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斩妖人》 第一章 我不会作诗 大宋,澜州府 烈日炎炎,空中没有一丝云。 整个天空就像个炼丹炉,把大地烤得发烫,就连呼出的空气也是一股炽热,让人喘不过气。 整个宋都里,最宏伟的就是澜州府了。如果俯视整个府邸,可以看到在最外围被一条小溪包裹,以澜州府为中心,将东西南北化出四条街。 行走在其中一条主街上,左右两边是琳琅满目的商贩,有卖金银首饰,玉琼糕点,还有杂耍的街头行家,以及卖糖葫芦和胭脂水粉的,好不热闹。 “都让一让!都让开!!!!” 一声呵斥打破宁静,随着声音看去,一排囚车正在缓缓驶来。犯人的背部都被藤条抽的血肉模糊,新渗出的鲜血将白色的囚服染的鲜红。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恐惧,有几人面像凶神恶煞,满脸泥泞,嘴里似乎还在鸣冤屈,含糊不清。 百姓们纷纷向这些囚犯丢烂菜叶,吐口水,小孩更是冲囚车撒尿。因为只要被带到法场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恶徒。 一个身穿黑色铠甲,手握一把大刀的校尉喊到:“游街结束,当街问斩”。 士兵们随后打开囚车,两人一组,将20余名犯人陆续带上法场。 在法场角落,一名年纪大约14岁左右的男孩披头散发,双眼一直紧闭,满身都是伤痕,像是忍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在男孩身后站着一个壮汉,手握一把大刀,面无表情,冷血的等待着什么。 壮汉已经吃这碗饭十余年,从来都是手起刀落,不给对方留一点痛苦。 男孩猛地睁开眼,大喘着粗气,映入眼帘的场景将他惊到,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 这里是哪? 我不是死了吗! 男孩扭头看了一眼周围,还有另外两个跪在地上,同样手带板铐的青年。 不过他们却没自己那份淡定,其中一人已经吓的哽咽,腿下渗出一滩清澈的液体。 另一个则是双腿发抖,鼻涕直流,似乎还有心愿未了,低头不断喃喃自语。 “时辰已到,斩!” 看台之上,是一个官服打扮,手握众人生死之权,说话阴阳怪气的男人。 话落,三发令牌同时落在台下,地面被带起一层灰土,索命的号角仿佛被吹响。 令牌落地的声音,犹如一面被砸碎的玻璃,李平阳被惊的猛的回过神。 等等,我难道穿越了? 记得自己是去山神庙祭拜,下山时突然天降暴雨,整个山神庙上方电闪雷鸣,一道闪电直劈自己,后面的事他就记不清了。 还在思索自己为何出现在此,第一个死囚已被斩杀,李平阳眼看着一个东西滚到自己身边。 来不及细看,已经轮到他自己。 大爷的,这回赔大了。别人穿越都是活的风生水起,怎么到我这里,刚一穿越就完了?玩个屁啊! 刚交的女朋友手还没摸到,而且人家下周约自己看电影,很有可能会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啊!老天要不要这样玩我啊? “刀下留人!!!” 李平阳已经闭上双眼,即使心里再不甘心,也恐怕无法再改变什么。本想着就这么结束也行,早点投个好胎算了。 壮汉握刀的手停在半空,要是在慢个半秒,量你是华佗再世,也只能无可奈何了。众人被声音吸引,纷纷看向说话之人的方向。 说话的是一个模样俊朗的青年,约摸有二十五六。此人正骑在一匹白马之上,手持一把白色折扇,一身富贵打扮。 腰间配有一枚羊脂玉佩,和一把精致的短剑。 一看到来人,众人纷纷下跪,不敢再多看上一眼,包括方才台上神高气傲,一副臭脸的大人,也连忙屁颠的跑到台下跪下。 “快起来!” “我今天就是出来玩的,你们可要保密啊!要是让爹爹知道,我又要被送到老师那里去学教了,我可不想再见那个老顽固。”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圣上之子,三皇子李文杰。他也是三位皇子中最为和善,脾气最好的一个,深受大家喜爱。 “那这些死囚……” 执行官跪在地上依旧不敢抬头,请示三皇子的意见。三皇子一挥折扇,说了句都放了! “这……” 执行官似乎有些为难,但又不得不听命,犹豫片刻,示意手下把剩下的人都放了。 “大人,您这身子可金贵的很,不可踏入这法场,免得脏了鞋子。” 见三皇子下马,扇动折扇朝着死囚们走去,执行官连忙阻止。可三皇子却不听劝,对直走向一脸茫然的李平阳。 他从刚才就注意到了,跪在地上的所有囚犯,不是哭喊的,就是慌张的,只有李平阳静静的望着远处,没有被他们影响。 而且从李平阳的眼神中,他看的出此人不像是那种为了抢劫,就滥杀无辜的亡命之辈。 “李府一家惨死,是否和你有关?” 三皇子蹲在李平阳身前,语气严肃的问道。李平阳刚穿越过来,虽然还不知道此人身份,但见到众人的态度,十有八九猜出一二。 能让看台上的大官下跪,还能一句话就大赦天下,放了所有人,除了朝中的大臣,恐怕没人有如此的能耐了。 而且再从年龄上推算,眼前之人不是哪家王爷的纨绔,就是哪位娘娘的心头肉了! “我没有杀人。” 李平阳回答着,也替他穿越过来,所用身体之人发言。见他回答的如此干脆,不像有半点虚假,三皇子啪的一收折扇,站起身子。 “那我就姑且信你的话了。对了,听说你会作诗?那可否赏脸来寒舍,赐教一二。” 三皇子背对着他,心里也十分没底。因为澜州口口相传,有个如李白再世的能人,做的一手好诗。 三皇子这次来救人,一是听手下说明此事,得知这些人都是家境贫寒的替罪羊,二是酷爱诗词的三皇子,自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自己救了他,李平阳就欠他一份情,于情于理,都要赏脸露一手。 “我不会作诗。” 李平阳口无遮拦,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被惊出一身汗。不是李平阳不愿意,而是他真不会。 也不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有多背,先是被栽赃陷害,刚出虎穴,又入了狼窝啊! 第二章 狗碗抢食 靠着穿越过来的身体,本身自带的一些记忆,李平阳狼狈回到家中。 没有想象中的豪宅,没有可供使唤的管家与丫鬟。有的只是一间简陋的木屋,和一个落满树叶,无人打扫的院子。 推开紧闭的大门,传来吱呀的一声。 屋内的设施也很简陋,除了一个装衣物的红木柜子,和一把躺椅,几乎在没有能拿出手的家具。 谁呀!!! 正在打量这个以后要生活,不得不记寄居下来的新家,李平阳突然惊叫了一声。 他看到屋内的角落里,正蹲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趴在地上不知道干嘛。壮着胆子,李平阳拿起门后的一把木棍走过去。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人! 一个约莫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此人浑身脏兮兮的,披头散发,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正跪在地上吃东西。 当看到他吃的是什么时,李平阳连忙上前一脚踢翻,将一个破碗踹到一边。原来那是一个用来给狗吃饭的破碗。 此时一只土狗蹲在一边,一脸无奈,望着和它抢食的中年男人,一时间不知所措了。 破碗被踢翻,里面已经发霉的剩饭倒在地上,中年男人惊慌的连忙用手去抓,正要用手喂到嘴边继续吃,却被李平阳抓住手腕。 “儿子?你是狗蛋吗?不对,我儿子已经死了,他已经被砍头了,你不是狗蛋!不是!” 男人自言自语,盯着李平阳的脸看了片刻,随即又否定的一个劲摇头。他看着儿子被抓走,受到刺激才成了这般模样的。 等等?他刚叫我狗蛋!造孽呀,莫不是我穿越的这个人,名叫李狗蛋? 李平阳刚生起的一丝同情心,被这雷人的名字瞬间消磨殆尽,有的只是无奈。 李平阳开始从新打量眼前的这个人,此人一副老实人面相,手掌上满是用兵器留下的老茧。 他的上衣领口敞开,一道箭伤十分显眼,胸膛不大的一块皮肤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疤。 “爹爹,你受苦了!” 望着手臂上,用鞭子抽打的几处伤痕,李平阳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推测应该是对方抓自己时,父亲阻拦才被打的。 他也定下决心,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那就顺其自然。上一世活的如此狼狈,二十来岁还没有女朋友,存款也是个位数。 他决定要利用李狗蛋的身体,好好在这一世闯出个名堂。他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改变现在的这个家,让父亲成为人上人。 他要让李狗蛋的名字,响彻宋都! “爹爹,我是狗蛋,我是您儿子啊!你再好好看看。” 李平阳说时,将披散的头发用手整理了一下,再用衣袖将脸擦了一,而后将父亲搀扶的坐在床边。 父亲从新打量李平阳,熟悉的脸上,左眉头上方有一个小黑痣,看到熟悉的黑痣,这才缓过神,老泪顿时流下。 他一把抱紧李平阳,就在方才,他真以为这一世无法再见到自己的儿子。李平阳被搂的喘不过气,心里很不是滋味。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父亲擦了一把眼泪,突然想起什么,连忙跑向厨房。李平阳不知所云,跟了上去。 来到厨房后,父亲揭开一口木锅盖,从里面取出一个发硬的红薯,神秘的藏在身后。 李平阳其实已经看到,但为了不扫老人家的兴,只好配合的问他拿了什么东西?父亲这才高兴的拿出来递到他手中。 “狗蛋,这是你最爱吃的烤红薯!爹爹手脏,不小心把它弄脏了。” 父亲说着连忙又一把夺过红薯,赶紧用衣角擦了擦。看到这一举动,李平阳的眼眶当即湿润,接过红薯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不忘连说好几声好吃。父亲望着狗蛋吃的那么香,也欣慰的笑着,但也许是看的饿了,肚子不巧发出一阵咕咕声。 李平阳停下嘴,被憨厚老实的父亲逗笑。虽然他极力掩饰,说自己并不是饿了,而是肚子消化不好,可李平阳怎会信? “吃!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 李平阳从中间,把大红薯一分为二的掰断,把没有咬过的另一半递到父亲手中,并以自己来威胁他,父亲只好接下。 肚子又叫了一声,父亲终于不再客气了,也大口的吃了起来。看到父亲狼吞虎咽的模样,李平阳擦了擦眼角的一滴泪水。 就这样,爷俩坐在大门口,李平阳一边啃着红薯,一边听父亲唠唠叨叨的说些闲话。 不知听他说了多久,自己已经有些犯困了,李平阳这才打岔,说他明天要去见三皇子。 父亲将最后一口红薯吃下,被此话听的一哽咽,差点没给卡死。李平阳见状连忙去拍父亲的后背,一阵咳嗽后才缓过劲来。 接下来,李平阳把今天的经过,全部对父亲又讲了一遍。但父亲脸上却十分不悦,显然是不想让他去,更多的是担心。 他深知自己的这个傻儿子,虽然会作诗,但太心善了,根本玩不过那些有心眼的皇家子弟。而且嘴笨不太会说话,万一那句话没说对,惹的人家不开心,脑袋就得搬家了。 李平阳接下来做了一番长达2万字的劝导,才说的父亲同意。而且他的命就是三皇子救的,以他的地位想杀自己,谁又保得住? 虽然还没和对方打过交道,但他觉得三皇子不是那种乱杀无辜的人,而且很讲理。 “那你此去一定要多加小心。” 父亲抓住李平阳的双手,不放心的拍了拍。李平阳轻轻点头,发现手掌多了个东西,是父亲塞给他的,是一个锦囊。 他正想要拆开看,却被父亲阻止了,说不到万得已,只有在最重要的关头才能打开。而且里面的东西,能救他一命! 李平阳点头,小心翼翼的收下装在身上,随后他告诉父亲想出去转转,让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这些天他为了找人救自己,整个人憔悴了不少,废了不少心。 送走父亲,李平阳关门离家,门在关到一条缝时他停了下来,望着父亲瘦弱孤单,又满是伤痕的背影,他陷入了沉思。 第三章 诗词大会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清早,正在熟睡的李平阳,便被门外的一阵吵杂声惊醒。 莫不是老爹又在和狗抢食,不应该啊? 用手顶开木窗望去,自己家门口的街道上,此时正站着两排黑色的高头大马。 每匹马上骑着一名侍卫,每名侍卫的脸上分别戴着一张黑色面具,腰间都配有一把大刀。 带头的,是一个叫李虎的带刀统领。国字脸,鼻梁处有一道醒目的刀疤,一脸刚毅,不苟言笑。 “这些人都是来接我的?” 李平阳连忙穿好昨天宫里连夜,派人送来的几件衣物,洗了把脸,随便整理了一下发型就出了门。 刚一出门,李虎便像提小鸡一样,抓住李平阳的衣领,将他扔在马背上。 “我们去哪?”李平阳问。 李虎咧嘴一笑,说道:“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随后李虎将身后的手下全部支走,让他们先回荷花邬,告诉主子自己还有点事要办。 画面一转,李平阳和李虎二人来到一间澡堂门前。上面是一块醒目的大牌匾,写着天下第一搓。 李虎笑着一拍李平阳的肩膀,说:“你跟我家主子什么关系?能被他点名邀请去荷花邬的,你是头一个!” “算了,我也不想管那些事,反正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小弟,以后在宋都这片地,哥罩着你!” 李虎是个审时度势的人,已经看出李平阳这人不简单,为了以后主子能重用自己,他决定先巴结好李平阳。 搂着李平阳的肩膀,李虎推开澡堂大门,两人并排走了进入。 “老板,把你们这的一号师傅叫出来,给我兄弟好好放松一下!” 李虎说时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让李平阳很不安,但一听放松二字,又一下子心里期待起来。 片刻后,李平阳躺在一张木床上,一个老人家提着一条毛巾走进来。 “小伙子,闭上眼睛享受,剩下的交给我!” 李虎此时躺在一个水池里,身边是左拥右抱的美女,有的喂葡萄,有的为他擦汗。要是让李平阳看到这副场景,或许掐死他的心都有了。 半小时后,李平阳背部通红,仿佛被大爷搓澡搓到灵魂出窍一般,整个人都是发懵的。 李虎升了个懒腰,舒舒服服的,从走廊最后一间的房间走出来。 搓澡大爷乐呵呵的迎上前,收下李虎打赏的两个碎银,招呼李平阳常来。 李平阳疼的衣服都没法穿,见大爷还在招呼自己,吓得一溜烟跑出澡堂。 离开澡堂,一人欢喜一人忧。两人共骑一匹黑马,李虎双腿一夹,快马加鞭,直奔荷花邬。 不一会功夫,两人赶到荷花邬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经李虎介绍,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对诗词颇有研究,在大宋小有名气的人。 李平阳刚找了一处地方坐下,一位老者就上前讨酒。 李平阳将老者身前酒杯倒满,老者笑着点头,“娃子,老夫是头回见你,有些面生啊?” 李平阳也在脑海中思所,找寻老者的信息,却发现毫无印象,于是问道:“大爷,你是?” “他你都不认识?你是澜州城的人吗?李老爷子,那可是连续三年,在诗词大会拔得头筹的人物,你当真不认识?” 李平阳正在问话,另一个青年凑过来,抱拳像李平阳介绍老者的身份。 李平阳摸着下巴,装作回忆的样子。而后一拍桌子,说他想起来了,连忙再敬上一杯酒。 老头见李平阳很懂礼数,便乐呵呵的又喝了一杯,略带醉意的回到自己桌子上。 这时,大厅内突然响起一阵琴声。随后中间的一处帘子被拉开,几名身材完美,脸蛋漂亮的女子在大殿中伴舞起来。 在美妙的歌声,与女子让人垂涎欲滴的舞姿中,李平阳已经喝下三杯酒。也不知这招待人的是啥好酒,自认为酒量很好的李平阳,突然觉得有些发晕。 借着酒劲,李平阳一摇一晃的走上桌子,一条腿踩在桌子上,举起一个酒杯就打算作诗。 见到此情景,下人们连忙拿起笔和墨,准备将李平阳即兴发挥的诗词写下来。 这次大会上,来的大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或者是对诗词非常有见地的人,他们也想看看眼前的少年,到底能写出什么东西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李平阳高举酒杯,望向屋外的星空,仰头将酒一饮而尽。随即将酒杯霸气的摔在地上。 一群老头听到这首诗的前奏,便都摸着胡须,一脸回味的跟着默读,把这第一句又跟着念了一遍。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将诗念到这里的时候,李平阳从桌子上一跃而下,跳到地面上。随后从一个一脸陶醉,沉浸在自己诗中的老头手中,夺过一个酒坛。 李平阳直接一手抓起酒坛,对嘴就直接狂饮起来,继续念后面的诗。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喝下半坛酒,李平阳已经醉醺醺的眯着眼睛,大殿里全是投来的崇拜目光。连拿了三连冠的李老头,也都自愧不如。 不禁感叹到,“写了这么多年诗,还不如一个娃子酒后的几句乱语!”气的他将桌子上的点心推翻,说他不比了! 他一退出,另外几个跟风的也都识相,相继退出比赛。几个还在坚持的,想听听李平阳的收尾句。 停顿了好一会,李平阳看到大家都是一副期待神色,这才将苏轼水调歌头的最后一句,大声豪迈的朗读出来。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说完,李平阳将酒坛直接摔碎在地上,完成点睛之笔。用笔墨记录的下人,也是从来没有写的如此激动过。 将记录下来的诗词带走,一个下人将东西拿到屏风后面,交给等候的三皇子。 其实当李平阳读第一句的时候,他就已经跟着一起读,当最后一句说出,他更是将手里的折扇一收,拍在掌心叫了一声:“好诗!”。 他们又怎么会知道,这首诗的真正作者,其实是宋都里,一个还没开始写诗,还一心只想着追女孩子,沉迷玩乐的少年苏轼写的。 第四章 神秘木匣 荷花邬内。 李平阳迷迷糊糊的,感觉身边睡着个人,梦中的他正在吃包子,手就不安分的乱抓。 突然感觉抓到一团柔软,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进鼻孔。李平阳猛地睁开眼,发现三皇子不知何时躺在自己身边,惊讶之余,三皇子突然搂住自己。 李平阳吓的气都不敢出,刚想说些什么,三皇子也突然睁开眼,一瞬间气氛特别尴尬。 三皇子直接从床上跳起来,转身去抓床边的佩剑,说着就要去砍李平阳的脑袋,李平阳吓的直呼,要死要死。 用手捂着眼睛,李平阳说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并指了指三皇子的身子。 三皇子这才惊讶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贴身衣物,连忙用手去挡自己的身体,也不顾上去砍他的脑袋了。 在三皇子穿衣的功夫,李平阳脚下快速挪动,已经走到门口。刚要抬腿往出跑,却忘了大宋的门槛很高,哎呀一声摔倒在地上。 随后李平阳捂着鼻子站起来,两股子鼻血流到嘴边,门牙也磕的可以晃动了。 “还好我身手敏捷,只是碰破鼻子,无碍无碍!” 李平阳内心直说,再磕一次,老子就直接归位了。 李虎觉得昨晚自己做了件好事,端着两碗粥笑嘻嘻的走进屋子。笑着说:“二位,昨晚睡的可好?” 三皇子气不打一处来,想起昨晚的事,拿起佩剑直接砍向李虎。 李平阳见状,直接从后面抱住三皇子的腰,三皇子发出一声娇喘。顿时,李平阳发现男人的腰也可以这么细,而且这身材怎么看都不像男的。 李平阳自问内心,我不会是对男的也感兴趣? 李虎双腿分叉,双手举过头顶,使出一招空手接白刃。看到两人都红着脸,各有心思,着实被惊呆了。 没想到三皇子好这一口? 早说啊!他直接牺牲下自己,现在怎么着,也是一个四品牵什么卫了。 几人正在尴尬之余,丁总管来报,急冲冲的跑进大殿,面色十分焦急。 三皇子表情严肃,咳嗽一声收起剑,道:“这里没有外人,但说无妨”。 丁总管喘了口大气,将桌子上的一碗水一饮而尽,说道:“邻国特使在来的路上遇刺,命不久矣,希望在临终前,能见到一个叫李狗蛋的人最后一面。” 三皇子听后一惊,李狗蛋怎么会和这件事有关? 丁总管继续说道:“这澜州城虽说不大,但要找一个人也如大海捞针!” 三皇子听后,不愁反到是松了一口气,随即说道:“我知道一个叫李狗蛋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 “喏,他就在你后面。” 丁总管一脸懵逼的回头,这就找到了? 片刻后,李平阳在丁总管的带路下,来到野外的一处营地。 两个侍卫提刀禁止通行,将他们拦下来。丁总连忙解释,说此人正是特使要见的人,还不快退下,耽误了正事小心他们的脑袋不保。 侍卫连忙弯腰退下,让出一条道,其中一个走在几人的最前面,为他们带路。 随后,众人来到营地最大的一顶营帐前,李平阳掀开帘子的一角,像内望了望。 他看到有一个老头,正躺在床上打游戏,用的还是最新的智能机。嘴里还喊着,“你们怎么那么坑,老子带不动你,快别叫老子以后一起玩了!” 李平阳一挠头,心说莫不是丁总管在骗我?这老头怎么看都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哪里像是快死之人。 身后,丁总管发现李平阳呆站在门口,并没有进去,不知所云。 李平阳咳嗽一声,推开帘子走了进去,悄悄的走到老头身边,侧身看了一眼老头的手机屏幕,居然在玩王者荣耀。而且看段位还是个青铜,李平阳忍不住小声说了句垃圾! 老头转身,看到一个模样清秀的娃子站在身后,说道:“你厉害,你来?” 李平阳笑而不语,只是接过手机点了点头。紧接着,手机屏幕传来三杀,四杀,五杀,超神的声音。 老头额头上的汗水,如瀑布般留下,大呼几声高手。当即就扶着床坐起身,颤颤巍巍的说了句教我。 李平阳拿着手机,哈哈大笑起来。 一阵咳嗽声传来,李平阳回过头,发现丁总管黑着脸站在身后,这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幻想。 而此时,他的手一直抓着帘子傻站着原地。 床上的特使就快要咽气了,李平阳连忙跑上前,抓起老头颤颤巍巍的手,说他就是李狗蛋。 特使艰难的睁开眼,看了一眼李平阳,抓住他的耳朵,“你就不能早点过来!有酒吗?” 李平阳看向营外的丁总管,“给我拿壶马栏山。” 片刻后,李平阳掺扶特使坐起来,慢慢向他嘴里送酒。 刚喝下一口,特使就好似回光返照,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仰头大笑,说了声好酒,然后就没动静了。 留下一脸懵逼的李平阳,这特么是叫我来干啥的? 就在李平阳以为特使已经归位的时候,特使突然抓住他的手,李平阳喊了一声,诈尸了,就准备向外跑。 特使说他还没死,说有人托付要把一件东西要交给他,说时,眼睛看向枕边的一个木匣子。 李平阳随着特使的视线看去。 那是一个黑色的木匣子,上面布满了像蛇一样的纹路,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手摸上去奇冷无比,像是摸在冰块上。 正要打开,特使连忙制止李平阳,让他回去之后再打开,不要被其他人发现。 李平阳忍住想要打开的念头,趁着没人发现赶快揣进怀里。刚一转头,还想问特使点什么,却发现他已经走了。 走出营帐,李平阳和丁总管撞了个满怀。丁总管解释,说是听到里面没动静了担心。 李平阳笑着点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在心里面,至此便对丁总管起了疑心。 以为这就结束了,李平阳打算走人。刚走到营地外围,特使的侍卫就冲上来将他拦住,说还有一件事情。 特使在生前,有一封特别重要的信。希望李平阳代为跑腿,去一趟天誉城,亲自把信交到天誉城城主的手中。 说着,一封信就递到李平阳手中。接过信,他心里虽百般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只能走这一趟了。 同时接过的,还有一张羊皮纸的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些地名,但他没一个知道的。 而且这张地图上面,很多地方都被标记了奇怪的三角形,以及圆圈,让人不知所云。 为了能尽快抵达,侍卫还给他找了一匹名为追风的好马,马上放着足够一星期的干粮。 可是问题是李平阳不会骑啊? 正愁着,李虎拍了一下李平阳肩膀,说道:“请问,缺个马夫吗?” 第五章 笛声 官道上,一匹黑马踏草而过,健步如飞。 昨夜此地刚下过一场雨,路面上还有不少积水坑。马蹄踩的水花四溅,从倒影中,可以看到马上骑着两个人。 那两人身穿黑衣,黑巾蒙面,有说有笑,一副游山玩水的模样,看到什么都新奇。 千里又跑了一段路,后面的少年不知说了句什么,前面的人让马停了下来。 “李虎,你确定是这里?” 骑了一天马,李虎跟李平阳打算停顿休息,来到地图上面,一个画着三角形的村子。 走进村子,四周一片荒凉。 田地里的土地,因为长久没有使用,已经干涸的裂出无数条沟壑。水井也因缺水,可以看到底部的石块。 村子的房屋都是木结构的,一间挨着一间,房门都齐刷刷的紧闭着。走了大半天,路上硬是看不到半个人影。 而且,也听不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这雾好大!” 李虎牵着马,跟在李平阳的后面,望了一眼天空。可视度非常低,根本看不到外面,此时除了脚下的路,和房屋的一些轮廓,其余什么都看不见了。 自从踏进村子,李虎就发现他们被一层白雾笼罩,而且这雾越来越大,越来越浓密。 这白雾出现的很是蹊跷,就像是知道他们要来,便及时出现的一样。 在雾中,他们隐约还听见了磨刀的声音。 那声音时近时远,让两人听的很不舒服,为了不生事端,他们决定暂时先找一户人家落脚。等白雾散了再出去。 一连推了好几家门,门是上锁的,他们只能继续往前走。在走到中间的一户人家时,李平阳再次推门尝试。 吱呀的一声。 门居然打开了! 门在开到一半,李虎率先冲在前面,将腰间的大刀抽出来,让李平阳跟在他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子,里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窗户都被黑色的窗纸遮蔽。 李虎一手提刀,一手从身上摸出一个火折子。揭开盖子,举起对准嘴巴轻轻一吹,房间顷刻便被微弱的火光照亮。 当看清屋里的布局后,李虎吓得向后退了一步,后背直接撞在李平阳的身上。李平阳同样一惊,被眼前的一幕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走进的那间屋子,在房间中心,豁然的摆放着一口大棺材!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李虎拿着火折子向上照去,发现在那口棺材上面,还坐着一个老太婆,此时正阴森森的冲他们笑着。 双眼被火光照的发亮,在配上干枯的像是树皮的脸,在这本就阴冷的房间内,显得那么刺眼。 纵使李平阳在胆大,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而且哪个正常人,会给家里放上一口棺材? “你是人是鬼!” 李虎一手举着刀,指向棺材上坐着的老太婆,用眼神示意身边的李平阳,并看了一眼大门,像是在说,快点跑。 李平阳心领神会,脚下挪动步子和李虎向门口靠近。就在这时,手中的火折子突然被一股风给吹灭了。 房间一片漆黑。 在火折子熄灭的一瞬间,李平阳注意到棺材上的老太婆,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一片死寂。 李平阳可以听到李虎的喘息声,两人的心脏都跳的非常快,仿佛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在黑暗中,李虎感觉有一只手在抓他,触感十分冰冷。即使在黑暗中,他依旧能感觉到老太婆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 “别怕,我老婆子是人,不是鬼。” 老人从李虎手中拿走火折子,将两根白色的蜡烛点亮,房间再度被照亮。听到她说自己是人,李虎这才长舒一口气。 “你们说话小点声,别吵到莹莹睡觉!吃饭了吗?我去给你们找点东西吃,等着。” 老婆子轻声低语,说话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说完,她指了指屋子中间的那口棺材。 李虎和李平阳同时看过去,发现上面的棺材盖,居然不知何时被打开了。 里面躺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女孩,头发梳的很整齐,模样安详的躺在棺材里,就像是刚睡着了一样。 李虎叹了口气,虽然自己不是这孩子的爹娘,但也十分不忍心。李平阳也是闭眼默哀,在旁边的香炉上,上了一柱香。 片刻后,老人端着一碗野菜走过来,这是她认为最好的招待食物了。自从村子三年没下过一场雨,田地也就没法种粮食。 就这些野菜,也是她跑了很远的路,在一个山头下挖到的,原本是打算等孙女醒了给她吃。 李平阳用手臂碰了下李虎,示意他收下,然后作为回报,他从身上的干粮里,分出一些食物递到老人的手中。 老人头摇的像拨浪鼓,怎么都不肯收下,这时,房间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 一个小男孩闻到香味,半推门站在外面,身体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眼巴巴的望着老人手里的一块饼。 男孩看的直舔嘴唇,一个女人突然冲上前,将他一把拉进怀里,让他别看,因为她注意到了李虎手里有刀。 李虎见状走了过去,女人紧紧的抱住男孩,已经认命的闭上眼。可等来的,却是李虎递过来的一块糕点。 “别怕,吃。” 李虎憨厚的一笑,把糕点塞到男孩手里。男孩抬头看了一眼母亲,虽然自己很想吃,还是先让给母亲吃。 村子里消失的村民,见状都不再害怕。此时都站在大门口,不停吞咽口水,望着李平阳装满干粮的布袋子。 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像样的东西。村子里能跑的活物,树皮树根,甚至是还没长大的老鼠,都被他们吃的一干二净。 李平阳见状,打算掏出一些食物给他们,可刚将手伸进包裹中,那群村名就一窝蜂的冲上来,开始疯抢食物。 李虎连忙将李平阳拉到一边,避免他受伤。他没想到如今还在宋都的地界上,居然会出现这么多的难民。 可当初澜州城上报灾情,主管粮仓的孙德武,可是受命派发了十万余担的大米,不应该出现如今的情况才对。 正在思索之余,一声幽幽的笛声传来。 听到笛声,所有村民就像是见到鬼一样,扔下手里的食物,仓皇的跑回各家,将门窗全部锁死,抱头蹲在地上发抖。 第六章 我要你娶我 “别杀我!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笛声,一个村民抱头蹲在墙角求饶。这索命的笛声越吹越响,越来越近,仿佛吹笛子的人就站在他身边。 他吓得干脆钻进被窝里,用被子死死的捂住脑袋。可声音像是能穿透一切,耳朵依旧可以听到,十分的清晰。 “啊啊啊啊!我受不了了,求你放过我,我头好疼,我的头好疼啊!!!” 男人痛苦的在床上翻滚,用指甲使劲的抓脸,脸皮被扣的血肉模糊。笛声突然改变节奏,似乎进入到了第二段。 曲子刚吹响没多久,男人的眼睛就顷刻变为黑色,额头青筋暴起,整个人变得十分亢奋。 他扭动了一下脖子,抓起一把镰刀走出门,门外是几个眼睛同样发黑,手拿武器的村民。 在笛声的控制下,几乎所有村名都走出门,拿着武器走向李平阳的那间屋子。 此时外面的白雾渐渐消散,在雾中,一个满头白发,手持一把黑色短笛的女人,站在村口的位置,注视着这一切。 笛声还在继续响,女人雪白的玉指轻轻抚动,笛子上面冒着一股黑气,一些非常细的黑线,正连接着每一个村民。 砰!!! 门被一脚踹开,一个村民举起一把斧子,朝着李平阳的身子就砍去。李平阳其实很想问,为什么又是他? 老子招谁惹谁了? 李虎见状,举起大刀将斧子档下来。因为知道,这些村民本意并不想伤害他们,也就没做出攻击,只是将斧子夺走。 紧接着,另一个手持镰刀的村民,又是一镰刀砍了过来。李虎一把抓住对方的手,将他的身子向后推出一米。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了,不是个办法。李虎一边顶住村民,不让其伤害李平阳,一方面又控制自己的力度,不去伤害村民。 他发现眼前的这些村民,似乎都像是中了什么邪术一般,瞳孔一片漆黑,而这一突变,都是从那个笛声开始的。 在李虎拖延的功夫,李平阳已经从后窗翻出去,脚下尽量不发出声音,来到了吹笛子人的身边。 走近一看,吹笛子的人,居然是一个模样美若天仙,像是画中才能走出来的神仙姐姐。 李平阳伸出手,想要去拍她的肩膀,但又怕自己的脏手亵渎了神仙姐姐。他更疑惑的是,这样漂亮的美女为何要害自己? 莫不是这身体的主人李狗蛋,对这姑娘做了丧尽天良之事?还是说,这就是一场误会,她兴许只是认错人了呢? 盯着姑娘的脸,李平阳看的入了神,可在仔细一看,却吓得他连滚带爬的向后退。 刚才还是一副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转头,却成了一个张白色的骷髅脸,几只虫子还顺着眼眶爬来爬去的。 “臭男人,果然天底下的男人都一样,见到漂亮的女人就离不开眼了,姐姐真没说错!” 远处的树林中,一个模样甜美,嘴里长着好看的虎牙,眼睛十分漂亮的小姑娘,说时气的嘟起嘴,厌恶的看着李平阳。 那个白色的骷髅,是她用一根黑线控制的,骷髅的仙女面容,是白色雾气所造成的幻觉。 不过那个长相,却是根据她本人幻化的。 笛声再次响起。 此时已经到了曲子的第三段,地面上的土层开始松动,女孩已经不满足于控制骷髅。 她要玩点有意思的,控制那些已经死去的亡灵,来吓一吓这个欺骗她的男人。 地面松动,一些亡灵将手伸出地面,朝着李平阳的位置爬过去。爬的速度很慢,有点像女鬼从电视机爬出来的味道。 李平阳吓得脸都绿了。 心说,要不你行行好,一锤打死我算了? 我咋就这命苦呢? 原来眼前的李狗蛋,和这位女孩有着一纸婚约。他们的婚事或许李狗蛋早已忘了,但女孩却一直记得,当了真。 “快说,你错了没?” 女孩撅着嘴,一脸气氛的看着李平阳。被她控制的骷髅女,则是张动几下嘴巴,阴森森的问出这么一句话。 李平阳吓的哆哆嗦嗦,身子一直向后退,直到后背顶在一棵树上,没办法继续退了。 抬起头,他望着面前这个会说话的骷髅,差点没哭出来。 天杀的李狗蛋! 你特么到底做了什么啊? 难不成真让我猜对了,这个王八蛋,果真对这个小仙女,不对,对这个骨头架子做了什么? 畜牲啊!连堆骨头都不放过啊! 李平阳不敢再往下去深想,感觉太重口味了。但现在谁让自己就是这个混蛋,所以他的锅,也只能由自己来背了。 “我错了,我求你别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还有,求你放了那些村名,他们都是无辜的,别伤害他们。” 李平阳诚恳的道歉,并替村民求情。 见到他态度不错,女孩这才满意的一挑眉,露出虎牙一笑,将一把黑色的笛子收起来。 “要你做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 “那我……要你娶我!” 李平阳:“” 他没想到,眼前的这个骷髅居然这么欺负人,明明她都已经成一堆白骨了,却还让自己娶她,太欺负人了! 李平阳干脆夺过骷髅手里的剑,来了一招宁死不屈。 想他一个大宋好男人,志在四方,不说为大宋做多少贡献,但也不能这么年轻,就给这白骨糟蹋了,去陪葬? 见到他来真的,女孩急忙从树林中跑出来,捡起地上的一片叶子,夹在手中快速飞出去。 叶子在空中穿行,将下落的一片竹叶割开,穿过竹叶飞向李平阳手中的长剑。长剑的剑刃被击中,直接脱手掉在地上。 不带这么玩的啊! 死都不让我死, 你怎么这么霸道…… 李平阳正说着,刚才见到的仙女面容,再次出现在他眼前。仙女焦急的查看他的颈部,发现被割伤了一个口子。 仙女十分心痛,心疼的用手去摸,手指触碰到李平阳皮肤时,李平阳身子冷不禁的一抖,感觉像是活在梦里。 别把我叫醒! 谁叫醒我,我跟他急。 李平阳沉醉在温柔乡里,眼睛看着仙女姐姐的面容,鼻子闻着淡淡的清香。直感叹:人活一世,不过如此。 此生,再无遗憾了。 “那我要你娶我!” 方才的那句话,突然飘进他的脑海里。李平阳眼眶当即湿润,惋惜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 就在刚刚,自己,好像是拒绝了? 第七章 紫瞳巨蟒 小仙女刚为李平阳包扎好伤口,却发现他哭了。 心说不娶就不娶嘛,干嘛还要死要活的,一个大男人,还哭个什么劲?明明现在最想哭的,应该是她舞依依才对! 当年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等长大了以后还要娶她为妻,并拍着胸膛保证的男孩,如今已经忘了自己。 在沧洲的那段日子,也是舞依依最为快乐,一直铭记的美好回忆。那时的李狗蛋比她年长两岁,做什么都护着她。 自从一个叫李狗蛋的孩子入住沧州,隔壁卖烧鸡的李伯就十分苦恼,每天刚做好的鸡,总是莫名其妙的少上一个腿。 谁知店铺下面,早就被调皮的李狗蛋给挖通,偷吃完也不会被发现,来去自如的离开。 王婶家的糕点总是不够数,李婶家的鱼,也总是莫名其妙的翻肚皮。老周家的窗户纸,就没有一天是好的,总会被人用手指戳几个洞。 连树杈上的鸟,也在为自己刚丢的鸟蛋鸣不平。 一个同李狗蛋相同年纪,家里有钱的富家孩子,整天总会拿着一串又大又甜,让人流口水的糖葫芦,对着他们兄妹二人炫耀。 可也总会哭鼻子,手里只剩下一根串,哭着跑回家找大人。 读书的时候,趁着老师睡觉,就用毛笔在老师的脸上画王八,或者干脆把老师的半个眉毛给剃了,气走的老师能塞满整整一院子。 对此,李狗蛋的爹也没少暴打他,尝试过单打,以及混合双打,可打过很快就忘了疼,可谓是操碎了心。 而且他十分护着依依,每次依依犯了错,也都是他主动代为领罚。即使手掌被打开花,也笑着冲依依说他不疼。 一想到曾经那个好哥哥形象,如今却冷的像块铁,舞依依就忍不住哭出来。 哭声越来越大,把一旁正在发呆的李平阳惊醒。 李平阳不知所云,以为是对方嫌弃自己,听到她的哭声,李平阳就更伤心了。 本就错失良机的他,心里别提多懊恼,在听她这一哭,李平阳也跟着抹起了眼泪。 儿时只要自己一哭,李狗蛋总会扮丑逗她笑,或是使出拿手绝活,给她学驴叫! 因为学的太惟妙,连家里的真驴被骗过好几次,以为是来了亲戚,欢快的跟着叫几声。 可如今自己哭的这般伤心,李平阳却还是无动于衷,舞依依便哭的更加伤心欲绝了。 一旁的李平阳慌了神,他可从来不会哄女孩子,更不会逗女孩开心,想要安抚她,紧张的手却又无处安放。 最后,李平阳像摸小狗那样,在舞依依的头上抚摸了几下,舞依依这才停止哭泣。 突然。 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一阵响动,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他们,地面的石子被带动的震起。 那东西的移动速度极快,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来到他们的身边。 李平阳最先察觉到,发觉危险时,看到一个黑色的巨大影子,连忙将身边的舞依依推开。 舞依依刚被推开,身后就窜出一个庞然大物的脑袋,从嘴里吐出一个东西,将李平阳的身子卷起,一口吞下去。 舞依依眨巴几下眼睛,看了一眼李平阳的位置,发现空空如也,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几滴液体落在她身边,一抬头,一条巨大的蟒蛇出现在她头顶,瞪着两个和山洞一样大的紫瞳,浑身呈紫黑色。 巨蟒咽喉蠕动了一下,像是刚吞了一个什么东西。李平阳顺着湿漉漉的通道滑行,想要停下来,却根本刹不住闸。 舞依依似乎反应慢半拍,这才尖叫了一声。 她的准老公,就这么被眼前的臭蛇给吞了?而且这蛇吃的还挺满足,打了一个饱嗝! 魔女愤怒了。 后果很严重。 舞依依跳起来,对准巨蟒的肚子就是一脚,踢的蟒蛇两行眼泪挂在眼角,疼的扭动身子。 好歹它也是妖界中,一条紫瞳阶的吞天蟒。居然就这么被眼前的这个疯女人拳打脚踢,说出去,还不得被同类给笑死? 为了找回尊严,巨蟒调整情绪,张开血盆大口,冲着舞依依做出一个狰狞的表情。 可谁知换来的,却又是一份毒打。 不按套路出牌的舞依依,它是真的怕了。 调头就开始往山谷里爬行。眼前的这个疯婆子十分危险,仿佛它才成了最弱小的那个。 边跑,巨蟒边掏出一本毕业证,这也是它从妖100年来,第一次见到让它害怕的生物。 旁白:巨蟒扭动身子,用极快的速度离开,不对,是逃命!慢一秒骨灰都给你扬了! 舞依依火冒三丈,继续穷追猛打,硬是创造出了一个人,追着一条10层楼高的巨蟒爆锤的壮举。 村民此时都已经恢复正常,白雾也已经散了,李虎赶出门外,在附近寻找起李狗蛋。 刚一转身,李虎就看到一个女人,在追打着一条巨蟒的画面?从他身边跑过。 他以为看花眼了,还抬手又揉了揉眼睛,确定并不是看错了。心说,那就是脑子秀逗了! “狗蛋!你在哪?” “救……” 李虎与蟒蛇擦肩而过,貌似听到了李狗蛋的声音。明明离自己很近,可就是找不到? 巨蟒体内。 李平阳不知道翻滚了多少圈,感觉像是坐了一百次云霄飞车,胃里翻江倒海的,还好总算是停下来了。 也不知道这巨蟒是受了啥刺激,一会改变一个形状,可苦了在他体内滑行的李平阳。 要是让他知道,让巨蟒改变形状,让他遭罪的人正是舞依依,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四周一股腥臭,而且附近都是湿漉漉的,李平阳也不知道这是到了哪里了。 他摸了摸身上,找出一个火折子。 举起火折子,李平阳看到脚下居然有一些石台阶。而且他身处的位置,不像是巨蟒的体内,更像是一个建筑之中。 走在石台阶上,李平阳摸到了墙壁,四周全部都被铁板加固了。安全的像是一个铁桶。 湿漉漉的东西似乎是胃液,从头顶上一直向下滴。即使是厚厚的铁板,也被腐蚀出了许多个小洞。 那些腥臭的味道,来自这个洞穴的最深处,他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没有其它的路了。 又像前走了一段距离,李平阳终于走出洞穴,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地方。四周是几根巨大的石柱子,上面都雕着蛇的图案。 那些蛇的模样,自己总感觉好像在哪见过,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见的。 继续向前走,李平阳惊讶的发现前方没路了,在尽头处,居然有一扇巨大的铁门! 从刚才开始,他就发现这里的建筑,更像是属于现代的工程。要不是他真被蟒蛇吞了,是不会相信在这条蛇的体内,会藏着这样的工程。 打开铁门,传来一阵笨重的齿轮转动声。 两排油灯像火龙一样被点燃,一盏接着一盏,照亮出一条一直向深处延伸的走廊。走廊不知到有多深,用肉眼是看不到尽头。 走廊两边是一间间小屋子,每个屋子都有一扇木门,在门上写着一个数字。 他们不是从数字1开始排列的,也不是按照房间号的顺序排列的,每个数字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像是乱写的数字。 在每个木门边上,都有一个类似投递食物的窗口,只能容纳一个饭碗穿过。李平阳凑上其中一个窗口,向里面望了望。 里面没什么特别的,更像是一个办公用的办公室。里面摆放着一张桌椅,和一些用来记录的纸张,一张用来休息的木床。 一连看了好几个房间,几乎都是同样的布置。而且李平阳惊讶的发现,每一间屋子,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 从桌椅的位置,床位的方向,在到笔筒的朝向,居然都像是按照第一间房子设定的。 要不是门上有数字,在里面工作的人,要是出去上一个厕所,等到回来时,或许就找不到他是哪一间屋子了。 咕噜!!! 肚子发出一阵叫声,李平阳感觉有些饿了。带来的干粮都被村民抢了,幸好他还留了一手,在身上藏了一块饼。 摸向胸口,李平阳掏出饼子的同时,还摸到了一个硬物。拿出来一看,发现是父亲塞给自己的那个锦囊。 这两天完全把这事给忘了,李平阳拿着锦囊好奇起来,这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被蟒蛇活吞,现在这个处境,应该也算是万不得已的关头,是可以打开锦囊看一看的。 毕竟,谁知道自己能在这没有食物,没有水的鬼地方,活上几天? 想着,李平阳就伸手去打开锦囊。 第八章 霸道剑法 打开锦囊,李平阳从里面倒出一个东西。 是一把钥匙! 钥匙从锦囊里滑落,撞在地上发出金属的脆响,弹了两下摔到墙角的位置。 李平阳走过去捡起钥匙,发现在钥匙的尾端,用小刀刻了三个很小的数字,“066”。 看到这组数字的刹那,李平阳一惊。因为刚才经过一扇木门,在那扇木门的上面,他看到过与钥匙上同样的数字。 脑袋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一个念头迅速产生。难道这把钥匙,是开启那扇门的钥匙吗? 不会这么巧? 还真有可能! 李平阳迅速跑回去,开始寻找写有066的木门,因为之前有印象,没找一会就被他找到了。 站在006数字的门前,李平阳深呼吸一口气。 这间房子似乎真有点奇怪,它和其它的房间不一样。里面除了之前见过的相同摆设,竟然多出了一个红色的柜子! 而且之前见过的屋子里,似乎都非常干净,像是有人一直在打扫整理。唯独这间屋子里很脏乱,像是很久没有人进去了。 地上有很多被搓成丸子的纸团,桌子上画着一张未完成的草图,因为离得很远,李平阳看不清楚上面画的是什么。 忐忑的握住钥匙,他像是下定决心一样,将钥匙直接塞进锁孔,随后转动一圈门把手。 咔的一声, 锁头居然与锁孔完全匹配。 门真的被他打开了! 李平阳推开门,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就像是尘封已久的地下室,突然被人打开的味道,呛的他直咳嗽。 刚想掏出火折子去找蜡烛,李平阳惊讶的发现,在房间墙壁上有一根灯线,于是轻轻一拽,房间顿时被照亮。 久违的刺眼灯光,让他那一刻感觉很不真实,仿佛一瞬间离开了大宋,回归到现代。 用手挡在眼前,缓和了一下去适应。房间里四处布满蛛网,木柜子的外层,也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椅子是背对着他的,上面坐着一个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准确的来说,是一具白骨。 当看到白骨身上,披着的一件灰色外套时,李平阳的瞳孔闪烁几下,当即就湿润了。 他不敢相信,也不想去相信。 那件外套让他泪目,他拿起外套时,心里任然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只是一件同款的衣服。 从上面数,第四个纽扣处没有纽扣,第五个纽扣,是从衬衣上补过来的,要比其它小一截,第七个纽扣…… 再到一些不起眼,但只有他知道的细节,完全都被一一对上的时候,李平阳终于崩溃的抱着衣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这是父亲穿过的外套! 不会有错的。 不可能会有第二件一模一样的。 可他的父亲,已经失踪了整整十七年了,为何他的衣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一把抱紧衣服,李平阳将头紧紧的埋进衣服里,童年的一些记忆快速涌现出来。 记得自己小时候,特别喜欢吃一种大白兔奶糖,喜欢连同里面的一层薄糖纸,一起吃掉。 每次自己哭,只要父亲掏出一颗糖,比什么都管用,再大的委屈也可以忍回去。 父亲打自己最狠的一次,是在他五岁的那年,因为一场误会,让父亲以为他偷了东西,便将他吊起来用皮带抽打。 还将他一个心爱的木头汽车,拿起来狠狠的摔在地上,直接砸的四分五裂。那也是李平阳哭的最伤心的一次,红着眼睛,哭着冲出家门。 当时他恨透了父亲,在那一刻恨之入骨。饿着肚子的李平阳没地方可去,来到了离家很远的一个天桥下面。 那晚,他委屈的哭了一整夜,不知哭了多久,最后感觉有些累了,随便找来一个废纸板,盖在身上就睡着了。 后来父亲得知真相,是自己错怪了他。 随便在椅子上扯了件外套,就急冲冲的出门,后悔的打着手电,喊叫他的名字找了一夜。 当看到睡在天桥下,打着咕噜,与流浪狗抱在一起的李平阳,父亲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李平阳第二天醒来,一睁开眼,就看到了自己已经摔坏的木头汽车,被父亲用胶水拼凑,从新粘好放在他床头。 思绪被拉回,李平阳眼眶湿润,试着去摸外套的内兜,果真从里面找到一颗糖。不过已经变质,发霉不能吃了。 深呼吸一下,李平阳把外套盖在椅子上,闭上眼缓和了一下情绪。随后去翻看桌子上面,一张已经泛黄的图纸。 图纸是用黑色的签字笔画的,上面是一座建筑的草图,因为没画完整,只能看出个大概。 可当看清那个建筑的轮廓,李平阳大脑像是触电一样,猛的一惊。望着图纸,他不明白,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副画中? 是神庙! 是那座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神庙。 图纸上的神庙,就和他经常去的那座一模一样。神庙的上空,被画出了电闪雷鸣的样子,乌云密布,像极了他穿越的那天。 黑色的天空阴沉的让人喘不过气,就连门口的电线杆上,那只歇脚的乌鸦,居然也被画了进去,让李平阳觉得不可思议! 那张图纸下面,还有另外七张签字笔画,上面的内容一模一样,全都是画的这座神庙! 这时候,李平阳感觉胸口一阵灼热,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抓到了特使临死前,交给自己的那神秘木匣子。 他再次惊讶,突然想到刚才来到这里时,经过的那几根巨大石柱。那上面雕刻的蛇形图案,不正是木匣的放大版吗? 难怪会如此眼熟。 木匣子上,同样也留有一个锁孔。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李平阳把066房间的钥匙,塞入到木匣子的锁孔里面。 转动钥匙,木匣子咔的一声打开,李平阳翻开盖子,一道刺眼的绿光照的他睁不开眼。 “叮咚!恭喜开启斩妖录系统。” 一阵电子音,突然在李平阳的脑海中响起,旋即,一道虚拟的界面出现在他眼前。 姓名:李平阳。 职业:斩妖人。 等级:lv1。 拥有妖怪卡牌:0张。 权限:一级【0\/100】 任务一:斩杀紫瞳巨蟒,获得三星卡牌,紫瞳吞天蟒。卡片属性:火。奖励:解锁商店。 看着眼前如投影一般,漂浮在半空中的属性面板,李平阳整个人是蒙的,难以置信。 绿光渐渐消散。 木匣里放着一枚绿色戒指,质感如玉,光泽如翡。一条绿色的迷你小蛇,仿佛像是有生命一般,绕着戒指一周缓慢游动。 李平阳拿起来戴在手上,手掌轻轻抓握了一下,一把像素风的短剑出现在他手中。手掌一松,那把剑又突然消失。 他的脑海里开始出现一些画面。 一本名为“霸道剑法”的古书,开始一页页的快速翻动。一个练剑的小人出现,手持长剑,活了一样舞动起来。 反正一时半会也出不去,在巨蟒肚子里,李平阳将像素短剑再次变出来,照猫画虎的跟着一起练习起剑法。 体内一股暖流席卷全身,一丝真气慢慢涌进丹田里,他感觉整个人像是精神了不少。 丹田中,一把残缺不全的大刀,被七根粗壮的锁链牢牢锁住。在感受到李平阳微弱的真气后,渐渐苏醒,抖动了一下。 这些变化他自然是看不见,但能感觉到浑身的疲惫感,都在练剑后顿时消散。刚想伸个懒腰,一抬头,居然看到了外面的天空! 怎么回事? 从另一个视角看去,紫瞳巨蟒的蛇头,被手持像素短剑,正在伸懒腰的李平阳,轻而易举的就给斩断了。 李平阳:“????” “果真霸道啊……” 说时,李平阳嘴角抽了抽。望着巨大的蛇头落在地上,掀起很强的一股劲风,将四周的树木吹的一直晃动。 第九章 控笛一脉 “任务已完成!” 随着巨蟒被斩杀,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随后,巨蟒的身子开始慢慢消散,变成一张卡牌悬浮在半空中。 卡牌是黑色的,上面有一个紫瞳巨蟒的图像,左上角的一颗水晶球里,写着一个火字,代表这张卡牌的属性为火属性。 虽然现在,李平阳还不清楚它的意义。 在卡牌的右上角,有一个象征等级的星槽,这张卡牌的星级是三颗星。再往下一点,就是这张卡牌的名称。 在李平阳脑海里,一个卷轴正在慢慢展开,上面是所有妖怪的图鉴,不过全是黑色的。 收集到巨蟒卡牌,图鉴中巨蟒所在的空缺被点亮,发出紫色的淡光。李平阳的等级,也随之从1级升到了2级。 那具白骨,到底是不是失踪的父亲的? 066号房间,以及其它的100多个房间,又是何人建造的,用它来做什么的? 这条巨蟒,是跟自己一样穿越过来的?还是本就属于这里?神庙又藏着什么秘密? 有太多的疑惑无法解答。 李平阳走上前,将悬浮的卡牌拿起来。卡牌拿在手中,他只感觉丹田一热,指尖突然冒出一股黑色的火焰。 火焰是没有温度的,也没有一丝灼热感,李平阳看着卡牌一点点燃尽,消失在指间。 身后不远处,追随巨蟒而来,已经跑了一个多时辰的舞依依,背靠着一棵树喘气,实在是跑不动了。巨蟒已经被她跟丢,跑的没影。 一股凉风吹来,舞依依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舒服的吹着风,看到远处站着一个人。 远处的空地上,李平阳刚将短剑收回去,就听到有人在叫他。随声望去,舞依依正站在一棵树下,一脸开心的朝他挥手。 挤出一个笑容,李平阳抬起手晃了晃,回应了一下。随后,两人一起走回村子。 夕阳下,舞依依一直紧挨着李平阳,走着走着,手就不知不觉得抓在一起。 李平阳没有拒绝,反倒是内心偷笑。见到他不反对,舞依依便握的更近,小脸开始通红。 就像从前一样,他们总喜欢这样牵着对方。在某一瞬间,舞依依感觉回到了过去,变小的自己身边,是儿时的那个李狗蛋。 半路上,当舞依依提及那只巨蟒,问他是如何逃脱出来的?一脸好奇的望着李平阳, 李平阳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难道要告诉她,巨蟒被自己一剑就给解决了? 胡乱编造了一个借口,李平阳就说是闲的没事,在巨蟒胃里蹦了个迪,把它的肠子打了个蝴蝶结,顺便还在它的心肝脾胃上,写下了到此一游。 实在忍受不了,就把自己吐出来了。 听到这,舞依依没忍住笑了出来,这种无聊却又忒损的事,李狗蛋他还真干的出来。 两人很快走回村子。离得很远,李平阳就看到了站在村口,一副泪眼汪汪的李虎,以及等候着他们的所有村民。 李虎跑了几步,冲上去一把抓住李平阳的胳膊,力度稍微偏大,颤抖着嘴唇,说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平阳给了李虎一个拥抱,拍着他后背说自己命硬,也还没活够呢,才舍不得现在死。 突然,李虎鼻子嗅了嗅,闻到一股特别臭的气味。低头一看,李平阳的衣服上全都是粘液,刚才拥抱弄了他一身。 捏住鼻子,李虎从包裹里取出一身干净衣服,扔给李平阳让他换。刚要走,村长突然一声令下,所有村民齐刷刷的跪了下来,场面十分震撼。 他们感激的望向李平阳,感谢他替村子除了巨蟒。下跪也是另有一事相求,如若不答应,便都一直跪着不起来。 李平阳一副为难之色,他只是一个跑腿送信的,没想过当什么大英雄。看到村名们祈求的目光,他终是不忍心拒绝,只好答应。 之后,村长将一些村子里的事情,以及遇到的一条会说话的白蛇,对他讲述了一番。 几个月前。 自从蛇妖出现,村子里的小孩就总是频频失踪。起初,大家都还以为是遭遇了野兽,或者是贪玩走丢了。 后来失踪的小孩越来越多,到第五个小孩失踪时,大家这才紧张起来。一些上山采药的男人,也是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为了查清到底是山鬼所为,还是另有蹊跷?村长带领了一部分人,开始顺着一些痕迹追查。 起初找了几天都没任何线索,就在大家无功而返,准备收队的时候,一个村民闹肚子,在上厕所时发现了一块布料。 后经辨认,这块布料的主人,正是失踪人中的其中一位。顺着着布料,他们最终在后山的一个山沟里,发现了一些巨大的蛇蛋。 那些蛇蛋还没孵化,在蛇蛋的下面,他们找见了已经变成白骨,那些失踪的小孩,以及上山采药人的尸首。 在离那不远的一个山洞里,他们遇到了一条受了重伤,长满白毛的蛇。那条蛇的眼睛很古怪,只要盯上一眼就会头痛欲裂。 凡是看过白蛇眼睛的人,回到家没过多久人就疯了。随后陆陆续续,村子里很多人得了怪病,有的男的出现幻觉,把自己妻子活活勒死,说其是妖孽。 有的小孩更是突然一病不起,虽然有心跳声,却跟死人没什么两样,没有知觉和意识。 李平阳他们最先进村,见到的那口棺材里的女孩,症状就和描述的是一个样子的。 几个邻村的寡妇,也在看完那条白蛇的眼睛后,回家没多久,肚子就莫名其妙的大起来。 因这事也不体面,有坏道德和廉耻,也就没人敢把此事给说出去。可等到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可把所有人都吓坏了。 那些寡妇生的孩子都一样,居然都是一条长满白毛,有着一双阴森可怕眼睛的白蛇! 作为控笛一脉,本着悬壶济世,拯救苍生为己任的舞依依,也是在听说此事后,自愿前来这里镇妖的。 与李平阳巧遇也只是巧合。 当初舞依依吹笛子,也只是为了驱走村民身上的邪气。他们眼睛之所以会变黑,也都是因为那条受伤的白蛇妖所为。 控制村民攻击李平阳的,也正是那条白蛇,至于为什么攻击他,原因不得而知。 舞依依用笛子吹的曲子,是一首名为“安魂”的镇妖曲。村民身上出现的黑色细线,都是真气幻化出来,限制他们行动用的。 巨蟒问题是解决了,可那只白蛇妖似乎更棘手。李平阳不知道也罢,现在竟然知道了,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他求助于身边的舞依依,希望她能想出个办法,将那白蛇妖给引出来。靠着霸道剑法,亲自手刃了那祸害。 两人小声商量着对策,讨论一番后,两人同时露出一个坏笑,望向一旁的李虎。 李虎被看的吞咽一口口水,李平阳随后凑过去,把他的计划对李虎说出来。听完后李虎就一直摇头,说他不干。 原来李平阳的计划,是希望李虎牺牲一下自己,充当一下诱饵。扮演一个孩童,将那条白蛇妖给吸引出来。 因为村里的村民都不会武功,直接拿来当诱饵,风险太大了。只有会武功的李虎,是目前最为适合的人选! 当被问及自己怎么不去?李平阳解释,说他一是没有李虎高大威猛,二是没有李虎英俊潇洒,更没有李虎的身手和胆识。 这一通夸下来,李虎感觉自己轻飘飘的,还真就上了套,同意去做这个诱饵。 接着他被舞依依拉走,说是要去给他画个妆,看到她的坏笑,李虎心里开始不安起来。 第十章 命悬一线 一间屋子里,李虎坐在床边,面对着舞依依。桌子上放了一些胭脂水粉,一根毛笔,以及一把精致的木梳子。 为了不让他提前看到自己模样,房间里的镜子,早就被李平阳全都给收走了。 先用一支毛笔涂抹了点颜料,舞依依为其添了两团腮红,不过用量没把握住,直接整成了两个大红脸蛋。 配上李虎憨厚老实的笑容,舞依依没忍住笑了一声。见到她笑,李虎这才黑下脸,盯着房梁上的一只蜘蛛发起呆。 片刻功夫。 经过一番梳妆打扮,李虎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模样。舞依依憋着笑,推开门冲了出来,李平阳则是好奇的等在门外。 “我都说了我不行!” 又等了一会,李虎抱怨着走出来,双手一直遮住脸。虽然他不清楚自己现在的模样,但听到依依的笑声,已经说明一切。 李虎此时穿着一件孩童的衣服,发型被梳成了一个倒三角,其余的盘在头顶,像个丸子。 两个吓死人的腮红上,是两个用墨汁涂成的黑眼圈,鼻头上的一处樱红十分讨喜,在配上他那一撮老气横秋的胡子。 这大半夜的,就往那村口一站,单是想一想,就只觉得慎得慌! 因为衣服不合身,圆滚滚的肚皮露在外面,非常有喜感,袖子也短出一大截,像极了地主家的傻儿子。 李虎刚想伸腿活动一下,裤子传来一阵布料撕开的声音,这下好了,开裆裤也有了! “讨厌!!!” 李虎发出一阵娇声,将一方手帕挡在裆部,李平阳感觉眼睛一阵刺痛,在这一刻,有了想要自废双眼的冲动。 心说,这蛇妖得有多眼瞎,才会把他认成孩子? “娘亲,这个人好丑啊!” 村里围观的一个孩子,指着李虎天真的说道。他的一句话,让所有本来憋住笑的人,直接哄然大笑起来。 一切就绪,李虎随后拿着一块烧饼,蹲坐在村里的一间破庙里,安静的等待鱼儿上钩。 满月高挂,村里突然吹起一阵寒风,家家户户的门窗都被吹的作响。李平阳呆在破庙对面的一间屋子里,一直注视着对面的情况。 一阵笛声传来。 舞依依站在房顶的瓦块上,闭上眼睛吹起了笛子,笛声幽幽飘荡,传入寂静的山谷里。 等了有一会,那股邪风突然停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村口。不过来的却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少年。 少年身穿一袭白衣,脚下走的很慢,闭眼陶醉的听着曲子。见他已经上钩,舞依依便收起短笛,停止吹奏。 少年眉头一皱,随着笛声停止,原本还是陶醉一脸享受的表情,突然变得狰狞。 鼻子嗅了嗅,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随即五官开始变形,很快就变成一副蛇的模样。 少年的衣服落在地上,他露出了本来面目,化身为一条长满白毛,瞳孔漆黑的白蛇,随后朝着破庙的方向爬去。 破庙之中。 李虎此时表情紧张,忐忑的望着眼前的佛像,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动静,吞了吞口水。 他的刀就藏在佛像底座下面,被一堆杂草覆盖着,屋里也被布置了机关。只要那条蛇一踏入,就会被机关抓住! “哐”的一声,破庙的木门从外面被掀开,一股风将里面的蜡烛全都吹灭。一个白色的蛇头探了进来,随后是身子。 在月光下,背对着白蛇的李虎,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正朝着他移动过来。在移动到他头顶时,那黑影突然停下。 警戒的看了眼四周,白蛇发现了房梁上的机关。要是在前进一步,一个巨大的网子就会落下来,将它套住。 察觉到这是陷阱后,白蛇准备逃跑。李虎扔掉手里的烧饼,迅速从佛像底下抽出刀,大喊一声往哪跑,转身砍向白蛇。 在与白蛇四目相对的瞬间,李虎突然停止动作,将刀举在半空中,整个人一动不动的。 李平阳冲过来的时候,发现白蛇已经不见了,李虎举着刀站在原地,刚想问他那白蛇哪去了,李虎就直接举刀砍了过来。 “李虎,你干什么!” 李平阳弯腰躲开,惊呼一声。 他发现李虎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动真格的,这是起了杀心的一刀!他刚躲开,身后的木窗就被李虎一刀给砍碎。 李虎好像不受控制一样,这并不是他的本意,十分痛苦的挣扎了一会,抬起头咬着牙,说了句:“快走!”。 又是一刀劈过来,李平阳来不及躲闪。舞依依迅速吹奏笛子,利用真气形成一条黑色的细线,将刀控停在李平阳头顶。 李虎还在用力,将刀刃继续向下压,舞依依表情也很吃力,跟他一直做着抗衡。 透过李虎的瞳孔,李平阳看到了那条白蛇,此时正盘绕在大佛顶端的木梁上。舞依依刚想提醒李平阳,让他别去看那条蛇的眼睛,可是已经晚了。 李平阳呆站在原地,同样也被那条白蛇给控制了,不过他的意志力非常顽强,并没有被那条蛇完全控制住。 此时只有眼睛能动,李平阳用眼神给舞依依传递信息,舞依依起初不明白,后来发现李平阳在看手上的戒指。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意思,就吹奏起笛子。那条蛇在听到笛声后,放松的闭上眼睛,对两人的控制松懈了一点。 趁此机会,舞依依用黑线连接李平阳的手指,帮助他做出抓剑的动作。随即,李平阳手上的戒指亮了一下。 一看有用,舞依依继续控制黑线。李平阳终于将短剑抓在手中,意识也慢慢恢复。刚想要去斩杀白蛇,却发现手又不能动了。 一扭头,一个村名不知何时出现,站在舞依依的身后,用一把菜刀架在她的颈部。 他威胁舞依依松手,否则就直接杀了她。那个村民的眼睛是黑的,此时正被白蛇控制。李平阳叹息一声,原本就只差一步了! 李平阳摇了下头,示意舞依依松手,可舞依依却不听劝,一直紧紧的抓住黑线。 白蛇的力量很大,她抓紧黑线的手指被越勒越紧,割出一道口子流出鲜血。 李虎那边还在施压,刀刃离李平阳越来越近!同时控制李虎的双手,以及李平阳的手指,舞依依感觉真气被快速消耗,黑线开始变得越来越细。 死死的抓紧细线,舞依依还在硬撑着,不想放弃。 鲜血透过黑线一滴滴落在地上,她眼看着黑线在撑到极限后,从中间啪的一声断开。 第十一章 凤宝宝 舞依依表情惊恐,一掌打退身边的村民,想要冲过去抓住断裂的黑线,却没抓住。 她眼看着黑线从她指缝飘走,内心绝望痛苦。她知道黑线断裂意味着什么,被控制的李虎,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李平阳。 而李平阳不能移动,只能等死! 千钧一发之际,一阵笛声飘了过来,舞依依惊讶的睁大眼,发现那是和自己一样的笛声。 不过对方的真气十分强大,和对方一比,她的就只能算是皮毛。从那人沉稳的笛声中,舞依依听出来此人是个高手。 再一细听曲子,她绝望的脸上顿时轻松了不少,在心中暗喜,这下大家算是有救了。 “依依,让你平日里认真练习,你却总想着出去玩!把我说的话,也都是尽当了耳旁风,这下可知错了?” 一个和舞依依同样漂亮,长像也十分相似,脸上却多了一份成熟的女人,正吹着一把短笛,将断裂的黑线抓住。 笛子上围绕着一圈黑气,延伸出两根粗壮的黑线,像两只怪物的爪子一样,将断裂的黑线牢牢抓住并替换掉。 白蛇的身体,此时被一团黑色的雾气困住,从雾气里探出一个身穿铠甲的影子,拔剑就将白蛇的两个眼睛刺瞎。 李平阳的手指能动了,已经解除控制,随着一阵大刀落地的声音,李虎也恢复了意识。 趁此机会,李平阳手持短剑冲过去,一剑将白蛇的蛇头斩下来。白蛇被斩杀之后,体内的亡魂都喷涌了出来,老婆婆孙女的魂魄,也回归到了她的体内。 睁开眼睛,小女孩说她饿了,婆婆不敢相信的望着她,眼泪激动的流下来。村子里其余被夺了魂魄的小孩,也都随后恢复正常。 只有李平阳一个人能看到,在那条白蛇死去的位置上,有一张卡牌一直悬浮在空中。 这次的卡牌是风属性,是张四星卡牌,趁着没人注意到,李平阳收走了卡牌。万妖录系统上,一个妖怪的图鉴跟着被点亮。 一声惊雷,晴空突然阴沉起来。 所有村民抬起头,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老婆婆拉紧孙女的手,也来到门外等待着,大家都不想错过这一刻。 又是一声雷响,几滴雨点砸在村长的脸上,他张开嘴去接,两股眼泪激动的顺着眼角滑落。 小雨无声无息的落下,如烟似雾,所有村民在这一刻都哭了。也包括不属于这里,只是路过的李平阳几人。 田里的土地得到滋润,干裂的沟壑一点点被灌满。已经见底的水井,也在一滴滴拼命收集着雨水。孩子在们在雨中快乐的玩闹,笑声传遍整个村子。 “依依,快进屋,别在外面淋雨了!你们也都进来,免得一会淋了雨在生病。” 女人站在屋檐下,对着正在淋雨的几个人招呼一声。舞依依随后拽了拽李平阳的胳膊,李平阳擦了把脸上的雨水,带着李虎进屋。 眼前的女人不同于舞依依的美,她的美,是带着三十来岁女人的成熟,但又不失韵味,温婉娴淑,千娇百媚的美。 她长着长长的睫毛,一双明亮的眼睛十分动人,脸上总带着一副淡笑,不施粉黛天然美。是那种单看上一眼,就能勾的你魂不守舍,神魂颠倒的女人。 “娘亲,你怎么来了?” 舞依依行了个礼,随后坐在女人身边,她没想到出手相助的,竟会是自己的母亲,她此时应该在天誉城中才对。 “怎么?离家这么些天,也不见你给家里寄过一封信。你现在到好,反倒是质问起我了?” 女人眉头微皱,生气的样子也十分好看。李虎花痴般的站在一旁,这样的美人,他长这么大还真是头回看见。 他自己的夫人虽说也不差,但和眼前的美女一比较,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之谈。但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喜欢看他夫人。 “娘,孩儿知错了!下次不敢了!你瞧,我这不是和狗蛋哥哥在一起嘛,有他保护我呢。” 依依拉着母亲的手,做出一个撒娇表情,奶声奶气的说着,随后指了指身边的李平阳。 凑近细看了一会,女人这才惊讶的一捂嘴,眼前的这个长的漂亮的少年,的确和那位故人很像,能看到其当年的影子。 看着李平阳,让女人回忆起许多往事,忍不住伸手揽住李平阳的脑袋,搂进怀里。 高高的雪峰压下,李平阳顿时间感到压力山大! 一别七年。 李狗蛋已经长大,长成一个脸蛋好看的少年。当初李沈放为了保护她,才将她送走,让给了天誉城的城主。 这些年,虽然外界都知道,她凤宝宝,舞凤儿,是那段正天的女人。但实际上这些年,她始终从未让其碰过自己的身体。 因为她的心里,一直无法忘记李沈放,也就李狗蛋的爹。 但她也爱段正天,两人已经相处这么多年,不可能没有真感情。这些年的陪伴,她也发现段正天为自己改变了很多。 “我也一起来了!” 屋外的树林里,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只见一个身影踩着竹子,在竹梢上蜻蜓点水,利用轻功快速移动。 随后踩着一片下落的竹叶垫脚,从高空中慢慢落下来,一挥衣袖,将遮住视线的刘海用手一撩。 “宝宝,半个时辰没见,我可想死你了!” “段段,我也好想你啊!” 旋即,男人一个闪身冲进门,凤宝宝一把推开李平阳,急冲冲的扑向那人的怀抱,两人恩爱的抱在了一起。 李平阳依依不舍的抬起头,鼻血流到嘴边,一脸不悦,强行被喂下了一波狗粮。 “爹爹,你怎么也来了!” 舞依依惊讶的望着段正天。其实,也就是说说装个样子。这个娘亲身边的跟屁虫,只要娘亲到哪,他绝对是跟到哪里的。 就算不在跟前,也绝不会超过方圆一里! 谁不知道天誉城里,有个叫段正天的宠妻狂魔,那可是出了名的爱老婆,疼老婆,爱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其实这一点,从他们不避讳旁人亲吻,以及李平阳羡慕嫉妒的眼神中,不难看出。 第十二章 名为霸气的真气 雨过天晴,白雾村的石板路被蒙上一层水泽,屋檐下的雨水还在断断续续的滴落。 一滴积攒到极限的水珠,拖着细长的水线,噗通一声滴落,砸进下方盛满雨水的木桶里。声音不大,但却很好听。 村长家里。 一个木桌上摆满了好菜与酒肉,李虎挠了挠吃撑的肚皮,醉醺醺的趴在桌角,不时的说上一两句梦话出来。 李平阳拿起酒瓶,招呼李虎继续喝,可推了几下李虎都没反应,便笑着说了句你不行! 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将酒瓶倒置,李平阳把最后几滴好酒倒进酒杯里,脸上已是红霞遮面。 干掉最后一杯酒,李平阳像是完成任务一样,“咣当”一声趴在桌子上,很快传来了呼噜声。 在李平阳倒下没多久,段正天便从桌子上抬起头,环顾四周,此时就他一个是清醒的。 他一直在用少许的真气解酒。 一边陪着大家畅饮,一边用手指在桌下发力,因为身份的原因,他常年都是保持一副清醒的头脑,从未让自己醉过。 “段段,再给我倒一杯!我还能喝!” 凤宝宝也喝的烂醉,眯着眼睛,嘟着嘴说了一句醉话。望着脸蛋发红,手里仍攥着一个酒杯的凤宝宝,段正天宠溺的一笑。 将酒杯从凤宝宝手中取走,段正天一个人走出门,深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雨后的新鲜空气,舒服的闭上眼睛。 嗖!!! 正在这时,突然一发弩箭朝他飞来。 段正天依旧是闭眼的姿态,脚下面轻微一挪,做出伸懒腰的动作,弩箭被他轻松躲开。 与此同时,树林里传来了一阵响动。 四个蒙面人从树上跳下来,分别手持一把利剑,不打招呼,就直接一起杀过来。 第一个蒙面人踏步飞起,举着长剑刺向段正天的咽喉。在他快得手之际,另一个也从左边出剑,飞刺向段正天胸口。 另外两个,一个将剑对住段正天的后背,另一个将剑对准他的腰部。四个蒙面人训练有素,动作迅速利落。 段正天睁开双眼,单手对着身旁的树木一震,一截短树枝落下来,被他抓在手中。 四个蒙面人同时一愣,表情都有些疑虑,但手上的剑已经刺出,岂有收回的道理?只能硬着头皮搏上一搏了。 剑刃都突然停下来,四个人握剑同时停在半空中,却怎么也刺不下去。好像在段正天身上,有一层看不见的气流护着他。 而且他们的手,也像是被这股气流给吸住了,想要拔回手,却不能挣脱出强大的控制。 从另一个视角看去,段正天什么也没做,只是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悠闲的在手中晃了晃。可那四人的脸上却十分痛苦,感觉真气正在一点点被吸走。 “是霸道真气!” “怎么可能!在这个天誉城中,人人皆知的废物,怎么可能会是宗师境界的高手?” “原来他一直都是装的,藏的好深!” 几个蒙面人表情痛苦,体内的真气快被段正天全部吸走。届时,他们会成为一个练剑都不会使,没有一点用的废人。 在大宋,修炼真气之人,最宝贵的就是真气。在这个时代,只有真气达到满盈之人,才能被称得上为强者, 像段正天这样,只是利用真气,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杀他们于无形。 可以是一个眼神,或是一个动作。 而且可以将真气作为防御,吸收对方真气的人,是要在强者之上,宗师境界的高手。 宗师境界的高手,通常都是习惯运用一种名为霸气的真气。像李平阳所练习的霸道剑法,正是将霸气凝聚于剑锋。 往往两个宗师之间过招,并没有什么大场面。或许两个人往那一站,什么都不做,一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然后互相伸伸懒腰,夸一夸对方的真气如此强劲,如此霸道。改日约个地方,再来一场别开生面的“罚站”。 也或许,就是两个白发老头,站在一处瀑布前,一个人眉来眼去,另一个嘴角抽搐。 实则是在血雨腥风的战斗,但更像是两个神经病的日常!在外行人看来,这两人应该病得还不轻,已经没得救了。 而在宗师境界之上,又有将真气练到巅峰,有被称为神话的大宗师,以及一直传闻存在,却无人见过的武尊。 当然,李平阳后期也是对上大宗师,也能来去自如,过个几招的人物。并且还自创出了比霸气,还要霸道的真气。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战场上。 段正天从衣服里摸出一个香蕉,扔掉树枝,悠哉悠哉的一片片剥开,拿到四个蒙面人眼前。 举着香蕉,段正天从四个已经头发花白,眉宇苍悴的蒙面人眼前晃走,他们无一不透露出眼馋的模样,直吞口水。 “我在吸下去,你们就只剩骨头了!” 吊完胃口,段正天举起香蕉,一口咬进嘴里,咀嚼一下吞咽下去,松开对四个人的控制。 解除霸气,他们的身子同时摔在地上,手里的剑也飞出手腕。被吸光真气的四个人,从刚开始的男子,摇身一变成了大爷。 “说,谁派你们来的?” 蹲坐在他们身前,段正天将剩下的一截香蕉吃掉,拍了拍手,把香蕉皮扔到一处草丛里。 还有一个一直躲在草里,见到段正天使用霸气,已经吓傻的蒙面人。刚想冲出来解救同伴,却被一个香蕉皮摔飞。 使用霸道真气的时候,感知,听觉,力量爆发,以及速度都会增强。段正天听到了草里有人,只是装作不知道。 草丛里的那个人摔了出来,段正天捡起地上的一把剑,慢慢走了过去,来到那个人身前。 “把面罩摘下来!” 段正天语气冰冷,用剑指在那人的颈部。那个蒙面人的身材十分娇小,手臂也很纤细,手腕处有一朵梅花的印记。 单看到那朵梅花,段正天的心里就咯噔的一下,在脑海中想起一个人,但是不确定。 女人慢慢将面罩取下,露出一张充满仇视的脸,用狼一般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段正天。 第十三章 告别 “你走,我不杀你。” 看到眼前女人的面容后,段正天扔下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与这女子倒是无瓜葛,而是与她的母亲有关联。 女子见他不杀自己,也并没有感恩戴德,依旧用仇视的眼神盯了他许久。知道来杀他的人是谁以后,段正天一挥手,把刚才吸走的真气还回去。 那四个人虽收回真气,但也元气大伤,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逃走了。段正天半张着嘴,想和女子说些什么,却又一直没说出口。 女子似乎也对他无话,捡起地上的长剑,一跃跳上屋顶,站在屋顶又看了他一眼,这才扭过头转身离开了。 留下一脸负罪感,望着女子远去方向,心里不知是啥滋味的段正天,站在原地发呆好久。 凤宝宝这时酒已经醒了,其实她也早就醒了。从刚才丈夫使用霸气时,她已经被强大的真气惊醒,然后躲在门后看。 那个女子的面容,她自然也是看到了,所以对段正天能有那样的眼神,其实也不为过。 毕竟,那可是她的杀母仇人! 那个女子名叫柳嫣儿,在这五年中,她前前后后发起了有六百多次的刺杀,却没有一次成功,或是靠近成功。 “段段,我们回天誉城!离家这么些天,我突然想吃你亲手为我做的桂花糕了。” 见段正天一副回忆往事,并且面色凝重的样子,凤宝宝走过来拽住他衣袖,嘟起嘴撒娇。段正天闭眼叹了口气,随后笑着搂过凤宝宝,说了句好。 原来舞依依招牌的撒娇动作,是从这里学的。 两人收拾完东西,李平阳他们也醒了,只有李虎一个人还在睡着,不时挠一挠脸。 把随身的其它食物,以及一些银子放在桌子上,他们准备悄悄离开,不惊动这里的村民。 李平阳踹了一脚李虎的屁股,却发现他还在睡着,见他没反应,李平阳坏笑着,走到李虎身边,弯下腰,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话。 “蛇妖来了!” “啊!蛇妖在哪?” “好你个李狗蛋,敢吓唬老子。” 李虎听到蛇妖两个字,整个人几乎是跳起来的,把李平阳和一旁的舞依依惹得不停的笑。李虎随后假装黑着脸,追着他们二人一直打着玩。 跑了几圈,李虎吃的太饱肚子太撑,扶着门框说他不跑了,跑不动了。可见李平阳刚一停下,就又追上去打。 “好了,我们走。” 还是舞依依管用,走过去揪住两个人的耳朵,一左一右,就把这场追逐暂停了。 李虎一直喊着姑奶奶,求她放过,李平阳则是疼的直吸凉风,求她松开,说他不闹了。 把该带走的东西都拿上,李虎望着自己穿过的孩童衣服,和那条开裆裤。李平阳打趣说他要是喜欢,就拿上留作纪念。 还说那条裤子,其实挺配他的! 李虎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把衣服和裤子叠好,放在一个箱子上面。他想把这些东西留下,让村民们记住他。 只要看到这个东西,就会想起他们几个人,想起在这里呆过的这几天。虽然很短,但却十分不舍得离开这里。 “来,陪我再喝一杯!” 几个人轻声低语,经过村长身边时,他老人家还在睡着。手突然举起一个酒杯,拦住他们几个人,吓的他们停下来。 李平阳走过去,把村长的胳膊放下来,说:“我给您倒满!”,把酒杯夺走放在一边,随后招呼大家快走。 可刚一踏出门,白雾村的村民就站在道路两边,早就排好队送他们。见到这一幕,李虎揉了揉眼睛,说沙子进眼睛里了。 李平阳也舒了口气,笑着走向大家。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只要大家不会忘记对方,不管到了那里,这份情永远在! 老婆婆拉着孙女,也站在队伍之中,孙女手里还拿了一个用针线做成的布老虎,他想把这个东西送给李平阳。 这个老虎是她最喜欢的东西,她爹娘死的早,就留下她们婆孙二人。这个老虎是母亲生前一针一线,亲手为她做的。 也是下了很大决心,才忍痛割爱,决定把这个布老虎送给她的救命恩人。李平阳走到她身边,抚摸了一下女孩的脑袋,笑着接过她的布老虎。 女孩眼睛一直盯着布老虎,单纯的她,早就把不舍两个字写在脸上。李平阳猜想要是自己拿走它,过一会她后悔了,就要哭鼻子一直闹腾。 “好了,现在我把它再送给你!” 李平阳抓着布老虎,从新塞到女孩手里,接过布老虎的一刹那,原本还是伤心的脸上,顿时又露出一个甜笑。 “好了,大家就就送到这里,天凉了,都回家去!” 李平阳转过身,眼睛从所有村民脸上晃过。望着大家单薄的衣服,希望自己留给他们的惊喜,他们能够喜欢。 村民们目送他们离开,送走这些给予他们希望的人,也在心中用最好的话祝福他们。 在离开村子以后,李平阳双手抱在脑后,脸上一直笑嘻嘻的。并排走在他旁边的李虎,还以为是自己又被整了。 看了身上好几圈,却没发现异样。于是不解的问李平阳,好奇他一直在笑什么? 李平阳开玩笑,说是突然想到李虎之前画的那个妆,一提到这,连旁边的舞依依问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是什么?” 一个村民收拾破庙时,发现在大佛像的背面,有一个巨大的木箱子。以为又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就叫来村长和大家。 村民们守在木箱子前,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锄头或是镰刀,有的更是拿着菜刀。等会打开箱子,说不定能用的上。 箱子被两个村民打开,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所有人露出惊讶的表情。一个胆子大的拿起一件,在身上笔画了一下。 原来那个大木箱子里,装的都是李平阳用斩紫瞳巨蟒的卡牌,在商城兑换的羽绒服。 这些羽绒服他们从没见过,更不知道是哪位巧夺天工的能人,又用何种方法制作出来的?但穿上去,那叫一个暖和! 一箱子的羽绒服,很快就被村长给分完。在箱子最底下,还有一件小号的羽绒服,是李平阳留给那个小女孩的。 第十四章 海妖出没 海面上,一艘带着两间包厢的大船,速度平缓的行驶着,朝着天誉城的方向前进。 李平阳抓着一根鱼竿,悠闲的躺在船上,脸上盖着一件衣服,舒舒服服的睡着午觉。 即使是鱼儿上钩,将鱼竿牵扯的晃动,也未能将李平阳从睡梦中吵醒。鱼饵被吃光后,也就再没鱼来打搅他了。 此时船只已经进入了迷之海域。 船夫也打起了精神,因为接下来,你在这片海里无论遇到什么,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靠近天誉城的这片海,也被人称之为北海。北海自古便有妖兽出没,海里的怪事更是层出不穷,聊个三两天也说不完。 闲的也是无聊,李虎就坐在船夫的身边,拿着一壶酒,听他讲起了其中一件故事。 那是一个下海捕鱼的渔民。家里的生活都靠他捕鱼来维持,为了多赚点钱,只有多抓几只大鱼,才能卖个好价钱。 在一次出海捕鱼时,那个渔夫一天都未钓到一条鱼,撒下去的网子,要比脸还干净! 最后跳进水里一看,原来那些小鱼,都是被底下的另外一条大鱼给吃了。妻子已做好饭菜,与女儿在家等候他,怎能空手而归? 于是跟随那条大鱼,渔夫第一次被带到了北海。来到这片海域的时候,他的第一印象就两个字,震撼!因为这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交汇。 自己所站的海域,水平如镜,偶尔随着海风泛起一层涟漪。再看远处的海域,此时已是海浪呼啸,狂风暴雨,海面下一片漆黑。 他看见了那条大鱼,刚准备继续追,就发现漆黑的海面下,似乎隐藏着一个黑影。 当那条大鱼靠近时,黑影突然冒出水面!那是一个比大鱼的体型还要庞大,几乎像是一座小岛的怪物。渔夫的渔船和它一比,就像是湖心的一粒芝麻。 那只怪物的颈部十分长,有像蛇一样的身子,以及像龙一样的爪子。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被称为海妖的生物。 好在他只是远远的观望,并未踏足那片海域,而那只巨大海妖也没想要离开那片海域,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除了大家口口相传的故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亲眼见到过那只巨大的海妖。 但体型小的海兽,倒是经常有人捕捉到,并拿来卖高价钱。像有钱人,就是喜欢吃这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 鲜嫩美味,又可以补充真气的海妖肉,自然成了一种富人无限渴望的美食。 即使在害怕,但在金钱的诱惑下,依然有不少人愿意冒着风险,前往这片海域里捉海兽。 啊嚏!!! 打了个喷嚏,李平阳坐起身子,吸了吸鼻子。从刚才开始,他就感觉周围突然变冷了。 一抬头,天空黑压压的,远处的地方更是电闪雷鸣的。脚下的海面一片漆黑,就像是有人给海里倒满了墨水。 这时,手里抓着的鱼竿突然动了动。 有鱼上钩了?李平阳连忙去收鱼竿,却发现自己钓到了一个大家伙,愣神的一秒钟,鱼竿就被猛的往海里拽入一截。 一把抓紧鱼竿,李平阳开始与其抗衡。不知钓到的是什么,那东西的力气非常大!他两个手同时用力去拽,卯足了劲,才只能将鱼竿给稳住。 “李虎,钓到大鱼了,快来帮忙!” 李平阳不死心,冲着正在听故事的李虎喊了一句。李虎放下酒壶快步走过来,一开始还嘲笑他是个女人,连条鱼都拉不动。 但当他抓过鱼竿的瞬间,自己整个人都差点被拖进水里,才连忙认真起来,一把抱住李平阳的腰向后拉。 两人同时一起发力,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漆黑的海面下,一个东西正被他们拉拽出水面,一点点现身。 只见一个长约四米,头部长的像老虎,身上长满鳞片的妖兽,被李平阳的鱼钩挂到了。 海兽的耳朵被鱼钩扯出鲜血,两个像足球那么大的眼睛,正目露凶光的盯着他们,在它的嘴角,还有几排长长的鱼须。 李虎瞬间松开鱼竿,李平阳也假装不知道,两人一起东张西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海兽抬起爪子,用指甲戳了戳李虎的肩膀,做出一个你过来的手势。李虎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海兽点头示意。 刚才明明看到他使得劲最大,耳朵都快要被他扯掉了!现在他却装作浑然不知,气的海兽张大嘴,冲着李虎就咆哮了一声。 李虎的脸上都是口水,脸皮被一股风吹的颤抖,敢怒不敢言。用手擦了一把,他望着海兽一嘴锋利的牙齿,轻轻用手去碰了碰,顿时就被划出一个口子。 “牙口真好!” 李虎笑着收回手,海兽眼睛向下一翻,目光盯着他的身子。李虎赶紧把肚子一缩,说他太瘦,吃了容易卡牙缝。 还好心的把李平阳推在前面,说要吃吃他。李平阳投来一个鄙视的眼神,挽起袖子,手指一抓,将那把短剑召唤出来。 看到剑锋上隐隐冒出的霸气,海兽的两个大眼睛突然闪烁,随即两行眼泪流了下来。把李虎和李平阳都给看懵了。 这算是求饶吗? 李平阳挠了挠头,一时间不知所措,他也没想到海兽看见自己拔剑,竟然会被他给吓哭。 但仔细观察,那只海兽的目光,一直是紧盯着那把剑。难道让它感动,或者是突然改变的,其实是这把短剑? 在海兽的视角里,那把像素短剑它十分熟悉,因为在十年前,有另外一个人拿着它,经过这片海域,并救下了它。 当时的这只海兽还很小,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渔民捕捉,看着锋利的刀叉刺入它们的身体,将它们从自己身边抓走。 鲜血染红了海面,小海兽躲在一处礁石后面,它的兄弟姐妹,也都被贪婪的渔民无情的杀害,只为换的几两臭钱。 原以为可以就此躲过一劫。 可它还是被一个心细的渔民发现了,一张巨大网子无情的撒过来,它试着挣脱却没有力气。眼睁睁的看着锋利的尖叉,朝着自己的目光刺过来。 在它以为一切都要结束之时,一艘小船途经于此。船上之人挥出一剑,一道附带霸气的剑气,将尖叉直接斩断。 第十五章 一舟一蓑笠 渔民手持鱼叉,朝着小海兽的身体刺去。锋利的尖刃闪过一丝寒芒,印照在它稚幼、对世界充满幻想的瞳孔里。 当它认为的世界,和最真实的世界重合时,才发觉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天真。 鱼叉穿透了它的肩膀,鲜血顺着叉刃向下滴,另一个渔民已经举起鱼叉,打算给它致命一击。 海兽闭上眼睛,已经没了生的希望,不甘的落泪。就在这时,一艘小船途经于此。 船上坐着一个身披蓑笠,将笠帽压的很低,看不清模样的人。那人手里提着一个酒葫芦,抱着一把长剑在睡觉。 他的出现,打断了渔民接下来的行动,对于这个一副隐世高人打扮,突然出现在身边的人,感觉心里很恐惧。 海兽迟迟未等到死亡,不知所以的睁开眼。 它也注意到了小船上面的人,但它已经对人类深恶痛嫉,不在相信。自然认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也是想捕捉自己。 可男人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它愣住了。 “杀了人家父母,已经够你换钱逍遥一阵子。何必做的那么绝情,非要赶尽杀绝呢?” 男人用剑柄撑了撑笠帽,露出一张眉清目秀的脸。一撇淡薄的八字胡,却不显得邋遢,一头浓密的长白发,为其增添了几分神秘。 “你谁啊你?我劝你少管闲事啊!” 渔民将鱼叉移开,转过来指向白发男。对于这位断他财路之人,自然就不是朋友了,既然不是朋友,何必客气。 渔船上,另一个人去船舱里拿刀,随即抗在肩头上,一脸炫耀的说:“拿把破剑就装大侠?我告诉你,爷爷我以前可是山林悍匪!” “我怎么不知道,啥时候的事?”瘦子拆台一句,惹来对方一个白眼,在他腰上拧了一把,疼的连忙闭住嘴。 白发男看了那人一眼。 说话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满脸横肉的胖子。他要不吹,男人还真以为他是个卖猪肉的! 胖子渔夫见他不相信,拿起大刀,用刀面在肚皮上使劲拍了拍。刀面拍在肥膘上,发出两声闷响,吓的旁边的瘦子渔夫向后退了一步。 “快道歉!他真的会杀人!不骗你的。”站在胖子渔夫身后,瘦子侧过身子,小声对着白发男提醒了一句。 两人这么一唱一和,白发男还真觉得有点意思,在海上漂了这么些天,总算是找到一点乐子了,还真不忍心拆穿。 “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白发男决定顺着他们的意思来。瘦子渔夫看他还很上道,便亲子指导他,告诉他通常情况下,在遇到悍匪时,应该说你很害怕! “救命啊!我好害怕啊!” 白发男故意压低声音,发出女人般尖锐的细声。瘦子渔夫张着嘴,表情瞬间愣住了,口水也流到了嘴角。 擦了一把口水,瘦子渔夫心想,我特么的让你模仿,谁让你超越了?随即摆手说不是这样,应该再带点感情进去。 “救命啊!我只是路过的,求两位大爷放过我,饶小的一命!小的上有老下有小……” 瘦子渔夫捏住鼻子,从怀里拿出一个手帕,装作女人的样子,哭哭啼啼的模仿着。身边的胖子渔夫一直皱着眉,感觉眼睛疼。 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一脚把他从船上踢下去了。连海里一直观望着的小海兽,也被逗的捂住肚皮,笑出眼泪。 “你个畜牲,还敢笑老子?看我不杀了你!” 瘦子渔夫爬上船,擦了一把脸上的水,抓起一把鱼叉,朝着小怪兽就刺了过去。 白发男见状,迅速拔出长剑,朝着这边挥了一剑。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招,实则却是震天撼地。 