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 第一章 如果想在那天出去散散步,看来是不可能了。事实上,那天早上我已经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走了一个小时,但自从午餐开始(里德太太总是在无人来访的时候将午餐的时间提前许多),就刮起了冬季特有的刺骨寒风,随后乌云密布,雨水倾泻而下。如果想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户外运动,恐怕是不行的。 我倒是因为这场雨而高兴。因为我从来不喜欢长时间散步,尤其是在阴冷的下午。倘若我真的去了,那么在潮湿阴冷的傍晚回到家后,手脚一定会被冻得冰凉。身体难受也就罢了,还得被保姆贝茜责骂。我很识趣,自己的身体不如伊莉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好,所以倘若假设的事情发生,我还得受自己良心的谴责,甚至感到惭愧。 此时,我刚刚提到的伊莉莎、约翰和乔治亚娜正待在客厅,围在自己的妈妈身边。而他们的妈妈躺在沙发上,靠近火炉,身旁簇拥着的都是她最疼爱的宝贝(此时他们没有争吵,也没有哭闹),一幅安详恬静的画面,尽享天伦之乐。至于我,她特许我可以不和他们待在一起。她说,她虽然对此表示遗憾,但让我和他们保持距离是很有必要的。除非贝茜告诉她,已经亲眼看到我变成一位举止可爱、性格活泼、善于交际、文雅秀气的姑娘,也就是变得更加坦率、自然、开朗,否则她是绝对不会让我像其他容易满足的孩子一样,簇拥在长辈身边,享受孩子所特有的权利的。 “贝茜对您说我做了什么?”我问。 “简,我不喜欢爱挑剔或者总是问问题的人。此外,作为一个孩子,你不应该用这样质问的语气与大人交谈。你现在自己找个角落安静坐着,直到你能愉快地说话为止,否则就保持沉默。” 客厅旁边是一间很小的早餐室,我偷偷地溜了进去。房间里还有一个书柜,我很快地从上面取下一本有很多插图的书,然后爬到窗台上面,将双脚收了上去,盘坐着,就像土耳其人那样。我又将红色的波纹窗帘拉得严丝合缝,将自己藏得更加严实。 在我的右侧,猩红色的窗幔重重叠叠的褶皱遮挡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保护着我。在这样寒冷的十一月,我既可以免受萧瑟寒风的吹打,又可以不与这个世界隔绝。在看书的间隙,我不时地抬头看着冬日的午后。远远望去,一片白茫茫的雾气笼罩着这个世界,只能辨认出近处湿漉漉的草地和狂风暴雨肆虐侵袭灌木的现场。一阵急速而猛烈的狂风横空扫过雨水,顷刻间雨水横扫窗棂。 我又将目光会聚在书页上,这是一本比尤伊克① 的《英国鸟类史》。虽然我不喜欢细读文字,但是书籍前几页的纯文字介绍,我还是不能听任自己当空白页翻过,即便我还是个孩子。大致的内容包括海鸟经常出没的地方,还有海鸟居住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还介绍了挪威的海岸,从最南端的林讷角或纳斯到北角 ②,沿着海岸线,那里小岛星罗棋布—— 在北冰洋,那些孤独荒凉的小岛被包裹在海水卷起的巨大旋涡之中,波涛冲着小岛咆哮;大西洋的海浪奔流而下,狂暴地冲向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一些地方我也不能随意翻过,那就是书中描写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海岸的部分。“广阔得望不到边际的北极地带和那些人迹罕至的地区——那里,只有千年的冰川和皑皑的白雪堆积其中,积累了数百年个冬天之后,冰雪变成了坚硬的冰原,如同阿尔卑斯山脉高低起伏的山峰。它们晶莹剔透,包围着极地,将每日的寒冷凝结于此。”在我的脑海中,已经给这个苍白的地域绘制了一幅画,有了自己的看法。但是这些看法总是不能固定,或者说是飘忽不定的,就像是孩子们特有的那些似懂非懂的看法,虽然短暂,但生动有趣。读过这些介绍性的文字后,书中的插图,那些矗立在大海汹涌的巨浪之下和浓厚雾色中的岩石、被困在荒凉的海岸线旁的破船、在阴森冷峻的夜晚冷眼俯视着这艘破船的月亮,都让我觉得更加耐人寻味了。 我说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困扰着清寂的墓地,那里有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门、两棵树、远处很低的地平线,还有断壁残垣,再加上一弯新月,说明这个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两艘轮船停泊在死寂的海面上,我认为它们是海洋中的恶魔。恶魔从小偷的身后抓住了他的背包,这景象太恐怖了,所以我很快将书翻了一页。另一个恐怖的景象是那黑色的独自盘踞在岩石上的怪物,他远眺着围在绞架的一大群人。 每一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由于学识有限,所以我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欣赏它们,它们在我的眼里往往显得诡秘莫测,但依旧十分吸引人。这种感觉就像在某一个冬天的晚上,恰好贝茜的心情很好时给我讲的一些故事一样。每当贝茜心情好的时候,她总是先把熨衣桌搬到儿童房的壁炉旁边,之后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烫里德太太用做装饰的蕾丝花边,将睡帽的边缘烫出花瓣般的褶皱,一面让我们急切地倾听着她讲述的每一段关于爱情或关于冒险的故事。这些故事有的来自古老的传说,有的是更加古老的歌谣中的片段,后来我发现还有一些故事来源于《帕梅拉》 ①和《莫兰伯爵亨利》 ②。 我把比尤伊克的书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心情很愉悦,至少是逍遥自在的。此时,我最担心的就是有人过来打扰,可偏偏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而且来得那么快。用餐室的门被推开了。 “喂,忧郁小姐!”约翰?里德一边叫着,一边寻找,可突然叫喊声消失了,因为他发现这间房子里没有人。 “该死的,又跑到哪里去了?”他又接着喊:“丽茜!乔琪 ①!简不在这里,快去告诉妈妈她又跑到外面淋雨了——这个不听话的丫头!” “还好我拉上了窗帘。”我想。我在心里暗暗地祈祷让他找不到我,不知道我藏在哪里。我知道约翰?里德是不会找到这里来的,因为他的眼睛不敏锐,头脑也笨笨的。但是伊莉莎只从外面朝这个屋子里探了下头就猜到了。她立刻说:“她准是藏在窗台上,不会错的,约翰。” 我马上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约翰会生拉硬拽地将我拖出去,我就浑身颤抖。 “找我有事吗?”我问,语气中既尴尬又紧张。 “你应该说‘找我有什么事,里德少爷?’”他说,“我命令你到这边来。”他先坐在扶手椅上,之后随意地比画一下,示意我走到他的面前。 约翰?里德只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学生,他比我大四岁,因为我只有十岁。按这个年纪来看,他长得太壮了,又高又胖。但是,他的面色很不好,一副病态的灰暗的面容。他的脸盘很宽大,五官正好与此相配,同样是大一号的。他的四肢都是大大的、胖乎乎的。因为总是暴饮暴食,所以肝火旺盛,导致眼睛不明亮,目光呆滞,脸颊上的肥肉也都松松垮垮的。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待在学校里,但是妈妈将他接回家了。她总是这样,让他在学校待上一两个月之后,便以“体弱多病”为借口将他带回来。学校的老师迈尔斯先生说,如果家里少给他送一些零食和糕点,他的身体就不会再有问题了。对于一位母亲来说,这些话让她觉得厌烦,甚至觉得刻薄。她宁愿相信一种更为体面的理由,那就是,约翰学习太用功了,或者说他太想念家了,所以才导致他的面色这么糟糕。 约翰与他的兄弟姐妹,乃至与他的妈妈之间都没有多少感情,对我,他更是厌恶。他对我的欺负和虐待行为不是每星期两三次,也不是每天一两次,而是经常。以至于现在我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是恐惧他的,只要他走近,我每块骨头上的肌肉都会自动蜷缩起来。有的时候,我会被他吓得举止慌张,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面对他的欺辱,我根本找不到可以投诉的人,或者是可以躲避的地方。家里的用人们都不会站在我这一边,因为他们不愿意得罪他们的少爷,至于里德太太,她则是假装没看见。她已经看惯了儿子对我的打骂,即使这一切就发生在她的眼皮底下,她也放任他这样做。然而,背着她的时候,这样的事情就更多了。 对于约翰的无礼,我已经习惯逆来顺受了。于是我顺从地走到他椅子面前。他用了三分多钟的时间向我伸舌头,那种劲头真是够足,如果再伸一会儿,估计舌根都会崩断的。我知道他马上就要对我大打出手,所以我一边担心挨打,一边看着眼前这副对我意图施暴的丑恶嘴脸。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出了我心里对他的厌恶和咒骂,总之一个拳头瞬间猛烈地打在了我的身上。我一个踉跄,倒退了一两步才努力地站稳。 “这一拳是教育你不得和我妈妈顶嘴,你这无礼的丫头。”他说,“这也是对你的警告,谁让你缩头缩脑地躲在窗帘背后,谁让你在两分钟之前眼睛里露出那种讨厌的神情,你这只老鼠!” 对于约翰?里德的侮辱和谩骂,我已经习惯了,所以也不会往心里去的,只是一直在琢磨着该怎样躲避或者是忍受这辱骂过后的暴力行为。 “你藏在窗帘后面做什么?”他问。 “看书。” “把书给我。” 我走回刚刚待过的地方,把书取了出来。 “你没有资格看我们的书。妈妈和我们说过,你就是寄生虫,依靠别人养活,你不能赚钱,并且你的爸爸一分钱都没有给你留下。你就应该去街上乞讨要饭,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和我们这种体面人家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你没有资格和我们吃一样的饭菜,更不应该穿妈妈花钱给你买的衣服。现在我就要让你知道你翻动我们家书架的后果,我得好好儿地教训你。不仅这些书都是我的,就连这栋房子也是我的,至少过几年它们就会全部归我所有。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儿。” 我听从了,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提出这种要求。但是,当他将书高高举起,站起身摆出一副要投掷的姿态时,我才恍然大悟,尖叫了一声,并且本能地往旁边躲闪。但我还是慢了一步,那本书已经扔了过来,并且砸中了我。我结结实实地跌倒在地上,脑袋撞到门上,鲜血直流,疼痛极了。我内心的恐惧已经达到了极限,被另一种情感所替代。 “你是个狠毒残忍的坏小孩!”我说,“你就像是杀人犯——你这个奴隶的监工——你像罗马的残暴君主!” 我看过哥尔德斯密斯 ①的《罗马史》,对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 ②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曾经在心里偷偷地将他与他们作过比较,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我会像现在这样大声地说出来。 “什么!什么!”他大喊大叫起来,“刚才是她在说话吗?伊莉莎、乔治亚娜,你们有没有听见她刚才说的话?难道你以为我不会去告状吗?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 他径直向我走来,我只能感觉到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之后就跟我这样一个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厮打起来。我确信他就是一个残暴的君王,一个杀人犯。我感觉有一两股鲜血从我的头上一直流到脖子里,头上疼痛难忍。剧烈的疼痛已经取代了我所有的情感,我发了疯一样和他扭打成一团。我已经失去了意识,不知道我的手脚做着怎样的动作,只有耳朵里回响着他对我的辱骂“老鼠!老鼠!”和他大声的吼叫。 他的同党就在身旁,所以伊莉莎和乔治亚娜早就毫无悬念地跑出去搬救兵了。里德太太原本在楼上,听到此事后立刻赶来这里,贝茜和女佣阿博特紧随其后。我们被她们拉开了,我只能听见一个声音说:“哎呀!哎呀!脾气怎么这样大,居然敢打约翰少爷!” “有谁见过这么撒泼的,这脾气也太暴躁了!” 随后,里德太太说:“把她抓起来,关到红房子里去。”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拖上了楼。 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尽量反抗,这种反抗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于是,贝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厌恶之情更深了。我确实已经到达了一种疯狂的状态,很难控制自己,也许这就是法国人所说的失常。我深刻地知道,因为这一时的反抗,我会遭受到更多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我像那些造反的奴隶一样,干脆造反到底,暗下决心,不顾一切。 “阿博特小姐,抓好她的胳膊,她就像一只发疯的猫。” “太丢人了!太丢人了!”这位仆人夸张地说道,“多让人羞愧的举动啊。爱小姐居然对小少爷下手,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居然打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是我的主人?我难道是他的仆人?” “不,你连仆人的资格都没有。你从来不做事情,只是一个白吃饭的人。喂,坐下来,好好儿检讨一下你自己的劣行。” 此时,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下命令关押我的红房子里。我被拉扯到一把很矮的板凳上。我的屁股刚刚碰到板凳,就立刻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但两双有力的大手将我死死地按住。 “如果你不安分地坐着,我们就得把你绑起来。”贝茜说,“阿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用一下,我的那副恐怕会被她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连忙从她那条浑圆粗壮的腿上解下用来捆绑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时间再加上刚才那番诋毁和侮辱我的话,已经让我的情绪稍稍稳定了些,至少没有之前那么激动了。 “不用解了,”我叫道,“我不会再挣扎了。” 为了让她们相信,我用双手牢牢地抓住凳子。 “记住别动。”贝茜说。她们确认我的情绪已经平复后,才松开了按住我的双手。随后,她和阿博特小姐站直了身体,将双臂抱在胸前,阴沉着脸,充满怀疑的神色。似乎她们怀疑我的神经出了问题。 “她从来没有这样过。”最后贝茜转过身对阿博特小姐说。 “这就是她的本性。”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聊起这个孩子,对于我的观点,太太都是赞同的。这个丫头真是太狡诈了,我就没看过有哪家的姑娘这么小年纪有她这么多鬼主意。” 贝茜没有接这个话题,但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小姐,我想,你也知道,你能在这里生活,完全是受里德太太的恩惠,你是依靠她来养活的。一旦她把你赶走,你就只能到贫民窟里去了。” 对于这番话,我无力反驳,因为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调了。在我的生活中,那些最早的记忆都包含着类似的内容。人们暗示我,我是依靠别人的救济生活的。这些责备的话已经成了老生常谈,但是依旧让我觉得痛苦难耐,而且还不能完全听懂。阿博特小姐继续说:“你不能仗着太太心地善良,让你和里德小姐、少爷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中,你就觉得自己和他们没有差异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的财产,你却分不到一分钱。所以,你需要学会谦逊,学会恭维,学着去讨好他们。” “我们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语气不似刚才,并不严厉,“你要学会讨好别人,学得乖巧懂事一些,那样才能继续在这个家里生活。倘若你总是胡闹、意气用事,并且行为乖张,我敢断定过不了太久,太太就会撵你出去。” “还有,”阿博特小姐说,“倘若她继续这样做,上帝也会惩罚她的,或许就在她下一次发脾气的时候要了她的小命。死后,她的灵魂能去哪里呢?来吧,贝茜,咱们走,随她去吧。我觉得我是没有能力说服她了。爱小姐,你就一个人在这里好好儿祈祷吧。如果你还是没有一丝悔改之意,说不定就会有坏人从烟囱钻进来,把你带走。” 她们走时顺手关上了房门,上了锁。其实,这红房子是一间空置的卧室,很少有人居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来住,除非盖茨黑德府上突然来了一大群宾客,必须将所有的房间都派上用场。不过在这栋小楼所有房间之中,这间房子是最宽敞、装修最豪华的。房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鲜艳的红木床,床柱很粗,上面罩着深红色的锦缎幔帐,就像一顶封闭的帐篷。房间里有两扇大窗,但无论白天还是夜晚,窗帘都是拉着的,将窗外的景色遮得严严实实。窗帘与床上的幔帐颜色相同。地毯是红色的,床脚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四周的墙壁刷成柔和的黄褐色,还带有一丝粉红。衣橱、化妆台和椅子都是红木材质,乌黑发亮。床上高高地叠放着被褥和枕头,上面铺的床罩是雪白的马赛布,在周围暗红的色调映衬下,这种白色简直让人眩晕。同样显眼的就是那把摆在床头边的大安乐椅,因为它也是白色的,前面还放着一把脚凳。我觉得它就像一个孤独苍白的宝座。 这个房间很少生火,所以很冷;它距离儿童房和厨房都不近,所以很安静;再加上这里很少有人踏足,所以显得庄重静穆。只有女仆会在每星期六上来打扫一次,将一星期内飘落到镜子和家具上的灰尘掸落。另外就是里德太太自己了,她只是偶尔来这里查看一下大衣柜中某个秘密抽屉中放置的东西。那里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已经过世的丈夫的遗照。这些都给这个房间带来了某种神秘的气场,或者说是一种魔力,以至于看起来装饰豪华的房间给人的感觉却是冰冷凄凉的。 里德先生已经去世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呼出了最后一口气,人们也是来这间屋子瞻仰他的遗体,送他最后一程。同样,他的棺材也是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的。从那之后,这里就弥漫着一种阴森诡异的祭奠氛围,所以不会有人愿意走进这里。 我被贝茜和刻薄的阿博特小姐指定坐的是一把矮凳,上面有一层软垫,就放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的正前方就是那张高大的床。我的右边是乌黑的衣橱,表面泛着柔和的光亮,将照射到它上面的微弱光线肆意地反射,光线轻轻摆荡,变幻莫测。左边是关得死死的窗户,两扇窗户中间有一面很大的镜子,将房间中的床和空旷的空间反射出来,更显肃穆。我不能确定她们是否真的把门上了锁,所以等到我敢于四处走动的时候,便起来确认一下。嗯,果真如此,门被锁得很紧,不逊于牢房。返回原地时,我必经的道路就在大镜子的前面。当目光触及镜子时,我被吸引了,忍不住要看看镜中的景象。通过镜子的反射,一切景物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加冷漠和阴沉。有一个陌生的小丫头在镜子里面盯着我,她苍白的脸和胳膊都被一层斑驳的阴影笼罩着。当一切都仿佛停滞时,唯有那双明亮但充满恐惧的眼睛在转动着,看起来真像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既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的精灵,就像贝茜在夜晚给我们讲的故事中的一样,在沼泽地带野蕨满山的荒谷中突然出现在一位晚归的人眼前。我重新坐到那把指定的凳子上。 那个时候我还挺迷信的,但是还没有迷信到完全听从别人摆布的程度。此时的我依然激情高涨,如同那些起义反抗的奴隶,那种被压抑的苦闷情绪依旧鼓动着我。如果想让我向可恶的现实低头,那么就得先抑制住那些潮涌般的对往日的回忆。 约翰?里德的飞扬跋扈,他姐妹们的高傲冷漠,他们母亲对我的厌恶,下人们的趋炎附势,这一切就像是混浊井水中的黑色杂质,总在我脑海中不断地翻涌,令我心绪不安。为什么我总是在受苦,总是遭到别人的白眼,总是有人告我的状,受到责备的永远是我?为什么我总是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已经竭尽所能地去博取别人的欢心,但结果仍旧于事无补?伊莉莎既自私又任性,却能受到爱戴和尊敬;乔治亚娜总是发脾气,说话狠毒刻薄,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目空一切,但仍然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拥有俏美的容貌、白里透红的脸颊、金色的鬈发。美丽可爱的外表让她人见人爱,所以无论犯了怎样的错误,她都可以得到别人的原谅和怜爱。至于约翰,根本就没有人敢顶撞他、质疑他,就更谈不上教训他了,即便他什么坏事都干:把鸽子的脖子拧断,以杀死小孔雀为乐,命令狗去撕咬小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揪掉暖房中极品花木的嫩芽。有时他还称呼自己的妈妈为“老姑娘”,又因为她天生的黑色皮肤而辱骂她,尽管他的肤色也是如此。他对自己的母亲总是蛮横无理,从不听话,经常撕毁她的丝绸衣裳,即便如此,他依然是她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至于我,从不敢有一点儿闪失,做任何事情都是全力以赴,尽量做到最好,结果人家骂我是淘气鬼、讨厌鬼,骂我总是像贼一样鬼鬼祟祟,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刚刚我挨了打,并且跌倒在地,现在头还在痛,血流不止。然而约翰没有因为对我野蛮粗暴的行为受到一点儿责备,而我只不过为了保护自己而作了一点儿无谓的反抗,却要为这件事承担全部责任,受到所有人的指责。 “不公平,为什么这么不公平!”我的理智呐喊着。我的理智在疼痛的刺激下过早地成熟了,并且使我在短暂的时间里充满了力量。随之而来的就是决心,它激发我要去主动做些什么,哪怕是用奇怪的手段来摆脱这些长久以来都必须承受的痛苦和欺压,比如逃跑,或者绝食,直到饿死。 那天下午,外面的天空是阴沉的,我的心里惊慌失措!我的思绪很乱,整颗心都在怂恿我去反抗,然而现在看来那时的心理斗争是多么茫然、多么幼稚无知啊!我无法回答自己心底那个永远无法释怀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然而现在,在相隔——我不想说到底是多少年之后——我才彻底明白了。 我始终不能融入盖茨黑德府。在那里,我就是个异类。里德太太、她的孩子们,还有她雇用的仆人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很好地与我相处。他们不喜欢我,事实上我也不喜欢他们。他们没有理由、更没有必要用热情的态度对待一个格格不入的家伙,一个无论在个性、地位,还是在喜好方面都与他们毫不相同的另类,一个既不能给他们提供帮助也不能给他们带来愉悦的毫无用处的人,一个对自己的处境厌恶至极,对他们的想法又充满蔑视,对他们极度鄙视,让他们极为讨厌的家伙。我明白了,假如我是一个聪明可爱、活泼开朗,既漂亮又有修养的姑娘,即便我不是里德太太亲生的孩子,同样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们也会对我好一些,里德太太会对我宽容一些,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友善一些,仆人们就不会把我当做替罪羊了。 阳光慢慢地从红房子里退去,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原本就够阴冷的下午也要逝去了,接下来将是更加凄凉的黄昏。我可以清楚地听见雨点有节奏地敲打着楼梯间的窗户,狂风怒吼的声音从门厅后面的树丛中传来。我的身体逐渐变冷,冷得像一块石头,刚才的勇气也消失殆尽。记忆中时常伴随我的屈辱感和自卑感,还有孤独沮丧的情绪,已经将我刚刚的怒火浇灭了。每个人都觉得我是坏小孩,也许我真的是吧。我不是已经决心让自己饿死了吗?这真是罪过。但是我到底该不该死掉呢?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真的是我最想要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躺在那里。想到这儿,我的思想不受控制地回忆起他的种种,但是越细想心里就越害怕。我已经记不起太多事情了,只知道他是我的舅舅——我母亲的哥哥——当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他就收养了我,并且在弥留之际要求里德太太答应,一定要把我当做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如今的里德太太或许觉得自己已经实现了当初的承诺。以我对她的了解,从她自己本身的想法和天性出发,她确实已经尽力了。怎么可以要求她真心喜欢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孩,一个同她没有一点儿关系的外姓人呢?她会认为自己接受了一个勉为其难但又不得不接受的保证,去给一个她这辈子都无法喜爱的孩子做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不能融入家庭的孩子永远格格不入地插在她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想必也够烦恼的了。 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我不怀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倘若里德先生活着,他一定会对我很好的。此时,我坐在凳子上,打量着那雪白的床和昏黄的墙,也时不时地瞥一眼那面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想起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如果活着的人背叛了死者临终前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也会感到不安,便会从坟墓中爬出来,严惩那些违背誓言或者干脆就糊弄死者的人,并为受到欺辱压迫的人报仇。我心想,里德先生的幽灵一定会感知到他外甥女的委屈,他会走出现在的居所——无论是教堂的坟墓,还是死者那个另外的世界——来到这间屋子里,站在我的面前。我用手擦掉眼泪,努力忍住不哭,担心我的哭声妨碍我听到什么不能预料的声音,或者吵醒黑暗中的头上带有光环的精灵,她们会用悲悯的眼神俯身看着我。这个想法让我倍感欣慰,不过倘若真的发生了,我知道我一定会很害怕的。我拼命地控制自己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壮着胆子将这间昏暗的房屋环视了一遍。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会不会是月亮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进来的光线?不可能,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道光线是流动的。定睛一看,这道光线已经移动到天花板上了,它在我的头顶上抖动。倘若是现在,我会很确定这样的光线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折射进来的。但在那时,我满脑子都是恐怖的事情,神经也非常紧张,我笃定那道流水般的光芒是灵魂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人间的预兆。我的心跳得厉害,脑袋又热又涨,耳朵里嗡嗡地叫个不停,以为那是翅膀扇动的声音,好像有一种东西在慢慢地向我逼近。我吓坏了,心脏剧烈地跳动,我不能呼吸,我的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于是我发了疯似的大叫一声,冲向门口,用尽全力摇晃着门锁。外面的走廊里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之后是钥匙转动锁芯的声音,随后贝茜和阿博特走进了房间。 “爱小姐,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好可怕的声音!我的耳朵里响起很多可怕的声音,那声音已经钻进我的心里了。”我拼命地喊道,“把我带出去吧!让我到儿童房里去吧!” “怎么了?你听见什么,看见什么了?” “啊!我看到了一道光,一定是幽灵。”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 “她是故意叫嚷的,”阿博特很厌烦地冲着我说,“而且叫得那么大声!如果真是痛得厉害,也就算了,可她明明就是用叫喊声骗我们过来,我一眼就可以识破她的诡计。” “你到底怎么了?”一个气势汹汹的声音问道。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了过来,帽带没有系上,随着气流飘舞着,身上宽大的衣服则在她行走的时候,发出窸窣的声音。“阿博特,贝茜,我想我已经吩咐过你们了,让简?爱待在这个红房子里,我会亲自过来看她的。” “简小姐叫得撕心裂肺,夫人。”贝茜恳求着。 “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 “孩子,松开贝茜的手。你大可以放心,依靠这些小手段是不可能让你免受责罚的。你绝对出不去。我最讨厌狡猾的人了,尤其是小孩子。我想,我必须让你了解,花招是不管用的。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待上一个小时,而且必须老老实实坐好,一动不动,我才会放你出来。” “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原谅我吧!我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换别的方法惩罚我!在这间屋子里我会窒息的,如果——” “闭嘴!这么吵吵嚷嚷让人厌恶至极。”毫无疑问,她的感受是真实的。在她眼里,我已经是一个早熟的演员了,她觉得我的本性就是恶魔,我残忍、卑鄙、阴险,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孩子。 贝茜和阿博特都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的疯狂和哭号都视若无睹,仅有的感受就是厌恶与不耐烦。她不愿意和我多说一个字,猛地把我向后一推,随即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快步走开了。在她走后不久,我大概是痉挛了,而这场吵闹也以我的晕倒告终。 第三章 之后回忆起来,我在清醒之前好像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我的眼前有一道红色的光在刺眼地跳动着,我与红光之间有一根根又粗又黑的绳子。我能听到低沉的说话声,就像声音在传入我的耳朵之前已经被一阵风声或水声减弱或掩盖住了一部分似的。紧张与不安再加上强烈的恐惧感,再一次使我的意识模糊了。又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有人在碰我,先是将我扶起来,之后让我的身体靠着他坐着。我感受到从未曾有过的轻抚和爱怜,我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小心翼翼地抱过,我把头倚在一个枕头上或是他的胳膊上,觉得很舒服。 五分钟之后,我弄清楚了刚才的迷茫与不解。原来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而那道可怕的红光其实就是儿童房中炉火的光。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桌子上还点着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尾,一位慈祥的老先生坐在我床头边的椅子上,俯身看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多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跟里德太太也没有一丝关系的人。此时,我的内心有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欣慰和踏实,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没有阿博特那么讨厌),仔细辨认着这位老先生的容貌。我认得他,他叫劳埃德先生,是一位药剂师,用人们生病的时候,里德太太有时会请他过来。不过,如果她自己或者她的孩子有一丝不舒服,她就会请内科医生。 “看看我,知道我是谁吗?”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伸出手。他握住我的手,微笑着说:“会慢慢好起来的。”接着,他扶我躺好,并且吩咐贝茜要千万小心,不要在晚上打扰我。他又嘱咐了几句话,说了声明天再过来,就离开了。我很难过。他坐在我床头时,我觉得既温暖又安全,但是他刚离开这个房间,关上门的那一刻,我觉得整间屋子都变得昏暗了,我的心也随之下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伤又重新聚集在我的心头。 “你现在想睡觉吗,小姐?”贝茜问,语气很温柔。 但我仍旧不敢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害怕会让她觉得我还是那么粗鲁无礼。“我试试。” “你想喝点儿什么,或者能吃点儿东西吗?” “不用了,谢谢,贝茜。” “那么我去睡觉了,现在已经过了午夜。倘若你需要什么,尽管叫我。” 多么周到热情啊!于是我大胆问了一个问题。 “贝茜,我怎么了?生病了吗?” “你是病了,我想是刚才在红房子里面哭得太厉害了,不过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放心吧。” 贝茜走进了隔壁用人们的卧室。我听见她说:“萨拉,你今天陪我一起睡在儿童房吧,我不敢和那个可怜的孩子一起过夜了,说不定她熬不过今天晚上。真奇怪,她居然会昏过去。真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里德太太的心也太狠了点儿。” 萨拉跟着她去了隔壁的房间,两个人都上了床,窃窃私语了将近半个小时。她们之间的对话,我只听到了一些只言片语,但我很清楚她们所谈论的话题。 “有个东西从她身旁一掠而过,一身苍白的衣服,但是转瞬即逝……” “一条黑色的大狗跟在后面……”“敲了房门三下……”“教堂坟墓的上方出现了一道白光……”这样的话还有很多。 后来,两个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逐渐熄灭了。我就在这样的恐惧中努力挨过漫长的黑夜,紧张得耳朵、眼睛和脑袋都时刻警醒着,这种恐惧应该只有孩童时期才能体会到。红房子事件对我的身体没留下多么严重的伤害和后遗症,只不过让我的神经饱受折磨,所以时至今日我依旧清晰地记得。没错,里德太太,你让我的精神遭受了严重的创伤,但是我还是愿意原谅你,因为你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你的所作所为表面上是让我接受惩罚、改掉坏习惯,但实实在在地将我的心折磨得脆弱不堪。 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穿好衣服起床,身上披着一块浴巾,坐在儿童房的壁炉旁边。我的身体十分虚弱,似乎马上就要垮掉了。然而这不是最让我痛苦的,我最大的痛楚藏在我的内心深处,难以言表,以至于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听任它们簌簌地掉下来。刚擦掉一滴,另外一滴就顺着脸颊滑了下来。不过,我想我还是应当高兴的,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坐车跟着里德太太出门了。阿博特也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做针线活。贝茜则在忙着收拾孩子们散落各处的玩具,将抽屉整理好,在此期间她还不时地同我说一两句稀有的体贴的话。对于已经习惯了成天挨打受骂、习惯了即便努力做事情也得不到表扬的我来说,眼前真可谓安宁的天堂了。但是此时的我已经被折磨得心力交瘁,就连这种来之不易的安宁也不能安抚受伤的我了,任何好玩的、有趣的事情都很难让我的脸上重现笑容。 贝茜到楼下的厨房去了一趟,端上来一个烘烤好的馅饼。馅饼放置在一只颜色鲜艳的瓷盘里,瓷盘上的图案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含苞待放的玫瑰花上。这个图案曾经让我激动不已。我曾恳求她们让我仔细看看这个盘子,用手摸摸它,但总是被告知我并没有这个权利。就在此刻,这个我梦寐以求的器皿就放在我的膝头,并且我还受到了热情的邀请,去品尝一下珍贵器皿中的甜美糕点。徒有虚名的好意!跟其他期盼已久但总是不能得到的疼惜与宠爱一样,来得太迟了!现在的我已经没有胃口享用这份美食,也没有心情欣赏鸟的羽毛与花卉的色彩,一切都已失去了光彩。我将瓷盘和馅饼推开。贝茜问我是否想看书。“书”字一出,我立刻兴奋起来。我拜托她到图书室拿那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浓厚地将这本书反复读过几遍,我觉得书中所记述的内容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比童话故事更加有趣。那些小人国中的居民,我曾经努力地在叶子与花冠之间、在小蘑菇的根下、在爬满常春藤的墙角中寻找过,但始终没能发现他们,所以我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他们已经逃离英国,去了某个国家的乡野,那里一定森林密布,而且人迹罕至。我坚信,在这个地球上一定存在着小人国和巨人国,他们同样是地球的主人。并且我也相信我会在某一天独自远航到小人国去,亲眼看看那里小小的田野、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树木,看一看那里的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们,再去看看巨人国里像森林一样高耸的玉米地、壮硕的猎狗、超大的猫和像灯塔一样高大的人。然而,当我重新捧着这本原本珍爱的书时,却再也找不到从前翻看那些精妙的插图而得到的心潮澎湃的感觉了。现在的我看到的只有凄凉与荒诞。巨人们不过是一群消瘦的怪物,小人国里的人就是一些恶毒可怕的妖精,格列佛则是不停地身陷险境的可悲的流浪者。我不敢继续看下去,于是合上书,将它与刚才未品尝过一口的馅饼放在一起。 此时的贝茜已经将家务都做好了,她洗了手,打开抽屉。那里面放着很多用剩下的漂亮的碎布,她要给乔治亚娜的娃娃缝制一顶小帽子。她一边哼着歌,一边做着缝纫的工作: 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像吉卜赛人一样四处流浪。 我以前经常听到这首歌,觉得它是那么悦耳动听,因为贝茜的嗓音很甜美,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此刻,虽然她的嗓音依旧甜美,但是歌声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哀愁。当她沉浸于手头工作的时候,还会把叠句唱得很低沉,尾音拖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时,就如同祭奠时那种最哀伤的曲调。接下来,她又唱起了一首民谣,这首歌就更加显得悲伤哀怨了。 我的双脚酸痛,四肢乏力, 但前面的路是那么遥远,山野是那么荒凉。 没有月光照明,暮霭沉沉, 笼罩着可怜孤儿的前程。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仃地远走他乡,流浪在荒野连绵、峭壁林立的异地? 人心多么狠毒,只有天使最善良,会关注着可怜孤儿的足迹。 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晚风, 晴空中繁星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万能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予大众,孤苦伶仃的孩子得到了保护、安慰和希望。 即便我从断桥上失足坠落, 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潭。 天父啊,你带着祝福与许诺, 把可怜的孤儿拥入你的怀抱。 即便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 信念会给予我无穷的力量。 天堂啊,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地,上帝是可怜孤儿永远的朋友。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之后对我说。其实,这就如同对着燃烧的火炉说“你别燃烧了!”一样。只是我很奇怪她怎么能看得出我内心的苦痛,它在受着煎熬与折磨。 早上的时候,劳埃德先生如期而至。“怎么,已经起床了?”他一进入儿童房就说,“嘿,保姆,她现在怎么样了?” 贝茜说我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高兴才对。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 “是,先生,我叫简?爱。” “哦,我们来看看,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吗?哪里不舒服?” “没有,先生。” “哦,我想是因为不能跟其他小姐一起坐马车去兜风才哭的。”贝茜插嘴说。 “绝对不是因为这个!她那么大了,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闹情绪的。” 这正是我的想法。但是他这么认为,让我觉得很不屑,并且很伤自尊,所以我立即回答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因为这种事情哭过鼻子,而且我很讨厌坐马车。我是因为心里难过才哭的。” “嘿,得了吧,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感觉有些诧异。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我。他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回想起来应该算是很锐利的。他长得很普通,但看起来温和慈祥。他从容地打量着我,之后问:“你昨天为什么生病呢?” “她摔了一跤。”贝茜又插嘴说道。 “摔跤?那是小孩子才会发生的事情!她这个年纪走路还不稳当?她至少也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被人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伤害,我的心脏突然疼痛起来,所以不假思索地这样回答,作为辩驳和纠正。“但只是因为这样,我也不至于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鼻烟的时候继续鲁莽地说。 他拿好一撮鼻烟后,又重新将烟盒放入背心的口袋。这时,铃声响了,这是叫用人们去吃饭的铃声。他知道这铃声的含义,于是说:“那是叫你的,保姆,你可以下去了,我来开导一下简小姐,等着你回来。”贝茜本想留下,但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一条严格的规矩。 “你肯定不认为是因为跌倒才病了吧?那么是什么原因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就继续问道。 “她们把我关进了一间有幽灵的屋子,直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笑了一下,同时也皱起了眉头:“幽灵?是啊,你现在还是个小孩子啊!你怕幽灵,是吗?”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因为他就死在关我的屋子里,而且那里还停过他的灵柩。无论是贝茜,还是其他什么人,只要可以不进去,都不会在夜里走进那间屋子的。她们太狠心了,不仅在晚上把我关在里面,而且连蜡烛也不点一根。那么狠心,我永远都会记得。” “乱说!就是因为这个让你难过,可是现在是白天,你还怕什么?” “现在不怕,但马上又要天黑了。不过,我难过,还有其他的原因。” “其他的原因?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我多么希望可以将事情完完整整地说清楚!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回答这个问题谈何容易。孩子们能够感受,但他们没有办法好好儿分析自己的情感,即使有一部分可以说得明白,但整体的感受是无法言传的。我又担心假如这次说不出来,我就会失去唯一袒露心声的机会,我的痛苦已经压抑得太久了。所以内心纠结了一段时间后,我便说了一句,虽然不能表达所有苦痛,却是对实情的描述。 “第一,我没有父母;第二,我没有兄弟姐妹。” “但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妈,还有许多表兄妹啊。” 我又停了一会儿,随后用很糟糕的口才辩解道:“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又去掏他的鼻烟盒了。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很漂亮,房子很好吗?”他问,“难道让你住在这么好的地方,你都不心存感激吗?”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阿博特说过,我的地位还不如这里的女佣呢。” “胡扯!但是你应该不会很傻地想要离开这里吧。” “如果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去,我是很愿意离开的。可是在我长大之前,我是走不出盖茨黑德府的。” “也许可以——谁知道呢?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人吗?” “可能没有了,先生。” “那你父亲那边的亲戚呢,也没有人在了吗?” “我也不太清楚。我以前也问过舅妈,她说可能还有一些姓爱的亲戚,但他们都是穷人,又没什么地位,所以她也不太了解。” “如果这样的亲戚真的存在,那你愿意和他们生活吗?” 我深切地知道对于大人们来说穷苦是可怕的,对于孩子就更是如此了。孩子们不会了解那些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奋斗的人是多么让人钦佩,他们只知道“穷”这个字眼所代表的含义。穷,就是衣衫褴褛、食物匮乏、没有足够的木材取暖,穷人们的行为也多是粗鲁和低贱的,反正一切不好的词语都是“穷”这个字的衍生词。而对我来说,贫困与堕落就是一回事。 “不,我不愿意和穷人生活在一起。”我坚定地回答。 “如果他们对你很好,你也不愿意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明白这个假设怎么能够成立,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和心境对人好。倘若我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我就得学着他们的样子,作出一些没有水准的行为,之后变得和他们一样举止粗鲁,没有文化,长大后还得坐在盖茨黑德府的茅屋门口,当富人的奶妈,给她们洗衣服。不,我还没有那么英勇无畏,想要抛开一切换取自由。 “你的亲戚都那么穷吗?都是靠给别人当帮工生活的吗?” “我也不知道。反正里德舅妈说,即便我有亲戚,也一定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同他们一起去要饭。” “你喜欢上学吗?” 我再次陷入了沉思。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听到贝茜偶尔说起,在那个地方,年轻的女孩们都带着足枷,背上背着矫正脊椎的背板,行为举止必须文雅,守规矩。约翰?里德就一点儿都不喜欢学校,他还总是辱骂学校的老师。不过他对学校的感受不足以判断学校的好坏。即便贝茜的说法是真的(她是在来盖茨黑德府之前,从她前一个主人家年轻的小姐那里听到的),但是她还说过在学校里可以学到一些技能,所以我还是很向往去那里的。她曾经声情并茂地说起那些上过学的小姐做的手工,画的风景和花卉;她们可以唱出多么动听的歌曲,弹出多么美妙的钢琴曲;她们能编织钱包,能翻译法语书。这一切都让我心潮澎湃,我也好想学会这些本领,再和她们比试一下。再则,如果我可以去上学,那就意味着我可以离开盖茨黑德府,我的生活将完全改变,进入一种新的环境就好比一次远行。 “我愿意去上学。”这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心声。 “唉,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站起身,自言自语道,“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又补充道,“神经不是很好啊。” 这时,贝茜回来了,与此同时,外面的石子路上也响起了马车轮滚动的声音。 “是你们的太太回来了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在我离开之前,我得跟她谈谈。” 贝茜请他先到早餐室等待,并且为他领路。他们谈了什么,我不得而知,但根据以后发生的事情来推断,药剂师一定是在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把我送到学校去。很自然,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一天晚上,阿博特和贝茜坐在儿童房里,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聊天,其中就包括谈论这件事情。那时,我已经躺在床上,她们也觉得我应该睡着了。阿博特说:“我认为太太一定早就想摆脱她这个品性乖张的小孩了。你有没有注意过她的眼睛?好像总是在注视着每一个人,之后在心里策划着什么阴谋。”我想,阿博特一定认为我就是童年时期的盖伊?福克斯 ①。 也正是通过她们这次谈话,我才第一次得知一些关于我身世的信息。我的父亲生前是一位牧师,而我的母亲不顾世俗的观念和家人朋友的意愿嫁给了他。她的朋友们都认为她选择的婚姻有失她的身份,也因为如此,我的外祖父里德勃然大怒,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也没留给她一分钱。在我父母结婚后的第一年,我的父亲就染上了斑疹伤寒。他在一座大的工业城市做牧师,总是奔走于穷人之间,所以才会染上当时在穷人中间最流行的斑疹伤寒。我的父亲生病后,我的母亲被父亲传染了,他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双双去世了。 贝茜听了这番话后,感叹道:“可怜的简小姐,真的很让人同情啊,阿博特。” “是呀,”阿博特回答,“如果她长得漂亮可爱些,一定会有人心疼她、怜悯她的。可她确实不漂亮,还有些让人讨厌,怎么让人喜欢得起来呢?” “这也是实话,”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同样的境遇,想必乔治亚娜那样的美人坯子还是会被人疼爱的。” “就是,我就是喜欢乔治亚娜小姐!”阿博特狂热地叫道,“真是个小甜心——长长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可爱稚嫩的皮肤,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一样!贝茜,晚餐我好想吃威尔士的烤面包啊。” “我也想——再来点儿烤洋葱。走吧,我们下楼去。”她们离开了。 第四章 在和劳埃德先生谈话以后,再加上听到贝茜和阿博特之间对我父母的谈论,我更加相信,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我觉得马上就会有某些我期盼的变动发生,所以我一直默默地祈祷。但是,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的身体也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强壮,但是我朝思暮想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只不过里德太太会偶尔看我一眼,但目光中充满了憎恶,并且很少和我说话。自从我生病之后,她就把我和其他的孩子隔开了。她让我自己睡一个很小的房间,罚我单独用餐,并且全天都只能待在儿童房里,但是我的表兄妹们经常在客厅里玩乐。她从来没有透露过一丝要送我去上学的意思,但我坚信一点:她不会容忍我长期与她生活在同一栋房子里。因为只要她向我投过一丝目光,我都能看到她眼中表露出来的一种没有办法控制的、深深的厌恶之情。 可以看得出来,伊莉莎和乔治亚娜绝对听从了一种指示,那就是尽量少和我说话。只有约翰见到我时还会做鬼脸,并且又打了我一次。已经有了一次反抗的经验,所以我这次依旧怒不可遏向他扑了上去。我的情绪被一种力量左右着——那种愤怒与要反抗的力量。他或许想清楚了,还是不要和我动手比较好,于是他逃走了,一边跑一边骂我,还诬赖我打破了他的鼻子。我承认,我的拳头确实瞄准了他脸上那个最突出的器官。当看到我的拳头或者说是我凶狠的目光把他吓退时,我很想趁此机会继续追打他,直到达到目的,可是他已经逃到他妈妈那里去了。我听见他抽泣着告状“那个讨厌的简?爱”是如何像只疯猫一样扑向他,并且打了他。但他的哭诉被严厉地呵斥了:“我和你说过,别再和我提到她,约翰。我已经告诉过你,不要与她接近,她不值得你答理。我不愿意你或者你的妹妹们同她有什么交往。”此时我正倚着栏杆听他们的对话。听到这里,我突然不假思索地回应了一声:“他们也不配和我交往。” 尽管里德太太的身材很丰满,但是当她听到我那句大胆鲁莽的宣言时,还是用极快的速度敏捷地爬上楼梯,一阵风似的把我拖进了儿童房,并且将我按倒在小床边,愤怒地说:“看你今天还有没有本事从这里爬起来再说一个字。” “如果里德先生还活着,他会对你说什么?”我在无意中问了这个问题。之所以说无意,那是因为我的嘴巴和舌头是自己运动的,我的大脑并没有控制它们。这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宣泄。 “什么?”里德太太有些没有底气地用低沉的声音说。平日里冷漠的灰色眼睛变得惊慌失措,几乎露出了恐惧的神情。她将手从我的身体上拿开,眼睛死死地看着我,好像真的在琢磨我到底是个孩童,还是个恶魔。此时,我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在天堂的舅舅会看到你的所作所为,并且对你所想的事情也清清楚楚。同样,我的父母也会明明白白地知道你所做的一切。他们已经知道你把我关了一天,并且在心里诅咒我快点儿死掉。” 里德太太很快地恢复了常态,她狠命地摇晃着我,之后扇了我两个耳光就走了,走时没说一句话。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贝茜唠唠叨叨地对我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说教,目的就是向我证实我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坏小孩。说到最后,我甚至也有些认同了,因为一直让我忐忑不安的就是罪恶感。 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的上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盖茨黑德府内充满了圣诞节和新年的喜气,大家彼此庆祝,相互交换礼物,吃圣诞大餐,举行晚会。当然,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无关,我没有福分享受这些快乐。我的快乐就是每天眼巴巴地看着伊莉莎和乔治亚娜精心打扮,看着她们穿上薄纱上衣,系上红色的腰带,披着精心打理过的鬈发,走到楼下的客厅去。然后我会听到楼下弹奏钢琴和竖琴的声音,管家和仆人来来回回的脚步声,上甜点时杯盘交错的声音,偶尔客厅的门被打开,之后传来断断续续的谈话声。听腻了,我就会离开楼梯口,走进清静、孤寂的儿童房。那里尽管也有一些悲凉,但至少我心里不会难过。说句心里话,我并不喜欢凑热闹,因为即便我去了,也很少有人会答理我。其实只要有贝茜陪我待着,度过安静的夜晚倒也是一种享受,这可比在满屋子少爷小姐、先生太太们中间,还有里德太太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目光下,舒服多了。但是,贝茜把小姐们一一打扮妥当之后,往往会去厨房或者是女管家室待着,因为那里比较热闹。她走时总会把蜡烛带走。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只能把娃娃放在膝盖上,眼看着炉火渐渐变暗。我偶尔还会四处张望,想知道在这个房间里,除了我,还有没有其他可怕的东西。壁炉中的火焰转为暗红色时,我便急急忙忙地解开衣服上的纽扣和带子,钻到我的小床上去,躲避寒冷和黑暗。我总是把娃娃带上我的小床,人总该喜欢点儿什么的。所以当我没有更值得喜爱的东西的时候,只能将所有的喜爱放在一个退了色的布娃娃身上,从中得到一点儿慰藉。尽管这个玩偶已经破烂不堪了,像个稻草人一样。此时我回忆当年,那时的我是多么可笑,居然喜欢这么一个小玩偶。那时我还将信将疑地认为它是活的,只有抱着它,让它和我一起躺进被窝里,我才能睡得着。每次看到它安安稳稳地躺在我的被窝里,我就会感觉很开心,并且认为它也是这样。 我一直在等客人们离开,想听到贝茜上楼的脚步,但是时间好像过得太慢了。有时候,贝茜会上楼来找些东西,比如顶针、剪刀之类,或者拿一些小面包和奶酪饼干什么的给我当晚餐。她会坐在床上看着我吃完,之后替我把被子掖好。离开时,她还会亲吻我两下,说:“晚安,简小姐。”每当贝茜对我如此温柔的时候,我就会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最漂亮的人。我是多么渴望她永远都这样温柔啊,善良温柔、和蔼可亲,不会命令我做这做那,更不会骂我或者责罚我。现在回想起来,贝茜?李一定是位很有天赋的姑娘,因为无论做什么,她都在行。她很会讲故事,而且讲得很吸引人,至少我在儿童房里听到的故事都是这样的。如果我对她的脸蛋和身材的记忆没有错误,那么她还是一个美人。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位身材苗条的少妇,头发和眼睛乌黑发亮,五官端正,皮肤光洁,只是脾气急躁了些,并且没有原则,缺乏正义感。不过即便是这样,在盖茨黑德府的众人中,我还是最喜欢她。 那一天是一月十五日,早上九点。贝茜已经在楼下吃早餐了,而我的表兄妹们还没有被他们的妈妈叫到身边去。伊莉莎正戴着宽边的帽子,穿着暖和的园艺服,想要出去喂她的小动物们。她喜欢做这个工作,从不觉得厌烦,还喜欢把她养的家禽下的蛋卖给管家,将赚来的钱偷偷藏起来。她有做生意的天赋,她那赚钱的爱好不仅表现在兜售鸡蛋和鸡这方面,还表现在与园艺工人在花茎、种子和插枝的价钱上讨价还价。里德太太曾吩咐园艺工人们,但凡是伊莉莎想要卖掉的花圃产品,他们就都买下。对于伊莉莎来说,只要是能赚钱的事情,她都会做,即便是卖掉自己的头发,也毫不吝惜。而她赚到的钱,刚开始是用破布或者旧卷发纸包好,藏在偏僻的地方。但是后来,她发现她所藏的钱有一些被女佣发现了,她很害怕有一天她的钱会不翼而飞,所以在经过她母亲的同意后,她将钱交给她的母亲管理,并且收取高额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六十——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她有一个账本,上面的账目清清楚楚,没有半点儿含糊。 此时,乔治亚娜坐在一把高脚椅上,一边照镜子,一边梳理自己的头发。她不厌其烦地把阁楼中一个抽屉里找到的假花和羽毛插到自己的鬈发上。而我在铺床,因为贝茜下了命令,在她回来之前,我必须将一切都整理妥当。(贝茜现在已经把我当成儿童房的女佣助手了,总是使唤我做这个做那个,比如整理房间、擦擦屋子里的灰尘之类的。)我将被子平铺在床上,叠好了换下来的睡衣。接着我走到窗台边,正打算把那里散放着的图画书和玩偶家具收拾好,突然听到了一声命令,叫我停止动她的玩具。说话的人正是乔治亚娜(因为那里的玩具椅子、镜子、小盘子和小杯子都是属于她的)。我停下来,无所事事地看着凝结在窗上的霜花,之后对着它们哈气。每当我哈气的时候,玻璃上就会化开一小块儿地方,透过这块小小的地方便可以看到户外的庭院。庭院中的一切已经被严寒的威严震慑住了,仿佛一切都凝固了。 透过这扇窗户还能看到门房和马车道。我竭力透过被霜蒙上一层白色的玻璃眺望外面,也正是我的哈气可以使我看得远一些。只见大门被打开了,接着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百无聊赖地看着它从马车道上驶过来。因为来到盖茨黑德府的马车虽然很多,但从没有来过一位我喜欢或者说是感兴趣的人物。这辆马车在房子前面停了下来,接着门铃响了,客人走进了房子。即使这件事情与我无关,但我还是忍不住被这种景象吸引住了。那是一只小小的、饥饿的知更鸟,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落在紧挨着窗口的一棵光秃秃的樱桃树上,唧唧喳喳地唱歌。桌子上摆放着我吃剩下的早餐,是牛奶和面包。我将其中一块面包掰碎,想把面包屑放到外面的窗沿上。我刚想推开窗,就听见贝茜匆忙上楼的脚步声,随后她走进了儿童室。 “简小姐,快点儿把你身上的围裙解下来。你在那里做什么?今天早上洗过脸了吗?手呢,洗过了吗?” 我没有回答她,而是先把手头上的事情做完。我使劲地推了一下窗户,我一定要保证那些鸟可以吃到我撒下的面包屑。窗户终于推开了,我将面包屑撒了出去,但是力度不够,有的落到窗沿上,有的落到树枝上。之后我才关上窗户回答她:“还没,贝茜,我刚掸过灰尘。” “你这个马马虎虎、调皮的坏孩子!刚才又是在做什么?你看看你的脸蛋红扑扑的,就像刚做过了坏事一样,你开窗户做什么?” 贝茜好像很着急,已经没有时间听我解释了,所以我也乐得不回答。她一把将我拽到洗脸架旁边,麻利地往我的脸上、手上涂抹肥皂,再用水清洗,最后用一块粗糙的毛巾将我的手和脸一并擦拭干净,虽然动作有些粗重,倒是干脆利落。接着她又用一把粗毛刷子将我的头发梳理了一下,解下我的围裙,赶忙把我带到楼梯口,嘱咐我快点儿下楼去,有人在早餐室里等我。 我原本想细问一下是谁在等我,里德太太是不是也在那里。可是贝茜已经离开了,并随手关上了儿童房的门。我只好一边思考,一边慢慢地走下楼梯。最近三个月,里德太太从来没有找过我。由于我一直被禁锢在儿童房里,所以早餐室、餐室和客厅都是让我伤心的地方,一旦进入这些领域,我便有一丝惶恐。 此刻,我独自站在宽敞的大厅里,面前就是早餐室的门。我站住了,害怕得直打哆嗦。那时候不公平的责罚与对待竟然已经让我成为可怜的胆小鬼了,怕成那副样子!我进退两难,不敢回到儿童房,又不敢向前再迈一步。我在门口徘徊了很久——大概有十分钟——直到早餐室里一阵响亮的铃声迫使我将心一横,看来除了走进去,没有别的办法了。 “有谁会来找我呢?”我一面想着,一面将手放在门把手上面,本来是要转动把手的,但有一两秒的时间僵在那里,动也不动。“除了里德舅妈,客厅里还会有谁呢?是男人还是女人呢?”把手转动了,门开了。我进去之后,先是行了一个很深的屈膝礼,才将头抬了起来——一根黑色的柱子!至少在我抬头的一刹那我是这样觉得的。这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身材高大,而且又直挺挺地站在火炉旁边的地毯上,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就好像是刻好的面具挂在柱子上面。 里德太太仍旧坐在她平时的位置上,看到我时,她用目光示意我走过去。我按照她的意思走了过去。她向那位面无表情的人介绍我:“这就是我跟你说起的那个小女孩。” 他——因为他是一个男人——缓慢地将头转向我站着的方向,之后用浓黑的眉毛下面那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我,接着响起了严肃的男人那种低沉的说话声:“她的个子这么小,她多大了?” “十岁。” “有这么大吗?”他将信将疑地问道。接下来的几分钟,他又将我仔细地审视了一番,之后问了我几个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简?爱,先生。” 回答完问题,我便抬起头来看他。当时我觉得他真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先生,我那时也长得太小了。他的五官很粗大,不仅五官,他身上的每个部位以及骨架上的线条都一样粗大,并且都很循规蹈矩。 “好吧,简?爱小姐,你是一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肯定他的说法,因为至少与我朝夕相处的人之中,没有人会这样认为,所以我干脆选择沉默不语。里德太太用摇头来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且对那位先生说:“这个话题我想还是不谈的好,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听你这么说,我觉得很遗憾,我想我有必要和她谈一谈。”他弯下腰,顺势坐在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里。“过来。”他说。 我从地毯上面走过去,按照他的要求站在他的正前方,我的脸和他的几乎处于同一水平线上,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他的五官。那是一张多大的脸啊,还有很大的鼻子,哦,嘴巴真的很难看!居然还有大暴牙! “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烦心的就是遇见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他开始说,“尤其是一位不听话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会到哪里去吗?” “会下地狱。”我的答案很传统,而且是现成的。 “你能给我描绘一下地狱吗?” “是一个大火坑。” “那你愿意到那个大火坑里面去吗,永远都要被火烤?” “不愿意,先生。” “那你需要怎样做才能不去那里呢?” 我仔细地思考了一会儿,但仍旧说出了一个让人很遗憾甚至是讨厌的回答:“我得确保身体健康,不要死掉。” “你怎么就知道你可以保持身体健康呢?每天都会有小孩子死掉,他们比你的年龄还要小呢。就在前两天,我就埋葬过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不过他是一个好孩子,他的灵魂此时此刻一定在天堂。但是如果你的灵魂也被招走,那么就很难说去哪里了,或许不是天堂。” 看来我是不能消除他对我的坏印象了,所以我只好低着头看着他放在地毯上的那双超大码的脚,顺势叹了口气,真想离他远点儿。 “但愿你的叹息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后悔给你的恩人带来了那么多的烦恼。” “恩人!恩人!”我在心里嘀咕着,“他们都说里德太太是我的恩人,但如果恩人就是这样,那么我讨厌恩人这个东西。” “你每天早晚都做祷告吗?”我的询问者继续问道。 “是的,先生。” “你读《圣经》吗?” “有的时候读。” “愿意读吗?喜欢吗?” “我喜欢《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记》,还有《撒母耳记》。另外,《出埃及记》的一小部分,《列王纪》和《历代志》的几个部分,《约伯记》和《约拿书》,我也很喜欢。” “《诗篇》呢?你应该也会喜欢吧?” “不喜欢,先生。” “不喜欢?哦,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呢!我认识一个小男孩,比你的年纪还小呢,他能背出六首赞美诗。你如果问他,是愿意要一块姜饼呢,还是学一首赞美诗,他就会告诉你:‘啊,学赞美诗!因为天使都是唱赞美诗的。’他还会说:‘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人间的一个小天使。’后来他得到了两块姜饼,作为对他小小年纪就那么虔诚的奖赏。” “赞美诗很无趣。”我说。 “这就证明你有一颗恶劣的心。你必须祈求上帝来改变它:重新赐予你一颗纯净的心灵,把你现在那颗石头般的心取走,给你一颗有血有肉的心脏。” 我正想问他一个问题,那就是换心的手术应该怎么做,可是就在这时,里德太太突然说话了,她要我坐下,之后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谈。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相信三个星期之前在我给你的那封信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小女孩身上缺乏我所期望和看重的人品与气质。倘若你准许她进入洛伍德学校,那么我很愿意看到校长和教师们对她严加管教。你们还必须提防她身上一个最大的缺点——她太爱说谎了。我当着你的面说这件事,简,目的就是让你不要试图去蒙骗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我有太多的理由害怕和讨厌里德太太,因为她向来只会用恶毒的方式伤害我,在她的面前我就不会有快乐。不管我怎样小心翼翼地顺从她,甚至是千方百计地讨好她,结果都是一样,我的所有努力都会遭到她的蔑视和厌恶,之后还有言语的羞辱。而现在,她就当着我的面向一位素昧平生的人讲述我那些并不存在的缺点,这让我的心像被撕碎了一样痛。我多少能够感觉得到,她已经将我未来新生活中的美好希望扼杀了,而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尽管我不能清楚地表述,但是我知道,她在我以后的道路上播下了反感和无情的种子。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眼睛里,我显然已经成为一个狡诈恶毒、令人生厌的孩子,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来改善这样最初的印象呢? “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一边想着,一边泪水已经掉了下来。我急忙用手擦拭,这是我无助而又痛苦的真实表现。 “作为一个孩子,说谎可是最糟糕的缺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这在某种程度上被称为欺骗,然而所有的说谎者都会落到燃烧着硫黄烈火的湖里。不过,里德太太,请您放心,我会严防这一点的,我还会让坦普尔小姐和教师们多多留意的。” “我希望你们为了她的前途着想,”我的恩人继续说,“要把她培养成有用的人,永远懂得谦卑。另外,假期,如果可以,就让她待在洛伍德吧。” “您的决策太明智了,夫人。”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回答,“谦卑可是基督教徒的美德,而这一点更加适用于洛伍德的学生。我还特别强调过,要注重学生们思想品质的培养。我曾致力于研究如何改正学生们骄傲自满的坏毛病。就在不久前发生了一件事,恰巧能证明我的方案是成功的。我的二女儿奥古斯塔陪同她的妈妈一起来我的学校访问。一回到家,她就发出感叹:‘哦,我亲爱的爸爸,洛伍德学校里的姑娘看起来都好文静朴实啊!她们的头发都梳到耳朵后面,身上都穿着长长的围裙,而且上衣的外面还有一个麻布做的小口袋,这种打扮简直和穷人家的孩子无异!’她还说,‘她们总是看我和我妈妈身上穿的衣服,那眼神就好像从来没见过丝绸的衣服一样。’” “嗯,这种状态我是十分赞赏的。”里德太太回答道,“就算找遍整个英国,我想也没有更适合简?爱这样的孩子上学的地方了。亲爱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向来主张的就是这种坚忍的精神。” “夫人,坚忍是基督徒的首要品质,也是必须遵守的职责。它贯穿于洛伍德学校的一切安排之中:简单的饭菜,朴实的着装,简单的宿舍,养成吃苦耐劳的习惯。只要走进学校,这些学生就必须遵守校规校纪。” “说得很对,先生。现在我可以这样理解吗,洛伍德学校已经愿意接收这个孩子,并且会以符合她地位和前途的方式教育她了,对吗?” “太太,您当然可以这样理解。她马上就会被种植在精心栽培和筛选过的花圃里了,她也会因为有这样的机会而感恩戴德的。” “好,既然一切都如此妥当,那么我会尽快送她过去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因为说实在的,我真的很着急,想快点儿卸掉这个令人讨厌的包袱。” “是的,太太,想必是这样的。那么,我现在就先告辞了。一两个星期之后我才能回到布罗克赫斯特府,因为我在这里还有一位副主教好朋友,他不想让我那么早就回去。不过,我会通知坦普尔小姐,马上就有一位新生去学校。这样,她们一样可以安排接待工作。再见。” “再见,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请代我向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和小姐,还有奥古斯塔、西奥多和布劳顿?布罗克赫斯特少爷问好。” “我会的,太太。小姑娘,我这里有本书,名字叫做《儿童指南》。你需要祷告后再读,尤其要好好儿看看其中的一个章节,讲的是‘满口谎言、善于欺骗的坏孩子,玛莎?格××被碾压在轮胎之下身亡的故事’。”说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将一本包了书皮的小册子强塞在我手中,接着打铃示意仆人备好马车,就离开了。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我和里德太太两个人了,刚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她做着针线活,而我在打量她。那个时候的里德太太只有三十六七岁,个子不高,但是体格比较丰满健壮,肩膀很宽,四肢也很结实。她身材很壮实,尤其是她的下颚,所以显得脸有些大。她的眉毛不是很好看,有些低,下巴大而突出,嘴巴和鼻子倒是很匀称的。她的眉毛颜色很浅,以至于显得眼睛突出,而更加突出的是她脸上毫无同情心的神情。她的皮肤又黑又暗,头发的颜色类似于亚麻色。她的身体很好,很少生病。她算是一名优秀的管家,因为无论是家庭还是外面的租赁产业,都是她亲手打理的。除了她的孩子,没有人敢藐视她的权威。她的举止优雅,很有风度,这样有助于展示她那些价格不菲的漂亮衣服。 我坐在距离她椅子扶手几码远的一把矮椅子上,仔细地打量着她的身材和容貌。我的手里紧握着那本讲述一个说谎的孩子惨死经历的薄册子。他们将这个故事作为对我的警示,要我引以为戒。这就是刚刚发生的一幕。里德太太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关于我的评价,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散不去,并且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每一句话,它们是那么刺耳。此刻,满腔怒火正在我心里燃烧。 里德太太抬起头时,她的目光刚好与我的相遇,在那一瞬间,她原本熟练的手指突然停止了动作,说:“出去,回到儿童房里去。”这是一种命令语气。或许是我的眼神,也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让她感到厌恶,因为我很清楚地看到,她已经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却仍旧很恼火。我马上站起身,走到门口,但是又转身走了回去。我穿过房间,径直向窗户边走去,站在她的面前。 我必须说话了,在别人这样的践踏和诋毁面前,我怎么可以再一次忍气吞声,我必须反抗。可是怎么反抗呢,我反击的武器是什么呢?最后,我壮了壮胆子,还是直接将不满发泄了出来:“我从不说谎,如果我善于骗人,那么我会说我爱你。但是我早就坦言,我并不爱你。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约翰?里德,就数你是我最不喜欢的人了。我手里的这本写给爱说谎的孩子的书,我想应该送给你的女儿乔治亚娜,因为欺骗成性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里德太太的手仍旧一动不动地放在那儿,她的眼睛则冷冷地看着我,把断断续续的阴冷目光抛向我。 “说完了吗,还有别的话吗?”她问。她说这句话的语气,与其说是在对付一个孩子,不如说是在与一个成年人较量。 她眼神和说话的语气激怒了我,我激动得难以自控,浑身哆嗦起来,但我仍旧说:“我真的很欣慰,你不再是我的亲戚,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叫你一声舅妈了。即便在我长大之后,我也不会来看你。倘若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你对我怎样?我一定会回答说,只要想起你,我就心生厌恶,我会告诉别人,你对我的态度冷酷无比,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简?爱?” “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不敢?我所说的都是事实。你觉得我是没有感情的孩子,你觉得我可以没有情感,以为我的生活可以不需要一点点爱抚和亲情,但是我告诉你,我的生活不能是这样的。对了,你知道吗,你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心,我永远都会记得你是怎样粗暴地推搡我,强迫我待在红房子里面,将门反锁,即便是我死了,我也不会忘记的。当时我是那样痛苦,我一边哭得泣不成声,一边哀求你:‘可怜可怜吧!可怜可怜我吧,里德舅妈!’可是你呢,还是残忍地惩罚我。明明是你的孩子打了我,他没有来由地将我推倒在地,你却惩罚我。我要将事实的真相告诉每一个问我的人。或许很多人都觉得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是我知道你的心肠狠毒,说谎的人是你!” 我还没有将话全部倾泻出来,但此时的内心已经开始有一种畅快和喜悦的感觉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妙的自由和胜利的感觉。我似乎已经挣脱了一种无形的束缚,体会到了一种没有预料的自由。这种感觉绝对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因为我看到了里德太太慌乱的眼神,手里的针线也从她的膝盖上掉了下来。她举起双手,身体前后摇晃着,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扭曲了,好像马上就要哭了一样。 “简,你的想法是错的,你怎么了?怎么抖得这么厉害?要喝水吗?” “不,里德太太。” “那你需要别的什么东西吗?简,说真的,我一直都很想和你成为朋友。” “你才不会有这种想法呢。你对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我品行低劣,爱说谎,那么我也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你对我都做了些什么。” “简,你不明白我的用心,你要知道,如果孩子有了错误,就一定要改才行。” “我从来不说谎!”我歇斯底里地喊了出来。 “但是你的脾气太大了,简,这一点你必须承认。好了,现在回到儿童房去乖乖地休息一会儿吧。” “我不是你的乖乖,我不需要休息,马上就送我去学校吧,里德太太,因为我对这里已经厌烦透了。” “我真该早点儿送她去学校。”里德太太喃喃自语,收拾好针线之后,快速地离开了房间。 我独自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但此时这里已经成为我胜利的战场。这是我一生之中所经历过的最艰难的战役,也是我第一次品尝到胜利的滋味。我的双脚踩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刚刚站过的地毯上,享受胜利后的孤寂。开始,我暗笑得意,但是很快这种胜利的愉悦感如同突然加速跳动的脉搏,很快又急转直下,接着便消退了。倘若有一个孩子,像我一样同长辈斗嘴,毫无保留地发泄自己的愤怒,那么当一切都冷静下来之后,一定会觉得后悔,并且这种发泄之后的反作用会使内心更加沮丧。最初责备和威胁里德太太的时候,我的内心有一团怒火,它来势汹汹,并不允许任何理智出现。但是在冷静和沉思了半个小时之后,当怒气消散,我才意识到刚才的举动多么疯狂,并且当仇恨被反弹回来,内心又多么悲凉。此时,我心里的荒原,已经在怒火焚烧之后变成彻彻底底的黑色焦土了。 对我而言,这是我第一次品尝到复仇的滋味:刚开始就如同喝下了一杯芬芳的美酒,温暖香醇,回味时却只留下苦涩,就像中毒一样。此时,我想去请求里德太太的原谅,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我,那样只会得到她更多的不屑与蔑视,我也会因此将天性中的不安分再次激发出来。 我愿意展现比伶牙俐齿更加高明的才能,也愿意培养比愤恨、不满更好的情感。于是,我拿了一本阿拉伯故事书,很想坐下来好好儿看看,却完全不能进入状态。我的思绪徘徊于我自己与平日里最能吸引我的书本之间。我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眼前一片灌木丛,没有一点儿生机。虽然天空晴朗,空气清新,但严寒依旧是这个季节的基调。我将衣裙翻起,裹住自己的脑袋和胳膊,走到室外去,漫步在一片寂静的树林中。但是周围沉静的树木、落到地上的杉果、被寒冷凝固了的秋天的遗迹,还有被萧瑟的寒风聚拢后又冻结的枯黄的树叶,都不能使我感觉到安慰和快乐。我倚靠在一扇大门旁边,遥望着远处空空的田野,那里没有四散觅食的羊群,只有被寒冷冻结的薄薄一层苍白。那天的天空是灰色的,正是下雪的前兆,或许已经飘下了几片雪花,因为天空与地面已经混沌成一片了。雪花落在坚硬的小路上,落到苍白的草地上,始终还是雪花,并没有融化。我无助地站在那里,一副可怜相,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突然我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简小姐,你在哪儿?快点儿回来吃午餐!” 这个声音是贝茜的,我自然知道,但却没有应和。于是,我看见她迈着小碎步沿着小路疾行过来了。 “你这个坏丫头!”她说,“我喊你,你为什么不动?” 比起刚才费神地思索,贝茜的到来让我感觉到一丝愉悦,即便她现在还是一如既往地生气。因为在我和里德太太发生冲突,并且赢得了胜利之后,我已经不在乎保姆是否发脾气了,反而很想看到她们充满活力的样子。于是我用胳膊抱住了她,说:“好啦,贝茜,别骂我了。” 我的这一举动比起平时所有放纵时候的举动都要大胆,但不知道为什么贝茜很高兴。 “你这个奇怪的孩子,简小姐。”她低着头看着我,继续说,“向来喜欢独来独往的小丫头。我猜想,你是要去学校了,对吗?” 我点了点头。 “你就要离开可怜的贝茜了,一点儿都不难过吗?” “贝茜怎么会在乎我呢?她总是骂我。” “谁让你的脾气那么古怪,胆子又很小呢。你应该再胆大一些。” “什么!你是想让我再多挨几次打吗?” “乱讲!但是,你确实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总是被人欺负。上个星期,我的母亲来看我的时候说,她真的不希望自己的哪个孩子像你一样,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好了,我们进屋吧,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我想你没有什么好消息,贝茜。” “小丫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知道你看着我的眼神有多么忧伤吗?嘿,今天下午太太、小姐和约翰少爷会出去用茶点,所以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吃下午茶。我会让厨师给你做一个小蛋糕,之后呢,你要帮我检查一下你的抽屉,因为我要为你整理箱子了。太太想让你在这一两天内离开盖茨黑德,你可以挑一件你喜欢的玩具带走。” “贝茜,你得先答应我,在我走之前的这段时间不要再凶我了。”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总是那么怕我。即便我偶尔说话的语气比较凶,你也不能吓得发抖,这会更加让人恼火的。” “我不会再怕你了,贝茜,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而且很快我就需要去害怕另外一群人了。” “如果你怕他们,他们也就不会喜欢你了。” “像你一样吗,贝茜?” “其实,我并没有不喜欢你,小姐。我觉得,如果把你和其他人作比较,我应该更喜欢你。” “你表现出来的可不是这样的。” “你这个狡猾的小丫头。你说话的语气不一样了,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大胆和轻率?” “嘿嘿,用不了多久,我就要离开你了,而且——”我原本想告诉她我和里德太太之间刚刚发生的事情,但是考虑一下,还是作罢。 “那么你是很高兴离开我了?” “绝对不是,贝茜,说真的,我现在心里也有些不好过。” “‘现在’,‘有些’,我的小姐,你的话真冷静啊!如果我现在想要你吻我一下,你也会拒绝吧。” “我会吻你的,而且我很愿意。把你的头低下来。”贝茜弯下了腰,我们相互拥抱着,我跟着她进了屋子。我们两个人在和谐平静的气氛中度过了美好的下午。晚上,贝茜还给我讲了一些十分动人的故事,也唱了几支最动听的歌。即便是在我这样的生活中,还是偶尔会照进来几缕阳光的。 第五章 一月十九日的清晨,时间还没到五点,贝茜就已经端着蜡烛来到我的房间了。她看见我已经起床,梳洗得也差不多了。其实在她进来之前半个钟头,我就起来了。弯弯的月牙正在下沉,微弱的月光透过床边窄小的窗口投射进来。就靠着这点儿月光,我洗了脸,穿好了衣服。那一天,我就要离开盖茨黑德府了,早上六点钟,马车会准时经过院子的门口。这栋房子里,除了我,就只有贝茜起来了。她已经在儿童房里生起了火,现在正在为我做早餐。每个孩子出门前都很兴奋,很少有能吃下早饭的,当然,我也不例外。贝茜拼命劝我多吃几口她特意为我准备的热牛奶和面包,但是徒劳,最后只得用纸包了些饼干放进我的兜里。接着,她帮我穿上长外衣,戴上宽边的帽子,她自己也用披巾包裹好,我们才离开儿童房。经过里德太太的卧室时,她说:“你想进去和太太说再见吗?” “还是算了吧,贝茜,昨天晚上你下楼吃晚饭的时候,她去过我的床边,和我说早上走的时候就不用打扰她和表姐了。她还要我记住,她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而且,假如以后我在谈起她的时候也能这么说,她会很感激。”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呢,小姐?”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用床单把脸蒙起来,转过身去,面对着墙壁。” “这就是你不对了,简小姐。” “我做的是正确的,贝茜。你的太太从来都不曾当我是朋友,她就是我的敌人。” “简小姐,千万不要这样说!” “再见了,盖茨黑德!”我在即将出门的那一刻这样说道。 月亮已经完全落下了,少了月光的照明,外面一片漆黑。贝茜提着灯,灯光照在脚下由于刚刚解冻而湿漉漉的台阶和砂石路上。冬天的黎明太冷了,而且是阴冷。我快步向车道走去,牙齿已经不由自主地打战,前方看门人的卧室里也亮起了灯。我们到了那里,看门人的妻子正在生火。我的行李前一天晚上就拿到这里来,已经用绳子捆好放在门边了。现在距离六点还有几分钟,不一会儿就听见钟声响起,远处的车马声逐渐清晰,预示着它就要过来了。我走到门边,在黑暗中顺着车灯的方向望去,越来越近了。 “她一个人走吗?”门房的妻子问。 “是的。” “那里离这边有多远啊?” “五十英里。” “这么远啊!真是奇怪了,里德太太居然让她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难道一点儿都不担心吗?” 马车在大门口停了下来,这辆车是由四匹马拉着的,车上坐满了乘客。车夫和管理人都大声地叫我动作快一点儿。当我的箱子被递到车上的时候,我正搂着贝茜的脖子,与她亲吻。 “一定要照顾好她啊!”当管理人把我拎起来放进车厢时,贝茜对他说。 “好的,好的!”那人回答道。接着车门被关上了。“好了。”一声吆喝,马车便启动了,开始了漫长的路程。我就是这样告别了贝茜和盖茨黑德,就好像被一阵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那个地方看起来是那样遥远和神秘。 路上的情况,我的记忆中没有什么印象。我记得那一天特别长,而且路途绝对有几百里路。马车经过了几个城镇,在其中一个很大的城镇停了下来。车夫一边卸下马匹,一边让乘客们下车去吃饭。我被车上的管理人带到了一家客栈,他要我去吃点儿午餐,但是我还是什么都吃不下,所以他留下我独自在房间中,自己出去了。这个房间简直可以用巨大来形容,房间的两头各有一个壁炉,天花板上悬挂着一盏树枝形状的大吊灯,很高的墙上有许多很小的红色展示柜,里面放置的全部都是乐器。我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了很久,总是不能安下心来,因为我害怕会突然来一个坏人将我拐走。我知道一定有这种骗小孩的人,因为贝茜曾在炉火前给我讲过这样的故事。后来,马车的管理人终于回来了,我再一次被塞进马车,而我所谓的保护人也坐上了他的专属座位,吹起了嗡嗡的号角,马车叮叮当当地驶过镇上的石子路。 下午的时候,空气潮湿,雾气很大。通明的白天已经转眼变成了黄昏,我距离盖茨黑德真的越来越远了。马车经过的地方再也没有城镇,周围的景色也发生了变化,一座座灰色的山峦拔地而起。天色越来越暗了,马车驶进了一座山谷,那里生长着一片树林,黑魆魆的一片,简直与森林无异。黑夜降临了,我已经看不到周围的一切,只能听到树林中怒吼的风声。 呼啸的风声很像催眠曲,让我不自觉地睡着了。但是没过多久,马车就停了下来,我也被惊醒了。当车门打开时,我看见一个仆人模样的人站在门边。凭借着灯光,我看清楚了她的长相和着装。 “请问车上有位叫简?爱的小姑娘吗?”她问。我回答一声“有”。接着我被抱下了马车,我的箱子拿下来之后,马车也就离开了。 因为坐车的时间太长,我的身体都有些发硬了。马车上面的颠簸和震动,使我意识模糊。我慢慢地恢复了神志,之后左顾右盼,只能看到夜色中的风雨,其他都在黑暗的掩盖下,看不清楚。不过我隐约看到,在我的面前有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门,新来的向导把我领了进去,之后随手将门关上锁好。这时可以看到一栋,或者是很多栋房子——因为建筑面积很广——所以看见许多窗户。但只有其中几扇窗户的灯是亮着的。我们走在一条宽阔但湿漉漉的石子路上,随后又进了一扇门。接着,仆人带我穿过一条走廊,又进了一个生着火的房间,我又被独自留在房间里。 我站在火炉旁,烤着冻僵的双手。房间里没有蜡烛,我只能依靠炉火发出的摇曳的光亮打量着这个屋子。墙上贴着壁纸,屋里还有地毯、窗帘、闪光的红木家具。这里应该是客厅,虽然没有盖茨黑德府的客厅宽敞,但给人的感觉很舒适。我专心地研究墙上的一幅画时,房间的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个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后面紧跟着另一个人。 先进来的女士个子很高,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额头宽大,皮肤白皙。她披着一条很大的围巾,将她半个身子都裹在里面,表情很严肃,而且身体站得很直。 “这个孩子还这么小,真不该让她一个人来这里。”她一边说着,一边把蜡烛放到桌子上,接着又仔细地看了我一两分钟,继续说:“还是赶紧送她去睡觉吧,她看起来累坏了,对吗?”她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问道。 “是有点儿,太太。” “肯定也饿了。米勒小姐,让她上床前先吃点儿东西。你是第一次离开父母来上学吗,我的小姑娘?” 我和她说明我早就没有父母了。她问我他们已经去世多久了,还问我的年龄和名字,会不会看书、写字或缝纫,之后她用食指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颊说,但愿我是一个好孩子,说完就让米勒小姐把我带走了。 刚才同我说话的小姐,大约二十九岁,而现在这一位比她的年龄小一些。前者说话的语气和目光乃至神态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位米勒小姐就比较普通了,而且显得很疲惫,只有脸颊还是红润的。她走路很快,动作也很快,就好像永远都闲不下来一样。我觉得,她更像是一个教师的助理,并且经过后面的确认,她也的确是。我被她带领着走在一个形状很不规则的大楼里,不停地经过房间和走廊,经过之处都没有一点儿声响,甚至感觉有一点儿悲凉。后来,我终于听到了人群嗡嗡的声音,在一条走廊的尽头,突然出现了一个又宽又长的房间,房间的两头各摆着两张大木板桌,每张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一群年龄在十岁到二十岁之间的姑娘正围坐在桌子旁边的长凳上。在昏暗的烛光下,我觉得她们人数多得数不清,但实际上最多不超过八十人。她们穿着统一的样式古怪的毛料上衣,每个人都系着长长的亚麻细布围裙。现在是她们的学习时间,每个人都在忙着背诵第二天的功课。之前听到的嗡嗡声,就是她们小声背书的声音。 米勒小姐让我坐在门边的一条长凳上,接着走到房间的另外一头,大声地说:“班长们,把书本都收起来,放到一边!” 四位高个子姑娘从各自的凳子上站起来,围着桌子走了一圈,把书收集起来放好。接着,米勒小姐继续发布命令:“班长们,去端晚餐托盘!” 高个子姑娘们走了出去。很快,她们就回来了,每个人都端着一个很大的盘子,盘子里不知道放的是什么东西,中间是一大罐水和一个很大的杯子。盘子里的食物都分成小份发了下去,如果有人想喝水,需要使用那个公用的大杯子。杯子传到我这里的时候,我喝了些水,因为我确实口渴了。但是我没吃一点儿食物,激动和疲倦已经让我没有了胃口。不过,我倒是了解了这里的食物,有一片十分薄的燕麦饼,平均分成了几小块。 大家吃完了晚餐,米勒小姐开始做祷告,之后便按照各自的班级站好队,两人一排地上了楼梯。我实在是太累了,所以也没有看清寝室的样子,只知道这也是一个很长的房间。这一晚,我和米勒小姐同床,她帮我脱掉了衣服,让我躺好。刚躺下时,我随意看了一眼旁边,都是一排排的床,而且好像每张床上都睡了两个人,她们也都很快躺好了。十分钟后,仅有的昏暗的烛火也吹熄了。我就在一片寂静与黑暗中慢慢睡着了。 这一夜过得很快,我甚至连梦都没做。其间我醒过一次,因为外面突然狂风大作,雨声噼里啪啦,将我吵醒了,我知道米勒小姐就睡在我身边。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听见了一阵急促的铃声,看见姑娘们都已经穿好衣服起床了。此时天还没有亮,房间里就依靠一两支灯芯草蜡烛照明。我也不得不起床了。天气真冷,我整个人都在颤抖,好不容易将衣服穿好,还要等着脸盆去洗脸。洗脸盆可没有那么好等,因为每六位姑娘合用一个盆,脸盆就放在楼下房间正中的架子上。铃声再次响起的时候,大家已经排好了队,同样是两人一排地走下楼梯,走进一间到处钻冷风的昏暗的教室。米勒小姐祷告之后便大声道:“按班级集合!”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有一些骚乱,所以米勒小姐不停地嚷着:“保持安静!”“遵守秩序!”在喧闹过后,姑娘们排好了四支半圆形的队伍,站在四把椅子前面,这四把椅子放置在四张桌子的旁边。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书。而在每张桌子旁边空着的椅子上都有一本很厚的《圣经》模样的大书。安静了几秒钟之后,又响起了低沉的嗡嗡声,米勒小姐从一个班的队伍走到另一个班的队伍,这才将姑娘们的说话声压下去。 突然远处有铃声响起,紧接着就有三位小姐走进了房间。她们分别走到三张桌子前,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米勒小姐也坐下了,她坐在靠门最近的第四把空椅子上。椅子旁围绕着一群年龄最小的孩子,而我被安排到了这个班级,站在最后面。 功课开始了。先是反复念诵当天的短祷告,接下来就是读几篇经文,最后是轻声缓慢地朗诵《圣经》中的章节,完成这些功课大概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当功课完成之后,天已经大亮了。钟声又不知疲倦地第四次响起,于是以班级为单位,大家站好队,大步走进另一个房间去用早餐。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吃到东西了,我就很高兴,昨天吃得太少了,现在我快饿坏了。 饭厅的顶棚很低,而且房间更暗一些。饭厅里有两张长桌,上面放着两大盆热气腾腾的东西。但它们散发出来的味道太令人失望了,以至于这味道飘到非得吃它们不可的人的鼻子里,这些人的表情充满厌恶与不满。站在排头的第一班的高个子姑娘们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 “真讨厌,粥又熬煳了!” “安静!”一个声音喊道。这回说话的不是米勒小姐,而是一位高级教师。她个子很小,皮肤黝黑,但是打扮得很时髦,不过脸色有些阴沉。她站在桌子的上手位置,另一位身材更为丰满的女士维持另一张桌子的秩序。我试图找那位第一天晚上见过我的女士,但没能找到。米勒小姐与我同桌,坐在主位下手的位置。还有一位长相有些奇怪,有点儿像外国妇女的人——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法语老师——在另一张餐桌的主位坐着。大家一起做了一段长时间的感恩祷告,还唱了一首赞美诗,接着有一个仆人给老师们送来了茶点,早餐开始了。 我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所以拿起羹匙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两勺,也不理会什么滋味了。但是,当胃里有了些食物,没有那么饥饿时,就会发现汤勺里的东西简直不能下咽,令人作呕。熬煳的粥和烂了的马铃薯一样糟糕,即便饥肠辘辘,也会厌恶这些食物的。羹匙在每个人的手里缓慢地动着,我看见每位姑娘都试着吃一口自己的食物,努力地将其吞下去,但大多数都立刻放弃了。早餐时间结束了,虽然谁都没吃,但是我们照样做了感恩祷告,对我们未曾得到过的食物表示感谢,并且唱了第二首赞美诗,一切完毕,便离开餐厅到教室去了。待我走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批了。经过餐桌的时候,我看见一位老师舀了一碗粥,放到嘴里尝了一口,脸上立刻露出了不满的神情。她看了看其他人,之后一位胖胖的老师说:“多么恶心的食物啊!真丢脸!” 大概过了一刻钟,才开始正式的教学。在这一刻钟内,教室里人声鼎沸,很吵闹。看来这段时间是允许大家自由交谈的,所以大家利用这个机会议论起早餐来。几乎每个人都抱怨这顿早餐难吃,都大骂了一番。多么可怜的姑娘们,所有的不满只能有这一种宣泄的方式,也仅仅以此为安慰。在这段时间里,米勒小姐是教室里唯一的老师,所以好多姑娘都围着她,说话时还配有不满的手势。我听到有人提到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名字,米勒小姐一听到这个名字便无奈地摇了摇头,并没有刻意去回避这种情绪,看来她也有同感。 教室里的钟指到九点,米勒小姐离开了那些围在她身边的姑娘,站到教室的正中央,说道:“好了,安静下来吧,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 纪律的作用就在于此,不到五分钟,原本吵闹的教室就变得井然有序了。安静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嘈杂的声音逐渐消失。高级教师们都准时走进了教室,但好像所有的人都还在等待着什么。八十位姑娘齐刷刷地坐在屋子两边的长凳上,身体挺直,一动不动。她们就像一群怪人,每个人的头发都直溜溜地梳到后面,没有一丝鬈发或乱发。她们穿的是统一的褐色衣服,高高的领子上面还加了一个窄窄的拆卸领,把脖子围得严严实实。每个人的罩衣前胸都系着一个亚麻布做的口袋,形状就像苏格兰高地人用的钱包,以便工作。她们还穿着羊毛长袜和样式很土的鞋子,那是乡下人自己做的,鞋子上还装饰着铜扣。这些人中有二十多位成熟的姑娘,她们穿着这身衣服总是显得怪怪的,即便是很漂亮的少女,看起来也很奇怪。 我正在仔细地看着她们的装扮,其间还打量了一下老师们——确切地说,没有一个人看起来是很舒服的。身体强壮的那位看起来粗俗,皮肤黝黑的那位凶巴巴的,外国的老师应该极为严厉。至于米勒小姐,看样子就觉得她很可怜,脸色发紫,一看就是疲劳过度的样子。我的目光正在一张张脸上游移,突然全校学生就像按了弹簧一样弹了起来,几乎在同一时间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奇怪了,我没有听到有人下口令啊。可是我还没回过神来,全体学生又都坐下了。我跟随大家的目光,看到了那天晚上接待我的那位女士。她站在这间长方形教室最前面的壁炉边上,没有说话,只是神情严肃地看着眼前这两排姑娘。米勒小姐走近她,好像与她耳语了几个问题,在得到回答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说道:“一班班长,去把地球仪拿过来!” 在等待这条指令执行完毕的时间里,那位女士慢慢地从教室的一头走了过来。我觉得我的身上一定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用来表达敬意的器官,否则不会现在还保留着对她的崇敬。当时我就满怀这种心情,用目光跟随着她的脚步,一步不差。现在是白天,我能够很清楚地看到她那高挑匀称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神情慈祥、和蔼的棕色眼眸,细长的眼睫毛,宽阔的额头,还有两鬓深棕色的头发——依照流行的样式梳成圆圆的发卷,在当时这种光滑的发辫和长长的鬈发还没有普遍流行起来。她所穿的服装也很时髦,紫色的布料上镶嵌着黑丝绒的西班牙饰边,腰带上还挂着一只闪闪发光的金表(当时手表不像现在这么普遍)。如果想要使我眼前这幅画面更加完整,那么就需要再配上她清秀的面容和端庄的仪态。这样,坦普尔小姐的特征就表达清楚了。其实她的名字叫玛丽亚?坦普尔,我是后来给她送祈祷书时看到了书上写的她的全名。 洛伍德学校的校长(这就是这位女士的职务)走到放着两个地球仪的桌子旁,坐下来,之后把第一班的同学叫到她的周围,给她们上地理课。低年纪的学生会被其他老师分别叫走,学习历史、语法之类的课。一节课大概是一个小时,接着是写作和数学。坦普尔小姐还给年龄大一些的姑娘上音乐课。每一节课都有钟点计时。当钟敲打了十二下之后,校长站起身,说:“我有话要跟学生们讲。” 本来下课的铃声一响,教室里就开始出现嘈杂的声音,但是大家一听到她说话就立刻恢复了安静。她继续说:“今天的早餐你们应该都没有吃,现在一定饿坏了。我已经吩咐厨房,为大家准备了面包和乳酪当点心。” 全体老师都用很诧异的眼神看着她。 “这件事情我来负责。”她补充了一句,似乎是对她们的解释,之后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面包和乳酪就被端了进来,分发给大家。全体学生都很高兴。随后,大家接到了下一个指令,那就是“到花园里去”!于是,每个学生都戴上一顶粗糙的草帽,用来系帽子的白布带也是被染了色的,身上都披着灰粗绒布料的斗篷。我当然穿着同样的衣服,戴着同样的帽子,跟随大家一起走到室外去。 这座花园的四周被高高的围墙围着,场地很大,但看不到外面的景色。花园里的一边,有一座带顶的亭子,还有几条较宽的走道,都是通往中间的花坛的。这个大花坛被分成一个个小花坛,每位学生负责一个,可以说,她们是花坛的主人。如果是鲜花争艳的时节,这里一定很漂亮。但是现在正值冬季,一月份的景致只有凋零的冷清。我站在那里,打量着花园各处,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在这种天气参加户外活动,还真是不大舒服。虽然没有下雨,但昨夜的潮气还没有散尽,再加上浓浓的雾,天空是灰色的,地面都是潮湿的。只有几位身体比较好的姑娘在外面跑来跑去,很是活跃,但是,身体单薄、脸色苍白的姑娘就只能挤在走廊里取暖了。阴冷的湿气侵入她们颤抖的身体,我偶尔听到几声干咳。 我没有主动和别人说话,而且似乎也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我独自站在那里,我早就习惯了享受孤独,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和压抑。我倚靠着回廊的柱子,用灰色的斗篷把自己裹严实,尽力将寒冷阻挡在外面,忘记饥饿的感觉,全身心地去观察和思考。但是我脑中的所思所想总是断断续续,没有一点值得写在纸上。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是在哪里。盖茨黑德府的生活已经离我越来越远,而现在的生活让我觉得陌生,充满了疑惑。至于今后的生活,我更是无法揣测。我看了看四周的花园,就像修道院一样,再看看学校的校舍,一半是灰暗古旧的,而另一半很新。新的那一半是教室和寝室,因为窗上装有格子窗,所以光线会好些,说那里是教堂,也会有人信。门上有一块石匾,上面刻着这样的文字: 洛伍德慈善学校——此部分由本郡布罗克赫斯特府的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重建于公元××××年。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六节 我一遍遍地读着这些文字,觉得其中一定有某些含义,但我怎样都理解不了。我正在试图理解“慈善学校”的含义,并且在脑袋中翻找这句话与经文之间的关系。就在此时,我听到了来自身后的咳嗽声。我转过头,看到一位姑娘坐在近处的石凳上,正低着头痴迷地看着一本书。从我的方向看过去,书名是《拉塞拉斯》 ①。这本书对我来说很陌生,所以我也被它吸引了。她翻书的时候,恰巧在抬头的瞬间注意到了我。于是我直接地问她:“这本书好看吗?”此时,我已经想着以后向她借来看看。 “我很喜欢。”她先是看了我一两秒钟,之后才回答我的问题。 “它是讲什么的?”我继续问。我也不知道我怎么这么胆大,居然可以同一位陌生人交谈。这可不是我本来的性格,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应该是她的专注吸引了我,因为我也喜欢看书,尽管那时我看的书都还比较浅显。内容严肃、主题深奥的书,我还没有办法看懂。 “你可以自己看看。”那位姑娘一边回答,一边将书递给我。 我粗略地翻看了一下,很快就确认这本书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也并不像书名那么吸引我。以我当时的文学修养来说,《拉塞拉斯》太枯燥乏味了。书中没有仙女,也没有妖怪,密密麻麻全是文字,没有一点儿鲜艳的色彩和图画。我把书还给了她,她只是默默地接下,之后又开始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我再一次打扰她:“你能告诉我,门口那块石匾上的文字是什么意思吗?洛伍德慈善学校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现在住宿的这栋房子。” “那为什么叫它‘慈善学校’呢?与别的学校的差别是什么?” “这所学校是半慈善性质的,你和我,以及其他孩子都是这所慈善学校的学生。我想,你应该也是孤儿,要不就是你的父亲或者母亲已经不在了,对吗?” “在我记事之前,他们就都去世了。” “嗯,这里的孩子几乎都是这样,不是失去了爸爸,就是失去了妈妈,或者父母都离世了。所以,这里也叫做孤儿院。” “我们不用支付学费吗?他们免费教育、抚养我们吗?” “我们自己需要付一些钱,或者由我们的朋友付,每年十五英镑。” “那他们为什么还称我们是慈善学校的孩子?” “因为十五英镑不足以支付我们的生活费和学费,缺少的部分是通过社会的捐助来补足的。” “谁来为我们捐款呢?” “附近的,或者住在伦敦的心地善良的太太和绅士们。” “内奥米?布罗克赫斯特是谁?” “就像石匾上写的那样,她是重建这幢大楼的出资者,而他的儿子就是这里的监管者。” “为什么?” “因为他是这个学校的财务管理者和日常事务管理者。” “这幢大楼不是属于那位戴着手表、特批我们吃面包和奶酪的身材高挑的女士吗?” “你是说坦普尔小姐?哦,不是的!我倒是宁愿这里是属于她的。她的直属领导就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他负责我们吃穿方面的财务管理,我们的日常所需都是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买的。” “他住在这里吗?” “不——住在两英里之外的一个大庄园里。” “他是很和蔼、很容易相处的人吗?” “他的本职是牧师,听说他做了很多慈善方面的事情。” “你说那位身材高挑的女士叫坦普尔小姐?” “是的。” “那其他老师的名字都是什么?” “脸颊泛红的是史密斯小姐,她负责劳作和裁剪方面的事务——因为我们的衣服、罩衣,还有外衣,都是需要我们自己缝纫的。那个黑色头发的矮个子是斯卡查德小姐,她教历史、语法,还负责二班的朗诵。围着披巾,腰里还用黄缎带系着一块手帕的是皮埃罗太太,她来自法国里尔,负责教我们法语。” “你喜欢这里的老师吗?” “挺喜欢的。” “你喜欢那个皮肤很黑、个子很矮的老师,还有那个叫什么太太的吗?我没有办法把她的名字读得像你读的那么好听。” “斯卡查德小姐的脾气有些急躁,你要小心,不要去惹她;皮埃罗太太倒是不坏。” “不过,坦普尔小姐是她们之中最好的一位,对吗?” “坦普尔小姐的确很好,她很聪明,能力也在其他人之上,因为在这里,几乎没有人比她的知识丰富。” “你来这里很久了?” “已经两年了。” “那你是孤儿吗?” “我母亲去世了。” “你在这里过得快乐吗?” “你的问题实在太多了。我想我已经回答得够多了,现在我想好好儿看会儿书。” 话音刚落,吃饭的铃声就响起来了,大家回到楼里面。这会儿弥漫在餐厅里的味道简直不比早餐强多少。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腐臭,来自两个大白铁桶里面冒着热气的、酸腐的食物。我辨认了一下这混沌的食物,应该是用烂土豆和几小块臭了的肉一起煮的。每位姑娘都分到了相当分量的一盘。我尽力吃着这些难以下咽的食物,心想,是不是这里的饭菜每天都是这样? 吃过午餐,我们直接到教室去了。下午的课程就这样开始了,一直到五点钟。 在这天下午,只有一件事情让我记忆深刻。我看到了在户外回廊上和我交谈的那位姑娘被罚站。这真是很丢脸的事。她上历史课的时候,被斯卡查德小姐逐出课堂,责罚她站在大教室的正中央。在我看来,这种惩罚对一个姑娘来说再丢脸不过了——她看上去应该有十三岁了,或许更大一些,我原以为她的神情应该是沮丧羞愧的。令我匪夷所思的是,她既没有哭泣,也没有脸红,就这样神情淡然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在心里,我一直在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她是怎么做到这么坦然,又是如此坚定地忍受的呢?换做我,一定想找一条裂缝钻进去。但是我看她的神情好像完全没有考虑到惩罚这种事情,她的脑袋中应该想着其他与她的处境无关的事情,某种既不在她周围也不在她眼前的东西。我曾听说过‘白日梦’这个词,难道她此时正在做白日梦?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地板,但可以确定她的心思不在地板上,她的目光深邃,直视自己的心灵。我想,她一定是在审视自己记忆中的事情,而非眼前的世界。我搞不清楚她是什么样的女孩,是一位优秀的姑娘,还是一个坏孩子。” 下午刚过五点,晚餐的时间就到了。此时的餐点是一小杯咖啡和半片黑面包。我像饿狼一样,大口大口地吃面包,喝咖啡。如果能再来一份,就更令人开心了,因为我实在是太饿了。紧接着是半个小时的娱乐时间,然后继续学习。临睡觉前的最后一餐,是一杯水加一个燕麦饼。当然,祷告必不可少。这就是我在洛伍德第一天的生活。 第六章 从第二天起,我便开始重复着第一天的生活。借着灯芯草蜡烛的微弱光亮穿衣服,之后是洗脸,可是今天这个程序应该省掉,因为罐里的水都结冰了。前天晚上气温骤降,寒冷的风透过寝室窗门的缝隙钻了进来,吹了整整一夜。一整晚我都在床上打哆嗦,所以早上罐子里的水结冰也正常。 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祷告和诵读圣经时间还没结束,我就感觉要被冻死了。终于盼到了早餐时间,今天早餐的粥没有熬煳,还能够吃得下,只是量太少了。尤其是我的那份,看起来就更少了,如果能吃双份就好了。 那天我被分入了第四班,老师开始给我布置作业和一些工作了。在此之前,我只不过是洛伍德的一个冷眼旁观者,但是现在我已经参与其中了。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我不习惯背诵,而且要背诵的课文又是很长很难的,又总是不停地换功课,毫无头绪,让自己很厌烦。下午三点,史密斯小姐递给我一根两码长的平纹细布滚边,还有针和顶针之类的东西,她安排我坐在教室中一个偏僻的角落按照要求和给我的样式缝上滚边。我很高兴做这个工作。当然,这段时间其他人也做着同样的工作,只有一个班的学生仍然站在斯卡查德小姐的椅子周围读书。其他地方都很安静,所以我能够听见她们读书的内容,也能听得出每位姑娘读得是好是坏,还有斯卡查德小姐对每个人的表现所给出的褒奖或批评。她们正在上历史课,我看到其中一个学生正是在户外的回廊上与我对话的那个女孩。开始上课时,她站的位置是最前面,可是由于频频犯错,比如发音错误、忘记句读等,她最后出现在了队尾。即便已经站在最不起眼的位置上,斯卡查德小姐仍旧没有忽略她,总是用这样的话提到她:“彭斯(这应该是她的姓,因为在这里称呼女孩的方式与其他地方称呼男孩一样,都是叫对方的姓氏),你的鞋子被人踩扁了,快把脚趾伸直。”“彭斯,你抬着下巴,多难看,快把它收回去。”“彭斯,抬头,不要在我面前做出这副样子。”所以,她仍然是焦点。 一整章的内容只是从头到尾读了两遍,之后就合上书,接受老师的提问。这堂课的内容讲的是查理一世王朝的一个时期,而老师问的问题五花八门,比如船舶的吨位税是多少,按磅收税是怎样,还有造船税之类的问题。大部分人根本回答不出来,但是所有疑难问题到了彭斯那里都会迎刃而解,就好像她已经把所有课文的内容都记在脑袋里了,无论怎么问,她都能对答如流。因为这样,我便觉得斯卡查德小姐马上就要称赞她了,谁知道她不但没有称赞,反而责骂,斯卡查德小姐突然大声嚷道:“你这个邋遢的姑娘,今天早上你肯定没有洗指甲!” 彭斯没有做声,我很不解为什么她会始终保持沉默。我心想:“为什么她不解释一下呢?今天早上的洗脸水都结冰了,根本没有办法洗啊。” 这个时候,史密斯小姐将注意力放在了我身上,她让我替她撑住一束线。之后,她一面绕线,一面跟我聊天。她问我以前有没有进过学校,会不会绣花、缝纫、编织之类的,直到她让我离开,我才有机会再次观察斯卡查德小姐的行为。当我坐回自己的位置时,我听见那个女人发布了一条命令,内容我没有听清。但是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彭斯立刻离开了班级,走进一间放置书籍的小房间。大约半分钟之后,她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束木条,其中一头是扎好的。她恭敬地行了个屈膝礼,之后将这个刑具交给了斯卡查德小姐。接着,她很自觉地脱掉了罩衣,而这位老师便用这束木条狠狠地在她的颈背上抽了十几下。彭斯没有哭,一滴泪花都没有。看到这个场景,我的心中泛起了愤怒之情,还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我的手在发抖,但是又不得不继续完成手上的针线活。而她依旧保持着她固有的忧郁的面容,淡然地接受刑罚。 “恶性不改的坏丫头!”斯卡查德小姐责备道,“什么都改不掉你邋遢的习性!把木条拿走。” 彭斯按照指示将木条送回去。当她走出藏书室的时候,我看见她正将手帕收回自己的口袋里,消瘦的脸颊上还闪着泪光。 在洛伍德,只有每天傍晚才是我最喜欢的时候,也是我感觉最愉快的时候。每天下午五点钟,都可以吃到一小块黑面包,喝到几口咖啡。虽然食物的量很少,根本不足以消除饥饿的感觉,但却能够让人充满精神。小心翼翼的一整天过后,终于可以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了。这个时候的教室要比早上暖和得多,因为此时允许炉火烧得比白天旺些,用来替代还没有点亮的烛火。红彤彤的火光,肆意的喧哗声,给人一种自由快乐的感觉。 就在我看见斯卡查德小姐责罚彭斯的那天晚上,我依旧像往常那样徘徊在长凳、桌子和充满欢笑的人群中间。虽然没有人陪我玩耍,但是我也不觉得孤独。经过窗户时,我总是将百叶窗拉起来看看外面,玻璃窗的下半部分已经被雪掩盖了。我把耳朵贴在玻璃窗上,这样即便有室内的欢声笑语,也可以听到窗外寒风呼啸的声音。 假如我刚刚离开温暖的家和亲爱的父母,此刻我一定会很悲伤。窗外风声的哭号也会使我伤心不已,而室内的喧闹会让我备感孤独,然而实际上,这两者混杂在一起,让我觉得莫名的兴奋。在不安和狂热之中,我甚至想要狂风暴雪来得更猛烈些。天色慢慢地从昏暗变得漆黑,说笑的声音也慢慢地变成了喧嚣。 我跨过凳子,钻过一张桌子,朝壁炉的方向走去。彭斯正跪在很高的铁丝防护板旁边看书,她仍旧是那样投入,一声不响地借着壁炉将近熄灭的火星看书,似乎已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还是那本《拉塞拉斯》吗?”我从她的背后问道。 “嗯。”她说,“我刚读完了。” 五分钟之后,她合上了书。我很高兴。我认为,这回我应该能够使她开口和我说话了。于是,我紧挨着她坐到了地板上。 “你的姓是彭斯,那你的名字呢?” “海伦。” “你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 “我是从很靠北的地方来的,那里已经挨着苏格兰的边界了。” “那你还想回去吗?” “我希望能回去,但是对于未来的事情,我也说不准。” “你一定很想离开洛伍德,是吗?” “没有,为什么想要离开呢?他们把我送到洛伍德是来接受教育的,在没有达成这个目的之前,我是不会想要离开的。” “可是那个老师,就是斯卡查德小姐,她对你那么不好,看起来那么凶。” “凶?我并不觉得。她的确是严厉了些,但她不喜欢我的地方,确实是我的缺点。” “换做我,我一定讨厌死她了,还会想要反抗。比如,她想要用那束木条打我,那么我一定把木条抢过来折断。” “或许你只是说说,不会真的那么做。倘若你真的这样做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就会把你撵出学校,这样你的亲人会觉得难过的。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痛苦,总比为了逞一时之能,然后让你的亲戚朋友们也品尝到恶果要好得多。而且,《圣经》上嘱咐我们要以德报怨。” “可是挨打,还有站在屋子正当中罚站,这是多丢脸的事情啊!而且你都是大姑娘了,我比你小那么多,都受不了这样的事情。” “但是,倘若你无法避免这种事情发生,那么就只能忍受了。倘若在你的生命中必定要经历一些需要忍受的事情,那么,如果不能忍受下来,就是软弱,就是愚昧。” 她的话很让我吃惊,我不能完全理解关于“忍受”的想法,也不能完全明白和理解她对不公惩罚的包容。不过,我能够知道的是,海伦?彭斯对事物的理解依靠另一种我看不见的眼光。我觉得可能她才是对的,而我错了。但是我不想再深入地探究了,我将它推迟到以后方便的时候。 “你说你有缺点,海伦,什么缺点?我觉得你很优秀啊。” “那就听我告诉你吧,不要凭借外表去评断一个人。就如斯卡查德小姐所说的,我很邋遢。我的东西一般都是乱七八糟摆放的,很少有整理得很好的时候。我很粗心,总是忘记规则,该学习的时候却看课外书。我做事也不会计划周详,总是没有条理。有时也会像你一样,受不了各种条条框框的规则与管束。每个毛病都能让斯卡查德小姐很恼火,她是一位干净、守时、一丝不苟的人。” “而且专横跋扈。”我补充道。但是,海伦并不认同我的观点,所以依旧保持沉默。 “坦普尔小姐像斯卡查德小姐一样对你那么严厉吗?” 当我提到坦普尔小姐时,她阴沉的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 “坦普尔小姐很善良,她从不忍心十分严厉对待任何一位学生,即便是学校里面学习最糟糕的学生。她每次看到我犯错误,都会微笑着提醒我。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得挺好,她也会毫不吝啬地夸赞我。我之所以说我的天性很糟糕,就是因为即便她这样对待我,我仍旧没有改掉一些坏毛病。即便我很珍惜她对我的称赞,也不足以让我在做事情的时候更加小心谨慎。” “那就有些奇怪了。”我说,“做到小心谨慎应该没有那么难吧。” “这件事对于你来说确实不难。早上我观察过你上课的样子,发现你很专心。米勒小姐给你讲解课文、问你问题时,你的神情是专注的。但是我做不到,我的思绪总是飘忽不定,当我听斯卡查德小姐讲课的时候,原本应该仔细听授课的内容,但我的思想总是开小差,最后甚至听不到她的声音了。就好像进入一种梦境,有时我以为自己到了诺森伯兰郡,以为周围人说话的声音是流淌在我家门前的那条小河发出的潺潺水声。当轮到我回答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问题是什么,也就回答不出来了。” “可是今天下午,你回答出了所有的问题。” “这次是巧合,因为刚好我对今天所学的内容很感兴趣,所以下午上课的时候没有像往常那样做白日梦。我一直困惑于一个问题,一个像查理一世那样希望做好事的人,怎么还会做出那么愚蠢、不仁义的事情来呢?我真的觉得好可惜,那么一位正直的人,眼睛里却都是皇权,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了。倘若他能够看得更远些,看清楚时代的走向,那就好了!不过,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喜欢查理一世,我尊敬他,怜惜他,这位被谋杀了的皇帝。没错,最坏的是他的敌人,他们伤害了他们绝对没有权利碰的人,还让他流了血,最终杀了他!” 海伦开始自言自语了,她似乎已经忘记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对于这个话题我一无所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几乎一无所知。于是,我又将主动权抢了回来,将她拉回我的层面。 “那么在坦普尔小姐给你上课的时候,你也走神吗?” “当然不,我也不是经常走神的。其实坦普尔小姐总是有许多富有新意的想法和知识,比我所知道的要多很多。而且,她说的话我也很喜欢,她教给我的知识也正是我希望获得的。” “这么说,你在坦普尔小姐面前表现得很好?” “是的,但我没有刻意表现自己,只是随心所欲地做了自己想做和喜欢做的事情,所以这种表现好无足称道。” “真棒,别人对你好,你也对别人好。这正是我一直期待做的自己。不过,你总是对那些对你有恶意的人客气、顺从,坏人就会觉得你很好欺负,他们就会越来越不顾忌地残忍对待你,甚至变得越来越坏。如果真的是没有缘由就挨一顿打,那么我们就应该奋力回击。我觉得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停手,不再欺负我们。” “我想,等你长大了,你的想法会改变的。现在你还只是个小女孩,没有学习到一些东西。” “可是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海伦。倘若我们怎么努力都不能讨某些人的欢心,我就会更加厌恶他们。我必须反抗那些无理惩罚我的人,同样,我也会爱那些给过我爱抚的人。倘若我确实犯了错误,那么我也会心甘情愿地去受罚。” “那是异教徒和野蛮民族的理念,基督教徒和文明的民族是不会这样想的。” “为什么这么说?我不明白。”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方法。同样,报复也不能治愈自己内心的伤痛。” “为什么?” “看一下《新约全书》,了解基督的言行,把他的话当做你行事的准则,以他的行为做榜样吧。” “他的话?他说了什么?” “你们的仇敌要爱他,诅咒你们的人,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 “照这个说法,我应该爱里德太太了,可是我做不到。我也不可能去祝福他的儿子约翰。” 这回轮到海伦?彭斯要我解释了。我用自己的方式诉说了这几年来的生活经历,表达了自己的痛苦和愤恨。在心情激动的时候,我所说的话刻薄无情,毫不客气,但这是我真实的感受。 海伦耐心地听完了我的控诉,我本以为她会发表一些自己的想法,可是她什么话都没说。 “好吧。”我还是没能忍住,于是问道,“难道里德太太不是一位冷漠、苛刻的坏女人吗?” “她确实对你很不客气。这可能就和斯卡查德小姐不喜欢我一样,她也不喜欢你的性格。但是如果你总是这样记着别人给你的惩罚,那么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就会在你的心里留下更深的印记!然而,无论怎样的惩罚都不会在我的心里留下太深刻的烙印。如果你可以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这些事情带给你的愤怒,你就会感觉快乐些了,不是吗?对我来说,生命似乎太短暂了,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结仇和记恨上面。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上,都会经历一些事情,但是我相信,最终我们也都会走到那一天,在我们的灵魂与腐坏的肉体分离的同时,也会摆脱所有的罪过。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同无用的肉体一起离开我们,只留下灵魂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本源。它就像当初我们离开上帝,在生命的最初状态时那样纯洁。它从哪里来,就会回到哪里去,或许它会被继续传递给比人类更高级的东西——也许灵魂的净化会经历各个阶段,从作为人类的苍白的灵魂到基督教中九级天使中最高位的天使。灵魂应该不会堕落的,不会从人堕落到魔鬼,对吗?是的,我是绝不相信的。我自己一直深信这一点,这个想法不是别人教给我的,我也很少对外人提起,但是我为此感到快乐。我坚信这是真理,也唯有这样才能给人类带来希望。它使死亡成了一种永恒的安息、一个宏大温暖的家,而不是恐怖的深渊。凭着这个信念,我可以很清楚地将罪人和罪行分开。我可以很真诚地宽恕前者,但对后者厌恶之至。有了这个信条,我就永远不会被报复的心理折磨,欺辱也不会让我觉得愤恨了。同样,我不会被不公平的事情压倒,我会平静地过着自己的生活,等待生命的尽头。” 海伦平日里就喜欢低着头,当她说完自己的观点,便把头垂得更低了。通过她的神情,我知道她不想再谈下去了,她宁愿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中。不过,她也没有享受到多长时间的宁静,因为马上来了一位班长——一个又高又壮的姑娘,说话带有很重的昆布兰口音。她说:“海伦?彭斯,如果你还不去整理你的抽屉,收拾好针线,我就去告诉斯卡查德小姐。” 海伦的思绪被打断了,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来,没有回应那个女孩的话,但也没有耽搁时间,马上服从了。 第七章 我在洛伍德度过的第一个季度,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而且还不是繁荣的时期。在这短短的一个季度中,我一直在同自己打仗,我需要克服从未遇到过的困难,以适应这里的规矩和根本不会的工作。我时刻小心翼翼,总是担心自己犯错。也正因为这样,我精神上所遭受到的磨难,比肉体上的要严重许多,然而身体上的磨难也不可小觑。 一月到三月的大部分时间户外都是被积雪覆盖的,即便是雪刚刚融化的时候,道路也是不通的。所以,我们的活动范围已经缩减到除了去教堂,就是待在围墙内的花园中了。但是,就在这么小的活动空间内,我们每天也必须完成一个小时的室外活动。我们的衣服不足以保暖,而且也没有靴子,只能等着钻进鞋子里的雪在里面融化。我们没有手套,所以手也被冻僵了,和脚上一样长了冻疮。每天晚上我都会看见自己肿得通红的双脚,但是每天早上,我又必须忍着疼痛将它们塞进鞋袜里。又痛又痒的感觉,至今难以忘记。另外,饮食供应不足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这里读书的孩子都处于长身体的年龄,胃口自然也好,然而供应给我们的食物少得可怜。即便是身体羸弱的病人,这些食物也是不够的。我们这里的孩子都缺乏营养,年纪小一些的孩子还要受大孩子的欺负。饥饿难耐的年龄大一些的女生,就会想尽办法,或是威逼,或是利诱,从幼小的学生那里弄来她们的食物。有好几次,我茶点中的黑面包被两个人讨去分食。而我的咖啡也有一半需要分给第三个人。我只能饥肠辘辘地流着眼泪喝下剩下的一半。 就在最寒冷的冬季,每个星期日还要去教堂,这简直是一星期之中最沉闷的日子。我们需要走两里路才能到达布罗克布里奇教堂,因为每星期日我们的监护人都在那里做礼拜。出发的时候很冷,等到了那里就更冷了。祷告的时候,身体都冻成冰棍了。这里距离学校太远,所以不能回学校用餐,就在两次祷告中间的休息时间吃一些冷肉和面包。至于给的量,和在学校的时候差不多,同样是少得可怜。 做完祷告,就已经是下午了,我们沿着一条毫无遮挡的山路走回学校去。一路上寒风刺骨,这可是从大雪覆盖的山峰上刮过来的北风,刮在脸上很疼,好像能撕扯下一层皮一样。 不过有一点我现在记忆犹新,那天坦普尔小姐步伐轻快地走在我们这个委靡不振的队伍旁边,寒风把她的花呢斗篷吹得紧紧贴在她身上。她一边为我们鼓劲,一边努力地带着队伍。正如她所说的要“像勇猛的战士”那样勇往直前。然而其他的老师都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心情鼓励我们呢。 回到学校之后,每个人都渴望站在熊熊燃烧的炉火前感受它的温暖!但这对于年纪较小的孩子来说是一种奢望,因为围着壁炉站在前两排的,一定是年纪大的姑娘们,小个子的孩子只能成群地蹲在她们身后,将围裙掀起来裹住自己的胳膊。 不过,吃茶点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到些安慰,因为这一天会发双份的面包——整片而不是半片——而且面包上涂有一层诱人的黄油。这道美食每星期只能享用一次,所以大家在盼到这个星期日后,又开始期盼下一个星期日了。通常分到我手里的面包都不可能让我独自享用,有一部分总是不得不分给别人。 星期日的晚上,我们要背诵教堂的教义问答和《马太福音》的第五、第六、第七章,还要听米勒小姐乏味且长时间的讲道。即便是她自己,都忍不住不停打哈欠,看来大家都很疲倦了。在进行这项功课的时候,总是会发生一些插曲。六七个小姑娘总要扮演犹推古 ①的角色,她们同样因为困倦,但不是从三楼而是从第四排的长凳上摔下来,扶起来时也已经半死了。补救办法是要她们强撑着站在教室中央,直到讲道结束。有时她们的双脚不受控制,全身会瘫软下来,所以需要用班长的高凳将她们架起来。 我还没有讲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来访的事情。其实我来这里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他还没有回家,或许他在副主教朋友那里多待了一些日子。不过,这倒是让我松了口气,我想不用说为什么我会担心他来到这里,但是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一天下午(我到洛伍德已经有三个星期了),我坐在教室里,正拿着一块写字板看着一道长除法发呆,目光已经不自主地投向了窗外,突然看见一个身影闪过。天哪,我居然能够依靠本能第一眼就认出了那瘦瘦高高的轮廓。两分钟后,整个学校,包括老师在内,全体都站起身时,我都无须抬头看她们在迎接谁。随后,一个人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教室,一会儿工夫,曾在盖茨黑德的壁炉地毯上对我预示不祥的那根黑柱子已经立好了,他就笔挺地站在同样站立着迎接他的坦普尔小姐身边。我偷偷地看了这个建筑物一眼,没错,就是这根柱子。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依旧穿着紧身的长外套,每一颗纽扣都扣紧了,感觉比之前见到的他更加修长、刻板。 我太有理由为见到他而感到沮丧了。因为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里德太太是怎样将我莫须有的恶劣品质告诉他,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还许诺说会将我的恶劣本性告诉坦普尔小姐和其他教师。自从来到这里,我就一直担心这句话成为现实,所以我总是提防着偶尔来这里的拜访者。倘若他真的说了,那么我在这里的生活就毁了,我会一辈子都背负着坏孩子的骂名。而他现在就站在教室里。他站在坦普尔小姐的身旁,跟她耳语了几句。我知道,他一定是在说我的坏话,我想看但又不敢看她的目光,我知道她接下来就会用厌烦和鄙视的目光看我一眼了。我拼命地想要听清楚他们之间的对话,因为刚好我坐在接近教室最前面的位置,所以他们的对话有一半我能听见。谈话的内容消除了我眼前的忧虑。 “坦普尔小姐,我认为我在洛顿买的线还可以,应该很适合缝制衬衫,我还挑选了适合这些线的针。请你告诉史密斯小姐,我忘了还需要买织布针,不过下个星期我会派人送过来的。你还得提醒她,每个学生只能发一根针,如果发多了,她们就不当回事儿了,结果通常是弄丢。对了,小姐!我真的希望你们能把羊毛袜子照看得好些!上次我来这里的时候,转到菜园子看见晾衣绳上有你们晾晒的衣服。我仔细看了看,有不少黑色长袜都应该缝补一下了。从破洞的情况来看,肯定每次都没有好好儿修补。” 他停顿了一下。 “一定按你的指示执行,先生。”坦普尔小姐说。 “另外,小姐,”他继续说,“负责洗衣服的女工告诉我,有几个姑娘这一星期用了两块干净领饰。这太多了,我们的规定是每星期一块。” “我想这件事我可以解释一下,先生。上星期四的时候,艾格妮丝和凯瑟琳?约翰斯通应朋友的邀请到洛顿用茶点,我允许她们出席这种场合的时候戴上干净的领饰。”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点了点头:“好吧,偶尔还可以,但不要允许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还有一件让我很惊讶的事情,在我和管家对账的时候发现上个星期给姑娘们发了两次点心,吃的是面包和奶酪。这件事能解释一下吗?我翻看了一下制度,没看到有任何更改,需要每星期提供两次点心。这是新的制度吗?是谁批准的呢?” “这件事情由我负责,先生。”坦普尔小姐回答道,“有一天的早餐做得很糟糕,全都熬煳了,根本没办法入口。我不敢把孩子们一直饿到中午。” “小姐,关于这一点,请允许我说几句。你应该很清楚,我不是要把这些姑娘培养成骄纵任性的刁蛮小姐,而是要培养她们吃苦耐劳、善于忍耐、严格要求自己的品质。如果偶尔出现一次不合口的饭菜,比如饭烧坏了,或者一道菜加多、加少了作料,那么我们不应该用更加美味的食物去替换。倘若是这样,那就太过娇纵我们的躯壳了,也偏离了创办这所学校的意义。遇到这种事情,我们需要在精神层面上开导学生,鼓励她们在面对暂时的困难时应该有勇往直前的精神,要迎难而上。在这种场合,应该做一次简短的演说,此时是最有成效的。有经验的导师都会抓住这样的机会,告诉孩子们早期的基督徒所受的苦难;告诉她们殉道者所经受的折磨;告诉她们,我们神圣的基督本人的规劝,召唤使徒们背起十字架跟他走;还有基督给予人们的告诫,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所说的话。他曾安慰人们:‘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可是,小姐,当你面对那些熬煳的粥时,却将更加美味的面包和奶酪送进了她们嘴里,你只想着不要饿着她们的肉体,但你有没有想过,她们的灵魂是饥饿的。”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讲话又停顿了一次,或许是太过激动的原因。在他开始讲话的时候,坦普尔小姐一直低着头,而她现在抬起头看着前方。坦普尔小姐的皮肤本来就很白皙,再加上她坚定冷漠的表情,就像大理石一样坚毅。她的嘴巴紧闭着,好像除了雕刻家的锤子,没有其他办法能够将她的嘴打开,眉宇间的神色凝重、严厉。 与此同时,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背着手,站在壁炉前,盛气凌人地看着全校学生。突然,他的眼睛条件反射地眨了一下,好像是被耀眼的或是刺眼的东西晃了一下。他连忙转过身,语气急切紧张:“坦普尔小姐,那个——那个姑娘的鬈发是怎么回事?看见了吗,红头发的那个小姑娘,怎么满头都是鬈发?”他用颤抖的手拿着教鞭指给她看,就好像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她叫朱莉娅?塞弗恩。”坦普尔小姐平静地回答。 “朱利娅?塞弗恩,小姐!为什么她,或者是任何人,怎么有人能烫发?她居然无视孤儿院的规章制度,将世俗的恶习带到这里,公开地烫头发,这是为什么?” “朱莉娅是天生的鬈发。”坦普尔小姐更加平静地回答道。 “天生的!很好,但是我们也不能隐忍天性。我希望这里的姑娘都可以受到上帝的恩惠,不过,为什么一定要把头发留长呢?我希望孩子们梳短发,要朴实、简单。坦普尔小姐,那个姑娘的头发必须剪短,明天我就会派一个理发师过来。我见不得一个人的头上有太多的负担。那个高个子,你转过来。你让第一班的同学都起立,面朝墙站好。” 坦普尔小姐用手帕擦拭了一下嘴角,顺便掩饰一丝无奈的笑容。不过,她仍旧下了命令。第一班的学生在搞清楚他的要求后,无一例外地全部服从。我坐在长凳上,将身体稍稍向后仰,看见大家都默默地做出各种不满和无奈的表情。真的很可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没能看到大家的反应,否则他就会知道无论你表面上怎样肆意地摆布一个人,但却很难控制对方的心,绝对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他把这些“活奖章”的背面一个个仔细地审查了一遍,大约五分钟之后宣布了一个判决,他的话如丧钟般响起:“每个人的发髻都得剪掉。” 坦普尔小姐似乎对此进行了抗争。 “小姐,”他接着说,“我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主,他的国度不是这个世界。我的任务就是要控制这些姑娘外表上的欲望。我要教会她们如何朴素地穿衣服,不能梳辫子,更不能穿华丽的衣服。然而,站在我们面前的这些孩子,却将虚荣的辫子扎了起来。我重申我的要求,她们的辫子必须剪掉,你想想她们在梳头上所浪费的时间,你想想……”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滔滔不绝被进来的拜访者打断了。三位女士走进了教室。如果她们能再早来一会儿,就可以听到他关于服装与打扮的奇特高论了。因为这三位女士都穿着华丽的衣服,一身丝绒、绸缎和毛皮。其中有两位年轻的女士(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都戴着当时最流行的灰色水獭皮帽,上面还插有鸵鸟的羽毛,在雅致的帽檐下面,可以看到一头烫得很精致的鬈发。那位年长一些的女人,身上披着一条高贵的丝绒披巾,上面用貂皮作装饰,额前还带着法式的假鬈发。 这三位女士,其中一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太太,另外两位是布罗克赫斯特小姐。坦普尔小姐恭敬地邀请她们坐在房间一头的上座。她们应该是以神职人员的家属身份乘坐同一辆马车过来的。在他咨询办公事务、询问洗衣女工、批驳校长的同时,她们应该是在楼上参观房间。而现在,她们正将对衣被、寝室和其他方面的不满与建议讲给史密斯小姐,这应该算是一种责难。但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听她们在说什么了,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另外一件事情上。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在做两件事,第一件就是仔细听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与坦普尔小姐的对话,另外一件就是加强警戒,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只要不被他看见,我应该就是安全的。为此我将坐在长凳上的身体向后靠了靠,用写字板把自己的脸挡住,看起来像是在思考计算题。如果一切都如我设想,那么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然而偏偏那块调皮的写字板出了问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它突然滑落到地上,发出砰的一声。转瞬间,每个人都将目光转向了我。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下完蛋了。我弯下腰,捡拾已经摔成两半的写字板,并且作好了心理准备,接受即将到来的残酷局面。 “怎么这么粗心!”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接着他又说道,“是个新来的学生,我看出来了。”还没等我喘口气,他就用超级大的音量说,“差一点儿忘记了,我得告诉大家一句关于她的话。”在我听来,那声音有多响亮啊!“让那个摔坏写字板的孩子到我这里来。” 我的身体已经僵硬了,没有办法移动一步,便瘫软下来。可是即便这样,也没能逃过这一难。我身边两个年长的姑娘将我扶了起来,交给了这个恐怖的法官。接着是坦普尔小姐温柔地将我搀扶到他面前,一边小声地安慰我:“别害怕,简,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会受到责罚的。” 她的善意,她亲切的耳语,就像锋利的匕首直刺我的心脏。我心想:“再过一分钟,她就不会这样对待我了,她会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认为我是一个伪君子。”想到这里,我就有一肚子的怒气想要发泄在里德太太和布罗克赫斯特一伙人的身上。我可不是海伦?彭斯。 “把那条凳子拿来。”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指着一条很高的凳子说。一位靠近凳子的班长站起身,将它搬了过来。他继续下命令说:“把这个孩子放上去。” 我被人抱到了凳子上,至于是谁抱的,我已经不知道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心思注意这些无足轻重的细节。我只知道此时我的高度正好与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鼻子水平,我只知道我距离他只有一码远,我只知道我的眼睛下面有一片橘黄色与紫色相间的锦缎外衣在闪,还有浓雾般的银色羽毛在随风摆动。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清了清嗓子。 “女士们。”他一边说,一边将身体转向他的家人,“坦普尔小姐,教师们和孩子们,你们都看到面前的这位姑娘了吧?” 她们当然看到了,每个人的眼睛都像凸透镜那样透过太阳的光,火辣辣地对准我,我的皮肤都快被灼伤了。 “你们已经看到了,她的容貌同一般孩子没有什么差别,仁慈的上帝赐予她与我们相同的容貌,在她身上没有任何残疾的地方,也看不出有什么特殊。但是,又有谁能想到这样朴实的孩子身上居住着一个魔鬼,而她就是这个魔鬼的女仆或是代理人呢?令人心痛的是,我说的都是事实。” 他又顿了顿,这时候,我原本紧张的情绪略微缓和了,我已经没有退路,只能坚强地面对,无论是什么,都只能去接受。 “我亲爱的孩子们,”这位用黑色大理石雕刻出来的牧师继续悲切地说,“我不得不说,这个时刻是让人悲伤和哀叹的,因为我必须如实地告诉大家,这个小姑娘原本可以成为上帝的一只羔羊,但现在她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她不是我们中的一员,她不是一只乖巧的羔羊。大家需要时时提防她,更不要像她一样。如果有可能,不要与她做朋友,也不要和她一起做游戏,甚至是说话。各位教师,你们也应该时刻看着她,注意她日常的生活和言行,监督她的一举一动。如果还有一丝希望来挽救这个孩子,那么就需要用惩戒肉体的方法来惩戒她的灵魂。因为这个女孩(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虽然出生在一个基督教国家里,却比很多向梵天① 祈祷、跪拜讫里什那神像② 的小异教徒还坏,她是一个——说谎者!” 接下来的停顿时间大概是十分钟,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摆脱了刚才的混沌与紧张,很清醒地注视着我的周围。我看见布罗克赫斯特家的三个女人都拿出了手帕,擦拭着自己的眼睛,年长的那位摇晃着身子,年轻的两位则窃窃私语道:“可怕,太可怕了!”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从她的恩人——一位慈祥、虔诚的太太那里知道的。这个女孩从小失去了双亲,是这位太太将其抚养长大,视同亲生。但是这个小女孩不知道感恩,反而恩将仇报,用恶劣的行为来回报她的善良与恩情。由于那些行为太龌龊、可怕,那位太太不得已才将她与自己的小孩分开,她害怕这个女孩的恶行教坏了自己的孩子。这个女孩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被送到这里来教育的,或者说是治疗,就像古时犹太人把病人送往毕士大搅动的池水中一样 ①。教师们,校长,我请求你们不要让她周围的池水犹如死水般停滞。” 这段演讲以一个精彩的典故收尾,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整了一下长大衣最上面的一颗纽扣,又同他的家人耳语了几句。接着他的家人站起身,向坦普尔小姐行了行礼,便走出了教室,当然接下来所有的大人物也都盛气凌人地跟着出去了。在教室门口的转弯处,这位审判我的法官说:“让她在凳子上继续站半小时,今天谁都不许同她讲话。” 于是,我顺从地站在高处,曾几何时,我说过我是万万不能忍受这种耻辱的,我不肯让我的双脚站在教室的正中央,此时我却站在示众的高台之上。我已经没有语言能够形容当时的感受了。就在全体学生起立的时候,我感觉到喉咙在缩紧,呼吸困难,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孩从下面走来,从我面前经过。在她经过的时候,将眼睛抬起,而她眼里的光芒是那么的奇异!让我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如同一位殉道者或者一个英雄走过一个奴隶或者一个牺牲者的身旁,瞬间将一种力量传递给了他。我控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情绪,抬起头来,坚定地站在凳子上。海伦?彭斯是去问史密斯小姐一个作业方面的小问题的,也正是因为是小问题,她又被训斥了一顿。当她走回自己的座位时,再次经过我的面前,她浅浅地一笑。多美好的笑容啊!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这个笑容里充满了智慧和真正的勇气,她就像天使一样,脸上射出一种光芒,也让她的五官——瘦削的脸庞和深陷的灰眼睛——更加分明了。然而那时,海伦?彭斯的胳膊上还佩戴着“不整洁标记”的袖标,就在不到一小时之前,我刚刚听到斯卡查德小姐要惩罚她明天的午饭只能吃面包和清水,因为她在抄写习题的时候弄脏了练习簿。人的天性本来就是不完美的!即便是最亮的恒星,也有斑驳的黑影,然而斯卡查德小姐的眼里只能无限放大那些细微的缺点,却忽略了恒星的万丈光芒。 第八章 还没到半个小时,下课的钟声就敲响了,时间是五点整。下课后,大家都去餐厅吃茶点了,此时我才斗胆从凳子上下来。此时的天空已经慢慢被暮色掩盖,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坐在地板上。刚才那股支撑我的力量已经消失,被另外一种心情取代。我伤心极了,直接扑倒在地板上号啕大哭。此时,海伦?彭斯不在我身边,没有支撑我的力量了。独处的我难以控制自己的眼泪,它们不争气地掉在地板上。我在洛伍德的这段时间做了很多事,交了很多朋友,也赢得了许多人的尊重和爱护,应该算做得很出色,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就在那一天的早上,我还因为成绩名列前茅而得到了米勒小姐的夸奖,坦普尔小姐也微笑着表示赞许,她还答应要教我画画、法语,只要我能在两个月之内仍然取得这样的进步。另外,我在这里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我的同龄人都和我平等相处,没有人欺负我。可是,这一切在刚刚彻底颠覆了,我再一次被人欺辱、践踏,被打倒在地。我还有翻身的时候吗? “不会再有了。”我所有的希望都在瞬间化为乌有。就在我歇斯底里地喊出这个绝望的心声时,有人走了过来。我先是吓了一跳,后来发现原来是海伦?彭斯。长长的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渐暗的炉火为整个教室照明,她给我端来了咖啡和面包。 “来,吃点儿东西。”她说。可是我却将送到我面前的咖啡和面包推开,仿佛只要咽下一滴咖啡、一口面包都会被噎住。海伦注视着我,或许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已经毫无力气,却还是无法控制内心的激动,仍然号啕大哭。她就坐在我的身旁,用胳膊抱着双膝,头靠在膝盖上,就那么坐着,一句话都不说,像一个印度人。最后反倒是我先开了口:“海伦,你怎么会主动跟每个人都认为是说谎者的人待在一块儿呢?” “是每个人吗,简?你想啊,在这里,只有八十个人听到了你是说谎者的言论,然而,世界上的人又何止这八十个,是千千万万呢。” “可是我跟那些人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我认识的这八十个人都会看不起我。” “简,你错了,或许在这所学校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看不起你或者讨厌你。我敢说,有很多人都是同情你的。” “在听了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话后,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同情我呢?” “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不是神,甚至不是一位值得信服和钦佩的伟人。这里的人都不喜欢他。当然,他也没做过让人们喜欢他的事情。假如他不是这样对你,而是宠着你,对你特别好,那么你才会在这里处处树敌呢。但是现在,这里的人,只要胆子大一点儿的,都会同情你。你要继续努力,继续好好儿表现。她们的感情虽然会暂时地压制,但是不久就会表现出来的,而且会更加明显。此外,简……”她突然停了一下。 “怎么了,海伦?”我将手放进她的手里,她轻轻地揉搓着,好让它们暖和过来。之后,她接着说:“即便整个世界都不喜欢你,都觉得你很坏,但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只要你相信自己,那么你就是清白的,也不会没有朋友。”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知道要相信自己,尊重自己,但是倘若没有人爱我,那我还不如离开这个世界——我无法忍受孤独,也忍受不了别人的厌恶。海伦,为了能够得到你和坦普尔小姐,或是任何一个我所爱的人的信赖和爱护,我会心甘情愿地为你们赴汤蹈火,即便是胳膊断了,或者一头公牛把我悬空抛起,或者站在一匹狂暴的马后面,任马蹄踢我的胸膛……” “嘘,简!你把人与人之间的爱看得太重了,所以你总是那么容易冲动,反应也总是那么激烈。我们的躯壳都是由上帝那一双至高无上的大手创造的,他又赋予了我们生命,但这双手除了给予你脆弱的身体,或者说和你一样脆弱的创造物之外,他还给了你其他的财富。在这个世界之外,其实还有一个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是精灵的王国。那个世界将我们围绕,它无所不在。居住在那个世界里的精灵们,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我们,他们是我们的守护者。如果我们在痛苦和耻辱中死去,倘若我们被来自四面八方的鄙视刺伤,或者仇恨压垮了我们,那些天使会将我们所受到的一切折磨看在眼里,并且会还我们一个清白——只要我们真的是无辜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对你的指控,无非是从里德太太那里转述的,而且夸大其词,所以软弱无力。通过我对你的观察和了解,你的眼神中充满了热情,你明亮的额头能够表达出你的诚实。上帝在等待,等待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分离,之后便赐予我们新的福。当生命即将结束,死亡变成幸福与荣耀的入口时,我们为什么还要因为世俗的忧伤而郁郁寡欢呢?” 我没有说话,海伦的一席话再一次让我的心情平复下来。但是她传递给我的安宁带着淡淡的悲伤。在她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了这种悲伤,但不知道这种感受从何而来。她刚说完话,便开始急促地呼吸,之后短短地咳了几声,我将自己的苦恼搁置一旁,马上隐隐地担心起她来。 我把头靠在海伦的肩上,双手环抱着她的腰,她也紧紧地抱着我,我们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互相依偎。没过多久,教室里就来了一个人。也恰在此时,一阵风将覆盖在月亮上的云层吹走,月光泻进窗子,清晰地照亮了我们两人和那个正走过来的身影。我们立刻认出了那是坦普尔小姐。 “我是专门过来找你的,简?爱。”她说,“你跟我去一趟我的房间,既然海伦?彭斯也在,那就一起来吧。” 我们顺从地跟随这位校长的脚步,先是穿过一条条复杂的过道,之后爬了一段楼梯,才到她的公寓。她房间里的炉火烧得正旺,给人的感觉温馨舒适。坦普尔小姐让海伦?彭斯坐在火炉边的一把扶手椅上,她自己坐在另外一边,并且将我叫到她的跟前。 “已经没事了吗?”她俯身看着我的脸,问道,“所有伤心的眼泪都哭光了吗?” “恐怕永远都哭不完。” “为什么?” “因为我是被冤枉的,而小姐你,还有其他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是一个坏孩子了。” “孩子,我们对你的看法完全是根据你的表现得出的,你只要继续做一个好姑娘,我相信你会让我们满意的。” “我会让你们都满意吗,坦普尔小姐?” “你会的。”她说着用胳膊搂住我,“你现在先告诉我,被布罗克赫斯特称为你的恩人的那位太太是谁?” “里德太太,我舅舅的妻子。我舅舅去世前,让她来照顾我。” “那她愿意抚养你吗?” “不,小姐。她很不情愿,因为她不得不抚养我。我常听仆人们说,我舅舅在去世之前曾要她答应永远抚养我。” “好吧,简。你知道,或者我至少要让你知道,所有嫌疑人在被起诉时,都是允许为自己辩护的。你被指责是个说谎的小孩,现在,你就在我面前为自己辩护吧。不过,你所说的都得是事实,不可以夸大。” 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如实、恰当、准确无误地说出我的过往。我思考了几分钟,把想要说的话在心里从头到尾地整理了一下,之后便倾诉了我在此之前的悲惨生活。前面的哭泣已经让我筋疲力尽了,所以即便现在重拾那些伤心的话题,我的情绪也没有那么难以控制了。我还记得海伦的告诫,她曾说过,不要一味使用怨恨的词汇。所以我在陈述往事的时候掺进去的刻薄评价与愤慨比之前要少很多,态度也收敛了,内容简单明了,反而更加可信。我觉得,我所说的话,坦普尔小姐完全相信了。 我在叙述悲惨的童年时,还提到了劳埃德先生,并且说起我晕倒之后他来看过我。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红房子的事情,所以重述当时的场景时,我的情绪有些激动了,我记得我那时是怎样哀求里德太太,她却残忍地拒绝了我,再一次将我关进了黑魆魆的闹鬼的房子。在那里,我的心揪成一团,痛苦地哀号,却没有一丝安慰。 待我讲完所有的事情,坦普尔小姐默默地看了我几分钟。之后,她对我说:“劳埃德先生跟我有些来往,我会写信给他的。如果他给我的回信与你所说的完全相符,那么我会在全校师生面前公开澄清别人对你的诋毁。不过,简,对我来说,你现在已经澄清了。” 她亲吻了我,但是仍然让我站在她的身边。我当然很愿意站在那里,因为我可以仔细地观察她的容貌、装束,还有她的饰品。她的额头是那样白皙光亮,她还有漂亮的鬈发与闪亮的乌黑的眼睛。能够这样看着她,我得到了一种孩子般的喜悦。她开始和海伦?彭斯说话。 “今晚你觉得身体怎样,海伦?今天咳嗽得严重吗?” “我想还好,不是很严重,小姐。” “胸部的疼痛呢?” “好一点儿了。” 坦普尔小姐站起来,去拉她的手,按了会儿她的脉搏,又坐回到椅子上。我听见她轻轻叹息。沉思了一会儿,她的情绪变了,她高兴地说:“今天晚上你们两个是我的客人,所以我必须好好儿招待。”说着,她打了铃。 “芭芭拉,”她对应召而来的用人说,“我还没有用茶点,你把我的茶点端到这里来,顺便给这两位小姐也准备杯子。” 餐盘很快被端了上来,放置在火炉旁的小圆桌上。餐盘里的瓷杯和锃亮的茶壶是多么漂亮!饮品的热气和烤面包的味道好香甜!但有一点让我觉得很失望,因为此时我已经感觉饥肠辘辘,而餐盘里的食物少得可怜。坦普尔小姐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她说:“芭芭拉,不能再拿一点儿面包和黄油来吗?这些不够三个人吃。” 芭芭拉出去了,但很快就回来了。 “小姐,哈登太太说,这就是按照平时的分量拿过来的。”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哈登太太是这里的管家,这个女人很合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心意,因为他们两个都是铁石心肠。 “嗯,那好吧。”坦普尔小姐回答说,“我想我们只能将就一下了,芭芭拉。”那位姑娘一离开,她便笑着对我们说道:“还好我这里还有一些,可以弥补这次的不足。” 她邀请海伦和我来到桌前,在我们两个人的面前各放了一杯茶和一小片可口却很薄的烤面包。之后,她去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纸包,接下来一个很大的香草饼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本想把这个给你们带回去的,”她说,“但是这里的烤面包太少了,你们只好在这里把它吃掉了。”她很大方地把饼切成片。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香甜的饮品,品尝了美味的食物,享用了一顿美餐。我们面前的女主人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们享用她提供的食物,脸上呈现出主人用心招待客人之后的满足和愉悦。吃完茶点,餐盘被端走后,我们又回到壁炉边上,分别坐在她的一左一右。这时,她开始与海伦谈话,对我来说,能听到这样的谈话,真的是很幸运。 坦普尔小姐的神态总是宁静、安详的,她的谈吐优雅,举止端庄,这使得她不会陷入狂热、激愤或浮躁之中,也不会让那些倾听她说话的人露出过分的喜悦,因为她身上有一种让人敬畏的力量。这就是我此刻的感受。但海伦的表现让我很吃惊。 令人满足而兴奋的茶点,明亮温暖的炉火,自己喜爱的老师的亲自招待,或许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此时她心里那些与众不同的思想和理念将她内心的力量唤醒了。这些力量爆发了,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最开始的时候,我看到她脸上出现了从未曾有过的光彩,在此之前,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她的眼睛也变得炯炯有神了。这双眼睛突然展现出一种比坦普尔小姐的眼睛更独特的美,它的美不在于好看的色彩,不在于长长的睫毛,不在于眉笔描过的眉毛,却那么让人痴迷,那么有神采。还有,她的心与口已经完全交融,她滔滔不绝地说着。我不知道她所说的话是从哪里来的,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有这样丰富的学识和高尚的修养,有这样宽阔的胸怀,居然能在她的思想中盛放这么纯洁、炽热的雄辩之泉?这些就是在那个难忘的夜晚,海伦给我留下的独特印象。她的心灵仿佛急于在短暂的生命中,过得比那些庸俗之人的一辈子还要充实。 她们谈论的内容,我从来都没听过。她们谈到逝去的民族和时代,谈到那些古老而神秘的国度,谈到她们从未发现的或是臆测的自然界中的奥秘,一直谈到许多书。她们两个人看过的书真的太多了,所以才能掌握那么丰富的知识。接着,她们又谈到了法国,好像她们对法国的名人与作家十分熟识。然而以上这些还不是让我最惊讶的,我最惊讶的是坦普尔小姐问海伦是不是在抽空复习她爸爸教她的拉丁语,并且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让她朗诵书中的一页文字,并且翻译出来。海伦没有迟疑地照做了,她读出的每一句诗词都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增加几分。不过,可惜的是她还没有读完,就寝的铃声就敲响了。这个的命令是不容怠慢的,但是坦普尔小姐还是将我们两个拥入怀里,并且对我们说:“上帝保佑你们,我的孩子!” 她拥抱海伦的时间要比抱我的时间长许多,也更不愿意让她离开。她一直看着我们走到门口,她又一次为海伦伤心叹气,也是为了海伦,她从脸上擦掉了一滴泪水。我们刚到寝室,就听到斯卡查德小姐的声音。她正在检查抽屉,而且刚好检查到海伦的。所以,我们一进房间,海伦就难逃这一顿批驳和痛骂。她还扬言,明天要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别在海伦的肩膀上。 “我总是把东西搞得很乱,真丢脸。”海伦小声地和我说,“我确实想过要将它们放整齐的,但总是忘记。” 第二天早上,斯卡查德小姐没有食言,只不过她是写了一个纸牌挂在海伦聪明、温顺的额头前。纸牌上是非常扎眼的“邋遢”二字,它躺在海伦额头前的样子,就像犹太人祈祷时把经匣顶在头上一样。可怜而又宽容的海伦就这样毫无怨言地戴着它,她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惩罚,直到晚上。下午放学时,斯卡查德小姐一走,我就跑到海伦那儿,一把扯下那块纸牌,扔进了火堆里。在她心里永远不会升起的那团怒火,在我的心里可是烧了整整一天,滚烫的泪水烧着我的脸颊。她那副逆来顺受的样子,那副听天由命的态度,使我的内心痛苦不已。 另外,我与坦普尔小姐谈话之后一个星期左右,坦普尔小姐写给劳埃德先生的信有了回复,他在信中证实了我所讲的事情。所以,坦普尔小姐也履行了当初的承诺,她把全校师生都召集起来,当众告诉大家,她已经对简?爱所受的指责作了调查,调查的结果很令她高兴,所以也还了简?爱的清白。老师们都与我握手,亲吻我,同学们发出了快乐的私语。 我终于可以扔掉背负在肩膀上的沉重包袱了,我下定决心重新开始,一定要不畏艰辛、排除万难,走出一条新路。我越发努力了。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虽然我的记忆力并不好,但是通过大量的锻炼已经有所改善,头脑越来越机敏了。几个星期之后,我被调到了高班。距离上次的承诺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开始学习法语和绘画了。我学了法语动词être最基本的两个时态;在同一天,我还画了一幅素描,画的是一所茅草屋(顺便提一句,那幅画中的墙壁有着完美的斜度,可与比萨斜塔媲美)。那天晚上我钻进被窝之后,不需要瞎想,就酣睡了。通常,每天夜里我都会想着热热的烤白薯或者白面包,还有新鲜牛奶的巴米赛德晚餐 ①,用这种方法来解馋。但是现在,我将所有想象中的东西都变成了理想的画面。我可以自己动手将盛宴与美丽的景物呈现在画布上了,熟练地勾勒出房屋、树木,别致的岩石和废墟,魁普 ②式的牛群,蝴蝶在含苞的玫瑰上翩翩起舞,小鸟们啄食着鲜美的樱桃,鹪鹩巢穴里面放置着珍珠般的蛋宝宝,四周还有嫩绿的常春藤围绕着。与此同时,我的脑袋里还在琢磨我能否把那天皮埃罗太太给我看的法语故事书流利地翻译出来。还没有想出答案,我便酣然入睡了。 所罗门③ 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现在,我绝不会用洛伍德的贫困生活换取盖茨黑德那终日奢华的生活。 第九章 在洛伍德的贫苦日子,或者应该说是艰辛的日子,开始好转了。春天的脚步临近,冬天的严寒已经走远了。积雪融化了,寒风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在四月柔和的春风里,我那双被一月的寒冷冻得又红又痛的双脚也开始慢慢消肿了,有痊愈的迹象。早晚的温差也没有那么大,不会再出现加拿大式的低温,而那个险些冻死我们的花园也已经温婉了许多,我可以在里面做游戏了。如果赶上天气好,那真是温暖又舒适。原本枯黄的苗圃已经被一层嫩芽覆盖,一天比一天鲜绿,给人的感觉如同希望之神在夜晚的时候来过,每天清晨便会留下越来越明亮的足迹。 树上开出了娇艳的花朵,有雪莲花、藏红花、紫色的报春花和三色紫罗兰。每个星期四下午,我们都有半天的休息时间,大家会到这里来散步,我们看到更多可爱美丽的花朵盛开在路边的篱笆下。 我还发现,在这些高大的顶端竖着防护网的院墙之外,还有一片更广阔和愉悦的天地。那里可以直通天际,那种愉快来自壮丽的山峰,周围翠绿的树木与山谷,满是黑色石子和闪光旋涡的明净透底的小溪。这番景致与我之前看到的只有灰白两色的冬日苍穹下冰霜雨雪覆盖的景色有太多的不同!冬天,万籁俱寂,只要是被寒风刮过的地方,都是一片苍茫。冰冷潮湿的雾气被东风驱赶,飘过紫色的山峰,吹过草地与河滩,与溪流上的水汽凝结到一起。那时,这条小溪还很混浊,而且流速很快,好像是冲进森林里的,在空中发出咆哮。咆哮声中还夹杂着暴雨声和冰雹声,听起来很沉闷。那时,两岸的树木,由于没有树叶,如同一排排骷髅。 很快,四月走了,五月来临。这一年的五月异常宁静温暖,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蔚蓝的天空,每一天都有和煦的阳光,还有轻柔的西风和南风。这个月里,草木生长得越发快了。洛伍德开始展现它的秀美,轻轻一抖,一片绿色,遍地鲜花。榆树、梣树和橡树早前还只是光秃秃的高大树干,现在已经生机勃勃了。幽静的小路上,两排植物生长茂密,青苔填补了林中的洼地。无数的樱草突然从土地中钻了出来,如同上升的阳光。我在树荫的深处看到过它们金黄色的光芒,像星星点点的可爱的光斑。我尽情地享用着大自然的恩赐,游走在天地间,无拘无束,而且几乎总是独自一人。我之所以能够享受到这种乐趣,之所以与之前的生活有那么大的差异,是有原因的。 我刚才所描写的地方坐落于山间溪水旁,听起来是一个舒适、幽静的住处,对吗?这里确实舒适,但是否有利于健康,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洛伍德所处的森林山谷,是所有雾气和瘴气的源头。而且,随着春天的脚步临近,瘟疫也来到了孤儿院,斑疹伤寒驻扎在教室和寝室。五月末,整所学校就变成医院了。 这里的学生向来只能吃个半饱,偶尔得个伤风感冒什么的,也无人问津,所以感冒就传染开了。八十五个女生中有四十五个都病倒了。不得已只能停课,而且纪律也较之前松懈了。少数没有生病的孩子完全不受管制,因为医生给学校的建议就是让孩子们多参加户外活动,以保持健康的体魄。即便不这样建议,也没有人来看管这些孩子。坦普尔小姐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病人身上,她住在病房里,除了晚上能休息几个小时外,几乎寸步不离。其他老师也在努力联系那些生病孩子的亲人,好让他们将病人带离这里。老师们还要为即将离开的孩子整理行李,作好动身前的必要准备。只能说,那些已经染病的孩子是回家等待自己生命的结束。还有一些人在学校里去世了,学校只能将她们秘密地草率埋葬,因为这种病的特性决定了不能有半点儿拖延。 就这样,疾病在洛伍德生了根,落了户,死亡也就成了常客。校园里充满了阴霾与死亡的味道,教室里和走廊上到处都是医院的气味,药水与香锭想要盖住死亡的腐臭,然而一切都是徒劳。但户外是另一番景致。五月的阳光温暖明媚,天空蔚蓝,万里无云,阳光没有一点儿障碍地洒向陡峭的小山和美丽的树林。洛伍德的花园中盛开着美丽的鲜花,绚烂夺目。蜀葵居然和树一样高,百合优雅地绽放,郁金香和玫瑰争妍,花坛也被粉红色的海石竹和深红的双瓣雏菊装点得十分艳丽。另外,香甜的蔷薇在清晨与夜间散发出香气和苹果的味道。但是这种沁人心脾的香气对于洛伍德来说,除了按时采摘鲜花放入棺材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意义了。 但是,我和其他身体依然健康的孩子能享受这个季节的景色与美妙。我们像吉卜赛人那样,整天在森林中游逛,从早到晚,无论我们想做什么,想去哪里,都不会有人来干涉。另外,我们的生活状况也有所改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他的家人现在已经远离洛伍德了,所以也就没有人来过问鸡毛蒜皮的事情,那个与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十分投缘的脾气暴躁的管家也逃离了这里,当然是怕染病。继任的人原本是洛顿诊所的护士长,她还不习惯这所孤儿院的规矩,所以她很大方。再加上生病的人多了,吃饭的人也就少了,我们碗里的食物就要比平时多一些。新来的管家总是没有时间准备餐饭,干脆就发给大家一大块饼或者是很厚的面包片和许多奶酪。我就将这些东西带到树林中,找个自己喜欢的地方,美美地享用一餐。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小河中央的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很白,很光滑,也很干燥。每一次我都是光着脚丫涉水过去。这块石头上刚好可以坐下两个人——我和另外一个小女孩。这个女孩是我那个时候选中的玩伴,她叫玛丽?安?威尔逊。她很聪明,有着敏锐的目光。我之所以喜欢和她待在一起,一半是因为她很聪明,头脑灵活,另外一半则是因为她给我的感觉很舒服,总是能让我没有拘束感。她比我大几岁,所以比我更加了解这个世界,能给我讲许多我愿意听也想听的事情,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对于我的缺点,她总是可以宽容,而且从不干涉我做事。她擅长叙述,我善于分析;她喜欢讲,我喜欢问:这就是我们可以融洽相处的原因,即便不能从中得到知识,也能得到不少快乐。 在这个时刻,海伦?彭斯去了哪里?为什么我没有和她一起度过这样开心自在的日子?是我把她忘了,还是我不喜欢和她交朋友了?玛丽?安?威尔逊比不上我第一个相识的朋友。确实,她可以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我们也可以在一起津津有味地闲扯一些尖锐的话题,但是海伦不同。这辈子能倾听她的言语是一种幸运,可以品味到更多的东西。 是的,的确是这样,读者,我当然了解并且深知这一点。尽管我有一些缺点和毛病,但是我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嫌弃海伦。我很珍惜我们之间的情谊,这种情感与激发我心灵强烈反应的感觉是一致的,同样温柔,同样令人珍惜。不管在何时何地,海伦跟我之间的友谊都是默默存在的,是最忠实的。即便我闹别扭或者发小脾气,也不会损伤我们的友谊。可是,海伦生病了,我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看到她了。她现在住在楼上,不是和感染风寒的人住在同一个房间,因为她患了肺病。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只要不是斑疹伤寒就好,肺病应该很容易治疗,只要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因为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看见她由坦普尔小姐陪同,一起到花园散步。但在那种情况之下,我是不允许过去和她说话的。我只能透过教室的窗户看到她,而且又看不清楚,因为她被衣服包裹得严严实实,坐在远处的回廊上。 六月初的一天晚上,我和玛丽?安在树林里玩到很晚,并且和平时一样,我们两个总是不和大孩子在一起,这次我们走得太远,最后迷路了,所以只能到林间唯一的茅草屋去问路。那里面住着一男一女,养了一群野猪,或者说是半野的猪,因为它们依靠林间的山毛榉为生。