八算,总能一语中的,非常准确。 久而久之,有些人,即使不买货,也想着法子进到内堂求上一卦,但他不轻易给人算卦,除非你买货,送你一卦。 有个人传闻,让他名声大作,一次有位掮客到小金口的挂摊溜达,什么古董也没有看上,就看上了内堂的一个香炉,就要买下来。 其实内堂的香炉是不卖的,那香炉不是古董,雇的伙计就请示小金口。 小金口很讲规矩,古董就是古董,香炉不能拿来做古董卖。那个掮客就悻悻出门。 小金口内堂雇的那个伙计起了心思,这香炉才几个钱啊,他偷偷地卖给他,再买了一个相同的香炉把它换上,钱就是自己的了吗? 伙计把香炉卖给那个掮客,怕被小金口发现,就急急地赶他走了。 正等着那掮客来找他算卦的小金口,不见来人,那掮客头也不回就走了,觉得奇怪,就询问伙计。 伙计胆怯,一慌就全说了,并慌忙把卖香炉的钱交了出来。 小金口道:“你这样做一是冒犯了神灵,二是冒犯了祖师爷,是大忌,要遭报应的。” 他这话出口,是要吓死人的。 伙计慌了,“师傅,我只是一时利欲熏心,有啥破解之法,求您指点。” 当时那个伙计正要下乡收租子,小金口一算,不禁皱眉道:“你且把香炉钱放身上,把收上来的钱放箱子底部,那边瓜农的田租一律免了。” 伙计很奇怪,但还是莫名其妙地照办了。 到了乡下,结果瓜农遭了天雨,没有收成,根本交不上来租子。 依照小金口的话,干脆免了他们的租子。 在回来的山道上,遇见了强盗,身上的钱全被抢去了,奇怪的是强盗没有伤害他的性命,也没有搜他的箱子就跑了。 后来他回到香堂不久,那强盗就被抓住了,正是那乡下的瓜农,因为雨水把瓜都泡烂了,走投无路就落草为寇,真巧的是免了自己租子的账房先生,不忍心杀人灭口,只劫了身上的钱,怕被认出来,就逃走了。 倘如伙计没有免过瓜农的租子,恐怕这一次必死无疑。 如果那伙计身上没有香炉钱,箱子里的钱也保不住。 伙计很感动,就问小金口是如何算出来的,小金口道:“这卖香炉钱,不就是买炉钱吗。而买炉钱就是买路钱。摆明了你会遇见劫匪。” “而那掮客不算卦,就是卦不算,那就是瓜不算,你自己种下的因果,造的孽,自己得背着,念你是初犯,给你一条后路,以后要小心做人。” 伙计心服口服,再不敢有所造次。服服帖帖地在香堂干活。 小金口得神算也就此出了名。 砖头王来到内堂,大声叫嚷着:“金兄,打扰了,能为我算一卦吗?我买你一件古玩,随便哪一件。” 知道规矩的砖头王,进门之前就喊着要货。 “这么晚了,要不是算到你要来,我早就睡了,说,你求啥?” 小金口抿了一口茶,正安稳地坐在椅子上,看着踏进门栏的砖头王,似乎早就知道他要来。 “不太像,我怎么看你是故意的,知道我要算个啥吗?”砖头王,有意打横道。 “这还有说吗?你不是为金而来吗?” 小金口,眯着眼睛看了砖头王一眼,淡淡地说道。 “神了啊,这你都知道,那说说看,这金家的生意能做吗?有没有风险,要如何应对?” 见小金口直接叫出来金子,砖头王,以为他真知道自己是为了金家而来,就问道。 其实小金口,含糊其辞,自己就是金,他是找自己来的,不想他提到了金家。 看来他和那个金家故宅有牵扯。 “你别嫌我啰嗦,真要到哪个阴宅中图谋什么,还是要谨慎一些,我且给你卜上一卦。” 小金口嘟囔着,丢出几枚铜钱,那铜钱叽里咕噜地从桌子上,滚到地上。 小金口看着地上的铜钱,愣了一下,离开椅子,伏下身子仔细一看,顿时脸色惨白。 砖头王一惊,急忙道:“金兄,你这是算到啥了,看把你给吓的。” 小金口,把铜钱捡起来,无措地看看四周,又看看砖头王的脸。 “怎么啦,这是?”把砖头王看的一跳。 “这一卦,倒是奇怪,说有事,又没事,说没事,又透着怪异,震为雷,震上震下,有惊无险。但你自己看。” 他将一枚铜钱,翻过来给砖头王看,“这一枚铜钱,砸在凳角上,是震雷喻是个变卦,你自己决定,富贵和风险各半。” 砖头王的脸变了变,没有应声。 沉默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放在小金口的桌子上。 “能具体一点吗?” 小金口看了看他,又看看桌子上钱:“好了说,你走了金道,大发了;差了说,不贪不问,否则会折人手。” 砖头王定定地看着小金口的嘴,见他不再言语,点点头,在心里有了决定。 出了小金口的香堂,他在一条街上徘徊了好一阵子,夜色渐暗,他望向金家故宅的方向,仿佛又看见那辉煌的金玉古器之家。 早上,他早早地到了傅大雷子的饭馆,催着他去金家故宅。 昨天晚上他就拿了傅大雷子交给他的定金,才匆匆忙忙去找小金口,拿定主意,富贵险中求。 金琳带着韶云和金凤一道来到金家故宅门前。 “兄弟,我大雷子说一不二,这是我把兄弟,砖头王,干工程的,手下有一帮人,金家故宅修缮的事情,交给他放心。” 傅大雷子一见面就嚷嚷道。 “你好,你好,帮忙看看这宅子如何修缮,你是内行,需要采购材料啥的你看着办,至于工钱,都是傅大哥的兄弟,好商量。” 韶云握住砖头王的手,客气地寒暄道。 “好说,好说,既然东家这么信任咱,绝对把事情办好,保质保量,价钱公平,都是知根知底的人,不会有差错。” 砖头王很激动,这么大个宅子,修缮下来得花费好多钱,自己也能赚一大笔。 金琳见韶云和砖头王寒暄,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人,个头不高,黝黑的皮肤,脸堂红红的,真给人一块砖头的厚实和质感。 她暗自点头,怎么看这个人都给人一种可以信赖的感觉。 金琳正打算跟他说明,修缮故宅要注意的事项,几个重要的地方那些不能动,那些需要特别小心的。 突然身后传来脚步声,街道办的四眼和环卫所的一个人走了过来。 “咳咳,你们这是要弄哪样?要动这金家的宅子吗?这不是转头吗?你承包的街道下水道的修理完成了吗?怎么说的事情,转头就给忘了。” 街道边主任四眼,忽视了所有人,只把眼睛盯着正一脸激动的砖头王说话,同时两个手指头在面前不停地搓弄着。 “哎呦妈呀,这不是我那大侄子四眼吗?你怎么这么有空,大早上的到这金家故宅来啊?你不怕有鬼附体了。” 傅大雷子一转头,看见街道办主任,装着被惊吓到的样子说道。 “咳咳,这,这是大雷叔啊,您怎么掺和进来了,这宅子可是答应给环卫所用的,有鬼也是附到他们的垃圾桶上,和我没啥关联。” 被傅大雷子一句话,闹得四眼有些尴尬,他似乎有点怵傅大雷子。 第278章 金口玉言 金琳站在院门前,一想到爷爷金刀无敌的一身本事,心里莫名地激动着。 如今要修缮金家故宅,重现金家的辉煌,她感到责任重大,二弟韶云很麻利,自己刚刚有了想法,他就在酒桌上把事情办妥了。 如今砖头王来看宅子,自己只要把该注意的地方如何修缮,交代清楚后,让姐姐金凤盯着,自己就能尽快回淮县了。 突然冒出来的街道办主任四眼和环卫所的人,金琳知道他们是一道坎。 傅大雷子可不管那么多,他已经在金家小公主面前保证过,故宅证明的事情,必须他来办。 于是说完四眼,看他那表情,似乎有些不安分,还拉着环卫所的人,摆明是拿着环卫所的好处了。 “四眼,别整那没用的,这两位是金家的大公主和小公主,从淮县回来了,要修缮老宅子,赶紧的,让环卫所的人把工具都弄走。” “顺便给你说一声,宅子管理权在街道办,你这个主任必须给出个证明,要不你回去问问你爹,当年有没有受过金家老太太的恩惠。” “说白了,那可是你叔我顶的雷子,别让我给抖出来,难看!” 傅大雷子直接给四眼下了命令,还搬出他的老爹压他。 “这,这,有点难办啊,你看我这可是承诺环卫所一年的合同呢,这就要他们搬走,也不合适,是不,老姜所长,你说呢?” 四眼一边搪塞,一边给跟来的环卫所所长递眼色。 “啊,哈哈,这个嘛,主任说的是实情,这宅子都荒废了二十几年了,我们也就这几年才租用,怎么说也要用一段时间。” 叫老姜的急忙打着哈哈道。 “金家人回来了,没有找你们麻烦,就烧高香,这么多年给你们街道办租用,修缮的费用不找你们要,算是客气的!怎么着,还真想把金家的宅子吞了啊?” 傅大雷子的脾气上来了,说出的话一下子就炸了。 “大雷叔,别动气,您可不能把啥都说的那么夸张,这么多年了,也亏得街道办打理着这金家老宅,不然还不成鬼屋啊。” 四眼说出的话不好听。 金琳听着,眉头一皱眉语气强硬地说道:“别废话了,今天必须把东西移走,我金家的宅子,谁也没有权利占着!” 正试图狡辩、拖沓的四眼,和环卫所所长吓了一跳,没有想到这看着柔弱的姑娘,严厉起来让人害怕。 “这位姑娘,虽然大雷叔说你是金家的小公主,可那也得街道办承认你的身份才行,这年头冒名行骗的人多了去了。” “谁知道你一个淮县人,怎么跑咱们这里想占金家的老宅子。这可要甄别一下。” 四眼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他觉得眼前这姑娘虽然厉害,但自己可拿着街道办这块牌子呢。 没有一点好处,这一年年得到好处费可就要泡汤了。 “怎么跟金家小公主说话呢,你个瘪犊子玩意儿,非得让你老爹来治你才行啊!”傅大雷子听了四眼的诡辩之词,气的直跳脚,开口骂道。 此时砖头王正在为他的修缮事情着急呢,眼看到手的工程要被四眼给搅黄了,他很不高兴。 用手捏了捏口袋里的钱,想了想,几步走到四眼跟前,手悄悄地把一张红票子露出来,在口袋边上冲着他摇了几下。 眼见的四眼,鼻梁上的眼镜框,一下子被他推到脑门上,眼睛瞪的溜圆,口里吞着口水。 “转头忘,你怎么说,既然修缮宅子的事情是你办,那倒是有个商量。” 四眼盯着砖头王的手和他的口袋说。 砖头王没有接茬,却来到四眼面前,围着他开始转着圈看他。 四眼被他看的发毛,不知道咋回事儿,原以为他拿钱出来,是为了帮金家的小姑娘打点,现在却围着自己看,一言不发,怪吓人的,何况还是在金家故宅的大门口。 这里真能吓死人。 “昨天晚上,为了这个金家故宅,我特意跑了一趟小香堂,见了小金口一面。” 砖头王转了三圈,才在四眼面前停下来,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他怎么说?” 一听说是一条街的小金口,四眼打了个冷战,慌忙问道。 四眼虽然很贪恋,还有许多毛病,但他也很迷信,对算命先生还是心存敬畏。 “小金口,那可是金口玉言,我说出来你能信不?”砖头王故意将他一将,慢条斯理地问道。 “那先生神的很,我信,你说说看。” 四眼还是心里没有底气,看着砖头王的脸,期待着。 “金动四方来财,唯一人度劫,老天要收命,一人会被饿死。” “他就是这么跟我说的,昨天晚上,我想了一夜,没有闹明白这几句话的意思。现在我懂了,特别是看见了你。” 砖头王学着小金口给人算命的样子,来回踱步不停,口中念念有词。 “你这说的怎么听着不像是小金口诫语,不会是你杜撰的?”四眼没有闹明白几句话的意思,急忙问道。 对于四眼的态度,砖头王明显不高兴,就想吓他一吓,道:“你记住了,没人敢逆天改命,也不能亵渎神灵诫语,现在我看着你印堂发暗,才有所悟,要我说破吗?” 四眼一听,就急的跳脚道:“我信,你赶紧说说,我怎么就印堂发暗了,别蒙我。” “你不信,让所长给你看看,印堂是不是发暗,骗你做什?” “再说了,那四句诫语,意思很明显,金家故宅要动工修缮,那是四方来财运的好事情。” “唯一人度劫,就是有一个人阻挠的意思,一个人其实是在渡自己的劫,是妒忌造成的,老天爷可是要收走一个人的命。” “既然宅子动工,你四眼是那个四字,也就是要有一个人会被饿死。这不就在说你吗?” 砖头王经常王小金口那香堂里跑,对算命推理倒是学到了不少,他把自己的理解参杂进去。 借助小金口的嘴,说出自己的心思,明显是假借香堂的名气,恐吓四眼的说辞。 见砖头王说的认真,和自己内心本就有鬼,这么一吓,他的汗立马就出来了。 小金口的金口神算,让他不能不信,信了就越发的害怕。 这时,站在门前的金琳,看到砖头王在游说四眼,她不由得转动了一下手上的玉扳指,正好光亮跳动了一下,照在四眼的脸上。 一副画面出现在金琳的脑海中,那画面一闪即逝。 这是一副只有金琳才能看到的,识海中的画面,画面上的人,正是四眼,不伦不类的街道办主任。 只不过识海中的人,已经眼窝深陷,面黄肌瘦,活脱脱一个不知道饿了多久的痨病鬼。 “半个月后,四眼会被饿死。”突然在金琳脑海中冒出的一句话,把金琳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画面消失之前,金琳脱口而出。 玉扳指给她的提示就是这句话。 “现在这年头,还有人会被饿死?不可能啊?”边上的韶云,听到金琳莫名其妙的一句话,有些疑惑地问道。 “二弟,这是脑海中的诫语,不管多么荒诞,我都选择相信。到时候一定会实现,你可以怀疑我不再是你大姐,怀疑一切事情,但不能怀疑玉扳指给我的启示。” 金琳说的很认真。 看到金琳如此,韶云使劲点点头,算是认可了。 自打有了玉扳指,只要金琳感触,都会在无意识中进入一种奇妙的感觉中,绿婆婆的存在,是一种潜意识的。 小金口是个算命先生,他只是去推测人的祸福,和规避的法子,自己不粘身。你买他的货,给他钱,就会帮你破劫数。 但很难形成一种画面来。 玉扳指相当于一个感知的道具,窥破人的未来和过去,留存下影像。 在韶云和金琳说话的时候,被砖头王的话吓坏的四眼,一脸惶恐,但转瞬即逝。 他自身是个狠人,虽然迷信,但不盲从。他的贪恋和歹毒是有一定功底的。 为了钱财,他会毫无顾忌,这就跟个恶毒刁民似的,和天抗命的人。 此时,从一条街上走来一个人,他佝偻着身体,须发洁白,形容枯槁的老人到了金家故宅门前。 “哎呀,这两位就是金家的小公主!还真是神了,昨天晚上,金老太太给我托梦,说小公主回来了,我还不相信,这要不来看看还真不知道呢。” 老人一边大声说着,一边去瞅金琳和金凤。 老头儿的声音十分洪亮,跟他佝偻的身形形成鲜明的对比。 韶云和大伙儿转头看去,最惊讶的是四眼和傅大雷子。 见傅大雷子也在,老头儿一愣,但很快,就微笑着朝大雷子拱了拱手:“堂弟也在啊,想必是为金家宅子的事情过来的?好久没见了,饭店的生意还好?” 说话的时候老头儿的脸部肌肉抖动着。 “老哥儿来的正好,你的好儿子,一心要阻止金家故宅的修缮,还不承认小公主是金家的后人,你来认认,小时候你是见过她们的,给句痛快话!” 大雷子见着老头儿,劈头盖脸就说道。 其实四眼更吃惊,老爷子不在家呆着,跑这老宅子干啥,添堵吗?他一脸不情愿地喊了一声:“爹,你找我有事?” “你先呆一边去,我和金家小公主说话。” 老头儿冲着四眼吼了一声。 第279章 老爷子 四眼被他老爹一吼,有点抹不开脸,看了看倔强的老头儿,嘴巴嘟囔着:“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在工作,我这是……” 似乎感觉有外人在场,不好明说,顿了顿又道:“街道办那边,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干嘛非要过来干预我,何况” 老头儿没有睬他,几步走到金琳面前,一脸的和善,微笑着上下打量着金琳。 “小公主,这二十年没见,大变样了,比小时候好看,脸型没变,还有原来的影子。” “老太太托梦,说金家有后人回宅,有人阻挡,还真有这么回事,希望你别怪罪我家四子,他有苦衷,我这就让他放手。” 老头儿说的诚恳,语气也很恳切。 边上的傅大雷子倒是感觉纳闷。 他很清楚,这老头儿平时很跋扈,也很自私的,对他的儿子更是宠溺,哪有在外界场合这么低声下气过。 老头儿叫傅德子,以前和傅大雷一起在临县的傅家做事,就是这个傅德子,在傅大雷负责运送货品时,监守自盗。 把给金家运送的瓷器古玩盗走了几件,让领头的傅大雷顶包。 后来金家老太太没有追究,但傅大雷一直在追查,最后被他查出了傅德子,就是那个自盗的人。 事情出了,金家没有追究,傅大雷出于堂兄弟之情,当面说破后,也就放过了他。 作为知根知底的人,傅大雷了解傅德,今天让他大跌眼球,可能这么些年,他也悟出了金家对他和傅大雷的恩德,说白了他们都是金家老太太给的恩典。 主家不追究,不代表事情不在,那些没有江湖背景,没有手段的,官家一纸通缉令下来,从此不见天日,亡命天涯。 那些有江湖背景有手段的,无论走到哪儿,都能轻松避开官。 傅德深知自盗的罪责,一直在内心梗着,他让儿子当街道边的主任,那也是走管家的道。岂不知他费劲扒拉地给他铺路,上任后儿子却贪婪无厌,坏事做了不少。 傅德子提心吊胆的,在后面给他积德求签,深怕有一天遭报应。 如今涉及金家故宅,半夜被梦给吓醒,老太太有言在先,凡事行一恶,必行一善才能平衡阴阳,否则必遭天罚。 金家给过傅德子恩德,他不能忘记,他儿子如果固执下去,早晚要出事。 老头儿懵懵懂懂有些不相信,正打算到小金口的香堂求一字,谁知还没有进门就见一字:金。 那是伙计在门玻璃上,擦玻璃时的水印,无意中形成的雾气。 老头儿脚步不停扭头就奔金家故宅赶来。 看到儿子,他知道,金家小公主如果不承诺,他儿子可能会跟梦境中显示的一样,有性命之忧。 “老人家,您言重了,我回金家故宅,算是寻根,您既然认出我来,希望您和主任说说,我确实是金家的后人,没有假冒任何人。” 看着一脸和善的老人,金琳想不出他的儿子,怎么会在脑海中有那么一个结局。 “爹,你跟她费什么劲,就她一小姑娘,也能是金家的小公主?这宅子街道办已经租给环卫所了,承诺没有到期,不能动!” 四眼见自家老爹,低声下气地对着一个小姑娘求情,内心不快活,语气也有些严厉地说道。 “住嘴!你真不知道,冒犯了金家,你小命堪忧啊。”老爷子冲着儿子吼道。 吼完儿子,老爷子慌忙对着金琳拱手,赔不是。 “小公主,别介意,都怪我从小没有管教好,错在老头儿我,对不住,对不住了。” 一边陪着不是,一边转脸狠狠地瞪着儿子。 见老爷子来真的,四眼想起刚刚砖头王跟他说的话,那可是小金口的预言,自己印堂发暗,难道真会有事。 他心中不悦,却老老实实的退到一边,别看他是个跋扈的人,但在老爷子面前,他还不敢造次,这也看出傅德对儿子的影响力很大。 “既然您老这么说,我不妨提醒您一句,看您的儿子,确实有一劫难,半月后会被饿死。” 金琳见老爷子真诚,动了恻隐之心,忍不住将玉扳指映射出的场面,对老头儿说了。 “哼,你一小姑娘,瞎掰乎啥!我活的好好的,怎么会饿死,别自找不痛快,想骗取老爷子信任,谋取金家故宅,门都没有!” 四眼噗哧一声,不屑地嗤笑,把金琳的话给打断。 老爷子气的直哆嗦,佝偻的身子颤巍巍的,真忍不住了,上前一步,挥起手就是一巴掌,直接掴在四眼的脸上,眼镜都被打掉了。 “孽障!还不快给我住嘴,赶紧给我滚回家,这里让金家小公主自行安排。” 老爷子发起火,那股子狠劲,让人胆寒。 其实他是在保他儿子的性命。 傅大雷看着傅德和四眼的表演,始终没有说一句话,砖头王和环卫所所长,看到老头子教训儿子,就跟教训三岁娃似的,街道办主任的威风,在这一刻彻底崩塌。 四眼被自家老爷子教训,他只是哼哼着,捡起地上的眼镜,瞥了一眼金琳和金凤,望着金家故宅,心有不甘。 看着老爷子把四眼赶回家,金琳的心动了一下,很想为他做点什么。 于是上前一步,对着老爷子道:“老人家,您也不必要这样,金家故宅能顺利修缮,我一定会为您的儿子祈福的,只是让他自身检点些。” “那就拜托小公主了,你尽管安排修缮,街道办的事情,我老头子会帮你办妥的。” 老爷子对着金琳拱手说道。 转过脸,老爷子看了一眼环卫所所长语气严厉地吼道:“小锁子,赶紧让你们的人,把金家故宅中的工具,垃圾桶弄走,马上去,别让我老头子找人把东西砸了!” 砖头王一听老爷子的话,内心高兴,他偷着乐,这老家伙,还是那么跋扈,比他儿子四眼更难惹。 “老爷子,我帮帮手,我的人,马上就到,有您一句话,这里的活,我都干了。” 砖头王看环卫所所长在犹豫着,接话道。 “还是砖头来事,那你抓紧去干,小公主的事情要用点心。” 老爷子点头,嘱咐了一声。 傅大雷在边上用手挠挠八字头,脸上露出莫名的意味。 四眼被傅德骂走后不久,老头儿也拘谨地和金琳告别,佝偻着身形离开了金家故宅。 砖头王跟着韶云和金琳到院中勘察,在金琳的要求下,有了初步修缮方案。 环卫所的小锁子知道,金家的宅子不能再用了,急匆匆的去找人,把环卫所的工具挪地方。 再说那个四眼,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后,路上也一直在后怕。 他在想着金琳说的那句话,自己半个月后被饿死。 怎么想都不对劲,这是咒骂自己吗? 其实他心里明白,缺德事干多了,总会疑神疑鬼的。 他这个人除了贪,还好色,半年前,他在一处房屋拆迁处理时,无意中对一个寡妇动了心思。 他强行和寡妇发生了关系,事后没多久,那寡妇怀孕了。 要挟他,要是不娶她,就闹到街道办去。 四眼心里着慌了,这事既怕她闹大,又不能真取她,自己是个有妻儿老小的人。 四眼心一横,准备把她给处理了。 就买通一泼皮破落户的混街子,让他想办法弄死那寡妇。 拿了钱的混街子,本来人就混,再喝点酒,就真动手了。 把那寡妇推到河沟里给淹死了,这事虽然做的巧妙,可一大活人没了,早晚要出事。 一但查起来,逮着那混街子,咬出自己,一切都完了。 最近他有些坐卧不宁,又赶上金家故宅的事情,心里突然有些慌乱起来。 这边的金家故宅,一切都很顺利,砖头王拿到了金琳的定金和修缮方案,就招呼人手买材料,动工了。 傅大雷子看到金家故宅翻修的事情落实了,心里也有一丝成就感,念着金家老太太的恩情,他总想为金家做些事情。 金琳安排金凤和砖头王对接,自己和韶云准备回招待所,这边的傅大雷子也回饭店了。 早上出门前,韶云就交代梁珊珊,到静茹的服装店,把几个人定制的服装取回来,收拾收拾准备回淮县了。 静茹知道韶云要走,熬夜赶制衣服,她的心很难过,舍不得韶云离开。 月如钩,风月低头。深秋柔,如情似梦几多愁。我在风头,家乡在月宫那头。静茹对着月光思念家乡,如今心爱的人要走,一颗心空落落的。 三更时分,静茹才把几套衣服赶出来,她细心地熨烫了一遍,在韶云衣服的纽扣边上,特意秀出一个很小心形图案,不经意间很难发现。 “静茹姐,你一晚上都没有回去,这样熬可不行啊。”大早上,梁珊珊赶到服装店,看到静茹趴在机子上睡着了,心中一疼。 “珊珊,你这么早啊。”惊醒的静茹急忙起身,对着梁珊珊打招呼。 “二哥让我来看看衣服,今天收拾完,就回去了,静茹姐,要不你跟我们一块儿回家看看。”梁珊珊看着疲倦的静茹说道。 “衣服都备齐了,我现在还回不去,等服装店稳定了再说,真舍不得你们走。”静茹一听珊珊的话,心情立马失落。 二人正说话时,店门一响,一个人走了进来。 第280章 对碰 祝永良最近心情很糟糕,自打静茹的服装店开业以后,他好几次都在店门前不远的地方,偷偷地观察着忙碌的静茹。 韶云和一帮老乡过来后,他更加不是滋味,见到静茹对韶云的亲热劲,心里猫抓的一样难受。 睡不好吃不好,上班也没了精神,他知道自己太在乎静茹了,从她那次受伤住院,他就对静茹情有独钟。 和以前交往中,见到的女孩不一样,祝永良欣赏静茹的与众不同。 今天他实在是熬不住了,刚刚发了工资,一大早还没有去邮局上班,就买了一份早餐绕道送过来。 “静茹在吗?看到你店门开着,我买了一份早餐,趁热吃。” 一脚跨进门的祝永良,一只手敲着房门喊着,一手提着一袋子的早餐,有油条,糖糕和小米粥。 正说话的静茹和梁珊珊一愣,抬眼看去,祝永良黑黑的眼圈,带着疲惫,手里拎着袋子,有些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 “是祝大哥啊,这么早。不用客气,我和同学马上到招待所去吃,你太费心了,自己带着上班吃,” 静茹没想到的是,这个祝永良大清早的,亲自来给自己送早餐。 想起那时候受伤住在医院,他经常替代如玉姐给自己送早餐,一段时间,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自己知道他的情感,但内心对韶云的思念更盛。 如今韶云来了,这个一直对自己紧追不舍的祝永良,还没有放弃。 几次托如玉姐约自己出去看电影,都被拒绝了。 本以为他已经死心了,可从他的神态看来,一定是为情所困,人也憔悴了许多。 祝永良看到静茹身边有人,被拒绝后,有些尴尬:“原来是有同学啊,看我才买了一份,要不,我再去买一份,你和同学一起吃。” 祝永良小心翼翼地说道。 “祝大哥,你真不用这么客气,自己赶紧吃了,上班去。我这还有事,就不请你进来坐了。” 见祝永良依然坚持要送早餐,静茹不想给他机会,借口有事,下了逐客令。 “静茹,我,我,你不会不欢迎我这个大哥。” 祝永良憋红着脸,说话都不利索了。 “怎么会呢,我是开门做生意的,来了都是客,再说了,你是如玉姐的表兄,我很感激你能送早餐给我,但我真的不需要。” 静茹为了打消祝永良的念头,把话说的很决然。 梁珊珊见一个大男孩,这么早来给静茹送早餐,立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她看了看祝永良那张倦容,又看看静茹的面色。 说道:“这位大哥,我二哥正等着我们吃早餐呢,我是专门替二哥来叫静茹姐的,你的早餐还是自己用。” 听了梁珊珊的话,祝永良手里的袋子差点脱落。 “哦,哦,那我打扰到你们了,不好意思啊,我这就走,你们忙。” 祝永良失落地看看静茹,没有期待的那么和暖,转身,悻悻地离开了。 看着祝永良失落的背影,静茹知道自己的话可能重了些,但不这样,他的执念更深。 有时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一颗心的距离,要想贴近是需要缘分的,自己对他除了一种感激,没有那种情动的感觉。 毕竟韶云在心里占据了太多的位置,没有空间去容纳太多。 祝永良的一厢情愿,看来是魔怔了。 爱一个人好难。 梁珊珊见静茹沉默的看着那个男孩的背影,知道她心里很乱。 就问道:“静茹姐,那个男孩是不是爱上你了?不过有人送早餐还是不错的,嘻嘻。” “哪有,他叫祝永良,是如玉师姐的表兄,我在受伤住院的时候,他替如玉师姐给我送过饭。” 静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慌乱,生怕被梁珊珊误会。 “我看不对头,男孩子喜欢一个女孩,都会主动追求的,我二哥还在呢,不能给别人机会,二哥知道了会吃醋的,嘻嘻。” 梁珊珊故意调侃静茹道。 “一边去,不能乱说的,我心里只有韶云,对他没有那种感觉。”静茹说的时候,脸红红的。 在静茹和梁珊珊议论着祝永良时,他从服装店离开后,漫无目的地走在街道上,他的心绪不宁,脸色难看。 走着走着就拐过了街道,沿着护城河沟到了一个桥梁上。 看着护城河脏乱的水面上,漂浮不定的垃圾,他的心里越发潮湿。 手里的油条早就凉了,他没有心情吃,自己喜欢静茹,是从第一次骑自行车上班,把水溅到她身上。 无论自己怎么努力,静茹始终和自己保持距离。 他被家人拉着去相亲,没有一个能看上眼的。 也许心里,被静茹占满了,所有的情感都牵挂在她身上。 服装店开业,自己和静茹的距离感更大,顶替爸爸在邮局上班的优越感消失殆尽。 他很苦恼,心里很乱。 他走向护城河的坡道,一屁股坐在有些发臭的河边,仿佛自己就是那水沟里的垃圾似的。 正思绪万千的时候,眼睛被河沟里的一样东西给吸引了。 垃圾袋悬浮的地方,好像套着飘散的头发。 他的心咯噔一下,慌忙站起身,伸头往河沟里看。 “妈呀,怎么像个人头!” 祝永良吓的惊叫了一声。 早上的护城河沟里,还散发着淡淡的雾气。 这条护城河蜿蜒曲折,河两边隔着绿化坪,是一条马路。 再后面才是住宅区。 被那个垃圾袋下边的东西给吓到了,祝永良惊魂未定,沿着河沟往跟前凑了凑。 仔细一看,确实是个人头,已经被水泡的发臭了。 看头发应该是个女尸,祝永良不敢久留,连滚带爬地离开了护城河,他的心怦怦直跳。 “这明显是个淹死的女人,怎么办,去派出所报案,可要是被怀疑和自己有关系怎么办。” 祝永良没了主意。 匆忙离开了护城河,还不时的回头去看河沟里漂浮的女尸。 此时马路上,已经有熙熙攘攘的人走过,没有一个人去注意那护城河,更不会想到河沟里漂浮的女尸。 韶云和金琳安排好故宅修缮的事宜,让金凤留下来和砖头王对接,就转身离开了。 计划今天收拾东西尽快回淮县,两人边走边讨论着关于街道办四眼的事情。 金琳道:“那主任看着不善,倒是惧怕他老爹,今天没有那老人家,事情倒是棘手,傅大雷都不一定能搞定他。” “可不是吗,一物降一物,有什么样的爹,就教育出什么样的儿子,那老人家也不是个善茬。”韶云道。 “还有你说的那个预示,倒是让人替他悲哀,平时的四眼可不只贪婪这么简单,我相信你那玉扳指反馈出的影像。” “这个会清楚的,半月不长,他固定有啥恶事叠加在身上,我虽不懂得看面相,但砖头王从小金口嘴里得到的信息,一定是真的。” 金琳悠悠地分析着。 两人正走出一条街,拐弯处,一个人匆匆忙忙,眼睛都不看马路,恍然失魂般地,一头撞在韶云的身上。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 自己被撞疼了脑袋,祝永良慌忙道歉,手里的早餐洒落一地。 抬眼一看,见撞到的是韶云,是服装店开业那天见过的男孩,脸立马就变了。 “原来是你!” “哦,你认识我?” 韶云被无端地撞了一下,本来看他慌忙道歉,也没有说啥,正准备和金琳走过去,却发现那人脸色大变,好像认识自己。 “哼,你就是从淮县来的那个男孩,让静茹喜欢的人?” 祝永良说话的语气有些不善。 “怎么,你知道静茹,看来你就是那个追着静茹的男孩?” 韶云想起了在陌青花那里看到的信,是静茹写给青花嫂子的,里边提到过一个男孩,在住院的时候去关心她,一直对她紧追不舍。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韶云才在放假的时候跑到临县来看望她。 如今情敌见面,内心的不爽,被彼此表现在脸上。 “是又如何?不是又怎样!你最好放手,静茹既然来到临县,就会在这里扎根的。” “现在静茹开了服装店,除了看望父母,不会回淮县去的,听说你还在读书,你和静茹之间有距离,我能照顾她,我喜欢她。” 祝永良似乎宣誓似的,不管不顾,竟然在劝韶云离开静茹。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青梅竹马的两个人,他们之间的情感是他不能理解的。 “哦,你倒是很自信,哪里来的勇气,在我面前说这些,静茹和我的情感,也能是你几句话就能拆分的?” 韶云看着眼前这个男孩,估计要比自己大几岁,一脸的倦容,眼眶发黑,倒是有些走上社会工作人的味道,拿他自己的想法衡量韶云和静茹的情感。 “哼,我知道静茹心里一直藏着你,但你们真不合适,她生病了你能照顾她吗?有啥事情,你能第一时间帮她解决吗?我能,我现在有工作了,和她在一个县城工作,我能照顾好她!” 祝永良似乎有些歇斯底里了。 “哈哈,你倒是会往脸上贴金,告诉你!别再死缠烂打了,静茹自己会有选择!” 被祝永良戳中了心里的痛处,韶云很快失去了判断,他很坚信和静茹之间的情感,但祝永良说的也是实情。 