长剑被把出剑鞘,一把长的怪异,他们从未见过的兵器上,冒着丝丝的红光。在挥剑的瞬间,一道剑气劈砍过来。 所到之处,海面像是都被剑气给斩断了,从中间裂出一个深槽。海底的鱼儿也都分成两半,就连海底的礁石也被斩开。 鱼叉顷刻间被震的粉碎,再一看,瘦子渔夫手中抓着的,就只剩下一截被削尖的木头。 咔嚓!! 感觉船在发出断裂的声音,两个渔夫连忙抱在一起。刚站稳没多久,船就咔的一声解体,碎成无数块木片,飘在海面上。 两个人泪流满面,看着自己辛苦捕捉的海兽,一只只挣脱网子逃走,临走时还不忘幸灾乐祸,朝二人吐出舌头嘲笑。 心凉透了,也许就是这种感觉。 男子将外形奇怪的长剑收回,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吓得两人以为又要放招,连忙同时跪下来,颤抖着身子不敢抬头看。 小海妖看着母亲逃走,以及其它同伴被救下,两个眼睛早已被泪水充满。没想到人类,也有会让他感动的好人! “这个算是补偿。” 男人从身上一摸,取出来一个钱袋子。打开一看有点多,顺手取走几了两个银子。但看了一眼被自己一不小心摧毁的船只,一摇头,又把取走的塞了回去。 “唉,真头疼,明天的酒钱又没喽!算了算了,忍一天也罢,到了天誉城再喝他个够。” 男人随即自语了几句,把沉甸甸的钱袋子丢了过去。两个渔夫感觉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却依旧不敢去看。 过了一会,见四周没了动静,他们这才敢抬起头偷看一眼,发现那个身披蓑笠的男人,早就消失的没影了。连同那些海兽也都趁机逃跑,钻进更深的海底。 身前不远处,一块漂浮的木板之上,一个褐色的钱袋子落在上面。瘦子渔夫用一块长木板够了够,将钱袋子拿了过来。 打开一看,里面的钱不仅够买艘新船,就算是把放走海兽的钱也都去掉,也还多余出了一大笔,够他们两人开个店了。 两人像是被白发男给点醒一般,哭的更伤心了。也至此决定回头是岸,不再做这捕捉海兽的买卖,回家好好做个营生。 感激的再次跪下来,两个人朝着白发男离去的方向,给他磕了一个头。 小海妖的记忆至此。 没想到在十年之后,还能在见到那位白发男的后人。自己拔掉耳朵上的鱼钩,朝着李平阳鞠了个躬,就转身一头扎进海里。 “狗蛋,鱼……” 李虎望着远去的海兽,拍了拍身边的李平阳。李平阳望着海兽远去的身影,没有做声。 方才在海兽的眼中,他像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一瞬间。 第十六章 傻龙儿 “小王爷,外边天凉,我们回府等!” 天誉城,段府门前的一座大石狮子上,一个衣着高贵,面相娇弱的少年,双手环保住狮头,一串晶莹剔透的鼻涕挂在嘴边。 他的发梢上粘着几根杂草,显然又是方才拉着几个下人,陪同他又钻了几回狗洞。 这位段府里的小王爷,名叫段延龙,外号“傻龙儿”,是段正天的小儿子,可谓是一出生,就成为了一颗掌上明珠。 既有宗师境界的父亲,教会他如何运用霸道真气,又有温文娴淑的凤宝宝,教会他为人处事,和一些礼数与道德。 只可惜,这位小儿子生来便有些痴傻,为此没少被别的小孩欺负。 无论是在被身上撒尿,或者是把狗屎涂在他脸上,还是张口闭口的被叫做傻子。这些他全都不在乎,总会迎上一个天真烂漫的微笑。 傻龙儿从未做得半点坏事,恰恰相反,他还是整个天誉城里最懂事,最善良的孩子。 幼年的他,曾帮助过蚂蚁搬家。为了不被路过的行人踩到,他愣是穿着华贵的衣服,趴在地上守护一整天,让下人们都围成一个圈,禁止别人踏入。 去猎场里学习射箭,也因撞见可怜的小白兔,愣是把捕猎变成了保护!还一气之下掌碎锁链,将笼子里关着的兔子全放走。 寒冬天的一个早上,刚推开窗户的傻龙儿,就看到一只快要冻僵的鸟儿,落在自己窗前。他更是请了全城最好的大夫,花重金去给一只受伤的小鸟治病。 对于这样的好儿子,段正天自然是百般疼爱。只要是他所看上的,他所喜欢的,甭管是什么,都一一满足,一一照办事。 而且段正天还启过誓,会保护好这个傻儿子,不让谁来欺负他。要是谁敢惹的他不高兴,那他全家也别想高兴了。 “都说了多少遍,我哪也不去!我就要在这里等我爹。你们再烦我,小心我揍你们。” 男孩吸了一下鼻涕,一手抱着石狮子,转过身用另一只手攥紧拳头,朝身边的几个下人威胁道,顿时没人再敢多嘴。 一阵怪叫声传来。 下人们纷纷抬头,傻龙儿也望向天空,原来是那负责定时送报的妖兽飞来。 一只颈部挂着一个口袋,长的像老鹰一样的妖兽飞过,将一份写着大宋头条四个字,像报纸一样的卷筒投递下来。 傻龙儿抬手,使出一招霸气,让卷筒悬浮在空中,随后缓缓落在张开的手掌中。 展开卷筒,刚看到报纸里面的内容,一处手绘的黑白图像时,傻龙儿就激动的拉着身边下人的胳膊,不停痴笑。 原来在那张图画上,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报纸的排版很简洁,列举了几件当时热门的事件。最上角的一处地方,写着某某书生挑灯苦读,终得金榜题名。 旁边的位置,是某城中的新奇小吃,最近正在做特价活动,欢迎所有人到店品尝。 在往下的位置,是某某家的母猪,一胎生了四十六只小猪崽,创下了当世记录!真所谓闻猪伤心,听猪落泪。 在右下角一处位置上,则写着白雾村蛇妖被斩,大快人心的几个字。并在文字下方,还配有一处手绘的画像。 画像中,舞依依比出一个剪刀手,旁边站着白雾村的村民,段正天正拥抱着凤宝宝。 李虎的脑袋只画了一半,被挡在人群后面,最惨的就是李平阳了,只露出一个后脑勺! 而傻龙儿,正是盯着这个后脑勺痴笑。也不知是否天赋异禀,居然认出了这个后脑勺,是他儿时的玩伴狗蛋哥哥的。 被拉过去看报纸,盯着后脑勺皱眉的下人老黄,看的是一头雾水,但又不能扫兴,只能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 从石狮子上一跃而下,傻龙儿蹦跳着前往天誉港,在街道上开心的奔跑。 下人们操碎了心,举着他未吃完的半个鸡腿,以及咬了几口的糕点,在后面紧追。边跑,边喊他注意安全。 每逢撞见一个过路的,傻龙儿就激动的拉着对方,说他狗蛋哥哥回来了!听到这句话的人,脸上无一不露出恐惧之色。 听觉比较好的,最先闻声的王阿姨,一副紧张表情,连忙将笼里的肉包子全收走,招呼客人下次来,说今天不卖了。 隔壁卖糕点的周师傅,闻声也是一撸袖子,赶紧推着木车逃走,跑掉的鞋都来不及捡,干脆不要了。 大家就像躲瘟神一样,只有傻龙儿自个高兴,家家户户开始收摊,速度快到移形换影! 没到半刻钟,街上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一阵凉风吹过,街道上只剩下流着鼻涕的傻龙儿,以及站在他身后,一脸尴尬的下人。 “他们怎么比我还激动?” 傻龙儿一吸鼻涕,痴痴的回过头,问向下人老黄。老黄摸了一把花白的胡子,脸上一副淡然,双腿却一直在打颤。 曾经指示小王爷,把他老黄当做马来骑,并且剃掉他半边脸眉毛的,可正是这李狗蛋。 其它下人中,有的是洗澡被傻龙儿与李狗蛋撞见,嘲笑那东西和虫子一样小。有的是吃的饭菜中,被倒了满满一包的泻药。 还真感谢两个小王八蛋的八辈祖宗,不仅便秘给治好了,一个月就没提起过裤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 还有的下人,是睡着了,在裤腿里被塞了条蛇。虽说是无毒,也被拔过了牙齿,可自那之后,看见绳子都觉得一阵心慌。 跑到天誉港的时候,李平阳他们乘坐的船只已靠岸,老远看见李狗蛋的傻龙儿,一边跑着一边喊着狗蛋哥哥。 李平阳不知为何,从刚才起,就一直在打喷嚏,也不知道是哪个孙子一直在骂他。 李狗蛋的记忆涌来,李平阳望着这个跑向自己,流着鼻涕的闯祸精,内心只觉得疲惫,但还是答应了一声。 张开怀抱,李平阳一把抱起傻龙儿,说了句他长高了。放下他,像摸宠物狗那样,在他头上轻轻抚摸了几下。 傻龙儿紧紧的抱住李平阳的腰,十分想念。李平阳轻皱眉头,望着那一串长长的鼻涕,被自己衣服一点点蹭干净。 第十七章 花魁 段府内。一张气派的大圆桌上,摆放了满满一桌子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单是闻着就馋的人直咽口水。 这些都是凤宝宝亲自下厨做的,舞依依在旁边搭手,做好以后,由李虎和李平阳负责上菜。 不同以往,这次餐桌前多添了几把椅子。 家里的下人,也都被邀请一同吃饭。为段府兢兢业业,陪伴傻龙儿九年的管家老黄,也被邀请,椅子就安在段正天的身边。 靠近李虎身前的,是一个白色刻花的盘子,里面摆着一道名为酒醉白酥鱼的名菜,只有当地能吃的到。无数外乡人也都闻其名后,纷纷来天誉城打卡。 忍着口水,李虎使劲嗅着鼻子,一脸陶醉的眯着眼睛,即使隔的有段距离,也丝毫不影响他去享受香味。 跟了三皇子这些年,基本好吃的都是他的,自己站旁边干看着。还真不如跟李平阳的这几天,享受的很多以前不曾享受的。 他也在心里庆幸,这次算是来对了。 在那道菜旁边,还摆放着曹婆肉饼、天誉烤鸡、炙羊肉,以及用蜜浆包裹,撒满芝麻,软糯香甜的糯米团。 它也是小王爷,段延龙的最爱。以前担心自己吃多了糖牙疼,凤宝宝就规定,每次他只能吃一个。而今天,一个竹笼里,装了满满一笼子的糯米团。 傻龙儿的眼睛都直了,刚伸手拿过一个就想吃,却被老黄瞪了一眼。随即连忙像父亲和母亲先问安,并把手中的让给了李平阳。 凤宝宝笑着抚摸他的头,从里面挑了一个最大的递给他。傻龙儿接过就大口吃起来,担心他烫到,凤宝宝在一旁为他吹凉,让他慢些吃。 李平阳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是咬了一小口。刚一下嘴,浓甜的蜜浆就顺着缺口往外流,香气四溢,甜到心坎上。 再咬了一大口,口感又酥又软,还非常耐嚼,干脆直接把剩下的都吃进嘴里。对于一向不怎么喜欢吃甜食的李平阳,也彻底被这个美味小吃给征服了。 大家这时也都动起筷子,去夹自己喜欢的菜吃,李虎也不在客气,抓起面前的一只天誉烤鸡,直接就用手扒下一大块肉,大口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端着酒杯饮酒。下人老黄见酒杯空了,就拿起酒壶在旁边为他盛满,两人还互相敬了对方一杯。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聊到了一起。 李虎就开始把他那点英雄事迹,和他丰富多彩的人生趣事,一一讲给老黄听,听的老黄一会惊叹,一会又大笑的。 大家有说有笑,下人也没再拘束,跟身旁的老爷和新到的客人打成一片,勾肩搭背,互相敬酒。 不一会功夫,每个人都喝的面红耳赤,醉醺醺的,几个酒坛很快就被他们喝光了。 段正天这次没有用真气解酒,因为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这也是他喝最痛快的一次。 “那我就先失陪了,你们玩的尽兴,我送他回去休息了。” 凤宝宝见段正天红着脸,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已经喝的烂醉,将他的一只手绕过肩头,搀扶着他回房去休息。 刚走出门,天空突然传来一阵声响。 湖心桥的方向,此时有人正在放烟火,凤宝宝啊了一声,说她居然忘了,今天是烟火节! 一年一度的烟火节,也是天誉城最为热闹的时候,所有人都会聚集在湖心桥上,欣赏灿烂绚丽的烟火。届时,各种稀奇古怪的好玩意,以及好吃的,都会在附近摆摊。 最重要的是,大家还能一同欣赏醉月居中,花魁献上的美妙歌声,与其诱人的舞姿。 除过这天,你若想是再见这花魁一面,那可得是花重金预约了。而且对方想不想见你,还得完全看她的心情,并不是有钱就能见着。 想与其交谈,或是当面听她抚琴的公子哥,都能多到挤破头。更有甚者,说要是能喝上她为你酌上的一杯酒,或是能娶她为妻,就是让自己死,那也值了。 段正天喝到站都站不起来,需要凤宝宝搀扶,他自己肯定是没法去看了。而凤宝宝要留在身边照料,也是无缘这烟火。 倒是李虎和这李平阳,一听到有绝世美人献歌一曲,瞬间醉意就全无,两人互相对视一眼,像是同道中人一般达成共识。 其实花魁不花魁的不重要,他们真的只是去看烟火的! 因为对路不熟悉,他们还掺和老黄一起去,并给他手中塞了点银子。没有谁愿意跟钱过不去,放现在是,过去也是。 接过钱的老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可比他当管家,几个月挣的都还多,其实说心里话,他也是很想见见这花魁。 去年人太多,刚挤到面前,正准备一睹芳彩时,却遇两个不长眼的有钱少爷打架,自己还平白无故的挨上了一拳。 花魁也因混乱退场,自己是人没看到,眼睛还被打的淤青一片,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把傻龙儿背回房间休息,并为其盖好了被子,老黄轻声关门退出身子,脚步轻缓的离开。 舞依依是李平阳扶回房间的,将她也安顿好后,三个人从前门出去,坐上门前的马车,老黄在前面驾马,几人朝着湖心桥进发。 马车经过段府门前的大道,因为都认得是段府的马车,一路上也都是畅通无阻。很快的,就来到了最为热闹的桥头。 此时桥头两边,已经摆满了各种摊位,李平阳凑到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顺手拿起一个猴子脸面具戴在头上。 觉得挺有趣,就又为李虎挑选了一个猪八戒的,还给老黄挑了一个狐狸的。三人戴着面具,靠着李虎的蛮力,挤进了人群靠前的一处位置。 砰!!! 又是一束烟花飞起,半边天空被照亮。在烟花落下的同时,桥对面的一处亭子中,四面的纱帐被同时拉开。 一位身披淡粉色华衣的女子,脸上遮着一方透明纱巾,颈部线条优美,肌白如雪。伸出纤纤玉指,开始挑摘身前的乌黑长琴。 琴音绕梁,清歌枭枭。见到女子第一眼的李平阳,便仿佛一见钟情,产生心动之意。 第十八章 苏家 湖心桥两岸灯火通明,十余艘小船停泊在附近,船上点着灯,一些手持折扇,风度翩翩的富家子弟,正站于船头眺望亭中的女子,面露爱慕之色。 已入夜,阵阵凉风吹来,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一个下人拿来寒衣,为身体娇弱,正用折扇掩面轻咳的少爷披上。 附近的茶馆酒楼里,也托花魁的福,生意好得不行。楼下没有一处空坐,门外仍排了许多来晚的客人,而楼上的雅座也早在前一天,就被人花高价全包下。 包下整层二楼的,是苏家的公子爷,苏流云。他到是不怎么出名,可要提起他的老爹,那可算是无人不知。 天誉城里,最有名的豆腐品牌,苏氏豆腐,正是他老爹创办和经营的。而且他老爹还在宫中有熟人,很快便垄断了豆腐市场,如今已经一家独大了。 豆腐行业日益兴隆,他老爹又看上了布料的发展,现又经营起了一家布行,生意越见红火,又成了领头之人。 如今登门拜访的人,更是踢破门槛,上门提亲的也是将苏家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可这苏公子不知着了什么魔怔,却偏偏独爱这醉月居中的花魁。 对其它再美貌的女子,似乎都不敢兴趣,甚至是看都不看上一眼,伤了不少女子的心。 站在人群之中,李平阳呆呆的望着,眼睛从始至终,都没有从花魁的身上移开过一秒。 在大家的掌声与欢呼声中,花魁将脸上的遮帘去下,露出一张美到极致的绝世容颜。 在长琴的伴奏下,花魁手持一把轻罗小扇,惊鸿一舞,惹得所有人如痴如醉,惊声连连。 连几位同样风姿绰约,气质不输于花魁的妇人,也都开始羡慕,赞叹她竟生的这般好看,直让人嫉妒。 一个卖甜糕的老伯,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盯着女子。正看在兴头上,却被身边的母老虎一揪耳朵,指着鼻子就要教训。 这位女子虽是青楼的花魁,但却出淤泥而不染,只卖艺不卖身。 苏公子为其送过很多金银首饰,却都被一一拒绝,习惯了被人追捧的他,自然是不服气,发誓定要将她得到。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花魁一边舞动身子,一边按照自己的音律,为她喜欢的诗词添了曲,并从口中唱出来。 这首当届诗词大会,由澜州才子所创,夺得第一名的诗词,如今已经传遍整个大宋国,成了多少女子心灵的寄托。 一向以冰冷面世人,冷若冰霜的花魁,在初听这诗词之时,听说也露出了难得的笑意。 虽不曾见过写诗之人,但在花魁的脑中,这位才子一定是个财富五车,通晓很多常人所不及的能人,她又怎能高攀。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啦啦啦……啦啦啦啦……” 女子婉转动听的唱着,李平阳的脑海中,此时响起的是现代歌曲的调子,将两者拿来对比。 但一对比之下,李平阳很快就清除杂念,发现还是女子自创的音调更好听。虽没现代歌曲的经典,却多了一份纯粹。 闭上眼,满脑子都是眼前女子的声音,一直到这首诗词唱完,李平阳都还沉浸在其中。 听到身边传来异样,李平阳这才睁开眼,发现大家都在成群的说些什么。他听到了几个字眼,像是在说什么出价?押注?以及借钱?之类的话。 也是一头雾水。 正在这时,亭子上的四面白帐同时坠下,将女子从新遮挡起来。李平阳垫起脚尖,却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只能见到一个人影。 “我出两贯铜钱!” 湖心桥上,一个身穿青衣长袍,青玉缎带,白面书生气质,面带笑容的男人,说时举起两串沉甸甸的铜钱。 大家闻声都看向他,有刚准备报价,手里攥着铜钱的人,一看自己的还不及对方一半,垂头叹气一声,面露失望的离开。 李平阳似乎懂了一点规则,这种争取与花魁见面的机会,类似于现代的拍卖报价是一样的。一群人出价,价高者得。 他决定先静观其变,反正也刚开始,后面才会更加的血雨腥风。先让他们去斗,好帮自己扫清一部分的障碍。 “我出三贯钱!!!”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李平阳闻声回头,将目光诧异的停留在老黄的身上。他真的没想到,这次报价的会是他?心说这老黄凑什么热闹。 在老黄报价后,又有几个人离场了。 “大爷,你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做什么白日梦呢?真以为花钱见上人家一面,人家就会看上你了?” “是啊!要我说,你还不如把这钱借给我。我还年轻,把这个机会让与我,我……” 站在老黄身边的人,话还未说完,就直接噎了回去。因为接下来报价的人,成了今晚的最大出价者,惊到所有人。 “我出十两银子。” 所有人左右观望,最终同时将目光投向楼上。说话的,正是包下整个酒楼二层,只为见花魁一面的苏家少爷。 苏流云此时面露得意之色,站起身一挥衣衫,望向花魁的脸上,仿佛写着今天你是我的几个字,确信没人比的过他。 “十五两。” 李平阳高高举起一袋子钱,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见居然有人开始和苏公子争夺,几个正准备走的人,决定留下来看热闹。 李虎在一旁愁眉苦脸,说了句夫人对不住了,他全身的家当都给了李平阳,原本是打算寄回家里,改善生活用的。 要是李平阳不还他,他只有掐死李平阳,然后自己在投河喂鱼了。 苏流云是个不服输的人,听后自然是一肚子火,不再顾及下人的劝说,派人拿过来一个小箱子,打开向围观的人展示。 里面装了满满一箱子的银子,少说也有个四五十两,为了赢回脸面,不惜都拿出来了。 原以为自己稳拿胜券,但花魁却一直盯着高举钱袋的李平阳,并与旁边的女子交头接耳,拿着一张画像在对比。 “没错,就是他。” 旁边女子看一眼画像,又看一眼李平阳,最终确定他正是画像上之人。花魁嫣然一笑,退身回了身后的醉月居,让女子带他见自己。 “苏公子,恭喜啊!!!” 岸上等待的众人,以为花魁派来的女子,是来接苏流云的,都开始抱拳祝贺,开始夸赞和庆祝。 最终女子走到李平阳的身边,在他耳边说了句:“小姐有请。”只是看了一眼楼上的苏流云,冲他翻了个白眼。 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输的一方,竟然是苏家公子? 第十九章 刺杀 花魁所在的醉月居,位于湖心桥的西边,占地约有半条街。整座醉月居,更像是一个凌驾于水上的豪华宫殿。 李平阳与花魁派来的女子,共乘一艘小船走水路。上岸后,最先看到的是一面正红朱漆的大门,门上挂着一块木牌匾,上面龙飞凤舞的题着三个大字,‘醉月居’。 门前站着两位迎客的美人,穿着妖艳,扮相妩媚。见到长的还有几分姿色,最主要是腰间挂着一个钱袋,一副有钱人模样的李平阳,连忙上前迎接。 扭着纤纤细腰,一把挽住其手臂,发出动听的娇声,一句句公子的叫着。她们同样是这醉月居中的招牌,不过却没那花魁出名。 在这空挡,身后又来了几个公子,前往这醉月居中一醉解闷。如今已经世风渐开,就连官员老爷们,也会私下来这坐坐。 李平阳正闻着淡香,享受两位美人拉抢之时,一位公子咳嗽了一声,撑开折扇扇了扇。 见到是这里的常客来了,两个美女连忙松开李平阳,转身去服侍更有钱的金主。 见到李平阳被晾在一边,一脸感慨。被派来接他的女子捂嘴偷笑,随后拽了一下他的衣服,让他跟着自己来。 这里的花魁,名叫柳嫣儿,没有入这青楼之前,原名是叫作柳如烟。她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对诗词有着很深的造诣。 对于能写出水调歌头,那般构思奇妙,脍炙人口的诗词。柳嫣儿对他不仅仅是欣赏,也有诗迷对偶像的那种崇拜。 画像是她托人找关系,按照诗词大会上,某些人的描述细节,大致画出来的样子。除了本人看着比画像更年轻一点,其余都神似! 醉月居分为三层,像柳嫣儿这样如今最红的姑娘,住的自然是最高的一层。每一层也象征着不同档次,也只有柳嫣儿一个人,是靠才艺上的第三层。 除了苏家的少爷苏流云,还有很多愿意为她一掷千金,听她抚琴唱歌的冤大头。 边走欣赏着醉月居中的装饰,不一会,李平阳就被带到了柳嫣儿的门前,女子轻叩了两下门,说了声:“小姐,人带来了。” 半响后,门被从里面打开了,柳嫣儿换了件轻纱,冲李平阳风情的一笑。近距离看着眼前的美人,李平阳感觉心跳的很快。 这要命的一笑,更是让李平阳一把扶住门框,差点没两腿一软倒下去。带路女子脸上憋笑,冲小姐行了个礼退下,不去打扰两人。 进到屋子里,李平阳就嗅到了淡淡的香气,有女子闺房中的气味,加上一种龙蛇草的清香,让他有些失神。 紧张的坐在椅子上,李平阳大脑一片空白,手里胡乱摸起一块甜点,目光呆滞的啃咬起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只是觉得吃东西兴许能缓解尴尬,没没想到让气氛越来越尴尬。看到他这副羞涩的表情,柳嫣儿没忍住,偷偷一笑。 心想这位澜州才子,难道还是一个雏儿?于是便打算逗逗他,用纤纤素手为其斟了杯酒,走过来故意坐在他怀中。 李平阳自认为,他不是一位美人坐怀不乱的圣人,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少年。 面对柳嫣儿那丰润的身段,李平阳感觉自己快顶不住了,怀中每一寸的触感,都让他感觉像是蚂蚁爬过身子。 想想自己前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老男孩”,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更别说是像如今的这样的刺激。 像柳嫣儿这样漂亮的女人,也许放在曾经的世界,只能是他脑中用来幻想的对象,一辈子也不可能会有交集。 柳嫣儿将酒杯递过来,送到李平阳的嘴唇边,将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李平阳此时是酒未先饮,人先醉。 用手扶住酒杯,李平阳将酒一滴不剩的喝下,气氛一时间越来越暧昧。原本只是想逗逗李平阳,却没曾想已经入了戏。 望着李平阳漂亮的脸,柳嫣儿竟然不知觉的红了脸,渐渐失了神。嘴唇不受控制的,朝着李平阳的唇齿亲去。 李平阳此时挺想哭的,感觉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太他娘的不真实了! 望着柳嫣儿的朱唇吻下,原本期待满满的李平阳,忽然觉得有些头晕,一股睡意来袭。 眼前女子绝美的容颜,开始模糊不清,很快的视线就眯成了一条缝。他朦胧间,听到柳嫣儿叫了几声公子,后面就没了意识。 看来是药效发作了! 确定李平阳已经睡着,柳嫣儿将他背到自己的床上,将他的鞋子轻轻拽下来,整齐的摆放好,并将他的外衣脱掉。 凑近李平阳,柳嫣儿从枕头下摸出一把精致的匕首,正要离开,不料李平阳正巧翻身,手搂在她的腰上,将她身子压下来。 也不知这肆是不是故意的,还是本就在装睡,无意间的举动,却撮合两个人亲在了一起。 只是刚触碰到,柳嫣儿就迅速起身,气的拔出匕首就想要去刺他,却被理智给阻止了,将匕首停在李平阳眼前。 当下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容不得耽搁,而且李平阳还有别的用处。反正他也是睡着的,这件事就只有自己知道。 当着李平阳的面,柳嫣儿匆忙的换上一身黑衣,蒙了面,在袖筒处藏上一把小巧精致的弩箭,便从后窗翻了出去。 来到隔壁房间,此时屋内已经熄了灯,一片漆黑,柳嫣儿轻声来到门前,将门缓缓的推开一条缝。 朝着里面滚了一个竹筒,竹筒滚到床边停下来,随即从里面冒出阵阵白烟。 屋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躺在床上,男的约莫有三十来岁,女的则是醉月居的女子。桌子上放着男人的配剑,和一身官服。 白烟散去,女子蒙面潜入房间,手持匕首来到床前。匕首举起的刹那,月光将其照出一丝白光,打在男人的眼睛上。 此时床上的女人睡的如死猪,男人眼睛被照亮,突然眼皮动了下,猛的睁开眼睛。 “是……是你。” “呃……” 男人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就直接认出了柳嫣儿!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一刀封了喉,滚烫的鲜血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来。 趁着最后一口气,男人用手在身下写了一个血字,柳字刚写出半个木,就给断了气。 第二十章 入狱 夜微凉,烟花结束,街道上已无行人。附近的茶馆都开始收拾打样,一家酒楼里,掌柜的借着一盏烛灯,正在清点账目。 小二肩头搭着一条毛巾,收拾歪斜的桌椅,将桌子上收拾在一起的残羹剩饭,拿给门前摇着尾巴讨好的土狗。 合对完账目,掌柜的笑眯眯的拎起一坛酒,和一大袋子的银两准备回家。招呼了一声小二,让他继续好生招待楼上的客人。 店小二应了一声。掌柜的临走时,多扔给他一块银子,作为今天的奖赏,惹得小二连声道谢,脸上乐开了花。 酒馆的二楼,仍有一位公子不肯离去,独自畅饮,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闷酒。下人们都被遣散走了,他想一个人安静会。 此人正是苏流云。 一边喝酒,苏流云一边望着远处的醉月居,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三楼的第二间屋子。那正是花魁柳嫣儿的房间。 灯火明了一夜,他不去好奇,李平阳和那柳嫣儿在做些什么。只是心头特别烦闷,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差在了哪里? 为何会比不上一个土里唧,没见过世面的蝇营狗苟。 又是几杯清酒下肚,一直看到柳嫣儿房间的灯熄灭,却不见那李平阳从楼里出来。气的苏流云抓起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 从未留人过夜的柳嫣儿,终是破了例。 一摇一晃的,苏流云从楼上走下来,店小二想去搀扶,却被他抬手阻止了。随后踉跄的走在大街上,时而傻笑,时而发怒。 两个脸颊喝的醉红,脚下面也是迷一般的走着,刚前进个两步,又倒回去三步。 “我可是苏家公子!嗝……” “你柳嫣儿被我看上,那是你的福份……” “你为什么,为什么从来都不正眼瞧我一次?我可是苏流云!总有一天,你会来求我的!” 苏流云蹲下身子,用手指着一条正在吃食的土狗,语气严厉了几分,惹得土狗扭过头,呲牙咧嘴的冲他发出警告。 可在他的视角里,竟把这一副发凶的面孔,看作是李平阳在冲他笑,气的拖下鞋子,就朝土狗的身子砸了过去。 这下好了。 土狗轻轻松松追他三条街,苏流云一边跑,一边回头查看与自己的距离,几次险些要被咬到屁股,都被他向前一缩身子躲过。 望着既搞笑,又很狼狈的苏流云,店小二摇了摇头,将二楼的灯火熄灭。至此,整条街全部黑了下来,再无亮点。 只是偶尔在漆黑的某一角,会传出来几声犬吠,以及一个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 躲在墙后面,已经清醒不少的苏流云,探出半个脑袋,扶着墙体向外张望。发现那只狗没追上来,拍了拍胸脯,放心的喘了口气。 可刚庆幸完,就感觉脊背一阵凉意,一回头,那家伙竟蹲在自己的身后,于是哭丧着脸,又开始继续玩命的跑。 …… 翌日。 醉月居里,被一阵尿意憋醒的李平阳,呼的一下坐起身子。环顾了一眼四周,又疑惑的看了看自己。 记忆慢慢跟上。 他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张床上,昨夜的记忆里,只到了与柳姑娘的甜蜜,正喝完那杯酒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不记得是怎么到的床上,正在这时,一阵娇柔的女声传来,吓得李平阳往床边一缩。 “你醒了?” 闻声间,李平阳一侧头,发现柳嫣儿竟不知何时睡在自己身边,妩媚的冲着自己笑。 揭起被子一角,向里面望了望,发现他只穿了一件贴身的衣物,而那柳嫣儿则穿的更少,不免俏脸顿时羞红。 难道……我昨晚? 可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大爷的!那种重要时刻,我为什么醉了。 李平阳愁眉苦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柳嫣儿凑过身子,用被子遮住身体,盯着他的脸观望,惹得李平阳有些失神。 “我们……” 李平阳期盼的问向柳嫣儿,柳嫣儿没有回话,只是红了脸,将头贴在他的胸膛上。 望着露出被子少许,飘出芳香的雪白香肩,李平阳越发的感觉委屈,自己为啥一点感觉都没有?真的亏大了啊! “啊啊啊啊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传来,听声音很近,像是隔壁传来的。相必那睡的如死猪的女子,已经发现了身边的尸体。 迅速穿好衣服,李平阳来到隔壁,不确定里面发生了什么,刚紧张的打开门,就与那哭着跑出来的女子撞在一起。 见到李平阳,那女子竟一下扑入他怀中,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一直将脸埋在他怀里哭。不敢抬头,颤抖着说了句:“死……死人了!” 也不怪女子害怕,就连看到屋内景象的李平阳,也是被吓得不轻。 只见一张檀木的香床上,四周的白帐都被染红。墙上有一排血迹,一个青年正平躺在床上,颈部有一处伤口。 死的时候,面相是极为痛苦的,没有闭上眼睛。和一具尸体同眠共枕一夜,相必这位女子,或许得背负一生的阴影了。 听到叫声,醉月居的老鸨最先赶上来,当看到昨夜还是好好的,现如今却是死人的男人,心里咯噔的一下。 身子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她知道这位死者的身份,相必这醉月居的营生,或许是做到头了。 死的这位,名叫郭闲。是户部尚书,郭起书的独子,老年得子的郭起书,这个儿子的份量,甚至要高于他的命! 过了没多久,官府便派人抓走了所有人,临时关押在衙内的大牢里。听说得知儿子消息的郭起书,更是气急攻心,喷出一口老血,两眼一黑晕倒过去。 醒来便不吃不喝,当即坐上马车,就急匆匆的赶往这天誉城。 而距离郭闲房间,仅有一墙之隔,花魁柳嫣儿,与夜宿的李平阳,便成了第一个被怀疑,和洗不清嫌疑的对象。 当然,那个被吓疯的女子,也可能是凶手! 接到案子的差役,当时心里就是一抖,更是一整宿都没合过夜。这案子看似是一场命案,实则也牵扯到了朝中争斗。 这户部尚书郭起书,曾救过二皇子的命,自然是站在他那边的人,定不敢得罪。 而那一边,这嫌疑人李狗蛋,就是一个澜州城的小老百姓,虽没什么背景,可自那诗词大会后,也算是小有名气。 而最主要的,如今都皆知,这李狗蛋与那三皇子走的十分近,自然属于三皇子那一派。 如今两派都不站,也都不敢去得罪,立于中间的差役,今还得知郭起书正备好马车赶来,愁的不知该如何收场了。 第二十一章 悬空秘境 几缕残阳,透过一条狭小的砖缝,照进一间昏暗的牢房里,被无边的黑暗吞噬,只在地面上留有一个小亮点。 四周阴暗潮湿,有股子难闻的怪味。 那是尿液干后的臭味,混杂着淡淡的血腥味,因为空气不流通,常年又不见天日,连呼出去的空气都是浑浊的。 两盏油灯闪着微弱的光,几个影子被照在墙壁上,他们手上不断变换手势,你来我去。 “来来来,喝……” “两只小蜜蜂啊,风到花丛中啊……哈哈哈哈,你又输了,快喝!快喝!” “大人,小的实在是喝不下了!” 以李平阳为首的四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前,桌子上摆放了一只吃剩的烤鸡,一叠花生米,以及一大坛浓香四溢的酿酒。 四个人都撸起袖子,喝的脸色潮红,玩的十分尽兴。对于李狗蛋刚教会他们的划拳,虽还不熟练,但也玩的十分开心。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李平阳就叫来三个狱卒,连同牢头一起喝酒,打发这无聊的时间。 这是一个单独的牢房,四周都是白色的岩石墙壁,牢门是由精铁打造,一根根铁条有手腕粗细,房间面积也大于木牢房一半。 左侧的墙脚摆放着一个木架,上面放着几沓陈旧的报纸,和几件用来换洗的干净囚服。 这里的囚服更加宽松,布料和做工工,也都要好于一般囚服,更像是过去的睡衣。 几轮划拳下来,最后一个狱卒也被喝趴下,咣当一声栽在桌子上,不省人事。李平阳推了推他们几个,确定全都喝醉了。 吃饱喝足的李平阳,嘴里叼着一根杂草,在角落里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来。闭眼让大脑进入空白状态。 已经有些时日没练习剑法了。 感受着丹田里的真气慢慢环绕,身体像被泡在温泉里,温热且放松,有种奇妙的舒适感。 李平阳的脑海中,那本霸道剑法的古书,再次突兀的出现在眼前。练剑的小人再次出现,同样一招一式的教他。 不同于之前,这一次,李平阳看到了一片先前从未见过的开阔天地! 四周云雾缭绕,脚下面深不见底,他发现自己竟然是站在虚空之中的。头顶上是宛如银河一般,璀璨震撼的星空。 周围没有一花一木,只是在远处的山巅之上,有九道飞流直下的瀑布,壮观如九条通天的白龙。 瀑布撞在幽深的谷底,发发激烈的冲击声,仿如一声声龙鸣,声震苍穹。 站在瀑布对面的一块宽大岩石上,李平阳开始认真的练习,每一招都极为认真。遇到不熟练的地方,更是刻苦钻研,将一个手势练习上几十遍,甚至几百遍。 丹田里的断刀,随着剑法的熟练,开始冒起绿色的荧光。荧光由丹田,再从李平阳的头顶冒出,剑刃上的霸气越发强大。 啪!!! 冲着瀑布挥出一剑,红色的霸气由剑锋甩出,直接将奔流的瀑布斩出一个缺口,后方被遮挡的一块岩体,更是直接被剑气劈开。 望着日益强大的剑法,李平阳心中狂喜。 在那片虚空里又坐了一会,李平阳感觉已经待的够久了,站起身,就连双腿都有些发麻。 再次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 虽一宿都不曾睡过,但他却没有一丝困意,相反还十分精神,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 天刚亮没多久,两个狱卒就被派来拿人,拍醒熟睡的另外几个人,带着李平阳进了公堂。 公堂之外,此时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李平阳被带进去后,两排手持棍棒的人,便开始一同敲击棍子喊威。 倘若你仔细去听,那棍子的敲击声是有律可循。一阵阵急促的节奏,仿佛像是在对犯罪之人施压,让其心头不由得一阵紧迫。 做了亏心事的人,在受到这样的震慑之后,不免开始胆怯。胆小之辈,可能在惊堂木拍下之前,就什么都撂了。 一块醒目的牌匾高挂公堂之上,用金笔题着四个大字,“明镜高悬”,象征明察秋毫,办事都是公正严明的。 差役随后坐上堂椅,师爷将状子递了上去,接状子是时候,差役的手一直在抖。 特别是当听到门外,传来那高喊的一句:“户部尚书,郭大人到!”他的双腿就跟着打颤。 当了五年的官,大案小案也审了不下千起,不提有多高风亮节,但从他手里经过的案子,从未有过一起冤假错案。 而里面更加离奇恐怖的案子,他也经手过,但像今天让他这么紧张的,还真是头一次! 差役连忙从椅子上跑下来,前去迎接一位身穿官服,头戴官帽,挺着个大肚子的老头。刚走到身边,却一把推向一边。 他能感觉到,郭大人今天是带着愤怒来的,眼神中充满了杀气。在经过李平阳身边时,与其对视了一眼,随后走上高堂。 坐在差役的位置上,郭大人拿起提前为他泡好的一杯茶,揭开盖子就直接一口全喝下去,连同茶叶一起吞咽。 差役使了个眼色,师爷连忙拿起一张纸,将尸检报告念给他听。因为紧张,连着几个字都给读错了,吓得直接双膝跪在地上。 郭大人一脚踢翻他,骂了声:“滚!”自己抢过报告阅读起来。看完重重的一掌拍出,将面前的案桌拍的四分五裂。 经过郭大人的允许,郭闲被验了尸。死因是咽喉被利器给割断,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判定死亡时间约为昨夜丑时。 凶器目前还未找到,但根据创伤面积,以及伤口长度和深浅,确定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嫌疑人之一,于郭起书之子郭闲,共枕一夜的女子,此时被人带了上来。可能是用了刑,已经没办法自己走路,需要人架着胳膊。 带上公堂,狱卒将女子向前一推,趴倒在地上,手指被上过木钉,十个指尖都是血红一片,触目惊心。 柳嫣儿也从另一边被带上来,嘴脸一片淤青,嘴角挂着丝丝鲜血,头发也没有打理,杂乱的遮住半张脸,身上也被鞭条抽出数条血痕。 看了一眼李平阳,柳嫣儿冲他笑了笑,摇头示意她没事。刚向前走了一步,就直接身子一滑,扑倒在地上。 李平阳看到这一幕,冲过去想要搀扶,却被差役大喊了一声拿下,随后几个人一起压住李平阳,将他按倒。 脸被压在地上,李平阳望向柳嫣儿,发现她正企图凭借自己的力量爬起来,却几次都失败了,只能跪坐着身子。 第二十二章 五品高手 “郭大人,这柳姑娘究竟犯了什么罪,要被用私刑去逼问!你这不是屈打成招吗?” 被几个人压住身子的李平阳,从柳嫣儿的身上收回目光,开始质问起台上的郭起书。 李虎此时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担心的注视着堂内情况,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及时出手,不让李平阳受伤害。 他和老黄回段府后,就搪塞了个借口,说李狗蛋有事先回去了,没敢将其留宿醉月居的事说出来。 否则,以舞依依的性子,知道他的“未婚夫”在外面偷腥别的女人,还是个青楼女子,定会闹的天翻地覆。 被一质问,郭起书这才关注起眼前的少年,自叹,好一个伶牙俐齿!我都还没收拾你,你到先咬起我来了? “大胆草民!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还有,见到本大人后,你又为何不跪?” 郭起书指着李平阳就教训起来。差役一直在郭大人背后使眼色,示意李平阳跪下,脸上一直在做表情,像是求他给个面子。 但李平阳却偏偏不依他。非但不跪,还一胸膛,将身子站的更笔直,气的差役直摇头。 “我又没杀人,也不是罪人,为何要跪?” “是你们把我请过来的,你以为我愿意来啊?破牢房,连个枕头都没有,那石头墩子是人用的吗?给小爷我都整落枕了!” “我只是好奇,过来看看你们为官的,是如何欺负一个弱女子,和冤枉一个好人的!” 李平阳说时,冲柳嫣儿挤了下眼,随后抬起胳膊,揉了揉发疼的颈部,故意脸上装出非常难受的样子,连连叫苦。 听完他的发言,郭起书和差役同时愣住。没想到一个草民,既然会敢公堂顶撞自己? 至此,柳嫣儿对于李平阳整个人,也开始从新定义,彻底改变看法。起初,只是觉得他和那些公子哥没两样,属于一丘之貉。 不过是会做得几首诗词,那也只能算是他,比起别的公子多了份老练,懂得善于伪装自己。 可今日公堂一见,为了维护自己,他竟不惜范险去为她平理,着实让她内心感动。 换作别人,可能早就与其划清界限,不想再跟此事染上半点关系,自己保命重要。 郭起书也是好胜心强的人,是那种你应着他来,什么都好说的主。见一个毛头小子竟三番五次诋辱自己,气到极点。 从随行的护卫腰上扒出长剑,不在顾及听堂的群众,举剑就朝李平阳的身子砍过去。 人群之中,李虎见状想要冲出来,却被李平阳摇头阻止了。随即,只见李平阳向左回缩一下肩头,长剑贴着他的身子砍下,将旁边的木柱劈下一块。 柳嫣儿吓得花容失色,还以为李平阳会被伤到,见到他没事,这才表情放松了一点。 对于根本不会使剑的郭大人,李平阳只用轻微移动身子,就能够很轻松的躲开。到是郭大人,才砍了自己一剑,就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又是几剑砍下,望着如劈柴姿势的挥剑,李平阳都感觉好无趣。砍了半天砍不中,郭起书将剑放下,撑着剑喘气休息。 “累了?要不您换个手继续?” 李平阳冷嘲热讽。惹得郭起书又抓起剑,欲要去砍李平阳。郭大人一把年纪,担心他的身子,差役于是上前阻止。 “你放开我,你别拦着我!” “大人万万不可!还请大人三思啊!” “我今天非杀了他不可!快让开!” 差役吓得连忙跑过来,护在李平阳的身前,张开手臂挡着郭起书。郭起书则有了一个台阶下,但面子上过不去,便继续持剑发威。 这位公子可是三皇子的世交,万一真被伤到了,那他还真不知如何交代。就算是自己被一剑劈了,也不能让他受伤。 觉得好玩,躲在差役身后的李平阳,还趁机做出几个鬼脸,把郭起书气的脸都给气绿了。 僵持了一会,郭起书将剑丢掉,一挥衣袖,被差役劝坐回椅子上,心口仍然气不顺,一直在喘气,有点口干舌燥。 师爷连忙识相的递过来一杯茶。郭起书也没在意,接过来就直接饮了一大口,顿时感觉舌尖一阵烫麻,‘噗’的一下吐出来。 原是一着急,师爷端错了杯子,错把刚沏好的一杯热茶递上,吓得顿时脸就青了。 郭起书直接喷了他一脸,连同茶叶带水,全喷在其脸上。 烫的师爷哎呦叫了一声,捂住脸疼了好久。几片茶叶带着水珠,顺着眉毛一点点往下滑,场面别提有多尴尬。 见李平阳如此顽固,郭起书打算拿出证据,来直接定他们二人的罪。在他来衙门之前,曾收到过一份匿名举报信,举报李平阳正是这杀人真凶! 信中说明,此人是这场案子的唯一目击者。他看到李平阳在昨夜丑时,潜入了郭闲所在的房间,并且停留一段时间。 后面用简短的几行字,简要描述了一下他看到的画面。并在末尾处,说他愿意出堂指征,考虑到自身安危,必须保证他的安全。 “给我拿下!” 郭起书一声令下,潜伏已久的一个高手,踩着瓦顶奔行几步,后张开双臂轻身一跃,从大堂的正门用轻功飞进来。 脚下面移形换影,直奔李平阳。 此人身穿一袭黑衣,速度快到只留下一道黑影,几个移动便来到李平阳面前。抬手想要去抓李平阳的肩膀,却被一个掷出的刀鞘阻止。 黑衣人躲开,刀鞘直接刺进一旁的木柱,力道惊人。原来是李虎察觉到危险,自己没他那速度,便想出扔刀鞘。 提刀冲了过来,李虎与那黑衣人扭打在一起,见状,周围听堂看热闹的群众都被吓跑。 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分出胜负,可谁知对方抓起一把短剑,只是做了一个拔剑的手势,李虎的身子就被定在原地。 随后,一股飓风突兀的出现,将李虎整个人吹的后退。他只能抓住大刀刺在地上,仍然被带动的滑行了好几米。 风骤停,李虎的脸上和全身,均被真气化形的拔刀技,吹出一道道伤口。鲜血顺着伤口渗出来,痛感随之而来。 此技,名为“风云斩”!是这黑衣人的独创成名绝技。黑衣人名叫解长风,是正五品的高手,精通剑术。 他是郭起书一直带在身边,保护自己安全,和执行他交于的任务。解长风曾被仇家追杀,郭起书救下他的妻儿,感恩于心,便一直死心塌地的跟随他。 “你们就别再挣扎了!这样只会让你们罪加一等!还是乖乖跪下来,好好认错。” 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将手背在身后,从大堂的一侧走了进来。看到李平阳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满。 给郭起书行了个礼,男人跪在李平阳的身边,指着他就说道:“大人,正是小人举报的他,昨夜,我看见他进入了郭闲的房间!” 第二十三章 密刑司六处 此话一出,连一旁的柳嫣儿也是一惊。说话之人,正是苏家的公子,苏流云。 当得知醉月居昨夜发生命案,而死者就住在李平阳的隔壁。爱慕之人被抢,本就对其心存不满的苏流云,可算是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心想,敢和我苏流云抢女人,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我非得弄死你不可! 望着苏流云,李平阳愣是半天没认出此人,又想了一会,才记起昨夜湖心桥上的事,哦了一声,说原来是他! 也不怪李平阳记不起。此时的苏流云,脑袋被厚厚的绷带缠绕,被包的像个粽子,只露出一张脸,嘴唇肿成了两片大香肠。 昨夜要不然把那只贱狗,误给看成了李平阳,也不会招惹来后面的事情,搞成这副模样。 望着他的香肠嘴,李平阳不由得笑了起来,一旁的师爷也一直在憋笑。 见状,苏流云气的一扭头,稍微用了点力,脖子发出‘咔嚓’的一声。连忙招呼身边的师爷,喊叫道:“快!快叫大夫!” 谁又能体会,一个被土狗追了一整夜,逼的又是爬树,又是翻墙,又饿又困还不敢睡去,时刻提防着的人的心情。 片刻功夫,一个提着木箱的大夫走进来。 箱子上写着两行小字,左侧是“正骨,推拿,针灸”,右侧是“开锁,砒霜,暗器”! 看到大夫的瞬间,苏流云心中一凉,因为这大夫居然还是个瞎子!闭着眼睛拄着一根木棍,走路都得要师爷搀扶着。 他甚至怀疑,这师爷莫不是跟李平阳一伙的? 不负众望,经过一番‘医治’,苏流云浑身气爽的被抬上了担架,赐了一快木板睡在地上。 原本只是颈部不好受,这下到好,全身上下没一处是舒坦的了。 含泪扔出一个碎银,苏流云摆手示意大夫快爬!没想到看到银子落地,那大夫竟然睁开眼去找,捡起后一溜烟逃走。 三观再次被刷新,一阵凉风吹过,苏流云表情呆滞,内心开始感叹江湖险恶,两行委屈的眼泪终是憋不住了。 躺在木板上,苏流云开始诉讼李平阳。他谎称自己身上的伤,是昨夜与其发生口角,对方大打出手,将自己打伤。 打完架,他就独自一人喝闷酒,一直喝到深夜。 刚准备离去,只因多看了一眼,望见那远处的醉月居,柳嫣儿的隔壁,有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门外观望。 回头的一刹那,他貌似看清了那人的长相,正是殴打他的李狗蛋!随后见到他将门推开一道缝,利用一根纤细的空心竹,向屋内吹了迷烟。 后面的事,大家也都知道,那就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郭闲,被这李狗蛋无情的杀害。 现在人证有了,只差物证。 只见苏流云早有准备,从身上摸出一方手帕,里面包着一个东西,带着点水,湿漉漉的。 他继续编着故事。 说是他见到李狗蛋从房间出来后,想着他一定是偷盗了某些物品,不求伸张正义,只想着抓他个现行,来一个人赃并获! 于是就悄悄的跟在他后面。 趁着四下没人,李平阳从身上掏出一个东西,噗通一声沉入了河底。刚要慌张离开,却被突然出现的苏流云吓了一跳。 可自己,哪里是那乡野莽夫的对手?但又不能放走他,便抱住他的双腿死活不松手。 自己的嘴唇,就是那时候被踢成这样的。 三拳两脚,他就又被修理了一顿,额头还挨了重重的一闷棍,当即就被打晕。后面的事情记不得,只知道后来是下人们找到的他,将他送回府上。 一觉醒来,他就被包成了现在的模样。他忍着疼痛唤来下人,派人去昨夜李狗蛋丢凶器的地方,下水去搜寻。 最终,还真在那水底找见了一把匕首! 这一通感人的事迹编下来,一旁的师爷是听的直抹眼泪,恨不得亲自去给他颁个奖。李平阳却听的想笑,要不是他那拙劣的演技,自己或许还真会信。 师爷小心接过匕首,用手帕包好递给台上的郭起书,接过匕首一瞧,还真挺吻合。 “给我速速拿下!” 郭起书拿着匕首,一心只想给儿子报仇的他,完全没去推敲这个故事的真假,和漏洞,直接就想拿李平阳定罪。 听到命令,谢长风抓住李平阳的肩膀,试图用力将他的身子按倒,让其跪下去。 可当他刚抓稳后,就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真气,是要高于自己之上。或者说,已经隐隐超出了宗师境界! 那种真气流动很杂乱,完全摸不清规律。而且拥有真气之人,都是有一定数值的,就好比有一个容器,不会超出这个范围。 而反观这小子,他的真气竟然是没有限制的?似乎像是源源不断,从他的体内涌出来。 他见过的高手无数,但像这小子的真气如此诡异,变化莫测的,还真是头回遇见。 “动手啊!还站着干什么?” 郭起书见他半天没反应,又冲他吼了一声。谢长风轻皱眉头,发现体内的真气正在被李平阳一点点吸收,完全拔不开手。 早就听闻这世上,有种名为霸道真气的真气,不仅可以杀人于无形,还能将对方的真气吸收,为自己所用。 今日一见,这招式果真凶险。谢长风为了不被吸光真气,用左手迅速封住经脉,强行阻止真气流动,这才收回手。 他拔出腰间短剑,开始重视起眼前的对手,这把剑已经很久没有拔出过剑鞘,也很久没遇到值得他亮出短剑之人。 退后两步,谢长风眼露出一丝寒光,持剑将真气凝聚,挥出一道形如月牙的剑气。 白光闪过,李平阳背后的墙壁,瞬间被整齐的斩断,一分为二,随后谢长风提剑,一个冲刺杀向李平阳。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带着黑色虎头面具的男人出现,闪身到李平阳身前,一拳打在谢长风的胸口,将他震退。 谢长风整个人被打的腾空,横着飞出去,重重的撞在一块石梁上,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出。 见状,郭起书吓的连忙后退,躲在一张桌子下面,喊叫着:“快来人!快来人!” 另外随行的几个高手,闻声从四面八方跳出来,分别也都是四品以上的高手,将面具男围成一圈,身上冒着淡淡真气。 见状,面具男也拿出随身的武器,一把轻巧简便的长竹。随后身影快速移动,在那群人还没动手之前,就将所有人给打倒。 危险解除,面具男回过头,恭敬的俯身,单膝跪在李平阳身前,道:“密刑司六处,周立。参见刑司使!” 第二十四章 沧州来信 “刑司使?我吗?” 李平阳不相信的指了指自己,对着面具男小声问道。面具男斗胆的抬头,又仔细瞅了瞅,点头,确定是他没错了。 李平阳开始回忆,自己好像从未见过这个人,更不知道叫密刑司的,又是做什么的? 但还好此人应该是朋友,否则以他刚才的身手,如果是敌人,那还真是难办了。 “起来!” 李平阳吩咐一句,面具男这才敢站起身。面前之人是密刑司六处主管,周立,他是受到院长所托,寻找新任刑司使。 密刑司,是隶属于宋帝的神秘机构。有点像是明朝的“锦衣卫”,和“东西两厂”。 权在六部之外,不受宋国的法律约束与限制,它们只依照圣旨办事,或是听命与院长。 密刑司下又分九大处,在九大处之上,刑司院长之下,还分有三位刑司使的职位。 而李平阳之前见过的特使,真实身份,则是一位刑司使,名叫赵立安。他一直被派北辽潜伏卧底,隐藏十一余年。 今任务圆满,院长命令其回京,不料却在回京的路上遇刺,不治身亡。 而李平阳手上戴着的那枚戒指,正是证明他是刑司使的物件,也就顺理成章的将其取代,成为新一任刑司使。 说也巧,周立一路从霖安城找到天誉,却未打听到半点有用消息。途中在一个茶馆歇脚时,多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一份报纸。 在大宋头条的报纸内容中,看到了李平阳的消息,也就是那副只露个半个后脑勺的图画。 更巧的是,那位画师技术了得,竟将一旁的一面镜子也画了进去。从镜子中,他看到李平阳的全貌,和他手上的戒指。 那枚戒,名叫蛇灵神戒,正是三位刑司使之一,赵立安的刑司使证明物。 他们只认戒指不认人,虽然戴着他的,是一个年纪仅有十四五岁的少年,但既然他拥有此物,就是新任的刑司使大人! 刚才周立就一直躲在暗处,想静观其变,见到五品高手谢长风出现,并且欲要伤及刑司使大人,这才及时出手。 按照品级来算,谢长风是刚刚晋升的五品,而他周立,则是要在其之上的六品中上高手。 一个六品中上,打他十个五品都不成问题,换作普通人,那就是以一敌百。若是能晋升到八品以上,一人便敌千军! 李平阳也开始打量起周立。眼前之人穿着一身黑衣,因为一直戴着虎头面具的缘故,不知其长相。听声音,貌似很年轻。 他推测,应该是不会超过三十岁。 透过面具的眼孔,李平阳看到了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淡墨色的瞳孔里,藏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杀戮气息。 他的身子高出自己一头,约莫有个一米八往上,腰间挂着一块黑色的腰牌。此物,应该就是那密刑司的特定腰牌。 腰牌材质如黑铁,发着黯淡的黑光,长度约有一指半,宽度约多半指。周围是一圈祥云一样的图案围绕。 上方是一个老虎大张的上齿,两颗尖齿之下,写着密刑司三个小字,和一个雕刻的印章。 在周立的腰间,别着一把刚才打斗用过的武器,一把实习的长竹。长竹末端挂着一条黑色的穗子,和一块明亮的玉佩。 突然想起什么,周立走向郭起书,将一个东西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语气冰冷道:“你儿子,是被北辽人所杀,于这位少年无关。” “这个小瓶里,装着你想要的证据!” 那是一个褐色的小药瓶,里面装了一些白色粉末,郭起书打开盖子,轻轻嗅了嗅,顿时就被一股刺鼻的气味呛咳几声。 这是他从死者郭闲房间,床底下收集到的粉末。是一种名为“千面毒蘑”的草药,是只有北辽才有的致幻毒物。 千面毒菇,又名,狗舌菇。 因为外形酷似狗的舌头而得名,周身满是大大小小,如一张张小孩面孔的纹路。初次见到,难免会被那特殊的外形吓到。 它是一种具有很强致幻作用的真菌,同样也有麻痹的功效。将其晒干以后碾成粉末,少量使用,可用于刀伤和剑伤的止痛。 从床底发现的白色痕迹来看,似乎是被人制成了投掷的点燃物,里面的粉末遇火瞬间燃烧,形成白色的烟雾。 狗舌菇的体内含有大量神经毒素,如若使用过量,可导致被用人的大脑出现幻觉,或是全身被麻痹,没有痛感。 这也就是当夜郭闲被杀,却没有听到他发出求救声的缘故,只是面露震惊之色。 而且凶手如果真是李狗蛋,他也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安稳的睡在隔壁,等着官府的人来抓,不符合常理。 证明李平阳清白后,周立又从身上拿出一张告示,是密刑司发布的通缉令。上面明确说明,死者郭闲有通辽的罪名。 原是在郭闲尸体的耳根处,以及后背的皮肤上,均发现了小块的红梅花的印记。那个印记,正是北辽间谍组织,红梅堂的标志。 郭闲借着郭起书的关系,当朝为官期间,一直在向北辽出卖一些重要的秘密情报。 在郭闲名下,有两家酒馆都被查封,明面是做着营生,背地里则是买卖情报的联络站! 郭起书虽对此事不知情,但也将受到连带责任,要被关押大牢听候发落。运气好点不被砍头,但也要在里面关到死。 属于郭起书的时代终于落幕,其实他也早就想过会有这一天,只是来的有点早罢了。 周立吹了个口哨,几个同样戴着虎头面具的手下出现,上前取下了郭起书的乌纱帽,脱去了他的一身官服,将他押走。 见到情况不妙,苏流云像个毛毛虫一样,狼狈的蜷缩着身子,一点点爬动,想要趁机溜走。却被周立发现,一把提起来。 询问李平阳,道:“此人该如何处置?” 李平阳看了苏流云一眼,见他正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祈求的望向自己。于是也对其友善的一笑,随后脸一黑。 转过身,李平阳冲着差役淡淡的说道:“赏他五十大板!” “啊?这……” 差役因顾忌他是苏家的少爷,似乎想要去求情,但看到李平阳冰冷的表情,话到嘴边又给咽回去。 这是替被打的柳嫣儿,讨回的一份公平,也是让苏流云知道,自己也不是好惹的。 搀扶着柳嫣儿,几个人一起走出公堂,身后传来苏流云的咒骂声,和一声声惨叫。 一只像似老鹰的怪鸟飞来,在李平阳头顶盘旋了一阵子,将一份信件从空中丢了下来。 这是从沧州寄来的加急信。 看完内容后,李平阳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吩咐周立,派人将受伤的李虎和郭起书一并送回宋都。让他备马,陪自己去一趟沧州。 第二十五章 抢肉 去往沧州的路上,天空一直是暗沉的,乌云沉甸甸的悬在头顶,仿佛随时会有一场暴雨。 周立不比李虎话多,一路上几乎没说几个字,属于那种冷言少语的人。习惯有个话唠在身边,这下莫名有点伤感。 就好比是夫妻俩在一起,习惯了听对方打鼾,猛地一分开,兴许还会因听不到鼾声而失眠! 周立骑马,李平阳坐在后方。在现代习惯了坐车,到了这里才发现不会骑马,是多么不方便,就像是半个废人。 等有时间了,还是有去学一下的必要。 行了多半天的路,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出门走的急,也没有带什么干粮。李平阳记得上一次吃饭,还是在大牢中,和那几位狱卒一起吃过的。 咕!!! 肚子叫了几声,李平阳拍了拍空瘪的腹部,感觉到一阵饥饿。眼睛看见什么都像食物。 路边的树木,被他看做是了鸡腿,远处的石头,被他看成是了肉丸。脑子越去想,他就越感觉到饿,肚子也在配合的抗议。 “周立,我饿了!” “大人,远处有个酒摊,我们就在那里休息。看天色,这雨似乎也马上就要来了。” 周立不觉得饿,只是感到有些口渴。他望到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两间草棚并在一起的酒摊,隔的老远就能闻到酒香。 这里已经到了沧州的地界,再往前走上一段路程,便能看见沧州的城门了。两人走下马,周立牵马,李平阳跟在后面。 从地上折了一根杂草,李平阳悠哉的叼在嘴边,双手背在身手,一摇一摆的不正经的走着。周立则加快脚步,酒香味已经馋的他直流口水了。 走到酒摊附近,两人被一排排陈列的酒坛吸引,离不开眼。心里直呼这哪里是个酒摊?这简直就是一个酒库啊! 这里酒的品类很多,除了他们常喝的几种,还多了很多新品种,应该是只有当地才有。 将马拴在一旁,让它自行去啃草,两人来到木桌旁坐下。迟迟见不到老板来迎客,李平阳就用手拍了几下桌面。 喊叫道:“老板,老板!来点吃的,在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也给我来上一壶。” 因为是淡季,附近的生意都不怎么好,平日到了这个时候,摊主也都在偷闲犯困。今不知做着什么梦,闭着眼,脸上笑得很是灿烂。 梦刚做到兴头上,男人就被李平阳猛的一拍桌子,呼的一下惊醒,吓的还以为是进贼了! 口水流了一嘴角,连忙抬手擦了擦,一听是来生意了,就迎上一个笑容跑出来接待。 可谁知一出来,就看到两个乡野打扮的难民,正笑嘻嘻的拿自己解闷,老板刚挤出的笑容,瞬间就给飞走了。 是李平阳要求的,他们此行不能太过招摇,周立的打扮太显眼了,自己的也太富气了,这才想出扮成两个逃难的乡民。 “去去去!别坐脏了我的椅子!去别处讨饭去,我这没有剩饭给你们。” “爷我这里的酒,也不是你们能喝的起的。趁我现在心情还好,赶紧走。” 老板似乎很反感他们这类人,说完就想撵人,从一旁的角落摸出一根长棍。周立见状,拿起一块银子,啪的一下拍在桌面上。 刚看清明晃晃的银子,老板手中的棍子就掉在地上,心痒痒的想要伸手去拿,完全忘记刚才是如何挖苦二位的。 在他手指伸过来的同时,周立将银子一把抓走,老板的视线跟随银子,看着其被装进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 李平阳注意到,老板的眼睛直放光,貌似在他的瞳孔上,还能看见两个金钱的符号。 画风突变,老板突然改口:“你瞧,我这不会说话的臭嘴!两位爷还请见谅,这坛酒算我请的,二位喝的尽兴!” 老板见到钱袋,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酒架上取下一坛当地的名酒。又从一旁拿来两个碗,恭敬的为其倒满。 周立自然不会白吃白喝,丢了两块碎银在桌子上,老板手就像是弹簧一样,眨眼功夫,就将银子一把给拿走。 收了钱,老板满意的揣在身上,随后去为他们准备饭菜。回到里屋,将一块挂在墙上的肉取下来,打算炒几个小菜。 片刻功夫后。 李平阳用筷子夹着肉片,一口肉,一口酒的吃喝起来。周立本来不饿,也是被他那吃相传染,胃里一阵空荡。 拿起筷子,周立也跟着抢食起来,但哪里是李平阳这吃货的对手,每每自己相中的肉,都被李平阳用筷子给抢走。 惹得求饶道:“大人,给小的留一块啊!” 几番争抢下来,周立干拿着筷子,硬是一片肉都没吃上。望着碗里仅有的最后一片肉,眼睛干巴巴的,直吞咽口水。 “给我讲讲密刑司的事!”李平阳问道。 “你在六处,平日是做些什么?那里上班工资高吗?有没有五险一金?一个月几天假?” “你说,那像我这刑司使的职位,一个月能拿多少钱?干多久,能在澜州买套房子?” 眼睛一直盯着肉片的周立,被李平阳问的一皱眉,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挑选能听懂的回答,说他在六处,是负责研制药物的。 回话的时候,周立仍然死盯着碗里的肉,眼睛盯久了有些发酸,刚闭眼休息几秒,再去看碗里,那片肉已经不见了。 只见李平阳用神速夹起肉片,一口塞进嘴里,气的周立端起酒碗,一口闷下,将筷子随便一扔,眼神像极了怨妇。 不管周立如何,反正李平阳是吃饱了,拍着圆鼓鼓的肚子,一脸惬意。周立戴着面具,不知其表情。猜想,下面定是张苦涩的脸。 说起密刑司,那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一个身份神秘,没人知道来历的瞎子。也就是现在密刑司的院长,陈志平。 又名,陈康康。 此人给世人的感觉,总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身体十分羸弱。常年都睡在鱼塘边上,一张木制的躺椅上钓鱼。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瞎的,又是被何人所伤,但他听觉却异常的灵敏,甚至是强到可怕! 近到几米开外的鸟飞、叶落,远到十几里外的飞沙走石,他全都能尽收眼底,即使看不见,也能听上个一清二楚。 第二十六章 二阶棕熊 乌云密布的天空,被一道闪电撕裂,紧接着,是一连串的闷雷,积压已久的大雨终至,瓢泼似的倒向沧州。 李平阳在酒摊老板那,买来了两把雨伞,和一顶笠帽。两人撑伞并排在雨中行走,身后跟着一匹头顶笠帽的白马。 大滴的雨水砸在路面上,形成一个个小泥潭,见鞋面已被弄脏,李平阳耍赖的不走了。没办法,周立只好背着他。 被周立背着,李平阳不时的回过头,向后面望上一眼。从刚才开始,他就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跟着他们! 在两人走远以后,一个双脚站立,躲在大树后面的身影探出脑袋,胆小的望了望。 随后蹑手蹑脚的,与其保持一定距离,继续跟在后面。每当被察觉之时,就躲起来等待对方走远,才敢继续跟上。 “周立,我饿了。” “我也饿了。大人,我听说熊肉特别好吃!可惜未曾一尝。早就听闻,这附近山路总有熊出没,要不我们抓上一只尝尝?” “甚好,甚好!” 又走了一会,两人突然停下脚步,望向身后的一处草丛。开始一唱一和,将此话说给躲藏的家伙听。 一边说,脸上还做出邪恶的表情。闻声,草丛抖动了几下,躲藏的家伙吓得颤抖身子,大气也不敢出。 出来寻找食物的它,没想过会遇到两个变态蜀黍,原本是想着跳出来吓唬一下他们,抢了他们身上的食物就走! 过了半响。 见外面安静了,听不到二人的声音,它将草丛剥开一道缝,刚凑眼过去,就看到那两个人蹲在它面前,也在观望它。 那家伙吓得炸了毛,浑身的棕毛像刺猬一样,一下就从草丛钻出来,背靠在树上与二人保持距离,爪子上还抱着一条东西。 那是一只呆萌的棕熊,长着两个小耳朵。双脚像人一样站立着,背上背着一个小竹筐,里面装着一些捡来的野果子。 李平阳指了指它怀里,那只棕熊木讷的低下头,当看到它怀里抱着的是条毒蛇,正冲自己吐舌头,吓的脸都绿了。 心说,完了,芭比q了! (毒蛇也是一脸无辜,心说老子正在拉大号,就被强行抱走,我找谁说理去啊?) 张开血盆大口,毒蛇朝着棕熊的颈部就咬去,等它用熊掌拍打已经晚了,在快要咬到的一瞬间,李平阳拔剑挥去。 蛇头与蛇身分离,平整的一分为二,落在地上。李平阳的耳畔,传来系统的提示音,“恭喜!斩杀1级红尾蛇。” 红尾蛇,是系统万妖录中,属于最低级的一类物种,斩杀一万条才能升一级!浪费时间不说,又到哪去找那一万条? 要不是为了救棕熊,他都懒得去理会。 棕熊应该是只母熊,已经被吓哭了,两行眼泪挂在眼角。李平阳救了它转身就走,因为这只棕熊也在他的图鉴中。 但目前,自己并不想杀它。 从刚才被跟随时,李平阳借助系统的感知,已经提示有二阶的妖兽在跟随。他只是好奇,是什么妖兽在跟他? 不要命了,居然敢自己送上门! 当看到是一只只有二阶,并且傻里傻气的棕熊,决定放它一马。而且这只熊确实让他挺快乐,也舍不得去杀。 从系统展示的这只熊的资料,他并未伤害过人,成长为二阶,也并不是吃了人,而是一直捡食地上的野果。 其中,误把长的像果子,却是吃了可以增长等级的灵果吃下,这才晋升到的二阶。要不然,就是一个只有零阶的憨批妖兽! 周立刚才就在观察,发现这位刑司使大人,似乎是在假装不会武功。用现在的话来说,这货一直是在扮猪吃虎! 明明真气要高与自己之上。而且刚才出剑的速度,两个五品高手谢长风,都不及他的对手,能轻而易举的杀了对方。 但却给他一种,没有他周立保护,这逼随时都会挂掉的感觉。内心直呼,大人好可怕! 李平阳跟周立继续朝前走,奇怪的是,这只熊居然没有走,还在后面跟着他。停下脚步,李平阳伸手在虚空中一抓,再次将短剑变了出来。 “你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 棕熊紧张的拍了拍小竹筐,李平阳心领神会,好像它是在感谢自己救了它一命,想把捡来的果子都送给他,作为答谢。 李平阳说他不要,可棕熊却摇了摇头,像是说他理解错了。随后将竹筐从背上取下来,原来,是想让他看看这个竹筐? 竹筐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用韧性很好的竹条一根根编制,看了半天,他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经意间,他将竹筐斜举着,透过光线,这才在竹筐内测,发现了一个隐藏的图案。一个用刀刻上去的,一个人的名字! 李天明。 看到这三个字,李平阳仿佛晴天霹雳一般,整个人呆在原地。他没想到,在一个竹笼上,为什么会有这个人的名字? 是谁都不奇怪,可偏偏是他! 李天明,正是失踪了整整十七年,了无音讯,不知道,是否还活着的父亲的名字。 之前在紫瞳巨蟒的体内,他见到了一个披着父亲外套,和他体型很相似的一个人的白骨。当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不明白,为什么那里会有他的外套? 而现在,在这只二阶棕熊背着的竹筐上,居然又看到了有关父亲的信息。这真的只是巧合吗?只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吗? 他隐约的感觉,自己似乎是在走父亲走过的路,好像他就在自己身边一样。感觉他一定还活着,而且已经离他越来越近! 找了一处没有被雨水淋湿的地方,一块天然巨大岩石的下面,李平阳想要跟那只棕熊聊聊,有关这个名字的来历。 拿出短剑,他将刚才斩杀的红尾蛇剥了皮,掏去不能吃的部分,然后洗干净,切成三段,用树枝串好放在火堆上烤。 半熟以后,又翻了个面,将其烤到全熟却又不是太干的状态。周立是第一次吃蛇肉,而且还是烤熟的,一开始很是排斥。 当看到一人一熊,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也拿起一段蛇肉啃吃起来。 第二十七章 相遇 蛇肉虽然不多,但却是非常鲜美的。将蛇肉烤熟,即使不放任何调料,也很美味。 周立的那块烤的有点久了,导致口感有点像牛筋。原以为在吃东西的时候,可以见到他的样子,可自己还是失算了! 没想到周立将面具往上一拉,里面还藏着一张小面具,只有嘴部露出来。李平阳发现他居然没长胡子?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牌子的剃须刀,刮的是真干净。 越是神秘的东西,人就越好奇,这点李平阳也不例外。他还猜想,是不是密刑司的人,都是斗鸡眼,龅牙什么的…… 总之是奇丑无比,为了怕人看到,所以才都戴着面具遮挡容貌,不敢示人。 周立吃东西的样子很温柔,一点也不像个大老爷们,一点点仔细的吃,慢慢的品。反观另外两位,像是饿了八辈子似的。 一溜烟功夫,就将蛇肉啃的只剩下骨头,棕熊吃完蛇肉,把骨头用两个爪尖夹住,一仰脖子,扔进嘴里吞下去。 吃饱以后,李平阳和棕熊背靠着背,棕熊开始回忆起一段往事,用嚎叫的方式讲给他听。还好有系统蹩脚的翻译,才能听懂个大概。 那是五年前的冬天。那时候的棕熊,还只是一只小熊。 那天冬雾弥漫,雪花被风吹的呼啸,白雪将整片森林覆盖,冰封千里。 一眼望去,皆是白色。 雪最厚的地方,足以掩过一个成年人的脖子。一个疲惫的身影,在雪地上艰难前行,像是受了很严重的伤,手臂不断向下滴血。 血迹随着男人行走,连成一行血线,又被随后新落下的雪花覆盖住。刺骨的寒风也在一并折磨着他。 终于,男人倒下了! 趴在雪地上,男人双眼无神的望向一侧,不停的在喘气,呼出去的热气将面前的雪花暖热,湿润一片。 眉毛已经落满雪,左边脸也被雪覆盖,就算不是死于身上的伤,也会被这大自然收走,埋葬在这皑皑白雪之下。 他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烂的,浑身是血,外面披着一件蓑衣,头上的笠帽被风吹走了,一头白色的长发随风舞动。 上方的高悬之上,一个毛茸茸的棕色身影,躲着偷看下方的情况。见到伤者情况不容乐观,本想去救,却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老大,我看到人了,就在前面!” 闻声望去,几头体型庞大的白狼,一路跟随血迹追到了这里。用鼻子嗅了嗅地上的鲜血,伸出舌头将血舔干净。 在那三头白狼身上,分别骑着一个人。说话的是其中的一个,此人手持一把大镰刀,脸上涂抹着油彩,头上系着一条黑布。 他们三位,隶属于一个叫霹雳堂的组织,是里面的二堂口的手下。方才似乎是与这个男人交过手,身上同样带着伤。 他们也没好到哪去,左边一脸肥膘,戴着一个眼罩的胖子,被男人揍成了猪头,门牙掉了一颗,说话一直嘴里漏风。 另一个体型偏瘦的矮个子,腹部中了一剑,鲜血已经将布条浸湿。只有被称呼老大的那个人,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他们也被男人的毅力惊叹到,已经在雪中追了他整整四个多小时,连骑乘的白狼都有些疲惫,一直在喘息。 “你过去看看。堂主说过,这人一定要抓活的,在没问出秘密前,可不能让他死。” 老大站起身,朝着远处瞧了一眼,许久都没见那人动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死了?但还是不放心,派瘦子过去查看。 瘦子同样心里没底,那人的武功他领教过了,事先是在对方喝的酒里下了药,才能把他打伤。 但即使对方伤成那样,依然还能以一对三,甚至完全是压着他们三个打,简直是非人类。 要不是自己利用暗器,射中了他的一只手臂,还差点被那白发男给反杀了。腹部这一剑就切的很深,在往里上个几厘米,自己可能或许真就挂了! 出于对男人的忌惮,瘦子从白狼上跳下来,扛着一把黑色的大镰刀,速度很慢的靠近白发男,心想稍微有个风出草动,自己也有逃跑的余地。 他可不想为了点钱,把命给搭上。 走到白发男身边,他先是用镰刀离得很远,碰了一下白发男的身子,害怕对方动手,碰完就赶紧闪远,观察情况。 过了几秒,见对方一直没动静,便在心里小声嘀咕道:“不会真的死了?” 白发男此时趴在雪地上,身子一动不动的,被盖着一层白雪。瘦子见状,心里大胆了一些,靠近又用脚踢了几下。 见还是没反应,就打算伸手去把他翻过来,不知是害怕没站稳,还是脚下面一滑,整个人摔了下去,压在白发男身上。 吓的他连忙想起身,可人越慌,脚下面就越使不上劲,乱蹬了几下都没起来。因为他发现,白发男是睁着眼睛的,正在看他! 从后面的视角看进去,并不能看到这些,另外两个人,还在笑他那么怂,吓的站都站不起来,嘲笑其真是个废物。 瘦子刚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咽喉一凉,被白发男用匕首划破颈部,没发出声就倒在他身上。 这个时候,身后的两人才发觉到异样,询问其怎么回事?见不作答,便骑着白狼冲过去。刚到男人身边,瘦子的尸体突然被推开,一道剑气挥斩过来。 躲闪不及时,戴眼罩的胖子,左臂直接就被那道剑气给斩下,老大眼看着一个东西,从他眼前飞过去,鲜血喷了他一脸。 老大顿时被吓懵了。随后胖子发出惨叫一声,从白狼上栽倒下去,躺在雪地上翻滚。老大直接抛下他,调头就想跑。 “老大,救……救救我……” 胖子伸手抓向老大远去的方向,话落,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一头扎进雪坑里。 老大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白发男没有在追,松了一口气,刚转过身,就发现腹部一痛。 又是一道红色的剑气,使出这一招,白发男手中的长剑滑落,耗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 已经跑远的老大,骑乘的白狼被剑气劈开,连同他自己,一并成了那把长剑的剑下魂。 “要死了吗?好不甘心!” 白发男趴在地上,望着还在飘落的白雪,眼睛快要眯成一条缝,在意识模糊的最后,看到一个棕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第二十八章 妖兽巴木 森林深处,一颗巨大的树木,被改造成了一间温馨的树屋。巨树下方有一扇门,旁边是一个旋转楼梯,通向二楼。 树屋二楼亮着光,一个小木窗向外冒着热气。外面的雪还在一直下着,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 透过木窗向里面看。 一个长着短小耳朵,毛茸茸的棕熊,像人一样站立着。正踩在一个小木凳上,双手拿着一根大勺,在一口热锅里不断搅拌着。 不时的,还会给锅里加入一些新食材。大功告成以后,棕熊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作为奖励自己,拿起旁边的一颗果子,投向空中,随后用嘴接住,一口吞下。 闭上眼睛向着锅里嗅了嗅,它微微一笑,对于飘出的香味十分满意,觉得味道一定很棒! 忍不住伸出爪子,朝着锅里轻轻蘸了下,拿到嘴边一尝。刚才还满意的嘴脸,瞬间变得苦涩,脸上颜色也迅速变红。 “啊!好辣啊!!!” 棕熊叫了一声,用只有自己能听懂的语言。随后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捂住嘴,回头看了一眼床上。 白发男静静的躺在一张床上,还好,没有被它的声音给吵醒。从凳子上跳下来,棕熊蹑手蹑脚走到桌子边,将头埋进一个水桶里。 辣味慢慢被水冲淡,它从水桶里把头伸出来,脸上的绒毛遇水垂搭下来,贴在它头上,形成一个中分的发型。 在水中看到这副模样,连它自己都被逗的一笑。这是棕熊第一次带陌生人回来,也是第一次照顾病人,也是第一次,为除它以外的人做饭吃。 棕熊名叫巴木,在它们的语言中,巴木是象征着希望的意思。它是一只低阶的变异妖兽,拥有人类一样的智慧和情感。 起初它并不是孤身一个,它有自己的家族和同伴。当然,只有它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在它的家族中,它是唯一一个以吃素为生,不去伤害其它生物,只吃野果子续命的另类,自然没人承认它是棕熊。 而且一出生,它就长着一张与众不同的脸,更像是人类的脸,因此一直受到排挤。其它棕熊对它的态度都很冷漠,不是冷眼相待,就是像躲瘟神一样避着它。 它也被其它棕熊,视为是家族中的不幸。有它在,就会给家族招来灾难,和不好的事情。 加上后面发生的事,连它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灾星?是不是就不该出生?不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在巴木两岁的时候,母亲患病离世了,当时巴木还小,并没有哭泣或难过,只是感觉心很痛,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没过多久,父亲也在随后的一次狩猎中,遭遇更强的妖兽捕杀,不幸身亡。仅有三岁的巴木,就失去了别人拥有的一切。 也是从那时候起,它学会了独立,学会自己去保护自己,学会寻找食物,和照顾自己。 家里的书架上,留着很多父亲书写的日记。一本本密密麻麻的日记,上面写了父亲这一生的见闻,和有趣的事情。 每天翻读日记,也成了它最快乐的事。 但每每看完,又会忍不住躲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脑袋,放声的大哭一场。来宣泄对父母的想念,和心中的不痛快。 盯着书架观望,棕熊突然想起这些往事,心情低落下来,眼眶里有泪光一直闪烁。 因为一直在想事情,它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白发男已经醒了。 “什么东西?好香啊!” 白发男被香味吸引,缓缓睁开双眼。他最先看到的,并不是野外的场景,四周也没有雪,他正躺在一张床上。 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起来,还被贴心的打上蝴蝶结,额头上放着一个冰袋,已经被他的体温暖热,嘴里含着一根类似温度计的玻璃棒。 玻璃棒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珠子,此时已经从昨天的最顶端,降到了最下面,看来他的烧终于是退下来了。 这里是一个宽大的房间,他像是被人救了。闻着香味侧过头,他看到在房间左边放着一口大锅,香味正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在向旁边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在自己将要失去意识的时候,出现的身影! 是他救了我吗? 这个人是谁啊?又什么要救我?他会不会,也是为了知道那个秘密,所以才救的我? 白发男一边思索着,感觉口有点渴,想自己伸手去拿旁边的碗,却不小心将碗撞在地上。 只听“咣当”的一声,棕熊吓的躲在大锅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去观望。发现床上的白发男已经醒了。 一人一熊,相互对视。 从来没与人类交流过,不知该如何打招呼,而且白发男杀那三位追杀者的时候,它是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很是害怕。 一言不发的,棕熊一直露着半个脑袋,躲在大锅后面不敢出声,内心很紧张,生怕他也会像杀那些人一样杀了自己。 “那个……谢谢你救了我。” 白发男挤出一个微笑。见他在和自己说话,巴木更加紧张了,一退后,不小心碰翻旁边的柜子,上面的东西都砸了下来。 一堆书籍盖在棕熊的身上,还被最后掉落的一本书敲了下头,肿起一个包。棕熊躲在书堆里依旧默不作声,只是盯着白发男。 见到救他的,居然是一个又憨又可爱的棕熊,白发男觉得,这应该就是命运!老天不让他死,这是上天的眷顾。 咕噜!!! 两人对视中,白发男的肚子突然叫了一声, 尴尬的挠了挠头,问可以给他一碗饭吃吗? 棕熊想起刚才吃了一口,就辣到喷火的黑暗料理,便一个劲的摇头。白发男有些失望,望着热气腾腾的大锅,不断舔嘴唇。 他的伤势还在恢复期,棕熊又想了想,还是跳上小木凳,盛了一碗让人看了就没食欲,乌漆麻黑的浓汤递给他。 白发男刚接过碗,它就迅速又跑回墙角,远远的注视着。 当看到白发男端起碗,一口接一口的喝下。它紧张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丝喜悦,没想到他居然不讨厌自己做的汤。 全部喝完以后,白发男露出犹豫未尽的样子,一伸懒腰,舒服的把碗递给棕熊。 不好意思的说道:“可以,再让我吃一碗吗?真的太好吃了!” 见到一个人类,居然夸赞自己做的食物,棕熊激动的流下眼泪。那颗已经孤单了很久的心,再一次感受到温暖。 第二十九章 火蜥蜴王 雪地上,一个全身覆盖着一层白雪,冻的不停发抖的男人,拖着已经冻僵的右腿,朝着山谷深处走去。 鼻涕已经结冰,冻在鼻孔的下方,牙齿也在不停的在颤抖,发出“咔咔”的撞击声。 在他腰上绑着一根绳子,后面拖着两具被捆在一起的尸体。从高空望去,可以看到身后有一条很长的足迹,他已经在雪中走了一个时辰,眼前开始出现幻觉。 拿出最后一块雪狼肉,他撕咬着生吞下去,胃里终于好受一点。抬起手,他刚将冻硬的眼罩刚揭开,迅速就被一股风吹走。 穿过前方的峡谷,再往深处走,就是妖兽火蜥蜴的聚集地了。男人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大哥,二哥,我不会让你们白死的。再等一等,等我替你们报了仇,就来陪你们!” 男人边说边喘气,断掉的左臂已经冻的没了知觉,眼皮越来越沉重。他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但他现在还不能倒下。 拿出一把刀,咬了咬牙,他对准自己的肩头,就是狠狠的一刀刺下去。刀尖刺的很深,他表情痛到扭曲,咬牙硬撑住。 一声痛叫过后,他恢复了一点精神,疼痛将睡意和疲惫暂时撵走,好让他大脑清醒,可以拖着沉重的双腿继续走。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边。寒风一直在耳边呼啸,仿佛在劝他倒下。 身处这样的环境里,很容易让人崩溃。特别是他这种,明知道自己活不下去的人!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道路开始变窄,前方的地面上已经没有雪了。远处是一座黑色的大山,山头上没有一丝积雪。 一条黑色的道路从山的中间穿过,两旁有很多不知是动物还是人的白骨,以及一些腥臭无比,深绿色的粪便。 脚踩在那条路面上,能感觉到有一定热度,但不烫脚。这种热度在一点点增加,越往深处越,温度就会越来越高。 穿过一个山洞,他来到了一片开阔地,被眼前的一幕景象震惊到,整个人呆站在原地。 从他脚下开始,是一个大坑的外围,在这个大坑之中,放着一颗颗巨大的白蛋,那种深绿色的粪便,随处可见。 那是妖兽火蜥蜴的蛋。 白色的蛋壳上,是一颗颗火红色的圆球,有足球般大小。有两颗蜥蜴蛋已经破壳了,却不见里面的蜥蜴,在他观望之时,感觉腰上的绳子突然一紧。 一回头,一只小型的火蜥蜴,正咬着他的绳子拉拽,另一只,则在啃食那两具冻硬的尸体。 男人气的骂了句畜牲,抓起短刀就刺进那只蜥蜴的颈部,用手向上一拉,直接将那只蜥蜴的脑袋取下来。 另一只不知死活的蜥蜴,还在不停拉拽他的绳子,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随即也被他反手一刀解决掉。随后男人跳入坑中,用短刀去刺破每一颗蛋。 不一会功夫,大坑内的所有蜥蜴蛋,都被男人用刀破坏。他满意的大笑一声,把捡来的白发男的那顶斗笠,故意扔在一边。 火蜥蜴,是一种变异妖兽,浑身发黑,背部长着火焰一样的纹路,故因此而得名。 在它们的身上,长着一层刀枪不入的鳞片,尾巴的末端一直冒着火焰,让对手不敢靠近。 之所以被叫做火蜥蜴,还因为它们遇到难缠的对手,可以瞬间从嘴里喷出烈焰,用来逃跑或是趁其不备,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但它们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喷火,一旦使出杀招,体内的器官便会严重受损,只剩下半条命。不到万不得已,只会用尾巴或是爪子进行攻击。 树屋内。 “麻烦了,再来一碗!” “再来一碗……” “最后……” 白发男像是封印的食欲被打开,根本就停不下来,一碗接一碗的吃着,起初巴木一直是在笑,到了后面也笑不出来了。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已经好久,没有吃的这么痛快了。谢谢……” 将最后一口汤喝下,男人擦了擦嘴,冲着棕熊一笑。巴木却低下头,并没有表现的很高兴,反而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它已经好久,没有感受到除父母以外的温暖,害怕这一切都是假象,害怕等到白发男伤好以后,就会杀了它。 “你为什么不讨厌我?” “为什么见到我的样子后,你没有害怕?不把我当做是怪物,反而还跟我说话。” “你难道不觉得,一个可以说话,还长的像人一样的怪物,真的很奇怪,很讨人厌吗?” 巴木说着,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当然,它以为自己的语言,只有它自己能懂,并没有去看白发男的表情。 白发男淡淡一笑,将双手枕在脑后,双眼望向屋顶,道:“谁说你很讨厌了,至少我不这么认为。既然吃了你做的东西,那我们就算是朋友了。” “朋……朋友?”巴木有些不明白。 白发男望向巴木,将左臂伸出去,做出握拳的姿势,继续道:“在我们的世界,朋友,就是亲人以外,最重要的人!” 这句话,巴木像听懂了,随即低下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紧紧的咬住嘴唇。抬头的瞬间,眼睛充满泪水,两股子鼻涕也流下来。 它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一个不讨厌他,不嫌弃它奇怪的人。 巴木学着白发男的样子,将爪子握紧,向他伸过去。随后白发男向前一伸,两个拳头撞击在一起,友谊正式建立。 巴木哭的稀里哗啦的,白发男则咧嘴笑着,眼睛不经意的撇向一边,看到窗外的森林着起了火,一颗颗大树被撞倒。 在火中,他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正朝着树屋走过来。拖着一条冒火的长尾巴,将路过的树木引燃,目露凶光。 那是一只巨型的火蜥蜴王! 在回到巢穴,看到所有的蜥蜴蛋都被破坏,而刚出生的两只小蜥蜴,也命丧他手,悲痛的仰天长啸一声。 在地面上,它发现了白发男的斗笠,错把他认为是干出此事的人,便前来寻仇。 第三十章 自食其果 寻着斗笠上的气味,火蜥蜴找到了一个树屋。望向树屋的方向,从它愤怒的双瞳中,可以看到一顶斗笠的模样。 火蜥蜴王,是妖兽火蜥蜴中的变异体。在原基础外形上,头部多了两只长长的犄角,一只冒着寒冰,一只冒着烈焰。 脑袋神似鳄鱼,在它的嘴边,多出了两把像钳子一样的武器。体型是普通火蜥蜴的十倍,单是一条尾巴,就有足足九米长。 防御力更是惊人,特别是在进入寒冰形态时,身上的鳞片会自动结冰,进入防御模式,形成一层厚厚的外甲。 到那时,别说是刀剑无法伤到它,就连炸药也都拿它没辙,无法伤其分毫。 咆哮一声,火蜥蜴王冲着树屋的方向,从口中喷出一条烈焰。途经之处的树木都被烧毁,烈焰卷着热浪呼啸而来。 白发男的瞳孔被火光照亮,迅速起身从床上扑下来,将棕熊一把按倒。只见头顶上方,一条粗壮的火焰瞬间穿透树屋。 烈焰将树屋烧穿一个大洞,同一直线上,所有的东西都被烧之一共。那个放着日记的柜子,也被大火给燃掉。 咔!!! 树屋的顶端被引燃,一根木条砸落下来。下方的巴木愣在原地,望着眼前的一堆灰烬,表情呆滞的发呆。 白发男冲过去,将巴木直接撞开,带着火星子的木条砸在他肩头上,疼的他一咬牙。 还没缓口气,又是一条烈焰喷来! 巴木双手捧起灰烬,内心悲痛欲绝,完全没有要躲的意思。承载着父亲回忆的日记,就这么变成一地的残渣了。 这一次,白发男手持长剑,挡下了这一击。长剑剑锋上的霸气,形成一层红色的气流,像个保护罩一样挡在面前。 火焰犹如一条火龙,而霸气形成的气流像是一条白龙,两条龙相撞在一起,互相抗衡着。 接下火焰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威力震向四周,形成很强的一股狂风,将周围的树木吹断一片。从空中看去,一片树林直接被震出了一个大圆心。 因为伤口还没愈合,用霸气挡下这次攻击后,白发男嘴角流出一点鲜血,腰上的伤口已经裂开,鲜血从绷带下面渗出来。 表情吃力的抵挡着,白发男的脸色越来越差,看样子是撑不了多久。不远处,挑起这次战争的始作俑者,正站在一旁观看。 又顶了一会,白发男的真气越来越弱,霸气形成的白龙,正在一点点被压退。火蜥蜴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发威。 在真气耗尽的同时,火蜥蜴喷出一个火球,砸向白发男的位置,打算结束这场战斗。 白发男自己勉强可以躲开,但身后的棕熊就会被打中。他咬牙将长剑向身前一横,重重的接下这一击,随后整个人被轰飞出去。 火球砸中身子的瞬间,白发男感觉身体像是泡在岩浆里,被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推飞,顺着烈焰烧穿的大洞飞出去。 撞在后方的一棵树身上,砸出一个深坑才停下来,浑身焦黑的冒着烟。要不是有长剑护着,可能身体早就被击穿了。 见白发男没了知觉,火蜥蜴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感觉腿下一痒。低头一看,巴木正抱着它的一条腿,哭着脸死咬着它不放。 火蜥蜴的皮很坚硬,巴木张大嘴咬住它一块肉,鲜血顺着牙齿向下滴,不知是它的血还是那蜥蜴的。 抬腿甩动了几下,巴木仍然抱的死死的,任凭对方怎么晃动,都始终没有松开嘴。火蜥蜴有些愤怒了,抬起尾巴就打在它身上。 巴木被抽飞出去,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随后,又是一个冲刺继续抱住火蜥蜴的腿,一口咬在刚才的位置上。 这下火蜥蜴感觉到痛了,一大块肉直接被咬掉,疼的它吼叫了一声。巴木松开嘴,开始用头去撞那个伤口,疼的火蜥蜴后退几步。 又是一尾巴抽来,巴木一个后仰摔出去,重重的砸在地上。火蜥蜴转身离开,没走几步,身后的巴木就又站起来。 “还……还没完……” 巴木晃晃悠悠的站着,身上都是伤,它的左眼肿起来,眼睛只有一道缝。它无法原谅,毁掉它美好回忆的火蜥蜴王。 远处树坑里的白发男,眼角流下两行泪,被巴木的顽强感动到。他试图挪动身子,却发现已经没法移动了。 火蜥蜴停下来,像是被巴木的决心打动,打算和它以撞击的方式决一胜负。巴木也退后几步,脚下面踩着地面磨动爪子。 两人拉开一定距离,随后快速奔跑,拼命的撞向对方。