等我们回到学校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到高空了。此时,我看见一位我熟识的外科医生骑的小马独自待在花园门口。玛丽?安猜,一定是有人病情恶化了,所以这么晚了还请贝茨先生过来。她回寝室了,而我还需要把刚刚从树林里挖来的小树根埋在花园里,如果明天再做,它们怕是会死掉的。我在外面待了几分钟,待栽好小树,又享受了一下夜晚的宁静与温馨。沾有露水的花朵散发出一种扑鼻的香气,西边的天际呈现出一片红光,预示着明天依旧是个好天气。月亮从黯淡的东方庄严地升起。我凝望着,尽一个孩子的所能欣赏着这个可爱的夜晚。此时,我的头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想法:“如果此刻只能躺在床上,等待死亡的临近,那是多么悲惨和凄凉的事情!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如果把人从这里带到一个未知的世界,应该是很悲惨的。” 接着,我平生第一次仔细思考已经潜入我脑中很久的词汇:天堂和地狱。这两个词已经潜移默化地在我思想中存在很久了。但此时我是第一次深究,并且退缩,我迷惑于它的含义,我的眼睛开始左顾右盼,在自己的周围看到了无底的深渊,感到除了这里的一席立足之地外,其他的都是虚无缥缈的,都是空虚的深渊。一想到自己飘摇着坠入一片混乱中,身体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战栗。我正在细细酝酿着这个新的想法时,突然听到前门被打开了,贝茨先生走了出来,陪同他的还有一个护士。她目送贝茨先生上马离去后正要关门,我赶紧跑过去。 “海伦?彭斯怎么样了?” “很不好。”她回答。 “贝茨先生是为了她来的吗?” “是的。” “关于她的病,他说了什么?” “他说,她不会在这儿待很久了。” 倘若我前一天听到这句话,一定会认为海伦要搬回自己的家去,绝对不会想到她就要死了。但是此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这句话已经很明白了,她是说海伦不能在这个世上继续停留太多时间了,她的灵魂要被带到她所说的精灵们生活的地方,如果这个地方确实存在。我感到一阵恐怖,一种令人震颤的悲哀,接踵而来的是一个心愿,我一定要去见她。 我问她,海伦在哪个房间。 “她睡在坦普尔小姐的房间里。”护士说。 “我可以上去和她说说话吗?” “哦,孩子!这可不行。现在你该进来了,已经降露水了,你还待在外面的话一定会生病的。” 护士在关前门的时候,我从通往教室的边门进去了。那个时候正好是晚上九点钟,钟声刚刚响过,米勒小姐正在叮嘱学生们上床。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我还是睡不着,这个时候差不多十一点了,寝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都已经睡熟了。我轻手轻脚地从床上爬起来,只在睡衣外面穿了件外套,光着脚就走出寝室。我要去找坦普尔小姐的房间。我知道该怎么走,就在房子最远的一头。夏夜的月光很明亮,洒进窗户照着前面的路,我几乎没费力气就找到了那间屋子。我嗅到了樟脑味和烧焦的醋味,提醒我已经走到伤寒病的病房附近了。我快步走到门前,害怕被值夜班的护士发现,担心她们把我送回寝室。我必须看到海伦——我一定要在她去世之前拥抱她一下,我要亲吻她,要同她说最后一句话。 我走下楼梯,走了一段路,悄悄地打开两道门,然后关上,到了另外一个楼梯间。我爬上楼梯,上面就是坦普尔小姐的房间。她的房间里有灯光从锁孔和门底下透出来,四周很安静。我走到门口,看见门没上锁,只是虚掩着,或许故意留着门,让里面的病人能呼吸些新鲜空气。我的性格本来就干脆利落,而且我当时很急切——我的身体因为伤心和痛苦而颤抖起来,我推开了门,把头探进去,用眼睛搜索着海伦,害怕撞见死神。 在坦普尔小姐的床边,有一张小床,被白色的帷帐遮去了一半。我仔细看着被子下面的身体形状,因为她的脸已经被帷幔遮住了。一位护士在一旁的摇椅上沉睡,就是我在花园里见到的那位。桌子上一根灯芯未剪的蜡烛幽幽地闪着亮光。我没有看到坦普尔小姐。后来我才知道,她被叫到伤寒病病房看望一个昏迷不醒的病人了。我走进屋子,在小床的旁边停了下来,将手伸向帷幔。但是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因为我担心拉开帷幔后看到的是一具尸体,所以我先用声音试探。 “海伦!”我小声地说道,“你醒着吗?” 她的身体动了,之后帷幔被她拉开了。我看到了她的脸,虽然苍白,没有血色,看起来很憔悴,但却依然镇定,比起之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我心里的恐惧顿时消失了。 “真的是你吗,简?”她用她特有的嗓音和温柔的语气问道。 “嗯!”我心想,“她不会死的,一定是他们弄错了。如果她马上就要死掉,我就不会看到言语和神色都这般镇定自若的海伦了。” 我爬上她的小床,亲吻了她的额头。她的额头是那么冰冷,脸颊也一样。她比之前瘦了,她的双手、双脚都是冷的,但笑容依旧温暖。 “你怎么到这里来的,简?现在已经过十一点了,我刚听到外面的钟敲打了十一下。” “我是特地来看你的,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严重,如果不来和你说说话,我就睡不着。” “你是来和我告别的,或许你来得正好。” “你要去哪里,海伦?是要回家了吗?” “是的,我要回到我最终的、永恒的——最后的家。” “不,不,海伦。”我突然语塞了,心里很难过。我拼命忍住眼睛里的泪水。这时海伦开始咳嗽,不过没有吵醒护士。咳嗽了一阵后,她筋疲力尽地躺了几分钟,随后小声说:“简,你还光着脚呢,躺下来吧,把我的被子盖上。”我听从了她的话。她把我搂在怀里,我们紧紧相依。沉默了一会儿,她对我耳语道:“我真的很高兴,简。不过,我去世之后,你一定不要伤心。我们总会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而且夺走我生命的疾病并没有让我觉得痛苦。它来得温和而缓慢,我的心灵已经安息了。我的离去不会让任何人伤心悲痛。我的父亲刚刚再婚了,他不会再想起我。我这么年轻就离开这里,可以逃脱好多苦难。而且,我也没有任何才能为这个世界增光添彩,如果我还活着,只会一直错下去。” “可是海伦,你要去哪里呢?你看得到吗?你了解吗?” “我相信,我有信仰,我会去上帝那儿。” “上帝在哪儿?什么是上帝?” “他是你我的创造者,他永远都不会摧毁他自己创造的东西。我毫无保留地依赖他的能力,完全信任他的仁慈,我计算着时间,等待着那个重要时刻的来临。到时候,我的灵魂将归还给他,他会再次出现。” “海伦,你觉得天堂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我们死后灵魂一定会到那里,对吗?” “我确定有一个未来的世界。因为我信赖上帝的仁慈,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把我不朽的部分托付给他。上帝是我们的父亲,是我们的朋友。我爱他,并且相信他也爱我。” “海伦,我死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当然,亲爱的简。你也会来那个幸福的国度,之后被那位伟大的父亲接纳,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还有问题要问,不过只将问题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那个国度在哪里?它是否真的存在?”我把海伦抱得更紧了。对于我来说,此时的她比任何时候都重要,都宝贵。我觉得不能让她这样走,我深深地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她立刻用最甜蜜的嗓音说:“这样很舒服!刚才我咳嗽得有些累了,现在我想睡一会儿。不过,简,你不要走,我喜欢你待在我的身边。” “我会一直和你待在一起的,亲爱的海伦。谁也别想把我撵走。” “你暖和吗,亲爱的?” “嗯。” “晚安,简。” “晚安,海伦。” 她吻了我,我吻了她,我们两个很快睡熟了。 当我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我是被一阵异样的抖动弄醒的。我抬起头,发现自己正躺在别人的怀里。原来是那位护士抱着我,要将我送到我的寝室,此时正走在走廊里。我没有受到任何责骂,没有人因为我没有睡在自己的床位上而批评我。人们还有别的事要考虑,所以我提出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不过,两天之后,我知道了。那天清晨坦普尔小姐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发现我躺在海伦的小床上,我的脸紧贴着海伦?彭斯的肩膀,我的胳膊紧紧地搂着她的脖子。我在熟睡,而海伦——死了。 她的坟墓就竖在布罗克布里奇桥墓地。在她去世之后的十五年里,墓碑都只不过是一个矮小的土墩,而且周围杂草丛生。不过,现在已经换成了一块灰色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她的名字及“Resuam ①”字样。 第十章 在此之前,我所描述的是我童年时的一些琐事。在我这一生的前十年,差不多用了十章的篇幅来描写。但这不是一部很正规的自传。写它们的目的是想用我童年的记忆激起读者的兴趣。下面我几乎要将之后的八年生活省略掉,只粗粗描写几笔,以便有个衔接。 斑疹伤寒将洛伍德洗劫一番后,便扬长而去了,但是它给这里留下了壮观的牺牲者数目。这件事情引起了公众对学校的关注,而逐渐被曝光的事实也让公众愤怒了。学校校舍的建筑有问题,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学校供应的伙食极度糟糕,做饭用的水臭得让人恶心;学生们的衣着和居住条件都很恶劣。所有的事实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从而导致布罗克赫斯特大失颜面,而受益的却是学校。 很多富人发爱心,投资在一个更好的地点盖了一所更好的学校。学校里面的规矩也更改了,伙食和服装比之前的都改善了不少。学校的经费委托给一个委员会管理。有钱有势的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自然不能被彻底免职,他的职务是司库。不过在他履行职务时,还有一些更慷慨和富有的人协助。另外,学校的督导一职也是他的,同样有别人协助他做这项工作,因为那些人知道如何把理智与严格、舒适与经济、怜悯与正直结合起来。学校在整改之后成为一所真正意义上的高尚学府。在崭新的学校里,我又生活了八年,有六年的时间做学生,还有两年做教师。这两种身份都是这所学校价值和重要性的最佳见证。 在这八年中,我的生活很单调,但不能说不快乐,因为日子过得并不死气沉沉。我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学校中有我喜爱的课程,我也一心想要表现出色。这里有我喜爱的老师,我想得到她的认可和喜爱,所以我一门心思好好儿学习。我充分利用学校里的所有有利条件,最终的成绩排名第一。后来,我又被授予教师职务,很热情地做了两年的教师工作。但两年之后我改变了主意。 学校虽然经历了许多变革,但坦普尔小姐一直担任着校长的职位,而我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也归功于她的教导。在这所学校里,我情感的慰藉就是同她的友谊。她在我的生命中担任了母亲和家庭教师的角色,后来,她成了我的朋友。也就在这个时候,她结婚了,并且跟随她的丈夫(一位牧师,出色的男人,能够与这样的妻子匹配的人)乔迁到一个距离这里很远的郡。从此我们失去了联系。 从她离开的那天起,我就不再是那个一成不变的我了。她的离开,将我与洛伍德之间的感情和联系都斩断了。或许是因为我从她那里吸收了一些个性和习惯,所以我才会一直这样安分地生活,可以控制自己萌动的情感,甚至这些个性已经成为我自身性格的一部分。我对于命令绝对地服从,乖巧文静,并且认为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在别人的眼中,甚至在我自己的眼里,我都是一位很懂规矩、安分守己的人。 但是命运将我与坦普尔小姐分开了。我看着她在新婚后换上一身行装,上了一辆驿站马车。我看着马车走远,爬上山坡,又消失在山坡的背面。后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原本为了庆祝婚礼而放了半天假,我却在孤独中度过了大多数时间。 在难得的假期,我基本上都在思考。我本来想,我因为别离和失去而感到遗憾,所以得找一些办法来弥补。可是当我从思考中跳出来时,才发现整个下午已经过去了。外面已经迎来了暮色,我也有了新的想法。因为我发现,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心灵经历了一次变革。原本我心底的不安稳已经被坦普尔小姐压制下去了,但是现在我的心摒弃了从她那里学来的东西,或者说她的离开带走了我内心的宁静,所以我的天性又自然地显露出来了。其实,我并不是失去了支柱,而是失去了继续平静下去的动机;并不是无力保持平静,而是需要保持平静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在这几年中,我的全部就是洛伍德,我的生活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展开。但是现在我突然意识到,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是充满希望和忧愁的,是刺激而令人兴奋的,它在等着有胆识的人去冒险,去追求生命的真谛。 我走到窗前,打开窗,向外眺望。我看见了教学楼的两侧,看见了花园,看见了洛伍德的边缘,看见了随着山峦起伏的地平线。我的目光越过其他阻碍,直视远处蓝色的山峰。那座山峰是我一直想要攀登的。因为那里荒凉,而且到处都是乱石与野草,看起来就像是禁锢囚犯们的场所。在山脚下,有一条曲折的小路,看不到尽头,只知道它一直通向两座山中间的峡谷。我用力眺望那条路,想让自己看得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我想起来了,当我第一次来洛伍德的时候,走的就是那条大路,而且那时已经是黄昏了,马车从山上驶下来。现在想来,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然而这么长的时间,我却从未离开过这里,假期也是在学校中度过的。里德太太从来没有来这里接过我,甚至是看看我,其他家人也没有。我与外界没有书信往来,也没有外界的任何消息。学校的规定、任务、习惯、观念、音容、语言、服饰、好恶,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但是现在,我觉得这种生活太单调了。只是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就开始厌倦这八年来单调乏味的生活。我憧憬并渴望自由,我为自由祷告。但是这个祷告被风吹散了,所以我放弃了祈祷,不再幻想与奢求,我为自己制订了更低级的目标。我只想改变现在的生活,让生活变得刺激生动起来。但是这个祷告好像被吹得比前一个更远,已经进入了茫茫的宇宙。“那么,”我近乎绝望地叫道,“至少赐予我一份新的工作吧!” 这时,晚饭的钟声敲响了,我得下楼了。 一直到睡觉的时候,我才有时间继续下午的思绪。和我同一寝室的还有一位教师,她总是想和我聊天,并且絮叨了很久,使我没有办法让思绪回到我渴望思考的问题上。真希望睡眠可以使她闭上嘴巴!我感觉,只要有机会重新站在窗前,我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总会有一个奇特的想法冒出来的。 格蕾丝小姐终于睡着了,并且打着鼾。她是一位粗笨的威尔士女人,在此之前,我对她常见的鼻音曲除了厌恶,再也没有别的看法。可是今晚,这鼾声让我摆脱了所有的困扰,因为这证明她睡着了。我欣慰地迎来了她憨厚的曲调,心中的想法又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一份新的工作!可以想想。”我自言自语(只是心里想想,没有说出来),“我知道这个想法是可靠的,它听起来就不像自由、兴奋、享受这些词那么动听、富有激情,不过那些词虽然悦耳,但却只是浪费时间而已。然而这份新工作不一样!它毕竟是实实在在的,每个人都可以工作。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八年,现在只不过是想到外面的世界找一份新工作。难道我连这点儿愿望都不能实现吗?难道这事不可行?是的,是的,想要达到目的并非那么难,只要我肯动脑筋,找到合适的方法和手段。”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这样可以让我更加集中精力想办法。这个夜晚还是很寒冷的,我将一块披巾披在了肩上,之后便全力以赴开动脑筋。 “我需要的是什么呢?是到新的环境中,看见新的面孔,获得一份新的工作。确定了我需要这些,好高骛远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别人是怎样找到新工作的呢?我想他们可能会求助于朋友,可是我没有朋友可以求助。很多没有朋友的人只能自己去找,那么他们是用什么办法找到工作的呢?” 我回答不上来,毫无头绪。但我强迫自己的脑袋里出现一个答案,而且要快。我拼命地想,越想越着急,后来觉得自己的太阳穴都开始跳动了。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都在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毫无头绪。白白付出了一个小时的脑力,我的心情很烦躁,于是我干脆起身,在房间里转悠。我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开,看到天空中星星点点。可是寒冷的夜晚使我浑身发抖,我只得再次回到被窝里。 一定有一位善良的仙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主意放到我的枕头上了。因为我刚躺下,就有一个主意慢慢地进入我的脑中:“凡是找工作的人都会登广告,你必须在《××郡先驱报》上登一则广告。” “可是怎么登呢?我对广告的事情一无所知。” 答案自然而然来了: “你需要将广告的内容和费用一起放进信封,邮寄给《先驱报》的编辑。你得利用一个机会将信投递到洛顿邮局,回信的地址就写邮局的 J. E.。信寄出后一个星期,你就可以到邮局查回信。如果有回信,就可以往下行动了。” 我一直思索着这个计划的可行性,之后慢慢地消化掉,最后这个计划已经非常清晰而且具体了。我很满意,不久便进入梦乡。 我第二天很早就起来了,还没等钟声响起叫醒全校师生,我的求职广告就已经写好,并且放入信封,写好了信封上面的地址。我在信上说:“现有一名年轻的女士,深谙教学工作(我已经做了两年的教师,不是吗?)想要谋得一个家庭教师的职位,学生的年龄在十四岁以下(我自己也不过十八岁,如果辅导一位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肯定不行)。该女士能胜任良好的英国教育所含的常规科目,以及法语、绘画和音乐教学(读者,现在看起来这些都不算什么优势,但在那个时代,这已经算广博了)。回信请寄××郡,洛顿邮局,J. E.收。” 这封信默默地在我的抽屉里躺了一天。用过下午茶之后,我向新来的校长请假去洛顿,为自己也为其他一两位同事办些小事。在征得她的同意后,我便出发了。去洛顿要走两英里的路,傍晚还下起雨,好在白天比夜晚要长。我逛了两家商店,并且把信送到邮局。虽然冒着大雨回来时浑身都湿透了,但我心情很好。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好像很长,但是所有的事物都有尽头,这件事也一样。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我再一次出发去洛顿。那天沿途真是风景如画,路旁的溪流蜿蜒前行,穿过秀丽的山谷。不过我并没有被路旁的风景吸引,一心想着那封信——那封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回信。 这次我来这里的理由是定做一双鞋,所以我必须先把这件事情做完。从鞋匠那里出来之后,我穿过洁净安宁的小街,来到邮局。这所小邮局的管理员是位老妇人,鼻梁上架着一副角质眼镜,手上戴着黑色露指的手套。 “有J. E.的信吗?”我问道。 她的眼睛越过眼镜,从上方打量着我,之后顺手将抽屉打开。她在放了好多东西的抽屉里翻找着,用了好久的时间,以至于我都快失去信心了。最后,她终于把一份文件放到她的眼镜底下看了将近五分钟,才越过柜台将它递给我,同时用质疑和询问的眼神瞥了我一眼——这封信是写给J. E.的。 “只有这一封吗?”我问。 “没有别的了。”她回答说。我将这封信放到口袋里,马上离开了。时间不允许我再看信了,按照规定我得八点前返回,现在的时间是七点半。 一回到学校,就有一堆事等着我去做。我得陪着学生们做功课,晚些轮到我读祷告,并且看护她们上床睡觉。随后是我和其他老师的晚餐时间,而且一直到就寝,我的身边始终少不了格蕾丝小姐的陪伴。现在寝室里的蜡烛只剩下短短一截了,我真担心她会一直和我唠叨到蜡烛完全烧光。还好晚餐在适当的时候发挥了催眠效果。我还没换好睡衣,她的鼾声就响起来了。蜡烛只剩下一英寸高了,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信,封口处的署名是F.。我将信撕开,里面的内容简洁明了。 “如同在上星期四的《先驱报》上刊登的广告一样,如果J. E.确实具备她所提及的修养和能力,那么她可以获得一份工作。只需要教授一位十岁的小女孩,年薪为三十英镑。但是她得为自己的品格与能力提供一个有资格的证明人。请将证明人及其姓名、地址和详情寄往下列姓名和地址:××郡,米尔科特附近,桑菲尔德,费尔法克斯太太收。” 我把这封信仔仔细细地看了很久。字体是老式的,而且笔迹不是很沉稳,像是一位老妇人写的。这样的笔迹让我很满意。因为我曾担心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会不会使我自己陷入某种危险。我很希望我的努力可以为我换来正面的、得体的结果。所以现在我发现,倘若我对别人提及这是一位老妇人,那也算是一件很得体的好事。费尔法克斯太太!我想象她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寡妇帽,或许不怎么风趣,但是也不失为一位典型的英国老派体面人物。桑菲尔德!毫无疑问,这是她住宅的名字,一定是高雅、整洁的地方,尽管我真的不知道也无从猜想那房子的建筑风格。××郡的米尔科特,我在记忆中搜索着英国地图。不错,郡和镇都看到了。××郡比我现在居住的郡偏远,距离伦敦近七十英里。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一直都喜欢热闹的地方。米尔科特是座大型的工业城市,坐落于埃×河河岸,是个足够热闹的城市。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了,或许是彻底改变的机会。在我的想象中,有吸引力的当然不是高耸的烟囱和团团烟雾——“不过,”我与自己争辩着,“或许桑菲尔德离镇很远呢。” 这时,残余的最后一点儿蜡烛也落入了烛台,灯芯熄灭了。 第二天,我改变了方式,为了这个计划能够成功,我不能再隐瞒下去了。在下午娱乐活动的时间,我再一次去找校长。我告诉她,现在有一份新的工作出现在我面前,薪水是我目前所得的两倍(我在洛伍德的年薪是十五镑),所以我拜托她帮我把这件事透露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或委员会里的某些人,并问明白他们是否允许我把他们作为证明人提出来。她一口答应充当这件事情的协调人。第二天,她把这件事和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说了,他的要求是,这件事必须征求里德太太的意见,因为她是我的监护人。我给里德太太发了封简函。她写了回信,大致内容是想怎样就怎样吧,以后的事情她不管了。我的这封关于工作的信函经委员会每个成员看过之后,又经历了漫长得简直让人厌恶的拖延,终于被批准了。我终于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了自己的处境。因为我在洛伍德作为学生和教师期间一向表现优秀,所以他们还为我提供了一份由学校督导签字的品格和能力证明。 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我收到了这份证明,之后我抄写了一遍寄给费尔法克斯太太。接下来,我得到了那位太太的回复,她对我的情况很满意,所以与我定好在两星期后,我动身去那位太太家里担任家庭教师。 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忙着做准备工作。两星期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我的衣服本来就不多,整理箱子的话一天就足够了。我的箱子还是八年前从盖茨黑德带来的那一只,现在已经用绳子捆好,并且贴上了标签。三十分钟之后就会有人过来取,先把它送往洛顿,我第二天一早乘坐公共马车前往那里。我将自己的黑呢旅行装刷洗干净,之后把帽子、手套、皮手筒都准备好,检查了所有的抽屉,看看有什么东西落下了。做完所有的事情,已经没什么可忙的了,只需要坐下休息就好。但是我一点儿都不想安静下来,即便奔忙了一整天,我还是很兴奋。我生活的一个阶段就要在今晚结束了,从明天开始就是一个新的阶段。在两者的间隙,我难以入睡,充满热情地观看这种过渡。 我就像一个不安分的幽灵一样在门厅里晃来晃去。就在这时,一个仆人走进来,对我说:“小姐,楼下有人想见你。” “一定是脚夫来拿行李了。”我心想,没有细问就直接下楼了。我正跑过半开门的客厅——也就是教师休息室——跑向后厨房。突然从客厅出来一个人。 “一定是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来!”那个人拦住了我,抓住我的手。 我仔细看着眼前的少妇,她是那种讲究的仆人装扮,而且看样子已经结婚了,不过还是很年轻。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脸颊红扑扑的。 “看看,这是谁啊?”我对她的声音还有一些印象,她继续说,“你应该没有把我忘了吧,简小姐?” 刹那间,我惊喜不已,扑到她的怀里,拥抱着,亲吻了她。“贝茜!贝茜!贝茜!”我只是叫着她的名字,而她除了哭,就是笑。后来,我们两个人去了客厅。我看见客厅的壁炉旁边站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一身花格呢衣裳。 “这是我的儿子。”贝茜对我说。 “你结婚了,贝茜?” “嗯,已经快五年了。我嫁给了马车夫罗伯特?利文,除了站在那儿的鲍比,我还有一个小女儿,我给她取名叫做简。” “你现在已经不住在盖茨黑德了吗?” “我住在门房里,原来那个看门人离开了。” “哦,他们现在都过得怎样?你都讲给我听吧,贝茜。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得先坐下来,还有鲍比,你也过来坐下,就坐在我腿上好吗?”不过,鲍比更喜欢挨着他的妈妈。 “你可没有长得太高,简小姐,而且也不胖。”利文太太继续说,“我想,学校并没有把你照顾得很好。里德小姐要比你高出很多呢,乔治亚娜小姐也有你两个宽了。” “乔治亚娜应该还是很漂亮吧,贝茜?” “确实很漂亮。去年冬天,她同妈妈一起去伦敦,她在那里很受欢迎,有一个年轻的勋爵爱上了她。不过勋爵的家人反对这门亲事,后来——你猜怎样——他和乔治亚娜小姐决定私奔,但最终被人发现,并且阻止了他们。其实,揭发他们的正是里德小姐,我想她是出于妒忌。现在她们姐妹两个人,就像猫遇到狗一样,见面就吵。” “还有,约翰?里德现在怎样了?” “他真是辜负了太太的期望,他可一点儿都不省心。他上了大学,但是考试不及格,我想他们是这么说的。后来,他的叔叔们要培养他做一名律师,于是让他去学法律。但是他就是个纨绔子弟。我觉得,他们的想法肯定是要泡汤的。” “他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他长得挺高,也有人说他英俊,不过我觉得他的嘴唇太厚。” “里德太太呢,她怎么样了?” “比起之前,她胖了不少,但还是挺好看的,我只是觉得她应该很操心。约翰先生的行为使她很不满意——约翰花了许多钱。” “是她让你到这里来的吗,贝茜?” “说实话不是。本来很早之前我就想来这里看看你了。后来,我听说你写信来,说是要去很远的地方。我想,还是趁你还没有远走高飞的时候,再来看看你吧。” “恐怕你对我失望了吧,贝茜。”说完,我笑了起来。我发觉贝茜的目光虽然充满了关爱,但并没有赞赏的神情。 “不是,简小姐,不完全是这样。你现在看起来很文雅,就像一位大家闺秀。当然,你还是我所预料的那样,当你还是孩子的时候,就不是那么漂亮。” 听到贝茜这么坦率的回答,我笑了起来。不过,我认为她是对的,而且,我也必须承认,我对她的评价并不是一点儿都不在意。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长相能够讨人喜欢,一旦他们知道自己的外貌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都会不开心的。 “不过,我想,你一定很聪明。”贝茜继续说,就算是一种安慰吧,“你会什么?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儿。” 房间里恰好有一架钢琴。于是,贝茜走过去,把琴盖抬起来,让我给她演奏一首曲子。我弹了一两首华尔兹,她听得很入迷。 “里德家的两位小姐可弹不了这么好!”她欣喜地说,“我一直觉得你会在学识上超过她们两个。对了,你会画画吗?” “壁炉架上的那幅画,就是我画的。”那是我画的一幅水彩风景画,我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校长,也为了感谢她为我在委员会那里说好话,作善意的周旋。没想到她将这幅画装裱起来了。 “天哪,好漂亮,简小姐!这幅画与里德小姐的绘画老师所画的一样好,更不用说里德小姐了。她们和你比,简直差远了。你学法语了吗?” “学了,贝茜。我能读,还可以用法语说话。” “你会做细布和粗布上的刺绣吗?” “嗯,会的。” “天哪,你现在绝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了,简小姐!我早知道你会这样的。不管你的亲戚是不是照顾你,你一定会有长进的。对了,我问你件事情,你父亲那边的亲戚和你联系过没有,就是那些姓爱的人?” “从未联系过。” “哦,你应该也听里德太太提过他们,说他们很穷,让人看不上眼。不过,在我看来,他们可能有些穷,但绝对像里德家的人一样有绅士派头。因为大约在七年前的一天,一位爱先生来到盖茨黑德,说是想要看看你。太太说你在五十英里外的学校里,他很失望。因为那一次他没有多少时间在这里停留,要乘船到外国去,一两天后从伦敦起程。他看上去完全像个绅士,我觉得他应该是你父亲的兄弟。” “他要去哪个国家,贝茜?” “几千英里外的一座岛,那个地方盛产酒——这是管家告诉我的。” “是马德拉岛吗?”我猜测了一下。 “对,就是这个地方——就是这么几个音节。” “那他离开了?” “是的,他总共也没在屋里待几分钟。太太的态度很傲慢,后来管他叫‘狡猾的生意人’。我家那位罗伯特猜,他应该是个酒商。” “很可能,”我回答,“或者是酒商的职员或代理人。” 我和贝茜又闲聊了一个小时的往昔时光,后来她不得不离开了。第二天在洛顿等车的时候,我们又见面了,不过这次只有五分钟的时间。最后,我们在布罗克赫斯特纹章旅店的门边分了手。她动身去洛伍德山冈搭车回盖茨黑德,而我登上了去往米尔科特的车子。这辆车将把我带入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第十一章 这是小说中新的一章,就像是话剧舞台上面的转场。当我重新拉开帷幕的时候,你一定会想象,接下来看到的是米尔科特乔治旅店中的一个房间。这里和其他旅店的设施大致相同,墙纸的图案、地毯、家具、壁炉的摆设都是一样的,还有墙上的图片,一幅是乔治三世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肖像,还有一幅是沃尔夫之死。凭借悬挂在天花板上的油灯和壁炉中的火光,你可以将一切看得很清楚。我把皮手筒和伞放到桌子上,依旧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火炉旁。在这样阴冷的十月天,我已在外面奔波了十六个小时,我要让已经冻僵了的身体快点儿暖和过来。我昨天下午四点离开洛顿,而这时米尔科特镇的时钟正敲响八点。 读者,虽然我看起来还挺舒服,但我的内心并不平静。原本我以为会有人来车站接我,可是当我从脚夫搭好的木板上走下来,焦急地左顾右盼,希望能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或者看到有马车在等候我,将我送到桑菲尔德。可是我却什么都没有听到,也没有看见。我向一位侍者打听有没有人询问过爱小姐,他回答没有。没办法,我只得请他将我带到一个相对安静的房间,但是我的心很忐忑,总是有些许的不安。 对于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现在的感觉很奇怪,好像与全世界断绝了联系,变得孤单无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重新到达目的地,但是这么回去也充满了障碍。倘若冒险本身可以让人感觉到甜蜜与强大的魅力,自豪感也让它变得温暖,但是接下来的恐惧还是会使人不安。半小时过去,我仍然是一个人,现在心里只有恐惧,它压过了所有美妙的感觉。我决定去打铃。 “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地方叫‘桑菲尔德’?”我问应召而来的侍者。 “桑菲尔德?我不知道,小姐。我去前台问一下。”他离开没有多一会儿就回来了。 “请问,您是爱小姐吗?” “是的。” “这里有人在等你。” 我立刻跳起来,拿着我的皮手筒和伞,踏进旅店的走廊。我看见打开的门边站着一位男士,街上的路灯下依稀停靠着一辆马车。 “这个应该是你的行李吧?”这人见了我,便指着走廊上的一个箱子问。 我回答说:“是的。”他就将箱子举起来放到马车上了。之后,我上了车,还没等他关上车门,我赶忙问桑菲尔德有多远。 “六英里左右。” “我们还得走多长时间?” “大概一个半小时。” 他关上车门,坐在车外的座位上。马车启动,我们上路了。马车慢慢地前行,正好让我有时间来思考。马上就要到旅途的终点了,我的心情放松下来,也感觉到了愉悦,靠在不精致但舒适的马车上,一时浮想联翩。 “依我看,”我心里琢磨着,“从仆人和马车的朴实程度来看,费尔法克斯太太一定不是一位衣着华丽的女人。这样更好,我已经和上等人生活过了,和他们相处的感觉实在不怎样。不知道那位太太是不是只和那个小女孩一起生活,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家人了。如果是这样,她的态度也和善,我肯定能同她相处得很好的,我会尽力的。只是有些事情偏偏事与愿违,努力过后也不一定会得到好的结果。比如在洛伍德,我打定了主意并坚持不懈,就赢得了别人的好感;但是与里德太太相处,无论多么用心,都得不到好的结果,我的好心总遭到鄙弃。我由衷地祈求上帝,千万别让我遇见第二个里德太太,希望那个费尔法克斯太太人很好。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她不如我期望的那样好,我还可以再登一次广告。不知道马车现在走多远了。” 我拉下窗子向外望去。米尔科特已经被马车落在身后了。从夜晚的灯光来看,这里应该算是一座很大的城市,比洛顿大很多。我现在正走在一片公地上,两旁都是住家。我体会到了这里与洛伍德截然不同的风格。这里的民居更加稠密,没有洛伍德的美丽风景,虽然有熙熙攘攘的人,但却一点儿都不浪漫。 前面的路并不好走,一路上暮霭沉沉。马车总是缓缓而行,走了一个半小时,走了两个小时。终于车夫回头对我说:“现在你离桑菲尔德不远了。” 我再次从窗口望出去,此时正经过一座教堂,我可以看到低矮、宽阔的塔楼安静地躺在天空下,教堂里的钟声正悠扬地敲响一刻。我看见山腰上有一小片灯光,说明那里应该有一个村庄或者是没有教堂的村落。又过了十分钟左右,车夫停下马车,跳下车来将两扇大门打开。待马车通过后,大门自己在我们的身后关上了。现在我们慢腾腾地走在一条小路上,来到一栋房子的正门前。整栋房子都处于黑暗之中,只有一扇拉着窗帘的圆形窗子里面透出些许微光。马车停下了,一个女佣打开了车门,我从车上走了下去。 “小姐,请走这边。”那个女佣说。我跟着她穿过一个方形的大厅,大厅的四周全是高大的门。之后,我被领进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不仅有烧得很旺的壁火,还有明亮的烛光。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两个多小时的黑暗,此时这里的明亮与刚才反差太大,我几乎眼花了。等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灯光,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 这是一间温暖舒适的小屋子,在温暖的炉火旁有一张圆桌,还有一把老式的高背安乐椅,椅子上坐着一位穿戴整洁、身材矮小的老妇人。她头戴寡妇帽,穿着黑色的丝绸长袍,还围着雪白的平纹细布围裙。这身打扮和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相差无几。她看起来没有那么威严,显得很和善。她正忙着编织,一只吃得很肥的猫乖巧地蹲在她的脚边。倘若把眼前的景象作为一幅家庭闲适图来看,它已经很理想、很完美了。 换言之,对于一位新到任的家庭女教师来说,很难再有比这个更让人放心的场景了。初次见面就这样温馨,没有咄咄逼人的华丽,也没有令人难堪的庄严。我一进门,那位老妇人就站起身,很客气地上前迎接我。 “你好,亲爱的!坐车一定很无聊吧。约翰驾车很慢的,你一定也冻坏了,快来炉边暖和暖和。” “我想,您就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吧?”我问道。 “是的,没错,请坐吧。” 她把我领到她刚才坐过的椅子上坐下,之后亲自将我的披巾取下,解开我的帽带。我受宠若惊,要她不用这么麻烦了。 “啊,一点儿也不麻烦。你的手应该冻僵了吧。莉娅,调点儿尼格斯酒,再切一两片三明治。储藏室的钥匙在这里。”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串排序规整的钥匙,递了过去。 “好了,你可以再靠近火炉一点儿。”她继续问道,“你的行李都带过来了吗,亲爱的?” “是的,夫人。” “嗯,我让人把它搬到你的房间去。”她一面说着,一面立刻走出去。 “她肯定把我当成客人对待了。”我想,“这种态度是我怎样都没有想到的。我以为迎接我的只有冷漠和生硬。我听说过很多家庭女教师的待遇都不是这样的。但我知道,我不能高兴得太早。” 当她回来时,又自己动手把桌子上摆放着的编织工具和一两本书挪开,以便让莉娅将托盘放下来。接着,她亲自将点心递到我的面前。我真是太意外了,从小到大都没有一个人这么关照过我,况且我和她只是雇佣关系。可是她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有失身份,所以我想还是用礼貌的态度默默接受好了。 “今天晚上,我能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我吃完点心后问道。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的耳朵有些背了。”这位好心的夫人一边问,一边将耳朵凑近我的嘴边。 我又把刚才的问题清楚地问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伦小姐!你学生的名字叫瓦伦。” “是这样,那她不是你的女儿吗?” “不是,我已经没有家人了。” 我本能地想接下去问瓦伦小姐同她是什么关系,但是仔细想了一下,还是作罢,这样冒昧的问题不大礼貌,更何况时间长了,我自然会知道的。 “我很高兴……”她坐在我的对面,将蹲在那里的小猫放到膝头,继续说,“我很高兴你能来到这里。有人陪伴,住在这里就更加愉快。当然了,在这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很愉悦的,不过桑菲尔德是个古老的庄园,近几年也冷清了不少。但是它还是个很体面的地方,只是你要知道,即使住在最好的房子里,萧瑟的冬天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些孤独和凄凉。我说孤独——莉娅当然是位可爱的姑娘,约翰夫妇是正派的人。但你知道,他们再好,也是仆人,总是不能促膝交谈的。你得同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失去威信。去年冬天(如果你有印象,去年的冬天很冷,整个冬天不停地下雪,要么就是刮风下雨),十一月到今年二月这段期间,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外,府上就没来过其他人。我整夜独坐,真觉得很悲凉。有时让莉娅进来读些东西给我听,不过我觉得这个小姑娘并不喜欢这工作。她可能感觉到束缚。还是春秋两季的状况好一些,明媚的阳光和长长的白昼让一切都不同了。接着,秋季来了,小阿德拉?瓦伦和她的保姆也来了。只要有一个孩子,这栋房子就立刻恢复了活力,你也来了,所以我觉得很开心。” 听着老人家的讲述,我对这位可敬的老人充满了好感。我主动将椅子向她的身边挪了挪,并且告诉她我诚挚的愿望,我希望她能够发现我是一个很愿意和她相伴的人。 “但是今天我可不能留你聊得太晚,”她说,“钟声已经敲过十二点了,而且你旅途劳顿一天,一定累坏了。如果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了,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经吩咐人将你的房间收拾妥当了,就在我隔壁。虽然只是一个小间,但我觉得比起宽阔的前房来说,你应该会更喜欢这一间。虽然那些大房间有精致的家具,但是太过冷清了,就连我都不敢睡在里面。” 对于她周到的安排和心细的体谅,我表示了感激,长途旅行耗去了我很多精力,现在感觉疲惫不堪,很想休息。她在前面端着蜡烛领路,让我跟在她的身后。我们先去看大厅的门是否锁好了。她从锁上取下钥匙,领我上了楼梯。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做的,楼梯间的窗户是那种很高的花格窗。这种类型的窗户和直通一间间卧室的长长走廊,不像是住宅,倒像是教堂。走在这样的楼梯间和走廊上,像置身于阴森恐怖的墓穴旁,让人觉得空旷、孤寂。因此,当我最后被领进自己的房间时,看到一间面积不大但却有着现代陈设的房间,反倒觉得踏实,高兴得很。 费尔法克斯太太很礼貌地和我说了晚安。之后,我锁上房间的门,这下我可以从容地察看我的房间了。刚才在宽阔的大厅、漆黑的楼梯和阴冷的长廊所感受到的恐怖怪异的感觉,已经被这间温馨而有朝气的小屋抹去了几分。我突然意识到,经历了一整天的奔波,我终于到达了一个安全舒适的避风港,真的要感谢上苍了。我跪在床边开始祈祷,表示了理所应当的感恩,并且在祷告结束前没有忘记祈求在未来的道路上请神赐予我力量,使我的努力有所回报。那天晚上,我的小床上没有荆棘,我的房间里没有恐惧。很快,疲倦和满足一起到来,我便熟睡了。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 阳光透过鲜艳的蓝色印花窗帘的空隙照射进来,落在铺了壁纸的墙壁和铺了地毯的地板上。这样的精致与洛伍德灰色光秃秃的楼板与痕迹斑驳的灰泥全然不同。相比之下,这个小房间要精致明亮得多。眼前的景象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年轻人总是会被外在的东西影响,我联想到自己的未来也必定是光明的。这是新生活的开始,将会有鲜花与欢乐,当然荆棘和艰苦也会随之而来。由于环境的改变,这充满希望的新世界促使我身体中各个器官都复活了,并且变得异常活跃。但是它们究竟期望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反正是有某种东西让人感觉到愉悦,也许那东西不是降临在这一天或是这个月,而是在不确定的未来。 我起床了,仔细地穿戴好,只是简朴而已——因为我的服饰都缝制得极其简朴——但它们是整洁的,这是我的天性。其实我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和容貌,邋里邋遢可不是我的风格。其实,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漂亮些、长得标致些,并且希望在我平庸外貌所允许的情况下得到别人的好感。有的时候,我会因为自己不漂亮而感到遗憾,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有红润的脸颊、挺直的鼻子和樱桃般的小嘴。我还希望自己能够修长、端庄。然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是,我个子很小,而且脸色苍白,五官不端正,也不显眼。为什么我的愿望那么多,而不如意的也那么多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是我当时只是感觉总有一个理由,只是我自己回答不上来。然而,当我将头发梳理光亮,再穿上那件黑色的外套——虽然看上去确实像贵格会教派的人,但至少非常合身——接着,我又换上了洁净的领布。我想,现在我应该足够得体了,可以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而我的新学生至少不会因为厌恶而从我的面前退缩。我打开了房间的窗户,看到梳妆台上的东西已经摆放整齐,便大着胆子走出门了。 我经过铺着地席的长廊和光滑的橡木楼梯,最终到了大厅。我在大厅里站了一会儿,仔细端详着墙上的几幅画(一幅画上是一个穿着十分威严的男子,戴着护胸铁甲,另一幅是一个头发上搽了粉、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的贵妇),看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青铜灯,看了看一座大钟,钟罩是用橡木做的,上面刻着古怪的花纹。不过它一定经历了很多年,以至于在反复地擦拭后,钟已经像古木一样又黑又亮了。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过奢华,那时的我还不习惯这种富丽庄重的氛围。大厅的一扇玻璃门是敞开的,我走出门去。真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阳光洒落在黄褐色的树丛上,也安静地照在依然绿油油的田野上。我来到草坪上,抬起头看着房屋的正面。这栋房子共有三层,虽然有一定的规模,但并不算宏大,是一栋很显绅士风范的庄园,并不是富人的府邸。围绕着顶端的城垛使整座建筑显得很别致。灰色的正面使一个白嘴鸦的巢穴显得十分突出。巢穴的主人此时正在边房叫个不停,接着展开翅膀,越过草坪和庭园,落到一块草坪上。在草地与庭院之间有一道矮篱作为分界,草地上长着一排排巨大的老荆棘树丛,粗大多节,如同橡树一般,这也说明了这个庄园名字的由来。因为“桑菲尔德”的字面意思就是荆棘地。距离这里再远一些的地方是一座座小山。这里的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山峰那么高耸、峻峭,将洛伍德与其他的世界隔绝。这里的小山给人的感觉很幽静,它们环抱着桑菲尔德,在喧闹的米尔科特地区开辟出一片清净的地方。一个小村庄分布在一座小山的一侧,屋顶与树木融为一体。地区教堂坐落在桑菲尔德附近,古老的钟楼俯视着房子与大门之间的小土丘。 我欣赏着眼前这番宁静的景色,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听着白嘴鸦愉快地呱呱叫。我转过身,打量着这座庄园灰白色的宽阔正面,心想这么大的庄园居然只有一个孤独瘦小的妇人费尔法克斯太太居住。此时,她已经站在门边了。 “这么早就出来了?”她说,“我猜你一定是喜欢早起的人。”我走向她,她慈爱地亲吻我,还拉着我的手。 “你觉得桑菲尔德怎么样?”她问。我回答说很喜欢这里。 “是啊,”她说,“这是个漂亮的地方。但是我担心会慢慢地败落,除非罗切斯特先生还记得这里,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或者至少经常回来看看。这么大的宅院和好庭园需要主人的出现啊。” “罗切斯特先生!”我有些惊讶,于是问,“他是谁?” “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说过这些。但是我面前的这位老妇人将他的存在看做尽人皆知的事情。她认为,每个人只要有直觉,就应该知道这些。 “我原来以为,”我继续说,“桑菲尔德是您的庄园呢。” “我的?天哪,我的孩子!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我的?我只不过是这里的管家——管理人而已。的确,如果从我母亲那边论起,我是罗切斯特家的远亲,或者至少我丈夫是。他是一名牧师,海镇——就是那边山上的一个小村——靠近大门的那个教堂是由他管的。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的母亲是费尔法克斯家的人,她的父亲和我丈夫的父亲是堂兄弟,但是我没有指望过这层关系,我在这里只是一个管家,并且我的雇主也是很有礼貌的,至于别的,我从未指望过。” “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呢?”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个女孩的监护人。也是他委托我为小姑娘找一位家庭教师。我想,他有意要抚养这个孩子长大。瞧,她和她的保姆过来了。”所有的谜底都揭开了,原来这位和善的妇人不是这座庄园的贵妇,而是同我一样的寄居者。但是我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觉得愉悦。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需要奉承和卑躬屈膝。现在,我更加自由了。 我的思想还完全沉浸于这个新状况时,一个小姑娘已经向草坪这边跑过来了。我看着我的学生,而她一时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她就是一个小孩子,七八岁,个头小小的,很瘦,脸色苍白,五官精致小巧,不过她卷卷的头发好像太长,已经披到腰际了。 “早上好,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来这边,和这位小姐打个招呼,她会教你读书,让你变得越来越聪明。”她向我走了过来。 “C’est ma gouvernante?① ”她指着我问她的保姆。 保姆回答:“Mais oui certainement ②。” “他们都是外国人吗?”我听到到她们用法语交谈,有些吃惊。 “保姆是个外国人,而阿德拉出生在欧洲大陆。而且,我相信除了六个月前的一次,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欧洲。但是她刚到这里来的时候,一句英语都不会讲,现在可以说一些了。她总是将英语与法语混着说,我是听不懂了。不过我想,你应该能听明白她要说什么的。” 还好我曾经跟一位法国妇人学过法语,没想到如今却成为一个很大的优势。那个时候,我总是找机会和皮埃罗夫人用法语聊天。在过去的七年中,我每天都背一段法语文章,在口语上也下了很大的工夫,刻意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现在我的法语流利而准确,不至于听不懂阿德拉小姐说话。她确认了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后,就礼貌地过来和我握手。我领着她回房间吃早饭,又同她用法语交流了几句。刚开始她的回答都很简短,但等我们在餐桌旁坐好,她用淡褐色的大眼睛看了我十来分钟之后,便恢复了童真的本性,唧唧喳喳地和我聊起来了。 “啊!”她用法语说道,“你的法语和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可以和你聊天了,就像我可以跟他聊天一样。对了,还有索菲娅,她也可以和你说话,一定会很开心的。因为在这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在说什么。费尔法克斯太太只会说英语。索菲娅是我的保姆,她和我一起坐船,漂洋过海地来到这里。船上有个烟囱一直冒烟,非常浓的烟!我生病了,索菲娅也生病了,对了,罗切斯特先生也病倒了。罗切斯特先生躺在沙发上,在一间叫沙龙的漂亮房间里,索菲娅和我睡在另一个地方的小床上。那张小床就像个架子,我差点儿从上面摔下来。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埃尔?我发不出这样的音。之后,我们的船早上终于靠岸了,那时候天还没有大亮。船靠岸的城市很大,房子很黑,全都冒着烟,和我原来居住的漂亮城镇一点儿都不一样。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一块板,走到陆地上。索菲娅跟在我们后面,之后我们换乘马车。马车把我们带到了一栋很大、很漂亮的房子前面。那栋房子比这里还要大,叫旅馆。我们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和索菲娅去逛一个地方。那里种满了树,到处都是绿色的,他们管它叫做公园。除了我,那里还有很多小朋友,还有一个池塘,池塘里有许多漂亮的鸟,我还用面包屑喂它们呢。” “她讲得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我。 我完全能听懂,因为之前我已经习惯了听皮埃罗夫人流利的法语。 “我希望,”那位和蔼的妇人和我说道,“你可以问她几个关于她父母的问题吗?我看看她还记不记得。” “阿德拉,”我问,“你刚才说你以前生活在一个漂亮的城镇,你是和谁一起生活的呢?” “在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一起生活。可是后来她到圣母那里去了。以前,妈妈经常教我唱歌、跳舞、朗诵。还有许多先生太太来看我和妈妈,所以我总是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的膝盖上,给他们唱歌。我很喜欢那时候的样子,现在我能给你唱歌吗?” 她已经吃好了早餐,所以我允许她表演一下。她从椅子上下来,走到我的正前方,坐在我的膝盖上。接着,她很正式地抱着双臂,将鬈发往后一甩,抬起头看着房顶开始一本正经地演唱某个歌剧里面的曲子。内容是讲一个被遗弃的女人狠下心与自己的情人一刀两断,决定要让自己重新光彩照人。于是,她要求仆人为她准备最耀眼的首饰和最华美的礼服,把她打扮好。她决定在当晚的舞会上与那位负心汉见面,并且以优雅的举止和欢快的舞步向他证明,她绝对不会因为他的背叛而变得委靡不振。 让一个孩子学一首这样的歌曲,似乎不大正常。不过,我猜想,要她用童声来演绎这样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当做节目来欣赏,这本身就够低级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阿德拉用她独特的嗓音将这首歌唱得很动听,没有哀伤,只有属于她那种年纪的天真与快乐。唱完后,她从我的膝盖上跳下去,说:“小姐,我再给你朗诵一首诗吧。” 她摆好了姿势,说:“La ligue des Rats,fable de La Fontaine ①”。她朗诵这首短诗的时候,声音婉转,语调抑扬顿挫,动作也很协调得体,在她这样的年纪实在是很不寻常。一看就知道,她一定被悉心训练过。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总是这么说。‘你怎么了?’一只老鼠问,‘说啊!’之后她要我把手举起来,就像这样,之后提醒我在提问的时候一定要将声音提高。现在我来跳舞给你看好吗?” “哦,已经可以了。你妈妈去了圣母那儿后,你和谁一起生活呢?” “我和弗雷德里克太太和她的丈夫一起住。她照顾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应该不富裕,因为她没有妈妈那样的好房子。我在那里也没住多长时间。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到英国生活。我同意了,因为在我认识弗雷德里克太太之前,我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对我很好,之前他就会买漂亮衣服和玩具送给我。不过,他说话不算数。你看,他把我带到英国之后就不管我了,我来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 早餐时间过后,我和阿德拉一起去了图书室。罗切斯特先生好像已经下过命令,要把这里当做教室。这里的书大部分都锁在玻璃门里,只有一个书架是开着的,上面摆放着基础教育所需要的各种书籍,还有几部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和一些传奇故事之类的。我想这些应该是他觉得适合儿童看的书。不过,的确,这些书目前来看已经够用了。这里的图书与洛伍德偶尔购买的少量图书相比,已经太过丰富了。这间房子里还有一架小巧的钢琴,成色很新,音色也很优美。此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这个学生虽然听话,但却不大肯用功。她不喜欢所有规规矩矩的东西。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立太多规矩是不明智的。所以我给她讲了许多知识,但让她学习的不多。现在时间已经快中午,我允许她去找保姆了。接下来的时间,我打算在午饭前画些小型的素描作品,方便以后教学。 我正要上楼去拿画夹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太太突然叫住了我,说:“我想你上午的课应该结束了吧。”她正在一个半开着门的房间里,我听见她的招呼便走了进去。这间屋子很大,很豪华气派,房间里的椅子是紫色的,窗帘也是。地上铺着土耳其地毯,墙上是胡桃木做的镶板,一扇宽大无比的窗子,玻璃是五光十色的染色玻璃。天花板很高,宏伟,漂亮。费尔法克斯太太此时正在给餐具柜上的几只紫晶石花瓶掸灰尘。 “好漂亮的房间啊。”我四处打量着这间房子,不自觉地赞叹起来。我从来未见过哪间房子有这间一半的气派。 “是呀,这间是餐室。我刚刚把窗户打开了,好让新鲜的空气和阳光进来。这间屋子很少有人住,都快发霉了。你看那边的客厅,简直和地窖没什么两样。” 她指了指跟那扇窗户相对的宽大拱门,拱门上同样挂着紫红色的帘子,向上卷着。我走上两级宽阔的台阶,站在拱门下,看着里面的房间。我简直认为自己看到的是仙境,房间里的景致让我这个初入社会的人眼前一亮。然而这不过是客厅前面的一间闺房而已。两间房子都铺着白色的地毯,地毯上仿佛摆着漂亮的花环。天花板上雕刻着白色的葡萄和藤蔓。与其呼应的是天花板下闪烁着红色光芒的睡椅和床榻,还有一个灰白色的帕罗斯岛大理石壁炉架,上面摆放着波希米亚玻璃装饰,闪着微微的光,如红宝石一般。窗户与窗户之间有一面很大的镜子,反射出这间房子红白相间的色调。 “这些房间打理得真干净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帆布罩子,却还是一尘不染的。如果不是感觉冷清,还真以为天天有人在这里住呢。” “唉,爱小姐,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很少到这边来,但是他每次回来都不会提前打招呼,都很突然。而且我发现他很讨厌看到东西被包裹着,等他到了才将罩子拿下来急忙收拾。所以,我觉得将房间每时每刻都打理妥当比较好。” “罗切斯特先生是那种爱挑剔、很难伺候的人吗?” “也不能这么说。不过,他和所有的上等人一样有自己的习惯和兴趣,同样也希望别人按照他的喜好办事。” “那么,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嗯,是的。这个家族在这一带很受人尊敬。很久以前,只要是你能看见的地方,都属于罗切斯特家。” “哦,那么除去土地不说,你喜欢他这个人吗?别人也喜欢他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啊。我猜想,他的佃户们也都喜欢他,因为他为人公正大方,只是他没有在这里生活过太长时间。” “他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吗?比如,他的性格怎么样?” “哦,我想他的性格算是很好的,没有什么可指责或者特别的地方。我想他去过许多地方,见过很多世面。他一定很有智慧,但是我没怎么和他聊过天。” “他在哪些方面与别人不同呢?” “我也不知道——我也说不大清楚——也不是很明显。只是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能够感觉到。你总是摸不透他的话是玩笑还是真的,他是真的很开心还是恰恰相反。总之,你无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能。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很好的雇主。” 以上就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里听到的关于我们两人共同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好像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人描述一个人的特点或一件事情的经过,这位善良的太太恰恰就是这种人。我的疑问让自己更加困惑,她却没能给出我所希望的答案。在她眼里,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他是一位绅士,一个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别无其他。她没有再将他的事情作进一步的询问和探求,因为很明显,她不明白我为什么想知道那么多。 我们离开了她正在打扫的餐厅,她提议带我看看这个庄园里的其他地方。我跟着她上楼下楼,一路上我对她已经十分钦佩了。这里的一切被她打理得那么妥帖、井井有条。我认为宽敞的前房特别豪华,还有三楼的几个房间,虽然光线很暗,天花板也很低,但却有着一种古香古色的情趣。由于时代所崇尚的文化发生了变化,所以原来放置在下面的家具现在都搬到这里了。透过狭窄的窗户透进来的稀疏光线,照射在已经有百年历史的床架上,映照出橡木或胡桃木做的柜子,上面雕刻着奇怪的棕榈树枝和小天使的头,看上去很像各种希伯来约柜。还有一排排年代久远、窄小背高的椅子和更加古老的凳子,坐垫上的刺绣明显已经磨损,只能看到一半了,想必当初做刺绣的那双手已经化为尘土,至今已有两代人的时间了。这里一切的陈迹,可以让人回想出桑菲尔德府的曾经,看来这里的三楼已经变成了回忆的圣地。白天,我很喜欢这里的静谧、幽暗和古雅,但是晚上我绝不想睡在这里笨重的大床上。有些床装着橡木门,可以封闭起来;有的床外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幔帐,上面绣满各式奇异的花,甚至还有奇怪的鸟和人。总之,这些东西会在苍白的月光下更显诡异。 “仆人们睡在这些房间里吗?”我问。 “不,他们睡在后面的一排小房里,这里没住过人。这么说吧,倘若桑菲尔德府闹鬼,这里一定是鬼魂游荡的地方。” “我也觉得是这样。那么,这里真的闹鬼吗?” “反正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说。 “那么关于闹鬼的传闻呢?就没有关于这里的鬼故事吗?” “我觉得没有。不过,我听说,罗切斯特的家人在世的时候性格都很暴躁,并非文雅柔弱,也许这正是他们如今平静地安息在坟墓中的原因吧。” “嗯,‘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儿的’。”我小声说,看见她要离开,我马上追问,“现在去哪儿啊,费尔法克斯太太?” “到铅皮屋顶上转转,如果你愿意,就一起来吧,你可以从那里眺望一下这附近的景色,怎么样?”我默默地跟随她走上一段狭窄的楼梯,来到顶楼,接着又爬上一架扶梯,穿过活动天窗,来到了桑菲尔德府的楼顶。此时我和白嘴鸦的视线已经处于同一高度了,还可以看见它们的巢穴。我扶着墙垛往下看,只见下面已经变成了一张展开的地图,鲜嫩的天鹅绒草坪,紧紧围绕着大楼灰色的宅基;与公园面积相仿的田野上树木林立;深褐色的枯萎树林被一条小路分割成两片,小路上的青苔很浓密,比树叶都要翠绿许多;秋高气爽的天气,阳光照耀着门口的教堂、道路和寂静的小山;远处的地面与祥和的天空相接,蔚蓝的天空中夹杂着大理石般的白色。这样的景色并不出奇,但却让人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再次经过活动天窗时,眼前一片白茫茫,已经看不清下扶梯的路了。明亮的蓝色苍穹已经让我的眼睛不适应黑暗了,与我刚才俯瞰的阳光下的树林、牧场和绿色小山相比,这个阁楼犹如墓穴一样漆黑。 费尔法克斯太太站在我后面,她需要将活动天窗闩起来。我摸索着前行,找到顶楼的出口,走下刚才那段狭窄的楼梯。我在楼梯口的过道上徘徊,这条长长的走廊将前面的房间与后房隔开,狭长,又没有光线,只是在远处的尽头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走廊两边的房门都紧闭着,就像蓝胡子 ①城堡里的走廊。 我正慢慢地、脚步很轻地向前面走着,突然听见一阵刺耳的笑声。我怎么都想不到,在这样的地方能听到这样古怪、清晰、拘谨而悲哀的笑声。我停下了脚步,笑声也停止了。但是片刻间,笑声重新响起。这声音越来越大,不像起初那样模糊。尽管这个声音来自众多房间之一,但我完全能判断出是从哪一扇门里发出来的。笑声之大,在房子里产生阵阵回声。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叫道,因为我听见她已经从顶楼下来了,我问道,“你听见有人在笑吗?是谁?” “有可能是某个仆人,”她回答说,“也许是格雷斯?普尔。” “你听到了吗?”我又问。 “听到了,很清楚。我也经常听到她的笑声。她就在一间房子里做针线活,有时候她会和莉娅在一起,两个人总是很热络地谈笑。” 笑声再一次响起,声音低沉而又有节奏,最后的尾音总是嘟哝的声音。 “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声叫道。 然而我并不希望真的有一位叫格雷斯的人出来应答,因为这种笑声和我刚才听到的声音一样悲惨,一样诡异。若不是此时正值大白天,而且是中午,若不是在鬼神出没前并没有这种奇异的笑声相伴,若不是现在的季节并不会激起人们的恐怖情绪,我一定会吓个半死。然而,事实证明,我这么吃惊,简直让人觉得可笑。 从最靠近我的那扇门中走出来一位仆人。她的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体格粗壮,一头红发,一张冷酷而长相普通的脸。实在难以想象还有什么幽灵比她更缺少传奇色彩、更不像鬼魂了。 “太吵了,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不要忘记我是怎么吩咐你的!”格雷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又回到房间里。 “她是被雇来做针线活的,莉娅一个人有时候忙不过来。”寡妇继续说,“在某些方面她的行为确实有些异样,不过干活倒是不错。对了,今天上午,你和你的学生相处得怎样?” 就这样,我们的话题转移到了阿德拉的身上,一路聊着来到下面敞亮而愉快的地方。阿德拉已经在大厅里等候了,见我们来了,便飞跑过来,嘴里还在嚷嚷着。 第十二章 在我初到桑菲尔德府的这段时间,日子过得很平静,似乎预示着我在这里的日子也会一帆风顺。在对这里和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有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设想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如同最初她给我留下的印象一样,很随和,心地很善良,并且受过足够的教育,智力水平也属于中等。我的学生非常活泼,但在此之前的过分溺爱把她宠坏了,有的时候有些任性。好在我可以全权照顾管教她,从来没有不正确的干预来破坏我的教育计划。所以,她很快就改掉了任性的举止,变得可以教导了。她没有非凡的才能,没有鲜明的个性,也没有超过一般孩子的特殊爱好与思想,但是她不比其他的孩子差,也没有什么缺陷或恶习。很自然,她取得了符合她水平的进步,她对我的感情即便不是很深,也很友好。她的单纯,她的天真烂漫,她为了讨人喜欢而作出的努力,也让我更加喜爱她。所以,我们之间相处融洽。 顺便说一下,这些话在某些人看来可能过于冷淡了。这些人对于教育怀有严格的信条,他们认为孩子就是天使,所以教育孩子的人应当对他们怀有偶像崇拜般的虔诚。而我所阐述的观点没有迎合父母的利己主义,也没有附和时髦的高论,更没有骗人的空谈。我说的只是一些真话。我觉得我在真诚地关心阿德拉的进步和快乐,默默地喜爱着这个小家伙,如同我对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样,我心怀对她的感谢,同时也因为她对我的关心与敬意,让我觉得和她在一起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想再说几句,如果谁想责备我,那么尽可以这样做。我经常一个人在庭院中散步,当我散步到大门口的时候会顺着门口的路向外望,或者当阿德拉和她的保姆一起做游戏,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储藏室制作果冻的时候,我会爬上三楼的楼梯,推开顶楼的天窗,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远眺那些与世隔绝的田野和小山,还有远处不是很分明的地平线。这时候我多么希望我有一种超能力,能够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我一直听闻但却从未见过的繁华世界。我还想拥有比现在更多的生活经验,接触比现在更多的人——更多我感兴趣的人。我想了解不同的人的个性。我很喜欢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和蔼,也视阿德拉身上的长处为珍宝,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比这些更美好的品格。只要是我相信一定存在的东西,我都想看一看。 谁会来指责我呢?我想会有很多的人说我贪心。但是,没有办法,我与生俱来就有这些不安分的东西,它们总是扰乱我,有时我也觉得很痛苦。而我能够找到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在三层的走廊上徘徊。因为这里安静,悄然无息,这里可以让我心灵的目光直视浮现在眼前的任何事物——当然,这些事物大多是灿烂辉煌的,可以让我的心随着快乐的节拍跳动,这种跳动使心脏更加膨胀,甚至用全部生命来使它扩张。然而,在我看来,最好还是让我的心灵去聆听一个永无休止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臆造出来的,并且不断地发展下去。这个故事还与我平时的所想所思相关联,里面净是我的实际生活中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生活、激情和感觉,所以更让人激动。 说人类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这是没有一点儿作用的。人应该有所行动,如果找不到已经准备好的,那么就自己来创造。然而无数的人都忍受着比我还寂寞的生活,还有无数的人在与他们自身的命运抗争。没有人知道除了政治反抗之外,还有多少种反抗在人世间酝酿着。普遍的观点都认为,女人应该过平稳的生活,但是女人与男人是一样的。她们也想像男人那样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能力。女人倘若被严格地束缚着,脚步停滞,会像男人一样感觉到痛苦。只有心胸狭窄的人才会说,女人们应当做做布丁、织织长袜、弹弹钢琴、绣绣布包。如果女人想要跨越世俗的规范,只是因为她们想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因此就要受到别人的谴责和讥笑,那么这些人也太过轻率了。 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时常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一样大声,一样低沉,一样迟缓,有节奏。猛地听到这种大笑,我还是会觉得恐惧,毛孔都会竖起来。我也曾听到她怪异的低语声,比她的笑声还要古怪。有时候,她很安静,但有时候,她会发出令人费解的声音。有时,我看到她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脸盆或者一个盘子,下楼到厨房去,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一般都会(唉,浪漫的读者,请恕我如此真实地讲述这件事)拿着一罐黑啤酒。我对她发出的古怪声音产生的好奇,总会因为她严肃的表情而消除。她总是很严肃,没有一点儿让我有好感的地方。我有几次想和她讲话,但是她给我的回答总是简洁的一两个字,我也就失去了继续和她说话的兴趣。 府里的人还有约翰夫妇、女佣莉娅和法国保姆索菲娅,他们都是正派的人,能力却很普通。我经常和索菲娅用法语聊天,有时问一些关于她的祖国的事情,但是她显然不具备描述事物的能力,所以她的答案总是混乱而乏味,好像是在无意中阻止我继续问这类问题。 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就这样过去了。到了第二年的一月,有一天下午,阿德拉患了感冒,所以费尔法克斯太太来向我替她请假。阿德拉很高兴地响应,她的举动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来之不易的假期是多么可贵啊。于是我同意了,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应该灵活一些。此时天气虽然寒冷,但却明亮清新,我很讨厌将自己关在书房里消磨一整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刚好写了一封信,等着去邮局邮寄。于是,我戴好帽子,披了斗篷,自告奋勇要将信送到海镇去。在冬天的下午,走上两英里路也不失为一件愉悦的事情。我看到阿德拉惬意地坐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的炉火边,抱着她最好的蜡制娃娃(平时我都把它们用锡纸包好,放在抽屉里的)玩,我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可以在她想看的时候看看。最后,听她说了句“早点儿回来,我的好朋友,亲爱的简?爱”之后,我亲吻了她,算是对她的回应,之后便出发了。 地面被冻得僵硬,空气很沉静,我一个人走在路上。我走得很快,直到浑身有些热气才放慢了脚步,欣赏着路边的景色,享受它们带给我的快乐。此时已经是三点了,因为我经过钟楼的时候,钟点刚刚敲打过。这时候景色美丽,主要因为夕阳在下沉,天色变暗,阳光变得柔和。现在距离桑菲尔德已经有一英里了,夏天,这条小路上会有好多野玫瑰盛开;到了秋天,就会结满坚果与黑草莓,即便是现在,也还留着珊瑚色珍宝般的蔷薇果和山楂果。但是,冬天带给人们最大的乐趣,在于冬天本来的幽静和光秃秃的树木所透出的安宁。微风袭来,仍旧无声无息,没有树叶跟着沙沙作响,没有冬青或者常绿树发出来的婆娑声。没有一片树叶的山楂和灌木,就像小径中间被磨损了的白石那样寂静无声。小路两旁,只能看到田野,却看不到吃草的牛。树丛中黄褐色的小鸟偶尔拨动树梢,就像忘记落下的泛黄的树叶。 沿着这条小路一直往山上走,就能到达海镇了。走到一半,我在路边通向田野的石阶上坐了下来。我用斗篷把自己裹得紧紧的,并且把手放在皮手筒里,虽然现在已经寒意肃杀了,我却不觉得冷。前几天刚刚有一些融化的小河,现在堤坝上已经结了一层薄冰,足以证明天气的寒冷了。从我坐的地方可以俯瞰桑菲尔德府。建有一圈围墙的灰色府第是低谷中最显眼的建筑物,西边是树林和白嘴鸦黑色的巢穴。我就这样闲坐着,直到太阳落入树丛,天边出现了一片红色,才起身向东走。 我的头顶上,月亮已经挂在山尖了。初升的月亮像云彩一样苍白,但是很快就明亮起来。透过树丛,隐约可以看见海镇的影子,为数不多的烟囱里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现在距离海镇还有一英里,因为万籁俱寂,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见村子里发出的声响,还能听到小溪潺潺的流水声,但是无法辨别声音来自哪个溪谷或深渊。海镇那边有很多小山,自然有许多小溪流过隘口。黄昏的宁静,使溪流的叮咚声响和远处萧瑟的风声更加清晰。 此时,一个粗重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流水声与风声,这个声音绝对是脚步声。刺耳的嘚嘚声,完全盖过了柔美的流水声。此时我仿佛站在一幅画中,浓墨渲染的前景——一大块山岩或是一棵大橡树的粗壮树干——渐渐地消失在作为远景的青山之中,与明晰的地平线、朵朵白云融为一体。 这声音是从小路上传过来的,马蹄声渐进,但由于这条小路是弯曲的,所以看不到马匹的影子。本来我是要离开台阶的,但是因为这条小路太窄了,我只能坐着不动,等着它先通过。那时,我还年轻,脑袋里总是有种种关于光明和黑暗的幻想,记忆中的儿童房故事与其他一切荒谬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当这些在我的脑海中重新浮现的时候,正在成熟的青春给它们增添了一种童年时没有的活力和真实感。这匹马越来越近,我注视着、等待着它出现在暮色中的瞬间,突然记起贝茜曾经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英格兰北部的一个精灵,它的名字叫“盖特拉西”,形状像马,也像骡子,或是像一条大狗,它在偏僻的道路上出没,有时会扑向晚归的行人——场景就和我此刻遇到的一样。 这匹马已经离我很近了,但我还是看不到它。除了马蹄声,我还能听到树篱下的一阵骚动,紧贴地面的榛子树下,悄悄地跑出来一条大狗。它的毛色黑白相间,在树木的衬托下,很显眼。这和贝茜所讲述的“盖特拉西”面孔一样,有着长长的毛发和巨大的脑袋,它从我身旁经过,却相安无事。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它停下来,用比狗还要锐利的目光仰头看着我的脸。那匹马也跟着过来了,是一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个男人。他是个人,绝对是个人,所以他的出现将我所有想象出来的诡异气氛都打散了。“盖特拉西”总是独来独往,并且从来不会被当成坐骑。而且,据我所知,尽管妖怪们会寄生在某种不会说话的动物身上,但却绝对不会依附在一个人的身体里。所以,我敢断定它绝对不是“盖特拉西”,只不过是一位赶路者,想要抄近路到米尔科特。在他与我擦肩而过之后,我继续赶路了。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了滑倒的声音,我扭过头,听见有人说“怎么办,活见鬼!”之后还听见稀里哗啦东西翻落的声音。这些声音加在一起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和马都已经倒在地上了,应该是被路中间的薄薄一层冰滑倒的。那条狗飞快地跑了回来,它看见主人身处困境,听见了马匹的嘶鸣,也开始狂吠起来。巨大的狗叫声在暮霭中的群山间引起了回声,那吠声十分深沉,很符合它巨大的身躯。它在倒在地上的人和马周围嗅了嗅,之后跑到了我的面前。它也只能如此,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可以求助。我按照它的意思,走到了这位旅行者身边,这时他已挣扎着离开了自己的马。他的动作很有力量,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伤得不重,但是我仍旧问了这个问题。 “你受伤了吗,先生?” 我想,他应该是在喃喃地咒骂着,但是我不能确定。然而,他说着客套话,没有立刻回答我的问题。 “我能帮什么忙吗?”我又问。 “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边回答,一边站起身。他先是跪着,然后用力站了起来。我也按照他说的站到了一边。突然,马开始嘶鸣、跺脚,马蹄蹬着地面嘚嘚作响,狗也跟着叫了起来。这种情况把我吓到了几码之外。最后总算结果没那么糟,这匹马重新站起来了,而那条狗也在一声“躺下,派洛特!”之后,乖乖地不吭声了。我看到这位路人弯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腿和脚,好像是在检查自己是否受了伤。能看得出来,他好像某些部位有些疼痛,所以他蹒跚地走向我刚才坐过的台阶,坐了下来。 我当时是很想帮忙的,或者至少装装样子。于是,我又一次走近了他。 “先生,如果你受伤了,需要帮忙,我可以去桑菲尔德或者海镇叫人。”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脚踝。”他再一次站了起来,试探地抬了下脚,却不自主地发出了“啊”的一声。 太阳的余晖迟迟没有离去,月光却越来越亮,这时我将他看得很清楚了。他披着骑手的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我看不大清楚他的长相,我估计他的身材中等,胸膛很宽阔。他的脸应该是皮肤黝黑、面容严厉、眉毛很浓。从他的眼神和紧皱的双眉之间可以看出他的愤怒和挫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虽然不年轻,但也没有步入中年。对于他,我没有一丝的恐惧,只是有些腼腆。如果我的面前是一位俊朗的年轻绅士,我想我绝对不会这么大胆地走过去,无视他的冷漠而提出一些问题,还主动要提供帮助。在我的生命中,还没见到过英俊的年轻绅士,更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我打心里崇敬美好的东西——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具有这些品质的男士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自然知道,他们不可能在我的身上找到这些我所崇敬的东西。我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但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及。 如果这位陌生人在同我说话时能够和颜悦色,或者能很愉快地谢绝我的帮助,并且表示感谢,那么我一定会继续赶路,不会觉得我有任何愧疚或责任。但是这位路人不同,他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很坦然、放松,所以当他挥手叫我走的时候,我仍然固执地不走,并且宣布:“先生,在没有看到你上马之前,我是不可能留你一个人在这条偏僻的小路上的。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看着我,而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甚至都没看过我所在的方向。 “我觉得你该回家了,如果你家就在这附近。你是从哪里来的?”他问。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待一整晚也不会害怕。我很愿意为你跑一趟海镇,如果你有需要。其实,我正要去那里邮寄一封信。” “你说你住在下面,是不是那栋有围墙的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光清晰地照亮了桑菲尔德府以树林为背景的灰白色轮廓。而那树林已经在西边天空的映衬下呈现一片巨大的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那么,显然你不是府里的仆人,对吧?你是……”他顿了一下,目光掠过我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了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仆人的衣服讲究。他似乎很难判断出我的身份,于是我帮助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该死的,我居然把这个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为他审视的重点。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挪动脚步,脸上就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如果你愿意,你本人倒是可以帮我点儿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去抓马的缰绳,之后把马牵过来。你应该不会害怕吧?” 我确实不敢去牵一匹马,但是现在是他要求我去做,所以我很乐意尝试。我将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大的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的缰绳,但是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根本就不能靠近。我尝试了很多次,但每次都徒劳无功,我很怕它踩我。这位路人观看了很久之后,竟然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所以你只能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现在得请你来我这边了。” 我走了过去。 “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之后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拐地向马匹走去。他一抓住缰绳,马匹便乖乖地站好,于是他跳上马鞍。因为上马时触碰到了扭伤的部位,所以他又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现在好了,”他将紧咬着的嘴唇松开,继续说,“把马鞭递给我就可以了,就在树篱下面。” 我找到马鞭,递给他。 “谢谢你,现在你赶快去海镇寄信吧,快去快回。” 他用带马刺的靴子轻叩了一下马,那匹马先是一惊,之后跃起后腿,疾驰而去了。那条狗赶紧蹿上去,紧紧跟着。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就像卷走荒野中石楠花的一阵狂风一样。 我拿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刚刚发生的事情现在已经完全过去了。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既不重要,也不浪漫,而且不算有趣。但它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一段小小的插曲,当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提供了帮助,这总是让人高兴的。这件事尽管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毕竟是积极主动的行为,在我的生活中总是被迫做一些事情,已经让我厌倦了。刚才那张面孔已经变成了一幅新画,被送进了记忆的画廊,它是一张很特别的画。第一,他是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强壮,又严厉。 我到了海镇,将信投入邮局的时候,这幅画仍浮现在我眼前。我匆忙下山,快速地往家里赶,脑海里还是这幅画。路过台阶时,我停下脚步,驻足观察着周围的景色,用心聆听着周围的声音,心想马蹄声会不会再次出现在这条小路上,会不会还有一位身披斗篷的男士和一条盖特拉西似的纽芬兰狗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眼前只有树篱和一棵光秃秃的柳树静静地站在路边,被月光浸染;我的耳畔只有阵阵微风,风在一英里开外,绕着桑菲尔德府的树林时起时落。当我面向微风吹来的方向俯瞰时,灰色的府邸已经有灯光透过窗户在闪动了。这是在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必须快点儿回去。 说真的,我不想回到桑菲尔德府,因为从我踏进门槛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又回到了死水般的生活之中。我穿过寂静的大厅,爬上昏暗的楼梯,寻找我那间孤寂的小屋子,然后去见心如止水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接着就是和她一起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夜。这一切现实将我在这段旅途中所幻想的兴奋都浇灭了,我又戴上无形的镣铐继续平静地过日子,我的感觉完全被控制住,上了锁。这种安稳的生活,我再也欣赏不了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被扔进变化无常的到处充满艰辛的生活风暴之中,如果痛苦挣扎能够使我获得启发,之后让我向往我现在很不满的宁静生活,那么对我的帮助真是太大了!是的,正如一个人总是坐在安乐椅上,他很想站起身散散步,走上一段距离,我现在渴望站起来走走。 我徘徊在庄园的门口,在草坪上来回踱步,我又走在人行道上。玻璃门的百叶窗已经关上了,我看不到窗子里面的任何动静。我的目光和我的心都好像已经从那栋阴暗的房子里出来,从那个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满布暗室的灰色洞穴中退出来,来到在我前面展开的一片天空下——万里无云的蓝色的海洋之中。月亮已经走到了天空正中,离开了刚才藏身的山顶背后。它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还在翘首企盼着,决心要到达深远的天空顶端。还有一些闪闪发亮的繁星紧随其后。我望着它们,不免热血沸腾起来。但是往往心情的旅行会被一些琐碎的事情拉回来,现在大厅里的钟敲响了。我转身离开,打开府邸的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内并不是昏暗的,因为高悬的铜灯已经被点亮了。暖融融的火光笼罩着大厅和楼梯最下面的几级台阶。这些火光是从大餐厅里溢出来的,那边的两扇门都打开了。温暖舒适的炉火溢出的红光照着大理石炉板和铜制的炉具,紫色的幔帐和打了蜡的家具也蒙上了一层悦目的光。炉火照亮了壁炉边上的一群人,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们是谁,也没听清里面欢乐与嘈杂的声音,好像有阿德拉在说话,门已经关起来了。 我急忙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虽然这里生着火,但却没有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里面。但我看到了一条长着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盖特拉西”的大狗。它正端正地坐在地毯上,表情很严肃地盯着壁炉里的火焰。它和那只“盖特拉西”是那么相似,就连神情都一样。我禁不住走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那个大家伙立刻翻身起来,走近我,闻我身上的气味。我抚摸着它,它高兴地摇着大尾巴。不过同它待在一起,我还真的有些害怕,这个家伙看起来怪异恐怖,我猜不出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打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同时也想知道这位客人的来历。接着,莉娅走了进来。 “这条狗是怎么回事?” “它是跟老爷一起回来的。” “跟谁?” “老爷,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室,约翰被派去叫医生了。老爷回来的时候出了点儿意外,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 “那匹马是在路上摔倒的吗?” “是呀,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了一下。” “哦!给我一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了过来,她进门时,身后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向我把刚才的新闻重复了一遍,还说外科医生卡特已经到了,现在正在罗切斯特先生那里。说完,她便匆匆离开,吩咐下人上茶点,而我回到楼上,将出门时穿的外套脱了下来。 第十三章 按照医生的嘱咐,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先生很早就上床休息了。第二天早晨,他也没有很早起床。即便偶尔下楼来,他也是为了处理一些事务。他的代理人和一些佃户到了,等着和他说话。 阿德拉和我只能把书房腾出来,因为这里要作为每天接待访客的地方了。我们在楼上一个房间里生起了炉火,我也把书搬来,以后这里就是新教室了。从早上开始,我就发现桑菲尔德变了,这里不再像教堂那样沉寂,现在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听到敲门声或拉铃声,经常有从大厅传来的脚步声,不同声调的陌生人在楼下谈话,如同一条潺潺溪流从外面的世界涌进了桑菲尔德府,因为这里的主人回来了。对我来说,我更喜欢这样的生活。 那天给阿德拉上课的过程真是艰难,因为她总是无法专心学习,一心想跑到外面去,她总是站在栏杆旁往下看,希望看到罗切斯特先生。接着,她会找一切借口到楼下去,我当然猜到她是要去书房看看,但是我知道那里并不需要她。后来,我真的有些生气了,要她老老实实地坐好。她开始不断地嘟囔着“朋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先生”,她是这样称呼他的(在此之前我还不知道他的教名),她还想象着他会给她带什么礼物。好像他在那天晚上提起过,当他的行李从米尔科特运到后,里面会有一个小匣子。阿德拉很期待那个匣子,她很想知道那里面装着什么。 “那个匣子里有我的礼物,说不定也有你的礼物呢,小姐。因为我听先生提起过你,他问我,我的家庭教师叫什么名字,还问你是不是个子不高,而且很消瘦,面色有些苍白。我告诉他是这样的。因为这就是事实,对吧,小姐。” 我和我的学生按照平时的习惯,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里吃午饭。下午,外面下起了雪,风也刮得猛了些。我们一直待在新教室里。天黑时,我允许阿德拉放下书和作业,到楼下去了。因为此时下面已经安静下来了,门铃声也不再响起了,我想,罗切斯特先生应该有空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走到窗前,但什么都看不到。暮色和雪片使空气变得灰暗、混沌,也看不清楚草坪上的灌木。我将窗帘拉上,又回到了火炉边。 透过明亮的火焰看到壁炉中的余烬,就像看到似曾相识的景物,我想起记忆中的莱茵河上海德堡城堡的风景画。就在我用余烬拼凑着风景画时,费尔法克斯太太走了进来,她打碎了我眼前的画面,也驱散了我的孤独,还有那些因为孤独而凝聚起来的沉闷和一些我不喜欢的忧愁。 “罗切斯特先生邀请你和你的学生今天晚上和他一起在休息室里用茶点。”她说,“罗切斯特先生今天忙了一整天,否则他会早点儿见你的。” “他什么时候用茶点?”我问。 “哦,六点钟。在乡下他总是早睡早起的。好了,现在我陪你去换外衣,顺便帮你扣扣子。这支蜡烛你拿着。” “还需要换外衣吗?” “最好换一下。罗切斯特先生在这里的时候,我总是穿晚礼服的。” 这些礼节使这件事情显得过于庄重了,但我还是依照那位太太的要求回到自己的房间。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帮助下,我把黑色呢外衣换了下来,穿上了一件黑丝绸的衣服。这件衣服是除了那件淡灰色的以外(凭借我在洛伍德养成的审美观点来看),我所拥有的最好的一件衣服了,也是唯一额外的衣装。那件淡灰色的衣服要留在更加重要的场合穿,它太过讲究了,也不适合平时的场合。 “你还得戴一枚胸针。”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我只有一枚很小的珍珠胸针,是坦普尔小姐临走的时候送给我做纪念的,我把它戴上了。之后,我们下楼去了。我很怕见陌生人,所以觉得这样正式地拜见罗切斯特先生,简直就是遭罪。在去餐室的路上,我让费尔法克斯太太走在我的前面,自己则尽量躲在她后面的阴影里。我们穿过房间,路过拱门,不过此时拱门上的帷帐已经放下来了,我们又走进另一间高雅精致的套间。 桌子上点了两支蜡烛,壁炉上也点燃了两支。派洛特躺在地上,享受着壁炉火的温暖和光亮。阿德拉跪在它的旁边。罗切斯特先生半倚在沙发上,脚下垫着坐垫。他正看着阿德拉和狗,炉火照亮了他的脸。我记得我见过的那位路人,他有浓密且宽的眉毛、方正的额头。我也记得他挺拔的鼻子,如果说这样高挺的鼻子很帅气,倒不如说这与他的性格很协调。他的鼻孔很大,我觉得,这是因为他很容易发脾气。嘴、下腭和腭骨,都显得很严厉。我还发现,当他脱下斗篷之后,他的身材与他方正的脸庞更加相配。如果从运动员的标准来审视他的身材,那么应该算很不错——肩宽腰细,虽然他不高大,也不优美。 罗切斯特先生肯定知道我们已经来了,但是从我和费尔法克斯太太一同进门的那刻起,直到我们走近,他连头都没抬一下。 “爱小姐来了,先生。”费尔法克斯太太很有礼貌地说。他点了下头,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狗和孩子。 “让爱小姐坐下吧。”他说。他动作僵硬,勉强地点了点头。他不耐烦的语气,很官方的说话方式,让我领会出另外一层意思,他好像在表达:“活见鬼了,爱小姐来没来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可没想要和她打招呼。” 我坐了下来,并且没有一丝拘谨的感觉了。如果对方对我很客气,很礼貌,那么我还真会手足无措,因为我不知该用怎样的谦恭来回敬对方的热情。那些粗鲁的行为反而会让我觉得不必拘礼,古怪但又合乎礼节的行为,让我觉得自在。另外,这种接待客人的方式倒是很特别,我很有兴趣看看接下来会如何继续。 他仍然像一尊雕塑一样,不说话,也不动。费尔法克斯太太好像觉得此时该有个人随和一些,于是她开始讲话,语气很和蔼,但也很乏味。她所说的大概就是他忙碌了一天,一定是累坏了,除了深表同情之外,还对他的脚伤表示了慰问和关心,最后以赞扬他不同于常人的耐力和毅力收尾。 “太太,我想喝茶。”这是对于她长篇大论的回答。于是她赶忙出去准备。托盘端上来时,她又连忙摆放杯子、茶匙之类的,动作很麻利。我和阿德拉走近桌子,但是这位主人没有一点儿要离开沙发的意思。 “你帮忙把杯子递给罗切斯特先生,好吗?”费尔法克斯太太对我说,“如果是阿德拉做这件事,一定会将茶水洒出去的。” 我按照他的要求做了。当他从我的手里接过杯子的时候,阿德拉也许认为这是一个提出要求的好机会,于是她说:“先生,你的小匣子里是不是有给爱小姐的礼物?” “谁说过有礼物了?”他语气依旧很生硬,“你想要一份礼物吗,爱小姐?你很喜欢礼物?”他看着我的脸,目光中好像有一些恼怒。 “我回答不出您的问题,先生。我对于礼物没有什么经验,可能一般人觉得礼物是讨人喜欢的。” “一般认为?那么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我想我需要点儿时间来想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才能让你满意,先生。可以从很多角度来看礼物,不是吗?所以,人类需要将礼物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才能得出关于礼物性质的意见。” “爱小姐,你不像阿德拉那么单纯,她一见到我就吵着要礼物,但是你闪烁其词。” “那是因为我不像阿德拉那么有信心。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配得到礼物。她可以凭借和你的关系,还有一直以来彼此间的默契,向你提出要求。因为她曾说过你总是送给她玩具。但如果要我拿出什么索要礼物的理由来,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因为我还是一个陌生人,没有做过什么事情,不应该得到什么回报。” “哦,你不必用过分的谦虚来搪塞!我已经检查过阿德拉的功课了,我猜你一定花了不少力气来教她。她不聪明,也没有什么天分,但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这么大的进步。” “先生,你现在已经给我礼物了。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学生所取得进步的夸奖,对于老师,这就是最好的酬劳了。” “哼!”罗切斯特先生哼了一声,默默地喝起茶来。 “坐到火炉边来。”主人说。这个时候刚才的餐盘都已经端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在角落忙着做她的针线活,阿德拉拽着我的手在房间里到处走。她给我看这个房间里放置在托脚小桌子和柜子上面的那些漂亮的饰品和书籍,我就跟她过去了。阿德拉想坐在我的膝盖上,可是罗切斯特先生却要她去陪派洛特。 “你在我的府上已经住了三个月了吧?” “是的,先生。” “你是打哪儿……” “××郡的洛伍德学校。” “哦!一个慈善机构。你在那里待了几年?” “八年。” “八年!你的生命力一定很顽强。在我看来,在那种地方住上你待过的一半时间,身体就会被拖垮的!难怪我看你的样子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我一直很疑惑,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副面孔。昨天晚上当我在路上遇见你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神话故事,差点儿就深信,是你施了魔法才让我的马那么不正常。你父母是谁?” “我没有父母。” “从来没有过,我想。你还记得他们吗?” “不记得。” “我也觉得你记不得了。所以,你坐在台阶上,是在等你的同类?” “等谁,先生?” “绿衣仙人啊。每逢晚上月光皎洁的时候,正好是他们出没的时间。是不是我妨碍了你们的聚会,所以你才在路面上弄了一层薄冰?” 我摇了摇头。“一百年前,绿衣仙人就已经离开英格兰了。”我也像他一样一本正经地说,“我想,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田野中,你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无论是夏天、秋天、冬天,即便有十分明亮的月亮,你也看不到他们在月光下狂欢了。” 费尔法克斯太太听到这里连忙放下手中的活,抬起眼,似乎对这种谈话感到惊异。 “好吧,”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即便你没有了父母,也应该有一些亲人吧,比如叔叔或者姨妈?” “没有,我从来都没见过。” “那么你的家在哪儿?” “我没有家。” “那你的兄弟姐妹们呢,他们住在哪儿?” “我没有兄弟姐妹。” “是谁推荐你到这里来的?” “我自己登的广告,费尔法克斯太太给我写了回信。” “是的。”这位好心的太太为我证实。这个时候她才明白我们谈话的要义在哪里,“我每天都在感谢上天能够引领我作出这样的选择。爱小姐对我来说,不仅是难得的伙伴,对阿德拉也很有耐心,是一位极好的家庭老师。” “先别忙着给她下结论。”罗切斯特先生说,“极度的赞美之词不足以让我信服,我会凭借自己的感受对她作出评价。然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将我的马弄倒了。” “先生?”费尔法克斯太太说。 “我得感谢她使我扭伤了脚。” 这位太太觉得这番话有些难懂。 “爱小姐,你在城市中生活过吗?” “没有,先生。” “那么,你认识的人多吗?” “除了洛伍德的学生和教师,就没有别人了。现在还认识了桑菲尔德府里的人。” “你读过很多书吗?” “看见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数量不多,也不深奥。” “很显然,你曾经过的生活跟修女没什么两样,在宗教礼仪方面,你是受过严格训练的。洛伍德是由布罗克赫斯特管理的,他是位牧师,是吗?” “是的,先生。” “你们那里的姑娘应该都很崇敬他吧,就像住在修道院内的修女崇拜她们的院长一样。” “哦,不是的。” “你倒很冷静!不是?一位见习的修女不崇拜她的牧师?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不恭敬神灵。” “我不喜欢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并且不只我一个人这样认为。他是一个很严酷的人,既自负又爱管闲事。他要求我们剪短发,为了省钱而给我们提供质量很糟糕的针线,简直没有办法做缝纫。” “这样的节省可不大合适。”费尔法克斯太太就我所说的话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那么,这就是他所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罗切斯特先生问。 “他还让我们挨饿,那个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掌管我们的伙食,委员会还没有成立。他每个星期都要做一次长篇大论的演讲,我们都很讨厌他。还有,每天晚上他规定我们必须看他编撰的书,而书中的内容都是关于死亡、因果报应这类的,吓得我们都不敢睡觉。” “你去洛伍德的时候多大?” “十岁左右。” “你说你在那里待了八年,那你现在是十八岁?” 我表示肯定。 “你看,学习数学还是有用处的。不然,我还真的猜不出你的年龄。你的五官和你处事的神情相差太远了,所以,要确定你到底多大,还真是有难度的。那么,你在洛伍德学了些什么?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儿。” “当然,都会这么回答的,到书房去——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请到书房去——请原谅我刚才命令式的语气,我已经养成这样说话的习惯了,之后他们就会按照我的吩咐去做。我没办法为了一位新来的家庭教师马上改变我的老习惯。那么,现在去书房,拿着蜡烛,让书房的门开着,你坐在钢琴前面弹一首曲子。” 我按照他说的,离开了这里。 “可以了!”几分钟后,他叫道,“你的确会一点儿,我已经清楚了。你就像任何一位英国女学生一样,或许比她们强那么一丁点儿,但还是不够好。” 我合上了钢琴盖,走了回来。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今天早上阿德拉把你画的一些素描给我看,她说那些都是你画的。但我不能确定是你一个人画的,还是有某位画师帮过你?” “没有,绝对没有!”我脱口而出。 “哦,看来刚才那番话伤了你的自尊。好吧,把你的画夹拿来,如果你能保证那里面的画都是你自己创作的。不过如果没有把握,那就别作什么保证,我能看出拼凑的东西。” “我什么都不说,你自己去作评断吧,先生。” 我去书房把画夹拿了过来。 “把桌子挪过来。”他说。我把桌子推向他倚着的沙发,阿德拉和费尔法克斯太太也都凑过来看。 “别都凑过来。”罗切斯特先生说,“等我看完了,你们可以把画拿走去看,但不要把脸都凑过来。” 他很仔细地看了每一幅画作。他挑出了三幅放在一旁,其他的他看完后便推开了。 “把它们放到别的桌子上去,费尔法克斯太太。”他说,“你和阿德拉一起看看吧。你呢,(他注视着我)回到你刚才的位置上回答我的问题。我可以看得出,这些画都是一个人的手笔,那么这个人是你本人吗?” “是的。” “你什么时候抽时间来画的?这几幅作品应该需要不少时间,还得费一番脑筋。” “那是在洛伍德的最后两个假期画的,那时我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你的摹本是从哪里弄来的?” “它们在我的脑袋里。” “你是说,你现在肩膀上面的那个脑袋吗?” “是的,先生。” “那里面还有其他类似这样的东西吗?” “我想也许有。我希望——还有更好的。” 他把这些画平铺在他的面前,又一张张地仔细看了一遍。 趁他看画的这段时间,读者,我来告诉你们那些都是什么画。首先我得说明一下,我觉得它们并不属于什么高明的画作。不过,画面上的景象确实在我的脑海里出现过。这些景象在被展现出来之前,我曾经用心灵的眼睛看过它们,它们的确很美。然而在落笔的时候,我的手总是不能听从心灵的安排,画出来的东西没有想象出来的景色那么生动,总显得苍白无力。 那几张都是水彩画。第一张画的是在低矮的天空中翻滚的乌云,它们距离波涛汹涌的海面如此之近。画面的远处没有一丝光亮,即便是前景,也是一样。哦,或者说最近的波涛也是一样,因为我没有画上一片陆地。—束微光把半沉在海水中的桅杆映照得轮廓分明,桅杆上栖息着一只又黑又大的鸬鹚,翅膀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泡沫,嘴里衔着一只镶嵌着宝石的金色手镯。我为手镯上的色彩,是我能在调色板中调出的最亮的颜色,还有尽我所能用铅笔勾勒出来的最有质感、最清晰的轮廓。在鸟和桅杆下面的海水中,隐约可见一具沉溺的尸体,从画面上唯一可以看清楚的是她那只美丽的胳膊,那只手镯就是鸬鹚从她的手腕上啄下来的。 第二幅画的背景是一座朦胧的山峰,上面的青草和树木好像被风吹得倾斜,远处和上方薄暮时分的深蓝色天空充满了画面。一个女性的半身高耸入天际,色调被我调得柔和而又暗淡。在她那种暗色调的额头上戴着一颗星星,如同戴着女皇的王冠。额头下面的脸颊隐藏在朦胧的雾气之中,隐约可见。她的眼睛是明亮的黑色,炯炯有神,写满了狂野。头发如阴影般飘洒,仿佛被暴风和闪电撕下的暗淡无光的云朵。颈上有一道亮光,如同月亮般淡淡地反光,有着同样光泽的还有一片薄薄的云,从那里升起了低着头的金星的幻影。 第三幅画的是一座冰山,它尖尖的山顶刺破了北极冬天的天空,而一束束北极之光如长矛般从地平线竖起,光线密集而又朦胧。近处,一副巨大的面孔突兀地出现在画面之中,他面向冰冷的山峰低垂着头,倚在冰川的上面,将这里的一切抛得远远的。两只瘦长的手拉起黑色的面纱,同时也支撑着头。能够看到的额头没有一丝血色,只剩下苍白。深凹的眼睛里只有绝望的神色。在两鬓之上黑色缠头布的皱褶中,有一圈闪闪发光的白色火焰,它们如云雾般变幻莫测,上面还点缀着刺眼的火光,这苍白的新月是“王冠的写照”,而加冕的正是“无形之形”。 “你在画这些画的时候,会觉得很快乐吗?”罗切斯特先生重新审视完这些画作后问我。 “我很投入,先生。是的,我很愉快。画这些画的时候,我感受到从未感受到的快乐。” “我相信你的话是真的,因为按照你刚才所说,你的喜好本来就不多。我想,你在调配这些奇怪的颜料时,一定沉醉于一位艺术家的梦境。你每天都花多少时间画这些画呢?” “假期的时候我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所以从早上画到中午,再从中午画到晚上。夏天的白昼很长,这对我专心画画来说是很有利的。” “你对自己的绘画作品很满意吗?” “不满意。我总是抱怨为什么呈现出来的作品和我的想法相差那么远。每次我想象出来一些东西,但总没有办法恰如其分地将它们表现出来。” “也不尽然。我想你的作品已经捕捉到了你思想的影子,但也只是影子而已。你现在还缺乏足够的艺术技巧和专门的知识,将你的想法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不过,你现在的水平对于一位女学生来说,已经很难得了。至于那些展现出来的思想,倒是有些诡异。那双金星的眼睛,我想你应该是在梦中见到的,不过你是怎样让它们那么明亮但却不刺眼的呢?因为眼睛上端的行星盖过了它们的光。而那庄严的眼窝又包含着什么意思?是谁教你画风的?天空中和山顶上都刮着大风。你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拉特莫斯山?因为你所画的确实是拉特莫斯山。好了,把这些画拿走吧!” 我刚刚把画夹的绳子系好。他看了表,很突然地说:“已经九点了,爱小姐,你在做什么?居然让阿德拉在这里待到这么晚。快带她去睡觉。” 阿德拉在离开前热情地亲吻了他,而他也只是接受了而已,至于回应的热情,似乎还没有派洛特高。 “现在,我祝你们晚安。”他说着,朝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以表示我们的陪伴已经让他感到厌烦了,希望我们快点儿离开。费尔法克斯太太连忙收拾好手上的针线活,我也拿好画夹,对他行了个屈膝礼。他动作生硬地点了下头,算是回应,之后我们便出去了。 “你说过,罗切斯特先生并不特别古怪,费尔法克斯太太。”将阿德拉安顿好后,我又来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提出了这个问题。 “哦,有什么不对吗?” “我想,他有些古怪,而且变幻无常,也很粗暴无礼。” “好吧,确实是这样。在一个陌生人看来,他似乎就是这样。但是我对于他说话的方式和动作都习惯了,所以也没想太多。更何况,即便他的脾气真的有些古怪,那也应该是可以原谅的。” “为什么?” “一半是因为他天性如此——谁对于天性都没有办法控制;另一半是因为他一直被一些痛苦折磨着,这让他的心情时而烦躁。” “什么痛苦?” “家庭中的事情。” “可是,他根本没有家庭啊。” “不是说现在,他曾经有过——至少是亲戚。几年前,他失去了他的哥哥。” “他的哥哥?” “是的,其实罗切斯特先生拥有这份产业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也就九年的时间。” “九年,时间也不算短啊。他很爱他的哥哥,并且时至今日也会感觉到悲伤吗?” “哦,不——也许不是。我想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些矛盾和误解。罗兰?罗切斯特先生对爱德华先生不是很公平,或许他的父亲也对爱德华先生怀有偏见。这位老先生嗜财如命,他只想要家庭产业完整,不希望分家使得产业规模缩小。另外,他又很想让爱德华先生拥有自己的财产,以保持这姓氏的荣耀。所以在他成年后不久,他们就采取了一些不光明的手段,也正是如此,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为了能让爱德华先生获得一部分财产,老罗切斯特先生和罗兰先生联合起来,迫使爱德华先生陷入了一种他自己觉得很痛苦的境地。不过这种糟糕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我一直都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它在精神方面对爱德华先生是一种摧残,所以他选择了与家庭决裂。多年来,他一直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后来,我猜想是他的哥哥在没有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了。于是他成为这里的主人。但是他很少住在桑菲尔德,没有一次能住上两个星期。确切地说,他应该是在逃避这里。” “他为什么要躲避呢?” “也许他觉得这个地方总让人觉得沉闷吧。” 她的回答闪烁其词。我本想了解得透彻些,但是费尔法克斯太太或许不能,抑或不愿意向我提供一些关于罗切斯特先生更加具体的信息,包括他痛苦的始末和性质。她一直坚持说,这件事对她来说也是个谜。她所知道的,只是猜测而已。然而,事实上,我看得出来,她只是想让我放弃这个话题,我便心领神会地不再多问了。 第十四章 从那一天起,我就很少能见到罗切斯特先生了。早上,他应该在忙一些事务;下午,会有人从米尔科特或附近来访,那些绅士有时会留下来和他一起吃晚餐。等他的脚伤好一点儿,他就骑马外出了,应该是去作一些回访,总是到深夜才回来。 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少叫阿德拉去他的身旁,而我同他的接触也无非是在大厅里、楼梯上或走廊上的偶然相遇。时而,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依旧摆出高傲冷漠的样子,或者远远地点一下头,或者冷冷地看一眼,只是用这种方式承认我的存在。但是有时候他很有绅士风度,他会和蔼可亲地鞠躬和微笑。无论他的情绪怎样,都不会影响到我的心情,因为我很了解,他的态度变化与我无关,只是因为他自己的情绪起伏。 有一天,当有客人来吃饭的时候,他命人过来取我的画夹。无疑,他是要向别人展示我的画。绅士们走得很早,费尔法克斯太太告诉我,他们要去参加米尔科特的一个公众大会。但那天晚上的天气很糟糕,一直在下雨,所以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去。他们离开不久,罗切斯特先生就打铃找人传话,让我和阿德拉下楼去。我帮阿德拉梳理头发,把她打扮妥当,而我自己一直都是贵格会教徒的打扮,所以也没有再修饰的必要——一切都是那么严谨而朴素,头饰也是一样,没有可能凌乱,所以我们就这样下楼去了。阿德拉正在思考,她不知道她的小匣子到了没有。可能出现了一些状况导致它还没到。不过当我们走进餐厅的时候,她的愿望终于满足了,因为餐桌上放着一个小匣子。阿德拉非常高兴,她凭直觉猜到了。 “我的小匣子,我的小匣子。”她大叫着向它跑了过去。 “是的,是你的小匣子!你把它带到一边去吧,你这个地道的巴黎姑娘。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好好儿玩吧。”罗切斯特先生用很深沉但却颇具讽刺意味的声音说,声音是从火炉旁那张巨大的安乐椅深处发出来的。“记住,”他继续说,“别用拆盒子的过程或者是发现盒子里面有什么东西来打扰我,你就安安静静地拆礼物吧——要保持安静,知道吗,孩子?” 不过这个提醒有些多余,因为阿德拉已经带着她的礼物退到沙发上,忙着解开小匣子上面的绳子,之后掀开里面银色的包装纸,大声惊呼:“哦,多么漂亮啊!”随后她便沉浸在这种兴奋之中了。 “爱小姐在吗?”主人问道。他欠起身,回过头向门口的方向看了看,我依然站在门口。 “嗯,好吧,到前面来,坐在这儿。”他把一张椅子拉到自己的旁边。“我不太喜欢听孩子唧唧喳喳地闹,”他继续说,“因为像我这样的老人家,还是孤家寡人,倘若听到口齿不清的话语,可联想不到什么好的东西。如果整个晚上都要和一个孩子在一起度过,那简直糟糕透了。爱小姐,请不要将椅子拉那么远,就坐在我放的地方——哦,如果你愿意。别和我说什么礼节,让它们见鬼去吧。我也总是忘记它们。还有,我不喜欢头脑简单的老妇人,不过,我还得提一句,在我这里的这一位可不能怠慢,必须放在心上才行。因为她是费尔法克斯家族的,或者说是嫁给了一位这个姓氏的人。据说,血浓于水。” 他打铃派人去请费尔法克斯太太。很快,她也到了,手里依旧提着纺织用的篮子。 “晚上好,夫人,我请你来做件好事。我刚才已经嘱咐阿德拉不要和我谈论礼物的话题,不过我知道她一定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所以你做做好事,去听她说话,和她聊聊天,这件事的功德可大了。” 果不其然,阿德拉一见到费尔法克斯太太就把她叫到沙发旁,在她的膝盖上摆满了从“礼物”中拿出来的瓷的、象牙的和蜡制的物品,同时还用她能够掌握的为数不多的英语滔滔不绝地解释她现在多么开心。 “哦,我想我现在已经扮演了一个好主人的角色。”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能够让我的客人们找到自己的乐趣,彼此都很愉快。不过,我也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乐趣了。爱小姐,你能把椅子再拉近一点儿吗?我现在躺在这把椅子上很舒服,但是我不改变坐姿就看不到你,而我又不想动。” 我按照他的吩咐将椅子拉近,尽管我还是想待在阴影里,但罗切斯特先生总是那么直来直去地下命令,似乎认为我应该立刻服从他。 我刚才已经介绍过了,我们在餐厅里。为晚餐而点上的枝形吊灯,使整个房间如过节一般灿烂明亮。炉火熊熊,高大的窗子和更高大的拱门前悬挂着华贵而宽大的紫色帷幔。除了阿德拉在压着嗓音交谈(她不敢高声说话),还有谈话的停顿间隙偶尔响起的冷雨敲打窗户的声音,一切都悄然无声。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锦缎质地的椅子上,与我之前见过的他有很大区别,他不严厉,也不那么阴沉了。他的嘴边浮现着笑容,眼睛闪闪发光,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因为他喝了酒,不过这方面的可能性很大。总之,他正在饱餐之后的兴头上,所以较之前更加健谈,更加亲切。但是,在他的身上依旧能够看到威严。他的大脑袋靠在椅背上,炉火的光照在他犹如花岗岩镌刻出来的面容上,也照进他又大又黑的眼睛里——因为他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很漂亮。有时,在他眼睛的深处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变化,即便那不是柔情,至少也会使你联想到这种情感。 他凝视着炉火,看了两分钟,我则用同样的时间看着他。突然,他转过头,看见我的眼睛正凝视着他的脸。 “你在仔细看我,爱小姐。”他说,“你认为我长得英俊吗?” 要是在认真思考之后,我想我会用含糊的、有礼貌的方式作答。但是我还没有准备,答案便随口而出:“不,先生。” “哦!我敢打赌,你很特别。”他说,“你就像一个小修女,怪僻、文静、严肃、单纯。你坐下的时候,会把手放在面前,眼睛总是低垂着看地——顺便说一句,除了目光像具有透视功能一样看着我的脸的时候,比如刚才——别人问你一个问题,或者要求你发表一些看法的时候,你总是直言不讳。如果不是无礼,就是唐突。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 “先生,我刚才的话太草率了,请你原谅。我本应当回答,对于容貌这种问题,不应该轻易作出判断,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我想,应该回答漂亮与否其实并不重要,诸如这样的话。” “本来你就不应该那样回答。漂亮与否并不重要,的确如此!原来你只不过是虚伪地想要缓和一下刚才无礼的态度,表面上是在平复我的心情,让我觉得心里舒服点儿,实际上你是在用软刀子在我的耳朵下面再狡猾地划上一刀。好吧,继续说,你还发现我有什么缺点?我想,我也像别人一样有眼睛、鼻子和嘴吧。” “罗切斯特先生,请允许我收回刚才冒失的回答。我没有话中有话,暗藏讥讽,真的只是一时失言。” “当然,我想也是这样。但你还是需要对刚才的行为负责。继续来挑我的毛病吧,我的额头让人讨厌吗?” 他用手撩起横贴在额前的波浪似的黑发,露出宽阔、坚实,具有智慧的额头,但唯独少了宽容和慈祥。 “好吧,小姐,我是傻瓜吗?” “绝对不是,先生。如果反过来我问你,你是不是一位慈善家,你也会觉得我粗暴无礼吗?” “你又来了!你在假装拍我额头的时候又捅了我一刀。你的推论是来源于我刚说过我不喜欢同老人和孩子在一起。哦,得小声一点儿!不,年轻小姐,我虽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慈善家,但是我有一颗良心。”他用手指了指那个代表良心的地方。幸好那个地方对于他来说还算明显,谁让他的额头有着令人注目的宽度呢。“此外,我曾有过一种最纯真原始的情感。当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我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也会偏爱那些幼嫩的、无人养育的和不幸的人,无奈命运沉重地打击我,命运仿佛就像和面一样用手指揉搓我,而现在的我很庆幸,已经像印度皮球一样坚忍不拔了。只是,还是有一两条缝隙可以穿入我身体中那块最柔软的地方,所以我还有情感。我还有一丝希望吗?” “什么希望,先生?” “希望从橡胶的躯壳再次变成有血有肉的人。” “他肯定是喝多了。”我想。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么奇怪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他能否转变过来呢? “看来,你很迷惑,爱小姐。虽然你也不算漂亮,就像我不英俊一样,但是迷惑的神情出现在你的脸上倒是很合适。不过,这样也好,现在你可以把在我脸上搜索的目光移开,继续看地毯上面的花朵吧,就这样继续迷惑下去吧。年轻小姐,今天晚上我有些喜欢热闹,也有点儿健谈。” 说完,他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来到大理石壁炉架的旁边,倚着它。这样的姿势让他的身体和面部一样让人看得很清楚。他的胸部很宽厚,似乎与他的四肢不大协调。我可以很确定地说,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他长得很难看,但是他的言行举止总是透露出一种傲气。他做所有的动作都充满了自信,似乎并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他可以依赖自己身上的其他气质和能量来弥补外貌上的不足,以至于当你看到他时会轻易地被他的冷漠态度所感染,接着会对他盲目地信从。 “今天晚上我有些喜欢热闹,也有点儿健谈。”他重复了这句话,“所以,我才要你到这里来。仅仅有炉火和吊灯是不够的,派洛特也不行,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阿德拉稍稍好一些,但还是不够。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是一样。但是,你,我觉得是很适合的人选,当然,如果你愿意。其实,当我邀请你下楼来的第一天晚上,你就让我很迷惑了。但是从那之后,我就把你忘了。因为我的脑袋里都是别的事情,所以也顾不上你了。不过今天晚上我决定不让那些事情烦我,忘掉那些让人头痛的事情,回忆一些愉快的经历。如果你现在能说一些你的事情,让我更加了解你,我会很高兴的。所以,下面你来说话吧。” 我没有说话,只是微笑,没有表现出得意,也不表示顺从。 “说吧。”他催促着。 “说什么呢,先生?”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可以自己决定要说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 可是我还是正襟危坐,没有任何话要说。我想:“如果我按照他所要求的夸夸其谈,那么他一定会觉得找错人了。” “说话啊,爱小姐。” 我依旧沉默,没有说话。他把头稍稍探向我这边,快速地看了我一眼,好像在寻找我的眼睛。 “还是不肯说吗?”他说,“而且生气了。哦,这倒是可以理解,毕竟我提要求的方式有些强硬,好像有些无礼了。爱小姐,请你原谅。实际上,我永远并且也不想把你当做下人看待。其实,我纠正一下,我确实有比你强的地方,但也只不过是因为我比你年长了二十岁,所以在阅历上比你丰富些。这是正常的,就像阿德拉说的那样,et j’y tiens ①。而凭借这种优势,也仅仅是这些优势,我想请你和我谈一谈,转移一下我的注意力,我不想被一些事情苦苦纠缠着,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那样腐蚀着。” 他已经屈尊解释了,还道了歉。但是我对于他所谓的降低身份并没有什么感觉,并且也想让他看到我的真实感受。 “先生,只要我能做到,我是很愿意为你解闷的。但是我不能随便找个话题,因为我还不知道你对什么感兴趣,这样吧,你提问,我尽量回答。” “那么我先问一个问题,基于我刚才所说的理由,你同不同意我有权在一些时候态度专横一点儿或者严厉些呢?我的理由是,以我现在这样的年纪都可以做你的父亲了,而且我的生活阅历很丰富,与许多国家的人都有过往来,几乎漂泊了半个地球。你则是与同样的一群人在一栋房子里过着平平静静的日子。” “随你怎样做都好,先生。”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或是说,你的回答很让人生气,因为闪烁其词——请你回答得明确些。” “先生,我并不觉得你有权利支配我,如果你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年龄比我大,或者阅历比我深——你所说的优越感,都来自于你是如何充分利用时间和阅历的。” “嘿!答得倒快。但我可不会承认你所说的,这两样东西和我可不相符,因为我对这两种东西并没有一点儿兴趣,也就谈不上什么充分利用了。那么我们暂且不谈优越性的问题,你得先答应我,偶尔还得听我的吩咐,并且不能因为我发号施令的时候语气生硬就生气或伤心,好吗?” 我微微一笑,暗自思忖道:“罗切斯特先生也真是奇怪——他好像忘了,他每年付给我三十镑,就是让我来听他的吩咐的。” “笑得好,”他抓住了我脸上一瞬间的表情,“不过还得开口说话。” “先生,我在想,很少有主人会在意他的下人会不会因为他的命令而感觉到生气或伤心的。” “下人!什么,你是我的下人吗?哦,是的,我把薪水的事情忘了。好吧,那么出于雇佣关系,你可以允许我耍点儿威风吗?” “不,先生,不是因为这个,还因为你真心地考虑到你的下属是不是心情愉快,所以我很赞同。” “你能够同意我省略掉许多陈腐的规矩,而且认为我这样做并不粗鲁无礼?” “我当然同意,先生。我绝不会把不拘泥于形式当做粗鲁无礼。我欣赏不拘泥于形式的人,对傲慢的家伙却无法忍受,我想,只要是崇尚自由的人,都无法忍受,即便是为了薪水。” “胡扯!为了薪金,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屈服。好了,我们还是说你吧,不要妄言一些你不知道的普遍现象了。尽管如此,我在心里仍在同你握手表示感谢。不是因为你回答的内容,而是由于你的态度。像你这样坦诚的人并不多。反之,会有很多人觉得你的回答矫揉造作或者冷漠无情,或者愚蠢地曲解了你的坦诚。在三千个刚出校门的女家庭教师中,能像你刚才那样回答问题的,不到三个。不过,我也不是在恭维你,即便你与大多数人不同,不是用同一个模具浇灌出来的,这也不是你的功劳,而是造物者的杰作。再说,我的结论可能下得太早了。你也可能并不比别人强,或许你还有让我无法忍受的缺点,以至将你的优点也抵消掉。” “可能你也一样。”我心想。这个想法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时候,我的目光恰巧与他的目光相遇了。所以他在猜到我那一眼的含义时,马上就给出了回复,就好像刚才我不是看了他一眼,而是将我的心里话脱口而出。 “是的,是的,你说得没错。”他说,“我自己也有很多缺点,我当然知道。我对你保证我一点儿都不想掩饰,上帝可以证明,我不必对别人太过苛刻。我需要反省我之前的生活,我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我知道,这样会招来别人对我的嘲笑和责备,就像我对别人那样。二十一岁时我误入歧途——像一些犯过错误,但总是想把错误归咎于命运的那些人一样——或者说,我被抛入歧途,从此之后一直走在那条路上。否则我应该与现在的我差别很大,也许和你一样善良——更聪明点儿——几乎一样洁白无瑕。我羡慕你平静的心境、纯净的心灵、没有被玷污的记忆,小姑娘,没有污点,或者未经污染的记忆,是一种多么宝贵的财富啊。它使你的快乐永不枯竭,对吗?” “你十八岁时的记忆怎么样,先生?” “那时很好,无忧无虑,健康向上。没有汩汩的污水将它变成一潭污垢。十八岁时,我和你差不多——完全一样。天意本想让我成为一个好人,爱小姐,较好的一类人中的一个,但是你看到了,事实上完全不同。或许你会说,你并没有看到。但至少我从你的眼睛中看到这层意思——顺便告诉你一声,一定要小心从你的感官中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情感,因为我很善于察言观色——那么相信我所说的:我不是一个恶人。你不要往那个方面猜,不要将一些恶名加到我身上。可是我深信,一定是环境,而非我本质的问题,最终我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罪人,我整日沉迷于声色犬马,过着富人们那种放荡不羁的生活。我和你说这些,你觉得奇怪吗?你得知道,在你以后的人生中可能会被人无缘无故地当成知己,和你吐露心声,倾诉自己的隐私。因为会有人发现,你的天赋不在于言谈,而在于倾听,倾听别人谈论自己的生活;他们会觉得,你作为听众的时候,不会因为他们行为放荡、恶劣而表示轻蔑,而会同情他们的遭遇。你的同情心给人以安抚,虽然它表现得不明显,但足以让人感受得到。” “你怎么知道的?你是凭借自己的感觉猜出来的吗,先生?” “我不仅知道,而且很确定。所以在说话的时候,我才能将我的思想全部倾泻而出,就像将思想写成日记一样。你会说,我本应当战胜环境,确实如此——确实应当这样。但是,你看到了,我没能做到。当命运以不公平的方式对待我的时候,我没有用理智的头脑冷静地分析,我变得不顾一切,于是我堕落了。现在要是一个可恶的傻瓜说了卑俗的下流话,我就会很厌恶,可是我知道,我并不比他好多少,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他是一样的。我真心希望当初自己意志足够坚定——上帝会了解我是多么诚恳地希望这样。爱小姐,当你受到诱惑要做错事的时候,你应该担心会后悔,因为后悔是这个世界最痛苦的毒药。” “据说,忏悔是治疗的良药,先生。” “忏悔治不了它,或许只有改变才是良方。可是像我这样,已经受到诅咒、步履维艰的人,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既然我的幸福已经被无情地剥夺了,那么我只能选择过快乐一些的生活。我一定要在我的生活中找到乐趣,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那样只会让你进一步沉沦,先生。” “可能是这样。不过,如果我可以在生活中获得一些新鲜甜蜜的乐趣,那么为什么要拒绝呢?也许我所得到的就像蜜蜂在沼泽中酿造的野蜂蜜一样甜蜜,一样新鲜。” “蜜蜂会蜇人,而且那样酿出来的蜂蜜是苦涩的,先生。” “你怎么知道?你从来没尝试过。你看看你的表情有多严肃!看上去一本正经,其实对于这种事一无所知,就像这个雕刻的头像一样。(他从壁炉上面取下一个浮雕。)你没有资格质疑我,对我说教。你这个新上任的传教士,还没有经历过生活,你根本不了解什么才是生活。” “我只是在提醒你注意一下自己说的话,先生。你刚才说错误会带来悔恨,可是你又说悔恨是生活的毒药。” “现在,没有人谈论错误!我并不认为,刚才在我脑袋里面出现的想法是错误的。我相信这是灵光一现,而不能称为诱惑。它很亲切,也很令人欣慰——这一点我很清楚。瞧,它又来了。我敢肯定,它不是魔鬼,即便是,也身披天使的外衣。我认为这样一位美丽的客人如果要求进入我的内心,我是应该允许的。” “别相信它,先生。它不是真正的天使。” “再说一遍,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凭什么直觉就假装可以辨认出一位堕落的天使和一个来自永恒宝座的使者——区别一个向导和一个勾引者?” “我的根据就是你在产生联想时脸上表情的变化。我敢肯定地说,如果你真的听信了它,你将来的人生将会出现更大的悲剧。” “绝对不会——它带着世上最好的信息,至于其他,你又不是我良心的监护人,所以不用感到不安。来吧,进来吧,美丽的流浪者!” 他好像在对一个只有他自己能够看见的幻觉说话,之后他将胳膊伸出去,又收回来,似乎是将一个人搂在怀里。 “现在,”他继续说,再次将目光转向我,“我已经接纳了这位流浪者——乔装打扮的神,我完全相信。它已经为我做了好事,因为在此之前,我的心像是一个停靠尸体的地方,而现在它已经变成了神龛。” “说实话,先生,我听不懂你的话是什么意思。我跟不上你的思想,因为它已经超越了我所能理解的深度。但是我还记得一点,就是你刚才说的,你并不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好,你对自己的缺陷感到遗憾——并且,对于这件事,我能理解。你说,被污染了的记忆永远都是一个祸根。我认为,只要你愿意,并且能够为之努力,你一定会成为你所期待成为的那个人。倘若你下了决心,决定改正你的思想和行动,那么不用几年,你就可以建立一个一尘不染的新记忆。那时,你也许很愿意去回味。” “想得合理,说得也对,爱小姐。但是,我现在正在为自己铺设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先生?” “我正在用良好的意图铺路,我相信它像燧石一样经久耐磨。自然地,从今天起,我要改变以往追求的东西,也要改变交往的人。” “比之前的更好?” “是更好——就像纯净的矿石要比渣滓的质量好得多一样。你好像对我有些怀疑,但是我可不怀疑我自己。我清楚自己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现在,我要让自己通过法律的检查,无论是目的还是动机,都要符合法律。它应像波斯人的法律那样不可更改。” “先生,如果它需要一个新的法规赋予它合法性,它就不是合法的,这个法规也不能成立。” “爱小姐,的确需要一个新的法规来让它们成立,但是如果遇到了某种特殊的复杂现象,就需要有新的法规出台。” “你的格言听起来很难站住脚,先生。因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它很容易被人滥用。” “真是爱说教的圣人!反正事情就是这样,我保证我绝对不会滥用的。” “你是凡人,所以难免出错。” “我是凡人,你也一样——那又怎样呢?” “凡人难免出错,不应当贸然使用放心地托付给神明和完人的权力。” “什么权力?” “对任何奇怪的、没有被准许的行为说‘算它对吧’。” “‘算它对吧’——就是这几个字,你已经说出来了。” “那就说‘但愿它是对的吧’。”说完,我站起身。因为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这番连自己都稀里糊涂的谈话了。还有,我发现,我没有办法摸透对方在想什么,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种没有把握的感觉让我隐约感受到了一种不安,而且我很确定,我很无知。 “你要去哪儿?” “阿德拉需要睡觉了,现在已经过了她上床的时间。” “你害怕我了,因为我说话的方式像斯芬克司。” “你的话就像谜语一样,先生。尽管它们让我迷惑不解,倒也不至于令我害怕。” “你就是害怕——你的自爱心理让你害怕犯下大错。” “如果这么说,那我的确有些担忧——我不想胡说八道。” “就算胡说八道,你的表情也是一本正经的,就凭你不动声色的神态,我肯定会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你从来就没笑过吗,爱小姐?你不用费心回忆了——我知道你很少笑,但是一旦笑,你可以笑得很开心。请相信我,你不是生来只会严肃的,就像我不是生来就可恶一样。洛伍德的束缚在你的身上还保留着某些痕迹,束缚着你的神态,压抑着你的嗓音,捆绑着你的手脚,所以你害怕在一个男人、一位兄长——或者父亲,或者主人,随你怎么说——面前开怀大笑。你害怕太随意地说话、太迅速地动作。但是我想,过一段日子,你就会很自然地和我相处了,就像我一样自然。那时候,你就觉得要我按照繁文缛节来待你是不可能的,你的神态和动作会比现在更生动、更活泼,也更多姿多彩。我时常看那些被困在密密的栏杆中的小鸟,透过它的眼睛,我看出它分明是一个活跃、不安、不屈不挠的囚徒,一旦重获自由,它一定会展翅高飞。你还是执意要走吗?” “已经超过九点了,先生。” “没关系——再等一会儿。阿德拉还没作好上床的准备呢,爱小姐。我站在壁炉前能够看见整个房间,在和你谈话的时候,我也在注意她——我有理由把她当成一个特别的研究对象,这个理由我可以……哦,我想还是改天再告诉你——大概就在十分钟之前,她从小匣子里拿出一件粉红色的丝绸衣服,她脸上写满了喜悦,迎合世俗的气息在她的身体里流动,并且深入脑髓了。‘我必须要试一试!’她叫着,‘现在就试!’于是她冲出房间,现在正和索菲娅在一起,忙着试衣服呢。用不了几分钟,她就会再过来的。我很清楚接下来我会看到什么——塞莉纳?瓦伦的缩影,当年帷幕拉开时她出现在舞台上的模样。好了,不去管它啦。但是,我最柔软的情感将为之震动,这是我能预见到的。所以,你最好别走,看看我的预言是否成真。” 没过多久,我就听到阿德拉轻快的脚步声,她飞快地穿过客厅,走了进来。正如她的监护人所预料的那样,一套玫瑰色缎子衣服已经将原来那件棕色的衣服替换下来。这件洋装上衣很短,裙摆却很大,头上还有一个玫瑰花环,脚上穿着丝袜和白缎子小凉鞋。 “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她蹦蹦跳跳跑过来叫道,“我的鞋子漂亮吗?还有我的袜子?你们看,我要跳个舞!” 她用双手将裙摆展开,用舞蹈的步伐滑过房间,来到罗切斯特先生面前。她踮起脚,轻盈地转了一圈,然后单膝跪地,半蹲在他的脚边,说道:“先生,感谢您的礼物。”接着,她又说,“妈妈以前也是这样的,是吗?” “确——实——很像。”他回答道,“而且‘就像这样’,她把我迷住了,从我这个英国人的口袋里骗走了我英国的钱。曾经的我,也很单纯,爱小姐——唉,就像青草一样青春稚嫩,我曾经那些富有生机的青春色彩,一点儿都不亚于你。现在春天已经过去了,可这朵法国小花却留在了我的手上。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有时真的很想摆脱它。我已经不再看重它的根茎,因为我发现它是需要用金子来培育的,所以我对花朵也不在意了,尤其是刚刚那种造作的花朵。我收留它,养育它,只是依照罗马天主教的教义,用一件小事来弥补无数个缺点或者罪孽。好了,我以后再和你解释,晚安吧。” 第十五章 在后来的一个场合中,罗切斯特先生真的为那件事作了解释。那是一天下午,他在庭院偶遇我和阿德拉。在阿德拉陪派洛特玩板球的时候,他邀请我到小路上走走,那是一条长长的长满山毛榉的小路,从那里也可以看得见阿德拉。 之后,他告诉我,阿德拉是法国歌剧演员塞莉纳?瓦伦的女儿,他曾经对这位歌剧演员怀揣着——用他自己的说法是“强烈的爱恋”。对这种恋情,塞莉纳宣称将以更加火热的激情来回报。尽管他的长相不英俊,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她所崇拜的人,因为他相信,如她所说,比起阿波罗式的优美,她更喜欢他“体育运动员一样的身材”。 “爱小姐,一位法国美女居然爱上了侏儒一样的英国男人,这太让我兴奋,也太受宠若惊了。我为她作了最好的安排,我让她住城里的宾馆,给她安排了马车和做各种事情的仆人,还送给她各种礼物,比如羊绒、钻石和花边等。总之,我的行为就像一位痴情的傻瓜,并且用这种世俗的方式将自己毁了。在走这条愚蠢的道路时,我甚至都没有独辟蹊径,而是沿着最标准的通向耻辱和毁灭的道路,一步都不偏离地前进。我最终得到了——这就是罪孽——和所有痴情的男人一下的下场。一天晚上,我去塞莉纳的住所看她,不过她事先不知道,所以我到时她不在家。那天的夜晚很温暖,所以我散步穿过巴黎。走到那里的时候,我有点儿累了,就去她的卧室坐着,很开心地呼吸着那里因为有她的存在而变得神圣的空气。或者该这么说,空气中满是麝香和琥珀的味道。在温暖的房间里,到处都是香水和花的气味,我觉得快要窒息了,所以我想将落地的大窗子打开,到阳台上面去。此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街上的路灯也亮了起来,一片清幽静谧。阳台上摆了两把椅子,我便坐下来,拿出一支雪茄——很抱歉,如果你不介意,我现在也想抽一支。” 说到这里,他暂停了刚才的叙述,拿出一支雪茄点燃了。他把雪茄放到嘴里,将一缕烟云吐到寒冷阴凉的空气中。接着,他继续说道:“那个时候,我还喜欢吃糖果,爱小姐。那个时候我一会儿咀嚼着——请别在意我的粗鲁行为——巧克力糖果,一会儿抽雪茄,同时凝视着沿那条繁华的街道向附近的歌剧院驶去的每一辆马车。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繁华的夜景中驶来了一辆十分精致的轿式马车,用一对漂亮的英国马拉着,我知道这辆车就是我送给塞莉纳的‘voiture ①’。当然是她回来了,我那颗激动的心不停地撞着阳台的栏杆。如我所预料和期盼的那样,马车在房门口停了下来。我的情人(这两个字恰好用来形容一个唱歌剧的情人)从车上下来,身上穿着斗篷——顺便说一句,我觉得在那样温暖的天气,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当她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我看到裙下的那双小脚,所以很确定,那个人就是她。我从阳台上探出身子,正想轻轻地呼唤我的‘天使’——当然,用那种只有情人间才会听见的音量——这时,又有一个人从马车上下来,身上也披着斗篷。只是,在人行道上发出的脚步声,可是那种带踢马刺的脚跟发出的声音。接着,一个戴礼帽的脑袋从房子的拱形门下通过,进来了。 “你从来没有嫉妒过是不是,爱小姐?当然没有。我应该不用问你的,因为你还没有恋爱过,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情感。现在,你的灵魂还在沉睡,或许只有震惊才能使它苏醒。你认为生活就像青春一样,会悄悄逝去,会静静地流走。你把眼睛闭着,耳朵蒙着,跟随命运的脚步随波逐流,你不会看到不远处的河床上面的礁石,也不会听到礁石下面汹涌的浪花,但是我告诉你——你仔细听好——有一天你会走到河床边,你会身处礁石林立的狭隘关卡,在那里,你整条生命的河流会冲击得粉碎,它们变成旋涡,变成异动、泡沫和喧嚣。之后的你,不是被岩石尖锐的棱角碰得粉身碎骨,就是被某一个突如其来的巨浪掀起、卷走,汇入另外一条平静的河水中——如同我一样。 “我喜欢像今天这样的天气,天空如同灰色的铁;我喜欢到处都是严寒,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显得肃穆、寂静;我喜欢桑菲尔德,因为它古老而幽静;我喜欢总是栖息着乌鸦的古树和荆棘,它自身的灰色反衬出同样灰色的苍穹中一排排黛色的窗户。即便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我还是没有办法走出来,一想到它,我就觉得厌恶,就像躲避满是瘟疫的不祥之地。现在也是,我还是那么厌恶……” 他痛苦地咬着牙齿,沉默不语。他停住脚步,用靴子踢着硬邦邦的地面,似乎那种厌恶的感觉一直困扰着他,纠缠着他,他没有办法向前再走一步。 当他突然停下来的时候,我正沿着小路向前走,也就在这个时候,桑菲尔德府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他抬起头,看着府中的围墙,满眼充满了怒火。这种眼神,我在之前和之后的日子中再也没有见到过。痛苦、羞愧、狂怒、焦躁、讨厌、憎恶——似乎在他浓黑的眉毛下面那双瞳孔放大的眼中,正在进行一场令人战栗的战斗。这场隔空的激战近乎疯狂,但是最后胜利的是另外一种情感,是一种冷酷与玩世不恭,是一种既任性也可以理解为坚韧的情感,平息了刚刚的战斗。最终他恢复了平静,继续说:“我刚才沉静了一下,爱小姐,我正在和自己的命运商讨一件事情,她就站在那里,山毛榉树干旁边——一个女巫,就像福累斯荒原上出现在麦克白面前的众多女巫中的一个。‘你喜欢桑菲尔德吗?’说着,她将手指在空中一挥,天空中便出现了一段可怕的文字,那是一段警示,恐怖的字眼充斥着整间屋子,覆盖在上下两排窗户之间:‘只要能够,你就喜欢它!只要你敢,你就喜欢它!’“‘我一定喜欢它,’我说,‘我敢喜欢它,’我会信守诺言,排除一切困难,去追求我的幸福,追求良善——对,良善。我希望自己做得比以往、比现在更好——就像约伯的海中怪兽那样,折断矛和枪,刺破盔甲,扫除一切障碍。在别人的眼中,这些障碍或许是钢是铁,但我视其为草木。” 这时,阿德拉拿着板球跑到他的面前。“走开!”他很严厉地吼道,“离我远一点儿,孩子,或者干脆进屋去,到索菲娅那里。”接着,他继续默不做声地走路,我冒昧地提醒他刚才突然岔开的话题。 “瓦伦小姐进屋的时候,你离开阳台了吗,先生?”我问。 我已经作好心理准备,猜想他很可能会拒绝回答我的问题,结果恰恰相反,原本陷入痛苦和迷茫中的他被我的问题唤醒,他将目光转向我,眉宇间的愁云惨雾似乎也消散了。 “哦,我已经把塞莉纳忘了!好吧,我继续说。当我看见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人是跟另一个男人一起进来的时候,好像听到了有蛇在移动的咝咝声,那是绿色的妒忌之蛇,它就那样突然从月光照耀的阳台上蹿了出来,身体盘在一起。它慢慢地钻进我的背心。两分钟后,它撕咬着我的心。真奇怪啊!”他突然话锋一转,离开了原来的话题,惊叫道。之后,他继续说:“真是奇怪啊,我居然会对你说出这番肺腑之言,年轻的小姐。然而更加奇怪的是,你居然还安静地倾听,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我所讲述的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一个我这样的男人,把自己与一位歌剧演员的故事讲给一个像你这样不谙世事的姑娘听。不过我曾经说过,你严肃、体贴、细心,并且有一种可以让别人对你袒露心声的天赋。这一点也正好解释了刚才我的疑惑和惊奇。而且,我也知道,我选择的是怎样的心灵来倾听我的故事,来与我的心灵沟通。我知道这颗心纯净自然,它不容易被感染,它与众不同,甚至是独一无二的。还好我没想伤害到它,不过即便我这样做了,也不会让它受到任何伤害的。我想,我们之间的谈话越多越好,因为我不会伤害到你,而你能让我重新振作。” 说完这些与故事无关的话,他又将思绪收了回来,继续讲道:“我仍然待在阳台上。‘他们一定会到卧室去的。’我想,‘就让我抓个现形吧。’于是,我将打开的窗子和窗帘都关上,只留下一条缝隙,方便我观察里面的情况。在听到他们‘情人间的耳语和海誓山盟’之后,我便轻轻地坐回椅子上。我刚刚坐下,这对情人就走进卧室了。我的目光透过我留好的缝隙直射出去。塞莉纳的侍女走进房间,点上灯之后便退了出去。有了灯光,我可以将里面的人看得清清楚楚了。他们两个把斗篷脱下来,我看到那位‘名人瓦伦’一身绸缎、珠光宝气——当然那些都是我送给她的——她的同伴则身穿军医的制服。我知道他是一个有子爵头衔的花花公子,年轻英俊,但他也是一个没有头脑的恶少。我偶尔在一些社交场合中见过他,但从来没想过要去恨他,因为我对他只有鄙视。当我认出他的时候,那条嫉妒之蛇的毒牙被立即折断了。因为我对塞莉纳爱情的火种也熄灭了。一个女人居然为了这样的情人背叛我,我也就没有争夺的必要了。你只配得到我的蔑视,而且本该如此——我居然被她愚弄。 “他们开始谈话。而他们所交谈的内容更让我安心了,话题轻浮浅薄,有唯利是图的浅见,有无情的世俗,简直让人厌烦,而不是愤怒。因为桌子上放着一张我的名片,他们便开始谈论我。他们两个人根本没有智慧和能力来评判我,所以他们用一些小手段来侮辱我。尤其是塞莉纳,她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夸大其词,将我身体上的缺陷称为残疾,然而在此之前,她总是用‘体育运动员一样的身材’对我进行赞美。在这一点上,你与她全然不同。在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你就直截了当地和我说,我的长相并不好看。所以你们两个人的反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时,阿德拉又跑到他的面前,说:“先生,约翰刚才来说,你的代理人来了,想要见你。” “哦!那我只好长话短说了。后来,我将落地窗打开,向他们走了过去。此后,我将原本赠给塞莉纳的一切都收回了,也通知她腾出房子。我还打发了她一笔钱,让她应急用。我不再理会她的哭闹、歇斯底里、恳求和抗议,要跟那位子爵决斗。地点就在布洛尼树林,时间定在第二天的早晨。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我有幸与他决斗,在他那条弱得像瘟鸡翅膀一样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颗子弹。以后的日子中,我同那个人不再有任何瓜葛。不幸的是,就在六个月后,瓦伦留下了这个小女孩——阿德拉——并一口咬定她是我的女儿。也许她是,尽管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有父女关系的痕迹,我甚至觉得派洛特比她更像我。我同瓦伦决裂后的几年,瓦伦遗弃了孩子,和一位音乐家还是什么歌唱家私奔到意大利了。当时,我没接受这个孩子,更不承认我有抚养她的义务,即便是现在,我也不承认,因为我不是她的父亲。不过,当我听到这个女孩已经孤苦无依的时候,便生出了怜悯之心,将这个小可怜从巴黎的泥潭中拉了出来,带到了这里,让她在英国这片干净的土壤中健康地成长。费尔法克斯太太找到你做她的家庭教师。现在,你知道了她的真正身份,只不过是一个法国歌剧女郎的私生女,或许你要对自己的职位和家庭教师的身份有些想法了吧。说不定在某一天,你会来告诉我,你已经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了,让我再去请一位新的家庭教师来——会这样吗?” “不,这一切都不是阿德拉的错,她也不应该为她母亲所犯下的错负责。我很关心她,现在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说,她已经没有父母了——被自己的母亲抛弃,而又不被你承认,先生——我会比之前更加疼爱她。我怎么可能只是喜欢富贵人家一个娇生惯养并讨厌家庭教师的孩子,却不喜欢这样一位将我当成朋友的孤苦无依的小孤儿呢?” “啊,你是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的,那好吧。现在我得先进去了。你也是,天已经黑了。” 但我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和阿德拉与派洛特一起在外面又玩了几分钟。我和他们赛跑,一起打板球。后来我们进屋后,我帮她摘掉帽子,脱下外衣,让她坐在我的膝盖上,坐了一个小时。我允许她随心所欲地说话,什么话题都可以,即便有些放肆和轻浮,我也不会指责她。因为只要有人注意她,她就容易犯这个毛病。那个时候她会暴露出她性格上的浅薄,这与普通英国人的思想大不相同,也不被认同,很可能是遗传自她的母亲。不过她也有优点,我有意识地去找寻并且去欣赏。我也努力地寻找她的五官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似之处,但却没能找到。在她的身上没有罗切斯特先生的任何特征,谈吐上也丝毫没有相同之处,这表明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有些可惜,如果能够找到一点儿就好了,这样他会对她更好一些。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过夜时,才有时间从容地回味罗切斯特先生给我讲的故事。正像他自己说的,这个故事似乎没有一点儿特别的地方。无非就是一个有钱的英国男人痴迷于一个法国舞女,之后由于她的背叛,他离开了她。这类事情在上流社会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当他说到自己对目前的状况很满足,还说他对这栋老房子和周围的环境重新产生兴趣的时候,他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这就让人生疑了。我满脑子都是这个疑问,但后来又放弃了,因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我根本解释不了。所以我又将思绪转到主人对我的态度上,他觉得我是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人,这似乎是对我为人处世的赞美,因为我做事情很仔细小心。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我很认可自己的揣测。这几个星期的时间里,他在我面前的举动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喜怒无常了,他不会觉得我碍眼,也不会对我摆出冷冰冰的态度,更没有傲慢。偶尔,我们遇见时,他看起来都很高兴,还会说上几句话,有时还会笑一笑。他正式地邀请我去见他时,我也会很愿意前往,因为我真心觉得我给他带来了快乐。我甚至认为,他找我是为了我,也是为了他自己能够感觉到愉悦。 如果真的比较起来,我没有说多少,一般情况都是他在津津有味地讲述。他生性健谈,喜欢向没有经历过生活残酷的人披露一些世事人情(我不是指腐败和恶俗的习气,而是指那些因为很普遍但又很新奇的世事),我非常愿意接受他对于这些事情的看法。根据他的描述,我用想象在头脑中画出许多新鲜的画面,跟着他翻阅和揭示各种新鲜的领域,但是从来没有因为他提到某些有害的现象而大惊失色,或者为此烦恼。 他的语言与动作都自然而然,所以我也不会感觉到被压迫的痛苦和窘迫。他对我的态度友好而坦诚,热情但不失体面,这让我更加靠近他了。有时我觉得他并不是我的雇主,而是我的亲人。虽然有时他依旧傲慢,依旧盛气凌人,但我并不在乎,因为我深知他的天性就是如此。他的加入为我平淡的生活平添了几分乐趣,我觉得非常愉快和满意,甚至已经不再渴望有自己的亲人。原本骨瘦如柴的命运好像变得丰腴了,我生命中的空白被填补了,我的身体状况也在好转,我的体重增加了,也长了气力。 我的眼睛看到的罗切斯特先生还很丑吗?不,读者。感激之情,一些愉快的记忆和联想,已经使我喜欢上了他的面容。只要房间里有他在,会比生得很旺的炉火还要让我兴奋。但是,我也没有完全忽略他的缺点。说实话,即便我想忽略掉,也还是不能的,因为他总是在我的面前暴露出来。在那些低于他的人面前,他总是显示出傲慢和刻薄的态度,他喜欢挖苦他们。但是在我的心里,我深切地知道,他对我这么和颜悦色,与对待别人的严厉态度是有着强烈对比的。有时他会失落惆怅,已经到了让人难以理解的程度。他会叫我给他读书,并且我不止一次地发现他也会独自默默地坐在图书室里,把头埋到双臂之中。当他抬起头时,我会看到一张忧愁、愤怒的铁青色面孔。但是我相信这一切都非他所愿,他的郁闷、严厉以及以前他对待别人的那种没有道德的行为(我说“以前”,那是因为我觉得他已经改正了)都源于命运带给他的磨难与痛苦。我相信,比起那些纯粹依靠教育或者社会环境的人,他具有更远大的志向、更高尚的原则,也更加纯洁。我认为,在他的身上有着很多优秀的品质,只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被糟蹋得一塌糊涂。不能否认,不管是怎样的哀伤,我都会因为他的哀伤而哀伤,并且愿意付出代价去减轻它。 虽然我已经吹熄了蜡烛躺在床上,但只要想起他在那条林荫小路上停下来时的神情,我就无法入睡。那时他说,命运之神已出现在他的面前,并且问他敢不敢在桑菲尔德获得幸福。 “为什么不敢呢?”我问自己,“是什么原因总是让他想疏远这里?他很快会再一次离开吗?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他每次停留在这里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两个星期。但是这一次他已经住了八个星期。可如果他真的离开,这里会变得更加悲凉的。试着想想,倘若春、夏、秋三季他都不在这里,那么即便风和日丽,有再好的阳光,我也会觉得日子很无聊。” 我心里一直想着这些事情,也不知道这一夜是否真的睡着过。总之,听到非常含糊的一阵连续不断的小声说话后,我便完全惊醒过来。那个声音古怪而又悲伤,好像是从我住的屋子楼上传来的。如果此时蜡烛还点着该有多好,黑夜很恐怖,我的情绪也很低沉。于是,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坐着仔细倾听上面的声音,那声音却消失了。 我很想再睡一会儿,但焦虑不安的我怎么可能睡得着。我内心的平静被打破了,此时听到很远的楼下大厅里时钟敲响了两点。与此同时,我的房门被人轻触了一下,就像是有人在黑暗的走廊里摸索着前行,手指擦过门板。我立刻问:“谁在那里?”但是没有人回答。我吓得浑身冰凉。 我突然想到可能是派洛特干的,因为厨房门有的时候是开着的,所以它也会常常想方设法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卧室门口。而我自己就在早上的时候亲眼看到过它躺在那里。这个想法让我的心平静了许多。我重新躺好,沉寂安抚了我的神经。等到整栋房子恢复寂静的时候,我的睡意也悄悄地来了。 恐怕注定了那一晚我没有办法入睡。因为沉睡的天使还没有接近,我又被另一件事情吓得浑身战栗。那是一阵恶魔般的笑声——压抑而低沉——仿佛这声音就来自我的房门外。我的床头靠着门,所以我起初还以为那个大笑的魔鬼就站在我的床边或者蹲在我的枕旁。但是我看了看这个房间,什么都没看到。当我还在定睛细看的时候,那种奇怪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而且我很确定它是从门后面传过来的。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爬起来把门锁好,之后问一声:“是谁在那里?” 有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咯咯声和呻吟声,不久,就听到有脚步声走远,回到走廊,上了三楼。也就是最近,楼梯口装了一扇门,平时是禁止走那个楼梯的。我听见门打开又关上,之后一切复归平静。 “是格雷斯?普尔吗,难道她妖魔附身了吗?”我猜想。我再也不能一个人待着了,得去找费尔法克斯太太。于是,我急忙穿上外衣,披上披肩,打开门锁的时候双手颤抖。门打开后,我看见门口有一支点燃的蜡烛,就放在走廊的垫子上。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心里又是一惊,但让我更觉得惊恐的是,走廊中的空气十分污浊,好像充满了烟雾。当我四处寻觅这种浓烟的发源地的时候,还嗅到了一种刺鼻的焦臭味。 嘎吱一声响,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是一扇门——半掩的门。那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有大量烟雾从他的房门里面飘出来。我不再想什么费尔法克斯太太了,也不再去追究什么格雷斯?普尔和那个神秘的笑声。我快步跑到他的房间,床上到处窜出火焰,连幔帐都已经开始燃烧起来。在火焰与烟雾之中,罗切斯特先生没有一点儿反应,他依旧沉睡着。 “快醒醒!快醒醒!”我一边推着他,一边大声叫嚷,但是他嘟囔了一句,又翻身继续睡了。他的神志已经被烟雾熏得不清醒了,而此时床单都烧着了,情况紧急,一刻都不能再耽误了。我赶忙跑到放置脸盆和水罐的地方,幸好脸盆够大,水罐也够深,里面的水都是满的。我将脸盆和水罐举起,将水倒在床上和睡在床上的人身上。紧接着,我又飞奔到自己的房间,拿来水罐救火,又一次将水泼到床上。上帝保佑,我终于扑灭了正要吞噬床榻的火舌。 刚刚还炙热燃烧的东西遇到冷水发出了咝咝声,还有我将水罐扔到地上的破裂声,尤其是我十分豪爽地泼洒水的哗啦声,终于惊醒了罗切斯特先生。尽管屋子此时一片漆黑,但我知道他已经醒了。当他发现自己躺在水潭中时,发出了奇怪的咒骂。 “发大水了吗?”他叫道。 “没有,先生。”我回答,“但是刚刚发生了一场火灾,起来吧,你现在浑身都湿透了。我去给你拿支蜡烛过来。” “哦,看在基督世界所有精灵的分儿上,那是简?爱吗?”他问,“你对我做了些什么,你这个女巫,房间里还有谁在,是要用诡计将我溺死吗?” “我先去给你拿支蜡烛,先生。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还是快起来吧。确实有人捣鬼,但是现在没办法知道是谁做的,到底发生了什么。” “好吧,你看——我现在起来了。不过你还得冒险去为我拿一支蜡烛过来,还有,等我两分钟,我得找一身干爽的衣服换上。如果还有干爽衣服——不错,还有一件衬衫,现在,你可以快跑了!” 我跑去取那支一直留在走廊上的蜡烛。他从我手里拿走蜡烛,高高举起,仔细看着房间里的一切。床铺上一片焦黑,床单泡在水里,周围的地毯也是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谁干的?”他问。 我用最简单的方式给他讲了一遍事情的始末。先是听到走廊上有奇怪的笑声,后来有脚步声去往三楼,接着是烟雾和烧焦的味道把我引到了他的房间,房间里当时的状况是怎样,我又怎样用力所能及的办法扑灭了火,也把水泼到了他的身上。 他表情严肃地听着。我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他更多是焦虑而非惊讶。当我将事情讲述完毕,他没有立刻问什么。 “要我去叫费尔法克斯太太吗?”我问。 “费尔法克斯太太?不用了,真是荒谬,你叫她做什么?她又能做什么呢?你就让她安安稳稳地睡吧。” “那莉娅呢?也可以去叫约翰夫妇。” “绝对不要。你只要保持安静就行了。你的披肩披着吗?如果还是不够暖和,可以把那边的斗篷拿去。现在把自己裹起来,坐在安乐椅里,那儿——我替你披上。把你的脚放在小凳子上,免得弄湿。我要离开你几分钟,而且我得把蜡烛拿走。所以你必须待在这里,哪儿都别去,直到我回来。你要像只小老鼠—样安静。我得去三楼看看。记住,别动,也别去叫人。” 他走了。我看着烛光离我越来越远,逐渐消失。他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打开了楼梯间的门,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声音,之后又随手将门关上,最后一点儿微弱的光也消失了。我置身于黑暗之中,拼命用耳朵搜寻着某种声音,但什么都没有听到。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我开始坐不住了,也开始不耐烦,尽管披着斗篷,但还是很冷。 我感觉自己待在这里也没什么用,我也没有打算将整栋房子的人吵醒。所以当我正要不顾罗切斯特先生的嘱咐,违背他的命令时,走廊里又亮起了暗淡的光,我听到走路的人没有穿鞋子。“但愿是他。”我想,“而不是更坏的东西。” 当他走回房间的时候,脸色苍白,神情忧郁。“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把蜡烛放在洗衣架上,继续说,“跟我预料中的一样。” “怎么回事,先生?” 他没有回答,只是赤脚站在地板上,双臂合抱,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问我:“你刚才说,打开房门的时候看见什么东西了?” “没有,先生,只有烛台在地板上。” “可是你听到了古怪的笑声?我想你以前应该听到过那个笑声,或者类似的声音。” “是的,先生。在这里有一个做缝纫的女佣,叫格雷斯?普尔——她就是这么笑的。她是个奇怪的女人。” “就是这么回事,格雷斯?普尔,你猜对了。正如你所说的,她确实很古怪。好了,让我再好好儿想想。我真的很高兴,因为今天晚上发生的这件事除了我之外,就只有你知道一些确切的细节了。并且,你不是一个爱嚼舌根的傻瓜。关于这件事,你不要对外界透露半句。至于这里(他用手指着床),我会解释的。现在回到你自己的房间吧,我去图书室的沙发上躺一会儿。现在已经快四点了,再过两个小时仆人们就会上楼来。” “那么,晚安,先生。”道完晚安,我便要离开。 他好像很惊讶——完全判若两人,明明刚才就是他说让我离开的啊。 “什么!”他大叫道,“你要离开了,就那么走了?” “是你说的,我可以走了,先生。” “可是也不能连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啊,总得说一些表示感谢和善意的话,不能这么简单、冷漠。嘿,你救了我的命!你把我从可怕和痛苦的死亡中拯救出来!但是,你现在就这样从我面前默默地走过去,好像我们只是陌生的路人!无论如何,我们也得握握手吧。” 他将手伸了过来,我也伸出手回应。他先是用一只手,后来用双手把我的手握住,说:“是你救了我的命,我真的很高兴。这次我可欠了你一笔人情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倘若是别人这么做,我一定很难忍受欠别人这么大的人情。但是,你不一样。我并不觉得欠你的恩情是一种负担,简。”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我,好像有些话已经到了嘴边,但还是控制住了,只是嘴角颤动了几下。 “再次祝你晚安,先生。至于那件事,没有什么人情债可说。没有亏欠,没有负担,也没有恩惠。” “我早就知道,”他继续说,“你会在特定的时刻做一些特别的事情来帮助我——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在你的眼睛中看出了这一点,你的表情,你的微笑(他停顿了一下)——会没有由来地让我觉得喜悦,发自内心的愉悦。人们总是说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同情心,我也听说过它是那么神圣而奇妙,在一些无聊、荒诞的寓言中也有一些真理存在。我珍爱的救命恩人,晚安。” 从他的嗓音中我听出了一种奇异的活力,他的眼神中还有一种同样奇异的亮光。 “我很高兴,那个时候我正好是醒着的。”我说完,便走开了。 “什么,你就这样走了?” “我觉得冷,先生。” “冷?是的——你一直站在水里!那么走吧,简!”话虽这么说,他的手依旧握着我的手,我根本没有办法抽出来。于是我想出了一个权宜之计。 “我好像听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脚步声,先生。”我说。 “好吧,你走吧。”他放开手,我便走了。 我又回到了自己的小床上,却根本睡不着。我的思想又将我抛到了欢乐但充满不安的海面上,我在上面跌宕起伏,烦恼的波涛在喜悦的巨浪下翻滚,直到天亮。有时我觉得我已经越过了汹涌翻滚的水面,看到了像比乌拉山① 那样甜蜜的海岸。有时我的希望会被一种清风唤醒,成功地将我的灵魂送到目的地。即便是我自己的幻想,也很难抵达彼岸——从岸上吹来的反方向的风,不断地将我吹回来。因为我的理智会抵制幻想,判断力会浇灭热情,这一夜我根本无法入睡,所以天一亮我便起床了。 第十六章 不眠之夜的第二天,我一直期盼着见到罗切斯特先生,但是又害怕见到他。我想听到他的声音,但却害怕触碰他的目光。上午我一直盼着他过来。他不是经常到图书室来的,但偶尔也会待上几分钟。我有预感,他今天一定会过来。 但是,这一天的早上和平时一样,平静地过去了。没有任何事情来打扰阿德拉的学习。只是在吃过早饭不久,我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卧室附近传来了一阵喧闹。有费尔法克斯太太,还有莉娅和厨师——也就是约翰妻子——的声音,还有约翰本人粗哑的嗓门。有人惊呼道:“真是幸运啊,老爷没有被烧到!”“看来燃着蜡烛过夜真是太危险了。”“真是上帝保佑,他能够及时醒来,还能想到用水罐灭火!”“不过也很奇怪,为什么他谁都没有叫呢?”“但愿他睡在图书室的沙发上不会着凉!” 在一阵闲聊后,便是大家洗刷、整理的声音了。我下楼吃饭时经过这个房间。门是开着的,我便从后门走了进去,房间里的一切都恢复了井井有条的样子。只有床上的幔帐被拆下去了,莉娅正站在窗台上,擦着被烟熏黑的玻璃。我想知道他对这件事是怎么解释的,便想要问她,但往前走了两步后,发现房间里还有一个人——一个女人。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缝着新窗帘的挂环。那个人就是格雷斯?普尔。 她坐在那里,神情还和往日一样,沉默、冰冷、严肃,穿着褐色的衣服,身上系着格子围裙,揣着白手帕,戴着帽子。此时她正专心地做着自己手上的工作,好像整个人都投入工作之中。她有冷漠的额头和普通的长相,脸色没有变得苍白,也不显绝望,更加没有那种人们期望在一个意图谋杀他人的女人脸上看到的表情,而且那位受害者在昨天晚上已经跟踪到了她的所在地,并(如我所相信)很确认地指控了她的罪行。看到她如此镇定,我反而惊讶和惶恐起来。在我死死地盯着她看时,她将头抬了起来,但是没有露出惊慌的表情,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可能是怕表情的变化泄露了她的罪行,或者让我发现她的恐惧心理。她用与平时一样冷漠而漫不经心的态度对我说:“早安,小姐。”之后,她又拿起一个挂环和一圈线带缝了起来。 我倒想看看她那不动声色的表情能坚持多久,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早安,格雷斯。”我说,“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刚才听到仆人们都在嚷嚷。” “老爷昨天晚上点着蜡烛躺在床上看书,后来不小心睡着了,烛火点燃了床幔。不过还好,床单和木板还没烧着的时候,他就惊醒了,之后用水罐里面的水把火浇灭了。” “真是奇怪!”我低声说,一直盯着她看,“罗切斯特先生没有把任何人吵醒吗?你也没有听到他走动的声音吗?” 当她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神若有所思,好像明白我在说什么。于是,她用几乎是警惕和审视的表情看着我,对我说:“仆人们的卧室距离这里都很远,这一点您是知道的,小姐。他们是不可能听到的。只有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你的房间距离老爷的卧室最近,但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她什么都没听到。一个人岁数大了,总是睡得很沉。”她停顿了一下,之后假装无意识但却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不过,小姐,你这么年轻,应该睡得不是很熟吧,你或许能听到什么声音。” “我是听到了一些。”我将嗓音压低,这样擦窗户的莉娅就听不到我的话了,“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派洛特。可是派洛特不会笑,而且我敢肯定我听到了笑声,是一种十分古怪的笑声。” 她又伸手拿了一根线,并且很仔细地打上蜡。她沉稳自如地将线穿过了针孔,接着平静地说:“我认为,在那么万分危急的时刻,老爷是不会笑的。小姐,你应该是做梦了。” “这不是梦。”我的话语中带有几分恼怒。这完全是因为她那种恬不知耻的镇定的态度。她用警惕但又充满探究的目光看着我。 “那你和老爷说了吗,关于你听到的笑声?”她问道。 “早上我还没有机会和他讲话。” “那你有没有想到把房门打开,看看走廊里的动静?”她好像在盘问我,想从我的话中套出些什么。我突然意识到,倘若她发现我知道了她的秘密,那么她可能会对我下毒手,所以我还是警惕一些才好。 “恰恰相反。”我说,“我把门锁了起来。” “你每天睡觉的时候都没有锁门的习惯吗?” “这个恶魔!她想要知道我的习惯,以此来对付我!”心里的愤怒让我失去了谨慎,我尖刻地回答道:“的确,到目前为止我还总是忘记锁门,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以前并不觉得在桑菲尔德还有什么危险或者烦恼。不过,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特别强调了这几个字),我可得小心谨慎,确保一切都妥善后才敢躺下睡觉。” “这样做才是明智之举。”