第281章 桥下的女尸 两人的火气都大了起来,情绪常常因为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陋习,而大起大落。 关系到自身的情感,更是搂不住火。 韶云上前一步逼视着祝永良,用居高临下的气势压迫他。 而祝永良本就烦躁的情绪,被彻底点燃,他很想动手和面前的男孩打一架。 “我就是要喜欢她,还要娶到她,你阻止不了我,除非你能呆在临县不走!” 祝永良的脸色铁青,他本来因为静茹的冷漠而失落,如今见到情敌,更是火不打一处来。 韶云被他这种近似无赖的行为惹怒了:“你有喜欢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一厢情愿的死缠烂打,和无赖有何区别,我警告你,离静茹远点!” 韶云深怕静茹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而不想动粗,毕竟情感这种东西是两个人的事情,他虽然很了解静茹,但最近几年,他们之间交流的机会少,除了相思之苦,许多共同的话题也少了。 祝永良被韶云逼视着,从气势上先弱了下来,或许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每次讨好静茹,都没有啥效果,一个女孩把自己的心,藏得紧紧的,他感觉自己没有啥机会。 “好啦,你们之间就不要在这里争论不休了,情感是女孩子自己的选择,最好别强迫,静茹自己有判断,这位大哥,希望你自重!” “别拿你的态度衡量别人的底线,我金家日后就在临县开玉器行,二弟随时都可以到金家来,请你把话收回去!” 金琳见那人和韶云因为静茹的情感发生争执,上去一步,语气严厉地反驳道。 金琳很受伤,本来自己对二弟韶云的感情就特殊,因为他们之间有个青梅竹马的静茹,加上自身的责任,不想把韶云强扯在自己身边,但外人拿话挤兑韶云,她就不乐意了。 祝永良见金琳发飙,脸色更加难看,临县的金家他有所耳闻,虽然自己并不知道金家以前在临县的分量,但从看见金琳的第一眼起,就知道这个女孩不简单。 浑身的气质,韵味天成,气势逼人,那对碧绿耳环让人不敢逼视。 韶云也被金琳的语气震撼了,大姐在金家故宅出来后,好像变个人似的。 两个情绪失控的人,都冷静下来,韶云退了一步,他在思考金琳的话。 祝永良的情绪有所缓和,他呆愣愣地看着金琳,那双眼睛中有羡慕和敬仰,可能是金琳的气场过于强大,一下子把他给怔住了。 金琳微微抬手,无意中手上的玉扳指照到了他的眼睛,金琳的脑海中突然有了绿婆婆的意念。 “这人看过不洁净的东西,内心的恐惧已经把魂魄弄丢了一些,当心他失心狂。” 绿婆婆的意念刚刚进入金琳的脑海里,一幅画面就呈现在脑海中:漂浮的水面,垃圾袋中一具女尸的头颅已经发腐,正进入祝永良的视野中。 金琳激灵灵打个冷战,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恰好此时的祝永良突然向金琳扑来。 他的脑海中,金琳就像一朵鲜花,那么迷幻好看,他忍不住要去采摘它。 祝永良的异常举动,让金琳下意识地往后躲闪着,正低头沉思的韶云,意识到祝永良的不对劲,迅速地移动身形,一下子挡在他的面前。 “你想干什么?” 韶云沉声厉喝,同时伸手一把抓着他的衣领,将他前扑的身体给提了起来。 “放开我,好看,我要摘花儿。” 祝永良的眼神迷乱,好像在一种梦境中。 “二弟,他失心疯,赶紧弄醒他,怕是惊惧过度。” 身后的金琳提醒道。 韶云一怔,见面前的祝永良死命地挣扎,同时挥手要推搡韶云,试图挣脱他的控制,此时他的眼睛中只有金琳这朵花,是他最渴望的。 而他的眼中,似乎还有隐隐的黑气迷蒙,意识形态都是模糊不清的。这说明祝永良不仅仅是惊吓过度造成的,可能与自身的心魔有关系。 他越挣扎越剧烈,恨不得要杀了眼前阻止他的人,此时的祝永良,没有丝毫的清醒认知。 韶云见状,一掌击打在他的脸上。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打过去,祝永良吃疼,挣扎的力度减弱了,他定定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韶云,张口就要咬韶云。 韶云双手用力,直接把他推了出去,噔噔几步后退,祝永良跌坐在地上。 此时,他被身体的痛感唤回了意识,他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韶云和金琳。 正在此时,两个女孩从对面走过来,看到打架的两个人,惊慌地跑过来。 “表哥,你这是怎么啦?你不是那个静茹师妹的同学韶云吗?你们怎么闹起来了?” 说话的是裁缝店的如玉,和她一起来的是彩欣。 一边拉起坐在地上的祝永良,一边冲着韶云问道。 “你是静茹的师姐,你来得正好,你表兄他出了状况,是被惊惧吓破了胆,一种失心疯的征兆,最好能带他到医院检查一下。” 金琳上前一步,替代韶云回复如玉道。 “你才失心疯呢。干嘛这样说人家,明摆着是他把永良表哥推倒了。”边上的彩欣不乐意了,她对祝永良的感觉不同,她用手指着韶云说道。 “这可是他自己的事情,你们这护城河有水,让他带着去看看就明白了。” 金琳从绿婆婆的意识形态中,得到的画面,是一处护城河的水面,那具女尸应该就在这附近不远的水沟里。 “表哥,你没事?刚刚是怎么回事,她说的是真的吗?”如玉见表兄神情恍惚,觉得金琳不会说谎,轻声细语地问祝永良道。 “师姐,别信她的,一定是因为吃静茹小师妹的醋,两个人才打起来的。” 彩欣清楚,祝永良喜欢静茹师妹,而自己喜欢他,如今见到韶云,聪明的她,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彩欣,表兄的神情确实不对,还是相信他们的话,让表兄带我们到护城河那边看看。” 如玉此时很理智地判断着,眼前的情况。 见如玉如此,金琳走上前一步,玉扳指轻轻地转动着,印在祝永良的眼睛上,一缕淡淡的绿光渗入他脑海中。 模糊的护城河,那个南北街的跨栏桥,出现在金琳的意识中。 “如玉,你让他带你们去跨栏桥那边,到护城河水沟中看看。”金琳把自己潜意识中的画面地点告诉了如玉。 “表兄,你能记起了早上都到哪去了吗?跨栏桥你带我们去看看。” 如玉的语气很温柔,此时的祝永良,脑海中的幻象已经消失,他呆愣愣地望着如玉。 “表妹,你们怎么来了,静茹呢,你们要去见她。” 祝永良的心里还记挂着静茹。 “永良表兄,是不是那个韶云和你打架了,因为静茹师妹?”彩欣不合时宜地凑上前关切地问道。 “哦,哦,打架,静茹,她拒绝我买给她的早餐,都洒落了,护城河,水沟有人头。” 祝永良的思维还有些混乱,脑海中乱象纷扰,不停地在他眼前幻化着。 “让他带我们过去看看!” 韶云直接转身,对如玉说道。 祝永良在如玉温柔细语的引导下,慢慢地往城北的跨栏桥方向走去。 街道上,人来人往,都忍不住转头看着这一群男女,祝永良木讷的表情让彩欣心疼,她左右转来转去围着祝永良,深怕他有个啥闪失。 很快到了城北的跨栏桥边,祝永良停下了脚步,他用手指着桥墩下,护城河的水面,那个漂浮的垃圾袋。 众人定眼望去,隔着老远看不真切。 人多胆子壮,韶云领头直接跳到桥坡下,来到祝永良指印的地方。抬眼一看,一个被水泡得发白,腐烂的女性头颅,漂浮在垃圾袋下方,头发千丝一般悬浮在水面上。 “还真是个女性的尸体,看来已经死了好长时间了,赶紧得报警处理。” 韶云看着那发腐的尸体,心里一阵酸楚,这是投河自尽,还是他人谋害,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金琳和如玉几个人也下到护城河的水边,望着远处的尸体,头皮一阵发麻。 “看来表兄还真是被惊吓到了,这要是一个人,真得吓破胆不可。”此时的如玉才知道金琳的话是对的,表兄是被吓着了。 彩欣捂着鼻子,她接受不了那股随风飘过来的腐臭味道,赶紧拉着如玉的衣襟往后退。 看了一阵子,见那女尸被垃圾袋覆盖着,泡发的恐惧模样,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感伤。 回到跨桥栏上,大家都没有言语,此时的祝永良趴在栏杆上,呆呆地凝望着河水,他似乎已经没有了悲喜。 “喵” 一声猫叫,把大家吓了一跳。 黑背猫领着个女孩出现在跨栏桥上。 “你们好,韶云金琳,原来你们在这儿,黑猫的鼻子还真灵巧。慧兰姐让我来找你们,为金家故宅写一篇报道,好让临县的人知道,金家和傅家又回来了。” 说话的是慧兰的姐妹,广电局的木艺。 第282章 遇故知 银铃般的嗓音,清脆悦耳,配着那高挑的身材,修长的大长腿,木艺出现在桥栏上。 “木艺姐啊,你来得正好,这有个重要的事情,你可以当素材报道一下,或许能找到死者的家人。” 韶云转脸看见木艺,急忙和她招呼。 “哦,我就喜欢新闻,说说看,有啥新奇的,你们这都在看啥呢?” 木艺洁白的脸上发光,充满了朝气,很感兴趣地问道。 “哝,你看那河面上,有一具女尸漂浮着,估计有好多天了。”韶云用手指着桥下,远处的水面上,那漂浮的垃圾处。 木艺望去,脸上的笑容顿时僵化了,她的心绞痛了一下,见惯了奇闻秘事的她,被那发腐的尸体给吓着了。 “还真是。” 木艺眼力极佳,看的真切。 “这儿离城北派出所不远,还是先报案,等打捞上来,就明了了,我这就过去和派出所的人说一声,回头再找你们专访。” “让派出所的人安排打捞,这要备案了才能报道,说不准是意外凶杀案呢。” 木艺是个明白人,常常搞新闻采访的,知道啥时候能报道,啥事情不能随便报道。 木艺离开后,韶云几个人并没有马上离开,既然知道这是一条人命,发现的人总要等着派出所的人过来询问的。 祝永良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多少,依然在如玉的安慰下,愣愣地看着河面发呆。 黑猫跳上韶云的肩头,警惕地注视着祝永良,一会儿又看着河面。 金琳的心里一直在回想着四眼的那个画面,她总感觉有啥事情冥冥之中关联着,她陷入沉思中。 彩欣的情绪变化非常大,她围着祝永良,从他的神情中想寻摸到一点蛛丝马迹,她害怕河沟里的女尸和他有牵连,担心警察来了,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正在大家各怀心思的时候,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从身后的马路上走过来,看着桥下。 ?忍不住惋惜道:大喜的日子里,那么多祝福,都没能淹没一句“不吉利”的话,谁能想到这才多久真的会出事。 老太太满脸的纵纹,眼角挂着沧桑的泪痣,驼背弯腰,几乎成了九十度,她的话说的莫名其妙,但听在众人的耳朵了,却别有一番意味。 “老人家,您这是有所指吗?还是您知道点啥?” 韶云转头盯着老太太问道。 黑背猫换到韶云的另一个肩膀上,似乎很畏惧这个老太太。 “把自己心中的猜测都说出来,你会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我昨天晚上做了个梦,几年前做的一桩媒,是个阴媒,两个人都命短,真是天意啊。” 老太太自顾自地唠叨着,根本没有看韶云和其他人。 两只眼睛始终对着桥栏下,女尸的方向看着。 河沟上方,虽然阳光照着,却有一层淡淡的雾气笼罩着,那缕缕薄烟似乎要覆盖着那一片区域。 而那个女尸的头脸融进那雾气中,看不真切。 “老人家,您说的是啥人命短啊?是那河沟里的女尸吗?” 韶云把想知道的问题抛了出来,想从老太太这里找到答案,或许对确认女尸的身份有所帮助。 众人脸现疑惑,都在细听韶云问老太太的话。 “那个甄寡妇昨天晚上托梦,说她死的好冤枉,被水浸泡的难受,投不了胎,做个水鬼都没有资格,是我给她做的媒,牵的姻缘线,要我解救她。” 老太太那双眼睛,透着诡异的光泽,是一种能看破阴阳的泪眼。 “哦,真有这事?您是怎么找到这里的,难道梦境中的画面,您都记得,那女尸是甄寡妇?您认识的人?” 韶云的心里莫大的震撼,紧紧地追着话题问道。 “这临县,除了护城河能淹死人,还有那个水鬼能呆的地方,你们这么多人聚集在这里,看着桥下,难道是欣赏风景?你看那雾气,尽是一些尸气的怨恨之气,久久不散,那是怨气凝聚的。” 老太太的话,韶云无法完全理解,但有一定的道理,这么个老人,思维推理如此缜密,还透着莫测的高深,让韶云另眼相看。 “您既然找到这里,一定知道甄寡妇是如何投河的?其中有啥冤屈吗?” 扫云很好奇老太太是何人,能凭着梦境中的画面,找到这个尸体坠入的地方,一定有她的独特本领。 老太太叹口气,眯着眼睛看着河面,此时河面上的雾气更重了,仿佛要冲上河岸一般。 老太太抖落一些袖口的灰尘,用老鸡爪一样干枯的手指,在桥栏上画着莫名的符号。 “年轻人,你的问题有点多,不是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解答的。” 老太太没有停止手中的动作,眼睛都没有抬,回答着韶云的问话。 “哦,老人家,实在不好意思,看我太想知道答案了,总想着那投河的人,就这么死在水中,无人搭救,怪可怜的,她的家人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韶云带着悲伤的情绪说道。 “她没有家人了,也算不上可怜,这是她的命。但害死她的人,也好不到哪儿去,这是天理的循环。” 老太太说的很直白,没有带一丝的情感。 老太太说完话的时候,手里的动作也停了下来,看来她完成了一件很复杂的画符工程。 “婆婆,您是住这附近吗?您说的甄寡妇是被人害死的呀?不是自己掉进河沟中的?” 此时金琳转过脸,对面前的婆婆产生了兴趣,开口问道。 “姑娘,你是个大福命的人,我老婆子没有看走眼的话,你自带金贵,身上皇家贵族气息浓郁,难道你有古玉滋润身心?” 老太太眼睛一亮,盯着金琳问道。 “谢谢您的夸赞,您说的是这个吗?”金琳故意转动了一些玉扳指,想窥视老太太的眼睛。 但一缕淡淡的雾气遮住了玉扳指的光线,似乎穿不透那一层磁场似的。 “哦,还真是个稀罕物件,不过比起皇陵的明物,成色要淡许多,应该是受损了。” 老太太眼睛眯着,看着金琳手上的玉扳指,似乎能知道它的妙用。 金琳的心一动,这个老人家倒是个有见识的人。 “婆婆,您还没有告诉我呢?” 金琳见老太太转移了话题,心里佩服的同时,还是想认识她,冲着河沟里的女尸,想解答心中的疑惑。 “女娃儿,冲着你殷切的劲儿,叫我夜婆婆,我住在城北,不属于这个城中人,我们是夜幽人的身份。” “河沟里的人是我认识的,她嫁的男人也是个夜幽人,婆婆我保的媒,不过几年前就死了,女人就守寡了,无一儿半女的,也个苦命的人。” 老太太娓娓道来,金琳听着倒没啥,边上的韶云心里一动。 “夜婆婆,您也是夜幽人的身份?那您认识有个夜长风的人吗?” 韶云对夜长风的身份之谜,多少有些了解,一听眼前的老太太也称为夜婆婆,就想到了夜长风。 淮县一别,他带走南巷温和玉龙杯,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韶云到临县来,也曾经向傅兰打探过夜长风,但以傅兰的见识,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人。 在失望之际,却从夜婆婆嘴里,知道了夜幽人的居住地,他欣喜若狂。 “哦,这个娃娃,你还知道夜幽人,认识那个老不死的酒疯子?” 老太太的神色变化很快,她一下子就逼近了韶云,驼背并没有影响她的速度。 “老人家您这是要干嘛?” 韶云被吓了一跳,急忙运起风起之势避开了夜婆婆。 “看来,那老不死的和你有交情,这长风扶柳叶的身法,都传给了你,那就再来。” 夜婆婆的手突然动了,鬼魅般的朝韶云抓去。 韶云一惊,急忙往侧面跨了一步,一招风扶堪堪从她的爪影中躲过。 老太太见韶云,如此娴熟地运用长风扶柳叶的身法,倒是很惊讶,看来这个年轻人得到了,那老不死的真传。 她对韶云的兴趣更浓了,就见她,驼背的身躯如螺旋一般旋转着,飞快地调转身形往韶云扑去,那干枯的手指如鹰爪一般凌厉无比。 韶云急退几步,摸不清情况,但被老太太攻势逼的有些狼狈,他的心里琢磨着,暗道这老太太难道和夜长风有仇? 心里突然警觉起来,身形突变,用风割的招式,配合着狂刀八式,脚踏七星,以连环飞腿尽封对手七个大穴,使其攻势被阻。 老太太被韶云的腿风刮的左右摇摆,但都被她破解了,老太太的功夫堪称了得。 几招过后,韶云和老太太打个平手,长风的身法配合着狂刀的进攻招式,一会半会儿,老太太无法靠前,凌厉的爪影失去了威胁。 金琳和如玉她们,见老太太一上来就对韶云发起攻势,都被整懵了,不明所以,她们退到桥栏边上,远远地看着二人在马路上对战。 此时饿桥上,行人不多,这里比较偏僻,除了个别经过的路人,止住脚步,看了一眼,一老一少的打斗,基本上没有观战者。 “哈哈,老太婆,你闲的无聊,欺负我的小友干啥?” 一阵风过,一个落拓人影,话音落地,人已到近前,一掌击退了夜婆婆的攻势。 第283章 再见夜长风 “夜老伯!” 韶云惊喜地叫出声来。 “回头再絮叨,先打发这老婆子再说,你的真实本领不止这些啊,怎么会被这老太婆逼的手忙脚乱的?” 来人正是韶云念叨的夜长风,他击出一掌后,挥起手里的竹棍,几下就把夜婆婆逼出圈外。 “老不死的,打了小的你才肯现身,枉我追了你几十年,总不肯面对我,现在倒是跑出来了。” 夜婆婆幽怨地骂着,心里却有一些开心。 她一直想找到夜长风,但都被对方回避了,刚刚从韶云的口中知道他们之间有关联,就起了心思。 夜婆婆故意对韶云下手,一是考量他的武功,二是想把夜长风给逼出来,她一直有感触,那老不死的就在附近,只是不肯见她。 她和夜长风就像一对欢喜冤家,追追打打几十年了,从开始的仇人变成了如今这般模样。 夜婆婆和夜长风有一段故事,同为明皇陵守护者的后人,因为先辈之间的恩怨,夜婆婆一直在找夜长风的麻烦。 但二人的功夫在伯仲之间,追追打打几年后,不打不相识,在彼此的缠斗中,竟然产生了情愫。 夜婆婆从开始的青涩姑娘,变成了老太婆,而夜长风夜变成了一老头,纠缠了半生,爱恨交织着,这种痛苦的折磨,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淡漠。 夜长风恋上了酒,成为酒疯子,夜婆婆的腰因为练功伤了气脉,逐渐驼背,一对老人,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依然如影随形腐蚀着他们。 “见着我,现在的你也打不赢我,何必呢,这么多年了,恩怨也该放下了,好好地过一段清净的日子不好吗?” 夜长风停止手中的动作,面对着夜婆婆说道。 “老不死的,我就是要杀了你,几十年了,我都没有办成,我怎么对得起我的父母。” 夜婆婆嘴上说着狠话,心里很乱,她看夜长风的眼神古怪。 “哈哈,老太婆,你就死了那条心,现在的你不是我的对手,要杀你,我早就动手了,也不会给你这么多年的机会。” 夜长风似乎早就看出了夜婆婆的,口是心非。 “哼,给你杀,我倒是解脱了。”老太太不再动作,只是把头伸到夜长风面前,等他的动手,一副任你宰割的架势。 “算了,我对你的命不感兴趣,你好坏和我打了这么多年,真杀了你,很无趣,也少了一个对手。” 夜长风收起手中的竹棍,退到一边,他看了一眼夜婆婆道。 夜婆婆不再说话,她只是冷冷地盯着夜长风看,那表情说不清是恨还是爱。 夜长风不去看夜婆婆,转身来到韶云面前,“你到临县有些时日了?事情都办妥了吗?” “嗯,夜老伯,您还好?我这差不多了,本来今天准备收拾收拾回去的,路上碰着这档子事,想寻你很困难,” 韶云看着夜长风,心里很激动。 “临县不大,你来我早就知道了,有缘自会相见,不必纠结于心。” 夜长风似乎一直知道韶云的到来。 “嗯,见着您真好,很想和您喝一杯,聆听您的教诲。” 韶云看着夜长风的眼睛说道。 “酒是要喝的,但现在不行,那个被我带回来的倒斗人跑了,我得把他追回来,不然还得出事。” 夜长风似乎很着急,他只是经过这里,看到韶云被夜婆婆为难,才露面的。 “您说的是南巷温,他怎么会跑了呢?多久的事情。” 韶云很吃惊,他有些担心金琳,怕跑出来的南巷温找麻烦。 “昨天晚上才发现的,应该跑不远,临县不大,他能去的地方,只有城南一家玉器店,以前那儿是他的销赃卖货的窝点。” 夜长风简单的说道。 “城南路,有个温神,你可知道,我一熟悉的朋友,去那边寻找的玉器行就是温神开的,不过那个温老板死了。” 韶云想起了一起从淮县来的冈田山,正是去了南城区的玉器行。 “那家玉器店似乎是姓温的老板开的,好久的事情了,就在南城比较繁华的街区。” “我得赶紧过去看看,怕那家伙再溜了。也怪我太贪酒,让他有了机会。” 夜长风好像很自责。 “夜老伯,要不我陪您一道去那边看看,顺便看看我那朋友有没有办完事,好一道回淮县。” 韶云很想和夜长风多待一会儿,哪怕是简短的指导,对他来说都是恩泽。 “好!完事了喝酒,这边的事情就不要管了,那是老太婆的责任。” 夜长风对韶云愿意跟着他去寻找南巷温,心里很高兴,上次的御龙杯还多亏了韶云。 他的判断推理能力很强。 “大姐,我跟夜老伯去城南寻找逃走的南巷温,你要不先回招待所,和珊珊汇合,我去去就回。” 韶云转身嘱咐金琳道。 “怎么,我那师傅逃跑了?真不可思议,那你当心点,我先回招待所等你。” 金琳答应着准备离开。 此时如玉和郝欣陪着有些恍惚的祝永良,还傻呆呆地站在桥栏上。 见韶云和金琳要走也打算离开,毕竟警察来了,不好交代。 正在大伙儿要离开的时候,木艺陪着几个城北派出所的人走了过来。 一个高个子男人穿着制服,一脸严肃的表情。 “你们当中,谁是第一现场目击人,能跟我们说说情况吗?” 高个子男人,站到栏杆边上,只是往远处的河沟里看了看,确认那垃圾袋下边是一具女尸,就开口问道。 没有人回答他,现场一阵沉默。 祝永良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人,但他现在意识很模糊。 如玉和郝欣怕被波及期中没有啃气。 金琳和韶云只是拿眼睛看着祝永良,也没有插话。 因为开始的时候,木艺已经从韶云的口中知道了大概,就跑去报案了。 见无人回答他,那个高个子警察有些不高兴,他的脸有些阴沉着,正准备开口说话。 此时夜婆婆叹息道:“谁发现的都不重要,你应该把街道办的人弄过来,安排人打捞上来,一切就明了了。” “活人不好说话,死的人容易开口,那尸体是甄寡妇,我想错不了。” 夜婆婆的一番话把所有的疑惑都解决了。 高个子警察转脸,看着驼背的老太太,皱了一下眉头,没敢说什么。 然后扭头对身后的同事说道:“小汪,你去把街道办的人请过来,就说护城河发生了命案,需要安排人打捞上来。” 听到高个子警察的命令,叫小汪的人转身离去。 “小兄弟,我们走,这儿没有我们的事情。” 夜长风对到来的警察,没有过多的关注,叫了一声韶云,就要往桥下走。 金琳犹豫不决,她倒是想等等看,对那女尸,总有一种奇特的感念。 “大姐,你回,别在这看着了,毕竟是个女尸,打捞还需要时间,早点回去准备,我去去就来。” 韶云对金琳道。 “老不死的,我和你还没完呢,等甄寡妇的事情落实了,我在找你算账!” 夜婆婆见夜长风要走,追上前一步,狠狠地说道。 “你们在场的人,暂时不能离开,等尸体打捞上来后,做个笔录才能离开。” 高个子警察见一老头要带着人离开,语气严厉的说道。 “办案是你们的事情,我们只是个过路客,有人愿意报案,是对你们警察 的信任,不然谁管这闲事,走了。” 夜长风话音未落,人已不见踪影,恰似一阵风吹过。 韶云回头看了一眼金琳道:“待会你跟木艺姐说一声和她一道回招待所,我先走了。” 韶云说完,一声风起,随着夜长风的影子追去。 突然消失不见的两个人,让高个子警察很尴尬。 他的表情呆滞了一下,没敢再出声,这两人似乎和他有距离。 走了夜长风和韶云,夜婆婆撇撇嘴,没有说话,金琳看看木艺,正低头在速记着什么。 如玉和郝欣陪着祝永良,没敢离开。 不大一会儿,叫小汪的警察领着街道办的人走上了跨栏桥。 “四眼主任?” 金琳在嘴边轻声地惊呼,这货怎么来了。 四眼被老爹痛斥一顿后,刚刚回到街道办,正为自己的脸,被老爹给煽肿后而烦恼的时候。 派出所的小汪找上门来。 “主任,我们所长说了,跨栏桥那边,有一起人命案子,需要街道办的人配合,您到现场看看!” 作为跑腿的小汪,并没有跟四眼说的太多,但一句人命案子,就把四眼的魂给吓飞了。 他在内心打鼓,千万不要牵扯到自己才好,他的心发慌,“这个,你们派出所办案子,街道办就不插手了,我这还有事情呢。” 见来的只是派出所的一个警员,四眼搪塞道,他是真怕那命案和自己有啥关联。 “主任,这话你去跟我们所长说去,我只负责传达,您要是不去,那我可就回去汇报了。” 小汪明白,这个主任,自己觉得和所长是平级的,没有把自己这个警员放眼里,他撂下一句话,转脸就走。 四眼内心斗争着,最后咬咬牙,跟了出去。 到了跨栏桥上,当他看见金琳也在场时,心里直发毛,总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 第284章 因果 四眼心不甘情不愿地,来到高个子警察面前,对着他挤出一脸的苦瓜笑。 “傅主任,你来的正好,你看那河沟里,有一具女尸,有人报案,麻烦你安排人手打捞上来,我们要验尸定案。” 高个子警察开口说道。 “啊,哪儿呢,妈呀真是一具女尸,我这就找环卫所,负责河道清理的工人过来打捞。” 四眼一见河沟里的女尸,内心惊惧,他有些担心,那尸体是被自己弄死的寡妇。 惴惴不安的四眼只看了一眼,就借故去找人打捞,慌忙转身离开了。 夜婆婆看着匆忙离去的背影,她的那双眼睛透着淡淡的光,在四眼的后背上不停地盯着,直到他下了桥栏。 金琳本来今天和四眼就发生过冲突,见他到了这里没敢多看自己一眼,知道他心里忌惮着。 众人耐心等待着,不大一会儿,河道那边来了几个环卫工人,用吹气的皮划艇,将垃圾袋下的女尸打捞上来。 阳光之下,那尸体像个大气球,鼓胀的让人发瘆。 除了派出所的人,其余的人没敢下去多看。 夜婆婆只一眼就确定了甄寡妇的身份。 打捞上来的女尸,让四眼彻底胆寒,甄寡妇怀孕的尸身虽然发腐了,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怎么回事。 他知道事情早晚的败露,只能往后缩着,装着不认识的样子,掩盖自己的心虚。 高个子警察只对打捞上来的女尸,寥寥一眼 就嘱咐人用雨布盖好,准备让法医过来解剖。 他转头寻找四眼,见他躲在人群的后面,就开口问道:“傅主任,有人说尸体是甄寡妇,你确认一下,既然她家里没啥亲人了,解剖完了。你们街道办处理一下,我们要调查是自杀还是他杀。” 在高个子警察和四眼说话的时候,夜婆婆悄无声息的到了女尸边上,抬起她那枯瘦如柴的手指,揭开盖着的雨布。 一双眼睛直直的盯着尸身,手指做着奇怪的动作,嘴里念念叨叨的:“丫头,有啥冤屈就跟婆婆说,人鬼殊途同归,你会解脱的。” 锁着她身上的淡淡雾气,在阳光下逐渐减少,但此时,这一片天地突然变得扭曲起来。 在肉眼看不见的空间中,一丝阴森森的雾气直接从尸体中冒出,对着远处的四眼飘去。 夜婆婆那双眼睛仿佛能看见似的,循着那一丝怨气锁定在街道办主任四眼的身上。 在那缕怨气入侵四眼的身体时,他似乎被一根针扎着似的,惶恐地往后退去。 他无比恐惧,眼睛有一种幻想,甄寡妇幽怨憎恨的眼神,直直地看着他。 “还我命来!你的孩子都不要了!我要杀了你!” 冥冥之中一种声音在耳边响起,四眼抬眼看看那尸体,吓的面无人色。 死的人是甄寡妇,是自己让混街子弄死的,不承想竟然出现在这护城河沟里。 他被那缕怨气侵入体内,惊惧在脑海中反复发作,他接近疯癫状态。 夜婆婆嘴上念叨着,不停顿地用手画着看不懂的符字,不大一会儿工夫,那缕怨气就附着在四眼的身上。 夜婆婆知道,甄寡妇的冤情一定与这个街道办的主任有关联,但身为江湖人,最忌讳的就是跟官差打交道。 因为官有官道,无论什么事情,都讲究个法字! 江湖中人不懂法,就只管对错,凭心情办事,结了梁子就干,有仇就报,不死不休那是常有的事情,就像她和夜长风之间,能追杀数十年,怨气不减。 聚众斗殴更是家常便饭,但在官道就行不通,搞不好让你牢底坐穿。 夜婆婆的阴阳眼,感触着甄寡妇的那缕怨气,直接到了四眼的身上,她的心明镜似的,她和甄寡妇的阴魂心意相通。 默默地念道:“丫头,你的前世今生注定是一场磨难,但怎么会招惹到官家的人,老婆子我很难办。” 那缕怨气似乎也有些顾忌,毕竟警察的官威,让她那一缕怨气不敢接近,但借着四眼的惶恐还是侵入了他的心魔中。 高个子警察见夜婆婆装神弄鬼的,不耐烦地说道:“这人都死了,你念叨个啥?能找出她死亡的原因吗?等法医来了,解剖一下看看,就明白了。” 夜婆婆没有理会她,在天空那抹阴云,强势覆盖这片区域时,她把眼睛对准了四眼。 突然夜婆婆悄无声息地投出一片揉搓的纸团,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进入了四眼的嘴巴里。 正惊慌恐惧的四眼,一不注意,就吞进了那粒纸团,刚好卡在喉咙里,那缕怨气就汇聚到纸团中,四眼一阵咳嗽,感觉奇痒无比。 夜婆婆停止了手中的动作,走上前去,把覆盖的雨布重新盖好,转脸盯一眼四眼,和围观的警察,转身上了桥栏,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桥上的人正远远地看着,金琳有些奇怪,四眼见着甄寡妇的尸体,为什么那么恐惧,木艺虽然采访过无数的离奇事件,对河沟里的女尸,却有一丝的悲哀感,毕竟作为女人,看着丑陋不堪,被河水泡烂的尸体,谁都不好受。 四眼在夜婆婆走后,他的喉咙痒干的难受,看了一眼甄寡妇的尸体,突然反胃,但就是吐不出来。 实在渴的难受,思维不受控制地奔到河岸边,就着浑浊的污水就往嘴里喝,但那团纸就是咽不下去,一粒小石子却划破了喉咙。 四眼近乎疯癫地,吐了一口血水,慌忙转身逃走。 本打算询问街道办主任四眼情况的高个子警察,愣住了,他有些莫名其妙,这人刚刚还好好的,怎么转眼就吓成那样。 他摇了摇头,此时回去寻找法医的警员,带着一老头到了现场,老头麻木地走到尸体边,用发白的眼睛看了看,摇摇头。 从随身的包袋中拿出工具,检查着死者的头颅,口腔和毛发。 在检查完头部后,他用刀子破开了尸体的腹部衣服,只看一眼,老头就转脸对高个子警察说道:“这是个孕妇,弄回去解剖!” 老头说完,收拾了工具转身就走,没有多说一句话。 “竟然是一尸两命!”在场的人不由得惊叹。 河道打捞工将雨布盖好,用一副门板将他抬着,往桥栏上抬。 跨桥栏上,远观的几人见尸体被抬了上来,急忙滩头头查看,但被雨布遮着,除了一股腐臭的气味,什么也看不清楚。 