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起》 第一章 突骑尖哨 习习清风拂过漫地的黄沙,狡黠的星辰,如同暖玉打磨而成的白子,随意散落在如墨的棋盘上。 皓月凌于白云之间,淡然的月光照的沙丘雪白,像是沙海之上,泛起了层层叠叠的银色浪涛。 谷令君坐在安溪堡高耸的了望塔上,望着眼前如此美景,却眼神呆滞。 如果是在以前,或者更加确切的说,是在另一个世界的话。 如此的美景,恐怕早已经被那些商人包装成了着名的旅游胜地。 但很可惜,那只是如果。 眼前的世界,和那个世界,不是同一个世界。 这个事实,谷令君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便已经确定。虽然他真的很不希望这个事实是真实的。 没错,他穿越了。 那些只有发生在电视里和小说中的桥段,真真切切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即便已经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但是很多时候,他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在原来的世界里,谷令君是一名维和部队的军官,并且正在非洲某战乱国家执行维和任务。 当地的反叛军袭击了一所医院,他和他所在部队的任务,便是掩护医院中那些各国前来援助的医护人员以及平民,撤离那里。 记得当时一发飞弹就在谷令君的身边爆炸!他整个人都被炸得飞出了老远,双耳失聪、天旋地转。 然后,当谷令君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被绑在了一驾马车的车轱辘上,自己身边同时还绑着几个身着古代服装的汉子。 不远处有十数个身穿少数民族服饰,并配备了铠甲、弓箭和弯刀的怪人,围坐在篝火旁有说有笑,但叽里呱啦的不知在说些什么。 主要是谷令君听不懂他们的语言。 最初,他以为这是一个梦。 尝试多次之后,经验告诉他,这里并不是梦境。 因为他咬了自己的舌头,很疼,很疼,可就是没办法从梦中清醒。 发现不是梦境之后,下一个想法,就是这里应该在拍摄电影什么的,并且这个可能性很大。 当然,这样的想法很不科学,他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维和部队军官,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拍电影呢? 不过,还没等谷令君想到这一层,眼前的一幕,就已经让他认清了现实。 一名身材壮硕的怪人,将他身边的汉子拖了出去,然后一刀直接将那人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猩红的鲜血喷的到处都是,干燥的空气中马上被血腥味填满。 作为一名在战乱国执行维和任务的军官,谷令君自然见识过死人,不过相比于那些硝烟弥漫的战场,这种砍头杀人却更加震撼人心。 当然,他是一名优秀的战士,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虽然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眼前这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是起码有一点已经可以确认。 这里极度危险! 若是不想办法逃走,没准下一个人头落地的,便是他自己。 既然不打算坐以待毙,那么就要立即想办法脱困。 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曾经艰苦甚至地狱般的训练,练就了谷令君一身的本领,以及一颗处变不惊的强大心脏。 他开始认真观察周边的环境,寻找脱身的办法。 想要逃走,首先就要挣脱束缚。 对于谷令君来说,这点并不是非常困难,以前他便接受过这种脱困训练。 最大的问题是,挣脱束缚之后,该如何逃离这里。 周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戈壁,身旁还有十几个披甲持刀的壮汉虎视眈眈。 他可不敢托大以一敌十,这不是拍电视剧写小说,他谷令君也不是那些虚构作品之中的武林高手。 生死相搏,他或许可以赤手空拳击毙两三人,十几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谷令君知道,他的生路,便是那些不远处的马匹。 只是还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他不会骑马! 要知道,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骑马这类活计实在是不常接触,别说骑马了,在城市里就是想要见到马匹都很不容易。 当然,马肉不算。 很显然,骑马逃跑这条路,非常艰难。 但若是不骑马,他又怎么可能逃跑成功呢?毕竟他还没有自信到,以自己的两条腿,去和那些高头大马的四条马腿去比拼速度和耐力。 打反正是肯定打不过,抢马逃跑虽然极为困难,但也是一条生路。 思量片刻之后,谷令君便做出了决定。 抢马! 虽然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却是极为艰难。 谷令君仔细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他的位置,距离那些怪人大约二十米,对方人数十八人。由于被束缚,他不知道自己身后的环境如何,那么逃跑的方向,便只有左右两侧。 左侧是一片开阔地,这个方向无疑是一条死路。 因为,谷令君看到了那些怪人身边的弓箭,虽然不知道这种古老的远程武器的威力以及命中率如何,但是他也绝对不敢以身试法。 那么唯一的出路,右侧。 距离他的位置向右,则是一片风化的怪石林,只要进入其中,便可以此作为掩护,和这些怪人周旋,同时找准时机抢马逃跑。 计划已定,谷令君便不再犹豫,开始尝试挣脱束缚。 麻绳绑的并不是很牢靠,估计那些怪人也不是很在意这些人会逃跑,毕竟在他们看来,这些人已经是砧板上的鱼肉。 这无疑给谷令君逃跑创造了很好的机会。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他便解放了自己的双手。 只是他并没有立即选择行动,因为此时并非最佳时机。 单纯的逃跑不难,逃跑之后如何应付追击自己的敌人,才是最重要的环节。 他需要武器。 冲到篝火旁的怪人群里去抢,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是找死。那么唯一的机会,便是等那些人来到他身边的时候,出其不意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很快,他的机会来了! 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一手抓着一只皮质水囊,另一只手提着一把锋利的弯刀,哈哈大笑着,向着马车的方向走了过来。 他不时的回头,用谷令君听不懂的语言,和身后的同伴聊着。 虽然不懂他们的语言,但通过他们的表情和手势,谷令君还是猜出了大概意思。 估计是他们想要杀个人来助助兴,又或者是想要通过砍头的方式,来比拼谁的刀法更加精湛、马刀更加锋利。 总之管他什么意思,那个人肯定要过来谷令君这里便是了。 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谷令君必须抓住。 他的身边还有几个面如死灰的男人,大概是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其他几人都尽量蜷缩身体,低头避开那名怪人的目光,生怕下一个被手起刀落的便是自己。 有那么一瞬间,谷令君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是否要将这些人一起救下? 但马上,这个念头,便被他给否决了。 且不说自己能不能逃得掉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想要救下这些人,那便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谷令君的计划中,还需要抢夺对方身上的武器。 这便需要,那名要过来杀人享乐的怪人选中自己。 可如何让那人选中自己呢? 答案很简单,嘲讽。 有一句名言说的好,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哪怕对方与你语言不同,肤色不同,甚至是种族不同,但还是可以通过眼神传递很多信息。 就比如现在,那名走向马车的怪人,便读懂了谷令君眼神里的含义。 那双漆黑的眸子里,写满了不屑与嘲笑。 仿佛那人再用极为轻蔑的语气,对自己说。 “你过来呀~~~~~~~” 作为一名东夷族勇士,这无疑是对他最大的侮辱。即便对方啥也没说,哪怕只是用这样的眼神盯着自己,都是在亵渎他手中的弯刀。 东夷族勇士勃然大怒,嘴里大声骂着谷令君听不懂的脏话,大步流星的走到他身边,一把便将其提起。 虽然愤怒,但是此人却还是保持着相当的理智和警觉。 当他提起谷令君的时候,便意识到了情况不对。 对方明明被绑在马车上,为何自己轻易便能将其提起呢? 虽然他已经有所警觉,但是谷令君的动作却更加迅速,根本没有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 谷令君整个人迅速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自己的脑袋为武器,撞击在对方的下巴上。 不管是什么人种,下巴都是人类的弱点之一。 下颚受到重击,会对人体的小脑产生一定的伤害,不仅能够削弱对方的正常活动能力,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造成失明。 谷令君这一下子,可以说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身前的怪人,甚至被撞得双脚都短暂的离开了地面,可想而知这一下的伤害有多重。 当然,谷令君自己也不好受,他的脑袋也不是铁打的,肯定已经肿了。 但此时,他可没时间去在乎这些。 借着对方处在蒙圈状态之中的空档,谷令君一把夺过了对方手里的弯刀,反手一刀抹在其咽喉之上。 怪人们的弯刀虽然样子不咋地,但是锋利程度却是大大出乎谷令君的意料。 刀刃入体甚至是割开喉骨,都没有遇到任何阻力,怪不得可以轻易的将人人头落地。 不过现在不是欣赏这柄弯刀的时候,他必须马上逃进风化岩林之中,若是等到这些怪人的同伴反应过来,他必死无疑!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 谷令君刚要逃跑,十几支弩箭却从风化岩林中射出。 “嗖嗖嗖”的破空声,如同划破空气的子弹一般,迅速射向这个方向! 不过,这些弩箭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那些围拢在篝火旁的怪人! 弩箭的威力很大,那些怪人虽然穿有铠甲防御,但还是被弩箭伤的不轻,甚至有三人更是被直接命中眼睛,一命呜呼! 这些怪人,虽然被弩箭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却并没有谷令君想象中的混乱不堪。相反,他们的战斗素养非常不错。 虽大部分人都已经受伤,却能马上结成了一个小型圆阵,利用一切身边的东西防御弩箭的攻击。 只可惜,他们周围能够用作掩体的东西太少,并且风化岩林里面的那些弩手同样也是训练有素的杀手。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第二轮弩箭,已经到来。 几名最前面的怪人,瞬间倒地,就算不死恐怕也失去了战斗能力。 不过,他们也给身后的同伴创造了机会,他们的身体成为了其他同伴的掩体。风化岩林中的弩箭,失去了作用。 但是,你以为这样就算结束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第二轮弩箭刚刚射出,十几名身穿黑色皮甲,手持长刀的汉子,便从风化岩林中窜了出来。 这些人黑衣黑甲,甚至脸上都带着黑色的恶鬼面具,给人的感觉如同十几只来自地狱的猛鬼,又或者是阴司勾魂的无常。 他们没有叫喊,连冲锋的脚步都非常轻盈,好似在贴着地面飞行一般。 手中闪着寒光的锋利长刀,身上的黑色皮甲,再加上每人脸上那恐怖的恶鬼面具,给人以一种无声却摧枯拉朽般的恐怖威压。 这种感觉很压抑,甚至胆小之人看到以后,会被吓得双腿发软,当场大小便失禁也不无可能。 十几名黑甲武士,无声无息的冲入东夷族战士的人群之中,如同狼入羊群一般,带起一片血雨残肢。 谷令君被眼前的战斗震撼了,在他这个士兵的眼里看到的是,十二名近战高手,三人一组相互配合,交替掩护,攻守兼备,并且杀人手法简单、高效! 眼前的这场战斗已经不能用杀戮来形容,称之艺术也不为过! 这是将杀戮演化到极致之后出现的死亡之舞! “是我大褚的尖哨!” 一名被绑在马车上的男人一声大喊,语气中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喜悦,甚至都带着隐隐的哭腔。 虽然不知道这所谓的尖哨到底是什么,但起码是自己人这点毋庸置疑。 突骑尖哨,大褚边军中的斥候。放到现在就是侦察兵,或者叫特种兵也行。 这不是一支部队,而是一个职位。 每一名突骑尖哨,都是军中好手。 武功、体力、箭术,那绝对是百里挑一,甚至是千里挑一! 并且,突骑尖哨的饷银也比普通军卒高很多,要知道很多军中的都头,甚至是校尉都是尖哨出身。 大褚的西北边疆,与东夷族接壤。那些东夷族的大小部落,人数不如大褚,却极为野蛮好武,并且大部分都是骑兵。 虽然大规模的侵略很少,但这种小规模的侵袭,却如同是吃饭拉屎一般稀松平常,大褚王国边陲的百姓也是苦不堪言。 大褚边军多以步兵为主,就算是得知消息,也无法追上这些可恶蛮子骑兵。 所以,突袭尖哨便应运而生。 这些年,他们与东夷族部落马贼的战斗不计其数,极大程度的制约了那些蛮子入侵的势头。 在大褚王国西北五郡百姓的心目中,每一名突袭尖哨,都是大褚王国的英雄! 第二章 安溪队正齐小三 “兄弟,想起是哪里人没有?” 坐在了望塔发呆的谷令君身后,响起了一个有些玩世不恭的声音。 “拜见齐队正。” 谷令君从万千思绪中回神,起身对此人抱拳施礼。这还是他临时跟那些一同被东夷族蛮子掳去的那些人现学的。 可以说,他对这里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想到这一点,谷令君自己也非常苦恼。 人家别人穿越,要么变成婴儿嗷嗷待哺,要么也是灵魂穿越,继承自己这具身体的记忆啥的。更有甚之,还带着那些如同世界bug的系统,从而呼风唤雨,成为天命之人。 可是自己呢,除了一脸懵逼,就啥也没有了,这还怎么让自己这个牛叉到极致的穿越者活呀! 之前,还想着说,那些和自己一起被绑的人,可能会知道一些自己的来历。后来通过交谈谷令君才得知,自己是他们从商道上捡到的。 总之一切的一切都让谷令君很崩溃很无奈,面对别人的盘问,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最后,他只能扯谎说,自己也记不得自己从哪来,要去到哪里,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谷令君。 在谷令君看来,这么扯淡的谎言,估计没人会相信,好在眼前这些人都极为质朴,竟然没有提出异议,那些被称之为突袭尖哨的军士,还将他带回了他们的军营。 齐小三将手中的水囊递给谷令君,示意他不用在意这些虚礼,谷令君也没跟此人客气,接过水囊直接就灌了一口。 水囊里面不是清水,而是酒。 据说,这是一种被称之为火刀子的烈酒,只有那些酒量极好的人才敢豪饮。 当然,这只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 谷令君虽然不是好酒之人,但是他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四十二度的牛二,他自己两瓶问题不大。 要说这火刀子,实话实说,真的没什么劲。那感觉,也就和那什么清酒差不太多,最多也就度数稍高有限。 咕咚咕咚几大口火刀子下肚,别说,还真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兄弟爽利!” 齐小三称赞一声,从谷令君手中拿过水囊,也学着他的样子豪饮了好几大口,然后才大笑着继续说道。 “兄弟既然无处可去,可否愿意成为我营中军士?” 说老实话,当时万古里商道上救人的时候,齐小三就在其中,他更是十几名黑甲尖哨的头头。 谷令君那里的一举一动,都被齐小三看在眼里。当时谷令君的表现虽然称不上是惊艳,但绝对也是非常不错。 并且这两日相处下来,齐小三对谷令君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番,尤其是今日上午,自己手下的尖哨,在自己的授意之下,和此人交手之后,年轻的齐队正,便起了爱才之心。 听闻齐小三的话之后,谷令君心中一喜。 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否则今天上午也不会答应那名黑甲尖哨的比试了。 能够留在军营中,一是解决了食宿问题,二是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律。于是谷令君便欣然接受了齐小三的邀请。 “承蒙队正厚爱,小人自当全心全意” 谷令君差点将那句为人民服务的话给秃噜出去,思量片刻之后,马上改口。 “小人自当为队正大人马首是瞻!” 齐小三不是傻子,知道刚才谷令君肯定隐瞒了一些什么,不过他却并不在意。在他看来,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日子长了自然会有所得。 安溪堡,地处万安郡,是大褚王国西北最偏远的军寨。 不过这些年大褚王国连年受灾,国力不济,再加上东南诸国蠢蠢欲动,时有摩擦。大部分军力,都调至东南各地与诸国对峙。 所以,原本的西北军事重地,却只是驻守了一营的军士。 按照大褚王国的军制,五人为一伍设伍长;十伍为一队设队正;十队为一营设都头。 营算是最为基本的作战单位了,也就是说安溪堡中的驻军,只有五百人。 这也是这些年,虽然有着突骑尖哨的牵制,那些东夷族的蛮子,依旧敢于侵袭大褚边境的重要原因。 齐小三,虽然是队正,但是他的手下却只有十一人。 但别看人手不多,但他却是这堡里,仅次于都头的人物。 要知道,他的手下,可是清一色被东夷族蛮子称之为魔鬼的突袭尖哨。 平常的边军,一营里能够有个尖哨就算不错了,甚至有时一个都没有。 倒也不是那些军队中的士卒素质不高,而是这尖哨实在是一个烧钱的兵种。 先说武器和铠甲。 尖哨使用的武器有长刀一把,短刃一柄,轻弩一架,箭矢五十。 铠甲,虽是皮甲,但关键部位却镶嵌玄铁,工艺制作极为精良,价格自然不菲。 这还只是武器和铠甲,每一名尖哨还配有两匹良马,外加便携的军粮,酒水,以及火油等必要物资,每一名尖哨凑齐装备所需银两,约为二百三十两。 要知道,一名步卒一年的饷银才十八两,二百三十两,已经可以让一户普通的百姓无忧无虑的生活二十年! 更何况,一名尖哨的饷银也是普通步卒的两倍,外加平时斩杀的东夷族马贼后的军功,综上所述,尖哨的确是一个极为烧钱的兵种。 能与其相提并论的,也只有玄甲重骑的铁浮屠了。 齐小三虽看好谷令君,不过却并没有立即将他收入麾下,而是先将他安排给了安溪堡都头魏程远做了亲兵。 倒不是他齐小三舍不得那二百多两的银子,在边军中有条不成文的规矩。 想要成为尖哨,就要自己挣。 其实意思很简单,说白了,就算你的素质过关,但是装备也要用军功来换。 这是为了对抗那些东夷族蛮子立下的规矩。 别人不是抢咱家老百姓吗?你在这里干瞪眼干啥,抢回去便是喽。 能够挣回一整套的尖哨装备的,自然不是泛泛之辈,也就有资格成为勇武的突袭尖哨的一员。 谷令君这个亲兵,这些日子一直在训练。他需要与这些武器装备磨合后,才能更好的将它们变成自己的战斗力。 旁的不说,单单是铠甲,他就很不适应。 普通士卒的铠甲,由胸铠,护肩,护腰,护臂组成,并且都是铁质品,舒适度就别提了,甚至还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的发挥。 谷令君当然知道,这是自己的原因,毕竟这个世界还处于农耕社会,军卒之间的交战以近战为主,防护措施自然是极为重要的。 换做是原来的世界,这样的装甲,三十米以内,估计连普通的手枪子弹都难以防御。 铠甲不适应可以克服,近战使用长刀虽然不习惯,但是也可以练,唯独那弓箭,着实令谷令君头痛。 以前都是在电视里看别人射箭,感觉也没怎么难,但是真到了自己用的时候,谷令君才发现,想象跟现实的差距真心很大。 别说那些骑马狂奔的东夷族蛮子,就算是想要射中五十米开外的靶子,他都觉得很费劲。 “要是能有把步枪就好了,手枪也行啊!”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手枪,甚至连火药都还没有出现。 不过,这倒是难不倒谷令君,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枪,但是却有一种他可以熟练使用的远程武器,弓弩! 于是乎,他舔着脸找到了齐队正,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额,弓弩给你也不是不行,但是这是尖哨们特有的家伙,你想要呀,需要军功!” 齐小三语气有些为难。 这当然是装的,一架轻弩他齐队正才不放在眼里,要知道他的手下的所有装备都是他所配备的,要不然安溪堡里哪可能会有这么多尖哨存在。 也就是堡里的其他人素质不过关,不然哪怕在将安溪堡里所有人都变成尖哨,他齐队正都有这个实力。 “那我借一架轻弩可以吗?” 谷令君低头抱拳行礼。 “当然可以,不过你拿什么还呢?” 齐小三饶有兴趣的盯着谷令君的眼睛。 这些天,眼前之人的刻苦训练他是看在眼里的。而且,眼前之人还能够和自己的那些手下打成平手,自然是很不简单。 “队正想要什么?” 齐小三呵呵一笑。 “金银财帛、马匹、或者是东夷族蛮子的耳环,这些都行。” 东夷族部落男性成年之后,部落的巫师会为其左耳带上象征着勇武的耳环。耳环就是东夷族勇士的生命,想要摘下,唯一的途径便是将其杀死,故而,大褚军卒计算军功,都是以蛮人的耳环作为依据。 “多少?” 齐小三当然知道谷令君指的是多少耳环。 他谷令君来时身无分文,这些天要不是吃着堡里的军粮,恐怕早就饿死了。 马匹什么的就更别提了,想要换一架轻弩,唯独只有军功,也即是那蛮人的耳环。 “八个。” 三日后 万古里大沙锅,一个身披黄色斗篷的瘦削身影,正在匀速前行。 沙子是黄的,斗篷也是黄的,大风卷起烟尘亦是黄的。从远处看,会让人误以为是一座不起眼的小沙丘。 这个将全身都包裹在斗篷之下的人,便是谷令君。 三日前,他从齐队正那里借来了一把轻弩,经过三日训练,谷令君完全掌握了这架原始武器的使用方法。 虽然不敢说百发百中,但是完全可以做到五十米外射中蝎子的程度。 其实对于谷令君来说,这并不难。 在那个世界里,他的射击成绩就非常不错,毕竟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枪法自然要说得过去。 当然,弓弩也是有所涉猎的,毕竟在一些特殊时候,现代军队中也是需要弓弩这一武器的。 谷令君用三天的时间来练习,与其说是练习准头,倒不如说是为了熟练手中弓弩的性能。 大褚王国为尖哨打造的这架轻弩,的确是非常精良,虽然和谷令君那个世界里的军用弓弩依然有一些差距,但是那也只是在瞄准器以及一些辅助工具上的差距。 单单从威力来说,完全不弱与那个世界的军用弓弩。 要知道,原来世界里的军用弓弩,射程可以达到两百米,有更甚者可以达到惊人的六百米,哪怕是比之一些步枪都不遑多让。 而谷令君从齐小三处借来的这架弩,虽然只是轻弩,但是射程还是可以达到三百米左右。 再加上这几天里,谷令君对这架轻弩做了一些小改良,更是大大提高了它的准确度! 五十米以内,蝎子爬虫无处躲;百米之内拳头大小的物体,也可以做到百发百中。两百米的话,虽然不敢说能够直接命中要害,但是射中一个活人,还是命中率很高的。 再远的话,其实也不是不可以操作,只是一来没有瞄准镜辅助,命中率太低,再者箭矢飞行时间过长之后,威力也大打折扣,根本无法穿透铠甲。 “很少看到主子这么欣赏一个普通人。” 安溪堡都头魏程远站在齐小三身后,再无往日威严,反而显得毕恭毕敬。 齐小三明面上只是一个队正,却可以让一个统领一营兵马的都头称之为主人,自然身份也不会简单。 “老魏,你不觉得他很有趣吗?” 望着万古里大沙锅的方向,齐队正白皙的脸上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 “主人,属下不觉得,此人来历不明,虽然身手不错,但体内没有丝毫感受不到天地气息流转,可见并无武道天赋。” 在老魏看来,谷令君就是一个身手不错的普通人罢了。 要知道,这个世界不仅有实力强大的武者,还有那些神秘莫测的术士。这些人都是可以沟通天地气息的强者,也只有这些人才可以,也才值得眼前的主人重视。 “老魏呀老魏,你这次真的要走眼喽。沈叔叔说,此人日后必能成才!” 听闻此言,魏程远心头一惊,转头向着下方的房舍中瞥了一眼。 心想,若是那位大人,说那名叫做谷令君的家伙能够成才,那是必然会成才的,怪不得自家主子会对此人如此上心。 齐小三哈哈一笑 “老魏,你就留在堡里好好练兵,我与沈叔叔去大沙锅看戏去喽。” 说完,齐小三哼着小曲开始向城墙下走去。 与此同时,一名身穿黑甲头戴鬼脸面具的尖哨,也走出了房舍,向着马圈行去。 第三章 初遇武者 起先留在军营中的打算,谷令君是不得已而为之。 陌生的世界,无依无靠又一无所知,他必须要给自己找到一个落脚之地。 并且,他对于这个世界中获取军功的方式,也有一定程度上的抵触。只是后来,他还是选择了去适应。 之前,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尤其是受到过良好教育,以及军队那个大染缸的熏陶之后,谷令君的价值观还是比较积极向上的。 不过,既然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么便要学会去适应。谷令君知道,自己迟早要迈出那一步的。 与其以后被逼无奈,还不如自己欣然接受。 这样的想法,也是谷令君为了减少自己的负罪感,在给自己的思想催眠。 还有一点,谷令君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他骨子里本来就是一个好战分子。 这点,在原来的世界就已经隐约突显,只是那时候还有道德、信仰、法律的约束。 但来到这世界之后,他所遇到的一切都已经颠覆了过去的认知。原本深藏体内的好战基因,更是在那日目睹尖哨杀敌之后被彻底激活。 所以,他向齐小三借来了弓弩。 所以,他独自踏上了赚取军功的旅途。 谷令君此行的目的地,是万古里大沙锅腹地的绿洲。 大沙锅之所以叫做大沙锅,是因为这里是一片方圆百里的戈壁和沙漠形成的盆地,昼夜温差巨大,动植物极为稀少。 最可怕的是,那里时常会有黑龙出现,肆虐天地。 所谓黑龙,根据安溪堡里面老卒的描述,谷令君可以断定,便是龙卷风的可能性八九不离十。 万古里的商道,便是从大沙锅的边缘地带穿过。 自从大褚边军成立了突骑尖哨之后,东夷族马匪进入大褚国境抢掠的次数直线下降。 这些蛮子惧怕王国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尖哨,但是又垂涎褚人的财帛。所以,他们退而求其次,开始打起了商队的主意。 借着大沙锅这个天然屏障,依靠他们胯下战马的速度,这些东夷族马匪穿梭在商道周围,不时对那些行商的马队进行洗劫。 大褚王国的尖哨虽然战力彪悍,但是数量却不多,大沙锅又临近东夷族两个大型部落的聚集地,所以大部分时候,尖哨们只能选择隐忍。 不过,也有一些胆大的尖哨,会利用大沙锅来赚取军功。 在大沙锅的腹地,有一小片绿洲。那是蛮子们的马匪经常歇脚的地方。 一些艺高人胆大的尖哨,会选择长途奔袭至此,隐藏在那里,然后伺机击杀过路的蛮子来赚取军功。 在沙漠中徒步穿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仅要抵御这里严酷的自然环境,还要时常注意不能迷失方向,否则别说军功了,自己就得先变成大沙锅里面的干尸。 好在,谷令君在原来世界经历过沙漠生存的训练,还是有过些这方面经验,这也是他敢于徒步穿越大沙锅的底气所在。 至于为什么不跟齐小三借匹马。 他谷令君如果说是自己骑术不行,大家肯定不信。 事实上,他是因为囊肿羞涩,才没有向齐队正借用马匹。 开玩笑,一把轻弩,五十只弩箭,他就已经欠下齐小三八个蛮子耳环的债。一匹战马可是需要十五个蛮子的耳环的! 想到这里,谷令君不由的回头骂了一句万恶的旧社会! “沈叔叔,什么是万恶的旧社会?” 齐小三站在一个小沙丘上,有些好奇的询问着身边的黑甲尖哨。 “老奴不知,或许是哪个国家的一种称谓” 如果谷令君若是能听到两人的对话,一定会被惊的下巴都掉进沙子里。 要知道,此时此刻,齐小三两人和谷令君的距离至少有两三里,但是他们却能知晓谷令君刚才的自言自语! 谷令君当然不可能会知道,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当然,哪怕他现在知道后面还跟着两人,也已经没有时间多做考虑了。 因为不远处,出现了一片绿洲,此行的目的地到了。 “烈,白鱼是什么样子的?” 玲端坐在篝火旁,咀嚼着嘴里的烤鱼。 与其它族人不同,她身上穿着的衣物,乃是丝绸所制,月白色的长裙之下,如羊脂白玉般的肌肤若隐若现,给人无限遐想。 玲的容貌初看并不觉得如何惊艳,但是观瞧久了,却能让人流连忘返,是那种耐看型的美女。 唯一美中不足的,她是一个瞎子。 玲的瞳孔,是一种病态的灰色,虽然并不影响她整体的容颜,但是看到的人难免会心生怜惜,也会为这残缺之美深感遗憾。 烈从手中的烤鱼上撕下一块鱼肉,小心的除去其中的鱼刺,将肥嫩的鱼肉递到玲的嘴边。 “白鱼自然是白色的,没什么特别的,不好看,不过倒是挺好吃的。” 听到这样的回答,玲无奈一笑,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从身边这个傻子口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的,于是便不再多言。 两人身边,围绕着十八名东夷族的勇士。 这些人从站位,到散发出来的气势,都不难看出,每一名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甚至与尖哨相比都不遑多让。 谷令君小心翼翼的爬行在一个小土坡上。为了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的速度很慢。 想要赚取军功,又能全身而退,这并不简单。完成这项任务,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他现在就是要去到那个天时地利俱佳的狩猎之地。 谷令君选得这个位置非常刁钻。这个位置对于那些蛮子来说,正好是太阳的方向,刺眼的阳光会让他们无法观察弩箭发射的位置,可以充分的隐藏自己。 另外,这里还是下风口,自己身上的味道,不会被风吹到那些蛮子的方向。 安溪堡里的老卒和东夷族的蛮兵打了多年交道,双方对彼此之间的了解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即便是天时地利人和都站在谷令君这一方,他还是不可能一次性猎杀很多个蛮兵。 按照他的估算,以尖哨们的反应能力作为比对,他可以利用手中的轻弩击杀两名蛮兵。 这距离他欠下的债,肯定是不够的。后续的计划当然还有。 那些蛮兵受到攻肯定会逃跑的,既然是逃跑,死去之人的东西肯定就无暇携带了。 都知道,东夷族蛮兵多数为骑兵,骑兵最好的东西是什么? 弯刀?弓箭?盔甲? 都不是,骑兵最好的东西,当然是战马喽! 一把轻弩八个耳环,一匹战马十五个。他谷令君不是好杀之人,也根本不是奔着蛮兵的耳环来的,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对方的战马。 趴在一块风化严重的巨石阴影中,谷令君默默上弦架箭。 他为弓弩做的改装很简单,就是加装了准星和缺口。这要比之前只是刻有望山的轻弩,在射击精度方面提高了数倍。 他自然不知道,这一设计,会对今后的战争造成多大的影响。 当然,这是后话,我们的谷令君此时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准星缺口目标也完成了三点一线。 如果有人能在他身边,又恰巧能够读懂唇语,就会知道谷令君嘴里无声的呢喃到底是什么。 “距离,九十米。逆风。” 嘎嘣一声轻响,弓弦的嗡鸣同时出现。下一刻,绿洲那群人最外围的一名蛮兵应声倒地,一支弩箭贯穿了他的小腹。 “敌袭!” 随着最先发现同伴中箭的蛮兵一声大吼,剩余的蛮兵不是第一时间寻找掩体,而是迅速围拢,将正在吃烤鱼的两人牢牢的护在其中。 一击得手,谷令君迅速后撤,并向下一个预先定好的射击点快速移动。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而来迷惑敌人,这是以少胜多的基本战法。 谷令君的想法没错,他所用的战法也绝对是绝佳,但是他还是低估了眼前这群人的战力。 就在他转移射击阵地的时候,一名东夷族战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没错,对于谷令君来说就是不可思议!因为那人是从空中砸落在地面上的,他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 那人起身与谷令君对峙之时,周身的被震起的砂石甚至都还未曾落地。 此时的谷令君,心里就只有俩字——卧槽!!!!! 怎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世界还有超人存在!这尼玛是开玩笑的!!! 当然,这个世界没有超人一词。眼前之人,便是魏程远口中的武者。 安溪堡中的军卒自然知道世界上有武者存在,并且,这个世界除了武者还有术士。 但是,这些谷令君不知道,他也没问。 主观印象里,谷令君把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原来世界的古代。那些能够上天入地的神人根本不会出现。 这是他犯下的最大的错误。 试想,穿越这种扯淡的事情都发生在他的身上了,那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会出现呢? 谷令君很后悔,因为后果真的很严重。 出现在谷令君面前的,正是之前玲身边的烈,他是风部落的武者,并且还是年青一代中最强的武者。 年仅十八岁的烈,便已经达到金身境。 这里不得不开始扯点题外话。 这个世界的武者一共分五境,分别是感悟、炼体、金身、法像、神通。 武者的修炼,便是沟通天地元气来淬炼自身。金身,顾名思义,便是将自身体魄淬炼至大成之后,获得如同磐石般坚硬的效果。当然,金身之境的好处自然不仅于此。 这个境界的武者,已经不能与凡人相提并论了,虽然不能做到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但是即便是最优秀的战士,也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当然,这倒不是说武者就可以横着走了,他们也是有极限的。 就拿金身境界来说,一名金身之境的武者,虽然已经将自身的肉体淬炼的如同磐石,但这需要他的精气来作为引子,一旦精力耗尽,也就和寻常人差不多了。 如果面对持续不断的攻击,用不了多久,也会被耗死。 这不是高武世界,以一人之力便可制约天下是不可能的,况且,能够沟通天地元气的武者或术士,也只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万人之中不得其一。根本无法左右这个世界的走向。 虽然能够使用天地元气的武者,不能左右世界的走向,但却可以左右谷令君的生死,就比如现在。 当烈落在谷令君身前的时候,谷令君手里的弓弩便已经条件反射的击发出去。 两人之间的距离最多不过十米,弩箭瞬息而至,烈根本就无法躲避。 当然,烈也没打算躲避,他是金身境的武者,躲避一支轻弩的弩箭,简直是在侮辱他武者的身份。 一名金身境武者全力运转天地气息,哪怕是双人合力的大型弓弩也无法对其造成伤害。当然,若是重型攻城弩就另当别论了。 谷令君没有攻城弩,他只有一架轻弩。 当看到弩箭被眼前之人弹飞之后,谷令君心里飞过了无数只草泥马。 他后悔,后悔之前没能对这个世界多做一些了解,要是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这如同超人一般的家伙存在的话,打死他也不会孤身一人来这该死的大沙锅。 不过,他谷令君也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哪怕对方是个超人,也得上去比划比划,就算伤不到对方,也得吐几口浓痰在对方身上。 他奶奶的,打过你我就恶心死你! 谷令君骨子里就是那种不服输的好战分子,遇到这种可以在原来的世界被称作超人的家伙,如果换做其他人,怕是早就丧失了战斗意志。 但是这个家伙是绝对不会的,甚至心底里还有那么一丝丝小兴奋存在。 知道是必死之局了,谷令君也就不在端着,随手扔掉了轻弩,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只是他并没有立即向对方发起攻击,他想着看看能不能在自己死之前,对这个世界再多了解一些。 “喂,说你呢,你会说人话不?” 第四章 你过来呀! “金身境界的武者,那家伙危险了。” 齐小三优哉游哉的漫步在黄沙之上,仿佛这环境恶劣的大沙锅,是他家的后花园一般。 身边带着恶鬼面具被称作沈叔叔的尖哨并未有所行动。 齐小三有些疑惑的转身看向此人。 “沈叔叔难道不打算出手?” 齐队正之所以如此看中谷令君,完全是因为身边之人说,这个家伙未来不可限量。他身边这个沈叔叔可不是一般人。 既然他说那人不可限量,自然就真的可以不可限量。 但那依旧是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若是谷令君此时被杀,那不管有何种不可限量的未来,都是镜花水月。 “修行需要契机。” 恶鬼面具之下,传来沈炼沙哑苍老的声音。 齐小三哦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此时,绿洲之外的小山坡上,谷令君还在和那名叫做烈的凤部落武者对峙。 要不是对方没有先出手的意思,他此时恐怕早已经一命呜呼。 烈不出手,自然是觉得没有出手的必要。他们这群人并不是那些经常洗劫商队的东夷人。 更何况,让一名能够沟通天地元气的武者对一名普通人动手,哪怕此人是个在部落里臭名昭着的尖哨,也是对武者的侮辱。 烈认识眼前之人手中的轻弩,这是大褚王国黑甲尖哨们特有的装备。 当然,眼前的人还没能成为尖哨,只能算是一个准尖哨,烈也知道,因为他知道这里有很多像眼前这个人一样的褚人会来,所以他很愤怒。 原因无他,因为这些人是杀戮自己部落同胞的凶手。 但是,他不会先出手,因为他是一名武者,武者的尊严让他只能选择让地方先出手。 这一切,谷令君不知道,在谷令君看来,既然对方没有要先出手的意思,那便可以先聊一聊。 “喂,大傻个子,你会说人话不?” “如果我再听傻这个字,我就一拳砸死你!” 烈很生气,大傻个子这个词汇,是自己心爱之人对自己的专属称谓,自己的族人都不能随便叫自己,何况一个褚人。 烈用的是汉话,大褚王国的百姓也是说汉话,也即是汉语,所以谷令君可以听懂。 “额,那您看总得告诉我您的名字,不然咱们也不好交流不是。” “和你一个褚人有什么好交流的,就算我不杀你,我的族人也会把你的脑袋砍下来,毕竟你刚刚杀死了一名大凤的勇士。” 烈这段话,给了谷令君很多信息。 大凤部落,谷令君是知道的,这个部落是万古里戈壁上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眼前这个人没有要立即杀死自己的意思。 谷令君眼珠一转,随即问道:“下面那些人和你一样吗?” “你的废话真的很多,既然已经拔出了刀,那就赶紧出手,我会给你一个痛快的!” 烈很不想回答眼前之人的问题,可是对方拔刀之后,却死活不向自己出手,这让他很难受。 想出拳砸死对方,碍于身份不好下手,对方还对自己问东问西的真是可恶。 “我肯定是打不过你,何必找死呢?”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大凤部落的强者到底在顾忌什么,但是既然对方不会先出手,那谷令君就更加没必要自己找死了。 “我说过,就算我不杀你,你也活不了。” 烈已经极度不耐烦了,他恨不得马上一拳砸死对方。 “切,你过来呀!” 这句话很无耻,谷令君甚至还学着以前世界里那名沈姓的明星一般,伸出了自己的食指。 “好!你等着!” 烈这次是真的怒了,他一个纵身跳起,向着自己族人的位置掠去,他碍于面子不想出手,不代表自己的族人不行。 但是烈发现,自己前脚刚起跳,身下那个可恶的褚人竟然转身撒腿就逃,逃走之时还不忘捡起了地上的轻弩。 烈被叫做大傻个子不是没有原因的,事实上,这家伙的脑子还真的不怎么灵光。 看到对方要逃走,烈竟然不是第一时间去通知族人骑马去追,而是自己过去堵截谷令君。 “有种你别跑!” 烈再次从天而降拦在了谷令君身前。谷令君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何不出手,但是也看出这家伙的脑子不咋好使,更是肆无忌惮起来。 “我就跑,有种你一拳头砸死我呀!” 至于大傻个子这个词汇,谷令君倒是没敢再提,每个人都有底线,当时他称呼那家伙大傻个子的时候,就感觉对方的气势和现在完全判若两人,后来谷令君才晓得,那叫做杀气! “你等着!” “切,你过来呀!” 然后,大沙锅上出现了无比滑稽的一幕。 一个刚起跳,另外一个转身撒腿就跑。然后,那个跳起的壮汉又开始追上逃跑之人,然后两人互放狠话,却就是不动手。 “哈哈哈,妙哉,妙哉,这真是一场难得的好戏。” 齐小三笑的合不拢嘴,身旁的沈炼也是忍俊不禁。 “少主,这名叫做烈的凤部武者,心性虽然简单,但是资质却是上品,十年之内必入法像!” “风於期的儿子,竟然是个傻子,沈叔叔你说是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呢?哈哈哈” 旋转、跳跃,你闭上眼,然后对骂一番。 谷令君终于可以确定,眼前这个超人果真脑子不好。 重复了数次之后,烈这个憨憨终于想到了回到自己族人身边,派遣部落的勇士包围并干掉这个可恶的家伙。 当那个憨憨再一次跳起,谷令君再一次转身逃跑之后,谷令君发现并没有如同之前那般周而复始,他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烈只是脑子转的慢,却不是真傻。 谷令君知道,东夷族的骑兵很快就会追过来了。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隔壁,自己的两条腿根本不可能和对方的马腿角力。 坐以待毙吗?当然不会! 伪装,是每一名战士的基础技能,即便是在这种毫无植被的沙漠地带,依旧可以让一个人隐藏起来。 只是用了几十个呼吸的时间,谷令君就已经将自己的身体隐藏进了沙子里,哪怕此时有人从他的身边经过,都不一定能够发现他。 不多时,他听见了由远而近的东夷语叫骂声,以及越来越清晰的战马喘息声,敌人就在身边。 谷令君将自己的呼吸调整到一个几乎忽略不计的速率,在黄沙之下一动不动,如同一具尸体一般。 这是一种气功,是他之前部队的教官传授的技能,是一种内家功法,名字叫龟息术。 这种状态之下,不仅可以极大限度的隐藏自身,还可以降低自身消耗,是一种极为实用的生存技能。 谷令君的伪装技术非常高,如果敌人只有那些普通的东夷骑兵,他已经可以瞒天过海了。 但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并且那名叫做烈的大凤部落武者也没有放过他的打算。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出来!我的族人会给你一个公平战斗的机会!” 烈的声音清晰的响起。 谷令君很无奈,看来这个世界的超人,果然不止是力量强横这么简单。 他心想,如果自己侥幸没有死在这里,以后一定要找机会看看,自己有没有可能成为像那个东夷蛮子一样的人。 谷令君从沙子中起身,用力的啐了几口进入嘴里的沙子。 “喂,杀死我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强?” 反正都是个死,自己怎么也得做一个明白鬼,要不然带着一肚子疑问上路,那多难受呀。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做烈,风烈,大凤部落的勇士!” 烈很讨厌眼前这个褚人,但是他又不得不承认,此人虽然诡计多端,并且没有丝毫勇士的做派,但是却不是一个胆小怕死之人。 另外,听到别人说自己很强,他的心里还是有点小开心的,哪怕对方是一个普通人。 “我是武者,已经进入金身境,自然很强!” 武者这个词汇,打开了谷令君求知的大门。他有些好奇的打量着烈。 “武者?怎么做到的,难道是靠着什么武功秘籍,还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烈像是看着一个傻子一般盯着谷令君,这眼神可把谷令君整的很尴尬。毕竟,被一个傻子当做白痴,你说尴尬不尴尬。 “你竟然不知道武者是靠着沟通天地元气修炼而来的?” 烈有些不可思议的反问谷令君。 当你发现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事,竟然有人不知道的时候,大概就现在烈的样子。 “两个人还真是有意思,一个傲娇的缺心眼,一个死到临头还求知欲高涨的疯子,沈叔叔,这二人还真是天生一对呀。” 齐小三很久没有如此开心了,自从来到这西北边陲之后,他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的笑过。 沈炼没有接着自家少爷的话茬往下说,而是将目光望向了前方的天空,表情有些凝重。 “黑龙要来了!” 第五章 黑龙现世 “拔刀,我的族人会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 烈瓮声瓮气的声音,在配合上他憨傻木讷的表情,说出来的话实在无法让人和威胁扯上关系。 但即便是这样,谷令君依然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势在自己周围徘徊,将他的整个身体给压制的死死的。 这种感觉很奇妙,看不到也摸不到,但就是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股力量的存在。 谷令君不知道,这便是传说中的天地元气。 齐小三身边的老者沈炼说的没错,谷令君的确是一个难得一遇的修炼奇才,在修行方面,甚至可以做到无师自通。 就好比现在,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感受到了天地元气的存在。只差一步,便可感悟! 就在此时,一股强风突兀吹起。 与其说是风,不如说是一股乱流才对。没有方向,没有源头,肆无忌惮,杂乱无章。 随着风起,烈的那张黝黑刚毅的方脸,开始变得铁青。 “回去!” 烈只来得及丢下了两个字,整个人已经腾身而起,向着绿洲的方向掠去。 几名风部落的骑士,似乎也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毫不犹豫的翻身上马,向着绿洲方向狂奔,已经没人再去管谷令君的死活了。 谷令君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肯定要有大事件发生,能够让这些东夷蛮子放弃击杀仇敌的大事件,这荒漠戈壁中,除了黑龙还能有什么呢? 其实来大沙锅之前,谷令君从安溪堡老卒的口中,就已经听说了黑龙的存在,他的判断是龙卷风。 龙卷风是怎么形成的,这里面有着许多天气因素,自不必多说。 但是威力如何呢? 有的龙卷风只是一小股气旋,只能带起些许尘土罢了。 当然,自然有那可以顶天立地,所过之处皆是一片狼藉的妖风。 但即便如此,在谷令君看来,其实也并不可怕。 作为一名来自那个世界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虽然不是专业的气象专家,但是一名士兵,一名优秀的战士,自然对执行任务区域的自然环境有所了解。 要知道,在原来的世界中,谷令君是去过好多自然条件残酷的地方,或是参加训练,或者执行任务。 极端气候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自然也见识过龙卷风。 龙卷风的破坏力自然是强大无比,只是一般来说这风的旋转速度虽快,但移动速度却并不是很快,并且有着一定的规律。 只要能够掌握其移动的方向,提前规避也不是不可能。 其实按照谷令君之前的计划,他只要完成自己的狩猎任务,获得东夷部落骑士的战马,靠着马匹奔跑的速度,自然可以规避龙卷风。 可惜,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烈的出现,便是此行最大的变数。 一名武者,如同超人般的强大存在。谷令君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再者,谁又能确定就一定会遇到那所谓的黑龙现世呢? 远处的天空中,乌云压顶,电闪雷鸣,如同一只突兀出现的洪荒巨兽,要将这片天地尽数吞入腹中一般。 劲风裹着黄沙遮天蔽日,一些小石头都开始被风吹着翻滚摇曳。 谷令君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是飞沙走石了,他的身体在强劲的乱流中,如同一叶扁舟,哪怕是想要稳住身形,就已经极为困难了。 他清楚,这才是刚刚开始,真正的灾难还在后面。 看情况,龙卷风袭击的区域,就是这片绿洲附近无疑了,必须要离开。 谷令君从来就是那种,哪怕已经是身临绝境,依旧不会轻言放弃的人。 艰难的起身,稳住身形,谷令君眯着眼睛向着黑云聚集的方向望去,他依稀的看到,那边数十道顶天立地的巨大黑柱已经形成,如同数十条黑龙穿梭在天地之间。 这样的景象,也算是天下奇景了,只可惜他谷令君没有命去欣赏这一切。 艰难的稳住身形,扯下头巾包裹口鼻,谷令君转身开始借助风力狂奔。 风很大,且会越来越大。 所以,谷令君跑得很快,或者说被吹得很快。 这是他想要的结果,也是目前唯一的逃生希望。 当然,如果真的能够成功逃走的话。 只是风依然很大…… …… “真的不出手吗?” 齐小三有些诧异的看向身旁的沈炼。 沈炼摇摇头。 “再看看,或许这是他的机缘也未可知。” 齐小三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沈炼的实力有多强大,他是知道的。 武者修行分五境,感悟、炼体、金身、法像、神通。 一个金身之境的烈,就已经可以展现出超人的实力了。然而,齐小三身边的沈炼,可是已经达到法像巅峰的强者,甚至一只脚已经迈入了神通。 进入法像之后,修行者会从天地元气之中明悟,获得许多常人无法理解的东西。 这种感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其实就算告诉别人,不能达到那个境界亦是无用。 在沈炼的眼中,那名叫做谷令君的青年,就像是一尾即将跨越龙门的锦鲤,而今日所遇到的劫难便是那道龙门。 跳过去,化龙飞升,过不去,粉身碎骨。 远处的黑龙已经成形,遮天蔽日的黄沙,裹挟着碎石在空中肆虐,天空中乌云压顶,电闪雷鸣,巨响犹如龙吟虎啸。 烈飞身而至,落在玲的身前,不由分说便将其一把抱起,撒腿狂奔。 他已经无暇再去管自己部落里那些族人,他的任务就是保护自己怀里的女人。 离开部落之前,部落的巫给出过预示,一个月之内,大沙锅是不会出现黑龙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这一行人才敢于横穿大沙锅。 巫可以沟通天地,可以和神明对话,巫的预示便是神明的旨意。 对此,每一名部落的成员都是深信不疑。 但是…… 是的,巫的预示出现了偏差,而且这个偏差是致命的。 烈很焦急。 如果只是他自己,以他金身境武者的实力,即便是穿越黑龙的中心,或许会受伤,但是自保却是可以的。 但是怀中的玲怎么办,她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面对这如同灭世一般的天灾,即便有自己的守护,活下去的几率也…… 烈不敢,也不愿继续往下想。 烈的速度很快,这是在和死神赛跑,只是他的速度真的没有死神快。 身后肆虐天地的黑龙已经越来越近了,不时有小石块借着劲风砸中他的后背。 他现在甚至不敢跳起来,虽然那样速度会更快,但是现在的情况,身处半空无疑是在找死。 “烈,你快逃,带着我,我们都会死!” 她很清楚,如果只是烈一个人,他一定能够活下去,但是加上自己的话,就未可知了。 烈没有说话,但是却将玲护得更紧了一些。 这是他的回答,他哪怕是粉身碎骨,也会保护怀中这个女孩的。 “大傻个子!我命令你快跑!” 玲拼命的大喊。 因为她已经感觉到那肆虐的黑龙已经近在咫尺,即将吞没他们二人。 然而,一切都太迟了,一块如同人头般大小的石块,以极快的速度向烈撞来。 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突然到玲甚至都来不及提醒烈小心。 下一刻,烈的身体一个趔趄,嘴角溢出了一缕鲜血。但是烈始终没有松手,而是借着石块撞击的力道继续向前狂奔。 刚刚的撞击,力道不亚于一匹奔腾的战马的迎头一撞之力。 如果换在平时,这样的攻击对一名金身境界的强者来说,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只要调动天地元气,便可以硬接下来。 但是此时,烈的大部分精神都用于逃跑和保护怀中的玲了,刚才完全是凭借肉身硬抗了一击。 要不是烈的身体本就靠着天地元气的滋养,已经强过常人太多。 换一个普通人,刚才的一下,就算不死,也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然而,有第一块石头,自认就会出现第二块、第三块…… 烈现在的处境就非常尴尬了。 他自然可以分出一部分精神去躲避,这些致命的石块,但是就必须放慢速度。 放慢速度,就意味着他怀中的玲,也将处于无尽的危险之中。 他自保还行,但想要护得怀中的玲的周全,却是根本无法做到。 只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自己的身体一旦因为伤势过重而无法承受,那么玲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烈心里一横,下定了决心。 他可以死,但是一定不能让玲受伤! …… 谷令君借着风力一路飞奔,虽然速度飞快,但是和即将到来的龙卷风相比,还是太慢了。 他知道,一旦被龙卷风给吸进去,就算不被乱流吹死,也会被那些被劲风吹起的石块给砸死。 好在,老天爷还是给他留下了一线生机。 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小石山,貌似被风化的并不是太严重,石山的背面,就是活路!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谷令君在心里感叹一声,甩开大步便向着石山奔去。借着风力,没多少时间,便来到了石山的背风处。 来到这石山之后,谷令君不敢有片刻闲暇,立即开始用自己的马刀挖坑。 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给自己挖出一个庇护所,一个避风港。 …… 烈依旧在狂奔,而那黑龙已经近在咫尺,不需多时便可将他和玲给吞没。 玲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烈的呼吸已经开始变得急促,气息有些紊乱。 她知道,先前烈已经受伤了。 先前,好几次,烈都是用自己的后背,硬生生的抗下了风中急速撞来的石块。 如果没有她自己,烈完全可以调动体内气息防御这些石块。然而,他现在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保护自己和逃跑上,前几次都是靠着肉体硬抗的,必定受了伤。 玲想的没错,烈现在的伤势的确不轻。 身后的麻衣,已经被鲜血浸透。然而,这不是重点。 作为一名修为达到金身境界的武者,这种程度的皮外伤,根本不可能对其身体造成影响。 最严重的问题是内伤! 几次用肉体硬抗石块,对他的身体伤害很大,骨头和脏腑都有受伤。 烈的口鼻中,已经开始向外渗血了。 黑龙近在咫尺,他却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庇护之地,看来今日必定凶多吉少了。 想到这里,烈的速度开始慢了下来。 玲一直被烈保护的很好,并未受到伤害。当烈的速度变慢之后,玲以为烈终于想通了,要放下自己,玲很欣慰。 自己是个没用的人,但是烈不同。 他是凤部落的希望,是酋长的儿子,是荒漠中最矫健的雄鹰。 烈必须活着,如果因为自己让烈陨落,那她就算活下来,也会变成部落的罪人。 玲知道,烈喜欢自己,她也喜欢烈。 但是,她毕竟只是一个瞎子,虽然是大巫的孩子,但是一个不能修行的瞎子,又怎么配得上凤部落的少主呢? 但是她发现自己猜想的不对,烈并没有打算抛弃自己独自逃走的意思。 烈的身躯在肆虐的风沙中,如同一块顽强的磐石。 他深情的看了怀中的玲一眼,将她轻轻的放下。 “玲,别怕,我在!” 烈的声音不大,但是玲却能够清晰的听到。 “你这个傻子!” 玲知道他要干什么,所以玲开始拼命的大喊。 但是很无奈,她不是烈,不能运用天地元气,所以她的声音立即被肆虐的风沙淹没消失,还吃了满口的沙子。 烈的眼神坚定,似有一团烈焰在瞳孔中燃烧。 他快速转身站定,面向那即将将他们吞没的黑龙。周身的天地元气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决绝,开始急速向着他的身边聚集。 “今日,我大凤部落,风烈,与你这黑龙一战!” 如果这一幕被谷令君看到,他会夸赞一句此人好魄力。毕竟,以一人之力对抗这天灾,旁的不说,单单是那股子豪情壮志,便足以令人钦佩。 只不过,一般这等有魄力的英雄,下场都不会太好。 金身,顾名思义。 利用天地元气,将自身锤炼至如金石般坚硬。大成者,可御刀剑而不伤。 能够修行到金身境界的武者,已经可以称之为小宗师了。 再往上的法像之境,甚至是神通境界。自然是更加神秘,且更加强大。 大凤部落的少主,这个世界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以不到二十岁的年龄,便修炼到了金身境界,可以说,放眼整个世界也是凤毛菱角的存在。 虽然不能以一敌万,但以一人之力,对抗几十名骑兵,自然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今天,烈的对手是天灾! 在老天爷的面前,哪怕你是达到神通境界的强者,也要臣服于天地规则之下。 烈的身体,瞬间被黑龙吞没。飓风裹着碎石沙尘,如同一颗颗陨石一般轰击在他的身上。 这名大凤部落的少主,如同一块屹立在狂风巨浪中的礁石一般,用自己的身体硬抗着天灾,甚至都没有后退一步。 其实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他现在能做的应该是借助风力,尽量规避来自四周的石块,然后配合自身修为,或许还能保住性命。 可是他不能,因为他的背后还有一个人。 那是他喜欢的人,是他未来要娶的女子,是他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之一。 所以,他不能退。 哪怕是死,他,风烈,也要先去! 烈的周身,包裹着一层透明的天地元气,也正是因为有着这层天地元气的保护,玲此时才能安然无恙。 但玲却很清楚,这个时候的烈,根本就撑不了多久,甚至可以说他在透支生命也不为过。 “傻子,这样我们都会死的!” 玲大吼着,烈沉默着。 不是他不想说话,只是他现在全部的心力都用在了抵御黑龙上面,根本是连说话的气力都没有了。 如果此时玲的眼睛能够看到,她便会发现,烈的双腿已经开始微微颤抖。 玲是瞎子,自然是看不到,但却可以感觉得到烈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你是大凤部落的少主,未来的头人,我不值得……” 能够有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甚至不惜付出生命!试问,那个女人能不动心,不开心? 玲自然也是这样,但她也知道,她不值得。 相比于自己而言,部落更需要一位有能力的头人。还有,对方愿意为自己付出生命,难道她玲就不可以吗? 玲放弃了吼叫,缓缓起身。 她也要用同样的方式来守护这个爱她的人。为了部落,同时也为了自己。 然后,玲缓缓的退后,再退后,直至退出了天地元气的包围中。 “永别了……烈” 六章 风玲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是什么体验? 谷令君会告诉你,真特么疼!真的,不骗人! 天上真的掉下来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倒也和那戏文中的唱词呼应紧密。 只是,这个林妹妹好悬没给谷令君砸死! 美女也真是美女,只可惜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来得太不合时宜了! 妖风肆虐,性命堪忧!哪怕是有美人入怀,他谷令君也根本提不起任何其他想法。 这个女人谷令君认识,绿洲里的那名东夷族女子。 避风用的坑已经挖得差不多了,只是一个人进去还行,两个人就有些不够用了。而且对方还是一个东夷族女子。 倒不是他谷令君有什么种族歧视之类的,作为一个从那个世界而来的穿越者,而且还是出生在那个伟大的国度中的人,谷令君对于任何民族,都可以做到一视同仁。 毕竟那个伟大的国度之中,就存在五十六个民族嘛。 问题出在烈的身上,烈的强悍,实在是给谷令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样的强人,不能在这妖风中生存?开什么玩笑?他谷令君坚决不信! 那么问题来了,那个强人之前是要杀谷令君的,并且貌似和自己身边的女子关系也非同一般。 自己现在救了这个女人,万一一会儿那个强人找过来了,自己岂不是要被…… 只是,要让他谷令君见死不救,也是真难为他了。 毕竟原来受过的教育还在,从心理上接受不了这种行为。 不过,留给谷令君考虑的时间是真的不多了,他已经看到了那顶天立地的黑龙,已近在咫尺! 扩大庇护所时间肯定是来不及了。谷令君再也不敢犹豫,将已经昏迷的玲推入坑中,自己也迅速钻了进去,并用身体紧紧的将其护在了身下。 倒不是他谷令君多么舍己为人,实在是洞太小了,他只能这样罢了。 风在吼,雷在叫,黑龙在咆哮! 黄沙飞,乱石走,恶魔的狂吼! 这场肆虐天地的风暴,足足刮了近一个小时。奥,按照这个世界古代计时法来说,就是半个时辰左右! 天空中密布的乌云开始消散,肆虐的飓风似乎也用尽了最后的气力,当一切归墟之后,大沙锅也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你甚至看不出此时的戈壁和之前有什么区别。 一块巨石之下,一个小小的沙堆突然动了一下,然后四周的黄沙开始翻滚涌动,不多时一只手从沙丘中一探而出! “我靠,特么憋死我了,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谷令君一边抱怨着,一边用力的将沙子中的女子拖出,直至将其安置在巨石的背阴处之后,才喘着大气从腰间解下水囊狠狠的灌了一口。 水是温的,自然是不好喝,不过这样的环境下,能够有口水喝就不错了,再去要求其他也真的是痴心妄想。 又试着给身边昏迷得女子喂了两口水之后,谷令君靠着巨石坐了下来。 他现在真的需要喘口气,刚才他和身边的东夷族女子被飓风卷来的黄沙给生生的活埋了,要不是风停得及时,他和这个女子,就算躲过了黑龙,也得给生生憋死在自己给自己挖的坑中。 还是那句话,天无绝人之路嘛,他们还活着。 只是接下来怎么办呢?谷令君犯了难。 带着这个女人,就相当于带着一个定时炸弹。虽说届时可以以她作为人质,但是那些东夷蛮子真的会因为一个女子放过自己吗?答案是未知的。 放弃此女一走了之也不是不可以,可是良心上实在是过不去呀,何况这个女子长得还挺美。 当然,这不是重点…… 最后,也不知道谷令君是良心发现,还是见色起意,总之他还是带上了昏迷中的玲。 多年之后,谷令君向别人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也曾经有人问过他此时的心路历程。 谷令君沉默良久之后,有些尴尬的回复那些人,自己是良心发现。但是那些人看着他猥琐的讪笑,都选择了对其报以鄙视的目光作为回复。 身后背着来自东夷族的睡美人,谷令君心里却丝毫开心不起来。 这次出来的目的是赚取军功,可是此时别说军功了,自己从齐队正处借来的轻弩,还因为龙卷风的原因毁坏了,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身后的女子倒是也算是不小的收获,带回去或许还能换点军功什么的。但谷令君的心里还是非常抗拒这样做的。 东夷蛮子怎么对待褚人,谷令君是领教过的。那换位思考一下,褚人对待东夷蛮子自然不会是以德报怨。 并且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比较漂亮的女人,抓回去一个连蚊子都是公的这样的丘八群体中,到底会发生什么呢? 谷令君就算拿后脚跟想,也能猜得到。 最终,谷令君决定,将这个女人送到东夷族部落族群的边缘。当然,他这么做也并不是完全出于好心,自然也有私心存在的。 捎带脚去偷几匹好马回去,毕竟东夷族的出产的良驹在大褚军中备受推崇,一匹战马可是价值十五个耳环的军功。 为了隐匿行踪,谷令君选择了风化石林的路线。 老实说,这条路不好走。且不说那些随时掉落的土块碎石,还要注意脚下随处存在的塌陷区,可以说稍不留神,就得葬身于此。 当然,好处就是这条路不可能会出现东夷族的骑兵。 入夜,谷令君借着一处岩洞搭建了一个庇护所,燃起了篝火开始做饭。 晚饭是两条不知名的毒蛇和五只沙鼠,他的包裹里还有几个烤馕,不过那是储备食物,不到万不得已,他自然是不会吃的。 戈壁滩的气候就是如此,白天酷热如三伏天,晚上却冰寒刺骨。还好,他谷令君有一个简单的庇护所,还有一堆篝火。 去皮的蛇肉和鼠肉,被火焰炙烤得发出轻微的“滋滋”声,诱人的肉香弥漫四周。就着弯月繁星,自然有着一股异域风情。 “你要是躺累了,就起来吃点东西。” 谷令君一边翻动着烤肉,有些幽怨的对旁边装晕的东夷女子说道。 其实下午的时候,谷令君就感觉到这个女子可能已经苏醒了,只是当时他并不确定,一直到入夜之前他搭建庇护所之时,才确定此女一直在装晕。 谷令君可是背着玲走了整整一天,没有怨言怎么可能?尤其是猜测对方装晕之后,怨气自然就更大了,只是本着好男不跟女斗的宗旨,谷令君才并未发作。 风玲没有回话,继续装晕,只是她可以装,她的肚子却装不下去了。 一整天她只吃了几口烤鱼,已然是饿的前心贴后背了,肚子抗议的声音真真的是出卖了她自己。 玲有些尴尬的起身,面向火堆的方向。她是瞎子,看不到,只能面向热浪扑来的方向。不过这样的举动落入谷令君眼里,就有些别扭了。 谷令君心想,这东夷族的人难道就一点礼貌都不懂吗? 就算是敌对势力,那自己好歹也救了她的命,而且还背着她走了一天,怎么可以如此目中无人,甚至连正眼看自己一下都不乐意呢? “怎么,还得我喂你不成吗?不吃就饿着,我没工夫伺候你!” 看对方依旧坐着不动,谷令君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心想,他奶奶的,自己莫不是捡了一个劳什子东夷族的贵族回来了?被人伺候惯了,连吃饭的功能都退化了吗? 还别说,要说他谷令君捡回来的还真是贵族。 大凤部落大巫的女儿,论身份地位,那绝对是相当尊贵的。要知道,在东夷族的部落里,大巫的地位,要比酋长还高半头。 玲心里也很委屈,她是瞎子,根本不知道食物在哪?本来可以通过味道来寻找,可奈何烟气和烤肉的香气混了,她也无法辨别位置,而且食物在火堆旁,她要是摸到火堆里,就悲剧了。 但很显然,自己身边这个说着大褚语言的男人根本不打算给她拿食物,而她又是真的饿了。 最后,玲只能把心一横,开始向着火堆的方向摸索。 谷令君没有注意到这一切,一是他正在对付手中的食物,二是他心里尚有怨气未消,压根就不想理这个目中无人的女人。 “啊~~!” 一声轻微的惨叫声,将谷令君的眼神再次被引到了女人身上。 只见那白衣东夷女子抱着手满脸痛苦,显然是被烫到了。 谷令君心里觉得好笑,心想,此女莫不是平日里被伺候的连四肢都退化了,怎么连取个食物,都能给自己烫到。 但当他看到那女子的眼睛的时候,就知道是何原因了。 对方竟然是一个瞎子! 看着对方因为疼痛有些扭曲的表情,谷令君之前的怨气全部消散,转而一股愧疚之意袭上心头。 怀着这样的心里,谷令君起身上前,想要看看对方的伤口。、 对方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靠近,身子快速向后推了两步,却被堆放的干柴给绊倒在了地上。 “喂喂,我说,我可是救你命的人,没必要这样,我要想对你做什么,你晕倒的时候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肆意妄为!” 谷令君有些无奈,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任谁都不会好受。 “你是褚人?” 玲似乎也同意了谷令君的观点,自己的命是对方救的没错。 “应该是” 谷令君这话说得没错,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真的不能算是褚人。 一边说着,谷令君来到玲的身前将其扶起,又从火堆旁取来烤肉递给她,才坐回自己的位置。 玲是真的饿了,也顾不得烫不烫了,对着烤肉就开始大快朵颐,不时被烫的喝气的样子,倒也挺可爱的。 “别急,慢点吃,还有,没人跟你抢,给你水,别噎着。” 说着谷令君递上了自己的水囊,并打开了木塞,放入玲的手中。 老实说,谷令君还是第一次接触这个世界的女人,古风古韵自是别有一番滋味。 当然,作为一个还没处过对象的老处男来说,之前的世界,看美女也不过是从各个视频软件上看来的,至于真正近距离接触过的,还真是没有。 之前的世界,他谷令君从军后,不是训练就是执行任务,压根还没来得及接触女孩子呢。 “谢谢你” 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并且自己的命还是人家救下的,说声谢谢自然不为过的。 玲的声音很好听,如同那种韵味十足的女性播音员一般,一时间令谷令君的心神有那么一丝丝摇曳。 “你是凤部的?” 谷令君记得那个强大的武者,自称是大凤部落的人,那么眼前这个女子应该也是他的同族。 “嗯。敢问恩人姓名?” “额,恩人谈不上,我叫谷令君,对了那个会飞的大傻个子是你朋友。” 谷令君心里对那个强大的男人还是极为忌惮的,所以第一时间开始收集对方的情报。 听到大傻个子这个称呼,玲莞尔一笑,看来不止自己这样称呼他呢。不过随即想起烈为了自己身处险境,脸上便多了一分担忧之色。 “恩人可见到了烈?” 玲原本是和烈一起的,然后被黑龙卷走,后来便昏厥了过去。 “没有,不过那人那么强大,应该不会有事。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风玲。” “那,风姑娘,可以跟我讲讲你那朋友烈,为何会那么强大吗?” 烈的出现,可谓是给谷令君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试问哪个男人没有一个超人梦呢? 既然这个世界存在这样强大的武者,那么自己是否有机会也可以做到呢? 玲心里自然还是非常担心烈的,不过谷令君的话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算给她吃了半颗定心丸。没错,烈很强大,一旦没有了她的掣肘,从天灾中存活自然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玲的脸上出现了一抹骄傲。 “烈是我们大凤部落年轻一代的最强者,是荒漠中最骄傲的雄鹰!五岁开悟,十三岁炼体,十五岁入金身,如今十八岁已经达到金身大成,只差一步便可入法像。” 从玲的口中,谷令君对于这个世界的修行者有了一个最为基本的认知。 这个世界竟然是那些小说电视剧中所写的高武世界,不仅有强大的武者存在,还有神秘莫测的术士。 武者分五境,感悟、炼体、金身、法像、神通。 术士有四境,感悟、凝神、御法、太虚。 不过,这些修行者虽然强大,却也难以正面对抗千军万马,那种万军之中去上将首级的强大之人,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据说那是跨越了五境之上的圣人,不过也只限于传说罢了,并没有人真的见到过。 玲对于武者的了解不是很多,也只是有个基础的理论而已,反而是对术士的了解却非常深刻。 这也难怪,玲是风部落大巫的女儿,虽然自己不能修行,但从小的耳濡目染,自然是理论功底深厚。 “术者,沟通天地,借天地之灵气,顺势而为之。说白了就是要做到术法自然。” “照你这么说,术士其实就是个算卦相面的呗?” 谷令君倒是听懂了,意思其实也浅显的很,可是谷令君不相信神秘莫测的术士,竟然只有顺势而为的能力。 既然能够和武者同时出现在这个世界中,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算卦,卜卦,是你们褚人的叫法,我们部落的巫则称之为启示、占卜。当然,术士的能力可不止如此。 术者,既然可以顺势,便是可以明白天地的意志,那么通过某种秘法去稍加改动或是利用,自然可以做到的,不过能够有这种神通的术者,必然是达到太虚之境的存在。” 果然,如果这样说,那这传说中的术士,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了。 这样说,既然可以懂的天地的意志,便可以利用天地的意志,只要做到顺应天地,那么借助天地之势,从而助自身达到某种目的自然不是没可能的。 这就厉害了,借用天地规则那是多么牛叉的能力呀!比如一个牛叉的术士,借助大沙锅的黑龙,若是利用得当,轻而易举消灭一支军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恩人,为何对这修行者丝毫不知呢?” 说实话,在这个世界中竟然有人不知道修行者,还真是闻所未闻那。 “额,因为突遭变故,没了以前的记忆。” 这是老套的说辞了,当时刚来的时候还用这套说辞搪塞过安溪堡的军卒,并且他谷令君也成功混入了其中。 这也是无奈之举,不然怎么办,难道告诉人家自己是穿越来的吗? 估计没人信,或许把自己当成疯子的可能性更大。 “恩人,您真的打算将我送回部落吗?” 玲小心翼翼的问道,实话实说,东夷族各部与大褚边军之间的矛盾不是秘密,如今竟然有褚人救了自己不说,竟然还要将自己送回部落,玲自然有些不敢相信。 “嗯,的确,不过别指望我送你回家,最多到部落外围,你们东夷蛮子杀褚人我可是亲眼见过的,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这话说的没错,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时间,他谷令君就见识了东夷族蛮子砍头享乐的过程,砍的是褚人的头,而他现在也挂着褚人的头衔。 “恩人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 说着,玲便俯身跪拜下来。 谷令君眼疾手快上前一把扶起,他此行另有目的,送她回去只是顺道,而且自己还射杀过她的族人,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人。 “那个……姑娘,你要是真的念我的好的话,可否赠与我几匹东夷良马如何?就算你报答我对你的救命之恩了,哈哈哈……” 实打实的讲,此时谷令君完全就是一副奸商的嘴脸。 不过他倒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在他看来,战马可是很贵重的,对方一个小女子怎么可能送的起,何况自己也不敢跟着她去往那大凤部落呀。 “既然是恩人所想,小女子必定如恩人所愿。” 玲回答的很认真,谷令君却没当回事,只是一笑而过罢了。 第七章 开悟荒狼谷 “再往前就是荒狼谷了。” 齐小三和沈炼依旧跟着谷令君,不过与谷令君二人相比,这两人就显得老神在在了,甚至身上都没有沾染一丝一毫的黄沙。 沈炼口中的荒狼谷,是万古里荒原上的禁区之一。既然叫荒狼谷,自然其中必然有浪。只是万古里的荒狼,那可是和普通的豺狼虎豹不一样的,不然这里为何会被称之为禁地呢? 齐队正他们二人跟着前面的谷令君走了十多天,相比于齐队正身边有一个强大的武者陪同,谷令君和玲这一路可谓是坎坷颇多。 当然,谷令君之前世界军中的训练也不是白给的,虽然带着玲这么一个拖油瓶,好在还是根据经验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这一点也令后方一直尾随的齐队正和沈炼颇为欣赏。 一名优秀的尖哨,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能够适应各种酷烈的环境,这样才能在万般艰难之下,为大军获取有用情报。 这也正常,从古至今都是如此,不如现如今的特种兵和侦察兵,也同样有这方面的训练时一个道理,大褚王国的黑骑尖哨相当于现今的特种兵。 当然,能令齐小三和沈炼一直尾随,一是谷令君的资质得到了沈炼的认可,第二也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识破了谷令君的谎言。 齐小三没有戳穿谷令君,只是为了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其实也很正常,像谷令君那么蹩脚的谎言也就只能骗过一些普通人,稍微有些脑子的根本不会上当。 尤其是谷令君的说话方式,也跟他们格格不入。 这倒也在情理之中,一个现代人,生活习惯以及说啊方式和古代人自然是有所区别的,更何况,谷令君穿越的这个世界,历史的框架和之前的世界也完全不同。 这是最大的疑点,也是齐小三和沈炼想要了解谷令君的根本所在。 “可否要知会他二人一声呢?” 沈炼摇摇头,没有说话,齐队正自然也不在言语。 荒狼谷因谷中荒狼而得名,荒狼与其说是一种野兽,倒不如说是一种妖兽来的更加贴切一些。 这个世界有妖兽的存在倒也并不突兀,毕竟人类都可以修行,那其他动物出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荒狼便是妖兽的一种,体型如同水牛,凶残,狡诈、实力强悍。 一只荒狼的战力或许并不强大,一些优秀的猎手或者是军卒,凭借武器还可与之抗衡一番,但是荒狼却是群居动物。 是的,和地球上的狼群一般,荒狼也是群居动物。只是相比于地球上的狼群,这里的荒狼智慧更高,甚至已经形成了社会制度。 据说狼王的智慧堪比成年人类,并且还会运用阵法、战术与猎物战斗,简直就是妖怪一般的存在。 正因为这样,荒狼谷才如此恶名昭着,别列入了万古里禁地之一。 “还撑得住吗?” 玲点点头,咬着牙继续坚持着,不过很显然她已经非常疲惫了。 玲的身子骨本就孱弱,这些天风餐露宿,何况她还是个瞎子,自然吃了不少苦头。不过她骨子里的那种骄傲却愣是让她坚持了下来。 谷令君没有地图,只能根据玲给出的方向来前行,再加上带上了玲这个拖油瓶,行进的速度自然是慢了不少。 如果只是谷令君自己,十几天的时间,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沙漠戈壁,他也能走出三四百里。 虽然慢了些,但也快到了。根据玲给出的方位,再加上这些时日赶路的里程来推算,大概再有两百多里路程,就能进入大凤部落的境内。 这些天玲给谷令君讲了不少风部落的见闻。 比如那一望无际的草原,如同云海一般的羊群,神骏无比的良马。 本来谷令君还纳闷,你这姑娘不是一个瞎子吗,怎么把这些景象描述的这样活灵活现的? 后来才知道,玲并不是天生目盲,而是后来得了眼疾才变成了瞎子,也正是因为那次变故,让她这个大巫女儿,失去了大巫的继承权。 谷令君看过玲的眼睛,不是别的,明显就是白内障。 如果在原来的世界,这种疾病治愈的几率是非常高的,但在这里,可以说是绝症了。 对此,谷令君也非常惋惜。毕竟玲是一个耐看型的美女,大大的眼睛本来是加分项的,结果现在变成了影响她美貌的弊端,着实令人心生遗憾。 “我们今天就在这里休息,那边有个小岩洞。” 谷令君虽然没谈过对象,但是也是懂得怜香惜玉的,不然这些天也不会特意为了照顾玲而选择放慢行进速度。 “拖累恩人了。” 玲有些不好意思的向着谷令君的方向施了一个万福,不过却没对准,施给了空气。 “……”谷令君 虽然知道对方看不见,但是就挺尴尬的,所以谷令君只能说点什么来缓解一些自己那尴尬。 “今天吃点什么?” “一切听从恩人安排。” “能别叫我恩人吗,听着特别扭。” “您救了小女子的性命,那自然便是小女子的恩人。恩人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 “你看我们都相处这么久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是朋友了,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或者别的什么?” 老实说,这丫头哪哪都好,就是说话文绉绉的,着实让谷令君很不适应。 这其实也怪不得人家,这个世界的人,说话基本上都是这样。别看人家大凤部落身处荒蛮的隔壁沙漠之中,但是人家的教育也是从娃娃抓起的,从小也是读着先人们留下的圣贤书长大。 他谷令君是个穿越者,不适应也是很正常的。并且,他不知道,正是因为他异样的言行举止,才使得齐小三和沈炼对他的身份产生的怀疑。 “一切听从恩人安排。” “……”谷令君 得,说了半天,白费!谷令君没办法只能放弃了,习惯成自然。 将玲安置在岩洞内后,谷令君开始搭建庇护所。 毕竟是在野外,难免会有什么野兽毒蛇之类的东西出现,做好防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野外生存的基本常识。 搭建完毕之后,谷令君开始在周围收集柴火、寻找食物。 荒漠戈壁物资贫瘠,能吃的东西本就不多,但是却难不倒谷令君。 这些日子,他和玲一路上虽然遭了不少罪,但是各类的烤肉却是吃了不少,他都有些上火了,特别怀念那些绿叶蔬菜,只可惜这里没有。 荒漠上的生物虽然不多,但也绝对不是没有,但必须熟悉这些荒漠生灵的生活习性,恰巧谷令君就极为熟悉。 不多时,一窝沙鼠便成为了两人今夜的晚餐。 香喷喷烤肉,撒上些许盐巴。不是有句话说吗,最优秀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就好。 说实话,味道实在是差强人意。 作为一个穿越者,之前的世界的烤肉是个什么滋味,谷令君自然是记忆犹新的。 香喷喷的烤肉,配上椒盐、孜然、辣椒面、还有蒜蓉酱,那滋味,别提了。 只可惜,现在也就只能想象而已,毕竟这个世界还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时期,最起码辣椒和孜然这些调料,谷令君就不曾见到过。 另外,就是盐巴,这个世界的盐巴还处于那种粗加工的食盐,里面的杂质也很多,味道苦涩不说,食用久了没准会对身体有些影响。谷令君打算,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制作精盐。 徐徐夜风吹的篝火摇曳,火光忽明忽暗,与夜空中闪烁的繁星相互呼应。 谷令君和玲坐在篝火旁,时不时往火堆中填进干柴。 “小时候,阿姆说,每当有星辰滑落人间的时候,就会有一个生命降生。爸啦说,我们都是星辰的孩子。” “呵呵,这都是封建迷信,人是人他妈生的。” 玲一愣,微微转向谷令君的方向。 “何为封建迷信?”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谷令君一时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不过对于他说的‘人是人他妈生的’这句话,玲还是认同的。 “恩人说的是,人的确是他们的阿姆生的,可是爸啦说,那只是肉身。灵魂却是天神的恩赐。” “也许……” 谷令君没有反驳,这个世界的科学知识还很落后,对于一些无法理解的东西,都会被说成是神迹。 其实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哪怕是在之前的世界,也是一个很深奥的课题,人们也还没有攻破。 就在两人撩闲的时候,一阵细微的响动引起了谷令君的警觉。 “嘘!” 谷令君迅速打断了玲说话,并示意她噤声。 周围淅淅索索的声响很不正常,这荒郊野外的,能够发出这样的声音的,必定是大型食肉动物的脚步声,而且还不止一只。 轻轻地抽出刀,谷令君倚靠在岩洞旁向外观察。 这一看不要紧,可是把他给吓了一跳。周围,一双双妖异的闪光,如同地狱中恶鬼的双眸,在漆黑的夜色中,散发出幽蓝的冥火。 借着微弱的月光,谷令君看到,一只只体型庞大的恶狼,在深夜中缓步前进,已然是将他和玲所在的岩洞,给包围的是一个水泄不通。 “你们这里的狼,都比马还大吗?” 谷令君小声询问着玲。 狼,他谷令君自然见过,哪怕是野生的狼群,之前在部队野外求生训练时也不是没遇到过。 可是这么大个头的狼,他别说见过了,就是听也没听过呀。 “难道是荒狼?恩人,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按照你指引的方向,过了这个山谷,再往前几十里路就快到你们部落了。” “天哪,这是荒狼谷!” “额,荒狼谷是什么地方?外面那些就是荒狼喽?” “荒狼谷,是万古里荒原四大禁地之一!” “你怎么不早说?!!” 谷令君有些恼火,领路领到了这等凶险之地,你这个导游可真是不地道。 “恩人,我是瞎子……” “……”谷令君 是啊,你叫一个瞎子领路,本来就是无稽之谈,现在好了,报应不爽了。 岩洞之外,聚集的荒狼最少在数十只之上,何况谁知道更远处看不到的黑暗中,是不是还有更多。 看着那些如同水牛般大小的恶狼,谷令君心里就是一阵绝望。 这等凶兽,一只就够自己喝一壶了,可现在有特么不知道多少只,难道真的是要命绝于此吗? 他谷令君好歹也是个穿越者,难道不应该是有个幸运加成什么的吗?没给什么系统之类的也就算了,怎么现在连点都这么背了呢? 虽然绝望,但是谷令君还是打算放手一搏。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便身处绝境,但依旧可以做到沉着冷静面对一切困难。或者说,哪怕是死,他也会拉着些许垫背和自己一起去往地狱。 “姑娘,看来这次我们得一块去见你们的上神了。” 既然已经无路可退,谷令君倒也开始光棍了起来,转头和玲开起了玩笑。 “恩人,都是我不好,是我连累恩人了。” 玲很自责,自己怎么就忘了荒狼谷这个绝地了,如果之前要是自己及时提醒恩人,也就不会出现如今的窘境了。 “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看不到。” 谷令君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脾气,自己落得如此境地,责任自然不应该全部推给风玲。 只是接下来该如何脱险呢?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些体格庞大的荒狼并没有立即发动攻击。应该是因为,野生动物对火焰的天生恐惧。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要洞里的篝火没有熄灭,他们目前就是安全的。 只不过,干柴毕竟有限,一旦没了燃料,他们也就离死不远了。 必须要趁着这个空档找到脱身的办法。 若是轻弩没有损坏,或许还能依靠轻弩射杀这些荒狼。如今谷令君的武器,也就只有一把军刀和一把匕首。 靠着这两样武器,估计一只荒狼就能要了他的命。要是烈在这里,凭借那家伙超人般的身手,估计应该可以战胜这些荒狼。 “风玲,你给我讲讲烈是怎样修行的可以吗?” 想到了烈,谷令君便随口问起了风玲。 老实说这个时候,问这些有的没的,绝对是不合时宜。但是面对死亡的压力,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谷令君也只是想找些话题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罢了。 玲也很害怕,不过她毕竟看不到外面的境况,所以从心里上来说,要更加从容一些。 不过听了谷令君的问题,她还是有些犹豫。 修行者的修炼法门,不管是对于一个宗门或者是家族来说,都是极为隐秘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传内不传外的。 不过玲也只是犹豫了片刻,便释然了。 一是,谷令君毕竟是她的救命恩人;再者,他们两人也已经命不久矣,告诉他又有何妨呢? “烈修行的是我们部落的秘法,名为玄火,相传是上古大能穷尽毕生智慧,参透天地之间的奥秘,得来的修炼之法。据说也正是因为此秘法,神兽凤凰,才会眷顾我族子民,这也我大凤部落名称的由来。” “这小子现在竟然还有心思去探索修行法门,此等心性,当真是常人所不能及啊!” 谷令君和玲的对话,自然是逃不过沈炼的耳朵。齐队正对谷令君的赞赏更是不加掩饰。 这也难怪,面对几十只荒狼的围困,竟然还有心思去探寻其他,就这一条,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普通人面对这样的境况,要么吓破胆子,要么就会变得疯狂。能够做到如同谷令君这般的,绝对是凤毛菱角。 “通了!” 随着沈炼的一声呢喃,一股柔和的天地元气,如同清风一般拂过齐队正二人的面颊,向着荒狼谷中的山洞聚集而去。 这一瞬间,谷令君仿佛坠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般,周围的景象在他的感知中发生着神奇的变化。 一股透明却清晰可见的波动,随着他的心脏的跳动,泛起阵阵涟漪,一股暖流透过皮肤没入他的全身,使得谷令君仿佛被温泉包裹一般。 强烈的舒适感,让沉浸其中的谷令君发出轻声的呻吟,也让一旁正在讲述凤部修炼秘法的玲身体一震。 玲是瞎子,也不能修行。 但玲却是大巫的女儿,虽不能修行,但是天生却拥有感知天地元气的能力。 这一刻,她清晰的感觉到了来自周围天地元气的波动,而引起这一异样的源头,就是身边这个褚人! “开悟了!” 玲的声音有些轻微的颤抖,有震惊、喜悦、无奈以及一点点哀伤。 震惊的是,眼前这个男人竟然只是了解了一点点修行法门的皮毛便可以开悟,喜悦的也是如此。 身边之人虽是褚人,但却也是她的救命恩人。 但转念,想到如今他们二人的处境,玲又感觉无奈和悲哀。一个天赋极佳的修行者,刚刚崭露头角,便即将陨落,这难道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要知道,修行者不是大白菜,而是万中无一的天之骄子! 第八章 有惊无险 “嗷呜~~~~~” 一声嘹亮的狼嚎划破寂静的夜空,飘荡在万古里荒原上。 霎时间,原本明亮的夜空瞬间变得躁动起来,云层翻滚,狂风骤起! “少主,老奴去去就回。” 沈炼眼神一凝,冷冷说道。 “沈叔叔小” 齐队正话音未落,沈炼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刚才的狼嚎来自荒狼谷的霸主——狼王:顿哲! 顿哲,在东夷语言中,是恶魔的含义。据说是荒狼王自己给自己命名的。这说明这头妖兽已经脱离了兽的枷锁,进化成了妖怪一般的存在。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荒狼谷的王者,万古里的兽王!狼王顿哲已经不是一个族群的王者,而是这片荒原上最强大的妖兽,是兽王! 传说,顿哲可是堪比人类法像境界大修的妖兽,并且还拥有自己的神通。 仅凭拥有神通这一点来看,即便是遇到神通境界的大修行者,狼王顿哲即使不敌,也可以与其周旋。 按照人类修行者的认知来说,法像境界的修行者,一旦领悟了一种神通,一只脚便已经迈入了神通境。 神通境,被冠以一个神字,可见这个境界是何等的玄妙和强大,完全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 当今世上,已知的神通境强者,不超过三人,而正是因为这三人的存在,这个世界才会出现三大帝国,而大褚便是其中之一。 本来,荒狼谷中闯入人类的事情不是没有,而狼王的子孙们也只是按照惯例去将其剿灭罢了。 这是顿哲定下的规矩,这是它的领地,不允许任何族群染指,尤其是人类。虽然感知到有一名强大的人类修者在谷外,但是既然踏入了自己的领地,那就要接受来自狼族的愤怒。 这是它狼王的领地,在这里它就是规矩! 然而,竟然有一名人类在这里开悟了?这让狼王顿哲更加气氛。 人类竟然已经嚣张到了如此地步,跑到自己的地盘上,来教授弟子了吗? 这是在挑衅自己吗? 自己难道已经如此老迈和孱弱了吗? 所以,狼王怒了,他向那个强大的人类发出了挑战! 狼王恨人类,因为人类狡猾且极度贪婪。 这片万古里荒原上,本来是兽的天堂,可是当人类出现在这片荒原上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兽的生存领地越来越小,甚至一些兽群都已经被人类灭绝。 作为万古里的兽王,顿哲自然想改变这一切,它也的确这样做过。只是它失败了 至今,顿哲还记得那名人类修者的强大,它的一只眼睛也是在那场战斗中失去的。 但如今已经今非昔比,它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年轻的狼王,它现在更加强大! 再者,人家都到自家门口来挑衅了,这怎么可以呢? 谷中的山洞里。 外面发生的一切谷令君和玲自然是不知晓的。 此时的谷令君刚刚从那种奇妙的感觉中脱离出来。现在的他,整个人都是神清气爽,仿佛刚刚经历了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一般。 “恭喜恩人!” 玲温婉的声音,让谷令君有些诧异,不过转念他就明白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就是天地元气吗?” 谷令君好奇的身手抚摸这空气中的涟漪,这一切真的是太神奇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和周围的环境融合在了一起,即便是不用眼睛,也可以扫描到方圆五十米内的一切,就好像雷达一般。 “恩人竟然能够自行开悟,天资真是惊为天人,假以时日必定成就非凡,只是我们如今的处境……” 玲的声音越来越小,语气也从喜悦变成了哀愁。 谷令君这时也想起了山洞之外那些个头堪比水牛的恶狼,心中也不由的一紧。 要说释然,谷令君自知不是圣人,尤其是在开悟之后,了解到了这个不一样的世界,他就更不想这么早就死去了,只可惜形势比人强。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时,远处传来一声嘹亮的狼嚎,紧接着,山洞周围的狼群开始躁动起来。 虽然是刚刚开悟,但毕竟已经迈入修行者的门槛,对周围天地元气的变化自然是极为敏锐的。 在那一声嘹亮狼嚎之后,谷令君清晰的感觉到,周围的天地元气开始翻滚涌动,并且向着一个方向开始疯狂汇聚。 显然这些异变,玲也同样感知到了。 “狼王顿哲在和人战斗!?” 玲有惊诧道。 她可不是谷令君这种小白,作为三百年前就迁徙到这片荒原的大凤部落,自然对这片荒原了如指掌。自然也知道狼王顿哲的凶名。 “狼王顿哲?” 谷令君有些疑惑的望向玲。他毕竟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对这里的一切都还不熟悉。 似乎是感觉到了谷令君的疑问,玲马上便做出了解释。 “顿哲,是荒狼的王者,也是万古里的兽王!据说拥有法像境界的实力,并且还修炼出了一种神通!” 谷令君对这个世界的修行者没有系统的概念,他所见过的修行者也只有烈一个人而已。 “和烈比,怎么样?” “一百个烈也不是狼王的对手!” 玲思考片刻之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当然这并不准确,不过只可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卧槽!这么猛!” 谷令君惊的都爆出了粗口。 烈的实力,他可谓是亲身体验过,那特么可以称之为超人了,一百个烈还特么不是对手?这是啥?神兽吗? 特么自己这是穿到了一个啥世界啊,开局当俘虏就算了,还特么超人多如狗,神仙满地走,还要不要人活了? 其实这样想,谷令君完全是多虑了。这个世界虽然有着一些强者,但还完全没有到那么夸张的地步。 不然他一个有资质成为修行者的小白,也不会让齐队正和沈炼这种人物如此上心。修行者可是万里无一的存在。 不过还没等谷令君惊讶多久,又是一声嘹亮的狼嚎传入他二人的耳中。紧接着,在谷令君的感知中,山洞周围的荒狼开始集体散去。 谷令君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可没时间多想,快速收拾东西,背起玲就向着山谷外逃去。废话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呢?他也是人,保命要紧! 与此同时,在荒狼谷的腹地,一人一狼正在对峙。 “多谢狼王不杀之恩。” 沈炼抱拳行礼,但神情却是不卑不亢。 作为一名法像境界的修行者,并且也领悟到了一种神通的沈炼,自然是有底气直面狼王顿哲的。 不过有底气归有底气,能够和平解决的问题,还是尽量不要动手为好,毕竟动手可能就是两败俱伤,而且谷外还有自家少主存在。 抱拳行礼之后,沈炼从怀里掏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小瓶子,抛到了顿哲的身前,瓶中猩红的液体,散发着耀眼的红芒。 顿哲低头嗅了嗅,独眼中喜悦之色一闪而逝。然后抬头盯着沈炼,竟然口吐人言。 “看在麒麟血的份上,今天的事情就算了。” 沈炼也没答话,微微一笑,身形瞬间消失。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这句至理名言不仅适用于人类,同样对妖兽也管用。 麒麟,是大褚的守护神兽,也是大褚的旗帜,褚人的军旗上的图案便是麒麟 只是一般人很难见识到麒麟,更别说能够得到这麒麟之血了。 不过沈炼是一般人吗?谁敢说一名法像境界的大修是一般人的话,那这人指定是疯了。 沈炼身形再次出现,已经回到了齐队正的身边。 齐队正有些诧异的看着沈炼问道:“没动手?” “没把握。” 齐队正闻言一愣,但是依旧盯着沈炼。他对自己这个沈叔叔可是非常了解的,自己可是被眼前之人带大的。 自己这个沈叔叔自从领悟了神通之后,一直想找个高手练练手,奈何到了他这种程度的修者,想要找个能够出手也值得出手的对手,实在是太过不易。 并且由于齐队正自己的原因,沈炼又不能抽身去云游,这也让沈炼一直有些遗憾。 然而今天高手近在眼前,而且实力强大,他那句‘没把握’齐队正是打死都不能相信的。 齐队正看了沈炼良久,发现对方并不想多做解释后,便悻悻然的收回了目光。二人虽是主仆,可关系却更像是父子,甚至从感情上来说,齐队正对沈炼比对自己的父亲更加亲近。 “没动手怎么解决的?” “麒麟血。” 听到沈炼的话,齐队正感觉一阵肉疼,随即看着谷令君逃跑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幽怨。 “你小子以后要是不能成事,老子就把你丢出去喂蛮蛮!” 背着玲狂奔的谷令君忽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忍不住驻足四处观望片刻之后,才继续逃命。 而在遥远的帝都,御兽监的地下,一处巨大的石洞之内,一头幼小的麒麟鼻子抽动,然后‘阿秋’一声打了一个喷嚏。 许是因为开悟的元故,谷令君发现自己的体力也获得了极大的增强,他背着玲急速奔跑了两三个小时之后,才觉得稍微有些疲劳。 换在以前,这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种速度下,他以前最多能够坚持五公里左右,现在最少跑出了三十几公里,而且除了满身的杂物,背上还背着一个不下九十多斤的女子。 成为修行者之后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让谷令君欣喜不已。 随便找了一处适合扎营的地方,谷令君放下玲之后再次点燃了篝火。 此时的玲还有些心悸,毕竟刚刚死里逃生,她一个弱女子后怕也实属正常。 “恩人又救了小女子一名。” 玲对着谷令君的方向施了一礼,在她看来,对方哪怕是逃命,还不忘背着自己,这已经极为难得了。 “你呀,理儿太长了,赶紧休息,明天我们还得赶路呢。” 谷令君还是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对话方式,不过也没办法,敷衍了一句之后,就闭上眼睛进入了假寐的状态。 这是一名优秀军人的技能,哪怕是休息中,也不会放下警惕,毕竟身处野外,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危险。 清晨的阳光撒遍万古里荒原上,目力尽头,一线青葱与灰黄接壤,仿佛把这片广茂的荒原分割成为了两个世界。 呼吸着熟悉的味道,玲大喜过望。 “恩人,我们快要到家了!” 从荒狼谷逃跑之后,谷令君带着玲又在隔壁之中穿行了两天两夜,终于在第三天的清晨,到达了大凤部落的领地——赐索草原。 三百多年前,大凤部落从大褚王国的东南部,不远万里迁徙至此,其中的艰辛自然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 好在,这片水草肥美的土地成为了他们新的家园,至此大凤部落的族人,便在此地开始繁衍生息。 至于为什么他们要历尽千辛万苦,跨越万里之遥迁徙至此,这是这个世界的历史遗留问题,这里就先不多说了。 进入赐索草原后不久,两人便遇到了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兵。 与刚进入这个世界之时遇到的那些异族骑兵不同,这些大凤部落的骑兵,长相和大褚王国之人都相差无几,之时他们的装束却是东夷人装备的皮甲和弯刀。 在玲和领队之人交涉之后,原本对两人虎视眈眈的十多名骑士,瞬间下马,并向着二人,确切的说是玲跪拜。 玲转头用大褚语言对谷令君解释道:“这是我们部落的巡逻队,他们会带我们回部落。” 谷令君有些犹豫,毕竟自己现在名义上是大褚王国的军士,先前那些骑兵也正是因为自己身上的衣物,才会对他们二人虎视眈眈的。 似乎是察觉了谷令君的为难,玲莞尔一笑,摸索着拉起谷令君的手。 “我和他们说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大凤部虽然和大褚有些积怨,但是知恩图报的道理,却也是懂的,请恩人一定要随我回部落去,好让小女子尽到地主之谊才是。” 面对玲的真诚邀请,谷令君也不好推脱。两人算是一起同生共死过的朋友,去朋友家做客,似乎也没什么。 于是,谷令君也打消了顾虑,骑上了巡逻队牵来的战马。 第九章 舔狗 大凤部落与其说是一个部落,或说是一座城市更加贴切。 城墙高耸而立,只不过和大褚惯用的青砖巨石不同,这里的城墙明显是落后的土坯城墙,但从规模和防御能力上看,依旧不容小觑。城内有楼阁、帐篷林立,又相辅相成,倒是别有一番风景。 凤部是从大褚王国境内迁移至此的,所以部落族民在游牧的同时,并未放弃耕种以及房屋的建造,这也造就了凤部城市的落成,当地居民称之为凤城。 当谷令君骑马到达凤城的城门之下时,立即便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不过那些凤部族民看待他的眼神,可是极为不善的。 只是当这些人看到玲的时候,所有人都相继下跪,并且用东夷语送上最真诚的祝福。 谷令君虽然听不懂东夷话,但是从那些人尊敬且真挚热情的眼神中不难看出,他们对玲,是发自内心的爱戴。 其实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玲除了是凤部大巫之女之外,还有一个更加响亮的称呼——草原之光! 这可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得来的,而是因为她天性善良,且医术高超,帮助过很多族民之后才换来的实打实的荣誉称号。 可以说,在凤部的族民心中,玲就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她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酋长和大巫。 谷令君身上穿的是大褚军士的军服,这身衣服在凤部中非常显眼。东夷与大褚王国的关系历来紧张。 好在有玲的陪伴,这才能让他安然无恙的进入凤城,否则的话,估计谷令君在城墙之下,就已经碎尸万段了。 在一队骑兵的护送下,他们很快穿越街市,来到了一幢土石结构的小楼前。 玲被士兵扶下马,脸上流露出甜甜的微笑,这幢小楼是她的家,也是凤部大巫的家。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玲向身边的凤部武士小声询问着,在得到回应之后,便开心的招呼着谷令君。 谷令君也不多说,他走到玲的身边,从凤部武士手中接过玲,搀扶着她向小楼中走去。 “烈没事,已经回来了。” 原来,刚才玲是在询问烈的消息,死里逃生又再次回到家中,难掩的喜悦之情,只是很快她便想起了那个傻大个儿,那个用生命守护自己的男人。 好在烈没事,不然她恐怕会自责一辈子。 烈自然不会有事,作为东夷年轻一辈有名的强者,哪怕是遇到黑龙,又怎会出事呢? 那时候的危机,完全是因为要分神保护玲的元故,好在有惊无险,两人都是平安回到了部落。 还没有进门,一名身穿粗布麻衣,手持一根乌木权杖的中年人便开门迎了出来。 看到此人,谷令君有种瞬间被人洞悉的感觉,仿佛自己如同赤身裸体一般。这种感觉很不好,谷令君下意识的握住腰间的军刀刀柄。 “爸啦,玲回来了。” “回来就好。” 中年男人的声音很温和,给人春风拂面般的舒适感。随着男人开口的同时,谷令君那种被洞悉的感觉,也跟着消失不见。 “你虽是大褚的尖哨,不过却是小女的救命恩人,请进。” 二人虽未谋面,但是自然有人将谷令君的事情禀报大巫,毕竟大巫和酋长,是整个凤部地位最高的两个男人,再者事关大巫之女,自然第一时间告诉他。 谷令君不懂东夷礼仪,只得对眼前的大巫低头示意,表示自己的尊敬。 对方是强者,并且是自己同生共死过的玲的父亲,理应得到他的尊重。 三人还没进入小楼,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便由远而近。谷令君转身望去,一个高大壮实的身影,骑着高头大马急速飞奔而至。 没等身下的骏马停下,马上的烈便一个纵身高高跃起,落在了玲的身边,一把从谷令君的手中拽过玲,愤怒的盯着谷令君。 “你这个混蛋!竟然还敢出现在凤城里!?” 烈对谷令君没有什么好印象,对于他来说,这家伙就是强盗,是杀手!他可是在自己眼前对自己的族人行凶的刽子手。 谷令君自知打不过这个超人一般的男人,但是面对对方散发的强大气势,他却是丝毫不惧,回以凌冽的眼神盯着对方。 此时的谷令君,已然开悟,能够清晰的感知到烈的强大,那种犹如实质的压迫感,给谷令君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只不过谷令君是谁,他可是一名久经战阵的老兵,只有被打死的军人,没有被吓死的战士! “烈,是他救了我!” 玲挣脱开烈的大手,然后摸索着站到了两人中间,有些急切的对烈喊着。 她是真怕烈会对谷令君出手啊。 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烈的性格她再熟悉不过,和他修行的秘法一般,性格如同烈火,那是极为火爆的。 不过玲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烈不会对谷令君动手,因为他也是得到消息之后才赶过来的,所以谷令君是玲的救命恩人的消息,他自然知道。 之所以会发怒,是因为他看到谷令君和玲的行为亲昵,这让这个超人一般的汉子心里一阵酸楚! 没错,这家伙就是在吃醋,吃这个大褚尖哨的飞醋。 “你救了玲,我谢谢你,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但我告诉你,玲是我的女人,你休想对她有什么歪心思!” 烈瓮声瓮气的对着谷令君大吼,就像是一只宣布主权的雄狮。 听闻烈的大吼,谷令君先是一愣,随即有些好笑的退后一步,然后撇撇嘴,示意他误会了,自己对玲并无冒犯之意。 而玲的脸蛋,此时已经红成了熟透的苹果。 羞恼的玲向着烈的方向呸了一口,便不再理会他和谷令君,摸索着向着自己父亲的方向缓步走去。 看到玲羞红的脸颊,烈的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呵呵傻笑了两声,不好意思的看向一旁微笑站立的大巫,见到大巫并无怪罪之意,这才转头看向谷令君。 “小子,你竟然开悟了?” 烈是修行者,自然能够感觉到谷令君身上的变化。只不过令他震惊的是,眼前这个大褚的尖哨,只是几天不见,便已经开悟,难不成是碰到了什么奇遇。 谷令君当然不会告诉他,是他未来老婆,透露了他们部族的修炼秘法,才使得自己开悟的,这是秘密,就算谷令君没有答应过玲保密,他也不会傻到自己说出来。 什么是秘法?便是秘密,是不外传的法门,这要让人家知道了,还不是一个大大的麻烦吗? “傻大个子,我们又见面了。” “我说过,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傻大个子!想死吗你?” 眼看烈就要再次发作,只是小楼内却传来了玲那温婉的声音。 “傻大个子,赶紧带着谷先生进来!” “……”谷令君。 烈的怒气值瞬间降至冰点,一把拉起谷令君,屁颠屁颠得向着小楼里跑去。 看着眼前这个变脸如翻书的壮汉,谷令君心里浮现出了两个大字——舔狗! 没错,对于玲来说,烈就是舔狗。 虽然他是凤部的少主,是东夷族年青一代的翘楚,是凤部未来的掌舵人,但是在玲的面前,他烈就是一条舔狗,并且他也非常愿意这样去做。 在这个封建思想当道的未开化年代里,能够做到烈这样的,也算是极少数的存在了。这也侧面证明了烈对玲的情意,是真挚的。 谷令君对烈是有些欣赏的,敢爱敢恨的真男人,只是这样的烈,真的适合管理一个部落吗? 谷令君不自觉的为他的未来有些担心,他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国家和政权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借用两句老话。 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二“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谷令君觉得,这两句话就是社会群体之中的真实写照。人类社会中最不缺少的就是尔虞我诈。 拳头够硬虽然能够逞一时的威风,但也可能会被算计致死。 不过这种念头也只是在谷令君的脑子里一闪而逝,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而已。 大巫家的欢迎晚宴很丰盛,后院中央用石块砌成的碳炉上,整只的全羊在滋滋冒油。 香甜的奶茶,奶香浓郁的奶酪,香醇可口的马奶酒,让这些天风餐露宿的谷令君,吃得那叫一个通透。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谷令君也开始暗自观察这名传说中的人物,凤部大巫。 这个名字,或者说称谓,在安溪堡中的时候,就听大褚的军士提起过。 据说,这可是一名了不起的东夷大修行者,在各国的术修中也是名列前茅的存在。 不过当真见到真人之后,此人除了刚见面时,给过谷令君那种被洞悉的感觉之后,便和普通人再无区别。 他现在表现出的,完全就是一个慈祥的父亲的样子,尤其是那一脸人畜无害的微笑,怎么也和强大的修者无法联系到一起。 似乎是察觉到了谷令君的观察,大巫转头将询问的目光投了过来。 谷令君讪讪一笑,端起桌子上的马奶酒喝了两口,以此来掩饰自己被发现的尴尬。 大巫和善一笑,随即起身走到了谷令君的身边坐下。 “感谢谷先生搭救小女,谷先生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我定当竭尽全力帮先生实现。” 如果此时有其他人坐在这里,那肯定已经开心的起飞了。 这可是凤部大巫的承诺啊! 凤部不是普通的部落,而是东夷族最大的部落之一,说是富可敌国也是毫不夸张。单单是人口,以及领地的面积,就能赶得上一个小国家了。 作为这样一个部落的大巫,他的承诺怎可能不令人心动呢。 只是,谷令君却对此并没有什么概念。 他对这个世界还不熟悉,也不知道凤部大巫的承诺意味着什么,他现在想的就是回去之后怎么还在齐队正那里欠下的债。 留在凤部当然是好的,不过世界这么大,他谷令君还想去看看呢。况且,这里语言不通也是一个硬伤。 “那个……我可以要十匹马么?” 谷令君小心翼翼的问道。 自己要是能带十匹马回安溪堡,那可是能换好多钱的,届时他就有资本去到处转转了。 听闻谷令君的话,周围的人都是一愣,包括玲在内,她的表情都有些诧异的转头面向了谷令君的方向。 看着周围人的表情,谷令君心中有些忐忑。心想,难道自己狮子大张口了?于是他再次开口。 “五匹马也不是不行。” 他这次出来打秋风,原本的预想就是带两匹战马回去。当然,砍价还价他虽然不在行,却也知道要一点点来,刚才一下子砍了一半,就已经表示他有些紧张了。 看着周围的众人依旧是那种诧异的表情,谷令君心里有些小幽怨。这里的人还真是抠门,还什么大部落的大巫,估计都是一群穷鬼。 于是乎,谷令君再次降价,他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匹,不能再少了,再少我回去不好交差了!” “哈哈哈” 烈忽然捧腹大笑起来,引得周围的侍女以及玲也是跟着捂嘴娇笑,甚至温文尔雅的大巫,都不禁莞尔。 “我说小子,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当真是让人开心啊!来来来,为你这憨傻的样子,我们干一杯。” 烈大笑着起身,走到谷令君身边,拍着他的肩膀玩味的调侃着。 就算谷令君是傻子,也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瞧不起了,他心里那个懊悔啊,早知道就要二十匹马了。 而且,被一个傻子视作傻子,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太特么丢人了! 于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谷令君开始与笑话他憨傻的烈拼酒。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对方不仅实力强悍,那酒量简直也是如同超人一般的存在。 这还是他刚刚开悟,身体得到了天地元气滋养的元故,可即便是如此,不到半个小时,谷令君便被人抬着进入了客房。 在凤城中逗留了两日之后,谷令君决定离开了。 为他送行的人不多,只有烈和玲,以及一些护卫和侍女。当然,少不了的是二十匹良马,以及一些吃食和淡水。 “谷先生一路走好。” “小子,以后别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了,下次让我碰到,你可就没这么好运了!” 玲的声音依旧温婉动人,烈的话也还是那么咄咄逼人。 谷令君知道,这里的人其实也是非常热情好客的,哪怕他们知道自己是被他们视为仇敌的大褚军士之后,但依旧会对自己真诚待之。 不过,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呢? 作为一个异世界的穿越者,他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冒险者,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所以,谷令君带着他此行的战利品,开始了回程的旅途。 第十章 合作 此行的收获,可谓是非常之丰厚。 二十匹良马的价值,谷令君自然是知道的。即便是按照军功去兑换,依旧可以获得六七百两的赏银,且不说这些良马还是受过训练的军马。 军马和普通的良马可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接受过训练的良驹,可以配合骑士上阵杀敌,并且遇到战阵而不退,单凭这两点,他谷令君也是大赚了一笔。 作为一名优秀军人,战场杀敌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可是为了发财而杀人,这有些违背他做人的道德。 好在,这次的收获是因为救人而得来的,这也让谷令君拿的心安理得。 回程的路途可谓是一路坦途。 有了来时的经验,再加上有了马匹加持,他只用了四天的时间,便穿越了万古里的戈壁滩,进入了大褚境内。 安溪堡依旧矗立,只是今天堡寨里的军士却是迎来了一件大事。 对于这些身处边陲的大褚军士来说,能够亲眼目睹一位尖哨的诞生,绝对是他们军旅生涯的幸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三年里,这里晋升的第一位突袭尖哨。 一名刚刚入伍不久的军卒,只是进入大沙锅打了一次秋风,便成为了尖哨,这可让这些已经驻扎在此地不下三年的老卒们看得艳羡不已。 二十匹战马的收成,也是极为丰厚的。这意味着安溪堡中,可以再次出现十名尖哨。要知道,尖哨最值钱的装备便是战马。 “小谷,你这运气让我是羡慕的紧啊!” “谷兄弟,这次你可是发了笔横财啊,你得请客!” “请大家吃酒,你那皮甲还是俺借给你的!” “请客……” 大家将谷令君围拢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不管在哪个世界,一起当兵的袍泽之间的关系,都是如此的亲如一家。 谷令君显然非常享受这种氛围,他毕竟是军人出身,在这种环境中才能如鱼得水。 “一百两,我出一百两,请咱们全堡寨的兄弟们吃酒!” 谷令君从人群中伸出一只手,里面一张崭新的银票随风摇曳。 一百两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一名士卒一年的饷银才不过十八两。 一众军士先是一愣,随即发出震天的呐喊声,接着有人一把抢过谷令君手中的银票,向着火头军的营房跑去。 此人一边跑还一边碎碎念着。 “有钱人就是牛……” 一百两可是真不少,火头营的辅兵从安西镇的集市上采买回来了十头黑毛猪、五只山羊,以及二十几坛火刀子。 既然是请客,就要有酒有肉,当然这之中也少不得会被火头营的辅兵贪污一些,不过这也无伤大雅,毕竟是请客嘛,咋地也得做到雨露均沾。 谷令君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二十匹战马,除去自己留了两匹,其它全部换成了军功。 都头魏程远也不小气,按照一匹战马四十两的赏银来结算了军功。扣除那架损毁的轻弩,同时又要来一架崭新的轻弩,谷令君此行共收益七百两白银。 七百两是个什么概念? 拿万安郡郡城来作为参照。 一座两进两出的宅子,位置靠近城中央,价格大概三百五十两左右。 一亩上等良田,价格大约在十五两左右。 一旦上等精白米,价格大约六钱左右。 综上所述,他谷令君完全可以当个家境殷实的小地主了。如果此时他想退伍,完全可以在万安郡郡城里买一座宅子,再买上二百亩良田,还能剩下不少银子。 当然,当一个吃喝不愁的小地主,可不是他谷令君的追求,他的志向,是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这么弘大的理想,这几百两的白银显然还是不够地。 堡寨里架起了十几口大锅,木柴烧的劈啪作响,翻滚的汤汁卷着油花飞溅到锅沿上。 十几头猪,杀出了近一千两百斤的猪肉,已经全部进入锅内。 五只山羊也已经剥皮洗净,架上了简易的烤炉之上。 每一名军士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即便是过年,这也是从未有过的盛况。 齐队正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谷令君,眼中全是难以掩饰的欣赏,如同是在打量着一名貌美如花身材诱人的美妇一般。 谷令君被盯得心生恶寒,有些不自然的向边上挪了挪身体。 “小谷,你小子以后有啥打算?” 齐队正无视谷令君的反抗,一把搂住他的脖子,玩世不恭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些上位者才有的气势。 以后的打算? 这个问题对于谷令君来说是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他还没来得及考虑。 说什么要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这只是他不切实际的梦想罢了,可真要是问他之后的打算,他却也是真的没想好。 “没想好。” 谷令君的回答很简单,不过也是实话。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个世界还是非常陌生的。 “还是之前那句话,跟着我干如何?” 说这句话的时候,齐队正一改之前的玩世不恭的姿态,眼眸深邃如同一名阅历无数的长者。 谷令君一愣,这句话他刚到安溪堡之时,齐小三就问过他,他的回答是‘原为齐队正马首是瞻’。 那时候,谷令君只是为了留在这里有口饭吃,可如今他却不得不认真考虑这句话该如何回答了。 谷令君不是傻子,眼前这位齐队正不简单他是清楚的。 一名队正,只是大褚王国军中最为基层的军官,可是他表现出的行为举止,以及安溪堡中的都头对他的态度,都表明了这个人的身份并不只是如此。 尤其是有了这次的经历之后,他成为了修行者,虽然只是开悟之境,但是却也能感知到许多不同。 比如堡寨中的都头魏程远,最少也是一名金身境界的武者。 拥有如此实力的人,却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并且还对一名不能修行的队正毕恭毕敬,这里面的道道就耐人寻味了。 更加让谷令君头皮发麻的,是一直跟在齐队正身边那名永远带着面具的尖哨。 谷令君只是察觉到了此人也是修行者,便想运用天地元气探查一番,但是此人只是一个眼神,却让谷令君感觉到如同一座大山向自己压来的气势。 单从这点来看,这名神秘的尖哨,实力绝对在魏程远之上。 一个小小的堡寨,却藏着一个金身武者,以及一名比金身境更加强大的修者,并且这两人还都对齐小三唯命是从…… 齐小三的身份到底如何呢?不言而喻。 攀附权贵,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让谷令君一步登天。 可这也是一柄双刃剑,一个不好就有可能会粉身碎骨。 以前的世界,他可以为了信仰,为了国家英勇就义。但是在这个世界,他却是一个外人,他想为自己活着,哪怕这样想很自私,可是谁又能保证自己没有私心呢? 沉默良久,谷令君抬头望向齐队正,目光中充满了坚定。 “我们可以合作,但是我不会成为你的仆从。” 这是谷令君的底线,他听过那名神秘尖哨对齐小三的称呼,是少主。这说明他是齐小三的仆人。 谷令君可以攀附权贵,但是绝不给人当奴才,这是他做人的底线。 “哈哈哈哈” 齐小三先是一愣,随即发出爽朗的大笑。 笑罢,他再次看向谷令君,眼眸中精光乍现。 “好!我们合作!” 说着齐队正伸出右手。谷令君一愣,犹豫片刻之后,同样伸出右手与齐小三击掌结盟。 齐小三再次哈哈大笑,恢复之前玩世不恭的样子,提着灌满烧刀子的水囊,寻了一名军卒拼酒去了。而他身边的那名神秘尖哨,只是瞥了谷令君一眼,便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一夜,安溪堡在肉香和酒香中,显得格外欢沁。 翌日 一封来自万安郡都指挥使的调令,被传令的军士送入了安溪堡中。 “万安郡都指挥使定远将军令。” 骑着高头大马的传令军士,举着军令大吼着。 “末将在。” 安溪堡正在值守的军士皆是单膝跪地,带头的魏程远双手从来人手中接过军令。 随即魏程远起身,表情肃穆的破开封蜡,取出之中的信函,高声诵读。 “奉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顾春江将令,安溪堡军卒谷令君,以一己之力,杀敌十数,俘获良驹数十匹。谷令君忠贞勇武,克敌有功,本将甚是欣慰。特嘉奖其连升三级,任命其为永山县烽燧堡都头。自得令起,即可上任,不得有误!” 当传令的军士走后,安溪堡的军士面面相觑。 这道来自都指挥使的军令,如同来自晴空里得一颗炸雷,将堡寨里的这些军卒雷得是外焦里嫩。 震撼过后,大家都向着谷令君投去了羡慕的目光。 只是这次,大家并没有再次一拥而上,将其围住让他请客。毕竟此时的谷令君已经今非昔比了。 他现在是都头,是一营兵马的头头,是上官了。 大褚的军士,上下级观念极强,这也是大褚王国强大的根本所在。 不是有那么句话吗?‘没有上下级观念的军人,就是秋后的蚂蚱。’ “你做的?” 看着眼前一脸玩世不恭的齐队正,谷令君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合作总是需要诚意的,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齐队正语气轻松,仿佛升一个都头就像是取来自家的大白菜一般稀松平常。 虽然早就猜测眼前之人身份不简单,但能够令一名都指挥使听命与他,谷令君还是小看了齐队正。 都指挥使,大褚王国从三品军职,下辖一万五到两万军士,如果算上辅兵和民夫营,说是有五万大军也不为过。 这要是放到之前的世界,少说也是一个将军,一军之长的职位。 一个队正,却可以让一名都指挥使言听计从,谷令君又该重新估算齐小三的身份了。 “我的诚意你看到了,你的,我拭目以待。” 留下这句话,齐队正拍拍谷令君的肩膀,瞟了身边的魏程远一眼,微都头马上会意,随即对着周围军士扯着嗓子大喊。 “今晚继续煮肉,为谷都头高升送行!” 相比于羡慕嫉妒他人连升三级,还是吃肉来的更加实在一些。众军士全都欢呼雀跃起来。 谷令君走了,离开了这个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和他一起离开的还有两名突袭尖哨。 齐队正可谓是大手笔,挥手就是两名突袭尖哨。 且不说二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卒,单单是两人的装备,就是一笔不小的银子。 不过谷令君却不以为然,人家连都头都说送就送,两名尖哨算什么。 再者,这二人明显是人家齐队正的眼线,说是派来监视自己的也可以。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人家在自己身上投资了,总得派几个人看着点发展成果。 谷令君不知道的是,齐队正对他的投资可远不止这些。 先前沈炼将他从荒狼谷中救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送出去一瓶麒麟血了。那东西的价值,可不是一个都头外加两名尖哨就可比拟的,主要是你有钱也买不到。 十一章 立威 永山县,距离寿山县安溪镇三百里,而烽燧堡和安溪堡一样,同样是大褚王国边境的第一道防线。 烽燧堡和安溪堡都地处平原,只是烽燧堡这边并不像安溪堡那边临近戈壁滩。 这里的土地肥沃,又有江河支流经过,周围的土地都是上佳的良田。 既然有良田,那么就会有百姓。 烽燧堡身后便有好几个村庄,据说这里的村民都是永山县县主的庄户。 永山县县主,是皇帝的亲戚,一般只有郡王的女儿才会被封为县主。也即是皇帝的侄女。 不过这名县主还年幼,并没有在封地居住,而是随着她的父亲,居住在万安郡的君王府中。 谷令君先是到永山县校尉府拜会了护城校尉。 这是他的顶头上上司,自然不能失了礼数。两人见面之后少不了一番客套。 “在下宋江,能够与小谷都头共事,真是三生有幸啊。” 宋江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谷令君第一眼看到他,就有种见到土匪的感觉。当听到他的名字之后,终于心中了然。 宋江啊,这不是土匪头子吗。水浒传他可是看过的。 不过宋江对他的态度,可是极为谦恭的,明摆着就不是一名上官对待下属的样子。 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 宋江在军中已经摸爬滚打了近二十年,才混到了一名校尉。 如今已经年近四十的他,显然是那种没有靠山的杂牌军官。 现在年纪大了,再想像以前那般上阵杀敌获取军功升迁,的确是有些力不从心了。 而这次调来的谷令君,可是都指挥使钦点的,据说才入伍不到两个月。 这是什么? 明显是关系户嘛!他宋江这些年的官场自然不是白混的,人情世故必然玩的是炉火纯青。 看着眼前这个和蔼可亲的土匪头子,哦,不对,是顶头上司,谷令君也表现出了应有的尊重。 他当然知道,对方如此放低身段,其实是看了自己身后人的面子。 但是人敬我一尺,我便要还人一丈。这样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陪着宋校尉吃过便饭,谷令君便告别了自己这个如同土匪头子一般的上官,前往他的驻地烽燧堡。 临行前,宋江偷偷的嘱咐谷令君。 “小谷啊,你此番上任,可要小心你那些手下。” 谷令君一愣,有些疑惑。 “为何?” 宋江一把拉过谷令君,再次压低声音。 “兄弟,烽燧堡每年的战损是整个万安郡最大的,那几名健在的队正自然不是善茬,极难管教。也不知道都指挥使大人怎么想的,怎么给了你这么一个鬼地方。” 听完这番解释,谷令君心中了然。 此地土地肥沃,盛产粮食。粮食多了,庄户家里自然就比较富裕。 既然这么富裕,那肯定就会被那些东夷马贼惦记呀。 而烽燧堡作为附近唯一的军寨,就要直面这些马贼。这仗打得多了,人就死的就多。 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活下来的军卒,一个个的肯定都不是善茬。 “兄弟,我听说上一任都头,就是因为得罪了这些家伙,被他们算计,人都整残废了,那东西都没了,断子绝孙啊!” 谷令君闻言,只是微微一笑。 “多谢大人提醒,属下自有分寸。” 宋江听闻此言,满眼的敬佩之色。他哪知道,谷令君完全是装的,他现在心里已经开始问候齐队正的全家女性了。 这是齐小三给他出的难题。 齐队正说过,既然要合作,双方都要拿出最大的诚意。 齐队正的诚意是一个都头的职位,外加两名尖哨作为扈从。而谷令君呢? 烽燧堡这个烂摊子,就是展露他诚意的考题! “沈叔叔,这家伙以后会怎样?” 齐队正倚靠在了望台上悠闲的喝着水囊里的烧酒。身边带着恶鬼面具的沈炼,如同一尊瘟神一般站的笔直。 “老奴认为,此子日后可成大事。” “能够让您觉得可成大事的人,我也就不在纠结那瓶麒麟血了。” 齐队正又灌了一口酒,回身望向东北方向,原本玩世不恭的脸上一抹森冷之意闪过。 “我会回去的!” 沈炼没有言语,他的目光一直盯着齐队正。只是原本漠然的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庄老六这些天一直很郁闷,原本暂代烽燧堡都头的他,觉得自己绝对是下一任都头的最佳人选。 奈何天不从人愿啊!上面竟然直接指派了一名都头,据说还是一个入伍不到两个月的生头。 一想到这个关系户,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烽燧堡与东夷马匪连年角逐,这里的军卒谁人身上没有几个甚至十几个东夷蛮子耳环的军功。 让一个关系户来管自己这些丘八,算怎么回事? 本来觉得人家毕竟是关系户,自己应该稍微给一点面子,不然惹得上面那些官老爷们不高兴了,肯定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但是吴老狗的一番言语,却打消了他的念头,并且坚定了要给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吴老狗,原名吴国忠,家境也算殷实,所以读过几年公学,还考上了秀才。只是后来得罪了当地的贵族,这才被革去了功名,不得不弃笔从戎。 不过此人毕竟读过书,所以对上层阶层的蝇营狗苟也有些了解。而且此人脑子也极为好使,被堡寨的军卒们冠以军师的名号。 吴军师的原话是这样的。 “老六,此人虽然有些背景,但必然是被人发配至此的。若不是如此,为何会被发配到我们烽燧堡呢?我们堡寨在永山县的名声,你是知道的。” 听闻这样的话,庄老六心中便有了底气。 心想,你这生头要么老实一点,做一个没有实权的样子货。要是敢扎刺儿,就别怪他庄老六和堡寨的兄弟们不客气了。 前任那个成了太监的家伙,就是这生头的榜样。 谷令君一路上心里都在盘算,他在想自己该如何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烽燧堡中站稳脚跟。 虽然心里有些怨气,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了。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也带过兵,而且还是特战队。 那里面也不乏有刺头出现,而自己能够让那些人信服,靠的也不是以德服人。 行伍出身之人,都是一个样子。说白了,他们只信服有能力的人。 而在这个世界,有能力等于拳头大! 如果是大沙锅之行以前,他谷令君可真的没有这份自信。 刚到这里的时候,那些尖哨和蛮子的厮杀他是亲眼见识过的,那简直是将杀戮变成了艺术一般。 他自认为和这些人之间还是有着一小段差距的。 毕竟他之前的战斗方式和这个世界完全不同,他是个玩枪的,远程打击要强过近战实力。这也是他为何对弓弩那般执着的原因。 但在荒狼谷开悟之后,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天地元气对他的身体改变很大,最直观的就是他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得到了不小的提升。 谷令君现在完全有自信一人对付五人之内的突袭尖哨。 这不是自大,而是实打实的可以做到。人类一旦迈入修行者的行列,如同一个人拥有了超能力一般。 虽然只是开悟境界并不能有多少增强,但是随着天地元气的滋养,单单是身体素质就比普通人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再加上他谷令君本来就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实力自然不容小觑。 “既然给我出了题目,那我就拿这些人试试水。” 这是现在谷令君心里的想法,他要用行伍人的规矩,给这些烽燧堡的丘八们一个见面礼。 平日里烽燧堡的后门都是打开的,方便周围的商贩来此售卖一些杂物吃食,毕竟这个年月,这些军卒也算是比较大方的人群。 只是今日,这里一反常态。不仅大门紧闭,连那些往来的商贩也被一扫而空。 谷令君三人六马到达这里的时候,堡寨里的军士并未立即开门,就连高台上的守卫也是一脸漠然的看着他们。 “你们是何人?来我堡寨有何事?” 说话的是一名满脸横肉疤脸汉子,那道从额头一直到脸颊的刀疤,彰显着此人的悍勇。 谷令君没有答话,身旁的尖哨轻夹马腹上前大声呵斥。 “还不快快打开大门,这位是新到任的烽燧堡都头谷大人,尔等速速前来迎接!” 喊话的尖哨叫许豹,身为尖哨的他看到这些军卒眼里的不屑,自然心中气愤不已。 在他看来,哪怕对方是臭名昭着的烽燧堡军士,哪怕对方是出了名的悍勇善战,可是和他们这些尖哨相比,还是差了不止一截。 可惜,他真是想多了,烽燧堡里的这些老兵油子,还真不吃这一套。 只见那名疤脸汉子用指头掏了掏耳朵,脸上的不屑之色更胜。 “你说啥?老子没听清,你这个尖哨莫不是走关系得来的,咋说话跟个娘们儿一般。”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许豹闻言当场就要发飙,不过还没等他发作,谷令君就驾马上前制止了他。 谷令君饶有兴致的对着高台上的刀疤脸汉子拱了拱手。 “敢问阁下姓甚名谁?” “别整这出文绉绉的架势。” 疤脸汉子冲着谷令君的方向啐了一口,然后继续说道。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庄,在家排行老六。现任烽燧堡守军队正。老子的军功簿上记着三十五个蛮子的耳环,要不是老子家里穷,现在也是个尖哨!” 三十五个耳环,说明这家伙亲手结果了三十五个东夷蛮子。 这样的人的确有能力成为尖哨,这也是他敢于挑衅许豹的资本。 “三十五个啊,也不咋样嘛,就这点军功也值得你如此吹嘘,还真是个喜欢显摆的废物点心啊。” “直娘贼,你这厮说谁是废物!” 废物点心是啥庄老六不懂,但是废物这个词他还是听得懂的。 “你是聋了吗,老子说你!废物!” 谷令君挑衅的盯着庄老六,一字一顿的说道。尤其是废物两字,声音极为刺耳。 “直娘贼,你给老子等着!” 庄老六一声大喝,随即抽出腰间的军刀,转身冲下高台。不多时,烽燧堡的大门就被人打开。满脸杀气的庄老六提着军刀从里面冲出,后面还跟着一众军卒。 “小杂种,看老子不活劈了你。” 军师吴老狗以为庄老六就是想吓唬吓唬新来的生头,可当发现这家伙真有可能会劈了对方的时候,急忙上前拉住了他。 “老六,冷静,就算对方是个被发配的家伙,毕竟还有些底蕴,如果认真被你砍了,你也得跟着赔命!” 吴老狗声音不大,但是开悟之后的谷令君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十二章 一刀 “这位大哥,你不用劝他,他没本事伤到我。” 谷令君的话让吴老狗身体一颤。 刚才他说话的声音可谓是极为小声,但是对方依旧可以听到。如果不是精通唇语,那么对方刚才的话就不是在夸大。 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出声提醒庄老六,这家伙就已经挣脱了他的束缚,飞身冲向了谷令君。 谷令君刚才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 先前吴老狗劝阻庄老六的时候,他还有些许的犹豫,现在算是彻底的暴发了。 此时的庄老六,完全就是被引燃的火药桶。 管你有什么背景,老子先砍死你再说! 从庄老六冲向谷令君的步伐来看,此人绝对有资本叫嚣突袭尖哨。 他冲锋的脚步,看似轻盈迅捷,却又给人一种极为稳健的感觉,可以说是诠释了什么叫做静如青松,动如脱兔,势如猛虎! 就连跟着谷令君一起的许虎和许豹两位突袭尖哨,也是暗地里为此人叫好。 既然要立威,凭借战马冲刺的力量去打败庄老六,肯定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谷令君一个翻身跳下马背,紧接着开始加速冲刺,以同样的速度冲向对方。但和庄老六不同,谷令君的刀并未出鞘。 在他看来,武器是用来杀敌的,眼前的家伙虽然可恶,但是毕竟是袍泽,所以谷令君不愿出刀。 老实说,近身格斗,对于一名原特战军官来说,其实算是家常便饭。 不过这个世界的军士却有着先天优势,因为这里是冷兵器时代,近战搏杀,是每一名士卒的保命本事。 如果还未开悟之前,谷令君根本没有自信和一位手提军刀的悍勇军士对战。 只不过如今,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虽然没有修炼过任何秘籍,但是单单开悟之后对天地元气的沟通,已经让谷令君受益良多,比如说动态视觉。 是的,如今的谷令君,可以说能够轻松的捕捉到对手的行动轨迹,并且还有时间做出预判。 这是身体素质得到提升之后,最为直观的好处。 几个呼吸的时间,两人便已经对撞在了一起。 庄老六一声大喝,手中的军刀成力劈华山之势,对着谷令君就是当头一刀。 这一刀可谓是狠辣刁钻,周围人都能看出,庄老六是奔着要人命去的。 谷令君前冲的速度飞快,按照正常人的身体反应能力,根本无法完全躲开庄老六这致命一刀。 周围的军士,包括许虎和许豹在内,都是心里一惊。 心想,这家伙刚才不是还吹嘘对方伤不到他吗?怎个现在却是这般找死呢? 只是这个念头还没有在众人心里过去,下一刻,谷令君的身体如同鬼魅一般停在了原地。仿佛惯性这个东西在他身上不起作用一般。 急速前冲,又突然静止,哪怕是那些武艺高强的军卒,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但是,谷令君就是做到了!而且表情还极为轻松。 其实众人不知道,谷令君刚才前冲的速度并不是他的极限,他只是选择了和庄老六使用一样的速度罢了。 其他人都不知道,他们眼前这个新来的都头,实际上是一名开悟之后的武者。 哪怕只是刚刚开悟的修行者,身体素质的强悍,也相当于普佣人锻炼个年的。 何况,谷令君开悟之前,本来就是一名经验老到的老兵。现在有了天地元气的加持,自然实力就变得极为恐怖。 庄老六显然也没料到对方能够以这种方式躲开自己的攻击。 刚才的一刀势大力沉,但是却劈了个空,庄老六差一点就闪了腰。 谷令君并没有立即发起攻击,而是面带微笑的挑衅着庄老六。 “就这点本事,难道你的三十五个耳环的军功是捡来的?” 这话可是有点伤人了。 军卒最在乎的是什么,除了自己的武器铠甲,其次便是自己的军功了。 谷令君的话再次点燃了庄老六这个火药桶。 顾不得有些隐隐难受的腰腹,庄老六提刀就是一记横扫千军。 这一刀的发力点有些问题,虽然未能出得全力,但是却也是攻击力十足的一击。 只听“当”的一声金铁交鸣。 庄老六的军刀如同砍在了一根石柱上一般,就连他的虎口也是被震得生疼。 周围的军士几乎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些人都被谷令君的强悍给震惊到了。 刚才谷令君面对庄老六的一记横扫,不动不躲,只是轻轻抬手,用手中未出鞘的军刀,便挡住了庄老六的攻击。 这一下看似简单,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得却是门道。 周围的军士哪一个不是内行,他们扪心自问,如果换做自己压根就不可能这般轻松的当下刚才那一刀。 此时就算是被愤怒蒙蔽双眼的庄老六,也已经冷静了下来。 他心里清楚,这次恐怕是踢到铁板上了。但是此时已经是骑虎难下。 认输?不行,牛皮都吹出去了,现在认输以后在烽燧堡里也就别混了。 可是不认输明显也打不过啊。 庄老六不是生头,他也是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兵,虽然只是交手了两招,可他却深知对方的实力强过自己太多。 怎么办呢?庄老六一时间也没了方寸,只得退后两步,满脸戒备的与眼前的谷令君对峙。 谷令君并没有上前攻击,他依旧站在原地,持刀的手,背在身后,脸上的表情轻松且玩味。 只是其他人不知道,谷令君脸上的表情根本就是装出来的。 背在身后的提刀的右手,正在微微颤抖,要不是他及时用左手紧紧握住,背后的许豹和许虎两兄弟,怕是早已经察觉出了不对。 刚才那看似轻松的一挡,其实让谷令君吃了一记暗亏。 他现在脑子里正在重复一句至理名言“莫装b,装b遭雷劈!” 当然,这是立威之争,涉及到之后自己在这里能否过得舒心,所以哪怕是要遭雷劈,这个b怕还是要继续装下去地。 不过继续这样被动的防御,肯定不行,得想个办法既能震慑烽燧堡中的军卒,又不伤及对方的性命。 谷令君眼神扫过烽燧堡围观的军卒,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我们都是大褚的军士,是袍泽,没必要拔刀相向。” “既然大家想要看看我谷某人有没有实力当你们的头头,那我们就用木刀如何?” “我事先声明,我只出一刀。” “如果你们里面有人能接下我这一刀,那么以后在下任凭各位发落。” 听到这话,烽燧堡的军士瞬间就炸了营。 “直娘贼!这小子太狂妄了!” “就是,庄队正,劈了他!” “是啊,庄队正,干死这个臭不要脸的!” “……” 这些丘八大部分是大老粗,骂街的脏话也是张口就来,谷令君的话的确犯了众怒。 虽然有了大家的起哄,给庄老六涨了不少的气势,但是他依旧有些犹豫。 他不死傻子,刚才交手对方别说出全力,恐怕是五分实力都没用上。他庄老六自知不是对手。 但是要说只凭一刀就打败自己,显然他还是不信的。 不过谷令君的第一句话他也是认同的,大家都是袍泽,没必要真的你死我活。 没等庄老六发话,号称军师的吴老狗,已经命人从堡寨中取出了训练用的木刀。 吴老狗亲自将木刀送到了两人的身前。先是丢给庄老六一把,然后又走到谷令君身前,双手拖刀递上。 谷令君有些诧异的打量着这位三十多岁却面目清秀的队正。 吴老狗也同样在看着谷令君,只是眼神中有着一丝纠结,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 只是稍作犹豫,吴老狗便下定决心。 他压低声音对谷令君说道:“大人,可否手下留情,毕竟我们这些丘八都好面子。” 谷令君了然,这家伙应该和那位庄老六关系很好,这是在央求自己。 谷令君微笑着点点头,然后接过了吴老狗手中的木刀。 吴老狗面露感激的偷偷抱拳,然后立即恢复之前的模样,转身走回了烽燧堡军士的人群中。 谷令君反手握刀,将木刀背在身后。气定神闲的盯着庄老六。 “庄队正,准备好了吗?” “来!” 庄老六也不甘示弱,挑衅的对着谷令君叫嚣。 “请!” 一个字说完,谷令君竟然轻轻的闭上了双眼。 这个动作,对于已经有些心有余悸的庄老六来说,无疑如同被人喂了一口大便一般恶心。 这家伙也太特么瞧不起人了,竟然打算闭着眼睛跟自己交手! 奶奶的,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了了。 原本还想着怎样接下谷令君一刀的庄老六,再次成为一头暴怒的野兽,也顾不得两人之间的差距了,提着木刀飞身冲向谷令君。 依旧是最开始的那一记力劈华山,只是这一次,愤怒加上被羞辱之后的屈辱感,让庄老六这一刀竟然有了一种一往无前的意境在其中,似乎真的能够劈开山岳一般。 谷令君为什么会闭上眼睛? 答案当然是在装b了。 只不过这次他要把这个b,装的更加高大上一些。 在之前的世界,他看过一部动作电影,名字叫做《绣春刀2》。里面有位女刀客,有过一次特别经典的对刀招式。 谷令君之所以闭上眼睛,一是为了激怒庄老六,让他先一步向自己发起攻击,再者,也是为了还原那经典的对决。 其实睁不睁眼对于谷令君来说,意义不大。 闭上双眼,感知周围天地元气的波动,谷令君可以清晰的感知到庄老六的移动轨迹。 这种感觉很玄妙,仿佛他自己完全融入了空气之中一般,谷令君非常喜欢这种感觉。 木刀带着烈烈的劲风急速靠近。在谷令君的感知中,那边飞速靠近的刀仿佛变得如慢速播放的电影一般。只是在他人看来,庄老六的攻击,快如奔雷! 近了…… 三、二、一。 就是现在! 谷令君的双眸猛地睁开,同时他握刀的右手快速抬起,反手挥出的木刀似乎带上了残影一般。 两把木刀在空中交错,但令庄老六疑惑的是,应有的撞击感并未出现,反倒是觉得如同砍中了钢丝一般,对方的刀在急速滑走。 这不是庄老六的错觉,而是真实的感受。 因为谷令君的刀,就是在滑动,而且速度比之刚刚更加迅捷。 紧接着庄老六眼睛已花,身前的谷令君已经消失不见,而在他的余光中,一柄夹杂着劲风的木刀,从天而降! “咔嚓”一声脆响。 两把木刀应声而断!而庄老六因为冲击的速度过快,又没了着力点,身体因为惯性向前又踉跄了三四步,才堪堪止住身形。 他有些诧异的回身,发现谷令君并没有消失,而是闪身到了自己的身侧,但是他实在想不通,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而谷令君此时心里只有一个字——爽! 刚刚他完美的复制了丁白缨的断刃一击,他恨不得自己是以第三者的状态重新再看一遍。 不过也无所谓了,从周围那些军卒呆若木鸡的眼神中,他就清楚,刚才自己的那一招,肯定接近完美。 当然,他也没忘记自己刚才答应了别人,要给庄老六留面子。 于是他走到庄老六身边,如同亲昵的老友一般勾住他的肩膀,对着在场的军士大声叫道:“由于我们二人的兵器全部折断,我宣布,这次比试,平手!” 说完,还俏皮的用屁股撞了庄老六一下。 “庄队正,你觉得呢?” 庄老六还没从蒙圈的状态中缓过神,只是条件反射的点点头。 而脑子转的飞快的吴老狗,已经开始发挥他的热度了。 “兄弟们,我们的新都头咋样?” 众人先是一愣,沉默了片刻,突然有个声音响起! “谷头儿霸气,我服了!” 有了一个,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然后是全部烽燧堡的军士。 丘八们就是这样,如果你有真本事,马上就可以得到他们的尊重。 当然,只是立威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谷令君又从怀中掏出了一张银票。 “这是我这个都头第一天上任给大家的见面礼,今天我请大家吃酒、吃肉!” 这次烽燧堡的军士没有任何犹豫,大伙齐声发出了震天的欢呼。 十三章 收买人心 走马上任的烽燧堡守军都头谷令君,坐在堡寨里属于他的专属房间内,面前的桌案上是烽燧堡守军的花名册,以及辎重、粮草的造册。 说实话,烽燧堡很穷,是真的很穷。 原因为何,其实不言而喻。 这里是出了名的不服管教的堡寨,自然不受上面那些头头脑脑的待见。 当然,不待见归不待见,这里的军卒的悍勇程度,在永山县边军中也是非常出名的。 要不是因为这样,估计这些军卒,已经被那些他们得罪过的上官给算计着为国捐躯了。 这点就比那些文官要强上许多,军武之人可是极为看中战力的,哪怕那些军卒都是一个个的刺头,他们也会硬着头皮继续任用。 任用是任用了,一些琐事上少不得会与那些会做人的军卒有些差距。 烽燧堡中的守军,表面上是一个营的兵力,可实际上这里只有三百三十二名士卒。 而且这里还没有辅兵,甚至连火头军都是堡寨里的军卒们轮流来担当的,条件和安溪堡根本没法比。 庄老六和吴老狗对此也非常头疼,也尝试过向上官们去要人,只是换回的都是一句话“之后再议。”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他们二人当然知道原因,也尝试着改变,但是最难改的不就是人的秉性么。吴老狗还好,这家伙有颗七窍玲珑心。但是架不住火药桶脾气的庄老六在后面拆台啊。 也就是二人有着过命的交情,不然吴老狗早就撂桃子不干了。 辎重和粮草,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寒酸至极! 从军卒身上的武器装备,到被服褥具,皆是非常陈旧。跟富庶的安溪堡一比,这里的军卒就是一群拿着武器的乞丐。 这让谷令君以及许虎、许豹都觉得这些家伙绝对是后娘养的。 粮草方面,就不用多说了,吃饱倒还是可以,但是也只限于吃饱罢了。 不过,让谷令君欣慰的是,这里虽然条件艰苦,但是那些军卒们却从未抱怨,而是将这种不公,变为了对付蛮子的动力。 这要归功于吴老狗,这个被革了功名的秀才,在画饼这方面,还是有些天赋的。 在这家伙的忽悠下,烽燧堡里的军卒,都学会了什么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道理。 也只有庄老六和吴老狗才清楚,这话在烽燧堡,完全就是胡说八道,除非庄老六这个搅屎棍战死,否则他们就得继续在这里过苦日子,永无翻身之日。 合上花名册,谷令君起身走出了自己的营房。 堡寨中央的空地上,五口大锅上方缭绕着滚烫的蒸汽,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肉香。 为了收买人心,谷令君又出血了。 这次他没有大方的直接扔出一百两,而是只花了五十两。 别看少了一半,但是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起码堡寨里的士卒,已经人人嘴里都在念叨着新来的都头,人怎么怎么仗义。 看到谷令君出来,吴老狗扯着一脸不情不愿的庄老六,来到近前。 “谷头儿,我兄弟二人向您赔罪了。” 吴老狗语气诚恳,说完还不忘踢了一脚旁边的庄老六。 庄老六虽然有些不情不愿,但是这家伙却也是个愿赌服输的汉子。他把眼睛一闭,双手抱拳,大声叫道:“谷头儿,以后老庄就跟你混了!” 谷令君没说什么,而是取下腰间的水囊,抛给身前的吴老狗,示意他打开。 吴老狗也不推脱,直接将木塞拔出,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一旁的庄老六闭着的双眼猛然睁开,恶狼一般的一把夺过水囊,仰头就是‘咕咚咕咚’几大口。 “啊~~~~~~!痛快!还是这火刀子好喝!” 庄老六家境贫寒,军功换来的银两以及他的饷银,绝大部分都贴补了家里,平时就算是馋了,也只是喝一些最劣质的地瓜烧。 这纯良酿造的火刀子,虽说不是什么名贵的佳酿,但价格也绝不便宜,这些军卒们还真喝不起。 “喜欢?屋里还有一些,一并送你了,不过喝醉了,我可要打你鞭子的。” 谷令君呵呵笑着转身进屋又拿出了三个水囊,全部丢给了庄老六,这可把他给高兴坏了,哪还记得之前被羞辱的事情,果真是有酒就是爹呀。 晚饭谷令君把吴老狗和庄老六招呼到了自己的桌子上。毕竟刚刚到任,许多情况都需要了解。 “怎的队正,只有你和老六二人?” 这个问题,看过花名册之后,谷令君就已经发现了。 吴老狗轻叹一声。 “哎~~~~大人有所不知……” 原来,烽燧堡连年与蛮子征战,战损本来就很大,他们又不受上官待见,甚至连升迁的机会,都很少给予。 之前的确有几名队正,只是在和蛮子的马匪交战中战死了,现在的队正职位,大多是由能力出众的伍长暂代的。 “嗯,事情我都了解了,之后我会将此事呈报予宋江大人。” 听闻此言,庄老六忍不住就对着县城的方向啐了一口。 “呸!就那老匹夫,跟他说有个鸟用!” “庄大哥,慎言!” 吴老狗赶忙制止一脸愤慨的庄老六,这家伙吃亏就吃在了这张嘴上。 谷令君知道,这俩家伙并没有真正的将他当做自己人,毕竟相互之间接触时间太短。 “吴队正无妨,我们之后是要一起共事的袍泽,那些背后二报的小人行径,我谷某人做不来的。” 谷令君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既然我接手了烽燧堡,那么别人有的,我的手下也必须要有,否则不是寒了众位为我大褚王国戍边将士们的心吗?” 这话属实说的有点冠冕堂皇,不过谷令君却也没有托大。 从初见宋江时对方对他的态度来看,一些并不过分的要求,对方应该会给谷令君开绿灯的。况且,他想要的本来也是烽燧堡的士卒们应得的。 庄老六依旧不屑,不过他虽然脾气耿直且暴躁,却不是真的傻。眼前这个年龄不大却实力彪悍的谷都头,还有一个身份存在——关系户。 想到谷令君的这一重身份,就算是庄老六,都有些开始相信谷令君说的话了。 第二天,谷令君就派人将自己的需求,呈送给了永山县的宋江。 果然不出他所料,当天宋江就对此做出了批示。 批示不多,只有一个字——准! 庄老六和吴老狗看着那个用朱砂写成的准字,觉得这个红艳艳的大字好生刺眼。 宋江的效率是很高的,只用了五天的时间,原本拖欠的辎重和粮草全部补齐,甚至还多出了两成。 最让烽燧堡军士开心的是,随着辎重营一起来的,竟然还有二十匹军马。 这可是稀罕物啊,要知道这年头大褚最紧俏的就是马匹。有了这二十匹战马,烽燧堡哪怕凑不齐十名尖哨的装备,但是日后在与蛮子马匪交战时,也会少死几个人。 其实之前的战斗中,烽燧堡也缴获过蛮子骑兵的战马,奈何他们堡寨太穷,根本养不起这些祖宗。 养马,尤其是军马,可不是养骡子养驴,上等的军马饲料可是不便宜的。 看着好几大车崭新的盔甲军刀,以及那些被堆成小山般一麻袋一麻袋的白米,烽燧堡中的军卒都有一种好似做梦般的错觉。 一名年轻的小卒,先是满脸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随即又伸手拉了一把身边的袍泽。 “你掐我一把,娘咧,我不是在做梦?” 他身边的是一位伍长,此人显然是知道一些内幕的,只是一脸嫌弃的瞟了一眼身边的小卒,并没有理会他。 这些辎重和粮草还不是重头戏。 等这些物资全部卸车入库之后,随行押运的一名都头,从怀中掏出了一纸军令。 这是一张长长的升迁委任状。 首先,是庄老六和吴老狗,升参军,领都头饷,协助谷令君署理堡寨军务。 其次,是原本几名代理队正的伍长,全部提拔为正式队正。 最后,是一长段的废话,大概意思就是勉励军士,鼓励大家继续努力的意思。 这些文绉绉的废话,在场估计除了谷令君和新提拔的吴参军以外,没有第三个人能够完全听明白。 送走辎重营的一众军士之后,谷令君独自走到高台之上,俯视堡寨中的军卒。 “我说过,别人有的,我的弟兄们也必须有!” “崭新的铠甲,给你们!” “锋利的军刀,给你们!” “充足的粮草,都是你们的!” “这是你们应得的!” “本都头知道,之前列位多少都心存些怨气,觉得上官们对我们不公平,本都头在这里告诉你们,以后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因为,烽燧堡,有我!” “我等原为都头效死!” 所有人都单膝跪地,声音那叫一个齐整。这次没有任何形式主义在其中,每一名军卒都是真心实意的喊出了这句话,包括庄老六和吴老狗。 谷令君的实力,不必多说,庄老六作为堡寨中最强的老卒,在人家手上都讨不得半点便宜,这是有目共睹的。 要说能力,带兵打仗那是后话,这些丘八们暂时还没考虑那么远,毕竟这里没有大型战事,有的只是蛮子马匪。 不过单单是能为大家的切身利益着想这一点,就上这些丘八心悦诚服了。 谷令君以前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一名军官说过一段这样的话,的确很有道理。 “军队的基础在于士兵,要给他们希望,让他们眼里有光。” 谷令君对此深表同意。 一名合格的军官,就需要体恤士兵的疾苦,重视士兵的利益,只要做到了这两点,士兵们才会对你信服,从而促进官兵之间的凝聚力。 当然,在这个世界里,能够做到这一切的前提,要么你要学会逢迎上官,要么就得有个好靠山。 谷令君是后者。 宋校尉之所以这么大方的满足谷令君提出的要求,为的是什么,谷令君心知肚明。 他倒也拿的心安理得。他到此地来当这个烽燧堡的都头,不也是齐队正对他的考验吗? 谷令君不是那种迂腐之人,放着关系不去利用的事情,那是那些自命清高的傻子才会做的事。 想要在齐队正那里展现自己的合作价值,手头就必须有一批能够拥护自己的手下。 谷令君成功的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壮大! 如何壮大,最简单也是最高效的办法就是获取军功。 在大褚军中,军功等于白银,等于更多的物资,等于更高的官职,等于很多很多。 谷令君记得,拿破仑说过。 军事上最重要的三件事,第一是钱;第二是钱;第三还是钱! 他想要让烽燧堡强大,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这三条。 有了钱,可以获得更多的装备物资。有了钱,就可以招募更多的士卒。 宋江虽然因为想要讨好谷令君身后人的原因,给了他很多便利,但谷令君知道,也仅限于此了。 之后想要获得更多的好处,就得亮出自己的本事。 这里毕竟是军中,哪怕市侩如宋江之流,如果你一点本事也没有,时间长了他也会瞧不起你。 所以,接下来最紧要的事情就是获取军功。 为此,谷令君还特地将庄老六、吴老狗,以及那些刚刚升迁成为队正的军官们聚集到一起,开了一个碰头会。 “我初来乍到,对这边不熟悉,大伙跟我说说。” 这个介绍的活计,自然非被大家冠以军师之名的吴老狗莫属。 “头儿,你应该也听说了,我们这儿匪患严重。我们堡寨里一没有骑兵,二没有尖哨,所以与之交战一直都束手束脚,长久之下,战损确实大了些。” “其实哪怕上面不给我们增派人手,我们也是可以自行招募的。” “但奈何,之前实在是困难了些,再者就算我们想招人,那些青壮们一听是来烽燧堡,大都是立马掉头就走。” 废话,人家肯定不来呀。 烽燧堡在永山县可谓是名声在外。说不好听点,就是来这里当兵,就得干最难得活,吃最差的饭。 试问这样的地方,哪个愿意来? 不过现在不同了,谷令君给他们带来了希望,所以招兵买马的事情,可能就不再像之前那样困难了。 堡寨自己是可以招募辅兵的,不过却需要自己出饷银,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老实说,谷令君也负担不起。 众人几番商量之后,谷都头拍板。 “我们去万古里打秋风!” 十四章 阙客山下 泰华山脉成东西走向,贯穿大褚王国西北三郡,并且与万古里荒原相连。 永山县就坐落在泰华山脉的阙客山脚下。作为半山区地区,永山县可谓是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这里矿藏丰富,土地肥沃,水资源充足,有着塞外江南的美称。不过这里也是大褚王国最招贼的地方。 荒原上的东夷蛮子,时常化身马匪光顾此地。 原本,西北边军在此地的驻军,超过八千,由护城都尉姚天啸镇守。 奈何如今大褚东南战事吃紧,原有的八千军卒,其中五千被派往东南边陲,能征善战的校尉们,也大都前往战场。 留下的虽说不是老弱病残,可也是如宋江之流得过且过的主。 所以如今的永山县,可谓是匪患猖獗,当然最为猖獗的地区便是烽燧堡所在的东望镇。 阙客山下一支由十二人,二十五匹战马组成的马队,小心的在柏木林中穿行,带队的正是新上任的烽燧堡都头——谷令君。 庄老六骑在马背上,乌黑的头盔之下,一张疤脸洋溢着得意的神情,时不时还会嘴角抽动。 他是在笑,可是由于那道伤疤的缘故,这张脸,笑起来却显得格外狰狞,估计可以直接吓哭小朋友。 他身边的许豹,那是非常看不得这家伙穷人乍富那小人得志的样子,心里多少有些不屑,不过也没有过多的表现出来。 毕竟他许豹只是队正职务,和人家这个参军还差着半级呢。 作为齐小三派来的眼线,又有突骑尖哨的身份,所以一个队正,谷令君还是要给的,这也算是在收买人心。 忽然,前方的树林中,出现了异样。谷令君竖起拳头示意众人警戒,在场的都是老油条,立即就有人架起轻弩对准了那个方向。 不多时,一人一马的身影从草木中显现,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去前方查探地形回来的许虎。 看清来人,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解除了戒备。 许虎驾马上前,右手捶胸对谷令君行了一个军礼。 “头儿,再走三里就出林子了。” 谷令君点点头,抬脸看了一眼天色,决定在此地扎营。 马上就要进入东夷蛮子的地盘了,要让军士们保持最佳的状态,才能在危机四伏的敌方地盘上有所斩获。 派出警戒哨,并将战马分散隐蔽后,谷令君和剩下的军士开始分别寻找粗壮的树木,作为今夜下榻之所。 晚食很简单,就是大饼配着肉干,这是大褚尖哨在外执行任务之时标准的军粮。 这些尖哨经常潜入敌人的领地,埋锅造饭无疑是找死,所以便携的军粮就成为了他们的标配。 庄老六倚靠在一棵大树的枝干上,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皮袋子。 打开皮袋,从中捏出一点点白色的细小颗粒,均匀的洒在一条肉干上,动作细致小心,生怕浪费哪怕一丝一毫。 皮袋子里是谷都头制作的精盐,这些精盐对于他们这些军士来说,可是正经的稀罕货。 尤其是这盐的精细程度,比那些达官显贵们食用的精盐还要精细几分。 在这个科技落后的世界里,盐本来就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何况如此精细的精盐呢? 美美的吃了一口肉干,有了精盐的加成,让这些索然无味的肉干也变成了美味佳肴。 享受的同时,庄老六向着谷令君休息的大树的方向,投去了他心悦诚服的目光。 不巧,此时谷令君正好也看向了这里。 二人四目相对,并且庄老六还是用那样的眼神,谷令君浑身一颤,一股恶寒涌上心头。 说实话,就算庄老六是个女的,谷令君也绝对不会对他产生半分兴趣,何况这家伙还是个大老粗! “老六,你要是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就阉了你,送你去郡王府当管事。” 面对谷令君的呵斥,庄老六也不气恼,讪笑着收回目光继续吃饭。 自从众人上次开完了那个碰头会之后,距离现在已经有一个月得时间了。这一个月里,烽燧堡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备战。 烽燧堡中的军卒,大都不善骑射,想要出去打秋风,需要一段时间与马匹的磨合。 不过好在,这些军卒本就是久经沙场的悍勇军士,磨合的时间并不需要太长。 谷令君本来是打算弄出十套突袭尖哨的装备的,不过走了一趟县城之后,他就放弃了。 没别的,他上次的军功换来的银两根本就不够。 无奈,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只是置办了几架轻弩,以及一些必要的装备。 可即便是这些,也让他差点破产。 他不是没想过去薅一下宋校尉的羊毛,可惜那是不现实的。 突袭尖哨的装备,可不是制式武器。 那都是单独配发制造的,别说一个小小的校尉,就是原来的护城都尉,游击将军姚天啸,也不敢说随意调拨十套。 不过就算是眼下这些装备,也是让烽燧堡中的军卒们看得是直流口水。大家都是跃跃欲试,恨不得全部去到蛮子们的地盘上打秋风。 军人的战功,是要用敌人的人头来换的,利器在手,自然可以天下我有。 可惜,轻弩只有五架,加上谷令君和许虎、许豹的三架,也才堪堪凑齐八架。其他几人,只能用弓箭来作为远程武器。 短刃还好,价格不贵,所以大家可以做到人手一把。 而尖哨们专用的军刀,价格就相当昂贵了。 不过,那是为了对付蛮子骑兵专门设计的,是大家出去打秋风必备的武器,所以谷令君忍痛也弄回了十几柄。 这种专门配给给尖哨的军刀,大体上和以前世界的汉代环首刀类似,不过在穿越者谷令君看来,这些军刀无论是从材质,还是设计都和原来的世界差着一大截。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来世界的科技水平和这个世界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说不得,要是此时有一把突击步枪,在配上足够的子弹,借助有利地形作为掩护,没准真还能来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一个月的时间,谷令君忙得不亦乐乎。 除了采购必要物资,他还要给那些轻弩的瞄具稍做改动,将原本的望山,改装成为三点一线的瞄准器。 这个改动,可是让包括许虎和许豹在内的所有人,都开始对谷令君刮目相看。 原本的望山简陋,而适应了新的瞄具之后,这些士卒的射击精度,直接上升了几个档次。 尤其是许虎和许豹,原本作为齐队正手下的他们,此时可谓是真正对这个年轻的都头心服口服。 军武之人,最喜欢的莫过于武器装备,一架精准的弓弩,在这个全靠冷兵器战斗的世界的战场上,能够发挥的作用可想而知。 只是谷令君依旧不甚满意,如果要有瞄准镜加持,才是真正的完美。 瞄准镜的制作原理谷令君是知道的,可是工艺技术他就完全不懂了,不过等以后自己画出草图,再寻来一些工匠,没准真能做出也不一定。 除了改装弓弩,这一个月谷令君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熬制精盐。 其实谷令君制作精盐的方法极为简单,无非就是溶解、过滤、蒸发。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容器太过简陋,要是有一批玻璃容器,那就更加完美了。 虽然略有瑕疵,可是当那些颗粒精细,色泽白皙的精盐出现的时候,还是令烽燧堡中的军卒们,欢呼雀跃了良久。 尤其是当吃到加入了精盐的食物之后,他们对自己的这个都头的佩服,再次上升了一个高度。 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粗盐苦涩味道很差,哪里有精盐好吃。 “都头,以您的手艺,就算是去开个作坊,贩私盐,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吴老狗休息的大树距离谷令君最近,他同样吃的是撒了精盐的肉干。品味着精盐的美味,吴老狗这个秀才也不禁跟谷令君打起趣来。 谷令君呵呵一笑。 “贩私盐?犯了大褚律例。再者,我记得你以前也是有功名在身的,我可听说你们读书人,不是最瞧不起那些行商的商贩吗?” “入军之前的确如此。” 吴老狗苦笑一声,继续说道。 “这些年,也算是腥风血雨中走了一遭,属下算是看明白了一件事,名利哪有银子来得实在。” “别这么消极,读书的作用还是很大的,不过别做腐儒就行。” 知识就是力量,可要是读书读傻了,就误国误民了。以前世界的大明朝,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 “吴参军,给我讲讲铁勒部。” 谷令君这个月都忙着去采购和练兵,忙得可谓是不可开交,还没来得及多了解一点这次打秋风的对象。 吴老狗闻言,三口两口吃完手中的食物,开始给谷令君认真讲解。 铁勒部,乃是东夷族三大部族之一,实力仅次于凤部。 和迁徙而来的大凤不同,铁勒是万古里的土着,是纯正的游牧民族。 常年的游猎,造就了铁勒的族民凶悍的性格。相比于半耕种的大凤部落,他们更加具有攻击性,也更加贪婪凶残。 “这些混蛋蛮子,把我们视作两脚羊,直娘贼!” 说到这里,就算是饱读诗书的吴秀才,也不禁爆出了粗口。 两脚羊这个名词,谷令君在以前的世界里,也从史书上读到过。 在那个异族鞑子入侵华夏的年代,他们便把汉人视为两脚羊。这已经不是侮辱,而是压根没把汉人当做人来对待,在他们眼里,汉人只是用两只脚走路的畜生! 所以,后来大明崛起之时,永乐大帝朱棣才会那般穷兵黩武,不厌其烦的讨伐那些草原鞑子,甚至不惜将国都迁往了北京。也就有了后来的天子守国门,郡王死社稷的佳话。 只是再后来大明因为腐儒当道,逐渐没落,华夏大地上再一次被鞑子入侵,一度被统治了几百年。 “他们吃我们,我们自然要吃回去。” 作为一个愤青,谷令君对此也是深恶痛绝。虽然华夏大地已经崛起,但每每想起那段从史书上看到的历史,他就不由的恨上心头。 如今,他来到了这个世界。虽然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世界,但是他栖身的这个大褚王国里,人们说的也是汉话。 潜意识里,谷令君已经将这些大褚王国的民众,当做了同宗同族的汉人。 他不可能,也不允许那些异族蛮子,欺辱他们。 之后,谷令君又问了很多问题。充分了解你的敌人,是一名军官的基本素养。 他和吴老狗两人交谈直至深夜才开始休息。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谷令君就着吃早食的时间,给众人制定了作战任务。 任务其实很简单,就四个字,诱敌、偷袭! 他们毕竟只有十三人,所以还是要尽可能的隐藏自身,保存实力。 这次是来打秋风的,万一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得不偿失了。 谷令君的计划是,以柏木林为掩护,先派出许虎两兄弟引诱敌人,然后其他人在此地设伏,偷袭那些蛮子骑兵。 这里是进入大褚王国的必经之路,那些化妆成马匪的蛮子骑兵肯定会从此地经过。 他们要做的就是守株待兔,然后出其不意给予对方致命一击,迅速打扫战场,然后退入山林。 虽然在林子里对马匹影响很大,不利于骑兵作战。但这也同样限制了铁勒部的骑兵。 烽燧堡的军士,步战能力比之那些蛮子,绝对可以称之为碾压。 谷令君来之前,烽燧堡的士卒们都是以步兵对抗蛮子的骑兵,这是长久的战斗中,磨炼出来的本事。 已己之长,攻敌之短,这才是取胜之道。 历经了一天的等待,猎物,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出现了。 隐藏在高处树杈上的卫兵,看到远处的地平线上,一小队骑兵正在向着柏木林的方向,迅速靠近。 谷令君立即招来许虎和许豹,下达了诱敌的任务。 “许虎、许豹,你二人千万小心。不可恋战,记住此行的任务。” “大人放心!我兄弟二人自有分寸。” 说话的是许虎。 谷令君对这位齐队正派给自己的尖哨还是很满意的。相比于其弟许豹,年长的许虎更加成熟冷静。 他们两兄弟都是满配的突袭尖哨,装备战马也是众人之中最好的,诱敌的任务自然非他二人莫属。 二人离开的同时,谷令君也开始指挥剩余的军士,进入提前选好的隐蔽处,静待猎物进入伏击圈。 十五章 放风筝 诱敌,看似简单的两个字,但却是个技术活。 铁勒的骑兵也不是傻子,他们怎可能轻易放弃自己的优势,进入不能发挥骑兵战力的柏木林呢? 所以,想要成功完成任务,就需要担任诱敌任务的许虎和许豹,充分发挥自己的演技,演出穷途末路的样子。 说实话,这并不容易。 想要完成谷令君的作战任务,两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和敌人不期而遇。 为此,两人故意从柏木林的背面绕出,借助起伏的地势,遮挡那些铁勒部骑兵的视线。 当那些蛮子骑兵再次出现在二人视野的时候,对方同样也发现了他们二人。 “贺鲁大人,是尖哨!” 一名眼尖的铁勒骑兵,看清楚远处二人的着装之后,立即向自己的领队禀报,声音略带颤抖,显然对大褚王国的尖哨极为忌惮。 这也难怪,大褚的突袭尖哨,在东夷族中可谓是凶名赫赫,被他们称作最凶厉的恶鬼! “慌什么!” 贺鲁虽然是这么说,可他自己心里也有些忐忑。 他进入铁勒部狩猎队已经有些年头了,以前的永山县,对于铁勒部的狩猎队来说,可谓是凶险之地。 那时候,镇守这里的是号称屠夫的姚天啸,这个大褚王国的都尉,同样是尖哨出身。 所以,借着永山县富庶的便利,训练了许多突袭尖哨。永山县尖哨数量最鼎盛时期,甚至能够达到五百人左右。 可不要小看这五百个尖哨,凭借他们出色的战力,以及那一身强大的装备,五百骑甚至可以和铁勒部的三千骑兵正面对抗。 尤其是尖哨的单兵作战能力,那绝对是更加恐怖。 前些年,贺鲁还是普通狩猎队骑兵的时候,他所在的狩猎小队就正面遭遇过一小队的突袭尖哨。 他们是一个满编狩猎队,整整十八名铁勒部勇士。而对方,只有五人。 可就是这五个尖哨,却将他们,十八人的小队给打的伤亡惨重,最后只有三人两马勉强逃走。 虽然他们也成功击杀了对方三人,但是三个换十五的凶悍战力,令贺鲁至今记忆犹新。 如果姚天啸继续坐镇永山县,他们绝对不敢轻易越过雷池。 可如今,姚天啸被调往大褚东南战场,并且带走了麾下大部分精锐战力,其中就包含所有的突袭尖哨。 这也是永山县这两年匪患猖獗的原因。 到底是哪里来的尖哨呢? 贺鲁想不通,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是否真的只有两人。 如果只有两人,那他贺鲁今天必定让这些大褚的恶鬼有来无回,可是若是有更多人的话,他就不得不考虑如何逃跑了。 “纳耶,你带七个人去会会对方,探探他们的底。” 纳耶是个年轻人,是刚刚进入狩猎队不久的铁勒勇士,他没有和大褚的尖哨打过交道,所以并不像那些年长的骑兵们那么畏惧尖哨。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纳耶得令之后,立即从马背上取下弓箭,带着小队一半人马,向着对方发起了冲锋。 “呜呜呜呜呜~~~~!” 这还是纳耶第一次带队,非常兴奋,一骑当先的冲锋在最前。 可是他丝毫没意识到,危险正在向他靠近。 许虎和许豹自然看到了敌人已经向自己二人发起了冲锋,但他们二人却未有丝毫慌张。 且不说对方正中下怀,迈入了谷都头的圈套,哪怕就算后方没有自己人设下的埋伏,他们依旧不会畏惧对方。 因为他们是大褚的突袭尖哨,是从地狱中爬出的勇士。 二人放慢马速,并给手中的轻弩装上了弩箭。 “四百步!” 许虎低声轻喝。 测距是每一名尖哨的必备技能,也是他们非常重要的杀敌手段之一。 “三百步!” “两百五十步!准备!” 话音刚落,两人同时架起轻弩,瞄准了正在向他们发起冲锋的蛮子骑兵。 “放!” 许虎一声大喝,“筝”得一声轻响,两支弩箭同时发射,在空中快速划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向那队正在冲锋的蛮子骑兵。 一箭射出,两人立即调转马头,向着反方向快速骑行,再也没看那些骑兵一眼。 这不是两人迷之自信,而是突袭尖哨对付蛮子马匪常用的战术——放风筝。 其实放风筝战术,原本是蛮子骑兵对付大褚步兵的战术,尖哨只是以其之道还施彼身而已。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问了? 人家蛮子的骑兵没有弓箭吗?你这放风筝战术应该不会有效果。 对方当然也有弓箭。但是,尖哨们之所以能够对蛮子的马匪使用放风筝战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轻弩。 大褚王国尖哨使用的轻弩,是大褚工匠们勤劳和智慧的结晶,虽然不及重型弓弩那般强大,但是比之普通军弩,尖哨们使用的轻弩威力却更加强大,材质也更加轻便。 这也是尖哨使用的轻弩价值昂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之前,提到过轻弩的性能,最大射程可超过三百五十米,二百米内可以保证其杀伤力。 尤其许虎和许豹手中的轻弩,还被谷令君改装过瞄准器,极大的程度上增加了精准度。 这就使得两人手中的轻弩,在两百五十步以外,可以有效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 而蛮子骑兵虽然有弓箭,但是骑兵配备的弓箭,射程基本上不可能超过一百五十步。 倒不是没有攻击力更加强大的弓箭,但是考虑到在马上使用的前提下,大型弓箭根本无法施展开来。 无论是射程,威力还是射击精度,弓箭和弓弩之间都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也正是因为如此,尖哨们才可以对那些蛮子骑兵,使用放风筝战术。 “啊” 冲锋在最前方的纳耶中箭之后一声惨嚎。 螺旋形状的箭头,直接穿透纳耶的胸部皮甲,嵌入了他的血肉之中。 尖哨的弩箭设计非常巧妙,箭头的螺旋纹路不仅增加了箭矢在飞行过程之中的稳定性,还极大的增加了箭矢的穿透力。 最为歹毒的是,弩箭箭头带着倒刺,如果强行拔出,势必会带出一大片血肉,给中箭者造成二次伤害。 有的尖哨,甚至还会给弩箭的箭矢喂毒,可以说在打击蛮子马匪这方面,大褚王国的工匠和尖哨们,绝对做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 弩箭射中的是纳耶右胸靠近肩膀的位置,这无疑影响了他之后张弓搭箭的动作。 这家伙也是一个狠人,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用左手握住箭矢,一个用力就将镶嵌入肉的箭矢给拔了出来。 速度之快,让那些知道尖哨弩箭威力的骑兵,都没来得及制止他愚蠢的动作。 他也因此得到了他应得的报应。 随着箭矢的拔出,一支带着一小块新鲜血肉的箭矢,在半空中剧烈颤抖。 一半是因为马匹奔腾的颠簸,而另一半来自于已经被剧烈疼痛折磨的咬牙切齿的纳耶自己。 “我要生吃了这些两脚羊!” 刚才的一番操作,让纳彻底失去了张弓搭箭的能力,不过这家伙也的确悍勇,立即放弃弓箭,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我要宰了你们!” 纳耶手中弯刀刀背狠狠的抽在胯下的战马身上,滚烫的鲜血浸透了他胸前的衣物,但这却更加激起了他体内最原始的杀性! “大哥,那个喊得最欢的蛮子,是我的!” 许豹一边策马狂奔,一边熟练的给自己的弓弩装填箭矢,甚至还有闲暇跟许虎抢人头。 “阿豹,谷大人给我的任务是诱敌!” 相比于许豹,更加稳重的许虎,在意的是如何完成谷令君下达的任务。 “大哥,你太扫兴了,游戏才刚开始,再说不把那些蛮子打疼了,他们会上钩吗?” 显然,许豹对只是发了一箭,很不满意。 不过,他说的也不无道理,许虎思量片刻之后,同样开始给弓弩装填箭矢。 这是被默许继续攻击的讯号。 许豹开心的像个获得了玩具的大孩子一样。两兄弟如同心有灵犀一般迅速调转马头,再次将弓弩,瞄准了敌人。 “两百三十步!” 依旧是许虎负责测距。只是这次,许豹却没有等待敌人进入两百步的最佳射击距离,在许虎话音落下的同时,直接射出了弩箭! 对于许豹这样的举动,许虎并未责备,他对自己兄弟的射术,是有信心的。 尤其是他们拿的还是经过谷令君改良后的轻弩,射击精度得到了很大的加成。 “三,二,一,给老子下去!” 许豹大声的读数,随着那句“给老子下去”的话音传出,两百步开外的纳耶直接应声摔下战马。 而他身后的同伴根本来不及反应,数匹战马直接踏着他的身体飞驰而过。在许虎两兄弟看来,那家伙就算没被弩箭射死,也肯定活不了了。 而许虎的一箭,则是击中了另一名蛮子骑兵。 不过这人显然是知道大褚尖哨弩箭的厉害之处的,并没有和纳耶那个傻子一般强行拔出箭矢,而是任由箭矢在肉,没去过多理会。 蛮子的甲胄虽然简陋,但是也是具有一定防御力的,两百多米的距离,哪怕是工艺优良的大褚轻弩,依旧不可能给他们造成致命伤。当然,若是倒霉被命中要害,就另当别论了。 “领队,那些两脚羊在遛狼!” 一名铁勒部骑兵看到远处发生的战斗,愤慨无比的大声叫道! 遛狼,同等于放风筝战术。 这本是他们游牧民族狩猎时,猎杀荒狼开发出来的战术,后来主要用于对付大褚王国的步军。 可现在倒好,被人家反过来用到了自己的身上。着实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那些尖哨手中的轻弩的威力,贺鲁是知道的,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派出去的那九个人就都得被人家遛死。 他之所以留下一半人马,其实就是怕对方还有埋伏,可是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贺鲁一把抽出马背上的弯刀。 “勇士们,随我一起,杀!” “呜呜呜呜呜~~~~~~~!” 贺鲁带着剩余的人马,朝着许虎和许豹包抄过去。他要靠着人数的优势,对对方发起合围,这样才能破解那些可恶的尖哨们的遛狼战术。 只是贺鲁却不知,这次他们注定是有去无回的。 “大哥,蛮子上套了!” 许豹看到剩余的蛮子骑兵即将加入战场,开心的像个孩子一般,许虎沉稳的脸上,也勾起了一抹微笑。 两人开始按照预定计划,向着柏木林里谷令君预先设伏的位置,边打边退。 “头儿,来了!” 大树上的观察哨,发出一声兴奋的低喝,似乎来的不是凶残的马匪,而是一个个身段妖娆的美娇娘。 这倒也差不多,毕竟杀马匪为的就是换取军功。换了军功得了赏银,可不就有钱去红帐子里找美娇娘潇洒了吗? 按照这个逻辑去想,说那些马匪如同一个个美娇娘,也没什么错。 “放他们进来,弓弩弓箭准备,争取第一波就要放到一半!” 谷令君沉着的下达完命令,自己也快速给弓弩装填上了一支箭矢。 握着手中沉甸甸的弓弩,看着越来越近的目标,谷令君的心里升起了一抹久违的熟悉感。 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南非的战场上,自己和自己带领的小队,正在埋伏反叛军的武装车队一般。 有些怀念那个世界了,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如今怎么样了,自己是不是已经被宣布失踪,又或是被追加为了烈士了呢? 许虎和许豹两兄弟,之前乃是齐小三的护卫,后跟随齐小三入安溪堡成为突袭尖哨。 试想,以齐队正那神秘莫测的身份,他们二人的身手自然不是普通士卒所能够比拟的。 二人在安溪堡时,也经常跟随齐小三进入蛮子的地盘打秋风,对于放风筝的战术运用,可谓是炉火纯青。 两人凭借高超的骑术,将他们和蛮子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对方的箭矢不能对其造成伤害的距离上。 一路边打边退,途中甚至还依靠手中的弓弩,再次消耗了对方两人。 眼看就要到达预定的伏击地点了,两人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速度。 钓鱼要松紧有度,不能太过用力否则线会绷断,但也不能太过松弛,否则会非常耗时耗力。 诱敌,其实和钓鱼是一个道理。 如果二人跑的太快,那些蛮子自知追不到,便会放弃追捕。但自己一方毕竟是凶名赫赫的大褚突袭尖哨,若是一味示弱,对方亦会察觉有问题。 不过两人之前显然经常做这样的勾当,所以演戏的水平可以堪比影帝。 十六章 初战告捷 “噤声,大家准备战斗!” 许虎和许豹两骑已经靠近柏木林的边缘,谷令君下达指令,示意所有人进入战斗状态。 这些烽燧堡中的老卒,也不是吃素的。 虽然大部分和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突袭尖哨相比,实力有一些差距。 但是,在烽燧堡这些年,他们在和蛮子马匪的争斗之中,也已经将自身的实力磨炼得极为强大。 尤其是这次出来打秋风的这些人,那都是烽燧堡中数一数二的悍勇军士,否则也不会从几百人的队伍中脱颖而出。 马上作战,他们自视和蛮子们有差距,但步战,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可以收拾对方,况且这还是以有心算无心,胜算问题根本不用考虑。 “领队,对方已经无路可退了!” 一名蛮子骑兵,看到许虎和许豹被逼到了柏木林边缘,一时间兴奋的大叫出声。 这是一名骑兵的基本认知。 丛林的地形,不适宜骑兵作战,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包括领队贺鲁在内,同样也是这样认为的,觉得是他们的合围,才逼迫那两名大褚的尖哨走入绝境。 这一切,都要归功许虎两兄弟出色的演技。 “注意,小心那些狼崽子困兽犹斗!” 贺鲁,作为一名资深的铁勒族狩猎队成员,无论是与荒狼战斗,或是与褚人厮杀,他都经历过许多次,也算是阅历丰富。 他们面对的毕竟是大褚尖哨,那可是被称之为地狱恶鬼般的家伙。 狮子搏兔,亦要用出全力,何况对方不是兔子,而是凶狠的猛兽。 贺鲁招呼着手下们散开,以扇面队形,向着两人迅速包围过去。 封锁包围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拉进和那些尖哨之间的距离,让他们手中的弓箭发挥作用。 “阿豹,下马入林!” 眼看自己二人已经进入了对方的攻击距离,许虎大喝一声,迅速翻身下马,牵着战马进入柏木林中。 只要进入树林,对方的箭矢也就失去了威胁。 只是许虎万万没想到,这个节骨眼上,自己那性格乖张的弟弟,又开始整幺蛾子了! 只见许豹并未第一时间翻身下马,而是迅速从箭壶中取出箭矢,装入弓弩之中。 许豹要干什么,不用说都知道。 这家伙是觉得没过瘾,要趁着对方距离被拉进的机会,再次击杀对方一人。 这样做其实没什么,他们毕竟在表演困兽。 可是做戏就是做戏,要是假戏真做,就是违抗军令了! 已经进入林中的许虎,无奈又再出冲出柏木林,一把将想要再次给弓弩加装箭矢的弟弟扯下马来。 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直接拉着他快速进入林中。 但就在此时,蛮子的第一波攻击,也如期而至! 许虎和许豹是进入林子了,可是许豹的战马,却没来得及进去。 十几只弓箭,目标本来就是许豹和他的战马,由于没有任何掩体遮挡,许豹的战马直接被七八支弓箭命中。 以战马的体格,若是没有命中要害,箭矢对战马的伤害是极为有限的。 但好死不死的,一支弓箭正好命中战马的头部。 巨大的力道,瞬间让箭矢穿透战马头骨,刺入它的大脑之中。 黑色战马一声嘶鸣,四条马腿一软,直接躺倒在了地上。 “大黑!” 这一幕,看得刚刚被自己大哥拖入林中的许豹是目眦欲裂! 战马和骑兵的关系是什么,与其说是战士与坐骑,倒不如说是亲密无间的战友更加贴切。 因为对骑兵而言,他们身下的战马,就是他们生命的延续,是他们最重要的亲人之一。 没有战马的骑兵,还能叫做骑兵吗?何况,旷日时久的朝夕相处,相互之间产生感情,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许豹的两匹战马,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大的叫大黑,小的叫小黑。 这两匹马,跟随他已经长达四年之久,许豹对他们的感情,可想而知。 看到自己心爱的战马,被蛮子射杀,许豹悲愤交加,几乎失去了理智。用力挣脱许虎的束缚,就要冲出柏木林,去和那些蛮子拼命。 而许虎,怎可能让自己的兄弟出去送死,眼疾手快的他一把扑倒许豹,将已经失去理智的弟弟牢牢按在身下。 “阿豹!你给我老实点!” 许豹还在拼命挣扎,但是许虎也不是吃素的,全身用力,拼命将弟弟束缚在地上。 “大哥!大黑死了,我要给它报仇!” “你这是战场抗命!” 许虎此人历来稳健,他深知二人的任务是什么,眼看蛮子们就要进入埋伏圈了,如果此时任由许豹胡来,他二人送了小命不说,还极有可能令谷都头的计划付之一炬。 只是两人角力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也从掩体中暴露了出来,而那些眼疾手快的蛮子骑兵,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一个绝佳的机会呢? 十数支箭矢,带着‘嗖嗖’的破空声急速飞至。 许虎下意识的带着弟弟翻滚躲避,之间还不忘将自己的兄弟牢牢的护在身后。 只可惜,即便是许虎的身手绝佳,也快不过急速飞行的箭矢。 三支箭矢,直接命中许虎的后背! 好在,许虎是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兵,又精通武技,这才在最危急的关头避过要害。 但身中三箭,任凭许虎的身体素质再怎么强悍,也是已经身受重伤。 这还要归功于身上那精良的尖哨专用皮甲,在致命部位加装了玄铁护甲的缘故。 许虎也是个狠人,不顾入体的箭矢对身体的二次伤害,快速起身拖着弟弟迅速进入了掩体。 “直娘贼!” 林边的一幕,隐蔽在暗处的谷令君等人,都是看得真切。 庄老六低骂一声,就要冲出去救人。却被谷令君一把拉了回去。 “头儿!他们有危险!” “给老子闭嘴!没我的命令,谁都不能动!” 谷令君眼神中杀气凌然,让原本还想反驳的庄老六,咽下了已经到嘴边的话。 不是谷令君生性凉薄,而是此时并不是出手的最佳时机。 那些蛮子距离柏木林尚有几十米的距离,他们如果此时出手,根本没把握全歼对方。 一旦对方驾马逃脱,轻则此次计划功亏一篑,重则甚至会被对方反手来个反击,若真是遇到那样的情况,就得不偿失了。 别忘了,这里不是大褚境内,而是人家蛮子的家门口!只要放走一人,他们就得逃命了,人家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作为战场的指挥员,他谷令君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让自己手下这些人暴露的。 其实他心里也有些焦急,许虎和许豹都是从安溪堡跟他来此地的,是齐小三赠与他的亲卫。 要说和对方已经亲如兄弟,这是不切实际的。 但再怎么说,那也是自己的袍泽,他谷令君真的会见死不救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刚才许虎中箭的第一时间,他就想要命人冲出去掩护二人。但是许虎却在中箭之后,躲进掩体的瞬间,对自己的方向发出了一个信号。 那是一个手势,是大褚王国尖哨们专用的对话手语,意思就是他没事,可以继续伏击计划。 “大哥!你……” “闭嘴!” 许豹也发现了自己大哥伤势严重,终于恢复了理智,懊悔不已的想要道歉,却被许虎严厉的喝止了。 许虎不在理会许豹,拖着受伤的身体,迅速在林木的掩护下,向着谷令君他们的方向爬去。 许豹再也不敢吱声,紧紧得跟在许虎的身后。 “停下!” 命令手下停在柏木林边缘,贺鲁等人翻身下马,警惕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他不是傻子,作为一名铁勒部狩猎队的勇士,作战素养是极为出众的。 虽然已经确定对方已是困兽,但贺鲁依旧非常小心。 “领队,我们再不进去,那两只两脚羊,可就要逃了。他们可是尖哨,我们回去,酋长肯定会嘉奖我们的。” 一名蛮兵有些焦急的催促着贺鲁。 这人说的是事实,能够带回去两名突袭尖哨的头颅,要比他们进入大褚境内抢掠一番来得实惠。 届时,没准他还能获得头人的提拔,成为中型狩猎队的领队。 想到这里,贺鲁也下定决心,下令让大部分手下进入柏木林追杀已经受伤的尖哨们,而他自己和另外一名手下,则并未进入其中。 这是贺鲁留下的后手。 一是他自己的私心,毕竟对方是尖哨,即便一人已经重伤,可对方依旧棘手,万一自己不小心战死,就什么都没有了。 二是,他必须留下后手,以防不测,也好有人回去报信。 贺鲁也算是想得相当周到了,不过他能够想到的,作为前世的特战军官谷令君难道就想不到吗? 此时,在柏木林边缘的一颗巨大的柏树之上,吴老狗的弩箭,已经瞄准了贺鲁的要害,只等谷令君那头下达攻击的指令了。 一声尖锐的哨声忽然响起! 林边的贺鲁心里一惊,暗叫不好! 他也是反映迅速,立即就想上马逃走。只不过他的速度那里可能会有轻弩的箭矢快呢? 吴老狗一箭直接命中贺鲁的眼窝,由于距离太近,箭矢透过眼睛穿透头骨,锋利的箭头,直接从他的脑后透骨而出。 贺鲁被箭矢巨大的惯性带的直接摔倒在地。而他的手下,却还在惊慌之中不知所措。 与此同时,柏木林之内。 随着攻击的哨声响起。九支箭矢如同索命的毒刺一般,从四面八方射向进入林中的蛮子身上。 这些蛮子虽然身穿皮甲,可奈何被有心算无心,事发突然的他们根本毫无防备。 箭矢瞄准的地方皆是他们的要害所在,一轮攻击下去,中箭的九人不是重伤,就是直接殒命当场! “不留活口!” 没给这些蛮子们任何喘息的时间,谷令君第一个从隐蔽处窜出身形,手中军刀出鞘,直取最近的敌人。 其他人也同样不甘示弱,尤其是被压抑了许久的庄老六和许豹。这两人的速度甚至一度超越谷令君,第一时间杀入了蛮子群中。 马上作战,蛮子强大,地面搏杀,大褚的军士们绝对是各国之中的翘楚! 近战肉搏,刀光剑影之间,一时间血肉横飞,战斗瞬间就进入了白热化。 双方是世仇,本就没有任何道理好讲,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以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出其不意,且伏击位置刁钻很辣,这一切让大褚的军士们都占尽了上风。 只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林中的战斗就已经接近尾声。 蛮子骑兵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只剩下两名铁勒部的蛮兵,背靠着背,举着手中的弯刀与周围的大褚军士对峙。 反观谷令君一方,除了两人倒霉受了刀伤之外,就再无损失。也亏得有甲胄护身,不然这两人的伤足以致命。 可以说,此次战斗,是大获全胜! 谷令君不在理会这里的战斗,两个困兽而已,实在不行就直接乱箭射杀便是。他现在担心的是吴老狗负责的那边。 若是有一人逃脱,他们就得赶紧开溜了。 军刀入鞘,抱着弓弩,谷令君快速冲向柏木林外。 林边的空地上,一群战马不安的躁动着,若不是被缰绳拴住,怕是此时已经四散了。 一具人尸,一具马尸相隔不远的躺在地上,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时隐时现。 谷令君极目眺望,远处一骑一马,正在慢悠悠的靠近这里。 看到了坐在马背上的吴老狗,谷令君悬着的心也放了下去。因为在吴老狗身后的那匹马的马背上,正拖着一具蛮子的尸体。 不过吴老狗也并不是全须全尾的回来的,他的小臂上,插着一支箭矢,疼得是他龇牙咧嘴。 看到谷令君在看着自己,吴老狗赶紧下马,单膝跪地,忍痛着剧痛想要给谷令君行军礼。 谷令君眼疾手快,赶紧制止了他。 “没事?” 吴老狗心里一暖,如同谷令君这般平易近人又有本事的上官,他还是真没见过。 “谢大人关心,属下无事。” 两人说话间,林中的战斗也已经结束。烽燧堡的军士们非常彻底的执行了谷令君的命令,对那些蛮兵,实行了‘不留活口’的政策。 最后那两个家伙,完全就是被乱箭射死的,压根没人上去充英雄,和对方来个一对一什么的。 这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只要能赢,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十七章 恩威并施 “庄老六,你带人去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受伤的,都过来,我给你们处理一下。” 谷令君学过战地救护,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还是可以的。 众军士得令之后,都开始各自行动,有的将受伤的袍泽扶到谷令君身边,有的则开始打扫战场,唯独一人却一动不动。 此人正是许豹。 此时的他,独自跪坐在自己死去的战马身边,满脸的愤恨! “许豹!” 看到许豹的样子,谷令君就有些火大。这家伙差点就让他们的作战计划功亏一篑。 不过这不是最令谷令君恼火的,让他气愤的是,许豹因为冲动,差点害死他的亲哥哥! 谷令君大叫着他的名字,一个箭步飞身冲了过去。 许豹听见有人喊自己,有些木讷的回身观瞧,可这不回头还好,一回头就看到一只大脚丫子向自己飞来。 来不及反应的许豹,被这飞来的一脚直接给飞出去老远,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之后才停下。 “大人息怒!” 身受重伤趴在地上的许虎见状,挣扎着起身,出声求情。不过换来的是,谷令君严厉回应。 只有两个字。 “闭嘴!” 别看许豹性格乖张,但谷令君毕竟是上官,是自己的顶头上次,即便他心里再有千般恼怒,也只是从地上默默起身,并未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这样的表现倒是令谷令君的怒气,消减了不少。 但是战场抗命,又差点害死战友,这样的人,他谷令君可不惯他毛病,哪怕他是齐小三派来监视自己的人又如何? 谷令君追过去,扯着许豹的脖领子就往他的战马的方向走。 三步两步走到近前,将许豹一把推倒在地,面向他死去的战马。 “它是你害死的!” 谷令君的声音极为严厉,甚至有着一点点凶狠。 “因为你的自大,因为你的自以为是,因为你的战场抗命!” 许豹不敢反驳,因为谷令君说的句句属实。 他既惭愧至极,又悲伤无助。但这可怜兮兮的表情,并没有获得谷令君的同情,他再次揪着许豹将之提起,来到了受伤的许虎身前。 “你再看!这是你的亲人,亦是你的袍泽!可是为了你,他身受重伤,险些送命!这一切也是你害的!” 看着身受重伤,依旧担心自己的大哥,许豹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再也绷不住了。 眼睛一红,两行浊泪,滑下黝黑的脸颊。 他对着谷令君单膝跪地,右拳狠狠的捶在自己的胸口。 “谷大人,都是属下的错,请大人责罚!” 谷令君一把拽起跪倒在地的许豹,将他提到和自己平视的高度, 盯着他的眼镜狠狠说道:“别给我下跪,我现在不是以上官的身份和你对话,而是以你的袍泽,以你弟兄的身份在骂你,你这个混蛋!” 说完,谷令君再次一把将其推倒在地,还不忘照着许豹的屁股补上了一脚。 “你该道歉的是你的大哥,你的战马,还有我们在场所有你的袍泽弟兄!” “你自以为是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可能会因为你的缘故害死你的袍泽。” “你冲动赴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的身后还有你的亲人兄弟!” 这几段话,可谓是字字诛心。 每个字,都如同割肉的小刀一般在刺痛着许豹的内心。 说完这句话,谷令君脸上的激愤之色一敛,换上了一副威严的神情。瞬间一股不容置疑的压迫感袭向许豹。 这还是谷令君第一次利用天地元气加持自身的气势,效果果真是不同凡响。 “大褚王国西北边军永山卫烽燧堡队正许豹听令!” “属下在!” 许豹立即单膝跪地,右拳锤击在自己胸口,行了一个最标准的军礼。 “因你贪功冒进,致使袍泽负伤,罚你一月饷银分发与此次伤者!此外,这次出行打秋风的军功,没你的份了,你的军功全部记到许虎身上,以儆效尤!” “属下遵命!” 听完谷令君的话,在场众军士,尤其是许虎,皆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大褚军中纪律森严,战场抗命上官就算要了你的项上人头也丝毫不为过。 谷令君对许豹的处罚,简直不要太仁慈。 完全就是说着最狠的话,做着最怀柔的事情。 这样的举动,直接让他在众军士心目中的地位达到了顶点。 一个能够体恤下属,又护犊子的上官,在他手下当兵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你去打扫战场,随后我们一为战死的袍泽送行。” 众军士闻言都是微微一愣,大家一时间都没明白谷令君的意思。 他们之中没有人战死呀? 只有一人闻言,眼眶瞬间再次通红,此人便是许豹。 他知道,谷令君说的那战死的袍泽是他的大黑。 谷令君也没有多做解释,开始亲手为几个受伤的军士医治。 “头……头儿,你要干啥?俺这是皮肉,不是鞋底子!” 一名受伤的小卒,声音颤抖,满脸畏惧的看着谷令君手中的针线,那表情,就算和蛮子骑兵对砍时,也是不曾出现过的。 “吴秀才,给他按住,别让他乱动!” 谷令君直接无视小卒的抗议,命一旁打下手的吴老狗给这小家伙按得死死得。 用火焰炙烤过后的缝衣针,也算是做了简易消毒。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世界的医疗条件就只有这样,况且又在野外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来处理。 缝合线用烈酒浸泡过,入肉之后肯定是酸爽无比,毕竟这个世界是没有麻药可用的。 谷令君一针下去,疼的小卒是哀嚎连连。 “小子,忍着点!大男人家家的,这点小伤你嚎个屁啊!” 已经打扫完战场,凑过来看热闹的庄老六,不屑的呵斥着小卒。 不过话是这么说,看着拿针缝肉的场景,饶是庄老六,也不禁心里生寒。 尤其是另一名等待医治的伤员,更是在原地瑟瑟发抖。 “头儿,你还会这娘们儿活计,哎,这以后咱们营里,说不得也得找几个娘们儿给咱兄弟们疗伤了呗?” 庄老六看着谷令君这新颖的治疗方法,突然就想起了那些纳鞋底子的妇女。 “你懂个球!” 谷令君头也不回的怼了这家伙一句。 “伤口经过缝合,可以加快愈合速度,这是科学!” “啥东西?科学?这是个甚东西?” 谷令君没在回应,因为他差点给小卒缝歪了,不过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跟这帮人解释‘科学’这么有内涵的字眼。 一顿缝合,又给伤员全部用上止血散,再给这些伤员一一包扎完毕,谷令君总算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看着围在身边的一众军士,他这才想起问这次打秋风的收获几何。 “收获如何?” 听到谷令君的问话,众军士脸上皆是洋溢着自豪的笑容,你一言我一语的乱报一气,只可惜太乱了,谷都头是一句也没听清。 还是吴老狗压下了撒欢的众人,集中向谷令君禀报。 “大人,战马三十六匹,白银一百三十两。蛮子马刀十八柄,弓箭十八张,箭矢数百!” “再加上蛮子的耳环,这次可谓是收获颇丰呀!” 谷令君也是满意的点点头,随即又想到了什么。 “别只盯着武器、战马。蛮子身上的甲胄,皮货,水囊,还有食物这些也都给我统统拿下,苍蝇再小也是肉啊!” “好赖,头儿!来几个兄弟,跟我去把那些畜生扒个精光!” 也别怪人家谷令君算计,现在的他是真的穷啊。 夕阳西垂,将蔚蓝的天际渲染上半部残血。萧瑟的西风,吹拂在每一名大褚王国军士黝黑的皮肤上,仿佛给他们带去了无尽的沧桑。 十几名烽燧堡军士围城一圈,正中央则是一个用木材搭建的柴堆,大黑,静静的躺在之上。 它身上的箭矢已经被取出,染血的毛发也被仔细擦拭过。 此时躺在柴堆上的大黑,就仿佛睡着了一般安详。 烽燧堡的军士,正在为一匹马举行葬礼。在此之前,这是不曾有过的事情。 许豹举着火把,缓缓上前,点燃了大黑身下的柴堆。 “大黑,走好。” 谷令君同样走上前去,先是拍了拍许豹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即,他转身面向众人。 “我知道,大家不甚理解,为何我要为一匹战马送葬。” “在我的家乡,军中也有一些不会说话的士兵,他们虽不是人,却和我们一样做着保家卫国的事情!” “我们那里的人呀,将它们视作无声的战友,同样的袍泽弟兄。” “以前,一位无声的战友甚至还救过我的命,为此它被炸弹炸得尸骨无存。” 谷令君说的是前世的军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一枚高爆手雷被丢到了他的身边,他们小队的军犬第一个冲了过去,叼走了手雷,却因此而牺牲。 “我知道,这里很多军马死后,会被军士们吃掉,我承认,在酷烈的战场之上,这没错。” “但如果可以,我希望大家尊重这些无声的袍泽,因为在守卫国土这一方面,它们付出的并不比我们少!” 或许是被许豹和大黑之间深厚的情意所触动,谷令君说得有点多了。 比如炸弹是什么?这些军士都是一头雾水。 他是说者无心,但有个人却将他今天的话悄悄的纪录了下来,这人便是受伤的许虎。 今天,谷令君第一次透露了他家乡的消息,这个情报很重要,他相信少主一定会非常感兴趣。 另外,谷令君并没有说无声的袍泽是什么动物,所以许虎的主观印象将那所谓的“无声袍泽”当做了战马。 尤其是那个叫做炸弹的武器,能够将战马给炸的死无全尸,到底是何等兵器呢? 许虎没错,他被派到谷令君身边的任务,就是纪录监视谷令君的一切,而他也正在不遗余力的执行中。 当夜,一只细小的飞鸟,从柏木林中飞出,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了天际。 休息一夜之后,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烽燧堡打秋风的队伍,就踏上了归途。 三人受伤,尤其是许虎的伤势颇重,虽然已经做过紧急处理,但还是到医馆去修养一段时间为好。 另外,他们此行收获颇丰,尤其是战马,一下子就是三十六匹。 带着这些战马,在人家的地盘瞎跑,目标太大,也不利于他们隐蔽。 回去之后,将此行收获消化掉,然后轻装上阵才是正途。 这次回去,他们烽燧堡中,少说要在增加五名以上尖哨了。 万安郡郡城,临湖别院。 齐小三接过手下呈送的密函,打开查看。 看完之后,齐队正双眉轻皱,若有所思的将密函递给身边的沈炼。 “沈叔叔,这炸弹是何物?竟能够将马匹那般大小的动物,肢解甚至碎尸。” 沈炼也是微微皱眉。 “少主,若信中所述属实,那这名叫炸弹的兵器,威力不亚于一个炼体境界的武者全力一击。” “要是能够拥有这般威力的兵器,我大褚将士,定能横扫寰宇~!” 闻言,齐小三看着永山县的方向,轻叹一声。 “这家伙身上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呀……” 话分两头,烽燧堡打秋风的马队一经回归,就获得了全堡寨军卒们的热烈欢迎。 这几年,堡寨中的军士虽然也杀过不少蛮子马匪,可是如此之大的收获,还是第一次。 最重要的是,这次并没有袍泽战死,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以前,每每和马匪战斗,他们都会付出几个袍泽的生命。毕竟是以步卒对骑兵,又没有专门对付骑兵的兵器,的确是吃亏的紧。 所以,这次打秋风获得的大胜,着实振奋了烽燧堡全部军士。 谷令君也没停留,留下十匹战马,和全部的弓箭,他将剩余的战马和蛮子身上获得的物资,一并带去了永山县大营。 不是谷令君迫不及待的想要去宋江那里邀功,实在是这家伙精于算计。这么多战马,在烽燧堡多待一天,吃掉的草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还是那个字,穷啊!赶紧将它们换成银票才好。 十八章 生财之道 今日宋江正好在大营中处理军务。 自从姚都尉带兵增援东南战场之后,他这个校尉就成了永山卫大营的话事人。 按道理说,两年里自己虽说没有功劳,可也苦心维护着一方平安。咋地也该给自己升半级,弄个参将当当。 可惜,不管他明里暗里怎么使劲,升迁的事,始终没啥着落。 天长日久,心灰意冷的宋江这官当得也就得过且过。 不过,自从谷令君被都指挥使大人调到烽燧堡之后,宋江对自己升迁的信心,又开始重新燃起。 宋江不是谷令君这样的小白,他虽然没有后台,升迁困难。 可是人家毕竟从军多年,熟识的袍泽自然不在少数。其中,有几个便在万安郡都指挥使大人手下任职。 从接到谷令君的调令,他就开始托人调查这个被都指挥使直接任命的年轻都头。 据说,谷令君是一位贵人引荐给都指挥使大人的,都指挥使大人对此非常重视,直接从尖哨提拔为都头。 对于宋江来说,这些情报已经足以让他猜测出谷令君的后台了。 万安郡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顾春江,是大褚兵马大元帅齐国公的第三子。 传闻,齐国公的三个儿子,年幼时,分别是三个皇子的伴读。 而威远伯,则是三皇子的伴读。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那么谷令君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三皇子的身边人! 不论这个推测正确与否,其实都不重要。 他宋江一个小小的校尉,自视不能入得皇亲贵胄的法眼之中。 宋江的追求不高,只要能够搭上威远伯这条线,他就心满意足了。 届时,别说一个小小的参将,弄好了,说不准给升个都尉都是有可能的。 “大人,烽燧堡都头求见。” 正在案台前憧憬美好未来的宋江,被自己亲兵的声音打断。 本来有些不悦的宋大人,一听是谷令君来了,立即换上了一副平易近人的笑脸。 “速速请谷大人进来。” 亲兵得令转身刚要出去,宋江再次叫住了他。 “算了,还是我亲自去迎一迎谷大人。” 宋江可谓是将人情世故玩出了一种境界。 永山卫大营的校场上,谷令君带着庄老六等十几名烽燧堡军士在此等着被宋江召见。 他们身后,是二十匹东夷战马和一大车的战利品。 没多久,身穿校尉亮银色制式铠甲的宋江,抱着头盔一路小跑着迎了过来。 人未到,声先至。 “小谷兄弟,可是想煞为兄了!” 面对如此热情的宋校尉,谷令君身后那些烽燧堡的军卒们,有些惊讶之余,心中都更加的佩服自己这个年轻的都头了。 尤其是庄老六,这个家伙曾经无数次为了烽燧堡的人员和给养问题,来找过宋江。 可惜,大部分时候,根本是连大门都进不去。 就算是见到了宋校尉,得到的回复,最多也就是“之后再议”四个字。 这也是庄老六为何对宋校尉意见那么大的重要原因。 人家放低姿态,谷令君自然也得给足面子。 只见他右手捶胸,就要单膝跪地给宋江行军礼。 老实说,谷令君对大褚王国的军礼有些嗤之以鼻。握拳捶胸的确中规中矩,可是动不动就下跪,实在让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太适应。 好在,宋江是不会让他跪下的。 没等谷令君膝盖着地,宋江就一个箭步上前扶住了谷令君。 谷都头本来也不愿下跪,立马就坡下驴,站起身来。 “拜见大人!” “小谷兄弟太客气了,上次不是说了吗?你我二人以后不必在意这些虚礼,以兄弟相称即可。” 宋江大胡子之上的那双小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 想到要以兄弟相称,谷令君不由的想起了前世水浒中,宋江和兄弟们的相互称呼。 于是,一点点恶趣味涌上心头。他双手抱拳,对着宋江来了一句。 “拜见哥哥!” 听闻这个称呼,宋江哈哈一笑,也回了一句。 “贤弟。” 这场景,这画风,跑偏了,完全跑偏了! “贤弟,这是?” 宋江看到谷令君身后的那些战马以及东夷蛮子的甲胄和弯刀,眼神惊异的盯着谷令君。 谷令君呵呵一笑。 “哥哥,小弟前日里带着弟兄们去蛮子的地盘上打秋风,这是战利品,来哥哥这里换军功的。” 闻言,宋江一惊。 “贤弟莫非是以身涉险,去到了铁勒部境内?” “正是!此次,我部斩获铁勒马匪十八人,缴获战马二十匹,甲胄十八套,弯刀十八柄,另外还有一些皮货、杂物。” 谷令君将此次前来换将要取军功的收获,一一报出。 “我方两人轻伤,一人重伤,无人阵亡。” 如果单单是战果上看,击杀铁勒骑兵十八人,并不是一个多大的战果。 但是在听闻己方和对方的战损比之后,宋江的下巴差点被惊掉了! 以两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代价,换取对方十八人的战绩,这简直让宋江不敢相信。 烽燧堡中有三个尖哨,这点宋江知道。 为此,他还亲自调拨给烽燧堡二十匹战马,以此来讨好谷令君。 但是即便是如此,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将那些不听话的军士,训练成为如此勇武的尖哨。 这要说出去,他宋江打死都不会相信。 可是事实就摆在眼前,宋江知道,谷令君没必要谎报战损,这也瞒不住,自己只要一查,便知真假。 “兄弟,怪不得你能够获得威远伯的赏识,兄弟的能力,实在是令为兄汗颜啊!” 宋江此话,绝对没有任何奉承之意。 行伍之人,最佩服的便是有实力的人。这其中,不管是自身战力,或是带兵能力,都可算在内。 宋江觉得,自己那参将,不,应该是都尉的职位,已经稳了。 想到这里,宋江对谷令君一抱拳,叹道:“能与贤弟共事,为兄真是祖上积德呀!” 这话说的诚恳之极,倒是让谷令君有些不好意思了。 “哥哥谬赞了,兄弟这次也是撞了大运,侥幸而已。” “贤弟莫要过谦,随我进帐,今日为兄定要好好款待贤弟你!” 宋江说完,便吩咐亲兵去准备酒菜,期间,还不忘命人带着谷令君的手下去兑换军功。 而他自己,则拉着谷令君直接向他的大帐中走去。 不多时,大帐的桌上,已经摆上了几碟小菜,和两坛火刀子。 宋江亲自为谷令君倒满杯中酒,两人对饮一杯之后,宋江才想到询问谷令君这次潜入东夷境内的人数。 “加我在内,一共十三人。” 谷令君也不隐瞒,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一听只有十三人,宋江再次惊叹。 以十三对十八,一人未死全歼对方一个满编狩猎队,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说实话,之前顶头上司姚天啸还在的时候,他手下那五百尖哨,也不曾有过如此辉煌的战绩。 尖哨的确悍勇,可人家东夷骑兵也不是吃素的。 “贤弟,快快与哥哥讲讲此行过程。” 宋江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谷令君到底是运用了什么战术,才可以获得如此战绩。 谷令君也不隐瞒,将这次打秋风行动的全过程,详细的给宋江讲了一遍。 听完,宋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脸上写满了向往。 “诱敌深入,隐蔽接敌,已己之长攻敌之短。成熟稳重,指挥得当,深谋远虑,贤弟大才啊!” 谷令君被夸的实在是不好意思了。 在他看来,自己做的这一切,完全就是常规操作。大才一说,属实有点言过其实了。 宋江却并没有夸大,也没有奉承的意思。 谷令君和宋江他们两人有本质上的不同。 不管是从认知还是从知识储备的角度来看,谷令君这个穿越者,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在原来的世界中,战地指挥,排兵布阵是每一名基层军官的必修课。 所以在谷令君的主观印象中,他只是完成了一次常规操作罢了。 可是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兵法,或者说专门教授人们如何练兵、领兵的书籍,全部掌握在皇族和那些门阀世家手中。 这可是这些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怎么可能流传出去呢? 别说普通人,就算是那些都头,校尉,都可能没有正式学习过兵书。 这些基层军官带兵,更多的都是从实战中积累出来的经验。 宋江便是此类之中的典型。没有靠山,混迹底层多年,靠着实打实的军功才得了一个校尉的职务。 他若是领着十几个人渗透进入东夷境内,遇到和谷令君同样的情况,以他的指挥水平,都不敢保证在不死一人的情况下,获得如此成果。 更别说,谷令君只是一个二十多岁刚刚从军几个月的生头小子了。 “贤弟可是学习过兵法?” 宋江试探性的问道。 谷令君没多想,回答的极为随意。 “倒是学过一些皮毛而已。” 谷令君的回答,过于谦虚了。他前世可是国防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怎么可能只会一些皮毛呢? 但不管谷令君回答的有多么谦虚,宋江看待谷令君的眼神都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在宋江的认知中,能够有机会学习兵法的,其身份绝对不简单。 这也更加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测。 “此子家室背景必定尊贵!” 宋江甚至已经断定,谷令君肯定是三皇子的身边人。 虽然已经推断出了谷令君的身份,他却不敢说破。这些年的经历,让宋江学会了审时度势。 他觉得谷令君来此地任职,肯定是其背后大人物有意为之。隐瞒身份,也肯定有其用意。 自己若是说破,说不得会惹来祸端。 他毕竟是一个没有靠山的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的眼中,如同蝼蚁一般的存在。 不过,宋江觉得,这何尝不是他人生之中的一次重要机会呢? 想到这里,宋江悄无声是的下定决心,谷令君这条大腿,他是抱定了。 说宋江心里是怎么想的,谷令君不知道。 不过谷令君此行的目的,并不只是换取军功这一件事。还有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他已经想了好久,这次来找宋江,就是想看看对方有没有门路。 要说这更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其实就俩字——赚钱! 至于谷令君的生财之道是什么,还得感谢吴老狗。 打秋风的时候,吴老狗曾经和谷令君开玩笑,说以谷都头熬制精盐的手艺,开个作坊肯定赚钱。 食盐,是大褚王国重要的战略物资之一,一直由官方把持。 贩私盐,是大褚绝对禁止的行为,被抓住,可是会被判处极刑的。 但是,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走私食盐利润巨大,让许多不法商贩铤而走险。 大褚王国自开国至今,一直走的是穷兵黩武的路线。 各个郡县,官员衙役普遍不多,当地驻军自然也就肩负起了打击走私的责任。 一般来说,这些收缴上来的私盐,是要上交入国库的。 不过,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何况,历朝历代徇私枉法的官吏数不胜数,大褚王国的官吏自然也不能免俗。 谷令君想要让烽燧堡兵强马壮,需要三个条件。 第一是钱,第二是钱,第三还是钱! 可谷令君很缺钱,如果只是依靠去东夷境内打秋风。一是危险系数太高,二是速度太慢。 上次吴老狗的话让谷令君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贩私盐。 不过谷令君可不愿意整那些味道苦涩,杂质太多的粗盐,他要贩的是精盐。 贩私盐毕竟不是啥光明正大的活计,只是自己一个烽燧堡都头,肯定做不成。 于是,谷令君把主意打到了宋江的头上。 宋江虽然只是一个校尉,但却是永山县军方实际的话事人,从官阶品级上来说,他和永山县的县令,都是七品。 永山县虽有是康郡王女儿的封地,不过县主毕竟年幼,再者作为皇亲国戚,人家压根就不在乎这么一个小小的县城。 所以,说宋江是永山县的土皇帝,一点也不为过。 最重要的是,宋江对待谷令君的态度,让他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有门。 “哥哥,兄弟我有一条生财之路,哥哥可有兴趣?” 宋江一听,喜上心头。 在宋江看来,钱不钱的那都是小事,挣钱哪有抱大腿来得实在。 人家要和自己一起做买卖,这不就是把他当做自己人的一个信号吗? 宋江也不犹豫,立即询问是什么样的生财之道。 谷令君将自己想要熬制精盐出售的想法和盘托出,并且还取出自己先前熬制的精盐,交给了宋江查看。 “这是贤弟做的?” 宋江看着手中那一小袋细腻的白色小颗粒,有些不敢置信的盯着谷令君。 谷令君微微一笑,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眼见为实嘛。他可是记得烽燧堡的军士们,吃到精盐之后的表情。 宋江捏起一点点精盐,送入嘴中,仔细品尝起来。 半晌,宋江满脸赞叹的再次张嘴确认:“这真的是贤弟你做的?” “这是自然,哥哥觉得这件事儿能不能成?” 宋江蹭一下子起身,直接走到大帐门口,对着门外大喊:“来人!” “大人!” 帐外的亲兵应声而入。 “你速去县衙,请李大人来此,就说有重要的事情要与他商量。多带上几匹马,让李大人骑马来!” “得令!” 亲兵领命,立即闪身走出了大帐。 宋江转身疾步走回桌前坐下,有些激动的看着谷令君。 “贤弟,此事若想做成,少不得要与李大人一起才是,你觉得如何?” 谷令君点头,表示自己没意见。这让宋江心里松了一口气。 毕竟随便加入合作者,也是需要商量的。人家谷令君也是有背景的人物,愿不愿意还得两说。 不过,做食盐的生意,就必须要与当地的官员打交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开始,宋江并不在意谷令君所说的生财之道。在他看来,对方一个门阀世家子弟,怎么会这商贾之术。 可是当看见那一小袋精盐的时候,宋江就知道,要发财了! 盐、铁是各国重要的战略物资。 按照市价,一旦粗盐的价格,是大米的五十倍!万安郡,一旦精米价格是六钱,那么一旦粗盐的价格就是三十两。 这还说的是粗盐。 官家以及那些门阀世家,还有那些富商大户们,平日里所用的精盐,价格更加离谱了。 一斤粗盐提纯成为精盐之后,至少能够落得下六七成,但是精盐的价格却是粗盐的两倍,甚至都不止。 这其实就是技术垄断的结果,另外,谁都知道有钱人的钱才更好赚嘛。 毕竟,普通老百姓可是吃不起精盐的。 十九章 盐坊 大褚王国穷兵黩武,所以历来都是武官的地位高过文官。 永山县县令与宋江这个校尉虽是平级,但是论其身份地位,李大人都在宋江之下。 不过文官也有文官的长处,生产、通商等一切事务,就算是交于宋江这个粗人去打理,他也玩不转。 再者,宋江此人历来八面玲珑,所以和永山县的各级官员,关系都打得火热,这让他在永山县之中,可谓是如鱼得水。 永山县县令,姓李名长乐,字天祥。是成武十二年的二甲进士。 按道理说,一般的二甲进士,咋地都能在皇城里谋个合适的差事,也不知道为何,却被派驻到这偏远的永山县当了个县令。 而且,这一当就是十五年之久。 一个县令,十五年不得升迁,这在大褚建国至今,也是首例。 宋江和李长乐不仅仅是关系好,甚至还有些惺惺相惜,正是因为两人有着相似的经历。 一个十五年不挪窝的县令,一个混了半辈子的校尉。 两个人皆是从踌躇满志的青年俊才,被岁月这把杀猪刀,愣是给磨成了得过且过的半老庸人。 永山卫大营就在县城边上,谷令君和宋江没等多久,门外就传来了亲兵的通报。 “李大人到!” 随即,一名身着粗布长衫,须发灰白的小老头走入了大帐之中。 看到此人,宋江立即起身相迎,谷令君也跟着起身走了过去。 “来来来,贤弟,这位便是李长乐李大人!” 说着,宋江将谷令君让至身前,继续介绍。 “老哥,这就是我最近跟你提过的,烽燧堡新上任的都头,谷令君。” “烽燧堡都头谷令君,见过大人。” 谷令君双手抱拳,并未行军礼,毕竟对方没有军职在身。 李长乐显然知道谷令君,并且也知道眼前这个年轻的军头背景通天。赶忙谦恭的回礼。 “小谷大人不必多礼,小老头我今天没穿官服,咱们还是随意一些为好。” 说完,李长乐转头问向宋江。 “宋老弟这么着急的要我前来,所谓何事啊?” 宋江,引着李长乐坐下,并命人为其添置餐具之后,才缓缓开口。 “老哥,看看这是何物?” 说着,宋江把谷令君给他的那一小袋精盐递到了李长乐的面前。 李长乐是行家,看到袋子里的那精细的白色颗粒,有些吃惊。 “这盐的精细程度,比官坊里做出的精盐还要细上几分啊!宋老弟,此物何处得来呀?” 宋江不答反问。 “老哥,这个成色的精盐,能卖出个什么价呢?” 李长乐估算了片刻,斩钉截铁的回答。 “至少七十两!” 宋江和谷令君相视一笑,七十两这个价格,的确已经达到了两人的心理预期。 李长乐不明所以。 他猜测应该是边军从盐贩子手中查获了一批精盐,想要找他出手。 毕竟私贩盐铁是重罪,而通过他这个县令来出手,就可以达到蒙混过关的效果。 他李长乐是一个县城官家的代表,他卖出去的货,最多算是各地之间的官方通商,而且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看这些精盐的成色,李长乐知道,绝对有利可图。 “有多少?” 宋江举起酒杯,起身走到李长乐身边,脸上满满的得意之色。 “要多少就有多少!” 李长乐一惊,直接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当真?” 开玩笑,若是真如宋江所说的要多少有多少的话,那还不是要发财了吗? “自然是真的!” 宋江移步到谷令君身边,提着酒壶为谷令君续满杯中酒后,继续说道:“这些精盐,本就是小谷兄弟熬制的!” 此言一出,饶是满腹诗书的李大进士,也开始向谷令君投去了佩服的目光。 这是发自内心的,绝对没有丝毫对方身份背景的因素在其中。 能够炼制出如此成色的精盐,这是什么? 往大了说,谷令君这双手,完全可以实现点石成金的效果。 要知道,那些管理官坊的盐官,个个都是富得流油! 这还是将大部分利润上缴国库之后,他们被允许获得的部分。 如果永山县也能出个官坊,并且能够熬制的精盐成色还强于其他地区的话。可以说,数之不尽的银票,将会流入他们三人的腰包。 不过相比于两个大老粗当兵的,李长乐这个当了十五年县令的文官,想得却更多一些。 “两位,熬制精盐,虽然利润丰厚,可若是被上面有心人惦记上了,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李长乐的担忧不无道理。 他和宋江没有靠山,偷偷摸摸小打小闹还行。可一旦形成规模,必定会被其他人算计。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谁都懂。 李长乐这么说还有一个原因,他在试探谷令君,想看看这个传说中背景通天之人的反应。 李大人的话,倒是点醒了谷令君。 之前光顾着想如何赚钱了,却忘了树大招风的道理。 其他人将他看作是背景深厚的世家子弟,那是别人以为。他自己是个什么状况,只有谷令君自己清楚。 齐小三的背景肯定不简单,这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谷令君和他之间的合作关系能到什么程度,这还有待考量。 其实这就产生了一个相互矛盾的论证问题。 如果自己没有钱,那么就无法让烽燧堡壮大,给齐小三交上一份令其满意的答卷。 反之,为了壮大,谷令君如此利用职务关系之便,徇私枉法的赚取黑钱,齐小三会不会做他背后的靠山呢? 说实话,对于这个问题谷令君心里没底。 不过,他打算试一试。 俗话说,这世界熙熙攘攘,一切皆为利来利往。 既然,开设盐坊熬制精盐利益巨大,那么齐小三难道不会动心吗? 双方既然是合作,分他一杯羹就是了。反正现在也急需要资金去壮大烽燧堡。 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说,实在不行,被那些得罪不起的盯上了,大不了交出去就是了。 估计那个时候,谷令君的烽燧堡也已经兵强马壮了。 想通了这件事,谷令君的表情变得笃定起来。 “两位,我们先做起来,之后的事情,容我知会一声,有结果了我们再行定夺也不迟。” 谷令君的话,如同给宋江和李长乐吃了一颗定心丸,两人相视一眼,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别看两人平时在处理军务和政务上,都是得过且过的庸人。但是这涉及到自己发财的事情,那做起来可是一点都不含糊。 盐坊的选址,就定在了烽燧堡之中。 那里是军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堡寨,但依旧没人敢于去那里生事。 炼制精盐需要的器皿工具,谷令君给宋江列了一份清单,宋江当场便命人开始筹备,并贴心的告知谷令君,会另派一百五十名辅兵,增援烽燧堡。 李长乐这边更加积极,这小老头县衙的库房中,还存有三十担粗盐。这是去年查封的私盐,一直被他扣在手中,还没来得及出手。 这三十担粗盐,将会和那些辅兵、器皿一起送往烽燧堡。 两个老滑头还同时下达了着重稽查私盐的政令。那才是无本万利的买卖! 当然,若是想要做大,单是靠着查抄的私盐,肯定是不行的。 不过现在才刚刚开始,谷令君的身后之人还没有给予回复,他们现在只能先从小做起。 至此 一个挖大褚王国财政墙角的利益小团伙,在永山县成立了。 三人分工非常明确。 谷令君,负责建造厂房,熬制精盐。 宋江,作为永山县驻军的话事人,负责打击境内所有私盐,充实货物来源。 李长乐,负责日后成品的销售渠道。 盐坊一旦建成,意味着源源不断的银票将流入三人的口袋里。 畅想着美好的未来,这天三个人都喝多了。谷令君也被迫在永山卫大营留宿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谷令君返回烽燧堡时,与他一同上路的已经不止是来时的那十几个人了。 一百五十名辅兵,五辆运送制盐设备的大车,以及两个装满了粗盐的板车。 宋江和李长乐将谷令君送出三里之后,才打道回府。 以后,三人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对于李长乐和宋江来说,绝对是赚大发了! 和谷令君合作,不仅财源滚滚,还抱上了大腿。且不提他到底是哪个世家的贵公子,就算是搭上威远伯这条线,就已经让二人受益匪浅。 浩浩荡荡的马队行驶在永山县通往烽燧堡的官道上。 谷令君骑着高头大马一骑当先,身边跟着的是庄老六。 庄老六得意洋洋的看着身后的辅兵和随军的物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阵势,自从他入烽燧堡当兵之后,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大人,中间那几辆马车上装的是甚?” 自从昨天谷都头被宋江拉去吃酒之后,他就一直没见到谷令君。 结果,第二天人家一出现,就带回去这么多的人员和物资,着实让这个憨憨震惊了一把。 “那是熬制精盐的工具。” 谷令君心里正在计划着该如何规划厂房厂址,随口回了一句。 “俺滴娘赖!这是要建个作坊吗?” 那么多的制盐器具,这一天得造多少精盐啊! 凭借庄老六的脑子,他可算不清,一个盐坊一天的产量以及货品价值。 但,至少一件事情他很清楚。 以后烽燧堡,有钱了! “老六,你先走一步,提前回去通知吴秀才他们准备接收辅兵,腾出一间房子存放那些粗盐,记住一定要在地上架上石块和木板。” “好赖,头儿!” 庄老六答应一声,立即纵马离队,向着烽燧堡快速奔去。 如今的庄老六,已经彻底沦为谷令君的小跟班,谷令君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 有了一百五十名辅兵的充实,烽燧堡名义上一营的兵马,也算暂时接近满编了。 辅兵,作为辅助军士战斗的兵种,也是具有一定战斗力的。 不过通常辅兵的基本作用,就是负责后勤工作的。 比如战时的物资搬运,攻城时协助攻城军士推动攻城云梯,举着大盾阻挡对方弓箭之类的。 不过辅兵毕竟经历过一些军事化的训练,比民夫营的民夫们强多了。 只要日后稍加训练,又是一批悍勇士卒。 现如今,东南边陲战事吃紧,各地的兵员都非常紧缺。 宋江一次性能够调拨给谷令君一百五十名辅兵,已经是大手笔了。 有了辅兵的充实,烽燧堡的强军之路,就可以分成两条线来做。 最重要的一条线,自然是加紧盐坊的建设。 另外一条,打秋风当然也是不能落下的。 谷令君要负责监督盐坊的进度,打秋风的差事,就落在了许虎许豹两兄弟身上。 当然,打秋风的小队中自然也少不得庄老六这个参军。 上次的收获,换算成银票,是九百八十两。 谷令君大手一挥,直接购置了全套的突袭尖哨的武器装备,共计十套。 可以说,如今烽燧堡绝对是永山县战力最强的堡寨,没有之一。 派出打秋风队伍的同时,堡寨里面盐坊的建设也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 全烽燧堡上下,除了日常值守的军士之外,其他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加入了工程建设之中。 这么多壮劳力,一个小小的盐坊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三天,只用了三天的时间。 在烽燧堡旁边的空地上,一座土木结构的工棚,外加几座砖石结构的房子拔地而起。 待到庄老六他们打秋风的队伍回来之后,烽燧堡这里,第一批十五担精盐已经熬制完毕。 这次打秋风的队伍,收获虽说没有上一次丰厚,但贵在没有人员阵亡。 虽然几个军士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好在都不是致命伤,也不会落下残疾。 这次收获少,其实也情有可原。 十二个突袭尖哨,外加五个骑兵的队伍,那些铁勒部的狩猎队,看到之后第一选择就是掉头就跑。 能够有所收获,还是大家充分学习了谷令君上次的战术,诱敌深入才有所斩获。 其实也不怪这些士卒们。 大家第一次鸟枪换炮,难免有些膨胀。总想着要和对方的骑兵正面钢一钢,看看到底谁更厉害。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并不值得提倡。 万一太过张扬,引来铁勒部大队骑兵前来报复,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另外,盐坊这边之所以产量上不去,其实原因在于缺少技术工人。 目前懂技术的只有谷令君自己,想要培训出一批熟练的技术工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所产量暂时只能保持在这个程度。 另外最重要的一件事,谷令君在回到烽燧堡的第二天,就通过许虎给齐小三送去了一封信。 信中提出要与宋江和李长乐开设盐坊的事情。直到打秋风的队伍回来,谷令君才接到齐队正的回信。 小谷贤弟,见字如面。 贤弟前往烽燧堡任职,已一月有余。 贤弟之功绩,兄在送往威远伯的军报中已经得知。 贤弟的诚意,为兄已经看到。 至于盐坊一事,贤弟不必思虑太多,放手去做便是,为兄自会给贤弟铺路搭桥。 贤弟信中提到的利益分成一事,为兄以为上佳,依从贤弟的意思即可。 齐小三 关于利益分成一事,谷令君去信中详细提到过。 万安郡里面的头面人物,都要给。都指挥使威远伯顾春江要给,万安郡太守向宗方也要给。 至于齐小三,那更是要给两成的。 正所谓,有钱大家一起赚,方可财运长久远嘛。 二十章 全员尖哨 第一批精盐,连同第二次打秋风的收获由谷令君亲自带人押送去往永山县大营。 这毕竟是盐坊建成之后,第一次出货。虽数量不多,但意义重大。 看到一整车白花花的精盐,宋江和李长乐脸上都笑开了花。 在他们眼里,这哪里是入口的食盐,明摆着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谷令君将齐队正信中大意告知二人,然后又将盐坊未来的分成方式和盘托出。 这两人都是混迹官场多年的老油条,哪里听不出这意味这什么? 别说只是分出了四成的利润,孝敬威远伯和太守。就算是拿出七成送给人家,这两人也会举双手赞成的。 白花花的银子谁都喜欢,但是若是能够与上峰的大人们搭上线,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要知道,有钱不一定有权;有权,却必定有钱! 这个道理,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既然两位大人没有疑议,之后的分成就按我们说好的来。此外,两位可以放手寻找货源了。” 宋江和李长乐二人闻言,那是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以后,这就是名利双收的局面了! 李长乐一直对县城的政务得过且过,那是因为日子没了盼头。 现如今,好日子即将到来,这个小老头也展现出了超凡的运作能力。 很快,十五担精盐,便被他销售一空。 当然,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并不是重点。 重要的是,李长乐竟然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找到了充足的货源。 供货方,来自相邻的岐山县,那里有一处盐矿,并拥有官家开设的精盐坊。 也不知道李大人用了何种办法来游说对方的县令。 对方竟然答应,将盐坊和工坊的工匠一并迁至永山县。而岐山县则专职负责供粗盐。 当然,相比于市面上三十两一担的价格,岐山县运输过来的粗盐,需要三十七两白银。 哪怕刨去运费,对方还是赚得不少。 不过这也无妨,李长乐将烽燧堡盐坊出产的精盐,卖到了八十三两的天价。 这中间的利润,足以弥补进购粗盐的差价了。 如今,如果使用从岐山县进购的原材料,刨去人工、损耗,生产出来一担精盐的纯利润大概在三十二两上下。 永山县自己还有一部分缉私缴获,林林总总的算在一起,一旦精盐的纯利润大概能达到三十五两左右。 此外,有了岐山县官盐坊那些工匠的加入,烽燧堡盐坊的产量也成几何倍数上涨。 现如今,烽燧堡工坊日产量,可达到一百三十担。 也就是说,这个盐坊,每天的利润可达惊人的四千五百五十两白银。 除刨去两千两作为事先商议好的打点上峰的好处费之外,谷令君三人每日可得的净利润,高达两千五百五十两。 宋江和李长乐也不是那种贪财之人,两人更加在意的是如何笼络谷令君这个财神爷加大粗腿。 于是,谷令君也分得一个大头,每日一千两。 说实在的,谷令君被这突如其来的巨款,砸的有些寻头转向。 一天一千两是个什么概念。 他这个手下五百军卒的都头,一年的饷银,不过区区一百两。 就算是李长乐和宋江这类的七品官员,每年的俸禄也不过二百两。 现在呢? 谷令君一天就可以赚到一个都头十年的饷银! 当然,这些钱,他不可能全部装进腰包。 谷令君其实不在乎钱,他之所以变着法的捞钱,其目的便是壮大烽燧堡的实力。 相比于白花花的银子,他更喜欢尖哨身上那些装备! 他的第一个目标,便是要让烽燧堡,全员尖哨! 五百人,一千匹马,包括全套的尖哨装备,价值几何? 整整十一万两白银! 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可如今不同了,不用半年,这一切便可以成为现实! “这家伙是个人才啊!” 齐小三看完许虎发来的密函,一连叫了三个好!尤其是和密函一起秘密送来的弓弩与精盐。 “沈叔叔,你来看看这架弓弩!” 沈炼从桌案上拿起那架经过改装之后的轻弩,仔细体验。当发现改装之后的瞄准器的作用后,古井无波的深邃眸子中,闪过一抹惊叹。 “少主,如果大褚军士手中的弓弩全部进行改进,战力必将提高一个档次!” 沈炼没有夸大。 试想,你与你的敌人在同一距离,手中的武器威力也相等,但是你手中的武器精度高于对方,这会怎样?答案呼之欲出! 齐小三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他拿着密函走到沈炼身边,手指点着其中一段话。 “许虎说,那家伙正在研究一个叫什么‘瞄准镜’的物件,据说,装上那个,就算是一个辅兵,也可以百步穿杨!” 沈炼目光一凝,他也被震惊了。 训练一名弓弩手,少说也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尤其是尖哨那般的,可以马上精度射击的弓弩手,那更是没有两年练不出来的。 单单在弓弩上加装上那个叫做瞄准镜的玩意儿,就可以让一个辅兵百步穿杨? 齐小三和沈炼的心里都有些将信将疑。 要是换做别人这么说,那二人肯定不信。但这样的话,偏偏出自谷令君之口。 以目前谷令君的表现来看,他既然这么说,那真实度还是很高的。 “那家伙还扬言要烽燧堡五百军卒全部变成尖哨!真是财大气粗啊!” 齐小三心里多少有些嫉妒了。 一天一千两,这家伙竟然和自己拿的一样多。 不过转念想,自己只是帮忙疏通了一下关系,就能每日有一千两的好处,随即也就释然了。 “他要是真舍得弄出五百个尖哨出来,老子就去找三哥,封他一个参将!” “我要我手下的军士,都成为突袭尖哨!” 这是谷令君每天必须重复的豪言壮语。 当然,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钱的问题已经解决,目前最重要的是兵员素质。 突袭尖哨,是西北边军中的佼佼者。之前,坐镇永山卫大营的屠夫姚天啸,也号称拥有五百尖哨。 但人家的尖哨,一个个那可都是货真价实的。 作为军武世家出身的姚天啸,不仅财力雄厚,同时深谙练兵之法。 可即便是如此,他那五百多名尖哨,有三分之一,是从别家的营中挖墙脚挖来的。 为此,他可没少得罪人。 要不是同僚们忌惮他背后的家族势力,翻脸拔刀相向也是可能的。 谷令君没有人家那种背景,也没有八千手下。 想要让烽燧堡全员尖哨,非常有难度。 不过在他看来,有困难克服就好。 高峰矗立,不就是需要有人去征服吗?谷令君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挑战! 兵员素质不行就加练! 还不行? 只要不死,你就给我往死里练! 自从谷都头那句“全员尖哨”的口号喊出去之后,烽燧堡就永无宁日了。 如今的宝寨里,正规军卒已经满编,此外还有两百辅兵,一百民夫。 谷都头亲自制定了练兵计划。 每天,每人,早中晚,负重奔跑各十里。 早晚,那被叫做‘俯卧撑、仰卧起’的奇怪动作,各两百个。 还有各种各样的奇怪障碍训练,射击训练,战术训练,战阵训练。 将烽燧堡中的军卒们,整得那叫一个凄惨。 谷令君参考的是完整版的陆战队训练大纲,只是针对其中的某些科目,做了稍加修改。 许虎和许豹,则成为了这些军卒的总教官。 谷令君给他们下达的命令就是,要毫无保留的将他们的本事,全部教授给烽燧堡的军卒们。 两人作为齐队正的近侍宿卫,其实是不愿意教授这些和自己身份不相称的普通军卒的。 不过,他们被派往谷令君身边的时候,得到的命令除了监视他之外,另一个命令就是要服从对方。 无奈,两人只能将自己所学,倾囊相授。 不过他俩也不是没得到好处,最起码他们就获得了烽燧堡中包括辅兵在内的所有军卒的尊重。 高强度的训练,相对应的就是巨大的身体消耗,若想持续下去,首先伙食标准就必须提高。 对此,谷令君也是毫不吝啬。 每天三顿饭,大米可劲造,吃饱不限量。 并且,每天中午都有肉食供应。当然,仅限于五百强化训练的正规军卒。 时间长了,烽燧堡的名声,在整个永山县就传开了。 以前人们避之不及的烽燧堡,如今一跃而成了远近闻名的香饽饽。许多军卒都是拉关系走后门的想要去烽燧堡当兵。 哪怕当不了烽燧堡的正规军士,当个辅兵也行啊。 要知道,就算是这里的辅兵,待遇都比其他地方好上许多。 巨大的投入,当然可以换来丰厚的回报。 时入初冬 半年的时间,烽燧堡军卒的面貌焕然一新。 五百名士卒,身着黑色皮甲,头戴恶鬼面具,腰悬特制长刀,背上背着尖哨专用的轻弩。每人除了胯下战马之外,身后还跟着一匹备用马匹。 当然,不仅仅是着装和武器的改变,令人更加震撼的是这些军卒气质上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的烽燧堡,是一群蛮横骄纵的匪兵。 那如今,这五百人的队伍,就是一柄拔出鞘外的利剑。全军上下,都散发着一股不可阻挡的锋锐气势! 谷令君站在高台上俯视下方,眼中赞赏之意毫不掩饰。 “记得我刚上任之时,你们中许多人都瞧不起我。说我是关系户,觉得我是没本事的怂包。” “庄老六,你别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带头的就是你这家伙。” 众军士都将目光投向庄参军,瞬间场下哄笑连天。 庄老六也不恼,只是讪笑着抓了抓脑袋。 谷令君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众人的笑声戛然而止,整个烽燧堡瞬间落针可闻。 谷令君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讲话。 “半年前,你们里边还有很多人觉得我这个都头在痴人说梦!觉得老子的牛皮,吹上了天!” “我说过,我要让烽燧堡全员尖哨!” “今天,我说的话,你们信了吗?” “虎!虎!虎!” 五百人异口同声,那气势,那场面,让站在高台上校阅的谷都头,心里大呼爽利! “今天,依旧还是本都头上任时那几句话!” “我说过,别人有的,我的弟兄们也必须有!” “崭新的铠甲,给你们!” “锋利的军刀,给你们!” “充足的粮草,都是你们的!” “这是你们应得的!” “因为,烽燧堡,有我!” 谷令君话音刚落,立即迎来五百个声音的齐声呐喊! “原为都头效死!” “大人,宋校尉派人送来了一封密信。” 吴老六,走到正在校阅军士的谷令君身边,递给他一个用蜡油封死的竹筒。 谷令君接过竹筒,直接拨开封蜡,毫不避讳的看了起来。 在烽燧堡中,要说谷令君最信任的人是谁,不是许虎和许豹,而是庄老六和吴老狗。 “都指挥使要来永山卫巡查。” 谷令君有些疑惑的将手中的密信交给吴老狗。 这个消息,是宋江那个时任都指挥使亲卫队都头的朋友传来的。毕竟未发布公函,人家这算是提前知会老友。 这还要夸赞宋江平时注重对那些关系的维系。 宋江告知谷令君这个消息,其实是在试探。 接到消息之后,宋江心里就在打鼓。 他琢磨着,以谷令君和都指挥使大人的关系,应该比自己还早得到消息才对呀? 可是为何对方不告诉自己呢? 这让宋江心里有些忐忑,于是他就写了这样一封密信,以此来试探谷令君意欲何为。 他哪知道,谷令君压根就不知道这个消息。 这倒也不怪谷令君,是齐队正和威远伯故意为之。 而放任宋江知道,这其实不是他们御下无方,而是俩人压根没把宋江这个小小的校尉放在心上。 至于为何要瞒着谷令君,这就是齐小三的恶趣味了。 美其名曰,给自己的这个贤弟一个惊喜。 吴秀才素有军师之名,看到信函之后,立即就猜出了宋江其中的用意。 “大人,宋江这是在试探您。” 谷令君自然也清楚这其中的含义,但是你总不能回复人说自己不知道都指挥使大人要来,这不就露底了了吗? 于是,谷令君令吴秀才只给宋江回了一句话。 我已知晓,你且安心便是。 谷令君知道,都指挥使此番来永山县,名为巡查,实际上必定是为了自己。 这半年的时间,烽燧堡名声在外,估计全员尖哨的名号,肯定已经传入了人家的耳朵。 威远伯毕竟是万安郡边军的话事人,自己手下出现了这么一股势力,肯定要去看看。 另外,作为永山县精盐坊的实际受益者之一,他也理应看看给自己创造财富之人,到底相貌几何。 不过最重要的是,齐小三要来。 二十一章 威远伯驾到 西北边军,万安郡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顾春江。 这是一个很长的称谓,这些官职爵位,代表顾春江乃是大褚王国的一方诸侯,封疆大吏。 大褚以武建国,两百年来,历代帝王坚决贯彻着穷兵黩武的思想方针。 这使得大褚王国的各大门阀,尚武之风盛行。 这些门阀世家之中的代表性人物,便是齐国公顾远棠。 顾远棠时任大褚王国兵马大元帅,代皇帝,令三军,坐镇东南边疆,与虎视眈眈的南岳、大梁以及大召对峙。 顾家能够获得皇家的信任,这还要从如今的成武帝登基之前还是皇子的时候说起。 当时的成武帝,还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九皇子。夺嫡根本无望。 而那时的顾远棠,也只是西北边军的一名都指挥使。 很巧的是,那时的九皇子,如今的成武帝袁景煜的封号是成郡王,封地正是万安郡。 一个是夺嫡无望的皇子,一个是家族势力单薄的都指挥使。 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二人,却掀翻了一众皇子和世家,拨开了层层荆棘,直冲大褚权利顶峰。 有了扶龙之功的顾远棠,便被封为齐国公,做了掌管天下兵马的骠骑大将军! 大褚王爵历来不封外姓,国公,便是门阀世家的最高爵位,几乎同等于异姓王爵。 一般,按照正常规律,大臣功高盖主,皇帝们难免产生猜忌。 能够和谐共处的君臣不是没有,却是少之又少。 不过顾远棠是个例外。 此人不恋权势,虽有兵马大元帅之职,却只是图有一个虚名。 袁景煜登基称帝之后,顾远棠马上就将兵权归还新帝,自己则挂了个虚职在府中做起了安乐公。 甚至连象征着荣耀的世袭罔替,都给拒绝了。 美其名曰,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的功名,就让他们自己去挣! 如此做派,倒是令成武皇帝对其更加信任。 其三子,分别成为了成武帝三个皇子的伴读。成年之后,又分别封伯,在军中担任要职。 如今,威远伯顾春江,就是三皇子袁少平的伴读。 顾春江身着一套黑金相间的开元甲,身下的坐骑不是军马,而是一只巨大的吊睛白额虎。 这只老虎是一只通灵的异兽,是皇宫御兽监专门驯养出来的强大战兽。 此兽,乃是成武帝专门赏赐给威远伯的坐骑,不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昭示了皇恩浩荡。 不过别看顾春江骑着老虎威风八面,此时还不是满脸堆笑着跟身旁的齐小三商量着谷令君的去留问题。 “殿下,说好了,这人必须归我!” 被称为殿下的齐小三满脸不耐的摇着头。 “不行,不行!三哥,这人可是我先发现的,为了他我可是出了大血的!” 威远伯无视齐小三那不耐的表情,继续耍赖。 “出血?这半年多殿下至少赚了十几万两,我看殿下你是赚翻了才对!您放心,银子不是问题!” 齐小三一听就不乐意了,眉毛一挑,转头看向顾春江。 “我赚了十几万不假,你没分到银子吗?” “都说了,钱不是问题,要是殿下答应,以后从我这儿出,只多不少!” 齐小三不在言语。他已经不想再理会身边这个骑着老虎的聒噪家伙了。 但是威远伯却是一副死缠烂打的做派,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 其实,威远伯这半年,一直非常关注谷令君的一举一动。 可以说,从谷令君在烽燧堡上任之后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有专人定期呈报给威远伯。 两人虽从未谋面,但谷令君的事迹,他顾春江却一点也不陌生。 尤其是这家伙竟然还懂得练兵之法!半年,短短半年时间,烽燧堡竟然可以做到全员尖哨! 这是什么? 这是宝贝,是人才啊! 别说是一个月三万两白银了,就是把他顾春江卖了,这样的人才,自己也必须拿下。 只要谷令君成为自己的手下,凭借其制盐,改装弓弩以及练兵的本事,赚钱还不是小意思。 另外,那个所谓能够让一个辅兵做到百步穿杨的宝贝,他顾春江也是垂涎三尺。 这次来永山县巡查,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看看到底是真是假。 可是齐小三,也即是三皇子袁少平会同意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 谷令君给袁少平的惊喜太多,在他看来,此人若是能够留在他的身边,日后必定是袁少平最大的助力之一。 更何况,谷令君的修行天赋也极为不错,让沈炼都生出了收徒之意。 就算袁少平把谷令君让给顾春江,估计沈炼也不会同意。 一郡之地最有权利的人要来视察,作为地方官的李长乐和宋江自然是做足了准备。 宋江更是在短短五天的时间,就将自己的府邸粉饰一新,作为威远伯的下榻之所。 他自己,则带着老婆孩子到李大人府中暂住。 自从收到谷令君的回复之后,两人心里悬着的石头已然落地。 如今,他们二人天天忙着接待事宜的闲余,已经开始憧憬起升迁之后的光景了。 平日里,二人更是恨不得在府中厅堂给谷令君立上一块牌位,每日焚香颂德,保佑其平平安安。 这次,威远伯亲临,说不得将是他们二人一次鲤鱼跳龙门的机遇。 今天,就是都指挥使莅临的日子。 李长乐老早的就命衙役带着民夫,将城门楼通往县衙的大道打扫干干净净,并在进城的官道上撒上了经过筛选的黄土。 而宋江,则是一大早就派亲兵前往烽燧堡通知谷令君。 意思也很简单,就是让他携烽燧堡军士两百,前往县城,参加迎接威远伯的典礼。 这本是不合规矩的,谷令君只是一个都头,按道理讲是没有资格出现在迎接上官的队伍之中的。 可是谷令君的另一重身份摆在那。 在宋江和李长乐看来,就算是没有他们二人,也得有谷令君在。 时值晌午,三人站在县城城门楼上登高眺望。 老远就看到,一群黑压压的骑兵队伍正由远而近的飞驰在官道上。 从扬起的沙尘范围来判断,这队小有规模的骑兵队伍,至少有五百骑左右。 “是玄甲卫!” 宋江眼神中激动之色溢于言表。 玄甲卫,是齐国公的府兵,一共只有两千人。 毕竟身为大褚兵马大元帅,又是国公爷,拥有两三千人的卫队,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就算如此,国公爷依旧将自己身边的两千玄甲卫,分别派给膝下三子做了亲卫队。 每人五百不偏不倚,而他自己只留下了五百玄甲卫。 说实话,在偌大的皇城之中,作为一个国公,又是当朝大柱国,统领三军的兵马大元帅。 区区五百亲卫,着实寒酸了一些。 最近半年,谷令君经常拜访宋江和李长乐。 无他,除了分赃之外,便是了解大褚王国的历史以及政治架构。 大褚王国采取的是郡县制,这和前世的大秦基本一样,虽然官员称谓各不相同,但职权范围相差不大。 不过大褚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地方军队相对独立。 不管是从军需上,还是从兵员配给上,地方军队都可以自主抉择。 这就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朝廷三省六部的职权能力。 这样的政治架构,有利有弊。 好处是,京官不在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那些一方诸侯与之有着几乎相等的地位。 弊端自然也有,那便是,一旦有地方大员叛变,说不得就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内战。 不过大褚的皇帝不是傻子,他自然有着自己的对策。 比如,每个郡都会分封一位郡王坐镇,这名郡王必定是皇族血脉。 郡王平日里虽然不参与封地的军政要务,但是却有监督地方上一切政务的职责在身。 那些地方官员,稍有不慎得罪了这些分封至此的郡王殿下,说不得人家一个折子递到皇宫大内,你的位置就得换个人来做了。 并且,大褚王国的皇帝陛下,可不止郡王监政这一个手段。 第二重手段,也是最重要的手段,在军中,各郡之上还设有都护一职。 一位都护,少说下辖三个到五个郡,而且都护自己也有一到两万的军卒可供调配。 有了这个顶头上次的掣肘,就算作为一方大将的都指挥使心生反意,也得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在一众玄甲卫的簇拥下,都指挥使顾春江,可谓是威风八面。 尤其是当看到其胯下的那只吊睛白额大虎之后,就连谷令君也不由得惊掉了下巴。 让老虎来充当坐骑,这可完全超出了谷令君的认知范围。 “属下参见将军!” “下官拜见伯爷!” 出城迎接的三人,分别用了两个称呼。 宋江和谷令君是军职,所以要以将军来称呼威远伯,行的也是军礼。 李长乐是文官,自然是以爵位称呼之。他行的则是文官拜见上官之时的拱手礼。 这是大褚王国对读书人的尊重。 大褚虽然穷兵黩武,但也是非常看中读书人的,毕竟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适用于任何世界。 李长乐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却身负二甲进士的功名。 按照大褚的律例,有功名在身之人,除皇亲之外,皆可不跪。 城门之外的迎接队伍分为三个方阵。 一是县衙的大小官员衙役;二是宋江自己带来的二百军卒;不过最亮眼的,要数第三个方阵。 那是两百名清一色的突袭尖哨,黑衣黑甲,脸上带着黑色的恶鬼面具。 单单是站在那,就给人一股肃杀的气息。甚至,比之威远伯身后那五百玄甲卫,气势上也不遑多让。 威远伯自然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这两百骑。 虽然早有耳闻,谷令君的烽燧堡里是全员尖哨,不过今日看到之后,也不免心生感叹。 要说之前,永山卫的都尉姚天啸,手下也号称拥有五百尖哨。 不过那是威远伯任万安郡都指挥使之前的事了,在此之前,姚天啸已经被调去了东南战场,顾春江自然是没机会看到。 作为能够和大褚军武利器的铁浮屠比肩的尖哨,能够成规模的出现在眼前,也算是一个难得的盛况。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看到这些尖哨之后,威远伯更加坚定了要将谷令君收入麾下的想法。 五百尖哨虽然难得,但是能够坐拥一名可以训练出尖哨的人才,那才是饮水思源的做法。 想到这里,顾春江不由得将目光移到了身前的谷令君。 谷令君没有注意,因为他此时的目光全部集中在威远伯身旁一人身上。 此人正在和谷令君挤眉弄眼的对视中。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身穿一身玄甲卫服饰的齐小三。 威远伯发现谷令君看得不是自己,又转头看向身旁的齐小三,一时间心生酸涩之意。 他这个大男人,竟然为了另一个男人,再吃另另一个男人的醋!!? 这件事要是让谷令君知道,这家伙必定起身拔腿就撩。 开玩笑,他可不想和人搞断背山,哪怕对方是身份显赫的齐国公之子,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也绝对不行。 不过好在,威远伯这种吃飞醋的状态并未持续多久,就被宋江打断了。 “将军,属下已将府邸粉饰一新,作为您的下榻之所,请将军移步至此,稍作休息。” 这是宋江第一次与这样的大人物对话,想到之后对方会在自己的府邸住上几日,他心里不由得生出一股子自豪之意。 顾春江微微点头,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 “本将初到此地巡查,无需大费周章。你等且散去即可,有事本将自会派人通传。” 顾春江说完话音一顿,目光转向谷令君。 “烽燧堡都头谷令君,你与本将一起走走,本将要与你小子叙叙旧!” “诺!” 谷令君赶忙握拳锤击胸口。 听闻此话,李长乐和宋江皆是向谷令君投去了艳羡的目光。 不过二人也清楚,毕竟谷令君和威远伯的关系匪浅,这一点,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谷令君得令之后,带着自己麾下的两百尖哨,跟着威远伯的玄甲卫,浩浩荡荡的入了县城。 宋江亲自将这几百人引到自家府邸之后,才见礼告退。 接下来,威远伯手下的玄甲卫分出五十人,快速进入宋江的府邸之中,分散守卫,动作整齐划一。 一时间,周围充斥着军靴踏地和甲胄摩擦的声响,但却无一人发出多余的声音。 谷令君心下惊叹,不亏是国公府的卫队,从兵员素质之中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支战斗力惊人的队伍。 很快,宋府之中被宋江留下侍奉威远伯起居的仆人婢女,被一个个带了出来。 一名玄甲卫队正交代过后,这些仆人婢女,被一小队玄甲卫带着去往县衙方向。 直至此时,威远伯才开口说话。 “本将有个习惯,住的地方不喜欢生人出入。” 谷令君知道,这话是对自己说的,不过他却没接话,因为齐小三又在和他挤眉弄眼。 这一幕,威远伯自然是看到了的,不过他只是轻咳一声,却没在说什么,一个人大步进入了宋府之中。 那背影,竟然有些戚戚然的感觉。 齐小三一把搂住谷令君的脖子,哈哈大笑拖着他往府里走去。 “哈哈哈,贤弟,最近你可是混得风生水起啊!” 谷令君也不客气,一把将其推开。 “你怎的又成了国公府里的玄甲卫了?” 齐小三也不恼,摘掉头盔,顺手抛给身边的壮汉。谷令君斜眼一瞧,心中一惊。 “魏都头!???你也在?” 魏程远也是哈哈哈一笑,走到谷令君身前,对着其胸口就是一拳。 “听说你小子最近发财了啊,我这次可是来打秋风的!” 谷令君给魏程远当过亲兵,对此人的印象不错。此时见到,说不得有种老友见面的感觉,也不禁开起了玩笑。 “魏都头此言差矣,要说发财,获利最大的是齐队正才是。” 齐小三笑而不语,魏程远则是有些悻悻然。 这个玩笑他可不敢接,那可是自己的少主,他可不敢去齐小三那打秋风。 不过他们的对话也已经进行不下去了,顾春江的身影再次出现在院子里的假山旁。 “你们几个能不能到屋子里在叙旧!” 他是真看不下去了,本来还想着怎么挖三殿下的墙角呢?看这情况,那肯定是困难重重。 “小谷兄弟,走,进屋。” 魏程远一把拉过谷令君,跟着齐小三向院内走去。而在他们身后,一名身穿玄甲卫铠甲,却带着一张面具的军士,一个闪身消失在了原地。 宋江的院子不大,不过那是和那些世家门阀的深宅大院相比。 在永山县,一座三进三出带一个小花园的院子,显然不是一般人家能够住得起的。 厅堂之中,顾春江一屁股坐在了一张椅子上,立即有亲兵为其退去甲胄,送上茶水。 而此时,谷令君、齐小三和魏程远三人也正好进入前厅。 同样被军士协助退去甲胄之后,前厅的大门,被威远伯的玄甲卫缓缓关闭。 门刚一关上,顾春江就迫不及待的走到谷令君身边,那双透亮的眸子看得谷令君浑身发麻。 “交出来!” 顾春江两手一摊,大有一副山大王的气势。 这句话把谷令君给说的一愣? 交出来?交什么出来? 看到谷令君那无辜的眼神,顾春江再次上前一步。 “那个瞄准镜!交出来!此等宝贝,你怎可一人独享?” 听到这三个字,谷令君第一个想法,就是身边有内奸。 不过转念一想,许虎和许豹毕竟是齐小三的人,凭借齐小三和顾春江的关系,知道瞄准镜自然是很正常的。 只可惜,瞄准镜是没有的,因为他还没有找到代替玻璃的材质,所以目前还没能做出来。 谷令君将手一摊,将事实如实告知几人。 “晶莹剔透,还得材质过关,能够被打磨成形,那不就是白晶吗?” 齐小三思量片刻之后,说出了与玻璃相近材质的事物。 这白晶,应该就是前世的水晶没错了。 不过齐小三的下一句话,却让谷令君放弃了大量制造瞄准镜的打算。 “白晶价格昂贵,与金石玉器无异。” 没想到水晶的价格竟然如此昂贵,只可惜他谷令君不是那些小说之中穿越到异世界的高材生,什么都可以做出来。 否则,自己制造出玻璃,完全就可以大批量生产瞄准镜了。 威远伯顾春江财大气粗,如白晶这类宝贝,他的家里自然是有的。 这人还是个急脾气,立即命人去万安郡府邸去取,大有不得瞄准镜誓不罢休的架势。 二十二章 三皇子 对于谷令君来说,齐小三的身份,一直未对他公开过。 半年多的时间,他也打听到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消息。 其中最有用的一条,便是,齐国公的第三子,威远伯顾春江,是三皇子袁少平儿时的伴读。 一个队正,如何能让一个封疆大吏言听计从? 一个小小的队正,又如何有通天的人脉,让一郡之地的军政两大主官,包庇永山县里的制盐售盐。 如果说,之前,对齐小三的身份都是猜测。 那么 如今,再次见到齐小三,并且同时见到威远伯之后,谷令君坚信,自己的猜测准确度高达九成九。 “齐队正,我是不是该称呼您殿下?” 谷令君问出了憋在心中已久的问题。 在场的其他三人闻言,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在他们看来,如果谷令君直到现在还没有猜出齐队正的身份,那么此人的脑子里面,绝对装的都是臭狗屎。 齐小三,或者此时该称呼其为三殿下,又或是袁少平。 袁少平端起茶杯轻轻品了一口,缓缓起身。 在他起身的那一刻,原本玩世不恭的齐队正消失了,另一个威严、傲睨万物的三皇子出现了。 “从小,孤便不喜欢利用权势和地位交朋友,觉得这样得来的朋友,要么是只会溜须拍马的废物,要么就是迫于强权委曲求全的庸人。” “相比站在高处俯视苍生,孤更喜欢亲自走一走看一看,去亲近那些美景,那些妙人。” “你跟孤说过,你与孤之间只能是合作关系,孤当时觉得很欣慰。” “那时的你,即使什么都没有,但依旧不愿屈与人下。孤欣赏你。” 谷令君闻言只是微微一笑,对此不置可否。 他的性格,就是如此。可以攀附权贵,但不会出卖灵魂,这是谷令君做人的底线。 所以,哪怕是知道了齐小三,不应该是袁少平的真实身份之后,在谷令君的眼里,他依旧是那个玩世不恭的齐队正而已。 袁少平看到谷令君并没有因为自己身份气势的变化,而改变对自己的态度,原本那股上位者的气势瞬间消散,又再次变回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我说,好歹看在我演的这么辛苦的份上,你也学着配合我一下!” 面对袁少平故作幽怨的姿态,谷令君直接选择无视。 可只有顾春江和魏程远才知道,刚刚的袁少平,又何尝不是一个真实的袁少平呢? “将军,这是宋大人托我转呈与您和太守大人本月盐坊红利。” 谷令君从怀中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银票,放到了威远伯桌前。 “我的呢?” 袁少平一看就不乐意了,自己好歹也是个皇子,凭什么先给顾春江。 谷令君无奈,又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递给袁少平。嘴里却止不住的嘟囔起来。 “好歹也是大褚的皇子,眼里咋就只剩下钱了?” 齐小三也不恼,一把抢过谷令君手里的银票,故作认真的点了起来。 边点,还不忘回怼谷令君一句。 “皇子怎么了,皇子也得吃饭!” 顾春江和魏程远显然是早就习惯了袁少平的做派,所以两人皆是笑而不语。 袁少平数完钱,一边将银票揣入怀中,一边对谷令君说道: “我在三哥那给你谋了一个参将的职位,你准备准备,交接之后就上任。” 谷令君闻言一愣,有些诧异的盯着袁少平。 “我刚在这里扎下根,你这是要让我挪窝吗?” 谷令君话里话外,其实就表达了一个意思,他舍不得烽燧堡,不想走。 这可把威远伯乐坏了。 心想,只要他谷令君不离开烽燧堡,还不是自己的手下吗? 袁少平看顾春江那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瞪了威远伯一眼,继续对谷令君说道。 “你是不是傻?参将啊,直接连升两级!” “那我能将烽燧堡的军士都带走吗?” 谷令君最在意的还是他花费了巨大人力财力训练出来的尖哨。 威远伯是何许人,自然知道不能让谷令君将那些尖哨全部带走,他抢先一步摆明姿态。 “自然是不行,烽燧堡乃军事重地,东南战事吃紧,我手头的兵力有限,都给你带走了,从何处去填补空缺啊?” 听闻这话,谷令君果断表明态度,也不多,就俩字。 “不当。” 一个参将的职位,是很多军卒一辈子都熬不到的高位。要知道,一个郡,最多六名参将的职位,那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不过谷令君可不这么想,这年头什么最重要,自然是手里的兵才最重要。更何况,他对烽燧堡可是倾注了大量心血的。 在一个参将职位和五百个尖哨之间做选择,谷令君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袁少平知道,顾春江这是铁了心要和自己耍无赖。 奈何他还真拿他威远伯没有任何办法。 人家威远伯,才是万安郡的都指挥使,这一郡之地边军的话事人。袁少平虽是皇子,但名义上只是一个队正。 再者,要是没有威远伯的将令,谷令君那个参将的职位,也只是一句空谈罢了。 袁少平原本的打算,是给谷令君升个参将,利用威远伯的关系,将谷令君调往东南战场。 届时,以谷令君的才华,再加上有顾春江在齐国公那里加以运作。 说不得谷令君可以直接平步青云也不无可能。 袁少平完全是将谷令君当做了自己的势力在扶植。也可以说成是三皇子给谷令君的一次天使轮融资。 当然,谷令君的确是一个潜力股,不仅袁少平看好他,现在就连威远伯同样也看好他。 作为三皇子从小的伴读,顾春江和袁少平的关系极为密切,这还是顾春江第一次和袁少平意见相左。 “殿下,东南战场虽然容易建功立业,但是咱们这西北边陲也不是没有机会。” 还有一句话,顾春江没有明说。 那就是,你三皇子殿下能保证谷令君始终和你站在统一战线上吗? 这才是顾春江最担心的地方。 人才就该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东南战场毕竟不是他和三皇子的势力范围。 届时,万一谷令君被他人收买,他们才是真正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威远伯能够想到的,三皇子袁少平又怎可能想不到呢? 不过袁少平从认识谷令君开始,对他就有一种特殊的信任。 作为一名皇子,对一个认识时间不长的人,出现这种感觉,这不正常。 可是冥冥之中仿佛有某种力量一直在告诉袁少平,谷令君绝对值得信任。 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两人生来就有着某种羁绊一般。 其实不止是袁少平对谷令君如此,谷令君对袁少平何尝不是呢? 从开设盐坊一事上就可以看出,谷令君对袁少平的绝对信任。他甚至在没有知会袁少平的情况下,就先一步开设了盐坊。 要知道私贩盐铁在大褚王国是何等的重罪,但谷令君就是觉得袁少平绝对会帮助自己。 后来事实证明,谷令君的感觉是非常准确的。 袁少平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计划,但面对与顾春江之间的分歧,他又不得不去考虑,该如何说服威远伯。 一个既会练兵,又能够赚钱人才。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才还舍得将自己大部分身家用于军队的武装。 这样的一个人,试问?谁又能够轻易撒手呢? 谷令君调往东南战场的事情,只能暂时搁置。不过他升任参将的事,却与调防之事并不冲突。 参将一职,可以说是大褚军中的中高层军官。 通常,一名都尉下属两名参将。而一名参将,则下辖两个校尉。 按照一名校尉统领三到四个营的军卒来计算,那么一名参将可调配的人马,至少在三千人到四千人之间。 如果粮饷充足,五千人马也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永山卫大营作为大褚西北军事要地,驻军规格本来就高。 一般来讲,一个县城的常规驻军,基本上就是三、四营的人马,由一名校尉任主官。 但之前,永山县大营的驻军,超过八千,足足十六个营的正规军士。这还没算上辅兵和民夫营。 西北名将姚天啸,号称屠夫,有他坐镇的永山县,一度成为万安郡最为安稳之地。 不过,此时的姚天啸已经去往东南战场,凭借其残忍凶悍的作战风格,以及治下有方的领兵韬略。 等到东南边的战事结束,少不得要升一个都指挥使的职务。 回来,他姚天啸肯定是不会再回来了,再者,回来也没有他的位置。 所以姚都尉走后,永山卫大营都尉一职,一直空着。 不仅仅是职位空缺,兵员问题也非常棘手。毕竟姚天啸调防之时,带走了五千精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想要补齐兵员,后勤就得跟得上。没粮没钱的,谁愿意去当兵啊? 大褚朝廷这些年,一直灾荒连连,国力受损。再加上,东南诸国联合侵犯,财政紧张那是必然的。 要不然,一郡驻军中像都尉这样重要的职位,怎会空缺两年之久。 这年头,无钱不聚兵。 哪个世家子弟愿意来当一个有名无实的空头都尉呢? 这也是为何顾春江,会被任命为万安郡都指挥使一职的重要原因。 他,就是来这里收拾烂摊子的。 老实说,要不是谷令君资历尚浅,按照威远伯的性格,怕是会直接给他一个都尉的职位。 职位好说,可是兵员和钱粮如何筹措呢?这才是最重要的。 “都尉一职,可以让宋江来担任。” 袁少平想到了那个毫无背景的护城校尉。 “是啊,怎么把他给忘了?” 顾春江一拍额头,心里豁然开朗。 宋江此人毫无背景根基,威远伯只要愿意放下身段抛出橄榄枝,宋江必定是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另外,烽燧堡盐坊这半年里,买卖做得可谓是风生水起。 宋江和李长乐,也是赚得盆满钵满。 想到此处,顾春江接着袁少平的话继续说道: “恐怕只是给宋江一个都尉还不够,今夜我就书信一封告知太守向大人,给那永山县的县令,讨要一个布政司的官职。” “可行!” 袁少平自然没有意见。 如今大褚国力不济,财政紧张。想要从国库里面拿银子来扩充万安郡的军备力量,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如果用两个不大不小的官职能够换来军备的扩充,于公,为国家财政减轻了负担;于私,他三爷党又多了两个死忠。 这样一本万利的买卖,袁少平何乐而不为呢? 要说宋江当这个都尉,自然是不够格的。此人已无年轻时那般骁勇善战,反而因为长年的拉关系走后门,变成了一条油滑的老泥鳅。 不过,宋江脾气秉性如何,无所谓。 恐怕就算是让他担任都尉一职,他自己也清楚,他不过是一个摆设罢了。 永山卫实际意义上的话事人,只可能是谷令君。 相比于宋江,李长乐若是升任布政司一职,却可称之为知人善任。 布政司,官居四品。是一郡之地掌管民政、田赋、通商、户籍的主官。 从当初开设盐坊之时就不难看出,李长乐在这方面非常有建树。否则,盐坊的生意也不会这般红火。 此外,军事上的强大,少不了财政上的支持。 谷令君与李长乐已经有了半年的合作基础,相信在之后共事的时候,也必定是非常和谐。 李府之中等待消息的宋江二人,若是知道自己即将升迁,恐怕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袁少平和威远伯敢于如此任命官员,这其实还要归功于大褚王国的政治架构。各个郡城军政要务独立自主,军政主官更是拥有对下级的直接任免权。 几人聊了很久,一直到该用晚食之时才结束。 晚宴,是在县衙内举办的,毕竟上官莅临,地方官员宴请上官这是必不可少的礼数。 县衙的晚宴,只有威远伯独自一人参加。袁少平则是带着三百玄甲卫跟着谷令君回了烽燧堡。 自从来了万安郡之后,袁少平最喜欢的,就是跟那些底层的军卒混迹在一起。这种生活,对于一名自小锦衣玉食的皇子来说,是既新鲜又刺激。 一个皇子,能够做到袁少平这般,也是殊为不易的。 按照三皇子的话来讲,飞鹰,本就该翱翔于天际,而不是呆在笼中。 谷令君说,他这就是被憋坏了,想撒欢! 二十三章 当我徒弟 玄甲卫和突袭尖哨到底谁更强?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 如果非要分出一个胜负,那只能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首先,尖哨不是一支部队,而是一个职位,也可以叫做斥候,担任大军的侦察任务。 而西北边军的突袭尖哨,完全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出现的。 从突袭尖哨配备的武器装备来看,不难看出,这些军士擅长的方向是渗透、获取情报、小规模偷袭,以小队或单人为单位的小范围战斗。 而反观玄甲卫。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齐国公的府兵,但是他们的前身,却是大褚王国的国之利器铁浮屠,是实际意义上的重装骑兵。 当然,今天的玄甲卫,和真正的玄甲重骑从装备上还是有着一定差距的。毕竟他们如今只是国公府的府兵。 但即便是减配版的铁浮屠,那也是重骑兵啊! 而突袭尖哨,就算如谷令君和姚天啸之流,非要将这些斥候编组成为一支军队,最多也只能算是轻骑兵。 什么是重骑兵? 顾名思义,重骑兵身上的装备,要比轻骑兵身上的装备明显更重一些, 重骑兵的优势在于,甲胄多,防御面积大,防护力更好,战场生存能力更强。 