她回答,“虽然据我所知,这一带比我知道的任何地方都要安宁,并且自从府邸建成以来也从未发生过偷盗现象,大家都知道,即便是餐厅里的餐具,也都价值几百英镑。而且,你瞧,这里这么大,用人却只有几个,而且,主人时常不在这里,即使回来,也不带几个人,他只是一个单身汉,所以随行的人也不多。俗话说未雨绸缪,多注意点儿总归是好的。每天将门锁起来也不费什么事,就在这锁门的瞬间,可能就将自己与外界的祸患隔开了。小姐,有许多人都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上帝保管,但是我认为,上帝也不会介意我们锁上门的,尽管他常常祝福那些谨慎的措施。”说到这里,她止住了自己的长篇大论。这是她说过的话中最长的一次,而且语气中带着贵格会女教徒的假正经。 我依旧站在那里,被她那种镇定自若和深不可测的虚伪弄得目瞪口呆。就在这个时候,厨师进门了。 “普尔太太,”她对格雷斯说,“用人的午饭马上就好了,你下楼去吃吗?” “不了,麻烦你把我的一品脱葡萄酒和一小块布丁放在托盘里,等会儿我自己把它端上去。” “你还要些肉吗?” “就来一小份吧,再来一点儿奶酪,就这些。” “要西米吗?” “现在就不用了,用茶点之前我会下来的,我亲自做就好。” 之后,厨师转向我,告诉我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等我。我便离开了。 午餐的时候,费尔法克斯太太聊起了幔帐失火的事。我几乎没怎么听,因为我还在绞尽脑汁地想着格雷斯?普尔这个神秘人物,还有她在桑菲尔德的地位。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没有被关起来或者是被辞退。就在前一天晚上,他几乎已经确定了她的罪行。是什么原因让他不去指控她呢?还有,为什么他要叮嘱我完全不能将这件事说出去?真是太诡异了。原本一位自负、大胆、睚眦必报的男人,为什么会忍受一个仆人如此猖狂,甚至是受制于她,而且她差一点儿就杀了他。他究竟为什么不敢公开地指控她,更不必说惩罚她了。 如果格雷斯年轻漂亮,那么我会觉得,也许有一种情感超越了他的谨慎与恐惧,罗切斯特先生正是被这种温柔的情感左右了,才会偏袒她。但是,她长得并不漂亮,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而且平日里就像一个管家婆一样,所以这个理由是绝对站不住脚的。“但是,”我思忖道,“她也应该年轻过,而那时,主人也是年轻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告诉过我,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很多年。虽然她没有姣好的面容,但或许她的人格魅力有什么独特之处,可以弥补她容貌上的不足。罗切斯特先生喜欢果断和有性格的人,格雷斯至少是很古怪的。也许是曾经一时冲动(像他那种刚愎自用、反复无常的人,绝对可能做出轻率而荒唐的事情)使他不得不受她的摆布,因为曾经的不检点的行为,才造成了如今的恶果。他没有办法摆脱格雷斯暗中对他的控诉,也没有办法坐视不理,那么这件事的处理方式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不是吗?”但是,只要想到普尔太太宽阔、结实、扁平的身材和丑陋、干瘪甚至粗糙的面容,在我的脑海中还是会有一个声音十分清晰地对我说:“不,绝对不可能!我的猜想绝对不是正确的,但是——”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声音会跑出来说:“你也不漂亮,但是罗切斯特先生很欣赏你,至少你自己的感觉是这样的,而且就在昨天晚上——他说的那番话,还有他当时的神情和语调!” 那时的场景,他说的话,他的眼神,还有他说话时的语调,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并且能完全地再现。此时,我正在教室教阿德拉画画,弯着身子指导她怎么使用画笔。她抬起头,颇有些吃惊。 “怎么了,小姐?”她说,“你的手抖得像被风吹动的树叶,你的脸也像樱桃一样红。” “我这样弯着腰,感觉有些热,阿德拉!”她继续画她的速写,我则继续我的思考。 我急迫地想要自己停止对格雷斯?普尔的思考,想将她从我的脑海中赶走。因为她的存在让我觉得厌恶,我总是将自己和她作比较,并且发现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不同。贝茜?利文曾和我说起,我看起来就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在某种程度上,她说的是事实。而且,我现在也比贝茜最后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好多了。我脸颊红润,也胖了些,看起来更有活力了,因为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已经黄昏了。”我看着窗外,自言自语,“一天了,我还没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声音和脚步声呢。不过,晚上我一定能看到他。早上我很害怕和他见面,可是现在却满怀期待。我的期望总是落空,真有点儿让人不耐烦。” 暮色终于来临,阿德拉去儿童房和索菲娅一起玩了。此时的我更加急切地想要见到他。我等着楼下响起打铃的声音,我等着莉娅给我带来口信,让我下楼。我恍惚中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脚步声,马上将脸转向门的方向,希望他开门进来。但是房间的门始终关得死死的,只有夜色透过窗户进来。不过,现在的时间还不晚,按照以前的习惯,他总是在晚上七八点钟才派人来叫我。而现在才六点钟。今天晚上我是不会失望的,因为我有很多话要问他,等他给我一个答案。我要问他关于格雷斯?普尔的话题,我要听他给我一个确切的回答。我要问他,他是不是真的可以确认昨天晚上做那桩恶行的人就是她;如果他能确定,那么为什么他要替她保守秘密。至于我唐突的好奇心是否会让他发火,我一点儿都不在乎。因为我知道怎样会惹怒他,该怎样安抚他,这已经成为一件乐事,我也乐在其中。而且,在我的心里有一种直觉,我知道该怎样做事才不会做过头。我从来不会冒险去触碰他发怒的底线,但却很愿意在危险的地方徘徊,只是为了试试身手。我不会忽略对他应有的尊敬,也会恪守自己的身份,但是我还是会毫无畏惧地或者说是没有任何拘束地同他据理力争,这是适合我们两个人的处事方式。 终于听到楼梯上嘎吱嘎吱的脚步声了,是莉娅,但是她只是来通知我茶点已经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摆好了。我很高兴地去了,因为至少我可以下楼去了,而且,那里距离罗切斯特先生更近了。 “你一定想用茶点了。”等我到了她的房间,这位善良的太太说,“你午餐的时候吃得那么少,我真的担心你今天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你现在看起来脸颊飞红,是不是发烧了?” “哦!我很好啊,我觉得现在几乎是最佳状态呢。” “那得用你的好胃口来证实一下。你先把茶壶续上水,让我把这最后一针织完,好吗?”她刚把手里的活收好,就站起来将百叶窗放了下来。我想,刚才一直开着窗户是为了有充分的光线吧,而现在太阳已经下山了,天色朦胧一片。 “今晚的天气很好。”她透过玻璃窗往外看的时候说,“虽然天上没有星星,但也算是好天气。罗切斯特先生出门总算赶上个好天气。” “出门——罗切斯特先生到哪里去了,我怎么都不知道他出去了呢?” “哦,他吃完早餐就出门了。他要去埃希顿先生那儿——在里斯,米尔科特的另一边——离这边有十英里。我猜啊,那里一定有一大帮人,英格拉姆勋爵、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等都在呢。” “你觉得他今晚会回来吗?” “不会——明天也回不来。我想他至少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星期或者更久。在那里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上流社会聚会,气氛欢快,格调高雅,娱乐款待应有尽有,所以他们不会急于散会的。并且,那种聚会更需要有身份有教养的人撑场面。罗切斯特先生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在社交场合中总是很活跃,我想他一定很受欢迎。女士们都很喜欢他,尽管你会认为,在女士们的眼里他的外貌不足称道。不过,我认为他的学识、能力,或许还有财富和血统,足以弥补他外貌上的缺陷了。” “里斯那个地方有贵妇人和大家闺秀吗?” “有埃希顿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她们算得上是举止高雅的年轻小姐。还有受人尊敬的布兰奇和玛丽?英格拉姆,我想她们都是漂亮的女人。客观点儿说,我只见过布兰奇一面,是在六七年前,当时她才十八岁。她是来这里参加罗切斯特先生举办的圣诞舞会的。如果你能看到那一天的餐厅摆设就好了——布置得是那样精美、豪华,点了许多蜡烛,真是富丽堂皇啊!在我的记忆中,应该有五十位女士和先生在场——他们都来自上流社会,也都是那个郡的。而英格拉姆小姐是那天晚上公认的美女。” “你说你见到她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她长得怎么样?” “是的,我见过她,那天餐室的门是开着的,而且由于是圣诞节,所有的用人都被允许到大厅聚会,听女士们演唱和弹奏。罗切斯特先生要我进去,我就默默地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她们。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聚会,也没看到过这么光彩熠熠的景象。女士们都穿戴得华丽高雅,大多数——至少大多数的年轻小姐都长得极其漂亮,而英格拉姆小姐是她们之中的女皇。” “她的长相是怎样的?” “她个子高挑,胸部很漂亮,双肩消瘦,脖子高挺,橄榄色皮肤黝黑而洁净,五官高贵,眼睛和罗切斯特先生的有些像,又大又黑,就像珠宝一样熠熠生辉。还有,她的发质很好,乌黑发亮,并且梳理得非常适合她的气质。后面的头发编成很粗的辫子盘在脑后,前额留着漂亮的鬈发,这是我看过的最长、最有光泽的鬈发。她那天穿的是一身白色的衣服,肩上围了一条琥珀色的围巾,围巾越过胸前,在腰上扎一下,一直垂到膝盖之下,下端垂着长长的流苏。对了,她头上还戴着一朵琥珀色的花,衬托着她乌黑的鬈发。” “她一定受到很多人的倾慕吧?” “是的,一点儿不错。然而这并不仅仅因为她的美貌,也因为她的才艺。她是那天晚上献唱的女士之一,一位先生用钢琴为她伴奏,她和罗切斯特先生还表演了二重唱。”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知道他还能唱歌。” “哦!他可是天生的歌者,一个出色的男低音,对音乐也有很强的鉴赏能力。” “那么,英格拉姆小姐呢,她的嗓音是怎样的?” “非常圆润有力,她的歌声也很好听。应该说,听她唱歌是一种享受——后来,她还演奏了乐器。我不大会听,但是罗切斯特先生可是行家,他听完给出的评价是‘很出色’。” “那么这位才貌双全的小姐结婚了吗?” “好像还没有。我认为她和她的妹妹都没有太多钱,因为老英格拉姆勋爵产业的绝大多数都给了指定的继承人,也就是他的长子。” “哦,可是为什么没有富裕的贵族或者绅士看中她呢?譬如罗切斯特先生,他很有钱,不是吗?” “唉!话虽这么说,但是你也知道,他们的年龄相差太大了。罗切斯特先生已快四十,而她只有二十五岁。”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比这更不般配的婚姻每天都在增加。” “这的确是事实,但我还是不觉得罗切斯特先生会有那样的想法——可是,你还什么都没吃呢?从开始吃茶点到现在,你几乎没碰过食物一下。” “哦,我只是口渴,一点儿都吃不下。让我再喝一杯,可以吗?” 我正要重新将话题引到罗切斯特先生和漂亮的布兰奇小姐身上,想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可能在一起,但是阿德拉跑了进来,谈话也就只能转到别的地方了。 当我又独处的时候,我开始回顾刚才听到的每一个细节,努力直视自己的内心深处,勘察我的思想和感情,努力把那些在想象的荒野中徘徊的一切归入常识认为可靠的范围。 我将自己放置在自己开设的法庭上,并且接到了传讯。证据就是记忆,它陈述了从昨夜到现在我心中的期待、意愿和情感,陈述了在过去将近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我的思想一直沉溺的状态。然而理智又走到我的面前,冷静客观地讲述了一个平实的故事,让我看清了自己是怎样迷惑着自己,如何拒绝了现实,狂热地吞下了理想。结果出来了,我的宣判是这样的:世上还不曾有过比简?爱更蠢的人,再也没有比我更痴人说梦的人,那么容易就相信了甜蜜的谎言,喝下了剧毒的美酒。 “你,”我说,“得到过罗切斯特先生的宠爱吗?你有讨他欢心的本事吗?你身上的哪一点对于他来说是非要不可的呢?滚开!你的愚蠢让我厌烦。而你却自己陶醉在别人偶然表现出来的一点点喜欢之中,但是你知不知道,他是一位出身名门世家的绅士,他对你做的,只是一位精于世故的人对一个下属、一个初出茅庐的人的暧昧而已。你真胆大,居然想要得到他的爱,愚蠢到可怜的受骗者——难道你前面的生活都没有让你看清一些事吗,难道也没能让你变得聪明些吗?今天早上,你还反复回忆着昨夜的情景——把自己的脸蒙起来吧,真为你感到羞愧。他只是说了几句赞美你的话,是吗?把你那混沌的眼睛睁开,看看自己到底有多么糊涂吧!受到主人的礼貌性的或者是虚伪的赞美,对任何一位女士来说,都不能算是一件好事。爱情的火焰在心里慢慢地燃起,却得不到回报,对方也不会了解,必定会吞没爱的生命;要是被发现了,得到了回报,必定犹如鬼火,将爱引入泥泞的荒地而不能自拔。对所有的女人来说,那都是发疯。 “好了,简?爱,下面听从判决吧:明天,把镜子放在面前,照着镜子用蜡笔画出自己的画像。要写实,不能淡化缺点,不要省略粗糙的线条,还有,不能抹去令人讨厌的不匀称的地方。最后在画像下面写上:孤苦无依、相貌平庸的家庭女教师肖像。 “接着,拿出一小块光滑的象牙——我知道你的画盒里有那么一块,再拿出你的调色板,挑出最新鲜、最漂亮、最纯净的颜色,再挑选出几只非常纤细的骆驼毛画笔,好好儿地用你毕生所学,尽你所能,画出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张脸。根据费尔法克斯太太对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描绘,要用最柔和、最赏心悦目的颜色。不要忘记,她的眼睛是乌黑发亮的,有着东方人的特点——什么!你又想起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我命令你!不许哭!再也不要这么轻易流露自己的感情!不要后悔!要让自己理智,要有决心。试想一下那张庄重高雅的脸蛋、希腊式的鼻子和胸部,在下面露出一条让人痴迷的圆润的胳膊,接着是纤细的手指,不要忘记给她戴上钻石耳环和金色的手镯。认真准确地画上她的衣服,蕾丝的薄花边、闪耀的缎子、精致高雅的披巾和那朵金色的玫瑰。最后,为这幅画像取的标题就是:多才多艺的名门闺秀布兰奇。 “在以后的日子里,当你回忆起罗切斯特先生对你的好感时,就将这两张肖像摆在自己的面前,说:以罗切斯特先生的地位和才华,他大可赢得那位漂亮高贵的女士的芳心,他会用心地去考虑你这样一位平凡、地位低微的女子吗? “我一定可以做到。”我下定了决心。既然已经想通了,心也就平静下来了,接着我便睡着了。 我向来是说到做到的,我自己的画像,用了一两个小时就画好了。但是完成想象中的布兰奇?英格拉姆的象牙袖珍画,我用了将近两个星期的时间。那是一张多么让人怜惜的脸蛋,我拿它和自己的蜡笔画一比较,这种强烈的对比已经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我从中得到了很多启发。第一,它让我的脑袋没有时间来思考别的事情。第二,它使我希望在心里烙下的不可磨灭的新印象更加强烈,更加不可动摇。 没过多久,我发现,我迫使自己的心不得乱想,必须服从审判和纪律,是有成效的。也多亏了这样,我才能冷静、得体地面对后面发生的一切。倘若事情发生时,我还没有作好任何准备,那么就连表面上的镇定,我也无法做到。 第十七章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始终没有罗切斯特先生的消息。又十天过去了,他还是没回来。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如果他从里斯去伦敦,并且接着从那里转去欧洲大陆,那么恐怕一年之内他都不会再回桑菲尔德。她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因为他这样出乎意料地离开已经是常事了。听到她这么说,我的心里好像有一阵冷风刮过,沉甸甸的。实际上,我在纵容自己这种堕落的行为,我在放任自己讨厌的失落感,不过我又一次调动了我的智慧,重新建立了原则,让自己的情感恢复正常。说来也奇怪,我真的凭借自己的力量说服了自己,认为为罗切斯特先生的行为而动心是错误的。我并不是用仆人的自卑心理来说服自己的,而是对自己说:“你和桑菲尔德的主人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他付给你工资,而你要去教他让你教的人罢了。你应该感谢他那么得体友好的款待。你尽职尽责,这样的友好对待也是你应得的。这是你与他之间他唯一承认的关系,所以不要把你的情感和喜怒哀乐情系于他。他有他的社会地位,和你不是一类人,所以你要自尊自爱,不要将自己看重的最火热的爱情交付给他,而换来对方的蹂躏和嘲笑。那只是一种浪费。” 我心情平静地做了一天的工作。但是,有一种想法不时地从脑海中闪过,我想离开桑菲尔德。我鬼使神差地在设计广告了,并且预算着新工作的薪水该是多少。不过,我也没有必要去遏制这样的想法,因为它们或许真的会生根发芽,结出果子。 在罗切斯特先生离开两个多星期之后,费尔法克斯太太收到了邮差送来的一封信。 “是老爷写来的。”她看了看姓名和地址后说,“我想,现在我们可以知道老爷什么时候回来了。” 当她拆信并且仔细阅读的时候,我继续喝着咖啡(因为此时我们正在吃早饭)。咖啡很热,我将飞红的脸颊归咎于它。我的手却一直在发抖,而且将半杯咖啡洒在碟子上,至于原因,我就不想去弄明白了。 “嘿,有些时候我觉得这个府上太冷清了,可是接下来就热闹了,而且得忙起来了。”费尔法克斯太太一边说,一边继续将信放在眼镜前面看着。 我没有马上要她解释她的话是什么意思,而是故作镇定地帮助阿德拉系好了松开的围嘴,哄着她吃了一个小面包,还在她的杯子里倒满了奶,之后才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想,罗切斯特先生没有那么快回来吧?” “事实是,他马上就要回来了——他说三天以后到,也就是下周四,但这次不仅是他自己。我不知道会有多少里斯的绅士同他一道过来。他只是叮嘱我准备最好的卧房,图书室与客厅都要清扫干净。我还得去一趟米尔科特的乔治旅店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叫些厨工过来。来的贵宾中女士们都随身带着女仆,男士们也有随从跟着。这样满屋子都是人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匆匆吃了早餐,之后就急忙出去作准备工作了。 她的预料没有错,这三天确实忙得够戗。我本来认为桑菲尔德的所有房间在平日里就打扫得一尘不染,应该很好收拾。但是,看来我错了。他们又找了三个女佣过来帮忙,又是擦又是洗,所有的漆具和地毯都要清洁。墙上的画,清洁之后又重新挂上。墙上的镜子需要擦,枝形吊灯也是一样。卧室里要升起火,床上的床单和羽绒被褥,也得拿到炉边烘一烘。这样大张旗鼓的行动,在此之前和以后的日子中,我都没见过。这样的混乱可让阿德拉兴奋不已。大家都为迎接客人作准备,盼着他们到来,这似乎也让她欣喜若狂。她会让索菲娅把她称为衣服的所有“toiettes”都查看一下,旧了就翻新,如果是新的,就好好儿晾晒一下。她自己则什么都不做,只是在前房来回跑,到床上蹦一蹦,有的时候也会躺在床垫上和叠放的枕头上看着熊熊的炉火在烟囱里噼啪作响。她的功课已经完全停下来了,因为费尔法克斯太太让我做帮手。我整天待在贮藏室,给她和厨师们帮忙(或者说增添麻烦),学做牛奶蛋糊、乳酪蛋糕和法国糕点,捆扎野味,装饰甜点。 这批客人预计到达的时间是星期四下午六点钟,会赶上吃晚饭。在等待的期间,我根本就没有工夫胡思乱想。我觉得我和在这里的其他人一样,都很卖力气,也都很期待和高兴——阿德拉除外。不过,我还是时常觉得沮丧,会不自觉地回想起那些疑惑、凶兆和不祥的猜测。那就是每当我看见三楼的楼梯被慢慢地打开(近来它常常是上锁的),格雷斯?普尔穿戴整洁,戴着帽子、系着围裙、揣着手帕从那里经过的时候。 我看着她慢慢地走过走廊。她穿的是布拖鞋,所以根本听不到脚步声。我看见她探头到满是忙碌身影的卧房,说上一两句话,可能是教给那些女杂工一些打扫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如何擦壁炉栅栏,怎样清理大理石炉架,怎样将粘在墙上的缎子摘下来。说完,她就继续往前走。她每天都会到楼下的厨房吃饭,也会在炉边有节制地吸一会儿烟斗,之后就回去了。走时,她会带上一罐黑啤酒,应该是躲在楼上那个阴暗的巢穴中独自享用的。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她只有一小时是同楼下的其他人待在一起的,剩下的时间,她都在三楼某个卧室里低矮的橡木天花板下度过。她会在那里做针线活——也许还不时地用凄惨的声音大笑——就像狱中的犯人,没有人们的陪伴。 最奇怪的是,除了我,这栋房子里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习惯或者为此感到诧异。没有人议论过她在这里的地位或者工作,也没有人觉得她很孤单、凄凉。其实我在无意中听到过莉娅和另外一个打杂女工之间的对话,话题就是关于格雷斯的。莉娅先是说了些什么,但是我没听清楚,那个打杂女工则说:“估计她的薪水很高。” “是呀,”莉娅说,“真希望我也有她那样的薪水,我也不是抱怨薪水太低——桑菲尔德府对仆人不算吝啬,但我拿到的钱只有普尔太太的五分之一。我还见过她去银行存钱呢,她每年都要去一次米尔科特的银行。如果说她要离开这里,我一点儿都不怀疑,因为她存下来的钱足够她生活了。不过,我想她在这里已经习惯了,更何况她还不到四十岁,身体也很好,什么活都能做,放弃这个差事是太早了些。” “我猜她干活是把好手。”打杂女工说。 “嘿——她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没有人能够比她更清楚了。”莉娅意味深长地回答说,“她的工作不是谁都能做的,即便给别人同样的薪水,别人也未必能做得来。” “的确干不了!”对方回答,“不知道老爷……”打杂女工还想往下说,但莉娅突然转过头看到了我,之后就用手肘碰了碰她的同伴。 “她知道了吗?”我听见那女人悄悄地问。 莉娅摇了摇头,于是她们之间的谈话戛然而止了。通过这件事情我猜到:在桑菲尔德有一个秘密,然而这个秘密并非所有人都不知道。 星期四很快就到了,准备工作也都在前一天晚上完成了。地毯铺好了,床帐上挂着彩条,床罩白得让人目眩。女士们的梳妆台已经安排妥当,家具被擦拭得洁净发亮,花瓶中也都插满了鲜花。 卧室和客厅都焕然一新,大厅也被清扫干净,那里竖立的巨大木雕钟,楼梯的台阶和栏杆都被擦得像玻璃一样亮。在餐室里,餐具柜里的盘子锃亮,装点客厅和起居室的花瓶中也插满了奇花异草。 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穿上了她最好的黑缎袍子,把手套和金表都戴了起来,因为这些来客都是她负责接待的——她需要将女宾客领到她们各自的卧室。我也得为阿德拉打扮一下,尽管那天,至少在当晚,她见到宾客的机会应该不会很大。但为了让她开心,我就让索菲娅给她穿上了一件宽松的麻纱短上衣。至于我自己,那就更没有理由换装了,绝对不会有人把我从教室里叫出去的。这间教室俨然成为我的秘密基地,也是我“患难时愉快的避难所”。 那时正值暖风和煦的季节,三月末四月初,春天马上就要来了。傍晚时分,黄昏中的阳光让人觉得格外暖和。我坐在教室里看书,窗户敞开着。 “时间快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浑身的锦缎发出窸窣的声音,她走进来说,“幸好我预订饭菜的时间晚了一个小时,现在都快到六点了。我已经派约翰到大门口去看看路上有没有马车的动静。从那儿看米尔科特的方向,可以看很远。”她说着又走到窗口,“他回来了!”她说。 “嘿,约翰!”她将身子探出窗口,问道,“有消息吗?” “他们来了,夫人。”对方回答道,“再过十分钟就到了。” 阿德拉也往窗子的方向跑过去。我跟在后面,小心地站在窗边,躲在窗帘的后面,这样我既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外面,又能不被别人看到。这十分钟似乎很长。不过,我最终还是听到了车轮滚动的声音。四位单独骑马的人奔驰在车道上,两辆敞篷的马车紧跟在后面。车内面纱与羽毛漂浮着。前两位骑马的绅士看上去很年轻,也很时髦;第三位是罗切斯特先生,他骑的是黑马梅斯罗,派洛特习惯性地奔跑在他前面;与他并肩骑行的则是一位女士。她穿着一身紫色的骑装,很长,几乎拖到了地面。她的面纱在风中飘舞,而她乌黑浓密的鬈发和面纱透明的褶皱贴在一起,闪着灵动的光。 “英格拉姆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叫一声,便急匆匆地下楼去了,她还有需要履行的职责。 车马顺着小路转过一道弯,很快就从我的眼前消失了。这时阿德拉想要下楼,我把她放在膝上,很明确地告诉她,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的什么时候,除非有人传话让她下楼,她绝不可以随便走到任何一位女士的面前,否则罗切斯特先生会生气的。听了这番话,她流下了泪水,但是我与她说话时的神情很严肃,所以她将眼角的泪水擦掉了。 此时大厅里真是热闹非凡,充满欢声笑语。男士们深沉的语调和女士们银铃般的嗓音交织在一起。不过在这些陌生的声音中,还是桑菲尔德主人的嗓音最清晰。他用洪亮的嗓音欢迎宾客们的光临。之后,他脚步轻盈地上了楼梯,快速地穿过走廊。当然这其间还伴随着柔和的笑声与话语声。但在他关上门的瞬间,便寂静无声了。 “她们在换衣服。”阿德拉说。她仔细地听着外面的响动,并且让我跟着她到处跟踪每一个动静。接着,她叹了口气,说:“我在妈妈家里的时候,如果有客人来,我是可以跟着她的,可以到客厅,到她的卧室。我经常看到女仆为太太小姐们梳理头发、换衣服,很好玩,也很长见识。” “你现在饿吗,阿德拉?” “嗯,小姐,我好饿,已经五六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那好吧,趁现在女士们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去拿点儿东西过来。” 我小心翼翼地从自己的避难所走出来,挑了一条可以直接到厨房的后楼梯走下去。厨房里的灶火烧得很旺,场面也很混乱,厨师们正在进行汤和鱼的最后制作阶段,每个人都很紧张,他们弯着腰背对着锅炉,好像担心自己会突然自燃一样。我看到用人们的房间里有两个马车夫和三位绅士的仆从或站或坐地围在火炉边,女仆们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楼上伺候小姐们。从米尔科特新雇来的用人东奔西跑,非常忙碌。我穿过一片混乱,好不容易走到了食品室,拿了一份冷鸡肉、一个面包卷、一些馅饼、一两个盘子和一副刀叉。正当我想带着这份战利品撤退的时候,走廊上传来了越来越大的嗡嗡声。这是在提醒我:女士们正从房间里出来。倘若我现在走回教室,一定会经过她们的房门。我可不想端着这些食物与她们照面。于是我一动不动地站在走廊的尽头。这里没有窗子,光线很暗。此刻天已经黑下来了,因为太阳落山了,暮色越来越浓。 很快,女宾们从房间里一个接一个地走了出来,她们心情愉悦,步伐轻盈,身上的衣装在暮色中闪闪发光。她们在走廊的另一头聚集在一起,用压低的嗓音闲聊了几句,便轻声下楼去了。没有一点儿声响,就如同一团团明亮的云雾缓缓下降。她们的外表给我留下了一个总体的印象:这些人具有一种我从来未曾见过的名门望族的高雅。 我发现阿德拉正扶着教室半掩的门偷偷向外看。“多漂亮的小姐啊!”她用英语说道,“哦,我真的很想和她们去同一个地方!你觉得晚餐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会让人叫我下去吗?” “不,看情况应该不会了。罗切斯特先生还有许多事情要考虑。今天晚上就放弃与那些小姐见面吧,明天你就能见到她们了。先来吃你的晚饭。” 她真的饿坏了,因此鸡肉和馅饼分散了她的注意力,至少暂时是这样。幸好我弄到了这些食物,不然她和我,还有分享这份食物的索菲娅,可能根本吃不到晚餐。因为楼下的人都忙得不可开交,估计也顾不上我们了,九点以后才送了些甜点上来。晚上十点钟,男仆们还忙着端托盘和咖啡杯。我允许阿德拉晚一些上床睡觉,因为楼下开门关门的声音不断,还有人来人往,也让人无法入睡。而且,她还对我说,如果她正要睡觉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让人捎来口信,那么该“多可惜啊”! 我给她讲故事,只要她愿意听,讲多久都可以。接着,我还带她到走廊上面解闷。这个时候大厅里的灯已经点亮了,阿德拉觉得从走廊的栏杆处往下看,可以看到仆人们穿梭奔忙,很有趣。夜更深了,客厅中有音乐声传来,今天客厅里搬来了一架钢琴。阿德拉和我就坐在楼梯最上面的台阶上听着下面的音乐。突然另外一个声音响起,与钢琴低沉的曲调配合巧妙,相得益彰。那是一位小姐的歌声,婉转动听。独唱过后是二重唱,接着是三个人一起演唱。歌曲的间隙响起一阵阵嗡嗡的谈话声。我就那样一直听着,到后来,我突然发现我的耳朵努力地想要从众多嘈杂的声音中辨认出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我很快地捕捉到了他的声音,然后努力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时钟已经敲了十一点。我看了看阿德拉,她的头已经靠在我的肩膀上了,闭着眼睛睡了。我抱起她,送她到卧室睡觉。将近一点钟的时候,宾客们才各自回房。 第二天的天气与第一天一样好。这样晴朗的天气中,客人们可以到附近远足。他们很早就出发了,有的骑马,有的坐马车。我亲眼看着他们离开,又看着他们回来。和那天一样,英格拉姆小姐是唯一的女骑手,并且与罗切斯特先生并马齐驱。他们两个人骑马跑在前面,与后面的人拉开一段距离。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和我一起站在窗边,我为她指出这一点。 “你说他们不可能结婚,”我说,“可是你看,比起其他女士,罗切斯特先生明显更喜欢她。” “是啊,我想他对她产生爱慕了。” “她也同样爱慕他。”我补充道,“看她的头凑得这么近,好像在说什么悄悄话!真想看她一眼,我还没见过她的正面呢!” “今天晚上你就可以见到她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回答说,“我偶然和罗切斯特先生提起,阿德拉很想看一看小姐们。他说:‘哦,那就在晚饭后让她到客厅来吧。请爱小姐陪她一起。’” “哦,他只是出于礼貌才邀请我去的,我想我还是不必出席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我也和他说了你不习惯参加社交场合,我认为你不会愿意在一帮互不相识的宾客前露面的。但是他有些生气地说:‘胡说八道!如果她不想来,你就告诉她这是我的意思。如果她还是拒绝,那么你就告诉她,她太倔犟了,我会亲自过来邀请的。’” “我不想给他添麻烦。”我回答说,“但是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那么我会去的,只是我并不喜欢。那么你呢,费尔法克斯太太?” “不,我请求不去,他也同意了。那么正式地出场令我觉得不自在,我和你说说怎么避免尴尬吧。你可以在女士们离席之前,客厅里还没有人的时候进去,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男宾们进来之后,你就不用再待很久了,除非你想那样做。但是你得让罗切斯特先生看到你在哪里,之后你就可以悄悄离开了——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 “你觉得这批客人会在这里住很长时间吗?” “可能两三个星期吧,绝对不会更长了。乔治?林恩爵士刚刚担任了米尔科特市议员,过了复活节就得去城里就职。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会和他一起去。不过我倒是很奇怪,他已经在桑菲尔德待了那么长时间了。” 马上就到了我必须带着孩子进入大厅的时间,我的心里一直很忐忑。阿德拉却一直处于兴奋之中,直到索菲娅开始为她打扮的时候,她才安静下来。紧接下来换衣服的过程使她的情绪更加平稳了。等到她的鬈发梳得溜光,一束束自然下垂,穿好了粉红色的缎子外衣,系好长长的腰带,戴上了丝网手套,她看上去已经像一位严肃的法官了。此时,再也没有必要去提醒她小心自己的衣服,因为她穿戴完毕后便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并且小心翼翼地整理好裙角,以免把缎子裙弄皱了。她还向我保证,她会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直到我也准备完毕。其实我打扮起来很容易,很快就弄好了。我只是穿上了我所拥有的最好的衣服(银灰色的那一件,是为了参加坦普尔小姐的婚礼才买的,在此之后就没穿过),头发也梳理整齐,最后戴上了我仅有的饰品——那枚珍珠胸针。之后,我们便下楼去了。 幸亏有另外一扇门通往大厅,所以我们不用经过他们正在吃晚餐的餐厅。我们来到大厅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大理石砌成的壁炉中一堆很旺的火安静地燃烧着。桌子上有精致的花朵作为装饰,在烛光的照射下,花朵在静寂中闪着光,为大厅增添了愉悦的气氛。拱门前悬挂着大红色的门帘,虽然我们与隔壁的餐室只隔着这一道门帘,但隔壁的客人说话声音很轻,除了柔和的嗡嗡声,听不清交谈的内容。 阿德拉好像被这种庄严的气氛镇住了,她静静地坐在我为她指定的小凳子上。我自己找了窗边的一个位置坐下,顺手拿了一本书看,应该说是努力集中精神读下去。此时阿德拉把她的小凳子搬到我的脚边,碰了碰我的膝盖。 “怎么了,阿德拉?” “小姐,我可以从那些美丽的花当中摘一朵吗?我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一点儿。” “你对自己的打扮已经着想得够多了,阿德拉。不过你可以再戴一朵花。”我从花瓶中挑了一朵花,给阿德拉系在腰带上。这时她才舒了一口气,做出终于满足的样子,就好像承载她幸福的杯子斟满了。我将头别过去,免得让她看见我掩饰不住的微笑。这位来自巴黎的小姑娘天生就对精致的服饰有一种偏爱和追求,既有几分好笑,也有几分可悲。 此时,隔壁响起了客人们纷纷起立的声音。当幔帐被掀开时,我看见了餐室。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盛装甜点的豪华餐具,烛光照射在银质的和玻璃制作的器具上。一群女士站在门口。女士们进来后,帷帐在她们身后缓缓落下。 只有八位女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给人的感觉不止八位。有几位的个子很高挑,还有几位身着纯白色的服装。她们的衣裙都很宽大,就像是雾让月亮变大了一样,这样的服装也让她们的身形变得大了些。我站起来向她们行了屈膝礼,只有一两位点头回礼,其他人只是盯着我看。 她们分散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散开时动作轻盈,让我想起了一群白色羽毛的鸟。有些人坐了下来,斜倚在沙发或者卧榻上;有的人翻看桌子上的书籍;还有一些人围坐在火炉边。每个人交谈时都尽量压低嗓音,这似乎是她们谈话的习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知道了她们的名字。现在,我们不妨先认识一下。 首先是埃希顿太太和她的两个女儿。看到现在的她,就知道她过去是一位明艳照人的漂亮女人,即便是现在,也保养得很好。她的大女儿艾米身材不高,看起来比较稚嫩,无论是脸部还是她的行为举止,都透着孩子气,外表也很活泼。她穿的是白色的薄纱礼服,扎了一条蓝色的腰带,很适合她。二女儿路易莎的个子要高些,身材更加修长优美,相貌也不错,按法国人的说法,应该是属于“俏皮的面孔”。她们姐妹二人都像百合花一样皮肤白净。 林恩夫人四十岁左右,又高又胖,但是她的腰背挺直,一脸傲气,穿着华美的缎子礼服。乌黑的头发上面插着一根天蓝色的羽毛,还有一圈宝石装饰,互相映衬,闪闪发光。 登特上校夫人不像别人那么招摇,不过我认为她更具贵妇风度。她身材苗条,皮肤白皙,还有一头金发。她的黑缎子礼服搭配着一条精致的花边围巾,再加上珍珠首饰,看起来要比耀眼的富太太更加赏心悦目。 但最令人无法移走目光的是另外三位女士:富孀英格拉姆夫人和她的女儿布兰奇和玛丽。或许另外一个使她们吸引人的原因在于她们三个人的身高是这群人中最高的。那位太太的年龄应该在四十到五十之间,但是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乌黑的头发在烛光下发亮,牙齿也完整无缺。依大多数人的眼光来看,她应该是那个年龄段的美人了。只是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傲气,这种傲气有些让人难以容忍。她长得有些像罗马人,而双下巴与脖子连在一起,就像一根很粗的柱子。我觉得她的傲气让她显得更加臃肿和阴郁,皱纹也因此产生。她的下巴也因为同样的原因高傲地抬着,看起来几乎有些不自然了。还有,她的眼神犀利、冷酷,让我联想到里德太太的眼睛。她说话的时候总是装腔作势,语调夸张、蛮横——总之,她的一切都让人难以忍受。一件深红丝绒袍,一顶用印度金丝材质织的披肩式软帽,赋予她(我估计她这样想)一种真正的皇家气派。 布兰奇和玛丽的身材都很高挑,像白杨一样高大挺拔。只是以这样的身高来说,玛丽显得过分苗条了些,布兰奇的相貌就如同月亮女神一般。当然,对她的注视中还掺杂我自己的一些兴趣。第一,我想知道她的容貌是不是如费尔法克斯太太向我描述的那样;第二,我还想看看我用想象画出来的袖珍肖像画与她是否有差别;第三——还是明说吧——我是想看看她是否符合我为罗切斯特先生所挑选的样子。 单单就外貌来说,她各方面都和我所画的画像,还有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描绘,十分吻合。高挺的胸部、宽而瘦的肩膀、美丽修长的脖子、乌黑的眼睛和黑亮的鬈发——但她的脸呢?和她母亲如出一辙,只是因为她还年轻,所以没有皱纹。她的额头也很低,五官充满了傲气,只是她的骄傲不低沉。她常常笑声不绝,而且笑声中满含讥讽,这就是她那弯弯的嘴唇常有的神情。 听说但凡是天才,都有很强的自我意识。我虽然不能判断出这位英格拉姆小姐是不是天才,但能看得出来她有自我意识——而且相当强。她与儒雅的登特太太大谈植物学,登特太太好像对这门学问并没有研究,虽然她喜欢花卉,尤其是“野花”。英格拉姆小姐显然对此有过研究,所以她在说话的时候很神气,并且卖弄着植物学中的专业术语。我立刻发觉,她是在追猎(用行话来表达)登特太太,也就是说,她在戏弄她的无知。她的这种行为或许很高明,但却很不厚道。她弹了钢琴,手法很绝妙;她唱了歌,嗓音也很优美;她和她妈妈单独相处的时候用法语交谈,她的法语很棒,很流利,发音也很准确。 与布兰奇相比,玛丽要显得温柔、坦率些,因为她的五官更加柔和,皮肤也要白嫩些(英格拉姆小姐的皮肤像西班牙人一样黑)——但玛丽不是很活泼,表情也很少,眼睛里缺少闪烁的光。她不和旁边的人聊天,只是自己坐着,像壁龛里的雕像那样一动不动。她们姐妹二人都是一身洁白。 那么,我现在能不能确认英格拉姆小姐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意中人呢?我还是无从得出答案——因为我不了解他欣赏怎样的美丽。假如他喜欢的类型是端庄典雅的,她正好就是这一种,而且多才多艺,充满了活力。我想大多数有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倾慕她的,他确实倾慕她,我似乎已有依据。如果想要消除最后一丝怀疑,只要看见他们相处的场景就可以了。 读者啊,你不要觉得阿德拉始终在我脚边的小凳子上老老实实地端坐着,她可不是。从女士们进来的那一刻开始,她就站起来迎了上去,给她们端端正正地鞠了一躬,用法语一本正经地说:“太太小姐们,你们好。” 英格拉姆小姐带着嘲笑的神情低头看着她,叫道:“哦,一个娇小的娃娃。” 林恩太太说:“我想,她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那个孩子吧——他曾经提起过这个小姑娘。” 登特太太和蔼地握着她的小手,还亲吻了她。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不约而同地叫道:“好可爱的小孩子啊!” 之后,她们就把她叫到沙发跟前。她坐在她们之中,用法语和不熟练的英语交替着和她们聊天。她不但引起了年轻小姐们的注意,就连埃希顿太太和林恩太太也对她万分喜爱。阿德拉心满意足地享受着大家对她的宠爱。 咖啡端上来的时候,男宾们也都被请了进来。如果说在这间灯火通明的房间中还存在着一席昏暗的角落,那么我就坐在那里,被窗帘半掩着。拱门的幔帐再次被掀了起来,他们进来了。男士们一起出现时,不比女宾客们的气势差。他们每个人都穿着黑色的礼服,大多数人都很高大,其中还有几位是年轻的小伙子。亨利?林恩和弗雷德里克?林恩看起来神采奕奕,登特上校一身英武之气,而拥有一副绅士派头的是地方法官埃希顿先生。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但眉毛和络腮胡子是乌黑的,这使得他有几分像“舞台上的尊贵长者”。英格拉姆勋爵同他的姐妹们一样个子很高,也和她们一样漂亮,但他有着玛丽那种冷漠、倦怠的神色。他的四肢看起来应该比他的脑袋发达许多,所有的精力应该都在体力而非脑力上。 那么,罗切斯特先生在哪儿呢? 他是最后一个走进来的。虽然我没有抬头张望,但还是看到他进来了。我努力地将注意力放在钩针和我手边正在钩织的网眼花边上——我多么希望我的视线只能触及我手上的活,还有膝盖上的银珠和丝线,但是我偏偏十分清楚地看见了他,我的记忆也回到了上一次有他在身边的情景。那时的他,在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之后,用双手握着我的手,低着头看着我,目光在我的脸上游移,眼神中有一份就要流露出来的情感,而我亦如此。那个时候,我们两个人靠得那么近!但是从那天之后,是什么事情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了变化?再看看现在,我们两个人隔得那么远,情感也是那么陌生!我们之间已经产生了隔膜,所以我也没指望他能走过来和我说话。我也不奇怪,他为什么会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在房间的另一头坐下,与一些女士聊天。 看情形,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那些女士的身上了,绝对不可能再注意我,所以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落到他的脸上,完全被他吸引。即便是这样看着他,也让我充满了快乐——一种宝贵但充满辛酸的快乐,是纯金,却又夹杂着痛苦的尖刺。就像是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所能体会到的快乐一样,他深知那泉水有剧毒,但执意俯身下去喝宝贵的几口圣水。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绝对正确。我主人的脸是橄榄色的,缺少血色。他的额头太过宽大,眉毛又粗又浓。他的眼睛深邃,五官线条粗大,嘴角又充满了冷酷与严厉,但很显活力,充满毅力和决断力。如果按照正常的审美观来讲,这样的容貌和美丽简直有天壤之别。但是我觉得他远远胜过漂亮。他充满魅力,并且深深征服了我。他已经让我的情感不受控制,被他左右。我是不想爱他的。读者知道,我已经很努力地将自己心里爱的萌芽铲除了,但是就在此时,只要看到他,那些爱的萌芽就复活了,而且自动变得粗壮而翠绿!他都不用看我一眼,我已爱上了他。 我看着他,拿其他客人与他作比较。透过他的外表,可以看出他与生俱来的精力和真正的力量。而那位风流倜傥的林恩兄弟,还有散发着儒雅气质的英格拉姆勋爵,甚至是英武不凡的登特上校,与他比较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对他们的外表和表情都毫不在乎。但是我也能料想到那些旁观者会称赞他们的英俊与气度,而对罗切斯特先生的五官毫不犹豫地称为粗糙,表情则是阴郁。但是我对他们的笑容也不以为然。烛光中所潜藏的生气并不比他们的少,铃声所包含的意义也并不逊于他们的大笑。我看见当罗切斯特先生也微微一笑的时候,他严厉的五官会变得柔和,而且他的眼神犀利又温存。现在,他正在和路易莎和艾米?埃希顿交谈,我不解地看着,她们怎么能够那么从容地接受他那种看透人心的目光?我本以为在他的目光下,她们会看着地面,脸上泛起红晕。事实上,她们是那样无动于衷,我心里倒很高兴。“她们眼中的他,与我眼中的他是不同的。”我想,“他不属于她们那类人。我相信他和我是一类人——我确信我和他很相似——他的表情、他的动作,我都懂。虽然我们之间存在地位与财富的差别,也正是这些东西将我们分开,但是我的思想和心,乃至于我的血液和神经中,就存在着一种东西使我们惺惺相惜,心有灵犀。可是在此之前,我是不是说过我与他的关系只是雇主与用人之间的关系?我还说了,我除了在他那里领取薪水外,没有别的关系了?我是不是还承认,我只将他看做我的雇主,不允许自己有别的想法?这简直就是扼杀我的天性!我的身体里向来就有着无法改变的情感,我善良,我真诚,我充满朝气,而现在那些美好的情感都一股脑地涌向了他。我知道我必须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让自己有这样的奢望,深切地记住他不可能在乎我的感受。我之所以说我与他是同类人,并不是说我也拥有他那样的影响力和迷人的魅力,我只是说我们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志趣和情感。但是我还得提醒自己,我们之间存在着一条天堑,永恒的、无法跨越的——即便如此,只要我还可以呼吸,还有思想,我就不可能不去爱他。” 咖啡端了过来,满屋子的宾客,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开始像百灵鸟一样活跃起来。他们之间谈论的话题也变得轻快了。登特上校和埃希领先生在讨论政治,为了一个观点争论不休,他们的太太只是在一旁倾听。林恩太太和英格拉姆太太这两位高傲的寡妇则在促膝谈心。还有乔治爵士——哦,我得先补充一下,刚才忘记描述他的长相了。他个子很高,是一位十分精神的乡绅。现在他正端着咖啡站在沙发前,偶尔插上一句话。弗雷德里克?林恩先生坐在玛丽?英格拉姆的旁边,给她看一本装帧豪华的书籍里的插画。她在看画时总是保持微笑,但说的话很少。高大冷漠的英格拉姆勋爵双手抱在胸前,斜身倚着小巧活泼的艾米?埃希顿的椅背。她抬起头看着他,像鹪鹩一样不停地唧唧喳喳。在罗切斯特先生和这位勋爵之间,她显然更加喜欢勋爵。亨利?林恩在路易莎的脚边放了一张脚凳,与阿德拉一起坐着。他努力和她说法语,每次说错的时候,路易莎就会笑他。布兰奇?英格拉姆会跟谁在一起呢?她独自站在桌旁,很有风度地俯身看书,好像是在等人来邀请她,但显然她没有足够的耐心。 罗切斯特先生离开两位埃希顿小姐后,便像英格拉姆小姐一样独自站在炉火旁。站在桌旁的英格拉姆小姐便走了过去,面对着他站定。 “罗切斯特先生,我想你并不喜欢孩子?” “确实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要去抚养这样一个小娃娃呢(她指了指阿德拉)?你是从哪儿把她捡回来的?” “我没刻意捡,是别人托付给我的。” “你应该早点儿送她去学校。” “我付不起学费,那么贵。” “哼,可是我想你为她专门聘请了家庭教师。刚刚我还看见她们在一起——她离开了吗?哦,没有!她还坐在窗帘后面呢。你一定得付她工钱吧。我想这笔钱也不少吧——或者更多,因为你得负担两个人的生活费。” 我担心——或者我应该说,我希望——她提到我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应该会往我这边看。所以我下意识地缩进了阴影里。可是,他根本没有把目光转到我这边来。 “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漫不经心地说,眼睛则直视着前方。 “可不——哦,你们男人从来就不会去考虑家庭的经济开销,关于家庭教师,我觉得你应该听听我妈妈是怎么说的。我觉得,我和玛丽小时候有过至少一打家庭教师,可是她们之中的一半让人厌恶,剩下的则让人觉得可笑,反正每个人都成了我们的梦魇——是不是,妈妈?” “你说什么,我的宝贝?” 被那位遗孀称为特殊财产的年轻小姐,将刚才讲的话重新说了一遍,并且作了解释。 “哦,我的宝贝,别再提那些家庭教师了。直到现在听到这个名词,我的心里还不安。她们脾气古怪,反复无常,更不称职,让我吃尽了苦头。谢天谢地,现在我终于不用和她们有什么关系了。” 登特太太向这位虔诚的太太俯下身,耳语了几句。我从对方的反应中可以推测出,她是在提醒她,她所厌恶的人群中就有一位坐在现场。 “算了!”这位太太说,“我想我说的这番话对她是有好处的。”接着,她压低了音量,但是即便压低了,我也能清楚地听见她说:“我早就注意到她了。我很会看人的面相,在她的脸上,我就看到了那类人的缺点。” “什么缺点,夫人?”罗切斯特先生用很大的声音问。 “我还是私下告诉你吧。”她回答道,意味深长地将头巾甩了几下。 “可是那样的话,我会觉得很扫兴。我现在就想知道。” “问问布兰奇吧,她比我离你更近。” “哎呀,可别把他的问题交给我,妈妈!你知道的,对于她们这些人,我只有一句话:她们真的很讨厌。我说这番话,并不是说我吃尽了苦头,现在想要扳回局势。其实,我和西奥多也常常作弄威尔逊小姐、格雷太太和朱伯特夫人的!玛丽常常困得厉害,所以没有精神参与我们的阴谋。戏弄朱伯特夫人是最有趣的。威尔逊小姐是个身体羸弱的可怜虫,她总是情绪低沉,而且偷偷伤心流泪。总之,不值得费劲去征服她。格雷太太则是粗俗而又麻木的人,对什么打击都满不在乎。只有那个可怜的朱伯特夫人不一样!一旦我们把她惹急了,她就会大发雷霆——我们会把茶泼掉,把面包和奶油搅得稀烂,还把书扔到天花板上,用尺子拍打书桌,用炉具敲打围栏,反正整个房间让我们弄得天翻地覆。西奥多,你还记得那些曾经很快乐的日子吗?” “哦——是啊,当然记得。”英格拉姆勋爵慢吞吞地说,“这可怜的老木头还常常大叫:‘哎呀,你们这帮坏孩子!’可是我们也教训了她一顿。现在想想,她那么愚蠢无知,还来教育我们这些聪明的公子小姐。” “我们确实这么做了,你知道我帮你告发(或者是迫害)你的家庭教师——面无血色的维宁先生——我们管他叫病恹恹教师。他居然那么大胆,和威尔逊小姐谈起恋爱来。我们亲眼见到他们温存地眉目传情,唉声叹气。我敢担保,大家很快就会得益于我们的发现,并且以此为凭,将压在我们身上的两个沉重的包袱赶出去。亲爱的妈妈听到这件事的一点儿风声,便断定他们在做一些伤风败俗的事情。您就是这样认为的,对吗,母亲大人?” “当然,我的宝贝。而且我的判断是十分正确的。毫无疑问,有千万条理由可以证明,在任何一个有规矩的家庭中,男女教师之间产生暧昧关系都是不被允许的。首先……” “哎呀,妈妈,您就别给我们举例子了!再说了,我们也都清楚,那样的行为会破坏我们的童真。教师间的热恋,会让他们神不守舍,从而导致失责,紧接着他们会狂妄自恃,傲慢无礼也会随之产生,造成更大的冲突和对抗。我说得对吗,英格拉姆花园的英格拉姆男爵夫人?” “我的百合花,你说得很对,你向来都是对的。” “那就不必再说了,换个话题吧。” 也不知道艾米?埃希顿是没有听见,还是一定要再强调一下,她用奶声奶气的语气搭讪道:“路易莎和我,以往也常常戏弄我们的家庭教师。不过,她人真的很好,无论我们做什么,她都忍耐,不管我们怎样,她都没有发过脾气。她从来没有对我们发过火,是不是,路易莎?” “嗯,从来不发火。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会搜她的书桌和针线盒,最后把她抽屉里的东西都翻出来。可是,她的脾气真的是太好了,仍旧是我们要什么,她就给什么。” “我认为,现在,”英格拉姆小姐又撅起了嘴,嘲讽地说,“我们要为家庭女教师编写一个传记摘要了。我看还是避免这样的灾难发生吧。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一个新的话题,罗切斯特先生,你赞成吗?” “小姐,无论什么事情,我都是支持你的。” “那好吧,爱德华先生,今晚你的嗓子还好吗?” “英格拉姆小姐,只要你下命令,我就唱。” “那么,先生,下面我传旨到你的肺和其他发声器官,来为皇上效力吧。” “有谁不愿做神圣玛丽的里奇约 ①呢?” “里奇约算什么!”她底气十足地大声说道,接着将鬈发用力一甩,便向钢琴走去了,“我觉得提琴手戴维肯定是一个枯燥乏味的家伙。我更喜欢拥有黑色皮肤的博斯威尔 ①,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一点儿野心或者魔鬼的气质,他就不值一提。不管历史上对詹姆斯?赫伯恩的评价如何,反正我认为,他正是那种我愿意下嫁的狂野凶狠的草莽英雄。” “先生们,你们说,在你们之中有谁最像博斯威尔?”罗切斯特先生配合地大声说道。 “只有你拥有这个资格。”登特上校立即高声回应。 “我发誓,我对你感激不尽。”他回答道。 英格拉姆小姐此时已经坐在钢琴的前面。她的容貌和姿态都是那么美,一身雪白的长裙,矜持而仪态万方。她弹奏前奏曲时还在跟人交谈着。今晚她似乎趾高气扬,她的言语和动作好像不是为了博得众人的赞同,而是要让人们觉得惊讶。她显然一心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提到她,就会想起她的潇洒与胆大。 “我真讨厌今天的年轻人!”她的指尖在键盘上飞快地演奏着,一面发泄着不满,“那些弱小的可怜虫,不敢走出爸爸的庄园一步,没有妈妈的保护和允许,都不敢走远一些。那些家伙沉迷于自己漂亮的面孔、白皙的双手和一双小脚,就好像男人也与美丽这个词有关系一样,而不仅仅是可爱女生的特权——也不是女士们的合法属性!我确实赞同,一个丑陋的女人是造物主白净脸上的一个污点。至于男人们,就让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力量与勇气吧,把打猎、射击和争斗作为他们的座右铭,其余的则毫无价值。 “不论何时结婚,”她停了一下,见没有人搭话,便继续说下去,“我决定,我的丈夫绝对不能和我平起平坐,他只能作为陪衬。因为我不能容忍在皇位附近还有竞争者存在,我需要他绝对忠心,绝不允许他既忠于我又忠于镜子中的自己。罗切斯特先生,现在唱吧,我替你伴奏。” “我唯命是从。”这就是她得到的回答。 “这里有一首海盗歌。你知道我喜欢海盗,所以你要唱得神气十足。” “英格拉姆小姐的圣旨一下,即便是牛奶和水,也会产生灵性。” “那么就小心点儿。如果你唱得让我不满意,那么我会当场指导你,这样会让你很没面子。” “那样,只能算是对无能的一种奖赏,现在我要努力让自己失败了。” “小心点儿!倘若你故意出错,那么我会对你作出相应的惩罚。” “还请英格拉姆小姐手下留情啊,因为她能作出让凡人无法承受的惩罚。” “哈哈!你解释一下!”小姐命令道。 “请原谅,小姐。这不需要解释。因为你敏锐的直觉一定会告诉你,只要你蹙着眉头,对于别人来说就算得上是死刑了。” “唱吧!”她说,接着又开始弹奏符合她风格的激昂的乐曲。 “现在我可以悄悄溜走了。”我寻思着。但是他那富有穿透力的嗓音一直吸引着我。我听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罗切斯特先生的嗓子非常好。现在听来,他确实有着圆润洪亮的男低音。演唱的时候,他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和力量。所以他的歌声可以透过人们的耳朵直接进入心田,并且唤醒潜在的知觉。我一直等到他那深沉雄厚的颤音消失的时候——直到周围人们嗡嗡的谈话声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才离开那个用来躲避的角落。还好,门口距离我所待的地方很近。这里有一条狭长的走廊是通往大厅的。我在穿过这个走廊的时候发现鞋带松了,于是停下来将它系好。当我跪在楼梯下面的垫子上系鞋带的时候,听到餐室的门被打开了,走出来一位男士。我慌忙站起身,正好与他面对面,这个人就是罗切斯特先生。 “你好吗?”他问。 “我很好,先生。” “刚才在房间里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走过来和我说话?” 我觉得这个问题由我来问更合适,但不想那么放肆,所以只能回答说:“我不想打扰你,因为你好像一直都很忙,先生。” “我外出的这段时间,你都在做些什么?” “只是照例教阿德拉功课而已。” “但是你比之前脸色更加苍白了——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怎么了?” “我没事,先生。” “难道是在你差点儿把我淹死的夜里着凉了吗?” “绝对没有。” “回到客厅去吧,你走得太早了。” “我累了,先生。”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说:“而且心情有些不好。”他问道,“什么事?告诉我。” “没有——确实没有什么事,先生。我的心情也没有不好。” “可是我能断定你的心情不好,并且,只要我再多说几句话,你就要掉泪了——现在眼睛里就有泪珠在闪动,还有一颗泪珠已经从你的睫毛上落到地板上了。假如我有足够的时间,假如我不用担心会被某一个爱说闲话的仆人看见,我一定会追根究底。好吧,今天晚上我就饶了你。不过,我得让你知道,只要客人们还在,你每天晚上都要出现在大厅里。这是我所希望的,不要置若罔闻。现在,你走吧,顺便叫索菲娅来把阿德拉带走。晚安,我的……”他停住了,紧咬了一下嘴唇,转身离开。 第十八章 那段时间桑菲尔德府上上下下都充满了欢乐,但也是忙碌的。同最初三个月相比,起初我只是在平静、单调和孤寂的日子中度过,与此时真是有天壤之别!所有郁闷伤感的调子都随风飘散了,所有阴郁的联想和想象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府里到处都充满了生气,整天人来人往。在此之前,门廊都是静悄悄的,客房里空无一人,现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看到漂亮的侍女或者穿戴讲究得体的男仆。 无论是厨房、管家的配膳室,还是仆人们的房间和门厅,都一样热闹。只有在和煦的春风、蔚蓝的天空和明媚的阳光的召唤下,人们走到庭院中去,此时的客厅才又显得空荡了些。即便遇到几日坏天气,外面阴雨连绵,也不会让大家觉得扫兴,虽然室外的活动无法进行,但是室内的活动增加了不少花样。 其中一天晚上,有人建议改变一下娱乐的方式。我当时心里就在猜想会有什么新花样。他们说要玩“字谜游戏”,我则对此一无所知,甚至还不明白这个名词的含义。仆人们也被叫进来了,餐桌也搬走了,就连灯光都作了处理,椅子正对着拱门排成了半圆形。当罗切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指挥着该怎样布置的时候,女士们则跑上跑下,打铃召唤仆人。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应召走了进来,并且汇报了各类披肩、服装和幔帐等家里面的物资情况。三楼的一些衣柜被翻遍了,但凡是带裙环的织锦裙、缎子宽身女裙、黑色丝织品、花边飘带等东西,都让女佣们打成包,搬到楼下来了。再经过挑选,她们将想要留下的放在客厅里的小屋子里。 此时,罗切斯特先生也把女士们叫到他的旁边,之后选了几位加入他的组中。“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我这组的。”他说,接着,他又点名要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登特太太。他又看了看我,此时我正在他的身边,为登特太太扣好她松开的手镯。 “你想来参加吗?”他问。我摇了摇头,很害怕他会坚持,但是他没有,并且允许我安静地回到我平时坐的位置上。 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搭档们走在幔帐的后头,而另外一组由登特上校领头,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埃希顿先生注意到了我,并且建议我加入,但是英格拉姆夫人表示反对。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起来愚钝得很,玩不了这类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帐子随之拉开。在半圆形的里圈,出现了乔治?林恩爵士。他用白布裹着身体。当然,他也是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组员之一。他面前有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本大书。他的身边站着艾米?埃希顿,身上披着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在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欢快地摇了铃,接着就看到阿德拉(她坚持参加她的监护人这一组)蹦蹦跳跳来到前面。她挽着一篮子花,并且向她的周围散花。之后,雍容华贵的英格拉姆小姐出场了,她一身洁白,头披长纱,头上戴了一圈玫瑰花环。罗切斯特先生走在她的身边,两人一起面向桌子跪下。在他们跪下的同时,一样浑身洁白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他们的身后站住。再看后面的无声表演,不难猜出,这是一场哑剧婚礼。表演结束时,登特上校和他的同伴们一起悄悄地商量了一两分钟,才由上校喊出:“新娘!” 罗切斯特先生行了鞠躬礼,然后这场剧落幕了。 又等了好一会儿,帐幕再次拉开。第二幕的表演显然比第一幕准备得更加精细。正如我以前看到的,客厅比餐厅要高出两级台阶,而现在,就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米的顶端台阶上,放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可以认出,它是一个装饰品——平时就在里面养几条金鱼,周围放置一些奇花异草——它的体积很大,而且也很重,想要把它搬到这里来,可是要费一番力气。 罗切斯特先生就坐在水缸旁边的地毯上。他的身上裹着披巾,额头上缠着头巾。如果按他自身的特点来说——黑亮的眼睛,黝黑的皮肤,还有穆斯林式的五官——这身打扮倒是很适合他。他看起来如同一个东方部落的酋长,不是发号施令绞死别人,就是被别人绞死的角色。没过一会儿,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她的打扮也很有东方的感觉,腰上缠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像腰带一样;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鬓角上还打了个结,美丽的胳膊裸露在外面,一条高高举起的胳膊优美地托着顶在头上的坛子。她的姿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到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肯定没错,那也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那个水缸,俯身下去,好像是要将水坛装满,之后再次将坛子举起,顶在头上。这个时候,好像井边的人在同她打招呼,并且提出了什么要求一样。她赶忙将坛子拿下来,并且用双手递给他喝。随后,他从自己的长袍中取出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满是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露出了惊喜的神情。他跪着将宝盒放到她的脚边,而她满脸喜悦之情,还有些疑惑。那位陌生人为她戴上镯子和耳环。这就是以利以谢和利百加的故事 ①,只是缺少骆驼。 猜测的这一方开始交头接耳了,显然他们对于答案没能达成一致。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求他们表演一个“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了。 当帷幔第三次拉开的时候,只露出了客厅的一个部分,其余部分被一块粗糙的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取而代之的只有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用的椅子。蜡烛全部熄灭了,只有一盏号角式的灯笼发出微弱的光,眼前的一切只是靠着它才隐约可见。 在昏暗的场景中,可以看见一个人坐在那里,他的双手垂在膝盖上,并且握紧了拳头,眼睛也死死地盯着地板。我能认得出这个人就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他的脸上涂满了污物,服饰也散乱不堪。外衣在他的一条臂膀上垂挂着,就像是刚刚经过一场搏斗,衣服被人撕扯下来了。他的脸色绝望阴沉,头发蓬乱地竖着,这让人几乎都认不出是他。他走动的时候发出有铁链的声响,而在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脱口而出,这个字谜让他猜对了。 之后就是一段很充裕的休息时间,刚才的表演者也可以恢复原来的服饰。当他们再次走进餐室时,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而她正在夸奖他的演技。 “你知道吗,”她说,“在你扮演的这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哦,想象一下,假如你早生几年,或许真的可以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将脸转向她,问道。 “哎呀!已经全部洗掉了,好可惜啊!那个歹徒紫红色的脸与你的肤色搭配得是那么完美。” “这么说,你喜欢抢劫的英雄?” “我觉得英国的劫路匪徒不及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又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无论我是谁,你要记住一点,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前,我们已经结婚,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她笑了起来,双颊已经变得飞红。 “嘿,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现在该轮到你们了。” 另一组的人退到了后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同伴们则坐在他们刚才坐的地方。英格拉姆小姐坐在首领的右侧,其余的猜谜人分坐在他们的两边。此时我不想再去看台上的演员了,我不再兴趣盎然地期盼帷幕被拉起的时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观众席上。我的目光刚才还一刻不离地盯着拱门,现在则目不转睛地看着围成那半圆形的椅子。登特上校和他的同伴表演了什么,选择了什么作为字谜,他们是怎样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我已经没有丝毫印象了。但是每场表演结束后观众互相商讨的情景,我却历历在目。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将头转向英格拉姆小姐,之后英格拉姆小姐也将头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见她向他那边转过去的时候,乌黑油亮的鬈发几乎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拂过他的脸颊。我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耳语,看到了他们之间的眼神交流。我的心在这一刻被触动了,激起了我的情感,我的记忆又复活了。 我曾告诉过你,读者,我已经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我没有办法停止爱他,而理由只是他不再注意我——我在他的身旁一待就是几个小时,而他从来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一位富家小姐吸引住了,然而这位富家小姐即便从我身旁走过,也不屑于用自己的长裙碰我一下。她那高傲跋扈的目光即便不小心落到了我的身上,也会马上离开,似乎她根本不屑于与这样卑微的我有任何接触。我不可能不爱他,只是因为我断定他一定会娶这位小姐——就凭借我这几天的观察,她也会信心满满地认为他会娶她。即使我随时都看得到他求爱的神情——虽然有些傲慢,好像在等待而不是主动出击,但正是因为这种傲慢,他更具魅力,这种高傲的神情让人无法抗拒。 我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或许都能够使我心灰意冷,但绝对不能浇灭我爱他的火焰,就连冷却都做不到。读者啊,倘若有什么事情能够引起像我这种地位的人对于像英格拉姆小姐那样地位的女人的嫉妒,那么会有很多吧。但是我并没有嫉妒她,或者是很少——我内心所受的煎熬不能用这两个字解释,也解释不了。英格拉姆小姐不是值得我嫉妒的对象,她也绝对不配我为此付出任何情感。看起来,我说的话有些自相矛盾,请原谅。我只是想说:我是表里如一的。她喜欢出风头,但没有丝毫的诚意。她虽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多种才艺,但没有智慧的头脑。她的想法肤浅,她的心灵贫瘠。在这样的土壤中是没有办法开出花朵的,因为除了那些被强迫的果实,所有天然的果实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土壤。她没有善良的心肠,也缺乏创造性,只是善于从书中复制同样的话,她没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她喜欢大谈特谈情操,但并不知道该如何同情与怜悯,在她的身上没有任何温柔和真诚。她对阿德拉的厌恶就是证据,这使她的坏心肠暴露无遗。比如,阿德拉恰巧走近她的时候,她会用恶毒的语言将她撵走,有时候还发号施令让她离开房间,她常常对她冷淡、恶毒。除了我,还有一个人注意到了这一点,注意到了她无意识中流露出来的真实个性,密切而敏锐地注视着。是的,这个人就是她的准新郎罗切斯特先生。他也在无时无刻不监视着他的意中人。正是这种清醒的洞察力,这种对自己美丽爱人的缺点完全洞悉的清醒认识,他在感情上明显缺乏热情的迹象,让我觉得很痛苦。 我看得出,他想娶她为妻,完全是因为门第,也许还有政治上的考虑,只是因为她的地位与家世和他的十分匹配。但是我认为他的爱不在她那里,他没有给她,当然,她也没有资格获得这个珍宝。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也是让我的心不再安宁:她得不到他的爱恋。 倘若此时的她真的俘获了他的心,他也宣布他的臣服,并且虔诚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反倒会将脸别向墙壁,从此死了这条心。如果英格拉姆小姐是一位高尚、出色的女人,她有能力,热情,善良,理性,那么我的心会同两条猛虎——嫉妒和绝望——决一死战。即使我的心被人挖出来,吞下去,我也心甘情愿,并且佩服她,承认她的出色,安静地退出,自己默默生活。她的优越性如果很明显地存在,我就会更加仰慕,我也就死了这条心,真的平静下来。但是,现在一切都不是这样。我看见英格拉姆小姐在想尽办法迷住罗切斯特先生,也亲眼看见她的努力是怎样被化于无形——但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反而在自己的幻想中感觉每一支箭都正中靶心,陶醉在自己的胜利之中。然而正是她的傲慢与自负,将她想要诱惑的心推得越来越远——眼前的这一切让我的心陷入了无比的痛苦之中,无法自拔。 她错把自己的失败之处当做自己最成功的地方。我知道,这些与罗切斯特先生擦肩而过,但没有一支射中他的爱情之箭,已经散落在他的脚边了。但是如果换一个更稳重的射手,那么一定会正中红心,让他高傲的心为之颤抖,让他的眼里出现爱的火花,嘲弄的嘴角也会充满柔情。或者更好的结果是,即便没有武器,也能够悄无声息地将他征服。 “为什么她这样幸运可以接近他,但不能进一步影响他呢?”我问自己,“当然,她没有真正喜欢上他,或者至少她对他的爱不是真心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她也没有必要谄媚卖笑,频频暗送秋波,更没有必要装腔作势,卖弄风情。我甚至觉得,假如她只是在他的身旁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就足以捕获他的心。因为我曾经看到过他完全不同的表情,不像现在这样,她刻意献媚,而他的嘴角露出冷漠。那时候的表情是发自内心的,不是靠低俗的伎俩和手腕讨来的。你只要接受他就可以了——他问你什么,你来回答什么,不用伪装。必要的时候,和他讲话,不用拿捏着姿态——而这种表情会越来越温和,越来越亲切,如同滋养人的阳光,让你感觉到温暖。在他们婚后,她该用怎样的办法来让他高兴呢?我认为她不会去想办法的,但是这是可以做到的。我相信,他一定会让他的妻子成为天底下最快乐的女人。” 对于罗切斯特先生选择婚姻对象的出发点,无论是考虑到个人利益,还是亲属关系,我至今都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但是当我第一次发现他有这样的计划时,还是有些意外。我曾认为,像他这样的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绝不会以陈腐的条例作为标准。但是,我对他们男女双方的地位、教养等考虑得越久,就越感觉到没有必要指责他们,没有必要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从小受到这方面的思想熏陶、按照这种原则行事而责备他们。他们整个阶层都在奉行这样的规则,我想他们肯定有我所没有想到的理由,所以才如此坚定地奉行这样的规则。我觉得,如果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位绅士,我只会将自己真正爱的妻子拥入怀中。不过,我也相信一定有某种理由让他们没有这样做,而这些理由是我不知道的,否则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行事。 不只这一点,在其他方面我也对我的主人慢慢变得宽容了。我已经开始忘记他的缺点,但我还是会紧盯着他的过去。以前我看他的时候总会研究他性格方面的好与坏,很公正地看待,权衡之后作出公正的评判。但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了。原本使人厌恶的嘲讽,还有曾经让我很吃惊的严肃,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盘菜中比较重口味的调料而已,有了这样的调料,才会让人品尝到辛辣刺激,如果没有它,这盘菜也就食之无味了。至于他那很难读懂的神情——是不幸还是忧伤,是演戏还是真心流露出的沮丧——只要是细心的人,就会看到这种表情不时地从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来,但还没等你仔细探究其中的意味,它就不见了。这样的他曾经让我感到恐惧,并且让我不断地退缩,就像徘徊在火山群中,突然感受到大地在颤动,之后地面开裂了。直到现在,我还是时常看到他这种神情,并且依旧为此怦然心动,始终没有为此麻木。我不想再躲避了,我想迎难而上,去探个究竟。我认为英格拉姆小姐很幸福,因为有一天她可以在闲暇的时候去窥探这个深渊,探求它里面的秘密,分析这些秘密的性质。 此时,我的思想里只有我的主人和他的新娘,而且眼睛也只能看到他们,耳朵里听到的也是他们的对话,心里也只想着他们的举手投足,至于其他客人,他们自有玩乐的事情。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正在一起聊天,她们都点着戴着头巾帽的头,并且顺应谈话的内容,各自举起双手,做出惊愕、迷惑或者恐惧的手势,就像一对超大的木偶。温存的登特太太在和好性格的埃希顿太太聊天,这两位太太有时还会和我说一两句客气话,并且时不时地朝我这边微笑。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郡里的事或司法事务。英格拉姆勋爵和艾米?埃希顿在调情。路易莎弹琴唱歌给一位林恩先生听,有时也会跟着他一起弹唱。玛丽?英格拉姆则慵懒地听着另一位林恩先生对她大献赞美之词。某些时候,他们所有人也会全神贯注地观看演出,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毕竟还是重要的灵魂人物。只要他离开这里一个小时,就可以感觉出一种沉闷的气氛,而当他再次进来的时候,这里就会恢复活力,继续富有激情。 有一天,因为一些事情,他被邀请到米尔科特去了,要很晚才能回来。这一天大家都觉得好像缺了点儿什么,原本生机勃勃的气氛一下子阴沉下来了。那天下午下起了雨,所以原本要去徒步看看新近扎在海镇工地上吉卜赛人的营房,也得暂且作罢。一些男士去了马厩,还剩下几位同小姐们一起在台球室里打台球。英格拉姆夫人和林恩夫人则用纸牌来解闷,很安静。登特太太和埃希顿太太邀请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一起聊天,但是她拒绝了,自己先是一边独奏,一边哼唱了些伤心的曲调,接着就去图书室里拿了几本书来看。她傲慢地躺在沙发里,无精打采地看小说,打算用它来消磨一下无聊的时光,而无聊是因为无人相伴。除了偶尔从楼上的台球室里传出来的笑声外,其他地方一片安静。 快到黄昏的时候,教堂的钟声提醒人们该去换装准备用晚餐了。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在客厅里跪在我身旁窗台边的阿德拉突然大声地喊道:“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了!” 我转过身,英格拉姆小姐也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其他人停下了手上正忙的事情,抬起头。外面一阵声音响起,可以辨认出车轮的嘎吱声,还有马蹄涉水的声音,在湿漉漉的沙土路上,一辆驿站马车正向这边驶过来。 “他怎么这副样子回来呢?”英格拉姆小姐说道,“出门的时候他骑的是黑马梅斯罗,不是吗?派洛特应该也跟去了,现在怎么没看见它?” 她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整个高大的身体和宽大的衣服都贴在了窗子上,我也只得往后仰,尽量让出空间,害得我差点儿扭断了脊骨。或许是在焦急之中,她刚开始并没有看到我在那里,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只是撇了撇嘴,便到另外一个窗口去了。马车停下来的时候,驾车人拉了拉门铃,一位穿着旅行装的绅士跳下马车。这个人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看上去很时髦的高个子男人,一个陌生人。 “真可气!”英格拉姆小姐嚷道,“你这只讨厌的小猴子!谁将你爬到窗口谎报消息的?”她怒气冲冲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大厅里慢慢地开始有了交谈的声音,那位陌生人很快走了进来。他向英格拉姆夫人行了个礼,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妇人。 “看来我来得很不巧,夫人。”他说,“正好赶上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可我是从大老远赶过来的,并且我和他交情匪浅,所以我想冒昧地在这里待一会儿,等他回来。” 他的行为举止十分得体有礼,只是说话的语调听起来有些特别,不是十足的外国口音,但也不完全是英国口音。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差不多——在三十与四十之间。他的脸色蜡黄,否则一定是一位英俊的男士。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的脸上有一种很不让人喜欢或者说是无法让人喜欢的东西。他的五官很标致,但太过松弛。他的眼睛虽然很大,但看起来不舒服,而且他的神情反映出他的空洞与乏味——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通知换装的铃声响过之后,宾客们都回到各自的房间了。直到晚餐的时候,我才又见到了他。那个时候,他已经很适应这里了。但是我比初见的时候更加不喜欢他了。我觉得他的面相没有一丝安稳,但也没有什么生气。他的目光始终在漫无目的地游移。这样一位英俊但不和蔼的人让我充满了厌恶之情。从他光滑的鹅蛋脸上看不到一点儿力量,那个鹰钩鼻、那张不大的嘴都少了男人的坚毅,他的额头是那么低平,像是没有一点儿思想。他的眼睛是褐色的,看起来只有空洞,毫无意志力可言。 我在我经常坐的角落里观察着他,壁炉上枝形烛架的烛火把他照得透亮——因为他所坐的位置是靠近火炉旁的一把安乐椅,并且不断地往火炉旁边靠近,好像很冷一样——我将他与罗切斯特先生作了比较。我认为(但愿这样说不会太失礼)以一只雄鹅和一只猎鹰或者绵羊同猎狗之间的反差来打比方,他们之间的差距比这个还大。 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的老朋友。我觉得这种友谊太奇怪了,但也验证了一句古话“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还有两三位男士坐在他的旁边,我听到了他们在房间另一头谈话的片断。起初我听不太清楚,因为路易莎?埃希顿和玛丽?英格拉姆距离我更近,她们之间的谈话总会断断续续地传进我的耳朵,以至于我更加听不明白那些模糊的语句了。路易莎和玛丽都在谈论这个陌生人,并且称他为“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位“可爱的家伙”而且“喜欢他”,玛丽列举了“他的小嘴巴和漂亮鼻子”,认为这是她梦寐以求的。 “他的额头多么温顺!”路易莎叫道,“那么光滑,没有我最讨厌的那种眉头紧锁的样子,而且,他的眼神和笑容是多么安详恬静!” 接下来,我总算能轻松些了,因为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的另一头,去商量关于推迟去海镇工地远足的事了。 现在我终于可以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到火炉边的那群人身上了。我很快就听到了那个陌生人名叫梅森先生,接着知道了他刚到英国,而他来自一个气候炎热的国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脸色发黄,并且靠近火炉那么久依旧穿着紧身的长外衣了。不久,我又听到了一些字眼,比如牙买加、金斯敦、西班牙城之类的,这应该表明他在西印度群岛居住过。没过一会儿,我就听到了让我诧异的消息,因为他与罗切斯特先生就是在那里相识的。他谈起他的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的炎热,也不喜欢飓风和雨季。 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是位旅行家,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曾这样给他下过定义。不过,我当时认为他无非是在欧洲的大陆上旅行而已,没想到他居然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到过那么遥远的海岸。 当我正琢磨着这些事情的时候,一个意外发生了,打断了我的思路。当有人将门打开的时候,梅森先生哆嗦着要求再往炉子里加些炭。尽管壁炉中的煤块还是通红的,但快要燃尽,没有火焰了。送煤进来的仆人临走时,在埃希顿先生的旁边低声说了什么。我听见“老太婆”“挺讨厌”这几个字。 “如果她还是不走,就把她铐起来。”埃希顿法官回答说。 “不——慢着!”登特上校打断了他,“先别把她打发走,埃希顿。或许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还是和女士们商量一下吧。”接着,我便听见他用超大的音量喊道:“女士们,你们不是说要去海镇的工地看一下吉卜赛人的营地吗?这会儿萨姆说,正好有一个算命的女人在仆人的饭厅里,非得要让人把她带到‘有身份’的人面前,为他们算算命。你们愿意见她吗?” “上校,”英格拉姆夫人叫道,“你显然不会纵容一个低级的骗子吧?不管怎样,一定得把那个人赶走!” “但是,夫人,我没有办法劝她离开。”仆人说,“别的仆人也试过了,都不行。现在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那里劝她呢,可是她干脆在壁炉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了。还说,除非让她进来,否则她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她要干什么?”埃希顿太太问。 “她说是‘给有身份的人算命的’,太太。她还诅咒说,一定得算,说到做到。” “她长得怎么样?”两位埃希顿小姐异口同声地问道。 “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老东西,小姐,她的皮肤几乎跟这煤烟一样黑。” “啊,那她肯定是一个地道的女巫了!”弗雷德里克?林恩嚷道,“当然,我们得让她进来。” “当然了,”他兄弟说,“失去这个有趣的机会,就太可惜了。” “亲爱的孩子们,你们都怎么了,在想什么啊?”林恩夫人大声嚷嚷道。 “我坚决反对这种荒谬的做法。”英格拉姆夫人也附和道。 “说真的,妈妈,或许你也支持——你会的。”响起了布兰奇傲气十足的嗓音,她从琴凳上转过身来。刚才她还默默地坐着,仔细地翻阅各种乐谱。“我很想让她给我算算命,所以,把那位丑陋的老太婆叫进来吧。” “布兰奇,我的宝贝!你再考虑一下……” “我已经考虑过了——你建议的,我都考虑了。但我还是决定按我的意思办——快点儿,萨姆!” “对——对——对!”年轻的小姐和先生们都齐声赞成,“让她进来吧——这肯定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仆人依然不知道该怎样做,还在犹豫不前。男仆说:“她的样子很粗野。” “去!”英格拉姆小姐喝道。于是这个仆人去了。 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兴奋起来。当萨姆回来的时候,大家还在互相调侃,聊得正欢。 “她现在又不过来了。”他说,“她说她的使命不是到‘一群庸人’——哦,这是她的原话——的面前去。她要求我带她到一个单独的房间。之后,谁想请问她,就一个一个地去找她。”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的布兰奇女王。”英格拉姆夫人又开始说话了,“她这就是得寸进尺。听我的,我的天使般的女儿——还有——” “这是必要的,那就带她到图书室吧。”她“天使般的女儿”打断了她的话,“在一群庸人前面听她的话,也不是我的使命。我需要她单独对我说。图书室里生火了吗?” “是的,小姐——可她完全像吉卜赛人那样会说谎。” “别多嘴了,笨蛋!按照我吩咐的去做。” 萨姆又离开了,此时在人们心头再次出现了神秘、激动、期待的气氛,并且较之前有所高涨。 “她已经准备好了。”仆人再次进来时说,“并且,她想知道有谁想第一个去。” “我认为在女士们进去之前,还是让我先去会会她吧。”登特上校说。 “告诉她,萨姆,一位绅士要去。” 当萨姆又回来时,说:“她说,先生,她不见男士,他们不必费心去接近她了,还有——”他好不容易忍住笑意,没笑出声来,补充道,“女士们除了年轻单身的,也不用去见她了。” “天哪!她倒是还挺挑剔!”亨利?林恩嚷着说。 英格拉姆小姐庄重地站起身,说:“我先去。”她说这句话时的口气,就像是带领敢死队去突围的队长一样。 “哦,我的宝贝儿!哦,我最亲爱的!等一等……你再考虑一下!”她的妈妈喊道。但是她依旧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没有任何回应,走出了登特上校为她打开的门。我们听见她进了图书室。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相对于之前要沉寂许多。英格拉姆夫人认为这时候已经到了该搓手的“情况”了,所以搓起手来。玛丽小姐说,如果换做她,是绝对不敢冒这个险的。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则在窃窃私语,低声笑着,脸上带有害怕的神情。 时间一分一秒过得很慢,终于图书室的门再次打开了,总共才用了十五分钟。英格拉姆小姐走过拱门,回到了我们中间。 她会嗤之以鼻,还是会当成一种玩笑?所有的人都在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她,但是她回报给大家的是冷漠与拒绝的眼神,看上去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很愉快,她只是默默地走到原来的位置,坐了下来。 “嘿,布兰奇!”英格拉姆勋爵叫道。 “她说了什么,姐姐?”玛丽问。 “你觉得怎么样?有什么感觉?她真的会算命吗?”埃希顿姐妹问她。 “好了,好了,你们这些好心的人。”英格拉姆小姐回答道,“别再逼问我了,你身上的那些管理好奇和轻信的器官就那么容易被调动起来了吗?你们大家——也包括我的好妈妈——都这么重视这件事情,就好像你们百分百地相信在这个屋子里有一个真的被恶魔附体了的巫婆一样。我只是看见一个吉卜赛的流浪者,她用陈腐的方法看了看我的手相,又和我说了几句她们那些人惯说的话。我刚才的好奇心已经得到满足了。而现在我认为,如果埃希顿先生能够像刚才恫吓她时那样,明天一早用手铐将那个丑老太婆铐起来,那倒是做了一件好事。” 英格拉姆小姐顺手拿起一本书,靠在椅背上,表示不想再说什么了。我观察了她将近半个小时,在此期间她没有翻动过书页。她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阴沉,甚至开始沮丧。她的神情无意识地表达出了她的愤怒和失望。很明显,她没有听到她希望听到的话,所以才会这样闷闷不乐,一言不发。虽然她嘴里说不在乎,但我看得出来,她对女巫的预言还是很在乎的。 这个时候,玛丽?英格拉姆、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顿也很想去试试,但都不敢独自去见那个女巫。所以他们让萨姆这位使者从中斡旋,开始了一场谈判。萨姆在她们双方之间来回奔波,估计他的小腿都累疼了。经过一番波折,这位女巫终于作出了让步,同意她们三个人一起去见她。 她们的拜访完全不像英格拉姆小姐那么安静。我们听见从图书室里不时地传来歇斯底里的笑声,还有一阵阵尖叫声。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她们猛地将门推开,飞奔出来,跑到大厅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吓得丢了魂儿。 “我敢肯定她确实很神奇!”她们一齐叫嚷着,“她居然和我说那些事情!我们的事儿她全都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气喘吁吁地一屁股坐在男士们急急忙忙搬过来的椅子上。 大家把她们围了起来,要她们把刚才的事情详细地说出来。她们便说,她说出了她们小时候讲过的话、做过的事,还能描绘出她们自己家里的卧房里摆放着什么样的书和装饰品,还有亲戚朋友送的纪念品。她们还说,她甚至知道她们每个人的心思,并且把她们叫到跟前,在耳边悄悄告诉了她们喜欢的人的名字和她们的心愿。 听到这里,男士们便开始插话了,因为他们急切地想要知道最后两点。可是他们能够得到的回应,只是她们绯红的脸颊,还有不时的惊叫与颤抖,以及哧哧的笑。这个时候,太太们把香槟递了上来,并且为她们摇着扇子,还在因为她们没有听劝告而感觉到不安;年轻的男士们则开怀大笑,赶过去为她们压惊。 就在这一片混乱的嬉笑中,一个年轻人走回这里,清了清嗓子,当我回头看时,是萨姆。 “对不起,小姐们,那个吉卜赛人说,还有一位未婚的年轻女士没有去见她。她发誓说,倘若她不去见她,她是不会离开这里的。看来这个人应该是您了,再也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了。我该怎么去回话呢?” “哦,我会去的。”我回答说。其实我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能让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我悄悄走出房间,没有人看到我——因为大家都聚在一起,围着那三个回来之后一直惊魂未定的人——我顺手关上了门。 “很抱歉,小姐,如果可以,”萨姆说,“我就在大厅里等你。如果你觉得害怕,就大声叫我,我会进来的。” “不用了,萨姆,你去厨房忙吧。我一点儿也不怕。”我的心里真的没有怕,反倒很兴奋,因为我对此很感兴趣。 第十九章 我刚刚走进去的时候,图书室里很安静。那女巫——如果她确实是的话——正舒适地躺在安乐椅上。她的身上披着一件红色的斗篷,头上戴一顶黑色的帽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顶宽边的吉卜赛帽。帽子用一条带条纹的头巾绑在头上,在下腭的地方打了一个结。桌子上放了一根熄灭的蜡烛。她俯下身子,面向火炉,好像是借助炉火的光亮读一本黑色的小书,或者是在祈祷。她一边读,一边像大多数的老妇人那样小声念叨着。当我走进门的时候,她没有立刻将书放下,好像要把某一个段落完整地读完。 我站在靠近壁炉边的地毯上,用火暖了暖冰冷的手,因为在客厅我坐得离火炉比较远。此时,我的心依旧和往常一样平静。事实的确是这样,那个吉卜赛人的外表没有任何让我感到不安的地方。她将书合上,慢慢抬起头,她的脸被宽大的帽檐遮住了一部分,但我还是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她有些古怪的脸。当她的目光与我的交会时,没有闪躲,而是直视。 “哦,你想要算命吗?”她问我。她的语气如同她的目光一样坚定,也如同她的五官一样,让人觉得严厉。 “随意,我无所谓,老妇人,您想算就算吧,不过,我会提前和你说,我不相信这些东西。” “这种语气还真符合你鲁莽的脾气。不过,我早就知道你要这么说了,从你刚刚走进门的脚步声就可以听得出来。” “是吗?你的耳朵真灵敏。” “不错,而且,眼睛亮,脑子机灵。” “做你们这一行的,确实应该这样。” “这是必要的,尤其是面对你这样的顾客。你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发抖?” “我并不冷。” “你的脸色为什么不是惨白的?” “我没有生病。” “你为什么不让我来帮你算一算?” “我不傻。” 老妇人发出一阵暗笑,接着拿出一个很短的烟斗,悠闲地点燃,抽了起来。她享受了一会儿,便直起刚才弯着的腰,把烟斗从嘴里拿了出来,眼睛看着炉火,淡定地说:“你很冷,你有病,你很傻。” “你有什么证据,拿出来。”我回答道。 “证据一定有,只要三两句话就足以证明了。说你冷,是因为你很孤单,没有和别人接触,碰出温暖的火花。说你病,是因为人类最美好、最高尚、最甜美的情感,你都缺失。说你傻,是因为即便你真的处于痛苦当中,也不会让幸福靠近你,也不肯朝着它的方向再走近一步。” 她又一次将黑色的短杆烟斗放到嘴里,用力吸起来。 “当然,这是你所了解的,对居住在大房子里的人,这番话都适用。” “是几乎对谁都可以这么说,但几乎对谁都适用吗?” “是的,适合处于我这种情形的人。” “是的,很正确,它的确适合你的情况。但是,你能找出另外一个适合这些话的人吗?” “即便让我找出一千个,都没问题!” “但是,恐怕就算让你真正地找到一个,都很难吧。不过,你只要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你现在的状况很特殊,幸福就在你触手可得的地方,是的,你只要伸手就能碰到。条件已经成熟了,只要你动一下,幸福就归你了。只是还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它们多多少少隔开了一些。不过,只要让它们接近,幸福就会如期而至。” “我不会猜谜语,而且这辈子也没猜中过一次。” “如果你想让我说得清楚些,就把你的手递给我。” “我想,还得在上面放上一枚硬币,对吧?” “当然。” 我给了她一个先令。她将钱币放在口袋里的一只旧长袜里,之后让我将手给她,我照办了。她几乎把整张脸都贴到我的手上了,看得十分仔细,但她没有碰我的手。 “太瘦长了。”她说,“从你的手中我几乎看不到什么,因为它几乎没有纹路。而且,你的手掌里会有什么呢?命运此时又不在这里。” “我相信你。”我说。 “不,”她继续说,“它刻在你的脸上、额头上和眼睛周围,以及眸子里,它也在你嘴巴的线条上。你得跪下来,让我看看你的额头。” “哦!你现在才说对了地方。”我一面按她的话做,一面说,“我现在开始有些信任你了。” 我在距离她半米远的地方跪了下来。她拨弄了一下壁炉中的炭块,里面射出一道火光。不过因为她坐在那里,所以她的脸处于阴影中,只有我的脸暴露在光线之下。 “我不知道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到我这里来的。”她仔细打量了我一会儿,说,“你在那边屋子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高贵身影在你面前来回晃动。那时你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那些人与你根本没有情感上的交流,对你而言,他们无非是一些影子罢了,而非真的人类。” “我只是时常感觉到疲倦,甚至想睡觉,但是很少悲伤。” “那么一定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且是你渴望的东西,在支撑着你。对于未来的想象,也会让你十分开心。” “才不是这样呢。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攒够钱租下一所房子,办一所学校。” “真是这样吗?依靠这么一点点养料来寄托你以后全部的精神生活?而且,总是坐在那个靠窗口的位置。你看,我已经说出了你的习惯——” “你是从下人那里打听到的。” “嘿,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好吧——或许是这样的。事实是,我认识你们这里的一个人——普尔太太。”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突然跳了起来。 “你认识她——是吗?”我心想,“看来,这里是有点儿玄机了。” “别慌,”这个怪人继续说,“普尔太太很可靠,她从不乱说话,而且话也不多。每个人都可以信赖她。不过,正像我刚才说的,你坐在那个角落,只是一心想着办学校的事情而没有其他的心事吗?难道在你面前的沙发,或者椅子上的人,都没有你感兴趣的吗?你没有仔细研究过某一张脸?或者,仅仅因为好奇而注意观察着某人的一举一动?” “我喜欢观察所有人的面孔和他们的行为。” “但是,你没有只关注其中一个人或者是两个?” “我的确经常如此。当他们的表情和姿态在讲述一个故事的时候,我会注意他们,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乐趣。” “你最喜欢听什么故事?” “哦,这可由不得我选择,他们讲述的主题大多只有一个——求婚,而且这些故事的发展趋势往往都只有一个灾难性的结局——结婚。” “你喜欢这单调的主题吗?” “说不上喜不喜欢,因为这与我无关。” “与你无关?有这样一位小姐,她既年轻又活泼健康,不仅有动人的美貌,还有与生俱来的富贵。她拥有特权,可以微笑地坐在一位绅士的面前,这位先生,你……” “我怎么样?” “你认识——也许还有好感。” “至于这里的先生,我都不大了解,甚至都没和他们说过一句话。所以,说到好感,我只觉得他们中的几位高雅绅士已经人到中年,其他几位都是年轻人,潇洒、活泼、帅气,并且很有活力。他们有绝对的自由,可以接受任何一位他们所喜欢的人的笑容,这是他们的权利,我没有道理介入。这件事情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不了解这儿的先生们吗?你没有同任何人说过话吗?难道,对于你的主人,你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不在家。” “多么诡辩啊!多么巧妙的回答!他只是今天早上去了米尔科特,要到夜里或者明天早上才回来,难道这临时的缺席就可以将他排除在你认识的人之外?好像忽略了他的存在?” “不,但我还是不明白,你问的这个问题和罗切斯特先生有什么关系?” “刚才我说了,这里的女士都会在男士面前展露美好的微笑,而最近有那么多微笑充满罗切斯特先生的双眸,如同将溢出来的酒杯,难道你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吗?” “我想,罗切斯特先生有权享受同宾客们交往的乐趣。” “是的,这的确是他的权利。但是,你难道没有发现,在谈论婚姻这个话题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总是被提及,并且谈论他的时间也最久吗?” “这种事情就是这样,有人喜欢听,那么就有人愿意提。”这句话,与其说是对那个吉卜赛人的回答,还不如说是我的自言自语。她奇怪的言论、声音和动作都会带我进入一个梦境,而她的每一句话都让我越陷越深,直至坠入一张神秘的网。我已经开始怀疑有精灵存在,它们一直在我的身旁守候着,只是我看不到它们。它们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甚至记录下我的心跳。 “有人喜欢听?”她重复了一遍,“是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确整小时地坐在那里,倾听那些年轻的女士用她们迷人的小嘴巴兴高采烈地交谈。罗切斯特先生也是欣然接受的,他很感激她们能给予他这样的消遣。你有没有注意到呢?” “感激!我怎么不记得我在他的脸上察觉到感激的表现?” “察觉!这么说,你还分析过他的表情。那么,你说,如果不是感激,是什么?” 我什么也没有说。 “你看到了爱情,不是吗?你还往前看到了他的婚姻,还看到了他的新娘是那么幸福,是吗?” “哼!根本就不是那样。看来有的时候巫师也会失策。” “那么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那你就无须知道了。我是来询问的,而非坦白。大家不是都知道罗切斯特先生要结婚了吗?” “是的,和漂亮的英格拉姆小姐。” “马上?” “根据种种迹象推出这样的结论——但是你敢这么大胆地提出质疑,真该接受惩罚——很确定,他们会成为快乐的一对。他很喜欢这位新娘,因为她高贵、美丽、机智,才华横溢,然而对于她来说,或许她爱他,或许——即便她不爱他,也会爱他的钱。我知道她是很满意罗切斯特先生的财富的。虽然——请上帝宽恕我——就在一个小时前,我曾指出了这一点,她却拉长脸,一脸阴郁,嘴角也向下弯了半英寸。我要劝劝那位黑皮肤的求婚者,让他当心。假如再出现一位比他更有钱而且拥有更加稳固的财产的人,他就会被淘汰——” “可是,老妇人,我来这里不是要听罗切斯特先生的命运,而是来听我自己的。你却一点儿都没谈起。” “说真的,你的命运暂且不大明朗。因为我仔细看过你的面相之后,发现每个信息点都在说明你的自相矛盾。命运本来将一份幸福赐予了你,这是我所预知的,命运之神已经将这份幸福小心翼翼地放在你的身旁,我看见她这样做了。现在的问题是,你需要自己伸手拿起那份幸福,然而,你会不会那样做,正是我在思考的。你再跪下来吧。” “别让我跪得太久,火炉烤得我很难受。” 我再一次跪了下来。这次她没有俯身看我,只是靠在椅背上,紧紧地盯着我看,而嘴里念念有词:“火焰在眼睛里闪烁,眼睛像露水一样闪光,看上去温柔,充满感情,对我说的话充满笑意,显得非常敏感。清晰的眼球上掠过一个又一个印象,笑容一旦消失,神色便转为忧伤。疲倦已经在你不知情的时候落在了你的眼睑上,还露出了由孤独引发的忧郁。那双眼睛故意避开我,因为害怕我细致的端详,而且会用讽刺的目光看过来,仿佛是在否定我所说的事实——既不承认说它敏感,也不承认它无可奈何,它的自尊与矜持只能证实我的看法。这双眼睛真的很讨人喜欢。 “至于嘴巴,有时候在笑,并且希望吐露一切真实的想法。但我猜,真实的内心感受,它不曾多提。它伶牙俐齿,绝对不想安静地闭着,更不想永远地沉默下去。这张嘴爱说爱笑,爱交谈,并且通情达理。这个部分也很好。 “除了额头,我再也找不到阻止你幸福的地方了。那个额头想说:‘我可以一个人生活,只要自尊心和周围的环境需要我这样做。我大可不必出卖自己的灵魂而去换回一份幸福。我与生俱来就有一笔财富,即使我在外界的快乐全部被剔除了,或者那些快乐需要我用无法承受的代价去换取,我仍然能够继续生活下去。’额头还说:‘理智一定要稳稳地坐着,将缰绳握得牢牢的,绝对不能让情感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肆意驰骋,将自己带入一个荒芜的深渊。激情会让一个人像异教徒那样狂热,欲望也会让人失去理智而想入非非,但是判断力会在每一次战争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在每一次决策中掌握关键。狂风、地震和火灾虽然有可能随时降落人间,但我依然听从良心微弱声音的指引。’“很好,额头,说得不错。你的宣言得到了尊重。我已经有了计划,这个计划应该是正确的——我考虑了良心的想法和理智的忠告。我很清楚地知道,在即将呈上来的这杯名为幸福的美酒中,只要有一点儿屈辱的沉渣、一丝丝悔恨,青春很快就会离我而去,花朵也会马上凋谢。而我真的不希望出现牺牲和悲伤,还有分离——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渴望浇灌,不希望摧残;希望得到感谢,而不是挤出鲜红的血泪——不,泪水也不要有,我所收获的必须是笑容,是抚慰和甘甜——这样才可以。我想我一定是在说梦话,我多么希望现在的时光可以久久地停留,但是我又不敢。现在,我总算能控制自己了。就像早已作过的决定那样,做一场表演。但是此刻我再也演不下去了。起来,爱小姐,你走吧,已经结束了。” 我这是在哪里?难道这是一场梦吗?难道我一直都是在梦里?这位老妇人说话的声音变了。她的声音,她的动作,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就仿佛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就像我自己在说话。我站起身,但并没有离开,我看了看她,又去拨弄了一下炉火,之后再看着她。但是她把帽子压得更低,帽带绑得更紧,把脸遮得比刚才还要严实,并且继续摆手让我离开。当火焰照亮她的手时,我顿时清醒了。我要看个究竟,因为我注意到了那只手。它和我的手一样,不像老人那种满是皱纹的手。它丰满、柔软,手指也很光滑,还有一枚戒指在她的小手指上闪闪发光。我弯下腰,走上前去仔细观察,看到了一颗我已经见过无数次的宝石。我又仔细地辨认她的脸,这次她没有躲避,而是将帽子拿了下来,头巾也摘下了,将头伸向我。 “嘿,简,你认识我吗?”十分熟悉的口音问道。 “你还需要脱下红色的斗篷,先生,那样——” “可是这绳子打结了——你能帮我一下吗?” “扯断它,先生。” “好吧,那么‘给我下来,你们这些借来的行头’!”罗切斯特先生脱去了伪装。 “哦,先生,这个主意真是很奇特!” “不过,我做得很好,是吗?难道你不这样认为?” “对付那些小姐,你或许做得更好些。” “但对付你不行?” “对于我,你所扮演的并非一个吉卜赛人。” “那我演了什么?我自己吗?” “不,是一个让我无法琢磨的人。总之,我相信你一直想要套出我的话,或者是拉我进入你的圈套。你一直胡说八道,想让我也这样。我觉得这怎么说都不算公平,先生。” “那你可以原谅我吗,简?” “我得好好儿想想才能给你答复。如果在我仔细思考后发现我并没有作出什么荒唐的回应,那么我会努力宽恕你的。但是,你要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 “嘿,你刚才表现得一直很好——非常谨慎,而且明智。” 我思考了一会儿,感觉大致是这样的。这让我很安心。不过,说实话,我一直对此保有戒备的心理,从刚刚见面的那一刻就有了。我已经怀疑到了伪装,因为我知道吉卜赛人和算命者的说话方式并不像这位老妇人这样。我还注意到“她”一直在拿捏腔调,并且极力掩饰自己的面容。但是我的脑袋里一直都在想着格雷斯?普尔——那个谜中之谜——所以根本没注意到他就是罗切斯特先生。 “好吧,”他说,“你在想什么?还有,那么严肃的笑容是什么意思?” “惊讶和庆幸,先生。好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不,再待一会儿。你可以告诉我,屋里的客人们都在做什么。” “我想,他们还在讨论那位吉卜赛人。” “坐下,坐下!和我说说,他们是怎么说的?” “我认为还是不要留在这里了,先生。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哦!对了,你知道吗,罗切斯特先生,在你走后,有一位陌生人来访。” “陌生人!不知道,能是谁呢?我没有要等什么人来啊,他现在走了吗?” “还没有,他说他和你是老朋友,所以想冒昧地留在这里,等你回来。” “见鬼!他说他叫什么了吗?” “他的名字叫梅森,先生。好像他来自西印度群岛,我猜,应该是牙买加的西班牙城。” 罗切斯特先生此时正站在我的身旁,并且拉着我的手,好像要我坐下。但是当他听到我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立刻一阵痉挛,之后将我的手握得紧紧的,嘴角的笑容也凝固了,呼吸有些急促,像是快要透不过气一样。 “梅森!西印度群岛!”他重复着。这语调就像一个只会重复别人说话的机器人,“梅森!西印度群岛!”他又重复了一遍。一直这样重复了三次,此时他的脸色发灰,好像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不舒服,先生?”我问道。 “简,我受了打击——我受打击了,简!”他的身体开始摇摇晃晃。 “啊!靠在我身上,先生!” “简,你的肩膀曾经支撑过我,现在就让再支撑我一回吧。” “好的,先生——好的,还有我的胳膊。” 他坐了下来,并且让我坐在他的旁边。他的双手握住我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并且用十分忐忑和忧愁的神情看着我。 “我的小朋友,”他说,“我是多么希望去一座安静的小岛,上面只有你和我,让一切的烦恼、麻烦、危险以及讨厌的事情都离我们远远的。” “我能帮助你吗,先生?我愿意用我的生命为您效劳。” “简,如果我真的需要帮助,我会找你的,我答应你。” “谢谢你,先生。那么,现在告诉我,我该做些什么——我会尽力的。” “简,帮我从餐室里拿些酒上来,这个时候他们都在那里吃晚餐。你去看一下,梅森是不是和他们在一起,他在做什么。” 我按照他的吩咐离开了。正如罗切斯特先生所说,大家都在餐室用晚饭。他们并没有围桌而坐,因为晚餐是摆在餐具柜上的,每个人都可以去拿自己喜欢的食物,人们都是散落地站着,手里拿着盘子或杯子。大家都在高兴地交谈着。梅森先生站在火炉旁,正在与登特上校和登特太太谈话,气氛很愉悦。我斟满了一杯酒(我看见英格拉姆小姐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怕是觉得我太放肆了),便回到了图书室。 罗切斯特先生刚才极度苍白的脸已经恢复了血色,再一次显得镇定如常了。他从我的手里把酒杯接了过去。 “祝你健康,守护天使!”他说着,一口气喝下了酒,又把杯子递还给我,“他们在做什么,简?” “只是在闲谈说笑,先生。” “他们看上去没有像听到了很不同寻常的新闻那样严肃和神秘吗?” “一点儿也没有——大家都很开心。” “梅森呢?” “同他们一起说笑。” “如果这些人正围成一团唾弃我,你会怎么办呢?” “把他们都赶出去,先生,如果我可以这样做的话。” 他欲笑又止,继续说:“如果我凑到他们跟前,他们只是对我冷冰冰地看一眼,便彼此用嘲讽的语气窃窃私语,紧接着一个个离开,那该怎么办呢?你会和他们一样离开吗?” “我想我不会走,先生。和你在一起,我更觉得快乐。” “留下是为了安慰我?” “是的,先生,尽我所能地安慰你。” “如果他们禁止你和我在一起呢?” “很可能我根本就听不到禁令,即便我听到了,也毫不在乎。” “这么说,你会为了我不顾别人的责难喽?” “任何一位朋友,只要是值得我去守护的,我就会全然不顾责难。我深信,你就是这样一位朋友。” “好吧,现在你回到客厅,悄悄地走到梅森旁边,小声地告诉他,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回来了,并且想要见他。之后把他带到我这里来。” “好的,先生。” 我按他的嘱托去做这件事。所有的宾客都瞪着眼睛,看我从他们中间穿过。我走到梅森先生的身旁,将信息传达给他,并且带他离开了那个房间,将他领到图书室。之后,我便上楼去了。 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我在上床后很久才听到宾客们回到自己的房间。同时,我也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他说:“这边走,梅森,这是你的房间。” 他高兴地说着话,那欢快的语调使我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我很快入睡了。 第二十章 平常在睡觉前,我会将床帐拉好,这次我却忘记了,就连百叶窗都忘记放下来了。结果,一轮皎洁的满月(因为那天的天空很晴朗)沿着她的轨迹来到我窗口正对着的那片天空。明亮的月亮用她那澄澈的光透过毫无遮拦的玻璃窗窥视着我,将我唤醒。夜深人静,我睁开眼睛,看到月亮如白玉般的圆脸。她虽然美丽,但过于肃穆。我半欠着身子,伸手去拉帐子。 天哪!多么可怕的喊叫声! 原本宁静安逸的桑菲尔德府被一声刺耳、狂野的叫喊声撕破了。 我的脉搏停止了跳动,心脏也一样,原本伸出去的胳膊僵在半空中。喊叫声停止了,或者说是消失了。不过,也确实应该这样,无论是什么东西,在发出那样惨烈的叫声后,都不可能立即再叫一次。即便是安第斯山上拥有最宽大翅膀的秃鹰,也不可能在穿越云端的时候连续两次发出这样响彻山谷的叫声。 这个叫声是从三楼传来的,因为声音的源头在我的头顶——没错,就是我房间天花板上面的屋子——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挣扎的声音,从响声可以判断出,上面正在进行着一场殊死搏斗,只有一个几乎快要窒息的声音喊道:“救命!救命!救命!”连叫了三声,十分急促。 “怎么还没有人来?”这个声音喊道。随后,便是一阵发了疯似的踉跄和跺脚声,透过木板和水泥,我听见那个人在喊:“罗切斯特!罗切斯特,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来啊!” 紧接着,有人打开门,之后脚步声跑过或者是冲过了走廊。随即另一双脚站在了我头顶的地板上。有一个东西摔倒了,之后恢复了寂静。 尽管我已经吓得浑身颤抖,但还是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间。不只是我,所有熟睡的人都被刚才的响动惊醒了,各个房间中都有惊叫和不安的说话声传出来。接着一扇又一扇门打开了,从门里探出一个个脑袋。走廊上站满了人。男女宾客都从各自的床上爬起来。“哦,这是怎么回事?”“谁受伤了?”“出什么事了?”“灯呢,拿灯啊!”“起火了吗?”“是不是有窃贼?”“我们得往哪儿逃啊?”各个地方响起了七嘴八舌的询问。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晚月光明亮,每个人的眼前都会是一片漆黑。这个时候他们来回跑,挤成一团。有的人在哭,有的人摔了跤,场面十分混乱。 “见鬼,罗切斯特在哪儿?”登特上校叫道,“他的床上没有人。” “在这儿!在这儿!”只听见一个声音应答道,“大家镇静些,我来了。” 走廊尽头的一道门被打开了,罗切斯特先生正拿着蜡烛走过来。他刚刚从楼上下来,一位女士马上跑了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那个人正是英格拉姆小姐。 “出了什么可怕的事?”她问道,“说啊!把最糟糕的境况告诉我们!” “哦,不要把我拉倒或者勒死好吗?”他回答道。因为此时两位埃希顿小姐也将他紧紧地抓住,两位夫人则穿着宽大的白色晨衣,就像两艘鼓了风的帆船,迎面向他冲去。 “什么事也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他喊道,“只是一场《无事生非》的彩排罢了。女士们,请让开好吗?不然我可要发火了。” 此时他已经目露凶光了,乌黑的眼睛里有火星在闪动。他在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接着说:“只是一个仆人做了一个噩梦而已。她总是容易激动,还有点儿神经质。她把自己在梦里见到的东西当成现实中的鬼了,之后就把自己吓晕了过去。好了,现在大家可以安心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了。因为我现在很需要安静,只有这里安静下来,我才能去安心地照顾那位仆人。先生们,你们为女士们带个好头吧。英格拉姆小姐,我敢确定,你一定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绝对不会被无端的恐惧打败。还有,艾米和路易莎,你们就像一对鸽子那样回到自己的窝里去吧。哦,你们就是一对鸽子。还有,夫人们(他面向两位遗孀),如果你们还坚持站在这冷风飕的走廊,恐怕是要感冒的。” 他就这样将这些客人哄进了他们各自的房间,并且将门关上。我其实一早就悄悄地回到房间了,那时候他还没有下命令。不过我没有上床睡觉,反倒是小心地穿好了衣服。因为在那声尖叫之后传来的响动和救命的呼喊声,很有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听见了,因为那些声音是从我的房顶正上方传来的。所以,我很确信,将这栋房子闹得鸡犬不宁,绝对不是因为某一个仆人做了噩梦。罗切斯特先生这样说,无非是为了安抚大家的情绪而一时编造出来的借口。所以,我必须穿戴好,以防有什么意外。穿好衣服之后,我从窗口看着外面静谧的庭院和银白色的田野。我就这样长时间坐着,自己都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我好像有一种预感,在那凄惨的叫声和古怪的响动之后会发生一些事情。 但是,没有,一切又复归了平静。这栋房子里刚才还有轻声的脚步和小声对话,可是现在都平息了。又过了一个小时,整个庄园又像荒野般寂静了。黑暗与睡眠重新掌握统治大权。就连月亮都在下沉,快要隐退了。我不喜欢在漆黑的晚上一个人在阴冷的屋子里傻傻坐着,心想,还是穿着衣服躺在床上好些。可是,当我离开窗户,轻手轻脚地走在地毯上,想要脱下鞋子时,突然听到一只手在谨慎地轻轻敲我的房门。 “需要我帮忙吗?”我问。 “你还没睡?”这个声音是我预料到的,正是我主人的嗓音。 “是的,先生。” “也穿好衣服了吗?” “是的。” “那就出来吧,别出声。” 我遵照他的话轻声地出来。罗切斯特先生拿着灯,站在走廊上。 “我需要你帮忙。”他说,“这边走,别着急,也别出声。” 我穿的拖鞋很薄,所以当我走在铺着席子的地板上时,就像猫一样没有声音。他悄悄地沿着走廊往前走,之后上了楼梯,在经常发生事故的三楼那幽暗的走廊上停了下来。我跟在他的旁边停住。 “你的房间里有海绵吗?”他低声问道。 “有,先生。” “那盐呢——容易挥发的那种盐?” “有。” “你现在回去把这两样东西都拿来。” 我回到房间,在脸盆架上拿到了海绵,又从抽屉里把嗅盐拿了出来,之后顺着原路返回。他还站在那里等我,手里拿着准备好的钥匙。他见我来了,便走向一扇黑色的小门,把钥匙插进了锁孔,但没有立刻将门打开,而是停下来问我:“见到血,你不会晕吧?” “我想不会,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在我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但是我没有颤抖,也没有头晕。 “把你的手伸给我,”他说,“我可不能冒险让你晕倒。” 我把手指放到他的手心里。“温暖而沉着。”这是他对我的评价。之后,他转动钥匙,门开了。 我好像见过这个房间,我记得,来到这里的第二天费尔法克斯太太带我参观了这里所有的房间。这个房间里悬挂着毯子,但此时已经卷起,后面露出了一扇门。这扇门敞开着,透出一丝光亮,里面传来咆哮声和抓挠的声音,像是有狗在里面。罗切斯特先生把蜡烛放下,对我说了句“等一下”,之后就到屋子里面去了。当他走进屋子的时候,传来了一阵笑声,之后是吵闹,最后以格雷斯?普尔妖怪般的狂叫收尾。她当时就在那里,而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作了一下安排,但是我听到有人在对他小声说话。当他再次走出来的时候,随手关上了门。 “这边来,简!”他对我说。我绕到了一张大床的另一头,大半个房间都被这张大床和拉着的床头幔帐遮住了。在床头的一旁有一张安乐椅,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穿戴整齐,但没有穿外套,纹丝不动地躺在椅子上,脑袋后仰着,双目紧闭。罗切斯特先生把蜡烛举到他的头顶处,根据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面孔,我认出他就是到访的陌生人梅森。我还看出,他内衣的一边一条胳膊那里有血迹渗透出来。 “拿着蜡烛。”罗切斯特先生说。我接过蜡烛。他从脸盆架上端来一盆水,把海绵往脸盆里浸了浸,之后将梅森死尸般的脸擦了一下。他又向我要了嗅盐瓶,放在梅森的鼻子下面。不久,梅森先生睁开了眼睛,呻吟起来。罗切斯特先生解开伤者的衬衫,我看到了已经被包扎过的胳膊和肩膀。他用海绵去吸那些流出来的鲜血。 “有生命危险吗?”梅森先生喃喃地问。 “不会死的——只不过划破了一点儿皮。别那么消极,振作起来!现在我去为你请医生,希望明天早上就能把你送走。简——”他回过头对我说。 “什么,先生?” “我现在得把你留在这个房间里,和这位先生待上一两个小时。如果见他流血,你就用海绵将血吸掉。如果他觉得头晕,你就把放在架子上的水递给他喝,或者给他嗅一下盐。但是,千万不要和他说话——理查德,你也是,如果同她讲话,你的性命会有危险。譬如当你张开嘴的时候——由于激动——我就救不了你了。” 这个可怜的男人开始呻吟,好像他不敢轻易动作,也不知道是因为怕死,还是怕别的什么东西,反正浑身僵硬,一动不动。这时,罗切斯特先生把已经满是血的海绵放到我的手里,我按照他的吩咐做事。他又看了我一会儿,说:“记住!不要说话!”之后走出了房间。我听见钥匙在门锁里清脆地响了一声,随后便是离去的脚步声在走廊上响起,直到消失。这种感觉很奇怪。 现在,我正站在三楼的房间中,而且被锁了起来。我的周围一片漆黑,眼前和手里都是血淋淋的。一个杀人未遂的女凶手与我只有一墙之隔。是的——真是让人心惊胆寒——至于其他的,倒还可以忍受。只是每当想到格雷斯?普尔会向我扑来,我的身体就不住地打冷战。 尽管如此,我还是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我看着一张死人模样的面孔——这张不准讲话但却发青、僵硬的嘴——还有一双时而睁开,时而闭上,时而到处巡视,时而又看着我的被吓得呆滞的眼睛。我必须将手不断地伸进那盆血水中,因为我需要用海绵不断吸他流淌下来的血。由于忙乱,我必须忍受没有剪过烛芯的蜡烛慢慢变暗,它照出来的阴影在我周围精致而古老的挂毯上、在陈旧的大床的帷幔下越来越浓重,甚至在衣柜的木门上奇怪地抖动——柜子的正面是由十二块嵌板拼成的,每块嵌板上都画着十二使徒中的一个,面目狰狞。在它们的最上面,悬挂着一个十字架和垂死的耶稣。 飘动的影子和闪烁不定的光造成了到处都在浮动和跳动的景象,我一会儿看到蓄胡子的医生垂着头,一会儿看到圣约翰飘动的长发,不久又看到犹大魔鬼般的面容,好像快要复活了,很快就以最强大的背叛者撒旦的化身出现。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不仅要观察四处的动向,要仔细判断有没有野兽或者恶魔在那边的洞穴里发出什么声音。不过这一切好像在罗切斯特先生来过之后便被镇住了。整整一夜我只听到过三次响动,而这三次之间的间隔很长——第一次,是轻慢的脚步声;第二次有些短暂,像是狗叫的声音;最后一次就是人的呻吟声,很深,也很沉。 我心烦意乱,琢磨不定。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罪行,化成人的形态,潜伏于这座与世隔绝的府邸之中,主人既没有办法将其驱赶,也很难将其制伏?究竟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溜出来,放一场大火或者让人流血?究竟是什么鬼魂,会用普通女人的面貌和体态伪装自己,从心底里发出魔鬼般的笑声,又像是寻觅腐臭食物的猛兽的声音? 我正弯着腰照料的这个人——这个普普通通、不大说话的陌生人——是怎样陷入这恐怖的罗网之中的呢?为什么复仇的死神要来夺走他的性命?是什么原因让本该躺在房间里睡觉的他在这个时候躺在这里?我曾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在楼下为他安排了一间卧室——是什么东西把他带到这儿的呢?为什么当别人对他施加暴力的时候,他会这样顺从?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强迫他掩盖事情的真相,而他却乖乖地服从?而且,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要掩盖真相呢?这次是他的客人受伤,上次是他本人差点儿被人暗害,然而,对于这两件事,他都秘而不宣!最后,我看到梅森先生对罗切斯特先生十分顺从,罗切斯特先生却用他那火暴的性子左右着梅森先生。只听了他们之间草草的几句对话,我就确定了这一点。很明显,在他们两个人之间,一位本性是消极的,很习惯于受另一位具有主动精神的人的影响。可是,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当罗切斯特先生听到梅森先生来了的时候会显现出不情愿的样子呢?为什么在几小时之前,仅仅是这个不速之客的名字——可罗切斯特先生的话足以让他乖得像个孩子——就让罗切斯特先生好像被雷电击中的橡树一样? 当时他还在我耳边轻声地说:“简,我受打击了——我受打击了,简。”那个时候,我清楚地记得他的表情和苍白的脸色,更记得当他靠在我的肩膀时浑身都在颤抖。在我看来,能够将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坚毅的精神瓦解的,能够使他强健的体魄颤抖的,肯定不是一件小事。 “他什么时候才回来?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在内心呼喊着,这个夜晚太长了——我面前的病人因为血流不止而精神不振,又是呻吟,又是发昏,可是太阳和支援都迟迟不肯来。我已经无数次将水递到他苍白的嘴边,无数次将有刺激气味的嗅盐递给他,但依旧不见什么成效,肉体的痛苦,或许还有精神的折磨,以及失血过多,或者是这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他精力衰竭!他一直在呻吟,看起来是那么衰弱、狂乱和绝望。我很担心他是不是要死了,但却不能和他说话。 最终蜡烛都燃尽了,唯一的光源也没有了。但就在此时,我看到窗帘的边缘有一缕灰色的微光,黎明就要来了。又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派洛特在外面庭院里的狗窝旁叫了几声。这应该就是我的希望了。而我的揣测也在五分钟后得到了证实。钥匙转动了门锁,咔嗒一声,锁开了,我的守护工作可以结束了。在这里的两个小时,我觉得像是过了好几个星期。 罗切斯特先生进来了,同行的还有一位外科医生。 “嘿,卡特,你要抓紧,”他对来人说,“我只能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包扎伤口、捆绑绷带,之后把病人送到楼下去,这一切都算在内。” “他能走动吗,先生?” “没问题的。他的伤势并不严重,只是有些神经紧张,让他打起精神就好了。赶快吧。” 罗切斯特先生将厚厚的窗幔拉开,再将麻布窗帘掀起来,尽量让外面的月光多进来一些。黎明马上就要来了,我的心里虽有些惊讶,但很愉快。美丽的玫瑰色的光,正从东方的天际发散出来。接着,罗切斯特先生走到梅森的身边,外科医生已经在为他治疗了。 “喂,我的朋友,你现在怎么样了?”他问道。 “恐怕她要取了我的性命。”对方微弱地答道。 “不可能!坚强点儿!最多过两个星期,你就会痊愈的,只不过血流得多了些。卡特,让他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我可以用我的良心发誓,是这样的。”卡特说,这时他已经把粗略绑上的绷带解开了,“如果再早点儿叫我来就好了,他也不会流这么多血——这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像是肩膀被刀割开了一样呢?哦,这可不是刀伤,是被牙齿咬的。” “她咬了我,”他喃喃自语道,“罗切斯特先生把刀从她的手里抢走的时候,她就像一只母老虎一样咬我。” “你可不该只顾着退让,至少应该抓住她。”罗切斯特先生说。 “可是,倘若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梅森回答道,“啊,太可怕了!”他用颤抖的声音补充道,“我真是没有想到,刚开始的时候,她看起来是那么安静。” “我早就警告过你,”他的朋友回答,“当你走近她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并且,你不能一个人过来,得等到明天我陪你过去。谁让你一个人来,真是愚蠢。” “我原以为自己可以做些好事。” “你以为!你以为!听你这么说,我觉得厌烦透了。算了,你也吃了苦头,倘若你再不听我的劝告,还会吃更多苦头的。卡特,快点儿!快点儿!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我得把他弄走。” “马上就好了,先生。肩膀已经包扎好了。胳膊上还有一个伤口,我得再处理一下。这里应该也是被咬的吧。” “不是咬,是吸血,她说要把我心里的血都吸干。”梅森说。 此时,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之后一种极其明显的厌恶、恐惧和痛恨的表情使他的脸都变了形。但是他只是说:“好了,不要再说话了,理查德。别在乎她的废话,也不要再提了。” “但愿我能忘掉它。”对方回答。 “当你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你会忘记的。到了西班牙,你就当她已经死了,被埋了——或者根本也不用想她了。” “哦,我想,今天这个晚上,我是忘不掉了。” “不会忘不掉的,老兄,振作起来。两小时之前你还说自己像条要死的鱼一样,可是现在你却好好儿活着呢。看!卡特已经把你的伤口包扎好了,一会儿就把你打扮得光鲜整洁的。简(这还是他回来之后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拿着这把钥匙,下楼到我房间的梳妆室去,从大衣柜最上面的抽屉里拿几件干净的衬衫和一条围巾过来,动作要快。” 我按照他说的找到了他的衣柜,翻找出他要的东西并带了回来。 “现在可以了。”他说,“我要替他换衣服,你先到床的另一边去,但别走开,我可能还会有需要你的地方。” 我按他的嘱咐退到了一边。 “你下楼的时候听到有别的什么动静吗,简?”罗切斯特先生问。 “没有,先生,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现在我们得非常小心地送你离开,理查德。这样做对你和那边那个可怜的家伙都有好处。这么长时间我一直隐瞒着,可没想到还是泄露了。来,卡特,帮他把背心穿上。你的皮斗篷在哪里?在这么冷的天气,如果没有斗篷,你连一英里都走不出去。是放在你房间了吗?——简,还得下楼到梅森先生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把斗篷拿上来。” 我又赶忙快去快回,取回一件毛皮镶边的大斗篷。 “现在,还得为我做一件事情。”我那位不知疲倦的主人说,“你得再去一趟我的房间。哦,幸好你穿的是丝绒鞋,简!这个时候,一个笨手笨脚的人可做不了。你去打开我梳妆台中间的抽屉,会看到一只小瓶子和一只小杯子,把它们拿上来——快!” 我又飞奔下去,拿来了他想要的一只小药瓶和杯子。 “非常好!现在,医生,我要擅自用药了,不过我会负责的。这一瓶是兴奋剂,我是从在罗马的一位意大利庸医那里弄到的。卡特,虽然这个东西不能乱用,但偶尔用一下还是很有成效的,现在就是时候了。简,拿点儿水来。” 他把那只小玻璃杯递给我,我从脸盆架上的水瓶里倒了半杯水。 “够了——现在再用水把瓶口弄湿。” 我做好了。他往里面滴了十二滴深红色液体,之后递给梅森。 “喝吧,理查德,它会让你重新振作起来的,可以坚持一个小时左右。” “这个东西对身体有害吗?有没有刺激性?” “喝吧!喝吧!喝吧!” 梅森先生服从了,显然,抗拒不会起丝毫的作用。此时,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穿戴妥当,除了脸依旧很苍白之外,其他的都很好,没有血迹,也没有脏兮兮。罗切斯特先生让他喝了那种药之后,又坐了三分钟,之后便搀住他的胳膊说:“现在,你肯定能够站起来了。你试一下。” 病人站了起来。 “卡特,你支撑着他另一个肩膀。理查德,振作起来,往前迈步——对!” “我确实感觉好多了。”梅森先生说。 “我也相信会是这样的。嘿,简,你先走,在我们的前面带路,走后楼梯,将边门打开,之后你会在院子里看到驿车的车夫——也可能车子在院子外面,因为我告诉他不要在人行道上驾车,这样轮子会发出很大的嘎吱嘎吱声——让他准备好。我们马上就到。还有,简,如果你看到附近有人,就咳嗽一声。” 此时已经五点半了,太阳就要升起来了。不过厨房里仍然是黑糊糊一片,到处都是静悄悄的。边门上了闩,我尽量不发出声音地将其打开。院子里也是一片沉寂。我看见院门敞开着,一辆驿车停在外面,马匹都套了马具,车夫坐在车座上。我走上前,告诉他先生马上就下来了。他点头表示知道了。在等待的时候,我四处观察,仔细听着周围的响动。清晨真的很安静,到处寂静无声。仆人们的房间里,窗帘都是拉得紧紧的,只有小鸟在满树的白花里唱着歌。树枝就像白色的花环一样低垂着,有些从院外探过来。拉车用的马此时正关在马厩里,只是偶尔发出蹬蹄子的声音。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声音了。 先生们到了。梅森是被罗切斯特先生和医生搀扶着的,看起来步伐还算平稳。他们搀着他上了车,卡特也跟着上车了。 “照料他一下。”罗切斯特先生对卡特说,“就留他在你家里养伤,直到痊愈为止。再过一两天,我会骑马去看他的。理查德,你现在感觉怎样?” “哦,呼吸了点儿新鲜的空气,我觉得精神好多了。” “把他那边的窗子打开吧,反正现在没什么风,卡特——再见,理查德。” “费尔法克斯……” “嗯,什么事?” “好好儿照顾她,对她尽量温柔点儿,让她……”他哭了起来,哽咽得无法说下去。 “我会尽我所能的,而且我已经这样做了,今后也一样会的。”他回答道,关上了驿车的门,车子离开了。 “上帝保佑,让这一切就这样结束吧!”罗切斯特先生一边说,一边将沉重的院门关上闩好。之后,他迈着缓慢的步子心不在焉地走向果园旁边的墙门。我认为他此时已经不需要我了,所以打算回去,可是又听见他叫了声:“简!”他已经把门打开,站在旁边等着我了。 “来,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待一会儿吧。”他说,“这栋房子简直就是一所监狱,你觉得呢?” “我觉得是座豪华的庄园,先生。” “天真与无知把你的眼睛蒙住了。”他回答说,“你用被施了魔法的眼睛来看待这里的一切。你看不到那些镀金只是黏土,丝绸与幔帐无非是蜘蛛网,大理石其实就是污秽的石板,上光的木器不过是废木屑和烂树皮。而这里(他指着我们刚刚踏进的树叶繁茂的院落)却是那么纯真、芳香、可爱。” 他漫步在这条小路上,道路的一边是黄杨木、苹果树、梨树和樱桃树,另一边是花坛,长满了各种各样常见的花卉,有紫罗兰、美洲石竹、报春花、三色堇,在它们之中还混有青蒿、蔷薇和各色的香草。四月里的绵绵春雨与艳阳高照的天气不断交替,今天早上格外明媚,而眼前的花朵也鲜活灿烂。太阳正从东方升起,斑驳的光影照在枝头布满露水的果树上,洒在树下幽静的小径上。 “简,送你一朵花好吗?” 他从枝头上摘下一朵刚刚绽放的玫瑰,递给了我。 “谢谢,先生。” “你喜欢日出吗,简?喜欢天空,以及但凡有暖和的天气就会消失的轻云吗?喜欢这样宁静而温馨的气氛吗?” “喜欢,很喜欢。” “你刚刚和我度过了一个奇怪的夜晚,简。” “是的,先生。” “现在你的脸色都变得苍白了,我留你一个人待在梅森旁边,你害怕吗?” “我怕有人会从隔间里冲出来。” “可是我已经把门锁上了,而且钥匙在我这里。如果我真的把一只羊羔——我心爱的小羊羔——不做任何保护措施就留在狼窝边,那我岂不是一个粗心大意的牧羊人?你很安全。” “格雷斯?普尔还会住在这里吗,先生?” “嗯,是的,不过你不要再为她伤神了,把这件事情忘掉吧。” “我总觉得只要她在这里,你就不会有安宁。” “别怕——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你昨晚担心的危险,现在已经解除了吗,先生?” “只要梅森没离开英格兰,我就无法作出肯定的回答。或者,哪怕他离开了,也还是不行。对我来说,简,活着就好像站在一座火山上,说不定哪一天地壳会裂开,之后火山爆发。” “可是梅森先生好像很容易被控制,先生,很明显,你能够影响他,而他也不会和你作对或者是做伤害你的事情。” “哦,这倒是没错!梅森是不会和我作对的,也不会在知道的情况下来伤害我。不过,他的一时失言,虽然不会断送我的性命,但会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那就明确地告诉他要小心行事,先生。让他知道你的顾虑,指点他避开危险。” 他哈哈大笑起来,先是一下子抓住我的手,之后又甩掉了。 “如果能够这样做,那怎么还能称为危险呢,傻瓜?那样所有的危险就可以在顷刻间消除了。自从我认识梅森,向来都是我让他怎样做,他就会怎样做的。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我不可以使用命令式的语气,我没有办法对他说:‘当心,不要伤着我,理查德。’因为我不能让他知道,他有一件事情可以伤害我。现在你好像有些迷惑,我还会让你更加不解的。你是我的小朋友,对吗?” “我愿意为你效劳,先生,只要是对的,我都会服从你。” “的确是这样,你已经这样做了。你的帮助,让我觉得很高兴——为我忙碌,也和我一起忙碌着,做那些你特别强调的‘只要是对的’事情时,我从你的步履、眼神与表情上看到一种真诚的满足。如果我让你去做那些在你心里认为是错误的事情时,你的步伐就不会那么轻松敏捷,你的脸上也不会有活泼的眼神和兴奋的表情了。我的朋友会神态自若地将苍白的面容转向我,对我说:‘不,先生,不可以,我不能那么做,因为那是不对的。’你会像天空中一颗恒星一样不可改变和动摇。哦,你能左右我,也可以伤害我。不过,我不敢把我的弱点告诉你。虽然你既老实又友好,但你还是会在听完我的讲述后变得目瞪口呆。” “如果比起梅森,你更害怕我,那么我确保你是安全的。” “上帝保佑,但愿如此!来,简,这里有个凉棚,我们坐下吧。” 凉棚建在围墙边的一个拱顶下面,爬满了藤蔓。棚子下面有一张粗木凳子,罗切斯特先生坐了下来,还给我留了一个位置,不过我仍旧站在他面前。 “坐下吧,”他说,“这张长凳足够两个人坐。莫非你是在犹豫是否要坐在我身边?难道这也算是错事吗,简?” 我用行动来回答他——我坐了下来。 “好吧,我的小朋友,当太阳吸收露水——当这座古老园子里的花正在苏醒时,当鸟儿飞越桑菲尔德为雏鸟们送早餐时,当早起的蜜蜂正要开始它们一天繁忙的劳作时——我有一件事情要说给你听,你必须努力把我所说的人物设想成你自己。不过,先看着我,并且告诉我,你很平静,而且没有担心我留下你是不对的。” “不,先生,我很愿意。” “好吧,简,现在开始你可以假想——假想自己是没有受过教育,也没有被精心培养过的一位姑娘,并且从小就像男孩一样放纵任性。现在你想象自己在另外一个国度,远离家乡,而你在那里犯了一个大错,不管是为了什么,总之这件事的后果会伴随你的一生,将你今后的生活玷污。你得注意,我说的不是流血或者其他方面的犯罪行为,如果是真犯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刚才说的是犯了一个错误。在做过那样的事情之后,你会感觉无法忍受。你想尽办法获得解脱,那些办法都是不正常的,但都不违法,也不属于任何罪行。但是你仍旧觉得痛苦。因为你刚刚开始一种生活,希望就远离了你。这就好像你的太阳遇到了日食,在正午的时候天色就开始变黑,到日落都不会有所改变。痛苦的煎熬和令人觉得耻辱的想象,都成为你回忆中唯一的给养。你开始四处游荡,在放逐中寻求平静安宁的生活,在寻欢作乐中寻找一丝幸福——我是说没有情感基础的肉欲——它将你的才情都消磨干净。在这几年的放荡中,你的心已经憔悴,只有灵魂木讷地游回了家,但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至于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怎么认识的,这都不重要。在这位陌生人身上,发现了自己寻找了二十多年但一直没有找到的优秀品质。这些品质是清新的,是健康的,它没有被世俗污染。所以,这种交往让你开始振作,犹如重获新生。就好像你的好日子又来了——你开始有了更高的期许和更纯洁的情感。你开始渴望重新生活,用另外一种能够配得上不朽的灵魂的方式度过余生。为了能够达成所愿,你是不是有理由越过世俗的围墙——那道不被你的良心所认可,也不为你的识见所赞同的、纯粹世俗的障碍?” 他顿了一下,好像在等待我的回答,可是我又该说些什么呢?哦,但愿有一个善良的精灵能给我提示,让我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然而这个愿望只能是个愿望而已!西风在我周围的藤蔓中耳语,可是却没有一位善良的爱丽儿能够为我捎来一句提示。小鸟在树梢上唱歌,虽然它们的歌声是那样婉转动听,我却没有办法理解。 罗切斯特先生再次向我提出了他的问题:“像这样一个罪孽深重、到处流浪的人,现在有悔过之意了,是不是有充分的理由抛开一切世俗的偏见,让这位温柔、文静、温暖的陌生人和他永远地相依偎,从而唤醒他内心的宁静生活?” “先生,”我回答说,“如果一个流浪的人想要安定下来,或者是一个犯过错的人想要悔过,那么不应该依赖他的同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都会有死亡的那一天。哲学家们会在智慧面前踌躇,基督教徒会在德行面前犹豫。如果你知道有人犯过错,现在正为此痛苦,那么就让他去寻找高于他同类的另一种新的力量吧,用更强的力量来抚慰他,治疗他心底的痛。” “可是途径呢——途径——即便要找上帝帮忙,也需要有一个途径啊。我自己——还是直说了吧——曾经是个庸俗、世故、放荡不羁和焦躁不安的人,而现在,我已经找到可以救治我伤口的途径了,那就是——” 他又停住了。鸟儿继续唱它们的歌,树叶也沙沙作响。我几乎惊异于它们为什么不暂且停止唱歌和耳语,来倾听这场自白。但是好几分钟过去了——依旧是无尽的沉默不语。我一直抬着头,看着这位想要吐露心声的人,他也急切地看着我。 “小朋友。”他说,但语气已经完全改变了——脸上的表情也变化了,刚才的温柔与庄重全部消失,换上一副嘲弄的神情——“你注意到我对英格拉姆小姐的柔情了吧,如果娶了她,我会从此拥有一段崭新的人生吗?” 他猛地站起来,到了小径的另一头,又哼着小调走了回来。 “简,简,”他说着,在我的面前站住,“你守了一夜,现在脸色都有些苍白了,你不会怪我打扰你休息吧?” “怪你?不,先生。” “握手为证。多冷的手啊!昨天晚上,在那间神秘的房门外,可要比现在暖和多了。简,什么时候你才能再和我一起守夜呢?” “只要是需要我的时候,先生。” “比如说,在我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我相信那一夜我肯定睡不着,你会同意陪我一起待上一夜吗?对你,我可以谈我心爱的人,因为现在你已经见过她、认识她了。” “是的,先生。” “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是不是,简?” “是的,先生。” “一个体魄健壮的女人——十足健壮的女人,简。高挑的个子,褐色的皮肤,丰满的胸部,那头发,大概如同迦太基女人的。天哪!登特和林恩已经在那边的马厩里了!你穿过灌木,从小门进去。” 我走了一条路,他走了另外一条。之后,院子里有愉快的声音传来:“今天早晨梅森比谁起得都早。太阳还没有出来,他就走了。我送他走的时候,大概只有四点钟。” 第二十一章 预感真的很神奇!感应与征兆也是。然而,这三样加在一块儿就成为至今无法解释的谜团了。我此生从来没有轻视过预感,因为我自己就有这么一段神奇的经历。我也相信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比如相隔很远,没有书信往来,彼此之间完全就是那种生疏的亲戚。但是不管怎样生疏,也还是亲人,出自同源)。心灵感应是怎样产生的,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但是,征兆,或许只是自然与人的感应,不过,我对于这些也知之甚少。 当我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的时候,我就听到贝茜?利文对阿博特说,她梦见了一个小孩。可是梦见孩子无论对自己还是亲人都是不祥之兆。紧接着就发生了一件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否则我也不会记得那么清楚。第二天,贝茜被叫回家去看她那个马上就要离开人世的小妹妹。 最近我总是想起这些。因为上个星期,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一个婴儿。有的时候我将他抱在怀里,让他安静下来;有的时候放他在膝头玩耍;有的时候我会看着他在草地上摆弄雏菊,或者把手伸到流水中戏水。这天晚上我梦见孩子哭,另一天晚上梦见孩子笑;他一会儿紧紧依偎着我,一会儿又跑到离我很远的地方。但是,不管这个幽灵的心情怎样,长相如何,一连七天的夜里,只要我进入梦乡,他就会来梦里找我。 我不喜欢心里总是反复出现一个念头,也不喜欢同一件稀奇的事情再次出现。在马上就要上床,即将出现梦幻的时候,我便开始觉得不安。那一晚,依旧有一个婴儿进入我的梦中,而我被他的哭闹声惊醒。第二天下午,我被叫到楼下去,因为有人捎来口信说想要见我,那个人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等我。待我赶到的时候,只见一个仆人打扮的人在等我,但这个仆人很有绅士风度,他穿着丧服,手中拿着一顶帽子,上面围着一圈黑纱。 “恐怕您已经不认识我了,小姐。”我刚走进屋子,他便起身对我说,“我的名字叫利文,八九年前你还在盖茨黑德的时候,我也在那里,是里德太太的车夫。现在我还是住在那里。” “哦,罗伯特!你好吗?我当然记得你啊,那个时候你还让我骑过乔治亚娜小姐的栗色小马呢。贝茜怎么样了?你们结婚了,是吧?” “是的,小姐,我的太太很健康,谢谢。就在两个月前,她又给我生了个小家伙——现在我们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大人和孩子都好。” “盖茨黑德府的人都还好吗,罗伯特?” “很抱歉,我没有把好消息带给你,小姐。现在他们的境况很糟糕——非常糟糕。” “但愿不是有人去世了。”我看了一眼他穿着的黑色丧服。他也看了自己帽子上的黑纱一眼,之后说:“约翰先生一个星期前在伦敦去世了。” “约翰先生?” “是的。” “那他的母亲怎么能受得了呢?” “唉,您也知道,爱小姐,这可不是一般的不幸。他的生活向来十分放荡,而且在最近的三年里做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至于去世,就更让人难以接受了。” “我从贝茜那儿听说他的日子过得不是很好。” “不是很好?!是不能再坏了。他一直和一群痞子厮混,糟蹋了身体,花光了家产,不仅负债,还坐了牢。他的母亲两次找人把他从监狱里弄出来,但是他一出来就去找那些狐朋狗友,之后生活就变成以前的样子。他的智商真的不高,那伙和他一起厮混的人不择手段骗他的钱。三个星期之前,他来到盖茨黑德府,要夫人把家里的一切都给他,但是被夫人拒绝了。其实,她的财产早就被他挥霍一空了。他没有得到钱,只好又回去,接着就传来了他去世的消息。天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据说是自杀。” 我沉默不语,因为这个消息太震撼了。罗伯特?利文又继续往下说:“夫人的身体也不是很好,她虽然胖,但并不强壮。她没有钱了,很害怕变成穷人,所以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约翰先生的死讯和离奇的死法来得很突然,她知道后中了风,一连三天都没有说话。不过上星期二的时候她有些好转,好像想要说些什么,所以不住地招呼我妻子,嘴里还喃喃自语。直到昨天早上贝茜才弄明白,她一直在念叨着你的名字。最后,贝茜把她的话听清楚了,是:‘把简叫来——去把简?爱叫来,我有话要和她说。’贝茜不敢确定她是否神志清醒,这些话是不是发自内心。所以她先告诉了里德小姐和乔治亚娜小姐,建议她们把你叫回去。刚开始这两位小姐不以为然,但是当她们看到母亲越来越焦躁并且不停叫‘简,简’的时候,她们终于同意了。我是昨天从盖茨黑德府动身的。小姐,如果可以,我想明天一早,您就和我一起回去吧。” “是的,罗伯特,我会准备好的,看来这一趟我有必要去。” “我也是这么想的,小姐。贝茜早就和我说你一定不会拒绝的。不过,你动身之前得请假才好吧。” “是啊,我现在就去请假。”我先把他带到仆人室,之后让约翰的妻子帮忙照料他一下,并请约翰亲自关照后,我才去找罗切斯特先生。 我先去下面几层的房间中,没有找到他,院子里也没有,马厩、庭院也没有。我去问费尔法克斯太太有没有见过他——是的,她猜想他应该正和英格拉姆小姐玩台球。我急忙奔向台球房,那里面有台球撞击的咔嗒声和说话的嗡嗡声。罗切斯特先生、英格拉姆小姐、两位埃希顿小姐和她们的倾慕者都在,正玩得起劲呢。要去打扰这些兴致正浓的人还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但现在没有时间耽误了,所以我径直向主人走了过去,此时他正站在英格拉姆小姐的身旁。当我走近他们的时候,她回过头来,用一种傲慢的神情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这个偷偷溜进来的家伙想要做什么?”在听到我轻轻地叫了一声“罗切斯特先生”之后,她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好像要示意我离开。我现在依然记得她那时的样子——优雅美丽。她那天穿着一件天蓝色的丝绸衬衣,头发上缠着一条青色薄纱的头巾。虽然那一刻她的自尊心被人触犯了,但脸上的傲慢丝毫不减。 “那个人是来找你的吗?”她问罗切斯特先生。罗切斯特先生回头看看“那个人”是谁,之后做了一个奇怪的鬼脸——很让人费解的模糊不清的表情——扔下球杆,随我走出了房门。 “怎么了,简?”他将房门关上,身体靠着门板问。 “对不起,先生,我想请一两个星期的假。” “做什么?你要去哪儿?” “去看一位生病的太太,是她派人来请我过去的。” “哪一位生病的太太?她住在哪里?” “在××郡的盖茨黑德府。” “××郡?距离这里至少有一百英里远!这么远还派人来叫你去看她,她到底是谁啊?” “她姓里德,先生——里德太太。” “盖茨黑德的里德吗?盖茨黑德府是有一个叫里德的,他是一个地方行政官。” “我说的是他的遗孀,先生。” “那你与她又有什么关系?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里德先生是我的舅舅——我母亲的哥哥。” “什么,他是你舅舅!你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他,而且你总是说你根本没有亲戚。” “事实是,没有一个亲戚肯承认我,先生。里德先生去世后,他的太太就把我赶出来了。” “为什么?” “因为我穷,是个包袱,她也不喜欢我。” “可是里德也有孩子吧?你一定也有表兄妹啊?昨天乔治?林恩爵士还提到盖茨黑德府中一个叫里德的人,他说那个人在城里简直就是无赖。还有,英格拉姆也认识一个叫乔治亚娜?里德的人,就在同一个城市。她长得很漂亮,在一两个社交季节之前,她在伦敦大受倾慕。” “约翰?里德死了,先生,他把自己毁了,也几乎毁了他的家庭。据说他是自杀而死的。他的母亲接到这个噩耗的时候,一时接受不了,得了中风。” “那你去了能帮什么忙?胡闹,简!我才不会让你跑一百英里去看一个老太太呢,或许你还没赶到,她就去世了。更何况你说她把你抛弃了。” “的确如此,先生,但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而且当时的情况与现在不同。现在如果我不重视她唯一的愿望,她一定不会安心的。” “那你要去多久?” “我会尽量快些回来的,先生。” “答应我,最多在那里待一星期。” “我想我还是不要作承诺了,因为很可能会食言。” “那么你无论怎样都要回来,要经受住她们给你的任何诱惑,不许和她们一起生活。” “哦,不会的!如果一切顺利,我当然会回来的。” “你和谁一起走?你可不能一个人跑一百英里路啊!” “不会的,先生,她派了一个车夫过来接我。” “只有他一个人,信得过吗?” “是的,他已经在那里干了十年了。” 罗切斯特先生沉思了一会儿说:“那你想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先生。” “嗯,那么你离开的时候得带些钱,出门可不能没钱。我想你应该没有多少钱吧,我还没给你工资呢。你现在一共有多少钱,简?”他笑着问。 我把自己的钱包掏出来,里面瘪瘪的。“五先令,先生。”他伸出手接过我的钱包,把里面的钱全倒在他的手掌上,扑哧一声笑了,就好像这些钱会逗乐他一样。他马上把自己的皮夹子拿了出来。“这个你拿着。”说着,他递给我一张面额五十英镑的钞票。但是,他只欠我十五英镑。我告诉他,我没有钱找给他。 “我不要你找,你知道的。拿着你的工资吧。” 我拒绝接受超过我应得的东西。他的脸色先是变得有些阴沉,但是之后又想到了什么,他说:“行,行!现在确实不能全部给你。如果给你五十英镑,你可能会待三个月了。十英镑,够了吗?” “够了,先生,现在你还欠我五英镑。” “那你就快点儿回来拿,你还有四十镑存在我这里呢。” “罗切斯特先生,趁着这个机会,我还想和你讨论一下另外一件事。” “是什么?我倒是很想听听。” “实际上,你已经通知我你快要结婚了,先生。” “是的,那又怎样?” “如果是那样,先生,阿德拉就该去学校上学了。我想,你也应该察觉到了这件事的必要性。” “让她别妨碍我的新娘,否则她会蔑视她。毫无疑问,你这个建议很有道理。正如你所说,阿德拉得上学,而你,当然,得去见——魔鬼?” “希望不是这样,先生。但是,我想我得去其他地方再找一份工作。” “当然!”他用带有鼻音的声音大叫,面部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这种表情既古怪又有些好笑。他打量了我几分钟。 “我想,你会去求里德老太太,或者她的女儿们,也就是那些小姐,给你找一份工作,对吧?” “不,先生,我和亲戚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好——我会登广告。” “你还可以迈着大步登上金字塔!”他几乎咆哮着说,“你要冒险登广告!真希望我刚才只给了你一英镑,而不是十镑。把那九英镑还给我,简,我那些钱有别的用途。” “我也有用处,先生。”我回嘴道,并且用双手紧紧地抓住钱包,藏到背后,“这钱我是不会给你的。” “小气鬼!”他说,“就向你要一点儿钱,你都不给!那就给我五镑,简。” “五镑也不行,先生,就算五便士也不给。” “那就让我看看你的钱包。” “不,先生,我不能相信你。” “简!” “先生?” “答应我一件事。” “先生,但凡我能够办到,我都可以答应你。” “不要去登广告,把找新工作的事情交给我吧,我会替你安排的。” “我很愿意这样做,先生。只要你答应我,在新娘搬进这个屋子之前,我和阿德拉必须平平安安地离开这里。” “好!很好!我答应你。你明天就动身吗?” “是的,先生,明天早上。” “今天晚饭后你会到楼下的客厅来吗?” “今天就不来了,先生。我还得收拾行装呢。” “那我们就要暂时告别了?” “我想是这样的,先生。” “平常,人们是用什么方式来告别的,简?教我一下,我不大会这些。” “他们会说‘再见’,或者用其他自己喜欢的方式。” “那就说吧。” “再见,罗切斯特先生,暂时告别了。” “那我该说些什么呢?” “和我一样,如果你愿意,先生。” “再见了。简?爱,暂时告别了。就只有这些吗?” “是的。”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太过吝啬了,而且不大友好。我还想要点儿别的,一些礼仪之外的东西。比如,握手,不——那样我也觉得不够。除了说‘再见’,就不能再做一些别的了吗,简?” “这就够了,先生,发自真心的一句话,已经将所有的友好表达出来了,胜过万语千言。” “也许是这样的,但是这句话既空洞又冷淡——‘再见’。” “他打算这样背靠着门站多久呢?”我心里想着,“我还得去收拾行装呢。”这时,晚餐的铃声响了,他突然跑开了,一句话也没说。那一天我再也没见过他。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起床,我就离开了。 五月一日那天下午五点左右,我到了盖茨黑德府。在去宅院之前,我先到门房看了看。那里面十分整洁,装饰窗上还挂着小小的白色窗帘,地板一尘不染,炉栅和炉具都擦得锃亮,就连炉子里的火焰也是明净的。贝茜坐在火炉边喂她最小的一个孩子,大一些的两个孩子则在墙角默不做声地玩着。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看到我来了,利文太太兴奋地叫了起来。 “是啊,贝茜。”我亲吻了她,“我想我来得还不算迟,里德太太现在怎么样了?我希望她还活着。” “是的,她还活着,而且比之前更加清醒了,也安定了许多。医生说她还能活一两个星期,但康复就无望了。” “这几天她还念叨我吗?” “今天早上她还提起你,希望你能来。不过现在她在睡觉,十分钟之前我上楼看她的时候,她正睡着。现在每天她都会昏睡一下午,到晚上六七点才会醒来。小姐,你先在这里休息一个小时,之后我再陪你上去好吗?” 这个时候罗伯特进来了,贝茜把睡着的孩子放进摇篮,上去迎接他。贝茜说我看起来脸色苍白,而且很疲倦。我是很愿意接受她的款待的,我顺从地脱下外衣,就像小时候那样。 我看着她忙过来忙过去,又是拿茶盘,又是切面包和奶油,还烤了茶点。偶尔,她会轻轻拍一拍或者抱一抱罗伯特和简,就像小时候对待我那样。贝茜的步伐依旧轻快,面容还是一样美丽,脾气还是一样急躁。 茶点备好之后,我正要走近桌子,她却让我坐着别动,还是那种不容违抗的语气。她一定要让我在炉火边享用茶点。她把一张圆桌放在我的面前,上面摆满了点心和茶。这一切如同在儿童房的时候,她悄悄地拿来好吃的东西,放在椅子上给我吃。我也像以前那样,微笑着听从她的安排。 她想知道我在桑菲尔德府的生活过得是否愉快,还问了女主人待我怎样。当我告诉她那个庄园只有一个男主人时,她问我那位先生好不好,我是不是喜欢。我告诉她,那位先生长得有些丑,但是人很好,很有教养,待我也很好,我很满意。之后我给她描述那些最近在府邸整天玩乐的宾客,贝茜听得津津有味,这些事情正巧是她喜欢听的。 就这样,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贝茜把帽子和外衣还给了我。我在她的陪伴下走出了门房,到府宅去了。 差不多有九年的时间了,那时她也是这样陪着我从脚下的这条小路走出来的。一月的某个湿冷阴暗、雾气弥漫的早晨,我怀着痛苦与绝望——带着一种被放逐或者是被抛弃的心情——离开了这个让我仇视的家庭,去寻找另一个阴冷的避风港——洛伍德。那个地方对当时的我来说,是多么遥远而又陌生啊。此刻,在我面前又出现了那个让我仇视的家,我的前途迷茫,心里有些隐隐作痛。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流浪者,但是比较从前,我更加自信和强大了,面对压迫,我也不会畏惧和退缩。因为曾经那些撕心裂肺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就连怨恨的火焰也熄灭了。 “你先去餐厅。”贝茜领我穿过大厅的时候说,“小姐们会在那里。” 很快,我就走进了那个房间。这里的每一件家具,都和我被初次介绍给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的那个早上一模一样。他站过的那块地毯,依然铺在壁炉前面的地板上。再看看书架上,那本比尤伊克的两卷本《英国鸟类史》仍旧放在第三格的老地方,还有上面一格的《格列佛游记》和《天方夜谭》。无生命的东西还是老样子,但是有生命的东西已换了模样。 在我面前站着两位年轻的小姐,一位个子很高,同英格拉姆小姐很像——同样很瘦,面色灰黄,表情严肃,但穿着打扮过于朴实,有点儿像苦行僧。她穿着黑色的紧身呢裙,配着浆洗过的亚麻领子,头发从两鬓往后梳,戴着修女的装饰物——一串乌木念珠和一个十字架。我猜这个人一定是伊莉莎,尽管从她那张拉长的、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已经看不到她往昔的模样了。 另外一位必定是乔治亚娜,但是她已经不是我记忆中那个身材苗条、仙女一般的十一岁姑娘乔治亚娜了。她已经如同一朵盛开的花,丰满,成熟,年轻,美丽。她就像一尊蜡质的人像,拥有洁白的皮肤、漂亮端正的五官、柔情似水的蓝色眼睛和黄色的鬈发。她穿了一身蓝色的衣服,但是与她姐姐穿的不是同一款式,飘逸合身,看上去很时髦,就像一位清教徒。 姐妹二人分别继承了她们母亲的一个特点——只有一个。消瘦苍白的姐姐继承了母亲烟水晶色的眼睛,貌美如花的妹妹则继承了她母亲的颏骨和下巴的轮廓——或者要比母亲的柔和些,但还是为她那姣好的面容增加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冷峻。 当我走近的时候,两位小姐都站了起来。她们迎接我的时候,称呼我为“爱小姐”。伊莉莎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既突然又短促,脸上没有一点儿笑容。在招呼过后,她便重新坐下,眼睛一直看着火炉的方向,几乎忘记了我的存在。乔治亚娜小姐在说完“你好”之后,还寒暄了几句,比如天气怎样,旅途如何。她说话时慢声细气,还不时地用眼睛打量着我,从头到脚——她的目光从我褐色的美利奴羊毛外衣的褶缝上落到我乡间小帽普通的饰物上。年轻的小姐们自然有一套办法可以让你知道她们在嘲笑你,但又不必说出来。高傲的神态、冷淡的举止和淡漠的声调,就足够表达出她们的情感了,根本不需要粗鲁不当的言行。 然而无论是冷嘲热讽,还是明显的嘲弄,对我而言,已经失去了它们曾经的力度。我平静地坐在两位表姐妹中间,却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对她们一位的无视和另一位的暗讽处之泰然了——伊莉莎并没有让我觉得难堪,乔治亚娜也没有让我生气。实际上我正在考虑别的事情。在最近的几个月里,我的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感情被唤醒,比她们能激荡起来的情感要强烈得多——所激荡起来的痛苦与快乐也远远强于她们所能带给我的——她们对我的态度如何,我完全不会放在心上,也与我无关。 “里德太太怎么样了?”我立刻问道,镇静地看着乔治亚娜。但是她好像觉得应该对我直呼其名而表示愤慨,好像我的这种行为不仅是不礼貌的,也出乎她的意料。 “里德太太?哦!你的意思是说我妈妈。她的情况非常糟糕,我不确定你今天晚上能不能去见她。” “如果,”我说,“你能上楼去通知一声,那么我会十分感激的。” 乔治亚娜几乎是惊讶地跳了起来,那双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知道她特别想见一见我,”我补充了一句,“除非有必要,否则我不想让她的愿望一直不能被满足。” “妈妈不喜欢有人在晚上打扰她。”伊莉莎说。我立刻站了起来,将外衣和帽子脱掉,并且告诉她们我要去找贝茜——我想贝茜这个时候应该在厨房——让她问清楚里德太太是否愿意今晚就见我。我找到了她,并且让她进去问问,同时也要作进一步的打算。其实,我一直习惯于在傲慢面前退让。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一年前,那么我会第二天一早离开盖茨黑德。但是现在,我知道那样做很愚蠢。我长途跋涉来看我的舅妈,我必须见到她,等待她好转或者离世才能离开。至于她女儿的高傲态度,我又何必在乎,我不会再受她们的影响了。所以,我叫来了管家,让她为我安排一个房间,并且告诉她我需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可能是一两个星期——并且让她把我的行李搬进去。当我跟在管家后面去房间的时候,在楼梯间,我看到了贝茜。 “夫人醒了。”她说,“我告诉她你来了。来吧,让她看看你,看看还认不认得你。” 我不用别人带路就可以走到那个我熟悉的房间,以前她总把我叫到那里训我。我走在贝茜的前面,将门轻轻地推开。桌子上放着一盏点亮的有灯罩的灯,天色已经变得昏暗了。一切都像从前一样,还是那张琥珀色帐子罩着有四根大床柱的床,还是那张梳妆台、那把安乐椅、那把脚凳。就在这把脚凳上,我总是被罚跪,不下百次。我就在这上面祈求宽恕那些我并没有犯过的错误。我瞥了一眼墙角,想看一看曾经让我触目惊心的藤条是否还在。从前它总是竖在那里,像魔鬼一样,伺机向我蹿过来,抽到我发抖的双手和尽力往下缩的脖子。我走近床榻,撩开幔帐,向着高高叠起的枕头俯下身去。 我清楚地记得里德太太的面容,所以急切地寻找那张熟悉的脸孔。令人高兴的是,时光已经抹去了复仇的念头,也驱散了愤怒与厌恶的冲动。曾经我是带着苦恼与憎恨离开这个女人的,现在我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却是因为我对她所遭受的极度痛苦的同情。此时的我很想忘记她曾经对我造成的伤害,我渴望宽恕她——希望我们能够和解。 那是一张熟悉的面孔,还是那么严厉和无情——难以被打动的眼睛和微微扬起的独断专行的眉毛,曾几何时,多少次向我投来仇恨和厌恶的目光!现在,我清晰地辨认出它们,而我童年的那些恐惧与悲伤的记忆随之复活了!但我还是弯下腰,亲吻了她。她朝我看了看。 “是简?爱吗?”她问道。 “是的,里德舅妈。你好吗,舅妈?” 我曾发誓永远都不会再叫她舅妈了。但是,我想,此刻对于誓言的违背,应该不算是罪过。我紧紧地握住她放在被子外面的手。倘若她也用手握住我的手,那么我会觉得很愉快,但是天生顽固的性格是不可能被立刻感化的,而反感也并不能轻易地消除。里德太太将手抽了回去,之后别过脸去,说今天的夜晚很暖和。她对待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冰冷,我立刻感觉到了她对我的看法——对我的情感——没有变,一直都没有变。从她那石头般坚毅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没有人可以打动她,泪水也没有办法将她的冷漠化解,她在最后的时刻也认为我很坏。因为,若是相信我是好人,那么她感受到的不是宽恕的愉快,而是屈辱。 我觉得很痛苦,紧接着一种愤怒油然而生,但是我还是决心征服她——不管她的天性如何,不管她的意志有多么坚定,我都要决心控制它。就像小时候那样,当我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的时候,我又将它忍了回去。我取了一把椅子放在她的床头,坐在椅子上,俯身看着她。 “是你派人叫我来的。”我说,“现在我来了,我想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看看你的身体状况如何。” “哦,当然!你看见我的女儿了吗?” “看到了。” “好吧,那你可以告诉她们,我希望你住下,直到我能说话,我要和你谈谈我心里想的一些事情。现在已经太晚了,而且我回忆起来有些困难。不过,我还是有一些事情想要说——让我想想看——”她的目光游移着,语调已经开始走音,她的元气真是伤得很厉害,原本她是多么强壮。她焦躁地翻身,想用被子将自己裹好。而我的一只胳膊正好放在一个被角上面。当她发现我压到她的被子时,立刻发起火来。 “坐直了!”她说,“别压着我的被子让我生气——你是简?爱吗?” “我是简?爱。” “没有人能够了解这个孩子给我带来了多大的麻烦。她是一个多么沉重的累赘——那个孩子的性格真是让人摸不透,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发脾气,并且总是鬼鬼祟祟地观察每个人的行为。她每天给我带来多少麻烦啊!我很确定,她曾经有一次如同疯子一样,或者说是一个魔鬼似的,和我说话——再没有哪个孩子会像她那样说话,用她那样的眼神看人。我很高兴能够把她从这里撵走,洛伍德的人们是怎么对待她的呢?听说那里发生了伤寒,死了好多孩子,她居然没有死掉。不过,我说她死了——希望她已经死了!” “多么奇怪的愿望啊,里德太太,你为什么那么恨她?” “因为我讨厌她的母亲,他是我丈夫唯一的妹妹,他是那么宠爱她。当她委身下嫁的时候,家里的人都反对,并且和她脱离关系。但是得知妹妹的死讯时,他哭得就像一个傻瓜。他说要把孩子接过来,而我恳求他不要这么做,我情愿自己付钱找个保姆来喂养她。当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开始讨厌她——总是哭哭啼啼的模样。这个讨厌的小东西总是在摇篮里面哭——她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放声啼哭,而是委屈地呜咽。里德可怜她,亲自喂她,照顾她,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说实话,他自己的孩子长到那么大,他都从来没有过问过。他要求我的孩子们对这个要饭的小东西友好一些,我的宝贝们可不干,他们只要表现出不喜欢的样子,里德就会很生气。他在病重的时候还总是让人把她抱到他的身边,他临终前的一个小时让我发誓要抚养她长大。我宁愿去抚养济贫院里的一个小乞丐。可是他软弱,生性软弱。约翰一点儿也不像他的父亲,我为此感到高兴。约翰像我,像我的兄弟们——一个十足的吉卜森家的人。哦,希望他不要总给我写信要钱,不要再折磨我了!我已经没钱可以给他了。我们已经穷了。我得打发掉一半的用人,关掉部分房子,或者租出去。我真的不甘心这样,可是不这样,日子该怎样过下去呢?我将三分之二的收入都拿去支付银行的抵押利息了。约翰嗜赌如命,可是又总输钱——可怜的孩子!他已经陷进一群骗子的圈套里了。约翰变坏了,开始堕落了——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太可怕了。看到现在的他,我都觉得丢脸。”她变得十分激动。 “我觉得,我现在还是离开一会儿比较好。”我对站在床另一边的贝茜说。 “也许是的,小姐。不过,晚上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有很多话——早上的时候会比较安静。” 我站起身。 “站住!”里德太太叫道,“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和你说。他总是威胁我——不断地用他的死或我的死来威胁我。有时候我梦见他正躺在那里等着入土,但是他的喉咙上有一个大窟窿,鼻青脸肿。我走到了一个奇怪的关口,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我该怎么办呢?该去哪里弄钱呢?” 这时,贝茜费了好大的工夫说服她服用镇静剂。里德太太很快就镇静了下来,陷入昏睡。我们就离开了她。 一晃十多天过去了,除了那一天,我没有和她再谈过话。她总是处于昏迷不醒和有气无力的状态。医生也禁止一切让她痛苦或者反应激烈的事情发生。与此同时,我也在尽力与乔治亚娜和伊莉莎处理好关系。刚开始,她们的态度确实很冷淡。伊莉莎总是半天半天地坐着,不是缝纫,就是看书写字,对我或是她妹妹都不说话。这个时候,乔治亚娜会和她养的金丝雀胡说一通,但也不会理我。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要让自己看起来无所事事,或者是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时间。我来这里的时候带来了绘画工具,这样就能有事情做了。 我拿着画笔和画纸,在一个远离她们的靠窗户的位置坐下,画一些想象中的虚幻的人像,表现就像在用万花筒看到的世界中瞬间出现的景象。比如,两块岩石之间的一片大海,初升的月亮,月亮中的一只船,一丛芦苇和菖蒲,一个仙女头戴荷花从中探出头来,一个小精灵坐在一圈山楂花下的雀窝里,诸如此类。 一天早上,我开始画一张脸,至于要画怎样的脸,我没有计划,也不在乎。我用一支黑色的软铅笔,没有削尖,而是留得粗粗的笔尖,就这样画起来。我首先在画纸上勾勒出了一个宽大而突出的前额和方方正正的一张脸的轮廓。这个长相让我觉得很舒服,也很愉快,我快速地为它填上了五官,在额头的下方画上了两道平直粗大的眉毛,接着是线条清晰的鼻子——鼻梁笔直,鼻孔大大的——鼻子下面是一张灵巧的嘴,但绝对不是小嘴,再下面就是坚毅的下巴了。下巴的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凹痕。脸上有黑黑的络腮胡,头上还要有乌黑的头发,密密麻麻地长在两鬓,前额也有黑色的波浪形的鬈发。最后一步,就是画眼睛,我特意留在最后画,因为画眼睛需要很仔细地雕琢才行。我把眼睛画得很大,形状很漂亮,黑睫毛长长的,眼珠大且明亮。“还行!不过不是完全像。”我一边观察全稿的整体效果,一边思考着,“还缺乏一些力量和神采。”我将眼睛的暗处加深,这样它们可以变得更加明亮、闪烁——巧妙地加重了一两笔,这种效果就出现了。这样,我的眼前居然出现了一位熟悉的朋友的面孔。那几位小姐对我不理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看着他就好了。我看着如此逼真的面容,发自内心地微笑,我全神贯注地看着它,这就够了。 “这是你熟悉的人的肖像吗?”伊莉莎问,不知她在什么时候已经走到我身边了。我回答说,这只不过是我想象中的一张脸,一边说着一边把它放到了其他画纸的底下。我确实说了谎话,因为那张画像是我刻意描画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这件事和她,或者是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乔治亚娜也悄悄地过来看画。她对我所画的其他作品都很满意,唯独说那张肖像画是一个“极丑的男人”。她们两个对我的画技很赞叹,甚至有些吃惊,要求我为她们两个各画一幅肖像画。她们两个人轮流坐下来,让我打草图。接着,乔治亚娜拿出了她的画集。我答应为她画一幅水彩画,让她收录到里面。她听了非常高兴,并且提议到外面的庭院中走走。在这不到两个小时的散步中,我们便无话不谈了。她向我描述了两个社交季节之前,她在伦敦是多么风光,她是怎样度过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天——如何受到倾慕,如何吸引别人的眼球——她还告诉我,一些有爵位的人是怎样暗示她。那天下午和晚上,她又为这些暗示增加了许多内容,转述了各种情意绵绵的对话,描绘了一些让人动容的场面。总之,那天她为我编造了一部非常时尚的描写上流社会的小说。然而,这个话题每天都在继续,主题只有一个——她自己,她的爱情,她的苦恼。她从来没有提及她重病在床的母亲、离奇身亡的哥哥,还有现在这个家庭的惨淡。她似乎满脑子都是对昔日快乐的回忆,还有对未来生活的向往,而每天她只在她母亲的病榻前待五分钟。 伊莉莎一直很沉默。