高个子警察看了看金琳和木艺,本想开口,又止住了,他被法医的话扰乱了判断力,既然是个孕妇,可能是失足落水溺死的。 这些目击者不可能有啥关联,就没有必要带到派出所询问了。 见警察带着人都走了,如玉和郝欣松了口气,安抚着还有些痴呆的祝永良往桥下走去。 “木艺姐,我们也回去,到招待所找傅兰姐,我还有事情要拜托她。” 金琳不再去想那个甄寡妇。 “哦,今天本来是采访你和韶云的,竟然叫这具投河的女尸截胡了,这是个悲情的事件,不能报道,还是等警局的人有结果了再写一篇报道。” 木艺叹口气,拉着金琳奔招待所走去。 阳光重新露出云层,河道恢复了平静。 奔逃回去的四眼,吓坏了,回家后一直咳嗽不止,他的声带都咳坏了。 接下来可把傅德子给吓坏了,他想起了金家小公主金琳的话:“半个月后,你的儿子会被饿死。” 如今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子四眼的喉咙竟然发炎了,肿胀的吃不下东西,像个鱼刺卡在喉咙里一样。 后来傅德子想去求金家小公主,想办法救救自己的儿子,但第二天的时候,金琳已经离开了临县,这是后话,暂且不表,总之,四眼被饿死了,甄寡妇的怨气也随着他的死亡而消散。 傅德子在儿子咽气的时候,一口气没上了,也随着去了。 再说韶云,追着夜长风到了城南,来到一家玉器行的门前,本来生意很红火的玉器行,大白天却关着门,没有一点人气。 两天前,冈田山就到了这家玉器行,死去的瘟神答应他,这里有许多值钱的玩意儿给他,前提是留他一命,但最后瘟神还是死了。 冈田山来收利息,走进玉器行的时候,谎称是温老板的朋友来取货物的。 结果被有命逃回了的手下给认了出来:“你是那个鬼面人,温老板就是你杀死的!兄弟们温老板对我们不薄,大家为他报仇的机会来了。” 伙计认出冈田山后,大喊一声,把店门关牢,屋内聚集的七八个人,一个瞬间就把冈田山给围了起来。 “哈哈,看来温老板对你们不错啊,他都变成鬼了,你们还为他卖命!”冈田山一看自己暴露了身份,只能来硬的了。 “鬼面人,你如果不想死,就乖乖地束手就擒,爷们还能留你一条小命,否则,这个店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领头的伙计大声叫嚣着,为自己壮胆。 他心里清楚,这个人很厉害,瘟神老板都死在他的手上,自己还是装死捡回一条命,他回来的目的,就是店里的古玩玉器和财物。 如今计划还没有成功,就被冈田山闯了进来。他鼓动着玉器行的打手和伙计,试图把冈田山杀死。 “哈哈,大言不惭!” 冈田山大喝一声,动了。 第285章 墓穴之险 冈田山的身形一沉,突然向前跳动,在说话的伙计和众人中间,迅速移动起来,同时挥拳猛击。 正叫嚣的伙计,被一拳击打在脸部,一个趔趄摔倒在墙壁上。 冈田山身形灵活,如鬼似魅,才一得手,快速地突出包围圈,把后背贴在门上,与几个人对峙着。 “怎么要杀死我,那得看看你们的本事!” 冈田山看着几人,露出不屑的神色。 跌倒在墙面上的伙计,再次领略到鬼面人的凶狠,他大声叫道:“他就是杀死温老板的凶手!抄家伙,别留手!” 在听到那伙计的叫嚣声后,玉器行的打手从身后抽出铁棍,喧嚣着,再次向冈田山逼来。 “妈滴,来狠的了,竟然动家伙!” 七八个人举着铁棍,一齐逼近,人多胆壮,何况还有那领头的伙计在身后鼓动。 冈田山随手抄起门边上的一个木凳子,轮起来,连发三招,“嘭嘭嘭”近身搏击,招数凶险,将面前三人,一起逼退。 另外四人见冈田山凶猛无比,迂回包抄,再次将他围在中间,挥舞着棍子把他紧紧地圈在当中。 手握凳子的冈田山,脚步快速移动,左右旋转着,招架着击打过来的铁棍,一个不小心,肩膀处被扫中。 “妈滴,逼老子下死手!” 咬着牙,冈田山发狠,追着面前的人,不管不顾,狠狠地砸过去三下,连人带棍把那人干倒在地,伸手夺过铁棍回身猛扫。 生猛的招式,几下就把打手们吓倒了,人多的优势被减弱,一旦胆怯,就容易涣散,而此时鼓动别人的伙计,却不见了踪影。 在别人打斗的时候,他悄悄地打开店里,格子架后面的暗道,溜走了。 剩下的七人被冈田山放倒四人,腿和胳膊被打折了,躺在地上哀号不已。 还在战斗的三人见领头的那伙计跑没影了,斗志全无,急忙退后一步道:“好汉爷,不打了,你走。” “哈哈,妈滴个八字,你们说不打就不打啊!” 肩膀上的疼痛让冈田山的火气很旺,他要把剩下的人都撂倒,才肯罢休。 见三个人胆怯,冈田山发力,足尖一点,挥动手臂,棍子飞掠而出,几下就将剩余三人打倒在地。 “说,那个叫嚣的家伙溜哪去了?这个店中是不是有密道?” 一脚踏在一个打手身上,问道。 “这个店里确实有密道,是通往城外后山的,平时我们出去,都是从密道走的。” 打手的嘴角流血,他被冈田山个几乎打残了。 “把密道口打开,带我去找密藏,爷今天心情好,不杀生!” 冈田山松开脚,踢了一下哀叫不已的打手。 看着几个被打的半残的伙计和打手,冈田山没有想杀死他们,毕竟到这个玉器行的目的是古玩玉器和财物,店面中摆着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物品。 真正的宝贝被藏了起来,靠自己很难找到。如今打败了几个打手和伙计,威胁他们带着自己找到密藏。 冈田山盯着其中一人,他最胆怯,揪着他的衣领让他带路,其余的伙计打手,大部分被打得爬不起来,没有威胁性。 他们只是棍伤,还不至于致命,冈田山就不再理会他们。 那伙计转到店面的后架子边上,对着那悬挂的山水画指了指。 冈田山用棍子挑起那画儿,下面有一根绳子。 “去拉动它,别给我出幺蛾子,否则,你的命就会被收走!” 冈田山久闯江湖,很谨慎,他生怕有什么陷阱。 放开了那名打手的衣领,冈田山命令他去拉动那个画儿下面的绳索,咔一声脆响,格子架后面的一扇门被打开,下面是黑洞洞的通道。 谨慎起见,冈田山让那人带路,自己提着铁棍跟着他进了那密道。 密道内几乎没有光亮,看不清里面的情况,随着那名打手,抹黑往前走着,那人似乎很熟悉这条通道。 冈田山一手拿着棍顶着那名打手的腰部,一边小心翼翼地用耳朵听着四周的动静,这个通道有一人来高,稍微弯着腰就能前行,刚下来时微弱的光线还能识别方向。 再往深处走就只剩下模糊的通道,根本不知道东南西北。 冈田山一心想找到温神留下的密藏,所有的危险都被他忽略不计了。 两个人一直在黑暗中走着,前面那名打手,内心在激烈地斗争着,他知道如果借助密道的黑暗,在岔道口甩掉后面的人,他想自己能办到。 毕竟自己对这个通道很熟悉,但通道并没有第二个出口,自己只能老老实实的带着他走。 腰后面的棍子顶的很近,一旦发觉自己有异动,对方一定会下狠手,直接一棍子打死自己,带伤的身体根本跑不过对方。 曲曲折折走了好长时间还没有走出通道,冈田山有些着急了:“我说,你这是带我去密藏室吗?怎么这么久还没到,你不会想歪主意?” 说话间,他手里的棍随时准备着,只要他有异动,就立刻把他给灭了。 “没有,没有,好汉爷,这个通道很长,要出去了才能找到密室,我只知道这个是通道,一直通往城外面的一个密林中。” “那儿是个山坡,有个出口,温老板藏宝的密室,不在这个通道中,是山后密林中的一处墓穴。” 那个打手有点害怕被身后的冈田山杀死,慌忙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对冈田山说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暂且相信你一次,别耍花招,否则,随时杀了你!” 冈田山再次发出威胁道。 两个人默默地往前走,走了好长一段通道,终于出来了,出口是一处山坡的密林。 此处的山林中,光线幽暗,阳光几乎照不进来,枯叶和着干草,缠绕在林子中间,那人抬头看了一下方向,领着冈田山往远处的一个山包走去。 没走多远,一块墓碑立在林子中间,那个凸包是被野草覆盖的墓穴。墓碑上,斑驳的文字看不清晰,似乎是一个清朝时期的将军墓葬。 那个打手指着墓穴道:“我没有进去过这个墓穴,但我知道,温老板就是消失在这个墓穴中的。” “你是如何得知这个墓穴就是密藏的?别想着蒙我!”冈田山听那人没有确切的把握,内心犯疑,手里举着棍子厉声问道。 “不瞒你说,我也想着温老板的宝贝,每次抢回来的物品,都被他收藏起来了,一直不知道他藏到何处,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跟踪到这里,他就是消失在这个墓穴前。” 那名打手很肯定地说道。 “暂且相信你一次,找找看,有没有机关通道,好进入墓穴。” 毕竟勘查古墓,不是一日就可以完成的事情,相信这里一定有机关暗道,不然消失的温老板,能躲到啥地方呢? 两个人向那个将军墓走去。 两个人围着凸包转着圈,走过一遍,每一次到达墓碑的时间大约是五分钟,说明这个凸包范围很大,墓穴覆盖的地方宽广。 冈田山有些心焦,都转了三四圈了,也没有找到进入墓穴洞口,难道要挖开泥土不成? 但这里明显是有机关的,如果是个密藏机关就一定很隐秘。 “对了,我记得温老板好像在那墓碑后方的位置,站了好一会儿,我没敢跟的太近,转眼他就消失了。”那个打手突然想什么,就对冈田山说道。 “那快看看墓碑后面!” 冈田山几步移到墓碑的后方,这是个凸凹有致的碑文。 冈田山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地查看碑文,发现其中有几个字是被刻画的很重。 凸出的部位比较特殊,难道是墓室的开启秘法? 那名打手也眯着眼睛,看着石雕碑文之前,顺着凸出的部位仔细地瞅着:“好像是个破解的密码,你看那浮起的部位,像个五子棋盘的形状。” 那人似乎会下五子棋,一眼就看出了凸出部位的不同之处。 “还真是,有点道理。” 冈田山小心翼翼的伸出铁棍头,对着凸出的部位,按下一个个浮雕刻画的凸出点,然后往后退去。 墓碑突然从中间沉了下去,这是个双层的夹石板,沉下去的地方是墓室的门洞。 冈田山指挥着那名打手,往洞窟里面走去,自己四下看了看,见周围一片寂静,也不再犹豫,紧跟着走进墓穴中。 压抑着恐惧紧张之情,那人谨慎的道:“好汉,我不会有啥想法,你跟我进来就好,反正我在你的监控之下。” 冈田山收起棍子,他担心墓穴还有机关,不敢随便碰触墓穴四壁,和里面的任何东西。 墓穴中很黑暗,冈田山随他一同走进古墓穴道,在进入墓门的一刹那间,他突然感觉到前方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盯着他。 “谁?快出来!我看见你了!” 冈田山警觉地大声喊着,突然一个人影扑过来,在二人立足未稳之际,锋利的匕首泛着幽幽的寒光,向冈田山和那名打手刺来。 第286章 南巷温之哀 原来墓室中早就有人。 躲在墓室中的,除了开始逃出来的那名玉器行的伙计,还有一个面容枯槁的老者。 袭击冈田山的正是那名老者,“哈哈,我南叟的地盘也有人敢闯,看来好久不出江湖,小虾米都敢翻浪!” 老者大笑的同时,手上的攻势不减。 自报名号的老者,正是从夜长风手里逃出来的南巷温,在夜长风带着他返回临县后,一直把他拘押在一处非常隐秘的林子中,那里一处皇陵的入口。 是夜长风负责看护的,几间简陋的木棚子,并不能关住南巷温。 开始的时候,他被夜长风封住了软麻穴,浑身没有力气,不敢逃走,随着时间的流逝,夜长风的警惕性减弱。 毕竟找回了玉龙杯,也算了却了一桩心事,人也放松了许多。 在夜长风贪酒醉倒,终于被他寻到机会,半夜里冲开被封的软麻穴,逃走了。 逃出北城后,首先想到的地方是,和南城的瘟神合作,打造的那间墓室,连夜跑到墓穴中躲了起来,这里有许多备用的食品和水,即使呆在墓穴中不出去,也饿不着。 他吃饱喝足后,躺在墓穴的金棺后面,美美地睡了一觉,正做着美妙的梦,被墓门开启的响动声惊醒。 本来以为是瘟神到了,这个墓室是他们两个人发现后,重新打造的,一般人不知道这里的密藏。 “温老弟,这么久没见了,还好?” 闭着眼睛,南巷温开口道。 闯进来的是那个温老板的伙计,在其他人和冈田山战斗的时候,他悄悄地溜出来,跑到这个墓穴中,想把瘟神的宝藏给搬走。 刚进墓室,就被南巷温的问话声给吓个半死。 “你,你是人还是鬼?” 那伙计惊恐万状,颤抖地问道。 “哦,原来是个伙计,快说!温神那去了,你怎么知道这里的密藏!” 南老头一骨碌爬起来,一把就薅着那伙计的衣领问道。 墓穴中虽然很暗,但开启的墓门透进来的光亮,还是让南巷温看出了,那人身上的伙计服装,代表的正是南城玉器行温老板的伙计。 “你,你是好多年前的那个南老板,我对你有印象。” 温老板的伙计在玉器行好多年了,辨认出了南巷温,开口说道。 “不错,正是我南叟,快回答我,温老板让你来干什么?他人在那里?” 南巷温放开了那名伙计,问道,语气缓和了许多。 “别提了,温老板被人杀死了,现在那个人正在玉器行和我们的人打斗,我是到这里躲避的,温老板生前带我到过这里,说他一但出事,一定要看管好这里,给他报仇,等着他的好友您回来安排。” 那伙计眼珠子一转,把自己的心思,借着温老板的嘴说出来。 “哦,温老弟竟然死了!” 南巷温一是吃惊,二是对这名伙计的话似信非信。 在南巷温心里,瘟神的死亡,对自己占有这间密藏墓穴,是有好处的,他和温神之间就是利益的关系,没啥真交情。 在临县的时日,南巷温辛辛苦苦倒斗弄回来的宝贝,有一大半货,依赖温神出手。 这间墓穴就是放置宝贝的地方,也是个收藏室,如今瘟神一死,他就是这里的正主儿。 看那伙计的神态,瘟神八成是真的死了,他也不是躲到这里避难的,定是想这个密藏的宝贝的。 “好,好,好!” 南巷温连说了三声好,他倒是有些开心,那瘟神的家底可厚实了,除了这个密藏,他知道的玉器行,还有一处私藏品存放的地方。 那地方,就在玉器行店门后面的不远处,有个小仓库,一般对外是个临时周转仓,其实下面有个密室。 那瘟神的伙计,不明所以,被南巷温的好字弄得莫名其妙。 “快告诉我,那个能杀死温老板的人是谁?” 欣喜过后,南巷温想起那个杀死瘟神的人,紧要的是如何除去他,既然想做玉器行的老板,那个威胁必须除掉。 就这么会儿,南巷温已经想了好多次,自己逃出来,在临县还是不安全的,夜长风像一把剑似的时刻悬浮在头顶上。 那种威胁一直都在,就是以后的日子也得躲着过,这样有个玉器行顶在前面,可以指派这名伙计给自己当下手,打点玉器行。 而自己躲在这墓穴中,可以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夜长风找不到自己,而有了收入,就不用去冒险盗墓,日子会好过一些。 南巷温越想越美,他决定好好调教一下这个伙计。 “我说,你是叫啥名字来,以后跟我干,这个墓穴是我和温老板共同打造的,既然他被人杀了,这个仇我这个做哥哥的给他报了。那个凶手武功如何?” 南巷温想收拢那名伙计。 那伙计正准备回答之际,墓穴的门突然下沉,被打开了。 冈田山和一名打手跳了下来。 南巷温趁冈田山刚进墓穴,眼睛不适应,立足未稳之际,一跃过来,向二人发招。 他动作十分快疾,转眼之间,便已掠到了洞口,冈田山铁棍抖动,招架南巷温的匕首。 而那名打手并不还手,只是发出了一下难听之极的呼叫声,向墓室的门外掠了出去。 “回来!是我!” 先前墓室中的伙计,已经认出了那人,急忙叫唤道。 那名打手一顿,扭头看见那名伙计,才知道他捷足先登了,竟然早早地溜到这墓室中来了。 南巷温的身法,已然算是快捷了,可是冈田山的势子,却比他更快,就在庄墓室门口,冈田山“呼”地一声,已在南巷温的身边掠过,赶到了叫唤的伙计前面。 循着叫唤声,一棍子砸去。 “哎呦。” 那呼叫的伙计被砸个正着,肩膀一下子就被砸塌陷了,一屁股摔倒在墓室中。 南巷温见来人凶悍,在和自己打斗过程中,还能出手伤人,不敢小觑。 墓室之中狭窄,他就地一滚,随着劲疾匕首在地上打转,专攻冈田山的下盘。 冈田山个子大,在狭窄的墓室中行动不便,只能挥舞着铁棍,不停地击打地面上滚动的南巷温。 他们两人一滚在地上,一个弯腰挥动铁棍后退,不大一会儿功夫,冈田山就被逼到了墓室的拐角。 冈田山刚想立即站定时,身边的那名打手,却从身后向他扑来。 一把抱住冈田山,连带着他的棍子,两个人一起滚到地上,冈田山有点蒙圈,挥肘向那打手的颔下,一拳击到。 那打手一昂首,避开了冈田山的那一肘,打手的身子,贴地向前一窜,窜出了丈许,一跃而起。 身手竟然非常敏捷。 冈田山的手在地上一按,也翻身跃起,但南巷温的匕首刺到,噗嗤一声刺中了他的腿部。 冈田山吃痛,双臂猛地振动,他手腕扣在南巷温握着匕首手背上,猛地发力。 发出了咔的声响来,那柄匕首,连带着南巷温的手腕子,被冈田山掰断,匕首从腿上脱落,掉在地上。 南巷温尖叫一声,滚到金棺边上,抱着手心生恨意。 现在的墓室中只有冈田山是半跪着的,他的大腿上血流不止,南巷温躲到金棺边上,那个打手被冈田山击碎了下巴,叫不出声来。 而那名伙计更凄惨,半边身子几乎被铁棍砸碎了。 冈田山咬着牙,准备伸手摸地上的铁棍,他流了血,让他非常虚弱。 南巷温喘着气,他的右手几乎废了,他哆嗦中用左手,摸出怀中的针囊,他把一把毒针扣在手上。 虽然左手不是很方便,但他在这么近的距离,有把握射中半跪着的冈田山。 银针被淬过毒液,这是他逃出来后在密室中取出的,以前的他存了不少歹毒的暗器。 墓室的幽暗中一点亮光闪烁,半空之中,划出了一个半圆,向冈田山的的面门,疾攻了过去。 韶云和夜长风赶到玉器行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韶云推开半掩着的店门,抬眼看去,一片狼藉。 店内的古玩玉器样品被洗劫一空,东西凌乱不堪。 “夜老伯,看来这里被洗劫了,瘟神死后,他的玉器行名存实亡。” 韶云感慨道。 “快四下看看,这里有没有南巷温留下的痕迹。” 夜长风的目的是逃走的南巷温,对瘟神的店和里面的状况不感兴趣。 “这张画儿有古怪!” 韶云查看格子架的时候,发现那个画露出了一根绳头。像个电源开关似的。 “哦,把它掀开看看。” 夜长风走过来。韶云抬手把画掀开,一根绳子裸露出来,韶云无意识地伸手一拉,嘎吱一声轻响,格子架的后背板脱落下去。 “这是个密道,下去看看!” 韶云已经有了经验,在金家就进过密道。 “小心一些!” 夜长风提醒了一句,两人进入密道。 出来的时候,见是一处山坡,正不知往那去的时候,被不远处,墓穴中传出的尖叫声惊扰。 此时正是冈田山掰断南巷温手腕,发出了的尖叫声。 韶云和夜长风赶过去,一眼就看见了墓碑下的洞穴。 南巷温的飞针眼看着就要射中冈田山的面门,突然一排密集的竹箭飞来,迎着那闪亮的毒针飞去。 第287章 决然一吻 竹箭的力道不大,但去势迅疾,在飞针射中冈田山之前,尽数击打在飞针之上,几枚飞针直接没入竹箭中。 竹箭去势未尽,带着飞针直接往发针的南巷温射去,“噗噗”两枚竹箭射中南巷温的手背,他的左手被射伤。 韶云一个箭步来到冈田山面前,一把将半跪在地上的他拉起来,关切地问答:“冈田大哥,你的伤怎么样?” 发箭的是韶云,他看到飞针袭来,第一反应就是救人,甩手就是一把飞箭,这是应对飞针最有效的方法,以前的韶云也用过。 “韶云兄弟,谢了!我没啥,一点小伤,离心脏还远着呢。”冈田山,算是个狠人,腿上的疼痛并没有影响他的多少。 “还是先止血要紧,我这带的有止血的药,先处理一下伤口。”韶云边说边从身上掏出一瓶粉末状的止血药丢给冈田山,并帮助他撕开受伤的腿部衣服。 在韶云救治冈田山的时候,夜长风来到南巷温面前,用手中的竹棍挑起他的下巴。 语气淡漠地说道:“倒斗人,倒是会选地方,这里比较适合你,干脆在这里自生自灭,省得让我耗神去监护你。” 说着话,用竹棍对着南巷温的手狠狠地敲去。 “啊。”一声杀猪般的大叫,南巷温的两条手背,被敲碎了骨头。 做完这些,他扫视了一眼墓室中的金棺,又往四周看了看,那两个躺在地上的打手和伙计,正昏迷着躺在地上。 “小友,带上你的朋友出去,这个墓穴我要把它封住,让几个喜欢古墓的倒斗人,留在这里守陵。” 夜长风说完,催着韶云带着冈田山离开墓穴,他循着那机关墓碑处,对着一块凸起的部位,猛击几棍子,随后他飞身跃起,离开墓穴。 就听见“咣当”一声山响,墓室的碑门,机关彻底损坏,把墓道严严实实地关死。 离开墓穴的时候,天色已晚,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湿气,看来要下雨了。 临县城北五里地开外,有一处茂密的林子,在那林子深处,有几间竹木搭建的棚舍,夜长风就住在这里,这里几乎与世隔绝,较为封闭。 不远处是一片隆起的土丘,那里是古皇陵的入口处。 韶云将冈田山放在竹棚内的一张木板床上,夜长风拿来了酒,摆在中间的一个木质桌子上。 “小友,我这里简陋些,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酒管够,菜就一袋花生米。” 说着话,夜长风从边上的木架上取出一个袋子,里边有喷香的花生米。 “夜老伯,哪里那么客气,这种世外桃源似的生活,更清净,没有喧嚣的气息,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有酒就是有味的人生。” 韶云也不客气,抓起酒瓶子,给夜老伯和冈田山都斟了一碗,然后才给自己倒满。 冈田山坐在床上,虽然腿上有些疼痛,但看着韶云和夜长风,心情激动,是他们把自己从鬼门关救回了,那就不能枉费了生命。 “来!我冈田山敬二位一碗,我又欠兄弟一条命!” 说着话哦,咕噜一口就喝干了碗中酒。 三人在竹棚里豪饮起来,外面的云越压越低,遮盖着这片林子。 韶云和冈田山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已经成了落汤鸡,雨雾弥漫着整个天空,招待所的楼梯上,金琳见二人上来,急忙迎上前去:“二弟怎么都淋成这样了,赶紧换衣服,会着凉的。” “没事,路上下雨了,这酒喝多了,身上热着呢。” 韶云打着哈哈,免得金琳担心。 “冈田大哥这是怎么了,受伤了?” 看到韶云架着冈田山上来,金琳追问道。 “被南巷温伤的,已经处理过了,这被雨水淋湿了,我马上给他重新处理,不然要发炎。” 韶云一边应着,一边把冈田山架着走进他的房间。 “我那师傅,倒是心狠手辣,你没事?” 金琳有些担心韶云,对那个师傅,内心还是有一丝感触。 “我没事,南巷温也不好过,一会半会出不来,不用担心了。” 韶云没有透露的太多,毕竟南巷温是金琳的师傅,也是她的噩梦。 韶云和冈田山进屋的后,金琳看看他们,然后走到窗前,呆呆地站在窗户边上,看着外面的雨,陷入了沉思。 静茹打着伞和梁珊珊一道回招待所,她担心给韶云他们做的衣服被淋湿,特意将衣服包裹挂在胸前。 上楼后,发现金琳站在窗前发愣,就问道:“金琳姐,韶云回来了没有?” 金琳转头看见胸前挂在包裹的静茹。 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淡,脸上还是维持着微笑道:“二弟刚刚回来,都淋湿了,他在冈田山房间呢,冈田大哥受伤了。你来了正好给他换身衣服,不然会感冒的。” 金琳本来打算,韶云给冈田山处理完伤口后,就去叫他,希望能和韶云多呆一会儿,问问师傅南巷温的情况,不过静茹来了,自己就不方便了。 她只好放弃这次机会了,毕竟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她得把时间留给静茹。 “他们都淋着雨了?天气这么冷,会着凉的。” 静茹说着,内心焦虑起来。 梁珊珊在身后抖落雨伞上的水珠,接话道:“可不是吗,这鬼天气一下雨,都冻死人了,二哥衣服湿了,那多难受啊。” 听她们这么说,金琳也是一脸歉然道:“静茹,非常抱歉,下次二弟外出,一定会给他备好雨伞的。” 金琳有点自责道。 说话间,静茹直接去了冈田山的门前,举手敲门。 门开了,韶云的头发是湿漉漉的,有浓浓的酒气:“静茹,你到了?” “冈田山大哥,我带韶云换身衣服,你不介意?” 静茹没有回答韶云的话,反而对着房间中的冈田山说道。 “怎么会介意,韶云都湿透了,你们快去,我这都处理好了,谢谢你韶云兄弟。”冈田山苦笑着的回答道,他的腿上被雨水一淋,又疼又痒,很不舒服。 静茹一听,不禁莞尔一笑:“谢谢你冈田大哥。” 韶云正发愣之际,静茹,不顾面前的包裹碍事,一把扯过韶云的胳膊,往后面回廊处,韶云的房间走去。 身后的金琳和梁珊珊,一脸错愕,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悄悄地跟了过去,假装回到自己的房间,实际上躲到隔壁的房间,竖起耳朵,想听听静茹都跟韶云说个啥。 二人心里揣测着,这就要和二弟分别了,其实还真有点担心静茹一番真情表白之类的话,她们都不想听到韶云对静茹的承诺。 毕竟静茹如今出落得闭月羞花,温文尔雅,又是才华横溢。 能设计服装,会做衣服,还开了服装店,成了临县小有名气的裁缝师,还和韶云青梅竹马,小学同桌,不动真感情是不可能的。 金琳的内心纠结中,她有责任和金家的使命,她想借助二弟韶云的力量,但自己又不忍心把他绑缚在自己身边。 看到静茹对韶云的关心和急切,她觉得自己的心比较粗。 因此,金琳此刻心情不免有点忐忑。 梁珊珊也忐忑不安,她的内心也在激烈地斗争着,随着和韶云交往密切,特别是密室中毒烟后,濒死状态下她的内心被自己看得明白,她有些依恋这个二哥。 静茹把韶云扯进房间,急忙把脖子上的包裹取下来,迅速地翻出属于韶云的衣服,从内到外,每一件都是她亲手设计裁剪的。 “快脱去湿衣服,到卫生间冲一下,我给你试试新衣服。再磨蹭真会着凉的。” 静茹的语气带着关切,但很温软。 说话时,静茹已经伸手解开了韶云湿漉漉的衣裤。 静茹的心在砰砰地跳,浓重的酒气,从韶云的鼻孔中呼出,她闻着,不由得小脸羞红,微微低头,轻声道:“韶云,你知道我好想你,干嘛跑去喝酒了。” “静茹,你……这不是才一天不见吗?”韶云一脸苦笑,静茹一到没人时候,说话就和当年还是小学时那样直白。 只是她的话,却让韶云心脏有点受不了,毕竟喝了不少酒,浑身的血液都是沸腾的,但他知道金琳姐和珊珊刚刚就在外边,说不准,正关注着自己的房间呢。 静茹美眸秋波流转,幽怨的语气道:“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算起来,人家和你可是三秋没见哦。” “呵呵,静茹你可真是个数字天才,难怪你能设计服装。” 韶云干笑一声,静茹已经将他胸前的衣服扣子完全解开了。 “韶云,好久没有和你在一起,无拘无束的说话了,你都有多久没夸我了,我很开心。” “明天你就要回淮县了,我好怕,也好想跟你一起回去。” 在这一刻,静茹的芳心没来由生出一丝丝绞痛,她是依恋也是内心的凄然。 她把韶云的外衣退去,手不由的触摸到韶云的胸膛,下一刻,韶云就感觉到自己的嘴唇,被一对香甜柔嫩的唇瓣印上。 第288章 对弈 韶云的心中一急,本想推开静茹,没想到的是,静茹反而把一双白嫩如玉的玉臂,搂到他脖子上,让这一吻更加深刻了! 静茹如此大胆的举动,把自己羞得闭上双眼,小脸红得发烫。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明明知道外面的过道里,金琳和珊珊都在,很可能已经到了门前,她依旧不管不顾。 韶云心中只剩下一片柔情,只感觉静茹的吻,甜蜜而又苦涩,其中更复杂的滋味,已经难以用言语形容。 足足吻了一分钟之后,静茹才娇羞无限的松开双手,退到床边,咬着樱唇道:“韶云,无论如何,我都要等着你!” 韶云一脸苦笑,他心中感觉静茹这突如其来的一吻,并不是毫无征兆的,心里的感触颇深,可能在自己回来之前,她在心里就准备着。 静茹眼中泛着晶莹水珠,站起身来含笑而道:“韶云,你快去洗洗,换衣服,我想陪着你。” 窗外雨声如泣如诉,隔壁的金琳和珊珊支棱着耳朵,但一切都被雨声淹没了。 临县的夜很漫长,雨下个不停。 云来树影乱, 雨裁两寸山。 十里荷香, 揉不断你的情思, 千里松山, 采不尽你的绿意。 淮县。 南苑玉器行,金琳和梁珊珊细心地整理着物品,把店门重新打扫干净。 “大姐,你说二哥回去后,啥时候能过来啊?” 梁珊珊的心里有些小失落,随口问道。 “不知道,这个寒假注定漫长。”金琳悠悠地应道。 “金凤姐一个人在临县,能成吗?这边的生意也不能丢下,这个云琳珊玉器行,可是我们三个人的归属地。” 梁珊珊,对回家没有太大的欲望,她的心都在这个玉器行了。 “开年后,我还得过去,有些事情必须要面对,暂时先把年关得生意打理好,二弟一定会回来的。” 金琳心里的目标很明确,她对未来的责任感很强。 此时,韶云将冈田山送回地下商城的车库,就回到了庙堂。 镇医院,钱红红看到韶云后,内心非常开心,但面上没有表现出来,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 钱红红第一次主动邀请韶云到家里做客,钱红红的爸妈是双职工,家里收拾的很整洁。 “先坐,喝杯茶,我想和你下盘棋,假期我刚学会几局残棋,和你印证一下。” 钱红红狡黠地笑着,她内心有一丝小得意,觉得自己一定能在棋局中,看出韶云对自己的心思。 棋盘摆上桌子,两个人面对面看着。 韶云抿了一口茶水,清香扑鼻,他的心沉静下来。 看着面前的棋局,上半身纹丝不动,但是双脚已经不知道,不停地换了多少次位置。 钱红红在对面看着他,看到他对自己淡定地一笑,心中不免好笑。 内心明明这么焦虑,还要保持上半身到脸纹丝不动,没有丝毫的破绽,韶云的城府确实修炼得不错。 可是这内心的急火,以他这种性格,在钱红红面前,却是再如何掩饰也藏不住的。 “你也别多想了,快坐下。” 钱红红对韶云说道:“七步之内将不死你,就算你赢。” “别啊,这样赢了也不光彩,你这么不相信我啊,何况我又不是输不起的人。而且,我未必一定会输呢。” 韶云说道:“我设的套,你还没发现呢?” “你怎么用两个卒和一个相设套,你这个套的窟窿未免也太大了点?”钱红红看了看自己面前,吃掉的一打棋子,对韶云妩媚地眨一下眼睛,说道。 这是檀木雕刻的象棋,是他爸爸在市里开会的时候,别人送的。据说是一位知名的大师傅雕刻的,上面的字也是名家撰写的,相当珍贵。 如今不到三年,就磨得有些起包浆了。 自打上高中后,钱红红一直没有摸过象棋了。 “输了不准砸棋盘啊。” 她看到包浆就有些紧张起来,这东西是被她妈砸坏的,自己也跟着倒霉,爸爸比较珍惜这盘象棋。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在爸爸眼里还不如那棋子宝贝,因为再忙,她爸爸每天都会擦拭一下,一个个都宝贝似的,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在眼里。 对象棋子的爱,大于她这个女儿。 不好,走神了。 钱红红吸了口气,韶云还是在她面前正坐着,纹丝不动地看着棋盘,眉头都快打结了,没有发现自己神游天外。 