一旦成规模的重骑兵发起冲锋,那就是一股摧枯拉朽的钢铁洪流,所过之处皆为齑粉。 从战斗力方面说,重骑兵必定强过轻骑兵。所以大褚王国很多人都认为,玄甲重骑与突袭尖哨相比,绝对是玄甲重骑更加强大。 可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不然 如果在正面战场之上,玄甲重骑所发挥的作用必定远超突袭尖哨,这是显而易见的, 可是真要让突袭尖哨与玄甲重骑相互厮杀,谁胜谁负,那还真未可知。 正面对抗突袭尖哨不行,人家可以采用放风筝战术呀。 你重骑兵再厉害,速度和耐力和突袭尖哨绝对有着巨大的差距。 的确,重甲铁浮屠的护甲强大,这是公认的。但突袭尖哨的改良版轻弩的威力难道就很差吗? 再加上,每一名尖哨的射术都是超一流的,重甲虽然防御力超强,可是总有漏洞。 所以,两个兵种根本没有可比性。因为他们对战场的作用,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可是今天,这两个战场作用不同,却在大褚王国军中地位超然的两个兵种碰到了一起。 军武之人,历来好勇斗狠,凡事都得分个高下。 尤其是威远伯当众夸赞了尖哨,还专门拿玄甲卫的军士和尖哨们做了对比。 说什么“我大褚尖哨各个勇武,气势一点不输本将身后这些亲卫,有时间战场上一定要相互比试一番。” 这是在夸人吗? 这明显是在拉仇恨,挑事嘛。 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士兵之间这种良性的竞争,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既能够促进相互之间的进步,又能增强之间的感情。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哪怕是一个连队里面的两个班,也会相互之间比个高低分个胜负。 但是真若上了战场,往往斗得很凶的两个班,却可以立即成为亲密无间的战友。 所以,烽燧堡和玄甲卫之间,必然会又一场比试。 这本就在袁少平和威远伯的计划之内,同时他们也想借此机会,看看这个号称全员尖哨的烽燧堡,到底几斤几两。 不仅仅是两方的上官想攀比,就连下边的军士们也同样想看看对方的实力如何。 这不,两队人马刚一回到烽燧堡,立即就发生了一次小范围的摩擦。 起因于抢夺宿营的位置。 由于永山卫驻军比之其他县城多很多,所以每一座堡寨修建的也相比于其他地方的要大上很多。 烽燧堡,完全可以容纳四到五个营的人马在此地驻扎。 按道理说,玄甲卫远来是客,又是国公爷的近侍宿卫,烽燧堡理应将位置最好的营房让出来给对方使用。 可烽燧堡的军卒是一般人吗?他们知道按道理来吗? 当然不会!而且再加上庄老六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一折腾,两方人马立即就发生了口角。 紧接着,事态升级,两方人马从口角,升级为全武行。 拔刀相向是不可能的,两边也就是相互看不顺眼罢了,都是袍泽,万一闹出了人命,上官那边不好交代。 可要说打群架,烽燧堡这些人,一个个都是老手。 谷令君来当都头之前,他们就经常因为物资的问题和军需,甚至是其他堡寨的军卒打群架。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如果不动手抢,估计是连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没得吃。 不过自从谷令君当了都头之后,类似于这样的事件便再也没有发生过。 而玄甲卫这边,要说论单人近战格斗的能力,他们大部分都在烽燧堡军士之上。 但是这帮人问题在于他们的军事素养太高,什么事情都讲究个中规中矩。 这可让烽燧堡这些号称泼皮无赖的兵油子,占尽了上风。 打架不是打仗,也不是生死搏杀,所有人都有所克制。 可就是这样的克制,让玄甲卫的一众军士,吃了闷亏。 他们学的都是杀人技,害怕出手过重伤了这些尖哨们的性命,所以打起架来束手束脚。 反观尖哨这边,大家将市井流氓街边斗殴的本事,发挥得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什么薅头发,踩脚指,吐口水,撩阴腿,猴子偷桃此类上不得台面的阴损招式,那叫用的一个炉火纯青。 别看这些招数伤害性不大,却侮辱性极强。 只是几个照面,就让那些大户人家出身的玄甲卫们,吃尽了苦头。 这一幕,站在高台上闲聊的谷令君和袁少平都看到了,只是二人却都没有出声制止。 尤其是袁少平,不仅没有制止的意思,甚至还看得津津有味。 “哎呀,你这个傻子,攻他下三路啊!笨蛋,活该被薅着头发挨揍!” “你看你看,你手下怎么还脱人家裤子,有伤风化!” “小谷,那个疤脸汉子不错,刚才那一招仙人指路绝对得了你的真传!” 听着袁少平趴着栏杆上蹿下跳的解析战况,让谷令君都有些无语。 “我说殿下,你真的是一国皇子吗?” 袁少平闻言一愣,转头反问:“皇子该是个什么样?” 谷令君思索片刻之后回答。 “一脸的道貌岸然,惺惺作态,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去你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这是在损我!” 袁少平笑骂着给了谷令君一拳,然后继续津津有味的观看着底下的混战。 大家都是袍泽,上面又有自家的军头看着,两方人马也没把事情闹得太过分。 不多时,混战便结束了,双方人马又恢复了相互对峙的局面。 只是玄甲卫这边,明显吃了不小的亏,显得稍有狼狈。 而另一方的烽燧堡军卒,像是一群获得胜利的斗鸡一般,一个个昂首挺胸,不时还向玄甲卫一方送上一口老痰。 谷令君看时机差不多,该是他出场的时候了。 只见谷令君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对着底下的两方军士开始训话。 “玄甲卫的兄弟们远道而来,对我们烽燧堡的欢迎仪式可还满意?” 这句话就像一根刺一样,扎的那些玄甲卫们生疼,一个个都对着谷令君怒目而视。 谷令君也不在意,继续说着。 “本都头看有的兄弟吃了点小亏,这没什么。打架嘛,本来就是臭不要脸的占便宜,这点你们和本都头这些手下比不得,他们可是浸淫此道多年的老手,输给他们,不丢人。” 谷令君说完,将目光投向烽燧堡的军卒。 “看你们一个个那不可一世的样子,和自己人打架,打赢了最多就是个窝里横,有什么好炫耀的!” 闻言,刚才还昂首挺胸的烽燧堡军卒,瞬间全部缩了脖子。 “当兵的,本事用在战场上,打群架,那是地痞流氓干的事。” “本都头知道,你们双方都不服气,觉得自己才是最好的。这是好事,行伍之人应当争强好胜!” “既然各位兄弟都想比一比,那咱就立个场子,给兄弟们一次表现的机会。” “军报上说,前几日,岐山县的一个官家商队,被东夷蛮子的骑兵给洗劫了,整个商队死伤惨重。” “都说好男儿就要去东南,我看那些大话套话多说无味,咱们西北边军常年对抗东夷马匪,一样可以获取军功!” “今日,大家好好歇息,明日,我烽燧堡和你们玄甲卫各出三百骑,本都头请大家体验体验咱们西北边军的特色,打秋风!” 缕缕寒风,吹透布衣,惊得肌肤上的汗毛根根直立。 繁星密布的夜空之中,一抹弯月斜挂在银河边缘,如妙龄少女妩媚轻笑的柳眉,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了望塔上,两个瘦削的身影席地而坐,借着妩媚的月光,相互对饮。 “你们当皇子的,是不是很早就那个了?” 谷令君想到了前世看得野史秘闻,不禁好奇的询问起袁少平这些极为隐晦的问题。 “哪个?” 袁少平不明所以。 谷令君以为对方在装傻充愣,索性就挑明了来问。 “就是男女之事!” “奥~~~你说这个啊!怎的?你小子想女人了?” 温饱思淫欲的道理,袁少平还是了解的,尤其是酒后,男人一般都是这样。这没什么,人之常情而已。 谷令君知道袁少平误会了,赶紧摇头,示意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我就是好奇,看看坊间传闻和真实到底差距有多大。” 齐小三哈哈一笑 “哈哈,知道吗?这要是让那人知道了,可是要治你个大不敬的罪过,弄不好要杀头赖。” “切,不说拉倒!” “哎,对了,皇宫里面真的有三千佳丽吗?” 谷令君不死心,再次询问。以前看皇室秘闻,要么就是书上看的,要么就是电视上看到的。 那些大多都是猜测,或者是专家从史书上找到的佐证。 如今,一个真真正正的皇子就坐在自己身边,他还不抓住机会刨根问底吗? “三千佳丽,没那么多,那人这方面做的还好,记得我离开皇城那年,公里的宫女太监加一起,也就不到两千人。” “那你爹……你父皇,有几位妃子?” 袁少平又一愣,转头看向谷令君,反问 “妃子?何为妃子?” 谷令君也是一愣,皇帝的媳妇不是都叫做嫔妃或者皇后吗?怎的他袁少平会出现这样的表情呢?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毕竟不是原来的世界,可能称呼上不太一样。 于是谷令君改口。 “就是你父皇有几个女人。” 本来谷令君是想说老婆的,不过也怕这个世界没有这个词,所以用了女人这个称谓。 “你说的是这个啊,那人倒是有几位夫人,不过那人如今不喜欢女人了。” 谷令君心里一个卧槽! 不喜欢女人了?这特么信息量有点大呀。 这可是绝对的皇室秘闻,自己还是少打听为好。万一哪天说漏了嘴,说不得真会招来杀身之祸。 其实谷令君是真的误会袁少平的意思了。 成武皇帝今年六十有三,再加上朝政繁忙,身体状况日渐孱弱。调养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有精力花在女人身上。 就在两人聊得起兴的时候,突然,一股异样的气流袭来。 若不是谷令君如今已经开悟,能够精确的感知周围天地元气的变化,他根本无法发现刚才的异样。 转身看去,只见一名身着玄甲卫服饰的老者,赫然出现在谷令君和袁少平的身后。 谷令君第一个反应就是抽刀,不过转念他又放弃了。 能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身后,估计以对方的实力,谷令君根本没有拔刀的机会。 老者站在那,深邃的双眸紧紧盯着谷令君。 灰白相间的山羊胡,随风摇曳,满是皱纹的老脸,在银色的月影之下光影交错,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袁少平此时也发现了身后的异样,转过身来。 发现是沈炼之后,拍了拍身边的谷令君,示意他不用紧张。 “这是沈叔叔,苍云山首席供奉。” “对了,你开悟之后一直没有学习如何修炼,有他帮助,相信你的修行之路,定会一路坦途。” 苍云山这个名字,谷令君依稀记得好像在哪里听过,但一时却回忆不起来。 苍云山不是山,而是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一个宗门的名字。 这世间修行武道臻至巅峰之人有三,其中之一便是大褚苍云山。 而苍云山的另一重身份,大褚国仗,成武帝袁景煜的老丈人,大褚景夫人的父亲。 这也奠定了苍云山在大褚王国超然的地位。 一人一宗门,这是当年苍云山在世间闯下的名头。 如今,时过境迁,苍云山不再只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成为了一个传奇,也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成闻名于天下的强大门派。 “当我徒弟!” 没有铺垫,没有预兆,总之就是很突兀。 谷令君却没有丝毫犹豫。 “好!” 然后,一本书,就落入了谷令君的怀中。而眼前的老者,已然消失不见。 没有多余的话,没有焚香沐浴,没有跪地奉茶,什么都没有,只是那么简单的四个字。 谷令君不在乎,自从知道这个世界拥有修行者之后,他就幻想过无数次,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如凤部少主烈那般,成为如超人一般的强人。 后来开悟,让他体验到了天地元气的玄妙,就更加迫切的想要修行。 奈何,没有人指导他如何修行。 所以当沈炼说出“当我徒弟”这四个字的时候,谷令君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从来都善于抓住机会。 二十四章 神通为无 烛火摇曳,映得谷令君的影子忽左忽右。 借着烛光,翻开那本兽皮封面的书籍,一行行七扭八歪的文字映入眼帘。 “字写得是真不怎么样。” 谷令君有些讪讪的吐槽着自己老师的笔记。 沈炼给谷令君的,不是一本修炼秘籍,而是一部手札。 谷令君不知道,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修炼书籍。 每一名修行者,如何修行都是靠着前辈口口相传。 修行者最看重的便是道统,自己修炼的秘法,怎可写入书本,流传入世呢? 沈炼可能是第一个打破这个规则的修行者。 他看中谷令君的天赋,也想要让他继承自己的衣钵,所以他将他毕生最得意的东西,汇成文字交给了谷令君。 沈炼给谷令君的,是神通! 神通 神是心念,通是通达,神通即于心念通达。 所以,神通是一种意境,没有招式,毫无章法,能得神通者,便可于心念不着不动又分明了知,以己心观照他众心念而不染。 同时,神通也是一种境界,参透者可臻至巅峰! 说白了,就是人要想入神通,须达到能令心念如意而行的地步。 这句话看似简单,但真正想要做到,却难如登天。 武者修行分为五境。感悟、炼体、金身、法像、神通。法像之下,可以说都是在修炼自身肉体。 然,神通,则修的是本心。 人们常说,人心似海。 其实这句话就非常贴切的表述了,想要真正洞彻本心,是何其艰难。 就好比,大家多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大脑。但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一个冲动之后,自己失控了,做了令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这只是在普通人身上的体现。 一旦踏入修行者的行列,这种本能会逐渐放大,尤其是达到了法像境界之后。 随着修行者对自己的认知逐渐深入,会发现本心深处存在一个坚如磐石的壁垒。 将之打破,可入神通。 但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打破壁垒,做到本心通达呢? 沈炼,三十三岁入法像,天赋不可谓不高。 可如今已经八十有六,五十五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突破那道屏障,可结果怎样? 历经五十五年的苦修,只是让他找到了心灵壁垒的一丝缝隙。 但即便是如此,沈炼依旧受益匪浅,甚至习得了一招只有神通境界才能用出的法门。 或者说半只脚已经进入了神通。 由此也可看出,他对谷令君的喜爱,有多么的不加掩饰。可说是将自己毕生所学全部倾囊相授! 沈炼的神通,被称之为无! 那是沈炼透过壁垒之上的缝隙,看到的景象。 无形,无色,无山,无水,无风,无雨,一切皆无。 沈炼在虚无之中感悟出世间的真谛,所以当他使用神通之时,神通所及之处一切皆归于无。 那一个个歪歪扭扭的字体,在谷令君的眼中,变成了一副气势恢宏的水墨山河图。 一位老人凌空虚浮,以身为剑,一次又一次的冲向天际。 而在天之巅,一道黑白相间的屏障,逐渐下沉,越来越大。 老者很执拗,哪怕肉身在撞击中不断残破,哪怕他的四肢变成残肢断臂,他依旧重复着那一个动作。 飞身、化剑、撞击! 老人已经透支了体力,他的身体不住的颤抖,如同墨汁一般的液体从残破的身体中涌出,可是他依旧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速度更快,力道更猛! 就在那黑白屏障将整个天都换了颜色之时,遥远的地方,一道肉眼不可见的裂缝,透出了七彩的旋光。 老者的身体已经残破不堪,他拖着重伤的肉身,颤颤巍巍的向着那道旋光飞去,直到飞入旋光照射之中。 老者挣扎着拼尽全力将自己的眼睛靠近裂缝。 近一点,近一点,再近一点,终于,他看到了裂缝之后的世界。 然后,他全身颤抖,努力用自己那残破的身体疯狂的再次撞击裂缝,试图让那道裂缝更大一些。 但显然,这是徒劳的。 旋光消失了,裂缝不见了,天空上只留下了那个无比压抑的黑白屏障。 看到这一幕,老者的气力瞬间被抽空,身体再也不能保持凌空虚浮的状态,迅速砸入下方的水墨之中。 谷令君一个激灵,猛然起身,一阵天旋地转,让他险些跌到在地。 好容易调整好状态,他发现桌案上的蜡烛,已经燃烧殆尽,一抹晨光,从东方映入屋内。 他竟然在桌前坐了整整一夜。 而当他再次翻看手中那本笔记的时候,却发现,上面的字迹全部消失了,就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谷令君慌乱,这是他刚刚得到的修炼秘籍,难道被人调包了? 这可不行,他还指着这本笔记当超人呢!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从屋子的角落里传出。 “你不是都看到了吗?” “啊?” 谷令君心头一惊,转头发现昨天那名要当自己师父的老者,竟然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自己的屋中。 “师父。” 谷令君赶忙起身,弯腰抱拳施礼。 “师父,这笔记为何……” 还没说完,谷令君的话就被沈炼打断。 “你既然已经看到,留着那些又有何用。” “我啥也没看……” 谷令君刚想出口辩驳,却突然想起水墨画中,老人以身为剑想要穿透天际的震撼画面。 “师父,那不是在做梦?” 对于谷令君来说,昨夜看到的一切,只是一场奇异的梦境。 “那是我的经历,五十年里,我无数次这样做,然后无数次被打回原形。” “直到五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了那边的世界,虽然只有一眼……” 忽然,周围的声音消失了,紧接着屋内一切的颜色如同潮水一般退去,直至变成黑白。 然后,屋中的桌椅板凳也开始化作点点粉末,消散于虚无之中。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房间之内,变成了空无一物,又无色无声的另一个世界。 “这就是我在那里看到的世界。” 随着沈炼的话音响起,周围的景象迅速恢复正常,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是谷令君的幻觉。 而面前的沈炼,他的身体竟然在微微颤抖。 谷令君刚从震惊中回神,就发觉沈炼的不对。联想刚才发生的一切,猜测施展那种神奇招式,必定对沈炼的身体负荷极大。 从昨夜开始,眼前这个老者便成为了他谷令君的师父。 尊师重道的品德,谷令君还是有的。 他一步上前,扶住沈炼的胳膊,将之扶到座位上坐下。 “无妨。” 沈炼坐定之后,朝谷令君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事。 “无法跨越那道壁垒,使用神通,就是如此的结果。”、 谷令君没有说话,而是提着茶壶为沈炼倒了杯茶,然后像个谦恭的学生一般,站在沈炼身边,聆听着师父的教诲。 “武者修行,法像之前,其实没有什么窍门可讲。无非就是利用天地元气,淬炼自己的身体。” “你记住,修身的同时亦要修心。否则,等你入了法像,可以看到壁垒之后,也会落得和为师同一个下场。” 谷令君躬身一礼。 “学生谨记!” 休息片刻之后,沈炼的体力似乎是恢复了。他起身,走到门边,准备推门出去。 门开到一半之时,沈炼转头再次看向谷令君。 “不要老想着如何做官,也别老是将精力放在赚钱上面,多去东夷那边杀些蛮子,武者修行,最大的捷径就在生死之间。” 沈炼说这些,其实是有些恨铁不成钢。 谷令君开悟至今,已经有半年的时间。这半年里,谷令君不是忙着赚钱,就是训练烽燧堡军士,甚至连带队出去打秋风的时间都很少。 这也是他的修行境界一直停步不前的最大原因。 要不是谷令君是袁少平看中的人,沈炼早就让自己这个徒弟辞官不干,专门去找个地方,给谷令君开小灶了。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守护袁少平是沈炼的职责,也是他的承诺。 除非他死,或者袁少平继承皇位,否则沈炼不可能离开袁少平身边半步。 早食的时间一到,烽燧堡中就升起了袅袅炊烟。 今日早食不同往日,因为今天烽燧堡的军士,要和国公爷的玄甲卫搭台比武。 比试的题目,就是打秋风。 这不是一个短时间能够完成的课题,首先要解决的便是给养问题。 对于烽燧堡来说,准备几百人的行军粮,非常简单。 昨夜,谷令君已经给辅兵营下达了任务。 肉干是现成的。盐巴,烽燧堡的副业是干嘛的?你见过哪个盐坊缺盐巴的? 剩下的就是大饼,两百个辅兵,二十口大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够准备出来。 比试题目很简单,二十天的时间,烽燧堡和玄甲卫各出三百骑,深入东夷领地,最后谁带回的蛮子耳环和战利品多,谁的伤亡小,就是获胜方。 就在辅兵们给一众军士分发干粮物资之时,烽燧堡之外一小股骑兵由远而近,带头的赫然是骑着吊睛白额虎的威远伯顾春江。 谷令君赶忙带人出堡迎接。 威远伯从老虎上跳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锤了谷令君一拳。 “你小子不地道,如此有趣的事情,为何不派人通知本将?” 谷令君揉了揉自己的胸口,讪笑回复。 “属下想满也瞒不住呀,将军这不是不请自来了吗?” “去铁勒地盘吗?” “回将军,是华沙部,前几日他们的骑兵,抢了岐山县运送粗盐的商队。” 威远伯横眉倒竖。 “直娘贼,连小小的华沙,也欺负到本将军头上来了,找死!” 骂完,威远伯似乎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陷入了沉思。 华沙部,在东夷各部族之中的排名非常靠后,整个部族的人口,最多不超过五万。 要不是因为华沙和大凤世代联姻,估计没等大褚出手,铁勒就已经将华沙吞并了。 不过这样一个小型部落,也敢于挑战大褚的威压,其中说不得有什么猫腻存在。 正好也借着这次比武,去华沙的地盘上探查一番。 八百名骑兵,分成了三队人马。 三百尖哨,三百玄甲卫,以及包括谷令君、袁少平和威远伯在内的两百骑兵。 谷令君他们这些人,是本次比武的裁判,顺道过去捞点好处。 吴老狗,作为烽燧堡的参军,这次烽燧堡的三百尖哨由他负责指挥。为此,庄老六在谷令君面前差点哭了。 这次打秋风不同以往,事关烽燧堡军卒们的脸面问题,大家自然都争先恐后。 当然,不管庄老六如何插科打诨,谷令君是不可能把那三百尖哨交给他指挥的。 无他,庄老六的性格,冲锋陷阵还行,指挥作战,多少差点意思。 玄甲卫一方,带队的是一名年轻的校尉,据说是齐国公年轻之时,手下最得力的一位都尉之子。 后来那名将军战死,他的儿子就以养子的身份,寄养在国公府里。 此人名为顾子墨,顾姓是后来改的,本姓姓薛。 华沙部所处位置,夹在大凤和铁勒之间,领地与大褚王国却并未接壤。 也就是说,华沙部的蛮子,想要出兵劫掠大褚王国的财帛,要么穿越铁勒部的领地,要么就得借道大凤部。 如果华沙骑兵,出现在寿山县,还说得过去。 但出现在岐山县和永山县交界,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要知道,铁勒对华沙可不怎么友好,他们如何会允许华沙在自己的地盘上抢食呢? 但根据逃回来的,那为数不多的几名商队护卫的描述,从衣着打扮上,劫掠商队的的确是华沙无疑。 铁勒为何纵容华沙骑兵进入自己的地盘,查实其中原因对大褚非常重要。 大褚王国与东夷之间,名义上并无芥蒂。 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不过人家东夷各部从来并未出动过正规军队侵犯大褚。 当然,那些马匪,通常都是由骑兵化妆而成的。但由此也可以看出,东夷族并不想和大褚撕破脸全面开战。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便是东夷各部,面和心不和,各部族之间争斗激烈,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大褚王国全面开战。 华沙骑兵借道铁勒出现在大褚境内打劫商队。 这件事看似不大,但意义却远不止于此。 这是否是个危险的信号呢? 是不是东夷族各部正在消除彼此之间的芥蒂,从而统一力量呢? 假如真是如此,那么以东夷族对大褚西北垂涎已久为基础来分析,东夷族是否可能会发兵侵略大褚呢? 如今,东南战事陷入胶着,大褚王国大部分军力皆在东南,西北五郡,虽边军架构还在,但兵力严重短缺。 若是东夷族各部选择在此时入侵大褚,那么西北危已。 “岐山县的护城校尉,脑子里面装的都是牛粪吗?如此重要的军情,为何还未送至郡城。” 威远伯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反应是诅咒蛮子,第二反应就是拍桌子骂娘,直呼岐山县的守军军头是个饭桶。 这个世界传讯虽然不便,但是八百里加急传讯还是存在的。 如果真有紧急军情出现,从岐山县传讯至万安郡,快马加鞭,也只需三天的时间。 可商队被华沙劫掠,事发已经五日有余,要不是此次威远伯来永山卫巡查,直到此时恐怕还未收到任何消息。 “三哥何须动气,到底是何原因还未可知,正好借着这次比试,去华沙探探虚实。” 袁少平不愧是皇家血脉,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不管遇到何种变故,总是会表现得处变不惊。 这也是一名上位者最基本的素养。 二十五章 腾格尔立格 从永山县与岐山县交界处往西,穿越柏木林,翻过阙客山往北八十里,是库库里盆地。 沿着库库里盆地边缘向西再走五十里左右,是一片无名的丘陵地带。 这里便是华沙和铁勒两个部族领地的分界线。 华沙部人口稀少,领地也不大,可供他们族民们放牧的草场也是极为有限,所以华沙不算富有。 哪怕将整个华沙部能够提得起马刀的男丁全部算在内,整个部族也凑不出两万青壮。 所以,华沙部保卫族民的军队,只能维持在五千的范围之内。 不过别看华沙这个部族很小,但是有一项,是整个东夷乃至各国都算在内,都可排在第一位。 这个部落盛产美女。 传闻,华沙女的美,是那种纯天然不加任何修饰的美,如草原上偏偏起舞的彩蝶一般。 更重要的是,华沙女的歌喉,甚至可以令空中的飞鸟落地,驰骋的奔马驻足。 在各国上层社会的圈子里面,华沙女奴可谓是千金难求。这也是铁勒一直想要吞并华沙的原因。 不过,华沙人丁稀少,不是因为他们那里盛产美女,而是另一个原因。 这个原因有些玄幻,华沙女人,只有和纯正血脉的华沙男人通婚,才可以诞下子嗣。 这对于一个部族的延续,是致命的。 试想,华沙假如想要利用自己部族最美丽的女子,和其他大型部族,或是其他大国联姻。 但是你送去的美女却不能生育。 美女再美,终有一天会老去,那些贵人也有一天会乏味。 无论在哪个世界,不管是帝王之家或是贵族门阀,母凭子贵的现象都是存在的。 正是因为这样,几乎彻底的断绝了华沙部崛起的念头。 直到大凤部的出现。 相传,在两百多年前,大凤部落的当代大巫,爱上了一名华沙少女。 华沙本着讨好大凤的想法,将那名少女送给了大凤当时的大巫。 然而令两个部族震惊的是,那名华沙少女,竟然在半年之后怀上了大巫的孩子。 华沙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为了发展壮大,部族开始鼓励自家的少女与大凤的男性通婚。 但很快,他们发现,除了嫁给大巫那名女子以外,与大凤其他男丁通婚的女人都无法受孕。 这让华沙的酋长很失望。 但那名嫁给大巫的女人却充分的发挥了她的作用,她利用大巫对自己的感情,极力促成了两族之间世代交好的盟约。 也正是从那以后,历代大凤大巫,都会选择一名华沙女子作为妻子。 而华沙也将那名被大凤大巫选中的女人,尊称为圣女! “小谷,我记得你好像是凤部大巫女儿的救命恩人对。” 袁少平一脸玩味的看着谷令君。 谷令君一愣,他有些吃惊的看向三皇子。 要知道,搭救玲的事情,谷令君回安溪堡之后,可是只字未提,袁少平是如何得知的? 他哪知道,人家袁少平和沈炼,全程都跟在他身后,直到他被大凤的草原之光送出凤城之后,人家才返回安溪堡。 威远伯一听谷令君竟然和大凤大巫有交集,立马就来了兴致。 “你小子还有这等故事,赶紧说,见过那个大巫没有,他夫人到底美不美。” 威远伯才不在乎那凤部大巫术修宗师的身份,相比那个,他更关心对方的媳妇长啥样。 前些年,在皇城的教坊司中,他有幸见到过一名华沙花魁。 那身段,那歌喉,简直可说是此女只能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那。 只可惜,那名华沙花魁,和庄亲王关系匪浅,所以他也就只能过过眼瘾罢了。 庄亲王,成武帝袁景煜一奶同胞的亲弟弟,比袁景煜小15岁,也是唯一一个能够留在皇城居住的王爷。 他齐国公的儿子再跋扈,也不敢跟人家皇帝老儿的弟弟抢女人。 “可不是嘛,你说皇叔他老人家都那般年岁了,还如此醉卧花丛,真是……” 亲王养妓女,这是不能公开的秘密,再说一般人哪敢随便议论,可从袁少平这个皇子嘴里说出来,就有些变味了。 “那是你亲叔叔……” 谷令君有些无语,如此皇子,也真是世间少有。 “少废话,赶紧说,那个大巫的夫人到底长啥样?” 顾春江一看话题要被扯远了,赶紧扯住绳头,将话题拽了回来。 谷令君双手一摊,很无奈的说道:“我也没见到。” 他在大巫家中住了两天,但确实是没见到大巫的夫人。 “我去大凤的事情,殿下是如何知道的?” 谷令君狐疑的看着袁少平。 “我和你师父一直跟着你呀,荒狼谷要不是我和你师父,你早就喂狼了!” 听到这话,谷令君恍然,他记得当时那头叫做顿哲的狼王,好像与什么人发生了争斗,原来是师父他老人家。 谷令君转过头,目光看向不远处那名戴面具的骑兵,满眼都是感激之意。 袁少平立即就不乐意了。 “喂喂,你弄错方向了,是我,是我,你师父压根就没动手!” 袁少平必须得把这事说清楚,为了贿赂狼王,他可是拿出了一瓶麒麟血呀! “我告诉你,为了救你,我可是大出血了!你以后得还我!” 谷令君不以为意。 当然,他若是了解麒麟血意味着什么,就不会这般想了。 “报~~~~~~” 一名尖哨,骑马飞奔而至。 “禀将军,烽燧堡尖哨和玄甲卫已进入华沙领地。玄甲卫正向华沙部驻地方向突进,烽燧堡尖哨经化整为零后分散潜入。” “再探!” “诺!” 两方人马作战方式不同,从行军上面便能够清晰的表现出来。 重骑兵就像拳头,五根指头握紧出击,才可以发挥最大的战力。 而尖哨,则是如同一根根刺入皮肤的毒刺,每一根都伤害不大,却可以积少成多。 “比武开始了,咱们也别闲着,小谷还没见过重骑兵作战,咱们一起去观摩观摩?” 威远伯对自家亲卫的战力极为自信。哪怕现在深入他国腹地,依旧是那么气定神闲。 对于顾春江的提议,谷令君自是欣然接受。 说实话,他对玄甲卫的领队顾子墨的做法,是佩服的。 以三百骑的兵力,就敢于在人家的地盘上横冲直撞,直奔人家的驻地,果真是嚣张至极。 况且,这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他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有正式接触过成建制的骑兵作战。 虽然这半年烽燧堡中已然全员尖哨,可是尖哨的作战方式本就是渗透和突袭,属于小股部队的战斗模式。 三百骑的重骑兵虽然数量不多,但足以体现出成建制的骑兵兵团的作战姿态。 以谷令君在军法上的造诣,必定会有所感悟,这也有助于他日后的练兵之路。 一众玄甲卫飞驰在无名丘陵之间,而在遥远的天际,一只雪白的鹰隼划破长空,消失在万古里荒原的深处。 “可汗!褚人的骑兵已经进入华沙领地!” 万古里恒古雪山脚下,一座由帐篷组成的巨大部落,繁华如都市一般。 奢华的金色大帐内,托木里单膝跪在狐裘地毯上,神色激动的仰视金座之上的中年男子。 这名男子身着雪白貂绒,肩头披着黑色的兽皮披肩,一柄奢华的弯刀挂在腰间,刀鞘之上的蓝色宝石,散发着柔和的珠光。 男人慵懒的倚靠在金座之上,及腰的长发随意散落到金色王座周围。 别看他神态慵懒,却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摄人心魄的气势。 “多少人?” 男人的声音极富磁性,只是闻声,便可俘获万千少女的芳心。 “八百,三百尖哨,五百铁浮屠。” “还不够,让你的族人,换上褚人的衣服,去赐索草原打猎。” 中年男子挪动身体,换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 托木里应了一声,起身缓缓退出金色大帐。 如果此时金色大帐之中还有其他人,那人必定会认出托木里是谁。 他是铁勒部的酋长,万古里最有权势的男人之一。 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却甘愿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卑躬屈膝。 此人是谁? 此人是东夷族金帐王庭的天可汗,腾格尔立格! 托木里走后,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从阴暗的角落中显出身形。 他缓步走到王座旁边,一双灰白色的眸子中,散发着阴寒狡诈的神光。 “东方的麒麟已经老迈,万古里的雄鹰必将展翅,恒古女神将庇佑天的子民,踏进……” “老师,您是褚人,为何总要学着我族的语气讲话。” 腾格尔立格有些无奈的看向身旁的老者。 “你小子为什么总是要在最关键的时刻打断我!” 老头子很不乐意,一屁股坐在地毯上,简直就像是一个没吃到糖果,撒泼打滚的小孩儿一般。 腾格尔立格早就习惯了自己老师的做派,也不予理会,独自起身走下王座,来到了一幅巨大的沙盘之前。 “老师你说的对,东方的麒麟已经老迈,可万古里雄鹰的利爪,却越发锋利了,是时候了。” 老头子发现人家没理自己,有些悻悻然的起身,也走到了沙盘旁边。 弯腰仔细寻找了一会儿,老头子在沙盘上找到了一个用石头雕刻而成的很小的城池。 将那个雕工精美的小城池移开,随手从沙盘边缘拿起了一只由胡杨木雕刻而成的雄鹰,摆在了小城市原来的位置。 “永山?” 腾格尔立格狐疑的望向雄鹰木雕的位置。 “老师,大褚的那个屠夫虽然调走了,但还有顾远棠的小儿子在。况且,我东夷铁骑,进了山林,还能发挥几成实力?” 永山县是半山区,再往东就直接进入了泰华山脉。深山老林,骑兵根本无法派上用场。 再者,顾远棠闻名于世,他的儿子也是年轻有为,势必会给进攻大褚的东夷铁骑造成麻烦。 骑兵作战,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 如果大军被迟滞,褚人就会有更多的时间调集兵马,修筑工事,届时有可能令进攻大褚的计划付之一炬。 “你只看到了其一。” 老人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瞥了一眼腾格尔立格,抬起手中的拐杖,指了指泰华山脉旁边,一条用丝绸做成的河流。 “这是漓江,横穿大褚八郡之地,永山后面的源河县漕运发达,那里的船只足够让让五万铁骑,顺着漓江一路进入大褚腹地。” 腾格尔立格慵懒的表情消失,一抹精光射出双眸。 “只要绕过泰华山脉,进入清河郡,五万铁骑,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之上,大有可为!” “鼠目寸光!” 老者一拐杖敲在腾格尔立格的屁股上,丝毫没有顾忌身前这个男人东夷族天可汗的身份。 “带着五万铁骑去清河郡干什么,还做马匪的勾当吗?该去这里,这里啊!” 老人的拐杖指着清河郡南边的位置,扯着嘶哑的嗓音,继续喊道。 “说过多少遍了,不要总是想着眼前利益,眼光要放长远一些,在这里偷袭大褚守军,与大召里应外合,才是上上策!” 腾格尔立格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老师。 “老师,这么远的路程,五万铁骑不可能无声无息的到达永安郡的!只要走漏了风声……!” “还有,就算这五万骑成功进入永安郡,那是褚人与大召对峙的军事重地,屯兵有三十万!届时褚人四面合围,我的五万铁骑迟早全军覆没……” 腾格尔越说越激动,最后直接是用嘶吼的方式吼出的后面的话。 老人起身望着腾格尔立格,眼神深邃,冰冷。 面对老人的目光,腾格尔立格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没了声响。 待到眼前的天可汗闭嘴之后,老人那沙哑的声音才缓缓响起。 “你不是想做天下的大汗吗?五万铁骑,换来大褚亡国,值了!” 老人说完,留下满脸震惊的东夷天可汗,消失在了金色大帐的阴暗之中。 腾格尔立格知道,老师的计划虽然残忍疯狂,但却非常注重实效。 如果以五万铁骑,进入大褚腹地从后方配合大召里应外合,拼着十死无生,绝对能将褚人在东南的防线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届时,大褚境内必将大乱,自己则可以带兵从西山郡进入大褚境内,一路南下,直取大褚皇城。 大褚的精锐军队如今全部在东南战场之上,剩余的守军,如何能是东夷铁骑的对手。 再加上大召在大褚东南之地打开的缺口,南岳,大梁,大召,与他们东夷绝对可以瓜分大褚王国。 二十六章 阴谋的味道 凤部,巫楼。 大巫家门外,一大早就排起了长队。 万古里地处极北苦寒之地,冬天来得格外的早。 天气变冷,难免有人会被冻伤或感染风寒。 玲作为大巫之女,虽不能修行,却精通医术,甚至被大凤的族民们誉为草原之光。 每年入冬之后,也是玲最忙碌的时候。 一早,玲就命侍女在大门口搭起了一个简易帐篷,帐篷内架着三盆炭火,炽热的火焰散发出温暖的热浪,将寒风冷意阻挡于帐篷之外。 一个年轻妇人站在帐内,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帐篷中,用石块和木板搭建的简易床榻上,一个小孩满脸通红双目紧闭。 床上的小孩是妇人的儿子,她的丈夫是一名部落的游骑兵,此时正在领地边缘巡视。 家里的担子,就落在了这个年轻妇人一人的身上。 昨夜,孩子睡觉之后就开始喊冷,妇人将家里所有的兽皮全部给他,却依旧无法缓解。 半夜,孩子的状况越发严重,身体如同烧着的火炭一般烫手,开始还能迷迷糊糊的说着胡话,到最后直接就没了声响。 年轻的妇人初为人母,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慌乱的她,第一反应就是去凤城寻草原之光。 不过,丈夫在外巡视,家里的马匹也都跟丈夫在一起,妇人的帐子距离凤城有一段不短的路程。 女性体弱,为母则刚。 妇人硬是连夜顶着寒风,背着被羊皮包裹着的孩子,徒步行走了五十多里。 等妇人走到凤城巫楼的时候,皮靴内的双脚早已经血肉模糊。 可是她哪里会在意,因为她的孩子,还生死未卜。 “阿吉别担心,你的小乙里睡一觉就会好起来的。” 玲探查过小孩子的病情之后,心里也是一阵感叹,如果送来的再晚一些,恐怕这孩子就危险了。 但是这样的话,她是不会告诉那名妇人的,免得人家担心不是。 “阿吉,从木图走到凤城,要五十多里,快把靴子脱了,让我看看你的脚。” 妇人还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中,忽闻玲如此说,赶忙推脱。 “我没事,我没事,小乙里没事就好。善良的草原之光,天神的护佑,将永远伴您左右。” 如此这类溢美之词,玲每天不知道要听多少遍。 不管妇人如何推脱,她还是细心的为妇人的脚伤涂抹了伤药。 玲救治病人都是的,哪怕那些被救助的族人,拼命想要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赠与她,可玲依旧会拒绝。 玲的善良,是无私的,是不图任何回报的。 忽然,一骑,风驰电掣般冲到巫楼前,马上的骑兵焦急下马,快步跑入巫楼之中,紧接着,两架马车紧随而至。 不多时,巫楼中跑出十几名侍女,跟随先前的那名骑士一起,分别开始登车。 玲虽然目盲,但是耳朵却非常好用,立即吩咐身边的侍女出去询问。 回来的侍女,满脸的愤怒和担忧。 “少主,纳木措出事了!说是褚人的骑兵袭击了巡逻队,死了好多人。” “你说哪里?” 正在往脚上穿靴子的年轻妇人闻言,也顾不得一只脚还光着,一瘸一拐的挪到侍女身旁,满脸的惊慌失措。 “阿吉,是纳木措!” 年轻妇人的身体仿佛被抽空了一般,一个踉跄瘫倒在了地上。 “阿吉!” “阿吉!” 帐篷内的几名巫楼侍女赶紧凑过来查探。 妇人浑身颤抖的半躺在侍女的怀中,嘴里不住的呢喃着一个名字。 “次仁……次仁……” 玲缓缓坐下,一股悲伤涌上心头。 “她的阿库,在纳木措,是巡逻队的勇士。” 几名巫楼侍女面面相觑,同时对那名年轻的妇人投去同情的目光。 凤城中心,那座象征着权利和地位的宏伟建筑之内,风於期愤怒冰冷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确定是大褚的军卒吗?” “酋长,千真万确!” 万夫长多吉,满脸怒不可遏,恨不得马上带着自己麾下的铁骑,踏平大褚王国的城池。 “巫,褚人为何会如此?” 风於期虽然愤怒,但好歹也是凤部的酋长,看待问题的角度以及眼界都和多吉不同。 大巫拄着权杖沉思半晌,才缓缓开口。 “大褚与我凤部虽是世仇,但自从我凤部迁徙入万古里荒原之后,褚人还从未像今天这般出兵挑衅过。” “何况,此时褚人的东南战事紧张,那老皇帝如何能在这个时候与我族宣战,这不合乎情理。” 这些问题,风於期自然能够想得到,但纳木措的巡逻队确实是遭到了褚人的袭击。 “那依大巫之见?”风於期问道 “此事必有蹊跷。” 大巫权杖轻击地面,声音冰冷。他转头看向多吉。 “袭击巡逻队的褚人可有伤亡?” 多吉不敢耽误,立即如实回答。 “自然是,我大凤勇士悍勇,哪怕以少对多,依旧顽强勇武,褚人兵马死伤不在少数。” 大巫闻言点头继续道。 “将那些褚人的尸首带回来。” 多吉一愣,脸上神色有些难堪,转头看向风於期,向他投去求助的目光。 他们这些部落的万夫长,从小就跟在酋长身边,所以和风於期的关系可说是亲如兄弟。 但是同是风姓的大巫却不同,他在凤部族民们心中拥有着极为崇高的地位,哪怕是如多吉这般尊贵的万夫长,依旧不敢随意忤逆大巫的意思。 “按照大巫的意思办。” 风於期无视多吉的求助,因为他也猜到了大巫要褚人尸体的用意。 听到风於期也这么说,多吉无奈只能说出了实话。 “褚人……褚人没有留下尸首……” 风於期闻言勃然大怒! “你不是说你麾下的勇士悍勇无比吗?你不是说,哪怕以少对多也让对方死伤惨重吗?现在连敌人的尸首都找不到!你说的话是在放屁吗?” 多吉也很委屈,他为何要隐瞒这一情况?还不是怕会出现此时的尴尬局面。 但是,他绝对相信自己麾下的勇士,他们不会说谎,被大褚军卒偷袭之时,他们虽然和对方人数差距很大,但也击杀了对方许多士卒。 可战场上一具褚人的尸体都没有找到,这也是事实。 怪不得风於期发飙,就算换成多吉自己,他一样也会发飙的。 “酋长,多吉没有说谎,我猜那些尸首,应该是被所谓的褚人自己带走了。” 风於期闻言忽然也想到了什么? “多吉,我部战死的勇士,耳环,马匹,武器铠甲可还在?” “都在,之前我也在纳闷,为何褚人不要这些到手的军功,反而是将自己一方战死的尸首全部带走了。” 风於期闻言,满脸惊诧的看向大巫。 大巫没有说话,但眼眸之中一抹担忧之色,却没能逃出风於期的眼睛。 二人似乎已经闻到了,空气之中那股阴谋的味道。 二十七章 玄甲卫 “将军,华沙骑兵虽然不多,但也有数千之众,如此明目张胆,万一……” 谷令君的担忧不无道理,自己一方的人马的确有些单薄,又身处他国境内,万一被围,想要逃出生天非常困难。 威远伯哈哈一笑,毫不在意。 “论偷袭,埋伏,我这些卫士的确不如你的那些尖哨,可是要论骑兵冲阵,哪怕千军万马在前又有何惧!” 这看似狂妄的一段话,却也表现出了威远伯对玄甲卫实力的绝对信任。 谷令君不再言语,他不了解重骑兵的威力,没有任何发言权。 “报~~~~” “禀将军,玄甲卫发现了一处东夷蛮子的聚居地!规模大概三千人左右!” 探查的尖哨,报来最新军情。 三千人的聚居地,在华沙来说,已经不小了,毕竟整个华沙部也才堪堪拥有五万族民。 “对方有多少兵马?” 顾春江不在乎蛮子的聚居地住了多少人,他只需要了解对方有多少人可以上马作战即可。 “回禀将军,按照其圈养的马匹推测,可上马作战的蛮兵,超过八百!” “再探!” “诺!” 尖哨领命绝尘而去。 顾春江有些玩味的转头看向谷令君。 “小谷,看情况你堡寨里的尖哨,要输了。” 听威远伯这口气,仿佛人家华沙那八百骑兵,跟纸糊的一样。玄甲卫打败他们,就如信手拈来一般容易。 “三哥,现在就下定论,恐怕为时过早,二十天的期限,还有十七天呢。” 袁少平又恢复了往日的玩世不恭,此时正在嗤笑着泼威远伯的冷水。 威远伯也不恼,但对袁少平的话却是不以为意。 玄甲卫是重骑兵,对战八百轻骑,威远伯相信,自己的亲卫完全可以获胜。 轻骑兵的速度的确要快过装备笨重的玄甲卫,想要对抗重骑兵,轻骑兵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利用自身速度上的优势,拉开距离不断袭扰对方,也即是放风筝战术。 但,那是一般情况下的战法,那些华沙聚居地的轻骑兵却不能。 因为他们有一个必须直面玄甲卫冲锋的理由,他们的聚居地在哪里! 一旦华沙的轻骑们选择采用放风筝战术对付玄甲卫,那么玄甲卫完全可以不予理会,直接攻击华沙的聚居地。 那些老弱妇孺可是提不起马刀的。 这样做,的确很残忍。 可战争本来就是残忍的,它不会因为你是老弱妇孺,就对你网开一面。 难道蛮子的骑兵进入大褚王国境内掠夺之时,会在意被杀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吗? 战争是残忍的,战争的法则,就是你死我活。 顾子墨深谙此道,所以当斥候发现前方的华沙聚居地的时候,他便对麾下军士,下达了准备冲锋的命令。 重骑兵冲锋,不是简单的骑马冲击而已。 首先,还未进入战斗状态的重骑兵,大部分护甲和冲锋用的长矛,都是放置在备用马匹之上的。 这是为了减少身下坐骑的负重,让军马的体力始终保持在一个优良的状态。 要不是这次因为和突袭尖哨比武,临时决定进入东夷境内,时间仓促准备并不充足。 按照玄甲卫战时的常规状态,每一名重骑兵,还会配备一到两人的辅兵,来辅助重骑兵作战。 不过没有辅兵辅助,对于这些前身全部是玄甲重骑的玄甲卫来说,都是次要的,完全可以克服。 接到命令之后,三百骑士跳下战马,开始从备用马匹上取下甲胄和武器,装备自身与自己的坐骑。 不多时,三百骑士,全身上下,全部被炫黑色的甲胄覆盖。 他们的战马身上,也同样覆盖上了一层由玄铁打造而出叶片组成的护甲。 每一名骑士仿佛都与他们胯下的战马融为了一体,如同一尊尊钢铁之躯一般。 而这三百尊钢铁之躯汇聚到一起,便是一股不可阻挡的钢铁洪流。 顾子墨轻轻拉下头盔的面罩,气势陡然一变。 如果说之前的顾子墨,是一个年轻俊秀的小哥,那么落下面罩的顾子墨,就是地狱中的恶魔。 那双漆黑的眸子,透过面罩的缝隙,向外散发着残忍的凶光! 紧了紧左手的圆盾,顾子墨端起长矛,遥指前方,只说了一个字。 “杀!” “虎!虎!虎!” 三声伴随着金铁交鸣的震天大吼,如同一股铁流一般的三百重骑兵,开始向华沙聚居地发起冲锋! 冲锋,是属于他们玄甲重骑的荣耀,即便他们如今只是齐国公的府兵,但是这份荣耀已经刻在了每一名曾经的玄甲重骑的骨子里。 他们是大褚王国的国之利器,他们是这世间最强大的军队! “报~~~~~” “启禀将军,子墨大人,率玄甲卫对华沙聚居地发起了冲锋。” 探查各方动向的尖哨,第一时间将前方军情告知威远伯。 顾春江哈哈一笑,毫不掩饰自己的春风得意。 “子墨啊子墨,这样就不好玩了,为何不等对方的骑兵汇聚起来之后,再发起冲锋呢?这多没意思啊!” 这是故意在炫耀。 傻子都知道,一旦对方的骑兵汇聚,势必会对己方造成更大的伤亡。那般说,也只是顾春江为了展示他麾下亲卫的勇武罢了。 “小谷啊,你那烽燧堡的尖哨,怎么还没传来战报啊,不会是走丢了?哈哈哈哈……” 毕竟是比武,自己的手下占尽了优势,威远伯自然非常开心。 谷令君虽然没有言语,不过心里想得,却是前世一部老电影里的台词。 ‘别看你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你拉清单!’ 华沙聚居地中 一名华沙部的小男孩,在自家的帐篷前愉快的玩耍着。一旁的姐姐,正在抖搂着取暖的羊皮。 他的姐姐赫舍里,年纪虽然只有十三岁,却已经出落得落落大方。 将近一米六的个头,发育良好。白皙的皮肤,在初冬的阳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彩。 万古里荒原的冬天很冷,小男孩裸露在外的小手被如刀的寒风刺得通红。 赫舍里将弟弟唤到身边,将他的双手握在自己手里,迷人的樱桃小口张开,用自己口中的热气,温暖着弟弟的小手。 忽然,一声急促的号角声传来。 赫舍里心里一惊,已经十三岁的她,知道这号角声意味着什么。 有敌人入侵! “阿克墩,快跟我回帐子!” 赫舍里一把抱起懵懵懂懂的弟弟,转身跑入了自家的帐子之中。 父母不在,她就得保护自己的弟弟,这是一个姐姐的责任。 而此时,华沙这个三千人的聚居地中,已经乱作了一团。 华沙人已经有多少年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了?恐怕连他们部族中最年长的那些老者,都记不得了。 因为自从第一代圣女出现之后,与大凤结盟的华沙,就开始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 可如今,战争的号角再次被吹响,如同地狱中索命的恶鬼那狰狞的嘶吼一般。 二十八章 重骑兵的威力 一头老虎,冲入羊群之中会如何? 其实对于羊群来说,这并不可怕,老虎只要抓住自己想要的猎物之后,就会开始享用食物,放任其它猎物逃跑。 但是一群狮子冲入羊群,那么羊群必将损失惨重。 华沙部的族民,不是软弱的羊群,他们可以提起马刀,可以拉开弓箭,他们通常自称悍勇的东夷勇士。 可是他们面对的却是大褚曾经的玄甲重骑,如今的玄甲卫,号称大褚国之利器的最强骑兵。 即便是东夷最强的金帐王庭中的虎豹骑,对上玄甲重骑,正面对抗恐怕也会落得下风。 这不仅仅是装备上的碾压,兵员素质同样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每一名玄甲重骑,和突袭尖哨一样,都是大褚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军士,战斗力强悍,作战经验丰富。 想要培养一名这样的战士,其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极大的。 大褚最强盛时期,作为国之利器的玄甲重骑,也只有堪堪一万之数。 而如今,大褚国力贫弱,原本的一万玄甲重骑也削减到了七千人。 可即便是只剩七千,也是令东南诸国的军士闻风丧胆,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任何一支军队,遇到玄甲重骑,恐怕也只有望风而逃的份了。 大国和大部落尚且如此,何况人丁稀少,兵力孱弱的华沙呢? 再加上华沙骑兵,已经很久没和敌人正面作过战了。 他们甚至都不敢派出骑兵,化妆成马匪,去富饶的大褚王国掠夺财帛。 因为那样,他们势必就要越过其他部族的领地。大凤还好,两个部族世代交好,但是大凤部从来不提倡乱杀无辜,所以华沙也不能随便忤逆自己的世交盟好。 铁勒的领地,就更别提了。 要不是大凤的存在,估计铁勒早就将华沙吞并了。 还借道铁勒,那不是将自己洗干净了主动送到人家的床上去吗? 所以,华沙的勇士,已经太久没有体验过战阵厮杀的感觉了。久到他们都快忘记了如何挥舞弯刀,如何射出弓箭。 这样说,的确有些夸张。 可是面对大褚王国国之利器,这样说也似乎又很贴切。 顾子墨带领的三百玄甲卫,分成三路同时攻向华沙聚居地的三个方向。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夸赞顾子墨的战场应变能力和对战机的把控。 只是借着冲锋那一段短暂的时间,他就找到了对方最薄弱的两个点。 其中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围场。 东夷为何能够以骑兵闻名于世,因为每一个东夷部落,都精通养马,也通晓训马。 战马是东夷各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东夷骑兵最强大的武器。 顾子墨就是要趁其不备,在第一时间,将对方最强大的武器,冲散,击溃! 华沙聚居地的左侧,是这些族民们安置马匹的围场,顾子墨的目标正是那里。 他的目标很明确,冲破围场护栏,冲散那些被圈养的战马。 届时,那些华沙青壮没了战马,就相当于猛兽被拔了利爪和尖牙,只能任人宰割。 而为了保证能够顺利完成,冲散敌方战马的行动,其他两队玄甲卫,选择先一步冲击聚居地的生活区。 这样做是在吸引敌人的注意,最大程度上牵制敌人,给冲击围场的顾子墨,创造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行动。 玄甲卫之间的配合,无言而默契。 这是常年一起生活,一起训练,一起战斗之后才能形成的绝对优势。 两路人马,以锥子队形,分别从两个方向凿入华沙聚居地中。 那些树枝做成的围栏,怎可能阻挡高速冲锋之中的重骑兵呢? 几乎没有任何停滞,两队骑兵如同两条凶残的鲨鱼一般,直接没入了华沙那些来不及组织反抗的族民之中。 凭借着战马冲锋的速度,玄甲卫可谓是将自身战力发挥到了极致。 对于那些,想要凭借手中弯刀进行抵抗的华沙青壮来说,玄甲卫手中的长矛变成了收割生命的利器。 不过,即便凭借血肉之躯,无法与这些被钢铁武装起来的战争机器对抗。 可华沙的那些青壮男人,依旧选择举起弯刀,拉开弓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这些大褚的刽子手们战斗。 这里是他们的部落,是他们的家,身后还有他们的妻子、孩子!华沙的男人,不能,也不可以后退。 为了自己身后的那些族人,华沙的青壮们可以战死,但绝不会逃跑。 这样的选择,正中玄甲卫下怀。 两队冲击聚居地的玄甲卫,成功牵制了大部分华沙部族的有生力量,从而给顾子墨带领的那一百骑,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这个聚居地,毕竟是一个三千多人的大型聚居地。 以两百冲击数千人,即便是重骑兵,也不可能太过顺利。 这些华沙青壮们,虽然缺少作战经验,但不乏悍勇之士存在。 在两队玄甲卫冲锋的过程之中,有数十名玄甲卫军士,被那些华沙青壮们,以不要命的方式给拉下了马。 在交战之中,重骑兵一旦掉下战马,那就意味着死亡。 全身披挂的甲胄,极大程度的限制了这些重骑兵们的地面战斗能力。 可这只是针对那些普通重骑兵,玄甲卫是普通重骑兵吗? 他们可是齐国公的近侍宿卫,谁见过不能近身搏杀的护卫吗? 被拉战马的那些玄甲卫,在落地的瞬间,都会做出同一个动作。 这些玄甲卫,会立即丢弃手中的长矛,将右手伸向腰间的一个卡扣。 这是工匠们为玄甲卫量身定做的一个机关,只要转动卡扣,他们身上由玄铁打造的护腰和胸甲,就会自行脱落。 失去胸甲和护腰,虽然防御能力会被严重削弱。但同样增加了军士们的灵活性和机动性。 况且,每一名玄甲卫,都配备了一面圆盾,完全可以弥补失去护腰和胸甲的防御力。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这几十名落下战马的玄甲卫,从重骑兵,变为地面作战的刀斧手。 摔下马的数十名玄甲卫,作战素养极高,并且相互之间配合默契。 这数十名军士,且战且退,迅速聚拢成为一个小型圆阵,抵抗着周围那些华沙青壮。 这不是在困兽犹斗,而是在组织防御等待大部队的救援。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袍泽弟兄不会放弃他们这些人,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次穿凿进入这里,届时他们可以与之里应外合,来个中心开花。 华沙青壮们虽然作战经验不足,但毕竟人数占优,玄甲卫虽强大,但已少对多,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两队骑兵的第一次穿凿冲锋,死伤了近二十人。 这还不包括那些摔下战马,仍在与敌人厮杀的玄甲卫。如果不及时营救,这些人恐怕也很难坚持太久。 两队玄甲卫的领队,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作战经验非常丰富。 立即选择最近的围栏突出华沙聚居地,带队饶了一个圈之后,再一次将矛头指向了聚居地的方向。 为何绕一圈而不是调转马头呢? 其实这样做的原因是,一旦战马停下脚步转向再次冲锋,这势必会影响其冲锋的速度。 毕竟这些战马的体力是有限的,一旦停滞,在想要加速到之前的状态,是非常困难的。 重骑兵作战,靠的就是高速的冲击力,作为两名久经沙场得领队,自然深谙其中道理。 而他们两队在聚居地中穿凿冲锋的同时,顾子墨带领的那队骑兵,也已经成功突入了围场。 围场里面的上千匹东夷良马,开始剧烈骚动起来,然后在顾子墨有意引导之下,上千匹战马,开始迅速向着被冲破的缺口处涌出。 五个手持弯刀的华沙勇士,护着一名上了年纪的老头,不断向围场的位置靠近。 然而就在此时,一名手持弯刀长的发年轻族人,慌张的跑到近前,指着围场的方向,声音颤抖。 “头领,围场……围场……围场的马,都跑了!” “什么?天神在上,这是要灭我部族吗?” 老头绝望的望着天空,那双浑浊的眸子,滚滚浊泪如断线的珠子。 “头领,我们该怎么办?” 老头身旁一个中年华沙勇士,有些焦急的询问着老者。 华沙勇士的话,点醒了沉浸在悲哀之中无法自拔的老头领。 他缓缓抬起头,眼神中的悲伤与软弱迅速散去,一抹坚定开始蔓延。 “我们降了!” 闻听此言,老者身边的一众护卫,皆是一脸愤慨。 “头领,不可以!我们是英勇的华沙勇士,我们还可以战斗,我们不怕死!” “是啊头领,我们不投降!” “我们不怕死!!” “誓死扞卫华沙勇士的尊严!” “都给我闭嘴!” 老人一声大吼,喝止了所有护卫。 二十九章 降了 “我们不怕死!” “我们不降!!” “都给我闭嘴!” 身为头领的老者大声喝止了周围乱作一团的护卫。他环视一周,脸上满是悲愤和无奈。 “我知道你们都不怕死,我知道你们都是勇敢的武士,可作为头领,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族人去送死!” “那些是铁浮屠,是褚人的玄甲重骑,没有战马我们凭什么和他们对抗?” “你们这些青壮们都战死了,让族里的老弱妇孺以后怎么活?” “孩子们,降了……” 作为头领,老者也曾经是一名勇敢的华沙勇士,可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族人一个个赴死。 降了,或许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却可以让更多人活下去。 他是这里的头领,所以他必须这样做。 那些年轻的华沙勇士,知道已经无法劝说头领,一个个相继沉默,流下了不甘的眼泪,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武器。 老者脱下裘皮外套,将自己白色的里衬撕开,绑在了一根细长的木棍之上,就这样赤膊着上身,缓步向着聚居地中的战场走去。 “我们……降了!” 在战场之上,白旗出现,就意味着交战双方要暂时停下厮杀。 年迈的华沙聚居地头领,特意用长棍将白旗举的老高,好尽量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没用多少时间,聚居地中的喊杀声便相继停止。 两方人人马,全部来到了聚居地外的一片开阔地对峙。 老者赤膊上身,举着白旗走到已经列队整齐的玄甲卫之前。 顾子墨驾马出阵,同样孤身上前。 老者对顾子墨弯腰行礼,用生涩的大褚语言,高声大喊。 “尊敬的大褚王国武士,我部愿意奉上牛羊一百头,白银一千两,少女五名,换取我部平安。” 面罩之下的顾子墨发出一声不悦的冷哼,只回了两个字。 “不够!” 这次战斗,自己一方死伤了三十几人。这些玄甲卫可都是大褚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军士,对方这么点东西就想息事宁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再加牛羊一百头,白银一千……” 老者刚想加价,却被顾子墨挥手打断。 顾子墨催动战马缓缓走上前去,用极为高傲的语气大声说道。 “战马两百匹,白银五千两,华沙少女十个!另外,我要你部族那些死掉之人的耳环!” 要战马和白银,甚至是少女,华沙的族民们还都能忍受,可是对方却要那些战死的族人的耳环!? 这是赤裸裸的侮辱! 要知道,东夷各部落,男丁左耳上的耳环,就相当于他们的勇气和尊严。 面对如此羞辱,那些与玄甲卫对峙的华沙青壮们,瞬间炸了营,有的甚至已经准备上前提刀拼命了。 “安静!” 老者转身,喝退了那些想要冲上去和玄甲卫拼命的族人。回头有些愤怒的盯着顾子墨。 “战马、金银、少女都可以,但是你要拿走我部的尊严,这不行。” 闻言,顾子墨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搞笑的事情一般。 “哈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止住笑声,顾子墨猛然俯身,藏在面具下的双眸射出两道残忍的凶光! “不同意,那就继续开战!” 说完,从容起身,调转马头向阵列中走去。 而此时,不远处的山丘上,另一队大褚骑兵的身影,也悄然显现。 威远伯是故意的。 其实他和谷令君他们早就到了,只是一直借助山丘的掩护,隐藏踪迹暗中观察。 选择此时出现,完全就是在给顾子墨制造声势。 华沙人,看着突然出现的大褚骑兵,部族里出现了一阵骚动。 人家三百骑,就将他们的聚居地冲了个七零八落,若是再加上援兵,岂不是要被亡族灭种了? “请等一等!” 顾子墨没有理会,继续向着阵列缓慢行进。 华沙老头领,看看前方大褚的玄甲重骑,又望了望不远处山丘上的大褚援兵,最后无奈的回身看了一眼自己的族民。 老头的眼神,也随着脖子转动,在愤恨、悲伤和无奈间转换着。 “我们……同意!” 他不同意又能如何呢?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族人一个个都去死吗?他做不到。 尊严很重要,但活着才更加重要! 顾子墨闻言勒住缰绳,调转马头走回到老者身边。 他先是低头看了老者一眼,然后抬头环视不远处的华沙族民,缓缓从老者的手中接过那支由老者里衬做成的白旗。 这代表着接受了对方的投降,也代表着两方的战斗结束了。 “虎,虎,虎!” 玄甲卫们大声欢呼着,他们赢了,所以他们有权利庆祝。 而华沙聚居地前,那些华沙青壮们,一个个都低下了头颅,沉默无声。 失败者,没有资格发出声音。 “小谷,你觉得本将的亲卫们如何?” 威远伯顾春江满脸都是不加掩饰的自豪,人家的确有资格炫耀。 三百名玄甲卫战斗的全过程,大家都是有目共睹。 以三百骑兵,冲击三千多人的聚居地。战术运用得体,军士配合默契,无论是技战术使用,还是军士的个人素质,都可说是无可挑剔。 谷令君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没资格评价这些强大的玄甲卫。 老实说,第一次见到重骑兵冲阵,饶是他这个来自异世界,见识过坦克火炮的陆战老兵,也绝对被这些钢铁洪流给震撼到了。 只有区区三百重骑,就可以达到如此效果。 那如果是换成大褚的玄甲重骑来冲击这个部落呢? 谷令君相信,只需要一次冲锋,这个拥有三千人的聚居地,必将化为齑粉。 威远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谷令君发表意见,觉得有些无趣。 于是他只得招来了麾下的尖哨,吩咐其向顾子墨传达他的将令。 “告诉子墨,接收完战利品后,立即撤到库库里盆地,不许贪功冒进。” 这里毕竟是华沙的地盘,你在这里得了便宜,就不要卖乖了,赶紧见好就收。 否则等人家真的集结兵力,拉起数千人的骑兵队伍,他们这区区五百重骑兵,到时候真就是有来无回了。 库库里盆地是铁勒部的领地,华沙人不敢越境。 再者,库库里盆地是一片戈壁滩,平时人烟稀少,就算铁勒部自己的骑兵,也很少出现在哪里,可说是周围最安全的去处。 战利品的交接过程很顺利。 东夷人虽然野蛮,但是却极为注重承诺。输了就是输了,答应给的东西,一样也不会少。 当交接事宜完毕之后,顾子墨再次驾马走到那名华沙头领面前。 对其说道:“告诉你们的酋长,这次只是给你们一个教训,若再敢侵犯我大褚王国,就叫你们亡族灭种!” 这句话把老首领说得一头雾水。 心想,是你们过来杀人放火,怎么现在倒打一耙呢? 老头狐疑的抬头看着顾子墨。 “我部领地与大褚王国并未接壤,我华沙的勇士,也从未踏入过大褚一步,何来侵犯之说?” 顾子墨眉毛一挑,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 “还敢狡辩?我岐山县商队那些百姓的尸骨还没凉透呢!再敢多说一句,今天就让你们这些人全部陪葬!” 老首领闻言不敢在继续反驳了。 他是真的害怕人家再次开战。 但是这件事情绝对不算完,他们聚居地又没有派人去过大褚,凭什么遭受如此灾祸。 等褚人走后,他肯定要去找酋长问个清楚才是。 三十章 赫舍里 赫舍里被一匹战马驮在马背上,双手双脚被绳子牢牢束缚。 她努力仰着头,艰难的望着自己部落的方向,直至那片布满白色帐子的土地消失在她的视野之内。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顺便着她白皙精致的脸颊滴落,滴入地上的泥土之中,慢慢渗入,消失。 原本,作为战利品的十名少女中,是没有她的。 可是赫舍里的父母,都在这场战乱中死亡,只有十三岁的她根本没有能力养活她和她年幼的弟弟。 看着弟弟那天真无助的双眼,赫舍里做了一个勇敢的决定。 她找到一家被选中女儿做战利品的人家,以自己为代价,换取了对方养育弟弟成人的承诺。 然后,她就成为了褚人的战利品。 十三岁的赫舍里,不清楚以后的命运会如何,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的弟弟可以活下去了。 战马驮着赫舍里走了好远,这还是她第一次离开部落这么远。 草场消失了,那片丘陵也不见了。 此时的赫舍里,目及之处,除了黄沙就是碎小的石块,周围一片荒凉,没有一丝生机。 又走了很远,直到夜幕降临,那轮弯月转至头顶,褚人的队伍才开始安营扎寨。 她跟剩下的九个族人,一起被拖下战马,脚上的绳子虽被解开,但双手依旧被麻绳捆的死死的。 赫舍里与自己的族人们围坐在一起,周围那些大褚军卒们贪婪戏谑的眼神,让她们瑟瑟发抖。 她们小时候不止一次听说过,她们华沙女子被外族人掠去之后的遭遇。 绝望、恐惧、无助、迷茫,一切不好的负能量,充斥在十名华沙少女的身上。 一个冷峻的褚人青年,迈着有节奏的步伐缓步靠近。 青年的面容俊俏,若不是那一脸生人勿进的表情,足以迷倒一众花痴少女。 但对于这些华沙女子来说,无论眼前之人的相貌如何俊朗,也无法掩盖他身上那股属于他们族人的血腥味。 顾子墨那双冰冷的眸子,在十名华沙少女身上一一扫过。 “这个、这个、还有那两个,带到将军的帐子中,剩下的小心看管。” “诺!” 立即就有四名玄甲卫的军士上前,将刚才顾子墨点到的华沙少女,拎了出来。 顾子墨转身,不再看那些俏丽的华沙女子一眼,跟在那五名军士之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三哥,这次你可是不用在羡慕皇叔了,他老人家只有一个华沙女奴,你这一下,就多了十个。” 袁少平一手肉干,一手酒馕。边吃,还不忘调侃顾春江。 威远伯呵呵一笑。 “三殿下说笑了,此等好事我怎能一人独享呢?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说完,还不忘向谷令君投去一个淫荡的笑容。 “小谷兄弟,你也没见识过那华沙女奴的风姿,一会儿就叫你开开眼界。” 谷令君不是圣人,对于美女他自然是愿意欣赏。 但谷令君作为穿越者,却并不能适应这种强抢民女的勾当。 当然,他只是不适应而已。毕竟,换位思考,假如此时是蛮人的骑兵攻入大褚的村镇,估计肯定不会接受褚人举白旗投降。 说话间,顾子墨撩起帐篷的布帘,进入了军帐之中,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玄甲卫。 每一名玄甲卫的身前,都押着一名妙龄少女。 这些女子,普遍身材高挑,肤白貌美。 最亮眼的,是她们竟然都有着模特一般的黄金比例,那一条条优美的长腿,让人的眼睛,忍不住在那之上流连忘返。 在场的有皇子,有伯爷,就连魏程远也是世家出身。 说白了,几个人里面除了谷令君以外,其他人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可即便是如此,几个人还是掩盖不住眼神中的痴迷。 谷令君亦是不能免俗,他也是个正常男人。 古人言,窈窕熟女君子好逑。 你说谦谦君子,见到美女都无法免俗,何况这群军伍出身的大老粗呢? 男欢女爱人之常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见到美女还装出一副清高的,那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就是戴眼镜的衣冠禽兽。 人嘛,活在世上还是要洒脱一点,何必装得太过呢? 不过,谷令君毕竟是一个穿越者,从小接受的教育和这些异世界的封建社会家族是不同的。 尤其是看到其中一名华沙女子,明显就还不到十五岁的时候,谷令君的心里有些别扭。 他动了恻隐之心。 这是很正常的,即便对方是敌对势力的族人,可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是无辜的。 当热,这样说也是片面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片树叶是无辜的。 记得在那些残酷的战场上,有的时候小孩儿,也是可以成为最恐怖的杀手的。 只是谷令君心里依旧纠结。 他是一个感性的人,通常这类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会对弱者同情心泛滥。 此刻的谷令君,就是如此。 他的眼睛盯着那名最年幼的华沙少女,脑子想到这姑娘未来的命运,不由得心生怜悯。 可是这样一直盯着一个人看,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别人可不知道呀。 在屋子里的其他人看来,谷令君完全就是被那名华沙少女的美色所吸引,眼睛长在人家身上,拔不出来的节奏嘛。 “三哥,你不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何不成人之美呢?” 袁少平最先发现了谷令君的异样,阴阳怪气的给顾春江使眼色, 顾春江自然不会拒绝,他本来就想拉拢谷令君,将其收入自己麾下,怎么可能会在乎一个华沙女奴呢? 闻言,顾春江立即顺水推舟。 “既然小谷兄弟喜欢,那本将自然是不会小气的,子墨,还不将那名华沙女奴带到谷都头身边去。” “诺!” 子墨应了一声,立即招呼身边的军士,将那名最小的华沙女子带到了谷令君的座位旁边。 而直到此时,谷令君才反应过来。 他赶忙起身推脱。 “将军,属下并无此意啊!将军为何……” 话还没说完,就被袁少平给打断了。 “行了小谷贤弟,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可害臊的。只不过,千万不要太过劳累,别忘了咱们现在还身处敌国境内呢。” 说着,袁少平不忘给谷令君投去一个自己懂得的淫荡笑容。 谷令君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没办法解释了,因为无论你如何解释,在其他人看来都是在掩饰,他们根本不会相信。 谷令君无奈的坐回座位上,纠结的看了一眼那名被带到自己身边的少女。 这该咋办? 对方长得的确很美,甚至可以说是美若天仙! 他谷令君不是圣人,这么美的女人,自然不可能不动心的。 可是关键问题是对方的年龄啊,这明显就是个未成年的小萝莉嘛! 谷令君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三有大好青年,他怎么可能变态到去对一个未成年下手呢? 可是这小丫头,真的很美…… 美到谷令君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然后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的谷都头,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耳瓜子。 “卧槽,我竟然心动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这是谷令君的真实内心写照。 那名被带到谷令君身旁的华沙少女,正是刚满十三岁的赫舍里。 三十一章 君子?圣人?禽兽?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饱读诗书的谦谦君子都喜欢美女,这其实就表明,男人喜欢女人,尤其是美女只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任何龌龊之处。 可谷令君此时,他不这么认为。 他自认不是正人君子,没有那坐怀不乱的圣人节操。 可对方是个未成年那,哪怕这里是异世界,哪怕这个世界的女孩子十三岁已经可以出嫁了。 但是,这对于穿越者谷令君来说,他无法迈过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可这名华沙小姑娘,真的很美。 好,他承认,他很喜欢,毕竟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不喜欢如同天上仙子一般的女子。 但喜欢,并不代表着就可以当禽兽。 袁少平和顾春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谷令君就是禽兽。 所以,当晚,赫舍里就出现在了谷令君的帐子中。 怎么办?小谷都头犯了难。 退回去?不太好,同情心泛滥的谷令君觉得,这么小的小丫头,落到了那些五大三粗的军士们手里,下场肯定很凄惨。 带在身边? 没带过呀!就算是在原来的世界,他也还没搞过对象呢,就更别提带孩子了。 再者,这是孩子吗? 从年龄上说算是,但就身材和长相而言,跟小孩儿有点差距呀。 这要长年累月的带在身边,万一哪天自己把持不住咋整。 忽然,一个他认为非常变态的名词闪现于脑海之中,然后如同烙印般再也挥之不去。 萝莉养成! “我在想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想!” 谷令君觉着,他就是一个禽兽不如的变态! 可小丫头依旧很美。 赫舍里自从被带进帐子中,就一脸惊恐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大褚军头。 很快,她发现,眼前这个年轻的大褚军头,似乎脑子有些问题。 他脸上的表情一直在急速变换,那切换速度,把赫舍里看的是心惊肉跳的。 她记得,部落里以前一个人就得了疯病,犯起病来非常恐怖,骂人打人还算是好的,严重起来咬人杀人都是可能会发生的。 那人最后便是死于犯病之时,当时,他竟然用刀将自己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割下去,还吃了! 想到这里,赫舍里心里不由得一阵恐惧,然后她看谷令君的眼神,就变得更加畏惧。 谷令君哪知道,自己在人家小姑娘的眼里,已经变成了一个精神病。 他现在还在琢磨怎样安置这个小美女。 说实话,将其留在身边也挺好的,别的不提,就一条,赏心悦目啊! 可这样真的好吗? 纠结了很久的谷令君,终于决定先不去想了,走一步看一步。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谷令君看着小姑娘,试探性的问道。 小姑娘没说话,只是畏惧的盯着他。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谷令君记得,好多东夷族的部落,都有自己的语言,没准对方听不懂汉语呢? 小姑娘依旧沉默。 这可把谷令君愁坏了!没办法交流可咋整呀!!? 忽然,谷令君想到,队伍赶路走了这么久,这丫头肯定饿了,刚才在威远伯的大帐中,她也没吃任何东西。 于是,谷令君从布袋中掏出了大饼和肉干,向着小姑娘走去。 这可把赫舍里吓得不轻,身体连连后腿,结果一个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谷令君一看,对方如此畏惧自己,也有些无奈,他只能转身,在桌案上拿过两个碗,将食物放在碗里,轻轻的放到了小姑娘不远处的地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谷令君缓缓退后,退回了桌案之前。 坐回桌案边上的谷令君,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羊皮包裹的小本子,就着昏黄的烛光,仔细的画着什么,一边画,嘴也没闲着。 “饿了,我不会伤害你的,自己吃啊。” 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谷令君自顾自的开始嘟囔着。 “我知道,对于你们的部落来说,我们是刽子手,是杀人的罪犯!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是你们华沙先动手的,作为军人,我们必须要以牙还牙。” “你们部落死了很多人,你一定很难过,可这就是战争,如果是你们的骑兵攻击大褚的村镇,估计比我们还狠。” “不过你也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太小了,我不想当禽兽。” “我是这么想的,你就先在我身边待着,等有机会,我就将你送回去。” “当然啦,最近肯定不行,咱们才刚刚打过仗,现在我要是送你回去,没准会被你的族人碎尸万段的。” “赶紧吃,我老家有句话,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饭拉屎天经地义。” “既来之,则安之……” 谷令君的碎碎念一直在继续,好像是在说给赫舍里听,可又何尝不是在说给他自己呢? 对于赫舍里来说,在大褚她是外人。 可对于谷令君来说,在这个世界,他也算是个外人。 他又开始想家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烛台中的灯油已经快要燃尽,谷令君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抬头看向小丫头的方向。 发现,小丫头已经蜷缩在角落里睡着了,身边还摆着两个空碗。 谷令君微微一笑,轻轻起身,走到小丫头的身边。 赫舍里的眼角,还带着未干泪痕,显然即便是在梦中,她依旧伤心难过。 谷令君叹息一声,无奈的摇摇头。 战争是残酷的,尤其对于普通的百姓。 看着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谷令君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了。 他轻轻的将其抱起,动作轻柔,生怕惊醒熟睡的小家伙。 缓步挪到自己的床榻旁边,将小丫头轻轻放在床榻上,又为其盖上兽皮之后,谷令君才起身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对方毕竟还是个孩子。 今天经历了太多变故,又被带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一定是身心俱疲了。 似乎是因为兽皮的温暖,给了小丫头安全感,小家伙蜷缩的身体逐渐放松,嘴角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只是一个细微的动作,却让谷令君觉得全身如沐春风。 心中不由的赞叹,这华沙女子,果然如传闻一般,每一个都是可以勾魂夺魄的尤物。 感觉自己失态的谷令君赶紧将目光挪开,再次碎碎念起来。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想……” 这一夜,赫舍里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一开始,她梦到在冰天雪地之中,一群手持长矛弯刀的恶魔,冲入她的部落之中,将她熟识的所有亲人朋友全部杀死,鲜血将漫天的银霜,都涂成了猩红色。 梦中的她拼命逃跑,拼命呼救,可那些恶魔依旧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仿佛下一刻,就会有一把钢刀,将她一分为二。 突然,一名骑着高头大马的黑甲男子,突兀出现在眼前。 赫舍里有些迷茫的擦着眼睛,因为之前她的身前空无一物,只有一片压抑的猩红。 随着黑甲男子的出现,压抑的猩红色仿佛是遇到了太阳的冰雪一般,迅速融化消失,就连身后那些张牙舞爪的凶残恶鬼,也跟着灰飞烟灭。 男子翻身下马,身后温暖明亮的神光,将其身影拉的老长,身上的黑甲,在炫目的神光之中,散发着七彩的波浪。 男子缓步上前,轻轻的抱起赫舍里。 他的怀抱很温暖,温暖的就像母亲一般。 再然后,赫舍里醒了。 醒来的赫舍里,有些迷茫的翻了个身。厚实的兽皮被子,让她觉得温暖舒适。 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赫舍里习惯性的舒展身体,然后从床上坐起身。 突然,她发现周围的环境很陌生。 接着,昨日的记忆,迅速解开封印,全部涌入脑中。 一瞬间,恐惧和悲伤再次灌满她的心房,赫舍里绝望的掀开被子,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完好如初? 她有些疑惑的转头,然后赫舍里就看到,一个男人正爬在桌案前打着呼噜。 看着趴在桌案前熟睡的男子,一股莫名的熟悉感,涌上赫舍里的心头。 好像! 这不就是昨夜梦中那名带给她如母亲怀抱般温暖的黑甲骑士吗?? 三十二章 你是皇后! 华沙部酋长多隆,这几日一直心神不宁。 无他,皆是因为前几日大褚王国玄甲重骑袭击部族聚居地的事情。 对方,虽只有区区五百重骑,但那毕竟是号称天下第一的玄甲重骑呀!并且,人家如今已经退入铁勒的地盘。 即便是自己想要报复,现在也无从下手。 他甚至派遣了信使,特意告知了铁勒的酋长托木里,有一队大褚王国的玄甲重骑进入了他们的领地。 可人家托木里压根就不予理会。 此外,那帮褚人宣称,是因为己方挑衅在先?!这不是血口喷人吗? 自己怎么不记得派出过狩猎队去褚人的地盘上打猎呢? 为此,多隆将所有聚居地的头领全部召集在一起,确定是否有人私自派兵去过大褚境内。 答案当然是没有的。 现在好了,这些头领都叫嚣着要为死去的族人复仇。 可是他们哪里想过多隆这个酋长的难处呢?人家褚人现在进入铁勒部的领地了。 这就像豆腐掉进了灰堆里,你是吹不得,也打不得。 然后,本来就对此事一筹莫展的多隆,再添新愁。 手下报来最新消息,领地各处,忽然出现了数十队大褚的突袭尖哨,现在正在肆无忌惮的偷袭着各个聚居地。 多隆彻底慌了。 先是玄铁重骑,接着是突袭尖哨,大褚王国的两大最强战力齐聚华沙! 褚人这是要干什么?要和华沙彻底开战吗? 包括各个聚居地的头领,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也萎了,再也没人叫嚣去报仇了。 废话!五百玄甲重骑,他们还能想办法去搏一搏。 可是全面开战? 开玩笑,全华沙只有五万多人,拿什么和人家大褚王国开战? 不用多,再来两千玄甲重骑,直接亡族灭种了。 “快,快,赶快派使者,去大凤求援!” 多隆声音都有些颤抖啦,如今,大凤是他多隆或者说是整个华沙部最后的救命稻草喽。 赫舍里住进谷令君的帐子里后,可谓是吃得好、睡得香。 几天的接触下来,她觉得这个褚人的军头,也没什么可怕的。 尤其是自从那天夜里奇妙的梦境之后,她再看这个年轻的褚人军头,甚至都有点喜欢和依赖。 况且,这人对自己,是真的好。 每天也不让她干活,也没有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天天好吃好喝,晚上还怕她挨冻,特意为她准备了床铺兽皮。 赫舍里在谷令君的帐子中几乎就没有出去过,吃饭都是人家谷令君直接送来的。 当然,方便除外。 毕竟人有三急嘛,就算是美女,拉屎撒尿也是每日必须经历的生理现象。 不过,赫舍里这些天,一直没和谷令君说过话。 倒不是她听不懂褚人的语言,华沙女子可不止是长得美,她们的智慧也是得天独厚的。 每一名华沙少女,从小就要学习周边各部的语言。 华沙部,之所以对部落中的女子有如此规矩,其实是部落的传统,也会部落的悲哀。 华沙女子举世闻名,虽然有大凤这个世交盟好庇佑,可难免会有人对她们起歹心。 华沙少女被人贩子拐卖的事件,在部落里已经司空见惯。 一旦被拐走,想要回到部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学会更多地方的语言,便可以迅速融入那里的生活。 也算是部落里对自己孩子的一种关爱和保护。 毕竟华沙人都知道,他们部族的女子,被拐走之后,虽然会沦为那些各地大贵人的玩物,可毕竟也算是衣食无忧了。 这些天的接触,赫舍里知道,自己是遇到了一个心地善良的褚人军头。 他不像帐子外面那些褚人军士那般,那些人看待赫舍里,眼中除了戏谑和淫邪之外,便再无其他。 而谷令君,赫舍里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情、怜悯,以及纠结。 记得进入这间帐子的第一天晚上,这个年轻的褚人军头,对着自己说了很多话。 他说,战争是残酷的。 他说,他不会伤害自己。 他说,他想要送她回家。 他说了好多,赫舍里听了好多,后来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赫舍里发现自己睡在床榻上,身上盖得是那名年轻军头的兽皮,而那人,则是在桌子上趴了一夜,把最舒适的床榻给了自己。 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没有侵犯自己。 作为一个华沙少女,部族的长者从小就教授她们,万一被人掳去,不要反抗,只需要做一件事情,那便是忍耐。 部落的老人们说,外面的男人都是色中饿鬼,他们只是喜欢华沙女人的身子和歌喉。 反抗,是徒劳的,只有忍耐,才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但赫舍里与谷令君几天的接触下来之后,她觉得,部族的老人们说的话,也并不全对。 起码自己遇到的这名异族男人,就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赫舍里独自坐在帐子里的床榻上,脑袋里闪着这些天的点点滴滴。 军靴踏地的声音传来,她知道,这是那名年轻的褚人军头回来了。 华沙的女子,天赋技能之一,天生通晓音律。 而每个人的步伐,都有其独特的节奏,赫舍里便是通过这种常人难以分辨的节奏,辨别出了谷令君的身份。 果然,下一刻,谷令君就端着一个托盘进入了帐子里。 “来来来,丫头,今天可是有好东西。” 谷令君手里的托盘上,是一串新鲜的雪融果,这是万古里恒古雪山的特产,是只有在初冬时节才能够成熟的美食。 谷令君还是第一见到这种水果,这是一队回来的尖哨专门给他带来的。 雪融果的形状成不规则的圆形,表皮是奶白色,带着星星点点的灰色斑点。 味道怎么形容呢? 说像是梨,又多了一点葡萄的香味,可要说是像葡萄,又能让人吃出西瓜的口感。 总之,很好吃就是了。 这些天,谷令君帐子里的小姑娘一直对他保持沉默。 他倒也不在意,毕竟他谷令君算是人家的仇敌,凭什么要求人家对自己笑脸相迎。 谷令君也看得开,不说话就不说话。 反正不说话也挺好看,权当养了一个赏心悦目的花瓶呗。 几天的时间里,袁少平和顾春江不止一次来过谷令君的帐子里查看。 小谷都头也知道,这俩家伙必定没憋什么好屁。不过就是想借机调侃他罢了。 尤其是在得知谷令君竟然没碰过小丫头之后,袁少平和顾春江,看他的表情一度变得极为怪异。 就在昨天,袁少平甚至还悄悄的问谷令君,是不是某些方面不太坚挺,需不需要他帮忙。 毕竟人家袁少平的另一个身份是三皇子,御医什么的,还是认识不少的。 这可没把谷令君气死! 可他有什么办法,形势比人强啊。 不过生气归生气,他谷令君的道德底线,还是要坚守地。 他绝对不会对未成年少女下手。 赫舍里,看着托盘里那奶白色的水果,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 她自然是认识这水果是何物。 那是雪融果,是只有聚居地头领,以及那些部族的千夫长大人们,才可以吃得到的东西。 赫舍里的父母,在部落里就是非常普通的族人,哪里有机会可以吃到如此美味。 没吃过猪肉,不代表没见过猪跑路。 尤其是在这黄沙戈壁的贫瘠之地,能够见到新鲜的水果,已经是殊为不易,更何况是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雪融果呢? 谷令君看小姑娘站着不动,就直接走到她身前,塞了一颗雪融果给她。 小姑娘一愣,抬头看着身前的谷令君。 这还是第一次两人距离如此之近。 眼前这个大褚军头身上那股子男人味,让赫舍里的脸颊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快吃!” 谷令君倒是没注意小姑娘的变化,自己也拿起一颗雪融果,“咔嚓”就咬了一大口。 “贵人,我叫赫舍里。” “呀,你会说汉语……你会说褚语呀。” 这可是这些天,小丫头第一次跟自己说话,谷令君不由得心情大好。 “你叫啥来着?” “赫舍里。” 小姑娘这次的声音,明显比刚才提高了一点,主要是怕谷令君听不清楚。 “赫舍里?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呢?” 谷令君翻着眼睛努力思考,到底是在哪听过这个名字。 忽然,他一拍额头,想起了为何对这个名字如此熟悉。 “你是皇后啊!” (普及一下,清朝康熙大帝的发妻,就是赫舍里氏。后来被废掉的太子的母亲。) 三十三章 凤部使者 “赫舍里,你家还有其他人吗?” 俩人的关系,随着赫舍里的开口说话,也变得不在像之前那般僵硬。 小姑娘大口吃着雪融果,嘴里面含糊不清的回了一句。 “呜~~~还有个弟弟。” 谷令君没敢继续往下问,他已经能够猜测到小姑娘的父母如何了,必定是被玄甲卫给…… “哎……战争啊。” 谷令君轻叹一声。战争是无情的,伤害最大的便是交战双方的百姓。 赫舍里很勇敢,以自己为代价,换取了弟弟活下去机会。 可她毕竟也才十三岁,还是一个半大孩子。 一个孩子经受如此苦难,不免让人觉得心疼。 “赫舍里,等过一段时间,我送你回家。” 赫舍里闻言一愣,有些迷茫的看向谷令君。 “家?” “家没了,弟弟现在是别人的儿子,他会活下去的,我不回去了。” 赫舍里说的很洒脱,口气完全不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赫舍里的话,让谷令君很是诧异。 “回家不好吗?为什么不回去?” 赫舍里终于吃完了手中的雪融果,满脸回味的舔食着手指上残留的汁水。 “我回去,阿克墩就得跟我过活,我养不活他。” 赫舍里说的是实话,她是个女人,华沙的女人。 华沙的女人生来就被烙印上了花瓶的命运,她们甚至没有力气提起马刀,她的父母全都死了,她一个女人如何养活弟弟。 谷令君闻言了然。 万古里荒原上生活条件艰苦,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半大孩子,还真没办法独自养大另一个小孩儿。 “那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谷令君再次询问。 “跟着你!” 赫舍里那双美丽的眸子,一眨一眨甚是好看。 “啥?跟着我?” 谷令君闻言,有些不敢置信的盯着那双美眸。 “你是认真的吗?我可是一个褚人啊!” 赫舍里眼神坚定,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确信,跟着眼前这个男人,一定能够过上好日子。 荒原里的女人,其实想法都挺简单的,她们认为对她们好的男人,就是值得托付的男人。 这些天,眼前这个男人对自己很好,所以赫舍里决定,以后就跟着他。哪怕对方是个褚人又如何呢? 族里的很多女人,都被送给了其他部族,对于华沙女人来说,被作为礼品赠与其他强大的国家或者部族,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贵人,以后赫舍里就是你的人了。” 这是部落里的那些老人们教她的,如果自己被送到外族人的手里,就要称呼对方贵人。 这句话如同一道温柔的电流,让谷令君的身体一阵酥麻。 尤其是在配合上赫舍里那对水汪汪的眸子,谷令君的心都要融化了。 他赶紧挪开目光,心里再次默念四字真言。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想!” 赫舍里完全就是个呆萌的小妖精,她自己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她对男人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也亏得谷令君是个有底线、有节操的家伙,不然此时已经是另一番少儿不宜的画面了。 “小谷!” 就在谷令君心里狂念四字真言之时,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在谷令君的帐子外响起。 帐子外边的不是别人,正是谷令君的师父沈炼。 “果子这里还有,你自己吃,我去去就回。” 沈炼招呼自己,谷令君可不敢怠慢,对赫舍里交代几句之后,赶紧飞身跑出了帐子。 “师父!” 出门的谷令君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面具的沈炼,赶忙上前躬身行礼。 沈炼瞟了一眼谷令君的帐子,冷哼一声,语气中略带不悦之意。 “哼!修行者,应当摒弃心中欲望,存心正道。你身负军职,已然是俗事缠身,如今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何时才可以修成正果?” 面对沈炼的斥责,谷令君自是不敢开口反驳,只能低头在一旁虚心受教。 沈炼倒是也没有抓着谷令君不放,敲打了几句之后,便不再追究。 “有你熟识之人要来,特意带你去见一见。” 谷令君闻言一愣。 熟识之人?是谁呢? 就在谷令君纳闷之时,距离玄甲卫营地五里之处,三个人影从天而降! 谷令君刚想要问是谁,突然,身体一轻,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刻他和沈炼的身形,便出现在了袁少平和顾春江身边,这两人后面,还跟着那个五大三粗的魏都头。 魏都头见到沈炼和谷令君出现,立即上前一步,拱手行礼。 “大人,人在西北五里外。” 沈炼微微点头,没有说话。 倒是袁少平一脸玩味的对谷令君说道:“你的老熟人。” 谷令君赶忙问是谁。 “凤部的大巫和少主,对了还有个厉害人物,凤部的大供奉图雄杰。” “为了华沙部而来?” 谷令君知道华沙和大凤的关系,所以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几人出现在这里,应该是为了自己这些人攻击华沙部的事情。 “管他为何!兵来将挡!” 顾春江说话间,气势暴涨,一股厚重的威压迅速席卷周围。 谷令君惊讶的看着威远伯,他还是刚刚知道,这大褚万安郡的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大人,竟然也是一名修者,而且实力至少和烈相当,甚至可能更强! 很快,谷令君一行便来到了营地五里之外。 远处,黄褐色的沙石地上,三个人影,被斜阳拉得老长。 其中两个,谷令君比较熟悉,正是大凤部落的大巫和少主。另一名,则是一个生面孔。 此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座肉山。 来人是个大胖子,身高将近两米五,目测体重至少五百斤以上。 头发和胡子都被结成一根根脏辫,身上的肉敦实厚重,尤其是那个硕大的肚子,他身上的衣服根本无法将其完全掩盖。 “那人便是图雄杰,凤部大供奉,实力法像巅峰。” 一道细小的声音,传入谷令君的耳中。是沈炼,他用的是传音入密的方式,其他人根本无法听到。 两方人马碰面,凤部大巫对着谷令君众人微微一笑,随即手中的权杖轻敲地面。 瞬间,一股浓稠的天地元气迅速以他们这些人为中心,笼罩了方圆五十米的范围。 这是术修的法门,可以叫做法阵,或者称之为结界也可。 作用无他,就是为了隔绝内部一切声音和气息。 阵法刚刚形成,烈就直接上前一步,对着谷令君这边几人怒目而视。 “你们褚人为何无故袭击我大凤!?” 烈粗豪的声音中满是愤怒,说话间,甚至运用了天地元气的加持。 恐怖的音爆,震得周围地面上的碎石都在微微颤抖。 烈是金身境武者,他所散发的威压,自然不是谷令君和袁少平能够抵挡的。 两人,一个是无法修行的普通人,一个只是开悟半年的半吊子。 面对这突如其来,又重如山岳般的威压,两人都吃了点小亏。 不过这气势来得快,去得也快。 因为威远伯已经一步上前,用同样的方式大喝出声! “休得无礼!” 两人皆是金身巅峰,但是很明显,威远伯的实力更胜一筹,气势上完全压制了对方。 “阿烈,退回来。” 一声温和的呼唤响起。 也不见凤部的大巫有何动作,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令顾春江与烈的两股威压,消散于无形。 三十四章 暗流涌动 “谷小友,别来无恙。” 风无量的笑容,依旧温和,如春日晌午的暖阳一般。 谷令君对这个凤部大巫的印象不错,人家既然笑脸相迎,自己自然也不能失了礼数。 “承蒙大巫还能记住小子,不胜惶恐。” “谷小友言重了,小友乃是小女的救命恩人,我又会能忘记呢?” 风无量可谓是给足了谷令君面子。 可相对的,人家大褚的三皇子和威远伯还在,你不去和他们打招呼,却唯独与谷令君眉来眼去? 要不是谷令君和身边几人关系密切,说不得此时袁少平和顾春江已经开始对其心生猜忌了。 当然,不管他风无量有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在其中,作为大褚目前在此地官职最高的顾春江,自然不会给风无量继续挑拨离间的机会。 威远伯冷哼一声,打断二人叙旧。 “刚才那小子说我大褚袭击了你们凤部?这是想要用无中生有的蹩脚理由,与我大褚开战吗?” 威远伯声音一顿,脸上的表情逐渐冰冷。 “尔等是在欺我大褚无人吗?!” 面对威远伯咄咄逼人的话语,风无量身旁的烈,早已经气的咬牙切齿,要不是因为大巫还在,怕是早就冲上前去和顾春江拼命了。 风无量倒是没有生气,脸上的笑容依旧。 “这位可是万安郡都指挥使,威远伯顾将军?” “正是本将!” 顾春江不卑不亢,那双虎目紧盯着对方。 风无量丝毫不惧威远伯的威胁,自顾自缓步上前。 “我大凤,虽是因他袁家迁徙至这西北荒蛮之地,但我凤部子民和大褚百姓,也算是同宗同源,若是真想与他袁家开战,我凤部何须等上三百年之久?” “将军别忘了,我凤部在东夷也是数一数二的大族,东夷的金帐王庭若是获得我大凤支持,他袁家的江山,怕是也做得不那么稳健。” 所有人都没有反驳。 因为,风无量的话,不是威胁,也并没有危言耸听。 他是在阐述一个事实,如果凤部真的选择与东夷的金帐王庭联手,大褚的西北五郡,甚至是中原地区,恐怕早已是战火纷飞了。 风无量继续说着。 “日前,一股身着褚人兵卒军服的骑兵,袭击了我凤部领地的巡逻队,至使我凤部勇士死伤数百。” “而今,你大褚的骑兵与尖哨,又在我部世交盟好的华沙肆虐,我倒是要问问将军,大褚可是要与我凤部开战吗?” 顾春江脸上虽然没有表情,可心里却在纳闷。 袭击凤部的骑兵,到底是哪里来的? 忽然,他察觉出了不对,因为他差点就忽略了风无量的用词。 什么叫“身着褚人军服”的骑兵? 难道…… 想到此处,顾春江敛去怒意,说话的语气也平和了不少。 “敢问阁下,是否认定就是我褚人的骑兵?” 风无量听闻此言,心里已经基本证实了,这次袭击定是他人的阴谋。不过他并没有多言,而是继续试探。 “现场未发现褚人的尸体,不过你褚人的骑兵和尖哨又出现在了华沙,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大巫此言差矣。” 谷令君不是傻子,他毕竟曾经是一名维和部队的军官,政治嗅觉极为灵敏。 联想之前华沙马匪袭击岐山县商队之事,谷令君闻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 “大巫有所不知,我大褚军士,之所以攻击华沙部,是为了维护我大褚的尊严。” “就在之前,华沙的铁骑袭击了我大褚的一支商队,我褚人骑兵来华沙,是为了给那些死去的百姓报仇!” 听闻此言,风无量已经有十成的把握可以认定,必定是有人故意挑起褚人和凤部之间的争斗。 而与此同时,在万古里荒原深处,恒古雪山之下的金色大帐之中,托木里正在跟金帐王庭的天可汗,腾格尔立格汇报着自己的成果。 “大汗,您交给我的事情,已经办妥。凤部的怒火已经挑起,凤部大巫和大供奉已经动身前往库库里盆地了,估计现在已经将那顾春江的儿子给宰了喂荒狼了!” 托木里虽说是万古里荒原上最有权势的男人之一,可是面对眼前之人,他依旧觉得自己无比的渺小,就好似草原的蚊虫面对天上的雄鹰一般。 腾格尔立格没有说话,他的目光始终聚集在身前的沙盘之上。 良久之后,腾格尔立格缓缓转身,一改往日慵懒之色,表情严肃的盯着托木里说道: “托木里,若是给你五万铁骑,再加三千狼骑,你可敢去大褚腹地走上一遭?” 托木里闻言立即单膝下跪,脸上满是激动之色。 “大汗,我托木里以东夷勇士的荣誉发誓,誓死也要为伟大的天可汗踏平褚人所有的城池!” 腾格尔立格上前一步扶起托木里,满脸欣慰之意。 “托木里,你是我腾格尔立格最信任的兄弟,等日后我东夷铁骑拿下大褚之后,你就是我东夷的第一汗王!” 被扶起的托木里感动是老泪纵横,他紧紧的握住腾格尔立格的手,眼神之中充满了坚定。 “大汗,我不要什么第一汗王,只要能够跟随在大汗身边,我托木里就是死,也是笑着死去的!” “我的好兄弟!我怎么舍得你死呢?我腾格尔立格是不会亏待自己的兄弟的,你且先回部落,记住要密切关注褚人和凤部的动向,时不时的给他们添一把火!” 待到托木里离开,腾格尔立格脸上那份真挚的热情逐渐消失不见。 他从圆桌上的银制托盘中拿起一块帕子,仔细的擦拭着刚才被托木里握住的那只手。 “他是你的死忠。” 老师的身形再次从黑暗中显现。 腾格尔立格没有转身,只是继续的擦拭这那只手,仿佛那上面被腌臜之物污染了一般。 “老师说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何况,死忠不就是用来充当炮灰的码?” “想通了?” 老者缓步走近沙盘,手中的拐杖有节奏的撞击着地面。 腾格尔立格终于不在擦拭手掌,脸上慵懒的表情也消失不见。 他走到沙盘边上站定,与老者一起负手而立 此时的他,如同一位俯视天下的王者,而沙盘上的世界,便是他的治下的疆土。 “牧民游猎,时常会用自己作为诱饵,这个道理我懂。” “我说过,要做这天下的大汗!” “还有……” 腾格尔立格的话突然止住,缓缓转头望向一旁那苍老身影,眼眸中闪过一抹柔和。 “还有,我答应过老师,要屠灭袁氏!” 老人闻言,手中的拐杖一颤,半晌没有答话。 良久,老者拿起沙盘旁边的一个雄鹰木雕,在半空中做出展翅翱翔的姿态。 那只木质雄鹰,在老人的手中,在沙盘的上空肆意翱翔。 渐渐的,雄鹰飞过了万古里荒原,越过了褚人的西北五郡,划过中原的天空,最后落在了一座刻有麒麟图腾的雄城之上! 老者苍老的声音缓缓响起。 “荒原的雄鹰已经长大了……” 突然,老者一拐杖将那座刻有麒麟图腾的雄城击飞。 他表情狰狞歇斯底里,沙哑的嗓音,仿佛是白日诈现的地狱恶鬼一般! “袁景煜!你这个老不死的王八蛋!老子要让你和你的大褚灰飞烟灭!!” 三十五章 一年 大褚国都泽天城。 皇城景苑宫中,几名小太监,手里提着木桶,进进出出。 一个巨大的浴池里,一名身材高大的老者闭目养神。 宫廷之内雾气缭绕,一股淡淡的药香弥漫在空气之中。 周围不断有小太监在往池子里添水,十数名紫衣宫娥,跪在池边,手里举着的托盘中,全部都是各类药材。 一名宫装华服的美妇,跪坐在老者身后,将手中的银针小心点在老者背后的穴位之上。 每一次下针,老者的身体都会忍不住颤抖。 每每如此,那名给老者施针的美妇,脸上都会泛起一抹担忧之意。 宫装美妇动作轻盈的将老者背后的银针拔出,柔声问道。 “陛下,您觉得如何?” 老者没有立即回复,而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一旁,一名年长的老太监,立即挥手散去了满屋的宫女太监。 待到屋中只剩三人之后,池中的老者才缓缓开口。 “夫人,朕还能活多久?” 宫装美妇一愣,接着眼圈一红,小声抽泣起来。 一旁的老太监更是‘噗通’一声直接跪倒在地上老泪纵横。 “陛下洪福齐天,万岁,万岁,万万岁呀,陛下!” 老皇上呵呵一笑,挪动身体,换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 他抬头看着景苑宫穹顶之上的鎏金彩绘,眼睛里的充满了落寞。 “老郭,哪有人可以活一万年呀,你老了,朕……也老了……” 被老皇上称为老郭的老太监,闻言将头埋得更低了,那强忍着的抽泣声,再也控制不住,直接哭出了声。 “陛下……” 老皇上又是一笑,没有一点九五之尊的威严,反而像一个慈祥的老人一般,安慰着自己的老友。 “老郭,哭什么,我还没死。” 老太监哭声更大了,因为他听到陛下对他用了我这个字,而不是朕。 这不仅仅代表着皇恩浩荡,更是已经将他这个无根之人,当做了自己最亲近的人之一。 老皇上一看,自己根本劝不住老郭,也就索性不去管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宫装美妇问道。 “夫人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呢,我还能活多久?” 宫装美妇强忍着眼眶中即将涌出的泪水,颤抖着吐出了两个字。 “一年……” 老皇上再次躺入池中,缓缓闭上了双眼。 “足够了,老天眷顾我袁景煜,让我还能在这世间继续苟延残喘一年,哈哈哈!” 他,笑得苍凉,笑得无畏,笑得那般让人心疼。 没错,这位只剩下一年寿命的老皇上,就是大褚王国的九五之尊,成武帝袁景煜! 袁景煜闭着的双眼猛然睁开,之前的落寞和寂寥消失不见,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陡然而起! “一年足以!” “传朕旨意!户部尚书左天展筹措军饷不利,即日起免除其一切职务,允他告老还乡!户部尚书一职由禁军统领苍炎之兼任!” “诺!” 禁军统领兼任户部尚书,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是从未出现过的事情。 但是袁景煜就是这般做了,因为他是袁景煜,一个可以把不可能变成现实的男人。 郭帆狠命一把抹去自己眼角的老泪,起身立即传旨去了,这是他司礼监大太监的职责。 正在服侍成武帝更衣的宫装美妇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袁景煜却是知道她要说什么,转过身去缓缓牵起宫装美妇那白皙温婉的双手。 “夫人,只有阿弟他才可以做到。” 美妇抬头与袁景煜对视,眼眸中闪着万般祈求。 “陛下,真要做到如此地步吗?” 袁景煜没有说话,他就那么盯着宫装美妇的眼睛,直到美妇低下头去之后,才缓缓的叹息了一声。 “夫人说,我只有一年的时间了,只有一年了……” 美妇低下头不敢再看袁景煜的眼睛。 身边之人,是她的陛下,是她的夫君,是她此生挚爱。 然而,她的另一重身份,同样惊为天人。 她是大褚的景夫人,是成武皇帝的发妻,是三皇子的母亲,是苍云山的女儿! 也是苍炎之的姐姐。 刚才皇帝的那道旨意意味着什么,整个大褚王国,此时恐怕只有五个人知道,这其中就包括她苍岚景!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很快,那道旨意的用意,便会举国知晓。 到那个时候,苍家,应该会变成众矢之的。 “父亲大人会同意吗?” 其实景夫人更加担心的是苍云山的态度。 “这是国仗的意思。” 成武帝走到窗边,望着皇城东边那座高耸入云的大山,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向往。 “若是当年我不做这皇帝,是不是如今也是一名修行宗师了呢?夫人还会与我结发吗?” 景夫人从身后环住这位站在大褚王国权力顶峰的男人,脸上露出如同小女人一般的幸福。 “就算你是个乞丐,也是我苍岚景的夫君!” “少平那孩子,走了几年了?” 袁景煜摩挲着妇人白皙的手腕,轻声询问。 “五年了,也不知道平平如今过得怎样。” 一个母亲,如何能够不在意自己的亲生骨肉呢?可她首先是大褚的景夫人,是九五之尊的妻子,这也让她不能像普通人那般可以安享天伦之乐。 似乎是感受到了自己妻子的失落,袁景煜微微叹息了一声,说道: “以少平那孩子的心性,留在王都,会害了他。” 三皇子袁少平,自小性格洒脱、平易近人,更是向往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快意生活。 可他的身份,注定了他的一切向往,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此外,袁少平此人重情义,喜欢与人交朋友,若是一个普通人,这没什么不好。 可他是袁景煜的儿子,是大褚王国的皇子,是有可能继承帝位的皇储之一。 这样身份的人,不能够也不可以有朋友! 皇帝,为何总是称自己为孤家寡人? 因为他们身上肩负着天下,因为他们要时时刻刻提防他人。 一个皇帝,必须时刻保持一种变态的理智,感情这种东西,一旦坐上龙椅,就必须被他们强行抹去。 可是袁少平会这样吗? 袁景煜了解自己的儿子,他知道他不会。 所以,成武帝将袁少平赶出了皇都,这其实是在保护他。 身处皇城之内的皇子,势必要面对一个尴尬且残酷的事情,夺嫡! 不管是哪个朝代,夺嫡都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伴随着这两个字的,无不是阴谋诡诈和血雨腥风。 以袁少平的心性,他在皇城,只会成为夺嫡大战之中的牺牲品,甚至可能会丢了性命。 袁景煜爱苍岚景,对袁少平可以说是爱屋及乌。 袁少平只要不在皇城,只要苍云山还活着。 他袁景煜死后,不管是谁来当这个皇帝,袁少平都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他是景夫人苍岚景的儿子,大褚苍云山亲外孙。 苍云山在大褚王国的地位是超然的,或者说对于 大褚王国的百姓来说,苍云山就是一个传奇。 而对于那些皇亲贵胄和门阀世家来说,与其说他们敬畏苍云山,不如说他们都更加畏惧苍云山才对。 一个武道修行臻至巅峰的强者,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可能意义只能是一种象征。 因为个人武力再强大,也不可能左右一个国家的走向。 但如果苍云山想杀人,那他只要放下身段和尊严,他便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刺客! 相信没有哪个人愿意,每天都被一个武道宗师惦记。 三十六章 扩军 “这么说,真的不是你们褚人做的?” 烈还是有些怀疑,毕竟大凤和大褚的皇室,乃是世仇。 “我说大傻个子,你有完没完,你们家大巫都说了这是阴谋,你怎地还在那怀疑呢?” 刚才两方人马都带着火气,说不得就有可能刀剑相向,现在误会基本解开,所以谷令君也开始调侃起烈来。 “小子,我说过很多遍了,不许叫我大傻个子!小心我锤死你!” 烈被气的七窍生烟,要不是现在这么多人看着,那沙包大的拳头,早就飞向谷令君了。 谷令君自是不惧烈的威胁,何况烈也是个爱憎分明之人。 况且,谷令君又是玲的救命恩人,大家之间明显存在误会,所以烈也不可能真对谷令君如何。 “喂,谷小子,玲让我问你好。” 烈满脸不情愿的说完这句话,就独自走开,不想再理会谷令君。 “哎,我说大傻个子!” “你再说!” “大傻个子……” “……”烈 “好了,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玲最近咋样?” “谷小子,你少惦记玲!” “傻大个子,我看你是有哪个大病!我惦记你媳妇干嘛?” “还敢说我傻!我锤死你!” “你过来呀!” …… 在两人激烈的口舌之争中,两方势力的交涉,也同样在继续。 “无量还请将军撤兵。” 大凤大巫出现,本来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你说是示好求和也行,说他是威胁恐吓也对。 其实这里面的道理非常浅显。 人家大巫亲自出面调解,而不是派兵直接援助华沙,你褚人再怎么嚣张跋扈,面子总是要给的? 毕竟人家大凤也不是好惹的,之前不都说了吗? 人家虽然被迫迁徙到了万古里,但是身上流的也还是褚人的血,虽然与皇室的袁家有仇,但人大凤不想让褚地的百姓生灵涂炭。 可要是你大褚官家欺人太甚,把人家大凤逼急了,人家扭头跟金帐王庭来个联手,到时候大褚且得乱了。 威远伯身为大褚一郡之地的封疆大吏,又是顾家的小儿子,他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只是顾春江还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作为世仇,他威远伯并不是很信任大凤大巫说的话。 你说有阴谋,难道就真的有阴谋了吗?万一,你所谓的阴谋,就是你自己整出来的呢? 当然,撤兵是肯定了,总不能真的逼着大凤去跟金帐王庭联手。 撤兵归撤兵,面子话还是要说上几句的。 “本将可以撤兵,但若是再有华沙马匪,或者是你们凤部的骑兵侵犯我大褚,那你们就等着承受褚人的怒火!” 狠话是撂下了,但人家风无量也是真的不在意的。 至此,两方的谈判也到此结束。 既然打算要撤兵了,这场烽燧堡与玄甲卫的比试,自然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烽燧堡估计是要输了。 突袭尖哨的作战方式,就是小规模偷袭作战,若是时间足够,战功积少成多,谁输谁赢还未可知。 但二十天的时间才刚刚过去一半,尖哨们就算个顶个的都是武力值超强的军士,也是没那个时间积累足够的战果的。 当然,现在一众上官们,已经没有人在乎这场比武了。 一个更加重要,也更加棘手的问题摆在了几人面前。 按照风无量所说,如果真的有一股第三方势力,在故意挑起他们双方之间的战火,那么这一方势力会是谁呢? 这其实不难猜测,能够从中获利的就那么几个。 比如铁勒部,比如金帐王庭,比如东南方正在和大褚开战的三国。 这些怀疑对象中,最有可能便是东夷的金帐王庭和铁勒。 按照这个思路捋下去,如果是铁勒和金帐王庭是幕后主使,那么他们的目的就已经昭然若揭了。 大凤一旦与大褚开战,金帐王庭与铁勒部自然不会在一边看着。东夷三大部族全部参战了,那些小部落们敢不动手吗? 届时,西北五郡,不,应该是半个大褚都会陷入战乱之中。 如今的西北边军是个什么状态,没人比他顾春江更清楚。说不好听点,就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 如果东夷各部选择在这个时候进攻大褚,那真的就是一场灾难了。 正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一名优秀的将领,不仅仅是作战指挥能力出众,战略眼光同样非常重要。 “小谷,回永山卫之后,你得立即着手扩充军备的事宜了。” 袁少平一改往日那吊儿郎当的状态,声音里隐隐透着一股焦虑。 他是一个皇子,眼界和心性都不在威远伯之下。顾春江能够考虑到的,他自然也能够想到。 “西北就要变天了……” 顾春江感激着走到两人身边,拍了拍谷令君的肩膀,继续说道: “永山卫至少要保证八千以上的驻军,记住我要的是能够打仗的兵,不是银样镴枪头的样子货!” “属下知道了!” 谷令君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甚至已经闻到了硝烟的味道。 说实话,他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兴奋的。 男人嘛,都有那么一个可以纵马驰骋疆场的将军梦。 回永山卫之后,他谷令君就要升任参将,虽然头顶上还有一个宋江,可谁都知道,那就是一个摆设。 说得难听一点,关上门来,宋江都得给谷令君下跪。 永山卫一旦扩军成功,他谷令君手下可调配的兵马至少有八千人。 八千人啊! 这是个什么概念? 如果按照前世的军队去换算,八千人至少也得混个师长当当了。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谁还没有一个将军梦呢?谷令君前世就是个当兵的,现在依旧混迹于行伍之中,带兵打仗,一直都是他最喜欢的事情。 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说不激动,那是骗人的。 不过,谷令君还没高兴两分钟,袁少平一盆冷水就浇了上来。 “小谷,以目前大褚的财力,想要从国库中拿银子扩充军备,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实话,别看三皇子现在身处万安郡,可他毕竟是一个皇子,皇都三省六部里,怎么也会有一些眼线。 东南战场屯兵已经超过五十万,每日消耗的银钱粮草,可谓是一个惊天的数字。 再加上近几年灾荒连连,大褚的国库,早已经接近空虚了。 万安郡想要扩军,就只能想办法自给自足。 谷令君闻言,差点就要撂挑子了! 开什么玩笑,就算盐坊现在日进斗金,他也没能力筹措出五千兵卒的粮饷装备啊。 烽燧堡全员尖哨,就花了他十几万两的白银。 五千兵马!?多少钱?不用想也知道必定是一个恐怖的天文数字! 不说别的,就以一名普通军士一年的饷银十八两白银来说,单单是这五千兵卒一年就需要白银九万两! 这还没算武器装备以及日常的开销。 还有,既然正规军卒人数都达到八千了,那相应配套的辅兵以及民夫,也得有,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此巨额的银钱,袁少平和顾春江自然不可能让谷令君自己去想办法。 谷令君还没说话,人家两人就已经给出了应对措施。 以后盐坊的利润,全部用于具备扩充。 此外,李长乐和宋江那官也不是白给的,他俩也得出出血。 再加上威远伯和三皇子的支持,饷银的问题基本可以解决了。 至于配套的武器装备,这些就被靠威远伯去拉关系走后门了。 人家毕竟有一个大褚兵马大元帅的老爹,你要说整出五千套突袭尖哨或者是玄甲重骑的装备,那不现实。 但要说五千普通士卒的武器铠甲,顾春江还是有门路的。 三十七章 伏舍 鹰楼 伏舍,大褚王国的情报中心,相当于明朝的锦衣卫。 伏舍之中有一个特殊的分支部门,名为鹰楼。这是一个专门负责培养和调度暗探的机构。 鹰楼虽然隶属伏舍,却直接听命于大褚皇帝陛下,每一名鹰楼暗探,都可以说是大褚皇帝最忠诚的鹰犬。 鹰楼的特色,在于他们只负责情报的收集与汇总,从来不参与分析。 这是历代大褚皇帝的规矩,也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情报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重要性是无可厚非的。作为一个合格的国君,就必须头脑清晰,不能被旁人左右。 皇帝的眼睛,一旦被那些别有用心的大臣蒙蔽了,那么这个国家距离衰败也就不远了。 常怀远,作为一名鹰楼官员,他没有那些隐匿在各地的暗探那般,要么武艺高强,要么有着一些突出的技能傍身。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在鹰楼的职务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主簿。 之所以能够被鹰楼吸纳,一是因为他干净的家室,二就是因为他那一笔好字。 别看常怀远今年只有二十五岁,但出生于书香门第的他,自小受墨香的熏陶,一笔小楷,写的可谓是苍劲有力,俨然有了大家的风范。 其祖父,曾官拜吏部尚书,为官清廉、治下有方深得前大褚皇帝信任。 常怀远作为长房长孙,自小就被其祖父带在身边。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小到大,常怀远听得最多的便是为官之道和治国之法。 所以常怀远从小的理想,便是如同爷爷那般,做一个清正廉明、克己奉公的好官。 可如今,官是做了,但却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作为一个主簿,每日的工作,便是将各地呈送的情报分拣、汇总。 说实话,这并不难。按照常怀远的话来讲,只要是个认识字的人,都能干。 这份差事,让空有一番报国志向的常怀远,觉得有些唏嘘。 他的志向,是要做一名可以流芳千古的名士,本以为进入伏舍,离自己的志向更近一步了,哪成想,自己来这儿是干这杂役的工作的。 无趣却又无可奈何。 想调走,那是不可能的,伏舍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之地? “常主簿,今日的折子,可都整理好了?” 一名面目清秀的红衣小太监,走至近前,打断了常怀远的思绪。 常主簿赶忙起身拱手行礼。 “黄监事” 鹰楼传御监事,都是由皇宫之内的太监来担任。 按照大褚律法,内宫宦官品级不得高于四品。就像皇帝身边那位司礼监大太监郭帆,也才正五品,算是太监之中的位极人臣了。 不过千万别小看鹰楼的这些传御的小太监,能够在鹰楼当差,那必是深受皇帝信任之人,说是心腹一点都不为过。 “黄监事,这是今日的折子,劳烦黄监事了。” 常怀远将桌案之上,已经按地域分类整理好的情报折子,递给黄敬,态度谦卑。 人都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便可以还你一丈。 尤其是宫里的这些小太监,残缺的身体,造就了他们性格上的扭曲,一旦你对他有那么一丝一毫的看不起,说不得就会遭到他们最狠厉的报复。 常怀远自小跟在祖父身边,对于这些官场之间的人情世故,自然是了解的通透之极。 黄敬上前一步扶住常怀远的胳膊,清秀的脸上,满是笑意。 “瞧您说得,咱家就是个跑腿送信的,哪敢受咱们常大才子如此大礼呀。” 常怀远知道,这只是场面话,你要是真不把人家当回事,那就等着穿小鞋。 “黄监事言重了,在下哪里是什么才子。” 黄敬接过常怀远手中的奏折,临走还不忘打趣道: “最近听说常主簿的字,在坊间备受欢迎啊,等哪日得空儿,还请常主簿给咱家写上一副小楷,也让咱家沾沾您得才气。” 常怀远闻言,赶忙点头答应。 待到黄敬走后,常怀远轻轻叹息一声,有些落寞的坐回座位。 想他常怀远,三岁启蒙,五岁练字,饱读诗书,也称得上是满腹经纶。 本来进入官场是想有一番作为,没成想,现如今自己能够上得了台面的,竟然只是自己写的字! 惭愧之极啊! 皇宫大内,御花园,静湖畔。 成武帝只身坐在湖畔凉亭中闭目养神。 此时虽已入冬,但是中原的气候却依旧温暖,每日朝会结束,袁景煜都会来这镜湖之畔晒一晒太阳。 小太监黄敬举着被金黄绸缎盖住的托盘,迈着小碎步匆匆而至。 凉亭外,司礼监大太监郭帆看到黄敬之后,立即摇头示意不要打扰陛下休息。 哪料,俩人刚刚交换完眼神,凉亭之内的陛下,就说话了。 “拿来。” 郭帆闻言,赶忙从黄敬手中接过托盘,疾步送至凉亭之内。 “陛下恕罪,老奴是看陛下正在养神,就没敢打扰陛下。” “无妨,朕有些饿了,你去景夫人那取些点心送来,午食就在这儿吃。” “诺” 袁景煜苍老的脸上,带着一抹深深的倦意,看得郭帆不由的心里一抽。 不过他没有言语,不能说,也不敢说。 成武皇帝如今的身体状况,只有寥寥数人知道,除了在景苑宫中之时,其他地方,这是绝对不能提到的禁忌! 袁景煜靠在躺椅上,随手从一摞折子中抽出了一本打开观瞧。 是万安郡送来的秘奏。 上面清楚的纪录了最近半月之内,万安郡各地发生的重要事件。 信息很驳杂,大部分是关于万安郡守军,以及当地官员的事迹。 随手就能拿到万安郡的秘奏,其实是大太监郭帆有意为之的。他知道皇帝最喜欢的就是三皇子袁少平了。 虽然是他亲手将其赶出了皇城,可这何尝不是在保护他呢? 翻看间,景夫人穿着一身鹅黄色宫装,带着几名宫女太监,快步而至。 自己夫君的身子她知道,一接到皇帝要用膳的消息,就立即赶到了静湖畔。 “陛下,您最爱吃的松糕。” 将一众宫女太监挡在凉亭之外,景夫人亲自将吃食摆在了凉亭的石桌上。 作为成武帝的发妻,大褚王国的景夫人,她自然知道此时皇帝陛下正在审阅的是什么,那是越少人看到越好。 “夫人,你看,那臭小子又在带着顾家老三胡闹!” 袁景煜将手中的折子递给景夫人,自己则拿起一块松糕独自吃了起来。 景夫人看着手中的折子,这是她每日最想看到的东西,也只有通过这些奏报才能得知自己儿子的近况。 不过当看到袁少平与顾春江,领八百骑兵进入东夷腹地的消息之后,作为母亲的苍岚景还是不由的心里一紧。 哪有母亲不疼儿的,哪怕身为国母,哪怕身为武道宗师苍云山的女儿,可她还是一个母亲。 “陛下,少平虽自幼顽劣,不过有威远伯和玄甲卫在,应该无事。” 这句话与其说是在安慰袁景煜,倒不如说是她自己在安慰自己。 “随他去,他的性格倒是适合呆在军中,只可惜……” 后面的话,哪怕袁景煜不说,苍岚景也知道。 一个皇子,手里若是拥有兵权,那是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的。 这名皇子若是能够登上大宝还好,但若是一旦其他皇子上位,他们会容许自己的兄弟,在偏远的封地拥兵自立吗? 答案不用多言,届时必定又是一场兄弟之间的血雨腥风。 “永山卫的那个年轻的都头不错,不仅会熬制精盐,还懂练兵之法。半年时间,将一营普通军卒变成了悍勇的突袭尖哨。” “不过此人的身份,楼里一直无法查出,好似凭空出现一般。” 谷令君这样的小人物,本来是入不得一国皇帝的法眼的,可谁叫他是三皇子袁少平的合伙人呢? 景夫人闻言,赶忙出声说道: “若是此人诚心辅佐少平,倒也无妨。” 自己儿子身边多一个能人,她自然乐见其成。 作为一国之君,一旦袁景煜对谷令君产生的质疑,那他的下场可能就会非常凄惨。 作为母亲,她自然不愿意自己儿子身边的能人,还没崭露头角,就夭折。 “夫人你到底还是一个妇人哪……” 袁景煜这话,有点数落景夫人头发长见识短的意思。皇帝陛下自然知道自己夫人的想法。 她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日后多一点倚靠罢了。 可是这样做真的是在保护袁少平吗? 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又想到自己为数不多的寿数,袁景煜忽然觉得自己那位老兄弟顾远棠的那句话,说得其实挺有道理的。 “儿孙自有儿孙福……” 三十八章 谷府 烽燧堡和玄甲卫的比武,不出意外的是烽燧堡败了。 不过尖哨们并不服气,因为他们的败北,完全是因为上官的命令。 要不是自家的都头下令全员撤出华沙领地,待到比武期满,谁胜谁负还未可知呢。 当然,不服气归不服气,他们自然也没胆子跟谷都头去说。 说不好听点,大家吃的都是人家谷都头的饭,自然要遵从自己都头的军令。 虽然比武没赢,但烽燧堡也算是双喜临门。 这第一喜,都头谷令君连升两级,从都头直接升迁为参将。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连烽燧堡中的各个头目,也跟着沾了光。 吴老狗转正成了都头,而庄老六则直接升了校尉。 只是原本全员尖哨的烽燧堡,将要面临拆分重组的境况。 本来也就应该如此,突袭尖哨的作用,在于他们的灵活机动,以及强大的敌后生存能力。 成规模的尖哨,充其量也就是一队轻骑兵,战场作用反而不大。 将其化整为零,下放到各个军队之中,充当斥候,才是他们这些尖哨应有的归宿。 于是,原烽燧堡的五百尖哨,全部被打散了。 吴老狗,作为新任的烽燧堡都头,又是谷令君的死忠亲随,这些尖哨自然得给他留下一些。 谷令君大手一挥,调拨给了吴老狗两百名尖哨。 其实吴老狗本来也可以弄个校尉当当,毕竟扩军在即,向吴老狗与庄老六这般有带兵经验的老卒,都是今后的骨干。 不过烽燧堡作为谷令君的发迹之地,再加上又有盐坊在此,自然要由自己最信得过的人镇守。 吴老狗,沉稳老练又足智多谋,由他担任烽燧堡都头一职,谷令君也比较放心。 另外,除了两百尖哨之外,谷令君在与宋都尉商量之后,更是调拨给烽燧堡八百步卒作为加强。 当然,你宋都尉大气,他谷令君自然也得敞亮不是。 谷参将也是直接送了一百名突袭尖哨给宋都尉,作为其高升的贺礼。 如今的烽燧堡可谓是兵强马壮。 吴老狗虽只是领了一个都头的职务,可手下兵马却比之那些校尉也不遑多让。 作为谷令君的第一死忠的庄老六,虽升任校尉,却依旧在谷令君手下做事,协助谷令君署理军务,两百名尖哨作为谷参将的亲兵,由庄老六统一指挥。 这也算知人善任,庄老六这个人虽然脾气暴躁,做事不考虑后果。 但是这家伙却是一个讲义气重情义的汉子,他只要认定你了,那便可为你三刀六洞也在所不辞。 这样的人,带兵打仗或许不行,可是冲锋陷阵,那必是一员虎将! 这第二喜,就是他们的都头,如今的参将大人谷令君,有喜了,而且是大喜。 自从回归永山卫,谷令君身边就多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大家都知道,这是威远伯赠与自家军头的华沙女奴。 顾将军尚未婚配,华沙女奴与外族通婚不能生子的传闻,大家也都知道,这名叫做赫舍里的华沙女子,自然也不可能成为谷参将的夫人。 可是这并不妨碍烽燧堡的军士们,找谷令君讨喜酒喝啊。 说白了,这就是找个由头,打谷令君这个财主的土豪罢了。 对此,谷令君也很无奈,他能说什么呢? 总不能板着脸说没钱,那也忒掉价了。再说,到永山卫上任之前,怎的也得请大家吃顿酒。 所以谷令君也没多说什么,顺水推舟,借着这个由头就把这顿酒给应下来了。 与此同时,宋江与李长乐,也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升迁机会。 宋江,担任永山卫都尉,封游击将军。 李长乐,升任万安郡布政司一职,调往万安郡郡城上任。 李大人走了,就得有新来的,不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以宋江与谷令君的职位与品级,一个县令已经不敢对他们产生任何威胁。 此外,能够来永山县当这个县令的,也必定会是威远伯和向宗方信得过之人,所以也压根没必要去担心。 如今万安郡的头等大事,便是扩充军备! 这点,其实在李长乐和宋江接到升迁的政令之时,他们就已经心知肚明。 两人都不是那种贪财之人,他们二人,那是彻头彻尾都是官迷。 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自己的仕途,哪怕是散尽家财也在所不惜。 以前是升迁无望,过得得过且过,不想着捞银子,实在是没有别的可以寄托的。 现在好了,他们也算是搭上顾家这条线,以后也是有背景有靠山的人了。 银子算个什么东西,以后跟着威远伯混,赚银子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谷令君这边,升了参将,驻地自然也就换成了永山卫大营。 宋江作为其顶头上司,自然要好好招待。 这不,为了讨好谷令君,宋江在永山县县城最好的位置,购置了一套三进三出带花园,带阁楼的院子。 这在永山县,可以算得上是豪宅了,比之宋江的府邸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谷令君可以说是永山卫大营实际意义上的话事人,又是对宋江升迁助力最大之人,一座宅子算什么。 当然,购置这处宅子,宋江也没有花费太多的银两。 宅子,之前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富商的产业。得知是新上任的宋都尉送给其手下的礼物,富商为了巴结宋都尉,直接来了个半价出售。 这也变向说明,宋江不是那种搜刮民脂民膏的狗官。 这要是换做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说不得就直接上手抢了,给什么钱那? 对于宋江的这份礼物,谷令君没有推脱,欣然受之。 无他,没必要那般惺惺作态,来个你推我送,反复纠缠之后,勉强接受的虚伪过程。 你要送,我就收下,你的情意我记住,以后有事你说话,能帮的咱自然会不遗余力。 这就是谷令君的性格,不喜欢那些弯弯绕绕的场面作态。 看着那块写有谷府二字的匾额,谷令君多少有些唏嘘。 他自己终于活成了他最痛恨的样子,成功的融入了这个万恶的旧社会之中。 宅子很大,谷令君前世今生算在一起,也没有住过这么大的房子。 三进三出的院子,里里外外加在一起,光屋子就有不下三十间,这还没算院子和小花园所占用的地皮。 谷令君粗劣的估计了一下,自己家这处宅院,占地至少也得七八亩地以上了。 “没想到我谷令君,有天也能当个地主老财啦?” 想到之前世界电视里经常出现的那些大财主家的场景,谷令君不由的心生感慨。 “先生,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吗?” 赫舍里在一旁,满脸的好奇。她是第一次见到褚人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是新鲜的。 “先生这里好大!” 用先生这个称谓,是谷令君定下的规矩。 原本赫舍里是称呼谷令君贵人的,这让他觉得多少有些别扭。 然后赫舍里就改贵人为主人,因为这个称呼,部落的老人们也教过。 这么上头的称呼,谷令君自然是不可能答应。 无他,他谷令君自己心里不想做禽兽。 试想,赫舍里身穿女仆装,怯生生、娇滴滴的出现在谷令君面前,一口一个主人…… 那画面,那场景…… 别说,还挺让人期待的。 当然,他谷令君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三有大好青年,自然是不允许自己堕落成为那般不要脸之人的。 所以,他采用了先生这个中规中矩的称呼,也显得自己比较像文化人不是。 “恭迎将军回府!” 谷府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一众仆人婢女纷纷跪拜行礼。 这场面,着实看得谷令君一个机灵。 这是宋江的杰作,里面那些仆人婢女都是他精挑细选来伺候谷令君的。 看着眼前跪倒在地的一众男男女女,谷令君摸着额头有些纠结。 他竟然觉得挺爽! 万恶的旧社会,已经成功的污染了这个三有大好青年。 三十九章 招兵买马 要说宋江为了讨好谷令君,也是下了功夫的。 谷府之内,侍女一个个那都是貌美如花,就连做菜的厨娘,都是从县城最好的酒楼里请回来的。 最重要的是,这些仆人婢女的月钱,谷令君都不用自己掏腰包,一切开销人家宋大人包办。 送宅子,送仆役还不算完,宋江甚至还联系了永山县所有的文人士绅,目的就一个,给谷参将说亲。 可以说,在讨好拉拢谷令君的事情上,宋大人做到了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那些永山县文人士绅,也都是自愿的。 谷令君如今可是永山卫大营的参将,官居五品,再加上宋江这个新晋的边军都尉保媒拉纤,小县城的各个小家族们还不是挤破脑袋,想要攀上这门亲事呀。 要知道,谷令君可是还没有成亲的,也就是说只要自家的姑娘嫁过去,那必是正房夫人! 以后一旦生下子嗣,就是长房长子! 谷令君毕竟还年轻,必然是前途无量,谁家的姑娘要是能入得人家的法眼,其背后的家族,也就跟着鸡犬升天了。 宋江做的没错。 自古,拉关系一靠财,二靠色。 就算是两个国家之间,还经常搞一些政治联姻,作为两国关系的粘合剂呢。 所以,宋江想利用美色,将谷令君牢牢的绑在自己一方,也是无可厚非的。 只可惜,他这一招,对谷令君不太管用。 可不是他谷令君是什么圣人,可以做到醉卧花丛中,片叶不沾身的境界。 实在是,这美人计,宋江用得稍微晚了一些。 第一个用这招拉拢谷令君的,是人家威远伯顾春江。 没看人家现在身边跟着一个美若天仙的华沙少女吗? 华沙女子可以做到举世闻名,其姿色,怎能是一般的女子可以比拟的。 人嘛,总会有个审美疲劳的。 你说人家谷令君身边已经有这么一个仙女儿存在了,还会看上你宋江介绍的那些庸脂俗粉吗? 最起码暂时不会。日后会不会,这谁也说不好。 “哥哥,您就不要在跟我拉郎配了……” 这些天,各式各样的小娘子,快要将谷府的门槛都踏平了,这可把谷令君郁闷坏了。 不过他也知道,人家宋江是好心,也不好发作。 “贤弟,为兄知道你身边已经有一名华沙女子,可是她毕竟不能生养不是?”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贤弟你如今也老大不小,也该考虑为你老谷家开枝散叶了!” 宋江说的是苦口婆心那,感觉他应该才是谷家的大儿子才对。 他那里知道,谷令君在这个世界,是个纯粹的孤家寡人。 还什么为他老谷家开枝散叶,人老谷家在大褚王国,也就他谷令君一人而已。 谷令君想要反驳,却发现人家宋江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自己总不能跟人家说,我是老谷家唯一的独苗。 那人家宋江肯定更得劝你多娶几个夫人回家,好让老谷家人丁兴旺啊。 没办法,谷令君只得岔开话题。 “哥哥,如今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扩军。将军临走前交代给你我二人的话,难道哥哥忘了?” 宋江闻言,立即换上了一副义正严词的表情。 “伯爷吩咐下的事情,做下属的自然不敢忘却。伯爷说了,他要永山卫再填五千军卒,必须得是会打仗,也能打仗的悍勇士卒。” “所以说嘛” 谷令君一瞧,这话题终于被岔开了,赶紧继续巩固。 “顾将军,将如此重要的差事交给你我兄弟,小弟我哪里还敢惦记这儿女私情,自然是要一门心思的做事,才能报答顾将军这一番知遇之恩那。” 这话其实是在提醒宋江。 你别老是在我身上使劲了,人家威远伯才是你的主子,以后拍马屁要看准点,拍错了不好。 宋江不是傻子,自然能够听出谷令君的话中有话。 “贤弟一片苦心老哥我明白了,从明日起,老哥我定当竭尽全力,定不会让伯爷他失望!” …… 这边的麻烦解决了,可是麻烦事依旧很多。 最麻烦的就是兵员的问题。 永山卫大营,自从屠夫姚天啸调走之后,营内军卒也就剩下了不到三千。 