不过,显然是因为她太忙了,根本没有时间开口,我从来都没见过看起来这么繁忙的人,但如果你让我说她在忙什么,我很难说明白,或者不如说很难发现她忙碌的结果。她有一个闹钟每天早上催她起床,早餐前的一段时间,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但是,饭后,她会把自己的时间分成固定的几个部分,每个小时都有规定的任务。她每天都有三个时间段研读一本小书。我仔细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本祈祷书。有一次,我问她书中最吸引人的是什么,她说是“仪式指示”。另外,有三个小时用来缝纫,用金线给一块方形的红布镶边。那块布足有地毯那么大。我问起它的用途,她告诉我那是教堂祭坛上的罩布,这个教堂最近才在盖茨黑德附近建好。还有两个小时用来写日记,两个小时去菜园子劳动,一个小时用来算账。好像她不需要有人做伴,也不需要交谈。我相信她一定自得其乐,很满足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假如发生什么事情打扰她原有的行程,迫使她改变钟表般的规律,那么她会很恼火。 有一天晚上,她说了一些话,告诉我她很烦恼,而根源就是约翰的行为和这个家庭濒临毁灭的威胁。但她说她现在已经安下心了,并且下定了决心。她开始保护属于她的那份财产,一旦她的母亲去世——她冷静地说,母亲已经没有康复或者再拖很久的可能——她要去实现自己早已计划好的事情,寻找一个隐秘的地方,让自己过着每分每秒都有计划并且不被打扰的生活,在自己和这个浮华的世界之间设立一个安全的屏障。我问她,她是否需要乔治亚娜陪伴。 她回答说,当然不。乔治亚娜和她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个人,她们之间没有一点儿共同之处,并且一直都没有过。所以,无论怎样,她都不会和乔治亚娜做伴,这样会让她觉得很累。乔治亚娜有她自己的路要走,而她伊莉莎也会走自己的路。 乔治亚娜不向我倾诉心声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沙发上,为家里的无趣而发愁,一再希望吉卜森舅妈寄来邀请信,请她到城里去。她说,如果能让她离开这里一两个月,等所有的事情都过去,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并没有问她“一切都过去”的含义,但我猜想她所说的意思是她母亲去世、阴沉的葬礼以及葬礼后的所有事情。伊莉莎对妹妹的懒散和怨言并不在意,好像这个整天唠唠叨叨的家伙根本不存在。 不过,有一天,她放好账册,正准备绣花时,突然对她责备起来:“乔治亚娜,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你更爱慕虚荣、更加荒唐的生物了。你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因为你在浪费自己的生命。你不但没有理智地做一个人该做的事情,依靠自己的力量安分守己地生活,而是一心想要找一个强大的力量来支撑你。一旦找不到一个愿意背负你这个懦弱、自私而无用的包袱的人,你就开始大喊大叫,说自己被冷落、亏欠,自己遇到了不幸。你还觉得生活就该千姿百态,时刻变幻,否则世界就是地狱。你需要被人欣赏,追求你,恭维你,你要有音乐会、舞会和社交活动,否则你就会精力衰竭,每天都显得憔悴。难道你就不能用一点点头脑,想出一种不需要依赖别人的努力、别人的意志而只靠你自己的生活吗?就拿一天为例,你可以把一天中的时间分成几份,每份时间都规定好固定的任务,把所有的时间都算进去,不留一刻钟、十分钟甚至是五分钟的空闲。做每一件事情都井然有序。这样,你会发现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你甚至还没来得及察觉。这样,你也就不需要欠谁的情来帮助你消磨空闲时间了。那样,你也不用找人陪你聊天,也不用别人来同情、忍受你。总之,像一个独立的人一样生活。听我的劝告吧,这是我给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忠告。如果你这样做了,无论出现了什么事情,你都不需要我,也不需要别人。但是,如果你对我的忠告置之不理,还要一意孤行,每天唠唠叨叨,懒散地过日子,你就等着自食其果吧。我要明白告诉你,你好好儿听着。尽管我不会再重复我说的话,但我会坚定不移地去做。只要母亲去世了,我就不会再管你的事了。从她的棺材被抬进盖茨黑德教堂墓地的那天起,就是你我分手的时候,今后你我形同陌路。你不要以为我们碰巧有着同样的父母,我就会让你完全不用一丝力气就连脚跟都不必站稳地赖着我。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就算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全部毁灭了,只剩下你我二人,我也会将你留在那个旧世界,而独自奔向新世界。” 她停下来,不再说了。 “你这番费神的长篇大论简直毫无价值。”乔治亚娜说,“谁都知道你是这个世上最自私、最狠心的家伙。我知道你对我有多么刻骨的仇恨,而我也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你在埃德温?维尔勋爵的事情上对我耍了花招。你不能容忍我的地位比你高,得到贵族的头衔,被那个你连面都不敢露的社交圈接受。所以,你暗中监视我,并且扮演了一个告密者的角色,你毁了我的美好前程。” 说完,乔治亚娜掏出手帕,擤了一小时的鼻子。伊莉莎则冷冷地坐着,无动于衷,自顾自地忙着。 的确,有许多人都不重视宽厚这种美德。然而在这里出现的两个人,也正是因为少了宽厚,一个人体现出来的尖酸刻薄让人难以容忍;另一个人体现出来的是枯燥乏味到被人鄙视。没有理智的情感断然让人觉得无味,但是缺乏情感的理智也太苦涩,让人难以下咽。 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乔治亚娜正倒在沙发上看着一部小说。伊莉莎已经去新教堂参加万圣节仪式了——在宗教方面,她十分看重形式,不论天气怎样,她都会每星期去三次教堂,至于平时的祷告,她也会参加。 我想要到楼上看看这个生命垂危的女人。她躺在那里,几乎没有人照料,用人们在她身上花费的时间比平时少多了;雇来的护士也因为没有人看管,都不尽心尽力,能溜就溜。贝茜虽然忠心耿耿,但她也有自己的家需要照应,只能偶尔到府上来。不出所料,当我走进卧室的时候,她并没有人照料,护士也不在。病人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着,好像在昏睡,铅灰色的脸陷在枕头里,炉中的火马上就要熄灭了。我先去给炉子加了些炭,之后又重新收拾了床单,再看了她一会儿。现在她已经没有办法用眼睛盯着我了。之后,我走到窗边。 大雨在敲打窗户,我能很清晰地听到外面的风声。“躺在那里的人,”我想,“应该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人世间的风风雨雨了。现在,她的灵魂正在挣脱躯壳的束缚,一旦成功了,将会去往哪里呢?” 当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想起了海伦,回忆起她临终时对我说过的话——她的信仰——关于灵魂都是平等的信条。我在回忆中倾听着记忆犹新的声音。她安宁地躺在病床上,低声地和我说她就要回到天父的怀抱了,而这是她多么渴望的事情。我回忆着她苍白的脸色、超越世俗的容貌、消瘦的面容和令人崇敬的目光。那时……我正在回想着,突然听到身后的床上传来了微弱的说话声:“是谁啊?” 我知道里德太太已经几天没有说话了,难道是她醒了吗?我走到她的跟前。 “是我,里德舅妈。” “我——是谁?”她回答。“你是谁?”她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很吃惊,但没有失去控制,“我完全不认识你——贝茜呢?” “她在门房,舅妈。” “舅妈!”她重复了一声,“谁叫我舅妈来着?你不是吉卜森家的人,不过我知道你——你的那张脸,一双眼睛,还有前额,我很熟悉。你像——对,你像简?爱!” 我没有说话,生怕我的身份会让她过于激动。 “可是,”她说,“恐怕这只是一个幻觉,我现在已经脑子不清楚了。我很想看看简?爱,所以就凭想象看到了相似的人。再说已经过去八年了,她的变化应该很大。” 听她这样说,我才用缓和的语气让她相信,我就是她想象中的那个人。看见她目前的思维还正常,神情很镇定,我就告诉她,贝茜是怎么让她丈夫跑到桑菲尔德把我接来的。 “我病得很重,我知道。”没过一会儿,她说,“几分钟之前,我很想翻个身,但是我发现我的四肢不能动弹了。现在看来,在死之前一定要把一些事情说出来,我才能安心。在我身体还健康的时候,我是很少想这些事情的,现在它们却像我身上沉重的包袱一直压着我的心脏。护士在吗?房间里除了你,没有别人吗?” 我让她放心,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 “唉,我做了两次对不起你的事,现在我很后悔。第一次,是违背了我向丈夫许下的承诺,没把你当成我亲生的孩子抚养长大。另外一次……”她顿了一会儿,说,“或许这些都不重要了,那样我也许会好过些,但是,向她这样低声下气地说话,实在让我觉得很痛苦。” 她挣扎着要改变一下姿势,但没有成功。她的脸色已经变了,好像她的内心正处于一种煎熬之中——也许这是最后一阵痛苦的征兆。 “唉,我得把这桩心事了结了。马上就要长眠了,我还是告诉她比较好。你去我的化妆盒那边,打开它,你会看到一封信,拿过来。” 我听从她的吩咐。 “把信读一下。”她说。 这封信很短,里面写道: 夫人: 劳烦您将我侄女简?爱的地址告诉我,并告知其近况。我会立刻给她写信,并且盼望她马上来马德里见我。托上帝的福,目前我家境富裕。但是我没有娶妻,也没有子嗣,所以我想在有生之年收养她为义女,并且将我所有的财产都赠与她。此致敬意。 约翰?爱谨启于马德里 这封信的落款日期是三年前。 “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过这件事?”我问。 “因为我对你的厌恶已经根深蒂固,所以我不想让你过上好日子。我忘不掉你做过的每一个举动,简——有一次你对我发火,你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最讨厌的腔调就是我的;你很明确地说,一想起我,就令你觉得恶心,还说我冷酷地虐待你——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像一个孩子。我也忘不了你突然发作,把心头的所有怨气都一吐为快时,我当时的感受:我感到害怕,就好像我打过或者推搡过的动物,突然抬起头用人的目光直视着我,还用人的声音诅咒我……拿些水来!快点儿!” “亲爱的里德太太,”我把水端给她时说,“不要再去想这些了,都忘了吧。原谅我那些偏激的话,那个时候我只不过是个孩子,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八九年了。” 她对我说的话毫不理会。喝了水,喘了口气,她又继续说:“我告诉你我忘不了这些,也进行了报复。我不会让你那位叔叔收养你,让你过上安稳的日子,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所以,我给他写了回信,上面说很遗憾令他失望了,因为简?爱已经去世了,在洛伍德死于伤寒。现在你想怎么办都行,你可以再写封信否认我的说法——去揭露我的谎言吧。我想,你生来就是和我作对的。现在,我就要死了,还要用我曾经做过的事情来令我不安。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一定不会这样经不住诱惑去干那种事的。” “但愿你能听从劝告,忘掉这些,舅妈,宽容、慈祥地对待我……” “你的脾气简直太糟糕了。”她说,“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理解这种性格。在那九年中,我对你不管不顾,你就那样耐着性子默不做声。但是到了第十年,所有的一切就那么爆发了,我永远都理解不了。” “我的性格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坏。我很容易被感动,而且没有想要报仇。在我小的时候,有很多次,只要你允许,我都非常愿意去爱你的。现在,我也非常诚恳地想要和你和好。亲亲我吧,舅妈。” 我把脸颊凑到她的嘴边。她不愿碰,还责怪我将她的床压低了,再次要了一杯水。我让她躺下时——因为我扶起她,让她靠着我的胳膊喝水——把手放在她冰冷油腻的手上,她已经没有气力的手指却缩了回去,没有神采的目光避开了我的眼睛。 “那么,爱我也好,恨我也好,随你便吧。”我最后说,“反正你已经得到了我彻底的宽恕。现在,你去乞求上帝的原谅吧,安息吧。” 可怜而痛苦的女人!我现在不管怎样努力地去改变她固有的看法,都已经晚了。她生前一直那样恨我——临终的时候,她依然恨我。 这个时候,护士进来了,贝茜也跟在后面。我仍旧留在这里半个小时,我想看到她某种释怀、和解的表情,但始终没有任何征兆。她很快就陷入了昏迷状态,从此没再清醒过,在这一天夜里十二点去世了。当时我没在场,没能为她合上眼睛,她的两个女儿也不在她的身边。第二天早上,她们来告诉我,一切都过去了。那时她的遗体已入殓,伊莉莎和我都去瞻仰,乔治亚娜号啕大哭,说是不敢去看。那里躺着萨拉?里德的遗体,曾经那样健壮,充满生机,如今却动也不动了。冰冷的眼皮已经盖住了她无情的目光,额头和独特的面容仍带着她冷酷的印记。对我来说,那具尸体既奇怪又庄严。我看着她,心中泛起了忧伤与痛苦。它带给我的不是温柔、甜蜜、惋惜,或是希望、压抑,而是一种为她感受到的不幸——不是我的损失——而产生的揪心的痛苦,还有因为她的死亡而引起的忧郁——一种没有泪水的沮丧与忧伤。 伊莉莎镇定地打量着她的母亲。沉默了几分钟后,她说:“按照她的身体状况,她本可以活得更长,可烦恼缩短了她的寿命。”接着她嘴角抽搐了一下,便转身离开了房间。我也跟着离开了。我们两个人没有掉一滴眼泪。 第二十二章 罗切斯特先生只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但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我还没有离开盖茨黑德。我本想在葬礼后立刻起程,可是乔治亚娜恳求我陪她一直待到她去伦敦。她的舅舅吉卜森来这里主持了葬礼,也安排了一些家庭上的琐事,顺便邀请乔治亚娜到伦敦去。她害怕同伊莉莎单独相处,因为当她情绪低沉时,得不到她的同情;在她胆怯的时候,也得不到她的支持;就算是收拾行装时,也得不到她的帮助。所以,我尽量忍受乔治亚娜的软弱无能、唉声叹气、自私的怨天尤人,帮她做一些针线活,收拾行装。的确,在我忙着为她做事的时候,她什么都不做。我心想:“倘若我真的注定要和你一起生活,那么,表姐,事情就要重新安排了。我不会乖乖地做所有的事情,而你自己却什么都不做。我会把一部分工作分派给你,并且逼迫你完成,否则就让这些工作一直没人做。我还会坚持让你那些慢条斯理、半真半假的苦水咽回你的肚子里。不过,正因为我们相处的时间十分短暂,而且碰巧又是在悲伤的时候,我才甘愿忍耐和顺从。” 最终,我把乔治亚娜送走了,伊莉莎却要求我再待上一星期。她说,她已经有了一套计划,并且要为这个计划全力以赴,她要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在里面装箱子、翻抽屉、烧掉一些信,也不和任何人说话。她留我下来,是想让我帮她照看一下屋子,接待一下往来的宾客,回复一些唁电。 这天早上,她突然告诉我,一切都解决了,不再需要我了:“我非常感激你用宝贵的时间为我办了这么多周到的事情。与乔治亚娜比起来,和你相处是绝对不同的。你可以在你的生活中尽职尽责,绝对不会成为别人的累赘。明天我就要动身去欧洲大陆了。我会在里尔 ①附近的一家寺院里找到自己的栖身之所——你可能会叫它修道院。在那里我会安静度日,不受打扰。我会暂时将全部的精力用来考察罗马天主教信条,细心研究它体制的运转。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很确定,但是如果我发现它最适宜使一切事情办得规矩、有条理,我就会皈依天主教,很可能成为一名修女。” 对于她的决定,我没有一点儿吃惊,也没有打算劝阻。“这种安排对于你来说,再适合不过了,”我想,“但愿对你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分手时,她说:“再见,简?爱表妹,祝你好运。你还是有些见识的。” 我回答:“你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伊莉莎表姐。但再过一年,你所有的见识和学识会被埋葬在法国修道院的围墙之内。不过这不应该是我关心的事情了,因为这适合你——我并不太在乎。” “你说得很对。”她说。 我们说完这番话,就分道扬镳了。鉴于此后我再也没有提到她或者她的妹妹,所以在此我不妨说一下。以家世的角度来说,乔治亚娜的婚事高攀了,她嫁给了上流社会一个年老的有钱男人。而伊莉莎真的当了修女,在过了见习期以后,她成为修道院的院长,并且将所有的财产都捐给了修道院。 人们离开家之后,无论时间长短,回家的心情是怎样的,我都不清楚,因为我从来没有经历过。但是,我知道,小时候走很远的路回到盖茨黑德府,心里的滋味是怕冷,或者是怕因情绪低落而被人骂。后来,就是从教堂里回到洛伍德,原本渴望一顿丰盛的饭菜和熊熊的炉火,结果却什么都没有。那几次归途都不愉快,也不让人向往,因为没有强大的吸引力让我奔向那个目标。然而这次返回桑菲尔德是怎样的滋味,还有待体会。 旅途是让人厌倦的——非常乏味,令人厌倦。白天走五十英里,晚上在旅店寄宿。第二天再走五十英里。最初的十二个小时里,我想起了里德太太临终的时刻。我看见她的脸变了形,也失去了血色,听到她走音的语调。我回想起出殡那天,还有棺材、灵车、黑压压的一队佃户和用人——亲戚不多——敞开的墓穴、肃静的教堂、庄严的仪式。随后,我又想起了伊莉莎和乔治亚娜。我看见一位是舞场中的皇后,另一位是修道院陋室中的修女。我继续思考着,分析着她们每个人的性格。傍晚,我在一个大城镇歇脚,脑袋里的那些想法也慢慢消散了。夜晚,我的思绪又转到了其他地方。我躺在客栈的床上,将回忆抛开,开始憧憬未来。 我马上就要回到桑菲尔德了,但是我又会在那里待多久呢?应该不会很久了,我很确信。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曾收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信,她告诉我聚会已经散了,而且罗切斯特先生在三星期前就动身去伦敦了,大概在两星期之后回来。费尔法克斯太太猜想,这次他是为了张罗婚礼去的,因为他曾说起要买一辆崭新的马车。她还说,对于罗切斯特先生娶英格拉姆小姐这件事,她总觉得有些蹊跷。不过,她总听大家这么说,而且亲眼看到了他的行为,所以不得不相信,婚礼很快就会举行。“如果连这个都要怀疑,那你的疑心病还真的有些奇怪了。”我在心里嘀咕着,“我就没有怀疑过。” 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要考虑:“我要去哪里呢?”一整晚,我都梦见英格拉姆小姐。在梦中,她关上了桑菲尔德的大门,随便为我指了另外一条路。罗切斯特先生则任凭她这样做——似乎对英格拉姆小姐和我冷笑着。 我没有通知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到家的确切日期,因为我不想让她派马车来米尔科特接我。我想自己安安静静地走完这段路。所以我把箱子交给了旅店的车夫,之后在六月的一个黄昏,晚上六点左右,开始了一个人安静的旅行。我走在通往桑菲尔德的那条老路上,道路两旁是无际的田野,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走这条路了。 现在正是夏天,傍晚虽然晴朗温暖,却不明亮,沿路可以看到翻晒干草的工人正在忙碌。天空虽然有朵朵白云,却仍是好天气。天空中的蓝色——在可以看见蓝色的地方——柔和而稳定,云层又高又薄。西边看起来温暖得多,因为那里没有饱含雨意的水滴在闪烁而造成凉爽的感觉——现在的西边就像是生了一堆火,好像在大理石般的云雾后面的祭坛中,火焰熊熊燃烧着,从缝隙中射出金色的红光。 前面的路程越来越短了,我的心里生出一种喜悦,让我想要停下脚步问问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喜悦的心情,之后让理智提醒自己,我这不是回家,或者去一个永远的安身之所,只是有一个亲密的朋友在盼望我快点儿过去。“费尔法克斯太太一定会用平静的笑容欢迎我。”我说,“而小阿德拉会拍手叫好,一见我就跳起来。但是我自己心里明白,我心中所想的并非是他们,而是另一个人,但是这个人没有想着我。” 然而,还有什么比青春更任性吗?有什么比幼稚更没有目的性呢?青春与幼稚就是这样认定,我只要能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就够了,足以让我觉得愉快。它们还补充说:“快点儿!快点儿!在还可以相处的时候用多一点儿时间来相处,再过几天,最多再过几个星期,你就与他永别了!”接着,我抑制住心里的痛苦——用我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畸形心理——继续赶路。 桑菲尔德的草场上,有人正在晒干草,或者准确地说,当我看到他们的时候,正逢他们下工打算回家,每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草耙。再走过一两片这样的草场,我就可以走在大路上,到达门口了。篱笆上的蔷薇花真美啊!但我已经顾不得这些了,因为我巴不得赶快回到府上。我经过一棵高大的蔷薇树,横穿过一条枝繁叶茂的小路。我看到,在窄小的石阶上,罗切斯特先生正坐在那里,手上拿着一本书和一支铅笔,正在写着什么。 是的,他确实不是魔鬼,但他让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了起来。一时间我竟然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是怎么了?我没有想过,见到他的时候,我会浑身颤抖——或者在他的面前,我居然说不出一个字来。如果我还能行走,那么我一定返回,我知道还有一条路通往桑菲尔德。但是即便我再知道二十条路也没有用了,他已经看到我了。 “喂!”他叫道,收起了手上的书和笔,“你回来了!过来,好吗?” 我想我是走过去了,尽管我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一心想要镇静下来,尤其是要控制住脸上所有肌肉的活动——它却无视我的意志,拼命将我想要极力掩饰的东西表现出来。幸好我戴了面纱,于是我将它放下来,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镇定。 “是简?爱吗?你从米尔科特过来,而且是走过来的吗?这就是你的一个鬼点子,不叫人派车去接你,就像普通人一样,沿着小街小巷走过来。一定要选择黄昏的时候,偷偷走到你家附近,就好像是一个梦,或者一个影子。真见鬼,上个月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和我舅妈待在一起,先生。她去世了。” “标准的简?爱式的回答!但愿善良的天使保护我吧!她刚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从一个死人的住所归来,而且是在黄昏时分,只有我一个人在的时候,告诉我这些。如果我有足够的勇气,我应该上前摸摸你,看看你是人,还真的是一个影子。你这精灵啊!可是我宁愿到沼泽地里捕捉五色的鬼火。你这个玩忽职守的小东西!就是玩忽职守的小东西!”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你已经离开了整整一个月了,我敢肯定,你已经把我忘记了!” 我知道,与主人重逢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尽管我还在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不再是我的主人了。我也知道,对于他来说,我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在罗切斯特先生身上(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永远蕴藏着一种巨大的让人感到愉悦的能量,只要吃掉他给予我这迷途孤鸟的面包屑,就无异于享用了一顿盛宴。他刚才所说的话中最后几句给了我巨大的抚慰,因为他好像很在意我是否还记得他。而且,他将桑菲尔德说成是我的家——但愿那是我的家! 他始终没有离开石阶,我也不想让他那么快就把路让开。于是,我问他是不是去过伦敦了。 “去了。我想你是用你的千里眼看到的吧。” “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信告诉我的。” “她告诉你我去干什么了吗?” “嗯,是的,先生!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你的伦敦之行有何目的。” “你得去看一看那辆马车,简,并且告诉我它是否完全适合罗切斯特太太。她靠在紫色的软垫上,看上去像不像一个波希西亚女王。简,但愿我的外表可以配得上她。你这个小精灵,你现在能不能给我施加一种魔力或者给我一颗有魔力的药丸,使我变成一位英俊的男士?” “这不是魔力能做到的,先生。”我在心里补充道,“充满爱的目光,就是你需要的魔力。在这种目光之下,你已经足够英俊了。或者说,你自身那种严厉的眼神已经很有魅力了。” 有时,罗切斯特先生拥有一种敏锐的观察力,能够看透你心里未曾表达的思想。比如现在,他没有在意我口头上唐突的回答,而是用他少见的微笑作为回应。这种微笑太美妙了,但也很少见,他好像不屑于用在普通的场合里。这确实是情感中的阳光,就在这个时候,普照在我的身上。 “走过去吧,珍妮特 ①。”说着,他腾出了空间,让我可以跨过台阶,“回家去,在朋友的家门口,休息一下你那双不断奔波、不知疲倦的小脚。” 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听从他的命令,不需要再有什么对话。我默不做声地跨过台阶,想就这样平静地离开他的身边。但是突然有一种冲动使我不受控制——这种力量迫使我回过头,向他说道——或者是内心深处不由自主地替我说道:“罗切斯特先生,谢谢你的关心。能回到你的身边,我觉得很快乐。你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我唯一的家。” 之后,我便快步向前,即便他想追我,也追不上。小阿德拉看到我的时候差点儿乐疯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同样用一种朴实的友情接待了我。莉娅看着我笑了笑,甚至连索菲娅也愉快地对我说了声“晚上好”,我感到非常愉快。被自己围绕的人爱戴,自己的存在让她们觉得很舒适,这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我紧紧地闭上双眼,不再去想以后的事情。我将自己的耳朵堵住,不去听那些离别正在靠近、伤感即将来临的警告声。喝过晚茶,费尔法克斯太太开始编织,我在她旁边找了一个低矮的座位坐下,阿德拉则跪在地毯上,紧偎着我。一种亲密的气氛,如同一种金色温暖的光环将我围绕着。我默默地祷告,希望分别不要来得太早,我们不要分开得太远。就在我们这样温馨地坐着时,罗切斯特先生默默来到了我们身边,看着我们,好像对这种温馨的气氛感到愉悦。他说,既然老太太又找回了自己的养女,想必她也安心了,并且补充说,他看到阿德拉“恨不得把她的英国小妈妈一口吃下去”——这时,我似乎有一种很荒谬的想法。就算他以后结了婚,也会把我们一起安顿在某个安静的地方,能够得到他的保护,而不是把我们送到他的阳光辐射范围之外。 在我回到桑菲尔德府后的两个星期时间里,是我人生当中度过的最平静的日子。在此期间,没有人提到主人的婚事,也没有人看他在为他的婚事作什么准备。我几乎每天都会去问费尔法克斯太太,是否听说已经作出什么决定了。她给我的回答总是否定的。有一回她说,她曾经问过罗切斯特先生什么时候将新娘接过来,但是他只是用鬼脸作为回答。她也猜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但是有一件事情一直让我觉得很奇怪。他后来根本就没有拜访过英格拉姆小姐。实际上,那个地方位于本郡与另一个郡的交界处,距离这里仅仅二十英里。我想,这么短的距离,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罗切斯特先生这样一位深谙骑术、总是不知疲倦的人,去那里只需要一个上午的时间。所以,我的心里开始萌发一种不该有的希望:婚事告吹,谣言不可信。或者一方,甚至是双方都改变了主意。我常常观察主人的脸色,看他是否有伤心或者恼怒的表情,但是在我的记忆中,他的脸上就没有出现过愁容或者怒色。当我和我的学生与他相处时,当我兴致不高或者有些无精打采时,他的情绪反而很高昂。他从来没有这么频繁地叫我到他的面前去,等我到了那里,他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待我亲切——而且,唉!我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爱着他。 第二十三章 明媚的夏天,阳光普照着整个英格兰。连续许多天都可以见到明净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然而,在这海水围绕的岛国,即便是短暂的一两天有这样的好天气,都是难得的事情,如同意大利的好天气随同候鸟不远万里快乐地飞到英格兰的悬崖上歇歇脚。干草已经收进来了,桑菲尔德周围的田野也都收拾干净,现在眼前一片绿油油。道路被阳光炙烤得发白,树木郁郁葱葱,生机盎然。树篱和林子都已经枝叶繁茂,与它们之间那些割过草后留下的金黄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施洗约翰节前夕,阿德拉在海镇的小路上摘了半天的野草莓,累坏了。太阳一下山,她就上床睡觉了。待她入睡后,我便一个人去后面的花园走走。 这个时候,是二十四小时之中最好的时间——“白昼已耗尽了它的烈火”,清凉的露水开始频频落在被烫得喘不过气的平原和炙烤过的山顶上。夕阳缺少了亮丽云彩的陪伴,安安静静地下沉,留给西方一抹庄严的紫色,在山峰的顶端闪烁着红宝石或像是在火炉中燃烧的火焰一般的光辉,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越来越高,越来越柔和,霸占着半边天空。与西方不同,东方也有自己的美,它的湛蓝充满了魅力,其上也有低调的珍宝—— 一颗颗升起的孤星。它们很快就会以拥有月亮而感觉到自豪,只是此时的月亮还在地平线之下。 我在石子铺就的道路上散步,隐约一阵轻轻的但很熟悉的香味——雪茄的味道——缓缓地从某个窗口飘了出来。我看见图书室的窗户开着一只手那么宽的缝隙。我知道可能有人从那里往我这边看,所以我离开窗口,进了果园。在庭院中,再没有哪个地方比这里更加隐蔽了,这里就像伊甸园的一个角落。树木枝叶繁茂,百花盛开,一边有高墙把院子隔开;另一边则是一条长满了山毛榉的路,如同屏障一般,将草坪分开。下面是一道矮篱,这是与寂静田野之间唯一的界限。有一条蜿蜒的小路直通篱笆那里。路边种满月桂,路的尽头是一棵高大粗壮的七叶树,树底下有一排座位。在这里散步,完全够私密,不会被人看到。现在露水缓缓凝结,四周悄无声息,夜色正浓,行走其间,仿佛永远在阴郁中踌躇。突然,我被初生的明月投射在这个院子中的光芒吸引了。我穿过花圃和果园,突然停下了脚步,不是因为听到或是看到了什么,而是因为再次闻到了那种让我警觉的烟草香。 那些香气袭人的蔷薇、茉莉、玫瑰,还有青松与石竹,早已献尽了它们的气味,刚刚袭来的味道也不是来自灌木和其他花朵,而是我所熟悉的罗切斯特先生的雪茄味道。我抬起头四处寻找,侧耳倾听着周围的动静。但我看到的只有树上沉甸甸的果实,听到的只有夜莺在半英里外林子里婉转的鸣叫。我看不见有身影在移动,也听不到附近有脚步声,但是烟草香越来越浓。我想我得快点儿走掉。我快步走向灌木林的边门,但看见罗切斯特先生走了进来。我往旁边一闪,躲进了常春藤的阴影中。他一定不会在这里待很久的,应该很快就回去了。只要我坐在这里不动,他就应该看不到我。 可是事情不是这样——他喜爱暮色,这个古老的园子也是他迷恋的。他就那样慢慢地向前走着,一会儿拎起醋栗的树枝,看看大如梅子的果实;一会儿从墙上采下一颗熟透了的樱桃;一会儿又弯下腰,亲近一簇花,不是闻闻上面的香味,就是欣赏花瓣上的露珠。突然一只很大的飞蛾从我的身旁飞过,飞落在罗切斯特先生脚边的花枝上。于是,他弯下腰,仔细看着它。 “现在,他正背对着我,”我想,“而且那样专注,如果这个时候我悄悄地从他身后溜走,应该会神不知鬼不觉。” 我一直沿着路边的草地走,以免走在石子路上发出嘎吱的响声而暴露了自己。他就站在花坛的中间,那里离我的必经之地有一两米的距离,而他正在专心地看着飞蛾。我在暗自猜想:“我一定会顺利地走过去的。”此时的月亮还没有升得很高,罗切斯特先生在院子中投下了长长的影子。当我正要跨过他的影子时,他却连头都没回地小声说:“简,过来看看这个小东西。” 我自问没有发出一点儿声响,他的背后也没有眼睛——难道他的影子有感觉吗?我先是一惊,之后便向他的方向走去。 “看看它的翅膀。”他说,“它让我想到西印度的一种昆虫,在英国可不常见这么大、颜色还这么鲜艳的夜游虫。看!它飞走了。” 飞蛾突然展翅飞走了,我也正想离开。当我胆怯地走到门边时,罗切斯特先生也跟着到了那里。他说:“回来吧,在这样可爱的晚上,闷在屋子里多可惜啊。在日落与月出交替的时候,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去睡觉。” 我知道自己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尽管我平时口齿伶俐、对答如流,但是每逢需要寻找借口的时候,我便怎么也说不出来话了,尤其是在一些需要我说一句为自己开脱的话或者找一个借口来摆脱尴尬局面的时刻。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和罗切斯特先生单独在这么幽暗的果园中散步,但是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拒绝。我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脑袋里盘算着该怎么摆脱才好。可是他看起来那么镇定、严肃,这让我的慌乱更惭愧了。如果说我心中有鬼——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那只能说我有。他心里十分平静,而且全然不觉。 “简,”我们此时正走在满月照亮的小路上,周围是低矮的篱笆和七叶树,他又开口说话了,“夏天的桑菲尔德真是一个可爱的地方,对吧?” “是的,先生。” “你一定开始迷恋桑菲尔德府了,因为你对自然有独到的欣赏眼光,而且这里又很容易让人产生迷恋之情。” “实话实说,这里确实能够让人依恋。” “而且,尽管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我看得出,你已经开始很关心阿德拉那个小傻瓜了,甚至包括老实的费尔法克斯太太。” “是的,先生。尽管用的方式不同,但是我对她们都是很喜爱的。” “而且,你会因为和她们分开而感到难过。” “是的。” “真可惜啊!”他叹了口气,顿了一下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样的。”他马上接着说,“你刚刚找到一个安静的栖身之所,就有一个声音叫你赶快起来赶路,因为你的休息时间已经到了。” “我需要往前赶路了吗,先生?”我问,“我需要离开桑菲尔德了吗?” “我想你应该要走了,简。很抱歉,但是我很明确地说,你是该走了。” 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我不会被它击倒。 “好的,先生。要是你下命令让我走,我就走。” “现在命令就下了——就在今晚,不得不这样了。” “你要结婚了吗,先生?” “确——实——如——此,没错。凭你向来的机智,你马上就猜到了。” “快了吗,先生?” “快了,我的——哦,爱小姐,你应该还记得吧,简。我第一次,或者说是传言第一次,将我的计划很明确地告诉你,我将要将我这个老单身汉的脖子装进神圣的枷锁里,步入婚姻的殿堂——简单一点儿,就是我将把英格拉姆小姐拥入怀抱了——看来这个怀抱得准备得大些,要个满怀啊。不过,没有关系,像布兰奇这样的宝贝,再大也不会有人嫌弃的。是的,就如我刚才所说——听我说,简!你不是还一直回头看那只飞蛾吧?那不过是一直瓢虫,孩子,‘正飞回家去’。我想给你提个醒,你一直都敬佩我的谨慎。你的深谋远虑、强烈的责任感,还有你的明智与谦卑,向我提出,如果我娶英格拉姆小姐,那么你和小阿德拉两个人立刻离开比较好。我不在乎,也不想和你计较在这个建议中所隐藏的对我人格上的侮辱。实际上,一旦你们离开这里,珍妮特,我会努力把它忘掉。我所看到的,只是其中的智慧。这个建议真是高明啊,我已经把它奉为准则了。阿德拉必须去上学,而爱小姐你,需要找一份新的工作。” “是的,先生,我会马上登广告的,与此同时我——”其实我接下来想说的是,“我想我可以继续待在这里,直到我找到另一个安身之所。”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不能冒险让自己说这么长的句子,我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的嗓音了。 “我大约一个月之后成为新郎。”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不过,在这段时间,我会亲自为你找寻一份新的工作和落脚的地方。” “谢谢你,先生。很抱歉给您……” “哦,不用道歉了!我觉得一个用人能够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像你一样出色,那么得到雇主一个小小的帮助,也是应该的。而且,我听我未来的岳母提到过一个地方,很适合你去。那个地方就在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村,教迪奥尼修斯?奥加尔太太的五个女儿。我想你会喜欢爱尔兰的。他们说,那里的人都很热情。” “离这里很远啊,先生。” “没有关系。我想,像你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姑娘绝对不会在乎旅途的劳顿和距离的。” “不是旅途,而是距离。中间还隔着一片海——” “与哪里隔着一片海,简?” “和英格兰,还有桑菲尔德,还有……” “什么?” “还有你,先生。” 我似乎在无意识中说了这句话,接着泪水就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但是,我没有出声,也没有哽咽。一想到奥加尔太太和苦果村,我就心寒;一想到要与我并肩的主人之间隔着翻腾的波涛,我的心就更寒了;然而当我想到我与真爱之间隔着财富、阶级、世俗这片更大的汪洋,我的心就寒冷如冰了。 “路途真的很远。”我又说了一句。 “的确是这样。等你到了爱尔兰康诺特的苦果村,我就永远看不到你了,一定是这样的。我从来不去爱尔兰,因为我一点儿都不喜欢那里。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简,你说是吗?” “是的,先生。” “朋友们在分别之前都会珍惜剩下的不多的时光。星星们在天上闪烁,我们就用半个小时的时间来话别,平静地谈谈航程。这棵七叶树下面有围着老树根的凳子。来吧,今天晚上我们就安心地坐在这里,今后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坐在这里了。”他让我坐下,之后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里离爱尔兰真的很远,珍妮特,很抱歉,我要把我的小朋友送上这么令人厌烦的旅程了。但是,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那该怎么办?简,你觉得你我之间有相似的地方吗?” 这次我没敢直接回答,因为我的心情很激动。 “因为,”他说,“有时我对你很好奇——尤其是像现在这样,当你靠近我的时候。你好像牵着我胸前左面一根肋骨,你的小小身躯牵系着一根弦,与我的身体紧密相连,难分难舍。但是,如果我们之间隔着咆哮的海峡和两百英里的土地,我们远远地分开,那么恐怕那根弦也会断的。一想到这里,我的心便揪成一团,开始流血。至于你……你会忘了我的。” “我永远都不会的,先生,你知道——”我再也说不下去了。 “简,你听到夜莺在林中歌唱了吗?听!” 我本是静静地听,可是却突然抽泣起来,接着就再也控制不住了,任眼泪流下。我的心里痛苦极了,浑身战栗着。待我能说出话的时候,我只能说出一个由衷的心愿,那就是:但愿自己不曾来到这个世上,也从来没有到过桑菲尔德。 “你是因为马上就要离开这里而难过吗?” 此时,悲伤和爱情已经占据了上风,并且支配一切,压倒其他的情感,它要求生存、发展并且主宰一切,没错——它要表述心声。 “离开桑菲尔德,我很难过,我爱桑菲尔德——我爱它,是因为在这里,我生活很充实,很愉快——至少有一段时间是这样的。我没有被人肆意轻视,也没有被刻板的规矩弄得僵硬,没有混迹于低劣的人之中,也没有被排斥在同光明、健康、高尚的心灵交往的机会之外。我已经面对面地和我所敬重、喜欢人的人——和一颗独特、活跃、博大的心灵——交谈过了。我已经和你这么熟悉了,罗切斯特先生,而现在就要与你分开了,这让我觉得害怕,痛苦万分,我看到离别不能避免,就像死亡不能避免一样。” “你在哪里感受到的呢?”他猛然问道。 “哪儿?你那里,先生,你已经把这些放在我的面前了。” “放置了什么?” “英格拉姆小姐,一个高尚、漂亮的女人——你的新娘。” “我的新娘!什么新娘?我没有新娘!” “但你马上就有了。” “是的,我会有的!我会有的!”他紧咬牙关。 “那我一定要走了——你自己亲口说的。” “不,你一定要留下来!我发誓——我一定会信守诺言的。” “我告诉你,我一定要离开!”我的怒火被点燃了,我反驳道,“你难道觉得,我会愿意留下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吗?你认为我没有血肉,只是一架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任凭别人从我嘴里抢走我唯一的一口面包,任凭别人将我杯子里仅有的一滴生命之水泼掉?难道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穷苦,我没有显赫的背景,我长相平庸,我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同你的是一样的,它丰富,它充实!倘若上帝赐予我再多一些的姿色和足够的财富,我也会让你像我离不开你一样,离不开我。我没有按照世俗和规矩同你说些话,也不是在用血肉之躯和你说话,而是在用我的灵魂和你的灵魂说话。就好像现在我们一同穿过坟墓,站到上帝的脚下,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本来就是如此!” “本来就是如此!”罗切斯特先生重复道,“就是如此,”他一边将我拥入怀中,一边将自己的唇印在我的嘴唇上,“就是如此,简?” “是的,就是如此,先生。”我回答,“但是事情并没有这样。因为你已经结婚了,或者说和已经结婚没什么两样了,同一个配不上你的人结婚——同一个你没有一点儿好感的人——我绝不相信你会爱上她。因为我看到过也听到过你暗讽她。对这样的结合,我真的很不屑,所以我比你强——让我走!” “你要去哪儿,简?去爱尔兰吗?” “是的——去爱尔兰。我已经把心里话都说了,所以去哪里都可以了。” “简,冷静点儿,不要挣扎,现在你就像一只发疯的小鸟,在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 “我不是什么鸟,更没有陷入鸟笼。我是一个具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现在我要动用自己的意志离开你了。” 我又努力地挣脱了一下,便摆脱了他,直挺挺地站在他面前。 “你的意志可以决定你的命运,”他说,“我现在就将我的手和我的心以及我的一份财产都交到你的手上。” “你这演的又是哪一出闹剧,我只会一笑了之。” “我请求你在我的身边度过余生——成为我的另一半,做一对世上最佳的伴侣。” “关于你自己的命运,你已经作过选择了,那就应当坚持到底。” “简,别激动,平静点儿。我也一样,也得平静下来。” 这时,一阵风吹过满是月桂的小路,它轻摇着七叶树的枝杈,又飘走了——消失了。夜莺的歌唱已经是这里唯一的声音了,听着这个声音,我再次哭了起来。罗切斯特先生安安静静地坐着,和蔼但面色严肃地看着我。过了很久,他才说:“到我身边来,简。听听我的解释,让我们原谅彼此。” “我再也不会回到你的身边了。我已经被拉走,就没有理由再回头。” “不过,简,我是叫你回来做我的妻子,我要娶的人是你。” 我没有说话,心想他是在讽刺我。 “过来,简——到这边来。” “你的新娘横亘在我们之间。” 他站了起来,一个箭步冲到我的面前。 “我的新娘就在这里。”他说着,一把将我重新拉到他的身边,“因为配得上我的人就在这里,和我相像的人也在这里。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还是没有回答,仍然想要挣脱他,因为我还是不相信他的话。 “你在怀疑我吗,简?” “是绝对的怀疑。” “你不相信我?” “一点儿也不信。” “你看我是个爱说谎的人吗?”他激动地问,“真是个疑神疑鬼的小东西,我一定要让你相信我。我和英格拉姆小姐之间有爱情可言吗?没有,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她对我有爱吗?没有。这一点,我已经用我的方法证实了。我只是放出谣言,将我的财产还不及真实的三分之一的说法传到了她的耳朵里。之后我亲自去看这个实验的结果。当我去拜见她们的时候,她和她母亲对我的态度开始变得冷淡。我不愿意——也绝不可能——娶英格拉姆小姐为妻。你——你这古怪的——你这个如同精灵一般的小家伙——我像爱我自己一样爱你。你——虽然很穷,而且没有显赫的家世,相貌平庸,个子瘦小——我请求你把我当做你的丈夫。” “什么,我!”我猛地叫了出声来。我看出了他认真的样子,尤其是那种出于本性的粗鲁言行,我开始相信他的话了。“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我也没有别的朋友了——如果你是我朋友——除了你给我的钱,一个子儿也没有的我?” “就是你,简。我一定得让你属于我——完全属于我。你愿意吗?快说‘好’啊。” “罗切斯特先生,让我看着你的脸。你转向月光的那边。” “为什么?” “因为我要好好儿看看你的脸,转啊!” “转过去,也不比一张揉皱的纸更容易看懂。不过,你想看就快些看吧,因为我这样待着有些难受。” 他焦急不安,脸涨得通红,表情很奇怪,眼中射出奇异的光芒。 “哦,简,你这是在折磨我!”他大声嚷道,“你用犀利而慷慨的眼神看着我,这是对我的一种折磨。” “怎么会呢?如果你是认真的,你的想法也是认真的,那么我对你的感情只会是感激和忠心,那就绝对不可能是一种折磨。” “感激!”他脱口喊道,并且慌乱地补充说,“简,快答应我吧。说,爱德华——叫我的名字——‘爱德华,我愿意嫁给你。’” “你是真的吗?你真的爱我吗?你是真心想让我成为你的妻子吗?” “是真的。如果你需要我发誓,我可以发誓。” “那么,先生,我愿意嫁给你。” “称呼我‘爱德华’——我的小夫人。” “亲爱的爱德华!” “现在到我的身边来——完完全全地到我怀里来。”他说着,将自己的脸颊贴在我的脸颊上,用一种深沉的语调对着我的耳朵呢喃道,“给我幸福吧,我也会给你幸福的。” “上帝啊,饶恕我吧!”他过了一会儿,又说了一句,“不要再有人来干涉我了,我得到她了,我要紧紧地抓住她。” “不会有人来干涉的,先生。我已经没有亲人来干预了。” “没有——那再好不过了。”他说。如果不是因为我爱他,我会觉得他的语调和那狂喜的表情有些粗野。但是,我现在已经从分别的噩梦中醒来了,被人叫到永结同心的殿堂,坐在他的身边,一心想着永恒的幸福。他一次又一次地问我:“你幸福吗,简?”我也是一次又一次地回答:“是的。”接着,他又自己念叨着:“我会赎罪的——会的。我不是发现她没有朋友、得不到抚慰、受到冷落吗?我不是会保护她、珍爱她、安慰她吗?我心里不是有爱,我的决心不是始终不变吗?那一切会在上帝的法庭上得到宽恕。我知道造物主会让我这样做的。至于世间的评判,我不去理睬。别人的意见,我也绝对不会在意的。” 可是,这个夜晚突然间怎么了?月亮还没下沉,但是我们已经浸没在黑暗之中了。我现在距离主人那么近,但却已经看不清他的脸了。七叶树在经受怎样的痛苦?为什么它开始扭动、呻吟?狂风从月桂树守卫的小路上咆哮而来。 “现在我们必须回屋了。”罗切斯特先生说,“天气变了。不然我真希望和你一起坐在这里直到天明,简。” “我也一样。”我想,“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或许我该将心中所想的说出来,但是突然有一道闪电苍白而犀利地从我仰望的云层中劈了下来,在咔嚓一声霹雳之后,便是轰隆隆的雷声。我只能下意识地把眼花缭乱的眼睛躲在罗切斯特先生的肩膀上,顾不得说话了。 倾盆的大雨直泻而下,他催促我赶快沿着小路穿过果园回房间去。即便如此,我还没跨进门槛,浑身上下就已经湿透了。在客厅,罗切斯特先生赶忙帮我取下披肩,将我头上的水珠弹走。此时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好从她的房间里出来,而刚开始我们谁都没有察觉到她的出现。客厅里此时亮着灯,时钟正敲了十二点。 “快去把湿衣服换下来,”他说,“可是临走之前,你得说一声晚安——晚安,我亲爱的!” 他不断地吻我,我只能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但当我抬头的时候,看见这个寡妇站在那里,脸色苍白,满是惊讶。我向她笑了笑,便小步跑上楼了。“下次再解释就可以了。”我想。但是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想到她对我可能产生的误解,心里有一丝不安。还好刚才的惊喜可以帮我抚平其他一切情感。尽管外面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害怕。可是此后,罗切斯特先生还是三次来到我的门前,问我是否一切都好。这样的安慰,已经足够抚平我内心中的不安,让我去应付一切。 早上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小阿德拉就跑来告诉我,果园尽头的那棵大七叶树在夜里遭到了雷击,被劈去了一半。 第二十四章 我起床穿好衣服,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我在怀疑是不是一场梦。我只有在看到罗切斯特先生,再次听到他那番情话和诺言时才能确定。 我梳理头发的时候,看着自己的脸,发现它不再是平庸的了。因为透过面容,我看到了希望,满脸充满了活力,眼睛也好像看到了累累硕果的源泉,反射出光彩夺目的光芒。在此之前,我不愿意让主人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因为我怕他会不喜欢我的容貌。但是现在我相信,我可以抬起头,让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我,我的外表不会减少他对我的爱恋。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件朴实干净的素色夏装,穿在身上。好像从来都没有哪一件衣服像这件这样适合我,因为没有一件是在如此幸福的感觉中穿上的。 我跑下楼去,来到大厅,风雨过后已经迎来了阳光灿烂的六月清晨。透过开着的玻璃门,我感受到了一股清新芬芳的微风,但对于这一切我都不感觉到意外。我欣喜的时候,相信大自然也会是快乐的。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讨饭的女人带着一个小男孩——他们两个人的脸色都很苍白,而且衣衫褴褛——顺着小路走了上来。我跑过去,将自己钱包里的钱都给了他们——三四个先令——让他们也分享一下我的快乐。白嘴鸦在呱呱叫着,精力充沛的小鸟在唱歌,但这些都比不上我内心那首婉转动听的歌。 我有些吃惊,因为费尔法克斯太太正神色忧伤地望着窗外,并且用很严肃的语气说:“爱小姐,请过来用早餐好吗?”吃饭时,她一句话也不说。但在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样为她解开疑团。关于这一点,得主人来解释,她也只好等待了。我勉强吃了一些,之后就匆匆到楼上去了,正巧碰到阿德拉离开读书室。 “你要去哪里啊?该上课了。” “罗切斯特先生让我去儿童房。” “他在哪儿?” “在里面。”说着,她用手指了指那个她刚离开的房间。我走进去,他正站在里面。 “过来和我说早安。”他说。我高兴地走过去。现在我所享受到的不再是一句淡淡的话或是握手,我得到的是拥抱和亲吻。他那狂热的爱恋与爱抚,看起来是那么的亲切和自然。 “简,你神采奕奕,而且脸上充满了微笑,看上去美极了。”他说,“今天早晨真的很美。你还是我那只苍白的小精灵吗?还是我的小芥子末吗?哦,难道就是这个满脸笑意,有着玫瑰色的嘴唇,有着栗色的光滑头发,还有一双发亮的褐色眼睛的小姑娘吗?”(读者,我的眼睛是绿色的,但是你得原谅他的错觉,因为对他来说,我的眼睛已经换了新的颜色。)“我是简?爱,先生。” “很快你就是简?罗切斯特了。”他补充说,“再过四个星期,珍妮特,一天也不多,你听到了吗?” 我听得很清楚,但却不能理解,这个消息让我眩晕。他宣布的消息让我的心头萌生了一种情愫,它不同于喜悦,但却更加强烈——是一种打击,它让人惊得发呆。我想这近乎恐惧。 “刚刚你的脸色还很红润,现在怎么满脸苍白?简,是为什么?” “因为你给了我一个新名字——简?罗切斯特。这个听起来有些奇怪。” “是的,罗切斯特夫人,”他说,“年轻的罗切斯特夫人——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少女新娘。” “先生,这听起来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啊。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是不可能得到永远而且绝对的幸福的,我的命运也不会与我的同类有什么不同。只有在童话里,在白日梦中,才会有这样的好事降临在我的头上。” “我有能力而且也确定要实现这个梦想,就从今天开始。今天早上,我已经写信给伦敦的银行代理人,让他把我托付给他保管的一些珠宝送过来——桑菲尔德女士们的传家宝。我希望在一两天之后把它们都塞到你的衣兜里,我要像娶一位贵族小姐那样迎娶你,把我能给予你的一切特权和关心全部给你。” “哦,先生!不要说什么珠宝了,我不喜欢。对于简?爱来说,向来不喜欢珠宝,戴上它们会显得不自然而且古怪,我不想要它们。” “我会亲手将钻石项链戴在你的脖子上,把闪烁的发箍放在你的额头——你的额头一定同发箍很相配,因为大自然已经将它独有的贵族标志烙在了你的额头上,简。我也会把手镯套进你纤细的手腕,把戒指戴在你小仙女般的手指上。” “不,不,先生,说一些其他事情,换个轻松一些的话题。不要把我当成美人。我只是你相貌普通、像贵格会教徒一样的家庭教师。” “在我的眼里,你就是美人。一位让我心驰神往、正符合我心意的美人——娇美而且空灵。” “你的意思是我太瘦、太矮,所以无足轻重。你在做梦呢,先生——不然就是在故意取笑我。看在上天的分儿上,不要再挖苦人了!” “我还要让全世界都看到并且承认,你是个美人。”他继续说,但是我的确在他的语气中听到了不安,总觉得要么他在自欺欺人,要么就是在骗我,“我要让我的简?爱穿上缎子和花边的衣服,在头上戴一朵玫瑰花。我还要在我心上人的头上蒙上一副无比珍贵的面纱。” “那样你就认不出我了,先生。那样的我就不再是你的简?爱,而是穿了滑稽戏服的猴子——一只披着其他羽翼的八哥。我不愿意穿上宫廷贵妇的长袍,如同我不愿意看罗切斯特先生穿上戏服一样。我并没有你说的那么漂亮。虽然我很爱你,但正是因为太爱你了,所以才不愿意作虚假的吹捧。那么你也别这样对我了。” 他依然不顾我所说的话,要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今天我就要带你坐马车去米尔科特,你得给自己挑选一些漂亮的衣服。我已经和你说过了,四个星期之后我们就要结婚了。我们的婚礼不用大事宣扬,就在下面的教堂里举行。婚礼结束后,我就把你送到城里去。在那里作短暂的逗留后,我就带着我的宝贝去阳光明媚的地方,到法国的葡萄园和意大利的平原去。但凡这个世界上的名胜古迹,她都会看到,她也会体验到各个城市不同的生活。等你见得多了,比较得多了,你就会知道自己真正的价值了。” “我要去旅行吗?和你一起吗,先生?” “你马上就要生活在巴黎、罗马和那不列斯,还有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也纳。但凡是我去过的地方、走过的路,你都要重新走一遍。但凡我的马蹄所至之处,你这位精灵也该涉足。十年前,在厌恶与憎恨的陪伴下,我近乎疯狂地跑遍了整个欧洲。现在,我将旧地重游,但是心里的恶疾已经痊愈,心灵已被洗涤,并且会有一位真正的天使陪伴在我的左右,和我同游。” 当他说话的时候,我微笑地看着他。“我不是天使,”我说,“永远都不会是。我就是我自己。罗切斯特先生,你不该在我的身上指望或强求得到只有天堂才有的东西。你不会得到的,就像我无法从你那里得到一样。” “那你渴望得到我的什么?” “短时间内,你可能会和现在一样——这个时间会很短——之后你会慢慢冷静下来,慢慢地开始反复无常,接着变回最初的严厉。那么我只能用尽心思地想让你高兴。不过等你完全习惯我的时候,或许你会重新喜欢上我——我是说喜欢,但那不是爱。我猜想大概只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或许更短,你对我的爱情将变成泡沫,消失掉。我看过一些男性作家写的书,爱情能维持的最长时间也就是那么长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也希望我能够作为你的伴侣和朋友,永远都不让你——我亲爱的主人——讨厌我。” “讨厌?重新喜欢?我想我会比现在更加喜欢你,更加。而且我会让你承认,我对你不仅只有喜欢,而是爱——真挚的、热烈的,用一颗永远都不变的心去爱你。” “你不会再变了吗,先生?” “如果有一些女人单单凭借她们的容貌来吸引我,那么一旦我发现她们空洞的灵魂和良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出他们的乏味和浅薄,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聒噪——那时我就真的变成魔鬼了。但是面对心明眼亮,目光清澈,还有那炙热的心灵,既温柔又稳重,既可以被驯服又坚定不屈的性格时,我会永远温柔和真诚。” “你遇到过拥有这样性格的人吗,先生?你爱上过这样的性格吗?” “我现在爱的就是。” “在我之前,如果有人在各个方面都符合你严苛的标准呢?”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能和你相提并论的人都没有,简,你让我很愉快,令我倾倒。你看起来是那样温顺,我喜欢你给我带来的那种柔顺的感觉。我将一束柔软的丝线缠绕过手指时,一阵酥麻的战栗从我的胳膊直通我心里。我被感染了——被征服了。这种感受的甜蜜,比我能表述的更加强烈,而被征服的感受,比我赢得的所有胜利都要迷人。被征服的感觉已经胜过其他任何胜利的感觉。你为什么笑了,简?你那令人费解、神秘的表情变化是什么意思?” “我在想,先生(先请你原谅我这个自己跑出来的想法),我想起了赫拉克勒斯 ①、参孙 ②和令他们着迷的美女。” “你就是在想这些,你这小精灵——” “嘘,先生!就像那些大力士不明智的举动一样,你刚才所说的话也理智不到哪里去。不过,如果当时他们结了婚,毫无疑问,他们一定摆出作为丈夫的一本正经的面孔,不再像求婚时那样柔情似水了。而我所担心的就是,你也会像他们一样。如果一年以后我要求你做一件你不方便或者不愿意的事情,我不知道那时你会如何回答我。” “你现在就来要求我做一件事吧,简,哪怕是件小事,我渴望看到你求我。” “真的,我会的,先生。我已经作好请求的准备了。” “说!不过如果你这样微笑着抬头看我,我一定会在还没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事情的时候就答应你的,我一定会上你的当。” “绝对不会的,先生。我只有一个请求,就是不要让人送来珠宝,而且我也不想戴一头的玫瑰花,与其这样,还不如叫人在普通的手帕上镶上一条金边呢。” “我还不如‘给纯金镶上金边’。好了,我知道了。你的请求,我同意了——现在就这样。我一会儿就去撤销那张给银行代理人的订单。不过你还没有向我要任何东西,只是要求我撤回给你的礼物。你的要求呢?” “那么,先生。请你满足我因为某一个问题而激起的很大的好奇心。” 他显得有些不安。“什么?什么?”他慌忙地问,“好奇心是危险的请求理由,还好我没发誓说要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 “但是答应我这个要求并没有什么危险,先生。” “说吧,简。但愿你不是要打听——或许是一个秘密,而是希望得到我的一半财产。” “哎呀,亚哈随鲁王 ①!我要你的一半财产做什么?你难道以为我是放高利贷的犹太人,要做什么土地投资?我宁愿做同你推心置腹的人,你可以对我完全敞开心扉,那样,你也就不会对我隐瞒什么秘密了吧。” “凡是一切值得知道的隐秘和心事,简,都欢迎你知道。不过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不要自寻烦恼,渴望背负无用的负担!也不要渴望毒药,不要变成束缚我、缠住我的夏娃!” “为什么不呢,先生?你刚才不是还说,你有多么高兴能够被我征服,多么喜欢被我说服,你难道不认为,我可以借此机会利用一下你刚才的表白,开始哄骗你、哀求你——在必要时候甚至可以哭闹、生气——只不过是为了试一下我拥有的力量?” “那就看你是否敢做这个试验了。步步紧逼、侵犯,那就一切都完了。” “是吗,先生?你这么快就变卦了。这会儿你的表情真是严厉!你的眉头已经皱得像我的手指一样粗了,你的额头上已经像某些诗篇所描述的‘乌云层叠的雷霆’。我想,这应该是你婚后的主要表情了吧,先生?” “倘若你婚后是那副样子,那么我这样的基督徒会立刻打消娶一个小妖精或者火神的念头。不过你是怎样的呢,小东西?说出来吧!” “看哪,现在你已经不对我讲礼貌了呢。不过,我喜欢你的鲁莽,远胜于奉承。我宁愿做你的小东西,也不愿做天使。我的好奇源自于——你为什么煞费苦心要我相信你想要迎娶的是英格拉姆小姐?” “只是这个吗?谢天谢地,还不算太糟!”这时他紧锁的眉头松开了,他微笑着低头看我,并且抚摸着我的头发,好像所有的危险都渡过了,为此感到万幸。 “我想还是坦白一切比较好。”他继续说,“尽管这么说可能会让你有些生气,简,而且我知道你在生气的时候会变成一个火神。就在昨天晚上,清凉的月光下,你反抗命运,宣布你我之间是平等的,那时你的面容散发出了灼热的光芒。珍妮特,顺便提一句,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当然是我,但是请你不要岔开话题,先生——英格拉姆小姐。” “好吧,我假意向英格拉姆小姐求婚,目的是想看到你发疯时的样子,这就像我爱你爱得发疯一样。我很清楚,倘若要达成这个愿望,那么我必须把嫉妒这个同盟军拉拢过来。” “好极了!现在你已经足够渺小了——几乎就像我的小手指一样渺小。真让人觉得耻辱。你这种想法简直糟糕透了,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英格拉姆小姐的感受吗,先生?” “她的情感只有一种——自负。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将她骄傲的气焰压下去。你妒忌了吗,简?” “这个不重要,罗切斯特先生。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你老实回答我,难道你不觉得英格拉姆小姐会因为你的虚情假意而痛苦吗?难道她不会品尝到被抛弃的感觉吗?” “不可能!我曾和你说过,事情完全相反,是她抛弃我的。当她知道我破产的时候,她对我的热情就直接降至冰点!” “你的心真是古怪而又精明,罗切斯特先生。恐怕在某些方面,你的行事准则是有悖常理的。” “我的准则从来就没有被调教过,简,因为它缺乏照料,所以难免出现偏差。” “我再认真地问你一次,我可以放心地享用你给予我的幸福,而不用担心会有人因此遭受剧烈的痛苦吗?” “你可以的,我的好姑娘。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怀着一颗纯洁的爱我的心了——因为我把那让人舒适的油膏,也就是对你的爱的信任,涂到了我的心上。” 我把头转过去,吻了吻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背。我深深地爱着他——深得连我自己也难以相信我能够说得清楚——深得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表达。 “再提些要求吧。”他立刻说,“我很享受被你提出要求,并且作出让步。” 我提出了一个新的请求:“把你的计划和费尔法克斯太太谈谈吧,昨天晚上她看见我们在大厅里了,而且很吃惊。在我再次见到她之前,你去同她解释一下吧。被这样好心的妇人误解,我总觉得很难过。” “你先回自己的房间去,戴上帽子。”他回答,“今天上午我想让你陪我去一趟米尔科特。在你作准备期间,我会让这位老妇人明白的。难道她认为,珍妮特,你为了爱付出了一切,这样是得不偿失的?” “我相信她是以为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当然还包括你的,先生。” “地位!地位!现在,或者从今往后,你的地位就在我的心上,就在那些污辱你的人的头顶上。去吧。” 我很快就换好了衣服。我一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离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起居室,就匆匆忙忙地下楼去看她。这位老妇人每天早上都会读一段《圣经》,这是她每天的功课。在她面前摆着打开的《圣经》,上面还放着一副眼镜。或许是在她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被罗切斯特先生所宣布的消息打断了,现在已经忘记了。她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对面什么都没有的墙壁,脸上的神情反映出一个平静的大脑被一个震撼的消息所引起的惊讶。看到我来了,她才回过神来,勉强笑了笑,拼凑了几句祝贺的话。但是她马上收敛住了笑容,也突然停下了自己讲到一半的话。她戴上眼镜,合上《圣经》,将椅子从桌旁推开。 “我觉得很惊讶。”她开始说,“我真的不知道该对你说些什么,爱小姐。我没有在做梦,对吧?有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这里,朦胧地睡去,之后梦见一些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打盹的时候,我似乎不止一次看见已经去世十年的我亲爱的丈夫。他会走进来,坐在我的身边,甚至我还听到他像往常那样叫我的名字爱丽丝。好吧,你能不能告诉我,罗切斯特先生真的向你求婚了吗?别笑话我,不过我好像真的在五分钟前看到他走进来,并且对我说,一个月后,你就是他的妻子。” “他也和我说了同样的话。”我回答。 “他说了!那你相信他吗?你接受了吗?” “是的。” 她很不解地看着我:“我怎么也没想到过这一点。他是一位如此高傲的人。罗切斯特家族的人都很高傲,至少他的父亲是非常看重金钱的,并且也夸他做事谨慎。他的意思是真的要娶你吗?” “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从她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她那双眼睛并没有在我的身上发现什么魅力,可以让她解开这个迷。 “这真让人难以置信!”她继续说,“不过,既然你也这么说了,那就说明这件事是真实的了。至于以后的结局如何,我不好说。关于婚姻这件事情,最明智的选择往往是在财富和地位上都平等。更何况你们的年龄相差二十岁,他几乎可以做你的父亲了。” “绝对不是这样,费尔法克斯太太!”我有些生气地大声说,“他丝毫不像我的父亲!任何人见到我们在一起,都不会有这种想法的。罗切斯特先生看起来依然那么年轻,和二十五岁的人没什么两样。” “难道他真的是因为爱你而娶你的?”她问。 她的冷漠和怀疑让我的心里非常难过,现在泪水已经夺眶而出了。 “对不起,我的话让你伤心了。”寡妇继续说,“可是你还那么年轻,与男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见过的人也少,我希望能够让你保留些戒心。俗话说‘闪光的不一定都是金子’,并且在这件事上,我真的担心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为什么?难道我是个妖怪?”我说,“难道罗切斯特先生不可能真心爱我?” “不,你很好,而且比我刚刚见到你的时候好。我想罗切斯特先生也是很喜欢你的。因为我注意到,你好像深得他的宠爱。我真的是为你着想,有的时候我因为他对你的偏爱而感到不安,希望你提防他一些,但是我又不想让我的暗示变成出事的可能。我知道我的这个想法会让你觉得意外,甚至会得罪你。你那么审慎,那么谦逊,那么通情达理,所以我抱着希望,希望你可以保护好自己。在昨天晚上,我找遍了整幢房子都没有找到你,也没有找到主人。后来在十二点的时候,我看见你们同时出现在大厅里,那时的我有多么痛苦,你是不会明白的。” “好吧,现在就让那些事情过去吧,不用再说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现在一切都很好,这就够了。” “但愿能善始善终。”她说,“不过,请你相信我,还是要小心行事。最好让罗切斯特先生和你保持一定的距离。既不要太自信,也不要太相信他,像他那样有身份和地位的绅士绝对不可能娶一位家庭教师。” 我的怒火快控制不住了,还好就在这个时候,阿德拉跑了进来。 “让我去——也让我去米尔科特!”她嚷嚷道,“罗切斯特先生不肯让我去,但是新马车里明明还有空位。求他让我去吧,小姐。” “我会的,阿德拉。”我赶忙和她一起离开了,因为我现在很愿意逃离这个丧气的监视者。马车已经准备妥当。他们绕道将它停在了前门,我的主人正在石子路上踱步,派洛特一会儿跑在他的前面,一会儿又跑到后面去。 “阿德拉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吗,先生?” “我已经告诉过她不行了。我不要那个小丫头,我只要你。” “请无论如何都让她去吧,罗切斯特先生,那样会更好些。” “不行,她会碍事。” 他严厉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费尔法克斯太太令人寒心的警告,还有那些让我感觉扫兴的疑虑,在我充满期待的心上蒙上了一层虚幻的阴影。我原本认为自己可以左右他,可是现在我已经少了一半的自信。我正要服从他,不再规劝时,他扶我进了马车,看了看我的脸。 “怎么了?”他问道,“脸上的阳光全都不见了。你真的这么希望让这孩子去吗?要是把她留下来,你会不高兴吗?” “我很想让她去,先生。” “那就去戴上你的帽子,像闪电一样快地赶回来!”他向阿德拉大声喊道。 她用最快的速度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了。 “打扰我们一个早上就算了吧。”他说,“反正我马上就要得到你了——你的思想、你的谈话,还有你的陪伴——你的这辈子都是我的了。” 阿德拉刚被抱上车,就开始亲吻我,以此来表示对我的感激之情,之后她被放在车内的一个角落里。她用眼睛偷瞟我坐着的地方,因为我邻座的那一位太过严肃,让她拘谨起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现在神情严厉,所以她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敢问问题。 “让她到我这边来坐吧。”我恳求道,“可能她碍着你了,先生。我这边很空呢。” 他一把将她像小狗一样拎起来,递给我。“我要送她去学校。”他说。不过,这时他的脸上还挂着笑容。 阿德拉听了就问他,是不是自己去学校,不能和小姐在一起了。 “是的,”他回答道,“不和小姐在一起了。因为我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到火山顶端的一个白色山谷中寻找一个山洞,小姐和我要住在里面,只和我一个人。” “那她会没有东西吃的,你会把她饿死的。”阿德拉说。 “我会日夜采集吗哪 ①给她,月亮上的平原和山边白茫茫一片都是吗哪,阿德拉。” “那她用什么生火取暖呢?” “火会自己从月亮山上喷出来。如果她冷了,我就把她带到山巅,让她躺在火山口的边上。” “哦,让她躺在那里该有多糟糕啊,多么不舒服啊!还有衣服呢,她还需要换衣服,衣服坏了,去哪里弄新的来呢?” 就连罗切斯特先生自己也搞不明白了。“哼!”他说,“那你会怎么办呢,阿德拉?动动脑筋,想个好办法。用一片白云或者一片粉红色的云朵做件长袍,你觉得怎么样?一道彩虹做围巾,就足够了。” “我觉得她现在这样比较好。”阿德拉沉思片刻后断言道,“而且,在月亮上,只能和你在一起,一定会很烦闷的。如果我是小姐,我就绝对不会和你一起去。” “但是她已经同意了,并且许下了承诺。” “但是你没有办法带她到那里去,因为根本就没有通向月亮的路,只是空气而已。你和她又都不会飞。” “阿德拉,你看那边的田野。”现在我们已经出了桑菲尔德的大门,沿着通往米尔科特的平坦道路平稳而轻快地前行。暴风雨已经将空气中的尘土洗涤干净,道路两旁都是低矮的树篱和高耸的大树,雨后的它们更显得翠绿、鲜艳,生机盎然。 “在那边的田野上,阿德拉,就在两星期前的一个晚上,我在外面散步到很晚——就是你帮我在果园草地里晒干草的那天晚上——我收完干草,有些累了,就坐在一个台阶上休息一会儿。我拿出一本小书和一支铅笔,开始写下不久前发生的一件很不幸的遭遇,当然还有对未来的向往。尽管太阳洒下的光亮已经慢慢地从树叶的缝隙中退去,但我还是很快地写着。就在这时我看到从小路上走来了一个小东西,它在距离我两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我看了看它,它戴着一幅薄纱。我让它走过来,它就很顺从地站到我的膝盖上。我没有和它讲话,它也没有和我说话,可是我能看懂它的眼神,它也同样能看懂我的。我们之间无声的对话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它说,它是一个精灵,从仙界过来。它说,它的任务就是要让我得到幸福。而我必须同它一起离开凡间,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比如到月亮上面去——它向从干草山上升起的月牙儿点了点头。它告诉我,我们可以在石膏山洞和银色的溪谷里生活。我说我很想去,可是我也说了你刚才说过的问题,我提醒它,我没有翅膀,不会飞。 “‘哦,’那个精灵回答道:‘这个不是问题!我这里有个宝贝,可以排除所有的障碍和困难。’之后,它递给我一枚漂亮的金戒指。‘戴上它吧,就戴在你左手的第四根手指上。这样你就属于我,我也属于你了。我们会离开地球,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建起属于自己的天堂。’之后它又向着月亮点了点头。阿德拉,那枚金戒指现在就在我的裤兜里,只不过它现在变成了一枚金币。不过,我会很快将它变回来的。” “可是这些和小姐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才不在乎精灵呢,你刚才是说要将小姐带到月亮上去,不是吗?” “小姐就是那个精灵。”他神秘地小声说道。这时,我告诉阿德拉,不要理会他的话,他在开玩笑呢。但是她显示出了地道的法国式的怀疑,将罗切斯特先生称做“一个地道的说谎者”,并且明确地说出,她根本不会相信他讲的“神话”,还说,根本就没有仙女,而且就算有,她也敢很肯定地说,仙女也不会出现在他的面前,也不会把戒指给他,或者建议和他住在月亮上。 在米尔科特度过的一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有些厌烦。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偏要我到一家丝绸店里选六件衣服。我很厌恶这种事情,请求推迟,以后再说。“不行,现在就选。”最后经过我拼命地讨价还价,才将六件减少为两件。然而他兴致勃勃地要亲自挑选。我内心忐忑地看着他在那些五颜六色的衣服前面转来转去,最后目光停在一块颜色亮丽、十分华美的紫晶色丝绸和一匹粉红色的高级缎子上面。我在他耳边再次重申自己的想法,与其这样还不如同时买两件金色的袍子和一顶银色的帽子更好些。毫无疑问,我绝不会冒险穿他给我选的衣服。费了好大劲(他可是一块顽石,固执得很),我才勉强让他同意我去换一匹素净的黑色缎子和珠灰色的丝绸。“好吧,暂且过得去。”他说,“不过,我还是要看到你穿得色彩缤纷、美丽夺目。” 我真的很高兴终于可以走出丝绸店,离开珠宝店。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我的脸颊也就为烦恼和屈辱烧得更加厉害。又登上马车的时候,我将整个身子都靠在后面的椅背上,已经疲惫不堪了。突然,我想到了,经历一段时间的黑暗和光明,我竟然忘记了要收养我的约翰?爱叔叔——他给里德太太写过信,说要收养我,让我成为他唯一的继承人。“如果我有一些遗产,那么我会经济独立一些,”我想,“或许这样会比现在好些。我实在不能忍受罗切斯特先生将我打扮成玩偶,或者像第二个达那厄 ①那样坐着,每天让金雨洒遍全身。我一回到家,就写信到马德里,告诉我的叔叔约翰,我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是谁。如果有一天我能为罗切斯特先生带来一笔新财产,那么我会比现在更坦然地让他养着我。”这么一想,我的心里得到了些许宽慰(这个想法当天我就去实施了),这样我也就敢于直视我的主人——我的恋人——的目光了。他笑了。我想他可能像一位苏丹正处于欣喜和多情的时刻,因为他刚刚赏赐了他的奴仆金银财宝。他的手一直在寻找我的手,我使劲地握了它一下,然后将那只被我压红了的手推了回去。 “你不必摆出那种神气的模样,”我说,“如果你还是这样,那我就只穿在洛伍德学校时候穿过的旧衣服。婚礼的时候,我就穿那套淡紫方格布衣服。你自己完全可以用珠灰色丝绸做一件睡袍,用黑色缎子做好多件背心。” 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搓着手。“呵呵,看她那样子,听她说的话真有趣!”他大声地叫了起来,“她难道还不够古怪、刁钻吗?我可不愿用这个英国的小姑娘去换土耳其皇宫中的全部嫔妃,即便她们有羚羊般的眼睛、女神般的形体!” 这个东方式的比喻又一次刺痛了我。“我丝毫比不上你那些后宫中的嫔妃,”我说,“所以也请你不要拿我与她们相提并论,如果你喜欢那一类东西,那你就走吧,先生。现在马上就到伊斯坦布尔的市场去,把你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花掉的钱用来买大批的奴隶吧。” “珍妮特,倘若我去为无数吨肉和各类黑色的眼睛讨价还价,你会做什么呢?” “我会收拾行装,去当传教士,向那些被奴役的人——你的三宫六院——宣扬自由的思想。我会进入你的后宫,鼓动她们造反。纵然你是三尾帕夏 ②,转瞬间,我们也会给你戴上镣铐,除非你签署一个宪章——有史以来的专制君王所签发的最宽容的宪章——否则我是不会同意将你的镣铐砸烂的。” “我听从你的摆布,期盼你开恩,简。” “如果你用这种目光来恳求,罗切斯特先生,我是绝对不会开恩的。我敢肯定,只要你摆出那种神态,无论你在被迫的情况下同意签署怎样的宪章,你获释后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它。” “嘿,简,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恐怕除了圣坛前的结婚仪式外,你会想要和我再举行一个私底下只属于你我的婚礼吧。我看得出,你会规定一些特殊的条件。那些条件是什么呢?” “我只求内心的安宁,先生,而不是被源源不断的恩惠压得透不过气来。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说塞莉纳?瓦伦的吗?你说过送给她钻石和毛料?我不会做你在英国的塞莉纳?瓦伦。我会继续给阿德拉当家庭教师,挣得我的食宿和每年三十镑的薪水,我会用这笔钱买属于我的衣服,你什么都不必给我,除了……” “哦,除了什么呀?” “你的尊重。并且我会回馈给你尊重,这样我们就不会相欠了。” “嘿,如果说到冷漠无礼和过分的自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你了。” 这个时候,我们的马车已经进入桑菲尔德。“今天,你愿意和我一起吃饭吗?”马车进入大门的时候,他问道。 “不,谢谢你,先生。” “为什么说‘不,谢谢你’呢?如果我可以问的话。” “我从来没和你一起吃过饭,先生,并且现在也没有什么理由这样做,除非等到……” “除非等到什么?你总是喜欢吞吞吐吐。” “等到非这样不可的时候。” “难道你觉得我不是吃饭,而是吃人的魔王,或者是吃尸体的妖怪?所以你这么害怕和我一起吃饭?” “至于这一点,我没想过。我只是还想过一个月往常的日子。” “你应该马上扔掉家庭教师这个苦差使。” “我很认真地说:请原谅,先生,我不会扔掉的。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过日子,并且整天不和你见面,如果晚上你想见我,你可以派人去叫我,我一定会来,但其他的时候不行。”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简,我很想吸一支烟,或者吸一下鼻烟,安抚一下自己,就像阿德拉会说的‘假装不在乎的样子’。但是不幸的是,我现在身上既没有雪茄盒,也没有鼻烟壶。可是你听好了——我悄悄地和你说——现在就让你得意一下,小暴君,不过我的好日子很快就来了。一旦那一天到来,我会牢牢地抓住你,我就会——打个比方——紧紧地把你拴在一根链条上,紧紧捆住不放。(他摸了摸自己的表链) 是的,美丽的小精灵,我会把你揣在怀里,免得丢掉了我的宝贝。” 他一边说着,一边扶我下车,在他回身抱阿德拉下车的时候,我乘机溜进了屋,回到了楼上。 傍晚时他准时把我叫了去,而我早就准备好了让他去做的事情,因为我不想整晚与他长谈。我清楚地知道他的嗓音很漂亮,还知道他很喜欢唱歌——好的歌手一般都是这样的。我自己不会唱歌,并且如果按照他对于音乐的苛刻要求来看,我根本就不懂音乐。但是我喜欢听精彩的歌唱表演。就在这个浪漫的黄昏时分,星光闪烁的蓝色旗帜刚刚降落到窗口处,我便站起身,打开钢琴,求他给我唱首歌。他说我是个让人捉摸不定的女巫,并且说还是选在其他时间唱比较好,但是我一口咬定现在就是最适合的时间了。他问我是否喜欢他的嗓音。 “很喜欢。”我本来不想让他那敏感的虚荣心活跃起来的,但是只有这么一次,而且是出于必要,所以我必须迎合他,甚至需要怂恿他。 “那么,简,你得伴奏。” “好的,先生,我可以试试。” 我的确只是试了试,之后就被赶下了琴凳,并且被称做“笨手笨脚的小东西”。他把我无礼地推到一边——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他霸占了琴凳上的位置,开始为自己伴奏起来,因为他既能唱又能弹。我赶紧走到窗子的壁龛处,藏在那里,遥望远处寂寞的树木和昏暗的草地,耳朵里满是他浑厚的歌声,伴随着优美的旋律。他所唱的歌词是这样的: 从炙热的心中, 感受到最真诚的爱恋, 它已经将生命的潮水 欢快地注进每一根血管。 每天,她的到来是我深深的渴望,而别离是我无比的痛苦。 她偶然的姗姗来迟, 让我的每根血管都变成了冰。 我的梦想是,我所爱的人也爱着我,这是一种莫名的幸福。 向着这个目标前行, 心情急切,但又十分盲目。 谁知道在你我的生命之间, 依然横亘着无路的广漠, 犹如翻江倒海的绿波, 水流急速而充满危险。 犹如盗贼横行的小路, 穿过山林和荒漠。 强权和公理,忧伤和愤怒, 让我们的心灵产生了隔膜。 艰难险阻,我毫不畏惧; 种种凶兆,我熟视无睹。 一切骚扰、警告和威胁, 我都漠然对待。 我的彩虹如闪电般急速, 我在梦中飞翔。 因为我的眼前已有光芒升起, 这是雨过天晴的曙光。 温柔庄重的愉悦依旧灿烂辉煌, 仍照耀着灰暗苦难的云雾。 尽管阴森险恶的灾难已经逼近, 但此时,我已毫不在乎。 一切艰难险阻我已冲破, 在这甜蜜的时刻我已无所顾忌。 哪怕苦难再次展翅猛烈袭击, 宣称要进行无情的报复。 尽管高傲的憎恨会把我击倒, 公理不容我再作辩驳。 残暴的强权怒火中烧, 发誓永与我势不两立。 我的心上人,怀揣着崇高的信任,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里。 宣誓要让婚姻那神圣的纽带 将我们两人紧紧缠绕。 我的心上人用永恒不变的亲吻, 发誓与我生死同受。 我终于得到了难以形容的幸福, 我所爱的人——她也爱我。 他起身走向我。我看到他满脸都燃烧着炙热的火焰,瞪大的鹰眼闪闪发光,脸上洋溢着温柔与激情,一瞬间让我感觉到畏缩,随后便振作起来。温柔情感的表达或者表示,都不是我期待发生的。然而眼前的情形让我感觉到我面临着两难的境地。我必须准备好武器——我磨利了我的口齿——待他走近,我便粗声大气地说:“现在,他究竟要和谁结婚?” “我亲爱的简,提出了一个多么古怪的问题。” “没有古怪!我的问题很自然,也很必要。他说起他要和他的未婚妻一起死去,他这个异教徒念头是什么意思?我可不想和他一起死掉——这一点不用怀疑。” “哦,他所向往、他所祈祷的就是能和你一起活着!死亡可不属于像你这样的人。” “它当然也属于我。同他一样,时候一到,我也是有权利死去的。但我要等到寿终正寝,而不是自焚殉夫,匆匆结束此生。” “那么你能宽恕他这个自私的想法,给他一个吻,表示对他的原谅与和解吗?” “不,我看还是免了吧。” 这时我听见他说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小东西”,并且又加了一句:“如果换做其他女人,听到我唱这样的赞歌,心早就融化了。” 我明确告诉他,我生来就有一副硬心肠——坚硬如铁——他以后会经常看到的。何况我计划在这之后的四个星期里让他看到我性格中最倔犟的一面。他应当完全了解,他所订立的是怎样的婚约,还来得及把它取消。 “你愿意心平气和、通情达理地说话吗?” “如果你需要,我会平心静气的;但是如果说到通情达理,那我可不敢谦虚,现在我正是这样做的。” 他很恼火,嘴巴里不是呸就是啐。“很好,”我心想,“你想发火也好,想烦躁也罢,我相信,这是我对付你最好的方式。尽管我是那么喜欢你,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但是我不能让自己堕落到多愁善感的俗流中,我要用我善辩的口才让你免于陷入其中,还要依靠这微微的刺痛让你我之间保持一种有利的距离。” 我的得寸进尺让他很恼火,趁他怒气冲冲地走到屋子另一头的时候,我站起身,和往常一样自然而又恭敬地说了声“祝你晚安,先生”,便溜出边门了。 用这个方式开了头,接下来在整个的试探期,我都用这个办法,而且大获成功。当然,他肯定还是有些恼火的,但总体来说,心情还是不错的。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反倒会助长他的专横,并且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取悦他的理智,合乎他的认识,甚至投合他的趣味。 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我还是对他一样恭敬、举止文雅,其他举动都是没有必要的。只有在晚上交谈的时候,我才会那么顶撞他、折磨他。每天他都会在晚上七点钟把我叫过去,不过他不会再用“亲爱的”“宝贝儿”这样的甜蜜称呼叫我了,用在我身上的最好的词汇不过是“令人恼火的木偶”“恶毒的小妖精”之类的。而且,我从他那里得到的不是安抚,而是一个鬼脸;不是紧紧地握手,而是掐一下胳膊;不是亲吻脸颊,而是被用力地拉一下耳朵。不过这种感觉还不错。现在我的确更加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而不大喜欢温柔的告白。而且,我发觉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对这种方式很赞成,所以她已经不再为我担忧了,我相信自己是正确的。可是此时,罗切斯特先生却说我在折磨他,并威胁我说,等某个时间到了,他会对我现在的行为加倍报复。他的威胁在我听来只觉得好笑。“现在我可以让你受到合乎情理的约束,”我暗自想到,“我并不怀疑以后我还可以这样做,如果一种办法失败了,那就再去找另外一种。” 然而,我的担子并不轻松,我毕竟是想讨得他的欢心,而不是要去捉弄他。我的未婚夫正成为我的整个世界,或者说他不仅是我的整个世界,已经成为我要进入的天堂、我的希望。他把我和一切宗教的观念分隔开,就像日食将人类与太阳隔开一样。在一些日子里,我将上帝所创造出来的人当成了偶像,已经看不到上帝了。 第二十五章 求婚后的一个月过去了,现在只剩下最后的几个小时了。结婚的日子临近,一切事情都准备就绪,至少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我的箱子已经收拾好了,并且上了锁,捆好,沿着小房间的墙根摆成一排。明天这个时候,这些东西就要踏上去往伦敦的旅程了,还有我——或者换个角度说,那个人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位我目前还不认识的名为简?罗切斯特的人。现在只有地址的标签还没贴好,它们四个小方块正整整齐齐地躺在抽屉里呢。罗切斯特先生亲自在每个标签上写了“伦敦××旅馆罗切斯特太太”这几个字。所以我没有办法让自己或者是别人将这个标签贴上去。罗切斯特太太!现在她还不存在,要等到明天八点钟之后的某个时间,她才会横空出世。我需要等到能够让我完完全全地相信她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才放心将财产交给她。在我梳妆台对面的衣柜里,还有一些她的衣服,取代了洛伍德的黑呢上衣和草帽。这些已经足够了,因为一套婚纱礼服和临时占用钩子的珠灰色长袍和薄纱,本不该属于她。我将衣柜的门关上,让那些看起来很奇怪的衣服退出了我的视线。现在是晚上九点钟,那些衣服在我房间的暗影中发出微弱的阴森森的光芒。“我要单独待会儿,享受这白色的梦幻。”我太兴奋了,想到外面吹吹风。 让我兴奋的不仅仅是这个匆忙的婚礼,也不单单因为这个巨大的变化。明天开始就是崭新的生活,我对此怀揣着希望。毫无疑问,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我兴奋,还有些不安,所以,即使这么晚了,我还匆匆来到越来越黑的庭园中。第三个原因对我的心理影响更大。 在我的心里隐藏着一个陌生但又焦虑的想法。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件事情没有办法解释,除了我,不会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看到过。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前一天晚上。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一晚上都没回来。他要去办事的地方是距离这里三十英里外的两三个小农庄,并且这些事情需要在他离开英国之前亲自办好。而此时我正在等他回来,心急地想要让他帮我解开心里的疑团。我一定要等他回来,读者,当我向他倾诉我的不解时,你们也就知道是什么事情了。 我往果园的方向走去。风把我吹到一个隐蔽的角落。强劲的南风已经刮了一整天,但是没有掉下一滴雨水。入夜了,风没有丝毫减弱,反而越来越大,咆哮声也越来越响了。树木被风吹向一个方向,树梢一直紧绷着,被风吹得向北面弯着腰。云朵排着队一块块地从一头飘到另一头,接踵而来,层层叠叠。在七月里,看不到一片蓝天。 我在风中肆意奔跑,任凭烦乱的思绪在呼啸而过的气流中吹散,这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我走下满是月桂的小路,看到了那棵悲惨的七叶树。它仍然站在那里,但是黑糊糊的,已经被劈成了两半。裂开的两半没有断落,坚实的树基和强壮的树根使底部仍然连接着。生命的完整性遭到了破坏,树的汁液没有办法流动,巨大的树枝已经枯萎了。今年冬天的暴风雪一定会把它们或者是它压倒在地上。但是无论怎样,它还是一棵树,只是已经死掉了。 “你们这样彼此依偎确实是对的。”我说,就好像这棵裂开的大树是有生命的,可以听懂我的话,“我想,虽然你们已经伤痕累累,并且像炭一样黑了,但是还有一线希望从那个忠实的相互结合的树根处生出。虽然你们不会再枝繁叶茂,也不会有小鸟来此筑巢、唱歌,快乐和爱已经远离了你们,但是你们并不孤单,你们会相濡以沫。”当我抬起头仰望这棵高耸的大树时,恰好在缝隙中看到了圆圆的月亮。此时的月亮半遮面孔,颜色血红。她好像用忧伤、迷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便回到云层中了。刹那间桑菲尔德的四周狂风骤起,远处的树木和水面上响起了凄凉的哀号,听上去让人心寒。我立刻跑了回去。 我刚才在果园漫步的时候,看见树根下茂密的青草丛中有苹果,便将它们捡了起来,将成熟的与没有成熟的分开,带回屋里,放到储藏室中。随后,我去了图书室,看看里面有没有生火。虽说现在正逢夏季,但是我知道在这样阴沉的夜晚,罗切斯特先生一定会喜欢当他走进门的时候有令人愉快的炉火。我的意料不错,炉火已经生好一会儿了,现在烧得正旺。我把他的安乐椅搬到炉边,也将桌子推近。我把窗帘拉好,让人送来了蜡烛,以备黑暗的时候用。 等这里的一切都安排好,我开始有些坐立不安,甚至都不能好好儿待在屋子里。房间里的小钟和厅里的老钟同时敲响了十点。 “已经这么晚了啊!”我自言自语道,“我得下楼去,到大门口等他。借着忽明忽暗的月光,我还是可以看清路的。或许他马上就回来了,我出去接他也可以让我少担心几分钟。” 风在遮掩着门口的大树中咆哮着,但是我尽量向远处看,无论是左边还是右边,都没有人影出现。路上寂静得很,甚至都有些悲凉了,只有云影不时游移而过。即使月亮偶尔探出头,也不过是苍白的一道光线,单调得连个移动的斑点都没有。 我抬头看着天空,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眼前一片模糊,这是源于焦急和失望。为此,我感觉害羞,赶紧将它抹去。我一直在门口徘徊,迟迟不肯离去,月亮都已经回家,并且将厚厚的云层做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夜越来越深了,狂风席卷着骤雨来临。 “但愿他会回来!但愿他会回来!”我大声地嚷着,心里却被一种压抑的感觉包围着。在吃茶点之前,我就期盼他能回来,可是现在天色已经全黑了。有什么事情让他耽搁了呢?难道是出什么事了?我不由得想起了昨晚的一幕,我把它理解为灾难的预兆。我担心自己的愿望过于迫切和光明,所以不能实现。最近我享受了那么多的幸福,所以不免想到,我的运气是不是已经到达了顶点,从今天开始就要走下坡路了。 “是啊,我不能回到屋子里去。”我暗自想着,“我不能舒服地坐在火炉边,而让他一个人在风雨交加的外面闯荡。与其在这边忧心如焚,还不如让我的脚辛苦些,我要向前走,去迎接他。” 我出发了,走得很快,但没有走得太远。走了还没到四分之一英里的时候,我听见了一阵马蹄声。一位骑手疾驰而来,旁边还跟着一条奔跑的狗。刚才那种不祥的预感已经完全没有了!他骑着梅斯罗回来了,身后还跟着派洛特。他看见了我,因为月亮已经在空中洒下了一条蓝色的光带,那光带漂移,晶莹透亮。他摘下帽子,举过头顶挥舞着。我迎着他跑了过去。 “你看!”他大声叫道,一面伸出双手,从马鞍上弯下腰,“你看啊,你少了我就是不行,毫无疑问!用脚踩在我的靴子头上,把两只手给我,上来!” 我按照他说的做了,因为心里高兴,所以身手也矫健了不少。我跳上了马,坐在了他的前面。他用力亲吻我,以表示对我的欢迎,随后又得意地吹嘘着,而我尽量去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原本自鸣得意的他突然停住,转而问我:“怎么回事?珍妮特,你在这个时候出来接我,是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我实在坐不住了,不能独自待在房间里,尤其外面还下着雨,风吹得那么急。” “确实是风雨大作啊!看你,淋得已经像条美人鱼了,还滴着水。快把我的斗篷拉过去盖住自己。我想你已经有些发烧了,简。你的脸颊和手都烫得厉害。我再问你一遍,出什么事了吗?” “现在什么事都没有了。我既不害怕也不难受了。” “这么说,你刚才害怕过、难受过?” “有一点儿,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先生。我想,你一定会笑我自寻烦恼的。” “过了明天,我就会痛痛快快地笑话你,但是现在我可不敢。我的宝贝还不一定到手呢。上个月你就像鳗鱼一样滑溜,像野蔷薇一样多刺,我只要用手指一碰,就会挨着刺。不过现在我好像已经将迷途的小羊羔抱在怀里了,你溜出羊栏来找你的牧羊人吗,简?” “我确实需要你。但是别吹嘘了,我们已经到桑菲尔德了,快让我下去。” 他把我放到了石子路上。约翰牵走了马。他跟在我的后面走进大厅,催促我赶紧去换身干爽的衣服,之后回图书室找他。当我往楼梯间走去的时候,他截住了我,只是要我答应不要让他等太久。我也确实没用多久,只用五分钟的时间就回到他身边了,现在他正在吃晚饭。 “坐下来陪我,简。上帝保佑你,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是你在桑菲尔德府吃的倒数第二顿饭。” 我坐到了他的身边,但是告诉他我吃不下。 “难道是因为担心以后的旅途,简?是不是因为想着去伦敦,所以现在没有胃口啊?” “今天晚上,我突然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了,先生。而且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好像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虚幻的。” “除了我。我是很真实存在的——来摸我一下。” “你,先生,是最像幻觉的了。你只不过是一个梦。” 他伸出手,大声地笑起来。“这也是个梦?”他把手放到我眼前。他的手肌肉发达、强劲有力,他的胳膊很长,也很壮实。 “没错,我能碰到它,但它还是一个梦。”我把他的手从我的眼前按下去,继续说,“先生,你吃好了吗?” “吃好了,简。” 我打了铃,吩咐用人把托盘拿走。现在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到炉火边拨了拨火,在主人的膝边找了个低矮的位置坐下。 “已经快到午夜了。”我说。 “是的,但你要记住,简,你答应过我,在婚礼前要陪我守上一夜的。” “我的确答应过,而且我会信守承诺。即便没有承诺,我也会再陪你至少一两个小时,因为我还不想睡觉。” “你都收拾好了吗?” “都收拾好了,先生。” “我也收拾好了,”他说,“我什么都处理好了。明天我们从教堂回来,在半个小时之内就可以离开桑菲尔德。” “很好,先生。” “你说‘很好’这两个字的时候,笑得很特别,简!你双颊上的一小块多亮啊!你眼睛里闪烁的光多怪呀!你的身体还好吗?” “我相信很好。” “相信!怎么回事?告诉我你感觉怎么样?” “我没有办法告诉你,先生。我的感觉是无法用语言表述出来的。我只是希望眼下的幸福会永远存在,不会结束。又有谁知道下一个钟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你这可是忧郁症的表现,简。这阵子你太激动了,也太操劳了。” “你觉得平静、幸福吗,先生?” “平静?不,但很幸福,发自心底觉得幸福。” 我抬起头,想看看他脸上幸福的表情,那是一张热情的、涨红的脸。 “把心里的话告诉我吧,简,”他说,“和我说说你心里的负担,让我帮你减轻一下。你在担心什么呢?怕我不是一个好丈夫?” “不,这和我的担心没有一点儿关系。” “那你是害怕自己马上就要步入一个新的环境,所以为此担心?担心你要过的新生活?” “不是。” “你可把我弄糊涂了,简。你忧伤的目光、大胆的语气,让我很困惑,也让我痛苦。我要求你解释一下。” “那么,先生,您听着。昨夜你不是不在家吗?” “是的,你是知道的。刚才你还说,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什么事情——但可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只是总扰乱你的心境。说来听听吧。或许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了什么,要不就是听到用人们说了一些闲言碎语,你那敏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了?” “没有,先生。”此时正好钟声敲响了十二点。我等到小钟清脆和谐的声音和大钟那沙哑的震荡声过后,才继续说下去。 “昨天我一直在忙,但是这种充实的忙碌也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和你想的不一样,我从来没有为新的生活而烦恼、担忧过。我一直觉得很幸福,怀揣着和你一起生活的希望,因为我爱你。别,先生,现在不要抚摸我,让我把后面的话说完。昨天,我相信上苍,相信你和我都会如愿以偿。你还记得吧,那天的天气是多么晴朗,天空是多么宁静,不会让人担心旅途的平安与舒适。用完茶点后,我到石子路上走了一会儿,想念着你。在我的想象中,我看见你离我很近,好像就在我的面前。我思考着展现在我面前的生活——你的生活,先生——比我的更加奢华,更让人心潮澎湃,就好比容纳了各大江河的浩瀚的大海,跟浅滩简直有天壤之别。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道德学家将这个世界评价为凄凉的荒漠,但是对我来说,它好像盛开着玫瑰。后来,夕阳下沉,气温也变低了,天空布满阴云,我就回屋去了。索菲娅让我到楼上去看看刚买的结婚礼服。在礼服下面的盒子里,我看到了你的礼物——那是如同王子般阔绰的你让人从伦敦送来的面纱。我猜想你肯定认为我不愿意收下什么珠宝,所以就哄骗我接受另一种昂贵的东西。我打开面纱的瞬间,发自内心地在笑,嘲弄你的贵族派头,取笑你煞费苦心地想要给你这个平民新娘带上贵族的假面。我也想象着要用自己早已准备好的那块没有绣花的方丝巾盖在自己卑微的头上,之后在拿下它的时候问问你,对于一个既不能给自己的丈夫提供财富,也没有美色,更无法为他带来社会关系的女人,这样是不是可以了。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你的表情,也真真切切地听到了你慷慨激昂并且开明的回答,听到你高傲地宣告没有必要仰仗同钱袋与桂冠的结亲,没有必要用这种方法来增加自己的财富,或者提高自己的地位。” “你把我看得真透,你这个女巫!”罗切斯特先生插嘴道,“但是除了刺绣之外,你还在面纱里发现了什么,是毒药还是匕首?弄得你现在神色这样沮丧。” “没有,没有,先生。除了针织品的华丽与精致,还有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傲慢,我没有看见别的了。他的傲慢可吓不倒我,因为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可是,先生,后来天色越来越黑,风也越来越大。昨天的风声不如今天这般疯狂肆虐,而是沉闷地低吟,更显得古怪异常。那时我真的希望你在家里。我自己来到这个房间,看到空荡荡的椅子和冷冰冰的炉子,心一下子凉了。后来,我上床睡觉,可是因为激动和担忧而迟迟不能入睡,外面的风势越来越大了,但是我听它们好像是在哀号。起初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来自屋内还是屋外,间隙时声音很模糊,后来当声音又响起来的时候,我终于确信那是外面的狗叫声。后来,声音渐渐消失了,我的心情也好了些。但是睡着以后,我又开始做梦了,梦境里还是月黑风高,我继续期盼能和你在一起,并且有一种奇怪的力量让我觉得我们被某种障碍隔开了。刚睡着的时候,我梦见自己走在一条弯曲的小路上,这条路我很陌生,周围一片黑暗,天空下着雨,淋到了我的身上。我抱着一个孩子,已经不堪重负了。这个孩子年龄很小,身体又不好,还不会走路。他就在我冰冷的怀里发抖,我的耳朵里听见悲伤的哭声。先生,你当时就走在我前面,不过距离我们很远,我用力赶路想要追上你,一次次大声呼喊你的名字,祈求你能停下来,当时我的行动被一种奇怪的力量束缚着。我的叫喊慢慢沉寂下去,变得不再清楚,而你,越走越远。” “简,现在我就在你的身边,你还为你的梦境而困惑吗?真是神经质的小东西啊!把梦里的不幸忘掉吧,尽情地享受现实中的幸福!说你爱我,珍妮特。不错,我不会忘记,你也不能否认。这些话并没有在你的嘴边模糊不清地消失。它们听起来既清晰又温柔。或许这个想法有些严肃,但像音乐一样甜蜜:‘我认为,怀有同你一起生活的希望,是幸福的,因为我爱你。你爱我吗,简?再说一遍。” “我爱你,先生。我爱你,全心全意地爱你。” “可以了。”他沉默片刻后说,“真奇怪,为什么我在听到你的话时胸口像针刺一样痛呢?我想是因为你说得太虔诚、太有力量了。因为在你抬眼看着我的时候,从你的目光中透出了极度的信赖、真诚和忠心。你太崇高了,就像是我身旁的一个神灵。将你凶巴巴的样子表现出来吧,简,你应该知道怎样把它表现出来的。装出任性、腼腆、挑衅的笑容来,告诉我你恨我。戏弄我、惹怒我吧,就是不要打动我。我宁愿发疯,而不是悲伤。” “等我把故事讲完,我会满足你的心愿的,不过先听我讲完吧。” “我想,简,你已经把所有的故事讲完了。而且我觉得你所有的忧郁只是来源于一个梦境!” 我摇了摇头。 “什么?还有别的?但是我不相信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可要先说一句,我对于你的话表示怀疑。你可以继续说了。” 他的神态有些不安,举止焦躁,我觉得很奇怪,但还是说了下去。 “我还做了一个梦,先生。我梦见桑菲尔德庄园变成了一片废墟,里面住满了蝙蝠和猫头鹰。原本气派的正面墙壁上只剩下了一道贝壳般的残壁,虽然依旧高大,但很单薄。在一个月光明亮的晚上,我站在杂草丛生的围墙边来回徘徊,但总是被大理石的火炉或者是倒地的断梁绊倒。我披着头巾,怀里依然抱着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孩子。尽管我的胳膊已经有些酸痛了,但不能将他随便放下来——尽管孩子拖累着我,但我还是必须带着他。后来,我听见从远处的路上传来了一阵马蹄奔驰的声音,可以肯定那个骑马的人是你,而你已经离开我很多年了,去了一个遥远的国度。我疯了似的不顾任何危险想要赶紧爬上那道很薄的围墙,想从上面看你一眼。但是我脚下的石头突然滚落,我抓住的枝藤也突然断开,怀里的孩子害怕地抱紧我的脖子,几乎让我窒息。我好不容易爬到了围墙的顶端,却看见你的身影越来越小。风势越来越猛烈了,我已经在墙头上站不住了,干脆坐了下来,哄着怀里的孩子。你顺着路转了一个弯,我俯下身子想继续看着你,可是墙倒塌了。我的身体一晃,孩子从我的膝头滚落下去,我也失去了平衡,跌落下来,之后梦醒了。” “现在,简,讲完了吧?” “这只是一个序幕,先生,真正的故事还没开场呢。当我醒来时,我的眼前出现一道耀眼的光芒,将我的眼睛照得发花。刚开始我想——哦,应该是日光!可是我立刻清醒地认识到,是我搞错了,那应该是烛光。我猜想,应该是索菲娅进来了。我看到梳妆台上有一盏灯,而衣橱的门是打开的。我明明记得,在睡觉前我将礼服和面纱都放进了衣橱。接着我听到一阵沙沙的声响,便问:‘索菲娅,你在做什么?’但是没人应答,而是从衣橱里出来一个人影,把蜡烛举得高高的,正在仔细地看着从衣架上垂下来的礼服。‘索菲娅!索菲娅!’我又叫了两声,但是它还是不说话。此时我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但是眼前的景象让我吃惊,接着是迷惑,我体内的血都结了冰。罗切斯特先生,那个人不是索菲娅,也不是莉娅,也不是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不,我当时看得很清楚,我肯定,即便是现在我也很肯定——那个人甚至也不是向来行为古怪的格雷斯?普尔太太。” “一定是她们中间的一个。”主人打断了我的话。 “不,先生,我可以发誓,绝对不是。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影,在此之前我从来就没有在附近见到过。那身高和外形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 “那你描述一下吧,简。” “先生,那个人影好像是个女人,高大,披散着头发,很黑,很长。我说不清她穿着什么衣服,反正是又白又整齐,但究竟是袍子、被单还是裹尸布,我就说不好了。” “你看清楚她的脸了吗?” “刚开始没有。但是当她把我的面纱拿下来,往头上一盖,转身看向镜子的时候,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一个暗淡的鸭蛋形镜子里出现了她的面容和五官。” “是什么样子的?” “我觉得很可怕,就像鬼一样。哦,先生,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面孔!没有血色,一副凶相。真希望我能忘记那双四处乱转的红色眼睛,还有那黑色的鬼一样的相貌。” “鬼魂总是苍白的,简。” “先生,她的脸是紫色的,嘴唇又黑又肿,额头上满是皱纹,乌黑的眉毛竖立着,眼睛里满是血丝。我能说,她让我想起了谁吗?” “可以。” “她让我想起了可恶的德国幽灵——吸血鬼。” “哦!那她究竟做了什么?” “先生,她把我的面纱从憔悴的脸上摘下,撕成两半,扔在地上,用脚拼命地跺。” “后来呢?” “后来,她把窗帘拉开,向外面张望。或许她看到天快亮了,就拿着蜡烛向门的方向走去。当这个身影经过我的床头时,我看见如火的目光向我射来,她把蜡烛举了起来,靠近我的脸,就在我的眼皮底下将蜡烛吹灭了。我感觉到她煞白的脸上闪着光,后来我就晕过去了。这是我平生第二次——只不过是第二次——被吓得昏倒。” “当你醒来的时候,谁和你在一起?” “先生,谁也没有。我起床后用水冲了一下头和脸,喝了一大口水。虽然觉得有些虚弱,但我肯定没有生病,所以,我决定,除了你,我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件噩梦般的事情。好吧,现在你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她来做什么?” “这一定是因为你最近过于兴奋。看来我得小心地看护你了,我的宝贝,像你这么敏感的神经,生来就经不住一点儿粗暴的对待。” “先生,毫无疑问,我的神经没有问题。那个东西是真实的,而且事情的确发生了。” “那么,你刚才所说的梦境呢,也都是真的吗?难道桑菲尔德府现在已经成为废墟了吗?难道你和我之间还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吗?难道在我离开你的时候,没有流一滴泪,没有一个亲吻,没有留下一句话吗?” “不,现在还没有。” “你认为我以后会这样做吗?我们马上就要永远地在一起了。我们结婚之后,你精神上的恐惧就不会再有了,我可以保证。” “精神上的恐惧!但愿只是这样!现在既然你都没有办法解释这件事,那么我也只能寄希望于这真的是我精神上的恐惧了。” “既然我无法解释,简,那就一定不是真的。” “不过,先生,当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环顾我的整个房间,想要从阳光中、从我熟悉的景物和物品中寻找一种慰藉,我却在地毯上看到你已经否定了的事情的证据——一幅被撕成两半的面纱。” 我感觉到罗切斯特先生很吃惊,他打了一个寒战,之后急忙将我的脖子搂住。“谢天谢地!”他嚷道,“幸好昨晚你所遇到的事情只是毁掉了一幅面纱——唉!” 他喘着粗气,将我搂得很紧,我差点儿透不过气来。沉默了片刻后,他继续谈论着这件事:“这件事情一半是梦,一半是真实的。我开始相信确实有一个女人走进你的房间了,至于那个女人是谁,我想准是格雷斯?普尔。连你自己也把她叫做怪人,所以根据你所了解的,你有理由这样称呼她——看看她是怎样对待我的?还有梅森!只是你在半梦半醒间看到她进入你的房间,看到了她的行为,在你自己紧张的精神状态下,你把她的容貌看成了鬼的模样。散乱的长发、黑糊糊的肿胀的脸,还有高大的身材,这些都是你的臆想,是噩梦中的幻觉。而她恶狠狠地撕毁面纱这件事,很可能是真的,因为我相信她做得出来。我知道你一定会问,为什么在宅子里养着这样一个女人。我会告诉你原因的,但那要等到我们结婚一周年的时候,那时我会告诉你,而不是现在。你满意了吗,简?你同意我对于你困惑的这件事的解释了吗?” 我想了想,对于我来说,也只能作这样的解释了。但我还不是很满意,只是为了让他高兴,我尽力装出满意的样子,这样的解释确实让我得到了宽慰。于是我对他报以满意的微笑。现在已经过了一点钟,我准备向他道别了。 “索菲娅不是和阿德拉一起睡在儿童房吗?”我点起蜡烛的时候,他问道。 “是的,先生。” “阿德拉的小床还能睡得下你,今天晚上就去和她睡吧,简。刚才复述的事情会让你神经紧张,这一点儿都不奇怪。所以,我不想让你单独睡了,答应我到儿童房去。” “我很愿意这样做,先生。” “在房间里面将门锁好。上楼的时候先去叫醒索菲娅,告诉她,请她明天及时把你叫醒,因为你得在八点前穿好衣服,吃好早饭。现在什么都不要想了,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开,珍妮特。你难道没有听到外面的风声已经变成了细语,雨点也不再敲打窗户了吗?看这里——(他撩起了窗帘)多么可爱的夜晚啊!” 的确如此。半边天空都明净如水。风已经改变了方向,从西面缓缓吹来,云朵排成一列列长队随风疾驰,月亮洒下宁静的光芒。 “好吧,”罗切斯特先生说,用探询的目光打量着我,“现在我的珍妮特感觉怎么样?” “夜晚很安静,先生,而我也一样。” “明天除了愉快的爱恋和幸福的结合,你再也不会梦到离别和悲伤了。” 这句话只落实了一半。我的确没有梦见悲伤,但也没有梦见快乐,因为我根本没有睡着。我搂着阿德拉,看着这个孩子沉沉地睡着——那么平静,那么安宁,那么天真——在睡梦中等待着明天的太阳。我的生命也在心中苏醒了,在我的身体中躁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我就起床了。我记得当我离开阿德拉的时候,她还紧紧地搂着我。我记得当我把她的小手从我的脖子上拉下来的时候,我亲吻了她。我怀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情感,对着她掉下了眼泪,于是我赶紧离开,生怕哭泣会打扰她的酣睡。看见她,就如同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而他——我此刻起床为其梳妆打扮的那个人,既可怕又可亲,代表了我不可预知的未来。 第二十六章 索菲娅七点钟就过来帮我梳妆打扮了,用了好长时间才大功告成。用时太久了,以至于罗切斯特先生派人来问,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到。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拖延的时间太长,让他心烦了吧。索菲娅刚把面纱(到底还是用了我那块淡色的普通方巾)用饰针别到我的头发上,一切准备完毕,我便急匆匆地从她的手下走了出去。 “慢着!”她用法语喊道,“去看看镜子中的你吧,你还一眼都没看呢。” 于是,我从门边转过身,看到镜子中有一个人穿着长袍,戴着面纱,这个人一点儿都不像平常的我,就像是一位陌生人。“简!”外面的声音又开始呼唤我了,我急忙下楼去。罗切斯特先生正在楼梯下面等着我。 “磨磨蹭蹭的家伙,”他说,“我的耐心已经被磨光了,你怎么能拖延这么长时间?!” 他把我带进餐室,急切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称赞我“像百合花一样美丽,不仅使他引以为傲,也让他大饱眼福”。之后,他告诉我只给我十分钟的时间吃早饭,并打了铃。接着,他新近雇的一个仆人应召进来。 “约翰,马车准备好了吗?” “好了,先生。” “行李都拿下去了吗?” “仆人们现在正在搬行李,先生。” “你现在去一趟教堂,看看沃德牧师和执事在不在,之后回来告诉我。” 读者应该知道,教堂就在大门的旁边,所以管家很快就回来了。 “沃德先生在法衣室里,先生,他正忙着穿法衣呢。” “马车准备好了吗?” “正在给马匹上套具。” “我们去教堂的时候是不需要马车的,但是我们回来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妥当。所有的箱子和行李都要装好、捆好,马夫要坐在自己的驾驶位置上。” “是,先生。” “简,你准备好了吗?” 我站起身,没有伴娘和伴郎,也没有亲友们的等待和引领。除了罗切斯特先生和我,再没有别人了。我们经过大厅时,费尔法克斯太太站在那里。我本想和她说句话,但是我的手好像被铁钳子夹住,使得我原本就跟不上的步伐后来变成急急忙忙地被推着向前。只要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的脸,我就知道不管什么原因,哪怕再耽搁一秒钟,他都忍受不住了。我不知道其他的新郎是不是看起来也像他一样——那么专注,那么毅然决然,或者有谁也在那么稳重的眉毛下露出如此火辣、炯炯的眼神。 我不知道那天的天气是好是坏,顺着车道往下走的时候,我没有心思观察一下天和地,我的整颗心和目光都集中在罗切斯特先生身上。我看到他那凶狠、专注的目光一直紧盯着前面的物体不放,好像他在奋力抵抗着某种外力。 到达教堂边门的时候,他停了下来,看到我已经气喘吁吁了。“我的爱,有那么一点点残酷,是吗?”他问,“靠在我的身上歇一会儿吧,简。” 现在,我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灰色的老教堂矗立在我们的面前,教堂的顶端有一只白嘴鸦在盘旋,远处的天空被朝阳映得通红。隐约中,我还记得绿色的坟墓,有两个陌生的人影在低矮的小丘间徘徊,他们应该是在读几块长满青苔的墓碑上的碑文。这两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们一见到我们就转到教堂的背后去了。我相信他们是要从侧廊进去观看婚礼仪式的。罗切斯特先生肯定没有注意到他们两个,他正热切地看着我的脸。我想我当时的脸上一定没有血色,我的额头已经微微出了汗,两颊和嘴唇已经冰凉了。不过我很快就回过神来,和他一起沿着小路走进门廊。 我们走进了肃静、朴实的教堂,牧师已经身穿白色的法衣在低矮的圣坛前等候了,执事站在旁边。一切都很安静,除了那两个影子在远处的角落移动。我的猜测没有错,这两个陌生人是在我们之前溜进来的,现在他们正在罗切斯特家族的墓穴旁边,背对着我们的方向站着,隔着外面的护栏检视着年代久远、污迹斑驳的大理石墓碑。在那里有一个下蹲的天使正守卫着内战中在马斯顿荒原 ①阵亡的戴默尔?德?罗切斯特和他其妻子伊丽莎白的遗骸。 我们在圣坛的栏杆前面站定。我听见身后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便向后看去,只见陌生人中的一位——显然是位绅士——正向圣坛走来。仪式开始了,牧师对婚姻的意义作了解释,之后往前走了一步,对罗切斯特先生微微俯身,继续说:“我要求并告诫你们——因为在这最后的审判日,你们必须将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都袒露无遗——现在你们要作出回答,如果在你们之中,有一位知道有什么障碍不能使你们成为合法夫妻,那就供认吧,因为你们得知道,但凡没有得到上帝认可的结合,都不是由上帝缔结的婚姻,那么这种婚姻就是非法的。” 按照惯例,他在此处作了停顿。然而这个停顿在什么时候被打断过?不会有,或者一百年才会出现那么一次。所以,牧师根本没有抬眼,依旧看着书。沉默了一会儿,他把手伸向罗切斯特先生,问:“你愿意娶你面前的这个女人为妻吗?”然而话音未落,近处出现了一个很清晰的声音,打断了牧师的话:“婚礼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宣布他们的结合存在障碍。” 牧师抬起头看向那个说话的人,他默默地站在那里,执事也一样,只有罗切斯特先生仿佛感受到有一颗地雷从脚下滚过,但很快便站稳了脚跟,头也没回,眼睛也没抬,便说:“继续下去。” 他的语气低沉、沉重,全场一片寂静。沃德先生立即说:“如果不对刚才的事情进行调查,证明它是真是假,我是无法继续的。” “婚礼终止吧。”我们背后的那个声音继续补充道,“我能够证实刚才的言论,这桩婚事确实存在着不可解决的障碍。” 罗切斯特先生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倔犟地站在原地,只是他的手一直把我的手握得很紧。他的手是那么厚实有力,并且炙热!那个时候,他那宽阔的额头是苍白的、坚毅的,就像刚开采下来的大理石!他的眼神多么明亮!平静的外表下隐藏着眼底的狂野! 沃德先生有些不知道该怎样进行了。“是哪一种性质的障碍?”他问,“说不定可以解决——能够解释清楚呢?” “几乎没有这个可能。”那人回答,“我说它是不可解决的障碍,并不是信口雌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说话的人走到了前面,倚在栏杆上。他继续说下去,每个字都很清晰,表情镇定、沉稳,但是音调不高:“他的障碍在于他的上一次婚姻——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还活着。” 这几个字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雷电的打击也不会如此震撼我的心。我的血液开始轻微地波动,这种感觉比我之前所受过的任何打击都要强烈,它比火还烈,比冰还寒。但是,我坚持住了,没有晕倒,我看着罗切斯特先生,让他也看着我。但是他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表情,如同岩石一样,他的双眼冒出火光,坚如燧石。他没有否定那个人的话,好像是在接受一切挑战,没有语言,没有微笑,甚至也没有将我看做一个有思想的人,只是用胳膊紧紧搂住我,让我贴近他。 “你是谁?”他问那个入侵者。 “我的名字叫布里格斯,是伦敦××街的一名律师。” “你要强行塞给我一个妻子吗?” “我要提醒你,你还有一个太太。先生,即便你自己不承认,法律也是会承认的。” “那么,请你替我描述一下她的情况——她的名字,她的父母,她的住处。” “当然。”布里格斯先生镇定地从口袋里取出一份文件,用很正式的嗓音宣读着:“我断言并证实,公元××年十月二十日(十五年前的一个日子),英国××郡桑菲尔德府及××郡芬丁庄园的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与我的姐姐——也正是商人乔纳斯?梅森及妻子安托万内特的女儿伯莎?安托万内特?梅森——在牙买加的西班牙镇××教堂成婚。婚礼的记录可见于教堂的登记簿——其中一份现在就在我的手中。理查德?梅森签字。” “即便这份文件是真的,也顶多证明我结过婚,但是不能证明你文件中所提到的我的妻子还活着。” “三个月前她还活着。”律师反驳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一点。他的证词,先生,你是无法反驳的。” “那就去把他叫来,不然就滚出这里。” “我这就叫他出来——他就在这里。梅森先生,请你到前面来。” 罗切斯特先生一听到“梅森”的名字就立刻咬紧牙关,与此同时还有一种难以控制的颤抖。站在他身边的我自然可以感受到他的愤怒与绝望。这个时候,原本躲在后面的第二个陌生人走了出来,我看到牧师的肩膀后面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没错,这个人就是梅森。罗切斯特先生回过头去,用愤怒的眼光直视着他。我常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然而此时由于愁与怒,他的眼睛已经呈现出褐色了,哦,应该说是带有血光。他的脸涨得通红,橄榄色的脸颊和没有血色的额头,也由于怒火中烧,变得闪闪发亮。他抡起了胳膊——此时他完全可以痛打梅森一顿,把他打倒在地板上,无情地将他打到咽气——但是梅森往后退了一步,低声地叫道:“天哪!”一种冷傲的蔑视在罗切斯特先生的心中油然而生。就好像是蛀虫让植物枯萎一样,他的怒火熄灭了,只是冷冷地问了句:“你有什么要说的?” 从梅森苍白的唇齿间几乎听不到任何有意义的声音。 “真是见鬼,如果你连话都说不清楚,就滚到一边去。我再问你一次,你有什么要说的?” “先生——先生——”牧师插话道,“请不要忘了,现在你所在的地方是一座神圣的教堂。”随后他转向梅森,轻声地说,“先生,你是否知道这位先生的妻子还活着?” “胆子大些,”律师怂恿着,“说出来。” “她现在就住在桑菲尔德府。”梅森用比较清晰的声音说,“四月份的时候我还见过她。我是她的弟弟。” “在桑菲尔德府!”牧师失声叫道,“不可能!我一直住在这个府邸附近,但是我从来没听说过桑菲尔德府有一个叫罗切斯特太太的人。” 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嘴唇已经因狞笑扭曲了,他自言自语道:“不——上帝啊!我一直想方设法不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或者知道她是我的妻子。”他沉默了十分钟,终于下定了决心,宣布道:“够了,让一切都作个了断吧。索性我将所有的事情挑明,就像将上膛的子弹都射出去一样。沃德先生,合上书,脱掉你的法衣吧。约翰?格林(他面向执事),你也离开吧。今天没有什么婚礼了。”这个人照办了。 罗切斯特先生用豁出去的心态继续说道:“重婚是一个多么卑鄙的词语!我却是一个想要重婚的人。命运阻止了我,或者说是上天制止了我——或许后面的可能性大些。现在我比魔鬼差不了多少。正如刚才牧师所说,我必定会得到上帝最严厉的审判,甚至应该遭受不灭的火焰和不死的虫子的折磨。先生们,我的计划落空了。这位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结过婚,而且和我结婚的那个女人还活着!沃德先生,你说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听到过罗切斯特太太这个人,但是,我想,你已经无数次听到你的家人谈论这里看管着一个神秘的疯子吧。我想肯定有人和你说过,这个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也可能有人说是我抛弃的情妇。现在我就告诉你们,这个人就是我的妻子——就是在十五年前同我结婚的女人——她的名字是伯莎?梅森,就是这位敢作敢为人士的姐姐。现在,他正在用颤抖的四肢和苍白的面容,向你们证实他是一个多么勇敢的男子汉。把你的勇气拿出来,理查德!我不会打你,就像我从不打女人一样。伯莎?梅森是个疯子,她的整个家庭都是疯子——三代都是白痴,都是疯子!她的母亲,是克里奥尔人,是个酒鬼加疯子!然而这一切,我都是在婚后才得知的,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对于他们家庭的秘密只字不提。伯莎初看就是一个百般柔顺的女子,这一点她遗传自她的母亲。我曾有过迷人的伴侣,她纯洁、智慧、谦虚。你们可以想象到,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男人——我的经历真是很丰富啊!不过我不再解释什么了,布里格斯、沃德、梅森,我现在邀请你们去我的庄园,去慰问一下普尔太太照顾的病人,也就是我那个妻子!只要看到她,你们就会知道我被他们骗得娶了一个怎样的女人,之后你们再来评判我是不是有权撕毁那桩荒谬的婚姻,寻找符合人性的怜悯。” “而这位姑娘,”他看着我,继续说道,“沃德先生,对于这个令人厌恶的秘密,她并不比你们知道得多。她原以为这一切都是公正合法的,做梦都不曾想过会落入这样一个卑劣的陷阱,要与一个已经拥有野兽般疯妻的可怜男人缔结婚姻!来吧,你们一起跟我来!” 他依旧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就这样离开了教堂。其他的三位先生则跟在后面。在大厅的前面,马车已经准备好,停靠在那边。 “约翰,你先把马送回马房,”罗切斯特先生冷冷地说,“今天不需要它了。” 当我们进门时,费尔法克斯太太、阿德拉、索菲娅、莉娅都走上前来迎接我们。 “统统都向后转。”主人喊道,“把你们的祝福收起来吧!谁需要它呢?我可不要!它已经晚了十五年!” 他继续往前走,走上楼梯时,他还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一边招呼先生们跟着他。他们紧跟其后。我们走上第一道楼梯,经过门廊,继续上了三楼。罗切斯特先生用主人的钥匙将那扇门打开,之后让我们走进了铺满花地毯的房间,屋子里有一张大床,还有一个装饰着各种图案的柜子。 “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梅森。”我们的向导说,“她就是在这里咬伤你,并且用匕首刺了你。” 他撩起墙上的帷幔,露出了第二扇门,将门打开。在那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生着一堆火,火炉的外面被一个又高又坚固的围栏围着。房间里有一盏灯,挂在从天花板上垂下的铁链子上。格雷斯?普尔俯身向着火,好像是在用锅煮着什么东西。房间的另一头,是一个阴暗的角落,那边有个影子在跑动。但那个影子是人还是动物,第一眼还真无法判断。它四肢着地趴在那里,又是抓又是叫,就像某种奇怪的野生动物。但是它穿着衣服,密密麻麻的黑发中露出些许白发,像马鬃一样将它的脸和头都遮住了。 “早上好,普尔太太!”罗切斯特先生说,“你好吗?你照管的人今天怎么样?” “还好,先生,谢谢你。”格雷斯一边回答,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到炉旁的架子上,“有些急躁,但没到狂暴的地步。” 但是接下来一阵凶恶的叫声似乎揭穿了她隐瞒的情况,这条穿着衣服的野狗突然站起身,用两条后腿站立了。 “哎呀,先生,她看见你了!”格雷斯嚷道,“你快别待在这里了。” “只待一会儿,格雷斯。你得让我待一会儿。” “那么当心点儿,先生!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得当心!” 那个疯子咆哮着,将蓬乱的头发从脸上撩开,用凶狠的目光看着来访者。我清楚地记得那张发紫的脸和肿胀的五官。普尔太太走上前来。 “不要拦着我。”罗切斯特先生说着,把她推开,“我想她现在手里应该没有刀吧?而且我作好防备了。” “谁也不知道她手里有什么,先生。她那么狡猾,常人无法识破她的诡计。” “我们还是离开她吧。”梅森小声地说。 “见鬼去吧!”这就是他姐夫给他的建议。 “小心!”格雷斯大喊一声。三位先生不约而同地向后退,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拉到了他的背后。那个疯子扑了过来,恶狠狠地掐住他的脖子,撕咬他的脸,他们扭打在一起。这个女人的身材高大壮实,几乎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形无异。在厮打的过程中,那个疯子显露出男人般的力量,尽管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体很健壮,但还是差点儿被掐死。他完全可以恶狠狠地一拳将她制伏,但他不愿出手。最后他终于将她的胳膊按住了。格雷斯递给他一根绳子,他将她的手反绑起来,又用身边的一根绳子把她绑在椅子上。这一连串的动作是在野兽般的狂吼、反扑中进行的。待一切结束,罗切斯特先生转向旁观者,用刁钻、刻毒但也有几分凄凉的笑意看着他们。 “这就是我的妻子,”他说,“这就是我平生唯一尝到的夫妻之间拥抱的滋味,这也是我闲暇时候的爱抚与安慰。然而这个才是我真正希望的(他将自己的手放到了我的肩膀上)。这名年轻的女子,站在地狱的门口时依旧那么镇定,如此平静地看着一个魔鬼的游戏。我要娶她,就是想在这道呛人的菜后换换口味。沃德和布里格斯,你们看看她们的不同吧!把这双明净的眼睛和那边那两个红彤彤的眼珠比较一下吧,把这张脸跟那副鬼相、把这娇小的身材与那个庞然大物比较一下吧,之后再来审判我。布道的牧师和护法的律师,请你们都记住,你们怎么来审判我,将来就会受到怎样的审判。现在,你们走吧,我要把我的宝贝藏起来了。” 我们都退了出去。罗切斯特先生留了一会儿,对格雷斯?普尔又交代了几句。当我们下楼时,律师对我说:“你,小姐,事实证明你是无辜的,不会受到任何指责。我想你的叔叔听到这个消息后一定会很开心的,如果梅森先生回到马德拉时,他还健在。” “我的叔叔!他怎么样?你认识他吗?” “梅森先生认识他,几年来爱先生一直是他在丰沙尔① 的商号的老顾客。你的叔叔接到你的来信时,正巧梅森先生也在,他正在回牙买加的路上,当时正在马德拉群岛疗养。你的叔叔向他提起了你即将与罗切斯特先生缔结婚姻的事情,因为他知道梅森与他相熟。你可以想象,梅森先生得知这件事情后的惊讶与难过,于是向你的叔叔说出了真相。不过,很遗憾,你的叔叔现在卧病在床,考虑到他的疾病——痨病——以及严重的程度,他很可能好不起来了。所以他没能亲自赶到英国,把你从魔鬼的陷阱中解救出来,但是他恳求梅森先生立即采取措施,阻止这桩诈骗性质的婚姻。他还让我帮忙,我动用了一切公文快信,还好,一切都不算太迟。我相信你也会有同感。如果不是我很确信,即便你现在跟着梅森先生一同回马德拉群岛,你的叔叔也已经过世了,我会建议你与他同行前往的。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我想你还是留在英国,等你接到他的信函或者其他什么消息再动身也不迟。我们还有别的事情需要在这里逗留吗?”他问梅森先生。 “不,没有了,我们马上走吧。”后者有些急不可耐了。他们都没有与主人告别,就匆匆走出了大厅。牧师逗留了一会儿,与那位高傲的教区居民交换了几句劝导或是责备的话,尽了他的责任,也离开了。 这时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伫立在半掩的门边。人去楼空,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锁好了门,以免有人闯进来。之后,我便开始——不是哭泣,也不是悲伤,面对眼前所发生的事情,我很镇静,只是——机械地脱下了婚纱,换上昨天我本以为是最后一次穿上的呢袍。接着,我坐了下来,感觉到无法形容的疲惫。我把胳膊放在桌子上,支撑着头。在此之前,我只是听,只是看,只是被带着行动——任由别人领着或拽着,跟上跟下——看着一件件事发生,一桩桩秘密被揭露。而现在,我开始思考了。 今天早上其实很平静,除了与疯子在一起的短暂时间,一切都很平静。在教堂中也都没有吵闹和喧哗,没有暴怒和争吵,没有辩驳和挑衅,更没有眼泪和哭泣,只是用几句平静的话说出了对合法婚姻的质疑。罗切斯特先生用简短的语言严厉地问了对方几个问题,而对方只是作了回答和解释,并出示了证据。接着,罗切斯特先生公开承认了事实,又领着众人看到活的证据。闯入者走了,一切也都过去了。 我像往常那样待在我自己的房间里——只有我自己——没有什么变化。我没有受到折磨、损伤或者残害,然而昨天的简?爱又在哪里呢?她的生活在哪里?她的未来在哪里? 简?爱,她原本是一个充满期待和热情的女人,差一点儿就做了新娘,而现在又变成了冷漠、孤独的姑娘。她的生活变得苍白,未来变得渺茫。圣诞的严寒提前在盛夏降临;十二月的白色风暴在六月便已经漫天飞舞;冰凌已经替成熟的苹果上了釉彩;积雪摧毁了正怒放的玫瑰;干草田和玉米地里覆盖着一层冰冷的寿衣;昨夜还百花齐放的小路,今天已被深厚的积雪封住了,以至无人前来;十二小时前树影婆娑、香气扑鼻如同热带丛林般的森林,现在已经白茫茫一片,犹如冬日的挪威森林,我的希望已经全部熄灭了——一种从来都未曾想象的厄运突然袭来,如同一夜间降落在埃及的所有头生子身上的命运一样。回头看看我视为珍宝的希望,昨夜的繁茂多么光彩耀人,现在却变得枯萎、瑟缩,斑斓的色彩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灰色的永远不会复活的尸体。我重新审着我的爱情——我的主人所创造出来的那份情感——它在我的心里打着寒战。此时的我如同一个生了重病的孩子,孤单地躺在冰冷的摇篮中,难以再回到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不能再从他的怀中取暖。永远也回不去了,因为信念已经被扼杀——我对他的信任感已经被摧毁了!对我而言,罗切斯特先生已经不再是过去的罗切斯特先生了,因为他已经脱离了我的想象,与我思想中的他完全不同。但是我不会对他施加报复,也不会说他背叛了我,凭着真理不容玷污的信念,我必须离开他,这一点我很清楚。至于什么时候离开,怎么离开,去哪里,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我相信他此时也正急于将我赶出桑菲尔德庄园,似乎他不会再对我怀有真情了,只剩下若隐若现的激情,却也受着压抑。他不再需要我了,现在我竟然害怕与他见面,他肯定觉得我很讨厌。我的眼睛多么盲目!我的行动多么软弱! 我的眼睛闭上了。周围旋转漂浮的全是黑暗,我的思绪也如滚滚而来的黑色浊流。我自暴自弃,已经没了气力,觉得慵懒,好像躺在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听着从远处奔流而至的洪水声,当我感受到激流逼近时,想要爬起来,但缺乏意志;选择逃走,我没有力气。我就这样昏昏沉沉地躺下去,渴望死亡。此时还有一个念头仍然像生命一样在我内心悸动——对上帝的怀念——并由此产生了无言的祈祷。这些话在我没有阳光的内心循环往复,仿佛应该悄声倾吐出来,但没有力气表达:“求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困难临近,没有人可以帮助我。” 的确如此,困难已经临近了,然而我没有祈祷上天来消除这场灾祸——我既没有双手合十,也没有屈膝跪地,更没有张嘴——困难降临,滚滚的洪水将我吞没了。我的未来会变得孤单,我的爱情已经消亡,我的希望破灭了,我的信心也消失了。这个想法就像一个单一色彩的块状物体,在我的头顶大幅度摆动。我已经不忍心再去描述这种痛苦的时刻了,真的如同“水灌进了我的灵魂,我陷入了深深的泥潭,无处立足,越陷越深,最终被激流淹没”。 第二十七章 下午,我突然抬起头,看着四周,西沉的太阳在墙面上留下了金色的印记,我不免自问:“我该怎么办?” 这时我的心灵回答:“立即离开桑菲尔德。”这个回答是那么迅速、那么可怕。我赶忙捂上了耳朵。“我没有成为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的新娘,这是我生命中的痛苦里最小的那部分。”我断言,“我只是从一场美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不复存在。这种恐惧的感觉,我能够忍受,也能克服。但是要我现在就头也不回地马上离开,我绝对不能接受,我不能这样做。” 但是,心中的另一个声音要求我这样做,而且预言我会这样做。我不停地作着思想斗争,希望自己可以软弱一些,这样就不用面对眼下这条我不得不走的可怕而又痛苦的路了。此时,我的良心愈发严厉起来,它激动地掐着我的喉咙,讥讽地说:“你那双美丽的脚已经陷入泥潭了,你的铁臂也发誓要将你推进深不可测的痛苦深渊。” “那么就把我拉走吧!”我嚷道,“让别人来帮助我吧!” “不,你得依靠自己的力量挣脱,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你得剜出自己的右眼,砍下自己的右手,把你的心作为祭品,而且要由你亲自将它刺穿。” 我的心原本已经充满了恐惧和孤独,却出现了这样一位冷血无情的审判官,在寂静中这个声音又显得那么可怕。这样的孤独和寂静让我害怕,我猛地站了起来。可是起来后,我立刻觉得脑袋发晕。我意识到自己是由于太过激动和缺乏能量而有些体力不支。那天我没吃早餐,也没碰过肉和饮品。我这才想起来,我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久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建议我到楼下去,甚至连阿德拉都没来敲我的房门,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没有来找我。“朋友总会忘记那些被命运抛弃的人。”我暗自念叨着,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我被脚下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我的脑袋发晕,视线模糊不清,身体也没有力气,所以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行动。我跌倒了,但没有倒在地上,是他伸出了手,将我扶住。我慢慢抬起头,是罗切斯特先生,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的门口。 “你终于肯出门了。”他说,“我已经在这里等你很久了。我仔细地听过里面的声音,但什么都没有听到,寂静无声,也没有听到哭泣的声音。如果你再过五分钟还没出来,我想我要像盗贼那样破门而入了。你想躲开我吗?你把自己关起来暗自忍受伤痛!我情愿你打开门,来到我的面前对我破口大骂。你是那么敏感,我还以为你会在我面前大哭大闹一顿。我以为你会流下滚烫的泪水,我想让它们冲刷我的胸膛,或者它们会悄无声息地落到没有心肠的地板上,或者被湿透的手帕吸走。但是,我发现我错了,你根本没有哭!我看到了苍白的脸色、暗淡的眼神,却没有看到泪痕。那么,我想,你此刻的心在流血,对吗? “简,你难道就不想对我说一句责备的话吗?尖酸刻薄的讽刺呢?没有因遭受打击和伤害而富有激情的语言吗?你如此安静地坐着,用一种疲惫、被动的眼神看着我。 “简,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你。如果有一个男人养了一只小母羊,他喂它吃面包,让它喝自己杯子中的水,让它躺在他的怀里,却因为一次失误导致这只小羊在屠宰场被杀了。他对于这种血腥的大错悔恨不已,但也绝对不抵我现在的心情。你能宽恕我吗?” 亲爱的读者,我在那时就已经宽恕他了。他的目光是那样的深邃,包含着忏悔,语气中透出了真实的同情,行动富有男人气概和活力。另外,他的神态和风度都流露着不渝的爱情——我彻底宽恕他了,但是我没有说出来,也没有表露在外,我将它深深地藏在心底了。 “你觉得我是个恶棍吗,简?”不一会儿,他若有所思地问道。我想,他是对我一直缄默不语表示困惑,我的身子很软弱,而不是意志力软弱。 “是的,先生。” “那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吧——不用顾忌。” “我不想,我现在既疲倦又不舒服。我想喝点儿水。” 他颤抖地叹了口气,将我抱在怀里下楼。刚开始我不知道他要抱我去哪里,在我朦胧呆滞的目光中,一切都不能辨认。很快,我感受到了火的温暖,虽然此时处于夏季,但是我在自己的屋子里已经待到浑身冰凉了。他把酒递到我的嘴边,我咽了下去,之后吃了一些他递给我的东西,很快恢复了体力。我知道自己正在书房里,坐在他的椅子上,而他就在我的身旁。“如果此刻我可以毫无痛苦地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想,“那样我就不用狠心地挣断自己的心弦,以扯断与罗切斯特先生心与心之间的联系。我必须离开他。但是我不想——我也不能离开。” “你感觉好些了吗,简?” “好多了,先生。很快就会好的。” “再尝一口酒,简。” 我照他的话做了。之后,他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站到我的面前,专注地看着我。突然,他转过身,发出了充满激情但含糊不清的声音。之后,他快速地走过房间,又折回来,俯身想要吻我。但是记忆明确地告诉我,我现在已经不能够享受这样的爱抚了。我转过头,推开了他的脸。 “为什么?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嚷道,“哦,我知道了!你不想吻伯莎?梅森的丈夫?你觉得我的怀里已经有人了,我的拥抱已经被占有了?” “无论怎么说,现在我已经没有资格,这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先生。” “为什么,简?我来省去你的麻烦,我来替你回答——因为我已经有妻子,这就是你要给我的回答——我猜得对吗?” “是的。” “如果你这样想,那么你一定已经在心里给我下了个定义,觉得我是一个用尽阴谋的浪荡公子——低俗下贱的混蛋——用虚假的爱情骗你进入一个事先设置好的圈套,败坏了你的名誉,挫伤了你的自尊。你觉得我说得对吗?不过看来,你会直接赞同我的观点:首先你的身子很虚弱,就连呼吸都要花上半天工夫;其次,你还没有习惯指控我、辱骂我;另外,控制泪水的闸门已经打开了,只要你说太多的话,泪水就会奔涌而出。你不想和我争辩,不想斥责我,也不想和我吵闹,因为你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做。你觉得空谈无济于事。我太了解你了。我正等待着。” “先生,我不想和你之间像敌人一样。”我说。但是我那颤抖的嗓音警告我要尽量缩短我的话了。 “你说的和我的理解完全不同,如果按照我的理解,你正在策划着毁掉我的一生。你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也正是因为这样,你才总是避开我;同样因为这样,你拒绝我的亲吻。你打算和我成为陌生人,只是以阿德拉的家庭教师的身份生活在这里。如果我曾经还对你说过友善的话,如果曾经在你我之间还有一种友好的感情让你再次接受我,你会说‘那个人差点儿让我成为他的情妇,我对待他的态度必须十分冷酷,就像岩石一样坚硬’。于是,你真的变成岩石和冰块了。” 我清了清嗓子,尽量克制喉咙的颤抖,回答道:“我周围的一切都改变了,先生。我也必须改变,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了避免感情的波动,也避免不断地去回忆和联想,就只有一个办法了——阿德拉需要另外请一名家庭教师,先生。” “哦,阿德拉要上学去了,我已安排好了。我也不想把你困在桑菲尔德府那些可怕的回忆和联想中。这里是个被下了诅咒的地方,这里是亚干 ①的营帐,这里是傲慢的墓穴,即便在明媚的阳光下,这里也显露出僵尸般的恐惧;这里是狭窄的石头地狱,真正的魔鬼就藏在里面,它的可怕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比得上千百个魔鬼。简,你不想再待在这儿,然而我又何尝不这样想。我明明知道桑菲尔德府里满是鬼影,却还是把你带到这里,这是我的错。在我见到你之前,就让这里的人将这个地方的祸害瞒着你,我只是怕你知道与谁同住一个屋檐下后,阿德拉就再也找不到肯待在这里的女教师了。然而我的良心又不允许我把这个疯子迁移到别的地方。你要知道,我还有一处庄园,那里比这里要僻静、荫蔽、古老,它叫芬丁庄园。如若不是考虑到那个地方处于森林的深处,环境污秽,还有我良心上的谴责,我不会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而是让她在那里安安稳稳地生活。那里潮湿的墙壁或许很快就能将我肩头的包袱卸下去,我虽然有过许多恶行,但与此性质不同。我不会去做间接杀人的事情,即便是对付那些让我恨之入骨的人。 “然而,我向你隐瞒有一个疯女人是你的邻居,就像我用斗篷把一个孩子遮起来,将他放在一棵箭毒树旁边。那个魔鬼把四周都毒化了,以前也是这样。我已经把桑菲尔庄园封闭起来了,用钉子封住了前门,用木板钉住了窗户。我每年给普尔太太两百英镑,就是让她照料我的妻子——你称为我的妻子的可怕女巫——和她一起生活。只要我可以付钱给她,格雷斯愿意做很多事,她也可以让她在格里姆斯疯人院做管事的儿子来帮忙——在那个疯子发作的时候来帮助她。每当疯病发作,她会做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将人烧死在床上,用匕首刺他们,把别人的肉从骨头上咬下来,等等。” “先生,”我打断了他的话,“对那个不幸的女人来说,你实在太冷酷无情了。你只要谈起她,就是又恨又怨。但是这样很残忍,因为她不是自己要发疯的。” “简,我的小宝贝——我会这么叫你,是因为你的确就是这样——你不清楚你所谈论的事情,你错怪我了。我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发疯,倘若是你疯了,你认为我会恨你吗?” “我想你会的,先生。” “你错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一点儿也不了解我的爱是怎样的。你身上的每一块肌肤都如同我身上的一样宝贵,无论是生病还是痛苦的时候,都是这样;我一向将你的思想视若珍宝,即便它破碎了,我也同样会爱惜;如果你不停地被梦境打扰,呓语不断,那么拥抱你的会是我的胳膊,而不是紧身的马甲——即使你发怒,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诱惑。如果你也像今天那个疯子一样向我扑过来,我会张开双臂,用亲昵的方式约束你。我不会像对她一样,对你现出厌恶的眼神,之后退缩。在你安静的时候,不会有其他什么人来监护你,只有我陪在你的身边;我会耐心地温柔地对待你,即便你不会给我一个微笑作为回应;我会认真地看着你的眼睛,即便它们不会回馈给我任何信息。我为什么会这样想呢?我刚刚说到要让你离开桑菲尔德府。你应该知道,我将一切都准备好了,明天就让你离开。而眼下我只能委屈你在这个庄园再住一个晚上,简,之后你就可以与这里的痛苦和恐惧永别了。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地方,在那里你会很安全,在那里你不会想起不堪的往事,也不会有任何人打扰,甚至没有欺骗和诽谤。” “带着阿德拉走吧,先生,”我打断了他的话,“你可以找她做个伴。” “你这是什么意思,简?我已经说过了,阿德拉要去上学。而且,我为什么要一个孩子做伴?更何况她又不是我的孩子,只是一个法国歌女的杂种。你为什么让她和我纠缠在一起?你为什么一定要把阿德拉派给我做伴?” “你刚才说到了隐居,先生,而隐退和独处是乏味的,对你来说太乏味了。” “独处!独处!”他焦躁地重复了一遍,“我看我需要解释一下。我不明白你脸上那个令人费解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是要和你一起隐居,一起享受孤独,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摇了摇头。在他如此激动的时候,即便用默不做声的方式来表示否定,也是需要勇气的。他在房间里飞快地徘徊,之后又猛然停下,如同在那里生了根。他严肃地观察着我。而我不敢看着他,所以将目光移开,聚集在火炉上,用尽全力让自己显得安宁、镇定。 “现在简又执拗起来了。”他终于说话了,只是此时的神态比我预想中的要镇定,“到目前为止,这团丝线还算转得顺利,我也知道一定会出现结头和谜团,现在它就出现了。此刻面对烦恼、焦躁和无休止的麻烦!上帝啊!我真想借用参孙的一点力量快刀斩乱麻!” 他又开始走动,很快又停了下来,这次,他刚好停在了我的面前。 “简!你愿意听我讲讲我的道理吗?(他俯身,贴近我的耳朵)如果你选择不听,我就要使用暴力了。”他的声音嘶哑,神态像是要冲破不可忍受的束缚,不顾一切地蛮干。我很了解这种情况,倘若我再为他增添一丁点儿狂乱的冲动,我对他就无能为力了。此时,我只能选择在一瞬间将他制伏,否则,一个表示厌倦、逃避和胆怯的动作将让我自己——还有他——处于死地。但是我并不害怕,一点儿都不害怕。我感觉到有一种力量一直在支撑着我。危机的关头往往会让人惊心动魄,感觉到危机四伏,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毫无魅力的,就像印第安人乘着皮筏穿过激流所感觉到的那样。我握住了他握得很紧的手,慢慢松开他弯曲的手指,抚慰道:“坐下吧,你想谈论多久,我就陪你谈论多久,无论你想说什么,不管有没有道理,我都听你说。” 他坐了下来,但是我并没有能够让他立刻开口。在此之前,我强忍着眼泪,而且已经忍了很久,我不想哭出来,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看到我流泪。但现在,我觉得还是让眼泪肆意流淌吧,想流多久就流多久。如果我的泪水会让他更生气,那么也很好。于是,我放任自己,痛快地哭。 不久,我就听到他恳求我平静下来。我说,他的怒气如此大,我没有办法平静。 “可是我并没有生气啊,简。我只是太爱你了。你看看你的脸色那么苍白,冷若冰霜,我实在受不了。好啦,别哭了,把眼泪擦干。” 他的语气缓和了下来,说明他已经克制住自己的情感了。我也随之镇静下来。这时,他试着要把他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但是我没有允许。随后,他要一把将我拉进他的怀里,但我还是拒绝了。 “简!简!”他说话的声调是那么伤心,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战栗起来,“你不再爱我了吗?你看重的只是我的地位和作为我妻子的身份吗?现在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丈夫了,所以你就害怕我碰你,就好像我是癞蛤蟆或者猿猴之类的东西一样。” 他的话让我觉得很难受,可是我能做什么、说什么?或许我应该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说。但我被悔恨折磨着,我悔恨刚才的行为伤害了他,我无法克制想要表达的欲望,为他的伤口贴上膏药。 “我是爱你的。”我说,“而且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但是我不能纵容自己将这份爱表现出来,现在是我最后一次表达。” “最后一次,简!什么?!你觉得我们天天生活在一起,天天见面,你即便爱我,也要和我保持冷漠和距离吗?” “不,先生,我做不到。所以,我觉得只有一个办法,但是我说出来之后,你一定会发火的。” “哦,说吧!我就算大发雷霆,你也有眼泪这个武器。” “罗切斯特先生,我得离开你。” “离开多久,简?需要几分钟,是要去梳理一下你蓬乱的头发,还是去洗一下你看上去有些发烧的脸?” “我要离开阿德拉和桑菲尔德。而你,我想今生不再见。我得在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环境中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样。我不会理会你刚才的疯言疯语。我再次重申我的观点,你要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至于新的生活,很好,你的身份需要变成我的妻子。我没有结过婚,而你就是罗切斯特太太——这是名副其实的。只要你活着,我就会守护你。你需要去我在法国南部买下的一个地方,那是一栋地处地中海沿岸的拥有雪白墙壁的别墅。在那里会有人照看你,守护你,你一定会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你不用担心我会引诱你上当——让你成为我的情妇。你为什么摇头?简,你得善解人意,不然我真的会发狂的。” 他的嗓音和双手都在颤抖,他的鼻孔在扩张,双眼冒着火花,但我依旧勇敢地说:“先生,你的妻子还活着,你在今天早上刚刚承认过这件事。如果我按照你的希望和你一起生活,那我不是情妇,是什么?其他的说辞也不过是诡辩而已——是欺骗。” “简,我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你可以忘记这一点。我的自控能力有限,而且我也不是一个不容易动情的人,可怜可怜我和你自己吧。你把手指按在我的脉搏上,感受一下它是用怎样的节奏跳动吧。而且当心——”他露出了手腕,并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因为缺少血色而显得苍白。我很为难。如果此时我用他最厌恶的拒绝来刺激他,那是多么残酷啊,然而让我作出让步,也是不可能的。我出于本能做了一件当人们走投无路都会做的事——求助于拥有非凡智慧的神明。“上帝啊,请你帮助我吧!”这句话脱口而出。 “我真傻。”罗切斯特先生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说,“我总是一味地强调我没结过婚,但是为什么我都不解释呢?我忘记了她一点儿都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品性,不知道我是在怎样地狱般的场景中同她结合的。哦,我可以肯定,一旦简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切,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快把你的手放到我的手心里,珍妮特,这样我才有触觉和视觉作为依据,证明你还在我的身边。我会用简单的几句话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能听我说吗?” “是的,先生。听你说几个小时都行。” “只要几分钟就够了,简。你是否听别人提起,或者知道我不是家里的长子,我还有一位年长的哥哥?”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说过一次。” “那你听说过,我的父亲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吗?” “大致有一点儿了解。” “嗯,简,由于贪婪,我的父亲不允许家产被分割,他对本该属于我的那一份财产心有不舍,于是决定捍卫财产的完整性,把他所有的财富都留给我的哥哥罗兰。但是他也不忍心让他的一个儿子变成穷光蛋,所以他决定帮我选一个家境富裕的新娘。没过多久,他就帮我找到了一个伴侣。他和梅森是老相识了,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的一位种植园主,也是一位商人。在作了大量调查后,他确认梅森的家业庞大。梅森先生有一儿一女,而且他还听说,梅森先生愿意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作为陪嫁。这些就足够了。所以,我刚大学毕业,就被送到牙买加,同这位已经和我定了亲的姑娘成婚了。当时我的父亲并没有告诉我她有如此巨额的财产,只是告诉我这位姑娘有着绝世倾城的容貌,后来也证实了他的说法。她的确很美,而且身材高挑,皮肤是巧克力色,雍容华贵,就跟布兰奇?英格拉姆一样。她的家人也很想促成这桩婚姻,因为我有着和她同样的身份和地位。在一个聚会中,他们把她带了去,并且打扮得很华丽。我能与她单独见面的机会极少,更别提私下交谈。她会奉承我,并且故意卖弄姿色和才艺来讨好我。她周围的男人几乎都为她倾倒,并且也羡慕我能够拥有她的芳心。我被眼前的一切搞得头晕眼花,无法作出理智的判断。我的感官都被刺激到了,由于当时年轻幼稚,缺乏经验,我也真的觉得自己爱上了她。在社交场合中愚蠢的角逐、年轻人的好色,还有鲁莽与盲目,会让人作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蠢事来。她的亲戚朋友们都怂恿我,情敌们激怒我,她来勾引我。于是,我在还摸不清状况的情况下就定了婚事。啊!现在想想我当时的行为,真是丢尽了自尊!我被内心一种鄙视情绪控制着,我从来没有爱过她,尊重过她,甚至根本不了解她。她是否拥有一种美德,我都不能确定。在她的内心和举手投足间,我没有看到谦虚和善良,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当时我却娶了她——我是那么庸俗,没有骨气!真是个瞎了眼的傻瓜!如果我没有犯那么大的错,或许我早已……不过还是让我记住现在在跟谁说话。 “我从来没见过新娘的母亲,以为她早已过世了。但是在蜜月期之后,我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她只不过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的妻子还有一个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你看到的,是她的大弟弟(尽管我厌恶她的亲人,但不恨他,因为他太软弱,而且还有爱心。他可怜他的姐姐,并且一直很关心她。对于我,他总是表现出狗一般的忠诚和依恋)。有一天,他也可能落得我这般地步。这件事情我的哥哥和我的父亲同样知情,但是他们一想到那三万英镑就不念亲情、狼狈为奸地坑害我。 “这些发现都是那么丑恶,但是,我不应该将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全部归罪于我的妻子。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她的趣味让我感觉到厌恶,她的气质是那样庸俗、低下、狭隘,并且没有可能引导她往更高的方面发展,激发她更高尚的趣味。我发现我没有办法和她在一起度过一个舒畅的夜晚,甚至是一个小时。我们之间从未有过真诚的对话,因为但凡是一个话题,她都会将其变得庸俗不堪,在她那里永远会得到既粗俗又陈腐、既怪僻又愚蠢的回应。我意识到自己肯定得不到一个清静而温暖的家,因为没有一个仆人能够忍受她那古怪的坏脾气,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发火,她的荒唐、自相矛盾和苛刻都给人们带来烦恼。即便这样,我依旧克制住了自己。我尽量避免责备,减少对她的规劝,默默地忍下自己的悔恨和厌恶。我控制着自己的反感情绪。 “简,我不想用令人生厌的细节来打扰你,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可以用几句激烈的话说清楚。我和那个女人在这栋楼里生活了四年,这段时间她不断地折磨我。她的天性不断复苏,并且急剧地发展。她开始作出各种恶毒的事情,每一件都那么严重,我却不忍心用暴力来制止她。她的智力那么弱,她的冲动却惊人地强悍!那些冲动制造了那么多可怕的后果!伯莎?梅森——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女儿——将我推入了痛苦的深渊。一个男人同一个既放纵又鄙俗的妻子结合,必定是一场劫难。 “在这段时间,我的哥哥去世了。四年后,我的父亲也离开了人世。从此,我成为极富有的人,然而我又穷得可怕。我所见过的最恶俗、最肮脏、最下贱的生物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在法律上她就是我的一部分。然而,我不能通过任何途径加以摆脱,医生们确认我的妻子已经疯了,她对自己的放纵加快了她发疯的进程——简,你好像不大喜欢我的叙述,看起来你很反感——其他的,我们改日再说吧,好吗?”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吧。我怜悯你,非常真诚地怜悯。” “怜悯?倘若这个词出自别人之口,简,那一定是带有厌恶和侮辱性的词汇,我完全有理由将它奉还给说出这个词的人。这个词不过是那些冷酷无情的人在听到灾祸后所产生的自我为中心的痛苦,混杂着对受害者的盲目鄙视。但这种可怜的含义不属于你,简,此刻你脸上透露出的情感不是这样的。此刻,你的眼睛里写满了——你的内心搏动着的——令你的双手颤抖的是另一种感情。我的宝贝,你的怜悯如同一种母爱,这种痛苦是神圣的——热恋出世时的阵痛。我接受了,简!让那孩子自由地降生吧——我的怀抱已经作好拥抱她的准备了。” “好吧,先生,继续说吧,你发现她疯了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那时几乎要崩溃了,能够将我从永远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只剩下自尊了。在别人的眼中,我已经名誉扫地,但我决定要得到自己眼中的清白。我拒绝接受她给予我的罪孽,挣脱了同她的联系。但社会依旧将我的名字和她的名字捆绑在一起。我仍旧天天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我所呼吸的空气与她所呼吸的空气交织在一起。呸!另外,我曾经还是她的丈夫,对我来说,这种联系,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一种让我说不出口的厌恶。与此同时我还深切地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更好的妻子的丈夫。尽管她比我大五岁——她的家庭和她的父亲在这一点上也欺骗了我——但她很可能会活得和我一样长。虽然她的智慧衰竭,但体魄强壮。所以,二十六岁的时候,我便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走上了陌路。 “直到有一天夜里,我在睡梦中被她的喊叫声惊醒(自从医生宣布她已经疯了之后,很自然,她被关了起来)。那一夜是西印度群岛火热的夜晚,飓风到来前往往伴随着这种预兆。我很难再入睡,便爬起来打开了窗。空气就像含硫的蒸汽,到处都让人提不起精神。蚊子嗡嗡地四处飞行。我能听到大海的声音,那就像地震发出轰隆隆的响声。乌云在大海的上空集结,月亮已经被辽阔的红色波浪淹没,如同一发滚烫的炮弹向海洋投去血红的目光,而海里正在酝酿着一场新的风暴。我的心情的确受到了这种气氛和景色的影响,我的耳朵里满是那个疯子谩骂的声音。咒骂声中夹杂着我的名字,语调充满仇恨,语言污秽肮脏!即便是以卖淫为业的妓女,都不会使用比她那些更加恶劣的词汇。尽管我们两个房间是隔开的,但是我很清楚地听到每个字——西印度群岛薄薄的隔板根本抵挡不住她狼一般的号叫。 “‘这种生活,’我终于说,‘就是地狱!而我呼吸的空气和听到的声音正是来自这无底的深渊!我有权利让自己解脱出来,这种人世间的痛苦和我的肉体都会离开我。相比之下,我对地狱之火毫无畏惧。将来的情况一定比现在好得多——救救我吧,让我回到上帝那里去吧!’“我一边说,一边蹲下来打开一只箱子,里面放着上了子弹的手枪。我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至少我还是清醒的,那种激发我自杀的信念、让我万念俱灰的感觉,只存在很短的时间。 “当来自欧洲的风吹过海面,经过敞开的窗户时,暴风雨来了。顿时大雨滂沱,电闪雷鸣,但空气变得清新了。之后,我想象着,并且下定了决心。我站在湿漉漉的院子里,露水从橘子树上滴下来,我开始在湿透的石榴树和菠萝树中间散步,前方亮起了灿烂的热带黎明之光。我思索着,简,你听着,就在那一刻,真正的智慧安抚了我,向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从欧洲吹来的风是甜的,它与格外清新的树叶耳语着,在大西洋上自由自在地咆哮着。我那颗原本干涸的心突然因为这种声音舒张开来,注满了复活的血液。我的身体向往着新生,我的心灵渴望着甘露。我再一次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生命的呼唤。我站在花园的一角,在繁花下面眺望着大海,它比天空还要蓝。旧世界已经到了大海的另一边,清晰的前景已经展示在眼前了。 “‘走吧,’希望说着,‘回欧洲生活吧,那里没有人知道你的名字曾被玷污过,也没有人知道你背负着多么肮脏的负担。你也可以将这个疯子带去,带到英国,关在桑菲尔德看守和照料。之后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旅行,重新构建你喜欢的社交圈。那个让你长期忍受痛苦、败坏了你的名誉、践踏过你的尊严、毁灭了你的青春的女人不是你的妻子,而你也不是她的丈夫。但是,让她得以照顾,是上帝的命令。让她的身份和同你的关系都被世人遗忘吧。你绝对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就将她藏在一个舒适的地方,默默地将她的堕落隐藏起来,离开她吧。’“我尊重了这个发自内心的建议。我的父亲和哥哥在此之前也没有将我的婚事透露给他们的旧友,因为在我写给他们的第一封信中,我就讲述了我得到的是怎样的婚姻——我已经感受到了它是多么让人厌恶,而且从那一家人的基因和生活现状中看到了可怕的未来——我也顺便要求他们保守这个秘密。不久,父亲为我选中的妻子已经到了让他都难以忍受的地步,他也为此感到耻辱,于是羞于承认她了。但是他的做法不是承认自己的错误,而是像我一样,将它掩盖了起来。 “之后我将她送往英格兰。在旅途中,我和这个怪物同行,这一点十分可怕。但是当我最终将她带到了桑菲尔德,并且看到了为她安排的三楼的房间时,我立刻高兴了起来。房间里有一个密室,这十几年来已经被她变成了野兽的巢穴——妖怪的密室。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来能够服侍她的仆人。有必要选一位忠实可靠的人,因为她的梦话可能泄露我要隐藏的秘密。另外,在她偶尔清醒的时候,她会整日地骂我。后来,我从格里姆斯疯人院雇来了格雷斯?普尔。只有她和外科医生卡特(梅森被刺伤的那个夜晚,就是他为梅森包扎了伤口)这两个人知道我的秘密。费尔法克斯太太其实有所怀疑,但她没有办法了解实情。总的来说,事实证明格雷斯是个很不错的看守者。虽然她不止一次疏忽,放松过警惕,但这可以谅解。毕竟这是无法避免的,是一个人看护一个无法医治的病人常有的现象。然而这个疯子不仅狡猾,还很恶毒,绝对不会放过每一个看护者出现疏忽的机会。其中一次她偷偷藏了一把刀,并且用这把刀子刺伤了她的亲弟弟。还有两次她偷走了小密室的钥匙,在夜里跑了出来。第一次,她试图放火烧死我;第二次,她对你作了一次可怕的访问。幸好上帝保佑,她只将怒气发泄到了面纱上,或许是礼服勾起了她自己结婚时候的回忆。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不敢想象。当我回忆起早上她扑向我的喉咙,用又黑又红的脸靠近我的时候,我的血液都快凝结了——” “那么,先生,”在他停顿的时候,我问道,“你在将她安顿在这里之后,自己去做了什么?你去了哪里?” “我做了什么吗,简?我变成了一个四处漂泊的人。我去了哪里?我如同沼泽地中的精灵那样东游西荡,去过欧洲大陆,迂回穿越了那里所有的国家。我打定主意要找到一个我可以付出真心的出色的女人,与我留在桑菲尔德的泼妇恰恰相反——” “但是你不能结婚,先生。” “我决心再婚,并且我深信自己有这样的资格,我也应该结婚。虽然我骗了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过要说出我的秘密,之后坦诚地求婚。因为在我看来,我是有资格去爱别人的,也有资格被爱,这是合乎情理的。我从不怀疑能够找到一个女人,她愿意理解我的处境,接纳我,尽管我背负着被诅咒的包袱。” “是吗,先生?” “看看你这样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简,我真的忍不住想笑。你就像一只小鸟,急切地想要睁开眼睛,眼前偶尔的不安让你跳来跳去,就好像语言的交流已经太慢了,你想要读懂一个人心中的碑文。在我继续往下说之前,你得先告诉我‘是吗,先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总是用这种短小的疑问句,而它却能引发我冗长的讲述,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我的意思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下面会怎样做?这件事情后来怎样了?” “就是这样。现在你希望知道什么呢?” “你有没有发现你喜欢的人,有没有向她求婚,她说了些什么?” “我可以告诉你,无论我是否找到了那个喜欢的人,是否求了婚,但是至于她说了什么,恐怕只有出现在名为‘命运’的书本里了。这十年来,我一直到处旅行,或者说是漂泊。先是住在一个国家的首都,后来又到另外一个地方。有时住在圣彼得堡,更多的时候住在巴黎,偶尔也会去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因为有大量的金钱和祖宗的名誉保障,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社交圈,当然也没有一个圈子会拒绝我。我就在众多的英国女士、法国伯爵夫人、意大利夫人、德国伯爵夫人之中寻找我想要的理想女人,但是直到最后也毫无收获。有的时候我会获得某个眼神、声音、形体的信号,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要的,我的梦想快实现了,但是我立刻又从幻觉中醒悟。你不要觉得我是在找寻一个心灵或者人品极其完美的人,我只是在找适合我的人——一个与那个克里奥尔人完全不同的女人——但是我的寻找只是徒劳而已。即便我是自由的——因为我已经受够了门当户对的婚姻的危险、恐怖和严峻的警告——我也找不到一个能够让我向她求婚的女人。失望的感觉让我焦躁起来。我开始尝试放荡的生活,但不是淫荡。淫荡,我痛恨这个词,现在也是如此。这却是我那个印第安妻子的天性。对于‘淫荡’这个词,还有那个我深恶痛绝的人,让我在寻欢的时刻都不能完全释放。凡是与‘淫荡’这个词沾边的所有享乐方式都让我觉得与她是那么近,简直就是一种罪恶,所以我不会碰它们。 “但是我没有办法孤独地过日子,所以我找了一个情妇。我的第一个情妇是塞莉纳?瓦伦,这又是能够让我在回忆时蔑视自己的事。你现在已经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人了,还有我们之间的那种关系是怎样结束的。在她之后,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意大利人嘉辛塔,另一个是德国人克莱拉,她们两个的容貌都可以用倾城倾国来形容。但是几星期之后,我发觉她们的容貌对我毫无价值,没有任何意义。嘉辛塔脾气火暴,性格乖张,仅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开始讨厌她。克莱拉虽然诚实文静,但反应迟钝,毫无智慧可言,对事情也不敏感,完全不是我想要的。我心甘情愿地给了她一笔钱,并且替她找了一个体面的职业,也很体面地将她摆脱了。可是,简,在你的脸上我可以看得出来,你现在对于我的看法变得很糟糕。你开始觉得我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道德的流氓,对吗?” “说真的,我确实没有像有些时候那么喜欢你,先生。你难道一点儿也不觉得这种在情妇之间游走的生活方式很堕落吗?但是你说起她们的时候是那么坦然和理所应当。” “我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我并不喜欢这么做。这只不过是苟且偷生的方式而已,所以我绝对不会再那样了。找一个情妇,与找一个奴隶,是一样糟糕的事情。情妇和奴隶的天资往往都是低下的,地位也是如此。与比自己低劣的人在一起生活,必然会堕落。现在回想起来,我很讨厌与塞莉纳、嘉辛塔和克莱拉一起生活的日子。” 我知道他的这番话是实情,并且我可以从中推断出,如果此时我忘掉自己,忘掉我向来接受的教导,利用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或者在任何的诱惑之下重蹈了那些可怜姑娘的后尘,那么总有一天,他也会用这种亵渎的心情来回忆我。但是,我没有将此刻的想法说出来,只要我感受到了,那就够了。我将它放到心上,当我面对考验的时候,它会给我提供帮助的。 “哦,简,你为什么不说‘是吗,先生?’我还没说完呢。你的神情是那么严肃,看得出来你好像不大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我还是直接说下去。在去年一月,我打发走了所有的情妇,当时的心情既冷酷又苦恼,而这种心境是毫无意义的生活的结果,是孤独漂泊的结果,因为我的心被失望占据,对所有的人都有怒气,特别是对那些女人怀有敌意,所以,我慢慢地认为那些既有智慧又忠实可爱的女人不过是梦中人。为了一些事务上的事情,我回到了英格兰。 “一个寒冷冬天的傍晚,我骑马的时候已经能够看见桑菲尔德府了。一个让人害怕和恐惧的地方!我没有期待在那里能够得到什么安宁和快乐。那时我看到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路旁阶梯上。我很自然地从她的身边路过,就像路过那些已经被修剪过树梢的柳树一样。对于我来说,她有着怎样的意义,我没有预感,内心也没有给我任何暗示。我生活的主宰者——不管好与坏,我的守护神——穿着一身简陋的衣服坐在那里等着我。我并不认识她。当我的梅斯罗发生意外的时候,这个小东西一本正经地过来要求帮忙时,我还是不认识她!一个孩子般的小家伙,就像一只红雀跳到了我的脚边,提议要用她纤弱的肩膀支撑我。我当时的态度有些粗暴,但这个小东西就是不肯离开,站在我的旁边,固执得出奇,脸上一副不容违抗的神情和语气。我是需要人帮忙的,并且那双手帮了我。 “我刚压下那个柔弱的肩膀时,某种新的物质——一种新鲜的活力和意识——悄悄地流入我的身体里。而且,我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小东西一定会再回到我身边的——她就住在我下面的房子里。否则,我是不会毫不遗憾地让她从我的手心里溜走,慢慢地消失在暗淡的树篱中的。后来我听到你回家了,简,尽管你未必知道我当时就开始思念你、观察你了。第二天,你和阿德拉在走廊上玩耍的时候,我观察了你半个小时——我将自己藏起来注视的——我记得那天下雪了,你们不能到户外去。