钱红红一般不爱和走棋慢的人对弈,她觉得那是思维慢,韶云倔强而且顽固,看到自己快输了,往往一步棋要想十几分钟,非得把棋局拖很久的时间。 甚至到最后说一声:“哎呀,没时间了,这盘棋局,算打和,要到吃饭的点了,要不吃完饭,开盘新的再重新来过。” 这是钱红红在心里揣测的结局,这种状况,在她的家里就上演过。 爸爸妈妈时常对弈,往往忘记做饭吃,会把自己晾在一边,而妈妈就是那种下棋很慢,又会拖时间的人。 不过在这个家里,能和自己下一盘棋的,也就她爸爸了。妈妈虽然下得也不错,但是喜欢防守,而且稍有下风就会立即拖延时间,下得没什么乐趣。 现在终于抓着韶云,刚刚好给自己练手,一段时间,她不知道如何面对韶云,和自己的情感,如今借着这个棋局,看看他对自己有没有那么一丝的怜爱。 “要不,算和棋?”钱红红说道。 她实在耗不起时间了,中午爸爸妈妈要回来,午饭还没有准备,她想留韶云在家里吃饭,顺便让爸爸妈妈认识一下韶云。 “不成!”韶云道。 “这种局势下,要是算和棋,还是你让的我,于我还是一个败字。” “那弱弱地问你一句,你能下得略微快些吗?”钱红红说道。 “下一步棋,我能再烧开一壶水了。” 钱红红白了韶云一眼,故意说道。 “先别着急吗,急什么急,我正想后招给你设套呢!”说着韶云抬手准备推棋。 “这最妙的一步棋,一定让你大吃一惊的。” 陷在棋局里的韶云,有一种孩子气的执拗。 钱红红看着韶云一愣。 这盘棋所有的走法,她都已经了然于胸,推测出韶云所有的走法,都会在七步之内被自己将死。 所以她的注意力不在棋盘上,只是机械地盯着面前的韶云。 观察他的表情,一直想着他外出这么久,都干啥去了,是不是去见那个小学同桌静茹了。 就在是韶云拍手的那一瞬间,钱红红看到韶云的脸色,隐约露出了一丝其他表情,在那种淡定之间,这表情几乎无法分辨。 得意,紧张,还是沮丧?无法分辨,但是这一次极其轻微的表情变化,还是让钱红红明白一定有诈。 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一把抓住韶云,想要椎棋的手。 韶云受惊:“干吗?” 钱红红低头看向棋盘,缓缓地看过所有的棋子。 果然,她发现。 其中一个棋盘的位置,似乎不在自己的计算之内,不是原来的位置。 “咦,好奇怪哦,这残局我都研究好多天了,怎么会这样,这一步也行?” 钱红红呆住了。 “怎么样,我的逻辑思维是不是和你不一样,就是多思考几分钟,你看,要将死我,七步办不到?” 韶云反倒有些小小的成就感,得意的表情让钱红红扑捉到了。 “你赖皮,我明明能将死你的,不来了,那你告诉我,你这一步是如何做到的?” 钱红红开始撒娇道。 “这个是我自己独创的,我虽然陷在你的残局中,左右都不是,但我焦躁之后,更改了自己的思路,用八卦步的逆推法,把你走过的步骤重新打乱,反过来推演。” “我就发现了这里有个缺口,只要不顺着你那七步的牵引去走,就活了。棋局还真如人生,有时候不能看的通透。” 韶云感慨道。 钱红红看着韶云的眼睛,此刻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澈而深邃,迷幻一般让她痴迷。 钱红红有些发呆地盯着韶云的眼睛,幽幽地道:“我还得去看棋谱,让你给我破解更多的残局,这是我人生的爱好。” “别啊,你也知道我下棋比较慢,一旦陷入棋局还容易浮躁,根本不是自己。情绪化还是很严重,没有你看见的那么镇定和自信。” 韶云其实被那残局揪扯的,差点失去了定性。 说完话,韶云轻轻地把棋局打乱,但转眼之间,钱红红飞快地把残局又摆了回来。 这次,钱红红摆了个鸳鸯残局,彼此揪扯着,红方一军一炮,要和黑方的一小卒一个相对决。 韶云哈哈大笑,他不知道钱红红怎么迷恋起这些残局棋谱了。 半天,看着棋盘,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正在苦思冥想的时候,院门响了,一个声音传了进来:“红红在家吗?” 钱红红一愣,看着韶云的脸色一红。 急忙应声道:“在呢,快进来!” 钱红红给韶云递了个眼神,起身迎出门去。 走进来的人,让韶云一惊:“你怎么有空过来了?” 第289章 季小青的厨艺 季小青走进门,她的神色有些疲惫,声音略微沙哑,却还带着几分莹润。 “韶云,这么巧,你也在啊,我嗓子有些不舒服,到医院拿药,顺便到红红这里玩玩。” “我也刚刚到,正和红红下棋呢?感冒了吗?” 韶云见季小青面色很差,关切地询问道。 “喉咙发炎,医生说上火了,拿药了,不大紧,谢谢你的关心。” 季小青看向韶云,他正对着面前的棋盘,棋局还摆在桌面上。 季小青内心有一丝失落。 “小青快坐,喝杯茶。” 钱红红递过茶杯央道。 季小青接过茶杯,在韶云的对面坐了下来。 “没看见伯父伯母啊?”坐下后季小青问道。 “他们都忙着工作,现在还没有下班,你刚刚在门诊有没有见到我妈?今天她值班。” 钱红红挨着韶云坐着,回应着小青的问话。 “没见着,伯母就是在,估计也认不出我了,我和她只见过一次面。”小青说话的时候,眼睛却看向韶云,脸上没有半点笑意。 “那说明你到我家来的太稀少了,常常走动几次,就熟悉了。” 钱红红说着,也瞅着韶云看。 “你们俩说话,都看着我干啥?我脸上有花吗?还是说我来的更稀疏。” 韶云一本正经地说着,即便在这个时候,目光也没有害羞地从二人对视的眼睛中离开。 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没办法,谁让你才是稀客呢,我爸爸妈妈一次都没有见过呢,一般我不敢带男同学回家。” 钱红红看着韶云笑了起来。 “这个寒假真有些漫长,才回来几天,跟半年似的难熬,我爸爸妈妈更忙,几乎天天是我一个人守在屋子里,闷出火了。” “怎么样,你们一起到我家,我下厨,就三个人聚一下,免得中午伯父伯母回来,还要忙着给我们做饭。”季小青把手里的茶杯喝完,看了一眼面前的棋局,突发奇想,提议道。 “那多不好意思,你们到我家,虽然我不会做饭,招待你们也是必然的,何况韶云第一次到家里来。” 钱红红有些尴尬地说道。 “那有什么打紧的,有父母在边上,吃饭说话都不自由,我爸更是反对我交朋友,特别是男同学。” “现在我家就我一个人,你们过去玩,尝尝我做的菜,最近我可学会了好几道菜呢。” 季小青还是极力鼓动着,她用热切的目光看着韶云,希望他点头。 “既然你们没有意见,就动身到我家去,我们喝一杯。”季小青用手拢了一下披散的长头发,妩媚地冲着韶云笑着,她太渴望有这个机会了。 “好,我双手赞成。” 韶云考虑到钱红红父母都很忙,中午根本没有时间招待自己,如果等到饭点,反而让钱红红为难,她自己从来没有回过厨房,做不来饭菜。 钱红红楞了半天,终于妥协,站起身,开始收拾面前的棋局说道,“得,今天便宜你了,算和局,今天去品尝小青的厨艺,我要学习一下,不会做饭真难为情。” 钱红红看了韶云一眼,把韶云吃掉她的棋子拿过来,一个一个摆整齐,而且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她知道自己和韶云都是那种,所有事情都必须有次序的人。 “好事不等人哦,我们去,大家一起下厨,小青你嗓子不舒服,能成吗?” 韶云担心小青的嗓子,既然要喝酒,怕她的嗓子加重。 “能和你们聚在一起,我啥病都没了,就是憋闷的毛病。”季小青开心的笑着。 离开镇医院,三个人很快到了庙堂中学职工宿舍,季小青的家收拾的干干净净,墙上挂着复古的山水画儿,教师家庭的氛围很浓郁,书架上除了书还是书。 季小青很会料理家,她把房间内的每一样家具,都摆放在合适的位置,看着整洁合理。 “你们先在沙发上坐会儿,书架上有书,随便看,我先备料,呆会就动手做。” 季小青到了自己的主场,说话做事,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和自信。 “我和你一起弄,我也要学着下厨,一个女孩子,不会做饭,将来嫁人了怎么办?”钱红红羞涩地笑着说道。 “找个会做饭的不就得了,你的手这么细嫩,下厨会变粗糙的。”季小青故意刺激红红道。 “小青,你也笑话人家,从小我妈就让我弹钢琴,看书写字,就是不让我下厨房,现在想想,那是怕我累,也把我宠溺坏了。” 钱红红偷偷看了一眼沙发上坐着的韶云,轻声地说道。 “我还不是一样,一天到晚被妈妈管着,看书看书,那都不准去,但我还是学会了做饭,他们基本上在家的时候少,总让我泡面吃,我就学着下厨做饭。” 季小青和钱红红一样有一肚子苦水。 厨房中两个人边说边备料,季小青把刚买的蔬菜放水里清洗,深秋的水比较凉,钱红红的侵泡在水里,浑身打冷噤。 韶云一本书看了一半,厨房中叮叮咚咚的一阵响,很快饭菜就做好了。 三个人坐在桌前,开始品尝季小青的厨艺。 “韶云,你尝尝这糖醋排骨,我第一次这样烧菜,感觉味道特别不错。” 季小青为韶云夹起一大块排骨。 韶云刚提起筷子,钱红红又夹起一个鸡翅膀,送到韶云碗里:“这鸡翅膀是我第一次做的,都是小青指导的,你尝尝。” 钱红红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韶云,满怀期待。 韶云看看季小青,又看看钱红红,笑着答谢:“你们两个辛苦了,看着就很有胃口,都很好吃的样子,来我敬你们二位一杯!” 韶云举起酒杯,把两个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酒杯上。 三人的酒杯碰了一下,季小青的嗓子虽然上火,但她今天特别想喝酒。见到韶云后,她就想做一桌好菜让韶云品尝,这是她心里早就想好的,也是她在钱红红面前的优势。 季小青一杯酒下肚,脸色泛着红晕,她特地把爸爸收藏的好酒拿出来招待韶云。 也是自己第一次下厨做饭招待同学,她的内心充满了自豪感。 钱红红不甘示弱,忍着酒的味道,把酒喝了大半杯,她看着韶云,心里想说,我也能喝酒。 季小把酒斟满,开始唠叨着:”真想去个遥远的地方去旅行,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 这个时候,钱红红眯着眼睛接话道:“想去就去呀。” 季小青有些醉眼迷离地微微一笑,“你和韶云陪我一起去呗。” 一问一答之间,酒瓶子就空了。 “哎呀呀,这样的愿望,到头来只能变成一个大妈吗?”季小青捏着手里的酒杯子,眼睛始终盯着韶云在看。 她似乎是说给韶云听,又似乎在自嘲一般,嘴角扭曲着,“往后的读书时间还很长,那苦熬的人生会很长很长呢。” “都说到人生了,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这不是很好吗?” 钱红红左手托腮,右手把杯子举到韶云面前,嘴里却回应着季小青的话。 “是吗?可我都做了什么呢?” “谈恋爱啊。” 钱红红猛然干笑起来,接着喝了一大口酒,:“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喜欢一个人就去恋爱,哪怕是还在读书求学中。没有人能阻止我们的内心渴望。”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季小青把杯子的酒喝完,她转头盯着钱红红追问。 这回季小青认真起来。 “啊,这个红烧鸡块不错,别光顾着说话,菜都叫我吃光了,小青的厨艺真好!” 韶云见两个女孩杯中的酒喝干了,话题也扯的远了,急忙岔开话题道。 “我也会做这道菜了,别小看我没有下过厨房,我很聪明,一学就会,你信不?” 钱红红听韶云夸赞小青的厨艺好,内心不服气。 季小青看着韶云的侧脸,那份刚毅,让自己喝了酒的内心更加迷恋,但钱红红离韶云更近,无论是情感还是距离。 她苦笑一下,叹口气道:“红红很优秀,真是下得了厨房,上得了厅堂,十指虽然没有沾染过阳春水,但一点就透。” 韶云喝着酒,却在迷糊之间,想着昨天晚上在临县,和静茹离别的事情。 换完衣服,冲完凉水,静茹面对着韶云,突然道:“我喜欢你,我们结婚。” 静茹陈出心中的想法,丝毫没有踌躇。 正如她的内心所渴望的那样,即使明知道韶云,还在读书,还没有走上社会,她看着韶云的眼睛一刻也没有躲闪。 韶云迎着静茹的目光,但不知为什么,静茹的话没有在他的心里马上激起涟漪。 他只是意识到当下的场面有些不同寻常,这让他的心跳快了起来。 反复咀嚼这句话时,好几秒钟过去了,两个人一直互相凝望着对方。 终于,韶云开口了:“静茹,你吓了我一跳。” 静茹面上的表情很真诚,许久放松下来,露出洁白的牙齿,淡然地笑着:“是吗?” 她掠一下长长的刘海,抱住韶云,静止不动,任由外面的雨声入耳。 “韶云,该你了,别走神,喝完这杯酒,我要红红唱首歌了。” 季小青的杯子碰了过来。 春暖花开 我心飞扬 阳春三月,本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却在春风得意之时,躺进了急诊室。 迷迷糊糊,被轮椅推着,转入住院部四楼的405房间。 有医生、有护士、有嘈杂的人声。 此时的我,是模糊的,意识形态不受控制。 知道被挂了吊针,有医生在描述ct结果。 水挂了一瓶,专家医生来了,他在我的意识中是熟悉的,十年前也是他给我看的病。 如今,再次面对,人非物然,他还是他,我却非我。 “能看清我吗?抬起右腿,对,就这样,左腿膝盖,好的,没问题,安心休息,没啥大碍,原病灶没有加深,继续用药。” 说完话,领着众人离去。 病床前,唯一能听见的,就是点滴唯美的声音。 房间很安静,隔壁的病友,也是三高中的两高。 人说这是个富贵的病,可他不到五十岁,一个人住院治疗,孩子和家人都不在身边。 我的机能和意识形态都很恍惚。 大约十点钟换班,听着床前交接班护士、医生在重复着我的病情和状况,心里有丝丝感动。 是她们记住了我,记住了我的轮回和状况。 护士换了,吊针换了,情感没有换,此时的我,模糊的看了一下给我扎针的护士:向福,真是好姓氏,好寓意,人生三姓向为天,只因福报入凡尘,这是我的第一脑洞思维。 她细心地帮我把原来的针拔去,轻轻的贴上胶布:“疼吗?原来的堵塞了,换一个,会顺畅些。” 说话间,已经完成了拔针处理和换针,细心、熟练、专业,耐心。 在我还没有体会到痛感时,一丝清凉就进入胳膊的血管内。 “好了,有事就按铃。” 收拾完医用工具,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笔,在单子上签下了时间,轻轻巧巧带上门,离开。 我安心的体会着点滴进入体内的快感,一丝清凉,一丝温馨在冲洗着我的血管壁。 人生没有太多的感动,有时候只是一句话,有时候是一件细微的动作 。 我感动了,因为余专家给我的信心,因为我的主治医生,陈大夫的专业,因为向福护士的轻柔细腻,扎针无痛感,这些人,都是拯救我生命的使者。 让我有更多的时间,看这精彩纷呈的世界,体会人生中的真善美。 我一个网文小说作者,能写出脑洞,却无法用语言表达这份感谢。 三月桃花十里开,不如病床护士栽。 护士站台面上的千纸鹤,和那一颗颗心,像天使般迷人。 作者:莫然岚山 第290章 回味无穷 韶云一口干了杯子里的酒,头有些发晕了,这是不一样的酒,味道很烈,是季小青爸爸珍藏好多年的佳酿。 “红红,我们也喝干了,你先唱首歌,我想听听你的歌声,都好久没有听过了。” 季小青把杯子举到钱红红面前,说道。 钱红红喝了一口,呛的难受,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道:“我不行了,我开始唱歌,酒,你们俩喝好了。” 说完话,钱红红润润嗓子,开始唱外婆的澎湖湾,歌声悠扬动听,带着淡淡的忧伤,她想外婆了。 季小青不知怎么有些尴尬。 她的步子都有些乱了,起身收拾碗筷,韶云却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虽然有点发晕,但酒精对他的作用不大。 一曲唱完,季小青也收拾的差不多了,说道:“我们到操场上走走如何?那里有我们初中时候,共同的回忆。” “那我们走!” 本来就是想着到庙堂中学走走的韶云愉快说道。 三个人鱼贯而出,愉快地走在一起,沿着学校的操场遛弯。 操场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四周建起了围栏墙,以前翻墙出去的地方,让韶云想起了那场比赛的场景,从天而降的同学,让比赛的气氛变得热烈,三个人获奖,一起去聚餐。 “红红,你说那时候,要不是你们,我可能一直走不出自己的封闭状态,我妈可是个苛刻的人。” 季小青的感慨更多。 钱红红点点头:“那时候你可是比较孤傲的,不和别人交往,我就活泼一些。” 韶云的脸上浮现出思考的样子,他在回忆,钱红红和季小青初中时候的不同。 “你们俩都是优秀生,初中的光环无人能及。” 韶云看着二人笑着,拍了一句马屁,转身,一个飞跃上了高低杠,借着酒劲,在上面耍了起来。 高低杆上的韶云,翻转着,来来回回,像一个陀螺一样,不停地倒换着。 风把脸颊吹的发烫,他在散发着自己的能量。 这时,高低杠上的韶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跟着两人往这边走过来。 那人四十来岁,平头大环眼,雄姿勃发,脸颊上有一道狭长疤痕,平添一分煞气。 紧跟在身旁的,一面容姣好、颇有风韵的美妇,两人一前一后,正往操场的高低杠这边走,而跟在他们身后的那道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凌兰。 “小青学姐,这么巧!”凌兰老远就认出了季小青,对高低杠上的韶云,没有主动打招呼。 “凌兰学妹,你这是?”在三人走近时,季小青揣测着凌兰身边的人,没有贸然发问。 “我爸我妈,要到学校操场上耍会儿,非拉着我陪着他们。” 凌兰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哈哈,你们都是兰兰的同学?这位同学身手不错嘛,让我也露两手。” 狭长刀疤脸的男人,大笑一声,几步就抢到韶云正玩耍的高低杠前。 韶云一个鱼跃从高低杠上,稳稳地落地,摸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看了看面前的男人,转脸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凌兰。 在韶云看向凌兰的时候,凌也正好看向了他,凌兰顿时双目一亮,迈过面前的美妇急急走过来。 “韶云学长,你也在啊?这是我爸,童心未泯,非要拉着我和我妈到操场上,看他练功夫。”凌兰语气惊喜,掩饰着内心的喜悦说道。 “哈哈,韶云,好名字,我家兰兰说起过你,我凌天谢谢了,在一中,你帮过兰兰。” 凌兰的父亲爽朗地笑着,看着韶云一脸的欣赏。 “伯父言重了,凌兰是庙堂的学妹,在一中大家相互照顾是必然的。”韶云客气地回应着。 “好,好,真是个好小伙子,我家兰兰认识你,真是福气,以后你们要经常走动,到家里来做客。” 听着豪爽的凌天说出的话,让韶云一惊,这是要给自己的女儿拉人脉啊。 “嗯。”韶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他偷偷地瞟了一眼凌兰,正羞红着脸看着自己和父亲说话。 那美妇,也好整以暇地盯着韶云,上下打量着。 季小青和钱红红,见凌兰一家三口,一上来就跟韶云套几乎,立马就明白了几分。 “韶云,让你看看伯父的本事。” 凌天说完话,飞身一跃,就上了高低杠,他那略微发福的身体,灵活地在高低杆上飞快地旋转着,身手看着非常矫健灵活,明显是个练家子。 几套动作下来,韶云看出,凌天是真有功夫,无论臂力还是腕子的灵活度,都和自己不相上下,可能力气更大些。 在韶云和众人正在为凌天的动作惊叹时,只见他从高杠上直接飞身落地,一个前滚翻就来到了韶云面前。 凌天二话不说,一站起来,就用上了他最得意的一套连环组手,冲拳、手刀、前踢接侧踢,来势凌厉。 而且全身的力道也被运用到了极致,一般人要是中了他这套组手,不知道要被他打断多少骨头。 虽然事发突然,凌天出手迅疾,完全没有给韶云反应的机会。 但在韶云眼中,凌天的突然袭击,却是动作缓慢、力量有太多的薄弱点,水平还不如艺林歌舞厅的霸哥。 韶云微微一笑,向后飘去,任由凌天如此穷追猛打,也碰不到他一片衣角。 “爸!” 凌兰不明所以,大叫一声,以为她爸怎么突发神经,对韶云学长挥动拳脚,而且招招凶猛。 “哈哈!” 凌天停止了攻势,大笑着,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 对韶云频频地竖起大拇指。 “小同学真是不简单,能在我凌天的突然袭击中,泰然自若,可见功夫不一般,一定有个不得了的师傅。” 凌天拍拍手掌,收了身上的气势。 “伯父功夫了得,我没有真正拜过师父,都是自己琢磨着习练的。没想到凌兰同学,这么柔弱的女生,竟然有如此厉害的爸爸。” 韶云谦虚地说着,已经退到了操场的跑道上。 “看你得瑟的,哪有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说动手就动手,把人家小同学当你陪练的靶子啊!” 美妇嗔怪地上前,给凌天当头棒喝。 “嘿嘿,我这不是在替兰兰考察考察吗。” 凌天挠着后脑勺,在美妇面前傻傻地笑着道。 “爸,你看你说啥呢。” 凌兰来到韶云面前时,刚好听见她爸的话,脸一下子就羞红了。 “明明一副高兴的样子,但我说的是实话啊,兰兰,要是真把心中的情感说出来,爸不会阻止你的,烦恼就是这样,说给别人听,痛苦就减少一分。” “你这个韶云学长,爸爸喜欢!哈哈。” 凌天看着女儿的神态,倒像是个孩子一样狡黠道。 在凌天一家闯入操场后,季小青和钱红红,完全被忽略了,本来三个人嘻嘻哈哈地回味着,初中的共同生活和学习,现在,凌天霸道地把韶云往自个女儿凌兰身上拉扯。 韶云尴尬地后退一步,与凌兰之间拉开了距离。 他不好意思地看看季小青和钱红红。 涉及情感的话题,特别是男女生之间,这时友情也无能为力。 “小青,红红,我得回去了,这从临县回来,一直没有到家呢。” 韶云看了一眼凌兰和她的父母热切的目光,灵机一动,转脸对着季笑青和钱红红说道。 “那位同学,要不到我们家去玩会,这会儿放寒假呢,不着急回家。” 美妇一脸真诚地邀请道。 “谢谢阿姨,天不早了,我就不去了。小青,红红再见。” 韶云逃也似的,直接出了跑道,他不敢再呆下去,更不能去看凌兰殷切的眼神。 韶云到了街北桥时,天已经蒙上了黑影,他的步子慢了下来。 他感触到急跳的心脏冲撞在肋骨,像一只关在铁笼中的野兔。 他抬眼望着,挡水坝子下面影影绰绰坟头,想起了父亲的坟地,每次回家,他都会在坝子上逗留,望着那片坟头,心里默念着:“父亲,儿子回来看你了。” 韶云的酒劲早就被汗水冲刷干净了,他跑的汗流浃背,沿着杂草丛生的枯黄田埂,往前走着。 远处的村庄一片寂静,暗影笼罩着乡村的田野。 韶云下到田埂上,他打算到父亲的坟头前,祭拜一下,再回家。 他想起来上次哭晕在坟前时,是青花嫂子把自己拉回了家,这次,他不敢太伤心,毕竟天色已晚,旷野中还是有一种阴冷的感觉。 韶云急急地来到父亲的坟头前,在边上跪下,向着坟头磕了几个头,在心里祷告着,希望父亲在九泉之下能体谅自己的不孝。 正准备离开时,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好像在身后,他的脊梁一阵酥麻,毛发根根竖起。 此时的田埂被黑影弥漫着,远处的麦田也是虚幻的黑影。 韶云不敢回头,他记起了张大爷跟自己说过的话,黑夜走路,会有人跟着你,可能是自己的魂,也可能是一只游荡的野狐。 当你感觉到有人时,千万别回头,否则你的魂真会被勾走。 惨叫声依稀可闻,韶云在仔细地听这声音的来源,忍着,没有回过头。 第291章 蛤蟆塘风云 凄惨的叫声,让韶云头皮发麻,他不敢回头,更不敢停下脚步,他知道这个叫声来自身后不远处的坟地。 仔细地听着,脚步不停往前疾走。 叫声充满了诡异,在那一刻,好像刺进耳鼓一样,让人心里发冷。 “是猫头鹰的叫声!” 韶云已经判断出声音是猫头鹰发出的,来源是那片坟地边的树上。 那是一棵长了很高的狗尿苔树,在韶云给父亲跪下的时候,他特意抬眼看了一下,那棵树长在坟地的坡埂上,没有直接影响坟滩。 上面已经挂满了,红色的水晶珠珠一样的枸杞子,红的耀眼,在坟地这样的地方,更加让人看着心里发慌。 指不定,那一棵棵水晶珠,会变成一个个小精灵,从树上走下来,对着坟地上的人发起攻击,这是韶云跪着看枸杞子的一种错觉。 如今听到猫头鹰的凄惨叫声,韶云揣测着,那猫头鹰是不是蹲在枝头上,采食那些枸杞子,或者被精灵一样的枸杞子给闹的。 叫声随着韶云快速地跑动,变得越来越远,即便如此,韶云也不敢回头,他害怕心中所想的那种咻咻鬼。 据说这种鬼怪没有入地狱,在阳间游荡,特别是晚上,会尾随夜行人,用他的手拍人的肩膀,然后发出咻咻的声响。 当那人回头时,他就会钻入人体中,吸附在人的灵魂中,把肉身夺走,直接转投阳间。 显然这是老一辈人,吓唬小孩的说辞,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黑夜尾随人的咻咻鬼,而是别有用心的人。 以韶云的心性,当然不会相信啥咻咻咻鬼的传说,但心里产生的一种无名的胆怯还是有的。他知道猫头鹰一叫,肯定没啥好事情。 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近村落,远处影影绰绰的村子,让他熟悉而亲切,他走过那个池塘时,想到了和静茹一起,晚自习夜归的情景,那时候是唱着歌曲给自己壮胆。 如今自己虽然心生怯意,但完全可以保护自己喜欢的女孩了。 迈过池塘的埂头,远远看到张大爷的茅草棚亮着灯火,韶云就拐了过去,想和张大爷打声招呼,毕竟读书期间回来的少。 “张大爷在吗?” 刚刚到了大门口,韶云就开口叫道。 屋内破旧的篱笆门一阵响动,张大爷从里边走了出来。 “韶云娃,你咋这时候回来了,没吃饭,到屋去,大爷我,今天刚好钓到一只老鳖,你也尝尝鲜。” 围着破围裙的张大爷,一脸堆笑,看着更像个家庭妇人。 “有青鱼吃,那我可有口福了,这都好长时间没吃过了,听说青鱼难捉的很,您老从那里捉到的。” 韶云一听说有老鳖吃,都忘记和张大爷说自己从街上刚刚回来,直接就挤进了张大爷的茅草棚。 “嘿嘿,看你猴急的,老大个青鱼呢,有你一口。” 张大爷笑着跟进屋,给韶云添了一双筷子,一个搪瓷碗。 屋内的灯光暗淡,十五瓦的灯泡,泛着昏晕的光,张大爷说省电了,比煤油灯好用。 面前的桌子上一大盆老鳖汤,看着都让人眼馋,香气从汤盆中溢出,张大爷刚刚才动筷子,看来韶云是赶巧了。 “先尝尝味道鲜不鲜,这可是大补之物,老鳖可金贵着呢,要不是机缘巧合,我也钓不到这么大个的青鱼。” 张大爷看着韶云动着嘴唇,知道他已经馋了,自豪地笑着,给韶云碗里加料。 “真是老鳖吗?这么香。” 韶云用鼻子用力地闻着,都舍不得动口了。 “那还能诓你不成,这可是有年头的老鳖了,肉肥着呢,吃完能长寿的,不信你吃一口。” 张大爷眼睛眯着,看着韶云只顾着闻了,不动筷子,就捉狭道。 “那我可的多吃几口,起码多活几年,哈哈,还有这说头,那这老鳖有多大了,听说千年乌龟万年鳖,那老鳖的寿命是不是特别长啊?” 一听张大爷的话,韶云来了兴趣,喝了一口汤,眨着眼睛看着张大爷问道。 “娃儿,你还别不信,这青鱼,也就是老鳖,可能活了,真能成精,看着历朝历代在更替,它能耐可大着你,也许比人还精明呢。” 张大爷一说起老鳖,就来劲了,把面前的烫碗往前一推,然后从炕头上拿出半瓶酒来,接着道:“娃儿,陪着大爷整一口,大爷和你说说,钓到这老鳖的事情。” “大爷,这有汤喝还能整酒,也不对付啊。” 韶云对张大爷的举动提出疑问。 “这有啥,蛮酒一口,跟着鳖走,能长寿呢,嘿嘿,好着这一口。一个人就是喝闷酒,两个人才有乐子。” 张大爷笑眯眯地给韶云面前放了一个小酒杯,自己一个,慢慢悠悠地把酒斟满。 “来,陪大爷走一个。” 张大爷哧溜一口,把小酒盅喝的贼响。 “好嘞,走一个,大爷说说老鳖的事情,怎么能成精呢,还那么长寿。” 韶云爽快地随着张大爷,喝了一小杯酒。 张大爷喝了酒,话就多了起来,人老了,都喜欢自我炫耀和表现内心的一种说话的欲念,其实是孤独怪了的一种发泄,没有个倾诉的人,会憋出毛病的。 张大爷边喝着小酒,边吃着老鳖肉,开始和韶云絮叨着。 一天夜里,张大爷拎着他的鱼笼子,想在附近的河沟里下笼子,无意间走到蛤蟆塘附近。 夜色浓重,当头还是有稀薄的月色和星光。 除了竹笼,还带了鱼勾子和石头子弹弓,张大爷想,弄不到鱼虾,弄只夜晚的鸟儿猫头鹰啥的,也够打打肉味了。 他来到蛤蟆塘的堤坝上,本来是个很响晴的夜晚,刚刚上了塘坝子,就感觉到天色好像呼啦一下暗了下来。 蛤蟆塘里的蛤蟆,呱啦呱啦地乱叫,好像很闹腾,张大爷一惊,感觉周围呼啦啦的黑,密密麻麻的蛤蟆,在池塘内翻滚着,黑呀黑,好麻呀黑,他看的头皮发麻。 心里想着,这不犯阴天,蛤蟆做啥乱啊,俗话说:蛤蟆作乱,老鳖完蛋,猫头鹰哀嚎,必起祸妖。 张大爷心里泛着嘀咕,而池塘边上不远处的槐树上,真有一只夜色中的猫头鹰在哆嗦着翅膀吼叫。 张大爷的头皮一乍一乍的,立刻拖着竹笼趴在池塘边上,一动不动。 第292章 两败俱伤 张大爷的酒越喝越多,酒话也多了起来。 张大爷趴在池塘的边上,知道一定有景,等着瞧。天色越发的阴黑,一会儿工夫。蛤蟆塘里的水哗啦哗啦地响动,一股大浪从池塘底部翻了上来。 朦朦胧胧中,张大爷眼睛一花,好似一个壮汉站在浪尖上,窥视着整个蛤蟆塘,紧接着一个黑不拉几、傻不棱登的麻脸汉子,亮着两盏灯笼一样的红眼睛,啪嗒啪嗒地长在水皮上一样行走。 麻脸汉子的下半身,连着整个蛤蟆塘里的池水,像是天生就长在池塘里一样,身体一晃就能带起许多波浪。 他围着浪尖上的大汉不停地旋转着,面对着那大汉,他的两个红红的眼睛像凸出的闪电一样照着,时不时地挥舞着双臂去攻击面前的大汉。 麻脸汉子的动作不快,却充满了爆炸力,似乎整个蛤蟆塘里的水浪都跟着他走似的。 那大汉,不停地摇晃着扁平的脑袋,对着麻脸大汉就是一口涂抹,好像一个飞弹一样,一下子就击中了麻脸大汉的脑袋。 麻脸大汉的红眼睛鼓的更厉害,鼓起的腮帮子,一阵悦耳的呱鸣声,像个响雷一样,把遮盖在蛤蟆塘上的一层雾气都荡开了。 池塘里有一股骚动,突然那大汉双臂移动,猛地卷起一层浪花,往麻脸大汉覆盖而去,天地变得一片黑暗,星光和月光都被遮去。 咔嚓一声,似乎有脖子折断的声响,此时的张大爷,内心激荡,迷迷糊糊中,摸着身边的铁弹弓,握在手里,两眼紧紧盯着蛤蟆塘的中心。 忽然,响声更脆,有一种骨碎的感觉,黑影覆盖着塘面,张大爷,摸着身上的石头子,扣在铁弹弓上,俯着身子,对着覆盖过来的阴影就是一石弓。 