这其中还包括了地处边境前沿的两座堡寨的驻军。 这样算下来,永山卫大营实际的驻军,其实也就不到一千五百人了,就算将辅兵也全部算在内,也就堪堪达到两千之数。 钱粮的问题,有三皇子和顾春江从中斡旋,整个万安郡都是永山卫的后盾,所以算是基本解决了。 可是麻烦的在于兵员。 威远伯要的是能打仗的军卒,不是那些提刀穿甲的样子货。 招收新兵,训练新兵就成为了永山卫目前最紧要的麻烦。 五千军卒看似不多,可是单单要是只从一个县城来招兵的话,说实在的根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世界和谷令君之前的世界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世界的一个县城,有个几十万百姓,算是非常正常的。 可这里是大褚,这个世界还处在一个落后的农耕社会阶段,人口怎会发达呢? 再加上这西北边陲之地,土地本就贫瘠,即便是拥有塞上江南美称的永山县,全县百姓,也不过数万。 你要是一下子从里面招五千青壮从军,那永山县成各地的农耕谁去做,别忘了这些青壮一个个可都是每家每户的当家劳力。 是,当兵的饷银不少,可以让一户百姓吃饱饭。可地租呢?田赋呢?只靠一个当兵的饷银,这些哪够呢? 人们又要说了,给士兵们加饷不就解决了吗? 钱又从哪来? 没人种地了,粮食从哪来? 有银子没粮食,银子可以当饭吃吗? 扩充军备很重要,可民生问题同样也非常重要。 哪怕你大褚历来穷兵黩武,但一个国家不解决民生问题,那就是一只秋后的蚂蚱,它长不了。 当然,事情再难,也需要解决,自然也可以解决。 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那。 谷令君头痛的兵源问题,自然有那有心人可以帮他去解决。 这人是谁呢? 那便是新任布政司李长乐李大人是也! 一个县城的确凑不出五千青壮,可是在一郡之地招收五千军卒就相当简单了。 李长乐已经不是以前的粗布麻衣李县令了,如今人家是一郡之地身兼要职的布政司大人! 升李长乐的官,就是让他帮助永山卫解决问题的。 从全郡招收新兵,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不过从永山县招兵,就要方便许多了。 这还要归功于谷令君,他在烽燧堡任职的这半年的时间,可谓是美名远扬。 那时候的烽燧堡,都是其他士卒挤破头颅也想进去的地方。 现如今,谷令君一封招兵告示贴上菜市口的公告牌上,立马就有许多永山县的青壮慕名而来。 不为别的,跟着人家谷大人,吃得好、用得好! 烽燧堡军卒的伙食文明整个永山县。大米管饱可劲造,每天还能吃上肉食! 这年头,当兵为啥,还不就是图个吃饱饭吗? 这家伙,那些青壮们一听是原烽燧堡都头在招兵,一个个都跟脱了缰的野狗一般,是拦都拦不住啊! 谷令君和宋江也不吝啬,告示上写的很清楚,家中青壮从军,便可提前领取半年饷银,作为安家费。 九两银子,对于那些普通的百姓人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一亩良田,辛辛苦苦一年,也就能出十一二但大米。折合成白银,也就是七两二钱。 何况,大部分庄户,种的都是别人的田地,每年还要交租交赋,真正算下来到自己手里的可谓是寥寥无几。 十天的时间,永山卫大营在县城内自行招收的兵卒,就超过了八百人。 其实要不是担心造成永山县劳力短缺,想要招个五千青壮,也挺简单的。 可惜,那无疑是在杀鸡取卵,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可行的做法。 四十章 偏厢车 连发弩(上) 新兵的训练任务,毫无疑问的落在了谷令君的头上。 一个能够用半年时间,把五百兵卒变成全员尖哨的苦力,不应该是人才。训练新兵的差事,自然非他莫属。 对于新兵的训练,谷令君自是有着自己的想法。 首先,训练部队,你先要找到一个假想敌。然后针对敌人的作战特点,制定相应的作战计划,并遵循这个方向来训练军士。 当然,这样的做法,如果换到以前的世界,必定是不可取的。 在谷令君原来的世界里,部队作战已经进入了一个多兵种联合作战模式,再加上都配备着先进的武器装备,针对某一个兵种的作战训练,对于整个战场作用来说,其实意义不大。 但这里毕竟不是原来的世界。 这个世界的军队的兵种大方面分类,无非就是骑兵和步兵。 而拥有高机动,高灵活,高杀伤力的骑兵,可以说就是各个国家最强大的战斗单位,没有之一。 作为西北边军,其主要任务,便是防止万古里的东夷各部侵犯大褚领土。 东夷各部,之所以能够在万古里荒原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繁衍壮大,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东夷的各部,都拥有着强大的骑兵。 那么作为西北边军,最主要的假想敌,就是骑兵! 大褚虽是大国,可是利于驯养战马的地方却不多,所以大褚都是以步战军卒为主要战力。 骑兵不是没有,例如举世闻名的玄甲重骑,还有令东夷马匪闻风丧胆的突袭尖哨。 可那毕竟是少数,对于某次战斗或战役,或许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可一旦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是不可能完全依靠这些少量的精锐部队的。 对于大褚王国,尤其是西北边军而言,如何利用步兵对抗骑兵,才是练兵的根本所在。 以步兵对抗骑兵,说实话,无疑是在死中求胜! 倒不是说步兵就一定不能战胜骑兵,而是即便是战胜,那也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自杀式胜利。 骑兵本就是高机动的兵种,步兵与其作战,就必须依靠地利优势,才可以拥有与其一战之力。 谷令君记得,前世他看过的一本兵书《韬略 战骑》中,就非常详细的介绍过,如何利用步兵战胜骑兵的技战术。 要么就是借助关隘险要之地,扼制骑兵的速度。 要么就是利用战车或机关壕沟,从而达到同样的效果。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必须要提前准备,才可起到削弱骑兵作战能力的作用。 然而,哪怕是提前准备,并且拥有绝对的优势,步兵战胜骑兵之后,依旧会面临不能全歼敌人的窘境。 无他,人家跑得快啊! 那些骑兵会傻到与有地利优势的步军战阵死磕吗? 除非逼不得已,否则人家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高速度、高机动,采用放风筝战术,拖死你! 反观骑兵一方,一旦将对方的步军战阵撕开一个口子,那接下来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屠杀了。 哪怕在之前的世界,骑兵这个强大的兵种,在战场之上也是出尽了风头。 直到二战期间,在世界各地依旧活跃着许多骑兵部队。 当然,那时的骑兵,已经落下了神坛。 因为一种武器的诞生——机枪! 这种高射速,高威力的大杀器,成为了骑兵的克星。 其中最为着名一种机枪,便是马克沁! 当然,这一切只是发生在谷令君原来的世界里,如今的大褚没有马克沁。 别说马克沁了,就连火药都不存在。 如何让步兵,在脱离地利环境优势之后,依旧可以阻挡骑兵呢? 谷令君回忆前世看过的古代军史,在为数不多的以步兵战胜骑兵的战例中,找到了两个最重要的因素。 战车!弓弩! 先说这弓弩。正所谓,射人先射马。 骑兵冲锋速度极快,这是优势。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所以,骑兵在速度方面的优势,也同样可以变成破绽。 为何这么说? 其实道理很简单,一旦快速冲刺的骑兵摔下战马,那基本上就等于掉了半条命,就算没有摔死,也可能会被后续冲锋的同袍碾压而死。 当然,就算有幸活了下来,掉下战马的骑兵,和步兵相比还能有什么优势呢? 此外,弓弩的威力强于弓箭,东夷骑兵多以轻骑为主,并且擅长骑射。 但骑兵配备的弓箭射程与威力毕竟有限,所以利用弓弩射程远,威力大的优势对付骑兵,便是步卒的取胜法门之一。 对于弓弩的运用,前世最强之人,便是诸葛孔明! 诸葛亮,可谓是将弓弩战法发挥到了出神入化之境。 远程强弩攻击,近距连弩伺候,那就是不射死你誓不罢休啊! 所以,谷令君下定决心,之后军卒的训练方向,要以弓弩兵为准。 当然,单纯的依靠远程输出,依旧无法阻挡骑兵的优势。 如何让步兵在不依靠地利优势的前提下,也同样拥有和骑兵的一战之力呢? 这就要说道第二个取胜因素——战车! 这里的战车,不是谷令君前世春秋战国,亦或是大秦时代那种,依靠战马拉拽的战车。 对抗骑兵的战车又被称之为偏厢车。 这种战车,通常可以被步卒推行,平时可用于运送辎重粮草,战时可排列成阵,阻挡骑兵冲锋。 偏厢车上配备了大盾作为防御,其车厢内,还可配属长枪兵,作为攻击骑兵的手段。 再以战阵配合,可以极大程度上迟滞骑兵的冲刺速度,也同时可以抵御骑兵的冲击力! 相信看到这里,就会有人提出疑问。 人家大褚难道就没人想到用战车去对抗骑兵吗?你谷令君这主角光环太明显了。 其实不然,因为大褚王国建国之前,万古里的这些部落,还没有发展到如今这般强大的地步。 那个时候的东夷各部,还只是一群打猎放牧的野人罢了。 他们不会,也没有能力挑衅强大的生活在中原地区的褚人。 您说,谁会针对一帮没有威胁的家伙,而专门制造一种用于对付他们的武器呢? 顺便提一嘴,那时候大褚还未建国,整个中原地区,包括如今的南岳、大梁、大召,也只是隶属于大周王朝的诸侯国罢了。 只是大周皇室骄奢淫逸,昏聩无道,使得这些诸侯国们纷纷揭竿而起,将这个称霸东方上千年之久的王朝给彻底覆灭了。 那之后,才有了如今的大褚王国。 风家,也即是如今的凤部,便是大周王朝皇室的死忠,也正因为如此,大凤才和如今的大褚结为世仇。 谷令君将自己的练兵计划,以及对抗东夷骑兵的想法,一并呈报给了远在万安郡郡城的威远伯。 这其中,还附带了两份详细的设计图。 一份是偏厢车的设计图;另一份,则是传说中的诸葛连弩! 这不得不感谢谷令君在国防大学中的导师,此人不仅是个军事专家,并且还对古代兵器钟爱有加。 受导师的影响,谷令君也是对此是有所涉猎。 这才能够如此详细的画出诸葛连弩和偏厢车的设计图纸。 四十一章 偏厢车 连发弩(中) “人才啊!这是人才啊!” 手里拿着图纸的威远伯,一连夸了谷令君两句人才。 一旁座位上的万安郡太守向宗方,呵呵一笑,对着伯爷一拱手。 道:“还是您威远伯大人慧眼识珠。” 这马屁拍的,一听就让人舒服的紧。 威远伯自然是得欣然受之,期间还不忘瞟了一眼一脸愤恨的三皇子。 袁少平皇子的身份,向宗方自然是不知道的,所以即便是对威远伯心生怨念,他三皇子殿下也得忍着。 当然,以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绝对不可能生出嫌隙的。 “向大人过谦了。” 威远伯将手里的设计图纸递给向宗方,继续说道: “太守大人,您曾在工部任职,以您来看,这两样东西价值多少银两?” 兵器是好,可也得花钱去打造不是。 具体要花多少钱,才是威远伯最关心的事情。 太守拿起图纸仔细研究,又在心里盘算了良久之后,才得出了结论。 “这偏厢车还好,工艺简单,主要就是木材和精铁的用料问题,初步估算,七两银子便可。” 向宗方将那份诸葛连弩的设计图,推倒威远伯面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脸上的神色有些复杂。 “就是这诸葛连弩,结构复杂,设计精妙,相信一定是一件威力强劲的兵器。当然,想要做出它,就需要技艺精湛的工匠,以及相对应的材料。” “就比如这弩机,转轴,还有弓弦,每次发射弩箭,对这几个部位的损伤都很大,如果材质不好,根本无法长久使用。” 毕竟是在工部当过差的人,只是看过图纸,便找到了诸葛连弩的弊端所在。 当然,谷令君的图纸并无问题。 作为一把可以连续射击的武器,其中一些零部件磨损严重,这是必然的。 哪怕是前世那些合金材质,工艺精良的步枪,枪管、弹簧不也会有所磨损吗? 向宗方敲击桌面的手指一顿,缓缓报出了诸葛连弩的造价。 “怕是至少得三十八两!” “这么多!” 威远伯倒抽了一口冷气。 要知道,这可还只是连弩的价格,这些连弩所发射的弩箭,也是专用的,再加上箭矢,完全已经超越了突袭尖哨所使用的轻弩的价格。 威远伯是何许人也,自从看到这诸葛连弩的图纸以后,他就已经预示到,这件兵器未来在战场之上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 谷令君设计的诸葛连弩,是经过改良之后的版本。 原版连弩,单人使用,发射的箭矢只有八寸,射程也极为有限。谷令君在原版的基础之上,将诸葛连弩进行了改装。 设计图上的这架加强版连弩,体积增大了四倍,操作人数也从一人增加至四人。 由于弩身体积增大,随之增加的除了威力之外,重量也跟着成倍增加。 所以,为了方便携带,加强版连弩,在平时,是将弩架与箭匣拆分开来的。 待到战时可以迅速组装,并需要两人配合才可以发射弩箭。 既然两人便可完成射击,为何谷令君给每架连弩配备了四名军卒呢? 其他两人的作用,便是弹药手。 别小看这两人的作用,因为诸葛连弩,在射击精度上的缺陷,它在战场之上的作用,更加类似于原来世界里面的重机枪。 依靠密集的射速,从而形成一定范围的打击区域,以强大的火力覆盖,达到彻底摧毁敌人临战之心的作用! 这可不是在夸夸其谈。 加强版的连弩,从威力和射程上说,已经超越了突袭尖哨的轻弩,直追步卒使用的强弩! 那种双人使用的强弩,最远射程可达五百步! 加强版诸葛连弩射程,虽然无法达到五百步,但是四百五十步绰绰有余。 最重要的是,人家诸葛连弩的射速快呀! 就算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卒,使用强弩射击,最快,一分钟至多能射出五箭。 这还是不考虑军卒体力消耗的前提下,一旦士兵的体力下降,根本无法维持五箭的射速。 可是诸葛连弩呢?一分钟最少也可以射出一个箭匣,也即是十五支箭矢! 就连军士们的体力问题,谷令君也考虑到了。 为啥要多出两个人?自然不是单纯的弹药手啊!关键时刻,完全可以轮班射击嘛! 每分钟十五箭的射速,而且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做到攻击装填无缝衔接。 一旦大褚军士,大批量装备诸葛连弩,届时在配合偏厢车组成防御战阵,即便是在平原之地遇到骑兵冲阵,也可以有一战之力! “直娘贼!本将砸锅卖铁也得弄出这架诸葛连弩!” 威远伯一拍桌子,咬牙切齿的大吼起来。 从其语气中就不难听出,我们的万安郡都指挥使大人的心里在滴血啊! 永山卫大营校场之上。 庄老六提着马鞭,横刀立马的站在一众新兵面前耀武扬威,脸上的那道恐怖伤疤,将他的那份凶神恶煞发挥的淋漓尽致。 “咱们永山卫,不养没本事的废物!” “你们每天要做的事,老子就只说一遍!都给老子竖起耳朵听清楚喽!” “早中晚三顿饭,时间不能超过半柱香,算便宜你们了,白饭大酱随便造,吃饱不限量!” 这是新兵们最愿意听到的消息,来永山卫参军的青壮们,绝大多数都是奔着这个来的。 “早中晚,俯卧撑,仰卧起,深蹲,蛤蟆跳,各一百次!” “啥?不知道是什么?放心,老子会让你们知道的,现在都给老子闭嘴!” “早中晚,吃饭前,快跑十里,必须披甲持刀,最后回来的五十个没饭吃!” “上午武技训练,下午……” 庄老六,可谓是将原本谷令君折磨他们烽燧堡军卒的那一套,原封不动的给搬到了训练新兵上边来了。 要知道,那可是谷令君针对那些从军多年的老卒,所制定的训练计划,就这样如数照搬,其实不太科学。 不过也不怕,来当兵都是各家各户的年轻壮劳力,平日里下地干活也非常耗费体力,如今只是换了一个方式而已,倒也可以承受。 体能训练是必要的,这个年代作战,完全拼的就是体力和耐力,所以不管是哪个上官,对这方面都是极为重视。 当然,打仗靠的也不单单只有体力。 战术,技巧,以及军士之间的配合,这些也同样重要。 尤其是西北边军的假想敌,是东夷铁骑。 以步兵对抗骑兵本就不易,所以对战阵的要求也就更加严格,这也无疑加大了军士之间配合的难度。 就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的。 由偏厢车为主,组成的防御战阵,这里面需要用到的兵种,就有长枪兵,弓弩兵,刀斧手,以及辅兵。 其中只要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有可能让整个战阵被骑兵冲破。 所以,军士之间的相互配合,才是重中之重。 当然,更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一点,就是要给这些军士们灌输必胜的信心,以及不惧死亡的信念。 就拿长枪兵来说,他们可谓是步兵战阵之中,首批接敌的兵种。 试想,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比自己大四五倍的铁罐头,以极快的速度冲向自己,那种压迫感和恐惧感,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如何能够让一名军卒变成悍不畏死的勇士,才是训练士兵最有效的手段。 其他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谷令君不知道。 他的办法很简单,让士兵们眼里有光。 一切从小事做起,锅里吃的,塌上睡的,身上穿的,这些都要一视同仁。 即便是上官,只要身在军营,也要做到与其同住同食,同甘共苦!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是前世老秦人留下的一句激昂战歌! 意思是,谁说我们没有衣服,看,你我穿着同样的衣袍,我们既是袍泽弟兄! 袍泽弟兄四个字,重若千金! 能够将这四个字看中的将领,才可以让自己麾下的军士死心塌地! 也只有能够令军士们信服的将领,才能够让那些军士,有功可欣然让却,有难则拼死保全! 四十二章 偏厢车 连发弩(下) “陛下,威远伯秘奏。” 郭帆将一本还未拆封的奏折,呈送至袁景煜身前。 “念” 正在审阅鹰楼奏折的成武帝没有抬头。大太监郭帆作为袁景煜的身边人,根本没什么好避讳的。 “诺” 郭帆领命,急忙撬开封蜡,摊开奏折诵读。 “臣顾春江起奏陛下。” “近日,有人蓄意挑起凤部与大褚之间争斗,微臣猜测,此事应与东夷蛮族金帐王庭有关。” “蛮人实力日渐壮大,其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西北边军大部皆已驰援东南。” “臣恐日后蛮人大军压境,大褚西北将不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微臣斗胆叩请陛下,准臣扩充万安郡军备,以防蛮人入侵!” “叩请圣安!西北边军万安郡都指挥使定远将军威远伯顾春江。成武二十七年露月。” 袁景煜听完郭帆的奏报,微微一笑,将手中的奏折丢到桌案上。 郭帆赶忙上前奉上热茶。 袁景煜接过茶汤抿了一口,望着西北方向,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屑。 “万古里的那些蛮子,如今也学会了用阴谋诡计喽。” “陛下,那些蛮子也就趁着我西北边军驰援东南战场之际,想借机捞点好处罢了。” 郭帆是打心眼里看不起东夷族的那些蛮人,在他的印象中,那些生活在荒原上的蛮子,全都是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罢了。 “老郭,不要小看任何一个敌人!” 郭帆闻言,赶忙躬身一礼。 “陛下赎罪,是老奴孟浪了。” 袁景煜将桌案上的一张图纸拿起,眼神之中满是欣赏。 “老三看人的眼光倒是不错,老郭,将此图交给工部,让他们尽快造出成品。” 袁景煜手中的图纸,赫然是诸葛连弩的设计图! “另外,替朕回顾家小儿子一个字,准!” “诺!” 谷令君的设计图,能够出现在袁景煜的手中,这就充分说明了鹰楼的暗探无处不在。 至于金帐王庭的阴谋,其实袁景煜早就知道,甚至比大凤部知道的还要早。 包括大凤部的反应,袁景煜也知道。 在成武皇帝看来,只要大凤不与东夷金帐王庭联手,那些荒原蛮子就无法对大褚造成威胁。 防御东夷各部的几座关隘要塞,虽然屯兵不足之前的五成,可就算如此,依靠那些雄关险要,也可以阻挡东夷蛮子骑兵的马蹄。 这不是自信,而是袁景煜对骑兵战法的了解。 骑兵无法在地形复杂的环境下发挥战斗力,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大褚王国西北五郡,泰华山脉就贯穿了其中三郡,有了这座天险的存在,东夷骑兵根本无法跨越这道天然屏障。 东夷铁骑想要进攻大褚,唯一可以选择的便是西山郡和万安郡。 西北边军的确将一半的兵力都调往了东南战场,可唯独没动西山郡一兵一卒。 这是成武帝留下的后手,就是为了防止东夷蛮族的入侵。 至于说万安郡。 人家袁景煜,不是安排顾远棠的小儿子去担任都指挥使了吗? 让他去干嘛的,就是扩充万安郡守备力量的嘛。 袁景煜能从夺嫡无望的皇子,披荆斩棘成为大褚的帝王。 其韬略和手段,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 话分两头。 自从威远伯和袁少平收到图纸之后,就紧急调集了工匠按图制造。 很快,第一辆偏厢车和第一架诸葛连弩成功问世。 但是面对全新的武器,如何使用,那便需要这些新式兵器的缔造者来讲解。 这么有趣的事情,三皇子和威远伯自然是不可缺席的。 于是乎,二人再次莅临了永山县。 这次没像上次那般劳师动众,毕竟是试验新型兵器,必须做好保密措施。如何保密?自然是越低调越好。 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什么叫秘密武器? 秘密武器就是得藏着、掖着,等到大战之时,拿出来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 这才能让这些新式兵器,在战场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没事拿出来秀肌肉的行为,其实是很不明智的。 要知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你能造出来新式的武器,难道就能确保其他国家没有能人吗? 这日,永山卫大营方圆一里之内全部被军士戒严,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一点也不夸张。 而大营之内的校场上,却没有往日那般热火朝天的训练场面。 一辆造型怪异的大车之上,摆放着一架已经安装完毕,进入发射状态的诸葛连弩。 大车对面,数十名精锐甲士整齐列队矗立,一股冷冽的肃杀之意,弥漫在校场之中。 谷令君站在车旁,身边不远处,三皇子、威远伯以及宋江也齐齐到场。 谷令君清了清嗓子,指着车架上的弓弩,朗声说道: “这就是诸葛连弩,因为发明它的人,复姓诸葛!别问我是谁,因为那不重要。” “我接下来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架弓弩的威力与使用要领。” “发射连弩,需双人协作使用,一人负责调整高低射界,一人负责拉动输入杆,箭匣内箭矢全部射出之后,前后两人调换位置,其他两名军卒负责更换箭匣。” “待第二个箭匣箭矢射出之后,与另外两人再次进行调换。” “记住,连弩的攻击方式,是利用其密集的射速,形成箭雨攻击敌人,所以大家必须熟练每一个操作步骤。” “本将的要求是,每一架连弩,要在十五息之内,射出箭匣内所有箭矢,且弩手调换位置与更换箭匣的时间,不得超过五息!” “庄老六,带人演示一下!” “诺!” 接到谷令君的命令,庄老六立即就带着三名尖哨跑了过来。 四人显然是之前接受过谷令君的训练,对于诸葛连弩的使用极为娴熟。 庄老六单膝跪地,双手将弩架举过头顶,身后军卒则在连弩后方,大腿抵住支撑护目,进入待发状态。 “四百步,弩架过头顶!” 随着庄老六的话音落下,负责拉动输入杆的军卒,腰腹用力猛然后拉! “筝”! 随着弓弦震动之声响起,一支弩箭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射出滑轨! 但这并没有结束,负责拉动输入杆的军卒反复用力,一支支弩箭,有节奏的根根飞出,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线,向着四百步开外的空地上飞去! 只用了十一次呼吸的功夫,箭匣之内的十五支弩箭,已经全部射出! “换位!装填!” 随着口令发出,庄老六与身后军卒快速更换位置。 不过这次那名军卒却并没有如同庄老六那般,将弩架举过头顶,而是面向庄老六,坐倒在地,用脑袋和双手作为支撑,架起了弓弩。 “三百步,坐地头撑弩!” 理论讲的再生动,也不如实地演示一遍来得实在。 所以谷令君一早就开始训练自己的亲兵,该如何使用诸葛连弩了。 虽然没有实物 ,但这诸葛连弩的设计图毕竟是谷令君所画。 真家伙做不出来,模型还是可以的。 顾春江,看着四名军士熟练的操作,搓着手心,眼睛里面满是兴奋。 “只需要一百架!一次齐射,就可以扼制一营的骑兵冲锋!” 最恐怖的,是密集的箭雨,以及几乎不间断的攻击波次,对于身处箭矢打击范围的敌人来说,简直就是屠杀! 偏厢车的使用方法,相对诸葛连弩而言,就要简单很多。 车身宽九尺,长一丈。战时可搭载五名长矛兵和两名弓箭手。 车厢前和两侧,分别由巨大的重盾作为防护,车头和重盾外侧,设有形状不规则的精铁尖刺! 这样的设计,让偏厢车在能够防御骑兵撞击的同时,亦可以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 偏厢车整体为木质结构,外部包裹一层厚实的铁皮作为加固,防御性能极为优秀。 正前方的大盾上方,有一排缺口,这是方便长矛兵伸出武器而特意留下的。 每一辆偏厢车的左侧,都有一根铁索,右侧则是配有金属挂环。 这是为了方便日后组成防御战阵之时,各车之间能够快速链接,在极大的增强防御能力的同时,也减轻了后方辅兵的负担。 偏厢车后,就是负责查缺补漏的刀斧手,专门击杀那些冲入战阵之中的骑兵。 若是这两样兵器可以列装大褚军队,即便是在毫无地利优势的广茂平原之上,大褚步卒也有了与骑兵的一战之力! 四十三章 斗嘴 永山县,县城城北边有条河,这是漓江的支流。 正是由于这条河的存在,永山县才得以在西北边陲这个苦寒之地,得一个塞外江南的美名。 是这条河流,养育了永山县的数万百姓,所以这里的百姓亲切的称呼其为阿母河,也即是母亲河的意思。 阿姆河畔,有一家非常出名的酒楼,名为食客。谷府的厨娘,便是出自这座酒楼之中。 食客,作为永山最好的酒楼,生意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永山县地处边境,是过往的商队进出东夷的必经之路。 虽然东夷各部的蛮人们,对待褚人素来不甚友好,甚至经常会有东夷蛮子骑兵化身马匪劫掠商队。 但马匪虽然可怕,却也架不住利益诱人那。 万古里的商道上,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 戈壁吃沙三两月,回乡坐拥十亩田! 这句顺口溜,说的还只是那些商队雇佣之人,只要跟着商队走一趟万古里商道,便可以一辈子生活无忧了。 试想,一名普通的杂役护卫,都可以拥有如此丰厚的报酬,何况那些商队的东家呢? 东夷各部都是游牧民族,各种生活所需的必备物资,他们都是无法生产的。 如果没有这些商队,他们至今恐怕还只是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 商队用廉价的生活物资,换取东夷部落的牲畜,尤其是东夷的良马带回大褚,大褚的官家便会用极高的价格将其收购。 那么大褚为何不直接派出官商呢? 不是没有想过,也不是没有做过。 只是近十几年来,东夷的马匪主要的劫掠对象,便是大褚官家的商队。 一度给大褚官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相对于官家派出的商队,那些东夷马匪反而对待普通商户的商队更加怀柔。不是不抢,而是抢一部分。 说白了就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些民间商队,只要交了钱,大部分便可顺利脱身。 官家商队也曾试图伪装成为普通商队,从而达到鱼目混珠的效果,但是很遗憾,那些东夷马匪仿佛拥有能够辨别真伪的能力,几乎每一次都可以识破其伪装。 久而久之,大褚的官商,便放弃了,转而开始与那些民间商队合作。 “如此说来,东夷人从十几年前开始,便已经有了侵略大褚的意图了。” 谷令君坐在顶楼的包厢之中,同桌的是三皇子和威远伯,赫舍里则端着酒壶站在一旁伺候。 当听完三皇子介绍东夷马匪针对大褚官商的狠辣态度之时,谷令君便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道理很浅显,只要稍微有一点点政治头脑的人,便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 东夷为何要着重打击大褚的官家商队呢? 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东夷各部,或者说是东夷最强大的金帐王庭不想让褚人获得更多的马匹。 东夷良马,作为东夷各部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骑兵就是东夷族得天独厚的优势。 褚人想要通过经商的方式来获得这么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不被允许的。 但是为何东夷族不选择一刀切,而是继续与那些大褚民间的商队通商呢? 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其中原因有二。 这第一,东夷各部需要大褚的各种先进工具。 第二,与那些民间商队通商,更加容易控制。 你要战马?人家不给你,你敢有意见吗?你自然是不敢的。 当然,人家东夷人也不会一点好处不给,人家少给你一些,而且你回去之后还可以适当加价,多消耗一些大褚国库里的库银。 顺便我再帮你把大褚官家商队,这个所有人最大的竞争者给灭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多好。 正是因为如此,大褚的民间商队,才可以源源不断的将各种物资送到万古里荒原。 你大褚的官家又不能为此去与东夷各部开战。 毕竟从官面上来说,打劫你家商队的是马匪,和人家那些部族没有任何关系。 再者,就算开战,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一旦西北战事一起,本来就纷乱的东南边疆,恐怕局势将更加艰难。 何况,以大褚目前的财力来看,也根本无法支撑双线开战所消耗的巨大资源! “小谷此言一针见血。” 威远伯如今对谷令君的欣赏,可谓是丝毫不加掩饰的。 “要不是我大褚这些年,又是灾荒,又是战乱,一个小小的东夷何足挂齿!” “三哥,不要低估任何一个敌人。” 三皇子袁少平,当头就是一盆冷水。只是说出的话,却和成武帝几乎一模一样,不愧是亲生的父子。 “殿下,狮子搏兔亦要全力以赴的道理我懂,可作为行伍之人,我褚人军士,气势上绝对不可输!” 威远伯出身军武世家,从小便接受的是兵马大元帅顾远棠的军事理念。 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在战略上藐视敌人! 这是一名优秀将领必须拥有的核心思想,一味轻敌,或一味的畏惧,都是军武之人的大忌。 “三哥,我好歹也是个皇子,你跟我说话就不能稍微客气点吗?” “殿下,末将从小说话就是如此,再者,您现在的身份,是末将麾下的亲兵都头,按照大褚军规……” 眼看两人又要开始抬杠,谷令君赶忙出声打圆场。 “将军、殿下,两位都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怎么还跟孩童一般斗嘴呢?” 一听这话,被打断话茬的威远伯还没说话,一旁的袁少平就先不乐意了。 “臭小子,论年龄我为兄长,论身份地位,我好歹也是皇子,他威远伯跟我杠也就算了,你小子也要跟我作对是不?” “嗯,殿下说的没错,没大没小的!” 这俩人刚才还在抬杠,现在马上又变成了统一战线,一齐将矛头对准了谷令君。 谷令君自然不惧,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学着威远伯的做派缓缓开口道: “殿下,按照大褚军规,本将如今已是参将,你只是个都头……” 这句话说的可谓是精妙至极啊! 成功再次刺激了三皇子不说,也间接的祸水东引,将刚刚结成同一阵线的两人,再次分开。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原来三个大男人一起,这戏份也是极为精彩。 三人相互死逼的场景,就连一旁伺候的赫舍里都快看不下去了。 心想,眼前这几个人,可都是褚人中有权有势的大贵人那。 怎地,难道褚人中的贵人们,都是这般德行吗? “说正事!” 三人的撕逼,终于在三皇子说出这三个字之后,画上了句号。 “工部那边的人传过话来,说工部已经造出了偏厢车和诸葛连弩。” “这鹰楼还真是令人防不胜防啊……” 威远伯感叹之余,还不忘给谷令君介绍了鹰楼的来历。 谷令君倒觉得没什么,情报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重要性是无可厚非的。 历朝历代的帝王,都非常重视自己的情报机构,这是必然现象。 “小谷,劳烦你将偏厢车与诸葛连弩的使用方法,以及组成战阵之后兵卒之间的相互配合,详细行文之后,交予三哥一并呈奏。” 本连袁少平和顾春江也没打算瞒着,只是想完善之后一并上奏而已。 既然,人家工部都已经造出来了,那就顺水推舟,将剩下的东西也一并交出去。 闺女都嫁了,还丢着嫁妆有什么用呢? 四十四章 嫁衣 “老魏,叫宋江进来。” 袁少平对门外的魏程远招呼了一声,便起身走到了屋子里的另一桌前坐了下去。 都指挥使来酒楼吃饭,作为手下的宋江岂有不陪着的道理。 人家其实早就来了,只是听闻威远伯和谷令君在包厢商谈要事,不好打扰二人,这才在楼下等待罢了。 现在的宋江,毕竟已经身负都尉要职,也算是威远伯的直系下属,自然不能让人家等太久不是。 “末将参见伯爷!” 宋江一进包厢,就立即单膝跪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宋都尉不必多礼,今日你我都未着甲,无需如此,赶快入座。” “谢伯爷!” 宋江起身入座,赫舍里乖巧的为他珍酒。 待到宋江入席之后,一直在门外的魏程远、顾子墨和庄老六几人,也都相继进入包厢,见礼之后纷纷坐在了另外一桌之上。 两桌做的都是万安郡军方的大人物,威远伯作为万安郡守军的话事人,自然要有一段开场白。 “今日本将与诸位在此小聚,不谈公事,只是吃酒,各位弟兄不要拘束,敞开肚皮,咱们今日不醉不归!” “敬将军!” 一众将领纷纷起身举杯。 “干!” 威远伯也是豪爽之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客套过后,便是各自之间的你来我往,同袍好友推杯换盏。 都是行伍之人,各自用手中的火刀子增进彼着此之间的袍泽之情。 威远伯一坛火刀子下肚,显然有些微醺,看到一旁细心侍候谷令君的赫舍里之后,眼眸之中,闪过一丝玩味。 “小谷,本将这次给你带了一件礼物,不对,也不是完全给你的,同样也是给你家小娘子的!” 谷令君一听,这礼物还是送给赫舍里的,不由的来了兴趣。 不过必要的礼数,还是要到位的。 “赫舍里,还不谢过将军。” 赫舍里赶忙低身行礼,礼是褚人的礼,毕竟如今身在褚地,自然要融入这里的一切。 威远伯挥挥手,示意赫舍里不用多礼。 然后给坐在另一桌的顾子墨使了一个眼色,顾子墨立即就起身走出了包厢。 顾春江转头,目光从上到下的对着赫舍里扫了一圈。 “本将听闻,你家先生对你甚是喜爱,就连谷府的仆人婢女,都私下叫你小夫人是吗?” 顾春江身上自带一股上位者的威压,赫舍里毕竟年幼,自然无法招架,一时间竟然不知该如何作答。 那可怜的小眼神,是一个劲的往谷令君的身上瞟。 谷令君自然不能让自家的丫头吃瘪,赶忙出声替她解围。 “将军,您那些耳目,现在都开始关心属下的府中之事啦?”、 这句话,如果换成是别人对威远伯说,那恐怕已经惹下了大祸。 只要他威远伯是个度量狭小之人,说不得就得给谷令君穿个小鞋什么的。 当然,这只是假如。 谷令君和威远伯以及袁少平的关系,已经不是简单的那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他们是合作者,是朋友。 “怎的?你有意见吗?” 威远伯故意摆出一副震怒的做派。 谷令君倒也配合,立即嬉皮笑脸的拍起马屁。 “瞧伯爷您说的,属下这是佩服伯爷治下有方,爱兵如子!” “哈哈哈,就你小子会说话!” 嬉闹间,顾子墨手里拖着一个木盒走进包厢,身后还跟着几名身段姿色都很不错的少女。 从顾子墨手中接过木盒,威远伯直接隔着桌子丢给了谷令君。 “臭小子,先说好了,礼物不能白收,得让你家小娘子给咱们助助兴!” 谷令君接过木盒,有些狐疑的将其打开,身后的赫舍里也好奇的凑过来观瞧。 随着盒子被掀开,一件造型独特,做工精致的异族服饰映入眼帘。 “呀!” 赫舍里小声惊呼之后,一抹红晕迅速爬满那张俏丽的小脸。 “这是华沙的服饰?” 谷令君手掌轻抚盒中衣裳,也不禁被着异族服饰的精美所触动。 “这是旗服……” 赫舍里声音小的如若蚊蝇。 “将军,如此精美的服饰,价值不菲,属下替赫舍里谢过将军了!” 谷令君不知道旗服是什么,但是单单看这服饰的做工用料,就知道是好东西。 “哈哈哈,臭小子你自然是要好生感谢本将的!” 威远伯哈哈哈大笑,谷令君不知道旗服是什么,威远伯怎可能不知呢? 这旗服,是华沙贵族少女出嫁之时,才会穿上的礼服,是一辈子就只会穿一次的嫁衣! 且不说这件衣服价值几何,单单是其寓意,就已经足以给这件衣服增添了无数美好的色彩。 也怪不得赫舍里会有那种扭捏的表情。 威远伯送出这件礼物,根本就是在挑明了说,你赫舍里,以后就是他谷令君的枕边人。 这么充满暧昧和挑逗的礼物,当然不是威远伯自己想出来的。 谁才是幕后黑手,其实都清楚,必然是那满肚子坏水的三皇子袁少平。 但是,谷令君不知道其中含义呀,虽然也知道人家威远伯必有深意,可到底是什么,他实在是猜不透。 谷令君的性格,一直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猜不到,那就索性管他去死,反正最多又是那两个坏种给自己设的套罢了,无所谓! 他这头无所谓了,可有人已经快要羞得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满脸潮红的赫舍里。 这个小姑娘,虽然发育得比较早,可心性毕竟还只是一个半大孩子。 婚姻大事,不管对于哪个种族的女性来说,那都是人生之中的头等大事。 即便在这个未开化的年代里,即便她现在的身份是华沙女奴。 被人凌辱是一回事,可是要穿上这旗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能够让一名华沙少女心甘情愿穿上旗服,无非就是两种情况。 要么因为与其他部族和亲,为了部族的发展献身。 要么就是那人是自己心爱之人。 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姑娘,你要说她会懂什么情啊爱呀,那属实有点过于夸张。 赫舍里对谷令君充其量就是有好感,或者说是渐渐形成的依赖感。 至于那到底是不是爱,赫舍里不知道,因为她压根还没明白什么叫爱情。 “谷将军好福气,不过属下听闻,华沙女子不仅容貌出众,这歌喉也是如谪仙临凡那!” “今日伯爷请大家吃酒,谷将军也不要藏私,让你家小娘子穿上旗服唱上一曲,好让属下们也跟着沾沾光不是。” 袁少平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 三皇子的一席话,立即引得在场众人纷纷附和。 大家本就都喝了不少酒,俗话说的好,酒色财气不分家。 这华沙美女虽然是人家谷令君的,但是大家吃不到,也可以一饱眼福嘛。 何况,对方只是一名华沙女奴,又不是谷将军的正房夫人。 否则就算是三皇子袁少平,也不可能如此拿人家的夫人开玩笑。 看大家都在兴头上,谷令君也不好驳了大家的面子。 另外,他作为一个穿越者,认知和理念都这里的人们有一定的差距。 他们本就没有任何轻薄之意,只是想一睹华沙少女的风采,谷令君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之处。 “赫舍里,要不你……” 谷令君从来没把赫舍里当下人看待过,对于他来讲,这个小姑娘更像是自己的妹妹。 “先生……” 赫舍里的脸更红了,头低得快要埋到了胸口。 谷令君也不愿意强迫她,看她扭捏的样子就打算出声替她解围。 谁承想,小丫头竟然缓缓抬起头,红晕的脸上带着一抹坚决。 “先生我愿意!” 谷令君哪里知道,赫舍里说出这句‘我愿意’的时候,她就已经完全将自己看做了他谷令君的女人。 华沙少女,虽然被各国贵族视为玩物。 可是那些人哪里知道,这些华沙女子,一旦真的爱上一个男人,那便是至死不渝的。 四十五章 红马 赫舍里坐在桌前,身前的铜镜之中,映满了娇羞。 身后两名侍女,从木盒中取出一枚精致的朱钗,为其轻轻插在盘起的青丝之上。 “小夫人真美,看得咱们都有些心动呢。” 两名侍女皆是谷府之人,虽然大家知道,赫舍里华沙女奴的身份,可是以自家将军对其的态度,这些仆人杂役都一致认为,这名华沙女子,必定是谷府未来的夫人之一。 “姐姐,莫要取笑我,我跟姐姐们一样,都是先生的婢子。” 赫舍里身世本就普通,那些丫鬟婢女叫她小夫人,让她很不习惯。 “小夫人,这是旗服,咱们虽是褚人,可也听说过一点华沙那边的风俗,这旗服据说是华沙女子出嫁之时穿的嫁衣。” 听闻身后侍女的话,赫舍里的脸更红了,但是还是倔强的点着头。 “小夫人,您穿上着旗服,就算是咱们将军过了门的夫人,姐妹们知道您的身份,可没人瞧不起您,而且您对咱们姐妹们也好,以后您就踏踏实实的在府里做您的小夫人。” 侍女从木盒中取出旗服,为赫舍里穿好。 “小夫人,您赶紧去,别让将军等急了!” 旗服很华丽,料子也很舒服,可是当真穿在身上的时候,赫舍里又有些胆怯了。 这不算是一次正式的婚礼,甚至连新郎自己都不知道,今天有个女人,不,应该是女孩子,嫁给了他。 这是袁少平和顾春江导演的一场闹剧。 对赫舍里而言,是不公平的。 但是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又有过真正的公平呢? 赫舍里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华沙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就算跟着谷令君,也不可能会有什么正式的名分。 因为华沙女子与外族通婚,是不能生育的。 可是对于赫舍里来说,名分真的很重要吗? 不,一点也不重要! 梦里的那名如神明一般的骑士,如今真真切切的降临在了她赫舍里身边。 跟着谷令君的日子,是幸福的。那是在部落的时候,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那个年轻的军头,给了她最好的吃食,给了她一个安稳的环境。 他从来不会将她当做是一个女奴来对待。 足够了,这就足够了。 为他穿上旗服,披上这一生只能穿一次的嫁衣,她赫舍里,心甘情愿! 赫舍里一步一步走近包厢,脸上的怯懦也开始被幸福和坚定取代。 直至她推开门的那一刻。 原本嘈杂的包厢中,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赫舍里眼睛里满是温柔,因为在她的眼中,只剩下了那个年轻的军头。 这一刻,这名年轻的华沙少女,终于明白了一个字——爱! 少女迈着端庄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琴边,缓缓坐定。 那双如羊脂白玉般的纤纤玉手,轻轻拂过琴弦,带起一抹跳动的音符。 抬头深情的望了谷令君一眼,赫舍里缓缓拨动琴弦,一段轻柔美妙的音律环绕整个包厢。 同时,被世人赞誉的华沙之声,也在此刻,伴随着美妙的旋律交替缠绕。 “河畔渔村晚,烧酒三两钱。” “骑红马,踩云靴,觅红颜,踏遍永山县!” “暮云边,听雨眠,西城恋,北城别。” “漓江之南,撒把欢,多无邪。” “余晖斜阳,揉碎了,初冬雪。” “卿在溪涧,举胭脂伞,舞绫绸缎。” “君坐桥头,抚琴一曲,锦绣河山!” 这是一首小词,平日里谷令君时不时哼唱,赫舍里很喜欢。 她以为这是谷令君编撰的,哪知道那个年轻的军头却望着苍穹,悠然神往了良久。 然后才对赫舍里说,这是他的家乡一首小调,他只是稍微的改动了一下。名字叫做《红马》。 赫舍里不在乎这首词的原着是谁,她只是很喜欢。 曲子她很喜欢,词她同样很喜欢,最重要的是哼唱它的人,赫舍里她很喜欢。 一曲唱罢,屋内众人皆沉醉。 华沙女子那令飞鸟落地,令奔马驻足的歌喉,可不是吹出来的。 就连包厢窗外,食客楼下街道上的行人商贩,都纷纷驻足倾听。 这一曲红马,可谓真正诠释了何为,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的真谛。 赫舍里缓缓起身,身上旗服勾勒出其完美的身段,精美的饰品与色彩艳丽的旗服相呼应,却依旧难以掩盖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纯天然的媚态。 赫舍里如同一只偏偏起舞的彩蝶一般,飘到谷令君的身后,然后就那般安静的站在那里,眼中除了谷令君再无其他。 “嗯!咳!” 良久之后,最先回神的威远伯,尴尬的发出两声轻咳,惊醒屋内一众军头。 “小娘子人美,曲儿唱的更美,但是再美也是人家谷将军家里的小娘子。羡慕就自己去娶一个回来!” “现在曲儿也听完了,美人也欣赏过了,各位,咱们继续吃酒!来干了!” 威远伯一席话,成功的化解了在场众人的尴尬。 但唯独谷令君觉得哪里不对,因为他发现自从赫舍里换上旗服进入包厢之后,看待自己的眼神,就好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不过谷令君也没时间多想。 今日是威远伯设宴摆酒,宴请下属,来参加的都是永山卫大营的头面人物。 这之中不乏有宋江提拔起来的心腹。他们自然是不敢上前与威远伯拉关系。 但是都指挥使大人亲临,怎地也得跟人家拉扯两句。 宋江平日里官威十足,可谷令君这个参将却极为平易近人。 于是,这些大小军头,借着给谷令君敬酒的机会,伺机与威远伯说上一两句话,多少也算是在大人物面前漏了个脸。 可这样以来,就苦了谷令君。 你一杯他一碗,行伍之人喝酒本就爽利,敬酒就是直接干掉。饶是谷令君就算酒量再好,也架不住人多啊。 最后,小谷将军是被人搀扶着走出食客的。 来时是骑马来的,如今骑马肯定是回不去了。 还是宋江有先见之明,早已经备好了马车。 于是乎,谷令君便在两个侍女和赫舍里的搀扶下,坐着上了回府的马车。 晕是真的晕,但谷令君倒也没断片,他的大脑还是清醒的。 此时的他,正躺在赫舍里的双腿上,享受着赫舍里那双温润的小手,给自己做头部按摩。 谷令君微微睁眼,就看到那双迷人的眸子正在紧紧的盯着自己。 刚才就发觉赫舍里今天有些不对,那会儿没时间问,现在终于闲下来了,可不得问个清楚。 “赫舍里,你今天怎么怪怪的,看得我浑身发毛。” 赫舍里没说话,脸上一片绯红,那股娇羞之下的媚态,简直让人恨不得在其脸上咬上一口。 谷令君赶紧移开目光,闭上了双眼。 因为他清晰的感觉到,一股无名之火正在迅速席卷他的全身。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本来就喝了酒,万一出了什么问题,那可咋办?自己绝对不能当畜生! 默念着四字真言,谷令君缓缓进入了梦乡。 迷迷糊糊之中,他似乎听到赫舍里对他说了一句什么话。 但具体是什么是真的没听清楚。 这一觉,谷令君睡得很踏实,甚至连个梦都没做。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直被许多事拿捏着,他每天都在想该如何解决这些事情。 这还是第一次这般什么也不想,全身放松的睡上一觉。 四十六章 论 治国之道(上) 枝头的麻雀,伴随着初晨的阳光扇动翅膀,驱赶着昨夜留下的寒意。 点点光斑映射在小花园的池塘之上,波光粼粼,如冬姑娘眼中的秋波。 庭院中,那几颗梧桐树上,几片枯黄的树叶,在初晨的微风中轻轻摇晃,似乎在宣誓着自己最后的倔强。 谷令君的眼角微微抽动,缓缓睁开了双眼。 宿醉之后的昏沉和干涩的喉咙让他有些难受。 刚想挣扎着起身去倒一杯水喝,却发现自己竟然一时难以起身。 原因是,自己的身上趴着一个人。 回过神的谷令君一愣,定睛看到,爬在他身上的不是赫舍里是谁? 小丫头身上穿的,依旧还是昨夜威远伯赠与的旗服。 她就那般安静的趴在谷令君的身上,沉睡的俏脸之上满是幸福与安详。 发现赫舍里衣衫完整,谷令君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自己毕竟是个正常男人,赫舍里又是那般美若天仙的女子。 谷令君是真怕自己昨夜酒后乱性啊! 他做人是有底线的,赫舍里毕竟还小,就算他真的喜欢,人家也愿意嫁给自己。 那也得等小丫头成年之后!他谷令君绝不做衣冠禽兽! 兴许是感受到谷令君的动作,爬在谷令君身上的赫舍里缓缓醒来。 她先是迷茫的打量着周围,直到看到谷令君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之后。 赫舍里那俏丽的双颊猛然一红,眼眸中被娇羞和慌乱抑制不住的填满。 “先生……” 赫舍里起身低着头,却生生的叫了一句。 “你昨夜就这般睡了一夜?” 赫舍里点点头,眼神之中的慌乱仍未散去。 谷令君看小丫头不说话,又道: “这怎么能休息好,不是告诉过你吗?不用伺候我的起居,我有手有脚。” 说着,谷令君自顾自起身,来到桌前,拿起茶壶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着壶嘴开始大口豪饮。 冰凉的清水滋润着干涩的喉咙,令谷令君的精神一阵,宿醉之后的不适全部烟消云散。 喝了个痛快的谷令君放下茶壶,转头发现赫舍里依旧站在原地,有些诧异。 “你快去换衣服,你们部落这衣服虽然好看,可就是太拘谨了,穿着肯定挺累的。” 赫舍里一愣,美眸中闪过一丝失落。 这旗服,她们华沙女子,一辈子只能穿一次。 昨晚,对于赫舍里来说,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一天,她的心里是甜的,她想要跟眼前这个男人分享她的幸福。 可话到了嘴边,却就是没办法说出口。 正在这这时,一名侍女端着一盆热水,走进了卧房。 看到正在大眼瞪小眼的两人之后,呵呵笑着放下脸盆,满脸的暧昧之色。 谷令君自然是看到了侍女那异样的目光,心里的疑问更大了。 怎么今天所有人都怪怪的呢? 侍女刚想出去,似乎想到什么,又转过身来,对着谷令君躬身一礼。 “月儿恭贺将军和小夫人大喜,祝将军和小夫人百年好合。” 啥?大喜!!?谁? 谷令君满脑门子的巨大问好? 而赫舍里听完那名叫做月儿的侍女说的话之后,原本娇羞的小脸,彻底红成了熟透的苹果。 “月儿,你这丫头瞎说什么?” 谷令君本就一头雾水,现在自家的侍女又整出这么一出,他已经开始有些不悦了。 倒不是他不喜欢赫舍里,只是他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道德底线。 月儿虽然只是谷府的侍女,可她也是个女人。 嫁衣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这个世界,处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意味着什么,月儿当然知道。 何况,谷令君平日里,对待他们这些下人,总是那般平易近人。所以谷府里的下人们,都不怎么惧怕这个永山县的大人物。 月儿走到赫舍里身边,拉起赫舍里的小手,目光灼灼的盯着谷令君。 “将军,小夫人身上的衣服叫旗服,是华沙女子的嫁衣,一辈子就只能穿一次!” 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如同重锤一般敲击着谷令君的胸口。 他为人比较保守,自然能够理解这旗服对于华沙女子的重要性。 “赫舍里,昨天你就该告诉我的!” 谷令君有些懊恼,然后想到这件旗服的来历,心里便开始问候起三皇子和威远伯的八辈祖宗起来。 这俩人太不是东西了! 其实以威远伯和三皇子的身份,玩弄一个华沙女子,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这个世界,权利和地位本就是特权的象征。 至于什么人权、道德之类,那只是针对那些有实力、有地位之人才能拥有的东西。 “是我自愿的……” 赫舍里怯生生的呢喃着。 “你自愿,你自愿,你……我……” 谷令君竟然一时间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高兴? 不是,这么一个仙女一般的女子愿意为自己披上嫁衣,说不高兴那不是骗人吗? 可你要说开心,谷令君这心里又万般别扭。 总之,谷令君目前的状态,就只有两个字——纠结。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仆人的禀报。 “将军,玄甲卫的齐都头求见。” 谷令君一听袁少平来了,心想,正好!省的我再去找你理论了。 于是,赶紧吩咐月儿带赫舍里先去休息。 临出房门,谷令君又转身看向赫舍里。 片刻之后,他微微叹息,柔声对赫舍里说道: “丫头,你还小,现在还不该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以后好好地,等你长大了……” 谷令君本来想说等你长大之后咱们在如何如何。 可是一个龌龊的词汇,再一次在他脑中浮现——萝莉养成! 这家伙,他的道德防线差点就特么不攻自破了。 原本到了嘴边的话,也给生生的咽了回去,最终也没说出口。 谷府的前厅中,袁少平优哉游哉的喝着清茶,身旁是带着面具的沈炼。 谷令君赶到前厅的时候,本来是想给这个龌龊的三皇子来个兴师问罪的,结果发现自己的师父沈炼也在,也就没敢造次。 不过,面子他自然也不打算多给袁少平。 于是乎,谷令君先是端起一杯清茶,自顾自走到沈炼身前,神态谦恭的深深一礼,双手奉上茶碗。 “老师。” 沈炼嗯了一声,接过茶碗微微点头,算是回礼。 袁少平在一旁等着谷令君跟自己打招呼,可等了半天发现没动静。 转头一看,人家谷令君就那般站在沈炼的身旁侍候着,压根没打算搭理他! 袁少平心里一个卧槽! 心想,这是故意给自己下马威吗?老子难道得罪他啦? 自己好歹也是个皇子,他就这么对待自己! 直娘贼!是可忍孰不可忍!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了! “谷令君!老子好歹也是皇子,你……你……你……” “你什么你?您也知道您是个皇子啊?大褚的皇子一天天没正事,净想着别人家里那点床围之事!” 谷令君压根就不怕袁少平。 说什么不畏强权那是夸大,可眼前这个皇子,在他谷令君这边,就是一个合作者。 俩人之间,不存在身份地位的压制! “怎的?你装什么圣人?不就是睡个女人吗?就这点事,还得弟兄们替你想着,你还有意见啦?” 袁少平其实也是好意,听说那名华沙女奴和谷令君关系好,这才想到送旗服给赫舍里。 得自己一片好心,到了人家那里,成了狼心狗肺了! 谷令君还不依不饶呢,他的底线一再被践踏,万一哪天他自己把持不止,不就和畜生没两样了吗? “我谢谢您殿下!人家赫舍里才十三岁,十三岁!我是个人,不是没有底线,没有良知的畜生!” “咳!咳!” 沈炼眼看两人之间的争执将要升级,急忙轻咳两声提醒二人。 也亏得沈炼在,不然谷令君和袁少平这两个不同理念的合作者,一会儿非打起来不可。 四十七章 论 治国之道(下) “行,你是圣人,我不是人行了?不就是个华沙女奴吗?怎的到你这里,就成了宝贝了?” 袁少平发现谷令君是真的恼了,但是俩人实在没必要因为这件事产生隔阂。 平时说什么好歹是个皇子之类的话,那都是故意开玩笑。 讲真的,他袁少平最讨厌的,就是以权势地位压人。 不过,谷令君今天的愤怒,也让袁少平心生疑问。为何谷令君会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而动怒。 其实,这就是两人从小接受过的教育差异所导致的。 袁少平,生在皇家,喜欢广交朋友又没什么皇亲贵胄的架子。 可他平时接触的人,不是贵胄,就是门阀世家。说白了,就是天生的上等人。 这是万恶的旧社会的存在的弊病,没办法。 反观谷令君,作为穿越者,又是那个世界的一名优秀军人。 尊重他人,锄强扶弱的优良品格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骨子里。 两人都没错,完全就是因为相互之间有着认知方面的差异罢了。 “殿下,我承认,刚才我情绪过激,冲撞了殿下。但是殿下,人都是爹生妈养的,都是有血有肉的,都是一样的!” “为何要分出个三六九等呢?难道人天生就有高低贵贱之分吗?” 谷令君的话,对于袁少平来说太过新奇,如果这话放到朝堂之上去说,估计立即就有大臣冲出去大喊! “放肆!尔等如此妖言惑众!这是大逆不道!”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人本来就分三六九等。 人家皇家之人,天生就高贵。你平民百姓,见了人家就得下跪磕头。 当然,袁少平却不这样认为。 他虽然知道谷令君说的话大逆不道,但是貌似挺有道理的。 袁少平从小就是一个不愿意以权势压人的皇子,他甚至觉得谷令君说的这些话,与他做人的道理基本吻合。 所以,袁少平没有说什么,而是继续饶有兴趣的听着谷令君的长篇大论。 “我承认,不管在何处,人人平等都是一句空话,大话!” “这个世界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去相互尊重。” “你是皇亲贵胄,我是扛着锄头的农户。但我们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 “你饿了要吃饭,我饿了也得吃饭。你渴了要喝水,我渴了也要喝水。” “大家都生而为人,凭什么皇亲贵胄门、阀世家的子弟,就可以天生享受!而那些平头百姓,就必须埋头劳作一辈子,还要为了生计省吃俭用!凭什么?” “难道就是因为你的老子,比我的老子有本事?” “有本事是你老子的,不是你的!如果给两者同样的机会,同样的资源,农户不见得会比那些贵公子们差多少!” “没有那些佃户们的辛勤劳作,没有那些底层士兵们拼命戍边,没有那些小商贩们去走街串巷。” “那些皇亲贵胄和门阀世家吃什么?喝什么?凭什么能够住在深宅大院之中坐享民脂民膏?” “这个国家是天下百姓的!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宗族的!” “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罢了!” 人无高低贵贱,只有分工不同。 袁少平仔细的咀嚼着这句话,心里一股异样的感觉逐渐升温。 良久,袁少平一拍桌子,大喊一声: “说得好!” 说话间,袁少平猛然起身,眼眸之中爆发出异样的精光! “小谷,你说的对!说得好!治国之道,本应如此,若得天下民心,须一视同仁!” “让百姓安居乐业,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百姓才会拥护你!” “民心所向之人,才可稳坐天下而不乱!” “说得好!小谷你说的太好了!” “老夫以为,你二人这是在痴人说梦罢了……” 听着两人不着边际的治国之道,沈炼终于忍不住给他二人浇了一盆冷水。 谷令君闻言,忽然想起自己如今身处的世界,不由的心生落寞。 “是啊,老师说的对,我们的确是在痴人说梦……” 即便是在以前的世界里,也并没有完全实现人人平等,更何况是在如今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之中呢? “不,沈叔叔你说的不对!” 袁少平神色激动的盯着沈炼和谷令君,那表情,仿佛是一个溺水之人,终于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 “我知道刚才说的很难实现,但是对的事情,就必须要有人去做不是吗?” “如果因为艰难,就不去做,那这件对的事情就永远都无法实现!” “我袁氏,也不是天生的皇族,如今坐享这大褚江山,不也是从大周手中夺下来的吗?” “千载的大周为何覆灭?我大褚还有大梁、南岳、大召为何要揭竿而起?” “我袁氏覆灭大周,只借助了四个字——民不聊生!” “说白了不就是百姓不再拥护他大周天子了,我袁氏才能够火中取栗,夺下这半壁江山吗?” 看着神色激动的袁少平,谷令君突然觉得他的身影有些模糊,在他的身上,似乎看到了前世某位伟人的身影! 谷令君原本的落寞,逐渐开始消散。 他接着袁少平的话茬继续说道: “在我的家乡,有一位古人说过‘君者,舟也。庶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 “说得好,说得好!” 袁少平听完这句话,一连夸了两句‘说得好’! “好一个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好一个君主是舟,百姓为水!妙哉,妙哉!” “还有一句,殿下,我认为更加精妙!” “快说!” “国家的领袖,就应该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 “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妙哉!妙哉!” 袁少平重复着这两句话,脸上的兴奋之色达到了顶点。 他是一个皇子,却不喜欢享受权势和地位,偏爱那些底层之人的鸡毛蒜皮。 那种小人物们身上的烟火气,让袁少平觉得踏实。 的确,你可以说他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或者就是上位者当的腻了,想换个活法寻求刺激。 可是自从来到这万安郡,袁少平就一头扎进了行伍之中,并且只和那些最底层的军卒打交道。 五年,整整五年的时间,袁少平将自己身上那份皇亲贵胄的气息,彻底的隐去。 现在,就算他站在你面前,自称他是皇子,不认识的人又有几个人会相信呢? 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 难道袁少平如今的所作所为,不正是走在这条路上吗? “令君,今日你与殿下的谈话,切莫要与第四人提起!” 沈炼虽然只是一个不闻世事的修行者,但是毕竟年龄和经历都摆在那。 他不在乎什么治国之道,但是他知道,今日两人的谈话,一旦落入他人耳中。 必定会在朝堂之上引起轩然大波! 不管是皇亲贵胄,还是门阀世家,势必会对二人群起而攻之,叫他们两人永世不得翻身。 因为两人的身份不是普通的平头百姓。 一个是皇子,一个是手握兵权的将军。 一旦二人今日的言论传入世间,传入百姓耳中,势必会造成大褚百姓的剧烈动荡。 更有甚之,会直接动摇大褚王国的国本! 四十八章 赵冦 “酋长,巡逻队来报,金帐王庭大军,正在向我部领地边缘集结!” “酋长,城外有金帐王庭的使者求见!” 两名凤部勇士,一前一后分别来报。 风於期挥手令其褪下,稳坐首座之上,面沉如水。 大巫风无量坐在次位,剩余凤部十五位万夫长依次排序,未有一人缺席。 这是大凤部落实力的象征,每一名万夫长,就意味着其麾下至少拥有一万铁骑。 这也是凤部这个外来户,能够稳坐万古里荒原三大部族之一的底气。 “酋长!多吉愿令麾下铁骑,与金帐王庭一战!” “酋长!扎央原令麾下铁骑,与金帐王庭一战!” “酋长!隆多……” 强敌压境,一众万夫长都纷纷求战。一时间,整个议事厅中一片叫骂与嘈杂! “安静!” 风於期一声冷喝,直接就让议事厅里的众人闭上了嘴。 转过头,看向身边的风无量,风於期想要知道他的意思。 大巫,是整个部族的主心骨,同样也是凤部最为睿智的人。 风於期不畏惧战争,但作为酋长,他不希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族民饱受战火的洗礼。 风无量闭着眼,好似是在闭目养神。 一众万夫长,都随着酋长,将自己的目光集中在了大巫的身上。 似乎是感觉到了众人的目光,那双闭合的双目缓缓睁开,露出其中灰白色的眸子。 “金帐王庭不是派使者来了吗?” 风无量的声音依旧平和,仿佛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令其动容一般。 如果谷令君此时在这里,一定会认为,风无量此时心里对那些万夫长,是得有多么的不屑! 人家都派使者来了,这些万夫长还一个个要带兵出去跟人死磕。 好,就算要死磕,也得清楚是怎么回事? 人家金帐王庭要是真打算跟大凤开战,没事在你领地边上搞这么大阵仗干嘛,直接派骑兵给你来个措手不及多好? 当然,风无量具体是怎么想的,就无从得知了。 反正这个凤部的大巫,历来就是那副和善且高深莫测的样子,让谁都猜不透他的心思。 风於期对一旁的亲随点点头,那人立即就跑出议事厅,去外传达酋长的族令。 “带使者!” 不久,一名身穿灰白色长袍的中年男子,被凤部勇士带进了议事厅里。 这人的衣着打扮,显然属于不东夷任何一个部族,甚至都不是大褚的服饰。 “召人?” 风於期见多识广,立即就说出了此人的身份。 “在下赵冦,拜见凤部酋长。” “大召宗室,皇室之人,看来你们大召已经与金帐王庭结盟了?” 风於期不是傻子,此时一个召人,而且还是大召宗室之人,出现在万古里荒原,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酋长慧眼。” 赵冦再次抱拳一礼,态度不卑不亢。 “在下赵冦,乃大召靖王,奉皇兄之命,特来万古里结交各位草原上的英雄豪杰!” 三国联手,依旧无法攻下大褚王国的一城一地,反而被大褚王国愣是拖成了持久战。 打仗拼的就是国力。 大褚勒紧裤腰带过日子,难道他们南岳、大梁和大召就能好到哪里去了吗? 三国的财政,都已经被战争拖累的出现了巨大的赤子,若是再如此坚持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三国联军内部就得先分崩离析不可。 其实,之所以这么久,才想到与身在万古里的东夷人结盟,是有原因的。 三国再怎么与褚开战,充其量大家就是窝里斗,毕竟之前都是大周的诸侯,也算是同宗同源的本家。 可是要是与荒原上的东夷蛮子结盟…… 说实话,不管三国哪一国的官家,都有点抹不开面子。 这就像谷令君之前的世界里的那些村子一般, 一个村子,一旦出现两大姓氏,双方之间少不得为了权利和利益争执一番,更有甚之会大打出手也是常见。 但是即便不管两家的积怨有多深,一旦有外人介入,两方势力马上就会合兵一处共御外辱! 三国联军和大褚的关系,也类似这般, 大家好歹之前都在人家大周皇室手下当过差,如今虽然已经各自自立门户,但好歹也有些同袍之谊不是。 现在,要他们联合外人去攻打大褚,面子、里子都过不去啊。 那么就有人问了? 那特么你大召的使者跑来万古里搞毛线啊! 其实这都是误会。人家赵冦来荒原,原本就是打算找凤部结盟的。 毕竟凤部之前也是大周的名门望族,并且还跟大褚皇室是世仇,与凤部结盟,共同围攻大褚,不算吃里扒外。 想法很丰满,现实却挺骨感。 你以为你想跟谁结盟,就可以跟谁结盟吗? 当人家金帐王庭是什么了?人家难道就不想吃一口大褚这块又肥又香的大肉吗? 结果就是,赵冦还没到达凤城,就已经先被金帐王庭的骑兵给截留了! 赵冦不是傻子,在大召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亲王,可在万古里荒原,他就是个屁。 好,屁也挺厉害,最起码还能熏死个人。 可万古里荒原太大,他这个屁还没臭到别人,就已经被荒原上的狂风给吹散了。 其实说白了,他赵冦要是不答应与金帐王庭结盟,就得嗝屁着凉! 人家赵冦多惜命啊! 家里的一堆夫人还等着他回去温存呢,可不能为了讲个劳什子民族气节,把小命给丢了。 就这般,大召的亲王,变成了金帐王庭的使者。 “召人竟然做了蛮人的使者,是你家皇兄的意思呢?还是你觉得人家金帐王庭的小娘子漂亮,入赘金帐王庭,给腾格尔立格当女婿了呢?” 风於期明摆着就是在羞辱赵冦,丝毫不在乎对方一国亲王的身份。 其实再往前三百年,赵家的确也不如风家在大周的地位高。 面对如此羞辱,赵冦恼吗?生气吗? 那特么能不生气嘛! 可生气又能怎样?他还不是得乖乖的忍着?正所谓形势比人强。 他赵冦是迫于无奈才做了金帐王庭的使者,原因就是怕死呗。 可能够左右他生死的,可不止金帐王庭一家,人家大凤也同样可以。 赵冦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主,你羞辱我,我就权当没这回事呗,该赔笑脸还得陪着不是。 “酋长说笑了,在下也是迫于无奈,正好又受到东夷大汗的委托,也就顺水推舟了。” “酋长不愿与蛮人结盟,可以与我大召结盟,共同讨伐褚国袁氏!” 赵冦心里其实早就在骂街了。 讲话了,你们大凤有个毛的民族气节啊! 家都搬到人家东夷地盘上来了,现在还装个球啊! 完全就是当了婊子,还得给自己立个贞节牌坊! 赵冦这么想,其实也怪不得他。换成是谁,恐怕都会是这种想法。 世人都误会了风家,误会了大凤部! 人家大凤,迁徙入万古里三百年以来,其实一直在恪守身为一个大周子民的责任。 几百年里,凤部虽然与大褚的袁氏为世仇。 却从未像那些万古里本地土着那般,让自家的骑兵化妆成马匪,去褚地劫掠百姓。 凤部的勇士,与大褚的军士的确时有摩擦,但凤部的骑兵,从不为难大褚的百姓。 毕竟三百年前是一家,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那。 四十九章 借道 “他袁氏是大周的窃国大盗,难道你赵家就不是了吗?大周覆灭,就没有你赵家的份吗?” 风於期目光冰冷的盯着赵冦,言语中充满了挑衅。 风家世代忠良,一直对大周忠心耿耿。可如今大周已经灭亡超过了两三百年之久,风家难道还真的会为一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继续保持着愚忠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风家恨的是,将他们家族逼到这荒原之上的四位诸侯罢了。 三百年前的大周,天子无能,昏聩无道! 天子无能,遭殃的是百姓。 就算是没有袁氏、赵氏这几大家族的揭竿而起,大周迟早也得步入灭忙。 这是天下大势,他风家也无能为力。 但是,在那场纷乱之中,风家却是遭受伤害最大的一个门阀。 别人都认为他风家,是大周的死忠,想要灭周,必先屠灭风家。 说实话,这可是无妄之灾呀! 你们打之前,总要先问一声。 凭什么觉得当时的风家最得大周皇室的信任,就得先将矛头指向人家呢? 怎么就没人问一问人风家,是不是也对大周的皇室怨声载道呢? 是不是愿意跟大家伙一起,揭竿而起呢? 结果就是,没有任何人问,就直接将风家列入剿灭名单之中。 这事儿,其实就是当年的袁氏故意为之。 当年,风家无论是权势和实力都强过袁氏,万一人家风家也跟他们一般,拉起伐周大旗。 说不得,如今大褚的皇室,还能不能是袁氏,都不一定! 还好当年的风家家主才智过人,才得以在为难之际,救家族于水火之中。 最后,被逼无奈的风家,全族跑到万古里荒原,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才得以保全自身。 其实袁氏当年是想过斩草除根的,但那时候天下未定,各家本来就是貌合神离,说白了起义,完全就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好不容易将大周覆灭,各诸侯世家组成的联军,还不得赶紧争夺自己的既得利益吗? 谁还有功夫管什么,所谓的大周忠良风家。 只有袁氏觉得,风家未灭始终是一个威胁。 可奈何,他袁氏也没时间理会已经跑路到荒原之上的风家了。 因为诸侯联军内部干起来了! 是的,几大诸侯和门阀世家的联军,自己跟自己人打起来了。 为的就是要争出个眉眼高低,看看到底谁才有能力,代替大周皇室来管理这个天下。 这不,这一争,就是整整三百年未出结果! 这也就有了后来的大褚、南岳、大召和大梁四国之间的纷争。 面对风於期的质问,赵冦倒也光棍,仰头微笑负手而立。 “酋长此言差矣!” “当年周康帝昏聩无能,把个偌大的国家搞得乌烟瘴气,百姓民不聊生,我赵氏领正义之师讨伐大周,救万民于水火,这是顺应民意!” “何况,我赵家先祖,原本就不同意袁氏对风家出手,但奈何当年袁氏势大,我赵家先祖只能屈从!” “如今,他褚地的袁氏已是穷途末路,酋长何不放下芥蒂,与我赵氏联手,共同铲除袁氏这颗毒瘤!还天下万民一个朗朗乾坤!” 赵冦讲得是慷慨激昂,为了拉拢风家,是晓之以莉动之以情,那绝对是费尽了口舌! 当然,他赵冦也不可能天真到认为,凭借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就能够让凤部立马与自家合作。 其实对于赵冦来说,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 就算凤部不同意结盟又如何? 无所谓,不是还有金帐王庭在吗? 是的,和蛮人合作不地道,但是只要自己一方不承认,谁又能说什么呢? 只要战争打赢了,以后的事情都好说嘛。 大不了再狠狠心,跟蛮子打一丈,把他们给赶回万古里荒原就好了。 说穿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风於期在沉默,风无量也没说话,整个议事厅内,一众凤部高层都在沉默。 瞬间,整个议事厅落针可闻,空气中充满了压抑。 赵冦昂着的头颅,有点微微酸涩。 表面上的平静都是装出来的,虽然身为大召的亲王,可是毕竟这里没人会把他这个身份当一回事。 其实,金帐王庭既然已经打算派兵伐褚,赵冦身为大召亲王的任务就已然完成。 大凤是否愿意合作,对大召来说,已经不在那么重要。 但是对于赵构本人来说,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 他现在的身份,是人家金帐王庭的使者…… 这就尴尬了。 要是完不成人家腾格尔立格的任务,出去的下场肯定不用多说。人家东夷的天可汗,才不管你是哪家的亲王呢。 长久的沉默,让赵冦觉得有些喘不过气。 这同意与否,倒是给个痛快啊,这般无声,到底是为何呢? 可赵冦也不敢说,也不敢问,人家不出声,他就只能一直等下去。 又过了良久,坐在次位的大巫风无量终于开了口。 “说说腾格尔立格的条件。” 和聪明人打交道的好处,就是你不用拐弯抹角,所有的铺垫在人家眼里都形同虚设。 赵冦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因为开口讲话的是凤部的大巫。 大巫在凤部之中有绝对的话语权,连酋长在做某些重大决定之前,也要征求他的意见,这已经不是秘密。 人家现在既然点出了问题的根本所在,就代表着这件事,还有谈的余地。 外交辞令就是这般模棱两可,但是如果对方不想谈,压根连这般模棱两可的话都不会说。 赵冦咽了口吐沫润了润嗓子。 进来这么久,又说了这么多话,嗓子早就要冒烟了。 这大凤也是,人家赵冦好歹是个亲王,来了不看座也就罢了,连口水都没让人家喝,属实有违待客之道。 可赵冦敢说吗?他不敢,所以他忍着! “金帐王庭的天可汗的意思,如果凤部不愿参战,可以保持中立,但必须要让一条路出来。” 赵冦的声音有些干涩,但是脸上依旧保持着谦卑的笑容。 “借道?” 风无量反问。 赵冦一愣,然后继续堆笑,并再次回复。 “是的,大巫先生,这就是金帐王庭的意思。” “当我凤部之人都是傻子吗?!” 风於期眼神之中满是怒意,手中的银质酒杯被他生生给捏成了一团银锭子! 也怪不得风於期会愤怒。 借道,说得简单,但是若是凤部真要借了,那影响可就大了去了。 首先,金帐王庭借大凤的道,攻打大褚的城池,这本身就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 褚人这边完全可以认为,大凤已经和金帐王庭结盟。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人家大褚都已经这般认为了,你大凤还能够保持中立吗? 这场仗,若是金帐王庭打赢了,那肯定不会放任一个,不听调遣的强大部族在万古里继续待下去。 打输了,人家褚地的袁氏,肯定也不会放过他风家! 这道一旦借给了金帐王庭,那凤部就算是直接卷进了这场战争之中。 也可以换句话说,他凤部就直接变成里外不是人的众矢之的了。 凤部又不是傻子,这道,他们会借吗? 不会! 风无量笑了,笑的很温柔,却那般肆无忌惮。 赵冦有些尴尬,不知道眼前这个大凤实际意义上的掌权人,为何会这般不合时宜的大笑。 按照正常流程,不是应该勃然大怒才对吗? 可人家笑了,自己不笑也不合适不是。 于是赵冦也跟着笑了,只是那强行挤出来的笑脸,真真是比哭还难看得紧那。 突然大巫的笑声戛然而止,从座位上猛然起身! 这般动作,让本就紧张的赵冦,身体不自觉的一个踉跄,向后退了一步才站稳。 “多吉!” 大巫风无量,脸上那往日的温和消失了,原本给人那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变成了寒冬腊月时节,荒原上最冰冷刺骨的罡风! “我凤部有多少可上马作战的勇士!” 多吉起身,右拳紧握狠狠锤击在自己的左胸之上。 “大凤有二十万精锐铁骑!” 风无量点头,灰白色的眸子转向赵冦,向前猛然迈出一步,手中的权杖狠狠得砸在地面的青石板上! “扎央!” “在!” “如今强敌压境,你可敢带你麾下铁骑与之死战!” 扎央没有立即开口答话,先是如同多吉那般,右拳锤击左胸,然后缓缓从腰间抽出了自己的马刀。 伴随着马刀出鞘,尖锐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响彻整个议事厅。 “老子的弯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说得好!” 风无量大吼,脚下再次踏出一步! “我大凤的勇士们可曾畏惧过战争!?” 风於期闻言起身,从腰间抽出马刀举过头顶,高声呐喊! “凤凰之火燃烧苍穹!” 十五个万夫长,以及议事厅内的一众侍卫,纷纷拔出腰间的马刀,齐声呐喊! “大火!大火!大火!” 五十章 狼烟起(上) 赐索草原西北边缘,由三十万铁骑组成的大军,如同遮天蔽日的黑云一般,给万古里荒原上增添了一块危险的斑点。 大军的中军,是一支特殊的骑兵。 这支骑兵不多,也就只有寥寥数千。 但别看人数不多,气势上甚至不输于周围的数万铁骑。 这些骑兵大半个身体都覆盖在精铁盔甲之内,手中的武器,也不是东夷族骑兵常用的弯刀。 他们手中的兵器,是类似镰刀一般的巨大弯刃!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坐骑,竟然是清一色的荒狼! 没错,不是战马,而是荒狼,荒狼谷里的那些如同野牛一般大小的荒狼! 这就是金帐王庭的狼骑,传说中可与大褚玄甲重骑相抗衡的强大骑兵! 一众狼骑中央,停靠着一辆巨大的车架。 这辆巨型马车,由三十匹战马牵引,巨大的车身之上,拖着的是一个奢华的大帐。 灰白色的油毡闪着淡淡的金光,一只用金丝纹绣的苍鹰活灵活现,仿佛正在九天之上展翅翱翔! 大帐之内,腾格尔立格悠闲地坐在金色王座之上,品尝着香醇的马奶酒。 “大汗!” 一名披甲持刀的壮汉进入大帐,跪地行礼。 腾格尔立格示意其起身,将自己手中的酒馕丢给来人。 来人接过酒馕也不客气,直接仰头豪饮几大口。 喝完马奶酒的壮汉,用袖子随意的擦了一把胡子上残留的酒渍,双手将酒馕递还给腾格尔立格。 “大汗,凤部的骑兵开始集结了!” 腾格尔立格微微一笑。 “看来那赵冦和风於期谈崩了。” “那就是个贪生怕死的废物,属下不明白,为何要与那凤部谈判?为何大汗不让我王庭的铁骑直接碾压过去!” 腾格尔立格缓缓起身,同时从身前的小桌上,端起一盘雪融果,递给壮汉一颗,自己也同样拿起一颗,边吃边说: “乌恩其,敌人的敌人,虽然不一定是朋友,但是一定不是敌人!” 乌恩其点头表示赞同,但随之又出声询问。 “可是大汗,如今凤部骑兵正在集结,已经形成与我大军的对峙之势,大汗的计划怕是……” 腾格尔立格摇摇头。 “无妨,原本就没打算凤部会同意我大军借道的要求。” “那可汗为何还要让大军在赐索草原边缘集结呢?” 乌恩其不解。 腾格尔立格没有立即为其解惑,而是对其询问道: “托木里到哪里了?” 乌恩其赶忙回答。 “铁勒酋长的五万骑已经穿越库库里盆地,到达阙客山下!” 腾格尔立格将吃的只剩下核的雪融果随意丢掉,缓缓开口。 “我们一起在这里等托木里的好消息即可。” 腾格尔立格的三十万铁骑,原本就是一个烟雾弹,为的就是将所有人的目光全部吸引到自己身上,掩护托木里的五万铁骑攻打永山县! 那里,才是他腾格尔立格的真正目标! 原本,最初的计划,是挑起凤部与褚人之间的争斗,然后借凤部之手,削弱褚人在西北的军力。 但人家凤部不上当啊! 人家的大巫直接亲自出面,与大褚的威远伯,也就是顾春江谈判,成功化解了金帐王庭的阴谋。 但对于腾格尔立格来说,这其实也在意料之中。 凤部能够以外族人的身份,立足万古里荒原之上。 靠的不仅仅是手里那二十万悍勇的铁骑,历代大巫出色的智慧与谋略,同样是凤部的立足之本。 腾格尔立格与普通的东夷蛮子不同,此人有一个神秘的老师,从小便精通纵横之术。 相比于那些只懂得喊打喊杀的东夷蛮人,腾格尔立格更像是一个满腹韬略的政客,血液里流的全都是阴谋诡计。 这就很可怕了。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 不怕流氓个头大,就怕流氓学文化! 一个睿智且满腹韬略的统治者,手里还握有世上规模最大的一支骑兵军团。 腾格尔立格的出现,让东整个夷族,不再是那个荒原上茹毛饮血的野人部落,而是已经开始有了一个强大帝国的雏形。 况且腾格尔立格是有野心、有抱负的! 此人励志要做天下的大汗,要让自己麾下的铁骑,踏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这世间所有的异族,全部臣服于他腾格尔立格! …… 定西堡,位于一线天峡谷出口位置,堡寨依山而建,易守难攻,可称得上是一座坚固的堡垒,也是永山卫下辖的两座堡寨之一。 由于永山卫大营兵力短缺,定西堡的守军,与之前的烽燧堡一样,只有一个营的军士。 新上任的都头梁术,自从军起,便在宋江手下做事,后又给宋江做过亲兵,算是宋江最为信任的下属之一。 要说他能升任这个都头,还得感谢谷令君。 要不是宋江通过谷令君,抱上了威远伯这条大粗腿,从护城校尉,直接升迁成为了永山卫都尉。 梁术此时,怕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队正。 当然,一个小小的都头,在那些大人物眼里,的确算不得什么。 但是,对于这些在西北边陲戍边的穷苦当兵的来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步登天。 就别提那些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讲的好处,单单是一个都头一年的俸禄,可就是白银一百两啊! 要知道不管在大褚哪个郡,一百两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何况,定西堡不同于烽燧堡,这里的地理位置,完全可以让其中驻守的军卒高枕无忧! 吊桥升起,大门一闭,任你门外有一万大军,也别想在短时间内攻破定西堡! 反观烽燧堡,地处平原之上,除了以堡寨为依托防御,根本就没有任何地利上的优势。 如果遇到大军围城,要么就提前弃堡跑路,要么就只能为国捐躯了! 这也是谷令君到烽燧堡任都头之前,那里为何会兵源短缺的重要原因。 没办法,当时在烽燧堡当兵,投胎率太高了! 可如今,梁术只有羡慕烽燧堡的份。 你看人家烽燧堡的都头吴国忠,表面上跟他梁术一个品级,可实际上人家麾下正规军卒超过一千! 这还没算那些辅兵和民夫营。 另外,人家还是谷将军的亲信,专门负责帮谷令君看管那座日进斗金的盐坊。 这可是个肥差啊,多少人都眼红的紧! 可是谁敢有意见,就算有意见谁敢提出来?没人敢吱声! 开玩笑,要是有人敢说一句谷令君的不是,不用谷令君自己动手,都尉宋江就得先给丫灭了不可。 人家宋都尉,可是将谷令君当成了自家前厅里供奉着的神像,恨不得天天焚香颂德,保佑谷令君平平安安。 他也好跟着继续沾光,还能再升个一官半职的,也不是没可能。 这梁术虽然是新官上任的都头,但是自从到了这定西堡,却没烧那该有的三把火。 无他,这里的军卒,好多跟他都是同乡,更有甚之,有个队正跟他还是同村一起长大的发小儿。 大家不是沾亲就是带故,军卒们也不可能如同庄老六那个刺头一般,刁难新上任的梁术。 于是乎,梁术自己也就得过且过,平时管理治军方面,也就稍微有些懈怠了。 这不,这才晌午,那些值守的军士,一个个都是懒懒散散,更有甚之竟然倚着城墙昏昏欲睡。 这要是在烽燧堡,不用谷令君出手,庄老六一脚就得给丫飞出三米! 但这里不是烽燧堡,梁术也不是庄老六,更不是谷令君。 突然,一名靠着城墙昏昏欲睡的军士,觉得他倚靠的墙面,正在微微颤抖。 开始,他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但不久,颤抖的感觉越发严重。 军士的睡意消散了几分,有些狐疑的看着城墙之上的一块小石子。 只见那颗石子,正在有韵律的左右摇晃。 军士伸手拿起石子,就想丢到城下去,可刚一抬头,他就愣在了原地。 这名军士望着远处的荒原,表情先是错愕,然后变成不敢置信,最后定格在了惊惧之上! “敌袭!” 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从军士干涩的嗓子中吼出,仿佛是用尽了吃奶的气力! 五十一章 狼烟起(中) “敌袭!” 随着这声撕心裂肺的呐喊,定西堡所有军卒都陷入了短暂的混乱之中。 定西堡里的,都是些老爷兵和关系户,哪里见识过真正的敌袭,平日里怕是连蛮子的小股马匪,都很少见到。 要不然为何只有关系户,才能进入定西堡军营? 还不是因为这里易守难攻,东夷蛮子不敢打这里的主意嘛。 说白了,就是安全呗。 但是今日,他们碰到的不是马匪,而是真真切切的东夷族大军! 一万铁骑有多少? 作为一个数字,一万,对于一个国家,一个部族来说都不多。 但若真要是一万人一起出现,放眼望去,完全可说是人山人海。 何况,正在列队进攻定西堡的,不是普通的一万人,而是一万铁骑! 试想,一万名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哪怕只是一次马蹄落地的震动,都能够造成一次小型地震。 梁术慌张的跑上了望塔。 待到看到远处那黑压压的大片骑兵之后,饶是他从军多年,也彻底蒙圈了! “都……都头,我们该咋办?” 身旁的一名军卒,声音都在颤抖,说实话,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识到如此大的阵仗。 军卒的话,将梁术从慌乱中惊醒。 “收吊桥!关闭堡寨大门,备战!” “快……快,快去,点狼烟!” 身边的军士,接到命令,连滚带爬的跑下了望塔去执行了。 “直娘贼!” 梁术一拳重重的砸在青色的城砖之上,眼中的慌乱渐渐敛去,一抹狠厉浮现其中。 “二子!让所有弓箭手都准备好!让老三带人把堡寨的大门再给老子加固一遍!” “还有,马上派传令兵去永山卫报信!” “蛮子来了!” 梁术好歹是从军多年的老卒,虽然没有经历过这么大规模的战斗,但以前也没少跟蛮子的马匪打交道。 梁术知道,自己手里的这座定西堡里面,守军和辅兵加在一起,也才堪堪七百人。 但好在,这座堡寨占尽了地利优势,兵力上的确悬殊,可对方要想攻陷定西堡,怕是也得费上一番手脚。 一天,只需要一天的时间!永山卫大营的增援就能到达定西堡! 说实话,以七百军卒,硬抗对方上万铁骑的攻击,还要坚持一天的时间,这很难、很危险。 但同时,他也清楚,这是一次机会,一次立功升迁的机会。 只要自己能够守住定西堡,那么自己和自己手下的这些军卒,都会获得难以想象的军功。 相反,一旦自己不战而退,那下场就…… 想到这里,梁术缓缓转头扫过那些正在紧张备战的军卒们。 他不知道,这一战之后,堡寨里面的这些袍泽还能有多少人活着。 也许,下令弃堡,这些人还能借助山林的掩护,多活下去一些,但是自己呢? 一旦下达这个军令,他梁术就只有被砍头的份了。 “对不住了兄弟们!” 看着自己的这些同乡袍泽,梁术在心里对他们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梁术把心一横,一股凶利从他周身腾起! “辅兵营,将大盾全部抬到高台上,弓箭手盾后准备,今天老子要让这些蛮子们知道,大褚的爷爷们,不是好惹的!” 烽燧堡,盐坊门口,十几辆大车刚刚装载完毕,吴老狗与盐坊的账房先生正在清点货物数量。 “一共一百三十五担,一分不差!” 账房先生用毛笔蘸着朱砂,在账本上填好数字,将账本交到了吴老狗手里,示意他再核对一遍。 这是惯例,为的就是不出岔子。 吴老狗接过账本,刚想翻看。 突然,一个小黑点出现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 吴老狗眯眼观瞧,发现那是一名骑兵,从身上的甲胄可以判断,那一骑正是突袭尖哨无疑。 不对啊,自己昨天才刚派出去两队人打秋风,怎的这么快就回来啦? 好,就算是回来也不应该只有一人啊? 可是当那一骑由远而近逐渐清晰之时,吴老狗脸上诧异的表情逐渐凝固成为愤怒与凝重! 因为那一骑之上的尖哨,已然是身受重伤,一只手臂已经消失不见,背后还插着两只箭矢! “快救人!” 吴老狗赶紧招呼周围军士,上前救助那名突骑尖哨。 受重伤的尖哨,吴老狗自然认识,这是之前烽燧堡的老人,是最早就跟着他和庄老六混的兄弟。 “军……军……军师……” 尖哨见到吴老狗之后,一直吊着的那一口气终于卸去,身体再也支撑不住,直接从马上滚落了下来。 还好前往救助的军士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这名尖哨,否则要是背部着地,身后的箭矢再来个二次伤害,估计这人的小命肯定是保不住了! 吴老狗也已经赶了过来,他蹲下身焦急的检查着自己部下的伤势。 “怎么回事?其他人呢?” 此人身上的伤,必定是蛮子骑兵造成的,这点毋庸置疑。 但是能够让自己手下的尖哨受伤如此严重,那必定是遇到了蛮子的大批骑兵。 可是这也不合理啊,自己的这些手下不是傻子,遇到难以应付的敌人,应会第一时间选择避开呀? 这才是吴老狗最为不解的地方。 “军师……蛮子……蛮子的……大批骑兵正在向我大褚……边境开进,至少有数……数万之……众!” 这名尖哨断断续续的说完自己想说的话,脑袋一歪,直接断气了! “兄弟!” “兄弟!” 周围众人全都眼眶一红,惊呼出声。 他的伤实在是太过严重,已经回天乏术了! 这名尖哨身受重伤,又骑马奔袭了一夜,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能够坚持到现在,完全靠的就是最后那点意志。 现如今,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没有了那口气的支撑,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大家都沉浸在悲愤之中,但是吴老狗却不可以。 因为一件更重要的大事,他必须马上禀报身在永山卫的谷令君! “所有人披甲备战!点狼烟!” 数万铁骑是个什么概念,吴老狗没见过那么大的阵仗。 但是他却知道,整个永山县全部守军都算在内,只有四千两百人,并且还有一千多是刀都拿不稳的新兵! 派传令兵已经来不及了,吴老狗直接选择了最快的传讯方式,鹰隼! 飞鹰传讯在这个世界,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 因为想要驯化一只鹰隼,那就要付出巨大的财力和人力,所以每一只负责传讯的鹰隼,最少价值百金! 也就是谷令君这号开盐坊赚钱的军头财大气粗,别人怎么可能用得起如此贵重的传讯工具! 吴老狗能够被手下的军卒们尊称为军师,可不单单是因为他之前考中过秀才。 识文断字,满腹经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无论是智谋以及带兵的手段,都对得起这两个字。 从吴老狗收到消息之后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就不难看出,此人遇事之后处变不惊,处理紧急事件有理有条。 先是第一时间传讯永山卫以及组织堡寨的军卒积极备战。 其次,就是派出了一小队护卫,护送盐坊的一众工匠和物资迅速向县城转移。 事实证明了谷令君的知人善任。 如果换做是庄老六做这个烽燧堡都头,绝对不可能将事情做到如此的面面俱到。 盐坊才是永山卫大营的经济命脉! 一旦盐坊这些工匠出了意外,哪怕这场仗打赢了,永山卫大营日后想要重新建立一个盐坊,怕是也是需要很久时间。 五十二章 狼烟起(下) 阙客山下,进入大褚永山县的必经之路上,数万铁骑浩浩荡荡。 被铁骑拱卫在其中的,是各种大型的攻城器械。 投石机、攻城云梯、撞车应有尽有! 五万铁骑,兵分两路。 一路一万骑兵,已经先一步奔赴一线天的定西堡,其目的,便是声东击西,吸引永山卫大营中的军卒前去增援。 而托木里自己,则领四万铁骑,外加金帐王庭三千精锐狼骑,携精良攻城器械,直扑永山县! 其实,按照托木里的意思,这样的布局完全没有必要。 根据探子的消息,永山卫大营之中,兵卒拢共也就四千多,即使有城墙堡寨作为依托,想要阻挡五万铁骑攻城,属实是天方夜谭。 奈何,这是金帐王庭天可汗的意思,托木里只得无条件服从。 攻打定西堡的一万铁骑已经到位,堡寨里的狼烟早已升起。 按照时间推算,等他带着麾下的四万大军赶到永山县之时,县城里的守军至多还剩下两千。 本来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奈何人算不如天算。 大军行军途中,竟然碰到了两队大褚的突袭尖哨! 托木里立马派出数百精锐铁骑,对这两队尖哨展开了围追堵截! 哪怕托木里再怎么傲慢,也知道,若是让这二十几个尖哨跑了,之前的一切计划就将落空。 虽然整个永山卫大营依旧兵力不足,可一旦褚人有所警觉,将所有的兵力全部收拢至县城内固防。 那么,攻破永山县所需要的时间,必定会增加。 届时,万一要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坏了天可汗的大事,他就是死一万次也是难辞其咎! “酋长……” 负责追击尖哨的,是托木里自己的亲兵,其领队更是一名金身境武者。 “都宰了吗?” 托木里有些急切,只要对方有一人漏网,那么他就得改变整个部署。 亲兵领队惭愧的摇了摇头。 “跑了一个……” “废物!” 托木里勃然大怒!恨不得立即抽刀,给眼前这个混蛋领队来个痛快的。 但他还是忍住了。 战前斩将,乃是军中大忌,就算托木里如何愤怒,作为大军统帅的他,也不能由着性子胡来。 事已至此,此时再去追究责任,已是无用,最重要的是,大军必须马上加快行程,以最快的速度围攻永山县。 也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挽回失误。 如果,给永山卫的褚人军卒足够的时间准备,那么托木里攻破永山县便需要更长的时间。 他,拖不起! “大军全速前进,最晚明天,我要看到永山的城墙!” 托木里是真的急了,当初在腾格尔立格那里,他可是立下过军令状的!说要在十五天之内攻下永山! 本来按照计划进行的话,应该是问题不大。 可现在出现了变故,能不能如约履行承诺,就要两说了。 其实,东夷选择攻打永山县,本来就是一步险棋。 因为永山对于善于骑兵作战的东夷各部来说,并不是一个最好的去处。 本就地处半山区,再往东南便进入了泰华山脉,一旦进山,骑兵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既然永山县不适合骑兵作战,又不是重要的战略目标,为何还要如此大动干戈攻打这里呢? 褚人将领,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能够猜出东夷这五万骑兵到底目的何在。 漕运发达的源河县! 说白了,一旦开战,东夷大军的战略意图马上就会暴露。 他们想要借助源河渡口船只,一路直奔大褚中原腹地的作战意图,将世人皆知! 所以,时间上拖不得,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永山,直扑源河。 不然,等褚人回过味,提前将源河渡口的船只全部调走或摧毁…… 之前所计划的一切,将全部化为泡影! 届时,就算腾格尔立格,执意带三十万铁骑继续攻打西山郡。 没有托木里这五万铁骑的里应外合,褚人便可从容的调兵遣将,将腾格尔立格的大军,据敌于西山郡之外。 如果褚人再咬咬牙,发发狠! 甚至可以给侵入源河的五万东夷骑兵包个饺子,慢慢将其围困致死。 反正源河地处山区,又有漓江这道天险阻隔。 到时候五万铁骑,就是五万名牵着马的步兵,根本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战力。 永山县,谷府。 前几日,永山卫收到了第一批三十架诸葛连弩。 这些日子,谷令君一直住在永山卫大营中,督导那些老卒们与连弩的磨合。 一旦永山卫大批量装备连弩,这些老卒将作为骨干,训练其他军卒。 一连几日的强化训练,效果显着。 三十架连弩,一百二十名老卒,全部达到谷令君预设的标准。 这让他欣慰之余,也多少有些疲惫。 毕竟带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工作都必须亲力亲为,这是他谷令君的带兵之道,也是那些军卒们信服他这个年轻军头的重要原因。 训练告一段落,谷令君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县城的府邸。 赫舍里老早就站在大门外等着谷令君的归来。 倒不是两人心有灵犀,而是这丫头每天都会站在门口张望,盼着自家先生回家。 自从为谷令君穿上旗服之后,赫舍里已然将那个年轻的军头,当成自己的丈夫。 虽然谷令君一直不承认这门荒唐的亲事,但对赫舍里来说无所谓,她自己认定了就好。 反正她也不需要任何名分,只要能够呆在谷令君身边就足够了。 “先生,奴帮您把靴子脱了,泡泡脚。” 赫舍里从身后的月儿手中接过木盆,放到谷令君脚边,俯身便要帮谷令君脱鞋。 谷令君赶忙躲开。 “不是说了不用这样吗?我自己又不是没手没脚,怎的泡个脚还得要人侍候?” 谷令君不习惯被人伺候,他毕竟是个穿越者,想要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不习惯是一回事,可当谷令君对上赫舍里那双闪烁着期待之光的美眸之时,终究还是妥协了。 面对那么一双水汪汪的迷人眸子,相信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在一瞬间沦陷。 无奈,谷令君只得缓缓伸出了双脚。 赫舍里开心的笑了,这一笑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倾国倾城,看得谷令君一阵心神荡漾,赶紧闭目默念四字真言。 小侍女月儿,呵呵一笑,打趣道: “呀,将军怎的脸红了呢?” “哪有?” 谷令君赶忙用双手搓了搓发烫的脸颊,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尴尬。 自己家里的这些侍女们,全都被他给惯坏了,现在真是没大没小的,连自家将军的玩笑也敢开了。 不过,这就是谷府的日常。 那些谷府的侍女杂役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习惯之余,大家心里对于谷令君这个将军大人,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爱戴。 或者说在大家的心中,谷令君已是如他们至亲一般的存在。 谷府上下所有下人都一致认为,能够在谷府做活,一定是上辈子积了大德! “头儿!头儿!” 正当谷令君的双脚,即将没入温热的木盆之际,庄老六那粗狂的叫声不合时宜的响起! 庄老六急吼吼的直接闯入房中,单膝跪地大声禀报: “头儿!定西堡告急!” 还没等谷令君有所反应,另一名亲兵紧跟着冲入屋中。 “启禀将军!收到烽燧堡飞鹰传讯!” 谷令君眼神一凝,心道不好。 能够让吴老狗使用飞鹰传讯的,定然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再结合刚刚定西堡告急的消息,只有一个可能…… 东夷蛮子大军压境了! 五十三章 大战将至(一) “靠墙趴下,都趴下!” 头顶漫天呼啸的巨石,如冰雹一般砸在定西堡的城墙上、房舍内、窝棚里。 梁术躬身快速穿行在城墙的各个垛口之间,指挥着一众军卒,躲避着东夷大军投石车的攻击。 定西堡里都是些老爷兵,真正和东夷马匪打过交道的老卒不到一百。 这些军卒哪里见识过这般大的阵仗,大部分还处在恐惧和不知所措之中。 也亏得有那一百多个上过战场的老卒,不然人家东夷蛮子第一轮的投石攻击,就得摧毁这些老爷兵们的心理防线。 “兄弟们听我说,蛮子的投石车一旦停了,就意味着攻城即将开始。” “我知道弟兄们都很害怕,我梁术也是人,我一样也怕!” “可害怕没用,咱们就是降了,那些蛮子也会把咱们赶尽杀绝!” “我知道,有很多人已经萌生了退意!” “但各位兄弟应该清楚,能不能撤走暂且不提,若是丢了这定西堡,我们的下场会怎样?” “临阵脱逃,乃是大罪,是要满门抄斩的!”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各位何不死守定西堡,或许还能死中求存,获得一线生机!” “一天,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只要永山卫大营的增援到了,我们就是大功一件!” 生死之前,能够有勇气直面死亡之人,不是没有,但绝对不是多数。 以七百对一万的悬殊差距,可以说堡寨里的军卒都知道,他们现在的处境,完全是九死一生。 唯一的生路,便是永山卫的援军。 这需要他们在定西堡中坚守至少一天的时间。 这一天说长不长,可是面对东夷蛮子一万大军的攻城部队,一个只有区区七百人的堡寨,想要坚守一天又谈何容易? 尤其是定西堡中,大部分还是没上过战场的老爷兵。 说实话,梁术已经快要绝望了。 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大战之中主将怯战,那对底下的军士而言,无疑将是最致命的打击。 两军对垒,兵力、装备虽然都是一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同时,气势以及军士临战之时的信念,也是军卒们决胜沙场之上,最根本的依仗! 说话间,蛮子的投石机终于停止了抛投。 堡寨之中已然是一片狼藉,许多房舍和窝棚都被巨大的石块摧毁。 至少有十几名来不及躲避的军卒,被石块砸中当场殒命,二十几名士卒,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也亏得有那一百多名老卒的存在,不然这些老爷兵的伤亡将会更大。 “弓箭手准备!蛮子要上来了!” 梁术趴在城墙的垛口处向外观察,堡寨之外,大批骑兵正在缓缓推进,而那些骑兵之后,则是几辆巨大的攻城云梯。 “直娘贼!弓箭手,主要目标是那些大型的云梯,刀斧手准备,绝不能让一个蛮子踏上我们堡寨的围墙!” “诺!” 周围一众老卒纷纷应声。 大家都不是生头,都知道,一旦蛮子攻上城墙,那就代表着堡寨即将失守。 说什么为了大褚那些大话,都是骗人的。 哪怕是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他们这些人也必须死战、死守! 烽燧堡 吴老狗正在组织一众军卒,在堡寨之外,设置拒马桩、绊马索、壕沟等一些列阻滞骑兵冲锋的障碍。 这还是从谷令君给他的一本名为《韬略 战骑》的手记中,所看到的对抗骑兵的方法。 烽燧堡没有地利上的优势,只能凭借堡寨为依托来对抗东夷骑兵。 吴老狗没见识过数万铁骑攻城的场景,但是他知道,自己手里这座烽燧堡,是绝对守不住的。 但是作为一名大褚边军,他不能退缩! 吴老狗已经做好了死战的准备,同时他也有所觉悟,除非战死,否则寸土不让! 按照时间推算,东夷蛮子的大军最多还有一天的时间,便会到达烽燧堡。 烽燧堡是大褚与东夷蛮子之间的第一道防线,也是通往永山卫的必经之路之一。 相比于一线天那条峡谷之内的通道,一马平川的烽燧堡驻地,才是真正适合骑兵大军作战的战场。 吴老狗不敢奢望能够阻挡大军的进攻。 因为,在他看来,无险可依的烽燧堡,在东夷蛮子数万铁骑的强攻之下,能够坚持两个时辰,似乎都是一种奢望。 他现在做的这一切,完全就是在尽人事,听天命! “都头!都头!” 一名尖哨飞身跳进刚挖了一半的壕沟之中。 “都头,头儿的传讯!” 原烽燧堡的老卒,习惯称呼谷令君为头儿。这不仅代表着尊重,更重要的是大家都已将谷令君当做了自家人。 吴老狗赶忙放下手中的铁锹,从尖哨手中接过信函。 谷令君传回的信息大体意思如下。 弃堡,撤退! 令他吴国忠部,在撤往永山卫途中,通知沿途百姓,进入附近山林中避难。 收到吴老狗飞鹰传讯的谷令君,在第一时间便制定了应对措施。 烽燧堡无险可依,堡寨里那一千多守军,留下也只能是徒增伤亡,还不如直接放弃烽燧堡,集中力量守卫永山县。 另外,定西堡中的一营兵马也要照顾到。 根据从定西堡派来永山卫的传令兵那边得到的消息来看,攻击定西堡的东夷骑兵,只有一万左右。 以定西堡的地利优势,只需要再派去两个营的兵马,完全可以借助坚固的堡寨,阻挡蛮子骑兵的攻击。 以谷令君对战争态势那敏锐的洞察力,他立即猜到,攻击定西堡那一万骑兵,绝对是佯攻,重点不在那里,而是永山县。 对方的目的只有一个,调虎离山。 让一万骑兵攻打定西堡,然后诱骗永山卫大营驰援,届时永山县守军兵力空虚,蛮子的大军再来个突然袭击,一举夺下永山县。 不得不说,东夷骑兵的指挥将领,的确是一名善于用兵之人。作战方法也运用的极为合理。 要不是自家的一名尖哨拼死传回消息,怕是谷令君也得中了对方的奸计! 可是即便是已经知道了对方的打算又如何? 以目前永山卫的兵力,很难对抗对方数万大军攻城部队的连续进攻。 能够坚持多久,还是个未知数。 若是换成其他将领,对此必然是已经心生绝望。 但是谷令君却没有,以少胜多,尤其对方还是骑兵,绝对是在做梦。 但是固守永山县,却并非不可能。 何况,他的身后还有威远伯,还有三皇子,还有西北都护府! 永山卫每多坚守一天,他们就会多一分胜利的希望! 谷令君用飞鹰,发出了一连串的讯息。 其中包括给吴老狗的命令,以及给万安郡都指挥使的奏报。 发完消息,谷令君刚想动身前往永山卫大营,宋江就先一步找到了谷府之中。 “贤弟!东夷蛮子一万大军攻打定西堡,咱们得赶紧派兵驰援啊!” 宋都尉没有驯养鹰隼,再者烽燧堡也不是他的势力范围,所以他只知晓一万东夷铁骑攻打定西堡的消息。 “哥哥,援兵是必须要派的,但是至多调去两营辅兵!” “贤弟这是何意?难道定西堡中的军卒,就不是我大褚将士了吗?” 宋江闻言,脸色立马就变了,翻脸他是不敢,可定西堡里的梁术他也不能不管! “哥哥误会了……” 谷令君赶忙出言解释。 “攻打定西堡只是一个幌子!蛮子的目标,是永山!” 说着,谷令君将吴老狗传回的信件,交给宋江。 宋江看完,先是一脸的不可置信,随即出现在脸上的便是难以掩饰的绝望! “贤弟,这该如何是好?我永山卫如何能够阻挡数万铁骑的进攻啊!” 宋江的反应实属正常,换做别人亦会如此。 谷令君现在没功夫安慰宋江,留给他们准备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于是谷令君把脸一沉,眼神变得阴沉狠厉起来,那双漆黑的眸子紧紧的盯着宋江。 “宋都尉!临阵失惊乃兵家大忌!” 宋江被谷令君狠厉的眼神盯得浑身一颤,然后才慢慢的恢复了平静。 “贤弟,哥哥失态了……” 宋江有些懊恼,自己好歹也是活了半辈子的老人,遇事竟然还不如一个年轻人来的稳健。 “哥哥无须自责,我等目前最紧要的,便是组织军士积极备战!” 谷令君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唤醒被恐惧即将吓破胆的宋江,现在目的达到了,自然不用继续恶言相向。 “贤弟精通兵法,哥哥我和我手下的军卒,全都听你的!” “贤弟啊!我永山卫大营军卒和这永山的百姓,就靠贤弟你了!” 五十四章 大战将至(二) “殿下,金帐王庭陈兵赐索草原边缘,难道是要吞并凤部吗?莫不是腾格尔立格那老蛮子,奸计未能得逞,恼羞成怒了?” 临湖别院之中,威远伯手里拿着探子的密报,正在与三皇子袁少平猜测东夷金帐王庭的意图。 三皇子沉吟片刻,缓声道: “依我看,此事没那么简单。金帐王庭就算胃口再大,也得有服好牙口,凤部手握二十万骑兵,哪里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从双方兵力上看,的确是金帐王庭占优。 但金帐王庭真要吞并凤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战之后必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以腾格尔立格那老谋深算的性格,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荒唐事,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事实证明,两方的大军虽在对峙,但是却并没有发生任何摩擦。 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他腾格尔立格,又不是闲的没事,故意拉出三十万铁骑到赐索草原遛弯的,要真是如此,那玩笑未免开得也太大了。 你说他有其他目的,哪也得有明确的情报作为依托才能断定。 现在人家的大军的确在赐索草原,与凤部的骑兵对峙。 你总不能派人过去问问。 哎,你们干啥呢?在这儿斗鸡那? 现在的局面,对于大褚来说,还算是有利的。 两方大军一旦开战,不管谁胜谁负,对于大褚而言,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对方都是大褚的敌人,褚人也乐得看他们两边争个你死我活。 但是人家就是不打,你急不急? 急是肯定急的,威远伯和三皇子自然是最着急的。 万安郡一大半的土地,都与凤部领地接壤。一旦凤部与金帐王庭达成某种协议,那么万安郡就危险了。 毕竟如今整个万安郡的守军,也才堪堪达到两万。 拿什么去和对方三十万铁骑对抗? 可着急有什么用,对方的意图不明,他们就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之时,顾子墨疾步进入房中,将一封密信交到了威远伯手中。 “将军,永山卫飞鹰传讯!” 威远伯接过信函,立即打开查看。信中内容如下: 十万火急! 东夷骑兵五万,分两路袭击我永山卫大营,请将军速速派兵驰援! 谷令君。 威远伯看完信中内容勃然大怒! 一拳砸在了旁边的方桌之上,桌子瞬间四分五裂,化为一堆碎木! 顾春江身为金身境巅峰武者,一拳的威力,岂是一张木桌能够承受的? “直娘贼!就知道腾格尔立格那老蛮子没憋好屁!” 与暴怒的顾春江相比,袁少平就表现的更加沉稳了。 “子墨,把地图取来。” 三皇子先是令顾子墨去取万安郡的地图,然后又开始劝说顾春江冷静。 “三哥莫要动气,你可是万安郡边军的统帅!” 顾春江自知失态,赶忙收敛心神。 “让殿下看笑话了,看来腾格尔立格那老狗,陈兵赐索草原,完全就是在声东击西!” 威远伯毕竟出身军武世家,虽然脾气火爆了一些,但是战略眼光自然是不差的。 立马就猜到了腾格尔立格陈兵赐索草原的意图。 但是他却不明白,为何东夷骑兵,非得攻打永山县。 永山县的地理位置,并不适合大兵团的骑兵作战啊? 威远伯想不通的,也正是三皇子袁少平所疑惑之所在。 待到顾子墨取来万安郡的地图,将图铺在圆桌之上以后,袁少平顺着地图上永山的位置向后看去,这才恍然大悟! 袁少平手指重重的敲击地图之上,源河县的位置。 “他们的目标,是源河县!” 威远伯瞬间心领神会。 “源河渡口!” 永山卫大营中。 “源河渡口?” 宋江一脸不可置信的盯着谷令君,而谷令君则笃定指着源河县的位置再次说道: “没错,就是源河!” “源河漕运发达,各个码头大小船只何止一万?蛮子攻打我们永山的目的,就是要直取源河,乘船南下进入我大褚腹地!” 宋江顺着地图上的漓江一直往南看过去,随即便马上明白了蛮子的意图。 “清河郡!他们的目标是清河郡!” “清河郡地势平坦,又无险要地势阻碍,五万铁骑要是到了清河郡那……” 宋江话还没说完,谷令君忽然手指点在清河郡南边永安郡的位置上,神色阴沉。 “哥哥,你说蛮子最终的目的,有没有可能会是这里?” 宋江闻言,顺着谷令君的手指方向看去,随即,他脸上的表情逐渐凝固,连说话的声音都在微微颤抖。 “贤弟,莫……莫要吓唬哥哥我,这些蛮子怎么敢……” 宋江这话还没说完,就被谷令君的反问打断了。 “他们如何不敢?若我是蛮人金帐王庭的可汗,我就这么干!用五万铁骑与大召里应外合,彻底在我大褚东南防线上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宋江闻言浑身一颤,他不敢继续往下想,因为那时整个大褚将不复存在! 东夷蛮子大军来袭,两人不是抓紧时间备战,而是在大营的军帐中研究地图,这让他们手底下的一众军头都非常不解。 这些军头们心里虽然着急,但是却也不敢催促自家这两个上官。 他们虽然不解,但是他们深信,自家上官这般做,自是有他们的道理。 永山卫的军头们,对于自家的都尉,以及那名背景强大的参将已经不是信任,而是接近了盲从的地步。 谷令君和宋江,研究东夷大军的意图,那是非常有必要的。 作为军队将领,若是无法知道敌人的目的是什么,那这仗就没法打了。 只有充分了解你的敌人,才可以做出最有效的应对措施,这是作为一名部队指挥官的基本素养。 “哥哥,咱们恐怕得打一场艰难的持久战了……” 谷令君的话,宋江深信不疑。 虽然永山被数万大军围攻的消息,已经通过飞鹰,传讯给了万安郡的威远伯。 可是援兵从万安郡出发到永山,是需要时间的,而且最少十天以上。 毕竟,大褚的军卒多以步兵为主,速度和骑兵没法比。 这还只是援兵行军的时间,这里面还没算上万安郡从各地调兵遣将的时间。 如果在加上部署调兵的时间,估计等援兵到达永山,至少是二十天以后的事情了! 所以谷令君才会说出之前的那句话。 四千正规军士,两千辅兵,就算加上民夫营的民夫,整个永山也凑不出一万兵力。 就这,还要分出一千辅兵驰援定西堡,想要守住永山,谈何容易! “哥哥,马上召集所有的军卒、辅兵、民夫以及县城青壮,以城墙为界,向外延伸一里地范围,都要设立拒马桩、绊马索!尤其是阻滞骑兵冲锋的壕沟,一定要多挖、深挖!” 对抗骑兵,这些都是必要的措施! 宋江是从军二十多年的老卒了,自然知道这其中的重要性。 “贤弟放心,我立即派人去办!” 谷令君点头,继续说道:“哥哥,城外的百姓必须马上迁入城内,我已经传信吴老狗,叫他撤退途中疏散沿途中的百姓了。” 对于这点,宋江自然也是没有任何意见。 历来大军攻城,利用敌国百姓做人质肉盾的先例比比皆是,已经是屡见不鲜了。 五十五章 大战将至(三) 阿里甫,铁勒右旗的首领,托木里手下最强的万夫长,其麾下骑兵,号称荒原之上不败的勇士。 当然,这样的名号,是存在水分的。 旁的不说,跟金帐王庭的狼骑比较,阿里甫手下的骑兵就输了不止一筹。 不过,能够拥有称号的军队,战力自然不简单。 此番对褚人开战,阿里甫的任务,便是佯攻永山最难啃的骨头,一线天的定西堡! 说定西堡是难啃的骨头,并不是因为其堡寨中的褚人军卒有多强,兵力多么富裕。 而是定西堡的地理位置,实在是不利于骑兵作战。 一线天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是一条被夹在两座断崖之中的狭长通道。 两面都是接近九十度的垂直断崖,就算步兵借助工具攀爬,都是不一定能够成功攀上崖顶,就更别提依靠战马冲锋的骑兵了。 另外,一线天通道非常狭窄,最多能够容纳五十匹战马并排通行,这样的地势,极大限制了骑兵的威力。 但这些对于阿里甫来说都不是问题。 此人最喜欢挑战,挑战一切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 身为荒原之上三大部族之一的铁勒右旗首领,他在部族之中的地位,仅次于酋长托木里。 更重要的是,他与托木里两人有一个共同点。 他们二人,都是金帐王庭天可汗最忠实的追随者。 换成谷令君之前世界里面的一个名词,他们俩都是腾格尔立格的小迷弟! 正是因为两人对腾格尔立格的心悦诚服,铁勒这个荒原之上的强大部族,才成为了金帐王庭的爪牙。 “首领,巫的鹰隼发现褚人的增援距离定西堡,只有不到半天的路程了。” 手下的护卫,送来了最新情况。 阿里甫眉毛一扬,脸上浮现得意之色。 褚人中计了! 他手下这一万铁骑,任务便是假装攻打定西堡,诱骗褚人永山卫大营的兵力前来支援,从而造成永山卫大营之内兵力空虚,策应酋长麾下大军攻陷永山县。 可还没等阿里甫脸上的得意之色保持片刻,手下护卫的下一句话,便让这个铁勒右旗的头领变了脸色。 “前来支援定西堡的,只有一千辅兵。” “你说什么!?” 阿里甫脸色阴沉的看着自己的护卫,周身散发出森冷的杀意! 那人吓得接连后腿数步,然后直接跪倒在地,对着阿里甫磕头如捣蒜。 “首领饶命,我不敢欺骗首领,可是巫传回的消息的确如此,褚人增援定西堡的只有一千辅兵!” 阿里甫此人,喜怒无常且生性极为残暴。 平日里若是谁得罪了他,下场用凄惨两个字形容,简直就是看不起阿里甫的手段! 之前有一个护卫领队,因为办事不利,结果被阿里甫直接活切成了一百份。 从脚掌开始,每天切五刀,并且还专门派人为其疗伤,好保证行刑期间,那人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如此残忍的手段,让他身边的一干护卫人人自危。 好在,正值行军打仗期间,阿里甫那残暴的性格也稍稍有所收敛。 不然依他平日里的脾气,必定会迁怒刚才之人。 届时,这名护卫就算不死,怕是也要脱上一层皮! 阿里甫阴着脸看向定西堡,那双恐怖的三角眼中,散发着恶毒的凶光。 “既然你褚人看不起我阿里甫,那就别怪我用你褚人的头颅,堆一座京观!” “传令下去,全力攻城!我要定西堡内所有褚人的脑袋!” 阿里甫已经不在乎什么佯攻任务了,褚人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傲慢的阿里甫。 永山卫一千辅兵的增援,让阿里甫认为,是褚人对他的不屑,是赤裸裸的侮辱! 让什么调虎离山都去见鬼!他阿里甫要拆了定西堡,直取永山县! …… 永山县,县城之外。 “大家加把劲,蛮子的骑兵很快就要到了!” 谷令君只穿着一件里衬,手中的铁锹上下翻飞,斗大的汗珠顺着额头的发丝,滴在脚下的泥土之上,袅袅的热气从他周身不断腾起。 城外挖壕沟的军卒、百姓,看着他一个参将大人,还能够如此的亲力亲为,全都是干劲十足。 这便是谷令君的带兵之道,凡事倾力亲为,让军士们始终觉得,他们的主将,时刻都在与他们并肩奋战。 “头儿,老狗回来了!” 庄老六提着铁锹同样衣衫不整,毕竟干活嘛,谁还关心形象问题。 吴老狗紧跟在庄老六身后,快步来到谷令君身前,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军礼。 “头儿!” 谷令君赶忙放下铁锹,爬出壕沟扶起庄老六。 “军师,烽燧堡那边怎样了?” 吴老狗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惆怅。 “能带的属下都带回来了,带不走的……一把火全烧了。” 吴老狗是真的肉疼啊! 他这一把火烧的,那都是用白花花的银子换回来的辎重粮草。 但是心疼又如何? 带不走总不能留给蛮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一把火给烧了了事! “军师不必介怀,这事办的没错。沿途的百姓,可都已经疏散了?” 说谷令君妇人之仁也好,说他是圣母也罢,总之作为一名穿越者,他前世又是一名正直优秀且信仰坚定的军人,关心民众,是刻在骨子里的,哪里会那么容易改变。 “属下回来之时,让沿途村寨的百姓,全部上山避难了,只是时间紧迫,许多东西都来不及带走,怕是要便宜了那些蛮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事发突然,又是紧急避难,这么短的时间,想要搬空自家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 蛮人哪怕是多给永山卫三天的准备时间,谷令君都能给蛮子来个坚壁清野,让他们行军途中一分一毫的补给都找不到! 但如果就是如果,现在也是多想无益。 “头儿,派出去的尖哨传回来了最新消息,蛮子的大军突然加快了行军速度,怕是最多明早,就会抵达永山!” 吴老狗给谷令君汇报了东夷大军的最新动向。 闻言谷令君点点头,面向西北方向,眼中满是担忧。 “蛮子是察觉计划败露,恼羞成怒了……” 说着,谷令君的目光缓缓扫过周围正在拼命掘土的军士与百姓,最终目光落在了永山县高耸的城墙之上。 “这是一场恶战哪,也不知道这一战之后,还有多少人能够活着……” 战争是残酷的。 况且己方与敌人兵力差距如此悬殊,这般劣势之下,永山卫是否能够坚守二十日,谷令君不知道。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全力备战! 剩下的就交给命运…… “军师,让你的人先去吃饭,吃完饭立即出来挖壕沟!” “诺!” 吴老狗见礼之后,立即转身组织烽燧堡一众军士吃饭修整。 他手下的一千多人一路急行军,中途还要疏散沿途百姓,将士们实在是需要一些时间修整。 就在此时,一只银白色的鹰隼从高空急速落下,在谷令君头顶上空盘旋了两圈之后,落在了他的肩头上。 谷令君从鹰腿上取下一个小竹筒,弯腰在地上的衣服中摸出一条肉干,掰了一小块喂给鹰隼。 将鹰隼递给身旁的庄老六,谷令君从竹筒中抽出信件展开查看。 大军正在集结,请弟务必坚守十五日!顾春江。 这是威远伯的传讯,谷令君缓缓收起信函,脸上露出了一抹欣慰。 按照他的预计,万安郡那边集结兵力支援永山,最少需要二十天的时间。 但威远伯愣是把时间缩短了四分之一。 不要小看这五天的时间,要知道在高烈度的战场之上,每分钟都会有无数的生命葬送在此。 五天绝对能够拯救许多人的性命!至(三) 五十六章 大战将至(四) 皇都泽天城的东边,有座高耸入云的孤峰,此峰名为苍云峰。 大褚王国民间有段顺口溜。 曰:苍云峰上苍云山,苍云山中住着个苍云山。 这段顺口溜看似文理不通,让人读了觉得是在秃露反帐。 但只要是褚人,就都知道这段顺口溜表示的是个什么意思。 苍云峰上苍云山,说的是,在苍云峰之上,有一个宗门,名字叫做苍云山。 了解了前半句,后半句就更加言简意赅了。 便是苍云山这个宗门中,住着一个名叫苍云山的人。 苍云山是何人? 大褚国仗,武道宗师,世间三大高手之一,三十年前的传奇人物,号称一人一宗门的大高手! 苍云峰四季如春,景色好似仙境般梦幻。 弥漫山涧的云雾,时而如头顶轻纱,时而如腰间飘带。行走在山间小路之上,犹如腾云驾雾一般。 小路两旁,是大片大片的蓝锦与黄月,一年四季争奇斗艳从无凋零之时, 鹅黄与淡紫交汇,黄中带紫,让孤零零的苍云峰,如亭亭玉立的娇媚少女一般曼妙。 在峰顶的云雾之中,有座规模中等的庭院,庭院之外,浑然天成的奇石之上,刻有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苍云山。 这里,便是大褚王国武道修者的圣地,世间最强宗门之一的苍云山。 庭院中楼阁林立,其中有一座名为望月阁的小楼之上,一名女子坐于窗边,露出了半个身子。 此女身穿一条月白色长裙,袖口上绣着淡紫色的蓝锦,银色丝线条勾勒出几片祥云。 下摆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图,胸前是宽片淡黄锦缎裹胸,典雅中又不失端庄华贵。 风鬟霜鬓淡扫峨眉,美眸含春;皮肤细润恰如温玉,柔光滑腻;樱桃小口不点而赤,娇艳若滴。 腮边,两绺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填几分诱人的风情。 白色丝带束在腰间,尽显其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 弯月柳眉耸动,如桃花般的眼眸,时而灵动,时而温婉,与那绝世容颜相呼应,美的是那般无暇,那般不食人间烟火。 近处观瞧,此女正在刺绣,然而她身前绣的不是女红,而是大褚王国的地图。 此女名为兰若雪,苍云山供奉,是一名术修,而且是一只脚迈入太虚的宗师级术修! 术修又称术士,与武者境界不同,术士修炼只分四境。 开悟、凝神、御法、太虚。 凤部的大巫,便是术修,而且是术士中公认的术修宗师。 传说,凤部大巫风无量,已经跨越了屏障,进入太虚之中。 当然,这只是传闻,具体如何,还需要考证。反正他本人从来没有公布过其境界。 兰若雪坐在窗前,全神贯注的绣着大褚王国的地图。 这是她独特的修行方式,以念为线,以针为引,而那薄锦便是虚无的天地。 这副大褚山河图,兰若雪已经秀了整整十年,可说是她今生全部的心血,几乎相当于她的另一条命一般。 突然,虚空中的天地元气出现一阵异样的波动,随即兰若雪的身体微微一颤,托着薄锦的左手食指,瞬间渗出一滴殷红的血珠。 血珠浸透薄锦,在奶白色的锦面绣的那副大褚山河图之上,留下了一点猩红。 兰若雪收回左手,那双美眸中充满了复杂。 血点的位置,赫然是大褚王国西北边疆的万安郡永山县! 一阵微风拂过,下一刻,望月阁顶楼之中,出现了一名穿黑色长袍,鹤发童颜的老者。 兰若雪缓缓起身俯身一礼。 “见过宗主。” 老者微微点头,直接走到那副大褚山河图前。深邃的眸子,紧紧盯着图上那一点猩红,久久不语。 “宗主,或许是我自己的问题……” 兰若雪声若游丝,因为她自己都不咋相信自己刚才的话。 “若雪,不用宽慰老夫,以你术修的境界,任何意外都有其必然的联系。” “老夫虽是武者,但极致之后,便是自然,是通达,与术修的太虚有异曲同工之妙。” “方才的异动,老夫同样感知到了。” 兰若雪闻言不置可否。 不论是武者或是术士,都是利用天地元气修身修心。 武者虽与术士修行方式不同,但最后依旧要冲破内心屏障,臻至道法自然的大自在境界。 武者的神通与术士的太虚,有着许多相似之处。 兰若雪刚才说是自己的问题,其实不是在宽慰老者,而是她真的不太确定是否是自己的感知出了问题。 因为就在刚刚,也即是老者到来之前的那一刻,那股异动竟然消失了! 兰若雪无论怎样耗费精力,都无法再次感知到刚才的异动,仿佛那异动从未出现过一般。 但大褚山河图之上那猩红的血点,却是真实存在的,也是异动存在过的最有利的证明。 “宗主,我不是宽慰您老,我是真的感知不到刚才的异动了……” 兰若雪再次开口,强调她绝对没有宽慰老者的意思。 老者闻言一愣,随即缓缓闭上了双眼。 良久之后,老者才再次睁开双目,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满是不解。 兰若雪见到老者那表情,就知道他同样也找不到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老者丢下这句话之后,身形一闪,消失在了原地。 而兰若雪则对着刚刚老者消失的位置,再次俯身一礼。 “恭送宗主……” 成武帝袁景煜,下朝之后如往日一般坐在湖畔凉亭中闭目养神。 身旁的大褚景夫人,坐在石桌旁,用小碳炉为其烹茶。 一阵轻柔的微风拂过,引得景夫人额前那缕缕青丝随风摇曳。 下一刻,凉亭之中,出现了一名黑袍老者。 景夫人一惊,立即起身便要俯身行礼,而黑袍老者却给其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示意她不要吵醒袁景煜。 老者缓步走至袁景煜身前,一只手轻轻的落在成武帝的肩上,片刻之后,老者抬手走回石桌前坐下。 景夫人立即递上了一杯烹好的清茶。 “爹爹,请用茶。” 景夫人尽量压低声音,但是还是吵醒一旁小睡的袁景煜。 袁景煜缓缓起身,转头观望,见到黑袍老者,连忙从躺椅上起身,来到老者身前躬身一礼。 “见过国仗……” 能让如今的大褚王国九五之尊行礼之人,这世间怕是除了苍云山,再无他人! “陛下” 苍云山微微点头回礼,却并为起身。 他是长辈,且在大褚地位超然。再者,作为一名臻至巅峰的武道修者,苍云山压根就不会去理会世俗中那些繁琐礼仪。 “您老还是叫我小九,陛下这称呼从您老嘴里喊出来,让小九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谁能想到,不可一世的大褚王国成武帝,竟然也会有如此谄媚的一面。 苍云山再次点头,看着袁景煜的身体,缓缓说道: “小九,你这身子……” 刚才一番查探,以苍云山的修为,岂能发现不了袁景煜命不久矣。 “劳国仗惦记,小九这身子还能再坚持些时日,国仗不必挂念。” 苍云山闻言欲言又止,看了袁景煜良久之后,缓缓的叹了一口气,始终没在继续说成武帝身体的事情。 “国仗忽然进宫所为何事?” 苍云山平日里很少来皇宫,他这个人喜欢清静,皇宫大内实在是和清静这个词不沾边。 “近日可有万安郡的消息?” 袁景煜一听,以为苍云山是想外孙了,毕竟那是他老人家唯一的外孙。于是赶紧回话。 “少平近来过得不错,如今在顾家三小子手下做事。” “老夫不是问平平,而是万安郡……” 袁景煜一愣,瞬间察觉事情不对,再联想苍云峰之上的那些修者的神通,马上猜出了其中的问题。 “国仗的意思是,万安郡最近可能会出事?” 苍云山微微点头。 “若雪那丫头今日发现了些异样,问题应该出现在万安郡的永山。” “老郭!” 袁景煜闻言,立即招呼郭帆过来,吩咐道: “传朕旨意,鹰楼各部立即调查永山县一切情况,不能漏掉任何蛛丝马迹!” “诺!” 郭帆领旨,快步走出凉亭,朝着宫外方向跑去。 五十七章 大战将至(五) 永山县,城外一里。宽一丈,深一丈三尺的壕沟,足足挖了五十条! 壕沟上覆草席,草席之上盖着一层薄薄的黄土。沟内,布满了削尖的倒刺。 永山县军民齐上阵,男丁挖沟砍树,女人则做饭、烧水削木头。 愣是在一日之内,完成了谷令君要求的任务。 五十条壕沟,一里地的防线,再配合拒马桩与绊马索的辅助,敌人的大军想要攻城,怕是也得耗费一番手脚。 这也就是时间仓促,不然,还能设置更多的障碍,用作防御东夷大军骑兵。 城内,除去支援定西堡的一千辅兵,还剩下三千七百正规军卒和一千辅兵。 大战在即,民夫营的数百民夫,也同样配发了简单的甲胄和武器。 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永山青壮,这些百姓平日里没少遭受东夷马匪的祸害。 得知蛮子大军即将攻城,愤怒之余,许多年轻气盛的庄户,都是抄起自家的扁担、锄头、铁锹等各式各样的农具,自发前来抵御蛮人入侵。 这些百姓,虽然未参加过军事训练,但还是可以帮助军士输送箭矢、石块、火油等物资。 宋江粗略计算,加上民夫营的民夫,以及自发而来的青壮,永山县的守备力量刚刚过万。 人的确是不少,可这战斗力如何,他宋江真的不敢妄言。 若这一万多人,都是如烽燧堡军卒那般的精锐军士,再借助城墙作为掩护,抵御他东夷蛮子的几万大军,还是问题不大的。 可是永山这一万人,正规军卒只有三千七百多人,而且其中一千多人还是刚入伍的生头! 剩下的不是辅兵就是民夫,说什么一万大军,真的是有些自欺欺人了。 说得难听一点,完全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当然,好消息也不是没有。 自从谷令君与宋江合伙设立盐坊之后,永山卫就从来没有为军费发过愁。 永山卫仓库中的箭矢、火油、战刀、盔甲、粮草等一应战略物资,可谓是堆积如山。 尤其是宋江升任都尉以来,威远伯令他永山卫大营扩充至八千人。 这兵丁,虽然还没招够,可是相应的物资,却已经进了永山卫的大库之中。 有了这些东西,只要城墙不被攻破,那么城内的守军,靠着这些物资,完全可以坚持半年之久! 此外,谷令君,腾空了县城城西靠近城墙半里范围内的所有房舍。 一是,这些房舍可以作为军士们临时休息之所; 二是,为了这些百姓免遭战火洗礼。 谷令君看过许多古代攻城的案例。 古代大军攻城,使用最多的攻城重武器,无非就是大型投石机,小型投石车以及攻城弩。 这些武器的射程都非常有限。 比如大型投石机,它的最大射程也就只有两百多米。 小型投石车就更差了,最多也就一百五十米。 要说射程最远的还得是攻城弩,可那玩意儿伤人,效果还行,对建筑物就差点意思了。 所以腾空半里范围的房舍,完全够用。 …… 宋江站在城楼之上,望着西方的那一望无际的原野,心中忐忑。 “贤弟,我们能守住吗?” 宋江的声音很小,作为一军主将,他不能让麾下军士觉得他已经失去了信心。 但是内心的慌乱,却是难以抑制的。 好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谷令君,可以让他倾诉内心的恐惧。 “哥哥怕了?” 谷令君倚在城垛上,与宋江一起眺望远方,那个方向,冬日的夕阳即将落幕,北风呼啸,吹出无尽的萧瑟与苍凉。 “别看老哥哥我今年四十有三,可说心里话,我是真的怕啊!怕守不住,怕死,怕我手下的那些老兄弟们送命……” “我跟哥哥说实话,我其实也害怕,而且怕极了!” 谷令君起身,将手搭在宋江肩头。 宋江闻言一愣,转头注视着谷令君。看了良久,他苦笑着摇摇头。 “贤弟又在说笑,瞅你那副自得的表情,哪里有半分害怕的样子。贤弟莫要宽慰哥哥我……” “哥哥,我这都是装出来的!” 谷令君呵呵一笑,继续说道: “是人都会怕死的,我难道不是爹生妈养的吗?我只是催眠自己,强制让自己冷静罢了。” 宋江诧异的盯着谷令君问道:“催眠?何意?怎么做到的?” 谷令君也是一愣,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宋江解释催眠这个词语的含义。 想了半晌 ,谷令君决定在宋江面前装个b,学着那些名仕大儒一般,整句诗词什么的。 于是,谷令君故意站直身体,负手而立。 别说,逆着斜阳站在城墙之上的谷令君,还真有那么一股名仕儒生的味道。 “哥哥,在我的家乡有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宋江咀嚼着这句话,半晌之后,脸上露出恍然之色。 “贤弟,好一句重于泰山!哥哥受教了!” 宋江虽然是个军头,可还是识文断字的,这句话的含义又是那么言简意赅,他自然是明白了谷令君的深意。 其实谷令君还真没什么深意,他肚子里的那点文学墨水实在是不多,其能够想到应景的文章诗词,也就只有这一句罢了。 好在,这个b,还是被谷令君给装到了。 夕阳西下,寒气上涌。 西北的冬天就是这般,只要没了太阳,那么温度就会降低许多许多。 大战降至,谷令君本想留在城楼值守,却遭到了宋江的反对。 宋都尉说,自己带兵打仗不如他谷令君,蛮人来了,城内守军还得仰仗他指挥调度,趁着战前这点宁静的时候,让他好生休息。 临走时,还刻意提醒谷令君,他宋江如今已是儿女双全,让谷令君抓紧时间。 宋江是好心。 这个世界还处在未开化的年代里,对于传宗接代这件事,可以说是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 谷令君虽然尚未婚配,但恶战降至,难免会发生意外。 宋江是在提醒谷令君,今夜不管如何,也要找个女人延续他谷家的香火。 宋都尉的好意,他谷令君只能是心领了。 他这么一个有底线,有道德,有信仰的三有大好青年,哪里会那般放纵自己呢? 的确,他如果想的话,家里那一众如花似玉的侍女,随时可以成为他谷将军的枕边人。 还有赫舍里,华沙女子与外族人结合虽然不能生育,但是人家美若天仙那。 可谷令君是绝对不会这般做的,即便他有时候真的很想…… 一路上想着有的没的,谷令君驾马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翻身下马,将马匹交给等在门口的小厮手中,谷令君抬脚便想进入府邸。 忽然,他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似乎少了点什么。 少了什么呢? 谷令君皱眉思索片刻,随即心中了然。 往日里,自己回府之时总是会见到,那个如仙子一般的赫舍里,俏生生的站在门口等待自己。 可是今天她却不在这里。 人嘛,总是会习惯成自然。 谷令君已经习惯了赫舍里的存在,突然有一天人不见了,自然就会别扭。 “刘三,赫舍里呢?” 谷令君偏头询问门房的刘三。 刘三闻言,眼神飘忽,赶忙低头回应,却是有些支支吾吾。 “将军,小夫人她……小夫人她……在前厅……” 谷令君狐疑的看了刘三一眼。 心想,不对呀? 平日里自己府里的这些家伙们,不是这般那? 一个个不是经常和自己打趣逗闷子吗?怎的今天却这般畏畏缩缩了呢? 五十八章 跨境 前院回廊中,官家曾福等在一旁,脸色复杂。 看到谷令君走来之后,赶忙上前,躬身行礼。 “将军回来了……” 谷令君对其点头示意。老管家曾福平日里尽职尽责,谷府被他打理的是井井有条。 “曾叔,府中人们怎么都怪怪的,感觉都在躲着我?” 老管家曾福面露惭愧,再次对谷令君躬身一礼。 “老朽昏聩,平日里对下人们管教无方,请将军责罚?” “曾叔,这是何故?” 谷令君赶忙上前搀扶曾福,他可从来没把府里这些人当成过下人。 曾福满脸上满是自责,压根不敢抬头看谷令君。 “将军,今日街面上都在盛传东夷蛮子即将攻打永山,赵四那混蛋出门采买回来,就满院子嚼舌头!结果叫小夫人听了去,已经在前厅门前跪了一天了!” 谷令君闻言了然。 平日里府里这些杂役侍女们,待赫舍里如同亲人主母。 如今东夷铁骑大军压境,而她赫舍里也是一名东夷人。 估计这丫头是觉得对不起府里的人们,所以才会跪在前厅门口。 那丫头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替她的母族赎罪。 而谷府的一众下人,估计是觉得,正是因为他们这些人嚼舌头,才使得自家的小夫人如此这般,害怕谷令君责罚,一个个见到谷令君之后,才都是那般畏畏缩缩。 谷令君经常抱怨的一句话,便是万恶的旧社会。 如今他不得不再次抱怨一句! 在大褚这个未开化的封建社会里,普通人的奴性,已经是刻在了骨子里。 虽然谷令君,已经尽力在改变自己府中众人的思想,也得到了一些成果。 比如那些仆人侍女,偶尔会和他开开玩笑,这便是一个很好地开始。 但奴性毕竟是深深刻在了这些人的骨子里,想要转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若是以前,他肯定会将府里所有人都聚在一起,给大家上上课什么的。 可今天,他是真的没心情。 东夷族大军压境,他的心里也非常忐忑。 所作的一切应对措施,其实都是纸上谈兵罢了,具体能否起到作用,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好。 因为,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个世界,他谷令君都不曾见识过大兵团的骑兵作战。 况且,他现在即将面对的是数万铁骑!