第一次撞击,两人没有分出胜负,头上都被撞出鲜血。 退后几步,它们又进行了第二次撞击。这一次,巴木声嘶力竭的吼了一声,火蜥蜴也咆哮着冲过来,画面被定格。 白发男哭红了眼,不忍心再去看。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过后,巴木平躺在地面上,头上都是鲜血,大张着嘴,翻了白眼。 另一边,蜥蜴双眼无神的倒在地上,额头的鳞片被撞碎,鲜血缓缓流下来,将它的视线染红一片。 见双方都两败俱伤,一直躲在暗处观望的人,从一棵大树后面走出来,径直走向白发男的方向,边走边狂笑。 白发男听到有人走过来,缓缓抬起头,发现之前被他废了一只手,三人小队中的胖子还没死,正拿着短刀靠近他。 “那蠢货蜥蜴就是好骗,要不是有它帮忙,我还真没办法杀了你!” 独眼胖子停下来,把身上背着的一个袋子打开,从里面掏出两个东西。那居然是另外两个人的脑袋! 他有些丧心病狂,将脑袋摆在地上,想让他们亲眼看到,自己亲手杀死白发男。 举起短刀,胖子朝着白发男心脏刺去。 刀刚举到一半,身后的火蜥蜴王,看到了胖子手腕上,一个小蜥蜴咬出的牙印,瞬间明白一切。 原来自己是被利用了! 借着最后一丝力气,它抬起头,朝着胖子喷出一口火球,作为弥补自己的过错。 胖子双手握刀,猛的刺向白发男,在刀快要落下的瞬间,后背被火球烧穿一个大洞。 胖子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短刀从手中滑落刺进雪地里,身体一个前扑趴在地上。直到死,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 第三十一章 豆腐西施 后来,经过巴木的细心照料,白发男的伤势最终痊愈。他们一起重新修建了树屋,白发男还教会了它一些武功。 经过那一战,巴木改变了许多。也许父亲和母亲,其实一直陪在它身边,用另一种无形的方式,在天上守护着它。 伤好以后,白发男就与巴木道别,他有别的事情要办。如果可以,他说他也很想留下来。 这里的风景和环境,都是他所向往的。最主要的是,这里还有一只可爱又善良,做饭好吃,还救了他一命的棕熊! 临走的那天,为了纪念他们之间的友谊,白发男说有一件东西要送给它。在这之前,他就一直神秘兮兮的待在后山,连着几天都是很晚才回家,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当天中午,白发男用手捂住巴木的眼睛,把它带到了后山的一片竹林里,在一块岩石旁边停下来,吩咐巴木不许偷看。 他将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藏在身后。随后,在巴木转身的同时,将编制好的一个竹筐递给它。 这个竹筐是他亲手做的,从第一步在一片竹林中挑选竹子,再到刮去竹青,去除竹节,再到将竹子破开,削成用来编制竹筐的篾片。 有的篾片边角很锋利,加上是赶时间做的,白发男的手指被划出了很多伤口。但他却不在意,每次手指划破,只是用嘴含上片刻,就又继续去编。 待作品完成后,他在竹筐的内测,有小刀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想让巴木一直记得自己。 他们之前闲聊时,白发男给巴木讲过自己的一些事,包括他说过自己有一个儿子。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巴木,在见到李平阳的时候,会在后面跟着他。因为它看到了白发男的后人,一个长的和其极为相似的人。 收到礼物后,巴木激动的一把抱紧白发男,感动的哭出来。 巴木也很喜欢这个礼物,但它没什么能送给白发男的,想了想,还是忍痛割爱,把一块“82年的蜂巢”送给了他。 好家伙!那块蜂巢不知经过了几只熊的口,都被舌头舔的包浆了!白发男是含泪收下的。 棕熊的回忆至此。 李平阳坐在石头上,听的是津津有味。而一旁的周立,则听到一半就早早睡着了,不时传来一阵打鼾的声音。 至于后来,那个白发男去了哪里?又是去做什么?这些棕熊自己也不知道。 包括追杀他的霹雳堂,又是个什么组织?为何追杀他?想从白发男口中,得知什么秘密? 就连李平阳自己也没想到,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成为这霹雳堂的军师?甚至爱上了一位冰美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听完故事的李平阳,更加确信,父亲曾经也来过大宋,也是一个穿越者。想要知道这其中的一切,看来必须得找到他,当面问个清楚。 突然想起什么。 李平阳忙叫醒一旁的周立,与巴木匆匆道别。随后两人乘上白马,走林间小道抄近路,奔着沧州城的方向赶去。 原来那日看的信件,是李狗蛋位于沧州的母亲,寄来的一份家信。内容中说明,家母因感染风寒,外加思念过度,卧床不起。 其实李平阳知道,她就是想自己了呗,故意找了个借口,想见见自己的宝贝儿子。 特别是在看了大宋头条的报纸后,得知她家的宝贝儿子李狗蛋,现在居然成了澜州才子,连宫中都在念他的诗! 上门提亲的,都快要把门槛踢破了。起初她还觉得是荣幸,到了最后,见到媒婆和提亲的上门,几乎都是用躲得。 以前出门买菜,路过张家,李家,王家的摊位,砍价买上一点不新鲜的,将就着吃。 而现在,为了能攀上她家的高枝,菜都是每天固定送上门,愁的不知道吃什么好了? 李平阳脑中的记忆,这个李狗蛋的母亲,是一个被称为“豆腐西施”的大美人。名叫阿娇,曾是醉月居的一名艺女。 两人是因为一次赏月相识,后来一见钟情爱上彼此。为了好好和其过日子,阿娇自己将攒来的钱,为她赎身了身。 后跟在李沈放的身边,开了一家小商铺,做着卖豆腐的营生。虽然生意不怎么景气,但勉强也能糊口。 没过多久,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李狗蛋的出世,也让这个家更添了一份快乐。 后来两人为什么分开,脑中没有那段记忆。只记得他们两人是大吵了一架,从那之后,李狗蛋就一直跟着父亲。 随着年龄长大,李狗蛋也慢慢有了个性,大概是在九岁的那年,他曾偷偷钻进过邻家的马车,去沧州见过这个母亲。 如今,又有六年未见了…… 家母阿娇,也还另外一个外号,叫做“小辣椒”!没错,家母的性格是那种豪爽,泼辣的,和她的容貌一点也不相匹。 放现在话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女汉子。 黄昏之前,李平阳和周立终于进了沧州,这里的变化,和曾经记忆中的大不一样。 一入沧州,眼前便是一条宽阔的街道,左边的老伯正推着推车,上面拉了满满一车的蔬菜,准备给菜摊上货。 “包子,热腾腾的包子唉。今天最后一笼啦,来晚了可就没了啊!快来买啦……” 前方有个卖包子的,隔的老远,就能闻见包子铺的香味。街道上的行人你来我往,东瞧西看,非常热闹。 在那包子铺的对面,还有个算命的小摊,也围了不少看热闹的。摊主是个头发花白的大爷,每次用手摸一摸怀中的龟壳,便能算出一个人的命运。 周立牵着白马跟在后面,李平阳双手背在身后,边走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公子,要不要买些好玩的?” 正走着,李平阳被一个素衣女子叫住。她卖的都是一些小玩意,像是什么儿童玩的拨浪鼓,不倒翁,陀螺,小铃铛,以及一种一吹就能响的小鸟。 拿起一个小鸟,李平阳在手中把玩一阵,觉得挺有趣,便询问卖主:“这个怎么卖?” 小鸟是一种陶哨,分为彩塑和泥塑两个档次,造型多为飞鸟,动物,小人为主。像他手里拿的这个,是便宜一点的泥塑。 “三文钱。” 见李平阳这货,居然把鸟头当作是哨口吹,吹的脸涨红也没能吹响。惹得女子一笑,拿起一个做示范,忙教他。 最后李平阳买下两只,一回头却不见周立人影,再一看,他正凑在一个投掷飞镖的摊位上,观看路人扎转盘。 第三十二章 让银针飞 一个投掷飞镖的摊位上,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老板手持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大声吆喝着,好不热闹。 李平阳仗着身材的优势,从两个壮汉汉之间挤进去,来到了最靠前的位置上。 “中……中……给我中!!!” 一个手持飞镖的男子,眯着左眼,望向一面正在快速转动的圆盘。找准时机后,运气凝神,迅速将手上的飞镖掷出。 一支带着羽毛的小镖,‘嗖’的一声飞出,在众路人期待的眼神中,不负众望的扎在圆盘上,迎来一阵叫好和掌声。 老板敲锣一声,作为恭喜,随后用手刹住转盘,上前查看。遗憾的是,虽然飞镖落在圆盘上,可却是在最下面的一圈。 从旁边的礼品中,老板拿了一块甜点递给他,那是他获得的奖品,算是友情参与奖。 男子唉声叹气,摇了摇头伸手接过奖品,退回到人群中看戏。刚才那一飞镖,他花了三文钱,却什么好东西都没能捞到。 觉得有点意思,李平阳也给了老板三文钱,找了一个自认为是风水很好,财运极佳的位置。原地活动起了身子。 又是扭脖子,又是压腿的,甚至来了一套广播体操,这才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愣是把围观的人群看傻眼。 有的暴脾气的,等的都有想上去打丫的冲动!一个男子不耐烦道:“你丫到底还投不投了?不投就下去。” 李平阳不去理会,在大家都放松警惕的时候,唰的一下出手,随随便便就丢了出去。 望着飞镖朝着靶心飞去,李平阳已经做好拿头奖的心理准备,在内心盘算起获奖感言了。 路人甲:“???” 路人乙:“!!!” 李平阳:“……” 奈何天不遂人愿,忽然一股风刮来,飞镖偏离目标,直接扎在老板的大腿上。见众人都在望自己,老板这才低头看了一眼。 反应慢半拍的‘哎呦’一叫,老板被人抬了下去,趁着都在关注老板,李平阳用手捂着脸,灰溜溜的退回人群,没脸再见人。 过了片刻,老板腿上缠着一圈绷带,一瘸一拐的跳回场地,宣布转盘游戏继续进行。 不得不说,为了赚钱也是够拼的。要是多遇到几个,像李平阳这样的奇葩,可能他真会被迫改行也说不定。 “老板,让我试试。” 一旁的周立突然来了兴趣。从李平阳那借了三文钱,就打算去给老板上一课。 见到他寒酸的打扮,老板没往多的想,反正又是一个冤大头来送钱,何乐而不为呢? 飞镖其实被老板动过手脚,包括那个转盘也是。这些把戏早在一开始,就被一旁的周立识破了,只是没有揭穿。 李平阳刚才那一镖,本是冲着靶心去的。老板在腿上,事先藏着一大块磁铁,在飞镖快要刺中的同时,对其干扰。 在飞镖上同也有一块磁铁。连老板自己也没想到,固定在腿上的绳子会松,磁铁翻了个面,两者本是排斥,却成了吸引。 这才出现刚才的那一幕。为了不暴露,所以他才没让人检查他的腿,而且伤的也不算重。 周立想玩把大的!他将身上的所有钱都押上,想要挑战一次机会命中靶心。成功了,就拿走头等奖,肥大的鲈鱼一条。 而输了,自认倒霉,钱都归那老板。 不过规则也要改改,他说那飞镖用起来不趁手,为了公平起见,也不用自己随身带着的飞刀。而是从旁边的摊位,一位姑娘那里借来了一根细针! 为了让老板放心,周立退到了人群最后面,这个位置是刚才投掷过位置的一倍远。 没人相信他能投中。 老板更是信誓旦旦,说他要是能投中靶心,自己就把那转盘给吃了!现在刚好还在刮风,又大大增加了难度。 在双方同意后,路人作为见证,周立开始了他的表演。只见他用一只手抓起细针,开始计算距离,目光一直盯着靶心。 体内发力,一股真气慢慢附加在细针上,形成一层看不见的气流。气流缠绕着银针,可以让其保持更稳定的飞行。 在大家的注视下,周立眉头一松,细针终于被掷出。老板不知为何,眼皮一直在跳,感觉总有些不妙,但又不相信。 嗖的一声,银针稳稳的扎在靶心正中间,随后迎来所有人的欢呼和叫好。老板刚才还在笑的表情,顿时就给僵住了。 方才借针的女子走上前查验,细针的确是正中靶心,没有一点偏离,于是回头对大家肯定的点点头。 周立冲众人抱拳答谢,感谢他们见证和捧场,随后,冲老板不好意思的说:“那这鱼,我就收下了!” 临走时,周立去从老板手中拿自己抵押的钱袋,却发现他的手一直死死的抓住。拉扯了一会,老板这才松手放弃。 望着头等奖的大鲈鱼被抗走,老板仿佛听见了心碎的声音,哭着脸扇了自己一巴掌,骂他自己活该,就不该让他试! 但转眼一想,反正自己的招数还在,今天算是赔了,明天还可以再捞回来。正这样想着,突然他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一回头,两个便装的狱卒将他抓住,一个按住他身子,另一个抓起一把匕首,就将他腿上的裤子割开,把里面的磁铁取出来。 这下算是人赃并获,抓了个现行。 他也没啥好在抵赖的了,唉声叹了口气。被那个两个早就躲在人群中,就等他露出马尾的狱卒,一人押一胳膊带走。 围观的群众连声叫好,掌声不断。刚才第一个投飞镖的男子,这才明白是上了当,鼓掌声音就属他最响。 在老板押过他身边时,对着他脸就一顿口水输出,骂道:“死骗子,呸!呸呸呸!” 李平阳和周立,此时已经远离人群。 周立一手提着条大鲈鱼,一手牵着白马,李平阳则悠哉的卖了串糖葫芦,慢慢品尝。 两人刚走过一条街,就忽然被一阵吵闹声惊到。望右手边一看,远处一匹失惊的马儿,正朝着他们冲撞过来。 “快闪开!” “都快闪开!!!” 在他们正前方,一个小女孩正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被吓的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眼看就要撞上。 第三十三章 碎骨寒冰掌 对面的酒楼上,一个正在喝酒,身着一身黑衣的男人,斜视了一眼下方的街道。 他也看到了路中间的小女孩,手上的酒碗刚递到嘴边,就又迅速放回桌子上。在小二的注视下,一个跳身飞下酒楼。 店小二看的呆住,嘴巴张到最大,正在为另一个客人倒茶,茶水溢出茶杯还在向里倒。 落地后,黑衣男神速的朝着女孩奔去,路过一个卖菜的摊位,以一招掌法将扁担打飞出去。 扁担从马的身下穿过,卡在后方的马车车轮中间,一个急刹逼停下来。马儿惊叫一声,原地将两个马蹄高高抬起。 下方就是那个小女孩,落下定会踩到她。危急关头,李平阳扔掉手中的糖葫芦,没多想,张开双臂,护在小女孩身前。 马蹄即将落下的瞬间,黑衣男身形快如一道黑影闪过。从地面上跳起,握拳的手化为掌法,一掌拍出,打在马身上。 这一掌,硬是直接将马给打退两米,威力这么强劲的掌法,把一旁的周立也给惊住了。此人的身手,应该要在他之上! 李平阳闭着眼睛,想着有真气护体,就算被踩到也不会受太大伤,所以才敢出手去救。 但等了片刻也没见动静,一睁开眼,马儿正躺在远处,一动不动的。他还一脸疑惑,明明自己什么都还没做。 出手相救以后,黑衣男就退身回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这时,女孩的母亲才从一旁跑过来,哭着一把抱起女孩,冲李平阳连连道谢。甚至想要下跪感谢,被李平阳阻止了。 周立将马拴在一边的柱子上,走过去查看那匹倒地的马,伸手一探,发现马已经死了! 更让他惊讶的是,在手触摸到马的身体时,指尖迅速传来一丝凉意。那种凉意很难用语言形容,并不是普通的冷。 就好像是摸到了冰川深处,又好像是泡在冰水中的清凉,又像是被寒风吹过的刺骨感。 他突然表情一惊,想到了一个江湖失传已久,只存在于传言之中的骇人掌法! 碎骨寒冰掌。 传言,这是一种非常阴冷狠毒的招数,可以在发招的瞬间,将真气化作寒冰形状的掌风,打进人的体内,瞬间冰封人的心脉。 血管也会被打出去的真气,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冻结,形成内死亡,外存活的假象。 这匹马儿的现状,就是外表看上没什么异常,也好像没受一点伤,但实则,中掌部位的骨头已经全部碎成渣子。 体内的血管,也早已冻结,从马儿泛白的瞳孔中,可以看出定格前,那充满绝望的眼神。 而且想要练就此功,第一步,就是要杀了自己的至亲之人,用他们的血来开启掌法。只有杀过无数人,掌法才能如此强劲。 但这就更让周立不解了,如果是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又为何会做出刚才那样的举动? 良心发现了? 还是单纯,就是闲的? “快看那匹马!!!” 这时,围观的人群中,一个男人忽然惊叫一声,指着马的肚子。 从他的视线看去,马肚子上的一块皮肤,正在一点点塌陷下去,形成一个手掌的印记。 掌印的周围冒着寒气,随后,马的整个身子开始结冰。周立迅速起身,用手臂护在眼前。 没过几秒,只听‘啪’的一声,马的整个身子瞬间破碎,无数冰渣飞的四溅。吓的围观的路人都惊叫着跑开,从未见过这种怪事。 周立是真没想到,在这一个小小的沧州,居然也能碰上一个八品以上的高手! “马呢?我的马呢?” “公子,马……你马没了……” “你妈才没了呢!” 马车中,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晃晃悠悠的走下马车,被下人搀扶着,被颠簸的不轻,头晕眼花的。 下人颤抖着回了一句,公子本来晕的不行,一下给误解了,听到对方还敢咒自己。气的抬起腿,一脚将下人踢翻在地。 这位公子,约莫有个二十出头的样子,一身肥膘,少说怎么也有个一二百斤,油头粉面。 气撒了以后,公子朝着人群走过来,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感到羞愧,反而像是事不关己一样,跑去找那对母女要马。 他们哪里能赔的起马,母亲只能拉着女孩,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求他放过他们母女。 连一旁的路人都看不下去,对着公子指指点点。 谁知那无赖变本加厉起来,看到女人还有几分姿色,于是笑嘻嘻的蹲下身子,用手抬起对方下巴,眉来眼去。 女人不敢发声,只能任由他的臭手在自己脸上乱摸,只要这样做,他能放过女儿就好。 小女孩见到母亲被欺负,一口咬在公子的肥手上,疼的公子大叫一声,抡起手臂就要去打女孩。女孩吓的连忙松口,把头埋进母亲怀里哇哇大哭。 手臂落下的一刻,李平阳一把抓住他胳膊,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巴掌,把他直接打懵了。 “你知道我是……” “啪!”又是清脆的一巴掌。 “老子是苏家……” “啪!”又是一巴掌。 公子彻底让打害怕了,三巴掌吃下来,硬是把后面的话都咽了回去。一只手捂着脸,公子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被打的肿起来。 旁边的下人见状,吓得腿都给软了。 要是让老爷知道,自己家的小儿子,被外人给掌了三个大嘴巴子。以老爷的脾气,定会把这人脑袋给砍了,然后,自己也会被老爷一剑劈了解气! 反正横竖都是死,下人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大喊一声冲过来,想要去跟李平阳玩命。 周立一手提着鲈鱼,一手拔出腰间的长竹,向前一指,抵在那下人的咽喉处,道:“你在喊一个试试!” 下人眼睛向下翻,看到长竹离自己咽喉仅有几厘米,吓得吞咽了一口口水,喉结刚触碰到竹尖,就吓得忙向后一缩。 “公……公子,我尝试救你了啊!” 话落,下人乖巧懂事的将手里的棍子扔掉,又用手把周立手上的长竹放下去,装死的往地上一躺,眯着眼偷看。 “废物。” 公子气的骂了一句。李平阳举起手,挠了挠头发,吓的公子连忙捂住脸解释:“我……我没有说你,我是说他废物!” 惹得李平阳,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又不能笑出来,于是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两声。 第三十四章 青梅竹马 “那我问你,是你的马受了惊,差点伤到路人。你作为马主,不先去查看对方是否受伤,反而是让他们去赔马,该打吗?” 李平阳站起身,公子也跟着站起来。一看李平阳又要抡巴掌,吓得又连忙蹲下去,用手捂住脸,生怕又要挨打。 一脸委屈的解释,说他腿麻了。 公子是长着一张凶煞脸,配上这委屈巴巴的表情,着实让李平阳觉得好笑,见他也不像是装的,就点了点头,同意他起来。 公子站起来,揉了揉发疼的脸,心想这货是人吗?为啥同样是巴掌,他打咋就那么疼? 他又怎会知道,李平阳是加入了少许霸气,不但打的生疼,还能对其心理造成威慑。 揉着脸,公子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该打,但我那马,可是很值钱的稀缺品种。” 见李平阳又要打自己,公子又忙改口,道:“我早就看那马不顺眼了,该杀!杀的好!就算你不动手我也准正备杀它。” 听后,李平阳满意的放下手,又继续问,“那还用赔钱给你吗,要不这钱我来出?” 公子心说好啊,嘴上却改口,“不,不用!那马不值钱的,死就死了,人没伤着就行。” 说时,公子还忙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钱袋,表情不情愿的犹豫一下,扔给了那对母女。 见到钱袋的瞬间,那位母亲吓的脸都青了,死活不肯接。因为在那个钱袋上,有一个用针线绣的一个文子,‘苏’。 苏家,乃沧州第一大家,整个沧州,没人不知道苏家的。苏氏豆腐更是名气响亮,生意做到了皇宫,连那些皇宫大臣也都惦记着,经常大批购买。 换句话说,苏家是有人撑腰的,今天李平阳打了苏家人的脸,算是得罪下苏家了。 女儿本来也没受伤,苏家公子也没有追究的意思,这就算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这钱她又怎敢收下? 冲李平阳行了个礼,算是答谢过他。 随后,女人拉起女孩的手就匆匆离开,女孩边走还边回头看,被母亲生气的拧了下胳膊。 “那……我可以走了吗?” 钱也给了,只是对方不敢收。公子请示李平阳一句,李平阳摆手示意让他快滚,闻声,躺在地上装死的下人,连忙爬起来去接公子。 公子一肚子气,就拿下人来撒气,一巴掌打过去却还被躲过了,追在后面就一边骂,一边用脚踢他屁股。 走过这条街,在一条没人的巷子拐角,公子将下人拽到一边,在其耳边小声吩咐:“今天的事,不要对我爹讲!当做没看见。” 下人一点头,公子接着说,“给我查清楚,刚才那小子的底细,找个机会,想办法把人给我绑了,我要亲自好好出口恶气。” 公子揉着脸,这口气他咽不下去,气的将两个眼睛瞪圆了。长这么大,从来没人打过他,连老爹都没舍得的打他一次。 心里越想越难过,竟然还给哭了出来。下人一时间不知所措,将公子肥胖的身躯抱住,拍着他的后背安慰。在下人怀里,公子越哭越伤心,声音越来越大。 哗啦!!! 一盆洗脚水从头顶上泼下来,将两人来了个透心凉。随即一个八婆推开后窗就骂道:“要死啊你?吵死了!要哭丧到别处哭去!” 公子抬手摸了把脸,放鼻下一闻。嘿,那味道,真叫一个酸爽。 呸呸吐了两口吐沫,他当即火就上来了,抓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砸。见状,下人用袖子擦了把脸,忙拦住公子。 “肥婆!你有种下来啊,看我不打死你。”被下人拉着,公子装腔作势的承口舌之快,朝着楼上不停吐口水。 肥胖女人双手叉腰,将眼睛瞪到最大,道:“你骂谁肥婆呢?老娘这么纤细的腰身,你哪个眼睛看见我胖了?你个肥猪!” 一听对方骂自己肥猪,公子心灵受到打击,当即就挽起袖子,将双手放在嘴前,开始像复读机一样的不停喊肥婆。 肥胖女人气的脸都紫了,真恨不得直接从窗子上跳下来,一招泰山压顶把他给芭比q了。 “你给我站着别跑啊,老娘今天跟你拼了!” 女人咬牙切齿的,话落,就顺手准备关窗子下楼。突然想起什么,朝着楼下望了望,对着一个黑影喊道,“豆包,给我咬他们!” 黑影慢慢走过来,两人一回头,发现一条大狗正站在身后望着他们,吐出舌头坐在地上。 公子识趣的松开手,将手里的石头扔掉,冲大狗笑了笑,摊开双手,示意他没有拿武器。 下人也跟着一笑。石头掉下去,不巧刚好砸在他脚上,正在笑的表情突然僵住,低头看了看,鞋子已经砸扁了。 公子不好意思的挠头,对下人礼貌一笑。下人哭着脸,张嘴想要大叫,却被公子一把给捂住嘴,疼的一直吾吾个不停。 大狗好像没有要咬他们的样子,有点无趣的趴下身子,眼睛却一直盯着他们两人。 “跑!” “公子,你等等我!!!” 见大狗不走也不追,公子招呼一声,撒腿就跑。下人一瘸一拐的跑着,跟在他后面,见他们跑起来,大狗才狂叫着追赶。 …… 另一边,公子走后,李平阳就被一群围观的人抬起来,起哄的抛向空中,不断抛接他。 很多人其实都被那位公子欺褥过,畏惧苏家,所以也是只能敢怒不敢言。而李平阳今天,算是给他们出了一口恶气。 被抛向空中两次,李平阳在人群的后方,看到了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女子。对方一直注视着自己,整个人呆呆的站在原地。 哐!!! 菜篮子掉在地上,女子激动的喊了一声少爷。李平阳被人放下来,觉得这位女子非常眼熟,开始在大脑里找寻记忆。 借助李狗蛋的记忆,他得知眼前的女子,名叫小蜻蜓,是和李狗蛋儿时的玩伴。 小蜻蜓是个孤儿,被李狗蛋的母亲捡来的,但却性格倔强,不想白白受人恩惠,于是寄居在李家一直当丫鬟。 小蜻蜓长的非常水嫩,面容清秀,年龄看着极小,应该和李平阳差不多,甚至比他小。 原本记忆中,小蜻蜓那如男孩子的平平身材,如今已经成熟不少,略有超过年纪的丰润。 从地上捡起菜篮子,小蜻蜓走上前,围在李平阳的身边看了一圈。道:“少爷越长越俊了,也比以前结实不少。” 李平阳一直盯着小蜻蜓的身材,也脱口一句,“你也……长大了!” 小蜻蜓发现少爷眼神不正经,脸颊一阵羞红,不敢再对视,随即望了一眼身边的陌生男子,发现从未见过此人。 于是,把脸凑到李平阳耳边,小声问道:“少爷,这个人是谁呀?” “他……” 周立耳朵动了动,听到女子的问话,不等李平阳回话,抢先回应,“我叫周立,姑娘真漂亮!如若不嫌弃,就叫我周大哥。” 李平阳朝他翻了个白眼。心说,遇到妹子,瞧瞧你那德行!一只手搭在周立肩膀上,吩咐他去牵马,准备回家。 第三十五章 此物名为土豆 李狗蛋的家,座落在沧州城的南街,算是最为热闹的地方,出门向左行一段路,便是一个菜场,两边是各种摊位。 童年记忆里,被他捉弄的卖烧鸡的李伯,卖糕点的王婶,卖鱼的李婶,以及做糖人的老周,如今都已经搬了家,清一色的,都换成了新面孔。 面对物是人非,让人心中不免有些伤感。 夕阳下,李平阳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含着一根杂草,吊儿郎当的走过街道,迎来一众人的怪异眼光,他却不去理会。 对于这位几年不见的少爷,小蜻蜓也发觉有些陌生,特别是他古里古怪的行为,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周立牵着马跟在后面,与小蜻蜓并排行走,有说有笑。不时夸夸其谈,聊一聊自己的所见所闻,迎来惊叫和赞赏。 又行了一段路,三人同时停下脚步。面前是一座府宅的大门,门前左右各蹲着一座大石狮子。石狮子昂首远望,用双眼威严的瞪着门前的街道。 走上前,李平阳双手按在木门上,轻微用力向里一推。 吱呀一声,木门被缓缓打开。 在他的记忆里,李府有三个下人。打开门的场景,应该是几个人半鞠身子,恭敬的迎接自己,同时招呼一声少爷。 后争抢着表现,去接他身上的行李。 李平阳一脸笑意,站在原地幻想着。可现实却是,门被打开,一股凉风穿堂而过,半个人影也看不到,着实很尴尬。 一旁的小蜻蜓走上前,解释道:“少爷,自从你们走后没多久,豆腐店的生意就越来越差,夫人就把店铺关了。” “夫人说她一个人住,也用不着这么些个下人了,她喜欢清闲。就把大家都遣散了。” 说到这,小蜻蜓眼睛湿润起来。其实没人愿意走,大家都是跟在夫人身边习惯了,并不是为了钱财。 有两个下人离开就没要钱,只是遵循夫人的意思,但只要她需要,随时就回来。 而小蜻蜓自己,本就是一个孤儿,如果夫人再赶自己走,也没有其它地方可去了。只能睡大街,吃剩饭苟活。 最终夫人还是不忍心,就让她一个留下来。至于豆腐生意不好,多半要归功于苏家! 自从苏家的苏氏豆腐名声四起,沧州城的豆腐生意基本都被他垄断,一家独大。 现在没有被其吞并的,也都是一些大商户。有些墙头草,在苏家还没开始合盟的时候,就都摇着尾巴去示好,只为能跟苏家走的近些。 苏家之所以日益强大,还因为有个叫王公公的在背后支持! 明面上,苏家就是沧州城的一个商贩,做着豆腐营生的。而背地里,苏家一直在跟这位王公公交涉,做着其它买卖。 从小蜻蜓那,李平阳了解到了现在的局势,看来想要在沧州立足,发展商业,就不得不去会会苏家,碰一碰这条猛虎。 靠着超前的商业思维,他也有信心,让自己在沧州混的风生水起。甚至将苏家取代,成为沧州第一首富。 当然,这些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且在心中,李平阳已经有了一个盘算。 站在屋外一直谈话,一位中年妇女被吵到,推开门走出来查看。 当见到小蜻蜓,正带着一位陌生男子,和一个少年站在屋外,中年妇女先是一愣,随后面露微笑,半蹲身子行了个礼。 抬起头,与眼前少年眉眼相对了几秒,妇人脸色忽然一惊,转过头,语气激动的问向小蜻蜓:“他……他是……” 这位妇人面容姣好,脸蛋生的极为漂亮,虽稍上年纪,皮肤却依旧光滑如玉,只是周日劳累,眼角增添了些许皱纹。 一身长裙随风微摇,配上高贵典雅的气质,朴素的装着,丝毫遮不住她的贵气。 “娘!我回来了。” 李平阳眼眶红润,直接冲上前,一把抱住妇女,依偎在她怀中。或许是念有旁人在,妇女表情略显慌张,有些难为情。 似乎也发觉不妥,李平阳松开母亲,笑着挠头说太想娘了。 阿娇用手轻点一下他额头,道:“想娘,也不见你给我写过一封信!当真想娘?” 李平阳笑道:“当真!儿想你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这不,都亲自跑来见你了。” 听后,阿娇眉如远黛,一笑说:“就你会哄娘开心。行了,一路上辛苦了,饿了?去擦洗一下,娘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红烧豆腐。” 听到红烧豆腐,李平阳的眼睛直放光,应了一声,就跑向自己的屋子,连忙去擦洗,惹得阿娇与小蜻蜓相视一笑。 推开自己的房门,可能是母亲平时一直在清扫,里面没有半点灰尘,收拾的十分干净。被褥整齐的叠放着,全部换了新。 来到一面镜子前,李平阳将手伸进了一个黄铜盆子中,测试了一下水温。母亲很贴心,水温不冷不热,恰到好处。 于是低下头,舒服的洗了把脸。望着镜子中清秀的脸蛋,李平阳内心十分感慨,一时间乱了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清洗过后,小蜻蜓敲门站在门外,送来了干净的衣物,本想像从前一样,服侍少爷换上。 一听对方要为自己更衣,单身二十多年的李平阳,当即就老脸通红。最终,还是只将门打开一条缝,一只手抓过衣服,将门又给关上,说他自己来。 周立将李平阳护送到沧州,任务已经完成了,六处还有很多事要去处理,就告辞先行离开了,没有留下来一起吃饭。 并让小蜻蜓传话,说是如若以后有事,直接飞信密刑司即可,整个六处,都可以为大人调遣使用,随叫随到。 拿着街上投镖赢来的鲈鱼,阿娇为李平阳做了份鲈鱼汤。饭桌上摆满了他最爱吃的菜,都是提前一天就去准备的。 那顿饭,以李平阳吃到撑,实在吃不下而告终。饭后,李平阳神秘的叫来小蜻蜓,递给了她一包切成块的东西。 并吩咐她,让她把这些东西,种进自己填好土的大缸里,没事打开窗,让其晒晒太阳,好好照料它们,直至发芽成熟。 因为这些东西,将是他发家致富,打败苏家的关键。 小蜻蜓一脸不相信,看不出这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在哪里?就问其,这东西是何物? 李平阳踌躇满志,心想你就等着看。露出一个微笑,回了句:“此物,名为土豆。” 第三十六章 名单 沧州城,北街。 苏氏豆腐的门店外,人排如长龙,不畏炎热的等待着,有的更是一大早就前来排队。 侧巷的树荫下,几辆黑色马车整齐停放,达官贵族也都大老远慕名而来。能在此消费,似乎成了有钱人的象征。 李平阳和小蜻蜓,两人经过乔装打扮,混进了人群之中。为了不被认出来,李平阳还特意的沾了一撮假胡子。 因为之前他打的人,正是这苏家的小儿子,苏流武。要是被人认出来,免不得一顿暴打。 等了片刻,两个门店伙计从里面将门打开,宣布营业。等候的人争抢着,一窝蜂的拥挤进去,李平阳也趁乱,跟在后面冲上去。 “等一下!” 李平阳前脚刚跨进门,一个下人觉得他有些眼熟,便将他拦了下来,拿出画像对比起来。 在他手中,拿着公子找人画出的李平阳画像。李平阳紧张的低着头,不与其对视,这更加让他怀疑在哪见到过他。 这个下人名叫李宝,人称老李,正是之前苏流武被扇巴掌,拿棍救主的那位下人。 李平阳抬头看了看,也认出了他。这时老李也反应过来他是谁,两人同时指着对方,老李眼看就要喊出自己的名字。 李平阳先一步开口,道:“老李,多年不见,你怎么跑这里来糊口了?” 老李刚想喊人,却被这一句话问的一愣?心说此人怎么认识我,难道是我认错了? “唉,生活所迫啊,不提也罢。” 老李还在怀疑他,话落又问,“唉,人老了,记性不行了,你是……” “我是老王啊!我住你隔壁的啊。我原先家里穷,经常去你家蹭饭吃,大嫂可欢迎了。” 李平阳额头冒着汗,开始胡说八道,脸上的假胡子刚才被人撞到,已经粘不住了,只能用一个手扶着。 老李一皱眉,心说这贱人不是天天勾搭老孙,还让我抓住过一次,咋又冒出来个老王? 李平阳看到他在想事情,觉得有门。装作是在摸下巴,用一个手挡着脸,假胡子已经掉了。 他今天特意换了个新发型,还故意把眼睛眯着说话,故意压低嗓子,表现的不像李平阳。 说也巧,老李的家乡,隔壁还真就住着一个姓王的,而且家境也的确不怎么好。一看对方说的有鼻子有眼,便想可能真是认错人了,将顾虑给打消。 “哦!老王啊,我说怎么那么眼熟。” 老李挠头笑了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后面的人已经拥在门口,便只好放行。 李平阳冲他笑了笑,随即挤进人群里。在他走后,老李越想越奇怪,但又说不出哪奇怪,索性不想了,跑到侧巷去给马喂草。 苏氏豆腐的门店,共分上下两层,布局规划大胆,别出心裁,也不知是找何人设计的。 一进门的地方,左侧是一个收银台,先登记入账,随后伙计会将客人带到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有条有序。 一楼是休闲区,两旁是卖豆腐的桌台,上面摆放着一块块豆腐,都是刚做出的最新鲜的。 大厅中间的位置空着,被做成了一个舞台。特意请来了沧州多名绝美女子,在高台上伴舞。 台下设有圆桌座椅,可以喝茶看舞,餐饮娱乐两不误。为了区别对待,座椅又分前座,中座,和后座三个档次。 有钱的,自然是坐在最靠前的位置,不但可以近距离的一睹女子芳容,运气好,还能捡到女子扔下的纱巾。 来到这里,你还能吃到各类与豆腐有关的美食。他们这里的招牌菜,是生煎豆腐,和豆腐丸子汤,味道更是一绝。 几乎到这做客的人,就没有不点这两样的。 二楼的位置,被空出来做成了包间,每个包间除了可以免去旁人打扰外,还可以多花点银子,欣赏到有趣的皮影戏。 这里的布局到规划,无不透露着现代经商理念,和商业头脑,让李平阳感觉非常惊讶。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个给苏氏豆腐背后出谋划策的人,难不成也是一个现代人? 在这大宋,还有其他穿越者? 老李喂完马,走进来坐在李平阳的身边,拿过李平阳的酒,也为自己倒了一碗,两人一碰碗,就送往嘴边去喝。 突然想起什么,老李将手中的酒放下,一把抓住李平阳的手腕。道:“老王,我怎么记得,你不是不会喝酒吗?” 说时,老李用怀疑的眼神看向李平阳。李平阳端酒碗的手一直僵着,停放在嘴边。 心说: 这货怎么阴魂不散的? 大爷的,有完没完了啊。 一个龙套角色,话也太多了! 看来是瞒不下去了,李平阳手在桌子下面聚气,将真气附着在手掌上,在老李拉他转身的同时,将他一招打晕。 趁着没人发现,他连忙一把接住老李身子,将他轻放在桌子上,掩饰道:“让你别喝,你不胜酒力还偏要喝,一碗就给你喝倒了。” 旁边那桌有人回头看了一眼,听到他这番解释,扭过头,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之后,李平阳一直在观察进出的客人,遇到目标,便让小蜻蜓去瞧。如若认识,就将这个人的名字记下来,写在一张纸上。 不到半天时间,李平阳就统计出了一张名单,将纸张叠好,满意的揣进袖子里。 将盘子里的最后几粒花生米捡起,扔进嘴里,李平阳拍了拍手,道:“小蜻蜓,我们回家!” 小蜻蜓已经等的睡着了,一只手撑着脑袋,模样甜甜的睡着,被他这么一叫,这才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应了声好。 李平阳需要的数据已经统计出来了,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 他借着今天天气好,客流量最大,将一些有钱人的信息搜集到。看似是吃喝玩乐,实则却在一直用心观察。 通过调查,他统计出了不同的消费群体,根据这些人,可以调整自己商品的定价,达到每个阶层的人都能顾及到。 他还注意到,虽然苏氏豆腐的生意很好,但店员的素质都不怎么高。为了长久发展,顾客就是上帝,满足他们的需求,才能被追捧。 想要让店铺长久生存下去,必须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太多,这样才能拉进与客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增加收益。 回家后,李平阳就开始着手去做新型的小吃,熬夜研究。一款受人追捧的美食,即将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 第三十七章 独角鲲 夜已深。 李府内,李平阳的房间一直亮着灯。经过一整夜的研制,总算是大功告成,望着自己的成果,李平阳满意的一笑。 抬手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一看屋外的天色已晚,不知不觉,就从白天一直忙到了黑夜,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慵懒的趴在桌子上,李平阳此时不觉得困,只是有些累,闭上眼睛在思考问题。 正在这时,手上的戒指突然亮了一下。 难道是在提醒自己该练功了? 重新闭上眼睛,将大脑中的杂念清除,李平阳的呼吸慢慢平缓,终于再次进入秘境。 之前在进入虚空,睁开眼看到的便是悬空秘境。这一次,眼前却多了一扇巨大的青铜门! 走到青铜门下,李平阳用手推了推,发现青铜门纹丝不动。手上的戒指再次亮起来,发出淡淡的绿光,不断闪烁。 一些黑气顺着门缝飘出来,被吸进戒指中,李平阳不知道那是什么,身体没有异样。 他看不见的是,在吸收掉那些黑气后,丹田里的断刀再次苏醒,困住它的九根锁链被震动,剧烈摇晃了几下。 再次尝试推门,门居然被推开了! 推到一半,青铜门就自己向两边打开,李平阳随后走进秘境中。四周的环境没有变化,山山水水也都和原先一样。 走到悬崖边上,李平阳跳上之前练剑的巨大岩石,右手往虚空一抓,将短剑变出来。远处瀑布之上,白色的小人再次出现。 正要跟着练剑,不料脚下一滑,身子迅速朝着下方坠去。他不知道这下面是什么,但就这样摔下去,定会落得个粉身碎骨。 霸道剑法的书籍里,也只教了他如何使剑,和各种牛叉的剑法,但并没有教他如何飞行,或是轻功一类的招式。 就在他以为要完蛋的时候,突然身体被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接住,然后停止坠落。 云雾缭绕的半空中,他疑惑是怎么得救的? 手掌胡乱摸了摸,他感觉身下的东西有点温度,而且会动,像是一个活物!正在奇怪这东西是什么,突然听到一声鸣叫。 是身下的东西发出的,叫声有点像鸟,又有点像是海豚,反正是一种奇怪的声音,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听到过。 突然,那东西猛的抬起头,李平阳看到一个尖尖的独角抬起来,随后是一个圆胖的脑袋,接着是那家伙的整个身子。 当那东西全部显形后,李平阳被震撼的说不出话来,那居然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兽,鲲! 还是只独角鲲。 这只鲲的全身呈蓝色,李平阳正屁股坐在它背上,鲲的背部仿如星辰大海,可以看到点点星辰,像是梦境一般。 见这只鲲正在仰头看自己,李平阳冲其笑了笑,道:“那个……谢谢你救了我。” 闻声,那只鲲像是能听懂,又欢快的叫了几声,驮着李平阳,开始在无边际的秘境里傲游,飞过很多他没去过的地方。 原来在这九条瀑布的后方,还有更大的一片天地。 半空之中,九座巨大的飞石一字排开,悬浮在云间,在巨石的尽头有一面巨大的棋盘。 从棋盘上方飞过,李平阳望着下面的楚河汉界,内心十分震撼。 那一条条棋道,就犹如一条条江河一般。他开始在脑中幻想,棋盘上巨大棋子行进,出现两军交战的震撼画面。 每伴随一枚棋子前进,都能看到一副真实战场厮杀的场景。更为感叹,能下的了这盘棋的两人,又得是何等的高人? 独角鲲飞过棋盘,继续带着李平阳在秘境中飞行,刚才的震撼还未结束,就又被另一幕景象震惊到合不拢嘴。 只见在棋盘的正前方,一个峡谷之间,竖立着两座更为巨大的雕像。两座雕像呈对战的姿态,手中各握着一把武器。 左边的雕像,手里是一把长剑,长剑的剑刃出奇的薄,上面雕刻着五条飞龙。右边的雕像手持一把大刀,大刀造型十分奇特,在刀身处还有一个类似眼睛的图案。 李平阳摸了摸独角鲲,让它再飞低一些,想要去看清大刀上,那个奇怪的眼睛图案。 这只鲲已经在这里待了几百年,李平阳的到来让它很是开心,被抚摸后,鲲晃动了几下尾巴示好,叫了一声,开始降低高度。 随着鲲靠近眼睛的图案,李平阳这才发现,那并不是什么眼睛,而是一个山洞! 山洞外层的土质,是血红色的沙土,里面是一层白色的岩石,加上黑漆漆的山洞,隔远了一看,还真像是一只怪物的眼睛。 这个山洞直通拿刀雕像的内部,不知是天然形成的,还是后来建造的。离那个山洞越近,李平阳突然感觉身体不适。 他突然头疼起来,整个人跪趴在独角鲲的背上,痛苦的抱着头。丹田的位置冒着红光,里面的断刀一直在震动。 他感觉自己体内的真气,真在以压制不住的力量,快要从身体给爆发出来。随后站起身子,两眼一红,身体不受控制的一跃,跳向那个山洞中。 顺着漆黑的通道狂奔,朝着心中渴望的东西靠近。 他不知道,在这黑暗的尽头,等待他的是什么?是人?还是某种神秘的物质? 他离那个东西越来越近。 只差最后十步…… 六步…… 三步…… 迈出黑暗的同时,眼前是一片明亮的冰封世界,在这个冰冷的巨大房间内,墙上是无数块类似蜂窝一样的冰晶。 每一块冰晶里面,都封着一只高等级的妖兽,在每只妖兽的身前,都悬浮着一张对应的卡牌。 李平阳是真没想到,什么都没做,就一下子收集到了这么多卡片,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将所有卡牌收入囊中,他的等级也从lv2级,一下子就升级到了7级。 “系统,帮我调出属性面板。”李平阳对系统吩咐一句。 随后,一道虚拟的面板出现在眼前。 姓名:李平阳。 职业:斩妖人。 等级:lv7。 拥有妖怪卡牌:23张。 权限:5级【5\/100】 之前斩杀紫瞳巨蟒,后又斩杀白蛇妖,之后在去往沧州的路上,又碰巧斩杀了红尾蛇,刚好是三张妖怪卡牌。 刚才又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了另外的20张卡牌,每个卡牌可以兑换三枚系统币,可以在商城中兑换各种物品。 现在权限已经提升到5级,只1级,就可以解锁武器的权限,在武器商城里兑换装备。 望着武器商城最下角,需要100个系统币,才能兑换的手榴弹,李平阳爽朗的笑了。心说,这特么的换到猴年马月去了? 第三十八章 臭豆腐 在这座冰封房间的右侧,还有一条不显眼的密道,吸引李平阳过来的,正是这密道里的某样东西。 不确定那里面有什么,李平阳随手捡了块石头,朝着密道深处扔了进去,想测试一下里面是否有机关? 半响后,什么动静也没有。他这才放心的走进密道。进入密道,李平阳双眼的红色慢慢在消褪,头痛的感觉也逐渐消失。 这条密道很窄,只能勉强通过一个人,四周漆黑一片,岩石上面湿漉漉的,不知道是水还是什么液体,闻着没味。 以巨型雕像为参照物,李平阳推算,自己现在身处的位置,或许是雕像的腹部。 走出密道,李平阳来到了一间密室里,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是在密室的中心位置,摆放着一口冒着寒气的冰棺。 隔的很远,李平阳就感觉到浑身发冷,止不住的打哆嗦,将双手放在嘴前一直哈气,才能稍微感觉舒服一点。 沉重的阴寒之气遍布四周,李平阳快要扛不住了,朝着冰棺走过去。他想看看那里面有什么,然后迅速离开这鬼地方。 走到冰棺旁边,李平阳惊讶的发现,那里面并没有什么骸骨,而是躺着一块黑色的碎片。 眼睛望着碎片,系统识别后出现一个面板,标注那块碎片叫做陨铁残片,是上古神兵破碎后,坠落人间的其中一块。 望着碎片的缺口,李平阳感觉有些眼熟!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丹田里的残刀,似乎有一处缺口正和这块碎片吻合。 打开冰棺,李平阳将陨铁残片拿在手中,随即掌心开始传来一阵温热,碎片开始一点点融化,像液体一样钻进掌心。 丹田内的残刀,在收集到化为液体的碎片后,神奇般的多出了一部分。这块碎片挺重要的,加上它,残刀的形状越来越明显。 在残刀恢复一部分残缺后,束缚它的九根铁链,其中一条突然‘啪’的一声断开。 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真气越来越充实,有点满盈的状态,体质也在不觉间悄然发生变化。 翌日。 沧州城南街,一股臭味飘过大街小巷,李平阳带着他最得意的新型小吃,在大街上摆摊。 已经等了一中午,愣是还没开过张。 一些路过的客人,在闻到小吃的味道后,就已经被劝退,纷纷捂住鼻子跑开。能坚持到跟前看上一眼的,更是寥寥无几。 那些凑热闹的,也是盯着这四四方方,黑中透着一股臭味的小吃好奇,图个新鲜看看。 你若让他们尝一口,便都将脑袋晃的像是拨浪鼓,没有一个敢去尝试的。 小蜻蜓蹲在地上,鼻子里塞了两团纸巾,一脸嫌弃的,望着被李平阳称为臭豆腐的小吃。虽然肚子很饿,但还是摇了摇头。 她甚至和少爷打赌,说这东西不可能卖的出去!如果有人买,她就把身上的钱都给他。 又等了一会,连那三个看新奇的客人也都离开了,苍蝇也惹来几只,不停绕着摊位飞。 “去去去……” 一边赶苍蝇,李平阳顺手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开始咀嚼,看着他一脸幸福的表情,小蜻蜓心里开始动摇了。 “我就不信有那么好吃!” 小蜻蜓暗自腹诽一句,望着李平阳又吃下一块,被馋的心里痒痒的,干脆一扭头,不再去看,也就不觉得饿了。 这时,一个乞丐路过摊位,停下来瞧了瞧,望着黑色的臭豆腐抿嘴唇。李平阳说了句欢迎光临,脸上迎上一个笑。 对于乞丐来说,臭味什么的无所谓,只要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但一看到一旁的牌子上,写着一文钱一块,顿时皱了皱眉,转身便打算离开。 看出他的顾虑,李平阳笑着拿起一根竹签,扎了一块大的递给他,说吃,不要钱! 闻声,乞丐眉头这才松开,憨厚的笑了笑,接过竹签连忙弯腰答谢了一句。 先是拿到鼻子下闻了闻,乞丐脸色非常难看。 显然,他未吃过这么臭的东西。在李平阳期待的目光下,尝试着拿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几个路过的人,见到乞丐在吃,就都围过来观望。李平阳在等待乞丐的反应,其它客人也在等待,时间仿佛静止下来。 “啊!!!” 突然,乞丐大叫了一声,吓得两个围观的客人退后一步。原以为只是难吃就算了,这下好了,还给吃出人命了。 紧接着,乞丐过了良久缓过劲,将剩下的臭豆腐从竹签上取下来,用手拿着送进口中,吃完还不忘嘬了嘬手指。 露出一个非常幸福的表情,道:“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 一边说,乞丐的眼泪跟着一起流下来,没有半点作假的味道,完全是真情流露。 连李平阳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给这位捧场的路人老哥点赞,是他拯救了自己的生意。 “老板,我要五文钱的……” “我也要,给我三文钱的……” “我要十文钱的……” 臭豆腐味好,只可惜无人敢尝,有了乞丐的带头,配上他一点也不拙略的演技,大家都开始蜂蛹购买,抢着掏钱。 小蜻蜓忙的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干脆不数了,让大家自己把钱丢进一个木箱里,然后跟着李平阳一起给大家打包。 臭豆腐卖一文钱一块,买够五文钱,多送一块,十文钱送两块,外加送一个精美的包装纸袋,上面还能刮奖。 纸袋上面,写着“平阳臭豆腐,大家都在吃”的口号。底部是一行小字,摊位所在地,南街,李府门前向西一百米。 当然,那时候还没手机啥的联系方式,要不然李平阳就加上扣扣,微信电话那些个了。 因为准备的匆忙,也没有备货,一推车的臭豆腐,没一会功夫就被人给抢光了。 拿起袖子,李平阳将手指从一个破洞传过去,无奈的笑了笑,他也没有想到生意会这么红火,算是超出预期了。 “给你。” 小蜻蜓从身上掏出一个青蛙钱袋,把里面的钱全取给了李平阳,认赌服输。但脸上哪里是认输,明明写满了不服气。 李平阳生怕她又反悔,一把抓过钱,笑着收下,开始收拾摊子。小蜻蜓一脸的不高兴,故意不给他帮忙。 收拾完,李平阳用手抓着小蜻蜓的钱,举起手臂,咳嗽了两声。道:“走,少爷今天请客,想吃什么,随便点!” 第三十九章 棋逢对手 苏府内。 苏流武坐在一张桌子前,望着碗里几块四四方方的黑东西,眼睛瞅的都发酸了,愣是想不出这东西好在哪里? 不就是块豆腐嘛? 还是臭的! 南街的新型小吃爆火,很快消息就传到了苏流武的耳朵,便招呼下人前去买了几块。 在沧州这块地,论商业,他们苏家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今又有王公公背后支持,至少现在,沧州城是他们苏家说了算。 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个臭豆腐,明摆着要断他们的财路,和他们分一块蛋糕。坐视不管,等他日成了气候就晚了。 下人老李又一直在煽风点火,再得知做这臭豆腐营生的,居然还是之前打了他三个巴掌的李狗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干脆这次,新仇旧帐一块算了。 背着父亲,苏流武下令,将李府周边摊位,和门店全都买下来。所有地皮归自己,到要看看他李狗蛋还怎么卖! 并且安排人,把南街所有豆腐全部买下,从源头上直接切断。没了地皮和货源,就算他再有翻天本事,也无可奈何。 一切安排妥当,苏流武夹起一块臭豆腐,心说,就这么个臭东西,也能好吃? 但这一吃下去,便欲罢不能,又连着吃下好几块,一直吃到碗里见了底,这才缓过劲。 “还有吗?” “没……没了。” 下人老李站在一旁,望着心口不一的苏流武,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刚才还要跟人家势不两立,现在又吃人家的东西,吃到停不下来,什么人嘛这是。 心里想着,李狗蛋势必会来求自己,苏流武就一脸得意,肥脸乐开了花。一拍下人老李肩膀,说今天他请客,去那最有名的饭庄,花满楼里搓一顿。 随后, 苏流武换了一身打扮,今天特意还拿了一把白折扇,装作是翩翩公子。身上带足了钱,和老李乘上马车离开。 …… 花满楼内。 李平阳和丫鬟小蜻蜓,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等待上菜。丫鬟望着楼下池塘里的鱼儿,不停拉扯李平阳去看。 李平阳愁眉苦脸,没那心境。他本心想着就意思意思,谁料这丫头起了杀心,不把他荷包宰空,看样子是不罢休了…… 没过多久,花满楼的招牌菜,醉酒鸭,和莲藕鱼头汤就上桌了。单是闻着味,李平阳就觉得此次没白来,钱花的值! “客官,这是您的酒!您要还有什么要求,尽管吩咐,我就在楼下,招呼一声就行。” 小二走上楼,提着一坛酒香四溢的好酒,轻放在桌子上,又将两个叠在一起的酒碗摆开。 李平阳只顾着吃,用手抓着醉酒鸭的大腿,塞了半个在嘴里,闻声,冲小二说了声谢谢。 听到谢谢这两个字字,小二表情吃惊,抬手挠了挠头,略显慌张的退下。 想也是,这可是在大宋。他那现代一套的礼貌用在这,的确有些不合时宜。反应过来,李平阳笑了笑,继续啃他的鸭腿。 眼睛胡乱一扫四周,李平阳看到在对面那桌,有两个人正在下棋。觉得无聊,掰了另一只鸭腿,就走过去看棋。 此时对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男子,和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旁边围了另外几个看棋的,据目前棋势,老者怕是要输! 李平阳却不这样认为,只见他一只手拿着鸭腿啃,双眼盯着棋盘看了片刻,便将嘴里的鸭肉吞咽下去,说了声好棋。 几个看棋的,同时扭过头白了他一眼,把他当作是不会下棋的白痴。因为有眼睛的,一看就知道老者要输。 他却还称那是好棋,等于说他们不懂棋! 李平阳不语,只有他一个人看出来,这盘棋的最后胜利者,必定是这位老者。 酒楼外的屋檐下,一个蜘蛛此时已经拉好了网子,等待一只飞虫落网,蛛网借着屋檐遮光,不轻易被察觉。 又是几颗棋子落下,老者原先明明已经要输的棋,突然棋势反压过来,越压越凶。犹如一只下山猛虎,横扫归来。 年轻男子神情慌张,举棋不定,愣是没看出来这是个陷阱,头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困死在这陷阱中。 屋外的蛛网上,飞虫没有看见屋檐下的蛛网,一头撞了上去,想要挣脱时为时已晚,越缠越紧,直至不在动弹。 恭敬了行了个礼,年轻男子说是他输了,随后摇了摇头,有些不甘心的离开。那几个看棋的,同样也是后知后觉。 老者这时才抬头,认真打量了李平阳片刻,没看出来,同样是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能看得出他这盘棋中的奥妙。 “这位公子,看来对此道也是颇有心得了?” “不不不,我是只是略懂,略懂……” 老者笑了笑,抬手示意李平阳坐下,想与他下上一盘棋。好久都没能遇到真正的对手,对于这位小友很是器重。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就是这个道理。 李平阳也是好久没碰过棋了,小时候经常被父亲拉着下棋,从中学到了不少技巧,所以方才便能看出老者布的局。 坐在老者对面,李平阳先是将油手擦了擦,随后手执白子先行,毫不客气的,将棋落在棋盘正中间靠右一点的位置。 这一开局,愣是把老者看的一皱眉,猜想他这走的是哪门子路数?从未见过这样开局的。 其实哪有什么路数,李平阳就是手滑了,又不好意思晦棋,只能将就着下了…… 随后,老者也落棋,跟着李平阳你一棋,我一棋的落子。跟了大概十步,老者眉头皱的更深了,惊讶这小友棋是从何学来的? 忍不住便问,“敢问,公子师承何人?” “啊?哦……我从电视上学的。” “电视……” 老者摸着胡子,眉头皱的更深了。又重读了一遍,心想,这电视又是何方高人?自己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号人? 李平阳发现说漏了嘴,忙圆场,解释说这个人姓电,不是本地人,也没跟几个人交过手,所以名气并不是很大。 老者哦了一声,继续下棋。两人不急不慢的对弈,小蜻蜓不懂棋,只能在一旁用手撑着脑袋,险些快要睡着。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棋盘上,白子已经占了绝对优势,将黑子杀的七零八落,照这么下去,老者势必会输给李平阳。 第四十章 醉酒斗诗 “这位公子,你还有其他事要做吗?” 老者看棋势,怕今天是要输给这小子,便想办法支开他。可李平阳这厮却不解风情,说他今天一整天都有空! 老者差点没气吐血,又问道:“那……我可以收回几颗棋子吗?我……” “不准晦棋的啊!输了就是输了,没啥大不了的,你不认,那大不了我认输就行了。” 李平阳这句话说出,老者当即脸就黑了,心说,老子特么以后再跟你下棋,就是王八! 硬着头皮,老者又走了几步,随后李平阳开始收网,白子将他逼的无路可走。无奈,老者只好认负,说他输了。 收拾好棋,一看天要下雨的样子,老者便起身准备离开。见状,小蜻蜓也伸了个懒腰,心想总算是可以回家了。 就在这时,从楼下走上来一老一少,径直走向李平阳,拿出画像对了对,确定是他没错。 随后, 指着李平阳的鼻子便骂道:“澜州才子是?我呸!你要不要脸,抄我老师写的诗,还说是你自己创作的。呸!” 李平阳被年少的那位,一顿口水输出,直接轰炸懵了,也不知这位人仁兄中午吃的啥东西,口气不是一般难闻。 正要走的老者,听到身边的这位小友,居然就是那位澜州才子,似乎是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如果是他,那还真有可能! 一听说自己抄诗,李平阳理亏,确实是抄了,抄的还是苏轼他老人家的诗,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被找上门了? 但一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告他抄书的,是位比苏轼年纪还要大的少年,而且此人称写这首诗的人,是他老师。 自己穿越过来,苏氏现在还是个少年,他要是苏氏徒弟,那还真有鬼了! 觉得有意思,李平阳放下心来,想看看这两人到底想干什么,又是谁派来污蔑自己的。 “这位公子,你说他抄写的诗,可是诗词大会上,那首拔得头筹的水调歌头?” “你谁啊!不关你事,给我滚远点,在多嘴,小心我弄……” 死字还没说出口,花满楼屋顶上,一个坐着喝酒的黑衣人,顿时从屋顶跳下。眨眼功夫出现在他身前,一把捏住他脖子。 要不是老者喊了声且慢,他的脖子已经被捏断了,后面的话,只能留在地底下去说了。 见到黑衣人,李平阳顿时觉得眼熟,一眼就认出了他。这正是之前大街上,一掌将受惊的马儿打退,出手救人的那位。 黑衣人脸上遮着一块黑巾,只能看到他的一双眼睛,眸子里充满了杀气,单是与其对视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退下。” 老者吩咐一句,黑衣人似乎很听他的话,松开了年轻男子的脖子,顺着窗户一跃飞走了。 一旁的小蜻蜓,像个小迷妹一样,被黑衣男子俘获了芳心,一脸花痴的望着他离开。连忙跑到窗边去看,已经找不到人影了。 “如果你信得过我,可以和我说说此事。如若此事当真,我像你保证,我可以帮你们抓了他,还你们师徒二人一个公道。可行?” 年轻男子有些忌惮他,看来这老头是个角色,心想正好,借着老头之手将其除之。 忘了一眼对面酒楼,指示他挑事的人点了点头,他这才从怀中拿出一份纸张,说这是他老师手写的字词。 接过纸张,老者认真看了看,上面龙飞凤舞的,大气的写着水调歌头的诗词。的确和诗词大会上的一模一样。 而且下方还盖了章印,印着一个张字。 他继续解释,说他身边的这位长者,正是他的师傅,名叫张德望。这首诗词,是他老师与其朋友在家中聚会,在院中饮酒所做,并非是李平阳写作的。 听到这,李平阳笑了笑,走回自己的桌子,倒了一碗酒,坐下来,仰头将酒一口喝下。 “对,我是抄的。” 李平阳‘哐’的一声,将酒碗放在桌子上,吓了那爷俩一跳,还以为要用酒碗砸他呢。 一旁的小蜻蜓,闻声啊了一声,怀疑自己听错了。 听到他自己承认是抄的,那两位底气更足了,年老的更是仰起头,挺起胸膛,做出一副,真能写出千古绝句的牛叉样子。 看到他那副模样,李平阳真想吐他一脸酒,好让他清醒一下。 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李平阳摇头一笑。 继续道:“其实,你说我抄谁的都行!或者你随便说个诗人,人家至少写过诗,这张德望又是哪根葱?配给诗神苏轼提鞋吗?” “你……” 老人家气的退后一步,差点一口血喷出来,年轻男子连忙上前搀扶住他,拉他坐下。 “还有,你言辞凿凿,说这首诗是你师傅所写。那好,就让他出来与我斗诗一首。如果他还能写出那样的诗,就算我是抄他的!” 说罢,李平阳大喊了一声小二,给了他一点银两,吩咐他,让他找来笔墨和纸张。 为了面子上过得去,张德望只好答应了,不过却要求李平阳先来,自己需要酝酿一下。 等了片刻,笔墨和纸张准备就绪。小蜻蜓紧张的望着少爷,担心他写不出来可咋办? 只见李平阳抓起酒坛,咕咚一下将碗倒满,拿至嘴边仰头一饮而尽。随即痛快的用手一抹嘴,高声喝道:“拿笔来!” 闻声,小蜻蜓递来笔墨和纸张。 随即, 李平阳抓起纸张,在两张拼在一起的桌子上,开始埋头写了起来。毛笔在纸张上飞舞,字体放纵孤傲,无拘无束。 片刻后,诗的前半段已经出来。写到一半,李平阳抓起旁边的酒坛,对嘴喝下一大口,将后半段给写出来。 诗写好以后,他拿着纸张递给小蜻蜓,让她代替自己读出来。自己则坐在一张椅子上,红着脸,继续畅饮起来。 下棋老者摸着胡须,也是一脸期待的等着这首诗。之前他在诗词大会所创的那首,至今他都记忆犹新,时常拿来读几句。 一楼几个吃饭的客人,在听小二说及,那位澜州才子,此时正在楼上作诗,便都跑上来看热闹,他们也都是李狗蛋的诗迷。 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大江东去,浪淘尽……” 在大家的注视下,小蜻蜓拿起纸张,豪迈的朗读起来,一开口就燃爆全场! 第四十一章 名扬天下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小蜻蜓读出诗的前两段,在场的所有人脸上,无一不露出震惊之色。连下棋老者也摸着胡须,一脸沉醉。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这句诗念出的时候,围观的几位公子,同时拍手叫好。小二虽然不懂诗,但也能听的热血沸腾,被这词句所感染。 楼下路过的行人,也都纷纷停下来,侧耳倾听,这足矣被记入史册的经典诗句。 作诗之人,通常都是需要酝酿,和一定意境,再加上特殊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 而像李平阳这样,张口就来,不假思索便能写出这般豪迈的诗句,实乃算是旷世奇才! 刚才说李平阳抄诗的那两位,此时脸都已经青了,嘴巴张成了o型。这首诗他们从来没听过,更不可能写的出来! 张德望一生也做诗无数,但都是些拿不出手的废句,未能挑出一首来与其媲美。想喝口水压压惊,端碗的手却抖动个不停。 最终手一滑,碗落在地上摔成无数碎片。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最后几句念出,小蜻蜓将纸张合起来,一脸开心的望向少爷。少爷今天给她长了不少脸,这下没人再敢说他是抄的了。 围观的人,都对那一老一少投去鄙视的眼神。心想这位老人家都一把年纪了,身为一个诗人,又是前辈。 本应该给后辈打个好样,得到世人的尊敬,谁料这老儿竟信口雌黄,颠倒黑白。 李平阳此时已经喝的大醉,站都站不稳了,身子踉跄着端起一碗酒,来到张德望身前,用手指着他笑了笑。 随即,喝的面色红润的脸上,突然表情一冷,道:“既然你说我是抄你的,那我就多送你几首,你给我听好了!” 李平阳话落,将碗里的酒喝尽,举起碗用力摔碎在地上,吓的张德望一激灵。后转过身,询问人群中,都有谁能执笔。 见到有四个能写字的,便叫他们一起上,各执笔墨纸张,为自己记录下随口的诗句。 一听能用到他们,四个人也都欣然答应,愿意为他记录。下棋老者摸着胡须,脸上露出笑意,默默观望。 抓起酒坛晃了晃,酒浆已经一滴不剩,李平阳打了个酒隔,将手搭在小二的肩膀上,毫无准备的,就开始朗诵诗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吹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一首接着一首,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酝酿,完全都是开口就来,震惊四座。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李平阳就已经朗诵出十余首诗句,而且句句细品下来,都是佳作! 连自认为博学广识,财富五车的老者,也是一脸骇然。在李平阳那里,写一首诗,就好像他们平时吃饭一样简单。 楼下看热闹的人群中,有的人开始猜疑,这些诗词,难道都是这位公子所写的? 但从别的地方,也确实从未听到到过一样的。其实,更多的则是震惊和嫉妒。 下棋老者听的爽快,将自己的酒坛赏给了李平阳。李平阳笑着接下,将酒坛上的封泥用真气震落,一只手抓住酒坛,对嘴又狂饮了几大口。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三斤左右的酒坛,很快又要被喝的见底,李平阳的诗却似乎写不尽。四个记录的公子,写的手都发酸了,险些跟不上他的速度。 在众人眼里,这位醉酒豪吟的公子,已经成了他们的偶像,神仙,诗圣一般的存在。他创下的高度,是他们这一辈子所不能及的。 “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 走到张德望身边,李平阳停止做诗。有些喝多了,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红着脸蛋,竟给唱起了荷塘月色。 老人家刚才已经被他的诗羞辱,不,被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现又被这甜蜜的歌曲一刺激,终于是忍受不住了。 张德望只觉得胸口一闷,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在年轻男子的搀扶下,狼狈退场。 李平阳笑了笑,终于醉倒下去。 一旁的老者连忙接住他,让其靠在自己身上。李平阳一身酒气,胃里突然一阵翻腾,在老者毫无防备之下,吐了他一身。 做了坏事,这货倒是睡的很安逸,眼睛微闭,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惹得老者无奈的直摇头,却未生他的气。 人群中,苏流武一脸气愤。 见到李狗蛋并没有被扳倒,反倒是借他的手,反而更出名了!气的朝着下人老李的屁股,就是狠狠的一脚。 这都是老李出的馊主意,见到李狗蛋也在此吃饭,便花钱找了个会作诗的,让其来污蔑李平阳抄诗,想让其名声败坏。 今日一见,这货就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啊!让他都有些后悔,缠上了这么个对手。 只可惜了那张德望,可谓是临老亏德,为收得半两钱财,却把他那写了半辈子诗,积攒的为数不多的名气,全给丢尽了。 事后。 听小蜻蜓说,因为怕吵醒他睡觉,李平阳是被那位老者派人,用自己的马车送回李府的。 而且今天在花满楼内,自己和小蜻蜓的所有开销,全都是由那位老者买单。 李平阳也自此花满楼一战,醉酒斗诗成名,名扬天下。 很快的,远在京都的周立也听闻此事,随后借助自己的人脉,联合密刑司七处,开始着手印刷和发行。 将花满楼内,刑司使大人李平阳,所朗诵过的诗句全都整理起来,装订成一本诗词集。 听说不到半天时间,就已经卖出去几千册,一度完败了当时最热门的小说话本,所创造的畅销记录。 但李平阳却不知,新的危机也即将来到,面对苏流武的发难,没了地皮和豆腐货源的他,又将如何应对? 第四十二章 盟友 自苏流武将李府周边商铺,和摊位全部买下后,李平阳就没有再卖臭豆腐,而是一直宅在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每天到了饭点,小蜻蜓会按时把饭菜放在他门口,敲门提醒一下。只有在少爷拿饭的空档,才可以见上他一面。 这不,转眼又到了饭点。 小蜻蜓好奇,少爷一直宅在房间里做什么?这次送饭的时候,特意没有先敲门,而是贴在门上,去偷听里面的动静。 提着食盒站在门外,小蜻蜓貌似听到了锯木头的声音,和小锤砸钉东西,发出‘咚咚’的敲击声,以及少爷的笑声。 心想,该不会是自知斗不过苏家,便自暴自弃,把自己给逼疯了? “谁!” 看到门上有个影子,李平阳停下手里的活,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大声喝道。小蜻蜓随后应了一声,说了句是我。 一听到是小蜻蜓的声音,李平阳这才放松下来,让她把饭放在门口就行了。说他在忙,一会忙完了再去吃。 小蜻蜓应了一声,放下食盒便准备离开。 李平阳突然想起什么,喊了一声又将她叫住,随后,说是让她去柴房看看,自己大缸里种的土豆,现在怎么样了。 小蜻蜓离开后,李平阳继续埋头干活。在他房间的空地上,摆放着一辆由木头组装,可以自由拆卸的三轮推车。 望着自己的成果,李平阳满意的笑了笑,将最后一个木齿轮安装上去,终于大功告成。 这辆看似普通的三轮小推车,实则内藏乾坤。共采用了三个大齿轮,和十二个小齿轮,齿轮间紧密相连,相互扣动。 需要时,只用轻轻一按开关,顷刻间,就可以将一辆三轮推车,变成一个三层的摊位。 有了这辆推车,李平阳就可以不花一分钱,实现不租摊位,不买地契,也能赚钱的手段。 说来这个想法也有趣。 李平阳是想到了初中生活,暑假在天桥上摆摊,给手机贴膜的境遇。每每遇到管事的,就迅速收拾摊位跑路。 人家在东头撵人,他就在西边摆摊,这种打游击的战术,也让他暑假赚够了学费。 如今套用现在这里。心说,你苏流武不是想让我做不成生意,去求你?我还就偏不! 我不但要卖,还要在你眼皮子底下卖!而且我要还要拉着所有人一起卖,你说气不气人。 解决了摊位的问题,李平阳轻松不少,眼下还要将豆腐货源的问题,想办法给解决掉。 之前做的豆腐,已经用光家里所有备货,虽说赚了笔小钱,又全花在这改良推车上了。 苏流武已经将南街的豆腐都买下,自己再想去买,那可是原价的三倍还要多! 目前唯一没有被收购的,就只剩下南街的周氏豆腐。周氏豆腐的老板周长坤,是一个卖碎布起家的商人,家大业大。 光是在南街,就有两家商行,做着卖豆腐和药铺的营生,是唯一最有希望与苏家抗衡的。 换了身气派的衣服,李平阳招呼小蜻蜓同行,陪他去一趟周家的商铺,见一见周长坤。 自己要想发展起来,单打独斗可不行,他需要有财力和物力的支持,需要一个盟友! 半小时后。 李平阳与小蜻蜓二人,先是去了周家豆腐门店,管事的说他们老板不在,人刚走没一会,去药铺有点事情处理。 一听是找老板谈事情的,管事的便为他们二人上了茶,让其在此等候。刚好也口渴,李平阳就坐下来喝了杯茶。 见老板迟迟不回,最终等的不耐烦了,告辞去了周家药铺。 周家药铺的生意很是红火,前来抓药的人队排到了店外。 药铺装修的很是大气,门前还立了一块石雕,一个白胡子老人举着一个葫芦,在给下方的一片草地浇水。 仔细去看,那其实不是什么草地,而是一个个小泥人! 有的弯着腰,有的捂着肚子,有的则是瘸着腿,都是一副病态。 浇的水,更像是灵丹妙药,也让李平阳很快联想到了其中用意,原是那“悬壶济世”! 为了不耽误时间,李平阳装作一副病怏怏的样子,用一个手帕捂住嘴,不停的咳嗽,小蜻蜓在旁边搀扶着他,配合他表演。 就这样,有的是害怕被传染,有的是看他可怜,都主动让出位置给他。没一会,李平阳就混到了最前面的位置。 店员将李平阳扶进去,随后让他坐在一张椅子上,把手伸进一个木板里,说是要为他把脉。 念于少数病人会传染,安全起见,就都是先露一只胳膊过去把脉,完了再根据情况选择见或不见,或是为其开药方。 李平阳把手伸过去,安静等待。 片刻后,那边有人咳嗽了一声,将三根手指搭在他手腕上,仔细去探查他的脉象。 这一听不得了! 霸道真气上窜下跳,加上体内残刀微微的震动,硬是把对面男人,给听的紧皱眉头。 这样乱的脉,他还真是头次见!不过解脉得知,这家伙分明就是生龙活虎,不像是有疾病才对,那他看病,是拿自己寻开心? 男人打开头顶的小窗,将头探上去,瞅了瞅对面坐着的少年,少年此时正在冲他笑。 “这位公子,请问你是看什么病?” “我没病啊。” “” 男人压住心中的脏话,缓了片刻,回道:“我看你就是有病!去去去,没看到后面还有那么多病人吗?王小,送客!” 见到一个膀大腰圆的伙计走来,负责把他温柔的请出去,李平阳忙喊了一声等等。 随后,他从身上掏出一个叠好的纸张,顺着窗口下塞过去,递给里面的男人。男人疑惑的接下,打开一看,面色顿时一惊。 那上面是一个秘方! 看过单子,老板把伙计叫过去,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他笑着起身,招呼李平阳换个地方,去楼上谈事情。 叫王小的伙计,随后拿着外面排队人的处方,去帮忙抓药,暂时替老板照看一下店铺。 来到二楼,李平阳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说道:“周大哥,我想与你结盟!” “刚才你拿到的,是我做臭豆腐的秘方,算是作为我给出的诚意。如果你也想卖,只需要加盟,给我付少许的加盟费就行。” 说时,李平阳拿出另外一张纸,上面写着加盟合约。周长坤只需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就能合法的在沧州卖臭豆腐。 成为李平阳的盟友,与其共进退。 本就一直受到苏家打压,想要翻身的周长坤,想要借此机会一搏。犹豫了片刻,拿起笔,最终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第四十三章 当朝左相 周长坤在加盟合约上签完字,按手印的时候,表情略显犹豫,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李平阳见状,保证道:“周大哥,你就相信我!给我三天时间,我会证明给你看。” 看到李平阳坚定的眼神,周长坤一点头,按下手印,将加盟合约递给了李平阳。后走到楼下,拿了一袋钱给他。 这些钱是臭豆腐的加盟费,多余的,是李平阳借他的用于发展的资金。 接过钱,李平阳冲周长坤鞠了个鞠躬,在心里记住他的好。等到生意做起来,定不会亏待于他,让他得到应有的那份。 从药铺出来,李平阳心里如释负重,压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被搬开了。他要用这笔钱,打造更多的三轮推车,寻找更多人来加盟,让生意做大。 周长坤的豆腐店,被李平阳发展成了总部,改名为平阳饭店,作为臭豆腐的总店。 以后连锁店会越来越多,他开始思考总店的名号。思来想去,最终将名号敲定为李记。 一方面,李平阳着手新饭店的装修和布置,另一方面,由小蜻蜓将消息散出去,招募更多的人来加盟,收取加盟费。 第一天。 有了周长坤的起头,加盟的人越来越多,都看上了这个新型小吃的前景,再加上它的创始人,还是诗圣李狗蛋! 有他坐镇,无疑是块金字招牌,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光收加盟费的钱,就让他和小蜻蜓收到手软,十分火爆。 之前卖臭豆腐,也结识了一些忠实的客户,李平阳这次邀请他们加盟,自然也都是很爽快的答应了。 但一提起加盟费,那些人又表现的很为难。有的说是家买房子,把攒的钱全都花完了,有的则是刚买了地…… 虽说加盟费不高,但也一点不便宜,对于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只能是望而却步。 对此,李平阳笑着说没事,只要他们愿意加盟,这个费用可以打欠条,先欠着。等到他们赚了钱,再来还也不迟。 看到李平阳这般豪爽,而且真为他们着想,很多人便都签下加盟合约,打算跟着他好好干,在沧州闯出一片天! 第二天。 挂着李记牌子的三轮推车,随后都加入使用,在沧州城的一些小巷街角里,总能看到它们活跃的身影。 每每遇到苏家派人来撵,就按照李平阳说的,按下三轮推车机关,便将摊位收起,推着推车又去别的街头卖。 就这样来回打游击,惹得那些管事的跑断腿,最后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了。 吃过这个味的人,几乎都忘不掉,你推荐给我,我推荐给你,一传十,十传百…… 既把口碑做好了,还帮他们做了宣传,省去了一大笔宣传费。有李记臭豆腐出现的地方,总是人满为患。 本是街边无人问津的小吃,最终谁也没想到,竟成为了沧州城,最具有代表性的美食。 每加盟一个新摊位,李平阳就会给沧州城的地图上,扎上一个红色的小旗子。 旗子上面,有一个“李”字的标志,也代表着,他们又占领下了一条街。 望着地图左边,被用笔圈起来的苏家,苏流武还不知道,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李平阳的连锁店给团团包围了! 第三天。 原名为周氏豆腐的商行,彻底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一家装修气派,布局别出心裁的饭店,名为平阳饭店。 饭店如约而期,锣鼓喧天,鞭炮响个不停。为了庆祝饭店开业,李平阳请来了好友,醉月居的花魁,柳嫣儿来招待客人。 李虎伤也痊愈了,听说李狗蛋开了家饭店,快马加鞭赶往沧州,多日未见,很是想念。 之前,李平阳又在花满楼斗诗成名,他的店开业,喜好诗词的那些公子、小姐,也都大老远的赶来捧场,为见上一面。 在这络绎不绝的顾客中,李平阳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三皇子,和之前与自己下棋的那位老者,正有说有笑的迎面走来。李平阳一脸激动,正在招待一桌客人,忙吩咐小蜻蜓去招待,自己则几步小跑过去。 “见过三皇……” 李平阳行了个礼,正要将后面的话说完,三皇子将折扇‘啪’的一声打开,咳嗽了两声。 李平阳眼珠一转,连忙改口,“三……三少爷!老先生!” 三皇子一笑,点头回应了一下。随后扇动折扇,往里面望了望,发现坐了不少人,而且今天还来了不少美女。 特别是注意到正在端饭,美若天仙的柳嫣儿,三皇子眼睛都直了,打趣的说道:“几日不见,李兄都有了这般好看的红颜知己了?甚好!甚好!” 李平阳被说的一笑,忙解释柳姑娘与自己只是好友,他们之间并没有关系。但他越解释,三皇子就笑的越大声。 “你们认识?” 见李平阳与他身边的老者互相点头,打了个照面,三皇子疑惑的问向李平阳,好奇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 来到沧州,三皇子就先去见了林老,而后结伴一起过来捧场。没想到他们二人既然早就认识,而且还很熟的样子。 后经三皇子介绍,他身边的这位老者,也就是之前与李平阳下棋的那位,乃是当今大宋国,左相,林伯温! 得知老者的真实身份后,李平阳差点惊掉下巴,而之前在花满楼里,自己醉酒还吐了他一身,顿时觉得完蛋了。 心里只祈求,林老可别记仇啊!否则呕吐左相,应该定个什么罪?怕是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在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林老和三皇子已经走进饭店,李平阳正准备关门,看到远处的树底下,站着一个张望的中年男人。 仔细看,这位中年男人,正是李狗蛋的老爹,李沈放。老爹此时正站在远处,静静的望着饭店院子中,为客人倒茶的阿娇。 老爹与阿娇已经分开多年,其实他一直爱着阿娇,每天都在想念她,只是嘴上逞强,说一点都不想她。 望着阿娇的身影,老爹眼眶泪点闪烁,碍于面子,始终无法当面对阿娇道歉。 李平阳朝着老爹走去,一见到儿子走过来,李沈放转身就要开溜,却给李狗蛋跑过来拦住。 随后,将老爹往饭店里面拉,说道:“爹,来都来了,不进去打个招呼吗?” 老爹说了句,“不了”。却被李平阳从背后推着往进走。 阿娇此时正好招待完客人,一转身,正好看见门外的李沈放,两人眉眼相对。 阿娇的心情很复杂,表情惊讶中,带着一丝感动,手里拿着的抹布脱手掉在地上,嘴唇微微的颤抖着。 停顿片刻,阿娇激动的跑向李沈放,后将他一把抱住。李平阳助了一臂之力,将两人的手放在一起,并把自己的手也盖上去。 一家子终于团聚,画面很是温馨。见到两人重归于好,李平阳发自内心感到高兴。 第四十四章 登门拜访 “欢迎光临,几位客官,里面请!” 平阳饭店门口,四个接待的服务员,左右各站两位,面带微笑,热情的喊出接待词。随后整齐统一的鞠躬。 来往的客人,都被这新奇的仪式逗笑,觉得很有意思,自身的高贵感也一下子提升了。 去别的饭店是吃,在这里也是吃,既然同样是吃,为何不把钱花在这里?让自己吃的更开心,吃的更有档次! 进入饭店,会有接待的伙计,带着你去空余的桌位入座。茶水,今天是新店开业,每位客人都赠送一道小菜。 院子中间是一个高台,上面有专门请来的说书先生,为大家说书听。倘若你觉得精彩,可以为其打赏点银子。 一边吃饭,还能一边听到有趣好听的故事,让你在享受美味的同时,也增添了乐趣。 今天说书的本子,是李平阳自己写的一个新话本,名叫《二少爷的枪》。 这里的每一个桌位都是单独的,可以坐四个客人,由四把精美的木椅,配上一个可以旋转桌面的木桌。每张桌位头顶,都撑着一把遮阳的大伞。 一场说书听下来,吃饭的客人纷纷拍手鼓掌,犹豫未尽,都赞叹这个故事写的真妙! 故事未完结,想听那倒穿越武侠世界的二少爷,一人一枪,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的更多趣事,且听下回分解。 李平阳与大家一起站起身,鼓掌目送先生离开,与其约好明日老时间,再听缓缓道来。 三皇子与林老,还有李平阳,三人共坐一张桌子。趁着上菜的空档,三皇子从衣袖里摸出一本诗词,朗读了几句。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甚好!甚好!” 读着李平阳那日醉酒豪吟的诗词,三皇子微微扇动折扇,闭上眼睛感受诗中的画面。原以为,水调歌头就是他的巅峰,现看来,他只是才刚觉醒! 林老也非常喜欢这首诗,回家后就派人抄了下来,每晚练字的时候,都会用这首念奴娇来练笔,顺带品上一品。 两人正在探讨诗词,一股臭味便从身后飘来。一扭头,柳嫣儿正端着一盘臭豆腐走来。 将臭豆腐放在桌子上,柳嫣儿给两位行了个礼。三皇子看她看的入了神,近距离看到她本人,果真是位美人。 后经李平阳介绍,他们互相认识了一下。望着盘子中的臭豆腐,林老的眉头皱成一团,心想这东西怕都坏了? 三皇子也只是望着,不敢尝试。反是那李平阳,云淡风轻的拿起筷子,动手夹了一块,在一旁的汤汁小碗里蘸了下。 随即,在二人惊叹的目光中,将臭豆腐整块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后吞咽进肚子里。 柳嫣儿也坐下来,李平阳毫不客气的,为她碗里夹了一块最大的。惹得柳嫣儿用生气的小眼神看着他,林老则在一旁哈哈大笑。 为他们打了个样,李平阳随后将碗推到林老和三皇子身前,说道:“请,二位。” 在美人面前,看来不吃是没面子了。三皇子收起折扇,提袖抬手夹了块最小的。见他动筷子,林老也跟着夹起一块。 两人同时学着李平阳方才的样子,在汤汁的小碗里蘸了蘸,随后,露出像是逃避喝中药时的表情,将臭豆腐送入口中。 这一吃下去,两人的面色突然阴转晴,同时发出一声赞叹。林老冲李平阳竖了个大拇指,道:“此物,味道妙哉!” 三皇子那边也是点头示好。他自认,是吃遍了天下的美食,但像此物这般独特的,也还真是头一回吃到。 李平阳早有准备,东西可不能让二位白吃,便拿出一张白纸,让他们为饭店提字。 平阳饭店,若是能得到他们二位的落笔,那可简直就是如虎添翼,让人气更上一层楼,想不火都难啊。 林老笑着摇头,用手指了指李平阳,打趣道:“小友,你这算盘打的可够好啊,我就说来的路上,眼皮怎么总是跳!哈哈哈……” 三皇子先来,思考了片刻,随后动笔在白纸上面写下了前半句,随后将笔递给林老。 他的字体,含羞委婉中,又带着一股子潇洒狂放,平淡简约的风格上,又多了一分傲气。 林老接过笔,将后半句写在纸上。 反观林老的字体,少了份奔放,多了一份内敛成熟。字体虽说没有三皇子那般洒脱,却也刚劲有力,很是好看。 写完后,李平阳拿起纸张看了看,只见在白色的纸张上,写着“千里之外,臭留余香”,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看到自己写的前半句,被林老完美的对出来,三皇子笑赞道:“好一个臭留余香!” 三人同时开怀大笑。这时,饭店外又走来了一位客人,此人约莫有四十来岁,手持着一份拜帖,身后跟着几个下人。 那几位下人分别挑着一个扁担,里面装着一些丝绸布料,粮食大米,以及一些名贵的糕点。 此人乃是苏家的老爷,苏百川。 得知南街有一家新店开业,没想到居然连左相林老,都亲自登门捧场,貌似和这李狗蛋走得很近。 但世人皆知,这林老向来一身清廉,从不接受他人的贿赂与礼品,苏百川想尽办法接近,每次登门都被其下人阻退。 美人、字画,连世人皆无法抗拒的金条,他都一概不收,愣是都不看上一眼。 这不,一看这李狗蛋,居然正在和林老坐同一桌子,有说有笑的畅谈,关系不一般。 于是,想要借助李狗蛋的手,来攀附上林老,这才觍着老脸过来送礼。 从下人老李那,他得知小儿子苏流武,与这李公子似乎有些误会,算是来赔礼道歉的。 还命令其,以后不要和李公子再斗了,说大家都是一家人。而且就他那点脑子,也不可能斗的过人家,劝他收手。 父亲越是这样说,苏流武就越是气愤,在心里恨死李狗蛋。原本父亲就一直偏爱哥哥苏流云,这下对他更是灰心几分。 “还不快去道歉,孽子!” 冲李平阳笑了笑,苏百川回过头,冲身后严厉的呵斥一声。人群后面,苏流武这才缓缓走出来,一看到是他,小蜻蜓当即就想撵人。 苏流武并没有道歉的架势,依旧抬头挺胸,做出盛气凌人的样子,气的苏百川对着他的脑门,就拍了一巴掌。 他们李家混到现在这部田地,都是苏家处处为难,而且这苏流武好色无赖,小蜻蜓对他是一点好印象也没有。 为了表诚意,苏百川还让苏流武把李府附近的地皮,还有摊位的地契,全部转卖给李平阳。 要说人家怎么能混起来,成为苏老爷,就是会来事。既然人家都这样,俗话说,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 在苏流武阴阳怪气,冲李平阳道了句歉后,事情算是了了。自打进入饭店,苏流武的眼神,就一直停留在柳嫣儿身上。 见这一脸油腻,神似二师兄的胖子,正用怪笑看着自己,柳嫣儿浑身不舒服,胆怯的退身站在李平阳身后。 苏百川本人,自然也注意到了儿子的举动,尴尬的咳嗽了两声,示意他注意一下形象。 李平阳让小蜻蜓点一下数,让她把礼品先收下来,随后告诉了她处理的方法。听后小蜻蜓一笑,应了一声就去照办。 第四十五章 蛛丝 “小友,那我们就先告退了,不打扰你做生意。日后有空,你我二人再下上一盘棋!” 林老看到来了客人,便跟三皇子朝着门口走,李平阳见状,连忙跑上前送他们。 调侃道:“那可事先说好了,到时候,您老可不许悔棋啊!” 此话一出,林老被惹得的哈哈一笑,三皇子边走边扇动折扇,也跟着一笑。三人一同谈笑风生,朝门外走去。 等候在门外的苏百川,并不认得三皇子,当然也没资格认识,只认得林老一人。于是,热情的向林老打招呼。 “林老!” 苏百川冲林老一笑,恭敬半鞠身子,可对方只顾着听李平阳说话,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又喊了一声林老,林老这才看了一眼苏百川,发觉此人看着有几分眼熟,却想不起来。 张着嘴做思考状,半天叫不出他的名字。 苏百川心里安慰自己,他就是一个小商贩,林老这样的大人物,不记得自己很正常。 毕竟他老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职,权倾朝野,除过那些皇亲国戚外,属他权利最大。 和他比起来,自己就算是再卖上几十年,几百年的苏氏豆腐,也比不上对方的丝毫。 “大人日理万机,记得不得小人很正常。小的名叫苏百川,在城西开着一家苏氏豆腐!” 苏百川觍着脸,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林老听后嘴上哦了一声,心说,还是不记得! 表面上为了不拆台,便冲其一笑。 道:“哦,原来是百川啊!你瞧瞧我,这人一老,记性就差了,哈哈哈……怎么,你也认得李小友?” 说时,林老看了一眼李平阳。李平阳张口想说话,不等他先作答,苏百川抢先一步开口,“认得,认得!” “像李兄这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在诗词大有作为,人品又奇佳。如今还带动商业,让臭豆腐这一道小吃,火遍整个沧州!” 说到这,苏百川扭过头,特意看了一眼李平阳的表情。见他不反感,反倒是被这些话给奶舒服了,便继续接着说: “真所谓是,英雄出少年啊!我堂堂大宋,能再多几个像李兄这样的,何愁它国不强大,又何患,他国之豺狼虎豹!” 苏百川慷慨激昂的夸着,李平阳连忙抬手示意他打住。要不然,自己真能被他给吹到天上去,也开始佩他的口才。 “大人这就言过了,言过了啊!哈哈……” 笑说一句,李平阳送三皇子与林老离开,林老前脚刚走,苏百川以还有要事为由,也带着小儿子苏流武离开了。 小蜻蜓冲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呸了一声,道:“主人前脚走,他们就跟着走,还真是一条会摇尾巴的狗!” 在他们离开有一会,小蜻蜓受少爷委托,敲一声响锣,将李府附近的乞丐都叫来。 随后一人一份,将苏百川给的粮食大米,名贵糕点,全部分发给乞丐。李平阳给的理由是,他送的东西,自己吃不惯! 乞丐中,一个小女孩看到分糕点,想要挤身进人群里。奈何身材瘦小,几次都被撞出人群,排到她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望着女孩可怜巴巴,又失落的眼神,小蜻蜓从身上掏出一块布,将里面包着的一块糕点递给她,那本是她给自己留的。 女孩接过糕点,开心的冲她一笑,自己拿着却没有吃,而是跑到墙角处,将糕用双手捧着,递给一个侧卧着的男子吃。 一个衣衫破烂的男子,两个膝盖露在外面,上面红肿淤青。他昨天为了给妹妹偷东西吃,被人将双腿给打折了。 如今,只能躺在一块带有小木轮的木板上,奄奄一息的样子,由妹妹那纤瘦的身躯,将缰绳抗在肩头,拉着他行走。 小蜻蜓看的眼睛发酸,将少爷卖臭豆腐赚得分她的钱,都给了那对兄妹。虽然也没多少,但至少够他们饱餐好几顿。 也不至于再去偷抢乞讨,被人喊打。并吩咐那个小女孩,让她们饿肚子了,就来这平阳饭店,随时欢迎他们。 男子眼眶泛泪,接过糕点感激的看了眼小蜻蜓,在他抬头的那一刻,小蜻蜓像被电到。 她忽然发现,这个男子他既然认得!她试着叫出了那个熟悉男子的名字,听后,那男子也是一惊,也开始打量小蜻蜓。 “小泥鳅,真的是你啊!” 小蜻蜓激动的说,她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遇到远房亲戚的孩子。不过他们家境虽说不算多富有,但也不愁吃穿才对。 可为何,会落得现在的处境? “那家母她?”小蜻蜓不安的问。 “家父,家母,他们都……” 话未说完,小泥鳅眼泪落下,他的父母和村子里的其它人,都被一只巨大的蜘蛛给吃了。 他们兄妹二人,是一直躲在柴堆里,才得以逃过一劫。父亲为了保护他们,拿着武器反抗,被蜘蛛用前足刺穿胸膛。 而母亲和乡亲们,则抱住蜘蛛的腿,他们二人才借此机会逃走。可全村人都被…… 他们兄妹二人昏昏噩噩的,路上遇到野兔,靠着吃兔肉才没有被饿死,一直向西边走,糊里糊涂的就来到了沧州。 经过卖烧饼的摊位,自己还能忍住,可妹妹已经饿的出现幻觉,一直说看见爹娘了! 为了让妹妹吃上东西,他这才去偷烧饼,被那店主以为是小偷,这才抓住把腿给打折了。 就算是被打的满脸血,他也一直将烧饼抱得死死的,怎么都不肯放手。老板最后也于心不忍,说了句算了,摇头带人离开。 后来,小泥鳅爬回他们歇脚的破木屋,将几块裹着沙土的烧饼吹了吹,拿给妹妹吃。 