只听得整塘的水味更浓烈,一股子腥味,张大爷能听见石头子落在水里的声音,仿佛一个声音响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池塘的水炸锅一样,水里面漆黑一片,天地万物似乎都被倒扣在黑漆漆的锅里一样。 紧接着狂风大作,风似乎泛着血腥味,里面裹着冰冷的池塘水,扑上岸边,散落在四周,张大爷浑身淋个水透。 水扑到池塘边的槐树上,猫头鹰一声惨叫,飞向黑暗中,张池塘边上趴着的大爷被风头卷走了,他死死地抱住槐树的树干,才没有被回浪卷进蛤蟆塘里。 水和风闹腾了半袋烟功夫,张大爷浑身是水,又臭又腥,冻的直打哆嗦,身边的竹笼也刮得没了影子。 唯一系在腰后的钓鱼杠和钩子还在,此时星光和朦胧的月色才显露出来。瓦云一片把天压得很低,槐树上的黑絮像一层绒毛,附着在黑魆魆的树枝丫上,散发着浓烈的腥味。 张大爷的手指僵硬得几乎解不开,他好不容易才从槐树上脱离出来,浑身仍然打着冷战。心里冰凉冰冷的,从里往外颤。 张大爷摸出小酒壶,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才缓过劲来,他走到蛤蟆塘边,把身上的手电筒拧开,往蛤蟆塘里一照。 “妈呀!” 张大爷吓得差点把手电筒给扔了,只见乌黑的池塘水,血腥味扑鼻,水面上漂浮着乌漆麻黑的蛤蟆尸体,有的翻着白肚皮,有的没有头。 其中一只大蛤蟆,眼睛脱落,像个灯泡漂浮在水面上,被手电筒一照,红光刺眼,仿佛还在动。 整个蛤蟆塘边都是蛤蟆的尸体,而在不远处的边上一个脑袋瘪瘪的,垂着脑袋的老鳖翻着肚皮,显然已经没有几口气了。 张大爷一惊,这么大个的青鱼,这可是个活宝啊,张大爷记得自己的铁弹弓是胡乱发射的石头子,没想到竟然射中了老鳖的脑袋。 张大爷拍着脑袋,想了半天才闹明白,这个蛤蟆塘是自己的王国,不知怎么地闯进了一只老鳖,双方发生了战斗。 其实人类之外仍然有一个自然界的文明国度,比如这蛤蟆塘的王国,他们自成体系,比如鱼虾的海底文明,飞禽走兽的世界,或许人并不比他们高明多少。 有人说低级的人不如高级的老鳖,也差不多酒是这个意思。 张大爷长期和鱼虾打交道,知道这鳖还没有达到呼风唤雨的道行,孤身一只鳖,虽然是蛤蟆的天敌,但也架不住蛤蟆多,加上机缘巧合,张大爷的一时之急,把铁弹弓射中他的头颅。 就此奄奄一息,张大爷愣了一会儿,不敢怠慢,把身后的钓鱼钩甩出去,一下子就把老鳖勾了上来。 张大爷得了老鳖,急匆匆地赶回了家,他把自己喝醉,然后躺在床上,早上醒来后,看见水缸里放着得死鳖,才知道这是真的。 韶云听着张大爷的传神叙述,再不认为是酒话。 “大爷,这青鱼真如你说的那么神,真是蛤蟆塘里得来的?” 韶云问的时候,再也不敢把老鳖肉往嘴里咽。 “这还能有假,你没吃出来这鳖肉不一般吗?肉质鲜到骨子里,哪有鱼虾的肉能比的。” 张大爷把瓶子里最后一滴酒,倒进酒盅里,醉眼迷离地说道。 “蛤蟆塘可不简单,那是一个王国呢,他们的事情讲不完哩,小时候的你也该听过啊。” 看韶云不动筷子,张大爷又提起了蛤蟆塘。 “我倒是知道一下,大爷您再讲讲呗,是不是蛤蟆塘也有成精的蛤蟆。” 韶云想到张大爷讲的那麻脸汉子,一下子想到了蛤蟆是不是,也和老鳖一样成精了。 “真要说起来,啥东西一到年岁了,都能成精,那是岁月的参悟,起码它们经历了不同的时代,汲取了日月的精华。” 张大爷若有所思,接着又给韶云说了一个奇闻怪事。 蛤蟆塘边上,有一户人家姓张,一对夫妇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孩子,吃了许多药,看了好几个大夫也没有怀上。 一天夜里,那张氏妇人在蛤蟆塘边乘凉,夏夜的蚊子特别多,但蛤蟆塘边上,却罕见有蚊虫,还特别清凉。 槐树下,铺着凉席的张氏,正悠闲地享受着这份清凉,突然蛤蟆塘边上一影子向她罩来。 第292章 两败俱伤 张大爷的酒越喝越多,酒话也多了起来。 张大爷趴在池塘的边上,知道一定有景,等着瞧。天色越发的阴黑,一会儿工夫。蛤蟆塘里的水哗啦哗啦地响动,一股大浪从池塘底部翻了上来。 朦朦胧胧中,张大爷眼睛一花,好似一个壮汉站在浪尖上,窥视着整个蛤蟆塘,紧接着一个黑不拉几、傻不棱登的麻脸汉子,亮着两盏灯笼一样的红眼睛,啪嗒啪嗒地长在水皮上一样行走。 麻脸汉子的下半身,连着整个蛤蟆塘里的池水,像是天生就长在池塘里一样,身体一晃就能带起许多波浪。 他围着浪尖上的大汉不停地旋转着,面对着那大汉,他的两个红红的眼睛像凸出的闪电一样照着,时不时地挥舞着双臂去攻击面前的大汉。 麻脸汉子的动作不快,却充满了爆炸力,似乎整个蛤蟆塘里的水浪都跟着他走似的。 那大汉,不停地摇晃着扁平的脑袋,对着麻脸大汉就是一口涂抹,好像一个飞弹一样,一下子就击中了麻脸大汉的脑袋。 麻脸大汉的红眼睛鼓的更厉害,鼓起的腮帮子,一阵悦耳的呱鸣声,像个响雷一样,把遮盖在蛤蟆塘上的一层雾气都荡开了。 池塘里有一股骚动,突然那大汉双臂移动,猛地卷起一层浪花,往麻脸大汉覆盖而去,天地变得一片黑暗,星光和月光都被遮去。 咔嚓一声,似乎有脖子折断的声响,此时的张大爷,内心激荡,迷迷糊糊中,摸着身边的铁弹弓,握在手里,两眼紧紧盯着蛤蟆塘的中心。 忽然,响声更脆,有一种骨碎的感觉,黑影覆盖着塘面,张大爷,摸着身上的石头子,扣在铁弹弓上,俯着身子,对着覆盖过来的阴影就是一石弓。 只听得整塘的水味更浓烈,一股子腥味,张大爷能听见石头子落在水里的声音,仿佛一个声音响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池塘的水炸锅一样,水里面漆黑一片,天地万物似乎都被倒扣在黑漆漆的锅里一样。 紧接着狂风大作,风似乎泛着血腥味,里面裹着冰冷的池塘水,扑上岸边,散落在四周,张大爷浑身淋个水透。 水扑到池塘边的槐树上,猫头鹰一声惨叫,飞向黑暗中,张池塘边上趴着的大爷被风头卷走了,他死死地抱住槐树的树干,才没有被回浪卷进蛤蟆塘里。 水和风闹腾了半袋烟功夫,张大爷浑身是水,又臭又腥,冻的直打哆嗦,身边的竹笼也刮得没了影子。 唯一系在腰后的钓鱼杠和钩子还在,此时星光和朦胧的月色才显露出来。瓦云一片把天压得很低,槐树上的黑絮像一层绒毛,附着在黑魆魆的树枝丫上,散发着浓烈的腥味。 张大爷的手指僵硬得几乎解不开,他好不容易才从槐树上脱离出来,浑身仍然打着冷战。心里冰凉冰冷的,从里往外颤。 张大爷摸出小酒壶,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才缓过劲来,他走到蛤蟆塘边,把身上的手电筒拧开,往蛤蟆塘里一照。 “妈呀!” 张大爷吓得差点把手电筒给扔了,只见乌黑的池塘水,血腥味扑鼻,水面上漂浮着乌漆麻黑的蛤蟆尸体,有的翻着白肚皮,有的没有头。 其中一只大蛤蟆,眼睛脱落,像个灯泡漂浮在水面上,被手电筒一照,红光刺眼,仿佛还在动。 整个蛤蟆塘边都是蛤蟆的尸体,而在不远处的边上一个脑袋瘪瘪的,垂着脑袋的老鳖翻着肚皮,显然已经没有几口气了。 张大爷一惊,这么大个的青鱼,这可是个活宝啊,张大爷记得自己的铁弹弓是胡乱发射的石头子,没想到竟然射中了老鳖的脑袋。 张大爷拍着脑袋,想了半天才闹明白,这个蛤蟆塘是自己的王国,不知怎么地闯进了一只老鳖,双方发生了战斗。 其实人类之外仍然有一个自然界的文明国度,比如这蛤蟆塘的王国,他们自成体系,比如鱼虾的海底文明,飞禽走兽的世界,或许人并不比他们高明多少。 有人说低级的人不如高级的老鳖,也差不多酒是这个意思。 张大爷长期和鱼虾打交道,知道这鳖还没有达到呼风唤雨的道行,孤身一只鳖,虽然是蛤蟆的天敌,但也架不住蛤蟆多,加上机缘巧合,张大爷的一时之急,把铁弹弓射中他的头颅。 就此奄奄一息,张大爷愣了一会儿,不敢怠慢,把身后的钓鱼钩甩出去,一下子就把老鳖勾了上来。 张大爷得了老鳖,急匆匆地赶回了家,他把自己喝醉,然后躺在床上,早上醒来后,看见水缸里放着得死鳖,才知道这是真的。 韶云听着张大爷的传神叙述,再不认为是酒话。 “大爷,这青鱼真如你说的那么神,真是蛤蟆塘里得来的?” 韶云问的时候,再也不敢把老鳖肉往嘴里咽。 “这还能有假,你没吃出来这鳖肉不一般吗?肉质鲜到骨子里,哪有鱼虾的肉能比的。” 张大爷把瓶子里最后一滴酒,倒进酒盅里,醉眼迷离地说道。 “蛤蟆塘可不简单,那是一个王国呢,他们的事情讲不完哩,小时候的你也该听过啊。” 看韶云不动筷子,张大爷又提起了蛤蟆塘。 “我倒是知道一下,大爷您再讲讲呗,是不是蛤蟆塘也有成精的蛤蟆。” 韶云想到张大爷讲的那麻脸汉子,一下子想到了蛤蟆是不是,也和老鳖一样成精了。 “真要说起来,啥东西一到年岁了,都能成精,那是岁月的参悟,起码它们经历了不同的时代,汲取了日月的精华。” 张大爷若有所思,接着又给韶云说了一个奇闻怪事。 蛤蟆塘边上,有一户人家姓张,一对夫妇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孩子,吃了许多药,看了好几个大夫也没有怀上。 一天夜里,那张氏妇人在蛤蟆塘边乘凉,夏夜的蚊子特别多,但蛤蟆塘边上,却罕见有蚊虫,还特别清凉。 槐树下,铺着凉席的张氏,正悠闲地享受着这份清凉,突然蛤蟆塘边上一影子向她罩来。 第293章 来喜 迷糊中的张氏,被影子照住,朦朦胧胧的意识形态中,有一健壮男子,俯身看着自己,她感觉身上一凉,浑身像掉进了冰窖。 其后不久,张氏怀孕了,不满八个月就产下一对龙凤胎,奈何男孩天生一张麻脸,还瘸着一条腿,女孩倒是惹人喜爱,小巧精致,粉嘟嘟的一张小脸。 张家得子,欢天喜地,虽然儿子看着有点磕碜,毕竟求了好多年,总算有福气。给儿子起名张来喜,女儿叫张小巧。 随着子女的长大,麻脸瘸腿的儿子,张来喜越来越丑,老张头怎么看怎么不像自己,心生疑虑,几次喝醉酒后,把张氏辱骂一顿,逼问她有没有在外面偷人,给他戴绿帽子。 可看着张来喜的模样,满村子也找不见这么丑陋的人。张氏对天发誓,自己从没有出轨,也是不明白儿子为什么如此模样。 到了结婚的年龄,张家来喜因为又瘸腿又样貌丑陋,好多媒人都不敢接张家的钱。 来喜找不到媳妇,可把张氏给愁坏了,二女儿小巧几乎每天都有人上门说媒。 小巧长得精致好看,人也乖巧,人见人夸,人说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兄妹两个双胞胎,却天壤之别,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只要两人站在一起,来喜就抬不起头来。 张家的来喜,打小就喜欢到蛤蟆塘边玩耍,每次别人不敢下去,他却在里面游荡自如。蛤蟆塘的水质和别的地方不同,一般人下去,浑身起臊子,满身都会起疙瘩,还痒的很。 村里的人都在传,张来喜天生跟个蛤蟆似的,长相难看,脾气古怪,又喜欢往蛤蟆塘里面钻,会不会是蛤蟆变得。 这话传到张氏的耳朵里,她沉思了,想起那个夏天晚上,自己蛤蟆塘边上的槐树下乘凉,起先看着槐树上的猫头鹰,自己还对着它的绿眼睛笑。 后来又迷迷糊糊中被黑影照着,一个男子的面孔,自己却怎么都回忆不起来那模样啊。 现在被别人一传,她也感觉出儿子有蛤蟆一样的水性,习惯上还冷的很,那种一致性让她感觉到磕碜。 难到真是蛤蟆精祸害了自己,还是猫头鹰的影子。 想着自己的一对儿女,真有蛤蟆和猫头鹰一样的举动,自己的魂快吓飞了,这要是让男人知道了,可不得打死自己啊。 “不行,打死也不能吐露这个梦境,只要自己的儿女都成家了,自己也就解脱了。” 张氏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就花了大价钱,请一个能说会道的媒婆。让她给自己的儿子来喜找媳妇,哪怕是搭上自己的闺女小巧。 这事没多久,还真成了,拜完天地的时候,张家来喜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虽说看不清楚盖头下的新娘子的五官、脸蛋,但新娘子,修长的双臂,纤细的腰肢,都显出面前的女子超出常人的美丽。 来喜都快三十大几了,也算是老光棍一个,大麻脸,瘸腿,说话二还口齿不清,流着哈喇子似的口吃。 最后由张氏做主,用小巧和晏家换亲,把晏家的花儿娶过来,把小巧嫁给晏家的哑巴哥哥,算是两家成全。 小巧为了自己的麻脸哥哥,只能委曲求全去晏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一朵小花儿去侍候哑巴。 张来喜平时欺负妹妹小巧,但看着妹妹为自己远嫁,还是很感动。 想起妹妹将要为哑巴生儿育女,他的麻脸很难看,心情复杂,竟然忍不住对眼前的女子生出一丝仇恨来。 哑巴,你糟蹋我妹妹。我也饶不了你妹妹。 新娘晏花儿进入洞房,已过晌午光景,一群村子里的顽童戳破了粉色的窗户纸,望着坐在炕上的新娘。 一大嫂拍拍张来喜的肩膀,笑嘻嘻地说道:“麻弟弟,真好福气!水灵灵的一朵荷花儿,便宜你了,轻点儿揉搓。” 张来喜的两个金鱼眼,瞪着,两个手不停地搓弄着裤缝儿,嘻嘻地笑着,脸上的麻疙瘩,一粒粒的红。 太阳仍然挂着,好像静止不动似的,张来喜那个着急啊,他盼着天早点黑,他在院子里不停地瘸着腿儿转圈圈。 张氏从屋中出来,把手里的拐棍儿丢下,看着自己的儿子,把他叫住,说:“来喜啊,我看着咱这媳妇神气不对劲儿,你可要提防着点儿,别让她给跑了。” 张来喜道:“怕,娘,你,你想哪去了。俺妹子,小巧,在,在那边,拴着她哩。一根,绳子上,上的蚂蚱。跑,跑不了那一个,就,就跑不了,这一个。” 来喜费劲扒拉地正和娘说话儿,就见到媳妇由两个女宾陪着,走到院子里来。 张氏不高兴地说道:“那有新媳妇,坐床不挨黑就自个儿出来解手的?这可是主着夫妻不到头啊,我看她没安好心。” 来喜看见新娘子的脸,被她的美貌吸引了。她脖颈雪白细长,脸蛋儿娇嫩,细眉毛高鼻梁,双眼儿狭长,像个凤凰的眼睛。 当新娘子晏花儿看见来喜的脸,一下子立在那里愣住了,半袋烟功夫,突然哀号一声,撒腿就往院外跑,两个女宾伸手去拽她的胳膊,刺啦一声,撕裂了那件荷花的红格子褂子。 晏花儿露出雪白的双臂,细长的脖子和胸前的那件红绸子胸衣。 来喜愣住了,张氏急忙拿拐棍敲到来喜的脑袋,骂道:“傻种,还不快把她给撵回来!” 来喜醒过神来,瘸着腿,跌跌撞撞去撵。 晏花儿,像一阵风,披散着头发在村子里跑,她的头发像个孔雀的尾巴,附上风的羽毛,那么轻盈。 来喜在后面追着,同时大声喊叫:“截,截住她!截,截住!” 村里的人群蜂拥而出,一群人跟着撵,几条土狗也伸着脖子狂叫不已。 晏花儿跑出村子,来到田埂上,田野里,正是麦子杨花季节,微风徐徐吹,碧绿的麦浪翻滚。 晏花儿冲进麦田里,麦浪儿,麦子梢儿齐着她的腰,衬托出她的红胸衣和白嫩的胳膊,像一幅美丽动人的画。 第293章 来喜 迷糊中的张氏,被影子照住,朦朦胧胧的意识形态中,有一健壮男子,俯身看着自己,她感觉身上一凉,浑身像掉进了冰窖。 其后不久,张氏怀孕了,不满八个月就产下一对龙凤胎,奈何男孩天生一张麻脸,还瘸着一条腿,女孩倒是惹人喜爱,小巧精致,粉嘟嘟的一张小脸。 张家得子,欢天喜地,虽然儿子看着有点磕碜,毕竟求了好多年,总算有福气。给儿子起名张来喜,女儿叫张小巧。 随着子女的长大,麻脸瘸腿的儿子,张来喜越来越丑,老张头怎么看怎么不像自己,心生疑虑,几次喝醉酒后,把张氏辱骂一顿,逼问她有没有在外面偷人,给他戴绿帽子。 可看着张来喜的模样,满村子也找不见这么丑陋的人。张氏对天发誓,自己从没有出轨,也是不明白儿子为什么如此模样。 到了结婚的年龄,张家来喜因为又瘸腿又样貌丑陋,好多媒人都不敢接张家的钱。 来喜找不到媳妇,可把张氏给愁坏了,二女儿小巧几乎每天都有人上门说媒。 小巧长得精致好看,人也乖巧,人见人夸,人说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兄妹两个双胞胎,却天壤之别,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只要两人站在一起,来喜就抬不起头来。 张家的来喜,打小就喜欢到蛤蟆塘边玩耍,每次别人不敢下去,他却在里面游荡自如。蛤蟆塘的水质和别的地方不同,一般人下去,浑身起臊子,满身都会起疙瘩,还痒的很。 村里的人都在传,张来喜天生跟个蛤蟆似的,长相难看,脾气古怪,又喜欢往蛤蟆塘里面钻,会不会是蛤蟆变得。 这话传到张氏的耳朵里,她沉思了,想起那个夏天晚上,自己蛤蟆塘边上的槐树下乘凉,起先看着槐树上的猫头鹰,自己还对着它的绿眼睛笑。 后来又迷迷糊糊中被黑影照着,一个男子的面孔,自己却怎么都回忆不起来那模样啊。 现在被别人一传,她也感觉出儿子有蛤蟆一样的水性,习惯上还冷的很,那种一致性让她感觉到磕碜。 难到真是蛤蟆精祸害了自己,还是猫头鹰的影子。 想着自己的一对儿女,真有蛤蟆和猫头鹰一样的举动,自己的魂快吓飞了,这要是让男人知道了,可不得打死自己啊。 “不行,打死也不能吐露这个梦境,只要自己的儿女都成家了,自己也就解脱了。” 张氏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就花了大价钱,请一个能说会道的媒婆。让她给自己的儿子来喜找媳妇,哪怕是搭上自己的闺女小巧。 这事没多久,还真成了,拜完天地的时候,张家来喜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虽说看不清楚盖头下的新娘子的五官、脸蛋,但新娘子,修长的双臂,纤细的腰肢,都显出面前的女子超出常人的美丽。 来喜都快三十大几了,也算是老光棍一个,大麻脸,瘸腿,说话二还口齿不清,流着哈喇子似的口吃。 最后由张氏做主,用小巧和晏家换亲,把晏家的花儿娶过来,把小巧嫁给晏家的哑巴哥哥,算是两家成全。 小巧为了自己的麻脸哥哥,只能委曲求全去晏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一朵小花儿去侍候哑巴。 张来喜平时欺负妹妹小巧,但看着妹妹为自己远嫁,还是很感动。 想起妹妹将要为哑巴生儿育女,他的麻脸很难看,心情复杂,竟然忍不住对眼前的女子生出一丝仇恨来。 哑巴,你糟蹋我妹妹。我也饶不了你妹妹。 新娘晏花儿进入洞房,已过晌午光景,一群村子里的顽童戳破了粉色的窗户纸,望着坐在炕上的新娘。 一大嫂拍拍张来喜的肩膀,笑嘻嘻地说道:“麻弟弟,真好福气!水灵灵的一朵荷花儿,便宜你了,轻点儿揉搓。” 张来喜的两个金鱼眼,瞪着,两个手不停地搓弄着裤缝儿,嘻嘻地笑着,脸上的麻疙瘩,一粒粒的红。 太阳仍然挂着,好像静止不动似的,张来喜那个着急啊,他盼着天早点黑,他在院子里不停地瘸着腿儿转圈圈。 张氏从屋中出来,把手里的拐棍儿丢下,看着自己的儿子,把他叫住,说:“来喜啊,我看着咱这媳妇神气不对劲儿,你可要提防着点儿,别让她给跑了。” 张来喜道:“怕,娘,你,你想哪去了。俺妹子,小巧,在,在那边,拴着她哩。一根,绳子上,上的蚂蚱。跑,跑不了那一个,就,就跑不了,这一个。” 来喜费劲扒拉地正和娘说话儿,就见到媳妇由两个女宾陪着,走到院子里来。 张氏不高兴地说道:“那有新媳妇,坐床不挨黑就自个儿出来解手的?这可是主着夫妻不到头啊,我看她没安好心。” 来喜看见新娘子的脸,被她的美貌吸引了。她脖颈雪白细长,脸蛋儿娇嫩,细眉毛高鼻梁,双眼儿狭长,像个凤凰的眼睛。 当新娘子晏花儿看见来喜的脸,一下子立在那里愣住了,半袋烟功夫,突然哀号一声,撒腿就往院外跑,两个女宾伸手去拽她的胳膊,刺啦一声,撕裂了那件荷花的红格子褂子。 晏花儿露出雪白的双臂,细长的脖子和胸前的那件红绸子胸衣。 来喜愣住了,张氏急忙拿拐棍敲到来喜的脑袋,骂道:“傻种,还不快把她给撵回来!” 来喜醒过神来,瘸着腿,跌跌撞撞去撵。 晏花儿,像一阵风,披散着头发在村子里跑,她的头发像个孔雀的尾巴,附上风的羽毛,那么轻盈。 来喜在后面追着,同时大声喊叫:“截,截住她!截,截住!” 村里的人群蜂拥而出,一群人跟着撵,几条土狗也伸着脖子狂叫不已。 晏花儿跑出村子,来到田埂上,田野里,正是麦子杨花季节,微风徐徐吹,碧绿的麦浪翻滚。 晏花儿冲进麦田里,麦浪儿,麦子梢儿齐着她的腰,衬托出她的红胸衣和白嫩的胳膊,像一幅美丽动人的画。 第294章 飞了 晏花儿跑了,忙坏了村里人,张来喜的媳妇是媳妇,张小乔成为哑巴的媳妇,那村里人能干嘛? 简直就是整个村子的耻辱。男女老少下了决心,一股子狠劲,一定要把新娘子给追回来。 四面八方包抄过去,路上走着的,除了来喜家的亲朋好友,还有村子里的男人,女人和好事的孩童们。 一窝蜂地,疯狂地踩踏着麦田,向着花儿躲藏的麦田聚拢过去。 包围圈在逐渐缩小,连狗儿也跟着追进麦田,一蹦一个高,不时地狂吠着蹿跳起来,将身体漂在麦浪之上。 晏花儿突然往前一扑,消失在麦浪中。 瘸着腿,喘着粗气的来喜,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奔过来的人群也减缓了速度,手拉着手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小心翼翼地往前逼近。 就如河塘中拉渔网一样,来喜心里发着狠,想象着抓住她之后,狠狠地揍她的情景。 下午的太阳烘烤着麦田,一望无际的麦浪散着光晕,遮掩在麦浪中的墓地,和小松树冒着尖儿。西南风刮起来了,散着的热浪,像是从炉膛里喷出的热气。 汹涌的麦浪层层叠叠,无边的色彩中有一丝红色的光亮,像金色的液体在流动。 突然天空起了变化,浓厚的云彩被风刮着,一下子就覆盖了整个麦田,太阳在这一刻隐匿的无影无踪。 一股劲风低空掠过,苍白的麦田浊浪翻滚,喷吐着白沫。 云越压越低,天越来越黑了,风突然停了,空气凝固,晏花儿所在的位置,突然一道红光升起,从麦浪中跳跃着。 众人眼花缭乱,往四下里仰直了身子,只见那晏花儿挥舞着双臂,并笼着双腿,像一只美丽的大蝴蝶,袅袅娜娜地飞出了包围圈。 来喜和众人楞住了,嘴里像塞着有一个鸡蛋,晏花儿挥动的双臂,像一对翅膀一样滑行着,腿渐渐的离开麦浪尖儿,虽然高度不到几米,速度也很慢,飞的非常漂亮。 在荆湖村,稀奇古怪的事情多了去啦,但这种女人能离地飞行的事情,还是头一回。 待的人们醒过神来,赶紧跟着后面追赶,有人甚至跑回家赶出自行车,蹬着车子撵,从麦田里追到大路上,车子压着她的影子跑。 只要她已落下了,就很容易被扑捉到。晏花儿飞着和追着的人,在田野里展开一场追逐的游戏,四处响起了人们的呼唤声。 天空的云,依然阴暗地遮着阳光,过路人,和其他庄子的人都止步抬头,观看奇景。 晏花儿飞的潇洒自如,地上的人因为仰着脖子看她的影子,而被沟沟坎坎绊倒的无数。 追到最后,出了村子,到了一块墓地,土馒头似的墓地周围都是树林子,这地方阴森森的,许多精灵古怪的事情,常常在这片坟地中发生。 这是村里的祖先们的墓地林,都好几代了。 晏花儿飞进墓地的林中,在那最高的一棵松树,轻盈的附在那棵树杆上,那么漂亮俊俏的女人,少说也有百十斤重,竟然像没有份量一样,挂在那么细的树梢上。 围拢过来的人群看着落在树上的晏花儿,楞住了。 来喜跪在地上,大声地叫着:“你,你给我下来!不然我要人,到你家把我妹妹,小巧接回来。” 晏花儿看着下面的人,眼睛里喷着火儿,小孩看着树上的新娘子,嘻嘻哈哈地叫着:“新媳妇,再飞一个,新媳妇,再飞一个!” 晏花儿挥动着双手,作势欲飞,却往上动了动,洁白的肌肤在暗淡的林子中格外显眼。 她在树之上悠闲自如。 下面的人已经略显疲态,几只狗狗对着她狂吠不已,晏花儿望着不屑一顾。 用手挥动着,别人以为她又要飞走,谁知她只是梳理了一下头发,恰如鸟儿梳理羽毛一般。 张氏被人用毛驴驮着到了墓地的林子中,翻滚着下来后,对着树上的晏花儿叫着:“妖精,妖精啊,这可怎么得了。” 人们在议论着想招数,有的说回去拿长竹竿来把她打下来,有的建议用弓箭射她,但最担心的还是她继续飞走。 一张氏的长辈,走过来看着树上的晏花儿,他沉吟了片刻说道:“还是去请那媒婆过来,再让人把她娘和张小巧叫回来,看看能不能把她劝醒了。” ”那赶紧的,也不能放她跑了。” 张氏急忙接口道。 天很快暗了下来。 朦胧的树上,晏花儿宛若一只栖息在树上的美丽大鸟。 林外有人高声喊叫她的名字,她大声答应着。 她的娘和哑巴哥哥都来了,张小巧也被带了回来。 村里的长辈,山铁大叔,让人准备了铜锣和狗血,为的是让晏花儿现原形。 林子里许多人已经散去,只有张家的近亲还在围着那棵树上的新娘子。 嘈杂的人声进入了松林墓地、灯笼、火把、手电筒的光芒移动到林间,把黑暗驱退了许多。 晏花儿认出了自己的老娘、她的哑巴哥哥和嫂子张小巧。 晏花儿的娘大声叫着:\"她在哪里?\" 有人把手电的光柱射上树梢,照住了她的脸。 下边的人听到树梢上哗啦啦一阵响,看到一个灰暗的大影子,无声无息地滑行到另一棵松树上去了。 宴花儿的娘恼怒地骂起来:\"杂种们,你们一定是合伙把俺闺女给暗害了,然后编排谎言糊弄我们孤儿寡母。俺闺女是个人,怎么能像夜猫子一样飞来飞去?” \"嫂子,您先别着急,这事如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我问您,这闺女在家里时,可曾拜过师?学过艺?结交过巫婆、神汉?\"长辈山铁大叔说道。 “俺闺女既没拜过师,也没学过艺,更没结交过巫婆神汉,我吸盯着她长大,她自小安守本分,左邻右舍谁不夸?怎么好好个孩子,到你们家一天,就变成老鹰上了树?不把话说明白,我不能算完。不交还我花儿,我也不会放掉张小巧。\" 晏花儿的娘激动的说道。 “大娘,先别吵。你注意看树上。\" 山铁大叔说着,举起手电筒,瞄着树上的晏花儿照。 第294章 飞了 晏花儿跑了,忙坏了村里人,张来喜的媳妇是媳妇,张小乔成为哑巴的媳妇,那村里人能干嘛? 简直就是整个村子的耻辱。男女老少下了决心,一股子狠劲,一定要把新娘子给追回来。 四面八方包抄过去,路上走着的,除了来喜家的亲朋好友,还有村子里的男人,女人和好事的孩童们。 一窝蜂地,疯狂地踩踏着麦田,向着花儿躲藏的麦田聚拢过去。 包围圈在逐渐缩小,连狗儿也跟着追进麦田,一蹦一个高,不时地狂吠着蹿跳起来,将身体漂在麦浪之上。 晏花儿突然往前一扑,消失在麦浪中。 瘸着腿,喘着粗气的来喜,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奔过来的人群也减缓了速度,手拉着手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小心翼翼地往前逼近。 就如河塘中拉渔网一样,来喜心里发着狠,想象着抓住她之后,狠狠地揍她的情景。 下午的太阳烘烤着麦田,一望无际的麦浪散着光晕,遮掩在麦浪中的墓地,和小松树冒着尖儿。西南风刮起来了,散着的热浪,像是从炉膛里喷出的热气。 汹涌的麦浪层层叠叠,无边的色彩中有一丝红色的光亮,像金色的液体在流动。 突然天空起了变化,浓厚的云彩被风刮着,一下子就覆盖了整个麦田,太阳在这一刻隐匿的无影无踪。 一股劲风低空掠过,苍白的麦田浊浪翻滚,喷吐着白沫。 云越压越低,天越来越黑了,风突然停了,空气凝固,晏花儿所在的位置,突然一道红光升起,从麦浪中跳跃着。 众人眼花缭乱,往四下里仰直了身子,只见那晏花儿挥舞着双臂,并笼着双腿,像一只美丽的大蝴蝶,袅袅娜娜地飞出了包围圈。 来喜和众人楞住了,嘴里像塞着有一个鸡蛋,晏花儿挥动的双臂,像一对翅膀一样滑行着,腿渐渐的离开麦浪尖儿,虽然高度不到几米,速度也很慢,飞的非常漂亮。 在荆湖村,稀奇古怪的事情多了去啦,但这种女人能离地飞行的事情,还是头一回。 待的人们醒过神来,赶紧跟着后面追赶,有人甚至跑回家赶出自行车,蹬着车子撵,从麦田里追到大路上,车子压着她的影子跑。 只要她已落下了,就很容易被扑捉到。晏花儿飞着和追着的人,在田野里展开一场追逐的游戏,四处响起了人们的呼唤声。 天空的云,依然阴暗地遮着阳光,过路人,和其他庄子的人都止步抬头,观看奇景。 晏花儿飞的潇洒自如,地上的人因为仰着脖子看她的影子,而被沟沟坎坎绊倒的无数。 追到最后,出了村子,到了一块墓地,土馒头似的墓地周围都是树林子,这地方阴森森的,许多精灵古怪的事情,常常在这片坟地中发生。 这是村里的祖先们的墓地林,都好几代了。 晏花儿飞进墓地的林中,在那最高的一棵松树,轻盈的附在那棵树杆上,那么漂亮俊俏的女人,少说也有百十斤重,竟然像没有份量一样,挂在那么细的树梢上。 围拢过来的人群看着落在树上的晏花儿,楞住了。 来喜跪在地上,大声地叫着:“你,你给我下来!不然我要人,到你家把我妹妹,小巧接回来。” 晏花儿看着下面的人,眼睛里喷着火儿,小孩看着树上的新娘子,嘻嘻哈哈地叫着:“新媳妇,再飞一个,新媳妇,再飞一个!” 晏花儿挥动着双手,作势欲飞,却往上动了动,洁白的肌肤在暗淡的林子中格外显眼。 她在树之上悠闲自如。 下面的人已经略显疲态,几只狗狗对着她狂吠不已,晏花儿望着不屑一顾。 用手挥动着,别人以为她又要飞走,谁知她只是梳理了一下头发,恰如鸟儿梳理羽毛一般。 张氏被人用毛驴驮着到了墓地的林子中,翻滚着下来后,对着树上的晏花儿叫着:“妖精,妖精啊,这可怎么得了。” 人们在议论着想招数,有的说回去拿长竹竿来把她打下来,有的建议用弓箭射她,但最担心的还是她继续飞走。 一张氏的长辈,走过来看着树上的晏花儿,他沉吟了片刻说道:“还是去请那媒婆过来,再让人把她娘和张小巧叫回来,看看能不能把她劝醒了。” ”那赶紧的,也不能放她跑了。” 张氏急忙接口道。 天很快暗了下来。 朦胧的树上,晏花儿宛若一只栖息在树上的美丽大鸟。 林外有人高声喊叫她的名字,她大声答应着。 她的娘和哑巴哥哥都来了,张小巧也被带了回来。 村里的长辈,山铁大叔,让人准备了铜锣和狗血,为的是让晏花儿现原形。 林子里许多人已经散去,只有张家的近亲还在围着那棵树上的新娘子。 嘈杂的人声进入了松林墓地、灯笼、火把、手电筒的光芒移动到林间,把黑暗驱退了许多。 晏花儿认出了自己的老娘、她的哑巴哥哥和嫂子张小巧。 晏花儿的娘大声叫着:\"她在哪里?\" 有人把手电的光柱射上树梢,照住了她的脸。 下边的人听到树梢上哗啦啦一阵响,看到一个灰暗的大影子,无声无息地滑行到另一棵松树上去了。 宴花儿的娘恼怒地骂起来:\"杂种们,你们一定是合伙把俺闺女给暗害了,然后编排谎言糊弄我们孤儿寡母。俺闺女是个人,怎么能像夜猫子一样飞来飞去?” \"嫂子,您先别着急,这事如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我问您,这闺女在家里时,可曾拜过师?学过艺?结交过巫婆、神汉?\"长辈山铁大叔说道。 “俺闺女既没拜过师,也没学过艺,更没结交过巫婆神汉,我吸盯着她长大,她自小安守本分,左邻右舍谁不夸?