我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将房门半掩着,就可以听到,也可以看到你。当时阿德拉将你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但是我想你的心思还在别的地方。你对待她很有耐心,我的小简?爱。你陪她说话,逗她开心,可是当她最后离开你的时候,你就马上陷入沉思。你开始在走廊上踱步,当你经过窗子的时候,会停下来眺望室外纷纷扬扬的雪花,倾听风的声音。之后,你又开始慢慢地走着,陷入遐想。我想白天的光线并不是很暗,所以我能透过你的眼睛看到里面散发出来的愉悦的光芒、面颊上表现出来的柔和的兴奋,这说明你的沉思并不痛苦和暴躁,也不是因为什么难解的问题。从你的眼中透出一种青春的甜蜜思索,翅膀会承载着青春的心灵去追逐希望的影踪,不断登上更高的山峰,飞向理想的天国。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大厅里和仆人说话的声音将你的梦境惊醒,你却奇怪地独自微笑,珍妮特。你的微笑意味深长,它很敏锐,似乎也在笑你自己的胡思乱想,它仿佛在说:‘尽管我所看到的美好景象不错,但我绝不能忘记这只不过是我臆想出来的。在我的脑海里,有一个玫瑰色的天空,一个满是红花绿草的伊甸园。但在外面,我完全意识到,脚下只有一条崎岖坎坷的路要走,还需要面对渐渐聚拢而来的黑色风暴。’你跑到楼下,向费尔法克斯太太要些事情做做,我想应该是清算一星期的家庭账目,或者类似的事情吧。当你跑出我的视线时,我对你有些恼火。 “我急切地期盼着夜晚到来,这样我就可以把你召唤到我的面前。我怀疑,你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性格,我很想一探究竟。当你走进房间的时候,我看出你有主见,当然也有腼腆。你穿的衣服很奇怪——就像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引导你讲话,没过多久我就在你身上发现了巨大的反差。从你的穿着打扮来看,你应该是一个举止完全受约束、神经很胆怯、天性高尚、不适合社交的人,你会很害怕自己失礼。一旦同你交谈起来,就会感受到你的锐利、大胆和闪烁的目光。你的眼神具有穿透力。我问你一些思维严谨的问题,你也能对答如流,好像你很快就适应了我的习惯。我相信你当时一定感受到了同一位严厉、粗暴的主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共鸣,因为我惊奇地看到,一种愉悦的感觉让你变得举止自若。尽管我表现出愤怒的样子,但是你不会对我的粗暴表现出一丝惊奇、胆怯、苦恼或者不快。你会观察我,而且不时向我笑一笑,我看得出笑容中夹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朴实和聪慧。我立刻对自己的发现感到满意和兴奋。我喜欢我发觉的东西,而且想要它们出现的时间更长。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却疏远你,很少找你说话。我是一个精神的享乐主义者,我太希望与这位活泼的新朋友相识所带来的喜悦能够经久不衰了。另外,在我心里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虑,我一直被困扰着。我担心,倘若我随意地摆弄这朵花,那么它会凋谢,新鲜诱人的魅力也会随之消失。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眼前的这朵花不是那种朝开夕落的花朵,而是一种永放光芒的宝石花。而且,我也想看看,倘若我躲着你,你是否会主动来找我,但是你没有。你只是待在书房里,就像那些桌椅和画板一样,一动不动。当我们偶然擦肩而过时,你会很快地走过,至于招呼,也只不过是出于礼貌。简,在那些日子里,若有所思就是你经常的表情。不是那种低沉沮丧,因为你没有生病,但也不是轻松活泼的样子,因为你没有什么希望和真正的快乐。我不知道当时你对我的想法,或者是否想过我。为了发现这一点,我便继续关注你。当你与人交谈时,眼神中会流露出某些愉快的神情,举止中也隐含着亲切。所以,我发觉在你的内心深处是喜欢和人交往的,但清静的教室、乏味的生活让你的情绪有些低落。我很愿意对你和和气气,因为善意的对待会让你的面部表情变得温柔,让你的声调变得亲切。我很喜欢你叫我的名字,声音中带着感激和快乐。那些时候,我期待与你不期而遇,简,而你总显得犹豫不决。你略带困惑地看我一眼,那是一种徘徊不去的疑虑。你不知道我会怎样反复无常。我在考虑自己是该摆出一副主人的架子,满脸威严,还是像一位朋友一样,慈祥和蔼。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所以不忍心激起第一种念头。我真诚地伸出手时,清新、光明、幸福的表情就会出现在你那年轻、充满渴望的脸上。而我总是游移不定,以免控制不住自己,当场就将你拉进我的怀里。” “别再提那些日子了,先生。”我打断了他,偷偷地顺手擦掉了眼角的几滴泪水。他的话无疑是对我的折磨,因为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并且需要马上就做,然而这一切回忆和他情感的袒露都让我更加为难。 “不,简,”他回答说,“现在的一切都已经成为定局,而未来又是那么光明,趁着这个时候,我们回忆一下过去,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听到这番如此糊涂的话,不由得在心里打了个寒战。 “你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对吗?”他继续说,“我在一半是难言之隐、另一半是意气消沉的孤独中,度过了我的少年和成年时光。所以当我第一次发现我真正爱的东西——也就是你,你是我的同情者,也是我最好的那半自己——我的天使,是一种强烈的依恋将你我紧紧地连接在一起。我觉得你很出色,聪明又可爱,一种热烈而庄严的激情隐藏在我的内心。这种激情是因为你。我要将你拉到我的生命的中心和源头,让我的生命围绕着你,点燃纯洁、炙热的爱恋,将你我融为一体。 “也正是因为我很明确地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决定娶你,我要和你结婚。如果要提醒我,我是有妻子的人,那么这样的提醒对我来说就是无理的嘲讽。现在你知道我是一个可怕的魔鬼。我想要欺骗你,是我的错,但那是因为我太害怕你性格中最固执的那一面。我的担心让我对你的性格有些偏见,所以我想在一切都如愿的时候再将真相吐露给你。这样的行为是懦弱的。我本该像现在这样向你坦白一切,告诉你我生活中的苦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对更有价值、更高级的生活的期盼,之后求助于你高尚的心灵和宽广的胸襟。不是向你表达决心,这个字眼太弱了,而是表达我那无法诋毁的爱,这样我就可以被别人忠贞地爱着,而我也同样爱着对方。接着,我应该要求你接受我最忠贞的誓言,也要求你的。简,把你的誓言告诉我吧。”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不说话,简?” 我正在经受内心的煎熬。一双炙热的手已经将我的命脉狠狠抓住。真是一个可怕的时刻,充满搏击、黑暗和烧灼!在这个人世间,再也没有人看过我眼前的这般渴望得到的爱情,而我又如此崇拜那个爱我的人。只是我必须放弃,我得摒弃爱情和偶像。一个凄惨的音节就表达出我现在无法承受的责任——“走”! “简,你知道我在期待你做什么。你只需要回答一句:‘我将属于你,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我将不属于你。” 又是一次沉默,只不过这一次时间很长。 “简!”他又开口了,嗓音中透出的温柔能够撕碎我的心,也让我产生了不祥的恐惧感,变得像石头般冰冷——因为往往平静的声音是狮子发动进攻前的喘息——“简,你的意思是,从此在这个世界上,你会在一个地方,而我在另一个地方?” “是的。” “简,”他俯下身子将我抱住,“现在,你还坚持这个想法吗?” “是的。” “那现在呢?”他又轻轻地亲吻了我的额头和脸颊。 “是的。”我用最快的速度挣脱了他。 “哦,简,你太狠了!这——这确实有些不道德。” “如果按照你的方法做事,那就是不道德的。” 一个狂野的眼神使他的双眉竖了起来。他站了起来,但仍旧在努力克制着。我抓住椅背,撑住自己的身体。因为我的身体在颤抖,我有些害怕,但是我依旧决定那么做。 “等一下,简。你走之前,先看一下我接下来那可怕的生活吧。你离开,也就将我的所有幸福都带走了。之后留下的是什么?一个妻子,就是住在我的楼上的疯子。这样还不如将我同坟墓里的尸体绑在一起。我该怎么办,简?还能去哪里找志同道合的人,我的希望又该去哪里寻找?” “和我一样,相信上帝和你自己,相信上天,希望在其他地方我们能够再次相遇。” “这么说,你去意已决?” “是的。” “你是在给我判刑,让我在生的时候受罪,死了还要被骂吗?”他提高了音量。 “我只是想要你活得清白,死后能够得到安宁。” “所以,你就可以从我这里将爱情和纯洁夺走吗?你又将我推回以前的路上,让我把肉欲当做爱情,把作恶当做以后的职业吗?” “罗切斯特先生,这样的命运不是我强加给你的,就像我自己绝对不会将这当做我的命运一样。我们生来就要忍受一些苦难,我们都一样,所以就这样去忍受吧。或许我还没有忘掉你,而你会先忘掉我的。” “你这么说,简直就把我当成了骗子,败坏了我的名誉。我宣布我绝对不会变心的,你却当着我的面说我很快就会变心。你所说的话,只能证明你对事物作出的判断都是歪曲的,你的想法太偏激了!难道与背叛人类制订的一条法律比起来,你认为将你的同类推向绝望的边缘会更好吗?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违背了法律而受到伤害,而且你现在没有亲人,也没有太熟的朋友,不用害怕因为和我在一起生活而得罪他们。” 的确是这样。但是他所说的话完全违背了我的良心和理智,还在指控我犯了同他对抗的罪。这两种观点如同感情一样大叫大嚷。“啊,同意吧!”它们说,“想想他的痛苦,考虑一下他的危险,想象一下将他丢下的情形,记住他轻率冒险的本性,想一想伴随绝望而来的鲁莽,安慰他,拯救他,去爱他吧。告诉他,你是爱他的,而且是属于他的。世上有谁来关心你?你的行为还会伤着谁呢?” 但是答案还是那一个——“我在乎的是我自己,越是没有朋友,越是孤单,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越会选择尊重我自己。我要遵守上帝所创造的、世间所推行的准则,我一定会坚守清醒时作出的判断,而不是像现在发疯时所能够接受的原则。所有的法规和原则不仅仅适用于没有被诱惑的情况,还适用于现在这样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对其有所抵抗的情况,即便抗拒它们的严苛和冷血,但也要去遵守。即便再过严厉,也不能去破坏。如果出自个人的意愿而选择违背它们,那么它们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呢?它们是有价值的,我一贯对此深信不疑。即便我此时有些恍惚,不大相信了,那也是因为我疯了,而且疯得厉害。我的血液在燃烧,我的心跳加速到难以计数。现在,我所能依靠的,只有原来的想法和以往的决心:我要稳稳地站在原地。” 我选择了这样的方式。罗切斯特先生打量着我的神情,并且看出我是这样做的。他的怒气被刺激到了极点。不管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事情,此刻他需要发泄。他从房间的另一头快步走了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又将我的腰搂得紧紧的,眼睛里冒着火花,似乎要将我整个人吞下去。此时,我的肉体已经没有了一丝气力,如同被扔在炉火中的一棵草,我的精神还控制着我的灵魂,并且很确定的是,它最终会很安全。幸好眼睛能够透露心灵的想法,虽然常常是不自觉地表达,但至少忠诚老实。我抬起眼,看着他那凶狠的表情,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把我抓得很疼,而且我因为用力过度,所有的力气都快用尽了。 “从来没有,”他咬牙切齿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如此脆弱,但又如此顽强。你在我手里的时候,我感觉你就像一根芦苇(他双手紧握着我,使劲摇晃),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将它折断,但是即便我将它折断,一手拔起,甚至碾碎它,那么还有什么用?想想那双眼睛,想想从那双眼睛里迸射出来的狂野和坚定,那种自由的、藐视我的目光中,不仅隐藏着勇气,还有庄严的胜利感。不管我怎么摆弄这只笼子,我都没有办法向它靠拢——这个野蛮又漂亮的家伙,如果我打破这个小小的监牢,那么我的暴行换来的只是囚徒的自由。我或许可以成功地征服这座房子,但是我还不能称自己是这座房子的主人,因为里面的居住者早已飞到天上去了。我所要的,正是你的精神——强烈的意志力、充沛的活力,还有你精神的德行与纯洁——绝不是单纯地想要霸占你脆弱的躯体。如果你愿意,你自己可以轻轻地飞来,偎依着我的心坎。但是如果我违背了你的思想,想要死死抓住你,那么换来的只是一阵余香,而你将溜走——甚至我还没有闻到香气,你就已经消失了。啊!来吧,简,来吧!” 他一边说,一边将紧握的手松开,只是看着我。这样的眼神,比起发疯时紧紧的拥抱,更让人难以抗拒。然而现在只有傻瓜才会屈服。我已经应付过他的怒火了,并且打败了它。现在我需要避开他的忧愁,所以我向门边走去。 “你要走了吗,简?” “是的,先生。” “是要离开我了吗?” “是的。” “你不会回来了,对吗?你也不愿来抚慰我、拯救我?你对我那么深沉的爱、凄凉的悲伤、疯狂的祈求都视若无睹了吗?” 他的嗓音中带着无法言语的悲伤!此时要我再次用坚定的语气回答“我走了”这句话是多么艰难! “简!” “罗切斯特先生。” “那么,你就离开吧——我同意了——但是你要记住,你现在是把怎样一个痛苦的我孤单地撇下。回到你自己的房间去,好好儿想想我说过的话。而且,简,再看看我的痛苦吧——想想我吧。” 他走开了,一头扎进了沙发里。“简!我的希望!我的爱!我的生命!”他所有的痛苦脱口而出,接下来我听到了沉闷而让人心碎的哭泣声。 那时我已经走到了门口,可是,读者,我又走了回去,如同我离开时一样坚决地走了回去。我跪倒在他的旁边,将他的脸从沙发垫中转向我,亲吻着他的脸颊,用手捋顺他的头发。 “上帝会祝福你的,我亲爱的主人。”我说,“上帝会保护你免受伤害,免做错事。他会指引你,安慰你,会报答你之前对我的好意。” “只有你的爱,才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他回答说,“没有它,我的心会碎的。不过,简一定会将她的爱给我的,是的,慷慨而又纯洁的爱。” 他的血液一下子都涌到了脸上,双眼喷射出火光。他猛地跳起来,向我伸出了双臂。但是我避开了他的拥抱,立刻离开了房间。 “再见了。”当我离开他的时候,我的心在呼喊。绝望的感觉让我又加了一句:“永别了。” 那一夜我根本没有想到要去睡觉,但当我的身体倒在床上的时候,我便睡着了。我又梦到了小时候。我梦到自己躺在盖茨黑德的红房子里,外面很黑,我的脑袋里充满了无数想象中的恐惧。那让我昏厥的光又出现在我的梦境中了。光线好像溜到了墙上,光影抖动着,最后停到了天花板的中央。我抬起头看它,发觉屋顶已经变成了云彩,又高又暗。而刚才的光线又像是月光冲破层层雾气投射下来的样子。我怀着某种奇怪的期待看着月亮的脸,就好像会有一些判决刻在月亮的圆脸上。月亮从云层中冲了出来,月亮从来没有那样穿破云雾过。我用一只手伸到黑色的云层中,将云驱走,接着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人影。从那个人的额头上射出了万丈光芒,直射向大地。人影盯着我看,并且开始对我的灵魂说话。声音听起来既遥远又仿佛在耳边。它低语道:“我的女儿,逃离开诱惑吧!” “母亲,我会的。” 我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并且作出了回答。我睁开眼睛时,依然还是深夜。因为七月的夜很短,午夜后不久就是黎明。“如果是做那些我应该做的事情,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做,我都不会觉得早。”我想着,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此时我的身上穿着衣服,除了鞋子,我什么都没脱。我知道应该在抽屉的哪个角落找到内衣、外套,还有一枚戒指。在摸索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了罗切斯特先生前几天硬要我收下的一串珍珠项链。我把它留了下来,因为它不是我的,而是属于那位虚幻的新娘。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打进一个包裹里。钱包里此时还有二十先令,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我把它们放进了口袋。我系好草帽,披上披肩,拿好包裹和那双没有穿上的拖鞋,悄悄地走出了房间。 “再见了,善良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当我走过她的房门口时,小声地说了一声。“再见了,我可爱的阿德拉。”我看着儿童房的方向说着。现在已经不允许我走进去与她拥抱告别了。我得骗过那双灵敏的耳朵,或许此时他正在倾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本打算在经过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时不作任何停留的。但是真的走到他的门口时,我的心脏却停止了跳动,我的脚步也随着停了下来。那里没有沉沉的睡意,房中的人还在不安地徘徊,我能够听到他一次又一次的叹息声。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从那个房间获得一个属于我的天堂——暂时的天堂。只要我推门进去说:“罗切斯特先生,我会至死不渝地爱着你,相伴在你的左右。”当我想到这样的场景时,喜悦的泪水如泉涌般会聚到我的嘴边。 那位善良的主人夜不能寐,他烦躁地等待着破晓。之后,他会在早上将我叫过去,但是那时我已经走了。他会派人找我,但只是徒劳而已。他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被爱人拒绝了,他一定会万分痛苦,甚至会从此绝望。想到这里,我的手不自觉地伸向门锁,但是又缩了回来,我继续悄悄地向外走去。 我悲伤地走下楼梯,我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便机械地进行着。我先找到了厨房边门的钥匙,还找来一小瓶油和一根羽毛。我将油涂抹在钥匙和锁上。我还需要弄一点儿水和面包,因为我现在已经元气大伤,而前面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为了避免倒下,我必须准备些食物。我悄无声息地做完了这一切,之后打开偏门,又轻轻将门关上。来到院子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若隐若现的太阳,此时大门紧闭着,偏门只是闩上了,所以我从偏门走了出来,顺手关上门,离开了桑菲尔德。 一英里外的田野边上有一条路,通往与米尔科特相反的方向。尽管这条路我早就看到过,但从来没走过,不知道它会通向哪里。我大步向着那个方向走过去。现在已经不能再回想从前,更不允许向后看上一眼,而且已经不得不向前看了。曾经的时光如同一本书,那么精彩,那么凄美,但又是那么让人伤心欲绝,只要再去读一行书中的文字,我就会失去勇气,摧毁我逃走的力量。然而未来是可怕的未知的空白,就像被洪水洗涤过的世界一样。 我沿着田野、篱笆和小路向前走着,一直走到太阳升起。我想那天的夏日清晨还是很明媚的,我离开时所穿的鞋子已经被露水打湿了。但我没有看初升的太阳、微笑的天空,也没看刚刚苏醒的大自然。即便路边的景色再美,一个被送往断头台的人也不会有心思去想在路旁微笑的花朵,只是一心想着行刑时的木砧和斧头的利刃,或许还有死后的身首异处和最终张着大口的墓穴。对我而言,想到的就是一个人离家出走后的无家可归、狠心的逃离,以及令人伤心的一切。我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因为此刻我又想起了他。他此时应该待在房间里,看着日出,心里期盼着我跑过去对他说:“我愿意和你在一起,我是属于你的。”此时我心里是渴望回去的,因为我渴望属于他,而且现在回去,一切都不算迟。我可以回去,成为他的安慰、他的骄傲、他的拯救者,为他免除一切苦难,或许还有毁灭。天哪,我担心他会自暴自弃,这比我的自暴自弃还要糟糕,多么强烈的刺激!就好像一个带着回钩的箭头插入我的胸膛,我想将它拔出来,但那只会更加撕扯我的心。然而有一种力量——记忆的力量——将箭头更深地推向我的身体,我疼痛难忍。小鸟开始在矮树丛和灌木林中歌唱了。鸟儿忠于它们的伙伴,这是爱的表达。我又是什么?我使自己的心徘徊于痛苦、恪守的原则之间,我甚至讨厌起自己来,找不到任何东西安慰自己,自责中没有,自尊中依然没有。我已经损害——伤害——离开了我的主人。在我自己的眼中,我同样是可恶的。但是我不能回去,甚至后退一步。上帝得继续引领我往前走。至于我的意志或者良心,已经被忧伤扼杀得近乎窒息了。我一边孤独地走在路上,一边号啕大哭,我的步伐飞快,几乎疯狂。但是虚弱的感触从我的内心蔓延到四肢,它绊住了我,我摔倒了。我任凭自己躺在草地上,让脸埋在潮湿的露水中,我开始担心,或者是希望,我会死在这里。但是,我马上抬起头,并且手脚并用向前爬了一会儿,接着再次站了起来,又像以前那样急切地走到了大路上。 到了大路上,我不得不坐在树篱下歇口气。正坐着的时候,我听到了车轮滚动的声音,接着看到一辆马车向我驶来。我站起来,向它挥了挥手,它停下来了。我问这辆车子是驶向哪里的,赶车的人说了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地名,我心里盘算着罗切斯特先生跟那里肯定没有联系。于是,我问他多少钱才能把我带到那里,他的回答是三十先令。我说我只有二十。他勉强说好。因为车里是空的,所以他允许我坐到里边。我走进车厢,关上了门,车子便滚滚向前了。 好心的读者,我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体会我当时的心情。那一天我流出的泪水,也希望你从来都不用流。更希望你不要有如此绝望的经历、如此痛苦的祈祷。我真心地希望,你永远都不用像我那样担心给你的爱人带来灾难。 第二十七章 下午,我突然抬起头,看着四周,西沉的太阳在墙面上留下了金色的印记,我不免自问:“我该怎么办?” 这时我的心灵回答:“立即离开桑菲尔德。”这个回答是那么迅速、那么可怕。我赶忙捂上了耳朵。“我没有成为爱德华?罗切斯特先生的新娘,这是我生命中的痛苦里最小的那部分。”我断言,“我只是从一场美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不复存在。这种恐惧的感觉,我能够忍受,也能克服。但是要我现在就头也不回地马上离开,我绝对不能接受,我不能这样做。” 但是,心中的另一个声音要求我这样做,而且预言我会这样做。我不停地作着思想斗争,希望自己可以软弱一些,这样就不用面对眼下这条我不得不走的可怕而又痛苦的路了。此时,我的良心愈发严厉起来,它激动地掐着我的喉咙,讥讽地说:“你那双美丽的脚已经陷入泥潭了,你的铁臂也发誓要将你推进深不可测的痛苦深渊。” “那么就把我拉走吧!”我嚷道,“让别人来帮助我吧!” “不,你得依靠自己的力量挣脱,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你得剜出自己的右眼,砍下自己的右手,把你的心作为祭品,而且要由你亲自将它刺穿。” 我的心原本已经充满了恐惧和孤独,却出现了这样一位冷血无情的审判官,在寂静中这个声音又显得那么可怕。这样的孤独和寂静让我害怕,我猛地站了起来。可是起来后,我立刻觉得脑袋发晕。我意识到自己是由于太过激动和缺乏能量而有些体力不支。那天我没吃早餐,也没碰过肉和饮品。我这才想起来,我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久了,但是一直没有人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建议我到楼下去,甚至连阿德拉都没来敲我的房门,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没有来找我。“朋友总会忘记那些被命运抛弃的人。”我暗自念叨着,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我被脚下一个什么东西绊倒了。我的脑袋发晕,视线模糊不清,身体也没有力气,所以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行动。我跌倒了,但没有倒在地上,是他伸出了手,将我扶住。我慢慢抬起头,是罗切斯特先生,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的门口。 “你终于肯出门了。”他说,“我已经在这里等你很久了。我仔细地听过里面的声音,但什么都没有听到,寂静无声,也没有听到哭泣的声音。如果你再过五分钟还没出来,我想我要像盗贼那样破门而入了。你想躲开我吗?你把自己关起来暗自忍受伤痛!我情愿你打开门,来到我的面前对我破口大骂。你是那么敏感,我还以为你会在我面前大哭大闹一顿。我以为你会流下滚烫的泪水,我想让它们冲刷我的胸膛,或者它们会悄无声息地落到没有心肠的地板上,或者被湿透的手帕吸走。但是,我发现我错了,你根本没有哭!我看到了苍白的脸色、暗淡的眼神,却没有看到泪痕。那么,我想,你此刻的心在流血,对吗? “简,你难道就不想对我说一句责备的话吗?尖酸刻薄的讽刺呢?没有因遭受打击和伤害而富有激情的语言吗?你如此安静地坐着,用一种疲惫、被动的眼神看着我。 “简,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你。如果有一个男人养了一只小母羊,他喂它吃面包,让它喝自己杯子中的水,让它躺在他的怀里,却因为一次失误导致这只小羊在屠宰场被杀了。他对于这种血腥的大错悔恨不已,但也绝对不抵我现在的心情。你能宽恕我吗?” 亲爱的读者,我在那时就已经宽恕他了。他的目光是那样的深邃,包含着忏悔,语气中透出了真实的同情,行动富有男人气概和活力。另外,他的神态和风度都流露着不渝的爱情——我彻底宽恕他了,但是我没有说出来,也没有表露在外,我将它深深地藏在心底了。 “你觉得我是个恶棍吗,简?”不一会儿,他若有所思地问道。我想,他是对我一直缄默不语表示困惑,我的身子很软弱,而不是意志力软弱。 “是的,先生。” “那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吧——不用顾忌。” “我不想,我现在既疲倦又不舒服。我想喝点儿水。” 他颤抖地叹了口气,将我抱在怀里下楼。刚开始我不知道他要抱我去哪里,在我朦胧呆滞的目光中,一切都不能辨认。很快,我感受到了火的温暖,虽然此时处于夏季,但是我在自己的屋子里已经待到浑身冰凉了。他把酒递到我的嘴边,我咽了下去,之后吃了一些他递给我的东西,很快恢复了体力。我知道自己正在书房里,坐在他的椅子上,而他就在我的身旁。“如果此刻我可以毫无痛苦地结束自己的生命,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想,“那样我就不用狠心地挣断自己的心弦,以扯断与罗切斯特先生心与心之间的联系。我必须离开他。但是我不想——我也不能离开。” “你感觉好些了吗,简?” “好多了,先生。很快就会好的。” “再尝一口酒,简。” 我照他的话做了。之后,他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站到我的面前,专注地看着我。突然,他转过身,发出了充满激情但含糊不清的声音。之后,他快速地走过房间,又折回来,俯身想要吻我。但是记忆明确地告诉我,我现在已经不能够享受这样的爱抚了。我转过头,推开了他的脸。 “为什么?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嚷道,“哦,我知道了!你不想吻伯莎?梅森的丈夫?你觉得我的怀里已经有人了,我的拥抱已经被占有了?” “无论怎么说,现在我已经没有资格,这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先生。” “为什么,简?我来省去你的麻烦,我来替你回答——因为我已经有妻子,这就是你要给我的回答——我猜得对吗?” “是的。” “如果你这样想,那么你一定已经在心里给我下了个定义,觉得我是一个用尽阴谋的浪荡公子——低俗下贱的混蛋——用虚假的爱情骗你进入一个事先设置好的圈套,败坏了你的名誉,挫伤了你的自尊。你觉得我说得对吗?不过看来,你会直接赞同我的观点:首先你的身子很虚弱,就连呼吸都要花上半天工夫;其次,你还没有习惯指控我、辱骂我;另外,控制泪水的闸门已经打开了,只要你说太多的话,泪水就会奔涌而出。你不想和我争辩,不想斥责我,也不想和我吵闹,因为你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做。你觉得空谈无济于事。我太了解你了。我正等待着。” “先生,我不想和你之间像敌人一样。”我说。但是我那颤抖的嗓音警告我要尽量缩短我的话了。 “你说的和我的理解完全不同,如果按照我的理解,你正在策划着毁掉我的一生。你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也正是因为这样,你才总是避开我;同样因为这样,你拒绝我的亲吻。你打算和我成为陌生人,只是以阿德拉的家庭教师的身份生活在这里。如果我曾经还对你说过友善的话,如果曾经在你我之间还有一种友好的感情让你再次接受我,你会说‘那个人差点儿让我成为他的情妇,我对待他的态度必须十分冷酷,就像岩石一样坚硬’。于是,你真的变成岩石和冰块了。” 我清了清嗓子,尽量克制喉咙的颤抖,回答道:“我周围的一切都改变了,先生。我也必须改变,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了避免感情的波动,也避免不断地去回忆和联想,就只有一个办法了——阿德拉需要另外请一名家庭教师,先生。” “哦,阿德拉要上学去了,我已安排好了。我也不想把你困在桑菲尔德府那些可怕的回忆和联想中。这里是个被下了诅咒的地方,这里是亚干 ①的营帐,这里是傲慢的墓穴,即便在明媚的阳光下,这里也显露出僵尸般的恐惧;这里是狭窄的石头地狱,真正的魔鬼就藏在里面,它的可怕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比得上千百个魔鬼。简,你不想再待在这儿,然而我又何尝不这样想。我明明知道桑菲尔德府里满是鬼影,却还是把你带到这里,这是我的错。在我见到你之前,就让这里的人将这个地方的祸害瞒着你,我只是怕你知道与谁同住一个屋檐下后,阿德拉就再也找不到肯待在这里的女教师了。然而我的良心又不允许我把这个疯子迁移到别的地方。你要知道,我还有一处庄园,那里比这里要僻静、荫蔽、古老,它叫芬丁庄园。如若不是考虑到那个地方处于森林的深处,环境污秽,还有我良心上的谴责,我不会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而是让她在那里安安稳稳地生活。那里潮湿的墙壁或许很快就能将我肩头的包袱卸下去,我虽然有过许多恶行,但与此性质不同。我不会去做间接杀人的事情,即便是对付那些让我恨之入骨的人。 “然而,我向你隐瞒有一个疯女人是你的邻居,就像我用斗篷把一个孩子遮起来,将他放在一棵箭毒树旁边。那个魔鬼把四周都毒化了,以前也是这样。我已经把桑菲尔庄园封闭起来了,用钉子封住了前门,用木板钉住了窗户。我每年给普尔太太两百英镑,就是让她照料我的妻子——你称为我的妻子的可怕女巫——和她一起生活。只要我可以付钱给她,格雷斯愿意做很多事,她也可以让她在格里姆斯疯人院做管事的儿子来帮忙——在那个疯子发作的时候来帮助她。每当疯病发作,她会做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将人烧死在床上,用匕首刺他们,把别人的肉从骨头上咬下来,等等。” “先生,”我打断了他的话,“对那个不幸的女人来说,你实在太冷酷无情了。你只要谈起她,就是又恨又怨。但是这样很残忍,因为她不是自己要发疯的。” “简,我的小宝贝——我会这么叫你,是因为你的确就是这样——你不清楚你所谈论的事情,你错怪我了。我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发疯,倘若是你疯了,你认为我会恨你吗?” “我想你会的,先生。” “你错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一点儿也不了解我的爱是怎样的。你身上的每一块肌肤都如同我身上的一样宝贵,无论是生病还是痛苦的时候,都是这样;我一向将你的思想视若珍宝,即便它破碎了,我也同样会爱惜;如果你不停地被梦境打扰,呓语不断,那么拥抱你的会是我的胳膊,而不是紧身的马甲——即使你发怒,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诱惑。如果你也像今天那个疯子一样向我扑过来,我会张开双臂,用亲昵的方式约束你。我不会像对她一样,对你现出厌恶的眼神,之后退缩。在你安静的时候,不会有其他什么人来监护你,只有我陪在你的身边;我会耐心地温柔地对待你,即便你不会给我一个微笑作为回应;我会认真地看着你的眼睛,即便它们不会回馈给我任何信息。我为什么会这样想呢?我刚刚说到要让你离开桑菲尔德府。你应该知道,我将一切都准备好了,明天就让你离开。而眼下我只能委屈你在这个庄园再住一个晚上,简,之后你就可以与这里的痛苦和恐惧永别了。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地方,在那里你会很安全,在那里你不会想起不堪的往事,也不会有任何人打扰,甚至没有欺骗和诽谤。” “带着阿德拉走吧,先生,”我打断了他的话,“你可以找她做个伴。” “你这是什么意思,简?我已经说过了,阿德拉要去上学。而且,我为什么要一个孩子做伴?更何况她又不是我的孩子,只是一个法国歌女的杂种。你为什么让她和我纠缠在一起?你为什么一定要把阿德拉派给我做伴?” “你刚才说到了隐居,先生,而隐退和独处是乏味的,对你来说太乏味了。” “独处!独处!”他焦躁地重复了一遍,“我看我需要解释一下。我不明白你脸上那个令人费解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是要和你一起隐居,一起享受孤独,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摇了摇头。在他如此激动的时候,即便用默不做声的方式来表示否定,也是需要勇气的。他在房间里飞快地徘徊,之后又猛然停下,如同在那里生了根。他严肃地观察着我。而我不敢看着他,所以将目光移开,聚集在火炉上,用尽全力让自己显得安宁、镇定。 “现在简又执拗起来了。”他终于说话了,只是此时的神态比我预想中的要镇定,“到目前为止,这团丝线还算转得顺利,我也知道一定会出现结头和谜团,现在它就出现了。此刻面对烦恼、焦躁和无休止的麻烦!上帝啊!我真想借用参孙的一点力量快刀斩乱麻!” 他又开始走动,很快又停了下来,这次,他刚好停在了我的面前。 “简!你愿意听我讲讲我的道理吗?(他俯身,贴近我的耳朵)如果你选择不听,我就要使用暴力了。”他的声音嘶哑,神态像是要冲破不可忍受的束缚,不顾一切地蛮干。我很了解这种情况,倘若我再为他增添一丁点儿狂乱的冲动,我对他就无能为力了。此时,我只能选择在一瞬间将他制伏,否则,一个表示厌倦、逃避和胆怯的动作将让我自己——还有他——处于死地。但是我并不害怕,一点儿都不害怕。我感觉到有一种力量一直在支撑着我。危机的关头往往会让人惊心动魄,感觉到危机四伏,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毫无魅力的,就像印第安人乘着皮筏穿过激流所感觉到的那样。我握住了他握得很紧的手,慢慢松开他弯曲的手指,抚慰道:“坐下吧,你想谈论多久,我就陪你谈论多久,无论你想说什么,不管有没有道理,我都听你说。” 他坐了下来,但是我并没有能够让他立刻开口。在此之前,我强忍着眼泪,而且已经忍了很久,我不想哭出来,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看到我流泪。但现在,我觉得还是让眼泪肆意流淌吧,想流多久就流多久。如果我的泪水会让他更生气,那么也很好。于是,我放任自己,痛快地哭。 不久,我就听到他恳求我平静下来。我说,他的怒气如此大,我没有办法平静。 “可是我并没有生气啊,简。我只是太爱你了。你看看你的脸色那么苍白,冷若冰霜,我实在受不了。好啦,别哭了,把眼泪擦干。” 他的语气缓和了下来,说明他已经克制住自己的情感了。我也随之镇静下来。这时,他试着要把他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但是我没有允许。随后,他要一把将我拉进他的怀里,但我还是拒绝了。 “简!简!”他说话的声调是那么伤心,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战栗起来,“你不再爱我了吗?你看重的只是我的地位和作为我妻子的身份吗?现在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丈夫了,所以你就害怕我碰你,就好像我是癞蛤蟆或者猿猴之类的东西一样。” 他的话让我觉得很难受,可是我能做什么、说什么?或许我应该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说。但我被悔恨折磨着,我悔恨刚才的行为伤害了他,我无法克制想要表达的欲望,为他的伤口贴上膏药。 “我是爱你的。”我说,“而且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但是我不能纵容自己将这份爱表现出来,现在是我最后一次表达。” “最后一次,简!什么?!你觉得我们天天生活在一起,天天见面,你即便爱我,也要和我保持冷漠和距离吗?” “不,先生,我做不到。所以,我觉得只有一个办法,但是我说出来之后,你一定会发火的。” “哦,说吧!我就算大发雷霆,你也有眼泪这个武器。” “罗切斯特先生,我得离开你。” “离开多久,简?需要几分钟,是要去梳理一下你蓬乱的头发,还是去洗一下你看上去有些发烧的脸?” “我要离开阿德拉和桑菲尔德。而你,我想今生不再见。我得在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环境中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样。我不会理会你刚才的疯言疯语。我再次重申我的观点,你要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至于新的生活,很好,你的身份需要变成我的妻子。我没有结过婚,而你就是罗切斯特太太——这是名副其实的。只要你活着,我就会守护你。你需要去我在法国南部买下的一个地方,那是一栋地处地中海沿岸的拥有雪白墙壁的别墅。在那里会有人照看你,守护你,你一定会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你不用担心我会引诱你上当——让你成为我的情妇。你为什么摇头?简,你得善解人意,不然我真的会发狂的。” 他的嗓音和双手都在颤抖,他的鼻孔在扩张,双眼冒着火花,但我依旧勇敢地说:“先生,你的妻子还活着,你在今天早上刚刚承认过这件事。如果我按照你的希望和你一起生活,那我不是情妇,是什么?其他的说辞也不过是诡辩而已——是欺骗。” “简,我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你可以忘记这一点。我的自控能力有限,而且我也不是一个不容易动情的人,可怜可怜我和你自己吧。你把手指按在我的脉搏上,感受一下它是用怎样的节奏跳动吧。而且当心——”他露出了手腕,并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因为缺少血色而显得苍白。我很为难。如果此时我用他最厌恶的拒绝来刺激他,那是多么残酷啊,然而让我作出让步,也是不可能的。我出于本能做了一件当人们走投无路都会做的事——求助于拥有非凡智慧的神明。“上帝啊,请你帮助我吧!”这句话脱口而出。 “我真傻。”罗切斯特先生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说,“我总是一味地强调我没结过婚,但是为什么我都不解释呢?我忘记了她一点儿都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品性,不知道我是在怎样地狱般的场景中同她结合的。哦,我可以肯定,一旦简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切,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快把你的手放到我的手心里,珍妮特,这样我才有触觉和视觉作为依据,证明你还在我的身边。我会用简单的几句话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能听我说吗?” “是的,先生。听你说几个小时都行。” “只要几分钟就够了,简。你是否听别人提起,或者知道我不是家里的长子,我还有一位年长的哥哥?”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说过一次。” “那你听说过,我的父亲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吗?” “大致有一点儿了解。” “嗯,简,由于贪婪,我的父亲不允许家产被分割,他对本该属于我的那一份财产心有不舍,于是决定捍卫财产的完整性,把他所有的财富都留给我的哥哥罗兰。但是他也不忍心让他的一个儿子变成穷光蛋,所以他决定帮我选一个家境富裕的新娘。没过多久,他就帮我找到了一个伴侣。他和梅森是老相识了,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的一位种植园主,也是一位商人。在作了大量调查后,他确认梅森的家业庞大。梅森先生有一儿一女,而且他还听说,梅森先生愿意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作为陪嫁。这些就足够了。所以,我刚大学毕业,就被送到牙买加,同这位已经和我定了亲的姑娘成婚了。当时我的父亲并没有告诉我她有如此巨额的财产,只是告诉我这位姑娘有着绝世倾城的容貌,后来也证实了他的说法。她的确很美,而且身材高挑,皮肤是巧克力色,雍容华贵,就跟布兰奇?英格拉姆一样。她的家人也很想促成这桩婚姻,因为我有着和她同样的身份和地位。在一个聚会中,他们把她带了去,并且打扮得很华丽。我能与她单独见面的机会极少,更别提私下交谈。她会奉承我,并且故意卖弄姿色和才艺来讨好我。她周围的男人几乎都为她倾倒,并且也羡慕我能够拥有她的芳心。我被眼前的一切搞得头晕眼花,无法作出理智的判断。我的感官都被刺激到了,由于当时年轻幼稚,缺乏经验,我也真的觉得自己爱上了她。在社交场合中愚蠢的角逐、年轻人的好色,还有鲁莽与盲目,会让人作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蠢事来。她的亲戚朋友们都怂恿我,情敌们激怒我,她来勾引我。于是,我在还摸不清状况的情况下就定了婚事。啊!现在想想我当时的行为,真是丢尽了自尊!我被内心一种鄙视情绪控制着,我从来没有爱过她,尊重过她,甚至根本不了解她。她是否拥有一种美德,我都不能确定。在她的内心和举手投足间,我没有看到谦虚和善良,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当时我却娶了她——我是那么庸俗,没有骨气!真是个瞎了眼的傻瓜!如果我没有犯那么大的错,或许我早已……不过还是让我记住现在在跟谁说话。 “我从来没见过新娘的母亲,以为她早已过世了。但是在蜜月期之后,我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她只不过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的妻子还有一个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你看到的,是她的大弟弟(尽管我厌恶她的亲人,但不恨他,因为他太软弱,而且还有爱心。他可怜他的姐姐,并且一直很关心她。对于我,他总是表现出狗一般的忠诚和依恋)。有一天,他也可能落得我这般地步。这件事情我的哥哥和我的父亲同样知情,但是他们一想到那三万英镑就不念亲情、狼狈为奸地坑害我。 “这些发现都是那么丑恶,但是,我不应该将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全部归罪于我的妻子。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她的趣味让我感觉到厌恶,她的气质是那样庸俗、低下、狭隘,并且没有可能引导她往更高的方面发展,激发她更高尚的趣味。我发现我没有办法和她在一起度过一个舒畅的夜晚,甚至是一个小时。我们之间从未有过真诚的对话,因为但凡是一个话题,她都会将其变得庸俗不堪,在她那里永远会得到既粗俗又陈腐、既怪僻又愚蠢的回应。我意识到自己肯定得不到一个清静而温暖的家,因为没有一个仆人能够忍受她那古怪的坏脾气,她总是无缘无故地发火,她的荒唐、自相矛盾和苛刻都给人们带来烦恼。即便这样,我依旧克制住了自己。我尽量避免责备,减少对她的规劝,默默地忍下自己的悔恨和厌恶。我控制着自己的反感情绪。 “简,我不想用令人生厌的细节来打扰你,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可以用几句激烈的话说清楚。我和那个女人在这栋楼里生活了四年,这段时间她不断地折磨我。她的天性不断复苏,并且急剧地发展。她开始作出各种恶毒的事情,每一件都那么严重,我却不忍心用暴力来制止她。她的智力那么弱,她的冲动却惊人地强悍!那些冲动制造了那么多可怕的后果!伯莎?梅森——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女儿——将我推入了痛苦的深渊。一个男人同一个既放纵又鄙俗的妻子结合,必定是一场劫难。 “在这段时间,我的哥哥去世了。四年后,我的父亲也离开了人世。从此,我成为极富有的人,然而我又穷得可怕。我所见过的最恶俗、最肮脏、最下贱的生物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在法律上她就是我的一部分。然而,我不能通过任何途径加以摆脱,医生们确认我的妻子已经疯了,她对自己的放纵加快了她发疯的进程——简,你好像不大喜欢我的叙述,看起来你很反感——其他的,我们改日再说吧,好吗?”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吧。我怜悯你,非常真诚地怜悯。” “怜悯?倘若这个词出自别人之口,简,那一定是带有厌恶和侮辱性的词汇,我完全有理由将它奉还给说出这个词的人。这个词不过是那些冷酷无情的人在听到灾祸后所产生的自我为中心的痛苦,混杂着对受害者的盲目鄙视。但这种可怜的含义不属于你,简,此刻你脸上透露出的情感不是这样的。此刻,你的眼睛里写满了——你的内心搏动着的——令你的双手颤抖的是另一种感情。我的宝贝,你的怜悯如同一种母爱,这种痛苦是神圣的——热恋出世时的阵痛。我接受了,简!让那孩子自由地降生吧——我的怀抱已经作好拥抱她的准备了。” “好吧,先生,继续说吧,你发现她疯了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那时几乎要崩溃了,能够将我从永远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只剩下自尊了。在别人的眼中,我已经名誉扫地,但我决定要得到自己眼中的清白。我拒绝接受她给予我的罪孽,挣脱了同她的联系。但社会依旧将我的名字和她的名字捆绑在一起。我仍旧天天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我所呼吸的空气与她所呼吸的空气交织在一起。呸!另外,我曾经还是她的丈夫,对我来说,这种联系,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一种让我说不出口的厌恶。与此同时我还深切地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更好的妻子的丈夫。尽管她比我大五岁——她的家庭和她的父亲在这一点上也欺骗了我——但她很可能会活得和我一样长。虽然她的智慧衰竭,但体魄强壮。所以,二十六岁的时候,我便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走上了陌路。 “直到有一天夜里,我在睡梦中被她的喊叫声惊醒(自从医生宣布她已经疯了之后,很自然,她被关了起来)。那一夜是西印度群岛火热的夜晚,飓风到来前往往伴随着这种预兆。我很难再入睡,便爬起来打开了窗。空气就像含硫的蒸汽,到处都让人提不起精神。蚊子嗡嗡地四处飞行。我能听到大海的声音,那就像地震发出轰隆隆的响声。乌云在大海的上空集结,月亮已经被辽阔的红色波浪淹没,如同一发滚烫的炮弹向海洋投去血红的目光,而海里正在酝酿着一场新的风暴。我的心情的确受到了这种气氛和景色的影响,我的耳朵里满是那个疯子谩骂的声音。咒骂声中夹杂着我的名字,语调充满仇恨,语言污秽肮脏!即便是以卖淫为业的妓女,都不会使用比她那些更加恶劣的词汇。尽管我们两个房间是隔开的,但是我很清楚地听到每个字——西印度群岛薄薄的隔板根本抵挡不住她狼一般的号叫。 “‘这种生活,’我终于说,‘就是地狱!而我呼吸的空气和听到的声音正是来自这无底的深渊!我有权利让自己解脱出来,这种人世间的痛苦和我的肉体都会离开我。相比之下,我对地狱之火毫无畏惧。将来的情况一定比现在好得多——救救我吧,让我回到上帝那里去吧!’“我一边说,一边蹲下来打开一只箱子,里面放着上了子弹的手枪。我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至少我还是清醒的,那种激发我自杀的信念、让我万念俱灰的感觉,只存在很短的时间。 “当来自欧洲的风吹过海面,经过敞开的窗户时,暴风雨来了。顿时大雨滂沱,电闪雷鸣,但空气变得清新了。之后,我想象着,并且下定了决心。我站在湿漉漉的院子里,露水从橘子树上滴下来,我开始在湿透的石榴树和菠萝树中间散步,前方亮起了灿烂的热带黎明之光。我思索着,简,你听着,就在那一刻,真正的智慧安抚了我,向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从欧洲吹来的风是甜的,它与格外清新的树叶耳语着,在大西洋上自由自在地咆哮着。我那颗原本干涸的心突然因为这种声音舒张开来,注满了复活的血液。我的身体向往着新生,我的心灵渴望着甘露。我再一次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生命的呼唤。我站在花园的一角,在繁花下面眺望着大海,它比天空还要蓝。旧世界已经到了大海的另一边,清晰的前景已经展示在眼前了。 “‘走吧,’希望说着,‘回欧洲生活吧,那里没有人知道你的名字曾被玷污过,也没有人知道你背负着多么肮脏的负担。你也可以将这个疯子带去,带到英国,关在桑菲尔德看守和照料。之后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旅行,重新构建你喜欢的社交圈。那个让你长期忍受痛苦、败坏了你的名誉、践踏过你的尊严、毁灭了你的青春的女人不是你的妻子,而你也不是她的丈夫。但是,让她得以照顾,是上帝的命令。让她的身份和同你的关系都被世人遗忘吧。你绝对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就将她藏在一个舒适的地方,默默地将她的堕落隐藏起来,离开她吧。’“我尊重了这个发自内心的建议。我的父亲和哥哥在此之前也没有将我的婚事透露给他们的旧友,因为在我写给他们的第一封信中,我就讲述了我得到的是怎样的婚姻——我已经感受到了它是多么让人厌恶,而且从那一家人的基因和生活现状中看到了可怕的未来——我也顺便要求他们保守这个秘密。不久,父亲为我选中的妻子已经到了让他都难以忍受的地步,他也为此感到耻辱,于是羞于承认她了。但是他的做法不是承认自己的错误,而是像我一样,将它掩盖了起来。 “之后我将她送往英格兰。在旅途中,我和这个怪物同行,这一点十分可怕。但是当我最终将她带到了桑菲尔德,并且看到了为她安排的三楼的房间时,我立刻高兴了起来。房间里有一个密室,这十几年来已经被她变成了野兽的巢穴——妖怪的密室。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来能够服侍她的仆人。有必要选一位忠实可靠的人,因为她的梦话可能泄露我要隐藏的秘密。另外,在她偶尔清醒的时候,她会整日地骂我。后来,我从格里姆斯疯人院雇来了格雷斯?普尔。只有她和外科医生卡特(梅森被刺伤的那个夜晚,就是他为梅森包扎了伤口)这两个人知道我的秘密。费尔法克斯太太其实有所怀疑,但她没有办法了解实情。总的来说,事实证明格雷斯是个很不错的看守者。虽然她不止一次疏忽,放松过警惕,但这可以谅解。毕竟这是无法避免的,是一个人看护一个无法医治的病人常有的现象。然而这个疯子不仅狡猾,还很恶毒,绝对不会放过每一个看护者出现疏忽的机会。其中一次她偷偷藏了一把刀,并且用这把刀子刺伤了她的亲弟弟。还有两次她偷走了小密室的钥匙,在夜里跑了出来。第一次,她试图放火烧死我;第二次,她对你作了一次可怕的访问。幸好上帝保佑,她只将怒气发泄到了面纱上,或许是礼服勾起了她自己结婚时候的回忆。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不敢想象。当我回忆起早上她扑向我的喉咙,用又黑又红的脸靠近我的时候,我的血液都快凝结了——” “那么,先生,”在他停顿的时候,我问道,“你在将她安顿在这里之后,自己去做了什么?你去了哪里?” “我做了什么吗,简?我变成了一个四处漂泊的人。我去了哪里?我如同沼泽地中的精灵那样东游西荡,去过欧洲大陆,迂回穿越了那里所有的国家。我打定主意要找到一个我可以付出真心的出色的女人,与我留在桑菲尔德的泼妇恰恰相反——” “但是你不能结婚,先生。” “我决心再婚,并且我深信自己有这样的资格,我也应该结婚。虽然我骗了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过要说出我的秘密,之后坦诚地求婚。因为在我看来,我是有资格去爱别人的,也有资格被爱,这是合乎情理的。我从不怀疑能够找到一个女人,她愿意理解我的处境,接纳我,尽管我背负着被诅咒的包袱。” “是吗,先生?” “看看你这样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简,我真的忍不住想笑。你就像一只小鸟,急切地想要睁开眼睛,眼前偶尔的不安让你跳来跳去,就好像语言的交流已经太慢了,你想要读懂一个人心中的碑文。在我继续往下说之前,你得先告诉我‘是吗,先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总是用这种短小的疑问句,而它却能引发我冗长的讲述,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我的意思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下面会怎样做?这件事情后来怎样了?” “就是这样。现在你希望知道什么呢?” “你有没有发现你喜欢的人,有没有向她求婚,她说了些什么?” “我可以告诉你,无论我是否找到了那个喜欢的人,是否求了婚,但是至于她说了什么,恐怕只有出现在名为‘命运’的书本里了。这十年来,我一直到处旅行,或者说是漂泊。先是住在一个国家的首都,后来又到另外一个地方。有时住在圣彼得堡,更多的时候住在巴黎,偶尔也会去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因为有大量的金钱和祖宗的名誉保障,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社交圈,当然也没有一个圈子会拒绝我。我就在众多的英国女士、法国伯爵夫人、意大利夫人、德国伯爵夫人之中寻找我想要的理想女人,但是直到最后也毫无收获。有的时候我会获得某个眼神、声音、形体的信号,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要的,我的梦想快实现了,但是我立刻又从幻觉中醒悟。你不要觉得我是在找寻一个心灵或者人品极其完美的人,我只是在找适合我的人——一个与那个克里奥尔人完全不同的女人——但是我的寻找只是徒劳而已。即便我是自由的——因为我已经受够了门当户对的婚姻的危险、恐怖和严峻的警告——我也找不到一个能够让我向她求婚的女人。失望的感觉让我焦躁起来。我开始尝试放荡的生活,但不是淫荡。淫荡,我痛恨这个词,现在也是如此。这却是我那个印第安妻子的天性。对于‘淫荡’这个词,还有那个我深恶痛绝的人,让我在寻欢的时刻都不能完全释放。凡是与‘淫荡’这个词沾边的所有享乐方式都让我觉得与她是那么近,简直就是一种罪恶,所以我不会碰它们。 “但是我没有办法孤独地过日子,所以我找了一个情妇。我的第一个情妇是塞莉纳?瓦伦,这又是能够让我在回忆时蔑视自己的事。你现在已经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人了,还有我们之间的那种关系是怎样结束的。在她之后,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意大利人嘉辛塔,另一个是德国人克莱拉,她们两个的容貌都可以用倾城倾国来形容。但是几星期之后,我发觉她们的容貌对我毫无价值,没有任何意义。嘉辛塔脾气火暴,性格乖张,仅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开始讨厌她。克莱拉虽然诚实文静,但反应迟钝,毫无智慧可言,对事情也不敏感,完全不是我想要的。我心甘情愿地给了她一笔钱,并且替她找了一个体面的职业,也很体面地将她摆脱了。可是,简,在你的脸上我可以看得出来,你现在对于我的看法变得很糟糕。你开始觉得我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道德的流氓,对吗?” “说真的,我确实没有像有些时候那么喜欢你,先生。你难道一点儿也不觉得这种在情妇之间游走的生活方式很堕落吗?但是你说起她们的时候是那么坦然和理所应当。” “我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我并不喜欢这么做。这只不过是苟且偷生的方式而已,所以我绝对不会再那样了。找一个情妇,与找一个奴隶,是一样糟糕的事情。情妇和奴隶的天资往往都是低下的,地位也是如此。与比自己低劣的人在一起生活,必然会堕落。现在回想起来,我很讨厌与塞莉纳、嘉辛塔和克莱拉一起生活的日子。” 我知道他的这番话是实情,并且我可以从中推断出,如果此时我忘掉自己,忘掉我向来接受的教导,利用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或者在任何的诱惑之下重蹈了那些可怜姑娘的后尘,那么总有一天,他也会用这种亵渎的心情来回忆我。但是,我没有将此刻的想法说出来,只要我感受到了,那就够了。我将它放到心上,当我面对考验的时候,它会给我提供帮助的。 “哦,简,你为什么不说‘是吗,先生?’我还没说完呢。你的神情是那么严肃,看得出来你好像不大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我还是直接说下去。在去年一月,我打发走了所有的情妇,当时的心情既冷酷又苦恼,而这种心境是毫无意义的生活的结果,是孤独漂泊的结果,因为我的心被失望占据,对所有的人都有怒气,特别是对那些女人怀有敌意,所以,我慢慢地认为那些既有智慧又忠实可爱的女人不过是梦中人。为了一些事务上的事情,我回到了英格兰。 “一个寒冷冬天的傍晚,我骑马的时候已经能够看见桑菲尔德府了。一个让人害怕和恐惧的地方!我没有期待在那里能够得到什么安宁和快乐。那时我看到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路旁阶梯上。我很自然地从她的身边路过,就像路过那些已经被修剪过树梢的柳树一样。对于我来说,她有着怎样的意义,我没有预感,内心也没有给我任何暗示。我生活的主宰者——不管好与坏,我的守护神——穿着一身简陋的衣服坐在那里等着我。我并不认识她。当我的梅斯罗发生意外的时候,这个小东西一本正经地过来要求帮忙时,我还是不认识她!一个孩子般的小家伙,就像一只红雀跳到了我的脚边,提议要用她纤弱的肩膀支撑我。我当时的态度有些粗暴,但这个小东西就是不肯离开,站在我的旁边,固执得出奇,脸上一副不容违抗的神情和语气。我是需要人帮忙的,并且那双手帮了我。 “我刚压下那个柔弱的肩膀时,某种新的物质——一种新鲜的活力和意识——悄悄地流入我的身体里。而且,我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小东西一定会再回到我身边的——她就住在我下面的房子里。否则,我是不会毫不遗憾地让她从我的手心里溜走,慢慢地消失在暗淡的树篱中的。后来我听到你回家了,简,尽管你未必知道我当时就开始思念你、观察你了。第二天,你和阿德拉在走廊上玩耍的时候,我观察了你半个小时——我将自己藏起来注视的——我记得那天下雪了,你们不能到户外去。我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将房门半掩着,就可以听到,也可以看到你。当时阿德拉将你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但是我想你的心思还在别的地方。你对待她很有耐心,我的小简?爱。你陪她说话,逗她开心,可是当她最后离开你的时候,你就马上陷入沉思。你开始在走廊上踱步,当你经过窗子的时候,会停下来眺望室外纷纷扬扬的雪花,倾听风的声音。之后,你又开始慢慢地走着,陷入遐想。我想白天的光线并不是很暗,所以我能透过你的眼睛看到里面散发出来的愉悦的光芒、面颊上表现出来的柔和的兴奋,这说明你的沉思并不痛苦和暴躁,也不是因为什么难解的问题。从你的眼中透出一种青春的甜蜜思索,翅膀会承载着青春的心灵去追逐希望的影踪,不断登上更高的山峰,飞向理想的天国。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大厅里和仆人说话的声音将你的梦境惊醒,你却奇怪地独自微笑,珍妮特。你的微笑意味深长,它很敏锐,似乎也在笑你自己的胡思乱想,它仿佛在说:‘尽管我所看到的美好景象不错,但我绝不能忘记这只不过是我臆想出来的。在我的脑海里,有一个玫瑰色的天空,一个满是红花绿草的伊甸园。但在外面,我完全意识到,脚下只有一条崎岖坎坷的路要走,还需要面对渐渐聚拢而来的黑色风暴。’你跑到楼下,向费尔法克斯太太要些事情做做,我想应该是清算一星期的家庭账目,或者类似的事情吧。当你跑出我的视线时,我对你有些恼火。 “我急切地期盼着夜晚到来,这样我就可以把你召唤到我的面前。我怀疑,你有一种异于常人的性格,我很想一探究竟。当你走进房间的时候,我看出你有主见,当然也有腼腆。你穿的衣服很奇怪——就像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引导你讲话,没过多久我就在你身上发现了巨大的反差。从你的穿着打扮来看,你应该是一个举止完全受约束、神经很胆怯、天性高尚、不适合社交的人,你会很害怕自己失礼。一旦同你交谈起来,就会感受到你的锐利、大胆和闪烁的目光。你的眼神具有穿透力。我问你一些思维严谨的问题,你也能对答如流,好像你很快就适应了我的习惯。我相信你当时一定感受到了同一位严厉、粗暴的主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共鸣,因为我惊奇地看到,一种愉悦的感觉让你变得举止自若。尽管我表现出愤怒的样子,但是你不会对我的粗暴表现出一丝惊奇、胆怯、苦恼或者不快。你会观察我,而且不时向我笑一笑,我看得出笑容中夹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朴实和聪慧。我立刻对自己的发现感到满意和兴奋。我喜欢我发觉的东西,而且想要它们出现的时间更长。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却疏远你,很少找你说话。我是一个精神的享乐主义者,我太希望与这位活泼的新朋友相识所带来的喜悦能够经久不衰了。另外,在我心里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虑,我一直被困扰着。我担心,倘若我随意地摆弄这朵花,那么它会凋谢,新鲜诱人的魅力也会随之消失。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眼前的这朵花不是那种朝开夕落的花朵,而是一种永放光芒的宝石花。而且,我也想看看,倘若我躲着你,你是否会主动来找我,但是你没有。你只是待在书房里,就像那些桌椅和画板一样,一动不动。当我们偶然擦肩而过时,你会很快地走过,至于招呼,也只不过是出于礼貌。简,在那些日子里,若有所思就是你经常的表情。不是那种低沉沮丧,因为你没有生病,但也不是轻松活泼的样子,因为你没有什么希望和真正的快乐。我不知道当时你对我的想法,或者是否想过我。为了发现这一点,我便继续关注你。当你与人交谈时,眼神中会流露出某些愉快的神情,举止中也隐含着亲切。所以,我发觉在你的内心深处是喜欢和人交往的,但清静的教室、乏味的生活让你的情绪有些低落。我很愿意对你和和气气,因为善意的对待会让你的面部表情变得温柔,让你的声调变得亲切。我很喜欢你叫我的名字,声音中带着感激和快乐。那些时候,我期待与你不期而遇,简,而你总显得犹豫不决。你略带困惑地看我一眼,那是一种徘徊不去的疑虑。你不知道我会怎样反复无常。我在考虑自己是该摆出一副主人的架子,满脸威严,还是像一位朋友一样,慈祥和蔼。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所以不忍心激起第一种念头。我真诚地伸出手时,清新、光明、幸福的表情就会出现在你那年轻、充满渴望的脸上。而我总是游移不定,以免控制不住自己,当场就将你拉进我的怀里。” “别再提那些日子了,先生。”我打断了他,偷偷地顺手擦掉了眼角的几滴泪水。他的话无疑是对我的折磨,因为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并且需要马上就做,然而这一切回忆和他情感的袒露都让我更加为难。 “不,简,”他回答说,“现在的一切都已经成为定局,而未来又是那么光明,趁着这个时候,我们回忆一下过去,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听到这番如此糊涂的话,不由得在心里打了个寒战。 “你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对吗?”他继续说,“我在一半是难言之隐、另一半是意气消沉的孤独中,度过了我的少年和成年时光。所以当我第一次发现我真正爱的东西——也就是你,你是我的同情者,也是我最好的那半自己——我的天使,是一种强烈的依恋将你我紧紧地连接在一起。我觉得你很出色,聪明又可爱,一种热烈而庄严的激情隐藏在我的内心。这种激情是因为你。我要将你拉到我的生命的中心和源头,让我的生命围绕着你,点燃纯洁、炙热的爱恋,将你我融为一体。 “也正是因为我很明确地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决定娶你,我要和你结婚。如果要提醒我,我是有妻子的人,那么这样的提醒对我来说就是无理的嘲讽。现在你知道我是一个可怕的魔鬼。我想要欺骗你,是我的错,但那是因为我太害怕你性格中最固执的那一面。我的担心让我对你的性格有些偏见,所以我想在一切都如愿的时候再将真相吐露给你。这样的行为是懦弱的。我本该像现在这样向你坦白一切,告诉你我生活中的苦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对更有价值、更高级的生活的期盼,之后求助于你高尚的心灵和宽广的胸襟。不是向你表达决心,这个字眼太弱了,而是表达我那无法诋毁的爱,这样我就可以被别人忠贞地爱着,而我也同样爱着对方。接着,我应该要求你接受我最忠贞的誓言,也要求你的。简,把你的誓言告诉我吧。” 一阵沉默。 “你为什么不说话,简?” 我正在经受内心的煎熬。一双炙热的手已经将我的命脉狠狠抓住。真是一个可怕的时刻,充满搏击、黑暗和烧灼!在这个人世间,再也没有人看过我眼前的这般渴望得到的爱情,而我又如此崇拜那个爱我的人。只是我必须放弃,我得摒弃爱情和偶像。一个凄惨的音节就表达出我现在无法承受的责任——“走”! “简,你知道我在期待你做什么。你只需要回答一句:‘我将属于你,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我将不属于你。” 又是一次沉默,只不过这一次时间很长。 “简!”他又开口了,嗓音中透出的温柔能够撕碎我的心,也让我产生了不祥的恐惧感,变得像石头般冰冷——因为往往平静的声音是狮子发动进攻前的喘息——“简,你的意思是,从此在这个世界上,你会在一个地方,而我在另一个地方?” “是的。” “简,”他俯下身子将我抱住,“现在,你还坚持这个想法吗?” “是的。” “那现在呢?”他又轻轻地亲吻了我的额头和脸颊。 “是的。”我用最快的速度挣脱了他。 “哦,简,你太狠了!这——这确实有些不道德。” “如果按照你的方法做事,那就是不道德的。” 一个狂野的眼神使他的双眉竖了起来。他站了起来,但仍旧在努力克制着。我抓住椅背,撑住自己的身体。因为我的身体在颤抖,我有些害怕,但是我依旧决定那么做。 “等一下,简。你走之前,先看一下我接下来那可怕的生活吧。你离开,也就将我的所有幸福都带走了。之后留下的是什么?一个妻子,就是住在我的楼上的疯子。这样还不如将我同坟墓里的尸体绑在一起。我该怎么办,简?还能去哪里找志同道合的人,我的希望又该去哪里寻找?” “和我一样,相信上帝和你自己,相信上天,希望在其他地方我们能够再次相遇。” “这么说,你去意已决?” “是的。” “你是在给我判刑,让我在生的时候受罪,死了还要被骂吗?”他提高了音量。 “我只是想要你活得清白,死后能够得到安宁。” “所以,你就可以从我这里将爱情和纯洁夺走吗?你又将我推回以前的路上,让我把肉欲当做爱情,把作恶当做以后的职业吗?” “罗切斯特先生,这样的命运不是我强加给你的,就像我自己绝对不会将这当做我的命运一样。我们生来就要忍受一些苦难,我们都一样,所以就这样去忍受吧。或许我还没有忘掉你,而你会先忘掉我的。” “你这么说,简直就把我当成了骗子,败坏了我的名誉。我宣布我绝对不会变心的,你却当着我的面说我很快就会变心。你所说的话,只能证明你对事物作出的判断都是歪曲的,你的想法太偏激了!难道与背叛人类制订的一条法律比起来,你认为将你的同类推向绝望的边缘会更好吗?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违背了法律而受到伤害,而且你现在没有亲人,也没有太熟的朋友,不用害怕因为和我在一起生活而得罪他们。” 的确是这样。但是他所说的话完全违背了我的良心和理智,还在指控我犯了同他对抗的罪。这两种观点如同感情一样大叫大嚷。“啊,同意吧!”它们说,“想想他的痛苦,考虑一下他的危险,想象一下将他丢下的情形,记住他轻率冒险的本性,想一想伴随绝望而来的鲁莽,安慰他,拯救他,去爱他吧。告诉他,你是爱他的,而且是属于他的。世上有谁来关心你?你的行为还会伤着谁呢?” 但是答案还是那一个——“我在乎的是我自己,越是没有朋友,越是孤单,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越会选择尊重我自己。我要遵守上帝所创造的、世间所推行的准则,我一定会坚守清醒时作出的判断,而不是像现在发疯时所能够接受的原则。所有的法规和原则不仅仅适用于没有被诱惑的情况,还适用于现在这样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对其有所抵抗的情况,即便抗拒它们的严苛和冷血,但也要去遵守。即便再过严厉,也不能去破坏。如果出自个人的意愿而选择违背它们,那么它们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呢?它们是有价值的,我一贯对此深信不疑。即便我此时有些恍惚,不大相信了,那也是因为我疯了,而且疯得厉害。我的血液在燃烧,我的心跳加速到难以计数。现在,我所能依靠的,只有原来的想法和以往的决心:我要稳稳地站在原地。” 我选择了这样的方式。罗切斯特先生打量着我的神情,并且看出我是这样做的。他的怒气被刺激到了极点。不管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事情,此刻他需要发泄。他从房间的另一头快步走了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又将我的腰搂得紧紧的,眼睛里冒着火花,似乎要将我整个人吞下去。此时,我的肉体已经没有了一丝气力,如同被扔在炉火中的一棵草,我的精神还控制着我的灵魂,并且很确定的是,它最终会很安全。幸好眼睛能够透露心灵的想法,虽然常常是不自觉地表达,但至少忠诚老实。我抬起眼,看着他那凶狠的表情,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把我抓得很疼,而且我因为用力过度,所有的力气都快用尽了。 “从来没有,”他咬牙切齿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如此脆弱,但又如此顽强。你在我手里的时候,我感觉你就像一根芦苇(他双手紧握着我,使劲摇晃),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将它折断,但是即便我将它折断,一手拔起,甚至碾碎它,那么还有什么用?想想那双眼睛,想想从那双眼睛里迸射出来的狂野和坚定,那种自由的、藐视我的目光中,不仅隐藏着勇气,还有庄严的胜利感。不管我怎么摆弄这只笼子,我都没有办法向它靠拢——这个野蛮又漂亮的家伙,如果我打破这个小小的监牢,那么我的暴行换来的只是囚徒的自由。我或许可以成功地征服这座房子,但是我还不能称自己是这座房子的主人,因为里面的居住者早已飞到天上去了。我所要的,正是你的精神——强烈的意志力、充沛的活力,还有你精神的德行与纯洁——绝不是单纯地想要霸占你脆弱的躯体。如果你愿意,你自己可以轻轻地飞来,偎依着我的心坎。但是如果我违背了你的思想,想要死死抓住你,那么换来的只是一阵余香,而你将溜走——甚至我还没有闻到香气,你就已经消失了。啊!来吧,简,来吧!” 他一边说,一边将紧握的手松开,只是看着我。这样的眼神,比起发疯时紧紧的拥抱,更让人难以抗拒。然而现在只有傻瓜才会屈服。我已经应付过他的怒火了,并且打败了它。现在我需要避开他的忧愁,所以我向门边走去。 “你要走了吗,简?” “是的,先生。” “是要离开我了吗?” “是的。” “你不会回来了,对吗?你也不愿来抚慰我、拯救我?你对我那么深沉的爱、凄凉的悲伤、疯狂的祈求都视若无睹了吗?” 他的嗓音中带着无法言语的悲伤!此时要我再次用坚定的语气回答“我走了”这句话是多么艰难! “简!” “罗切斯特先生。” “那么,你就离开吧——我同意了——但是你要记住,你现在是把怎样一个痛苦的我孤单地撇下。回到你自己的房间去,好好儿想想我说过的话。而且,简,再看看我的痛苦吧——想想我吧。” 他走开了,一头扎进了沙发里。“简!我的希望!我的爱!我的生命!”他所有的痛苦脱口而出,接下来我听到了沉闷而让人心碎的哭泣声。 那时我已经走到了门口,可是,读者,我又走了回去,如同我离开时一样坚决地走了回去。我跪倒在他的旁边,将他的脸从沙发垫中转向我,亲吻着他的脸颊,用手捋顺他的头发。 “上帝会祝福你的,我亲爱的主人。”我说,“上帝会保护你免受伤害,免做错事。他会指引你,安慰你,会报答你之前对我的好意。” “只有你的爱,才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他回答说,“没有它,我的心会碎的。不过,简一定会将她的爱给我的,是的,慷慨而又纯洁的爱。” 他的血液一下子都涌到了脸上,双眼喷射出火光。他猛地跳起来,向我伸出了双臂。但是我避开了他的拥抱,立刻离开了房间。 “再见了。”当我离开他的时候,我的心在呼喊。绝望的感觉让我又加了一句:“永别了。” 那一夜我根本没有想到要去睡觉,但当我的身体倒在床上的时候,我便睡着了。我又梦到了小时候。我梦到自己躺在盖茨黑德的红房子里,外面很黑,我的脑袋里充满了无数想象中的恐惧。那让我昏厥的光又出现在我的梦境中了。光线好像溜到了墙上,光影抖动着,最后停到了天花板的中央。我抬起头看它,发觉屋顶已经变成了云彩,又高又暗。而刚才的光线又像是月光冲破层层雾气投射下来的样子。我怀着某种奇怪的期待看着月亮的脸,就好像会有一些判决刻在月亮的圆脸上。月亮从云层中冲了出来,月亮从来没有那样穿破云雾过。我用一只手伸到黑色的云层中,将云驱走,接着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人影。从那个人的额头上射出了万丈光芒,直射向大地。人影盯着我看,并且开始对我的灵魂说话。声音听起来既遥远又仿佛在耳边。它低语道:“我的女儿,逃离开诱惑吧!” “母亲,我会的。” 我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并且作出了回答。我睁开眼睛时,依然还是深夜。因为七月的夜很短,午夜后不久就是黎明。“如果是做那些我应该做的事情,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做,我都不会觉得早。”我想着,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此时我的身上穿着衣服,除了鞋子,我什么都没脱。我知道应该在抽屉的哪个角落找到内衣、外套,还有一枚戒指。在摸索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了罗切斯特先生前几天硬要我收下的一串珍珠项链。我把它留了下来,因为它不是我的,而是属于那位虚幻的新娘。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打进一个包裹里。钱包里此时还有二十先令,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我把它们放进了口袋。我系好草帽,披上披肩,拿好包裹和那双没有穿上的拖鞋,悄悄地走出了房间。 “再见了,善良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当我走过她的房门口时,小声地说了一声。“再见了,我可爱的阿德拉。”我看着儿童房的方向说着。现在已经不允许我走进去与她拥抱告别了。我得骗过那双灵敏的耳朵,或许此时他正在倾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本打算在经过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时不作任何停留的。但是真的走到他的门口时,我的心脏却停止了跳动,我的脚步也随着停了下来。那里没有沉沉的睡意,房中的人还在不安地徘徊,我能够听到他一次又一次的叹息声。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从那个房间获得一个属于我的天堂——暂时的天堂。只要我推门进去说:“罗切斯特先生,我会至死不渝地爱着你,相伴在你的左右。”当我想到这样的场景时,喜悦的泪水如泉涌般会聚到我的嘴边。 那位善良的主人夜不能寐,他烦躁地等待着破晓。之后,他会在早上将我叫过去,但是那时我已经走了。他会派人找我,但只是徒劳而已。他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被爱人拒绝了,他一定会万分痛苦,甚至会从此绝望。想到这里,我的手不自觉地伸向门锁,但是又缩了回来,我继续悄悄地向外走去。 我悲伤地走下楼梯,我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便机械地进行着。我先找到了厨房边门的钥匙,还找来一小瓶油和一根羽毛。我将油涂抹在钥匙和锁上。我还需要弄一点儿水和面包,因为我现在已经元气大伤,而前面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为了避免倒下,我必须准备些食物。我悄无声息地做完了这一切,之后打开偏门,又轻轻将门关上。来到院子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若隐若现的太阳,此时大门紧闭着,偏门只是闩上了,所以我从偏门走了出来,顺手关上门,离开了桑菲尔德。 一英里外的田野边上有一条路,通往与米尔科特相反的方向。尽管这条路我早就看到过,但从来没走过,不知道它会通向哪里。我大步向着那个方向走过去。现在已经不能再回想从前,更不允许向后看上一眼,而且已经不得不向前看了。曾经的时光如同一本书,那么精彩,那么凄美,但又是那么让人伤心欲绝,只要再去读一行书中的文字,我就会失去勇气,摧毁我逃走的力量。然而未来是可怕的未知的空白,就像被洪水洗涤过的世界一样。 我沿着田野、篱笆和小路向前走着,一直走到太阳升起。我想那天的夏日清晨还是很明媚的,我离开时所穿的鞋子已经被露水打湿了。但我没有看初升的太阳、微笑的天空,也没看刚刚苏醒的大自然。即便路边的景色再美,一个被送往断头台的人也不会有心思去想在路旁微笑的花朵,只是一心想着行刑时的木砧和斧头的利刃,或许还有死后的身首异处和最终张着大口的墓穴。对我而言,想到的就是一个人离家出走后的无家可归、狠心的逃离,以及令人伤心的一切。我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因为此刻我又想起了他。他此时应该待在房间里,看着日出,心里期盼着我跑过去对他说:“我愿意和你在一起,我是属于你的。”此时我心里是渴望回去的,因为我渴望属于他,而且现在回去,一切都不算迟。我可以回去,成为他的安慰、他的骄傲、他的拯救者,为他免除一切苦难,或许还有毁灭。天哪,我担心他会自暴自弃,这比我的自暴自弃还要糟糕,多么强烈的刺激!就好像一个带着回钩的箭头插入我的胸膛,我想将它拔出来,但那只会更加撕扯我的心。然而有一种力量——记忆的力量——将箭头更深地推向我的身体,我疼痛难忍。小鸟开始在矮树丛和灌木林中歌唱了。鸟儿忠于它们的伙伴,这是爱的表达。我又是什么?我使自己的心徘徊于痛苦、恪守的原则之间,我甚至讨厌起自己来,找不到任何东西安慰自己,自责中没有,自尊中依然没有。我已经损害——伤害——离开了我的主人。在我自己的眼中,我同样是可恶的。但是我不能回去,甚至后退一步。上帝得继续引领我往前走。至于我的意志或者良心,已经被忧伤扼杀得近乎窒息了。我一边孤独地走在路上,一边号啕大哭,我的步伐飞快,几乎疯狂。但是虚弱的感触从我的内心蔓延到四肢,它绊住了我,我摔倒了。我任凭自己躺在草地上,让脸埋在潮湿的露水中,我开始担心,或者是希望,我会死在这里。但是,我马上抬起头,并且手脚并用向前爬了一会儿,接着再次站了起来,又像以前那样急切地走到了大路上。 到了大路上,我不得不坐在树篱下歇口气。正坐着的时候,我听到了车轮滚动的声音,接着看到一辆马车向我驶来。我站起来,向它挥了挥手,它停下来了。我问这辆车子是驶向哪里的,赶车的人说了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地名,我心里盘算着罗切斯特先生跟那里肯定没有联系。于是,我问他多少钱才能把我带到那里,他的回答是三十先令。我说我只有二十。他勉强说好。因为车里是空的,所以他允许我坐到里边。我走进车厢,关上了门,车子便滚滚向前了。 好心的读者,我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体会我当时的心情。那一天我流出的泪水,也希望你从来都不用流。更希望你不要有如此绝望的经历、如此痛苦的祈祷。我真心地希望,你永远都不用像我那样担心给你的爱人带来灾难。 第二十八章 就这样,两天时间过去了。夏天的一个傍晚,马车夫让我在一个名叫惠特克劳斯的地方下了车,因为我所支付的那些钱只够让我搭车到这里。我也再翻不出一个先令了。马车已经向前走了一英里,只留下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此时我才发现,我的包裹忘在了马车的贮物箱里。原本我是为了安全才将它放在那里的,没想到在下车的时候遗忘了。现在它肯定还在那里,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惠特克劳斯不属于镇,甚至连乡村都算不上。它只不过是一根石柱,竖在四条路会合的中心。这根柱子被粉刷得很白,应该是要提醒远处或者深夜中行驶的车辆的。柱子顶端有四块指路的路牌,按着上面的指示,距离这个交会处最近的一个城镇是十英里,而最远的那个要超过二十英里。从这些熟悉的镇名来判断,我知道自己下车的位置是中部偏北的一个郡,向远处看,可以看到黄昏中的一片荒野和四周起伏的山峦。我的后面和左右两边都是旷野,而顺着我脚下的山谷向远看,则是连绵的山峰。这里一定人烟稀少,因为在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通往四面八方的曲折蜿蜒的道路,苍白、宽广,显得那么孤独。有的被荒野拦腰折断,有的路边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欧石楠。偶尔看到一两个人经过的时候,我反倒不希望他们看到我。如果他们看见了,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人像路标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是要做什么?在那一刻,我迷失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们或许会来询问我,但我只会说一些听起来不大可信的话。那一刻,我与整个社会隔绝,没有任何希望,也没有人能够给我指引方向,告诉我我的同类在哪里。不会有人在看到我的时候对我产生善良的想法或者表达美好的祝愿。在那一刻,除了人类共同的母亲——自然,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渴望得到一个温暖的怀抱,寻求一丝慰藉。 我直接走进了欧石楠丛,看到棕色的荒原边上有一道深陷的沟壑,我便一直朝着它走去,穿行于齐膝的青色树丛中。我顺着小路,在一个隐蔽的角落看到了一块布满青苔的花岗岩,我在岩石的底下坐了下来。四周是高高的荒原,头上有岩石保护。岩石的上面是天空。 我一直坐在这里,等到我的心情平静下来时,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我开始有点儿害怕,担心会有野牛藏在这儿附近,或者某一个猎人发现我。一阵风吹来,四周的荒草被吹动,我紧张地抬头看,生怕有野牛向我扑过来。远处鸻鸟的叫声,我也错以为是人的声音。然而,我发现,所有担心和惊恐,不过是庸人自扰。夜幕降临之后,沉静变成了主角,我的心平静了下来,也多了几分自信。但是,我不能思考,只是聆听。我警觉地观察着,恐惧充斥着我的心。不过,现在我又可以思考了。 我该怎么办?我要去哪儿?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无能为力的时候,当我连去哪儿都不知道的时候,这些问题让我痛苦、难过!首先,我必须依靠早已疲倦的双脚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才行,我需要依靠祈求寻得别人的善心,让我有一个栖身的地方。我需要诉说痛苦的经历来换取别人的一丝同情,满足我的需要。 我用手指碰了碰身旁的欧石楠,很干燥,还带着夏日的余温。我又抬起头看了看明净的天空,星星在山坳的上空和蔼地眨着眼睛。露水也出来了,是那样温柔与慈爱。此时没有一丝风。大自然对我是那样和善与仁慈,我想她一定是疼爱我的,尽管我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流浪者。我可以像子女对待母亲一样去孝顺她,即便我从人类的世界中得到的只有欺骗、猜疑和侮辱。今天晚上,我就是她的客人,因为我是她的孩子,我的母亲会热情地收留我,她不要钱,也不需要我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我还有一口面包,那是我中午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用仅剩的一便士买的。我看到了成熟的越橘,像欧石楠丛中的露水一样散发着光芒。我摘了一小把,和着面包一起吞下去。我比刚才还要饥饿,不过幸好隐士般的饮食能够暂缓饥饿的感觉。吃完饭,我开始祈祷,接着便找了一个地方躺了下来。 岩石旁边的欧石楠长得很高。我一躺下,双脚就陷下去了,两边的欧石楠在我的身边高高地挺立着,只有很少的地方可能会受到夜气的侵袭。我把披肩对折起来,当成被子盖在身上,将一个长满青苔的小石墩作为枕头。我就这样睡在那里,至少在夜晚刚刚来临的时候,我没有感觉到冷。 比较舒适的环境本来可以让疲惫的我好好儿睡上一觉,但是疼痛的心令我无法入睡,泣诉着张开的伤口、流血的心口和挣断的心弦。它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不幸颤抖,它还对他充满深深的渴望,仿佛一只断了翅膀的小鸟,即使无能为力,依然扇动着翅膀,想要寻找他。 这种想法将我折磨得疲乏不堪,我只好蜷缩起来。夜幕降临了,漫天星光点点,多么安宁而又平静的夜晚啊!我们本就知道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可是只有他将自己的作品展露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他的存在。在没有一丝云朵的夜空中,在他的宇宙无声地滚滚向前的地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无边无际、他的万能,他无处不在。此时,我已经跪在地上,为罗切斯特先生祈祷。我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浩瀚的银河。一想起银河是什么——那里有无数的星系像微光一样横扫太空——我便感受到了上帝的伟大。我确信他一定有能力去拯救他的造物,我更相信无论是地球,还是它所珍爱的某一个灵魂,他都不会任凭它毁灭。我把祈祷的内容改成了感恩。我感谢精神的救赎。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会很好的,因为他也是上帝的造物,上帝会保护他。我又投入小山的怀抱,不久,便在沉沉的梦中忘记了忧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生理需求赤裸裸地向我走了过来。此时小鸟们早已离开巢穴,露水还没干,蜜蜂们早早地开始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它们飞到欧石楠丛中采蜜了。早晨长长的影子此时已经缩短了,太阳照耀着大地和天空,我才起身,向四周望去。 多么宁静、炎热的天气!一望无际的荒原就像一片金灿灿的沙漠!处处都是阳光。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我看见一条蜥蜴在岩石表面慢慢地爬行,一只蜜蜂在甜蜜的越橘中间忙碌。倘若在此刻让我变成蜜蜂或蜥蜴,我是多么愿意啊,只要能留在这里,并且找到足够的养料,就可以将这里变成永久的家。可是,我是一个人,有着人的需求。我不能任凭自己留在这样一个无法满足生理需求的地方。于是我站起身,又回过头看了一眼我留下的床铺。我仍旧觉得前途渺茫,甚至希望造物主认为有必要在我熟睡的时候将我的灵魂带走,但愿我疲惫的身体能够因为死亡而避免同命运更加激烈地搏斗,但愿它此刻无声无息地腐朽,平静地同这荒原的泥土融为一体。然而,此时我还拥有生命,同生命一起存在的还有需要、痛苦和责任。需要必须满足,痛苦还须忍受,而我也必将履行自己生的责任。所以,我又一次出发了。 我再一次来到了惠特克劳斯,此时的太阳已经骄傲地站在了天空正中央。我选择了一条阴凉的路,此时已经无法用心来作出选择了。我走了很久,认为自己已经走出很远了,可以心安理得向几乎要压垮我的疲惫屈服了,于是我在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感受着心灵与四肢的疲惫。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远处的钟声,而这钟声是从教堂传来的。 于是,我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在一个小时之前我没有注意到的富有奇异色彩的山峦之中,我看到了一个村庄和一座尖塔。在我左侧的山谷中到处都是牧草地、麦田和树林。我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河,蜿蜒流淌在深浅不一的绿茵之中,时而穿过成熟的稻谷,时而流过暗淡的树林,时而又流过明亮的洒满阳光的草地。前方的道路上有滚滚的车轮声传来,我回过神,看见一辆重载的大车正吃力地向小山上爬去。不远的地方,有两头牛和一个放牧人。人类的生活和劳作近在咫尺,我必须努力地生活下去,努力地像其他人一样劳作。 大概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我走进了那个村庄。一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小店正在营业,橱窗里放着一些面包。我很想得到一块面包,因为那样对我恢复体力或许有一些帮助。而且,如果不吃些东西,我也没有办法继续向前走了。回到人群中,我的心里又升起了恢复精力的渴望。 我认为因为饥饿而昏倒在大路上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自己身上难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换取一块面包了吗?仔细想了想,我的脖子上还有一块丝绸围巾,身上还有一双手套。我无法向你表达一个人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是怎样度日的。我不知道用这两样东西能否换来一块面包,他们很可能不要,但我总要试一试。 我走进店里,里面有一个女人。她看到一位衣着体面的人,觉得我可能是一位贵妇人,便很有礼貌地走上前来。她会用怎样的态度招待我呢?我羞愧难忍。我的唇齿也羞于说出刚才计划好的言辞。我不敢将我那副旧了的手套和皱巴巴的围巾拿出来。而且,我觉得这么做简直很荒唐。所以,我只是和她说,我想要休息一下,因为我太累了。她没有得到顾客,所以有些失望,对我的要求也只是冷冷地答应了。她指了指屋内的一个座位,我便立刻坐了下来。我当时真的很想哭,但是我知道别人是无法理解的,所以我只能忍耐。我立刻问她:“村子里有没有裁缝或者会做一些普通针线活的女人?” “有,有两三个。如果按活来计算,已经够多了。” 我想了想,觉得不得不直接说出自己的窘境了。我已经身处困境,没有任何食物,甚至没有朋友,也没有一文钱。我得想一些办法。有什么办法呢?我得去哪里寻求帮助? “你知道这附近有谁需要雇人吗?” “不知道,我说不上来。” “那么这个地方主要以什么谋生呢?大多数人都以什么为生呢?” “有些在农场做工人,而绝大多数人在奥利弗先生的制针厂和铸铁厂工作。” “奥利弗先生雇用女人吗?” “不,那里都是男人们的工作。” “那女人做什么呢?” “我不知道。”对方回答,“有的做这事儿,有的做那事儿,穷人也得想办法找事情做,把日子过下去。” 我的问话似乎让她不耐烦了,不过说来也是,我有什么权利追问她呢?这个时候来了两个邻居,我得将椅子让给他们,我起身告辞。 我沿街走去,一边看着街道两旁的房子,一边看看有没有机会找到进门的借口和动机。我这么漫无目的地绕着村庄走了一个多小时,有时走远一些,之后又折回来。此时我已经筋疲力尽,又很想吃东西,所以我只能在路边的草地上——一道篱笆下面——坐下来。没休息几分钟,我又站起身,去寻找食物,或者至少打听一些消息。在草地上面,有一栋很漂亮的房子,房子的前面有一片花园,打理得很整齐,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在房子的前面停了下来。倘若我走进这白色的大门或者拉门铃,那么在门打开之后,我要做些什么呢?我用怎样的方式才能获得里面人的帮助呢?但是没等想好,我已经走进去拉了门铃。来开门的是一位面色和善、身穿干净衣服的年轻女人。我用一种极其渴望并且身体极其虚弱的可怜相看着她,低声吞吞吐吐地问她要不要雇下人。 “不要,”她说,“我们这里不需要下人。” “那你能告诉我去附近哪里可以找到工作吗?”我继续问,“我对这个地方很陌生,而且没有熟人,现在想找一份工作,什么样的工作都行。” 但是,为素未谋面的我费心找工作不是她的责任,更何况,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的身份、地位和叙述都是那么可疑。于是,她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信息可以提供给我,接着轻轻地关上了门。的确很有礼貌。我被关在了门外。如果她能够再晚一点儿关门,我相信我一定会向她讨要一点儿面包,因为此刻的我已经到了十分落魄的地步。 接下来我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冷血的村子了,在那里我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帮助。我原本想要绕路去眼前的树林,那里可能会有落脚之地。但是我太虚弱了,我被生理的渴望折磨着,本能地选择了可能找到食物的地方。当饥饿的猛兽抓住我的时候,在它的巨爪之下,孤独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即便是休息,也算不上是休息。 我走近一所住宅,然而又离开,之后又走近,就这样徘徊着。每当走近时,我都会被一种意识击退,觉得没有理由提出那样的要求,更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对我孤独的命运产生兴趣。我如同一条迷了路的小狗,在那里转来转去,一直到了下午。我穿过田野的时候,看到前面那座教堂的尖顶,便急步向它走去。在靠近教堂的院子和一个花园的中间,有一所占地不大但很体面的房子,我确信那里就是牧师的住所。我想起来了,一个人到了举目无亲的陌生地方,有时可以向牧师寻求帮助。而牧师会为人们引荐,为那些渴望自立的人提供帮助,至少也会给出建议,这是牧师分内的事儿。我似乎有某种权利可以到那里寻求建议。于是,我鼓起勇气,将身体残留的最后一丝力气集中起来,努力走到房门前,敲了敲厨房的门。一位老妇人将门打开,我问她这里是不是牧师的住所。 “是的。” “牧师在吗?” “不在。” “他会很快回来吗?” “不会,他出门了。” “是去很远的地方了吗?” “不太远——大概三英里。他的父亲过世了,所以他被人叫去,现在他居住在沼泽居,很可能还要在那里住上两个星期。” “家里有女主人吗?” “没有,除了我,就没有别人了。我是这里的管家。” 读者,我羞于祈求她无偿的帮助,帮助我摆脱越来越深的困境,但是我又不能乞讨,于是我又一次退缩了。 我再次解下自己的围巾,忽而想起了小商店里的面包。啊!能让我换一点儿面包屑也是好的啊!即便只有一口,也能减轻现在饥饿带给我的痛苦和折磨。我本能地看了一眼刚才的村庄,看到了那家商店。于是我走了回去。尽管当时除了那位女士还有其他人在,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问道:“我能用我手上的这条围巾换一个面包卷吗?” 她疑惑地看着我,说:“哦,不,我从来不这样卖东西的。” 我已经走投无路,央求她即便是半块也行。可是她仍然拒绝了。 “我怎么知道你的围巾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她说道。 “那我的这副手套呢?” “不行,对我来说没有用处。” 读者啊,我的心思深陷于这些细节,真是让我觉得异常压抑与不快。有人说回忆过去的痛苦是一种享受,但是我即使在今天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都心怀不忍。因为那时,我不仅忍受着身体上的痛苦,就连精神上也受着屈辱,这一切让回忆多么不堪。我不想抱怨任何拒绝帮助我的人,我知道她们那样做是合情合理的,是本能的反应。一个普通的乞丐自然遭到别人的怀疑,更何况是一位衣着华丽的乞丐。我想找到一份工作,但是为我提供工作是她们的职责吗?当然不是!她们都是第一次见到我,而且对我的性格和品德一无所知,对于她们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至于那位不能接受我的围巾或手套的女士,也是情有可原的,如果她认为我的提议别有用心,或者拒绝这次没有利益的交易,那么她的做法也并没有错。好了,长话短说,我讨厌这个话题。 天又快黑了,我经过一家农户,当时门是敞开的,里面坐着一位农夫,正在吃面包和奶酪。我停住,在门口对他说:“能不能给我一片面包?我饿坏了。”他用惊奇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没有发问,立即给我切了一片面包。我想他一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乞丐,只不过是性情古怪的贵妇人,看中了他手里的黑面包。我接过面包,往前赶路,一直走到他看不到的地方,才坐下来狼吞虎咽。 既然我不能指望着到别人家投宿,那就只好找个林子过夜了。但是那一晚很糟糕,我的休息被打断了。那天的夜晚很潮湿,天气也很冷。另外,不止一次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所以,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换地方。我没有安全感可言,内心也无法安宁。因为早上下了雨,所以第二天一整天都是潮湿的。读者,别再问我那一天发生的任何事情。我就像前一天一样,到处找工作,到处被拒绝,又是忍饥挨饿的一天。不过,有一次食物自动地送到了我的嘴边。当我经过一家农舍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正把冷粥倒进猪槽里。 我赶忙上前问道:“能把它给我吃吗?” 她把眼睛瞪得溜圆,之后嚷道:“妈妈!有个女的要我把粥给她。” “行啊,孩子。”里边的一个声音回答道,“如果她是乞丐,就给她吧。猪也不一定会吃那粥。” 这女孩直接将冷粥倒到我手里,我便三口两口地将它吃掉了。 雨天的夜晚又来了,我独自走在一条很偏僻的只能行马的路,就这样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停下来。 “我快支撑不住了。”我自言自语,“我觉得走不了多远了。莫非今晚没有地方投宿了吗?雨下得好大,莫非我要睡在这冰冷的全是水的地上吗?我担心自己已经别无选择了。有谁肯接纳我呢?但是我现在除了饥饿与眩晕,只感觉到寒冷与凄惨——完全陷入一种绝望,这太怕了。不过,可能不用等到天明,我便会死去。可是我为什么还要挣扎,不甘心死掉呢?为什么还想要维持着自己毫无价值的生命呢?因为我知道,或是相信,罗切斯特先生还活着,另外,天性是不甘于死于饥寒的,这是不能默默忍受的命运。啊,上天啊!再支撑我一下,给我一个指引吧,帮帮我吧!” 我目光呆滞地注视着四周阴暗的被浓雾笼罩的山水。我发觉自己已经远离村庄了,因为我已经看不到它们了。就连村子周围的耕地都不在视线里。我已经穿过小路,再次靠近一大片荒芜的草场。现在,在我与远处模糊的小山之间,只有那么几片小小的田野,这里几乎没有开垦过,已经和最初的欧石楠树丛一样荒芜、贫瘠。 “是啊,与其死在这人来人往的街上,不如死在那里。”我思考着,“就让乌鸦和渡鸦——如果这里有渡鸦——啄食我骨头上的肉,应该比吃那些穷人棺材里或者乞丐墓穴里的要强许多吧。” 我转身向那座小山走去,并且坚持走到了那里。接下来我需要找一个地方躺下,即便没有安全的地方,也要找个有遮掩的地方。但是在荒原上,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样的,若说差别,只有色彩不同。因为灯芯草和苔藓密集的地方都是青色的,但是长有欧石楠的干燥土壤是黑色的。虽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我还是可以看清它们之间的差别。尽管这区别不过是光影的效果,因为色彩已经随着日光的离去而退尽了。 我的目光一直在环顾暗淡的高地,并且沿着消失在最荒凉的景色中的荒原边巡视。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远处的沼泽和山脊之中有一个模糊的光点,它射出的微弱光芒进入了我的眼帘。“鬼火”,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我想它很快就会消失。然而,那个光还在亮着,看起来很稳定,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不前进,也不后退。“难道是刚刚生起来的篝火?”我的心中产生了疑问。我盯着它看,看看它到底会不会扩散。结果没有。光点很稳定,不变小,也不扩大。“这或许是房间中的烛光。”我随后揣测道,“即便是这样,我也到不了那里。它离我所在的地方太远,可就是离我只有一米的距离,那又有什么用?我即使敲开门,那扇门也会在我面前关上。” 我在站立的地方突然倒下,把脸埋到了泥土中,就那样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夜风刮过小山,吹到了我的身上,之后又呜咽着消失在远方。雨下得很大,将我浑身浇透了。如果我这样冻成冰块——就这样友善地,麻木地死去——或许雨水还会这样敲击着,但是我不再有感觉。此刻我还活着,在寒气的侵袭下我浑身颤抖,不久便站了起来。 那边的光亮仍然存在,在雨水中显得更加朦胧、遥远。我试着再迈动脚步,拖着疲惫的双腿慢慢地向那里走去。光点引导我穿过一片宽阔的泥沼,迂回地上了山。如果此时是冬天,我绝对没有办法通过这片泥沼,不过现在正逢夏季,也是泥浆四溅,我一步一摇地前行。其间我跌倒了两次,又爬了起来,重新振作了一下精神。那道光是我最后的渺茫的希望,所以我必须走到那里。 穿过沼泽,我看到荒原上有一条白色的带子,我向它走去,原来是一条路。这条路正巧直通树丛中的一个小土墩射出来的光。在昏暗的夜色中,凭借影像和树叶的形状,我可以判断出那是杉木树丛。当我走近时,指引我的光线消失了,原来在我和它之间出现了障碍。我伸出双手,在漆黑的夜里摸索着。我感觉到我的前方是一道低矮的围墙,它是用粗糙的石头建造的,上面有一道栅栏,里面是高而带刺的篱笆。我继续依靠手的触觉向前行走。后来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我面前闪光,原来是一扇门——一扇旋转的门——我一碰,门便在铰链上转了起来。门的两边各有一丛黑色的灌木,应该是冬青或紫杉。 走进门,我又经过灌木,一所房子的剪影便呈现在眼前了。它又黑又矮,却很长。但是那道引路的光没有了,周围的景物模糊难辨。难道屋子里的人都睡觉了吗?我担心是这样。我转了一个方向去找房子的门,那里又亮起了灯光,那是从一尺之内一扇小格子窗中的菱形玻璃中射出来的,那扇窗户因为爬满了常春藤或者是其他藤类植物的叶子,窗口显得更小了。留下的空隙很小,又覆盖得那么好,窗帘和百叶窗似乎都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我弯下腰,用手撩起覆盖在窗户上的浓密枝条,里面的一切便可看个一清二楚。房间里的地板擦得很干净,里面还有一个核桃木的餐具柜,上面摆放着一排排锡盘,反射着燃烧着的泥炭的红光。我还能看到一架钟、一张白色的松木桌,还有几把椅子。桌子上点着一支蜡烛,而那烛光就是我一路走来的灯塔。屋子里有一位看上去有些粗糙但也像这房间一样一尘不染的老妇人,她正借着烛光编织袜子。 我只是大致地看了看屋里的情况,里面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令我感兴趣的是火炉旁的人,她们安静地坐在玫瑰色的宁静与暖意之中。那是两位年轻高雅的女士——从各个方面看都像贵妇人——一个坐在很低的摇椅里,另一个坐在一把低矮的凳子上。两个人身上都穿着黑纱和毛葛的丧服,黑色的服饰衬托出她们白皙的脖子和脸颊。一条猎狗把脑袋靠在一位姑娘的膝头,另一位姑娘的膝头则有一只黑猫依偎着。 在这样简陋的房子里,居然会有她们这两位,真是有些奇怪。她们会是谁呢?绝对不可能是桌旁的那位老妇人的女儿。因为老妇人看起来有些俗气,但是这两位姑娘一看便是高雅、有涵养的人。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过她们,但是仔细打量她们之后,我又觉得她们的五官是那么熟悉。她们谈不上漂亮,因为太过苍白和严肃,所以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们。即便她们低头看书,在想心事的时候,表情都是严肃的。在她们之间的架子上放着两支蜡烛和两大卷书。她们不时地翻阅一下,就好像在同手里的小书作着比较,又像是在查阅词典,做着翻译的工作。眼前的一幕安静至极,仿佛所有的人只是影像,以至于我可以听到煤渣从炉栅上落下的声音和昏暗的角落中时钟的滴答声。甚至我还可以分辨出那位老妇人编织的声音。所以当一个嗓音打破这里的安静时,我能够很清楚地听到她说的是什么。 “听着,黛安娜。”两位专心看书的姑娘中的一位说,“费朗茨和老丹尼尔在一起过夜时,费朗茨说起一个梦,这个梦把他自己吓醒了——听着!”她将音量放低,读了一些文字,我却一个字也听不懂。因为那是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既不是法语,也不是拉丁语。至于是希腊语还是德语,我也分不清。 “说得很有力。”她念完后说,“我很欣赏。”另一位抬着头听着自己姐妹说话的姑娘一边看着炉火,一边又将刚刚看到的文字重复了一遍。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和她们所讲的语言。所以,我现在在这里引用几行,尽管我初听她们的话语时就像在听敲打铜器的声音,根本不理解其中的含义。 “‘有一个人走了出来,其长相如同夜晚中的星星。’妙!妙!”她大声地喊了出来,她那乌黑发亮的眼睛里射出了光芒,“站在你面前的就是模糊而伟大的天使!这一句话已经胜过一百页浮夸的辞藻了。‘我在自己已经愤怒的天平上权衡着这个思想,砝码是我的激情与怒火,用此权衡这个作品。’我喜欢它!” 两个人都沉默了。 “有哪个国家的人是这样说话的?”那老妇人停下手头的编织工作,抬起头来问道。 “有的,汉娜——一个比英国还要大很多的国家,那里的人都这么说话。” “哦,说真的,我真不能确定他们之间是怎么搞明白对方在说什么的。如果你们中的哪一个去了那里,我想你们能够听懂他们说的话吧?” “他们说的话,我们可能只能懂一些,不能够全部明白,因为我们不像你想象得那么聪明,汉娜。我们不太会说德语,即便是要读懂,也还要借助字典来帮忙。” “那你们看这些有什么用?” “我们想在以后的日子教授德语——或者像他们说的,至少教一些德语的基础知识。那样我们就会比现在赚的钱多一些了。” “应该会实现的,不过今晚你们读得已经够多了。休息吧。” “我想是这样的,至少我有些累了。玛丽,你呢?” “累极了。那么孜孜不倦地学一门语言,没有老师,只能靠一部字典,真的有些吃力。” “是啊,尤其像德语这样生涩但又很出色的语言。不知道圣约翰什么时候回来。” “应该不用再等很久了,现在刚好十点了。”她从腰带里掏出了一只很小巧的金表来看了一眼。 “外面的雨下得可真大啊。汉娜,麻烦你去看一下客厅中的炉火生好了吗。” 那位老妇人站了起来,将门打开。从门外望进去,我隐约看到了一条走廊。不一会儿,我听到她在里间拨弄火炭,又马上返了回来。 “哦,孩子们!”她说,“现在让我去那间房子,我真有些难过。椅子上空空的,而且都在后面的角落中摆放着,看起来真冷清。” 她用围裙擦拭了一下眼睛,两位神情严肃的姑娘此时也显得很关心。 “不过他现在已经去了更好的地方。”汉娜继续说,“我们不该期盼他还在这里。而且,谁也不会比他死得更加安详。” “你说,他一直没有提起过我们?”一位小姐问道。 “他来不及提起了,孩子,因为你们的父亲离开得很匆忙。像前一天一样,他一直感觉有些难受,但是不严重。圣约翰先生问他,是否要派人去叫你们两个中的一个回来,他还笑他呢。可是到了第二天,他的头就开始发沉,他就那样睡了过去,再也没有醒来。当你们的哥哥走进房间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咽气了。哦,孩子们!那是最后一个老派人了——因为跟那些过世的人相比,你们和圣约翰先生好像都不同。而你们的母亲完全和你们一样,几乎一样有学问。你真的太像她了,玛丽。黛安娜,你很像你们的父亲。” 在我看来,她们很相像,看不出老仆人(这会儿我断定她的身份是仆人)所说的区别在哪里。她们两个人的皮肤都很白皙,身材也同样苗条。她们的长相都很有特点,看起来很聪明。只有其中一位的头发颜色比另外一位的要深些,发式也不同。玛丽的浅褐色头发从中间分开,扎成了光滑的辫子;黛安娜的头发是深色的,而且是浓密的鬈发,一直将脖子遮盖住。此时,钟敲了十点。 “你们现在一定饿了。”汉娜说,“圣约翰先生回来时估计也是一样。” 于是,她去准备晚饭了。这两位小姐站起身,似乎正要走到客厅去。在此之前,我一直盯着她们看,观察她们的外貌,倾听她们的对话,她们的对话也引起了我的兴趣,竟然将自己的痛苦忘掉了一半。可是这会儿我又想了起来,与她们相比,我的处境更加悲惨,甚至到了绝望的境地。如果想要打动房间里的人,让她们来关心我,相信我的痛苦和悲惨,也就是要说动她们给我提供一个住处,这是多么难的事情!或者就是痴人说梦。但是我还得试试,我犹犹豫豫地敲了几下门,此时我也觉得这个想法简直就是妄想。汉娜将门打开了。 “你有什么事吗?”她一边借着手中的烛光打量我,一边用惊奇的声音问道。 “我可以同你的小姐们说话吗?”我说。 “你还是先告诉我,你要和她们说什么吧。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是从外乡来的。” “都这个时间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想叨扰你们,能否将房屋的外间或者其他什么地方让我留宿一晚。还有,我想要一口面包。” 汉娜的脸上出现了我所担心的那种怀疑的表情。“我可以给你一片面包。”她停顿了一下,说,“但是我们不能收留流浪者在这里过夜,这太不妥当了。” “我拜托你,无论怎样,请让我同你的小姐们谈谈吧。” “不行,我不能。她们能帮你什么?现在你不要在这边晃荡了,天气看起来很糟糕。” “但是你要我去哪里?我又能去哪里?我该怎么办?” “哦,我确定你一定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去做什么。别做坏事就行了。这里有一个便士,你走吧!” “一个便士不能让我填饱肚子,而且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赶路了。哦,别关门——啊,不要啊,看在上帝的分儿上!” “我得关门了,雨水已经进来了。” “告诉年轻的姑娘们吧,就让我见见她们。” “我都说了,我不会让你见她们的。你一定不守本分,否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门外吵吵闹闹的。你还是走吧。” “如果你现在将我赶走,我一定会死掉的。” “你才不会呢。我担心你一定是怀揣着什么坏主意,所以才半夜三更来到别人家里,如果你还有同伙——强行入室抢劫的那类人——埋伏在附近呢。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栋房子里不仅有我们几个人,还有一位先生呢,另外还有狗和枪。”说完,这位忠实的用人执意关上了门,并且把门闩上了。 这下可真是糟糕透了。一阵剧烈的疼痛——绝望的痛苦——一下子撕扯着我的心,并且将其撕裂。原本我已经疲惫不堪,连再往前走一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颓然倒在潮湿的台阶上,呻吟着,痛哭失声。啊,死亡的幽灵!在最后的一刻,来得是那么的恐怖!唉,就这样从自己的同类中被撵了出来!不用再说什么希望已经消失了,就连刚刚鼓足的那么一点儿精神,此刻也已经不见了——至少有一会儿是这样的,但是,我又马上克制自己,努力恢复一点儿精神。 “我只能死掉了。”我说,“我相信上帝,就让我试着默默地等待他的决定吧。” 这些话不仅在我的脑子里回想着,我还将它们说了出来。所以我只能将所有的痛苦都赶回我的心里,用尽气力将它们束缚在心里,我就那么安静地不说一句话。 “人总是要死的。”距离我很近的一个声音说道,“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注定同你一样,在遭受这么大的折磨之后慢慢死掉,如果你是这样死于饥渴的话。” “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在说话?”我问道。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此刻我不会对发生的任何事情寄予求生的希望。我看到一个影子慢慢移近了——究竟是什么影子,漆黑的夜和已经衰弱的视力让我很难分辨。这位新来的人重重地敲打着大门。 “是你吗,圣约翰先生?”汉娜问道。 “是啊,快开门。” “哎,今天的晚上又是狂风,又是暴雨,你一定觉得寒冷吧。快进来。你的妹妹们还在为你担心呢,而且我相信这附近有坏人。有一个女讨饭的——我敢肯定她还没走呢!你看,就躺在那里。快起来!真不害臊!我说,你还是走吧!” “嘘,汉娜!让我和她说几句话吧,你已经尽了责,将她挡在门外了。这会儿,我来尽我的职责让她进来。刚才我就在附近,听到你说的话,也听到她说的了。我想,遇到这样的特殊情况时,还是得先将事情了解清楚。年轻的女士,起来吧,请你走在我的前面,我们进屋里去。” 我艰难地按照他所说的去做。没过多久,我已经站在一个干净明亮的厨房里了——就在火炉的前面——我浑身发抖,一定是病了。我自然知道,自己在外面被风吹雨打,现在一定蓬头垢面,样子十分恐怖。而两位小姐,她们的哥哥圣约翰先生,还有那位老仆人,都在呆呆地看着我。 “圣约翰,这人是谁啊?”我听到有一个人在问。 “我也不知道,我是在门口发现她的。”那个人回答。 “她的脸色苍白极了。”汉娜说。 “是面如死灰。”对方回答,“她这样一直站着,会倒下的。先让她坐下来吧。” 事实上,我的脑袋已经昏昏沉沉了。我倒了下去,但正好有一把椅子接住了我。尽管这会儿我不能说话了,但神志还是清醒的。 “也许喝点儿水能够让她恢复过来。汉娜,去拿杯水过来。只是她已经憔悴得不成样子了,而且她的身体那么瘦,还没有血色!” “简直像个影子。” “她是病了,还是饿坏了?” “我想是饿坏了。汉娜,那杯是牛奶吗?递给我,再给我拿一盘面包。” 黛安娜(她弯下了腰,我看到了垂在我与火炉之间的长鬈发,所以才知道是她)掰下一小块儿面包,先在牛奶里蘸了一下,之后送到了我的嘴里。她的脸紧挨着我,我能够在她的脸上看到怜悯的表情,并且从她急促的呼吸中感受到她对我的同情。她满怀温情说:“勉强吃一点儿吧。” “是啊——勉强吃一点儿。”玛丽和气地重复着,将我头上已经湿透了的草帽摘了下去,托起我的头。我尝了尝他们给我的东西,先是缓缓地,后来便狼吞虎咽起来。 “先别让她吃得太多——控制一下。”哥哥说,“她已经吃得够多了。”于是,她端走了那杯牛奶和那盘面包。 “再让她吃一点点吧,圣约翰。你看她贪婪的眼神。” “暂时不能再给她吃了,妹妹。如果她现在可以讲话了,那就试着问问她叫什么名字吧。” 我觉得自己能够说话,所以回答说:“我叫简?爱略特。”我担心被别人发现,所以一早就决定用化名了。 “那你住在什么地方,你的朋友在哪里呢?” 我没有回答。 “我们可以把你认识的人叫来吗?” 我摇了摇头。 “你能说说关于你自己的事情吗?” 不知道因为什么,我一迈进这个门槛,被带到主人的面前时,就不再觉得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了,我不会再被这个广阔的世界抛弃了。于是,我勇敢地丢掉了行乞的行当,恢复我原本的行为举止和个性。我又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圣约翰要我谈一下关于自己的事情时,我稍稍顿了顿,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来说,根本没有办法讲——“先生,今天晚上,我没有办法给你细讲了。” “那么,”他说,“你希望我们为你做些什么呢?” “不需要了。”我回答道,以我目前的气力,也只能这么简短地回答。 黛安娜接过了话问道:“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既然已经提供了你所需要的帮助,现在可以将你打发到荒原和雨夜中去了?” 我看了看她。我觉得她的面貌很出众,充满了力量与善意。所以,我鼓起勇气面对她同情的目光。我说:“我相信你们。即便我现在是一条迷路的没有主人的小狗,我想你们也不会在今天晚上将我从火炉旁撵走。其实,我真的没有感到害怕。随便你们怎么对待我。但是,请你们原谅,我现在没有力气讲太多的话——我的气很短——一讲话就痉挛。”他们三个人仔细地看着我,都不说话了。 “汉娜,”圣约翰先生终于说,“现在就让她坐在那里吧。不要再问她问题了。十分钟之后,把刚才剩下的那些牛奶和面包也给她吧。玛丽和黛安娜,现在我们去客厅,商量一下该怎么办。” 他们出去了。之后,很快有一位小姐走了回来——我已经分不出是哪一位了。在我坐在暖烘烘的炉火边时,感觉到一股气流悄悄地流过我的全身,很舒服。她低声嘱咐了汉娜几句。之后没过一会儿,我就在仆人的搀扶下走上了楼梯。上楼的过程很艰难。后来,我脱下了湿漉漉的衣服,躺在一张干爽舒适的床上。我感谢上帝,在难以言喻的疲惫中,我感受到了一丝喜悦,接着便沉沉地睡去。 第二十八章 就这样,两天时间过去了。夏天的一个傍晚,马车夫让我在一个名叫惠特克劳斯的地方下了车,因为我所支付的那些钱只够让我搭车到这里。我也再翻不出一个先令了。马车已经向前走了一英里,只留下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此时我才发现,我的包裹忘在了马车的贮物箱里。原本我是为了安全才将它放在那里的,没想到在下车的时候遗忘了。现在它肯定还在那里,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惠特克劳斯不属于镇,甚至连乡村都算不上。它只不过是一根石柱,竖在四条路会合的中心。这根柱子被粉刷得很白,应该是要提醒远处或者深夜中行驶的车辆的。柱子顶端有四块指路的路牌,按着上面的指示,距离这个交会处最近的一个城镇是十英里,而最远的那个要超过二十英里。从这些熟悉的镇名来判断,我知道自己下车的位置是中部偏北的一个郡,向远处看,可以看到黄昏中的一片荒野和四周起伏的山峦。我的后面和左右两边都是旷野,而顺着我脚下的山谷向远看,则是连绵的山峰。这里一定人烟稀少,因为在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通往四面八方的曲折蜿蜒的道路,苍白、宽广,显得那么孤独。有的被荒野拦腰折断,有的路边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欧石楠。偶尔看到一两个人经过的时候,我反倒不希望他们看到我。如果他们看见了,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人像路标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是要做什么?在那一刻,我迷失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们或许会来询问我,但我只会说一些听起来不大可信的话。那一刻,我与整个社会隔绝,没有任何希望,也没有人能够给我指引方向,告诉我我的同类在哪里。不会有人在看到我的时候对我产生善良的想法或者表达美好的祝愿。在那一刻,除了人类共同的母亲——自然,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渴望得到一个温暖的怀抱,寻求一丝慰藉。 我直接走进了欧石楠丛,看到棕色的荒原边上有一道深陷的沟壑,我便一直朝着它走去,穿行于齐膝的青色树丛中。我顺着小路,在一个隐蔽的角落看到了一块布满青苔的花岗岩,我在岩石的底下坐了下来。四周是高高的荒原,头上有岩石保护。岩石的上面是天空。 我一直坐在这里,等到我的心情平静下来时,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我开始有点儿害怕,担心会有野牛藏在这儿附近,或者某一个猎人发现我。一阵风吹来,四周的荒草被吹动,我紧张地抬头看,生怕有野牛向我扑过来。远处鸻鸟的叫声,我也错以为是人的声音。然而,我发现,所有担心和惊恐,不过是庸人自扰。夜幕降临之后,沉静变成了主角,我的心平静了下来,也多了几分自信。但是,我不能思考,只是聆听。我警觉地观察着,恐惧充斥着我的心。不过,现在我又可以思考了。 我该怎么办?我要去哪儿?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无能为力的时候,当我连去哪儿都不知道的时候,这些问题让我痛苦、难过!首先,我必须依靠早已疲倦的双脚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才行,我需要依靠祈求寻得别人的善心,让我有一个栖身的地方。我需要诉说痛苦的经历来换取别人的一丝同情,满足我的需要。 我用手指碰了碰身旁的欧石楠,很干燥,还带着夏日的余温。我又抬起头看了看明净的天空,星星在山坳的上空和蔼地眨着眼睛。露水也出来了,是那样温柔与慈爱。此时没有一丝风。大自然对我是那样和善与仁慈,我想她一定是疼爱我的,尽管我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流浪者。我可以像子女对待母亲一样去孝顺她,即便我从人类的世界中得到的只有欺骗、猜疑和侮辱。今天晚上,我就是她的客人,因为我是她的孩子,我的母亲会热情地收留我,她不要钱,也不需要我付出任何代价。现在我还有一口面包,那是我中午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用仅剩的一便士买的。我看到了成熟的越橘,像欧石楠丛中的露水一样散发着光芒。我摘了一小把,和着面包一起吞下去。我比刚才还要饥饿,不过幸好隐士般的饮食能够暂缓饥饿的感觉。吃完饭,我开始祈祷,接着便找了一个地方躺了下来。 岩石旁边的欧石楠长得很高。我一躺下,双脚就陷下去了,两边的欧石楠在我的身边高高地挺立着,只有很少的地方可能会受到夜气的侵袭。我把披肩对折起来,当成被子盖在身上,将一个长满青苔的小石墩作为枕头。我就这样睡在那里,至少在夜晚刚刚来临的时候,我没有感觉到冷。 比较舒适的环境本来可以让疲惫的我好好儿睡上一觉,但是疼痛的心令我无法入睡,泣诉着张开的伤口、流血的心口和挣断的心弦。它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不幸颤抖,它还对他充满深深的渴望,仿佛一只断了翅膀的小鸟,即使无能为力,依然扇动着翅膀,想要寻找他。 这种想法将我折磨得疲乏不堪,我只好蜷缩起来。夜幕降临了,漫天星光点点,多么安宁而又平静的夜晚啊!我们本就知道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可是只有他将自己的作品展露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他的存在。在没有一丝云朵的夜空中,在他的宇宙无声地滚滚向前的地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无边无际、他的万能,他无处不在。此时,我已经跪在地上,为罗切斯特先生祈祷。我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浩瀚的银河。一想起银河是什么——那里有无数的星系像微光一样横扫太空——我便感受到了上帝的伟大。我确信他一定有能力去拯救他的造物,我更相信无论是地球,还是它所珍爱的某一个灵魂,他都不会任凭它毁灭。我把祈祷的内容改成了感恩。我感谢精神的救赎。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会很好的,因为他也是上帝的造物,上帝会保护他。我又投入小山的怀抱,不久,便在沉沉的梦中忘记了忧愁。 但是到了第二天,生理需求赤裸裸地向我走了过来。此时小鸟们早已离开巢穴,露水还没干,蜜蜂们早早地开始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它们飞到欧石楠丛中采蜜了。早晨长长的影子此时已经缩短了,太阳照耀着大地和天空,我才起身,向四周望去。 多么宁静、炎热的天气!一望无际的荒原就像一片金灿灿的沙漠!处处都是阳光。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我看见一条蜥蜴在岩石表面慢慢地爬行,一只蜜蜂在甜蜜的越橘中间忙碌。倘若在此刻让我变成蜜蜂或蜥蜴,我是多么愿意啊,只要能留在这里,并且找到足够的养料,就可以将这里变成永久的家。可是,我是一个人,有着人的需求。我不能任凭自己留在这样一个无法满足生理需求的地方。于是我站起身,又回过头看了一眼我留下的床铺。我仍旧觉得前途渺茫,甚至希望造物主认为有必要在我熟睡的时候将我的灵魂带走,但愿我疲惫的身体能够因为死亡而避免同命运更加激烈地搏斗,但愿它此刻无声无息地腐朽,平静地同这荒原的泥土融为一体。然而,此时我还拥有生命,同生命一起存在的还有需要、痛苦和责任。需要必须满足,痛苦还须忍受,而我也必将履行自己生的责任。所以,我又一次出发了。 我再一次来到了惠特克劳斯,此时的太阳已经骄傲地站在了天空正中央。我选择了一条阴凉的路,此时已经无法用心来作出选择了。我走了很久,认为自己已经走出很远了,可以心安理得向几乎要压垮我的疲惫屈服了,于是我在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感受着心灵与四肢的疲惫。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远处的钟声,而这钟声是从教堂传来的。 于是,我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在一个小时之前我没有注意到的富有奇异色彩的山峦之中,我看到了一个村庄和一座尖塔。在我左侧的山谷中到处都是牧草地、麦田和树林。我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河,蜿蜒流淌在深浅不一的绿茵之中,时而穿过成熟的稻谷,时而流过暗淡的树林,时而又流过明亮的洒满阳光的草地。前方的道路上有滚滚的车轮声传来,我回过神,看见一辆重载的大车正吃力地向小山上爬去。不远的地方,有两头牛和一个放牧人。人类的生活和劳作近在咫尺,我必须努力地生活下去,努力地像其他人一样劳作。 大概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我走进了那个村庄。一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小店正在营业,橱窗里放着一些面包。我很想得到一块面包,因为那样对我恢复体力或许有一些帮助。而且,如果不吃些东西,我也没有办法继续向前走了。回到人群中,我的心里又升起了恢复精力的渴望。 我认为因为饥饿而昏倒在大路上是一件丢脸的事情。自己身上难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换取一块面包了吗?仔细想了想,我的脖子上还有一块丝绸围巾,身上还有一双手套。我无法向你表达一个人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是怎样度日的。我不知道用这两样东西能否换来一块面包,他们很可能不要,但我总要试一试。 我走进店里,里面有一个女人。她看到一位衣着体面的人,觉得我可能是一位贵妇人,便很有礼貌地走上前来。她会用怎样的态度招待我呢?我羞愧难忍。我的唇齿也羞于说出刚才计划好的言辞。我不敢将我那副旧了的手套和皱巴巴的围巾拿出来。而且,我觉得这么做简直很荒唐。所以,我只是和她说,我想要休息一下,因为我太累了。她没有得到顾客,所以有些失望,对我的要求也只是冷冷地答应了。她指了指屋内的一个座位,我便立刻坐了下来。我当时真的很想哭,但是我知道别人是无法理解的,所以我只能忍耐。我立刻问她:“村子里有没有裁缝或者会做一些普通针线活的女人?” “有,有两三个。如果按活来计算,已经够多了。” 我想了想,觉得不得不直接说出自己的窘境了。我已经身处困境,没有任何食物,甚至没有朋友,也没有一文钱。我得想一些办法。有什么办法呢?我得去哪里寻求帮助? “你知道这附近有谁需要雇人吗?” “不知道,我说不上来。” “那么这个地方主要以什么谋生呢?大多数人都以什么为生呢?” “有些在农场做工人,而绝大多数人在奥利弗先生的制针厂和铸铁厂工作。” “奥利弗先生雇用女人吗?” “不,那里都是男人们的工作。” “那女人做什么呢?” “我不知道。”对方回答,“有的做这事儿,有的做那事儿,穷人也得想办法找事情做,把日子过下去。” 我的问话似乎让她不耐烦了,不过说来也是,我有什么权利追问她呢?这个时候来了两个邻居,我得将椅子让给他们,我起身告辞。 我沿街走去,一边看着街道两旁的房子,一边看看有没有机会找到进门的借口和动机。我这么漫无目的地绕着村庄走了一个多小时,有时走远一些,之后又折回来。此时我已经筋疲力尽,又很想吃东西,所以我只能在路边的草地上——一道篱笆下面——坐下来。没休息几分钟,我又站起身,去寻找食物,或者至少打听一些消息。在草地上面,有一栋很漂亮的房子,房子的前面有一片花园,打理得很整齐,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在房子的前面停了下来。倘若我走进这白色的大门或者拉门铃,那么在门打开之后,我要做些什么呢?我用怎样的方式才能获得里面人的帮助呢?但是没等想好,我已经走进去拉了门铃。来开门的是一位面色和善、身穿干净衣服的年轻女人。我用一种极其渴望并且身体极其虚弱的可怜相看着她,低声吞吞吐吐地问她要不要雇下人。 “不要,”她说,“我们这里不需要下人。” “那你能告诉我去附近哪里可以找到工作吗?”我继续问,“我对这个地方很陌生,而且没有熟人,现在想找一份工作,什么样的工作都行。” 但是,为素未谋面的我费心找工作不是她的责任,更何况,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的身份、地位和叙述都是那么可疑。于是,她摇了摇头,表示没有信息可以提供给我,接着轻轻地关上了门。的确很有礼貌。我被关在了门外。如果她能够再晚一点儿关门,我相信我一定会向她讨要一点儿面包,因为此刻的我已经到了十分落魄的地步。 接下来我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冷血的村子了,在那里我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帮助。我原本想要绕路去眼前的树林,那里可能会有落脚之地。但是我太虚弱了,我被生理的渴望折磨着,本能地选择了可能找到食物的地方。当饥饿的猛兽抓住我的时候,在它的巨爪之下,孤独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即便是休息,也算不上是休息。 我走近一所住宅,然而又离开,之后又走近,就这样徘徊着。每当走近时,我都会被一种意识击退,觉得没有理由提出那样的要求,更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对我孤独的命运产生兴趣。我如同一条迷了路的小狗,在那里转来转去,一直到了下午。我穿过田野的时候,看到前面那座教堂的尖顶,便急步向它走去。在靠近教堂的院子和一个花园的中间,有一所占地不大但很体面的房子,我确信那里就是牧师的住所。我想起来了,一个人到了举目无亲的陌生地方,有时可以向牧师寻求帮助。而牧师会为人们引荐,为那些渴望自立的人提供帮助,至少也会给出建议,这是牧师分内的事儿。我似乎有某种权利可以到那里寻求建议。于是,我鼓起勇气,将身体残留的最后一丝力气集中起来,努力走到房门前,敲了敲厨房的门。一位老妇人将门打开,我问她这里是不是牧师的住所。 “是的。” “牧师在吗?” “不在。” “他会很快回来吗?” “不会,他出门了。” “是去很远的地方了吗?” “不太远——大概三英里。他的父亲过世了,所以他被人叫去,现在他居住在沼泽居,很可能还要在那里住上两个星期。” “家里有女主人吗?” “没有,除了我,就没有别人了。我是这里的管家。” 读者,我羞于祈求她无偿的帮助,帮助我摆脱越来越深的困境,但是我又不能乞讨,于是我又一次退缩了。 我再次解下自己的围巾,忽而想起了小商店里的面包。啊!能让我换一点儿面包屑也是好的啊!即便只有一口,也能减轻现在饥饿带给我的痛苦和折磨。我本能地看了一眼刚才的村庄,看到了那家商店。于是我走了回去。尽管当时除了那位女士还有其他人在,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问道:“我能用我手上的这条围巾换一个面包卷吗?” 她疑惑地看着我,说:“哦,不,我从来不这样卖东西的。” 我已经走投无路,央求她即便是半块也行。可是她仍然拒绝了。 “我怎么知道你的围巾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她说道。 “那我的这副手套呢?” “不行,对我来说没有用处。” 读者啊,我的心思深陷于这些细节,真是让我觉得异常压抑与不快。有人说回忆过去的痛苦是一种享受,但是我即使在今天回忆起当时的场景,都心怀不忍。因为那时,我不仅忍受着身体上的痛苦,就连精神上也受着屈辱,这一切让回忆多么不堪。我不想抱怨任何拒绝帮助我的人,我知道她们那样做是合情合理的,是本能的反应。一个普通的乞丐自然遭到别人的怀疑,更何况是一位衣着华丽的乞丐。我想找到一份工作,但是为我提供工作是她们的职责吗?当然不是!她们都是第一次见到我,而且对我的性格和品德一无所知,对于她们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至于那位不能接受我的围巾或手套的女士,也是情有可原的,如果她认为我的提议别有用心,或者拒绝这次没有利益的交易,那么她的做法也并没有错。好了,长话短说,我讨厌这个话题。 天又快黑了,我经过一家农户,当时门是敞开的,里面坐着一位农夫,正在吃面包和奶酪。我停住,在门口对他说:“能不能给我一片面包?我饿坏了。”他用惊奇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没有发问,立即给我切了一片面包。我想他一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乞丐,只不过是性情古怪的贵妇人,看中了他手里的黑面包。我接过面包,往前赶路,一直走到他看不到的地方,才坐下来狼吞虎咽。 既然我不能指望着到别人家投宿,那就只好找个林子过夜了。但是那一晚很糟糕,我的休息被打断了。那天的夜晚很潮湿,天气也很冷。另外,不止一次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所以,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换地方。我没有安全感可言,内心也无法安宁。因为早上下了雨,所以第二天一整天都是潮湿的。读者,别再问我那一天发生的任何事情。我就像前一天一样,到处找工作,到处被拒绝,又是忍饥挨饿的一天。不过,有一次食物自动地送到了我的嘴边。当我经过一家农舍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正把冷粥倒进猪槽里。 我赶忙上前问道:“能把它给我吃吗?” 她把眼睛瞪得溜圆,之后嚷道:“妈妈!有个女的要我把粥给她。” “行啊,孩子。”里边的一个声音回答道,“如果她是乞丐,就给她吧。猪也不一定会吃那粥。” 这女孩直接将冷粥倒到我手里,我便三口两口地将它吃掉了。 雨天的夜晚又来了,我独自走在一条很偏僻的只能行马的路,就这样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停下来。 “我快支撑不住了。”我自言自语,“我觉得走不了多远了。莫非今晚没有地方投宿了吗?雨下得好大,莫非我要睡在这冰冷的全是水的地上吗?我担心自己已经别无选择了。有谁肯接纳我呢?但是我现在除了饥饿与眩晕,只感觉到寒冷与凄惨——完全陷入一种绝望,这太怕了。不过,可能不用等到天明,我便会死去。可是我为什么还要挣扎,不甘心死掉呢?为什么还想要维持着自己毫无价值的生命呢?因为我知道,或是相信,罗切斯特先生还活着,另外,天性是不甘于死于饥寒的,这是不能默默忍受的命运。啊,上天啊!再支撑我一下,给我一个指引吧,帮帮我吧!” 我目光呆滞地注视着四周阴暗的被浓雾笼罩的山水。我发觉自己已经远离村庄了,因为我已经看不到它们了。就连村子周围的耕地都不在视线里。我已经穿过小路,再次靠近一大片荒芜的草场。现在,在我与远处模糊的小山之间,只有那么几片小小的田野,这里几乎没有开垦过,已经和最初的欧石楠树丛一样荒芜、贫瘠。 “是啊,与其死在这人来人往的街上,不如死在那里。”我思考着,“就让乌鸦和渡鸦——如果这里有渡鸦——啄食我骨头上的肉,应该比吃那些穷人棺材里或者乞丐墓穴里的要强许多吧。” 我转身向那座小山走去,并且坚持走到了那里。接下来我需要找一个地方躺下,即便没有安全的地方,也要找个有遮掩的地方。但是在荒原上,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样的,若说差别,只有色彩不同。因为灯芯草和苔藓密集的地方都是青色的,但是长有欧石楠的干燥土壤是黑色的。虽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我还是可以看清它们之间的差别。尽管这区别不过是光影的效果,因为色彩已经随着日光的离去而退尽了。 我的目光一直在环顾暗淡的高地,并且沿着消失在最荒凉的景色中的荒原边巡视。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远处的沼泽和山脊之中有一个模糊的光点,它射出的微弱光芒进入了我的眼帘。“鬼火”,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我想它很快就会消失。然而,那个光还在亮着,看起来很稳定,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不前进,也不后退。“难道是刚刚生起来的篝火?”我的心中产生了疑问。我盯着它看,看看它到底会不会扩散。结果没有。光点很稳定,不变小,也不扩大。“这或许是房间中的烛光。”我随后揣测道,“即便是这样,我也到不了那里。它离我所在的地方太远,可就是离我只有一米的距离,那又有什么用?我即使敲开门,那扇门也会在我面前关上。” 我在站立的地方突然倒下,把脸埋到了泥土中,就那样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夜风刮过小山,吹到了我的身上,之后又呜咽着消失在远方。雨下得很大,将我浑身浇透了。如果我这样冻成冰块——就这样友善地,麻木地死去——或许雨水还会这样敲击着,但是我不再有感觉。此刻我还活着,在寒气的侵袭下我浑身颤抖,不久便站了起来。 那边的光亮仍然存在,在雨水中显得更加朦胧、遥远。我试着再迈动脚步,拖着疲惫的双腿慢慢地向那里走去。光点引导我穿过一片宽阔的泥沼,迂回地上了山。如果此时是冬天,我绝对没有办法通过这片泥沼,不过现在正逢夏季,也是泥浆四溅,我一步一摇地前行。其间我跌倒了两次,又爬了起来,重新振作了一下精神。那道光是我最后的渺茫的希望,所以我必须走到那里。 穿过沼泽,我看到荒原上有一条白色的带子,我向它走去,原来是一条路。这条路正巧直通树丛中的一个小土墩射出来的光。在昏暗的夜色中,凭借影像和树叶的形状,我可以判断出那是杉木树丛。当我走近时,指引我的光线消失了,原来在我和它之间出现了障碍。我伸出双手,在漆黑的夜里摸索着。我感觉到我的前方是一道低矮的围墙,它是用粗糙的石头建造的,上面有一道栅栏,里面是高而带刺的篱笆。我继续依靠手的触觉向前行走。后来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我面前闪光,原来是一扇门——一扇旋转的门——我一碰,门便在铰链上转了起来。门的两边各有一丛黑色的灌木,应该是冬青或紫杉。 走进门,我又经过灌木,一所房子的剪影便呈现在眼前了。它又黑又矮,却很长。但是那道引路的光没有了,周围的景物模糊难辨。难道屋子里的人都睡觉了吗?我担心是这样。我转了一个方向去找房子的门,那里又亮起了灯光,那是从一尺之内一扇小格子窗中的菱形玻璃中射出来的,那扇窗户因为爬满了常春藤或者是其他藤类植物的叶子,窗口显得更小了。留下的空隙很小,又覆盖得那么好,窗帘和百叶窗似乎都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我弯下腰,用手撩起覆盖在窗户上的浓密枝条,里面的一切便可看个一清二楚。房间里的地板擦得很干净,里面还有一个核桃木的餐具柜,上面摆放着一排排锡盘,反射着燃烧着的泥炭的红光。我还能看到一架钟、一张白色的松木桌,还有几把椅子。桌子上点着一支蜡烛,而那烛光就是我一路走来的灯塔。屋子里有一位看上去有些粗糙但也像这房间一样一尘不染的老妇人,她正借着烛光编织袜子。 我只是大致地看了看屋里的情况,里面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令我感兴趣的是火炉旁的人,她们安静地坐在玫瑰色的宁静与暖意之中。那是两位年轻高雅的女士——从各个方面看都像贵妇人——一个坐在很低的摇椅里,另一个坐在一把低矮的凳子上。两个人身上都穿着黑纱和毛葛的丧服,黑色的服饰衬托出她们白皙的脖子和脸颊。一条猎狗把脑袋靠在一位姑娘的膝头,另一位姑娘的膝头则有一只黑猫依偎着。 在这样简陋的房子里,居然会有她们这两位,真是有些奇怪。她们会是谁呢?绝对不可能是桌旁的那位老妇人的女儿。因为老妇人看起来有些俗气,但是这两位姑娘一看便是高雅、有涵养的人。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过她们,但是仔细打量她们之后,我又觉得她们的五官是那么熟悉。她们谈不上漂亮,因为太过苍白和严肃,所以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她们。即便她们低头看书,在想心事的时候,表情都是严肃的。在她们之间的架子上放着两支蜡烛和两大卷书。她们不时地翻阅一下,就好像在同手里的小书作着比较,又像是在查阅词典,做着翻译的工作。眼前的一幕安静至极,仿佛所有的人只是影像,以至于我可以听到煤渣从炉栅上落下的声音和昏暗的角落中时钟的滴答声。甚至我还可以分辨出那位老妇人编织的声音。所以当一个嗓音打破这里的安静时,我能够很清楚地听到她说的是什么。 “听着,黛安娜。”两位专心看书的姑娘中的一位说,“费朗茨和老丹尼尔在一起过夜时,费朗茨说起一个梦,这个梦把他自己吓醒了——听着!”她将音量放低,读了一些文字,我却一个字也听不懂。因为那是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既不是法语,也不是拉丁语。至于是希腊语还是德语,我也分不清。 “说得很有力。”她念完后说,“我很欣赏。”另一位抬着头听着自己姐妹说话的姑娘一边看着炉火,一边又将刚刚看到的文字重复了一遍。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和她们所讲的语言。所以,我现在在这里引用几行,尽管我初听她们的话语时就像在听敲打铜器的声音,根本不理解其中的含义。 “‘有一个人走了出来,其长相如同夜晚中的星星。’妙!妙!”她大声地喊了出来,她那乌黑发亮的眼睛里射出了光芒,“站在你面前的就是模糊而伟大的天使!这一句话已经胜过一百页浮夸的辞藻了。‘我在自己已经愤怒的天平上权衡着这个思想,砝码是我的激情与怒火,用此权衡这个作品。’我喜欢它!” 两个人都沉默了。 “有哪个国家的人是这样说话的?”那老妇人停下手头的编织工作,抬起头来问道。 “有的,汉娜——一个比英国还要大很多的国家,那里的人都这么说话。” “哦,说真的,我真不能确定他们之间是怎么搞明白对方在说什么的。如果你们中的哪一个去了那里,我想你们能够听懂他们说的话吧?” “他们说的话,我们可能只能懂一些,不能够全部明白,因为我们不像你想象得那么聪明,汉娜。我们不太会说德语,即便是要读懂,也还要借助字典来帮忙。” “那你们看这些有什么用?” “我们想在以后的日子教授德语——或者像他们说的,至少教一些德语的基础知识。那样我们就会比现在赚的钱多一些了。” “应该会实现的,不过今晚你们读得已经够多了。休息吧。” “我想是这样的,至少我有些累了。玛丽,你呢?” “累极了。那么孜孜不倦地学一门语言,没有老师,只能靠一部字典,真的有些吃力。” “是啊,尤其像德语这样生涩但又很出色的语言。不知道圣约翰什么时候回来。” “应该不用再等很久了,现在刚好十点了。”她从腰带里掏出了一只很小巧的金表来看了一眼。 “外面的雨下得可真大啊。汉娜,麻烦你去看一下客厅中的炉火生好了吗。” 那位老妇人站了起来,将门打开。从门外望进去,我隐约看到了一条走廊。不一会儿,我听到她在里间拨弄火炭,又马上返了回来。 “哦,孩子们!”她说,“现在让我去那间房子,我真有些难过。椅子上空空的,而且都在后面的角落中摆放着,看起来真冷清。” 她用围裙擦拭了一下眼睛,两位神情严肃的姑娘此时也显得很关心。 “不过他现在已经去了更好的地方。”汉娜继续说,“我们不该期盼他还在这里。而且,谁也不会比他死得更加安详。” “你说,他一直没有提起过我们?”一位小姐问道。 “他来不及提起了,孩子,因为你们的父亲离开得很匆忙。像前一天一样,他一直感觉有些难受,但是不严重。圣约翰先生问他,是否要派人去叫你们两个中的一个回来,他还笑他呢。可是到了第二天,他的头就开始发沉,他就那样睡了过去,再也没有醒来。当你们的哥哥走进房间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咽气了。哦,孩子们!那是最后一个老派人了——因为跟那些过世的人相比,你们和圣约翰先生好像都不同。而你们的母亲完全和你们一样,几乎一样有学问。你真的太像她了,玛丽。黛安娜,你很像你们的父亲。” 在我看来,她们很相像,看不出老仆人(这会儿我断定她的身份是仆人)所说的区别在哪里。她们两个人的皮肤都很白皙,身材也同样苗条。她们的长相都很有特点,看起来很聪明。只有其中一位的头发颜色比另外一位的要深些,发式也不同。玛丽的浅褐色头发从中间分开,扎成了光滑的辫子;黛安娜的头发是深色的,而且是浓密的鬈发,一直将脖子遮盖住。此时,钟敲了十点。 “你们现在一定饿了。”汉娜说,“圣约翰先生回来时估计也是一样。” 于是,她去准备晚饭了。这两位小姐站起身,似乎正要走到客厅去。在此之前,我一直盯着她们看,观察她们的外貌,倾听她们的对话,她们的对话也引起了我的兴趣,竟然将自己的痛苦忘掉了一半。可是这会儿我又想了起来,与她们相比,我的处境更加悲惨,甚至到了绝望的境地。如果想要打动房间里的人,让她们来关心我,相信我的痛苦和悲惨,也就是要说动她们给我提供一个住处,这是多么难的事情!或者就是痴人说梦。但是我还得试试,我犹犹豫豫地敲了几下门,此时我也觉得这个想法简直就是妄想。汉娜将门打开了。 “你有什么事吗?”她一边借着手中的烛光打量我,一边用惊奇的声音问道。 “我可以同你的小姐们说话吗?”我说。 “你还是先告诉我,你要和她们说什么吧。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是从外乡来的。” “都这个时间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想叨扰你们,能否将房屋的外间或者其他什么地方让我留宿一晚。还有,我想要一口面包。” 汉娜的脸上出现了我所担心的那种怀疑的表情。“我可以给你一片面包。”她停顿了一下,说,“但是我们不能收留流浪者在这里过夜,这太不妥当了。” “我拜托你,无论怎样,请让我同你的小姐们谈谈吧。” “不行,我不能。她们能帮你什么?现在你不要在这边晃荡了,天气看起来很糟糕。” “但是你要我去哪里?我又能去哪里?我该怎么办?” “哦,我确定你一定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去做什么。别做坏事就行了。这里有一个便士,你走吧!” “一个便士不能让我填饱肚子,而且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赶路了。哦,别关门——啊,不要啊,看在上帝的分儿上!” “我得关门了,雨水已经进来了。” “告诉年轻的姑娘们吧,就让我见见她们。” “我都说了,我不会让你见她们的。你一定不守本分,否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门外吵吵闹闹的。你还是走吧。” “如果你现在将我赶走,我一定会死掉的。” “你才不会呢。我担心你一定是怀揣着什么坏主意,所以才半夜三更来到别人家里,如果你还有同伙——强行入室抢劫的那类人——埋伏在附近呢。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栋房子里不仅有我们几个人,还有一位先生呢,另外还有狗和枪。”说完,这位忠实的用人执意关上了门,并且把门闩上了。 这下可真是糟糕透了。一阵剧烈的疼痛——绝望的痛苦——一下子撕扯着我的心,并且将其撕裂。原本我已经疲惫不堪,连再往前走一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颓然倒在潮湿的台阶上,呻吟着,痛哭失声。啊,死亡的幽灵!在最后的一刻,来得是那么的恐怖!唉,就这样从自己的同类中被撵了出来!不用再说什么希望已经消失了,就连刚刚鼓足的那么一点儿精神,此刻也已经不见了——至少有一会儿是这样的,但是,我又马上克制自己,努力恢复一点儿精神。 “我只能死掉了。”我说,“我相信上帝,就让我试着默默地等待他的决定吧。” 这些话不仅在我的脑子里回想着,我还将它们说了出来。所以我只能将所有的痛苦都赶回我的心里,用尽气力将它们束缚在心里,我就那么安静地不说一句话。 “人总是要死的。”距离我很近的一个声音说道,“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注定同你一样,在遭受这么大的折磨之后慢慢死掉,如果你是这样死于饥渴的话。” “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在说话?”我问道。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此刻我不会对发生的任何事情寄予求生的希望。我看到一个影子慢慢移近了——究竟是什么影子,漆黑的夜和已经衰弱的视力让我很难分辨。这位新来的人重重地敲打着大门。 “是你吗,圣约翰先生?”汉娜问道。 “是啊,快开门。” “哎,今天的晚上又是狂风,又是暴雨,你一定觉得寒冷吧。快进来。你的妹妹们还在为你担心呢,而且我相信这附近有坏人。有一个女讨饭的——我敢肯定她还没走呢!你看,就躺在那里。快起来!真不害臊!我说,你还是走吧!” “嘘,汉娜!让我和她说几句话吧,你已经尽了责,将她挡在门外了。这会儿,我来尽我的职责让她进来。刚才我就在附近,听到你说的话,也听到她说的了。我想,遇到这样的特殊情况时,还是得先将事情了解清楚。年轻的女士,起来吧,请你走在我的前面,我们进屋里去。” 我艰难地按照他所说的去做。没过多久,我已经站在一个干净明亮的厨房里了——就在火炉的前面——我浑身发抖,一定是病了。我自然知道,自己在外面被风吹雨打,现在一定蓬头垢面,样子十分恐怖。而两位小姐,她们的哥哥圣约翰先生,还有那位老仆人,都在呆呆地看着我。 “圣约翰,这人是谁啊?”我听到有一个人在问。 “我也不知道,我是在门口发现她的。”那个人回答。 “她的脸色苍白极了。”汉娜说。 “是面如死灰。”对方回答,“她这样一直站着,会倒下的。先让她坐下来吧。” 事实上,我的脑袋已经昏昏沉沉了。我倒了下去,但正好有一把椅子接住了我。尽管这会儿我不能说话了,但神志还是清醒的。 “也许喝点儿水能够让她恢复过来。汉娜,去拿杯水过来。只是她已经憔悴得不成样子了,而且她的身体那么瘦,还没有血色!” “简直像个影子。” “她是病了,还是饿坏了?” “我想是饿坏了。汉娜,那杯是牛奶吗?递给我,再给我拿一盘面包。” 黛安娜(她弯下了腰,我看到了垂在我与火炉之间的长鬈发,所以才知道是她)掰下一小块儿面包,先在牛奶里蘸了一下,之后送到了我的嘴里。她的脸紧挨着我,我能够在她的脸上看到怜悯的表情,并且从她急促的呼吸中感受到她对我的同情。她满怀温情说:“勉强吃一点儿吧。” “是啊——勉强吃一点儿。”玛丽和气地重复着,将我头上已经湿透了的草帽摘了下去,托起我的头。我尝了尝他们给我的东西,先是缓缓地,后来便狼吞虎咽起来。 “先别让她吃得太多——控制一下。”哥哥说,“她已经吃得够多了。”于是,她端走了那杯牛奶和那盘面包。 “再让她吃一点点吧,圣约翰。你看她贪婪的眼神。” “暂时不能再给她吃了,妹妹。如果她现在可以讲话了,那就试着问问她叫什么名字吧。” 我觉得自己能够说话,所以回答说:“我叫简?爱略特。”我担心被别人发现,所以一早就决定用化名了。 “那你住在什么地方,你的朋友在哪里呢?” 我没有回答。 “我们可以把你认识的人叫来吗?” 我摇了摇头。 “你能说说关于你自己的事情吗?” 不知道因为什么,我一迈进这个门槛,被带到主人的面前时,就不再觉得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了,我不会再被这个广阔的世界抛弃了。于是,我勇敢地丢掉了行乞的行当,恢复我原本的行为举止和个性。我又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圣约翰要我谈一下关于自己的事情时,我稍稍顿了顿,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来说,根本没有办法讲——“先生,今天晚上,我没有办法给你细讲了。” “那么,”他说,“你希望我们为你做些什么呢?” “不需要了。”我回答道,以我目前的气力,也只能这么简短地回答。 黛安娜接过了话问道:“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既然已经提供了你所需要的帮助,现在可以将你打发到荒原和雨夜中去了?” 我看了看她。我觉得她的面貌很出众,充满了力量与善意。所以,我鼓起勇气面对她同情的目光。我说:“我相信你们。即便我现在是一条迷路的没有主人的小狗,我想你们也不会在今天晚上将我从火炉旁撵走。其实,我真的没有感到害怕。随便你们怎么对待我。但是,请你们原谅,我现在没有力气讲太多的话——我的气很短——一讲话就痉挛。”他们三个人仔细地看着我,都不说话了。 “汉娜,”圣约翰先生终于说,“现在就让她坐在那里吧。不要再问她问题了。十分钟之后,把刚才剩下的那些牛奶和面包也给她吧。玛丽和黛安娜,现在我们去客厅,商量一下该怎么办。” 他们出去了。之后,很快有一位小姐走了回来——我已经分不出是哪一位了。在我坐在暖烘烘的炉火边时,感觉到一股气流悄悄地流过我的全身,很舒服。她低声嘱咐了汉娜几句。之后没过一会儿,我就在仆人的搀扶下走上了楼梯。上楼的过程很艰难。后来,我脱下了湿漉漉的衣服,躺在一张干爽舒适的床上。我感谢上帝,在难以言喻的疲惫中,我感受到了一丝喜悦,接着便沉沉地睡去。 第二十九章 这以后的三天三夜,我的大脑都处于混沌的状态,更谈不上记忆了。我的记忆中只有这段时间给我留下的感觉,但不能构成想法,也没有任何的行动。我知道自己正躺在一个小屋子里的床上,而且身体好像长到了小床上,像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躺在上面一动不动。将我从那里拉走,就如同要我的命一样。我根本注意不到时间,不在乎此时是上午、下午,还是已经到了晚上。但是我可以观察出进入或离开我房间的每一个人,我甚至还能认出他们都是谁,能够听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听懂他们对我说的话,但是我无法回答。此时让我动一下嘴唇或者动一下手脚,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经常到我房间的人是用人汉娜。她每次来都会打扰到我,我能够感觉到,她是想让我离开。她不了解我的状况,并且依然对我怀有偏见。至于黛安娜和玛丽,她们每天到房间里来上一两回。她们在我床边小声地说话,比如类似这样的话:“还好我们收留了她。” “是啊。如果那一夜将她关到房门外面,第二天她一定会死在我们家门口。也不知道她都吃了什么苦头。” “我想一定是我们很少见到的吧——她那么消瘦、苍白,简直就像可怜的流浪者!” “但是从她说话的神态看,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而且她的口音很纯正。还有,她脱下来的外套虽然被雨水打湿了,但是看起来依旧很新,而且很精致。” “她的脸真的很特别,尽管现在已经皮包骨头了,而且又是那么憔悴,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可以想象,倘若她健康并且充满活力,这张脸一定会更可爱。” 从她们的交谈中,我自始至终没有听到一句后悔和埋怨的话,她们没有对自己的好客表示后悔,也没有对我的身份表示怀疑或讨厌。这让我得到了莫大的安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指出我的昏迷不醒是长时间劳累的结果,所以没有必要请医生来,就顺其自然吧,这样最有利于我恢复健康。他说,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有过某种程度的紧绷,所以现在身体各处的每个功能都要用沉睡来麻痹一阵子。他说,我并没有生病,等到这个麻痹期过去了,就会很快恢复过来。他对我的看法,只用了这几个简短的句子,并且语气低沉、镇定:“一副与众不同的相貌,但是没有一丝俗气或者堕落的痕迹。” “嗯,正好相反。”黛安娜回答,“说实话,圣约翰,我的内心已经开始对这个可怜的小生命产生了好感,但愿我们能够永远帮助她。” “这可不大可能。”对方回答,“你没发现她是位年轻的小姐吗?或许她只是和朋友闹了误会才离家出走。如果不是她太过固执,我们或许可能把她送回去。但是我注意到她脸上坚毅的轮廓,我想她的脾气一定很倔犟。”他又站在我的前面打量了一会儿,说:“她看上去很聪明,但并不漂亮。” “那是因为她现在病得很重,圣约翰。” “不管她的身体是否健康,反正她的长相一般。她的五官缺少美的雅致与和谐。” 到了第三天,我感觉好了一些。第四天,我便可以说话、移动了。我可以从床上坐起来,转动一下身子。我想大概是晚饭的时间吧,汉娜端来一些粥和烤面包给我。我吃得津津有味,不像前几天发烧的时候,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待她离开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些力气,好像整个人都恢复了活力。在床上躺了这么久,我想换个姿势,或者起来活动活动。我想起床了,但是起床后需要穿衣服啊,我能穿什么呢?我只有那一件衣服,况且我还穿着它在地上睡过,在沼泽里面摔倒过。如果穿那件脏衣服出现在我的恩人面前,简直是太丢脸了。 但是,我突然发现,在我床边的椅子上放着我的衣服,而且是干净干爽的。我那条黑丝巾则挂在墙上。衣服上已经寻不见泥泞的痕迹,褶皱也都熨烫平整了。还有我的鞋子和袜子,都已经刷洗得干干净净了。房间里已经备好了洗漱用品,有一把梳子和刷子,这样就可以将头发梳整齐了。我疲惫地挣扎了一番,每过五分钟就休息一下,最后终于把衣服穿好了。因为比之前瘦了许多,所以衣服穿在身上有一些宽松。不过,披肩可以掩盖这个不足。现在我又变得清爽体面了。我扶着栏杆,下了石头楼梯,走过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来到了厨房。 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此时正在烤面包。正如大家都知道的一样,偏见是很难从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心中根除的。它如同夹缝中生存的种子,既顽固又坚定。她刚看到我的时候,表情依旧是冰冷僵硬的,但是慢慢地开始有了缓和。当她看到我穿着如此体面的时候,居然笑了起来。 “哎,你怎么起来了呢?”她说,“你现在一定感觉好些了吧。如果你愿意,可以坐在火炉边我的椅子上。”说着她用手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继续忙碌着,不时用余光看我一眼。她一边将烤炉里的面包拿出来,一边看着我,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来这里之前也是以讨饭为生吗?” 我听到这句话很生气,但是我知道生气不是明智的选择,并且我曾经是像乞丐一样出现在她的面前。所以,我用平静而强硬的语气回答道:“你误以为我是乞丐了。我并不是乞丐,如同你或者你的小姐们不是乞丐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说:“那我就不明白了。我看,你应该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钱吧?” “没有房子或者钱,可并不一定就是乞丐啊。”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道。 “是的,读过很多书。” “你应该没有去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待了八年。” 她的眼睛瞪得很大,问道:“那你为什么还不能养活自己?” “我养活过自己,并且我以后也可以养活自己。——你拿这些醋栗做什么?”我看见她端出一篮子醋栗,所以问道。 “做酱。” “给我吧,我来帮你。” “不,什么都不需要你做。” “可是我总得做些什么才好。你就让我做吧。” 她同意了,还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让我铺在衣服上面,她说:“铺上吧,别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你应该没做过用人的活吧,看你的手不像。”她继续说,“你原来是做裁缝的吗?” “不是,你猜错了。还是先不要管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了,也不要再为我的事情伤脑筋了。但是,你能告诉我,你们这栋房子叫什么名字吗?” “有人叫它泽居,也有人叫它沼泽居。” “那么,住在这里的那位先生是圣约翰先生吗?” “不,他不在这里住,只是偶尔过来小住几天。他的家在莫尔顿教区。” “距离这边几英里的那个村子吗?” “是的。” “他是做什么的?” “是个牧师。” 我还记得,我曾经要求见这位牧师,而当时牧师的管家给我的答复,我也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里就是他父亲的家吧?” “没错。老里弗斯先生确实在这里住过,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也住在这里。” “那么,那位先生的名字一定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 “是的,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两个妹妹,一个叫黛安娜,另一个叫玛丽?里弗斯,对吗?”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嗯,三个星期前中风死的。”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夫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那么,你和这家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吗?” “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十年了,这三个孩子都是我带大的。” “这说明你是一个忠厚的仆人。尽管你很没礼貌地把我说成乞丐,不过,我还是愿意和你好好儿说话的。” 她又一次用惊讶的神情打量着我。“我相信,”她说,“我确实错看了你的身份。但是这里过往的骗子太多了,所以请你原谅我。” “而且,”我继续用有些严厉的语气往下说,“那天晚上就算是条狗,你都不会忍心赶走,可是你却硬要把我撵出门外。” “嗯,是有些残忍。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当时想得更多的是我的孩子们,而不是自己。我可怜的孩子们!除了我,就再也没有人守护她们了,所以我必须厉害一些。” 我表情严肃地沉默了几分钟,没有说话。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了。”她又说。 “不过,我确实把你想得有些坏。”我说道,“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绝对不是因为你不让我投宿或是直接把我说成是骗子,是因为你刚才把没有钱、没有房看做一种耻辱。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人都像我一样穷得一点儿钱都没有。如果你是个基督徒,那么你就不该把贫穷当做一种罪过。” “以后我不会这样了。”她说道,“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和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不过,我对你的看法倒是与之前明显不同了。你应该是一个很体面的小家伙。” “那好吧,我现在原谅你了,我们握握手吧。”她把沾了面粉、满是老趼的手塞进了我的手里,粗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更加亲切的笑容。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便成为朋友了。 汉娜是个很健谈的人。我拣果子,她将果酱揉进面团里。我们一边做事,她一边和我讲过世的主人和女主人,以及她称做“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一位很朴实的人,但绝对是个绅士,他出生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族。当沼泽居还是一座很小的房子时,就属于里弗斯家了,至今应该有两百多年了。这栋小房子很简陋,根本不能和奥利弗先生的豪华宅院相比。当时奥利弗先生的父亲只是走街串巷的一个做卖针生意的人而已,里弗斯的家族在亨利时期可是贵族。如果你去看看莫尔顿教堂里的法衣记事簿,就都清楚了。她继续说,老主人喜欢的工作和普通人的差不多,比如打猎、农耕之类。女主人则不同。她读过很多书,也学习过不少知识,从这一点上来说孩子们是像太太的,在这附近绝对找不出第二家。这三个孩子刚刚会说话,就喜欢学习了,并且他们都有自己的性格。圣约翰先生长大后读了大学,回来做了牧师。女孩子们一离开学校就去寻找家庭教师的工作。因为有人告诉她们,老主人错信了人,损失了一大笔钱,已经破产了。老主人也没有给她们留下任何财产,所以她们只能自食其力。她们原本都不在家居住,只是因为老主人过世了,所以才回来住几个星期。她们一直住在伦敦和其他大城市,但是她们总和我说:“哪里都没有家里舒服。”而且,她们姐妹间的关系非常好,从没有吵过架,甚至没翻过脸。就连她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和睦的家庭。 我拣完了醋栗问她,两位小姐和她们的哥哥现在都去哪儿了。 “去莫尔顿散步了,不过半个小时之内就会回来吃茶点的。” 他们在汉娜预计的时间内回来了,都是从厨房门外走进来的。圣约翰先生见到我的时候,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两位小姐则在我面前停了下来。玛丽和蔼又冷静地对我说了几句表示喜悦的话,因为她看到我能下楼了,所以很高兴。黛安娜则将我的手握住,对我摇了摇头。 “我想你该等我允许之后才下楼。”她说,“你的脸色看起来还是很苍白,又那么瘦!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姑娘!” 在我听来,黛安娜的声音就像鸽子咕咕的叫声一样亲切悦耳。而且她的眼睛也是那种我非常愿意接触的类型。对我而言,她的面容充满魅力。至于玛丽,她同样有一副聪明的面容,五官也同样漂亮,只是感觉表情冷淡,优雅的举止中透着一种距离感。黛安娜的神态和说话的样子都有一种权威派头,显然很有主意。我喜欢在我的良心和自尊允许的范围内向富有活力的意志低头。 “哦,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她继续说,“这里可不是你待的地方。玛丽和我有时会来厨房坐坐,那是因为我们随便惯了,甚至行为有些放肆,但你是客人,得到客厅去。” “我觉得这里很舒服。” “一点儿都不舒服。汉娜一会儿忙这个,一会儿忙那个,一定会把面粉弄到你身上的。” “另外,火炉对你来说也有些太热了。”玛丽补充道。 “没错,”她继续说,“来吧,你得听话。”她一边握着我的手,一边把我拉到了客厅里。 “坐在那里吧。”她说着,将我安排到了沙发上,“等我们去脱大衣,准备好茶点。在沼泽居的小家庭中能够享受到的另一个特权,就是可以自己准备餐点——通常是在我们高兴的时候,或者汉娜忙着烘烤、调制、熨衣服的时候。” 她关上了门,只留下我和圣约翰先生独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手里捧着一本书。我先是环顾了一下客厅,再看看它的主人。 客厅只是一个很小的房间,陈设和装潢都很普通,但是干净整洁,让人觉得很舒服。客厅中有一把老式的椅子,看起来油光锃亮,那张胡桃木桌面亮得如同一面穿衣镜。墙上有些许污渍,上面挂着几张年代久远的男人和女人的画像。有一个橱柜,装着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放了几本书和一套古瓷器。至于房间里的饰品,除了放在书桌上的一对针线盒和女用书台,就再也没有其他了,连一件现代的家具都没有。包括地毯和窗帘在内的一切,看上去款式古老,但却保养得很好。 圣约翰先生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是墙上色彩暗淡的画像。他的眼睛紧盯着阅读的那页文字,嘴唇微微地闭合着。这种状态最容易让我肆意打量了。我想,如果他去演一座雕像,一定会很容易被看出来。他是一位很年轻的男士,二十八岁到三十岁,个子很高。他的脸轮廓鲜明,就像希腊人的脸,有笔直而古典的鼻子、典雅的下巴和嘴唇。说真的,如今很少有年轻人的脸长得这么古典了。可能他会对我的脸很吃惊,因为我的脸是如此无规则,他的却这样完美和谐。还有他的眼睛,很大很蓝,睫毛是棕色的。前额很高,如同象牙般白皙。不经意间,几缕金色的头发垂到他的额前。 读者,我所描述的是不是像一幅生活写真?但是画中人给我的感觉并非那种温和礼让甚至容易被打动的、个性平和的人。虽然此刻他安静地坐在那里,但是我可以透过他的鼻孔、嘴巴和额头看出,他的内心不安、冷酷或者急切。他一直没有和我说话,也没有看我一眼,直到他的妹妹们回到屋子里。黛安娜跑进跑出准备茶点,给我带来一块小蛋糕——是在烤炉的最顶端烘焙的。 “快吃吧。”她说,“你准是饿了。汉娜和我说,从早饭直到现在,你只喝了点儿粥,别的什么都没吃。” 我没有拒绝,因为我的胃口已经恢复了,而且很好。这时里弗斯先生也将书合上,走到桌旁。他就座时,那双画一般的蓝眼睛一直盯着我看,目光中没有游移,没有拘谨,而是充满了直率、锐利和坚定。这说明他刚才一直避开我的目光,不是因为腼腆,而是故意的。 “你很饿,是吗?”他说。 “是的,先生。”这是我的习惯,我的回答向来都是简单明了,直来直去。 “还好这三天的低烧让你的食欲得到了抑制,如果刚开始就让你猛吃,那就危险了。不过,你现在可以吃了,只是有些节制才好。” “我相信我不会吃你很久的,先生。”我用愚笨的方式粗声粗气地回答他。 “不,”他冷冷地说,“你一会儿得将你朋友的地址告诉我,我们可以写信给他,之后你就可以回家了。” “我得很坦白地告诉你们,我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我没有家,也没有朋友。” 此时他们三个人都看着我,但并非不信任。我觉得在他们的眼神中没有怀疑,更多的是好奇,尤其是小姐们。圣约翰的眼神乍看起来清澈透明,但实际上深不可测。他的眼睛更多的时候是用做探测别人思想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那热情和冷漠交融的眼神,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别人的不是安慰与鼓励,而是使人感觉到窘迫。 “你的意思是说,”他问道,“你没有任何亲戚朋友?” “是的。没有一根纽带将我同哪位活着的人联系在一起。我也同样没有权利走进英国的任何一户人家。” “像你这样年纪,遇到这种状况真是少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看到他将目光游移到我的手上,此时我的双手正交叉着放在桌子上。我不知道他在寻觅什么,但是他的话马上解开了我的疑惑。 “你还没有结婚?是个单身女人?” 