见到哥哥为了给他寻吃的,才被打成这样,妹妹痛心的大哭起来,两兄妹紧抱在一起。 听完事情经过,小蜻蜓也擦了擦眼泪。早听说少爷能斩妖,便红着眼眶跑进饭店去求少爷。 随后, 李平阳跟随小蜻蜓,被带到兄妹二人身边,他先是望了望小泥鳅,发现在他颈部,缠着一根别人看不见的蛛丝。 从其颈部取走蛛丝,小泥鳅感觉呼吸一下通畅了,原本泛白的瞳孔,渐渐恢复正常。 系统识别到蛛丝,来自五阶以上的妖兽,“鬼母毒蛛”的。而且数量不止一只,很可能是一群! 第四十六章 鬼母毒蛛 既然这种妖兽蜘蛛,很可能是一群,而不是一只,所以不能冒然前去惊扰。 而且他一个人,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对付的了一群五阶的蜘蛛。打算叫上一个帮手,至少心里能够踏实点。 而他也在等一个人! 原本早就寄信过来,说要到沧州的李虎,不知为何迟迟不见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岔子?让他有些担心。 正在思考问题,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随后马儿嘶鸣一声,缓缓停下脚步。 李平阳一回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随后从马上跳下来,径直奔向自己。 此人正是李虎! 李虎颈部挂着一根绳子,两头各拴着一只老母鸡,双手各拎着一只王八,在他的腰上还用绳子绑着三条鲈鱼。 听说李狗蛋新店开业,李虎特意让夫人上街,挑了两只大龟,以及李平阳爱吃的鲈鱼,为兄弟他从来不吝啬。 两人激动的相拥在一起,久久才分开。望着李虎肚子看了看,发现他的身材比起以前瘦了一圈,更加结实了。 自从上次为了保护李平阳,被五品高手谢长风用剑气所伤,回去以后,李虎就和自己较真,觉得他太无能了。 等到养好伤,他就开始疯狂磨练自己,每天都在做着非人般的训练,常常累到爬不起来。 李平阳在一点点变强,而他也不能止步。 现在的李虎,也可以熟练的运用真气,将其附着在刀锋上,造成成吨的高爆发伤害。 利用系统,李平阳调查了有关五阶妖兽,鬼母毒蛛的一些资料,以及应对办法。 鬼母毒蛛,属于变异妖蛛,天性寒冷,惧怕炎热。所以对付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火! 而且这家伙的毒液非常可怕,只要一滴,便可融化生铁!如果不小心被喷到,瞬间就会化为一滩浓汁,来不及挣扎。 好在李平阳有系统在手,在商城中的服装店里,他利用系统币,兑换了三套耐腐蚀的衣服,和三把火焰喷射枪。 “狗蛋,这个按钮是干嘛的?” “别按!!!” 拿过枪,不等李平阳教他怎么使用,李虎自己先玩弄起来。看到他在按红色的按钮,李平阳连忙制止,可是为时已晚。 一道火光喷出,顺着李虎的头顶穿过,多亏李平阳及时出手,将枪口向上抬了一点,火光顿时将围墙外的一棵树烧焦。 李虎被吓出一身冷汗,被这枪的威力惊到,连忙将枪收起来。稍作停顿,带了少量食物,他们三人便出发了。 那毒蛛虽然凶猛,但却是个瞎子,高度近视。只能利用蛛网或是身上的绒毛,去感知猎物的方向,从而捕杀。 所以李平阳打算连夜袭击,在黑夜里,它们可视范围更小。而李平阳他们可以更好的隐藏,从而逐个击破。 小蜻蜓走在前面带路,李虎和李平阳一左一右,不知道那家伙会从哪个方向攻击,他们始终都是保持警惕的。 三人赶了一天的路,总算是在天黑前,来到了村外附近的一片森林。 踏入这片森林,脚下都被白色的东西覆盖,离得很远时,原以为那是雪,但却不是! 从森林入口开始,地面上随处可见白色的蛛丝,踩上去非常有黏性,就和踩在胶水上一样,行走起来很吃力。 树木之间,也都挂着大小不一的蛛网,非常有韧性,李虎用大刀砍好几下才能劈开。 在一些比较高的树木上,还吊着一些被蛛网包裹,长条形状的白色长茧。有的长茧外层,不时有鲜红的液体渗出来。 “那里面包裹的会是什么?” 望着白色的长茧,李虎问向李平阳。李平阳一摇头,但看外形,总觉得它的形状像人。 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树林上方,密密麻麻的全是白茧,数量多到可怕。如果里面全装的是人,那得有多少死人! “那里有一个掉下来的。” 小蜻蜓惊呼一句,指着一棵树下面,一个掉落下来的白茧,几人迅速走上前查看。 白茧的外层已经破开,露出一个大口子,借着口子向内看,里面果真包裹着一个人! 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正在拼命呼吸,他的多半身子,已经被蜘蛛体内,分泌的一种叫做消化酶的东西,全部溶解为汁液。 男人双眼睁的很大,眼神中充满惊恐之色,似乎有什么话想对他们说,但却发不出声。 正在这时,李虎感觉有什么东西滴下来,掉在他的脸上。用手擦了一下,那气味非常难闻,比粪便也好不到哪去。 抬头看了一眼,李虎表情瞬间僵住了,吓的说不出话来。小蜻蜓也抬头看了一眼,同样大惊失色,连忙用手捂住嘴。 李平阳不明所以,这才抬头看了看。 发现一只体型巨大的蜘蛛,正悬吊在他们头顶上方。光是蜘蛛的一条腿,就比他们身子还要大许多,而且模样非常吓人! 在那只蜘蛛的头上,有一颗巨大的红眼珠子,此时正睁开盯着下方看。刚才滴下来的液体,正是它流出来的口水。 这条蜘蛛有八条粗壮的大腿,每一条腿上都长满密密麻麻的绒毛,看着非常恶心。 不同于普通蜘蛛,这只蜘蛛的嘴上,居然长着两个巨大的獠牙,就像是两把锋利的尖刀一般,可以撕碎一切。 不出意外的话,这只大家伙,应该就是他们要找的变异妖兽,鬼母毒蛛了! 李虎没有沉住气,举起枪,朝着蜘蛛就按下开关。一股火焰从枪口喷出,将蜘蛛烧的连连后退,看来它真的怕火。 李虎有些得意忘形。 自认为,他拿着枪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对着蜘蛛一直追着用火烧。突然,烧着烧着,火焰就越来越小了。 一罐火焰燃料,三两下就被他给消耗尽了,好在身上还有多余的几瓶燃料。 巨型蜘蛛顺着蛛网向上爬,看到火焰烧不到它了,转过身子,朝着李虎吐出一束蛛丝。 只听‘嗖’的一声,李虎在换燃料的过程中。手上的燃料瓶被打落,滚到一边。 紧接着,又是一发细长的蛛丝飞来,将他手上的枪也打飞出去,粘在身后的大树上。 见他没了武器,蜘蛛巨大的腹部动了动,拉出一根细长且坚韧的蛛丝,从上方滑坠下来。 李虎从背上抽出大刀,利用真气附着在刀刃上,朝着巨型蜘蛛就劈了一刀。谁知,居然被它用獠牙给裆下了。 而且刚才挥出去的刀气,居然……只是砍落了它的几根腿毛?要不要这么变态啊! 第四十七章 七阶蛛王 见到蜘蛛毫发无损,正张开血盆大口,朝着自己扑下来,李虎迅速一个翻滚躲开。 而后,想起蜘蛛视力非常差,灵机一动,憋了一大口气,将鼻子给捏住,屏住呼吸。 果然! 原本蜘蛛正抬起前足,打算去刺李虎,却突然找不见目标了,抬起一条腿挠了挠头。 见状,李平阳和小蜻蜓也照做,将鼻子捏住不去呼吸。找不到三人位置后,那只鬼母毒蛛腹部一收,拉动蛛丝升起。 李平阳和小蜻蜓对视一眼,彼此都面色憋的通红,看了一眼李虎那头,更是憋到了极限。 见他快要撑不住了,李平阳捡起一块石子,朝着远处的一个草丛丢去。趁此机会,三人都松开手,大喘了几口气。 蜘蛛上升到一半,听到响声,朝着草丛吐出一口毒液。只见粘液刚触碰到花草,就将其融为一滩绿色的浓汁。 三人同时一惊。没想到这家伙的毒液这般厉害,也不知眼镜蛇王见了它,是不是都得绕着道走,甘拜下风。 卟!!! 就在李平阳庆幸,那家伙正走远时,李虎偏偏在这个时候放了一个响屁。而且一个似乎还不够,还是连环的那种。 李虎羞愧的尴尬一笑,深知自己闯祸了。 李平阳想哭的心都有了,大喊一声:“快跑!”,随后拉起小蜻蜓就狂奔起来。 三个人在前面跑,巨型蜘蛛在头顶追,这次蜘蛛并没有着急发动攻击,而是试图将嘴张到最大,不知在谋划什么? 但从它那卯足了劲,追赶几人的架势,看来今天不吃了他们三个,是誓不罢休了! 就差几十米就追上了,巨型蜘蛛终于开始攻击,嘴张到最大后,突然从里面伸出一个像似加特林的枪口。 一个红色的肉团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孔洞,李平阳暗觉不妙!一根细长的尖刺,‘嗖’的一声,顺着其中一个孔洞喷出。 李平阳迅速推开小蜻蜓,尖刺顺着他的头顶飞过,刺进一旁的一个大树上,大树就像是被吸干了水分一样,慢慢枯萎。 随后肉球转动起来,更多的尖刺射向三人,李虎变换各种姿势,勉强躲开所有尖刺,累的满头大汗,不停在喘气。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一阵响动过后,又从周围爬过来几只同样大的蜘蛛。看来他们不知不觉,就被那只蜘蛛算计,带进鬼母毒蛛的巢穴了! 骂了一句该死,李平阳躲过飞来的尖刺,迅速拿起枪,用火焰将围过来的蜘蛛逼退。 李虎也换好了燃料,拿着枪一起杀过来,小蜻蜓从地上爬起来,也抱着枪一起攻击。 三发火焰聚集到一起,犹如一条火龙一般,将蜘蛛烧的死的死,伤的伤,纷纷后退。 就在这时,地面突然抖动了一下。 那些巨型蜘蛛纷纷开始后退,像是遇到了连它们也惧怕的东西,逃命一样的跑开。 三人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愣神的功夫,一个庞然大物破土而出,出现在他们眼前。 天呐! 又是一只鬼母毒蛛,而且这只的体型大到离谱,刚才的那些巨型蜘蛛,和它相比较起来,更像是这个家伙的孩子。 在这只蜘蛛的头上,长着足足九颗猩红的大眼睛,浑身长满深红色的绒毛,光腿就有十六条,而且长着一根类似蝎子一样的尾巴。 那条尾巴的末端,就像是一把明亮的大镰刀,闪烁着丝丝寒芒。李虎吸了一口气,拿起枪朝它喷了一会,发现一点反应都没有。 反而像是激怒了它,从嘴里喷出一大团蛛丝,直接将李虎裹成一个白茧。 “李虎!” 李平阳朝他喊了一声,发现李虎没了动静,心里暗觉糟糕。他让小蜻蜓去解救李虎,自己来拖住这只鬼母毒蛛王。 系统不断发出警告,提醒眼前的大家伙,已经远远超过六阶以上,达到了可怕的七阶! 以现在的他来说,根本不可能对付的了。就是鸡蛋碰石头,自寻死路。 李平阳拿起一根树杈,砸向蜘蛛的一只眼睛,随后掉头就跑,蜘蛛被他吸引跟在后面,小蜻蜓见状快速跑向李虎。 “李虎,你怎么样了?” 小蜻蜓拿着小刀,一边用小刀割动白茧,一边询问李虎的情况。可里面依旧没有反应,小蜻蜓开始加快手上的速度。 心里暗自腹诽:你可一定要撑住啊。 另一边。 将蜘蛛引到树木最茂盛的地方,李平阳躲在一颗树后,将手往虚空一抓,把短剑变出来。 蜘蛛经过他身边时,李平阳迅速跳起,一剑将蜘蛛的一条腿给斩断。蜘蛛痛的闷哼一声,抬起尾巴迅速横扫过来。 粗壮的树木,顷刻间就被锋利的尾巴切断,平整的倒下。李平阳因为是跳起攻击的,人还未落地,就被重重的打飞出去。 嘴角渗出鲜血,多亏有残刀护体,才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蜘蛛少了一条腿,明显对他开始有所忌惮。 李平阳再次发动攻击,利用霸道剑法中的第三式,将半月斩打出。蜘蛛这次学聪明了,迅速拉动蛛丝腾空升起。 蜘蛛躲开攻击,在它身后的大树被剑气给砍到,留下一个月牙形状的空洞。在半空中,蜘蛛朝着李平阳吐出一口蛛丝。 李平阳抬剑将蛛丝斩断,紧接着,一连串的尖刺从空中飞下,犹如一面箭雨落下。 不停的挥剑劈砍,但还是中了一箭。一根深黑色的尖刺穿透他的肩部,将他钉在树上。 李平阳忍着巨痛,将尖刺给拔出来,那上面或许有少量毒液,他感觉视线开始模糊不清。 还没喘口气,又是一团蛛丝飞来,李平阳已经没有力气再去躲避,直接被裹成了一个白茧。 随后,鬼母蛛王将白茧拖在地上,一路拉回自己的巢穴里。 在白茧中,李平阳看到父亲伸手拉他,他知道那不可能,似乎大脑已经混乱起来。 呼吸越来越困难,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随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李虎那边,小蜻蜓终于将白茧割开一个口子,李虎已经窒息昏迷了。拍了拍他的脸,过了一会,李虎才慢慢睁开眼睛。 猛地喘了口气,李虎苏醒过来,看到只有小蜻蜓在身边,却不见李狗蛋的身影。 一询问,才知道他为了救自己,去做诱饵引开蛛王,而且过了很久也都不见回来。 在小蜻蜓的帮助下,李虎从白茧中挣脱出来,随后,两人捡起地上的枪,寻着地上的一根根尖刺,去找李平阳。 第四十八章 火龙绕体 李虎一路跟随尖刺,找到了李平阳方才打斗过的地方,却不见他人影。 地上满是残枝断叶,周围的树木都被摧毁,在一处草地上,他发现了一排滴落的血迹。 用手一摸,血迹是刚留下的。于是,两人跟随血迹一路追,最终找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 洞穴在一个山体上,竖直向下,整个一片山的内部,似乎都是这种鬼母毒蛛的巢穴。 为了安全起见,李虎让小蜻蜓抓住他的腿,自己趴在洞口先观察一下情况。 洞穴深处漆黑一片,深不见底,整体结构就像是一个漏斗。两边的崖壁上,长满了不知名的野草,锋利且湿滑。 好在洞壁上有一层蛛网,可以借助它爬下去。李虎用手拽了拽,测试一下是否牢固,确保安全后,他将身子缩回去。 动了动脚,示意小蜻蜓拉她上去。这个空档,一股凉风吹过,李虎鼻子突然一痒。 差一点,就给打出一个喷嚏,定会惊动洞穴内的蜘蛛,最后硬是让他给憋了回去。 小蜻蜓也替他捏了一把汗,见到李虎憋回喷嚏,便跟着舒了一口气。 随后,两人顺着蛛网一路下行。 起初一直都很顺利,在爬到半中腰的时候,李虎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小蜻蜓小声问了句。 李虎抬起头,露出一个紧张的表情,指了指下面,说他好像是踩到什么东西了! 随后,李虎让小蜻蜓待着别动,自己一只手抓稳蛛网,另一手从身上掏出一个火折子。 揭开盖子,李虎凑近嘴边轻轻吹燃,火光顿时照亮下方。看清底下的情况后,顿时心头一惊,吓的说不出话来。 只见在他身下,是一片白茫茫的长茧,整齐的堆放在一起。半空中全是蛛网,一群鬼母毒蛛,正静静的趴在上面休息。 而他的左脚下,就踩着一只! 另一边,李平阳在白茧中已经昏迷,整个人呈现一种放松的状态,双目一直紧闭着。 他的意识,再次进入了悬空秘境中,不过这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里。 四周潮湿阴冷,地面上全是积水,整个空间完全是漆黑的,什么东西也看不见。 他听到一些水珠滴落的声音,和一阵低沉的呼吸声,那呼吸声不像是人类发出的! 随着呼吸声追过去,李平阳在水中跑动,带起一圈圈涟漪。越靠近那个声音,他心里越发感到不安。 终于,在跑出黑暗的瞬间,眼前是一条熟悉的瀑布,他愣了几秒,发现认得这条瀑布。 这正是秘境之中,九条瀑布,其中一条的下方,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 而那呼吸声,似乎就来自这条瀑布中! 仔细看,他发现在这条瀑布里面,居然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吓的他连忙后退几步。 湍急的水流开始变的平缓,李平阳忽然发现,在这水流里面,居然藏着一条透明的水龙。 水龙一点点显形,先是头部的轮廓,下来是身子和尾巴,最终一条蓝色的巨龙出现。 巨龙张开嘴,朝着这边冲撞过来,李平阳不明白它为什么攻击自己,下意识先闪向一边躲开。 蓝龙撞击在石壁上,身子瞬间化为无数个水珠,随后又从瀑布中‘复活’。看来只要有水,这家伙就不会死。 又是一个冲撞袭来,李平阳这次没有躲避,而是将短剑变出来,持剑冲上去与其硬刚,想看看攻击是否有效。 在短剑砍向水龙的瞬间,李平阳整个人就被震飞,弹了出去。他全身都被淋湿,一股子挫败感突然涌上心头。 他从新拿起剑,等待水龙下一次攻击。 片刻后,水龙再次呼啸一声,从天空中窜下。李平阳没有再用蛮力去砍,而是静待时机,朝着龙头下方刺去。 这一剑,他的确是伤到了水龙,但自己依旧被撞飞,泼了一身的水。不过他却不生气,反倒是笑了笑。 就这样,一次次的尝试,一次次的被击败,然后再站起来,再被击败…… 他从白天练到黑夜,历经无数个日夜,那条水龙也一直陪着他。 在秘境中,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但在现实之中,其实还不到几分钟而已。 李平阳的剑法,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可以利用剑气化龙,挥出一条白龙与其抗衡。 他老爹的真气拟龙化,练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没想到这小子,用了仅仅不到一个月! 水龙从不同方向,不同角度发起的攻击,练成了他超乎常人的听觉,可以根据感知,判定水龙出现的位置,从而抵挡。 而且从水龙的攻击中,可以看出它的弱点,这一招在霸道剑法中,被称为“弱点感知”。 一次次的尝试,他已经找到了这条水龙的弱点。一声龙鸣过后,蓝龙再次出现,李平阳咧嘴一笑,将剑握紧。 “来!啊啊啊啊……” 李平阳大喊一声,跳向空中,剑气化龙,用白色的巨龙斩向迎面冲来的蓝龙,两龙相撞。 秘境中,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水流暂停在半空中,飘落的雪花也停止掉落,呼啸的风声,也好像戛然而止了一样。 随后,蓝龙的身体一点点破碎,‘啪’的一声在空中碎开,李平阳的白龙击败了蓝龙。 从空中坠落下来,李平阳被独角鲲接住,躺在它的背上颤抖的笑着,道:“第一千九百八十一次,我成功了!” 在击败瀑布下方的水龙后,丹田内的残刀,束缚它的八根铁链(之前断过一根),又断开了一根。 年纪十五岁的李平阳,已经成了历史上,第一个满真气的神话。当然,他自己并不知道。 白茧中,李平阳的身体开始散发红色的光点,光点慢慢汇聚在一起,慢慢由点成形。 一条红色的火龙最终出现,绕着李平阳的身体舞动。李平阳突然睁开眼,双瞳也变成了红色,白茧瞬间爆开。 肩头上之前被尖刺穿透,留下的一个伤口,正在迅速愈合,体内的毒素也被火龙吸收掉。 大难不死的他,还获得了自愈的新能力! 活动了一下身子,李平阳四处望了望,发现他正站在一张巨大的蛛网上。在他身边,是一堆堆已经风干的白骨。 第四十九章 斩杀蛛王 巨大蛛网突然动了动,李平阳身子跟着一晃,还好站稳脚跟,没有被从上面甩下去。 趴在蛛网上休眠的蛛王,此时已经苏醒过来,看到李平阳从白茧中挣脱,很是气愤。 九颗大眼睛同时睁开,一个跳跃飞向空中,朝着下方喷出几发尖刺。李平阳眼疾手快,迅速跳到另一根蛛网上。 方才停留过的位置,上面已经落满尖刺,被扎的像个刺猬一样。还没缓口气,又是几口毒液喷向自己。 有了火龙绕体,明显身子轻巧了许多,脚上也敏捷不少。李平阳一个三连跳,很轻松就给躲开,望了一眼身后。 这深紫色的毒液威力惊人,居然连坚韧的蛛网也顷刻腐蚀掉,化成一滩粘液一滴滴落下。 蛛王利用蛛丝将身子吊起来,随后在空中发出刺耳难听的叫声。听到叫声,无数只小蜘蛛被召集,从四周爬过来。 巨大的蛛网上,在李平阳的正前方,黑压压的一片小蜘蛛迎面爬来,少说也有上千只! 李平阳却不慌,刚好拿它们练练手。 右手握紧剑,闭上眼睛,李平阳寻找剑气拟龙化的感觉,将真气慢慢汇聚在短剑上。 蜘蛛群如一片黑色的潮水,眼看就要将他吞没。李平阳突然睁开眼,蓄力后将一道剑气挥出,杀向面前的蛛群。 原本透明无形的剑气,突然在空中幻化出一个形状,一条霸气的白龙直穿而过,将蛛群一个不留的全部秒杀。 通过刚才的闭眼,李平阳也感知到了蛛王的弱点,是在它的腹部以下的一块位置。 见到蛛群被李平阳杀死,蛛王彻底愤怒了,从高空中朝着下方砸下来。 李平阳趁此机会,对着它腹部的弱点斩出一剑。 随后,一个后跳躲开站在蛛网上,蛛王紧接着砸在他前方,巨大蛛网蛛一阵剧烈摇晃。 蛛王皮糙肉厚,显然没在意刚才的攻击,张开巨口喷出一大口毒液。毒液呈扇形喷出,李平阳踩着墙壁跳起,毒液从身下穿过。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毒液触碰到墙壁,直接腐蚀出一个深坑,李平阳面色一惊,庆幸自己刚才躲过了,否则定会被腐蚀成一摊血水。 蛛王拉动蛛丝升起,再次将弱点暴露给他,趁此机会,李平阳快步冲上前,再次挥出一剑,但也被蛛王的尾巴甩飞。 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的防御力真是够强的,紫瞳巨蟒,也才用了一剑就给斩杀了。 而斩这鬼母蛛王,李平阳硬是砍到手抽筋,得亏在秘境中磨练过,可以感知对方的弱点,要不然还真杀不死这东西! 几轮对抗下来,李平阳的肩膀受了点伤,被蛛王的獠牙划到几次,一块皮肉被削掉。 身上也被撞到好几次,但却是值得的。蛛王的弱点已经中了两剑,如果再中一剑,想必防御再高也会将其重伤! 一鼓作气,见蛛王明显有累了,又想吊蛛丝升起,李平阳持剑迅速追上去,一剑斩出,将蛛王的三条腿直接斩断。 蛛王仰天发出一声怪叫,随后像疯了一样,不停挥动锋利的长尾去刺他,李平阳拿着剑抵挡,腰部还是被刺中一下。 忍着痛,李平阳对着蛛王的腹部,斩出第三剑。这一剑斩出,连蛛王自己都都没想到,它居然会被人类给重伤。 腹部顿时破开一个大伤口,‘砰’的一声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裂开的伤口流出来。 它已经无法动弹了,眼神中生机正在缓缓褪去,利用余光,望着眼前这个可怕的少年。 它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输? 为什么连同阶妖兽,都无法伤它分毫的超强防御,却被一个人类给破防了? 李平阳不紧不慢的走向它,它动了动尾巴,利用最后的力气想要攻击。却被李平阳将尾巴踩在脚下,随后举起短剑。 破了防御的蛛王就像是一摊烂泥,李平阳随便挥动一剑,便将它庞大的身躯一分为二,将其斩杀。 蛛王随后化为颗粒消失,一张卡牌出现在它停留过的位置,李平阳伸手拿起来,发现这次的卡牌,是一张七星卡牌。 这是目前为止,李平阳收集到的卡牌中,星级最高的一张!卡牌是风属性的,效果说明,可以利用卡牌进行复制。 至于能复制什么东西?能复制多少?能使用多少次复制?上面并没有明确说清楚。 反正现在也用不到,李平阳就先将卡牌收起来,打算离开这里。可新的问题来了,他要如何从这么高的地方下去? “呃……救命啊!有人吗?” 李平阳试图呼喊,哪怕是来只鬼母毒蛛也好啊,至少可以抓来一只,骑着它爬出去。 可叫了半天,连个鬼影都没有。抬起头,李平阳望了一眼出口,似乎是在他的最上方。 算了,靠自己! 李平阳摸出一把匕首,开始扎着墙壁向上爬,每爬上去一点,就用手扣住缝隙,再用匕首去扎石缝,继续向上爬。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李平阳终于爬到了出口下方,刚将手抓上去,企图爬上来,却被走出山洞的李虎不小心踩到手。 随后,疼的一松手,整个人快速向下滑去,大骂了一句:“坑爹啊……” 用匕首扎紧墙面,滑行到最初的老地方,李平阳这才终于停下来,望着上方远远的出口,眼泪都快下来了。 上方,李虎貌似听到了李平阳的声音,却不见其人,挠了挠头,问小蜻蜓有没有听到? 小蜻蜓尴尬的指了指下面,说就在刚刚,少爷好像刚被他用脚送下去了…… 他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时间回到一小时前…… 李虎和小蜻蜓爬到一半,感觉踩到了什么,用火折子一照,脚下面是一只鬼母毒蜘! 吓的他顿时脸就青了,还好那家伙睡的很死,没有醒来的意思。 小心缓慢的收回脚,李虎调整了一个位置,避开身下的蜘蛛,让小蜻蜓跟着他,两人继续向下爬。 片刻后。 李虎终于双脚落地,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可新的问题又来了,这么多白茧,李狗蛋又会在哪个里面? 一个一个去找,根本不可能找的完,而且那白茧韧性奇好,想要将这么多白茧都破坏,那更不可能,也没那工具。 而且李平阳被困在茧中,随时都有可能会死,时间非常紧迫。思来想去,李虎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第五十章 龙血草 李虎取出一小瓶酒,倒洒在其中一个白茧上。小蜻蜓看出他想要做什么,想要阻止,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扔出火折子,酒水瞬间被引燃,将白茧外层烧开,里面包着一具死去的尸体,已经被吸干养分,成了一堆白骨。 旁边的几个白茧先后被烧开,里面同样是白骨,李平阳显然不再其中。火势越烧越大,上方的蜘蛛渐渐苏醒过来。 在李虎头顶上方,距离他最近的一只蜘蛛,前足动了动,随后巨大的眼睛突然睁开。 看到一片火光,蜘蛛十分畏惧,身子贴着墙壁爬行。朝着李虎吐出一排尖刺。 借助墙壁上火光留下的影子,李虎看到了蜘蛛,在它发起攻击前,一个翻滚躲开了。 一排尖刺扎在李虎方才停留过的位置,留下一个人形的轮廓。随后,蜘蛛从上方快速滑坠下来,张开獠牙扑向他。 抱起枪,李虎按下扳机,一股火焰顿时从枪口喷出,将蜘蛛给烧落下来,化为一团火球。 更多的蜘蛛从上方坠下,李虎将开关调到最大,抱着枪开始疯狂的横扫,一只只都被点燃,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臭味。 很快的,燃料瓶内的液体眼看就要见底,而小蜻蜓的燃料也用完了,气氛再度紧张起来。 望着一片火海,小蜻蜓内心焦急,还是没有找见少爷。最后几个白茧也被点燃,庆幸的是,李平阳并不在这些白茧中! 脱下上衣,李虎将衣服缠在枪身上,做成了一个火把。现在已经顾不上会不会受伤,如果火熄灭了,他们都得死。 重新将火点亮,拿起火把,李虎带着小蜻蜓朝里面退,边退边挥动火把,防止蜘蛛靠近。 退进一个通道里,李虎和小蜻蜓合力,背靠着一块大石头推动,将路口给封住。 完成这一切,两人瘫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李虎注意到,自从他们进入山洞,不知为何,蜘蛛就没有再追上来。 嗅着鼻子闻了闻,小蜻蜓对气味很敏感,发现在山洞里有股特殊的香味,李虎也闻见了。 也许正是这个气味,让蜘蛛不敢靠近。 休息了一会,李虎摸出另一个火折子,用嘴一吹将其复燃。随后用手举着,闻着那股淡淡的香味,在洞里寻找起来。 没过一会,他在洞穴的一条岔路里,找见了一种身上长满刺,模样非常奇怪的花草。 这种花的外形,就像是一条眼镜蛇的蛇头,前端有一片红叶子,像是伸出蛇口的蛇信。 同样的植物,在这里一共有四五株,长在同一片土里,每一株约莫着有十四五厘米。 李虎走近闻了闻,发现引诱他而来的香味,正是从这植物的红叶上飘出来的。 伸出手,李虎折了一片红叶下来,将火折子卡在石缝之间。摸出一把小刀,将叶子从中间割开,像血一样的红色液体渗了出来。 那种汁液沾在手上很黏稠,就像是糖浆一样。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他将这种液体涂抹在身上,将挡路的石头推开。 放了一只小蜘蛛进来,李虎将它逼到墙角,随后用涂抹过汁液的手,去砰那只小蜘蛛。 只见他刚将手伸出去,小蜘蛛就迅速爬开,一见这种液体能驱虫,李虎顿时心中一喜。 随后,他又折了两片红叶,一片带给小蜻蜓用,另一片留着,等找到李平阳给他用。 正愁着没了燃料,如何走出这洞穴,就让他误打误撞的,找到了对付这种蜘蛛的办法。 这个洞穴很深,不知道通往何处,里面有好几条岔路。李虎听到有风声,说明其中一条路是可以走出去的。 又休息了一会,李虎举着火折子,拿着刀走在前面。小蜻蜓捡了快石头,一路上在墙上画记号。 经过半小时的探索,他们已经排除掉六条死路,只剩下最后一条岔路没有走过。 两人对视一笑,重新打起精神,走进了那条岔路里。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看到光亮! 再之后,李虎走出山洞,只顾着去看对面的巨大蛛网,没有去看脚底下。将刚爬上来的李平阳,一脚送了下去。 为了将功补过,李虎用刀斩断了一根结实的藤蔓,趴在岸边喊了声狗蛋,将藤蔓甩到下面,跟小蜻蜓一起用力拉。 随后李平阳被两人拉上去,李虎将驱虫草的事情告诉他,通过系统识别,李平阳知道这种植物,名叫蛇龙草。 这几株蛇龙草,都是刚长出来的幼草,最大的蛇龙草,可以长到几十米高,甚至更高。 外形就像是一条长蛇,前端像似蛇头,又似龙头的东西,是专门用来捕捉虫兽的工具,就类似猪笼草的捕虫笼。 不过蛇龙草可比它危险更多!它是属于妖兽类别,植物系的妖兽,任何活物都是它的猎物,而且几乎没有天敌。 蛇龙草的植物液,具有超强的驱虫效果,不止是鬼母毒蛛,其它邪虫妖兽见了,同样也会退避三舍,仓皇逃散。 在系统的百科讲解中,李平阳还得知,这种蛇龙草,在远古时期,还被称为“龙血草”。 先古帝王,都用这种龙血草的根茎,提炼出被称为“龙血”的精华,用来炼制仙丹。 加上其它珍贵的材料,混合制成的丹药,传说吃了不仅可以百毒不侵,使邪虫不近,还能永葆青春,长生不老。 为了不再生枝节,李平阳和李虎互相帮忙,拔了两株蛇龙草,将根部用刀斩去,没想到那种红色液体还非常多。 两人没羞没躁的,一点也不避讳有女生,当着小蜻蜓的面,直接就脱了上衣。小蜻蜓大叫了一声,捂上眼睛转过身。 就像是涂抹沫浴露一样,两人将身上多处地方都涂上,包括脸上。随后两人穿上衣服,一同看向小蜻蜓。 小蜻蜓一直摇头,说打死都不要,那种东西就像是把蜂蜜抹在身上,她宁愿被蜘蛛吃了。 在李平阳的一阵劝说下,小蜻蜓才勉强给手臂和脸上涂了点,随后他们将小蜻蜓夹在中间,走来时的路爬出洞穴。 临走时,李虎还放了一把火,将鬼母毒蛛的蛛卵全都给烧了,杜绝后患。 靠着火龙绕体,李平阳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而李虎那边,则一直在想各种好吃的,肚子不停的咕咕叫,惹得小蜻蜓一直偷笑。 第五十一章 开书局 回到府上,李平阳和李虎睡了整整一天,到第二天的晌午才醒来,依然感觉很累。 要不是小蜻蜓着急将好消息告知,敲门吵醒了他们,定还能继续睡个天昏地暗。 经过平阳饭店这几日的火热营销,和大家的不懈努力,净盈利就高达九千余两。 单说数字可能没啥概念,就拿原本最火爆的苏氏豆腐来说,平阳饭店这几日的销售,比他们一个月总盈利还要多! 小蜻蜓更是开心,看到李家逐渐强大,打心眼里感到高兴,也终于可以在人前抬起头了。 李平阳本着一起发财的理念,赚了钱,大家都有份,伙计们也一个不落下。拿出一部分钱,请大家好好吃一顿。 另外的钱,李平阳分出一半给了周长坤,当初要是没有他赞助,没有他的豆腐门店,也就没有现在的平阳饭店。 至此,周长坤更加欣赏李平阳,当初的三日之约,不仅没有食言,生意更是风生水起。 当初不看好李平阳,向着苏家的那些墙头草,如今又反过来跟风,砸锅卖铁也要加盟臭豆腐。 饭店日进斗金,李平阳也有了新念头。 他发觉当下的人,闲了也没个啥业余爱好,读书之人,会看看话本解解闷,但市面上的那几本,早就给看腻了,没啥新鲜感。 既然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好看的小说出现。像现在的什么兵王啊,赘婿啊,神医啊,透视什么主流小说,更不曾有。 这也就给了李平阳机会,趁此大赚一笔! 拿出攒下的一部分钱,李平阳亲自挑选了一个环境不错,客流还行的位置,花钱买下那块地,开了一间书局。 书局的名字,就叫做“颜如玉”。 里面卖的书,都是市面上没有的,也是人们从来没有看过的。前有《二少爷的枪》,现又多了本《姑爷饶命》。 姑爷饶命,采用了现代热门的赘婿风,加上神医流。一经发出,便斩获了无数的谜弟与谜妹,可谓是出尽风头。 文中小赘婿的崛起,一路过关斩将,整治恶人,可谓让人大呼过瘾,根本停不下来。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 李平阳也靠着卖小说,赚的盆满钵满,一天光卖《姑爷饶命》,就能赚上个几千两银子。 生意最好的时候,一天赚个万两白银更是常事。没想到看似粗犷,身材魁梧的李虎,竟然也爱看这小说话本。 自从看了这本书,李虎就成了他的迷弟,天天催他更新,无事就献殷情,主动干脏活累活,只求他每次能多更两章。 这天,李平阳正在书局里看店,躺在一张竹子的摇椅上,悠哉的一摇一晃,闭眼休息。 窗外有一个黑影一晃,紧接着,一股劲风袭来。李平阳瞬间睁开眼,发现一发飞镖,就扎在他身旁的木柱子上。 黑影随后迅速离开,等李平阳追出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人影了。走回书店,他发现在飞镖尖端,刺着一张小纸条! 纸条的内容,是邀见李平阳,让他去纸条上所留的地址,城中的一间偏僻小院见面。 不确定对方是谁,好奇到底是谁想见他?李平阳就照着纸条上的地址,一个人去了。 到了地方,发现就是一个普通的院子,里面有一间茅草屋,门前有一块地,种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菜,一副田园生活。 虽不奢华,到也很美好。 正在幻想,到底是谁如此惬意,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茅草屋的门,就从里面被人推开了。 吱呀一声,一位熟悉的老者走出来。见此人,李平阳一脸疑惑,说几句“怎么是你?” 此人正是林伯温,林老。见到小友前来,林老一脸高兴,热情的走上前,忙拽住李平阳的衣袖,就将他往屋子里拉。 嘴上边说道:“来来来,就等你了……” 在屋内,一张矮桌上摆好了棋盘,黑白棋收放在两边的棋盒里,不过却不是全部的棋子。 一些棋子在棋盘上布下,趁着小友未到,林老就自己和自己下,也别有一番风趣。 明日林老就要回京了,临行前,他想见一见李平阳,和他单独说几句话。 “来。小友,请!” “不知林老这次找我来,是有何事?” “先下棋,先下棋……” 林老将棋盘上的黑棋一扫,归进黑子的棋盒中,又把白棋推入盒中,迫不及待的想要跟他下一盘,将黑子拿在手中。 李平阳一笑,拿起一枚白棋,落在靠他怀中,棋盘偏下方稍左的一处位置。 又是一个谜之开局!林老皱眉望了望,不明所以,这也正是小友的风格,于是哈哈一笑。 两人开始你一棋,我一棋的下着。片刻后,李平阳的白棋,再次困住林老黑棋,使其陷入为难的沉思之中。 林老一边想着该如何落棋,一边得以抽空与他聊天。 问道:“小友,以你这般才学,就心愿屈居于这小小的沧州,当一辈子的商贩吗?” 闻声,李平阳拿住的白棋的手停下,抬头看了一眼林老,发现林老也在看他。而且这问题,也像是话中有话。 见李平阳做思考状,林老继续问道:“那……李小友,明日可否愿意随我共回宋都,入朝为官,尽一份自己的谋略呢?” 闻声,李平阳有些犹豫了。 其实他曾经也有想过,入朝为官,混个一官半职的,等到年纪差不多了,就找个体贴温柔的娘子,生个一儿一女。 但他也怕,他怕卷入什么朝廷争斗中,只会脱不了身,家人朋友也会受到牵连。 原本最初穿越过来,他就只是想过上好日子,让父亲享享福。改变生存的环境,帮助自己喜欢的人,改变他们的境遇。 如今他也做到了,也就安居现状了。 林老这次居住沧州,并不是心态老化,前来养老的,而是身上背负着重要的使命。 同样,也是为了见一个人,李平阳! 不知为何,在初听水调歌头这首诗的时候,他就觉得这李狗蛋,不应该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心中总有种感觉,觉得有一天,这个奇才或许能帮上自己一个大忙,能用的到他。 如今,北齐大有吞并金国之势,看样子已成定局。而如果放任北齐壮大,接下来,大宋就会成为他的下一块肉。 林老是想趁着两国交战,两半俱伤,请命出师北征,将其一举拿下! 而问题,就出在这军需上面。 第五十二章 陈年旧事 如今朝中,以太师李鹤颜为首的主和派,与左相林老支持的主战派,一直争论个不休。 谁也说不服谁,谁也不听谁的。 而太师那边,则说万万不可出兵。说北齐与我大宋国向来交好,一直友好往来,就算是出兵,也应该是援助。 而今我大宋,兵强马壮,百万雄师,大将良才更是数不胜数,又怎能趁人之危,传出去了,岂不让世人皆耻笑? 其实太师有这样的口气,正是林老发愁的原因,这问题,就出在这粮食上面! 霖州,作为大宋的军机要地,同样也是号称大宋国的“粮仓”。如今恰逢赶上了虫灾,今年又偏偏是大旱,粮食颗粒未收。 为此,林老可谓愁的是彻夜难眠。 太师李鹤颜听闻此事,乐的合不拢嘴,心说你林相不是能折腾吗?现在没了粮食,我看你怎么派兵收复失地。 林老自己有着三千人马的黑骑,从未亮相过,这支军队也是他手中的王牌,正有黑骑威慑,才让世人对其十分畏惧。 传闻这三千黑骑,随便挑出一个人,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且只效忠于林老一人。 当年林老兵败辽国,身负重伤,正是这三千黑骑,杀入七万辽国大军的包围,将林老平安救走,并互送回京的。 关于那段不堪回首的沉重往事,也一直是林老的心结。 九年前。 林相率军出征,攻打辽国。一鼓作气除掉了辽国的三支精锐。后又用计谋,以一万人马,将对方的三万人马困于陷阱歼灭。 前方传来喜讯,宋帝得知后更是为之高兴,举国庆祝,已经大摆酒宴,做好了为林相凯旋而归,而庆功的准备。 不料军中出了叛徒,林相接下来的计划,早就被辽国军队得知。于是将计就计,假装中了他设下的陷阱,演戏给他看。 在一个名叫黑风口的山谷,林相设下埋伏,却发现迟迟不见人来,心中一下子起了疑。 这么周密的安排,按理说应该是滴水不漏,只要对方踏入陷阱,那就成了瓮中捉鳖。 正在焦急的等待,一个满身是血的士兵,冒死赶了回来,跑到林相身前,‘扑通’一声跪下,当即就哭了起来。 林相心里感觉不妙,神色慌张起来。那位士兵接着就说:“报!林……林相,我们中计了!前方的兄弟都死了……” 负责掌管粮草的后备军,只有他一个活着!其他人,不是被刀剑斩杀,就是被乱箭射成刺猬,或是巨石砸的粉碎…… 此人是带队的士官长,靠着过硬的身手才侥幸逃出来。他们负责在营地照看粮草,突然感觉地面上的石子在震动。 耳力好的他,趴在地上一听,顿时吓得面容失色。因为他听到,有无数的马蹄正踏草而来,朝着他们的方向冲来。 可是辽国的大军,应该在林相等待伏击,设下陷阱的黑风口出现,为何是从后方来了? 他确信一定是计划泄露,军中出了叛徒,辽国才会避开陷阱,杀了他们一个回马枪。 而负责掌管粮草的他,就算是死,也决不能将粮草拱手相让,死也要拼上命去守卫。 召集弟兄们,他们拿起刀剑开始奋力反击,虽然也杀了敌方不少的人,但还是不敌对方的人数,最终还是失守了。 看着大家被对方用刀砍杀,被用箭射穿胸膛,被上方的巨石滚下,砸成烂泥,看着粮草被一把大火烧纸之一空…… 他身上中了致命伤,必死无疑,拼死杀出一条血路,只为将消息带出去。 话落, 这名士兵长就倒在林相怀里,睁着眼睛死去了。他的背上中了三箭,是怎样的意志,才能让他坚持着跑回来报信! 呼!!! 林相悲痛的一叹气,伸手一抹,将他的双眼合上。随后站起身,面色沉重的看着将士们。 他千算万算,原本已经胜券在握,始料未及,居然在他的军队里面,出现了内鬼。 现粮草已断,就算大家拼死杀回去,将对方消灭。路途千里,没有吃的,他们不可能活着回去。看来,是天要亡他林伯温啊! 储存粮草的地方,距离此地只有几里,想必辽国的军队正在赶来的路上。他深知此战是在所难免,而且凶多吉少了。 他死不足惜,只可惜了这些陪在他身边,陪他出生入死,经历无数次战斗的将士们。 林相为了鼓舞士气,抽出随身的长剑,高高举向天空。道:“诸位,是林某无能,害大家被困于此……” “既然,我林某,不能和大家同年同日生,那就让我陪诸位,同年同日死!!!” “诸位,可有决心,与我杀出重围?” 林老一番陈词,将士们看到他都不怕死,于是也就有了信心,纷纷举起手中的长剑。 整齐的喊道:“杀!杀!杀!” 回过头,眼看着对方黑压压的一片军队,已经奔杀而来。 林相首当其冲,站在军队的最前方,提剑冲上去开始奋战。一些士兵保护在他身边,一并朝着对方的大军杀过去。 林相杀到最后,手都抖动的拿不稳剑,颤抖着身子站立在一片尸体中央,望着士兵一个个拼尽全力去厮杀,倒在自己眼前。 望着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从他眼前死去。到最后,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士兵,站在他身上护着他,已经身中数刀。 只能用手撑着大宋的旗帜,才能勉强站立。但即使这样,全军中,没有一个士兵招降的! 对方的将领跳下马,从一个手下那里借来一把弓箭,将弓拉满,对准了林相的胸口。 林相身前的士兵,因为失血过多,最终还是死去了。死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左手握着大宋的旗帜,右手用剑撑着地面,以让人泪目的姿势下线。林相眼眶含泪,为了大家,也要战死沙场,绝不退缩。 对方将领身后,一排弓箭同样拉满,就等将领一声令下,林相就将死于乱箭之中…… 林相闭上双眼,心知无力回天。就在这时,远方突然传来一阵响声。一片黑压压的铁骑,正奔赴而来,那是他的黑骑! 其中一名骑手,高举着一面虎头旗帜。看到旗帜,敌方那名将领瞬间被吓破胆,因为黑骑的名号太过响亮。 “撤,快撤!!!” 三千黑骑,正以猛虎出笼之势奔向他们。七万敌军的包围圈,顿时就被杀出一个口子。 黑骑可是曾经三千人,灭一国的可怕存在。将领为了活命,连忙制止手下放箭,迅速带着剩余的部下撤退。 第五十三章 种土豆 自那之后,林相便退隐朝堂,过上了看似养老的悠哉田园生活。没事种种花,除除草,和街坊邻里下下棋。 不再过问朝中琐事,只关心明天的大米多钱一担,只关心今天的菜肴,合不合心意…… 暗中,实则在蛰伏,等待一个时机!在霖州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可谓是做足了准备,只为这一役! 在霖州城里,一处秘密宅院的地下室中,林老已经囤下了大批量的火药,用于研制新型的重武器,火雷子! 火雷子,是将火药加以开发,做成的最早时期的炸弹。外形就像是一个铁疙瘩,身上长着数个尖刺一样的铁角。 有一根长长的引线,点燃后扔出去,就能炸伤一大片。用于攻打城池,和埋伏作战使用。 原理上,就是引线点燃壳内的黑火药,在密闭的弹体内燃烧,产生大量的空气与热量,最终将其引爆。 在火雷子爆炸后,林老描述为,“声如雷霆,城石皆崩,烟气涨天,尸骸全无!” 但念与早期的火药,杂质太多,提炼之时,硝的含量太低,燃爆效率非常的差。 在试爆之时,常常会遇到“哑雷”,为此花了不少心思去改良。如今,最终版本的火箭雷,已经投入使用之中。 就是将火雷子的尺寸弱小,做成仅有两寸大小的铁球,将其固定在每支弓箭的箭头上,在箭头上再涂上一层油。 火箭射出,用火进攻的同时,还能引爆火雷,造成威力更大的伤害,买一还赠一。 正是有此秘密武器,林老这次才敢请命出征,既为了一雪前耻,亦为了证明自己还未老! 可天不遂人愿,正好恰逢旱灾,又遇虫灾,国库紧缺,粮草不足,作为“粮仓”的霖州,也更是拿不出供应的补给。 偏偏这个时候,林相又请命出征,皇上自然是不会同意的,因为这种风险大于胜算的买卖,明白人谁又会同意呢? 太师李鹤颜,正是看在他没有粮草,无法起征,才与他的几个学生,一起劝阻皇上此事需要缓缓,尚不可着急。 得知林老的难处后,李平阳一笑,他倒是有一办法,能解决几万将士的粮食问题!不过,却要向林老借几块地。 林老不明所以,但心说,你要是真有办法,可以解决这粮草的问题,区区几块地又算得了什么。 这个要求很容易实现,不过林老还是好奇他想要做什么?于是问道:“李小友,不知你要这地,是打算种什么呢?” “土豆!”李平阳不假思索的回道。随后站起身,升了个懒腰,冲林相露出一个微笑。 昨晚去自己家柴房看,他种在水缸里的土豆,已经发芽了,眼看就快要成熟。如今在系统商城里,可以兑换增长药水。 用了系统中的药水,可以让种子一个小时就成熟。现在他的手里,还有之前斩杀鬼母毒蛛,奖励的复制卡牌! 只要给他几块地,将土豆一复制,别说是几万将士的粮食,就是让全大宋国吃上土豆,也都只是时间的问题。 用卡牌复制土豆,换够将士所需的十万筐土豆,除去卡牌的技能冷却时间,最快的话,也需要两天的时间。 随后,林老应了李平阳的请求,给他找了三块田地。并且还把一块腰牌给了李平阳,他自己明日就先回宋都了。 那位贴身保护林老,从未露脸的高手,就暂且让其听命与李平阳,说是看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吩咐其去做就行。 李平阳也只是知道,他叫无名。 而且有了这块腰牌,李平阳可以随意调动,林老隐藏在沧州的一部分黑骑高手,包括让他们帮自己锄地,种土豆…… 翌日。 沧州城的郊外,一处农田中,一群身穿黑衣的黑骑高手,正在烈日高空下忙着锄地。 李平阳吩咐无名,让他去给自己搬了一把椅子,和一把遮阳伞,说是为了任务。 无名蹬了他一眼,李平阳不以为然,仰起头,掏出林相给他的腰牌,用此威胁他。 看到腰牌,无名白了他一眼,不情愿的去照做。李平阳一笑,像当作宝贝一样,摸了摸腰牌,说还是你管用! 片刻后,无名扛着一把椅子,和一把遮阳竹伞,表情不高兴的走上前。将椅子往地上一扔,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 “给我扇扇子。” “你……” 李平阳得寸进尺,拿了一把大扇子递给他,无名气的想骂人。原本话都憋到嘴边,李平阳继续举起腰牌,放在他眼前。 无名仇视的望着李平阳,双手握拳,攥紧拳头发出声响抗议。李平阳将腰牌拿的更近了,无名只好一把接过扇子去扇。 边扇,李平阳还嚷嚷着,说他是不是没吃饭?怎么一个大男人,一点劲都没有? 惹的无名咬牙切齿,手上加快扇风速度,心说,小子你等着,爷爷我迟早让你还回来! 李平阳悠哉的躺在椅子上,抱着一个西瓜,用铜勺一勺接一勺的,掏着吃的不亦乐乎。 田地里,黑骑高手不停擦汗水,热的口干舌燥,看到李平阳这厮吃的还挺嗨,只有羡慕的份,纷纷投去鄙视的眼神。 李平阳见状,放下西瓜,将另一盘切好的西瓜端着,招呼大家都来吃。见大家刚放下锄头,就举起手中的腰牌。 看到腰牌,大家又纷纷捡起锄头,嘴上骂骂咧咧的继续埋头锄地,比刚才更用功了! 李平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看到大家将愤怒转化为动力,把对他的不爽,通通发泄在锄头上,卖力的锄地。 李平阳一笑,继续对其刺激。道:“你们不吃的,不是我不让你们吃啊!” 说完拿起一块西瓜,舒爽的吃下一大口。 黑骑高手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一身的本事,会用在这锄地上面!而且,还要忍受李平阳这货的无情折磨。 最终锄地任务,在李平阳将一个大西瓜,一个人用勺子全部干完后,宣布结束。 只见李平阳从身上拿出一个布袋,将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倒出来平放在掌心上面。 随后,在大家一众好好奇的目光下,走向田地。将这个名叫土豆的东西,种进土里。 第五十四章 口令 拿起一把小木铲,李平阳在刚翻动过的土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将准备好的土豆块放入土壤中,在小心将土填上。 填土不宜过厚,也不宜过浅,约莫着有个十三厘米的样子。 大功告成,李平阳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把木铲递给无名,笑着道:“就照我这样,把这些全都种了!” 说时,李平阳将一个口袋扔给他。 里面都是切好的土豆块,无名接过口袋愣了几秒钟,心里泛起嘀咕,好奇这东西怎么吃?又为何是长在土里的? 无名随后将土豆块分给黑骑高手,大家拿在手中,都是先瞧了瞧,又闻上一闻,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东西。 李平阳走回座椅处,拿起一块西瓜坐下,啃了一大口。道:“它现在是四四方方的,等它长大后,就成圆的了!” 听到这,大家纷纷露出有趣的神情,一个黑骑高手打断,问那这东西要怎么吃呢? 李平阳抬手,将脸上沾到的西瓜汁擦去,一拍手,说他算是问道点子上了。顺手拿了一块西瓜赏给他,然后讲解。 其实最简单粗暴,也是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直接用火烤熟,俗称烤土豆。 在生火的时候,将土豆扔进火堆边上,就可以去干别的事。等上个一时半会,就其从火堆里刨出来,去皮后食用。 或者将土豆切成片,用签子串起来,给上面刷上一层油,撒上少许的食盐,好吃管饱! 试想一下,敌方士兵在行军之时,最好的餐食,莫过于是小米作成的干粮,就水下咽。 反观我军,不仅可以就地吃上烧烤,而且还顶饱。一般吃上两个烤土豆就撑了,不担心没得吃,就怕你吃不下。 在黑骑高手,将所有土豆都种进土里后,接下来,就该轮到李平阳来“施法”了! 只见他原地活动了一下身子,走到第一个土坑边,装模作样的伸手,抓进一个黑布袋里,拿出一瓶生长药水。 随后,又伸进去摸了摸,将复制卡牌也拿出来。因为是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其他人自然看不见,什么也看不到。 大家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平阳手抓着空气,将看不见的东西倒进土里,给每一块土坑上,都滴下一两滴药水。 这番神操作,愣是把所有人都给看懵了,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无名也是皱着眉头。 接下来,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刚滴过药水的土地,迅速长出一个绿色小芽,小芽冒出土地,黑骑高手纷纷趴在地上,一脸激动的表情。 小芽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长,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眨眼睛的功夫,就又长高了一两寸,由芽变成了叶! 其它土坑中的土豆,在生长药水的作用下,也都开始奋力生长,你追我赶的。 很快的,三个田里的土豆,迅速连成了一片。绿色的土豆苗,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大片茂盛的绿色土豆林。 服了! 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不服的。 连无名也露出震惊之色,开始觉得李平阳这小子,还真有两把刷子,是自己小瞧他了。 貌似这一切很不科学?但他就是做到了!而且可以确定,这不是自己的幻觉。 “拿把锄头来!” “是……” 李平阳吩咐一声。随后,身后的黑骑高手,纷纷抢着拿锄头递给他,以此表现。态度上明显大转变,李平阳不由得一笑。 接过锄头,李平阳对着地面一挖,将土壤给刨开,一截黄色表皮的东西露出来。正如李平阳方才所说,这东西成熟后还真成了圆的! 随后只见他用手一提,就将名叫土豆的果实给拽出来。好家伙,没想到这一株苗下面,就直接给带出了一大家子。 数了一下,足足有六个大小不一的土豆,可把大伙给高兴坏了。几个黑骑高手更是泪光闪烁,仿佛看见了希望。 不一会,大家将所有土豆都挖出来,装了满满三大框子!李平阳接着完成下一步,复制。 其实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复制,只能一边尝试一边摸索。他先将卡牌的背面,对着其中一筐土豆,可等了片刻没有任何反应。 又将正面对着土豆,可还是没反应?不过这次,眼前多出一行小字,提示需要口令。 李平阳摸着下巴,觉得有点意思。随后拿着卡牌做思考状,开始想各种有可能的口令。 “般若波罗蜜……”没反应。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没反应。 “出来,皮卡丘……”还是没反应。 “玛卡巴卡……”依旧没反应。。。 李平阳气的将卡牌扔掉,骂了句脏话。一旁的无名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摇了摇头。 “莫不是……” 突然,李平阳又想起了一句口令。一句电影中,时常用到的经典口令,也不确定对不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说出来。 “芝麻开门!!!” 李平阳大声的喊了出来,一时间,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注视着这边的情况。 突然,卡牌的边框闪烁了几下。 蒙对了? 只见前方的马车上,原本空空如也的几个筐子,此时居然装满了土豆。 黑骑高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知道这土豆怎么来的?就像是变戏法一样,随着李平阳一句口令,就自己装满了! 其中一个黑骑高手,当即就对着李平阳单膝跪下。他这一跪下,其他人也都跟风整齐跪下,场面十分震撼。 北征之事,看来终于是有望了! 如法炮制,一边挖坑种土豆,一边滴生长药水和复制,一车车的土豆开始运出城。 为了不暴露,车上的土豆都用黑布遮盖着,一边送往霖州,一边加班加点的赶生产。 时间飞快的流逝。 他们从日出忙到日落,从天黑忙到天明,李平阳跟着大家一起争分夺秒,不停打哈欠,眼睛困的开始流眼泪。 最终,终于赶在两天之内,将所需的土豆全部筹备够。粮草中,人吃的问题是解决了,下来是马的问题。 在系统商城中,李平阳又换了优质燕麦,如法炮制,像复制土豆那样复制了足够多的燕麦。马儿吃的好,才能发挥作用。 宋都那边,林相收到了黑骑发去的消息,得知粮草已就绪,当即就是一喜,摸着胡须,大笑着连说了几声好! 万事俱备,林相终于归朝。 在朝中大臣,都在商议如何应对金国局势,无计可施之时。林相应皇上急召,只身从大殿外走来,朝堂之上顿时哗然。 见林伯温归来,皇上更是一喜,直接从龙椅上站起来,想要迎接,表现出非常激动的样子。 太师李鹤颜见状,咳嗽了两声。皇上亦发觉失态,于是重新坐回龙椅上。 第五十五章 朝堂之上 林相身穿官服进殿,太师李鹤颜出位上前,正在向皇上说明他的意见时,林相走了进来。 见状,太师表情有些诧异,看了一眼自己的学生,那学生同样是一副不知情,微摇头。 不明白他怎么回来了?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沧州养老,下棋种田,发愁粮草之事才对。 皇上见林相归来,也就没有再去听太师的意见,把他晾到一边,眼睛一直没离开林相。 “老臣林伯温,叩见陛下!” 林相走到太师身边,冲着皇上跪下行礼,皇上直接从龙椅想起来,想要去搀扶他起身。 林老一把年纪,陛下自然心疼。见状,太师表情一阴沉,有些不悦,假意咳嗽了两声。 皇上亦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又坐回龙椅上。 “快快请起!” “谢陛下。” 林相随后恭敬的站起身,皇上接着问:“林相此次风风火火归来,不知……所谓何事?” 林相一笑,心说,明明是陛下暗下旨意,召我回朝的,所谓何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回陛下,老臣已找到粮草的解决办法。现也万事俱备,有万全的把握此战可以取胜!” 林相此话一出,朝堂再次哗然,太师更是一惊。 北齐如今吞并金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金国的盾兵天下无敌,正好借住北齐之手,算是帮他解决了威胁。 在北齐灭金国之时,必然国力大损,同样伤亡惨重,这个时候出兵,趁着对方还在恢复修养之际,利用火雷箭速战速决! 用火雷子制成的火雷箭,如今已经发放到弓箭手的手中,为了迎战,弓箭手早在这之前就开始训练,给每一支弓箭的箭头上,绑着一个小沙包,以此模仿火雷的重量。 金国早就积重难返,被消灭是迟早的事情,林相在北齐还没出兵前,就算出了这一步。 原本陛下就想同意,只是念在太师以粮草空缺为由,以此做出牵制之策,才只好将出征的事情延缓。 “那就……” 皇上想要做出回应。现如今,林伯温已经解决了粮草问题,而且信心满满,自然没理由不同意。 “陛下……” 太师的学生这个时候站出来,正想要替太师说话,林相直接瞪了他一眼,吓的他将话吞回去,不敢在吱声。 “李太师现年岁已高,这种前线厮杀,刀剑血拼的事情,就毋须他再去挂念……” “他为大宋国事操劳半辈子,也该安心在家颐养天年便好。这种事情,就让臣去做!” 林相既夸了李鹤颜,让他下的了台,深意又讽刺让他的学生别多管闲事,可谓快哉。 李鹤颜听后表面一笑,说感谢林相的牵挂,内心实则暗如火烧,就差骂他几句脏话了。 “陛下,臣还有一封图纸呈上,看了之后,陛下自然明白老臣的计策,给出决断。” 随后,林相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一封图纸拿出来。那上面是一份设计图,画的正是火雷子的草图,以及改良的火雷箭。 陛下听后,眼神示意,身边的公公随后将一份图纸呈上来。陛下接过,拿在手中打开一看,顿时面露震惊之色,越看越惊讶。 林相竟然背着自己,在霖州悄悄的发明火器,看到上面统计的数量,已经足以威胁到他。 自己手底下的兵,一言不发,就直接给你造了个军火仓库出来,放谁心里能平静。 私藏火器,偷偷研制杀伤力大,威力惊人的火雷子,本是欺君之罪。但念在林相是为了江山社稷着想。 并且,他现在已经把图纸给了自己,变相的,是将这项发明上交国家,为国所用。 虽然理应重罚,但也念在他有功,也就功过相抵,算他无罪了。 太师李鹤颜凑着身子,不知陛下看到了什么,心中非常焦虑。但也无计,总不能直接抢过来看。 按照图纸上所说,火雷子已经制作了二十万颗,火箭雷,也制作了将近三十万支,一百门火炮也在改良之中…… 从陛下的震惊之色,足以看出这份图纸不简单。其他大臣心中也都开始猜疑起来。 也许正是林相的慷慨解囊,有了些这些火器,兴许能为大宋立下千秋功业,也未曾不可! 递上图纸,林相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陛下的表情,生怕他直接一怒之下,诛他九族。 没想到的是,陛下居然准了,同意他出征。林笑激动的一笑,忙说了一句,“谢陛下!” 太师府,后院鱼塘边。 退朝之后,李鹤颜回府上,站在鱼塘边上平静的为鱼投食,观赏五颜六色的鱼儿游动。 看到鱼儿争抢他手中的食料,心中安静许多。正在这时,他的学生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太师,这个林伯温也太不是个东西了,今日朝堂之上就敢公然诋毁你!气死我了。” 此人名叫方缪,方尚书,是李鹤颜的学生。同时也是他最忠臣的‘狗’,一直为他做着一些坏事。 “方尚书,林相说的也不全错,我是老了……老了!没事喂喂鱼,散散步,不也挺好?” 看到李鹤颜这副回应,方尚书更是气的一跺脚,叹了声气。道:“我就是看不惯他!” “我倒要好好说说你。今日朝堂之上,你为何如此莽撞?他想去出征,让他去便是。” “我……” 方尚书直接不知该如何接话了,一脸疑惑的望着李鹤颜。李鹤颜一笑,从一个小碗中抓了一把鱼食,分给方尚书。 方尚书接过鱼食,没有像李太师一样,一颗一颗不急不慢的去喂,而是直接一抛,将手中的一把鱼食全给撒出去。 李鹤颜微微摇头一笑,只是将手掌伸出,对着平静的水面,面色稍微用力了几分。 随后,只听‘啪’的一声,水面顿时炸开。他竟然用真气,直接将一条快速游动的鱼儿,直接给炸出了水面。 鱼落在岸上,没有翻腾一下,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浑身焦黑。而这条鱼的内脏,其实全被刚才那一击打碎了。 李鹤颜用行动表名,他还未老! 第五十六章 柳嫣儿失踪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李鹤颜表情复杂的望向鱼塘,暗自嘀咕了一句,双眼微微闭上。随后突然猛的睁开,露出一个可怕的眼神。 方尚书吓的一哆嗦,不敢再与其直视,一直低着头。这种眼神他已经很久没见到了,也不想再见到。 记得上一次见到,是太师的一个下人,听说是偷看到了他的一个秘密,被直接灭口了。 杀那人的时候,方尚书正好来找太师,一推开门撞了个正着,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打开门,就看到李太师正伸出左手,做抓取状,像老鹰的爪子一样抓着下人的脑袋。 那个下人嘴里一直求饶,表情很痛苦,说他什么也没看见,求他放过自己,不要杀他。 当着方尚书的面,太师收爪化掌,一掌拍在那人的头顶。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一掌拍成了一摊血水,只剩下一堆衣物! 方尚书身子一直在颤抖,脸上强装镇定,最后还是没忍住,感觉胃里一阵翻涌,快步跑到门外,刚转过身就直接吐了。 那下人其实也没撒谎,真没看到他的秘密,他就是平时手贱,喜欢顺点东西,这天屋里没人,偷偷潜入想偷点东西。 不巧李太师正在练功,那下人看到屋里有人影,当即就是一惊,准备开溜。 说也该死,他离开时候一紧张,将凳子不小心踢翻了。太师发现后立马追出来,一手抓在他的咽喉上,讲其控制。 问他都看到了些什么? 这时,太师养的一只白猫路过,见他不回答,直接挥出一掌,用真气将猫的脑袋给轰碎。 他本身就胆小,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摸到了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想要做捶死反抗,随后被太师一掌给拍死了。 那个下人,其实也救了方尚书一命,要不是他先撞见太师,如果被方尚书看到秘密,那该死的就是他了! 正是那天,他见到了太师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可怕眼神,就和今天的是一样的。 太师喂完鱼儿,说自己有些累了,想要休息。方尚书行了个礼,随后告退离开了。 李鹤颜走回房间,站在一个铁质的烛台前面,将手放在烛台上,一个猴子造型的铁雕上。 用手轻轻一压,感觉到重量,猴头居然缩了下去。像触发了隐藏的机关,地面轻微震动了一下,幅度不是很大。 随后他又用手按住猴身,顺时针转了三圈,又逆时针转了一圈半,机关随后启动。 一阵机关响动的声音过后,烛台后方的地板居然打开了,露出一条向下延伸的台阶。 拿起一盏烛灯,李鹤颜顺着台阶走下去,他的影子在墙壁上被拉的细长,越走越深,直到烛灯的光亮被黑暗吞噬。 之后他又过了几道机关,推开一扇石板门,来到了他的秘密地下室。地下室两边的烛台,烛火开始一盏接一盏的自燃。 很快的,周围的环境就一点点的被揭秘。当整个地下室的轮廓露出来,可以用“金碧辉煌”四个字,来形容所看到的一切! 一个被金光笼罩,气势磅礴的大宋国皇城,被用金子做成了缩小版模型,除了大小不一样,几乎找不出一点瑕疵。 细节上做的更是精细,皇城内,每一个宫殿都被做出来了。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个皇城模型一边,座着的一只仙鹤。 仙鹤是用一块整玉雕刻而成,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盯着仙鹤看,会觉得有种仙风道骨,淡然于世的魅力,不受控制的被吸引。 像如此大块的玉,本就难寻,还能将其雕出这般精致的仙鹤,简直是巧夺天工。 仙鹤面向天空,做飞翔状,脚下踩着一片祥云,非常有意境。在过去,鹤被称为是“一品鸟”,地位仅次于龙。 代表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李鹤颜径直从两样宝物间走过,来到了后面的一把椅子上,后方的烛火也慢慢照亮,将椅子的全貌显现出来。 那居然是一把龙椅! 一把用黄金打造的龙椅,霍然亮相,奢侈到了极致。换作平常人,可能连碰都不敢碰一下,更别说是坐在上面。 除了九五至尊的皇上,其他人没有资格,也没有胆子敢坐。 但李鹤颜不但稳如泰山的坐着,还干脆用了一个侧躺的姿势,像是要在龙椅上休息。 龙椅旁边是一个沙盘,上面有山川河流,和一些地图上对应的地名,奇怪的是,在其中几个位置上,插着一些黑色的小旗。 被标记的地方,貌似毫无关联,每个地方都相隔的很远,但冥冥中又像是为了同一件事! 第一个插上黑旗的地方,是天誉城附近,名叫白雾村的地方!而第二个地方,则是沧州城附近,被鬼母毒蛛灭村的小宁村。 巧的是,在这两个地方,先后居然都出现了难缠的妖兽。这个或许就是两者之间,唯一的共同点。 躺在龙椅上,太师没一会就睡着了,期间说了好几次梦话,好像一直在叫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声音太小,听不太清。 完成了林老交给的任务,李平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了家,走到家门口,发现小蜻蜓正站在门外,一副焦急神色。 李虎蹲坐在一旁,也是直唉声叹气。 “发生什么了吗?” 李平阳的直觉,告诉他应该是出了什么事,但不确定是什么事。 “少……少爷!不好了,柳姑娘失踪了!” 小蜻蜓见到李平阳回来,跑上去抓住他的胳膊,非常自责。李平阳让她别着急,好好的仔细将整件事情说出来。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失踪呢? 事情是这样的,早晨小蜻蜓买菜回来,见到柳嫣儿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在一起说些什么。 那个人她从未见过,觉得不放心,就多看了几眼,记下了那个人的长相。 李虎当时正在院子里劈柴,听到小蜻蜓尖叫了一声,忙跑出去看,就看到柳嫣儿被一个人掳走,朝着小巷里跑去。 李虎想也没想,拿着手中斧子就追了上去,边跑边喊着,让那人站住别跑!那人非常熟悉地形,想尽办法甩开他。 最终李虎抄近路,拦下了那个人,将他一脚给踢翻。柳姑娘当时像是昏迷了,一直是闭着眼睛的,李虎叫了一声没反应。 “我劝你老实点,别逼我动手啊!” 李虎警告一句,拿起斧子指了指他,吓唬一下他。那人用黑巾蒙着面,一只手捂着肚子,显然方才那一脚踹的不轻。 那人不说话,只是将手摸向身后,李虎以为他要掏什么暗器,面色稍微紧张。后发现,他只是从腰间取出了一把匕首。 李虎舒了口气,提起斧子就劈了过去。那人弯腰躲开,朝李虎的腹部刺去,没想到被李虎一把抓住,两人随后开始抢夺匕首。 那人身形瘦弱,显然不是李虎的对手,抢夺匕首的过程中,腹部被割伤一道,咬了下牙,面色一吃痛。 正在这时,一位高手突然出现。 那人似乎和他是一伙的,眼神交流了一番,示意让他带人先走,自己来对付李虎。 那人出手极快,身手敏捷,招招都带着一股狠劲。李虎只和他过了一两招,就暗觉不是对手,似乎打不过他。 突然! 那人袖口微抬,‘嗖’的一声射出一发弩箭。李虎刚侧身躲避开,就被其用一记手刀迅速打晕,看着柳嫣儿被他们带走。 第五十七章 霸占柳嫣儿 等李虎醒过来,那两人已经带着柳嫣儿走远,不知去向。他和小蜻蜓只能逢人就问,找遍了沧州街道,就是找不到人。 还是李平阳比较冷静,回顾李虎方才说过的话,如果按照他所说,那两人与他交手时,其中一人的腹部被匕首划伤。 如果他可以确定,是伤到对方了,那就可以照着这个线索查下去。在沧州的药铺都去走访,查看今天有没有哪位伤者,中的是刀伤,而且是腹部。 李虎和小蜻蜓去南街,而他自己去北街,三个人分头行动。谁先找到,就飞鸽传书对方! 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掳走柳嫣儿的目的,是为了钱财还是什么?所以必须要快。 李虎一路小跑,先是去了北街的大康药铺。为了节约时间,他随身带着大刀,直接把刀给桌子上一拍,然后说事。 “老板,问你一个事!你先别紧张,我的刀从来不砍听话之人,只杀欺骗我的人。” “好……好汉爷饶命啊!你尽管问,别说一个,十个……一百个都行。我如果知道的话,定当不会欺瞒,全部告知。” 李虎看到掌柜的挺上道,便将刀收回去,没有再用刀吓唬他。紧接着,询问他今天有没有接待过,一个中刀伤的病人。 今天生意不是太好,来看病的人并不多,就那么几个。掌柜仔细回想了一下,还真没见过他描述的人。 李虎怕他隐瞒,或者是不想说,便将刀拔出一截,露出一点刀锋给他看,希望他想清楚。 掌柜一脸苦涩,又回想了一下,还是说没有。李虎这才收起严肃表情,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感谢他的配合,然后扔下钱走人。 一出门,李虎刚好撞见了小蜻蜓,她那边同样也是没有,这下就还剩下一家药铺了! 小蜻蜓希望这次能找到。 他带着李虎快速跑向另一家药铺,那家药铺是一个开了许多年的老店,搬过几次地方,如今知道的人不是很多。 在那里去医治刀伤,的确也最好隐藏,避免人多眼杂。也有一种可能,他就没有去药铺,而是自己在家里处理伤口。 又走了一会,在小蜻蜓的带路下,两人来到了那家药铺的门前。的确如她所说,那地方确实很偏的,看着也不像是个药铺。 其实这种药铺,有点类似现代中,某家私人小诊所,是不是一家黑店,那就不知道了。 幸亏有小蜻蜓带路,否则真找不到地方。 推开紧闭的大门,小蜻蜓带着李虎走进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肌肉发达的壮汉。 他此时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推着碾药用的石轮,一副警惕的表情望着他。 小蜻蜓喊了声王哥,那壮汉这才放松戒备,看到来的人居然认识他!在仔细一看,也认出了小蜻蜓,笑着将手里的活放下,站起身想要去迎接。 小蜻蜓忙阻止他,说她就是过来玩的,让他忙自己的,不用管她。王哥点了下头,冲她一笑,随后继续去忙他的事。 片刻后,小蜻蜓和李虎从药铺出来,脸上一副失望表情,也不是这里! 另一边。 柳嫣儿被带那两个掳走他的人,带到一间仓库里,此时药劲已经退去,缓缓醒来。 脑子还不是很清醒,她感觉头昏沉沉的,抬起一只胳膊,用手扶着太阳穴,慢慢坐起身子,去环顾这个陌生的环境。 她闻到了一股染料的味道,向着右边一看,放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大染缸。在旁边的木架上,挂着一些精美的绸缎布料。 她走上前,拿起一段用手摸了摸,又凑近鼻子轻轻嗅了嗅,发现这些布料,竟都是是当下最好的布料,用天蚕丝所制成的! “嫣儿!喜欢吗?听闻你在还没入醉月居前,曾想过,将来想要开一家布行。” “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钱多!我买下了沧州城的所有天蚕丝,这间房子,也是我为你买的门店,用来开布行的。” “名字我都替你想好了。就叫做……柳氏布行,你看怎么样?只要你喜欢,点个头,这些就全都是你的了……” 隔着布料,柳嫣儿看到一个身影走进来,将门锁住,随后边说话边靠近她。这个声音她不陌生,好像在哪听到过。 不知为何,柳嫣儿心里面很不安,脚下开始慢慢后退,左右观望,想着如何从这里逃走。 她应该是被人骗了。在平阳饭店门口,她遇到了一个陌生人,那人告诉她,李狗蛋被马车撞到了,此时浑身是血! 而且李狗蛋一直在小声的呼喊,柳嫣儿的名字。听后柳嫣儿非常着急,忙问他在什么地方,让快点他带自己去。 对方抬手指了一个方向,趁着柳嫣儿不注意,从身上拿出一个毛巾,捂住她的口鼻。之后她就昏迷过去,被带到了这里。 话落,那人掀开布眼前的布料走进来,此人居然是苏家的小儿子,苏流武! 苏流武一脸肥肉,两个眼睛一直盯着柳嫣儿,看的出了神。柳嫣儿被看的浑身不舒服,而且对他没有一点好感。 就拿这次来说,他如果想要见自己,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直接邀请她,而不是整些下三滥,让她很反感的手段。 特别是以她在乎的人,李平阳受伤为由,欺骗她的感情,这让她更加无法接受。 “谢谢苏公子的好意。我不知道你从哪听来的,我的这些愿望,但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因为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的……” 柳嫣儿直接拒绝他,话落就想往外门走。谁知苏流武竟一把抓住她胳膊,将她给拽住。柳嫣儿想要挣脱,但没他劲大。 “你快放手!!!” “嫣儿,我喜欢你很久了,从那天第一次见到你,我的心就被你给勾走了。你跟李狗蛋,不就是为了钱吗?你说个数,要多少我都给你。我的钱都是你的。” 苏流武有些疯狂,表情激动的抓住柳嫣儿的手,看到她丰润的身段,更加让他失去理智。 “你疯了!放手!快放手……” 柳嫣儿的手腕被捏疼,被苏流武给吓到,她越是挣扎,苏流武捏的更紧。 突然,苏流武松开手,将柳嫣儿一把拉入怀中, 苏流武不但不松手,反而将柳嫣儿一把抱住,吓的柳嫣儿拼命挣扎。当闻到她身上的淡香,苏流武整个人精神不少。 “一个臭卖豆腐的,哪里比的上我?我爹是沧州城最大的商贩!我们苏家的钱,多到你难以想象……” “你知不知道,那些沧州城漂亮的才女,都想要嫁给我苏流武,可我都不感兴趣!唯独你,唯独只有你柳嫣儿,让我魂牵梦绕,愿意为你放弃一切。” 苏流武说时,已经动手去拉扯柳嫣儿的衣服,并且试图强吻她。柳嫣儿侧头躲过,险些被亲到,拼命的抓紧衣服。 “救命啊!放开我!放开我……” 柳嫣儿苦苦挣着着,她的心里深处,一直在呼唤着李平阳的名字,多么希望他能够出现。 第五十八章 破门而入 “啊啊啊啊啊!” 慌乱中,柳嫣儿一口咬住苏流武的肥手,疼的他惨叫一声,趁此机会逃脱,起身跑向门口,不停的用手拍门求救。 透过门缝,她看到门外站着两个苏流武的手下,一左一右看守着。门上有一把大锁子,而钥匙在苏流武的身上。 那两人假装听不到,也不敢去管此事,况且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左边那人闭眼吐了口气,内心其实还是想帮她的。 见他们无动于衷,柳嫣儿心如死灰,不知该怎么办了!随后被冲上来的苏流武,从背后伸出双手抱住,用脸紧贴着她后背。 苏流武闭眼感受着这份美好,将脸埋在她背上呼吸,尽管知道这是强迫,并非自愿的。 “放开!你给我放开……” “李狗蛋发现我不见了,他一定会找到这里的,趁着还没有错太深,收手!” 柳嫣儿用手一直打他,想用李狗蛋来威胁他。以为他会就此放手,却没想到听到李狗蛋的名字,彻底激怒了苏流武。 苏流武情绪突然激动,一把就将柳嫣儿的外衣撕开,雪白的肩头尽收眼底。柳嫣儿忙用双手环抱,捂住露出来的部位。 他再也控制不住了。 只见苏流武腾出两只手,按住柳嫣儿的手臂,低下头就想要去亲她,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你是谁!” “站住!!!” 门外手下的声音传来,苏流武不安的回头,停下动作去看。发现一个影子冲过来,随后直接撞破木门,破门而入。 是李平阳! 他此时正骑着一匹白马,手中握着一把短剑,眼神中充满杀气,看的苏流武身子一颤。 他的一位手下,被用来撞门,倒在一堆木屑之下,蜷缩着身子。 李平阳还不会熟练的控制马,加上情况紧急。从周长坤的药铺出来,借了一匹他的好马,就匆匆忙忙的赶往这里,还好赶上了。 从马上跳下来,李平阳一脚踢翻苏流武,随后抓住他的衣服,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将他打倒。 苏流武当即就被打出鼻血,冒出鼻孔少许。他抬起手将鼻血擦掉,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随后抱起地上的一捆布料,用力砸向李平阳。李平阳挥起一剑,将那捆布料在空中劈开,碎成了无数块。 苏流武吓的赶紧向外跑,抓住身边的一个手下,推给李平阳。一边跑,一边喊着“快来人啊!” 听到呼喊,几个下人拿着武器冲过来,将李平阳围成一个圈。看到李平阳被包围,苏流武得意的一笑,停下来想看他被揍。 只可惜他看错了对手。 没高兴多久,他的笑容就渐渐缺失,变为恐惧。只见李平阳什么都没做,只是瞪了下眼,那群人就直接向四周飞了出去。 那画面,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莲花,李平阳站在最中心,其余人都朝着不同方向飞出去。 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震飞出去。 他又怎会知道霸道真气。用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傻傻的望着李平阳,鼻血再次流出来。 “误会!这都是误会!李兄,我……” 苏流武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又被李平阳一脚踢倒。李平阳收起剑,抓住他的衣服,开始一拳接着一拳的教训他。 苏流武起初还警告他,以他老爹苏百川来威胁。李平阳听后更气了,重重的一拳打在其腹部,让他疼的说不出话来。 一番拳头轰炸过后,苏流武被打成了猪头,重重的倒在身后的碎布堆上。李平阳还想要出拳,被柳嫣儿制止了。 地上躺着的一个手下爬起来,趁着李平阳不注意,溜走跑去搬救兵了。 见柳嫣儿抓住自己的胳膊,李平阳这才放下手。柳嫣儿随后冲进他的怀里,紧紧的抱着他,委屈的哭了出来。 哭声越来越大,在李平阳的怀里,她终于可以卸下伪装,不用再装的坚强。如果李平阳没来,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的衣服都被撕扯坏了,多处皮肤露出来,就这么直接离开肯定不行。 于是,李平阳抬起手,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从头顶扯下一块布料,披在她身上。 随后抓着柳嫣儿的手,从倒地的手下中间走过,带她离开这个地方。刚走到门口,苏百川就带着一群人拦住他们。 “爹,救我!爹,他要打死您儿子!” 苏流武眯着眼睛,脸已经肿的不成人样,眼睛肿的只留下一道缝,像是被马蜂蛰了一样。 “我跟你拼了。” 苏百川站在门外,看到儿子被打成这副模样,既心疼又愤怒。顿时气急败坏,夺过一旁手下腰间的长剑,就要去砍李平阳。 那个手下,正是将李虎打晕的高手,明叫何渊。见状,为了避免老爷惹出更大的麻烦,何渊连忙上前阻止他。 何渊能感觉到,李平阳似乎很不简单。地上躺着的一行人,没有被打一拳一脚,却已经伤筋动骨,用的应该是真气! 其实他能感觉到,李平阳是压住怒火的,否则以他的能力,杀了这群人根本简直不要太简单。 可他却没有动杀心,定力可见非常高。 被何渊拦住,苏百川气的一直喘气,双眼死死的盯着李平阳,在心中暗暗发誓,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李平阳搀扶着柳嫣儿,牵着白马从他身边走过,从李平阳冰冷的眼神中,能看出几分隐隐的杀气。 苏流武从屋里跑了出来,一个下人搀扶着他,他望向柳嫣儿远去的背影,还在不停的叫嫣儿,似乎还没认清问题的严重性。 “孽子!还不住口!” 苏百川气的大骂一句,抬起手想要去扇巴掌,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可眼下儿子的脸没一寸好的,只好将手停在半空。 叹了口气,手在空中尴尬的抓了抓,又放了下去。忙招呼何渊去找最好的大夫,来给宝贝儿子看看。 老年得子的苏百川,对这个缺心眼的儿子可谓是操碎了心,也是又气又爱,无可奈何。 这不,最近对他管的一松懈,就给你整个这一出。原本还想靠李平阳接近林老,看来这下是没戏了,迟早要被这孽子给害死! 第五十九章 寿宴 宋历二百三十年,左相林伯温起兵出征,前方传来捷报。 林相旗下大将陈毕才,率领七千弓箭手精锐,携带火雷箭,突袭了正在休养的北齐。 敌方两位大将当即献命,旗下精锐全军覆没,林伯温后率兵夹击,携带火雷子破城而入,消灭了城内其余的残党。 先帝遗诏中,交于林伯温收复失地的任务,如今幽云九州,先后被夺回了两州。 北齐刚吞并了金国,元气大伤,正在恢复阶段。金国的余孽还在蠢蠢欲动,内忧外患!齐王不敢在这个时候,孤注一掷的向大宋开战,只能求合。 为了保全,于是齐王向大宋议合,归还剩余的七州,以表诚意,并且每年为大宋上供。 这次战役,我方将士也伤亡惨重,损失颇大,这样也算是最好的结局。 两国议合,百姓可以避免战乱,两国各自相安无事。大宋还能从中得利,获利颇丰,稳赚不赔的买卖。 宋帝收到急报,齐国要与大宋议合,并且归还剩余的七州。幽云九州乃是大宋边境,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如今大宋多地也遭遇旱灾,虫灾,土地贫瘠,妖祸不断,也不足以向齐国全面开战。 为了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宋帝最终同意议合,让林相代表大宋,接受了北齐签署的协议。 齐国随后撤兵退出七州,林相凯旋回朝。 …… 另一边,再过两天,就是大宋国,皇太后的寿辰了。届时会邀请文武百官,一起来为皇太后贺寿,参加寿宴。 与大宋相邻的吐蕃,也派出了自己的使团,不远千里,还送来了一份神秘的大礼。 这次的寿宴与以往不同,为了讨太后开心,还特意准备了一些小节目,其中就包括作诗,和奏乐献舞的项目。 作为澜州第一才子的李狗蛋,自然也被邀请,名字霍然出现了名单中,有些受宠若惊。 得知消息后,李沈放与阿娇更是高兴,阿娇没啥能送给儿子的,就亲手为他做了双鞋。 两天后。 李平阳应邀参加寿宴,换上了送来的衣服,穿上娘亲亲手做的鞋子,打扮的精干帅气。 将乌黑的长发梳到脑后扎起来,露出英俊的脸庞。没了刘海的称托,仿佛一下子从初显英气的稚幼,变为阳刚成熟。 大殿外,众大臣也都换上了整齐的官袍,见面后互相在打招呼,有说有笑的一同进殿。 太子的人,和二皇子的人,以及和太师的人……各方势力纷纷登场。李平阳则和李虎结伴同行。 因为李虎是三皇子的人,又是带刀统领,自然也就赐了座。但碍于身份,并不能与李平阳同坐一排,只能坐在最后面。 进入大殿,一个太监打扮的人走过来,接待李平阳入座,将他引到第一排,靠左边的一个位置,方尚书就坐在他右边。 因为他是皇太后邀请的,属于贵宾,身份特殊,所以无法与李虎坐在一起。 李平阳随后施礼感谢,提起衣衫跪姿坐下,打量了一圈四周。仍有很多位置是空着的,人并没有全到齐。 入座后,李平阳望着面前一桌子的美食,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闻声,方尚书扭头白了他一眼,李平阳有些尴尬的冲其一笑。 清早走到匆忙,路上只吃了一块甜点垫肚子,看到面前一桌子的美食,还真有点饿了! “我……” 李平阳开口想搭话,方尚书却立马回过身子坐好,并且冷哼了一声,打心里就瞧不起他。 李平阳露出一个疑惑表情,不知所云。 “他是方缪,方尚书,是太师李鹤颜的人。他这人就是这样的,你也别太见外。如果没认错,你就是那位才子李狗蛋?” 左边坐着的一个大臣,见状凑过身子,小声搭话。李平阳微笑点头应之,说是他。 那人随后在身上摸了摸,掏出来一个小本本,李平微微皱眉,不明白他想要干什么。 随后,那人又从袖子里找出一支笔,又从其它地方找出一瓶墨,李平阳直接看呆了。 这特么的是哆啦a梦? 其实那位大人,是想让他给签个名。他闺女非常喜欢李狗蛋的诗词,家里挂满了他的诗句,是李平阳的迷妹。 感情这追星,并非只是现代才有,原来早从大宋都开始了? 李平阳不好拒绝,但就是,自己写的那字太过难看,确实不敢恭维。于是硬着头皮,一笔一划的写出他的名字。 那字体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一样,但大人却当作宝贝一样,好生叠起来,收回身上放好。 寿宴开始。 皇太后坐在大殿前方,一把金灿灿的龙椅上,左右两边各站立着一位太监。见她起身,众人纷纷也都站起来,双手放于身前,一同向皇太后行礼。 齐道:“祝太后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皇太后高兴的望向众人,虽然年事已高,但也只是头发花白,却耳不鸣,眼不花的,看着非常的精神,并且笑容很慈祥。 李平阳第一次见到皇太后,就觉得特别亲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冲皇奶奶一笑。 在众人中,皇太后也一眼就看到了李平阳,似乎也很投眼缘。便询问身边的太监,指着李平阳,问此人是谁? 仔细看,这位宋国的皇奶奶,居然和他现代已故的亲人,长的还有几分相像。往事历历在目,李平阳不免有些伤感。 儿时记忆里,奶奶陪伴在他身边的时候最多,两人的关系也最亲近。李平阳的一些小秘密,也只有奶奶才知道。 整齐的祝词过后,皇太后高兴的望向众人。 回应众爱卿,道:“诸位的美意,哀家心领了!”随后拿起酒杯,请大家一同饮酒。 今天开心,皇太后也小酌了一杯。众人跟随她一起举杯,仰起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随后,皇太后让诸爱卿入座,众人谢过皇太后坐下,李平阳终于等到开宴,迫不及待的拿起一个鸡腿,就啃了起来。 一只手拿着鸡腿,一只手用筷子夹菜,风卷残云的吃起来,吃相惹得周围人纷纷议论,但他却不在乎,只顾着填饱肚子。 方尚书见到他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更是将桌位向旁边拉了一点,替他觉得丢人。想远离他,生怕扯上关系。 李平阳不以为然,还举起一个鸡腿招呼方尚书,方尚书看到有人在看他,忙用一只手挡着脸,假装没听到。 就在这时,吐蕃三位使团的领队站出来,他们身穿奇装异服,一看就不像是宋人打扮。 肤色也与宋人大不相同,他们的皮肤被日光晒的棕红,大眼睛炯炯有神,配上人高马大的体格,显得很是威猛。 正直炎热天,还腰系虎豹皮,来展现自己的勇猛。在他们的肩部,小臂以及膝盖部位,也都装饰着动物皮革,非常讲究。 几人走上前,带来了献给大宋国的礼物。一个大铁笼被放在一个木车上,随后被七八个人拉了进来,带到大殿中央。 第六十章 妖兽幽冥虎 大铁笼上盖着一层黑布,没人知道里面有什么?离的近的一个大臣,好像听到有野兽的喘息声,顿时惶恐不安。 李平阳刚吃完鸡腿,拍了拍手,拿起一杯酒饮下,朝着那边看了一眼。当眼睛扫到铁笼的时候,脸色突然凝重。 因为系统提醒,前方有妖兽! 他不知道这群吐蕃人,到底是想干嘛,居然送一只妖兽来当贺礼?玩这么大? “参见太后。” 带头的吐蕃领队,名叫哈库勒。只见此人走上前,抄着一口类似新疆羊肉串的口音,上前跪下给皇太后行了个礼。 李平阳望着他的眼睛,发现充满了敌意,而且当哈库勒的视线,从三位皇子身上,扫看到宋帝的时候,脸上的肌肉绷的很紧,仿佛一直在隐忍。 那种表情,就像是见了杀父仇人的样子,多亏身后同行的另一人,咳嗽一声惊醒了他,这才没有破坏他们的行动。 感情他们此行,就不是诚心诚意来祝寿的,而是另有目的! “哈库勒从小身长在吐蕃,一直羡慕大宋的大好河山。听闻大宋国有很多漂亮的姑娘,男子个个也都勇猛无比……” “这次我们来,特意带上了一个节目,来为太后祝寿!想请一位你们大宋最勇猛的人,不知有没有这样的人?” 哈库勒话落,同行的另一个光头大汉,一把撤下了笼子上的黑布。里面的东西顿时显露出来,所有人为之一惊。 因为在那个大铁龙里,居然关着一只目露凶光,昂起头,张着血盆大口打哈欠,伸出一条血红的舌头,舔舐铁笼的猛虎。 这只猛虎浑身毛色呈蓝色,长着两个巨大獠牙,牙齿如同一排尖刀,花白的胡须如同一根根钢针。 看到黑布被揭开,抖了两抖身子,迈开步子在铁笼里来回转圈,盯着殿内的文武百官,仿佛像在挑选它满意的猎物。 只见在环顾一圈后,那只猛虎瞪着一对绿色的眼睛,朝着李平阳的方向看去,随后趴下身子不走了,像是挑对了主。 李平阳无奈一笑。 一旁的方尚书吓的一直在哆嗦,脸都青了。真后悔坐在李平阳的身边,内心直骂他是霉神,坐他身边运气都差了! “妖兽目录,名称,幽冥虎,等级,一阶妖兽。以妖兽草原狼为食,天性凶猛,爆发力强,且具有缓慢的自愈能力……” 李平阳盯着那只老虎看,原本还有些胆怯,当听到对方是一阶妖兽时,李平阳撑着下巴的手一滑,差点从座位上摔倒。 有没有搞错? 真的假的啊!系统老大,你确定不是识别错了?这么大的家伙,而且长得这么吓人,你告诉我它是一阶的渣渣妖兽? 这种反差,就好比是你遇到一个人插队,原本想理直气壮的挽起袖子,打的对方他妈都不认识他。结果一抬头,发现对方是一个光头大汉。 那算了,没事了…… 结果那光头大汉,居然一脸羞愧的转身,说他老婆生孩子着急,所以才插队,嘴里还不断道歉,就差揉着眼睛给你嘤嘤嘤了。 这个时候,见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敢出来与这猛虎玩玩的,便想借机嘲笑大宋男儿。 只见哈库勒转过身,表情得意,望着正在皱眉的众人,道:“若是贵朝没有一位猛将,能降伏我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那我就让我的哥哥,为大家露一手了。” 李平阳笑而不语。 心说,可拉倒!这种一阶的菜鸟妖兽,居然还是你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那我们大宋的鬼母毒蛛,不得把你们灭国了? 这样想着,李平阳渐渐笑出猪叫。一旁的方尚书一挠头,心想这李平阳,怕不是见到这老虎,给直接吓傻了。 见到李平阳居然敢嘲笑,哈库勒可算是抓到把柄,一脸气愤的指着李平阳,说:“你笑什么?” 李平阳连忙恢复严肃脸,说想起了好笑的事情,所以笑。又问他:“怎么,笑犯法吗?” “你……” 还真不犯。哈库勒指着他一直说你字,三皇子见状,撇了一眼李平阳,眉头一皱,心说他倒是凑个什么热闹? “既然没人,那就……” “慢着!” 见状,李平阳连忙打断,并起身站起来,殿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他。皇太后心里一舒,总算是有人站出来了。 但再一看,居然是只会写诗词的李狗蛋,顿时满脸愁色,心说这小子别逞能啊,弄不好,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啊。 李虎见李平阳起身,也跟着站起来,望着李平阳,像是在说用不用陪他一起去。李平阳轻轻一摇头,示意他没事。 又看了一眼三皇子,对他点了下头,李平阳随后走出座位,不急不慢的走向那大铁笼。 “既然大家,都不愿欺负弱小,那就让草民来试试。让在下来会一会,他这吐蕃第一猛兽!” “否则人家大老远拉过来,也怪辛苦的。” 李平阳话中带着嘲讽,连普通话二级的哈库勒,也听明白他在嘲笑自己。弱小是谁?妖兽幽冥虎吗? 气的哈库勒冲上去就想理论,被同行的两个人拉住,才没有闹得太难看。 其实这弹丸小国,也表现的很明白了,他就是想用这妖兽幽冥虎,来试探大宋的实力,好让这宋帝和皇太后丢脸。 这个时候,越能提现一个人的风度。李平阳心说:“天不生我李平阳,妖道万古如长夜!天生我才必有用,大殿之上斗妖虎……” 就让我来替大宋挽回颜面,让这三个小儿好好丢一回人!免得他们不长记性。 哈库勒手臂一甩,将两个同行的人震退,气的吹胡子瞪眼的,想看这李平阳如何被撕碎。 嗷呜!!!! 一声虎啸,将在场的所有人吓的一惊,李平阳既没有拿武器,也没有拿食物,就直接打开铁笼,只身走了进入。 吐蕃三人一脸懵逼,继续看,李平阳随后径直走到幽冥虎身边,居然伸出手,想要摸它! 方尚书在一旁观看,都只感觉胆战惊心的,已经吓的不敢再直视,眯着眼睛偷看。 嗷!!! 又是一声虎啸,幽冥虎张开血盆大口,朝着李平阳的脑袋咬去。有几个胆子小的文臣,在见到这一幕直接吓晕过去。 第六十一章 驯服妖兽 幽冥虎原本是趴在地上,见李平阳居然无视自己的威严,伸手摸向自己,便迅速站起身。朝他咆哮一声,作为警告。 见李平阳还在伸手,便露出如尖刀一般的两颗獠牙,向他的脑袋咬去。一旁的伺养员吓的扔下铁笼钥匙,就跑向一边。 百官也为之震惊,哈库勒狂妄的一笑,已经在脑中幻想出李平阳被撕碎,啃食的画面。 “我警告过他,这是我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幽冥虎!当年我们也为金国送上,可惜无人能降伏,我……” 哈库勒话还未说完,突然表情僵住了,一脸问号,文武百官更是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只见幽冥虎快要咬上李平阳时,突然闭上嘴,伸出血红的舌头,在他脸上舔了一下。 在所有人的注释下,随后又舔了几下,这才被李平阳一脸嫌弃的抬手,推开虎头。 “哎,口水都弄我脸上了啊!别舔了……在舔小心我抽你啊。我……” 李平阳抬手擦掉脸上口水,将手指戳在幽冥虎的鼻子上,警告它别再得寸进尺。幽冥虎居然乖巧的坐在地上,听他训话。 刚才还被哈库勒吹的神乎其神,没人能降伏的妖兽,居然让大宋国,一个写诗词的文弱少年,给驯的服服帖帖的! 缓过神来的哈库勒,内心不服,仍然不愿相信。怀疑他一定是给幽冥虎吃了什么东西,导致它才这么听话的。 李平阳没搭理哈库勒,伸手在幽冥虎的脑袋上揉了揉,那手法,就像是在摸自己家宠物一样,看呆了所有人。 然后将双手背在身后,昂起头道:“走,陪我出去溜几圈!” 话落,李平阳走在前面,幽冥虎就像只乖巧的大猫咪,寸步不离的跟在后面。当经过方尚书身边时,特意让它陪方尚书玩玩。 方尚书屏住呼吸,吓的大气都不敢出,看着幽冥虎绕着自己走来走去。撅着嘴,小声喊李平阳快点弄走它!可李平阳却假装没听见。 又走了两步,幽冥虎竟然趴坐在他身边不走了,这可把方尚书急的满头大汗,内心一直在骂李平阳,恨死他了。 李平阳用眼神示意,并且拍了拍自己的脸,给幽冥传达了某种信息。 后面坐着的李虎,不知道他在整什么幺蛾子,但保准是没憋什么好屁!乐呵呵的观望。 幽冥虎站起身,尾巴一摆,将方尚书头上的帽子不小心打斜。随后抬起两只爪子,按在他的身上,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 方尚书终于是忍不住了,也没在顾忌自己的脸面,“妈呀”大叫一声,吓的迅速爬着逃走,躲在身后的一根柱子后面。 大殿内顿时哗然一片,很多人都没忍住笑喷了,连台上看戏的三皇子李文杰,也抬手假装摸鼻子,偷笑了一下。 表演完,李平阳又伸出双手,像驯狗那样,让幽冥虎跟着自己做动作。他伸出哪个手,幽冥虎就伸哪个。 倘若是做错了,就拔它一根胡须!拔胡须的时候,幽冥虎自然很配合,并没有表现的生气,看的众人直为他捏一把汗。 原本想借幽冥虎来羞辱,大闹寿宴,却没想到李平阳的出现,硬是玩成了马戏团杂耍。 哈库勒颜面顿失,气的脸一涨红,从伺养员那一把夺过一根鞭子,在空中‘啪’的抽了一声,破坏大家的兴致。 随后朝着幽冥虎身前的空地,用力甩了一鞭子,似乎是想给李平阳打个样,让他看看自己是如何驯服妖兽的。 幽冥虎经常被他用鞭子毒打,身上早就伤痕累累,听到鞭声迅速狂暴起来,妖兽的本性激发,一改方才的温顺模样。 至于它刚才,为什么不攻击李平阳? 其实有两点。一是,李平阳身上杀气很重,他斩杀过高与幽冥虎等级的妖兽,让它闻到了其它妖兽的气息,有些害怕。 二是,李平阳趁着大家没注意,将一颗从系统药店换的迷你小药丸,在它张开嘴的同时,弹进了它口中。 在感受到身上伤,正在缓慢愈合,发现李平阳不仅没有伤害自己,还救它。所以幽冥虎很是感激,才伸出舌头舔他。 妖兽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在没被打成凶兽前,这只幽冥虎是同类中最温顺的一只。 没人知道它经历了怎样的折磨,才会从一只乖巧的妖虎,变成了一只凶猛无比,脾性暴躁的猛虎。 啪!!! 又是一鞭子抽来,这次打在了幽冥虎的身上,重重的一鞭,将一块皮肉抽出一条血痕。 幽冥虎原本温柔的双眼,突然变得凶煞,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一个飞扑咬向李平阳。 李平阳见状,脚下挪步一个侧身躲开,幽冥虎贴着他身子扑过,随后调转身子发出一声虎啸。 气愤再度紧张起来。 皇太后更是回避,一旁的两个太监护在身前,宋帝面前也出现了两名侍卫,拔刀戒备起来。 三皇子给了李平阳一个眼神,有些担心他,想要喊人杀了这只已经失控的妖兽。 李平阳投去一个肯定的眼神,似乎他有把握,一切还在可控范围。随后瞪着哈库勒看了一眼,将矛头锁向他。 暴走后的幽冥虎,异常的凶猛,连叫声都和之前不一样了,彻底将妖兽的本性暴露出来。 吼叫一声,幽冥虎抬动前爪,在地上磨蹭了几下,再次扑向李平阳。李平阳一跃而起,踩在虎背上再次一跃。 连李虎也忍不住惊叹,这小子的身手,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他当然不知道,李平阳在悬空秘境中,与瀑布下的蓝龙磨练,身手快速成长的事情。 李平阳还没落地,哈库勒又抽了幽冥虎一鞭子,幽冥虎趁着李平阳在空中,再次发起攻击,向上方咬去。 李虎眼疾手快,站起来随手抓起一把筷子,迅速甩向木柱,扎出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李平阳感谢的看了他一眼,轻盈的落在筷子上,一脚将虎头踢向一边。 落地后,单手撑着地,使出一招倒踢,将幽冥虎重重的踹飞出去。 所有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完成,有几个武将看的一激动,从座位上起立拍手鼓掌,为他叫好打气。 有样学样,众大臣终于心齐了一次。 李平阳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代表着大宋国,当然谁都不想看到他倒下,都开始为他加油。 有了众人的支持,李平阳斗志满满,这次不等幽冥虎先出手,自己先两步并做一步的冲上去,身子一跃,骑在了幽冥虎的背上。 第六十二章 九品神射手 骑在幽冥虎的背上,李平阳挥出一记重拳,幽冥虎吃痛的吼叫一声,奋力甩动身子挣扎,企图将李平阳给甩下来。 李平阳双腿夹住虎身,又是几拳挥出,这次在拳头上附加了真气,威力也要更大一倍。 这几拳轰下来,从幽冥虎的状态来看,明显是被打懵了,方才凶狠的眼神逐渐平静下来。 李平阳随后从虎背上跳下来,拍了拍手,转过身冲大家露出一个微笑。 众人看的大快人心,李平阳不仅是个人战胜了猛虎,更是替大宋灭了这吐蕃的嚣张气焰。 哈库勒见势头不对,又是一鞭子抽来,想要再次将幽冥虎惹怒。幽冥的瞳孔中,一道鞭子的影子离他越来越近。 在它的深意识里,对鞭子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哪怕这个拿鞭子的人不是哈库勒,换成任何一个人,也同样害怕。 肉眼可见,幽冥虎的身子在发抖,向后退缩。在鞭子快要打来时,李平阳上前一步,竟张开双臂,保护在它身前。 啪!!! 伴随一阵响亮的鞭声,所有人不解的看向李平阳,包括哈库勒。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保护一只妖兽,根本不值得。 在所有人的意识里,妖兽就是妖兽,即使再通人性,也还是低人一等的畜牲,命如草芥。 没人会在意一只妖兽的死活! 在幽冥虎的生命中,仿佛能为人们带来乐趣,那就是它活着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 人分好人坏人,分善分恶,妖亦是如此。李平阳刚好借此机会,想改变大家的看法和观念。 鞭子抽在李平阳手臂上,印出一条鲜红的血迹,后被他紧紧的抓在手中。眼神冷冷的望着哈库勒。 道:“生命无贵贱之分!守护生命,是强者所应对弱者的尊重。像你这种视生命如草芥的人,和刍狗又有何两样……” 李平阳使出霸道真气,握住鞭子一震,顷刻间便将那鞭子碎成一地的残渣。 余力传至哈库勒的手中,导致它虎口顿时开裂,痛叫一声松开手,整个人也被震的向后退了几步,险些摔倒。 哈库勒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能感受到他的愤怒。见他手里没了鞭子,幽冥虎便不再惧怕,朝着哈库勒咆哮了一声。 “反……反了你了!你别过来!” 幽冥虎前爪在地上磨蹭了两下,张开大嘴露出獠牙,哈库勒被逼的一直后退。望着重拾凶猛的幽冥虎,李平阳欣慰的一笑。 这一次,它是为自己而战,为了那些被他用鞭子活活打死的同伴,为了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 身子像前一扑蹿出,幽冥虎向闪电一般出击。 哈库勒连忙转身向着殿外跑,但哪里是幽冥虎的对手,没跑几步便被追上,将他一下给扑倒,裤子被撕扯下一半。 众人见状都哈哈大笑起来。哈库勒随后抬起双臂,一直抵着虎头不让它咬自己,也没空去管裤子的事,命更重要! 一只手抵着虎头,哈库勒去摸腰间的小刀。但一只手明显顶不住,虎头越来越近,眼看如尖刀般的牙齿,就快要咬到他的脖子。 “啊啊啊啊啊!!!!” 惨叫一声,哈库勒在摸到小刀的同时,手臂被幽冥虎死死的咬住不放。他迅速拔刀,一刀刺在幽冥虎的心脏上。 但即使这样,幽冥虎依旧没有松口,反而用尽全力。哈库勒痛到崩溃,拿着刀不停在幽冥虎的身上扎刺。 地上满是鲜血,有幽冥虎的,也有哈库勒的。扎到最后,哈库勒已经没有力气,身子向后一倒躺下,双眼望着大殿上方。 幽冥虎最终因失血而死,而哈库勒也中了它牙齿上的毒素,身子不停的抽搐,口吐白沫。 另外两个同行的吐蕃人,却对此无动于衷,哈库勒伸手像他们求救,嘴里一直喊着救命,却没人搭理,也算是自作自受。 挣扎了一会,哈库勒与幽冥虎双双死去。 原来表面上,三位吐蕃领队是称兄道弟,关系很不一般,实则暗地里都有自己的小势力,分别所属三个不同阵营。 如今借幽冥虎之口,就帮他们除去一个强劲的对手,可算是意外之喜。 他们向来意见不合,几个部落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一直是分裂的。但听说最近,他们打上了大宋婉婷公主的主意。 这次参加寿宴,正是以祝寿为由,前来提亲的。 想让宋帝,将大宋长公主婉婷公主,赐婚吐蕃,如若是不同意,那就要向大宋开战! 吐蕃虽说不大,但因为地理位置关系,大宋以南的防御太过薄弱,如今幽云九州又刚回归,正在部署和整修阶段。 兵强马壮,粮草储备充足,野蛮凶猛的吐蕃军队,还是有一定威胁的。如果他们为了长公主之事联合起来,那就难办了。 现在的吐蕃如同一盘散沙,多方势力混杂,一但联手合作对抗大宋,还是不容小觑的。 大哥哈库勒的尸体,连同幽冥虎的尸体一起被抬下去后,三个人中,体型偏瘦,长着一个鹰钩鼻,三角眼的男人走上前。 他自我介绍,他叫做纳鲁葛尔。此人是一名神箭手,与李平阳一样,他也是一名修真者,同样将真气练到了高超境界。 纳鲁葛尔,也是吐蕃的第一战力! 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将一把普通羽箭,玩的百发百中,以箭术进阶到九品的神人。 九品神射手,什么概念?除了现代的枪,没有任何武器能够快过他手中的箭。在你拿起剑,还在凹造型,没有出招时,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纳鲁葛尔,也被称为天下第一快箭。正是有他所统领的神箭军,让其部落可以在吐蕃立足。 只要他被他锁中的猎物,再无生还的可能。他在箭术一道上的造诣,天下人无人出其左右。 靠着神乎其神的箭术,与忠心,他南征北战,也为吐蕃立下了汗马功劳,功勋无数。 纳鲁葛尔,比起他的另外两个草莽兄弟,此人更为圆滑,为人处事也很有自己的一套。性格也更为豪爽,拿得起放得下,敢作敢当。 只见纳鲁葛尔走上前,将左手按在胸前,低下头跪在地上,对皇太后和宋帝行了最大的礼。 随后站起身,望了一眼楚楚可人的婉婷公主,正如他画像上所见一样,但真人要更加漂亮。 心动的吐蕃汉子,内心不太会表达,将爱慕之意全都写在了脸上,表现出激动的神情。 “如果你们大宋,有人愿意与我比试,并且赢了我,我就愿赌服输,放弃和亲之事!” “而且只要我活着,我的部落,就永不对大宋开战,永远是朋友。” 纳鲁葛尔话刚说完,环顾一周,竟没有一个站出来的。论射箭,也的确没人有把握,可以赢得了堂堂九品的神射手。 宋帝心知,大宋与吐蕃迟早都有一战,无可避免。 但又不想看到百姓遭罪,现在大宋也还在崛起,时机还未成熟。但如果赐婚,心里又不愿屈服,还不如跟打他一仗。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传来。 “我来和你比!” 第六十三章 听声辩位 说时,李平阳走到纳鲁葛尔身边,也冲陛下和皇太后行了个礼。众人目瞪口呆,就差说一句,“怎么又是你?” 眼前这个一副文弱书生打扮,长得漂亮的少年,总是给人带来惊喜和惊讶。 林伯温曾与宋帝下棋时,就谈及过李平阳,说这位小兄弟很不简单。今日一见,果然让他出乎意料,可谓是当世稀才。 作诗无人能及,胆识无人能比,现又要挑战九品神射手,勇气让人敬佩。而且宋帝不知为何,有种感觉,他一定会赢! “拿弓来!” 纳鲁葛尔见到有人接受挑战,很是高兴,喊人拿来自己的弓箭,并且从身上掏出一枚铜钱。 片刻功夫,两个使团的手下抬着一把大弓,表情吃力的走上来。这把弓,名叫震天。 弓身,乃是用稀世玄铁所打造,重达177斤。普通人拿起来都费力,几乎没办法做到开弓,但纳鲁葛尔却用的得心应手。 为了给大家演示一下自己的射术,纳鲁葛尔先是拿了一把普通的弓箭。让人手持铜钱,站在300米开外,将铜钱扔出。 随后全神贯注,盯着铜钱飞起的方向,迅速拉弓射出一箭。弓箭在空中,直接穿过铜钱中心的孔洞飞出,看呆了众人。 传闻震天的弓弦,曾经断过一次。 是纳鲁葛尔拿着震天,在猎杀过七阶妖兽,火纹蟒时,因频繁放箭,而导致弓弦断裂,但也将火纹蟒给射杀。 现在的弓弦,正是用火纹蟒的一段背筋制成。可以保证弓箭发出,有足够的弹性,同时还能确保弓箭的力量和速度。 普通弓箭手所用的弓箭,为了提升速度和稳定性,只有弓箭的箭头是铁的,而箭身都是采用的竹子,或者是木杆。 而纳鲁葛尔的弓箭,每一支都是用铁制成的,尾端带着一段黑羽。这样的黑羽箭,威力和杀伤性,是普通弓箭的几倍! 在加上纳鲁葛尔的过人射术,一但被他射中,普通人定是一命呜呼,或是再也站不起来。 就算修炼真气的高手,用真气防御,也还是会身负重伤,口吐鲜血。即使是宗师级别的高手,在面对上这种远程武器,也丝毫不能分心。 为了不让别人说他欺负人,纳鲁葛尔将比赛场地,选在离宋都不远,一片从未有人踏足的原始森林中。 只要李平阳,在太阳落山之前还活着,那就算是他胜利了。 在这样大的环境中,树木可以更好的隐藏,森林中的各类动物,也可以造成干扰,等于他在对李平阳放水,让了一大步。 但从纳鲁葛尔的表情中,看的出他很自信,即使这样,似乎还有办法可以找到李平阳!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所有人都不得干扰和参与,只能静静的在森林出口等待。 而且比赛一旦开始,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止比赛,直至胜利的一方从森林走出来! …… …… 双方在纸张上签了名字,比赛正式生效。 纳鲁葛尔拿着震天弓,背上背着满满一箭囊的黑羽铁箭,颈部戴着一圈用妖兽牙齿串成的项链,以保平安。 李平阳居然是空着手进去的,什么武器也没拿!只是问李虎要了一坛好酒,就将酒坛拎着,只身从森林的入口进入。 在他进去有一柱香的时间后,纳鲁葛尔也随后出发了,众人望着他的背影走远,渐渐消失在森林的深处。 以纳鲁葛尔的经验判断,李平阳定会找地方先藏起来。走到一棵树下,他闭上眼睛,用耳朵去静静的去聆听。 他居然在听声辩位。 突然! 当听到远处的草丛里,似乎有活物在动,纳鲁葛尔迅速拉弓。瞄准那个方向,用了不到05秒,就先后射出两箭。 ‘嗖’的一声,箭头直接穿透一棵树身,窜进草丛中,命中目标。第二发箭,是顺着树上留下的孔洞,再中目标。 李平阳躲在暗处,注视着这一切。他发现纳鲁葛尔不需要用眼睛看,只用耳朵听,就能发现躲在远处的敌人。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听声辩位? 走进草丛一看,纳鲁葛尔发现被射中的,只是一只野兔。第一箭爆了野兔的头,第二箭则是穿心。 野兔旁边放了一个酒坛,正是李平阳拿着的那个,而且仔细看,野兔的一只脚是被绑住的,他瞬间反应过来自己中计了! 刚转过身,李平阳就已经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把造型怪异的火器,将枪口对准他。 “别动!否则我就开枪了。” 李平阳见他想要伸手摸箭,拿着98k,对着空中鸣枪一声作为警告。‘砰’的一声枪响,惊的纳鲁葛尔迅速放下手。 他很奇怪,明明看到他进来时,手里是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拿。可这把被称为‘枪’的东西,又是从何而来? 两人僵持之际,李平阳忽觉,一旁的石头好像动了一下!纳鲁葛尔也发现了,但他们都不确定是不是看错了。 趁着李平阳分心,纳鲁葛尔迅速摸起一支箭,拉弓射向李平阳。这时地面开始震动,纳鲁葛尔重心不稳,导致箭给射偏了。 羽箭从李平阳身边穿过,两人同时看向一旁。一座石山突然崩塌,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由石头组成,人形模样的怪物。 李平阳的眼前,开始出现一行小字,系统提示,在他周围有很多七阶的妖兽,石巨人。 附近的石巨人,在感知到有人闯入领地后,都逐渐苏醒过来,很快的,一群石巨人朝着他们走来,扔出飞石攻击。 两人快速躲闪,几轮躲避下来,纳鲁葛尔的小腿,不幸被锋利的岩石划伤,鲜血渗出。 李平阳原本已经逃走,看到纳鲁葛尔一瘸一拐,被几个石巨人追杀,一咬牙,又调头跑了回去,打算带他一起走。 手在空中一抓,将短剑变出来,李平阳朝着石巨人挥出一剑,在石巨人的拳头快要砸到纳鲁葛尔时,瞬间被斩的四分五裂。 没想到的是,那些碎裂的石块,居然会自己重组在一起,再次汇合成一个石巨人,根本杀不死! 第六十四章 悬崖之下 “谢谢!” 纳鲁葛尔内心很意外,自己刚才还想要置李平阳于死地,可他却不计前嫌的救自己,让他很感动,发自内心的感谢。 “这会就别说这些了,先离开这里。” 李平阳不停的挥剑,将靠近他们的石头人斩碎,望着越来越多的石头人,有些发愁。 那些石头人体积都是他的几倍,而且不管斩杀多少次,都会再次重新组合,再度“复活”,必须找到彻底消灭它的办法才行。 纳鲁葛尔腿上受了伤,坐在地上也用箭在射石头人,每次用羽箭射穿石头人的脑袋,它的巨大身子就会碎成一堆石块。 同样的,没一会又会再次站起来。 李平阳看到他们右手边,有一个山洞,决定先去里面避一避。 否则就这样耗下去,体力迟早要被耗尽,而那些石头人似乎不用能源,有无限的体力,可以一直陪着他们耗下去。 两人一边攻击,一边后退,最终躲进了山洞里。石头人体积太大,无法进入山洞,只能将半个身子钻进来。 口中不停的向里面吐飞石,李平阳将飞来的石块全部斩碎,身子继续后退,脚下突然一踩空,发现后面没路了。 “该死!” 在他身后,居然是一个悬崖! 悬崖深不见底,底下漆黑一片。几块被踩空的石头,顺着边缘滚落下方,纳鲁葛尔凭借超乎常人的听力,听到石头坠落崖底,传来了很小的水花声。 “低下是个水潭!” 纳鲁葛尔把听到的告诉李平阳,李平阳挥出一剑将石头人斩碎,趁机回过头,问他:“确定吗?” 纳鲁葛尔肯定的点头,李平阳与他对视一眼,选择相信他,随后两人纵身一跃跳下悬崖。 短暂的失重感过后,两人径直坠落崖下,身子扎入水中,在这下面果然有一个水潭! 不过水质却混浊不清,里面有很多浮游生物,周身呈白色,细如发丝的一种神秘物种。 在受到两人惊扰后,迅速游离是非之地,钻进一块大石头的缝隙里躲藏。 在水中,李平阳瞪大眼睛,表情惊讶,发现纳鲁葛居然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身子正在一点点向下沉。 扑腾了两下,李平阳将身子翻转过来,游到纳鲁葛尔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脸。 在坠落过程中,纳鲁葛尔头部撞到了岩石,失去平衡,以一个头朝下的姿势沉入水底。 见拍了几下没反应,李平阳吃力的抓住他的一只脚,开始用力向上游。不得不得说,这位吐蕃汉子真不是一般的重啊!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李平阳自己都险些被带下去,最终终于冒出水面,呼吸到了久违的空气,深深的吸了几口气,然后继续将他的身子向上拉。 片刻功夫后,纳鲁葛尔被李平阳救上岸,肚子里喝了不少脏水,撑的鼓鼓的,嘴角还一直向外吐水,眼睛紧闭着。 “得罪了!” 李平阳搓了搓手掌,开始疯狂的捶打纳鲁葛尔的肚子,将他喝下去的水都给排出来。当最后一拳下去,纳鲁葛尔直接被打的半坐起身子,吐了李平阳一脸的水。 随后整个人有一个后仰躺下,方才水潭里,一条如发丝粗细的生物,从他嘴里逃了出来,似乎受不了他的口臭! 李平阳一只手捏住鼻子,用剑将其挑起来观察,发现那东西居然有牙齿,正在用一排锋利的小牙齿,咬自己的剑锋。 不过它却没有眼睛,只有一个圆圆的大脑袋,有点像是长着尾巴的水母,很是稀奇。 啊嚏!!! 一股凉风吹来,李平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让他感觉寒冷无比。 在身上摸了摸,他掏出一个火折子,发现已经被水泡湿,不能使用了。气的他叹了口气,将火折子扔进水潭里。 不知从哪照来的光亮,他坐着的那一片刚好有光,虽然不是多明亮,至少可以看清东西。 又是一股冷风刮过,李平阳冻的牙齿一打颤,干脆将身上的湿衣服脱下。随后在附近转悠,寻找能生火的东西。 最终在一个小洞穴里,他找到了一些干树枝,和一块被人使用过,前端焦黑的木头。 在那个小洞穴里,有一些人类生活过的痕迹,墙壁上用石头刻了很多符号,歪歪扭扭的,不成字体,也不像是字母。 向看天书般看了一会,李平阳最终放弃了,实在是每一个符号能看懂的。要不是看到有烧焦的木头,还真以为是外星人留下的。 除了那些看不懂的符号,再就是有一些烧成灰烬的黑色残渣,和一些破旧的衣物。 离得很远,就能闻到衣物上一股发霉的臭味,忍着恶心,李平阳翻找了一会,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抱着一捆树枝回来,李平阳刚一屁股坐下,顿时想起什么,嘴角含笑的望着那堆树枝。 原来他突发奇想,想到自己不是有火龙绕体吗?那为何不向它借个火?取取暖呢? 说干就干。李平阳坐在地上打坐冥想,让自己的思绪平静下来,找到感觉后突然睁开眼,瞳孔顿时变成了鲜红色。 一条火龙绕着他的身体转动,李平阳笑嘻嘻拿起一根树枝,在火龙的身上借了把火。 那火自己只要他能看到,也不会对他造成伤害,他也不确定能不能成,试试看。 只见树枝刚一触碰到,立马就‘轰’的一下被点燃,可把他激动坏了。拿着这星星之火,用一只手遮挡风去点干草堆。 不一会,火就越烧越旺,李平阳把那块大木头也加了上去。随后又找来一根长树枝,将衣服穿过,架在火堆旁边烘烤。 趁着纳鲁葛尔还没醒,也将他的衣服一起烘干。并且利用火龙绕体的治愈能力,将少许真气注入他的伤口,帮他治伤。 上面安静了,那些石头人见闯入领地的人已离开,便都又回到岩石中,与其融为一体。 不知外面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如果大家在天黑前,还没有等到他们中,任意一人走出森林,会不会派人来找?又能找到这里吗? 想着想着,李平阳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咕噜’的叫了一声。但在这悬崖之下,貌似不可能会有吃的东西,也只是在脑中幻想了。 叹了口气,李平阳双手枕在脑后,舒服的平躺下来。想着睡着了,也就不觉得饿了。 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太累了,李平阳躺下没一会就睡着了,一旁的纳鲁葛尔也传来了鼾声。 然后并没有人发现,在他们身前的水潭中,一块巨大的石头,突然动了动…… 第六十五章 火焰玄武 水面之下,巨大石头被四根粗壮的铁链固定,突然晃动了一下,水位跟着褪去不少。 纳鲁葛尔腿上流的血,顺着岸边流进了水里,在那水下似乎藏着什么生物,被血腥味一刺激,正在慢慢苏醒。 铁链被绷紧,发出一阵‘咔咔’的声响,声音不大,但却被听力敏锐的纳鲁葛尔听到。 缓缓睁开眼,纳鲁葛尔发现自己背靠着一块岩石,身上盖了一件衣服,身旁的一阵温热感,让他感觉非常舒适。 往旁边一看,一堆柴火已经燃烧到一半,火苗已经非常小了,李平阳就睡在他的对面。 摸了摸额头,脑袋还是非常痛,刚才那一下磕的不轻,流了不少血。李平阳已经帮他把血止住,并且做了简单的包扎。 腿上的伤口,已经被李平阳消耗大量真气,利用火龙绕体的治愈术,将他的伤口愈合,此时只留下了一道疤痕。 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他忙转身在左右寻找起来,当看到岩石后面,被平放着的震天弓,他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这把武器,是和他生命一样重要的存在,是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留给他的东西,承载的东西,大过它本身的价值。 是李平阳将他救上岸,又对比着落水点,在附近寻找,最终从水里给他捞上来的。 站起身子,纳鲁葛尔拿起一支铁箭,拉弓对准了熟睡的李平阳。这个时候,也是杀他的最好时机! 但他却一直在犹豫,脸上露出很为难的表情,似乎在和自己的内心做斗争。最终还是收手没有杀他,将弓箭放了下来。 咔!!! 刚才听到的声音再次传来,他警戒的抬起手中的弓,对着水潭的方向,开始一点点靠近。 这一次的响声很大,连睡得很死的李平阳,也被这个声音给吵醒。睁开眼后,迅速进入戒备状态,将短剑握在手中。 “这个大石头有问题!” 纳鲁葛尔见李平阳也醒了,走到自己身边,便指着水潭中心的大石头,发现那石头在动。 随着那个大石头晃动,地面也开始剧烈的震动,就像是地震了一样。原本平静的水面,突然沸腾起来,开始向上冒气泡。 那个石头居然在一点点浮出水面,水位开始快速下退,露出某一件物体的巨大圆顶。 接下来,是一层被淤泥覆盖,一个外形似钟的庞然大物。在这个大钟浮出水面后,周围的水温迅速变热,冒起滚滚热浪。 水面之下,一个巨大的黑影,突然从水中钻了出来。当看到那东西的模样后,离得最近的纳鲁葛尔,脸上顿时露出震惊之色。 那怪物有一条粗长的脖子,头部扁平,却非常的大,有点像蛇头,却长着像龙一样的两个犄角,嘴巴半张着,露出一嘴的獠牙。 除过两个黑漆漆的大眼睛,所有皮肤都被一层熔岩铠甲包裹着,冒着红色的烈焰。 它身子太大,只露出了背上镇压着的一个巨钟,其余部分都隐藏在水底。 结合这怪物的特征,李平阳想到自己在系统万妖录中,曾经看到过的一个上古妖兽。 火焰玄武! 火焰玄武,十阶妖兽,上古四大妖兽之一。 万妖录图鉴中,有关于它的一段描述,说是其物,是上古吞天蟒,和火焰龟的混合体。有蛇的头,和乌龟的坚硬外壳与身体。 传说背上那个巨钟模样的东西,是太上老君的第一个炼丹炉,也是失败品,镇压它用的。 在几万年之前,这里曾是一个地上河,也被称为黑水河。太上老君途径此处,恰巧遇到了正在做恶的火焰龟。 为了守一方百姓太平,他便用这个失败品丹炉,施加少许法力,将其镇压在这黑水河之下。 而这一压,就是几万年。 上古吞天蟒在那时候,还只是一条四阶的妖兽,最终因吞噬了火焰龟,发生变异,成了现在的妖兽,火焰玄武! 而且这家伙的全身,都被一层厚厚的熔岩铠甲包裹着,坚不可摧,无法对其造成伤害。 火焰玄武瞪着两个大眼,似乎在观察二人,最终将目标,锁在受了伤的纳鲁葛尔身上,张开大嘴怪叫了一声。 纳鲁葛尔拉弓,当即就朝着它的眼睛射出一箭。见状,火焰玄武迅速闭上眼睛,铁箭射在它的眼皮上,被厚厚的铠甲挡下。 虽说是没有造成伤害,但却非常的痛。 一声痛叫,火焰玄武一头撞向纳鲁葛尔。纳鲁葛尔企图跳向一边躲开,但腿上的伤刚好,刚跳起来就忽觉一痛。 张开嘴,火焰玄武一口咬向他,纳鲁葛尔迅速将弓立起,作为一个撑杆,将蛇嘴上下撑开,才没有被其一口吞下去。 李平阳见状,手持短剑冲上去,一剑劈在蛇的颈部。没想到那家伙的铠甲不是一般的硬,顿时发出‘铛’的一声响。 就像是劈在了钢板上一样,别说造成伤害,连一点碎渣都没砍下来,简直不要太变态。 “来啊,畜牲!来咬我啊……” 李平阳继续用剑砍,几剑下去,终于将仇恨拉倒到自己身上。火焰玄武似乎感觉到痛,叫着送开嘴,放弃攻击纳鲁葛尔。 拿回出震天弓,纳鲁葛尔开始配合的在一旁射箭。李平阳与火焰玄武周旋之际,对着后方的纳鲁葛尔喊了一声,让他攻击蛇的王冠! 李平阳释放霸道真气,利用上次与鬼母毒蛛交手时,新学会的弱点感知,发现了蛇头的弱点,在那个像是鸡冠的王冠上。 点了点头,纳鲁葛尔瞄准王冠射出一箭。 果不其然,当王冠被射中,火焰玄武顿时暴躁起来,开始用头去撞李平阳。李平阳用剑挡住,还是被重重的撞飞出去。 捂住胸口,李平阳感觉像被一辆小车撞飞,胸口一阵闷疼,咳嗽了两声,嘴角渗出一丝鲜血。纳鲁葛尔担心的看了一眼,手上停下动作。 “别管我,继续攻击王冠!” 李平阳用剑撑着地站起来,冲他喊了一声,随后继续挥剑,与火焰玄武周旋起来。 趁此机会,纳鲁葛尔对着王冠又射了两箭,可头痛再次来袭,两箭都给射偏了。伤口已经渗出血,滑到他的脸上。 晃了晃脑袋,纳鲁葛尔缓了下神继续尝试。终于,这一箭再次命中王冠。 铁箭的威力配上震天弓,即使有熔岩铠甲保护,火焰玄武还是被重创。痛叫一声,一头钻进了龟壳里,躲到水下。 第六十六章 妖兽人面蝎 见火焰玄武钻回水下,纳鲁葛尔收起弓,走到李平阳身边,搀扶他走回火堆旁坐下来。 “你没事!” 望着李平阳一直用手捂住胸口,纳鲁葛尔担心的问道,随后不顾他的反对,将他的手拿开,去查看他的伤势。 透过被岩浆灼烧的衣服,他看到了一块红烫的伤疤,鲜血不时从边缘渗出,一碰就疼。 没想到仅仅,只是被那火焰玄武给撞了一下,就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 “我没事,就是这烙印太难看了。” 李平阳乐观的一笑,打趣一句,指了指胸口上像花朵一样的伤痕。纳鲁葛尔知道他在逞能,摇头不语。 随后,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让他忍一忍,说可能会有点痛。拔下瓶盖,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白色粉末,倒在李平阳伤口上。 那味道有点像硫磺,非常刺鼻难闻。 李平阳感觉到伤口一疼,咬牙坚持。少半瓶粉末倒下,纳鲁葛尔收起小瓶,说这东西,是他们吐蕃最好的止血散。 虽然只是一小瓶,但却金贵的很,要不是看在他救了自己一命,也不会拿出来给他用。 答谢一声,李平阳抿嘴一笑,内心暗觉他这个人其实并不坏。只是因为与自己立属不同阵营,否则或许能成为朋友。 为他上完药,纳鲁葛尔让他先去睡,自己值夜,那怪物指不定什么时候又出现,所以他们当中,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 自己刚才睡了一会,这会不觉得困,等到犯困了,就叫醒李平阳跟他换。李平阳点头同意,这会刚好也有点困意。 用树枝撑烤的衣服已经烘干了,崖底下的温度非常低,纳鲁葛尔将干衣服穿好,抱着手臂取暖,火堆已经快要熄灭了。 此时外面不知是什么天,也不知道有没有天黑,纳鲁葛尔干坐了一会,起身在附近又找了一点柴火,将火给填旺。 温度一上来,人就渐渐放松,说好的值夜抛在脑后,不知不觉,背靠着岩石给睡着了。 没睡一会,纳鲁葛尔突然坐起身子,望着李平阳的方向,露出一个瘆人的微笑。像蛇一样,在原地扭动了几下身子。 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纳鲁葛尔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一步步的走向李平阳。在他身边停下来,跪在地上举起匕首。 一道寒芒由刃上闪过,李平阳眼皮动了动,像是察觉到了危险。在纳鲁葛尔将刀刺下的瞬间,将头侧向一边躲过。 匕首刺进土里,差一点就成功了。拔出匕首,纳鲁葛尔嘴角含笑,继续去刺,这次被李平阳抓住手腕,与其抗衡。 “你干什么啊!” 李平阳朝着纳鲁葛尔喊到,发现他整个人非常古怪,有点不受控制一样。双眼就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白蜡,白蒙蒙的。 双手握紧匕首,纳鲁葛尔再次冲过来。 李平阳侧身躲开,说了句得罪了,一脚踹在他腿腕上,迫使他的身前倾,随后从身后按住他的脑袋,将他压在岩石上。 这时候,纳鲁葛尔的袖子突然动了一下,一个小东西从里面钻出来。李平阳眼疾手快,一把将它抓住扔在地上,一脚踩碎。 系统识别,那是一只妖兽蝎子,名叫人面蝎,是最低等的一阶妖兽。之所以叫人面蝎,是因为在它的背部,有一张恐怖扭曲似人脸的纹路。 这种蝎子的尾巴上,有让人致幻的毒素,可以让人短暂进入幻觉,身体被其控制。 它可以依靠自己的这项技能,控制比它大的生物,去捕食,或攻击大它好几倍的猎物。 最神奇的地方,是在这种人面蝎身上,居然还隐藏着两个翅膀,展开后可以在空中飞行! “还是我来守夜。” 李平阳叹了口气,眉毛一挑,无奈的笑了笑。将双手伸向火堆烤火取暖。望着火焰不知道在想什么,渐渐入了神。 盯着地上的蝎子,李平阳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已经一天没吃饭了,在不吃点东西,可能真会饿死在这崖底下。 看到对面潮湿的角落里,还有两只个头很大的人面蝎,贴附在墙壁上休息。 虽然大脑极度排斥,不愿意吃,但胃里却又发号施令,告诉身体可以尝试。 最终,再三的犹豫过后,李平阳还是决定抓几只,烤来尝尝味道,实在饿的不行了。 小心翼翼的站起身,李平阳从纳鲁葛尔的箭囊里,取走了一支铁箭。用手握着,利用真气将铁箭扔出去。 ‘嗖’的一声,一只人面蝎子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一箭贯穿,扭动什么挣扎着。 利用相同的方法,李平阳最终抓了六只大蝎子,将其内脏去掉,又把尾巴和毒针斩去,剥了皮,用铁箭串着放在火上烤。 不得不说,去了皮的蝎子肉,看着就像是排骨一样,没了之前的恐怖感。稍微烤了一会,外面的一层皮就变得红透起来。 一股肉香味渐渐飘来,当烤到外焦里嫩,外面冒出一层油脂的时候,李平阳用手撕了一小块,非常烫手,开始咀嚼品尝。 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吃,相反味道还不错!每一口都是酥脆的,外酥里嫩,像是在啃脆骨,味道和鸡肉差不多。 李平阳最终吃了两只,剩下的继续放在火上烤。香味最终将纳鲁葛尔给叫醒,他睁开眼就看到一只蝎子,正架在火上烤,吓的身子忙向后一缩。 李平阳已经吃饱了,看到他醒来,便将烤好的一串蝎肉递给他,说吃饱以后,该干正事了。 刚才在烤蝎子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思考对策,如果从外面无法杀掉这火焰玄武,那就从内部下手,将它的心脏斩碎。 那口大钟,应该有入口能进到玄武体内,他需要纳鲁葛尔配合他。纳鲁葛尔需要射箭拖延时间,给自己制造机会。 两人方才也合作过,而且为了对付玄武的熔岩铠甲,李平阳想出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纳鲁葛尔的铁箭,三支捆在一起。 因为震天弓的弓弦,是用妖兽火纹蟒的背筋做的,不用担心它会断。将铁箭合三为一,可以让威力最大化,发挥出最大作用! 李平阳接下来,将自己的计划说给纳鲁葛尔,两人一起用身上的衣物,割成布条捆扎铁箭。 一切准备就绪。 纳鲁葛尔拿着一支铁箭,开始不停的敲打墙壁,将水里的火焰玄武引出来。 李平阳则退到角落,趁此机会憋了口气,潜入水中,小心靠近火焰玄武背上的大钟。 第六十七章 干尸复制体 见火焰玄武被引出水面,纳鲁葛尔拉弓,将三发合一的铁箭射出。箭头撞在其厚厚的熔岩铠甲上,发出一阵响声。 果然有效! 被这种威力加强的弓箭击中,火焰玄武瞬间就暴怒了。张开大嘴吼叫一声,一头撞过来。 纳鲁葛尔向后一跳,身前的一块石头当即就被撞的粉碎。纳鲁葛尔继续与其周旋,瞥了一眼水中,迟迟不见李平阳露头,心里不免担心起来。 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入口? 李平阳潜入水中,水下浑浊一片,根本什么也看不清,瞬间就失去了方向感。好在他抓到了一根铁链,可以顺着铁链向前游。 片刻后,李平阳将头伸出水面换气,看到他已经游到大钟附近,纳鲁葛尔这才舒了口气。 在那口大钟的底部,有一个三角形的缝隙,李平阳侧着身子游进去。刚一通过,空间就一下子变大了,眼前居然出现了一面石门。 石门没有完全闭合,勉强可以透过一个人,李平阳顺着缝隙钻进去,来到了玄武龟壳内。 进入到石门内部,李平阳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发现里面居然没有水?水像是被石门隔开,居然一滴都没有流进来。 就像是被一层透明的结界,将水流给隔开一样形成里外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李平阳没怎么练习过憋气,脸色十分难看,终于是憋不住了。既然这里没有水,那就不担心溺水,索性就不憋了。 用嘴深呼吸了几下,貌似没事,只是这里面的味道太难闻了,腥臭无比!李平阳不得已,将衣服割开一段,做了一个面罩。 这下能好受一点,李平阳开始一点点前进,没走两步就没路了,发现有一排向下延伸的石阶,于是顺着石阶走下去。 随后他进入了一个通道,两边的墙壁上满是蛛网,脚底下是一些黏糊糊的东西,腥臭味也越来越重。 在这个通道里,每隔上几米,就在一个石坑里放了一盏油灯。他一经过,那些油灯就自己点亮,一开始吓了他一跳! 好在有惊无险,通道里似乎并没有什么陷阱,或者是机关之类的东西。走过那条通道,眼前是一个暗红色的巨大房间。 在房间的角落,堆着如小山一样的金银财宝,从里面随便拿出一件,那也算得上是价值连城,够吃一辈子的。 在那些财宝的旁边,有一个长的像猫头鹰一样的面孔,却有着人身的奇怪石雕。那石雕的眼睛很传神,就像是个活物一样! 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火焰玄武的龟壳内,居然还藏着这么多的秘密。 就在这时,地面突然剧烈震动了一下。 李平阳刚站稳,发现墙壁居然在蠕动!一些被被裹成木乃伊一样的干尸,从墙壁里钻了出来,居然和他长的一模一样! 那些干尸的高矮胖瘦,以及脸上的五官,都和李平阳一模一样,就像是他的复制体。 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那些干尸复制体就动了起来,开始向他发起攻击。出手极快,非常灵活,李平阳一开始只是在躲。 发现数量越来越多,没办法,只好拿出短剑来招架,用剑气将逼近的复制体击退。 可墙壁就像是一个打印机一样,无数的自己,被源源不断的复制出来,李平阳感觉到压力,额头上渗出几滴汗水。 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个长的像猫头鹰一样的怪鸟雕像,眼睛居然动了一下。 与面前的复制体交战时,身后又给你突然冒出几个,从背后攻击。腹背受敌,很快让李平阳累的气喘吁吁…… “该死!没完没了了。” 李平阳由劈砍,变为用剑法的剑气攻击,这样能轻松不少,而且攻击范围大。可这样做,消耗的真气也是多出一倍。 终于,在一道剑气挥出,不巧将那个雕像的脑袋斩下。那些复制体突然停止动作,一动不动的,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后,所有的干尸复制体,都化作一团团黑色的雾气,消失在自己眼前。一切又恢复平静,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面前的墙壁,突然向两边裂开,露出一个通道。李平阳顺着通道向里看,发现在那里面,居然摆放着一口石棺! 里面似乎是个密室,李平阳握着短剑走进去。刚踏入密室,身后的通道立马就合上了,一点缝隙也没有,就像是给长在了一起。 任凭他用力捶打,也无济于事,密室里的一盏灯点亮,他看到除了那口石棺,在左右两边,各立着一座他刚才见到的,那种鸟面人身的雕像。 有了前车之鉴,李平阳知道这些怪鸟的眼睛有问题,于是先挥剑,将两个石雕的头都斩下,防止出现刚才的状况。 他不确定那是不是幻术?但是感觉太真实了,而且他也不想再和干尸复制体战斗,用剑砍自己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用力推开石棺,他想看看里面有什么? 可当石棺打开的瞬间,他的目光除了震惊就是疑惑。他惊讶的发现,那里面居然是空的。 有一个像是存放剑的剑槽,此时上面放的剑不知去向,盯着那个放剑槽子的轮廓看,李平阳发现有些眼熟。 下意识的,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短剑。 不会? 难道…… 他有些紧张拿着短剑,试着放在那个剑槽上,居然发现两者完全吻合!顿时心头一震。 原来自己的这把短剑,也就是他父亲留给他的短剑,居然是火焰玄武的体内拿走的? 这把剑又是何人打造?父亲又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新的疑问也随之而来。 正在思索之即,玄武的蛇头钻回龟壳里,张开大嘴发起攻击。李平阳迅速将短剑拿起来,挡下这一击,身子被撞的后退。 外面的纳鲁葛尔,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只感觉地面一直在震动。如果让火焰玄武在这么闹下去,这里真有可能会塌! 蛇头继续攻击李平阳,这次李平阳一跃而起,跳上蛇头,双手举起短剑,使出最大力气刺了下去。 一部分剑身刺进蛇头,疼的它痛叫一声,疯了一样驮着李平阳乱撞。李平阳双手死死的抓紧剑身,才没有被甩出去。 原本是想找到这家伙的心脏,但却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而且知道了这把短剑的出处,也算是意外之喜。 一阵乱撞后,短剑本就扎的不深,最终脱离,李平阳连人带剑,从龟壳内被甩飞出去。 第六十八章 黑毛蛇与百足虫 “啊啊啊啊啊!!!!” 大叫一声,李平阳从玄武龟壳内飞出,身子重重的撞在岩壁上,嘴里咳出一口鲜血。 纳鲁葛尔见蛇头又要攻击,连忙拉动震天弓,对准蛇头射出一箭。箭头撞在熔岩铠甲上,擦出一道火光,向上弹飞。 虽然将三支铁箭捆在一起,依旧无法击穿玄武坚硬的外皮,但至少是能造成一些伤害了。 看着箭头击中过的位置,已经留下一个伤口,如果威力能再大点,一定可以办到。 “试试这个!” 李平阳从地上爬起来,将一把98k扔给纳鲁葛尔。那是他从系统商店兑换的,放在戒指里面的空间包裹中。 在空中接过98k,纳鲁葛尔一副震惊之色,他只是听闻在这世界上,有人造出了火铳,但却从未有幸见过,不免有些激动。 来不及教他如何使用,火焰玄武又开始攻击,李平阳只能挥剑抵挡,一边防守一边反击。 纳鲁葛尔抱着枪研究了一会,仿佛冥冥中与这武器有缘,无师自通的摸向了扳机…… 砰!!! 一声震耳的枪响。一发子弹从枪口飞出,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卷着一股劲风呼啸而过,打在火焰玄武的铠甲上。 这一次,没想到铠甲居然被击碎了,打下来一块鳞片。慢慢找到感觉,纳鲁葛尔屏住呼吸,又对着火焰玄武开了一枪。 这一次,又是一片铠甲被打掉!纳鲁葛尔看向李平阳,露出一个微笑,心中大喜。 咆哮一声,火焰玄武像是彻底被激怒了,浑身冒起烈焰。水下的铁链已经绷到极限,最终不堪重负,‘啪’的一声全断开。 没了束缚,火焰玄武的身子从水下冒出一大截,一群黑压压的小蛇被放出,从水里窜出来,飞扑向岸上的两人。 那些黑蛇个头不大,但却十分奇特,那种蛇的背上,长了一缕像是毛发一样的黑毛,在背部两侧,还各长着一只翅膀。 眼睛是深红色的,瞳孔的形状像是一把尖刀,口中吐出鲜红的蛇信,弹跳力惊人。 “这是捅了蛇窝了!” 李平阳挥出剑气,将一条飞向他的黑毛蛇斩成数段,几步跑到纳鲁葛尔身边,又挥剑将飞向他的黑毛蛇也斩落。 两人背靠着背,迎战黑毛蛇群。 那些黑毛蛇不知道有多少,一波接着一波的飞来。纳鲁葛尔用枪已经来不及,抽出腰间的短刀,用刀将飞来的蛇斩落。 此时火焰玄武还在蓄力,浑身被烈焰包裹,身上的岩浆顺着龟壳的裂缝流下,将身下的水潭,变成了一个岩浆池。 不知道等它完全觉醒,又会怎么样? 黑毛蛇群拖住他们,让他们分身乏术,没办法阻止火焰玄武苏醒。李平阳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一次,恐怕他们是不能活着出去了! 利用真气化形,拟龙化,李平阳挥出一道白龙斩,清出一条通道来。随后顺着通道向前冲,试图接近火焰玄武。 离火焰玄武只差几步,突然察觉到危险,李平阳刚一个跳跃躲开。一束毒液就喷在他旁边的石头上,将石头直接腐蚀成碎渣。 抬眼望去,火焰玄武的蛇头已经苏醒,变成了一个大虫子的模样。虫子的嘴里是一圈利齿,嘴的两边和下颚上,各长着一个獠牙。 它头顶上的王冠,此时已经全部冒出来,那居然是一个肉瘤一样,黑漆漆的巨大眼睛! 身上的熔岩铠甲,被流出来的岩浆泡化,一些新分泌出来的黏液,形成更坚硬的外壳,这回连98k也无可奈何。 在它苏醒以后,黑毛蛇也停止攻击,向着它身下的岩浆跳入,变成它可以吸收的养分。 随着黑毛蛇奉献自己,大虫子的体型又增大了许多,头上的巨眼更加震撼!说实话,李平阳想哭的心都有了。 早知道会遇到这么个玩意,还不如在上面和石头人打呢,兴许还有一线生机。而如今,他只求别死的太难看就行。 大虫子最终从龟壳里分离出来,爬上岸,下身有无数条腿,就像是与蜈蚣的结合体。 张开大嘴,大虫子冲二人咆哮了一声,随后,将目标锁向只拿着短刀的纳鲁葛尔。 李平阳向大虫子挥出一剑,吸引它攻击自己,剑气在其身上流下一道疤,一些绿色的液体被斩下来。大虫子扭过身子,身下的百足快速移动,朝他撞过来。 望着那张开的大嘴,犹如山洞一般,里面的一圈利齿,就像是一个绞肉机!看来那虫子,是想要将他给活吞了。 李平阳向后跑去,跑到墙角后,踩着岩壁跳起,一个后翻站在大虫子的背上。纳鲁葛尔趁机填充子弹,用98k打它的巨眼。 一慌张,纳鲁葛尔没打准,子弹贴着巨眼划过,带出一丝鲜血。疼的大虫子瞬间闭上眼睛,开始横冲直撞。 李平阳一个没站稳,身子向下滑倒,快速向着下方滑行。最终利用短剑,刺在一块铠甲的缝隙里,才得已停下来。 用短剑刺着,一点点爬回大虫子背上。它的肉体与龟壳分离后,神经变得不在敏感,似乎已经不会再惧怕到痛了。 而且离开龟壳,它的身体居然可以自愈!刚才用短剑爬上来,刺过留下的伤口,居然在一点点恢复,慢慢愈合。 纳鲁葛尔拿着98k,继续攻击那只大虫子的眼睛,使它不敢睁开眼。视觉被屏蔽后,大虫子只能依靠声音来判断方向。 又是一声枪响,大虫子这回找到了纳鲁葛尔,朝着他的方向撞过去。冲到他身边,甩尾将他手里的枪打飞,沉入岩浆中融化。 而他本人,则一个后仰飞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李平阳找准时机,趁着大虫子睁开眼的瞬间,将短剑刺了进去。 大虫子疼的身体扭曲,缩成一团,尾巴向后刺过来。一根尖刺直接刺穿李平阳的胸口,鲜血顺着尖刺一直向下滴。 李平阳低头看了一眼胸口,有些不敢相信。纳鲁葛尔从地上爬起来,望向李平阳,也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 随着长刺拔出,李平阳咽喉一热,一大口鲜血从嘴里喷出来。纳鲁葛尔表情僵住,愣在原地,有些始料未及。 手指无力的松开,短剑从手中滑落,李平阳随后从大虫子的背上坠下…… 第六十九章 坠入魔道 从高处坠下,李平阳的短剑掉落在一边,平躺在一块岩石上。他的手脚开始冰凉,感觉到刺骨的寒冷,身子动弹不得。 他任然有意识,看着纳鲁葛尔冲过来,拖着自己的身体向山洞里拉,转移到安全地方。 纳鲁葛尔慌张的用衣服按住他胸口,鲜血不停向外冒,显然已经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不停呼喊李平阳的名字,想让他清醒,可李平阳的却什么也听不见,只看到他的嘴在动,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鲜血从伤口流出来,一部分流淌到他身边的短剑上。当接触到李平阳身上的血,短剑开始冒出黑气,开始吞噬那些血。 地上的血液很快就被吸干净,短剑突然浮空立起来,一圈圈黑气绕着短剑转动。李平阳听到无数的冤魂在嚎叫,嘶鸣。 那种尖锐,阴冷,恐怖且刺耳的声音,不断围绕在耳边,让他心里即焦躁又难受。 就像是千万只孤魂野鬼,在发泄着自己的怨念,叫声凄厉中透露着一股悲凉。 不止李平阳,连纳鲁葛尔也能听见,那声音像是从短剑里传出的,而且没办法让它停止。 听到这个声音,连大虫子也不敢再靠近。叫声一直持续着,纳鲁葛尔的眼角和耳朵,都开始向外流血,跪倒在地上。 “啊啊啊啊啊!!!!” 痛苦的抱着头,纳鲁葛尔快要被这个声音逼疯了,甚至想要将耳朵废掉,只求它别再叫了。 李平阳的丹田内,那把残刀开始不安分的躁动起来,短剑所收集到的所有怨念,全部传递给残刀,帮助它觉醒。 困住残刀的剩余几根铁链,开始一根根断裂,刀身上的封印最终被解除,围绕在刀身上的一层黑气,变为霸气的黑焰。 更强大的怨念喷发出来,李平阳的伤口被黑气笼罩,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被怨念侵蚀,将他拉入无尽深渊。 怨气化为无数条黑影,开始在头顶上方盘旋,纵横交错的来回穿梭。叫声更加痛苦,更加刺耳,纳鲁葛尔无法忍受,最终晕了过去。 李平阳突然睁开眼,清澈的瞳孔,开始被黑暗一点点占据,直到仅有的最后一丝光明,也变得黯淡。身上被黑气围绕,两个眼睛彻底变黑。 他将身体献给了万鬼,得以重生,悄然入了魔道。随后身子被黑气拖着,缓缓站起来,脚下踩着黑气站在空中。 抬起头,满身是伤的李平阳,披头散发,头发被怨气吹的飘起,嘴角挂着鲜血,目光冰冷到极致。 伸出手,李平阳抓住充满怨气的怨念之剑,眼神充满杀气,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叫声也在这一刻戛然而止,地面也停止震动,一切恢复平静。不过头顶之上,那数以万计的,一条条由怨气所化的黑影,依旧在来回穿行。 身上被黑气围绕,李平阳看了一眼百足虫,正是他害自己被万鬼反噬,坠入了魔道。 手握冒着黑焰的短剑,李平阳一个突刺冲向大虫子。随着叫声停止,大虫子也再次暴怒,张开大嘴冲向李平阳。 在被大虫子吞下的瞬间,李平阳直接刺穿它的身体,穿透而出。随后反手,将带着怨气的一剑挥出,做个了断。 只见大虫子的铠甲一片片滑落,身体中间出现一道剑痕,随后一道鲜血喷出,一分为二。 踩着黑气,李平阳缓缓落到地面,嘴中喷出一口血,捂住胸口咳嗽几声。这怨气太过强大,使用的同时也会被反噬。 拉开衣服一看,刚才被刺穿的伤口,此时已经不见。得到强大力量的同时,他身上的伤也都痊愈了。 但强大的怨气,他似乎并没有办法控制,也没有办法压制它。如果任由怨气发展,迟早有一天他会走火入魔,成为牺牲品。 来到纳鲁葛尔身边,李平阳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好只是晕过去了。刚想带他离开这里,突然两眼一黑,倒在他身边。 …… …… 再次醒来时,李平阳已经离开了崖底。 睁开眼睛,外面的天已经大亮,眼光刺眼夺目,李平阳用手挡了一下光,慢慢去适应。 他发现自己靠在一棵大树上,眼前是一个正在燃烧的火堆。一只兔肉被一根木棍串着,架在火上烤,香味扑鼻。 头上盖着一块布,在他醒来时,滑过掉在他手中。那块布已经被他的额头暖热,好在他的体温总算是降下来了。 原来在他昏迷后,纳鲁葛尔醒来,看到了已经被斩杀的大虫子尸体。李平阳就倒在他身边,手里抓着冒着黑焰的短剑。 他试图将剑从他手中拿走,但被李平阳死死地抓住。而且碰到他手的时候,纳鲁葛尔发现他身体特别烫,似乎是在发烧。 用手探了一下,他发现李平阳的额头也特别烫。嘴里一直很小声的,在重复的说着一些梦话,怎么叫也叫不醒。 在大虫子死后,他发现在水潭之下,有一个通向外界的通道,而且听到了风声,于是带着李平阳从那离开。 期间李平阳一直高烧不断,纳鲁葛尔在身边细心照料。采了野果回来,拿至他的唇边挤出汁喂他喝,给他补充水分。 又在附近的水池里,将一块布料浸湿,敷在李平阳的额头上,为他降温,劳累了一宿。 夜晚的后山无比寒冷,不时传来几声奇怪的鸟叫,树叶被风吹得作响,草木皆兵,总让人心里不踏实。 纳鲁葛尔找来一大堆柴火,选了一处没风的地方,生起一堆火,不时给里面添点树枝。 火光照亮,一些动物也就不敢靠近。但担心有妖兽出没,纳鲁葛尔一晚上都没合眼,靠在树上,一直是清醒的状态。 现如今,看到李平阳已经醒了,纳鲁葛尔才打了一个哈欠,晃了晃脑袋甩走疲惫,激动的凑上前,问他怎么样了? 经过这一次的患难与共,他对李平阳彻底改变了看法,从心里佩服他,承认他是个汉子。 一起经历了生死,这会是一段难忘的经历。等以后有机会,他还会再来大宋,看望李平阳这个朋友,兄弟。 “好多了,谢谢。咳咳咳……” 李平阳坐起身子,感觉身体特别虚弱,一股凉风吹过,他就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随后,纳鲁葛尔将兔肉递给他,说他自己吃过了,那是给他留着的。李平阳确实有点饿了,就毫不客气的吃起来。 “李狗蛋!!!” 吃到一半,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发现是李虎。李虎带着众人,随着火堆冒起的白烟,找到了这个地方。 跟纳鲁葛尔一起来的,那个吐蕃的光头,看到他没事,也招呼了他一声。表面上是在关心,其实他巴不得自己出事。 又休息了一会,众人一起离开了森林。 第七十章 血瞳树 纳鲁葛尔与李平阳勾肩搭背,互相搀扶着走出森林,没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让两人的关系突然变得如此融洽。 其实在昨天夜里,见李平阳迟迟未归,李虎就特别担心。组织了一波人,进入森林找了一次,也遇见了妖兽石头人。 一场恶战过后,所有人全都负了伤。加上天黑,手里的火把有限,就只好撤出石头人的领地,等天亮了在去找人。 最让李虎生气的,正是那个吐蕃的光头,吉布勒。他的自私令人发指! 八小时前…… 李虎和吉布勒,各自带领了一拨人,从不同方向进入森林,寻找李平阳和纳鲁葛尔。 按照约定,太阳落山之前,不管谁输谁赢,他们都应该按照约定,走出这个森林。 眼看天就要黑了,却迟迟不见两人出来。 “天都快黑了,他们应该是遇到危险了。不等了!你们要是害怕就待着,我自个去找。” 李虎担心李平阳,从一个人手中抢过火把,扛着自己的大刀,就准备一个人进森林。 “不行,一个人太危险了。你,你,还有你,们几个跟他一起去,放机灵点!” “是。” 三皇子也在等李平阳,同样心急如焚,见李虎要去找人,便连忙转身,在身边挑了几个功夫好的,陪他同行。 吐蕃那边,光头男吉布勒,和纳鲁葛尔是表兄弟,虽然是同属不同部落,势力不同,但身上都流着蕃人的血。 见李虎要进森林,也就跟着走上前,说他也要去,并且也带了几个吐蕃手下一起。 两个队伍同时出发,从东西两边一起进入森林。随着他们踏入,发现这片看似寂静祥和的森林,实则却是危机四伏。 刚走了没一会,吉布勒的队伍就突发状况!他们少了一个队员,一个大块头,突然就给凭空消失了。 “你们谁见大木了?” 走着走着,一个手持火把的吐蕃人,习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原本跟在他后面的一个队友,突然不见了。 大木胆子很小,但身体却很强壮,是他们中的体力担当,虽然面相有点凶煞,但人却非常好。 “大木?他刚不是……唉,还真不在了!” 闻声,另一个队友也转身,指了指说话那人后方,发现跟在最后面的大木,此时的确不见了。 猜想他会不会是上厕所去了?一行人就停下来,在附近找地方坐下来等,顺便歇一歇。 那个手持火把的矮个子,刚一屁股坐下来,他身后的一根藤蔓,在见到火苗后,就迅速向后一缩。当然并没有人注意到。 而且那个矮个子背后,大树的树身上,突然从中间给裂开,出现一个血红的大眼睛。 眼睛猩红一片的望着前方,看到了吉布勒一行人,像枯手一样的藤蔓从地底下钻出来,朝着矮个子慢慢爬过去。 矮个子感觉背后一凉,有种感觉,像是有人在盯着他看一样,心里毛毛的,迅速回过头。 “嗯?难道是我想多了!” 在矮个子回头的同时,大树的红瞳闭合上,藤蔓也停止前进。望着普普通通的树身,矮个子被自己逗笑,嘲笑自己怎么胆子也变小了。 但刚才,他明明感觉到有人盯着他? “我看大木应该是害怕,半路上趁我们不注意,自己偷偷跑回去了,别等他了。” 矮个子起来解释一句,顺便缓解一下紧张气氛,大家听后都点了点头,觉得有道理。 但其实,是他感觉这个地方怪怪的,想赶快离开。他甚至猜想,或许大木不是走失,而是被这里的什么妖兽给吃了! 吉布勒也不想为了一个人浪费时间,就招呼大家集合,一行人随后起身,继续前进。 大树再次睁开红瞳,藤蔓在地上快速移动,在快要抓到矮个子的脚时,被他抬腿走掉了。 在他们离开后,树上突然吊下来一个人,浑身是血,面目狰狞的望着前方,嘴巴还在轻微张动,似乎还有一口气。 那人正是他们在找的大木。 突然!!! 从大树上伸下了两根藤蔓,抓住大木的脑袋,‘咔叭’的一下就给拧断。随后用藤蔓抓住他两条腿,一下子拉走。 一行人又走了一会,矮个子这一路上,老感觉有人在跟着他们,不时的就回过头,看上一眼身后,却什么也没发现。 他一个人停下来,开始仔细去观察身边的树木。在其中一棵树的下方,抬头向上看,他居然发现了大木的衣服。 在他背后,大树的藤蔓伸到他脚下,将他的双腿牢牢抓住。待他发现之时,身子突然被拉倒,开始快速向树顶拉。 身子在地上滑行,他终于看清了那棵树的模样,居然在树身上有一个巨大的红瞳! 一边被拖行,矮个子让自己冷静下来,去摸腰间的吐蕃短刀。尝试两次后,他终于用手抓到短刀,开始拼命去割藤蔓。 更让他害怕的,是那藤蔓在被割开后,流出来的居然不是树液,而是和人一样的鲜红的血液! 他的双手被血染红,仍没有放弃,继续弓着身子,割动困住他的藤蔓。赶在被拉上树顶前,终于挣脱,从树上摔下来。 “救命啊!!!!救命……” 落地后,矮个子一边求救,一边向着前方跑,也顾不上去捡火把,拼命的狂奔。 着急逃命,没有去看脚下的路,被一块石头给绊倒,整个人摔飞了出去,脚也给扭到了。 爬起身子,他一瘸一拐的继续跑,一边慌张的回头向后望,发现藤蔓已经追上来。 而且他的四面八方,其它树也都睁开骇人的血瞳,纷纷挥动起藤蔓抓向他。一条条藤蔓犹如黑蛇一般,快速在地上延伸。 “不要!救命啊,啊啊啊啊啊……” 惨叫一声,他的身体被藤蔓纵横交错的刺穿,口中向外冒着大量鲜血,低着头站着死去,后被大树将尸体拉上树顶。 已经走远的一行人,被这突然的一声惨叫吓到,忙回过头查看,发现矮个子也不见了! 远处,黑暗中火光照不到的地方,一颗颗猩红的血瞳,正一个接一个的睁开。 第七十一章 危机四伏 望着黑暗中,突然亮起的一个个猩红的血瞳,吉布勒身边的几个手下,吓得连忙后退。 “你,过去看看!” 吉布勒将身边的一个人推上前,见他一直摇头,继续道:“放心,我就在你后面,有什么事,我随时支援你。” 吉布勒说完,从一个手下那拿过火把。交到这个人的手中。那人左右为难,知道如果不去,吉布勒会杀了他。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那人名叫多克,头上有很大的一块疤,脑袋尖尖的,像是一个鸡蛋。从吉布勒手中接过火把,多克颤抖着靠近那些血瞳。 走到距离血瞳树,约莫着还有四五米的样子,多克停下脚步。他发现地上的藤蔓就像是活了一样,在向着他移动。 他当然不知道,那些血瞳,并不是大树的眼睛,其实上,是一种寄生类的妖兽。 那是一种附着在妖树身上,与妖树共生的寄生兽,叫做火焰虫。火焰虫是妖兽界体型最小的妖兽之一,和萤火虫大小差不多。 它们无攻击性,尾部有一个小皮囊,每次充血以后,那个皮囊就会变红,汇聚的血越多,就像是一个红灯泡一样。 它们成群聚集在一起,便会形成像血瞳一样的图案。一但察觉到危险,会禁止让血液流在入皮囊,血红色会瞬间消失,就像是血瞳闭上眼睛。 因为火焰虫的体型非常小,没办法自己捕食,当它们有一天,发现妖树身上的一种黏液,可以当做食物后,便找到了新家。 甘愿充当妖树的‘眼睛’,帮它猎食。作为回报,妖树每次饱餐后,也会分泌出更多的黏液,好让它们也大吃一顿。 这种共生的体系,在妖兽界并不多见。 …… 看到藤蔓朝着自己爬来,多克吓的叫了一声,调头就跑。见到他慌张的跑回来,大家也跟着向后跑,可不敌速度像蛇的藤蔓。 嗖!!! 一根藤窜出,多克的一只脚被缠住,那藤蔓力量非常大,居然拖着他整个人向后滑行。 “老大,救……救我!” 多克朝着吉布勒求救,吉布勒看清攻击他的东西,是妖树的藤蔓,当即就招呼大家撤退。 见更多的藤蔓从周围伸过来,吉布勒选择放弃多克。只见他从一个手下那里,拿过来一把弓箭,对准多克的方向。 看到他欲要救自己,多克心中还有一点感动,可下一秒,他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吉布勒的弓箭是瞄准自己的,压根就没有打算救,显然,他已经当做一枚废棋处理了。 ‘嗖’的一声,多克的大腿被一箭射中,发出一声惨叫。一旁的手下同时看向吉布勒,对于他的做法感到不理解。 “还看什么,快走啊!” 吉布勒吼了一声。见多克的叫声,吸引来更多的血瞳树,其余人原本想要救他,但生死存亡时刻,没人愿意冒险去救他。 人都是自私的,特别是在面临生死时,本能的求生欲会让你放下一切,不惜代价的让自己活下去。 “别,别扔下我。求你们了,救救我!” “吉布勒,你个畜牲!你不得好死……啊啊啊啊啊……老子做鬼也不会……” 多克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胸口一痛。向下低头一看,一根藤蔓已经穿透他的胸口,血红的尖端冒在外面,鲜血快速涌出。 嘴里咳出大量鲜血,绝望的看了众人最后一眼,多克的脑袋垂了下去…… 一行人没有方向的一直向前跑,很快的,就发现前面没有路了,正前方是一个悬崖。 血瞳树已经追上来,伸出藤蔓朝着吉布勒刺过来。吉布勒为了活命,迅速将旁边的一个手下推上前,替他挡住。 藤蔓径直刺穿那人的腹部,从身后穿出来,那人扭过头,瞪大眼睛看了他一眼,就这么当了他的替死鬼,倒在地上。 其余手下见状,都开始和他保持距离,比起血瞳树,吉布勒才更让他们感到害怕。 藤蔓像潮水一样,朝着一行人爬过来,几个手下决定抱团取暖,背靠着站在一起,拿出短刀对抗爬过来的藤蔓。 吉布勒一个人被孤立,这也是他的自私换来的。仗着力气大,吉布勒掰开身边的一块巨石,朝着藤蔓砸了过去。 一些藤蔓被砸中,吃痛缩了回去,可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另一边,那些手下也被藤蔓攻击,身上多处被刺伤。 就在大家以为将死之际,另一边的树林亮起了一片火光,李虎带着他的人赶来救场。 同样的,李虎那边也遭遇了血瞳树,但他却没有抛弃任何一个队友,即使浑身是伤,也没有让一个队友牺牲。 而且通过观察,李虎发现那些血瞳树是有弱点的,那就是它们怕火!只要一接近火光,就会迅速将藤蔓缩回去。 李虎带头,冲在一行人的最前面,拿着火把对着藤蔓左右晃动。很快杀出一条路。 他带领的人,也都拿着火把逼退藤蔓,站成一排。血瞳树见到火把不敢再靠近,李虎趁机带人将受伤的吐蕃人救走。 向西一直跑。 他们最终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山地,附近满是造型奇特的怪石。见血瞳树没有再跟过来,就在此停下来休息调整。 李虎的队伍和吐蕃的队伍,此时已经打成一片,两方面人互相帮忙,救治受伤的队友。 这一次,大家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吐蕃那边也牺牲了三个人。由此不难猜想,李平阳两人的处境,不比他们轻松。 李虎的人相对受伤较轻,就轮流在附近值岗,照顾受伤严重的吐蕃人。来的时候没带食物,所有人都是饿着肚子的。 担心血瞳树等会又来袭击,他们在营地附近点燃了几个火堆,同时也能起到御寒的作用。 大概睡到半夜的时候,一个手下爬起来换岗,突然尿意来袭,就跑到远处的一块石头后面方便,迷迷糊糊的。 滚烫的液体浇洒在石头上,他发现身前的一块石头,居然好像在动!招呼一声,他叫另一个值岗的人也过来看。 两人盯着晃动的石头,一脸疑惑。 就在这时,手里拿着的火把,在地上照出了一个巨大的影子。似乎有什么东西,正站在他们身后! 第七十二章 断剑阁主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同时看见了那个影子,显然不是他们其中一人的,是多出来的第三个影子! 从影子轮廓来看,那是一个静止的庞然大物,那东西有手有脚,和人很像。就像是一堵墙一样,挡在他们身后。 感觉到身后一凉,那怪物张开双臂,双拳握紧朝着地面就猛砸下来。还好两人借着影子看到他的动作,提前避开了。 在一看地面,直接被那家伙给砸的裂开,出现一个浅坑。转身一看,在他们身后站着一个有五官和手脚,浑身由岩石组成的巨型石头人。 那石头人的移动速度并不快,在它举起石臂,又准备砸向地面的瞬间,两人从他身下穿过,随后玩命的向着营地跑。 见状,石头人从手臂上分裂出两块岩石,朝着他们就丢出去。一个躲开了,另一个人则被岩石砸中后背,一个前扑摔倒在地。 看到同伴唉击中,躲过攻击的人,从地上抱起一块大石头,朝着石头人的脑袋砸去。 石头人抬起手臂挡下,那块石头像是被融合了一样,在刚接触到他手臂的瞬间,直接被它手臂吸进去。 随,后变成棱形的锋利尖刺,如暴雨梨花般的射向两人。 受了伤的那人,顿时站起来,张开双臂挡在另一个人身前,替他裆下了所有尖刺。自己则被密密麻麻的尖刺扎满全身,就像是一只刺猬一样。 “不……” 那人回头头,看到他平安无事,露出一个微笑,放心的倒下去。要不是他刚才救自己,他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虽然还有很多遗憾,但再临死前能遇到一知己,也算是一件值得高兴,难能可贵的事情。 沉浸在队友死去的悲痛中,他伸手抓起锋利的尖刺。忍着巨痛试图一根根拔下来,起码让他死的好受点,这是他唯一能为他做的。 正在拔石头化作的尖刺,那个巨型石头人再次发起攻击,分裂出一块更大的巨石,用双手举着,狠狠的朝他扔过来。 他受了重伤,已经没办法再躲开。同伴牺牲自己换来的他的命,如今也要交在这里了。 突然,巨石在砸向他头顶的瞬间,‘嘭’的一声爆开。无数的碎渣散落下来,他被那粉尘呛的一个劲咳嗽,什么也看不见。 待灰尘散去,李虎正手持一把大刀,威风堂堂的站在他身后。原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李虎及时出现,抓起大刀一挥,将一道白色的刀气直劈过来。 砸向他的巨石,被李虎用刀劈的四分五裂,得救的他,回过头感激涕零的望向李虎。 他并没有注意到,李虎的双腿一直在打颤,是在强装镇定,其实内心也是慌的一批。 像这样巨型的妖兽,都快赶上之前,他所遇到的鬼母毒蛛了!可那蜘蛛起码还有弱点,怕火,这石头人,他是真不知道怕什么? 眼下李平阳也不在,否则他一定能找到它的弱点,和消灭它的办法。而且只要他在,每次都化险为夷,会有很多办法,不至于落得如此被动。 吼叫一声,石头人像猩猩一样四肢着地,快速扑过来。冲到李虎前面,举起粗壮的石臂,就朝着李虎的脸砸过来。 这一拳要是被打中了,可能五官都会陷进去,当即毙命。李虎抬起大刀挡下,表情略显有些吃力,将力量全部接下。 大刀的刀身被巨力冲击,出现了一道细小的裂缝。随后是一股劲风划过,将他头上的发带吹落,一头长发散开,随风飘动。 “你快走,通知大家离开这里!” “啊啊啊啊啊!!!!” 李虎大吼一声,利用蛮力推着大刀前进,居然将巨型石头人推的向后倒退。这是何等的爆发力?何等的力量啊! “快走啊!!!!” 李虎额头青筋暴起,发现石头人也开始发力,巨大的石脚像两座山一样站稳,停止滑行。 随后抓住李虎的身子,直接将他丢出去。李虎在空中翻转一圈,用大刀撑着地面站稳,险些闪到老腰,一阵后怕。 望着队友已经逃走,他的目的已经达成,没必要在陪它耗下去,便想着该怎么溜走? 可谁知那石巨人不讲武德,仰天长啸一声,居然叫来了一群小弟。 望着从四面八方走来,围向自己的石头人军团,李虎心凉了一半。古人云,双拳难敌四手,这特么的多少只手了! “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了。” 李虎将刀握紧,不等对方先动作,就咬着牙,双腿一发。一副视死如归,舍我其谁的架势,杀向面前的石头人军团。 一个上挑,他先将一只个头小的石头人斩碎,转身又是一刀,将他身后的石头人击退。 望着四个石头人一起围过来,就直接握刀横着挥出一个弧形。一道由真气化成的刀气飞出,将前方的四个石头人同时击碎。 扫清眼前的障碍后,李虎趁着那些石头人还没重组,没有聚集到一起,提着大刀杀向巨型石头人。 可这一次他失算了! 一只石头人居然从地下复活,在他还没跑到巨型石头人身前,双腿便被一双石手抓住。 巨型石头人猛的一个冲撞,挥起一拳,趁着李虎被限制行动,石拳重重的打在他脸上,将他身子像一发炮弹一样,砸飞出去。 李虎落地后,身子在地面上撞击摩擦,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仰面朝天的躺着,已经筋疲力尽,没力气在动了。 援军终于赶到,李虎带来的人,和吐蕃的人,分别从不同位置,将粗壮的绳索绕在巨型石头人身上,开始通力合作。 绳子被拉的笔直,所有人都用尽全力去拉拽,面色涨红。最终,随着一阵绳子的断裂声,所有人都被甩飞出去。 刚才被李虎击杀的石头人,此时也已经重组,一个个从地上站起来,恢复如初。一行人被围在其中心,彻底陷入绝望。 “公子,要不要帮他们?” 不远处,一个坐在躺椅上,被四条青蛇抬着,面相虚弱,一副病怏怏的男子路过。 男子一直紧闭双眼,听到青蛇在和自己说话,这才睁开眼看了一下,发现前方有一群人,正在和妖兽石头人混战。 “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公子,要叫我阁主!咳咳……咳咳咳……” 男子生气的一皱眉,倒也不显得难看,一心急,又给咳嗽了几声。那副憔悴的弱不禁风的样子,反而更让人忍不住怜惜。 “好的公子。” “知道了公子。” 男子:“……” 在他的掌心中,正把玩着一把悬浮的迷你小剑,一些像是雷电一样的电弧,聚集在小剑周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第七十三章 雷鸣焚天剑 “抬我过去!咳咳咳……” “遵命。” 一阵凉风袭过,男子伸手掩住口鼻,轻咳了几下。四条青蛇应了一声,抬起躺椅,走向被石头人包围的李虎等人。 在靠近石头人的位置停下,男子说了句:“退下”,四条青蛇便同时化作一股白烟消失。 从躺椅上站起来,男子腿坐麻了,刚走出没一步,就直接双膝跪下来。李虎等人不明所以,见状眨巴几下眼睛。 扑通!!! 同样的,以为这是什么新礼仪?李虎等人也全部跪下来,抬头冲男子微笑,以示友好。男子见状更尴尬了,不知该怎么解释。 一旁的石头人更是直挠头,心说:“还打不打了?给个痛快话啊!这又是闹哪一出啊?” 互相打完招呼,男子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扶着旁边的一块石头。谁知那块石头也是妖兽,被他这么一碰,也给苏醒了! 石头从地上站起来,变成一个魁梧的人形,抬起手臂就朝男子砸过来。男子轻盈的一跃跳向一边,座驾被其砸的四分五裂。 见到花了好长时间,才做出一个自己用着舒服,躺着习惯的竹椅,就这么被破坏了,顿时娇弱的脸上生起一丝愤意。 男子手中的迷你小剑,围绕它的电弧越来越多,似乎是见到妖兽后,变得更加兴奋了。 低下头,男子问向小剑:“小家伙,你饿了吗?”小剑释放出更为耀眼的电光,作出回应,像是迫不及待了。 随后,男子抬起手,大拇指弯曲,伸出四根纤细的手指,像抚琴弦一般,将小剑从掌中拨出去。 小剑在空中翻转,周身冒出一股蓝色的真气。李虎看到这真气的外形,居然是条冒着雷光的紫龙,瞬间露出震惊之色。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上古七大魔剑里,排名第四的魔剑,“雷鸣焚天剑”吗? 传说中,这把剑是由断剑山庄老阁主,引用九道天雷,加上从尸魂殿搜集到的煞气,再加以龙血晶石,所铸造的无双神兵。 但传闻,那可是一把巨剑啊? 也难怪这个男子会如此虚弱,魔剑需要持剑人,一直用自己的真气去喂食,才会安分。作为回报,会将自己的力量借给主人。 一但持剑人的真气被吸干,要么是走火入魔,要么就是会被其杀掉。从他的样子来看,貌似已经驯服了这把魔剑。 可以用真气化形,起码是七品以上的高手了。真没想到,弱不禁风的他,居然这么强! 李虎自己练习了那么久,也才只能用刀劈出刀气,都已经够吃力的了,根本没办法聚形。 每次快要聚形成功,就因为真气不足,或是真气乱窜没法集中,导致失败。不得已,又得从头再来上一遍。 再看战场上。 围绕小剑的紫龙,带着一声龙鸣飞过,径直穿透面前的石头人。瞬间就被其刺穿,原地爆开,化为一地的碎石。 强大的煞气,吞噬了妖兽石头人的灵气,使其无法再重组,不能再复活过来。 李虎被两个手下搀扶着,身受重伤,望着小剑帮他们把石头人逐一解决,感激的看向男子。 清理完小啰啰,小剑朝着巨型石头人飞去,可撞击在其身体上,居然瞬间就被弹飞了。 男子面色一惊,不知是什么情况。漂浮在空中的小剑,头顶也露出了一个问号。 按理说,妖兽石巨人,顶多算得上是六阶妖兽,品级并不高,仗着自己可以重组再生的能力,才比较难对付一些。 它们的护甲再坚硬,也不可能叫雷鸣焚天剑也无法穿透?他开始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妖兽石巨人,应该不是野生的,而是被某人饲养的! 它的身上,一定有某种可以加持石巨人防御的东西!可以是某种符纸,或者是不易被发现的小东西,也可能在其体内。 见遇到难缠的妖兽,男子从怀里取出一个木匣,将一把只有巴掌大小,周身冒着煞气的小琴拿出来,随后闭上双眼,双腿盘坐在地上。 这把琴是用来稳定心智的,可以将真气注入琴谱中,弹奏出安神的乐曲。即可以让他冷静,还能让真气释放的更稳定。 小琴漂浮在空中,男子双手开始一摘一挑的,在琴弦上面按动起来。真气随着身波传递,将曲子送去石巨人的耳朵。 果然,听到如此安静舒缓的音乐,石巨人顿时平静下来,放下双臂,身体静止不动。李虎等人也听的入了迷,脑袋一侧险些睡着。 突然,男子修长的眉毛一动,缓缓睁开眼,嘴角露出一个微笑,终于让他找到问题所在。 在那个巨型石头人的后背上,有一根很不起眼,细长的黑色铁钉!铁钉被做了手脚。 两个双手于身前,分别伸出食指和中指,对着雷鸣焚天剑发力。他控制小剑去攻击那个位置,石巨人像是察觉到他的意图,有意不把后背亮出来。 抬起双臂,石巨人去抓在空中飞行的小剑,可体积太小,一把抓住又从缝隙中溜走。 用小剑去分散它的注意力,男子喊了一声后背,李虎等人同时看向石巨人的后背,也发现了那枚黑色的铁钉。 但没人愿意去做,没办法,李虎忍痛让手下给他做人梯,自己顺着石巨人的一条腿爬上去。 艰难的一寸一寸向上爬,在爬到石巨人的腰部时,李虎抬手抓住的一块石头,突然一松。 “糟糕!” 李虎一只手松开,整个身子悬空,所有人为之一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他出事。 靠着另一只受伤的手臂,苦苦硬撑着,李虎露出一个痛苦的表情,咬紧牙关。那只手臂被石头人打中过,伤口正在流血。 全身的力气都放在那个手臂上,鲜血很快顺着伤口向外涌出,将他的手臂给染红。 利用惊人的毅力,李虎居然又爬上去了。 见他双手从新抓稳,李虎带来的手下,激动的嘴唇颤抖,眼眶红润,在心里为他加油! 终于,李虎来到了铁钉的位置,双手抓紧铁钉用力向后一拽,将其全部拔了出来。 完成任务,他轻松的一笑,一个后仰从空中摔下去。男子迅速控制小剑,在李虎的身下托住他,让他平安落地。 随后小剑飞向空中,从一把剑,分裂出无数把相同模样的剑影,所有剑壮观的悬浮在空中,摆成一个巨剑的阵型。 第七十四章 万剑归一 无数把小剑在空中飞舞,其中一把落下来,被男子接在手中,剑的体型瞬间变大。 抓着那把威风的长剑,男子握剑的手用力一抓,长剑随后冒出一股刺眼的金光。 身形一跃,男子跳到空中,脚下面利用真气悬浮,抓起长剑的手高高抬起,一头银灰色的长发被风吹乱,胡乱飘动。 在他将剑高举起来后,空中的小剑像是被召集,居然的整齐列队,朝着他上空飞去。 所有小剑开始列阵,摆成了一个巨剑的造型,巨剑周身冒着金光,天空瞬间变得黑沉,乌云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 旋即, 几道震耳欲聋的苍雷落下,化作雷电锁链,将妖兽石巨人的四肢锁住。在它脚下形成一个圆圈,圆圈上冒着丝丝雷光。 “你们快退下,躲远点。” 男子冲下方提醒一句。李虎带来的手下,随后抬着李虎退到最外围,吉布勒也带人撤退。 石巨人做着挣扎,刚将一条腿伸出圈外,就被一雷打退回去,天空中一团雷云漂在其头顶。 觉得差不多了,男子单手抓剑,做出一个挥剑的动作。感受到指令,巨剑的剑尾翘起,剑锋对准了下方的石巨人。 “破!!!” 男子大喝一声,伴随他挥出这一剑,一道剑气瞬间将天空的乌云斩开。所有人都被震撼到,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 乌云裂开,躲藏在后面的阳光露出头,奖一束光洒向地面,就像是天被劈开了一样! 随后, 冒着金光的巨剑,径直刺向石巨人的身体。石巨人抬起双臂阻挡,刚接触到巨剑,双臂就以摧枯拉朽之势破碎。 没了手臂,石巨人吼叫着,看着巨剑穿透自己的身体,将剑身刺出来一大半。石头人的巨大身躯随之爆开,化为粉末。 “好……好强。” “这就是魔剑的实力吗?果然强悍!” “他到底是什么人?” 妖兽石巨人被解决掉,一行人都将目光投向空中,望着这个实力可怕的男子,讨论纷纷。 石巨人爆炸后,从它体内冒出来一个黑色珠子。正在所有人疑惑,那东西会是什么的时候,突然间就从中间裂开。 “不好。” 空中的男子最先看出端倪,迅速控制小剑,将那个珠子产生的威力吸收,转移至空中。 那是一股强大的破坏力,顷刻间,便将空中飞行路过的鸟兽,直接震的粉碎。传下来的余力,在地面上留下一个深坑。 躲在远处的众人,被狂风吹的倒退,抱紧大石头才没有被吹走。待风停以后,男子从空中慢慢降落下,收回小剑。 小剑回到男子掌中,他转过身就欲要离开。李虎连忙从身后喊停他。男子表情疑惑的回过头,不知他还有什么事情? “多谢出手相救!” 李虎抱拳致谢,在心中开始猜想他的身份,而且已经有了答案,想要应征一下。 于是问道:“如果没看错的话,公子所使用的爱剑,难道是雷鸣焚天剑吗?” 见李虎居然能准确无误,说出他手中小剑的名字,男子略显吃惊。除过老一辈人,如今还知道这把剑的人,已经不多了! 李虎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更为震惊。 “老阁主,他的身体可还好?” 见李虎问到他师傅,男子顿时吃惊不已,开始打量起李虎,却不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他这么一号人。 这也就更奇怪了! 那他又是怎么知道师傅的? “家父是一名铁匠,名叫李仇生,人送外号,李铁牛。” 当李虎说出李铁牛三个字,他这才像是明白什么。原来这个国字脸,鼻梁上有一道刀疤的大汉,竟是李铁牛的儿子? 断剑山庄的弟子,手中所使用的佩剑,几乎全都出自铁匠李铁牛之手,老庄主更是与他交情深厚,很早以前就认识了。 而且在重铸损坏的魔剑,雷鸣焚天剑时,李铁牛也帮了他很大的忙。 这还是真是巧了! 正好男子最近刚刚突破修为,于是向师傅请命下山,替附近的村民斩妖除祟,回行的路上,就撞见了李虎等人。 这么一想,男子也确实记起了一些往事。在他的记忆中,是有那么一个比他大几岁的爱哭鬼,陪伴过他一段时间。 那时候的李虎,鼻梁上还没有那道疤,李铁牛将他留在断剑山庄,让老阁主教他剑法。 可李虎却偏偏对着看似娇柔,没有力道的长剑嗤之以鼻。只看上那破坏力大,分量足,却更加难以掌控的大刀而痴迷。 也因此,成了当届弟子之中的异类,被同师兄弟欺负和捉弄,亦是常事,也多亏有他的师弟李一笑,一直陪着他。 李虎的刀法,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学起的。 在那个时候,李虎的性格也与现在大不相同,更像是个姑娘。所以和现在的他一比较,这才没有认出来,也实属正常。 “那边有人生火!” 正在这时,李虎的手下注意到北边,有一股白烟正在持续升起。李虎随他所指看去,发现那正是后山的位置。 猜想很有可能是李平阳,李虎就没敢在耽搁,立马召集手下集合。他与师弟李一笑道了别,说还有重要事情在身。 李一笑临走时,给了李虎几瓶自己炼制的药丸,和一块断剑山庄的腰牌。说是如果遇到难事,可以来那里找他! 山庄的入口都布有很强的结界,硬闯是根本进不去的,只有拿着本庄的腰牌才能进入。 将李一笑给他的药,分给受伤的众人,李虎却没有给自己留,笑着说他睡一觉就没事了。 马不停蹄的奔向冒烟的地方,他生怕去晚了,人又不在那里,又刚好再次错过。 好在带人赶去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远处的李平阳。此时正背靠着一棵树,双手正抱着一只兔子啃食,一副生龙活虎。 看来自己的担心多余了。看到李平阳没事,李虎露出一个微笑,朝他跑过去…… 自火焰玄武一战,李平阳虽然侥幸险胜,但却被魂煞之气缠身,身体变得非常虚弱,一点风寒就让他狂咳不止。 而且越发严重,竟还咳出了鲜血! 【第一卷】澜州有犬篇,完。 第七十五章 红袍人 走出森林,吉布勒见纳鲁葛尔一直搀扶着李平阳,心里很不爽。冲上前,用手拦住纳鲁葛尔,问他是谁赢了? 纳鲁葛尔没有理会他,看了他一眼,推开他继续向前走。经过悬崖下的相处,他收货了友谊,输赢已经没多大意义。 但为了让吉布勒死心,就当着众人的面,抓起李平阳的手,向他们宣布是李平阳赢了! 随后, 众人将李平阳抬起来,抛向空中大声欢呼。三皇子也想为他庆祝,但碍于身份,只能默默的站在一边,脸上带笑。 他向吐蕃证明了自己,也让那些在寿宴上出现,他国的别有用心之人,趁早打退念头。 念在吐蕃人一再挑衅,破坏寿宴,是那般的张狂和嚣张。宋帝不想放过他们,见比出胜负,就让护卫将吐蕃人全抓起来。 “拿下!” 宋帝一声令下,一群身穿红袍,头戴半脸白色面具的护卫现身。刚一出场,吐蕃人就被他们带着杀气的眼神,吓得后退。 在配上白色的面具和红袍,让人视觉上首先胆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索命的厉鬼一样。 见到他们要抓自己,吉布勒第一个反抗。可在他刚做出拔刀动作,面前的一个红袍人一个闪身,已经出现在他身前。 隔了有两米的距离,红袍人抬起手,将一股真气凝聚与掌心,一掌打出去。将还未全拔出的大刀,给直接打回刀鞘中。 强大的真气,迫使吉布勒松脱手,大刀随后从他手中飞出去,刺进后方的一快石头中,只露出一个刀柄在外面。 吉布勒本人,则被震的向后倒退了五六步,被两个手下从后面扶住。他忌惮的望着红袍人,对方的境界,怎么也有九品! 见一个吐蕃手下,举着刀砍向另一个红袍人,吉布勒一脚将他踹倒,不想让他去送死。 宋帝身边的一个护卫团,居然个个都是九品以上的高手,既让他震惊又感觉在情理之中。 一行人随后被拿下,李平阳见到受了伤,还没恢复的纳鲁葛尔,也被一个红袍人压住,跪在地上。可能不巧碰到了伤口,脸上一吃痛。 他想要替纳鲁葛尔求情,却被三皇子瞪了一眼,摇头示意让他冷静。这个时候宋帝刚好在气头上,还是从长计议。 吐蕃众人随后被带走,就算不是被砍头,也一定会被折磨的不成人样,好不到哪去。 李平阳望着纳鲁葛尔被带走,宋帝随后起驾,三皇子看了一眼李平阳,也跟着一并离开了。 李虎浑身是伤,背靠着一棵树滑坐下来,等着李平阳,和他一起回去。这时,一个宋帝身边的公公,朝着李平阳走过来。 公公有意避开旁人,用手挡在嘴边,小声在其耳畔说了句什么,李平阳随后一脸惊讶。 当即就脱口没忍住,道:“什么!见我?”公公连忙一把捂住他的嘴,让他小声点。 这是陛下方才的口谕,让宏公公代为转达,说是明日在御书房内,要接见李平阳。 看着李平阳惊讶的表情,宏公公娇媚的一笑,那日寿宴他也在殿内,目睹了李平阳斗猛虎的整个过程,可谓是惊险刺激。 对于他这个少年很是欣赏,于是轻轻用手拍了一下他脑袋,好心对他做出提醒和叮嘱。 道:“明天去了,你可千万不要乱动屋内的东西。那些字画什么的,可都是陛下的心爱之物,特别是那笼子里的鹦鹉!” “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言少语,不要多嘴,不该说的话都藏住了……” 听着宏公公的苦口婆心,唾沫横飞的关心,李平阳心里很暖,脸上却皱起了眉头。 在这么说下去,他怕是要被唾沫给淹了!擦了一把脸,李飞无奈的一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童年,被老爹训话的时候。 感觉说的差不多了,也提醒到位了,宏公公就欲要离开。李平阳连忙拉着他的手,将一个钱袋塞进他的手中。 宏公公表情一惊,忙推手拒绝。 “别,别,别!你这是干什么呀!” “宏公公,一点心意!你就收下,你也为我的事费心了,以后还得多靠您照顾。” 李平阳又将钱推回去。宏公公表情略显为难,说这都是应该的,李平阳替大宋灭了吐蕃威风,谁不知道陛下很赏识他。 “应该的,应该的!但这钱我不能收。” 见他还跟自己客气,李平阳背对着李虎,挡住他的视线,直接抓住公公的手,把钱袋塞到他掌心中,问他是不是嫌太少? 公公连忙解释说不是,只是怪不好意思的,话刚说完,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将钱袋给踹在身上。 对于这个懂礼数的孩子,更加喜爱几分。 “年纪轻轻,公子就能有这般礼德,又做的一手好诗,惊骇世人!闻名与天下,又不骄不躁,可谓是人中豪杰。” “也难怪,陛下会时常提起你……” 方宏公公说到此处,李平阳一笑,饶有兴趣的问他:“陛下提我做什么?我有啥值得提的?” 公公接着解释,说是李平阳那日在花满楼内,醉酒斗诗五十首,每一首诗都堪称经典! 特别是那首…… 说到这,宏公公也学着诗人那样,一挺胸,咳嗽两声轻轻嗓子,直接给读了出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卷……卷……” 只背了这两句,卷了半天,公公硬是没卷出后面的词句。李平阳被逗的一笑,忙补充道:“卷起千堆雪!” 公公尴尬一笑,说对对对,就是千堆雪。 “这首诗,陛下喜欢的很,不但经常拿出来读,还用笔写了很多遍。” 聊到这,公公一看队伍走远了,觉得不能再说了,便和李平阳道别,他日有机会再聊。 “那就多谢公公提点!” 李平阳行了个礼,随后目送公公离去。公公走远以后,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刚才读诗的时候,他感觉自己都像是个诗人。 好久没有这样激情澎湃过了。 告别了宏公公,李平阳搀扶着受伤的李虎,一起向家走去,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第七十六章 小露一手 沧州,李府。 “小蜻蜓,快过来帮忙!” 李平阳架着李虎的胳膊,将他带回府上,看到小蜻蜓坐在门外的台阶上,忙招呼一声。 小蜻蜓一直在等少爷,得知少爷和吐蕃人比试,进了妖兽聚集的森林,心里焦急万分。 担心儿子,阿娇这两天也一直没合眼。 此时已经天亮,阿娇房间内的一盏灯依旧照着,身体实在扛不住,这会正一只手撑住脑袋,微微闭上眼睛打盹。 “夫…… 看到李平阳回来,小蜻蜓就张嘴准备叫醒她,夫人之前反复叮嘱过她,如果狗蛋回来了,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不得有误。 夫人还没喊出口,李平阳就用手一把捂住她嘴,将食指贴在嘴唇上,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让她不要惊扰。 小蜻蜓点头,李平阳收回捂住她的手,两人随后一起将李虎搀扶进客房,让他好好休息。 关上李虎房门,李平阳小声问道:“我娘吃饭了吗?” 小蜻蜓摇头回应,说她这会去厨房,正是准备去为夫人热粥。早上端去了一次,她却没吃,想必这会应该又凉了。 李平阳又问她自己吃了没?小蜻蜓摸了摸空荡荡的肚子,继续摇头。 “正好,我也没吃。那今天,少爷我就亲自下厨,请你们吃顿不一样的!” 李平阳自信满满的一笑,随后双手背在身后,径直走向厨房,打算给他们露一手。小蜻蜓很是疑惑,微皱眉头。 心说, 少爷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我怎么不知道啊! 觉得稀奇,小蜻蜓就跟了上去,想要看看少爷这葫芦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走进厨房,李平阳先是来到种土豆的大缸前,拿起一旁的小铁铲,从里面挖出几颗土豆。 用水洗了洗,拿起一把菜刀,看了一眼小蜻蜓。随后将土豆抛向空中,直接用菜刀从中间斩断,让其落在菜板上。 按住其中半块,李平阳接下来用非常快的刀法,将土豆很快切成了丝。这刀工连小蜻蜓都自愧不如,竟看的入了迷。 将另外几个土豆同样切成丝,又切了其它配料,在李平阳的一阵翻炒过后,这道菜的色香味,就全部出来了。 结束完这道菜,李平阳又挖了几个土豆,削皮以后切成片,用水煮熟,交给小蜻蜓一个活,让她将其捣成土豆泥。 后又将一些肉末,鸡蛋,和面粉加进去,搓成一个个圆溜溜的小丸子。 两道美食做完,李平阳用筷子夹起一个丸子,尝了下鲜,随后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 小蜻蜓有些不相信,忙拿起筷子也尝了一个,不知是好吃还是难吃,居然眼角渗出眼泪。 原来是嘴里的丸子太烫,包在口中无法下咽。缓了一会,小蜻蜓才含糊不清的说了句好吃!惹得李平阳一笑。 餐桌上,李平阳将自己创作的两道菜呈上,一道名为炒土豆丝,另一道,名为土豆肉丸汤。 饭做好以后,李平阳这才让小蜻蜓去叫大家。夫人醒来得知儿子回来了,困意瞬间一扫而空,忙从房间激动的跑出去。 这一顿,李虎吃了足足八碗饭。 面前摞着一堆空碗,看呆了众人。这架势,要是在动筷子慢点,可能就没得吃了。 画风突变。一家人疯狂的动筷子,不断发出筷子碰击的声音。一顿风卷残云,饭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丸子! 李虎和李平阳,两人同时将目光,锁在那颗瑟瑟发抖的丸子身上。两双筷子,就像是两人用来争夺的兵器,同时伸出。 筷头碰撞在一起,谁也不让。 李平阳的筷子最先碰上,刚想发力去夹,却被李虎用真气注入筷子,震落掉在盘子里。 李虎刚夹上,又被李平阳用真气夺回,两人你来我回,借用一个丸子开始互相切磋。 小蜻蜓双手撑着脸,叹了口气,望着丸子在她眼前飞来飞去。争到最后,丸子终于承受不住了,从中间给裂开。 两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都不服气。将盘子里的丸子各夹起一半,一同塞进嘴里,始终对视,居然做到了神同步! …… 一夜无话。 翌日。 朝阳透过木窗的间隙,投射在李平阳的俏脸上。他的睡姿奇特,以一个‘大’字平躺着,不时嘴唇抿动上几下。 忽然睁开眼。 他像是想起今天有重要的事!迷迷糊糊的,半坐起身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慵懒的打了个哈欠,李平阳翻身下床。 外面的街道上,卖菜的都已经在菜场聚集,摆好摊位等待顾客上门。包子铺的老伯起的很早,馅多皮薄的大包子已经出笼,香味飘进他的鼻孔。 