怎么好好个孩子,到你们家一天,就变成老鹰上了树?不把话说明白,我不能算完。不交还我花儿,我也不会放掉张小巧。\" 晏花儿的娘激动的说道。 “大娘,先别吵。你注意看树上。\" 山铁大叔说着,举起手电筒,瞄着树上的晏花儿照。 第295章 无解 一道雪亮的光柱,照在树上,晏花儿的脸被强烈的光笼罩着。 “看清楚了吗?大娘,是你的女儿,没错?” 山铁大叔问。 “没错儿,是俺闺女。” “大娘,我们不想动粗的,您闺女最听您的话了,劝劝她下来。” 此时晏花儿的哑巴哥哥嗷嗷直叫,双手比划着,似乎要模仿他妹妹的动作。 晏花儿快速地离开,被光柱照着的树干,挥舞着手臂,滑行到另外一棵树杆上。 晏氏带着哭腔说道:“这前世造的什么孽啊,别人家碰不到的事情,都叫俺碰上了。” 山铁大叔着急道:“大娘,您先鳖着急哭,把您闺女唤下来要紧,不然她又得跑了。” “闺女打小就性子倔强,怕俺也喊不动她。”晏氏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山铁大叔道:“您老就别在这谦虚了,还是快叫唤!” 晏氏抹了一把鼻涕,撵着小脚,移动到晏花儿歇栖得树杆下面,仰着脸,哭着说:“花儿,好孩子,娘知道你委屈,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快下来。听娘的话,你要是不下来,俺家也留不住张小巧,那你哥和俺这个家全完了。” 晏氏放声大哭,还把脑袋往树杆上撞。 树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恰似鸟儿摩擦,梳理羽毛的声音。 “继续,别停下来,快劝!” 山铁大叔看着晏氏,催促道。 哑巴挥动着手臂对着树上的妹妹吼叫。 边上的来喜耐不住了,“好,好媳妇,你,还是个人,有一点点人味,就,就下,下来。” 张小巧也语带哭腔道:“花儿,下来,俺们姐妹都是一样的命,俺哥虽然丑陋,再难看还能说花儿,可你哥他~认命。” 晏花儿从树梢上飞起,从人们的头顶上飞过,一阵阵凉凉的雨露,仿佛是她的眼泪在滑落。 “快让开,让她下来!” 山铁大叔大声说。 人群后退,场上只留下晏氏和张小巧。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利索,晏花儿盘旋了一会儿,又落到更远的林子中高高的树梢上。 眼见的天色晚了,月亮都该升起来了,可林子里依然漆黑一片。 人们又冷又疲倦,耐心快被磨灭了。 “只好来硬的了,准备家伙,把狗血准备好,铜锣拿过来。” 山铁大叔等不及了。 “不行,不行,她要是受到惊吓飞远了,今夜抓不住,怕以后就难了,她娘家人也不依啊。” 来喜的堂叔有些担心地说道。 “那去把晏氏和她哑巴哥哥喊过来,和她们说一声,别真有事情闹腾。” 山铁大叔一锤定音。 在央人去喊的时候,山铁大叔把准备好的羽箭和几个精壮的年轻人聚拢在一起,对他们分配任务。 来喜认出了山铁大叔的弓箭,和七八个村里的精壮男子。他们有的持着长竿,有的抱着捕捉鸟的尼龙绳网。 “不,不能射,那是,是俺,媳妇,射死了,你们赔给俺媳妇!”来喜急了。 “跑了,啥都没有了,弄下来才是你媳妇,要不你自己来!” 山铁大叔火了,把弓箭递给脸红脖子粗的来喜道。 来喜接过弓箭,是毛竹弯成的,还有一只尾扎羽毛的箭。 他沉思片刻突然道:“俺,俺不射她,她,她,是俺老婆,是老婆。” “傻瓜蛋,来喜,抱在怀里才是你老婆,蹲在树上就是一只怪鸟!” 山铁大叔大声呵斥道。 “都黏黏乎乎的,磨磨唧唧个屁啊,再有一会儿,就跑了!都不射,俺来!” 一粗实的汉子算是来喜的堂哥,一把躲过他手里的竹弓箭,左手拉弓右手搭箭,嗖地一声,瞄着树上的影子就是一箭。 扑棱棱一阵骚动,噗哧一声,似乎是箭入肉体的声音,树梢一动,人们看到晏花儿带着箭飞向另外一棵树,似乎失去了平衡。 月色中沉甸甸地砸在了一棵矮树上,看着横陈在树上的晏花儿,那粗实的汉子大喊一声:“下来!”随手又发一箭,扑通一声,晏花儿似乎被射中,头重脚轻从树上跌落下来。 来喜一看急了,哭着骂道:“俺草泥马!把俺老婆射死了!” 这一着急,似乎口吃也好了。 躲在林子中的众人,打着电筒火把围拢过去齐声道:“射死了没有,身上有没有生出羽毛?” 灯光照着,晏花儿的胸衣像一簇鲜红的火苗,她的脸上闪闪烁烁,仿佛贴上了许多小金针。 此时的林子中,扑啦啦一阵响动,有许多乌鸦成群地飞过来,灰白的鸦粪便像雨点一样落在众人的头脸上。 蝙蝠和墓地的野狐发出悲鸣声,整个林子充满了诡异的声响。 山铁大叔,二话不说,拿起铜锣猛地敲起来,一阵阵铜锣声,驱散了墓林里的那种悲鸣声。敲了一阵子,转身把地上的狗血,一股脑地浇在晏花儿的身上。 张大爷的故事讲完了,酒和老鳖汤也喝光了。 韶云回味着张大爷的故事,对照着记忆中的蛤蟆塘,心里有诸多感慨,自己小时候,半夜跟着姐姐们到过那蛤蟆塘。 从边上每天晚上都能捕捉到一大桶蛤蟆,拿回来用洋铁夹子,把蟾蜍脑袋上的毒素挤出来卖钱,然后再把蛤蟆给放了。 蛤蟆塘再天干无雨,都不会干涸,里面的淤泥似乎很深,永远都是湿漉漉的,蛤蟆也没有绝过种。 蛤蟆塘水旺季节,塘面宽阔,四周边塘口圆滑,一般人不敢下去,容易奇痒红肿,就是韶云喜欢水,也从来没有下过蛤蟆塘。 塘的上坡面整个一排房子,住着的都是姓张的村民,和韶云家住的村子有所不同。 张大爷也姓张但和张庄的姓氏不是一个宗族,他是外面单独迁徙过来的,和张庄人同姓,走的也很近,知道的事情也多。 “大爷,这老鳖都吃完了,故事也听了,那我可要回去了。” 韶云起身和张大爷告别。 月色朦胧,身上热乎乎的韶云,借着酒劲,往家赶,走过一棵槐树。 突然一声冷笑从头顶响起,接着仿佛有更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第295章 无解 一道雪亮的光柱,照在树上,晏花儿的脸被强烈的光笼罩着。 “看清楚了吗?大娘,是你的女儿,没错?” 山铁大叔问。 “没错儿,是俺闺女。” “大娘,我们不想动粗的,您闺女最听您的话了,劝劝她下来。” 此时晏花儿的哑巴哥哥嗷嗷直叫,双手比划着,似乎要模仿他妹妹的动作。 晏花儿快速地离开,被光柱照着的树干,挥舞着手臂,滑行到另外一棵树杆上。 晏氏带着哭腔说道:“这前世造的什么孽啊,别人家碰不到的事情,都叫俺碰上了。” 山铁大叔着急道:“大娘,您先鳖着急哭,把您闺女唤下来要紧,不然她又得跑了。” “闺女打小就性子倔强,怕俺也喊不动她。”晏氏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山铁大叔道:“您老就别在这谦虚了,还是快叫唤!” 晏氏抹了一把鼻涕,撵着小脚,移动到晏花儿歇栖得树杆下面,仰着脸,哭着说:“花儿,好孩子,娘知道你委屈,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快下来。听娘的话,你要是不下来,俺家也留不住张小巧,那你哥和俺这个家全完了。” 晏氏放声大哭,还把脑袋往树杆上撞。 树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恰似鸟儿摩擦,梳理羽毛的声音。 “继续,别停下来,快劝!” 山铁大叔看着晏氏,催促道。 哑巴挥动着手臂对着树上的妹妹吼叫。 边上的来喜耐不住了,“好,好媳妇,你,还是个人,有一点点人味,就,就下,下来。” 张小巧也语带哭腔道:“花儿,下来,俺们姐妹都是一样的命,俺哥虽然丑陋,再难看还能说花儿,可你哥他~认命。” 晏花儿从树梢上飞起,从人们的头顶上飞过,一阵阵凉凉的雨露,仿佛是她的眼泪在滑落。 “快让开,让她下来!” 山铁大叔大声说。 人群后退,场上只留下晏氏和张小巧。 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利索,晏花儿盘旋了一会儿,又落到更远的林子中高高的树梢上。 眼见的天色晚了,月亮都该升起来了,可林子里依然漆黑一片。 人们又冷又疲倦,耐心快被磨灭了。 “只好来硬的了,准备家伙,把狗血准备好,铜锣拿过来。” 山铁大叔等不及了。 “不行,不行,她要是受到惊吓飞远了,今夜抓不住,怕以后就难了,她娘家人也不依啊。” 来喜的堂叔有些担心地说道。 “那去把晏氏和她哑巴哥哥喊过来,和她们说一声,别真有事情闹腾。” 山铁大叔一锤定音。 在央人去喊的时候,山铁大叔把准备好的羽箭和几个精壮的年轻人聚拢在一起,对他们分配任务。 来喜认出了山铁大叔的弓箭,和七八个村里的精壮男子。他们有的持着长竿,有的抱着捕捉鸟的尼龙绳网。 “不,不能射,那是,是俺,媳妇,射死了,你们赔给俺媳妇!”来喜急了。 “跑了,啥都没有了,弄下来才是你媳妇,要不你自己来!” 山铁大叔火了,把弓箭递给脸红脖子粗的来喜道。 来喜接过弓箭,是毛竹弯成的,还有一只尾扎羽毛的箭。 他沉思片刻突然道:“俺,俺不射她,她,她,是俺老婆,是老婆。” “傻瓜蛋,来喜,抱在怀里才是你老婆,蹲在树上就是一只怪鸟!” 山铁大叔大声呵斥道。 “都黏黏乎乎的,磨磨唧唧个屁啊,再有一会儿,就跑了!都不射,俺来!” 一粗实的汉子算是来喜的堂哥,一把躲过他手里的竹弓箭,左手拉弓右手搭箭,嗖地一声,瞄着树上的影子就是一箭。 扑棱棱一阵骚动,噗哧一声,似乎是箭入肉体的声音,树梢一动,人们看到晏花儿带着箭飞向另外一棵树,似乎失去了平衡。 月色中沉甸甸地砸在了一棵矮树上,看着横陈在树上的晏花儿,那粗实的汉子大喊一声:“下来!”随手又发一箭,扑通一声,晏花儿似乎被射中,头重脚轻从树上跌落下来。 来喜一看急了,哭着骂道:“俺草泥马!把俺老婆射死了!” 这一着急,似乎口吃也好了。 躲在林子中的众人,打着电筒火把围拢过去齐声道:“射死了没有,身上有没有生出羽毛?” 灯光照着,晏花儿的胸衣像一簇鲜红的火苗,她的脸上闪闪烁烁,仿佛贴上了许多小金针。 此时的林子中,扑啦啦一阵响动,有许多乌鸦成群地飞过来,灰白的鸦粪便像雨点一样落在众人的头脸上。 蝙蝠和墓地的野狐发出悲鸣声,整个林子充满了诡异的声响。 山铁大叔,二话不说,拿起铜锣猛地敲起来,一阵阵铜锣声,驱散了墓林里的那种悲鸣声。敲了一阵子,转身把地上的狗血,一股脑地浇在晏花儿的身上。 张大爷的故事讲完了,酒和老鳖汤也喝光了。 韶云回味着张大爷的故事,对照着记忆中的蛤蟆塘,心里有诸多感慨,自己小时候,半夜跟着姐姐们到过那蛤蟆塘。 从边上每天晚上都能捕捉到一大桶蛤蟆,拿回来用洋铁夹子,把蟾蜍脑袋上的毒素挤出来卖钱,然后再把蛤蟆给放了。 蛤蟆塘再天干无雨,都不会干涸,里面的淤泥似乎很深,永远都是湿漉漉的,蛤蟆也没有绝过种。 蛤蟆塘水旺季节,塘面宽阔,四周边塘口圆滑,一般人不敢下去,容易奇痒红肿,就是韶云喜欢水,也从来没有下过蛤蟆塘。 塘的上坡面整个一排房子,住着的都是姓张的村民,和韶云家住的村子有所不同。 张大爷也姓张但和张庄的姓氏不是一个宗族,他是外面单独迁徙过来的,和张庄人同姓,走的也很近,知道的事情也多。 “大爷,这老鳖都吃完了,故事也听了,那我可要回去了。” 韶云起身和张大爷告别。 月色朦胧,身上热乎乎的韶云,借着酒劲,往家赶,走过一棵槐树。 突然一声冷笑从头顶响起,接着仿佛有更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第296章 二胆子的婚礼 头上的冷笑声不断,韶云惊出一身冷汗,脑海中开始怪相横生,似乎能看见许多小精灵。 像流星一样从眼前不停地划过。 槐树枝上哗哗的响动,光秃秃的枝丫间有许多黑影在动荡着,蝙蝠绕着树杆灵巧地飞翔着,韶云看向树梢,天空一片黑暗,似乎有一对眼睛闪着绿光正对着自己。 那冷笑声正是从那双眼睛中发出的,韶云想到张大爷刚刚说起的人变鸟飞的故事,心神有些恍惚,似乎眼睛中的影子真有一张紧俏的脸。 万点碎光萦绕着,婀娜的身姿,配着一对雪白如玉的胳膊,在夜风中煽动着。花色的肚兜亮着奇异的香气,让周围的蝙蝠在身边盘旋不已。 韶云觉得自己是中邪,脑海中想着咬破中指就能清醒过来,他使劲地抬起右手,却怎么也举不到嘴边,他的眼前晃着的是那一对美丽的眼睛。 长发飘飘,红衣飞岱,雪白亮眼的光泽似锦鲤穿过碧波剪碎的亮光。 树枝还在窸窸窣窣的摇动,许多精灵一样的光点,幻化成各色的小动物在树梢上穿行乱舞。 韶云心中一急,猛地用力把手指举到嘴边,用力一咬,吃疼,眼前的幻境消失。 韶云镇定下来,摸出腰间的竹箭,再次凝视着槐树枝上影子。 再没有先前的奇异幻觉,怪笑声也时有时无,他对着树梢上的影子,打出一支竹箭。风声带着箭射到那片黑影上,嘎呜一声悲鸣,扑棱棱一只怪鸟从槐树梢上飞走。 夜还是一样的黑暗,星光透过树梢洒下来,韶云用力晃动了一下老槐树的树干,上面又是一阵响,好几只小鸟匆匆忙忙地飞离了槐树的枝干。 离开槐树,走近自家屋后小道,此时村子里的大部分人家的灯火,透过虚掩的房门射出来,经过屋后,二燕子吊死的那棵老榆树时,韶云有些毛孔发涨,头皮一惊一乍的。 一个人迎面走来,肩上扛着麻袋。 “谁?” 韶云以为又是幻觉,大声喊着。 “我二胆子,怎么听着像是韶云哥呢。” 二胆子的头从压着的麻袋中伸出来说道。 “二胆子,这么晚了你扛得啥呀,吓我一跳。” 韶云听出是儿时的玩伴二胆子,紧绷的心一下子就落下了。 “嘿嘿,还真是韶云哥,下午我还到你家问呢,不知道你咋放假了还没有回家,我要结婚了,袋子里是刚刚买的东西,要弄到新房子里去。” 二胆子把肩膀上的麻袋放下来,就站在老榆树下和韶云聊了起来。 “你结婚?是真的吗?” 韶云的眼睛瞪得好大,非常吃惊地问道。 “那还能诓你,我正准备请你喝喜酒呢,嘿嘿,我不念书,在我姐那边找事情做,我奶奶快不行了,要我结婚给她冲喜,想看着我成家,她才能闭眼。” 二胆子一见面就跟韶云唠叨自家的事情。 “你奶奶怎么啦?生病了吗?你的婚事啥时候的事情?” 韶云一脸诧异地问道。 “我奶奶得病了,不能吃喝,瘦的皮包骨头。眼看着就不成了,我后天就结婚,媳妇是张庄的姑娘,叫秀娥,听说长得好看,我还没见过呢。” 二胆子一说到他奶奶,眼睛红红的,因为他的奶奶最疼他。而说到秀娥的媳妇,就嘿嘿地笑,好像好看是他最想表达的意思。 韶云静静地听着,让二胆子说完,才追问道:“你的新房不在老宅子吗?啥时候盖了新房,你扛着的东西是什么?要我帮忙吗?” “我爸爸年前就给盖了新房,就在后面不远,你还没有去过呢,我这袋子是彩色的金纸条,吊在卧室的顶上用的,一个人还真不好弄,韶云哥,你吃饭了没有,先回家去,然后再过去帮我。” 看着天色已晚,二胆子倒是担心韶云饿着。 “先到你的新屋,我刚刚在张大爷家吃过,忙完了回家。” 想到二胆子的婚期临近,韶云觉得还是先帮他弄新房子,晚点回去不打紧。 两人离开老榆树,扭头往二胆子的新房走去,这时,老榆树上,一阵咯咯的笑声传来,听的人毛骨悚然。 二胆子向来胆子大,回头呸了一口唾沫,没有理会,径直领着韶云往前走。 “韶云哥,你刚刚听见笑声没有?是个女的。” 二胆子走近韶云问道。 “有笑声,我怎么没有听见,不会是风刮着树枝响,别疑神疑鬼的。” 韶云心中犯嘀咕,自己确实没有听见笑声。 身后的老榆树上,再次有了响动,风刮在枯枝的梢上,嘶啦嘶啦地响,似乎是一个女孩在黑暗中大哭,但只哭了几声便停止了。 仿佛有一只大手堵住了她的嘴巴,突然一道绿光淋漓的火花,撕裂了黑暗的幕布。那道绿火在枝丫间跳跃着,发出唧唧的声响。 身后发生的一切,韶云和二胆子并没有看见,两个人进了新房,打开灯,敞亮的三间瓦房在眼前豁然一亮,屋顶是a字梁,都是芦苇秆做的顶,有些幽暗,四面墙是白石灰抹刷的墙面,在灯光下,却特别的亮眼。 “韶云哥,这新房子还成?再把卧室的顶上,用金色的墙纸搭起来,就更好看了。” 在自己的屋里,二胆子有些兴奋,像个炫耀的孩子,在韶云面前,脸红红的激动。 “恭喜你,二胆子,终于有了新家,媳妇进门,你就是一家之主,生儿育女,好日子来了。” 韶云由衷地替玩伴二胆子高兴。 二胆子嘿嘿地笑着,挠着后脑勺,开心地笑。 两个人动手布置新房。 老榆树下的动静不小,几个绿色的火苗,翻滚着落在地上,滚圆的火球在周围的菜地上,跳崖似地忽上忽下滚动着。 老榆树的边上有个很深的水塘,塘边长着一簇簇蒲球草,早就干枯了。 那火球像有血有肉的小动物,发出一串串的叽叽声,最后落在塘边的枯草上。 空气中,立即弥漫着各种燃烧胶片的焦糊味道。那火球啪啪地炸开,一大片枯草被烧成了灰烬。 袅袅的白烟在夜色中上升,与黑云衔接,似乎有一道亮闪在抖动着。 第296章 二胆子的婚礼 头上的冷笑声不断,韶云惊出一身冷汗,脑海中开始怪相横生,似乎能看见许多小精灵。 像流星一样从眼前不停地划过。 槐树枝上哗哗的响动,光秃秃的枝丫间有许多黑影在动荡着,蝙蝠绕着树杆灵巧地飞翔着,韶云看向树梢,天空一片黑暗,似乎有一对眼睛闪着绿光正对着自己。 那冷笑声正是从那双眼睛中发出的,韶云想到张大爷刚刚说起的人变鸟飞的故事,心神有些恍惚,似乎眼睛中的影子真有一张紧俏的脸。 万点碎光萦绕着,婀娜的身姿,配着一对雪白如玉的胳膊,在夜风中煽动着。花色的肚兜亮着奇异的香气,让周围的蝙蝠在身边盘旋不已。 韶云觉得自己是中邪,脑海中想着咬破中指就能清醒过来,他使劲地抬起右手,却怎么也举不到嘴边,他的眼前晃着的是那一对美丽的眼睛。 长发飘飘,红衣飞岱,雪白亮眼的光泽似锦鲤穿过碧波剪碎的亮光。 树枝还在窸窸窣窣的摇动,许多精灵一样的光点,幻化成各色的小动物在树梢上穿行乱舞。 韶云心中一急,猛地用力把手指举到嘴边,用力一咬,吃疼,眼前的幻境消失。 韶云镇定下来,摸出腰间的竹箭,再次凝视着槐树枝上影子。 再没有先前的奇异幻觉,怪笑声也时有时无,他对着树梢上的影子,打出一支竹箭。风声带着箭射到那片黑影上,嘎呜一声悲鸣,扑棱棱一只怪鸟从槐树梢上飞走。 夜还是一样的黑暗,星光透过树梢洒下来,韶云用力晃动了一下老槐树的树干,上面又是一阵响,好几只小鸟匆匆忙忙地飞离了槐树的枝干。 离开槐树,走近自家屋后小道,此时村子里的大部分人家的灯火,透过虚掩的房门射出来,经过屋后,二燕子吊死的那棵老榆树时,韶云有些毛孔发涨,头皮一惊一乍的。 一个人迎面走来,肩上扛着麻袋。 “谁?” 韶云以为又是幻觉,大声喊着。 “我二胆子,怎么听着像是韶云哥呢。” 二胆子的头从压着的麻袋中伸出来说道。 “二胆子,这么晚了你扛得啥呀,吓我一跳。” 韶云听出是儿时的玩伴二胆子,紧绷的心一下子就落下了。 “嘿嘿,还真是韶云哥,下午我还到你家问呢,不知道你咋放假了还没有回家,我要结婚了,袋子里是刚刚买的东西,要弄到新房子里去。” 二胆子把肩膀上的麻袋放下来,就站在老榆树下和韶云聊了起来。 “你结婚?是真的吗?” 韶云的眼睛瞪得好大,非常吃惊地问道。 “那还能诓你,我正准备请你喝喜酒呢,嘿嘿,我不念书,在我姐那边找事情做,我奶奶快不行了,要我结婚给她冲喜,想看着我成家,她才能闭眼。” 二胆子一见面就跟韶云唠叨自家的事情。 “你奶奶怎么啦?生病了吗?你的婚事啥时候的事情?” 韶云一脸诧异地问道。 “我奶奶得病了,不能吃喝,瘦的皮包骨头。眼看着就不成了,我后天就结婚,媳妇是张庄的姑娘,叫秀娥,听说长得好看,我还没见过呢。” 二胆子一说到他奶奶,眼睛红红的,因为他的奶奶最疼他。而说到秀娥的媳妇,就嘿嘿地笑,好像好看是他最想表达的意思。 韶云静静地听着,让二胆子说完,才追问道:“你的新房不在老宅子吗?啥时候盖了新房,你扛着的东西是什么?要我帮忙吗?” “我爸爸年前就给盖了新房,就在后面不远,你还没有去过呢,我这袋子是彩色的金纸条,吊在卧室的顶上用的,一个人还真不好弄,韶云哥,你吃饭了没有,先回家去,然后再过去帮我。” 看着天色已晚,二胆子倒是担心韶云饿着。 “先到你的新屋,我刚刚在张大爷家吃过,忙完了回家。” 想到二胆子的婚期临近,韶云觉得还是先帮他弄新房子,晚点回去不打紧。 两人离开老榆树,扭头往二胆子的新房走去,这时,老榆树上,一阵咯咯的笑声传来,听的人毛骨悚然。 二胆子向来胆子大,回头呸了一口唾沫,没有理会,径直领着韶云往前走。 “韶云哥,你刚刚听见笑声没有?是个女的。” 二胆子走近韶云问道。 “有笑声,我怎么没有听见,不会是风刮着树枝响,别疑神疑鬼的。” 韶云心中犯嘀咕,自己确实没有听见笑声。 身后的老榆树上,再次有了响动,风刮在枯枝的梢上,嘶啦嘶啦地响,似乎是一个女孩在黑暗中大哭,但只哭了几声便停止了。 仿佛有一只大手堵住了她的嘴巴,突然一道绿光淋漓的火花,撕裂了黑暗的幕布。那道绿火在枝丫间跳跃着,发出唧唧的声响。 身后发生的一切,韶云和二胆子并没有看见,两个人进了新房,打开灯,敞亮的三间瓦房在眼前豁然一亮,屋顶是a字梁,都是芦苇秆做的顶,有些幽暗,四面墙是白石灰抹刷的墙面,在灯光下,却特别的亮眼。 “韶云哥,这新房子还成?再把卧室的顶上,用金色的墙纸搭起来,就更好看了。” 在自己的屋里,二胆子有些兴奋,像个炫耀的孩子,在韶云面前,脸红红的激动。 “恭喜你,二胆子,终于有了新家,媳妇进门,你就是一家之主,生儿育女,好日子来了。” 韶云由衷地替玩伴二胆子高兴。 二胆子嘿嘿地笑着,挠着后脑勺,开心地笑。 两个人动手布置新房。 老榆树下的动静不小,几个绿色的火苗,翻滚着落在地上,滚圆的火球在周围的菜地上,跳崖似地忽上忽下滚动着。 老榆树的边上有个很深的水塘,塘边长着一簇簇蒲球草,早就干枯了。 那火球像有血有肉的小动物,发出一串串的叽叽声,最后落在塘边的枯草上。 空气中,立即弥漫着各种燃烧胶片的焦糊味道。那火球啪啪地炸开,一大片枯草被烧成了灰烬。 袅袅的白烟在夜色中上升,与黑云衔接,似乎有一道亮闪在抖动着。 第297章 秀娥 第二天早上,天光放亮的时候,老榆树下,一片被烧焦的蒲草灰烬,一阵风来,掀开那一片狼藉,下面躺着一只猫头鹰的尸体。 树枝上悬挂着鱼肠一样的脏物,树干上爬行的蚂蚁又大又亮,身体透白,像一个个顶着灯泡的钨丝。 张庄的秀娥,今年17岁,身材婀娜,体态轻盈,脸白如玉,是个很秀气的姑娘,知道自己要嫁给后庄的二胆子,心里有些着急。 没读过几天书的秀娥,是个倔强的姑娘,她自视很高,人聪明,听邻居的老太太说,那个二胆子有些木讷,留过很多级,那一定是脑子笨。 为了给他的奶奶冲喜,才下了重聘礼,要秀娥嫁过去。秀娥拗不过父母,只好认同了这桩婚事。 眼看着明天就要过门了,自己的心揪扯着,有些失落和不甘心。母亲几次问她,都问不出原因。 其实秀娥是被一个梦给牵扯着,每天晚上入睡的时候,月亮的光辉,都会照在她的脸上。 朦胧中,就会有一个俊俏的男子,浑身穿着华丽的衣裳,来到她的窗前,隔着窗帘对她笑。 那和煦的脸蛋,亮闪闪衣服华贵而大气,秀娥在梦中笑。那男子一直会呆到三更时分,才会离开。 夜夜如此,这样持续了一些日子,秀娥在梦中忍不住眨着眼睛,让那男子进入房中,一张和暖的脸贴在她的脸上,滑滑湿湿的,莫名的舒服。 秀娥醒来的时候,仍然感觉他就在自己的不远处,那种感触颇深,她不敢对家人说起自己的梦境。 秀娥时常失眠,想睁大眼睛等那和煦的男子进房,只要她没有入睡,那男子就不会出现,哪怕她闭着眼睛假寐,都无法骗过那男子。 秀娥焦虑了一段时间,就彻底放开了,只要自己入梦后,那男子就会出现,渐渐地,秀娥习惯了,梦境中被男子拥入怀中的感觉。 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香气,温暖的胸怀在大冬天都使得秀娥温暖,几次在梦中,秀娥下意识地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想要退下那男子的衣裳,都会被拒绝。 秀娥心中时常犯嘀咕,难道他的衣裳那么金贵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想要。 白天的秀娥时常想着梦境中的事情,和那美丽的和煦的男子的面孔,温柔体贴的抚摸,虽然没有肌肤渗透,但那份情感她很依恋。 如今父母逼着自己嫁给二胆子,她虽然不知道二胆子长成啥样儿,但一定没有梦境中的男子好看。 西边一片血红,秀娥走在自家的田埂上,这片田地是她日夜劳作的地方,她走到麦田边上,绿色的麦苗儿不高,还没有没着脚面儿。 天空中游走着残云破絮,残缺的天空时而如碧绿的树叶,时而如玫瑰色的花瓣,似乎在那云层后面响起了女人的哭声。 东边一两声,西面三四声,断断续续的在风的趋使下连成一片,在田野的上空游荡着。 秀娥走近麦田,看着自己亲手劳作,撒下的种子,如今变成了绿苗,内心一阵酸楚。 明天后,她就成了别人的媳妇,再没有太多的机会,来到这片田野上劳作了。 她躺进麦田,任由麦尖儿,在风的吹拂下扫着自己的脸。麦子啊,老天啊,为什么不让我嫁给梦境中的男子。 意识朦胧中,她似乎能听见麦田里,反复咏唱的高昂的歌声,那是一个响亮的、苍凉高亢的男声独唱。 甜甜的麦苗儿,鲜嫩的叶子,绿油油的麦尖儿,我的麦子啊,歌声起,苦涩的,云层中的哭声低了,落泪了,哑了。 西天的云霞儿似乎更红了,秀娥迷迷糊糊的咬着自己的手指,听那脑海里的歌声,如同月亮,如同那男子彩色的锦衣照亮了她的心。 “我想在醒着的时候见到你,不然,明天我就成为别人的新娘,再也没有机会梦见你。” 秀娥在心里默默地嘱告着,她眯着眼睛似幻似真地想着。 秀娥使劲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想着迷糊的状态下保持着清醒,想在释梦中看见那高歌的男子,她朦朦胧胧觉着,他就在附近盯着她。 手指含在小巧的嘴上,少女的心在动荡中,认真地等待着。那咬着的中指,好像咬住一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东西,冷冰冰的,令她自己产生厌恶感。 她用力地咬着,毫不客气,决心不动摇,她要看见自己梦境中的心上人。 掩面躺着的秀娥,侧着身子,闭上眼睛,让自己彻底地迷糊着,脑海中,天色似乎还很透明,就是看不起唱歌的男子,眼前幻化着无数白色的花朵,成团簇拥着她,沉甸甸的麦穗从月冠上洒落下来。 暗香浮动,月光如银,百花儿不停地降落,在她的面前铺成了一条香气扑鼻的虚化大道。 她望着那鲜花的大道,一脸的惊喜。 哗哗的滴落声让秀娥的意识有些模糊,两个声音从头顶上飘过,一个尖细一点的道:“老贝,看那麦田儿,有一嫩嫩的鲜花儿,正适龄呢,有用,要采吗?” “无道,我也看见了,很鲜嫩,但要先办完正事要紧,回来再把她给采摘了。”沙哑的声音回道。 接着一阵风过,天空恢复了寂静,躺着的秀娥模糊中听见了,那两个声音的对白。 声音的出现,让期望梦境的秀娥惊醒,她知道在这田野中一起玩的男子和梦境很难出现了,而且她感触到对话声音对她有危险。她一骨碌爬起来,四下望着,田野还是麦尖儿簇拥着,西边的晚霞依然红晕,她惊出一身冷汗。 仔细地回想着那段对话儿,是真非真,似幻非幻。 灵机一动,秀娥跑到远处的草垛边,卷起一抱去年的高粱秸秆草,把它弄成自己的身高,将一件外衣披在上面,远远望去,和一个人躺在那里差不多。 秀娥弄完这些,猫在不远处的草垛子边,带着疑惑静静地等在那里,眼睛耳朵都跳动起来,看着自己的杰作,即心疼自己的那件衣裳,又有些害怕。 云霞渐渐没西了,天边的黑影吞没了地平线。秀娥听到了远处的响动,风再次把声音传入她的耳中。 第297章 秀娥 第二天早上,天光放亮的时候,老榆树下,一片被烧焦的蒲草灰烬,一阵风来,掀开那一片狼藉,下面躺着一只猫头鹰的尸体。 树枝上悬挂着鱼肠一样的脏物,树干上爬行的蚂蚁又大又亮,身体透白,像一个个顶着灯泡的钨丝。 张庄的秀娥,今年17岁,身材婀娜,体态轻盈,脸白如玉,是个很秀气的姑娘,知道自己要嫁给后庄的二胆子,心里有些着急。 没读过几天书的秀娥,是个倔强的姑娘,她自视很高,人聪明,听邻居的老太太说,那个二胆子有些木讷,留过很多级,那一定是脑子笨。 为了给他的奶奶冲喜,才下了重聘礼,要秀娥嫁过去。秀娥拗不过父母,只好认同了这桩婚事。 眼看着明天就要过门了,自己的心揪扯着,有些失落和不甘心。母亲几次问她,都问不出原因。 其实秀娥是被一个梦给牵扯着,每天晚上入睡的时候,月亮的光辉,都会照在她的脸上。 朦胧中,就会有一个俊俏的男子,浑身穿着华丽的衣裳,来到她的窗前,隔着窗帘对她笑。 那和煦的脸蛋,亮闪闪衣服华贵而大气,秀娥在梦中笑。那男子一直会呆到三更时分,才会离开。 夜夜如此,这样持续了一些日子,秀娥在梦中忍不住眨着眼睛,让那男子进入房中,一张和暖的脸贴在她的脸上,滑滑湿湿的,莫名的舒服。 秀娥醒来的时候,仍然感觉他就在自己的不远处,那种感触颇深,她不敢对家人说起自己的梦境。 秀娥时常失眠,想睁大眼睛等那和煦的男子进房,只要她没有入睡,那男子就不会出现,哪怕她闭着眼睛假寐,都无法骗过那男子。 秀娥焦虑了一段时间,就彻底放开了,只要自己入梦后,那男子就会出现,渐渐地,秀娥习惯了,梦境中被男子拥入怀中的感觉。 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香气,温暖的胸怀在大冬天都使得秀娥温暖,几次在梦中,秀娥下意识地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想要退下那男子的衣裳,都会被拒绝。 秀娥心中时常犯嘀咕,难道他的衣裳那么金贵吗?连自己的身子都不想要。 白天的秀娥时常想着梦境中的事情,和那美丽的和煦的男子的面孔,温柔体贴的抚摸,虽然没有肌肤渗透,但那份情感她很依恋。 如今父母逼着自己嫁给二胆子,她虽然不知道二胆子长成啥样儿,但一定没有梦境中的男子好看。 西边一片血红,秀娥走在自家的田埂上,这片田地是她日夜劳作的地方,她走到麦田边上,绿色的麦苗儿不高,还没有没着脚面儿。 天空中游走着残云破絮,残缺的天空时而如碧绿的树叶,时而如玫瑰色的花瓣,似乎在那云层后面响起了女人的哭声。 东边一两声,西面三四声,断断续续的在风的趋使下连成一片,在田野的上空游荡着。 秀娥走近麦田,看着自己亲手劳作,撒下的种子,如今变成了绿苗,内心一阵酸楚。 明天后,她就成了别人的媳妇,再没有太多的机会,来到这片田野上劳作了。 她躺进麦田,任由麦尖儿,在风的吹拂下扫着自己的脸。麦子啊,老天啊,为什么不让我嫁给梦境中的男子。 意识朦胧中,她似乎能听见麦田里,反复咏唱的高昂的歌声,那是一个响亮的、苍凉高亢的男声独唱。 甜甜的麦苗儿,鲜嫩的叶子,绿油油的麦尖儿,我的麦子啊,歌声起,苦涩的,云层中的哭声低了,落泪了,哑了。 西天的云霞儿似乎更红了,秀娥迷迷糊糊的咬着自己的手指,听那脑海里的歌声,如同月亮,如同那男子彩色的锦衣照亮了她的心。 “我想在醒着的时候见到你,不然,明天我就成为别人的新娘,再也没有机会梦见你。” 秀娥在心里默默地嘱告着,她眯着眼睛似幻似真地想着。 