能否守住永山县,他的心里是没底的。 谷令君今天跟宋江说的都是真心话。他的确也很怕,表面上的镇定与从容,全都是装的。 他只是在一个劲的告诉自己要冷静,要冷静,强行让自己达到一个处变不惊的状态罢了。 走进二道门,绕过影壁,几个小侍女站在院里交头接耳。 见到谷令君出现,小侍女月儿立即就一路小跑来到近前,委屈巴巴的盯着谷令君说道: “将军,您快劝劝小夫人,都跪那大半天了,不吃不喝的,咱们怎么说都不起来。” 谷令君转头,就看到赫舍里那娇小的身躯,正跪在前厅门前。 “月儿,跟曾叔说一声,让大伙不用在意今天的事,我不会为难大伙的。” 月儿闻言乖巧的点点头,脸上的表情似乎舒展了不少。 作为一个侍女,她自然也是害怕受到自家主人的责罚,现在得到谷令君的回复,心中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小月儿朝着赫舍里的方向看了一眼之后,便快步走出了中院,替谷令君传话去了。 谷令君挥手让另外几个侍女都退下,独自一人缓步走到了赫舍里身前。 小丫头在院子里跪了一下午,双腿酸麻即将失去直觉,看到谷令君出现,内心的委屈与自责,再加上身体上的痛苦,让这丫头彻底绷不住了,直接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谷令君没有多言,一个公主抱直接抱起赫舍里,将其抱进偏厅,放置的卧榻之上。 小丫头,这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这般抱着,谷令君身上的温热,让她的身体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扶着赫舍里在榻上坐好,又给她背后放了一个靠枕,以便让她可以更加舒适。 做完这一切,谷令君蹲下身去,帮她脱下鞋子,挽起裤腿,整个过程动作轻柔,生怕弄疼了赫舍里。 “先生……” 赫舍里有些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她的小腿被谷令君看了个精光。 自从为谷令君穿上旗服,赫舍里心里就已经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眼前这个年轻的褚人军头。 别说是小腿了,只要谷令君愿意,她的一切都是谷令君的。 赫舍里不好意思的是,谷令君正在为她揉腿。 在这个封建的世界里,男尊女卑是很普遍的,尤其是万古里荒原之上,这种情况那是更加严重。 在那种残酷的环境里,柔弱的女人只能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但是这样的情况,在谷令君这里是不可能出现的,人家谷将军可是三有大好青年,怎么可能会不尊重女性呢? 谷令君一边帮赫舍里轻轻揉着膝关节,一边轻声对其说道: “你这傻丫头,又不是你的错,为何要这般惩罚自己呢?” 赫舍里满脸自责的看着谷令君。 “先生,奴是东夷人……” “这是战争,错的是那些想要通过战争手段,获得利益的上位者,就算你是东夷人又如何?战争是因为你引起的吗?” “可是先生,奴毕竟是东夷人那……”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死心眼呢?你去府里问问,他们把你当做东夷人了吗?月儿?曾叔?小兰?红花?这些人哪个在乎你是东夷人了?” 谷令君拔高声调,目的就是让躲在院子里偷听的一众小侍女们听到。 换了一条腿,谷令君继续边揉边说: “咱这府里,所有人都管你叫小夫人,啥意思?还不是把你当成了自家人。” “再者,既然是小夫人,那便是我谷令君的女人?” “我老家有句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你既然是我谷令君的女人,那以后自然就是褚人,你说对不对?” 赫舍里没答话,毕竟还只是个半大孩子,又身处异乡,遇事自然不知所措。 “小夫人,要咱说,将军说得好着哩。” 月儿端着一盆热水,快步走进偏厅。 这小妮子是个鬼灵精,替谷令君给曾官家传话回来以后,就一直在窗外蹲墙根偷听。 尤其是听到谷令君拔高声调说话之后,立马就领会了自家将军的意思。 这不,不仅进屋帮谷令君开导赫舍里,还贴心的为其准备了热水和毛巾。 “将军,奴来帮小夫人揉腿,您那粗手粗脚的,小夫人这细胳膊细腿,哪里受得了啊。” 月儿说着将木盆放下,从谷令君手中抢过赫舍里那白皙的小腿。 临了还不忘给谷令君做了个鬼脸。 这倒是让谷令君有些哭笑不得了。 心想,这女人心还真是海底深那,刚才还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现在就开始跟自己这儿套词了? 果真是变脸如翻书啊! 不过有了月儿的劝说,应该能够更快解开赫舍里的心结。 毕竟两人都是女人,平日里又属她俩关系最好,自然比他谷令君更加了解赫舍里的心思。 缓步走出偏厅,谷令君在前厅的太师椅上坐了下来,望着已经擦黑的窗外,陷入了沉思。 如何守住永山?能否守住永山? 这两个问题再次萦绕心头。 一股无形的压力将谷令君全身包裹在内,让他觉得全身紧绷,被压得快要喘不过气了。 尝试着调动天地元气,却发现周围是一片空空如也,是一丝一毫的天地元气都没有。 谷令君的呼吸开始急促,额头的青筋暴起,斗大的汗珠如同一颗颗无色的豆子一般,顺着头发滴在身上,不多时他背后的衣襟已经完全被汗水打湿! 然而那股突如其来的压力却并未消失,依旧在压迫着谷令君即将崩溃的身体。 正当他的身体快要坚持不住之时,一股清凉从小腹处缓缓升起,然后如浪潮一般迅速席卷全身。 那股致命的压迫感,在清凉出现之后,开始得到缓解,从而慢慢散去,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 恢复正常的谷令君,如同过了水一般,全身浸透。整个人无力的瘫软在了太师椅上。 然而他却在笑,笑的那般开心,笑的那般放肆! 谷令君跨境了!突破了开悟,进入了炼体! 五十九章 骂阵 北风如刀,割得人脸上生疼。 天空中黑云压顶,遮住了给人们带去温暖的阳光,也遮住了永山百姓的希望。 城外远处的旷野上,密密麻麻数不清的骑兵,如灭世的海啸,仿佛天上那翻滚的黑云,皆是因他们而起。 昨日跨境的喜悦已经消散,谷令君面色冷峻的站在城楼上,望着远方。身边则是,脸色更加阴沉的永山都尉宋江。 只有身临其境之后,才知道,四万铁骑,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 不是影视剧,不是小说,不是漫画,而是面前那真真切切的四万皮甲持刀,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 那股如同实质一般的杀气,弥漫在永山县上空,仿佛一头藏匿于虚空的无形巨兽,张开了它难以形容的血盆大口,即将吞食永山的一切。 东夷族的大军,在距离永山县两里地之外,便停止了继续推进。 托木里不是蠢材,大军急速行军一天一夜,已经是人困马乏,哪怕再怎么心急,也要让手下的勇士们吃饱喝足,再好好睡上一觉。 另外,他让大军在城外扎营,而不是立即对永山展开攻击。 这样的行为,对于永山县的军民来说,同样也是一种心理上的攻击。 就好像再说,看,老子想什么时候打你们,得随着老子的心意来。 没错,这一招很管用。 面对数万铁骑兵临城下,永山县的守军之中,已经出现了小范围的骚动。 尤其是那些刚入伍的新兵,有几个在城墙上,看到那如黑色潮汐的骑兵之后,被吓得直接尿了裤子。 害怕,是人类的本能。 这些险些被吓破胆子的新兵,吃了自家伍长的鞭子之后,一个个灰溜溜的低头独自忍受这身下的潮湿。 怪不得那些伍长下手狠,他们其实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帮助这些生头消除恐惧。 因为相比于心里上的恐惧,肉体上的疼痛更加直接,可以间接让这些生头,暂时忘却心里上的恐惧。 谷令君看着正在安营扎寨的东夷族蛮兵,之前的震撼,已经消散了不少,随即一个想法浮现心头。 他是个行动派,心里有了想法,便要立即付之行动。 转头对身旁的庄老六吩咐道:“老六,去找十个嗓门大的军士过来。” “诺!” 庄老六领命,立即就去安排人手了。 一旁的宋江,不解的看着谷令君。 “贤弟这是何意?” 谷令君呵呵一笑,指着远处的东夷蛮兵,给宋江解释。 “哥哥,蛮子没有立即攻城,必然是经历了长途奔袭,已经是人困马乏。咱们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混蛋养精蓄锐,找几个人去挑逗一下,让他们也安生不得!” 宋江也是老油条了,立即心领神会。 打开城门出城骚扰,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条件不允许啊,永山县本就兵力不足,贸然派兵出城,能不能起到作用暂且不提。 万一被对方抓住机会,攻破了城门就得不偿失了。 打是肯定打不得,但是可以骂人那! 谷令君找嗓门大的军士,就是要让他们去骂街的! 你东夷蛮子不是和咱们大褚军士玩心理战吗?来而不往非礼也,咱们就以牙还牙,给你来个阵前叫骂! 不多时,庄老六,带着九名军卒,来找谷令君复命。 “头儿,这几个,嗓门绝对没的说,当然,属下的嗓门,哈哈……头儿是知道的。” 没错,庄老六那嗓门在军中也是出了名的,嚎一嗓子,能传出几条街去! 谷令君呵呵一笑,环视在场包括庄老六在内的十名军士。 “找各位弟兄,的确是有一项艰巨的任务交给大家。想必各位都会几句蛮语,能用蛮语骂街吗?” 这些人都是常年驻守永山卫的老卒,以前经常和东夷马匪打交道,东夷族的语言,自然是会上几句的。 谷令君问完,立即就有人抢先回答。 “将军,我会!铁勒、华沙、乌狄各部的语言,属下都会一些。骂人的话自然是会的不少!” “好!” 谷令君拍拍此人的肩膀,继续说道: “等会儿,我会命人放下绳梯,你们出城之后,尽量靠近蛮子的营地,用蛮子的语言,给我狠狠的骂,骂的越脏越好!” “但是记住,千万不能冒进,必须保证都给我全须全尾的回来。” 不久,便有军卒在城头放置了十挂绳梯。 庄老六带着九名大嗓门迅速攀下,快随向着东夷骑兵扎营的方向,跑了一百五十步。 这个位置刚刚好,既能保证他们十人的声音能够传入对方营中,又能在遇到危险之时,有充足的时间撤退。 骂阵的脏话,是提前准备好的。 庄老六带人一字排开,昂首挺胸站的笔直! “都准备好了吗?” “好!” “好!” …… 其余军士齐声回答。 庄老六点头继续说道:“我数到三,我们一起喊!都给老子把吃奶的气力用上!” 一众军士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各个摩拳擦掌、气沉丹田准备开骂! 庄老六凝神静气,盯着远处的蛮子大营 “一……二……三!” ‘三’字落地,十名军士整齐呐喊! “东夷蛮狗,你们妈巴羔子!” “东夷蛮狗,你们妈巴羔子!” “东夷蛮狗,你们妈巴羔子!” 一句脏话,十人喊了三声,分别用了铁勒、乌狄和东夷王庭的语言。 十人的嗓门果真不是盖的。十个粗狂、高亢且震撼效果极佳的吼声,汇聚在一起。 其声波直接跨越七八百米的距离,涌进东夷蛮族的大营之中。 尤其是那些营外巡逻的蛮子骑兵,他们听得那是最为真切! 庄老六等人的叫骂,如同丢进水中的石灰一般,让蛮兵大营近乎三分之一的地方,开始沸腾起来。 并且骚乱的范围仍在不断蔓延,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营地。 庄老六觉得不过瘾,再次招呼着几人,换了一句。 “东夷蛮狗,你们就是一群吃生肉的两脚畜生!” 正所谓大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东夷人通常称呼褚人是两脚羊,同时,他们自己最在意的也是这个词。 这句脏话一出,那是彻底点燃了整个东夷大营。 尤其是营外巡逻的骑兵,已经开始策马冲向庄老六他们。 庄老六一看,任务完成,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呢?立即挥手示意大家撤退。 十个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卒,短距离冲刺速度不可谓不快,何况,他们与蛮子之间还有一段距离。 可是他们却并没有全力奔逃,而是故意放慢了速度。 这是庄老六临时起意的,城外的壕沟战阵,庄老六自然也有份。 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一下可惜了。 其实,若是冲出营寨追击他们十人的骑兵要是不多,他也以最快的速度逃了。 无他,人少的没啥意思。 为了几个骑兵,不值当的失去一条壕沟,毕竟挖沟是真的累啊! 但是,冲出营寨的东夷骑兵,竟然不下五百人! 这可是人家自己要找死,他庄老六多么热情那,自然要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帮助这些蛮子达成找死的愿望。 六十章 第一次交锋 五百多骑,直接向着庄老六等人发起了冲锋。 马蹄掠过地面,带起大片的尘土,仿佛平地诈现的一股邪风,又似一群黑压压的过境蝗虫,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谷令君站在城楼之上,看着城下发生的一切,逐渐陷入了沉思。 城外大片树林都被砍伐一空,城墙之外一里范围,视野可谓是非常开阔。 这是为了方便监视敌人,同时也是为了充分发挥陷阱的作用。 给蛮子一个开阔的冲锋场地,让更多的骑兵落入事先布置好的陷阱之内。 这样的布置,有利有弊。 从战术角度上讲,的确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达到伤敌最大化。 但若是站在整个战役的角度去看,永山卫如此布置,无疑是帮助东夷大军加快了攻城步伐。 比如被他们砍伐的树林,同样也可以起到阻滞骑兵冲锋的作用。 即便对方可以砍伐树木,人工开辟战场,那不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嘛。 当然,设置拒马桩,布置壕沟陷阱同样得有大量木料,再加上时间紧迫,没办法去更远的地方伐木,就地取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自从中原地区出现国家以来,发生的所有大规模战争全部算在内,从未有过与大兵团骑兵作战的先例。 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原地区百姓,都是以农耕为主,并不善于放牧。 东夷各部一直被中原人视为茹毛饮血的野人。说白了,就是一直看不起人家,轻视人家。 即便有了谷令君这个穿越者的加入,但是一个人对于一个国家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他誊抄的《韬略 战骑》,之所以能够引起永山卫一众军头的重视,那是大家常年与蛮子马匪打交道的原固,军头们都了解骑兵的强大。 可这本书若是放到东南战场,到了那些正在与大梁、南岳、大召对战的将领手中,可能最多被当成奇文共欣赏。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中原四国,包括与东夷接壤的大褚在内,从来未曾将东夷各部视作真正的强敌。 万古里荒原上,真正能够令四国忌惮的,只有当年的风家,如今的大凤部落罢了。 殊不知,人类文明都是在平行发展之中。没道理你中原人就可以越来越强,人家东夷人就要原地踏步。 其实反观前世历史,汉人在中国大地上,与西北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的争斗,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他们人数不如汉人多,却可以与汉人政权势均力敌,甚至一度几次入侵中原,更有甚之,还在汉人的中原大地上,建立过两个庞大的帝国。 靠的是什么? 能征善战的强大骑兵固然是其中之一,可是更主要的是汉人的自大与自负造成的。 这个世界的中原四国,与谷令君前世学习的历史高度重叠。 或许,东以蛮人的入侵,对于这个世界的褚人而言,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这场战争,注定会惊醒自大的褚人,让他们更加发愤图强。 但前提是,必须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如果东夷的铁骑,如他们计划那般,借水路直入大褚中原腹地,与三国联军里应外合…… 届时褚人也就没有必要奋发图强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大褚这个国家将不复存在! 城下,冲锋的蛮子骑兵,马上就要进入陷阱的位置。 庄老六带着九名骂阵的军卒,也已经回到城下,正在攀爬绳梯。 永山县守军与东夷蛮兵第一次正面交锋,即将拉开序幕。 没有铺垫,没有花哨,没有任何可能出现的意外。 蛮人数百骑兵以摧枯拉朽般的气势,直接冲入了壕沟陷阱之中。 前一刻气势磅礴如山呼海啸,下一刻却如过年下的饺子一般,‘噗通噗通’全都掉入了坑中。 场面瞬间变得混乱不堪。 发起冲锋的数百东夷骑兵,采用的是平行阵列冲刺,几乎是转瞬之间,至少有近三百骑掉入了壕沟陷阱之内。 这不仅要归功于永山县的军民,提前砍伐树木,替蛮人开辟了冲锋场地。 同时,也要感谢东夷各部军队的组织架构。 蛮人骑兵,通常为十八人为一小队,七个小队设一个百夫长,十个百夫长之上会设立一个千夫长,十个千夫长之上在设立一个万夫长。 万夫长,算是东夷蛮子军队编制中最大的军事主官了。再往上,就需要一个部落的酋长直接管理了。 蛮人多以悍勇之士为尊,能够在军队之中担任职务的蛮人,其战斗力和悍勇程度,绝对是他所在部队之中的最强之人。 蛮人的将领大都会一马当先冲在阵列最前,其麾下骑兵则紧跟其后。 这很好,很带感,能够充分激发一个部队的勇敢和信念。 但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首领有勇无谋只知道一味冲锋,麾下愚忠,只知道盲目跟从。 完事就是现在这个结果。 好几个百夫长带着自己麾下勇士,毫不畏惧的直接掉入陷阱之内。 要知道,壕沟之内不是淤泥,也没有柔软的茅草,里面是密密麻麻被削尖的木刺! 最后掉进陷阱的还好,有了自己的族人垫底,保住小命问题不大。 可第一波掉下去的蛮子就惨了,许多人好不容易躲过了尖锐的木刺,还没来得及感谢天神保佑,下一刻就被自己的同族砸个正着。没被木刺扎死,也得被战马和同族给砸死! 瞬间,永山县城下乱作了一团。 哀嚎声,叫骂声以及战马的嘶鸣声汇集在一起,完美诠释了战争残酷的画面。同时,也极大的振奋了永山卫守军的气势。 蛮人与永山卫守军的第一次交锋,永山卫大获全胜。 只用了两句脏话,便换来了对方数百伤亡! 这样的招数,只能用一次。 褚人看不起蛮人,没有研究过对抗骑兵大兵团作战的方法。 东夷蛮子何尝不是第一次攻打褚人的城池呢? 大家都是第一次,都没有经验,这也是东夷骑兵一个照面,就吃了一记闷亏的原因所在。 两方人马,相互之间都不太了解。但是永山卫里面却有一个穿越者谷令君。 如果谷令君只是一个普通军卒,压根没办法左右战局。 然而他却是一名参将,并且还是能够左右整个永山卫大营的参将! 认知上的差距,让永山卫在与东夷铁骑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之中,占尽了优势。 “贤弟大才!这壕沟威力竟然恐怖如斯!” 宋江激动的一拳砸在城墙上。他从军多年,原来的校尉官职,可是实打实的用军功换回来的。 年轻时与蛮子的马匪厮杀,也是稀松平常之事。 褚人多以步卒为主,与蛮子马匪厮杀,每次都会有所伤亡。换句话说,宋江之前获得的军功,无一不是用自己,和自己麾下军卒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今天,宋江第一次亲眼见到了一个奇迹。 只用了两句脏话,便能够让敌人损失数百人,这事他要不是亲眼所见,那是想都不敢想! “哥哥谬赞了,这种招数只能用一次,可惜了,只伤了对方数百骑……” 实话实说,谷令君对眼前的战果并不满意。 纵观整个战局,这数百骑兵的伤亡,对于那攻城的数万大军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对整个战局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 然而,自己和永山县军民们辛苦一天布置的陷阱,却整个暴露了! 谷令君虽然不满意,却并没有太多遗憾。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下一刻会发生什么,那不是人力可以左右的。 庄老六他们十个人,骂两句脏话,就能换来对方数百伤亡,已是殊为不易。 人家就算不予理会,没人出营,你不也是一点办法没有吗? 见好就收的道理,谷令君还是懂的。 六十一章 死战 不退! “托雷特木尔!是谁让你手下私自出营的!” 东夷大营,中军大帐之中,托木里脸色阴沉。 若是眼神可以杀人,那么眼前这名叫做托雷特木尔的男人,早就被其眼中的怒火焚烧成灰了。 托木里,作为大军统帅,又是荒原上最强三大部落之一的铁勒酋长,那股上位者的气势,不可谓不强大。 但是对面的托雷特木尔,却并不畏惧。 托木里的地位的确很高,但是对于他托雷特木尔而言,却没什么大不了的。 原因无他,只因为他托雷特木尔,是金帐王庭天可汗手下的万夫长! 虽然同属东夷,也都在天可汗腾格尔立格手下当差,可毕竟不是同一个部落之人,自然不会畏惧他什么铁勒酋长。 “托木里酋长,褚人辱骂我金帐王庭的勇士,侮辱了我大汗的尊严!我麾下的勇士出营是为了东夷的荣誉!” 面对暴怒的托木里,托雷特木尔毫不畏惧,言辞上也是针锋相对。 “死人没有尊严!” 托木里冷哼一声,语气不屑。 “你说什么!” 托木里的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托雷特木尔,大吼着就要拔刀扑向托木里! 就在此时,帐中另一名全身披甲的蒙面武士,及时制止了托雷特木尔。 “托雷,住手!” 此人整张脸都掩盖在精铁面具之下,肩膀位置银灰色甲胄之上,一颗狰狞的狼头栩栩如生! “阿尔斯楞!别拦着我!” 托雷特木尔哪里愿意善罢甘休,只可惜他的力气与身边被称作阿尔斯楞的人相比,还是差了一筹。 挣脱无果,托雷只能作罢,但是嘴上却不饶分毫。 “托木里!我要跟你决斗!” “住嘴!你要违抗大汗的命令吗?” 阿尔斯楞一声大喝,阴沉的声音,再配合着那一身狰狞的甲胄,散发出的气势,瞬间让帐子中的温度,都跟着降低了许多。 “可是……” 暴怒的托雷,瞬间就被阿尔斯楞的气势给压了下去,只是仍然心有不甘,还想在说些什么,却被阿尔斯楞打断了。 “我不想重复第二遍!” 这句话说完,周围的空气再次一凝,一股如实质一般的杀意,让整个帐子的温度将至冰点! 托雷和托木里的口鼻周围,明显出现了淡白色的雾气。 阿尔斯楞,金帐王庭狼骑副首领,金身巅峰的武道修者! 托雷特木尔虽是一名万夫长,可就地位而言,与作为腾格尔立格近侍宿卫的狼骑相比,还是差着一个档次。 阿尔斯楞转头面向托木里,低沉的声音略显缓和。 “托木里酋长,冒犯了,我替托雷向您赔罪。” 托木里脾气虽然火爆,但是面对狼骑的副首领,自然也不敢托大,赶忙躬身回礼。 “副首领客气了,大家都是天可汗忠实的仆人,这点儿小事,我怎么可能会放在心上。” 说着,托木里转头看向托雷继续说道: “托雷万夫长,刚才的话说的难听些,请不要介怀。不过,也要请你约束自己的手下,这是打仗,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指挥,若是耽误了大汗的大事,恐怕你我都没脸回去见大汗了。” 托雷虽然莽撞,但也懂的审时度势。再者,本来就是自己理亏在先,所以也乐得就坡下驴。 东夷族,此番攻打永山卫五万铁骑,铁勒部四万,金帐王庭一万三。 当然不是铁勒凑不出来这五万铁骑,人家好歹也是荒原三大部落之一,虽然不如金帐王庭与凤部那般强大,七八万铁骑还是有的。 腾格尔立格,在这五万铁骑中掺入自己金帐王庭的骑兵,甚至还不惜血本给了托木里三千精锐狼骑。 目的,一是为了安抚托木里;同时,也是为了监视他。 按照腾格尔立格原本的计划,这五万铁骑,就是去大褚王国腹地送死的。 如果只有铁勒部一家的骑兵,难免中途会出现什么意外。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对于一心想要做天下的大汗的腾格尔立格来说。 若是能够成功覆灭大褚王国,别说损失五万骑兵,就算再加两倍也是值得的! “托雷兄弟,既然你麾下勇士有所损伤,午后攻城,就让我铁勒部先来!” 托木里笑呵呵的对托雷特木尔说道。 托雷一愣,脸上的横肉微微颤抖,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再次涌上心头。 “铁勒的酋长,是看不起我金帐王庭的勇士吗?” “托雷兄弟这是说的哪里话?我怎会看不起金帐王庭的各位勇士,只是……” 托木里话刚说了一半,就被托雷不耐烦的打断。 “既然铁勒酋长不是这个意思,下午攻城,就让我麾下勇士先来!” 托木里闻言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但脸上却是一副不情不愿的表情。 “这首战的功劳,就这么让出去,真是有些不情愿那,不过……” 话音一顿,托木里哈哈大笑着走到托雷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道: “不过,既然是托雷兄弟想要这头功,作为兄弟,我自然是要双手奉上的!” “午后首战,希望托雷兄弟大破永山!” 待到托雷和阿尔斯楞走出大帐,托木里脸上和煦的笑容,逐渐变成阴郁的冷笑。 “这么急着想死,那就去死!等都死完了,看你们要那些功劳有什么用!” 定西堡 “为什么只有一千辅兵!宋都尉这是何意?莫非是要我定西堡全军覆没吗!?” 梁术抓着前来支援的辅兵军头,满是泥土的额头青筋乍现! 蛮子的攻击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堡寨里的七百军卒,死了近两百,伤了一百多。 好不容易以盼来了援军,来的却是战力不怎么样的一千辅兵,梁术怎能不恼? “梁都头息怒,蛮子四万铁骑即将攻打永山县,如今怕是已经兵临城下了,宋都尉手下实在是无兵可派了!” “多……多、多少!!?” “四万铁骑!” 梁术闻言脑袋里‘轰’的一声闷雷炸响,一股难以言喻的眩晕感,险些让他栽倒在地。 松开那名辅兵军头,梁术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才堪堪稳住身形。 他艰难的转头环视了一圈正在固守堡寨城墙的军卒们,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全是难以掩饰的绝望。 辅兵军头与梁术的亲兵发现不对,赶忙上前搀扶梁术。 梁术整个人如同霜打了的茄子一般,低下头去小声呢喃着。 “也许我们都得死在这儿了……” 他的声音很小,小到即便是身边扶着他的亲兵与辅兵军头,都没能听清楚他刚才的话。 梁术已经绝望了。 永山卫被四万东夷铁骑围攻,这就意味着,前来支援的一千辅兵,已经是最后的援兵了。 他和他坚守的定西堡,已经成为了一座孤堡,堡寨里面这一千多名军卒,也变成了一支孤军,进退无望的孤军! 永山卫被围,他们的退路已然断绝,想跑都没了退路。 投降? 堡寨之外的东夷蛮子会接受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投降的下场只有一个,那便他和他手下这一千多名大褚军士,全部被蛮子砍头,脑袋被人家堆成京观! 呼啸的北风,将定西堡之上的那面麒麟旗吹得咧咧作响。 梁术抬头望着旗上的麒麟,血红的双眼,两行浊泪涌出,顺着他粘满泥污的脸颊,缓缓而下。 良久,梁术低头,看着自己那双满是老茧的双手…… “啪”的一声清脆的耳光声响起,是梁术自己狠狠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啪啪啪啪……” 梁术一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吓得周围亲兵都不敢上前劝阻。 自残结束,梁术的脸颊已经开始发红肿胀,一缕鲜血从嘴角溢出,可想而知他用了多大力气。 挨了自己十几个耳光之后的梁术,那双充满血丝的双眼中,原本的绝望已经消失不见,现在灌满的都是决绝与狠厉。 “传本都头军令!西北边军万安郡永山卫定西堡全体将士……” 梁术环视堡寨之中的所有军卒,抽出了腰间的军刀。 “死战!不退!” 《褚起》世界架构 《褚起》世界为架空世界。 大周王朝末期,君王昏聩,民不聊生!各路诸侯高举伐周义旗揭竿而起。 大周覆灭之后,各路诸侯各自称帝,开启了四国争霸的战国时代。 中原四国:大褚? ? ? ?大梁? ? ? ? 大召? ? ? ? 南岳。中原四国之中,以大褚国力最胜。 同时,西北万古里荒原之上,又有东夷族各部。 东夷族最强三大部族:金帐王庭? ? ? 大凤部(大周王朝时期,掌管皇都禁军的风家。)? ? ? ?铁勒部。 《褚起》世界修行者境界划分。 武者五境:开悟? ? 炼体? ? 金身? ? 法像? ? 神通。 术士四境:开悟? ? 凝神? ? 御法? ? 太虚。 大褚王国军中官职一览表 五人为一伍设伍长 十伍为一队设队正 十队为一营设都头,副手为参军(营,为大褚王国基本作战单位。) 都头之上设校尉,副手为协令郎(下辖三至六个营) 校尉之上为都尉,副手为参将。(下辖两至四名校尉。) 都尉之上设都指挥使,副手为副指挥使。(一郡之地最高军事主官。) 都指挥使受都护府管辖,设大都督,副手为副都护。(封侯,下辖三至五个郡,都护府可独掌三万亲兵。) 都护府隶属兵部,兵部尚书为正二品,大都督从二品。 大褚王国另设有骠骑大将军、天下兵马大元帅之职,可代天子,令三军!封国公,武将之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六十二章 夜袭(上) 纵观世界的战争史,大体上分为四个时代。 冷兵器时代;热武器时代;核武器时代;信息化时代。 谷令君穿越至大褚王国之前,所在的世界,已经达到了信息化时代的阶段。 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谷令君曾经熟练掌握着各种军事技能,以及有着非常系统的战争知识储备。 可这些在高烈度的令兵器战场上,几乎起不到太大作用。 一个熟知信息战的特战军官,根本无法在令兵器战场上,发挥出自身实力。 现实不会因为他谷令君是一名穿越者,就给他开小差。 中箭他依旧会受伤,被石块砸中他同样会送命。 密集的箭雨和投石攻击,虽然不如大炮、机枪那般威力巨大,但是杀伤和破坏力依旧超出了谷令君的想象。 城外挖出的五十条壕沟,已经被填了接近一半。 永山县军民耗费一天时间布置的陷阱,除了最初消耗了敌人数百骑兵之外,如今唯一的作用,便是迟滞东夷大军的推进速度。 吃了一记闷亏的蛮子学乖了,不在发起集团冲锋,而是利用人海战术一点一点的填坑,直至将攻城的重武器,推至有效发射距离之后才肯罢休。 蛮子骑兵改步兵,运用大盾作为掩护,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只是一个下午,便向前推进了两百多米。 蛮子的大盾,是临时伐木做的,虽然简陋,却效果显着。 大半天的时间,永山县的军卒,射出的箭矢何止万余,可实际的伤敌数量,却是少得可怜。 一下午的攻击,蛮子也就丢下了不到百具尸体,数千上万只箭矢,只是换回了这么微不足道的战果,然而防御阵地,还被人家向前推进了两百多米。 与东夷蛮子这第二场交锋,显然是永山卫落了下风。 入夜,蛮子终于偃旗息鼓,攻城的大军也退回营埋锅造饭。 永山县城的守军,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战斗结束不久,当日的战报便送到了宋江和谷令君的手中。 成武二十七年冬月二十七。 东夷四万铁骑兵临城下。辰时,我部派出十名军士出城骂阵,引蛮兵五百冲阵,落入陷阱,伤敌三百,我部毫发无损。 未时,蛮人攻城。我部奋起抵抗,据敌于城下,伤敌百人,我部战死军士八人! 从双方战损上来看,永山卫无疑获得了巨大的胜利。 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一下午的时间,被人家填了一半的壕沟。翌日,人家的大型攻城武器,便可以发挥其威力。 届时,守城的褚军,怕是再也不可能会如今日这般轻松了…… 想象和现实的反差,让谷令君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已经在脑海里,无数次推演过敌人攻城之时的场景,并且尽量夸大蛮人的战力。 但事实证明,他还是低估了蛮人,也低估了令兵器时代,战争的残酷性。 宋江提着水囊,走到谷令君身边,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贤弟,喝一口!” 谷令君接过水囊,拔出木塞,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开来。 “火刀子……哥哥,大战在即,还是……” 谷令君本想劝说宋江,大战在即不要饮酒,可是看着人家那期待的眼神,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扬起水囊,‘咕咚咕咚’灌了两口,谷令君抹抹嘴,将水囊递还给宋江。 “哈哈……” 宋江大笑着接过酒馕,自己也喝了一大口,才开口说道: “贤弟,看到蛮子大军的时候,哥哥当时真的已经绝望了,但下午这一战,这蛮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骑兵不善攻城,马嘴注定肯不开城墙,所以东夷蛮子只能下马作战。 再者,东夷蛮兵,这还是第一次打攻坚战,经验不足,吃点小亏是必然的。 只是,如果是因为这样,便小看他们,那就大错特错了。 “哥哥,今日大战,实际上是我们输了一筹……” 谷令君,不得不给宋江浇上一盆冷水。 “兄弟为何要涨他蛮子的志气,灭咱自己人的威风呢?” 宋江不解。纵观今日战况,永山卫以牺牲八名军士为代价,杀敌数百,这是前所未有的大胜啊! 可你谷令君却说输了一筹,别说宋江不理解,永山卫所有军民有一个算一个,怕是都不会答应的。 谷令君转头望着城外,两里之外,无数星星点点的火光,如同一只只贪婪的荒狼之眼。 “哥哥,今日蛮人向前推进了两百多步,明日那些投石机和攻城弩就要上场了……” “一旦那些大型攻城器械开始发挥作用,我军的伤亡还会如今日这般少吗?” “一旦蛮人再继续向前推进两百步,那些攻城云梯便可以架起,届时我们守城还会像今日这般容易吗?” 谷令君一连串的反问,让宋江脸上的得意,逐渐消失不见。 宋江陷入了沉默。 方才被今日取得的战果冲昏了头脑,受了谷令君的一盆冷水之后,他终于恢复了清醒,开始按照谷令君的话,推演之后的战斗。 很快,宋江的脸色开始越来越难看。 “贤弟……” 谷令君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没等宋江开口,便接过了他的话茬。 “哥哥也无需太过悲观,我们毕竟有坚城为据,只要发死力据守,他蛮子们想要破城,也没那么容易。” “何况,这些蛮子明显不善攻坚,有机会的。” 冷水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浇得太过。直接将临战之心给浇灭了,就会得不偿失。 吃过晚饭之后,宋江坐在城楼之内,盯着桌案上的烛火,心里盘算着谷令君话,陷入了沉思。 西风萧瑟,吹得火把上的火焰左右摇曳。 厚重的云层遮住了往日娇媚的明月,同时也遮住了宋江的希望。 虽然今天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可蛮人的大军依旧还在。翌日会如何,所有人都不知晓。 或许,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城破了,蛮人正向着自己举起了他们手中锋利的马刀。 宋江知道,谷令君的话,绝非是危言耸听。 大褚与中原其他三国之间的战争,从未停止过。像他这般年岁的老卒,哪个没有参加过几场大战。 这些年的安逸生活,让宋江忘却了自己年轻时期的残酷经历。 自从听到蛮子大军压境的消息之后,他自己的表现,哪里还是一个高级将领该有的。 先是绝望,不知所措,好不容易受到人家谷令君的影响,恢复了正常,却又刚刚获得了一点点的战果,就开始翘尾巴。 宋江觉得自己表现,完全就是在给自己二十年的戎马生涯的经历抹黑。 反观谷令君,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遇事却可以从容对待,考虑问题周全,处理危机合理及时。 也亏得有谷令君在,否则永山县的处境,可能会更加糟糕。 “威远伯果真是慧眼如炬啊……” 想到这里,宋江不自觉在心里暗暗恭维远在万安郡的威远伯。 就在此时,一支锋利的箭矢,从城下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之中,激射而至。直接射入了一名守城军士的脖颈之中! 这名军士应声到地,手中的火把也随之摔落到面之上,溅起无数的火星。 这名军士的死,仿佛是一个信号一般。 下一刻,无数的箭矢,如暴风骤雨,从漆黑的城下泼向城头!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便有数十名值守的军士,步了最初那名中箭倒地军士的后尘。 “敌袭!” 凄厉的叫喊,撕开黑夜,穿透空气,响彻城墙之上。 瞬间,永山县西城城墙开始变得骚乱起来! 东夷蛮子,发动了夜袭! 六十三章 夜袭(中) 城头上一片混乱,在火光的映射之下,永山县的守城军士,成为了黑夜之中的活靶子。 古人说的没错,月黑风高杀人夜,果真如此。 东夷蛮子,那都是有仇必报的。白天攻城,损失了几百蛮兵,到了晚上自然要趁着夜色,找回场子。 上千名东夷蛮兵,趁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摸到了永山卫城墙之下。第一轮箭矢,便放倒了数十名守城的大褚军卒。 一百名东夷射手,再次张弓搭箭,目标便是城墙之上的各个垛口,只要有褚人军卒胆敢露头,马上便会一箭封喉! 一击得手,立即便有五十名蛮兵,从人群中奔出。 这些蛮子,人手一支飞爪,飞爪末端绑着坚固的麻绳。 五十名蛮兵动作整齐,手中的飞爪飞快旋转,“呼呼”得破空声,如同地狱之中恶鬼的低吟。 没有口令,五十人如同心有灵犀一般,几乎在同一时刻抛出了飞爪。 五十只飞爪,拖着长长的麻绳,在黑暗中直直飞上城头,牢牢勾住城垛缺口处的青砖缝隙。 蛮人能够如此娴熟的完成这一切,必定是提前演练过无数遍了。 飞爪入墙,自然引起了褚人守城军卒的注意,几名经验丰富的老卒,立即就想抽刀砍断飞爪之上的绳索。 只是几人刚刚起身抽刀,还没来得及下刀,十数根箭矢便如同索命的毒刺一般,射入了他们的喉咙。 城下蛮人那一百名弓箭手,绝对可称得上是百里挑一的神射手,精准度高的吓人。 有了这一百名弓箭手的掩护,蛮人利用飞爪搭建的绳索,才能让城下的蛮兵放心攀登。 从第一名褚人军士被杀,直到五十根绳索架设完毕,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三十息。 可以断定,东夷族参与夜袭的这千名蛮兵,那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托雷特木尔在托木里那里要来了首战的机会,却在下午攻城之时,吃了些小亏。这样的结果,托雷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入夜之后,托雷召集麾下百夫长以上所有将领,让他们挑选最精锐的勇士,要在夜里打褚人一个措手不及。 从正常战役角度出发,这次夜袭,是极为不明智的。 本就是第一日攻城,敌方在战场上又刚刚有所斩获,气势正盛!最重要的是,城下可供骑兵冲锋的通道,并未完全打通。 此时派兵夜袭,最多就是给敌人一个下马威,对整场战役而言,能够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况且,一旦失败,褚人必将会加强夜间的守备力量,再想通过夜袭的方式进攻永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可托雷特木尔不管这些,甚至这次夜袭,他都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完全是他自己的一意孤行。 其本意,本就是要一雪前耻,好让他找回,在托木里那边丢掉的面子。 …… 今日,是谷令君两世为人以来,经历过场面最大的一次战斗,没有之一。 前世的他,虽为军人,并且身处战乱国的维和部队之中。 但是那时候遭遇的,基本上都是小规模的战斗,那些所谓的反叛军,能够发起几百人的突袭,都算得上是大阵仗了。 可今日,他面对的却是数万铁骑。 虽然只是一些手持冷兵器的原始人,但震撼程度,完全碾压前世经历的所有。哪怕就算是在影视剧中,也是从未看到过的恢宏场景! 别看他脸上总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其实心里害怕极了。 这是人之常情,数万骑兵,单说数字的确不觉得有很多,可是真正摆在眼前以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好在,今日没出什么纰漏,虽然被人家蛮子推进了两百多米,但也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刚开始的时候,谷令君对今日的战况的确非常沮丧。 他觉得,人家蛮子大军只用了半天,就向前推进了这么多!永山县怎么可能坚守二十天。 但平静下去之后,谷令君回顾整场战斗,发现自己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今天的战斗,永山卫军卒射出了近万支箭矢,却只给对方造成了百十人的伤亡,这是为何? 难道真的是自家的军士准头不咋样?又或者对方那临时制作的大盾防御性能太好了? 其实都不是! 不是自家的军卒准头不好,而是射击距离太远,杀伤力根本不够!武器的有效攻击距离,才是造成今日局面的根本所在。 大褚军卒列装的弓弩有三种。 第一种最普通,也是装备最普遍的便是手弩。这种手弩造价低廉,单兵使用,有效射程只有两百五十米。 第二种便是尖哨们手中的轻弩。轻弩的性能就不用多说了,精度高、威力大,就是价格实在是太过昂贵,想要大批装备,根本不现实。 第三种,便是双人使用的强弩!强弩虽然威力巨大,射程也达到了惊人的五百米。但对使用军卒的力量、耐力都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当然,还有谷令君剽窃前世诸葛亮设计的连弩。只是,连弩的攻击方式不适合今天的战斗。 无他,诸葛连弩注重射速,但精度不够,今日是守城战,对方又有大盾防御,用连弩攻击,完全就是浪费箭矢。 东夷蛮子刚刚开始填沟的时候,永山卫的守城军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家填土。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蛮子开始进入了强弩的射程。 但是奈何,强弩虽然厉害,但是数量有限那,再加上对方吃痛后,马上伐木造盾,强弩也就失去了作用。 东夷攻城大军损失那一百多人,那是最后对方推进至城下两百多米的距离之时,进入了褚人守城军卒的手弩和弓箭的射程。 在密集的攻击之下,才能斩获一百多蛮兵的战果。 也就是说,随着攻击距离的拉进,对方的大型攻城器械虽然要开始发挥作用了,但是己方手中的武器,同样也可以发挥最大的战力。 想通了这点,谷令君自然就增加了几分必胜的信念。 只是,当他想要去找宋江谈一谈自己想法的时候,东夷蛮子发动了夜袭! 谷令君刚一出门,一支羽箭直接擦着他的脸颊掠过,只要这支羽箭再向左偏上两厘米。 轻则谷令君变成独眼龙,严重点,估计就一命呜呼了! 谷令君条件反射的立即卧倒在地,转头看着那支钉在墙上,尾部还在剧烈颤抖的羽箭,心有余悸之余,也在暗骂自己不小心。 环视四周情况,他发现值守的军士死伤了数十人,另有一些老卒正在试图挥刀砍断那些嵌入城砖之内的飞爪。 可惜城下的敌人箭法刁钻,只要有军卒靠近城垛,下场便是被一箭封喉! 这种飞爪设计的也极为巧妙,麻绳与飞爪链接的位置,全部悬于城墙之外,想要砍断绳索,就必须探出身体。 “丢火把!” 谷令君趴在地上大声呼喊。 敌人在暗处,己方在明处,人家的箭矢自然如同长了眼睛一般。 遇到这种情况,要么马上灭掉所有光源,要么找到敌人的位置。 谷令君才不做选择题,他不仅要灭掉己方的所有光源,也要暴露敌人的位置所在! “把所有的火把,都丢到城下去!弓弩手准备压制敌人,刀斧手全部到城头上来!” “贤弟,你怎么样!?” 宋江出门就看到谷令君趴在地上,以为他受伤了,于是不顾自身安危,冲到了谷令君身边查探。 “哥哥,赶紧派人城门固防!” 宋江不是傻子,蛮子攻城,无非就是想从里面打开城门。能不能守住城头赞且不提,为了以防万一,也要派一队军卒把手城门! 六十四章 夜袭(下) 城下,投射飞爪的蛮兵一经得手,立即就有其他蛮兵上前帮忙固定绳索。 另有五十名身着轻甲,背附圆盾弯刀的蛮兵,开始沿绳索向上攀爬。 此外,不远处漆黑的夜幕之中,两座被拆散的云梯,正在紧锣密鼓的组装之中,用不了多长时间,便可投入使用。 单单从这些蛮兵作战时的默契配合来看,东夷族的金帐王庭,为了对付褚人,可谓是呕心沥血。 沿着绳索攀爬的蛮兵,一个个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好手。 身法灵活,如同猿猴一般,攀在摇摇晃晃的绳索之上,速度之快如履平地! 这五十名蛮人刀斧手,他们相当于敢死队,或者叫做突击队也可以。 他们的任务,便是第一时间攀上城墙,在城墙之上建立一处属于蛮人的防线,掩护城下的蛮兵架设攻城云梯。 也正是因为需要徒手攀爬城墙,这些蛮兵配备的只有轻甲,防御力方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为了能够让这五十名勇士可以坚持的更久,他们背后的圆盾,便是他们保命的根本。 城头上,随着谷令君喊出丢火把的命令,一些久经沙场的老卒马上便反应了过来。 这些老卒纷纷抓起城头上用作照明的火把,向着城下丢去。而谷令君和宋江的亲兵,这些人都已经开始在给轻弩装填箭矢。 宋江和谷令君的亲兵,都是原烽燧堡中的老卒。那时候的烽燧堡,可是号称全员尖哨。 突袭尖哨最厉害的是什么? 野战,自然是他们的机动性,以及敌后的生存能力。 然而下马之后的突袭尖哨,最强悍的,便是他们的射术。尤其是他们手中的轻弩,那可是大褚王国工匠们智慧与勤劳的结晶。 尖哨们手中轻弩的威力,虽然比不过双人使用的强弩,但是绝对要强于蛮人的弓箭! 火把被丢下城墙,整个西城的城头,瞬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然而,那些火把却让城下的东夷蛮兵,一个个无所遁形。 借着火光,庄老六大着胆子向下张望,立即就发现了城下那两座即将组装完成的云梯! “头儿!云梯!” 庄老六一声大喝的同时,手里的轻弩也没闲着。只见他借着火焰的亮光,直接锁定了一名蛮人弓箭手。 弓弦颤抖,箭矢激射!城下一名张弓搭箭的蛮兵应声倒地。 而下一刻,更多来自城墙之上的弩箭,开始收割起蛮兵弓箭手的生命。 要说论箭术,突袭尖哨若是称第二,包括中原四国在内的所有军队,没有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只可惜值守的尖哨,只有三十人,其他人都在城内休息。 这些尖哨,都是永山卫大营的中坚战力,每一个都被宋江视为宝贝,他自然不会一次性将这些宝贝,全部投入战场! 本来处在黑暗之中的人,忽然遇到光亮,会暂时性失明。当然,前提是光源必须非常刺眼才行。 火把的亮光达不到这个标准,但是架不住火把多啊! 导致失明是不可能的,但是那些摇曳得火光,严重影响了城下蛮兵的视野。 更何况,城楼之上已经完全没入了黑暗之中,而他们却被明亮的火光,照射的无所遁形。 突然之间的两级反转,让城头上的褚人军卒,再次掌握了战斗的主动权,尤其是三十名突袭尖哨。 他们手中的轻弩,完全成为了蛮人的催命符,每一次弓弦的颤抖,都会带走一条蛮兵的生命。 这么近的距离,目标又处在光亮之中,暗打亮,对于尖哨们来说,简直如同儿戏一般。 三十名尖哨,一时间竟然完全压制了城下的一百名蛮人弓箭手。 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由于遭遇敌袭之后,城头上的褚人守军,并没有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应对,再加上城下一百名弓箭手的掩护,蛮子那五十名攀绳而上的刀斧手,已经成功登上了城头! 庄老六正用手中的轻弩射的兴起,忽然觉得身侧一阵罡风袭来,出于本能,他的脑袋一偏。 一柄弯刀的刀锋,擦着他左侧脸上的恶鬼面具一扫而过,刀锋与玄铁面具摩擦,带起一小串四溅的火星子! 劫后余生的庄老六来不及感叹,一把将轻弩丢在地上,从腰间拔出了军刀! “固防!把这些蛮子压下去!” 庄老六大喝一声,同时挥舞着手中军刀,扑向了那名站在城垛之上的蛮兵! 三十名突袭尖哨动作一致,几乎同时弃弩抽刀迎向敌人。 但是,少了他们这三十架轻弩的压制,城下的弓箭手又开始作孽了。 虽然城头之上已经陷入黑暗,但你架不住人家盲射啊,那些蛮子似乎毫不在意自己同族的生命一般,不分敌我的攻击,让尖哨们吃了一记闷亏。 两个呼吸的时间,便有五个尖哨被乱箭命中! 谷令君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这些尖哨都是他从烽燧堡中带出来的老卒,同袍之情,或者叫做战友之情,不管是前世,还是在这个世界,都是他谷令君最重要的东西。 “后撤!让出城垛,刀斧手准备!” 刚刚喊出命令,谷令君就看到一名刚刚攀上城头的蛮兵,从背后抽出弯刀,向着庄老六的方向纵身跃去! “老六!身后!” 谷令君只恨自己手中为何提的是军刀,而不是轻弩!虽然及时出声提醒,但是庄老六正在与另一名蛮兵缠斗,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支弩箭直接命中了那名纵身跃起的东夷蛮兵! 谷令君顺着弩箭发射的方向看去,正是举着轻弩的吴老狗,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十数名手持轻弩的突袭尖哨! 无后顾之后的庄老六,大喝一声,使出一招他最拿手的力劈华山,直接给那名东夷蛮兵,连带他手中的弯刀,来了个一刀两断! 滚烫的鲜血喷得庄老六满身都是,这家伙也不在意,哈哈大笑一声,向着吴老狗的方向大喊道: “老狗兄弟,多谢啦!” 说完,就想要再次寻找目标去与之厮杀。 “老六,你他吗给老子滚回来!” 谷令君自然不允许他继续涉险,城下的那些盲射的弓箭手,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听到谷令君那严厉的呵斥,庄老六本能的缩了缩脖子,再也不敢恋战,悻悻得跑回到了谷令君的身边。 “刀斧手,把这些蛮子压缩到一起!老狗,让你的人准备射击!” 城头上本就狭窄,根本容不下太多人战斗,现如今上来了数十名蛮兵,并且还要规避城下的那些东夷族弓箭手。 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包围并压缩这些蛮兵的活动范围,让弓弩手伺机解决他们。 战斗不是表演,你来我往,一招一式花里胡哨。 战斗是你死我活,是无所不用其极,是只要能够杀死敌人,那便没什么道理和道德好讲! 数十名持刀带盾的褚人刀斧手,开始列阵,而弓弩手和突袭尖哨,则跟在其身后,另有长矛兵,正在从城下赶到,加入战阵之中。 这是最基础的步军战阵,尤其适合围攻困兽犹斗的敌人! 同时,多兵种配合作战,能够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军士战力的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上保全自身。 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只有所有的袍泽战友将力量凝聚在一起,才可以让这个武装集团的力量,臻至巅峰! 六十五章 炼体境武者 “虎!虎!虎!” 军士们低沉的怒吼声中,充满了肃杀之意,配合军刀敲击盾牌的交鸣,给人以无尽的压迫感。 数十名提刀持盾的刀斧手,很快组成了一个扇面阵型,身后是陆续加入战阵的长矛兵。 庄老六和吴老狗,则带着几十名突袭尖哨见缝插针,架着轻弩随时准备射击。谷令君持刀亲立阵中居中指挥。 攻上城头的蛮兵活动范围逐渐被压缩。永山卫的老卒,正在用自己的方式,教这些东夷蛮子如何做人。 要论步卒厮杀,大褚的军卒,绝对敢于叫嚣世界之最。 “弓弩手,占领城垛压制城下蛮兵!” “刀斧手、长矛兵快速解决战斗!” 一连下了两道军令,谷令君从身旁的军卒手中接过一扇盾牌,与那些刀斧手一起,加入了围攻蛮兵的战阵之中。 攻上城头的蛮子已被包围,歼灭是迟早的事情。既然战局稳定,下一步便是要阻挡城下的蛮子继续攻城。 谷令君可记得,城下还有两座攻城云梯存在。那玩意儿要是被架设在了城墙上,将会有更多的蛮兵攻上城头。 城头上的蛮兵也不是傻子,知道他们已经无路可退,唯一的活路便是拼死抵抗,守住身后的城垛,以便让更多的族人攀上城头。 但是谷令君会给他们机会吗? 当然不会,战场之上分秒必争,或许只是耽误一分钟的时间,结局便会大不相同。 “杀蛮狗!” 谷令君一声大喝,这是一个攻击信号,最前方的刀斧手,身体瞬间下沉,背后的长矛兵横矛直刺。 与此同时,已经准备多时的尖哨与弓弩手,也射出了他们手中的箭矢。 各兵种之间配合娴熟,充分发挥了步军战阵的威力。 瞬间,攻上城头的东夷蛮兵,至少有一半以上中箭倒地!剩下的还想做困兽犹斗,谷令君哪里会给他们机会! “杀!” 几乎在身后弓弩手箭矢射出的瞬间,前排的刀斧手便在已经起身冲向敌人,紧跟其后的长矛兵,他们手中的武器,更是先刀斧手一步刺向了那些东夷蛮兵。 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如何,其主要因素在于将领的指挥能力,兵员的素质能力,以及各个兵种之间的配合是否默契。 自从谷令君升任参将以来,永山卫不管老卒还是新兵,每一日都在接受着最严苛的训练。 尤其是对于战阵的运用,以及各兵种之间的配合作战,那更是训练计划的重中之重!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永山卫此刻正在与东夷蛮兵作战的兵卒们,这一战之后,应该都会从心底里面感谢谷令君。 正是因为谷将军平日里那严苛的训练,才能让他们在战场之上拥有了保命杀敌的本事。 一边是配合默契的褚人军卒,一边是个人凶悍,却毫无章法的东夷蛮兵,两方孰强孰弱,一个照面便高下立判。 只是短短十数息的时间,攻上城头的蛮兵,已经所剩无几。 而更多褚人弓弩手,也正在迅速占领城墙之上的各个垛口,开始用手中的弓弩,压制城下的蛮兵。 胜利的天平,开始向着永山卫守军的方向倾斜,东夷蛮子此番夜袭行动,已经可以宣布失败了。 城头上褚人军士的防御战阵已然成型,届时,就算蛮子将攻城云梯架设在城头之上,面对有所准备的褚人守军,也不过就是徒增伤亡罢了。 何况,城下的壕沟还有数十条,他们的骑兵根本无法发起有效的冲锋,就算他们能够暂时占领城头又如何? 一个没有后续力量的攻势,对战局起不到任何作用。 只要是头脑冷静的将领,这时候最正确的选择,便是撤兵。 正当城头之上所有的褚人军卒,都认为胜利在望之时,意外发生了。 是的,很没有新意,就和那些狗血的影视剧与小说一般,老天不会这般轻易的让交战的双方,获得胜利! 就在城头上的东夷蛮兵即将全军覆没之时,两名身高超过两米的东夷族彪形大汉,飞身跃上了城头! 这两人出现的方式很突兀,很不可思议。 那般壮硕且庞大的躯体,却可以做出这般灵活的动作,给人一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 两名东夷蛮子的穿着打扮,与那些蛮子刀斧手不同。 两人全身覆盖着一层厚重的银灰色铠甲,就连脑袋也都被金属面罩保护在其中。 他们二人的武器不是弯刀,而是两柄等人高的长柄板斧,光是斧头本身的重量,怕是得有百十斤重。 再加上他们身上的铠甲,两名东夷蛮子的负重,至少超过两百斤! 这还是人吗? 扛着两百多斤的负重,还能够动作如此灵活,不用猜也知道两人绝非普通人! “武道修者!” 从看到两人的那一刻开始,谷令君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在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两名东夷蛮子的威胁有多大。尤其是那两个人身体内蕴含的天地元气,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要强过他谷令君。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两人全都是炼体境的武者! 谷令君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见过的修行者,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其中武道修者,以他师傅与大凤的图雄杰最强,而术修除了凤部的大巫,其他人他谷令君是一个都没见过。 武者的实力,谷令君有亲身体会。 就拿他自己来说,自从开悟之后,他的实力,可以说是在成几何倍数增长。 开悟之前,他的战力,最多也就和一名突袭尖哨持平,甚至应该还稍逊一筹。 但是开悟之后,谷令君曾用一招,便战胜了庄老六! 如果非要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开悟之后的谷令君,正面对战,可以完胜三名突袭尖哨。 当然若是对方在暗处,用远程武器攻击,就另当别论了。 未达到金身境界的武者,其本身防御力,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天地元气的确可以增强肉身强度,但也不是没有限度的。哪怕是进入金身境,也需要自身精力的维持,一旦精力耗尽,同样犹如待宰的羔羊! 总之,这个世界的修行者的确强大,但也绝对不是无敌的存在! 谷令君第一次在战场上遇到武者,还是他刚来到这个世界,去万古里荒原上打秋风的时候。 当时,他面对的是大凤部年轻一代的翘楚,烈是金身巅峰的强者。 但烈和这些东夷蛮人不同,烈从小接受的教育是,是不能欺凌弱小,不能主动对普通人出手。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谷令君得以逃过一劫。 可今天,他遇到的是真正的东夷蛮子,人家还会如烈那般讲规矩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阿弟,杀光这些两脚羊!” 左边的巨汗单手持斧,在空中耍了一个花斧,斧柄重重的砸在城头,发出一声沉闷的撞击。 右边的巨汗,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大吼,算是回应。 没有任何铺垫,两人同时挥舞巨斧冲向入了褚人军阵之中! 二人如两头直立行走的犀牛一般,巨大的力道普通人根本难以招架! 只是一个简单的冲撞,金铁交鸣声中,五名褚人刀斧手瞬间倒飞出去,甚至连带着身后的褚人军士也跟着遭了殃,被压到了一大片! “放箭!” 吴老狗反应迅速,立即开始指挥一众尖哨和弓弩手,向两人发动攻击。 数十支弩箭急速飞向二人!瞬间,漆黑的夜幕中火星四溅,尖锐的金属撞击声不绝于耳。 当一轮箭雨过后,在场所有褚人军士都震惊了,他们手中的弩箭,竟然对两人毫无作用! 两个铁塔般的巨型壮汉身上的银灰色铠甲,完美的阻挡了所有弩箭的攻击! 六十六章 夺命厮杀(一) 巴鲁和巴图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这二人的父亲,便是东夷族金帐王庭的万夫长托雷特木尔! 同时两人还有另一重身份,王庭狼骑百夫长! 能够选入狼骑的蛮人,在金帐王庭之中,那都是千里挑一的勇士。 而狼骑中,百夫长以上的将领,全部以武道修者为主。 狼骑能够纵横整个万古里荒原,不是没有原因的。传说,狼骑的大统领,是一名法像境界的武道宗师。 旁的不说,单单是将狼骑之中的武道修者集中在一起,便是一股不容小觑的战力。 说回巴图和巴鲁两兄弟。 这二人如果单说实力,其实空有一番蛮力之外,并不是非常强大。可令人头疼的是他们身上的甲胄。 谷令君见识过玄甲卫的制式铠甲,通体玄铁打造,防御力强悍到了惊人的地步。 眼前这两名武者的铠甲,显然也不是凡品,至少从坚固程度上,绝不逊色于玄甲卫。 能够在装备和实力上与玄甲卫,或者说与玄甲重骑比肩的军队,两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狼骑! 谷令君没有见过狼骑,但是对方的强大却是传遍了整个万古里草原。 在野外,就算突袭尖哨碰到狼骑,也要退避三舍。 无他,人家是重骑兵,是铁浮屠,光是想要破防就非常困难。 并且,眼前这两人,估计就算再狼骑之中,恐怕也不是简单角色。他们虽然只是炼体境的武道修者,可那也是修者! 这个世界修行者的稀有程度,可谓是直追前世的重点保护动物。 十万分之一的比例,可能都高了。 就拿永山来说,整个永山县,谷令君除了自己之外,并未再见到过一人。 谷令君已经开始羡慕袁少平了。 他这个皇子还是有特权的,身边光是修行者,就有好几个。沈炼、威远伯、魏程远和顾子墨。 一个法像巅峰,三个金身武者,简直是梦幻战力! 若是此时这四人之中有一人在场,哪里容得下那两名蛮子在城头上耀武扬威。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况且,就算没有修行者,战斗依旧还要继续下去! 等一下,谁说没有武道修者? 谷令君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他自己不就是一名武道修行者吗?并且就在昨日,他成功破镜,进入了炼体之境! 作为一名军人,谷令君习惯了站在一名普通军卒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让他经常忽略自身修行者的身份。 他的师父沈炼,曾不止一次的提醒过谷令君,让他将精力多放在一点武道的修行上面。 谷令君嘴上没少应承,可实际上却从来没把自己师父的话当过一回事。 以至于发现敌人的攻城军卒之中有武道修者之时,他竟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己方没有同等战力的人! 这事儿很荒妙,但却是事实! 想到这里,谷令君开始稳定心神,重新盘算对敌策略。 首先,对方虽然强大,但毕竟只有两人,哪怕是两个修行者,但也不是无敌的存在,实在不行靠着人海战术牵制他们,也能活活耗死这两人。 目前最重要的是城下即将组装完毕的攻城云梯,一旦那玩意儿投入使用,再加上两名强大的修者在城头牵制,城墙危已! “刀斧手、长矛兵随我一起牵制这两头牲口,弓弩手全力御敌,把城下的蛮子全给老子变成刺猬!” “诺!” 周围的老卒迅速开始变阵,队形从扇面的半圆,逐渐开始收缩靠拢,将两名正在横冲直撞的蛮子,牢牢的围在了阵中! “老狗!调重盾上来!” 谷令君持刀站在阵外再次发号施令! 刀斧手使用的圆盾,防御能力较弱,适合近战厮杀之时使用。如果面对普通敌人,的确没问题。 但眼前这两人不是普通人,而是两名包裹在铁皮之内的大力士! 尤其是他们的手中的巨斧,每一次挥舞,哪怕是持盾防御,也会有褚人军士被巨力撞飞。 摔个七荤八素还是好的,稍微倒霉一些,骨断筋折也不是没可能。 对付这般强悍的牲口,要么用比他们更加强悍的人撞上去,要么就增加防御能力,将其拖住。 他们身上的铠甲虽防御力惊人,但也不是没有破绽,比如甲胄的关节处、以及各部位的链接处,这些地方都是防御力最薄弱之地。 蚁多咬死象,谷令君就是要用这样的战术一点点耗死这俩家伙!只要击退城下的蛮兵,这俩修行者,就是被装入猪圈的野猪,虽然危险,但也只剩下待宰的份了。 此外,谷令君还有一点点小私心存在。 他记得师父沈炼曾经说过,法像之下的修者,快速提高实力的捷径只有一条,战斗!尤其是经历生死之间的战斗! 如今这么好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谷令君怎么可能会放弃呢? 以一敌二他倒是不敢托大,对方虽然是两人,可谷令君也并非单打独斗不是? “将他二人分开!” 随着谷令君的命令发出,城头之上的军阵队形,再次缓缓改变。 长矛兵与刀斧手相互配合,逐渐将两个蛮子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待到他们二人无法相互照应之时,两队手持大盾的褚人军士,迅速在两人之间建立了一道盾墙。 与此同时,更多的举着大盾的军卒,从城下涌入,依次加入战场! 很快,围困两个蛮子的盾阵,从圆盾变为重盾,每一面重盾之后,都有数名军士协力支撑。 你不是力大无穷吗,咱也没别的招呼你的,人海战术伺候! 重盾列阵已经完成,尖哨和弓弩手也已经成功进入城垛之间的射击位置,一切准备就绪,轮到谷令君出场了! 两个东夷武者全身包裹在甲胄之内,普通武器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伤害。 想要击败他们二人,唯一的方法便是使用尖锐利器,攻击他们铠甲的连接处。 长矛兵手中的长矛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被围困的二人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且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不仅能够及时规避要害,还能时不时利用手中的巨斧给予还击,简直如同集攻防于一身的装甲车! 长矛兵也很难对这二人造成伤害。 既然从外部入手不行,那就涉险来个近身搏杀! 谷令君令一名长矛兵平举手中长矛,只见他抬手便是全力一刀。这一刀直接将那名军卒手中的长矛变成了两截。 其中带着矛头的那一截,长度大约有一米五左右。 谷令君收起军刀,接过军卒递过来的断矛,试着在虚空中连刺了两下,感觉比较趁手之后,才满意的点点头。 当谷令君转身再次看向盾阵之中的两个蛮人之时,眼眸之中充满了杀意,周身的气势,也开始随着天地元气的加持,变得厚重威严! 两个蛮人都是修行者,自然能够清晰的感知到周围天地元气的变化。 那两人不约而同的停止攻击,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谷令君的方向! 谷令君也不闪不避,犀利的双眸直面二人。 在这一刻,谷令君的胸中忽然涌现出一股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不管敌人多么强大,他谷令君都可以一击将其灰飞烟灭! 自从破镜之后,这还是谷令君第一次感受自身的状态。 之前由于东夷大军兵临城下,莫名其妙破镜的他,根本没有心情去体验炼体境的奥妙。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提升境界,对自身实力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具体一点表述。 假如,将开悟状态之下谷令君可以调动的天地元气,比作一个水桶,那么如今进入炼体之境的谷令君,可调动的天地元气,便是一口水井! 并且,不仅仅是天地元气,包括谷令君的身体素质,也得到了更高的强化。 六十七章 夺命厮杀(二) 人,一旦获得了强大的力量,自信心爆棚是难免的事情。就比如现在的谷令君。 敌人很强大,以两人之力,便可牵制数十名精锐军士,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若是换做以前,谷令君绝对不敢以身试险,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但可是,今天,他膨胀了。 无他,昨日的跨境,让他觉得自己有实力,也可以战胜眼前的东夷族强者。 作为一名习惯团队配合作战的指挥官,他谷令君能有这般的想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左手圆盾,右手断矛,谷令君深呼一口气,下一刻,整个人直接腾空跃起,目标直指被盾阵围困其中的巴图。 自家的将领要出头,大褚的军卒们倒也配合,重盾略微后撤,有限度的扩大包围圈的同时,其身后的长矛兵也及时的抬起了手中武器。 同为武者,巴图自然早已察觉到了谷令君的存在,面罩之下的那双虎目,精芒闪烁! 巴图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却认得谷令君身上的甲胄。 宣威铠,褚人军中,只有都尉与参将才能够配发的制式铠甲,其中都尉级别的将领甲胄为暗金色,参将的则为亮银色以示区分。 褚人军卒讲究军功,东夷蛮子又何尝不是呢? 普通军卒哪里能有一名参将来的值钱?何况对方还是一名武道修者! 在巴图看来,眼前这个褚人参将,相当于数百头牛羊! 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最重要的,兴许还能获得副统领大人的赞赏! 巴图与巴鲁两兄弟虽然是万夫长托雷特木尔的儿子,但两兄弟最佩服之人,却是狼骑的副统领阿尔斯楞。 至于神秘的大统领,以及伟大的天可汗,说实话那些大人物平日里见到一次都很难,就跟别提能够与之相处了。 反而是平易近人,且实力强悍的副统领阿尔斯楞,才是所有狼骑心目中最信服的首领。 战斗,是一项耗费体力与心力的技术活,但对于一些善于战斗的强者,便可以将之上升到艺术的层次。 比如大褚的突袭尖哨以及玄甲重骑,他们的成员几乎全部可以做到这些。 可即便是这些军士的实力如何强悍,也只能说是普通人的巅峰。 与那些可以调动天地元气的修者相比,无论经验多么丰富,战斗力多么强悍的军卒,都与其有着一个致命的差距——天地元气。 天地元气无色无形,却又真实存在,就如同人类赖以生存的氧气一般,你看不到它,但却离不开它。 天地元气对于修行者而言,便同等于氧气对人类的作用。 天地元气既可以增强修行者的肉体,亦可以激发修行者的潜能,说是妙用无穷丝毫不为过。 当然,即便有了天地元气的加持,也并不代表修行者就可以睥睨天下,从此无敌于世间。 想要调动更多的天地元气,不仅需要高深的境界,更重要的是修行者其自身的精力。 一旦精力耗尽,修行者也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罢了。 巴图与巴鲁两兄弟看似强悍无比,其实他们的境界也只不过是炼体境。 不过,兄弟二人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强于常人,又经过天地元气的淬炼,自然是强悍无匹。 尤其是他们的力量与耐力,哪怕是同境界的武道修者,也鲜有能够与之比肩的存在,就更别提谷令君这个刚刚破镜的半吊子了。 再加上两人身上那身防御力强悍的铠甲,不夸张的说,两兄弟完全可以称之为人形铁塔! 但他们也并非没有弱点。 块头大,力量大,这是兄弟二人的优点。可凡事都有两面性,就比如,他们二人的块头和力量都很强,再加上全身覆盖了笨重的甲胄,速度和反应能力自然就成为了短板。 谷令君便是认定了这点,才敢于孤身挑战! 为此,他甚至放弃了腰部、腿部、胸部的甲胄,以便,在最大程度上减轻自身负重! 谷令君高高跃起,脚尖点着组成盾阵军士的肩膀,整个人如同一只腾空而起的猎豹一般,轻盈、迅猛! 阵中的巴图,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脚尖一抖,踢在板斧的长柄上,借助这一脚的力道,巨大的长柄板斧在其手中旋转一周,锋利的斧刃自下而上,直冲谷令君的下身。 这一击角度刁钻、狠辣!并巧妙的抓住了对手身在半空,无法规避的空档。 如果谷令君被这一击撩中,哪怕不被一斧两段,恐怕小兄弟也是在劫难逃! 可如果就是如果,谷令君也并非普通人。 武道修者,修炼传承看似单一,其实并非如此,每一个流派都有着其独特的法门。 比如凤部,凤部本家传承的玄火,便是以自身精力调动天地元气,激发存在于他们血液之中的凤凰之血。 所以,风家的修者所用的招式,几乎全部附带灼烧特性。 再说沈炼,沈炼获取神通之前,战斗特点,便是其虚幻且诡异的身法。 反观谷令君,作为沈炼的学生,他本该继承沈炼的战斗方式。 但不巧的是,沈炼并没有教授谷令君最基本的战斗方式,反而是将他毕生最引以为傲的神通直接传授给了他。 这其实是好事,尤其对谷令君以后的修行之路,有极大的帮助。 但这里面有一个关键词,“以后”! 没错,神通的确是武道修者梦寐以求的境界,可同时也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若谷令君此时已入法像,再不济哪怕是金身巅峰,沈炼传授给他的“无”都能够令谷令君受益匪浅。 但现在的谷令君,只是一个炼体境的武道修者,并且才刚刚进入炼体境不到一天! 就好比给一个婴儿一门150毫米口径的重型火炮! 武器厉害吗?很厉害! 可你考虑过那名婴儿能否使用的问题吗?光是炮弹,都特么装不进去! 换句话说,谷令君这个师父,完全就是不负责任! 但是谷令君有什么办法?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师父原来是一个这般没有良心之人。 以至于谷令君一直认为,能够将自身毕生最强神通传授给他的沈炼,对他多么多么好,他以后一定要孝敬师父他老人家! 殊不知,人家沈炼压根就不会教徒弟! 好,现在哪怕谷令君知道了这些,也已经为时已晚。 今夜,他将面对他人生之中,与修行者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自下而上的板斧,在谷令君的眼中逐渐放大,锋锐的斧刃在漆黑的夜幕中,竟然还在闪烁着幽幽的寒光。 眼看谷令君第一个照面便将要小弟不保之时,只见其双腿在半空中突然并拢,灵活的双脚在如同两条肆意缠绕的毒蛇一般。 直接避过斧刃,点在了板斧的长柄之上。 这还不算完,谷令君的身体迅速蜷缩,整个人如同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一般,半蹲在了板斧的斧柄之上。 下一刻,谷令君双脚猛然一蹬,借助巴图板斧向上的力道,整个人再次腾空而起! 人在半空的谷令君,身体一个一百八十度旋转,头下脚上,将手中的断矛,再次对准了巴图脖颈之处的铠甲缝隙。 巴图则满脸呆愣的仰头望向半空之中的谷令君。 刚才的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快到让巴鲁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板斧很沉重,属于重型兵器。威力巨大,却并不灵活。 谷令君抓住的便是对方的这个弱点,所以他选择了飞身跳跃攻击巴图,并且,在半空中故意露出破绽,诱骗对方出招。 这其中自然有赌博的成分存在,如果对方不上当,或者攻击方向有所偏差,谷令君也很难完成这次骗招。 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谷令君骗招成功! 那么接下来,便是,开始,猎杀时刻! 六十八章 夺命厮杀(三) 作为一名穿越者,且前世还是一个优秀的特战军官。 除去那些需要高科技武器配合的技能,谷令君最擅长的便是射击与近身搏击! 前世的谷令君,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父亲、祖父全部都是军人,并且都曾有投身战场、报效祖国的经历。 谷令君从小便在其父辈的影响下,朝着一名优秀军人的方向发展。 他的爷爷,曾经是朝鲜战场上的一名优秀狙击手,那个年代称之为神枪手。 而他的父亲,则是一名优秀的侦察兵,上过老山前线。战争结束之后,又入选某特种作战部队,是国家最早的特种兵成员之一。 两个老的,对自己的孩子也是毫不吝啬,将自己最拿手的技能,全部教授给了谷令君。 谷令君也极富灵性,很早便展现出了一名合格军人的素质。 尤其是在近身搏击方面,谷令君的天赋不可谓不强。那些实用的格斗招式,谷令君只要看上一遍,便可以熟练掌握,甚至还能举一反三取长补短! 从军之后,不管是在部队,还是在军校,任何一次比武,格斗这项科目,前三名之中,绝对会有谷令君的存在。 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谷令君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那些穿越小说和影视剧中都是骗人的,古代人的科技水平的确不如现代人,可人家的身体素质,以及战斗素养,几乎可说是完全碾压现代人。 原因为何? 因为这是人家吃饭的本钱,冷兵器时代靠的便是身体素质,以及近战技巧。 当冷兵器时代逐渐进入热武器时代之后,战场上,士兵对技战术的需求也随之发生改变,所以并不是后世的军人体质不如古人,而是战争形态本身发生了变化,所以才会如此。 作为穿越者的谷令君,一直在适应冷兵器时代的作战方式。 尤其是在其开悟,跻身修行者的行列之后。 这个世界的武道传承,完全是靠着前辈的口口相传。 之前,谷令君没有师父,即便是天赋异禀自行开悟,可依旧对修行天地元气一无所知。 后,机缘巧合拜沈炼为师,得到了其毕生最强一击的传承。 但在修行方面,谷令君依旧是个小白,沈炼交给他的,他暂时还无法掌握。 所以,一直以来,谷令君都是在自己摸着石头过河。 修行者都有自己的修炼方向,遵循着自身精通的法门,利用天地元气淬炼,从而将其臻至巅峰。 谷令君没有法门,所以利用天地元气淬炼的方向,便是他最熟悉的。 动态视觉和反应能力! 对于谷令君来说,在他的认知中,只有这两项能力,才更加适应这个世界的战场。 两种能力叠加,便可以让他在战斗中,先敌人一步抓住转瞬即逝的先机! 就比如刚刚与巴图的首次交锋,谷令君完全便是依靠这两项能力,才可以用出其他人眼里,那般不可思议的动作! 将镜头拉回战场。 半空中的谷令君,将矛头对准了巴图,借助下坠的力道,用出了一击从天而降的攻击招式。 这招的攻击角度,以及出招的时机,都把控的非常精妙。 矛头对准的是巴图脖颈的位置,那个地方虽然同样有甲胄防御。 但由于脖子需要保持灵活的缘故,巴图脖颈位置的护甲,是由密集的小铁片编制而成的软甲,防御能力自然不如其他部位。 谷令君的攻击接近完美,如果巴图是一个普通人,注定会难逃一死。 但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巴图也并不是普通的东夷蛮子。 的确,刚才,一击落空的巴图,想要在短时间内挥出第二斧,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是别忘了,人家的武器不仅仅只有巨斧! 地上的巴图在经历了片刻的愣神之后,马上便针对谷令君的攻击做出了应对。 板斧虽然不能派上用场,可是人家还有一只砂锅大的铁拳! 没错,就是铁拳,不是形容词,而是实际意义上的铁拳。因为巴图的双手,戴着一副如同脖颈之上的软甲一般的金属手套! 并且在其指头的关节处,还拥有四根锋利的金属尖刺! 转瞬之间,巴图双手持斧变单手,借着板斧本身的力道,身体原地三百六十度旋转一周,空出的左手握掌为拳,不闪不避,直接一拳轰向了空中的谷令君! 这简直就是不要命的打法,要知道谷令君的矛头,还瞄着巴图的脖颈! 这样的攻击,完全就是在换伤。 你扎我脖子,我打你脑袋,一招换一招,谁也别想好! 巴图的铁拳,目标直取谷令君的面门。这一拳势大力沉,不仅蕴含了浓稠的天地元气,且借助了惯性的作用,增加了出拳的力度。 这一拳若是命中,哪怕谷令君同样是一名武者,结局也必将凄惨无比。 面对巴图这种不要命的招式,谷令君毫不畏惧。 不是他谷令君不怕死,而是对方的拳头不如他手中的断矛长。 换句话说,不等巴图那致命的铁拳轰中谷令君,人家谷令君手中的断矛,便可以先一步刺穿巴图的脖颈。 况且,即便是谷令君现在想躲,也压根没机会了。 刚才还可以借助巴图斧柄作为踏板,现在的是根本没有任何借力点。 谷令君对于自己的动态视觉非常自信。 自从开悟之后,他便一直在运用天地元气强化淬炼视觉以及反应能力。 谷令君曾经做过实验,那时候还只是开悟之境的他,便可以清晰的感知到箭矢的飞行轨迹。 当然,可以看到是一回事,能否躲开则是另一回事。 动态视觉强大,不代表身体的反应能力,就一定能够跟得上眼睛的速度。 现而今,谷令君破镜进阶炼体境。 他的这两项机能,再一次得到提升,虽然只是刚刚破镜一天的时间,但谷令君可以明显发现自身的变化。 就比如刚才空中借力的动作,破镜之前,谷令君根本无法做到这般。 呼啸的劲风在耳边猎猎作响,断矛在天地元气与下坠之力的加持下,如同出膛的炮弹。 巴图的铁拳同样气势磅礴,断矛与铁拳在半空中交错而过,竟然同时爆发出沉闷的破空之声。 电光火石之间,谷令君的瞳轻微收缩,巴图铁拳与他手中断矛的落点,被预判的一清二。 这一击,谷令君势在必得。 然而,计划却永远赶不上变化。意外,如同上天给凡人开的玩笑一般,总是在最紧要的关头,出现在你的身边。 就在断矛即将刺入巴图脖颈之时,这名铁塔般的汉子的脑袋,竟然诡异的低了下去。 断矛矛头直接被巴图的头盔阻挡,瞬间偏离了原定的攻击轨道,矛头与精铁打造的头盔碰撞,带起一串刺目的火花。 最致命的是,攻击失效,可谷令君的身体却并未改变方向,同样未改变方向的,还有巴图那致命的铁拳! 千钧一发之际,谷令君抬起左手之中的圆盾,护在了自己的面门之前! “嘭”的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 下一刻,谷令君的身体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而出,在半空中画出了一条凌乱的抛物线! 巨大的力道,让谷令君整个人瞬间陷入了短暂的休克,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撞在了后方盾阵的大盾之上。 强大的惯性,推着大盾向后平移了一步有余。 要知道,每一面大盾,其后方都有不下七名军卒在支撑!可想而知,刚刚的一击,威力有多么恐怖! 谷令君扶着大盾,有些艰难的直起身子。 左臂处剧烈的疼痛,将他从短暂的休克之中唤醒。 脑袋还有些发昏,耳旁仿佛有无数的鸟儿在啼鸣,漫天的金光环绕周围,一时让谷令君有些缓不过神。 刚才情急之下,谷令君用圆盾护住了脑袋,但却没有完全阻挡巴图那强悍无匹的一拳。 拳头的确是被圆盾挡住了,可巨大的力道,直接连同谷令君手中的圆盾一起,重重的撞击在了他的脑袋上。 这也是为何谷令君会出现眼冒金星和耳鸣等现象的原因。 刚才巴图的一击,给谷令君造成了轻微的脑震荡,这才会出现这般诸多的不适。 六十九章 夺命厮杀(四) 努力的晃了晃脑袋,谷令君用这种方式驱赶出所有的不适感。 略带血丝的双眸,再次聚焦在巴图身上。 此刻谷令君终于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的轻敌,后悔自己破镜之后膨胀的自信。这些不该出现在战场上的情绪,险些要了他的命。 他谷令君是一名军人,不是那些江湖之上的侠客;并且现在是你死我活的战场,更不是他展露个人英雄主义的演武场! 谷令君错了,从一开始便大错特错! 破镜让他差点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兵的事实,也差点让他在战场之上送命! 握着圆盾的左臂还处在酸麻之中,不时传来如同尖锥刺骨般的剧痛。 可现在还不是疗伤的时候,对面的巴图,再次举起了那巨大的长柄板斧! 身后是自己的袍泽,他必须马上躲开,至少不能让板斧砸在大盾之上,这会让更多的人受伤。 既然力量不如对方,那么只能依靠速度和反应能力来取胜。 面对巴图即将到来的攻击,谷令君不退反进,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巴图的位置。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巴图手中的长柄板斧威力巨大,但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 攻击速度慢是其一;其二,便是只要敌人采取贴身缠斗的方式,便可以让其失去原有的威力。 谷令君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才会义无反顾的逆风而上! 巴图手中巨大的板斧,如泰山崖顶一般劈向谷令君。谷令君不闪不避,身子一矮,速度再次提升,整个人如同一只贴地狂奔的猎豹一般,闪入巴图的怀中。 就在两人即将相撞之时,谷令君前冲的身形骤然停滞,下一刻他整个人诡异的消失在了巴图的眼前。 直到此时,巴图手中板斧的攻击,才堪堪落地! 攻击目标消失,巨大的板斧只得重重的轰击在地面之上,城墙地面上铺设的条石,被砸的石屑乱飞。 巴图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身前,他不明白刚才还在身前的褚人将领,为何能够在自己眼皮底下消失不见。 这一现象,完成超出了巴图的认知范围。难道对方会使用妖术吗? 当然不是! 谷令君自然不会妖术,身形也并未消失。 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切,完全是他利用自身速度和出色的反应能力,施展出来的障眼法。 这一招,还是谷令君根据《绣春刀2》之中,那经典的断刀一击演化而来的。 说白了就是在高速冲锋的同时,迅速变换方位,并采用视觉欺骗的方式,让敌人误以为目标突然消失。 谷令君刚才冲锋之时,用手中的断矛吸引了巴图的注意力。 而当他的身体突然转向之时,巴图的注意力仍然停留在谷令君手中的武器之上,这才能够使得巴图误以为谷令君的身形是原地消失。 敌人失去目标,对于谷令君而言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谷令君手中断矛迅速刺出,目标依旧是巴图的脖颈。正当矛头再次即将命中目标之时,意外又一次发生了! 是的,就是这般狗血!意外,又、又、又、又来了! 巴图手中那柄巨大的板斧,突兀的出现,斧面挡在了谷令君手中断矛与巴图脖颈中间! 谷令君在战斗方面很有天赋,他刚才使用的招式,也绝可以堪称经典。 但是他忘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他与巴图都不是普通人,而是武道修行者。 修行者最强大的武器是什么?强悍的身体?非人的恢复能力?如同超人一般的攻击力? 不,都不是! 修行者最强大的武器,便是天地之间那无所不在的天地元气。 淬炼身体靠的是天地元气;非人的恢复力靠的是天地元气;强悍无匹的攻击招式,同样必须要依靠天地元气的加持! 谷令君可以利用视觉欺骗,消失在巴图的视野范围之内。 可他身上的天地元气会消失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人一旦成为修行者,不知不觉间,便会运起天地元气。这就如同普通人必须呼吸一般,是再正常不过之事。 况且,一旦成为修行者,对于天地元气的感知,也会变得极为敏锐。 所以,谷令君的招式对于巴图来说,作用并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让人家觉得有些意外罢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再一次对谷令君的师父进行批判。 沈炼,作为一名半只脚踏入神通之境的强大武者,竟然连最基础的修行法门,都未曾传授给谷令君。 他这个师父,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负责任的师父,没有之一! 一击不中,谷令君便要抽身而去,可巴图哪里会给他遁走的机会。 巴图的整个身子迅速倾斜,以身体为武器,直接向着一旁的谷令君撞去。 谷令君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左手盾牌迅速摆出防御姿势,同时重心后移,提前做好了卸力的准备。 这是吃一堑长一智。才刚刚体验过巴图的铁拳,谷令君非常清楚对方的力量到底有多么恐怖。 然而,做足准备的谷令君,却并没有等来预想的撞击。 他有些诧异的抬头望去,透过对方面罩之上的两个空洞,谷令君看到了巴图那双虎目之中,满是戏谑之色。 谷令君知道,他的判断失误了。刚才巴图的撞击,竟然是虚招! 下一刻,巴图一只脚猛然踏地,腰腹发力,带动着另一条腿,如同一辆高速飞驰的汽车一般,扫向谷令君。 谷令君的身体正处在准备卸力的状态之下,且手中的圆盾,防御方向也是正前方。 此时再想改变方向,已然是绝不可能。 千钧一发之际,谷令君准备卸力的右腿猛然前踏一步,紧接着双腿发力,整个人如同弹簧一般高高跃起。 也亏得谷令君昨夜破镜进入了炼体境,否则,以他之前的反应能力,根本无法躲开刚才巴图的这记横扫。 巴图的那条腿,是贴着谷令君的鼻尖过去的,只要再晚一步,或者谷令君没有掌握好高度,这一腿足以将他重伤。 再次躲过一劫的谷令君学乖了,落地之后便马上绕到了巴图的身后。 这家伙力量和战斗技巧都非常强悍,几个照面下来,谷令君知道若是正面搏杀,自己绝对不可能战胜对方。 既然不能力敌,那便只能智取了。 同时,他也放弃了单打独斗战胜敌人的想法,打算寻找时机,让周遭军士配合他一起击杀巴图。 这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战场之上,没什么道德好讲,只要能够战胜敌人,无论采用何种龌龊阴毒的办法,都是正确的。 对敌人仁慈,便是犯罪,是对战死的袍泽最大的侮辱! “老六,射他的脖子和眼睛!” 谷令君大叫一声的同时,身体急速后撤,与巴图之间拉开了一些距离。 这是为了避免己方弓弩误伤自己。 庄老六一直在关注谷令君这边的战斗,作为谷令君的死忠,他比任何人都在意谷令君的安全。 若不是他自己实力不够,哪里能让自家的头儿去以身试险? 听到谷令君的命令之后,在一旁焦急观战的庄老六,兴奋的同时,也在第一时间瞄准了巴图的脖颈。 与他同时架起弓弩的,还有其他五名突袭尖哨! 七十章 夺命厮杀(五) 六架弓弩几乎在同一时间锁定了巴图的脖颈与眼睛。 弓弦震动,弩箭激射!与此同时,谷令君动了! 只见谷令君的双腿猛蹬地面,整个人如同飞射而出弩箭一般,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冲向了巴图。 普通甲胄,在如此近距离之下,绝对无法防御弩箭的攻击,但狼骑身上的铠甲不是凡品,防御力极为强大。 可再强大的甲胄,也有其薄弱的环节。 以突袭尖哨的箭术,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压根就不必考虑射偏的问题。 当然,能否射中目标,那还得看对方是否愿意束手就擒。人家巴图也不是傻子,哪里可能站在原地坐以待毙呢? 面对四面八方射来的箭矢,巴图的应对方式也非常简单,脖子一缩,手臂横档与双眼之前。 说实话,样子不好看,就像一只缩了头的铁壳大王八。可战场上哪里在乎好不好看呢? 实用,能够保命,那便是最好的! 庄老六等人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攻击落空,大骂蛮子鸡贼的同时,心里不禁有些失落。但他们不知道,他们落空的攻击,正是谷令君给巴图设的圈套! 巴图既然要阻挡箭矢的攻击,注意力必将会被分散,谷令君需要的便是这样一个机会。 坦克,被称之为陆战之王,尤其在一战时期,几乎可以说是战场上无敌的存在。 即便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今天,坦克仍旧是战场上,不可代替的陆战利器。 尤其在二战时期,步兵打坦克的例子数不胜数。 当然,无非就是攻击坦克的潜望镜,履带,更有甚之将爆炸物塞进炮管之中的。 可要说坦克最薄弱的环节在哪里,那必定是在其下方,那里的装甲,才是坦克最薄弱的地方之一。 东夷武者巴图,那一身防御力超群的甲胄,对于大褚军士而言,几乎可以同等于坦克一般。 可你甲胄覆盖再全面,也不可能穿上铁裤衩!若真是如此,人的胯部与大腿根本无法灵活使用。 谷令君此时要攻击的目标,便是巴图的裆部! 趁着对方无暇他顾之时,谷令君急速冲向巴图近前,就在即将相撞的最后一刻,只见他身体迅速下沉,借助惯性,整个人贴地滑行穿过巴图的胯下! 当地上滑行的谷令君与巴图胯下双腿交汇之际,谷令君手中的断矛,如同闪电一般刺入了巴图的双腿之间。 这一击,已经不能用阴险来评价了。 恶毒,下作,下流,等一切腌臜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谷令君这断子绝孙的一击! 没错,不是形容词,而是实实在在的断子绝孙的一击。 震天的惨嚎响彻整个永山,声音之凄厉,情绪之惨烈,简直令人发指! 谷令君这一击,直接扎穿了巴图作为一名男人的根本,滚烫的鲜血如同涌泉一般顺着巴图的大腿流向地面。 巴图的伤势之所以会这般严重,那是因为谷令君刚才不仅捅的很深,还顺势搅动了一圈,并且捎带脚拔走了断矛! 简直是恶毒他妈给恶毒开门,恶毒到家了! 重伤的巴图几近癫狂,心灵上的伤痛,甚至超越了自肉体上的折磨。 世间三大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杀子之痛! 谷令君这一记断矛,就占了两条。 让巴图当了太监,他就算今日不死,以后也要和女人说再见了,就更别提会不会有子嗣这一茬儿了! 换做是谁,哪里能忍?怕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要拉着仇人一起上路! 没错,这就是巴图此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名强悍的东夷蛮子,已经彻底疯狂了,他放弃了所有防御,同样也忘记了胯下的伤痛! 巴图此时只有一个想法,那便是杀掉眼前这名褚人的将领,哪怕是战死也无所谓了! 与野兽&交过手的人都知道,一头野兽什么时候最可怕? 答案便是在其受伤之后。野兽濒死之前的绝命反扑,往往才是最致命的! 同理,现在的巴图,就是一头受伤之后陷入疯狂的野兽。 “两脚羊!我要将你剁成肉酱!” 巴图挥舞着板斧,整个人如同一台钢铁战车一般,向着谷令君的方向碾压而去。 谷令君不敢托大,此时的巴图,根本不是他能够应付的。 最妥善的应对方法,便是拖。拖到对方失血过多,拖到对方力竭为止。 可一般这个时候,都会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却非常骨感。 因为疯狂的巴图周围全部是他的敌人,谷令君想用拖字诀,他自然也可以依靠他强大的反应能力做到这一点。 但其他人呢? 那些盾阵之后的大褚军士们可以做到吗? 当谷令君躲开疯狂的巴图的致命攻击之后,他马上就后悔了。 因为巴图并没有选择继续追击谷令君,而是直接冲向了盾阵! 巨大的板斧,带着呼啸的破风之声,轰击在一面大盾之上。 瞬间,沉闷的撞击声响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骨头断裂的脆响。 被巴图轰中的大盾,连带着其后撑盾的军卒,直接倒飞出去了七八米远。 尤其是持盾的那名军卒,双臂已经严重变形,谷令君甚至看到一截惨白的断骨,刺破其手肘的皮肉,裸露在了空气之中。 而与这名军卒一起被撞飞的七人之中,最少有三人正在口吐鲜血,不用看也知道必定是受了严重的内伤。 这一幕看得谷令君是目眦欲裂!他非常自责,如果自己不选择躲避,这些军士们就不会受伤。 他与这些袍泽不同。 谷令君毕竟是武者,刚才的那一击,谷令君哪怕正面接下,最多也就是个轻伤。 可换做那些普通的军卒,怕是…… 谷令君知道,不能再放任这只发了狂的野兽胡来了,必须马上解决战斗,今夜的伤亡已经非常之大! “老六!” 谷令君大喝一声,同时他的身体再次下沉蓄力,做好了攻击准备。 庄老六作为谷令君的亲卫队队长,自然知道自家头儿的用意,立即便架起了手中的轻弩。 如同刚才的攻击一般,伴随着弩箭的飞射,谷令君的身体再次如鬼魅一般冲向巴图。 巴图一击得手,手中的板斧收回,作势便要发动第二次进攻。 就在此时,数支弩箭急速而至,精准的命中了巴图的脖颈位置。锋利的箭矢穿透软甲,直接刺入巴图的脖颈之中。 弩箭巨大的惯性,让这个铁塔般的汉子身体一晃,蓄力之中的攻击,被顷刻间打断。 攻击巴图的尖哨加上庄老六共计六人,六支弩箭有三支直接命中巴图的要害,其中最致命的一箭,直接洞穿了巴图的脖颈。 受到这般致命的伤害,死亡是迟早的事情了,要是换做普通人,怕是会当成殒命。 可巴图是一名武者,他的身体常年受天地元气的滋养与淬炼,已经强悍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 所以即便是被命中要害,即便是已经到了濒死的地步,可巴图仍然屹立不倒,甚至他依旧拥有一战之力! 对于谷令君来说,在战场上,只要对手没有断气,那就会被视为是威胁。 濒死的士兵,在最后时刻,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先例比比皆是。 所以谷令君冲锋的脚步并未停止,而是直接借助前冲的力道高高跃起,手中的断矛直取地方咽喉! 他就是要看到敌人失去生机才肯罢休。 这是战场之上的法则,是无数先辈用鲜血和生命换回的真理。 谷令君的攻击位置,处于巴图的侧面。 巴图的脖颈由于被弩箭命中,所以根本无法转头,自然也就看不到谷令君的攻击。 但巴图是武者,虽然即将死亡,可他依旧可以感知到周遭的天地元气。 所以,他自然能够感知到谷令君的方位。 重伤濒死的巴图,竟然在这种情况之下,挥出了让在场所有人都大惊失色的一击。 那柄巨大的板斧,在谷令君即将近身的时刻,横扫而出。 这一击不仅仅震惊了在场所有人,同时打了谷令君一个措手不及。 他是真的没想到,一个人能够在受伤如此严重的情况之下,还能拥有这般犀利的反击手段! 躲避已经是不可能了,谷令君人在半空,没有任何借力点。 唯一的办法,便是硬抗这一记濒死一斧! 七十一章 夺命厮杀(六) 断矛与板斧同时命中了对方的目标。 断矛洞穿巴图脖颈的同时,谷令君也被巴图的板斧砸飞了出去。 值得庆幸的是,谷令君手中还有一块盾牌,这才让他保住了性命。 命,是保住了,可人却伤的着实不轻。 巴图的临死反击,可说是用尽了他毕生的一切。虽然已是濒死之身,然,依旧威力恐怖。 谷令君整个人被砸飞出了十数米,直接撞在了城楼的高墙之上。 这一下把谷令君撞得是七荤八素,整个左半边身子,都陷入了麻痹。胸腹之中,如同憋着一团炭火,一个劲的向上翻涌。 落地之后的谷令君,再也无法压制那股闷热,‘哇’的一声,喷出了一大口鲜血。 庄老六眼疾手快,第一个冲至近前,将谷令君扶起。 谷令君扛着钻心的剧痛勉强起身,他现在只想看看那名东夷武者死没死! 直到看到对方已经倒地不起之后,谷令君才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巴图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谷令君的那支断矛,还插在其脖颈上,这般致命的重创,怕是大罗神仙也得殒命当场。 看着那具庞大的尸体,谷令君不禁有些后怕。 对方实在是太强了,以一人之力,竟然能够硬抗数十名军士的围攻,不仅伤了己方十余人,临死的反扑,都差点要了谷令君的小命。 转头看向另一名被困在盾阵之中的东夷武者,谷令君是绝对不敢再次充英雄、装好汉了。 “老六,把守城弩搬过来!” “诺!” 庄老六闻言立即应声而去。 狼骑身上的甲胄的确非常结实,一般的弩箭根本无法破防。 既然一般的不可以,那就换特殊的上! 守城巨弩,作为重型机括类武器,其威力之强大,破坏力之恐怖,可说是绝无仅有。 巨大的箭矢,比之军卒手中的长矛,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谷令君心想 你不是铁王八吗?老子倒要看看,是你狼骑的铁王八壳硬,还是老子的守城巨弩锋锐。 弟弟战死,作为哥哥的巴鲁非但没有悲痛,反而是越战越勇。 挥舞着手中巨大的板斧,左突右冲,砸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围困巴鲁的盾阵之中,已经有十数名大褚军士受了重创,甚至还有三名刀斧手直接战死当场。 不夸张的说,他们二人给永山卫军卒造成的损失,甚至超越了那些攀上城头的东夷刀斧手。 城墙之上的各个垛口,已经成功回到了褚人军卒手中。攀上城墙的东夷蛮兵,除了巴鲁之外,也已经清理干净。 尖哨和弓弩手们,正在用他么手中的武器,对城下的蛮子进行压制。 将火把丢下城头之后,城下的蛮兵暴露了位置,大褚的尖哨和弩手手里的家伙可不是吃素的。 再加上有地利优势,高打低,暗打亮,大褚的军卒很快便压制住了蛮人攻城的势头。 城下的东夷蛮子眼看大势已去,只能无奈撤退,甚至还丢下了两座未能组装完毕的攻城云梯。 城下的蛮子是撤退了,可城头上的战斗依旧还在继续。 狼骑百夫长巴鲁还没死,虽然他迟早会死,但是死之前,这个强大的东夷蛮子,势必会带走更多褚人军士的生命。 “老六,给老子快点!你他吗是在学王八吗?” 谷令君眼睁睁的看着自家军卒不断受伤,自然不可能会有好心情,说出的话,也就不会像平时那般好听了。 被骂的庄老六可就委屈了,守城巨弩重啊,他又不是大力士。 可他能有啥办法?还嘴?扯淡!那不是找抽吗? 挨了骂的庄老六,只能独自咽下满腹的委屈,吭哧瘪肚的继续充当苦力。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不久之后,守城巨弩,终于架设完毕。 一名军士将一柄堪比长矛的弩箭,填装在了发射架上,另有四名军卒正在玩命的转动着蓄力柄。 粗壮的弩弦,单靠人力是很难拉动的,必须依靠滑轮机扩,才可以让其进入发射状态。 越是威力巨大的武器,操作起来必定会更加复杂。 终于,弩弦被摇满,巨型弩箭也对准了被围困在盾阵之中的目标。 谷令君给庄老六使了一个眼神,这家伙马上心领神会,眼中带着兴奋之色,移步至守城巨弩身后。 庄老六吞了一口口水,双手轻轻的握住了击发杆。 一切准备都已就绪,谷令君站直身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那双深邃的眸子,一抹寒芒闪过。 下一刻,一声大吼突兀响起。 “全部卧倒!” 城头上都是永山卫的老卒,这些人都经历过谷令君那惨绝人寰的训练。 他们对于上官的命令,完全可以做到无条件执行。 当谷令君吼出那句‘全部卧倒’的命令之后。 顷刻间,整个永山县西城墙之上,所有的军士,几乎在同一时间全部趴到了地上!动作整齐划一,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 撑盾的军士都趴到了地上,盾阵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整个城头之上,依旧矗立的只剩下了三人。 谷令君、庄老六以及一脸茫然的巴鲁。 也正是在此时,庄老六双手猛然后拉,那支堪比长矛的巨大弩箭,带着呼啸的破空声,径直飞向了茫然的巴鲁。 此时的巴鲁是背对着谷令君的方向的,并且因为刚才身处盾阵之中,他并不知道周围发生的一切。 巨大弩箭发出的破空声引起了巴鲁的注意,要是换做谷令君,他必然会立即选择规避。 可巴鲁却并没有这样做,他竟然就那般矗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甚至连转身都懒得去转一下。 不是巴鲁反应不过来,他是武者,哪怕修炼方向偏向体力与力量,反应能力依旧强于常人。 他这是自信,对自己身上那套狼骑甲胄的迷之自信。 在巴鲁的认知中,狼骑的铠甲可以阻挡任何攻击,普通武器绝对不能破防! 巴鲁这可怜的孩子,之前肯定没有挨过社会的毒打。 攻城巨弩怎么可能会是普通的武器。 谁见过需要四个人合力,还得需要机扩辅助才能上弦的弓弩吗? 谷令君曾经测试过守城巨弩,威力足以穿透一米五厚的土墙,甚至差点穿透两人合抱的粗壮树干。 这样的威力,它能是普通武器吗? 当巨型弩箭击中巴鲁的那一刻,巴鲁整个人如同被一列高速飞驰的汽车撞上了一般,直接被带着飞了出去。 巴鲁面向的是永山城内的方向,他的身体飞过城垛,穿过垛口,直接砸下了城头! 恐怖的冲击力伴随的是强悍的穿透力。 守城巨弩的弩箭,箭头精铁打造,并且采用了尖哨们专用的螺旋箭头的设计,极大程度的增加了箭头的穿甲能力。 狼骑的铠甲防御能力的确强悍,可它又如何能够防得住,攻城巨弩这般恐怖的重型武器呢? 巴鲁直接被巨大的弩箭穿了一个透心凉,整个人已经被巨大的力道带着摔下了城头。 此时的巴鲁,正被守城巨弩的弩箭,钉在了城下主街的石板路上。 锋利的箭头半数没入石板之中,可以想象,此弩的威力恐怖到了何种的地步。 而被钉在地上的巴鲁,俨然是一副奄奄一息的状态,因为那支弩箭好死不死的射中了他的心脏。 此时的巴鲁,怕是整个心脏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死了吗?” 谷令君第一个跑到城墙边缘,对着聚集的军卒大声问道。 城下那些在城门固防的军卒,提着手中武器,小心翼翼的包围在巴鲁周围。 一名长矛兵,正在用长矛捅着奄奄一息的巴鲁。 这名长矛兵捅了几下之后,发现对方没有反应,才仰头对着上方回答。 “刚咽气!” 听到对方已经死亡的消息,谷令君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已经快要虚脱了,今夜一战,谷令君几次游走于生死边缘,并且还受了些内伤。 再加上精力上的透支,此时此刻早已是身心俱疲。 七十二章 无衣 “胜了!蛮子退了……” “胜了!胜了!” 欢呼声,武器敲击铠甲的交鸣声,胜利的战鼓鸣奏声,这些所有的嘈杂交织在一起,谱写出了一曲凯旋之歌。 东夷族的蛮兵撤回了他们的大营。 永山县西城墙之下,蛮子留下了一百九十八具尸体,以及两座没来得及组装完毕的攻城云梯。 加上攻上城头的蛮兵刀斧手,蛮人此次夜袭,死亡人数共计两百八十三人。 永山卫这边,战死五十三人,重伤三十六人,轻伤十七人。 从双方的战损比来看,这次夜袭永山卫守军胜了。 最让永山卫军卒们兴奋地是,他们竟然杀了两名狼骑的百夫长,并且这二人的身份还是修行者。 两名修行者可以换多少军功?永山卫的军卒没换过,西北边军历来也没这个先例。 因为修行者对于各个国家来说,都是极为稀缺的战略人才,怎么可能派上战场?大褚王国也不是没有修行者从军的先例。 但那些投身行伍的修行者们,要么被委以重任,要么便在类似于禁军之中的金鳞卫,或是大褚国之利器的玄甲重骑内服役。 永山卫这样的小庙,哪里可能会容得下那样的大佛呢? 好,谷令君是特例。 “头儿,你竟然是修行者?我还纳闷,普通人怎么可能一招就将俺老庄给灭了,您这可不地道啊!” 庄老六提着水囊来到谷令君身前,一屁股坐下,看着谷令君满脸幽怨。 谷令君呵呵一笑,艰难的转动身体,一把从其手中抢过水囊,狠狠的灌了一口。 “老六,老子就算不是修行者,一个也能打你俩,你信不信?” “我信……” 庄老六很无奈,他的本意是想说‘我信你个鬼!’ 可话到嘴边,愣是没勇气吐出后面的仨字,没办法,这家伙是打心眼里畏惧谷令君。 尤其是经历了谷令君那惨无人道的训练教程之后,这种畏惧已经根深蒂固,怕是这辈子也很难磨灭了。 “贤弟!” 宋江人未至声先到。 刚才城头上的战斗,他这个永山卫大营的都尉没赶上。宋江被谷令君指派到了城门处固防了。 也亏得他没在,否则就刚才的场面,尤其是要让巴图两兄弟看到宋江这条身披金甲的大鱼,没准第一时间就要取了其项上人头。 “贤弟,你的伤势如何?” 宋江满脸焦急的跑到近前,俯身便开始查看谷令君的伤势。 这不是做作,而是真情表露。 倒不是他宋江和谷令君的关系,真的到了亲如兄弟的地步。而是,谷令君对于宋江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 别看宋江的官职还要高过谷令君,但是永山卫大营里是人就知道,谷令君才是永山卫的话事人,有这样想法的同样包括宋江自己。 谷令君晃了晃还在阵痛的左臂,对着宋江呵呵一笑。 “哥哥无需担心,我这都是小伤。眼下最重要的,哥哥得赶紧派人出城去烧了那两座云梯,以防明日蛮子利用其攻城才是。” “我马上派人下去!贤弟今夜且好生将养,值夜交于哥哥我便是。” 谷令君闻言便要反驳,却被宋江挥手打断了。 “贤弟,我永山卫全体将士还需要你来居中指挥,哥哥我这点本事,贤弟是知道的。所以贤弟就不要推辞了,让哥哥我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好歹哥哥我也是这永山卫名义上的都尉不是?”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儿上,若是谷令君还要推辞,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所以,谷令君也只能欣然接受。 一场大战结束,打扫战场往往是让人最揪心的时刻。 看着那一排排自家袍泽弟兄的尸体,被一个个用白布包裹,然后抬走。 永山卫所有老卒的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半个时辰之前,他们还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大家在一起喝酒、骂街、谈论红帐子里面的小娘子那丰满的胸脯。 可现在,很多人已经没了…… 和那些刚刚从军的生头不同,老卒们在一起共事多年,浓厚的袍泽之情,或者叫做战友之情,是那些生头们还不能理解的。 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乏味之中,他们这些人吃着一口锅里的饭,睡着一样的床,盖着同样的皮褥子,穿着一模一样的衣裳。 他们平日里一起嬉笑怒骂,战场上同生共死。 谷令君默默的看着这一切,心下哀叹。 悲从心生的谷令君,忽然想起了前世《诗经》之中的那首《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他心里默念着这两句诗词,不知不觉间红了双眼。 谷令君忽然起身,快步走至战鼓之前。他的心里憋着一股异样的感觉,有悲壮、有波澜、有豪迈、也有萧瑟。 很复杂,很纠结,很矛盾。 他想发泄,可却又不知道如何发泄,直到他想到了那首《秦风无衣》。 抓起鼓槌,谷令君噙满泪水的双眼微微闪烁。 良久之后,仿佛是终于回忆起了那首雄壮悲凉的曲调,谷令君手中的鼓槌重重落下。 “咚~咚!” “与子同袍,王于兴师。” 随着两声战鼓响起,谷令君缓缓唱出了第一句,声音沙哑而厚重,带着无尽的沧桑与悲凉。 周遭的军士都被战鼓之声吸引,将目光投向了谷令君的方向。 沉浸在悲伤之中的谷令君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切,他手中的鼓槌再次落下。 “咚~咚!” “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随着战鼓擂起,越来越多的军士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看向了城头,看向了那里正在擂鼓吟唱的谷令君。 音乐是这世间一种奇妙的存在,它能通过音符抒发情感,从而让更多人读懂你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比如现在。 《秦风无衣》这首改编自诗词的歌曲,在谷令君的吟唱之下,得到了永山卫所有守城将士的共鸣。 大家都没听过这首来自于异世界的曲目,却在其中找到了褚人与老秦人的共鸣之处。 或者说,这是一首适合军卒们吟唱的宏大乐章! 与子同袍,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王于兴师。 修我兵甲,与子偕行。岂曰无衣! 曲调悲凉雄壮,歌词通俗易懂,大褚的将士们咀嚼过这首陌生歌曲之后,越发觉得心潮澎湃。 于是很多人开始跟着谷令君的调子一起吟唱。 十个,二十个,一百个,两百个…… 直至永山卫所有军卒,开始一同吟唱这首来自于异世界的乐章! 前有老秦人用这首歌来勉励征战沙场的军士,后有异世界的褚人将这首《秦风无衣》继续传唱开来。 与子同袍,岂曰无衣! 谁说我们没有衣服,看我们穿着一样的衣服。 我们一起铸造兵器,一起战斗,一起协作,一起生,一起死,一起闯出一片辉煌盛世。 同生共死为兄弟! 听着数千个喉咙喊出的乐章,谷令君再也无法阻挡眼中的泪水,那一颗颗滚烫的泪珠,带着所有的悲壮,滚落至大地之上。 尘归尘,土归土,各位为了守卫大褚土地而牺牲的将士,一路走好! 【文外言】 豪猪本猪是哭着写完这一章的。 目的是为了纪念这首让豪猪每次听完,都会热泪盈眶的悲壮乐章。 豪猪看过《大秦赋》,每次剧中响起这首歌曲之时,豪猪整个人仿佛就进入了一种悲凉且宏大的意境之中。 可惜,豪猪笔力有限,不能更加立体的表达这种情感。 但是豪猪觉得有些东西还是要去尽力表达的,就比如我们生活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甚至会将我们的生活打击的体无完肤。 怎么办? 得过且过,放弃自己。 不,豪猪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 人总会遇到很多困难,日子其实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叠加在一起之后的产物。 老秦人披荆斩棘最终一扫六合统一了中国,不管后世如何评价,他们都是豪猪此生最好的人生导师之一。 本章,名为无衣,致敬《秦风无衣》 七十三章 尽人事 听天命 “你说什么?!!” 托雷特木尔狂吼着,将跪在身前的一名东夷千夫长,踹出去老远。 “你怎么敢丢下我的两个儿子,自己跑回来!” 那名千夫长刚艰难的爬起身,便再一次被踹飞了出去。 痛失爱子,托雷特木尔气急败坏,怎可能这般放过自己手下的这名千夫长,踏步上前,顺势便要拔出腰间的弯刀。 “托雷,住手!” 狼骑副统领阿尔斯楞,及时出手制止了托雷的暴行。 托雷满眼通红的转头盯着阿尔斯楞,握刀的双手都攥得发白,由于情绪过于激动,他的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阿尔斯楞!巴图和巴鲁是我最出色的儿子,也是你的部下!” 阿尔斯楞手搭托雷的肩膀上,冷冷道: “他们是你害死的!” 托雷身体一颤,那双血红的双眼瞬间被浓烈的杀意填满,仿佛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 阿尔斯楞不闪不避,依旧淡定的与其对视,脸上的表情甚至都未曾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他盯着托雷的眼睛,一字一顿的反问道: “不服气?我说的有错吗?” “若不是你私自派兵夜袭,他们会死吗?” “若不是你私自将他二人从我狼骑驻地中唤出,他们会死吗?” 阿尔斯楞每说完一句,抓着托雷的手,便会加重一分力道。要知道,他可是一名金身境巅峰的武道修者。 而托雷,只是一个比较强壮的普通人,他哪里受得了阿尔斯楞这般蹂躏。 阿尔斯楞只是出了一成的气力,托雷便已经坚持不住,整个人疼的单膝跪到了地上,可阿尔斯楞依旧没有放手的意思。 他弯腰将脸凑近托雷特木尔,全身的气势也在悄然改变,冰冷的寒意瞬间弥漫开来,连周围的温度都在跟着下降。 阿尔斯楞盯着托雷的眼睛,一字一顿语气异常冰冷。 “回~答~我!” 托雷本想反驳,可是当阿尔斯楞释放寒气之时,他便知道对方是真的动怒了。 托雷特木尔虽然是金帐王庭的万夫长,在金帐王庭里,地位也极为尊贵。但世人都明白,一山更比一山高的道理。 阿尔斯楞虽然只是一个副统领,可他却是狼骑的副统领,并且还是一名强大的修行者。 即便没有修行者这一重身份,单说狼骑副统领,也不是他托雷一个普通的万夫长可以惹得起的。 狼骑在金帐王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哪怕是其中一个百夫长,放到其他地方,最少都能当个千夫长,甚至万夫长也不是没可能。 “阿尔斯楞大人,都是我的错……” 托雷跪在地上咬着牙承认了错误。 形势比人强,他不得不向人家低头。何况,阿尔斯楞说的也非常正确,两个儿子的死,他托雷必定负有主要责任。 看对方服软,阿尔斯楞这才缓缓松开了手。 刚才这一握,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阿尔斯楞在手掌之中附加了天地元气。 托雷被握的地方,已经是一片青紫,看样子就知道伤得不轻。 这家伙也是个真男人,愣是眉头都没皱一下。 托雷起身,甩了甩酸麻疼痛的小臂,强制压下胸中的愤怒,耐着性子低声下气的问道: “大人,难道我的两个儿子就白死了吗?” 阿尔斯楞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将头转向了永山县城的方向。 此时,整个县城的城墙,都被巨大的火焰照的如同身处白昼一般。 而那支持这两团巨大火焰燃烧的燃料,便是他们东夷族参与夜袭的勇士,败退时来不及撤走的攻城云梯! “不会白死的,所有为了我金帐王庭宏图霸业战死的勇士,他们都不会白死的!他们都是我东夷族的英雄!” …… 一线天,定西堡。 “都头,蛮子退了!” 梁术闻言点点头,疲惫的脸上满是泥污和血痂。 他的右臂臂甲已经卸下,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即便如此,绷带依旧被其伤口流的鲜血所渗透。 “说战报……” 东夷蛮子不是退兵,只是结束了今日的攻城,回营休息去了,明日攻城依旧会继续。所以梁术压根就不会因为一句‘蛮子退了’感到开心。 “诺!” 统计战况的队正翻开叙事簿,开始逐一禀报。 “今日东夷蛮兵对我堡寨发动了三次攻击。我部毙敌两百七十三人,摧毁敌攻城云梯两座,撞车一辆。” “我定西堡军卒战死八十二人,重伤六十五人,轻伤一百三十一人……” 借助堡寨城墙的掩护,可依然伤亡如此惨重,从中便可看出定西堡中的军卒,素质其是真心不怎么样。 也难怪,除了那一百上过战场的老卒以外,定西堡的一千七百余名守备军士,不是辅兵,就是疏于教练的老爷兵。 面对东夷蛮子一万铁骑攻城,撑到现在已经殊为不易了。这还是因为梁术与他们其中大部分军卒都是同乡的缘故,否则哗变也不是没可能的。 “箭矢还有多少存余?” 粮草和饮水都不是问题,每一座堡寨,日常储备的粮草,足以支撑一千人使用半年之久。 哪怕如今多了一千名辅兵也不怕,支撑四个月依旧绰绰有余。 何况如今正在进行着一场惨烈的守卫战,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战死。死人是不用吃饭的。 守城最重要的武器,便是弓箭和弓弩。 只有压制敌人的攻势,他们才可以依托有利地势坚守堡寨。 一旦箭矢消耗殆尽,那便要与蛮子进行白刃战。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定西堡也就完了。 双方兵力差距这么大,东夷蛮子就算是耗,也能耗死定西堡中这一千多人。 “启禀都头,属下刚刚带人清点过库存的箭矢,还剩下两万余。” 梁术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便靠着椅子闭上了双眼。他实在是太累了。 蛮子围攻定西堡,已经是第三天了。前两天,还有那一百老卒可以帮助自己分担一些。 可三天的惨烈攻防战打下来,那不到一百名的老卒,现在已经只剩下了三十多个。 至于那些老爷兵,根本就靠不住,有的甚至还不如前来支援的辅兵牢靠。 带着这样一群乌合之众,和人家东夷蛮子的一万大军厮杀,哪怕有高墙坚堡为依托,也的确有些强人所难。 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梁术坚信,就算把那名年轻有为神通广大的谷将军放到这里,他也未必守得住。 最艰难的不是兵员素质问题,而是他自己的心理防线也已经快要崩溃了。 梁术虽然曾跟随着宋江上过战场。 可那时候的对手,和现在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那时候,他们打的是南岳、大梁和大召。别看大褚是以一敌三,可要论兵力而言,即便是三国联手,最多也就是和大褚持平罢了。 可以说,梁术以前跟着宋江在东南战场上,打的都是势均力敌,甚至是以多战少的富裕仗。 可现在呢?一千七对一万! 不对,三天下来哪里还有一千七,还能提刀作战的,就只剩下一千一百多人了。 虽然对方也有所伤亡,可那对于拥有一万兵力的东夷蛮子来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样的仗,梁术这辈子还是第一次。 他害怕,他有压力,他想哭,想发泄!但可以吗? 不行,是真的不行。 作为一军主将,大战当前,他必须保持冷静,必须在他的部下面前演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如若不这般,这定西堡怕是还没被蛮子攻陷,就得从内部土崩瓦解了。 就在昨天夜里,两名原定西堡的军士试图逃跑,被值守的军卒逮了个正着。 要不是梁术当机立断,狠心直接将两人斩首示众,怕是会有更多的人出逃。 可是用这样的方法威慑,还能够顶多久呢? 梁术也不知道…… 梁术闭着双眼昂头靠在椅背上,嘴里用只有他自己才可听到的细微声音呢喃道: “尽人事,听天命……” 七十四章 赤封传讯 一连三日,成武帝袁景煜一直心神不宁,每天睁眼的第一件事,便是翻阅鹰楼关于万安郡的奏报。 作为一名帝王,他本不应该因为某些术修的一次感悟,便会相信即将发生的大事件。 若是换做其他人,袁景煜必定是不会相信的。可发出示警的是他的老丈人! 袁景煜不是普通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一名修行者。 这还要从成武帝还是个藩王之时说起。 那时候,二十八岁的九皇子在万安郡郡城的城头上观云开悟。 修行者开悟不看年龄,只要能够开悟,便是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就比如谷令君,他开悟之时,不也已经二十五岁了吗? 能够自行开悟的修行者,被统称为悟道之人,资质绝对可说是上上等。 这也是沈炼,为何执意要收谷令君为徒的重要原因之一。 袁景煜开悟之时,正巧苍云山云游至此。 亲眼目睹一名悟道之人出现,当年的大褚苍云山难免心生收徒之意。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机遇,当年的九皇子,如今的成武帝,成为了苍云山的女婿。 说袁景煜既然是修行者,可后来为何又跌下神坛,变回了普通人呢? 这其中原由,牵扯到了一桩宫廷秘闻。 也正是因为如此,袁景煜的身体一直不佳,能够活到如今六十三岁的高龄,全部得益于,有过跻身修行者行列的底子,外加有个好岳丈的原因。 所以,袁景煜对修行者非常了解。 尤其是在其称帝之后,更是以岳丈的名义,建立了那座举世闻名的苍云山! 说白了,就是在筑巢引凤,用苍云山的名头招揽修行者为国效力。 兰若雪,八岁开悟,九岁凝神,十一岁御法开始绣大褚山河图,这一绣便是十年。 她既是在刺绣,亦是在修行,修的便是大褚这万里山河。 苍云山曾感慨,若是此女破碎屏障臻至太虚,日后必是国运加身的世间最强术修。 只要大褚王国还在,那么兰若雪必将与国同寿! 虽然兰若雪还未至太虚,但她的示警却不容置疑。 “老郭,今日鹰楼可有万安郡的消息。” 袁景煜捧着一小碗枣泥薏米粥小口吃着,这是他的早饭,景夫人亲手为其熬制的。 粥很甜、很香且不腻,很适合袁景煜这个年纪的老人食用。 郭帆正要从一旁尚膳监的小太监手中,接过那盘精致的小菜,闻言赶忙对着袁景煜躬身一礼,回禀道: “回陛下,这才卯时三刻,鹰楼的折子都是在辰末才会送入宫中的。” 其实同样的话,成武帝这三天每天都会重复一遍,郭帆同样也会把他的话重复一遍。 郭帆不会认为自家的陛下是患了老年痴呆。 皇帝每天询问,那是因为他心里的担忧,这种担忧不敢说与旁人,只有袁景煜的心腹才可以听到。 老郭重复,其实有两层意思。 一是为了帮皇帝掩饰其内心的忧虑,以免被心怀叵测之人发现。 二来他是在变相询问皇帝,是否将鹰楼送折子的时间提前一些。毕竟哪有让皇帝等着臣子的道理。 但是规矩是皇帝自己定的,有些事情只能隐晦的提醒,却是万万不可明说的。 原因无他,大褚明令宦官不得干政,即便郭帆是皇帝的心腹中的心腹,也是绝对不行。 鹰楼是皇帝一人的鹰楼,其他人,哪怕是皇帝的子嗣,在还未登上大宝之前也绝不能染指。 然而,就在此时,红袍小太监黄敬,拖着一个木盒急匆匆的跑进了宫中! “陛下,鹰楼赤封传讯!” 赤封传讯,是鹰楼暗探遭遇紧急重大事件之时,才会使用的特殊传讯方式。 换句话说,不是涉及大褚王国江山社稷的重大事件,是不可能出现赤封传讯的。 袁景煜并没有立即命人拆封阅信,反而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开始优哉游哉的大口吃起粥来,让人觉得皇上的胃口突然就好了。 之所以会这般,其实也很容易理解。 作为一国皇帝,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袁景煜坐立不安的。 唯一可以让其忧心的,便是未知恐惧。 因为不知道,因为不了解,因为无所知,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让一名帝王有所忌惮。 如今该来了来了,那便好。不管发生如何严重的大事件,只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任你是如何棘手的事情,见招拆招便可,何须继续担心。 “你们先下去。” 郭帆从黄敬手中接过木盒,顺手将其和宫中的其他太监宫女一并打发了出去。 成武帝的表现,郭帆看在眼里,不由得也舒了一口气。 这几天看着自家陛下吃不好也睡不香,可是把他这个忠仆给心疼坏了。 待到所有人都退下之后,袁景煜才缓缓的开了口。 “念。” “诺~” 郭帆熟练的打开木盒,取出一个细小的竹筒,竹筒之上是鲜红色的封蜡。 撬开封蜡,从中取出一小张纸条,纸条上秀气的簪花小楷,写的是密密麻麻。 “陛下,是万安郡的消息,东夷蛮子五万大军围攻永山县,另有金帐王庭的三十万大军,在与凤部对峙。” 赤封传讯之中,除了呈奏给袁景煜的军情之外,还详细描述了永山卫大营采取的一系列的防守措施。 尤其是谷令君与宋江军帐之中那一番研究讨论,更是一字不差的全部记录在案。 郭帆读完秘奏,袁景煜也吃完了最后一口粥,将玉碗放到了桌上。 袁景煜打了一个饱嗝,郭帆赶忙上前递上青口的茶汤。 “传兵部尚书历天蚺,兵部侍郎郝良,禁军统领苍炎之入宫觐见。” “摆驾寰宇殿!” “诺!” 郭帆领命,立即疾步出去安排。 袁景煜缓缓起身,望着西北方向,眼眸犀利,喃喃自语。 “老家伙,你这是等不及了吗?” “二十七年前便是你输了,如今你依旧赢不了朕……” 于此同时,在遥远的万古里荒原上,一间破旧的木屋之内,一名灰袍老者仿佛突然感应到了什么一般,猛然起身望向了东南方。 此人便是被东夷金帐王庭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称之为老师的那名老者。 老者撑着拐杖快步走出门外,那双略带浑浊的双眼怒目圆睁。 “袁景煜,你这个老不死的!孤要你输的心服口服,孤要让你的儿子们世代为奴,女儿们世代为娼!” 老者越说越癫狂,手中的拐杖被他舞得虎虎生风。 “孤要你尝尽这事件最恶毒的刑罚,孤要将你的夫人们,全部送给那些最肮脏的乞丐,让她们给那些腌臜之人传宗接代!” “孤要你……孤要你……咳咳……孤……咳咳!” 兴许是用力过猛,老者骂着骂着便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那激烈的程度,仿佛要将肺叶都要咳出来一般。 一只手撑着拐杖,老者艰难的从怀中取出一条帕子,捂住口鼻。 良久之后,不适感终于被压下。 老者缓缓松开帕子,在那条洁白如雪的帕子上,一抹刺目的殷红狰狞可怖。 老者愣愣的盯着那条帕子,良久,他开始呵呵的傻笑,随后笑声越来越大,同时也变得越来越疯狂。 “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你这个老混蛋,原来真的快死了……” 笑着笑着,突然,老者一愣,似乎想起了什么。 只见他脸色猛然一变,再次仰头,手中的拐杖抬起指向东南方! “老王八蛋,你不能死,你不许死!谁允许你死了?” “你还欠着孤的债,孤让你死,你才可以死!” “袁景煜……” “你给孤好好的活着,你的命只能由孤来取走,老天爷都不行!” 七十五章 寰宇殿 泽天城,皇宫寰宇殿。 巨大的寰宇沙盘,如同一个微缩世界一般,山川河流、湖泊森林应有尽有。 这副寰宇沙盘,乃前朝大周名臣灵川候司徒幽冥耗费毕生时间所制而成,可算得上是无价之宝。 如今这稀世珍宝,连同大周的半壁江山一起,全部归属大褚的袁家所有。 袁景煜赤脚穿行现在寰宇沙盘之中,径直来到如今万安郡永山县在沙盘中的所在位置站定。 身边小心伺候的郭帆,马上将五个骑兵木偶,摆放在了沙盘上的永山县之外。而在其身后不远处,对应万古里荒原的位置,有同样的两排木偶在对峙,数量为三十比二十。 正在此时,殿外,传来侍者的通传。 “兵部尚书历天蚺,兵部侍郎郝良,禁军大统领苍炎之求见~~~~” 不多时,两名身穿紫色长袍,上锈银色兽纹图腾的中年男子,以及一名身着鎏金麒麟铠的年轻武将,一齐走入了大殿。 “臣历天蚺。” “臣郝良。” “臣苍炎之。” “参见皇帝陛下。” 历天蚺与郝良行的是跪拜礼,而苍炎之则是军礼。 在沙盘上摆龙门阵的袁景煜头都没台,只是随意的回了一句“平身”便继续自顾自的忙碌着。 身边的郭帆则是快步将三份提前誊抄好的密报,递交给了三人。 三人各自翻看过后,脸上皆是露出担忧之色。 身为兵部尚书的历天蚺,上前一步拱手道: “陛下,臣以为……” 话还没说出口,便被袁景煜打断了。 成武帝袁景煜直起身,右拳轻轻得敲了敲他的后腰,郭帆见状立即上前接替袁景煜,替他按摩。 “广域,朕问你,东夷王庭为何要攻打永山,甚至为此不惜与大凤交恶作为掩护?” 兵部尚书历天蚺字广域。 历天蚺上前一步,望着寰宇沙盘上摆好的阵势,思量片刻后道: “回陛下,臣以为,蛮人攻打永山,目的是源河。” “源河漕运发达,大小船只足让这五万骑兵,顺漓江直下,绕过泰华山脉,直取我大褚腹地。” “我大褚中原各郡皆为平原丘陵,无险可依,五万骑兵便可横行无忌!” “届时,东夷王庭的三十万大军,可绕过凤部领地,攻打西山郡,与那五万铁骑里应外合。” “陛下,蛮子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还请陛下尽早决断!” 历天蚺分析的很对,懂得行军打仗的将领,看过东夷族的攻撃态势之后,绝大部分怕是都会这般认为。 可袁景煜却已经知道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测,只是他并没有立即点破。 作为一国之君,他有权利了解自己臣子的谋略。 另外,他更想知道,他袁景煜这个老子看中的臣子,与他那个儿子选中的将领,到底有没有差距。 历天蚺做出了自己的分析,中规中矩,却未说出袁景煜想要听到的答案。 于是,成武帝将目光投向了兵部侍郎郝良。 郝良,字忠德,出身贫寒,年轻时是万安郡的佃户,那时候他种的田,便是当年的成郡王,如今的成武帝的赏田。 后来赶上顾远棠扩充军备,郝良便从了军。 十四岁从军至今已经二十九年,他能够有今天的地位,完全是靠着赫赫战功,获得了成武帝与顾远棠赏识的结果。 他的字,还是后来成武帝为其提的。忠德,寓意为忠良之士,德才兼备。 “臣复议!” 看到陛下的目光望向了自己,郝良上前躬身一礼,就说了仨字。 袁景煜心下失望透顶,但是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其实也怪不得历天蚺和郝良,两人的谋略自然不可能比不得谷令君,毕竟人家二人都是叱咤风云多年的老前辈了。 之所以他二人没能想到蛮子会与大召里应外合,实在是他们从主观印象中,就排出了这个可能的存在。 永安郡驻军有多少?三十万大军! 况且,那里还不止是那三十万大军,军报上说,为了尽早解决东南战事,顾远棠决定主动出击,派一支精锐骑兵,出境偷袭三国联军。 而能够胜任这一任务的,除了大褚国之利器还能是谁。 据说,以玄甲重骑为主,两万轻骑为辅的突袭部队,此时便驻扎在永安郡。 如此庞大的兵力,他东夷蛮子难不成是疯了?那不是自己往老虎嘴里跳嘛。 可谁又能想到,人家蛮子,不,应该说是人家腾格尔立格就是这般疯狂。 他不仅疯狂,还非常擅长忽悠人。 托木里这个铁勒酋长,不已经被他忽悠着去送死了吗?人家不仅是自愿的,还特么以此为荣! 自己最倚重的两名心腹,没能说出自己想要的答案,袁景煜失望的将目光移向苍炎之。 “阿弟……” “臣在!” 苍炎之上前一步,挺拔的身躯,配上一身英武的鎏金甲胄,如同战神临凡。 “臣认为,这五万东夷骑兵,目标是永安!” 此话一出,满堂皆惊。 历天蚺与郝良满眼不可思议的盯着苍炎之,那表情仿佛再说。 【你这小子,开什么玩笑】 袁景煜则是惊讶自己这个小舅子,竟然能够有此眼光和韬略。 苍炎之,作为苍云山的小儿子,与他姐姐苍岚景以及二哥苍郁傅相差二十岁。 苍家血脉里,全部都是修行者,并且修行天赋那都是惊为天人。 大褚景夫人苍岚景,御法境界的术修;老二苍郁傅,法像巅峰。 可要说天赋最好的,那得说是八岁便自行开悟的悟道之人苍炎之,法像初境。 但是,要问苍云山最不喜欢自己的哪个孩子,那也得是苍炎之。 原因便是,苍炎之的志向,不是传承苍家道统,成为能够臻至巅峰的武道修者。 他的偶像是顾远棠,他的理想便是当一名战功赫赫的大将军! 所以,从小,不管苍云山如何给他施加压力,苍炎之都是不闻不问,甚至直接自行找上了齐国公府,点名要拜顾远棠为师。 人家顾远棠自然不敢贸然收徒啊,毕竟苍云山的身份摆在那,即便他是有过扶龙之功的国公大柱国,那也不敢不给人家皇帝他老丈人的面子。 哪成想,当年年仅九岁的苍炎之,也是个一根筋的驴脾气。 你齐国公不答应教我兵法是不是?那我就跪死在你这国公府门口! 这一跪,便是四天四夜,最后还是苍云山心疼儿子,只得松了口,允许他拜了顾远棠为师。 可最后,苍炎之也没能成为一名驰骋疆场的大将军。 苍云山本着不能荒废他那一身修行天赋的想法,给自己的牛叉女婿施加压力,把苍炎之留在了禁军之中。 如今,已经三十一岁的苍炎之,虽然已经做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禁军大统领的职位,并且还兼着户部尚书一职。 可在他心里,仍然每天都在做着驰骋疆场的美梦。 “阿弟为何认为,蛮子的目标会是永安郡?” 袁景煜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小舅子,脸上写满了赞赏之意。 “回陛下,若臣是那金帐王庭的大汗,那么臣便就会如此用兵。以五万铁骑换敌人国破家亡,不仅不亏,反而是大赚!” “苍大统领,你这是危言耸听!” 历天蚺闻言立即便出声反驳。 “我万安郡驻军三十万,且不说他五万铁骑能否偷袭成功,试问哪个将领敢于带着自己麾下军卒,打这般必死无疑的仗?” “就算将领是忠犬,有决死之心,他能保证他麾下的这五万铁骑都可以做到不畏生死吗?” 历天蚺说的没错,就算为将者心怀效死之心,可是人心这个东西,才是世界上最难以控制的,谁又能保证他手下所有人,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依旧能做到义无反顾呢? 苍炎之缓缓转头,一双鹰目冷冷的盯着历天蚺。 “大人所言极是,可若是这五万铁骑并不知情呢?” 历天蚺一愣,陷入了沉思…… 七十六章 小赌怡情(上) 成武二十七年,冬月,二十九。东夷蛮族围攻永山县第三日。 随着蛮兵攻城军队的不断推进,永山卫老卒手里的弩箭和弓箭,也终于发挥出了它们应有的威力。 蛮兵日出开始攻城,城上永山老卒以箭矢还击,打退蛮兵六次攻势,令其向前推进的距离不足五十步。 相比于第一天的两百多米,今日可谓是战果颇丰。 城外的壕沟,还剩下十几条,再阻挡蛮兵一日,绰绰有余。 加之有了第一次被夜袭的经验,城头上的褚人军卒开始注重夜间防御,并且在每一个垛口都增加了两面重盾,弩手隐匿其后,大大降低了伤亡。 相比于第一日被夜袭百十人的伤亡,后两日的伤亡加到一起,也就只有一百余人,且,主要是蛮子的投石机造成的。 战争,伤亡在所难免,哪怕谷令君,已经在尽可能的想办法降低伤亡率,可还是会不断有人战死。 其实战死的军卒还好,起码不用遭罪,最痛苦的是那些重伤员,大半都是在痛苦的煎熬中死去。 这个世界的医疗条件本就有限,军队之中又没有郎中,毕竟懂的医术之人本就是稀缺人才。 哪怕是宋江动用手中权柄,临时征用了县城内所有大夫,也只能是杯水车薪。 外伤本就需要好生将养,可永山县只是一个小小的边塞县城,缺医少药是必然现象。谷令君在几名医生之中,甚至还看到了两名兽医! 谷令君记得这二人,他还是烽燧堡都头的时候,又一次堡寨的军马患病,便是这二人前去医治的。 对于这个问题,谷令君也无能为力。 他的确懂得一些战地救护的知识,可那都是皮毛而已。 应对一些小伤还行,对那些重伤员来说,根本就无济于事。 虽然对重伤员无用,但对于那些受了些轻伤的军卒,却可有显着的效果。 比如消毒,缝合等医疗手段,就让很多受了些轻伤的军士,避免了感染的风险。 谷令君命人购买了城中所有的烈酒,并特别嘱咐采购的军卒,掺了水的一律不要。 此外,他还召集了二十名,精通女红的妇人,由谷令君亲自出面培训这些人如何缝合伤口。 其实这项活计,那些妇人做得肯定要比谷令君好太多,可毕竟缝合伤口不是纳鞋底,需要稳定和胆魄。 要说缝合伤口这活做得最好的,那就得是县衙的那两名仵作了。 他们经常与尸体打交道,并且时常帮死囚的家人,缝合那些被砍头的犯人的尸体,可说是经验老到。 医疗条件虽然简陋,可毕竟是多了一些治疗外伤的手段,效果还非常明显的。 在之前,好多伤情不严重的军卒,都是因为伤口感染,要么被截肢,更有甚之送命的也不在少数。 如今,有了这一组临时战地医疗队的加入之后,有效的控制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眼看时间就要进入腊月。 西北的冬季本就比其他地方要更加寒冷,又时值腊月,自然是更加难熬。 县城外的护城河,老早就结冰了,护城河的作用形同虚设。 好在,县城之外阿姆河,因为水流湍急,并未结冰。 否则,东夷蛮子完全可以分出一支兵马,绕到永山县北方,进行两面夹击。届时,凭借永山卫这点可怜的兵力,守城怕是更加艰难。 可即便如此,蛮子每天的攻城波次,亦是极为密集。白昼至少要持续六次,甚至还会不定时在夜间袭扰。 日还好,时间一长,守城的军卒们,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之中,迟早会出问题。 