黛安娜大笑起来,说:“你看她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十七八岁,圣约翰。” “我快十九了,不过的确没结过婚。” 这个问题让我的脸颊开始发烫,因为结婚的话题让我回忆起那时的痛苦与兴奋。他们也同样看出这个问题引发了我的窘态和激动。黛安娜和玛丽把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用这种方法给予我安慰。但是那位冷峻而严厉的哥哥继续盯着我,结果我的脸不仅仅发烫,而且流下了眼泪。 “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他又问道。 “你也太爱打听了,圣约翰。”玛丽咕哝着。但是他那诱导性的坚定目光,从我身上又扫到了桌子上,想必是一定要我回答。 “我住在哪里,和谁一起住,这是我的秘密。”我的回答很简略。 “在我看来,只要你愿意,无论是圣约翰还是别的什么人问你这个问题,你都有权不说。”黛安娜说道。 “不过,如果我不了解你的身世和你这个人,我就没有办法帮助你。”他说,“而你现在很需要帮助,不是吗?” “我的确需要帮助,而且也一直在寻找帮助,先生。我希望真正仁慈的慈善家能够帮助我找一份工作,让我领一份薪水,只要能养活我自己就好。” “我也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一位仁慈的慈善家,但是我会尽最大所能帮助你的。那么,你先来告诉我,在此之前,你做过什么工作?你能做什么工作?” 这会儿我已经吃了一些茶点,而且饮料使我像喝了酒一样振奋。它给衰弱的人注入了精神的力量,让我能淡定地迎接这位年轻法官锐利的目光。 “里弗斯先生,”我一边说着,一边转向他,就像他看我的目光一样,坦诚而没有半点儿羞涩,“你和你的妹妹们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是最伟大的人所能给予其同类的最大帮助。是你们的善良将我从死亡的边缘拽了回来。你们对我的救命之恩,我会永远记得,并且感激不尽。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你是有理由了解我的秘密的,但是我只能在一个心平气和、不损害自身以及其他人道德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会将我——这个你们所庇护的流浪者——的身世清清楚楚地讲给你们听。 “不过,我确实是一个孤儿,我的父亲也是一名牧师。在我还不记事的时候,我的父母就都去世了。我依靠别人的帮助长大,在一所慈善机构学习和生活。我可以告诉你们那家机构的名字,我在那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教师。这所机构叫洛伍德孤儿院。我想你可能听说过,对吗,里弗斯先生?那里的赞助人是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 “我听说过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也见过那所学校。” “我大约在一年前离开了洛伍德,当了私人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很好,也让我很开心。但是在四天前,我不得不离开了那里。至于离开的原因,我不方便透露,因为这并没有任何意义,却可能带来危险。我知道这听起来太过离奇。但请你们相信,我没有任何过错,如同你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位一样,是清白无罪的。我很难过,或许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还会这样情绪不稳定,那是因为把我从那座我已经看做天堂的房子中赶出来的原因太过可怕了,而且也十分奇怪。在我离开那里的时候,我觉得只有两点是重要的——快速和隐蔽。所以为了做到这两点,我不得不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只拿了一个包裹。但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包裹,我在匆忙和烦恼中将它遗落在捎我来惠特克劳斯的马车上了。所以,当我走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在此之前的两天,我一直睡在野外,没有走进一间屋子,并且只吃过两次东西。而当我已经饥饿、疲惫到绝望得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是你,里弗斯先生,让我不至于饿死、冻死在你家的门口,收留了我。并且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妹妹们为我所做的一切——虽然我当时的神情看起来麻木迟钝,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对你们亲切和真诚的怜悯,就像是对你符合福音的慈善一样,我欠你们一大笔债。” “好了,不要再谈下去了,圣约翰。”当我停下来的时候,黛安娜说,“显然,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太过激动。来,到沙发这边来,坐下来吧,爱略特小姐。” 听到这个名字,我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了一下,因为我早已经忘记了这个我新起的化名。这一切都逃不过里弗斯先生的眼睛,他立刻注意到了。 “你说你的名字叫简?爱略特是吗?”他问道。 “我的确说过这个名字。当时我只是想用这个名字暂时度过一段日子。这不是我的本名,所以我乍听起来也觉得有些陌生。” “你不想说出自己的真名?” “不想。我担心被人发现。凡是可能导致这种后果的事情,我都要尽量避开。” “我敢肯定你做的是对的。”黛安娜说,“现在,哥哥,要让她平静一会儿。” 但是,圣约翰在沉默一会儿后又说话了,就像他的目光一样,敏锐而淡定:“你应该不想一直依赖我们的好客吧。我看你很想摆脱我妹妹们的怜悯与同情,尤其还有我的慈善(我对他的强调很敏感,但也不生气,因为他没有错),你不想依赖我们,对吧?” “是的。我已经说过了。为我找一份工作,或者告诉我该做什么工作,这就是我现在需要的。之后,我就会离开,即便是住在简陋的茅草屋,也没关系。但是在此之前,请您让我继续留在这里。因为我已经怕了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痛苦和恐惧。” “你会留在这里的。”黛安娜把她白皙的手放在我的头上说。“你会的。”玛丽也说着同样的话,语气中有含蓄的真诚,这似乎已经是她最自然的感情流露了。 “你看,我的妹妹们都很愿意收留你。”圣约翰先生说,“就像愿意收留并抚养一只被寒冷驱赶到窗外、快要冻僵了的小鸟一样。我则更想让你自己养活自己,并且努力这样去做。你得知道,我的能力很有限,只是贫苦乡村教区的一名牧师。我知道我所提供的帮助太过微小。如果你不想做日常的琐事,那么可以去其他地方寻求更好、更有效的帮助。” “她已经说过,只要是她能做的工作,她都愿意去做。”黛安娜替我回答道,“而且,你也得知道,圣约翰,她没有办法挑选提供帮助的对象,就连你这种脾气倔犟的人,她都不得不忍耐。” “我可以做裁缝,或者普通的女工。如果做不了更好的活,我也可以去当下人,做护理也行。”我回答说。 “行,”圣约翰先生很冷淡地说,“如果你真有志气,那么我就答应帮助你,并且是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式。” 之后,他又将头埋在吃茶点前看的那本书里了。我也立刻离开了,因为就目前我的体力来说,刚才我已经说了太多的话,坐得也太久了。 第二十九章 这以后的三天三夜,我的大脑都处于混沌的状态,更谈不上记忆了。我的记忆中只有这段时间给我留下的感觉,但不能构成想法,也没有任何的行动。我知道自己正躺在一个小屋子里的床上,而且身体好像长到了小床上,像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躺在上面一动不动。将我从那里拉走,就如同要我的命一样。我根本注意不到时间,不在乎此时是上午、下午,还是已经到了晚上。但是我可以观察出进入或离开我房间的每一个人,我甚至还能认出他们都是谁,能够听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听懂他们对我说的话,但是我无法回答。此时让我动一下嘴唇或者动一下手脚,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经常到我房间的人是用人汉娜。她每次来都会打扰到我,我能够感觉到,她是想让我离开。她不了解我的状况,并且依然对我怀有偏见。至于黛安娜和玛丽,她们每天到房间里来上一两回。她们在我床边小声地说话,比如类似这样的话:“还好我们收留了她。” “是啊。如果那一夜将她关到房门外面,第二天她一定会死在我们家门口。也不知道她都吃了什么苦头。” “我想一定是我们很少见到的吧——她那么消瘦、苍白,简直就像可怜的流浪者!” “但是从她说话的神态看,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而且她的口音很纯正。还有,她脱下来的外套虽然被雨水打湿了,但是看起来依旧很新,而且很精致。” “她的脸真的很特别,尽管现在已经皮包骨头了,而且又是那么憔悴,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可以想象,倘若她健康并且充满活力,这张脸一定会更可爱。” 从她们的交谈中,我自始至终没有听到一句后悔和埋怨的话,她们没有对自己的好客表示后悔,也没有对我的身份表示怀疑或讨厌。这让我得到了莫大的安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指出我的昏迷不醒是长时间劳累的结果,所以没有必要请医生来,就顺其自然吧,这样最有利于我恢复健康。他说,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有过某种程度的紧绷,所以现在身体各处的每个功能都要用沉睡来麻痹一阵子。他说,我并没有生病,等到这个麻痹期过去了,就会很快恢复过来。他对我的看法,只用了这几个简短的句子,并且语气低沉、镇定:“一副与众不同的相貌,但是没有一丝俗气或者堕落的痕迹。” “嗯,正好相反。”黛安娜回答,“说实话,圣约翰,我的内心已经开始对这个可怜的小生命产生了好感,但愿我们能够永远帮助她。” “这可不大可能。”对方回答,“你没发现她是位年轻的小姐吗?或许她只是和朋友闹了误会才离家出走。如果不是她太过固执,我们或许可能把她送回去。但是我注意到她脸上坚毅的轮廓,我想她的脾气一定很倔犟。”他又站在我的前面打量了一会儿,说:“她看上去很聪明,但并不漂亮。” “那是因为她现在病得很重,圣约翰。” “不管她的身体是否健康,反正她的长相一般。她的五官缺少美的雅致与和谐。” 到了第三天,我感觉好了一些。第四天,我便可以说话、移动了。我可以从床上坐起来,转动一下身子。我想大概是晚饭的时间吧,汉娜端来一些粥和烤面包给我。我吃得津津有味,不像前几天发烧的时候,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待她离开之后,我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些力气,好像整个人都恢复了活力。在床上躺了这么久,我想换个姿势,或者起来活动活动。我想起床了,但是起床后需要穿衣服啊,我能穿什么呢?我只有那一件衣服,况且我还穿着它在地上睡过,在沼泽里面摔倒过。如果穿那件脏衣服出现在我的恩人面前,简直是太丢脸了。 但是,我突然发现,在我床边的椅子上放着我的衣服,而且是干净干爽的。我那条黑丝巾则挂在墙上。衣服上已经寻不见泥泞的痕迹,褶皱也都熨烫平整了。还有我的鞋子和袜子,都已经刷洗得干干净净了。房间里已经备好了洗漱用品,有一把梳子和刷子,这样就可以将头发梳整齐了。我疲惫地挣扎了一番,每过五分钟就休息一下,最后终于把衣服穿好了。因为比之前瘦了许多,所以衣服穿在身上有一些宽松。不过,披肩可以掩盖这个不足。现在我又变得清爽体面了。我扶着栏杆,下了石头楼梯,走过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来到了厨房。 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此时正在烤面包。正如大家都知道的一样,偏见是很难从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心中根除的。它如同夹缝中生存的种子,既顽固又坚定。她刚看到我的时候,表情依旧是冰冷僵硬的,但是慢慢地开始有了缓和。当她看到我穿着如此体面的时候,居然笑了起来。 “哎,你怎么起来了呢?”她说,“你现在一定感觉好些了吧。如果你愿意,可以坐在火炉边我的椅子上。”说着她用手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继续忙碌着,不时用余光看我一眼。她一边将烤炉里的面包拿出来,一边看着我,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来这里之前也是以讨饭为生吗?” 我听到这句话很生气,但是我知道生气不是明智的选择,并且我曾经是像乞丐一样出现在她的面前。所以,我用平静而强硬的语气回答道:“你误以为我是乞丐了。我并不是乞丐,如同你或者你的小姐们不是乞丐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说:“那我就不明白了。我看,你应该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钱吧?” “没有房子或者钱,可并不一定就是乞丐啊。”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道。 “是的,读过很多书。” “你应该没有去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待了八年。” 她的眼睛瞪得很大,问道:“那你为什么还不能养活自己?” “我养活过自己,并且我以后也可以养活自己。——你拿这些醋栗做什么?”我看见她端出一篮子醋栗,所以问道。 “做酱。” “给我吧,我来帮你。” “不,什么都不需要你做。” “可是我总得做些什么才好。你就让我做吧。” 她同意了,还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让我铺在衣服上面,她说:“铺上吧,别把你的衣服弄脏了。” “你应该没做过用人的活吧,看你的手不像。”她继续说,“你原来是做裁缝的吗?” “不是,你猜错了。还是先不要管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了,也不要再为我的事情伤脑筋了。但是,你能告诉我,你们这栋房子叫什么名字吗?” “有人叫它泽居,也有人叫它沼泽居。” “那么,住在这里的那位先生是圣约翰先生吗?” “不,他不在这里住,只是偶尔过来小住几天。他的家在莫尔顿教区。” “距离这边几英里的那个村子吗?” “是的。” “他是做什么的?” “是个牧师。” 我还记得,我曾经要求见这位牧师,而当时牧师的管家给我的答复,我也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里就是他父亲的家吧?” “没错。老里弗斯先生确实在这里住过,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也住在这里。” “那么,那位先生的名字一定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 “是的,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两个妹妹,一个叫黛安娜,另一个叫玛丽?里弗斯,对吗?”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嗯,三个星期前中风死的。”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夫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那么,你和这家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吗?” “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十年了,这三个孩子都是我带大的。” “这说明你是一个忠厚的仆人。尽管你很没礼貌地把我说成乞丐,不过,我还是愿意和你好好儿说话的。” 她又一次用惊讶的神情打量着我。“我相信,”她说,“我确实错看了你的身份。但是这里过往的骗子太多了,所以请你原谅我。” “而且,”我继续用有些严厉的语气往下说,“那天晚上就算是条狗,你都不会忍心赶走,可是你却硬要把我撵出门外。” “嗯,是有些残忍。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当时想得更多的是我的孩子们,而不是自己。我可怜的孩子们!除了我,就再也没有人守护她们了,所以我必须厉害一些。” 我表情严肃地沉默了几分钟,没有说话。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了。”她又说。 “不过,我确实把你想得有些坏。”我说道,“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绝对不是因为你不让我投宿或是直接把我说成是骗子,是因为你刚才把没有钱、没有房看做一种耻辱。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人都像我一样穷得一点儿钱都没有。如果你是个基督徒,那么你就不该把贫穷当做一种罪过。” “以后我不会这样了。”她说道,“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和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不过,我对你的看法倒是与之前明显不同了。你应该是一个很体面的小家伙。” “那好吧,我现在原谅你了,我们握握手吧。”她把沾了面粉、满是老趼的手塞进了我的手里,粗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更加亲切的笑容。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便成为朋友了。 汉娜是个很健谈的人。我拣果子,她将果酱揉进面团里。我们一边做事,她一边和我讲过世的主人和女主人,以及她称做“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一位很朴实的人,但绝对是个绅士,他出生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族。当沼泽居还是一座很小的房子时,就属于里弗斯家了,至今应该有两百多年了。这栋小房子很简陋,根本不能和奥利弗先生的豪华宅院相比。当时奥利弗先生的父亲只是走街串巷的一个做卖针生意的人而已,里弗斯的家族在亨利时期可是贵族。如果你去看看莫尔顿教堂里的法衣记事簿,就都清楚了。她继续说,老主人喜欢的工作和普通人的差不多,比如打猎、农耕之类。女主人则不同。她读过很多书,也学习过不少知识,从这一点上来说孩子们是像太太的,在这附近绝对找不出第二家。这三个孩子刚刚会说话,就喜欢学习了,并且他们都有自己的性格。圣约翰先生长大后读了大学,回来做了牧师。女孩子们一离开学校就去寻找家庭教师的工作。因为有人告诉她们,老主人错信了人,损失了一大笔钱,已经破产了。老主人也没有给她们留下任何财产,所以她们只能自食其力。她们原本都不在家居住,只是因为老主人过世了,所以才回来住几个星期。她们一直住在伦敦和其他大城市,但是她们总和我说:“哪里都没有家里舒服。”而且,她们姐妹间的关系非常好,从没有吵过架,甚至没翻过脸。就连她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和睦的家庭。 我拣完了醋栗问她,两位小姐和她们的哥哥现在都去哪儿了。 “去莫尔顿散步了,不过半个小时之内就会回来吃茶点的。” 他们在汉娜预计的时间内回来了,都是从厨房门外走进来的。圣约翰先生见到我的时候,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两位小姐则在我面前停了下来。玛丽和蔼又冷静地对我说了几句表示喜悦的话,因为她看到我能下楼了,所以很高兴。黛安娜则将我的手握住,对我摇了摇头。 “我想你该等我允许之后才下楼。”她说,“你的脸色看起来还是很苍白,又那么瘦!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姑娘!” 在我听来,黛安娜的声音就像鸽子咕咕的叫声一样亲切悦耳。而且她的眼睛也是那种我非常愿意接触的类型。对我而言,她的面容充满魅力。至于玛丽,她同样有一副聪明的面容,五官也同样漂亮,只是感觉表情冷淡,优雅的举止中透着一种距离感。黛安娜的神态和说话的样子都有一种权威派头,显然很有主意。我喜欢在我的良心和自尊允许的范围内向富有活力的意志低头。 “哦,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她继续说,“这里可不是你待的地方。玛丽和我有时会来厨房坐坐,那是因为我们随便惯了,甚至行为有些放肆,但你是客人,得到客厅去。” “我觉得这里很舒服。” “一点儿都不舒服。汉娜一会儿忙这个,一会儿忙那个,一定会把面粉弄到你身上的。” “另外,火炉对你来说也有些太热了。”玛丽补充道。 “没错,”她继续说,“来吧,你得听话。”她一边握着我的手,一边把我拉到了客厅里。 “坐在那里吧。”她说着,将我安排到了沙发上,“等我们去脱大衣,准备好茶点。在沼泽居的小家庭中能够享受到的另一个特权,就是可以自己准备餐点——通常是在我们高兴的时候,或者汉娜忙着烘烤、调制、熨衣服的时候。” 她关上了门,只留下我和圣约翰先生独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手里捧着一本书。我先是环顾了一下客厅,再看看它的主人。 客厅只是一个很小的房间,陈设和装潢都很普通,但是干净整洁,让人觉得很舒服。客厅中有一把老式的椅子,看起来油光锃亮,那张胡桃木桌面亮得如同一面穿衣镜。墙上有些许污渍,上面挂着几张年代久远的男人和女人的画像。有一个橱柜,装着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放了几本书和一套古瓷器。至于房间里的饰品,除了放在书桌上的一对针线盒和女用书台,就再也没有其他了,连一件现代的家具都没有。包括地毯和窗帘在内的一切,看上去款式古老,但却保养得很好。 圣约翰先生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是墙上色彩暗淡的画像。他的眼睛紧盯着阅读的那页文字,嘴唇微微地闭合着。这种状态最容易让我肆意打量了。我想,如果他去演一座雕像,一定会很容易被看出来。他是一位很年轻的男士,二十八岁到三十岁,个子很高。他的脸轮廓鲜明,就像希腊人的脸,有笔直而古典的鼻子、典雅的下巴和嘴唇。说真的,如今很少有年轻人的脸长得这么古典了。可能他会对我的脸很吃惊,因为我的脸是如此无规则,他的却这样完美和谐。还有他的眼睛,很大很蓝,睫毛是棕色的。前额很高,如同象牙般白皙。不经意间,几缕金色的头发垂到他的额前。 读者,我所描述的是不是像一幅生活写真?但是画中人给我的感觉并非那种温和礼让甚至容易被打动的、个性平和的人。虽然此刻他安静地坐在那里,但是我可以透过他的鼻孔、嘴巴和额头看出,他的内心不安、冷酷或者急切。他一直没有和我说话,也没有看我一眼,直到他的妹妹们回到屋子里。黛安娜跑进跑出准备茶点,给我带来一块小蛋糕——是在烤炉的最顶端烘焙的。 “快吃吧。”她说,“你准是饿了。汉娜和我说,从早饭直到现在,你只喝了点儿粥,别的什么都没吃。” 我没有拒绝,因为我的胃口已经恢复了,而且很好。这时里弗斯先生也将书合上,走到桌旁。他就座时,那双画一般的蓝眼睛一直盯着我看,目光中没有游移,没有拘谨,而是充满了直率、锐利和坚定。这说明他刚才一直避开我的目光,不是因为腼腆,而是故意的。 “你很饿,是吗?”他说。 “是的,先生。”这是我的习惯,我的回答向来都是简单明了,直来直去。 “还好这三天的低烧让你的食欲得到了抑制,如果刚开始就让你猛吃,那就危险了。不过,你现在可以吃了,只是有些节制才好。” “我相信我不会吃你很久的,先生。”我用愚笨的方式粗声粗气地回答他。 “不,”他冷冷地说,“你一会儿得将你朋友的地址告诉我,我们可以写信给他,之后你就可以回家了。” “我得很坦白地告诉你们,我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我没有家,也没有朋友。” 此时他们三个人都看着我,但并非不信任。我觉得在他们的眼神中没有怀疑,更多的是好奇,尤其是小姐们。圣约翰的眼神乍看起来清澈透明,但实际上深不可测。他的眼睛更多的时候是用做探测别人思想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那热情和冷漠交融的眼神,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别人的不是安慰与鼓励,而是使人感觉到窘迫。 “你的意思是说,”他问道,“你没有任何亲戚朋友?” “是的。没有一根纽带将我同哪位活着的人联系在一起。我也同样没有权利走进英国的任何一户人家。” “像你这样年纪,遇到这种状况真是少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看到他将目光游移到我的手上,此时我的双手正交叉着放在桌子上。我不知道他在寻觅什么,但是他的话马上解开了我的疑惑。 “你还没有结婚?是个单身女人?” 黛安娜大笑起来,说:“你看她的样子,绝对不会超过十七八岁,圣约翰。” “我快十九了,不过的确没结过婚。” 这个问题让我的脸颊开始发烫,因为结婚的话题让我回忆起那时的痛苦与兴奋。他们也同样看出这个问题引发了我的窘态和激动。黛安娜和玛丽把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用这种方法给予我安慰。但是那位冷峻而严厉的哥哥继续盯着我,结果我的脸不仅仅发烫,而且流下了眼泪。 “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他又问道。 “你也太爱打听了,圣约翰。”玛丽咕哝着。但是他那诱导性的坚定目光,从我身上又扫到了桌子上,想必是一定要我回答。 “我住在哪里,和谁一起住,这是我的秘密。”我的回答很简略。 “在我看来,只要你愿意,无论是圣约翰还是别的什么人问你这个问题,你都有权不说。”黛安娜说道。 “不过,如果我不了解你的身世和你这个人,我就没有办法帮助你。”他说,“而你现在很需要帮助,不是吗?” “我的确需要帮助,而且也一直在寻找帮助,先生。我希望真正仁慈的慈善家能够帮助我找一份工作,让我领一份薪水,只要能养活我自己就好。” “我也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一位仁慈的慈善家,但是我会尽最大所能帮助你的。那么,你先来告诉我,在此之前,你做过什么工作?你能做什么工作?” 这会儿我已经吃了一些茶点,而且饮料使我像喝了酒一样振奋。它给衰弱的人注入了精神的力量,让我能淡定地迎接这位年轻法官锐利的目光。 “里弗斯先生,”我一边说着,一边转向他,就像他看我的目光一样,坦诚而没有半点儿羞涩,“你和你的妹妹们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是最伟大的人所能给予其同类的最大帮助。是你们的善良将我从死亡的边缘拽了回来。你们对我的救命之恩,我会永远记得,并且感激不尽。我知道,在某种程度上你是有理由了解我的秘密的,但是我只能在一个心平气和、不损害自身以及其他人道德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会将我——这个你们所庇护的流浪者——的身世清清楚楚地讲给你们听。 “不过,我确实是一个孤儿,我的父亲也是一名牧师。在我还不记事的时候,我的父母就都去世了。我依靠别人的帮助长大,在一所慈善机构学习和生活。我可以告诉你们那家机构的名字,我在那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教师。这所机构叫洛伍德孤儿院。我想你可能听说过,对吗,里弗斯先生?那里的赞助人是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 “我听说过布罗克赫斯特先生,也见过那所学校。” “我大约在一年前离开了洛伍德,当了私人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很好,也让我很开心。但是在四天前,我不得不离开了那里。至于离开的原因,我不方便透露,因为这并没有任何意义,却可能带来危险。我知道这听起来太过离奇。但请你们相信,我没有任何过错,如同你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位一样,是清白无罪的。我很难过,或许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还会这样情绪不稳定,那是因为把我从那座我已经看做天堂的房子中赶出来的原因太过可怕了,而且也十分奇怪。在我离开那里的时候,我觉得只有两点是重要的——快速和隐蔽。所以为了做到这两点,我不得不把所有的东西都留下,只拿了一个包裹。但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包裹,我在匆忙和烦恼中将它遗落在捎我来惠特克劳斯的马车上了。所以,当我走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在此之前的两天,我一直睡在野外,没有走进一间屋子,并且只吃过两次东西。而当我已经饥饿、疲惫到绝望得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是你,里弗斯先生,让我不至于饿死、冻死在你家的门口,收留了我。并且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妹妹们为我所做的一切——虽然我当时的神情看起来麻木迟钝,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对你们亲切和真诚的怜悯,就像是对你符合福音的慈善一样,我欠你们一大笔债。” “好了,不要再谈下去了,圣约翰。”当我停下来的时候,黛安娜说,“显然,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太过激动。来,到沙发这边来,坐下来吧,爱略特小姐。” 听到这个名字,我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了一下,因为我早已经忘记了这个我新起的化名。这一切都逃不过里弗斯先生的眼睛,他立刻注意到了。 “你说你的名字叫简?爱略特是吗?”他问道。 “我的确说过这个名字。当时我只是想用这个名字暂时度过一段日子。这不是我的本名,所以我乍听起来也觉得有些陌生。” “你不想说出自己的真名?” “不想。我担心被人发现。凡是可能导致这种后果的事情,我都要尽量避开。” “我敢肯定你做的是对的。”黛安娜说,“现在,哥哥,要让她平静一会儿。” 但是,圣约翰在沉默一会儿后又说话了,就像他的目光一样,敏锐而淡定:“你应该不想一直依赖我们的好客吧。我看你很想摆脱我妹妹们的怜悯与同情,尤其还有我的慈善(我对他的强调很敏感,但也不生气,因为他没有错),你不想依赖我们,对吧?” “是的。我已经说过了。为我找一份工作,或者告诉我该做什么工作,这就是我现在需要的。之后,我就会离开,即便是住在简陋的茅草屋,也没关系。但是在此之前,请您让我继续留在这里。因为我已经怕了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痛苦和恐惧。” “你会留在这里的。”黛安娜把她白皙的手放在我的头上说。“你会的。”玛丽也说着同样的话,语气中有含蓄的真诚,这似乎已经是她最自然的感情流露了。 “你看,我的妹妹们都很愿意收留你。”圣约翰先生说,“就像愿意收留并抚养一只被寒冷驱赶到窗外、快要冻僵了的小鸟一样。我则更想让你自己养活自己,并且努力这样去做。你得知道,我的能力很有限,只是贫苦乡村教区的一名牧师。我知道我所提供的帮助太过微小。如果你不想做日常的琐事,那么可以去其他地方寻求更好、更有效的帮助。” “她已经说过,只要是她能做的工作,她都愿意去做。”黛安娜替我回答道,“而且,你也得知道,圣约翰,她没有办法挑选提供帮助的对象,就连你这种脾气倔犟的人,她都不得不忍耐。” “我可以做裁缝,或者普通的女工。如果做不了更好的活,我也可以去当下人,做护理也行。”我回答说。 “行,”圣约翰先生很冷淡地说,“如果你真有志气,那么我就答应帮助你,并且是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式。” 之后,他又将头埋在吃茶点前看的那本书里了。我也立刻离开了,因为就目前我的体力来说,刚才我已经说了太多的话,坐得也太久了。 第三十章 我越是深入了解沼泽居的人,就越喜欢他们。没过几天,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除了整天在家里坐着,还可以出门散散步。我可以参加黛安娜和玛丽的所有活动,并和她们交谈,无论谈多久都可以。不管是在任何时间、地点,只要她们需要我帮忙,我就会去。在这种交往中,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令人兴奋的喜悦——这真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感受到的——一种产生于融洽气氛的快乐与情趣。 我喜欢读她们喜欢的书,欣赏她们所欣赏的,赞同她们所赞同的。而她们所喜欢的,就是这个与世隔绝的家,这座灰白色的、小巧的、古老的建筑。房子的屋顶很矮,配的是格子状的窗棂。而且这里还有风蚀的小路和大路两旁伫立的两排古杉。虽然强劲的风已经将古杉吹得有些倾斜了,但是我仍旧喜欢。还有花园,里面几乎没有什么花,长满了冬青树和紫杉,只有这些茂盛而坚硬的植物。另外让她们眷恋的是房子后面和四周的紫色荒原和凹陷的溪谷。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马道,从房屋的门口经过,并且顺着高低起伏的地势通往溪谷。马道就在树丛之间蜿蜒向前,随后又经过几片与欧石楠接壤的荒芜的小牧场。一群浑身灰色、长着苔藓一样面孔的小羊,就是依靠它们为生的。是的,她们是那么眷恋这片美丽的景色。我也能够理解她们的情感,因为我同她们一样。我同样看到了它们的诱人之处,并且能够体会到它所呈现出来的孤寂。我的眼睛尽情地享受着高低起伏的旷野,享受着山脊上与山谷中的青苔、灰色欧石楠、时而有小花作装饰的草地、色彩鲜艳的欧洲蕨和色彩柔和的花岗岩所构成的这片荒野的全部色彩。这里所有的景色与物种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无论是疯狂的风或柔和的风、风雨交加的天气或风和日丽的日子、日出或日落、拥有皎洁月亮的夜晚或乌云密布的黑夜,都让我同她们一样被这个地方深深地吸引着。 在屋子里,我们的相处同样很融洽。她们姐妹俩比我有文化,书读得比我多。于是,我开始急急忙忙地追赶她们已经走过的知识之路。我急迫而又贪婪地读着她们借给我的书,并且在夜晚与她们一起讨论书中的观点,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们的观点一致,想法合拍,简直意气相投。 如果在我们三个人之中找出一位出色的领导者,那么一定是黛安娜。在身材上,她绝对优于我,不仅漂亮,而且有充足的精力。她的精力极为旺盛,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关于这一点我总是很疑惑,也很好奇。每天夜晚来临的时候,我还能轻松自如地谈论一会儿,但是很快我就只能坐在黛安娜脚边的矮凳子上,将头依靠在她的膝盖上,听着她和玛丽轮流探讨那些我只能看懂皮毛的问题。黛安娜很愿意教我学德语,我也喜欢和她学。我发觉,教师这个职务令黛安娜很开心,我也很开心做一名学生,我们两个人的性格互补。渐渐地,我们之间的情谊越来越深厚。她们发现我会画画,所以允许我使用画板、画笔与水彩。我在绘画方面比她们要好一些,她们初看到我的画时,都有些惊讶和痴迷。有的时候,我会画上几个小时,玛丽就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画上几个小时,之后也开始学起来。她绝对是一位聪明并且听话、用功的好学生。我们之间的相处就这样持续下去,彼此都感觉到很快乐,一星期的时间就如一天一样,而过一天,就像度过一个小时。 至于圣约翰先生,我与他的妹妹们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的情感并没有扩展到他的身上。其实我们之间疏远的原因之一在于他难得在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教区的居民奔忙,需要走访病人和穷人。 不管天气好坏,都不能阻止和改变这位牧师的短途行程。每天早上的学习时间结束,他就会戴上帽子,牵着他父亲留下来的老猎狗卡罗,出门履行他的责任。但是,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看待他应尽的责任的。每当天气不好的时候,他的妹妹们便会劝他那天不要出门了。那个时候,他会奇怪地笑笑,之后严肃地说:“如果一阵风和几滴雨水就能让我放弃我的工作,那么,又怎么能为我将来的工作作好准备呢?”黛安娜和玛丽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往往只是一声叹息,或者是几分钟的沉默。 除了他经常外出奔波之外,在我和他之间建立友谊的另一个障碍是他的天性。似乎他天生就是沉默寡言的人,我常看到他心不在焉,独自冥思苦想。他的确对工作充满了热情,并且在生活和习惯上都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但是他好像并不享受每个虔诚的基督徒和脚踏实地的慈善家应该得到的回报:内心的宁静与满足。夜晚来临,他时常坐在窗前的桌子旁边,面对着桌前的纸张和书籍,他并没有写东西,也没有看书,只是双手托腮,任凭思路在我未知的领域驰骋。在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到频繁的闪烁和变化,可以看出他的兴奋与激动。 此外,我认为他与他的妹妹们是不同的,他并不认为大自然是快乐的源泉。我曾听他说过,但也只是一次,他说他对那条崎岖的山路深深地着迷,而且对于自己家的黑色屋顶和灰色墙壁怀着一种眷恋之情。但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和语调都饱含忧郁,并没有什么快乐可言。而且他从来没有因为只是享受荒原的恬静而去散步,也没有去发现或谈及荒原赐予人们的那种平静的快乐。 由于他不大喜欢和人交谈,所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花了一些时间的,那时我才有机会探究他的思想。我在莫尔顿听他的一次教堂讲道,之后才对他的能力有了初步的了解。我很想描绘一下他那次讲道的情形,但没有办法做到,因为我已经没有办法确切地表达出它给我留下的印象。 布道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自然、平静,其实他的演讲风格和语调自始至终都是很平静的。但是会有一种发自肺腑、已经加以控制的热情,融入他清晰的语调中,从而让语言变得更加生动有力起来——简练、浓缩,并且拿捏得当。牧师的力量会让人的心灵震撼,思想感受到诧异,但没有被感化。他的演讲从头到尾都好像隐藏着一种特别的痛苦,没有宽慰人们的温柔。他的讲话中总会严肃地提到加尔文主义——上帝的选拔、天意和天罚——每次对人们的告诫都像是在宣布末日的来临。布道结束后,我的心灵并没有因为他的演讲而变得平静,反而感受到了一种悲凉。因为我好像感受到他所作出的雄辩来自已经失望至极的混浊的心灵。在那里跳动的心仿佛已经判定愿望没有办法满足,憧憬的未来无法实现。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是否与我相同。我确信圣约翰?里弗斯尽管生活单纯,人又真诚热情,但没有理由一定要找到上帝所赋予的安宁。我想他和我是一样的,都没有找到。我是因为我亲手打碎了自己的偶像,之后离开了天堂,所以才产生了隐蔽的、不安的悔恨——虽然我已经在近些日子尽量回避这些悔恨,但它们还是无情地纠缠着我。 转瞬间,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黛安娜和玛丽不久就要离开沼泽居了,她们需要回到各自不同的生活和角色中去。她们两个人都将去英国南部一个时髦的城市当家庭教师。虽然她们的工作环境不同,但都被富有而高傲的家庭成员们视为低下的附属品。那些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挖掘她们的潜能,只不过是借用她们的外在技能而已,这就如同赏识他们厨师的手艺和侍女的情趣差不多。圣约翰先生从未提过帮我找工作的事,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已经迫在眉睫了。一天早晨,我与他单独在客厅里待了几分钟,我冒昧地走近窗户,他平时用的桌子、椅子和书桌都在窗户旁边。尽管我还没想好要怎样开口询问我记挂的事情,但我打算说话了。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想要打开他这个将自己紧紧包裹着的拘谨外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他倒是替我节省了许多麻烦,先开口了。 我走近时,他将头抬了起来,问道:“你有问题要问我吗?” “是的,我想知道,你是否帮我找过工作了。” “三个星期前我就已经找到了,或者说是替你设计了一份工作,但是看见你在这里过得很快乐,而且我的妹妹们也都很喜欢你,并且你的存在也为她们增添了不少乐趣,我就没有打扰你们,那样做有些不合时宜。我本想等到她们离开沼泽居的时候,或者等到你觉得有必要的时候再告诉你。” “那么,她们在三天后就要走了吗?”我问道。 “是的,等她们离开了,我也要回到莫尔顿的牧师住所去。汉娜会跟我一起走,这栋老房子要关闭了。” 我停顿了一会儿,以为他会继续话题,但是他好像另有所思。因为我看到他明显在走神,似乎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所以,我不得不将他拉回我现在最关心的话题上。 “你为我设计了怎样的工作,里弗斯先生?我希望这么长时间的拖延不会让事情变得难办。” “哦,不会的。因为这份工作是由我来提供的,而且也只有你来接受。” 他不再说话了,好像并不想继续谈论下去。但是我有些按捺不住。于是一两个不安的动作和一个急切的眼神,被他捕捉到。这些对于他来说,与语言无异,而且我省了不少的麻烦。 “你不用着急知道。”他说,“坦白说,我没有合适的能够赚钱的工作介绍给你。但在我解释之前,我得先告诉你,我能够给你提供的帮助,无非就是瞎子帮助瘸子,总是苍白无力的。当我还完父亲的债务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穷人了。他留给我的,就是这座破旧的房屋、房屋后面一排枯萎的杉树,以及前面那一片长着紫杉和冬青灌木的荒土。我的出身其实很卑微,里弗斯是一个古老的姓氏,而这个家族三个仅存的后裔有两个人在陌生人中依赖别人为生。第三个人则认为自己是远离故土的异乡人,不仅活着如此,死了也是一样。是的,他一直认为,那样的命运才是他的荣耀,他盼望着有朝一日那种摆脱尘世束缚的十字架会放在他的肩膀上,而那位教会斗士的首领会传下号令:‘起来,跟着我!’” 圣约翰说这番话的语气,如同他布道时一样平静而深沉,他的脸色没有泛红,只是目光炯炯有神。他继续说:“既然我自己是贫穷并且卑微的,那么我能为你提供的工作也只能是贫穷并且卑微的。或许你会觉得这种工作很低贱,因为从你平时的习惯来看,你更愿意与受过教育的人交往。但我觉得,凡是有利于人民的工作,就不是低俗的。越是贫瘠没有被开垦的土地,基督教徒就越需要去承担起开垦的使命。他的劳动所得越少,他的荣誉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命运就是先驱者的命运,传播福音的第一批先驱者就是使徒们,他们的首领就是耶稣,他本人就是救世主。” “嗯?”当他又一次停顿的时候,我说,“说下去。”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了看我。似乎我的面孔像是一本书,而他悠闲地读着书中的五官与线条,那是书页上的人物。在他仔细打量了我之后,便作出了结论,在他接下来的表述中提到了部分结论。 “我相信你会接受我提供的职位。”他说,“而且会做上一段时间,尽管不会永远做下去。就像我不会永久做一名英国的乡村牧师,这会让人越来越狭隘,虽然这是一个平静而神秘的职位。因为你的性格和我很像,有一种不安分的东西,尽管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 “请解释一下吧。”当他再次停下来的时候,我催促道。 “好吧。接下来你会听到这份工作如何可怜、琐碎和束缚人。既然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么我就是自己的决策者,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了,所以我不会一直生活在莫尔顿。很可能在一年之内,我就会离开这个地方。但只要我还在这里,我就会竭尽所能去改善这里的一切。两年前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莫尔顿根本没有学校,穷人家的孩子都与求知、上进的希望隔开了。所以,我为男孩子们建立了一所学校。现在,我想要为女孩子们开设一所学校。我已经租了一幢楼用于这个目的,主楼旁边还有两间破旧的屋子,是给女教师住的。她的工资为每年三十英镑,房子虽然简陋,但已经安置好了家具,应该是够用了。这多亏了奥利弗小姐,她是我教区内唯一的富人,奥利弗先生的独生女,而奥利弗先生是山谷中制针厂和铸铁厂的业主。这位女士还给从孤儿院来的孤儿们垫付了学费和服装费,但是要求这些孩子必须协助老师做一些在她们的住所和学校中力所能及的琐事,因为教师会忙于教学而没有时间亲自过问生活上的事情。你愿意做这样一位教师吗?” 这个问题提得有些仓促。关于我的想法和感情,我相信他已经猜到了一点儿,但并不能完全了解,他也说不出我会怎样看待命运。或许他猜想这个建议会遭到愤怒或者蔑视的拒绝。事实是,这份工作确实有些低微,但它毕竟是一份能让我遮风蔽雨的工作,而且我想找到一个避难所。这份工作会很乏味,但是比起那些给富人做家庭教师的人来说,至少在人格上是独立的。我害怕到陌生的人群中做一名奴隶,对于这种事情的恐惧就像钳子夹住了我的心。然而这份工作并不丢脸,而且在精神上也不是低贱卑微的,所以我作出了决定。 “谢谢你的建议,里弗斯先生。我很高兴能够接受这份工作。” “可是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了吗?”他说,“这是一所乡村学校,而你的学生们都是一群穷苦的女孩。她们大多数都生活在茅草屋,稍微好一些的也不过就是农夫的孩子。编织、缝纫和读、写、算,你都得教。你自己原来的技能怎么办?你的思想、情感和爱好都该怎么办呢?” “先收藏着,留着它们,等有用的时候再说。” “这么说,你知道你要去做的事情了?” “我知道。” 这时,他笑了,笑中没有苦涩,也没有伤心,是发自内心的满意并感激的笑容。 “那么,你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呢?” “我明天就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如果你愿意,下星期就可以开学。” “很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站起身,穿过房间,又停在那里再次用目光打量着我。他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对劲吗,里弗斯先生?”我问道。 “你不会在莫尔顿待很久的,不会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笃定呢,你的理由是什么?” “我从你的眼神中看出来了,因为它并没有表示要在此安度一生。” “我没有雄心。” 当他听到“雄心”这个词的时候先是吃了一惊,接着便说道:“不,你怎么会想到雄心呢?谁说你是雄心勃勃的呢?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但是你又是怎么发现的?” “我在说我自己。” “嗯,如果你没有雄心,那么你是——”他停住了。 “是什么呢?” “我想要说的是多情,但又怕你误会这个词。这样你会不高兴的。我的意思是,人类的爱心和同情心在你的身上表现得很强烈。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你的业余时间在孤单中度过,而且工作也是一样,你不会想做毫无激情的单调工作。”紧接着,他又强调道,“就像我不会安于住在这里,将自己埋没于这片沼泽地中,封闭在大山里,因为这不符合上帝赐予我的天性,倘若这样,那么上天的赠予将被断送掉。现在你明白我的思想为什么总是矛盾的了吧。在为大众布道的时候,我安心接受自己卑贱的命运,只要能够为上帝做事,那么即便是砍柴、汲水,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这个上帝任命的牧师,每时每刻都不安地咆哮着。唉,总需要一个办法让心之所望与原则能够结合起来才行。” 他走出了房间。就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我对他的了解已经胜过以前的一个月了。但是对于我来说,他仍然像谜一样。 随着与自己的家园和哥哥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也变得越来越伤感,情绪越来越低落了。她们一直尽力将自己伪装得像往常一样,但是想要掩盖住心中无法克制的哀愁,简直太难了。黛安娜说,这次离别与之前的每一次都不同。单说与圣约翰的分别,或许是几年,甚至是一生。 “他会为他自己决定了的事情牺牲一切。”她说,“但他天性又是一个情感强烈的家伙。简,你平时看到的圣约翰是安安静静的,但是在他的内心中总有一团火在燃烧。你或许觉得他很儒雅、温顺,但在某些事情上,他比死神还要冷酷无情。最糟糕的是,我完全没有办法去说服他放弃那个严苛、残酷的决定。当然,我肯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去责备他,因为能够为耶稣献出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是一件正确而又高贵的事情。但是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将要破碎的心。”说完,眼泪从她美丽的眼睛里夺眶而出。玛丽低着头,忙着自己的活计。 “如今我们已经失去了父亲,很快这个家也要没有了,接下来是哥哥。”她喃喃地说。 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仿佛也是天意,它是要为人类证实“祸不单行”的格言,在一个人伤心的时候又看到自己手中的东西失去了,心里更为恼火。圣约翰刚好走过窗前,他在读一封信,接着他走了进来。 “我们的舅舅去世了。”他说。 这两位姐妹几乎同时愣住了,既不感到震惊,也不表示惊讶。从她们的眼睛中可以看出,这个消息很重要,但是并不那么令人痛苦。 “死了?”黛安娜重复说。 “是的。” 她用搜索的目光打量着她哥哥的脸庞。“那又怎样呢?”她低声地问。 “那又怎么样,死了?”他回答道,而他的脸如同大理石一般,没有任何表情,“那又怎么样?唉,没怎么样。你自己看吧。” 他将信扔到她的腿上,她粗略地看了一遍,又交给了玛丽。玛丽则默默地很认真地读着,后来将信还给了她的哥哥。三个人彼此对视了一眼,之后不约而同地笑了,那种笑容中写满了无奈与凄凉。 “阿门!毕竟我们还活着。”黛安娜最后说。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没让我们的状况变得更加糟糕。”玛丽说道。 “只不过它会让人想起可能出现的一种景象,”里弗斯先生说,“而且那种景象与我们现在的实情形成过分鲜明的对比。” 他折好信,将它锁进抽屉,又离开了。 在几分钟内,没有人说话。 黛安娜转向了我:“简,你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秘密感到奇怪,而且会觉得我们的心肠太狠毒了,像舅舅这样的亲人过世,我们居然都不难过。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或者说都不认识他。他是我们母亲的兄弟。在很久以前,我们的父亲曾与他发生过很严重的争吵。因为父亲听从了他的意见,将我们家的大部分财产拿去投资一桩风险很大的生意,结果这桩生意将我们的父亲毁了。所以他们彼此责怪对方,并且愤怒地绝交,从此再也没有和好。后来,我的舅舅又投资了几家让他发财的企业,积攒下两万英镑左右的财产。他一直没有结婚,至于他的亲人,除了我们,还有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同我们比起来,与他的关系近很多。我的父亲则抱希望说,他可以将遗产留给我们,以此弥补他曾经犯下的错。但是现在他过世了,而这封信上通知我们,他已经将他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他另一个亲人。哦,他留给我们三十畿尼,让我们三个人平分,这钱是用来购置三枚丧戒的。当然,他有权利做他想做的事情,但是刚刚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还是有些扫兴。我和玛丽认为,如果我们能各有一千英镑,就算很富有了,即使让圣约翰拿这笔钱做好事,也是很可观的。” 向我解释完之后,她就将这个话题放到一边了。不管是里弗斯先生,还是他的妹妹们,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沼泽居,去了莫尔顿。第三天,黛安娜和玛丽也告别了这里,去了遥远的B城。又过了一个星期,里弗斯先生和汉娜搬到了牧师住宅。从那之后,这座古老的庭院就闲置了。 第三十章 我越是深入了解沼泽居的人,就越喜欢他们。没过几天,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除了整天在家里坐着,还可以出门散散步。我可以参加黛安娜和玛丽的所有活动,并和她们交谈,无论谈多久都可以。不管是在任何时间、地点,只要她们需要我帮忙,我就会去。在这种交往中,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令人兴奋的喜悦——这真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感受到的——一种产生于融洽气氛的快乐与情趣。 我喜欢读她们喜欢的书,欣赏她们所欣赏的,赞同她们所赞同的。而她们所喜欢的,就是这个与世隔绝的家,这座灰白色的、小巧的、古老的建筑。房子的屋顶很矮,配的是格子状的窗棂。而且这里还有风蚀的小路和大路两旁伫立的两排古杉。虽然强劲的风已经将古杉吹得有些倾斜了,但是我仍旧喜欢。还有花园,里面几乎没有什么花,长满了冬青树和紫杉,只有这些茂盛而坚硬的植物。另外让她们眷恋的是房子后面和四周的紫色荒原和凹陷的溪谷。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马道,从房屋的门口经过,并且顺着高低起伏的地势通往溪谷。马道就在树丛之间蜿蜒向前,随后又经过几片与欧石楠接壤的荒芜的小牧场。一群浑身灰色、长着苔藓一样面孔的小羊,就是依靠它们为生的。是的,她们是那么眷恋这片美丽的景色。我也能够理解她们的情感,因为我同她们一样。我同样看到了它们的诱人之处,并且能够体会到它所呈现出来的孤寂。我的眼睛尽情地享受着高低起伏的旷野,享受着山脊上与山谷中的青苔、灰色欧石楠、时而有小花作装饰的草地、色彩鲜艳的欧洲蕨和色彩柔和的花岗岩所构成的这片荒野的全部色彩。这里所有的景色与物种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无论是疯狂的风或柔和的风、风雨交加的天气或风和日丽的日子、日出或日落、拥有皎洁月亮的夜晚或乌云密布的黑夜,都让我同她们一样被这个地方深深地吸引着。 在屋子里,我们的相处同样很融洽。她们姐妹俩比我有文化,书读得比我多。于是,我开始急急忙忙地追赶她们已经走过的知识之路。我急迫而又贪婪地读着她们借给我的书,并且在夜晚与她们一起讨论书中的观点,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们的观点一致,想法合拍,简直意气相投。 如果在我们三个人之中找出一位出色的领导者,那么一定是黛安娜。在身材上,她绝对优于我,不仅漂亮,而且有充足的精力。她的精力极为旺盛,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关于这一点我总是很疑惑,也很好奇。每天夜晚来临的时候,我还能轻松自如地谈论一会儿,但是很快我就只能坐在黛安娜脚边的矮凳子上,将头依靠在她的膝盖上,听着她和玛丽轮流探讨那些我只能看懂皮毛的问题。黛安娜很愿意教我学德语,我也喜欢和她学。我发觉,教师这个职务令黛安娜很开心,我也很开心做一名学生,我们两个人的性格互补。渐渐地,我们之间的情谊越来越深厚。她们发现我会画画,所以允许我使用画板、画笔与水彩。我在绘画方面比她们要好一些,她们初看到我的画时,都有些惊讶和痴迷。有的时候,我会画上几个小时,玛丽就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画上几个小时,之后也开始学起来。她绝对是一位聪明并且听话、用功的好学生。我们之间的相处就这样持续下去,彼此都感觉到很快乐,一星期的时间就如一天一样,而过一天,就像度过一个小时。 至于圣约翰先生,我与他的妹妹们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的情感并没有扩展到他的身上。其实我们之间疏远的原因之一在于他难得在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教区的居民奔忙,需要走访病人和穷人。 不管天气好坏,都不能阻止和改变这位牧师的短途行程。每天早上的学习时间结束,他就会戴上帽子,牵着他父亲留下来的老猎狗卡罗,出门履行他的责任。但是,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看待他应尽的责任的。每当天气不好的时候,他的妹妹们便会劝他那天不要出门了。那个时候,他会奇怪地笑笑,之后严肃地说:“如果一阵风和几滴雨水就能让我放弃我的工作,那么,又怎么能为我将来的工作作好准备呢?”黛安娜和玛丽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往往只是一声叹息,或者是几分钟的沉默。 除了他经常外出奔波之外,在我和他之间建立友谊的另一个障碍是他的天性。似乎他天生就是沉默寡言的人,我常看到他心不在焉,独自冥思苦想。他的确对工作充满了热情,并且在生活和习惯上都没有可以指责的地方,但是他好像并不享受每个虔诚的基督徒和脚踏实地的慈善家应该得到的回报:内心的宁静与满足。夜晚来临,他时常坐在窗前的桌子旁边,面对着桌前的纸张和书籍,他并没有写东西,也没有看书,只是双手托腮,任凭思路在我未知的领域驰骋。在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到频繁的闪烁和变化,可以看出他的兴奋与激动。 此外,我认为他与他的妹妹们是不同的,他并不认为大自然是快乐的源泉。我曾听他说过,但也只是一次,他说他对那条崎岖的山路深深地着迷,而且对于自己家的黑色屋顶和灰色墙壁怀着一种眷恋之情。但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和语调都饱含忧郁,并没有什么快乐可言。而且他从来没有因为只是享受荒原的恬静而去散步,也没有去发现或谈及荒原赐予人们的那种平静的快乐。 由于他不大喜欢和人交谈,所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花了一些时间的,那时我才有机会探究他的思想。我在莫尔顿听他的一次教堂讲道,之后才对他的能力有了初步的了解。我很想描绘一下他那次讲道的情形,但没有办法做到,因为我已经没有办法确切地表达出它给我留下的印象。 布道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自然、平静,其实他的演讲风格和语调自始至终都是很平静的。但是会有一种发自肺腑、已经加以控制的热情,融入他清晰的语调中,从而让语言变得更加生动有力起来——简练、浓缩,并且拿捏得当。牧师的力量会让人的心灵震撼,思想感受到诧异,但没有被感化。他的演讲从头到尾都好像隐藏着一种特别的痛苦,没有宽慰人们的温柔。他的讲话中总会严肃地提到加尔文主义——上帝的选拔、天意和天罚——每次对人们的告诫都像是在宣布末日的来临。布道结束后,我的心灵并没有因为他的演讲而变得平静,反而感受到了一种悲凉。因为我好像感受到他所作出的雄辩来自已经失望至极的混浊的心灵。在那里跳动的心仿佛已经判定愿望没有办法满足,憧憬的未来无法实现。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是否与我相同。我确信圣约翰?里弗斯尽管生活单纯,人又真诚热情,但没有理由一定要找到上帝所赋予的安宁。我想他和我是一样的,都没有找到。我是因为我亲手打碎了自己的偶像,之后离开了天堂,所以才产生了隐蔽的、不安的悔恨——虽然我已经在近些日子尽量回避这些悔恨,但它们还是无情地纠缠着我。 转瞬间,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黛安娜和玛丽不久就要离开沼泽居了,她们需要回到各自不同的生活和角色中去。她们两个人都将去英国南部一个时髦的城市当家庭教师。虽然她们的工作环境不同,但都被富有而高傲的家庭成员们视为低下的附属品。那些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挖掘她们的潜能,只不过是借用她们的外在技能而已,这就如同赏识他们厨师的手艺和侍女的情趣差不多。圣约翰先生从未提过帮我找工作的事,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已经迫在眉睫了。一天早晨,我与他单独在客厅里待了几分钟,我冒昧地走近窗户,他平时用的桌子、椅子和书桌都在窗户旁边。尽管我还没想好要怎样开口询问我记挂的事情,但我打算说话了。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想要打开他这个将自己紧紧包裹着的拘谨外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他倒是替我节省了许多麻烦,先开口了。 我走近时,他将头抬了起来,问道:“你有问题要问我吗?” “是的,我想知道,你是否帮我找过工作了。” “三个星期前我就已经找到了,或者说是替你设计了一份工作,但是看见你在这里过得很快乐,而且我的妹妹们也都很喜欢你,并且你的存在也为她们增添了不少乐趣,我就没有打扰你们,那样做有些不合时宜。我本想等到她们离开沼泽居的时候,或者等到你觉得有必要的时候再告诉你。” “那么,她们在三天后就要走了吗?”我问道。 “是的,等她们离开了,我也要回到莫尔顿的牧师住所去。汉娜会跟我一起走,这栋老房子要关闭了。” 我停顿了一会儿,以为他会继续话题,但是他好像另有所思。因为我看到他明显在走神,似乎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所以,我不得不将他拉回我现在最关心的话题上。 “你为我设计了怎样的工作,里弗斯先生?我希望这么长时间的拖延不会让事情变得难办。” “哦,不会的。因为这份工作是由我来提供的,而且也只有你来接受。” 他不再说话了,好像并不想继续谈论下去。但是我有些按捺不住。于是一两个不安的动作和一个急切的眼神,被他捕捉到。这些对于他来说,与语言无异,而且我省了不少的麻烦。 “你不用着急知道。”他说,“坦白说,我没有合适的能够赚钱的工作介绍给你。但在我解释之前,我得先告诉你,我能够给你提供的帮助,无非就是瞎子帮助瘸子,总是苍白无力的。当我还完父亲的债务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穷人了。他留给我的,就是这座破旧的房屋、房屋后面一排枯萎的杉树,以及前面那一片长着紫杉和冬青灌木的荒土。我的出身其实很卑微,里弗斯是一个古老的姓氏,而这个家族三个仅存的后裔有两个人在陌生人中依赖别人为生。第三个人则认为自己是远离故土的异乡人,不仅活着如此,死了也是一样。是的,他一直认为,那样的命运才是他的荣耀,他盼望着有朝一日那种摆脱尘世束缚的十字架会放在他的肩膀上,而那位教会斗士的首领会传下号令:‘起来,跟着我!’” 圣约翰说这番话的语气,如同他布道时一样平静而深沉,他的脸色没有泛红,只是目光炯炯有神。他继续说:“既然我自己是贫穷并且卑微的,那么我能为你提供的工作也只能是贫穷并且卑微的。或许你会觉得这种工作很低贱,因为从你平时的习惯来看,你更愿意与受过教育的人交往。但我觉得,凡是有利于人民的工作,就不是低俗的。越是贫瘠没有被开垦的土地,基督教徒就越需要去承担起开垦的使命。他的劳动所得越少,他的荣誉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命运就是先驱者的命运,传播福音的第一批先驱者就是使徒们,他们的首领就是耶稣,他本人就是救世主。” “嗯?”当他又一次停顿的时候,我说,“说下去。”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了看我。似乎我的面孔像是一本书,而他悠闲地读着书中的五官与线条,那是书页上的人物。在他仔细打量了我之后,便作出了结论,在他接下来的表述中提到了部分结论。 “我相信你会接受我提供的职位。”他说,“而且会做上一段时间,尽管不会永远做下去。就像我不会永久做一名英国的乡村牧师,这会让人越来越狭隘,虽然这是一个平静而神秘的职位。因为你的性格和我很像,有一种不安分的东西,尽管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 “请解释一下吧。”当他再次停下来的时候,我催促道。 “好吧。接下来你会听到这份工作如何可怜、琐碎和束缚人。既然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么我就是自己的决策者,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了,所以我不会一直生活在莫尔顿。很可能在一年之内,我就会离开这个地方。但只要我还在这里,我就会竭尽所能去改善这里的一切。两年前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莫尔顿根本没有学校,穷人家的孩子都与求知、上进的希望隔开了。所以,我为男孩子们建立了一所学校。现在,我想要为女孩子们开设一所学校。我已经租了一幢楼用于这个目的,主楼旁边还有两间破旧的屋子,是给女教师住的。她的工资为每年三十英镑,房子虽然简陋,但已经安置好了家具,应该是够用了。这多亏了奥利弗小姐,她是我教区内唯一的富人,奥利弗先生的独生女,而奥利弗先生是山谷中制针厂和铸铁厂的业主。这位女士还给从孤儿院来的孤儿们垫付了学费和服装费,但是要求这些孩子必须协助老师做一些在她们的住所和学校中力所能及的琐事,因为教师会忙于教学而没有时间亲自过问生活上的事情。你愿意做这样一位教师吗?” 这个问题提得有些仓促。关于我的想法和感情,我相信他已经猜到了一点儿,但并不能完全了解,他也说不出我会怎样看待命运。或许他猜想这个建议会遭到愤怒或者蔑视的拒绝。事实是,这份工作确实有些低微,但它毕竟是一份能让我遮风蔽雨的工作,而且我想找到一个避难所。这份工作会很乏味,但是比起那些给富人做家庭教师的人来说,至少在人格上是独立的。我害怕到陌生的人群中做一名奴隶,对于这种事情的恐惧就像钳子夹住了我的心。然而这份工作并不丢脸,而且在精神上也不是低贱卑微的,所以我作出了决定。 “谢谢你的建议,里弗斯先生。我很高兴能够接受这份工作。” “可是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了吗?”他说,“这是一所乡村学校,而你的学生们都是一群穷苦的女孩。她们大多数都生活在茅草屋,稍微好一些的也不过就是农夫的孩子。编织、缝纫和读、写、算,你都得教。你自己原来的技能怎么办?你的思想、情感和爱好都该怎么办呢?” “先收藏着,留着它们,等有用的时候再说。” “这么说,你知道你要去做的事情了?” “我知道。” 这时,他笑了,笑中没有苦涩,也没有伤心,是发自内心的满意并感激的笑容。 “那么,你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呢?” “我明天就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如果你愿意,下星期就可以开学。” “很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站起身,穿过房间,又停在那里再次用目光打量着我。他摇了摇头。 “有什么不对劲吗,里弗斯先生?”我问道。 “你不会在莫尔顿待很久的,不会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笃定呢,你的理由是什么?” “我从你的眼神中看出来了,因为它并没有表示要在此安度一生。” “我没有雄心。” 当他听到“雄心”这个词的时候先是吃了一惊,接着便说道:“不,你怎么会想到雄心呢?谁说你是雄心勃勃的呢?我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但是你又是怎么发现的?” “我在说我自己。” “嗯,如果你没有雄心,那么你是——”他停住了。 “是什么呢?” “我想要说的是多情,但又怕你误会这个词。这样你会不高兴的。我的意思是,人类的爱心和同情心在你的身上表现得很强烈。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你的业余时间在孤单中度过,而且工作也是一样,你不会想做毫无激情的单调工作。”紧接着,他又强调道,“就像我不会安于住在这里,将自己埋没于这片沼泽地中,封闭在大山里,因为这不符合上帝赐予我的天性,倘若这样,那么上天的赠予将被断送掉。现在你明白我的思想为什么总是矛盾的了吧。在为大众布道的时候,我安心接受自己卑贱的命运,只要能够为上帝做事,那么即便是砍柴、汲水,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但是,我这个上帝任命的牧师,每时每刻都不安地咆哮着。唉,总需要一个办法让心之所望与原则能够结合起来才行。” 他走出了房间。就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我对他的了解已经胜过以前的一个月了。但是对于我来说,他仍然像谜一样。 随着与自己的家园和哥哥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近,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也变得越来越伤感,情绪越来越低落了。她们一直尽力将自己伪装得像往常一样,但是想要掩盖住心中无法克制的哀愁,简直太难了。黛安娜说,这次离别与之前的每一次都不同。单说与圣约翰的分别,或许是几年,甚至是一生。 “他会为他自己决定了的事情牺牲一切。”她说,“但他天性又是一个情感强烈的家伙。简,你平时看到的圣约翰是安安静静的,但是在他的内心中总有一团火在燃烧。你或许觉得他很儒雅、温顺,但在某些事情上,他比死神还要冷酷无情。最糟糕的是,我完全没有办法去说服他放弃那个严苛、残酷的决定。当然,我肯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去责备他,因为能够为耶稣献出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是一件正确而又高贵的事情。但是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将要破碎的心。”说完,眼泪从她美丽的眼睛里夺眶而出。玛丽低着头,忙着自己的活计。 “如今我们已经失去了父亲,很快这个家也要没有了,接下来是哥哥。”她喃喃地说。 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仿佛也是天意,它是要为人类证实“祸不单行”的格言,在一个人伤心的时候又看到自己手中的东西失去了,心里更为恼火。圣约翰刚好走过窗前,他在读一封信,接着他走了进来。 “我们的舅舅去世了。”他说。 这两位姐妹几乎同时愣住了,既不感到震惊,也不表示惊讶。从她们的眼睛中可以看出,这个消息很重要,但是并不那么令人痛苦。 “死了?”黛安娜重复说。 “是的。” 她用搜索的目光打量着她哥哥的脸庞。“那又怎样呢?”她低声地问。 “那又怎么样,死了?”他回答道,而他的脸如同大理石一般,没有任何表情,“那又怎么样?唉,没怎么样。你自己看吧。” 他将信扔到她的腿上,她粗略地看了一遍,又交给了玛丽。玛丽则默默地很认真地读着,后来将信还给了她的哥哥。三个人彼此对视了一眼,之后不约而同地笑了,那种笑容中写满了无奈与凄凉。 “阿门!毕竟我们还活着。”黛安娜最后说。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没让我们的状况变得更加糟糕。”玛丽说道。 “只不过它会让人想起可能出现的一种景象,”里弗斯先生说,“而且那种景象与我们现在的实情形成过分鲜明的对比。” 他折好信,将它锁进抽屉,又离开了。 在几分钟内,没有人说话。 黛安娜转向了我:“简,你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秘密感到奇怪,而且会觉得我们的心肠太狠毒了,像舅舅这样的亲人过世,我们居然都不难过。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或者说都不认识他。他是我们母亲的兄弟。在很久以前,我们的父亲曾与他发生过很严重的争吵。因为父亲听从了他的意见,将我们家的大部分财产拿去投资一桩风险很大的生意,结果这桩生意将我们的父亲毁了。所以他们彼此责怪对方,并且愤怒地绝交,从此再也没有和好。后来,我的舅舅又投资了几家让他发财的企业,积攒下两万英镑左右的财产。他一直没有结婚,至于他的亲人,除了我们,还有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同我们比起来,与他的关系近很多。我的父亲则抱希望说,他可以将遗产留给我们,以此弥补他曾经犯下的错。但是现在他过世了,而这封信上通知我们,他已经将他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他另一个亲人。哦,他留给我们三十畿尼,让我们三个人平分,这钱是用来购置三枚丧戒的。当然,他有权利做他想做的事情,但是刚刚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还是有些扫兴。我和玛丽认为,如果我们能各有一千英镑,就算很富有了,即使让圣约翰拿这笔钱做好事,也是很可观的。” 向我解释完之后,她就将这个话题放到一边了。不管是里弗斯先生,还是他的妹妹们,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沼泽居,去了莫尔顿。第三天,黛安娜和玛丽也告别了这里,去了遥远的B城。又过了一个星期,里弗斯先生和汉娜搬到了牧师住宅。从那之后,这座古老的庭院就闲置了。 第三十一章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小房子。房间里的墙壁粉刷成了白色,地面是用沙石铺成的。房间里有四把椅子、一张桌子,都粉刷过了,还有钟、橱柜、几只盘子、碟子、一套陶瓷茶具。楼上是我的卧室,里面除了床,还有抽屉和衣柜。衣柜很小,我那些可爱的朋友已经慷慨解囊为我添置了几件必要的衣服,尽管仍旧为数不多,但已经足够用了。 傍晚的时候,我给了为我当助手的一个女孩一个橘子,让她离开了。我独自坐在火炉旁。今天早上学校就开课了,我的学生一共有二十个,但在她们当中只有三个孩子可以阅读,但是不会写,也不会数学,班上还有几名学生会一点儿编织和缝纫的技巧。并且学生们所说的话带有很重的方言口音,以至于我和她们之间的交流还有一些困难。这些孩子中的确有一些很粗俗,没礼貌,难以管理,但是还有一些孩子拥有我喜欢的性格,她们听话,并且想要学到知识。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些身着简陋的破衣烂衫的小农民,她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就像那些富贵家庭中的孩子一样。在她们的心里,也有着同那些富贵家庭中的孩子一样美丽的天性——她们有美德,有智慧,也有善良的情感。而我的任务就是发掘她们天性中的美丽,让它们长大,当然我在这样做的时候也会感受到一些快乐。说实话,对于未来的生活我已经没有多大的期望了,然而如果我能够安下心来,让心在应该的状态下活动,那么它就一定会给我一些东西,让我这样一天天生活下去。 今天上午和下午,我都在四壁萧条、简陋不堪的教室中度过。如果问我是否感觉到快乐、安心和满足,那么我的心会告诉我,不是这样的。甚至在一些时候我觉得很孤独,我觉得——是的,我就像一个傻瓜一样——觉得自己很丢脸。我怀疑这一步并没有提高我的社会地位,反而是一种堕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无知、贫穷和粗俗,这让我失望到了极点。但是我不能因此贬低自己,痛恨自己的卑贱。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这或许是一个进步。我要努力地将这种想法赶走、清除。我相信,明天我就可以战胜它们中的一部分,几个星期后我就可以将它们全部打败了。再过几个月,我一定会欣慰地看到我的学生们大有长进,到了那个时候,满足感已经战胜了厌恶。 与此同时,我也在问自己另外一个问题,倘若说这个不够好,那么更好的又是什么样子呢?难道说让自己屈服于诱惑,任凭自己的激情作出全部的选择,不作任何心理斗争地陷入温柔的怀抱,熟睡于满是鲜花的地方,等到自己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身在奢华的别墅之中?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现在一定在法国的某个地方做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妇,有一半的时间用于疯狂地迷恋他。而他,他会——是的,他会在短暂的时间内同样为我着迷。他是爱我的,而且再也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爱我了。永远不会看到有人会为了我的青春、美丽、优雅而倾倒,因为除了他,我相信我对其他人绝对没有这么大的魅力。他喜欢我,并且为我感到骄傲,这是其他人不曾有过的。可是我会在哪里游荡,我会说什么,我会有怎样的感觉呢?我问道:“我是在马赛愚人的天堂做一个奴隶,时而开心得浑身发烧,时而羞辱得浑身战栗,甚至哭泣,还是在健康的英国中部被山风吹拂的角落里做一个无忧无虑、普普通通的乡村女老师呢?”没错,当我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法规,嘲讽那些不清醒的冲动时,我觉得自己是正确的。是上帝指引我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感谢上帝的恩赐。 黄昏来临了,我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想要看看夕阳、小屋前面静悄悄的田野,还有距离这里大约半英里的学校。鸟儿们正唱着它们最后的一曲:“微风和煦,露水芬芳。” 看到眼前的一切,我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奇怪的是,为什么我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流了很久。为什么?因为我被命运残忍地从我的主人身边拽走,而且我再也见不到他了,还是因为他的绝望、痛苦与愤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我带给他的?而这种愤怒与痛苦,可能迫使他走在距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的地方,让他再也没有回归正路的勇气和决心。想到这里,我便不再想独自欣赏这美丽的黄昏时分的天空和孤独的莫尔顿山谷。我觉得很孤独,因为在山谷中,除了掩映在树丛中的教堂和牧师住所,另一边住着有钱的奥利弗先生和他女儿的溪谷庄园外,我再也看不到其他建筑了。我将自己的眼睛蒙上,将头倚靠在门边。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有轻微的响声从我的小花园和外边的草地分别向我屋门的方向传来,我抬起头一看,是一条狗。是里弗斯先生的猎狗卡罗,它正在用鼻子推门。而圣约翰将双手抱在胸前,倚着门。他双眉紧锁,用有些严肃又有些不快的目光看着我,我请他到里面坐。 “不,我不能久待,我只是过来给你送一个包裹,是我的妹妹们留给你的。我想里面是一个颜料盒,还有一些铅笔和纸张。” 我将它们收了下来,我想这个礼物是值得欢迎的。我走近他时,我想他一直用严厉的目光审视着我。毫无疑问,他看到了我脸上的泪痕。 “你是觉得第一天的工作比预期的还要困难吗?”他问道。 “哦,没有!正好相反,我认为我和我的学生们相处得很好。” “那么,或许是你的住处条件——你的房子,你的家具——是它们让你失望了?说实在的,它们的确有些简陋,但是——” 还没等他说完,我便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房间很干净,也经得住风雨。我的家具样样俱全,生活起来很方便。我触目所及的都是能够让我觉得欣慰的东西,并没有带给我沮丧。我绝不是一个傻瓜或享乐主义者,会对缺少地毯、沙发或者银盘之类的东西而懊恼。更何况在五个星期之前,我还什么都没有,当时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乞丐、弃儿、流浪者。但是现在我有了房屋、家人和工作。我感谢上帝对我的仁慈,感谢朋友的慷慨和命运的恩赐。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失望和烦恼。” “但是,难道你就不觉得孤单和压抑?你身后的小房子,里面黑黢黢、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生气。” “我几乎没有时间来欣赏这种安宁的感觉,所以更没有时间去感受孤单,也没有道理因此觉得不耐烦。” “很好。我希望你的感受真的如你所说。不管怎样,你健全的理智会告诉你,如果你现在就像罗得的妻子那样犹犹豫豫、畏首畏尾,那就太早了。在我遇见你之前,你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劝你坚决抵制诱惑。你现在需要的就是做好你现在的工作,而且至少要坚持几个月的时间。” “这正是我想做的。”我回答。 圣约翰继续说:“想要控制好自己的工作状态和改变自己的天性,的确很困难,但也并不是说就不能改变,按照我的经验,这是完全可以办到的。在一定的范围内,上帝赐予了我们这种权利,我们可以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当我们需要食物来充饥,当我们需要改变初衷,走一条原本不愿走的路时,我们没有必要因为食物不足而挨饿,也同样没有必要让自己绝望地停滞不前。我们应该换个思路,为心灵寻求另一份养料,比起依靠品尝禁果来滋养,更为香醇。要勇于为了开辟一条新路而冒险,虽然前路坎坷,却同在此之前命运堵截我们的那条路一样安全。 “一年前,我也感受过痛苦,因为我认为做一名牧师是一大错误。周而复始的指责简直乏味至极。我向往的是更为活跃、新鲜的就像文学事业一样能够激动人心的工作,我向往艺术家、演说家、作家的命运,只要是不同于牧师这个行业的任何职业,我都向往。没错,在我夸大的牧师法衣之下有一颗跳动的心,是一个政治家、一个士兵、一个光荣事业的献身者、一个沽名钓誉者、一个权力欲很强者的一颗心。我觉得我现在所过的生活是悲惨的,所以必须改变,否则我会因此死去。经过一段时间的黑暗和挣扎,光明终于来临了,它令人宽慰地降临了。在此之前那种狭隘的生活,突然在我的眼前扩大,最终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平原。我听从了上帝的召唤,全力以赴,张开翅膀,任意飞翔,攀上未知的顶端。只要是上帝赐予我的使命,我都会努力做好,并且传播到更远的地方。要做一名优秀的传教士,就要具备最好的士兵、政治家、演说家等所有人的技能。 “我决心当一名传教士。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脚上再也没有镣铐,全身的束缚都解脱了。但是解除束缚后,身上还有被锁链磨伤的伤口,需要时间来愈合。其实,我的父亲反对我的决定,但自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任何顾虑和牵绊了。所有的事情都决定得差不多了,继任莫尔顿牧师的人也已经选好了。还剩下一些感情纠葛,但是已经被我冲破或割断了,这已经是人类最后的一个弱点。我知道我一定会克服的,我发誓必须克服,因为我要离开欧洲,到东方去。”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用的是奇怪、克制却又强调的语气,当他说完话抬起头时,并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远方的夕阳。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们两个都背朝着身后那条从门口通向田野的小路,谁都没有听到脚步声,因为我们都被眼前的景色吸引,陶醉在潺潺的溪流声中。所以当一个银铃般快乐甜蜜的嗓音响起来时,我们俩都吃了一惊。 那人说:“晚上好,里弗斯先生。晚上好,老卡罗。看来你的狗比你先认出了你的朋友。当我还在下面的田野上时,它就已经竖起耳朵、摇起尾巴了,你现在却还是背对着我。” 确实如此。尽管里弗斯先生最初听到这美妙的声音时有些吃惊,如同霹雳在他的头上撕裂了云层一般。当对方说完话,他仍旧保持着刚刚被惊吓时的动作和状态。他的胳膊靠在门上,脸面向西方。最后,他从容地转过头,带着几分慎重,我似乎觉得在他的旁边出现了一个幻影。在距离他三尺的地方,有一位穿着纯白衣服的身影——年少、体态优美,身材丰满。这个人弯下腰去抚摸卡罗时,将头抬起,长长的面纱被她撩到了后面,于是一张如花似玉的面容映入眼帘。如果用美妙绝伦来形容确实有些言重了,但我还是想用这个词,或者另加修饰。英格兰这样温和的气候所能塑造出的最可爱的面容,还有英格兰湿润的风与雾所能催生出的或者庇护的最纯正的玫瑰色和百合色,把这样的描绘用在眼前这个女孩子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的。她不缺一丝妩媚,看不出任何缺陷。这位年轻姑娘的面部匀称,皮肤娇嫩,眼睛的形状和颜色就如同我们在画册中见到的那样,又大又黑又圆。眼睫毛又长又浓,柔美地围着那双美丽的眼睛。描过的眉毛非常清晰。额头白皙光滑,正好为色泽和光彩所形成的活泼美增添了一分宁静。她的脸是椭圆形的,嘴唇是健康的红色,外形十分可爱。整齐而闪光的牙齿没有缺点,下巴上有一个苹果般的小窝。浓密的头发变成了美丽的装饰。总之,一切理想中的美丽都属于她。我看着这个漂亮的家伙,不禁惊讶,也为之赞叹。上帝一定是出于对她的偏爱而创造了她,但忘记了给予她吝啬后母般的小礼物,而授予了她外祖母般的慷慨恩赐。 圣约翰?里弗斯对这位人间的天使是怎么看的呢?我看到他转过身去,看着这位美女,我的疑问顿时产生了。我也自然地从他的脸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已经将目光从这位美女身上移开了,此时正看着偏门旁一朵不起眼的雏菊。 “这个黄昏是很美,不过这么晚了,你不该独自出门。”他一边说,一边用脚将没有盛开的白色花朵踩烂。 “哦,我下午去了趟S市,现在刚回来(她提了一下距离这里大约二十英里的一个城市)。爸爸和我说,你在这里已经开办了一所学校,而且新的女教师已经来了,所以我在吃完茶点后戴上草帽跑到这里来看她。是她吗?”她指着我问道。 “是的。”圣约翰说。 “你觉得你会喜欢莫尔顿吗?”她问我,在她的语调和举止中,我感受了一种单纯和直率,虽然有些孩子气,但很讨人喜欢。 “我希望会,而且我也很想这样。” “你的学生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专心吗?” “十分专心。” “你喜欢你的房子吗?” “很喜欢。” “我布置得好吗?” “真的很不错。” “而且选了爱丽丝?伍德来服侍你,不错吧?” “的确如此。她很听话,能做一些事情。”此时我想,这位一定就是继承人奥利弗小姐了。似乎在家庭环境中她也受到了上天的恩赐,真是幸得偏爱啊!我真的不知道在她出生的时候,遇到了什么行星的幸运组合。 “有时我也会来这里帮你教书的。”她补充道,“这样我时常来看你,也可以换换环境,而我喜欢有变化的生活。里弗斯先生,我在S市的时候很快乐。昨天晚上,或者说是今天早晨,我一直跳舞直至两点呢。第×团自从那次骚乱之后,就一直驻扎在那里,军官是世上最让人喜欢的人,他们把我们所有年轻的磨刀制剪的生意人都比下去了。” 此时,我觉得圣约翰先生的下唇好像向外伸了伸,之后上嘴唇向下卷起了一会儿。当这位女孩微笑着告诉他这些事的时候,他的嘴唇却是抿着的,看起来他的脸有些奇怪,有些严肃。他不再看那朵雏菊了,而是抬起眼来凝视着她。那是探寻、意味深长的目光。她再次笑了起来,这种笑容很适合她年轻的玫瑰色脸庞和她那晶莹透亮的眼眸。 圣约翰默不做声,表情严肃,就那样站着,而她又开始抚摸卡罗了。“可怜的卡罗很喜欢我。”她说,“它绝对不会对朋友严肃,也不会故意疏远。而且,如果它会说话,它一定不会不吭声。” 当她用天生优美的姿态在年轻严峻的狗主人面前弯下腰,拍拍狗头时,我看见主人的脸上泛起一圈红晕,看见他严肃的目光已被突如其来的火花融化,闪烁着难以克制的激情,他的脸颊现在已经烧得通红了。此时他看起来真的很英俊,就像一位漂亮的女士一样。他的胸脯不断起伏着,好像那颗巨大的心对强烈的克制表示反感,想要违背意志去挣脱,于是更加强劲地跳动起来,想要获得自由。但是他仍旧控制着它,我想这一定像坚定的骑手勒住腾起的马一样。她如此饱含深情地靠近,没有换得他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的回应。 “爸爸说,你最近不来我们家了。”奥利弗小姐抬起头来,继续说道,“你都快成为溪谷庄园的陌生人了。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而且不大舒服。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看看他吗?” “现在这个时间去打扰奥利弗先生不大合适。”圣约翰回答。 “不会不合适的!我宣布,现在是最好的时机。现在爸爸最需要有人陪伴了。工厂一关,他就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就这么定了,里弗斯先生,你一定得来。你为什么害羞呢,还这么严肃?”她自己作了回答,填补了他沉默的空白,“哦,我忘记了。”她大叫起来,并且摇晃着她美丽的鬈发,这个震惊好像是来源于她自己,“我真是稀里糊涂的!请原谅我吧。现在你已经没有理由拒绝和我聊天了。因为黛安娜和玛丽已经走了,沼泽居也封起来了,真可怜啊,你现在就只剩下自己了。所以和我去家里看爸爸吧。” “今晚就不去了,罗莎蒙德小姐,改天吧。” 圣约翰先生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一台机器。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说出这番话需要多大的力气。 “好吧,如果你还是这么固执,我就要走了。不能再这么待在这里了,露水都快降下来了。晚安!” 她伸出手来。而他只是碰了一碰。“晚安!”他重复道,声音低沉,就像回音一样沉闷。她转身要走,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你的身体还好吧?”她问道。难怪她会提出这个问题,因为他的脸色看起来比她的衣服还要白。 “我很好。”他宣称,随后点了点头,离开了大门。她走一条路,他走的却是另一条。她如同仙女那样轻快地走下了田野,其间有两次回过头去看他。他则坚定地迈着大步,一直向前,从没回头。 看到别人的痛苦,看着别人自我牺牲的场景,我从自己的痛苦和对牺牲的沉思中觉醒。黛安娜?里弗斯曾说她的哥哥“像死神一样冷酷”,看来她一点儿都没有夸张。 第三十一章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小房子。房间里的墙壁粉刷成了白色,地面是用沙石铺成的。房间里有四把椅子、一张桌子,都粉刷过了,还有钟、橱柜、几只盘子、碟子、一套陶瓷茶具。楼上是我的卧室,里面除了床,还有抽屉和衣柜。衣柜很小,我那些可爱的朋友已经慷慨解囊为我添置了几件必要的衣服,尽管仍旧为数不多,但已经足够用了。 傍晚的时候,我给了为我当助手的一个女孩一个橘子,让她离开了。我独自坐在火炉旁。今天早上学校就开课了,我的学生一共有二十个,但在她们当中只有三个孩子可以阅读,但是不会写,也不会数学,班上还有几名学生会一点儿编织和缝纫的技巧。并且学生们所说的话带有很重的方言口音,以至于我和她们之间的交流还有一些困难。这些孩子中的确有一些很粗俗,没礼貌,难以管理,但是还有一些孩子拥有我喜欢的性格,她们听话,并且想要学到知识。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些身着简陋的破衣烂衫的小农民,她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就像那些富贵家庭中的孩子一样。在她们的心里,也有着同那些富贵家庭中的孩子一样美丽的天性——她们有美德,有智慧,也有善良的情感。而我的任务就是发掘她们天性中的美丽,让它们长大,当然我在这样做的时候也会感受到一些快乐。说实话,对于未来的生活我已经没有多大的期望了,然而如果我能够安下心来,让心在应该的状态下活动,那么它就一定会给我一些东西,让我这样一天天生活下去。 今天上午和下午,我都在四壁萧条、简陋不堪的教室中度过。如果问我是否感觉到快乐、安心和满足,那么我的心会告诉我,不是这样的。甚至在一些时候我觉得很孤独,我觉得——是的,我就像一个傻瓜一样——觉得自己很丢脸。我怀疑这一步并没有提高我的社会地位,反而是一种堕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无知、贫穷和粗俗,这让我失望到了极点。但是我不能因此贬低自己,痛恨自己的卑贱。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这或许是一个进步。我要努力地将这种想法赶走、清除。我相信,明天我就可以战胜它们中的一部分,几个星期后我就可以将它们全部打败了。再过几个月,我一定会欣慰地看到我的学生们大有长进,到了那个时候,满足感已经战胜了厌恶。 与此同时,我也在问自己另外一个问题,倘若说这个不够好,那么更好的又是什么样子呢?难道说让自己屈服于诱惑,任凭自己的激情作出全部的选择,不作任何心理斗争地陷入温柔的怀抱,熟睡于满是鲜花的地方,等到自己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身在奢华的别墅之中?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现在一定在法国的某个地方做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妇,有一半的时间用于疯狂地迷恋他。而他,他会——是的,他会在短暂的时间内同样为我着迷。他是爱我的,而且再也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爱我了。永远不会看到有人会为了我的青春、美丽、优雅而倾倒,因为除了他,我相信我对其他人绝对没有这么大的魅力。他喜欢我,并且为我感到骄傲,这是其他人不曾有过的。可是我会在哪里游荡,我会说什么,我会有怎样的感觉呢?我问道:“我是在马赛愚人的天堂做一个奴隶,时而开心得浑身发烧,时而羞辱得浑身战栗,甚至哭泣,还是在健康的英国中部被山风吹拂的角落里做一个无忧无虑、普普通通的乡村女老师呢?”没错,当我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法规,嘲讽那些不清醒的冲动时,我觉得自己是正确的。是上帝指引我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感谢上帝的恩赐。 黄昏来临了,我想到这里便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想要看看夕阳、小屋前面静悄悄的田野,还有距离这里大约半英里的学校。鸟儿们正唱着它们最后的一曲:“微风和煦,露水芬芳。” 看到眼前的一切,我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奇怪的是,为什么我发现自己的眼泪已经流了很久。为什么?因为我被命运残忍地从我的主人身边拽走,而且我再也见不到他了,还是因为他的绝望、痛苦与愤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我带给他的?而这种愤怒与痛苦,可能迫使他走在距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的地方,让他再也没有回归正路的勇气和决心。想到这里,我便不再想独自欣赏这美丽的黄昏时分的天空和孤独的莫尔顿山谷。我觉得很孤独,因为在山谷中,除了掩映在树丛中的教堂和牧师住所,另一边住着有钱的奥利弗先生和他女儿的溪谷庄园外,我再也看不到其他建筑了。我将自己的眼睛蒙上,将头倚靠在门边。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有轻微的响声从我的小花园和外边的草地分别向我屋门的方向传来,我抬起头一看,是一条狗。是里弗斯先生的猎狗卡罗,它正在用鼻子推门。而圣约翰将双手抱在胸前,倚着门。他双眉紧锁,用有些严肃又有些不快的目光看着我,我请他到里面坐。 “不,我不能久待,我只是过来给你送一个包裹,是我的妹妹们留给你的。我想里面是一个颜料盒,还有一些铅笔和纸张。” 我将它们收了下来,我想这个礼物是值得欢迎的。我走近他时,我想他一直用严厉的目光审视着我。毫无疑问,他看到了我脸上的泪痕。 “你是觉得第一天的工作比预期的还要困难吗?”他问道。 “哦,没有!正好相反,我认为我和我的学生们相处得很好。” “那么,或许是你的住处条件——你的房子,你的家具——是它们让你失望了?说实在的,它们的确有些简陋,但是——” 还没等他说完,我便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房间很干净,也经得住风雨。我的家具样样俱全,生活起来很方便。我触目所及的都是能够让我觉得欣慰的东西,并没有带给我沮丧。我绝不是一个傻瓜或享乐主义者,会对缺少地毯、沙发或者银盘之类的东西而懊恼。更何况在五个星期之前,我还什么都没有,当时的我只不过是一个乞丐、弃儿、流浪者。但是现在我有了房屋、家人和工作。我感谢上帝对我的仁慈,感谢朋友的慷慨和命运的恩赐。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失望和烦恼。” “但是,难道你就不觉得孤单和压抑?你身后的小房子,里面黑黢黢、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生气。” “我几乎没有时间来欣赏这种安宁的感觉,所以更没有时间去感受孤单,也没有道理因此觉得不耐烦。” “很好。我希望你的感受真的如你所说。不管怎样,你健全的理智会告诉你,如果你现在就像罗得的妻子那样犹犹豫豫、畏首畏尾,那就太早了。在我遇见你之前,你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劝你坚决抵制诱惑。你现在需要的就是做好你现在的工作,而且至少要坚持几个月的时间。” “这正是我想做的。”我回答。 圣约翰继续说:“想要控制好自己的工作状态和改变自己的天性,的确很困难,但也并不是说就不能改变,按照我的经验,这是完全可以办到的。在一定的范围内,上帝赐予了我们这种权利,我们可以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当我们需要食物来充饥,当我们需要改变初衷,走一条原本不愿走的路时,我们没有必要因为食物不足而挨饿,也同样没有必要让自己绝望地停滞不前。我们应该换个思路,为心灵寻求另一份养料,比起依靠品尝禁果来滋养,更为香醇。要勇于为了开辟一条新路而冒险,虽然前路坎坷,却同在此之前命运堵截我们的那条路一样安全。 “一年前,我也感受过痛苦,因为我认为做一名牧师是一大错误。周而复始的指责简直乏味至极。我向往的是更为活跃、新鲜的就像文学事业一样能够激动人心的工作,我向往艺术家、演说家、作家的命运,只要是不同于牧师这个行业的任何职业,我都向往。没错,在我夸大的牧师法衣之下有一颗跳动的心,是一个政治家、一个士兵、一个光荣事业的献身者、一个沽名钓誉者、一个权力欲很强者的一颗心。我觉得我现在所过的生活是悲惨的,所以必须改变,否则我会因此死去。经过一段时间的黑暗和挣扎,光明终于来临了,它令人宽慰地降临了。在此之前那种狭隘的生活,突然在我的眼前扩大,最终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平原。我听从了上帝的召唤,全力以赴,张开翅膀,任意飞翔,攀上未知的顶端。只要是上帝赐予我的使命,我都会努力做好,并且传播到更远的地方。要做一名优秀的传教士,就要具备最好的士兵、政治家、演说家等所有人的技能。 “我决心当一名传教士。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脚上再也没有镣铐,全身的束缚都解脱了。但是解除束缚后,身上还有被锁链磨伤的伤口,需要时间来愈合。其实,我的父亲反对我的决定,但自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任何顾虑和牵绊了。所有的事情都决定得差不多了,继任莫尔顿牧师的人也已经选好了。还剩下一些感情纠葛,但是已经被我冲破或割断了,这已经是人类最后的一个弱点。我知道我一定会克服的,我发誓必须克服,因为我要离开欧洲,到东方去。”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用的是奇怪、克制却又强调的语气,当他说完话抬起头时,并没有看我,而是看着远方的夕阳。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们两个都背朝着身后那条从门口通向田野的小路,谁都没有听到脚步声,因为我们都被眼前的景色吸引,陶醉在潺潺的溪流声中。所以当一个银铃般快乐甜蜜的嗓音响起来时,我们俩都吃了一惊。 那人说:“晚上好,里弗斯先生。晚上好,老卡罗。看来你的狗比你先认出了你的朋友。当我还在下面的田野上时,它就已经竖起耳朵、摇起尾巴了,你现在却还是背对着我。” 确实如此。尽管里弗斯先生最初听到这美妙的声音时有些吃惊,如同霹雳在他的头上撕裂了云层一般。当对方说完话,他仍旧保持着刚刚被惊吓时的动作和状态。他的胳膊靠在门上,脸面向西方。最后,他从容地转过头,带着几分慎重,我似乎觉得在他的旁边出现了一个幻影。在距离他三尺的地方,有一位穿着纯白衣服的身影——年少、体态优美,身材丰满。这个人弯下腰去抚摸卡罗时,将头抬起,长长的面纱被她撩到了后面,于是一张如花似玉的面容映入眼帘。如果用美妙绝伦来形容确实有些言重了,但我还是想用这个词,或者另加修饰。英格兰这样温和的气候所能塑造出的最可爱的面容,还有英格兰湿润的风与雾所能催生出的或者庇护的最纯正的玫瑰色和百合色,把这样的描绘用在眼前这个女孩子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的。她不缺一丝妩媚,看不出任何缺陷。这位年轻姑娘的面部匀称,皮肤娇嫩,眼睛的形状和颜色就如同我们在画册中见到的那样,又大又黑又圆。眼睫毛又长又浓,柔美地围着那双美丽的眼睛。描过的眉毛非常清晰。额头白皙光滑,正好为色泽和光彩所形成的活泼美增添了一分宁静。她的脸是椭圆形的,嘴唇是健康的红色,外形十分可爱。整齐而闪光的牙齿没有缺点,下巴上有一个苹果般的小窝。浓密的头发变成了美丽的装饰。总之,一切理想中的美丽都属于她。我看着这个漂亮的家伙,不禁惊讶,也为之赞叹。上帝一定是出于对她的偏爱而创造了她,但忘记了给予她吝啬后母般的小礼物,而授予了她外祖母般的慷慨恩赐。 圣约翰?里弗斯对这位人间的天使是怎么看的呢?我看到他转过身去,看着这位美女,我的疑问顿时产生了。我也自然地从他的脸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已经将目光从这位美女身上移开了,此时正看着偏门旁一朵不起眼的雏菊。 “这个黄昏是很美,不过这么晚了,你不该独自出门。”他一边说,一边用脚将没有盛开的白色花朵踩烂。 “哦,我下午去了趟S市,现在刚回来(她提了一下距离这里大约二十英里的一个城市)。爸爸和我说,你在这里已经开办了一所学校,而且新的女教师已经来了,所以我在吃完茶点后戴上草帽跑到这里来看她。是她吗?”她指着我问道。 “是的。”圣约翰说。 “你觉得你会喜欢莫尔顿吗?”她问我,在她的语调和举止中,我感受了一种单纯和直率,虽然有些孩子气,但很讨人喜欢。 “我希望会,而且我也很想这样。” “你的学生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专心吗?” “十分专心。” “你喜欢你的房子吗?” “很喜欢。” “我布置得好吗?” “真的很不错。” “而且选了爱丽丝?伍德来服侍你,不错吧?” “的确如此。她很听话,能做一些事情。”此时我想,这位一定就是继承人奥利弗小姐了。似乎在家庭环境中她也受到了上天的恩赐,真是幸得偏爱啊!我真的不知道在她出生的时候,遇到了什么行星的幸运组合。 “有时我也会来这里帮你教书的。”她补充道,“这样我时常来看你,也可以换换环境,而我喜欢有变化的生活。里弗斯先生,我在S市的时候很快乐。昨天晚上,或者说是今天早晨,我一直跳舞直至两点呢。第×团自从那次骚乱之后,就一直驻扎在那里,军官是世上最让人喜欢的人,他们把我们所有年轻的磨刀制剪的生意人都比下去了。” 此时,我觉得圣约翰先生的下唇好像向外伸了伸,之后上嘴唇向下卷起了一会儿。当这位女孩微笑着告诉他这些事的时候,他的嘴唇却是抿着的,看起来他的脸有些奇怪,有些严肃。他不再看那朵雏菊了,而是抬起眼来凝视着她。那是探寻、意味深长的目光。她再次笑了起来,这种笑容很适合她年轻的玫瑰色脸庞和她那晶莹透亮的眼眸。 圣约翰默不做声,表情严肃,就那样站着,而她又开始抚摸卡罗了。“可怜的卡罗很喜欢我。”她说,“它绝对不会对朋友严肃,也不会故意疏远。而且,如果它会说话,它一定不会不吭声。” 当她用天生优美的姿态在年轻严峻的狗主人面前弯下腰,拍拍狗头时,我看见主人的脸上泛起一圈红晕,看见他严肃的目光已被突如其来的火花融化,闪烁着难以克制的激情,他的脸颊现在已经烧得通红了。此时他看起来真的很英俊,就像一位漂亮的女士一样。他的胸脯不断起伏着,好像那颗巨大的心对强烈的克制表示反感,想要违背意志去挣脱,于是更加强劲地跳动起来,想要获得自由。但是他仍旧控制着它,我想这一定像坚定的骑手勒住腾起的马一样。她如此饱含深情地靠近,没有换得他一句话甚至一个动作的回应。 “爸爸说,你最近不来我们家了。”奥利弗小姐抬起头来,继续说道,“你都快成为溪谷庄园的陌生人了。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而且不大舒服。你愿意和我一起去看看他吗?” “现在这个时间去打扰奥利弗先生不大合适。”圣约翰回答。 “不会不合适的!我宣布,现在是最好的时机。现在爸爸最需要有人陪伴了。工厂一关,他就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就这么定了,里弗斯先生,你一定得来。你为什么害羞呢,还这么严肃?”她自己作了回答,填补了他沉默的空白,“哦,我忘记了。”她大叫起来,并且摇晃着她美丽的鬈发,这个震惊好像是来源于她自己,“我真是稀里糊涂的!请原谅我吧。现在你已经没有理由拒绝和我聊天了。因为黛安娜和玛丽已经走了,沼泽居也封起来了,真可怜啊,你现在就只剩下自己了。所以和我去家里看爸爸吧。” “今晚就不去了,罗莎蒙德小姐,改天吧。” 圣约翰先生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一台机器。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说出这番话需要多大的力气。 “好吧,如果你还是这么固执,我就要走了。不能再这么待在这里了,露水都快降下来了。晚安!” 她伸出手来。而他只是碰了一碰。“晚安!”他重复道,声音低沉,就像回音一样沉闷。她转身要走,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你的身体还好吧?”她问道。难怪她会提出这个问题,因为他的脸色看起来比她的衣服还要白。 “我很好。”他宣称,随后点了点头,离开了大门。她走一条路,他走的却是另一条。她如同仙女那样轻快地走下了田野,其间有两次回过头去看他。他则坚定地迈着大步,一直向前,从没回头。 看到别人的痛苦,看着别人自我牺牲的场景,我从自己的痛苦和对牺牲的沉思中觉醒。黛安娜?里弗斯曾说她的哥哥“像死神一样冷酷”,看来她一点儿都没有夸张。 第三十二章 我继续尽自己的职责积极地为这所乡村学校服务着。刚开始的时候确实遇到不少困难。但是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能够了解一些学生的性格了。她们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受过教育,所以在感官的体验上都很迟钝,我当时真的觉得有些无药可救。粗略地一看,觉得她们都木呆呆的,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她们之间确实存在差异,就如同受过教育的学生之间也存在差异一样。但在我们彼此了解之后,当她们适应了我的语言、习惯和生活方式之后,让我感到吃惊的是,她们不再是那些目光呆滞的小农民了,而是头脑机灵的小姑娘。在我的这些学生中,有许多孩子是可爱、懂礼貌的。她们的天性中有这些东西,她们自尊自爱,很有能力,并且能够赢得我对她们的好感和敬佩。这些学生很愿意将功课做好,并且注意自身的清洁,她们会养成保持安静和遵守纪律的习惯,在某些方面的进步简直快得惊人,我真诚地为她们感到高兴和骄傲。而且,在她们当中,我特别喜欢几个女孩子,她们也同样喜欢我。在我的学生中,有几个农夫的女儿,几乎是少女了。她们已经会读、写、缝纫,于是我开始教授她们语法、地理,还有许多历史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更加精准的针线活技巧。我还在她们当中发现了几位很少见的孩子,她们是那么渴望进步,渴望获得知识,所以她们在我的家里度过了不少愉快的晚上。她们的父母对我的态度也很友善。我很欣然地接受了他们质朴的善意,并以尊重他们的情感作为回报。对此他们不一定会觉得习惯,但是这让他们迷恋,并且对他们也是有益的,因为他们已经看到自己地位提高了,并且渴望无愧于这种厚待。 突然,我感觉,我已经成为这个地区备受欢迎的人。每次出门,我都会听到不同的声音向我热情地打招呼,不同的面孔向我友好地微笑。生活在普通人的关爱之中,即便是农民的关爱,也让我感觉如沐浴在阳光中安静、甜美。内心的恬静感觉开始萌芽,并且在阳光下绽放出美丽的花。在这段时间,我并没有自暴自弃,质朴的力量让我更加怀揣感恩的心继续生活。但是,读者,我还是坦白一切吧。在这样平静而又充实的生活中,白天我为学生们的长进努力着,而晚上我有充足的时间绘出有成就感的画作,还可以继续看书。但是只要我进入梦境,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梦来烦扰我。有令人心烦的,有充满理想的,有令人激动的,也有急风骤雨式的,总之,什么梦都有,让我的情感里充满了冒险、焦急和浪漫的感觉。令人激动的梦境中,会有我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拥抱,听到他的声音,与他的目光相遇,可以真真切切地碰到他的手和脸颊,就这样爱着他,也被他爱着。于是,我心中重又燃起在他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像曾经有过的感觉那样强烈、炙热。之后,我还是会从梦中醒来。于是,我慢慢记起自己身在何处,现在的生活环境。接着,我便浑身颤抖地从没有幔帐的床上爬起来。只有黑夜能够看到我的心已经绝望到痉挛,听到我的怒火在爆发。不过,只要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依旧会按时上课,平心静气地为一天的工作作好准备。 罗莎蒙德?奥利弗没有食言,她确实经常跑来看我。通常她在早上出来遛马的时候顺路过来看看。当她骑马到门口的时候,还有一个随从骑马跟在她的后面。她的骑装是粉红色的,一顶亚马孙式的黑丝绒帽英姿飒爽地戴在从脸颊一直披到肩上的鬈发上,真的很难想象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她更标致的人。她总是这样走进简陋的教室,穿过被她弄得眼花缭乱的乡村孩子的队伍。她来这里的时候,通常都是里弗斯先生上教义问答课的时候。我猜想,这位女访客的眼神已经穿透了这位年轻牧师的心。他有一种直觉告诉他,她来了。即使他没有看到,或者视线正好从门口转开时,也是如此。然而倘若她的到访被他看见,他的脸会立刻红起来,他那大理石一般的五官尽管依旧紧绷着,但是仍然会有难以形容的变形。在平静中流露出一种被压抑的热情,这可比肌肉的活动和眼神的躲闪明显得多。 而她对于自己的魅力也是很有自信的。不过,他也没有向她隐瞒,也无法隐瞒。因为尽管他的心已经被基督教禁欲主义所束缚,但当她走近他,同他说话,对着他兴高采烈、满含鼓励乃至多情地笑起来的时候,他的手会颤抖,他的眼睛会燃烧。他无须用嘴巴说出来,只要用哀伤而坚定的目光就可以表达他要表达的含义,他在说:“我爱你,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我并不是因为成功率低而保持缄默,我相信你会接受我的那颗心。但是我的心已经奉献给了主,现在已经放置在四周都点着火焰的神坛之上了,很快它就会成为供品。” 可是这次,她像孩子一样把嘴嘟起来,好像一片乌云遮住了她原本活力四射的精神。她将自己的手从他那里拿开,任性了一次,并且也将眼神从这位英勇的殉道者身上移开。她这次离开的时候,很显然圣约翰想不顾一切地去挽留她,让她回来,但是他的理智又告诉他,不能因为儿女私情而放弃进入真正的天国的希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没有办法将天性中的一切都集中到一个人狭小的感情上。他的天性是流浪者、追求者、诗人和牧师。他是绝对不会为了独自享用宁静的山村生活而放弃远方满是硝烟的战场的。尽管他从未提及,但有一次,我还是大胆地闯入了他心底深藏的密室,因此从他本人那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秘密。 奥利弗小姐来我的小屋拜访过许多次了,所以我对她的性格也有了些许了解。她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也并不虚伪;她浪漫,不冷酷;她挑剔,但不自私;她绝对生活富足,但没有被娇生惯养;她的性子火暴,但幽默;她爱慕虚荣(但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只要她随便往镜子中看一眼,都能看到她的可爱与美丽),但不装腔作势;她出手大方,但并不因为自己有钱而自鸣得意;她的头脑机灵,相当聪明,但是她快乐得没有城府。总之,她很让人着迷,即便是我这样一个冷眼旁观的人,都对她着迷。但是她给人留下的印象不会很深,或者是不可能留下深入人心、不可磨灭的印象。比如,她与圣约翰的妹妹们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她们的思想也不同。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明我对她的情感,那么就应该像对阿德拉一样喜欢。她们之间的唯一不同,可能就是我们会对自己看护和教育的孩子比对同样可爱的成年朋友更加亲近一些。 后来她突然心血来潮,对我友好起来。她说我在某种程度上与里弗斯先生很像,只是我虽然也是一个干净利索的小人儿,但不及他的十分之一美丽。她觉得他是一个天使,她还说我像他一样聪明、冷静、坚定。她宣称,对于一个乡村的教室来说,我就是一个怪人。而且她认为我之前的生活一定很曲折离奇,如果我能告诉她的话。 有一天晚上,她又像孩子一样好动,有些轻率,但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她粗心而好奇地翻腾我厨房里的每一个碗柜和桌子的抽屉。她先是发现了我的几本法语书、一卷席勒的作品、一本德语语法和词典,接着看到了我的绘画材料和几张速写。在画作中,有一张是我用铅笔画的我的一个学生——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姑娘——还有几张是莫尔顿溪谷及周围荒原不同的自然景色。她先是有些惊讶,随后兴奋不已。 “这些都是你画的吗?你懂法语和德语?你真可爱,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你比S城里一流学校的教师画得都好。你愿意给我画一张画,让我拿给我爸爸看看吗?” “没问题啊。”我回答。一想到有这样完美又充满活力的美人儿做模特,我做画家的激情就激发起来了。那天她穿了一件深蓝色的丝绸衣服,胳膊和脖子都露在外面,她身上的饰品就是她栗色的鬈发,犹如波涛一样垂到肩头。我选了一张精致的画纸,用心地勾勒着她的轮廓,准备将它着色。可是此时天色已经很晚了,所以我让她改天再来给我当模特。 她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的父亲,说得很仔细,以至于第二天晚上奥利弗先生亲自陪着她来了。他身材高大,五官也粗犷,虽说是中年,但头发已经发白了。她的女儿站在他的身边,看上去如同一座古塔旁摇曳着的一朵鲜花。他看起来应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或许还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是对我很客气。罗莎蒙德的那张速写令他很高兴,并且嘱咐我一定要完成,并且诚挚地邀请我去溪谷庄园度过一个夜晚。 我去了,发现那是一栋很宽敞、漂亮的宅院,充分地显示出了主人的富有。我在那里做客时,罗莎蒙德一直非常高兴。她的父亲很和蔼可亲。茶点之后,我们便开始聊天。他对我在莫尔顿学校里的表现大力赞扬,但是按照他所听说的关于我的事情,他担心我在这个小地方教书有些屈才,可能很快就会辞职,去寻找一份更好的工作。 “有可能!”罗莎蒙德嚷道,“她那么聪明,即便做一个名门的家庭教师都绰绰有余了,爸爸。” 而我的想法是,与其去哪个名门宅院做一名家庭女教师,还不如在这里生活、工作。之后,奥利弗先生说起了里弗斯先生,还有他的家庭。提起他的时候,他满怀敬畏。他说,里弗斯在这一带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在那栋老宅子里生活的人都很富有,而且以前整个莫尔顿都属于他们家族。即便就现在而言,他觉得,只要里弗斯的继承人愿意,那么就可以与富商联姻。他觉得如此有才华、长相出众的年轻人去做传教士的工作,有些可惜,甚至是放弃了更有价值的生活。由此可以看出,罗莎蒙德的父亲绝对不会反对她与圣约翰的婚姻。奥利弗先生还认为,即便这位出色的年轻人缺少家产,但是他的良好出身、古老的姓氏和神圣的职业也足以弥补这一切。 那天是十一月五日,正逢假日。我的小助手们帮我清扫了房间后便离开了。出于对她们工作情况的满意,我以一个便士作为酬劳。我周围的环境简直一尘不染,地板擦洗过了,火炉旁的栏杆被磨得锃亮,椅子简直都在发光。我穿戴整齐,正准备打发这个下午。 我先翻译了一个小时的德语,随后拿来画板和画笔,准备进行一项更轻松惬意的工作,将罗莎蒙德?奥利弗的画像完成。头部已经画好了,剩下的就是为背景着色,给服饰画上阴影,再为那成熟的嘴唇添上一抹胭脂红。对了,还要在头上加些柔软的鬈发,覆盖她那天蓝色的眼睛的睫毛的阴影需要加深些。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添加这些有趣的细节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打开门,圣约翰?里弗斯先生走了进来。 “我是过来看你如何度过假期的。”他说,“但愿没陷入什么思想。哦,没有,那很好,只要你画画,就不会觉得孤单寂寞了。你看吧,即便现在我没有完全相信你,你也已经挺过这么长时间了。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用来打发晚上的时间。”他把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到了我的桌子上。这是一本诗集。 当代正处于文学发展的黄金时期,人们可以很轻易地买到一本正规的出版物。可在我那个时代,读者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不过还是得打起精神!我不会停下来,用大量的时间去控诉和发牢骚的。我知道诗歌并没有死亡,天才也并没有被泯灭,金钱是不能将这两者消灭与征服的。我相信总会有一天,他们都会展现出各自的风采,让大众看到它们的存在,感受到它们自由的气息和无比雄厚的力量。强大的天使,稳坐天堂吧!当肮脏的灵魂获得短暂的胜利,弱者为自己的毁灭痛哭流涕时,它们在微笑。诗歌被毁灭了吗?天才遭到了禁足了吗?没有!普通人,不,别让嫉妒燃起你的这种想法。不,它们不仅活着,而且一直统治着、拯救着。假如它们真的消亡了,那么缺少它们神圣的影响,你会进地狱——你自己的卑微造就的地狱。 在我欣喜若狂地翻阅《玛米恩》 ①辉煌的篇章(因为《玛米恩》确实如此)时,圣约翰走到我的画板前,看着我的画作。他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又将身体站直,但是什么都没说。我抬起头看他,他避开了我的目光。我很了解他的心思,也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出他的想法,所以此时我是占有优势的,因为我比他冷静。不过如果有可能,我倒是很想帮一帮他。 “他那么坚定不移,总是严控着自己。”我想,“实在是对自己太过苛刻了。他把每一种情感和痛苦都封锁在自己的内心里。什么都不说、不流露,也不倾诉。我深信,让他谈论一下为什么不娶可爱的罗莎蒙德,会对他有好处的。我要让他开口。” 又是我先说话,我说:“坐一下,里弗斯先生。”可是他照例答复我,他不能在这里逗留很久。“很好,”我心里说道,“如果你高兴,你就站着吧。只是你还不能走,因为我的决心已下。寂寞对你我而言都不是好东西,我倒要试试,看看我能否探索出你心底的秘密,在你大理石般的胸膛上钻一个孔,我可以从那里将同情的精油灌进去。” “我画的这幅画逼真吗?”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逼真!是画的谁?我没仔细看。” “你看了,里弗斯先生。” 他被我的直率和突如其来的唐突吓到了。他疑惑而又惊讶地看着我。“哦,这还不算什么。”我在心里想,“我可不会因为你的态度生硬就将计划搁浅。我准备作出更大的努力。” 我对他说:“你刚才看得很仔细,很清楚。我不反对你再看一遍。”我站起身,将画放到了他的手里。 “一张很出色的画。”他说,“色彩柔和清新,是一张很优美、很写实的画。” “是的,是的,这些我都知道。不过像不像呢?像谁?” 他将自己的疑惑控制住了,回答说:“我想是奥利弗小姐。” “当然。那么,先生,作为你猜对的奖励,我答应再画一幅复制品送给你,如果你肯接受这份礼物。如果你不想要,那么我可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上。” 他继续看着这幅画。而他看得越久,手里的力道就越大,越是放不下。“的确很像!”他自语道,“眼睛画得很好,颜色、光线、表情都很完美。她是微笑着的!” “保存这样一张精美的复制品,会令你觉得欣慰,还是会令你更加伤心?请你回答我。当你在马达加斯加,或者好望角,或者印度,在你的行囊中有这样一件纪念品,是能够成为你的安慰,还是只能激起你的忧伤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犹豫而忐忑地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看这幅画。 “我肯定会要的。但这样做是否审慎与明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在我已经明白了罗莎蒙德的心意,她是喜欢他的,而她的父亲也不大可能反对这门亲事,所以我——我的思想没有像圣约翰那样崇高——在我的心里是完全赞成他们结婚的。我认为,假如他能获得奥利弗先生的一大笔财产,那么他足可以用这些钱做他伟大的事业,这总比暴露在炙热的阳光下让自己的才思枯竭好得多。 想到这里,我便这样劝他:“在我看来,你能够将画中的人娶走,才是更明智的做法。” 此时,他坐了下来,将画放到桌子上,双手支撑着额头,痴情地反复看着这张画。我为此感到惊讶,因为他没有对我的大胆和放肆感到恼火。我甚至看到,当我坦率地谈论这个原本以为是一个他不可碰的话题时——听到这个话题随意让人谈及,作出结论——好像是他出乎意料的一种安慰。沉默寡言的人常常要比性格爽朗的人更需要直率地去谈论他们感情上遭遇的不幸,而眼前这位看似严酷的禁欲主义者,也是人。大胆、好心地“闯入”他们灵魂的“沉寂大海”,往往会成为给予他们的最好恩惠。 “她喜欢你,我敢肯定。”我站在他椅子背后说,“她的父亲也尊重你。她是一位可爱的姑娘,但不善于思考,不过只要有你在,你去为你们两个思考,那就足够了。你应该娶她。” “她喜欢我?”他问道。 “当然,胜过爱其他任何人。她总是谈起你,并且没有比你更能让她感兴趣的话题了,没有任何话题能让她谈论得那么久。” “很高兴能够听你说这些。”他说,“真的,我们再谈一刻钟吧。”他取出手表,将它放在桌子上控制着时间。 “可是继续谈又有什么用呢?”我问道,“可能你的心里正在准备好铁拳或是铁链,将自己的心重新束缚起来。” “先别想这些残酷的东西。就想象一下我作出了让步,被感化,就像现在这样。俗世中人们的爱恋如同在我心田新开辟的喷泉,不断喷涌,甜蜜得水花四溅,并且流淌到我仔细、辛劳地开垦出来的田野——这里播种着善意和自我克制的种子。但是现在甜美的泉水已经迅猛到将我心底稚嫩的克制的萌芽淹没了,如同可口的毒药腐蚀着它们。此刻我看到自己躺在溪谷庄园的睡榻上,躺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跟前。她用那甜甜的嗓音和我说话,用被你精湛的画技所描绘出来的如此逼真的眼睛看着我,用她那珊瑚色的嘴唇对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生活——虚幻的世界——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嘘!别说话!就让我满心欢喜、神魂颠倒吧,让我平静地度过我所规定的时间。” 我满足了他。手表滴答滴答地向前走着,而他的呼吸时快时慢,我默默地站在那里。静谧中,一刻钟的时间流逝了。他拿起手表,放下画,站起身来,到了壁炉边。 “好了。”他说,“刚才那短暂的时间已经让我沉溺于痴心妄想了。我将头靠在诱惑的胸口,心甘情愿地将脖子伸向她花一般的枷锁中。我品尝到了她的苦酒,枕头燃着火,花环里有一条毒蛇,她的允诺都是空的,建议是假的。这一切我都明白。” 我吃惊地瞪着他。 “真是奇怪。”他继续说下去,“我那么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怀着初恋般的所有热情,而我爱恋的对象也绝对漂亮、优雅、迷人。但是,与此同时,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确定的、绝对正确的感悟,我发觉她不会是一个好妻子,也不适合做我的伴侣。不用多久,只要婚后一年,我便会发现事实就是如此。只有十二个月梦幻般的日子,接下来便是终身的遗憾。这些我是知道的。” “奇怪,真是奇怪!”我禁不住嚷道。 “我承认在内心里,一方面我被这种魅力深深地吸引。”他说,“但在另一方面,我深切地知道她的缺点是什么,那就是她永远都不会与我将从事的事业产生共鸣,不会成为我事业上的伴侣。罗莎蒙德是一位能够吃苦的姑娘吗?她会劳作吗?她是一个使徒吗?她会心甘情愿地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但是你可以不去做传教士,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你要我放弃我的天职?我伟大的工作?我为天堂的大厦在世间所打下的基础?我的职责是成为一部分人的希望!这群人把自己的所有雄心都同光荣的事业结合在一起,那就是提高他们种族的地位,将知识传播到那些无知的地方,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去天堂的希望代替入堕入地狱的恐惧。难道就连这个也要放弃吗?它比我血管里流的血还要珍贵。而这些正是我所向往的,是我生活的目的。”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难道你就不在乎她的失望和哀伤了吗?” “奥利弗小姐一直被一大群求婚者和献殷勤的人包围着。不出一个月,我这个人就会被从她的心中抹去,她会忘记我,之后很可能跟一个比我更能给她幸福的人结婚。” “这话你说得倒是很冷静,但是你的内心呢,它不矛盾、不痛苦吗?你比之前更加消瘦了。” “不,如果我真的瘦了些,那也是因为我在为悬而未决的前景担忧——我离开的日期总是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接到了一个消息——就是那个原本要来接替我的人——说他在三个月之内无法接替我,或许在三个月满了之后,又拖延到六个月。”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奥利弗小姐走进教室,你就会颤抖,并且脸涨得通红。” 他的脸上再次出现了惊诧的表情。他或许没有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这样和一个男人交谈。至于我,我已经非常习惯这类的交谈了。我与很有头脑、言语谨慎、富有教养的人交谈时,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我一定要绕过缄默这种传统的防线,跨过秘密的门槛,并且在对方心坎的火炉边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才肯罢休。 “你的见解的确独到。”他说,“而且胆量也不小。你有勇气,你的眼睛具有穿透力,可是请允许我向你保证,你对于我情感的理解,有些是误解。你把这些情感想象得比实际的要深沉,要强烈。你所给予我的同情已经超越了我应该得到的。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颤抖,并不是因为我在控制、束缚自己,而是在蔑视自己的弱点。我知道这并不光彩,它不过是肉体上的狂热。我发誓这绝对不是灵魂的抽搐。我的灵魂坚如磐石,并且已经被牢牢地拴在骚动不安的大海深处。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很冷酷,很无情。” 我怀疑地笑了笑。 “你出其不意套出了我心里的话。”他继续说,“现在我就在你的面前任凭摆布了。你已经将我基督教义的外衣剥掉,那是我一直以来掩盖我自己的性格缺陷、用以漂净血污的袍子,我本人则是一个冷酷无情并且拥有野心的人。对我而言,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天然的爱才能赐予我永久的力量,理智是我的向导,绝非是感情。我的野心太大了,要比任何人都爬得高,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我所尊崇的是忍耐、坚持、勤勉和才能,因为这才是出人头地的必要条件。我很有兴趣地观察你的经历,我觉得你是一位勤恳、做事情有条理并且富有活力的女人,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你曾经的经历,也不是因为对你正在经受的苦难的同情。” “你会把自己完全说成是一位异教徒哲学家。”我说。 “不,我与那些自然神论的哲学家是有区别的。我有信仰,我信奉福音。你给出的修饰和定义,是不准确的。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一位真正的基督教哲学家——耶稣教派的信徒。作为他的信徒,我信仰他纯洁、宽厚、仁慈的教义。我也主张这样的教义,并且发誓将它传播开。我在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信仰宗教了,所以在我的性格中也有宗教留下的最初的品质。现在,它已经从小小的幼芽成长成浓荫蔽日的大树了,从人类真诚品质的粗糙野生根上长出能与之对抗的神圣的公正感。将我狭隘的只为谋求权力和名声的野心变成了去扩大主的天地、为十字架旗帜获得胜利的大志愿。宗教已经为我做了太多,它将最原始的天性变成了我如今最好的品质,它修剪和培育了我的天性。但天性是没有办法根除的,直到‘在这个世界的人都变成不朽’的时候。” 说完这些,他拿起放在桌子上画板旁的帽子,又看了一眼那幅画。 “她的确很可爱。”他喃喃地说,“真不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玫瑰,真的。” “那我还需要再画一张这样的画给你吗?” “为什么呢?不必了。” 他顺手拿过一张薄薄的纸,盖在画上。这张纸是我平常作画时怕弄脏了纸板用来垫手的。突然他在这张空白的纸上发现了什么,我不清楚。但的确有某种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猛然将纸拿起来,看了看纸的边缘,又看了看我,那种目光奇怪极了,但是我无法理解。这张纸似乎摄取了我的体态、面容,还有服饰上的每一个细节。他的眼睛一扫而过,就像闪电般快速、锐利。他微微地张开嘴巴,好像是要说话,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将纸张放下。我看到他麻利地从上面撕下一条,放进了自己的手套里,之后匆忙点了点头,说了句“下午好”便离开了。 “嘿!”我用那个地区的方言嚷道,“真是莫名其妙!” 我又仔细地看了看那张纸,但除了我在试画笔颜色深浅的时候留下的几滴暗淡的颜料外,其他什么都没看到。我又琢磨了一两分钟,但仍旧无法解开这个谜。我索性放弃了,觉得这也无关紧要,便不去想它了,不久也就忘了。 第三十二章 我继续尽自己的职责积极地为这所乡村学校服务着。刚开始的时候确实遇到不少困难。但是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能够了解一些学生的性格了。她们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受过教育,所以在感官的体验上都很迟钝,我当时真的觉得有些无药可救。粗略地一看,觉得她们都木呆呆的,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她们之间确实存在差异,就如同受过教育的学生之间也存在差异一样。但在我们彼此了解之后,当她们适应了我的语言、习惯和生活方式之后,让我感到吃惊的是,她们不再是那些目光呆滞的小农民了,而是头脑机灵的小姑娘。在我的这些学生中,有许多孩子是可爱、懂礼貌的。她们的天性中有这些东西,她们自尊自爱,很有能力,并且能够赢得我对她们的好感和敬佩。这些学生很愿意将功课做好,并且注意自身的清洁,她们会养成保持安静和遵守纪律的习惯,在某些方面的进步简直快得惊人,我真诚地为她们感到高兴和骄傲。而且,在她们当中,我特别喜欢几个女孩子,她们也同样喜欢我。在我的学生中,有几个农夫的女儿,几乎是少女了。她们已经会读、写、缝纫,于是我开始教授她们语法、地理,还有许多历史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更加精准的针线活技巧。我还在她们当中发现了几位很少见的孩子,她们是那么渴望进步,渴望获得知识,所以她们在我的家里度过了不少愉快的晚上。她们的父母对我的态度也很友善。我很欣然地接受了他们质朴的善意,并以尊重他们的情感作为回报。对此他们不一定会觉得习惯,但是这让他们迷恋,并且对他们也是有益的,因为他们已经看到自己地位提高了,并且渴望无愧于这种厚待。 突然,我感觉,我已经成为这个地区备受欢迎的人。每次出门,我都会听到不同的声音向我热情地打招呼,不同的面孔向我友好地微笑。生活在普通人的关爱之中,即便是农民的关爱,也让我感觉如沐浴在阳光中安静、甜美。内心的恬静感觉开始萌芽,并且在阳光下绽放出美丽的花。在这段时间,我并没有自暴自弃,质朴的力量让我更加怀揣感恩的心继续生活。但是,读者,我还是坦白一切吧。在这样平静而又充实的生活中,白天我为学生们的长进努力着,而晚上我有充足的时间绘出有成就感的画作,还可以继续看书。但是只要我进入梦境,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梦来烦扰我。有令人心烦的,有充满理想的,有令人激动的,也有急风骤雨式的,总之,什么梦都有,让我的情感里充满了冒险、焦急和浪漫的感觉。令人激动的梦境中,会有我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拥抱,听到他的声音,与他的目光相遇,可以真真切切地碰到他的手和脸颊,就这样爱着他,也被他爱着。于是,我心中重又燃起在他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像曾经有过的感觉那样强烈、炙热。之后,我还是会从梦中醒来。于是,我慢慢记起自己身在何处,现在的生活环境。接着,我便浑身颤抖地从没有幔帐的床上爬起来。只有黑夜能够看到我的心已经绝望到痉挛,听到我的怒火在爆发。不过,只要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依旧会按时上课,平心静气地为一天的工作作好准备。 罗莎蒙德?奥利弗没有食言,她确实经常跑来看我。通常她在早上出来遛马的时候顺路过来看看。当她骑马到门口的时候,还有一个随从骑马跟在她的后面。她的骑装是粉红色的,一顶亚马孙式的黑丝绒帽英姿飒爽地戴在从脸颊一直披到肩上的鬈发上,真的很难想象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她更标致的人。她总是这样走进简陋的教室,穿过被她弄得眼花缭乱的乡村孩子的队伍。她来这里的时候,通常都是里弗斯先生上教义问答课的时候。我猜想,这位女访客的眼神已经穿透了这位年轻牧师的心。他有一种直觉告诉他,她来了。即使他没有看到,或者视线正好从门口转开时,也是如此。然而倘若她的到访被他看见,他的脸会立刻红起来,他那大理石一般的五官尽管依旧紧绷着,但是仍然会有难以形容的变形。在平静中流露出一种被压抑的热情,这可比肌肉的活动和眼神的躲闪明显得多。 而她对于自己的魅力也是很有自信的。不过,他也没有向她隐瞒,也无法隐瞒。因为尽管他的心已经被基督教禁欲主义所束缚,但当她走近他,同他说话,对着他兴高采烈、满含鼓励乃至多情地笑起来的时候,他的手会颤抖,他的眼睛会燃烧。他无须用嘴巴说出来,只要用哀伤而坚定的目光就可以表达他要表达的含义,他在说:“我爱你,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我并不是因为成功率低而保持缄默,我相信你会接受我的那颗心。但是我的心已经奉献给了主,现在已经放置在四周都点着火焰的神坛之上了,很快它就会成为供品。” 可是这次,她像孩子一样把嘴嘟起来,好像一片乌云遮住了她原本活力四射的精神。她将自己的手从他那里拿开,任性了一次,并且也将眼神从这位英勇的殉道者身上移开。她这次离开的时候,很显然圣约翰想不顾一切地去挽留她,让她回来,但是他的理智又告诉他,不能因为儿女私情而放弃进入真正的天国的希望。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没有办法将天性中的一切都集中到一个人狭小的感情上。他的天性是流浪者、追求者、诗人和牧师。他是绝对不会为了独自享用宁静的山村生活而放弃远方满是硝烟的战场的。尽管他从未提及,但有一次,我还是大胆地闯入了他心底深藏的密室,因此从他本人那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秘密。 奥利弗小姐来我的小屋拜访过许多次了,所以我对她的性格也有了些许了解。她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也并不虚伪;她浪漫,不冷酷;她挑剔,但不自私;她绝对生活富足,但没有被娇生惯养;她的性子火暴,但幽默;她爱慕虚荣(但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只要她随便往镜子中看一眼,都能看到她的可爱与美丽),但不装腔作势;她出手大方,但并不因为自己有钱而自鸣得意;她的头脑机灵,相当聪明,但是她快乐得没有城府。总之,她很让人着迷,即便是我这样一个冷眼旁观的人,都对她着迷。但是她给人留下的印象不会很深,或者是不可能留下深入人心、不可磨灭的印象。比如,她与圣约翰的妹妹们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她们的思想也不同。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明我对她的情感,那么就应该像对阿德拉一样喜欢。她们之间的唯一不同,可能就是我们会对自己看护和教育的孩子比对同样可爱的成年朋友更加亲近一些。 后来她突然心血来潮,对我友好起来。她说我在某种程度上与里弗斯先生很像,只是我虽然也是一个干净利索的小人儿,但不及他的十分之一美丽。她觉得他是一个天使,她还说我像他一样聪明、冷静、坚定。她宣称,对于一个乡村的教室来说,我就是一个怪人。而且她认为我之前的生活一定很曲折离奇,如果我能告诉她的话。 有一天晚上,她又像孩子一样好动,有些轻率,但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她粗心而好奇地翻腾我厨房里的每一个碗柜和桌子的抽屉。她先是发现了我的几本法语书、一卷席勒的作品、一本德语语法和词典,接着看到了我的绘画材料和几张速写。在画作中,有一张是我用铅笔画的我的一个学生——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姑娘——还有几张是莫尔顿溪谷及周围荒原不同的自然景色。她先是有些惊讶,随后兴奋不已。 “这些都是你画的吗?你懂法语和德语?你真可爱,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你比S城里一流学校的教师画得都好。你愿意给我画一张画,让我拿给我爸爸看看吗?” “没问题啊。”我回答。一想到有这样完美又充满活力的美人儿做模特,我做画家的激情就激发起来了。那天她穿了一件深蓝色的丝绸衣服,胳膊和脖子都露在外面,她身上的饰品就是她栗色的鬈发,犹如波涛一样垂到肩头。我选了一张精致的画纸,用心地勾勒着她的轮廓,准备将它着色。可是此时天色已经很晚了,所以我让她改天再来给我当模特。 她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的父亲,说得很仔细,以至于第二天晚上奥利弗先生亲自陪着她来了。他身材高大,五官也粗犷,虽说是中年,但头发已经发白了。她的女儿站在他的身边,看上去如同一座古塔旁摇曳着的一朵鲜花。他看起来应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或许还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是对我很客气。罗莎蒙德的那张速写令他很高兴,并且嘱咐我一定要完成,并且诚挚地邀请我去溪谷庄园度过一个夜晚。 我去了,发现那是一栋很宽敞、漂亮的宅院,充分地显示出了主人的富有。我在那里做客时,罗莎蒙德一直非常高兴。她的父亲很和蔼可亲。茶点之后,我们便开始聊天。他对我在莫尔顿学校里的表现大力赞扬,但是按照他所听说的关于我的事情,他担心我在这个小地方教书有些屈才,可能很快就会辞职,去寻找一份更好的工作。 “有可能!”罗莎蒙德嚷道,“她那么聪明,即便做一个名门的家庭教师都绰绰有余了,爸爸。” 而我的想法是,与其去哪个名门宅院做一名家庭女教师,还不如在这里生活、工作。之后,奥利弗先生说起了里弗斯先生,还有他的家庭。提起他的时候,他满怀敬畏。他说,里弗斯在这一带是一个古老的姓氏,在那栋老宅子里生活的人都很富有,而且以前整个莫尔顿都属于他们家族。即便就现在而言,他觉得,只要里弗斯的继承人愿意,那么就可以与富商联姻。他觉得如此有才华、长相出众的年轻人去做传教士的工作,有些可惜,甚至是放弃了更有价值的生活。由此可以看出,罗莎蒙德的父亲绝对不会反对她与圣约翰的婚姻。奥利弗先生还认为,即便这位出色的年轻人缺少家产,但是他的良好出身、古老的姓氏和神圣的职业也足以弥补这一切。 那天是十一月五日,正逢假日。我的小助手们帮我清扫了房间后便离开了。出于对她们工作情况的满意,我以一个便士作为酬劳。我周围的环境简直一尘不染,地板擦洗过了,火炉旁的栏杆被磨得锃亮,椅子简直都在发光。我穿戴整齐,正准备打发这个下午。 我先翻译了一个小时的德语,随后拿来画板和画笔,准备进行一项更轻松惬意的工作,将罗莎蒙德?奥利弗的画像完成。头部已经画好了,剩下的就是为背景着色,给服饰画上阴影,再为那成熟的嘴唇添上一抹胭脂红。对了,还要在头上加些柔软的鬈发,覆盖她那天蓝色的眼睛的睫毛的阴影需要加深些。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添加这些有趣的细节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打开门,圣约翰?里弗斯先生走了进来。 “我是过来看你如何度过假期的。”他说,“但愿没陷入什么思想。哦,没有,那很好,只要你画画,就不会觉得孤单寂寞了。你看吧,即便现在我没有完全相信你,你也已经挺过这么长时间了。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用来打发晚上的时间。”他把一本新出版的书放到了我的桌子上。这是一本诗集。 当代正处于文学发展的黄金时期,人们可以很轻易地买到一本正规的出版物。可在我那个时代,读者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不过还是得打起精神!我不会停下来,用大量的时间去控诉和发牢骚的。我知道诗歌并没有死亡,天才也并没有被泯灭,金钱是不能将这两者消灭与征服的。我相信总会有一天,他们都会展现出各自的风采,让大众看到它们的存在,感受到它们自由的气息和无比雄厚的力量。强大的天使,稳坐天堂吧!当肮脏的灵魂获得短暂的胜利,弱者为自己的毁灭痛哭流涕时,它们在微笑。诗歌被毁灭了吗?天才遭到了禁足了吗?没有!普通人,不,别让嫉妒燃起你的这种想法。不,它们不仅活着,而且一直统治着、拯救着。假如它们真的消亡了,那么缺少它们神圣的影响,你会进地狱——你自己的卑微造就的地狱。 在我欣喜若狂地翻阅《玛米恩》 ①辉煌的篇章(因为《玛米恩》确实如此)时,圣约翰走到我的画板前,看着我的画作。他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又将身体站直,但是什么都没说。我抬起头看他,他避开了我的目光。我很了解他的心思,也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出他的想法,所以此时我是占有优势的,因为我比他冷静。不过如果有可能,我倒是很想帮一帮他。 “他那么坚定不移,总是严控着自己。”我想,“实在是对自己太过苛刻了。他把每一种情感和痛苦都封锁在自己的内心里。什么都不说、不流露,也不倾诉。我深信,让他谈论一下为什么不娶可爱的罗莎蒙德,会对他有好处的。我要让他开口。” 又是我先说话,我说:“坐一下,里弗斯先生。”可是他照例答复我,他不能在这里逗留很久。“很好,”我心里说道,“如果你高兴,你就站着吧。只是你还不能走,因为我的决心已下。寂寞对你我而言都不是好东西,我倒要试试,看看我能否探索出你心底的秘密,在你大理石般的胸膛上钻一个孔,我可以从那里将同情的精油灌进去。” “我画的这幅画逼真吗?”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逼真!是画的谁?我没仔细看。” “你看了,里弗斯先生。” 他被我的直率和突如其来的唐突吓到了。他疑惑而又惊讶地看着我。“哦,这还不算什么。”我在心里想,“我可不会因为你的态度生硬就将计划搁浅。我准备作出更大的努力。” 我对他说:“你刚才看得很仔细,很清楚。我不反对你再看一遍。”我站起身,将画放到了他的手里。 “一张很出色的画。”他说,“色彩柔和清新,是一张很优美、很写实的画。” “是的,是的,这些我都知道。不过像不像呢?像谁?” 他将自己的疑惑控制住了,回答说:“我想是奥利弗小姐。” “当然。那么,先生,作为你猜对的奖励,我答应再画一幅复制品送给你,如果你肯接受这份礼物。如果你不想要,那么我可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上。” 他继续看着这幅画。而他看得越久,手里的力道就越大,越是放不下。“的确很像!”他自语道,“眼睛画得很好,颜色、光线、表情都很完美。她是微笑着的!” “保存这样一张精美的复制品,会令你觉得欣慰,还是会令你更加伤心?请你回答我。当你在马达加斯加,或者好望角,或者印度,在你的行囊中有这样一件纪念品,是能够成为你的安慰,还是只能激起你的忧伤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犹豫而忐忑地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看这幅画。 “我肯定会要的。但这样做是否审慎与明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在我已经明白了罗莎蒙德的心意,她是喜欢他的,而她的父亲也不大可能反对这门亲事,所以我——我的思想没有像圣约翰那样崇高——在我的心里是完全赞成他们结婚的。我认为,假如他能获得奥利弗先生的一大笔财产,那么他足可以用这些钱做他伟大的事业,这总比暴露在炙热的阳光下让自己的才思枯竭好得多。 想到这里,我便这样劝他:“在我看来,你能够将画中的人娶走,才是更明智的做法。” 此时,他坐了下来,将画放到桌子上,双手支撑着额头,痴情地反复看着这张画。我为此感到惊讶,因为他没有对我的大胆和放肆感到恼火。我甚至看到,当我坦率地谈论这个原本以为是一个他不可碰的话题时——听到这个话题随意让人谈及,作出结论——好像是他出乎意料的一种安慰。沉默寡言的人常常要比性格爽朗的人更需要直率地去谈论他们感情上遭遇的不幸,而眼前这位看似严酷的禁欲主义者,也是人。大胆、好心地“闯入”他们灵魂的“沉寂大海”,往往会成为给予他们的最好恩惠。 “她喜欢你,我敢肯定。”我站在他椅子背后说,“她的父亲也尊重你。她是一位可爱的姑娘,但不善于思考,不过只要有你在,你去为你们两个思考,那就足够了。你应该娶她。” “她喜欢我?”他问道。 “当然,胜过爱其他任何人。她总是谈起你,并且没有比你更能让她感兴趣的话题了,没有任何话题能让她谈论得那么久。” “很高兴能够听你说这些。”他说,“真的,我们再谈一刻钟吧。”他取出手表,将它放在桌子上控制着时间。 “可是继续谈又有什么用呢?”我问道,“可能你的心里正在准备好铁拳或是铁链,将自己的心重新束缚起来。” “先别想这些残酷的东西。就想象一下我作出了让步,被感化,就像现在这样。俗世中人们的爱恋如同在我心田新开辟的喷泉,不断喷涌,甜蜜得水花四溅,并且流淌到我仔细、辛劳地开垦出来的田野——这里播种着善意和自我克制的种子。但是现在甜美的泉水已经迅猛到将我心底稚嫩的克制的萌芽淹没了,如同可口的毒药腐蚀着它们。此刻我看到自己躺在溪谷庄园的睡榻上,躺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跟前。她用那甜甜的嗓音和我说话,用被你精湛的画技所描绘出来的如此逼真的眼睛看着我,用她那珊瑚色的嘴唇对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生活——虚幻的世界——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嘘!别说话!就让我满心欢喜、神魂颠倒吧,让我平静地度过我所规定的时间。” 我满足了他。手表滴答滴答地向前走着,而他的呼吸时快时慢,我默默地站在那里。静谧中,一刻钟的时间流逝了。他拿起手表,放下画,站起身来,到了壁炉边。 “好了。”他说,“刚才那短暂的时间已经让我沉溺于痴心妄想了。我将头靠在诱惑的胸口,心甘情愿地将脖子伸向她花一般的枷锁中。我品尝到了她的苦酒,枕头燃着火,花环里有一条毒蛇,她的允诺都是空的,建议是假的。这一切我都明白。” 我吃惊地瞪着他。 “真是奇怪。”他继续说下去,“我那么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怀着初恋般的所有热情,而我爱恋的对象也绝对漂亮、优雅、迷人。但是,与此同时,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确定的、绝对正确的感悟,我发觉她不会是一个好妻子,也不适合做我的伴侣。不用多久,只要婚后一年,我便会发现事实就是如此。只有十二个月梦幻般的日子,接下来便是终身的遗憾。这些我是知道的。” “奇怪,真是奇怪!”我禁不住嚷道。 “我承认在内心里,一方面我被这种魅力深深地吸引。”他说,“但在另一方面,我深切地知道她的缺点是什么,那就是她永远都不会与我将从事的事业产生共鸣,不会成为我事业上的伴侣。罗莎蒙德是一位能够吃苦的姑娘吗?她会劳作吗?她是一个使徒吗?她会心甘情愿地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但是你可以不去做传教士,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你要我放弃我的天职?我伟大的工作?我为天堂的大厦在世间所打下的基础?我的职责是成为一部分人的希望!这群人把自己的所有雄心都同光荣的事业结合在一起,那就是提高他们种族的地位,将知识传播到那些无知的地方,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去天堂的希望代替入堕入地狱的恐惧。难道就连这个也要放弃吗?它比我血管里流的血还要珍贵。而这些正是我所向往的,是我生活的目的。”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说:“那么,奥利弗小姐呢?难道你就不在乎她的失望和哀伤了吗?” “奥利弗小姐一直被一大群求婚者和献殷勤的人包围着。不出一个月,我这个人就会被从她的心中抹去,她会忘记我,之后很可能跟一个比我更能给她幸福的人结婚。” “这话你说得倒是很冷静,但是你的内心呢,它不矛盾、不痛苦吗?你比之前更加消瘦了。” “不,如果我真的瘦了些,那也是因为我在为悬而未决的前景担忧——我离开的日期总是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接到了一个消息——就是那个原本要来接替我的人——说他在三个月之内无法接替我,或许在三个月满了之后,又拖延到六个月。”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奥利弗小姐走进教室,你就会颤抖,并且脸涨得通红。” 他的脸上再次出现了惊诧的表情。他或许没有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敢这样和一个男人交谈。至于我,我已经非常习惯这类的交谈了。我与很有头脑、言语谨慎、富有教养的人交谈时,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我一定要绕过缄默这种传统的防线,跨过秘密的门槛,并且在对方心坎的火炉边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才肯罢休。 “你的见解的确独到。”他说,“而且胆量也不小。你有勇气,你的眼睛具有穿透力,可是请允许我向你保证,你对于我情感的理解,有些是误解。你把这些情感想象得比实际的要深沉,要强烈。你所给予我的同情已经超越了我应该得到的。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颤抖,并不是因为我在控制、束缚自己,而是在蔑视自己的弱点。我知道这并不光彩,它不过是肉体上的狂热。我发誓这绝对不是灵魂的抽搐。我的灵魂坚如磐石,并且已经被牢牢地拴在骚动不安的大海深处。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很冷酷,很无情。” 我怀疑地笑了笑。 “你出其不意套出了我心里的话。”他继续说,“现在我就在你的面前任凭摆布了。你已经将我基督教义的外衣剥掉,那是我一直以来掩盖我自己的性格缺陷、用以漂净血污的袍子,我本人则是一个冷酷无情并且拥有野心的人。对我而言,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天然的爱才能赐予我永久的力量,理智是我的向导,绝非是感情。我的野心太大了,要比任何人都爬得高,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我所尊崇的是忍耐、坚持、勤勉和才能,因为这才是出人头地的必要条件。我很有兴趣地观察你的经历,我觉得你是一位勤恳、做事情有条理并且富有活力的女人,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你曾经的经历,也不是因为对你正在经受的苦难的同情。” “你会把自己完全说成是一位异教徒哲学家。”我说。 “不,我与那些自然神论的哲学家是有区别的。我有信仰,我信奉福音。你给出的修饰和定义,是不准确的。我不是异教徒哲学家,而是一位真正的基督教哲学家——耶稣教派的信徒。作为他的信徒,我信仰他纯洁、宽厚、仁慈的教义。我也主张这样的教义,并且发誓将它传播开。我在年轻的时候就开始信仰宗教了,所以在我的性格中也有宗教留下的最初的品质。现在,它已经从小小的幼芽成长成浓荫蔽日的大树了,从人类真诚品质的粗糙野生根上长出能与之对抗的神圣的公正感。将我狭隘的只为谋求权力和名声的野心变成了去扩大主的天地、为十字架旗帜获得胜利的大志愿。宗教已经为我做了太多,它将最原始的天性变成了我如今最好的品质,它修剪和培育了我的天性。但天性是没有办法根除的,直到‘在这个世界的人都变成不朽’的时候。” 说完这些,他拿起放在桌子上画板旁的帽子,又看了一眼那幅画。 “她的确很可爱。”他喃喃地说,“真不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玫瑰,真的。” “那我还需要再画一张这样的画给你吗?” “为什么呢?不必了。” 他顺手拿过一张薄薄的纸,盖在画上。这张纸是我平常作画时怕弄脏了纸板用来垫手的。突然他在这张空白的纸上发现了什么,我不清楚。但的确有某种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猛然将纸拿起来,看了看纸的边缘,又看了看我,那种目光奇怪极了,但是我无法理解。这张纸似乎摄取了我的体态、面容,还有服饰上的每一个细节。他的眼睛一扫而过,就像闪电般快速、锐利。他微微地张开嘴巴,好像是要说话,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下。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将纸张放下。我看到他麻利地从上面撕下一条,放进了自己的手套里,之后匆忙点了点头,说了句“下午好”便离开了。 “嘿!”我用那个地区的方言嚷道,“真是莫名其妙!” 我又仔细地看了看那张纸,但除了我在试画笔颜色深浅的时候留下的几滴暗淡的颜料外,其他什么都没看到。我又琢磨了一两分钟,但仍旧无法解开这个谜。我索性放弃了,觉得这也无关紧要,便不去想它了,不久也就忘了。 第三十三章 圣约翰先生走了后,外面就开始飘雪花了。雪越来越大,洋洋洒洒下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刺骨的寒风又带来了几场新雪,直到黄昏时分,整个山谷看起来已经白茫茫一片了,道路基本不能通行了。我将窗子关上,门口也放了一个垫子,这样可以阻止外面的雪花飘进来,又将火炉中的炭挑了挑。一切都弄好了,我便独自坐在炉边听着外面的狂风暴雪。我在炉边坐了近一个小时,之后将蜡烛点燃,把《玛米恩》拿过来读着—— 残阳照着诺汉城堡陡立的岩壁, 美丽又安宁的特威德河宽广而深,契维奥特山孑然而独立; 气势雄伟的塔楼和城堡的主垒, 两侧绵延不断的围墙, 都在落日余晖中闪动着金色的光。 我整个人沉浸在《玛米恩》的诗词韵律中,已经忘记了外面的风雪。 突然,一声巨响将我从诗歌中带回现实,起初我想应该是风吹门的响声。可是,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我看见他在拉动门闩。他是顶着刺骨的寒风从黑暗中摸索着走来的。他身上披的斗篷已经全白了。我顿时慌了手脚,没想到在这样的夜晚,也会有人从积雪覆盖的山谷中来拜访。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问,“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啊,你怎么那么容易受惊吓?”他回答道,并且将斗篷挂在门边。他不慌不忙地将进来时弄歪的垫子正了正,又跺了跺脚,将靴子上的雪抖掉。 “我把你的地板弄脏了。”他说,“不过你得原谅我这一回。”说完,他就向火炉边走去。“说真的,我到这里来真是太不容易了。”他一边在火焰上烤着手,一边说,“路上有的地方,雪已经积得很高,都到我的腰际了,幸好积雪还很软。” “可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来呢?”我忍不住问道。 “这么问客人可不大礼貌。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回答你,我只是想过来和你聊聊天。在我的周围只有一些不会说话的书和空荡荡的房间,我已经厌倦了。还有,从昨天开始,我激动的心情就一直没有平复过,像是听了一半的故事,着急想要听到下一半。” 他坐了下来。我回想起他昨天奇怪的举动,甚至有些担心他的精神出了问题。如果他真的神志不清了,表现出来的也一定是冷静和镇定。当他把被雪弄湿的头发从额前撩到一边时,他的脸颊和眉毛完全被火光映照着,我才发觉这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啊,就像是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一样。我在等着他说一些我可以理解的话,但是他的手一直托着下巴,手指按在嘴唇上。我惊异地发现,他的手与脸都是那么消瘦。我的心里突然泛起了同情与怜悯,于是很有感触地说:“如果黛安娜或玛丽能过来和你做伴就好了。你一个人太孤单了,实在是很糟糕,而且你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又毫不在意。” “不是那样的。”他说,“必要的时候我会照顾自己,并且我现在很好。你看到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了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不在焉,说明我的关心在他看来是多余的。于是,我闭上了嘴。而他仍旧慢悠悠地将手滑到嘴唇上,仍然用朦胧的眼神看着通红的火炉栅栏,好像是有什么急事或者是重要的事情要说。而我也觉得此时应该说些什么,于是问他坐在门口觉不觉得冷,有没有感觉有风,因为他是背靠着门口坐着的。 “没有,没有。”他的回答很简洁,看起来有些烦躁。 “那好吧。”我想,“既然你不想聊天,那就不说话好了。我也不打扰你了,我继续看我的书。” 于是,我剪了剪烛芯,继续读起《玛米恩》来。不久,他有了一些动作,而他的动作全被我看到了,或者说我的目光被他的动作吸引了。他先是拿出一个摩洛哥的袖珍笔记本,里面夹着一封信。他仔细地读了读信,之后又将信折好放回原处,接着开始沉思。在我的面前有这么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人,肯定没有办法继续读书了。而且,我并不是一个哑巴,如果他不愿意回答,就拒绝好了,但我一定要同他讲话。 “最近收到过黛安娜和玛丽的信吗?” “只有一个星期前的那封,我给你看过,其他的就没有了。” “你的计划有变动吗?该不会比预计的更早离开英国吧?” “实际上,没有这种可能。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但绝不会有这种好运降临我头上。” 我们之间的谈话没有一点儿进展,于是我换了个话题,我觉得我可以和他谈谈学校和我的学生们。 “玛丽?加勒特的母亲身体好多了,今天早上玛丽来学校上课了。下个星期,我还有四个新学生从铸铁厂过来——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雪,她们今天就该到了。” “真的?” “嗯,而且奥利弗先生支付了其中两个学生的学费。” “是吗?” “他打算在圣诞节请全校的学生们吃饭呢。” “这个我知道。” “是你的建议吗?” “不是。” “那么会是谁呢?” “他的女儿吧,我想。” “哦,这倒是像她的作风,她的心地很善良。” “是啊。” 谈话中断了,再次出现了空隙。此时时钟敲了八下,钟声似乎把他惊醒了。他把交叉的两条腿放开,挺直了身子,转向我。 “把你的书先放一会儿,坐过来,离火炉近些。”他说。 我有些纳闷,而且非常疑惑,但我还是答应了。 “在半个小时之前,”他接着说,“我说过我是因为迫不及待想要听到一个故事的续篇才来的。可是后来我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还是让我亲自来讲述。在我讲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得先告诉你,或许在你听来有些陈旧,但是我相信陈旧的故事由新的人来讲述会有一点儿新鲜感。至于别的,那就不重要了,是陈腐也好,新鲜也好,总之故事不长。 “二十年前,有一名穷苦的牧师——先不要去管他叫什么名字——同有钱人家的一位小姐相恋了。那位小姐不顾一切地同他结了婚。但这场婚姻让那位小姐失去了朋友和亲人,家人和她断绝了关系。结婚只有两年的时间,这对苦命的夫妻就相继去世了。让人欣慰的是,他们被安静地埋葬在一起——同一块石碑下面(我见过他们的坟墓,在××郡一座人口稠密的工业城市,那里的老教堂像煤烟一样黑,他们的墓地被四周一大片墓地包围着,已经成为墓地人行道的一部分)。他们留下了一个女儿,而她从呱呱坠地起就躺在了慈善机构的膝头上,那膝头就如同我刚刚在外面遇到的大雪一样冷。慈善机构将这个孤苦无依的小东西送给了她有钱的亲戚抚养,也就是她的舅妈,盖茨黑德的里德太太——现在我要说主人公的名字了。你吓了一跳,是听到什么响动了吗?我想是老鼠发出的声音吧,它可能刚刚爬过附近教堂的大梁。这里原来是谷仓,也就是老鼠出没的地方。不过后来我改建了。我继续往下说。里德太太抚养了这个孤儿十年,这个孩子是否生活得幸福快乐,我不能断定,因为没有人告诉过我。但是十年后,她被送到一所寄宿学校,而这个地方你也知道,就是洛伍德寄宿学校,你在那里生活了许多年。你在那里生活得应该还不错,先是做学生,后来做老师,而她也有同样的经历。我觉得,你们的身世有相同的地方。之后她也离开了那里,做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一点和你的经历也很像。她在那里教育一个由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孩子。” “里弗斯先生!”我打断了他。 “我可以想象得出你现在的感受。”他说,“但还是忍耐一下,我马上就要讲完了。听我说完吧。关于罗切斯特先生的为人,除了一件事情,其他事我一无所知。那就是他宣布要同这位年轻的姑娘结婚,但当他们站在圣坛上的时候,那位姑娘才知道他原来还有一个妻子。虽然他的妻子已经疯了,但毕竟还活着。他接下来的行为只不过是出于个人主观的想法,他想继续求婚或者类似的想法,但是当他想去问那位家庭教师一个问题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离开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是怎么去的,只能断定她是在夜间离开桑菲尔德的。于是,他找寻了每一条她可能出走的路线,但仍旧没有找到。他几乎找遍了整个国家,还是一无所获。找到她成为最急切的事情,于是他派发各种广告和寻人启事,我也收到了一位布里格斯先生的信。信中描述了整件事情的细节。你说,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离奇?” “那么先请你告诉我吧,”我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这么多,那么你一定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有所了解,他现在好吗?人在哪里?” “我对罗切斯特先生一无所知,这封信里没有提到他的情况,只是谈及了他的谎言和不切实际的企图。说到这里,我更加关心的是那位女教师叫什么名字,还有非要她出面的那件事到底是什么?” “没有人去过桑菲尔德府吗?难道没有人见过罗切斯特先生?” “我想没有。” “他们给他写过信吗?” “当然。” “他说了什么?谁有他的信?” “布里格斯先生说,他的请求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女士回复的,上面签着‘爱丽丝?费尔法克斯’。” 我顿时觉得心凉了,因为我最担心的事情可能已经变成了事实。他完全可能离开了英国,在迷茫中轻率地冲到欧洲大陆那些他曾经沉迷的地方。他在那些地方能为心碎的疼痛找到麻醉剂吗?他会为自己炙热的感情找到发泄的对象吗?我不敢揣测答案。哦,我可怜的主人——曾经差一点儿变成了我的丈夫——我经常那么爱恋地称呼他为“我亲爱的爱德华”! “他准是个坏人。”里弗斯先生说。 “你对他不了解,所以不要妄加评断。”我有些激动地说。 “好的。”他平心静气地答道,“其实对于他,我毫不关心。我要结束我的故事了。既然你没有想起那位女教师的名字,那么我来告诉你。等一下——名字在这里呢——看来要紧的事情都完全用白纸黑字写下来,总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成效。” 他再一次不慌不忙地拿出那个笔记本,把它打开,仔细翻寻着,最后从一个夹层中抽出一张他早先匆忙撕下的破烂的字条。我通过字条的质地和蓝一块、青一块、红一块颜料认出,这就是他从我这里撕走的,我用来垫手的纸下面的一条。他站起来,将字条凑到我的眼前,我看到用黑色的墨水笔清晰地写下的“简?爱”两个字——毫无疑问,那可能是在我无意中写下的。 “布里格斯写信给我,问起了一个叫简?爱的人,”他说,“广告上寻找一个叫简?爱的人。而我只认识一个名叫简?爱略特的——我承认,当时我就有些怀疑了,不过我昨天下午才解开谜团。你现在可以承认真名而放弃别名了吗?” “是的——是的——不过,布里格斯先生在哪里?或许他比你更加了解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 “布里格斯在伦敦。我怀疑他是否认识罗切斯特先生这个人。他所感兴趣的人不是罗切斯特先生。你现在是在追问一件小事,而忘记了更重要的事情。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布里格斯要找到你,而且他找你做什么?” “哦,那他找我做什么?” “他是想告诉你,你的叔父,也就是住在马德拉群岛的爱先生,去世了,并且将自己的财产都留给了你,你现在很富有了。” “我?富有了?” “是的,你有钱了,现在是一个真正的女继承人。”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当然,你需要去证实自己的身份。”圣约翰马上接着说,“不过这一点应该不会有任何困难。接着,你就可以立即获得财产的所有权。你的财产都投资在英国公债上,布里格斯那边有遗嘱,还有一些必要的文件。” 命运又将一张新牌翻了过来!读者啊,刹那间我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变成了极其富有的人,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吧。好归好,但并不能让我一下子就理解或者去享受。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比这个更刺激、更能让人兴奋的事情。只是现在这件事很实在,很具体,丝毫没有理想的成分。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所有事物都是实实在在的,它所体现出来的东西也是完全一样的。任何人听到自己得到了一笔财产时都不会一跃而起,高呼万岁,而是开始考虑自己的责任,需要去做一些正经事。在心满意足的同时,还会有一种更为沉重的情绪产生。于是我们克制自己,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此外,遗产、遗赠这类字眼一定同死亡和葬礼这一类词联系在一起。我听到的是我的叔父过世了,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也去世了。自从我知道他存在的那天起,就期盼着能和他见上一面,没想到,如今没有再相见的可能了。而他将这笔钱留给了我。他给我的不是一个温馨愉快的家庭,而是留下了我孤单的一个人。当然,这笔钱很有用,而且可以用来做一番好事。是的,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占据了我的心。 “你终于抬头了。”里弗斯先生说,“我以为美杜莎已经瞧过你,你变成石头了呢。也许你现在会问你的身价有多少。” “我的身价是多少?” “哦,你肯定觉得很少!不值一提——我想他们说的是两万英镑——但那又怎样呢?” “两万英镑!” 又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我原来估计也就四五千英镑。这个消息又让我愣了好一会儿。我从来都没有听到过圣约翰先生的笑声,此时他大笑起来。 “嗯,”他说,“我觉得,就算是你杀了人,而我告诉你,你的罪行已经被发现了,你的表情都不会这样惊讶。” “这是一大笔数目——你不会弄错了吧?” “一点儿也不会错。” “或许你把数字看错了——可能是两千?” “它不是用数字写的,而是用字写的——两万。” 我再次感觉到,只是有普通胃口的人却独享一桌可供一百多个人吃的盛宴。这时,里弗斯先生站了起来,披上了斗篷。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晚上风雪交加,”他说,“我会让汉娜来和你做伴。因为你看上去有些可怜,不应该让你一个人待着。可汉娜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她不像我这样善于走夜路。她的腿不够长。所以,我只能留下你一个人在这里难过了,晚安。” 当他提起门闩时,猛然间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 “等一下,只要一分钟。”我叫道。 “怎么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布里格斯先生会写信给你说我的事情,或者说他是怎么知道你的。你住的地方这么偏僻,怎么会有能力找到我呢?” “哦,因为我是名牧师啊。”他说道,“总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找到我的头上。”