秀娥使劲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想着迷糊的状态下保持着清醒,想在释梦中看见那高歌的男子,她朦朦胧胧觉着,他就在附近盯着她。 手指含在小巧的嘴上,少女的心在动荡中,认真地等待着。那咬着的中指,好像咬住一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东西,冷冰冰的,令她自己产生厌恶感。 她用力地咬着,毫不客气,决心不动摇,她要看见自己梦境中的心上人。 掩面躺着的秀娥,侧着身子,闭上眼睛,让自己彻底地迷糊着,脑海中,天色似乎还很透明,就是看不起唱歌的男子,眼前幻化着无数白色的花朵,成团簇拥着她,沉甸甸的麦穗从月冠上洒落下来。 暗香浮动,月光如银,百花儿不停地降落,在她的面前铺成了一条香气扑鼻的虚化大道。 她望着那鲜花的大道,一脸的惊喜。 哗哗的滴落声让秀娥的意识有些模糊,两个声音从头顶上飘过,一个尖细一点的道:“老贝,看那麦田儿,有一嫩嫩的鲜花儿,正适龄呢,有用,要采吗?” “无道,我也看见了,很鲜嫩,但要先办完正事要紧,回来再把她给采摘了。”沙哑的声音回道。 接着一阵风过,天空恢复了寂静,躺着的秀娥模糊中听见了,那两个声音的对白。 声音的出现,让期望梦境的秀娥惊醒,她知道在这田野中一起玩的男子和梦境很难出现了,而且她感触到对话声音对她有危险。她一骨碌爬起来,四下望着,田野还是麦尖儿簇拥着,西边的晚霞依然红晕,她惊出一身冷汗。 仔细地回想着那段对话儿,是真非真,似幻非幻。 灵机一动,秀娥跑到远处的草垛边,卷起一抱去年的高粱秸秆草,把它弄成自己的身高,将一件外衣披在上面,远远望去,和一个人躺在那里差不多。 秀娥弄完这些,猫在不远处的草垛子边,带着疑惑静静地等在那里,眼睛耳朵都跳动起来,看着自己的杰作,即心疼自己的那件衣裳,又有些害怕。 云霞渐渐没西了,天边的黑影吞没了地平线。秀娥听到了远处的响动,风再次把声音传入她的耳中。 第298章 迎娶 “采吗?老贝,你先来。” “一起!” 两阵风从空中刮下来,只听得半空中“刺啦刺啦”两声响,像一阵暴雨似的,然后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秀娥躲在草垛边,听到声音偷偷地看,什么也没有看见,过了一会儿,再没有响动。 秀娥大着胆子走近一看,哎呦个妈呀!好端端的一件上衣,上面两大堆小蜘蛛,正欢快地蠕动着。 要不是秀娥机警,自己可就毁了~ 夜幕即将降临,秀娥衣服也不敢要了,撒腿就往家里跑去。 竖日清晨,秀娥被领上了自行车,娘家兄弟推着,往后庄去,陪嫁有一个大红箱子,里面装着嫁衣。 最显眼的是一公一母的两只陪嫁的鸡,被放在染着红色的竹篮子里,一路上咯咯地叫着。 韶云今天起的特别早,他答应帮着二胆子,迎接新娘和嫁妆。 “韶云哥,我穿这一身新衣服,好看吗?怎么老不自在呢。” 看见韶云,二胆子忸怩地笑着问。 “好看!像个新郎官,” 韶云拍拍他的肩膀,夸赞道。 “嘿嘿,我奶奶现在要我过去给她看新衣服,你帮我照应着新房里的东西,有啥不合适的调整一下。” 二胆子对韶云的夸赞非常享受,交代了一句,抬腿就出了新房,到老宅子去见病重的奶奶。 老宅子,二胆子的奶奶躺在病床上,浑身没有几斤肉,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呼吸有些急促,一会儿打着响,一忽儿平缓,眼见得没些日子了。 二胆子的父亲是个孝子,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从厨房走过来,端到床前。 那饺子看着很白很胖,肚子都鼓得很大,散发着甜丝丝的面味儿,和香喷喷的肉味儿,能勾起人的食欲。 谁知老太太眼睛都不抬一下,那香味儿似乎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 “娘,您就将就着吃一口,今天是您孙子的大喜日子,要有力气才好啊。” 二胆子的父亲,低着头,细声漫语地劝道。 老太太躺着有气无力地摇头。她骷髅一般的眼睛深陷下去,暗淡无光,她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只是想到最疼爱的孙子没有成家,不舍得闭眼。 二胆子的父亲很心疼,他把碗放在床边的墩子上,半跪着捧起老太太的头。 “娘,我喂你一口,您孙子马上就过来了,媳妇中午就过门,您会好起来的。” 二胆子的父亲把一个温热的饺子,轻轻地放到老太太的嘴边。 这一夜老太太已经发了三次昏,二胆子的父亲是着急了,害怕老太太挨不过孙子的婚礼。 “奶奶,奶奶我来了!看我的新衣服!” 二胆子闯进来,声音清脆地喊道。 老太太猛然睁开眼睛,一口咬住嘴边的饺子,狠命地吞咽着,歪着脑袋,两颗灰白的眼球,盯着床前的二胆子。 只看了一眼,又直挺挺地仰面往上,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息着。 二胆子试探着走近老太太,用手抚摸着奶奶的额头,想让她清醒过来,入手处,凉丝丝的,是冷汗,二胆子感到一阵胆寒,奶奶这是要不行了。 老太太的眼角溢出两滴泪水。 秀娥在堂兄弟的自行车上,稳稳当当地到了后庄,经过老榆树的时候,看看天色还早,就停下来休息,等着主家来人迎接新娘和婚嫁。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一队送亲的人围在老榆树下,那对陪嫁的鸡被放在榆树的树根边。 秀娥下了自行车,头上顶着红色的盖头,斜着靠在榆树干上,边上是那对陪嫁的鸡。 邻居们和亲朋好友远远地看着,新娘和一队送亲的人,这边新房里,韶云有些着急地等着二胆子,大知客正在指派人手,准备放炮仗,迎嫁妆和新人。 老榆树的枝展很阔,方圆十几丈,虽然这个季节没有了叶子,但浓密的枝丫,交错纵横着,编制成一张非常大的枝网,覆盖着这一片天地。 老榆树有多少年,不得而知,树干上的裂痕和榆树皮都很厚实,据说这棵树在饥荒的岁月,养活过整个村子的人,它的叶子,它的树皮都被拿来充饥。 而老榆树上,也吊死过许多不想活的人。 “秀娥,你那亲家怎么这么磨叽,这都耗着半个时辰了,还没有人过来,也太慢待我们了。” 张家一长辈有些不耐烦地对倚在树干上秀娥说。 “可不是,咋地,再没有人来,我看直接扭头回去得了。” 一个满脸雀斑的小青年挤到前面来插话道。 “再等等,你没见那房前正在忙乎吗?这冲喜嫁过来的,阵仗要整大点,才能起到冲喜的效果,不然不是白瞎了吗?” 媒婆在边上急忙打着圆场。 张家长辈说话的那人点点头,雀斑脸小青年吐吐舌头,有事没事地,跳着高用手去够那横着的榆树枝杆。 因为用力他的脸皮有些发红,好像一个布满斑点的红皮鸡蛋,他的手很快就抓住了榆树的枝条,双腿一用力就把自己挂了上去。 显摆自己臂力的雀斑脸小青年,正洋洋得意之时,突然那枝条一弹,小青年手感觉一麻,没有抓住,扑通一声,从高高的枝条上摔下来。 小青年摔在地上,感觉屁股快被摔烂了,眼冒金星,开始泛着迷惑,就见到头顶上的榆树枝条,像一张网似地落了下来,罩在他的身上。 啪啪啪,他能感觉到一根根枝条,像个笤帚一样拍打在他的身上,他疼的没命地叫着。 众人一惊,急忙上来两个人,试图把他拉起来,却发现无论怎么用力,都扯不起那小青年。 “好家伙,你这是种在地上了,这么难扯?” 一个拉他的年轻人道。 “让他嚎,就会逞能骗本事,自找的!”长辈发话,让他人放弃。 哀号不已的小青年,内心恐惧,他看到榆树上方,无数只眼睛对着他笑,似嘲笑也是捉弄他的笑。 秀娥悄悄地把头盖掀起一个角,看着躺在地上的雀斑脸小青年,这是自己的表弟小缺子。 看他那痛苦的表情好像真的很疼。 秀娥忍不住往前走了一步,想伸过手去拉他,忽然树根边的篮子里,那只大公鸡鸣叫了一声,扯着腿上的绳子,带着母鸡从竹篮子里蹦出来。 一下子就跳到秀娥面前,挡住了秀娥伸出的手。 第298章 迎娶 “采吗?老贝,你先来。” “一起!” 两阵风从空中刮下来,只听得半空中“刺啦刺啦”两声响,像一阵暴雨似的,然后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秀娥躲在草垛边,听到声音偷偷地看,什么也没有看见,过了一会儿,再没有响动。 秀娥大着胆子走近一看,哎呦个妈呀!好端端的一件上衣,上面两大堆小蜘蛛,正欢快地蠕动着。 要不是秀娥机警,自己可就毁了~ 夜幕即将降临,秀娥衣服也不敢要了,撒腿就往家里跑去。 竖日清晨,秀娥被领上了自行车,娘家兄弟推着,往后庄去,陪嫁有一个大红箱子,里面装着嫁衣。 最显眼的是一公一母的两只陪嫁的鸡,被放在染着红色的竹篮子里,一路上咯咯地叫着。 韶云今天起的特别早,他答应帮着二胆子,迎接新娘和嫁妆。 “韶云哥,我穿这一身新衣服,好看吗?怎么老不自在呢。” 看见韶云,二胆子忸怩地笑着问。 “好看!像个新郎官,” 韶云拍拍他的肩膀,夸赞道。 “嘿嘿,我奶奶现在要我过去给她看新衣服,你帮我照应着新房里的东西,有啥不合适的调整一下。” 二胆子对韶云的夸赞非常享受,交代了一句,抬腿就出了新房,到老宅子去见病重的奶奶。 老宅子,二胆子的奶奶躺在病床上,浑身没有几斤肉,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呼吸有些急促,一会儿打着响,一忽儿平缓,眼见得没些日子了。 二胆子的父亲是个孝子,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从厨房走过来,端到床前。 那饺子看着很白很胖,肚子都鼓得很大,散发着甜丝丝的面味儿,和香喷喷的肉味儿,能勾起人的食欲。 谁知老太太眼睛都不抬一下,那香味儿似乎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 “娘,您就将就着吃一口,今天是您孙子的大喜日子,要有力气才好啊。” 二胆子的父亲,低着头,细声漫语地劝道。 老太太躺着有气无力地摇头。她骷髅一般的眼睛深陷下去,暗淡无光,她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只是想到最疼爱的孙子没有成家,不舍得闭眼。 二胆子的父亲很心疼,他把碗放在床边的墩子上,半跪着捧起老太太的头。 “娘,我喂你一口,您孙子马上就过来了,媳妇中午就过门,您会好起来的。” 二胆子的父亲把一个温热的饺子,轻轻地放到老太太的嘴边。 这一夜老太太已经发了三次昏,二胆子的父亲是着急了,害怕老太太挨不过孙子的婚礼。 “奶奶,奶奶我来了!看我的新衣服!” 二胆子闯进来,声音清脆地喊道。 老太太猛然睁开眼睛,一口咬住嘴边的饺子,狠命地吞咽着,歪着脑袋,两颗灰白的眼球,盯着床前的二胆子。 只看了一眼,又直挺挺地仰面往上,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息着。 二胆子试探着走近老太太,用手抚摸着奶奶的额头,想让她清醒过来,入手处,凉丝丝的,是冷汗,二胆子感到一阵胆寒,奶奶这是要不行了。 老太太的眼角溢出两滴泪水。 秀娥在堂兄弟的自行车上,稳稳当当地到了后庄,经过老榆树的时候,看看天色还早,就停下来休息,等着主家来人迎接新娘和婚嫁。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一队送亲的人围在老榆树下,那对陪嫁的鸡被放在榆树的树根边。 秀娥下了自行车,头上顶着红色的盖头,斜着靠在榆树干上,边上是那对陪嫁的鸡。 邻居们和亲朋好友远远地看着,新娘和一队送亲的人,这边新房里,韶云有些着急地等着二胆子,大知客正在指派人手,准备放炮仗,迎嫁妆和新人。 老榆树的枝展很阔,方圆十几丈,虽然这个季节没有了叶子,但浓密的枝丫,交错纵横着,编制成一张非常大的枝网,覆盖着这一片天地。 老榆树有多少年,不得而知,树干上的裂痕和榆树皮都很厚实,据说这棵树在饥荒的岁月,养活过整个村子的人,它的叶子,它的树皮都被拿来充饥。 而老榆树上,也吊死过许多不想活的人。 “秀娥,你那亲家怎么这么磨叽,这都耗着半个时辰了,还没有人过来,也太慢待我们了。” 张家一长辈有些不耐烦地对倚在树干上秀娥说。 “可不是,咋地,再没有人来,我看直接扭头回去得了。” 一个满脸雀斑的小青年挤到前面来插话道。 “再等等,你没见那房前正在忙乎吗?这冲喜嫁过来的,阵仗要整大点,才能起到冲喜的效果,不然不是白瞎了吗?” 媒婆在边上急忙打着圆场。 张家长辈说话的那人点点头,雀斑脸小青年吐吐舌头,有事没事地,跳着高用手去够那横着的榆树枝杆。 因为用力他的脸皮有些发红,好像一个布满斑点的红皮鸡蛋,他的手很快就抓住了榆树的枝条,双腿一用力就把自己挂了上去。 显摆自己臂力的雀斑脸小青年,正洋洋得意之时,突然那枝条一弹,小青年手感觉一麻,没有抓住,扑通一声,从高高的枝条上摔下来。 小青年摔在地上,感觉屁股快被摔烂了,眼冒金星,开始泛着迷惑,就见到头顶上的榆树枝条,像一张网似地落了下来,罩在他的身上。 啪啪啪,他能感觉到一根根枝条,像个笤帚一样拍打在他的身上,他疼的没命地叫着。 众人一惊,急忙上来两个人,试图把他拉起来,却发现无论怎么用力,都扯不起那小青年。 “好家伙,你这是种在地上了,这么难扯?” 一个拉他的年轻人道。 “让他嚎,就会逞能骗本事,自找的!”长辈发话,让他人放弃。 哀号不已的小青年,内心恐惧,他看到榆树上方,无数只眼睛对着他笑,似嘲笑也是捉弄他的笑。 秀娥悄悄地把头盖掀起一个角,看着躺在地上的雀斑脸小青年,这是自己的表弟小缺子。 看他那痛苦的表情好像真的很疼。 秀娥忍不住往前走了一步,想伸过手去拉他,忽然树根边的篮子里,那只大公鸡鸣叫了一声,扯着腿上的绳子,带着母鸡从竹篮子里蹦出来。 一下子就跳到秀娥面前,挡住了秀娥伸出的手。 第299章 邪火 噼里啪啦,一阵鞭炮声,将整个新房的门,震荡的山响,烟雾弥漫着天空,村子里,远近都能听到。 韶云随着大知客一起领着一帮年轻人,准备到老榆树下迎娶新娘和嫁妆。 听着鞭炮声响,秀娥赶紧把盖头遮上,往后退了退,没有去拉躺在地上的表弟小缺子。 “快些准备,主家要过来了,别失了身份!” 张家长辈,大声地吆喝着送亲的人。 小缺子还在痛苦地哀嚎,但声音被鞭炮声淹没了,众人的耳朵里,只剩下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快起来!别嚎了,待会人来了就丢人现眼了,装!再装!” 张家长辈上去就是一脚,想把小缺子踢起来。 “哎哟哎呦,妈妈滴,骨头都这么硬。” 踢在小缺子身上的脚,像踢在一棵老树根上,脚趾头隔着鞋子都疼痛难忍。 张家长辈,一边骂着一边低头去抱着自己的脚。 老榆树上,一阵风吹过,夹杂在鞭炮声中,有一个嘻嘻声在笑:“小样,敢踢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得到的教训还不够,要不,和新娘子耍耍宝?” “赞同,这帮人到了这里不知道收敛,还以为在他们家呢,嘻嘻,好玩,看我的。” 一个小精灵的声音在榆树枝上响起。 一阵雨丝般的液体,像毛毛细雨,散落在树下,小缺子,张家长辈,和秀娥身上。 一股异香透过盖头钻入秀娥的鼻孔中,她轻轻地蹙眉头,手无意识地掀开盖头布,向外看。 躺在地上的小缺子,浑身突然一松,一骨碌爬起来,眼睛有奇异的光在闪动,他盯着秀娥的盖头,傻愣愣地笑着。 “嘿嘿,好看!新娘子,花盖头,真好看!” 他一边傻笑,一边吞咽着口水,神情有些诡异。 “孽障!你知道那是你表姐吗?鬼附身了!” 张家长辈竟然上前一步,抬手就给了小缺子一巴掌,他的脸也泛着潮红,情绪激动。 被打了一巴掌的小缺子,似乎没有感觉,仍然看着秀娥傻笑,陡然间感到一股邪火,直往上窜。 小缺子笑着,竟然伸出手要掀开秀娥的花盖头。 张家长辈脸红红的,一把粗暴地推开小缺子,对他吼叫着:“混账东西,你要干啥?” 此时的秀娥眼睛迷离,透过盖头的角,看着傻笑的小缺子表弟,脚边不远处似乎是那对陪嫁的鸡。 红红的鸡冠在眼前晃悠,竟然看见了梦境中的男子。 那张和煦的脸,华丽的锦衣,一脸温柔地看着她,要拥她入怀。 秀娥呼吸急促起来,双目迷离,浑身发红发烫,身心已经完全被欲火燃遍,整个人像一只八爪鱼般,掀起盖头,挥舞着双手试图去贴近小缺子。 “喔喔!咯咯!” 两声高亢的鸡鸣声,让迷幻的秀娥一楞,似乎有了一丝震动,看清了眼前站着的是表弟小缺子。 她强怕自己把头上的盖头重新遮着脸,但内心依然燥热无比。 “哈哈,亲家!慢客了,老朽这边赔不是了!” 大知客和韶云已经走到老榆树下,看着眼前的情形有些不对,以为新娘这边送亲的不开心,整点动静给亲家脸色看。 打着哈哈上前递烟赔礼道。 正纠缠在一起的张家长辈一惊,急忙扭头看向亲家迎接的大知客。 “你知道,我们的秀娥是冲喜嫁给你们家的,别把姓张的不当回事!这么半天了,人不见一个,烟没见一根,更别说茶水了,怎么晾着我们呢?” 张家长辈的火气还在,情绪很激动。 “嘻嘻,真好玩,就是这样,和他干一架,然后领着姑娘回去。” 一个细小的声音传入耳膜,张家长辈的眼睛,开始泛着绿光,神色突变,甩掉手上的烟。一个探身,一把就掐住了大知客的脖子,那股狠劲,似乎有血海深仇。 正一脸堆笑,低头赔不是的大知客,被这突来的袭击闹蒙了,一脸着急地退着:“亲家,这,这~” 几乎喘不过气来的大知客,脸色憋的猪肝似的通红,语不成句。 跟在大知客身后的韶云,发觉异样,上前一步,一把反扣着张家长辈的手,将他的手腕翻转过去,把大知客解救出来。 清朗的语音道:“亲家大伯,有话好好说,怎么能动手呢?” 韶云一边扣着他的手,一边看他的眼睛,那一缕绿光让韶云心中一动,下意识地举起左手遮挡眼睛,手腕上的青玉手链,一丝温润的青光溢出,直射入张家长辈的眼睛。 “哎呦,我的眼睛,看不清了,好可怕。” 头顶处,榆树枝上,一丝风带着一声惊叹。 张家长辈猛然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着眼前握着自己手腕的年轻人,羞愧不已。 “什么东西,大惊小怪的,那老太太熬不过半个时辰了,再耽搁一会儿就成了,把她的灵魂弄过来,我们的世界更精彩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处,那老太太可有个好儿子,家底厚着呢。” 榆树之上,一个大一点的声音教训道。 “真不骗你,骗你是瞎狗,我被一股青光灼伤了灵力,看不清楚了。光线很强,不知道啥东西。” 弱小的声音申辩道。 此时的秀娥隔着盖头,身上的汗水已经湿了内衣,她彷徨无措,脑海中幻象纷纷,她的泪水扑簌簌地滴到幻象中的花瓣上。 她喃喃自语道:“我知道你就在我身边,救救我,我不想嫁人,只想夜夜守着你。” 她潜意识中转身走上桥头,暮气沉重,河上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辉。她看到自己的影子长长地倒映在河水里。 没有那华丽锦衣男子的影子,更没有鲜花和和煦的风,她只感觉口干舌燥,一种类似孤独的感觉爬上她的心头。她需要安慰和慰藉。 好热……我好想要…… 秀娥站在桥头上喃喃自语,自抚娇躯,还不断的揪扯着她的婚嫁服,竟想要脱下来。 围观的众人,正被张家长辈和大知客的矛盾冲突,弄得不知所措。 这边韶云刚刚把张家长辈的手放下来,小缺子还傻傻地站在树边上,嘴边流着口水,看着盖头下的秀娥。 秀娥的喃喃自语声,手上的举动让众人一阵疑惑。 第299章 邪火 噼里啪啦,一阵鞭炮声,将整个新房的门,震荡的山响,烟雾弥漫着天空,村子里,远近都能听到。 韶云随着大知客一起领着一帮年轻人,准备到老榆树下迎娶新娘和嫁妆。 听着鞭炮声响,秀娥赶紧把盖头遮上,往后退了退,没有去拉躺在地上的表弟小缺子。 “快些准备,主家要过来了,别失了身份!” 张家长辈,大声地吆喝着送亲的人。 小缺子还在痛苦地哀嚎,但声音被鞭炮声淹没了,众人的耳朵里,只剩下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快起来!别嚎了,待会人来了就丢人现眼了,装!再装!” 张家长辈上去就是一脚,想把小缺子踢起来。 “哎哟哎呦,妈妈滴,骨头都这么硬。” 踢在小缺子身上的脚,像踢在一棵老树根上,脚趾头隔着鞋子都疼痛难忍。 张家长辈,一边骂着一边低头去抱着自己的脚。 老榆树上,一阵风吹过,夹杂在鞭炮声中,有一个嘻嘻声在笑:“小样,敢踢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得到的教训还不够,要不,和新娘子耍耍宝?” “赞同,这帮人到了这里不知道收敛,还以为在他们家呢,嘻嘻,好玩,看我的。” 一个小精灵的声音在榆树枝上响起。 一阵雨丝般的液体,像毛毛细雨,散落在树下,小缺子,张家长辈,和秀娥身上。 一股异香透过盖头钻入秀娥的鼻孔中,她轻轻地蹙眉头,手无意识地掀开盖头布,向外看。 躺在地上的小缺子,浑身突然一松,一骨碌爬起来,眼睛有奇异的光在闪动,他盯着秀娥的盖头,傻愣愣地笑着。 “嘿嘿,好看!新娘子,花盖头,真好看!” 他一边傻笑,一边吞咽着口水,神情有些诡异。 “孽障!你知道那是你表姐吗?鬼附身了!” 张家长辈竟然上前一步,抬手就给了小缺子一巴掌,他的脸也泛着潮红,情绪激动。 被打了一巴掌的小缺子,似乎没有感觉,仍然看着秀娥傻笑,陡然间感到一股邪火,直往上窜。 小缺子笑着,竟然伸出手要掀开秀娥的花盖头。 张家长辈脸红红的,一把粗暴地推开小缺子,对他吼叫着:“混账东西,你要干啥?” 此时的秀娥眼睛迷离,透过盖头的角,看着傻笑的小缺子表弟,脚边不远处似乎是那对陪嫁的鸡。 红红的鸡冠在眼前晃悠,竟然看见了梦境中的男子。 那张和煦的脸,华丽的锦衣,一脸温柔地看着她,要拥她入怀。 秀娥呼吸急促起来,双目迷离,浑身发红发烫,身心已经完全被欲火燃遍,整个人像一只八爪鱼般,掀起盖头,挥舞着双手试图去贴近小缺子。 “喔喔!咯咯!” 两声高亢的鸡鸣声,让迷幻的秀娥一楞,似乎有了一丝震动,看清了眼前站着的是表弟小缺子。 她强怕自己把头上的盖头重新遮着脸,但内心依然燥热无比。 “哈哈,亲家!慢客了,老朽这边赔不是了!” 大知客和韶云已经走到老榆树下,看着眼前的情形有些不对,以为新娘这边送亲的不开心,整点动静给亲家脸色看。 打着哈哈上前递烟赔礼道。 正纠缠在一起的张家长辈一惊,急忙扭头看向亲家迎接的大知客。 “你知道,我们的秀娥是冲喜嫁给你们家的,别把姓张的不当回事!这么半天了,人不见一个,烟没见一根,更别说茶水了,怎么晾着我们呢?” 张家长辈的火气还在,情绪很激动。 “嘻嘻,真好玩,就是这样,和他干一架,然后领着姑娘回去。” 一个细小的声音传入耳膜,张家长辈的眼睛,开始泛着绿光,神色突变,甩掉手上的烟。一个探身,一把就掐住了大知客的脖子,那股狠劲,似乎有血海深仇。 正一脸堆笑,低头赔不是的大知客,被这突来的袭击闹蒙了,一脸着急地退着:“亲家,这,这~” 几乎喘不过气来的大知客,脸色憋的猪肝似的通红,语不成句。 跟在大知客身后的韶云,发觉异样,上前一步,一把反扣着张家长辈的手,将他的手腕翻转过去,把大知客解救出来。 清朗的语音道:“亲家大伯,有话好好说,怎么能动手呢?” 韶云一边扣着他的手,一边看他的眼睛,那一缕绿光让韶云心中一动,下意识地举起左手遮挡眼睛,手腕上的青玉手链,一丝温润的青光溢出,直射入张家长辈的眼睛。 “哎呦,我的眼睛,看不清了,好可怕。” 头顶处,榆树枝上,一丝风带着一声惊叹。 张家长辈猛然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着眼前握着自己手腕的年轻人,羞愧不已。 “什么东西,大惊小怪的,那老太太熬不过半个时辰了,再耽搁一会儿就成了,把她的灵魂弄过来,我们的世界更精彩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处,那老太太可有个好儿子,家底厚着呢。” 榆树之上,一个大一点的声音教训道。 “真不骗你,骗你是瞎狗,我被一股青光灼伤了灵力,看不清楚了。光线很强,不知道啥东西。” 弱小的声音申辩道。 此时的秀娥隔着盖头,身上的汗水已经湿了内衣,她彷徨无措,脑海中幻象纷纷,她的泪水扑簌簌地滴到幻象中的花瓣上。 她喃喃自语道:“我知道你就在我身边,救救我,我不想嫁人,只想夜夜守着你。” 她潜意识中转身走上桥头,暮气沉重,河上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辉。她看到自己的影子长长地倒映在河水里。 没有那华丽锦衣男子的影子,更没有鲜花和和煦的风,她只感觉口干舌燥,一种类似孤独的感觉爬上她的心头。她需要安慰和慰藉。 好热……我好想要…… 秀娥站在桥头上喃喃自语,自抚娇躯,还不断的揪扯着她的婚嫁服,竟想要脱下来。 围观的众人,正被张家长辈和大知客的矛盾冲突,弄得不知所措。 这边韶云刚刚把张家长辈的手放下来,小缺子还傻傻地站在树边上,嘴边流着口水,看着盖头下的秀娥。 秀娥的喃喃自语声,手上的举动让众人一阵疑惑。 第300章 碎梦 老屋病床上。 老太太被噼哩啪啦的鞭炮声炸醒,猛然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面前的孙子。 有气无力地嗯嗯着:“乖孙子,今天真好看。快去,把新媳妇领给奶奶看。” 回光返照的老太太,最牵挂的还是孙子的婚事。 “奶奶,鞭炮响了,我这就过去把她领来见奶奶。” 二胆子见奶奶缓过气来,心里一喜,出门,扭头就奔向后面的新房,远远地看着老榆树下一堆人。 二胆子踩着鞭炮声,急急地往榆树下赶去,此时老榆树下,秀娥已经失去了理智。 正试图掀起盖头,双手不停地在身上抚摸着,口中呓语声不断。 脚边那对陪嫁的鸡,围着她不停地转着圈圈,腿上的绳子缠着秀娥的腿。 喔喔咯咯地叫声,渐渐加大,那红头公鸡的鸡冠血红欲滴。它几次想飞起来,奈何,腿上绑着绳子,还连着母鸡。 它不停地发出叫声,用尖尖的嘴试图啄开脚上的绳子。 韶云盯着秀娥,知道她有些不正常,正犹豫着要不要出手,二胆子从身后挤过来:“韶云哥,这咋回事?怎么不把新娘接回去?” “二胆子,你来的正好,你媳妇好像中了邪毒,情绪不正常,赶紧把她弄回去。” 韶云见到二胆子,急忙对着他的耳边说道。 “邪毒?那怎么办?我奶奶还要见她呢?” 二胆子着急起来。 “笨蛋,赶紧地,扛起她,先回新屋洞房,再晚,可就要人命了!” 韶云想起在古墓中,那种迷香的感觉,他确信新娘子是中了邪毒,命令二胆子道。 “哦,那就洞房去,嘿嘿。” 二胆子悄悄地瞟一眼,红盖头几乎脱落的秀娥,那张红红的脸,让他心荡不已。 吐了一口粗气,二胆子几步就到了秀娥面前,弯腰,一把将秀娥扛起放在肩头,一股浓郁的香气直扑鼻孔。 二胆子恍惚了一下,隔着衣服都能感触到秀娥的身上散发着热量,滚烫滚烫的,似乎能把人给融化了。 平时的二胆子力气很大,一二百斤的麻袋一下就能扛起了走,如今百十来斤的秀娥,扛起来时很轻松,但扛起后却越来越重。二胆子的汗都下来了,就是挪不动脚,腿有些打软。 送亲的人,和迎亲的人,并没有阻止二胆子的动作,毕竟他是正儿八经的新郎官,女人就是他的,扛着走是对的。 但细心的韶云发现不对劲,看着二胆子的汗水,和他迈不开的腿,内心一颤:“二胆子,怎么回事,没吃饭吗,还是中迷香了?” 韶云大声地对二胆子喊道。 “韶云哥,动不了脚!帮帮我。” 二胆子肩上的秀娥还在乱动,感触到自己,贴在一个男人的肩头上,甚至感触到一丝温柔,用双手环抱着二胆子的脖子。 “好热,郎君,别走,我要~” 秀娥的眼中全是华丽锦衣男子的影子,她的身子绵软,浑身滚烫,饥渴难耐。 呢喃声让本就吃力的二胆子,面红心跳。 “嘻嘻,真好玩,要不让他们就在这里搅合,度过鱼水之欢,嘻嘻,这么多人围观,一定很有趣。” 老榆树的顶上,一个弱小的童音,嘻嘻哈哈地笑道。 “你就闹腾,你没见这人有两个胆子吗?才不会怕呢,小心被他反噬。” 另外的一个声音警告道。 一张无形的网,紧紧地围拢着树下的人,二胆子和肩膀上的秀娥被越压越紧,二胆子心头的欲火被挑了起来。 他艰难地支撑着脚,眼看就难以自控。 本来缠着秀娥的那对鸡,被脱落开来,那只大公鸡,高叫一声,煽动着华丽的羽毛,飞起,直扑向秀娥的花盖头,啄得“铛铛”直响。 连带着脚下的母鸡,都被带离了地面。 “哎呦呦,还有个小精灵,看来这鸡有些道行了,试图护着主子,小样儿。” 老榆树的枝条上,一个庞大的影子覆盖在枝丫间,发出不屑的讥笑声。 女人在笑。 顺着树枝延伸开去,站着十几个红男绿女,一边观看一边议论着,这些无息无形的影子都是肉眼看不到的。 公鸡的嘴巴琢在花头盖上,但被一股弹力给掀了下来,重新落回地面。 此时听到二胆子的求救声,虽然被鞭炮声淹没了许多,但韶云还是感触到了面前的危险。 他凝目,看清了二胆子和盖头下的秀娥,都有些不正常,那花盖头上,一棵细细的榆树枝搭在上面,一直垂落到秀娥的臀部。 看着很细的榆树枝儿,感觉有厚重的一座山的感觉,大公鸡就试图去啄那个榆树枝条。 韶云心中一动,左手摸出一枚竹箭,扬手就打向那根榆树枝,同时右手去拉二胆子的衣服。 扑哧一声响,竹箭去势迅即,一下子射在那根榆树枝条上,一股大力荡开了搭在秀娥身上的枝条。 韶云抬手射箭的时候,左手腕上的青玉手链,发出一道绿光,柔和地照在那根枝条上,箭落,枝条竟然在青光的照射下从中间断裂。 “啊,啊疼死我了。” 一个声音从榆树的顶盖上传出,站在两边的红男绿女,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活该,活该,偷鸡不成蚀把米,那个人手上有古玉,可不是你我能挡住的。无论如何,你占不到便宜了。” 泪水沿着那假声的面颊流淌着,流进了老榆树的枝丫间,他尝到了自己的泪水,竟然也是一股腐烂的衰草味道。 韶云拉起二胆子,再没有回头,大步流星地领着二胆子直奔新房。 那老榆树下,公鸡再次鸣叫,飞扑到断落的枯枝边,一阵乱啄,然后扬起利爪一阵乱抓。 欢快地叫声让躺着的母鸡眼热,它也跟着站起独脚,想一起发泄。 远处的韶云,把二胆子和新娘塞进新房的卧室中,带上了房门。 屋内春光一片,摄人心魄、魅惑至极的声音,被屋外鞭炮声淹没,公鸡哀鸣,拖着母鸡追到了窗前。 此刻守在屋外的韶云,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奇怪。他盯着那只大公鸡,眼中似乎幻化着一个华丽锦衣的男子,正哀伤地盯着秀娥和二胆子的纱窗。 第300章 碎梦 老屋病床上。 老太太被噼哩啪啦的鞭炮声炸醒,猛然睁开眼睛,看了一眼面前的孙子。 有气无力地嗯嗯着:“乖孙子,今天真好看。