战争不仅仅是考验军卒的生理承受能力,更是对心理的摧残。 一旦心理防线失守,往往会更加致命。 谷令君认为,应该做些什么,好以此来激励军卒,提升军士们的士气。 这句话说出去简单,可实施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永山卫兵力本就有限,出城迎敌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可要是一味的被动防守,根本无法达到目的。 该如何打一场振奋人心的胜仗,是永山卫的首要目标。 万古里荒上,冬天最缺少的是什么?答案呼之欲出,牧草。 荒原上的牧民,通常在秋季都有储存牧草的习惯,以备马匹、牛羊过冬之需。 当然,冬季对于牧民来说也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是所牧牛羊冬膘最壮之时,这些养殖了一年的牛羊,也是万古里荒原上的大小部落们,最主要的过冬食物。 东夷大军的辎重粮草,便是谷令君的目标。 打仗打的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后勤的保障能力。 那种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情况,在这个世界的这个时代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中原各国,本来就同根同源,若是征战之中的哪个国家,敢出现克扣前方将士粮饷的情况,说不得人家就有可能直接叛国投敌了。 而东夷,则是更加不可能,各个部落联盟本就不牢靠,那个金帐王庭的天可汗想让人家卖命,自然首先得好吃好喝的给人送去。 永山卫这点守备力量,若是想要打掉对面五万东夷蛮子的后勤补给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若是能够想办法将其现有的储备毁了,势必会造成对方大军的混乱,从而减轻永山县守城的压力。 计划是一个绝佳的计划,可想要实施却谈何容易。 为此,谷令君借着休息的空档,让宋江召集了永山卫参军以上的所有军头,开了一个研究碰头会。 “小将军,您这计划怕是极难实现……” 当谷令君给与会的各位军头,讲出自己的想法之后,新晋的护城校尉徐广,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这个徐广,之前是万安郡郡城守军的一名协令郎。 当然,他的另一重身份,则是大褚三皇子的门生之一。说白了,就是接替许虎许豹,过来盯着谷令君的。 徐广指着桌上的那副手绘敌营的分布图,继续说道: “小将军,您看,蛮子的粮草辎重位置紧挨中军大帐,周遭防守之严密,我军将士前去就是白白送死!” 这副分布图是突袭尖哨冒着生命危险,趁着夜色出城,摸到了县城西侧的山峰断崖上趴了一天,才会制而成的。 为此,永山卫搭进去了三名突袭尖哨。 若是没有这幅分布图,谷令君断然不敢有出城偷袭对方辎重的想法。 当然,徐广说的也没错,身为将领,明知不可为,却偏偏要自己手下去送死,这种做法会寒了麾下将士们的心的,自然是不可取的。 徐广实际上是在提醒谷令君,不要好大喜功。 毕竟谷令君和他都是三爷党,他虽然是三皇子的眼睛,可也得尽可能的帮助同僚不是。 谷令君自然是知道此事不易,但是,巨大的风险所对应的通常都是巨大的利益。 此事若是能成,必然能够让永山县坚持的更久,只要能够等到援军赶到,便可高枕无忧了。 徐广的好意,谷令君自然能够听得出来,可他身边的庄老六可没那个脑子。 作为谷令君的死忠,这家伙一听,竟然有人反驳自家头儿,还在自家头儿将军的头衔之前,加了个‘小’字! 庄老六心说,直娘贼,你这小子抬杠也就算了,还敢侮辱我家将军?这事不能忍! “将军,给属下两队人马,属下定能烧了蛮狗的辎重!” 说完,庄老六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看了徐广一眼,并讥讽道: “某家可不是那贪生怕死的胆小鼠辈!” 徐广也不气恼,只是呵呵一笑,反问道: “庄大人可是有飞天遁地之能?莫不是您也如我大褚苍云山那般,踏上了武道巅峰之境了?” 这意思再简单不过了,你这牛逼不要吹的太过! “小子,某家忍你很久了!” 庄老六闻言,那火蹭就上来了,要不是谷令君在,估计这家伙早就扑上去了! 徐广自然也毫不示弱,这几日守城,他们这些老卒的心里都很憋屈,火气自然就大了些。 “庄大人,帐外赐教!” “你俩够了!” 眼看俩人就要打起来的宋江,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要说最憋屈的就是宋江了,吵架的俩人,一个是谷令君的手下,一个是人家威远伯派来的人,哪个他都不想得罪。 本来,斥责两人的工作,应该是谷令君的活儿。 可这俩都快打起来了,他谷令君就是不吱声啊!无奈,宋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这要是换成永山卫原来宋江的那些手下,说不得此时已经军法伺候了! 七十七章 小赌怡情(下) 宋江,毕竟名义上还是永山卫的最高将领,庄老六和徐广即便是再如何嚣张跋扈,也是要给人家些面子的。 两人虽然依旧在相互瞪眼,可最终还是没有出帐决斗。 宋江无奈的看了二人一眼,才将目光投向了谷令君。 “贤弟,有什么想法你还是明说,多日鏖战,将士们心里都憋屈,有什么计策就不要藏着掖着了。” 这话里话外,都有些责备谷令君的意思在。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装深沉,没意思了不是。 当然,宋江对于谷令君的能力,还是极为信任的。 从谷令君调任烽燧堡担任都头起,宋江就一直看着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包括宋江能够今天的地位,也都要归功于谷令君的能力。 以至于,宋江认为,既然谷令君提出要去偷袭对方辎重,那必定已经有了万全之策。 谷令君闻言,将目光从地图上收回,呵呵一笑。 “哥哥,瞧您这话说的,这是责备我治下无方,对麾下士卒管教不严。” 没错,宋江就是这个意思,但你这般明说出来,合适吗? 宋江自然是要出声解释一番的,只是还没开口,便被谷令君的话打断了。 “哥哥,我倒是觉得,他们俩出去打一架也没什么不好的,您不是也说,这几日鏖战,军士们心里都憋着火嘛,发泄出来,对大家有好处。” 说着,谷令君将目光投向庄老六和徐广。 “你俩在这里斗鸡给谁看呢,要打赶紧出去,打完了咱们继续研究对策!” 此话一出,一屋子人都傻了!一众永山卫的大小军头心头,心里集体飘过了一群草泥马。 尤其是庄老六和徐广。 他俩心想,你谷将军咋不按套路出牌呢?不是应该斥责一番,或者让他俩各自领三十军棍以儆效尤吗? 这咋还真特么让出去打架呢?啥意思!?玩呢? “你俩还等什么呢?刚才不是还火气旺盛吗?咋了,现在怂了?” 谷令君看俩人都愣着不动,于是便率先一步走到了大帐门口,转头对着帐内的各个军头招了招手。 “列位,咱们也一起观摩一下咱永山卫两大校尉的本事,这俩可都是尖哨出身啊,绝对精彩!我出五十两,押徐广胜!” 帐中的一众军头一听,竟然还有彩头,立即便来了兴趣。 人嘛,都是存在赌性的,尤其是又有彩头引着,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何况,宋江说的没错,这几日守城的军卒们,顶着十倍于己的敌军守卫永山县,心里有压力那是正常现象。 这个时候,用适当的方式,缓解军卒们心中的压抑,也是一种提高战斗力的手段。 宋江,作为军中老油条,立即就领会了谷令君的含义,哈哈大笑着紧跟其后,并且从怀中掏出了一张银票举的老高。 “本都出一百两,押庄校尉!” 永山卫的俩个头头都带头了,其他的大小军头自然也就没必要端着了,各自掏出银钱,开始下注。 徐广和庄老六这下彻底傻眼了,俩校尉,大小也是个正七品的军职。 这下好了,俩人成猴子了,并且还是被人拿着鞭子戏耍,供人们娱乐,博人一笑的两只猴子。 可他俩有什么办法呢?活该人倒霉就完了,都是自找的。 随着永山卫的一众大小军头们拿着银票走出帐子,庄老六和徐广这两大校尉,即将打擂台的消息也在各个军卒之间传开了。 很快,县城内西城墙下的空地上,便聚集了许多军士。 谷令君甚至命人设立了一个账桌,专门供军卒们下注之用。 眼看下注的军卒越来越多,谷令君觉得不如趁着这个机会,让这些军卒们更开心些。 于是,谷令君走上城头,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永山卫的将士们……” 听到谷令君的声音,城下嘈杂开始渐渐散去,军士们都将目光投向了城头之上的谷令君。 “永山卫的将士们,咱们大营里的两个校尉大人,今日饭食吃的足了一些,想着活动活动消消食。” 谷令君俏皮的言语,自然是引得城下军卒一阵哄堂大笑。 待到笑声散去,谷令君才继续说道: “本将觉得,消消食没错,可也别偷摸自行解决。” “咱都是行伍出身,觉得老子天下无敌这是好事,可究竟谁更强,那还得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不是?” “既然要比试,咱就搭个场子,让这俩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家伙,好好比一比。” 又是一阵笑声迭起,尤其是那些刚参军的生头,他们哪里见过一个参将竟然还能如此幽默,还能和他们这些兵丁们打成一片的。 别说这些生头没见过,谷令君的带兵方式,就算在中原四国中的任何一支部队中,也是独一份。 这便是谷令君的魅力所在,也是他独特的带兵风格。 谷令君挥手示意众军士安静,继续大喊。 “台子搭好了,既然是比武自然就得彩头,所以咱设了账桌,弟兄们自行押注。” “话先说好了,小赌怡情,别到时候输的当裤子,回家被自家婆娘追着打就不好了。” “另外,咱永山卫都尉宋大人说了,今日赢了银钱的,拿出三成彩头出来请大伙吃肉。” “不够的,咱宋大人担着!” 这话一出,瞬间炸场,一顿肉食对于那些达官显贵们来说不算什么,可对于这些穷苦当兵的来说,便是最好的慰藉。 其实到这儿,谷令君想要帮助军卒们调节心中压力的目的,便已经达到了。 只是他觉得还不够,于是当场面再次恢复平静之后,谷令君又一次抛出了一枚重磅炸弹。 “宋都尉大气,本将军自然也得敞亮一些。宋大人请大家吃肉,本将就请大家吃酒,不过大敌当前,要限量,每人最多三两酒!” “不是本将小气,待到击退了蛮子,本将让你们吃个够。” “酒是不能多吃,但曲儿还是有的,本将决定,请咱永山县的舞姬、歌姬到这里来,给大家唱曲儿、跳舞!” 作为一个将领,请麾下军卒喝酒吃肉,这没什么。 可是,请自己麾下所有军卒听曲儿,看美人儿,并且还是在大战的空档之中,在这个世界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啊! 这不是谷令君的创意,前世,谷令君所效力的国家中,很早便有这种劳军方式。 并且,前世的军中还为此设立了专门从事慰问演出的部门,名曰文工团。 在谷令君还是新兵之时,他对此总是不以为意,认为文工团存在的意义并不大,留着就是在劳民伤财。 直到他军校毕业后,进入特战大队,并被派往非洲某战乱国之行维和任务之后。 那时候,每天都要在枪林弹雨中过活,精神高度紧绷,心理压力巨大。 一次偶然的机会,国内派去了一支文工团,去到了他们所在的基地慰问。 身在异国他乡,又经常身处危险境地的谷令君,第一次明白这些文艺工作者们的作用。 他们亦是在战斗,用他们自己独特的方式,给士兵们带去希望,帮士兵们调节心理压力,释放压抑在心中的情绪。 自从那次之后,谷令君就开始改变了对于这些人的看法。 大家只是岗位职能不同,却同样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还是那句话,岗位不分高低贵贱,只是大家各自分工不同罢了。 虽然谷令君穿越到了异世界,并且这里还是一个未开化的落后的封建世界。 可对于谷令君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 别人如何他管不着,也管不了。但只要是他谷令君的兵,他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对待他们。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是谷令君最喜欢的诗词。 大家既然穿着一样的衣服,那便是袍子弟兄,是战友。 他谷令君,作为一名军人,又是官长,对待自己的战友弟兄,自然是会尽心尽力。 七十八章 劳军(上) 讲真话,没人会在乎两个校尉大人到底谁更厉害,军卒们押注全靠喜恶。 庄老六平时凶神恶煞,尤其是那些生头,在训练场上被庄老六折磨的,那叫一个凄惨,大家怎可能会将银钱压到这个变态身上。 这也造成庄老六的赔率,一度高达一赔五之多。 造成这样的结果,是不能全部算到庄老六头上的。 训练标准是谷令君制定的,人家庄老六充其量也就是个执行者罢了。 城下的哄闹逐渐扩散,直至最后,除了城头上轮值的军卒之外,甚至连成中的百姓都赶来凑热闹。 城外数万东夷蛮人大军攻城,百姓们心中自然胆寒,可大褚的边军拼死御敌,同样在百姓的心中被视为英雄。 兵丁们的精神面貌,亦是可以影响城中百姓的。 试想,守城的军士们一个个垂头丧气,让百姓们看了,心里会怎么想?怕是会更加没了生的希望。 傍晚时分,民夫营采买回了三十头猪,一百多只羊,整整一大车的火刀子。 另外,与这些吃食一同来到西城墙的,还有百十人的歌姬、舞姬、乐师。来的人远远超过了谷令君给出的银钱。 她们都是自愿的,这个时代的歌姬舞姬,多出自乐坊青楼,说得直白一点,其实就是风尘女子。 可风尘女子又如何,她们同样敬佩英雄。 城中守军拼死守卫,才使得城中百姓得以活命,这些姑娘虽流落风尘,却依然想要为这座城尽一份绵薄之力。 谷府 “小夫人,小夫人。” 月儿匆匆跑进房内,赫舍里正坐在房中学习刺绣。 “小夫人,曾官家说将军今夜劳军,请了许多歌姬舞姬去西城了。” “哦,知道了月儿姐姐……” 赫舍里应了一声,继续研究着手中的刺绣,她实在不明白,为何自己绣的飞鸟和别人的比较,总是会这般别扭。 看赫舍里没反应,可把月儿给急坏了,一把从赫舍里手中抢过刺绣,继续对她说道: “小夫人,曾官家说,花月楼和康乐坊去了一百多个小娘子!连花魁月姬都去了!” “哦……” 赫舍里一脸茫然。 月儿看着赫舍里那一脸人畜无害,心里气的一阵抽搐。 心想 【自家的小夫人,怎么是个傻姑娘啊!将军那般英武的男子,丢到那么一群狐媚儿堆儿里,还不被啃的一根毛都不剩啦!】 “小夫人,咱们也得去,您的嗓门比那些狐媚儿不知道好出几条街,咱不能叫人家给比下去。” 月儿的话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可赫舍里就算是明白,她也是不会在意的,因为在她的心中,从来就没想过独占谷令君。 她只要能够守在那个年轻军头身边,就可以了。 当然,谷令君已经三天未归家了,说不想念,那也是骗人的。 可谷令君临走之时说过,让她好好的呆在家中,她不愿违背谷令君的意思。 月儿看赫舍里还在犹豫,彻底急了,取过梳妆盒与铜镜,不由分说便开始替其梳妆打扮。 “小夫人,将军是怕你出去遇到危险,可咱府里的家丁也不是吃素的,再说,咱是去探望将军能有啥个危险?” “可是,月儿姐……” 赫舍里心里是很想去的,但却心下纠结。 “别可是了小夫人,咱家将军见了你高兴还来不及呢,才不会责怪你呢。” “好……” 几十口大锅架设在西城墙之下,弥漫的烟火气将冰冷的寒气驱赶开来,肉香四溢,随着微微清风,传出半城之远。 本来只是一次简单的劳军,可是随着乐坊和青楼那百十人的歌姬舞姬的加入,却是吸引了无数的百姓前来围观。 大多数虽都是为了凑热闹,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将家中吃食赠与守城军卒,以此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敬意。 这才是真正的军民一家亲,没有做作,完全是真情流露。 城下的空地上,搭起了简易的高台,以便于那些歌舞姬展现自身才艺。 一时间,西城墙下,开始歌舞升平,大有举城欢庆之意。 尤其是当一辆装扮得花枝招展的马车驶来之后,城下的欢呼声一度臻至顶点。 宋江缓步走到谷令君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望着那辆马车,眼神轻佻。 “贤弟,你可知马车上是何人?” 谷令君摇头,他虽然来永山县任职也已有八个多月了,可一直是军营谷府两点一线,平日里很少到街上走动,自然对这永山县不甚了解。 “那是永山花月楼花魁月姬的车架。” 说着,宋江呵呵一笑,脸上满是神往。 “要说这月姬,可是周边几个县里最上等的小娘子,咱们永山就不用说,就连岐山,源河那些富商豪绅,那也是各个对她垂涎三尺!” 宋江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看向谷令君有些艳羡的继续说道: “哥哥知道,贤弟肯定是瞧不上这般的庸脂俗粉,毕竟贤弟家里还藏着一个美若天仙般的小娘子,不是吗?哈哈哈哈哈……” 两人说话间,一妙龄女子弯腰从马车中走出。 一席淡红色长裙,上身虽裹在雪白色裘皮之中,却依旧难掩其曼妙的身姿。正可谓是,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月姬下的马车,抬头望向城头,似在寻找什么。 当看到宋江与谷令君之时,如花似玉的娇颜之上,露出一抹妩媚的笑容,对着二人的方向微微躬身一礼。 这一笑,果真是楚楚动人,千娇百媚,看得宋江那是一个劲的砸嘴。 “贤弟啊,若得此等佳人,也算不枉此生了。” 谷令君闻言,饶有兴致的看向宋江,问道: “以哥哥在永山的地位,想博得美人青睐,还不是信手拈来之事吗?” 谷令君不说还好,一说此话,仿佛是击中了宋江内心的痛处,惹得宋江是一阵哀叹连连。 “贤弟有所不知啊,哥哥家中发妻,性如猛虎,哥哥我这些年哪里敢提这纳妾之事啊,即便是去那花月楼吃酒,也是要偷偷摸摸前去,要让家里那母老虎知道了……” 宋江说着,应该是想到了一些往日糗事,脸色也随之变得越发难看。 “哥哥你竟然惧内?” 谷令君也是刚刚知晓,堂堂的永山卫大营的都尉,正五品的大褚军中将领,竟然惧内。 倒不是说惧内有何不妥,只是在这么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制度社会里,尤其还是像宋江这般的大人物,竟然会惧内,着实令人费解。 “贤弟,就莫要拿哥哥寻开心了……”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虽然谷令君对于宋江而言算不得外人,可谁也不希望在人前丢了面子不是。 于是乎,宋江赶忙转移话题。也巧了,就在这时,月姬正好走上了城头,向着两人款款而来。 “奴月姬,拜见两位大人。” 这月姬不愧为永山花魁,一颦一笑皆彰显其端庄秀丽,尤其是那声音,更是如同枝头百灵一般,悦耳动听。 “奴虽是风尘女子,可也是褚人,我大褚将士卫国戍边,与蛮人浴血奋战,保我永山安康,奴心中钦佩万分。” “今日听闻二位将军慷慨解囊,请城中乐人劳军,奴便不请自来,还请二位将军见谅。” 宋江这个老色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眼前这位可人儿,嘴里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本来这客套话该是他宋江回的,现在可好,这老家伙一时间竟然没了言语,估计是被嘴里的口水给呛着了。 还好,谷令君并未被对方的美色所迷惑。毕竟人家谷将军家里还住着一位天仙,自然不会因此而失态。 谷令君哈哈一笑,对月姬抱拳,同时不动声色的碰了一下宋江。 “姑娘大驾光临,我守城军士皆是欢喜的紧,本将代永山卫所有军士,先谢过姑娘了,还请姑娘移步至城下,本将的弟兄们已经等不及一睹姑娘的风采!” 七十九章 劳军(下) 月姬最擅长的是舞蹈。 能够成为这方圆几百里,数个县城之中最着名的花魁,月姬的舞技,自然不是泛泛。 只见月姬款款走上城下高台,身上的裘皮已经退去,只留下那身精致华美的淡红色长裙。 薄纱细腻,其中诱人之躯若隐若现,惹人无限遐想。 台下的军士看到此等美人登台,哪里还有心思喝酒吃肉,一个个两眼冒着绿光,如同一只只伺机扑食的恶狼一般。 城中乐师,多出自花月楼,自然常与月姬一起表演,大家也都彼此熟悉,不用月姬出声提醒,便开始抚琴击鼓。 随着音乐声起,月姬身体微微扭动,轻摆长袖,整个人如彩蝶一般翩翩起舞。 就在此时,一名侍女模样的小娘子,向空中抛出一条白色丝带,那丝带不慌不忙,随着节奏缓缓落在了月姬娇嫩雪白的胳膊上。 此时,月姬飘柔的秀发,带着沉醉的感觉慢慢一甩,跳着,双手握着丝巾,轻轻跃起,身子在空中旋转一周。 人在空中,裙摆飞舞,洒出一片令人迷醉的雪白修长。 月姬用行动证明了,她永山花魁的身份,不仅仅只是因为她那娇媚的容颜,以及婀娜的身姿。 她的舞技,也绝对可以达到大师级的水准。 正所谓是,情多舞态迟,意倾歌弄缓,举腕嫌裳重,回腰觉太妍,罗衣姿风引,轻带任情摇。 一曲舞罢,月姬对台下一众军士深深一礼,脆声呐喊: “奴月姬,预祝我大褚将士凯旋!” 瞬间,台下轰然沸腾,军士们扯着嗓子大声叫好,人潮之声一浪盖过一浪,如同海啸潮汐一般,久久不曾退去。 谷令君倚在城头望着城下欢庆,心情也随之放松了许多。 连日大战的压抑,不知不觉中,随着城下欢愉的气氛悄悄消散。 事实证明,谷令君这劳军的法子,是正确的,让军卒们适当发泄心中压力,更加有助于日后与蛮子之间的战斗。 忽然,远处的一架马车引起了谷令君的注意,因为那架马车是他谷府之物。 城下的空地上聚集了几千人,谷府的马车,自然是无法穿过,只得停在了人群的外围。 不多时,赫舍里和月儿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马车之外,二人在几个家丁的拱卫下,正在穿越人群,向城墙走来。 赫舍里的出现,自然引起了聚集的军士们的注意。 当看到一名美若天仙的小娘子款款经过之时,原本嘈杂的城下,开始变得安静起来。 华沙少女那异域风情,让这些永山卫的军卒们,一眼便认出她东夷族的身份。 除了原烽燧堡的军士,永山卫的其他军卒,是没有见过赫舍里的,自然也就不知道她是谷府之人。 当这些不知实情的军卒,看到一名东夷族少女出现在永山县城内之时,难免会心生嫌隙。 毕竟,城外还有数万蛮子大军正在攻城,在国仇家恨面前,即便你华沙少女美若天仙,褚人的军士也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 一时间,小声的议论声此起彼伏,更有一些胆大的,已经起身朝着这边围拢了过来,看那些人脸上那不善的表情,大有择人而噬之意! 城下围观歌舞的军卒之中,同样也有不少原烽燧堡的老卒,他们可是认得赫舍里是谁。 这些原烽燧堡的老卒,自然也察觉到了事情不对,马上便挤过人群,组成了一个圆形阵列,将赫舍里一行,牢牢的护在了其中。 那些不明所以的永山军士,看到竟然还有人维护东夷蛮子,立即便炸了营,甚至一些没打算凑热闹的新兵,都开始起身加入了与原烽燧堡老卒对峙的行列。 一名队正拨开人群,走到了那些组成圆阵的烽燧堡老卒近前,眼神之中满是怒意。 “各位这是何意?那女子是东夷人!” 组成圆阵的原烽燧堡老卒们,自然毫不示弱,那名队正近前的尖哨,高声回道: “是东夷女子不假,可她是我们头……” 这名尖哨话刚说出一半,便被身边的另一名尖哨给打断了。 此人比之前那名尖哨想的多一点,他怕亮明赫舍里的身份之后,会给谷令君带去麻烦,所以才会阻止刚才那人的话。 恰在此时,吴老狗也挤到了近前。 吴老狗身着校尉制式甲胄,周遭军士自然齐齐向他躬身行军礼。 吴老狗同样回以军礼,并大声对周围军卒喊道: “此女,乃是谷将军府里之人,还望各位给将军一个面子,散了去。” 吴老狗自然知道此时公开赫舍里的身份,必定会让军卒们对谷令君不满,但是这事满是瞒不住的,还不如直接挑明了才好。 周遭的军士一听,这名东夷女子竟然是谷令君的人,一时间周围议论之声此起彼伏。 说啥的都有,但由于谷令君平日里与军士们同吃同住,所以大家对自家这名参将大人,都是敬爱有加。 质疑声的确不少,倒是没有人口出污秽。 在众军士的质疑声中,正主儿终于登场了。 宋江与谷令君一起下到城下,走上了临时搭建的高台之上。 本来宋江想替谷令君说几句搪塞一下那些军卒,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毕竟谷令君的身份摆在那。 可谷令君却拒绝了他的好意,他认为此事还是要好生处理。 谷令君清了清嗓子,对着一众军士大声喊道: “大战在即,我谷令君家里却藏着一个敌国的女子,这事,各位弟兄都觉得不妥是。” “可本将认为,这事其实没啥,挑起战争的又不是东夷族的普通百姓,他们何错之有呢?” “本将倒是觉得,以后咱们大褚的男人,该多娶一些东夷族的女人。” 此话一出,台下的一众军士,纷纷向谷令君投去了不解的目光。 谷令君也不在意,继续说道: “大家想一想,我们大褚的男子多娶一个东夷女子,荒原上是不是就少一个女人为蛮子生孩子?” “若是我大褚男子将所有的东夷女人都娶回家,荒原上的东夷蛮子不就绝种了吗?” 谷令君的理论,对于大褚的军士来说,太过于天马行空。 可当人们仔细琢磨之后,却会发现,这话说得,倒是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当然,自然是会有人提出质疑的。这不,人群中,便有人提出了疑问。 “将军,我们就算娶了东夷女子为妻,生下的孩子还是会有一半蛮子的血统啊?” 这个世界,尤其是中原各国,人们思想守旧,最讲究的便是一个血脉传承。 当然,谷令君对此也已经准备好了一套应对的说辞。 谷令君呵呵一笑,对刚才提问之人询问道:“兄弟贵姓?” “回将军,属下姓厦,成武二十一年募兵!” 谷令君点点头,继续问道:“可有婚配?” “前年,经邻村的媒婆介绍,与邻村张家的小娘子结为夫妇。” “既然兄弟已经娶妻,那本将问你,你与张家小娘子生下的子嗣,是姓厦还是姓张?” “自然姓厦,那是属下的骨血,怎可能姓了别家的姓氏!” 谷令君哈哈一笑。 “正是这个道理,你们娶了东夷族的女子,难道会让你们的孩子,跟着她们姓吗?只要孩子跟你姓,身上留着你的血,自然就是你的骨肉,也就是我大褚的骨肉!” 老实说,谷令君这一番言论,完全就是在胡诌。 可让人听了,就是觉得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 这是谷令君的长处,他最擅长的便是用语言来拨弄是非,从而达到自身的目的。 谷令君认为,嘴炮也是炮,只要是炮,威力就不容小觑。 八十章 献唱 一场风波,被谷令君用三寸不烂之舌,给说成了民族大义。 到最后,永山的那些尚未婚配的军卒们,甚至一致决定,日后为了大褚国运昌盛,为了让蛮子亡族灭种,必定要多抢几个东夷女子为妻。 月儿,有些心有余悸的拉着赫舍里来到谷令君身边。 这丫头没想到,自己带着小夫人探望将军的举动,会惹出这般乱子,心里是既愧疚又忐忑。 “将军,奴……奴……” 月儿低头,不敢看谷令君,嘴里也跟着支支吾吾,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赫舍里自然也知道今日给谷令君惹了麻烦,又怕谷令君会对月儿发火,赶忙上前一步,将所有的事情都揽了下来。 “先生,是妾要来看您的,和月儿姐姐无关,您要责罚就责罚妾。” 谷令君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姑娘,眉头微皱。 倒不是因为她们惹了麻烦的元故,而是谷令君不喜欢她们的自称罢了。 什么奴啊,妾啊。 这些自称,让谷令君很不舒服,之前也跟自家的这些侍女家丁提过数次,可他们就是改不了。 总不能为了这点小事,就去惩罚他们,那他谷令君真就和那些万恶的地主老财没啥区别了。 “你们吃过晚食了吗?” 谷令君将两女带进军帐之中,而那些谷府的家丁护卫,则是和谷令君的亲兵一起有说有笑。 月儿是个鬼灵精,最擅长察言观色,立即就明白自家将军并无责罚之意,也就恢复了她往日的活脱性格。 “小夫人来探望将军,自然是要与将军一起吃晚食的。” 说着,将一直提在手里的食盒放置在桌案上,打开,露出了里面精致的食物。 酱爆鸭片,辣椒炒肉丝,素炒萝卜丝,醋溜白菜心,翡翠白玉羹,两荤两素四菜一汤。 冬季蔬菜短缺,能吃到的也就是窖藏的萝卜白菜,谷令君家的厨娘手艺还是不错的,几个小菜做得是色香味俱全。 要说不馋,那是说得瞎话。 军中的火头军做得饭食,哪里能和府里的厨娘相比。 再者,谷令君历来讲究与军卒们同食同寝,这些日子吃的也就是白饭配大酱,至多每日会有一餐肉干。 蔬菜就想都不要想了,冬季最缺的便是蔬菜。 谷令君也不多言,招呼着两女坐下,便自顾自的大吃了起来。 赫舍里和月儿看着自家将军大快朵颐,脸上都是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谷府的规矩,饭就要一起吃。 谷令君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会和下人婢女同桌吃饭的将军大人了。 最开始,谷府的那些家丁仆役和侍女都是不敢上桌的,后来,谷令君直接从怀中掏出银票,上桌之人,每人二两银子。 谷府的那些人一瞧,天哪!他们这些人,不仅可以与主家同桌吃饭,还有银子拿,这等好事去哪里寻呢? 于是乎,谷府便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和谐的府邸,没有之一。 也正因为如此,谷府的那些家丁仆役,丫鬟婢女,才将谷令君视作了自己最亲近之人。 喝过一碗热气腾腾的翡翠白玉羹,谷令君摸着肚子打了一个饱嗝,那副慵懒的做派,哪里像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将军,惹得两女一阵掩嘴娇笑。 谷令君也不在意,优哉游哉的在军帐中踱着步。 看样子是吃的太饱了,正在用这样的方式消食。 忽然,谷令君转头望向正在收拾餐盘的赫舍里,问道: “丫头,要不你也去台上唱上一曲,你们华沙女子的歌声,不是号称可令飞鸟落地,奔马驻足吗?” 赫舍里还没答话,月儿就先不乐意了。 这丫头嘟着小嘴,气呼呼的看着谷令君。 “将军,哪有让自家夫人抛头露面的道理,这不合规矩。” 谷令君闻言一愣,随即想到这个世界,那些豪门大户府邸后院的诸多规矩,随即也就了然了。 一般来说,大户人家的后院,外人,尤其是男丁,是绝对不可随便入内的。 让自家后宅的女子抛头露面,那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可谷令君是个穿越者,骨子里就不在乎旧社会那套束缚女子的三从四德。 当然,就算想要让赫舍里为自己麾下的军卒献唱,那也得人家自己同意才行,谷令君是不会强迫她的。 对于赫舍里而言,荒原上并没有中原各国那般多的规矩存在,平日里她们华沙女子,总是会载歌载舞,将自己的美,传遍荒原的每一寸土地,这是属于她们华沙女子特有的荣耀。 赫舍里有些兴奋的点点头,表示自己愿意登台献唱。 月儿还想劝阻,却被谷令君打断了。 这家伙霸气的大手一挥。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当谷令君领着赫舍里走上高台之时,台下嘈杂立即消失不见,众军士齐齐望向台上。 谷令君笑呵呵的环视一周,朗声道: “诸位弟兄,我家的小娘子是华沙人,华沙女子的歌喉享誉寰宇,本将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今日劳军,我家小娘子也要为我们英勇的戍边将士,献唱一曲。” 话音一落,立即引来众军士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 世人谁不知华沙女子的传奇,但是想要见到,却是难上加难。 要知道,即便在那些达官贵人的圈子里,一名华沙女奴,那绝对也是千金难求的稀罕玩物。 有幸得之,谁不是如同宝贝一般藏着掖着独享,怎可能会让其出门抛头露面? 赫舍里之前在食客楼,唱过一曲《红马》。 那一曲不止惊艳了当时包厢的一众军头,就连楼下的许多商贩走卒也都听到了。 尤其是包厢之中的那些乐师,将词曲记了去,之后便在坊间大肆推广。 今日前来劳军的乐师之中,便有那日食客楼中之人。 这几名乐师见到赫舍里,自然是兴奋不已。作为乐人,他们对于音乐词赋的喜爱,就如同军士对自己手中的武器一般。 其中一名乐师,更是将自己的瑶琴奉上,他记得,上次在食客楼中,眼前这名华沙女子,那可是抚得一手好琴。 赫舍里微微躬身,对台下众军士款款一礼,而后便俯身坐至瑶琴之前。 琴弦拨动,音符跳跃。 舒缓悠扬的琴声,引得台下所有军士渐入佳境。。 【河畔渔村晚,烧酒三两钱。】 【骑红马,踩云靴,觅红颜,踏遍永山县!】 【暮云边,听雨眠,西城恋,北城别。】 【漓江之南,撒把欢,多无邪。】 【余晖斜阳,揉碎了,初冬雪。】 【卿在溪涧,举胭脂伞,舞绫绸缎。】 【君坐桥头,抚琴一曲,锦绣河山!】 当赫舍里那如同天籁一般的嗓音响起之时,在场之人,仿佛看到了一副湖畔渔村之外,小桥流水之间,一男子坐于桥畔,轻抚瑶琴,一女子撑伞披绫,风华绝代。 华沙女子的嗓音,号称是天神的赐福,不是没有原因的。 即便是谷令君这般的穿越者,都陷入了深深的迷醉之中。 赫舍里的声音,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可谓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那。 余音绕梁,欢快撒落心间,歌声与琴声纠缠交汇,如活泼轻盈的精灵一般,洗涤着在场包括谷令君在内的每一个人。 这丫头要是去到谷令君的世界里,绝对能够成为世界级的歌唱家! 一曲唱罢,台下依旧落针可闻,周围之人都还沉浸在美妙的音符之中,久久无法自拔。 直至谷令君拍手的声音响起,才引得周遭众军士从迷醉中回神。 接着,便有人开始效仿谷令君拍手叫好,然后便是越来越多的军士加入其中。 最后,掌声,欢呼声如山呼海啸,一浪高过一浪,久久不得散去! 八十一章 友情岁月 随着赫舍里的献唱,劳军的大宴进入高潮。 众军士虽然只能每人限量三两烧酒,但却也在着酒意肆意狂欢。 这几日与东夷蛮子的鏖战,让这些军士们倍感压抑,能够找到一个宣泄情感的办法,对于他们来说,有益无害。 看着在场一众军士,谷令君知道,劳军这钱没白花,值了。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 就在此时,宋江的声音从高台上传来。一众军士纷纷噤声,大家齐齐望向台上的宋都尉。 “列为弟兄,刚才谷将军家小娘子献唱的歌曲如何?” “好!好!好!” 在场的数千军士,齐齐高呼三个好字。 这绝对没有奉承的意思,赫舍里的歌喉,绝对当得起这三个‘好’字! 宋江摆手示意众军士安静后,继续说道: “弟兄们可知,刚才谷将军家小娘子唱的那首《红马》是何人谱写?” 众军士都是一脸茫然,不过大家都很好奇,觉得能够写出如此美妙乐曲之人,定是一名才华横溢的文士大儒。 宋江故意拖了一会儿时间,好让气氛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程度。 如今时机刚刚好,宋江是时候的抛出了重磅炸弹。 “这首《红马》出自咱们永山卫的谷将军之手!”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这些大老粗们,都全都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谷令君。同为行伍之人,大家实在是在谷令君身上,看不到一点文士儒生的做派。 “列位不用质疑,可记得日前谷将军吟唱的那首《无衣》?” 大伙想到前日里,谷令君击鼓吟唱的那首波澜壮阔的《无衣》,皆是心中了然。 能够作出那般铿锵宏伟之曲的人,写出什么来,都是理所应当的。 “弟兄们,既然咱谷将军这般才华横溢,今日借着这个机会,咱们也得让他还好发挥一番才是。” 宋江话音刚落,立即就引来台下军士的共鸣。众军士齐齐呐喊,要求谷令君上台演唱一曲。 这一幕,看得谷令君眼前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那时候,基地里,每每有活动,战友们总是会吆喝着让谷令君上去来一个。 “先生……” 看谷令君在发呆,赫舍里小心的拉了拉谷令君的衣角,这才让谷令君回神。 他哈哈一笑,一步跨上高台,挥手示意众军士噤声。 “列位弟兄,我可不是啥才华横溢的大才子,和你们一样,我就是个臭当兵的!” “还有,那些所谓由我所谱写的词曲,其实都出自我的家乡,都是我抄的!” 虽然谷令君极力解释,可没人会相信那些词曲是他誊抄别人的,就像其他人不相信,谷令君嘴里那个所谓的家乡会存在一般。 唱歌,谷令君很喜欢。前世,若是没有从军,谷令君怕是会成为一名自由音乐人。 谷令君还是非常具有音乐天赋的,比如别人学习乐器,必须要学习五线谱,可谷令君,完全靠的是耳韵。 只要是他听过几遍的歌曲,他基本上就可以用他熟识的乐器演奏出来。 谷令君的音色也非常优秀,能够驾驭多种声线,对于曲调的把控,可说是炉火纯青。 让他登台献唱,他其实并不反感。相反,他很怀念这种感觉。 只是唱歌需要伴奏的,这个世界可没有音响之类的高科技存在,唱歌所需伴奏,全靠人来演奏。 那么问题来了,谷令君会唱的那些曲目,永山的乐师们能够演奏吗? 自然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却难不倒谷令君。 之前,威远伯在食客楼,宴请永山卫的大小军头那次,便请了歌舞姬前去助兴。 当时,有一件乐器引起了谷令君的兴趣。 这件乐器名为箱琴,长相和琵琶差不多,却可以发出前世吉他同样的声音。 尤其是琴弦,竟然也和前世的吉他一模一样。 后来,谷令君还特意让人给他买过一把箱琴。平日里闲暇时,谷令君便会在府中小花园里,独自弹琴唱歌,也算是一种消遣方式。 今日前来劳军的乐师手中,自然也有箱琴。 谷令君从台下一名乐师手中借来箱琴,走回台上。拨弄了几下琴弦,从箱琴之中,跳出几个欢快的音符。 谷令君仔细的调试过箱琴音准之后,谷令君横端箱琴,一屁股坐在了高台的边缘处,丝毫不顾忌其参将的身份。 “列位不必拘束,都坐下,我现在不是永山卫的参将,就是一个乐师。” “一会儿我要弹唱的这首曲目,出自我的家乡……” “我知道你们当中啊,有很多人一直对于我的家乡在何处非常好奇。但说实话,即便是我跟大伙明说了,你们也找不到,也不会相信。” “但我要再次声明,那些词曲,真的不是我写的,绝对出自我那神秘的家乡。” 说完,谷令君缓缓闭上了双眼,他是在回忆前世的那首他最喜欢的歌曲。 周遭围观的军士以及那些舞姬歌姬,全都是屏住了呼吸,他们都在期待,这位才华横溢的大才子的佳作。 良久,谷令君的右手轻轻拨动琴弦。 一连串舒缓悠扬的音符,从箱琴之中飘出,汇聚成为一曲异样却动听的乐曲。 说异样,是因为谷令君弹奏的曲调,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别说那些士卒,就算那些精通乐理的乐师们,也都是闻所未闻。 也难怪,谷令君弹奏的是前世他最喜欢的曲目,这些人听过才有鬼呢。 随着谷令君的琴声一顿,他终于缓缓的唱出了第一句。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距。】 【凝望也可,往日是谁,领会心中疲累。】 【来忘掉错对,来怀念过去,】 【曾共患难的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在美梦里竞争,每日拼命进取。】 【奔波在风雨里,不羁的醒与醉。】 【所有故事像已发生漂泊岁月里。】 【风吹过以静下,将心意在还谁,让眼泪已带走,】 【夜~~~~~~~~】 【憔悴……】 谷令君弹唱的是前世他最喜欢的《友情岁月》。这首歌,由刘卓辉作词,陈光荣作曲编曲,最早由郑伊健演唱。 不过,谷令君却更喜欢陈小春版本的。 唱着前世熟悉的歌曲,谷令君自己已经完全沉入其中。无数记忆,随着音乐不断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先是那部儿时的经典电影之中的一幕幕,山鸡的霸道与好色,浩南与小结巴那生离死别的爱情,以及整部电影之中贯穿那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 然后,由这些带入,谷令君开始回忆起了更多的人和事。 刚刚从军时,新兵班长那骄纵蛮横的嘴脸,下连之后,老连长严格却慈祥的眼眸。 军校时,对变态黑脸教官的诅咒,进入特战队后,被大队长虐成了狗。 还有那名叫做苏苏的女军医,她是前世谷令君见到过最美丽的女人,据说有对象,却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谷令君偷偷给她写了好几封情书,却一直没有勇气交给人家。 后来…… 就没有后来了,因为后来谷令君来到了这个世界,前世的一切已经成为了他的记忆,并被他深深的埋在了心底。 这辈子,他怕是在也见不到苏苏;见不到严格的大队长;变态的黑脸教官;严格却慈祥的老连长;还有那个骄横的新兵班长了。 一曲唱罢,谷令君竟然湿了双眼。 当他轻轻的拭过眼角的泪水,发现整个台下,静的落针可闻。 谷令君有些不解的环视四周,猜想难道是他唱得太难听了? 不至于啊?他对自己的嗓音还是有自信的,虽然肯定比不得赫舍里那般的天籁之声,但也不至于难听到不堪入耳。 周围人们陷入沉静,自然不是因为谷令君唱得太难听,相反,他唱得太好听了。 通俗易懂的白话歌词,让所有人都充分了解的歌曲所表达的情感。 由慢至快的异样却美妙的伴奏,让他们随着歌曲所表达的情感,一步一步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好!” 庄老六一声大吼,接着便是狠命的拍着巴掌。 别人,庄老六不知道,反正这首歌,让他听出了浓浓的兄弟之情,他是个兵,所以他很喜欢这样的情感。 随着庄老六带头,更多人加入了叫好的行列,谷令君这首出自异世界的《友情岁月》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军卒。 八十二章 烈焰西风(一) 成武二十七年,腊月初一,大雪。 大雪,给永山县西城墙下的那颗歪脖树,披上了一件白色的纱衣。 城中交错的街道上,像是盖着一层厚厚的棉被。城外广茂的田野,也似乎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 西北的雪景很美,美的让人陶醉。 可永山县的百姓与守城军士,却无人有此心情欣赏这天赐的美景。 城外,东夷蛮子的大营依旧熙熙攘攘。永山县,依旧身处危局之中。 今日,蛮子一反常态的没有攻城。 这是由于大雪的元故,地面湿滑,人走在地面上都会打滑,何况是站在攻城云梯上。 谷令君望着远处东夷族大营,心里又在开始盘算如何烧了对方的粮草辎重。 城外壕沟只剩下了三条,拒马桩和绊马索也已经损失殆尽,等大雪一停,东夷大军势必会发起大规模的攻势。 这几日,守城军卒战死三百五十七人,重伤一百一十六人,轻伤二百零八人。 作为攻城一方的东夷蛮兵,伤亡自然是更加惨重。 可那点伤亡,对于拥有四万大军的蛮兵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今日辰时,宋江和谷令君收到了两封飞鹰传讯。一封来自万安郡,另一封则是定西堡传回的。 万安郡那边威远伯在传讯中提到,他和三皇子已经洞悉了这数万东夷蛮兵的真正目的,已经传讯源河县,让他们疏散所有船只。 只是源河作为漕运枢纽,想要将大小渡口的船只全部疏散,需要足够的时间。 其次,就是万安郡,集结了三千步卒,已经上路,赶到永山县,需要九天的时间。 威远伯的传讯,那绝对算得上是利好消息。 虽然援兵还需九天才可到达永山,可起码算是有了盼头。 然而定西堡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梁术在信中详细的叙述了定西堡如今的情况。守城的军卒伤亡过半,打过仗的老兵即将损失殆尽。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致命的是,他们堡寨里库存的箭矢,即将告窑。 宋江和谷令君都知道,一旦失去了弩箭的压制,定西堡,怕是连两日都坚持不了。 谷令君看过传讯之后,有些自责。 只派出一千辅兵驰援定西堡,是他的决定,他不了解定西堡的兵员成分,以为其中军卒再不济,、也不弱于当时的烽燧堡。 要是知道,定西堡里除了一百老卒之外,其余都是老爷兵,他怎可能会只让一千辅兵前去支援? 可现在后悔和自责,都已经晚了。 城外的东夷大军,早就切断了通往定西堡的道路。 若是人家东夷蛮子高兴,甚至可以派出一队人马,给定西堡来个两面夹击。 之所以没有这般做,完全是托木里认为没有必要。试想,哪个将领,会为了一座孤立无援的堡寨大费周章呢? 再说,只要攻下永山县,定西堡就是囊中之物。 至于被定西堡拖住的那一万兵马,其实就是主将万夫长阿里甫执拗罢了,他完全可以放弃定西堡,绕道阙客山与托木里的大军汇合。 但若是那般做了,他这个铁勒右旗的头人,脸上的面子怎会挂得住呢? 要知道,他麾下的骑兵,可是号称荒原不败的勇士。 这么大的名号吹出去,却连一个小小的堡寨都拿不下来,说出去丢不丢人那。 以阿里甫的性格,势必要踏平定西堡,割下堡寨之中所有褚人军士的头颅,堆成京观才肯罢休。 “贤弟无需自责,这事也不能全都怪你,哥哥我也有责任。” 宋江心里同样难过,定西堡里那些老爷兵,大多都是跟他沾亲带故的同乡。 他的这些同乡是个什么成色,他宋江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让他们去守易守难攻的定西堡,说白了就是去镀镀金,等过段时间回来,便可有了戍边卫国的经历,以后升迁也算是一个由头。 本来,就算定西堡遭遇袭击,只要坚守一日,永山卫的援军便可迅速赶到。 可谁能想到,会出现如今这般的局面。 永山卫别说支援定西堡了,自己都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谷令君皱着眉,再次从怀中掏出那张敌营分布图。 看到谷令君又在研究蛮兵大营的分布图,宋江就知道,谷令君这个执拗的家伙,果然没有死心,他还在想着该如何摧毁蛮子的粮草辎重。 “贤弟,此事怕是极难!” 谷令君眯着眼睛点点头,缓缓对宋江说道: “哥哥说得不假,蛮子将粮草辎重停靠在中军背后周围,想要偷袭,的确很难。” “可是哥哥,你也知道,援兵还有九天才能赶到,源河县,疏散江面上的船只,需要的时间更多。” “城外的路障已经消耗殆尽了,如果我们不做点什么,可能真的无法支撑到援军到来!” 谷令君不是在危言耸听。 蛮人已经逼近城下,攻城云梯马上便可派上用场,这代表着他们很快便要和蛮人脸对脸的捉对厮杀。 刀剑无眼,那时候是否还能保持现在的战损率,谷令君自己也不敢打包票。 何况,县城的守军就这么多,战死一个少一个。反观人家城外的东夷蛮子,不仅有数万大军矗立,甚至还有一万骑兵随时可以驰援。 再者,人家身后,便是万古里荒原,那里是东夷蛮族自己的地盘,更多的援兵随时可以加入战斗。 宋江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可是即便是派出一队人马,就可以成功端掉对方的辎重粮草吗? 虽然谷令君自打到烽燧堡任职以来,一直在创造奇迹,可宋江依旧不信他可以做到,在敌军大营的中心位置,完成袭击敌人辎重粮草的计划。 “贤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英雄,而是匹夫!” 和谷令君共事已有八个多月,宋江对谷令君的脾气,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他知道,这个年轻且有本事的世家子弟,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必然是不撞南墙心不死。 宋江只得苦口婆心的劝说着他,希望能让他断了那份派人送死的非分之想。 “哥哥你看……” 谷令君用手指点着蛮兵大营的分布图。 “这是东夷蛮兵的辎重营,前面是中军狼骑,再往前是三万五千攻城部队,守护辎重和断后的兵力只有五千。” 这幅图,宋江也看过数次,对于蛮兵大营的分布早已了如指掌。 宋江皱眉盯着谷令君。 “贤弟莫不是想绕道后方偷袭,虽然蛮子大营的后卫兵马不足五千,可你也别忘了,中军还有那三千狼骑!狼骑的战力如何,就不用哥哥我多说了。” 狼骑的强大,谷令君自然是见识过的,他甚至都差点死在对方的一名百夫长手中。 但宋江的确是误会了谷令君的意思,他并不是想要从敌人的后方偷袭。 的确,若是将城内所有突袭尖哨组成一支奇兵,绕道敌人后方去偷袭蛮人的辎重部队。 以突袭尖哨灵活机动的作战能力,的确是有可能成功的。 但即便是能够成功,这些前去执行偷袭任务的尖哨,怕也是有去无回了。 东夷蛮子的大军,都是骑兵,并且还有中军那三千狼骑存在,哪怕突袭尖哨各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士,也必然无法杀出敌人的重重包围。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仗,谷令君自然不会打。他给宋江指出蛮兵大营后方空虚,其实是另有它意。 “哥哥,其实偷袭有很多种办法的,不一定非得以命搏命。” 宋江一愣,不解的望向谷令君。 “那该如何?” “化妆渗透,伺机纵火,然后在趁着敌军大乱之时,从其后方逃出生天。” 八十三章 烈焰西风(二) 化妆渗透,伺机纵火。说得轻巧,却谈何容易? 褚人与东夷蛮族长相有所差距,即便是换上蛮人的服装甲胄,也会被一眼认出。 单就这一条,化妆渗透的办法就不能成立。 这么浅显的道理,宋江自然是能够想得到的,这也是他为何认为,无法以偷袭的方式,烧掉敌人粮草辎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谷令君呵呵一笑,转身看向窗外。 “哥哥,若是之前,的确无法蒙混过关,可如今,老天爷却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暴雪突降,温度骤减。东夷蛮族为了御寒,会在裸露的皮肤,涂上一层动物油脂,以此来保暖。 这冰天雪地的,洗脸就不用想了,又正赶上连日大战,脸上的油脂与泥土混合,压根就无法分辨其面容。 “哥哥,若是我们派出五十名精锐士卒,换上蛮子的甲胄,脸上涂上厚厚的油脂与污泥混合,他们还能分辨出我们的士卒是何人吗?” 随着谷令君一步一步说出自己的计划,宋江的眼睛越发明亮。 谷令君最擅长的,便是洞察力。尤其是对于细节的把控,更是一般人所不能企及的。 就比如蛮人会在皮肤上涂油脂御寒这个小细节,永山卫的守军之中,很多人都知道,可却没人会在意这些。 谷令君对宋江继续说道: “哥哥,我要这五十名精锐,必须都得会铁勒语,并且可以熟练使用蛮人的弓箭。” “还有,每人必须携带二十斤猛火油,装油的器皿,必须可藏于身上,不容易被发现。” 宋江闻言思虑片刻,表情越发激动。 五十名精锐老卒,精通蛮语,精心装扮之下,绝对可以蒙混过关。每人携二十斤猛火油,只要在适当的位置同时点燃。 火焰借助风势,在加之周围无可灭火的水源,届时蛮子的粮草辎重必定会化为飞灰! 沿途百姓几乎全部进入山林中避难,村落里剩余的存粮,怕是也已经被蛮人大军搜刮干净。 只要这一把火烧起来,蛮子大军暂时就只能退回东夷境内了! 守城艰难,但凡有一丝一毫退敌的办法,宋江自然是不会放弃的。 “何时动手?” 谷令君盯着东夷大营的分布图,眼神决绝。 “今夜!” 永山县城外东夷族中军大营之中,托木里独自坐在兽皮毛毯上,面色凝重。 围攻永山卫已有五日,他们与褚人守军的兵力对比超过十比一,且,永山县并不是那种易守难攻的坚固城池。 按照托木里的预想,最多三天,便可攻下永山县。可现实,却狠狠的抽了他一个耳光。 五天,足足五天的时间,折损了近四千勇士,才堪堪推进至城下。 这样的结果,是托木里万万没想到的。其实,之所以会是这个结果,也实属情有可原。 首先,东夷族的骑兵不善攻城,这是其一;其二,他们过于轻敌。 东夷各部,这些年虽然和大褚边军时有摩擦,可那都是小规模的战斗。像这般大规模的攻城战争,东夷各部还是第一次。 当然,发动战争之前,东夷族的确做过关于攻城作战的训练,要知道腾格尔立格那位神秘的老师,可不是一般人。 荒原上除了凤城之外,便再无城池,东夷蛮兵,训练之时,都是利用山体、悬崖作为假想城池,和真正的武装到牙齿的防御城墙,有一定的差距。 再说到轻敌。 东夷族排名靠前的大型部落,通常会让自家的骑兵,化身马匪劫掠褚人。 褚人军队,多以步卒为主。步军野战对上骑兵,必然处于弱势。所以,东夷骑兵,在主观意识上便认为,褚人军卒的战斗力必然弱于他们悍勇的荒原骑兵。 也正是因为这种自大且片面的认知,让东夷蛮兵,在攻打永山县城的过程中,吃了大亏。 具托木里初步估计,攻城五天,他们与褚人守军的战损比已经超过了八比一。也即是,每击杀一个褚人士卒,他麾下勇士都必须付出至少八人的生命为代价。 最可气的是,阿里甫那个混蛋!大军已经暴露,他的佯攻已经完全失去意义,那家伙本该直接放弃定西堡,绕道驰援永山战场。 可托木里数次传令与他,这家伙就是视而不见,如今依旧赖在定西堡不走!还说什么,为了荒原勇士的荣誉,定要踏平那座褚人军寨,简直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 生气归生气,托木里拿他也没什么办法,铁勒,能够成为荒原第三大部族,右旗的阿里甫功不可没,其手下骑兵,可以说是除狼骑之外,战斗力最强的部队之一。 “托木里,这都什么时候,为何还不下令攻城!” 托雷气势汹汹的闯进大帐,傲慢的样子,是一点也没把托木里这个大军统帅放在眼里。 托木里打心眼里看不上托雷这个混蛋的,要不是军中还有一个阿尔斯楞,哪怕托雷是金帐王庭的万夫长,托木里也要找个机会,让托雷战死沙场。 虽然心里这般想,可表面上,托木里却是一脸的和煦之相。 “托雷兄弟,勇士们在雪地里是站不稳的,这个时候攻城,只能让更多的勇士丢了性命!” “一点小雪,就让你这个铁勒酋长胆寒了吗?大汗真若是知道,你的胆子还不如荒原上的地鼠的大,一定会后悔让你做了大军的统帅。” 面对托雷的讽刺,托木里也不气恼,反而是呵呵笑着看向托雷。 “托雷兄弟,暂时停战的命令,是我与阿尔斯楞副统领商议之后才下达的,你若是有什么意见,可以去找阿尔斯楞副统领,只要他同意,我自然没有意见。” 听到这话,托雷气的脸都变成了猪肝色,却愣是没敢再说一个不字。最后只能从中军大帐之中,灰溜溜的离开。 作为一名金帐王庭的万夫长,眼高于顶也情有可原。荒原上强者为尊,若是让阿尔斯楞,担任这五万铁骑的统帅,托雷必定不敢如此嚣张跋扈。 看到托雷吃瘪,托木里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 让护卫招来巫,再一次给阿里甫下达了停止攻击,绕道支援永山的命令。 “阿里甫,耽误了大汗的计划,就不要怪我不讲同族情意了……” …… 定西堡 由于暴雪突降,堡寨之外的东夷蛮兵,暂时停止了攻城,堡寨之内的士卒们,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一连七日不间断的战斗,就算是超人,也难免会身心俱疲。 巡视过堡寨高墙之后,梁术将队正以上军官,以及仅剩的十几名老卒,全都聚集到了一起。 梁术从怀中取出一封迷信,递给了身边的一名队正。 “宋大人传来的消息,大家传阅一下。” 那名队正接过信函,打开之后,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 “宋大人令我们弃堡撤兵!” “小声点!” 那名队正由于太过兴奋,一时间没控制住,声音大了一些,还好有梁术及时呵斥。 连日大战,堡寨军卒死伤过半,库中剩余箭矢也即将消耗殆尽,一旦失去弩箭的压制,东夷蛮兵攻破定西堡,便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若是未经允许便弃堡撤退,势必要担上一个临阵脱逃的杀头罪名。 此时上峰弃堡撤兵的命令,对于堡寨的守军来说,无疑是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可这事,却不宜声张。 堡寨之中的军卒,已经处于强弩之末,此事要是声张出去,必将引得军心大乱。 撤兵也是个技术活,稍有不慎便是全军覆没的结局,须要好生谋划一番才是。 “密令是今早收到的,本都已经派出斥候去探路了……” 望着窗外的鹅毛飞雪,梁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老天爷,救了咱们一命啊!” 八十四章 烈焰西风(三) 老天爷铁了心帮助永山,永山县的军民自然要领情。 一大早,宋江便发动城中百姓,协助永山卫守军一起挑水浇城墙。 天寒地冻,飞雪漫天,水浇在城墙上,不多时便可化为冰晶。届时,城墙湿滑,东夷蛮子攻城自然就不那么容易。 若是薄薄得一层,必然不顶大用,待到太阳出来,便会被蒸发殆尽,所以冰层一定要厚。 西北之地,天气寒冷,如今时值腊月,届时就算是万里晴空的好天气,也别想在短时间内,融化城墙上的冰层。 宋江带人忙着担水浇城的同时,谷令君也没闲着,他将原烽燧堡的老卒全都召集到了一起。 四百多名原烽燧堡老卒,便是四百多名突袭尖哨,这股力量放到哪里,都不容小觑。 谷令君站在队列之前,身后则是跟着庄老六和吴老狗。 谷将军上前一步,对着众军士大声喊道: “今夜,我需要五十名好手,跟我出城,到东夷蛮子的大营之中走一遭。” 他那双深邃的双眸,环视一周。 “列位弟兄,可有人敢随我出城!” 没有任何犹豫,所有尖哨几乎同时右拳锤击左胸,齐声呐喊。 “愿为将军效死!” 谷令君点点头,又摇摇头。 “弟兄们勇气可嘉,我心甚慰!可你们错了,你们不是在为我效死,而是为了你们的妻儿老小,为了永山县的乡亲父老,为了我们脚下这片生养了我们的土地!” 说着谷令君再次踏前一步。 “父子兄弟皆在军中者,父兄出列!” 几乎是话音刚落,便有十数名军卒向前踏出一步,动作整齐划一,连军靴落地的声音,都只出现了一声。 “家中有兄弟且尚无婚配者,出列!” 这次,至少有近百名军卒踏前了一步。谷令君看人数差不多了,便要开始从中挑选出五十名死士出来。 正当此时,校尉徐广快步向着谷令君的方向赶来,在他身后,至少跟着近两百名军卒。 徐广快步走至近前,单膝跪地右拳捶胸,向谷令君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属下拜见将军!” 谷令君赶忙将其扶起。 “徐校尉,何事?” “敢问将军,可是在挑选夜袭敌营的死士?” “正是!” 徐广再次跪倒在地。 “敢问将军,为何只从原烽燧堡老卒之中挑选,莫不是将军瞧不起我等?” 徐广说完,身后那二百多名军卒,纷纷跪倒在地右拳捶胸,齐声呐喊。 “我等,皆愿出城一战,请将军成全!” 待到军卒们的呐喊声落定,徐广抬头,眼神炙热的盯着谷令君。 “请将军成全!” 谷令君哈哈一笑,扶起身前的徐广。 “弟兄们都起来,今日之事,本将错了,本将不该任人唯亲,冷落了诸位弟兄。” “可弟兄们要知晓,今日夜袭,本将需要会说蛮语,能够熟练使用蛮子弓箭的好手。” “各位弟兄须知,敢死不是找死,本将要的是活着完成任务的勇士,而并非一心只想送命的莽夫!” 之所以只在原烽燧堡老卒之中挑选人手,其实并非是谷令君不信任其他军士。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原烽燧堡的老卒,全部都是突袭尖哨。 突袭尖哨,经常会到东夷族地盘上打秋风,掌握东夷各部的语言,是突袭尖哨的必备技能之一。 其次,突袭尖哨打秋风之时,难免会遇到弹尽粮绝的窘境,所以熟练使用东夷蛮子的弓箭,那是家常便饭。 谷令君认为,化妆渗透,夜袭东夷族辎重营的任务,突袭尖哨们才是最佳人选。 再者,夜袭敌营,说穿了是个九死一生的活计,整个过程只要稍有差池,五十名士卒的命丢了不说,烧毁敌人粮草的计划怕是也无法完成。 无论是让哪个将领来选择,执行这项任务的人选,必定是其最信任的手下。 谷令君这不叫任人唯亲,而是知人善任。 当然,既然有人有意见,他谷令君自然也不能冷落他人。 将徐广身后那两百多名军卒全部编入队列,谷令君将先前选择军卒的条件,再次重复了一遍。 近七百名军士,至少有半数之多,符合谷令君提出的条件。 尤其是刚刚跟随徐广前来的那批人,几乎全部站到了备选队列之中。 谷令君踱着步巡视众人,众军士昂首挺胸,极力将自己展现在谷参将眼前,觉得这样,便会被他选中一般。 “你,出列。” 谷令君点中一名个头中等的军卒,此人一喜,立即快步跑至谷令君近前,对其行了一个军礼。 谷令君上下打量着这名军卒。 “本将记得你,你姓厦,前年娶了邻村的张姓小娘子为妻。” 这名夏姓军士脸上露出激动之色,再次向谷令君行了一个军礼。 “将军竟然还记得属下……” “当然记得。” 谷令君收敛笑容,一双虎目紧紧盯着这名夏姓军卒。 “本将刚才说过,家中有兄弟且并未娶亲者出阵,你的耳朵难道是用来出气的吗?” 夏姓军卒被谷令君吼得一愣,一时间有些支支吾吾。 “属……属下……” 谷令君再次拔高声调。 “回去!” “诺” 夏姓军卒,被谷令君身上散发的那股不容置疑的威严彻底唬住,只能悻悻然的回到了原来的队列之中。 谷令君继续环视周围军卒。 “各位弟兄都是不惧生死的好汉,但你们首先是我大褚的兵丁,兵就要听令!” “本将重复最后一遍!” “懂得蛮语,善用蛮子武器者出列!” “父子兄弟皆在军中者,父兄出列!” “家中有兄弟,且尚未婚配者出列!”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军卒,才是本将需要的人,若再有军士贪功冒进,一律军法从事!” 一众军士望着站在阵前的谷令君,全都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所折服。 这是谷令君,有意将天地元气加持自身之后的结果。 一共有八十三人符合谷令君的条件。其中原烽燧堡老卒,有五十三人。 最后,谷令君从这八十三人之中,挑选出了五十一名军卒,这些人,便是今夜渗透偷袭东夷大营的最终人选。 选拔既然已经结束,其余军卒也只能悻然离去。谷令君命人取来缴获的蛮人武器甲胄,开始分发至每一个人手中。 东夷蛮子的甲胄相对简陋,所谓甲胄,也只是牛皮上覆铁片的简单盔甲。 可即便如此,普通的蛮人军卒也只配备了胸甲、背甲以及悍腰和头盔。 只有那些百夫长以上蛮子领队,才能配备全套的甲胄。 当得知谷令君要亲自带队夜袭敌营之时,正在组织军民担水浇城的宋江,火急火燎的赶到了谷令君的身边。 “贤弟你是一军主将,怎可亲身冒险?” 宋江一改往日和煦,说话的语气,甚至都开始严厉起来。 谷令君呵呵一笑。 “哥哥才是永山卫的主将,弟弟我只是参将而已。” “你小子莫要跟我胡搅蛮缠,永山卫大营的军卒还得靠你指挥,你怎可以身涉险!?” 宋江连平日里哥哥弟弟的称呼都不用了,直接喊谷令君为小子,可见此时心情有多么糟糕。 “哥哥,这次夜袭,关系到我永山县生死存亡,既然都说弟弟我是一军主将,我又怎可不去!” “可是……” 看宋江又要开口,谷令君赶忙打断了了他。 “哥哥放心,弟弟很惜命,你知道我,若是没有万全的把握,我是断然不会冒险的。” 这话宋江倒是相信的,谷令君做事历来稳健,可夜袭敌营这件事非同小可,宋江不担心,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对于宋江来说,永山县可以没有他宋都尉,但是绝不可以没有谷令君。 永山卫守城的军卒需要他,县城的数万百姓更需要他! 八十五章 烈焰西风(四) 就在宋江与谷令君相互僵持不下之时,西城墙那边,传来了战鼓之声。 两人也顾不得争论,纷纷快步向着城头跑去。 一路上,谷令君和宋江都在纳闷,城外的蛮子难道是疯了不成,风雪交加,路面湿滑,走路都不稳,他们竟然还敢攻城。 可当两人登上城头之时,却发现守城的军士,并未进行作战,而是一个个目眦欲裂的盯着城下张望。 谷令君和宋江顺着垛口向外望去,只见,城外聚集了近一千多人,正在冒着暴风雪填沟。 至使城头上军卒无动于衷的原因便是,那一千多人,并不是东夷蛮子,而是实实在在的永山县的百姓。 谷令君最担心的一幕,还是出现了。 古代攻城,最常用的方法,便是将敌国的俘虏和百姓,驱赶至敌国城下。 这样的做法,一是可以让这些人充当苦力,摧毁守城一方设置在城外的障碍。 二是,可以以此打击守城一方军卒的士气。 谁也不能保证,城下的百姓,是不是就有守城军卒的亲戚友人。 这个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贱招,不论在哪个世界,都是被屡试不爽。 为此,谷令君前几日,特意令吴老狗从烽燧堡撤兵之时,疏散了沿途村镇的百姓。 但该来的总会来的。 沿途的百姓,虽然及时撤出了村寨,前往附近的山林中避难。 可人家蛮人的斥候,游骑也不是吃素的,想要在山林中找到他们,也不是什么难事。 前几日,托木里没有用这些人,那是因为游骑俘虏的褚人百姓人数不够。 今日大雪,不适于攻城作战,自家的勇士可以闲着,却不能让守城的褚人闲着。 城下的褚人百姓被迫徒手填沟,不远处,弩箭射程之外,数千蛮人骑兵整装待发虎视眈眈。 那些百姓身后,三百名东夷族蛮兵,借助大盾掩护,盯着正在做着苦力的褚人百姓。 已经有十数名试图逃跑的百姓,被东夷蛮子无情的箭矢射杀。 这些被射杀的褚人百姓的尸体,会被其他人抬到远处的骑兵阵列之中,在哪里,架着十几口大锅。 褚人百姓的尸体,被抬过去之后,马上便会被蛮人开膛破肚、剥皮洗净下锅烹煮! 这一幕,看得城上的守城军卒各个目眦欲裂。 谷令君虽然听说过蛮人将外族人视作两脚羊,通常在缺粮的情况下,会烹食人类,但那毕竟是道听途说。 如今,他却真真切切的见识到了蛮子的残忍。 眼前这如同人间炼狱的一幕,强烈的刺激着谷令君的心脏。 他的心里,如同被一把把锋利的小刀,一刀一刀的慢慢切割,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让谷令君的双眼慢慢充血,身上的戾气在不断攀升,如同一头正在走向疯狂的野兽一般。 宋江虽然在领兵打仗方面不如谷令君,可毕竟也是活了四十年的老人了,经历的,自然要多一些。 “来人,传本都将领,命,军中所有三年以上老卒接管城墙防务,其他人等,不得接近城墙半部,违令者,斩!” 待到亲兵跑去传令之后,宋江才拍了拍谷令君的肩膀。 “贤弟,莫要动气,自古守城残酷,你是主将,莫要为此动摇了心智,那才是中了蛮人的奸计!” 谷令君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可是让他就这般眼睁睁的看着蛮人的兽行无动于衷,那也是真的做不到的。 “哥哥,我们就坐视不理吗?” 谷令君的拳头,攥得都有些发白。 宋江微微一叹,无奈的摇了摇头。 “贤弟,其实你比我更清楚,我们此时什么都做不了。” 宋江说的没错,他们现在除了坐视,别无他法。 宋江为何要让老卒替换值守军卒,还不是害怕那些生头如谷令君这般怒急攻心吗? 边军历来都是从当地募兵,保不齐城下便会有城中守军的亲人乡里,稍有差池,对于永山来说,都是灭顶之灾。 永山县只是一座县城,建城之初,还是前朝大周时代。 那个时候,东夷族各部还只是一个个茹毛饮血的野人部落,大周根本就没将其放在眼里。 所以,永山县城修建的城墙,并不是按照那种屯兵军事要塞级别的城池修建的。 就连外墙之内的瓮城,也只有一座而已。 的确,永山守军可以打开外城的城门,让那些百姓进入瓮城。可百姓能进来,蛮子自然也可以进来。 届时,就算永山卫守军拥有地利优势,可箭矢不长眼,蛮兵与百姓混在一起,难免有所误伤, 好,就算你永山卫的守军放弃居高临下的优势,采用围困的策略对付进入瓮城的蛮兵。 人家蛮子会放过那些百姓吗? 蛮人用这些褚人百姓的目的为何? 不就是为了让守城的军士投鼠忌器,引你城上守军下城死战,消耗你有生力量,这才是蛮子真正的目的所在。 “哥哥,这是机会!” 谷令君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这句话完全就是从牙缝里露出来的。 宋江闻言一愣,不解的望向谷令君。 谷令君深深地吸了口气,极力平复着心中的怒意。 “哥哥,此时蛮人的眼睛定然全部集中在我们这里,正是偷袭他们辎重的最佳时机。” “贤弟……” 宋江依旧想要劝阻谷令君,可接下来的话,却被谷令君那血红的双目,给生生逼着咽了回去。 “好……” 谷令君点点头,转头看向城下百姓。 “哥哥,一旦我那边得手,还请哥哥立即打开城门引百姓入城,这些都是我大褚的百姓,我们是兵,责任便是守护他们!” 宋江没有说话,而是坚定的点了点头。 “徐广、庄老六,集结人马,立即出发。” “诺!” 跟在谷令君身后的两人,齐声应道。他们也是兵,是大褚的兵,看到自家的百姓被人烹食,怎可能会无动于衷。 两人领命之后,便立即去召集人马去了。 谷令君正要转身离开,却被一旁的宋江拉住。 “贤弟……保重!” 宋江本想说些吉利话,可话到嘴边,却发现此时说什么都已经没那么重要了。最后,只憋出了‘保重’二字。 谷令君点点头,右拳锤击左胸,向宋江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宋江同样以军礼还之。 之后,谷令君便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宋江盯着谷令君的背影良久,直至对方消失在视野之内后才缓缓转过头去。 看着城下的百姓,以及远处的蛮兵,宋江的眼神逐渐变得狠厉起来。 “传本都军令,强弩兵,突袭尖哨城头备战,本都要让那些屠戮我褚地百姓的畜生看看,谁的箭,更准!” …… 一切准备就绪,谷令君的偷袭小队绕到城北悄悄溜出了城去。 沿着阿姆河南岸,五十多人冒着风雪向着东夷族大营的方向行去。 东夷蛮族军队,通常十八人为一个小队,设立一名领队。 五十一名精锐老卒,外加谷令君、庄老六和徐广,参与夜袭的队伍,共计五十四人,正好是东夷蛮兵三个小队的编制。 五十几人,换下熟悉的军服,套上骚臭无比的蛮人服装甲胄。 衣服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味道自然是不会好闻。 当然,都是战场上摸爬滚打的士卒,为了打胜仗,趴在粪坑里都可以,谁还会在乎味道如何。 穿上蛮人的服装甲胄,脸上涂上一层厚厚的羊油,再混上污泥,别说,还真的无法分辨到底是蛮人还是褚人。 很快,五十四人的队伍,便消失在了暴风雪之中。 八十六章 烈焰西风(五) 从定西堡到永山县,若是步卒行军,需要一天的时间,骑马,则只需要两个时辰。 梁术派出的斥候,是中午回来的,只可惜他并没有带回利好消息。 “都头,通往县城的官道小路都被蛮子封死了,就连山林中也到处是蛮子的巡逻队!” 官道被蛮兵堵截,这是梁术早已预料到的,可是连山涧小路都被蛮兵占领,这就非常棘手了。 “你先下去,切记,此事莫要声张。” 令斥候先下去休息之后,梁术的脸,逐渐阴沉了下去。 虽然上峰已经下达了撤兵的军令,可是退路何在? 就算他们这些人能够成功撤回永山,难道就安全了吗? 永山县此时,怕也已经变成了一座危城了。 “都头,要不我等直接翻过猴子岭,去岐山县如何?” 队正姜老三凑到梁术身边,小声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梁术闻言,转头瞥了姜老三一眼,语气极为不善。 “岐山?你是要本都头当逃兵吗?” 发现梁术竟然是这般态度,姜老三把心一横,彻底放开了声音。 “都头,我营坚守孤堡七日之久,堡寨军士死伤过半,永山卫可曾管过我们?” “我定西堡被一万东夷大军围困,宋都尉却只给我们派来一千辅兵驰援,他可管过我们的生死?” “撤兵的命令是他宋都尉下达的,通往永山的道路皆被封死,我们撤往岐山,怎得就成了逃兵了?” 姜老三这话既是说给梁术听得,更是说给在场的队正和伍长们听的。 他一个队正人微言轻,可要是堡寨之中所有人都愿意撤往岐山,那么梁术就算不答应也不行。 果然,姜老三赌对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有一线生机,没人愿意困死在这定西堡之中。 何况,弃堡的命令是上峰下达的,宋都尉的命令里,又没规定他们不许撤往岐山,日后即便是要追责,他们也有理由推脱。 当然,这些老兵油子自然知道,就算是追责,也有梁术顶着,必然是轮不到他们头上的。 “请大人早做决断!” “是啊大人,留给我们撤兵的时间不多了,大雪一停,蛮子定然再次发动进攻,到时候我们想逃也逃不掉了!” “大人,没时间犹豫了。” “大人……”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姜老三的阵营,纷纷开始劝说梁术。 能够在边军中摸爬滚打到都头的职位,梁术自然也不是傻子,他是知道的,一旦自己下令撤往岐山,日后若是上峰问责,自己必将首当其冲。 可不答应又能如何? 回永山的大小退路已经被堵死,何况,就算他现在铁了心要撤回永山卫,麾下的将士会跟随他吗? 说不得,为了活命,这些家伙哗变都是可能的! 梁术微微叹息,他决定了,不管日后是否会被问责,还是先保命要紧。 想到这里,梁术纠结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 转头环视屋内众人一周,梁术缓缓开口说道: “撤往岐山也并非不可行,可猴子岭山高林密,地势陡峭,就算是常年以采药为生的山民,都不敢轻易进入其中……” 听梁术这般说,在场众人脸上皆是一喜。自家都头终于同意了。 姜老三面色激动,上前一步拍着胸脯保证。 “都头,属下自幼便经常跟随家父出入猴子岭,对那里还算熟悉,我来带路!只需五天时间,便可到达岐山境内。” 姜老三是岐山人,其祖辈都是靠采药为生,对猴子岭并不陌生。 “好,就由你来带路!” 既然决定了往岐山方向撤兵,梁术也就不在纠结,马上开始安排撤退事宜。 “令,所有军士,带上十日口粮和御寒之物。留下几人断后,待大部撤入山林,把能用的都给我烧了,我们带不走,也不能便宜了那帮东夷畜生!” …… 北风呼啸,暴雪纷飞。鹅毛般的雪片,如同一层半透明幕布一般,遮蔽了人们的视野。 阿里甫蹲坐在大帐门前,啃着羊腿,表情郁闷。 他的另一只手掌之中,握着一张字条,那是部落的巫,用飞鹰传达给他的命令。 这已经是巫传来的第三封命令,酋长让他放弃定西堡,绕道驰援永山。 作为铁勒右旗的头人,荒原上不败骑兵的首领,阿里甫内心的骄傲与自负,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他曾经信誓旦旦的胯下海口,不管永山驰援定西堡的援兵有多少,只需要三天的时间,他便可以攻破定西堡。 可事实却如此打脸。 永山驰援定西堡的只有一千名辅兵,可他却已经在定西堡之外,耗费了七天的时间。 一次又一次的违抗酋长支援永山的命令,其实就是为了他阿里甫的尊严。 荒原上不败勇士的荣誉,不能丢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堡寨手里。 同时,阿里甫心里也有些忐忑。 酋长托木里,在最后一封信中告诉他,对于东夷族来说,天可汗的计划才是荒原各部最紧要的事情。 相比而言,他阿里甫那可笑的尊严与荣誉,简直就是就是荒原上的蚂蚁,微不足道! 阿里甫很气愤,可他却不得不承认,酋长的话,是正确的。 绕道驰援永山,荒原上不败的勇士的名誉,将从此终结。 若是继续耗下去,却可能会耽误天可汗那伟大的计划,阿里甫一时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对于荒原上的勇士来说,忠诚与荣誉同样重要。 就在阿里甫纠结之时,一名亲卫匆匆跑至近前。 “头领,定西堡烧起来了!” 阿里甫闻言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烧起来了?什么意思?” “褚……褚人自己放了一把大火,将整个堡寨都点着了!” 阿里甫整个人‘蹭’得窜起身,手中的羊腿被他直接丢到了地上。 “准备进攻!” 定西堡中的褚人军卒,在这个时候放火烧堡,要说他们是因为弹尽粮绝,誓死与堡寨共存亡,他阿里甫打死都不会相信。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寨子里的褚人军卒,要逃跑! 当阿里甫集结大军摆开阵势发动进攻之时,他便知道,一切已经为时已晚了。 他带着麾下勇士,行至定西堡之下,褚人的堡寨之内,都没能射出一根箭矢。那升腾而起的滚滚浓烟,正在告诉阿里甫,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堡。 果然,当麾下勇士撞开堡寨大门,整个堡寨都已经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 堡寨中储存的粮食,辎重,成为了大火最好的燃料,正在一点点化为灰烬。 赤红色的火光映射在阿里甫的脸上,炽热的温度没有融化他冰冷的表情,反而让他整个人变得更加阴冷。 褚人跑了。 只有一千多人,并且大部分还只是辅兵的一个小小的堡寨,将他这个荒原上不败的勇士,堵在这里整整七天的时间。 这还不算,守城的褚人军卒不仅成功撤退,还烧掉了所有的一切! 这一切,对于阿里甫这个荒原上不败的勇士来说,无疑是最大的侮辱。 他的确攻克了褚人的这座堡寨,可踏平这里将其守城军卒全部消灭,和人家自动放弃,并且全身而退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草原上不败的勇士,这次败了。 阿里甫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那双血红的双眼,被疯狂与暴虐填满。 周围的护卫都察觉了自家头领的异样,开始不自觉的悄悄后退,尽量远离自家头领。 这个时候的阿里甫,是非常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拿他们这些人泄愤。 “阿史那,带着你的人去追击那些逃跑的褚人,我要他们所有人的脑袋!” 阿里甫的声音,阴冷无比,甚至因为气急,都有些微微颤抖。 被叫做阿史那的铁勒千夫长,立即领命而去,转身之后,脸上甚至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阿里甫此时很想杀人,可他还是忍住了,他的确残暴,可却不是傻子,战前无故虐杀手下勇士,无疑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最后看了一眼被火海吞没的定西堡,阿里甫暗暗攥紧了拳头。 【我要用你们褚人的鲜血,洗刷我阿里甫的这次失败!】 八十七章 烈焰西风(六) 永山县,城北,沿着阿姆河南岸一直西行,便可到达阙客山下。 山下有座胡元桥,是永山通往岐山的必经之路,也是定西堡通往永山县的唯一退路。 现而今,这座桥已经被东夷族的铁骑占领,托木里安排了五百精骑,看守胡元桥,彻底封死了这条咽喉要道。 好在,永山县北城依山傍水,风景虽美,却地势险要,不适合大军进攻。否则现在永山县,面临的便是东夷蛮子大军的两面夹击了。 谷令君带着五十多名精锐老卒,沿着阿姆河南岸的树林潜行。 一路上都是蛮人游骑和斥候,好在有大雪作为掩护,一行人有惊无险,很快便到达了阙客山下的柏木林中。 西风凛冽,裹挟着雪片拍打着谷令君,脸上那层厚厚的羊油,将雪片黏在面上,让其看起来,如同传说中的山魈一般。 再往前走,便是东夷族的大营了。 周遭的树木,已经被砍伐一空,谷令君他们在想通过树林掩盖行踪,已经是不可能。 五十多人虽然进行过伪装,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谷令君还是决定先观察一番,再做打算。 他们现在身处的位置,是东夷族大营的后方,这里的帐篷明显稀松了许多。 简易的围栏之内,更多的是一辆辆满载草料的大车,看规模,至少有上千辆之多。 一开始,谷令君有些担心,敌人的粮草竟然是堆放在大车之上的,想要用火攻全部烧掉,必然不易。 试想,一旦蛮人发现着火,只需要将未引燃的车架推走,便可避免粮草全部被烧的结局。 可仔细观察之后,谷令君发现,这些大车停放的位置极为随意,毫无章法。 尤其是各车之间停靠紧密,想要调转车头,都极为艰难。只要掌握好起火点位置,便可借助风势,迅速引燃周遭车架。 看来,东夷族的将领,压根就不认为有人能够混入大营,破坏粮草辎重。 想想也是,整个永山县都被东夷大军围困在内,就连永山通往周边县城的各个要道,也已经掌握在了他托木里手中。 他自认为天衣无缝,觉得可以高枕无忧。 殊不知,一只不怕死的五十人小队,已经化妆渗透至他东夷族大营的后方,准备给托木里的粮草辎重,来个红红火火了! 观察了大概两刻钟的时间,谷令君小心翼翼的退入了林中。 派出警戒哨之后,谷令君将剩余所有人都聚拢到一起,开始制定作战计划。 “根据我刚才的观察,蛮子停放粮草的区域,共有三十个小队巡弋,围栏之外,靠近柏木林位置,每半刻钟,会有一队人马经过。” “我们要做的,便是无声袭击,将其替换,混入敌军大营之中。” 说着,谷令君在雪地上勾勒出一副粮草大车分布图,在每一个连接点上,都做了详细的标记。 “徐广,你的人第一波进入敌营,进去之后,迅速分散隐蔽到这个区域的纵火点。” 徐广点点头,努力将谷令君刚才指定的位置,牢牢记在心底。 “庄老六,你第二波进入敌营,隐蔽到车阵西侧区域。” “诺!” 庄老六摩拳擦掌,看样子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大家记住,以火为令,看到火起之后,务必同一时间点燃所有纵火点,然后迅速撤离至这个位置集合。” 徐广看着规划的撤退路线,不由得皱起了眉。 “将军,为何要从胡元桥撤离?我们不回永山了吗?” 谷令君点点头。 “嗯,我们暂时先不回永山,趁乱抢夺战马之后,我们继续伪装成为敌人游骑,去定西堡接应梁术。” “早上,宋大人便已经用飞鹰传讯,给定西堡下达了弃堡撤兵的命令,可到现在都没收到他的回信,我不放心……” 徐广闻言,急忙出声劝阻。 “将军不可,我部只有一队人马,不能这般冒险!” 谷令君还没说话,一旁的庄老六先不乐意了。只见这家伙一步上前,一双虎目紧紧盯着徐广,挑衅道: “徐校尉,若是贪生怕死,现在就可以回去!” 徐广也不示弱,同样上前一步,几乎和庄老六脸对脸。 “庄校尉,你家将军要以身犯险,难道你也要盲从吗?” “都给我闭嘴!” 谷令君低喝一声,起身推开斗鸡一般的二人。 “擂台上还没打够吗?怎的,还想让老子在蛮子的大营中,给你再搭一个台子吗?” 见到自家将军发火,庄老六赶忙讪讪退到了一边,而徐广则依旧站在原地盯着谷令君。 “谷将军,属下奉伯爷之命,来永山保护将军,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将军你以身犯险!” 谷令君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徐广,反问道: “那你为何要跟随我出城偷袭蛮兵辎重大营?” 徐广一愣,眼眸流转,斟酌片刻之后,才出声回答。 “将军制定的计划天衣无缝,此事并非不可为,可敌营的大火一旦烧起,我们的身份势必会暴露,将军不赶紧退回永山而是要去接应梁术,您这不是胡来吗?” “直娘贼,你这混蛋怎么说话呢?” 庄老六一听徐广竟然敢对自家将军出言不逊,立即便要上前理论。 “你闭嘴!” 谷令君随口打发了一句,却被庄老六误会成为是在说徐广,这家伙三步两步来到徐广身前,一把将其推开。 “听到没,将军让你闭嘴。” 谷令君无奈的摇摇头,对着庄老六的屁股便是一脚。 “我说的是让你闭嘴!” 庄老六被踹得一个趔趄,却没敢还嘴,瞪了徐广一眼之后,再次悻悻然的退到了一旁。 谷令君转头看向徐广呵呵一笑。 “徐校尉,本将偷袭敌营的计划,你没有阻止,反而是阻止本将去接应梁术,真的是为了本将的安危吗?” “不然为何?将军,这是威远伯派属下前来永山的首要任务!” 谷令君的笑容逐渐收敛,眼神也跟着变得犀利起来。 他盯着徐广再次问道: “徐校尉,今晨宋都尉的那只传讯鹰隼,是谁射杀的!?” 徐广闻言心里一慌,急忙出声狡辩。 “属下不……” “徐校尉,继续狡辩有何意义?” 谷令君的声音冰冷无比,他紧紧的盯着徐广,压低声音厉声呵斥。 “别以为本将不知道你为何要截杀那只传讯的鹰隼!你觉得我和宋都尉太过妇人之仁,不该让定西堡撤兵,应该让他们死战不退,让他们牵制那一万东夷铁骑是吗?徐校尉!” 徐广知道此事已经败露,继续狡辩下去已经毫无意义,索性也就耍起了光棍。 “既然将军已经知道了,那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属下人微言轻,自知不能左右两位大人的决策,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永山已经陷入危局,若是再让定西堡拖住的一万东夷铁骑驰援永山,将军认为,我永山卫还能再坚守几日?” 谷令君冷哼一声,反问徐广。 “定西堡中的军卒难道不是我大褚将士吗?” 徐广并没有正面回答谷令君的问题,他避开谷令君那冰冷的目光,低头对其抱拳一礼。 “将军,为将者,必杀伐果决,忌妇人之仁!将军爱兵如子这没错,可必要之时壮士断腕,才可保住更多人的性命!” 谷令君看着这名威远伯,或者说三皇子的眼线,轻轻叹息着摇了摇头。 “徐广,我做事有自己的准则与底线。你说我妇人之仁也好,说我胸无大志也罢,这就是我谷令君!” “你记住,不管你的主子是谁,你首先是我永山卫的校尉,是永山卫大营的一个兵,你得先学会守这里的规矩。” “我永山卫大营的规矩,便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袍泽弟兄!” 八十八章 烈焰西风(七) 从战略角度上去看,定西堡驻军撤兵,对于整个永山保卫战来说,是一个极为不明智的决定。 定西堡,牵制了一万蛮人铁骑,无疑减轻了永山县部分守城压力。 理性一些的说,定西堡的牺牲,是为了全局胜利而献身的! 可人不是机器,能够做到铁石心肠的人不是没有,但绝对不是谷令君和宋江之流。 且不说三有大好青年谷令君,就单说宋江。 宋江升任都尉之前虽然是个得过且过的庸人,可庸人不代表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 加之,此人从军二十年,一路凭借军功从大头兵升到护城校尉,靠的是什么? 狠厉?无情?铁血? 不,这些都不足以让一个毫无靠山的人,在军中单靠军功就爬上高位。 自古人情大于天。 人才是社会的基础,人情世故则是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定西堡中军卒,从上到下,哪个不是和宋江沾着莲花带着藕? 都头梁术,是宋江一手提拔起来的;参军,做过宋江的亲兵;还有那些老爷兵,一多半都是宋江的同乡亲友,就连那些上过战场的老卒,也都是跟着宋江混出来的老弟兄。 他宋江忍心看着这些人都去死吗?不会。 谷令君就更别题了,从小学习的理念,奠定了谷令君做人的底线。 他更不可能放任自己的袍泽去做无畏的牺牲。 对于谷令君来说,围城的军队是四万还是五万,没有太大区别。 适合攻城的战场就只有那么大,再多的人马拉上去,也无法展开。 何况,就算定西堡不撤,他们还能坚持几天? 昨夜的传讯中,梁术已经将定西堡的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如今的定西堡,箭矢消耗殆尽,军卒死伤过半,上过战场的老卒只剩下了十几个。 靠着辅兵和那些老爷兵,去和凶悍的蛮子贴脸厮杀,梁术怕是连两天都坚持不下去了。 这其中最致命的是,军心的问题。梁术这个主将都已经陷入绝望,那些老爷兵们呢? 他们会不会哗变? 他们有没有可能临阵脱逃? 生死面前,一切皆有可能。 谷令君上前拍了拍徐广的肩膀,语气也缓和了下来。 “你能够跟着本将偷袭蛮兵大营,证明你也是个不怕死的汉子。可徐广你记着,战场上最值得你信任的,永远都是你的袍泽弟兄!” “如果仅仅是为了活路,就抛弃了兄弟,那么谁还能信任你?你以后,又可以去信任谁?” “你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被自己人捅刀子吗?正人先正己,我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才是!” 谷令君的一席话,让徐广感触良多。 站在一个军卒的角度上,能够跟随谷令君这样的将领,无疑是幸福的。 但谷令君的妇人之仁,徐广却不敢苟同。 他始终认为,为将者必须杀伐果断,并且在必要之时,不能被情感左右,否则将会在战场上失去先机。 可即便意见相左,现在也不是争论的时候,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去做。 徐广不在与谷令君争执,抱拳行礼之后,便也退到了一旁。 谷令君又嘱咐了众人几句之后,带着一队人马,小心翼翼的埋伏在了林边的雪地中,等待蛮人巡逻队的经过。 很快,第一个巡逻队,便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 谷令君缓缓抬起拳头,身后埋伏的众人,立即会意,二十几人张弓搭箭准备射击,其他人则抽出弯刀,随时冲出去查缺补漏。 随着那一小队蛮人的巡逻队越来越近,周围的空气也开始变得凝固起来。 埋伏在各处的军士们,都屏住呼吸,静待蛮兵进入伏击圈。 很快,呼啸的西风之声,夹杂着叽里呱啦的蛮语由远而近。 谷令君这八个月也没闲着,作为永山卫的高级将领,精通蛮语是必备技能。 巡逻的蛮兵,正在说着攻破永山县之后,一定要去抢一个褚人姑娘云云之类的事。 殊不知,他们已经被五十多名褚人精锐锁定,马上便会命丧于此。 正当那名蛮兵领队说得兴起,仰天哈哈大笑之时,谷令君竖起的拳头,也在同时急速挥下。 瞬间,十几只弓箭刺破风雪,从柏木林中激射而出。 突袭尖哨最出众的能力便是箭术,不论是使用弓弩,或者是弓箭,尖哨们都是当之无愧的神射手。 十八支箭矢,几乎在同一时间命中了自己的目标,大家各自分工明确,没有任何一箭落空,或是重复命中目标的。 一个照面,十八名蛮兵一半直接倒地,另一半也已经身受重伤。 没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几乎在蛮兵巡逻队中箭的同时,数十名手持弯刀的壮汉,冲出柏木林,对受伤的蛮兵展开了围杀。 以突袭尖哨的战力,对付这些普通的蛮兵,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何况还是几个身受重伤的半残。 只用了不到二十息的时间,十八名蛮人巡逻兵,已经全部变成了尸体。 战斗刚一结束,众人立即配合着将蛮人的尸体拖入柏木林中,另一队人则用树杈清理现场,掩盖喷洒在周围的血迹。 待到一切归于平静,徐广带着十七名化妆成蛮兵的老卒,代替刚才的巡逻队,大摇大摆的向着蛮兵大营的方向走去。 而他身后刚才那片战场之上,仿佛从未发生过任何事一般,一切如常。 对于谷令君他们来说,袭击第一队和第二队巡逻队之时,都是以多胜少,倒也没什么压力。 最危险的要数谷令君亲自带队的第三小队。 他们需要一对一解决一整队的蛮兵巡逻队,并且还要负责清理尸体,打扫战场等一切事宜。 当然,对于谷令君这个已经进入炼体境的修行者来说,还有十七名尖哨的配合,解决十几个普通蛮兵,自然不在话下。 难就难在谷令君不敢随意使用天地元气。 修行者对于周遭天地元气的感知非常敏锐,谷令君作为修行者中的一员,对此当然了如指掌。 当然,不同境界的修行者,能够感知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比如刚刚开悟的修者,最多也就能够感知周遭十数米范围内的异动。 进入炼体境之后,这个范围便可达到五十到八十米不等,就算是即将进入金身之境的炼体巅峰强者,也不会超过百米。 一旦进入了金身境,可感知的范围则会成倍数增加,比如烈和威远伯那个层次的金身境高手,甚至可以感知周遭一里范围内天地元气的异动。 再往上就更恐怖了。 拿沈炼来说,当时他人在荒狼谷之外,却可以对整个荒狼谷了如指掌,感知能力,简直堪比卫星雷达。 要知道,东夷族大营之中是有修行者存在的。 两个狼骑的百夫长,实力便已经达到了炼体境。东夷族大营之中的狼骑有三千之众! 其中至少有三个千夫长,他们的实力又当如何呢? 谷令君不敢赌,所以他只能压制自己,尽力不使用天地元气。 其实谷令君之所以会跟来,还有一个目的。 一旦他的人得手之后,万一暴露,谷令君便会以自身为诱饵,吸引蛮子大营之中的修行者注意,以此来掩护其他人逃走。 不是谷令君有多高尚,而是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偷袭小队能够全身而退。 至于说谷令君他自己的安危。 若是全力奔逃,只要不是遇到烈那般实力以上的高手,逃走应该问题不大。 在谷令君看来,修行者又不是大白菜,尤其是像烈那个级别的高手,哪里那般容易碰到。 很快,第二队巡逻队便进入了伏击圈。 没有意外,不多时,庄老六便带人顶替了这队蛮兵,进入了东夷大营之中。 整个偷袭计划,进行到这里,还算是比较顺利。 只要等谷令君带领的小队进入指定位置之后,便可开始纵火焚烧蛮兵粮草! 八十九章 烈焰西风(八) 有人说,老天爷可能是个顽童,因为他总是会给想要做事的人,开上一个小玩笑,让一切计划好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比如现在。 谷令君的小队,等待许久之后,发现本该早就出现的巡逻队,却并未按照预计得时间出现在柏木林边缘。 这让焦急等待的谷令君,有些措手不及。 很快,他便察觉到了问题所在。蛮兵开饭了! 是的,和褚人军卒的一天三餐不同,东夷族蛮兵每日只用两餐。第一餐巳正;第二餐,酉初。 此时此刻,正是巳正! 这是谷令君的失误,他先入为主的认为,蛮子的作息时间与自家军营中相同,这才导致如今发生这般窘境。 对于谷令君他们这队人来说,还算是好的,潜伏的位置还算隐蔽,只要等蛮兵们用餐结束,便可继续按照计划实施。 真正让谷令君担心的,是已经渗透进大营的两小队人马。 蛮子开饭,必定会聚集到一起。大家虽然已经做过伪装,可时间久了难免会路出马脚。 在替换掉巡逻队之前,谷令君是不敢贸然行动的。 巡逻队的数量是死的,不多不少整好三十队。 蛮子的将领肯定不是傻子,莫名其妙的多出一队人马,势必会引起其注意,届时计划也就相当于宣告失败了。 谷令君此时唯一能做的,只能是祈祷徐广和庄老六那两队人,千万不要路出马脚。 是的,此时徐广和庄老六的两队人,正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口乌漆嘛黑的大锅,里面乳白色的肉汤,正在欢快的打着滚。 蛮子的餐食对于褚人来说,那是既简单又奢侈。 简单是因为一共就只有一道菜;奢侈,则是因为这仅有的一道菜,却是一大锅香喷喷的肉汤。 特别是随着乳白色汤汁不断翻滚的肉块,看得两队人马都开始不自觉的吞咽起了口水。 尤其是,当一名蛮兵小队领队,从腰间的小皮袋子中,抓出一把大粒盐丢入锅中之时。 盐入浓汤,瞬间芳香四溢。 若是此时谷令君在这里,肯定会想到一段前世经常出现在小视频中的经典语录。 【优质的食材,通常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肉食荒原上的山羊。肉质细腻,色泽红润,只需要加入一把食盐,便是难得的美味。 在谷令君原来的世界里,这道菜被称之为手把肉! 西北边军,特别是永山卫大营,自从谷令君担任参将之后,伙食标准一直居高不下。 就拿那些新入伍的生头来说,他们来永山卫当兵,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因为这里吃得好! 一天三顿饭,大米可劲造,管饱不限量,并且每三天,还能吃到一顿肉食。 对于那些苦哈哈的百姓来说,永山卫简直就是天堂。 可褚人的食物,多以粮食为主,毕竟肉食的价格摆在那里,哪怕永山卫的两大主管财大气粗,也不敢让军卒们,甩开腮帮子可劲造。 但东夷蛮子不一样。 作为游牧民族的东夷族,他们的主食便是肉食,反而是土地里生长的粮食,对于他们来说才是稀罕物。 毕竟东夷各部不善耕种,想要获得粮食,就只能靠与中原各国的商人交换。 自从金帐王庭的天可汗,下达减少与褚人交换马匹的政令之后,流入东夷的粮食,也开始逐渐减少。 你给我一拳,我还你一脚。 这是两国政治阶层之间的角力,没什么道理好讲,就是苦了双方的百姓。 粮食短缺,单靠牛羊等肉食,不足以支撑荒原各部族的蓬勃发展,造成的直接结果便是近十多年来,荒原各部人口锐减。 而对褚人而言,尤其是西北各郡的百姓。蛮人缺粮,便会另辟蹊径,马匪便应运而生。 蛮子各部骑兵,相继化身马匪劫掠褚地,至使西北边境匪患猖獗,百姓人心惶惶,民不聊生。 往往上位者的一个决策,可能就会导致无数百姓跟着遭殃,从古至今,不管在哪个世界,一直如此。 当然这是上位者该去考虑的事情,和庄老六以及徐广没啥太大关系。 此时这两人,以及他们身后的一众化妆成为蛮兵的老卒,正在紧紧盯着身边的另一队蛮兵。 三个小队一口大锅,锅里煮着三只肥羊,平均下来每人也就一斤多的肉食。 那名蛮人小队领队,将盐丢进锅中之后,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直接伸入锅中搅拌,丝毫不在意那支棍子之上,还沾着许多泥土。 这一幕,看得庄老六直砸嘴,心里暗骂这个蛮子暴殄天物,这一棍子下去直接毁了一锅上好的肉汤。 和心大的庄老六相比,徐广可没心情去管这些有的没的,他甚至连周围空气中四溢的香味,都没心情去闻一闻,那双眼睛始终在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给你,兄弟。” 蛮兵领队,从锅中捞出两根肉排,分别递给徐广和庄老六。 他们二人身上穿的是领队的服饰,对方虽然不认识他们,却认得他们身上的甲胄。 东夷族各部等级森严,上位者拥有的特权,甚至要超过中原四国。 看着递到眼前的两条肉排,徐广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可庄老六却没那么多想法,一把接过。 刚出锅的肉排,烫的庄老六将肉排左右手来回倒换,样子滑稽至极。 周围的蛮兵全都被庄老六给逗乐了。 庄老六发现那些蛮子竟然在笑自己,立即怒目圆睁,直接用蛮语大声喝骂。 “笑个屁!没见过吃肉吗?” 这一嗓子可把徐广吓得一激灵,他赶忙上前轻轻的碰了庄老六一下,示意他不要路出马脚。 可庄老六才不管这些,又骂了几句之后才觉得解气,开始自顾自的吃起肉来。 还好,庄老六的愤怒,让那些蛮兵止住了嗤笑,同时也并未露出马脚。 对于蛮兵来说,被自家领队喝骂,甚至是拳打脚踢,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对此,这些蛮子士兵,早已经习以为常。 反而,若是刚才庄老六要是对他们嬉皮笑脸,礼貌有加,没准还真会引起那些蛮兵的警觉。 待到将锅中最好的肉食分给三名领队之后,其他的蛮兵才开始逐个捞肉进食。 那名蛮兵领队,手里一边死咬着手中肉排,一边走到庄老六和徐广身边蹲蹲下。 此人咧着嘴,朝二人露出两排森白的牙齿,脸上那厚厚污泥让人难以分辨他的表情,不过从嘴型猜测,应该是在笑。 只见此人刚一蹲下,空着的另一只手,便伸向了怀中。 这一举动,让徐广和庄老六同时停下了进食,两人的手,都不约而同的放到了腰间的刀柄上。 “给,两位兄弟,这是褚人的吃食。” 蛮人领队,从怀中摸出的是三个紫色的面饼子。将其中两个分别丢给二人,自己也拿着一个就着肉排吃了起来。 直至接到面饼子之后,徐广和庄老六才放下心来。 徐广看着手中那个硬邦邦的紫色面饼子,一抹寒芒从眼中闪过。 他知道,这必定是蛮子从百姓手中搜刮来的。 沿途的百姓,家中或许会有来不及带走的粮食,但绝对不会有干粮。 这些干粮从何而来? 只能是从那些逃入山林中避难的百姓手中抢来的! 这一个个面饼子的背后,说不得便是一条一条褚地百姓的生命! 徐广作为三皇子的近侍宿卫,又是世家出身,自然可以从一个面饼子身上联想到许多事情。 可庄老六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却想不到这些。 这个家伙甚至觉得面饼子是在太硬,起身走到锅边,用挂在大国旁边树桩上取下水舀子,在锅中舀了一瓢肉汤,直接将面饼子丢尽了汤中。 端着水舀子走回徐广身边的庄老六,喝了一口肉汤,有捞起吸收汤汁变得松软的面饼子,美美的吃了一大口。 吃完还不忘对着那名蛮兵领队努努嘴,示意他这样吃才更美味。 那名蛮兵领队,竟然还真的将自己手中已经咬了一口的面饼子,丢进了庄老六的水舀子之中。 待到干粮泡软之后,便直接小手捞出,咬了一大口。 这一口下去,被汤汁浸泡后松软的干粮,裹着浓浓的肉香,简直称得上是人间美味。 香的那家伙一个劲的对着庄老六呵呵傻笑。 九十章 烈焰西风(九) 托木里做梦都没有想到,已经有两个小队的褚人军士,混入了他辎重营之中,并且正在吃着只能够供应给参战勇士的上等肉食。 吃完饭,蛮兵的大营再次恢复正常,不多时,一小队蛮兵,便走出营去,开始巡逻山脚下的柏木林边缘地带。 当谷令君看到远处正在逐渐靠近的那一小队蛮兵之时,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跟随他偷袭蛮兵大营的军卒,一多半都是原烽燧堡的老卒,与谷令君的感情,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袍泽二字来形容,而是弟兄。 好在,这段时间,蛮子大营之中,并未发生异样。这说明,已经混入营中的两队人马,暂时是安全的。 突袭尖哨,素有恶魔之称。 这名头不是褚人的尖哨自己吹出来了,那是实打实用蛮人的命堆出来的恶名。 一对一的情况下,尖哨的战力,只要不是遇到修行者,几乎可以完胜普通蛮兵。 若是上马野战,再配上尖哨专用的轻弩,突袭尖哨立即便可以化身荒原上的恶魔。 随着那队蛮兵巡逻队进入伏击圈,战斗一触即发。 没有任何悬念,只是时间上略微比之前两次战斗长了一些而已,毕竟此时谷令君手里只剩下了十八人。 杀人虽然简单,可杀完人之后的收尾工作,却是一个精细活,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一旦被下一队巡逻蛮兵发现痕迹,偷袭的五十几人,便要面临暴露的风险。 将战场打扫干净,谷令君便带着自己这队人,顶替了巡逻队,向东夷大营走去。 刚刚进入东夷族大营,谷令君就被惊得眼皮狂跳! 进入东夷大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的小窝棚。 这些小号的窝棚,大致可以容纳三到五个壮汉勉强栖身,是普通蛮兵的御寒之所。 一个个中型帐篷,则被这些小号窝棚拱卫在中间,没有意外,只有百夫长以上东夷族蛮兵,才可以入住其中。 装载粮草的大车,则是被这些窝棚、帐篷护在正中。 另有三十队流动哨,交叉巡视,可说是守卫森严。 也亏得这场大雪,让气温降至冰点,蛮人不得不采用涂油脂的方法御寒。 否则,谷令君的小队想要混入营中,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一路走过,谷令君心里越发忐忑。按照之前的推测,守卫辎重的蛮兵,至多不过千人之数。 可真正进入大营之后,谷令君才发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窝棚低矮,上面又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白雪,从远处观察,根本无法发现。 一千蛮兵是根据营中帐篷的数量来推测的,等进入大营,谷令君粗略的计算了一番之后,发现,东夷族辎重营的守备力量,至少有五千以上。 脱身计划,谷令君一共制定了三个。 其一,趁着混乱摸出大营,在柏木林边缘汇合,利用山林掩护撤退。 其二,紧急情况之下,抢夺战马,冲出大营,利用柏木林作为掩护撤退。 其三,抢夺战马,直接向东夷族方向撤退,伺机进入阙客山,绕回永山县。 如今看来,第二、第三套计划,绝对无法实现。 他们五十多个人,哪怕人人都是炼体境以上的修行者,也无法在百倍于己的敌人围攻之下,全身而退! 虽然情报失误,可如今他们已经渗透进入了蛮人的大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谷令君把心一横,是死是活,这把火都得点着它。 穿过窝棚区,便是上千辆停放在一起的大车。其上,则是一人多高的草料。 这些草料,虽然因为大雪的缘故,表面部分有些潮湿。可下雪毕竟不是下雨,只需要将中间干燥部分引燃,外加上如刀得西风,这场大火很难熄灭。 小心翼翼的来到车阵边缘,谷令君四下张望,发现周遭暂时无人。大手一挥,身后十七名老卒,一个个如泥鳅一般钻入了车阵之中,不多时,便已经消失不见。 待到所有人的身形都消失在视野之后,谷令君才最后一个进入车阵,向着自己预先计划好的纵火点摸去。 上千辆大车组成的车阵,说大不大,可也绝对不小。 谷令君摸索潜行,抵达预先设定好的纵火点,也用了半刻钟的时间。 谷令君他们五十四人,每个人的甲胄之内,都套着一个特制的羊皮背心。 背心中空,其中灌满了猛火油,每一件都装了足足二十斤之多。 这猛火油,是从石油之中提炼而出的一种助燃剂,虽然和谷令君那个世界的汽油、柴油没法比,但贵在燃烧起来不易熄灭,且时间持久。 为了不伤及自己人,洒油要从里往外,火则在最外侧的位置引燃,五十四人全部如此。 五十四个纵火点,一千零八十斤猛火油,足以让整个车阵都燃起来了。 不多时,谷令君便将羊皮背心中的猛火油,顺着两条线,淋在了周围的大车上。 丢掉已经空空如也的羊皮背心,谷令君从怀中掏出火折子,扒开木塞,吹着碳芯,幽幽的小火苗,在风雪中左摇右晃,仿佛是狂风骤雨之中的一叶扁舟。 没有任何犹豫,谷令君将火折子丢在淋了猛火油的草料上,一股热浪,夹杂着刺鼻的异味,轰然而起。 火,是人类在进化史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自从人类掌握了火,便拥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力量。 用火驱赶猛兽,用火抵御严寒,用火开辟土地,用火烹煮食物,总而言之,人类有了火,才得以发展壮大的。 火,也是一把双刃剑,不仅仅可以促进人类的发展,同时也可以将大部分东西化为灰烬。 就比如现在。 熊熊的火焰,肆无忌惮地扩张着它的爪牙,企图将所有的地方,全部覆盖在它的统治之下。 猛火油,作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助燃剂,正在那些车架与草料之中,发挥着它本身应有的强大力量。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赤红色的火焰,裹着浓浓的黑烟,便将周围的一切吞没。 谷令君处燃起的火焰与黑烟,是整个行动的信号。 其余五十三名永山卫老卒,在看到浓烟升起的下一刻,几乎同时点燃了身前淋了猛火油的车架。 五十几个纵火点,都是经过谷令君精心计算过的,足以保证覆盖所有区域。 如果此时从上空俯瞰,会看到五十四个纵火点,如同五十四朵烈焰之花,盛开的那般盛大且惨烈,凌冽的西风,则吹着这些火焰花朵向周围移动、蔓延、吞没一切! 不敢多做停留,谷令君迅速撤出车阵。 出去只需要直行即可,比进来时要快很多,待到谷令君冲出车阵之时,蛮子大营之中才响起急促的号角声。 谷令君有些焦急的四下张望,蛮兵很快便会聚集过来,他和他手下这几十号人,必须赶在蛮子过来之前,撤出车阵,混入前来救火的蛮兵之中。 好在,没等多长时间,一个个身影相继从车阵中钻出,向谷令君身边围拢而来。 谷令君快速清查人数,连他在内十八个,一个不少。 “撤!” 丢下一个字,谷令君不敢停留,立即带着小队向围栏方向走去。 至于说庄老六和徐广的两队人,谷令君现在就算着急也没办法,大家不在同一个区域,只能是到了汇合点再说。 按照第一套撤退预案。 点火之后,谷令君要先带队假装巡逻,发现火情,参与蛮兵的救火,然后趁乱混出蛮子大营。 谷令君这一队人,刚刚离开车阵范围,便开始了表演。 谷参将,操着一口地道的铁勒语大声吼叫。 “着火啦!” 九十一章 烈焰西风(十) 火借风势,风助火涨! 猛火油为引,上千辆大车的草料为燃料,加上天公送来的西风,东夷族辎重大营这场大火,注定要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灭世业火。 当营中的蛮子反应过来之时,火势已经借助风势席卷了半数车架,加上纵火点经过巧妙的设计,放眼望去,整个车阵,都已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一时间,整个东夷大营后方,都乱作一团,叫喊声,谩骂声不绝于耳。 蛮兵们操着铁锅、木瓢,刮起地面上的积雪丢入熊熊烈火之中。 只是可惜,面对如此大火,地面上那点点积雪已是杯水车薪,甚至还会起到助燃的作用。 在混乱之中,有这样一小队人,他们同样大声叫喊着、谩骂着,试图以这种方式融入这个混乱的集体之中。 但是与其他奔赴火场的人不同,这一队人则是逆着人流,不断向大营之外行进。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谷令君那一队人。 同时,在不同的方向,也有类似两队人马,以相同的方式靠近营外围栏。 “都尉!着了!” 宋江的亲兵,发现东夷蛮子后方大营升腾而起的滚滚浓烟之后,第一时间禀报了宋江。 宋江激动的窜起身形,三步两步攀上城头,望着东夷族大营方向,仰天大笑。 “贤弟啊!贤弟啊!贤弟啊!” 宋江对着半空,一连喊了三声贤弟。他实在是已经无法找到合适的用词,来夸赞谷令君这个奇男子。 待到心情有所平复,宋江忽然想起谷令君临行前的嘱托,赶忙对身旁的亲兵吩咐道。 “传本都将令,三百刀斧手瓮城待命!” 过不了多久,城外虎视眈眈的蛮兵便会撤回大营。 后方辎重被烧,宋江不信对方主将能够坐视不理,他便是要趁这个机会,引城外百姓入城。 …… 托木里不喜欢冬天,荒原的冬天是可怕的魔鬼,会吞食掉许多人的生命。 冬天里,哪怕是最强壮的汉子,也只能蜷缩起他高傲的身体,依偎在火堆旁瑟瑟发抖。 荒原的冬天是残酷的,连牛粪都会变成最紧俏的物资。 托木里记得,他尊敬的天可汗说过这样一段话。 【为什么中原人,可以坐拥水土肥美的广茂平原?】 【为什么我勤劳勇敢的东夷族人,就只能在这片荒芜贫瘠的土地上苟延残喘?】 【既然天神不能公平对待他的子民,那么我腾格尔立格,就去为我族子民打出一个公平!】 托木里至今无法忘记,腾格尔立格说出这番话之时,他和阿里甫就坐在不远处吃着手把肉。 他二人抬起头,正好看到逆着日光,站在原地的腾格尔立格。 在那一瞬间,他们恍惚了,他二人似乎看到了一尊真神降临人间,即将带着整个东夷族各部,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也正是那一天,托木里和阿里甫,成为了天可汗最忠诚的奴仆,励志要将腾格尔立格的意志,撒遍整个世界。 “酋……酋……酋长!” 亲卫急切且颤抖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响起,打断了托木里的回忆,这让他很不耐。 “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 冷声斥责亲卫一句,托木里灌了一口马奶酒之后才问道:“什么事?” “辎重营失火!” “什么?” 托木里一个箭步冲到亲卫近前,提着此人的脖领子,眼眸赤红一片,如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 “你再说一遍!” 托木里一字一顿。亲卫被吓得两腿发软,若不是脖领子被自家酋长提着,估计此时已经软倒在地了。 “酋……酋长,辎重……辎重营……失火……” 简单地一句话,亲卫说的却极为艰难,舌头如同抽筋一般不听使唤。 托木里一把丢开亲卫。那名亲卫,被托木里甩出了数步开外,人虽是摔了个七荤八素,心里却是长长地舒了口气,他的小命,暂时保住了。 托木里此时已经没有心情去拿一个小小的亲卫撒气了,他现在最想知道的便是,损失如何。 他麾下这数万人马是骑兵,骑兵最重要的是什么? 战马! 人还好说,他们的牛羊储备充足,实在不行,还可以劫掠周围褚人村寨之中的粮食。 就算粮食吃光了,不还有那些躲进山林之中的两脚羊吗?就是抓着有些费事费力罢了。 可战马不行。 战马是骑兵的根本,或者说是整个东夷各部安身立命的根本。 饿着肚子的战马,怎能有力气,载着它背上的勇士,驰骋沙场呢? 宋江的兴奋和托木里的焦急,二人的心情皆因谷令君而起,却并未被此人放在心上。 此时的谷令君,根本没有打了一场大胜仗之后的喜悦,反而是一脸焦急。 的确,他这一队人,此时已经成功趁乱逃出了蛮人的大营,并且已经抵达集合点位置。 可麻烦的是,其他两队人马,却迟迟没有音讯。 眼看着东夷族辎重营中的人影越来越密集,谷令君的心情也跟着越发烦躁起来。 按照事先的计划,另外两队人,早已经抵达了汇合点。 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是身份被识破了? 不应该啊,他们的伪装接近完美,况且大家都是一口流利的东夷族语言,只要脸上的油脂不擦掉,根本无法分辨。 难道是点火之时出现了问题? 也不应该啊,事先已经做过详细且周密的计划,谷令君甚至都计算过风向与风速的问题。 五十四个纵火点,全部都处于上风口,大火的蔓延方向以及速度,都被在谷令君的计划之中。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等待与担忧都是不好的事,会让人想要发狂。谷令君现在便有发狂的冲动。 在他心中,战友之间胜似亲人,何况他在这个世界之中本就是孤家寡人,并无血亲,所以战友之情,就更加显得弥足珍贵。 这些与他同食同寝的大老粗,是谷令君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尤其是那些原烽燧堡老卒,每一个,都与他谷令君亲如兄弟。 此时的他,已经萌生了,再次进入蛮子营中,寻找那两队人的想法。但是看看身后的十七人,谷令君还是忍住了。 若是庄老六他们已经暴露,那么自己带着这些人回去救援也是徒劳的,别说救人,无疑还要搭上身后这十七条生命。 想到这里,谷令君又将那股再闯敌营的冲动,给生生的压了下去。 正在谷令君急得想要抓耳挠腮之时,一小队骑兵,从蛮子大营中奔出,看那规模,至少有近百骑。 这近百骑奔行的方向,正是谷令君他们的汇合点。 当看到这队骑兵之后,谷令君的心情也随之跌入冰点。在他看来,敌军出动骑兵,必然是庄老六和徐广暴露了。 虽然他们二人即便被俘,也不可能会将汇合点的位置透露给蛮兵。 但是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将领,很快便可以猜到,敌人是从哪个方向潜入己方大营的。 周围,除了阙客山下的这片柏木林,还有更合适的藏身之地吗? “隐蔽!” 收到谷令君的命令,十七人马上开始寻找隐蔽位置隐藏身形,数名尖哨,如同猿猴一般攀上巨大的柏树,张弓搭箭开始备战。 其余人,则是将身体没入事先挖好的雪洞之中,伺机准备战斗。 当看到那支骑兵出营,并向着他们方向奔袭而来之时,自谷令君之下这十八名军卒,心里都已经猜到了庄老六和徐广小队的结局。 悲愤、惋惜、痛苦种种负面情绪,充斥着整个小队。 伴随着这些负面情绪一起出现的,还有浓烈的杀意。 那是尖哨们身上,暴发而出的复仇怒火。 这股复仇之火,与东夷族大营之中正在燃烧的那场无法扑灭的大火一般,迅速蔓延至每一名小队成员的内心。 这股无形,却同样难以扑灭的怒火,要么会烧死敌人,要么会焚尽自己! 九十二章 福将庄老六 一百名骑兵,从远处看,无非也就是一小团黑点点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若是有人,胆敢小看一个骑兵百人队的战斗力,那么这队骑兵便能教会你,这个世界到底有多么残酷。 谷令君是一名修行者,并且是一名已经达到炼体境的修行者,单人战力方面,绝对堪称强大。 可即便如此,若是在旷野之上,碰上一百名骑兵围剿,他或许能够拼死击杀许多人,但结果必定是以他战死而结束。 当然,谷令君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还有十七名大褚精锐突袭尖哨。 可那是十七名没有装备,没有战马,没有铠甲的尖哨。况且,不远处的东夷族大营之中,还有数万名东夷骑兵虎视眈眈。 审时度势,隐忍不发,哪怕得知亲近之人战死,凶手近在眼前,也要选择龟缩躲避。 这种行为,不一定就是懦弱的表现。 杀敌!复仇! 想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在战场上活下去。 人只有活着,才可以继续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死人没有这个权利。 谷令君将身体尽量缩进雪窝子里,让洁白冰冷的雪块,隔绝自己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周围的世界逐渐变得安静,安静得仿佛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这种安静压根不能给人安全感,反而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危机感,会随着自身逐渐清晰的心脏跳动,被无限放大。 终于,久违的马蹄声,穿透积雪,通过大地传导进谷令君的耳中,直至马蹄声再次消失。 随着马蹄声消失,一股难以言喻的悲伤,充斥了谷令君的心房。 两世为人,并且还是军人,谷令君从不畏惧死亡。 就如同他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之时,就敢于向三皇子那里借来一架轻弩,只身一人进入荒原打秋风。 死亡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只能算是一种归宿。 能够令一个战士感到悲伤的,永远不是死亡,而是来自最亲密之人的背叛。 是的,谷令君一直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袍泽弟兄,自己的战友,会背叛自己。 即便是当那队骑兵追出东夷大营,直接奔向他们的汇合点之时,谷令君依旧在自己安慰自己,那只是对方将领眼光毒辣罢了。 他始终不愿意相信,暴露之后,被俘的小队成员,会供出他们的汇合点。 可这一切的奢望,都随着对方骑兵马蹄之声,消失在他们藏身之地周围开始,变成了一地的碎片。 现实是残酷的。阙客山很大,山下延绵的柏木林很长,可他们的汇合点却很小。 敌人的骑兵,能够精确的捕捉到他们的位置,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 哪怕内心万般不愿相信,现实却已经狠狠得在谷令君的心头,插上了一把锋利的尖刀。 “百夫长大人,刚才那些人,就是在这里消失的!” 一名壮汉翻身跳下战马,指着身前这片被渲染成雪白色的柏木林,对身后同样在翻身下马的一名全身披甲的蛮人军官大声说道。 那名最先跳下战马的壮汉,一脸的污泥,脸上的大胡子粘在一起,只有在咧嘴说话之时,才会露出一排整齐的大白牙。 那名被唤做百夫长的蛮人军官,疾步走至近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入柏木林探查。 能够当上百夫长,此人自然不是一个没脑子的莽夫。 林中易于隐蔽,褚人军卒又善于步战,若真的如手下之人所说,纵火的贼人,是从这里逃跑的,那么对方肯定没有走远,甚至可能就埋伏在其中也未可知。 “百夫长大人,您还在等什么?赶紧下令去抓人,不然褚人就都跑了!” 大胡子蛮兵,看百夫长大人还在犹豫,于是再次出言催促对方。 “你确定对方只有十个人吗?” 蛮兵百夫长阴沉的声音响起,握着刀柄的右手,不断攥紧松开。 大胡子蛮兵,上前一步拍着胸脯保证。 “大人,绝对是真的,我的小队当时正在营外巡逻,远远的就看到十个人影跑出了大营,向着这里逃去!我的小队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蛮兵百夫长,将目光转向大胡子身后的一众蛮兵,这些人纷纷点头称是。 大胡子领队继续说道: “大人,小的不敢贸然追击,您是知道的,褚人派来偷袭粮草大营的,必定是精锐中的精锐,甚至有可能是尖哨!” 听到尖哨这个名字,蛮兵百夫长马上便开始咬牙切齿。 能够当上百夫长,他之前必定是一名老牌马匪。东夷族马匪最恨的是什么?答案只有四个字,突袭尖哨! 可就是这四个,让这名蛮人百夫长恨之入骨的字眼,却让他打了退堂鼓。 营内失火,大家都忙着救火,他这个小小的百夫长,也只能临时拉起五十几人的队伍前来追击。 若对方真的是十名突袭尖哨,那他还真不敢贸然进入林中了。 突袭尖哨的单兵作战能力,他这个老牌马匪,可是不止一次领教过。 眼看这名蛮兵百夫长犹豫不定,身后另一名蛮兵领队,也跻身上前,小声劝谏。 “大人,不能在犹豫了,就算对方是褚人的尖哨,也只是十个没有战马,没有弓弩的废物,没什么好怕的。” 大胡子蛮兵也适时在旁添油加醋。 “是啊大人,若是能够抓住他们,在酋长那一定是大功一件,以后您可就是千夫长了!” 想要获得巨大的利益,往往也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个道理,这名蛮兵百夫长大人,他自然懂的。 不得不说,他的确动心了,尤其是身边的大胡子说出千夫长之后。 部落里的千夫长,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也绝对称得上是贵人了。 一名千夫长,甚至可以拥有一个数千人之众的中型聚居地作为领地。 这是何等的荣耀,绝对值得这名蛮人百夫长用命去拼! 把心一横,这名蛮人百夫长下定了决心,只见他对着身后的骑兵,大手一挥。 “所有人下马,随我入林追击贼人!” 当然,这名蛮子百夫长也不傻,并没有一马当先进入林中,而是等身后的部下,先一步下马入林。 他可是即将成为千夫长的贵人,只有活着,才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死人则是只能留下名字,并且很快就会被别人遗忘。 对于这名蛮人百夫长来说,荣耀,的确需要用命去拼,但不一定是拼自己的命,他还有很多部下,拼他们的命,同样可以让自己获得荣耀。 只是他并未注意到,他的身后,有四只眼睛,已经开始升腾起浓烈的杀意。 谷令君隐蔽的雪窝子距离林边最近,所以他能够听到一些追击而来的蛮兵的对话。 只是那个粗狂且熟悉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这个声音,谷令君太熟悉了。在过去的半年多里,这个声音如同一只惹人厌的苍蝇一般,一直环绕在谷令君的耳边。 然而,就是这个平日里,让谷令君不厌其烦的难听嗓音,却在今日犹如天籁! 是的,就是天籁,此时此处,就算是赫舍里那如天仙一般的歌喉,也不如这个粗狂沙哑的嗓音,来的让人感觉兴奋! 那是庄老六的声音! 庄老六和徐广很倒霉,他们两队人即将混出大营之时,却迎面碰到了二十多名东夷蛮兵。 最让人头疼的是,这些人之中,竟然还有一名百夫长。 两队人身份虽然未被识破,却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麻烦,这名百夫长竟然要他们全部回去救火! 这怎么可以,庄老六和徐广就是这场火灾的始作俑者之一,此时回去和蛮人一起去救火,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再者,退路近在眼前,回去岂不是等于羊入虎口?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可是杀人灭口,却也行不通。 这里毕竟是人家蛮兵的大营,周围虽然已经陷入混乱,但是一旦暴起杀人,必将引起周遭蛮兵的注意,届时他们这三十几人,也就只剩下战死沙场的份了。 就在进退两难之际,庄老六竟然一反常态,做起了演员,并且还是影帝级别的那种。 他声称自己刚刚巡逻之时,遇到了十名形迹可疑之人,混出了大营,向着阙客山方向逃窜而去,他回来便是寻找人手,前去追击的。 结果就是,他和徐广的小队,被这名百夫长临时征调,外加那名百夫长带领的二十多人,组成了追击褚贼的马队,顺手还带走了近百匹战马,前往谷令君预先设定好的汇合点。 九十三章 人与野兽(上) “你们俩,还在等什么?” 蛮兵百夫长转身,有些狐疑的看向身后的庄老六和徐广。 两人也不答话,反而相视一笑。随即,两把明晃晃的弯刀,一上一下,直取蛮兵百夫长的要害。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那名蛮兵百夫长,只来得及瞪大了双眼,然后他的脖子和胸口位置,就多了两道血淋淋的伤口。 鲜血如涌泉一般喷洒而出,洒在洁白的雪地之上,充满了残忍的违和感。 声带被割裂,动脉被切断,心脏也开了一个大口子。蛮人百夫长,双手捂着脖子缓缓倒地,不断抽搐,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咕噜声。 最后,蛮兵百夫长带着愤怒与不甘,失去了他的生命。 如果有来世,希望他学会,什么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 庄老六和徐广带领的小队成员,故意吊在最后,用身体阻挡那些真蛮兵们的视线,掩护两人行凶。 所以,直至这名蛮兵百夫长死亡,前方已经进入柏木林中搜索的二十名蛮兵,才未曾发现身后的异样。 随着二人合力干掉这名蛮兵百夫长,林子中也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各种鸟叫之声,此起彼伏。 接着,十数个雪堆开始涌动,隆起,破裂。 一个个黑黝黝的人头,如同从地底钻出的恶鬼一般,出现在林中的雪地上。 更恐怖的是,周围急速而至的破空声,以及来自背后无声的利刃! 战斗突兀开始,在一排难以置信的不甘中结束。 或者更贴切一点,说是屠杀也可以。 因为,进入林中的二十名东夷蛮兵,根本来不及抵抗。 这二十人,之所以死的这般迅捷,还要归功于其身后,化妆成为蛮兵的褚人军卒。 谷令君的小队的突兀出现,成功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力,这也使得他们身后的褚人军卒,能够背后偷袭,从容的击杀他们。 荒原上的蛮人,性格其实是质朴的。 他们性格耿直,信奉的是谁厉害,谁的拳头大,那便以谁为尊。 至于中原人的那套尔虞我诈,计谋算计,除了如今的王庭高层,一般东夷族人,很少会用到。 就如刚刚死在柏木林中的这二十几名蛮人士兵,他们致死才知道,身后那些与他们穿着无异的族人,竟然是褚人军卒假扮的。 所以他们死了,死的很憋屈,却理所应当。 这个世界本就如此,战争不止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尔虞我诈。 偷袭蛮兵辎重大营的小队,连同谷令君在内,共计五十四人。 如今,战斗结束,并且成功完成了焚烧敌方粮草的任务,依旧剩余五十四人。 以零伤亡的代价,深入敌营,烧毁敌军粮草。如此功绩,对于大褚,或者说在这个世界来说,绝对是战争史上前无古人的奇迹。 所有人都很兴奋,他们今日的行动,若是换算成为战功,就算是一个普通军卒,怕是最少也要连升三级了。 当然,兴奋归兴奋,现阶段却也不是庆祝的时候,毕竟,他们还未真正意义上脱离危险。 现在最紧要的,是打扫战场,掩盖痕迹。 不需要谷令君的命令,大家便自发开始打扫战场。 在场的,都是久经战阵的突袭尖哨,敌后生存经验丰富,如何在敌人的地盘保命,都是行家中的行家。 借着大家忙碌的空档,谷令君来到庄老六和徐广身边,没有说话,而是重重的拍了拍二人的肩膀。 就在之前,谷令君还在以为他们都已被俘,甚至已经叛变。 如今,两队人不仅全须全尾的出来了,还捎带脚,带回了一笔不菲的军功。 失而复得的快乐,让谷令君内心万分感慨。 “好样的!” 万语千言,最终汇聚成为三个字。 听到谷令君的夸赞,庄老六和徐广,不由的挺直了腰身,向谷令君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礼毕,庄老六呵呵一笑,凑到谷令君身前,表情谄媚。 “头儿,您看这些战马……” 一百多匹战马,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是兑换成军功,至少也得白银四千余两。 不提钱的事情,将这些战马带回永山卫,以谷令君的练兵之法,不出半年,又能多出五十多个突袭尖哨。 看着已经被尽数拉入林中的战马,谷令君却无奈的摇摇头。 “不能要。” 庄老六闻言,立马就急了。抓着谷令君的胳膊,满脸幽怨,如同一个怨妇! “头儿,这可是一百多匹良马!纯种的东夷良马!” 庄老六是个苦出身,最见不得的便是浪费。如今,一百多匹战马放在眼前,自家头儿竟然不要? 对于庄老六来说,这已经不能算是暴殄天物,而是伤天害理! “庄校尉,山高林密,带着这些战马就是累赘。” 一旁的徐广,忍不住拉了庄老六一把,涂满羊油的脸上正在微微抽动。 徐广自然知道谷令君为何要放弃这些战马,只是庄老六的那一脸怨妇像,看得他实在有些恶心。 庄老六随手扒开徐广的手。 “你一个出身世家的公子哥,自然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可是几千两银子啊!老子几十年的俸禄!” 说着,庄老六转头看向谷令君,眼中满是央求。 “头儿,带上,值……” 庄老六本来想说‘值老鼻子钱了。’ 只是话才说道一半,却被谷令君严厉的目光,给怼了回去。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庄老六,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谷令君瞪眼说话。 这家伙缩了缩脖子,不敢继续纠缠,只是嘴里却还在无声的嘟囔着什么。 看嘴型,意思应该是这样的。 【命重要!战马更重要!】 只是这句话,他却始终没敢说出声去。 其实,谷令君也是舍不得这些战马的。这些东夷良马,耐力、负重能力都远胜中原地区的马匹。 就拿大褚国之利器玄甲重骑来说,他们所配备的战马,便是清一色的东夷良马,突袭尖哨亦是如此。 可若是带上这些战马,目标却太大了,不便于隐藏行迹。 东夷蛮兵虽然憨实,却不是傻子,其中更是不乏善于追踪的高手。 偷袭已经得手,且并未损失人手,对于永山卫来说,这已经是莫大的收获了。 谷令君不想因为这些蝇头小利,让自己麾下这队功臣,没有死在敌人营中,却死在回程的路途之上。 他们都是英雄,应该回到永山,获得无上的荣誉,而不是,因为区区一百匹战马,便成为战死沙场的烈士。 最终,庄老六没能得到这些心爱的战马。它们被谷令君安置在了柏木林的腹地。 一路上,庄老六一反常态,不发一言,一直闷闷不乐。 谷令君也懒得理他,没有了这只苍蝇嗡嗡,逃命的路途,安静了许多。 按照之前的计划,谷令君一行,需要翻越阙客山,绕过胡元桥,接应定西堡军卒。 只是,这一路上,并没有想象中的太平。 山林中,时常有蛮人的巡逻队出没。谷令君知道,这些蛮兵巡逻队,自然不是为了追击他们而来,而是为的搜索那些隐匿于山林中的褚地百姓。 东夷族大举来犯,吴老狗撤回永山卫之时,通知了沿途村镇的百姓上山避难。 待到东夷蛮子洗劫这些村寨之时,自然是扑了个空,他们岂能善罢甘休。 托木里派出了上千人的巡逻队,进入山林中搜索褚地百姓。 一是为了劫掠这些人手中的财货、粮食。 二是,以这些人为俘虏,要挟永山县城内守军。 逃入阙客山避难的百姓,这几日,可谓是饱受摧残。那些东夷蛮子,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 这不是辱骂,而是事实如此,因为他们吃人。 东夷人,除了用他们来要挟永山卫守城军卒之外,更重要的原因,便是吃。 这些褚地的百姓,便是东夷蛮子的储备粮。 蛮子视褚人为两脚羊,顾名思义,便是两只脚走路的牲畜。 而蛮子的主要食物来源,便是牲畜…… 九十四章 人与野兽(下) 人吃人的事件,从古至今一直存在。 灾荒之年,百姓易子而食的事情,在中原各国,也是时有发生之事。 可对于谷令君这个穿越者来说,人吃人这种有违天理的残忍行径,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在谷令君看来,人之所以是人,那是因为人类有情感的羁绊,受道德的约束。 人吃人,不管是从情感上,还是道德上,都已经违反了人类的生存法则。 当然,这只是谷令君这个穿越者,个人的理解。 作为穿越者,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使得他的认知,与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有所不同。 就拿东夷族吃人来说。 永山卫守军和百姓们愤怒,是因为蛮子吃的那些褚地百姓,是他们的同乡亲友。 若是吃的不是褚人,甚至不是永山人。永山卫的军卒可能只会叹息,甚至无视。 若是碰上灾年,这些永山卫军卒,可能也会化身马匪,去往东夷族各部劫掠他们,吃他们的肉。 对于褚人来说,你吃我,我便吃你,这很公平。 换句话说,哪怕是中原四国之人,其实对于吃人,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只是,相比于东夷人,将吃人视为日常。中原四国之人,只是在无可奈何之时,才会选择吃人罢了。 阙客山,地势险要,且植被茂盛。 不同于热带雨林之地的丛林,阙客山上的植被,多以四季常青的松柏为主。 不得不说,冬雪,美不过须臾,于寂寞处也见韶华。 冬日的阙客山,被大雪,覆盖成为了一个梦幻的世界。 这一场大雪,让整个阙客山变得白雪皑皑、银装素裹。 森林雪域相衬,沟谷纵横交错,雾气缭绕之中。阙客山的冬天,就如艺术大师精心绘出的一幅幅美轮美奂的山水泼墨图。 行走在林海雪原之中,让谷令君不由得怀念起以前的世界。 在他原来的世界里,也有一座与阙客山景色相近的山脉,名曰:长白山。 在那片山林中,曾经涌现出无数的英雄好汉,为了国家与民族的统一,虽整日爬冰卧雪,食不果腹,却依旧顽强英勇,与侵略者和反动派纠缠、死战! 如今,他谷令君虽身处异世,却无意中继承了前辈们的精神。 虽然这个世界的大褚,并非是他原来的国家。但他谷令君如今是大褚的兵,就得守卫这片土地和百姓。 这是谷令君的做人准则,也是一个士兵的职责。 雪中前行不易,踩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还得随时小心脚下,是否有暗坑、障碍。 事实证明,没带着那些战马,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般艰险的路况,带上那些战马,怕是要寸步难行了。 道理庄老六都懂,可他依旧不开心,心里一直在抱怨。当然,他是不敢说出来的。 所以,他选择了沉默,并且尽量远离谷令君。为此,庄老六当了队伍的排头兵。 排头兵这个称谓,还是他家谷将军发明的。 按照谷将军的解释,排头兵,便是战术动作最规范,战斗力最强悍,作战经验最丰富的老兵才可胜任。 训练时,可以做其他人的典范;作战时,需要冲锋在最前,替大部队打开局面,清扫障碍,率先提供前进路标的‘先行者’。 说实在话,庄老六对于这种冠冕堂皇的解读,是嗤之以鼻的。 他认为,排头兵不就是第一波出去送死的人吗? 拿自己的脑袋,去撞开敌人的封锁,好让后面大部队充分了解敌阵情况。 这般说,其实也没毛病,排头兵的确是干这个的。 可若是都像庄老六这般直白,还有谁会来当这个排头兵呢? 忽然,从山林深处,传来隐约的惨叫声。 庄老六立即停下脚步,躬身潜行,借助周围的雪堆灌木,隐匿起来。 他身后,吊在不远处的数名尖哨,同时张弓搭箭,做好了战斗准备。 屏住呼吸,仔细辨认,惨叫声逐渐变得清晰,庄老六很快便确定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给身后的队友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其,将情况通报给谷令君。 庄老六带着剩余的尖哨,悄悄的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潜行而去。 穿过一片茂密的松树林,前方是一座角度垂直的断崖。 断崖不算太深,大概三十多米的样子。断崖下,有一小片空地,空地上,是由窝棚、帐篷、木屋组成的难民营。 没错,这是一个不到三百人的难民营,很容易数。 因为,此时此刻,那些人,正全部跪伏在难民营前方的空地上。 五个满编的蛮兵小队,此时正在搜刮着难民营中的粮食和财帛。 而惨叫声,则来自空地前的十几名青壮男人。这些青壮,无一例外,都被斩断了一手一脚。 作为始作俑者的蛮兵,正围拢在周围,对着这些重伤濒死的褚人,指指点点、有说有笑。那表情,仿佛是在看戏一般。 这一小波嬉闹的蛮兵身后,一名全身覆盖暗银色甲胄的东夷青年,满脸冷漠的坐在火堆旁。 这名东夷族青年,皮肤白皙,五官生的眉清目秀,与那些长相粗矿的铁勒部族人,大不相同。 若不是那张俊秀的脸上,充满了异域风情,估计会被人误认为是中原人。 此时,这名俊秀的青年,正在翻烤着手中的食物。 细小看去,庄老六赫然发现,青年烤得,竟然是一根断臂! 庄老六的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这是极力压制内心愤怒之后的结果。 眼睁睁的看着异族烹食自己的同胞,对于每一名褚人军卒来说,都是对他们莫大的侮辱。 乌兰巴尔思,金帐王庭之中勋贵子弟,实实在在的皇亲国戚。 其父,是海默领地的头人,麾下拥有两万铁骑,领地从属族民,超过五万。 毫不夸张的说,就算不依靠金帐王庭,以海默的实力,也可以在荒原上排进前十。 其母,乌兰其其格,身份更加高贵,金帐王庭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的胞妹,曾经的恒古之花。 乌兰巴尔思父母的结合,既是政治婚姻,也是两情相悦。 年轻时期的海默,为了博得乌兰其其格的芳心,一人一刀,独闯荒原禁地之一的愈多雪山。 拼死采来九辫雪莲,献给了乌兰其其格,得到了美人的青睐。 海默,获得了荒原雄鹰的称号,他和乌兰琪琪格的故事,则被荒原各部传为佳话。 美丽的爱情故事,不管在哪里,都会被人们向往。 可两人美丽爱情的结晶,乌兰巴尔思,此时却显得不那么美丽。 的确,若是单看样貌和身材,这名年轻的王庭荀贵,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帅气逼人。 可若是看清楚帅哥手中的食物之后,恐怕没人会在意他的那副好皮囊了。 毕竟,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一个,活吃人手的家伙,哪怕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帅哥。 在乌兰巴尔思不远处,一头硕大的荒狼,半卧在那里,同样在进食。它吃的,是一整具人类的尸体。 年轻的东夷贵人,除了是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外甥之外,还有另一个身份,狼骑百夫长。 众所周知,东夷族的狼骑,是能够与大褚玄甲重骑比肩的强大骑兵。 每一名狼骑,都是东夷族千里挑一的勇士。 其中,能够担任百夫长以上职务的,都有一个前提条件:修行者! 庄老六,认得此人身上的甲胄。