此时,门闩又一次咯咯地响了起来。 “不,这个答案不能让我满意!”我嚷道,其实正是因为他匆忙,而且没有任何解释的样子,反倒让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了。 “这件事情有些蹊跷。”我补充道,“我得将它弄清楚。” “我们改天再谈吧。” “不行,就在今天解决!今天晚上!” 当他转过身的时候,我冲过去站到了他与门的中间,这让他有些尴尬。 “如果你不将实情都告诉我,那么你就别想离开!”我说道。 “现在我还是不说为好。” “你要说,必须说。” “我更希望是黛安娜和玛丽来告诉你这件事。” 他反反复复的拒绝将我原本焦急的心情推向了顶点。我的好奇心必须得到满足,而且一刻也不能等。我将此刻的心情告诉了他。 “我告诉过你,我很冷酷无情,而且我的心肠也是铁石做的。”他说,“很难说服。” “我的心又何尝不是呢?同样是铁石铸就,绝对不会让你搪塞过去的。” “那么,”他说,“我也很冷漠,不会有任何情感可以感化我。” “这一点完全相反,我的情感热烈,而火是一定可以融化冰的。那边壁炉中的火融化了你斗篷上的雪,雪水已经流淌到地板上了,就像你踩过的脚印一样。里弗斯先生,正因为你希望我宽恕你弄脏了我用沙石铺就的屋子,所以你得将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 “好吧,”他说,“我让步了。如果不是屈服于你的真诚,就是屈服你那种滴水穿石的决心。而且,早晚有一天你会知道的,所以早知道和晚知道都是一样的。你的名字是简?爱,对吗?” “当然,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你或许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姓氏是相同的。我在施洗礼时,被命名为圣约翰?爱?里弗斯。” “确实没注意过!不过我现在想起来了,我曾经在你借给我的一本书里看到你的名字缩写字母中有一个E,但是我从没有想过它代表什么。不过,那又怎样?当然……”我突然停住了。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这个推论和想法,更不敢表达出来。但是这个想法已经闯进我的大脑,并且瞬间变成了确确实实的事情。种种情况拼凑到一起,各归各位,变成了有理有据的整体——一根完整的链条。在此之前的那堆弯弯曲曲的链条现在都被拉直了,而且所有的链条都完好无缺。圣约翰还没有开口,我就凭直觉感知到了。不过我不能期望读者也同我有一样的直觉,所以我得重复一下他的说明。 “我母亲的姓氏是爱,她有两个兄弟,一名是牧师,他娶了盖茨黑德的简?里德小姐;另一位是约翰?爱先生,生前在马德拉群岛的丰沙尔经商。布里格斯先生是爱先生的律师,去年八月写信通知我们,舅父去世了,并且将他的全部财产都留给那个当牧师的兄弟的孤女。因为我的父亲和他之间发生了一次无法弥补感情的争吵,所以他将我们都忽视了。就在前几个星期,布里格斯又写信来说,找不到那位继承人了,问我是否知道她的情况。而我无意间在纸张上发现了让我去寻找的名字。剩下的,你就都知道了。”说完,他又要离开,而我用后背挡住了门。 “等一下,让我说一些话,必须。”我说,“先让我喘口气,好好儿想想。”我沉默了一会儿。他则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帽子,看上去很镇静。我接着说:“你的母亲是我父亲的姐妹?” “是的。” “那么就是我的姑妈,对吗?” 他点了点头。 “我的约翰叔父就是你的约翰舅舅。而你,还有黛安娜和玛丽,都是他姐妹的孩子,而我是他兄弟的孩子?” “是的。” “这么说,你们三个人是我的表兄和表姐。我们身上有一半的血都来自同一个源头?” “我们是表兄妹,没错。” 我重新打量着他。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哥哥,一个值得我骄傲的人,一个我可以去爱的人。哦,对了,我还有两个姐姐。在我与她们还是陌生人的时候,我就钦佩她们的品质了,我就已经羡慕她们了。我还记得那一天,外面下着雨,我跪在湿淋淋的地上,透过沼泽居低矮的窗户,带着痛苦和绝望的心情,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两位姑娘。原来她们就是我的亲人。而这位在我面临死亡的时候,在门槛边发现我的年轻人也是我的亲人。对一位已经孤苦无依很久的可怜人来说,这样的发现是多么重大啊!这些就已经是巨大的财富了!这笔财富属于心灵,它纯洁而又友善。这是一种幸福,充满阳光,令人振奋!它不同于沉甸甸的金子。金子只是本身具有价值,但会给人带来压抑。我突然兴奋得拍起手来,我的脉搏在快速跳动,我的血管已经开始颤动。 “啊,我太高兴了——我太高兴了。”我叫喊道。 圣约翰笑了笑,说:“我早就说过,你总是为了一些琐事将重要的事情忘掉。当我告诉你你将有一笔遗产时,你是那么沉默严肃,可现在我只是告诉了你一件不重要的小事,你却兴奋成这样子。”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或许对于你来说,这件事很小,因为你已经有两个妹妹了,根本不在乎我这个表妹。但是我一直没有亲人,而现在突然拥有了三个——如果你不愿意算在里面,那就是两个——亲人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中,而且都是大人了。我要重复一遍,我太高兴了!” 我快速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停下来,那些快乐的情绪就闯到我的脑袋里,我都还来不及接受、理解和安排,这几乎让我呼吸困难。我在想着自己今后的生活,我们能够怎样,会怎样,应该怎样。我看到的家徒四壁已经变成了繁星点点的天空,而每一颗星星都能给我一个目标、一种快乐。那些挽救我生命的人,我至今都深爱的人,我终于可以做些什么来报答他们了。他们现在正被生活禁锢着,而我却可以将他们拯救出来;他们彼此分开了,我却能够让他们团聚。我的经济独立了,我富有了,并且我要他们和我一样。我们一共有四个人,对吧?两万英镑如果平均分成四份,那么我们每个人有五千英镑,已经足够多了。这样做才是最公平的,也是让彼此都幸福的保障。金钱的确不能让我心绪慌乱,然而现在它对我来说,已经不是馈赠,而是一种获得生活、希望和享受的遗产。 当这样的想法占据我所有的思绪时,我的神态是怎样的,我自己并不知道。但是我身后的那个人已经摆了一把椅子,和和气气地让我坐下。他劝我冷静一下,这就意味着此时的我是多么慌乱、手足无措,甚至精神也有些异样了。但是我对他的做法不屑一顾,我将他的手推开,又开始慌乱地走动。 “明天我就给黛安娜和玛丽写信,”我说,“我要让她们回家。我记得黛安娜曾经和我说过,如果有一千英镑,她就觉得自己是很有钱的人了。而现在她已经有了五千英镑,我相信她一定会感觉不错的。” “我想,你还是告诉我该去哪儿给你弄杯水喝。”圣约翰说,“我想,你必须努力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平静下来。” “胡说!这笔遗产对你会有什么影响呢?我想它能让你继续留在英国,娶奥利弗小姐,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安顿下来吗?” “你已经神经错乱了,脑袋都糊涂了。我确实让你知道得有些突然,以至于你兴奋得难以自制了。” “里弗斯先生!再这样,我可有些不耐烦了。我现在非常清醒。是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或者说是故意误解了我的意思。” “或许你真的需要解释得更清楚些,我才能明白。”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你已经知道了两万英镑,我们一共有四个人,三个外甥一个侄女,我们四个平分,就是每人五千英镑。我现在想要做的,就是快点儿写信给你的妹妹们,告诉她们可以得到的财产。” “你的意思是你可以得到的财产吧?” “哎呀,我已经和你说过我的想法了,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而且绝不会变。我不是一个极端自私、盲目不公和完全忘恩负义的人。而且,我想有一个家,有亲戚。我喜欢沼泽居,也想住在沼泽居,我更喜欢黛安娜和玛丽,要和她们一起快乐地生活。五千英镑对我来说已经很多了,何必用两万英镑来折磨我呢?何况尽管在法律上这些钱是属于我的,但在道义上不是。所以,我要将多余的那些分给你们。不要再反对了,也无须讨论,就让我们立刻决定了吧。” “你现在的想法只是一时冲动,我想你得再考虑几天才能算数。” “哦,如果你是在怀疑我的诚意,那就大可不必了。真好,你没有怀疑我在处理上的不公平。” “我确实看到了公平,但这违背了一个人正常的思维和习惯。另外,这笔财产是完整地属于你的,因为这是舅舅赚来的钱,所以他爱给谁就给谁。最后,他选择留给你。所以公道地说,是允许你留着的,你绝对可以放心,并且心安理得地收下所有的钱。” “对我而言,”我说,“这就是一个良心问题,也是感情问题。我必须放纵自己的情感,尽管在此之前我很少有机会这样做。就算你会因此和我争吵、表示反对,和我生一年的气,我也不会放弃这初见苗头的快乐。我就是要报答你们对我的帮助,也是为我自己赢得一生都可以信赖的朋友。” “你现在这样想,”圣约翰回答,“那是因为你还不知道拥有极多的财富是怎样的滋味。你还不能理解两万英镑会对你造成怎样的影响,它会给你带来怎样的社会地位,还有你的希望,你不知道……” “而你,”我打断了他,“一定无法想象我是多么渴望拥有亲人、拥有兄妹之情。我从来没有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我现在必须,而且一定要这样做。你不会不想接受和承认我这个表妹吧?” “简,我会成为你的哥哥,我的妹妹们也会成为你的姐姐。但是这都没有必要以牺牲你的正当所得为前提。” “哥哥?是的,以后便与我距离千里之遥!而我的姐姐们呢?她们被陌生人奴役着。只有我一个人拥有万贯家财,一个人独自享用从未见过的那么多钱。你们则一无所有!这就是伟大的平等和友爱?!我所期望的是紧密的团聚,那是何等亲切的依恋啊!” “可是,简,你所渴望的亲属关系和家庭幸福不一定要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你可以嫁人啊。” “又在胡说八道了!嫁人?!我不想嫁人,永远都不嫁。” “你这样说就有些偏激了。这种鲁莽的语言证明你现在确实过于兴奋,不太冷静。” “我说得并不偏激。只有我自己了解自己的心情。结婚这种事我连想都不愿去想。没有人会出于爱而娶我,而我又不想依靠金钱关系来考虑这种事情。我不要和陌生人——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的人,与我的性格截然不同的人——在一起。我需要的是亲情,那些我对他们怀有充分的同胞之情的人。请再说一遍,你会愿意做我的哥哥。你知道吗,你的这一句话,就会让我很高兴,如果你有诚意,就再重复一遍。” “我想我能。我明白我是怎样爱着我的妹妹们,也明白这种爱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的——是对她们价值的尊重,还有对她们才能的钦佩。你也同样有原则,有思想。你的品味和情趣也同黛安娜与玛丽相近。有你在场的时候,我总感觉到很快乐。在与你的交谈中,我早就发现了能够获得有益的安慰。我觉得在我心里已经自觉地为你留出了位置,我把你看成我第三个也是最小的一个妹妹。” “谢谢你,这样的回答让我今晚很满意。现在你可以走了,因为如果你再待下去,或许你会用某种不信任的顾虑让我发火。” “那么,学校呢,爱小姐?现在你想让我把它关掉吗?” “不,我会继续做一名女教师,直到你找到人来接替我。” 他满意地笑了笑。我们握了手,他告辞了。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详细地写我是怎样将财产平均分配了,虽然她们都有些不赞同。这的确很难,但是我已经解决了。我的表兄表姐最后看到我的意愿是那样坚定,或许在他们的内心也觉得这是一种公平的做法,他们也会想到,如果他们处于我现在的这个位置,也会有同样的安排,所以最后他们让步了。奥利弗先生和另外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做了公证人,他们和我的看法一致,我的想法实现了。遗产的转移合同签署之后,圣约翰、黛安娜、玛丽和我,各自都拥有一份丰厚的收入。 第三十三章 圣约翰先生走了后,外面就开始飘雪花了。雪越来越大,洋洋洒洒下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刺骨的寒风又带来了几场新雪,直到黄昏时分,整个山谷看起来已经白茫茫一片了,道路基本不能通行了。我将窗子关上,门口也放了一个垫子,这样可以阻止外面的雪花飘进来,又将火炉中的炭挑了挑。一切都弄好了,我便独自坐在炉边听着外面的狂风暴雪。我在炉边坐了近一个小时,之后将蜡烛点燃,把《玛米恩》拿过来读着—— 残阳照着诺汉城堡陡立的岩壁, 美丽又安宁的特威德河宽广而深,契维奥特山孑然而独立; 气势雄伟的塔楼和城堡的主垒, 两侧绵延不断的围墙, 都在落日余晖中闪动着金色的光。 我整个人沉浸在《玛米恩》的诗词韵律中,已经忘记了外面的风雪。 突然,一声巨响将我从诗歌中带回现实,起初我想应该是风吹门的响声。可是,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我看见他在拉动门闩。他是顶着刺骨的寒风从黑暗中摸索着走来的。他身上披的斗篷已经全白了。我顿时慌了手脚,没想到在这样的夜晚,也会有人从积雪覆盖的山谷中来拜访。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问,“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啊,你怎么那么容易受惊吓?”他回答道,并且将斗篷挂在门边。他不慌不忙地将进来时弄歪的垫子正了正,又跺了跺脚,将靴子上的雪抖掉。 “我把你的地板弄脏了。”他说,“不过你得原谅我这一回。”说完,他就向火炉边走去。“说真的,我到这里来真是太不容易了。”他一边在火焰上烤着手,一边说,“路上有的地方,雪已经积得很高,都到我的腰际了,幸好积雪还很软。” “可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来呢?”我忍不住问道。 “这么问客人可不大礼貌。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回答你,我只是想过来和你聊聊天。在我的周围只有一些不会说话的书和空荡荡的房间,我已经厌倦了。还有,从昨天开始,我激动的心情就一直没有平复过,像是听了一半的故事,着急想要听到下一半。” 他坐了下来。我回想起他昨天奇怪的举动,甚至有些担心他的精神出了问题。如果他真的神志不清了,表现出来的也一定是冷静和镇定。当他把被雪弄湿的头发从额前撩到一边时,他的脸颊和眉毛完全被火光映照着,我才发觉这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啊,就像是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一样。我在等着他说一些我可以理解的话,但是他的手一直托着下巴,手指按在嘴唇上。我惊异地发现,他的手与脸都是那么消瘦。我的心里突然泛起了同情与怜悯,于是很有感触地说:“如果黛安娜或玛丽能过来和你做伴就好了。你一个人太孤单了,实在是很糟糕,而且你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又毫不在意。” “不是那样的。”他说,“必要的时候我会照顾自己,并且我现在很好。你看到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了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不在焉,说明我的关心在他看来是多余的。于是,我闭上了嘴。而他仍旧慢悠悠地将手滑到嘴唇上,仍然用朦胧的眼神看着通红的火炉栅栏,好像是有什么急事或者是重要的事情要说。而我也觉得此时应该说些什么,于是问他坐在门口觉不觉得冷,有没有感觉有风,因为他是背靠着门口坐着的。 “没有,没有。”他的回答很简洁,看起来有些烦躁。 “那好吧。”我想,“既然你不想聊天,那就不说话好了。我也不打扰你了,我继续看我的书。” 于是,我剪了剪烛芯,继续读起《玛米恩》来。不久,他有了一些动作,而他的动作全被我看到了,或者说我的目光被他的动作吸引了。他先是拿出一个摩洛哥的袖珍笔记本,里面夹着一封信。他仔细地读了读信,之后又将信折好放回原处,接着开始沉思。在我的面前有这么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人,肯定没有办法继续读书了。而且,我并不是一个哑巴,如果他不愿意回答,就拒绝好了,但我一定要同他讲话。 “最近收到过黛安娜和玛丽的信吗?” “只有一个星期前的那封,我给你看过,其他的就没有了。” “你的计划有变动吗?该不会比预计的更早离开英国吧?” “实际上,没有这种可能。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但绝不会有这种好运降临我头上。” 我们之间的谈话没有一点儿进展,于是我换了个话题,我觉得我可以和他谈谈学校和我的学生们。 “玛丽?加勒特的母亲身体好多了,今天早上玛丽来学校上课了。下个星期,我还有四个新学生从铸铁厂过来——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雪,她们今天就该到了。” “真的?” “嗯,而且奥利弗先生支付了其中两个学生的学费。” “是吗?” “他打算在圣诞节请全校的学生们吃饭呢。” “这个我知道。” “是你的建议吗?” “不是。” “那么会是谁呢?” “他的女儿吧,我想。” “哦,这倒是像她的作风,她的心地很善良。” “是啊。” 谈话中断了,再次出现了空隙。此时时钟敲了八下,钟声似乎把他惊醒了。他把交叉的两条腿放开,挺直了身子,转向我。 “把你的书先放一会儿,坐过来,离火炉近些。”他说。 我有些纳闷,而且非常疑惑,但我还是答应了。 “在半个小时之前,”他接着说,“我说过我是因为迫不及待想要听到一个故事的续篇才来的。可是后来我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还是让我亲自来讲述。在我讲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得先告诉你,或许在你听来有些陈旧,但是我相信陈旧的故事由新的人来讲述会有一点儿新鲜感。至于别的,那就不重要了,是陈腐也好,新鲜也好,总之故事不长。 “二十年前,有一名穷苦的牧师——先不要去管他叫什么名字——同有钱人家的一位小姐相恋了。那位小姐不顾一切地同他结了婚。但这场婚姻让那位小姐失去了朋友和亲人,家人和她断绝了关系。结婚只有两年的时间,这对苦命的夫妻就相继去世了。让人欣慰的是,他们被安静地埋葬在一起——同一块石碑下面(我见过他们的坟墓,在××郡一座人口稠密的工业城市,那里的老教堂像煤烟一样黑,他们的墓地被四周一大片墓地包围着,已经成为墓地人行道的一部分)。他们留下了一个女儿,而她从呱呱坠地起就躺在了慈善机构的膝头上,那膝头就如同我刚刚在外面遇到的大雪一样冷。慈善机构将这个孤苦无依的小东西送给了她有钱的亲戚抚养,也就是她的舅妈,盖茨黑德的里德太太——现在我要说主人公的名字了。你吓了一跳,是听到什么响动了吗?我想是老鼠发出的声音吧,它可能刚刚爬过附近教堂的大梁。这里原来是谷仓,也就是老鼠出没的地方。不过后来我改建了。我继续往下说。里德太太抚养了这个孤儿十年,这个孩子是否生活得幸福快乐,我不能断定,因为没有人告诉过我。但是十年后,她被送到一所寄宿学校,而这个地方你也知道,就是洛伍德寄宿学校,你在那里生活了许多年。你在那里生活得应该还不错,先是做学生,后来做老师,而她也有同样的经历。我觉得,你们的身世有相同的地方。之后她也离开了那里,做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一点和你的经历也很像。她在那里教育一个由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孩子。” “里弗斯先生!”我打断了他。 “我可以想象得出你现在的感受。”他说,“但还是忍耐一下,我马上就要讲完了。听我说完吧。关于罗切斯特先生的为人,除了一件事情,其他事我一无所知。那就是他宣布要同这位年轻的姑娘结婚,但当他们站在圣坛上的时候,那位姑娘才知道他原来还有一个妻子。虽然他的妻子已经疯了,但毕竟还活着。他接下来的行为只不过是出于个人主观的想法,他想继续求婚或者类似的想法,但是当他想去问那位家庭教师一个问题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离开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是怎么去的,只能断定她是在夜间离开桑菲尔德的。于是,他找寻了每一条她可能出走的路线,但仍旧没有找到。他几乎找遍了整个国家,还是一无所获。找到她成为最急切的事情,于是他派发各种广告和寻人启事,我也收到了一位布里格斯先生的信。信中描述了整件事情的细节。你说,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离奇?” “那么先请你告诉我吧,”我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这么多,那么你一定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有所了解,他现在好吗?人在哪里?” “我对罗切斯特先生一无所知,这封信里没有提到他的情况,只是谈及了他的谎言和不切实际的企图。说到这里,我更加关心的是那位女教师叫什么名字,还有非要她出面的那件事到底是什么?” “没有人去过桑菲尔德府吗?难道没有人见过罗切斯特先生?” “我想没有。” “他们给他写过信吗?” “当然。” “他说了什么?谁有他的信?” “布里格斯先生说,他的请求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女士回复的,上面签着‘爱丽丝?费尔法克斯’。” 我顿时觉得心凉了,因为我最担心的事情可能已经变成了事实。他完全可能离开了英国,在迷茫中轻率地冲到欧洲大陆那些他曾经沉迷的地方。他在那些地方能为心碎的疼痛找到麻醉剂吗?他会为自己炙热的感情找到发泄的对象吗?我不敢揣测答案。哦,我可怜的主人——曾经差一点儿变成了我的丈夫——我经常那么爱恋地称呼他为“我亲爱的爱德华”! “他准是个坏人。”里弗斯先生说。 “你对他不了解,所以不要妄加评断。”我有些激动地说。 “好的。”他平心静气地答道,“其实对于他,我毫不关心。我要结束我的故事了。既然你没有想起那位女教师的名字,那么我来告诉你。等一下——名字在这里呢——看来要紧的事情都完全用白纸黑字写下来,总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成效。” 他再一次不慌不忙地拿出那个笔记本,把它打开,仔细翻寻着,最后从一个夹层中抽出一张他早先匆忙撕下的破烂的字条。我通过字条的质地和蓝一块、青一块、红一块颜料认出,这就是他从我这里撕走的,我用来垫手的纸下面的一条。他站起来,将字条凑到我的眼前,我看到用黑色的墨水笔清晰地写下的“简?爱”两个字——毫无疑问,那可能是在我无意中写下的。 “布里格斯写信给我,问起了一个叫简?爱的人,”他说,“广告上寻找一个叫简?爱的人。而我只认识一个名叫简?爱略特的——我承认,当时我就有些怀疑了,不过我昨天下午才解开谜团。你现在可以承认真名而放弃别名了吗?” “是的——是的——不过,布里格斯先生在哪里?或许他比你更加了解罗切斯特先生的情况。” “布里格斯在伦敦。我怀疑他是否认识罗切斯特先生这个人。他所感兴趣的人不是罗切斯特先生。你现在是在追问一件小事,而忘记了更重要的事情。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布里格斯要找到你,而且他找你做什么?” “哦,那他找我做什么?” “他是想告诉你,你的叔父,也就是住在马德拉群岛的爱先生,去世了,并且将自己的财产都留给了你,你现在很富有了。” “我?富有了?” “是的,你有钱了,现在是一个真正的女继承人。”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当然,你需要去证实自己的身份。”圣约翰马上接着说,“不过这一点应该不会有任何困难。接着,你就可以立即获得财产的所有权。你的财产都投资在英国公债上,布里格斯那边有遗嘱,还有一些必要的文件。” 命运又将一张新牌翻了过来!读者啊,刹那间我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变成了极其富有的人,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吧。好归好,但并不能让我一下子就理解或者去享受。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比这个更刺激、更能让人兴奋的事情。只是现在这件事很实在,很具体,丝毫没有理想的成分。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所有事物都是实实在在的,它所体现出来的东西也是完全一样的。任何人听到自己得到了一笔财产时都不会一跃而起,高呼万岁,而是开始考虑自己的责任,需要去做一些正经事。在心满意足的同时,还会有一种更为沉重的情绪产生。于是我们克制自己,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此外,遗产、遗赠这类字眼一定同死亡和葬礼这一类词联系在一起。我听到的是我的叔父过世了,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也去世了。自从我知道他存在的那天起,就期盼着能和他见上一面,没想到,如今没有再相见的可能了。而他将这笔钱留给了我。他给我的不是一个温馨愉快的家庭,而是留下了我孤单的一个人。当然,这笔钱很有用,而且可以用来做一番好事。是的,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占据了我的心。 “你终于抬头了。”里弗斯先生说,“我以为美杜莎已经瞧过你,你变成石头了呢。也许你现在会问你的身价有多少。” “我的身价是多少?” “哦,你肯定觉得很少!不值一提——我想他们说的是两万英镑——但那又怎样呢?” “两万英镑!” 又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我原来估计也就四五千英镑。这个消息又让我愣了好一会儿。我从来都没有听到过圣约翰先生的笑声,此时他大笑起来。 “嗯,”他说,“我觉得,就算是你杀了人,而我告诉你,你的罪行已经被发现了,你的表情都不会这样惊讶。” “这是一大笔数目——你不会弄错了吧?” “一点儿也不会错。” “或许你把数字看错了——可能是两千?” “它不是用数字写的,而是用字写的——两万。” 我再次感觉到,只是有普通胃口的人却独享一桌可供一百多个人吃的盛宴。这时,里弗斯先生站了起来,披上了斗篷。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晚上风雪交加,”他说,“我会让汉娜来和你做伴。因为你看上去有些可怜,不应该让你一个人待着。可汉娜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她不像我这样善于走夜路。她的腿不够长。所以,我只能留下你一个人在这里难过了,晚安。” 当他提起门闩时,猛然间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 “等一下,只要一分钟。”我叫道。 “怎么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布里格斯先生会写信给你说我的事情,或者说他是怎么知道你的。你住的地方这么偏僻,怎么会有能力找到我呢?” “哦,因为我是名牧师啊。”他说道,“总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找到我的头上。”此时,门闩又一次咯咯地响了起来。 “不,这个答案不能让我满意!”我嚷道,其实正是因为他匆忙,而且没有任何解释的样子,反倒让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了。 “这件事情有些蹊跷。”我补充道,“我得将它弄清楚。” “我们改天再谈吧。” “不行,就在今天解决!今天晚上!” 当他转过身的时候,我冲过去站到了他与门的中间,这让他有些尴尬。 “如果你不将实情都告诉我,那么你就别想离开!”我说道。 “现在我还是不说为好。” “你要说,必须说。” “我更希望是黛安娜和玛丽来告诉你这件事。” 他反反复复的拒绝将我原本焦急的心情推向了顶点。我的好奇心必须得到满足,而且一刻也不能等。我将此刻的心情告诉了他。 “我告诉过你,我很冷酷无情,而且我的心肠也是铁石做的。”他说,“很难说服。” “我的心又何尝不是呢?同样是铁石铸就,绝对不会让你搪塞过去的。” “那么,”他说,“我也很冷漠,不会有任何情感可以感化我。” “这一点完全相反,我的情感热烈,而火是一定可以融化冰的。那边壁炉中的火融化了你斗篷上的雪,雪水已经流淌到地板上了,就像你踩过的脚印一样。里弗斯先生,正因为你希望我宽恕你弄脏了我用沙石铺就的屋子,所以你得将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 “好吧,”他说,“我让步了。如果不是屈服于你的真诚,就是屈服你那种滴水穿石的决心。而且,早晚有一天你会知道的,所以早知道和晚知道都是一样的。你的名字是简?爱,对吗?” “当然,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你或许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姓氏是相同的。我在施洗礼时,被命名为圣约翰?爱?里弗斯。” “确实没注意过!不过我现在想起来了,我曾经在你借给我的一本书里看到你的名字缩写字母中有一个E,但是我从没有想过它代表什么。不过,那又怎样?当然……”我突然停住了。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这个推论和想法,更不敢表达出来。但是这个想法已经闯进我的大脑,并且瞬间变成了确确实实的事情。种种情况拼凑到一起,各归各位,变成了有理有据的整体——一根完整的链条。在此之前的那堆弯弯曲曲的链条现在都被拉直了,而且所有的链条都完好无缺。圣约翰还没有开口,我就凭直觉感知到了。不过我不能期望读者也同我有一样的直觉,所以我得重复一下他的说明。 “我母亲的姓氏是爱,她有两个兄弟,一名是牧师,他娶了盖茨黑德的简?里德小姐;另一位是约翰?爱先生,生前在马德拉群岛的丰沙尔经商。布里格斯先生是爱先生的律师,去年八月写信通知我们,舅父去世了,并且将他的全部财产都留给那个当牧师的兄弟的孤女。因为我的父亲和他之间发生了一次无法弥补感情的争吵,所以他将我们都忽视了。就在前几个星期,布里格斯又写信来说,找不到那位继承人了,问我是否知道她的情况。而我无意间在纸张上发现了让我去寻找的名字。剩下的,你就都知道了。”说完,他又要离开,而我用后背挡住了门。 “等一下,让我说一些话,必须。”我说,“先让我喘口气,好好儿想想。”我沉默了一会儿。他则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帽子,看上去很镇静。我接着说:“你的母亲是我父亲的姐妹?” “是的。” “那么就是我的姑妈,对吗?” 他点了点头。 “我的约翰叔父就是你的约翰舅舅。而你,还有黛安娜和玛丽,都是他姐妹的孩子,而我是他兄弟的孩子?” “是的。” “这么说,你们三个人是我的表兄和表姐。我们身上有一半的血都来自同一个源头?” “我们是表兄妹,没错。” 我重新打量着他。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哥哥,一个值得我骄傲的人,一个我可以去爱的人。哦,对了,我还有两个姐姐。在我与她们还是陌生人的时候,我就钦佩她们的品质了,我就已经羡慕她们了。我还记得那一天,外面下着雨,我跪在湿淋淋的地上,透过沼泽居低矮的窗户,带着痛苦和绝望的心情,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两位姑娘。原来她们就是我的亲人。而这位在我面临死亡的时候,在门槛边发现我的年轻人也是我的亲人。对一位已经孤苦无依很久的可怜人来说,这样的发现是多么重大啊!这些就已经是巨大的财富了!这笔财富属于心灵,它纯洁而又友善。这是一种幸福,充满阳光,令人振奋!它不同于沉甸甸的金子。金子只是本身具有价值,但会给人带来压抑。我突然兴奋得拍起手来,我的脉搏在快速跳动,我的血管已经开始颤动。 “啊,我太高兴了——我太高兴了。”我叫喊道。 圣约翰笑了笑,说:“我早就说过,你总是为了一些琐事将重要的事情忘掉。当我告诉你你将有一笔遗产时,你是那么沉默严肃,可现在我只是告诉了你一件不重要的小事,你却兴奋成这样子。”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或许对于你来说,这件事很小,因为你已经有两个妹妹了,根本不在乎我这个表妹。但是我一直没有亲人,而现在突然拥有了三个——如果你不愿意算在里面,那就是两个——亲人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中,而且都是大人了。我要重复一遍,我太高兴了!” 我快速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停下来,那些快乐的情绪就闯到我的脑袋里,我都还来不及接受、理解和安排,这几乎让我呼吸困难。我在想着自己今后的生活,我们能够怎样,会怎样,应该怎样。我看到的家徒四壁已经变成了繁星点点的天空,而每一颗星星都能给我一个目标、一种快乐。那些挽救我生命的人,我至今都深爱的人,我终于可以做些什么来报答他们了。他们现在正被生活禁锢着,而我却可以将他们拯救出来;他们彼此分开了,我却能够让他们团聚。我的经济独立了,我富有了,并且我要他们和我一样。我们一共有四个人,对吧?两万英镑如果平均分成四份,那么我们每个人有五千英镑,已经足够多了。这样做才是最公平的,也是让彼此都幸福的保障。金钱的确不能让我心绪慌乱,然而现在它对我来说,已经不是馈赠,而是一种获得生活、希望和享受的遗产。 当这样的想法占据我所有的思绪时,我的神态是怎样的,我自己并不知道。但是我身后的那个人已经摆了一把椅子,和和气气地让我坐下。他劝我冷静一下,这就意味着此时的我是多么慌乱、手足无措,甚至精神也有些异样了。但是我对他的做法不屑一顾,我将他的手推开,又开始慌乱地走动。 “明天我就给黛安娜和玛丽写信,”我说,“我要让她们回家。我记得黛安娜曾经和我说过,如果有一千英镑,她就觉得自己是很有钱的人了。而现在她已经有了五千英镑,我相信她一定会感觉不错的。” “我想,你还是告诉我该去哪儿给你弄杯水喝。”圣约翰说,“我想,你必须努力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平静下来。” “胡说!这笔遗产对你会有什么影响呢?我想它能让你继续留在英国,娶奥利弗小姐,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安顿下来吗?” “你已经神经错乱了,脑袋都糊涂了。我确实让你知道得有些突然,以至于你兴奋得难以自制了。” “里弗斯先生!再这样,我可有些不耐烦了。我现在非常清醒。是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或者说是故意误解了我的意思。” “或许你真的需要解释得更清楚些,我才能明白。”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你已经知道了两万英镑,我们一共有四个人,三个外甥一个侄女,我们四个平分,就是每人五千英镑。我现在想要做的,就是快点儿写信给你的妹妹们,告诉她们可以得到的财产。” “你的意思是你可以得到的财产吧?” “哎呀,我已经和你说过我的想法了,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而且绝不会变。我不是一个极端自私、盲目不公和完全忘恩负义的人。而且,我想有一个家,有亲戚。我喜欢沼泽居,也想住在沼泽居,我更喜欢黛安娜和玛丽,要和她们一起快乐地生活。五千英镑对我来说已经很多了,何必用两万英镑来折磨我呢?何况尽管在法律上这些钱是属于我的,但在道义上不是。所以,我要将多余的那些分给你们。不要再反对了,也无须讨论,就让我们立刻决定了吧。” “你现在的想法只是一时冲动,我想你得再考虑几天才能算数。” “哦,如果你是在怀疑我的诚意,那就大可不必了。真好,你没有怀疑我在处理上的不公平。” “我确实看到了公平,但这违背了一个人正常的思维和习惯。另外,这笔财产是完整地属于你的,因为这是舅舅赚来的钱,所以他爱给谁就给谁。最后,他选择留给你。所以公道地说,是允许你留着的,你绝对可以放心,并且心安理得地收下所有的钱。” “对我而言,”我说,“这就是一个良心问题,也是感情问题。我必须放纵自己的情感,尽管在此之前我很少有机会这样做。就算你会因此和我争吵、表示反对,和我生一年的气,我也不会放弃这初见苗头的快乐。我就是要报答你们对我的帮助,也是为我自己赢得一生都可以信赖的朋友。” “你现在这样想,”圣约翰回答,“那是因为你还不知道拥有极多的财富是怎样的滋味。你还不能理解两万英镑会对你造成怎样的影响,它会给你带来怎样的社会地位,还有你的希望,你不知道……” “而你,”我打断了他,“一定无法想象我是多么渴望拥有亲人、拥有兄妹之情。我从来没有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我现在必须,而且一定要这样做。你不会不想接受和承认我这个表妹吧?” “简,我会成为你的哥哥,我的妹妹们也会成为你的姐姐。但是这都没有必要以牺牲你的正当所得为前提。” “哥哥?是的,以后便与我距离千里之遥!而我的姐姐们呢?她们被陌生人奴役着。只有我一个人拥有万贯家财,一个人独自享用从未见过的那么多钱。你们则一无所有!这就是伟大的平等和友爱?!我所期望的是紧密的团聚,那是何等亲切的依恋啊!” “可是,简,你所渴望的亲属关系和家庭幸福不一定要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你可以嫁人啊。” “又在胡说八道了!嫁人?!我不想嫁人,永远都不嫁。” “你这样说就有些偏激了。这种鲁莽的语言证明你现在确实过于兴奋,不太冷静。” “我说得并不偏激。只有我自己了解自己的心情。结婚这种事我连想都不愿去想。没有人会出于爱而娶我,而我又不想依靠金钱关系来考虑这种事情。我不要和陌生人——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的人,与我的性格截然不同的人——在一起。我需要的是亲情,那些我对他们怀有充分的同胞之情的人。请再说一遍,你会愿意做我的哥哥。你知道吗,你的这一句话,就会让我很高兴,如果你有诚意,就再重复一遍。” “我想我能。我明白我是怎样爱着我的妹妹们,也明白这种爱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的——是对她们价值的尊重,还有对她们才能的钦佩。你也同样有原则,有思想。你的品味和情趣也同黛安娜与玛丽相近。有你在场的时候,我总感觉到很快乐。在与你的交谈中,我早就发现了能够获得有益的安慰。我觉得在我心里已经自觉地为你留出了位置,我把你看成我第三个也是最小的一个妹妹。” “谢谢你,这样的回答让我今晚很满意。现在你可以走了,因为如果你再待下去,或许你会用某种不信任的顾虑让我发火。” “那么,学校呢,爱小姐?现在你想让我把它关掉吗?” “不,我会继续做一名女教师,直到你找到人来接替我。” 他满意地笑了笑。我们握了手,他告辞了。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详细地写我是怎样将财产平均分配了,虽然她们都有些不赞同。这的确很难,但是我已经解决了。我的表兄表姐最后看到我的意愿是那样坚定,或许在他们的内心也觉得这是一种公平的做法,他们也会想到,如果他们处于我现在的这个位置,也会有同样的安排,所以最后他们让步了。奥利弗先生和另外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做了公证人,他们和我的看法一致,我的想法实现了。遗产的转移合同签署之后,圣约翰、黛安娜、玛丽和我,各自都拥有一份丰厚的收入。 第三十四章 当一切都办妥当的时候,已经到圣诞节了。这是属于所有人的假日。假期要关闭莫尔顿学校,并且不能让这些孩子空手而归。我刚刚交了好运,所以出手也变得大方许多,当然这也是我发泄异常激动之情的一个机会和理由,所以我把自己得到的大量东西都分给了孩子们。早先,我就感觉到这些乡村的孩子是喜爱我的,就在离别的时候,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她们的情感表达朴实而强烈。让我觉得惊喜的是,我发现自己已经在那些纯净、无邪的心灵中占据了一个位置,要我答应每个星期都去学校看她们,并且给她们讲一个小时的课。 里弗斯先生来了,现在这所学校已经有六十多个学生了。我亲眼看着班里的学生走出教室,才离开并且锁上了门。此时,我手里拿着钥匙,站在那里,和班上五六个最优秀的孩子告别。我认为这几个姑娘举止得体,虽说是在农民阶层长大的孩子,但是她们品格高尚,懂礼貌、谦逊,见多识广。这一点意义重大。毕竟英国农民是整个欧洲农民中最有涵养、最懂礼貌的。那之后,我也见过法国、德国的一些农妇。和莫尔顿的姑娘们比起来,就算她们当中最出色的也逊色很多,看起来有些愚昧和粗俗。 “忙碌了整整一个季节,你觉得你的付出有回报了吗?”那些姑娘走后,里弗斯先生问道,“你觉得在你风华正茂时用充沛的精力做这样的事情,会给你带来快乐吗?” “当然。” “可是你现在只是辛苦了几个月,如果你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提高民族素质的事业上,不是很有意义吗?” “是的,”我说,“但我不会永远这么做下去。因为与培养别人的能力一样,我也要发展自己的能力。现在这个时候到了。不要再让我的心停留在学校时的状态了。现在我只想安心地过一个假期。” 他神情严肃地打量着我,说:“怎么了?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变得很急切?这是什么意思?你想要做什么?” “我要让生活变得积极起来,要尽我所能主动地做些事情。首先,我得拜托你让汉娜离开你的住所,再找别人服侍你吧。” “你需要她吗?” “是的。让她和我一起回到沼泽居。黛安娜和玛丽一星期后就要回家了。在此之前,我得将一切都收拾妥当,迎接她们。” “我知道了。我还以为你要去很远的地方旅行呢。这样也好,就让汉娜和你一起收拾那里吧。” “你通知她在明天之前准备好。这个是教室的钥匙,明天早上我会把小屋的钥匙给你。” 他接过钥匙。“你这么高兴放弃这份工作?”他说,“我不能很理解你此时轻松的心情,因为我不知道你在放弃这份工作后,需要找什么工作来代替。现在你的生活目标是什么,你的雄心是什么?” “我最首要的任务就是打扫(你理解我所说的话的全部意义吗),先将沼泽居中的每一个房间甚至地窖都清理一遍;第二个目标是用蜂蜡、油和数不清的布头把房间擦得锃亮;第三个目标是以数学的精密度来安放屋内的椅子、桌子、床和地毯,然后我要充分利用你的煤和泥炭,把每个房间里的火炉都生起来。最后,在你的妹妹们预计到达的前两天,我会和汉娜打鸡蛋,挑选葡萄干,研磨调料,做圣诞蛋糕,剁肉馅,隆重地沿袭每一项圣诞烹饪习俗。不过,像你这样的门外汉,无论向你怎么解释,你都不会懂的,总之,会很忙碌就对了。我要在下星期四黛安娜和玛丽到家之前,将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我的雄心就是能够在她们回来时,给予她们最热情的欢迎。” 圣约翰微微一笑,对我的答案不是很满意。 “目前看来这个计划很好。”他说,“不过,认真地说,当你享受完这一波快乐,你不会还将自己的眼界仅仅放在亲人和家庭的欢乐上吧?” “这可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我打断了他的话。 “不,简,这个世界不是用来享乐的天地,而且也不要将它变成那样,这里不是一个休息的地方,所以不要让自己的意志懈怠了。” “恰恰相反,我的意思是要大忙一阵子了。” “简,我可以暂且谅解你此时的心情,并且可以给你两个月的时间去充分享受这份对于你来说新的家庭称呼,可以去为你刚刚找到的亲人兴奋一阵子,好好儿陶醉一番。但是以后,我希望你能够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只看见沼泽居和莫尔顿,看重自己的姐妹圈子,看重自己安宁的生活,并且只是让文明和富有仅仅给予你肉体上的享受。我希望到那时可以看到充沛的精力促使你去做一些大事。” 我惊讶地看着他。“圣约翰,”我说,“我觉得你这样说太不善良、太恶毒了。我一直都希望我的心可以像女皇那样满足,而你却希望我的心处于不安的状态!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的目的就是让上帝赐予你的天赋派上用场。简,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地关注你,提醒你,我要告诉你必须克制自己投入平凡家庭中的热情,更不要迷恋肉体上的联系,你需要把你的坚定和热情留给更值得你去做的工作和事业,不要将它们浪费在平庸的事情上。懂了吗,简?” “啊,你好像是在说希腊语。我觉得我有充分的理由去享受快乐,并且我也一定会快乐的。再见!” 我在沼泽居的忙碌生活过得很愉快,我很努力地工作,汉娜也是一样。她会入迷地看着我在房间里忙活,看着我清扫啊、擦灰尘啊、清理啊、烧饭啊,总之就是乐不可支地忙个不停。的确,在一两天比较混乱的日子过后,我们的努力初显成效,并且在混乱中也逐步恢复了秩序,这让我们两个都很开心。回到这里之前,为了给这里添置一些新的家具,我去了一趟S城。我的表兄表姐们将布置的大权都交给了我,只要我高兴,怎样布置都可以,并且都出了钱来做这件事。对于普通的起居室和寝室,我大体上保持了原样,因为我知道黛安娜和玛丽看到朴实的桌子、椅子和床时,会比看到那些豪华时尚的家具更愉快。但必要的新意还是要添加的,我想让她们在回来的时候感受到惊喜和新的生气与希望。所以我在屋子里铺上了漂亮的新地毯、新窗帘,以及几件精心挑选的古色古香的瓷器和铜器,另外还有新的床罩、镜子和化妆台上的化妆盒等。不过,我选的颜色虽然鲜艳,但绝对不会刺眼。还有一间空置的客厅和卧室,我选用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和大红的帷幔来装点。过道上铺了帆布,楼梯上也铺了地毯。当一切都完成以后,在这样寒冷的季节,沼泽居则是窗明几净、舒适典雅,真是与外面凋零落败的景象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令人期待的星期四终于来了,但是她们可能晚上才到。在黄昏之前,我就把楼上楼下的壁炉都生起了火,也将厨房打扫干净了。汉娜和我都穿戴好了,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 圣约翰先到。在此之前我一直央求他先不要回来,因为我要打扫屋子,等我都布置好了才行。说实话,光想想四周又脏又琐碎的乱七八槽的样子,就足以把他吓得躲很远了。他回来时,看见我在厨房里照看正在烘烤的茶点饼干,于是走近炉子问道:“你是不是对女仆工作感到满意了?”作为回答,我邀请他全面参观一下我的劳动成果。不过他的参观无非就是向我打开的房中看了看。当他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之后,说我一定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给这里带来如此大的变化。但是他没说这种变化给他带来的愉悦心情。 他的沉默让我很扫兴。我想或许这种变动扰乱了他从前在这里的珍贵回忆。于是我问他是不是这样,当然我在问话的时候心情有些失落。 “一点儿也没有。相反,我认为你已经顾及到了每一个能够引起回忆和联想的细节。而且,我还真怕你在这方面花了太多的心思,那就不值了。譬如,你花了多少时间来考虑如何布置这间屋子的?随便问一下,你知道××书放在哪里吗?” 我用手指着书架上的那本书。他拿了下来,像往常那样拿着书走到窗边的一个角落,读了起来。 可是,读者啊,这个时候我真的很讨厌他这副模样。没错,圣约翰是个好人,但我开始相信他对自己的判断了——铁石心肠的人。在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平静的享受对他而言也不具魅力。他生活的目标就是追求,追求杰出、伟大的东西。他从未停下来休息,而且也不让旁边的人停下来。当我看着他岩石一般苍白、平静、高耸的额头,看着他陷入沉思的漂亮面容时,我立刻明白他很难成为一个好丈夫,做他的妻子应该也是一件很受折磨的差事。恍惚间,我似乎领悟了他对奥利弗小姐的爱的实质。我同意了他的看法,他对她的爱只是一种感官的爱。我也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因为这种爱而鄙视自己,同样也理解他为什么渴望这种爱快些被扼杀和毁灭,而不相信爱会永远有助于他或她的幸福。我终于明白他是大自然所雕刻出来的英雄——基督教徒和异教徒英雄——法典制定者、政治家、征服者。他是可以寄托巨大利益的坚强堡垒,但是在家里,他像是一根冰冷、沉重的柱子,阴郁沉闷,与生活格格不入。 “这间客厅可不是他该待的地方,”我沉思道,“或许喜马拉雅山谷、南非丛林,甚至是瘟疫流行的几内亚海岸的沼泽,才是他能派上用场的地方。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放弃宁静的家庭生活,因为家庭不是他的活动场所,只能让他的感官变得迟钝,没有地方施展才能。然而在充满争斗和危险的环境中——确实能够显现出勇气、发挥能力、考验韧性的地方——也只有到了这种地方,他才会像首领或长官那样,会说话,会行动。可是在这样的壁炉边,一个快乐的孩子也会比他强。他选择传教士的工作是绝对正确的。此刻我终于明白了。” “她们回来了!她们回来了!”汉娜打开客厅门嚷道。与此同时,老卡罗也兴奋地高声大叫。我跑了出去,此时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但是我能听到车轮碾过土地的嘎吱声。汉娜立刻点上了提灯。马车在小门的旁边停了下来,车夫打开了门,一个熟悉的身影先下来,随后是另一个熟悉的身影。刹那间我的脸就已经埋进了她们的帽檐下面,我先是触碰到了玛丽柔软的脸,接着是黛安娜潇洒的鬈发。她们大笑着,亲吻着我,随后亲吻了汉娜,拍了拍卡罗的头。这可让卡罗乐得差点儿疯掉。她们急着问家里是不是一切都好,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她们就匆匆进屋了。 她们从惠特克劳斯一路车马劳顿到这里,现在已经浑身僵硬了,夜间的寒气一定把她们冻坏了。当她们看到温暖而令人振奋的火光时,脸上便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车夫和汉娜忙着将马车上的行李搬进屋子里的时候,她们问起了圣约翰。这时,圣约翰从客厅里走了出来。她们俩立刻搂住了他的脖子,他也轻轻地亲吻她们,并且小声地说了几句欢迎的话,之后说很快就去客厅,并且真的像避难一样急速钻进了客厅。 为了能让她们上楼,我早早就点好了蜡烛,黛安娜嘱咐了几句招待一下车夫的话,她们两个就一直跟在我的后面。她们对房间的整修和装饰,还有新的帷幔、新的地毯和色泽鲜艳的瓷花瓶,都非常满意,慷慨地表达了感激和惊喜之情。此时我才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的安排让她们很满意,完全符合她们的期望。我的行为给她们的回归家园之旅增添了一些生动的气息。 那天的夜晚真的很美好。表姐们兴高采烈,口才都很棒,她们讲述着,谈论着,她们的热情掩盖了圣约翰的沉默。看到妹妹们,他也会由衷地感到高兴,但是她们闪烁的热情和流动的喜悦却无法引起他的共鸣。那一天的大事——就是黛安娜和玛丽回家了——说到这里,他感到很愉快,但是接下来的热闹、滔滔不绝和隆重的款待,都让他觉得厌倦。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心里祈祷第二天快点儿到来。用完茶点后的一个小时,那晚的欢乐气氛达到了一个高潮,此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汉娜进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来得可真不是时候,他说自己的母亲快不行了,想要请里弗斯先生去看看。” “她家住在哪里,汉娜?” “要到惠特克劳斯坡,距离这里差不多有四英里的路,而且路上全是沼泽和青苔。” “你去告诉他,我这就去。” “先生,我觉得你今晚还是不去为好。外面天太黑了,这样难走的路很危险,而且沼泽地是没有路可走的,今天的天气还这么糟糕——我觉得从来就没刮过像今天这么大的风——先生,我还是帮你传个话,明天再去吧。” 但是他已经披上了斗篷,没有任何怨言地出发了。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夜时,他回来了,尽管四肢冰凉,身体疲劳,但是神情比走之前还要愉快。因为他又尽责了一次,又努力地做了一件事,对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魄力感觉不错。 我真担心在接下来的七天中他会不耐烦。因为圣诞周期间,除了陶醉于家庭的快乐温馨气氛,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荒原上空的空气、家中无拘无束的温馨气氛和对未来的美好期许,对于黛安娜和玛丽来说都是心灵的慰藉,是可以治疗百病的良药。从上午到下午再到晚上,时刻充满了快乐。她们总能找到话题,并且讲的话总是那么机敏、精辟、见解独到。我被她们深深吸引着。我喜欢倾听,也愿意参与其中,只要是她们喜欢做的事,我就愿意参与。圣约翰对我们谈论的话题和说笑并无非议,但也不会参与,经常躲避。他很少在家,他的教区很大,人们又居住得分散,他每天都会去访问不同地区的贫苦人家。 一天吃早餐的时候,黛安娜有一会儿显得很忧郁。于是她问道:“你的计划有变化吗?” “没有,而且也不会变。”他回答道。之后他便通知大家,他将在明年离开英国。 “那么,罗莎蒙德?奥利弗呢?”玛丽问。这句话好像是没经过思考就说出来的,所以在说完后她做了一个手势,好像要将话收回一样。圣约翰手里捧着一本书——吃饭时看书这个习惯,可与普通人不大一样——他合上书,抬起头来。 “罗莎蒙德?奥利弗,”他说,“她马上就要和格兰比先生结婚了。他是弗雷德里克?格兰比爵士的孙子和继承人,而且住在S城,不仅家庭背景好,也很受那一代人的尊敬。这个消息是我昨天从她的父亲那里知道的。” 他的妹妹们相互看了看,又看了我一眼。之后我们三个人又一起看着他,而他却像一块玻璃般平静。 “这门婚事一定是匆忙决定的。”黛安娜说,“他们不可能认识很久。” “有两个月的时间了。他们是十月份在S城的一个乡间舞会上结识的。而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桩婚事是很完美的,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而且也无须拖延下去了。现在只要等弗雷德里克爵士留给他们在S城的那栋房子重新装修好,他们就能住进去了,那个时候他们就结婚。” 在这次谈话之后,我有一次看到圣约翰独自一人,很想问问他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是不是很伤心。但是我转念一想,他或许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所以也就没有冒昧地去打搅,反而因为前几次没有摸清底细就贸然行动而自觉惭愧。此外,我也很少和他说话,因为他的脸总是被一层冰覆盖着,将我的坦率全都冰封在下面了。他没有像承诺过的那样待我如妹妹一样,对我总是有一点儿小小的差别,让人心寒。看来他一点儿都没有真心想和我成为真正的亲人。虽然我们现在住在同一栋房子里,但是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比我当女教师的时候还要远。当我回忆起他那时对我的信任,我便更加不能理解他现在为什么对我冷漠了。 当他突然从书桌上抬起头来和我说话时,我还真有些吃惊。 “你看,简,仗已经打完了,而且获得了胜利。” 我被这样的说话方式吓了一跳,所以没有立刻回答。犹豫了一会儿后,我说道:“可是,你确信自己可以为了胜利而不计代价地付出吗?倘若再有一次这样的战役,你会不会被毁掉?” “我想不会。即便我的处境如此,也没有关系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将自己牵扯到那样的战争之中了。战争的结局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我前面的道路已经清扫干净了。为此我要感谢上帝!”说完,他又回到自己的那些文件和书中去了。 我们彼此间的欢乐气氛(即黛安娜、玛丽和我)渐渐地趋于安静了。我们恢复了往常的习惯和正常的学习计划,这样圣约翰待在家里的时间也就多了。他会和我们坐在同一个房间,有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通常,玛丽绘画,黛安娜继续她的《百科全书》阅读课程(她总是能让我惊讶和敬重),我苦读德语。他则思索着自己神秘的学问,也就是东方的语言,他觉得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就一定要掌握这门语言。 他就那样一直忙碌着,坐在自己的角落,十分安静。只是他的目光不那么投入,他的蓝眼镜总会离开古怪的语法书到处看,有时甚至会看着我们三个人,一旦他的目光与我们之中任何一个的目光相遇,他就会避开,而且总是注视着我们三个人用的桌子上。我很疑惑他的用意。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我每天去学校上课一个小时,而他每次都要抓住机会表示满意。我更加不明白的是,但凡遇到不好的天气,比如刮风、下雪、下雨,他的妹妹们都会劝我别去了,可是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天气的影响,反而鼓励我克服阻碍,一定要完成自己的工作。 “在我的认知中,简绝对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说,“她一定会顶住狂风骤雨或者暴风雪,同我们一样。她身体健康,并且适应能力强,比许多看起来身体强壮的人更能经得住风雪。” 回到家时,我虽然被风吹雨打得有些疲惫,但是我从来不敢抱怨,因为我知道假如我开口,他一定会生气的。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不屈不挠,他就会为我感到高兴;反之,他就会生气。 但是在一天下午,我获准留在家里,因为我确实感冒了。这一天是他的妹妹们替我到莫尔顿去上课的,我则坐在家里看席勒 ①的作品。而他呢,一直在破译天书一样的东方文字。当我打算去练习翻译时正巧碰到他的目光,才发现自己一直在他那双蓝色眼睛的监视下。我真不知道他已经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多久了。他的目光总是很犀利、冷酷,而刹那间我竟然有些迷信了——我觉得,除了我和他之外,房间里还有某种神秘的东西存在。 “简,你在做什么?” “学习德语。” “我要你放弃德语,改学印度斯坦语 ②。”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很认真,而且我会告诉你为什么。” 接下来他所给我的解释是,印度斯坦语是他目前正在学习的语言,但是学了后面的,又容易忘记前面的。如果能有个学生,对他的帮助是很大的,这样他就可以频繁地讲述这些基础的知识,也会加强记忆。而人选嘛,是选我,还是他的妹妹,他想了许久。最终他定下了我,因为他认为我比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耐得住寂寞。我会帮他吗?而且,我也不用为他作太久的牺牲,因为再过三个月,他就要离开这里去远行了。 可不能轻易地拒绝圣约翰这个人。只要是他给你的感觉,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都能让你刻骨铭心。于是我答应了。当黛安娜和玛丽回到家中时,发现我前一刻还是她们的学生,现在已经转投他人名下了,于是大笑不止。她和玛丽都认为,圣约翰绝对说服不了她们做这样的事情。他也平静地回答说:“我知道。” 我发现,他是一位很有耐心但十分严厉的老师。他对我的期望很高,而且,只要我达到了他的要求,他就会用他自己的方式对我表示认可。逐渐地,我失去了自由,因为他在用某种力量控制着我。他的褒奖和用心,可比他的冷漠更能束缚我。我只要看到他,就立刻不能谈笑自若,因为有一种强烈的、纠缠不休的直觉告诫我,他讨厌轻松活泼,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让他满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做好,态度要认真,而且要做正事。所以,只要他在场,我就不敢有别的想法。我感觉自己已经被一种凝固的力量套牢了。他说去,我就“去”;他说回,我就“回”;他说做事情,我就去“做事情”。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被奴役,有好几次我都想让他变得像从前那样忽视我。 一天夜里,到了睡觉的时间,他的妹妹们和我都围着他站着,和他说晚安。他依照惯例去亲吻两个妹妹,并且也按照惯例将手伸向我。而碰巧那天黛安娜正玩到兴起(她并没有被他的意志控制,从另一方面来看,她的意志力是超级强大的),便大声叫道:“圣约翰!你过去总是说简是你的第三个妹妹,你却没有像对待我们一样对她,你应当也亲吻她。” 说着,她把我推向他。我刚想黛安娜的言行有些让人恼火,心里还乱着,圣约翰已经低下了头,将他那希腊式的面孔与我的脸摆到了同一个平面上,而他的眼睛探索着我的眼睛——他亲吻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大理石的亲吻或冰块的亲吻这一类东西,否则我一定会说我的牧师表哥对我的亲吻就与其相同,或者是一种试探性的吻。亲吻之后,他还看了我一眼,结果肯定是不明显的,因为我的脸没有红,或许还有些苍白,因为我觉得这个吻像是又来束缚我的绷带。从那天之后,这个礼节就一直沿用下去了。每一次我都默默地忍受着,心情十分沉重,或许这样的心情是为这个吻增添魅力。 至于我,几乎每天都希望自己更能讨得他的喜欢。但是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我必须放弃掉自己一半的性格,扼杀一半的才能,还要强迫自己改变原有的爱好和情趣,强迫自己去从事那些缺乏毅力去完成的事。他迫使我到达一个我自己永远无法到达的高度。而我每时每刻都在期望自己能够达到他的要求,并且承受着煎熬。但是这似乎无法实现,这就如同让我那不均匀的脸变成完美的古典面容,也如同将他蓝色的光泽和严肃的光彩放到我那一成不变的青色的眼睛里。 但是,让我动弹不得的不仅是他的支配与控制,还有最近我很容易伤心的情绪,有一个魔鬼侵入了我的心,它耗尽了我的幸福之泉,这个魔鬼就是焦虑。 读者,你或许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在命运的转折过程中,我已经忘记了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事实上,我一刻都没有忘记他,我还是怀念他。因为我对他的想念不是阳光就能驱散的迷雾,也不是狂风就能吹散的沙雕,它是刻在石碑上的碑铭,注定了要同石碑一样存在久远。不管我在什么地方,我都希望能够得到他的消息。在莫尔顿,每当晚上我走进那间小屋,我就会想起他;现在在沼泽居也是一样的,我走进卧室的时候,一想起他,心情便会起伏不定。 在办理有关遗嘱的事的时候,我也写信给布里格斯先生,问他是否知道罗切斯先生的近况,他住在哪里。但是如圣约翰所猜想的那样,他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之后,我又写信给费尔法克斯太太,拜托她和我说一下他的近况。我原以为这样一定能得到他的消息,并且很快就能收到回信。但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我始终没有收到回信。我感到很意外。后来,两个月又过去了,日复一日,始终没有收到回信,这让我更加忧虑了。 我又写了一封,因为我担心是不是第一封信被弄丢了。新的希望伴随这个新的努力而来,结果同样是只有一道闪光,便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暗淡下去了。我没有收到一行字或者一句话。在无谓的等待和期盼中,半年过去了,我的希望幻灭了,接着心坠入黑暗的深渊了。 风和日丽的春天,我无意享受。夏天就要到了,黛安娜竭力想要我振作起来,她说我的脸最近又有病容了,所以建议我去海边走走。圣约翰则反对,他说我并不需要散心,而是需要去找一些事做做。 我本没有用心在眼下的生活中找到一个目标。我想他大概是想为我补缺,所以延长了我学习印度斯坦语的课程时间,并且更加严苛地要我去完成。我就像一个没有思想的傻瓜,从来没有想过反抗,或许我根本没有办法反抗他。 这一天,我又开始了我的功课,情绪比往常还要低。我的失落源于一种太过强烈的失望。早上,汉娜说有我的信。于是我立刻去取,确定这封信正是我期盼已久的。但我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笺,是布里格斯先生的公务信。我努力控制自己悲伤和痛苦的情绪,但眼泪还是夺眶而出。我坐在那里仔细地读着印度斯坦语的字母时,泪水又一次涌了出来。 圣约翰将我叫到他的旁边读书,但我的嗓音是哽咽的,读出的字已经混杂在抽泣中了。此时的客厅里只有他和我两个人,黛安娜在休憩室练习弹唱,玛丽在修整园子。这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五月天,空气清爽,阳光明媚,时有微风阵阵。我的同伴对我这种情绪并没有感觉惊讶,也没有问我是为什么,他只是说:“我们休息几分钟吧,简,等你的情绪稳定下来再说。”他则镇定地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他倚着书桌,如同一位医生,用行医者的态度看着眼前这位病人,这种病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也很清楚。我不再啜泣,而是擦掉眼泪,喃喃地说早上的时候身体不适,之后便继续完成我的功课。我完成之后,圣约翰终于把我们各自的书放到了一边,将书桌锁起来,说:“好吧,简,和我出去散散步吧。” “那我去叫黛安娜和玛丽。” “不,今天上午就我们两个人去散步。去穿好衣服,从厨房那边出去,到通往沼泽谷那边的路上,你只管往前走,我会去找你的。” 我不知道该怎样运用折中的办法。当我与比我还要自信和冷酷的人相处时,我除了顺从就是反抗,不知道还有别的办法。我往往忠实地执行前者,有时到了无法忍耐或者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会选择后者。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到需要反抗的时候,而且我现在的心情也不允许,我只能选择服从圣约翰了。十分钟之后,我们两个就并肩走在通往山谷的路上了。 从四面八方吹来的风越过山谷,夹带着欧石楠和灯芯草的芳香;蔚蓝的天空中,没有一片云朵;溪水由于雨水的加入更加有活力,轻松愉悦地从山谷中流下,清透充盈,在太阳金黄色的光与天空璀璨的宝石蓝的映衬下,真是美极了。我们偏离了小路,走到一片草地上,这里的草就像苔藓一样细嫩,如绿宝石一般翠绿,软绵绵的,走在上面很舒服。偶尔还能看到零星几朵小花,有白色的,还有黄色的,如同星星一样装点着这片草地。四周都是一座座小山,我们已经到了幽谷的尽头,这里是众山的中心。 “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圣约翰说。此时我们的正前方是岩石群边上散落的一块岩石。它是这个隘口的看守,一条小溪从隘口的另一头飞流直下,形成了瀑布。在更远一点儿的地方,山峦已经将身上的绿草和花朵抖搂掉,只有欧石楠蔽体,用岩石般的珠宝作装饰,不再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已经被这荒凉夸大成了蛮荒,脸上满是愁苦的表情。在这里,山为孤寂守护着无望的希望,为宁静守护着最后的避难所。 我坐了下来,圣约翰则在我的身旁站着。他时而抬头看看远处的群山,时而低头俯瞰着空旷的山谷。他将帽子取下,让风尽情地吹着他的头发,亲吻着他的额头。他好像经常来这里,这里是他与他的守护神之间交流的地方,他的眼神好像在与什么东西告别。 “我会再看到它的,”他大声喊道,“在梦中,当我睡在恒河旁边的时候。还有,在更遥远的未来——当我再次沉睡的时候——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溪的岸边。” 很离奇的话,很奇怪的爱,表达了一个质朴、执著的人对祖国的爱恋!他也坐了下来,半个小时内,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他不开口,我也没有吱声。一阵沉默后,他说:“简,六星期以后我就要走了,我已经在‘东印度人’号船上订好了舱位,六月二十日起航。” “上帝一定会保护你,因为你是在为他工作。”我回答道。 “是的。”他说,“那是我的荣耀,也令我快乐。我是在为一位永远都不会犯错的主人当奴仆。我的这次远行,不是在凡人的指引下,更不在法律的制约下,所以不会受到软弱无力的同类错误的指导。我的国王,我的立法者,我的首领,是完美的上帝。我觉得很奇怪,我身边的人为什么不以同样的热情投奔到这面大旗下,和我一同参与这项事业呢?”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么有魄力。倘若弱者期盼与强者做同一件事情,那就是愚蠢。” “我说的不是弱者,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们。我只同那些有能力胜任这些工作的人说。” “那些人很少,所以很难发现。” “你说得对,但一经发现,就要鼓励他们加入。敦促和激励他们作出努力,告诉他们所拥有的才干,并且告诉他们这些才干的意义,向他们传递上天的信息——直接代表上帝,在选民的队伍中为他们保留一个位置。”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胜任这样的工作,那么他们的心灵不应该在第一时间得到感应吗?” 此时,我突然意识到有一种可怕的魔力在我周围和头顶上积聚起来。我浑身发抖,唯恐听到某些让我立刻殒命的话,因为只要我听到,那些话就会变成事实。 “那么,你的心灵说了什么?”圣约翰问。 “我的心灵没有说任何话——是沉默的。”我回答道,但此时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 “那么我来替它说吧。”他继续说,语气深沉而又冰冷,“简,你和我一起去印度吧,做我的伴侣和同事。” 此刻我眼前的溪谷和天空开始旋转,群山也翻腾起伏,我好像听到了上天的召唤——如同一位像马其顿那样的幻觉使者在我的面前宣布:“过来帮助我们吧。”但我不是使徒啊,我看不到那位使者,也感受不到他的召唤。 “啊,圣约翰!”我叫道,“怜悯怜悯吧!”我向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只知道履行职责却不懂得同情和怜惜的人请求道。 他继续说:“上帝和大自然已经下旨让你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并且,他们已经赋予了你才华,并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你是为了这项工作而生的,并不是为了爱情。你一定要做传教士的妻子,而且很快就是了。你马上就属于我了,我需要你,不是为了个人享乐,而是为了侍奉上帝。” “我不合适,而且我也没有你所说的才能。”我说。 他大概已经预计开始的时候会遭到我的反对,所以并没有生气或者大发雷霆。他背靠着一块岩石,双臂合抱在胸前,看起来很平静。我猜到他已经作好了准备,来对付我持久而烦人的反对,而且已经准备好了极大的耐心,决定要与我抗衡到底——下定决心以胜利为句点,一定要征服。 “谦卑,简。”他说,“是基督最基本的美德。如你所说,你不适合这项工作,但是除了你,还有谁合适呢?或者,那些真正受召唤的人,又有谁能够确信自己真的被召唤了呢?在我看来,不过都是一群普通人而已,跟圣保罗相比,我承认自己是最大的罪人。但我不允许这种个人的罪恶感让自己畏缩不前。我了解我的指引者,他正直、强大,在选择一个卑微的仆人为他完成伟大的事业时,他会赋予这个人无限的智慧,让这个人充满向前的意志,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而弥补个人的不足。你现在像我一样去思考问题,简,和我一样对此深信不疑吧。我要你去依靠的是不朽的磐石,不要再犹豫了,它将承受住你性格中的任何弱点。” “我不了解传教士的生活,我从来没有研究过他们的工作。” “听着,尽管我和你一样对此知之甚少,但是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我可以每个小时都告诉你去做什么,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边,帮助你。这是在最初的阶段我能做到的。工作不久——因为我深知你的能力——你就会像我一样强大了,一样适应了,不再需要我的帮助。” “可是我的能力——证明我能够承担这项工作的能力——又在哪里?就在你说话的时候,我感觉不到有任何声音与我的心灵对话。我感觉不到激情在燃烧,我也感觉不到生命的脉搏在猛烈地跳动,更加感觉不到有人劝诫和鼓励我。但愿我能让你也感觉到我的感受,我的心此刻已经处于阴暗的地牢,在地牢的角落里有着一种畏缩的忧虑——那就是担心自己会被你说服,去做我将无法完成的事情。” “我来告诉你答案——你听就好。在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我就开始观察你了。我已经研究了你十个月,在你的身上做了各种试验,以证明你是有这种能力的。你知道我了解和发现了什么吗?在乡村学校中,我发现你能按时而且忠实地完成那些你不愿意也不合乎你习惯的工作。当你能掌控自己的时候,你就是胜利的。当你得知自己突然有了许多钱的时候,你很镇静,此时我看到了一个毫无底马 ①罪过的心灵——钱财对你的吸引力根本无关轻重。你十分坚定地愿意将自己的财富分成四份,只为自己保留其中的一份,其他的你按照公道分给了其他三个人。从这里,我看到了自我牺牲的精神,还有十足的活力与坚定的个性。我看到了我所寻找和需要的一切品质。简,你温顺、勤奋、无私、忠心、坚定、勇敢。你非常温和,同时也很勇敢。不要再质疑自己了,我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你可以掌管印度学校,帮助那些印度女人,对我来说,你的协助是不可估量的。” 硬套在我头上的铁圈越箍越紧了。说服在稳健地步步逼近。我闭上眼睛,他随后的描述扫清了我原以为几乎堵塞的道路。我所做的工作本来只是模糊凌乱的,但是被他总结之后,我理出了清晰的框架。他在等我的答复,但是我不得不再次冒险提出,再给我一刻钟的时间思考。 “好的。”他回答道。他站了起来,快步朝隘口走了一小段,之后躺在一块隆起的欧石楠地上,就那么沉默地躺着。 “我不得不看到,并且承认,假如生活已经将我抛弃,那么我是可以做他要我做的事情的。”我沉思着,“但是在印度那个阳光长期照射的地方,我能够活多久?接下来,我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他是不会关心我的。或许等我死了,他就平静而神圣地把我交给赋予我生命的上帝。我非常清楚我的状况,离开英国,就意味着离开了一块我所热爱的但没有挂念的土地——因为罗切斯特先生不在英国。即便他在,那么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现在我要做的,正是在一个没有他的地方生存下去。没有什么比这样挨日子,一天一天委靡的生活更让人觉得可耻可笑的了。在这里,我好像是在等着一个不可能的变化,之后将我和他再次连接起来。当然——正像圣约翰所说的那样——我需要在生活中找一些事情做,找一些有趣的事情来代替曾经失去的。所以他现在给我提供了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不正应该是我要接受的,也是上帝对我最好的安排吗?从他非比寻常的关心和美好的愿望与结果来看,这不正好适合弥补因感情破裂和消逝的希望而致的空缺吗?我觉得,我一定要说,是的——但是我浑身发抖。啊!如果我跟随了他,那么我就必须抛弃自己个性中的一半。如果我去印度,就是默认了自己的生命会更早枯竭。而离开英国到印度和离开印度到坟墓之间的空隙,我又该如何填补呢?我很清楚,到那里我会为了使圣约翰满意而让自己忙个不停,直到身体不允许我继续这样。我会使他满意,做得丝毫不辜负他的希望。如果我真的跟他去了,那么只要他需要我牺牲,我就会彻底地牺牲。我会把心灵和肉体都扔到圣坛上,作出全部牺牲。他绝不会因此爱上我,但他一定会赞同我的做法。我会向他展示他还没有看到的我的能力和才智。是的,我会像他一样去工作,毫无怨言。 “这么说,我可能会接受他的请求。但是还有一条让我顾忌——最可怕的一条——那就是他要我做他的妻子。他那颗作为丈夫的心,并不比峡谷中能够让小溪泛起泡沫的凹凸不平的石块强多少。他对我的珍视,如同长官对士兵的珍视,因为这是一个好武器,仅此而已。如果不同他结婚,我一定不会感觉到悲伤,但同他结婚能让他如愿——冷静地将计划付诸实践——我要不要同他结婚呢?我可以从他那里得到婚戒,享受婚礼的仪式(我不怀疑他会审慎地做到),然而我所获得的爱的形式只是他为了自己的原则而作出的牺牲罢了,我可能接受吗?不,绝不,这种结合太畸形了,我不可能忍受。我要作为他的妹妹,而绝非他的妻子,去跟随他,我就这样告诉他。” 我向隆起的草地走去,他依旧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像倒在地上的一根柱子。他将脸转向我,眼睛里放出锐利、警觉的光芒。他猛地站起,向我走了过来。 “我准备去印度,但是我要自由自在地去。” “我想你需要解释一下你的话,”他说,“我没明白。” “你到目前为止都是我的表兄,我是你的表妹。就让这种关系一直存在下去吧,我们不结婚为好。” 他摇了摇头,说:“这种表兄妹的关系是行不通的。假如你是我的亲妹妹,那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可以带着你,也不去另寻妻子。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结合是必要的,而婚姻的形式能将我们的结合神圣化,否则我们是不可能结合的。现实的障碍不允许有其他打算。你难道没有看出这一点吗,简?考虑一下吧。你坚强的理智会引导你的。” 我已经考虑过了,我的理智虽然平庸,但也给我指出了事实:我们之间没有夫妻那样的彼此爱恋,因而我们不能结婚。于是我对他说:“圣约翰,我一直把你当哥哥,而你也把我当妹妹,就让我们维持这样的关系吧。” “我们不能——不能。”他坚决地说,“这样行不通。你已经说过要同我一起去印度了,这是你说过的话,你记住了。” “可是,那是有条件的。” “好了——好了。在关键的问题上——你和我一起离开英国,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一起努力合作——这一点,你没有反对。这已经等于你将手放到了犁头上,你得说话算数,不能反悔。现在,你只要想着一个目标——如何把你的工作出色地完成,将你那些复杂的情感、兴趣、想法、愿望都清除,将所有的目标都会聚成一个:全力以赴,有效地去完成伟大上帝赋予的使命。然而要实现这个目的需要一个帮手,他不是一个哥哥,因为那样太散漫了,你需要的是一个丈夫。我也一样,我不需要妹妹,需要的是一个妻子。因为妹妹在任何时候都会从我的身边走掉,妻子则会成为我生活中能施与有效影响的唯一伴侣,能够陪伴我一生。” 他说话的时候我在颤抖。我感觉到他的影响已经深入我的骨髓,将我手脚都捆绑了起来。 “别在我身上动脑筋了,去其他的地方寻找帮手吧,圣约翰,去找一个适合你的。” “你的意思是一个适合我目标的——适合我天职的。我需要再强调一次,我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为了我这个渺小的个体——一个带着自私观念的男人——而是作为一名传教士的希望。” “我会将自己的精力都献给传教士的,而且他所需要的也就是这个而已,并不是我本人。对于他来说,我无非是一枚果子,上面既有果壳,也有果仁。他所需要的只是果仁,不是果壳。但是果壳是我需要保留的。” “你不能——也不应该。你觉得上帝会接受一半的祭品吗?他会接受不完整的牺牲吗?我们所要拥护的是上帝的事业,所以我们也要按照上帝的标准招募他的属下。我不可能代表上帝去接受你一半的忠诚,必须全部,毫无保留。” “啊!我会将我的心交给上帝,”我说,“但不是你,而你也不需要。” 读者啊,我不能保证我说这句话的语气和伴随着的情感,是否充满嘲讽和压抑。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很害怕圣约翰的,因为我对他并不了解。他令我敬畏,因为他总是很神秘,让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他的身心到底有多少属于圣人,多少属于凡人,我无法判断。但是从这次的交谈中,我受到了启示,对他的本性进行了分析。我看到了他的错误,但我可以理解。那个坐在欧石楠岸边的漂亮身躯,其实同我一样都是有缺陷的。他坐在我的对面,我看到冷酷、专横的面具从他的脸上滑下,正是因为我感受到了这些,我便觉得他并没有那么完美,于是我鼓起了勇气。现在我同他是平等的了,我可以同他争辩了,只要是我认为不合理的,我就会反驳。 当我把最后一句话说完,他沉默了。我立刻大胆地抬头看他。而他也看着我。我看到了他眼神中的讶异和急切的探寻。“她是在嘲讽我吗?是吗?”这个眼神似乎在说,“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不要忘记,我们所谈论的事情是非常严肃的。”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大胆轻易地谈论,或者思考,或许这都是罪过,有悖它的庄严。简,我相信你一定会将心交给上帝的,在为他服务的时候你是全心全意的,是真诚的。这就是我想要的全部。你一旦将你那颗炽热的心掏出来,放到上帝所创造的任何人身上,他们都会为了上帝的精神而在现实生活中全力以赴,并且以此为乐,将普及上帝的思想当做毕生追求的事业。凡能推动这一目标的一切,你都准备立即去做。你会看到我们肉体和精神上的结合将对你我的事业有多么大的推动作用!只有这种结合才能使人类的命运和设想永恒。而且,只要你摆脱一切琐碎的任性——克服感情上那些微不足道的障碍和娇气——放弃考虑个人喜好的程度、种类、力量或是柔情——你就会立刻急于达成这种结合。” “我会吗?”我简短地说。我看着他的五官,它们虽然是那么漂亮匀称,但也出奇的呆板可怕;我看着他的额头,虽威严,但并不舒展;我看着他的眼睛,它们明亮、深沉、锐利,但缺少温柔;我看着他那高高的威严的身躯,设想着我是他的妻子——啊!这绝不可能!做一名牧师的助手,做他的同事,这都没有问题。我只愿意以那样的身份和他一起漂洋过海,到东方的日头下劳作。我可以用助手的心态去敬佩他,效仿他的勇气、虔诚和活力,并且默默地接受他的领导,平心静气地嘲笑着他对工作的执著和野心,区分基督教徒和一般人,对一个深为敬重,对另一个表示宽恕。没错,即便以这样的方式依附他,我也会常常感觉到痛苦。我的肉体被置于紧紧的枷锁之中,至少我的心灵和思想是自由的。当我孤独的时候,我可以求助于另外那个不曾枯竭的我,与未被奴役的感情交流。那样,我的心中还会保留一块属于自己的角落,情感也可以在那里发展,新鲜而隐蔽。那里是他无法触及的,当然也无法控制。他的严酷无法让它枯竭,他那勇士般的整齐步伐也无法将它踩倒。如果做了他的妻子,那么我就要永远待在他的身边,永远被束缚,我要永远克制自己的情感。将我的天性火焰压成微弱的火苗,只能在内心中燃烧,永不能呼喊出来,被禁锢的火焰烧焦了一个又一个器官,这种痛苦是我难以忍受的。 “圣约翰!”想到这里,我喊了出来。 “嗯?”他冷冷地回答。 “我再重复一遍,我很愿意以传教士伙伴的身份去印度,而不是以你妻子的身份去。我不能嫁给你,也不能成为你的一部分。” “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他沉着地回答,“否则这就是一句空话。除非你跟我结婚,否则怎么能让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带着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去印度呢?我们怎么能够没有结婚却总是待在一起呢?我们有时会单独相处,有时还会和野蛮的民族相处。” “很好。”我爽快地说,“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当我是你的亲妹妹,或者当我是像你一样的男人——一名牧师。” “谁都知道你不是我的妹妹。我不能那样把你介绍给别人,不然会给我们招来闲言碎语或者中伤。至于其他,尽管你有着男人一样活跃的头脑,但有一颗女人的心,这样不行。” “可行。”我有些不屑地说,“完全可行。我有一颗女人的心,但这颗心与你说的无关。对你而言,我们只是抱有共同想法的最坚贞的同伴、战友,我们之间只需要坦率、忠诚和友谊,如果你愿意,那么还有新传教士对师傅的敬重。请你放心,除此之外,不会再有任何情感。” “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他自言自语,“我正需要这个。在我们的事业中,一定会遇到不同的障碍,而我们要将其一一排除。简,我相信你是不会后悔同我结婚的,一定不会。我们必须结婚。我再强调一下,没有其他办法。而且,结婚后我们的爱情会顺其自然地产生,到了那个时候,你更会觉得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了。” “我看不起你的爱情观。”我情不自禁地说,我站起身,背靠着岩石站到他的面前,“我鄙视你所奉献的虚情假意。的确,圣约翰,当你那么做的时候,我就看不起你了。” 他看着我,抿着有棱角的嘴唇。他究竟是被激怒了,还是感到吃惊,或是其他什么,我不知道。他对自己面部表情的驾驭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从你那里听到这样一番话。”他说,“我认为,我并没有做过或者说过让你看不起的事情。” 我被他温和的语气打动了,也被他的傲慢与淡定震慑住了。 “请原谅我刚才的话,圣约翰。不过,这也怪你,是你逼迫我说出了毫无顾忌的话。你说起了一个我们天生就不站在同一立场的话题——一个我们绝不应该讨论的话题。‘爱情’这个词本身就会挑起我们的争端。要是从实际出发,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该怎么感觉?我亲爱的表兄,放弃你那套结婚计划吧,忘掉它。” “不,”他说,“这个计划我已经考虑很久了,并且是能确保我实现伟大目标的计划之一。不过,我现在不想再劝你了。明天我要去剑桥,与我的朋友们告别,大约要待上两星期的时间。你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儿考虑我的建议。但我得提醒你,你的回答如果是否定,那么你舍弃的不是我,而是上帝。上帝通过我为你找到了一项这样崇高的职业——作为我的妻子——只有这样,你才能从事这项事业。如果拒绝做我的妻子,那么你就永远将自己局限在自私、闲适中了。恐怕在这种情况下,你会被有信仰的人抛弃,甚至比不信仰更糟糕。” 说完,他就离开了,并且说:“等待消息,遥望山坡。” 就在此刻他已经将自己的情感全部封藏在心里了,我已经没有资格听到他的宣泄。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已经从他一路的沉默中觉察到了。他专横、严厉的个性,在胸有成竹能够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却得到了反抗,于是他失望了。他凭借自己原有的自信和判断力觉得一定可以办到的事情却没有办到,于是情感和观念向他表示了不满。总之,作为一个男人,他原本希望逼迫我就范的。但只因为他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所以才容忍了我的执拗,给我那么长时间去思考和忏悔。 那天晚上,他吻了他的妹妹们以后,认为忽略同我握手这一礼节比较妥当,于是默默地离开了房间。尽管我对他没有爱情,但有着深厚的友谊,所以他冷冰冰的态度刺痛了我的心,我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我看得出来,去荒原散步的时候,你和圣约翰吵架了,简。”黛安娜说,“可是,去追上他吧,他一直在过道里走来走去,在等你呢——你们会和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多少自尊。与其小心翼翼地保持尊严,还不如保持一份快乐的心境,于是我跟在他的后面跑了过去。他在楼梯前站住了。 “晚安,圣约翰。”我说。 “晚安,简。”他镇定地回答。 “握握手,好吗?”我加了一句。 他的手触碰到我的手指时,是那么松软,但也那么冷淡!看来今天发生的事情确实让他很不开心。热诚已经无法让他温暖起来,眼泪也打动不了他。我们已经不可能达成完美而愉快的和解了——他没有激励人的笑容,也没有慷慨大度的话语。可是这位基督徒仍旧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我问他是否原谅我,他说他没有记恨的习惯,也没有什么需要原谅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冒犯过他。 说完,他便走开了。可是此时,我倒希望他充满怨恨地将我打倒在地。 第三十四章 当一切都办妥当的时候,已经到圣诞节了。这是属于所有人的假日。假期要关闭莫尔顿学校,并且不能让这些孩子空手而归。我刚刚交了好运,所以出手也变得大方许多,当然这也是我发泄异常激动之情的一个机会和理由,所以我把自己得到的大量东西都分给了孩子们。早先,我就感觉到这些乡村的孩子是喜爱我的,就在离别的时候,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她们的情感表达朴实而强烈。让我觉得惊喜的是,我发现自己已经在那些纯净、无邪的心灵中占据了一个位置,要我答应每个星期都去学校看她们,并且给她们讲一个小时的课。 里弗斯先生来了,现在这所学校已经有六十多个学生了。我亲眼看着班里的学生走出教室,才离开并且锁上了门。此时,我手里拿着钥匙,站在那里,和班上五六个最优秀的孩子告别。我认为这几个姑娘举止得体,虽说是在农民阶层长大的孩子,但是她们品格高尚,懂礼貌、谦逊,见多识广。这一点意义重大。毕竟英国农民是整个欧洲农民中最有涵养、最懂礼貌的。那之后,我也见过法国、德国的一些农妇。和莫尔顿的姑娘们比起来,就算她们当中最出色的也逊色很多,看起来有些愚昧和粗俗。 “忙碌了整整一个季节,你觉得你的付出有回报了吗?”那些姑娘走后,里弗斯先生问道,“你觉得在你风华正茂时用充沛的精力做这样的事情,会给你带来快乐吗?” “当然。” “可是你现在只是辛苦了几个月,如果你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提高民族素质的事业上,不是很有意义吗?” “是的,”我说,“但我不会永远这么做下去。因为与培养别人的能力一样,我也要发展自己的能力。现在这个时候到了。不要再让我的心停留在学校时的状态了。现在我只想安心地过一个假期。” 他神情严肃地打量着我,说:“怎么了?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变得很急切?这是什么意思?你想要做什么?” “我要让生活变得积极起来,要尽我所能主动地做些事情。首先,我得拜托你让汉娜离开你的住所,再找别人服侍你吧。” “你需要她吗?” “是的。让她和我一起回到沼泽居。黛安娜和玛丽一星期后就要回家了。在此之前,我得将一切都收拾妥当,迎接她们。” “我知道了。我还以为你要去很远的地方旅行呢。这样也好,就让汉娜和你一起收拾那里吧。” “你通知她在明天之前准备好。这个是教室的钥匙,明天早上我会把小屋的钥匙给你。” 他接过钥匙。“你这么高兴放弃这份工作?”他说,“我不能很理解你此时轻松的心情,因为我不知道你在放弃这份工作后,需要找什么工作来代替。现在你的生活目标是什么,你的雄心是什么?” “我最首要的任务就是打扫(你理解我所说的话的全部意义吗),先将沼泽居中的每一个房间甚至地窖都清理一遍;第二个目标是用蜂蜡、油和数不清的布头把房间擦得锃亮;第三个目标是以数学的精密度来安放屋内的椅子、桌子、床和地毯,然后我要充分利用你的煤和泥炭,把每个房间里的火炉都生起来。最后,在你的妹妹们预计到达的前两天,我会和汉娜打鸡蛋,挑选葡萄干,研磨调料,做圣诞蛋糕,剁肉馅,隆重地沿袭每一项圣诞烹饪习俗。不过,像你这样的门外汉,无论向你怎么解释,你都不会懂的,总之,会很忙碌就对了。我要在下星期四黛安娜和玛丽到家之前,将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我的雄心就是能够在她们回来时,给予她们最热情的欢迎。” 圣约翰微微一笑,对我的答案不是很满意。 “目前看来这个计划很好。”他说,“不过,认真地说,当你享受完这一波快乐,你不会还将自己的眼界仅仅放在亲人和家庭的欢乐上吧?” “这可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我打断了他的话。 “不,简,这个世界不是用来享乐的天地,而且也不要将它变成那样,这里不是一个休息的地方,所以不要让自己的意志懈怠了。” “恰恰相反,我的意思是要大忙一阵子了。” “简,我可以暂且谅解你此时的心情,并且可以给你两个月的时间去充分享受这份对于你来说新的家庭称呼,可以去为你刚刚找到的亲人兴奋一阵子,好好儿陶醉一番。但是以后,我希望你能够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只看见沼泽居和莫尔顿,看重自己的姐妹圈子,看重自己安宁的生活,并且只是让文明和富有仅仅给予你肉体上的享受。我希望到那时可以看到充沛的精力促使你去做一些大事。” 我惊讶地看着他。“圣约翰,”我说,“我觉得你这样说太不善良、太恶毒了。我一直都希望我的心可以像女皇那样满足,而你却希望我的心处于不安的状态!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的目的就是让上帝赐予你的天赋派上用场。简,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地关注你,提醒你,我要告诉你必须克制自己投入平凡家庭中的热情,更不要迷恋肉体上的联系,你需要把你的坚定和热情留给更值得你去做的工作和事业,不要将它们浪费在平庸的事情上。懂了吗,简?” “啊,你好像是在说希腊语。我觉得我有充分的理由去享受快乐,并且我也一定会快乐的。再见!” 我在沼泽居的忙碌生活过得很愉快,我很努力地工作,汉娜也是一样。她会入迷地看着我在房间里忙活,看着我清扫啊、擦灰尘啊、清理啊、烧饭啊,总之就是乐不可支地忙个不停。的确,在一两天比较混乱的日子过后,我们的努力初显成效,并且在混乱中也逐步恢复了秩序,这让我们两个都很开心。回到这里之前,为了给这里添置一些新的家具,我去了一趟S城。我的表兄表姐们将布置的大权都交给了我,只要我高兴,怎样布置都可以,并且都出了钱来做这件事。对于普通的起居室和寝室,我大体上保持了原样,因为我知道黛安娜和玛丽看到朴实的桌子、椅子和床时,会比看到那些豪华时尚的家具更愉快。但必要的新意还是要添加的,我想让她们在回来的时候感受到惊喜和新的生气与希望。所以我在屋子里铺上了漂亮的新地毯、新窗帘,以及几件精心挑选的古色古香的瓷器和铜器,另外还有新的床罩、镜子和化妆台上的化妆盒等。不过,我选的颜色虽然鲜艳,但绝对不会刺眼。还有一间空置的客厅和卧室,我选用古色古香的红木家具和大红的帷幔来装点。过道上铺了帆布,楼梯上也铺了地毯。当一切都完成以后,在这样寒冷的季节,沼泽居则是窗明几净、舒适典雅,真是与外面凋零落败的景象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令人期待的星期四终于来了,但是她们可能晚上才到。在黄昏之前,我就把楼上楼下的壁炉都生起了火,也将厨房打扫干净了。汉娜和我都穿戴好了,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 圣约翰先到。在此之前我一直央求他先不要回来,因为我要打扫屋子,等我都布置好了才行。说实话,光想想四周又脏又琐碎的乱七八槽的样子,就足以把他吓得躲很远了。他回来时,看见我在厨房里照看正在烘烤的茶点饼干,于是走近炉子问道:“你是不是对女仆工作感到满意了?”作为回答,我邀请他全面参观一下我的劳动成果。不过他的参观无非就是向我打开的房中看了看。当他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之后,说我一定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给这里带来如此大的变化。但是他没说这种变化给他带来的愉悦心情。 他的沉默让我很扫兴。我想或许这种变动扰乱了他从前在这里的珍贵回忆。于是我问他是不是这样,当然我在问话的时候心情有些失落。 “一点儿也没有。相反,我认为你已经顾及到了每一个能够引起回忆和联想的细节。而且,我还真怕你在这方面花了太多的心思,那就不值了。譬如,你花了多少时间来考虑如何布置这间屋子的?随便问一下,你知道××书放在哪里吗?” 我用手指着书架上的那本书。他拿了下来,像往常那样拿着书走到窗边的一个角落,读了起来。 可是,读者啊,这个时候我真的很讨厌他这副模样。没错,圣约翰是个好人,但我开始相信他对自己的判断了——铁石心肠的人。在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平静的享受对他而言也不具魅力。他生活的目标就是追求,追求杰出、伟大的东西。他从未停下来休息,而且也不让旁边的人停下来。当我看着他岩石一般苍白、平静、高耸的额头,看着他陷入沉思的漂亮面容时,我立刻明白他很难成为一个好丈夫,做他的妻子应该也是一件很受折磨的差事。恍惚间,我似乎领悟了他对奥利弗小姐的爱的实质。我同意了他的看法,他对她的爱只是一种感官的爱。我也能够理解为什么他会因为这种爱而鄙视自己,同样也理解他为什么渴望这种爱快些被扼杀和毁灭,而不相信爱会永远有助于他或她的幸福。我终于明白他是大自然所雕刻出来的英雄——基督教徒和异教徒英雄——法典制定者、政治家、征服者。他是可以寄托巨大利益的坚强堡垒,但是在家里,他像是一根冰冷、沉重的柱子,阴郁沉闷,与生活格格不入。 “这间客厅可不是他该待的地方,”我沉思道,“或许喜马拉雅山谷、南非丛林,甚至是瘟疫流行的几内亚海岸的沼泽,才是他能派上用场的地方。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放弃宁静的家庭生活,因为家庭不是他的活动场所,只能让他的感官变得迟钝,没有地方施展才能。然而在充满争斗和危险的环境中——确实能够显现出勇气、发挥能力、考验韧性的地方——也只有到了这种地方,他才会像首领或长官那样,会说话,会行动。可是在这样的壁炉边,一个快乐的孩子也会比他强。他选择传教士的工作是绝对正确的。此刻我终于明白了。” “她们回来了!她们回来了!”汉娜打开客厅门嚷道。与此同时,老卡罗也兴奋地高声大叫。我跑了出去,此时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但是我能听到车轮碾过土地的嘎吱声。汉娜立刻点上了提灯。马车在小门的旁边停了下来,车夫打开了门,一个熟悉的身影先下来,随后是另一个熟悉的身影。刹那间我的脸就已经埋进了她们的帽檐下面,我先是触碰到了玛丽柔软的脸,接着是黛安娜潇洒的鬈发。她们大笑着,亲吻着我,随后亲吻了汉娜,拍了拍卡罗的头。这可让卡罗乐得差点儿疯掉。她们急着问家里是不是一切都好,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她们就匆匆进屋了。 她们从惠特克劳斯一路车马劳顿到这里,现在已经浑身僵硬了,夜间的寒气一定把她们冻坏了。当她们看到温暖而令人振奋的火光时,脸上便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车夫和汉娜忙着将马车上的行李搬进屋子里的时候,她们问起了圣约翰。这时,圣约翰从客厅里走了出来。她们俩立刻搂住了他的脖子,他也轻轻地亲吻她们,并且小声地说了几句欢迎的话,之后说很快就去客厅,并且真的像避难一样急速钻进了客厅。 为了能让她们上楼,我早早就点好了蜡烛,黛安娜嘱咐了几句招待一下车夫的话,她们两个就一直跟在我的后面。她们对房间的整修和装饰,还有新的帷幔、新的地毯和色泽鲜艳的瓷花瓶,都非常满意,慷慨地表达了感激和惊喜之情。此时我才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的安排让她们很满意,完全符合她们的期望。我的行为给她们的回归家园之旅增添了一些生动的气息。 那天的夜晚真的很美好。表姐们兴高采烈,口才都很棒,她们讲述着,谈论着,她们的热情掩盖了圣约翰的沉默。看到妹妹们,他也会由衷地感到高兴,但是她们闪烁的热情和流动的喜悦却无法引起他的共鸣。那一天的大事——就是黛安娜和玛丽回家了——说到这里,他感到很愉快,但是接下来的热闹、滔滔不绝和隆重的款待,都让他觉得厌倦。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心里祈祷第二天快点儿到来。用完茶点后的一个小时,那晚的欢乐气氛达到了一个高潮,此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汉娜进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来得可真不是时候,他说自己的母亲快不行了,想要请里弗斯先生去看看。” “她家住在哪里,汉娜?” “要到惠特克劳斯坡,距离这里差不多有四英里的路,而且路上全是沼泽和青苔。” “你去告诉他,我这就去。” “先生,我觉得你今晚还是不去为好。外面天太黑了,这样难走的路很危险,而且沼泽地是没有路可走的,今天的天气还这么糟糕——我觉得从来就没刮过像今天这么大的风——先生,我还是帮你传个话,明天再去吧。” 但是他已经披上了斗篷,没有任何怨言地出发了。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夜时,他回来了,尽管四肢冰凉,身体疲劳,但是神情比走之前还要愉快。因为他又尽责了一次,又努力地做了一件事,对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魄力感觉不错。 我真担心在接下来的七天中他会不耐烦。因为圣诞周期间,除了陶醉于家庭的快乐温馨气氛,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荒原上空的空气、家中无拘无束的温馨气氛和对未来的美好期许,对于黛安娜和玛丽来说都是心灵的慰藉,是可以治疗百病的良药。从上午到下午再到晚上,时刻充满了快乐。她们总能找到话题,并且讲的话总是那么机敏、精辟、见解独到。我被她们深深吸引着。我喜欢倾听,也愿意参与其中,只要是她们喜欢做的事,我就愿意参与。圣约翰对我们谈论的话题和说笑并无非议,但也不会参与,经常躲避。他很少在家,他的教区很大,人们又居住得分散,他每天都会去访问不同地区的贫苦人家。 一天吃早餐的时候,黛安娜有一会儿显得很忧郁。于是她问道:“你的计划有变化吗?” “没有,而且也不会变。”他回答道。之后他便通知大家,他将在明年离开英国。 “那么,罗莎蒙德?奥利弗呢?”玛丽问。这句话好像是没经过思考就说出来的,所以在说完后她做了一个手势,好像要将话收回一样。圣约翰手里捧着一本书——吃饭时看书这个习惯,可与普通人不大一样——他合上书,抬起头来。 “罗莎蒙德?奥利弗,”他说,“她马上就要和格兰比先生结婚了。他是弗雷德里克?格兰比爵士的孙子和继承人,而且住在S城,不仅家庭背景好,也很受那一代人的尊敬。这个消息是我昨天从她的父亲那里知道的。” 他的妹妹们相互看了看,又看了我一眼。之后我们三个人又一起看着他,而他却像一块玻璃般平静。 “这门婚事一定是匆忙决定的。”黛安娜说,“他们不可能认识很久。” “有两个月的时间了。他们是十月份在S城的一个乡间舞会上结识的。而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桩婚事是很完美的,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而且也无须拖延下去了。现在只要等弗雷德里克爵士留给他们在S城的那栋房子重新装修好,他们就能住进去了,那个时候他们就结婚。” 在这次谈话之后,我有一次看到圣约翰独自一人,很想问问他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是不是很伤心。但是我转念一想,他或许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所以也就没有冒昧地去打搅,反而因为前几次没有摸清底细就贸然行动而自觉惭愧。此外,我也很少和他说话,因为他的脸总是被一层冰覆盖着,将我的坦率全都冰封在下面了。他没有像承诺过的那样待我如妹妹一样,对我总是有一点儿小小的差别,让人心寒。看来他一点儿都没有真心想和我成为真正的亲人。虽然我们现在住在同一栋房子里,但是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比我当女教师的时候还要远。当我回忆起他那时对我的信任,我便更加不能理解他现在为什么对我冷漠了。 当他突然从书桌上抬起头来和我说话时,我还真有些吃惊。 “你看,简,仗已经打完了,而且获得了胜利。” 我被这样的说话方式吓了一跳,所以没有立刻回答。犹豫了一会儿后,我说道:“可是,你确信自己可以为了胜利而不计代价地付出吗?倘若再有一次这样的战役,你会不会被毁掉?” “我想不会。即便我的处境如此,也没有关系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将自己牵扯到那样的战争之中了。战争的结局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我前面的道路已经清扫干净了。为此我要感谢上帝!”说完,他又回到自己的那些文件和书中去了。 我们彼此间的欢乐气氛(即黛安娜、玛丽和我)渐渐地趋于安静了。我们恢复了往常的习惯和正常的学习计划,这样圣约翰待在家里的时间也就多了。他会和我们坐在同一个房间,有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通常,玛丽绘画,黛安娜继续她的《百科全书》阅读课程(她总是能让我惊讶和敬重),我苦读德语。他则思索着自己神秘的学问,也就是东方的语言,他觉得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就一定要掌握这门语言。 他就那样一直忙碌着,坐在自己的角落,十分安静。只是他的目光不那么投入,他的蓝眼镜总会离开古怪的语法书到处看,有时甚至会看着我们三个人,一旦他的目光与我们之中任何一个的目光相遇,他就会避开,而且总是注视着我们三个人用的桌子上。我很疑惑他的用意。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我每天去学校上课一个小时,而他每次都要抓住机会表示满意。我更加不明白的是,但凡遇到不好的天气,比如刮风、下雪、下雨,他的妹妹们都会劝我别去了,可是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天气的影响,反而鼓励我克服阻碍,一定要完成自己的工作。 “在我的认知中,简绝对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说,“她一定会顶住狂风骤雨或者暴风雪,同我们一样。她身体健康,并且适应能力强,比许多看起来身体强壮的人更能经得住风雪。” 回到家时,我虽然被风吹雨打得有些疲惫,但是我从来不敢抱怨,因为我知道假如我开口,他一定会生气的。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不屈不挠,他就会为我感到高兴;反之,他就会生气。 但是在一天下午,我获准留在家里,因为我确实感冒了。这一天是他的妹妹们替我到莫尔顿去上课的,我则坐在家里看席勒 ①的作品。而他呢,一直在破译天书一样的东方文字。当我打算去练习翻译时正巧碰到他的目光,才发现自己一直在他那双蓝色眼睛的监视下。我真不知道他已经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多久了。他的目光总是很犀利、冷酷,而刹那间我竟然有些迷信了——我觉得,除了我和他之外,房间里还有某种神秘的东西存在。 “简,你在做什么?” “学习德语。” “我要你放弃德语,改学印度斯坦语 ②。”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很认真,而且我会告诉你为什么。” 接下来他所给我的解释是,印度斯坦语是他目前正在学习的语言,但是学了后面的,又容易忘记前面的。如果能有个学生,对他的帮助是很大的,这样他就可以频繁地讲述这些基础的知识,也会加强记忆。而人选嘛,是选我,还是他的妹妹,他想了许久。最终他定下了我,因为他认为我比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耐得住寂寞。我会帮他吗?而且,我也不用为他作太久的牺牲,因为再过三个月,他就要离开这里去远行了。 可不能轻易地拒绝圣约翰这个人。只要是他给你的感觉,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都能让你刻骨铭心。于是我答应了。当黛安娜和玛丽回到家中时,发现我前一刻还是她们的学生,现在已经转投他人名下了,于是大笑不止。她和玛丽都认为,圣约翰绝对说服不了她们做这样的事情。他也平静地回答说:“我知道。” 我发现,他是一位很有耐心但十分严厉的老师。他对我的期望很高,而且,只要我达到了他的要求,他就会用他自己的方式对我表示认可。逐渐地,我失去了自由,因为他在用某种力量控制着我。他的褒奖和用心,可比他的冷漠更能束缚我。我只要看到他,就立刻不能谈笑自若,因为有一种强烈的、纠缠不休的直觉告诫我,他讨厌轻松活泼,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已经完全明白了,让他满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做好,态度要认真,而且要做正事。所以,只要他在场,我就不敢有别的想法。我感觉自己已经被一种凝固的力量套牢了。他说去,我就“去”;他说回,我就“回”;他说做事情,我就去“做事情”。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被奴役,有好几次我都想让他变得像从前那样忽视我。 一天夜里,到了睡觉的时间,他的妹妹们和我都围着他站着,和他说晚安。他依照惯例去亲吻两个妹妹,并且也按照惯例将手伸向我。而碰巧那天黛安娜正玩到兴起(她并没有被他的意志控制,从另一方面来看,她的意志力是超级强大的),便大声叫道:“圣约翰!你过去总是说简是你的第三个妹妹,你却没有像对待我们一样对她,你应当也亲吻她。” 说着,她把我推向他。我刚想黛安娜的言行有些让人恼火,心里还乱着,圣约翰已经低下了头,将他那希腊式的面孔与我的脸摆到了同一个平面上,而他的眼睛探索着我的眼睛——他亲吻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大理石的亲吻或冰块的亲吻这一类东西,否则我一定会说我的牧师表哥对我的亲吻就与其相同,或者是一种试探性的吻。亲吻之后,他还看了我一眼,结果肯定是不明显的,因为我的脸没有红,或许还有些苍白,因为我觉得这个吻像是又来束缚我的绷带。从那天之后,这个礼节就一直沿用下去了。每一次我都默默地忍受着,心情十分沉重,或许这样的心情是为这个吻增添魅力。 至于我,几乎每天都希望自己更能讨得他的喜欢。但是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我必须放弃掉自己一半的性格,扼杀一半的才能,还要强迫自己改变原有的爱好和情趣,强迫自己去从事那些缺乏毅力去完成的事。他迫使我到达一个我自己永远无法到达的高度。而我每时每刻都在期望自己能够达到他的要求,并且承受着煎熬。但是这似乎无法实现,这就如同让我那不均匀的脸变成完美的古典面容,也如同将他蓝色的光泽和严肃的光彩放到我那一成不变的青色的眼睛里。 但是,让我动弹不得的不仅是他的支配与控制,还有最近我很容易伤心的情绪,有一个魔鬼侵入了我的心,它耗尽了我的幸福之泉,这个魔鬼就是焦虑。 读者,你或许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在命运的转折过程中,我已经忘记了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事实上,我一刻都没有忘记他,我还是怀念他。因为我对他的想念不是阳光就能驱散的迷雾,也不是狂风就能吹散的沙雕,它是刻在石碑上的碑铭,注定了要同石碑一样存在久远。不管我在什么地方,我都希望能够得到他的消息。在莫尔顿,每当晚上我走进那间小屋,我就会想起他;现在在沼泽居也是一样的,我走进卧室的时候,一想起他,心情便会起伏不定。 在办理有关遗嘱的事的时候,我也写信给布里格斯先生,问他是否知道罗切斯先生的近况,他住在哪里。但是如圣约翰所猜想的那样,他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之后,我又写信给费尔法克斯太太,拜托她和我说一下他的近况。我原以为这样一定能得到他的消息,并且很快就能收到回信。但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我始终没有收到回信。我感到很意外。后来,两个月又过去了,日复一日,始终没有收到回信,这让我更加忧虑了。 我又写了一封,因为我担心是不是第一封信被弄丢了。新的希望伴随这个新的努力而来,结果同样是只有一道闪光,便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暗淡下去了。我没有收到一行字或者一句话。在无谓的等待和期盼中,半年过去了,我的希望幻灭了,接着心坠入黑暗的深渊了。 风和日丽的春天,我无意享受。夏天就要到了,黛安娜竭力想要我振作起来,她说我的脸最近又有病容了,所以建议我去海边走走。圣约翰则反对,他说我并不需要散心,而是需要去找一些事做做。 我本没有用心在眼下的生活中找到一个目标。我想他大概是想为我补缺,所以延长了我学习印度斯坦语的课程时间,并且更加严苛地要我去完成。我就像一个没有思想的傻瓜,从来没有想过反抗,或许我根本没有办法反抗他。 这一天,我又开始了我的功课,情绪比往常还要低。我的失落源于一种太过强烈的失望。早上,汉娜说有我的信。于是我立刻去取,确定这封信正是我期盼已久的。但我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笺,是布里格斯先生的公务信。我努力控制自己悲伤和痛苦的情绪,但眼泪还是夺眶而出。我坐在那里仔细地读着印度斯坦语的字母时,泪水又一次涌了出来。 圣约翰将我叫到他的旁边读书,但我的嗓音是哽咽的,读出的字已经混杂在抽泣中了。此时的客厅里只有他和我两个人,黛安娜在休憩室练习弹唱,玛丽在修整园子。这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五月天,空气清爽,阳光明媚,时有微风阵阵。我的同伴对我这种情绪并没有感觉惊讶,也没有问我是为什么,他只是说:“我们休息几分钟吧,简,等你的情绪稳定下来再说。”他则镇定地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他倚着书桌,如同一位医生,用行医者的态度看着眼前这位病人,这种病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也很清楚。我不再啜泣,而是擦掉眼泪,喃喃地说早上的时候身体不适,之后便继续完成我的功课。我完成之后,圣约翰终于把我们各自的书放到了一边,将书桌锁起来,说:“好吧,简,和我出去散散步吧。” “那我去叫黛安娜和玛丽。” “不,今天上午就我们两个人去散步。去穿好衣服,从厨房那边出去,到通往沼泽谷那边的路上,你只管往前走,我会去找你的。” 我不知道该怎样运用折中的办法。当我与比我还要自信和冷酷的人相处时,我除了顺从就是反抗,不知道还有别的办法。我往往忠实地执行前者,有时到了无法忍耐或者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会选择后者。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到需要反抗的时候,而且我现在的心情也不允许,我只能选择服从圣约翰了。十分钟之后,我们两个就并肩走在通往山谷的路上了。 从四面八方吹来的风越过山谷,夹带着欧石楠和灯芯草的芳香;蔚蓝的天空中,没有一片云朵;溪水由于雨水的加入更加有活力,轻松愉悦地从山谷中流下,清透充盈,在太阳金黄色的光与天空璀璨的宝石蓝的映衬下,真是美极了。我们偏离了小路,走到一片草地上,这里的草就像苔藓一样细嫩,如绿宝石一般翠绿,软绵绵的,走在上面很舒服。偶尔还能看到零星几朵小花,有白色的,还有黄色的,如同星星一样装点着这片草地。四周都是一座座小山,我们已经到了幽谷的尽头,这里是众山的中心。 “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吧。”圣约翰说。此时我们的正前方是岩石群边上散落的一块岩石。它是这个隘口的看守,一条小溪从隘口的另一头飞流直下,形成了瀑布。在更远一点儿的地方,山峦已经将身上的绿草和花朵抖搂掉,只有欧石楠蔽体,用岩石般的珠宝作装饰,不再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已经被这荒凉夸大成了蛮荒,脸上满是愁苦的表情。在这里,山为孤寂守护着无望的希望,为宁静守护着最后的避难所。 我坐了下来,圣约翰则在我的身旁站着。他时而抬头看看远处的群山,时而低头俯瞰着空旷的山谷。他将帽子取下,让风尽情地吹着他的头发,亲吻着他的额头。他好像经常来这里,这里是他与他的守护神之间交流的地方,他的眼神好像在与什么东西告别。 “我会再看到它的,”他大声喊道,“在梦中,当我睡在恒河旁边的时候。还有,在更遥远的未来——当我再次沉睡的时候——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溪的岸边。” 很离奇的话,很奇怪的爱,表达了一个质朴、执著的人对祖国的爱恋!他也坐了下来,半个小时内,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他不开口,我也没有吱声。一阵沉默后,他说:“简,六星期以后我就要走了,我已经在‘东印度人’号船上订好了舱位,六月二十日起航。” “上帝一定会保护你,因为你是在为他工作。”我回答道。 “是的。”他说,“那是我的荣耀,也令我快乐。我是在为一位永远都不会犯错的主人当奴仆。我的这次远行,不是在凡人的指引下,更不在法律的制约下,所以不会受到软弱无力的同类错误的指导。我的国王,我的立法者,我的首领,是完美的上帝。我觉得很奇怪,我身边的人为什么不以同样的热情投奔到这面大旗下,和我一同参与这项事业呢?”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么有魄力。倘若弱者期盼与强者做同一件事情,那就是愚蠢。” “我说的不是弱者,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们。我只同那些有能力胜任这些工作的人说。” “那些人很少,所以很难发现。” “你说得对,但一经发现,就要鼓励他们加入。敦促和激励他们作出努力,告诉他们所拥有的才干,并且告诉他们这些才干的意义,向他们传递上天的信息——直接代表上帝,在选民的队伍中为他们保留一个位置。”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胜任这样的工作,那么他们的心灵不应该在第一时间得到感应吗?” 此时,我突然意识到有一种可怕的魔力在我周围和头顶上积聚起来。我浑身发抖,唯恐听到某些让我立刻殒命的话,因为只要我听到,那些话就会变成事实。 “那么,你的心灵说了什么?”圣约翰问。 “我的心灵没有说任何话——是沉默的。”我回答道,但此时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 “那么我来替它说吧。”他继续说,语气深沉而又冰冷,“简,你和我一起去印度吧,做我的伴侣和同事。” 此刻我眼前的溪谷和天空开始旋转,群山也翻腾起伏,我好像听到了上天的召唤——如同一位像马其顿那样的幻觉使者在我的面前宣布:“过来帮助我们吧。”但我不是使徒啊,我看不到那位使者,也感受不到他的召唤。 “啊,圣约翰!”我叫道,“怜悯怜悯吧!”我向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只知道履行职责却不懂得同情和怜惜的人请求道。 他继续说:“上帝和大自然已经下旨让你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并且,他们已经赋予了你才华,并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你是为了这项工作而生的,并不是为了爱情。你一定要做传教士的妻子,而且很快就是了。你马上就属于我了,我需要你,不是为了个人享乐,而是为了侍奉上帝。” “我不合适,而且我也没有你所说的才能。”我说。 他大概已经预计开始的时候会遭到我的反对,所以并没有生气或者大发雷霆。他背靠着一块岩石,双臂合抱在胸前,看起来很平静。我猜到他已经作好了准备,来对付我持久而烦人的反对,而且已经准备好了极大的耐心,决定要与我抗衡到底——下定决心以胜利为句点,一定要征服。 “谦卑,简。”他说,“是基督最基本的美德。如你所说,你不适合这项工作,但是除了你,还有谁合适呢?或者,那些真正受召唤的人,又有谁能够确信自己真的被召唤了呢?在我看来,不过都是一群普通人而已,跟圣保罗相比,我承认自己是最大的罪人。但我不允许这种个人的罪恶感让自己畏缩不前。我了解我的指引者,他正直、强大,在选择一个卑微的仆人为他完成伟大的事业时,他会赋予这个人无限的智慧,让这个人充满向前的意志,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而弥补个人的不足。你现在像我一样去思考问题,简,和我一样对此深信不疑吧。我要你去依靠的是不朽的磐石,不要再犹豫了,它将承受住你性格中的任何弱点。” “我不了解传教士的生活,我从来没有研究过他们的工作。” “听着,尽管我和你一样对此知之甚少,但是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我可以每个小时都告诉你去做什么,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边,帮助你。这是在最初的阶段我能做到的。工作不久——因为我深知你的能力——你就会像我一样强大了,一样适应了,不再需要我的帮助。” “可是我的能力——证明我能够承担这项工作的能力——又在哪里?就在你说话的时候,我感觉不到有任何声音与我的心灵对话。我感觉不到激情在燃烧,我也感觉不到生命的脉搏在猛烈地跳动,更加感觉不到有人劝诫和鼓励我。但愿我能让你也感觉到我的感受,我的心此刻已经处于阴暗的地牢,在地牢的角落里有着一种畏缩的忧虑——那就是担心自己会被你说服,去做我将无法完成的事情。” “我来告诉你答案——你听就好。在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我就开始观察你了。我已经研究了你十个月,在你的身上做了各种试验,以证明你是有这种能力的。你知道我了解和发现了什么吗?在乡村学校中,我发现你能按时而且忠实地完成那些你不愿意也不合乎你习惯的工作。当你能掌控自己的时候,你就是胜利的。当你得知自己突然有了许多钱的时候,你很镇静,此时我看到了一个毫无底马 ①罪过的心灵——钱财对你的吸引力根本无关轻重。你十分坚定地愿意将自己的财富分成四份,只为自己保留其中的一份,其他的你按照公道分给了其他三个人。从这里,我看到了自我牺牲的精神,还有十足的活力与坚定的个性。我看到了我所寻找和需要的一切品质。简,你温顺、勤奋、无私、忠心、坚定、勇敢。你非常温和,同时也很勇敢。不要再质疑自己了,我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你。你可以掌管印度学校,帮助那些印度女人,对我来说,你的协助是不可估量的。” 硬套在我头上的铁圈越箍越紧了。说服在稳健地步步逼近。我闭上眼睛,他随后的描述扫清了我原以为几乎堵塞的道路。我所做的工作本来只是模糊凌乱的,但是被他总结之后,我理出了清晰的框架。他在等我的答复,但是我不得不再次冒险提出,再给我一刻钟的时间思考。 “好的。”他回答道。他站了起来,快步朝隘口走了一小段,之后躺在一块隆起的欧石楠地上,就那么沉默地躺着。 “我不得不看到,并且承认,假如生活已经将我抛弃,那么我是可以做他要我做的事情的。”我沉思着,“但是在印度那个阳光长期照射的地方,我能够活多久?接下来,我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他是不会关心我的。或许等我死了,他就平静而神圣地把我交给赋予我生命的上帝。我非常清楚我的状况,离开英国,就意味着离开了一块我所热爱的但没有挂念的土地——因为罗切斯特先生不在英国。即便他在,那么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现在我要做的,正是在一个没有他的地方生存下去。没有什么比这样挨日子,一天一天委靡的生活更让人觉得可耻可笑的了。在这里,我好像是在等着一个不可能的变化,之后将我和他再次连接起来。当然——正像圣约翰所说的那样——我需要在生活中找一些事情做,找一些有趣的事情来代替曾经失去的。所以他现在给我提供了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不正应该是我要接受的,也是上帝对我最好的安排吗?从他非比寻常的关心和美好的愿望与结果来看,这不正好适合弥补因感情破裂和消逝的希望而致的空缺吗?我觉得,我一定要说,是的——但是我浑身发抖。啊!如果我跟随了他,那么我就必须抛弃自己个性中的一半。如果我去印度,就是默认了自己的生命会更早枯竭。而离开英国到印度和离开印度到坟墓之间的空隙,我又该如何填补呢?我很清楚,到那里我会为了使圣约翰满意而让自己忙个不停,直到身体不允许我继续这样。我会使他满意,做得丝毫不辜负他的希望。如果我真的跟他去了,那么只要他需要我牺牲,我就会彻底地牺牲。我会把心灵和肉体都扔到圣坛上,作出全部牺牲。他绝不会因此爱上我,但他一定会赞同我的做法。我会向他展示他还没有看到的我的能力和才智。是的,我会像他一样去工作,毫无怨言。 “这么说,我可能会接受他的请求。但是还有一条让我顾忌——最可怕的一条——那就是他要我做他的妻子。他那颗作为丈夫的心,并不比峡谷中能够让小溪泛起泡沫的凹凸不平的石块强多少。他对我的珍视,如同长官对士兵的珍视,因为这是一个好武器,仅此而已。如果不同他结婚,我一定不会感觉到悲伤,但同他结婚能让他如愿——冷静地将计划付诸实践——我要不要同他结婚呢?我可以从他那里得到婚戒,享受婚礼的仪式(我不怀疑他会审慎地做到),然而我所获得的爱的形式只是他为了自己的原则而作出的牺牲罢了,我可能接受吗?不,绝不,这种结合太畸形了,我不可能忍受。我要作为他的妹妹,而绝非他的妻子,去跟随他,我就这样告诉他。” 我向隆起的草地走去,他依旧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像倒在地上的一根柱子。他将脸转向我,眼睛里放出锐利、警觉的光芒。他猛地站起,向我走了过来。 “我准备去印度,但是我要自由自在地去。” “我想你需要解释一下你的话,”他说,“我没明白。” “你到目前为止都是我的表兄,我是你的表妹。就让这种关系一直存在下去吧,我们不结婚为好。” 他摇了摇头,说:“这种表兄妹的关系是行不通的。假如你是我的亲妹妹,那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可以带着你,也不去另寻妻子。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结合是必要的,而婚姻的形式能将我们的结合神圣化,否则我们是不可能结合的。现实的障碍不允许有其他打算。你难道没有看出这一点吗,简?考虑一下吧。你坚强的理智会引导你的。” 我已经考虑过了,我的理智虽然平庸,但也给我指出了事实:我们之间没有夫妻那样的彼此爱恋,因而我们不能结婚。于是我对他说:“圣约翰,我一直把你当哥哥,而你也把我当妹妹,就让我们维持这样的关系吧。” “我们不能——不能。”他坚决地说,“这样行不通。你已经说过要同我一起去印度了,这是你说过的话,你记住了。” “可是,那是有条件的。” “好了——好了。在关键的问题上——你和我一起离开英国,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一起努力合作——这一点,你没有反对。这已经等于你将手放到了犁头上,你得说话算数,不能反悔。现在,你只要想着一个目标——如何把你的工作出色地完成,将你那些复杂的情感、兴趣、想法、愿望都清除,将所有的目标都会聚成一个:全力以赴,有效地去完成伟大上帝赋予的使命。然而要实现这个目的需要一个帮手,他不是一个哥哥,因为那样太散漫了,你需要的是一个丈夫。我也一样,我不需要妹妹,需要的是一个妻子。因为妹妹在任何时候都会从我的身边走掉,妻子则会成为我生活中能施与有效影响的唯一伴侣,能够陪伴我一生。” 他说话的时候我在颤抖。我感觉到他的影响已经深入我的骨髓,将我手脚都捆绑了起来。 “别在我身上动脑筋了,去其他的地方寻找帮手吧,圣约翰,去找一个适合你的。” “你的意思是一个适合我目标的——适合我天职的。我需要再强调一次,我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为了我这个渺小的个体——一个带着自私观念的男人——而是作为一名传教士的希望。” “我会将自己的精力都献给传教士的,而且他所需要的也就是这个而已,并不是我本人。对于他来说,我无非是一枚果子,上面既有果壳,也有果仁。他所需要的只是果仁,不是果壳。但是果壳是我需要保留的。” “你不能——也不应该。你觉得上帝会接受一半的祭品吗?他会接受不完整的牺牲吗?我们所要拥护的是上帝的事业,所以我们也要按照上帝的标准招募他的属下。我不可能代表上帝去接受你一半的忠诚,必须全部,毫无保留。” “啊!我会将我的心交给上帝,”我说,“但不是你,而你也不需要。” 读者啊,我不能保证我说这句话的语气和伴随着的情感,是否充满嘲讽和压抑。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很害怕圣约翰的,因为我对他并不了解。他令我敬畏,因为他总是很神秘,让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他的身心到底有多少属于圣人,多少属于凡人,我无法判断。但是从这次的交谈中,我受到了启示,对他的本性进行了分析。我看到了他的错误,但我可以理解。那个坐在欧石楠岸边的漂亮身躯,其实同我一样都是有缺陷的。他坐在我的对面,我看到冷酷、专横的面具从他的脸上滑下,正是因为我感受到了这些,我便觉得他并没有那么完美,于是我鼓起了勇气。现在我同他是平等的了,我可以同他争辩了,只要是我认为不合理的,我就会反驳。 当我把最后一句话说完,他沉默了。我立刻大胆地抬头看他。而他也看着我。我看到了他眼神中的讶异和急切的探寻。“她是在嘲讽我吗?是吗?”这个眼神似乎在说,“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不要忘记,我们所谈论的事情是非常严肃的。”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大胆轻易地谈论,或者思考,或许这都是罪过,有悖它的庄严。简,我相信你一定会将心交给上帝的,在为他服务的时候你是全心全意的,是真诚的。这就是我想要的全部。你一旦将你那颗炽热的心掏出来,放到上帝所创造的任何人身上,他们都会为了上帝的精神而在现实生活中全力以赴,并且以此为乐,将普及上帝的思想当做毕生追求的事业。凡能推动这一目标的一切,你都准备立即去做。你会看到我们肉体和精神上的结合将对你我的事业有多么大的推动作用!只有这种结合才能使人类的命运和设想永恒。而且,只要你摆脱一切琐碎的任性——克服感情上那些微不足道的障碍和娇气——放弃考虑个人喜好的程度、种类、力量或是柔情——你就会立刻急于达成这种结合。” “我会吗?”我简短地说。我看着他的五官,它们虽然是那么漂亮匀称,但也出奇的呆板可怕;我看着他的额头,虽威严,但并不舒展;我看着他的眼睛,它们明亮、深沉、锐利,但缺少温柔;我看着他那高高的威严的身躯,设想着我是他的妻子——啊!这绝不可能!做一名牧师的助手,做他的同事,这都没有问题。我只愿意以那样的身份和他一起漂洋过海,到东方的日头下劳作。我可以用助手的心态去敬佩他,效仿他的勇气、虔诚和活力,并且默默地接受他的领导,平心静气地嘲笑着他对工作的执著和野心,区分基督教徒和一般人,对一个深为敬重,对另一个表示宽恕。没错,即便以这样的方式依附他,我也会常常感觉到痛苦。我的肉体被置于紧紧的枷锁之中,至少我的心灵和思想是自由的。当我孤独的时候,我可以求助于另外那个不曾枯竭的我,与未被奴役的感情交流。那样,我的心中还会保留一块属于自己的角落,情感也可以在那里发展,新鲜而隐蔽。那里是他无法触及的,当然也无法控制。他的严酷无法让它枯竭,他那勇士般的整齐步伐也无法将它踩倒。如果做了他的妻子,那么我就要永远待在他的身边,永远被束缚,我要永远克制自己的情感。将我的天性火焰压成微弱的火苗,只能在内心中燃烧,永不能呼喊出来,被禁锢的火焰烧焦了一个又一个器官,这种痛苦是我难以忍受的。 “圣约翰!”想到这里,我喊了出来。 “嗯?”他冷冷地回答。 “我再重复一遍,我很愿意以传教士伙伴的身份去印度,而不是以你妻子的身份去。我不能嫁给你,也不能成为你的一部分。” “你必须成为我的一部分。”他沉着地回答,“否则这就是一句空话。除非你跟我结婚,否则怎么能让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带着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去印度呢?我们怎么能够没有结婚却总是待在一起呢?我们有时会单独相处,有时还会和野蛮的民族相处。” “很好。”我爽快地说,“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当我是你的亲妹妹,或者当我是像你一样的男人——一名牧师。” “谁都知道你不是我的妹妹。我不能那样把你介绍给别人,不然会给我们招来闲言碎语或者中伤。至于其他,尽管你有着男人一样活跃的头脑,但有一颗女人的心,这样不行。” “可行。”我有些不屑地说,“完全可行。我有一颗女人的心,但这颗心与你说的无关。对你而言,我们只是抱有共同想法的最坚贞的同伴、战友,我们之间只需要坦率、忠诚和友谊,如果你愿意,那么还有新传教士对师傅的敬重。请你放心,除此之外,不会再有任何情感。” “这正是我所需要的。”他自言自语,“我正需要这个。在我们的事业中,一定会遇到不同的障碍,而我们要将其一一排除。简,我相信你是不会后悔同我结婚的,一定不会。我们必须结婚。我再强调一下,没有其他办法。而且,结婚后我们的爱情会顺其自然地产生,到了那个时候,你更会觉得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了。” “我看不起你的爱情观。”我情不自禁地说,我站起身,背靠着岩石站到他的面前,“我鄙视你所奉献的虚情假意。的确,圣约翰,当你那么做的时候,我就看不起你了。” 他看着我,抿着有棱角的嘴唇。他究竟是被激怒了,还是感到吃惊,或是其他什么,我不知道。他对自己面部表情的驾驭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从你那里听到这样一番话。”他说,“我认为,我并没有做过或者说过让你看不起的事情。” 我被他温和的语气打动了,也被他的傲慢与淡定震慑住了。 “请原谅我刚才的话,圣约翰。不过,这也怪你,是你逼迫我说出了毫无顾忌的话。你说起了一个我们天生就不站在同一立场的话题——一个我们绝不应该讨论的话题。‘爱情’这个词本身就会挑起我们的争端。要是从实际出发,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该怎么感觉?我亲爱的表兄,放弃你那套结婚计划吧,忘掉它。” “不,”他说,“这个计划我已经考虑很久了,并且是能确保我实现伟大目标的计划之一。不过,我现在不想再劝你了。明天我要去剑桥,与我的朋友们告别,大约要待上两星期的时间。你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儿考虑我的建议。但我得提醒你,你的回答如果是否定,那么你舍弃的不是我,而是上帝。上帝通过我为你找到了一项这样崇高的职业——作为我的妻子——只有这样,你才能从事这项事业。如果拒绝做我的妻子,那么你就永远将自己局限在自私、闲适中了。恐怕在这种情况下,你会被有信仰的人抛弃,甚至比不信仰更糟糕。” 说完,他就离开了,并且说:“等待消息,遥望山坡。” 就在此刻他已经将自己的情感全部封藏在心里了,我已经没有资格听到他的宣泄。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已经从他一路的沉默中觉察到了。他专横、严厉的个性,在胸有成竹能够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却得到了反抗,于是他失望了。他凭借自己原有的自信和判断力觉得一定可以办到的事情却没有办到,于是情感和观念向他表示了不满。总之,作为一个男人,他原本希望逼迫我就范的。但只因为他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所以才容忍了我的执拗,给我那么长时间去思考和忏悔。 那天晚上,他吻了他的妹妹们以后,认为忽略同我握手这一礼节比较妥当,于是默默地离开了房间。尽管我对他没有爱情,但有着深厚的友谊,所以他冷冰冰的态度刺痛了我的心,我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我看得出来,去荒原散步的时候,你和圣约翰吵架了,简。”黛安娜说,“可是,去追上他吧,他一直在过道里走来走去,在等你呢——你们会和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多少自尊。与其小心翼翼地保持尊严,还不如保持一份快乐的心境,于是我跟在他的后面跑了过去。他在楼梯前站住了。 “晚安,圣约翰。”我说。 “晚安,简。”他镇定地回答。 “握握手,好吗?”我加了一句。 他的手触碰到我的手指时,是那么松软,但也那么冷淡!看来今天发生的事情确实让他很不开心。热诚已经无法让他温暖起来,眼泪也打动不了他。我们已经不可能达成完美而愉快的和解了——他没有激励人的笑容,也没有慷慨大度的话语。可是这位基督徒仍旧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我问他是否原谅我,他说他没有记恨的习惯,也没有什么需要原谅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冒犯过他。 说完,他便走开了。可是此时,我倒希望他充满怨恨地将我打倒在地。 第三十五章 第二天,他并没去剑桥,而是将动身的日子往后推了一星期。在这段时间里,他给我的感受是他很善良,但苛刻,他很真诚,但不宽容。他让那些得罪了他的人受到的惩罚是多么的严苛。没有公开的敌视,没有一句责备,但我深刻地体会到,再也得不到他的欢心了。 然而,我所说的,并非指圣约翰对我怀有基督教义中所不允许的报复,也不是说他完全可以做到不伤害我一分一毫,而是从本质和实际结果来说,他已经超越了卑劣的报复行为;他已经原谅我对他的轻蔑,还有对他的爱不屑一顾,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只要我们活着,他就不会忘记。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的神情中写着我们之间的这种感觉会一直存在。不管我说了什么,在他看来我的话语中都有这种含义。而他给我的每个回答,也带着这些话的回音。 他并没有刻意地避免同我交谈,甚至还像往常一样,在早上把我叫到他的书桌旁。我担心他的心里有一位隐藏的堕落者,它有着不为基督徒所欣赏的乐趣,那就是他总能够从言语中,甚至从每个动作和表情中,将关心和赞许的态度抽离。对我而言,他已经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尊雕像,他的眼睛就是明亮冷漠的蓝宝石,他的舌头只是一个说话的工具,没有任何感情。 这是我无法忍受的,是对我的一种折磨,一种细致的、慢性的折磨。这种折磨就像饱含愤怒和悲痛的温和,我就在其中受着煎熬,觉得窒息。如果我真的成为他的妻子,那么这位没有阳光般温暖的好人一定会不用吸我一滴血就能将我杀死,而他的良心不会出现一丝不安。当我试着讨好他的时候,我更能感受到这一点,因为我的取悦得不到一丝回应。他也不需要同情,因为他感受不到疏远的痛苦,也没有渴望去调和。虽然我的眼泪不止一次地滴落在书本上,但是这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的心就是铁石做成的。然而,他对他的妹妹们越发殷勤了,好像他觉得自己的冷漠还不能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受排斥的,所以还要表现出对比给我看。但是,我相信他的为人,他所做的并非是为了我,也不是出于恶意,只是出于原则。 在他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我偶然看到他在花园中散步。看着他的身影,我想到虽然现在我们之间出现了隔膜,但他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是我的亲人,所以心有所动,想要为我们之间关系的修补作最后一次努力。我出门,向他走去。他此时正依着小门站着。我便直截了当地说:“圣约翰,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你还在生我的气。让我们成为朋友吧。” “但愿我们是朋友。”他一边面无表情地说着,一边仰望着天空中缓缓升起的月亮。在我走近他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凝视着它了。 “不,圣约翰。我们的关系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了,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这话可错了。对我而言,我并没有期望你倒霉,还是像以前那样希望你一切都好。” “我相信你,圣约翰,因为我深信你不会希望别人倒霉。但我是你的亲人,我希望能在你那里得到多一点儿的爱,超过你施与陌生人的博爱。” “当然,”他说,“你的希望是合理的,而且我也绝对没有把你当成陌生人。” 他说话的时候语气沉稳、镇定,但足以让人觉得更受折磨。如果不是顾及到他的自尊和恼怒,我想我早就离开了。但此时的情感中,有一种是占上风的,那就是我对表兄的敬佩,我敬佩他的原则和才干。而且,对我来说他的情意很重要,我不想失去它,否则会很难过。所以,我不能这么快就放弃,我要努力重新获得这份宝贵的情谊。 “难道我们以这样的状态告别吗,圣约翰?你就这样去印度,不留给我一句好听的话吗?” “我去印度就是离开你吗,简?什么?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去印度?” “是你说的,我不能去,除非我嫁给你。” “你决定不和我结婚?你还坚持之前的决定吗?” 读者,你是否和我一样了解此时的感受,他这样一个冰冷的人问一个更加冰冷的问题,是多么恐怖。他一动怒就像雪崩一样,他的不高兴就如冰块破裂般! “不,圣约翰,我不会嫁给你,我会坚持自己的决定。” 此时崩裂的冰雪已经在颤动下滑了,但是没有塌陷。 “你再说一遍,为什么要拒绝?”他问。 “关于这一点我之前也回答过了,因为你不爱我。如果现在回答这个问题,那么答案是,你甚至还有些恨我。如果我同你结婚,你会要了我的命,甚至现在就已经够要命的了。” 他的嘴唇和脸颊顿时变得煞白。 “我会要了你的命——我现在就在要你的命?你这些话太过凶狠,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你根本不应该这么说。这些话暴露了你心灵中的一种不幸,应当受到责备,而且是不可宽恕的。可是人类的职责就是去宽恕他们的同胞,即便已经宽恕了七十七次。” 这下事态越来越糟糕了。我原本希望将以前的伤害从他的脑海中抹去,现在却在它坚韧的表面打上了更深的印记,而且已经烙到里层了。 “现在你真的恨我了。”我说,“看来我再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了。我知道,我已经把自己变成你永远的敌人了。” 这句话看来也带来了新的麻烦,甚至比先前还要糟糕,因为它道出了实情和真相。他那已经毫无血色的嘴唇不停地颤抖,直至挛缩。我知道自己已经将他的怒火点燃了,我痛苦万分。 “你误会我的话了。”我立刻抓住他的手说,“我不是有意要你难过或痛苦,真的,我不是有意的。” 他苦笑着,并且非常强硬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我猜想,你是要完全收回自己的承诺,肯定不会跟我一起去印度了,对吗?”在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后,他说。 “不,我愿意去,但只是作为你的助手去。”我回答道。 接下来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我不知道这段时间里,他的理性和情感之间进行着怎样的搏斗,但是我能看到,他眼中的火花和脸上掠过的奇怪阴影。 最后,他终于开口了:“在此之前我已经和你说过,我这样年纪的男人带着你这样的单身女士是很荒唐的事情。我原本以为你不会再作这样的要求,但你还是说了,我真为你感到遗憾。” 我打断了他的话,因为他直白的责备反而加大了我反击的勇气:“圣约翰,你讲点儿道理好吗?你越来越不讲道理了。你假装对我的话很震惊,但实际上你早有预料。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不可能愚蠢到误解我的意思。我再次重申,如果你愿意,那么我愿意做你的助手,但不会是你的妻子。” 他的脸色再次变得铁青、煞白。但还是和往常一样,他又一次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他的回答坚定有力,并且十分镇定:“一名女副牧师,而不是一个妻子,对我来说是绝不合适的。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和我一起去了。如果你的建议是诚恳的,那么我去镇上的时候可以同一位已婚的牧师说说,他的妻子需要一名助手。而且,你也有钱,不用依赖教会。这样,你就不会因为背弃了承诺而感到耻辱了。” 读者们,你们应该知道,我从来没有作过什么承诺,我也没有和谁定下过契约。在这样的场合,他的话太狠毒、太专横了。 于是我说:“在这件事情上,根本牵扯不到什么耻辱,更不存在承诺和失信。我丝毫没有去印度的义务,尤其是同陌生人一起。如果是陪着你,我是愿意冒险的,因为作为妹妹,我崇拜你、信任你,并且爱着你。但是我很明白的是,无论和谁一起去那里,在那样的环境中,我都不会活得太久。” “哦,你只是怕你自己。”他撅着嘴唇说。 “我的确害怕。因为上帝赋予了我生命,绝对不是让我随意舍弃的。但是如果按照你的意愿去做,那么无异于自杀。而且,我需要留在英国,因为我要弄明白,我留下的价值是否比离开的价值大。”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必要解释,因为没用。总之,为此我长期忍受着痛苦,一直焦虑不安,我一定要通过某种办法解开谜团,否则我哪里都不会去。” “我知道你的心里想着什么,还依恋着什么。但你存在的疑虑是不合法的,也是不神圣的。你早就应该将它抛弃了。并且,你应该为现在还提起它而感到羞愧。你是不是还在想着罗切斯特先生?” 事实的确是如此,所以我默认了。 “你要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吗?” “我需要将事情弄清楚。” “那么,”他说,“我只能在祷告中提起你,恳求上帝不要将你抛弃。虽然我已经选定你是上帝的选民,但上帝的眼光与我不同,他才是真正的主导者。” 他推开门,穿过栅栏顺着峡谷的方向走去,很快连人影都看不到了。 当我再次进入客厅的时候,我发现黛安娜早已伫立在窗边。她看上去满怀心事。我走近她,因为她的个子比我高很多,所以她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弯下腰看着我的脸。 “简,”她说,“你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而且很焦躁。你们之间一定出了什么事,告诉我,好吗?请原谅我一直站在窗边观察你们,已经有半个小时了,你和圣约翰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虽然观察了那么长时间,但是我还是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了。圣约翰他是一个怪人……” 她停顿了一下,见我没说话,便继续说:“我的那位哥哥对你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我想他已经关注你很久了,他从来不会对其他人这样。我想他是爱上你了,简,对吗?” 我将她冰冷的手放在我发烫的额头上,之后对她说:“不会的,到死都不会的。” “那么他的目光为什么总停留在你的身上,那他为什么总是找机会和你单独相处,而且一直把你留在身边?我和玛丽都猜想,他一定是要你嫁给他。” “他的确这样做了,他要我嫁给他。” 黛安娜听到这里高兴得拍起手来,叫道:“这正是我所期盼的!那么你会嫁给他的,对吗,简?这样他就可以留在英国了。” “和你的想象完全不同,黛安娜。他向我求婚的目的,是想让我成为他去印度苦行的伙伴。” “什么?他想要你和他一起去印度?” “是的。” “他简直疯了!”她又叫嚷起来,“我敢断言,以你的体质,到印度后肯定活不过三个月。简,你不会去的,你没有答应他吧,对吗?” “我已经拒绝了——” “所以他不高兴了?”她提醒说。 “是非常不高兴,我想他再也不会原谅我了。不过,我提出要以妹妹的身份陪他去印度。” “简,你何必这样呢?简直傻到了极点。想想你自己要从事的工作。你需要不停地劳作,就连拥有强壮体魄的人都会吃不消,更何况是如此弱小的你。你应该知道,他一定会强迫你去做一些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和他在一起,即便是被炎热的太阳暴晒,都不会有时间休息的。不幸的是,我发现,只要是他要求的事情,你都会去做。所以听到你有勇气拒绝做他的助手,我还真的有些惊讶呢。这么说,简,你不爱他,对吗?” “不是对丈夫的那种爱。” “不过,他真的算是一个英俊的家伙。” “我的长相却如此平庸,你知道的,黛安娜。我们不配。” “平庸?你?绝对不是的。你很漂亮,也太优秀,根本不值得去加尔各答被太阳炙烤。”她再次真诚地恳求我,不要同她的哥哥一起出国,一定要放弃这个想法。 “说真的,我必须这样做。”我说,“因为我刚才提出愿意做一名牧师的助理时,他对我的不恭表示惊奇。他好像认为如果不结婚便陪他去印度,是很失体面的,就好像一开始他就不希望我把他当做兄长。” “你怎么会这么说呢,简?” “你应该亲自听听他对这件事的看法。他反反复复地解释,结婚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工作。他还对我说,我生来就是被选去劳作的,而不是为了爱而活的。是的,在某种程度上这有些道理。但是,在我看来,如果不是为了爱,那么就不应该有婚姻。黛安娜,难道把一个人像工具一样同另外一个人拴在一起,不是一件强人所难的怪事吗?” “不能容忍,毫无人情,绝对不可能!” “而且,虽然现在我和他之间只是兄妹之情,但是如果我被迫做了他的妻子,那么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来讲陌生的让人痛苦的爱,因为他是那样才华横溢,他的外表、风度和谈吐,都拥有一种英雄般的魅力。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会更加痛苦,因为他绝对不会要我爱上他。如果我还是表露出对他的爱,那么他会觉得这是多余的,他不需要,也不适合。我知道结果一定是这样。” “但圣约翰是个好人。”黛安娜说。 “没错,他的确是,而且是一个伟大的人。很可惜,他所追求的目标太大,已经让他忘记了普通人、小人物的情感需求。所以,像我这样的小人物还是离他远一点儿为好,免得当他进门的时候把我踩倒。他来了,我得走了,黛安娜。”我看到他进了园子,便匆匆上楼去了。 晚饭时,我们不得不再次碰面。他的表现同往常一样,但是我想他一定不会再同我说话了,也一定放弃了同我结婚的念头。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两件事让我知道,我这两点预测都是错的。他还同往常一样和我说话。看来,他已经借助神明的力量压制了因我而起的愤怒,并且已经原谅我了。 祷告前的晚读,他选了《启示录》的第二十一章。倾听他朗读《圣经》,是一种享受。在发表上帝的圣谕时,他优美的嗓音既洪亮又动听,他的态度是如此高尚,令人难忘。只是今晚,他在平时的语气中加上了严肃——他的态度让人感到震颤——他坐在围成一圈的家人中间(五月的月光透过没有拉上窗帘的窗子照进室内,让桌子上的蜡烛都显得有些多余),低头看着伟大而古老的《圣经》,描绘着书页中那些新的天地和新世界的幻境——告诉大家上帝会来到世间,与人同在,会抹去人们脸上的眼泪,并且承诺不会再有死亡,也不会再有忧愁和哭泣,不会再有痛苦,因为这些事都一去不复返了。 接下来的一番话,他讲得让我有些激动,尤其通过他声音中微小的、难以描述的差异,我感觉到他的目光已经转向了我。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伟业;我要做他的神,他要做我的儿子。”这段话读得又慢又清楚,“唯有胆怯的、不信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黄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从这句话之后,我知道圣约翰在担心什么命运会落到我的头上了。 朗读到最后一章最后几句壮丽的诗句时,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平静而克制的得意之情,混杂着竭诚的渴望。这位朗诵者相信,他的名字早已写到了羔羊的名册上。他期盼允许他进入城市的那一刻,上帝已经将那座城市归入他的荣耀。那个城市不再需要光照了,因为有了上帝的光辉,上帝的羔羊就是光明。 在这章之后的祈祷中,他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他那一本正经的热情又复苏了,他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决心取得胜利。他祈求上帝赐予弱者力量,给迷失的羔羊指明正确的方向,给那些受世间情欲迷惑的、已经离开康庄大道的人们指点迷津,让他们迷途知返。他请求,他敦促,他要求上天开恩,让他们免于火刑。然而,真诚看起来总是庄严的,即便开始的时候我还在怀疑他的真诚,但是在接下来的祷告中,他的音量越来越大,我已经被深深地打动了。最终我对此也产生了敬畏之心。他真诚地感觉到自己的目标是多么伟大和高尚,所以那些听者也这样认为了。 祷告之后,我们都同他告别,因为第二天他就要离开了。黛安娜和玛丽在与他亲吻告别之后,便都离开了房间。我想一定是他给了她们某些暗示。我伸出手,祝福他旅途平安、愉快。 “谢谢你,简。我说过,两个星期后我就会从剑桥回来,而这段时间你可以好好儿考虑。如果我在乎的是人的自尊,那么我就不会再与你说这番话,但是我在乎的是我的事业,听从的是我的职责的召唤,我要将它作为我的第一目标,我要做的事情是为了上帝的荣耀。我的主长期受苦,而我也是这样。我不能看着你堕入地狱而不管,让你变成受上天谴责的人。所以,现在,趁你还没有堕入地狱的时候,赶快忏悔吧——下决心吧。记住,我们被嘱咐:要趁着白天的时候工作——我们还被警告:‘黑夜将到,就没人能工作了。’记住那些只在今世享福的财主的命运吧。上帝已经赐予你力量,去选择更好的福分,没有人能从你那里夺走这福分。” 他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将手放到了我的头上,他的话很诚恳,也很委婉。说真的,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是看待恋人的神情,而是一位牧师在召唤迷途的羔羊。或者说得再好听些,就是一个守护神注视着他所要保护的灵魂。一切有才能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对其有感情,是否狂热,是否真正地在追求,抑或暴君,只要是诚恳的,在征服和统治期间都有令人崇敬的时刻。我崇敬圣约翰,可以用五体投地来形容,但结果是,反作用力将我推到我久久回避的那一点上。我很想停止同他搏斗,很想按照他的想法将自己流入他生活的大海之中,哪怕将自己淹死。但是现在我被迷惑住了,几乎就像我受到另外一个人所施加给我的困惑一样,这两次我都变成了傻瓜。如果那个时候我作出了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原则上的错误;这次如果我作出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判断上的失误。所以,如今我的心已经被时间平复,再回过头来看那场危机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在那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受着神圣的触摸。我忘记了拒绝,克服了恐惧,停止了搏斗。那种不可能的事——也就是我与圣约翰的婚姻——很快就要变成可能了。如同猛然吹过了一阵风,一切都变了样。神圣的宗教在呼唤,天使在招手,上帝在指引,我的生命被卷起,好像书卷——死亡之门打开了,我看到了彼岸的永恒。为了那里的安全和幸福,此时此刻的牺牲又算得了什么,我可以立刻去牺牲。阴暗的房间里充满了幻象。 “你现在可以作出决定了吗?”传教士问道。这句话的语气是那么温柔,他同样温柔地把我拉向他。啊,温柔!它比冷酷、强硬的逼迫要有力得多!我能抵御圣约翰的愤怒,但面对他的和善,我就像芦苇般温顺。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如果我现在作出了让步,那么有一天我一样会对我之前的叛逆而感到懊悔。因为他的本性不会因为一个小时的庄严祈祷而改变,只是在短时间升华了而已。 “只要有把握,我就能决定。”我回答,“只要你能说服我,嫁给你是上帝的旨意,那么此时此刻我就可以发誓嫁给你,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 “我的祈祷应验了!”圣约翰失声叫道。他的手更加用力地压着我的头,好像此时我已经是他的了。他用胳膊紧紧地将我搂住,几乎像是爱着我(我说“几乎”,那是因为我知道被爱的滋味,我感受过。此刻,他已经把爱情抛开,剩下的无非是职责)。我的内心充斥着疑云,并且在同不明朗的态度作斗争。我诚恳地、深深地、强烈地渴望作出正确的选择,并且也只作正确的选择。“给我一点儿指点吧,给我一点儿指点吧!”我向上天祈求着。我从来没有那样激动过,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不是这样激动的结果,就由读者评断了。 在寂静无声的房间中,我相信除了圣约翰和我自己,所有人都睡着了。仅有的那支蜡烛发出微弱的光亮,将要熄灭了,现在房间内满是月光。我的心怦怦乱跳,我能够听到它剧烈跳动的声音。突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感觉震颤了我的心,血液瞬间涌向了我的头部和四肢,我的心却又停止了跳动。这种感觉不像电击,却像电击一样尖锐、古怪,让人毛骨悚然。它作用于我的感官,而我的感官在此之前最活跃的一次也只是麻木而已。但是现在,它们受到了召唤,充满了期待,眼睛和耳朵等候着,肌肉在骨头上打哆嗦。 “你听到了什么?你看见什么了?”圣约翰问道。我什么都没看到,但是我的确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我的名字——“简!简!简!”随后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啊,上帝啊!那是什么声音?”我气喘吁吁地说。 我本该说“这声音是从哪里来的”,因为这声音不在房间里,也不是来自花园,更不是来自空中或地下,也不是来自头顶。我确定听到了那个声音,虽然不知道这个声音从何而来,或者为何而来——那是永远无法知道的!但是这个声音如此熟悉、亲切、记忆犹新,那是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声音。他的声音饱含痛苦和悲哀,显得慌乱、怪异、急切。 “我来了!”我叫道,“等我一下!啊,我来了!”我飞奔到门外,看到走廊里一片漆黑,我又冲到花园中,那里也没有任何人影。 “你在哪儿啊?”我喊道。 我的问话只得到从沼泽谷另一边的山峦中隐约传来的回音——“你在哪儿啊——”我努力听着外面的一切响动,但是只有风在冷杉中的低吟,剩下的就是一片沉寂,因为这是在荒原,现在是午夜。 “去你的迷信吧!”当那个幽灵出现在门外的紫杉木旁时,我说道,“这一切不是你的骗局,也不是你的巫术,而是大自然的功劳。大自然苏醒了,她虽没创造奇迹,但却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我挣脱了圣约翰,因为他一直跟在我的身后,并且想要我留下来。现在该是我做回自己的时候了。我的力量开始发威了,我告诉他不要问我任何事情,而且希望他离我远些,我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他同意了,并立刻走开。只要你下命令的时候有魄力,别人总会听话的。我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将自己反锁在里面,跪了下来,用我自己的方式祈祷着,虽然与圣约翰的祈祷方式不同,但依然有效果。我似乎已经进入一颗伟大的心灵,我的灵魂感激地冲出去,来到了他的脚边。我满怀感恩站了起来,下了决心,躺了下来。我并不觉得害怕,只是感觉受到了启发,于是我急迫地期盼着第二天到来。 第三十五章 第二天,他并没去剑桥,而是将动身的日子往后推了一星期。在这段时间里,他给我的感受是他很善良,但苛刻,他很真诚,但不宽容。他让那些得罪了他的人受到的惩罚是多么的严苛。没有公开的敌视,没有一句责备,但我深刻地体会到,再也得不到他的欢心了。 然而,我所说的,并非指圣约翰对我怀有基督教义中所不允许的报复,也不是说他完全可以做到不伤害我一分一毫,而是从本质和实际结果来说,他已经超越了卑劣的报复行为;他已经原谅我对他的轻蔑,还有对他的爱不屑一顾,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只要我们活着,他就不会忘记。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的神情中写着我们之间的这种感觉会一直存在。不管我说了什么,在他看来我的话语中都有这种含义。而他给我的每个回答,也带着这些话的回音。 他并没有刻意地避免同我交谈,甚至还像往常一样,在早上把我叫到他的书桌旁。我担心他的心里有一位隐藏的堕落者,它有着不为基督徒所欣赏的乐趣,那就是他总能够从言语中,甚至从每个动作和表情中,将关心和赞许的态度抽离。对我而言,他已经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尊雕像,他的眼睛就是明亮冷漠的蓝宝石,他的舌头只是一个说话的工具,没有任何感情。 这是我无法忍受的,是对我的一种折磨,一种细致的、慢性的折磨。这种折磨就像饱含愤怒和悲痛的温和,我就在其中受着煎熬,觉得窒息。如果我真的成为他的妻子,那么这位没有阳光般温暖的好人一定会不用吸我一滴血就能将我杀死,而他的良心不会出现一丝不安。当我试着讨好他的时候,我更能感受到这一点,因为我的取悦得不到一丝回应。他也不需要同情,因为他感受不到疏远的痛苦,也没有渴望去调和。虽然我的眼泪不止一次地滴落在书本上,但是这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的心就是铁石做成的。然而,他对他的妹妹们越发殷勤了,好像他觉得自己的冷漠还不能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受排斥的,所以还要表现出对比给我看。但是,我相信他的为人,他所做的并非是为了我,也不是出于恶意,只是出于原则。 在他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我偶然看到他在花园中散步。看着他的身影,我想到虽然现在我们之间出现了隔膜,但他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是我的亲人,所以心有所动,想要为我们之间关系的修补作最后一次努力。我出门,向他走去。他此时正依着小门站着。我便直截了当地说:“圣约翰,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你还在生我的气。让我们成为朋友吧。” “但愿我们是朋友。”他一边面无表情地说着,一边仰望着天空中缓缓升起的月亮。在我走近他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凝视着它了。 “不,圣约翰。我们的关系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了,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这话可错了。对我而言,我并没有期望你倒霉,还是像以前那样希望你一切都好。” “我相信你,圣约翰,因为我深信你不会希望别人倒霉。但我是你的亲人,我希望能在你那里得到多一点儿的爱,超过你施与陌生人的博爱。” “当然,”他说,“你的希望是合理的,而且我也绝对没有把你当成陌生人。” 他说话的时候语气沉稳、镇定,但足以让人觉得更受折磨。如果不是顾及到他的自尊和恼怒,我想我早就离开了。但此时的情感中,有一种是占上风的,那就是我对表兄的敬佩,我敬佩他的原则和才干。而且,对我来说他的情意很重要,我不想失去它,否则会很难过。所以,我不能这么快就放弃,我要努力重新获得这份宝贵的情谊。 “难道我们以这样的状态告别吗,圣约翰?你就这样去印度,不留给我一句好听的话吗?” “我去印度就是离开你吗,简?什么?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去印度?” “是你说的,我不能去,除非我嫁给你。” “你决定不和我结婚?你还坚持之前的决定吗?” 读者,你是否和我一样了解此时的感受,他这样一个冰冷的人问一个更加冰冷的问题,是多么恐怖。他一动怒就像雪崩一样,他的不高兴就如冰块破裂般! “不,圣约翰,我不会嫁给你,我会坚持自己的决定。” 此时崩裂的冰雪已经在颤动下滑了,但是没有塌陷。 “你再说一遍,为什么要拒绝?”他问。 “关于这一点我之前也回答过了,因为你不爱我。如果现在回答这个问题,那么答案是,你甚至还有些恨我。如果我同你结婚,你会要了我的命,甚至现在就已经够要命的了。” 他的嘴唇和脸颊顿时变得煞白。 “我会要了你的命——我现在就在要你的命?你这些话太过凶狠,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你根本不应该这么说。这些话暴露了你心灵中的一种不幸,应当受到责备,而且是不可宽恕的。可是人类的职责就是去宽恕他们的同胞,即便已经宽恕了七十七次。” 这下事态越来越糟糕了。我原本希望将以前的伤害从他的脑海中抹去,现在却在它坚韧的表面打上了更深的印记,而且已经烙到里层了。 “现在你真的恨我了。”我说,“看来我再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了。我知道,我已经把自己变成你永远的敌人了。” 这句话看来也带来了新的麻烦,甚至比先前还要糟糕,因为它道出了实情和真相。他那已经毫无血色的嘴唇不停地颤抖,直至挛缩。我知道自己已经将他的怒火点燃了,我痛苦万分。 “你误会我的话了。”我立刻抓住他的手说,“我不是有意要你难过或痛苦,真的,我不是有意的。” 他苦笑着,并且非常强硬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我猜想,你是要完全收回自己的承诺,肯定不会跟我一起去印度了,对吗?”在一阵长时间的沉默后,他说。 “不,我愿意去,但只是作为你的助手去。”我回答道。 接下来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我不知道这段时间里,他的理性和情感之间进行着怎样的搏斗,但是我能看到,他眼中的火花和脸上掠过的奇怪阴影。 最后,他终于开口了:“在此之前我已经和你说过,我这样年纪的男人带着你这样的单身女士是很荒唐的事情。我原本以为你不会再作这样的要求,但你还是说了,我真为你感到遗憾。” 我打断了他的话,因为他直白的责备反而加大了我反击的勇气:“圣约翰,你讲点儿道理好吗?你越来越不讲道理了。你假装对我的话很震惊,但实际上你早有预料。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不可能愚蠢到误解我的意思。我再次重申,如果你愿意,那么我愿意做你的助手,但不会是你的妻子。” 他的脸色再次变得铁青、煞白。但还是和往常一样,他又一次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他的回答坚定有力,并且十分镇定:“一名女副牧师,而不是一个妻子,对我来说是绝不合适的。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和我一起去了。如果你的建议是诚恳的,那么我去镇上的时候可以同一位已婚的牧师说说,他的妻子需要一名助手。而且,你也有钱,不用依赖教会。这样,你就不会因为背弃了承诺而感到耻辱了。” 读者们,你们应该知道,我从来没有作过什么承诺,我也没有和谁定下过契约。在这样的场合,他的话太狠毒、太专横了。 于是我说:“在这件事情上,根本牵扯不到什么耻辱,更不存在承诺和失信。我丝毫没有去印度的义务,尤其是同陌生人一起。如果是陪着你,我是愿意冒险的,因为作为妹妹,我崇拜你、信任你,并且爱着你。但是我很明白的是,无论和谁一起去那里,在那样的环境中,我都不会活得太久。” “哦,你只是怕你自己。”他撅着嘴唇说。 “我的确害怕。因为上帝赋予了我生命,绝对不是让我随意舍弃的。但是如果按照你的意愿去做,那么无异于自杀。而且,我需要留在英国,因为我要弄明白,我留下的价值是否比离开的价值大。”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必要解释,因为没用。总之,为此我长期忍受着痛苦,一直焦虑不安,我一定要通过某种办法解开谜团,否则我哪里都不会去。” “我知道你的心里想着什么,还依恋着什么。但你存在的疑虑是不合法的,也是不神圣的。你早就应该将它抛弃了。并且,你应该为现在还提起它而感到羞愧。你是不是还在想着罗切斯特先生?” 事实的确是如此,所以我默认了。 “你要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吗?” “我需要将事情弄清楚。” “那么,”他说,“我只能在祷告中提起你,恳求上帝不要将你抛弃。虽然我已经选定你是上帝的选民,但上帝的眼光与我不同,他才是真正的主导者。” 他推开门,穿过栅栏顺着峡谷的方向走去,很快连人影都看不到了。 当我再次进入客厅的时候,我发现黛安娜早已伫立在窗边。她看上去满怀心事。我走近她,因为她的个子比我高很多,所以她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弯下腰看着我的脸。 “简,”她说,“你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而且很焦躁。你们之间一定出了什么事,告诉我,好吗?请原谅我一直站在窗边观察你们,已经有半个小时了,你和圣约翰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虽然观察了那么长时间,但是我还是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了。圣约翰他是一个怪人……” 她停顿了一下,见我没说话,便继续说:“我的那位哥哥对你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我想他已经关注你很久了,他从来不会对其他人这样。我想他是爱上你了,简,对吗?” 我将她冰冷的手放在我发烫的额头上,之后对她说:“不会的,到死都不会的。” “那么他的目光为什么总停留在你的身上,那他为什么总是找机会和你单独相处,而且一直把你留在身边?我和玛丽都猜想,他一定是要你嫁给他。” “他的确这样做了,他要我嫁给他。” 黛安娜听到这里高兴得拍起手来,叫道:“这正是我所期盼的!那么你会嫁给他的,对吗,简?这样他就可以留在英国了。” “和你的想象完全不同,黛安娜。他向我求婚的目的,是想让我成为他去印度苦行的伙伴。” “什么?他想要你和他一起去印度?” “是的。” “他简直疯了!”她又叫嚷起来,“我敢断言,以你的体质,到印度后肯定活不过三个月。简,你不会去的,你没有答应他吧,对吗?” “我已经拒绝了——” “所以他不高兴了?”她提醒说。 “是非常不高兴,我想他再也不会原谅我了。不过,我提出要以妹妹的身份陪他去印度。” “简,你何必这样呢?简直傻到了极点。想想你自己要从事的工作。你需要不停地劳作,就连拥有强壮体魄的人都会吃不消,更何况是如此弱小的你。你应该知道,他一定会强迫你去做一些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和他在一起,即便是被炎热的太阳暴晒,都不会有时间休息的。不幸的是,我发现,只要是他要求的事情,你都会去做。所以听到你有勇气拒绝做他的助手,我还真的有些惊讶呢。这么说,简,你不爱他,对吗?” “不是对丈夫的那种爱。” “不过,他真的算是一个英俊的家伙。” “我的长相却如此平庸,你知道的,黛安娜。我们不配。” “平庸?你?绝对不是的。你很漂亮,也太优秀,根本不值得去加尔各答被太阳炙烤。”她再次真诚地恳求我,不要同她的哥哥一起出国,一定要放弃这个想法。 “说真的,我必须这样做。”我说,“因为我刚才提出愿意做一名牧师的助理时,他对我的不恭表示惊奇。他好像认为如果不结婚便陪他去印度,是很失体面的,就好像一开始他就不希望我把他当做兄长。” “你怎么会这么说呢,简?” “你应该亲自听听他对这件事的看法。他反反复复地解释,结婚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工作。他还对我说,我生来就是被选去劳作的,而不是为了爱而活的。是的,在某种程度上这有些道理。但是,在我看来,如果不是为了爱,那么就不应该有婚姻。黛安娜,难道把一个人像工具一样同另外一个人拴在一起,不是一件强人所难的怪事吗?” “不能容忍,毫无人情,绝对不可能!” “而且,虽然现在我和他之间只是兄妹之情,但是如果我被迫做了他的妻子,那么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来讲陌生的让人痛苦的爱,因为他是那样才华横溢,他的外表、风度和谈吐,都拥有一种英雄般的魅力。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会更加痛苦,因为他绝对不会要我爱上他。如果我还是表露出对他的爱,那么他会觉得这是多余的,他不需要,也不适合。我知道结果一定是这样。” “但圣约翰是个好人。”黛安娜说。 “没错,他的确是,而且是一个伟大的人。很可惜,他所追求的目标太大,已经让他忘记了普通人、小人物的情感需求。所以,像我这样的小人物还是离他远一点儿为好,免得当他进门的时候把我踩倒。他来了,我得走了,黛安娜。”我看到他进了园子,便匆匆上楼去了。 晚饭时,我们不得不再次碰面。他的表现同往常一样,但是我想他一定不会再同我说话了,也一定放弃了同我结婚的念头。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两件事让我知道,我这两点预测都是错的。