换上一袭帅气的黑衣,将头发梳起,聚拢在头顶盘出一个发髻。额前留下一缕刘海,偏向左边垂下,成熟中又不缺乏个性。 配上漂亮的脸蛋,给人感觉看上去非常舒服,怎么看怎么顺眼。对着镜子臭美了一下,李平阳感觉,今天他就是主角! 走出李府,门外有一辆马车已经等候多时,见到他走出来后,那人上前迎上一个笑脸。 “怎么又是你?” 当看到接他的马夫,居然是昨天刚见过的宏公公,很是吃惊。今日他换了便服,而且故意打扮的朴素,第一眼还真没有认出来。 宏公公一笑,接李平阳上了马车,挥鞭一抽驱车驶离李府。李平阳没想到他如此贴心,在马车内还为他备了豆糕点心,以及葡萄水果。 搓了搓手,李平阳毫不客气,直接摘下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味道还不错,挺新鲜的。 反正一时半会也到不了,他就隔着面前的帘子,和宏公公唠起了家常。 宏公公人挺好,至少李平阳是这么感觉,而且他还是个话唠。也不知是不是平日跟在宋帝身边,少言寡语给憋的。 起初李平阳还主动问话,到了后面。成了宏公公一个人的表演了,愣是说了一路不带累的,李平阳靠在车内直接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马车已经进入城内。 下了马车,宏公公在前面带路,两人步行前往御书房,顺着两面高墙之下,一道细长,约莫有三人宽的走道前行。 李平阳边走边记下路线,顺便打量周围的环境。四周戒备森严,每隔上几米,皇城上方就有几名侍卫在把守。 而且他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大的真气,应该躲藏着一些手持弓箭,七品以上的射手。 而且别忘了,宋帝身边还有一群红袍护卫!就算是有刺客,而且侥幸逃过了射手的追捕,也一定会被红袍人发现。 “公子,陛下就在里边,请!” 宏公公将人带到门口,两排小太监见到宏公公,同时恭敬的俯下身子。李平阳抬起头,看了一眼御书房的牌匾,只身走了进去。 第七十七章 面见宋帝 站在门外,李平阳吐了口气,松缓一下紧张的情绪,脸上保持微笑,跨步走进房间。 刚一踏入房间,他就被一个红袍人给吓到,捂住胸口向后一跳,感觉心脏都快要蹦出来了。 指着那个红袍人,李平阳就脱口道:“你……你怎么不带喘气的啊?突然吓我一跳!” 再一看,入口的位置,整齐的站立两排红袍护卫,头戴半张阴森的白色面具,一言不发。 而且他们用真气封住了气穴,让其身体进入“待机状态”,类似于休眠模式,不会被人察觉到呼吸和心跳声。 这就是高手们,用来隐藏自己的一个手段。 见他们不理自己,直接无视掉他,李平阳便想要捉弄一下,测试一下他们的定力。 他先是伸出手,将面前红袍人的鼻子捏住,对方只是眨了下眼睛,丝毫没有被他影响。依旧双眼目视着前方,像一座雕像一样,没有任何表情。 李平阳心说你等着!随后伸出中指和食指,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去挠那人的身子。 可累的指头发酸,自己都笑了,对方竟还是没笑一声?李平阳一摇头,觉得无趣就离开了。 没走两步,他又突然调头返回来,快速对他做了一个好笑的鬼脸。连一旁的小太监都没忍住,被他逗的一乐。 李平阳心说:“大哥,这次你总该有点反应了?” 可那红袍人,就像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依旧没有任何表情。李平阳失望的叹了口气,觉得没意思,不跟他玩了。 少年毕竟是少年。 李平阳这边玩的不亦乐乎,宋帝却躲在暗处,一直在观察着他。见李平阳笑的时候的样子,真的好像那个女人! “我的小祖宗啊!你就别再闹了。” 门外的宏公公看不下去了,连忙走上来,拉扯他的衣服,脸上露出特别紧张的神情。 宏公公担心,他这样放肆,万一要是被陛下给看到了,那该如何是好。李平阳冲他一笑,随后弯腰对着红袍人道歉。 见李平阳继续朝里面走来,正在偷看的宋帝忙缩回身子,躲藏起来,居然表现的比他还紧张。 走进里屋,李平阳被满满一屋子,像山一样高的书架惊到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书,说这里是图书馆都一点也不为过。 书籍整齐的摆放着,有竹简式,有线装式,有卷轴式,丰富齐全。书架一共有八个,将房间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圆。 每一个书架旁边,都有一座青铜的烛台,各有九个托盘,放着九盏白蜡,有九五至尊的寓意。烛台的杆身上都雕刻着盘龙,栩栩如生。 躲在其中一个书架后面,透过书籍的间隙,宋帝小心翼翼的,继续观察着李平阳。 李平阳走到宋帝对面的书架前停下,背对着他,拿起一本书翻了翻。上面没有一点灰尘,显然每天都会有人打扫。 人呢?明明是宋帝要见他,他来了,却不见宋帝的人影?成了他等宋帝了? 胡乱将一本书翻完,却迟迟不见陛下出现,李平阳眉头一皱,心里有些不耐烦了。 但人家毕竟是皇上,不耐烦也得耐烦!等呗。 李平阳找了一处空地,抱来一大堆书,盘腿坐在地上翻看起来,打发时间。 时间一分秒的流逝,李平阳换了无数个姿势看书,最后干脆躺在地上,将书盖在脸上,闭目养神。 正在这时,他隔着书本,突然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看。伸手将脸上的书拽下来,李平阳惊奇的发现,有一只鹦鹉正落在对面的书架上。 奇怪,刚才那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啊! 是刚飞回来的吗? 但为什么我没有察觉到? 他突然想起,宏公公曾经说过,让他不要碰陛下的字画,以及鹦鹉。难道说的就是这只? 四下看了一下没人,李平阳从地上站起来,大胆的走向鹦鹉,那只鹦鹉似乎不差生,并没有飞走。 这只鹦鹉看着很霸气,一看就是公的。 鹦鹉的周身呈翠绿色,两边的翅膀是蓝色的,头顶上有一片金色的羽毛,向上立起,就像是带着一个皇冠,给人高贵霸气的感觉。 看到李平阳在盯着自己看,那只鹦鹉也侧身子,歪着脑袋与其对视。 看着看着,鹦鹉突然张开嘴,说了一句:“你瞅啥!” 李平阳一脸错愕,四下望了一圈,见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挠头不解,不知是谁在说话? 鹦鹉接着又说:“叫大哥!” 李平阳耳朵一动,这次听清了,居然是他面前的鹦鹉说出来的,顿时来了兴趣,觉得这小家伙还挺有意思。 “叫大哥!叫大哥!叫大哥……” 接下来,李平阳被一个鹦鹉像复读机一样,一直喊着叫大哥,顿时笑容缺失,跳起来就伸手想要抓它。 “叫大哥……” “嘿,我这暴脾气。你别跑啊!给我等着,让我抓到你,我非得把你烤着吃了!” 李平阳每次快抓到,那鹦鹉就灵活的躲开,几轮追捕下来,李平阳累的气喘吁吁,单手撑着书架喘气。 “好玩吗?”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从他身后传来。 李平阳被惊的迅速转过身,见到来人,是一个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袍,披着一件红色薄衣,一副慵懒闲散模样的男人。 给人的感觉,有些特别的随意,不修边幅,头发很乱,完全没有因为要见他而去搭理。 紧了紧睡袍领口,宋帝站在他面前,近距离与李平阳对视。要不是之前见过他,李平阳一定不会将这个邋遢的男人,认成是宋帝。 更不会将其认成一国之君。 “快点跪下!” 看到宋帝走出来,宏公公连忙从门口走过来,低着头不敢与陛下对视,咬着牙齿小声提醒李平阳。 但李平阳非但没跪,还问了一句为什么?差点没把宏公公给气死。 李平阳解释道:“是陛下今天要见我,我才来的,属于客人。” “那岂有让客人下跪之礼?而且这又不是朝堂。我可跪,亦可不跪,你说是把陛下!” “啊?不想跪,那就不跪了。” 宋帝被问的一懵,回过神来,随意答复了一句。眼睛一直注视着李平阳,一脸宠溺。宏公公是真没想到,陛下居然会这么说。 宋帝刚才一直在想事情,回忆一些过去的事情,以至于走了神。看着李平阳健硕的身躯,漂亮的脸蛋,以及过人的胆量,很是高兴。 走回椅子坐下,宋帝拿起桌子上的一本奏折,粗略的看了几眼,就眉头一皱扔到一边。 “这次你与国有功,朕有赏!说,你想要什么?” 宋帝说时抬起头,眼神犀利的望着他。李平阳“啊”了一声,他当时就是被激的,想着大宋在怎么样,也轮不到你吐蕃一个弹丸小国,出来放肆。 脑子一热,只为争口气,没想过要什么奖励。 李平阳对封官晋爵不感兴趣,如果给他钱,他也感觉受之有愧。因为他也没做出什么特别伟大的事,完全是为了个人情绪,才去跟吐蕃人交手的。 但既然陛下已经开口,总不能让他收回刚才说的话,于是李平阳借此机会,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只是说出来,担心会惹得陛下大怒,因为他想要陛下,放了纳鲁葛尔和其它吐蕃人。 “陛下……” 李平阳半鞠身子,双手放于身前,冲宋帝行了个礼,刚想要要开口,却见陛下黑着脸,打断道:“如果你是想为吐蕃人求情,就不必说了!” 第七十八章 斩妖中郎将 “陛下果然料事如神!不过臣却不全是为了求情之事,臣想和陛下,做一笔交易。” 李平阳话落,抬眼偷偷观察宋帝的表情,发现他此时是一副思考的神色,看来有戏。 便继续解释,道:“如今幽云九州回归不久,军中统领之位一直空缺,虽精锐强将无数,但却乱入一盘散沙!” 提到这,宋帝摸了一下胡子,眯着眼睛看向李平阳,心中已经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了。 他没有打断,而是听李平阳缓缓道来。 “臣没有什么大理想,只是一介布衣,一介凡夫俗子。不曾想戎马战场,也不曾想蟒袍加身。说实话,我还真的挺怕死的!” “臣有一贤弟,天生奇才,神力无穷。 六岁,便可将一根钢铁掰弯。 七岁,便能豪举百斤大鼎。 九岁,拳轰猛虎,全身而退, 十一岁那年,不慎遭遇狼群围攻,更是将那九匹凶猛残暴的苍狼,给徒手撕碎。” 自出生起,傻龙儿从未生过一场病,仿佛如钢筋铁骨铸成的体魄。而且心无坏念,极为善良,就是饭量有点大。 唯一的缺点,是有一些愚笨,憨痴。 据说是傻龙儿在刚生下那会,屋外不巧一声惊雷乍响,老人说,正是这一雷造成他这个样子,是老天收走了他的心智! 自那以后,傻龙儿的鼻子总会挂着鼻涕,痴痴傻傻的,读书写字一样不会,也学不进去。 让他写字,他能咬着笔杆发愁,愁到将笔杆咬断,也愣是无从下笔,写不出半个字。 拿识字来说,他只认得母亲的名字,凤宝宝。以及父亲的名字,段正天,再就是姐姐的名字舞依依,以及李狗蛋。 其它字,他一概不认识,也懒得去认识。 他最大的快乐,就是找人比试,切磋,见人就想拉着打一架。据说是天誉城凡会武功的,没有一个,是他没有打过的。 碍于他老爹的地位,许多人也不敢真动手。要真把这天誉城的小王爷,给打出一点丁点毛病来,他那会吃人的母老虎娘亲,分分钟就灭了你! 傻龙儿的眼里只有输赢,没有那多么的心眼,更不会为了赢,而不择手段。打赢他,便会得到他的尊重,承认你比他强。 要是他心情好,那还只是个伤筋动骨,要是巧赶上他闹脾气,那就得在床上躺上十余载了…… 听李平阳介绍完傻龙儿,陛下也对此人来了兴趣。没想到我大宋国,也还有这样一位丰富多猜,勇猛无畏的奇人。 幽云九州,如今的确像他说的那样,缺少一位坐稳统领之位的人。因为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一个能让他们服的人! 如今幽云九州中,属云州最大,能者又全都聚集在此地。但军中一直有一个规定,他们只服强者,只要能打过他们,那他们就全都听你的。 这正是他与宋帝做的交易,用一个傻龙儿,来换纳鲁葛尔,以及其它无辜的吐蕃人。 没想到的是,陛下居然答应了? 但念与皇帝之威,纳鲁葛尔今后,不能再踏入宋都半步,否则当即斩。当众挑衅国威,按照宋帝脾气本可直接取他人头。 但如果那样做,又会被小人大做文章,宣传大宋国就这样的气度?而且吐蕃此时正与大宋建交,杀了他们只会引起战争。 关入天牢,狠狠教训上一顿,让他们长长记性,才是陛下的目的。杀也不能解决问题。 当知道李平阳会斩妖的事情,宋帝更是吃惊不已,没想到他诗做的好,还深藏不露! 为了奖赏他,宋帝直接封了他一个官职。而且这个官职,目前也只有李平阳一人独有。 “你与国有功,缓解吐蕃冲突,又为幽云九州之事推举贤才。朕封你为,斩妖中郎将。” 听到这个名字,李平阳最先想到的是元芳! 中郎将?李平阳好奇这个官职算是怎么样的,是好是坏?就直白的发问,道:“那这算是几品?官大吗?” 前面还说对官职不感兴趣,这突然一封官,就秒变真香现场了,居然还有点小激动。 “正,五品下!” 宋帝眼露宠溺之色,笑着望向李平阳。但李平阳依旧不懂五品算多大的官?又看向一旁的宏公公,向他求助。 宋帝被他逗的一笑,宏公公见状一惊,已经好久没见陛下笑过了,实属难得。 “够大了,还不快谢恩!” 宏公公低着头,咬牙小声回应。他依旧不敢与陛下对视,既是身份不够,不配,亦是害怕看到陛下的那双眼睛。 那双阴冷可怕,充满杀意的眼睛。 不过在见到李平阳后,宋帝的目光却一直很柔和,带着一种对子女的宠溺,以及热爱。 “谢陛下!” 李平阳脸上带笑,忙向陛下行大礼,准备跪谢。可身子刚屈下,还没跪下去,宋帝见状连忙阻止,一把将他扶住。 两人的眼神碰撞在一起,宋帝抓住李平阳的胳膊,这一刻气氛十分微妙。宏公公很有眼力见,见状俯身告退,退出御书房。 临走时将两扇门拉在一起,轻松闭合上。转身离开时,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显然他也发觉到,陛下对李平阳的态度很奇怪! 房间内此时只有他们两个人,宋帝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近他,一时间还有些紧张。李平阳有些尴尬,忙缩回手臂。 宋帝“吭吭”的咳嗽两声,也后退了一步。随后岔开话题,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你,见过你的母亲吗?” 宋帝小心翼翼的问道,眼神带着一股期待,但又心知肚明。李平阳一皱眉,不知他问的是哪一位母亲?阿娇?还是…… 不会!难道他知道自己穿越的身份? 李平阳顿时紧张起来,宋帝看到他情绪突变,猜想难道是问错话了,又补充道:“李沈放,他的身体可还好?” 陛下递了一个台阶给他下,这样彼此都不尴尬。李平阳紧张的心放下来,原来不是问现代的母亲,而是问阿娇? 其实宋帝,是想问另外一个女人,但见李平阳没有反应,也就没在往深去问了。 “那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宋帝有意,想要帮李平阳唤醒他的记忆,从袖子里掏出一个东西来。看到那个东西的瞬间,李平阳就像是触电了一样,无比震惊。 因为那个东西,居然是…… 第七十九章 冰霜巨龙 “这怎么可能!” 李平阳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望着宋帝手中拿着的一样物品,那东西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或者说,它不应该属于这个时代。 那是一个雪景水晶球。底座是白色的,透明的玻璃罩内,是一副雪花飘落的场景。一个男人模样的小人,手持一把长剑,正在与一条寒冰巨龙搏斗。 巨龙体型庞大,占据了里面多半的空间,周身呈蓝灰色,有一片片寒冰质感,向鳞片一样的铠甲,看似坚不可摧。 背部有两个巨大的翅膀,用来飞行和防御,两条腿站立于地面,强壮而有力。龙头上长着两根冰刺一样的龙角,口中正在吐息。 拿剑的小人,身披战袍,头戴银盔,双手呈劈砍状。面对巨龙的冰霜吐息,并没有丝毫退缩,而是拔剑迎战。 李不平不知道的是,这并非只是一个普通的水晶球,而是有着特殊的意义。上面的战场,实则是真实存在过的。 而那持剑小人,正是宋帝。 …… 那时候的宋帝,还未继承皇位,是以二皇子的身份。宋帝本无夺权的心思,可只要他一天是皇子,就会威胁到其它人竞争。 而且老皇帝,也有意想要立他为太子。即使低调做事,谨言慎行的他,还是被卷入了这场纷争中,被其它兄长的势力,视为是眼中钉,肉中刺。 后来三皇子起兵造反,与当时的北辽国串通一气,购买了北辽国大量妖兽,其中,就包括那只号称妖兽之王的,冰霜巨龙! 他企图弑父杀兄,谋权篡位,带领自己所秘密培的势力,攻杀进皇城。 见到冰霜巨龙,守城的士兵纷纷逃命,城门也就不攻自破了。一路畅通无阻,直杀向大殿之外。 庆帝当时出征归来,得知后,当即就一怒,拔剑便快马加鞭,火速冲往皇城去救父皇。 因为回城时,已经快到宋都的边界,再加上骑行速度快,没有丝毫停留。赶在巨龙试图攻击大殿时,宋帝及时赶回。 一些誓死保卫皇上的大将,围城一排,站立于大殿之下的平台上。分别手持一剑,做好了随时牺牲,与其血战到底的决心。 赶回来的宋帝,一眼就看到了三皇子,他正手持佩剑,用剑刺杀着大宋的士兵,一副冷血狂妄之色。 脸上已经被鲜血染红,模样狰狞,带着一丝笑意。宋帝没空去管他,抓紧手中长剑,一个飞跃跳上平台,与众将士站在一起。 看到二皇子归来,众人顿时士气大增,心也更加坚定。三皇子也看到了他,直接喊了一声人名,并未称呼其二哥。 在他眼里,他们已经算不上是兄弟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妨碍他的人,全都得死。 一剑刺出,三皇子将面前士兵胸膛刺穿,推着他的尸体前进,拔剑同时,又将另外几名士兵刺死。 宋帝见状,发声直呼其名,喊了他收手,不要再执迷不悟了!可他却听不进去。 在他放出冰霜巨龙,攻进皇城,企图篡位的那一刻,已经没法回头,一切都晚了。 大皇子已经被他除之,就连年纪尚小,什么都还不懂的五皇子,也没有被放过。可谓是丧心病狂,无药可救了。 此时大殿内,四皇子持剑保护在父皇身前,将其余护卫也列成一排,分别手持一坚盾,将皇子与皇上保护在其中。 就算是遭遇袭击,也还是能抵挡上一阵子。对于三皇子的起兵,父皇已经心寒,终是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大殿外,三皇子将手中长剑举起,高喊了一声“杀!”,两方面瞬间交战在一起。 地面开始震动,冰霜巨龙扇动翅膀飞起,发动了一招龙息。一股卷着雪花的寒风喷出,沿途的一切,瞬间就被冰霜冻住。 一些士兵刚举起武器,冰霜从脚下蔓延,迅速身子一点点冰冻。从脚开始,再到腿,很快冰冻至上半身,最后是头部。 这是妖兽冰霜巨龙,所使出的攻击技能之一,“绝对零度”。 被冰冻时,一些士兵还保留着冰冻前的表情。宋帝一皱眉,迅速招呼大家向后撤退。 嗖!!! 扇动翅膀,巨龙释放出冰刺进行攻击,一排排锋利的冰刺袭来。面前的几个士兵,来不及反抗,就被冰刺贯穿胸口。 宋帝抬起长剑,挥出一道强大的剑气,将飞向他的冰刺全部斩落。冰刺一根根碎在地面上,使周围一圈冒出森森寒气。 一排士兵趁此机会,已经冲至巨龙的身下,手持冒火的弓弩,朝着上方同时射去。 这样威力的火弩,根本起不到一点作用,只有几根刺入巨龙身体,让它感觉有点发痒。 巨龙视线下移,抬动龙爪猛地拍向地面,几人只感觉到天色一暗,便被震飞出去。 接下来,巨龙发动长达一分钟的咆哮,刚才被被冰封冻住的人,瞬间就被其吼的粉碎。 从空中降落下来,巨龙挥爪对前方敌人拍挠,将刚才挑衅他的几人轻松秒杀。随后又扇动翅膀,刮起一股飓风。 宋帝举剑冲刺过来,阻止巨龙继续造成破坏,剑锋一挑,便带下来了一片龙鳞。疼的巨龙吼叫一声,一爪拍飞宋帝手中的剑。 长剑在空中转动几圈,一剑扎在地上,看着巨龙又是一龙爪拍下来,宋帝闭上眼睛,露出一个很从容的表情。 就在他以为必死无疑之际,头顶传来一声巨响!不知是什么东西,打在了巨龙身上,直接将它的一条龙爪轰断。 往后一看,大殿的屋顶之上,一个女子趴在瓦片上,怀里抱着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武器。 他也从未见过,威力如此惊人的东西。 见到女子的一瞬间,宋帝突然有了心动的感觉,表情痴痴的望着她。女子并没有搭理他,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一只眼睛盯着瞄准镜,女子的手指已经摸到扳机上,随后嘴角露出一个微笑。 砰!!! 又是一声震耳的枪声。 巨龙头上的一只角,直接就被轰落下来!宋帝跑向一边,迅速拔出刺在地上的长剑,朝着龙头挥出一道剑气。 女子再次开枪,两人非常默契,几乎同时发起攻击。子弹卷着剑气窜向龙头,呼啸而过,巨龙抬起翅膀防御,直接被轰穿。 望着龙头被打爆,三皇子有些傻眼了,难以置信,嘴里一直重复着“这不可能!” 宋帝走过去,举剑架在他的脖子上。三皇子带来的人,一看巨龙被杀,都识时务,全部放下武器,不在做无畏的抵抗。 回过头,宋帝刚想要答谢一下,那名救他一命的神秘女子,却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第八十章 身世之谜 盯着水晶球看,李狗蛋的一些记忆涌入,李平阳看到在他幼年时期,见过同样的水晶球。 那些记忆是残缺不全的,就像一片片被打碎的玻璃,很多画面也都很模糊。他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 女人面容绝美,明眸皓齿,身上背着一个奇怪的箱子,从不离身。此时正双手搂着怀里的孩子,轻轻的摇晃着。 让李平阳惊讶的是,这个女人并不是阿娇。不管从年龄上,还是样貌上,绝不是同一人。 从她对孩子宠溺的眼神,和亲密程度来看,关系很不一般。李平阳甚至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眼前的这个女人,很有可能,才是李狗蛋真正的生母! 不知是何原因,孩子突然哭闹起来,怎么哄也止不住,对最心爱的拨浪鼓也失了兴趣。 在孩子的视角,他看到了藏在屋顶上,手持暗器,随时准备偷袭的刺客。因为还不能讲话,只能以哭闹来传递危险。 这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将一个水晶球递到孩子眼前。看到水晶球的刹那,孩子突然止住哭泣,露出一个微笑。 “来人!” 男人冲门外喊了一声,一个护卫被召进来。男人不舍的看了婴儿最后一眼,将其交到护卫手中,命令他将孩子带出宫。 并让他不惜一切,确保孩子的安全。 孩子从男人手中被带走,仿佛知道要离别一样,再次哭起来。哭声惹得女人一阵难过,闭眼不去看,十分心痛。 护卫看了一眼孩子,小家伙很可爱,非常讨喜,将包裹孩子的一块黄布裹紧,随后将脸上的黑布上拉,遮住面容。 这个过程,李平阳看清了那人的脸,震惊到极点,因为他认得那张脸,那人正是李沈放! 孩子的视线,始终没有看清男人的脸,李平阳也就不知其长相。李沈放正要将孩子带走,几个刺客同时破窗而入,将他拦下。 屋顶上的刺客同时射出暗器,纤细的毒针飞刺而下,他们的目标一致,都是那个婴儿。 暗器速度太快,李沈放迅速侧身躲避。一发毒针‘嗖’的一声刺在墙上,为了保护怀中的婴儿,肩头还是中了另外两发。 表情一吃痛,李沈放迅速抬起一只手,封了自己的穴位,利用真气逼出毒针。并从口中吐出一口毒血,破窗而逃。 几个刺客还想追,男人迅速双手聚力,化掌拍出,两道强劲的掌气打出,直接将飞身去追的两名刺客,瞬间解决掉。 他们后背中掌,衣服上出现一个手掌的印记,连前胸膛的皮肤也印出一个掌印。如此威力惊人的掌法,惊呆了所有刺客。 “游龙八卦掌!” 一名刺客认出了此掌法,露出震惊之色,会使此掌法的人,应该已经死绝了才对。 上方的命令,是杀了那个婴儿,如果失手了,回去后他们也难逃一死,而且会死的很惨。 于是心一横,硬着头皮上了。 三名刺客,互相对视一眼,随后从三个方向同时进攻,分别出杀招攻击手无寸铁的男人。 男人此时一脸淡然,丝毫不慌。脚下挪动步子,用脚尖画出一个八卦的雏形,用掌心汇聚真气。 女人担心孩子,背着箱子也追了出去。刚一出门,就被另外一群从天而降,黑衣打扮的杀手拦下来。 她没想到,这一次对方竟出动了这么多少!一时半会,看来是走不掉了。 …… 另一边,李沈放将婴儿装在一个竹筐内,背着竹筐在皇城的屋顶上飞跃。月光之下,身后是一群追随的黑衣人。 其中一人,手臂上绑着一个暗弩装置,手掌握拳一抓,朝着李沈放的方向,发射出四发弩箭。 嗖!!! 弩箭飞来,箭头上涂着剧毒,见血封喉,露着寒芒飞来。 李沈放回头看了一眼,突然停下脚步,随后双手在身前像打太极一般,将真气汇聚在掌心。 同样的,他也打出了一招游龙八卦掌!这招掌法,正是他自己独创出的成名绝技。 眼神犀利的一瞪,李沈放将掌心的真气打出,真气在其面前形成一道气墙,居然接住了所有飞来的弩箭。 其中一发在他眼前停住,要是再前进上一两寸,定会穿透他的额头,看的人直惊心。 “是霸道真气!他居然用霸道真气,打出了游龙八卦掌,来作为防御。” “没看出来,他居然是宗师境的高手?” “我们不是他的对手,还追吗?” 几个刺客停下来,互相交流一阵。在这个空档,李沈放已经替他们做出选择,那就是都留下,一个也别想离开。 因为这群刺客,已经看清了他的长相,为了婴儿的安全。加上自己所隐藏的实力,他们都必须得死,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倒霉。 李沈放抬手,将眼前悬浮的弩箭用手拿走,随后身形一闪冲向几人。 月光下,只看到一个道黑影一闪而过,一名刺客就倒在地上,颈部就被刺穿,血流不止。 在他倒地后,旁边的两个黑衣人,一个胸口被刺中。另一个拿刀砍向婴儿的竹筐,被李沈放一掌拍中胸口,整个人向后飞出去。 竹筐的肩带被砍断,李沈放迅速抬手,一把抓正在下坠的竹筐。竹筐的盖子翻开,里面的婴儿眨了下眼睛,冲他一笑。 这时候,又是几发弩箭飞来,对方的增援也已经赶到。一只手抱起竹筐,李沈放拉过一名黑衣人,拿他当肉盾挡下所有箭。 那人露出绝望的眼神,大声向同伴呼救,可弩箭已经飞出,没办法停下来,身中数箭后垂下脑袋。 “给我杀!!!” 那群人中,带头的一个人高喊一声,所有黑衣人同时出动,手持刀剑从四周杀向他。 在那群人里,李沈放察觉到有一名高手,刚想要抱着竹筐开溜,那名高手已经持剑冲过来,瞄准竹筐里的婴儿刺去。 李沈放迅速将竹筐抛起,扔向空中,腹部中了一剑,但有真气护体,刺的并不算很深。 用手抓住剑身,李沈放一掌打在那人胸膛,使其退后了两三步,趁机接住掉下来的竹筐。刚才那一掌,已经将他的心脉重创,必死无疑。 婴儿懂事的没有哭闹,抛向空中时,孩子从竹筐中飞了出来,下坠时又掉回竹筐里,被李沈放一把接住,抱在怀里。 看到孩子没事,李沈放眼露杀气,看向那群黑衣人,杀心已起,打算使出绝招,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战斗。 一手抱紧框子,他将另一只手抬向空中,以真气汇聚掌心,幻化出一条游龙缠绕在手臂上。 地面上的兵器,开始一把接着一把,全部悬浮离开地面,对准了那群黑衣人。 随后,李沈放将手掌放下,那群兵器快速飞出。其中一把剑,将一个正准备射箭的刺客,直接一剑刺穿胸膛。 其余人,不是颈部被割,就是腹部中剑。或是身首异处。 一股劲风吹过,除李沈放一人,所有杀手都整齐的躺在地上,无一活口。 第八十一章 第四位皇子 借助水晶球,李平阳用李狗蛋的视角,得知了他的身世。原来李沈放与阿娇,并不是他的生父生母,而且抱养他的。 从绣着龙形图案的裹婴布,李平阳断定,李狗蛋的身份,很有可能也是一位皇子。 为了不被人追杀,一直跟随李沈放,居身与沧州,改名李狗蛋,后又搬至澜州一直生活。 如果真像这样,李平阳猜测,当时身为大内侍卫统领,宗师境界的李沈放,而那个能指挥他的人,恐怕也只有只有宋帝了。 其实从宋帝第一次见到自己,那种父爱的眼神,就让李平阳起疑,感觉到奇怪。 在那日寿宴上,李平阳与妖兽幽冥虎对弈时,宋帝更是一直用手抓紧膝盖,几次想要动身,貌似比李平阳本人,都还要紧张。 现在看来,那都是担心,都是爱! 而李沈放,之所以娶花魁阿娇为妻,一方面或许是因为动了真情。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隐藏李狗蛋,而去组建家庭。 突然有个一国之君,大宋的皇帝当爹,放作谁,一时半会也都难以接受。 自打记事起,李狗蛋就一直跟随李沈放,生活在澜州。习惯了无拘无束,更习惯了洒脱不羁,倒也过的逍遥快活。 即使不靠父亲是皇帝,依旧凭借自己的魅力,在澜州混的可以,拥有一票的迷弟。家虽不比国库富裕,尚能衣食无忧。 现在身世之谜,突然被解开了,就好像突然有一个包袱压在他身上,让他喘不过气。 其实在李狗蛋的心里,即使没有李沈放收养他,随便找个爹都可以,给谁当儿子都没关系,可就是不能是皇帝的儿子! 用李平阳的角度看待,成了宋帝的儿子,那就成了高高在上的四皇子,将来可是要掌管整个国家的,那活着得多累啊。 他宁愿只做他的纨绔公子,等到老大不小了,找个合适的姑娘结婚,不求子孙满堂,但求有人延续香火。 买下一亩二分地,围个田园,没事种种菜,养养花,喂喂鸡,晒一晒太阳。 等兴致来了,喝上个一两杯,好不惬意。 孩子读书了,自己可以辅导他,看着他成长,然后自己慢慢变老,与娘子不离不弃,直到一起被黄土给埋葬…… 而一旦成为皇子,那就免不了要争夺皇位。你说你没兴趣?人在漩涡之中,那可身不由自己! 尔虞我诈,权谋纷争,勾心斗角,那样的日子,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头疼…… 说不惊讶,其实还有一点惊讶的,更多的是茫然,李平阳一时间不知如何面对。 而且人家也没有直接揭穿,李平阳干脆装糊涂,当做什么也没想起来,盯着水晶球看了看,问这东西是从哪来的? 宋帝没有回应,而是一直盯着他的脸。李平阳一脸疑惑,不解的伸手摸了下脸,问:“我脸怎么了?” 心说,清早出门前,明明洗过脸的啊? 莫不是没洗干净? 在李平阳胡思乱想时,见宋帝移动步子,慢慢走近他。李平阳下意识的后退,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他要干嘛。 “像,太像她了!” “她?她是谁”李平阳不解的问道。 望着李平阳的脸,宋帝继续道:“你母亲!白潇潇。” 李平阳是真没想到,宋帝居然这么直接的说出来,原本还以为他会拐弯抹角。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白潇潇是谁?我母亲是阿娇,沧州城里,一个卖豆腐的。” 李平阳继续装糊涂。 宋帝一笑,道:“哦,朕突然想起,曾经夭折的一位皇子,如果他还活着,算起来,和你年纪正好相仿。” 话音落,宋帝突然眼神伤感,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吐出来。 “走,陪朕踢球去!” 宋帝情绪转变很快,冲李平阳一笑,伸出手抓向他的手臂,欲要带他向后院走。 可还没抓到,看了一眼站在门外的红袍护卫,碍于身份地位,又顾及的缩回了回去。 李平阳能感受到,宋帝对他的喜爱,没有拒绝,跟在宋帝后面,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 边走,李平阳还在心里边琢磨。 踢球? 大宋,哪来的球?踢的哪门子球? …… 片刻后。 李平阳被宋帝带到一个草坪上,周围站着两排服侍的小太监。见到宋帝走过来,便都纷纷行礼,齐道:“参见陛下!” 宋帝说了句都免礼。这时另一个管事的公公,对着两个护卫一对眼,那护卫瞬间明白,抬手将一个小旗摇起。 紧接着,场地边上的一位大汉,举起一个大号角吹响。另外两个太监,一个端着一个黄金打造,刻着龙形图案的底座。 上面放着一个铁球,铁球大概只有两个鸡蛋大小,一个长条形状的木块卡住铁球,阻止它掉出来或是滑走。 另一个太监,双手恭敬的端着,一把金光闪闪的黄金龙头拐杖。 李平阳完全没看明白,莫不是宋帝想让自己,装瘸子,拄着拐杖来踢球?不应该啊! 想法一出。连他自己也觉得太扯了!而且谁特么的脑子有病,踢一个铁球?嫌命太硬了? 在他遐想之时,宋帝已经接过那把“拐杖”,随后倒拿着,将龙头放在底下,手里拿着光秃秃的杆子。 底座被摆放好,太监随后将卡槽里的木块抽走,铁球顿时上下滑动。宋帝随后目视远方,将龙头拐杖对准铁球。 李平阳这下可算是看懂了! 感情宋帝所谓的踢球,是在打高尔夫?这个古代版的高尔夫球,确实够让他意外的,让他又惊又喜。 摆好一个姿势,宋帝手臂发力,挥动球杆用力一击打出去,在快碰到铁球时,又突然将力气收回,轻轻打出铁球。 李平阳看傻了,还以为他能将铁球打到天上去,却只是让其自慢慢滚动,朝着前方的地面上,一个小洞滚过去。 所有人都注视着铁球,当铁球滚到小洞边缘,眼看就要掉下去,却突然停住不动了。 太监们你看向我,我看向你,都不敢说话。 正在这时,一个太监跑过来,冲宋帝行了个礼,道:“陛下,太师李鹤颜求见!” 第八十二章 太子李安 在宋帝宣见后,太师李鹤颜带着一位随从,两人一前一后,缓缓走进球场。 随从的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食盒,跟在太师的后面,李鹤颜则是空着手的。当看到停在洞口的铁球,李鹤颜停下脚步。 眼神看向铁球,他将真气汇聚于脚下,轻微踏了下一脚。整个过程只是停留了几秒,又继续前进,一般人根本看不出问题。 可在他离开后,铁球居然晃动了一下,将那仅差的一点距离补上,径直掉进小洞里。 只有李平阳察觉,刚才有一股很强的真气袭过,将球推进洞。在普通人眼里,就像是很小的一股微风,小到没有感觉。 宋帝身后的太监正在为他扇风,看到球进了,忙激动的告诉陛下。这一次,陛下又打破了自己一直保持的记录。 宋帝不语,看了一眼李平阳,发现连他都察觉到了,自己再没感觉,那和废物有何两样? 将球杆递给身旁的太监,宋帝走向球场边上的亭子,随后坐在一个石凳上。并招呼李鹤颜,和李平阳一起坐下来。 “陛下!太师!” 李平阳冲两人行礼,随后斗胆的坐下。 李鹤颜随后将食盒放在石桌上,露出一个微笑,道:“臣得知,陛下在此踢球,特意准备了一些糕点,为陛下解馋。” 说时,李鹤颜将盖子揭开,打开的瞬间,一股香浓好闻,带着一股淡淡杏仁的味道飘出。 食盒内还放了几个小碟子,和几把干净的筷子,闻着香气扑鼻的诱人糕点,宋帝夹起一块放进口中,慢慢品尝。 初尝的感觉很丝滑,入嘴即化,外表如同蜜糖,里面另有杏仁,芝麻,桂花的夹心,在嘴里融化的同时,还能咀嚼出不同享受。 “李太师用心了!朕,甚是喜欢。” 他能猜到,李鹤颜是花了心思去做的,也就口头表扬了一下。又用筷子夹起一块,不过这一次,宋帝却夹给了李平阳。 李平阳一愣,太师也跟着看向他,随后宋帝一笑,说让他尝尝看。 李平阳抬起头,看到宋帝正在看他,忙又转移视线看向一边,而李鹤颜此时也在看自己。坐在两人中间,李平阳第一次有些怯场,从所未有的紧张。 小心翼翼的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口中,还来不及下咽。太师李鹤颜突然开口,差点噎住他,一口干咽了下去。 “早就听闻我大宋,有一位小诗神!今日一见,李小诗神果然气度不凡,相貌堂堂。年纪轻轻,就能作出极多脍炙人口,被人传颂的经典诗词。” “可谓,是诗仙下凡,神人转世啊!” 李鹤颜对他的评价颇高,听到这,李平阳忙转过身,双手参至身前,冲李鹤颜又行了个礼,说太师过奖了。 正在这时,刚才传话的公公又来报,道:“陛下,太子求见!” 闻声,李平阳暗自腹诽,说今天是什么日子?简直神仙打架啊! 其实李鹤颜此次前来,是带着一个目的的,为了见李平阳,留下个好形象。想要拉拢他,将他发展成自己的势力。 或者至少,不让他成为自己的敌人。 一听太子求见,李鹤颜冲李平阳一笑,又冲宋帝一笑,以有事为由,就先行告退了。 陛下自然知道,这老狐狸心里是怎么想的。 李鹤颜离开时,正好碰到了站在院门外,等候有一阵子的太子,两人互相打了个照面,随后太子被公公带进去。 太子名叫李安,比李平阳年长几岁,此时正身着金丝滚边,绣着暗云图案的黑色锦袍走来。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胸脯宽阔,给人一种万夫难敌之威风。 又长又细的眉毛下,是一双温柔如流水的双眼,清澈传神。鼻子高隆,皮肤白皙。他的颜值不输李平阳,看起来要比李平阳更加老练成熟。 走到宋帝面前,太子李安双手参前行礼,又与李平阳相互行礼,随后坐下来。 看到食盒里的糕点,太子馋的眼睛直发直,也不顾上旁边有外人,没忍住,直接动起筷子去夹,然后大口吃起来。 连着吃下三块,将嘴巴塞的鼓鼓的,像个河豚,惹得李平阳在一旁强憋着笑,险些破防。 见状,宋帝眉头一紧,露出一副严肃的嘴脸,大声呵斥道:“身为一国太子,依旧是这副德行,没一个吃相!” 宋帝一批评,太子当即停住筷子,平放在桌子上,将嘴里的糕点吞咽下去。看到气氛紧张,李平阳在一旁默不作声。 周围的太监都自觉的退下去,关门等候在外面,此时院内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陛下教导的是!儿臣知错了。” 太子连忙跪在地上,冲陛下道歉行礼。陛下一笑,其实并没有生气。随后扶他起身坐回座位上,并拿起筷子递给他,让他接着继续吃。 太子看了他一眼,生怕他又教训,就有些犹豫没有接筷子,宋帝直接把筷子塞到他手中。 “快吃!知道你饿了。你也吃!” 一边招呼太子,宋帝还不忘关心李平阳,李平阳冲其一笑,接过筷子与太子一同吃起来。 好的东西,宋帝都让给了他们,就像小的时候一样。一只手撑住脑袋,宋帝面带微笑,饶有兴趣的坐在一旁,看着太子和李平阳两兄弟吃。 看了一眼放飞自我,吃相难看的太子,宋帝摇头一笑,又看了一眼慢吞吞,细嚼慢咽的李平阳,两兄弟的性格截然不同。 随后,宋帝突然问了一句话,将李平阳给哽咽住, “听说之前,澜州李尚书家,李府满门惨死,而你因为与那李达发生过口角,曾扬言要杀了他!也就成了最大嫌疑人。” “而且事发当天,你就晕倒在他家门外。等到官府的人赶来时,你的手中还握着一把带血凶器,即使你有莫大冤枉,亦难辞其咎。” “那朕问你,你是否是清白的?” 李平阳没有想到,宋帝会在这个时候,将李府一家灭门惨案提出来,而且了解的这么清楚。 李平阳当时刚穿越过来,完全就来不及,用李狗蛋的记忆去回忆,到底他是怎么成的杀人凶手,就险些成了刀下魂。 现在想来,其中的确有很多蹊跷。 到底是谁想让他死? 又为何要杀李府一家? 真相到底是什么? “陛下!臣一定会查出真相,自证清白。” 李平阳对着宋帝保证。但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有人不想让他查,更不想让他知道真相。 这背后的真相,隐藏的势力之庞大,牵扯的人物之广泛,或许不是他所能处理的,甚至查下去,会威胁到他的生命。 第八十三章 一根毛发 澜州。 “大人,就是这里了。” 一名小捕快,将李平阳带到一所大宅前,指了指紧闭的木门。木门上交叉贴着两道封条,上面已覆盖一层浅灰。 小心翼翼的将封条拆下来,折叠收起来,捕快将门推向两边,站在门口恭候李平阳。 李平阳望了望手里,那块左相林老曾给他的腰牌,没想到还挺好用的。拿着它去澜州的衙门办事,可谓是一路通行,畅通无阻。 看到腰牌的瞬间,差役大人直接就跪了,称其招待不周,不知大人驾到,有失远迎…… 离开宋都,李平阳就先回了澜州,着手调查李府灭门惨案的真相。首先他想到的,就是去案发地点李府看一看。 虽然那里已经被人清理过无数遍,但他仍感觉,应该还有被疏忽,或是遗漏掉的线索。 李虎的伤刚恢复,李平阳这次就没有叫他,而是一个人去的。以他现在的身手,也完全不再需要李虎来保护他了。 “有劳了!” 四下一看没人,李平阳冲捕快笑说道。随后伸手从怀里取出了一些银票,塞到他手里。 捕快完全没有要拒绝的意思,直呼:“大人,这是卑职份内的工作,应该的。” 边说边从李平阳手里去夺钱,李平阳感觉给的有点多了,抓住钱的手不松开。一阵拉扯过后,还是没争过,全被其抢走。 好几天的伙食费啊! 心疼的望着钱被收起来,为了面子,李平阳表面上还要强颜欢笑,大方的表示无所谓。 “大人,此案都已经过去数月了,并且已结案,不知大人为何还对此案感兴趣?” 李平阳走进大门,捕快关门跟了上去,在其身后问道。站在一进门的台阶上,李平阳停下脚步,环顾了一眼四周。 “哦,死者中有一个叫李达的,他他我朋友。” 地面的血迹都被打扫过,干干净净的,看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当时打斗被破坏的门窗,后来也都被人换掉了。 连院子里,地面上的一曾石子,也都是后来才换上去的新的,可谓是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捕快身处环境中,往事历历在目,忍不住不去回忆,道: “当时我们推开门,被里面的景象震惊到了,虽然任职期间,也见过大大小小无数的案件,但从未见过如此的!” 当时出案的人员里,这名捕快也在现场。他初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差点没吐出来,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得不轻。 月亮被云遮住,黯淡的月光下,李府显得格外冷寂。推开门的瞬间,李府一家老老小小,无一幸免,全都被人灭口。 府内血流成河,一眼望去,遍地都是尸体。 在检查尸体时,一个捕快发现了奇怪之处,忙招呼他过来看。在其中有几具尸体上,他发现了一个相似之处。 那些死者颈部,都有一道奇怪的红色纹路! 这名捕快说,他当时有仔细去检查过,说那有点像是人的指甲,在颈部抓挠留下的印记。 当时他正在检查,就被捕头给支走了,让他去里屋找线索,等到出来时,尸体已经全都被人抬走,就地埋葬在后山了。 验尸报告,说是所有死者均是被人封喉,干净利落的杀害。凶器判断,应该是一把短刀之类的武器,可并不在案发现场。 顺着地上的血迹,他们最终找到了凶器!在李府后院的草丛里,李狗蛋倒在草地上,他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带血的匕首。 人赃并获,也没什么好抵赖的了。当时念于事情的影响颇大,为了尽早结案,他们动用了各种酷刑,试图让李狗蛋认罪。 但他却一口咬定,人不是他杀的。 …… 案发一个时辰前。 李狗蛋记得当时,自己是去了城西赌钱,并赢了一口袋的银两。随后在当地的一个小酒馆买醉,喝的烂醉后乘船返回。 一个人走在街上,总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他,每次回头。却又发现身后没人。以为是被人盯上钱财,他连忙将钱袋揣进怀里。 双手护着钱袋,李狗蛋脚下面加快速度,他可以确定,自己此时已经被人跟踪了。 最后,他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于是才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身后并没有人,可刚转过身,就被人从前面给打晕了。 醒来后,他就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忙去查看身上的银两。庆幸的是,他发现钱袋就放在旁边,并没有被人拿走。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的双手居然有血,再一看,衣服上也满是鲜血,吓了他一大跳。 双手反撑着地面向后退,手往地上一模,发现了一个冰凉的硬物,抓起一看,竟是一把带血的短刀。 迅速将刀扔掉,他把手上的血擦在衣服上。正在这时,听到附近有动静,趴在草丛里向外查看,发现外面有很多捕快。 阿嚏!!! 李狗蛋不巧此时鼻子一痒,没忍住,给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捕快迅速朝着这边看来,发现了他。猜想一定是出事了!李狗蛋没有停留,掉头就跑。 “站住!别跑!!!” 捕快持刀一直跟在后面,随后被李狗蛋给甩掉。回到家后,他迅速关上门,背靠着门,惊魂未定的不停喘着粗气。 听到动静,父亲从屋里走出来,发现是儿子回来了。当看到一脸紧张,浑身是血的儿子,李沈放表情愣了一下。 后来在父亲的询问下,李狗蛋才说出详情。父子二人正在商议对策之时,捕快就推门闯入,当着他的面将李狗蛋抓走。 再后来,李狗蛋在牢房内,被鞭子打的皮开肉绽,浑身都是血。被折磨的那段时间,他始终从未改口,否定他杀了人。 一查背景,李狗蛋的父亲,就是街道上一家澡堂里,给人搓背的。也不担心他会闹出什么风浪,于是就将案子定了。 临刑前一天,李狗蛋满身是伤,被人带着回了一次家,与父亲见了最后一面。父亲跪着给他们磕头,求他们放过他。 甚至因为拉扯捕快衣服,而惹得愤怒,身上挨了好几鞭子。见到他们打父亲,李平阳就冲上去保护,后背让抽的血淋淋的。 经过这几日的折磨,李狗蛋被带上囚车时,已经奄奄一息,最终饮恨死在了囚车上。 之后,便有了开头李平阳穿越过来,从李狗蛋身上苏醒的那一幕! 蹲在地上检查,李平阳在一个石墩下面,突然发现了一根细小的毛发。趁着捕快没注意,用手帕拿起揣在身上。 站起身拍了拍手,他装作毫无收获的样子,失望的叹了口气,两人随后从李府走出来。 第八十四章 狼女 大雪纷飞的冬夜。 李府门前,一个白发苍苍,浑身脏兮兮的老妇人,弯腰跪在地上,拍门向内求救。 在她旁边,是一个蹲坐在地上,颈部拴着一根铁链,头发又长又脏,遮住整张脸的孩子。 透过头发的缝缝隙,可以看到那孩子的眼神如野兽,并且呲牙咧嘴的,蹲在地上的样子,就像是动物一样坐立难安。 她两个手上的指甲很长,锋利如小刀,手臂上满是伤痕。有被鞭子抽打的,有被刀子划伤的,还有被烙铁烫过的…… 看模样,也就是十几岁的样子,没想到已经遭受了如此大的罪,不免让人有些同情。 与其说她是一个人,不去说她是一个野兽,因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什么。 她被老妇人捡到的时候,就是神志不清的。像野兽一样攻击人,见人就抓,见人就咬。 早些时候就有人传闻,在澜州的大山里面,时常被人传出有狼人出没。凡是踏足进去的人,都被那狼给吃了心肝。 妇人们也常常用狼人的故事,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警告其再不听话,就叫狼人来吃他。 孩子们听后。无一不乖巧听话,不再烦闹。 但没有一个人,亲眼见过那个狼人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 “怎么又是你们?别敲了,快走!” 听到有人敲门,李府的下人跑来查看,一看又是那老妇人牵着狼人,当即就迅速关上门。 寒风呼啸而过,老妇人被吹得瑟瑟发抖,单薄的外衣无法抵御严寒,双腿已经麻木了。 撑着地面爬起来,老妇人拉动铁链,带着狼人准备离开。正在这时,门却再次打开了,走出来一个模样俊朗的少年。 他正是李府的少爷,李来顺的儿子,李达。 “二位留步!” 李达忙将二人叫停,一手提着一个烤火用的炭炉,另一个手拿提着一个食盒。温柔的一笑,将那两样东西都给了老妇人。 老妇人摇头不肯收下,感动的热泪盈眶,她其实就是想给狼人女孩讨件衣服,上次李达给的东西还没吃完,所以并不缺。 她此次前来,是想求李公子救救狼人。 早晨起来,老妇人发现狼人还在睡,平时这个时候她应该早就醒了才对。心里疑惑着,她就走过去查看,发现狼人一直在发抖。 此时她红着脸,额头特别烫,眼睛半眯着,嘴里一直说着胡话。看到老夫人走向自己,狼人试图爬起身子,却浑身无力。 再一探其额头,烫的像是火炉。 这么冷的天,她还一直是光着脚,定是染了风寒,给生病了。 老妇人给他做过一双鞋子,但她不会穿,也从来不穿鞋子。虽然不会说话也不会表达,但从她的眼神中,老妇人感觉的到她收到鞋子时,非常喜欢。 她们一直居住在山顶上的一间破庙里,四处透风,环境恶劣。夏天还好,冬天雪会顺着破洞飘进来,更添一份寒意。 狼人把那双鞋藏在砖墙里面,每天都会拿出来看上几眼,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放回去。 老妇人的老伴走的早,儿子败家偷光家里值钱的东西,当了去钱庄赌钱,输的一干二净。 还把老婆孩子也押进入,输的血本无归。 后来被要债的逼的走投无路,投河自杀了,念在老人可怜,债主也就没在为难老人。 身无分文的老妇人,还是问邻居借的钱,雇人将他儿子的尸体,从河里给打捞上来的。 在她儿子死后,妻子疯了,带着孩子一同上吊步了后尘,只剩下老妇人一个孤苦伶仃。 老妇人听说后山有狼人,就心灰意冷的前往后山,打算送命给狼人。可没遇到狼人,先是遇到了一群野兽。 在被野兽围攻的时候,狼人女孩出现,带领着一群白狼杀退野兽,将老妇人给救了下来。 虽然狼人不会说话,但老妇人都懂,把她当做家人一样看待,也是她让老妇人重燃了对生的希望,想要陪伴她活下去。 如今,当看到狼人生病,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老妇人既心痛又难过。为狼人穿好鞋子,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冒着大雪,带她去李府求助。 因为都知道,李府家的李达公子,为人心善,不会对她这种下等人另眼相看,只有他才会真正帮助自己,能救狼人的命。 …… “谢谢,公子好人有好报!谢谢!谢谢……” 接过炭炉,老妇人举至狼人身边为她取暖。炭炉被拿走,身体较弱的李达不经风寒,咳嗽了两声,管家忙叫他快回屋里。 李达一笑,用手掩住嘴又干咳了一阵,摆手示意他没事。他从身上取出一些银两,递到下人的手中,让他去帮忙找个大夫。 这下雪天,大夫出趟门自然收费颇高,而多余的银两,是用来堵住他嘴的封口费。 他生怕父亲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加以责罚,甚至是不许他在离开房门半步。 狼人看了一眼李达,似乎能记得,由于生病,凶狠的眼神此时柔和不少。看待他的眼神,多了一份感激。 李达陪着老妇人站在门口等,老妇人担心他也生病,就将炭炉又还给他,可李达却让她给狼人用,说自己不打紧的。 不一会,一个挎着药箱,大夫打扮的人赶来。先是伸手翻开狼人的眼皮查看,又抓起她的手腕,替她探了探脉。 除了感冒发烧,狼人的脉象很奇怪,好像并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其余原因引起的发病。 不过以他的本事,却不能将病因找出来。 随身带了一包银针,大夫伸手从一排银针上。取了一长一短两根,刺在狼人的头顶。 慢慢转动细针,狼人原本痛苦的表情,此时缓和了一点,不再显得那么痛苦。但这也只是起到压制的作用,并不能根治。 在狼人体内,好像有一股很奇怪的力量,控制着她的身体。她也并没有疯癫,正是这股力量让她无法安神,心智错乱。 大夫最后没有收他们的钱,说是治病救人,大于一切。况且他能力有限,也不能彻底治好她,所以也就受之有愧。 老妇人与狼人一同跪下,向其感谢,大夫还承诺,会每隔一段时间,来为狼人施针。即是为了救人,也可提高医术。 可是好景不长。狼人的失心症,随后爆发了最严重的一次,险些将老妇人也给杀死。 第八十五章 铃铛 初春雪融,狼人的病情得到好转,除了每缝夜里会胸口刺痛,辗转反侧,也到无大碍。 这一天,老妇人见天气不错,给狼人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带着她去逛街上的集市。 怕她吓到路人,老妇人为狼人清洗了身子,给她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还帮她梳了头发。 一盆接一盆的脏水倒掉,一面铜镜里,狼人本来的模样渐渐显现,一个漂亮的面孔出现。 镜子中,狼人面无表情,呆呆的望着自己,老妇人替她梳完头发,又替她剪了指甲。 也只有老妇人,能够近的了狼人的身,也只有她为狼人剪指甲时,不会反抗,乖巧的静坐着,像个懂事的孩子。 在老妇人收放剪子时,她并没有注意到,镜子中的狼人,居然对着老妇人的背影笑了笑。 那一抹笑很是温柔,很是灿烂…… 离开破庙,狼人习惯性的抬头,看了一眼门前大树上,一只经常落在枝头的麻雀,随后被老妇人牵着手带下山。 这是狼人第一次赶集市。 此时澜州的街道上围满了人,热闹喧嚣,行人们东瞧西看,有说有笑。狼人胆小的跟在老妇人身后,始终低着头。 今天天气大好,过往的行人也都穿的清凉,身披一件破烂的黑色斗篷,用帽子盖住头的狼人,就显得极为醒目。 路过的行人,都会投来奇异的目光,忍不住多看上两眼,甚至是指指点点。 这时候,一辆马车从他身后驶来,驱车的车夫见她走在路中间,忙大声喊叫,用态度恶劣的口气驱赶。 本就见人惧怕的狼人,慌张的快速躲向一边,抬眼一看,发现两个小孩贪玩,在大人不注意时,跑到了马车正前方。 听到车夫的呼喊,一个小孩跑开了,另一个小男孩当即就给吓哭,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双手一个劲的抹眼泪。 危急时刻,狼人见状,迅速冲上前救人。 只见她踩着摊位一跃而出,一个翻身跳至马车前方,随后一把抱住孩子,滚向一边,阻止了悲剧发生。 马匹受到惊吓停下来,嘶鸣一声,惊的路人纷纷回头,见到车夫撞人了,便都纷纷走上前围观。 此时,老妇人正站在一个卖烧饼的摊位前,想用积攒下来的积蓄,为狼人买一块烧饼。 可一转身,老妇人发现狼人不见了! 顿时慌了神,自语道:“糟了。” 见出事了,刚才还蛮横霸道的车夫,此时瞬间怂了。慌张的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查看情况。 小男孩依旧哇哇的哭个不停,被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救下来。 在刚才翻滚的过程中,狼人头上的斗篷帽子掉下去,露出了她的脸。旁边围观的,一个卖草席的老伯认出了他,随后大喊了一声狼人!吓的所有人后退。 与狼人保持距离,那群人围成了一个圈,开始对着人群里中的狼人指手画脚。 似乎已经忘记,明明是她救了孩子!此刻却变成被冷眼相对,成为人人都厌恶,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见大家都把目光放在狼人身上,车夫刚好可以抽身,迅速溜之大吉。同情的看了一眼狼人,随后驱赶马车离开。 小男孩的母亲此时跑过来,不分青红皂白,一把打落抱住男孩,一脸无害的狼人的手。 狼人手臂被打红,依旧没有生气。 这时舆论开始一边倒,不管对错,不管黑白,都将责任全推至狼人头上,不惜捏造事实。 “我刚看见了,是这狼人吓哭的孩子!” “没错,是他吓惊了马匹,险些撞到孩子。” “怪物!怪物!快点滚啊……” 狼人露出委屈的眼神,不会开口说话去解释,站在人群里被骂。比起身上的伤,心里所受的伤,才是最让她痛的。 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老妇人暗觉出事了!忙挤进人群,发现了快要被激怒,已经龇牙咧嘴,随时攻击人的狼人。 看到老妇人,原本已经险些暴怒,面目狰狞起来的狼人,突然收住怒火,望向老妇人。 可能是看不下去了,一个卖糖葫芦的大娘,勇敢的站出来主持公道,陈述她所看到的真相。 “你们这么多人,都去为难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啊!我老婆子可看清了,那孩子,刚才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的!” “孩子别怕。对,我也看到了。” “刚才险些撞到人的车夫,已经跑了!都是被你们害的,反倒在这错怪一个好孩子。” 可能是因为大娘的挺身而出,来为狼人伸张正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开始替狼人说话。 刚才还叫嚣的几个人,瞬间闭上嘴,那些颠倒黑白跟风的人,更是无脸在观看。除了力挺狼人的几人,其它都散了。 老妇人眼含热泪,弯腰鞠躬,冲那几个人表示感谢。狼人也被他们的善举,激的心头一暖,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 卖糖葫芦的大娘,为狼人刚才挺身而出,不顾危险救人的举动而感动,送给她一串糖葫芦,笑着递给狼人。 狼人指了指自己,大娘点头示意就是给他的,没有弄错。随后他又扭头看了一眼老妇人。 在老妇人点头同意后,狼人这才慢慢的试着伸过手,去拿过糖葫芦。 慢慢的接过糖葫芦,这是她第一次。除老妇人外,被一个陌生人给感动。眼眶里泪点在闪烁,她礼貌的冲大娘一笑。 看到狼人在笑,老妇人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其实并不是狼人不会笑,而是被很多人打压欺负,将身上的毛发逼成了尖刺。 忘记如何去微笑,忘记如何与人亲近,忘记曾经的美好,眼睛里只有仇恨和愤怒。 卖包子的大哥,随后也送了几个大包子给她,一个做糖人的师傅,更是迅速捏了一只小老虎,用棍子扎着递给她。 从身上摸了摸,狼人像是在找东西,随后从身上拿出几个木人。那是她在大山里面,与狼群生活时,亲手雕刻的木头小人。 “收下!这是她回报你们的。” 老妇人笑着解释。狼人身上没有钱,但也懂得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几人笑着收下小人,留作纪念好生收起来。 抱着大家送来的东西,狼人再也不用带上帽子去躲藏,像个正常孩子一样,跟在老妇人身后东张西望,边走边吃糖葫芦,还不时的递给老妇人。 老妇人笑着让她吃,说自己不吃。正在这时,狼人突然听到一阵铃铛声,脸上的表情突变,情绪突然间失控。 第八十六章 药引子 一阵铃铛声不知从何传来。在听到声音后,狼人紧闭双眼,眉头紧皱,一脸痛哭之色的双手抱紧头,像是受了某种刺激。 老夫人不知所云。 一脸担心的望着狼人,伸出手去安抚,可手刚碰到狼人的手臂,就被她一掌给推倒,冲她露出一个凶恶的眼神。 下一秒,狼人眼神又变回原样,想要伸手去扶老妇人。正在这时,又是一阵铃铛声传来。 狼人收回手,一个跳跃踩着摊位飞上屋顶,回过头看了一眼老妇人,随后顺着屋顶逃走。 老妇人躺在地上,伸手抓向狼人逃走的方向,心里放心不下。不知道她这是咋了?更不知道她要去何处?还回来吗? 狼人离开后,老妇人被路过的行人扶起来,她开始在附近去寻找狼人,担心他出事。 另一边。 狼人寻着铃铛声找到来源,顺着屋顶跳下,出现在一个背靠在墙上,双手环抱于胸前,带着一顶斗笠的蒙面黑衣人身前。 那人的左手抬起,食指上绑着一根红线,红线的另一头吊着一个铃铛,正是他摇响的铃铛,给狼人发出的暗号。 见到那个黑衣人,狼人突然恭敬的跪在其面前,不敢抬头直视,像是非常惧怕他。 那人看了一眼狼人,又将她颈部遮挡的头发拨开,发现了一个黑色的三角形印记。确定她正是逃跑出来的实验品。 …… 狼人被蒙面人带走,带到了澜州以外的郊区,一栋隐秘宅院的地下室内。 嘀嗒!嘀嗒! 两滴水珠落地的声音,在极为安静的地下室,显得格外清晰。地下室里一共有两排牢房,每一间里面都关着一个人。 狼人被关在最角落的一间,暗无天日,无边的黑暗吞噬着人对生的希望,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这正是她之前所生活的地方。 唯一的一束细光亮照在她脸上,狼人此时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吓人。她被人绑在一张木椅上,身前放了一个铜盆。 一根细竹被削尖,中间被掏空,做成了一个导管,深刺在狼人的腰部。鲜红的血液正顺着一个竹筒向下流淌,汇进铜盆里。 感觉差不多了,旁边的一个男人拔掉细竹收走,并给狼人松绑。作为她流血的补偿,对着地上扔了一块生肉奖励她。 男人端着铜盆走出去,将门锁上,随后站在门外摇晃铃铛。听到领导声,狼人的双眼瞬间变得猩红,发出野兽的低吼。 随后双手抓起地上一块血淋淋,还带着皮毛的生肉,直接疯狂的撕咬起来,大口吃下。 不一会,一块生肉就被狼人吃的干净,双手已经被血染红,嘴上也沾染的到处都是血。 见到这副景象,男人瞪着眼睛,嘴角上扬,发出一声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顺着地下室的台阶向上走去,男人的面目终于露出来。他居然是正是朝中的大臣,李鹤颜的学生,方尚书! 方尚书端着半盆鲜血,来到隐秘的大宅内,推开一间偏房的大门走进去。 房门吱呀的一声,一道月光伴随开门照向屋内,房间内没有光亮,有一个黑影坐在屋子里,一声不发。 回身关闭房门,方尚书点燃一盏烛灯,随后又将所有蜡烛点燃,房间顿时明亮。 坐在屋子里的黑影,原来是一个满头白发,容颜苍老的女人! 此人正是方尚书的妻子,刘云惠。 “云惠,逃走的东西,让我抓回来了!你的病有的治了。” 方尚书一脸激动,忙端着铜盆大步走过去,将血盆放在一张桌子上。在桌子上还放了一个食盒,里面是一些肉块。 用手拿起一块肉,又用一把小刀取下一片,方尚书用筷子夹住,在装着狼人血液的铜盆,将肉片放在里浸泡了一会。 待血液全部润进肉里,方尚书用一个碗接住,拿着筷子走到妇人身边,夹住肉片喂她吃。 她妇人患上了风湿痹痛,并且得了血液疾病,一夜间头发就全部白了。每天都要忍受难以想象的疼痛,被深深折磨着。 期间见了无数大夫,名医也见了不少,除了一致的摇头无奈,没有一个能给出治疗办法。 有一个口直心快的大夫,更是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说让他准备后事!方尚书一气之下,便将那个大夫给杀了。 通过打听得知,有一位高人有办法能治,方尚书就花了大把银两,请来了那位高人。 通过高人的指点,说是有种药能治她夫人的怪病,就是这药引比较难寻,不容易弄到手。 一听有的治!别说是难寻,就是让他把自己的命给一半,那他也不能放弃这个希望啊。 高人说,夫人是被邪妖缠身了,身体内的精气,都被一点点熬走,只有将丢失的东西补回来,才能得到缓解。 而这补,也不能用一般的东西补。 需要用妖兽三尾白狼的肉,加上世间少有的狼人的血,为药引,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长期服用便能得到根治。 而这妖兽三尾白狼,也不能用成年狼,只能用幼年狼崽的肉。起初方尚书也觉得太过残忍,但为了夫人的病,也就抛弃了一切。 “饿,我还饿。快和我吃的!快给我吃的!我饿……我饿!!!!” 云惠吃下所有肉块,依然觉得饥饿,突然情绪失控,将碗打碎在地上,疯癫的笑着。 方尚书已经被救人冲昏头脑,并没有发现,他的夫人已经被他喂成了怪物。 在烛光的照耀下,夫人张开嘴,露出了一嘴的獠牙,脸上的青筋暴起,眼珠子全部变黑。 早就不是那个他所认识的,温柔贤惠,疼他爱她的夫人了。 走向墙角,地上放着一个布袋,里面装了一个活物一直在动。方尚书走上前解开袋子,一只狼崽将头钻出来透气。 方尚书面无表情的伸出手,一把抓住狼崽的脖子,另一只手举起小刀。狼崽天真的望着它,耳朵动了动,并没有察觉到危险。 伸出舌头,狼崽在他的手上舔舐了一下,方尚书表情愣了一下,似乎有一点犹豫。 回头看了一眼夫人,正痛苦的哀嚎着,方尚书于是把心一横,将小刀挥了下去。 烛光照出的人影,方尚书手起刀落,一股血迹喷洒而起,将墙壁给染的鲜红。 地下室内,狼妈妈似乎感觉到不幸发生,眼角流出一滴眼泪,仰起头对着窗外嚎叫起来。 狼妈妈的悲鸣,似乎唤醒了牢房内的狼人,狼人此时从地上爬起来,冲向面前的木栏杆,双手抓住使劲摇晃,想要将脑袋伸出去,大声的狂叫。 与狼群生活了十年,她仿佛已经可以听懂狼群的呼唤和声音。一边大叫,一边流下伤心的眼泪。 第八十七章 追杀 一刀接着一刀,方尚书将狼崽的肉取下,脸被溅起的血液染红,此时看着十分狰狞。 端着一盘子肉,方尚书拿至夫人身边。见到狼妖的肉,她扔掉手中的筷子,直接用手抓起血淋淋的肉块,往嘴里塞。 望着夫人狼吞虎咽进食,脸上气色似乎少许改善,方尚书脸上慢慢露出笑容。一副疼爱的眼神,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望着夫人将肉全部吃干净。 大牢内。 狼人浑身是血,撞破牢门逃了出来,并且放走了所有白狼。看守的侍卫听到有动静,便拿着刀走下来查看,正好撞见狼群。 刚刚失去孩子的狼妈妈,顿时一个飞扑上去,将那守卫的一只耳朵咬掉。又一口咬在其颈部,死活不松口。 另一个守卫见状,拿起刀劈在狼妈妈的身上,狼妈妈倒地后抽搐了几下,双眼望向后方的狼人,似乎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有些不舍,放心不下她。 “啊啊啊啊啊啊!!!!” 狼人疯了一样冲过去,一个跳跃跳上守卫的后背,双手抓住他肩膀,随后露出獠牙,一口咬在他脖子上,啃下一大块肉。 狼人双眼被愤怒冲红血,面目狰狞的望着守卫。守卫挣脱下来,害怕的望着眼前的怪物,一个手捂住流血的脖子,另一个手握紧刀,警告他别过来! 他说话的声音颤抖,抓刀的手也抖个不停,因为他看到,狼人身后的狼群,此时也都露出凶煞的眼神,朝他逼近。 ‘哐当’一声,那守卫扔下刀直接转身逃跑,连滚带爬的朝着地面逃去,边跑边喊救命。 狼人捡起地上的刀,从后面追了上去,随后用力将刀扔出去。刀尖刺进守卫的后背,守卫一个前扑倒在地上,继续向着前方一点点爬行,嘴里还在求救。 狼人走过去,她不能放过杀害狼妈妈,对她如母亲一样的狼首领的人。一脚踩在守卫的背上,将刀用力一下拔出来。 提着刀,狼人跟着在地上爬行的守卫,随后一刀挥下,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滚到一边。 鲜血顿时飞溅而起,狼群一拥而上,将那个守卫疯狂的啃食起来,最后吃的连渣都不剩。 报完仇,狼人快速跑回狼妈妈的身边,“扑通”一声,双膝跪在地上,将狼头抱紧,望着命不久矣,呼吸微弱的狼妈妈。 抬起爪子,狼妈妈摸到她的脸,像是在说别哭!狼人的眼泪止不住的流,视线被泪水遮蔽,一片朦胧,心痛欲绝。 仰起头,狼妈妈叫了最后一声,脑袋垂向一边,没了动静。它也想看着狼人长大,看着她成人,但是没有机会了! 狼人仰头大叫一声,随后低下头痛哭。过了片刻,她在地上用手挖了个坑,将狼妈妈埋葬在里面。 化悲痛为力量,狼人趴在地上,用鼻子嗅了嗅,闻到了狼崽留下的尿液和气味。 她带领狼群开始反击,满腔愤怒,朝着方尚书的房间杀去。路过想要阻拦她的人,无一例外,都死的很惨。 方尚书听到动静,将夫人用绳子绑在椅子上,随后抓起桌子上的剑,推开门走出来。 当看到自己的手下,正被狼人一个个解决掉。露出震惊之色。而狼人此时也看到了他,提着刀,朝着他狂奔过来。 狼人毕竟不会用刀,一刀朝着方尚书砍过去,直接被其拔剑给挡下来,刀没握紧弹开,扎在一旁的土地上。 紧接着,狼人一爪子朝着方尚书颈部抓去,方尚书躲闪不及被抓到。忙用手一摸脖子,发现只是被抓破了点皮,流了点血。 狼人看了一眼双手,原来是老妇人替她剪了指甲。不然刚才那一爪,定会要了他的命! 爪子不行,狼人就用牙咬,跳上方尚书的背,骑在他头顶,一口咬在他肩膀上。方尚书疼的松开手,手中的长剑落地。 两只白狼也扑了过来,咬住方尚书的两条腿撕扯,疼的他大叫。眼看更多的狼群扑向他,似乎想要与他做个了断。 方尚书不在隐藏实力,只见他以掌化爪,一把抓起一只飞向它的白狼,手上冒着一股黑气,直接将那只狼给掐死。 双手张开用力一震,身上的白狼都被震飞,包括狼人也重重的甩出去,撞在院子里的一根石柱上,嘴里喷出一口血。 眼看打不过,她不想让狼群白白牺牲,从地上爬起来,捂住胸口带着狼群跳墙逃跑。 离开宅院,狼人仗着对山林的熟悉,带领狼群逃进山里。随后给一头成年白狼说话,让它带领大家去狼山,不要再下山。 到了那里,就是他们的天地,一座山头都是三尾白狼,量他方尚书在厉害,也斗不过一群成年的高阶狼妖。 那只白狼似乎能听懂,不舍的看了她一眼,带领狼群离开。随后狼人从另一条路走出来,将方尚书派来的人引开。 “追!” 看到是狼人,一个手下喊了一声,另外四个人快步朝她追去。在狼人跑远以后,狼群站悬崖上,望着下面的情况。 露出不安且焦急的眼神,久久才离开。 狼人因为慌乱,并没有注意到,狼父亲并不在队伍里面。而是趁着所有人不注意,钻进了方尚书的房间里。 看到地上狼崽的皮毛,以及一地的鲜血,狼父亲愤怒到极点,将座位上的女人活活咬死,随后从后窗逃走了。 等到方尚书回到屋子,看到了坐在座位上,已经断气的夫人,眼睛当即就气的通红。 他疯了一样,拿起屋子里的东西就是一顿乱砸,所有家具都没能幸免。砸完家具,方尚书回到夫人身边,跪下来抱住她身子,闭上眼睛痛哭。 另一边,被方尚书用真气震飞,受了重伤的狼人,拖着沉重的身子,一摇一晃的逃到了李府,用最后的力气翻墙进去。 一路追随血迹,方尚书随后带人找到了李府。一个手下拿着刀,上前用脚踹门,大声的嚷嚷着。 “这么晚了,谁呀!来了来了,别敲了!” 李府的下人被吵醒,一边穿衣服,一边抱怨着来开门。刚一打开门,一把刀就架在他脖子上,吓的他连大气也不敢出。 “人呢?” 方尚书带来的的人,瞪着眼睛问道,将刀又下压了一点,刀刃快要贴紧他脖子。下人当即就给吓尿了,虽然很想回答,但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人一刀抹了脖子。 第八十八章 魂煞掌 “啊啊啊啊啊!!!!” 一个丫鬟,正好撞见了下人被杀,吓的大叫了一声。转过身,就打算跑去报告老爷。 方尚书的手下中,一个戴斗笠的蒙面男人,迅速出手,在丫鬟刚跑出几步,就直接快步移动到她身前,惊的她张大嘴。 见丫鬟张嘴想要叫,就直接一把捏住她咽喉,随即冷血的拔出剑,一剑刺穿她胸膛。 丫鬟嘴角流着血,随后侧身倒在地上,睁着眼睛望着前方死去。听到动静,李府管家拿着一根铁棍,带领其它下人冲出来。 方尚书的手下,随后拿着刀冲上前,与下人们扭打在一起。管家会点功夫,抄起棍子就冲上去,三两下就打出一条路。 再一看,那些只会吃干饭的废物手下,被打的鼻子眼睛都是伤,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哀嚎。 但方尚书养的手下,也不是所有都是废物。 有一个手持双刀的跳出来,仅仅只用了两刀,就将管家杀的后退,后又用一套连环脚,将管家踢出两三米。 李达救下了狼人,此时躲在暗处。见到管家和下人都被打伤,想要冲上去帮忙。 这时,一旁的狼人突然伸手抓紧他手臂,像是看出他的意图,阻止他出去。 狼人此时十分虚弱,眼睛一直半睁着,嘴唇发白。刚才被方尚书打中的那一掌,已经伤到内脏,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抓紧李达的手,狼人将一个东西拿给他。李达低下头一看,发现是一个木头雕刻的小人,这是狼人雕刻的那位老妇人。 不过只雕刻了上半身,下半身还未雕刻完成,也没有机会了。她希望李达,能替她把这个木头小人,转交给老妇人。 李达内心也无比难受,点头接下木头小人,揣在身上。见状,狼人冲他强挤出一个微笑。 “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死的!不会的……” 李达抓住狼人的身子,激动的说道。狼人笑着望向他,突然胸口一痛,扭过头吐出一口血。 屋外,李府的老爷李来顺,推开门一跃飞出来,看到有人在他李府撒野,拿起剑便斩杀了几个小啰啰,以示威严。 他的真气境界,要在六品上,只是轻松几剑,便杀的对方没有一人再敢上前。 正以为对方就这点能耐,一个头戴斗笠的蒙面男出现,一掌打了过来。李来顺也跟着出掌,硬生生接下他这一掌。 两股真气相互碰撞,最终还是蒙面男略胜一筹,李来顺直接被打飞出去,手掌更是被一股黑气吞噬,皮肤迅速溃烂。 “好狠毒的招式!你怎么会尸魂殿的掌法?难道你是尸魂殿的人?不对,尸魂殿明明已经被灭绝了,这绝不可能!” 李来顺瞪大眼睛,刚才只是去接掌,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使出已经销声匿迹多年,一个魔头所闯的邪招。 不到一分钟,李来顺的手掌已经完全溃烂,手上的皮肉被黑气吞噬,白森森的骨头露了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 当机立断,他大叫一声,忍痛将那只手臂直接切断,如果不那样做,他全身都会被吞噬。 那是尸魂殿的魂煞掌,只有加入尸魂殿,并且修练恶鬼道的人,才会使用这种掌法。 他们将肉体献给万鬼,忍受千万只恶灵的哭嚎,折磨肉体与心灵,从而得到黑暗力量。 将魂煞之气覆盖在原有真气上,便能吞噬境界不高,无法抵御的修真者。若是宗师境界以上的人,便可用霸道真气挡之。 “达儿,快走!” 李来顺深知,他们李家怕是要遭遇此劫了,只希望他的儿子能逃出去。即使只剩下一个手臂,李来顺依旧没有退缩。 “你们也走。带上夫人快走!” 用右手持剑,李来顺保护在下人身前,下人们眼眶湿润的望着他,管家让下人带夫人走,他决定留下来陪老爷。 从身无分文,在街上乞讨,被老爷带入李府收留,在到放心的让他胜任管家一职。这些年,他一直想过要报恩。 虽然平日里,老爷李来顺,总是喜欢板着一副脸,让人不敢接近,看着高冷阴沉。 但大家都知道,他是天底下心地最善良,最好的老爷。同时对少爷李达更是父爱浓到溢出。 其实李达每次偷家里的钱,救济那些乞丐,并且把老爷从外地,特意为他带回来的好东西,也全分给别人吃。 老爷其实都看见了,装作不知道,默默的顺从着他的心意。 在李达儿时,经常被父亲暴打,也只是希望他懂事一点。哪怕被记恨,他也认了。 每次打完他,老爷爷都会特意吩咐管家,拿最好的金疮药,去给儿子上药。看到儿子绝食抗议,心疼的他也吃不下去饭。 狼人和那位老妇人的事,其实老爷也知道,他也并没有因为狼人的身份,而对她另眼相待,反而是更加同情,因为做作为父母,看到狼人,感同身受。 只是老妇人要强,一般都是自己去街上帮别人干活,换钱维持生活,不需要,也不接受老爷的资助。 那天狼人生病,下人叫来为狼人治病的大夫,其实正是老爷的一个朋友,是老爷派来的。 夫人随后被下人拉着,带向后门。当看到少了一只手臂的丈夫,夫人心痛的哭红了眼,不愿离开,下人拼尽全力才拦住她。 “把狼人交出来,我就不杀你们!” 一旁的方尚书,眼睛依旧红的吓人,心中的愤怒无法言表。他给了所有人一次机会,并不想大开杀戒。 “快走!” 李来顺又喊了一声,持剑杀向方尚书,眼看剑锋已经快要刺到他胸口,蒙面人再次移步过来,一把抓住剑身。 将黑气汇聚与手掌上,蒙面人只是轻轻的一捏,就将剑给直接捏碎,反手一掌将李来顺打飞出去。 又是一招魂煞掌。 李来顺胸前中掌部位,衣服瞬间破碎,一股黑气将他的身子包围,随后形成一股黑色的火焰,将他整个身子覆盖。 “不要!不要!!!!” 夫人伤心欲绝,哭喊着冲上前,却被下人死死的拦住。望着丈夫被黑气燃烧殆尽,化为一地的灰烬,夫人身子瘫软的跪在地上。 李达见到父亲被杀,终于没忍住,从屋子里冲出来。捡起地上的一把剑,大喊一声,从后面刺向蒙面人的背部。 又是一掌。 眼看这一掌打出,即将打中儿子时,夫人终于挣脱出来,快步冲上前,挡在其身前。 望着母亲背部中了一掌,李达整个人吓傻了,想要去抱住母亲,可根本赶不上黑气吞噬的速度,迅速燃烧成灰烬。 跪在地上,李达已经泣不成声,身子气的一直发抖,恶狠狠的望着蒙面男。 正想要起身反抗,方尚书拔出剑,将架在他的脖子上,对着狼人警告: “再不出来,我就杀了他!” 第八十九章 巨爪形态 方尚书已经没有耐心,警告一句,将剑刃下压,李达的头发瞬间便被割落几根。 “放开少爷!” 管家见状,用棍棒撑着地面站起来,怒吼一声朝着方尚书杀去。可还没到其身上,就被蒙面人阻止,一把捏住咽喉。 随后管家的脚开始离地,被蒙面人抓住颈部,直接将身子给提了起来。 用力摔向一边,管家的后背砸向一扇木门,将门穿后晕了过去。方尚书并不知道,那间屋子,正是狼人躲藏的地方。 看到这么多无辜的人,都被自己害死,狼人眼泪再次流下来,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走出屋子。看到狼人现身,方尚书强压住怒火,没有直接一剑杀了她。 他将剑从李达颈部拿开,露出一个怪笑。 报复一个人,直接杀了他,远不如让他痛苦而长久的活着,让他生不如死! 方尚书想让狼人亲手杀了李达,让她一辈子活着悔恨,活在自责当中。 蒙面人走上前,拿出一根黑色的细长铁钉,站在狼人背后。按住她的脑袋,随后一用力,将铁钉刺进她的颅内。 用大拇指按住铁钉,蒙面男一点点向下压。狼人痛的身体颤抖,忍不住大叫。待铁钉全部刺入后,两个眼睛瞬间变黑。 “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狼人,快醒醒,快醒醒啊!” 李达爬向狼人,抓住她的手臂喊她,狼人此时呆呆的目视着前方,任凭他怎么去呼唤,始终毫无反应的站在原地。 “求求你们,不要伤害她。你只要放过她,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求你放了她!” 李达望了一眼狼人,随后面朝方尚书,没骨气的跪了下来,如同蝼蚁一般的祈求着。 随后爬到他面前,开始对他不停的磕头,祈求他放过狼人。每一下都磕的很用力,很快就将额头磕出鲜血。 “没用的东西!” 方尚书骂了一句,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一脚就将他踹倒在地,随后举起手中的长剑,朝着他胸口刺去。 “少爷小心!” 一道身影闪过,李达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她身前。管家用最后的力气冲过来,替少爷挡下了这一剑。 少爷抬起手,擦了一把脸上溅到的鲜红,双手在颤抖,望着长剑的一头,从管家的后背穿出,鲜血止不住的向外流。 李达表情木讷,整个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不知该怎么补救。 “少……少爷。” 丁管家回过头,看了一眼少爷,发现他没事,便冲他笑了笑。随后倒在地上,睁着眼睛死去。 有关管家的回忆,开始在他脑海里浮现,李达泪腺终于决堤,失控的大叫了一声。 随后,整个人变得萎靡不振,从地上缓缓站起来,颤抖着肩膀,疯癫的笑着。 与他最亲的人,都相继离他而去了,他觉得自己活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杀了我!” 李达转过身,向方尚书恳求道。站在原地等死,心如死灰,将眼睛缓缓闭上。 噗嗤! 一阵剧痛,一把长剑径直刺进他的胸膛。 他没有惧怕死亡,反而像是有些解脱。父亲和母亲都在下面等着他,马上一家人又可以团聚了。 一阵风吹过,他感觉到有几滴水珠划过他的脸,一滴落在他嘴唇上,味道非常咸。 疑惑的睁开眼,他看到刺他的娜恩,并不是方尚书!而是两眼漆黑,被控制的狼人。 狼人被刺入铁钉后,已经没办法按照她的想法做事,身体不受控制。也不在记得眼前的李达是谁,就像是从来都不认识。 可不知为何,她却哭了。 虽然忘记了眼前的少年是谁,虽然忘记了有关他的一切,但在杀他的那一瞬间,她的心却痛了。 一股莫名的悲伤涌上心头,随之慢慢被放大,即使已经失去情感的她,依旧不由自主的,从眼角流下两行清澈的眼泪。 望着狼人,李达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却发现喉咙里一阵滚烫,无法发出声音。刚一张开嘴,一口鲜血就喷涌而出。 他不怪狼人,庆幸是死在她的手中。 “狼人……” 李达嘴唇微动,在心里喊了最后一声狼人,身子向前一倾,靠在狼人身上死去。 除了不由自主的流泪,对于李达的死,狼人似乎并没有其它感觉。但最后看着李达的唇语,她仿佛听到有人在喊她! 是谁? 是谁在说话? 狼人是谁?我又是谁! 狼人站在原地,开始与内心深处对话。 “啊啊啊啊啊啊!!!!” 刚才的悲伤情绪,反而让狼人加速魔化。她大叫一声,感觉头痛欲裂,一股黑气顺着被刺入的颅钉,开始传遍全身。 张开双臂,狼人仰面朝天,伴随她痛苦的一声声哀,黑气从体内喷涌而出,周围的树叶也被震的飞舞 在她声嘶力竭,用尽力气的一声咆哮后,一切终于恢复平静。 风骤停,狼人的手臂上,以及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布满了黑色的纹路。一些黑色的煞气,正源源不断的从她身上冒出来。 见到这一幕,连方尚书都下意识的后退。 满身的黑色纹路,在配上她漆黑的双眼,犹如一只夺命的厉鬼一般,让人畏惧。 “孩子,你还好吗?” 站在狼人左边,一个李府的下人喊了她一声。狼人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后抬起手在空中一抓,一股黑气将他直接吸了过去。 黑气变成一只巨爪,将男人脖子死死的抓住,男人拼命挣扎着。巨爪上的一些黑气,开始顺着男人的鼻孔以及嘴巴钻入,将他的寿命一点点夺走。 只见男人的面容瞬间苍老,皱纹出现,一头黑发全部变白,手指也枯瘦的像干树枝。 被扔下来的时候,男人奄奄一息,就只剩下一口气。就像个浑身没有肉,只有一层皮的骷髅。 黑气吞噬男人的寿命后,汇聚在狼人后背,左右两边各生长出了一只巨手,离远看,就像是一对大翅膀一样。 另外两个下人见状,调头就准备跑,没跑几步脚腕就被黑气抓住,从地上给拖了回来。 一声惨叫过后,那两人也被吸走寿命,变成两具干尸。狼人看到了站在他对面的方尚书,随后,拖着两只巨爪在地上摩擦,冲向方尚书。 蒙面人护在方尚书身前,提起一只胳膊,朝着奔向他的狼人,将一个可以同时,射出几千发毒针的暗器盒启动。 嗖!!! 毒针像一面箭雨一样袭来,快要伤到狼人之时,两个巨爪包在一起,形成一个圆形的防御罩,将狼人安全的保护下来。 挡下所有毒针后,巨爪像翅膀一样撑开,狼人一跃而起,跳向空中,控制左边的巨爪握拳,举起巨拳用力砸向蒙面人。 蒙面人也迅速使用黑气抵挡,一团黑气化作一面黑盾,挡在他身前。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品,在狼人这种完全体的进攻下,显得不堪一击! 黑气瞬间就被打穿,巨爪化作的拳头砸在他脸上,将他整个人打飞出去。 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停下来,面朝上,脸上的面罩已经脱落,脸直接被打变形,翻着白眼,一动不动的。 第九十章 尸魂殿 接下来,狼人将目标锁定方尚书,将巨爪变成一把刀刃,在地上摩擦着,朝他奔来。 狼人挥起巨刃,一道寒芒闪过,眼看方尚书就要人头落地,可他却显得非常淡定,没有要躲开的意思,让人不解。 在仅差半米的时候,巨刃却突然停下来了。 叮!!! 方尚书抬起左手,将掌心朝下,在他的中指第二个关节上,绑着一根红色的细线,下面吊着一个小铃铛。正是这铃铛声,让狼人突然停下动作。 因为他知道,铃铛是狼人的弱点。 其实他也是在赌。 魔化后的狼人,他也不知道铃铛会不会管用。而自己想要完全控制她,就必须赌一次,而很显然,他赌赢了! 他不知道这小小的铃铛,为何会对狼人如此重要?即使她被魂煞之气,变成了完全体形态的怪物,依旧记得铃铛声。 在听到铃铛声后,狼人静静的站在原地,漆黑的双眼望着地面,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后,方尚书退到一边,将铃铛收起来握在手掌中。铃铛声刚停止没几秒,狼人情绪再度失控,挥起巨刃开始大开杀戒。 这一次她不分敌我,李府的下人,以及方尚书带来的手下,只在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都被列入清杀的名单中。 有两个手下想要翻墙逃跑,刚跳上墙头,就被狼人发现了,甩出一道黑气。黑气在空中化作刀刃,直接将他们双手砍下来。 惨叫一声,那两人从院墙上摔下来,望着手臂被整齐的切断,当即就给吓晕过去。 “杀了这个怪物!” “我们一起上,她已经不是狼人了。不用再对她客气,否则我们都会被她杀掉。” “好。” 一个下人捡起地上的武器,开始挑起周围人联手。刚才还分敌我的两派人马,面对生死存亡关头,绝定选择联手。 随后,所有人都拿起武器,围成一个大圈,将狼人堵在圈中心。两个武功好点的先冲上去,拖住狼人。 那两个手下是修真者,不过修的不是攻击,而是辅助型。他们可以将真气化作绳索,将对方困住无法动弹,属于控制系高手。 一切进展的都很顺利,他们假意打斗,用真气已经布下陷阱。狼人不知不觉,手脚就被真气化作的绳索缠绕,无法动弹。 见成功困住狼人,其余人则一起冲上去,五六把刀同时一起砍向狼人。狼人试图挣扎,但越用力,手脚被捆的越紧。 就在刀刃全部挥下,已经落在狼人头顶时,他们突然都停下来,举着刀站在原地。 “你们在干什么?” “快点杀了她啊,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用真气困住狼人的两个手下,此时面色吃力,额头布满汗珠,已经快要到达极限。眼看困住狼人的绳索,也马上就要断开。 “不是我们不动手,而是砍不下去啊!” 其中一人解释一句。他们其实一直都在使劲,但就是使不上力气,刀刃像是被一种力量挡住,无法再向下砍去。 他们原本是单手持刀,此刻都变为双手握紧,表情吃力,所有人开始使出全身力气,将刀刃下压。 随后,狼人大叫一声,黑气从体内快速喷涌出来。真气化作的绳子,终于无法承受强大的力量,‘啪’的一声断开。 所有人露出吃惊之色。紧接着,地面下全部都被黑气覆盖,漆黑一片,无数双由黑气分裂出来的手,将他们缠绕。 所有人都被黑手包裹,做成了黑色的茧。 恐惧! 阴冷! 死寂! 在黑茧中,他们什么也看不到,不清楚其他人怎么样了?随着其中一个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所有人为之一惊。 发出惨叫的那个人,发现在黑茧中,他就像是一个蜡人一样,从双脚开始一点点融化。 里面的温度非常高,他的融化速度极快,只过了一分钟,就已经融化到双腿。随后,其余人也都相继发出惨叫声。 “啊啊啊啊啊……” “大人,快救我!救我……”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啊啊啊……” 此时,方尚书冷血的站在一旁,并没有去救人。直到最后一个声音消失,所有的黑茧同时破开,地面上只留下很少的血迹。 方尚书望向狼人,满意的一笑。被刺入尸魂殿的颅钉后,她居然没有像上一个实验品一样,灰飞烟灭,着实让他意外。 见到手下刚才去杀狼人,他并没有制止,因为他早就知道结果,那些废墟都会死! 用那些废物的命,帮他觉醒狼人,再合适不过了。 有了狼人,这个最强杀人武器在,他还要那些废物做什么?只会碍手碍脚,浪费粮食。 现在,只要有铃铛在手,狼人就会听命与自己,而且绝对忠诚,永远也不会背叛他。 原本他是想要杀了狼人的,因为她放出了狼群,才导致他夫人惨死。 但利用李府灭门,加上他手下的性命,刺激狼人魔化,为他换来了一把最强武器,也算是值得了。 其实他也早就知道,夫人得的是绝症,活不了多久了。但他没办法接受夫人离开他,哪怕知道,用狼妖的肉喂食她,会将她变成一个怪物,也在所不惜。 只要能看到她还活着,能让她再多陪自己一天,即使那已经不是他夫人,那又怎样? 对夫人的爱,将方尚书变得畸形,变得扭曲。 云惠在被方尚书绑在椅子上,第一次喂食血淋淋,难以下咽的生狼妖肉时,就注定了这场爱情,是一场悲剧。 但她同样也爱丈夫,虽然犹豫了,但还是一口接一口,含着眼泪吃下去。那份爱之入骨,将两人都变成了怪物! …… 在狼人成功魔化后,和方尚书一直勾结,给予他颅钉,并将尸魂殿的黑暗力量借给他,培养他的黑袍人,尸魂殿的魂宗现身。 一股黑色的火焰,凭空出现在院中间,火焰中冒出一团拖着长尾的黑气,黑气带着一阵笑声登场,随后化作一个人影。 一个穿着黑袍,脸上带着一副青铜面具,只露出一双冒着红光的眼睛,浑身散发魂煞之气的人,此时就站在方尚书身后。 “魂宗大人,你怎么来了?” 回过头,方尚书吓了一跳,忙跪在地上,毕恭毕敬。他是被魂宗大人选中的,喝过他的血,加入了尸魂殿,甘愿成为尸魂殿的奴才,听命于他。 “大人,我只找到了一片!再给我点时间,我一定帮你把剩下的都找到。” 方尚书瑟瑟发抖,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布袋,恭敬的递上。接过布袋打开,里面装着一块冒着寒气,不断发光的透明碎片。 第九十一章 白狼引路 魂宗大人伸出手,利用一股黑火将布袋焚烧,随后用黑气托着碎片,使其悬浮在掌心中。 那是一块不断闪烁,质感如水晶,菱形的透明碎片。中间有一小团星辰,宛如银河,像是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盯着那枚碎片,魂宗大人满意的笑了几声,随后,从身上取出一个黑色的方块,将那枚碎片放了进去。 在那个方块中,还装着另外六块碎片。方尚书不知道,这些碎片是什么?做什么用的?收集它的意义又是什么? 他只知道,这个东西,叫作镇魂石碎片。当然,这也是魂宗大人告诉的。 虽然很好奇,但他不敢去问魂宗。他只需要帮忙寻找,而不该知道的,也最好不要知道,知道的越少对他越安全。 这些天,他利用魂宗借给他的黑暗力量,一个黑色的铁球。那东西会检测到附近有无碎片,如果有就会发出红光。 拿着黑色铁球,方尚书一直在澜州附近寻找,最终在一处农家的田地里,他看到了一只很特别的土鸡。 而这枚碎片,正是在那土鸡体内找到的。 以为魂宗大人,会因为他的办事效率低,而动怒。但魂宗大人今天心情不错,并没有责怪他,也没有对他发威。 反而是奖励他,喂他喝血。 “谢魂宗大人!” 方尚书露出感激之色,忙跪在地上,将头仰起来,并尽可能最大大张开嘴,在下面接血。 只见魂宗伸出左手,并拢食指和中指,对着右手手掌一划,割出一个伤口。 伤口处冒着黑气,魂宗将手掌竖放着,鲜血顺着掌纹线流到小拇指,在指尖处汇聚,随后一滴接一滴的向下坠落。 跪在地上,方尚书一滴不剩的,贪婪的将血全喝下。此时就像一只卑微的蝼蚁,接受强者的施舍,但他却不在意。 他在心中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会变得强大,强到让那些曾经将欺辱过他,伤害过他的人,都害怕的瑟瑟发抖。 并将其踩在脚下,将自己受到的所有屈辱,百倍,千倍的去奉还给对方! 伴随血液喝进体内,方尚书身上的魂煞之气,又变得强大不少。手臂上面,开始出现像蚂蚁般大小,古老的黑色咒印。 “恭送魂宗大人!” 接受完奖励,方尚书跪在地上,目送魂宗离开。魂宗发出标志性的笑声,再次化作一团黑火飞走,消失在空中。 刚才魂宗在,狼人一直被压制着,没有发狂。为了安全起见,方尚书咬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了一滴在颅钉上。 有了自己的血,狼人就会记住这个味道,不会再攻击他,免得还要时刻提防着她。 带着狼人离开,回到秘密宅院,方尚书派人去抓一个替罪羊,来为李府灭门案背锅。 而不凑巧的是,李狗蛋当时,正好想要去李府找李达。还那之前借他的钱。也就被手下选中,一棍子给打晕了。 稀里糊涂的,就当了案子的凶手。 …… 时间线拉回。 李平阳白天在李府内,搜集到了一根毛发,趁着捕快不注意,用手帕包住揣在身上。 回到落脚的客栈,李平阳关好门窗,拿出来仔细的观察那根毛发。他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那不是人的毛发! 作为现代曾是兽医的他,李平阳经常和动物打交道,对很多动物的毛都记忆深刻。将这根毛发,列入了动物的范围。 就在他发愁,这到底是什么动物身上的,眼前突然弹出一束蓝光,一个虚拟界面出现。 系统帮助他识别了,并将万妖录图鉴打开,找到相对应的妖兽。图鉴上,一个全身发白,长着三条尾巴的白狼出现。 系统的激光投射在墙上,一个全息投影出现。那是一只长着三条尾巴,有一身白毛,足长体瘦,耳朵竖起,有一嘴锋利的尖牙,两眼发出幽幽凶光的妖兽。 妖兽,三尾白狼。等级,一阶,火属性妖兽。传说九阶的白狼妖王,尾巴会长到七只,可以发出威力强大的尾炎弹,瞬间可摧毁一公里内的一切。 三尾白狼的毛发,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府?这也是他一直想不通的一点!按理说,李达父子二人,不应该会与妖兽有交集。 那些下人就更不可能。肉身凡胎的,除非不想活了,才去招惹妖兽,偷偷养妖兽当宠物。 还有一种可能,李平阳猜测,应该是某人与狼妖在一起,是那个人身上,沾染了妖兽的毛发,然后掉在李府的。 这就又回到了原点,这个消失的人很关键,他一定知道案发的事情,甚至见过凶手。甚至,他也极有可能就是凶手! 可是,要怎么找到这个人? “是谁!”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李平阳忽然看到,窗户上有一个影子。询问一声,随即迅速拿出剑,翻窗跟在黑影的后面。 那东西速度很快,一眨眼就拉开他一段距离,随即跳上屋顶。