数日前,那场夜袭,他就在现场。 近距离体验过修行者的强大之后,给庄老六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两名修行者,竟然能够硬抗上百精锐老卒的围攻,还造成了数十人的伤亡! 这种逆天的战力,简直是骇人听闻。 对于普通人来说,修行者,一直活在传闻之中,许多人怕是穷其一生,都未能得见。 庄老六不仅见过,还亲手干掉过一个,这足以让他吹嘘半生了。 只是他自己却知道,这根本没什么好吹嘘的。 被他干掉的那名东夷修者,确切的说,是死于他自己的自大与轻敌。 否则,凭借那名东夷修者的身手,怎可能躲不开那支弩箭呢? 九十五章 苟良才 自家百姓遭受磨难,作为大褚的兵,岂有不救之理。 可这救人,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做到的。 山崖下的蛮兵,有五个满编小队,外加一名狼骑。 如果只是那九十个蛮兵,对于谷令君一方五十多名突袭尖哨来说,自然拥有与之一战之力。 麻烦的是那名狼骑。 从装束上看,那人身上的甲胄样式,与之前几日,谷令君他们在城头击杀的两名狼骑百夫长,一般无二。 这已经说明了此人的身份,修行者! 谷令君这队人,想要成功营救山崖之下的褚地难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从长计议。 …… 苟良才,跪伏在雪地之中,瑟瑟发抖。 没入雪中的双手,已然被冰雪镇得通红。可即便如此,他依旧用他幼小的身躯,尽力将自己的母亲护在身后。 这名叫做苟良才的少年,今年十一岁,白石村人。他的父亲,是永山卫大营的一名伍长。 大褚律例,家中青壮从军者,不纳田赋,不征军粮。 再加上西北边军的待遇还算不错,普通正军军卒的饷银,便有十八两白银。 尤其是前年,苟良才的父亲,升任伍长,饷银又增长了不少。所以,苟家,在村子里也是数得着的富户。 大褚皇室穷兵黩武,这也使得治下百姓,尚武之风盛行。 苟良才的父亲,便是如此。 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以后也要和自己一般,成为一名西北边军。 若是能成够当上一名突袭尖哨,就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因为苟良才父亲的愿望,便是能够成为骄傲的突袭尖哨。 苟良才的母亲则不以为然。 苟良才的母亲苟姜氏,为人知书达理,曾是永山县县令李大人家中帮佣。 后来,李长乐升任万安郡布政使,举家搬迁到了郡城,苟姜氏便辞工回了乡。 众所周知,李长乐是个文人,并且是考上了皇榜的进士,家中是书香四溢,文墨满堂。 苟姜氏在李府帮佣多年,自然深受其影响,便希望自家的儿子,以后能够做个识文断字的先生。 若是如李大人那般,考取一个功名回来,他老苟家,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父亲重武,母亲爱文,这使得苟良才,自小便不能如同村里其他孩童那般,撒尿和泥,爬树套鸟。 他的父亲,从他五岁之时,便开始用军中练兵之法,训练苟良才。 而他的母亲,则不惜花重金,请来镇里的先生,为其开蒙解惑。 这也就是苟家夫妻这般的富户,一般家庭,哪里舍得给孩子身上花这么多银钱。 常年军训,又粗通文墨。 使得苟良才,不仅身体素质要强于同龄人,心性比之同龄的少年,也多了几分成熟和坚毅。 古代文人教书育人,开蒙解惑的同时,灌输的思想归根结底,便只有八个字:忠孝信悌、礼义廉耻。 苟良才跟着先生读了五年书,这八个字已经深深的刻在了脑子里。 所以,当得知蛮兵入侵褚地之后,苟良才第一反应,便是拿起武器保护家园,为国尽忠死而后已。 可他只有十一岁,哪怕已经被其父训练了数年的时间,也只是一个孩子。 另外,家中的母亲,也需要他照顾。 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在永山卫当兵,为大褚王国守护国土。作为家中目前唯一的男人,他的责任,便是守护他的母亲。 护着母亲,背着家中的财帛与口粮,苟良才娘俩儿随着村民,躲进了山里。 逃跑,让苟良才心里觉得耻辱,可为了尽孝,他不得不先选择与母亲在一起。 当真正见识过蛮人之后,苟良才发现,原来他自己只是一个胆小鬼罢了。所有幻想出来的勇气与大义,在东夷蛮子的马刀面前,变成了一个笑话。 那些东夷蛮子不是人,他们是魔鬼,是猛兽!他们草菅人命,他们烹食活人!他们很强大,很可怕…… 当同村阿叔那滚烫的鲜血,喷洒到他的脸上之时,苟良才尿了,他被吓尿了。 他想哭,却不敢发出声音。他想逃跑,双腿却根本不听使唤。 除了颤抖之外,他唯一能做的,便只有用自己的身体,挡在自己母亲的身前。这是苟良才最后的倔强。 然而,他这仅剩的倔强,也即将化为泡影。蛮兵开始从人群中挑选女人了。 温饱思淫欲,这是人类的天性,不因种族不同而有所区分。 吃饱喝足的东夷蛮兵们,在得到那名年轻的狼骑百夫长首肯之后,便纷纷开始在人群中寻找合适的猎物。 不管是黄口小儿,还是年长老妪,只要是女人,便无一例外被东夷蛮子拖出了人群。 顷刻间,山崖之下这片空地上,尖叫声,求饶声此起彼伏。 苟良才的母亲苟姜氏,自然不能幸免。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母亲,被一名蛮人,如同拖牲口一般,从身边掠走。一股冲天的怒意,灌满了苟良才幼小的身躯。 人若是被逼到绝境,只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反抗,要么灭亡!苟良才选择了前者。 他很清楚,反抗的结果,可能也是死亡。但那又如何? 与其这般屈辱的苟活,不如痛痛快快的与敌人战上一场! “畜生!放开我娘亲!” 一个稚嫩,却坚定的声音,响彻周遭。声音不大,却清晰的传入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所有人的目光,全部被这个声音的主人吸引。蛮人的眼神中是诧异;跪倒一片的褚地百姓的眼神,则是惊惧与不敢置信。 苟良才矗立在原地,在那片跪倒的人群之中,显得那般卓尔不群。 幼小的身躯,在此时此刻,却给人一种伟岸挺拔的错觉。 他的身体依旧在微微颤抖,可能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这颤抖,到底是因为胆寒,还是因为太冷,或者是因为激动。 可能三者皆有…… 不管怎样,他苟良才站起来了,他要反抗! 缓缓抬起右臂,伸出一根手指,指向那名提着自家母亲的蛮兵,苟良才再次重复了刚才的话,只是这次的声音更大,且更加坚定。 “你这个畜生!放开我的娘亲!” 被一名幼小的俘虏,或者称作未成年的两脚羊,骂作畜生。那名拖着苟良才母亲的蛮人,显然不会开心。 但周围的其他人,则是在诧异之后,开始起哄,大笑。 蛮兵,都是部落中最优秀的猎手,眼前这些褚人,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猎物。 现在,一个猎物竟然胆敢反抗?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大的笑话。 苟良才自小聪慧,之前虽然险些被吓破胆,如今想开了之后,聪明的智商又一次占领高地。 他知道,以他一己之力,断然是无法对抗所有蛮子的。 死局已定,但死也要死的有价值,他要给自己争取一个与蛮子一对一的机会,只有那样,他才有机会在临死前,拉上一个垫背的。 “放开我娘亲,我要和你决斗!” 苟良才的先生,在闲暇之余,跟他讲过许多关于东夷各部的故事。这让他对东夷各部人文习性,有着一定的了解。 东夷族各部习俗各不相同,但有一个习俗,却是整个东夷族共通的。 任何动西的归属权,只要有争议,那么便可以通过决斗的方式来确定,胜利的一方,便可以获之。 领地、财帛、牛羊甚至是女人,皆是如此。 所以,当苟良才喊出要与那人决斗的话。他知道,只有如此,才能为自己,赢得了一个与对方一对一的机会。 这次,不仅仅是周围的蛮兵,连那名被苟良才骂作畜生的蛮子,也笑了。 一个褚人小孩儿,竟然要和他这个铁勒部勇士决斗? 这是他自出生之后,听到过最滑稽的笑话,没有之一。 不管对方怎么想,苟良才必然是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的,所以他再次出言挑衅。 “难道你不敢接受我的挑战吗?” 九十六章 弱者的反击(上) 一把锋利的弯刀,被丢在了苟良才的脚下,惊得周围的褚地难民四散开来。 苟良才双目赤红,盯着抛给他弯刀的东夷人,却没有立即弯腰取刀。 他在等,等那蛮人开口确认,要与他苟良才一对一公平决斗。机会得来不易,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冒失,让自己死得没有价值。 “喂,你不是要与我决斗吗?捡起你的武器,来呀!” 那名东夷蛮兵,将苟良才的母亲丢到一旁,脸上满是戏虐。 苟良才的母亲,已经哭成了泪人,眼泪在脸庞的泥污上,留下道道清晰的痕迹。 “狗儿,不要……” 母亲的呼唤,传入苟良才的耳朵,给他的心,带去一阵阵的绞痛。 努力平复胸中的愤怒与激动,苟良才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安慰母亲。 “娘,不怕,儿子没事……” 只是这样的安慰,是徒劳的,只能换回母亲更多的泪水。 苟良才不忍继续看自己的娘亲,他默默别过头,俯身捡起脚下的弯刀。 当他再次挺直腰身之时,那张还未脱去稚嫩的小脸上,已经再无悲伤与恐惧,剩下的只有凶利与仇恨。 东夷蛮兵的弯刀成弯月型,宽大且厚重,相比于褚人军卒的军刀,更重一些。 这种造型,使得东夷马刀更利于劈砍,尤其是配合战马冲锋的力量,手起刀落之间,便可让敌酋,人头落地。 苟良才不喜欢蛮人的马刀,因为它太重了,不适合他这年纪的孩子使用。 他更喜欢褚人军卒的制式军刀,轻便、锋锐、杀伤力强悍且容易操控。 可惜,他现在没得选。 苟良才双手持刀,横于胸前,双眼犀利,紧紧盯着不远处的东夷蛮兵。 他没有立即攻击,而是在等对方先出手。 这是他父亲教导他的。与强于自己的敌人对战,须避实就虚,灵活移动。其中的要点,便是卡位,与站位。 眼前的蛮人,力量强于苟良才,身材也比苟良才高大,移动速度和反应能力,自然也不用多言。 完全处于劣势之时,若是想要战胜敌人,那么只能以小动制大动。 就如两个人赛跑。其实刚刚起跑之时,相差并非那般巨大,到了后期才会逐渐拉开距离。 苟良才经常与父亲对练,当然,每次都会被揍得鼻青脸肿。 但他也不是没有收获的,在常年与父亲对战的过程中,苟良才发现,如果自己主动攻击父亲,那么便会处于完全的劣势。 但若是父亲先一步攻击自己,他便有机会抓住空隙,予以反击。 虽然结局依旧很惨,可却有了还手的机会。 苟良才此时已然是抱着必死的信念,所以他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着战胜对方,只要能够抓住一次出手的机会,哪怕给对方身上留下一道伤痕,他也是满足的。 那名东夷蛮子,见苟良才迟迟不动手,便有些不耐烦了,大跨步的向对方走去。 这名蛮兵打算空手对付眼前这只未成年的两脚羊。 在他看来,即便对方手中握着自己的马刀,也只是一只小羊羔而已。他作为一名高傲的铁勒武士,若是用武器才能杀死对方,简直就是对勇士之名的侮辱。 眼看对方赤手空拳冲向自己,苟良才心头不禁暗喜。他杀死对方的机会,又大了一些。 若对方同样使用武器,苟良才自认,最多能够在临死前击伤对方。 但是如今,敌人竟然赤手空拳,那么他便有了杀死对方的机会。 面对大踏步靠近自己的蛮兵,苟良才吞了吞口水,双手将刀柄握得更紧了些。 苟良才虽说从小便开始接受其父的训练,那毕竟用的只是木刀,最多也就是被揍个七荤八素的结果。 可这次是来真的,说不紧张,那是骗人的。 说起来复杂,其实蛮兵快步走到苟良才面前,也只是两三个呼吸的时间。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蛮兵丝毫不惧苟良才手中的马刀,一上来,便是一拳直取苟良才的面门。 常年的对战训练,每日千百次的重复,让苟良才的身体,有了本能的记忆。 许多招式,苟良才并不需要去思考,只需要本能便可做到。 当蛮人拳头在苟良才眼中逐渐放大之时,他的身体动了。 单脚发力,苟良才的身体轻微扭动,便侧过了身去。蛮人的拳头,就那般带着劲风,擦着苟良才的面门,飞了过去。 蛮兵发现自己的拳头,竟然落了空,先是一愣,随即急忙抽身退开了两个身位。 这名蛮兵虽然骄傲自大,却不是一个傻子。 苟良才手里可是握着马刀的,刚才他若是不抽身躲开,人家只要横刀一抹,他的下腹之处,就得开一个大口子。 蛮人的甲胄简陋,一般蛮兵只有一副胸甲,并且最多能够护住小腹上方的位置。 到底只是个半大孩子,又是第一次与人正面厮杀,苟良才虽然靠着常年训练出来的本能,躲开了蛮子的第一次攻击,却也没能抓住刚才那次绝佳的反击机会。 若是随便换一名永山卫的老卒过来,重复刚才的攻击画面,那名蛮兵,怕是此时不死,也得受重伤了。 与苟良才决斗的蛮子,通过刚才的一击,便知道自己小看了对面这个小羊羔。 一击不中之后,他终于收起了戏谑的心理,开始变得认真起来。 东夷族的蛮兵,大多都是猎手出身。对付荒原上的野兽,没人比他们经验更丰富。 那些能够生存在荒原上的野兽,哪怕是幼兽,都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不小心,便有可能会让人送命。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道理,每一个荒原上的猎人,都明白。 不得不说,他刚才大意了。 那些褚地难民孱弱的状态,迷惑了他的心智,让他认为,眼前的褚人,都只是任人宰割的两脚羊罢了。 这种先入为主的认知,让他险些吃了大亏。 这名东夷蛮子,眼神再一次聚焦在苟良才身上之时,眼眸中的戏谑已经消失。虽然他依旧赤手空拳,但态度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他已然将苟良才当成了荒原上危险的幼兽。 蛮兵弓腰俯身,将整个人的重心放低,双手虚于身前,与下颚平齐,不断上下摆动。 同时,他的脚下也没闲着,开始绕着苟良才踱步,速度忽快忽慢,让人难以捉摸。 蛮子用的是铁勒部勇士特有的武技,名为桑波。 谷令君如果此时在场,便会发现,这套名为桑波的搏击术的起手式,与他原来世界的蒙古摔跤类似。 对面的敌人开始认真起来,苟良才立即便感觉到了不小的压力。 对于苟良才而言,如果刚才的对手,只是一头吃草的野牛,那么现在的敌人,则是一匹择人而噬的荒狼。 两者体型上虽然差距不大,但战力与威慑力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但此时的苟良才,心态与之刚刚,同样有所不同。 现在的他,是一个抱着必死意志的死士。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那么敌人到底是野牛,还是荒狼又有何区别呢? 苟良才此时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对方! 他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蛮子的一举一动,身体也不自觉的跟随对方的移动,而改变方向。 可这样的举动,正中蛮子的下怀。 随着这名蛮子逐渐逼近苟良才,他惊诧的发现,自己的眼睛越发不能跟上对方的动作了。 这便是桑波,蛮人祖先,通过与野兽战斗,开发出来的近战搏击术。 当使用桑波之人,与敌人近身之时,便可依靠快速的移动,进入敌人的视觉死角之中。 还有,蛮子虚于身前不断摆动的双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手的判断,给对手造成一定的视觉欺骗。 其实破解之法也非常简单,主动出击,打破对方的攻击节奏。 可惜,蛮子的对手是苟良才,他很弱小,就算主动出击,也几乎毫无胜算。 九十七章 弱者的反击(下) 忽快忽慢的速度,灵活诡异的移动方式,让苟良才的眼睛逐渐失去目标。 辗转腾挪间,蛮子不断上下晃动的双手,在苟良才的眼睛里缓缓变大。反而那双手的主人,却越来越小。 这种视觉上的差异,让苟良才陷入了莫名的混乱之中。 慌乱之下,他开始胡乱挥舞着手中的马刀,试图以这种方式,驱赶眼前的不适。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他挥出的每一刀,仿佛都是事先编排好的一般,始终贴着那名蛮兵的身体划过,却无法伤到其分毫。 作为一名优秀的猎手,精准把控时机,捕杀猎物,是每一名东夷族蛮兵的拿手好戏。 而现在,便是最好的时机。 赤手空拳的蛮兵,眼看对手陷入混乱,找准时机,整个人猛然前扑。 借助前冲的惯性,蛮子那沙包大的拳头,巧妙的避开苟良才的马刀,落在其左脸之上。 这一拳,势大力沉。巨大的力道,直接将苟良才幼小的身躯,打的侧飞而出,重重的砸进了雪地里。 在外人看来,刚才的攻击,是很完美的。但是出手的蛮兵,却知道,他失手了。 他的目标,不是苟良才的面门,而是他的脖颈。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蛮兵并未失手,他攻击的角度和位置,绝对可以堪称天衣无缝。 那为何,没能击中预想之中的部位呢? 事实上,在千钧一发之际,苟良才用一个简单低头的动作,避开了要害。 这是苟良才本能的反应,得益于六年时间里,他父亲对他的训练。 下意识避开要害,救了苟良才一命。若是刚才一击直接击中他的脖颈,巨大的力道,可能会直接导致他的颈骨错位,从而失去战斗力。 虽然避开了要害,可刚才那势大力沉的一拳,依旧让苟良才难以承受。 栽倒在雪中的苟良才,只觉得脑袋昏沉沉的,周围星辰闪烁,蜂鸟啼鸣。 他的半边脑袋都失去了直觉,血水混着口水,从嘴中淌出,其中还夹杂着几颗带血的牙齿。 可即便是如此,苟良才的手,依旧死死的握着那柄马刀。 潜意识一直在提醒他,刀不能丢,那是他翻盘的唯一依仗。 那名蛮兵没有乘胜追击,他站在原地,居高临下的看着苟良才,就像一个猎人欣赏猎物垂死之前的挣扎那般。 周围的蛮兵纷纷欢呼起哄,用铁勒语为其庆祝呐喊。 “狗儿!啊!……” 苟姜氏连滚带爬的来到儿子身边,刚想查探苟良才的伤势,却被那名蛮兵一脚踹开老远。 “娘!” 苟良才怒不可遏,挣扎着想要起身,却由于眩晕未除,再次跌到。 那名蛮兵发现,眼前的小羊羔已经失去了战斗力,兴许是觉得无趣,便不再理会苟良才,径直走到苟姜氏身边,拖着她,便要前往不远处的山林之中。 这个褚地女人,掩藏在棉衣之下的洁白嫩滑的肌肤,让这家伙色心大起。 他是这场决斗的胜利者,这个女人理应属于他,所以他要继续刚才没来得及做的事情! “畜生!老子还没输呢!” 一个稚嫩,模糊的声音,从蛮兵背后响起。 他有些诧异的转过身去,发现,刚刚被自己打倒在地的小羊羔,此时竟然奇迹般的站了起来。 “放开我娘,你这个畜生,我们继续!” 苟良才用马刀支撑着身体,艰难的站在那里。 他的半张脸,已经肿的走形了,左眼,因为脸部肿胀,被挤压的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缝隙。 但一股比之刚刚更加凶狠的神光,却透过那道缝隙,激射向对面的蛮子。 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那名蛮兵,此时怕是已经被碎尸万段。 蛮兵丢开苟姜氏,看着苟良才,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微笑。 小羊羔的倔强,再次勾起了蛮兵的兴趣,精虫被压下,残忍的血液充斥全身。 蛮兵再次躬身压低身形,摆出了桑波的起手式。 对面的苟良才,也不甘示弱,横刀于胸前,准备与其拼死一搏。 他的脑袋依旧昏沉,横于胸前的马刀,都在微微颤抖。 这种状态之下,苟良才别说拼死击杀对方了,怕是连一次威胁对方的劈砍,都难以挥出。 然而他尽力了,比之那些跪地祈求活命的村民,苟良才这个只有十一岁的少年,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好汉。 虽然他拼死都未曾伤到敌人分毫,可至少他努力过,他敢于起身反抗! 那名蛮人的身体,再次开始无规则的晃动。苟良才知道,他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 他不再害怕,甚至有一点点期待。 来,他苟良才不是孬种,今日即便殒命于此,也是有尊严的战死,而不是像一只牲畜一般,被那些蛮人折磨而死! “来!” 苟良才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呐喊! 这一刻,这名只有十一岁的少年,已经化身成为一名不屈不挠的勇士。 然而就在此时,那名蛮兵却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啊~~~~~!” 苟良才一愣,努力睁大眼睛,向着蛮兵的方向望去。 然后,他发现,在那名蛮兵的背上,多了一个瘦弱的人影,那道人影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母亲,苟姜氏! 苟姜氏整个人如同八爪鱼一般,附着在那名蛮子的背上,一张小嘴,正狠狠的撕咬在蛮子的颈部之上。 那名蛮兵没想到,一个瘦弱的母羊,也能够爆发出这般恐怖的力量和勇气。 无论他如何挣扎,苟姜氏如同附骨之疽一般,就是不肯松口。 鲜血,顺着蛮兵的脖颈上的皮肤,缓缓而下。不仅仅是蛮子的鲜血,还有苟姜氏因为牙龈破裂而流出的血液。 剧烈的疼痛,让蛮兵凶性大发,他挥舞着沙包大的拳头,拼命的锤击在苟姜氏的脑袋上。 巨大的力道,打的苟姜氏直接翻起了白眼,可她的嘴,却依旧没能松开。 一拳,两拳,三拳…… 拳头重击头部的闷响,如同一次次鼓槌敲击战鼓一般。 每一次闷响之声,都如同一柄巨大的铁锤,敲击着苟良才的胸口。 他甚至清晰的看到,他的母亲,口鼻耳蜗之中,都开始向外渗出鲜血。 “娘!~~~~~~~” 突然的便故,终于让苟良才陷入了疯狂。他挥舞着马刀,如同疯狗一般冲向那名蛮兵。 只可惜,疯狂的幼兽,依旧是幼兽。 面对成年的野兽,幼兽的疯狂,亦是徒劳的。 刚刚冲到蛮兵近前的苟良才,来不及挥出马刀,便被人家一脚踹飞了出去。 踹飞苟良才,蛮兵的拳头依旧没有停下,继续锤击着苟姜氏的脑袋。 苟姜氏的脑袋,已经变得血肉模糊。 蛮子善骑射,经常在手上带着各种铁质或骨制的配饰,以便保护手指。 苟姜氏额头上的伤口,便是因此而起。 一连轰出了十几拳,就算是一头野牛,怕是也要被轰得绝命于此,何况是一个瘦削的妇人。 苟姜氏终于失去了力气,当蛮兵掰开她的上颚之时,在其脖子之上,还残留着苟姜氏数颗陷入其皮肉的牙齿。 女子体弱,为母则刚。 苟姜氏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自己的孩子,向世人诠释了这句话的真谛。 当苟良才再次艰难起身之时,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生命。 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从那名蛮兵背上滑落,瘫倒在雪地之中。 殷红得鲜血,顺着她额头的伤口,缓缓映红那片雪白。 丝丝雾气,在周围袅袅升起,那是母亲的温度,是她最后留在这世间的一点点气息。 苟良才就那般傻傻的看着,一动不动。 母亲的死,抽走了他所有的勇气与戾气。滔天的悲伤,压垮了他最后的倔强。 现实是残酷的。失去亲人的痛苦,没能让苟良才化悲痛为力量,而是将他的所有的一切全部击垮。 苟良才垮了…… 苟良才傻了…… 九十八章 天降奇兵 苟良才与东夷蛮兵的决斗,本就是一场注定会失败的斗争。 两者实力悬殊,甚至都没有任何可比性,哪怕苟良才手中,比对手多了一把马刀,依旧如此。 同时,苟良才的勇气,也没能感染那些被蛮兵吓破胆的褚地难民。 他们选择了无视,甚至本能的远离苟良才母子,生怕会因为他二人的行为,被东夷蛮子迁怒。 受伤的蛮兵,转身愤愤的踢开苟姜氏的尸体。 他觉得很倒霉,自己不仅失去了战利品,还被战利品给咬伤了。 捂着脖子上的伤口,蛮兵转头看向苟良才,眼神之中,满是怨恨。 这一切,全部要怪在眼前这个可恶羊羔子身上!杀了他,太便宜他了。要将其抽筋剥皮,碎尸万段! 就在受伤的蛮兵,考虑该如何折磨苟良才,才能让他消解心中积怨之时,他的表情,却永远的定格在了这一刻! 因为一支羽箭突兀出现,精准无比的钻入了他的眼眶之中。 受伤蛮兵的身体,被箭矢的惯性,带着向后跌到,重重的栽倒在雪地之中。 突如其来的便故,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愣。 没等蛮兵们反应过来,更加密集的箭矢,从四面八方飞射而出, 瞬间,至少有十数名来不及隐蔽的蛮兵,中箭身亡,二十几人,中箭受伤。 “敌袭!” 一名蛮兵领队,高声大喊,随即便想就地寻找掩体,躲避箭矢攻击。 只是他还是晚了一步,一支羽箭,直接射中他的颈部。锋锐的箭头,贯穿脖颈,从另一端钻出。 这名蛮兵领队的声音戛然而止,随即便满脸不甘的,栽入了雪中。 谷令君,看看手中的东夷长弓,又看看刚刚被射杀的蛮兵领队,无奈的摇了摇头。 是的,刚才那封喉一箭,不是谷令君的手笔,他射出的箭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哈哈,头儿!您弓箭的准头,可不咋地呀!” 庄老六一边张弓搭箭,寻找目标,一边还不忘调侃着谷令君糟糕的弓箭技巧。 对于庄老六的调侃,谷令君无言以对,只能选择无视。 他不善用弓,是事实,熟悉谷令君的人,都知道。 刚来到这个世界之时,谷令君觉得是自己对弓箭不熟悉,可日子久了,他却发现,无论他如何训练,射箭的准头,都难看的要命。 没办法,谷令君只能放弃了这项技能。他不得不承认,射箭,也是要讲究天赋的,不服不行。 的确,不是没个士兵,都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弓箭手,谷令君便不行。 发现蛮兵正在劫掠褚地百姓,作为大褚西北边军,他们自然不能视而不见。 只是,对方人数占优,且又有一名修行者坐镇,谷令君一方自然不能贸然出手。 敌明我暗,隐蔽偷袭,是突袭尖哨的拿手好戏。 利用箭矢,趁其不备,尽量多的消耗其有生力量,才是偷袭战的核心价值。 至于那名东夷族修行者,谷令君一方,不是也有修行者存在吗? 前几日阻击蛮兵的夜袭战中,谷令君亲手干掉过一名狼骑百夫长。 不得不承认,那人的实力,是强过谷令君的,要不是有尖哨配合,一对一,谷令君的胜算不大。 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事实便是如此。 谷令君与那名狼骑百夫长对战之时,他的修为,前一夜才进入炼体境。 两人的境界虽然相当,但是底蕴和经验,却差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就是差距,能够得胜,说是运气使然也不为过。 谷令君虽然险些殒命,但其收获,也是巨大的。 他的师父沈炼曾经说过,修行者想要快速提升修为,最大的捷径,便是战斗。 生死之间,人类所暴发出的潜力,是不可估量的,这是无数前辈大能,在死亡和鲜血中,获得的宝贵经验。 经历过与狼骑百夫长那场生死之战后,谷令君清晰发现,他对于周遭天地元气的把控,更加得心应手。 比如之前,他根本无法做到,完全隔绝自身与天地元气的联系,但如今,他却可以轻松办到。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敢于带队,深入敌军大营,烧毁东夷蛮兵的粮草。 “杀光那些蛮兵,我去拖住狼骑!” “诺!” 庄老六回应的同时,手里的弓箭,也丝毫不见停歇,箭矢,一直接着一支,如同连珠炮一般,被他射向空地上的蛮兵。 谷令君眼看偷袭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利用密林作为掩护,向着营地北方潜行而去。 他要去会一会那名狼骑! 对方的真实实力如何,谷令君还不清楚。但此人身上穿的,是狼骑百夫长样式的甲胄。 由此推断,对方至少是炼体境的修行者。 谷令君虽说也是炼体境,但他毕竟才刚刚进入这个境界不久,虽然经历前几日的生死之战后,实力有所提升,但他依旧不敢托大。 他的目的,并不是和对方硬抗,而是拖住对方。 修行者的战力对普通人而言,太过于强大,经过天地元气加持之后,各项身体机能,都远超普通人。 尤其是在这种地理环境复杂的战场上,修行者,完全可以凭借其强大的身体素质,以及变态的反应能力,穿梭于战场各处,将敌人一一袭杀! 谷令君同样是修行者。 以修行者克制修行者,是最有效的手段。 大褚军士的步战能力强过东夷蛮兵,何况,谷令君带领的这队人,可不是普通的大褚军卒。 他们是突袭尖哨,虽然没有配备尖哨的装备,战斗力方面有所削弱。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没带装备的尖哨,可不是快要瘦死的骆驼,最多,算是被拔了几颗牙齿的野兽。 没了尖牙,还有利爪,还有强壮的身体,还有丰富的战斗经验。 这些,足以让尖哨们,战胜两倍于己的东夷蛮兵了。 至于那名东夷修行者,打的赢,最好。若是打不赢,拖住,等待尖哨们解决那些普通蛮兵之后,围歼即可。 既然是要牵制对方,谷令君,便不需继续隐藏实力。 精力运转,周围的天地元气随之开始躁动、聚集。谷令君,整个人如同抽水机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天地元气。 有了天地元气的加持,谷令君奔跑的速度,骤然提升,如同鬼魅一般,贴地飞速向那名狼骑逼近。 谷令君如此行径,无异于在明火执仗的挑衅对方。 作为一名修行者,年轻的王庭荀贵,自然是选择应战。 乌兰巴尔思,冷峻帅气的脸上,闪过一抹残忍之意。缓缓起身,戴好头盔。 不远处的荒狼坐骑,似乎与之心意相通。 迅速来到主人身边,对着谷令君所在的方向,露出獠牙,喉咙发出威胁性的呜呜声。 乌兰巴尔思,轻轻抚摸狼头,然后,从其背上取下一柄巨大得长柄镰刀。虚空舞出一个完美的刀花,长柄重重的砸在了雪地上。 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乌兰巴尔思故意为之。 当他手中镰刀长柄落地之时,恰巧谷令君的身影,从林中一闪而出。 两人一狼,相视而立,场面极为诡异。 两人都没有立即出手,他们不约而同的开始打量起对方。 身前的狼骑,与谷令君之前击杀的那两人不同。他的身材不算高大,也就是中等个头,也没有巴鲁兄弟那般壮硕。 但是此人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却隐隐强于那两人。 由此推断,此人的实力,应当在巴鲁兄弟之上才是。 乌兰巴尔思打量了谷令君半晌,突然呵呵的笑出了声来。 隔着暗银色的金属头盔,他的声音显得很沉闷、很空洞,听着有些诡异。 “穿着我族甲胄的褚人修行者,看来你们是大鱼呢。” 九十九章 血虎 乌兰巴尔思,为人孤傲。作为海默聚居地首领的长子,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外甥,狼骑百夫长,炼体境修行者。 这些头衔,随便拿出一个,足以让其在荒原横行霸道。 放眼整个荒原各部族的同辈,能够与其比肩之人,不超十人。不论是身世背景或是实力,乌兰巴尔思,都有骄傲的本钱。 正如乌兰巴尔思的猜测,谷令君这队人,的确是大鱼,并且是刚刚烧掉他们东夷族大营粮草辎重的大鱼。 身为金帐王庭的荀贵,乌兰巴尔思,并不在此次攻打永山的序列之中。 按照腾格尔立格的计划,托木里率领的五万铁骑,既是奇兵,也是弃子。 他们的最终目标,是与三国联军里应外合,撕开齐国公顾远棠坐镇的永安防线。 腾格尔立格这一招,可谓是釜底抽薪的绝户计。 即便最终计划成功实现,托木里的五万铁骑,还能存活多少呢? 要知道,大褚王国,在永安郡防线集结了超过三十万的兵力,并且由兵马大元帅顾远棠亲自坐镇。 只要顾远棠能够顶住两面夹击的压力,再集结周围各郡的兵力,给拓木里来个关门打狗。 届时,托木里麾下五万铁骑的命运,可想而知。 对于腾格尔立格来说,托木里的五万铁骑,能否破开永安防线,其实并不重要。 只要托木里成功深入大褚腹地,便已达到了其的战略意义。 腾格尔立格的三十万大军,将在托木里得手的同时,全面进攻西山郡。 到时候,大褚王国腹背受敌,内部又有托木里这颗横冲直撞的毒刺,焉有不败之理。 至于乌兰巴尔思,他进入托木里军中,完全是这家伙自己的个人行为。 乌兰巴尔思,虽身为狼骑百夫长,但其所属编制,是狼骑大统领的直属卫队。他听说副统领大人,要领三千狼骑,征讨大褚,便利用身份之便,混入了其军中。 这家伙为了不被发现,进入大褚边境之前,一直以普通狼骑的身份,混在其中。 可惜,他毕竟身为修行者,最后还是被副统领发现了。 由于他身份特殊,战场上刀剑无眼,所以阿尔斯楞将其编入狩猎队,让他带人进山搜索褚地百姓。 乌兰巴尔思虽然心存怨念,但他却也不敢违抗阿尔斯楞的命令。 要知道,作为狼骑的副统领,阿尔斯楞的地位,比之乌兰巴尔斯的父亲,也不遑多让。 况且,他的实力摆在那里,东夷族以强者为尊,打不过人家,就得低头听命。 此次攻打永山,腾格尔立格也算下了血本,调派给了托木里三千精锐狼骑。 他们的作用,不仅仅是为了安抚托木里,同时也是为了督战。 至于这些狼骑,最后是否会在战场上消耗殆尽,其实腾格尔立格并不担心。 狼骑不同于普通的骑兵,他们的坐骑,是荒狼。 荒狼的生存能力很强,且可以在山地丛林间快速穿行,几乎不受地形束缚。 临出发前,腾格尔立格,给了阿尔斯楞一道密令。内容便是,一旦发现形势不对,他只需立即率领麾下狼骑,进入泰华山脉,撤回万古里。 至于时机的把控,那便需要阿尔斯楞自己掌握了。 将镜头拉回现场,两人一狼,依旧在对峙之中。 谷令君不敢贸然出手,倒不是惧怕对方的实力,一照面,对方便开始调动周遭的天地元气,引入体内,炼体境武者,已经锤实。 谷令君忌惮的是对方那套甲胄。 谷令君仔细研究过东夷狼骑的铠甲,其材质虽不如玄铁坚硬,却胜在相对轻便。 以一套相同部件齐全的玄甲为例。 全身由三千六百片玄铁片编制而成,由掩膊、胸甲、背甲、披膊,裙甲,臂甲,悍腰,裈甲,鹘尾,肩吞,腹吞,胸板,兜鍪十三个部位组成。总重量为三十五公斤。 而相同的一套狼骑甲胄,则重量只有二十八公斤。防御能力与玄甲相比,虽有所不及,却相差不远。 狼骑甲胄,虽不如玄甲重骑防御性能强大,却也不是样子货。 起码普通刀剑,便无法随心所欲的破开之。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永山,竟然也有修行者。” 乌兰巴尔思,没有立即出手,而是透过面甲缝隙,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对面的谷令君。 “前几日,我狼骑战死两名百夫长,应该也是你做的,对吗?” 乌兰巴尔思用的是褚语,并且是标准的大褚官话。可以断定,教授此人大褚语言的老师,必定出自皇都。 谷令君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盯着对方。既然乌兰巴尔思没有立即出手,谷令君也乐见其成。 他的目的,便是拖住对方,以免乌兰巴尔思,对正在作战的突袭尖哨,造成威胁。 发现谷令君不答话,乌兰巴尔思,也不气恼。 从周遭涌动的天地元气便能够判断,眼前的褚人修行者,实力不如他乌兰巴尔思。 所以,他并不急于杀死对方,若是能够将其收入麾下,自然又是大功一件。 至于那些正在激战中的铁勒部蛮兵,乌兰巴尔思根本不在意。 大家虽然同属东夷族,却不是出自同一部落,即便是死光了,又与他何干? 至于说,等这些化妆成为蛮兵的褚人,杀光那些铁勒部蛮兵之后,是否会对自己群起而攻之。 乌兰巴尔思更加不在意。 他可是强大的修行者,这些普通人,怎么可能会伤到他?何况,他的身上,还穿着金帐王庭的狼骑铠甲。 对于他身上这套狼骑战甲,乌兰巴尔思,有着绝对的信心。 身穿这套战甲,他乌兰巴尔思,便相当于有了金身境修者的防御能力。哪怕对方有一名修行者,那又如何? 无法破开他的铠甲,他乌兰巴尔思,就等于立足于不败之地。 至于前几日,巴鲁两兄弟战死永山城头,他认为,那是因为巴鲁两兄弟太过于自大,中了褚人的埋伏,被人围攻,力竭身亡的。 这里没有褚人的大军,他乌兰巴尔思,也不可能傻到,非要战斗到山穷水尽,还不遁走的程度。 何况,就凭眼前这些人,怎可能会让他高贵的乌兰巴尔思,陷入那般绝境? 眼见对方一直沉默,乌兰巴尔思也失去了继续与对方交流的兴趣。 他单手提着长柄镰刀,刀刃直指谷令君。 “褚人,念在你我同为修行者的份上,开战前,我允许你知道,是谁将收割你的生命。” “我的名字,叫做乌兰巴尔思。金帐王庭,海默领地未来的头领,尊贵的荒原血色猛虎!” 一百章 流技(上) 漫天浓烟滚滚,炽烈火焰熊熊。 东夷族大营中,一个个蛮兵们,被呛得掩鼻抹泪,咳嗽声此起彼伏。 无处不在的火焰,将蛮兵们的头发和眉毛,烤得枯焦。扑鼻的热浪,令人口唇焦躁,酷热难耐。 阵阵灼热气浪排山倒海,所有人,如同置身于无边的恐怖地狱,令人买骨悚然,心生绝望。 托木里站在远处,熊熊的火光,映射在其眼眸之中,忽明忽暗。炽烈的高温,却难以融化其脸上的冰冷。 此时的他,心里五味杂陈,已经分不清楚是愤怒,还是绝望。 这场大火,烧掉了他麾下五万铁骑所有的辎重粮草。 人的食物还好说,可以吃牛羊,可以劫掠褚地百姓,甚至可以吃那些褚人! 可战马呢?吃什么?也吃肉吗? 的确,传讯回部族,另调拨一批粮草过来,很容易。 但问题是,托木里麾下的勇士等得起,战马却等不起。等粮草运来,怕是得有一半以上的战马,都已经饿死了。 面对如此窘境,托木里也没了主意。 粮草辎重,乃行军打仗之根本,没了粮草,这场仗,也就意味着失败了。 可是他托木里能撤兵吗?他敢撤兵吗? 伟大的天可汗,将整个东夷族复兴的任务,交给了他。他托木里,怎么可以辜负这份荣耀和信任? 该怎么办? 托木里,将目光转向一旁的阿尔斯楞,却发现,对方同样也在盯着自己。 “副统领……” 托木里的声音有些沙哑,目光中,满是询问与祈求。 虽然很不愿意,但托木里不得不承认,他虽是大军名义上的统帅,但身边这位狼骑的副统领,才是真正可以做主之人。 作为狼骑的副统领,又是天可汗的近臣,阿尔斯楞,便是腾格尔立格的眼睛。 “右旗的阿里甫,应该快到了?” 阿尔斯楞语气平静,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 托木里闻言,点点头。 “没错,早上接到巫的传讯,他已经拿下了定西堡,最多再有两个时辰,便能与大军汇合。” 阿尔斯楞,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托木里心中焦急,再次追问。 “副统领,您倒是给我出个主意啊,耽误了可汗的计划,我们回去都不好交代!” 阿尔斯楞撇了一眼满脸绝望的托木里,语气冰冷的反问道: “你是大军统帅,怎么可以如此沉不住气呢?” 这句话,问的托木里老脸一红。但现在都火烧屁股了,他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 “请副统领大人明示!” 这个堂堂东夷族第三大部族的酋长,都用上了敬语!可想而知,他此时的心情,已经焦急到了何种的地步。 天可汗调拨给他三千狼骑,托木里本是非常欢喜的。 可当得知,这三千精锐狼骑,竟然是阿尔斯楞亲自带队,他的心里,便有些吃味了。 阿尔斯楞是何许人?狼骑副统领,腾格尔立格的近臣心腹。 将这样一个大人物,放到他托木里身边,这不是明摆着给他派了一个监军吗? 他托木里对天可汗,那是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他的衷心,绝对连天上的恒古女神,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派个监军督战,这不明摆着不信任他托木里吗? 但委屈归委屈,托木里却也不能抱怨。 好在,阿尔斯楞此人虽然孤傲,却也算好相与,来到先锋军之后,也从未有过,对托木里的策略指手画脚的情况。 如今火烧眉毛,他这个监军大人不管,自然也说不过去。 阿尔斯楞看了焦急万分的托木里良久,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 “阿里甫那里应该还有一些粮草,可以暂时维持几日。” 托木里闻言豁然开朗。 一场大火,烧掉了他所有的粮草,同时也烧坏了他的脑子。 的确,阿里甫一万大军所携带的粮草,是有限的,平均分配给五万铁骑,只能维持三至四天的时间。 但这已经足够了! 他给天可汗的承诺,是十五日之内攻破永山县。如今,时间已经过了三分之一。 只要孤注一掷,不计后果。他有信心,在三日之内,攻破永山县! 等拿下永山之后,何愁搜刮不到大军所需的粮草呢? “谢副统领大人!” 托木里双手抱胸,弯腰对阿尔斯楞虔诚致谢。 阿尔斯楞则却侧身躲开,并伸手扶住了托木里。 “酋长大人,您才是先锋军的统帅……” 被扶起的托木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阿尔斯楞不仅在关键时刻,点拨了托木里,并且还有意在维护他作为先锋军统帅的颜面。 就凭这份气度和胸怀,他托木里,打心眼里佩服人家。 …… 东夷族的勇士,都是驰骋荒原的优秀猎手,常年与荒原中的凶兽厮杀,让他们的攻击方式,多偏向于大开大合。 这点,从东夷各部喜欢使用的武器中,便有所体现。 宽刃弯月型马刀,长柄战斧,狼牙棒,以及狼骑专属的长柄战镰。 这些武器,都是靠蛮力,以及武器本身的重量来杀敌的。 哪怕是能够调动天地元气为己用的修行者,也是如此。 与中原各国,修行者多元化的武道传承不同,东夷族各部的修行者,除了迁徙至荒原的凤部之外,其他部落,修行者功法,多以强化肉体力量和防御能力为主。 巴鲁两兄弟如此,正在与谷令君对战的乌兰巴尔思,亦是如此。 全套狼骑甲胄,让乌兰巴尔思整个人看起来,如同一个臃肿的铁罐头一般。 他的身材并不高大,无法像巴鲁兄弟那般,给人一种铁塔的伟岸感。 瘦削的身体,穿戴那样一套臃肿的全身甲胄,看上去,多少有些滑稽。 可他手中挥舞的镰刀,却一点也不滑稽。 谷令君,此时正在丛林间飞速辗转腾挪。或者更加贴切一点,此时的他,正在疲于奔命。 一点也不夸张,乌兰巴尔思,只用了一招,便让谷令君彻底放弃了与其正面对抗的打算。 当乌兰巴尔思介绍完自己的名字之后,他便主动向谷令君发动了攻击。 他的招式很简单,没有丝毫花哨和技巧可言。并且,身上穿着一套臃肿厚实的铠甲,也极大限制了他的速度。 谷令君历来注重强化动态视觉和神经反应能力。 所以,乌兰巴尔思的攻击,在谷令君的眼中,无疑是在慢动作回放。他很轻易的便接住了对方的攻击。 可就是这一接,让谷令君手中的马刀,直接碎成了数段。 最恐怖的是,他整条胳膊的骨骼,都因为这看似普通的一击,差点粉碎性骨折。 谷令君敢肯定,造成这一切的,并不是因为对方的力量有多么恐怖,也不是因为对方那把镰刀,材质多么珍贵。 相反,那一击,力道并不大。 并且,对方手中那柄镰刀,材质上也只是稍微比普通蛮兵的马刀,强上半筹而已。 之所以能够击碎谷令君武器,且差点废掉他一条臂膀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方的镰刀上,附着着一股诡异的力量波动。 那股力量,如同粘稠的水银一般,通过镰刀,传导进入谷令君的马刀之中,再顺着马刀钻入谷令君的手臂之内。 要不是谷令君是个修行者,本能用天地元气抵消了那股诡异的力量,他的整条胳膊的骨骼,怕是也已经如同那柄马刀一般,断成了数段! 谷令君知道,这次是踢到铁板上了。 本想对方与自己一样,只是一名炼体境修者,再不济,自己也能与之周旋一番。 哪成想,对方所使用的招式,竟然如此诡异。 对于谷令君来说,眼前这名叫做乌兰巴尔思的年轻修者,简直就是一头披着刺猬外衣的鳄龟! 不仅攻防兼备,还自带反伤甲,是碰不得也打不得! 一百零一章 流技(中) 乌兰巴尔思很郁闷,眼前这个褚人修行者,太过滑溜,在与他交手一招之后,便一直东躲西藏,看样子,是不打算再次与他进行正面交锋了。 谷令君也是有苦难言,对方的攻击方式很诡异,近身缠斗,纯属找死。 好在,乌兰巴尔思的速度不快,谷令君只好采取游走袭扰的方式,暂时缠住对方。 不远处,空地上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暗处放箭的尖哨们,陆续挥刀加入战场,开始与蛮兵进行白刃战。 看进度,很快,便可将那些普通蛮兵清理干净。 谷令君要做的,就是拖住乌兰巴尔思,待到尖哨们战斗结束,带领褚地难民逃离这里,他便可以伺机脱身。 一直在持续上演猫追耗子的戏码,关键是谷令君这只耗子,还非常狡猾,根本无法抓住。 乌兰巴尔思逐渐失去了继续与其交手的兴趣,他转头看向不远处的战场,准备去那边,杀几个褚人军卒解解闷。 谷令君自然不能让他得逞,几个辗转腾挪,就进入了乌兰巴尔思的攻击范围之内。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乌兰巴尔斯自然不会放过,大臂一挥,手中镰刀带着呼啸的劲风,直取谷令君项上人头。 矮身躲过半空袭来的镰刀,谷令君双腿用力,身体飞速后撤,再次与乌兰巴尔思拉开距离。 乌兰巴尔思眼睁睁看着谷令君从容遁走,气的是咬牙切齿。 “喂喂,你好歹也是一名修行者,你师父若是知道你这般无耻,必定会气得废了你的修为,将你逐出师门!” 双方都暂时无法伤到对方,谷令君紧绷的神经,也稍微松弛了一些。 尤其是对方气急败家的语气,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战场不是角斗场,再者,就算是角斗场,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只要能够获得胜利,那便是正确的选择。 奥,人家躲开你的攻击,你就得说人家无耻?还什么‘好歹是修行者’…… 修行者咋了,修行者就得站着不动,伸长脖子让你砍吗?荒谬! “喂,你那是什么表情?” 乌兰巴尔思,看到谷令君一脸的不以为意,就气不打一处来。再次冲着谷令君大声吼叫! “修行者是这个世界上最骄傲的战士,英勇无畏,敢于直面所有挑战!” 通过刚才这家伙的几句话,谷令君断定,眼前这名叫做乌兰巴尔思的狼骑百夫长,完全就是一个涉世未深,且自负傲娇的天真贵族子弟。 他相信,这家伙绝对没有经历过世间险恶,一直活在他自己理想型的世界之中。 归根结底,就是被他们家的长辈,给保护的太好了。 面对这样一个人,谷令君生出了一个想法,他要试着套一套对方之前使用的那种武技的秘密,且成功率当在七成以上。 此人与大凤部的烈,虽然性格迥异,但两者之间却有着一个极为相似的地方,单纯! 想到这里,谷令君停下脚步,站在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看着乌兰巴尔思,呵呵一笑。 “你的速度不如我快,就说我无耻,难道你恃强凌弱,就不无耻吗?” 谷令君尽量学着三皇子的样子,轻佻中,带着些许玩世不恭;戏虐中,又夹杂着诸多不屑。 总之,就是表现的要多欠打,有多欠打就是了。 事实证明,谷令君的演技还算可以,从对方粗重的呼吸中,便能猜到,此时的乌兰巴尔思,已经处于暴发的边缘。 但不知为何,这家伙竟然奇迹般的没有动手。 只见那家伙的胸甲起起伏伏,应该是在试图平复情绪。透过对方面甲之上的缝隙,谷令君似乎看到了两团带着愤怒的烈焰,正在炽烈燃烧。 乌兰巴尔思紧紧盯着谷令君,声音微微颤抖。 “你我同为炼体境武者,我怎么恃强凌弱了!” “切~~~~~” 谷令君故意拖了一个长音,表情也变得更加不屑。 “首先,本人五日前,才刚刚进入炼体境。你呢?我猜,你怎的也得快要踏入金身境了。” “其次,你丫身上穿的是狼骑战甲,它的防御力多恐怖,不用我多说。你再看看我,我特么就一副胸甲!” “你看,我既打不过你,也打不动你!我躲一躲,还得被你骂无耻,你说你是不是特么无耻至极?” 谷令君这一串连珠炮式的语言攻击,差点将乌兰巴尔思给气出内伤,他恨不得冲上去一刀切了对方。 奈何,对方现在正在跟他讲道理。 在乌兰巴尔思的认知中,作为一名高傲的修行者,你的敌人既然要和你讲道理,那么便要以道理战胜对方,这才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勇士。 乌兰巴尔思从小便是天之骄子,在他的认知中,不管在什么方面,自己都不能输给别人,哪怕是现在这场已经快要发展成为泼妇骂街的‘理论’! 奈何,对方太能说,也太毒舌。 “我……” “你什么你!” 乌兰巴尔思刚想回嘴,却再次被谷令君打断。 谷令君越骂越起劲,此时的动作,也正在从撸胳膊挽袖子,升级成为双手叉腰,再往下,怕是要泼妇跳脚了! “你什么你!你什么你!” “铠甲你穿最好的,修为你是最高的,武器你用的都比老子好!老子就剩下速度比你快,你还得让老子不要跑!” “你个臭不要脸的,老子不跑了,站着让你砍行不行!啊?” “你还什么海默领地的未来头领!你爹和你师父,就教了你咋欺负人是不是?” “你他娘的,还大言不惭说老子无耻!依老子看,你他娘这个臭不要脸的,才是无耻至极!” 谷令君喷人的水平,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界,中学时期。 那时候,他经常在网上的论坛中,与陌生的网友对喷,虽然胜负各有千秋,却也练就了一副铁齿铜牙的本事。 乌兰巴尔思哪见过这般阵势,谷令君一套口吐莲花,直接他蒙在了原地。 回嘴?是不可能回嘴了,因为他现在已经气的浑身颤抖,双眼迷离了。 要不是因为他带着面甲,若是让人看到他此时面甲之下的那副表情,甚至都可能怀疑他,是不是要气血攻心,嗝屁着凉。 对了,气血攻心,在谷令君原来的世界里,有个医学名词,叫做脑溢血。 对于谷令君来说,反正也是拖延时间,这样也挺不错的。 虽然打不过,但是却能骂对方一个哑口无言,也可谓是痛快至极啊! 至于想要从对方口中套取修行情报的想法,从谷令君双手叉腰,开启泼妇骂街模式开始,就已经被他给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啥这那的,痛快就完了! 当然,骂归骂,爽归爽,谷令君自然也没有放松警惕。 毕竟这是战场,虽然从对方的行为上判断,这个叫乌兰巴尔斯的家伙,应该不会主动攻击自己。 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谷令君痛快骂街的同时,还是极为警惕对方的一举一动的。 没多久,谷令君惊奇的发现,对方竟然开始主动卸甲了! 一件件暗银色的铠甲,被乌兰巴尔思丢到了地上,动作很慢,却铿锵有力。 直至他将兜鍪和面甲摘下之后,谷令君差点没笑出声去。 这家伙的脸,竟然被憋成了青紫色。谷令君自然清楚,那不是因为对方面甲的透气性不好,而是这家伙的气性太大。 一个能够将自己生生给气的脸色发青的家伙,简直不要太离谱。 乌兰巴尔思,卸下了身上除去胸甲之外的所有甲胄部件。 然后,他双眼喷火,嘴巴微微张开,看样子是有话要说,但是由于太过激动,舌头和喉结竟然有些不听使唤。 看他那一脸便秘的表情,谷令君这次是彻底憋不住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够被气到连话都说不出的地步。 “哈哈哈哈!” 谷令君这是在得意的笑,开怀的笑。 他的笑,是那般轰轰烈烈、肆无忌惮。 他的笑,让乌兰巴尔思的脸色更加青紫,嘴唇和牙齿都在同时打颤。 良久,一个沙哑如破风箱般的难听声音,终于从乌兰巴尔思的喉咙中传出。 “闭嘴!~~~~~~” 一百零二章 流技(下) “现在,你我皆只剩一副胸甲,如何?别再说我欺负你!” 乌兰巴尔思,手中镰刀遥指谷令君,极力压制着自身的怒意,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谷令君没想到,对方竟然,为了所谓的公平,能够做到这般地步。 他是幸运的。遇到过的敌对阵营的修行者,几乎全部都是脑子不太正常的家伙。 比如那个,不愿对普通人出手的烈。 像烈和乌兰巴尔思这些人,根本就不适合呆在军中,快意恩仇的江湖,才更适合他们。 其实,就算在江湖之中,这类人依旧不容易存活。因为,江湖从来都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乌兰巴尔思虽已卸去甲胄,但谷令君觉得还不够。 指着乌兰巴尔思手中的镰刀,谷令君眉毛轻挑,故意摆出一副不屑之意。 “你这柄镰刀呢?你既然都打算与我公平对决了,为何还要利用如此神兵利器?” 乌兰巴尔思闻言,冷哼一声,镰刀长柄重重砸在地上。 “这把镰刀,只是普通的武器,不是什么神兵利器!” 谷令君当然知道,乌兰巴尔思的镰刀,只是一柄材质优良的普通武器,甚至工艺与突袭尖哨的专用佩刀相比,都有所不如。 作为一名穿越者,谷令君又是一个狂热的武器爱好者,对于武器材质的了解,他绝对堪称大师级别。 但他会承认吗?当然不能! 谷令君还得以此为借口,借机套出对方所使用的武技。 “你这个虚伪的骗子!” 谷令君此时,如同一个遇到渣男的怨女,紧紧盯着乌兰巴尔思,大声质问。 “一击,便可使我手中武器破碎,你说那只是一柄普通的兵刃!?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打碎你的兵刃,和我的镰刀没关系,那是因为……” 谷令君内心窃喜,对方上钩了。可乌兰巴尔思话刚说到一半,却忽然戛然而止。 眼看即将到手的情报付之东流,谷令君多少有些小失落。 心想,看来这家伙还没傻到他认为的那种程度,竟然识破了谷令君的伎俩。 老实说,这般拙劣的演技,被人识破实属正常。 但谷令君却也想多了,乌兰巴尔思是何许人也,谷令君的演技虽然拙劣,却也并未被他识破。 止住话茬,纯属是因为他接下来的话,属于他们家族的核心机密,自然不能与外人道哉。 此时的乌兰巴尔思,纠结至极!英俊的小脸憋得通红。 解释,将会泄露家族的核心机密;不解释,他如何让对方相信自己? 谷令君眼看套取情报无望,也只能选择放弃。当然,放弃归放弃,嘴上自然不能轻易放过对方。 “你看你那一脸的便秘像,咋不说了?算了,算了,你也不用跟我解释,解释就是掩饰,老子就当你手中的是普通兵刃。” “来,骗子,来用你那所谓的普通兵刃,过来杀我!” 谷令君还一脸委屈,大有受尽屈辱之后,准备慷慨赴死的架势。 可这副作态,看在乌兰巴尔思的眼里,简直就如同,给他吃了一只苍蝇一般恶心。 他海默领地的少主,从小到大,何时遭受过如此羞辱。 可偏偏,对方的话,又让乌兰巴尔斯觉得句句在理,挑不出任何毛病。 傲娇,偏执的性格,让他原本并不发达的智商,彻底变成了负数。 乌兰巴尔思整个人突然暴起,周遭天地元气也随之躁动、翻涌。 这突然起来的变故,将谷令君吓了一跳,他本能双腿用力,向后掠出足足两仗之远。 对方现在身上只有一件胸甲,速度必定有所提升,谷令君可不敢托大,必须和他保持一个绝对的安全距离。 至于对方为什么会突然暴起发动攻击? 这不是很正常吗? 那家伙,被他连骂带损了这么长时间,泥菩萨还有三份土性呢,何况是个人呢? 但当谷令君站定身形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判断失误了。 对方刚才暴起出手没错,可目标并不是他谷令君,而是一颗巨大的松树! 没有巨响,没有烟尘四起,没有传说中的那般毁天灭地的声势,就如木锤敲击墙面一般。 镰刀与树干接触的瞬间,只是发出了‘咚’得一声轻响。 正当谷令君纳闷之时,被乌兰巴尔思击中的那颗劲松,粗壮的树干,竟然开始剧烈颤抖。 很突兀,很诡异,一颗需要两人合抱的大树,竟然如同触电之人一般,剧烈颤抖。 突然,密集的‘咔嚓’声此起彼伏,一道道裂缝,出现在劲松树干之外的树皮上。 裂缝急速蔓,快速覆盖大半树干,直至千疮百孔,再也无法支撑整颗松树的重量。 随着“嘭”得一声沉闷的爆裂声响起,海量木屑冲破树皮,四散开来,整条树干,化为齑粉。 没有树干的支撑,剩余半截松树,瞬间倾倒,重重的砸在地面上,扬起无数雪花与泥土。 乌兰巴尔思早就提前跳开了原地,此时的他,手持镰刀,满脸孤傲。 “看到了吗?崩碎你兵刃的,不是我手中的镰刀,而是我!” 谷令君早就猜到,对方能够使用一种强悍的技巧,并且他自己还挨过一下。 可即便如此,当他再一次见识到此技巧的威力之后,依旧被震惊的合不拢嘴。 “怎么做到的?” 谷令君盯着那颗树干崩碎的劲松,不禁有些背脊发凉。 这家伙刚才必定没出全力,否则,他现在哪里还可以这般好好的站在这里。 那颗劲松的树干,直径至少有一米出头,就算他谷令君是修行者,血肉之躯,肯定不如木头硬。 “你今日必死,看在你是修行者的份上,我让你做个明白鬼。” 乌兰巴尔思满脸骄傲与得意,脑袋仰起,接近四十五度角,谷令君甚至都可以清晰的看到,对方那一根根,粗壮黝黑的鼻毛!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废了这么多的口舌,眼前这个东夷族荀贵,终于上钩了。 谷令君脸上,虽然依旧是一副,快要惊掉下巴的失态像,但暗地里,那两只小耳朵,却已经竖得笔直。 “混蛋,别再说我欺负你,我手中的镰刀,只是普通兵刃。” “能够将你马刀击碎,那是因为我家族的秘技,此技名为:流技!” 流技,海默部族头人家族的家传秘法。如何修炼,乌兰巴尔斯自然不会傻到说出去。 但经过介绍,谷令君对此,也算大体上有了一个了解。 修行者,可利用天地元气,淬炼自身肉体。 这是最常见的修炼法门,只要能够开悟,便可掌握此道。 至于说主要淬炼的方向,这便大相径庭了,全看修行者习惯如何战斗。 比如巴鲁兄弟,他们利用天地元气,强化的便是骨骼和肌肉,所以两人体力惊人,连同体型也因常年被天地元气滋养,异于常人。 然而,有这么一部分修行者,他们认为,天地元气如此神妙,只是用于淬炼身体,太过暴殄天物。 所以,这一部分人,便不再拘泥于传统的修炼法门,开始另辟蹊径。 很快,便有人发现,只要找到某种规则和运行路径,无形无色的天地元气,便可幻化出各种有型有质之物。 比如火、水、雷、电、风等等,只有想不到,却无天地元气无法幻化之物。 于是,一个个修行流派,便从此诞生。如精通于操纵火焰的凤部风家。 海默的流技,便是其先祖,在钻研、寻找天地元气的运行规则之时,无意间,创造而出的一种特殊的攻击技巧。 其原理,是将引导天地元气入体,附着在身体和武器表面,然后以特定的法门,让这些天地元气,产生不规则小幅度剧烈震动。 再与敌人战斗的一瞬间,将这股震动的天地元气,传导入敌人体内,可瞬间破坏对方的内部构造。 乌兰巴尔思所使用的这种名为流技的武技,让谷令君想到了前世,他看过的一部知名动漫中的一种技能。 流樱霸气! 一百零三章 不讲武德 海默家族的流技,原理其实非常简单,算不上什么高深的功法,但其威力,绝对不可小觑。 谷令君的师父沈炼,是个甩手掌柜,自认为教授给徒弟的,是自己毕生最强大的一招之后,徒弟便可平步青云,从此天下无敌。 殊不知,他的行为,是实打实的误人子弟。 神通,是所有武道修者,梦寐以求的境界,哪怕是只能够习得一种神通,也足以在修行界傲视群雄。 可再好的东西,也需要消化不是? 谷令君在修行之路上,最多只能算个刚刚学会蹒跚行走的稚童,沈炼那名为‘无’的神通,对于他而言,简直就是将一枚核弹,交到了一个婴儿手中。 他会用吗? 答案显而易见。 如今,终于有机会,接触一些实用的修行技巧,谷令君自然乐见其成。 于是,在阙客山,便出现了一副极为诡异的画面。 空地上,两伙蛮兵装扮的壮汉,正在奋力厮杀,一地的褚地难民,战战兢兢的跪在角落里,生怕波及自身。 而不远处的密林中,谷令君一脸虔诚,竖起耳朵聆听某位年轻先生的教诲,而这位年轻的先生,不久前,还在想着如何将他的学生给碎尸万段。 果真是,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 乌兰巴尔思讲解的很认真,谷令君,听得也很认真。 如何调动天地元气,对于每一名修行者来说,就如吃饭拉屎一般,是本能反应。 但如何找到使其变化的规律,那就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了。 比如海默家族的流技,虽然只是控制天地元气,使其产生高频震动而已。但说起来很简单,真正想要做到,却也并非容易之事。 高频震动之中的天地元气,是一柄双刃剑,找不到特殊的操控法门,那伤到的便不止是敌人了。 至于具体该如何控制,乌兰巴尔思自然是不会说的,他还没有白痴到那种将自己家族的独家秘法,随意教授给外人的地步。 虽然,他已经说的够多了。 不过分的讲,乌兰巴尔思已经为谷令君,打开了一扇全新的修行之门。 多年以后,当谷令君站在修行界顶峰之时,他依旧对多年前,那个在阙客山的密林中,教授自己修行的东夷族荀贵少年,念念不忘。 “怪不得刚才,我的骨头都差点碎掉,原来是震动啊!” 谷令君,蹲在地上,满脸虔诚。 如果此时他的手中有纸和笔,那必定会将刚才乌兰巴尔思的话,一字不落的记录在案。 “那如何做到让震动的天地元气,不伤到自己呢?” 谷令君很好奇,他深知,这才是流技这门功法的核心之处。 谷令君虔诚求学的态度,让乌兰巴尔思很受用,这让他找到了一种,为人师表的快感。 当听到谷令君的提问之时,满脸傲娇的乌兰巴尔思,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 “那自然是将天地元气,附着在身体……” 说到一半,乌兰巴尔思突然意识到了不对,生生的止住了话茬。 “舅舅说的没错,你们褚人,果然都是奸猾诡诈的小人!” 乌兰巴尔思脸上的傲娇消失不见,愤怒之意溢于言表。 他终于发现自己被骗了,眼前这个可恶的褚人修行者,差点从他嘴里,套出海默家族的不传之秘。 “哎~~~” 谷令君长长叹息一声,满脸遗憾的站起身来。 “哥们儿,你咋反应过来了呢?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点了,真可惜……” 乌兰巴尔思手中镰刀横与身前,对着谷令君,跳脚大骂: “混蛋,我砍下你的脑袋,将你的脑袋,做成尿壶!” 对于气急败坏的乌兰巴尔思的威胁,谷令君丝毫不以为意。 没错,对方很强,哪怕他卸去狼骑战甲,谷令君依旧不是对手,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卸去甲胄的乌兰巴尔思,已经再无法对谷令君造成任何威胁了。 因为,难民营的战斗,已经结束,而胜利者,是突袭尖哨! 就在乌兰巴尔思,给谷令君讲学之时,徐广和庄老六,带着麾下军卒,包围了这里。 徐广甚至将那套乌兰巴尔思卸下的狼骑战甲,都给偷偷收走了。 “哥们儿,今日,我的脑袋,你可能砍不掉了。” 谷令君表情玩味,对着乌兰巴尔思努了努嘴,示意他看看周围。 乌兰巴尔思顺着谷令君的目光方向望去,惊骇的发现,他周围的树林之中,数十张弓箭,正在对准着自己。 而在那名奸猾的褚人修行者身后,一个化妆成蛮兵的汉子,手里提着的,是他之前卸下的狼骑战甲。 直至此时,乌兰巴尔思,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失去了战甲作为依仗,周围的弓箭手,足以让他变成一只刺猬。 他只是一名炼体境的修者,根本无法在密集的箭矢攻击之下,逃出生天。 乌兰巴尔思全身都在微微颤抖,那一支支对准他的箭矢,如同一道道催命符一般,在刺激着他的神经。 乌兰巴尔思,第一次体验到死亡的威胁。 作为海默的少主,天可汗的外甥,乌兰巴尔思从小便娇生惯养。 尤其是开悟成为修行者之后,依靠自家传承秘技,他更是有了老子天下无敌的错觉。 可当真正抛开所有的一切,让这个东夷族的年轻荀贵,直面死亡之时。 他才发现,他只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被自家大人保护太过的傻孩子。 乌兰巴尔思根本没有面对死亡的勇气! “喂,褚人,你不是说要和我公平决斗吗?为何现在还要这般不讲信誉?” 乌兰巴尔思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但是他颤抖的话音,却出卖了他。 谷令君没搭理他,对方此时,已经是一个失去了临战之心的瓮中之鳖,没必要再与其多费口舌。 谷令君对不远处的庄老六招了招手,那家伙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啥事,头儿?” “战况如何?” 谷令君此时最关心的是战果。他不想自己人受伤,也不想有蛮兵跑掉。 “九十个蛮子,都解决干净了,咱们的人,重伤两个,轻伤五个。” 听到没人战死,谷令君暗暗松了口气,尖哨出任务,通常会携带优质金疮药,只要不是致命伤,保住命,问题不大。 “这家伙咋办?” 庄老六,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正在瑟瑟发抖的狼骑百夫长。 在他的认知中,修行者,都应该是英勇无畏,不惧生死的猛士。比如前几日那两名生猛的狼骑,便是如此。 可眼前这名修行者的表现,让庄老六大跌眼镜。 “留口气就行,这家伙很危险,不要近身接触!” 谷令君不打算杀乌兰巴尔思。 这家伙使用的功法,谷令君很感兴趣,留着他的性命,回去再慢慢研究。 “好咧!” 庄老六应了一声,随即转身,对周围尖哨下达了命令。 “所有人,目标敌人四肢,自由攻击!” 随着庄老六粗狂的嗓音落下,一声声凄厉的惨嚎,响彻在阙客山上的密林之中,惊走了周围一片飞禽走兽。 当乌兰巴尔思,再次出现在谷令君面前之时,已经变成了一只浑身插满箭矢的刺猬。 嘴巴被一块破布堵住,躺在一副自制担架上,满脸的绝望与惊恐。 可谓是凄惨至极。 没人会去同情他。 之前,他活吃人肉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如今的惨状,也是他罪有应得。 突袭尖哨们的箭法,还是非常犀利的,既让乌兰巴尔思失去了活动能力,又精准的避开了要害。 哪怕是修行者,受了这么重的伤,也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或许有人会说,谷令君不讲武德,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但战争本就是如此,为了战胜敌人,就必须做到无所不用其极! 一百零四章 爱才之心 阙客山上的这场遭遇战,最终以谷令君一方胜出而终结。 虽然,为此有两名突袭尖哨,付出了终身残疾的代价,但战果,却依旧丰厚。 击杀东夷蛮兵九十人,俘虏狼骑百夫长一人,并且此人的身份,貌似很不简单的样子。 最重要的是,他们拯救了两百八十三个,落难的褚地百姓。 蛮兵被剿灭,难民营中的百姓紧绷的心弦,终于得以松懈。 劫后余生,没有让他们脸上露出喜悦,更多的则是失去亲人的悲伤,以及对今后生活的迷茫。 战争是残酷的,尤其是对于交战双方的百姓而言。 这场战争仅刚刚持续了五天,便让白石村人,祖祖辈辈数百年建立起来的家园,毁于一旦。 像这样的村子,还有很多,阙客山上,来不及逃入县城的褚地百姓,至少两万余。 不管哪一方获得胜利,这些百姓赖以生存的家园,都没了。 苟良才抱着苟姜氏的尸体,眼神呆滞。母亲的死,彻底击垮了这名勇敢的少年。 逃入深山之中,每日爬冰卧雪、食不果腹,很难,很苦。 但,无论多么艰苦的条件,苟良才从来没有抱怨过一个字。相反,在他稚嫩的脸上,总是会出现如春日般温暖的笑容。 不仅如此,苟良才还经常开导那些,因为失去家园而变得郁郁寡欢的乡亲。 蛮兵来了,烧了他们的房子,抢走了他们来不及带走的财帛、粮食、牲畜。大家便觉得天塌了,地陷了,生活从此便没了盼头。 但苟良才却不这般认为。 他的先生,经常告诉他一句话,人与田地,才是根本。 蛮兵能够掠走牲畜,粮食,财帛,但却无法掠走土地。 人只要还活着,土地只要还在那里,他们白石村,便依旧还在。 苟良才乐观,且积极向上的精神,的确影响了很多人,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这个充满活力的小家伙,还只是一个年仅十一岁的稚童。 连苟良才自己,应该也都忘记了。 直至他,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死在了自己面前。 孩子就是孩子,哪怕从小便识文断字,哪怕他,从小便接受父亲系统的军事化训练。 不要指望一个孩子,能够有多大的承受能力。 这不是在写小说、拍影视剧。 有亲人陪伴的苟良才,或许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且积极向上的少年。 可一旦失去了亲人,他只是一个,被悲伤和恐惧击垮了的可怜虫罢了。 救治伤员,打扫战场,统计难民人数,掩埋同胞尸体。徐广很忙,这些琐事,非常耗费时间,但此时,他们最缺的便是时间。 蛮人在阙客山上,到底有多少队人马,他们不得而知,但绝对不会少。 还有,按照谷令君的意思,需要派一小队人,护送这些褚地难民和伤员回永山县。谷令君,则带着剩余的人,继续设法接应定西堡梁术所部。 谷将军认为,胡元桥已经蛮兵占领,梁术的人,想要撤回永山县,只有翻越阙客山,这一条路。 此外,山上必定还有许多褚地难民,作为大褚军士,不能见死不救。 对于谷将军的做法,徐广不敢苟同。 在他看来,谷令君作为一军主将,亲自带队,化妆渗透,以身犯险,本就不应该。 好在,过程虽然惊险,却并无人员伤亡。 如今,任务已经完成,你谷令君,应当马上撤回永山,指挥守城战斗。而不是,继续留在城外冒险。 “将军,属下不得不再次提醒您,您虽只是参将,却是永山卫实际意义上的统领,伯爷的军令,是要我们固守永山!” 徐广很无奈,按说,自己作为三皇子派驻永山的眼线,眼前这个三爷党,怎么也要给自己几分薄面。 可事实上,对方行事简直就是我行我素,别说他了,那是连三殿下的面子,都不给呀! 有能力之人,通常都恃才傲物,这个说法,徐广很赞同。可你谷令君也不能骄纵太过啊! “徐校尉,你说这话不对,我只是一个参将,宋大人,才是统领永山卫的主官。” “将军,属下……” “臭小子,你要干什么!把刀放下!” 就在徐广努力与谷令君,据理力争之时,庄老六充满愤怒的大吼,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寻着声音望去,只见,庄老六一脸的怒不可遏,正在与一名持刀稚童对峙。 “把刀放下!否则别怪老子不客气!” “老六!” 庄老六刚打算出手夺刀,却忽闻身后传来自家将军的声音,赶紧停止动作,转身对谷令君行了一个军礼。 “头儿!” “怎么回事?你都多大人了,还能跟个孩子一般见识?” 面对谷令君的责备,庄老六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 “头儿,这可不是普通小孩儿!这小家伙,刚才,可是敢跟一个蛮子,正面硬钢的!您看他握刀那姿势,一看就接受过正规的训练。” 战斗开始之前,谷令君的注意力,一直在那名被俘虏的东夷族修行者身上,所以对难民营前面空地上,发生的那场决斗,并不知晓。 得知,一名稚童,便敢于硬钢蛮兵武士,谷令君也忍不住上下打量起这个小家伙。 他惊奇的发现,这个小家伙,虽然年幼,但临战对敌的动作,俨然就是一副老卒的架势。 “老六,何故与他发生冲突?” 谷令君转头望向庄老六。 “头儿,属下想要帮助他下葬母亲,他却不同意,说,要么带着遗体走,要么火化后带着骨灰走,他家里有祖坟,不能让他母亲遗骸埋在荒山野岭之中。” 谷令君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为何了。 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是一个孝子,难得。 倒不是庄老六故意刁难小家伙,着实是现在条件不允许。 谷令君麾下这一队人,虽然都是千里挑一的突袭尖哨,可想要带着近三百的难民撤回永山,已经是殊为不易,何况队伍之中,还有几个重伤员。 若是同意小家伙,带上他娘亲的遗体,根本就不现实。 毕竟,一旦带上了小家伙娘亲的遗体,势必就要带上其他人的遗体。 至于说火化,那便更不可能。 火化尸体,就会腾起滚滚浓烟,这里是战场,周围强敌环伺,山林中也是危机四伏,火化尸体,无异于将他们的位置,暴露给了蛮子! 小家伙,敢与蛮兵决斗,视为大勇。 为了不让母亲埋尸荒野,他与人持刀对峙,视为大孝。 就凭这两点,这个小家伙,就要比那些被蛮子吓破胆的褚地难民们,强上百倍千倍! “你叫什么名字?” 谷令君最敬佩的便是忠孝之人,不由得对眼前这个小家伙,起了爱才之心。 可人家却不领情。 “要你管!休想动我娘亲!” “放肆!臭小子,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庄老六上前一步,便要直接暴起夺刀,却被谷令君抬手制止了。 “老六,你去忙你的,这里不用你管。” “诺!” 虽然很不情愿,但自家头儿的命令,庄老六也只能选择服从。 打发走了庄老六,谷令君蹲下身,让对方尽量与自己保持平视。 “小家伙,打个商量,先将你娘亲入土为安,等仗打完了,我保证将她的遗体迁回你家祖坟之中如何?” “凭什么信你?” 苟良才虽然因其母亲新丧悲愤过度,但他也知道,凭他自己,根本无法带走母亲的遗体。 至于说火化,那完全是气话,自从进山躲避战乱以来,整个难民营的所有人,都知道,生火,等于送死! 现在有人给他出了主意,答应他,日后会妥善安排母亲的后事,他自认心生感激。 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你叫什么名字?” “苟良才!” “你家中有人从军?” “嗯,我阿爷,他是永山守备三营的伍长。喂,你以后真的会将我娘亲的遗体,带回去吗?” “我保证!” “你叫什么名字?” “谷令君!” 一百零五章 皆为弃子(上) 泽天城,寰宇殿。 袁景煜手里拿着今日鹰楼的秘奏,脸上满是欣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好词!能得此子,是老三的福气……” 几日以来,成武帝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意。 自得知五万东夷铁骑,攻打万安郡永山县以来,成武帝袁景煜,便住进了寰宇殿之中,一步未曾离开。 伏舍、鹰楼以及军部的奏折,一日三报,却没什么利好消息。 大太监郭帆,看自家主子,每日眉头紧锁,吃不好、睡不香,那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好容易,见到陛下脸上,终于有了笑模样,郭帆顺势,赶紧奉上早就预备下的滋补参汤。 “陛下,这是有好消息传回来啦?” 袁景煜接过参汤喝了一口,温热的汤汁,顺着喉咙流入胸腹,瞬间驱散了周围的寒气。 长长的舒了口气,成武帝表情享受,缓缓靠在了榻上。 郭帆赶紧凑过来,为其疏松筋骨。 “老三手下的那个参将,写了一首词,不错。” “陛下是觉得此子当用?” 郭帆,作为袁景煜的伴当,跟在成武帝身边,已经有五十年有余。 毫不夸张的说,他完全就是袁景煜肚子里的蛔虫,岂能看不出,陛下起了爱才之心。 袁景煜没有答话,喝了两口参汤,继续靠在榻上闭目养神。 陛下不接话,郭帆自然也就不再多言。成武帝虽然并非独断专行之人,但也不喜欢别人替他拿主意。 就在此时,殿外传来侍卫通传。 “兵部尚书历天蚺请求觐见~~~~” 袁景煜坐直身子,将手中的汤碗交给郭帆,脸上的疲惫,瞬间一扫而空。 “传!” 不多时,一身紫色官服的历天蚺,快步走进寰宇殿中,行跪拜大礼。 “臣历天蚺,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广域,不必多礼,可是东夷又有异动?” 历天蚺,谢礼,起身回禀。 “陛下,西北都护府飞鹰急奏,东夷金帐王庭,三十万大军已经离开赐索草原。” 袁景煜接过郭帆递来的奏报,却并未打开,而是直接丢在了桌案上。 “那五万骑兵的意图已经暴露,腾格尔立格,这是要明火执仗了!” “陛下圣明!” 历天蚺对袁景煜拱手一礼,继续道: “东夷各部狼子野心,所图巨大!攻打永山的五万骑兵,应只是腾格尔立格的幌子,其所图,必是我大褚西山郡!” 袁景煜闻言反问道: “腾格尔立格,觊觎我西北之地已久,但广域为何断定,他会攻打西山呢?” “陛下请看……” 历天蚺快步行至寰宇沙盘之前,脱下靴子,小心进入沙盘之中。 “陛下,东夷军队,以骑兵为主。” “我大褚与东夷接壤的三郡之中,泰安郡,地处泰华山脉腹地,山路崎岖,城池多依山而建,地势易守难攻,不易于骑兵作战。” “万安郡大部,虽地势平坦,却与凤部领地接驳,凤部虽是前朝余孽,但也不会与蛮夷为伍,否则也不会集结二十万大军,在赐索草原,与金帐王庭对峙。” “东夷若想染指我大褚,只此一路,西山郡!” 袁景煜闻言不置可否。 其实,战事进行到此时,对方的意图,已经非常明了。 铁勒部五万骑兵为先锋,不管这五万人大军的最终目的到底如何?是否能够达成最终的军事目标。 这五万兵马,都可以拖住,万安和泰安两郡之地的守军。 何况,此时大褚王国东南战事正盛,根本无法分出多余的兵力,来驰援西北。 此外,万安郡之外的凤部领地,可是还有其二十万大军在虎视眈眈。 历天蚺猜的没错,凤部的确不会与金帐王庭同流合污,甚至都不愿让其大军借道凤部,攻打大褚。 但凤部掌权人风家,与大褚皇室袁家,可是有数百年的世仇。 谁又敢保证,凤部不会趁人之危,趁机攻打大褚呢? “广域可有退敌良策?” 袁景煜听完历天蚺的分析,沉吟片刻,沉声寻问? “臣确有一策!” 历天蚺对成武帝躬身一礼。 “可令西北都护府,征调固赛、襄城两郡兵丁,驰援西山。再加西北都护府三万兵马,西山郡守备兵力,便可凑足八万,坚守足以。” “引铁勒部五万兵马,入源河!” “在此之前,征调源河所有船只,改造为战船,调拨给泰安郡守军,在漓江之上临时组成水军,与万安郡守军策应,将这五万人,围而歼之!” 历天蚺不愧为兵部尚书。他提出的应对之策,的确非常实用。 源河县,本就是托木里此行的目标之一,但其攻打源河县的最终目的,便是想要夺取源河渡口之上的船只,载大军东去。 历天蚺的计策,对于托木里来说,可谓是釜底抽薪。 此外,源河县,是依江而建,两面环水,两面环山,城墙低矮,又建于山脚之下,防御能力相当于无。 县城之内,支流纵横,水道交错,也不利于骑兵作战。 只要在托木里的大军进入源河之前,事先在山中埋伏一支兵马,便等于将这五万东夷骑兵,彻底困死在了源河之内。 城外有褚人军卒依山而守,把守各个通关要道。 漓江之上,又有褚人战船虎视眈眈。 再加上,托木里大军进入源河之前,县城里必定已经是人去城空,坚壁清野。 届时,除非托木里,给他的五万大军插上翅膀,否则他便是瓮中之鳖,擎等着活活而死! 历天蚺的计划非常周密,若是能够成功实施,势必能将铁勒部的五万先锋,一网打尽。 失去了这五万骑兵的掣肘,大褚便可从容调派军队,支援西山郡。 届时,腾格尔立格整个伐褚计划,也将付之东流。 袁景煜听完历天蚺的计划,并未立即表态,而是起身走到了寰宇沙盘之外。 “广域,若依你之策,永山卫的军卒,还有永山,源河两县沿途百姓,该当如何?” 历天蚺闻言,快步走出沙盘,跪伏在地。 “臣万死,请陛下恕罪!” 嘴里虽说着万死之言,但历天蚺的脸上,却是一副不卑不亢、理所应当。 “陛下,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想要国家长盛不衰,牺牲在所难免!” 袁景煜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盯着历天蚺,眼眸深邃,脸上无悲无喜,让人难以琢磨。 历天蚺一头磕在地上,拔高声音。 “陛下,臣愿以兵部之名,实施此计!时间紧迫,请陛下尽早决断!” 是的,时间紧迫,容不得耽误。一旦永山县失守,历天蚺的计划,便再无实施可能。 可一旦下令实施此策,就是将永山卫守军,和整个永山县,以及半个源河县百姓的生命,拱手送给了东夷蛮子。 那可是近十万生灵啊!将来史书上,该如何写这一笔呢? 历天蚺深知陛下顾虑之所在,所以他才会说,以兵部之名。 说白了,就是自愿替袁景煜,背上不顾百姓死活的骂名! 对于袁景煜而言,历天蚺是忠臣,大大的忠臣。 可对于永山、源河的守军和百姓而言,历天蚺是恶人,大大的恶人! 他的计划一旦实施,驰援永山的兵马,将会立即改道源河。 整个永山县,数万百姓,数千守军,将皆成为弃子!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往往上位者的成功,伴随着的,却是生灵涂炭。 腾格尔立格如此,袁景煜如此,历天蚺亦如此。 这些掌握着一国政权的上位者们,又有谁,会真正在意那些,活在社会底层百姓们的生命呢? 一百零六章 皆为弃子(下) 围歼铁勒五万骑兵的计划,很快便由兵部拟定行文,下发西北各郡。 为了保密,传令的通道,则是使用了伏舍的特别通道。 毕竟要想成功实施此计划,不仅要瞒过东夷人,也需要瞒着一部分自己人。 比如永山卫的守军,比如远在万安郡的三皇子。 然而,想瞒岂是又能瞒得住的? 万安郡郡城,临湖别苑。 袁少平一身玄甲卫制式铠甲,走起路来,甲叶叮当作响。 三皇子很喜欢这种声音,平日里,就喜欢穿着甲胄走来走去,很真实,很厚重,总能让人联想沙场点兵的恢宏。 只是今日,他无心聆听甲叶之声,只因他得知了一道来自万安郡都指挥使的最新军令。 “三哥,为何令大军前往源河附近设伏,永山怎么办?” “殿下,此乃兵部之命……” 威远伯也很无奈,密令上,要求他放弃驰援永山卫,集结所有守军,于源河县之外设伏。 顾远棠从小便熟读兵书,又深谙领兵之道,自然能够立即洞悉兵部意图。 然而,要想成功实现兵部的计划,却需要一个前提。 时间! 调兵遣将需要时间;设伏需要时间;疏散源河百姓,征调船只,改装成战船需要时间。 而永山县,最终会被放弃,但在放弃之前,必须坚守,直至万安与泰安两郡兵马调动完成! 不会再有援军驰援永山,但是却不能告知永山的守军。 毕竟,此事一旦泄露,必将造成永山卫军心大乱,万一提前破城,就麻烦了! 这件事,威远伯没敢第一时间,告知袁少平。 三殿下是个什么性格,他顾春江心知肚明。 以他对三殿下的了解,对方势必会偷摸告知谷令君提前准备。 谷令君此人如何,顾春江不敢保证,万一那家伙是个愣头青,再做出一些出格之举,势必会打乱兵部的计划。 但袁少平毕竟是皇子,手下侍卫众多,且多在万安郡军中任职。 所以,很快,袁少平便听到了风声。 “他历天蚺疯了吗?他就不怕被后人唾骂!” 三皇子一把将兵部的密令摔在地上,觉得不解气,上去又跺了两脚。 “殿下息怒,殿下息怒……” 顾春江弯腰捡起密令,将其收入怀中,和声劝慰着三皇子。 “殿下,此计虽然狠毒,但的确却可将托木里那五万铁骑一网打尽。” 袁少平闻言,立即横眉倒竖! “永山百姓该当如何?永山卫,我大褚数千军卒又该当如何?还有小谷……” 顾春江无奈的摇摇头,但还是继续劝说着袁少平。 “我知道殿下仁德,可殿下有没有想过,若是不将蛮人打疼了,打怕了,怎会打消蛮子对我大褚的觊觎之心。” “殿下可别忘了,腾格尔立格那老狗,已经带着三十万大军,前往西山了!” “何况,殿下以为,此计,真的是出自兵部之手吗?” 袁少平听闻此言,整个人如同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瘫坐在了凳子上。 是啊,将近十万百姓,活生生送到蛮人的屠刀之下,没有他父皇点头,兵部的历天蚺,怎敢? 胜利,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永山以及至源河沿途的近十万百姓,还有永山卫的守军,这些人的性命,就是这场战争胜利的代价! 作为天家皇子,袁少平最了解上位者的所思所求。 同时,他最恨的也是这些上位者,为了所谓大义,便可冠冕堂皇,将无数生命,当作自身政绩、利益的牺牲品。 哪怕,他自己,实际上也是上位者之中的一员。 袁少平重新坐直身体,脸色却依旧阴沉如水。 “形成合围之势,需要多久?” “至少十日……” 袁少平点点头,随即起身,对顾春江抱拳拱手。 “三哥,借我一千兵马!” 顾春江一愣,随即脸色大变。 “殿下不可!” 顾春江自然知道,三皇子殿下,借着一千兵马要去干什么。他要去驰援永山卫! 袁少平没有说话,继续保持着抱拳的姿势,紧紧盯着顾春江,目光灼灼。 “你是皇子,为了一个臣子,怎可以身犯险?” 袁少平闻言,呵呵一笑,只是那笑容却充满了不屑一顾。 “原来三哥也这般认为,皇子,就该天生高贵,是……” 顾春江有些不解,他自然能够看出,袁少平那不屑的笑容背后,隐藏的愤怒。 难道自己说的不对吗? 大褚王国,尚未立储,每一位皇子,都有可能登上未来的至尊之位,是国本! “三哥,曾经有人告诉我,大家都生而为人,为何却要分出一个高低贵贱?” “那人还说,这天下是百姓的天下,而不是某一个人,或是一个家族的天下!” 顾春江闻言脸色骤变。 “妖言惑众,这是谋反!” 对于顾春江的表现,袁少平却很是不以为意。自顾自继续说道: “我觉得很有道理!” “没有百姓,哪里来的国家,难道要我袁氏宗族自己去种地开荒,自己去拱卫边疆安宁吗?” “这天下是我袁氏的,也是你顾家的,是他历天蚺家的,是一个个大褚百姓家的!” “可现在,因为上位者的一个计谋,便要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付出他们的性命!” “好,都说这是为了大褚国运昌盛!那行,这数以十万计的百姓可以为了昌盛成为弃子,我袁氏子弟,为何不能?” 话至此处,袁少平忽然单膝跪地,右拳重重锤击左胸,对顾春江,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西北边军,万安郡护城校尉齐小三,请命!” “属下愿领本部所属兵马,驰援永山卫,请将军成全!” 顾春江,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从小便跟随在其身边的皇子,心里五味杂陈。 他自诩为三爷党的第一属臣,却惊讶的发现,原来他顾春江,一直并未真正了解过,这个年轻的三殿下。 对方没有用皇子的身份,来逼迫他借兵,而是以下属的身份请战,这无疑是将了威远伯一军。 若是袁少平真的以皇子的身份威逼顾春江,他完全可以,以大褚律法,皇子不得干涉军政为由,拒绝袁少平的要求。 可人家直接以下属校尉的身份,来请战…… 你能不同意吗?你不同意有用吗? 要知道,袁少平毕竟是个皇子,他可是有许多近侍宿卫的,那些人,现在就分散在万安郡守军的各部。 只要袁少平一声令下,那些人,压根就不会在乎他威远伯! 说心里话,顾春江自己,也不想放弃永山县。 只是,袁少平的身份,顾春江实在不敢让他以身犯险。 “殿下,要不您看这样如何,我派其他人,前去支援永山,您就不要去了。” 顾春江的语气,多少带上了一点央求的意思。 若是可以,他恨不得自己替三殿下去,可那是真的不行。 整个万安郡大部分守军,很快便会潜伏进入源河县周边的山林中。 待到托木里进入源河县之后,设伏的大军,还需要他这个都指挥使,亲自指挥。 “三哥不必担心,我相信谷令君,何况,关键时刻,还有沈叔叔。”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顾春江自知再劝下去,也已经毫无意义。 袁少平说的没错,沈炼作为一只脚迈入神通之境的大高手,虽然不能左右战局,却可在乱军之中,保住一两人性命无忧。 三皇子的性格就是这样,一根筋,只要是他认定的事,一百头麒麟也拉不回来。 顾春江,最终只能无奈答应。 “殿下,已经集结的一万八千兵马,还要赶去源河设伏,我至多调拨给你三百玄甲卫,外加两营步军!” “多谢三哥!” 袁少平心下大喜,三百玄甲卫,两营步军,这便是一千三百人。 再加上他自己的亲卫,便可凑足两千之众。 要知道,除去那两营的步军,其他人马,可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 “殿下……保重!” 顾春江本想多嘱咐袁少平一些该如何在战场上保命的话,但觉得有些多余,最终也没能说出口。 袁少平呵呵一笑,锤了顾春江的胸口一拳。 “三哥,别小看我,我可也是个突袭尖哨!” 一百零七 阿里甫的野心 一线天,通往阙客山官道入口处,有一座高耸的孤崖。 孤崖上,两颗劲松,迎着风雪挺拔矗立,如同两尊守山大神! 这座孤崖,叫做双松崖,再早之前,名为两棵树,前朝大周时期,定西堡便设在此处。 如今的定西堡,是大褚建国之后,才迁至一线西部天隘口的。 原有的堡寨旧址,经历了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近乎与林同化。 若不是,还剩下几座坍塌了半截的土墙,几乎无法确认,这里便是曾经的大周边塞军寨。 寒风呼啸,雪片纷飞。 鹅毛般的雪花,密密麻麻敲打在松针叶上,越积越多,直至为它披上一层厚厚的白。 忽然,孤崖上,其中一颗劲松的树杈猛地抖动了几下,引得树上积雪层层掉落,露出些许墨绿色的针叶。 不多时,一切再次重归如常。 劲松茂密的针叶之中,一双黝黑的眸子,轱辘乱转。 这双眸子的主人,低头看了掉落在地上的那片积雪一眼,然后对着另一棵树咧嘴一笑。 满是泥污的黑脸上,两排大白牙格外晃眼! 此人一脸贱兮兮的表情,立即引来了另一棵树上之人的喝骂。 “庄老六,你丫小心点,上个树都费劲,还能干啥!?” “嘿嘿,头儿,雪太大,打滑。” 看着庄老六那一脸的谄媚,谷令君就气不打一处来。 “忘了我咋教你的伪装潜伏,不能破坏潜伏点周围的环境!” 庄老六有些悻悻的挠了挠头。 “知道了头儿,纯属失误,以后绝对不会再犯。” 说着,庄老六挪动身体,试图让自己更加舒适一些,却不曾想,动作幅度大了一些,引得松树上的积雪,再次掉落了一片。 “庄老六……” 这三个字,是从谷令君的牙缝里挤出来的,吓得庄老六,直接不敢再动弹分毫。 只是,伪装潜伏,是无聊的,需要极大的耐性。 很显然,庄老六,不是那种拥有耐性的人。 这不,身子不能动,他的嘴却有些闲不住了,又开始跟谷令君闲扯淡了。 “头儿,咱们为啥要选这么一个显眼的地方?” 双松崖,是一线天进入阙客山之前的最高点,往返之人,一眼便可看见此处。 谷令君附在树上,一动不动,身上披着伪装松针,如同一颗树杈。 他白了另一棵树上的庄老六一眼,虽然,对方肯定看不到。 “要是你从此经过,会派人探查此处吗?” 庄老六虽然耿直,但也不是傻子,立即就想通了其中道理。 “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呗,俺知道了,这叫灯下黑!” 庄老六,如同一个回答出老师问题的孩童,兴奋的对另一棵树上的谷令君挥着手。 结果,就是再次招来了谷令君的呵斥。 “你丫小点声!” 庄老六吓得缩了缩脑袋,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 “头儿,您有点小心过头了,这儿哪有……” 话刚说到一半,庄老六突然闭上了嘴,一双虎目,精光乍现。 一线天出口处,一队百人规模的东夷骑兵,映入眼帘。 这些骑兵,刚刚走出一线天的隘口,便立即四散开来,开始对侦察沿途两侧密林。 不用猜,也知道,这队骑兵,肯定是攻打定西堡的东夷军队的斥候。 看到这些斥候,谷令君心就凉了半截。 当初,制定作战计划之时,宋江是听取了他的意见,才只向定西堡,派遣了一千辅兵作为援军的。 谷令君刚刚升任参将不久,又忙着编练新兵。所以,他对永山卫之前的兵员素质,并不是非常了解。 他以为,定西堡,作为与烽燧堡一样的边塞军寨,其中驻守的兵丁,必定也如同之前的烽燧堡那般,各个骁勇善战。 哪成想,那里竟然九成都是混日子的老爷兵! 若早知道是那般,谷令君甚至会直接,让吴老狗,带着烽燧堡所有守军,全部驰援定西堡。 然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的确,为了弥补过错,谷令君让宋江,利用飞鹰传讯,给定西堡下达了弃堡撤兵的命令。 他甚至不惜以身犯险,亲身前来接应。但一切都太迟了…… 因为从一线天出来的不是定西堡的残兵,而是东夷骑兵的斥候。 梁术想要撤回永山,双松崖,就是必经之路。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不是梁术,而是东夷骑兵的斥候,那只能说明一点…… 梁术所部,有极大的可能,已经全军覆没。 看着山崖之下,那些正在搜索警戒的蛮兵斥候,谷令君的牙根咬得咯咯作响。 他非常自责,梁术所部,正军、辅兵加在一起,有一千七百多人。 如今,因为他的一个失误,便让这一千七百多人,成为了蛮人马刀下的亡魂。 这让他谷令君,嗟悔无及啊! …… 不久,阿里甫所部骑兵,便出现在了一线天隘口。 一万一千多名骑兵,五千步卒,三千辅兵。外加辎重车马,攻城器械,整个队伍浩浩汤汤。 出了一线天隘口,就是双松崖,这里便是进山的官道入口。 虽说是官道,但由于是穿山而过,所以修建的并不宽阔,也就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行驶。 暴雪突降,道路泥泞,迟滞了铁勒阿里甫所部的行军速度。 原本,从定西堡至永山县,骑兵快马,只需四个时辰。 如今,阿里甫所部兵马,想要抵达永山,怕是,至少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阿里甫头领,酋长令,勒令你部立即加快……” 骑着高头大马的阿里甫,没等传令兵把话说完,一鞭子就抽在了此人的脸上。 传令兵来不及哀嚎,便被抽得滚出老远。 当传令兵艰难爬起之后,在他的脸上,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触目惊心。嘴里鲜血外涌,其中还夹杂着几颗牙齿。 阿里甫面目狰狞,周身杀意凌然。 “他还有脸命令我?数万人,连个草料都看不住,他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俯下身,阿里甫脸上勾起一抹狞笑,一双虎目寒光四射。 “你是托木里的人,我不杀你,滚!” 传令兵闻言,如蒙大赦,立即连滚带爬的逃离开去。 待到托木里的传令兵走远之后,距离阿里甫不远处的一位年长的蛮人,驾马凑到他的身边,满脸的担忧之色。 “阿里甫,托木里毕竟是酋长,如此折辱他的传令兵,怕是会……” 阿里甫虽生性残暴,但面对此人,却不像对其他手下那般。 此人名为库尔班,与阿里甫同姓热合曼,是他父亲的亲弟弟,阿里甫的亲叔叔。 “达达,不必忧虑,此战,他托木里丢了粮草辎重,如果没有我的支援,他就只能撤兵了。” “拿不下永山,他托木里这个酋长,肯定也保不住。” “达达,您说,托木里要是失去了酋长的位置,整个铁勒部,还有谁可以当此大任呢?” 库尔班思忖片刻,觉得阿里甫的想法,还是有些许不妥。 托木里指挥的大军,粮草辎重被烧,天可汗奖罚分明,自然会追究其责任。 可单凭这一点,却不足以动摇托木里的地位。 库尔班认为,侄子阿里甫,定然是要在接下来的大战之中放水,让托木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拿下永山县。 也只有这样,托木里酋长的位置,才会不保。 但若阿里甫真的这般做了,难保不会露出马脚。 天可汗是何等人物,万一被其察觉,他右旗热合曼家族,怕是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想到这里,库尔班赶忙劝说阿里甫。 “头领,不可,此事万一被天可汗察觉,我右旗怕是……” “达达,你多虑了……” 阿里甫脸上勾起一抹狡黠的微笑。 库尔班发现,他竟然有些看不透了自己的这个侄子。 在他的认知中,阿里甫历来是一个凶残、好战、好大喜功的莽夫。 可今天,他第一次惊奇的发现,之前他看到的一切,极有可能,都是阿里甫的伪装而已。 一百零七 阿里甫的野心 一线天,通往阙客山官道入口处,有一座高耸的孤崖。 孤崖上,两颗劲松,迎着风雪挺拔矗立,如同两尊守山大神! 这座孤崖,叫做双松崖,再早之前,名为两棵树,前朝大周时期,定西堡便设在此处。 如今的定西堡,是大褚建国之后,才迁至一线西部天隘口的。 原有的堡寨旧址,经历了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近乎与林同化。 若不是,还剩下几座坍塌了半截的土墙,几乎无法确认,这里便是曾经的大周边塞军寨。 寒风呼啸,雪片纷飞。 鹅毛般的雪花,密密麻麻敲打在松针叶上,越积越多,直至为它披上一层厚厚的白。 忽然,孤崖上,其中一颗劲松的树杈猛地抖动了几下,引得树上积雪层层掉落,露出些许墨绿色的针叶。 不多时,一切再次重归如常。 劲松茂密的针叶之中,一双黝黑的眸子,轱辘乱转。 这双眸子的主人,低头看了掉落在地上的那片积雪一眼,然后对着另一棵树咧嘴一笑。 满是泥污的黑脸上,两排大白牙格外晃眼! 此人一脸贱兮兮的表情,立即引来了另一棵树上之人的喝骂。 “庄老六,你丫小心点,上个树都费劲,还能干啥!?” “嘿嘿,头儿,雪太大,打滑。” 看着庄老六那一脸的谄媚,谷令君就气不打一处来。 “忘了我咋教你的伪装潜伏,不能破坏潜伏点周围的环境!” 庄老六有些悻悻的挠了挠头。 “知道了头儿,纯属失误,以后绝对不会再犯。” 说着,庄老六挪动身体,试图让自己更加舒适一些,却不曾想,动作幅度大了一些,引得松树上的积雪,再次掉落了一片。 “庄老六……” 这三个字,是从谷令君的牙缝里挤出来的,吓得庄老六,直接不敢再动弹分毫。 只是,伪装潜伏,是无聊的,需要极大的耐性。 很显然,庄老六,不是那种拥有耐性的人。 这不,身子不能动,他的嘴却有些闲不住了,又开始跟谷令君闲扯淡了。 “头儿,咱们为啥要选这么一个显眼的地方?” 双松崖,是一线天进入阙客山之前的最高点,往返之人,一眼便可看见此处。 谷令君附在树上,一动不动,身上披着伪装松针,如同一颗树杈。 他白了另一棵树上的庄老六一眼,虽然,对方肯定看不到。 “要是你从此经过,会派人探查此处吗?” 庄老六虽然耿直,但也不是傻子,立即就想通了其中道理。 “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呗,俺知道了,这叫灯下黑!” 庄老六,如同一个回答出老师问题的孩童,兴奋的对另一棵树上的谷令君挥着手。 结果,就是再次招来了谷令君的呵斥。 “你丫小点声!” 庄老六吓得缩了缩脑袋,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 “头儿,您有点小心过头了,这儿哪有……” 话刚说到一半,庄老六突然闭上了嘴,一双虎目,精光乍现。 一线天出口处,一队百人规模的东夷骑兵,映入眼帘。 这些骑兵,刚刚走出一线天的隘口,便立即四散开来,开始对侦察沿途两侧密林。 不用猜,也知道,这队骑兵,肯定是攻打定西堡的东夷军队的斥候。 看到这些斥候,谷令君心就凉了半截。 当初,制定作战计划之时,宋江是听取了他的意见,才只向定西堡,派遣了一千辅兵作为援军的。 谷令君刚刚升任参将不久,又忙着编练新兵。所以,他对永山卫之前的兵员素质,并不是非常了解。 他以为,定西堡,作为与烽燧堡一样的边塞军寨,其中驻守的兵丁,必定也如同之前的烽燧堡那般,各个骁勇善战。 哪成想,那里竟然九成都是混日子的老爷兵! 若早知道是那般,谷令君甚至会直接,让吴老狗,带着烽燧堡所有守军,全部驰援定西堡。 然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的确,为了弥补过错,谷令君让宋江,利用飞鹰传讯,给定西堡下达了弃堡撤兵的命令。 他甚至不惜以身犯险,亲身前来接应。但一切都太迟了…… 因为从一线天出来的不是定西堡的残兵,而是东夷骑兵的斥候。 梁术想要撤回永山,双松崖,就是必经之路。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不是梁术,而是东夷骑兵的斥候,那只能说明一点…… 梁术所部,有极大的可能,已经全军覆没。 看着山崖之下,那些正在搜索警戒的蛮兵斥候,谷令君的牙根咬得咯咯作响。 他非常自责,梁术所部,正军、辅兵加在一起,有一千七百多人。 如今,因为他的一个失误,便让这一千七百多人,成为了蛮人马刀下的亡魂。 这让他谷令君,嗟悔无及啊! …… 不久,阿里甫所部骑兵,便出现在了一线天隘口。 一万一千多名骑兵,五千步卒,三千辅兵。外加辎重车马,攻城器械,整个队伍浩浩汤汤。 出了一线天隘口,就是双松崖,这里便是进山的官道入口。 虽说是官道,但由于是穿山而过,所以修建的并不宽阔,也就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行驶。 暴雪突降,道路泥泞,迟滞了铁勒阿里甫所部的行军速度。 原本,从定西堡至永山县,骑兵快马,只需四个时辰。 如今,阿里甫所部兵马,想要抵达永山,怕是,至少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阿里甫头领,酋长令,勒令你部立即加快……” 骑着高头大马的阿里甫,没等传令兵把话说完,一鞭子就抽在了此人的脸上。 传令兵来不及哀嚎,便被抽得滚出老远。 当传令兵艰难爬起之后,在他的脸上,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触目惊心。嘴里鲜血外涌,其中还夹杂着几颗牙齿。 阿里甫面目狰狞,周身杀意凌然。 “他还有脸命令我?数万人,连个草料都看不住,他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俯下身,阿里甫脸上勾起一抹狞笑,一双虎目寒光四射。 “你是托木里的人,我不杀你,滚!” 传令兵闻言,如蒙大赦,立即连滚带爬的逃离开去。 待到托木里的传令兵走远之后,距离阿里甫不远处的一位年长的蛮人,驾马凑到他的身边,满脸的担忧之色。 “阿里甫,托木里毕竟是酋长,如此折辱他的传令兵,怕是会……” 阿里甫虽生性残暴,但面对此人,却不像对其他手下那般。 此人名为库尔班,与阿里甫同姓热合曼,是他父亲的亲弟弟,阿里甫的亲叔叔。 “达达,不必忧虑,此战,他托木里丢了粮草辎重,如果没有我的支援,他就只能撤兵了。” “拿不下永山,他托木里这个酋长,肯定也保不住。” “达达,您说,托木里要是失去了酋长的位置,整个铁勒部,还有谁可以当此大任呢?” 库尔班思忖片刻,觉得阿里甫的想法,还是有些许不妥。 托木里指挥的大军,粮草辎重被烧,天可汗奖罚分明,自然会追究其责任。 可单凭这一点,却不足以动摇托木里的地位。 库尔班认为,侄子阿里甫,定然是要在接下来的大战之中放水,让托木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拿下永山县。 也只有这样,托木里酋长的位置,才会不保。 但若阿里甫真的这般做了,难保不会露出马脚。 天可汗是何等人物,万一被其察觉,他右旗热合曼家族,怕是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想到这里,库尔班赶忙劝说阿里甫。 “头领,不可,此事万一被天可汗察觉,我右旗怕是……” “达达,你多虑了……” 阿里甫脸上勾起一抹狡黠的微笑。 库尔班发现,他竟然有些看不透了自己的这个侄子。 在他的认知中,阿里甫历来是一个凶残、好战、好大喜功的莽夫。 可今天,他第一次惊奇的发现,之前他看到的一切,极有可能,都是阿里甫的伪装而已。 一百零八 庄老六的往事(上) 入夜,西风怒号,大雪纷飞。 呼啸的西风,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卷着大如鹅毛的雪片,在半空肆虐。打在人脸上,像挨鞭子一般。 今日蛮子没有攻城,想必是晌午时候,后方大营的那场大火,让对方的主帅乱了阵脚。 东夷蛮子今天偃旗息鼓,可永山县城内的军民,却没闲着。 从初晨开始,宋江就征调了城中百姓上万人,担水浇城。 经过一整日不懈努力,借着呼啸的西风,此时的永山县城墙外墙,已经披上了一层厚厚的冰甲。 便是拿刀砍,也需要耗费极大的气力,才可以堪堪凿出一个小缺口。 天公作美,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雪,给城下的蛮子增加了一道屏障,也给永山县,增加了一道保障。 入夜以后,徐广带人,悄悄的潜回城中。 跟随他一同入城的,除了三十四个突袭尖哨之外,还有五百多名褚地难民。 当然,也包括那个被他们乱箭射成重伤的狼骑百夫长。 都尉宋江第一时间召见了徐广,当得知谷令君带着十几人,前去接应梁术所部之后,脸色便有些不好了。 宋江没有责备徐广,为什么不拦着谷令君。 首先,他知道,徐广是威远伯的人,他没资格斥责人家。 其次,这事也怪不得人家徐广,上官一意孤行,当下属的,能有什么办法。 宋江不发火,不代表他不生气。 谷令君是能人,这点毋庸置疑,他宋江佩服的五体投地。 可就算你是能人,又怎可这般恃才傲物、一意孤行呢? 如今城外,蛮兵肆虐,危机四伏。你谷令君,作为一名领兵将领,不坐镇中军居中指挥,偏偏深入敌后以身犯险! 这样做对吗?肯定不对! 什么叫各司其职?一个将领,不呆在你的指挥位置上,偏偏跑去当斥候! 往好听了说,这是好大喜功、越俎代庖。 往难听了说,这特么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当然,生气是肯定的,但宋江此时,心中更多的情绪,是担心。 他宋江的都尉,没有人家谷令君,当不上。 还有这座永山县城,在宋江看来,没有谷令君,凭他自己的能力,必定坚守不到援军到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午后,他收到了来自梁术的飞鹰传讯。 信中写的很清楚,梁术所部剩余军卒,已经全数撤进了猴子岭,正在向岐山方向撤退。 也就是说,谷令君此时去接应梁术所部,肯定会无功而返。 其实,无功而返倒也无妨,就怕中途再遇到点什么危险。 为了护送阙客山中救下的褚地难民,谷令君分出了三十多人,让徐广带队,潜回永山县。 此时,他手下剩余的人手,只剩下了十八个。 “来人!” 宋江起身,叫来亲兵。 “速传烽燧堡都头吴国忠来见本都!” “诺!” 亲兵领命,立即转身奔出塔楼,消失在了夜色之下的风雪中。 呼啸的西风,吹开塔楼木门,发出刺耳的吱吖声。 宋江有些烦躁,起身走到门边,任由西风裹挟着雪片砸在甲胄之上,却不自知。 望着如墨的寒夜,宋江喃喃自语道: “贤弟,你可莫要出事啊……” 双松崖下 随着最后一队护送辎重的骑兵,进入阙客山的官道,阿里甫所部,终于全部进山了。 目送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漆黑的夜幕之中。 谷令君艰难的坐直身体,活动着被冻得发麻的四肢。 于此同时,隔壁树上,也传来了庄老六的叫骂声。 “直娘贼,这些东夷蛮子行军速度可真慢,老子的小弟都特么冻硬了!” 谷令君闻言,在一旁打趣。 “那你得好好揉一揉,要不然回家,你老婆得改嫁了。” “她敢!” 庄老六眉毛一挑,一边活动着身子,一边继续口吐莲花。 “头儿,不是俺老庄吹牛,就俺家那口子,俺就是战死了,她也不敢改嫁!” “吹……” “您要是不信,回去问翠翠,您看她咋说!” “你就吹,我才不信呢……” 嘴上虽然说着不信,但是说实话,对于庄老六所言,谷令君是相信的。 庄老六的媳妇庄黄氏,如今就在谷府,负责谷府日常的采购事务。 庄黄氏小家碧玉的,和五大三粗的庄老六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现实版美女与野兽。 庄老六,本名庄六顺,在家中排行老六。 这家伙,自幼家境贫寒,父母又早早撒手人寰,要不是三个哥哥,两个姐姐省吃俭用,他都长不成人。 为此,他的三哥哥,直至他从军之前,还一直打着光棍。 没别的,没钱,没地,没房,谁家姑娘会跟你过这种苦日子? 后来,几兄弟商量着,从军也是一条出路,西北边军的待遇,还是很好的。 但这兵,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按照大褚西北边军的募兵标准,普通步卒,身高不低于六尺。 且,必须可在全身披甲,带刀,持矛,并携带三日粮草情况下,日行六十里。 庄家兄弟,要么身高不行,要么就是无法完成募兵考校。 其实,这也怪不得庄家几兄弟。 试想,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有力气,背着几十斤的重物,还能一天跑六十里路。 但庄家兄弟没有放弃,他们不行,还有他们的弟弟。 于是,庄老六,就成为了庄家最后的希望。 从军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大褚律例,凡家中有从军者,不纳田赋,不征军粮。 再加上,西北边军,一个普通步卒一年的饷银,便有纹银十八两。 对于那时的庄家来说,一年十八两白银的收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哥几个省吃俭用,含辛茹苦的将庄老六养大成人。 庄老六也争气,不负家中哥哥们的众望,最终成为了一名大褚西北边军。 然后,靠着军功,一步一步爬到队正的职位。 记得,谷令君刚刚认识庄老六之时,就发现,以庄老六的能力以及所获军功,他不应该只是一个队正。 后来才知道,为了报答家中的几位兄长。 庄老六,将大部分军功都换成了银子,连同他的饷银,都接济了他的几个兄长。 给他的兄长们,买地,盖房,娶妻。 他自己,却过得极为清苦,平日里连顿酒都不敢喝。 庄老六为啥跟吴老狗关系好,还不是因为吴秀才,经常请他喝酒吃肉吗? 当初,庄老六对谷令君有意见,就是因为谷令君抢了他都头的职位。 其实,对于庄老六来说,当不当那个都头,不打紧,他不是官迷,看不上那个职位。 他想要的,是当上都头以后的饷银。 那可是白银一百两啊!一百两! 庄老六不是贪财,当时,这笔银子,对于庄老六来说,是有大用处的! 当然,白花花的银子谁不喜爱,庄老六好歹也是个队正,大小也算是个官不是。 鱼肉一下乡里,欺压一下周边百姓,他得不着钱吗?但这些缺德勾当,庄老六是不会干的。 这家伙虽然嘴臭,但为人却非常耿直。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庄老六算不得君子,但他也不会做,欺压百姓,盘剥他人之事。 不想做坏人,又需要钱,庄老六只能盯着烽燧堡都头之位。 为此,他曾略施手段,半年之间,让两任烽燧堡都头,变成了残废。 也正因如此,烽燧堡都头,才会一直空缺。 无他,没人愿当,这地方,这个职位致残。 当然,这些手段是建立在,与东夷马匪作战的前提下的,借马匪之手,让他的顶头上司,变成残废。 对了,计策是吴国忠出的,他是最大的帮凶。 庄老六这般做,完全是为了庄黄氏,也就是他的媳妇,翠翠。 一百零八 庄老六的往事(上) 入夜,西风怒号,大雪纷飞。 呼啸的西风,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卷着大如鹅毛的雪片,在半空肆虐。打在人脸上,像挨鞭子一般。 今日蛮子没有攻城,想必是晌午时候,后方大营的那场大火,让对方的主帅乱了阵脚。 东夷蛮子今天偃旗息鼓,可永山县城内的军民,却没闲着。 从初晨开始,宋江就征调了城中百姓上万人,担水浇城。 经过一整日不懈努力,借着呼啸的西风,此时的永山县城墙外墙,已经披上了一层厚厚的冰甲。 便是拿刀砍,也需要耗费极大的气力,才可以堪堪凿出一个小缺口。 天公作美,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雪,给城下的蛮子增加了一道屏障,也给永山县,增加了一道保障。 入夜以后,徐广带人,悄悄的潜回城中。 跟随他一同入城的,除了三十四个突袭尖哨之外,还有五百多名褚地难民。 当然,也包括那个被他们乱箭射成重伤的狼骑百夫长。 都尉宋江第一时间召见了徐广,当得知谷令君带着十几人,前去接应梁术所部之后,脸色便有些不好了。 宋江没有责备徐广,为什么不拦着谷令君。 首先,他知道,徐广是威远伯的人,他没资格斥责人家。 其次,这事也怪不得人家徐广,上官一意孤行,当下属的,能有什么办法。 宋江不发火,不代表他不生气。 谷令君是能人,这点毋庸置疑,他宋江佩服的五体投地。 可就算你是能人,又怎可这般恃才傲物、一意孤行呢? 如今城外,蛮兵肆虐,危机四伏。你谷令君,作为一名领兵将领,不坐镇中军居中指挥,偏偏深入敌后以身犯险! 这样做对吗?肯定不对! 什么叫各司其职?一个将领,不呆在你的指挥位置上,偏偏跑去当斥候! 往好听了说,这是好大喜功、越俎代庖。 往难听了说,这特么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当然,生气是肯定的,但宋江此时,心中更多的情绪,是担心。 他宋江的都尉,没有人家谷令君,当不上。 还有这座永山县城,在宋江看来,没有谷令君,凭他自己的能力,必定坚守不到援军到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午后,他收到了来自梁术的飞鹰传讯。 信中写的很清楚,梁术所部剩余军卒,已经全数撤进了猴子岭,正在向岐山方向撤退。 也就是说,谷令君此时去接应梁术所部,肯定会无功而返。 其实,无功而返倒也无妨,就怕中途再遇到点什么危险。 为了护送阙客山中救下的褚地难民,谷令君分出了三十多人,让徐广带队,潜回永山县。 此时,他手下剩余的人手,只剩下了十八个。 “来人!” 宋江起身,叫来亲兵。 “速传烽燧堡都头吴国忠来见本都!” “诺!” 亲兵领命,立即转身奔出塔楼,消失在了夜色之下的风雪中。 呼啸的西风,吹开塔楼木门,发出刺耳的吱吖声。 宋江有些烦躁,起身走到门边,任由西风裹挟着雪片砸在甲胄之上,却不自知。 望着如墨的寒夜,宋江喃喃自语道: “贤弟,你可莫要出事啊……” 双松崖下 随着最后一队护送辎重的骑兵,进入阙客山的官道,阿里甫所部,终于全部进山了。 目送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漆黑的夜幕之中。 谷令君艰难的坐直身体,活动着被冻得发麻的四肢。 于此同时,隔壁树上,也传来了庄老六的叫骂声。 “直娘贼,这些东夷蛮子行军速度可真慢,老子的小弟都特么冻硬了!” 谷令君闻言,在一旁打趣。 “那你得好好揉一揉,要不然回家,你老婆得改嫁了。” “她敢!” 庄老六眉毛一挑,一边活动着身子,一边继续口吐莲花。 “头儿,不是俺老庄吹牛,就俺家那口子,俺就是战死了,她也不敢改嫁!” “吹……” “您要是不信,回去问翠翠,您看她咋说!” “你就吹,我才不信呢……” 嘴上虽然说着不信,但是说实话,对于庄老六所言,谷令君是相信的。 庄老六的媳妇庄黄氏,如今就在谷府,负责谷府日常的采购事务。 庄黄氏小家碧玉的,和五大三粗的庄老六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现实版美女与野兽。 庄老六,本名庄六顺,在家中排行老六。 这家伙,自幼家境贫寒,父母又早早撒手人寰,要不是三个哥哥,两个姐姐省吃俭用,他都长不成人。 为此,他的三哥哥,直至他从军之前,还一直打着光棍。 没别的,没钱,没地,没房,谁家姑娘会跟你过这种苦日子? 后来,几兄弟商量着,从军也是一条出路,西北边军的待遇,还是很好的。 但这兵,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按照大褚西北边军的募兵标准,普通步卒,身高不低于六尺。 且,必须可在全身披甲,带刀,持矛,并携带三日粮草情况下,日行六十里。 庄家兄弟,要么身高不行,要么就是无法完成募兵考校。 其实,这也怪不得庄家几兄弟。 试想,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有力气,背着几十斤的重物,还能一天跑六十里路。 但庄家兄弟没有放弃,他们不行,还有他们的弟弟。 于是,庄老六,就成为了庄家最后的希望。 从军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大褚律例,凡家中有从军者,不纳田赋,不征军粮。 再加上,西北边军,一个普通步卒一年的饷银,便有纹银十八两。 对于那时的庄家来说,一年十八两白银的收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哥几个省吃俭用,含辛茹苦的将庄老六养大成人。 庄老六也争气,不负家中哥哥们的众望,最终成为了一名大褚西北边军。 然后,靠着军功,一步一步爬到队正的职位。 记得,谷令君刚刚认识庄老六之时,就发现,以庄老六的能力以及所获军功,他不应该只是一个队正。 后来才知道,为了报答家中的几位兄长。 庄老六,将大部分军功都换成了银子,连同他的饷银,都接济了他的几个兄长。 给他的兄长们,买地,盖房,娶妻。 他自己,却过得极为清苦,平日里连顿酒都不敢喝。 庄老六为啥跟吴老狗关系好,还不是因为吴秀才,经常请他喝酒吃肉吗? 当初,庄老六对谷令君有意见,就是因为谷令君抢了他都头的职位。 其实,对于庄老六来说,当不当那个都头,不打紧,他不是官迷,看不上那个职位。 他想要的,是当上都头以后的饷银。 那可是白银一百两啊!一百两! 庄老六不是贪财,当时,这笔银子,对于庄老六来说,是有大用处的! 当然,白花花的银子谁不喜爱,庄老六好歹也是个队正,大小也算是个官不是。 鱼肉一下乡里,欺压一下周边百姓,他得不着钱吗?但这些缺德勾当,庄老六是不会干的。 这家伙虽然嘴臭,但为人却非常耿直。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庄老六算不得君子,但他也不会做,欺压百姓,盘剥他人之事。 不想做坏人,又需要钱,庄老六只能盯着烽燧堡都头之位。 为此,他曾略施手段,半年之间,让两任烽燧堡都头,变成了残废。 也正因如此,烽燧堡都头,才会一直空缺。 无他,没人愿当,这地方,这个职位致残。 当然,这些手段是建立在,与东夷马匪作战的前提下的,借马匪之手,让他的顶头上司,变成残废。 对了,计策是吴国忠出的,他是最大的帮凶。 庄老六这般做,完全是为了庄黄氏,也就是他的媳妇,翠翠。 一百零九 庄老六的往事(下) 哥哥们都已娶妻生子,田亩虽然不多,但足够他们日后的生活用度。 姐姐们,也因为他的关系,找到了合适的人家,生活上也可以说是衣食无忧。 庄老六,算是报答了哥哥姐姐们对他的养育之恩,也该考虑他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那时的庄老六,其实早就过了婚配的年纪。 在大褚,一般人,十五岁之后,家中便开始托人说媒娶妻。 万古里荒原上的蛮人更早,很多东夷女子,十三四岁,便已经当娘了。 当时,庄老六已经是从军十年的老卒,二十五岁的年纪。 家里边也着急,哥哥姐姐们的好日子,都是弟弟在战场上一刀一枪的拼回来的。 人心是肉长的,都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他们怎能不心疼。 如今,弟弟出息了,在军中大小也算个官,他们自然就得张罗着给说一门好亲。 只是,媒婆请了四五个,姑娘找了一箩筐,人家庄老六,一个也没看上。 这可急坏了庄家兄妹。 甚至,为此,兄妹五人齐聚烽燧堡,对庄老六进行了一次逼宫。 这才了解到,原来弟弟,早已经有了意中人。 此人便是如今的庄黄氏,黄翠翠。 两人的相遇,还得从两年之前说起。 那时候,庄老六刚刚靠着军功当上队正,再一次剿灭东夷马匪的战役中,庄老六救下了被蛮兵掠走的黄翠翠。 那时候的黄翠翠,只有十四岁,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庄老六哪见过如此美女,当时差点看在眼里拔不出来了。 说是一见钟情也好,说是见色起意也罢,总之,从那之后,庄老六便开始对人家念念不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倒也是人之常情。 当然,想归想,庄老六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认为自己是绝对配不上人家的。 这可不是妄自菲薄。 因为黄翠翠可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子,人家有一个当乡耆的老子。 乡耆,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相当于谷令君原来世界中的乡长。 别看官不大,可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一般能够出任乡耆的,无疑不是当地的地主乡绅家族,绝对是一个县里,名门望族了。 他庄老六虽然已经是个队正了。 可他这个队正,要钱没钱,权利也没多少,再加上年纪有些大,长相也不咋地。 所以,庄老六从心眼里,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 可哪成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还就真有喜欢癞蛤蟆的白天鹅。 这不,没过多久,黄乡耆,为了答谢庄老六对自家女儿的救命之恩,便在家中摆下宴席,宴请了庄老六及其手下的伍长。 既然是答谢宴,自然少不得给恩人敬酒致谢的环节。 于是,两人再一次见面了。 也就是这一次见面,点燃了庄老六的熊熊爱火。 黄翠翠竟然借着给恩人敬酒的机会,偷摸给庄老六暗送了一波秋波! 所谓的秋波,不是一个眼神,也不是什么暗示之类的情话。 相反,整个敬酒的过程,黄翠翠都低头掩面。 除了怯生生的说了一句“承蒙恩人搭救,小女子不胜感激”之外,便再无其他。 所谓的秋波,是黄翠翠借着敬酒的机会,偷摸塞进庄老六手中的一张字条。 字条不大,里面是用簪花小楷写的两句诗词。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至此之后,整个宴席,庄老六味同嚼蜡,心里念的,都是手里的那张小纸条。 当然庄老六不是傻子,人家既然是采用了这种偷摸的方式,自然不能当场打开字条。 所以他没有声张,直至酒宴结束,回到堡寨之后,才从怀中摸出了那张字条。 可问题来了,庄老六特么压根就看不明白,这段诗词的意思! 好在,还有他的好兄弟,吴老狗。 当吴老狗看完字条,又询问出这张字条,是谁人相送之后。 便对着庄老六抱拳祝贺道: “恭喜哥哥,贺喜哥哥,博得了美人芳心。” 然后,开始认真为其解释,字条之上,诗词的意义何如。 待到闹明白了那两句诗词的意义之后,庄老六高兴得一宿没睡着。 隔日,便开始缠着吴老狗,让他交自己该怎样,才能将黄翠翠娶回家中。 最后,还是满腹诗书的吴老狗出的面,为庄老六,去黄家,登门求亲。 可惜,天不从人愿,人家黄乡耆,不乐意。 无他,看不上庄老六。 虽然因顾忌他们西北边军的身份,没有明说。但是,人家提出了一个极为苛刻的条件。 想要娶他家女儿没问题,聘礼要纹银一百两! 这无疑是狮子大张口!其目的,就是要让庄老六知难而退。 庄老六就是一个队正,一百两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是断然拿不出的。 他一年的饷银,才不过三十五两,不吃不喝,也得存三年。 就算再加上军功缴获,想要凑齐一百两的聘礼,也得等个两年。 人家黄乡耆会等他庄老六吗? 当然不会,因为人家压根就没打算认庄老六这个女婿。 黄乡耆说了,再过一年时间,他家翠翠,便到了出阁的年纪,到时候有人若是拿得出这一百两聘礼,就将女儿嫁给谁。 这已经表明,就是要堵死你庄老六所有的路。 庄老六是何许人也,一个为了家中兄弟姐妹,敢于跟蛮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真汉子。 他会知难而退吗? 当然不会! 你不是要钱吗,给你!你要一百两,就给你一百两! 这个媳妇,他庄老六还就娶定了! 可真想凑出一百两,又谈何容易。 为此,庄老六,可谓是费尽了心思。 一开始,他打算去多杀一些马匪,多挣一些军功,这样便可多换回一些银两。 可说来也奇怪,近年来,小股马匪劫掠永山县的次数,明显减少。 要么不来,只要一来,便是成建制的东夷骑兵小队。 烽燧堡没有战马,对付成建制的马匪小队,自然不易。 其实,也算庄老六倒霉,那时的铁勒部,明面上虽然还是东夷族第三大部族。 实际上,已经投效了金帐王庭。 铁勒骑兵的作战方式,也得到了金帐王庭的编练、改进,不再是一群散兵游勇,而是一支成建制,精通骑兵作战的强大军队。 庄老六也有想过去万古里打秋风。 但最终还是没能成功。打秋风,是突袭尖哨的专属。 庄老六虽然个人战力上,不输突袭尖哨,可他没装备啊。 突袭尖哨,之所以能够驰骋荒原,打得东夷各部的马匪们哭爹喊娘。 千里挑一的实力是一方面,专属装备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专属的轻弩,专属的铠甲,连佩刀、短刃,都是专属特制的。 全套的突袭尖哨装备,价值白银二百三十两! 庄老六要是手里有这二百三十两白银,还特么去打个屁的秋风啊?直接拿出一百两当聘礼,它不香吗? 恰巧,这个时候,当时的烽燧堡都头得了重病,不得不回家疗养。 吴老狗,便给他出主意,让他争一争这个都头之位。 从能力上说,庄老六没问题。但当时,姚都尉已经调往东南战场,留守的校尉宋江,又是个任人唯亲的家伙。 庄老六肯定是没有希望的。 所以,才会出现,半年时间,烽燧堡的两任都头,都在剿匪过程之中,重伤残废。 这里面,庄老六和吴老狗,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可人家俩人,在烽燧堡里面,是深得人心的主,不仅没人揭发,大家还都参与其中了。 之后,便再也没人愿意来烽燧堡当都头了。 直至后来谷令君空降至此。 至于后来庄老六那一百两聘礼从何而来?自然是出自谷令君之手。 并且,为了能让黄乡耆,心甘情愿的将女儿嫁给庄老六。 谷令君不仅亲自出面,还找到了校尉宋江,一起为庄老六保媒。 也正因为如此,庄老六才会对谷令君,死心塌地。 一百零九 庄老六的往事(下) 哥哥们都已娶妻生子,田亩虽然不多,但足够他们日后的生活用度。 姐姐们,也因为他的关系,找到了合适的人家,生活上也可以说是衣食无忧。 庄老六,算是报答了哥哥姐姐们对他的养育之恩,也该考虑他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那时的庄老六,其实早就过了婚配的年纪。 在大褚,一般人,十五岁之后,家中便开始托人说媒娶妻。 万古里荒原上的蛮人更早,很多东夷女子,十三四岁,便已经当娘了。 当时,庄老六已经是从军十年的老卒,二十五岁的年纪。 家里边也着急,哥哥姐姐们的好日子,都是弟弟在战场上一刀一枪的拼回来的。 人心是肉长的,都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他们怎能不心疼。 如今,弟弟出息了,在军中大小也算个官,他们自然就得张罗着给说一门好亲。 只是,媒婆请了四五个,姑娘找了一箩筐,人家庄老六,一个也没看上。 这可急坏了庄家兄妹。 甚至,为此,兄妹五人齐聚烽燧堡,对庄老六进行了一次逼宫。 这才了解到,原来弟弟,早已经有了意中人。 此人便是如今的庄黄氏,黄翠翠。 两人的相遇,还得从两年之前说起。 那时候,庄老六刚刚靠着军功当上队正,再一次剿灭东夷马匪的战役中,庄老六救下了被蛮兵掠走的黄翠翠。 那时候的黄翠翠,只有十四岁,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庄老六哪见过如此美女,当时差点看在眼里拔不出来了。 说是一见钟情也好,说是见色起意也罢,总之,从那之后,庄老六便开始对人家念念不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倒也是人之常情。 当然,想归想,庄老六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认为自己是绝对配不上人家的。 这可不是妄自菲薄。 因为黄翠翠可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子,人家有一个当乡耆的老子。 乡耆,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相当于谷令君原来世界中的乡长。 别看官不大,可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一般能够出任乡耆的,无疑不是当地的地主乡绅家族,绝对是一个县里,名门望族了。 他庄老六虽然已经是个队正了。 可他这个队正,要钱没钱,权利也没多少,再加上年纪有些大,长相也不咋地。 所以,庄老六从心眼里,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 可哪成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还就真有喜欢癞蛤蟆的白天鹅。 这不,没过多久,黄乡耆,为了答谢庄老六对自家女儿的救命之恩,便在家中摆下宴席,宴请了庄老六及其手下的伍长。 既然是答谢宴,自然少不得给恩人敬酒致谢的环节。 于是,两人再一次见面了。 也就是这一次见面,点燃了庄老六的熊熊爱火。 黄翠翠竟然借着给恩人敬酒的机会,偷摸给庄老六暗送了一波秋波! 所谓的秋波,不是一个眼神,也不是什么暗示之类的情话。 相反,整个敬酒的过程,黄翠翠都低头掩面。 除了怯生生的说了一句“承蒙恩人搭救,小女子不胜感激”之外,便再无其他。 所谓的秋波,是黄翠翠借着敬酒的机会,偷摸塞进庄老六手中的一张字条。 字条不大,里面是用簪花小楷写的两句诗词。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至此之后,整个宴席,庄老六味同嚼蜡,心里念的,都是手里的那张小纸条。 当然庄老六不是傻子,人家既然是采用了这种偷摸的方式,自然不能当场打开字条。 所以他没有声张,直至酒宴结束,回到堡寨之后,才从怀中摸出了那张字条。 可问题来了,庄老六特么压根就看不明白,这段诗词的意思! 好在,还有他的好兄弟,吴老狗。 当吴老狗看完字条,又询问出这张字条,是谁人相送之后。 便对着庄老六抱拳祝贺道: “恭喜哥哥,贺喜哥哥,博得了美人芳心。” 然后,开始认真为其解释,字条之上,诗词的意义何如。 待到闹明白了那两句诗词的意义之后,庄老六高兴得一宿没睡着。 隔日,便开始缠着吴老狗,让他交自己该怎样,才能将黄翠翠娶回家中。 最后,还是满腹诗书的吴老狗出的面,为庄老六,去黄家,登门求亲。 可惜,天不从人愿,人家黄乡耆,不乐意。 无他,看不上庄老六。 虽然因顾忌他们西北边军的身份,没有明说。但是,人家提出了一个极为苛刻的条件。 想要娶他家女儿没问题,聘礼要纹银一百两! 这无疑是狮子大张口!其目的,就是要让庄老六知难而退。 庄老六就是一个队正,一百两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是断然拿不出的。 他一年的饷银,才不过三十五两,不吃不喝,也得存三年。 就算再加上军功缴获,想要凑齐一百两的聘礼,也得等个两年。 人家黄乡耆会等他庄老六吗? 当然不会,因为人家压根就没打算认庄老六这个女婿。 黄乡耆说了,再过一年时间,他家翠翠,便到了出阁的年纪,到时候有人若是拿得出这一百两聘礼,就将女儿嫁给谁。 这已经表明,就是要堵死你庄老六所有的路。 庄老六是何许人也,一个为了家中兄弟姐妹,敢于跟蛮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真汉子。 他会知难而退吗? 当然不会! 你不是要钱吗,给你!你要一百两,就给你一百两! 这个媳妇,他庄老六还就娶定了! 可真想凑出一百两,又谈何容易。 为此,庄老六,可谓是费尽了心思。 一开始,他打算去多杀一些马匪,多挣一些军功,这样便可多换回一些银两。 可说来也奇怪,近年来,小股马匪劫掠永山县的次数,明显减少。 要么不来,只要一来,便是成建制的东夷骑兵小队。 烽燧堡没有战马,对付成建制的马匪小队,自然不易。 其实,也算庄老六倒霉,那时的铁勒部,明面上虽然还是东夷族第三大部族。 实际上,已经投效了金帐王庭。 铁勒骑兵的作战方式,也得到了金帐王庭的编练、改进,不再是一群散兵游勇,而是一支成建制,精通骑兵作战的强大军队。 庄老六也有想过去万古里打秋风。 但最终还是没能成功。打秋风,是突袭尖哨的专属。 庄老六虽然个人战力上,不输突袭尖哨,可他没装备啊。 突袭尖哨,之所以能够驰骋荒原,打得东夷各部的马匪们哭爹喊娘。 千里挑一的实力是一方面,专属装备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专属的轻弩,专属的铠甲,连佩刀、短刃,都是专属特制的。 全套的突袭尖哨装备,价值白银二百三十两! 庄老六要是手里有这二百三十两白银,还特么去打个屁的秋风啊?直接拿出一百两当聘礼,它不香吗? 恰巧,这个时候,当时的烽燧堡都头得了重病,不得不回家疗养。 吴老狗,便给他出主意,让他争一争这个都头之位。 从能力上说,庄老六没问题。但当时,姚都尉已经调往东南战场,留守的校尉宋江,又是个任人唯亲的家伙。 庄老六肯定是没有希望的。 所以,才会出现,半年时间,烽燧堡的两任都头,都在剿匪过程之中,重伤残废。 这里面,庄老六和吴老狗,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可人家俩人,在烽燧堡里面,是深得人心的主,不仅没人揭发,大家还都参与其中了。 之后,便再也没人愿意来烽燧堡当都头了。 直至后来谷令君空降至此。 至于后来庄老六那一百两聘礼从何而来?自然是出自谷令君之手。 并且,为了能让黄乡耆,心甘情愿的将女儿嫁给庄老六。 谷令君不仅亲自出面,还找到了校尉宋江,一起为庄老六保媒。 也正因为如此,庄老六才会对谷令君,死心塌地。 一百一十 浴血阙客山(一) 没能等到梁术,却等来了东夷的大队人马。 谷令君和庄老六,两人都心知肚明,定西堡梁术所部,怕是凶多吉少。 回程的路上,庄老六一路都在与谷令君扯着有的没的,却对定西堡之事,只字不提。 谷令君心里明白,这是自己这个下属,在用他的方式关心自己。 庄老六脾气耿直、易怒,且说话不经过大脑,但在某些事情上,他还是有着过人之处的。 比如,忠诚。 对于庄老六而言,谷令君是上官,是兄弟,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恩人。 所以,不管是大事小情,庄老六都会第一时间,为自家都头考虑,并且会考虑的非常周到。 “老六,梁术他们……是我的错……” 前世的谷令君,只是一个连职干部,并且指挥的还是特战分队,手下士兵,最多时候,也就只有十几个。 虽两世军旅,可这么大规模的战争,指挥几千人的队伍与人作战,谷令君是还是第一次。 一个错误的命令,便让一千七百余人牺牲,谷令君心里,很不是滋味。 犯了错,心里纠结自责,找个人倾诉,这无可厚非。 可大部分封建社会之中的官员,碍于面子,是不会主动承认错误的。 更多人,则是会选择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 更有甚之,会嫁祸他人,祸水东引。 对于他们来说,名誉,比袍泽之情,来得更加重要。 庄老六虽然不是那般凉薄之人,但事关自家都头的名誉,他也不能免俗。 所以,在听到谷令君,竟然想要主动承担定西堡失陷的责任,庄老六便有些急了。 “头儿,错不在您,是宋江那家伙任人唯亲,把他那些亲戚同乡,全都塞到了定西营中!” “是他对您有所隐瞒,才导致您判断失误的!这事跟您无关。” 庄老六说的,也是一个客观事实。 的确是宋江向谷令君隐瞒了定西堡守军的情况,才导致谷令君判断失误。 宋都尉,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大敌当前,此时若是因为相互推诿责任,跟宋江之间产生隔阂,势必会与作战不利。 “老六,宋大人是都尉,你是下属,起码的尊敬,还是要有的。” “诺……” 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谷令君的话,庄老六还是不能违背的。 应承之后,便开始闷头不语。 庄老六这家伙,历来习惯用这种方式,对自家都头,表示不满,谷令君已经习惯了。 本想找这家伙倾诉一下心中自责,可这话没说两句,就话不投机了,谷令君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庄老六看不上宋江,很多人都知道。 两人之间,到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说穿了,就不是一类人。 自从原永山卫都尉姚天啸,带大部驰援东南战场之后。 作为留守军官的校尉宋江,便在永山卫,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不到两年的时间,整个永山卫所属上上下下,几乎成了宋江的私兵。 可唯独烽燧堡,宋江一直不能全面掌控。 甚至,为此,宋江还搭进去了两个亲信。也即是那两任,被庄老六和吴老狗设计,导致残废的都头。 所以,自那之后,整个烽燧堡,一直受到宋江的打压排挤。 兵员,粮草,装备,几乎能做手脚的,宋江都没放过。 以至于,谷令君担任烽燧堡都头之时,一个边境军寨,兵丁们的兵器装备,陈旧不堪,兵员也严重短缺。 不过,宋江也还算不错,并没有把事情做的太绝。 最起码烽燧堡兵卒的饷银,以及最基本的吃穿用度,他还是按章办事的,并无克扣。 这也说明,宋江此人,虽然有很多毛病,但做人还算有底线。 一路无话。 两人在密林之中潜行了半个时辰之后,在一处密林丛生的山崖下,停下了脚步。 庄老六对着一处不起眼的草窝子,学了两声鸟叫之后。 立即,便有一名尖哨,从中钻出,向两人行礼。 “头儿,六哥,你们终于回来了。” 谷令君对哨兵点点头。 “辛苦了!” 年轻的尖哨呵呵一笑,两只眼睛,在黑夜之中,显得格外明亮。 “不辛苦,头儿,赶紧进洞,马三他们打了一头野猪!” 对此,谷令君并不意外,以尖哨们的能力,只要不是遇到妖兽,一般野兽只有被猎杀的份。 谷令君拍了拍哨兵的肩膀,这名哨兵立即便挺直了胸膛。 他们这些原烽燧堡的老卒,早已经习惯了谷令君这个动作,并以此为荣。 关照了哨兵几句之后,谷令君和庄老六,便走到了悬崖之下一块巨石背后。 这里有个灌木丛,上面附着着厚厚的积雪。 山洞的入口,便隐藏在灌木丛中,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洞口不大,也就能容得下一人侧身通过而已。 但随着不断深入,里面却是别有洞天。越是向下,便越是开阔。 最下方是一个天然溶洞,虽然不算太大,但也可以容纳百十个人在其中修整。 算得上是一个天然的避难所。 能够找到此处,还得亏是那些逃进山的褚地难民。 当然,之前躲藏在这座溶洞之内的难民,已经跟随徐广,回永山县了。 天然溶洞,恒温十几度左右,可谓是冬暖夏凉,就是有些潮湿。 点燃火折子,借着微弱的火光,谷令君两人,在通道中穿行。 “口令!” 忽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突兀响起。 是通道值守的哨兵。双岗双哨,一明一暗,这是谷令君的规定。 庄老六上前一步喊出口令。 “西风,回令!” 黑暗中传来回令。 “吹雪!” 然后一个人影,便出现在了微弱的火光之中,哨兵是马三。 “头儿!你们终于回来了,下午探路的时候,打了头野猪,足足三百斤呢!特意给您和六哥留的前腿肉。” “你吃了吗?” “我们早就吃过了,就等您和六哥回来,你们赶紧去吃。” 谷令君点点头。 “嗯,好!” 随着谷令君和庄老六离开,马三再次隐匿入黑暗之中。 继续穿行一段伸手不见五指的通道,点点摇曳的火光,便映入眼帘。同时出现的,还有淡淡的烤肉香味。 循着火光走去,一个篮球场大小的溶洞,出现在眼前。 进入洞中,在火光的映射之下,整个溶洞色彩绮丽,晶莹夺目。一根根钟乳石,如同冰雕玉琢一般,反射着炫丽的彩光。 溶洞中央,一群汉子,正围拢在火堆旁,互相攀谈。 听到有人进来,众人结实起身警惕观望,手中的武器纷纷对准了洞口处的两人。 发现是谷令君和庄老六,这些人才放松了警惕,一股脑的围拢过来,对二人行礼。 “头儿!六哥!” “头儿!六哥!