他还同往常一样和我说话。看来,他已经借助神明的力量压制了因我而起的愤怒,并且已经原谅我了。 祷告前的晚读,他选了《启示录》的第二十一章。倾听他朗读《圣经》,是一种享受。在发表上帝的圣谕时,他优美的嗓音既洪亮又动听,他的态度是如此高尚,令人难忘。只是今晚,他在平时的语气中加上了严肃——他的态度让人感到震颤——他坐在围成一圈的家人中间(五月的月光透过没有拉上窗帘的窗子照进室内,让桌子上的蜡烛都显得有些多余),低头看着伟大而古老的《圣经》,描绘着书页中那些新的天地和新世界的幻境——告诉大家上帝会来到世间,与人同在,会抹去人们脸上的眼泪,并且承诺不会再有死亡,也不会再有忧愁和哭泣,不会再有痛苦,因为这些事都一去不复返了。 接下来的一番话,他讲得让我有些激动,尤其通过他声音中微小的、难以描述的差异,我感觉到他的目光已经转向了我。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伟业;我要做他的神,他要做我的儿子。”这段话读得又慢又清楚,“唯有胆怯的、不信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黄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从这句话之后,我知道圣约翰在担心什么命运会落到我的头上了。 朗读到最后一章最后几句壮丽的诗句时,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平静而克制的得意之情,混杂着竭诚的渴望。这位朗诵者相信,他的名字早已写到了羔羊的名册上。他期盼允许他进入城市的那一刻,上帝已经将那座城市归入他的荣耀。那个城市不再需要光照了,因为有了上帝的光辉,上帝的羔羊就是光明。 在这章之后的祈祷中,他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他那一本正经的热情又复苏了,他虔诚地向上帝祈祷,决心取得胜利。他祈求上帝赐予弱者力量,给迷失的羔羊指明正确的方向,给那些受世间情欲迷惑的、已经离开康庄大道的人们指点迷津,让他们迷途知返。他请求,他敦促,他要求上天开恩,让他们免于火刑。然而,真诚看起来总是庄严的,即便开始的时候我还在怀疑他的真诚,但是在接下来的祷告中,他的音量越来越大,我已经被深深地打动了。最终我对此也产生了敬畏之心。他真诚地感觉到自己的目标是多么伟大和高尚,所以那些听者也这样认为了。 祷告之后,我们都同他告别,因为第二天他就要离开了。黛安娜和玛丽在与他亲吻告别之后,便都离开了房间。我想一定是他给了她们某些暗示。我伸出手,祝福他旅途平安、愉快。 “谢谢你,简。我说过,两个星期后我就会从剑桥回来,而这段时间你可以好好儿考虑。如果我在乎的是人的自尊,那么我就不会再与你说这番话,但是我在乎的是我的事业,听从的是我的职责的召唤,我要将它作为我的第一目标,我要做的事情是为了上帝的荣耀。我的主长期受苦,而我也是这样。我不能看着你堕入地狱而不管,让你变成受上天谴责的人。所以,现在,趁你还没有堕入地狱的时候,赶快忏悔吧——下决心吧。记住,我们被嘱咐:要趁着白天的时候工作——我们还被警告:‘黑夜将到,就没人能工作了。’记住那些只在今世享福的财主的命运吧。上帝已经赐予你力量,去选择更好的福分,没有人能从你那里夺走这福分。” 他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将手放到了我的头上,他的话很诚恳,也很委婉。说真的,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是看待恋人的神情,而是一位牧师在召唤迷途的羔羊。或者说得再好听些,就是一个守护神注视着他所要保护的灵魂。一切有才能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对其有感情,是否狂热,是否真正地在追求,抑或暴君,只要是诚恳的,在征服和统治期间都有令人崇敬的时刻。我崇敬圣约翰,可以用五体投地来形容,但结果是,反作用力将我推到我久久回避的那一点上。我很想停止同他搏斗,很想按照他的想法将自己流入他生活的大海之中,哪怕将自己淹死。但是现在我被迷惑住了,几乎就像我受到另外一个人所施加给我的困惑一样,这两次我都变成了傻瓜。如果那个时候我作出了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原则上的错误;这次如果我作出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判断上的失误。所以,如今我的心已经被时间平复,再回过头来看那场危机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在那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愚蠢。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受着神圣的触摸。我忘记了拒绝,克服了恐惧,停止了搏斗。那种不可能的事——也就是我与圣约翰的婚姻——很快就要变成可能了。如同猛然吹过了一阵风,一切都变了样。神圣的宗教在呼唤,天使在招手,上帝在指引,我的生命被卷起,好像书卷——死亡之门打开了,我看到了彼岸的永恒。为了那里的安全和幸福,此时此刻的牺牲又算得了什么,我可以立刻去牺牲。阴暗的房间里充满了幻象。 “你现在可以作出决定了吗?”传教士问道。这句话的语气是那么温柔,他同样温柔地把我拉向他。啊,温柔!它比冷酷、强硬的逼迫要有力得多!我能抵御圣约翰的愤怒,但面对他的和善,我就像芦苇般温顺。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如果我现在作出了让步,那么有一天我一样会对我之前的叛逆而感到懊悔。因为他的本性不会因为一个小时的庄严祈祷而改变,只是在短时间升华了而已。 “只要有把握,我就能决定。”我回答,“只要你能说服我,嫁给你是上帝的旨意,那么此时此刻我就可以发誓嫁给你,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 “我的祈祷应验了!”圣约翰失声叫道。他的手更加用力地压着我的头,好像此时我已经是他的了。他用胳膊紧紧地将我搂住,几乎像是爱着我(我说“几乎”,那是因为我知道被爱的滋味,我感受过。此刻,他已经把爱情抛开,剩下的无非是职责)。我的内心充斥着疑云,并且在同不明朗的态度作斗争。我诚恳地、深深地、强烈地渴望作出正确的选择,并且也只作正确的选择。“给我一点儿指点吧,给我一点儿指点吧!”我向上天祈求着。我从来没有那样激动过,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不是这样激动的结果,就由读者评断了。 在寂静无声的房间中,我相信除了圣约翰和我自己,所有人都睡着了。仅有的那支蜡烛发出微弱的光亮,将要熄灭了,现在房间内满是月光。我的心怦怦乱跳,我能够听到它剧烈跳动的声音。突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感觉震颤了我的心,血液瞬间涌向了我的头部和四肢,我的心却又停止了跳动。这种感觉不像电击,却像电击一样尖锐、古怪,让人毛骨悚然。它作用于我的感官,而我的感官在此之前最活跃的一次也只是麻木而已。但是现在,它们受到了召唤,充满了期待,眼睛和耳朵等候着,肌肉在骨头上打哆嗦。 “你听到了什么?你看见什么了?”圣约翰问道。我什么都没看到,但是我的确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我的名字——“简!简!简!”随后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啊,上帝啊!那是什么声音?”我气喘吁吁地说。 我本该说“这声音是从哪里来的”,因为这声音不在房间里,也不是来自花园,更不是来自空中或地下,也不是来自头顶。我确定听到了那个声音,虽然不知道这个声音从何而来,或者为何而来——那是永远无法知道的!但是这个声音如此熟悉、亲切、记忆犹新,那是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声音。他的声音饱含痛苦和悲哀,显得慌乱、怪异、急切。 “我来了!”我叫道,“等我一下!啊,我来了!”我飞奔到门外,看到走廊里一片漆黑,我又冲到花园中,那里也没有任何人影。 “你在哪儿啊?”我喊道。 我的问话只得到从沼泽谷另一边的山峦中隐约传来的回音——“你在哪儿啊——”我努力听着外面的一切响动,但是只有风在冷杉中的低吟,剩下的就是一片沉寂,因为这是在荒原,现在是午夜。 “去你的迷信吧!”当那个幽灵出现在门外的紫杉木旁时,我说道,“这一切不是你的骗局,也不是你的巫术,而是大自然的功劳。大自然苏醒了,她虽没创造奇迹,但却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我挣脱了圣约翰,因为他一直跟在我的身后,并且想要我留下来。现在该是我做回自己的时候了。我的力量开始发威了,我告诉他不要问我任何事情,而且希望他离我远些,我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他同意了,并立刻走开。只要你下命令的时候有魄力,别人总会听话的。我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将自己反锁在里面,跪了下来,用我自己的方式祈祷着,虽然与圣约翰的祈祷方式不同,但依然有效果。我似乎已经进入一颗伟大的心灵,我的灵魂感激地冲出去,来到了他的脚边。我满怀感恩站了起来,下了决心,躺了下来。我并不觉得害怕,只是感觉受到了启发,于是我急迫地期盼着第二天到来。 第三十六章 白天终于来了,拂晓时分我就起床了。忙活了一两个小时用来整理房间、抽屉和衣橱里的东西,整理成短暂离开时所需要的样子。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圣约翰来到我房门前的脚步声,他在门口停了下来。我在心里祈祷他不要敲门,或者说是我害怕他来敲门,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将一张字条顺着底下的门缝塞了进来。我拿起字条,看着上面的字: 昨晚你离开得太突然了。只要你能再待一会儿,我就能将你的手放在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皇冠上了。两个星期后,我会回来,那时我盼你已经作出了决定。同时,你也要留心祈祷,但愿不要让自己受到诱惑。我相信,你的心灵是愿意的,但我也看到,你的肉体有些软弱。我会时时为你祈祷。 你的圣约翰 “我的心灵,”我在心里回答,“愿意做一切对的事情。我希望我的肉体也同样坚强,一旦明确上帝的意志,我就一定会去努力实现。无论如何,我的肉体都是足够坚强的,它会允许我去探求、询问、摸索出一条路,将迷雾驱走,找到纯粹的晴空。” 那天正巧是六月一日。早晨,天空布满了乌云,凉气袭人,大雨敲打着窗户。我听到了开门声,随后圣约翰离开了。我亲眼看见他走过花园,踏过雾蒙蒙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方向走去,他需要到那里搭乘马车。 “几小时之后我会沿着你的路线走,表兄,”我想着,“我也要去惠特克劳斯搭乘马车。因为在告别英国之前,我同样有需要探望和告别的人。” 现在离早餐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在这两个小时内不断地在屋子里轻轻地走动,思索着该怎样促成马上就要实施的计划。这件事太离奇了。我在回忆当初的那种感受,那感觉真的是太奇怪了。我又想到了我听到的那个声音,之后便继续徒劳地问: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那个声音仿佛来自我的内心深处,而不是来自外界。我自问,这是否只是一种过度紧张,有点儿神经质的幻觉?但我还是没有办法想象,也不敢相信。它更像是神明对我的启迪。这种对于心灵的震撼如同地震一般,摇撼了保尔和西拉所在的监狱的地基,于是心灵的牢门被打开了,锁链也松开了,心灵被唤醒,它呆呆地战栗,侧耳倾听。紧接着是一声尖叫,它重复了三次,闯进我的耳朵,惊慌但不惧怕,随后沉入了我震颤的心田,穿透了我的心灵。同样,没有害怕,也没有震惊,着实让我的心灵发自肺腑地感受到喜悦,好像终于有一次可以不必背负身体的重担,为这一次的成功而感到欢愉。 “不用再过多少天,”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自言自语道,“我就会了解到他的情况,昨天的声音就是在召唤我。既然信函的询问已经无用,我就亲自去一趟。” 早餐时,我向黛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离开家至少四天时间。 “你是一个人去吗,简?”她们问。 “是的。我要去看看,或者打听一下一位老朋友的消息,说实在的,我已经为他担心很久了。” 正如我懂得她们那样,她们也懂得我的心思,此时她们本可以说,她们一直认为除了她们,我就再无其他朋友和亲人了,而且我也总是这样讲。但是,出于天性的善良与真诚的体贴,她们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发表任何言论。黛安娜只是问了一下我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长途旅行。她说我的脸色很苍白。我给她的回答是,我很好,没有任何不适,只是因为心里的不安才显得如此,但是我相信很快就会好的。 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因为我不必为她们的刨根究底或者任意猜想而费脑子。我只是和她们说,现在还不能告诉她们我的行程和出发的时间。她们也就善解人意,不继续追问了,并且允许我悄悄离开。她们给了我在相同的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自由行动的特权。 下午三点,我默默地离开了沼泽居。四点多的时候,我已经站在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等车了。我要让马车把我带到遥远的桑菲尔德去。在荒山野路的寂静中,马车还离我很远,我已经能听到它向这边驶来了。一年前的一个夏夜,我就是从一辆马车上下来,来到这个地方的。那时的感觉凄凉而又无望,我的生活毫无目的!我招了手,马车停了下来。我上了车,现在的我已经不用为了获得马车上的一个座位而倾其所有了。我再次踏上了去桑菲尔德的路途,如同一只信鸽,此刻就要飞回自己的家园了。 这次旅途需要三十六个小时。我是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的,星期四早上,马车停在一家旅店的门口,让马饮水。这家旅店所在的地方被绿色的树篱、宽阔的田野和低矮的小山围绕(与中北部莫尔顿的荒原相比,这里看起来柔和许多,颜色是如此苍翠),我的眼睛触及这番景致,如同看到了一位故人的脸庞。没错,我了解这里的景色特点,我确信,我已经接近目的地了。 “这里距离桑菲尔德还有多远?”我问旅店的侍马人。 “穿过田野,走两英里就到了,小姐。” “我的长途旅程要结束了。”我暗自思忖着。我跳下马车,把身边的行李交给他照看,告诉他等我需要的时候会来取。之后,我将路费给了马车夫。当曙光照在旅店的招牌上时,我看到了镀金的字母“罗切斯特纹章”,于是我的心又怦怦乱跳了,原来这里已经属于我主人的范围了,我来到了他的世界。但转念一想,我的心便又恢复了平静。 “或许你的主人此时正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而且,即便你的主人就在你匆匆前往的桑菲尔德府,那又怎样,那里面还会有谁在?他那发疯的妻子?可是这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不会去同他说话,甚至不敢见他。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罢了,你还需要向前走吗?”我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这样督促道,“还是先跟旅店的人打听一下消息吧。他们或许能够为你提供任何你想知道的信息,把你心里的疑团解开。就去找那个人问问,看看罗切斯特先生是否在那里。” 这个建议很合理,我却不能强迫自己马上这样做,因为害怕听到令自己失望的消息。此时,倘若能将揭秘的时间延长,那么很可能就是延长了希望的时间。况且,我真的很想在星光的照耀下重新看一看那座我久违的庄园。我的面前依旧是那样的台阶和田野。那天清晨,当我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没有来得及将一切看清楚、记清楚,因为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我的身后有怒火在追赶,当时我就像疯了一样。就连要走哪一条路,我都没有想好,就已经身在田野之中了。我走得那样匆忙,像是逃走一样!所以此刻我想看到熟悉的林子,我想一眼就看到!我看到了我熟悉的树木,我看到了树丛间熟悉的草地和山坡,欣喜万分! 我的眼前终于出现那片树林了,白嘴鸦已经黑压压地聚集成一片,鸣叫声响彻天空,划破了清晨的安静。我的心中无比欣喜,激励着我越走越匆忙,我穿过了另一片田野,走过一条小路,看到了院墙。只是后屋的下房、庄园和白嘴鸦的巢穴,我却始终没有见到。“我第一眼看到的应该是庄园的正面,”我心想,“我先会看到雄伟的墙垛,从那里我会辨认出主人房间的窗户。或许,此时他正站在窗前,因为他向来起得很早。也或许他这会儿正在果园里,或是在果园前面的小路上散步。如果能再见他一眼,那该多好啊!哪怕就一眼!如果真的见到了,我不会像疯了一样向他奔过去吧?我不知道,我也不敢肯定。如果我真的向他奔过去,那么又会怎样?上帝保佑!那么又会怎样?就让我先体会一下他的目光所能赐予我的生命的感觉吧,这又会伤害谁呢?我又在说梦话了,说不定他现在正在比利牛斯山或者法国南部平静的海岸欣赏日出呢。” 我信步朝果园的矮墙走去,在拐角处转了弯,发现了一扇敞开的门,这道门是通往草地的,门的两边有两根石柱,上面各有一个石球。我站在柱子的后面,偷瞟了一眼庄园的正面。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想要看一眼他的窗户是否开着。从隐秘的暗处望去,城垛、窗子和桑菲尔德府的正面,全都尽收眼底了。 我就这么观察着,盘旋在我头顶的乌鸦俯视着我。我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但是它们一定知道我的行为。刚开始的时候我是胆小而谨慎的,后来越来越大胆,甚至有些鲁莽。我起初只是偷看,之后变成长时间的凝视,再后来我离开了遮掩我的石柱,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草地上,并且在庄园的正面停下了脚步,用更久的时间去凝视它。“为什么刚开始她是那样怯懦胆小?”乌鸦们或许会问,“但是这会儿又像傻瓜一样不顾一切了呢?” 听一下我的解释吧,读者。 一位情人发现他的爱人正睡在长满青苔的河边,他不想打扰她,只是想偷偷地看一眼她那迷人的面庞。于是,他从草坪上轻轻地走近她,尽量让自己的噪音降到最低。他突然停下来,因为他感觉到她好像动了一下。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怕她看到他。四周无比宁静,没有一丝响动。于是他鼓起勇气再次向前,向她俯下身子。她的脸上盖着面纱,于是他将它揭开,身子弯得更低。现在他怀着急迫的心情,期待看到自己的美人——热情、年轻而又可爱的睡美人。他的第一眼是那样充满期待,那样迫不及待!但是他突然两眼发直,如此惊讶!起初,他还不敢触碰他的美人,但此时他发疯般将那个身躯抱在怀里!他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他不再害怕会将她吵醒了。原以为他的爱人在甜甜地沉睡,岂知她已经死了。 我忐忑地向着庄园的方向望去,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漆黑的废墟。 所以,我没有必要再躲在柱子的后面畏缩不前了,真的!也没有必要去偷偷看那扇窗子是否开着,也不用担心那里会有任何动静了!也没有必要去仔细辨认房门打开的声音,也没有必要想门前的小路或者沙石铺就的小路上会有脚步声传来了!因为草地和庭院都已经被人踏得稀烂了,眼前的一切都是荒凉、破烂的。正门是敞开的,就像我梦中所见到的一样,只剩下一堵贝壳般的墙壁,虽高大,却单薄。我看到那道墙壁上满是没有玻璃的窗洞。没有了屋顶,也没有了墙垛,没有烟囱,一切都倒塌了。 这里笼罩着死一般的沉寂和旷野般的凄凉。难怪我写给这里的信如同写给教堂过道的墓穴一样杳无音讯。黑糊糊的石头向我说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火,一切都在这场火灾中销毁了,但火是怎样烧起来的呢?这场灾难的背后又有什么故事呢?这里的人是否也像财产那样消失了呢?如果是,那么去世的都有谁?这个问题让我的心颤抖起来,而这里没有人能够回答我的问题,沉默的污迹和无言的痕迹都不能回答。 我只身徘徊在一片废墟之中,在毁损的房子中搜寻着。我发觉这场火灾已经发生很久了。冬天的雪曾经飘落在空空的拱门里,雨水也打进了没有玻璃的窗子。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废墟中,春天来过了,并且留下了点点绿色;草和种子在石缝中、在倒塌的木椽中发芽了。啊,这废墟的主人在哪里啊?在什么地方?是否一切都好?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大门边灰色的教堂,我自问道:“难道他已经同戴默尔?德?罗切斯特先生一起去了吗,已经住在狭窄的大理石房子里了吗?” 我一定要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可是在这里我找不到一个人影,只能去之前的旅店打听消息。不久,我又回到了那里。老板亲自将早餐端到了客厅。我请他先关上门,之后坐下,因为我有许多问题要问他。可是在征得了他的同意后,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我对可能出现的答案怀有一种恐惧,然而刚才眼前出现的情景已经为一个悲惨的故事作了铺叙。老板看上去是一位很和蔼的中年人。 “你应该知道桑菲尔德府吧?”我终于开口了。 “是的,小姐,我以前在那里住过。” “是吗?”我在想,那一定不是我在的时候,因为我觉得他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的!我突然感觉到那个我努力回避的事情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头上。 “已故的?!”我已经呼吸困难了,“他死了?” “我说的是现在的主人——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道。我又能呼吸了,血液也能够继续流动了。因为他的这句话能够证明,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什么地方,都愿上帝保佑他)——至少还活着,因为他称其为“现在的主人”(这句话真让人高兴),我似乎感觉到无论他继续往下说什么,我都能平静地听下去了。我想,就算我知道他此时已经在新西兰或者澳大利亚,我都可以接受了。 “罗切斯特先生现在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道。我当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只是不想马上就问他现在的住址。 “不,小姐,那里已经没有人住了。我想你对这里的情况有些陌生,否则你不会没有听说去年秋天发生在这里的事情。桑菲尔德府已经被焚毁了。大概是秋收的那段时间被烧掉的。真是一场可怕的灾难!那么多值钱的财产都被烧掉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存。因为火灾发生在深夜,所以还没等救火车从米尔科特开到,宅院就已经成为一片火海了。那个景象真是太可怕了,我是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自言自语道。是啊,在桑菲尔德府,那是最致命的时刻。 “你知道火灾是怎么引起的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这只是他们的猜想,其实,我觉得肯定是那样的。你或许不知道,”他继续往下说,并且将椅子往桌边挪近了一些,声音也降得很低,“有一位夫人——她是——一个疯子,总是被关在屋子里的,你知道吗?” “我隐约听说过。” “她一直被严加看管着,小姐,都好几年了,除了府里的人,别人都不能确定她是否存在,因为没有人见过她。不过,他们凭借谣言,知道府里有这样一个人。不过,她究竟是谁,是做什么的,大家都猜不出。人们说,她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带回来的。有人觉得,她是他的情妇。但是就在一年前,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很奇怪。” 听到这里,我担心即将要听到自己的故事,于是我竭力将他拉到正题上。 “现在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回答道,“原来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而且发现的方式更是奇怪。这个府上来了一位年轻的小姐,是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与她相爱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道。 “马上就说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她了。仆人们都说,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死心塌地地爱过一个人,他死死地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你知道的,用人们总是这样,小姐——他爱恋她胜过了一切。可是,所有的人,除了他,都不觉得她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家伙,像孩子一样。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只是听那里的女仆莉娅提起过。莉娅也很喜欢她。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四十岁左右了,而那位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看,这个年纪的男人却爱上了一个小姑娘,于是他神魂颠倒,一定要娶她为妻。” “这段故事我们改天再讲,”我说,“现在我想听你说一说那场火灾的事情。是不是怀疑那个疯子——也就是罗切斯特太太——搞的鬼?”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人会去放火。一直有一个女仆照应她,那个人叫普尔太太——她很在行,并且也很可靠。只是做她们那行的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酗酒。她私藏了一瓶松子酒,总是偶尔喝上一口。不过这是可以谅解的,毕竟照看一个疯子是件苦差事。只是做这个差事,喝酒就太危险了。就在普尔太太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那个狡猾而狠毒的疯子从她的口袋里拿走了钥匙,跑出了看护室,逛遍整栋庄园,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们说,其实有一次她差点儿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呢,但是关于这件事我不是很清楚。同样,那天晚上,她先是将隔壁的帷帐点燃了,之后又下了一层,走到那间原来是女教师住的房间。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觉得他们的一切都进展顺利,所以对那位女教师怀恨在心,放火烧了她的床。幸好那个人在两个月前就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当时好像丢了什么宝贝似的,满世界找她,但没有一点儿消息。后来,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古怪。说实话,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和蔼的人,可自从她走了之后,他的脾气就更大了,甚至有些危险。他把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就是他的管家,送到了她远方的朋友那里,还慷慨地给了她一笔钱,作为她的养老金。我想这是她应得的,因为她真的是一位很好的管家。他还把阿德拉送到了学校,并且和所有的绅士断绝来往,如同一名隐士一样,将自己关在庄园里,很少出来。” “什么?难道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怎么可能,他连房门都不想踏出半步。除非在夜里像幽灵一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逛。我想他的精神也不大正常了。他输给那位家庭教师了,小姐,你可能不知道,我从来没见过有哪个人像他一样有活力、大胆,那么勇敢。他不同于其他绅士,他不酗酒,也不玩牌和赛马,甚至不算英俊,但是他有男子汉应该具备的勇气和意志。你得知道,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真的希望那位爱小姐从来没来过庄园,在路上就沉到海底。” “那么,起火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应该也在家吧?” “没错,他确实在家。当庄园的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去了阁楼,将仆人们都叫醒,并且帮助他们下楼去。之后他又返回去了,因为他要把他发疯的妻子也带离房间。大家告诉他,她在屋顶呢。她就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即便在一英里外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也亲眼见到她了,也听到了她的声音。她身材高大,头发又黑又长。她站在火光中,我看到她的头发随风飘动着。我亲眼看到,并且有好多人也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爬过天窗,上了屋顶。我们听到他叫了声‘伯莎’,之后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去。接着,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下了。顷刻间,她已经躺在地上,血肉模糊了。” “她死了?” “死了!唉,完全断气了。她的头磕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当时真的很吓人!”他说着,自己也打了个寒战。 “后来呢?”我催问道。 “唉,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被烧毁了,现在只剩下几截墙。” “那么,其他人呢,还有人因此死掉吗?” “没有,如果有,或许还好些。” “为什么这么说?”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有人说这是他的报应,妻子还活着,居然想娶别人。但是,在我看来,他是那么可怜。” “这么说,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的,是的,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觉得,死了反而对他更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身体中的血又冰冷了,“他现在在哪儿?还在英国吗?” “是的,他还在英国,而且他也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了,我想,现在的他已经寸步难行了。” 多么让人揪心的痛苦啊!这个人似乎决心要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出来了,“是的,他看不到了。” 可是,我所担心的最坏的结局是他疯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会发生这场灾难。 “这就是他的胆量,或者你也可以说,是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执意要等所有人都逃出来之后才离开那房子。就在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也走下了大楼,突然轰隆一声,楼全部倒塌了。他是被人从废墟下面拖出来的,虽然他还活着,但是伤得可不轻。幸好有一根倒下的大梁护住了他,但他的一只眼球被砸了出来,而且一只手臂也被砸烂了。卡特医生为了救他,不得已将他的手臂截去。他的另一只眼睛发炎了,所以什么都看不见了。如今他已经双目失明,而且还是一个残疾人,无依无靠,真是可怜。” “那么,他现在在哪儿?他住在哪里?” “住在芬丁——他的另一个庄园里,距离这边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他同谁生活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需要。他们说,他已经彻底垮了。” “这里有车吗?怎样的都行。” “我们有一辆轻便的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你去把马车准备好,要快。如果你这里的马车夫能够在天黑之前把我送到芬丁庄园,我会付给你们双倍的价钱。” 第三十六章 白天终于来了,拂晓时分我就起床了。忙活了一两个小时用来整理房间、抽屉和衣橱里的东西,整理成短暂离开时所需要的样子。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圣约翰来到我房门前的脚步声,他在门口停了下来。我在心里祈祷他不要敲门,或者说是我害怕他来敲门,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将一张字条顺着底下的门缝塞了进来。我拿起字条,看着上面的字: 昨晚你离开得太突然了。只要你能再待一会儿,我就能将你的手放在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皇冠上了。两个星期后,我会回来,那时我盼你已经作出了决定。同时,你也要留心祈祷,但愿不要让自己受到诱惑。我相信,你的心灵是愿意的,但我也看到,你的肉体有些软弱。我会时时为你祈祷。 你的圣约翰 “我的心灵,”我在心里回答,“愿意做一切对的事情。我希望我的肉体也同样坚强,一旦明确上帝的意志,我就一定会去努力实现。无论如何,我的肉体都是足够坚强的,它会允许我去探求、询问、摸索出一条路,将迷雾驱走,找到纯粹的晴空。” 那天正巧是六月一日。早晨,天空布满了乌云,凉气袭人,大雨敲打着窗户。我听到了开门声,随后圣约翰离开了。我亲眼看见他走过花园,踏过雾蒙蒙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方向走去,他需要到那里搭乘马车。 “几小时之后我会沿着你的路线走,表兄,”我想着,“我也要去惠特克劳斯搭乘马车。因为在告别英国之前,我同样有需要探望和告别的人。” 现在离早餐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在这两个小时内不断地在屋子里轻轻地走动,思索着该怎样促成马上就要实施的计划。这件事太离奇了。我在回忆当初的那种感受,那感觉真的是太奇怪了。我又想到了我听到的那个声音,之后便继续徒劳地问: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那个声音仿佛来自我的内心深处,而不是来自外界。我自问,这是否只是一种过度紧张,有点儿神经质的幻觉?但我还是没有办法想象,也不敢相信。它更像是神明对我的启迪。这种对于心灵的震撼如同地震一般,摇撼了保尔和西拉所在的监狱的地基,于是心灵的牢门被打开了,锁链也松开了,心灵被唤醒,它呆呆地战栗,侧耳倾听。紧接着是一声尖叫,它重复了三次,闯进我的耳朵,惊慌但不惧怕,随后沉入了我震颤的心田,穿透了我的心灵。同样,没有害怕,也没有震惊,着实让我的心灵发自肺腑地感受到喜悦,好像终于有一次可以不必背负身体的重担,为这一次的成功而感到欢愉。 “不用再过多少天,”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自言自语道,“我就会了解到他的情况,昨天的声音就是在召唤我。既然信函的询问已经无用,我就亲自去一趟。” 早餐时,我向黛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离开家至少四天时间。 “你是一个人去吗,简?”她们问。 “是的。我要去看看,或者打听一下一位老朋友的消息,说实在的,我已经为他担心很久了。” 正如我懂得她们那样,她们也懂得我的心思,此时她们本可以说,她们一直认为除了她们,我就再无其他朋友和亲人了,而且我也总是这样讲。但是,出于天性的善良与真诚的体贴,她们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发表任何言论。黛安娜只是问了一下我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长途旅行。她说我的脸色很苍白。我给她的回答是,我很好,没有任何不适,只是因为心里的不安才显得如此,但是我相信很快就会好的。 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因为我不必为她们的刨根究底或者任意猜想而费脑子。我只是和她们说,现在还不能告诉她们我的行程和出发的时间。她们也就善解人意,不继续追问了,并且允许我悄悄离开。她们给了我在相同的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自由行动的特权。 下午三点,我默默地离开了沼泽居。四点多的时候,我已经站在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等车了。我要让马车把我带到遥远的桑菲尔德去。在荒山野路的寂静中,马车还离我很远,我已经能听到它向这边驶来了。一年前的一个夏夜,我就是从一辆马车上下来,来到这个地方的。那时的感觉凄凉而又无望,我的生活毫无目的!我招了手,马车停了下来。我上了车,现在的我已经不用为了获得马车上的一个座位而倾其所有了。我再次踏上了去桑菲尔德的路途,如同一只信鸽,此刻就要飞回自己的家园了。 这次旅途需要三十六个小时。我是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的,星期四早上,马车停在一家旅店的门口,让马饮水。这家旅店所在的地方被绿色的树篱、宽阔的田野和低矮的小山围绕(与中北部莫尔顿的荒原相比,这里看起来柔和许多,颜色是如此苍翠),我的眼睛触及这番景致,如同看到了一位故人的脸庞。没错,我了解这里的景色特点,我确信,我已经接近目的地了。 “这里距离桑菲尔德还有多远?”我问旅店的侍马人。 “穿过田野,走两英里就到了,小姐。” “我的长途旅程要结束了。”我暗自思忖着。我跳下马车,把身边的行李交给他照看,告诉他等我需要的时候会来取。之后,我将路费给了马车夫。当曙光照在旅店的招牌上时,我看到了镀金的字母“罗切斯特纹章”,于是我的心又怦怦乱跳了,原来这里已经属于我主人的范围了,我来到了他的世界。但转念一想,我的心便又恢复了平静。 “或许你的主人此时正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而且,即便你的主人就在你匆匆前往的桑菲尔德府,那又怎样,那里面还会有谁在?他那发疯的妻子?可是这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不会去同他说话,甚至不敢见他。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罢了,你还需要向前走吗?”我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这样督促道,“还是先跟旅店的人打听一下消息吧。他们或许能够为你提供任何你想知道的信息,把你心里的疑团解开。就去找那个人问问,看看罗切斯特先生是否在那里。” 这个建议很合理,我却不能强迫自己马上这样做,因为害怕听到令自己失望的消息。此时,倘若能将揭秘的时间延长,那么很可能就是延长了希望的时间。况且,我真的很想在星光的照耀下重新看一看那座我久违的庄园。我的面前依旧是那样的台阶和田野。那天清晨,当我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没有来得及将一切看清楚、记清楚,因为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我的身后有怒火在追赶,当时我就像疯了一样。就连要走哪一条路,我都没有想好,就已经身在田野之中了。我走得那样匆忙,像是逃走一样!所以此刻我想看到熟悉的林子,我想一眼就看到!我看到了我熟悉的树木,我看到了树丛间熟悉的草地和山坡,欣喜万分! 我的眼前终于出现那片树林了,白嘴鸦已经黑压压地聚集成一片,鸣叫声响彻天空,划破了清晨的安静。我的心中无比欣喜,激励着我越走越匆忙,我穿过了另一片田野,走过一条小路,看到了院墙。只是后屋的下房、庄园和白嘴鸦的巢穴,我却始终没有见到。“我第一眼看到的应该是庄园的正面,”我心想,“我先会看到雄伟的墙垛,从那里我会辨认出主人房间的窗户。或许,此时他正站在窗前,因为他向来起得很早。也或许他这会儿正在果园里,或是在果园前面的小路上散步。如果能再见他一眼,那该多好啊!哪怕就一眼!如果真的见到了,我不会像疯了一样向他奔过去吧?我不知道,我也不敢肯定。如果我真的向他奔过去,那么又会怎样?上帝保佑!那么又会怎样?就让我先体会一下他的目光所能赐予我的生命的感觉吧,这又会伤害谁呢?我又在说梦话了,说不定他现在正在比利牛斯山或者法国南部平静的海岸欣赏日出呢。” 我信步朝果园的矮墙走去,在拐角处转了弯,发现了一扇敞开的门,这道门是通往草地的,门的两边有两根石柱,上面各有一个石球。我站在柱子的后面,偷瞟了一眼庄园的正面。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想要看一眼他的窗户是否开着。从隐秘的暗处望去,城垛、窗子和桑菲尔德府的正面,全都尽收眼底了。 我就这么观察着,盘旋在我头顶的乌鸦俯视着我。我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但是它们一定知道我的行为。刚开始的时候我是胆小而谨慎的,后来越来越大胆,甚至有些鲁莽。我起初只是偷看,之后变成长时间的凝视,再后来我离开了遮掩我的石柱,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草地上,并且在庄园的正面停下了脚步,用更久的时间去凝视它。“为什么刚开始她是那样怯懦胆小?”乌鸦们或许会问,“但是这会儿又像傻瓜一样不顾一切了呢?” 听一下我的解释吧,读者。 一位情人发现他的爱人正睡在长满青苔的河边,他不想打扰她,只是想偷偷地看一眼她那迷人的面庞。于是,他从草坪上轻轻地走近她,尽量让自己的噪音降到最低。他突然停下来,因为他感觉到她好像动了一下。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怕她看到他。四周无比宁静,没有一丝响动。于是他鼓起勇气再次向前,向她俯下身子。她的脸上盖着面纱,于是他将它揭开,身子弯得更低。现在他怀着急迫的心情,期待看到自己的美人——热情、年轻而又可爱的睡美人。他的第一眼是那样充满期待,那样迫不及待!但是他突然两眼发直,如此惊讶!起初,他还不敢触碰他的美人,但此时他发疯般将那个身躯抱在怀里!他大声地呼喊着她的名字,他不再害怕会将她吵醒了。原以为他的爱人在甜甜地沉睡,岂知她已经死了。 我忐忑地向着庄园的方向望去,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漆黑的废墟。 所以,我没有必要再躲在柱子的后面畏缩不前了,真的!也没有必要去偷偷看那扇窗子是否开着,也不用担心那里会有任何动静了!也没有必要去仔细辨认房门打开的声音,也没有必要想门前的小路或者沙石铺就的小路上会有脚步声传来了!因为草地和庭院都已经被人踏得稀烂了,眼前的一切都是荒凉、破烂的。正门是敞开的,就像我梦中所见到的一样,只剩下一堵贝壳般的墙壁,虽高大,却单薄。我看到那道墙壁上满是没有玻璃的窗洞。没有了屋顶,也没有了墙垛,没有烟囱,一切都倒塌了。 这里笼罩着死一般的沉寂和旷野般的凄凉。难怪我写给这里的信如同写给教堂过道的墓穴一样杳无音讯。黑糊糊的石头向我说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火,一切都在这场火灾中销毁了,但火是怎样烧起来的呢?这场灾难的背后又有什么故事呢?这里的人是否也像财产那样消失了呢?如果是,那么去世的都有谁?这个问题让我的心颤抖起来,而这里没有人能够回答我的问题,沉默的污迹和无言的痕迹都不能回答。 我只身徘徊在一片废墟之中,在毁损的房子中搜寻着。我发觉这场火灾已经发生很久了。冬天的雪曾经飘落在空空的拱门里,雨水也打进了没有玻璃的窗子。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废墟中,春天来过了,并且留下了点点绿色;草和种子在石缝中、在倒塌的木椽中发芽了。啊,这废墟的主人在哪里啊?在什么地方?是否一切都好?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大门边灰色的教堂,我自问道:“难道他已经同戴默尔?德?罗切斯特先生一起去了吗,已经住在狭窄的大理石房子里了吗?” 我一定要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可是在这里我找不到一个人影,只能去之前的旅店打听消息。不久,我又回到了那里。老板亲自将早餐端到了客厅。我请他先关上门,之后坐下,因为我有许多问题要问他。可是在征得了他的同意后,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我对可能出现的答案怀有一种恐惧,然而刚才眼前出现的情景已经为一个悲惨的故事作了铺叙。老板看上去是一位很和蔼的中年人。 “你应该知道桑菲尔德府吧?”我终于开口了。 “是的,小姐,我以前在那里住过。” “是吗?”我在想,那一定不是我在的时候,因为我觉得他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的!我突然感觉到那个我努力回避的事情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头上。 “已故的?!”我已经呼吸困难了,“他死了?” “我说的是现在的主人——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道。我又能呼吸了,血液也能够继续流动了。因为他的这句话能够证明,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什么地方,都愿上帝保佑他)——至少还活着,因为他称其为“现在的主人”(这句话真让人高兴),我似乎感觉到无论他继续往下说什么,我都能平静地听下去了。我想,就算我知道他此时已经在新西兰或者澳大利亚,我都可以接受了。 “罗切斯特先生现在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道。我当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只是不想马上就问他现在的住址。 “不,小姐,那里已经没有人住了。我想你对这里的情况有些陌生,否则你不会没有听说去年秋天发生在这里的事情。桑菲尔德府已经被焚毁了。大概是秋收的那段时间被烧掉的。真是一场可怕的灾难!那么多值钱的财产都被烧掉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存。因为火灾发生在深夜,所以还没等救火车从米尔科特开到,宅院就已经成为一片火海了。那个景象真是太可怕了,我是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自言自语道。是啊,在桑菲尔德府,那是最致命的时刻。 “你知道火灾是怎么引起的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这只是他们的猜想,其实,我觉得肯定是那样的。你或许不知道,”他继续往下说,并且将椅子往桌边挪近了一些,声音也降得很低,“有一位夫人——她是——一个疯子,总是被关在屋子里的,你知道吗?” “我隐约听说过。” “她一直被严加看管着,小姐,都好几年了,除了府里的人,别人都不能确定她是否存在,因为没有人见过她。不过,他们凭借谣言,知道府里有这样一个人。不过,她究竟是谁,是做什么的,大家都猜不出。人们说,她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带回来的。有人觉得,她是他的情妇。但是就在一年前,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很奇怪。” 听到这里,我担心即将要听到自己的故事,于是我竭力将他拉到正题上。 “现在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回答道,“原来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而且发现的方式更是奇怪。这个府上来了一位年轻的小姐,是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与她相爱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道。 “马上就说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她了。仆人们都说,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死心塌地地爱过一个人,他死死地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你知道的,用人们总是这样,小姐——他爱恋她胜过了一切。可是,所有的人,除了他,都不觉得她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家伙,像孩子一样。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只是听那里的女仆莉娅提起过。莉娅也很喜欢她。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四十岁左右了,而那位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看,这个年纪的男人却爱上了一个小姑娘,于是他神魂颠倒,一定要娶她为妻。” “这段故事我们改天再讲,”我说,“现在我想听你说一说那场火灾的事情。是不是怀疑那个疯子——也就是罗切斯特太太——搞的鬼?”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人会去放火。一直有一个女仆照应她,那个人叫普尔太太——她很在行,并且也很可靠。只是做她们那行的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酗酒。她私藏了一瓶松子酒,总是偶尔喝上一口。不过这是可以谅解的,毕竟照看一个疯子是件苦差事。只是做这个差事,喝酒就太危险了。就在普尔太太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那个狡猾而狠毒的疯子从她的口袋里拿走了钥匙,跑出了看护室,逛遍整栋庄园,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们说,其实有一次她差点儿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呢,但是关于这件事我不是很清楚。同样,那天晚上,她先是将隔壁的帷帐点燃了,之后又下了一层,走到那间原来是女教师住的房间。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觉得他们的一切都进展顺利,所以对那位女教师怀恨在心,放火烧了她的床。幸好那个人在两个月前就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当时好像丢了什么宝贝似的,满世界找她,但没有一点儿消息。后来,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古怪。说实话,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和蔼的人,可自从她走了之后,他的脾气就更大了,甚至有些危险。他把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就是他的管家,送到了她远方的朋友那里,还慷慨地给了她一笔钱,作为她的养老金。我想这是她应得的,因为她真的是一位很好的管家。他还把阿德拉送到了学校,并且和所有的绅士断绝来往,如同一名隐士一样,将自己关在庄园里,很少出来。” “什么?难道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怎么可能,他连房门都不想踏出半步。除非在夜里像幽灵一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逛。我想他的精神也不大正常了。他输给那位家庭教师了,小姐,你可能不知道,我从来没见过有哪个人像他一样有活力、大胆,那么勇敢。他不同于其他绅士,他不酗酒,也不玩牌和赛马,甚至不算英俊,但是他有男子汉应该具备的勇气和意志。你得知道,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真的希望那位爱小姐从来没来过庄园,在路上就沉到海底。” “那么,起火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应该也在家吧?” “没错,他确实在家。当庄园的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去了阁楼,将仆人们都叫醒,并且帮助他们下楼去。之后他又返回去了,因为他要把他发疯的妻子也带离房间。大家告诉他,她在屋顶呢。她就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即便在一英里外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也亲眼见到她了,也听到了她的声音。她身材高大,头发又黑又长。她站在火光中,我看到她的头发随风飘动着。我亲眼看到,并且有好多人也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爬过天窗,上了屋顶。我们听到他叫了声‘伯莎’,之后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去。接着,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下了。顷刻间,她已经躺在地上,血肉模糊了。” “她死了?” “死了!唉,完全断气了。她的头磕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当时真的很吓人!”他说着,自己也打了个寒战。 “后来呢?”我催问道。 “唉,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被烧毁了,现在只剩下几截墙。” “那么,其他人呢,还有人因此死掉吗?” “没有,如果有,或许还好些。” “为什么这么说?”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有人说这是他的报应,妻子还活着,居然想娶别人。但是,在我看来,他是那么可怜。” “这么说,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的,是的,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觉得,死了反而对他更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身体中的血又冰冷了,“他现在在哪儿?还在英国吗?” “是的,他还在英国,而且他也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了,我想,现在的他已经寸步难行了。” 多么让人揪心的痛苦啊!这个人似乎决心要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出来了,“是的,他看不到了。” 可是,我所担心的最坏的结局是他疯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会发生这场灾难。 “这就是他的胆量,或者你也可以说,是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执意要等所有人都逃出来之后才离开那房子。就在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也走下了大楼,突然轰隆一声,楼全部倒塌了。他是被人从废墟下面拖出来的,虽然他还活着,但是伤得可不轻。幸好有一根倒下的大梁护住了他,但他的一只眼球被砸了出来,而且一只手臂也被砸烂了。卡特医生为了救他,不得已将他的手臂截去。他的另一只眼睛发炎了,所以什么都看不见了。如今他已经双目失明,而且还是一个残疾人,无依无靠,真是可怜。” “那么,他现在在哪儿?他住在哪里?” “住在芬丁——他的另一个庄园里,距离这边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他同谁生活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需要。他们说,他已经彻底垮了。” “这里有车吗?怎样的都行。” “我们有一辆轻便的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你去把马车准备好,要快。如果你这里的马车夫能够在天黑之前把我送到芬丁庄园,我会付给你们双倍的价钱。” 第三十七章 芬丁庄园隐藏在一片森林中,它是一栋很古老的建筑,面积中等,没有任何建筑风格可言。在此之前,我听说过这座庄园,因为罗切斯特先生经常提及,有时也会过来。这里是罗切斯特先生的父亲为了打猎方便才买下的,本来想租出去,但是由于地址偏僻,出于对身体的考虑,一直没有人想租它。芬丁庄园里很少有人居住,所以也没有什么陈列和家具。只有三间屋子是装修过的,供罗切斯特先生的父亲打猎时临时居住。 在天黑之前,我果然到了这座庄园。那天的天空很阴沉,还刮着刺骨的寒风,风中夹杂着细雨。抵达那里的时候,我按照开始的承诺给了车夫双倍的路费。剩下的一英里路,我决意自己步行过去。在庄园的附近,满眼都是枝繁叶茂的树木,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东西。当我看到两根花岗岩柱子矗立在一扇铁门两旁的时候,我知道已经到入口了。我穿过石柱,发现自己又进入了昏暗的森林。我的脚下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顺着这条小路往前走,看到一道拱门。竖立在拱门两边的支柱是灰白的树干,拱形是由错综的枝叶编成的。我本以为继续向前走不远就会看到住宅。可谁知小路不断蜿蜒向前,但始终不见住宅或者庭院的影子。 我想是不是自己走错方向或者迷路了。黑暗和浓雾向我袭来,我看着四周,希望可以找到另一条路。但是除了盘绕在一起的枝丫、圆柱形的树干和茂密翠绿的叶子,我什么也看不到,只得继续向前走。 终于,我看到了出口,树木也稀疏了一些。紧接着我看到了围栏,随后是房子——在微弱的光线下,我依稀能将树木和房子区分开。墙壁已经老旧潮湿,上面布满了青苔。我进了一扇门,门只是上了闩,所以我走到了围墙之内,看到了一片空地和呈扇形展开的树木,但除了树木,就没有其他了,没有花草,也没有苗圃。一条很宽的沙石路绕着小片草地,藏匿于茂密的森林中。从正面看去,房子有两堵山墙,房子上的窗户很窄小,装有窗格,就连正门也很小。我走到了门口。就像“罗切斯特纹章”的老板提到过的那样,这座庄园很荒凉,沉静得就像星期日的教堂。我所能听到的全部声音就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雨水落下的声音。 “这里会有生命吗?”我暗自问道。 不错,是存在生命的,因为我听到了一个响动——狭小的正门被打开了,田庄里的某个身影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门慢慢打开了。从薄暮中走出一个人影,此时那人影正站在台阶上,是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是在感觉外面是否还在下雨。尽管已经是黄昏时分了,但是我仍旧能够认得出来。他不是别人,就是我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停下脚步,屏住呼吸,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他,而他却看不到我。这次会面是意料之外的,但所有的惊喜被悲伤的气氛所掩盖。我拼命地抑制自己的嗓音,因为我怕会控制不住喊出来。我也控制着自己的脚步,免得向他冲过去。 他的身体还是像从前一样健壮,腰背依旧挺直,头发也是乌黑的。他的五官也没有变化,没有任何消瘦的迹象。一年的时间,休想摧毁他运动员般的体魄,也不可能用悲伤的力量将他的活力摧毁。但他的表情不一样了,看上去很绝望、哀伤。我想到了被困在笼中的小鸟、被虐待的动物,在它们绝望的时候,靠近它们是很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被残酷地剜去了金色的双眼,看上去也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大力士一样。 读者,你们觉得我会被他又瞎又凶的样子吓走吗?如果你觉得我会,那么就太不了解我了。我的心头涌起了哀痛,我此时的愿望强烈而又温柔,我想冒险去吻他岩石般的额头和睿智而冷酷的闭着的眼睛。但是我现在还不能,我不想这样和他打招呼。 他走下一级台阶,之后又摸索着走向那块不大的草坪。他原来豪迈的步伐去哪儿了?接着,他停了下来,似乎不知道该往哪条路上走。他伸出手,并且睁开眼,努力地想要辨明方向。他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伸出右手(被截肢的左臂藏在胸前),好像想通过抚摸去了解周围的情况。但是他所触摸到的,总是一片虚无的空气,就连距离他最近的树木也有几米远。他无奈作罢,抱着胳膊,默默地伫立在雨中。此时雨下大了,他任凭雨水敲打着他毫无遮盖的头。就在此时,约翰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走近他。 “扶着我的胳膊好吗,先生?”他说,“雨马上就要下大了,我们进屋,好吗?” “别管我。”他回答。 约翰走开了,他没有看到我。接着罗切斯特先生试着散散步,但没有办法,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把握。他又摸索着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顺手将门关上。 我去门前敲门。来开门的是约翰的妻子。“玛丽,”我说,“你还好吧?” 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就像看到了鬼一样,十分惊慌。我试图让她安静下来。“这么晚了,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小姐,真的是你吗?”我抓住了她的手,以此作为回答。之后我随她进了厨房,约翰正坐在炉边烤火。我向他们作了简短的解释,并且告诉他们,我已经知道了自从我离开桑菲尔德府后,那里都发生了什么,现在我是回来看罗切斯特先生的。之后,我请约翰到我存放行李的地方将我的行李取回来。我一边摘下我的帽子和披巾,一边问玛丽我能否在这里住一晚。我得到的答复是,虽然有些困难,但还是可以的。所以我对她说,我要住下。就在这个时候,客厅的铃声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告诉主人,有一个人想见他,但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那么,他是不会见的,”她回答,“他谁都不想见。” 她回来时,我问她,他是怎样说的。 “你得说出你的姓名,并且说有什么事情,不然他是不会见的。”她回答道。接着,她去倒了杯水,拿了几支蜡烛,将它们放到托盘里。 “他就为了这个打铃?”我问。 “是的。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但是天黑之后,还是让人将蜡烛拿进去。” “把托盘给我吧,我拿给他。” 我从她的手中接过托盘,她为我指了指客厅的门。接过托盘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以至于水都从杯子里晃出来了。我的心在剧烈地跳动着,一下下撞击着我的肋骨。玛丽为我打开了客厅的门,在我进去后,她就关上了门。 客厅里很阴暗。一小堆没有人照看的炉火正燃烧着。我看到一个人头倚着高高的老式炉架,身体正对着火,那个人就是已经失明的主人。派洛特,这条上了年纪的狗,蜷着身子躺在一边,它离他很远,好像怕他不经意踩到它一样。我一进门,派洛特就竖起来耳朵,之后跳了起来,一边叫着,一边向我奔过来,弄得我差点儿打翻手里的托盘。我将盘子放到桌子上,之后拍拍它,小声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下意识地转过身子,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但是什么都没能看到,于是又将头转了回去,叹了一口气。 “玛丽,把水给我。”他说。 我端着现在只剩下半杯水的杯子,走近他。派洛特则跟在我的后面,依旧很兴奋。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又说了一次。他将已经端到嘴边的水杯放了下来,好像在仔细地听。然后他喝了水,放下杯子。 “是你吗,玛丽?你是玛丽吗?” “玛丽在厨房。”我回答。 他快速地伸出手挥动了一下,但是他看不到我在哪里,所以没有碰到我。“是谁?你是谁?”他继续问道,并且似乎想用他失明的眼睛看清楚——徒劳而痛苦的尝试!“你快说啊,你再说句话!”他严厉而专横地命令道。 “你还要再喝一些水吗,先生?因为杯子里的水已经被我洒出去一半了。”我说。 “你是谁?是谁在和我说话?” “派洛特认得我,约翰和玛丽也认得我。我是今天晚上才到这里的。” “天哪!我是产生幻觉了吗?是什么甜蜜的东西疯狂地控制着我?” “不是幻觉,也并不疯狂。先生,你现在的头脑十分清醒,所以不会陷入神经质的梦幻;你的身体十分健康,所以也不会疯狂。” “说话的人站在哪里?该不会只有声音,对吧?我虽然看不到,但是我能感觉到。让我感觉你的存在,否则我的心脏一定会停止跳动,我的脑浆也会迸出的。不管是人还是其他什么,让我摸一下,否则我会死掉的。” 他的手伸了出来,摸索着。我将他的手抓住,之后用双手将它握住。 “是她的手!”他叫道,“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如果真的是她,那么不该只有手,还应该有其他。” 这个男人挣脱了我的双手,向上抓住了我的胳膊、肩膀、脖子。他牢牢地搂着我的腰,让我紧紧地靠着他。 “是简吗?哦,这个是什么?像她的身体,像她一样的身材。” “还有她的声音呢。”我补充道,“她整个人都在这里了,还有她的心。上帝保佑你,先生!能让我再次靠近你,我真的很高兴。” “简?爱!简?爱!”他只是这样大声地叫着。 “我亲爱的主人,”我回答道,“我是简?爱。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终于又回到你的身边了。” “真的?是她本人?我活泼开朗的简?爱?” “你已经碰到我了,先生。你抱着我,抱紧些,感受到了吗?我并不是像尸体一样冰冷啊,也不像空气一样空,对吗?” “我活生生的宝贝!这些就是她的四肢,还有那些,就是她的五官。但是,在经历那样的痛苦之后,我应该没有这样的福气了。这只是一个梦,对吗?我时常在晚上做这样的梦。一次又一次心贴心地交流,就像现在一样,我亲吻她,认为她是爱我的,并且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了。” “永远不会,这个影子是这样说的吗?可是当我一觉醒来,总是空欢喜一场,白白地受嘲弄。我孤苦凄凉,我的生活陷入黑暗,绝望、寂寞。我的灵魂已经干渴,却不允许喝水;我的心灵祈求食物,却没有人能够给我食物。温暖柔美的梦境啊,现在你依偎在我的怀抱中,但你还是会飞走,就如同在此之前众多的你的姐妹那样。可是,再亲吻我一下,再拥抱我一下再走吧,简。” “过来,先生——过来。” 我把嘴唇紧紧地贴在他曾经炯炯有神但现在已经失去光泽的眼睛上。我又将他的头发从额前拨开,吻了下去。他好像突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真的是你——是简吗,你真的回到我的身边了?” “是的。” “你没有死在河沟里或淹死在溪水中?你没有憔悴不堪、颠沛流离地远走他乡?” “没有,先生。我现在已经完全独立了。” “独立?这是什么意思,简?” “我在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他留下了五千英镑给我。” “哦,这可真够实在的——是真的!”他喊道,“我想我肯定不会做这样的梦。而且,还是她独特的嗓音和语调,是那么活泼、调皮,还是那么温柔,已经将我枯萎的心唤醒了。你又给了它生命。等等,简,你已经独立了?是一个有钱的女人了?” “是很有钱,先生。如果你不让我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我就在你的房子旁再建造一栋,当你晚上需要人做伴的时候,你可以过来,来我的客厅坐坐。” “你有钱了,简。不用说,现在你一定也有朋友,他们会照顾你,不会允许你同一个像我这样的瞎子在一起的。” “我对你说的是,我独立了,先生。我有钱了,可以自己做主了。” “这么说,你愿意和我待在一起?” “当然啊——不过,除非你反对。我愿意做你的邻居、护士、管家。我觉得你现在很孤独,我想成为你的伙伴,读书给你听,陪你一起散步,与你坐在一起聊天,服侍你,成为你的眼睛和手。你不要再悲伤忧郁了,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感觉到寂寞、孤单。” 他没有说话,脸上的神情又变得严肃了,好像有些走神。他叹了口气,嘴巴张开又合上,好像有话要说。我觉得有些尴尬了,担心是不是自己提议要与他为伴,其实只是自作多情。又或者是我太过坦白,让他觉得超越了礼数。再或者他就像圣约翰一样,通过我的粗俗言论看到了不得体的我。其实,我这样说,是想告诉他我要做他的妻子。我的心里一直有这份期待,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我认为,并且十分肯定地觉得他会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他并没有向我说出这样的话,连暗示都没有,并且表情越来越阴沉。所以,我突然感觉到,我弄错了,全部都错了,或许我现在处于一种傻瓜的境地。于是,我开始轻轻地挪动身体,想要脱离他的怀抱,但是他将我抱得更紧。 “不——不——简。你不能离开。不——我已经触摸到你了,听到你的声音了,感受到你的爱抚了——你甜蜜的抚慰。我再也不能失去这样的欢乐了,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但是我必须拥有你。或许别人会嘲笑我,说我荒唐、自私,但我不在乎,这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渴望你的存在,倘若我不能满足它的需求,那么它会给我的肉体带来致命的打击。” “好啦,先生,我愿意与你在一起,我已经说过了啊。” “没错,但是……我能够理解你所说的同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知道它同我的理解完全不同。或许你已经下定决心要和我相守一辈子,但只是待在我的身边和椅子旁,就像一位好心的小护士那样伺候我。你有一颗真诚炽热的心,你的灵魂慷慨大度,所以它能让你为我这个可怜的人作任何牺牲,而那样对我来说,无疑应该满足了。但是我想,如果那样,我对你的情感就只能如同父亲对女儿一样。你也是这样想的吗?” “你觉得我该怎样想,那我就怎样想吧,先生。我愿意只做你的小护士,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 “可是你不能永远做我的护士啊,珍妮特。你还年轻,将来你得结婚。” “结婚与否,我不在乎。” “你应当在乎,珍妮特。如果现在我还像以前一样,我会努力地让你去在乎,可是,我现在已经双目失明,简直就是个累赘!” 他的脸又变得阴沉了,并且不再说话。我却高兴起来。于是,我的胆子更大了。他后面的话让我知道了他心里的矛盾,但这些我是不在乎的。我完全摆脱了刚才的失落和尴尬,说话的语气也活跃了许多。 “现在已经到了将你重新变回人的时候了。”我说着拨开他那又粗又长、很久没有整理过的头发,“因为我知道你正在蜕变成一头狮子,或是像狮子一类的东西。你现在的模样就像是田野里的尼布甲尼撒 ①。” “我的这只胳膊已经没有手可以长指甲了。”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了那只被截断的手臂,伸给我看,“只剩下一截了,看起来可怕吗,简?” “看到它,我很惋惜,还有你的眼睛、额头上的伤疤,我看着它们都很难过。最糟糕的是,因为有了它们的存在,我觉得会有将你照料过分、宠溺过分的危险。” “我想,看到我的胳膊和满是伤痕的脸,你会觉得厌恶吧。”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不要和我说这样的话,否则我会因此说出对你不敬的话。好啦,让我离开一下,我去把炉火弄得更旺一些,壁炉需要清理了。火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吗?” “能,我的右眼可以看到红光,一片红红的烟雾。” “你看得见蜡烛的光吗?” “很模糊——每支蜡烛就像一团有亮光的雾。” “你能看见我吗?” “不行,我的天使。但是我能够听见并且摸到你,就已经是万幸了。” “你的晚饭时间是几点?” “我从来不吃晚饭。” “哦,可是今晚你得吃一点儿。因为我饿了,我想你也一样,只是忘了而已。” 我把玛丽叫了进来,很快客厅就被整理得清爽,让人感到愉快了。另外,我还让她为先生准备了一顿可口的晚餐。我的精神还处于兴奋的状态,所以晚饭时我们轻松地聊着天。并且在吃完饭很久,我们还在聊着。和他在一起,没有一点儿难受的感觉,更没有必要压抑自己的快乐情绪。同他在一起,我觉得舒服自在。因为我知道,我们天生就是一对。我做的所有事情,都会为他带来愉悦、安慰,赋予他新的生命。多么快乐啊!快乐的氛围唤醒了我的天性,并且让它熠熠生辉。在他的面前,我可以毫不掩饰与克制地快乐生活,同样,他也可以尽情地享受生活。尽管他看不到,但依然将笑容挂在脸上,额头上满是跳跃的快乐,他的表情又变得生动而温柔了。 晚饭后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比如我去了哪里,都做了些什么,是怎样找到他的。不过我的答案很简短,因为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不能和他细谈。另外,我也不想让我的苦痛遭遇再次拨动他的心弦,此时除了喜悦,我不想让他感受到其他情绪。只是我必须不停地说,即便是重复的,因为如果我停下来,他就会坐立不安,之后摸摸我,叫着我的名字。 “你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人吗,简?你肯定是这样的吗?” “是的,绝对是这样的。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在这样漆黑而又悲伤的夜晚,你是怎么出现在我已经不温暖的壁炉边呢?我伸手想要从用人那里得到一杯水,可是端水的人却变成了你。我问了个问题,等待着约翰妻子的回答,给我回答的却是你的声音。” “因为是我主动要求替玛丽端盘子过来的。” “我现在和你在一起度过的时光,真是让人着迷。可是谁能想到在此之前的几个月我是怎样挨过这样黑暗、凄惨而绝望的生活?每天,我什么都不做,也不想做,而且分不清白天与黑夜。当炉火熄了的时候我就觉得冷,忘记了吃饭,之后会感觉到饿。我整日哀伤,有时会妄想着想要再看看你,简。是的,我是那样渴望能够再见到你,已经胜过渴望恢复视力。简已经和我在一起了,还说了爱我,这怎么可能呢?她会不会突然来了,又突然走掉?我害怕明天就见不到她了。” 按照他此时的情况,给他一个普通的、实在的回答,要比同他一起心烦意乱好得多,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所以我用手摸着他的眉毛,说他的眉毛被烧焦了,需要涂上些什么才会像以前那样又粗又黑。 “你想怎样都行,我善良的小精灵。反正等到关键的时刻,你又会将我抛弃,就像影子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去了哪里,怎样去的,我一概不知,并且从此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先生,你的身边有小梳子吗?” “做什么,简?” “你的黑色鬃毛太乱了,我得整理一下。当我离你这么近,仔细地打量之后,发觉有些可怕。你说我是个小精灵,可我倒觉得你像一个棕仙 ①。” “我可怕吗,简?” “很可怕啊,先生。你应该知道,你一直是这样的。” “哼!不管你去哪里待过一阵子,还是改不掉你那淘气的样子。” “可是和我待在一起的人都很好,比你好太多了,能好一百倍。这些人的想法和见解,绝对是你没有见到过的。他们比起你可要儒雅、高尚得多。” “你究竟跟谁在一起生活过?” “如果你还像现在这样扭动,我会把你的头发都拔下来的,那样你就不会怀疑我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了吧。” “你究竟和谁一起生活过啊?” “今天晚上,你是休想在我这里听到任何消息的,先生,你必须耐心地等到明天早上。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只讲了一半,不过我保证我会在明天的早餐桌上和你全部讲完的。对了,顺便提一句,明天一早我可不能只是端水过来了,我得带上至少两个鸡蛋,哦,还有煎火腿。” “你这个专爱戏弄人的丑精灵,就算你是仙女生的、凡人养大的吧!你已经让我品尝到了这十二个月中从未有过的感受。要是扫罗 ②能让你当他的大卫,那不需要弹琴就能把恶魔赶走了。” “你看,现在我终于把你收拾得像个样子了。接下来我得离开你了,先生。你要知道我这三天一直在路上奔波,已经累坏了。晚安!” “我再问最后一句,简,前一阵子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里有女士吗?” 我大笑着跑开了,在楼梯上还偷笑个不停。“好办法!”我快活地想,“这下我可有办法让他急切地忘掉忧郁了。” 第二天很早的时候,我就听到他走动的声音,他从一个房间摸索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他就迫不及待地问:“爱小姐还在这里吗?”紧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一个房间了?房间里面干燥、暖和吗?她起来了吗?你去问问她有什么需要,还有,问问她什么时候下来。” 我估算着大概到了早餐的时间,便下楼了。我故意轻轻地走进房间,在他还没有发觉我来之前,我就看到他了。说句老实话,目睹一位原来生龙活虎的人现在变成这样处处需要帮忙的弱者,我的心里很难过。他虽然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但看得出他一点儿都不安分,一直在期盼着什么。现在,他的脸上已经习惯性地堆满了忧愁。他的神情就像是一盏被熄灭的灯,等待着再一次被点燃。唉!如今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生机勃勃,满脸熠熠生辉,这样一位强者需要依靠别人来做许多小事。我原本想表现出很开朗快乐的样子,但是看到他无能为力的样子,我的心都碎了。不过,还好,用轻松的语气与他打招呼,还是可以办到的。 “今天的天气很好,好晴朗的早上啊,先生。”我说,“已经雨过天晴了,阳光温暖舒适,你应该很快就能出去散步了。” 我的话唤醒了他脸上的光,瞬间他的脸上充满了光彩。 “啊,你真的还在这里,我的云雀!快到我这里来。你没有走,没有飞得不见踪影?一个小时之前我听到了你的同类在树林里唱歌,可是对于我来说,它的歌声完全没有乐感,如同刚刚升起的太阳,完全没有光亮。我所能欣赏的最美妙的音乐都在简的舌头上了,我能感受到的光亮也全部在她的身上。” 听着他这样表达对我的依恋,我眼圈红了,眼泪流了出来。他现在如同被困在栖木上的一只雄鹰,需要,或者说不得不,向一只麻雀讨要食物。但是,我不想流泪,更加不想让他和我都哭哭啼啼的,所以便叫人去为他准备早餐,顺手抹掉了苦涩的眼泪。 那天上午,我们基本上都是在户外度过的。我带着他走出了潮湿而又荒凉的森林,走到一望无际、春风送爽的田野中。我为他找了一个隐蔽可爱的地方坐下,座椅是一个干枯的树桩。他坐好后,便将我放在他的膝头,我没有拒绝。既然我们彼此都觉得挨得近会心情愉快,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派洛特就躺在我们的身边,左右无人,寂静安宁。 他将我紧紧地抱在怀中,突然说:“真是狠心啊,残忍的逃跑者!简,你知道当我发觉你已经离开了桑菲尔德府时,我便开始到处寻找你,但是找了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我又去看了你的房间,断定你身上没有一分钱或是可以换钱的东西。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受吗?我送给你的那条珍珠项链就那样原封不动地躺在盒子里。而你的行李也都捆好,锁起来了,那是我们准备远行之前就准备好的,那会儿它还是那样,就像我们的行程没有变化一样。我很不解,你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的宝贝没有一点儿钱,她该怎么办?她都做了什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吗?” 于是,在他的催促下,我便给他讲述了我去年的那些经历。但是我将三天的流浪和忍饥挨饿的情况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因为他听到这些一定会很心疼。但是我还是透露了那么一丁点儿,这一丁点儿足以撕碎他的心了——那颗爱我、忠于我的心——并且被撕裂的程度超出了我的意料。 他说,我不该两手空空地就离开。我应该信任他,他不会勉强我成为他的情妇。尽管在绝望的时刻他的态度已经变得有些焦躁疯狂,但是,他那么爱我,对我的情感深得已经犹如亲人,所以绝对不会在我的面前变成暴君。他还说,当时他宁愿给我一半的财产,并且不需要我做任何事情作为回报,即便一个吻,都可以没有,因为他不忍心见我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故,孤孤单单地闯荡。他说,他是知道的,他知道我承受过的苦难、忍受过的折磨,比我告诉他的要严重许多。 “嗯,不管我受了多少苦,好在时间没有很长。”我回答。之后我又将如何被沼泽居收留,怎么当上了乡村教师,获得遗产,找到亲戚的事情,按照时间的顺序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当然,随着我的故事往后发展,提到圣约翰?里弗斯这个名字的频率就越高。当我讲完所有的经历后,这个名字就被提出来了。 “那么,这位圣约翰是你表哥,是吗?” “是的。” “你总是提到这个名字,你喜欢他吗?” “他人很好,是特别好的那种,先生。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一个好人?你的意思是不是,他是一位很体面的年近半百的绅士?不然,对好人的理解是什么?”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还很年轻,就像法国人说的。那么他是身材矮小,看起来冷漠、平庸的人吗?他应该没有做过什么错事,但也没有太高的德行被人们敬重,对吗?” “他不冷漠,而是十分活跃,他总是不知疲倦地活在自己的理想之中,他的理想就是要做一番被世人敬仰的大事业。” “他的头脑呢?应该属于软弱性格的人吧?他的言语肯定十分无趣,你听他说话一定会不时地耸肩,对吗?” “他平日少言寡语,先生,但只要开口,就会一语中的,击中要害。我想,他的头脑是很棒的,虽然有些固执,却很活跃。” “那么,他很能干了?” “是的,的确很能干。” “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圣约翰是一位学识渊博、很有思想的学者。” “那么,他的风度呢?我想你提到过,他不是你所喜欢的类型?应该板着脸,总是一副牧师的腔调,一本正经,不苟言笑。” “我没有提到过他的风度啊。如果我的品位还算不错,那么他是我喜欢的类型。他高贵儒雅,而且沉着稳重,很绅士。” “对了,他的外表呢?我忘了你是怎么描述他的外表的,是不是那种一点儿经验都没有的牧师,会被自己扎的白领巾弄得气都透不过来?还经常穿着一双厚底高帮的靴子,看起来就像踩着高跷一样滑稽,对吗?” “圣约翰算得上是一位英俊的男人,穿着打扮十分得体,他的个子很高,而且皮肤白皙,眼睛是那种蓝宝石的颜色,还有,他的鼻梁笔挺。” 他自言自语道:“见他的鬼去!”之后又将身子转向我,说:“那你——你喜欢他,对吗?” “是的,先生,我喜欢他。我之前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毫无疑问,我很清楚说话人的用意,此时他的心中已经满怀嫉妒了,它将他虏获,并且施加刑罚。但我觉得这对他的身体是有好处的,免得让他想起那些忧郁的回忆,并让他免受心痛的折磨。所以,我还不想这么快将嫉妒这条毒蛇驱走。 “或许你已经不愿意坐在我的膝头了,对吗,爱小姐?”接着就是这句毫无征兆、意料之外的话。 “为什么不呢,罗切斯特先生?” “因为你刚才向我描绘的图像已经呈现出一种强烈的对比了。你的话巧妙地勾画出一位俊美的阿波罗。他现在在你的印象和记忆中是一位‘个子很高,而且皮肤白皙,眼睛是那种蓝宝石的颜色,还有,他的鼻梁笔挺’。但是在你面前的,是一个伏尔甘——一个铁匠,他的皮肤不白皙,而是褐色的;他没有高挑的身材,只是肩膀很宽,并且眼睛是瞎的,腿是瘸的。” “哦,在此之前,我可没有想到这么多。不过,先生,你现在看起来真的有些像火神啊。” “好了——你可以走了,离开我吧,小姐。不过,在你走之前(他将我抱得更紧了),还得回答我几个问题。”他停顿了一下。 “什么问题呢,罗切斯特先生?” 接下来便是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哦,应该算是盘问:“圣约翰在还不知道你是他的表妹时,就让你去做莫尔顿学校的教师了?” “是的。” “那么你们时常碰面吗?他会常常去学校看你或者看学校的情况吗?” “他每天都去啊,所以我们每天都会见面。” “那么他赞同你制订的一些计划吗,简?哦,当然,我知道你的那些计划一定非常巧妙,因为你很有天赋,做什么事情都很优秀。” “是的——他赞同。” “那么他会从你身上发现许多他意料之外的惊喜吗?因为你身上的某些才艺和特点是令人惊喜的。”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你说你住的小屋就在学校附近,那么他去那里看过你吗?” “有时他会去。” “晚上的时候也去过吗?” “嗯,去过一两次。” 他此时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问:“当你们都知道彼此就是表兄妹的关系后,你又和他以及他的妹妹们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 “五个月。” “里弗斯和家里的女士们在一起的时间多吗?” “嗯,很多,因为他的书房就是会客厅,而且我们的书房也在那里。只不过他坐在窗边,我们坐在桌旁。” “他读过的书很多吗?” “很多。” “他平日里读些什么?” “印度斯坦语。” “那么,你呢,你那个时候在做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学习德语。” “是他教你吗?” “他不懂德语。” “那么他什么都没有教你吗?” “教了,他教过我一点儿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他的妹妹们,他也教了吗?” “没有。” “只教你一个人?” “嗯,只有我。” “是你要求的吗,你要求他教你?” “不是的。” “那么说,是他主动教你,他希望的?” “是的。” 他又停顿了一下。 “他为什么要教你呢?印度斯坦语会对你有什么用处?” “他要我和他一起去印度。” “啊!这下我可找到要害了,那么他要你嫁给他了吗?” “他确实向我求过婚。” “你所说的都是假的,你在胡编乱造,就是想要气我。” “很抱歉,你得原谅我,我所说的都是事实。他不止一次地要求我嫁给他,并且在这一点上同你很像,都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不许讨价还价。”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这句话我已经说过多少次了?现在我再宣布一次,你可以走了,你为什么还要赖在我的膝头上?” “因为这里很舒服啊。” “不,简,你在这里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这里,它在你的这位表兄圣约翰那里。啊,我一直都觉得我的小简就是我一个人的,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即便你离开我,我也知道,并且相信你是爱着我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无尽的苦涩中找到一丝甘甜。尽管我们分别了这么久,尽管我已经因为你的离去哭泣不已,但是我始终没有想到,我怎么都没有预料到,你在我悲泣流泪的时候居然爱上了别人!但是,即便我的心再怎样难过、悲伤,也已经没有意义了。简,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 “那么,把我撵走吧,先生,你可以把我推开,我可不愿意再离开你了。” “简,我一直喜欢你说话时候的语气,它总是能唤起我的希望,并且听起来是那么真诚而亲切。我听到它的时候就会想起一年前的时光,那时我不知道你已经认识了别人。不过,我不是一个傻瓜,你走吧……” “可是,先生,我要去哪里呢?” “随便吧,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到你看中的丈夫那里去。” “谁啊?我看中谁了?” “你知道的——那个叫圣约翰?里弗斯的人。” “他不是我的丈夫啊,而且永远都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所爱的女人只有一个,那个女孩的名字叫罗莎蒙德。她是他以前爱的女子,她年轻漂亮,但是她现在已经同别人结婚了。你知道吗,他的爱与你的不同。他确实想娶我,但不是因为爱,而是认为我适合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而那位年轻的姑娘不适合。他很伟大,也很善良,但是太过苛刻和严厉了,尤其是对我,如同一座冰山。先生,他不像你,所以我待在他的身旁并不觉得快乐,也不想靠近他,和他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迷恋我,在我的身上他找不到一丝让他迷恋的地方,甚至他都看不到我年轻。在他心里,我只不过是一个工具,他所想到的就是我的几个用处。好了,先生,现在你还要我离开你到他那里去吗?” 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所以我本能地将我亲爱的失明的主人抱得更紧了。他的嘴角上扬了,微笑着。 “什么,简?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和里弗斯之间关系真的就像你说的那样吗?” “是的,先生,我发誓。哦,你不用再嫉妒了!我原本只是想让你少去想那些伤心事,因为我觉得你发起脾气比伤心忧郁好很多。不过,如果你希望我爱你,那么看到我确实那么强烈地爱着你,你就会觉得自豪和满足了。我的心全都是你的,先生,它是属于你的。即便命运有时会将我们的身体强行分开,但我的心还是在你那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当他吻我的时候,我看到一些痛苦的想法又让他的脸上布满了阴郁。 “我的视力被毁了!我的肢体也被烧残了!”他遗憾地自言自语道。 我抚摸着他,用这种方式给予他安慰。我了解他,我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并且想替他说出来,但是我不敢。我看到他别开脸,一滴硕大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滑落,流淌在一位绝对可以称为男子汉的人的脸颊上,我的心情也变得起伏不定。 “你还记得那棵被雷击中的七叶树吗?我现在的情况不比它好多少。”停顿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说道,“那些枯残的枝丫,有什么权利让一棵刚刚才长出新芽的忍冬花,用它的鲜艳与稚嫩来掩盖它的腐败呢?” “我亲爱的先生,你不是枯残的枝丫,也不是被电击的七叶树。你是一片茂盛、充满生机的树林,依旧会有嫩芽覆盖你强韧的根,之后继续壮大。无论你是否意识到,或者允许,那些花花草草都是在你的庇护下成长的。当它们长大了,还会继续依偎着你、缠绕着你,因为它们需要借助你的力量向上生长,你是它们最可靠的支撑。” 他又一次笑了,我又给了他有效的安慰。 “你所说的它们,是朋友吗,简?”他问道。 “是的,是朋友。”我的这个回答有些迟疑。我知道我刚才所说的已经超过了朋友的意义,但是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来形容。他帮了我一个忙。 “哦?可是,我需要的是一个妻子,简。” “是吗,先生?” “是的,对你来说,这是出乎意料的新闻吗?” “当然了,在此之前,你可从来没说过。” “那么,你不喜欢这个新闻,它不受欢迎喽?” “哦,这可要因情况而定了,先生,需要看你的选择。” “那么你来替我选择吧,简。我会遵从你的意见。” “先生,那就挑选一个最爱你的人。” “我至少会选择一个我最爱的人,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先生。” “你要嫁的人是一个可怜的瞎子,你需要牵着他的手带着他走。” “是的,先生。” “他比你大二十岁,还是一个瘸子,你得侍候他。” “是的,先生。”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简?” “当然都是真的,先生。” “啊,我的宝贝!愿上帝祝福你,报答你!”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这一生做过什么好事,如果我有过任何一个善良的想法,如果我做过一个真诚的、不贪婪的、十分正确的祷告,如果我曾经怀有的心愿中有一个是正当的,那么现在我已经得到上帝的报答了。对我而言,能够嫁给你,就是此生最快乐的事情。” “因为你心甘情愿作出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如果有,那么只能说我牺牲了饥饿而得到食物,牺牲了期待而得到满足。我在享受一种特权,我可以拥抱我所珍惜的人,亲吻我最爱的人,将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信赖的人身上。这也能叫牺牲吗?如果说这是牺牲,那么我享受这种牺牲。” “但是你需要忍受我残疾的身体,简,无视我的缺陷。” “我从来没有在意过,先生。现在我的确对你提供了帮助,所以我比之前更爱你了。因为以前你是那样独立,而现在除了我,也就是保护你的人,你什么都看不到了。” “在此之前我确实讨厌被人帮助,我不喜欢别人来为我做向导,告诉我该怎样做,我现在不讨厌了。我曾经不喜欢用人牵着我的手,我现在却渴望简的小手牵着我。曾经我不希望别人照顾我,所以我宁愿自己待着,但是现在我很享受简的温柔体贴。简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但是我也同样适合简吗?” “我们完全契合。”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不用再等待什么了,我们马上结婚吧。” 他的神态和语气都是那么急切,毛躁的老毛病又发作了。 “我们立刻、马上、绝不迟疑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简。现在我们只剩下拿到证书,然后我们就结婚——” “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刚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了,早就过了子午线。并且,派洛特早就自己回家吃饭去了。让我看看你的手表。” “把它别在你的腰带上吧,珍妮特。以后你来保管,反正我也用不到了。” “呀,都快下午四点了,先生。难道你都没感觉到饿吗?” “算上今天,我们三天后就去举行婚礼,简。还有,现在无须在乎什么豪华的礼服和金银配饰,因为这些东西都毫无价值。” “太阳已经把露水晒干了,先生。刚刚还有些微风,现在也都停了,空气有些热了。” “你知道吗,简,现在,在我的领带下面,在我青铜色的脖子上面,一直戴着我送给你的那串珍珠项链。自从那天你走了之后,我就只剩下它了,所以我就把它戴上,这样就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走这边的路,这里阴凉些。” 他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下去,并没有理会我在说什么。 “简!我敢说,你一定觉得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但是我现在真的虔诚地感谢上帝的仁慈,我真的对他充满了感激。他做事情、看事情都与我们平常人不同,他能将事情看得更加透彻,他的判断能力也是一流的,不同于常人的平庸,而是充满了智慧。我错了,如果不是上帝从我这里将你抢走,那么我一定会玷污你这朵洁白的花,将罪孽加到你无辜的身上。我倔犟地反抗,就差用咒骂来解决问题了,我不听从上帝的指示,全然不将他放在眼里。神的审判依旧会执行,所以大祸临头了。我被驱赶过死亡的阴谷,他的惩罚十分严厉,其中的一次让我的生命永远保持谦卑。我承认,曾经我是那样自负,我太过相信自己的才能,但是如今看来,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我现在就像一个孩子般无力,凡事都需要人的照顾,就连行动也需要别人的指引。简,我最近开始承认我们之间的命运是上帝主宰着,所以我也愿意听从他的安排了。我开始反省,开始忏悔自己曾经的行为。我也开始祈祷了,虽然很短,但发自肺腑,十分虔诚。 “已经有几天了,不,我能说出更具体的日期,就是在四天前开始的。那是上星期一的晚上,莫名的感触涌上心头,它是悲伤的心痛,快要将心撕裂。我再次到处寻找你,想着你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就在那天夜里十一点到十二点,我在睡前哀伤地祈求上帝,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他能带我离开人世,希望他许诺我到达未来的世界,这样我还有同简团聚的机会。 “我坐在自己的房间中,窗子是开着的,清香的夜风沁人心脾。我凭借这眼睛所能感觉到的发亮的雾气知道那天的月亮一定很明亮。我想你,不管是灵魂还是肉体,我都想见到你。我痛苦而虔诚、卑微地问着上帝,我感受了足够的凄苦、悲凉,我已经受尽了折磨,是否对我的惩罚已经足够了,能不能让我重新品尝到幸福与平静。我知道,我现在所承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但是我仍旧祈求上帝。可怜可怜我吧,我已经忍受不了了。我藏在心里的渴望脱口而出,我大声地叫着,‘简!简!简!’” “你真的大声地叫这几个字了吗?” “我叫了,简。如果有人听到,准会觉得我是在发疯,因为我是用几近疯狂的语气喊出了那几个字。” “并且是在星期一的晚上,午夜左右。” “是的。不过我觉得时间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后面发生的事情才是奇怪的。或许你觉得我迷信,我确实有些迷信,不过这次我是真的,我现在所说的都是真的。我在大声地叫着‘简!简!简!’的时候,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我来了!等我一下!’的回应声。虽然我不能断定声音传来的方向,但是我真的听得很清楚,并且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如果我可以,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心里呈现出来的画面和感受,不过要很确切地描述出来有些困难,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你知道吗,芬丁庄园地处一片森林之中,在这里听到的声音都是沉闷的,所以不会出现回音。‘你在哪里啊?’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是来自森林中的,因为我确定是从山林的回音中听到了这句话。那时候空气很清凉,风向我的额头吹来。我当时觉得我一定会和我的简在这茫茫的森林中相遇。我确认,在精神上我们相遇了。很肯定,我猜想那时你一定在睡梦中,或许就是你的灵魂脱离了你的躯体来找我,安抚我受伤的灵魂。因为我听得出你的声音,那就是你的声音——绝对不会有错——一定是你的!” 读者,就是在星期一的晚上,将近午夜的时候,我听到神秘的声音呼喊着我的名字,而他接下来所听到的话,也正是我的回答。我仔细地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讲述,但并没有向他说起我的经历,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过诡异、令人敬畏,也让人不解和迷惑,不能用语言表述清楚,也没有办法作出结论。如果我将它说出来,那么我的经历必定要在罗切斯特先生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让他的心灵时常为其思索,为其费神。他的心灵已经品尝过太多的苦痛,太容易受伤了,我不想让他的心再蒙上自然的阴影。于是我打算将这件事情只留在自己的心中,独自体味其中的真谛。 “那么现在你不会觉得奇怪了吧,”我的主人继续说,“就在那天晚上你出现的时候,我总担心你只是一个影子,或者是一个声音。我怕你会再次消失,就和从山林中传来的回音一样。我现在如此感谢上帝,因为我知道你真的回来了,与前几次都不同。是的,我真的感激上帝的仁慈。” 他将我从他的腿上抱下去,之后站起身,虔诚地摘下帽子,用失明的双眼注视着大地,就那样沉默地伫立着。我听到了他最后的几句祷告:“我感谢万能的造物主,在审判我的时候还对我充满了宽厚的包容。我恭敬谦卑地祈求我的救世主,再赐予我一些力量,让我们从今天起过上更加纯洁的生活!” 说完,他伸出手,我握着爱人的手,久久地放在我的唇边,之后将它放在我的肩膀上。我比他矮许多,这样做不仅能做他的拐杖,也可以为他指明方向,引导道路。我们走进了森林,向家的方向走去。 第三十七章 芬丁庄园隐藏在一片森林中,它是一栋很古老的建筑,面积中等,没有任何建筑风格可言。在此之前,我听说过这座庄园,因为罗切斯特先生经常提及,有时也会过来。这里是罗切斯特先生的父亲为了打猎方便才买下的,本来想租出去,但是由于地址偏僻,出于对身体的考虑,一直没有人想租它。芬丁庄园里很少有人居住,所以也没有什么陈列和家具。只有三间屋子是装修过的,供罗切斯特先生的父亲打猎时临时居住。 在天黑之前,我果然到了这座庄园。那天的天空很阴沉,还刮着刺骨的寒风,风中夹杂着细雨。抵达那里的时候,我按照开始的承诺给了车夫双倍的路费。剩下的一英里路,我决意自己步行过去。在庄园的附近,满眼都是枝繁叶茂的树木,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东西。当我看到两根花岗岩柱子矗立在一扇铁门两旁的时候,我知道已经到入口了。我穿过石柱,发现自己又进入了昏暗的森林。我的脚下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顺着这条小路往前走,看到一道拱门。竖立在拱门两边的支柱是灰白的树干,拱形是由错综的枝叶编成的。我本以为继续向前走不远就会看到住宅。可谁知小路不断蜿蜒向前,但始终不见住宅或者庭院的影子。 我想是不是自己走错方向或者迷路了。黑暗和浓雾向我袭来,我看着四周,希望可以找到另一条路。但是除了盘绕在一起的枝丫、圆柱形的树干和茂密翠绿的叶子,我什么也看不到,只得继续向前走。 终于,我看到了出口,树木也稀疏了一些。紧接着我看到了围栏,随后是房子——在微弱的光线下,我依稀能将树木和房子区分开。墙壁已经老旧潮湿,上面布满了青苔。我进了一扇门,门只是上了闩,所以我走到了围墙之内,看到了一片空地和呈扇形展开的树木,但除了树木,就没有其他了,没有花草,也没有苗圃。一条很宽的沙石路绕着小片草地,藏匿于茂密的森林中。从正面看去,房子有两堵山墙,房子上的窗户很窄小,装有窗格,就连正门也很小。我走到了门口。就像“罗切斯特纹章”的老板提到过的那样,这座庄园很荒凉,沉静得就像星期日的教堂。我所能听到的全部声音就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雨水落下的声音。 “这里会有生命吗?”我暗自问道。 不错,是存在生命的,因为我听到了一个响动——狭小的正门被打开了,田庄里的某个身影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门慢慢打开了。从薄暮中走出一个人影,此时那人影正站在台阶上,是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是在感觉外面是否还在下雨。尽管已经是黄昏时分了,但是我仍旧能够认得出来。他不是别人,就是我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停下脚步,屏住呼吸,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他,而他却看不到我。这次会面是意料之外的,但所有的惊喜被悲伤的气氛所掩盖。我拼命地抑制自己的嗓音,因为我怕会控制不住喊出来。我也控制着自己的脚步,免得向他冲过去。 他的身体还是像从前一样健壮,腰背依旧挺直,头发也是乌黑的。他的五官也没有变化,没有任何消瘦的迹象。一年的时间,休想摧毁他运动员般的体魄,也不可能用悲伤的力量将他的活力摧毁。但他的表情不一样了,看上去很绝望、哀伤。我想到了被困在笼中的小鸟、被虐待的动物,在它们绝望的时候,靠近它们是很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被残酷地剜去了金色的双眼,看上去也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大力士一样。 读者,你们觉得我会被他又瞎又凶的样子吓走吗?如果你觉得我会,那么就太不了解我了。我的心头涌起了哀痛,我此时的愿望强烈而又温柔,我想冒险去吻他岩石般的额头和睿智而冷酷的闭着的眼睛。但是我现在还不能,我不想这样和他打招呼。 他走下一级台阶,之后又摸索着走向那块不大的草坪。他原来豪迈的步伐去哪儿了?接着,他停了下来,似乎不知道该往哪条路上走。他伸出手,并且睁开眼,努力地想要辨明方向。他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伸出右手(被截肢的左臂藏在胸前),好像想通过抚摸去了解周围的情况。但是他所触摸到的,总是一片虚无的空气,就连距离他最近的树木也有几米远。他无奈作罢,抱着胳膊,默默地伫立在雨中。此时雨下大了,他任凭雨水敲打着他毫无遮盖的头。就在此时,约翰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走近他。 “扶着我的胳膊好吗,先生?”他说,“雨马上就要下大了,我们进屋,好吗?” “别管我。”他回答。 约翰走开了,他没有看到我。接着罗切斯特先生试着散散步,但没有办法,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把握。他又摸索着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顺手将门关上。 我去门前敲门。来开门的是约翰的妻子。“玛丽,”我说,“你还好吧?” 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就像看到了鬼一样,十分惊慌。我试图让她安静下来。“这么晚了,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小姐,真的是你吗?”我抓住了她的手,以此作为回答。之后我随她进了厨房,约翰正坐在炉边烤火。我向他们作了简短的解释,并且告诉他们,我已经知道了自从我离开桑菲尔德府后,那里都发生了什么,现在我是回来看罗切斯特先生的。之后,我请约翰到我存放行李的地方将我的行李取回来。我一边摘下我的帽子和披巾,一边问玛丽我能否在这里住一晚。我得到的答复是,虽然有些困难,但还是可以的。所以我对她说,我要住下。就在这个时候,客厅的铃声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告诉主人,有一个人想见他,但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那么,他是不会见的,”她回答,“他谁都不想见。” 她回来时,我问她,他是怎样说的。 “你得说出你的姓名,并且说有什么事情,不然他是不会见的。”她回答道。接着,她去倒了杯水,拿了几支蜡烛,将它们放到托盘里。 “他就为了这个打铃?”我问。 “是的。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但是天黑之后,还是让人将蜡烛拿进去。” “把托盘给我吧,我拿给他。” 我从她的手中接过托盘,她为我指了指客厅的门。接过托盘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以至于水都从杯子里晃出来了。我的心在剧烈地跳动着,一下下撞击着我的肋骨。玛丽为我打开了客厅的门,在我进去后,她就关上了门。 客厅里很阴暗。一小堆没有人照看的炉火正燃烧着。我看到一个人头倚着高高的老式炉架,身体正对着火,那个人就是已经失明的主人。派洛特,这条上了年纪的狗,蜷着身子躺在一边,它离他很远,好像怕他不经意踩到它一样。我一进门,派洛特就竖起来耳朵,之后跳了起来,一边叫着,一边向我奔过来,弄得我差点儿打翻手里的托盘。我将盘子放到桌子上,之后拍拍它,小声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下意识地转过身子,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但是什么都没能看到,于是又将头转了回去,叹了一口气。 “玛丽,把水给我。”他说。 我端着现在只剩下半杯水的杯子,走近他。派洛特则跟在我的后面,依旧很兴奋。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又说了一次。他将已经端到嘴边的水杯放了下来,好像在仔细地听。然后他喝了水,放下杯子。 “是你吗,玛丽?你是玛丽吗?” “玛丽在厨房。”我回答。 他快速地伸出手挥动了一下,但是他看不到我在哪里,所以没有碰到我。“是谁?你是谁?”他继续问道,并且似乎想用他失明的眼睛看清楚——徒劳而痛苦的尝试!“你快说啊,你再说句话!”他严厉而专横地命令道。 “你还要再喝一些水吗,先生?因为杯子里的水已经被我洒出去一半了。”我说。 “你是谁?是谁在和我说话?” “派洛特认得我,约翰和玛丽也认得我。我是今天晚上才到这里的。” “天哪!我是产生幻觉了吗?是什么甜蜜的东西疯狂地控制着我?” “不是幻觉,也并不疯狂。先生,你现在的头脑十分清醒,所以不会陷入神经质的梦幻;你的身体十分健康,所以也不会疯狂。” “说话的人站在哪里?该不会只有声音,对吧?我虽然看不到,但是我能感觉到。让我感觉你的存在,否则我的心脏一定会停止跳动,我的脑浆也会迸出的。不管是人还是其他什么,让我摸一下,否则我会死掉的。” 他的手伸了出来,摸索着。我将他的手抓住,之后用双手将它握住。 “是她的手!”他叫道,“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如果真的是她,那么不该只有手,还应该有其他。” 这个男人挣脱了我的双手,向上抓住了我的胳膊、肩膀、脖子。他牢牢地搂着我的腰,让我紧紧地靠着他。 “是简吗?哦,这个是什么?像她的身体,像她一样的身材。” “还有她的声音呢。”我补充道,“她整个人都在这里了,还有她的心。上帝保佑你,先生!能让我再次靠近你,我真的很高兴。” “简?爱!简?爱!”他只是这样大声地叫着。 “我亲爱的主人,”我回答道,“我是简?爱。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终于又回到你的身边了。” “真的?是她本人?我活泼开朗的简?爱?” “你已经碰到我了,先生。你抱着我,抱紧些,感受到了吗?我并不是像尸体一样冰冷啊,也不像空气一样空,对吗?” “我活生生的宝贝!这些就是她的四肢,还有那些,就是她的五官。但是,在经历那样的痛苦之后,我应该没有这样的福气了。这只是一个梦,对吗?我时常在晚上做这样的梦。一次又一次心贴心地交流,就像现在一样,我亲吻她,认为她是爱我的,并且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了。” “永远不会,这个影子是这样说的吗?可是当我一觉醒来,总是空欢喜一场,白白地受嘲弄。我孤苦凄凉,我的生活陷入黑暗,绝望、寂寞。我的灵魂已经干渴,却不允许喝水;我的心灵祈求食物,却没有人能够给我食物。温暖柔美的梦境啊,现在你依偎在我的怀抱中,但你还是会飞走,就如同在此之前众多的你的姐妹那样。可是,再亲吻我一下,再拥抱我一下再走吧,简。” “过来,先生——过来。” 我把嘴唇紧紧地贴在他曾经炯炯有神但现在已经失去光泽的眼睛上。我又将他的头发从额前拨开,吻了下去。他好像突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真的是你——是简吗,你真的回到我的身边了?” “是的。” “你没有死在河沟里或淹死在溪水中?你没有憔悴不堪、颠沛流离地远走他乡?” “没有,先生。我现在已经完全独立了。” “独立?这是什么意思,简?” “我在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他留下了五千英镑给我。” “哦,这可真够实在的——是真的!”他喊道,“我想我肯定不会做这样的梦。而且,还是她独特的嗓音和语调,是那么活泼、调皮,还是那么温柔,已经将我枯萎的心唤醒了。你又给了它生命。等等,简,你已经独立了?是一个有钱的女人了?” “是很有钱,先生。如果你不让我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我就在你的房子旁再建造一栋,当你晚上需要人做伴的时候,你可以过来,来我的客厅坐坐。” “你有钱了,简。不用说,现在你一定也有朋友,他们会照顾你,不会允许你同一个像我这样的瞎子在一起的。” “我对你说的是,我独立了,先生。我有钱了,可以自己做主了。” “这么说,你愿意和我待在一起?” “当然啊——不过,除非你反对。我愿意做你的邻居、护士、管家。我觉得你现在很孤独,我想成为你的伙伴,读书给你听,陪你一起散步,与你坐在一起聊天,服侍你,成为你的眼睛和手。你不要再悲伤忧郁了,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感觉到寂寞、孤单。” 他没有说话,脸上的神情又变得严肃了,好像有些走神。他叹了口气,嘴巴张开又合上,好像有话要说。我觉得有些尴尬了,担心是不是自己提议要与他为伴,其实只是自作多情。又或者是我太过坦白,让他觉得超越了礼数。再或者他就像圣约翰一样,通过我的粗俗言论看到了不得体的我。其实,我这样说,是想告诉他我要做他的妻子。我的心里一直有这份期待,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我认为,并且十分肯定地觉得他会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他并没有向我说出这样的话,连暗示都没有,并且表情越来越阴沉。所以,我突然感觉到,我弄错了,全部都错了,或许我现在处于一种傻瓜的境地。于是,我开始轻轻地挪动身体,想要脱离他的怀抱,但是他将我抱得更紧。 “不——不——简。你不能离开。不——我已经触摸到你了,听到你的声音了,感受到你的爱抚了——你甜蜜的抚慰。我再也不能失去这样的欢乐了,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但是我必须拥有你。或许别人会嘲笑我,说我荒唐、自私,但我不在乎,这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渴望你的存在,倘若我不能满足它的需求,那么它会给我的肉体带来致命的打击。” “好啦,先生,我愿意与你在一起,我已经说过了啊。” “没错,但是……我能够理解你所说的同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知道它同我的理解完全不同。或许你已经下定决心要和我相守一辈子,但只是待在我的身边和椅子旁,就像一位好心的小护士那样伺候我。你有一颗真诚炽热的心,你的灵魂慷慨大度,所以它能让你为我这个可怜的人作任何牺牲,而那样对我来说,无疑应该满足了。但是我想,如果那样,我对你的情感就只能如同父亲对女儿一样。你也是这样想的吗?” “你觉得我该怎样想,那我就怎样想吧,先生。我愿意只做你的小护士,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 “可是你不能永远做我的护士啊,珍妮特。你还年轻,将来你得结婚。” “结婚与否,我不在乎。” “你应当在乎,珍妮特。如果现在我还像以前一样,我会努力地让你去在乎,可是,我现在已经双目失明,简直就是个累赘!” 他的脸又变得阴沉了,并且不再说话。我却高兴起来。于是,我的胆子更大了。他后面的话让我知道了他心里的矛盾,但这些我是不在乎的。我完全摆脱了刚才的失落和尴尬,说话的语气也活跃了许多。 “现在已经到了将你重新变回人的时候了。”我说着拨开他那又粗又长、很久没有整理过的头发,“因为我知道你正在蜕变成一头狮子,或是像狮子一类的东西。你现在的模样就像是田野里的尼布甲尼撒 ①。” “我的这只胳膊已经没有手可以长指甲了。”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了那只被截断的手臂,伸给我看,“只剩下一截了,看起来可怕吗,简?” “看到它,我很惋惜,还有你的眼睛、额头上的伤疤,我看着它们都很难过。最糟糕的是,因为有了它们的存在,我觉得会有将你照料过分、宠溺过分的危险。” “我想,看到我的胳膊和满是伤痕的脸,你会觉得厌恶吧。”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不要和我说这样的话,否则我会因此说出对你不敬的话。好啦,让我离开一下,我去把炉火弄得更旺一些,壁炉需要清理了。火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吗?” “能,我的右眼可以看到红光,一片红红的烟雾。” “你看得见蜡烛的光吗?” “很模糊——每支蜡烛就像一团有亮光的雾。” “你能看见我吗?” “不行,我的天使。但是我能够听见并且摸到你,就已经是万幸了。” “你的晚饭时间是几点?” “我从来不吃晚饭。” “哦,可是今晚你得吃一点儿。因为我饿了,我想你也一样,只是忘了而已。” 我把玛丽叫了进来,很快客厅就被整理得清爽,让人感到愉快了。另外,我还让她为先生准备了一顿可口的晚餐。我的精神还处于兴奋的状态,所以晚饭时我们轻松地聊着天。并且在吃完饭很久,我们还在聊着。和他在一起,没有一点儿难受的感觉,更没有必要压抑自己的快乐情绪。同他在一起,我觉得舒服自在。因为我知道,我们天生就是一对。我做的所有事情,都会为他带来愉悦、安慰,赋予他新的生命。多么快乐啊!快乐的氛围唤醒了我的天性,并且让它熠熠生辉。在他的面前,我可以毫不掩饰与克制地快乐生活,同样,他也可以尽情地享受生活。尽管他看不到,但依然将笑容挂在脸上,额头上满是跳跃的快乐,他的表情又变得生动而温柔了。 晚饭后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比如我去了哪里,都做了些什么,是怎样找到他的。不过我的答案很简短,因为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不能和他细谈。另外,我也不想让我的苦痛遭遇再次拨动他的心弦,此时除了喜悦,我不想让他感受到其他情绪。只是我必须不停地说,即便是重复的,因为如果我停下来,他就会坐立不安,之后摸摸我,叫着我的名字。 “你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人吗,简?你肯定是这样的吗?” “是的,绝对是这样的。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在这样漆黑而又悲伤的夜晚,你是怎么出现在我已经不温暖的壁炉边呢?我伸手想要从用人那里得到一杯水,可是端水的人却变成了你。我问了个问题,等待着约翰妻子的回答,给我回答的却是你的声音。” “因为是我主动要求替玛丽端盘子过来的。” “我现在和你在一起度过的时光,真是让人着迷。可是谁能想到在此之前的几个月我是怎样挨过这样黑暗、凄惨而绝望的生活?每天,我什么都不做,也不想做,而且分不清白天与黑夜。当炉火熄了的时候我就觉得冷,忘记了吃饭,之后会感觉到饿。我整日哀伤,有时会妄想着想要再看看你,简。是的,我是那样渴望能够再见到你,已经胜过渴望恢复视力。简已经和我在一起了,还说了爱我,这怎么可能呢?她会不会突然来了,又突然走掉?我害怕明天就见不到她了。” 按照他此时的情况,给他一个普通的、实在的回答,要比同他一起心烦意乱好得多,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所以我用手摸着他的眉毛,说他的眉毛被烧焦了,需要涂上些什么才会像以前那样又粗又黑。 “你想怎样都行,我善良的小精灵。反正等到关键的时刻,你又会将我抛弃,就像影子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去了哪里,怎样去的,我一概不知,并且从此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先生,你的身边有小梳子吗?” “做什么,简?” “你的黑色鬃毛太乱了,我得整理一下。当我离你这么近,仔细地打量之后,发觉有些可怕。你说我是个小精灵,可我倒觉得你像一个棕仙 ①。” “我可怕吗,简?” “很可怕啊,先生。你应该知道,你一直是这样的。” “哼!不管你去哪里待过一阵子,还是改不掉你那淘气的样子。” “可是和我待在一起的人都很好,比你好太多了,能好一百倍。这些人的想法和见解,绝对是你没有见到过的。他们比起你可要儒雅、高尚得多。” “你究竟跟谁在一起生活过?” “如果你还像现在这样扭动,我会把你的头发都拔下来的,那样你就不会怀疑我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了吧。” “你究竟和谁一起生活过啊?” “今天晚上,你是休想在我这里听到任何消息的,先生,你必须耐心地等到明天早上。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只讲了一半,不过我保证我会在明天的早餐桌上和你全部讲完的。对了,顺便提一句,明天一早我可不能只是端水过来了,我得带上至少两个鸡蛋,哦,还有煎火腿。” “你这个专爱戏弄人的丑精灵,就算你是仙女生的、凡人养大的吧!你已经让我品尝到了这十二个月中从未有过的感受。要是扫罗 ②能让你当他的大卫,那不需要弹琴就能把恶魔赶走了。” “你看,现在我终于把你收拾得像个样子了。接下来我得离开你了,先生。你要知道我这三天一直在路上奔波,已经累坏了。晚安!” “我再问最后一句,简,前一阵子和你生活在一起的人里有女士吗?” 我大笑着跑开了,在楼梯上还偷笑个不停。“好办法!”我快活地想,“这下我可有办法让他急切地忘掉忧郁了。” 第二天很早的时候,我就听到他走动的声音,他从一个房间摸索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他就迫不及待地问:“爱小姐还在这里吗?”紧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一个房间了?房间里面干燥、暖和吗?她起来了吗?你去问问她有什么需要,还有,问问她什么时候下来。” 我估算着大概到了早餐的时间,便下楼了。我故意轻轻地走进房间,在他还没有发觉我来之前,我就看到他了。说句老实话,目睹一位原来生龙活虎的人现在变成这样处处需要帮忙的弱者,我的心里很难过。他虽然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但看得出他一点儿都不安分,一直在期盼着什么。现在,他的脸上已经习惯性地堆满了忧愁。他的神情就像是一盏被熄灭的灯,等待着再一次被点燃。唉!如今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生机勃勃,满脸熠熠生辉,这样一位强者需要依靠别人来做许多小事。我原本想表现出很开朗快乐的样子,但是看到他无能为力的样子,我的心都碎了。不过,还好,用轻松的语气与他打招呼,还是可以办到的。 “今天的天气很好,好晴朗的早上啊,先生。”我说,“已经雨过天晴了,阳光温暖舒适,你应该很快就能出去散步了。” 我的话唤醒了他脸上的光,瞬间他的脸上充满了光彩。 “啊,你真的还在这里,我的云雀!快到我这里来。你没有走,没有飞得不见踪影?一个小时之前我听到了你的同类在树林里唱歌,可是对于我来说,它的歌声完全没有乐感,如同刚刚升起的太阳,完全没有光亮。我所能欣赏的最美妙的音乐都在简的舌头上了,我能感受到的光亮也全部在她的身上。” 听着他这样表达对我的依恋,我眼圈红了,眼泪流了出来。他现在如同被困在栖木上的一只雄鹰,需要,或者说不得不,向一只麻雀讨要食物。但是,我不想流泪,更加不想让他和我都哭哭啼啼的,所以便叫人去为他准备早餐,顺手抹掉了苦涩的眼泪。 那天上午,我们基本上都是在户外度过的。我带着他走出了潮湿而又荒凉的森林,走到一望无际、春风送爽的田野中。我为他找了一个隐蔽可爱的地方坐下,座椅是一个干枯的树桩。他坐好后,便将我放在他的膝头,我没有拒绝。既然我们彼此都觉得挨得近会心情愉快,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派洛特就躺在我们的身边,左右无人,寂静安宁。 他将我紧紧地抱在怀中,突然说:“真是狠心啊,残忍的逃跑者!简,你知道当我发觉你已经离开了桑菲尔德府时,我便开始到处寻找你,但是找了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我又去看了你的房间,断定你身上没有一分钱或是可以换钱的东西。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受吗?我送给你的那条珍珠项链就那样原封不动地躺在盒子里。而你的行李也都捆好,锁起来了,那是我们准备远行之前就准备好的,那会儿它还是那样,就像我们的行程没有变化一样。我很不解,你身上没有一分钱,我的宝贝没有一点儿钱,她该怎么办?她都做了什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吗?” 于是,在他的催促下,我便给他讲述了我去年的那些经历。但是我将三天的流浪和忍饥挨饿的情况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因为他听到这些一定会很心疼。但是我还是透露了那么一丁点儿,这一丁点儿足以撕碎他的心了——那颗爱我、忠于我的心——并且被撕裂的程度超出了我的意料。 他说,我不该两手空空地就离开。我应该信任他,他不会勉强我成为他的情妇。尽管在绝望的时刻他的态度已经变得有些焦躁疯狂,但是,他那么爱我,对我的情感深得已经犹如亲人,所以绝对不会在我的面前变成暴君。他还说,当时他宁愿给我一半的财产,并且不需要我做任何事情作为回报,即便一个吻,都可以没有,因为他不忍心见我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故,孤孤单单地闯荡。他说,他是知道的,他知道我承受过的苦难、忍受过的折磨,比我告诉他的要严重许多。 “嗯,不管我受了多少苦,好在时间没有很长。”我回答。之后我又将如何被沼泽居收留,怎么当上了乡村教师,获得遗产,找到亲戚的事情,按照时间的顺序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当然,随着我的故事往后发展,提到圣约翰?里弗斯这个名字的频率就越高。当我讲完所有的经历后,这个名字就被提出来了。 “那么,这位圣约翰是你表哥,是吗?” “是的。” “你总是提到这个名字,你喜欢他吗?” “他人很好,是特别好的那种,先生。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一个好人?你的意思是不是,他是一位很体面的年近半百的绅士?不然,对好人的理解是什么?”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还很年轻,就像法国人说的。那么他是身材矮小,看起来冷漠、平庸的人吗?他应该没有做过什么错事,但也没有太高的德行被人们敬重,对吗?” “他不冷漠,而是十分活跃,他总是不知疲倦地活在自己的理想之中,他的理想就是要做一番被世人敬仰的大事业。” “他的头脑呢?应该属于软弱性格的人吧?他的言语肯定十分无趣,你听他说话一定会不时地耸肩,对吗?” “他平日少言寡语,先生,但只要开口,就会一语中的,击中要害。我想,他的头脑是很棒的,虽然有些固执,却很活跃。” “那么,他很能干了?” “是的,的确很能干。” “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圣约翰是一位学识渊博、很有思想的学者。” “那么,他的风度呢?我想你提到过,他不是你所喜欢的类型?应该板着脸,总是一副牧师的腔调,一本正经,不苟言笑。” “我没有提到过他的风度啊。如果我的品位还算不错,那么他是我喜欢的类型。他高贵儒雅,而且沉着稳重,很绅士。” “对了,他的外表呢?我忘了你是怎么描述他的外表的,是不是那种一点儿经验都没有的牧师,会被自己扎的白领巾弄得气都透不过来?还经常穿着一双厚底高帮的靴子,看起来就像踩着高跷一样滑稽,对吗?” “圣约翰算得上是一位英俊的男人,穿着打扮十分得体,他的个子很高,而且皮肤白皙,眼睛是那种蓝宝石的颜色,还有,他的鼻梁笔挺。” 他自言自语道:“见他的鬼去!”之后又将身子转向我,说:“那你——你喜欢他,对吗?” “是的,先生,我喜欢他。我之前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毫无疑问,我很清楚说话人的用意,此时他的心中已经满怀嫉妒了,它将他虏获,并且施加刑罚。但我觉得这对他的身体是有好处的,免得让他想起那些忧郁的回忆,并让他免受心痛的折磨。所以,我还不想这么快将嫉妒这条毒蛇驱走。 “或许你已经不愿意坐在我的膝头了,对吗,爱小姐?”接着就是这句毫无征兆、意料之外的话。 “为什么不呢,罗切斯特先生?” “因为你刚才向我描绘的图像已经呈现出一种强烈的对比了。你的话巧妙地勾画出一位俊美的阿波罗。他现在在你的印象和记忆中是一位‘个子很高,而且皮肤白皙,眼睛是那种蓝宝石的颜色,还有,他的鼻梁笔挺’。但是在你面前的,是一个伏尔甘——一个铁匠,他的皮肤不白皙,而是褐色的;他没有高挑的身材,只是肩膀很宽,并且眼睛是瞎的,腿是瘸的。” “哦,在此之前,我可没有想到这么多。不过,先生,你现在看起来真的有些像火神啊。” “好了——你可以走了,离开我吧,小姐。不过,在你走之前(他将我抱得更紧了),还得回答我几个问题。”他停顿了一下。 “什么问题呢,罗切斯特先生?” 接下来便是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哦,应该算是盘问:“圣约翰在还不知道你是他的表妹时,就让你去做莫尔顿学校的教师了?” “是的。” “那么你们时常碰面吗?他会常常去学校看你或者看学校的情况吗?” “他每天都去啊,所以我们每天都会见面。” “那么他赞同你制订的一些计划吗,简?哦,当然,我知道你的那些计划一定非常巧妙,因为你很有天赋,做什么事情都很优秀。” “是的——他赞同。” “那么他会从你身上发现许多他意料之外的惊喜吗?因为你身上的某些才艺和特点是令人惊喜的。”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你说你住的小屋就在学校附近,那么他去那里看过你吗?” “有时他会去。” “晚上的时候也去过吗?” “嗯,去过一两次。” 他此时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问:“当你们都知道彼此就是表兄妹的关系后,你又和他以及他的妹妹们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 “五个月。” “里弗斯和家里的女士们在一起的时间多吗?” “嗯,很多,因为他的书房就是会客厅,而且我们的书房也在那里。只不过他坐在窗边,我们坐在桌旁。” “他读过的书很多吗?” “很多。” “他平日里读些什么?” “印度斯坦语。” “那么,你呢,你那个时候在做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学习德语。” “是他教你吗?” “他不懂德语。” “那么他什么都没有教你吗?” “教了,他教过我一点儿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他的妹妹们,他也教了吗?” “没有。” “只教你一个人?” “嗯,只有我。” “是你要求的吗,你要求他教你?” “不是的。” “那么说,是他主动教你,他希望的?” “是的。” 他又停顿了一下。 “他为什么要教你呢?印度斯坦语会对你有什么用处?” “他要我和他一起去印度。” “啊!这下我可找到要害了,那么他要你嫁给他了吗?” “他确实向我求过婚。” “你所说的都是假的,你在胡编乱造,就是想要气我。” “很抱歉,你得原谅我,我所说的都是事实。他不止一次地要求我嫁给他,并且在这一点上同你很像,都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不许讨价还价。”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这句话我已经说过多少次了?现在我再宣布一次,你可以走了,你为什么还要赖在我的膝头上?” “因为这里很舒服啊。” “不,简,你在这里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这里,它在你的这位表兄圣约翰那里。啊,我一直都觉得我的小简就是我一个人的,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即便你离开我,我也知道,并且相信你是爱着我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无尽的苦涩中找到一丝甘甜。尽管我们分别了这么久,尽管我已经因为你的离去哭泣不已,但是我始终没有想到,我怎么都没有预料到,你在我悲泣流泪的时候居然爱上了别人!但是,即便我的心再怎样难过、悲伤,也已经没有意义了。简,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 “那么,把我撵走吧,先生,你可以把我推开,我可不愿意再离开你了。” “简,我一直喜欢你说话时候的语气,它总是能唤起我的希望,并且听起来是那么真诚而亲切。我听到它的时候就会想起一年前的时光,那时我不知道你已经认识了别人。不过,我不是一个傻瓜,你走吧……” “可是,先生,我要去哪里呢?” “随便吧,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到你看中的丈夫那里去。” “谁啊?我看中谁了?” “你知道的——那个叫圣约翰?里弗斯的人。” “他不是我的丈夫啊,而且永远都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所爱的女人只有一个,那个女孩的名字叫罗莎蒙德。她是他以前爱的女子,她年轻漂亮,但是她现在已经同别人结婚了。你知道吗,他的爱与你的不同。他确实想娶我,但不是因为爱,而是认为我适合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而那位年轻的姑娘不适合。他很伟大,也很善良,但是太过苛刻和严厉了,尤其是对我,如同一座冰山。先生,他不像你,所以我待在他的身旁并不觉得快乐,也不想靠近他,和他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迷恋我,在我的身上他找不到一丝让他迷恋的地方,甚至他都看不到我年轻。在他心里,我只不过是一个工具,他所想到的就是我的几个用处。好了,先生,现在你还要我离开你到他那里去吗?” 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所以我本能地将我亲爱的失明的主人抱得更紧了。他的嘴角上扬了,微笑着。 “什么,简?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和里弗斯之间关系真的就像你说的那样吗?” “是的,先生,我发誓。哦,你不用再嫉妒了!我原本只是想让你少去想那些伤心事,因为我觉得你发起脾气比伤心忧郁好很多。不过,如果你希望我爱你,那么看到我确实那么强烈地爱着你,你就会觉得自豪和满足了。我的心全都是你的,先生,它是属于你的。即便命运有时会将我们的身体强行分开,但我的心还是在你那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当他吻我的时候,我看到一些痛苦的想法又让他的脸上布满了阴郁。 “我的视力被毁了!我的肢体也被烧残了!”他遗憾地自言自语道。 我抚摸着他,用这种方式给予他安慰。我了解他,我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并且想替他说出来,但是我不敢。我看到他别开脸,一滴硕大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滑落,流淌在一位绝对可以称为男子汉的人的脸颊上,我的心情也变得起伏不定。 “你还记得那棵被雷击中的七叶树吗?我现在的情况不比它好多少。”停顿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说道,“那些枯残的枝丫,有什么权利让一棵刚刚才长出新芽的忍冬花,用它的鲜艳与稚嫩来掩盖它的腐败呢?” “我亲爱的先生,你不是枯残的枝丫,也不是被电击的七叶树。你是一片茂盛、充满生机的树林,依旧会有嫩芽覆盖你强韧的根,之后继续壮大。无论你是否意识到,或者允许,那些花花草草都是在你的庇护下成长的。当它们长大了,还会继续依偎着你、缠绕着你,因为它们需要借助你的力量向上生长,你是它们最可靠的支撑。” 他又一次笑了,我又给了他有效的安慰。 “你所说的它们,是朋友吗,简?”他问道。 “是的,是朋友。”我的这个回答有些迟疑。我知道我刚才所说的已经超过了朋友的意义,但是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来形容。他帮了我一个忙。 “哦?可是,我需要的是一个妻子,简。” “是吗,先生?” “是的,对你来说,这是出乎意料的新闻吗?” “当然了,在此之前,你可从来没说过。” “那么,你不喜欢这个新闻,它不受欢迎喽?” “哦,这可要因情况而定了,先生,需要看你的选择。” “那么你来替我选择吧,简。我会遵从你的意见。” “先生,那就挑选一个最爱你的人。” “我至少会选择一个我最爱的人,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先生。” “你要嫁的人是一个可怜的瞎子,你需要牵着他的手带着他走。” “是的,先生。” “他比你大二十岁,还是一个瘸子,你得侍候他。” “是的,先生。”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简?” “当然都是真的,先生。” “啊,我的宝贝!愿上帝祝福你,报答你!”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这一生做过什么好事,如果我有过任何一个善良的想法,如果我做过一个真诚的、不贪婪的、十分正确的祷告,如果我曾经怀有的心愿中有一个是正当的,那么现在我已经得到上帝的报答了。对我而言,能够嫁给你,就是此生最快乐的事情。” “因为你心甘情愿作出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如果有,那么只能说我牺牲了饥饿而得到食物,牺牲了期待而得到满足。我在享受一种特权,我可以拥抱我所珍惜的人,亲吻我最爱的人,将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信赖的人身上。这也能叫牺牲吗?如果说这是牺牲,那么我享受这种牺牲。” “但是你需要忍受我残疾的身体,简,无视我的缺陷。” “我从来没有在意过,先生。现在我的确对你提供了帮助,所以我比之前更爱你了。因为以前你是那样独立,而现在除了我,也就是保护你的人,你什么都看不到了。” “在此之前我确实讨厌被人帮助,我不喜欢别人来为我做向导,告诉我该怎样做,我现在不讨厌了。我曾经不喜欢用人牵着我的手,我现在却渴望简的小手牵着我。曾经我不希望别人照顾我,所以我宁愿自己待着,但是现在我很享受简的温柔体贴。简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但是我也同样适合简吗?” “我们完全契合。”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不用再等待什么了,我们马上结婚吧。” 他的神态和语气都是那么急切,毛躁的老毛病又发作了。 “我们立刻、马上、绝不迟疑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简。现在我们只剩下拿到证书,然后我们就结婚——” “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刚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了,早就过了子午线。并且,派洛特早就自己回家吃饭去了。让我看看你的手表。” “把它别在你的腰带上吧,珍妮特。以后你来保管,反正我也用不到了。” “呀,都快下午四点了,先生。难道你都没感觉到饿吗?” “算上今天,我们三天后就去举行婚礼,简。还有,现在无须在乎什么豪华的礼服和金银配饰,因为这些东西都毫无价值。” “太阳已经把露水晒干了,先生。刚刚还有些微风,现在也都停了,空气有些热了。” “你知道吗,简,现在,在我的领带下面,在我青铜色的脖子上面,一直戴着我送给你的那串珍珠项链。自从那天你走了之后,我就只剩下它了,所以我就把它戴上,这样就可以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走这边的路,这里阴凉些。” 他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下去,并没有理会我在说什么。 “简!我敢说,你一定觉得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但是我现在真的虔诚地感谢上帝的仁慈,我真的对他充满了感激。他做事情、看事情都与我们平常人不同,他能将事情看得更加透彻,他的判断能力也是一流的,不同于常人的平庸,而是充满了智慧。我错了,如果不是上帝从我这里将你抢走,那么我一定会玷污你这朵洁白的花,将罪孽加到你无辜的身上。我倔犟地反抗,就差用咒骂来解决问题了,我不听从上帝的指示,全然不将他放在眼里。神的审判依旧会执行,所以大祸临头了。我被驱赶过死亡的阴谷,他的惩罚十分严厉,其中的一次让我的生命永远保持谦卑。我承认,曾经我是那样自负,我太过相信自己的才能,但是如今看来,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我现在就像一个孩子般无力,凡事都需要人的照顾,就连行动也需要别人的指引。简,我最近开始承认我们之间的命运是上帝主宰着,所以我也愿意听从他的安排了。我开始反省,开始忏悔自己曾经的行为。我也开始祈祷了,虽然很短,但发自肺腑,十分虔诚。 “已经有几天了,不,我能说出更具体的日期,就是在四天前开始的。那是上星期一的晚上,莫名的感触涌上心头,它是悲伤的心痛,快要将心撕裂。我再次到处寻找你,想着你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就在那天夜里十一点到十二点,我在睡前哀伤地祈求上帝,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他能带我离开人世,希望他许诺我到达未来的世界,这样我还有同简团聚的机会。 “我坐在自己的房间中,窗子是开着的,清香的夜风沁人心脾。我凭借这眼睛所能感觉到的发亮的雾气知道那天的月亮一定很明亮。我想你,不管是灵魂还是肉体,我都想见到你。我痛苦而虔诚、卑微地问着上帝,我感受了足够的凄苦、悲凉,我已经受尽了折磨,是否对我的惩罚已经足够了,能不能让我重新品尝到幸福与平静。我知道,我现在所承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但是我仍旧祈求上帝。可怜可怜我吧,我已经忍受不了了。我藏在心里的渴望脱口而出,我大声地叫着,‘简!简!简!’” “你真的大声地叫这几个字了吗?” “我叫了,简。如果有人听到,准会觉得我是在发疯,因为我是用几近疯狂的语气喊出了那几个字。” “并且是在星期一的晚上,午夜左右。” “是的。不过我觉得时间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后面发生的事情才是奇怪的。或许你觉得我迷信,我确实有些迷信,不过这次我是真的,我现在所说的都是真的。我在大声地叫着‘简!简!简!’的时候,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了‘我来了!等我一下!’的回应声。虽然我不能断定声音传来的方向,但是我真的听得很清楚,并且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如果我可以,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心里呈现出来的画面和感受,不过要很确切地描述出来有些困难,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你知道吗,芬丁庄园地处一片森林之中,在这里听到的声音都是沉闷的,所以不会出现回音。‘你在哪里啊?’我听到了这样的声音,是来自森林中的,因为我确定是从山林的回音中听到了这句话。那时候空气很清凉,风向我的额头吹来。我当时觉得我一定会和我的简在这茫茫的森林中相遇。我确认,在精神上我们相遇了。很肯定,我猜想那时你一定在睡梦中,或许就是你的灵魂脱离了你的躯体来找我,安抚我受伤的灵魂。因为我听得出你的声音,那就是你的声音——绝对不会有错——一定是你的!” 读者,就是在星期一的晚上,将近午夜的时候,我听到神秘的声音呼喊着我的名字,而他接下来所听到的话,也正是我的回答。我仔细地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讲述,但并没有向他说起我的经历,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情太过诡异、令人敬畏,也让人不解和迷惑,不能用语言表述清楚,也没有办法作出结论。如果我将它说出来,那么我的经历必定要在罗切斯特先生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让他的心灵时常为其思索,为其费神。他的心灵已经品尝过太多的苦痛,太容易受伤了,我不想让他的心再蒙上自然的阴影。于是我打算将这件事情只留在自己的心中,独自体味其中的真谛。 “那么现在你不会觉得奇怪了吧,”我的主人继续说,“就在那天晚上你出现的时候,我总担心你只是一个影子,或者是一个声音。我怕你会再次消失,就和从山林中传来的回音一样。我现在如此感谢上帝,因为我知道你真的回来了,与前几次都不同。是的,我真的感激上帝的仁慈。” 他将我从他的腿上抱下去,之后站起身,虔诚地摘下帽子,用失明的双眼注视着大地,就那样沉默地伫立着。我听到了他最后的几句祷告:“我感谢万能的造物主,在审判我的时候还对我充满了宽厚的包容。我恭敬谦卑地祈求我的救世主,再赐予我一些力量,让我们从今天起过上更加纯洁的生活!” 说完,他伸出手,我握着爱人的手,久久地放在我的唇边,之后将它放在我的肩膀上。我比他矮许多,这样做不仅能做他的拐杖,也可以为他指明方向,引导道路。我们走进了森林,向家的方向走去。 第三十八章 读者,我和他结婚了。我们的婚礼没有排场,也没有喧嚣,包括我们在内,只有四个人参加。另外两个人是牧师和执事。我们举行了一场安静的婚礼。当我们从教堂回来的时候,我去了庄园的厨房,玛丽正在做饭,约翰在清洗餐具。 我对她宣布:“玛丽,我和罗切斯特先生今天早上结婚了。” 其实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那种感情不太丰富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可以放心地将惊人的消息告诉他们两个,绝对不用担心自己的耳朵会迎来一声刺耳的尖叫,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对你进行“拷问”,问东问西。当我宣布完消息,玛丽确实抬起头,盯了我一会儿。此时她的手上还拿着为烤鸡涂油的勺子,并且任凭它在空中停了三分钟左右的时间,而约翰也是一样,他那双清洗餐具的手也暂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不过之后,玛丽就继续弯腰忙她的烤鸡了,只不过很平静地说:“真的吗,小姐?不过,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继续说:“我看到你和主人出门了,但我不知道你们是去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开始给烤鸡涂油。至于约翰,当我看他的时候,他一直在笑。 约翰说:“我早就告诉过玛丽,事情一定会是这样的。我很了解爱德华先生(约翰是爱德华家族的老仆人了,当他现在的主人还年幼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所以他总是称呼他的教名),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一定会这样做的,而且我断定他不会等很久,或许他这样做是对的。祝你幸福,小姐。”约翰很有礼貌地抚了一下自己的刘海儿,这是英国乡下人向人表示敬意的动作。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 我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塞到了他的手里。我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就离开了。当我穿过密室的时候,听到了这样一番话:“或许她比其他任何有钱人家的小姐都好。”这个声音继续说,“虽然她不能算是漂亮的,但是她也不难看,并且脾气很好。我想,在罗切斯特先生的眼里,她一定是一个美人,这一点所有人都看得出来。” 我又马上忙着给沼泽居和剑桥地方的人写信,告诉他们我已经结婚了,当然我也给我的行为作了非常详尽的解释。黛安娜和玛丽对我的做法表示赞同,黛安娜说,先让我们好好儿度蜜月,之后她会过来看我。 “还是不要让她们等到我们蜜月之后吧,简。”我将来信读给罗切斯特先生听,当我读到此处的时候,他说,“那样拖得太长了。因为我们的蜜月将会用尽我们的一生,永远不会退色的,直到你我二人走进坟墓。” 至于圣约翰对于这个消息的反应,我一直不知道。因为在我写信给他之后,他并没有给我回信。只是在六个月之后,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信中没有提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论及我的婚事,只是一封平静友好的家书,不乏有些严肃。从此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不多,但也会按时收到他的信件,都是祝我快乐并且表达了对我的信任。他说,他相信我不会是那种只为了生活、为了世俗的事情而忘记上帝的普通人。 我相信读者们一定没有忘记小丫头阿德拉。当然,我也没有忘。我请求罗切斯特先生许可我到她的学校里看望她,他同意了。她再次见到我的时候十分高兴,她那兴奋的样子让我很感动。只是她看上去消瘦了许多,并且面色苍白,她跟我说在那里的生活一点儿都不愉快。我也发现,对于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学校的课程安排太紧张压抑了,规章制度也太严苛,于是我将她带回了家。我原本想继续当她的家庭教师,但是发现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我的全部精力都奉献给了我最爱的丈夫罗切斯特先生。所以我又为她选了一所规章比较宽松、离家又近的学校,这样就可以时常去看她,有时也能接她回家住几天。我想确保她的生活舒适,不会缺少什么。她很快就适应了新学校的生活,在那里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想,她长大之后一定会改掉那些法国式的缺点,因为她所接受的是健全的英国式教育。当她离开学校的时候,我感觉她已经变成一个让人喜欢、懂礼貌的人了。她说话和气,也很讲原则。出于感激,她也对我和我的家人有所照顾,她用此作为我对她提供的微小帮助的报答。其实,我所做的,无非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我的故事已经接近尾声了。容我再来讲几句我婚后的生活,再来看看我的书中经常出现的几个人物的命运吧。讲完这些,我的故事才能够全部结束。 现在,我已经结婚十年了。我太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和自己心爱的人一同生活是怎样的感受与滋味。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到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才能将它表述清楚。因为我和我丈夫的生命完全结合在一起,我的丈夫就是我的生命,同样,他也视我如他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女人比我更加接近我的丈夫了,我已经成为他骨头中的骨头、血肉中的血肉。只要和爱德华在一起,我就永远不会感到乏味和疲倦。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感受也是同样的,我们就像是彼此身体中的心脏,无论怎样跳动,都不会觉得厌烦。所以,我们也会永远待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的时候就像独处一样自由,也像欢聚时一样快乐温馨。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互相交谈也算是思索,只不过比思索更加活跃,而且是能够听得见的。我们推心置腹,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观点完全相同,因为我们心有灵犀、心心相印。 其实在我们结婚后的两年中,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仍然看不到,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之间的联系才更加紧密,不仅是身体,连心也靠得很紧。因为我在那段时间里就是他的眼睛,就像现在我仍旧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的确是他的眼睛,他也会这样称呼我。通过我,他可以观察到自然的景象,也通过我获得书本里的知识。我一直都不知疲倦地替他观察着,并且将景色通过语言描述给他,告诉他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向他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我用声音让他体验眼睛无法体会到的光影。我也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带着他去他想去的地方,做他想做的事情。我乐在其中,虽然还是会有些伤感,但也享受着这种独特的快乐。因为他在要求我帮忙的时候,并没有因此觉得羞愧和恼怒,更没有沮丧。他真诚地爱着我,对我的照顾丝毫不会觉得勉为其难。因为他知道我是那么爱他,对于能为他提供帮助,我是多么快乐和满足。 第二年年末,一天清晨,我正在写一封他口授的信,他走近我,并且弯下腰低头说道:“简,你的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的脖子上确实戴着一根金链,所以我回答:“是的。” “你今天穿的衣服是蓝色的,对吗?” 我那天的确穿了蓝色的衣服。接着他告诉我,他已经感觉到,蒙在他眼睛前面的那层阴影在慢慢变淡,现在他证实了这种感觉。 后来,我们去了一趟伦敦,看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他一只眼睛的视力终于恢复了。虽然他现在还看不大清楚,也无法长时间地写作和阅读,但是他可以在没有人搀扶和指引的情况下自由行动了。现在,天空对于他来说再也不是单纯的白色,他还可以看到有一位小男孩继承了他那黑色的、又大又亮的眼睛。在那一刻,他又一次心甘情愿地承认,上帝是仁慈的,他在减轻对他的惩罚。 就这样,我和爱德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尤其让我们觉得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都结婚了。我们总是轮流拜访,一年一次,不是她们来,就是我们过去。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位海军上校——非常英武的一名军官——人很好。玛丽的丈夫是一名牧师,也是她读书时的好朋友,无论从内涵还是品性来看,她们的婚姻都是那么般配和美满。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之间也都十分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按照自己的计划离开了英国,去了印度,矢志不渝地走了下去。他艰苦地奋战在岩石与危难之中,不过我相信没有人比他的意志更坚定了,他就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开拓者。他坚定、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并且热情地为自己的同类经受着困难的考验,他为他的同胞们开拓出了一条前进的路,就像巨人一样,他勇往直前,一个人冲锋陷阵,砍掉拦在真理这条道路上的信条和等级偏见。他或许很严厉,也或许太过苛刻,而且他的雄心壮志太过高远,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 ①一类的严厉,大心虔诚地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般的苛刻,他顺从上帝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弃他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是同主的精神一样的雄心,他的使命就是要在拯救世人的名单中独占鳌头,他就是那些能够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面前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的那一群人。他们被召唤,被选中,他们的心忠贞不贰。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就更加不可能了,因为他独自一人的艰辛劳作很快就要结束了。如此光辉耀眼的太阳,马上就要匆匆下沉了。他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使得我掉下了一颗世俗的眼泪。但我的心是怀有神圣的喜悦的。他在信里说,他的付出一定会得到回报,他一定会戴上不朽的桂冠。我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双陌生的手给我写信,告诉我这位善良而忠诚的上帝的仆人已经被召唤,去享受主的喜悦了。可是我为什么还要哭呢?圣约翰一定体会不到死亡之前的恐惧,他的生命也不会因为死亡而变得暗淡无光。他的头脑是那样清晰,他的灵魂无所畏惧,他的期盼真实可靠,他的信念牢不可破、不可动摇。这一切都在他的话里找到了依据:“我的主,”他说,“已经在提点我了。他每天都在更加清楚地向我宣告:‘好了,我必快赶到了。’我每时每刻都在急迫地回答:‘阿门,主耶稣,我愿你来!’” 第三十八章 读者,我和他结婚了。我们的婚礼没有排场,也没有喧嚣,包括我们在内,只有四个人参加。另外两个人是牧师和执事。我们举行了一场安静的婚礼。当我们从教堂回来的时候,我去了庄园的厨房,玛丽正在做饭,约翰在清洗餐具。 我对她宣布:“玛丽,我和罗切斯特先生今天早上结婚了。” 其实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那种感情不太丰富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你都可以放心地将惊人的消息告诉他们两个,绝对不用担心自己的耳朵会迎来一声刺耳的尖叫,也不必担心他们会对你进行“拷问”,问东问西。当我宣布完消息,玛丽确实抬起头,盯了我一会儿。此时她的手上还拿着为烤鸡涂油的勺子,并且任凭它在空中停了三分钟左右的时间,而约翰也是一样,他那双清洗餐具的手也暂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不过之后,玛丽就继续弯腰忙她的烤鸡了,只不过很平静地说:“真的吗,小姐?不过,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继续说:“我看到你和主人出门了,但我不知道你们是去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开始给烤鸡涂油。至于约翰,当我看他的时候,他一直在笑。 约翰说:“我早就告诉过玛丽,事情一定会是这样的。我很了解爱德华先生(约翰是爱德华家族的老仆人了,当他现在的主人还年幼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所以他总是称呼他的教名),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一定会这样做的,而且我断定他不会等很久,或许他这样做是对的。祝你幸福,小姐。”约翰很有礼貌地抚了一下自己的刘海儿,这是英国乡下人向人表示敬意的动作。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 我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塞到了他的手里。我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就离开了。当我穿过密室的时候,听到了这样一番话:“或许她比其他任何有钱人家的小姐都好。”这个声音继续说,“虽然她不能算是漂亮的,但是她也不难看,并且脾气很好。我想,在罗切斯特先生的眼里,她一定是一个美人,这一点所有人都看得出来。” 我又马上忙着给沼泽居和剑桥地方的人写信,告诉他们我已经结婚了,当然我也给我的行为作了非常详尽的解释。黛安娜和玛丽对我的做法表示赞同,黛安娜说,先让我们好好儿度蜜月,之后她会过来看我。 “还是不要让她们等到我们蜜月之后吧,简。”我将来信读给罗切斯特先生听,当我读到此处的时候,他说,“那样拖得太长了。因为我们的蜜月将会用尽我们的一生,永远不会退色的,直到你我二人走进坟墓。” 至于圣约翰对于这个消息的反应,我一直不知道。因为在我写信给他之后,他并没有给我回信。只是在六个月之后,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信中没有提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论及我的婚事,只是一封平静友好的家书,不乏有些严肃。从此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不多,但也会按时收到他的信件,都是祝我快乐并且表达了对我的信任。他说,他相信我不会是那种只为了生活、为了世俗的事情而忘记上帝的普通人。 我相信读者们一定没有忘记小丫头阿德拉。当然,我也没有忘。我请求罗切斯特先生许可我到她的学校里看望她,他同意了。她再次见到我的时候十分高兴,她那兴奋的样子让我很感动。只是她看上去消瘦了许多,并且面色苍白,她跟我说在那里的生活一点儿都不愉快。我也发现,对于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学校的课程安排太紧张压抑了,规章制度也太严苛,于是我将她带回了家。我原本想继续当她的家庭教师,但是发现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我的全部精力都奉献给了我最爱的丈夫罗切斯特先生。所以我又为她选了一所规章比较宽松、离家又近的学校,这样就可以时常去看她,有时也能接她回家住几天。我想确保她的生活舒适,不会缺少什么。她很快就适应了新学校的生活,在那里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想,她长大之后一定会改掉那些法国式的缺点,因为她所接受的是健全的英国式教育。当她离开学校的时候,我感觉她已经变成一个让人喜欢、懂礼貌的人了。她说话和气,也很讲原则。出于感激,她也对我和我的家人有所照顾,她用此作为我对她提供的微小帮助的报答。其实,我所做的,无非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我的故事已经接近尾声了。容我再来讲几句我婚后的生活,再来看看我的书中经常出现的几个人物的命运吧。讲完这些,我的故事才能够全部结束。 现在,我已经结婚十年了。我太清楚在这个世界上和自己心爱的人一同生活是怎样的感受与滋味。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到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才能将它表述清楚。因为我和我丈夫的生命完全结合在一起,我的丈夫就是我的生命,同样,他也视我如他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女人比我更加接近我的丈夫了,我已经成为他骨头中的骨头、血肉中的血肉。只要和爱德华在一起,我就永远不会感到乏味和疲倦。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感受也是同样的,我们就像是彼此身体中的心脏,无论怎样跳动,都不会觉得厌烦。所以,我们也会永远待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的时候就像独处一样自由,也像欢聚时一样快乐温馨。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互相交谈也算是思索,只不过比思索更加活跃,而且是能够听得见的。我们推心置腹,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观点完全相同,因为我们心有灵犀、心心相印。 其实在我们结婚后的两年中,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仍然看不到,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之间的联系才更加紧密,不仅是身体,连心也靠得很紧。因为我在那段时间里就是他的眼睛,就像现在我仍旧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的确是他的眼睛,他也会这样称呼我。通过我,他可以观察到自然的景象,也通过我获得书本里的知识。我一直都不知疲倦地替他观察着,并且将景色通过语言描述给他,告诉他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向他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我用声音让他体验眼睛无法体会到的光影。我也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带着他去他想去的地方,做他想做的事情。我乐在其中,虽然还是会有些伤感,但也享受着这种独特的快乐。因为他在要求我帮忙的时候,并没有因此觉得羞愧和恼怒,更没有沮丧。他真诚地爱着我,对我的照顾丝毫不会觉得勉为其难。因为他知道我是那么爱他,对于能为他提供帮助,我是多么快乐和满足。 第二年年末,一天清晨,我正在写一封他口授的信,他走近我,并且弯下腰低头说道:“简,你的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的脖子上确实戴着一根金链,所以我回答:“是的。” “你今天穿的衣服是蓝色的,对吗?” 我那天的确穿了蓝色的衣服。接着他告诉我,他已经感觉到,蒙在他眼睛前面的那层阴影在慢慢变淡,现在他证实了这种感觉。 后来,我们去了一趟伦敦,看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他一只眼睛的视力终于恢复了。虽然他现在还看不大清楚,也无法长时间地写作和阅读,但是他可以在没有人搀扶和指引的情况下自由行动了。现在,天空对于他来说再也不是单纯的白色,他还可以看到有一位小男孩继承了他那黑色的、又大又亮的眼睛。在那一刻,他又一次心甘情愿地承认,上帝是仁慈的,他在减轻对他的惩罚。 就这样,我和爱德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尤其让我们觉得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都结婚了。我们总是轮流拜访,一年一次,不是她们来,就是我们过去。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位海军上校——非常英武的一名军官——人很好。玛丽的丈夫是一名牧师,也是她读书时的好朋友,无论从内涵还是品性来看,她们的婚姻都是那么般配和美满。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之间也都十分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按照自己的计划离开了英国,去了印度,矢志不渝地走了下去。他艰苦地奋战在岩石与危难之中,不过我相信没有人比他的意志更坚定了,他就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开拓者。他坚定、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并且热情地为自己的同类经受着困难的考验,他为他的同胞们开拓出了一条前进的路,就像巨人一样,他勇往直前,一个人冲锋陷阵,砍掉拦在真理这条道路上的信条和等级偏见。他或许很严厉,也或许太过苛刻,而且他的雄心壮志太过高远,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 ①一类的严厉,大心虔诚地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般的苛刻,他顺从上帝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弃他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是同主的精神一样的雄心,他的使命就是要在拯救世人的名单中独占鳌头,他就是那些能够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面前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的那一群人。他们被召唤,被选中,他们的心忠贞不贰。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就更加不可能了,因为他独自一人的艰辛劳作很快就要结束了。如此光辉耀眼的太阳,马上就要匆匆下沉了。他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使得我掉下了一颗世俗的眼泪。但我的心是怀有神圣的喜悦的。他在信里说,他的付出一定会得到回报,他一定会戴上不朽的桂冠。我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双陌生的手给我写信,告诉我这位善良而忠诚的上帝的仆人已经被召唤,去享受主的喜悦了。可是我为什么还要哭呢?圣约翰一定体会不到死亡之前的恐惧,他的生命也不会因为死亡而变得暗淡无光。他的头脑是那样清晰,他的灵魂无所畏惧,他的期盼真实可靠,他的信念牢不可破、不可动摇。这一切都在他的话里找到了依据:“我的主,”他说,“已经在提点我了。他每天都在更加清楚地向我宣告:‘好了,我必快赶到了。’我每时每刻都在急迫地回答:‘阿门,主耶稣,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