李平阳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也跳上屋顶。 那黑影突然停了下来,李平阳与它站在屋顶的两头,相互对视着。对方四肢着地,正一副警戒的望着他。 看到那一身白毛,李平阳表情一惊,发现带他来屋顶的,居然是一只三尾白狼! 这只三尾白狼,比方才自己在全息影像上,看到的白狼要年长一些。那眼眶上那一措毛,就像是人老了一样,花白稀疏。 它的身上有许多伤疤,眼神也不再凶煞,像个经历了岁月洗礼,藏着一身故事的老人。 见到李平阳,那只白狼的耳朵也耷拉下来,像条年长的老狗一样,给他一副完全没有危险,不用担心会伤害他的感觉。 李平阳将剑收回,朝着白狼走过去。快到其跟前时,白狼突然调头就走,让李平阳不解。 但没走几步,白狼就又停下来,扭头望着他,在原地等他。他一靠近就又继续向前走。 李平阳明白了,它这是要带自己去哪里? 一狼,一人,开始在屋顶在奔跑。 月色下,两团黑影不断跳跃,在白狼的带领下,李平阳被带到郊外,一处非常隐蔽的宅院附近。 蹲在草丛里,李平阳抬眼望去,发现里面被人重兵把守。到了这里,白狼突然变得暴躁,呲牙望着远处,眼神充满愤怒。 第九十二章 救走狼人 “你小子昨晚,又去红月楼了?” “这你都知道?” “你的身上,有那里的香味!” 宅院内,两个夜值的守卫,此时正背靠在墙上,一边闲聊,一边偷喝酒。 这里偏僻的很,别说是活人,就算是偶尔飞来一只鸟,他们都觉得非常新鲜。 这所宅院,坐落于澜州以北,靠近龙王山的一片森林之中。草木遮天蔽日,空气清新,后山上长着许多名贵的草药。 除过偶尔,会有几个上山采药的路过,几乎常年在见不到一个活人。 整个宅院被红色的砖墙围了一圈,像一个巨大的回字形,地上共有八个房间,互相连接。 院子中间有一颗巨大的古树,枝繁叶茂。在古树边上有一个练功场,上面摆放了几个木头桩,和一面放兵器的架子。 两个值夜的守卫,此时都已经喝高了。红着脸,笑嘻嘻的你一句,我一句,聊起了红月楼中的某位姑娘。 聊着聊着,其中一个突然尿意袭来,想要去方便,就招呼道:“你别喝完了啊!给我留点,我马上回来。” 话落,那人就随身带着一把刀,走向漆黑的树林里。 找了一个地方停下来,一边方便一边观察四周。忽然,见到一道白影一闪而过,吓的一激灵,忙将刀给抽出来。 “谁!” 这大晚上的,突然冒出个白影,确实把他吓得不轻。男人咽喉一动,吞咽了一口口水。 “我死的好惨啊!下面好冷,好冷……” 李平阳躲在一棵树后,将喉咙捏住,发出轻微颤抖的低音。听到声音,那守卫吓的脸都白了,举着刀,颤抖着问谁在说话。 “李府一家十余口被灭门,你们难道望了吗?” “人,人不是我杀的,不关我的事!” 守卫边说边向后退,以为是冤魂来索命了,本来喝的醉醺醺的他,真就信以为真。 退到背靠在树上,一道白影从他眼前又是一闪,吓的他直接跪在地上,祈求放过他。 “人都是那个狼人杀的,是她杀了所有人!不关我的事,你要报仇,你去找她。” 李平阳心中一喜,终于问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在他继续逼问下,那守卫全都招了,并且说出了狼人关押的位置。 不过,去地下室的钥匙,不在他身上。而在另一个守卫的身上。 “你可以走了!” 李平阳捏住嗓子,说完这句话,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在那个守卫连滚带爬,向回跑的时候,一石子将他打晕。 返回宅院,李平阳发现,另一个守卫已经喝的大醉,怀里抱着酒坛,背着墙坐在地上。 在他的腰部,正挂着一枚金色的钥匙。李平阳走过去,不费吹灰之力拿走,随后在白狼的引路下,一起来到地下室。 顺着地下室的台阶走下去,面前有一篇石门,利用刚才拿到的钥匙,李平阳开门走进去。 两旁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烛灯,顺着走廊前进,李平阳看到了一排牢房。 经过第一个牢房,里面是一个蓬头垢面,颈部被铁链锁住的男人。此时正趴在地上,用黑色的指甲在地上刻字。 他的眼睛似乎瞎了,听到有人经过,耳朵动了动,迅速爬向李平阳。将手伸出栏杆,一把抓住李平阳的胳膊。 “我好饿!求你了,给我点食物。” 那人仰起头,两个眼睛漆黑一片,被一层黑色遮蔽。听到他的声音,周围牢房的人,也都跟着爬过来,同样失明看不见。 从这些人的穿着来看,他们都是附近的村名,是被抓过来的。每间牢房的地上,都放着一个碗,里面装着一些红色液体。 他们被迫喝下狼人的血,变异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身上布满了一条条黑色的纹路,手上长出黑色的指甲。 渴望血肉,充满饥饿感。他们是被方尚书秘密培养的,一只不死的丧尸军团。 继续向里走,李平阳来到了最后一间牢房。一靠近,他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 里面关着一个女孩,双臂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唯独她的牢房,栏杆是用铁条加固的。 看似毫无危险的她,实则拥有毁灭力量。 白狼望向女孩,眼里泛起泪光,将身子凑过去。刚一靠近,女孩身上突然散发一股黑气,一瞬间移动白狼身前。 两个漆黑的双眼,望着白狼发呆,一只手抓住白狼,另一只手化做一把刀刃。李平阳见状,也迅速拿出长剑,气氛紧张起来。 在女孩的记忆里,似乎还记得这只白狼,盯着看了一会。一些破碎的记忆涌入脑袋,闭眼思考了一下,最终松开手。 李平阳很难想象,就是眼前这个瘦弱女孩,一个人杀了李府一家人,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用钥匙打开牢门,又将其他关押的人都放走,李平阳带着狼人离开。 刚走出地下室,就看外面已经被人埋伏,无数的弓箭手已就位。那些变异的村名刚冲出去,就被箭雨射成了刺猬。 看到狼人被放出来,那些弓箭手都一脸紧张,集体向后退了几米,似乎知道她的可怕。 整齐的拉弓,又是一面箭雨飞来。 李平阳举起剑,想要用真气挡下,身后的狼人先一步行动,身上的黑气顿时喷涌而出,化作两只巨大的爪子。 用爪子挡在前方,拦下所有箭,狼人随后扇动翅膀飞向空中,双眼一瞪,巨爪挥出无数根黑刺,回敬给对方。 那群弓箭手瞬间就被团灭,鲜血四溅,死状惨烈,看的李平阳一惊。 随后,李平阳的腰部被黑气缠绕,狼人带着他和白狼,一起飞离了宅院。 最终,狼人飞到了一个山顶上,站在一颗大树旁停下,将李平阳和白狼放下来。 眼前有一个破庙,望着熟悉的破庙,狼人漆黑的眼底,有了一丝微光。一些回忆再次涌入,让她头痛欲裂。 只要每记起一些事,她的头就会痛。站在狼人身后,李平阳发现了端倪。 看到在狼人的后脑上,被人扎了一根黑色的铁钉,冒出了一小截,此时正冒着丝丝黑气。 走上前,李平阳用手摸到那根铁钉,尝试一点点将它拔出来,期间狼人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并没有阻止他。 随着铁钉一点点拔出,狼人漆黑的双眼变得清澈,身上的黑色纹路也消退了。但她也即将灰飞烟灭,离开这个世界。 “婆婆。” 狼人开口喊了一声。听到声音,破庙的木门被人拉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走出来,看到狼人的瞬间,激动的说不出话。 第九十三章 弃婴(上) 【回忆篇】 十年前。 龙王山附近,一条小溪边。 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被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放进一个木盆里,顺着上游推下去。 没人知道,这小家伙的命运,何去何从? 婴儿哭声不断,在林间不停回荡,木盆顺着河流一路漂流。期间一直平稳,可设置突然飘来一根浮木,撞向木盆。 木盆瞬间改道,朝着另一个方向漂,而那个方向的尽头,是一个水流湍急的大瀑布! 倘若落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一只松鼠悠闲的收集松果,突然瞅了一眼这边,当看到河面上的木盆,以及里面的一个婴儿时,顿时大惊失色。 忙将手上的两颗松果,一把塞进嘴里,将两个腮帮子撑的圆鼓鼓的,非常滑稽。好腾出两个手,去救婴儿。 那只松鼠非常有灵性,只见它迅速跑到木盆前方,在附近捡起一根树枝,跳到一个石头上,试图将木盆给拦截住。 第一次尝试,木盆的确是被树枝拦住了。 但水流突然变急,纤细的树枝不堪重负,瞬间断掉,还差点将它自己也掉进河里。 危机关头,它犹豫了一下,将嘴里的松果吐掉。喊了一声,周围立刻跑出来几只松鼠。 用只有它们听得懂的语言,简单交流一番。在它的指挥下,它们合力抬起一根粗树枝,站在木盆将要经过的地方。 所有松鼠抓紧树枝,这一次,在它们的合力之下,木盆终于是安全停下来。随后几只松鼠联手,用树枝撬动木盆底部。 木盆被改道,顺着一条小溪漂进林中,几只松手将手遮在眼前,望着木盆安全漂远。 顺着山间溪流一路漂流,木盆最终停在一个水潭里。 水潭深不见底,水面上中落满了树叶,一条绿色的粗蛇从落叶堆下钻出头,发现了木盆,挪动身子游过来。 爬上木盆,那条绿蛇见到婴儿后,张开嘴,朝着婴儿小手就咬了过去。 婴儿吓的哇哇大哭,下意识的用手遮住眼睛,不敢去看。 原来,在婴儿的身后,有一只毒虫跳了上来,已经爬到孩子手臂上。那条绿蛇在看到后,迅速将其一口吞下。 小家伙再次安全,天真可爱的笑了笑,这时有两个猎人路过,碰巧看到了这个婴儿。 嗖!!! 其中一个男猎人拉弓,瞄准婴儿身上的绿蛇,迅速放出一箭。 箭头刺穿绿蛇的脑袋,将其一击毙命。他们又怎会知道,正是这条蛇救了婴儿一命。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你看到的真相,未必就是真相。 可能你眼中的恶,是别人不为人知的善! 婴儿随后被带走,两个猎人将她带回家,位于山脚下的一个小木屋里。 吱呀! 推开木屋的房门,映入眼帘的,便是地上一张平铺的兽皮。那是一只成年棕熊,除过脑袋部分,以下全身的兽皮。 屋子左边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动物的头骨,有山羊的。有麋鹿的,有狼的,有老虎的。 另一面墙上挂着一些工具,有锯子,弓箭。铁锤,大刀,鱼叉,以及一把斧刃上,还粘着一些血迹的铁斧。 看似是他们救了婴儿,实则,婴儿是被带到了另一个“地狱”。 女猎人无法生育,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她觉得,这个孩子是上天赐给她的。而男猎人却不喜欢这个孩子,他看到婴儿看他的眼神,非常可怕。 就像是他曾经,杀死的那些无辜的生灵,用那种复仇的眼神望着他! 其实,那只是他内心深处的害怕,产生的幻觉在作祟。 孩子的眼睛很干净,很清澈,很天真,也很可爱,充满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和热爱。 好在有女猎人的保护,孩子的童年过的还算安心。 时间飞逝,四年时光转眼瞧瞧溜走。 或许是从小和猎人生活在一起,女孩比一般人家的孩子,都更要坚强,更懂事。身上受了伤,从来不会哭闹,一笑而过。 她将女猎人当作是母亲,却一直不承认打她母亲,甚至对她拳脚相向的男猎人。 有几次她熟睡,常常听到母亲在深夜里抽泣,哽咽的声音。她也总会从被窝里爬起来,来到母亲身旁,抬起小手为她抹去眼泪。 在一天夜里,女人将她手腕上,象征幸运的铃铛给了女孩,戴在她的手上。说了一些她这个年龄听不懂的话。 最后抱着她哭泣,那情景就像是在道别。 翌日。 在男人外出打猎的时候,女人拉着孩子的手,迅速逃离了木屋。她想远离这个可怕的男人,想好好和女孩一起生活。 回到家中的男人,发现女人欺骗了他,带着女孩逃走了。抓起一把铁斧,顺着脚印就去追。 最终他追上了女人,此时她抱着孩子,正想要通过一面吊桥。而通过那个吊桥,就可以去到外面的世界,从此远离他。 女人回过头,看到男人已经追上来,加快脚下步伐。几乎是用跑的,在吊桥上移动。 脚下没看路,在过到桥中心的时候,吊桥上的一块木板突然破开,女人吓得尖叫一声,一只脚瞬间踏空。 “快跑,别回头!” 女人小腿被木板卡住,将女孩一把推开,随后常识将腿扒出来,疼的压紧牙关。 女孩回过头,看到男人此时正拿着一把斧子,一脸凶恶的望着她,朝他跑过来。 走上吊桥,男人没有去管女人,无视她受了伤,还在一直不断流血的小腿。 在经过女人身边时,被女人一把抓住脚腕,眼看着,女孩就快要跑过吊桥。 他奋力挣扎,但却女人抱的死死的。 没办法,只能一脚将女人踢开。可刚一踢开,女人身下的木板瞬间断裂,整个身子向下坠落,幸好一把抓住绳索。 女人整个身子悬在半空中,靠着两只胳膊抓紧绳索,吃力的坚持着。 男人看了一眼女孩,又看了一眼苦苦挣扎的女人,最终还是决定救女人,放弃去追女孩,伸手将她抓住。 看到女孩顺利跑过吊桥,女人留下两行热泪,露出一个笑容。随后摸出身上的刀子,将绳索一刀给斩断。 男人发现时,吊桥已经失去平衡,吓的他双手抓紧木板,但还是被女人给拽下桥,一起坠落,砸向悬崖下方。 女孩趴在断崖边,望着摔成一摊烂泥,身下流出一摊鲜血的女人,哭的泣不成声。 在才临死前,男人在空中抓紧她的手,还是想要保护她。将女人抱着,让自己的身体在下面,去承受剧烈的撞击。 即使这样,还是没有救下女人。 平躺在地上,男人满脸都是鲜血,扭过头看向女人,保持这个姿势死去。 女人平趴在他身边,眼睛也注视着他,伸手想要去握他的手,快要触碰到时断了气。 在死去的瞬间,男人看到一群动物的亡灵,就站在他的附近,似乎是来接他离开的。 第九十四章 弃婴(中) 从悬崖边离开,女孩没地方可去,拖着伤心与饥饿交集的身体,漫无目的的前行。 走累了,就坐下来歇一会。 路过一个水坑,实在口渴的不行,正欲要趴下身子,饮用混浊的脏水时,被一声惊雷吓到。 轰隆!!! 昏暗的天空,雷声涌动,乌云密布,狂风将地上的树叶吹得四起。眼瞅着,一场大雨就要倾盆而至。 女孩抬起双手,用手掌遮在头顶,迅速在树林中奔跑起来,去寻找能够避雨的地方。 女孩运气不错,片刻后,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山洞。紧赶慢赶,身上的衣服还是被雨水淋湿,湿漉漉的贴在身上。 望着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一阵凉风吹过,本来穿的单薄,此刻还将衣服淋湿的她,打了一个喷嚏,双臂紧紧抱住。 不知道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一时半会是出不去了,女孩就朝着山洞里面走去。 与女猎人生活在一起,不单教会她做人,还传授了她一些生存技能,包括在野外如何生火,和布置陷阱。 在山洞里,女孩找到一块木头,和一根树枝。回忆女猎人教她的步骤,找来一些干草,将少许铺在木头上,做成一个鸟巢的样子,作为火引子。 蹲下身子,女人用两个小脚踩住木头,双手并拢去挫树枝,让树枝的尖端在木头上摩擦。 片刻功夫,木头便被钻出了一个孔洞,又经过一阵努力,终于是将木头钻的冒烟了。 女孩开心的一笑,继续加快手上速度,很快便有了一点火星。 将火星倒在干草上,小心翼翼的吹动,伴随一阵白烟冒出,火苗终于露出头。 女孩高兴坏了,但旋即,心中又是一阵失落。 添了一些树枝,看着火苗越烧越旺,女孩将外衣脱下来,用手拿着在一旁烘干。 随着火光照亮,女孩的影子,被火光印照在山洞的墙壁上。角落也被照亮,她突然看到,在她前方不远处,有一堆白骨! 旁边还有一块腐肉,此时上面爬满了虫子,望着腐肉边上,一个白森森的头骨,女孩差点吓得叫出声。 但仔细一看,那不像是人的头骨,她开始回忆在木屋见到的动物头骨。 最终,她将那个头骨,和她见过的野鹿的头骨重合,确定就是它的。 但新的恐惧跟着袭来。能将一只野鹿捕食,吃的如此干净,必然是一个大家伙! 这里应该就是它的家,虽然自己是因为避雨,才冒犯擅闯进来的,但对方可不会这么认为。 就在这时,女孩听到外面有动静,迅速找地方藏起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 在地上的一堆骨头中,她挑选了一根锋利的,握在手中当做武器,静候对方现身。 来不及去扑灭火,借着火光,女孩看到在山洞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黑影。 那是一只爬行的动物,脑袋又大又圆,嘴里叼着一个猎物,四肢着地朝女孩这边爬过来。 待影子走近后,女孩偷看了一眼,看到一只差不多有两人高的巨大黑熊! 吓得当即用手捂住嘴,将身子往里面又藏了藏。 走到石头附近,黑熊将嘴里的一块肉放下来,与女孩近在咫尺,仅隔了一块石头。 望着火堆,黑熊知道有人闯入了,警惕的望了望四周,又用鼻子在火堆旁嗅了嗅。 他闻到了人类的气味!而且这个气味没有走远,此时似乎还在山洞里。 黑熊朝着石头后面爬去,呲牙猛的扑出去,却发现那后面并没有人。 刚一扭过头,女孩娘双手握紧骨头,将锋利的尖端刺在它眼睛上。随后迅速转身逃跑,黑熊痛叫一声,紧跟其后。 逃出山洞,女孩一路向东跑,黑熊与她有个六七米距离,一路横冲直撞,将挡路的障碍全部撞断。 听着一颗颗小树倒地,声音离她越来越近! 终于,借助对树林的了解,黑熊抄近道,直接跑到了女孩的前面。女孩刹住脚,望着出现在她前面,露出凶狠目光的黑熊,脸上充满震惊。 望着女孩身上的衣服,黑熊眼中浮起一段记忆,跟着升起一股怒火,想起了这件衣服。 在它还很小的时候。一个男猎人穿的这件衣服,将一头成年公熊杀害,也就是它的父亲,被无辜夺去了生命。 而仅仅,只是为了获得一张熊皮! 如今再看到这件衣服,黑熊瞬间愤怒到极点,咆哮一声,朝着女孩缓缓逼近。 女孩站在一个山坡边缘,被迫一直向后退,脚下突然一踩空,顺着山坡滚下去。 快速翻滚,女孩身子被锋利的野草割的生疼,脸上和手臂上都是伤,鲜血淋漓,掉进一个草坑才停止下来。 黑熊站在上方观望了一下,顺着小路追下去。 此时女孩浑身沾满杂草,头部磕到一快石头,流出不少鲜血,处于昏迷状态。 抬起前爪,在它想要杀了女孩的瞬间,一道白影一闪,跳到女孩身前。黑熊停下动作后退,看到了一只白狼妖兽。 一只三尾白狼,护在女孩身前,冲黑熊吼叫了几声。黑熊不甘示弱,也冲白狼咆哮一声,宣告这猎物是属于它的。 但它只是一只普通黑熊,对方则是妖兽,即使自己体型是白狼的一倍,还是没把握斗得过对方。 白狼眼神坚定,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并且在它的呼唤下,一大群白狼从四周走出来,它似乎是这群白狼的首领。 虽百般不情愿,但黑熊还是识时务,调头离开了。否则狼群一起上,讨不到一点好处,还有可能会变成白狼的大餐。 在黑熊离开后,那只白狼靠近女孩,在她身上闻了闻。一头母狼凑上前,对着白狼嚎叫了一声,狼群随后跟着一起喊叫。 它们似乎是接纳了女孩,随后那只白狼用牙咬住女孩衣服,叼着女孩,扔在另一只白狼的背上,带她离开这片森林。 接下来的日子,女孩便和狼群一起生活。一起吃,一起睡,一起狩猎,一起玩耍。 与几只小狼崽,在落满树叶的地上打滚,在河边,用削尖的木棍扎鱼。在山林间跳跃障碍,翻越沟壑,一起成长。 变得灵敏,勇敢,机智。长时间与狼相处,让女孩退化了语言,只会像狼一样吼叫。 身上衣服后来破掉,她就与狼群一起猎杀野兽,用兽皮为自己制作了一件外套。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八年。 直到一群官兵踏入狼山,打破了这份宁静。开始大规模的捕杀狼群,也让她对人类恨之入骨,认为人类全都是坏人! 第九十五章 弃婴(下) 转眼间,狼人已经十二岁了。除了长的不像狼,是人类的外貌,肢体动作和眼神,都更像是一只狼,而非人。 这天,像往常一样,狼人起的很早。一看天气不错,一大早便离开狼山,去附近寻找果子。 不过这一次,她并不是孤身一个人,而是有三只小狼崽陪着她,跟她一起去的。 抱起其中最小的一只狼崽,狼人将它放在外套帽子中,只露出一个脑袋。随后领着另外两只狼崽,在树林中奔跑起来。 她身手敏捷的跨越障碍,健步如飞,特别享受翻越眼前的树根,和跳过藤蔓时的过程。 跑出树林后,狼人爬上一棵大树,跳到对面一块石头上,将一只手遮在眼前,阻挡耀阳的阳光。 放着山下方,热闹喧嚣的澜州城,狼人眼底充满了羡慕和向往。 来来往往的行人,热闹的街道,各式各样的小吃,还有许多新奇古怪的小玩意。 那里一直是她想去又,不敢去的地方。每次趁着狼妈妈不在,她就一个人跑到这里,站在石头人看上很久。 但她害怕人群,不敢与人类接触。 也只是看看就好! 从四岁起,狼人就一直与狼群一起生活,和狼群打成一片,早就成了彼此的家人。 当初被狼妈妈救下,并没有因为她是人类,而对她区别对待,或是嫌弃她。反到是给了她比那些狼崽,还要多的爱。 狼爸爸,也就是与黑熊对吼,冲上去救下她的狼首领,对她也是百般宠爱。 在狼群里面,狼人也是第一个,敢去拔狼首领胡子的! 也是第一个,敢趁着狼首领在睡觉,给它用柴火的黑炭,画了两个黑眼圈的。 其实狼爸爸压根就没睡,只是闭着眼睛配合她,任由她去折腾,去闹。 在她满心欢喜的跑开,边跑边偷笑,自己捉弄了狼爸爸时。狼爸爸睁开一只眼,疼爱的望着她逃跑的背影。 殊不知,那都是悄无声息的爱! 狼群中,年老的几只老狼,也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总将多的食物分给她,怕她不够吃。 其实狼群也都知道,等她长大后,总归是要离开的,回到人类的世界,所以很珍惜有狼人在的每一天。 站在石头顶上,又望了望热闹的街市,狼人随后转身跳下石头,开始去寻找果子。 一小时候后。 狼人将衣服兜着,捧了一大堆果子回来。挑了一颗在身上擦了擦,刚想尝尝,就看到狼崽一副眼巴巴的望着。 狼人丢了一颗下去,三只狼崽中,最胖的一只跳起来,用嘴接住吃下。 一股强烈的酸意,让它很快又吐了出来,惹的狼人哈哈大笑。心说,看你以后还嘴馋不! 那颗是狼人专门挑的青的,知道那是酸的,而红的果子是要带回去的,要是让狼崽知道甜了,没准几下就吃完了。 开始在心里勾画着,要将最大的那颗,留给狼妈妈吃。 今天收获颇丰,狼人心情也很不错,笑着朝着家的方向跑。 在跑到山脚下时,狼人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 马蹄声很急,而且离她很近,老根就迅速找地方躲起来,探出脑袋偷看。 她看到有五六个人,身上背着弓箭,正骑马奔向狼山的方向,顿时觉得不妙! 将果子扔在原地,狼人带着狼崽抄近路,从另一个方向快速向回跑,心里祈求不要出事。 马蹄还是快于她的双腿,在她赶回狼山时,已经看到一只白狼受了伤,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那只白狼腹部中了一箭,嘴角流血,正躺在地上抽搐着,箭头刺穿它的内脏,应该是活不了多久了。 狼人跑过去,将那只白狼抱在怀里,难过的伸出手,在狼头上抚摸着。闻到狼人身上的气味,白狼奇迹般的睁开眼。 白狼的眼神很疲惫,似乎是拼尽全力,看了狼人最后一眼,随后再次闭上,停止抽搐。 “不,不要!啊啊啊啊……” 狼人大叫了一声,握紧双拳,使劲砸向地面。双眼因愤怒而充血,变的猩红吓人。 此刻,狼人对那些人类恨之入骨。 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来打破这里的宁静?为什么要杀这些这么善良,无辜的狼。 将三只狼崽,藏在树底下的一个小洞中,狼人脱下外套挡住洞口。又给外套上铺了一层树叶遮挡,确定看不出来,这才火速去找狼妈妈。 在跑回狼群经常饮水的一个地方,狼人看到一个男人正拉动弓箭,瞄准一只正在饮水的白狼,眼看就要发射出去。 狼人迅速恶狠狠的扑上去,将其从背后撞倒。 “狼妖!是狼妖!快来人啊……” 被扑倒后,男人弓箭射偏,弓被撞的掉在地上。刚想要去捡,就看到前方走来两只白狼,吓的缩回手。 随后,那两只白狼朝他扑过来,咬住男人的双臂不放,一用力,直接将他手臂扯下来。 接下来,就是男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和咒骂声,直到声音逐渐消失…… 另一边。 狼人边跑,边在心里担心起狼妈妈。它现在身怀小狼崽,非常不便,如果遭遇这些人,必然是很难脱身了。 一路上,狼人看到有越来越多的白狼受伤,中箭倒血泊中,让她心痛到极点。 呜!!! 就在这时,狼人听到了一阵叫声,她确定那正是狼妈妈发出的。意思是在提醒她,让她快走,带着大家离开。 狼人不可能抛下她离开,找准方向快速跑过去,看到狼妈妈被一张网子捕中,此时正吊在半空中。 一个男人躲在暗处,他们正是为了抓狼人而来,故意用狼妈妈做诱饵,引她现身的。 看到狼人跑过来,一个人迅速拿起弓箭,从树后面走出来,瞄准她肩膀射了一箭。 狼人此时,正拿着一把由骨头做成的小刀,快速的割网子,眼看就快要割开了,突然被一发弓箭射中箭头。 狼妈妈心痛的叫了一声,狼人用手拔掉箭,恶狠狠的盯着那个人。 呜呜呜!!! 就在那人举起弓箭,欲要射向狼人时,一声整齐的狼叫吓的他放下弓,不安的东张西望。 随后,一只巨大的白狼,从草丛中走走了出来,无数只白狼跟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 是狼爸爸召集了所有狼群,赶来救狼人。 白狼没有着急下手,而是绕着男人不停的转圈,呲牙咧嘴的,向是在对其发出警告! 它们不想与人类为敌,也希望人类不要恶意伤害。 望着数量庞大的狼群,此时已经包围了他,男人瞬间怂了,吓的瑟瑟发抖。将弓扔在地上,马也不要了,连滚带爬的逃命。 “撤。” “快撤!!!” 男人边跑,边招呼另外两个人离开,朝着山下跑去。来的时候是七个人,此次折了四个。 之后, 狼人将受了伤的白狼救走,用女猎人教她的方法,识别了可以止血,消炎的草药,在嘴里嚼碎,涂在白狼伤口上。 将不幸死去的几只白狼,埋葬在一起。在地面用石头堆起一个标志,伤心的跪在地上,久久不愿离去…… 再之后, 狼人遇到了轻生的老妇人,带领狼群救下了她。老妇人对她的爱,也融化了她冰冷的心,让她再次感受到温暖。 也正是老妇人,让狼人感受到了除女猎人之外,其它人的爱。让她知道,人也分好人和坏人,而不全是坏人。 从老妇人那,狼人也学会了一个新词,“爱!” 第九十六章 药草 “好孩子,你回来了。” 老妇人激动的走过来,抓住狼人的双手,这两天找不到她,老妇人吃不好也睡不好,模样看着又苍老了一截。 抓住狼人的手,老妇人表情一惊,感觉此刻狼人的手特别冰凉。以为她是冻着了,忙给自己手掌哈气,去暖她的手。 “走,跟我回屋里去。狼人不是爱吃糖葫芦嘛,婆婆给你买了一串又大又甜的!” 说完,老妇人就转过身,弯着有些驼背身子,朝着破庙里走去。狼人没有跟上,而是站在原地,眼眶湿润的望着她。 “婆婆。” 狼人再次叫了一声,老妇人惊讶的转过身,这次听清了,眼神中充满震惊,内心很感动。 她以为狼人不会说话,没想到开口第一句,叫的就是自己。这让她既感到意外,又感到荣幸,冲过来将狼人抱住。 狼人被老妇人抱紧,身上开始冒起淡光,伴随尸魂殿的颅钉拔出,她很快就要魂飞魄散,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了。 她非常不舍,有很多想做的事,还没来得及去做,对这个世界充满期待和幻想,也不想现在就离开,非常留念。 现在,她又多了一位亲人,一个好人,一个爱她的婆婆,所以更舍不得丢下她离开。 “给你!这个……可以……治病。” 狼人从身上摸出一株草药,递给老妇人,很吃力的将一句话说完。之前狼人生病,老妇人在破庙里煎药,一个地方一坐就一整天。 听着老妇人一遍遍咳嗽,当时因生病躺在地上,浑身无力,没办法起身的狼人,只能眼角流下心疼的眼泪。 老妇人咳的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发现捂嘴的手掌上,咳出了鲜血。害怕狼人担心,就对他隐瞒了这件事。 为了给老妇人治病,后来狼人去山里采了不少药草,可都是微乎其微,只是缓解一下当时。 记得有一次,狼人去了大夫的药店,大夫在为她扎针时,刚好来了一位咳嗽的患者。 不过对方的症状,比老妇人要轻,看到大夫拿药时,她记下了这个草药的模样。 在大夫释完针,狼人就推开刚才的药柜,将那种草药拿出来,拿给大夫想问他这是什么。 大夫见她拿着药草,就说那是治咳嗽的,不是吃的东西,让她别乱动! 因为狼人不会开口说话,也不知道如要何去解释,就急得团团转。最后干脆抓起草药,直接往嘴里塞。 见状,大夫连忙制止她,好像是明白了她的心意。 道:“你是想要用这种草药,来给某人治病?” 狼人听后使劲点头,并且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表示他非常聪明。 大夫接着说:“这种药草只对病情前期的人管用,如果病情严重的话,那就要找另一种药草了,但那种药草很难寻!” 从狼人焦急的表情看,得病人似乎很严重,她才这么迫切的想要药草。 怕狼人听不懂,大夫补充道: “如果病人很严重,就只能用那种药草才管用了。不过那种药草很难得到!一般都长在悬崖峭壁上,非常危险。” 听他这样说,狼人似乎是能听懂,忙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将胳膊上的伤疤亮给他看。表示她不怕吃苦,不怕危险。 与狼群生活的时候,她常常面对凶狠的野兽,身上受了无数次伤,比起那些,采一株药草,对她来说应该不难。 到后来事实证明,她错了! 她所寻找的那种药草,外表普通,就是两片叶子。但奇就奇在那两片叶子的颜色上。 一片是紫色,一片是白色的。 后来,那种奇特的药草,也的却是被狼人找到了。在狼山后面的一处悬崖上,开在顶端的石缝中。 初步估算,当时的距离地面的高度,怎么也有个十层楼那么高。而且周围光秃秃的,没有上去的路。 只能靠徒手爬,用指甲扣进石缝里,踩着光滑的岩壁前进。而这还不算最糟的,刚好在这处悬崖上方,有一对妖兽虎头鹰,把窝安在了上方。 每次狼人艰难前进几米,就会被误认为是要偷蛋,被虎头鹰用锋利的鹰爪,一次次击落下去,重重的摔在地上。 之后,狼人手臂也几次被扯下一块皮肉,但她依旧没有放弃,咬牙光着脚,继续一点点向上爬。 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连妖兽虎头鹰都被感动了,没有再去攻击她,站在窝上盯着她,保护自己的孩子。 最后爬上悬崖的那一刻,狼人将那株药草拔下来,高高举起来。一个后仰无力的躺在空地上,脸上开心的笑着。 …… 接过药草,老妇人眼眶红润,其实她这咳嗽的病,是年轻时候就有了,每年冬天都会犯,也不全是照顾狼人造成的。 只是劳累,让病情又给加剧了。 她打听过大夫,也问到了这种特殊的药草,但一听价格,却又立刻摇头放弃了。 一想到自己这老骨头,也活不了多少年了,就不去浪费那些钱,也就一直拖着。 狼人必然是没有那么多钱来买,所以只有后者,那就是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采的。 老妇人无比感动,张开嘴想要说点什么,却猛然间发现,狼人身上的光点越来越多,并且正在向天空飘去。 “婆婆,狼人……爱……你!” 狼人又艰难的说出一段话,从双脚开始,化为金色的光点消失不见。老妇人想要抱紧她,却发现扑了个空,根本无法摸到她。 此时狼人的身体,更像是一束光影。 “婆婆也爱狼人!不要走,不要……” 老妇人哭红了眼,哽咽的说出这句话,狼人的双手已经消失,没办法再去拥抱她。 于是把脸贴近她,在她右脸亲吻了一下。 这是她从女猎人那学到的,爱一个人,就去亲吻对方的脸颊,并且说出来让她知道,对方如果为爱你,一定很开心。 亲吻完老妇人,狼人的身体已经消失到颈部。对着白狼爸爸微微一笑,像是在感谢这么多年,它的陪伴和爱护。 一旁的白狼眼眶带泪,望着狼人全部消失,化作金色的光点随风而去。 呜呜呜!!! 白狼仰头嚎叫了一声,紧接着,山头上的所有白狼,统一发出叫声,像是在为狼人送行。 李平阳站在一边,心情也很沉重。 即使知道了李府灭门的真相,也高兴不起来,反而宁愿想回到当初,不知道也罢。 从身上摸出一个东西,李平阳拿给了老妇人。 那是他从白狼口中拿到的,一个未雕刻完的木头小人,这是狼人原本托付李达,想让他转交给老妇人的。 当时,在方尚书离开后,白狼又去了一次李府。看到李达尸体旁边,掉落的木头小人,一眼认出那是狼人的东西,便用嘴叼走了。 接过木头小人,老妇人看到狼人细心雕刻的自己,瞬间绷不住了,嚎啕大哭起来。 联想起之前,每次自己在做饭时,狼人总会盯着自己偷看,神秘兮兮的拿着个什么东西。 原来,正是在那个时候雕刻的。 从相遇到点滴,回忆一瞬间全部涌入,老妇人越哭越伤心,紧紧的用手握住木头小人,把它按在胸口上。 仿佛能感觉到,狼人还在她身边,并没有离开…… 第九十七章 引领时尚 “废物!废物!全都是废物!” 得知狼人被救走的消息,方尚书大发雷霆。那些被狼人攻击,侥幸活下来的手下,整齐的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们不敢抬头,嘴里一直求饶,但也无济于事。放走狼人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场。 “大人,不要!啊啊啊啊……” 其中一个手下,被方尚书用黑气抓起来,死死的捏住脖子。将一根黑色的长钉,作为惩罚刺进他脑袋,让他自生自灭。 被扔下来后,那个手下当即浑身抽搐,七孔流血。他抓住同伴的脚腕,吓的对方连忙缩回腿,离得远远的。 刚挣扎了没几下,就突然一蹬腿,翻了白眼。随后,他的身体被一股黑色火焰包裹,迅速燃烧,转眼间化为灰烬。 很显然,他是一个失败品。 方尚书抬起手,这次用身上的黑气,将四个手下一起控制住,拖向半空。 四根像是索命的铁钉,伴随一股黑气,从他们颈部后面冒出来,然后同时刺进他们脑袋。 被抓在空中,他们扭动身子挣扎着,青筋暴起,面目狰狞,痛的不停发出惨叫声。 片刻后,其中三个又是失败品,被黑色的火焰带走。只有一个人,勉强算是成功了。 方尚书将那个人放下来,发现通过尸魂殿的魂钉,将黑暗力量注入给他后,他觉醒了半个身子,没有完全进化。 此时,那个人的半张脸是怪物,左眼猩红的吓人,左边半张脸露出獠牙,留着口水。 右边半张脸,是他自己原本的模样。 而他的左臂,此时也进化觉醒成了巨爪,强壮有力,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变换形态。 左腿也强壮的可怕,上面长满了黑色的鳞片,一根像黑蛇一样的触手,缠绕在腿上。 那些鳞片像是有生命的,此刻仿佛活了一样,居然在一张一合的,慢慢的呼吸。 “从今往后,你叫影子。是我最强的部下!” “是。谢大人!” 方尚书说完,亲自伸手去扶影子,在他的眼里,只尊重强者,也只有强者才配活着。 影子知道,是他花光所有运气才活下来,至少以后在方尚书眼里,不用再活的像是一只狗一样了。 之前的他,命运一直被方尚书掌控,他想让自己活,他就能活。他想让自己死,那他就得死。 如果刚才没有觉醒,可能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他家里还有妻儿老小,真不知道,自己走了他们该怎么办? 但现在他涅盘重生,就要为自己活着。他要变得更强,变得至少,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死! …… 回到沧州,李平阳先是去了一趟平阳饭店,查看了一下这些天的营收。 望着账本上的收入,已经够李平阳买下整个苏家,还绰绰有余了。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时间,变化万千,让他觉得,人生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不到终点,你永远不知道结局! 先是变成杀人犯,又成了澜州才子,如今,还多了一个皇帝的爹,成了四皇子。 他也不知道,在这李狗蛋的身上,究竟还藏了多少的秘密?多少的惊喜? 曾言出,要让父亲成为人上人,他如今也做到了。让父亲不用再过着提心吊胆,担心吃了今天,明天又怎样的生活? 如今苏家已经没落,今非昔比。 已经没有能力,也没雄心在去和他比,只求能不赶尽杀绝,给他们留口饭吃就行。 每天生意惨淡,曾经对苏家俯首称臣,笑脸相迎的人,如今都改投李家,加盟李氏。 一代富商苏百川,就此落幕。 用赚来的钱,李平阳又开了几家澡堂,把曾经李虎带他去过的,那家搓背,至今让他难忘的大爷,花高价请了过来。 除了可以泡澡以外,还带上了采耳,按摩,以及美容的小营生。一家带动多个行业的经济,以一己之力,为大宋贡献可观的gdp! 他更是打破常规,让那些曾经只被用来吃的水果,切成片,敷在脸上,加上他秘制的营养水,摇身一变成为面膜。 他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就像之前的臭豆腐一样。 沧州的所有女性,都开始变得精致。 李平阳还联合柳嫣儿,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异常的红火,人满为患。 那些排队的人,大多数都是自备干粮来的,做好了从白天,排到晚上闭店的觉悟。 里面的衣服,都是这个时代不曾有的。他将布料做成了各种大胆,时尚,又另类的风格。 让许多第一次,见到这种所谓时尚的女人,被深深吸引,抢着想要穿在身上体验。 那些男同胞,也视李平阳为知音! 有的顾客,给李平阳写了感谢信。说他太了解我们男人了,自从给夫人买了他店里的衣服,夫人就百依百顺,更加温柔体贴了。 也有女的来信,说是丈夫很花心,老对别的漂亮姑娘感兴趣。但自从她偷偷买了几件,设计大胆的睡衣,丈夫的心,一下子就被夺回来了。 趁着口碑和反响不错,李平阳紧接着,又推出了各式各样,好看新奇的包包。 起初女同胞,都不知道那是干嘛用的。李平阳就让柳嫣儿做他的模特,拎着包包展示,自己则在一旁为其介绍。 试问哪个女人,能抵抗的了包包的诱惑? 一经上市,李平阳又火了,再次登上了“大宋头条”,最为显眼的位置。 连那些大臣的家眷,也都开始跟风,哭着闹着,要让自己的丈夫去买包,否则,就视为不爱她了,对她变心了。 原本还想攒几个小钱,喝酒吃肉,顺便有时偷偷的,去那红月楼里面坐坐,听听美人弹奏,钱袋阔绰就逍遥快活。 而如今,他们被李平阳折腾的,整的勒紧裤腰带。别说去外面玩,夫人能大慈大悲,不给他们断粮就算好的了! 对他可谓是“恨之入骨”。生怕他又整出个什么名堂,夫人又闹着要买,想拦也拦不住。 折腾完这些,李平阳给自己放了个假,带着李虎去钓钓鱼,悠闲的晒晒太阳,美美的睡了几天安稳觉。 一日醒来。 李平阳像往常一样,推开房门出去走走。 伸着懒腰,踏入一条街。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仍像是一副没睡够似的表情,抬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 突然发现,街道上空无一人。 而且地上还有不少血迹!一些摊位都被推翻,东西散落了一地没人管,一片狼藉。 正在这时,一双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他的嘴,将他拉进一个院子里,吓的李平阳瞪大了眼睛。 第九十七章 引领时尚 “废物!废物!全都是废物!” 得知狼人被救走的消息,方尚书大发雷霆。那些被狼人攻击,侥幸活下来的手下,整齐的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们不敢抬头,嘴里一直求饶,但也无济于事。放走狼人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场。 “大人,不要!啊啊啊啊……” 其中一个手下,被方尚书用黑气抓起来,死死的捏住脖子。将一根黑色的长钉,作为惩罚刺进他脑袋,让他自生自灭。 被扔下来后,那个手下当即浑身抽搐,七孔流血。他抓住同伴的脚腕,吓的对方连忙缩回腿,离得远远的。 刚挣扎了没几下,就突然一蹬腿,翻了白眼。随后,他的身体被一股黑色火焰包裹,迅速燃烧,转眼间化为灰烬。 很显然,他是一个失败品。 方尚书抬起手,这次用身上的黑气,将四个手下一起控制住,拖向半空。 四根像是索命的铁钉,伴随一股黑气,从他们颈部后面冒出来,然后同时刺进他们脑袋。 被抓在空中,他们扭动身子挣扎着,青筋暴起,面目狰狞,痛的不停发出惨叫声。 片刻后,其中三个又是失败品,被黑色的火焰带走。只有一个人,勉强算是成功了。 方尚书将那个人放下来,发现通过尸魂殿的魂钉,将黑暗力量注入给他后,他觉醒了半个身子,没有完全进化。 此时,那个人的半张脸是怪物,左眼猩红的吓人,左边半张脸露出獠牙,留着口水。 右边半张脸,是他自己原本的模样。 而他的左臂,此时也进化觉醒成了巨爪,强壮有力,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变换形态。 左腿也强壮的可怕,上面长满了黑色的鳞片,一根像黑蛇一样的触手,缠绕在腿上。 那些鳞片像是有生命的,此刻仿佛活了一样,居然在一张一合的,慢慢的呼吸。 “从今往后,你叫影子。是我最强的部下!” “是。谢大人!” 方尚书说完,亲自伸手去扶影子,在他的眼里,只尊重强者,也只有强者才配活着。 影子知道,是他花光所有运气才活下来,至少以后在方尚书眼里,不用再活的像是一只狗一样了。 之前的他,命运一直被方尚书掌控,他想让自己活,他就能活。他想让自己死,那他就得死。 如果刚才没有觉醒,可能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他家里还有妻儿老小,真不知道,自己走了他们该怎么办? 但现在他涅盘重生,就要为自己活着。他要变得更强,变得至少,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死! …… 回到沧州,李平阳先是去了一趟平阳饭店,查看了一下这些天的营收。 望着账本上的收入,已经够李平阳买下整个苏家,还绰绰有余了。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时间,变化万千,让他觉得,人生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不到终点,你永远不知道结局! 先是变成杀人犯,又成了澜州才子,如今,还多了一个皇帝的爹,成了四皇子。 他也不知道,在这李狗蛋的身上,究竟还藏了多少的秘密?多少的惊喜? 曾言出,要让父亲成为人上人,他如今也做到了。让父亲不用再过着提心吊胆,担心吃了今天,明天又怎样的生活? 如今苏家已经没落,今非昔比。 已经没有能力,也没雄心在去和他比,只求能不赶尽杀绝,给他们留口饭吃就行。 每天生意惨淡,曾经对苏家俯首称臣,笑脸相迎的人,如今都改投李家,加盟李氏。 一代富商苏百川,就此落幕。 用赚来的钱,李平阳又开了几家澡堂,把曾经李虎带他去过的,那家搓背,至今让他难忘的大爷,花高价请了过来。 除了可以泡澡以外,还带上了采耳,按摩,以及美容的小营生。一家带动多个行业的经济,以一己之力,为大宋贡献可观的gdp! 他更是打破常规,让那些曾经只被用来吃的水果,切成片,敷在脸上,加上他秘制的营养水,摇身一变成为面膜。 他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就像之前的臭豆腐一样。 沧州的所有女性,都开始变得精致。 李平阳还联合柳嫣儿,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异常的红火,人满为患。 那些排队的人,大多数都是自备干粮来的,做好了从白天,排到晚上闭店的觉悟。 里面的衣服,都是这个时代不曾有的。他将布料做成了各种大胆,时尚,又另类的风格。 让许多第一次,见到这种所谓时尚的女人,被深深吸引,抢着想要穿在身上体验。 那些男同胞,也视李平阳为知音! 有的顾客,给李平阳写了感谢信。说他太了解我们男人了,自从给夫人买了他店里的衣服,夫人就百依百顺,更加温柔体贴了。 也有女的来信,说是丈夫很花心,老对别的漂亮姑娘感兴趣。但自从她偷偷买了几件,设计大胆的睡衣,丈夫的心,一下子就被夺回来了。 趁着口碑和反响不错,李平阳紧接着,又推出了各式各样,好看新奇的包包。 起初女同胞,都不知道那是干嘛用的。李平阳就让柳嫣儿做他的模特,拎着包包展示,自己则在一旁为其介绍。 试问哪个女人,能抵抗的了包包的诱惑? 一经上市,李平阳又火了,再次登上了“大宋头条”,最为显眼的位置。 连那些大臣的家眷,也都开始跟风,哭着闹着,要让自己的丈夫去买包,否则,就视为不爱她了,对她变心了。 原本还想攒几个小钱,喝酒吃肉,顺便有时偷偷的,去那红月楼里面坐坐,听听美人弹奏,钱袋阔绰就逍遥快活。 而如今,他们被李平阳折腾的,整的勒紧裤腰带。别说去外面玩,夫人能大慈大悲,不给他们断粮就算好的了! 对他可谓是“恨之入骨”。生怕他又整出个什么名堂,夫人又闹着要买,想拦也拦不住。 折腾完这些,李平阳给自己放了个假,带着李虎去钓钓鱼,悠闲的晒晒太阳,美美的睡了几天安稳觉。 一日醒来。 李平阳像往常一样,推开房门出去走走。 伸着懒腰,踏入一条街。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仍像是一副没睡够似的表情,抬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 突然发现,街道上空无一人。 而且地上还有不少血迹!一些摊位都被推翻,东西散落了一地没人管,一片狼藉。 正在这时,一双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他的嘴,将他拉进一个院子里,吓的李平阳瞪大了眼睛。 第九十八章 红衣女侠 李平阳刚被拉进院子,透过门缝,看到一个平民被两个手拿大刀,山匪打扮的人抓住。 二话没说,就直接挥起刀,抹了那个平民的脖子。李平阳瞪大眼睛,望着山匪在他眼前行凶,被震惊的瞪大眼睛。 见他情绪稳定下来,身后的人松开手。 李平阳转过身,看到将他拉进院子的人,居然是李虎!李虎此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让他跟自己来,别出声。 李平阳跟着李虎,两个人顺着院墙爬上去,趴在屋顶上,小心翼翼的向下偷看。 此时的沧州城,一些小巷子里,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地上满是鲜血。蔬菜,布料,筐子,都被随处丢在地上。 不知从哪杀来了一群山匪,在他还在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占领了大半个沧州城。 有点商铺门前被火点燃,几个山匪抱着抢来的粮食,大摇大摆的走出来。里面的商贩,不是被杀了灭口,就是被重伤。 聪明一点的,躲在柜台下面逃过一劫,用双手捂紧嘴,连大气也不好出,也不敢去看对方走了没,浑身发抖的躲藏着。 大街上,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正好撞见山匪在烧杀抢掠,吓的手中的篮子掉在地上。 一个长着龅牙,挺着大肚子的山匪,回头看了女人一眼。女子吓的向后退,转身就跑。 龅牙山匪将刀抗在肩头上,让身边的人继续,自己则笑嘻嘻的,抬手一抹嘴上的哈喇子,快步跑去追那个女人。 “你快回去,通知大家先躲起来。他们就拜托你保护了,等一会,我们在平阳饭店汇合。” 李平阳担心,那个女子会有危险。对李虎交代完,不顾他的反对,一个人从后面跟上去,顺着屋顶轻盈的跑动。 李虎答应一声,随后跳下屋顶离开。 女子跑离街道,最终躲进了一个巷子里。龅牙山匪一路跟过来,却发现人不见了。 一看尽头是一堵墙,他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个坏笑,知道她一定没逃走,而是躲起来了。 “小美人,别怕!哥哥我,只是想带你回去,做我的夫人。哈哈哈……” 龅牙山匪一笑,露出两颗龅牙笑着解释,说时,一把将身边的一个大竹筐举起来。 可女子并不在里面,于是便将筐子随手扔在一边,又去找另一处地方。似乎非常有耐心,并不担心她会跑了。 “你要是愿意,我像你保证,我的弟兄们,没人会再敢动你一根指头。否则要是让我知道,我一刀劈了他!” 说到这,龅牙男将刀落在地上,故意发出声响。他以为女子会被吓到,暴露位置。但看来,是自己低估她的忍耐力了。 又翻找了一处能藏身的角落,女子还是不在那里。龅牙男挠了挠脸,眼珠子迅速一转,换了一种问法刺激她。想她这次听到,一定会站出来的! “如果你不从,那你被我的那些弟兄们,给怎么着了,我可就管不上了啊!” 一边说着,龅牙男又将一口水缸的盖子,猛的一把给揭开。 其实那个女子,此时就藏在龅牙男身后的柴堆里,只是他没有仔细去找,给忽略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亲眼看到这群山匪滥杀无辜,起码眼前的这个人,答应不会让别人伤害她。为了活下去,她决定先投靠他,以保安全。 “当然!我说话,向来都是一马……什么追……” 思索了一会,龅牙男终于想起这句话,是怎么说来着,补充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站在屋顶上,李平阳躲在暗处观望。 心说,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天真?这种人说的话也信?只觉得她太傻,太好骗了! 龅牙男寻着声音一转身,看到女子已经走出来,一副紧张害怕的模样望着他。走近了一看,龅牙男这才发现,她是真的美。 啪!!! 一块砖头径直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也看的一惊。没想到女子给袖子里藏了块砖,看来还是小看她了。 砖块瞬间就被拍的粉碎,但龅牙男却没有应声倒地,依旧站的笔直。 一股子鲜血,顺着他的脑门流下来,划过他的脸,一直流到他嘴边。 伸出舌头,龅牙男舔了一下自己的血,冲女子一笑。女子吓的后退几步,脚下不小心被绊倒,摔了一跤。 双手反撑着地面,女子嘴上一边求他放过自己,一边向后退缩。 看到她敬酒不吃吃罚酒!龅牙男气的将刀一丢,扎在女人的右手边,吓的她停止移动。 随后龅牙男将外衣脱掉,扔在一旁,走过去将女人的头发抓住,拖在地上拉动,将她往角落里面拉拽。 李平阳见状,刚想要下去救人,却看到一个人影一闪。随后,一把大刀砍了下来。 伴随一股鲜血喷出,龅牙男的左胳膊,直接就被砍掉,吓的女子发出一声尖叫。 要说龅牙男也是条汉子,少了条胳膊,依旧用另一只手抓起刀,去挡下另一击。 那人利用蛮力砍下一刀,龅牙男吃力的接下,身子后退一步站稳,两把刀刃砍在一起。 对方的明显是把好刀,将龅牙男手中的大刀,直接砍出了一个缺口,震的大刀从其手中掉落。 因为只有一只手,而且不是自己惯用的手,龅牙男有些不服,但成败已定,他的命此时交到了对方手中。 抬起头,当看到眼前之人的面容,龅牙男心头顿时一惊,知道自己应该完了! 那人身手极好,当李平阳看清来人时,龅牙男已经少了一个手臂,跪在地上。 那名女子吓的从地上爬起来,感激的看了救她的人一眼,发现对方也是女的。来不及感谢,撒腿就跑。 龅牙男捂住断臂,此刻血流不止,疼的他嘴角抽搐。没想到刚出来开个荤,就被霹雳堂,二堂口的统领给抓住了。 李平阳望向下方。 站在龅牙男身前的,是一个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一袭红衣,表情冰冷,长的十分好看的女侠。 女侠约莫着有二十五六,头发扎在脑后,用一根绿簪固定。脸上皮肤白皙,双眸似水,却带着淡淡的冰冷,让人不敢靠近。 纤纤细手中,抓着一把与她极不相匹,霸气的大刀,大刀背上有两个孔,上面挂着两个铜环。 “陆……陆统领饶命!陆统领息怒!” 跪在地上,龅牙男对眼前的女人很是畏惧。女人却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质问他,是谁让他滥杀无辜,强抢民女的? 龅牙男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来。山匪的本性已经刻在他骨子里,很难再改变。 抢粮食,抢东西可以,但杀人和抢女人,就是不行,这是她的原则! 既然破坏了规矩,那就要受罚。 “喂!这里还躲着一个。” 李平阳在观察下面情况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说话声,紧接着,那人就将他一脚踹了下去。 他刚一落地,那人也跟着跳下去。 第九十八章 红衣女侠 李平阳刚被拉进院子,透过门缝,看到一个平民被两个手拿大刀,山匪打扮的人抓住。 二话没说,就直接挥起刀,抹了那个平民的脖子。李平阳瞪大眼睛,望着山匪在他眼前行凶,被震惊的瞪大眼睛。 见他情绪稳定下来,身后的人松开手。 李平阳转过身,看到将他拉进院子的人,居然是李虎!李虎此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让他跟自己来,别出声。 李平阳跟着李虎,两个人顺着院墙爬上去,趴在屋顶上,小心翼翼的向下偷看。 此时的沧州城,一些小巷子里,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地上满是鲜血。蔬菜,布料,筐子,都被随处丢在地上。 不知从哪杀来了一群山匪,在他还在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占领了大半个沧州城。 有点商铺门前被火点燃,几个山匪抱着抢来的粮食,大摇大摆的走出来。里面的商贩,不是被杀了灭口,就是被重伤。 聪明一点的,躲在柜台下面逃过一劫,用双手捂紧嘴,连大气也不好出,也不敢去看对方走了没,浑身发抖的躲藏着。 大街上,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正好撞见山匪在烧杀抢掠,吓的手中的篮子掉在地上。 一个长着龅牙,挺着大肚子的山匪,回头看了女人一眼。女子吓的向后退,转身就跑。 龅牙山匪将刀抗在肩头上,让身边的人继续,自己则笑嘻嘻的,抬手一抹嘴上的哈喇子,快步跑去追那个女人。 “你快回去,通知大家先躲起来。他们就拜托你保护了,等一会,我们在平阳饭店汇合。” 李平阳担心,那个女子会有危险。对李虎交代完,不顾他的反对,一个人从后面跟上去,顺着屋顶轻盈的跑动。 李虎答应一声,随后跳下屋顶离开。 女子跑离街道,最终躲进了一个巷子里。龅牙山匪一路跟过来,却发现人不见了。 一看尽头是一堵墙,他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个坏笑,知道她一定没逃走,而是躲起来了。 “小美人,别怕!哥哥我,只是想带你回去,做我的夫人。哈哈哈……” 龅牙山匪一笑,露出两颗龅牙笑着解释,说时,一把将身边的一个大竹筐举起来。 可女子并不在里面,于是便将筐子随手扔在一边,又去找另一处地方。似乎非常有耐心,并不担心她会跑了。 “你要是愿意,我像你保证,我的弟兄们,没人会再敢动你一根指头。否则要是让我知道,我一刀劈了他!” 说到这,龅牙男将刀落在地上,故意发出声响。他以为女子会被吓到,暴露位置。但看来,是自己低估她的忍耐力了。 又翻找了一处能藏身的角落,女子还是不在那里。龅牙男挠了挠脸,眼珠子迅速一转,换了一种问法刺激她。想她这次听到,一定会站出来的! “如果你不从,那你被我的那些弟兄们,给怎么着了,我可就管不上了啊!” 一边说着,龅牙男又将一口水缸的盖子,猛的一把给揭开。 其实那个女子,此时就藏在龅牙男身后的柴堆里,只是他没有仔细去找,给忽略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亲眼看到这群山匪滥杀无辜,起码眼前的这个人,答应不会让别人伤害她。为了活下去,她决定先投靠他,以保安全。 “当然!我说话,向来都是一马……什么追……” 思索了一会,龅牙男终于想起这句话,是怎么说来着,补充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站在屋顶上,李平阳躲在暗处观望。 心说,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天真?这种人说的话也信?只觉得她太傻,太好骗了! 龅牙男寻着声音一转身,看到女子已经走出来,一副紧张害怕的模样望着他。走近了一看,龅牙男这才发现,她是真的美。 啪!!! 一块砖头径直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也看的一惊。没想到女子给袖子里藏了块砖,看来还是小看她了。 砖块瞬间就被拍的粉碎,但龅牙男却没有应声倒地,依旧站的笔直。 一股子鲜血,顺着他的脑门流下来,划过他的脸,一直流到他嘴边。 伸出舌头,龅牙男舔了一下自己的血,冲女子一笑。女子吓的后退几步,脚下不小心被绊倒,摔了一跤。 双手反撑着地面,女子嘴上一边求他放过自己,一边向后退缩。 看到她敬酒不吃吃罚酒!龅牙男气的将刀一丢,扎在女人的右手边,吓的她停止移动。 随后龅牙男将外衣脱掉,扔在一旁,走过去将女人的头发抓住,拖在地上拉动,将她往角落里面拉拽。 李平阳见状,刚想要下去救人,却看到一个人影一闪。随后,一把大刀砍了下来。 伴随一股鲜血喷出,龅牙男的左胳膊,直接就被砍掉,吓的女子发出一声尖叫。 要说龅牙男也是条汉子,少了条胳膊,依旧用另一只手抓起刀,去挡下另一击。 那人利用蛮力砍下一刀,龅牙男吃力的接下,身子后退一步站稳,两把刀刃砍在一起。 对方的明显是把好刀,将龅牙男手中的大刀,直接砍出了一个缺口,震的大刀从其手中掉落。 因为只有一只手,而且不是自己惯用的手,龅牙男有些不服,但成败已定,他的命此时交到了对方手中。 抬起头,当看到眼前之人的面容,龅牙男心头顿时一惊,知道自己应该完了! 那人身手极好,当李平阳看清来人时,龅牙男已经少了一个手臂,跪在地上。 那名女子吓的从地上爬起来,感激的看了救她的人一眼,发现对方也是女的。来不及感谢,撒腿就跑。 龅牙男捂住断臂,此刻血流不止,疼的他嘴角抽搐。没想到刚出来开个荤,就被霹雳堂,二堂口的统领给抓住了。 李平阳望向下方。 站在龅牙男身前的,是一个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一袭红衣,表情冰冷,长的十分好看的女侠。 女侠约莫着有二十五六,头发扎在脑后,用一根绿簪固定。脸上皮肤白皙,双眸似水,却带着淡淡的冰冷,让人不敢靠近。 纤纤细手中,抓着一把与她极不相匹,霸气的大刀,大刀背上有两个孔,上面挂着两个铜环。 “陆……陆统领饶命!陆统领息怒!” 跪在地上,龅牙男对眼前的女人很是畏惧。女人却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质问他,是谁让他滥杀无辜,强抢民女的? 龅牙男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来。山匪的本性已经刻在他骨子里,很难再改变。 抢粮食,抢东西可以,但杀人和抢女人,就是不行,这是她的原则! 既然破坏了规矩,那就要受罚。 “喂!这里还躲着一个。” 李平阳在观察下面情况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说话声,紧接着,那人就将他一脚踹了下去。 他刚一落地,那人也跟着跳下去。 第九十九章 安全转移 “嘿嘿,我是路过的!” 从房顶被踹下来,李平阳装作不会武功,找准一个草堆摔上去。随后爬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土,说了句天气不错。 正想挪动步子离开,刚才跟着跳下来的男人,一把抓住他后脖子衣领,将他给拽停。 “你信吗?”男人语气冰冷道。 “不信。”李平阳笑着脸回应。 他又想解释,可刚一回头,就被那男人一拳打在鼻子上,痛哼一声,捂住脸蹲在地上。 “给我老实点!” “你这人怎么……哪有专打人脸的?我就靠这张脸吃饭了,打坏了,你养我啊!” “闭嘴。” 见李平阳还贫嘴,男人举起拳头吓唬他,李平阳顿时装作弱小,躲在红衣女侠的身后。 双手不自觉的,就抓住了那个女侠的胳膊。 女侠像是触电了一样,迅速回过头,厌恶的一皱眉,蹬了李平阳一眼。李平阳不解风情,以为是她要自己抓紧点? “女侠,还好有你在!” 李平阳手还抓在女侠胳膊上,似乎是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身后的男人见状,连忙退后几步,感觉到了一股隐隐的杀死!抬手挠了下眉毛,用手遮住眼睛,心里为李平阳默哀。 祝他平安! 果不其然,下一秒,女侠反将大刀从龅牙男颈部移走,“哐”的一下架在李平阳脖子上。 “再不把手拿开,我就把它砍了。” 女侠冷冷一句,李平阳表情一惊,这才意识到,原来她才是最危险的那个!忙缩回手,连鞠三躬,离得远远的。 “陈乐,这人就交给你处置了,我还有事要处理,就先走了。” “是。小雪,那他怎么办?” “砍了。” 李平阳愣在原地。此刻内心,仿佛有一万只羊驼狂奔而过。刚才还说不让滥杀无辜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小心,抓了一下她的手,就要被砍了? 这也太冤了。 他李平阳不服!这明摆着是公报私仇啊。 男人名叫陈乐,是霹雳堂,二堂口统领,也就是刚才那位女侠,陆千雪的保镖,兼副统领,身上武功深不可测。 据说,已经达到了宗师境界。 “陈副统领,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 “没有下次了。求你念在曾经,也是四堂口的人,就网开一面放了我。” 龅牙男边说,边跪在地上走向陈乐,双手抱着他的腿,一副可怜的表情,哭腔说着。 陈乐此时一只手拿剑,双手环抱着。看到他那干打雷不下雨,装出一副日后要悔改,假惺惺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抬起手,陈乐假装用手扣耳朵,漏出一个破绽给他。果然,龅牙男见他心不在焉之际,迅速抓起地上的大刀,砍向陈乐。 大喊一声,龅牙男一刀劈过来。陈乐轻松一侧身躲开,随后表情一冷,迅速拔剑挥出,剑法快到他来不及察觉。 咽喉一凉,龅牙男不甘心的跪在地上,颈部多出一道伤口。李平阳闭上眼睛,不忍看到,接下来血腥的那一幕。 随后,他听到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和大刀掉在地上,弹起的响声。龅牙男的尸重重的躺下去,鲜血流了一地。 忽然想起什么,李平阳迅速睁开眼,喊道:“别杀我!我可以帮到你们。” 陈乐接下来是该杀他了,但李平阳的一句话,却突然让他停下手。收起剑,双臂环抱。 眉毛一挑,望向李平阳,饶有兴趣的问,“怎么个帮法?说来听听!” …… 与此同时,李府内。 小蜻蜓双手抱着一块石头,站在墙角等待着。此时一个山匪踩着石堆爬上墙,翻身从院墙上跳下来,手中拿着一把刀。 在经过小蜻蜓身边时,小蜻蜓长舒了一口气,举起石头就冲出去。可没计算好时间,早了几秒,尴尬的举着石头望着山匪。 叹了口气,小蜻蜓眉头一皱,心说这下糟糕了!偷袭人不成,还反把自己交代了。 山匪一脸震惊。 望着小蜻蜓手中,拿着的那块,比他自己脑袋还要大的石头,这货是想直接砸死他呀! 旋即,便举起大刀,朝小蜻蜓砍去。 危急时刻,李虎赶了回来,从后面一棒子,打在那山匪的头上。可棒子打断了,对方居然没事?还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李虎不讲武德,接下来使出一招插眼,踢裤裆,在那山匪捂住下身,疼的问候他全家的时候,小蜻蜓补了一石头。 望着一块大石头,将山匪直接砸的吐了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李虎望着小蜻蜓直冒冷汗,一阵后怕,心说“还是你狠!” 两人配合拿了“一血”,另一个不知死活的山匪,此时正巧路过李府,看到这户人家非常气派,一定是有钱人,便握紧刀,慢慢朝着大门靠近。 李虎和小蜻蜓一左一右,手中分别举起一根木棒,就等对方推开门。正在这时,柳嫣儿从屋里走出来,喊了一声小蜻蜓。 小蜻蜓一闭眼,一阵无语。 那名山匪原本没听到动静,都准备离开了,又迅速重回来,一把推开门。门后的李虎先是一棒将其打倒,小蜻蜓又补了一棒。 这个哥们似乎很上道,一棒子就敲晕了,没有再反抗,比之前那个惨死的懂事不少。 随后,李虎和小蜻蜓合力,将第一个山匪的尸体抬走。又把打晕的那个山匪,手脚绑了起来,并堵住他的嘴。 李虎让先留着他,等他醒了以后,还有事情要询问他。而且有办法,能让他开口。 接下来,李虎按照李平阳说的,将李府的所有人救走。排好队,小心翼翼的贴着墙走,避开山匪,尽量不发出声音。 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几个逃命的,李平阳的母亲阿娇不忍心,就把那几个人也带上了。统统转移到了平阳饭店底下的,一个秘密地下室中。 先躲藏在这里,再想撤离的办法。 而且李平阳也还没回来,不能留下他不管。 望着一张张紧张害怕,忐忑不安的面孔,李虎让小蜻蜓找来吃的,先让大家垫垫肚子,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 这个地下室,是李平阳修建平阳饭店时,为了以备不时之需,特意修建的。里面储备了干粮和水,就算被困,也能撑上一些时日。 而且里面空间也很大,另一头通往山林,即便出口被破坏了,也可以从那里逃出生天,不至于活活等死。 第九十九章 安全转移 “嘿嘿,我是路过的!” 从房顶被踹下来,李平阳装作不会武功,找准一个草堆摔上去。随后爬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土,说了句天气不错。 正想挪动步子离开,刚才跟着跳下来的男人,一把抓住他后脖子衣领,将他给拽停。 “你信吗?”男人语气冰冷道。 “不信。”李平阳笑着脸回应。 他又想解释,可刚一回头,就被那男人一拳打在鼻子上,痛哼一声,捂住脸蹲在地上。 “给我老实点!” “你这人怎么……哪有专打人脸的?我就靠这张脸吃饭了,打坏了,你养我啊!” “闭嘴。” 见李平阳还贫嘴,男人举起拳头吓唬他,李平阳顿时装作弱小,躲在红衣女侠的身后。 双手不自觉的,就抓住了那个女侠的胳膊。 女侠像是触电了一样,迅速回过头,厌恶的一皱眉,蹬了李平阳一眼。李平阳不解风情,以为是她要自己抓紧点? “女侠,还好有你在!” 李平阳手还抓在女侠胳膊上,似乎是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身后的男人见状,连忙退后几步,感觉到了一股隐隐的杀死!抬手挠了下眉毛,用手遮住眼睛,心里为李平阳默哀。 祝他平安! 果不其然,下一秒,女侠反将大刀从龅牙男颈部移走,“哐”的一下架在李平阳脖子上。 “再不把手拿开,我就把它砍了。” 女侠冷冷一句,李平阳表情一惊,这才意识到,原来她才是最危险的那个!忙缩回手,连鞠三躬,离得远远的。 “陈乐,这人就交给你处置了,我还有事要处理,就先走了。” “是。小雪,那他怎么办?” “砍了。” 李平阳愣在原地。此刻内心,仿佛有一万只羊驼狂奔而过。刚才还说不让滥杀无辜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小心,抓了一下她的手,就要被砍了? 这也太冤了。 他李平阳不服!这明摆着是公报私仇啊。 男人名叫陈乐,是霹雳堂,二堂口统领,也就是刚才那位女侠,陆千雪的保镖,兼副统领,身上武功深不可测。 据说,已经达到了宗师境界。 “陈副统领,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 “没有下次了。求你念在曾经,也是四堂口的人,就网开一面放了我。” 龅牙男边说,边跪在地上走向陈乐,双手抱着他的腿,一副可怜的表情,哭腔说着。 陈乐此时一只手拿剑,双手环抱着。看到他那干打雷不下雨,装出一副日后要悔改,假惺惺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抬起手,陈乐假装用手扣耳朵,漏出一个破绽给他。果然,龅牙男见他心不在焉之际,迅速抓起地上的大刀,砍向陈乐。 大喊一声,龅牙男一刀劈过来。陈乐轻松一侧身躲开,随后表情一冷,迅速拔剑挥出,剑法快到他来不及察觉。 咽喉一凉,龅牙男不甘心的跪在地上,颈部多出一道伤口。李平阳闭上眼睛,不忍看到,接下来血腥的那一幕。 随后,他听到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和大刀掉在地上,弹起的响声。龅牙男的尸重重的躺下去,鲜血流了一地。 忽然想起什么,李平阳迅速睁开眼,喊道:“别杀我!我可以帮到你们。” 陈乐接下来是该杀他了,但李平阳的一句话,却突然让他停下手。收起剑,双臂环抱。 眉毛一挑,望向李平阳,饶有兴趣的问,“怎么个帮法?说来听听!” …… 与此同时,李府内。 小蜻蜓双手抱着一块石头,站在墙角等待着。此时一个山匪踩着石堆爬上墙,翻身从院墙上跳下来,手中拿着一把刀。 在经过小蜻蜓身边时,小蜻蜓长舒了一口气,举起石头就冲出去。可没计算好时间,早了几秒,尴尬的举着石头望着山匪。 叹了口气,小蜻蜓眉头一皱,心说这下糟糕了!偷袭人不成,还反把自己交代了。 山匪一脸震惊。 望着小蜻蜓手中,拿着的那块,比他自己脑袋还要大的石头,这货是想直接砸死他呀! 旋即,便举起大刀,朝小蜻蜓砍去。 危急时刻,李虎赶了回来,从后面一棒子,打在那山匪的头上。可棒子打断了,对方居然没事?还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李虎不讲武德,接下来使出一招插眼,踢裤裆,在那山匪捂住下身,疼的问候他全家的时候,小蜻蜓补了一石头。 望着一块大石头,将山匪直接砸的吐了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李虎望着小蜻蜓直冒冷汗,一阵后怕,心说“还是你狠!” 两人配合拿了“一血”,另一个不知死活的山匪,此时正巧路过李府,看到这户人家非常气派,一定是有钱人,便握紧刀,慢慢朝着大门靠近。 李虎和小蜻蜓一左一右,手中分别举起一根木棒,就等对方推开门。正在这时,柳嫣儿从屋里走出来,喊了一声小蜻蜓。 小蜻蜓一闭眼,一阵无语。 那名山匪原本没听到动静,都准备离开了,又迅速重回来,一把推开门。门后的李虎先是一棒将其打倒,小蜻蜓又补了一棒。 这个哥们似乎很上道,一棒子就敲晕了,没有再反抗,比之前那个惨死的懂事不少。 随后,李虎和小蜻蜓合力,将第一个山匪的尸体抬走。又把打晕的那个山匪,手脚绑了起来,并堵住他的嘴。 李虎让先留着他,等他醒了以后,还有事情要询问他。而且有办法,能让他开口。 接下来,李虎按照李平阳说的,将李府的所有人救走。排好队,小心翼翼的贴着墙走,避开山匪,尽量不发出声音。 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几个逃命的,李平阳的母亲阿娇不忍心,就把那几个人也带上了。统统转移到了平阳饭店底下的,一个秘密地下室中。 先躲藏在这里,再想撤离的办法。 而且李平阳也还没回来,不能留下他不管。 望着一张张紧张害怕,忐忑不安的面孔,李虎让小蜻蜓找来吃的,先让大家垫垫肚子,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 这个地下室,是李平阳修建平阳饭店时,为了以备不时之需,特意修建的。里面储备了干粮和水,就算被困,也能撑上一些时日。 而且里面空间也很大,另一头通往山林,即便出口被破坏了,也可以从那里逃出生天,不至于活活等死。 第一百章 孤身犯险 不到一天时间,山匪就已经拿下半个沧州城,这里的粮仓以及武器库,均被占领。 衙门最先被攻破,捕快都被杀掉,将那里作为他们霹雳堂的临时主营。沧州城的所有商人大户,也全都被抓走。 速度之快,目的之明确。 令人不免猜疑,是否早有预谋? 在这城中,是否早就有所内应? 大街上,一些官兵正在和山匪厮杀,但山匪人数众多,很快便将那几个官兵包围。 其中一个官兵,刚一刀斩杀一名山匪,回过头,望着自己的兄弟腹部中刀,跪倒在他身前,伤口血流不止。 “啊啊啊啊啊!!!” 大叫一声,那名官兵愤怒的举起刀,将那个杀他兄弟的山匪,一刀就给劈倒。随后双手握住刀,刺进对方身体。 趴下身子,他握紧兄弟的手,发现自己的手也被鲜血染红。对方身子一直在抽搐,口中狂吐鲜血,目光涣散。 其余人冲上前,举刀与山匪拼杀保护他们。男人握住兄弟的手,眼睛红润,看到对方嘴唇在动,连忙趴下耳朵去听。 “疼,我好疼,好……” 男人听的情绪激愤,握紧兄弟的手,在说完这句话,对方就断了气。他轻轻将兄弟的头放下来,拿起刀开始疯狂的反杀。 就在他刚斩杀了三个山匪,一支弓箭朝他飞过来,径直刺进他的胸膛。男人低头看了一眼,鲜血顺着箭头迅速扩散,染红一片。 大叫一声,男人没有顾及身上的箭,继续握刀劈杀山匪,随后又是两支箭朝他射来。 一支箭命中他的手臂,使他松开手,“哐当”一声,大刀应声掉在地上。另一支箭,则射中了他的腹部。 似乎腹部这一箭,是击中了要害,男人痛的咬紧牙关,双目瞪的通红,咬牙用另一个手去捡地上的刀。 刚抓住刀柄,一支箭又命中他的小腿,疼的他跪在地上。紧接着,他的身上又中了无数支箭,以跪姿死去。 他的同伴,在见到他惨死后,也都激起了愤怒,开始疯了一样挥动大刀攻击。奈何对方有弓箭手,也都相继中箭死去。 在最后一个官兵临死前,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炸雷,在旁边燃烧的一堆杂物上一点,扔了出入,含笑一个后仰倒下。 嘭!!! 一声巨响,死尸遍地。周围的山匪来不及逃跑,都被炸飞。一些离的远的人,也都被波及,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另一边。 李平阳所在的巷子,距离爆炸的地方不算太远,被巨响惊到。听声音,应该是谁引爆了火雷子,心中暗觉不免。 刚才与陈乐的僵持中,他以有办法帮他们为由,一直拖延时间,讲了一堆没用的废话。 听的陈乐都有些不耐烦了,见对方脸色难看,似乎失去耐心,这才回归正题,说起正事。 “你们占领沧州,不单单是为了粮食?” 李平阳此话一出,陈乐看了他一眼,没有回应,从他表情中,李平阳知道自己猜对了。 继续道:“我就是有点不明白,你们挨家挨户的,将有钱的商人抓走干嘛?仇富吗?” “不过你们抓到的,全都是一些小鱼小虾!这里最有钱的,是一个叫李狗蛋的!这样,你别杀我,我带你去找他。” 李平阳跟陈乐做了笔交易。 陈乐虽然武功高强,但脑子却不灵光,一根筋还特别轴,真就信了李平阳。但还有点起疑,问为什么帮他? 李平阳解释,说他早就看那李狗蛋不顺眼了! 除了有两个臭钱,除了长的帅了点,除了文采横溢,会写本破书,他到底哪里好了? 听着李平阳的愤怒言表,陈乐拍了一下他肩膀,示意他能理解,让他别激动。 可又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这怎么有点不像是在骂对方,而是在变相的夸对方呢? “走,再慢一会他就跑了。” 陈乐被李平阳叫醒,停止思索,应了一声跟在他后面,两人开始朝着平阳饭店走去。 一路上,李平阳见到了许多驻扎在沧州,因保卫平民,而死去的官兵的尸体。 许多摊位也都被火点燃,烧的焦黑,李平阳顺着尸体间穿过,望着沧州城现在这副破败的景象,即悲伤,又愤怒。 他也决定了,要留下来拯救那些被抓走的人,让父母,还有李府的下人们先走。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平阳饭店。 李平阳推开门走进去,径直来到其中一间偏房。走进房间,他站在角落里,一个花瓶的前方,将其转动了一圈。 咔!!! 随着一阵机关打开的声音,墙壁顿时翻转,出现一条密道,看的陈乐一惊。李平阳让他跟上,说李狗蛋就在里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密道,随着门“哐”的一声关上,陈乐回过头看了一眼,可再一转身,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知道自己被耍了,陈乐表情一怒。想要往回走,可刚走了两步,脚下的砖块突然就被踩下去,又触发了一个机关。 嗖!!! 两把弯刀一上一下,砍向陈乐,只见陈乐用剑一撑地面,身子迅速转动跳了起来。 眼看就要被砍中的一瞬间,双腿撑向墙壁两边,稳稳的站住,躲过了这一击。 跳下来,脚刚一落地,又是三发暗器飞出。陈乐快速出手,食指和中指间,夹住了四枚三角铁镖。 另一发飞来的,则被他旋转长剑,帅气的利用剑鞘一挡,落在脚下。 可他没想到的是,墙壁两边的墙体上,突然砖块深陷,从砖缝中钻出许多条黑色的小蛇。 在心里怒骂了一遍李平阳,陈乐开始顺着密道狂奔。一群黑压压的小蛇,在后面紧随。 趁这个空档,李平阳已经跑到地下室的暗门入口。 只见他伸出手,将一盏烛灯的底座向上一抬,一条向下延伸的台阶露了出来。 李虎等人,此时正交集的等待着,小蜻蜓的耳朵突然动了动,说是听到有脚步声。 为了安全起见,李虎让大家先躲起来,自己则拔出刀,一脸紧张的望着楼梯入口。 片刻,李平阳从上面走了下来。 “少爷,是少爷来了!” 小蜻蜓看到是李平阳,激动的对大家说着。李沈放与阿娇走过来,望着儿子身上没有受伤,顿时心中松了一口气。 李平阳此时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在李虎转过身,通知大家准备离开时,李平阳突然开口,道:“你们先走!” 李虎闻声愣住,让他别开玩笑,外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再不走,就真的走不掉了。 这个密道,被发现是迟早的事。 可李平阳主意已定,看了一眼父母,又望了望躲在地下室中,被他们救上的几个平民。 “我要留下来,还有许多人被抓走了,我得去救他们!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李平阳话落,上方的地面上又发生了爆炸,头顶被震落下来一些灰尘,大家表情再次紧张起来。 “那你小心点,我把大家送出去,就回来帮你!” 李虎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带着所有人撤离,阿娇不舍的望着儿子,边走边回头。 在大家都离开后,李平阳退出地下室,用一个火折子,引爆了事先埋藏的火药引线。 快步跑出平阳饭店,随着一声巨响,通往地下室的入口被他炸毁。 第一百章 孤身犯险 不到一天时间,山匪就已经拿下半个沧州城,这里的粮仓以及武器库,均被占领。 衙门最先被攻破,捕快都被杀掉,将那里作为他们霹雳堂的临时主营。沧州城的所有商人大户,也全都被抓走。 速度之快,目的之明确。 令人不免猜疑,是否早有预谋? 在这城中,是否早就有所内应? 大街上,一些官兵正在和山匪厮杀,但山匪人数众多,很快便将那几个官兵包围。 其中一个官兵,刚一刀斩杀一名山匪,回过头,望着自己的兄弟腹部中刀,跪倒在他身前,伤口血流不止。 “啊啊啊啊啊!!!” 大叫一声,那名官兵愤怒的举起刀,将那个杀他兄弟的山匪,一刀就给劈倒。随后双手握住刀,刺进对方身体。 趴下身子,他握紧兄弟的手,发现自己的手也被鲜血染红。对方身子一直在抽搐,口中狂吐鲜血,目光涣散。 其余人冲上前,举刀与山匪拼杀保护他们。男人握住兄弟的手,眼睛红润,看到对方嘴唇在动,连忙趴下耳朵去听。 “疼,我好疼,好……” 男人听的情绪激愤,握紧兄弟的手,在说完这句话,对方就断了气。他轻轻将兄弟的头放下来,拿起刀开始疯狂的反杀。 就在他刚斩杀了三个山匪,一支弓箭朝他飞过来,径直刺进他的胸膛。男人低头看了一眼,鲜血顺着箭头迅速扩散,染红一片。 大叫一声,男人没有顾及身上的箭,继续握刀劈杀山匪,随后又是两支箭朝他射来。 一支箭命中他的手臂,使他松开手,“哐当”一声,大刀应声掉在地上。另一支箭,则射中了他的腹部。 似乎腹部这一箭,是击中了要害,男人痛的咬紧牙关,双目瞪的通红,咬牙用另一个手去捡地上的刀。 刚抓住刀柄,一支箭又命中他的小腿,疼的他跪在地上。紧接着,他的身上又中了无数支箭,以跪姿死去。 他的同伴,在见到他惨死后,也都激起了愤怒,开始疯了一样挥动大刀攻击。奈何对方有弓箭手,也都相继中箭死去。 在最后一个官兵临死前,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炸雷,在旁边燃烧的一堆杂物上一点,扔了出入,含笑一个后仰倒下。 嘭!!! 一声巨响,死尸遍地。周围的山匪来不及逃跑,都被炸飞。一些离的远的人,也都被波及,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另一边。 李平阳所在的巷子,距离爆炸的地方不算太远,被巨响惊到。听声音,应该是谁引爆了火雷子,心中暗觉不免。 刚才与陈乐的僵持中,他以有办法帮他们为由,一直拖延时间,讲了一堆没用的废话。 听的陈乐都有些不耐烦了,见对方脸色难看,似乎失去耐心,这才回归正题,说起正事。 “你们占领沧州,不单单是为了粮食?” 李平阳此话一出,陈乐看了他一眼,没有回应,从他表情中,李平阳知道自己猜对了。 继续道:“我就是有点不明白,你们挨家挨户的,将有钱的商人抓走干嘛?仇富吗?” “不过你们抓到的,全都是一些小鱼小虾!这里最有钱的,是一个叫李狗蛋的!这样,你别杀我,我带你去找他。” 李平阳跟陈乐做了笔交易。 陈乐虽然武功高强,但脑子却不灵光,一根筋还特别轴,真就信了李平阳。但还有点起疑,问为什么帮他? 李平阳解释,说他早就看那李狗蛋不顺眼了! 除了有两个臭钱,除了长的帅了点,除了文采横溢,会写本破书,他到底哪里好了? 听着李平阳的愤怒言表,陈乐拍了一下他肩膀,示意他能理解,让他别激动。 可又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这怎么有点不像是在骂对方,而是在变相的夸对方呢? “走,再慢一会他就跑了。” 陈乐被李平阳叫醒,停止思索,应了一声跟在他后面,两人开始朝着平阳饭店走去。 一路上,李平阳见到了许多驻扎在沧州,因保卫平民,而死去的官兵的尸体。 许多摊位也都被火点燃,烧的焦黑,李平阳顺着尸体间穿过,望着沧州城现在这副破败的景象,即悲伤,又愤怒。 他也决定了,要留下来拯救那些被抓走的人,让父母,还有李府的下人们先走。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平阳饭店。 李平阳推开门走进去,径直来到其中一间偏房。走进房间,他站在角落里,一个花瓶的前方,将其转动了一圈。 咔!!! 随着一阵机关打开的声音,墙壁顿时翻转,出现一条密道,看的陈乐一惊。李平阳让他跟上,说李狗蛋就在里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密道,随着门“哐”的一声关上,陈乐回过头看了一眼,可再一转身,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知道自己被耍了,陈乐表情一怒。想要往回走,可刚走了两步,脚下的砖块突然就被踩下去,又触发了一个机关。 嗖!!! 两把弯刀一上一下,砍向陈乐,只见陈乐用剑一撑地面,身子迅速转动跳了起来。 眼看就要被砍中的一瞬间,双腿撑向墙壁两边,稳稳的站住,躲过了这一击。 跳下来,脚刚一落地,又是三发暗器飞出。陈乐快速出手,食指和中指间,夹住了四枚三角铁镖。 另一发飞来的,则被他旋转长剑,帅气的利用剑鞘一挡,落在脚下。 可他没想到的是,墙壁两边的墙体上,突然砖块深陷,从砖缝中钻出许多条黑色的小蛇。 在心里怒骂了一遍李平阳,陈乐开始顺着密道狂奔。一群黑压压的小蛇,在后面紧随。 趁这个空档,李平阳已经跑到地下室的暗门入口。 只见他伸出手,将一盏烛灯的底座向上一抬,一条向下延伸的台阶露了出来。 李虎等人,此时正交集的等待着,小蜻蜓的耳朵突然动了动,说是听到有脚步声。 为了安全起见,李虎让大家先躲起来,自己则拔出刀,一脸紧张的望着楼梯入口。 片刻,李平阳从上面走了下来。 “少爷,是少爷来了!” 小蜻蜓看到是李平阳,激动的对大家说着。李沈放与阿娇走过来,望着儿子身上没有受伤,顿时心中松了一口气。 李平阳此时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在李虎转过身,通知大家准备离开时,李平阳突然开口,道:“你们先走!” 李虎闻声愣住,让他别开玩笑,外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再不走,就真的走不掉了。 这个密道,被发现是迟早的事。 可李平阳主意已定,看了一眼父母,又望了望躲在地下室中,被他们救上的几个平民。 “我要留下来,还有许多人被抓走了,我得去救他们!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李平阳话落,上方的地面上又发生了爆炸,头顶被震落下来一些灰尘,大家表情再次紧张起来。 “那你小心点,我把大家送出去,就回来帮你!” 李虎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带着所有人撤离,阿娇不舍的望着儿子,边走边回头。 在大家都离开后,李平阳退出地下室,用一个火折子,引爆了事先埋藏的火药引线。 快步跑出平阳饭店,随着一声巨响,通往地下室的入口被他炸毁。 第一百零一章 落入贼营 “喂,继续跑啊!” 李平阳刚从饭店跑出来,就听到陈乐的声音。一抬头,陈乐从饭店的房顶一跃而下,一把抓住李平阳肩膀。 “不跑了,不跑了。” 李平阳笑着回应,还想说点什么,就被陈乐一捏颈部,两眼一黑晕了过去。随后扛着他,将他带回霹雳堂的营地。 陈乐心知,这小子太狡猾了,不能再让他跑了,刚才差一点,就被他给暗算到了。 再次睁开眼,李平阳已经身处一间厨房内,呛人的浓烟密的他直流眼泪,不停咳嗽。 见到他醒了,生火的那位停下手中的活,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凑在李平阳身边,招呼了他一声,“狗蛋哥,你醒了。” 第一眼,李平阳还真没认出来,瞧了瞧,像是看不出这位是谁?只是有点眼熟。 对方的脸被熏成了黑炭,漆黑一片,就两个眼睛和牙齿是白的。头发脏乱蓬松,手臂上有几条鞭子抽打的伤痕。 他抬起袖子,将脸给擦了擦。李平阳这才想起来,这位不就是苏家的小少爷,苏流武嘛! 娇生惯养,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第一次学着生火,他就快把房子给烧了,也不知哪个缺心眼,刚放心让这二货来做饭? 能吃吗? 黑暗料理啊! “狗蛋哥,你怎么也被抓来了?你……” 一把捂住他的嘴,李平阳吓了一跳,幸好柴房里此时就他们两个人。不然自己李狗蛋的身份,就让他给暴露了。 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警告他,让他以后不许叫自己李狗蛋,也不许说认识他,也不许他提问,否则就还要打他。 曾经感受过李平阳的巴掌,至今苏流武都记忆犹新。他如今性格大转变,变得听话懂事,多半也都是李平阳的功劳。 “知道了。别打我,我不说就是了。” 苏流武捂住脸,生怕李平阳又偷袭他,惹得李平阳一乐,在他肥脸上轻松用手拍了拍。 李平阳没有想到,如今会跟他一起困难于此,但多一个帮手,至少心里又多了一分把握。 他没有将营救其他人的事,现在就告诉苏流武,过早的让他知道,他怕被这个猪队友给坑了,也怕他的嘴不严。 “这里是哪?” “霹雳堂的二堂口,我家!” 听他说出我家两个字,李平阳愣了愣,没想到苏家这么快就沦陷了,成了对方大本营了? 这时,一个二堂口的山匪推门走进来,指了指李平阳,叫他出来,说他们统领要见他! 看了一眼苏流武,李平阳被那个手下带出去。一出门,他还看到了正举着斧子劈柴,一头汗水的苏流云。 苏流云也看到了他,一边抬手擦汗,一边与李平阳对视,依旧是那副高傲的眼神,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见李平阳想要开口搭话,又低下头,故意装作不认识。抡起膀子,将面前的一根圆木用力劈开,似乎还在与他斗气。 他苏流云性格孤傲,也很小气,向来喜欢与人分个高低。受惯了众星捧月,当主角的感觉。而他李平阳,何德何能,身边有那么多的兄弟追随。 自己喜欢的女人,也视他为知己,对自己却完全不去理睬。而且仅用几首烂诗词,就让他的名气胜过自己。 他推出的臭豆腐,更是挤兑了他们苏家,压的他翻不了身。种种,都让他苏流云尝够了挫败感,非常不甘心。 望着李平阳离开的背影,苏流云在心中起誓,总有一天,他会让李平阳输的一败涂地! 不得不说,苏家真的很大,李平阳绕过一个花园,来到了一个世外的练武场地。 此时霹雳堂二堂口的手下,都脱光了上身,站在太阳下面练功。在最前面指导的,正是双臂环抱,右手拿剑的陈乐。 陈乐嘴里咬着一根野草,盯着远处一间开的着房门,眼神呆呆的望着,若有所思。 李平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昨天见过的那位,冷若冰霜的红衣女侠,此时就坐在大厅内,正独自一人饮酒。 从陈乐的眼神中,李平阳嗅出了爱慕之意。 陈乐向右一撇,当看到李平阳,正笑嘻嘻的看着他时,顿时没了兴趣,白了李平阳一眼。 一些外出收集完物资的山匪,此时正排着队,抱着筐子走回来。每个人经过陈乐身边时,都招呼了一声副统领。 陈乐用牙咬住野草,冲他们点头,随后从李平阳身边经过,故意用肩膀撞了他一下。 一些昨天被抓来,俘虏的官兵,沧州的平民百姓,此时都被铁链锁住双手。在陈乐的带领下,每个人手提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一些砖块。 他们将要被带去修建城墙,在攻城时,城楼的墙壁被他们严重破坏。现在占领了这里,有必要再修建加固一下。 那些被抓来的商人,稍微要好一点,有饭吃,有水喝,就是限制了自由,不让出门。 霹雳堂占领了沧州,他知道,如果想让沧州发展下去,就必须要靠这些商人的共同努力。 所以他们没有挨打,也没有被铁链锁住手脚。堂主让他们考虑,只要是愿意为霹雳堂效力的,那就都是自己人。 堂主说他这个人,最重情重义,也绝会亏待这些人。而倘若,谁要是冥顽不化,不愿意加入,那就只能杀了他! 商人中,苏家两兄弟的父亲,苏百川,就在这群人里面,他是第一个带头反对的。 也不免让人欣赏他的骨气。 在这个时候,越是能体现一个人的本性。他苏百川自认,虽然苏家没落,没有多大的名气了,但尚且知道廉耻二字。 投奔了山匪,和山匪同流合污,等于出卖祖宗,就算是自己起死后,也没有脸再去见列祖列宗。 被关在房间内,其中还是有少数愿意投降的,觉得比起脸,命更重要。他们投奔,只是想换取自己与家人的平安。 李平阳被带到统领房间,随后那名手下退出去,随后将门给关上。 见到李平阳走进屋,陆统领抬起喝的醉醺醺的脸,勾了勾手指,示意让李平阳过来。 并且为一个空酒杯倒上酒,拍了拍身边的椅子,向是要让他坐下来,陪自己喝酒。 李平阳看到陆统领一脸随和,也就笑着坐下来,还没坐稳,一把大刀就被她拿起来,“哐”的一声砍在桌子上。 第一百零一章 落入贼营 “喂,继续跑啊!” 李平阳刚从饭店跑出来,就听到陈乐的声音。一抬头,陈乐从饭店的房顶一跃而下,一把抓住李平阳肩膀。 “不跑了,不跑了。” 李平阳笑着回应,还想说点什么,就被陈乐一捏颈部,两眼一黑晕了过去。随后扛着他,将他带回霹雳堂的营地。 陈乐心知,这小子太狡猾了,不能再让他跑了,刚才差一点,就被他给暗算到了。 再次睁开眼,李平阳已经身处一间厨房内,呛人的浓烟密的他直流眼泪,不停咳嗽。 见到他醒了,生火的那位停下手中的活,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凑在李平阳身边,招呼了他一声,“狗蛋哥,你醒了。” 第一眼,李平阳还真没认出来,瞧了瞧,像是看不出这位是谁?只是有点眼熟。 对方的脸被熏成了黑炭,漆黑一片,就两个眼睛和牙齿是白的。头发脏乱蓬松,手臂上有几条鞭子抽打的伤痕。 他抬起袖子,将脸给擦了擦。李平阳这才想起来,这位不就是苏家的小少爷,苏流武嘛! 