你们回来了” …… 谷令君对众人点头还礼,然后便被簇拥着,来到了火堆旁。 立即有人给他和庄老六拿来了烤猪腿。 整只的猪前腿,去掉猪蹄子,只留下前腿肘子,被炭火靠的滋滋冒油。 一名尖哨手起刀落,烤猪腿被一分为二,谷令君和庄老六一人一半。 另有人,为两人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热汤。 今天两人在双松崖上趴了大半天,算是冻了一个透心凉。 能够吃上一口烤肉,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清汤,真的是一种享受。 边吃,谷令君边开始询问他们离开之后的情况。 “头儿,您和六哥走后,我们探查了山洞周边两里范围,没有发现其它百姓的踪迹,倒是碰到了几支蛮子的巡逻队。” 说话的叫曹顺,烽燧堡的老卒,如今已经当上了队正。 曹顺话音刚落,坐在他身边的,另一名年龄稍长一些的老卒,接过了话茬。 “蛮子肯定是增派了搜山的人手,每一个巡逻队,至少都有两百人的规模。” 谷令君闻言,放下手中的汤碗,轻轻叹息了一声。 “哎……进山避难的百姓,要遭殃了。” 一百一十 浴血阙客山(一) 没能等到梁术,却等来了东夷的大队人马。 谷令君和庄老六,两人都心知肚明,定西堡梁术所部,怕是凶多吉少。 回程的路上,庄老六一路都在与谷令君扯着有的没的,却对定西堡之事,只字不提。 谷令君心里明白,这是自己这个下属,在用他的方式关心自己。 庄老六脾气耿直、易怒,且说话不经过大脑,但在某些事情上,他还是有着过人之处的。 比如,忠诚。 对于庄老六而言,谷令君是上官,是兄弟,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恩人。 所以,不管是大事小情,庄老六都会第一时间,为自家都头考虑,并且会考虑的非常周到。 “老六,梁术他们……是我的错……” 前世的谷令君,只是一个连职干部,并且指挥的还是特战分队,手下士兵,最多时候,也就只有十几个。 虽两世军旅,可这么大规模的战争,指挥几千人的队伍与人作战,谷令君是还是第一次。 一个错误的命令,便让一千七百余人牺牲,谷令君心里,很不是滋味。 犯了错,心里纠结自责,找个人倾诉,这无可厚非。 可大部分封建社会之中的官员,碍于面子,是不会主动承认错误的。 更多人,则是会选择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 更有甚之,会嫁祸他人,祸水东引。 对于他们来说,名誉,比袍泽之情,来得更加重要。 庄老六虽然不是那般凉薄之人,但事关自家都头的名誉,他也不能免俗。 所以,在听到谷令君,竟然想要主动承担定西堡失陷的责任,庄老六便有些急了。 “头儿,错不在您,是宋江那家伙任人唯亲,把他那些亲戚同乡,全都塞到了定西营中!” “是他对您有所隐瞒,才导致您判断失误的!这事跟您无关。” 庄老六说的,也是一个客观事实。 的确是宋江向谷令君隐瞒了定西堡守军的情况,才导致谷令君判断失误。 宋都尉,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大敌当前,此时若是因为相互推诿责任,跟宋江之间产生隔阂,势必会与作战不利。 “老六,宋大人是都尉,你是下属,起码的尊敬,还是要有的。” “诺……” 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谷令君的话,庄老六还是不能违背的。 应承之后,便开始闷头不语。 庄老六这家伙,历来习惯用这种方式,对自家都头,表示不满,谷令君已经习惯了。 本想找这家伙倾诉一下心中自责,可这话没说两句,就话不投机了,谷令君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 庄老六看不上宋江,很多人都知道。 两人之间,到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说穿了,就不是一类人。 自从原永山卫都尉姚天啸,带大部驰援东南战场之后。 作为留守军官的校尉宋江,便在永山卫,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不到两年的时间,整个永山卫所属上上下下,几乎成了宋江的私兵。 可唯独烽燧堡,宋江一直不能全面掌控。 甚至,为此,宋江还搭进去了两个亲信。也即是那两任,被庄老六和吴老狗设计,导致残废的都头。 所以,自那之后,整个烽燧堡,一直受到宋江的打压排挤。 兵员,粮草,装备,几乎能做手脚的,宋江都没放过。 以至于,谷令君担任烽燧堡都头之时,一个边境军寨,兵丁们的兵器装备,陈旧不堪,兵员也严重短缺。 不过,宋江也还算不错,并没有把事情做的太绝。 最起码烽燧堡兵卒的饷银,以及最基本的吃穿用度,他还是按章办事的,并无克扣。 这也说明,宋江此人,虽然有很多毛病,但做人还算有底线。 一路无话。 两人在密林之中潜行了半个时辰之后,在一处密林丛生的山崖下,停下了脚步。 庄老六对着一处不起眼的草窝子,学了两声鸟叫之后。 立即,便有一名尖哨,从中钻出,向两人行礼。 “头儿,六哥,你们终于回来了。” 谷令君对哨兵点点头。 “辛苦了!” 年轻的尖哨呵呵一笑,两只眼睛,在黑夜之中,显得格外明亮。 “不辛苦,头儿,赶紧进洞,马三他们打了一头野猪!” 对此,谷令君并不意外,以尖哨们的能力,只要不是遇到妖兽,一般野兽只有被猎杀的份。 谷令君拍了拍哨兵的肩膀,这名哨兵立即便挺直了胸膛。 他们这些原烽燧堡的老卒,早已经习惯了谷令君这个动作,并以此为荣。 关照了哨兵几句之后,谷令君和庄老六,便走到了悬崖之下一块巨石背后。 这里有个灌木丛,上面附着着厚厚的积雪。 山洞的入口,便隐藏在灌木丛中,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洞口不大,也就能容得下一人侧身通过而已。 但随着不断深入,里面却是别有洞天。越是向下,便越是开阔。 最下方是一个天然溶洞,虽然不算太大,但也可以容纳百十个人在其中修整。 算得上是一个天然的避难所。 能够找到此处,还得亏是那些逃进山的褚地难民。 当然,之前躲藏在这座溶洞之内的难民,已经跟随徐广,回永山县了。 天然溶洞,恒温十几度左右,可谓是冬暖夏凉,就是有些潮湿。 点燃火折子,借着微弱的火光,谷令君两人,在通道中穿行。 “口令!” 忽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突兀响起。 是通道值守的哨兵。双岗双哨,一明一暗,这是谷令君的规定。 庄老六上前一步喊出口令。 “西风,回令!” 黑暗中传来回令。 “吹雪!” 然后一个人影,便出现在了微弱的火光之中,哨兵是马三。 “头儿!你们终于回来了,下午探路的时候,打了头野猪,足足三百斤呢!特意给您和六哥留的前腿肉。” “你吃了吗?” “我们早就吃过了,就等您和六哥回来,你们赶紧去吃。” 谷令君点点头。 “嗯,好!” 随着谷令君和庄老六离开,马三再次隐匿入黑暗之中。 继续穿行一段伸手不见五指的通道,点点摇曳的火光,便映入眼帘。同时出现的,还有淡淡的烤肉香味。 循着火光走去,一个篮球场大小的溶洞,出现在眼前。 进入洞中,在火光的映射之下,整个溶洞色彩绮丽,晶莹夺目。一根根钟乳石,如同冰雕玉琢一般,反射着炫丽的彩光。 溶洞中央,一群汉子,正围拢在火堆旁,互相攀谈。 听到有人进来,众人结实起身警惕观望,手中的武器纷纷对准了洞口处的两人。 发现是谷令君和庄老六,这些人才放松了警惕,一股脑的围拢过来,对二人行礼。 “头儿!六哥!” “头儿!六哥!你们回来了” …… 谷令君对众人点头还礼,然后便被簇拥着,来到了火堆旁。 立即有人给他和庄老六拿来了烤猪腿。 整只的猪前腿,去掉猪蹄子,只留下前腿肘子,被炭火靠的滋滋冒油。 一名尖哨手起刀落,烤猪腿被一分为二,谷令君和庄老六一人一半。 另有人,为两人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热汤。 今天两人在双松崖上趴了大半天,算是冻了一个透心凉。 能够吃上一口烤肉,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清汤,真的是一种享受。 边吃,谷令君边开始询问他们离开之后的情况。 “头儿,您和六哥走后,我们探查了山洞周边两里范围,没有发现其它百姓的踪迹,倒是碰到了几支蛮子的巡逻队。” 说话的叫曹顺,烽燧堡的老卒,如今已经当上了队正。 曹顺话音刚落,坐在他身边的,另一名年龄稍长一些的老卒,接过了话茬。 “蛮子肯定是增派了搜山的人手,每一个巡逻队,至少都有两百人的规模。” 谷令君闻言,放下手中的汤碗,轻轻叹息了一声。 “哎……进山避难的百姓,要遭殃了。” 一百零二 浴血阙客山(二) 入夜的阙客山,没有恢复往日的宁静。 大片火把,惊得山中飞禽四散,走兽奔逃,甚至连冬眠的黑熊,都从温暖的土窝子中拱出,加入了逃命的兽群。 造成这一切的,是一群来自万古里荒原的蛮人。 入夜之前,上万名东夷蛮兵,进入阙客山中搜山。 其中,甚至有至少上千名精锐狼骑。 东夷蛮兵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动静,不止是因为白天的那场大火,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一名狼骑百夫长,失踪了。 若只是一名普通的狼骑百夫长,自然不可能会引得东夷大军有这般大的动作。 这名失踪的狼骑百夫长,身份并不简单。 他是直属天可汗的狼骑亲卫,是金帐王庭权贵海默家族的长子,是王庭公主乌兰其其格的儿子,是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的亲外甥。 他叫,乌兰巴尔思! 是的,就是中了谷令君圈套,脱下狼骑铠甲想要与谷令君公平决斗,却被尖哨乱箭射成了刺猬的,那名脑子不太灵光的东夷修行者。 蛮兵大规模搜山,直接导致了,许多藏匿于山中躲避战乱的褚地难民,成为了蛮人的战利品。 也亏得徐广带人走的早,正好与蛮兵搜山的大部队擦肩而过,否则他那些人,怕是也凶多吉少。 谷令君哪里知道,他捅了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此时的谷令君,还在山洞中,吃着烤肉喝着热汤,忧心那些褚地难民。 “头儿!不好了” 从洞口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是在洞外值守的那名尖哨。 他快步跑到火堆旁,也顾不得行什么军礼,便直接开口说道: “头,我们被包围了!” 众人闻言,皆是表情一凝,第一个反应,便是抄起武器,准备应战。 谷令君脸色虽然也不是很好看,但倒也没像其他人那般紧张。 放下烤肉和汤碗,谷令君起身,安慰众人。 “大家莫要惊慌,咱们这个栖身之处,甚是隐蔽,蛮子想要发现,也不是那么容易。” 说完,将目投向哨兵,问道:“外面什么情况?” “头儿,周围有大股蛮兵,正在搜山!” 哨兵说话之时,还有些心有余悸。 “人太多了,火把密密麻麻的,根本数不过来!” 也亏得哨兵机灵,提前一步撤回了山洞之内,再晚一步,他的哨位,就会被蛮子发现。 东夷蛮子在晚上大举搜山,肯定是在寻找自己这些人。 他们白天烧了蛮子大军的粮草辎重,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打死他们也想不到,东夷大军,搜山只是为了找一个人。 当然,乌兰巴尔思,是被他谷令君所俘获,说搜山是为了找谷令君等人,也勉强可以说的过去。 “找些石块,先把通道堵住。” “诺!” 谷令君沉吟片刻,对众人下达了命令。 众人领命,纷纷开始行动。 通道狭窄,蛮兵就算想要攻入这里,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同理,蛮子是进不来,可他们相出去,同样难如登天! 谷令君打算先用石块封堵通道,制造一种坍塌的假像,看看能否可以迷惑那些蛮兵。 虽然那些东夷蛮子,也不一定能够发现山洞的入口。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多一手准备,就多一层保障。 当然,能够躲过蛮子的搜索最好。躲不过,也不打紧,那就死战到底。 入口通道狭窄,只能荣得下一人勉强通行,只要防守得当,蛮兵想要攻入山洞,也绝非易事。 好在,这山洞之中,最不缺的便是碎石。 十几个人立即开始着手收集碎石块,搬运至通道之中。 通道本就狭小,没用多长时间,靠近出口位置的通道,便被谷令君他们用石块封死。 谷令君他们,特地采用了胡乱堆积的方式,使整个人造石碓,看起来更像是自然坍塌而成。 待到通道被封堵完毕,众人便在通道之中一字长蛇阵的排开,仔细聆听着碎石那边的动静。 漆黑的甬道,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样的环境下,平时难以察觉的细微声响,也被无限放大。 谷令君此时,便可清晰的听到,周围军士们沉稳有力的呼吸声,以及甬道顶部,钟乳石上水滴砸落地面的滴答声。 人在躲避危险之时,总是会出现一种很矛盾的感觉。 躲在暗处的你,既不希望危险来临,又有一种想要露头一探究竟的冲动。 此时躲在乱石之后的谷令君等人,便是如此。 洞外的蛮兵散了吗?或是找到了洞口,还未来得及探索? 这种无声的等待,犹如钝刀子割肉,很疼,但不致命,却足以令人的意志力塌陷。 真就不如一刀毙命,来得痛痛快快! 等待之时,人就觉得时间会变慢。 往往感觉过了很久,却惊讶的发现,时间只是过去了那么一点点。 然后,无奈,再次继续等待,心情从而变得更差,周而复始,直至等待结束,或是直接放弃等待。 这便是此时,甬道之中的众人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们甚至集体出现了一种,想要扒开碎石,出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良久之后 具体多久,谷令君他们没有计时工具,也不知道到底是多久。 只是当众人的腿脚,出现酸麻,开始不自觉活动身体之时。 碎石之外,仍旧没有传来任何异动。 黑暗中,依旧只有大家的呼吸声,水珠落地的滴答声。 当然,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活动手脚之时,人类骨骼发出的咯吱声。 谷令君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况且,大家一直处于这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会严重影响战斗力。 最终,谷令君决定,两人一组轮流值守,其余人,先退回溶洞稍作休整之后,再行商议。 洞中的篝火再次被点燃。 火光映射在周围人的脸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如出一辙,凝重! 洞外,具体有多少人在搜山,大家不清楚。 但是根据当时洞外暗哨的表述来看,肯定是很多无疑。 他们这里只有十九人。 哪怕大家都是尖哨,甚至还有谷将军这个修行者坐镇。 但这又能怎样? 仅凭他们这么点人,怎么可能在大批蛮兵的围攻中,活着出山呢? 可能有人会说了,躲在洞里别出去啊,反正蛮子们也不可能一直这样搜下去,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找机会留下山就行。 这样想是没错,但谷令君这些人,是不会这么干的。 的确,这座溶洞目前还算安全。 可谁又能保证蛮兵们不会发现这里呢? 这座溶洞只有一条甬道,若一旦被蛮子发现,谷令君他们就是被堵在水缸里的王八,是断然没有生还的机会了。 所以,出去是肯定的。 只是,在大批蛮兵的围剿中,他们这些人,又有多少几率,可以逃出生天呢? 所有人都在沉默,没人愿意开口说话。 没错,在场之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卒,是千里挑一的突袭尖哨。 可抛开这些身份,他们首先都是人。 是人,就想活着。 都说英雄不畏生死,可谁又真的想去死呢? 所谓不惧死亡的英雄,那都是被逼入绝境之后的无奈之举。 但凡有一丝丝希望,谁又真的会想当英雄呢? 谷令君前世就是一名指挥员。这一世,他依旧是。 作为一名优秀的军官,不仅仅需要冷静的头脑,临危不惧的胆量,高超的作战能力。 更多的时候,如何安抚下属,给士兵们恰到好处的心理疏导,让他们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作战态度,同样更加重要。 “看你们一个个的拉拉个驴脸,我现在手里可没有草料喂你们!给本将军笑一个!” 周围的一众尖哨,闻言,开始下意识变换表情。 只是凝重的表情,在脸上挂了太久,再加上心情使然,哪里笑得出来? 可头儿发话了,又不能不笑。 一时间,一众尖哨开始纷纷调动面部肌肉,努力牵动嘴角,好列出一个笑脸出来。 然后,众人发现,坐在身旁的同袍,一脸的便秘相,实在是滑稽无比。 庄老六首先指着曹顺的那张脸,笑出了声来。 “曹顺,哈哈哈,你……你……哈哈哈哈……眼睛没了……哈哈哈” 一百零二 浴血阙客山(二) 入夜的阙客山,没有恢复往日的宁静。 大片火把,惊得山中飞禽四散,走兽奔逃,甚至连冬眠的黑熊,都从温暖的土窝子中拱出,加入了逃命的兽群。 造成这一切的,是一群来自万古里荒原的蛮人。 入夜之前,上万名东夷蛮兵,进入阙客山中搜山。 其中,甚至有至少上千名精锐狼骑。 东夷蛮兵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动静,不止是因为白天的那场大火,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一名狼骑百夫长,失踪了。 若只是一名普通的狼骑百夫长,自然不可能会引得东夷大军有这般大的动作。 这名失踪的狼骑百夫长,身份并不简单。 他是直属天可汗的狼骑亲卫,是金帐王庭权贵海默家族的长子,是王庭公主乌兰其其格的儿子,是天可汗腾格尔立格的亲外甥。 他叫,乌兰巴尔思! 是的,就是中了谷令君圈套,脱下狼骑铠甲想要与谷令君公平决斗,却被尖哨乱箭射成了刺猬的,那名脑子不太灵光的东夷修行者。 蛮兵大规模搜山,直接导致了,许多藏匿于山中躲避战乱的褚地难民,成为了蛮人的战利品。 也亏得徐广带人走的早,正好与蛮兵搜山的大部队擦肩而过,否则他那些人,怕是也凶多吉少。 谷令君哪里知道,他捅了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此时的谷令君,还在山洞中,吃着烤肉喝着热汤,忧心那些褚地难民。 “头儿!不好了” 从洞口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是在洞外值守的那名尖哨。 他快步跑到火堆旁,也顾不得行什么军礼,便直接开口说道: “头,我们被包围了!” 众人闻言,皆是表情一凝,第一个反应,便是抄起武器,准备应战。 谷令君脸色虽然也不是很好看,但倒也没像其他人那般紧张。 放下烤肉和汤碗,谷令君起身,安慰众人。 “大家莫要惊慌,咱们这个栖身之处,甚是隐蔽,蛮子想要发现,也不是那么容易。” 说完,将目投向哨兵,问道:“外面什么情况?” “头儿,周围有大股蛮兵,正在搜山!” 哨兵说话之时,还有些心有余悸。 “人太多了,火把密密麻麻的,根本数不过来!” 也亏得哨兵机灵,提前一步撤回了山洞之内,再晚一步,他的哨位,就会被蛮子发现。 东夷蛮子在晚上大举搜山,肯定是在寻找自己这些人。 他们白天烧了蛮子大军的粮草辎重,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打死他们也想不到,东夷大军,搜山只是为了找一个人。 当然,乌兰巴尔思,是被他谷令君所俘获,说搜山是为了找谷令君等人,也勉强可以说的过去。 “找些石块,先把通道堵住。” “诺!” 谷令君沉吟片刻,对众人下达了命令。 众人领命,纷纷开始行动。 通道狭窄,蛮兵就算想要攻入这里,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同理,蛮子是进不来,可他们相出去,同样难如登天! 谷令君打算先用石块封堵通道,制造一种坍塌的假像,看看能否可以迷惑那些蛮兵。 虽然那些东夷蛮子,也不一定能够发现山洞的入口。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多一手准备,就多一层保障。 当然,能够躲过蛮子的搜索最好。躲不过,也不打紧,那就死战到底。 入口通道狭窄,只能荣得下一人勉强通行,只要防守得当,蛮兵想要攻入山洞,也绝非易事。 好在,这山洞之中,最不缺的便是碎石。 十几个人立即开始着手收集碎石块,搬运至通道之中。 通道本就狭小,没用多长时间,靠近出口位置的通道,便被谷令君他们用石块封死。 谷令君他们,特地采用了胡乱堆积的方式,使整个人造石碓,看起来更像是自然坍塌而成。 待到通道被封堵完毕,众人便在通道之中一字长蛇阵的排开,仔细聆听着碎石那边的动静。 漆黑的甬道,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样的环境下,平时难以察觉的细微声响,也被无限放大。 谷令君此时,便可清晰的听到,周围军士们沉稳有力的呼吸声,以及甬道顶部,钟乳石上水滴砸落地面的滴答声。 人在躲避危险之时,总是会出现一种很矛盾的感觉。 躲在暗处的你,既不希望危险来临,又有一种想要露头一探究竟的冲动。 此时躲在乱石之后的谷令君等人,便是如此。 洞外的蛮兵散了吗?或是找到了洞口,还未来得及探索? 这种无声的等待,犹如钝刀子割肉,很疼,但不致命,却足以令人的意志力塌陷。 真就不如一刀毙命,来得痛痛快快! 等待之时,人就觉得时间会变慢。 往往感觉过了很久,却惊讶的发现,时间只是过去了那么一点点。 然后,无奈,再次继续等待,心情从而变得更差,周而复始,直至等待结束,或是直接放弃等待。 这便是此时,甬道之中的众人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们甚至集体出现了一种,想要扒开碎石,出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良久之后 具体多久,谷令君他们没有计时工具,也不知道到底是多久。 只是当众人的腿脚,出现酸麻,开始不自觉活动身体之时。 碎石之外,仍旧没有传来任何异动。 黑暗中,依旧只有大家的呼吸声,水珠落地的滴答声。 当然,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活动手脚之时,人类骨骼发出的咯吱声。 谷令君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况且,大家一直处于这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会严重影响战斗力。 最终,谷令君决定,两人一组轮流值守,其余人,先退回溶洞稍作休整之后,再行商议。 洞中的篝火再次被点燃。 火光映射在周围人的脸上,每一个人的表情都如出一辙,凝重! 洞外,具体有多少人在搜山,大家不清楚。 但是根据当时洞外暗哨的表述来看,肯定是很多无疑。 他们这里只有十九人。 哪怕大家都是尖哨,甚至还有谷将军这个修行者坐镇。 但这又能怎样? 仅凭他们这么点人,怎么可能在大批蛮兵的围攻中,活着出山呢? 可能有人会说了,躲在洞里别出去啊,反正蛮子们也不可能一直这样搜下去,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找机会留下山就行。 这样想是没错,但谷令君这些人,是不会这么干的。 的确,这座溶洞目前还算安全。 可谁又能保证蛮兵们不会发现这里呢? 这座溶洞只有一条甬道,若一旦被蛮子发现,谷令君他们就是被堵在水缸里的王八,是断然没有生还的机会了。 所以,出去是肯定的。 只是,在大批蛮兵的围剿中,他们这些人,又有多少几率,可以逃出生天呢? 所有人都在沉默,没人愿意开口说话。 没错,在场之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卒,是千里挑一的突袭尖哨。 可抛开这些身份,他们首先都是人。 是人,就想活着。 都说英雄不畏生死,可谁又真的想去死呢? 所谓不惧死亡的英雄,那都是被逼入绝境之后的无奈之举。 但凡有一丝丝希望,谁又真的会想当英雄呢? 谷令君前世就是一名指挥员。这一世,他依旧是。 作为一名优秀的军官,不仅仅需要冷静的头脑,临危不惧的胆量,高超的作战能力。 更多的时候,如何安抚下属,给士兵们恰到好处的心理疏导,让他们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作战态度,同样更加重要。 “看你们一个个的拉拉个驴脸,我现在手里可没有草料喂你们!给本将军笑一个!” 周围的一众尖哨,闻言,开始下意识变换表情。 只是凝重的表情,在脸上挂了太久,再加上心情使然,哪里笑得出来? 可头儿发话了,又不能不笑。 一时间,一众尖哨开始纷纷调动面部肌肉,努力牵动嘴角,好列出一个笑脸出来。 然后,众人发现,坐在身旁的同袍,一脸的便秘相,实在是滑稽无比。 庄老六首先指着曹顺的那张脸,笑出了声来。 “曹顺,哈哈哈,你……你……哈哈哈哈……眼睛没了……哈哈哈” 一百零三 浴血阙客山(三) “老六,你还有脸笑话我?” 听到庄老六对自己的嘲笑,曹顺立即就不乐意了,起身指着庄老六的刀疤脸,大声回怼。 “你看看你自己!一条大疤瘌,从脑瓜们儿一直到下嘴唇,跟特么一条大蜈蚣趴脸上似的!” 庄老六也不恼,呵呵一笑,优哉游哉。 “俺这叫荣耀勋章,顺眼着哩,要不然,俺家翠翠也不能跟了俺。倒是你,一双小老鼠眼,能看清东西不,还有……” 说着,庄老六斜眼瞧了一眼曹顺大腿根的位置。 “你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咋就没人给你说门亲呢?是不是去年蛮子那一箭,断了你老曹家香火啦?” 曹顺被庄老六怼得,脸涨得通红。叫骂着就向庄老六扑了上去。 “庄疤瘌!老子跟你拼了!” 庄老六也是毫不畏惧,立即起身相迎。 “小老鼠眼睛,俺怕会怕你!” 两人瞬间就扭打在了一起,拳打脚踢,你来我往。 见俩人打起来了,不仅没有人上前劝阻,在场所有人竟然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纷纷起身,在一旁加油助威。 洞内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 叫骂声,助威声,叫好声此起彼伏。 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其他人看得晶晶有味,大家已暂时忘记了洞外那漫山遍野的东夷蛮兵。 谷令君坐在火堆旁,看着眼前这嘈杂的场面,心里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正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战场之上,士兵的身体和心理状况,需要将领实时关注。 能否打胜仗,兵员的数量,武器的先进程度,以及参战士兵们是否拥有坚定的必胜信念,都是重要因素,缺一不可。 适当的发泄情绪,缓解战场上军卒的心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军卒们稳定战斗力。 两人的斗殴,持续的时间不长。 当曹顺顶着两个熊猫眼,骂骂咧咧的坐回火堆旁之时,谁胜谁负,自然不言而喻。 输了是输了,可是曹顺依旧不服气,指着对面的庄老六不依不饶。 “老子不服,今天没吃饱,等咱们回大营之后再战!” 庄老六虽然胜了,但也不是毫发无损,左脸红肿,必然是曹顺的重拳所致。 面对曹顺的约战,庄老六也不甘示弱,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恶狠狠的回瞪曹顺。 “呸!俺等着你!” “谁不去谁是这个!” 曹顺双手比出一个王八爬的手势,一脸怒不可遏。 “俺会怕你这个小老鼠眼睛?哼,笑话!” “刀疤脸!” “小老鼠眼!” …… 两人的架,的确是不打了,但骂战,却一直在继续。 直至谷令君实在看不下去了,出口制止,方才结束。 其实,两人之所以会整这么一出耍猴般的闹剧,完全是为了配合谷令君,活跃气氛。 庄老六和曹顺都是同一年从军的老卒,又是同乡。 他们都是谷令君一手提拔起来的,并且还是谷将军的亲卫队成员。 所以,他们最了解自家的头儿,想要什么。 当然,俩人打架,也并不是演戏。 拳脚比武,受点皮外伤,对于他们这些老卒来说,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不算什么。 经庄老六和曹顺这么一闹,弥漫在大家心头的阴郁,也消散了大部。 谷令君趁热打铁,下达了后半夜突围的命令。 时至丑正。 天空中风雪依旧,凌冽的西风,呜呜作响。 漆黑的山林里,影影绰绰,摇摇晃晃,如同置身于地狱之中,周围万鬼咆哮。 马三,出现在山崖之下的巨石旁,借着雪光,左顾右盼,鬼鬼祟祟。 观察了良久,发现周围没有异常,马三从巨石上抓了一把雪,团成团,丢入了隐藏在灌木丛后的山洞中。 不多时,一个个人影,开是从洞中鱼贯而出。 很快,在巨石之下,便聚集了十九个壮实的身影。 众人没有多做停留,借着风雪的掩护,迅速消失在了漆黑的山林之中。 …… 阙客山下,东夷族大营,依旧灯火通明。 中军大帐之内,托木里、阿里甫,以及其他三名铁勒部的万夫长,外加阿尔斯楞,托雷特木尔,还有三名狼骑千夫长,全部到齐。 让这些,东夷伐褚先锋军的高级将领们,这么晚都不得休息,原因是,一个失踪的狼骑百夫长。 最早得到消息的,便是阿尔斯楞。 而回到东夷大营报信的,不是人,而是乌兰巴尔思的坐骑,一只荒狼。 这事,得说是谷令君和他手下的小队,办事不牢。 他们的确重伤俘虏了乌兰巴尔思,可却忽略了人家的坐骑。 当他们想到对方的坐骑之时,乌兰巴尔思的那只荒狼,早就已经跑得不见狼影了。 谷令君等人,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也没太当回事。 他们认为,一只畜生而已,跑了就跑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哪成想,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畜生。 荒狼,本就是万古里荒原上,凶名赫赫的野兽。以凶残,狡猾,群居,且战斗力强悍而闻名天下。 当然,荒狼最强大的地方,并不在于以上这些。 它们最强大的,是智慧。 一头成年的荒狼,智力水平,相等于人类五岁孩童。 正是因为如此,荒狼族群之中,才会频频进化出妖兽。 其中最着名的,便是狼王顿哲,一只领悟了一种神通的强大妖兽。 狼骑的坐骑是荒狼,但狼骑的荒狼,却与纯野生的荒狼不同。 东夷勇士被选中成为狼骑之中的一员,第一步,并不是去参加战斗,而是训狼。 准狼骑,会得到一只幼小的荒狼崽子,作为伙伴。 接下来,荒狼崽子需要与准狼骑在一起,接受至少三年以上的魔鬼式训练。然后,两者才可以成为正式的狼骑。 被人类驯化之后的荒狼,凶悍程度,可能比那些野生的,要稍差一些。 但是智力,绝对可以碾压野生荒狼。 尤其是狼骑千夫长们的荒狼,甚至都是可以使用天地元气的妖兽! 没有第一时间杀死乌兰巴尔思的坐骑,是谷令君和他麾下那一队尖哨,此行犯下的最大错误。 不断有蛮兵的千夫长,进入中军大帐之中汇报情况。 一万多人的搜索队,外加一千名精锐狼骑,让整个阙客山鸡犬不宁。 几个时辰地毯式的搜索,让进山的蛮兵收获颇丰。 单单是逃入山中避难的褚地百姓,就抓到了八千余人。 但大帐之中,东夷先锋军的所有高级将领,却没人高兴得起来。 到了现在,乌兰巴尔思,依旧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只能有一个可能。 人已经不在山上了。 再联想白天的那场大火,在场所有人,其实早已经在心里下了定论。 天可汗的外甥,必定是被褚人俘虏了。 至于为什么是被俘虏,而不是战死。 这其中道理很简单,褚人计算军功,凭的是东夷蛮子的耳环。 根据这些耳环的材质和样式,便可以判断被他们杀死的东夷武士的身份。 所以,如果乌兰巴尔思战死,那么褚人军卒,只会取走他的耳环,至多再扒下他的铠甲。 毕竟,狼骑战甲是一件难得的宝贝,价值不菲。 至于连同乌兰巴尔思的尸体一同带走,是绝对不会的。 因为没用,也实在没那个必要。 一个王庭荀贵被俘,对于整个东夷先锋军来说,都不是小事。 当然,在这座中军大帐之内,真正关心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不超过两人。 至于其他的蛮兵将领,说白了,他们更加希望乌兰巴尔思战死。 原因无他,他们不想因为一个被俘的王庭荀贵少年,而影响了整个战局走向。 但想归想,却没人敢直接表达出来。 因为那两个在乎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人,其中一个,叫做阿尔斯楞! 一百零三 浴血阙客山(三) “老六,你还有脸笑话我?” 听到庄老六对自己的嘲笑,曹顺立即就不乐意了,起身指着庄老六的刀疤脸,大声回怼。 “你看看你自己!一条大疤瘌,从脑瓜们儿一直到下嘴唇,跟特么一条大蜈蚣趴脸上似的!” 庄老六也不恼,呵呵一笑,优哉游哉。 “俺这叫荣耀勋章,顺眼着哩,要不然,俺家翠翠也不能跟了俺。倒是你,一双小老鼠眼,能看清东西不,还有……” 说着,庄老六斜眼瞧了一眼曹顺大腿根的位置。 “你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咋就没人给你说门亲呢?是不是去年蛮子那一箭,断了你老曹家香火啦?” 曹顺被庄老六怼得,脸涨得通红。叫骂着就向庄老六扑了上去。 “庄疤瘌!老子跟你拼了!” 庄老六也是毫不畏惧,立即起身相迎。 “小老鼠眼睛,俺怕会怕你!” 两人瞬间就扭打在了一起,拳打脚踢,你来我往。 见俩人打起来了,不仅没有人上前劝阻,在场所有人竟然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纷纷起身,在一旁加油助威。 洞内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 叫骂声,助威声,叫好声此起彼伏。 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其他人看得晶晶有味,大家已暂时忘记了洞外那漫山遍野的东夷蛮兵。 谷令君坐在火堆旁,看着眼前这嘈杂的场面,心里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正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战场之上,士兵的身体和心理状况,需要将领实时关注。 能否打胜仗,兵员的数量,武器的先进程度,以及参战士兵们是否拥有坚定的必胜信念,都是重要因素,缺一不可。 适当的发泄情绪,缓解战场上军卒的心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军卒们稳定战斗力。 两人的斗殴,持续的时间不长。 当曹顺顶着两个熊猫眼,骂骂咧咧的坐回火堆旁之时,谁胜谁负,自然不言而喻。 输了是输了,可是曹顺依旧不服气,指着对面的庄老六不依不饶。 “老子不服,今天没吃饱,等咱们回大营之后再战!” 庄老六虽然胜了,但也不是毫发无损,左脸红肿,必然是曹顺的重拳所致。 面对曹顺的约战,庄老六也不甘示弱,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恶狠狠的回瞪曹顺。 “呸!俺等着你!” “谁不去谁是这个!” 曹顺双手比出一个王八爬的手势,一脸怒不可遏。 “俺会怕你这个小老鼠眼睛?哼,笑话!” “刀疤脸!” “小老鼠眼!” …… 两人的架,的确是不打了,但骂战,却一直在继续。 直至谷令君实在看不下去了,出口制止,方才结束。 其实,两人之所以会整这么一出耍猴般的闹剧,完全是为了配合谷令君,活跃气氛。 庄老六和曹顺都是同一年从军的老卒,又是同乡。 他们都是谷令君一手提拔起来的,并且还是谷将军的亲卫队成员。 所以,他们最了解自家的头儿,想要什么。 当然,俩人打架,也并不是演戏。 拳脚比武,受点皮外伤,对于他们这些老卒来说,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不算什么。 经庄老六和曹顺这么一闹,弥漫在大家心头的阴郁,也消散了大部。 谷令君趁热打铁,下达了后半夜突围的命令。 时至丑正。 天空中风雪依旧,凌冽的西风,呜呜作响。 漆黑的山林里,影影绰绰,摇摇晃晃,如同置身于地狱之中,周围万鬼咆哮。 马三,出现在山崖之下的巨石旁,借着雪光,左顾右盼,鬼鬼祟祟。 观察了良久,发现周围没有异常,马三从巨石上抓了一把雪,团成团,丢入了隐藏在灌木丛后的山洞中。 不多时,一个个人影,开是从洞中鱼贯而出。 很快,在巨石之下,便聚集了十九个壮实的身影。 众人没有多做停留,借着风雪的掩护,迅速消失在了漆黑的山林之中。 …… 阙客山下,东夷族大营,依旧灯火通明。 中军大帐之内,托木里、阿里甫,以及其他三名铁勒部的万夫长,外加阿尔斯楞,托雷特木尔,还有三名狼骑千夫长,全部到齐。 让这些,东夷伐褚先锋军的高级将领们,这么晚都不得休息,原因是,一个失踪的狼骑百夫长。 最早得到消息的,便是阿尔斯楞。 而回到东夷大营报信的,不是人,而是乌兰巴尔思的坐骑,一只荒狼。 这事,得说是谷令君和他手下的小队,办事不牢。 他们的确重伤俘虏了乌兰巴尔思,可却忽略了人家的坐骑。 当他们想到对方的坐骑之时,乌兰巴尔思的那只荒狼,早就已经跑得不见狼影了。 谷令君等人,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也没太当回事。 他们认为,一只畜生而已,跑了就跑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哪成想,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畜生。 荒狼,本就是万古里荒原上,凶名赫赫的野兽。以凶残,狡猾,群居,且战斗力强悍而闻名天下。 当然,荒狼最强大的地方,并不在于以上这些。 它们最强大的,是智慧。 一头成年的荒狼,智力水平,相等于人类五岁孩童。 正是因为如此,荒狼族群之中,才会频频进化出妖兽。 其中最着名的,便是狼王顿哲,一只领悟了一种神通的强大妖兽。 狼骑的坐骑是荒狼,但狼骑的荒狼,却与纯野生的荒狼不同。 东夷勇士被选中成为狼骑之中的一员,第一步,并不是去参加战斗,而是训狼。 准狼骑,会得到一只幼小的荒狼崽子,作为伙伴。 接下来,荒狼崽子需要与准狼骑在一起,接受至少三年以上的魔鬼式训练。然后,两者才可以成为正式的狼骑。 被人类驯化之后的荒狼,凶悍程度,可能比那些野生的,要稍差一些。 但是智力,绝对可以碾压野生荒狼。 尤其是狼骑千夫长们的荒狼,甚至都是可以使用天地元气的妖兽! 没有第一时间杀死乌兰巴尔思的坐骑,是谷令君和他麾下那一队尖哨,此行犯下的最大错误。 不断有蛮兵的千夫长,进入中军大帐之中汇报情况。 一万多人的搜索队,外加一千名精锐狼骑,让整个阙客山鸡犬不宁。 几个时辰地毯式的搜索,让进山的蛮兵收获颇丰。 单单是逃入山中避难的褚地百姓,就抓到了八千余人。 但大帐之中,东夷先锋军的所有高级将领,却没人高兴得起来。 到了现在,乌兰巴尔思,依旧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只能有一个可能。 人已经不在山上了。 再联想白天的那场大火,在场所有人,其实早已经在心里下了定论。 天可汗的外甥,必定是被褚人俘虏了。 至于为什么是被俘虏,而不是战死。 这其中道理很简单,褚人计算军功,凭的是东夷蛮子的耳环。 根据这些耳环的材质和样式,便可以判断被他们杀死的东夷武士的身份。 所以,如果乌兰巴尔思战死,那么褚人军卒,只会取走他的耳环,至多再扒下他的铠甲。 毕竟,狼骑战甲是一件难得的宝贝,价值不菲。 至于连同乌兰巴尔思的尸体一同带走,是绝对不会的。 因为没用,也实在没那个必要。 一个王庭荀贵被俘,对于整个东夷先锋军来说,都不是小事。 当然,在这座中军大帐之内,真正关心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不超过两人。 至于其他的蛮兵将领,说白了,他们更加希望乌兰巴尔思战死。 原因无他,他们不想因为一个被俘的王庭荀贵少年,而影响了整个战局走向。 但想归想,却没人敢直接表达出来。 因为那两个在乎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人,其中一个,叫做阿尔斯楞! 一百零四 浴血阙客山(四) 寒冬腊月,西风吹雪。 冬天,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所有生命,宣告了它的威力。 彻骨的寒冷,如无形的恶魔一般,让站在它面前的一切生灵,瑟瑟发抖。 然而,在东夷大营的中军大帐之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三十八盏烛台,让整个东夷先锋军中军大帐,亮如白昼。 十数个炭盆中烧的通红的木炭,让大帐温暖如春。 一张张矮桌上,摆满了油汪汪的手把肉,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浓香醇厚的马奶酒。 冒着热气的酥油茶很香,肥瘦相间的手把肉,看起来也很有食欲。 可惜,没人在意这些。 矮桌前的贵人们,每一个都皱着眉,在盘算自己的小九九。 不时有人将目光投向身边之人,用眼神交流片刻,然后收回,继续盘算。 辎重粮草被烧,虽然阿里甫所部,剩余的粮草,可暂解燃眉之急。 但这依旧不是长久之计。 若永山县城久攻不下,先锋军怕是只能撤兵了。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丢了一个身份尊贵的贵人! 此人若是战死了,倒也没这多麻烦事,战场本就是个残酷的修罗场,不会在意你身份是否尊贵。 可麻烦的是,派出去了一万多人,搜了整整一夜,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跟随他的百人队,全军覆没,唯独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已经说明了问题。 乌兰巴尔思,肯定还活着。 东夷人的身份很容易辨别,耳环。 耳环的式样和材质,是判断一名东夷武士身份地位的最好参照物。 褚人,必定是认出了乌兰巴尔思的身份,才会选择活捉。 毕竟,一个活着的东夷族荀贵,或许可以令攻打永山的蛮兵投鼠忌器。 他们哪能想到,谷令君之所以会选择活捉乌兰巴尔思,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看上了他的修行秘法。 至于说派大军搜山,也就是碰碰运气。 万一碰上俘虏乌兰巴尔思的褚人,或者是找到他的尸体,事情也就简单了。 托木里坐在帅位,一直沉默不语。 铁勒部的万夫长们,轮番向他投去催促的目光,全都被他无视了。 这场战争胜利与否,对于整个铁勒部来说,意义重大。 胜利了,天可汗必然不会亏待他们。 无上的荣耀,广袤的领地,数不尽的牛羊,都将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但这些,只属于胜利者。 铁勒的万夫长们,不愿意看到,因为一个王庭的年轻荀贵,毁了他们铁勒部的大好前途。 所以他们找到了酋长,希望酋长以部族的前途为重,不要顾忌什么乌兰巴尔思,全力拿下永山。 托木里自然不敢私自定夺,毕竟先锋军里不是只有他铁勒部一家的骑兵。 他需要与阿尔斯楞商议。 或者说,托木里需要一个替罪羊。 攻打永山兹事体大,且刻不容缓,他作为部落酋长,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人便放弃的。 哪怕此人身份最贵! 但这件事,必须有个人在天可汗面前,替他开脱。 其实,对于上位者来说,任何掩饰,都是苍白的,彼此的目的,大家早已心知肚明。 但心知肚明,不代表你可以明火执仗。 对于帝王们来说,臣子的态度很重要。 你可以为了你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但是必须是在帝王允许的情况下。 就比如现在。 面对此时乌兰巴尔思被俘的境况,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其实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答案。 永山卫对于东夷族的伐褚计划,非常重要,就算是乌兰巴尔思的亲爹在这儿,也会为了东夷的伐褚大业,放弃儿子的生命。 但这个决定,不能由他托木里来做。 说什么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那都是屁话。 从古至今,上位者最不能容忍的,便是不受自己控制的臣子。 尤其是涉及到帝王的亲眷,就更不能由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去左右了,即便这个人是忠臣,也不行! 这个时候,阿尔斯楞的表态,就相当重要了。 阿尔斯楞,是天可汗的眼睛,他的决定,就相当于是天可汗的决定。 继续攻城的命令,由他来下达,名正言顺。 托木里相信,以阿尔斯楞对天可汗的忠诚,必然会以大局为重。 可他万万没想到,阿尔斯楞,竟然选择了沉默。 这样的沉默,持续了整夜,眼看,再有一个多时辰,天就亮了。 可阿尔斯楞,依旧是那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就是不肯开口说出一个字。 铁勒的一众将领很着急,但同时他们也很无奈,因为他们之中没人敢挑衅阿尔斯楞的威严。 托木里不敢,阿里甫不敢,那些铁勒的万夫长们,就更别提了。 阿尔斯楞很清楚托木里的想法,同时他也明白,拿下永山和源河的重要性。 可达成这一切,必须要付出乌兰巴尔思的性命。 第一次,在忠诚与感情之间,阿尔斯楞犹豫了。 作为天可汗忠实的追随者,他不应该犹豫,他就该为了天可汗的雄图霸业,遇山开山,神挡杀神! 可为何偏偏是乌兰巴尔思? 众所周知,乌兰巴尔思,是海默头领的儿子。 但很少有人知道,海默首领,还有这另一重身份,狼骑大统领! 狼骑大统领的身份,就算在金帐王庭,也是一个谜。 全天下,知道其身份之人,不超过八个,而阿尔斯楞,便是其中之一。 其实,历代王庭的可汗,都会与海默领地的头人结亲,这不是秘密。 在外人看来,这只是王庭拉拢强大家族的一种手段罢了。 但只有历代王庭的可汗,以及海默的头人才知道,两家结亲,不仅仅只是政治联姻。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一个职位的传承。 狼骑大统领! 当历代海默头人的儿子,继承家主之位那一刻起,同时继承的,还有狼骑大统领的职位。 历代狼骑大统领,神秘,强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这份荣耀的背后,传承的是对王庭的责任与忠诚! 天可汗与狼骑大统领,是不可分割的伴生体。 也许有一天,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妻子会背叛他,但狼骑大统领却绝对不会。 原因为何,这是王庭的核心机密,外人不得而知,但事实,便是如此。 乌兰巴尔思是海默头领的儿子,同时也是下一任狼骑大统领的继任者。 这让阿尔斯楞有些不知所措。 那是他的恩人,他的老师,他的大哥的儿子。大统领他最亲近的人,没有之一。 阿尔斯楞,对于乌兰巴尔思,不仅仅是爱屋及乌。 他忠诚于天可汗腾格尔立格,但在这之前,他更忠诚于狼骑大统领。 或者更加准确的来说,他对于大统领的情感,已经不能用忠诚来形容,说是亲情,更加贴切。 本来,不管阿尔斯楞是忠诚与亲情也好,还是忠诚与王权也罢,都并不冲突。 毕竟,他忠诚的亲情,同样忠诚于王权。 可现在,却不同了。 如果他忠诚与天可汗,那便等于背叛亲人、恩人、老师、大哥。 别看阿尔斯楞外表冰冷,且做事有些不近人情。 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极为在意亲情之人,在其内心,亲情甚至胜过忠诚。 所以,阿尔斯楞才会沉默整夜。 他很纠结,在王权和亲情面前,难以决断。 托木里是不敢替天可汗做决断,阿尔斯楞则是不愿意替自己的亲人做决断。 救人,他不是没想过。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且不说他现在根本不知道乌兰巴尔思的准确位置。 即便是知道,他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在褚人守军的手中,救出乌兰巴尔思。 阿尔斯楞很强大,他甚至只差一步,就可以进入法像。 但面对千军万马,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只能是无计可施。 一百零四 浴血阙客山(四) 寒冬腊月,西风吹雪。 冬天,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所有生命,宣告了它的威力。 彻骨的寒冷,如无形的恶魔一般,让站在它面前的一切生灵,瑟瑟发抖。 然而,在东夷大营的中军大帐之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三十八盏烛台,让整个东夷先锋军中军大帐,亮如白昼。 十数个炭盆中烧的通红的木炭,让大帐温暖如春。 一张张矮桌上,摆满了油汪汪的手把肉,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浓香醇厚的马奶酒。 冒着热气的酥油茶很香,肥瘦相间的手把肉,看起来也很有食欲。 可惜,没人在意这些。 矮桌前的贵人们,每一个都皱着眉,在盘算自己的小九九。 不时有人将目光投向身边之人,用眼神交流片刻,然后收回,继续盘算。 辎重粮草被烧,虽然阿里甫所部,剩余的粮草,可暂解燃眉之急。 但这依旧不是长久之计。 若永山县城久攻不下,先锋军怕是只能撤兵了。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丢了一个身份尊贵的贵人! 此人若是战死了,倒也没这多麻烦事,战场本就是个残酷的修罗场,不会在意你身份是否尊贵。 可麻烦的是,派出去了一万多人,搜了整整一夜,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跟随他的百人队,全军覆没,唯独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已经说明了问题。 乌兰巴尔思,肯定还活着。 东夷人的身份很容易辨别,耳环。 耳环的式样和材质,是判断一名东夷武士身份地位的最好参照物。 褚人,必定是认出了乌兰巴尔思的身份,才会选择活捉。 毕竟,一个活着的东夷族荀贵,或许可以令攻打永山的蛮兵投鼠忌器。 他们哪能想到,谷令君之所以会选择活捉乌兰巴尔思,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看上了他的修行秘法。 至于说派大军搜山,也就是碰碰运气。 万一碰上俘虏乌兰巴尔思的褚人,或者是找到他的尸体,事情也就简单了。 托木里坐在帅位,一直沉默不语。 铁勒部的万夫长们,轮番向他投去催促的目光,全都被他无视了。 这场战争胜利与否,对于整个铁勒部来说,意义重大。 胜利了,天可汗必然不会亏待他们。 无上的荣耀,广袤的领地,数不尽的牛羊,都将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但这些,只属于胜利者。 铁勒的万夫长们,不愿意看到,因为一个王庭的年轻荀贵,毁了他们铁勒部的大好前途。 所以他们找到了酋长,希望酋长以部族的前途为重,不要顾忌什么乌兰巴尔思,全力拿下永山。 托木里自然不敢私自定夺,毕竟先锋军里不是只有他铁勒部一家的骑兵。 他需要与阿尔斯楞商议。 或者说,托木里需要一个替罪羊。 攻打永山兹事体大,且刻不容缓,他作为部落酋长,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人便放弃的。 哪怕此人身份最贵! 但这件事,必须有个人在天可汗面前,替他开脱。 其实,对于上位者来说,任何掩饰,都是苍白的,彼此的目的,大家早已心知肚明。 但心知肚明,不代表你可以明火执仗。 对于帝王们来说,臣子的态度很重要。 你可以为了你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但是必须是在帝王允许的情况下。 就比如现在。 面对此时乌兰巴尔思被俘的境况,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其实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答案。 永山卫对于东夷族的伐褚计划,非常重要,就算是乌兰巴尔思的亲爹在这儿,也会为了东夷的伐褚大业,放弃儿子的生命。 但这个决定,不能由他托木里来做。 说什么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那都是屁话。 从古至今,上位者最不能容忍的,便是不受自己控制的臣子。 尤其是涉及到帝王的亲眷,就更不能由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去左右了,即便这个人是忠臣,也不行! 这个时候,阿尔斯楞的表态,就相当重要了。 阿尔斯楞,是天可汗的眼睛,他的决定,就相当于是天可汗的决定。 继续攻城的命令,由他来下达,名正言顺。 托木里相信,以阿尔斯楞对天可汗的忠诚,必然会以大局为重。 可他万万没想到,阿尔斯楞,竟然选择了沉默。 这样的沉默,持续了整夜,眼看,再有一个多时辰,天就亮了。 可阿尔斯楞,依旧是那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就是不肯开口说出一个字。 铁勒的一众将领很着急,但同时他们也很无奈,因为他们之中没人敢挑衅阿尔斯楞的威严。 托木里不敢,阿里甫不敢,那些铁勒的万夫长们,就更别提了。 阿尔斯楞很清楚托木里的想法,同时他也明白,拿下永山和源河的重要性。 可达成这一切,必须要付出乌兰巴尔思的性命。 第一次,在忠诚与感情之间,阿尔斯楞犹豫了。 作为天可汗忠实的追随者,他不应该犹豫,他就该为了天可汗的雄图霸业,遇山开山,神挡杀神! 可为何偏偏是乌兰巴尔思? 众所周知,乌兰巴尔思,是海默头领的儿子。 但很少有人知道,海默首领,还有这另一重身份,狼骑大统领! 狼骑大统领的身份,就算在金帐王庭,也是一个谜。 全天下,知道其身份之人,不超过八个,而阿尔斯楞,便是其中之一。 其实,历代王庭的可汗,都会与海默领地的头人结亲,这不是秘密。 在外人看来,这只是王庭拉拢强大家族的一种手段罢了。 但只有历代王庭的可汗,以及海默的头人才知道,两家结亲,不仅仅只是政治联姻。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一个职位的传承。 狼骑大统领! 当历代海默头人的儿子,继承家主之位那一刻起,同时继承的,还有狼骑大统领的职位。 历代狼骑大统领,神秘,强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这份荣耀的背后,传承的是对王庭的责任与忠诚! 天可汗与狼骑大统领,是不可分割的伴生体。 也许有一天,金帐王庭天可汗的妻子会背叛他,但狼骑大统领却绝对不会。 原因为何,这是王庭的核心机密,外人不得而知,但事实,便是如此。 乌兰巴尔思是海默头领的儿子,同时也是下一任狼骑大统领的继任者。 这让阿尔斯楞有些不知所措。 那是他的恩人,他的老师,他的大哥的儿子。大统领他最亲近的人,没有之一。 阿尔斯楞,对于乌兰巴尔思,不仅仅是爱屋及乌。 他忠诚于天可汗腾格尔立格,但在这之前,他更忠诚于狼骑大统领。 或者更加准确的来说,他对于大统领的情感,已经不能用忠诚来形容,说是亲情,更加贴切。 本来,不管阿尔斯楞是忠诚与亲情也好,还是忠诚与王权也罢,都并不冲突。 毕竟,他忠诚的亲情,同样忠诚于王权。 可现在,却不同了。 如果他忠诚与天可汗,那便等于背叛亲人、恩人、老师、大哥。 别看阿尔斯楞外表冰冷,且做事有些不近人情。 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极为在意亲情之人,在其内心,亲情甚至胜过忠诚。 所以,阿尔斯楞才会沉默整夜。 他很纠结,在王权和亲情面前,难以决断。 托木里是不敢替天可汗做决断,阿尔斯楞则是不愿意替自己的亲人做决断。 救人,他不是没想过。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且不说他现在根本不知道乌兰巴尔思的准确位置。 即便是知道,他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在褚人守军的手中,救出乌兰巴尔思。 阿尔斯楞很强大,他甚至只差一步,就可以进入法像。 但面对千军万马,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只能是无计可施。 一百零五 浴血阙客山(五) 大雪停了,但西风依旧。 凌冽的西风,似乎要摧毁一切温柔的东西,包括思绪。 谷令君一行,潜行在如墨的密林之中,挨着如刀的西风,任由它割在脸上,身上。 这一路很不易,如若不是借着夜色的伪装,这一行人,当早已被蛮兵发现。 东夷蛮子搜山的大军,依旧在阙客山中肆虐。 那些举着火把的蛮兵,仿佛不用睡觉的战争机器,在山中横冲直撞。 谷令君抬起头,目光穿过密林,停留在东方天际那一抹狭窄的鱼肚白上。 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留给他们小队赶路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失去了黑夜的保护,他们将在蛮兵密集的搜索之下,无所遁形。 蛮兵的将领不是傻子,他们清楚,谷令君这队人,想要撤回永山,阙客山西山,是必经之路。 所以,越是接近永山县城,遇到蛮兵的次数,也在几何倍数增加。 出山,已无可能。所以,必须赶在黎明之前,找到可以藏身的庇护所。 “隐蔽!” 忽然,前方传来马三压低嗓音的预警。 大家立即四散开来,寻找掩体隐匿身形。 有直接上树的,有钻入灌木丛的,有将身体拱入雪窝子之中的。 所有人,将潜伏伪装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很快,正前方的密林中,便出现了摇曳的火光。 风吹得火把上的火焰忽明忽暗,映得那张举着火把的脸,同样忽隐忽现。 那人的胡须上,因为寒冷,凝结了不少冰晶,在火光的映射下,一闪一闪。 与之一同一闪一闪的,是那人手中的马刀。 那人的身后,更多闪光正在涌现,而更多的他们,则隐匿在这些闪光无法企及的阴暗中。 这是一个由三个蛮兵百人队,组成的搜索队。 这些人隶属于金帐王庭,是万夫长托雷特木尔的麾下。 或者说,如今还在阙客山上搜索的,也只剩下了他的麾下。 乌兰巴尔思的确身份尊贵,但那是对于金帐王庭的蛮兵而言。 铁勒部的头人们,不会在乎一个来自王庭的年轻荀贵,哪怕他是天可汗的外甥。 当然,这些来自王庭的普通蛮兵们,也不在乎。 他们对乌拉巴尔斯更多的,是恨意!若不是此人,他们此时应当在温暖的地窝子中酣睡。 马三将整个身体附着在粗壮的树杈上,看着身下经过的火把,一动都不敢动。 距离他不远的那颗同样粗壮的柏树之上,则是谷令君。 马三尽量在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只是,刚刚快速徒手攀上这颗近三丈高的柏树,让他有些气短。 他只能用手紧紧的捂住口鼻,尽量隐藏自己粗重的呼吸声。 可剧烈活动之后,正是身体需要氧气的时候,他的做法,只能让他更加难受。 好在,马三的忍耐力,还是极好的。 良久,目送树下的那些蛮兵渐行渐远,已经憋得双眼通红的他,终于得以解脱。 马三松开口鼻,整个人靠在树杈上,大口喘着粗气。 在天寒地冻的山林里,东躲西藏了一天一夜,哪怕是精锐的突袭尖哨,体力上也稍稍有些吃不消。 如今这片刻的喘息,对于马三来说,也如同一种享受。 他就这般整个人靠坐在树杈上,贪婪得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突然,铮得一声轻响,打破了这份宁静与安详。 尖锐的呼哨声接踵而至,随之传来的,则是来自马三的闷哼。 一枚箭矢,命中了马三的肩膀。 箭头入肉不深,所以马三伤得不重。 但这并不是因为箭矢的威力不够,而是有东西阻碍了箭头的深入,那是一个木质的哨子。 若是没有这哨子,以这支箭矢的威力,怕是已经穿透了马三的肩胛骨。 但马三没有觉得幸运,他甚至希望,这支箭矢之上,没有那个哨子。 这是一枚响箭,它的作用不在于能否伤人,而是传递信息。 而此时,射出这枚响箭的,是一名落单的蛮兵。 更确切的说,这是一个蛮兵的斥候。 蛮兵的斥候,都是极为优秀的猎手。多年的狩猎经验,让这些精锐的蛮兵斥候,习惯将自己隐匿的黑夜之中。 起初,两人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马三放松了警惕。 对于一名优秀的猎手来说,周围的任何异动,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其发现。 虽然马三只是享受了片刻的放纵,却已经足以引起对方的注意。 刚才那一枚响箭,本应该是射向天空的。 这样,可以让哨声持续时间更长,声音传得更远,吸引更多的族人来此地围攻敌人。 但这名蛮兵斥候认为,没那个必要。 他所属的队伍,才刚刚经过这里,还并未走远,刚才一箭,哨声虽然短促,但足以将他们召唤过来。 更重要的是,他不希望有更多的族人,来分享这份功劳。 万夫长托雷承诺,若能够找到乌兰巴尔思的踪迹,不论死活,赏牛羊各三千。 找到那些烧毁辎重的褚人军卒的踪迹,亦可以得赏牛羊各一千五。 赏赐很丰厚,但是也得看多少人分不是。 至于说,藏匿于大树之上的人,是否就是那波褚人军卒,其实无所谓。 这座山,已经被他们搜了两遍,那些普通的褚人百姓,早就被他们抓绝了。 能够躲过他们搜捕的人,不是那些褚人军卒是什么? 再者,是与不是,还不是他们这些人说了算吗? 搜山搜了一夜,挨冻受困,要是没有一点收获,岂不是亏死了! 一箭射出,蛮兵斥候立即躲到了一颗大树之后,仔细倾听,是否有东西从树上掉落。 黑夜之中,目力受阻,可对于优秀的猎手来说,这些都不是阻碍。 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听声辨位,来攻击敌人。 蛮兵斥候知道,自己刚才的一箭,必然是命中了的,因为他听到了马三的那声闷哼。 但对方并没有掉落下来,这说明对方只是受伤,且是轻伤。 蛮兵斥候,重新取出一枚箭矢,小心翼翼的搭载弦上。 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这名蛮子很小心,作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他很清楚,黑夜中,任何异响,都足以让他成为一具尸体。 此时此刻,他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峰。 大家都是听声辨位,他清楚敌人的位置,敌人却对他一无所知。 蛮兵斥候,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并且很确定,下一箭,便可将他的敌人,彻底消灭! 然而,想象和现实之间,总是会有一定差距的。 往往自诩为猎人的,也同样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就在蛮兵斥候以为胜券在握之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伴随这个人影一起下降的,还有一柄明晃晃的马刀。 马三很倒霉,因为他一时的疏忽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受伤了。 然而倒霉的不止是马三,还有这名蛮兵的斥候。 他同样很倒霉,因为他的藏身之处的上面,同样也躲着一个人,这人叫谷令君! 若是换做普通人,从近三仗高的地方跳下,无异于是在找死! 蛮兵斥候自信,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周围的异动,就算他隐蔽的这颗大树之上有人。 只要那人有所异动,定然不会逃过他的耳朵。 但很可惜,树上的确有人,但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名修行者。 经过了天地元气的淬炼,修行者身体的强悍程度,远超普通人。 或许他们不是无敌的存在,但从十几二十米的高度一跃而下,还是可以做到的。 巨大的下坠之力,让谷令君手中的马刀,变得威力无比。 下坠之时,劲风吹动衣衫的声响,的确引起了蛮兵斥候的警惕。 可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只来得及向外踏出一步,谷令君的马刀,便已经劈在了他的肩胛骨上。 本来,这一刀,谷令君瞄准的,是蛮兵斥候的天灵盖。 但由于他向外踏出了一步,所以偏移了位置。 但这已经无所谓了,下坠的力道,以及谷令君本身的力道,加上为了保证顺利从高处落下不受伤,谷令君甚至调动了天地元气作为辅助。 汇聚了十几米高度的下坠之力,以及一个武技高超之人的全力,外加蕴含了天地元气的一刀。 其威力,不可谓不强悍。 然而,这一刀的目标,只是一个普通的血肉之躯。 一百零五 浴血阙客山(五) 大雪停了,但西风依旧。 凌冽的西风,似乎要摧毁一切温柔的东西,包括思绪。 谷令君一行,潜行在如墨的密林之中,挨着如刀的西风,任由它割在脸上,身上。 这一路很不易,如若不是借着夜色的伪装,这一行人,当早已被蛮兵发现。 东夷蛮子搜山的大军,依旧在阙客山中肆虐。 那些举着火把的蛮兵,仿佛不用睡觉的战争机器,在山中横冲直撞。 谷令君抬起头,目光穿过密林,停留在东方天际那一抹狭窄的鱼肚白上。 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留给他们小队赶路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失去了黑夜的保护,他们将在蛮兵密集的搜索之下,无所遁形。 蛮兵的将领不是傻子,他们清楚,谷令君这队人,想要撤回永山,阙客山西山,是必经之路。 所以,越是接近永山县城,遇到蛮兵的次数,也在几何倍数增加。 出山,已无可能。所以,必须赶在黎明之前,找到可以藏身的庇护所。 “隐蔽!” 忽然,前方传来马三压低嗓音的预警。 大家立即四散开来,寻找掩体隐匿身形。 有直接上树的,有钻入灌木丛的,有将身体拱入雪窝子之中的。 所有人,将潜伏伪装的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很快,正前方的密林中,便出现了摇曳的火光。 风吹得火把上的火焰忽明忽暗,映得那张举着火把的脸,同样忽隐忽现。 那人的胡须上,因为寒冷,凝结了不少冰晶,在火光的映射下,一闪一闪。 与之一同一闪一闪的,是那人手中的马刀。 那人的身后,更多闪光正在涌现,而更多的他们,则隐匿在这些闪光无法企及的阴暗中。 这是一个由三个蛮兵百人队,组成的搜索队。 这些人隶属于金帐王庭,是万夫长托雷特木尔的麾下。 或者说,如今还在阙客山上搜索的,也只剩下了他的麾下。 乌兰巴尔思的确身份尊贵,但那是对于金帐王庭的蛮兵而言。 铁勒部的头人们,不会在乎一个来自王庭的年轻荀贵,哪怕他是天可汗的外甥。 当然,这些来自王庭的普通蛮兵们,也不在乎。 他们对乌拉巴尔斯更多的,是恨意!若不是此人,他们此时应当在温暖的地窝子中酣睡。 马三将整个身体附着在粗壮的树杈上,看着身下经过的火把,一动都不敢动。 距离他不远的那颗同样粗壮的柏树之上,则是谷令君。 马三尽量在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只是,刚刚快速徒手攀上这颗近三丈高的柏树,让他有些气短。 他只能用手紧紧的捂住口鼻,尽量隐藏自己粗重的呼吸声。 可剧烈活动之后,正是身体需要氧气的时候,他的做法,只能让他更加难受。 好在,马三的忍耐力,还是极好的。 良久,目送树下的那些蛮兵渐行渐远,已经憋得双眼通红的他,终于得以解脱。 马三松开口鼻,整个人靠在树杈上,大口喘着粗气。 在天寒地冻的山林里,东躲西藏了一天一夜,哪怕是精锐的突袭尖哨,体力上也稍稍有些吃不消。 如今这片刻的喘息,对于马三来说,也如同一种享受。 他就这般整个人靠坐在树杈上,贪婪得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突然,铮得一声轻响,打破了这份宁静与安详。 尖锐的呼哨声接踵而至,随之传来的,则是来自马三的闷哼。 一枚箭矢,命中了马三的肩膀。 箭头入肉不深,所以马三伤得不重。 但这并不是因为箭矢的威力不够,而是有东西阻碍了箭头的深入,那是一个木质的哨子。 若是没有这哨子,以这支箭矢的威力,怕是已经穿透了马三的肩胛骨。 但马三没有觉得幸运,他甚至希望,这支箭矢之上,没有那个哨子。 这是一枚响箭,它的作用不在于能否伤人,而是传递信息。 而此时,射出这枚响箭的,是一名落单的蛮兵。 更确切的说,这是一个蛮兵的斥候。 蛮兵的斥候,都是极为优秀的猎手。多年的狩猎经验,让这些精锐的蛮兵斥候,习惯将自己隐匿的黑夜之中。 起初,两人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马三放松了警惕。 对于一名优秀的猎手来说,周围的任何异动,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其发现。 虽然马三只是享受了片刻的放纵,却已经足以引起对方的注意。 刚才那一枚响箭,本应该是射向天空的。 这样,可以让哨声持续时间更长,声音传得更远,吸引更多的族人来此地围攻敌人。 但这名蛮兵斥候认为,没那个必要。 他所属的队伍,才刚刚经过这里,还并未走远,刚才一箭,哨声虽然短促,但足以将他们召唤过来。 更重要的是,他不希望有更多的族人,来分享这份功劳。 万夫长托雷承诺,若能够找到乌兰巴尔思的踪迹,不论死活,赏牛羊各三千。 找到那些烧毁辎重的褚人军卒的踪迹,亦可以得赏牛羊各一千五。 赏赐很丰厚,但是也得看多少人分不是。 至于说,藏匿于大树之上的人,是否就是那波褚人军卒,其实无所谓。 这座山,已经被他们搜了两遍,那些普通的褚人百姓,早就被他们抓绝了。 能够躲过他们搜捕的人,不是那些褚人军卒是什么? 再者,是与不是,还不是他们这些人说了算吗? 搜山搜了一夜,挨冻受困,要是没有一点收获,岂不是亏死了! 一箭射出,蛮兵斥候立即躲到了一颗大树之后,仔细倾听,是否有东西从树上掉落。 黑夜之中,目力受阻,可对于优秀的猎手来说,这些都不是阻碍。 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听声辨位,来攻击敌人。 蛮兵斥候知道,自己刚才的一箭,必然是命中了的,因为他听到了马三的那声闷哼。 但对方并没有掉落下来,这说明对方只是受伤,且是轻伤。 蛮兵斥候,重新取出一枚箭矢,小心翼翼的搭载弦上。 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这名蛮子很小心,作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他很清楚,黑夜中,任何异响,都足以让他成为一具尸体。 此时此刻,他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峰。 大家都是听声辨位,他清楚敌人的位置,敌人却对他一无所知。 蛮兵斥候,对自己的箭术很有信心,并且很确定,下一箭,便可将他的敌人,彻底消灭! 然而,想象和现实之间,总是会有一定差距的。 往往自诩为猎人的,也同样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就在蛮兵斥候以为胜券在握之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伴随这个人影一起下降的,还有一柄明晃晃的马刀。 马三很倒霉,因为他一时的疏忽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受伤了。 然而倒霉的不止是马三,还有这名蛮兵的斥候。 他同样很倒霉,因为他的藏身之处的上面,同样也躲着一个人,这人叫谷令君! 若是换做普通人,从近三仗高的地方跳下,无异于是在找死! 蛮兵斥候自信,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周围的异动,就算他隐蔽的这颗大树之上有人。 只要那人有所异动,定然不会逃过他的耳朵。 但很可惜,树上的确有人,但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名修行者。 经过了天地元气的淬炼,修行者身体的强悍程度,远超普通人。 或许他们不是无敌的存在,但从十几二十米的高度一跃而下,还是可以做到的。 巨大的下坠之力,让谷令君手中的马刀,变得威力无比。 下坠之时,劲风吹动衣衫的声响,的确引起了蛮兵斥候的警惕。 可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只来得及向外踏出一步,谷令君的马刀,便已经劈在了他的肩胛骨上。 本来,这一刀,谷令君瞄准的,是蛮兵斥候的天灵盖。 但由于他向外踏出了一步,所以偏移了位置。 但这已经无所谓了,下坠的力道,以及谷令君本身的力道,加上为了保证顺利从高处落下不受伤,谷令君甚至调动了天地元气作为辅助。 汇聚了十几米高度的下坠之力,以及一个武技高超之人的全力,外加蕴含了天地元气的一刀。 其威力,不可谓不强悍。 然而,这一刀的目标,只是一个普通的血肉之躯。 一百零六 浴血阙客山(六) 刀的威力有多强,不仅仅取决于刀本身的锋锐程度,更多的在于用刀之人。 敌人从天而降,蛮兵斥候凭借丰富的战斗经验,自认避开了要害。 殊不知,在不可抗力的强大攻击面前,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要害。 马刀的刀刃,破开蛮兵的铠甲,切开皮肉,斩断骨骼,径直没入身体,然后从他的腰部斩出。 整个过程,如刀切豆腐,没有任何阻碍。 鲜血失去了皮肉的阻隔,如同决堤的洪水,裹挟着脏器,连喷带涌。 蛮兵斥候致死,脸上依旧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他想不通,自己明明穿着铠甲,明明避开了要害,为何还是会死。 刀依旧是普通的马刀,只是用刀之人,却不是普通人。 这一刀,能够砍出这般威力,谷令君必须得感谢乌兰巴尔思。 那名被他算计重伤被俘的王庭荀贵,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他家族传承的功法,却是真的好用。 当然,乌兰巴尔思,并未将海默流技,教授与谷令君。 谷令君刚才使用的武技,并不是海默的流技,而是他自己摸索尝试出来的攻击技巧。 流技的核心,在于利用天地元气的高频震动,提升攻击威力。 谷令君自然也可以让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但尝试过后,他却不敢在随意研究这种武技了。 原因是,只是一次简单的尝试,就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让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很简单,但如何像乌兰巴尔思那般自由控制,却是难上加难。 处在高频震动之下的天地元气,就是一把没有剑柄的双刃剑,伤敌亦伤己。 控制的法门,乌兰巴尔思有,但是人家还没说。 也正因为如此,谷令君才留了那家伙一条命。 当然,既然打开了一条新的修炼门路,谷令君自然也不会无动于衷。 流技的原理,和前世一部岛国动漫里面的流樱霸气很像。 所以,谷令君便尝试着将天地元气,如同霸气一般附着于皮肤之上,然后传导入武器之中。 没成想,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操作,却获得了奇效。 刚才那从天而降的一刀,便是谷令君的第一次实验。 他虽然并没有获得,前世那部动漫里,那种让身体刀枪不入的强大技巧。 但这种操作,依旧让他的攻击威力,获得了极大的增强。 尤其是经过适量的天地元气加持过后的武器,锋锐程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谷令君相信,如若他的实力达到金身境,便可使用出那所谓的黑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的首要,就是逃跑。 蛮兵尖哨的响箭,已经暴露了他们一行人的位置,谷令君甚至看到,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正在向他们包围过来。 谷令君抬头对着马三的位置大叫:“怎么样?” 树上的马三,立即大声回应。 “小伤,没事!” 马三掰断箭杆,单手抓着绳索,滑下树干。 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替马三处理伤口。影影绰绰的火光,已经对他们形成了包围之势。 本来,谷令君等人,身上穿着蛮兵的服饰,脸上涂着厚厚的油脂,很容易就能混入蛮人的队伍之中。 但这种伪装,却被阿尔斯楞识破了。 他要求所有进山搜索的蛮兵,必须清理干净脸上御寒的油脂。 东夷人,本就和褚人长相有差异,这下,用于伪装的黑脸失去了效果,谷令君等人,就只能选择一路奔逃了。 庄老六一马当先,在前开路。 曹顺以及另外两名尖哨,轮流负责看护马三,谷令君则落队伍中最后。 整个小队,他的战力最强,断后的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然而想逃,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一声刺耳的尖啸,在谷令君等人的头顶响起。 那是另一名潜伏在黑暗中的蛮兵斥候,在用他的响箭,为同族们指引方向。 谷令君他们被咬住了。 是的,斥候从来不会只有一个,这是必然的,可谷令君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纠结这些琐事。 另一名蛮兵斥候,发现同伴被杀之后,并没出手搭救。 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他只是一个斥候,在没有必胜把握的情况下,立即想办法通知大部队,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贪功冒进的下场,有可能会非常凄惨。 不信可以看看他那倒霉的同族,已经被人,切成了两段! 响箭,拖着尖锐的嘶鸣,不断在谷令君等人的头顶响起,他们的位置,已经暴露无遗。 想要脱身,就必须解决身后咬住他们不放的蛮兵斥候。 还有一个更加要命的情况,天快要亮了。 东方天际之上,已经泛起了大片的鱼肚白,可以确定,今天会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本来这是好事,在经历一天一夜的暴雪之后,人们渴望这样的明媚。 可是对于正在疲于奔命的谷令君小队来说,这样的明媚,是致命的。 失去了风雪的掩护,他们将在山林中,无所遁形。 眼看即将陷入绝境,谷令君知道,必须有人做些什么。 想到这里,谷令君调动天地元气,汇聚与腿部,速度陡然剧增,几个呼吸的时间,便追上了最前方的庄老六。 “老六,你带人继续突围,我们在牛头崖汇合。” 奔跑之中的庄老六闻言,作势便要止住脚步。却被谷令君一把揪住,不得不继续保持原有的速度。 “头儿!俺……” “你什么你!” 谷令君没给庄老六说话的机会,直接严厉的打断了对方。 “这是命令!我是修行者,可以应付。” 军士,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谷令君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他对手下军卒的要求。 尤其是从烽燧堡之时,便跟随在谷令君身边的老卒们,他们最清楚,自家的头儿,有多么在意这一点。 庄老六知道,自家的头儿要干什么。 那是之前就已经拟定好的作战计划。 一旦他们的小队,遭到蛮兵围困,便由谷令君来断后,其他人伺机突围。 这样的计划,所有人都有意见,所有人也都不同意,但没人可以说不,只因为这是命令! 他们是兵,是兵,就得听令。 其实,在谷令君看来,由他自己来断后,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 他是修行者,综合素质远超普通人,只要不是遇到强大到不可逆的存在,他都有自信,可以平安脱身。 当谷令君说出‘这是命令’四个字之时,一切已经成为定数,他麾下的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没有兄弟之间,那种生离死别的俗套戏份,因为没有时间。 谷令君一个闪身,便灵巧的攀上了一颗松树的树干。 必须马上干掉,那些咬住他们不放的蛮兵斥候,否则所有人都别想突围。 天地元气加持之下的谷令君,目力、听力,都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 这种感觉很奇妙,周围的环境,如同一副立体影像一般,呈现在自谷令君的眼前。 方圆百十米内的一切异动,都被他尽收眼底。 风声很清晰,草叶碰撞的声音很清晰,庄老六等人逃跑的脚步声很清晰。 突然,几个突兀的异动,出现在谷令君感知的范围内。 紧接着,一支响箭,直入天际。 “找到你们了!” 咬住小队的蛮兵斥候,有三个,而在他们的身后,无数火光影影绰绰。 谷令君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便如同猿猴一般跃向不远处的另一个大树的树干。 当然,他跳跃腾挪间,所发出的响动,同样引起了三个蛮兵斥候的注意。 立即,便有两枚箭矢,钉在了谷令君刚才的位置之上。 一百零六 浴血阙客山(六) 刀的威力有多强,不仅仅取决于刀本身的锋锐程度,更多的在于用刀之人。 敌人从天而降,蛮兵斥候凭借丰富的战斗经验,自认避开了要害。 殊不知,在不可抗力的强大攻击面前,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要害。 马刀的刀刃,破开蛮兵的铠甲,切开皮肉,斩断骨骼,径直没入身体,然后从他的腰部斩出。 整个过程,如刀切豆腐,没有任何阻碍。 鲜血失去了皮肉的阻隔,如同决堤的洪水,裹挟着脏器,连喷带涌。 蛮兵斥候致死,脸上依旧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他想不通,自己明明穿着铠甲,明明避开了要害,为何还是会死。 刀依旧是普通的马刀,只是用刀之人,却不是普通人。 这一刀,能够砍出这般威力,谷令君必须得感谢乌兰巴尔思。 那名被他算计重伤被俘的王庭荀贵,虽然脑子不太灵光,但他家族传承的功法,却是真的好用。 当然,乌兰巴尔思,并未将海默流技,教授与谷令君。 谷令君刚才使用的武技,并不是海默的流技,而是他自己摸索尝试出来的攻击技巧。 流技的核心,在于利用天地元气的高频震动,提升攻击威力。 谷令君自然也可以让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但尝试过后,他却不敢在随意研究这种武技了。 原因是,只是一次简单的尝试,就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让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很简单,但如何像乌兰巴尔思那般自由控制,却是难上加难。 处在高频震动之下的天地元气,就是一把没有剑柄的双刃剑,伤敌亦伤己。 控制的法门,乌兰巴尔思有,但是人家还没说。 也正因为如此,谷令君才留了那家伙一条命。 当然,既然打开了一条新的修炼门路,谷令君自然也不会无动于衷。 流技的原理,和前世一部岛国动漫里面的流樱霸气很像。 所以,谷令君便尝试着将天地元气,如同霸气一般附着于皮肤之上,然后传导入武器之中。 没成想,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操作,却获得了奇效。 刚才那从天而降的一刀,便是谷令君的第一次实验。 他虽然并没有获得,前世那部动漫里,那种让身体刀枪不入的强大技巧。 但这种操作,依旧让他的攻击威力,获得了极大的增强。 尤其是经过适量的天地元气加持过后的武器,锋锐程度,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谷令君相信,如若他的实力达到金身境,便可使用出那所谓的黑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的首要,就是逃跑。 蛮兵尖哨的响箭,已经暴露了他们一行人的位置,谷令君甚至看到,那些星星点点的火光,正在向他们包围过来。 谷令君抬头对着马三的位置大叫:“怎么样?” 树上的马三,立即大声回应。 “小伤,没事!” 马三掰断箭杆,单手抓着绳索,滑下树干。 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替马三处理伤口。影影绰绰的火光,已经对他们形成了包围之势。 本来,谷令君等人,身上穿着蛮兵的服饰,脸上涂着厚厚的油脂,很容易就能混入蛮人的队伍之中。 但这种伪装,却被阿尔斯楞识破了。 他要求所有进山搜索的蛮兵,必须清理干净脸上御寒的油脂。 东夷人,本就和褚人长相有差异,这下,用于伪装的黑脸失去了效果,谷令君等人,就只能选择一路奔逃了。 庄老六一马当先,在前开路。 曹顺以及另外两名尖哨,轮流负责看护马三,谷令君则落队伍中最后。 整个小队,他的战力最强,断后的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然而想逃,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一声刺耳的尖啸,在谷令君等人的头顶响起。 那是另一名潜伏在黑暗中的蛮兵斥候,在用他的响箭,为同族们指引方向。 谷令君他们被咬住了。 是的,斥候从来不会只有一个,这是必然的,可谷令君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纠结这些琐事。 另一名蛮兵斥候,发现同伴被杀之后,并没出手搭救。 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他只是一个斥候,在没有必胜把握的情况下,立即想办法通知大部队,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贪功冒进的下场,有可能会非常凄惨。 不信可以看看他那倒霉的同族,已经被人,切成了两段! 响箭,拖着尖锐的嘶鸣,不断在谷令君等人的头顶响起,他们的位置,已经暴露无遗。 想要脱身,就必须解决身后咬住他们不放的蛮兵斥候。 还有一个更加要命的情况,天快要亮了。 东方天际之上,已经泛起了大片的鱼肚白,可以确定,今天会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本来这是好事,在经历一天一夜的暴雪之后,人们渴望这样的明媚。 可是对于正在疲于奔命的谷令君小队来说,这样的明媚,是致命的。 失去了风雪的掩护,他们将在山林中,无所遁形。 眼看即将陷入绝境,谷令君知道,必须有人做些什么。 想到这里,谷令君调动天地元气,汇聚与腿部,速度陡然剧增,几个呼吸的时间,便追上了最前方的庄老六。 “老六,你带人继续突围,我们在牛头崖汇合。” 奔跑之中的庄老六闻言,作势便要止住脚步。却被谷令君一把揪住,不得不继续保持原有的速度。 “头儿!俺……” “你什么你!” 谷令君没给庄老六说话的机会,直接严厉的打断了对方。 “这是命令!我是修行者,可以应付。” 军士,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谷令君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他对手下军卒的要求。 尤其是从烽燧堡之时,便跟随在谷令君身边的老卒们,他们最清楚,自家的头儿,有多么在意这一点。 庄老六知道,自家的头儿要干什么。 那是之前就已经拟定好的作战计划。 一旦他们的小队,遭到蛮兵围困,便由谷令君来断后,其他人伺机突围。 这样的计划,所有人都有意见,所有人也都不同意,但没人可以说不,只因为这是命令! 他们是兵,是兵,就得听令。 其实,在谷令君看来,由他自己来断后,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 他是修行者,综合素质远超普通人,只要不是遇到强大到不可逆的存在,他都有自信,可以平安脱身。 当谷令君说出‘这是命令’四个字之时,一切已经成为定数,他麾下的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没有兄弟之间,那种生离死别的俗套戏份,因为没有时间。 谷令君一个闪身,便灵巧的攀上了一颗松树的树干。 必须马上干掉,那些咬住他们不放的蛮兵斥候,否则所有人都别想突围。 天地元气加持之下的谷令君,目力、听力,都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 这种感觉很奇妙,周围的环境,如同一副立体影像一般,呈现在自谷令君的眼前。 方圆百十米内的一切异动,都被他尽收眼底。 风声很清晰,草叶碰撞的声音很清晰,庄老六等人逃跑的脚步声很清晰。 突然,几个突兀的异动,出现在谷令君感知的范围内。 紧接着,一支响箭,直入天际。 “找到你们了!” 咬住小队的蛮兵斥候,有三个,而在他们的身后,无数火光影影绰绰。 谷令君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便如同猿猴一般跃向不远处的另一个大树的树干。 当然,他跳跃腾挪间,所发出的响动,同样引起了三个蛮兵斥候的注意。 立即,便有两枚箭矢,钉在了谷令君刚才的位置之上。 一百一十六 浴血阙客山(七) 羽箭凌厉,入木三分,箭身轻颤,嗡鸣四溢! 谷令君身体刚刚落到另一棵树的树干上,强化后的听力,马上便锁定了另一声弓弦的嗡鸣! 没有丝毫犹豫,谷令君松开双手,身体顺势下坠。 他的身体刚刚离开原地,一支羽箭,再一次钉在了他刚才的位置! 蛮兵的斥候,不亏为荒原上最优秀的猎手,仅凭听声辨位,便可精准定位敌人。 单纯以弓箭技巧方面来比较,怕是突袭尖哨,也稍逊一筹。 只是再精湛的箭术,射速方面,都是短板。 张弓、搭箭、瞄准都需要时间,哪怕经过严格训练之后,这个过程可以缩短到一个很小的范围,但这依旧是破绽。 但这种破绽,也并非不能弥补,比如多人协作,交替射击。 蛮兵的斥候,通常四人一队。千万不要小看这四个人,他们每一个,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 弓马骑射百里挑一!相互之间,配合密切! 刚刚三个人的完美配合,甚至让谷令君,都有些猝不及防。 但终究是没能命中。 听声辨位很强大,但还是存在很大的弊端的。 比如现在,当谷令君发出的声响,被他们锁定之时,谷令君的人,早就不在原地了。 没办法,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完美的东西。 但不得不承认,蛮兵斥候听声辨位的本事,依旧很强大! 三个人,就可以让一名修行者,疲于应付。仅凭这一点,他们便有自傲的本钱。 要知道,这可是在密林中,到处都是障碍。 他们能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利用听声辨位,精确命中目标位置,这可谓是一门绝技。 谷令君身体迅速下滑至地面。 刚一落地,周围便响起了弓弦震动的声音。 没有任何犹豫,谷令君周身天地元气飞速运转,整个人如同一颗箭矢一般飞射而出,目标,直指刚才弓弦震动的源头! 谷令君迅捷的身影,如同暗夜之中,贴地滑行的鬼魅,几个呼吸之间,便穿行了几十米的距离。 三名蛮兵斥候的反应速度也是极快,这么短的时间,竟然依旧可以相互配合射出了一轮箭矢。 奈何,谷令君的速度太快。 即便这些蛮兵斥候,都是百里挑一的优秀猎手,却依旧不能命中处在高速移动之中的谷令君。 论弓马骑射,谷令君自认不是人家对手,可要论近战,谷令君对自己的身手极为自信。 何况,对方只是几个普通人。 谷令君,选择的第一个目标,是那两名距离相邻的蛮兵斥候。 通过刚才攻击他的箭矢飞行方向,此二人距离相近,如果他选择攻击落单的斥候,保不齐会被这两人的箭矢锁定。 都是听声辨位选择攻击目标,场面越乱,敌人的位置,自然就越不容易锁定。 果然,两名斥候的离得很近,相互之间,也就间隔了五个身位而已。 本来,这样的站位,完全可以做到攻防兼备。 若是一人遇袭,身边的另一名同伴,可以立即支援。 但这是针对普通人而言,谷令君不是普通人,他是修行者,并且是一位专注于速度和反应能力的修者。 这就尴尬了。 五个身位,对于一名注重灵活的修者而言,只是一瞬之间。 将浓稠的天地元气灌入双脚和小腿,谷令君侧身,双脚踩着一颗树干猛然发力。 整个人,一闪而出,速度快得如同一枚射出的箭矢,完全超出了人类速度的极限。 寒芒出鞘,手起刀落之间,一颗硕大的头颅,被带的凌空起飞。 这是一记绝杀,蕴含了谷令君所有的力量,为了保证一击毙命,谷令君不惜将速度提升至身体承受能力的极限。 效果很出众,但是对身体的负荷同样很大。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惯性的,在力的相互作用之下,伤敌的同时,谷令君的身体,同样会受到一定伤害。 世界都是相互的,你得到多少的同时,便会失去多少。 所以,武者,才会先行修炼躯体。 只有自身的承受能力强大,才可以使用更加强横的招式。 刚刚谷令君使用的力量,完全已经超出了他身体的承受范围。 尤其是他将几乎所有的天地元气,都聚集到了下肢,其他部位失去了天地元气的保护,在如此超高速的移动之下,险些让他脏腑破裂。 很危险,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没有时间与这三个蛮兵斥候纠缠,他们的身后,大批的追兵,马上就到! 强忍着气血翻涌,强行运转天地元气至周身。 手中弯刀狠狠插入地面,积雪夹杂着泥土,在巨大的惯性冲击下,爆裂开来,腾起一片烟尘。 烟尘瞬间笼罩另一名蛮兵斥候。 烟尘之中,谷令君借助手中马刀,身体诡异变向,径直冲入另一名斥候怀中。 ‘嘭’得一声闷响,其中还夹杂着清晰的骨骼断裂声传出。 紧接着,一个黑影倒飞而出。 这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那名被斩下头颅的斥候的同伴。 被撞飞的蛮兵斥候,人在空中,嘴里却喷出大量鲜血,如同正在泄气的皮球。 只是皮球喷的是空气,此人喷的是鲜血! 两招,只用了两招,谷令君便解决了两名敌人。 这是谷令君第一次,将自身的实力,发挥至极致! 可这极致,是要付出代价的,谷令君五脏六腑,如同被火烧刀割一般难受。 刚才的攻击,已经超出了谷令君的身体承受能力,要不是他在最后关头,将天地元气分散至全身,此时怕是要受到严重的内伤。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叫他的师父,是一个甩手掌柜呢 摸着石头过河,并不是容易之事。 没有时间感慨,谷令君立即一个懒驴打滚,离开了原地。 下一瞬间,便有一支箭矢,钉在了刚才的位置上。 还差最后一名斥候! 但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谷令君,被包围了! 无数火光从四面八方袭来,驰援的蛮兵,彻底将这片区域,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一百一十六 浴血阙客山(七) 羽箭凌厉,入木三分,箭身轻颤,嗡鸣四溢! 谷令君身体刚刚落到另一棵树的树干上,强化后的听力,马上便锁定了另一声弓弦的嗡鸣! 没有丝毫犹豫,谷令君松开双手,身体顺势下坠。 他的身体刚刚离开原地,一支羽箭,再一次钉在了他刚才的位置! 蛮兵的斥候,不亏为荒原上最优秀的猎手,仅凭听声辨位,便可精准定位敌人。 单纯以弓箭技巧方面来比较,怕是突袭尖哨,也稍逊一筹。 只是再精湛的箭术,射速方面,都是短板。 张弓、搭箭、瞄准都需要时间,哪怕经过严格训练之后,这个过程可以缩短到一个很小的范围,但这依旧是破绽。 但这种破绽,也并非不能弥补,比如多人协作,交替射击。 蛮兵的斥候,通常四人一队。千万不要小看这四个人,他们每一个,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 弓马骑射百里挑一!相互之间,配合密切! 刚刚三个人的完美配合,甚至让谷令君,都有些猝不及防。 但终究是没能命中。 听声辨位很强大,但还是存在很大的弊端的。 比如现在,当谷令君发出的声响,被他们锁定之时,谷令君的人,早就不在原地了。 没办法,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完美的东西。 但不得不承认,蛮兵斥候听声辨位的本事,依旧很强大! 三个人,就可以让一名修行者,疲于应付。仅凭这一点,他们便有自傲的本钱。 要知道,这可是在密林中,到处都是障碍。 他们能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利用听声辨位,精确命中目标位置,这可谓是一门绝技。 谷令君身体迅速下滑至地面。 刚一落地,周围便响起了弓弦震动的声音。 没有任何犹豫,谷令君周身天地元气飞速运转,整个人如同一颗箭矢一般飞射而出,目标,直指刚才弓弦震动的源头! 谷令君迅捷的身影,如同暗夜之中,贴地滑行的鬼魅,几个呼吸之间,便穿行了几十米的距离。 三名蛮兵斥候的反应速度也是极快,这么短的时间,竟然依旧可以相互配合射出了一轮箭矢。 奈何,谷令君的速度太快。 即便这些蛮兵斥候,都是百里挑一的优秀猎手,却依旧不能命中处在高速移动之中的谷令君。 论弓马骑射,谷令君自认不是人家对手,可要论近战,谷令君对自己的身手极为自信。 何况,对方只是几个普通人。 谷令君,选择的第一个目标,是那两名距离相邻的蛮兵斥候。 通过刚才攻击他的箭矢飞行方向,此二人距离相近,如果他选择攻击落单的斥候,保不齐会被这两人的箭矢锁定。 都是听声辨位选择攻击目标,场面越乱,敌人的位置,自然就越不容易锁定。 果然,两名斥候的离得很近,相互之间,也就间隔了五个身位而已。 本来,这样的站位,完全可以做到攻防兼备。 若是一人遇袭,身边的另一名同伴,可以立即支援。 但这是针对普通人而言,谷令君不是普通人,他是修行者,并且是一位专注于速度和反应能力的修者。 这就尴尬了。 五个身位,对于一名注重灵活的修者而言,只是一瞬之间。 将浓稠的天地元气灌入双脚和小腿,谷令君侧身,双脚踩着一颗树干猛然发力。 整个人,一闪而出,速度快得如同一枚射出的箭矢,完全超出了人类速度的极限。 寒芒出鞘,手起刀落之间,一颗硕大的头颅,被带的凌空起飞。 这是一记绝杀,蕴含了谷令君所有的力量,为了保证一击毙命,谷令君不惜将速度提升至身体承受能力的极限。 效果很出众,但是对身体的负荷同样很大。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惯性的,在力的相互作用之下,伤敌的同时,谷令君的身体,同样会受到一定伤害。 世界都是相互的,你得到多少的同时,便会失去多少。 所以,武者,才会先行修炼躯体。 只有自身的承受能力强大,才可以使用更加强横的招式。 刚刚谷令君使用的力量,完全已经超出了他身体的承受范围。 尤其是他将几乎所有的天地元气,都聚集到了下肢,其他部位失去了天地元气的保护,在如此超高速的移动之下,险些让他脏腑破裂。 很危险,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没有时间与这三个蛮兵斥候纠缠,他们的身后,大批的追兵,马上就到! 强忍着气血翻涌,强行运转天地元气至周身。 手中弯刀狠狠插入地面,积雪夹杂着泥土,在巨大的惯性冲击下,爆裂开来,腾起一片烟尘。 烟尘瞬间笼罩另一名蛮兵斥候。 烟尘之中,谷令君借助手中马刀,身体诡异变向,径直冲入另一名斥候怀中。 ‘嘭’得一声闷响,其中还夹杂着清晰的骨骼断裂声传出。 紧接着,一个黑影倒飞而出。 这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那名被斩下头颅的斥候的同伴。 被撞飞的蛮兵斥候,人在空中,嘴里却喷出大量鲜血,如同正在泄气的皮球。 只是皮球喷的是空气,此人喷的是鲜血! 两招,只用了两招,谷令君便解决了两名敌人。 这是谷令君第一次,将自身的实力,发挥至极致! 可这极致,是要付出代价的,谷令君五脏六腑,如同被火烧刀割一般难受。 刚才的攻击,已经超出了谷令君的身体承受能力,要不是他在最后关头,将天地元气分散至全身,此时怕是要受到严重的内伤。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叫他的师父,是一个甩手掌柜呢 摸着石头过河,并不是容易之事。 没有时间感慨,谷令君立即一个懒驴打滚,离开了原地。 下一瞬间,便有一支箭矢,钉在了刚才的位置上。 还差最后一名斥候! 但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谷令君,被包围了! 无数火光从四面八方袭来,驰援的蛮兵,彻底将这片区域,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一百一十七 浴血阙客山(八) 无数星星点点的火光,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 所有能够突围的路,都已经被堵住。 数百名披甲持刀的蛮兵,迅速封堵了谷令君所有的退路,包括半空之中。 谷令君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有数十个气息,迅速攀上了周围的大树,占领了制高点。 可能,下一刻,就会有数十支箭矢,将谷令君射成刺猬。 带队的蛮兵头领,脸上露出胜利在握的喜悦。 对于他来说,眼前这个装扮成他们东夷战士的褚人,就是荣誉和牛羊。 这名蛮兵头领,甚至已经决定要活捉对方,以此来换取更多的奖赏。 面对蛮兵的天罗地网,谷令君缓缓呼出一口浊气,竟然慢慢闭上了眼睛。 这样的动作,让蛮兵头领心里有些不安。 带队的蛮兵头领,是一名千夫长。 能够做到这个位置,就说明,无论是战力,还是智慧,这名蛮兵头领,都有着过人之处。 他不会单纯的认为,这名战斗力强悍的敌人,是因为恐惧,所以放弃了抵抗。 对方是什么人? 突袭尖哨! 这些褚人的尖哨,每一个,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残的恶魔。 他曾经见识过,一个小队的突袭尖哨,让一个百人队损失过半的案例。 甚至,在他看来,想要活捉这名褚人的尖哨,自己一方,可能会付出十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代价。 可对方,为何在这个时候束手就擒呢? 谷令君闭上双眼的行为,被那名蛮兵千夫长,误认为是在束手就擒。 但是,自从突袭尖哨诞生以来,就从来没有出现过此类的情况。 所以,蛮兵千夫长,觉得有诈。 他的感觉没错,谷令君并不是在束手就擒。 他在感知。 进入炼体境,谷令君的感知范围得到倍增,可是这种虚无缥缈的能力,却并不是那般容易掌握。 旁的不说,首先就要做到精神集中。 闭上眼睛,心无旁骛,这只是谷令君,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的办法。 此时,在谷令君的脑海里,正在上演这一幕神奇的画面。 以他自己为中心,方圆八十米内,所有的物体,在他的大脑中,形成了一副抽象的立体画面。 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这个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在他谷令君的掌控之中。 周围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捧积雪,每一块碎石,每一颗大树,以及那些包围谷令君的蛮兵所在的位置。 随着谷令君的呼吸之间,全部映射在他的脑海之中。 就像是雷达,或者说声呐一般。 或者说,这种技能,就是谷令君依照前世的声呐与雷达为蓝本,开发而成的。 能够做到这一切,还要归功于乌兰巴尔思家族的流技。 流技的原理,归根结底,便是控制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杀敌。 谷令君没有控制的法门,所以他用不出,乌兰巴尔思那般强大的武技。 但无法控制高密度天地元气的高频震动,不代表不可以让天地元气产生震动。 相反,想要让天地元气震动,其实很简单,确切的说,每一名修者都可以。 当谷令君感知那部分震动的天地元气之时,他甚至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部分空间里的一切。 灵光诈现之间,让他想到了前世的声呐与雷达。 再然后,谷令君第一次用出了这种技能。 释放天地元气外放,并以此为手段杀敌的招式,谷令君不会。 甚至于那些进入金身境的武者,都未必能够做到。 但只是控制着这些天地元气震动的话,就相对简单了。 尤其是,谷令君还取巧了。 他并不是将天地元气释放到空气之中,而是以大地为媒介,迅速向周围扩散。 只需要薄薄得一层,便可以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如果谷令君愿意,他甚至可以将感知的范围,扩大到一百米以上。 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 精力,是修者控制天地元气的根本。 识海之内存储的精力,不是无穷的,枯竭之后,哪怕是修行者,也只是身体稍微强悍一些的普通人罢了。 狮子搏兔,亦要全力,这没错,但并不是战斗,就必须得不顾一切。 相反,对战之时,留下余地,才能做到进退自如。 微微震动的天地元气,以谷令君的身体为中心,在呼吸之间,蔓延至方圆八十米之内。 作为发射终端的谷令君,便可以清晰感知到,被其所释放的天地元气,所接触过的一切。 在谷令君脑中的感知画面里,周围敌人的部署,一览无余。 正前方,地面上五十一人,树上十二人。 正后方,地面三十五人,树上弓箭手九人。 左面,地面七十二人,树上弓箭手十五人。 右面,地面五十四人,树上八人。 另外,还有二十三人在周围不断移动,应该是为了随时补充防御漏洞。 二百七十九个蛮兵,可谓是真正的天罗地网。 【这些家伙,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谷令君在心中腹诽一声,然后慢慢睁开了双眼。 敌人的部署一目了然,接下来,就是考虑该如何突出重围了。 “投降,你跑不掉的!” 领头的那名蛮兵千夫长,上前一步,但这人依旧非常谨慎,并未靠得太近。 他曾经与大褚的突袭尖哨多次作战,非常清楚这些人的战力,到底有多么恐怖。 谷令君微微一笑。 “想活捉我?” 这很容易就能猜到,若不是像要活捉,对方的弓箭手,怕是早就出手了。 “褚人的尖哨,顽抗是没有意义的,很快,你们的土地,城池,粮食,都会成为我族的财富!” 蛮兵千夫长很想活捉对方,一名或者的尖哨俘虏,必然会让他获得更多的奖赏。 当然,若是一个人萌生了死志,即便他占尽优势,也无法做到活捉对方。 所以,蛮兵千夫长,开始尽量游说对方,同时,他的手也没闲着。 背在后面的手,一直在用手势,指挥手下,传达自己的命令,让弓箭手们,攻击之时,尽量避开对方要害。 “你是强者,荒原尊重强者,你如果臣服,肯定会受到重用。” 谷令君有些玩味的盯着对方。 “你知道吗?在我的老家有一条定律……” 蛮兵千夫长一脸狐疑。 “什么定律?” 谷令君哈哈一笑! “反派死于话多!” 伴随着谷令君的话音落下,谷令君瞬间暴起! 谷令君的身体,如同一枚出堂的炮弹,带着恐怖的威压,一瞬而至。 更加致命的,是夹杂在这股威压之中的那一抹寒芒。 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周围的蛮兵,都还没反应过来,被他们包围的褚人尖哨,早已经不在原地! 接下来,更加震撼的一幕,接踵而至。 领头的蛮兵千夫长,还在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 然而,下一刻,他突然觉得一种莫名的天旋地转,眼中的世界,开始不受控制的额旋转。 再然后……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他死了! 瞬息之间,领头的蛮兵千夫长,已然是人头落地。 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一个优秀的指挥员,在战场之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 尤其是在这个教育落后,未开化的年代。 毫不夸张的说,主帅战死,甚至直接可以宣布战争结束。 这是谷令君的想法,也是目前,他能够想到,可以解决困局的唯一办法。 在他脑子里那些为数不多的历史战例中,古代战争,应该就是这样的。 主将战死之后,其手下的兵丁,必然会方寸大乱。 他不奢求让对方数百人,束手投降,只求对方主将的死,可以引起骚乱。 他,则可以在乱中求生。 可想象与现实之间,反差真的很大! 【那些写书的人,都特么是骗子!】 谷令君在心里大骂着前世那些历史书的作者。 可脚下,却一点都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领队的千夫长突然被杀,的确给周围的蛮兵,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但是这种混乱,却完全没有达到谷令君的预想。 当这些蛮兵们,发现领队死亡之后,虽然各个脸上都出现了惊慌失措,但却依旧保持着应有的战斗队形。 当然,谷令君的突然暴起,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 起码,对方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们,此时已经不敢在随意出手了。 原因无他,谷令君冲入了他们自己人的战阵之中。 一百一十七 浴血阙客山(八) 无数星星点点的火光,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 所有能够突围的路,都已经被堵住。 数百名披甲持刀的蛮兵,迅速封堵了谷令君所有的退路,包括半空之中。 谷令君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有数十个气息,迅速攀上了周围的大树,占领了制高点。 可能,下一刻,就会有数十支箭矢,将谷令君射成刺猬。 带队的蛮兵头领,脸上露出胜利在握的喜悦。 对于他来说,眼前这个装扮成他们东夷战士的褚人,就是荣誉和牛羊。 这名蛮兵头领,甚至已经决定要活捉对方,以此来换取更多的奖赏。 面对蛮兵的天罗地网,谷令君缓缓呼出一口浊气,竟然慢慢闭上了眼睛。 这样的动作,让蛮兵头领心里有些不安。 带队的蛮兵头领,是一名千夫长。 能够做到这个位置,就说明,无论是战力,还是智慧,这名蛮兵头领,都有着过人之处。 他不会单纯的认为,这名战斗力强悍的敌人,是因为恐惧,所以放弃了抵抗。 对方是什么人? 突袭尖哨! 这些褚人的尖哨,每一个,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残的恶魔。 他曾经见识过,一个小队的突袭尖哨,让一个百人队损失过半的案例。 甚至,在他看来,想要活捉这名褚人的尖哨,自己一方,可能会付出十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代价。 可对方,为何在这个时候束手就擒呢? 谷令君闭上双眼的行为,被那名蛮兵千夫长,误认为是在束手就擒。 但是,自从突袭尖哨诞生以来,就从来没有出现过此类的情况。 所以,蛮兵千夫长,觉得有诈。 他的感觉没错,谷令君并不是在束手就擒。 他在感知。 进入炼体境,谷令君的感知范围得到倍增,可是这种虚无缥缈的能力,却并不是那般容易掌握。 旁的不说,首先就要做到精神集中。 闭上眼睛,心无旁骛,这只是谷令君,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的办法。 此时,在谷令君的脑海里,正在上演这一幕神奇的画面。 以他自己为中心,方圆八十米内,所有的物体,在他的大脑中,形成了一副抽象的立体画面。 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这个范围之内的一切,都在他谷令君的掌控之中。 周围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捧积雪,每一块碎石,每一颗大树,以及那些包围谷令君的蛮兵所在的位置。 随着谷令君的呼吸之间,全部映射在他的脑海之中。 就像是雷达,或者说声呐一般。 或者说,这种技能,就是谷令君依照前世的声呐与雷达为蓝本,开发而成的。 能够做到这一切,还要归功于乌兰巴尔思家族的流技。 流技的原理,归根结底,便是控制天地元气,产生高频震动杀敌。 谷令君没有控制的法门,所以他用不出,乌兰巴尔思那般强大的武技。 但无法控制高密度天地元气的高频震动,不代表不可以让天地元气产生震动。 相反,想要让天地元气震动,其实很简单,确切的说,每一名修者都可以。 当谷令君感知那部分震动的天地元气之时,他甚至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部分空间里的一切。 灵光诈现之间,让他想到了前世的声呐与雷达。 再然后,谷令君第一次用出了这种技能。 释放天地元气外放,并以此为手段杀敌的招式,谷令君不会。 甚至于那些进入金身境的武者,都未必能够做到。 但只是控制着这些天地元气震动的话,就相对简单了。 尤其是,谷令君还取巧了。 他并不是将天地元气释放到空气之中,而是以大地为媒介,迅速向周围扩散。 只需要薄薄得一层,便可以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如果谷令君愿意,他甚至可以将感知的范围,扩大到一百米以上。 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 精力,是修者控制天地元气的根本。 识海之内存储的精力,不是无穷的,枯竭之后,哪怕是修行者,也只是身体稍微强悍一些的普通人罢了。 狮子搏兔,亦要全力,这没错,但并不是战斗,就必须得不顾一切。 相反,对战之时,留下余地,才能做到进退自如。 微微震动的天地元气,以谷令君的身体为中心,在呼吸之间,蔓延至方圆八十米之内。 作为发射终端的谷令君,便可以清晰感知到,被其所释放的天地元气,所接触过的一切。 在谷令君脑中的感知画面里,周围敌人的部署,一览无余。 正前方,地面上五十一人,树上十二人。 正后方,地面三十五人,树上弓箭手九人。 左面,地面七十二人,树上弓箭手十五人。 右面,地面五十四人,树上八人。 另外,还有二十三人在周围不断移动,应该是为了随时补充防御漏洞。 二百七十九个蛮兵,可谓是真正的天罗地网。 【这些家伙,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谷令君在心中腹诽一声,然后慢慢睁开了双眼。 敌人的部署一目了然,接下来,就是考虑该如何突出重围了。 “投降,你跑不掉的!” 领头的那名蛮兵千夫长,上前一步,但这人依旧非常谨慎,并未靠得太近。 他曾经与大褚的突袭尖哨多次作战,非常清楚这些人的战力,到底有多么恐怖。 谷令君微微一笑。 “想活捉我?” 这很容易就能猜到,若不是像要活捉,对方的弓箭手,怕是早就出手了。 “褚人的尖哨,顽抗是没有意义的,很快,你们的土地,城池,粮食,都会成为我族的财富!” 蛮兵千夫长很想活捉对方,一名或者的尖哨俘虏,必然会让他获得更多的奖赏。 当然,若是一个人萌生了死志,即便他占尽优势,也无法做到活捉对方。 所以,蛮兵千夫长,开始尽量游说对方,同时,他的手也没闲着。 背在后面的手,一直在用手势,指挥手下,传达自己的命令,让弓箭手们,攻击之时,尽量避开对方要害。 “你是强者,荒原尊重强者,你如果臣服,肯定会受到重用。” 谷令君有些玩味的盯着对方。 “你知道吗?在我的老家有一条定律……” 蛮兵千夫长一脸狐疑。 “什么定律?” 谷令君哈哈一笑! “反派死于话多!” 伴随着谷令君的话音落下,谷令君瞬间暴起! 谷令君的身体,如同一枚出堂的炮弹,带着恐怖的威压,一瞬而至。 更加致命的,是夹杂在这股威压之中的那一抹寒芒。 一切发生的太快,以至于周围的蛮兵,都还没反应过来,被他们包围的褚人尖哨,早已经不在原地! 接下来,更加震撼的一幕,接踵而至。 领头的蛮兵千夫长,还在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 然而,下一刻,他突然觉得一种莫名的天旋地转,眼中的世界,开始不受控制的额旋转。 再然后……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他死了! 瞬息之间,领头的蛮兵千夫长,已然是人头落地。 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一个优秀的指挥员,在战场之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 尤其是在这个教育落后,未开化的年代。 毫不夸张的说,主帅战死,甚至直接可以宣布战争结束。 这是谷令君的想法,也是目前,他能够想到,可以解决困局的唯一办法。 在他脑子里那些为数不多的历史战例中,古代战争,应该就是这样的。 主将战死之后,其手下的兵丁,必然会方寸大乱。 他不奢求让对方数百人,束手投降,只求对方主将的死,可以引起骚乱。 他,则可以在乱中求生。 可想象与现实之间,反差真的很大! 【那些写书的人,都特么是骗子!】 谷令君在心里大骂着前世那些历史书的作者。 可脚下,却一点都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领队的千夫长突然被杀,的确给周围的蛮兵,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但是这种混乱,却完全没有达到谷令君的预想。 当这些蛮兵们,发现领队死亡之后,虽然各个脸上都出现了惊慌失措,但却依旧保持着应有的战斗队形。 当然,谷令君的突然暴起,也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 起码,对方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们,此时已经不敢在随意出手了。 原因无他,谷令君冲入了他们自己人的战阵之中。 一百一十八 命运的玩笑 有着天地元气的加持,再加上谷令君的修炼方向,主要就是反应能力。 冲入蛮兵包围圈的谷令君,借助自己速度和反应能力上的优势,如同一条泥鳅一般,在人群中飞速穿梭。 并且,为了让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们投鼠忌器,更是那里人多,便往那里钻。 事实证明,他这样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那些蛮兵的弓箭手,一时间,全都不敢贸然出手。 实打实的讲,那些优秀的蛮兵弓箭手,射术是极为精湛的。 马三受伤时,谷令君就在他的身边。 听声辨位!开玩笑,那是一般人能做到吗? 以谷令君的身手,如果没有那些弓箭手的威胁,冲出敌阵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但现在,他却不敢贸然突围。 道理很简单。 一旦失去了这些蛮兵作掩护,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就再无所顾忌。 没错,谷令君是修行者,修行者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的确可以做到金身护体。 可惜,谷令君没那个实力。 况且,即便是达到了金身境,可以防御普通刀剑,那也是有限度的。 别忘了,修行者想要调动天地元气,是要依靠自身的精力的。 再强大的修者,精力也会枯竭。 一旦失去了天地元气护体,修者,也只不过是肉体强大一些的普通人而已。 谷令君,只是一个炼体境的武道修者。 他的精力,非常有限。 尤其是目前这种高强度的战斗状态之下,能够保持的时间,便更加短暂了。 谷令君曾经实验过。 当时处在开悟之时,他可以在高强度战斗状态之下,坚持一分钟。 现如今,虽然已入炼体境。 可毕竟是刚刚破镜不久,实力虽增强不少,可毕竟有限。 修者不是神,或者说,未突破屏障,臻至巅峰的修者,都不是神。 至于说那些突破屏障之后的强者,如苍云山之流。 他们的极限在哪里? 那就不得而知了,只有真正达到那个境界之后,才会了解。 急速运转之下的天地元气,如同精纯的燃料。 而此时的谷令君,他的身体,则是一部精密的战斗机器。 在天地元气的加持之下,正在以满负荷的形式,高速运转。 玩过电脑的人都知道。 即便是再高级的电脑,一旦运行过载,结果便是当机。 而此时的谷令君,则正处在当机的边缘。 为了保持身体超高的反应速度,他不得不毫无节制的挥霍体内精力。 别看他现在如同一条泥鳅一般,穿行在蛮兵的战阵之中。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精力,已经快要耗尽了! 【没时间了!】 是的,谷令君的时间不多了,想活命,就必须马上突围。 冲出包围,可能会被埋伏在高处的射手狙杀。 留在原地,精力耗尽,则同样会被敌人乱刀砍死。 既然左右都是个死,为何不在临死前搏一把呢? 谷令君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认命二字。 哪怕明知没有机会,即使是创造机会,也要去做。 这是他的人生信条,也是他曾能够多次冲破困境的根源之所在。 比如前世的那些危险的任务中,比如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生存而做出的努力。 没有任何犹豫,谷令君动了! 一刀干净利落的解决了一名蛮兵,谷令君独自立即闪避,而是将那具尸体,背到了背上。 周围的蛮兵皆是一愣,一时间,都没弄明白敌人为何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 对方是一个以速度见长的修者,背着一具尸体在身上,明显会影响其战力。 但在场之人,却并不都是傻子。 虽然千夫长已经战死,可是还有书名百夫长在场。 当他们看到谷令君的奇怪举动之时,便马上意识到了对方的打算。 “他要逃走,堵住他!” 下一刻,丛林之中,便响起了数名蛮兵百夫长的怒吼声。 几人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比他们更快的,却是谷令君。 一连串‘嘭嘭’的撞击声接连响起,紧接着便是一个个惨嚎声此起彼伏。 背着尸体的谷令君,如同一头发疯的野牛,一连撞飞十几人,直接冲出的蛮兵的包围圈,向着丛林深处狂奔。 数十枚箭矢,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紧随而去。 下一刻,谷令君背上的尸体,便被射成了一个巨大的刺猬。 只是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第二轮箭矢,便已经追随着谷令君逃跑的方向,极飞而出。 只可惜,这些箭矢的威力,根本无法穿透一具披甲的尸体后,再重伤另外一人。 谷令君成功了,他冲出了蛮兵的包围圈。 但,同时他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一连喷出了好几口鲜血,胸腹之中仿佛有一把烧红的钢刀正在搅动。 这是超负荷运转天地元气,以及经历猛烈撞击之后造成的伤势。 谷令君是修者没错,可他只是一名刚刚进入炼体境的修者。 接连十数次的野蛮冲撞,每一次,都如同与野牛正面硬钢。 也亏得他是修者,肉体经历过天地元气的温养。 换作一般人,别说十几次了,哪怕是那些练家子,怕是也撑不过五次。 谷令君虽然凭借着修者强大的躯体硬抗了下来,但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且还是相当严重的内伤,甚至内脏都有些许位移。 但现在,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在意这些。 身后射来的箭矢,如同密集的催命符一般,一直在用尖锐,撕裂黑夜之中寒冷的空气。 只要稍微停顿,谷令君便会立即遭遇一波箭雨打击。 蛮兵弓箭手强大的射术,让谷令君只能强忍着严重的内伤继续奔命。 【快些,再快些!】 此时,在谷令君的心中,只有这五个字! 其实,疲惫、伤痛早已经掏空了他的精力。 众所周知,‘精力’是修者修行的根本,是调动天地元气的唯一工具。 一旦精力告窑,也就预示着修者将跌下神坛,虎落平阳。 从谷令君强行中出蛮兵包围圈,受伤之后,他的精力,便已经接近油尽灯枯的状态。 现在之所以还可以保持着天地元气的运转,靠的完全是意志。 想要活下去的意志! 不得不说,谷令君是强大的。 他的强大,不在于他的实力,而是意志力,或者说是信念。 沉稳、果断,坚定,不屈不挠。 这些优良的品格,随意拿出一种,都足以让一个人获得成功。 可即便如此,却也逃不过两个字--命运! 不是有一句老话吗。 说‘阎王让你三更死,不敢留你到五更。’ 命运,给谷令君开了一个致命的玩笑。 它仿佛一个调皮搞怪的孩童,先给了你希望,在你即将赞美它的伟大之时,毫不犹豫的将你拖入绝望。 是的,不信命的谷令君,终于陷入了绝境! 他停下了逃跑的脚步,甚至背上用作盾牌的尸体,也早已经被他丢下。 因为此时,在他的面前,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全身被包裹在盔甲之内的高大的人类。 一名狼骑! 他身边的荒狼,灰黑色的口鼻之中,不时向外喷吐这热气。 那双黄褐色的狼瞳之中,满是残忍。 高大的狼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盯着谷令君。 谷令君无法透过对方厚实的面具看到他的表情,但他却可以猜到,对方脸上的戏谑。 谷令君已经彻底绝望了。 他现在可谓是刚出狼群,又入了虎口。 作为修者,谷令君可以清晰的感知到对方身上那浓郁的天地元气。 即便是没有受伤的全盛时期,谷令君自认都完全不是此人的对手。 他见识过强壮的巴图和巴鲁两兄弟,也见识过身怀绝技的血虎乌兰巴尔思。 可是与眼前之人相比,哪怕是三个人加在一起,也完全不是对手。 单单是从对方身上那浓稠精纯的天地元气,谷令君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修为。 金身境! 是的,他现在面对的,是一名强大的金身境修者! 金身境与炼体境,虽然只有一步之差,但这一步,可谓是天上地下。 武道修者,一旦踏入金身,可说是已经脱离了肉体凡胎的境界。 如果把感悟与炼体境的修者比作超凡者,那么进入金身境的修者,便是圣! 超凡入圣这个词,用在这个世界修者的境界身上,堪称完美诠释。 不能够修行的普通人,是凡人。 感悟之后便可超凡,然后通过天地元气淬炼身体,直至淬炼至大成,化为金身。 整个过程,便是超凡入圣。 可超凡再怎么厉害,还是有一个凡字存在的。 归根结底,超凡也是凡,只是比普通人厉害的凡人罢了,如何与圣相提并论呢? 就像是一个获得了步枪的人,自认为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可突然,他发现,他要消灭的敌人,拥有一辆巨型坦克! 他手里那把小口径步枪,至多给人家的身上,造成一点点的划痕。 可对方的武器,却是一门火炮! 只需一炮,便可叫你灰飞烟灭! 谷令君,便是那个手拿小口径步枪,正在与巨型坦克对峙的人。 一百一十八 命运的玩笑 有着天地元气的加持,再加上谷令君的修炼方向,主要就是反应能力。 冲入蛮兵包围圈的谷令君,借助自己速度和反应能力上的优势,如同一条泥鳅一般,在人群中飞速穿梭。 并且,为了让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们投鼠忌器,更是那里人多,便往那里钻。 事实证明,他这样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那些蛮兵的弓箭手,一时间,全都不敢贸然出手。 实打实的讲,那些优秀的蛮兵弓箭手,射术是极为精湛的。 马三受伤时,谷令君就在他的身边。 听声辨位!开玩笑,那是一般人能做到吗? 以谷令君的身手,如果没有那些弓箭手的威胁,冲出敌阵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但现在,他却不敢贸然突围。 道理很简单。 一旦失去了这些蛮兵作掩护,那些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就再无所顾忌。 没错,谷令君是修行者,修行者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的确可以做到金身护体。 可惜,谷令君没那个实力。 况且,即便是达到了金身境,可以防御普通刀剑,那也是有限度的。 别忘了,修行者想要调动天地元气,是要依靠自身的精力的。 再强大的修者,精力也会枯竭。 一旦失去了天地元气护体,修者,也只不过是肉体强大一些的普通人而已。 谷令君,只是一个炼体境的武道修者。 他的精力,非常有限。 尤其是目前这种高强度的战斗状态之下,能够保持的时间,便更加短暂了。 谷令君曾经实验过。 当时处在开悟之时,他可以在高强度战斗状态之下,坚持一分钟。 现如今,虽然已入炼体境。 可毕竟是刚刚破镜不久,实力虽增强不少,可毕竟有限。 修者不是神,或者说,未突破屏障,臻至巅峰的修者,都不是神。 至于说那些突破屏障之后的强者,如苍云山之流。 他们的极限在哪里? 那就不得而知了,只有真正达到那个境界之后,才会了解。 急速运转之下的天地元气,如同精纯的燃料。 而此时的谷令君,他的身体,则是一部精密的战斗机器。 在天地元气的加持之下,正在以满负荷的形式,高速运转。 玩过电脑的人都知道。 即便是再高级的电脑,一旦运行过载,结果便是当机。 而此时的谷令君,则正处在当机的边缘。 为了保持身体超高的反应速度,他不得不毫无节制的挥霍体内精力。 别看他现在如同一条泥鳅一般,穿行在蛮兵的战阵之中。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精力,已经快要耗尽了! 【没时间了!】 是的,谷令君的时间不多了,想活命,就必须马上突围。 冲出包围,可能会被埋伏在高处的射手狙杀。 留在原地,精力耗尽,则同样会被敌人乱刀砍死。 既然左右都是个死,为何不在临死前搏一把呢? 谷令君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认命二字。 哪怕明知没有机会,即使是创造机会,也要去做。 这是他的人生信条,也是他曾能够多次冲破困境的根源之所在。 比如前世的那些危险的任务中,比如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生存而做出的努力。 没有任何犹豫,谷令君动了! 一刀干净利落的解决了一名蛮兵,谷令君独自立即闪避,而是将那具尸体,背到了背上。 周围的蛮兵皆是一愣,一时间,都没弄明白敌人为何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 对方是一个以速度见长的修者,背着一具尸体在身上,明显会影响其战力。 但在场之人,却并不都是傻子。 虽然千夫长已经战死,可是还有书名百夫长在场。 当他们看到谷令君的奇怪举动之时,便马上意识到了对方的打算。 “他要逃走,堵住他!” 下一刻,丛林之中,便响起了数名蛮兵百夫长的怒吼声。 几人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比他们更快的,却是谷令君。 一连串‘嘭嘭’的撞击声接连响起,紧接着便是一个个惨嚎声此起彼伏。 背着尸体的谷令君,如同一头发疯的野牛,一连撞飞十几人,直接冲出的蛮兵的包围圈,向着丛林深处狂奔。 数十枚箭矢,带着尖锐的破空之声,紧随而去。 下一刻,谷令君背上的尸体,便被射成了一个巨大的刺猬。 只是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第二轮箭矢,便已经追随着谷令君逃跑的方向,极飞而出。 只可惜,这些箭矢的威力,根本无法穿透一具披甲的尸体后,再重伤另外一人。 谷令君成功了,他冲出了蛮兵的包围圈。 但,同时他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一连喷出了好几口鲜血,胸腹之中仿佛有一把烧红的钢刀正在搅动。 这是超负荷运转天地元气,以及经历猛烈撞击之后造成的伤势。 谷令君是修者没错,可他只是一名刚刚进入炼体境的修者。 接连十数次的野蛮冲撞,每一次,都如同与野牛正面硬钢。 也亏得他是修者,肉体经历过天地元气的温养。 换作一般人,别说十几次了,哪怕是那些练家子,怕是也撑不过五次。 谷令君虽然凭借着修者强大的躯体硬抗了下来,但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且还是相当严重的内伤,甚至内脏都有些许位移。 但现在,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在意这些。 身后射来的箭矢,如同密集的催命符一般,一直在用尖锐,撕裂黑夜之中寒冷的空气。 只要稍微停顿,谷令君便会立即遭遇一波箭雨打击。 蛮兵弓箭手强大的射术,让谷令君只能强忍着严重的内伤继续奔命。 【快些,再快些!】 此时,在谷令君的心中,只有这五个字! 其实,疲惫、伤痛早已经掏空了他的精力。 众所周知,‘精力’是修者修行的根本,是调动天地元气的唯一工具。 一旦精力告窑,也就预示着修者将跌下神坛,虎落平阳。 从谷令君强行中出蛮兵包围圈,受伤之后,他的精力,便已经接近油尽灯枯的状态。 现在之所以还可以保持着天地元气的运转,靠的完全是意志。 想要活下去的意志! 不得不说,谷令君是强大的。 他的强大,不在于他的实力,而是意志力,或者说是信念。 沉稳、果断,坚定,不屈不挠。 这些优良的品格,随意拿出一种,都足以让一个人获得成功。 可即便如此,却也逃不过两个字--命运! 不是有一句老话吗。 说‘阎王让你三更死,不敢留你到五更。’ 命运,给谷令君开了一个致命的玩笑。 它仿佛一个调皮搞怪的孩童,先给了你希望,在你即将赞美它的伟大之时,毫不犹豫的将你拖入绝望。 是的,不信命的谷令君,终于陷入了绝境! 他停下了逃跑的脚步,甚至背上用作盾牌的尸体,也早已经被他丢下。 因为此时,在他的面前,站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全身被包裹在盔甲之内的高大的人类。 一名狼骑! 他身边的荒狼,灰黑色的口鼻之中,不时向外喷吐这热气。 那双黄褐色的狼瞳之中,满是残忍。 高大的狼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盯着谷令君。 谷令君无法透过对方厚实的面具看到他的表情,但他却可以猜到,对方脸上的戏谑。 谷令君已经彻底绝望了。 他现在可谓是刚出狼群,又入了虎口。 作为修者,谷令君可以清晰的感知到对方身上那浓郁的天地元气。 即便是没有受伤的全盛时期,谷令君自认都完全不是此人的对手。 他见识过强壮的巴图和巴鲁两兄弟,也见识过身怀绝技的血虎乌兰巴尔思。 可是与眼前之人相比,哪怕是三个人加在一起,也完全不是对手。 单单是从对方身上那浓稠精纯的天地元气,谷令君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修为。 金身境! 是的,他现在面对的,是一名强大的金身境修者! 金身境与炼体境,虽然只有一步之差,但这一步,可谓是天上地下。 武道修者,一旦踏入金身,可说是已经脱离了肉体凡胎的境界。 如果把感悟与炼体境的修者比作超凡者,那么进入金身境的修者,便是圣! 超凡入圣这个词,用在这个世界修者的境界身上,堪称完美诠释。 不能够修行的普通人,是凡人。 感悟之后便可超凡,然后通过天地元气淬炼身体,直至淬炼至大成,化为金身。 整个过程,便是超凡入圣。 可超凡再怎么厉害,还是有一个凡字存在的。 归根结底,超凡也是凡,只是比普通人厉害的凡人罢了,如何与圣相提并论呢? 就像是一个获得了步枪的人,自认为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可突然,他发现,他要消灭的敌人,拥有一辆巨型坦克! 他手里那把小口径步枪,至多给人家的身上,造成一点点的划痕。 可对方的武器,却是一门火炮! 只需一炮,便可叫你灰飞烟灭! 谷令君,便是那个手拿小口径步枪,正在与巨型坦克对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