快去,把新媳妇领给奶奶看。” 回光返照的老太太,最牵挂的还是孙子的婚事。 “奶奶,鞭炮响了,我这就过去把她领来见奶奶。” 二胆子见奶奶缓过气来,心里一喜,出门,扭头就奔向后面的新房,远远地看着老榆树下一堆人。 二胆子踩着鞭炮声,急急地往榆树下赶去,此时老榆树下,秀娥已经失去了理智。 正试图掀起盖头,双手不停地在身上抚摸着,口中呓语声不断。 脚边那对陪嫁的鸡,围着她不停地转着圈圈,腿上的绳子缠着秀娥的腿。 喔喔咯咯地叫声,渐渐加大,那红头公鸡的鸡冠血红欲滴。它几次想飞起来,奈何,腿上绑着绳子,还连着母鸡。 它不停地发出叫声,用尖尖的嘴试图啄开脚上的绳子。 韶云盯着秀娥,知道她有些不正常,正犹豫着要不要出手,二胆子从身后挤过来:“韶云哥,这咋回事?怎么不把新娘接回去?” “二胆子,你来的正好,你媳妇好像中了邪毒,情绪不正常,赶紧把她弄回去。” 韶云见到二胆子,急忙对着他的耳边说道。 “邪毒?那怎么办?我奶奶还要见她呢?” 二胆子着急起来。 “笨蛋,赶紧地,扛起她,先回新屋洞房,再晚,可就要人命了!” 韶云想起在古墓中,那种迷香的感觉,他确信新娘子是中了邪毒,命令二胆子道。 “哦,那就洞房去,嘿嘿。” 二胆子悄悄地瞟一眼,红盖头几乎脱落的秀娥,那张红红的脸,让他心荡不已。 吐了一口粗气,二胆子几步就到了秀娥面前,弯腰,一把将秀娥扛起放在肩头,一股浓郁的香气直扑鼻孔。 二胆子恍惚了一下,隔着衣服都能感触到秀娥的身上散发着热量,滚烫滚烫的,似乎能把人给融化了。 平时的二胆子力气很大,一二百斤的麻袋一下就能扛起了走,如今百十来斤的秀娥,扛起来时很轻松,但扛起后却越来越重。二胆子的汗都下来了,就是挪不动脚,腿有些打软。 送亲的人,和迎亲的人,并没有阻止二胆子的动作,毕竟他是正儿八经的新郎官,女人就是他的,扛着走是对的。 但细心的韶云发现不对劲,看着二胆子的汗水,和他迈不开的腿,内心一颤:“二胆子,怎么回事,没吃饭吗,还是中迷香了?” 韶云大声地对二胆子喊道。 “韶云哥,动不了脚!帮帮我。” 二胆子肩上的秀娥还在乱动,感触到自己,贴在一个男人的肩头上,甚至感触到一丝温柔,用双手环抱着二胆子的脖子。 “好热,郎君,别走,我要~” 秀娥的眼中全是华丽锦衣男子的影子,她的身子绵软,浑身滚烫,饥渴难耐。 呢喃声让本就吃力的二胆子,面红心跳。 “嘻嘻,真好玩,要不让他们就在这里搅合,度过鱼水之欢,嘻嘻,这么多人围观,一定很有趣。” 老榆树的顶上,一个弱小的童音,嘻嘻哈哈地笑道。 “你就闹腾,你没见这人有两个胆子吗?才不会怕呢,小心被他反噬。” 另外的一个声音警告道。 一张无形的网,紧紧地围拢着树下的人,二胆子和肩膀上的秀娥被越压越紧,二胆子心头的欲火被挑了起来。 他艰难地支撑着脚,眼看就难以自控。 本来缠着秀娥的那对鸡,被脱落开来,那只大公鸡,高叫一声,煽动着华丽的羽毛,飞起,直扑向秀娥的花盖头,啄得“铛铛”直响。 连带着脚下的母鸡,都被带离了地面。 “哎呦呦,还有个小精灵,看来这鸡有些道行了,试图护着主子,小样儿。” 老榆树的枝条上,一个庞大的影子覆盖在枝丫间,发出不屑的讥笑声。 女人在笑。 顺着树枝延伸开去,站着十几个红男绿女,一边观看一边议论着,这些无息无形的影子都是肉眼看不到的。 公鸡的嘴巴琢在花头盖上,但被一股弹力给掀了下来,重新落回地面。 此时听到二胆子的求救声,虽然被鞭炮声淹没了许多,但韶云还是感触到了面前的危险。 他凝目,看清了二胆子和盖头下的秀娥,都有些不正常,那花盖头上,一棵细细的榆树枝搭在上面,一直垂落到秀娥的臀部。 看着很细的榆树枝儿,感觉有厚重的一座山的感觉,大公鸡就试图去啄那个榆树枝条。 韶云心中一动,左手摸出一枚竹箭,扬手就打向那根榆树枝,同时右手去拉二胆子的衣服。 扑哧一声响,竹箭去势迅即,一下子射在那根榆树枝条上,一股大力荡开了搭在秀娥身上的枝条。 韶云抬手射箭的时候,左手腕上的青玉手链,发出一道绿光,柔和地照在那根枝条上,箭落,枝条竟然在青光的照射下从中间断裂。 “啊,啊疼死我了。” 一个声音从榆树的顶盖上传出,站在两边的红男绿女,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活该,活该,偷鸡不成蚀把米,那个人手上有古玉,可不是你我能挡住的。无论如何,你占不到便宜了。” 泪水沿着那假声的面颊流淌着,流进了老榆树的枝丫间,他尝到了自己的泪水,竟然也是一股腐烂的衰草味道。 韶云拉起二胆子,再没有回头,大步流星地领着二胆子直奔新房。 那老榆树下,公鸡再次鸣叫,飞扑到断落的枯枝边,一阵乱啄,然后扬起利爪一阵乱抓。 欢快地叫声让躺着的母鸡眼热,它也跟着站起独脚,想一起发泄。 远处的韶云,把二胆子和新娘塞进新房的卧室中,带上了房门。 屋内春光一片,摄人心魄、魅惑至极的声音,被屋外鞭炮声淹没,公鸡哀鸣,拖着母鸡追到了窗前。 此刻守在屋外的韶云,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奇怪。他盯着那只大公鸡,眼中似乎幻化着一个华丽锦衣的男子,正哀伤地盯着秀娥和二胆子的纱窗。 第301章 玉镯传承 老屋。 老太太正念叨着,门外一阵脚步声,二胆子领着秀娥进门,来到床前。 “奶奶,我和你孙媳妇来看你了。” 二胆子红光满面,刚刚和秀娥的温存,如疾风暴雨般,洗去了自身的羞涩,如今的他似乎成熟了许多。 秀娥在邪毒的驱使下,误把二胆子当成华丽锦衣男子,自己的身心和全部情感,都宣泄在二胆子身上。 太阳从云缝中钻出来,初时略显朦胧,立刻就射出两三束极强的光,扫去了几道光柱,渗进老榆树的枝盖下。 阴暗和雾霭渐渐被驱散,沸腾的人群欢天喜地,大摆筵席,阵阵嬉闹,噼啪的鞭炮声,被玩耍的孩童扔上半空。 喜庆的氛围在此刻将整个村子笼罩着。 “娘,您看秀娥多俊俏啊,配您孙子合适?” 二胆子的父亲,低头在老太太的耳边小声问道。 老太太似乎也被秀娥的气质吸引了,她昏花的眼睛在这一刻,放着光彩,头竟然能抬起来。 “秀娥,好名字,好好和我孙子过日子,奶奶没有啥送你的,这个传家的玉镯子,给你戴上。” 老太太从枯瘦的手腕上,退下一只碧玉手镯,示意秀娥近前。 这个手镯有年头了,温养着老太太一世的英华,如今她的生命力快枯竭了,玉镯的色泽有些黯然失色。 古玉能温养人,也需要生命的精华温养,相辅相成。 秀娥把头发拢到脑后,她明亮的眼睛带着温馨的笑意,虽然被眼前的老太太枯瘦的容颜吓了一跳,知道正是因为这个老太太,自己才被迫嫁过来冲喜的。 但和二胆子成了名副其实的夫妻,自己也就认命了,何况二胆子粗壮有力,是个能依靠的男人。 她款款上前,在老太太的面前半鬼下来,温柔地接受了老太太的手镯,轻声地喊了一声:“奶奶。” 古玉带到手上,下一刻绿光闪烁,似乎非常雀跃。秀娥被一丝凉凉的温意,洗遍了全身,再看老太太时,觉得那么亲切。 仿佛老太太就是自己的亲奶奶,之前因为冲喜,嫁给二胆子的一丝恼怒之意全然不见。 “奶奶,谢谢您!我会和二胆子好好过日子的,您老会好起来的。” 秀娥被古玉手镯温润了身心,这一刻,她似乎彻底地融入了二胆子的家族中。 老太太伸出枯瘦的手指,抚摸着秀娥的脸蛋,侧目望着她,干裂的嘴唇哆嗦着,脸上显出快乐的神情。 她似乎犹豫不定,目光有些躲躲闪闪。 秀娥捕捉着她那微妙的眼神变化,送过去无限温柔鼓励的信息。 老太太的手抖动了一下,颤颤巍巍地指着那个古玉手镯道:“孩子,心存善念,它能保你一生平安,别亏待我孙子,他是个好孩子,奶奶把他交给你了。” 老太太的那根手指,点在那个古玉手镯上,一缕血丝慢慢地渗进古玉手镯中,和那原有的温润斑痕融合在一起。 老太太哆嗦着,凭着最后一点力气,念着心中的咒语,希望她的孙子一世平安幸福,希望她的孙媳妇温柔贤惠,把家族的血脉传承下去。 做完心中的祷告,老太太的嘴唇发乌,又是一大阵哆嗦,好像被冰块冷冻了似的,迅速的凝固着,眼睛像蒙上了一层雾。 她似乎耗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的精华,像是梦中呓语,又像是忠告:“孩子,你的一生一世都和我的孙子绑在一起了,好好的对他,奶奶一直会看着你们。” 这声音通过古玉手镯,把意识传进了秀娥的识海里。 老太太走了,二胆子和他爹嚎啕大哭,秀娥抚摸着手腕上的古玉手镯,她知道奶奶就在那里,会一直陪着她们。 老宅外,搭起来灵棚,喜事改成丧事,一众亲朋好友,庄子中邻居从欢天喜地中拉回了情感。 空气变得沉闷起来。 二胆子对着韶云,已经憔悴了许多,奶奶是最疼爱他的,如今走了,他的心从结婚的喜悦中彻底跌落。 他对韶云说:“韶云哥,秀娥也许就是个妖精,怎么她来了,奶奶就要走了。” 二胆子说话的时候,身子摇摇晃晃,他把一瓶酒都喝了,说醉了就不想奶奶了。 韶云陪着他也喝的迷迷糊糊的,他知道二胆子的悲伤和喜悦,嘴上说着秀娥,其实看得出,他非常喜欢这个漂亮的媳妇。 韶云尴尬地劝导着:“你奶奶总归是走了,人到了一定的寿命,都会离开原来的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她或许还在你身边,别太难过了,和我的父亲一样,我感到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秀娥是个好媳妇,好好珍惜她。” “秀娥也许是个仙女,是南海菩萨变化的,她能把奶奶救回来吗?” 二胆子开始说酒话。 “我就是观音菩萨,是奶奶让我来点化你的,别糟蹋酒了,跟我回家!” 秀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一双细白的手,搭上二胆子的肩头,眼睛里猛然饱含着橙色的泪水。 她解开胸前的一颗纽扣,对着二胆子的背影楞了一会儿。她的神情有些慵懒倦怠,眼睛似乎哭过。 黏黏乎乎的额头上,有一缕头发粘在上面,她抬起头看看对面的韶云,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再言语。 她把那手腕上的古玉手镯,贴在二胆子的脸颊上,酒醉的二胆子,脑海中立马有一丝意识传来:“乖孙子,赶紧跟媳妇回家,给奶奶造小重孙子!” 二胆子潜意识中,一阵踌躇,他转脸看看韶云,歉意地说道:“韶云哥,改天再喝,我得跟媳妇回家了,奶奶说的。” 说着话,二胆子羞红着脸,扔下酒杯,在秀娥的搀扶下,急匆匆地往婚房走去。 韶云摇摇脑袋,无奈地笑了笑,他喝完最后一杯酒,迷迷糊糊的走出了村庄,他突然很想去那个挡水桥下的涵洞,那里似乎有一种意识在召唤着自己。 静茹,韶云的心里默念着,有一种激荡之情,脚步消失在漫野的风里。 第301章 玉镯传承 老屋。 老太太正念叨着,门外一阵脚步声,二胆子领着秀娥进门,来到床前。 “奶奶,我和你孙媳妇来看你了。” 二胆子红光满面,刚刚和秀娥的温存,如疾风暴雨般,洗去了自身的羞涩,如今的他似乎成熟了许多。 秀娥在邪毒的驱使下,误把二胆子当成华丽锦衣男子,自己的身心和全部情感,都宣泄在二胆子身上。 太阳从云缝中钻出来,初时略显朦胧,立刻就射出两三束极强的光,扫去了几道光柱,渗进老榆树的枝盖下。 阴暗和雾霭渐渐被驱散,沸腾的人群欢天喜地,大摆筵席,阵阵嬉闹,噼啪的鞭炮声,被玩耍的孩童扔上半空。 喜庆的氛围在此刻将整个村子笼罩着。 “娘,您看秀娥多俊俏啊,配您孙子合适?” 二胆子的父亲,低头在老太太的耳边小声问道。 老太太似乎也被秀娥的气质吸引了,她昏花的眼睛在这一刻,放着光彩,头竟然能抬起来。 “秀娥,好名字,好好和我孙子过日子,奶奶没有啥送你的,这个传家的玉镯子,给你戴上。” 老太太从枯瘦的手腕上,退下一只碧玉手镯,示意秀娥近前。 这个手镯有年头了,温养着老太太一世的英华,如今她的生命力快枯竭了,玉镯的色泽有些黯然失色。 古玉能温养人,也需要生命的精华温养,相辅相成。 秀娥把头发拢到脑后,她明亮的眼睛带着温馨的笑意,虽然被眼前的老太太枯瘦的容颜吓了一跳,知道正是因为这个老太太,自己才被迫嫁过来冲喜的。 但和二胆子成了名副其实的夫妻,自己也就认命了,何况二胆子粗壮有力,是个能依靠的男人。 她款款上前,在老太太的面前半鬼下来,温柔地接受了老太太的手镯,轻声地喊了一声:“奶奶。” 古玉带到手上,下一刻绿光闪烁,似乎非常雀跃。秀娥被一丝凉凉的温意,洗遍了全身,再看老太太时,觉得那么亲切。 仿佛老太太就是自己的亲奶奶,之前因为冲喜,嫁给二胆子的一丝恼怒之意全然不见。 “奶奶,谢谢您!我会和二胆子好好过日子的,您老会好起来的。” 秀娥被古玉手镯温润了身心,这一刻,她似乎彻底地融入了二胆子的家族中。 老太太伸出枯瘦的手指,抚摸着秀娥的脸蛋,侧目望着她,干裂的嘴唇哆嗦着,脸上显出快乐的神情。 她似乎犹豫不定,目光有些躲躲闪闪。 秀娥捕捉着她那微妙的眼神变化,送过去无限温柔鼓励的信息。 老太太的手抖动了一下,颤颤巍巍地指着那个古玉手镯道:“孩子,心存善念,它能保你一生平安,别亏待我孙子,他是个好孩子,奶奶把他交给你了。” 老太太的那根手指,点在那个古玉手镯上,一缕血丝慢慢地渗进古玉手镯中,和那原有的温润斑痕融合在一起。 老太太哆嗦着,凭着最后一点力气,念着心中的咒语,希望她的孙子一世平安幸福,希望她的孙媳妇温柔贤惠,把家族的血脉传承下去。 做完心中的祷告,老太太的嘴唇发乌,又是一大阵哆嗦,好像被冰块冷冻了似的,迅速的凝固着,眼睛像蒙上了一层雾。 她似乎耗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的精华,像是梦中呓语,又像是忠告:“孩子,你的一生一世都和我的孙子绑在一起了,好好的对他,奶奶一直会看着你们。” 这声音通过古玉手镯,把意识传进了秀娥的识海里。 老太太走了,二胆子和他爹嚎啕大哭,秀娥抚摸着手腕上的古玉手镯,她知道奶奶就在那里,会一直陪着她们。 老宅外,搭起来灵棚,喜事改成丧事,一众亲朋好友,庄子中邻居从欢天喜地中拉回了情感。 空气变得沉闷起来。 二胆子对着韶云,已经憔悴了许多,奶奶是最疼爱他的,如今走了,他的心从结婚的喜悦中彻底跌落。 他对韶云说:“韶云哥,秀娥也许就是个妖精,怎么她来了,奶奶就要走了。” 二胆子说话的时候,身子摇摇晃晃,他把一瓶酒都喝了,说醉了就不想奶奶了。 韶云陪着他也喝的迷迷糊糊的,他知道二胆子的悲伤和喜悦,嘴上说着秀娥,其实看得出,他非常喜欢这个漂亮的媳妇。 韶云尴尬地劝导着:“你奶奶总归是走了,人到了一定的寿命,都会离开原来的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她或许还在你身边,别太难过了,和我的父亲一样,我感到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秀娥是个好媳妇,好好珍惜她。” “秀娥也许是个仙女,是南海菩萨变化的,她能把奶奶救回来吗?” 二胆子开始说酒话。 “我就是观音菩萨,是奶奶让我来点化你的,别糟蹋酒了,跟我回家!” 秀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一双细白的手,搭上二胆子的肩头,眼睛里猛然饱含着橙色的泪水。 她解开胸前的一颗纽扣,对着二胆子的背影楞了一会儿。她的神情有些慵懒倦怠,眼睛似乎哭过。 黏黏乎乎的额头上,有一缕头发粘在上面,她抬起头看看对面的韶云,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再言语。 她把那手腕上的古玉手镯,贴在二胆子的脸颊上,酒醉的二胆子,脑海中立马有一丝意识传来:“乖孙子,赶紧跟媳妇回家,给奶奶造小重孙子!” 二胆子潜意识中,一阵踌躇,他转脸看看韶云,歉意地说道:“韶云哥,改天再喝,我得跟媳妇回家了,奶奶说的。” 说着话,二胆子羞红着脸,扔下酒杯,在秀娥的搀扶下,急匆匆地往婚房走去。 韶云摇摇脑袋,无奈地笑了笑,他喝完最后一杯酒,迷迷糊糊的走出了村庄,他突然很想去那个挡水桥下的涵洞,那里似乎有一种意识在召唤着自己。 静茹,韶云的心里默念着,有一种激荡之情,脚步消失在漫野的风里。 第302章 季落情深(完本篇) 田野里空气新鲜,半块月亮高悬。 韶云的脚步有些踉跄,半醉似醒地往挡水桥的涵洞走去。他的脑海中,静茹和自己,那个冬天跌进涵洞的情景,清晰地浮现。潜意识中,他感到自己就是要去那里。 已经是夜深人静了,穿过一条被挖断的土路,路面上枯草丛生,只有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 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初冬的麦子,月光照在叶子的尖上,在夜色下闪烁着微弱的银光,上了坡口,前面就是水桥的涵洞。 风很微弱,叶尖几乎纹丝不动,有夜虫儿的鸣叫声,声音从庄稼地里传出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能渗进人的血肉里,骨头缝里。 虫儿的鸣叫声使得月夜特别沉寂,路越往前延伸,越显得遥远,村子里的灯光越发显得遥远。 小动物的叫声和夜空的飞鸟声,并没有让韶云有所清醒,他的脑海里只有那个涵洞,和幻化的童年影像,扑通一声,在接近涵洞时,明明有所准备,韶云还是一脚踏空,跌入涵洞中。 韶云感觉到后脖颈凉森森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跌入涵洞后,那种心摄的感觉更加强烈,酒精的作用依然在麻痹着神经和大脑。 韶云感触到涵洞的深处有无数的秘密,有好多只眼睛在盯着自己,自己似乎是被什么东西推下来一样。 月光透过涵洞射进来,越发的朦胧,突然之间,涵洞之内狂风大作,紧接着,一道硕大黑影从空中闪电般窜出来,一双蓝色寒光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洞口处的韶云。 陡然间从涵洞深处窜出的,竟是一条超乎想象的巨大蟒蛇! 它弓着身子蓝色幽光的眼睛直视着韶云,足足有半人的高度,连带拖在地上的尾巴,整条蛇身起码有三米左右! 蛇身最粗壮的地方,有胳膊那么粗,周身鳞片像手指甲大小,泛着诡异的墨紫色,那硕大的倒三角蛇头上,一双金黄色的竖瞳,阴森森地盯着洞口处的韶云,充斥着冷血、淡漠、嗜杀、和贪欲。 看到这条蟒蛇的出现,韶云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战,他的酒劲消失了大半,身上的冷汗从头凉到脚底。 “嘶!” 蟒蛇吐着信子对着韶云嘶鸣,那种神态似乎在威胁对方。 韶云坐起身,往后退着,他伸手摸着腰间的竹箭,他知道这条蟒蛇的嘴巴很大,能一口吞下一只山羊,自己要是落在它的口里,可有的受的。 正犹豫着,等那蟒蛇扑过来时,给它几箭,再想办法脱身,突然发现那蟒蛇的后方,更多的泛着绿色光芒的眼睛,往这边看过来。 “喵!” 大蟒蛇的身后蹲着八只猫,领头的是一只比猫大一点,比狗小一点的狸猫。八只猫首尾相连,一字长蛇阵,正瞪着绿色光芒的眼睛,在蟒蛇的身后嘴里发出瘆人的叫声。 八只猫的腿,高抬慢落,缓缓前移,好像八个足蹬厚底朝靴,在舞台上走场子的奸臣。 忽然大狸猫,停在大蟒蛇的身后,不足一米的距离,弓着腰,尾巴旗杆般竖着,胡须扎煞。嘴巴里沸沸地喷着气,猫眼发绿,细细的瞳仁直竖着,仿佛一条条金线。 大蟒蛇把盯着韶云的头转过去,与大狸猫对峙着,它扭动着蛇身把自己盘了起来,蛇头抬的更高,有俯视一切的感觉。 韶云的神经舒缓了一下,扣着竹箭的手,慢慢地收拢着,惊恐的脸上,汗水已经变得又冷又腻,眼前幻影重重,耳朵里钟鼓齐鸣,恍惚看见群马奔驰在塞外,冰冷的沙漠上,枯黄的羊儿在衰草中逃串。 前方的尽头有一座古老的城墙,城头上锦旗招展,人影绰绰。朦胧中,黄罗伞盖下,一锦衣女皇,正端坐在城头之上。 女皇神态雍容华贵,华贵中又带着一丝高贵的气质。身边跟随着一众人马。 定眼看去,竟然是金琳袖口边是黑背猫,金凤进入视野,身边是金花婆婆,夜长风,夜婆婆。 木艺带着相机正往城墙下观望着,镜头遥遥地对着远处的沙漠。 水柔,傅兰,火雷子,土猴子,侍候在两侧。 金刀无敌一手持着大刀,一手捻着胡须,面带微笑看着韶云,傅大雷子哈哈大笑道:“兄弟,大哥想你啊!来了酒管够!” 天空之城上空一道闪电,晏花儿从亮光中闪现,手里捧着一叠华丽的衣裳,落在城楼上,身后是静茹含蓄地笑声。 “给你们定制的衣服,都试一下,看合适不?韶云哥的还没有赶出来。” 钱红红,季小青,梁珊珊,凌兰抱着书本,躲在城墙的一角,痴痴地看着。 金木水火土,五行齐聚,风云雷电笼罩古城。韶云看的痴呆了,赶忙晃头定神,眼前依然只有八只发威的猫和那只大蟒蛇在对峙着。 韶云从身上摸出一只竹笛,放在嘴边,嘟嘟地吹奏起来,笛声连续不断,十足的凄楚呜咽之声。 笛声忽高忽低,高亢如秋雁嘹戾,大狸猫和群猫大发恶声,大蟒蛇怪眼一翻,看着这些渺小的狸猫,仿佛看着可怜的玩物一般,下一刻,它身躯如闪电一般,向大狸猫射去。 韶云只管吹笛,群猫毛发锵立,威风大作,毫不畏惧,利爪凌厉带风,迎着大蟒蛇逼去~~ 笛声嘎然而至,群猫伸着懒腰徘徊,韶云躺下,如一棵枯萎的树,涵洞中寂静无声,月光斜斜地照进来,远处有流水的声音传来。 “大兄弟,醒啦?” 陌青花递过一碗红糖姜茶,嫣然一笑,温柔地看着韶云。 季落情深。 破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抒。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月羞。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无忧。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孔雀翎》 凤凰城,蓝湖,孔雀滩,一颗千年玉石在烦躁不安地释放着自己的光。 今天是无邪日,上游的滩涂热闹极了。许多网红冒着血红的烈日,赤脚赤膊玩的正嗨,悬空的无人机航拍,正以360度的无死角,不停地摄下幻动的画面。 突然一声尖叫声划破湖空。 “啊” 一美颜妇人,骨碌碌从坡顶上滚了下来,一摊血迹从两腿之间流了出来。 第302章 季落情深(完本篇) 田野里空气新鲜,半块月亮高悬。 韶云的脚步有些踉跄,半醉似醒地往挡水桥的涵洞走去。他的脑海中,静茹和自己,那个冬天跌进涵洞的情景,清晰地浮现。潜意识中,他感到自己就是要去那里。 已经是夜深人静了,穿过一条被挖断的土路,路面上枯草丛生,只有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 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初冬的麦子,月光照在叶子的尖上,在夜色下闪烁着微弱的银光,上了坡口,前面就是水桥的涵洞。 风很微弱,叶尖几乎纹丝不动,有夜虫儿的鸣叫声,声音从庄稼地里传出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能渗进人的血肉里,骨头缝里。 虫儿的鸣叫声使得月夜特别沉寂,路越往前延伸,越显得遥远,村子里的灯光越发显得遥远。 小动物的叫声和夜空的飞鸟声,并没有让韶云有所清醒,他的脑海里只有那个涵洞,和幻化的童年影像,扑通一声,在接近涵洞时,明明有所准备,韶云还是一脚踏空,跌入涵洞中。 韶云感觉到后脖颈凉森森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跌入涵洞后,那种心摄的感觉更加强烈,酒精的作用依然在麻痹着神经和大脑。 韶云感触到涵洞的深处有无数的秘密,有好多只眼睛在盯着自己,自己似乎是被什么东西推下来一样。 月光透过涵洞射进来,越发的朦胧,突然之间,涵洞之内狂风大作,紧接着,一道硕大黑影从空中闪电般窜出来,一双蓝色寒光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洞口处的韶云。 陡然间从涵洞深处窜出的,竟是一条超乎想象的巨大蟒蛇! 它弓着身子蓝色幽光的眼睛直视着韶云,足足有半人的高度,连带拖在地上的尾巴,整条蛇身起码有三米左右! 蛇身最粗壮的地方,有胳膊那么粗,周身鳞片像手指甲大小,泛着诡异的墨紫色,那硕大的倒三角蛇头上,一双金黄色的竖瞳,阴森森地盯着洞口处的韶云,充斥着冷血、淡漠、嗜杀、和贪欲。 看到这条蟒蛇的出现,韶云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战,他的酒劲消失了大半,身上的冷汗从头凉到脚底。 “嘶!” 蟒蛇吐着信子对着韶云嘶鸣,那种神态似乎在威胁对方。 韶云坐起身,往后退着,他伸手摸着腰间的竹箭,他知道这条蟒蛇的嘴巴很大,能一口吞下一只山羊,自己要是落在它的口里,可有的受的。 正犹豫着,等那蟒蛇扑过来时,给它几箭,再想办法脱身,突然发现那蟒蛇的后方,更多的泛着绿色光芒的眼睛,往这边看过来。 “喵!” 大蟒蛇的身后蹲着八只猫,领头的是一只比猫大一点,比狗小一点的狸猫。八只猫首尾相连,一字长蛇阵,正瞪着绿色光芒的眼睛,在蟒蛇的身后嘴里发出瘆人的叫声。 八只猫的腿,高抬慢落,缓缓前移,好像八个足蹬厚底朝靴,在舞台上走场子的奸臣。 忽然大狸猫,停在大蟒蛇的身后,不足一米的距离,弓着腰,尾巴旗杆般竖着,胡须扎煞。嘴巴里沸沸地喷着气,猫眼发绿,细细的瞳仁直竖着,仿佛一条条金线。 大蟒蛇把盯着韶云的头转过去,与大狸猫对峙着,它扭动着蛇身把自己盘了起来,蛇头抬的更高,有俯视一切的感觉。 韶云的神经舒缓了一下,扣着竹箭的手,慢慢地收拢着,惊恐的脸上,汗水已经变得又冷又腻,眼前幻影重重,耳朵里钟鼓齐鸣,恍惚看见群马奔驰在塞外,冰冷的沙漠上,枯黄的羊儿在衰草中逃串。 前方的尽头有一座古老的城墙,城头上锦旗招展,人影绰绰。朦胧中,黄罗伞盖下,一锦衣女皇,正端坐在城头之上。 女皇神态雍容华贵,华贵中又带着一丝高贵的气质。身边跟随着一众人马。 定眼看去,竟然是金琳袖口边是黑背猫,金凤进入视野,身边是金花婆婆,夜长风,夜婆婆。 木艺带着相机正往城墙下观望着,镜头遥遥地对着远处的沙漠。 水柔,傅兰,火雷子,土猴子,侍候在两侧。 金刀无敌一手持着大刀,一手捻着胡须,面带微笑看着韶云,傅大雷子哈哈大笑道:“兄弟,大哥想你啊!来了酒管够!” 天空之城上空一道闪电,晏花儿从亮光中闪现,手里捧着一叠华丽的衣裳,落在城楼上,身后是静茹含蓄地笑声。 “给你们定制的衣服,都试一下,看合适不?韶云哥的还没有赶出来。” 钱红红,季小青,梁珊珊,凌兰抱着书本,躲在城墙的一角,痴痴地看着。 金木水火土,五行齐聚,风云雷电笼罩古城。韶云看的痴呆了,赶忙晃头定神,眼前依然只有八只发威的猫和那只大蟒蛇在对峙着。 韶云从身上摸出一只竹笛,放在嘴边,嘟嘟地吹奏起来,笛声连续不断,十足的凄楚呜咽之声。 笛声忽高忽低,高亢如秋雁嘹戾,大狸猫和群猫大发恶声,大蟒蛇怪眼一翻,看着这些渺小的狸猫,仿佛看着可怜的玩物一般,下一刻,它身躯如闪电一般,向大狸猫射去。 韶云只管吹笛,群猫毛发锵立,威风大作,毫不畏惧,利爪凌厉带风,迎着大蟒蛇逼去~~ 笛声嘎然而至,群猫伸着懒腰徘徊,韶云躺下,如一棵枯萎的树,涵洞中寂静无声,月光斜斜地照进来,远处有流水的声音传来。 “大兄弟,醒啦?” 陌青花递过一碗红糖姜茶,嫣然一笑,温柔地看着韶云。 季落情深。 破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抒。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月羞。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无忧。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孔雀翎》 凤凰城,蓝湖,孔雀滩,一颗千年玉石在烦躁不安地释放着自己的光。 今天是无邪日,上游的滩涂热闹极了。许多网红冒着血红的烈日,赤脚赤膊玩的正嗨,悬空的无人机航拍,正以360度的无死角,不停地摄下幻动的画面。 突然一声尖叫声划破湖空。 “啊” 一美颜妇人,骨碌碌从坡顶上滚了下来,一摊血迹从两腿之间流了出来。 完本感言 《青春无怨季落情》 设定一百万字,终于完本。 一根竹签串了一串糖葫芦。 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网文小说,没有那种爽和脑洞。 从开笔写文,把该犯的错误都犯了一遍,才知道啥叫创作不易。 一本书写下来,再没有卡文的问题,联想是作者必须具备的能力。 只有经历了才能体会那种不同,历史是成功人书写的,真实的历史是亲身经历者创造的。 盖房子,关心的是横梁,立柱,想把它搞得独特一点。 许多部分就来不及精雕细琢了。 甚至是用一般的材料填充,显得平庸,自己也不满足。 艺术创作,照顾每个部分不容易。 一个作者的界域是决定作品内涵的关键,故事离不开虚构,关键是矛盾冲突,人物命运,转换的是否合理。 还将继续努力,与文为伍,感谢beikan,提供发声平台,感谢支持的同仁同文和书友读者!非常感谢!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三寸方台,一湾清泉。 一切向好! 完本感言 《青春无怨季落情》 设定一百万字,终于完本。 一根竹签串了一串糖葫芦。 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网文小说,没有那种爽和脑洞。 从开笔写文,把该犯的错误都犯了一遍,才知道啥叫创作不易。 一本书写下来,再没有卡文的问题,联想是作者必须具备的能力。 只有经历了才能体会那种不同,历史是成功人书写的,真实的历史是亲身经历者创造的。 盖房子,关心的是横梁,立柱,想把它搞得独特一点。 许多部分就来不及精雕细琢了。 甚至是用一般的材料填充,显得平庸,自己也不满足。 艺术创作,照顾每个部分不容易。 一个作者的界域是决定作品内涵的关键,故事离不开虚构,关键是矛盾冲突,人物命运,转换的是否合理。 还将继续努力,与文为伍,感谢beikan,提供发声平台,感谢支持的同仁同文和书友读者!非常感谢!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三寸方台,一湾清泉。 一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