娇生惯养,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第一次学着生火,他就快把房子给烧了,也不知哪个缺心眼,刚放心让这二货来做饭? 能吃吗? 黑暗料理啊! “狗蛋哥,你怎么也被抓来了?你……” 一把捂住他的嘴,李平阳吓了一跳,幸好柴房里此时就他们两个人。不然自己李狗蛋的身份,就让他给暴露了。 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警告他,让他以后不许叫自己李狗蛋,也不许说认识他,也不许他提问,否则就还要打他。 曾经感受过李平阳的巴掌,至今苏流武都记忆犹新。他如今性格大转变,变得听话懂事,多半也都是李平阳的功劳。 “知道了。别打我,我不说就是了。” 苏流武捂住脸,生怕李平阳又偷袭他,惹得李平阳一乐,在他肥脸上轻松用手拍了拍。 李平阳没有想到,如今会跟他一起困难于此,但多一个帮手,至少心里又多了一分把握。 他没有将营救其他人的事,现在就告诉苏流武,过早的让他知道,他怕被这个猪队友给坑了,也怕他的嘴不严。 “这里是哪?” “霹雳堂的二堂口,我家!” 听他说出我家两个字,李平阳愣了愣,没想到苏家这么快就沦陷了,成了对方大本营了? 这时,一个二堂口的山匪推门走进来,指了指李平阳,叫他出来,说他们统领要见他! 看了一眼苏流武,李平阳被那个手下带出去。一出门,他还看到了正举着斧子劈柴,一头汗水的苏流云。 苏流云也看到了他,一边抬手擦汗,一边与李平阳对视,依旧是那副高傲的眼神,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见李平阳想要开口搭话,又低下头,故意装作不认识。抡起膀子,将面前的一根圆木用力劈开,似乎还在与他斗气。 他苏流云性格孤傲,也很小气,向来喜欢与人分个高低。受惯了众星捧月,当主角的感觉。而他李平阳,何德何能,身边有那么多的兄弟追随。 自己喜欢的女人,也视他为知己,对自己却完全不去理睬。而且仅用几首烂诗词,就让他的名气胜过自己。 他推出的臭豆腐,更是挤兑了他们苏家,压的他翻不了身。种种,都让他苏流云尝够了挫败感,非常不甘心。 望着李平阳离开的背影,苏流云在心中起誓,总有一天,他会让李平阳输的一败涂地! 不得不说,苏家真的很大,李平阳绕过一个花园,来到了一个世外的练武场地。 此时霹雳堂二堂口的手下,都脱光了上身,站在太阳下面练功。在最前面指导的,正是双臂环抱,右手拿剑的陈乐。 陈乐嘴里咬着一根野草,盯着远处一间开的着房门,眼神呆呆的望着,若有所思。 李平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昨天见过的那位,冷若冰霜的红衣女侠,此时就坐在大厅内,正独自一人饮酒。 从陈乐的眼神中,李平阳嗅出了爱慕之意。 陈乐向右一撇,当看到李平阳,正笑嘻嘻的看着他时,顿时没了兴趣,白了李平阳一眼。 一些外出收集完物资的山匪,此时正排着队,抱着筐子走回来。每个人经过陈乐身边时,都招呼了一声副统领。 陈乐用牙咬住野草,冲他们点头,随后从李平阳身边经过,故意用肩膀撞了他一下。 一些昨天被抓来,俘虏的官兵,沧州的平民百姓,此时都被铁链锁住双手。在陈乐的带领下,每个人手提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一些砖块。 他们将要被带去修建城墙,在攻城时,城楼的墙壁被他们严重破坏。现在占领了这里,有必要再修建加固一下。 那些被抓来的商人,稍微要好一点,有饭吃,有水喝,就是限制了自由,不让出门。 霹雳堂占领了沧州,他知道,如果想让沧州发展下去,就必须要靠这些商人的共同努力。 所以他们没有挨打,也没有被铁链锁住手脚。堂主让他们考虑,只要是愿意为霹雳堂效力的,那就都是自己人。 堂主说他这个人,最重情重义,也绝会亏待这些人。而倘若,谁要是冥顽不化,不愿意加入,那就只能杀了他! 商人中,苏家两兄弟的父亲,苏百川,就在这群人里面,他是第一个带头反对的。 也不免让人欣赏他的骨气。 在这个时候,越是能体现一个人的本性。他苏百川自认,虽然苏家没落,没有多大的名气了,但尚且知道廉耻二字。 投奔了山匪,和山匪同流合污,等于出卖祖宗,就算是自己起死后,也没有脸再去见列祖列宗。 被关在房间内,其中还是有少数愿意投降的,觉得比起脸,命更重要。他们投奔,只是想换取自己与家人的平安。 李平阳被带到统领房间,随后那名手下退出去,随后将门给关上。 见到李平阳走进屋,陆统领抬起喝的醉醺醺的脸,勾了勾手指,示意让李平阳过来。 并且为一个空酒杯倒上酒,拍了拍身边的椅子,向是要让他坐下来,陪自己喝酒。 李平阳看到陆统领一脸随和,也就笑着坐下来,还没坐稳,一把大刀就被她拿起来,“哐”的一声砍在桌子上。 第一百零二章 争风吃醋 “我问你话,你要如实回答!否则,我就取你项上人头。” 陆统领此时一身酒气,脸颊喝的通红,抬起大刀,一刀砍在李平阳面前的木桌上。 李平阳一惊,咽喉一蠕动,紧张的吞了口唾沫。心说,“这果然是鸿门宴啊!” “听陈乐说,你认识一个叫李狗蛋的?” 陆统领说时,突然露出一副激动的表情,从椅子上站了起起来。提起李狗蛋时,脸上是一副花痴的表情。 走到他身边,陆统领抬起手臂,将手直接搭在李平阳的肩膀上,又问:“是不是啊?” 李平阳被她勾住肩膀,表现的有些害羞。一扭过头,就看到了她那雪白的脖颈,顿时慌了神,思绪有点混乱。 特别是近距离,李平阳注意到,这位霸气豪爽的女侠,身材其实也挺好的,除了瘦了点,该有的地方一点不差。 论姿色,陆统领也算是一位妥妥的大美人,就是不知道,她怎么就想不开,要加入这群山匪?还成了山匪的头头。 “啊?对,我认识!而且我们关系挺好的。” 李平阳说完,将陆统领的手放下去,拿起桌子上的一杯酒,喝下肚,好让自己冷静一下。 也许她是醉酒了才这样。 自己还是别招惹母老虎,等酒醒了,要是让她知道自己碰过她,非得一刀劈了他不可! “你真的认识他?那好,我特别喜欢他的诗,只是喜欢诗!他写的每一首我都读过,本统领非常欣赏他的才华。” “你能帮我,要一个他的签名吗?” 陆统领说完,仿佛像是说了难以启齿之事,害羞的脸红到了脖子。不敢去直视李平阳,小心的用余光去偷看他。 李平阳心说,还要什么签名,本人就在你身边!现场给你签一个不就完了。 李平阳这才明白,原来她是自己的粉丝。真没想到,一个杀人不眨眼,山匪统领的她,居然还有喜欢诗词的一面。 “哦,我还当什么大事呢。就想要个签名啊?” “嗯。”陆统领声若蚊音,点头回应。 李平阳一拍胸脯,将此事答应下来,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 看他同意的爽快,陆统领一笑,双手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将空酒杯落在桌子上。 李平阳闻了闻,这酒味很浓,但不能不给面子,闭着眼睛也一口干了,辣的直咳嗽。 陆统领随即被逗笑,突然想起什么,补充道:“对了,别让陈乐知道这件事!” 她喜欢李狗蛋的事,不想让别人知道,跟他关系最好的陈乐也不行。免得传出去了,她就没法在堂口立威了。 作为堂口的统领,她不希望手下笑话她。 江湖上,人们都称呼她为陆大勇。 在手下面前,她也不想让对方把自己当作小女生,所以才改的名,伪装的彪悍霸气。 而她的原名,叫作陆千雪。 本来因为之前,李平阳冒犯过自己,陆千雪就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但现在得知,他与自己喜欢的偶像是朋友,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看到李平阳在吃葡萄,陆千雪就主动将果盘推动,移到他面前,惹得李平阳尴尬一笑,点头感谢。 她还有意无意的,拉李平阳入伙,说现在外面动荡,沧州城被霹雳堂的四个堂口占领。 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现在外面都在抓人,他如果落在其它堂口手中,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待遇,能坐在这吃吃喝喝了。 问他,要不要加入二堂口? 没想到的是,李平阳竟直接答应了。 李平阳接下来,趁着陆千雪为他削梨的时候,将酒杯平放着,让几滴酒液流下来。随后用手指摸了几滴,涂在脸上。 然后,装作一副特别凄惨的样子,假作哭腔,说他叫李二胖,从小就被遗弃了…… 刚说到这,陆千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问他为啥叫李二胖?说他看起来也不胖啊? 李平阳渐渐演入戏,道:“小时候刚生下来,比其它孩子都重,就给起了这名。说这不是重点!让她别打岔。” 继续说,他是在沧州吃剩饭,和狗抢食活下来的,后来一次抢东西,认识了李狗蛋,对方见他可怜,就给了他一碗饭。 他们也因这一碗饭结缘,成了兄弟。长大后,他就一直在沧州的码头做工,给人当苦力。 好不容易有口饭吃,不愁饿死了,现在却被他们霹雳堂。将自己的美好给夺走了,又成了无家可归,流浪街头。 之前爬在房顶,正是害怕山匪,才躲在那里的,然后就被那陈乐一脚给踢下来了! 说到这,李平阳按着自己的腰部,哎呦喂的叫了一声,说他现在腰还疼,摔的可重了。 在李平阳煽情的表演下,陆千雪还真信了。 将梨削好皮,陆千雪拿在手上递给他,非常同情的望着他,在他头上轻松摸了摸。 “从今以后,我陆大勇,罩着你李二胖,你就是我堂口的人了,以后没人再敢负你!” “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我们堂口,正好有军师一职空缺,如果李兄愿意,那你就是二堂口的军师了。” 李平阳眨巴几下眼睛,用胳膊挡着眼睛,直接感动的放开嗓子,假装大声哭起来。 陆千雪心疼的走上前,将他抱在怀里安慰。 李平阳被山峰挤着脸,一脸沉醉。正在这时。陈乐正好从外边回来了,一推开门,就撞见了这一幕,连忙又关上门。 想了想,陈乐自问,“我为什么要出去?” 这个挨千刀的,都对小雪做了什么?! “我要杀了你!” 陈乐拔出剑,大喊着冲进来,誓要砍了李平阳才解气。婶可忍,叔不可忍。 门外站着的手下,四个人同时上,才把陈乐给拉住了。一个抱住陈乐的腰,另外两个控制陈乐的胳膊,一个人去夺剑。 片刻后, 当得知这一切都是误会,陈乐才消了气,听了李平阳的“身世”,他也表示非常同情。 说以后再他的时候,尽量下手轻一点! 李平阳闻声一愣,对着陆千雪撒娇,指着陈乐,告他凶自己。陈乐闻声冲他一瞪眼,李平阳就躲到陆千雪身后。 “陈乐。” 陆千雪喊了他一声,陈乐这才放过他。冲李平阳翻了个白眼,换上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不是善意的笑容。 “你们大家都听着,以后李二胖,就是我们二堂的军师了,大家以后对他都客气点。特别是你,陈乐!” “对了,李二胖。当初陈乐在抓你的时候,有样东西,从你的身上掉下来了。你看看,这个东西,是你的?” 陆千雪说时,将一样东西拿给他。 第一百零二章 争风吃醋 “我问你话,你要如实回答!否则,我就取你项上人头。” 陆统领此时一身酒气,脸颊喝的通红,抬起大刀,一刀砍在李平阳面前的木桌上。 李平阳一惊,咽喉一蠕动,紧张的吞了口唾沫。心说,“这果然是鸿门宴啊!” “听陈乐说,你认识一个叫李狗蛋的?” 陆统领说时,突然露出一副激动的表情,从椅子上站了起起来。提起李狗蛋时,脸上是一副花痴的表情。 走到他身边,陆统领抬起手臂,将手直接搭在李平阳的肩膀上,又问:“是不是啊?” 李平阳被她勾住肩膀,表现的有些害羞。一扭过头,就看到了她那雪白的脖颈,顿时慌了神,思绪有点混乱。 特别是近距离,李平阳注意到,这位霸气豪爽的女侠,身材其实也挺好的,除了瘦了点,该有的地方一点不差。 论姿色,陆统领也算是一位妥妥的大美人,就是不知道,她怎么就想不开,要加入这群山匪?还成了山匪的头头。 “啊?对,我认识!而且我们关系挺好的。” 李平阳说完,将陆统领的手放下去,拿起桌子上的一杯酒,喝下肚,好让自己冷静一下。 也许她是醉酒了才这样。 自己还是别招惹母老虎,等酒醒了,要是让她知道自己碰过她,非得一刀劈了他不可! “你真的认识他?那好,我特别喜欢他的诗,只是喜欢诗!他写的每一首我都读过,本统领非常欣赏他的才华。” “你能帮我,要一个他的签名吗?” 陆统领说完,仿佛像是说了难以启齿之事,害羞的脸红到了脖子。不敢去直视李平阳,小心的用余光去偷看他。 李平阳心说,还要什么签名,本人就在你身边!现场给你签一个不就完了。 李平阳这才明白,原来她是自己的粉丝。真没想到,一个杀人不眨眼,山匪统领的她,居然还有喜欢诗词的一面。 “哦,我还当什么大事呢。就想要个签名啊?” “嗯。”陆统领声若蚊音,点头回应。 李平阳一拍胸脯,将此事答应下来,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 看他同意的爽快,陆统领一笑,双手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将空酒杯落在桌子上。 李平阳闻了闻,这酒味很浓,但不能不给面子,闭着眼睛也一口干了,辣的直咳嗽。 陆统领随即被逗笑,突然想起什么,补充道:“对了,别让陈乐知道这件事!” 她喜欢李狗蛋的事,不想让别人知道,跟他关系最好的陈乐也不行。免得传出去了,她就没法在堂口立威了。 作为堂口的统领,她不希望手下笑话她。 江湖上,人们都称呼她为陆大勇。 在手下面前,她也不想让对方把自己当作小女生,所以才改的名,伪装的彪悍霸气。 而她的原名,叫作陆千雪。 本来因为之前,李平阳冒犯过自己,陆千雪就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但现在得知,他与自己喜欢的偶像是朋友,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看到李平阳在吃葡萄,陆千雪就主动将果盘推动,移到他面前,惹得李平阳尴尬一笑,点头感谢。 她还有意无意的,拉李平阳入伙,说现在外面动荡,沧州城被霹雳堂的四个堂口占领。 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现在外面都在抓人,他如果落在其它堂口手中,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待遇,能坐在这吃吃喝喝了。 问他,要不要加入二堂口? 没想到的是,李平阳竟直接答应了。 李平阳接下来,趁着陆千雪为他削梨的时候,将酒杯平放着,让几滴酒液流下来。随后用手指摸了几滴,涂在脸上。 然后,装作一副特别凄惨的样子,假作哭腔,说他叫李二胖,从小就被遗弃了…… 刚说到这,陆千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问他为啥叫李二胖?说他看起来也不胖啊? 李平阳渐渐演入戏,道:“小时候刚生下来,比其它孩子都重,就给起了这名。说这不是重点!让她别打岔。” 继续说,他是在沧州吃剩饭,和狗抢食活下来的,后来一次抢东西,认识了李狗蛋,对方见他可怜,就给了他一碗饭。 他们也因这一碗饭结缘,成了兄弟。长大后,他就一直在沧州的码头做工,给人当苦力。 好不容易有口饭吃,不愁饿死了,现在却被他们霹雳堂。将自己的美好给夺走了,又成了无家可归,流浪街头。 之前爬在房顶,正是害怕山匪,才躲在那里的,然后就被那陈乐一脚给踢下来了! 说到这,李平阳按着自己的腰部,哎呦喂的叫了一声,说他现在腰还疼,摔的可重了。 在李平阳煽情的表演下,陆千雪还真信了。 将梨削好皮,陆千雪拿在手上递给他,非常同情的望着他,在他头上轻松摸了摸。 “从今以后,我陆大勇,罩着你李二胖,你就是我堂口的人了,以后没人再敢负你!” “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我们堂口,正好有军师一职空缺,如果李兄愿意,那你就是二堂口的军师了。” 李平阳眨巴几下眼睛,用胳膊挡着眼睛,直接感动的放开嗓子,假装大声哭起来。 陆千雪心疼的走上前,将他抱在怀里安慰。 李平阳被山峰挤着脸,一脸沉醉。正在这时。陈乐正好从外边回来了,一推开门,就撞见了这一幕,连忙又关上门。 想了想,陈乐自问,“我为什么要出去?” 这个挨千刀的,都对小雪做了什么?! “我要杀了你!” 陈乐拔出剑,大喊着冲进来,誓要砍了李平阳才解气。婶可忍,叔不可忍。 门外站着的手下,四个人同时上,才把陈乐给拉住了。一个抱住陈乐的腰,另外两个控制陈乐的胳膊,一个人去夺剑。 片刻后, 当得知这一切都是误会,陈乐才消了气,听了李平阳的“身世”,他也表示非常同情。 说以后再他的时候,尽量下手轻一点! 李平阳闻声一愣,对着陆千雪撒娇,指着陈乐,告他凶自己。陈乐闻声冲他一瞪眼,李平阳就躲到陆千雪身后。 “陈乐。” 陆千雪喊了他一声,陈乐这才放过他。冲李平阳翻了个白眼,换上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不是善意的笑容。 “你们大家都听着,以后李二胖,就是我们二堂的军师了,大家以后对他都客气点。特别是你,陈乐!” “对了,李二胖。当初陈乐在抓你的时候,有样东西,从你的身上掉下来了。你看看,这个东西,是你的?” 陆千雪说时,将一样东西拿给他。 第一百零三章 支招 李平阳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手中拿着的,是一块黑色的腰牌。那正是之前林老,林伯温给他的黑骑腰牌。 他下意识的在身上摸了摸,顿时大惊失色。发现那块腰牌,的确是不见了! 心说自己怎么这么大意。笑着伸手去接,却被陈乐一把抢去了,绷着脸,用眼睛瞪着他。 “陈乐,给他。” 看到陈乐又在为难他,陆千雪喊了一声。陈乐不情愿的说了声是,将腰牌扔给李平阳。 仗着有陆统领为他撑腰,李平阳冲陈乐得意一笑,气的陈乐瞪大了眼睛。心说,“你小子给我等着!” 离开陆统领的房间,陈乐领命,带李军师去自己的房间休息。那是一间临时收拾出来的房间,曾经是一个书房。 李平阳走进屋子,发现里面打扫的还算干净,陈乐此时手中抱着一床被褥,跟在后面。 一进屋,陈乐就将门用背一顶给关上。 挡在门后,将被褥直接扔给李平阳。李平阳感觉用东子砸过来,连忙转身一把接住,怪他怎么那么粗暴的。 话刚说出口,就突然发现气氛有些不对。 “陈副统领,你消消气。我刚不是为了故意气你,就是在大家面前,为了争点面子。” “还有,你放心!我对陆统领绝对没有任何想法,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听到后半句,陈乐才看了李平阳一眼,问他“真的”? 李平阳看得出来,陈乐似乎很在意陆千雪,以男人的直觉,他猜陈乐一定是暗恋他。 只是陈乐是个木头,不太会表达,也不敢表达。只是将这份喜欢,给藏在了心里。 他没有告诉陆千雪,陆千雪也不知道他的心意,一直把他当作兄弟,对于他的喜欢,可能压根就不知道。 于是李平阳一笑,继续解释: “当然了!就我这样的歪瓜裂枣,怎么可能配得上陆大统领?能配上她的,也得是陈副统领这样,一表人才的。” “既英俊帅气,还武功高强。想必追陈副统领的女孩,已经多到数不过来了?” 说到这,李平阳抬头偷看陈乐的表情。 “那是。” 陈乐仰起头,一脸傲娇,将刘海用手撩了下,似乎被夸挺满意,一脸高兴。 对于“智商”,和情商都不在线的陈乐,他的那些心思,早就被李平阳给看透了。 他想要和陈乐搞好关系,借机打入霹雳堂的内部,获得时事消息,营救那些被抓的人。 “没看出来啊,你到是挺会说话的!” 陈乐对他打消敌意,刚才生气,也是因为李平阳与陈千雪走的近,才惹得他吃醋嫉妒。 现在李平阳表明了,自己对她没想法,那就不再是他的敌人了,也就没必要在跟他受气。 见陈乐还站着,李平阳便招呼他快坐,拿过桌子上的一个蓝色茶杯,为其倒了杯水。 陈乐坐下来,将剑拍在桌子上,刚好也有些口渴,就喝了一杯。李平阳坐在他旁边,开始开导陈乐,和他聊起了情感。 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喜欢一个女孩,一片痴心,但却一直爱的很小心,从来不敢说破。 只是默默的把这份爱藏着,不肯暴露自己的真心,担心说破了,连朋友也做不成! 似乎感同身受,又好像李平阳口中的这个朋友,说的就是陈乐他自己,陈乐便听的很仔细,从未有过的认真。 “当然了,我那个朋友,要是有陈副统领半点英俊,早就把人家姑娘追到手了!” 李平阳说时,笑着望向陈乐。陈乐似乎若有所思,便向李平阳讨教,如何讨女生欢心? 李平阳故意装作不知道,问陈副统领,是不是也有喜欢的姑娘了?陈乐慌张的移开视线,说才不是,说他有个朋友。 “通常来说,追女孩,无非就三点。” 李平阳装作一副情圣的样子,陈乐一脸崇拜,已经对他十分相信,问他,都有哪三点? 李平阳喝了口水,继续说,“第一:无微不至的关心!” 这个关心,你可以从任何事上体现,只要让她知道你在乎她,让她感觉到你的这份关心。 “第二:该死的温柔!” 你要让她感觉到你的魅力,把这份温柔细腻化,在她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出现。 比如烈日炎炎下,你送去的一把伞,在她满头大汗时,送去一条毛巾。或是在她口渴时,你送去一块西瓜。 “第三:欲情故纵!” 要追一个女孩,首先你要自信,成为她眼中的星星,去照亮她,闪耀她,亮瞎她的眼睛。 让她注意到你,然后每天都规律的出现在她面前,在她想要对你说话时,就离开! 坚持一阵子,她会怀念以前的如影随形,心里产生落差。如果她已经陷进去,那她就会主动来找你,说明成功了。 李平阳说完后,陈乐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不禁刮目相看,还和他称兄道弟了,将李平阳视为人生导师。 甚至已经在心中开始幻想,陆千雪离不开自己,对他死心塌地的画面,脸上一副傻笑。 “那个……陈副统领。我……” “叫我陈乐就行。” “好。陈乐,我可以见一下,那些被抓来的人吗?” 陈乐正在想事情,听到李平阳的请求,疑惑的扭过头看了他一眼,问他见他们干嘛? 李平阳解释,说是自己认得里面的几个人,想要借着自己的关系,劝劝他们别再坚持了,让他们加入霹雳堂。 陈乐一听,当即就说了句那好啊,刚好他们那那些“硬骨头”没办法,就同意让他试试。 答应好明天,找个时间让他们见面。 随后,与李平阳道别后,陈乐回到了自己房间。将那三条李平阳支的招,用笔都写在了一张纸上,认真去揣摩。 躺在床上,陈乐将剑放在一边,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举着纸条观望。 翌日。 陈乐起的很早,亲自为陆千雪做好了饭菜,敲开门,端进陆千雪的房间。 陆千雪刚穿好衣服,坐在椅子上发呆,突然表情一惊,发现今天送饭的,怎么是陈乐? 瞬间感觉,太阳好像打西边出来了! 眨了眨眼睛,确定没有看错。陈乐说这是他做的,不知道合不合口味,陆千雪又是一愣,感觉这一切不真实。 吃过饭,陆千雪推开门走出去,刚伸了个懒腰,就注意到站在院里的一口井边,脱光上衣,正在洗澡的陈乐。 陈乐此时露着肌肉,拿起一个木水瓢,将清水顺着头顶像下浇。当发现陆千雪在向这边看,忙秀了秀自己的腹肌。 谁知陆千雪,竟“哐”的一声,用力将门给关上,还骂了一句“有病!” 第一百零三章 支招 李平阳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手中拿着的,是一块黑色的腰牌。那正是之前林老,林伯温给他的黑骑腰牌。 他下意识的在身上摸了摸,顿时大惊失色。发现那块腰牌,的确是不见了! 心说自己怎么这么大意。笑着伸手去接,却被陈乐一把抢去了,绷着脸,用眼睛瞪着他。 “陈乐,给他。” 看到陈乐又在为难他,陆千雪喊了一声。陈乐不情愿的说了声是,将腰牌扔给李平阳。 仗着有陆统领为他撑腰,李平阳冲陈乐得意一笑,气的陈乐瞪大了眼睛。心说,“你小子给我等着!” 离开陆统领的房间,陈乐领命,带李军师去自己的房间休息。那是一间临时收拾出来的房间,曾经是一个书房。 李平阳走进屋子,发现里面打扫的还算干净,陈乐此时手中抱着一床被褥,跟在后面。 一进屋,陈乐就将门用背一顶给关上。 挡在门后,将被褥直接扔给李平阳。李平阳感觉用东子砸过来,连忙转身一把接住,怪他怎么那么粗暴的。 话刚说出口,就突然发现气氛有些不对。 “陈副统领,你消消气。我刚不是为了故意气你,就是在大家面前,为了争点面子。” “还有,你放心!我对陆统领绝对没有任何想法,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听到后半句,陈乐才看了李平阳一眼,问他“真的”? 李平阳看得出来,陈乐似乎很在意陆千雪,以男人的直觉,他猜陈乐一定是暗恋他。 只是陈乐是个木头,不太会表达,也不敢表达。只是将这份喜欢,给藏在了心里。 他没有告诉陆千雪,陆千雪也不知道他的心意,一直把他当作兄弟,对于他的喜欢,可能压根就不知道。 于是李平阳一笑,继续解释: “当然了!就我这样的歪瓜裂枣,怎么可能配得上陆大统领?能配上她的,也得是陈副统领这样,一表人才的。” “既英俊帅气,还武功高强。想必追陈副统领的女孩,已经多到数不过来了?” 说到这,李平阳抬头偷看陈乐的表情。 “那是。” 陈乐仰起头,一脸傲娇,将刘海用手撩了下,似乎被夸挺满意,一脸高兴。 对于“智商”,和情商都不在线的陈乐,他的那些心思,早就被李平阳给看透了。 他想要和陈乐搞好关系,借机打入霹雳堂的内部,获得时事消息,营救那些被抓的人。 “没看出来啊,你到是挺会说话的!” 陈乐对他打消敌意,刚才生气,也是因为李平阳与陈千雪走的近,才惹得他吃醋嫉妒。 现在李平阳表明了,自己对她没想法,那就不再是他的敌人了,也就没必要在跟他受气。 见陈乐还站着,李平阳便招呼他快坐,拿过桌子上的一个蓝色茶杯,为其倒了杯水。 陈乐坐下来,将剑拍在桌子上,刚好也有些口渴,就喝了一杯。李平阳坐在他旁边,开始开导陈乐,和他聊起了情感。 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喜欢一个女孩,一片痴心,但却一直爱的很小心,从来不敢说破。 只是默默的把这份爱藏着,不肯暴露自己的真心,担心说破了,连朋友也做不成! 似乎感同身受,又好像李平阳口中的这个朋友,说的就是陈乐他自己,陈乐便听的很仔细,从未有过的认真。 “当然了,我那个朋友,要是有陈副统领半点英俊,早就把人家姑娘追到手了!” 李平阳说时,笑着望向陈乐。陈乐似乎若有所思,便向李平阳讨教,如何讨女生欢心? 李平阳故意装作不知道,问陈副统领,是不是也有喜欢的姑娘了?陈乐慌张的移开视线,说才不是,说他有个朋友。 “通常来说,追女孩,无非就三点。” 李平阳装作一副情圣的样子,陈乐一脸崇拜,已经对他十分相信,问他,都有哪三点? 李平阳喝了口水,继续说,“第一:无微不至的关心!” 这个关心,你可以从任何事上体现,只要让她知道你在乎她,让她感觉到你的这份关心。 “第二:该死的温柔!” 你要让她感觉到你的魅力,把这份温柔细腻化,在她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出现。 比如烈日炎炎下,你送去的一把伞,在她满头大汗时,送去一条毛巾。或是在她口渴时,你送去一块西瓜。 “第三:欲情故纵!” 要追一个女孩,首先你要自信,成为她眼中的星星,去照亮她,闪耀她,亮瞎她的眼睛。 让她注意到你,然后每天都规律的出现在她面前,在她想要对你说话时,就离开! 坚持一阵子,她会怀念以前的如影随形,心里产生落差。如果她已经陷进去,那她就会主动来找你,说明成功了。 李平阳说完后,陈乐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不禁刮目相看,还和他称兄道弟了,将李平阳视为人生导师。 甚至已经在心中开始幻想,陆千雪离不开自己,对他死心塌地的画面,脸上一副傻笑。 “那个……陈副统领。我……” “叫我陈乐就行。” “好。陈乐,我可以见一下,那些被抓来的人吗?” 陈乐正在想事情,听到李平阳的请求,疑惑的扭过头看了他一眼,问他见他们干嘛? 李平阳解释,说是自己认得里面的几个人,想要借着自己的关系,劝劝他们别再坚持了,让他们加入霹雳堂。 陈乐一听,当即就说了句那好啊,刚好他们那那些“硬骨头”没办法,就同意让他试试。 答应好明天,找个时间让他们见面。 随后,与李平阳道别后,陈乐回到了自己房间。将那三条李平阳支的招,用笔都写在了一张纸上,认真去揣摩。 躺在床上,陈乐将剑放在一边,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举着纸条观望。 翌日。 陈乐起的很早,亲自为陆千雪做好了饭菜,敲开门,端进陆千雪的房间。 陆千雪刚穿好衣服,坐在椅子上发呆,突然表情一惊,发现今天送饭的,怎么是陈乐? 瞬间感觉,太阳好像打西边出来了! 眨了眨眼睛,确定没有看错。陈乐说这是他做的,不知道合不合口味,陆千雪又是一愣,感觉这一切不真实。 吃过饭,陆千雪推开门走出去,刚伸了个懒腰,就注意到站在院里的一口井边,脱光上衣,正在洗澡的陈乐。 陈乐此时露着肌肉,拿起一个木水瓢,将清水顺着头顶像下浇。当发现陆千雪在向这边看,忙秀了秀自己的腹肌。 谁知陆千雪,竟“哐”的一声,用力将门给关上,还骂了一句“有病!” 第一百零四章 东西南北 听到门被关上,陈乐抬起手,擦了一把脸上的水。以为小雪是在害羞,便傻气的一笑。 晌午的时候,陆千雪领着李平阳,和另外两个手下,一起在沧州的街道上闲逛。 每走几步,陆千雪就回头看一眼。 李平阳一脸疑惑,转身也看向身后,却发现什么没有,问她怎么了? “没事。” 陆千雪回过身,淡淡一笑,内心却说奇怪!她总感觉,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 在他们走远以后,陈乐从墙后面走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继续跟上去。 被重创后的沧州,从新划分了规则。 粮食都被四堂口霸占,不想挨饿,就得花钱去他们的地盘里买。一些有钱的人,依旧衣食无忧,可怜的永远是平民。 大街上,一些没有被杀,活下来,却身无分文的穷人。只能放弃颜面,在路边乞讨为生。 陆千雪见到,让二堂口的手下,将自己囤来的一部分粮食,都分发给了那难民。 可奈何,难民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他们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分。 仗着抢来的粮食多,四堂口的人,竟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卖起了粮食。出价更是起步就十文钱,高的离谱。 走在街上,陆千雪突然感觉,好像有水滴在她脸上,一抬头,发现天空好像下雨了。 李平阳快步跑到屋檐下,身边的那两个手下,也随后跑过去,和李平阳挤在一起避雨。 地方有限,陆千雪碍于面子,也不想和几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只好将双手遮挡在头顶。 正在这时,陈乐不知从哪里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撑着伞走向陆千雪。 陆千雪突然感觉头顶没雨了,一回头就看见了陈乐。陈乐绅士的撑着雨伞,全部遮在陆千雪身上,自己则被淋湿。 两边的屋顶上,十几名二堂口的手下,正拿着李平阳制成的喷壶,人手一把,对着下方人工降雨,忙的不亦乐乎。 其中一个手下,一着急,脚没踩稳,一脚差点摔下去,被其他人一把拉回来,并且捂住嘴,差点就给露馅了。 但手中喷壶的盖子,还是没有抓住,顺着瓦片滚下来,砸在伞上。 陈乐心说糟了!闭眼倒吸一口凉气,眉头一皱。就这么点事,这些废物都办不好。 还好陆千雪在看别处,没有发现,陈乐快速用脚尖,将东西踢到一边的摊位下。 望着上方没在降雨了,陆千雪看了陈乐一眼,不相信这么巧,他刚好路过。便一脸疑惑,问他为什么在这? “我……我……” 陈乐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解释。李平阳见状,帮着圆场,说是他让陈乐来送伞的! 此话一出,连陈乐也是一愣,这完全不在剧本之中啊?连同其他人,一起看向李平阳。 李平阳继续解释,“啊,我昨晚夜观天象,掐指一算,今天的这个时候,会有一场雨。” 陈乐一听,直接翻了他一个白眼,觉得他吹得有点大了,连他都不相信,更别说小雪。 可谁知陆千雪却一笑,拍了一下陈乐肩膀,说了声“谢了”,随即招呼他们回家。 每天的午饭,陆千雪是和大伙一起吃的。 坐在一个桌子上,连同她身边的四大高手,“东,西,南,北。”一起就餐。 东西南北,是二堂口的四大主力,别看是一群歪瓜裂枣,却各个深藏绝活,不容小觑。 就拿老三来说,在四个人中封南。 王震南,他的听觉让人害怕,练就了一副好耳朵。只要你敢说陆统领坏话,毫不夸张的说,方圆几里他都听的见! 老四封北,人称快剑阿宁。 原名吴宁,相貌平平,还长着一对滑稽的斗鸡眼,但你可千万别被他的外表欺骗了。 如果你不了解他的事迹,肯定会说,这种货色,是怎么混进霹雳堂的? 其实吴宁,在没加入霹雳堂前,就是一方小山匪的首领。拿手绝活,是他的一手快剑! 至于有他的剑能有多快?据说见过他出剑的,没有一个活着的,都是死人了。 不知经历了什么,吴宁后来眼睛就成了这样,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被陆千雪所救,为了报恩,就一直跟随她。 老大,名为周天龙,四个人中封东。 他的身世更是传奇,曾经的周天龙,是陆千雪父亲陆义寒的手下。与旗下的八龙,合称为“九龙狂刀”。 后来霹雳堂内部产生分歧,为争堂主之位,闹得四个堂口不合。陆千雪的父亲,更是被四堂口的雷万仇暗算,抓住作为人质。 以此要挟陆千雪,交出一堂口的虎符残片。只有同时拥有,霹雳堂四块虎符残片的人,才能成为霹雳堂的新任堂主。 当时陈乐领命,保护陆千雪离开,杀了重围也身受重伤,没办法再回去营救陆义寒。 而周天龙,孤身一人勇闯了四堂口,一己之力,杀的四堂六大高手无人能招架。 最终他将陆千雪的父亲救了出来,但也被雷万仇,用“奔雷剑法”,废了一只眼睛。 雷万仇习的是恶鬼道,邪术。 从未与这种招数交手的他,也吃了大亏。后被雷万仇,使出一招“雷云邪剑斩”,斩断了右腿,好在逃了出去。 事后,周天龙用木头做了一只假腿,落得个终身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 成为废人的周天龙,依旧每日练刀。虽然瞎了一只眼,废了一条腿,却没有放弃自己。 将自己的真气,晋升到了宗师境界。 至于老二,封西,名为希立安。 希立安,是四个人中,看着稍微和善一点的。他们四位平时,都给人的感觉,有些阴森可怕,从来不怎么笑一下。 就跟欠了他们钱,偷了他们家米一样,总是一脸严肃,起初被他们四人看守的时候,李平阳尴尬病都犯了。 你说什么,他们也不回一声,你讲笑话,把自己笑得捧腹,他们愣是一个表情也没有。 希立安,是四个人里面,唯一有家室,有老婆的一位。曾经,听说是一个打铁的铁匠。 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把带着链子的短刀,利用真气杀人于无形,即可远攻,也可近战。 东西南北,以及陈乐和李平阳,他们围坐在一起,陆千雪则坐在最中间的位置。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像往常一样,各顾各的夹菜吃。可今天的陈乐却很反常,一直在为陆千雪夹菜,让她多吃点。 希立安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此时碗里菜,已经堆了一尺高,无从下筷子。 察觉到危险的氛围,他埋下头安静吃饭,不敢多说一句话,开始将米饭不停给嘴里刨。 其余三个人,也都是在专心的吃饭。 终于,陆千雪实在是受不了陈乐,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啪”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吓了众人一跳。 好不容易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的李平阳,被这一震又从筷头滑落,一脸无语。 第一百零四章 东西南北 听到门被关上,陈乐抬起手,擦了一把脸上的水。以为小雪是在害羞,便傻气的一笑。 晌午的时候,陆千雪领着李平阳,和另外两个手下,一起在沧州的街道上闲逛。 每走几步,陆千雪就回头看一眼。 李平阳一脸疑惑,转身也看向身后,却发现什么没有,问她怎么了? “没事。” 陆千雪回过身,淡淡一笑,内心却说奇怪!她总感觉,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 在他们走远以后,陈乐从墙后面走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继续跟上去。 被重创后的沧州,从新划分了规则。 粮食都被四堂口霸占,不想挨饿,就得花钱去他们的地盘里买。一些有钱的人,依旧衣食无忧,可怜的永远是平民。 大街上,一些没有被杀,活下来,却身无分文的穷人。只能放弃颜面,在路边乞讨为生。 陆千雪见到,让二堂口的手下,将自己囤来的一部分粮食,都分发给了那难民。 可奈何,难民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他们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分。 仗着抢来的粮食多,四堂口的人,竟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卖起了粮食。出价更是起步就十文钱,高的离谱。 走在街上,陆千雪突然感觉,好像有水滴在她脸上,一抬头,发现天空好像下雨了。 李平阳快步跑到屋檐下,身边的那两个手下,也随后跑过去,和李平阳挤在一起避雨。 地方有限,陆千雪碍于面子,也不想和几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只好将双手遮挡在头顶。 正在这时,陈乐不知从哪里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撑着伞走向陆千雪。 陆千雪突然感觉头顶没雨了,一回头就看见了陈乐。陈乐绅士的撑着雨伞,全部遮在陆千雪身上,自己则被淋湿。 两边的屋顶上,十几名二堂口的手下,正拿着李平阳制成的喷壶,人手一把,对着下方人工降雨,忙的不亦乐乎。 其中一个手下,一着急,脚没踩稳,一脚差点摔下去,被其他人一把拉回来,并且捂住嘴,差点就给露馅了。 但手中喷壶的盖子,还是没有抓住,顺着瓦片滚下来,砸在伞上。 陈乐心说糟了!闭眼倒吸一口凉气,眉头一皱。就这么点事,这些废物都办不好。 还好陆千雪在看别处,没有发现,陈乐快速用脚尖,将东西踢到一边的摊位下。 望着上方没在降雨了,陆千雪看了陈乐一眼,不相信这么巧,他刚好路过。便一脸疑惑,问他为什么在这? “我……我……” 陈乐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解释。李平阳见状,帮着圆场,说是他让陈乐来送伞的! 此话一出,连陈乐也是一愣,这完全不在剧本之中啊?连同其他人,一起看向李平阳。 李平阳继续解释,“啊,我昨晚夜观天象,掐指一算,今天的这个时候,会有一场雨。” 陈乐一听,直接翻了他一个白眼,觉得他吹得有点大了,连他都不相信,更别说小雪。 可谁知陆千雪却一笑,拍了一下陈乐肩膀,说了声“谢了”,随即招呼他们回家。 每天的午饭,陆千雪是和大伙一起吃的。 坐在一个桌子上,连同她身边的四大高手,“东,西,南,北。”一起就餐。 东西南北,是二堂口的四大主力,别看是一群歪瓜裂枣,却各个深藏绝活,不容小觑。 就拿老三来说,在四个人中封南。 王震南,他的听觉让人害怕,练就了一副好耳朵。只要你敢说陆统领坏话,毫不夸张的说,方圆几里他都听的见! 老四封北,人称快剑阿宁。 原名吴宁,相貌平平,还长着一对滑稽的斗鸡眼,但你可千万别被他的外表欺骗了。 如果你不了解他的事迹,肯定会说,这种货色,是怎么混进霹雳堂的? 其实吴宁,在没加入霹雳堂前,就是一方小山匪的首领。拿手绝活,是他的一手快剑! 至于有他的剑能有多快?据说见过他出剑的,没有一个活着的,都是死人了。 不知经历了什么,吴宁后来眼睛就成了这样,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被陆千雪所救,为了报恩,就一直跟随她。 老大,名为周天龙,四个人中封东。 他的身世更是传奇,曾经的周天龙,是陆千雪父亲陆义寒的手下。与旗下的八龙,合称为“九龙狂刀”。 后来霹雳堂内部产生分歧,为争堂主之位,闹得四个堂口不合。陆千雪的父亲,更是被四堂口的雷万仇暗算,抓住作为人质。 以此要挟陆千雪,交出一堂口的虎符残片。只有同时拥有,霹雳堂四块虎符残片的人,才能成为霹雳堂的新任堂主。 当时陈乐领命,保护陆千雪离开,杀了重围也身受重伤,没办法再回去营救陆义寒。 而周天龙,孤身一人勇闯了四堂口,一己之力,杀的四堂六大高手无人能招架。 最终他将陆千雪的父亲救了出来,但也被雷万仇,用“奔雷剑法”,废了一只眼睛。 雷万仇习的是恶鬼道,邪术。 从未与这种招数交手的他,也吃了大亏。后被雷万仇,使出一招“雷云邪剑斩”,斩断了右腿,好在逃了出去。 事后,周天龙用木头做了一只假腿,落得个终身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 成为废人的周天龙,依旧每日练刀。虽然瞎了一只眼,废了一条腿,却没有放弃自己。 将自己的真气,晋升到了宗师境界。 至于老二,封西,名为希立安。 希立安,是四个人中,看着稍微和善一点的。他们四位平时,都给人的感觉,有些阴森可怕,从来不怎么笑一下。 就跟欠了他们钱,偷了他们家米一样,总是一脸严肃,起初被他们四人看守的时候,李平阳尴尬病都犯了。 你说什么,他们也不回一声,你讲笑话,把自己笑得捧腹,他们愣是一个表情也没有。 希立安,是四个人里面,唯一有家室,有老婆的一位。曾经,听说是一个打铁的铁匠。 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把带着链子的短刀,利用真气杀人于无形,即可远攻,也可近战。 东西南北,以及陈乐和李平阳,他们围坐在一起,陆千雪则坐在最中间的位置。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像往常一样,各顾各的夹菜吃。可今天的陈乐却很反常,一直在为陆千雪夹菜,让她多吃点。 希立安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此时碗里菜,已经堆了一尺高,无从下筷子。 察觉到危险的氛围,他埋下头安静吃饭,不敢多说一句话,开始将米饭不停给嘴里刨。 其余三个人,也都是在专心的吃饭。 终于,陆千雪实在是受不了陈乐,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啪”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吓了众人一跳。 好不容易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的李平阳,被这一震又从筷头滑落,一脸无语。 第一百零五章 金蝉脱壳 “陈乐,你怎么老是莫名其妙的?从今天早上开始,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陆千雪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发飙一句。顺便蹬了一眼李平阳,觉得此事和他脱不了关系! 李平阳憋嘴,露出一个很委屈的表情。 陈乐无话,只是一直盯着陆千雪。 那种眼神,仿佛将要把她吃了一样。陆千雪被看的一哆嗦,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有病你!” 陆千雪被看的有些害羞,撅起小嘴嘟囔一句,慌张的拿起筷子继续吃饭。这也是她第一次,被陈乐给看的难为情。 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陈乐接下来的举动,把李平阳也惊到了。 只见他伸出手,禁止向着陆千雪的脸摸过去,东南西北四个人,同时停下筷子,哭出震惊的表情。希立安咽下一口饭,表情中露出些许的期待。 “你要干嘛?” 陆千雪紧张的向后退缩,谁知陈乐直接站起身,一条腿踩在椅子上,抬手按住陆千雪的肩膀。陆千雪有些不知所措,眼神一直在闪躲,十分紧张。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陆千雪紧张的闭上眼睛,静静的等待陈乐靠近她。东南西北四个人,也猜到接下来,应该会有他们想看的画面。 缓缓的,陈乐将身子凑近陆千雪,伸手触碰到她的脸。一副特别认真,特别深情的表情。 紧接着,陈乐伸手将陆千雪嘴唇边,黏到的一粒米饭取了下来。大刀金马的坐回原位,拿起碗筷,埋头继续吃饭。 所有人一脸懵逼。 李平阳用左手撑着下巴,一脸认真的看戏,被陈乐的这波操作,看的手一滑,险些摔倒。 “吃饭啊?都看我干嘛!” 陈乐见所有人都停下筷子,便抬头招呼一声。闻声,大家都拿起筷子,包括当事人陆千雪,也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一边吃饭,陈乐还时不时的抬起头,将筷头放在嘴里抿着,偷看上一眼陆千雪。 吃完饭,李平阳坐在门前,与东南西北四个人,坐成一排。望着陆千雪手拿大刀,在院中不停的挥砍着木头。 陆千雪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心情突然烦躁,心烦意乱的。就好像有股莫名的情绪,突然就闯入她的心里了。 陈乐背靠在墙上,双臂环抱着,左手抱剑,右手里拿着一方上好的手帕,一直注视着陆千雪。 看到她累了,发泄完情绪,额头渗出几滴汗水,陈乐迅速跑过去,笑着将手帕递给她。 他不懂手帕,这是他在大街上,让一个卖手帕的女子,特意为他挑选的。从材质到手感,都算得上是佳品。 接过手帕,陆千雪无语的翻了他一个白眼。 “陈乐,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啊?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希望你能正常一点!” 陆千雪一脸气愤,说时,将手帕直接扔在陈乐身上。陈乐连忙抬手接住,面露失望之色。 随后,陆千雪一把推开他,见陈乐还要跟上来,便停下来转过身,警告他别来烦她。 望着陆千雪走回自己房间,“啪”的一声将门关上。陈乐露出一个凶狠的眼神,看向坐在一边看热闹,憋笑的李平阳。 气冲冲的走过去,将那个手帕扔在他脸上。这都是他出的好主意,陆千雪非但没有产生好感,还把他当成神经病了。 原本还无话不谈,他自认关系还不错。这下好了,陆千雪现在,连见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李……二……胖!” 陈乐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念着他的名字。眼神吓的李平阳连忙起身,想要开溜。 却被陈乐一个眼神,让东南西北四个人按住他,举起拳头就要去揍他。李平阳连忙解释,说是不打紧,还有戏! 陈乐松开拳头,抓住李平阳的衣领,看了他一眼随后松开他。李平阳将他拉到一边,说是他表演的,有点过了。 陈乐摸着下巴,凑过耳朵,开始听李平阳给他出新注意。东南西北四个人,也凑近耳朵去听。却被两人用眼睛一瞪,随即散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 夜里。 所有人都进入梦乡,睡的正熟。 一阵很轻的脚步声传来,陈乐听到动静,猛的睁开眼,从床上坐起身。他看到有一个黑影,顺着他的窗边走过。 月光下,一个黑影走向陆千雪的房间,望着墙角的一堆干柴,掏出一个火折子,用嘴一吹,伸手将那堆柴点燃。 正在睡熟的陆千雪,被顺着门缝飘进来,一股呛人的白烟弄醒。鼻子嗅了嗅,发现是着火了,迅速翻身下床。 推开门,陆千雪用左手捂住口鼻,被烟雾熏的眯着眼睛。看到右边的柴房失火,已经燃烧起来,火势非常凶猛。 东南西北四个人,此时正拿着水桶,开始泼水救火。李平阳也在其中,用手端着一个盆。 可就是不见陈乐的踪影。 陆千雪望了一眼,发现陈乐的房间门窗紧闭,顿时紧张起来。跑向周天龙,拿过他手中的水桶,直接把水倒在身上。 将衣服浸湿后,陆千雪快步冲向陈乐的房间,使劲撞开门。望了一眼屋内,陈乐此时还在床上睡着,似乎是昏迷了。 冲进房间,陆千雪冒着火焰,跑到陈乐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脸,发现他的嘴唇是紫的。 在陈乐的手背上,中了一根毒针,将针拔掉,陆千雪搀扶起陈乐像外走。可头顶的房木,被火突然烧断,砸了下来。 陆千雪抬起手臂,将房木挡下,否则就会砸到陈乐的身上。衣服上都是水,还好并没有被烧到,她将陈乐救了出去。 望着昏迷的陈乐,陆千雪一脸担心,急的眉头紧皱。可能是吸入了大将烟雾,陈乐猛的咳嗽了几下,呛的醒过来。 看到他醒了,陆千雪这才高兴的一笑。 望着浑身湿漉漉,头发贴在脸上,一脸焦急望向自己的陆千雪,陈乐冲她笑了笑。 陆千雪这才注意到,自己一直紧握住陈乐的手,忙慌张的松开。看到陆千雪在担心自己,陈乐内心十分高兴。 可一扭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顺着陈乐的视线看过去,陆千雪也发现刚才还在救火,拿着盆浇水的李平阳不知所踪。 东南西北四个人,只顾着救火,同样也没在意。 陈乐顿时从地上坐起身子,望着陆千雪,明白了李平阳的企图,原来他是利用了自己。 “他是想逃跑!快追。” 第一百零五章 金蝉脱壳 “陈乐,你怎么老是莫名其妙的?从今天早上开始,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陆千雪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发飙一句。顺便蹬了一眼李平阳,觉得此事和他脱不了关系! 李平阳憋嘴,露出一个很委屈的表情。 陈乐无话,只是一直盯着陆千雪。 那种眼神,仿佛将要把她吃了一样。陆千雪被看的一哆嗦,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有病你!” 陆千雪被看的有些害羞,撅起小嘴嘟囔一句,慌张的拿起筷子继续吃饭。这也是她第一次,被陈乐给看的难为情。 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陈乐接下来的举动,把李平阳也惊到了。 只见他伸出手,禁止向着陆千雪的脸摸过去,东南西北四个人,同时停下筷子,哭出震惊的表情。希立安咽下一口饭,表情中露出些许的期待。 “你要干嘛?” 陆千雪紧张的向后退缩,谁知陈乐直接站起身,一条腿踩在椅子上,抬手按住陆千雪的肩膀。陆千雪有些不知所措,眼神一直在闪躲,十分紧张。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陆千雪紧张的闭上眼睛,静静的等待陈乐靠近她。东南西北四个人,也猜到接下来,应该会有他们想看的画面。 缓缓的,陈乐将身子凑近陆千雪,伸手触碰到她的脸。一副特别认真,特别深情的表情。 紧接着,陈乐伸手将陆千雪嘴唇边,黏到的一粒米饭取了下来。大刀金马的坐回原位,拿起碗筷,埋头继续吃饭。 所有人一脸懵逼。 李平阳用左手撑着下巴,一脸认真的看戏,被陈乐的这波操作,看的手一滑,险些摔倒。 “吃饭啊?都看我干嘛!” 陈乐见所有人都停下筷子,便抬头招呼一声。闻声,大家都拿起筷子,包括当事人陆千雪,也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一边吃饭,陈乐还时不时的抬起头,将筷头放在嘴里抿着,偷看上一眼陆千雪。 吃完饭,李平阳坐在门前,与东南西北四个人,坐成一排。望着陆千雪手拿大刀,在院中不停的挥砍着木头。 陆千雪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心情突然烦躁,心烦意乱的。就好像有股莫名的情绪,突然就闯入她的心里了。 陈乐背靠在墙上,双臂环抱着,左手抱剑,右手里拿着一方上好的手帕,一直注视着陆千雪。 看到她累了,发泄完情绪,额头渗出几滴汗水,陈乐迅速跑过去,笑着将手帕递给她。 他不懂手帕,这是他在大街上,让一个卖手帕的女子,特意为他挑选的。从材质到手感,都算得上是佳品。 接过手帕,陆千雪无语的翻了他一个白眼。 “陈乐,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啊?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希望你能正常一点!” 陆千雪一脸气愤,说时,将手帕直接扔在陈乐身上。陈乐连忙抬手接住,面露失望之色。 随后,陆千雪一把推开他,见陈乐还要跟上来,便停下来转过身,警告他别来烦她。 望着陆千雪走回自己房间,“啪”的一声将门关上。陈乐露出一个凶狠的眼神,看向坐在一边看热闹,憋笑的李平阳。 气冲冲的走过去,将那个手帕扔在他脸上。这都是他出的好主意,陆千雪非但没有产生好感,还把他当成神经病了。 原本还无话不谈,他自认关系还不错。这下好了,陆千雪现在,连见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李……二……胖!” 陈乐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念着他的名字。眼神吓的李平阳连忙起身,想要开溜。 却被陈乐一个眼神,让东南西北四个人按住他,举起拳头就要去揍他。李平阳连忙解释,说是不打紧,还有戏! 陈乐松开拳头,抓住李平阳的衣领,看了他一眼随后松开他。李平阳将他拉到一边,说是他表演的,有点过了。 陈乐摸着下巴,凑过耳朵,开始听李平阳给他出新注意。东南西北四个人,也凑近耳朵去听。却被两人用眼睛一瞪,随即散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 夜里。 所有人都进入梦乡,睡的正熟。 一阵很轻的脚步声传来,陈乐听到动静,猛的睁开眼,从床上坐起身。他看到有一个黑影,顺着他的窗边走过。 月光下,一个黑影走向陆千雪的房间,望着墙角的一堆干柴,掏出一个火折子,用嘴一吹,伸手将那堆柴点燃。 正在睡熟的陆千雪,被顺着门缝飘进来,一股呛人的白烟弄醒。鼻子嗅了嗅,发现是着火了,迅速翻身下床。 推开门,陆千雪用左手捂住口鼻,被烟雾熏的眯着眼睛。看到右边的柴房失火,已经燃烧起来,火势非常凶猛。 东南西北四个人,此时正拿着水桶,开始泼水救火。李平阳也在其中,用手端着一个盆。 可就是不见陈乐的踪影。 陆千雪望了一眼,发现陈乐的房间门窗紧闭,顿时紧张起来。跑向周天龙,拿过他手中的水桶,直接把水倒在身上。 将衣服浸湿后,陆千雪快步冲向陈乐的房间,使劲撞开门。望了一眼屋内,陈乐此时还在床上睡着,似乎是昏迷了。 冲进房间,陆千雪冒着火焰,跑到陈乐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脸,发现他的嘴唇是紫的。 在陈乐的手背上,中了一根毒针,将针拔掉,陆千雪搀扶起陈乐像外走。可头顶的房木,被火突然烧断,砸了下来。 陆千雪抬起手臂,将房木挡下,否则就会砸到陈乐的身上。衣服上都是水,还好并没有被烧到,她将陈乐救了出去。 望着昏迷的陈乐,陆千雪一脸担心,急的眉头紧皱。可能是吸入了大将烟雾,陈乐猛的咳嗽了几下,呛的醒过来。 看到他醒了,陆千雪这才高兴的一笑。 望着浑身湿漉漉,头发贴在脸上,一脸焦急望向自己的陆千雪,陈乐冲她笑了笑。 陆千雪这才注意到,自己一直紧握住陈乐的手,忙慌张的松开。看到陆千雪在担心自己,陈乐内心十分高兴。 可一扭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顺着陈乐的视线看过去,陆千雪也发现刚才还在救火,拿着盆浇水的李平阳不知所踪。 东南西北四个人,只顾着救火,同样也没在意。 陈乐顿时从地上坐起身子,望着陆千雪,明白了李平阳的企图,原来他是利用了自己。 “他是想逃跑!快追。” 第一百零六章 军师禁入 刚喊完人去追李平阳,陈乐突然肚子“咕噜”的一叫,一脸苦涩,难受的捂住肚子。 联想起一个小时前,李平阳拿着切好的西瓜,送给二堂口的兄弟们吃,原来是没安好心。 陈乐没心没肺,就属他吃的最多,也活该他最难受。李平阳将西瓜送上来之前,让苏流武搞了一包泻药。 这里是他家,想整点这东西不算难。 陈乐回想,难怪当时大家都在吃,唯独李平阳干看着,一口都不吃,当时还觉得奇怪。 “李二胖,你给我等着!” 陈乐气的咬牙切齿,刚骂了一句,肚子又是一痛,连忙捂着肚子,火速奔向茅厕。 这个时候,东南西北四个人,也都开始闹肚子,与陈乐几乎同时,冲到了茅厕门口。 “我是副统领,让我先来!” 陈乐憋的脸都紫了,艰难的说到。 这个时候,十万火急,谁特么还管你是副统领?谁抢到算谁的!快剑阿宁提紧裤子,直接将陈乐挤到一边。 眼看他就要成功,希立安一把抱住他的腿,将他给拉倒。周天龙见状,趁着他们两人缠斗,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就在周天龙快要抢到时,王振南又将周天龙给扑倒,自己冲上前。希立安爬起来,按下腰间短刀的机关,用铁链缠住王震南的腰,将他拉回来。 陈乐随后也被卷进去,五个人打成一团。 看到那五个笨蛋,正在相互争茅厕,惹得陆千雪笑了笑。还没高兴多久,笑容渐渐缺失,她肚子也疼了起来! 挪动小碎步,趁着五个人都没注意,陆千雪自己溜了进入,随后将门从里面锁上。 听到门关上,五个人互相看了看对方。 陈乐此时抱住周天龙的双脚,拿着一根树枝,正在给他挠痒痒。 周天龙哭笑不得,捏住希立安的脸,将他的脸捏变形,露出牙床。那表情太过滑稽,充满喜感。 希立安则将食指和中指,扣进阿宁的鼻孔向上提。阿宁则将受到的气,撒到了王震南头上。 用他那十年不洗的脚,夹住王震南的脖子。好家伙,那酸爽,差点没把他给送走。 王震南也不甘示弱,一屁股压在陈乐脸上,弄的他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生怕对方放个屁。 希立安:“你先松手。” 王震南:“你先松手!” 陈乐:“都……都别争了,这样……我数到三,我们一起松开。” “好!” 接下来,陈乐开始倒数。 数到三的时候,所有人一起松开。他们这才发现,争了半天,结果却让陆千雪得手。 五个人随后冲向后院,打开后门,火急火燎的跑向漆黑的树林。 …… 另一边。 李平阳已经来到二堂口,关押众人的地方。他看到门口站着两个山匪。院子里更是站着一群人,要不要这么夸张? 担心有人闯入,将这里的人给劫走,是陈乐让人加强防卫的。 看到那么多人,李平阳原本,已经从墙后面走出去,又连忙捂住脸,转过身向回走。 “是谁?” 看到有人靠近,一个守卫喊了一声,随后追上来。一看走不掉了,“康康”的咳嗽了两声,说了句是我。 李平阳转过身,守卫一眼认出是军师,连忙恭敬的弯下腰,对他问候了一声。 但又很疑惑,军师来这里做什么? 便问道:“不知军师,来这里有何事?” 李平阳一脸尴尬。 难道要告诉他,老子是来劫狱的! 李平阳冲他笑了笑,抬手拍在他肩膀上,“晚上风大,穿这么少,小心着凉。” 又走到另一个守卫身边,替他把衣服紧了紧。后又抬起手,帮他把头发上的一根杂草取下来。 又望了望四周,道:“没事,我随便转转!不知不觉,就给走到这了。” 守卫哦了一声。李平阳假意关心,将那两个守卫给感动到。 他的这份关心,是陈乐那种粗人不曾有的,也就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其中一个拍了拍胸膛,说他不冷,谢谢军师的关心。 李平阳随后打算踏入院子,可刚才还态度友善的守卫,突然拔出刀,阻止他进入。 “陈副统领说了,禁止军师进入!希望军师不要为难我们。” 李平阳一看硬闯不行,没等他继续说下去,伸了个懒腰,说他那就不进了。 在心里面,开始骂起跟他作对的陈乐。 其实他早就有备而来,白天把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只见他走到墙角,将一坛酒提了出来,随后拿过来让兄弟们喝。 “陈副统领还说了,你给的东西不能要。” 一个手下不解风情,直接泼了盆冷水。李平阳一脸无奈,道:“不是,他还说啥了?” “如果你执意要闯入,我们可以对军师采取必要的手段,后果自负!” “军师,请回。” 守卫话落,同时将刀拔出来。李平阳连忙退后几步,他们这才又将刀收回去,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谁知李平阳,竟然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赖着不走。打开酒坛,自己喝了起来。 闻到飘过来的酒香,院子里的手下都围在一起,直吞咽口水,馋的眼睛都绿了。 那两个守卫,看到军师喝了没事,也移动目光,盯着李平阳抱着的酒坛,看的心里发痒。 李平阳见状,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举起酒坛。道:“没事,我不会告诉陈副统领。” 这句话一出,左边的守卫最先动摇了。 笑着就去扶李平阳,说地上凉,让他坐里面,变脸比翻书还要快。 另一个守卫本想反对,可李平阳已经跨过门槛,并将酒坛故意递到他手中。 抱着酒坛,闻着酒香味,他把陈乐说的话,全部抛到九霄云外了。 随后,人人有份,都拿起一个碗,同时说了一句:“敬军师!”,随后仰头干了。 看到其他人喝完,过了一会都安静的趴下来,其中一个酒量好的,似乎还没醉。 李平阳拿起酒坛,又给他倒满,亲自端着碗给他灌下去。这一碗下去,他终于发觉头有点晕了。 按理说,平时就这两碗酒,他别说是醉了,连解馋都做不到。可今天不知为何,酒一下肚,就感觉脑袋嗡嗡的。 终于,伴随着一股天旋地转的感觉,最后一个人也趴在桌子上。所有人倒成一片,此时只有李平阳站着。 见到他们都倒下,李平阳又挨个拍了拍,确定没有漏网之鱼,这才舒了一口气。 还好李平阳备了解药,所以没事。 从其中一个山匪身上,李平阳搜出了一把钥匙,随后打开关押人的房门。 将门向里推开,李平阳看到,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被抓来的人都关在了一起。 听到有人开门,一个老头爬了起来,李平阳仔细一看,认出了这个人,他正是苏流武的父亲。 苏家的老爷,苏百川。 看到是李平阳,他也表现的很吃惊。 随后,李平阳小声说道:“大家受苦了,我是来救你们的!不要出声,都跟在我后面,我带你们离开这。” 第一百零六章 军师禁入 刚喊完人去追李平阳,陈乐突然肚子“咕噜”的一叫,一脸苦涩,难受的捂住肚子。 联想起一个小时前,李平阳拿着切好的西瓜,送给二堂口的兄弟们吃,原来是没安好心。 陈乐没心没肺,就属他吃的最多,也活该他最难受。李平阳将西瓜送上来之前,让苏流武搞了一包泻药。 这里是他家,想整点这东西不算难。 陈乐回想,难怪当时大家都在吃,唯独李平阳干看着,一口都不吃,当时还觉得奇怪。 “李二胖,你给我等着!” 陈乐气的咬牙切齿,刚骂了一句,肚子又是一痛,连忙捂着肚子,火速奔向茅厕。 这个时候,东南西北四个人,也都开始闹肚子,与陈乐几乎同时,冲到了茅厕门口。 “我是副统领,让我先来!” 陈乐憋的脸都紫了,艰难的说到。 这个时候,十万火急,谁特么还管你是副统领?谁抢到算谁的!快剑阿宁提紧裤子,直接将陈乐挤到一边。 眼看他就要成功,希立安一把抱住他的腿,将他给拉倒。周天龙见状,趁着他们两人缠斗,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就在周天龙快要抢到时,王振南又将周天龙给扑倒,自己冲上前。希立安爬起来,按下腰间短刀的机关,用铁链缠住王震南的腰,将他拉回来。 陈乐随后也被卷进去,五个人打成一团。 看到那五个笨蛋,正在相互争茅厕,惹得陆千雪笑了笑。还没高兴多久,笑容渐渐缺失,她肚子也疼了起来! 挪动小碎步,趁着五个人都没注意,陆千雪自己溜了进入,随后将门从里面锁上。 听到门关上,五个人互相看了看对方。 陈乐此时抱住周天龙的双脚,拿着一根树枝,正在给他挠痒痒。 周天龙哭笑不得,捏住希立安的脸,将他的脸捏变形,露出牙床。那表情太过滑稽,充满喜感。 希立安则将食指和中指,扣进阿宁的鼻孔向上提。阿宁则将受到的气,撒到了王震南头上。 用他那十年不洗的脚,夹住王震南的脖子。好家伙,那酸爽,差点没把他给送走。 王震南也不甘示弱,一屁股压在陈乐脸上,弄的他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生怕对方放个屁。 希立安:“你先松手。” 王震南:“你先松手!” 陈乐:“都……都别争了,这样……我数到三,我们一起松开。” “好!” 接下来,陈乐开始倒数。 数到三的时候,所有人一起松开。他们这才发现,争了半天,结果却让陆千雪得手。 五个人随后冲向后院,打开后门,火急火燎的跑向漆黑的树林。 …… 另一边。 李平阳已经来到二堂口,关押众人的地方。他看到门口站着两个山匪。院子里更是站着一群人,要不要这么夸张? 担心有人闯入,将这里的人给劫走,是陈乐让人加强防卫的。 看到那么多人,李平阳原本,已经从墙后面走出去,又连忙捂住脸,转过身向回走。 “是谁?” 看到有人靠近,一个守卫喊了一声,随后追上来。一看走不掉了,“康康”的咳嗽了两声,说了句是我。 李平阳转过身,守卫一眼认出是军师,连忙恭敬的弯下腰,对他问候了一声。 但又很疑惑,军师来这里做什么? 便问道:“不知军师,来这里有何事?” 李平阳一脸尴尬。 难道要告诉他,老子是来劫狱的! 李平阳冲他笑了笑,抬手拍在他肩膀上,“晚上风大,穿这么少,小心着凉。” 又走到另一个守卫身边,替他把衣服紧了紧。后又抬起手,帮他把头发上的一根杂草取下来。 又望了望四周,道:“没事,我随便转转!不知不觉,就给走到这了。” 守卫哦了一声。李平阳假意关心,将那两个守卫给感动到。 他的这份关心,是陈乐那种粗人不曾有的,也就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其中一个拍了拍胸膛,说他不冷,谢谢军师的关心。 李平阳随后打算踏入院子,可刚才还态度友善的守卫,突然拔出刀,阻止他进入。 “陈副统领说了,禁止军师进入!希望军师不要为难我们。” 李平阳一看硬闯不行,没等他继续说下去,伸了个懒腰,说他那就不进了。 在心里面,开始骂起跟他作对的陈乐。 其实他早就有备而来,白天把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只见他走到墙角,将一坛酒提了出来,随后拿过来让兄弟们喝。 “陈副统领还说了,你给的东西不能要。” 一个手下不解风情,直接泼了盆冷水。李平阳一脸无奈,道:“不是,他还说啥了?” “如果你执意要闯入,我们可以对军师采取必要的手段,后果自负!” “军师,请回。” 守卫话落,同时将刀拔出来。李平阳连忙退后几步,他们这才又将刀收回去,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谁知李平阳,竟然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赖着不走。打开酒坛,自己喝了起来。 闻到飘过来的酒香,院子里的手下都围在一起,直吞咽口水,馋的眼睛都绿了。 那两个守卫,看到军师喝了没事,也移动目光,盯着李平阳抱着的酒坛,看的心里发痒。 李平阳见状,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举起酒坛。道:“没事,我不会告诉陈副统领。” 这句话一出,左边的守卫最先动摇了。 笑着就去扶李平阳,说地上凉,让他坐里面,变脸比翻书还要快。 另一个守卫本想反对,可李平阳已经跨过门槛,并将酒坛故意递到他手中。 抱着酒坛,闻着酒香味,他把陈乐说的话,全部抛到九霄云外了。 随后,人人有份,都拿起一个碗,同时说了一句:“敬军师!”,随后仰头干了。 看到其他人喝完,过了一会都安静的趴下来,其中一个酒量好的,似乎还没醉。 李平阳拿起酒坛,又给他倒满,亲自端着碗给他灌下去。这一碗下去,他终于发觉头有点晕了。 按理说,平时就这两碗酒,他别说是醉了,连解馋都做不到。可今天不知为何,酒一下肚,就感觉脑袋嗡嗡的。 终于,伴随着一股天旋地转的感觉,最后一个人也趴在桌子上。所有人倒成一片,此时只有李平阳站着。 见到他们都倒下,李平阳又挨个拍了拍,确定没有漏网之鱼,这才舒了一口气。 还好李平阳备了解药,所以没事。 从其中一个山匪身上,李平阳搜出了一把钥匙,随后打开关押人的房门。 将门向里推开,李平阳看到,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被抓来的人都关在了一起。 听到有人开门,一个老头爬了起来,李平阳仔细一看,认出了这个人,他正是苏流武的父亲。 苏家的老爷,苏百川。 看到是李平阳,他也表现的很吃惊。 随后,李平阳小声说道:“大家受苦了,我是来救你们的!不要出声,都跟在我后面,我带你们离开这。” 第一百零七章 放弃逃跑 “李狗蛋,你来这干嘛?” 角落里,一个头发脏乱,衣衫不整的男子,说时从地上站起来。 借着房间里,一盏烛灯的微弱光亮,李平阳看清此人,是苏流云。 比起才见他那会,李平阳感觉他瘦了一圈,手臂上有几道旧伤,那是他才被抓到时,反抗被山匪给打的。 后来逐渐适应环境,只要为他们干活,就能赏给他一块发硬的饼子,勉强填饱肚子。 父亲年事已高,没办法为他们出力。苏流云每天就多干几份活,把父亲的食物,和弟弟苏流武的食物也挣到了。 “外面那么多人,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凭什么相信你,跟你走。恐怕你没安好心!” 他对李平阳一直有意见,不相信李平阳,会好心到来救他们走。认为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说完,他还又补充了一句,“这里挺安全的,我们哪也不去。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 苏流云随后看向弟弟,苏流武是相信李平阳的,可在哥哥面前,又不能当叛徒。 只能站在他那边,眼神示意,让李平阳走。 其余几个人,也都选择相信苏公子。 “你们再不走,就没机会了。” 李平阳一皱眉,内心十分焦急。 可能是被他们的说话声音吵到,一个婴儿吓的哇哇大哭起来。在这群人里面,不仅有老人,还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 一个老伯腿还受伤了,走路一跛一跛的。李平阳也头疼,怎么把这些人都带出去。 正在这时,一个青年站了出来,说他的妻子,被四堂口的人给抓去了,至今未归。 他要等他的妻子,不愿意离开。 另一个男子,他的妻子同样也被抓去,也是下落不明,不知是死是活。 那群人里,有的亲人,也死在四堂口山匪的刀下。他们要留下,为自己的亲人报仇! 那位残疾老伯,他的老伴,也是被四堂口的那群强盗,无辜的用力一掌推倒。 头不小心撞在台阶上,当场身亡的。 那群人还嘲笑老太婆,说她在装死。直到看到地上流出的一摊血,才认识到闹出事了。 老伯和他们对峙,他们非但没有悔改,还嚣张的,又将老伯的一条腿给打折了。 死不认账,说人是自己摔倒的,和他们没关系,让老伯不要血口喷人,把脏水往他身上泼。 要不苏百川路过,将身上的所有钱,全给了那伙人,才救了那位老伯,否则他可能就被活活打死了。 李平阳了解到这些事后,同样恼羞成怒,气的双眼直冒火。他也决定不走了,必须要为死去的人,让四堂口付出代价。 他就算救的了这些人,整个沧州城里,还有很多向老伯那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同样会被欺压,命如草芥。 他必须打破规则,改变环境,才算是救了他们,救了沧州城的所有人。 望着这群人,露出无助,愤怒,伤心悲痛的表情,李平阳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沧州城此时的环境,原比他想象的还要艰苦。 不止是没有粮食,他们肆意妄为,强抢名女,乱杀无辜,已经把这里变成他们的天堂,其他人的眼中的地狱。 推开门走出去。 李平阳重新捡起地上的锁子,将门锁好,把钥匙放回山匪的身上。随后端着酒坛,大口狂饮起来,将酒全部喝干。 随后,重重的将其砸碎,惊醒所有人。 “谁!” “什么声音。” “是谁。” 所有山匪吓的同时起身,四处张望。其中一个摸了一把脸,发现自己怎么睡着了? 突然想起什么,他忙摸向腰间,发现钥匙幸好还在。要是因为他喝酒失职了,让人放走了那群人,他的脑袋可就不保了! 再一看, 李平阳此时喝的烂醉,趴在地上打呼噜,睡的跟个死猪似的,嘴里还不断说着梦话。 守卫随后走过去,将李平阳的身子架着,服他坐回椅子上。 “军师!军师,醒醒。” 站在李平阳身边,那个守卫喊了几声军师。 李平阳眼皮动了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把搂住他脖子,让他继续喝! 就他这样,肯定是没办法自己回去了。便招呼其他人守着,自己亲自送军师回去。 守卫搀扶着李平阳,一路上东摇西晃的。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正在寻找李平阳,被他整的一夜没睡的东南西北。 见到李平阳,他们同时松了口气,可算是能交差了。 陈乐说,要是找不到人,他们就别回来了! 让那个守卫回去,希立安从他手中接过李平阳。喝醉后的李平阳,身体特别沉,守卫刚一松开手,就直接压在他身上。 “真重!这是喝了多少啊。” 刚靠在他身上,李平阳就突然一挺身子,没忍住,直接吐了出来。希立安挺倒霉的,虽然躲的快,还是被吐到一点。 希立安一脸嫌弃,拍着李平阳的背,让他都吐干净。随后,他和阿宁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李平阳带回去。 今晚的风很大,走到家的时候,李平阳已经酒醒了。周天龙上前一步推开门,门刚被打开,李平阳就看到了陆千雪和陈乐。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紧盯着李平阳。 陈乐没有告诉陆千雪,这火是李平阳放的。他们的计划,也对陆千雪隐瞒了。他只说这是一场意外。 而李平阳,也是借着救火的空档,趁机逃跑的。 现在人抓回来了,为了不让他在跑,陈乐对着东南西北喊道,让他们把军师绑了。 “军师,失礼了!” 希立安说时,将李平阳按在一根柱子上,随后阿宁哪来绳子,将李平阳绕着柱子捆绑。 害怕他这样还能跑,又把他的双手单独绑了一下,以防外一。 这时,李平阳突然说他想上厕所。 陈乐瞪了他一眼,让他憋着! 李平阳说他忍不住了,如果他们不介意,他就直接就地解决了。 陆千雪看了他一眼,怕他来真的,就又让人给他松绑。 在他方便完后,陈乐吩咐,让东南西北四个人,二十小时看好他,不许离开他身边半步。 交代完,陆千雪和陈乐离开。 李平阳躺在床上,东南西北四个人,睁大眼睛,站成一排守在他床边。 被这样看着,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 一脸无奈,李平阳叹了口气,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们。可即使这样,依然能感觉到,背后有四双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 以防他偷偷割绳子,希立安更是伸长脖子,瞅着他的一举一动,惹的李平阳欲哭无泪。 第一百零七章 放弃逃跑 “李狗蛋,你来这干嘛?” 角落里,一个头发脏乱,衣衫不整的男子,说时从地上站起来。 借着房间里,一盏烛灯的微弱光亮,李平阳看清此人,是苏流云。 比起才见他那会,李平阳感觉他瘦了一圈,手臂上有几道旧伤,那是他才被抓到时,反抗被山匪给打的。 后来逐渐适应环境,只要为他们干活,就能赏给他一块发硬的饼子,勉强填饱肚子。 父亲年事已高,没办法为他们出力。苏流云每天就多干几份活,把父亲的食物,和弟弟苏流武的食物也挣到了。 “外面那么多人,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凭什么相信你,跟你走。恐怕你没安好心!” 他对李平阳一直有意见,不相信李平阳,会好心到来救他们走。认为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说完,他还又补充了一句,“这里挺安全的,我们哪也不去。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 苏流云随后看向弟弟,苏流武是相信李平阳的,可在哥哥面前,又不能当叛徒。 只能站在他那边,眼神示意,让李平阳走。 其余几个人,也都选择相信苏公子。 “你们再不走,就没机会了。” 李平阳一皱眉,内心十分焦急。 可能是被他们的说话声音吵到,一个婴儿吓的哇哇大哭起来。在这群人里面,不仅有老人,还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 一个老伯腿还受伤了,走路一跛一跛的。李平阳也头疼,怎么把这些人都带出去。 正在这时,一个青年站了出来,说他的妻子,被四堂口的人给抓去了,至今未归。 他要等他的妻子,不愿意离开。 另一个男子,他的妻子同样也被抓去,也是下落不明,不知是死是活。 那群人里,有的亲人,也死在四堂口山匪的刀下。他们要留下,为自己的亲人报仇! 那位残疾老伯,他的老伴,也是被四堂口的那群强盗,无辜的用力一掌推倒。 头不小心撞在台阶上,当场身亡的。 那群人还嘲笑老太婆,说她在装死。直到看到地上流出的一摊血,才认识到闹出事了。 老伯和他们对峙,他们非但没有悔改,还嚣张的,又将老伯的一条腿给打折了。 死不认账,说人是自己摔倒的,和他们没关系,让老伯不要血口喷人,把脏水往他身上泼。 要不苏百川路过,将身上的所有钱,全给了那伙人,才救了那位老伯,否则他可能就被活活打死了。 李平阳了解到这些事后,同样恼羞成怒,气的双眼直冒火。他也决定不走了,必须要为死去的人,让四堂口付出代价。 他就算救的了这些人,整个沧州城里,还有很多向老伯那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同样会被欺压,命如草芥。 他必须打破规则,改变环境,才算是救了他们,救了沧州城的所有人。 望着这群人,露出无助,愤怒,伤心悲痛的表情,李平阳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沧州城此时的环境,原比他想象的还要艰苦。 不止是没有粮食,他们肆意妄为,强抢名女,乱杀无辜,已经把这里变成他们的天堂,其他人的眼中的地狱。 推开门走出去。 李平阳重新捡起地上的锁子,将门锁好,把钥匙放回山匪的身上。随后端着酒坛,大口狂饮起来,将酒全部喝干。 随后,重重的将其砸碎,惊醒所有人。 “谁!” “什么声音。” “是谁。” 所有山匪吓的同时起身,四处张望。其中一个摸了一把脸,发现自己怎么睡着了? 突然想起什么,他忙摸向腰间,发现钥匙幸好还在。要是因为他喝酒失职了,让人放走了那群人,他的脑袋可就不保了! 再一看, 李平阳此时喝的烂醉,趴在地上打呼噜,睡的跟个死猪似的,嘴里还不断说着梦话。 守卫随后走过去,将李平阳的身子架着,服他坐回椅子上。 “军师!军师,醒醒。” 站在李平阳身边,那个守卫喊了几声军师。 李平阳眼皮动了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把搂住他脖子,让他继续喝! 就他这样,肯定是没办法自己回去了。便招呼其他人守着,自己亲自送军师回去。 守卫搀扶着李平阳,一路上东摇西晃的。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正在寻找李平阳,被他整的一夜没睡的东南西北。 见到李平阳,他们同时松了口气,可算是能交差了。 陈乐说,要是找不到人,他们就别回来了! 让那个守卫回去,希立安从他手中接过李平阳。喝醉后的李平阳,身体特别沉,守卫刚一松开手,就直接压在他身上。 “真重!这是喝了多少啊。” 刚靠在他身上,李平阳就突然一挺身子,没忍住,直接吐了出来。希立安挺倒霉的,虽然躲的快,还是被吐到一点。 希立安一脸嫌弃,拍着李平阳的背,让他都吐干净。随后,他和阿宁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李平阳带回去。 今晚的风很大,走到家的时候,李平阳已经酒醒了。周天龙上前一步推开门,门刚被打开,李平阳就看到了陆千雪和陈乐。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紧盯着李平阳。 陈乐没有告诉陆千雪,这火是李平阳放的。他们的计划,也对陆千雪隐瞒了。他只说这是一场意外。 而李平阳,也是借着救火的空档,趁机逃跑的。 现在人抓回来了,为了不让他在跑,陈乐对着东南西北喊道,让他们把军师绑了。 “军师,失礼了!” 希立安说时,将李平阳按在一根柱子上,随后阿宁哪来绳子,将李平阳绕着柱子捆绑。 害怕他这样还能跑,又把他的双手单独绑了一下,以防外一。 这时,李平阳突然说他想上厕所。 陈乐瞪了他一眼,让他憋着! 李平阳说他忍不住了,如果他们不介意,他就直接就地解决了。 陆千雪看了他一眼,怕他来真的,就又让人给他松绑。 在他方便完后,陈乐吩咐,让东南西北四个人,二十小时看好他,不许离开他身边半步。 交代完,陆千雪和陈乐离开。 李平阳躺在床上,东南西北四个人,睁大眼睛,站成一排守在他床边。 被这样看着,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 一脸无奈,李平阳叹了口气,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们。可即使这样,依然能感觉到,背后有四双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 以防他偷偷割绳子,希立安更是伸长脖子,瞅着他的一举一动,惹的李平阳欲哭无泪。 第一百零八章 雷万仇 霹雳堂,四堂口营地。 “美人,躲好了吗?哥哥要来抓你喽!” 一个下巴上留着一撮胡子,披头散发,眼睛上蒙着一块黑布的男人,笑容猥琐,在房间里追逐几位女子。 四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在男人身边跑来跑去,笑声不断。 其中一个故意逗他,将自己的手帕冲他晃了晃,说了句,“快来抓我呀!” 男人听到声音,快速冲上前,张开双臂去抱她,却被她一个弯腰躲过。 女子被逗的,咯咯的笑了两声,这次男人听准方位,转身快速一把将她抱住。 躲闪不及,女子被抓了个正着。 随后假意挣扎了几下,故意将身子往男人怀里靠。 闻到那熟悉的香味,男人一笑,心中已经猜到他抓住是谁了。 随后,他抬手扯掉蒙住眼睛的黑布。 男人叫雷万仇,是四堂口的统领。 他也是霹雳堂的元老之一,除了已经死去的,或者是替换的,堂中就属他的威望最高。 即使是堂主,也得给他面子。 一堂口和三堂口,更是对他马首是瞻,几乎是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的。 当处要不是陆千雪,拿着上一任老堂主的遗诏,送她的义父坐上了堂主位子。 否则雷万仇,哪怕是杀光阻拦他的人,也要搏一搏,想要让自己成为新一任堂主。 在新堂主上位,需要各堂口,上交虎符残片时,也唯独雷万仇磨磨唧唧,不肯交出。 后来,在新堂主闭关修炼,将自己的真气,突破到了大宗师境界。他碍于对方实力,才对其毕恭毕敬的。 将抓住的美女揽在怀中,雷万仇当着屋内其它兄弟的面,避也不避,直接就亲在对方脸上。 做为抓到她,对她的惩罚。 惹得女子害羞的一呻,抬起娇拳,在他胸口轻轻捶打了一下。 随后,雷万仇一手搂着一个美女,双手不安分的游走,在其细腰上抚弄,带着她们回到自己的虎皮宝座上。 另外两个美女,端着水果盘围上来,跪姿趴在他身边。一个喂他吃水果,另一个则为他擦汗。 正在这时,一个手下抓着一个女人带进屋,把她送到雷万仇身前。 这是他们昨天从街上,刚抓来的新人,看着还有几分姿色,就先带给老大。 女人被打的鼻青脸肿,已经被打害怕了,见到雷万仇,连忙跪下来不停磕头,求他放了自己。 “大人,求你放过我!我家中还有一位年事已高的母亲,以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求大人放过我。” 女人的祈求,并没有得来雷万仇半点怜悯。他只是自顾自的,拿起一杯酒慢慢喝着。 表情专注的,盯着跪在他身下的女人。 喝完那杯酒,雷万仇把酒杯递给身边的美女。随后俯下身子,伸手放在女人下巴上,将她的头抬起来,直面自己。 的确,除了哭的梨花带雨,眼皮有些微微发肿,眼眶红润,脸上有点脏兮兮以外。 这张脸打扮一下,其实还是很美的。 假做怜惜,雷万仇顺着女人的下巴,摸到她的脸上。发现她似乎才被人扇过,脸颊有明显的巴掌印。 便凑过身子,小声在她耳边,问她疼吗? 女人本能的点头,又迅速摇头。 她不敢说,怕如果说了实话,就会被打的更惨。 “告诉我,是谁打的你?” 雷万仇拉她起身,抓住她的胳膊,拉着她坐在自己身边,随后一只手搂住她肩膀。 女人开始有点闪躲,但知道如果惹怒了他,后果更严重,咬了一下嘴唇,放弃抵抗。 她没有回应,打她的那个手下,此时就在屋内坐着。内心紧张的要死,坐立不安。 “别怕,大胆的说,有我帮你出气!” 雷万仇凑过鼻子,将头埋在她的背上,使劲的嗅了嗅。女子坚持着,双手使劲掐着大腿,她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 之前同她关在一起,一位关系很好的姐妹,自从被人带走后。再回来,就目光呆滞,一句话也不说,蹲在角落里。 问她什么都不回答,只是一个劲的伸手,抓自己的皮肤。手臂和身上,到处都被挠的血肉模糊。 嘴里一直重复着,“脏,脏!别碰我!” 其实她十有八九,已经猜到姐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如果换作是她,可能早就以死明志了。 没勇气再活下去,更无脸见家人。 “是他!” 女人情绪稳定下来,指了指屋内的一张桌子。 一个手下怀里搂着一个美女,正在给对方灌酒,看到她指向自己,顿时一哆嗦。 吓的酒壶摔在地上,身边的美女更是惊慌跑来。他的目光一直在闪躲,似乎知道雷万仇,将会对自己怎么样。 “把他带过来!” “是。” 雷万仇吩咐一句,两个手下站起来,将正要逃跑的男人迅速抓住,带到他面前。 男人顿时慌了,“扑通”的一声,双膝跪下来,不停的抬手,猛扇自己的脸。 “雷统领,我错了。小的知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求你饶我一回。” 雷万仇没有机会,让人按住他,把他打人的那只手,压在地上。 随后,从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刀,举起来,一刀斩了下去。 邻桌的一个美女,看到这一幕吓的不轻,尖叫一声,向着屋外跑。 另外几个美女,纷纷闭眼回避。 刚才的那个女人,也吓的脸色苍白,不停发抖,觉得雷万仇太可怕了。 望着失去一只手,疼的如杀猪般惨叫的男人,她顿时有些内疚,觉得是自己害了他。 被鲜血溅了一脸,雷万仇的脸,此时猩红可怕,在配上他那标志性的笑容,让女人直胆寒,觉得他就是魔鬼! 走回座位上,雷万仇用血手抓起酒壶,递给女人让她喝。可能是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也知道雷万仇的可怕,于是妥协。 她从雷万仇手中抓过酒壶,将壶口对准嘴,犹豫了一下。 随后,眼角留下无助的泪水,对嘴大饮一口。 刚喝下去,又呛的猛咳嗽几声,全都吐了。雷万仇欣赏她的这副狠劲,也很喜欢她,搂着她开始哈哈大笑。 众手下见状,便一同齐声祝贺,连声高喊,“嫂子!嫂子!嫂子!” 刚才被斩去左手的人,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晕死过去,被人抬了下去。 女人似乎是认命了。也知道了,像她这种弱女子,不想被淘汰,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依靠强大的人。 而雷万仇,显然就是。 收起刚才慌张害怕的表情,女人笑着,伸手抚摸雷万仇的脸,将头慢慢靠在他怀里。 雷万仇一笑,把其它美人赶了出去,只留她一个在身边,随后放下身边的白色帘子。 许久之后…… 当女人从帘子里面走出来,面无表情,衣衫不整。那空洞深邃的眼神,让人害怕。 之后, 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和之前的她判若两人。雷万仇的身边,多了一位与他共谋天下,温柔贤惠的妻子。 第一百零八章 雷万仇 霹雳堂,四堂口营地。 “美人,躲好了吗?哥哥要来抓你喽!” 一个下巴上留着一撮胡子,披头散发,眼睛上蒙着一块黑布的男人,笑容猥琐,在房间里追逐几位女子。 四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在男人身边跑来跑去,笑声不断。 其中一个故意逗他,将自己的手帕冲他晃了晃,说了句,“快来抓我呀!” 男人听到声音,快速冲上前,张开双臂去抱她,却被她一个弯腰躲过。 女子被逗的,咯咯的笑了两声,这次男人听准方位,转身快速一把将她抱住。 躲闪不及,女子被抓了个正着。 随后假意挣扎了几下,故意将身子往男人怀里靠。 闻到那熟悉的香味,男人一笑,心中已经猜到他抓住是谁了。 随后,他抬手扯掉蒙住眼睛的黑布。 男人叫雷万仇,是四堂口的统领。 他也是霹雳堂的元老之一,除了已经死去的,或者是替换的,堂中就属他的威望最高。 即使是堂主,也得给他面子。 一堂口和三堂口,更是对他马首是瞻,几乎是穿一条裤子,一个鼻孔出气的。 当处要不是陆千雪,拿着上一任老堂主的遗诏,送她的义父坐上了堂主位子。 否则雷万仇,哪怕是杀光阻拦他的人,也要搏一搏,想要让自己成为新一任堂主。 在新堂主上位,需要各堂口,上交虎符残片时,也唯独雷万仇磨磨唧唧,不肯交出。 后来,在新堂主闭关修炼,将自己的真气,突破到了大宗师境界。他碍于对方实力,才对其毕恭毕敬的。 将抓住的美女揽在怀中,雷万仇当着屋内其它兄弟的面,避也不避,直接就亲在对方脸上。 做为抓到她,对她的惩罚。 惹得女子害羞的一呻,抬起娇拳,在他胸口轻轻捶打了一下。 随后,雷万仇一手搂着一个美女,双手不安分的游走,在其细腰上抚弄,带着她们回到自己的虎皮宝座上。 另外两个美女,端着水果盘围上来,跪姿趴在他身边。一个喂他吃水果,另一个则为他擦汗。 正在这时,一个手下抓着一个女人带进屋,把她送到雷万仇身前。 这是他们昨天从街上,刚抓来的新人,看着还有几分姿色,就先带给老大。 女人被打的鼻青脸肿,已经被打害怕了,见到雷万仇,连忙跪下来不停磕头,求他放了自己。 “大人,求你放过我!我家中还有一位年事已高的母亲,以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求大人放过我。” 女人的祈求,并没有得来雷万仇半点怜悯。他只是自顾自的,拿起一杯酒慢慢喝着。 表情专注的,盯着跪在他身下的女人。 喝完那杯酒,雷万仇把酒杯递给身边的美女。随后俯下身子,伸手放在女人下巴上,将她的头抬起来,直面自己。 的确,除了哭的梨花带雨,眼皮有些微微发肿,眼眶红润,脸上有点脏兮兮以外。 这张脸打扮一下,其实还是很美的。 假做怜惜,雷万仇顺着女人的下巴,摸到她的脸上。发现她似乎才被人扇过,脸颊有明显的巴掌印。 便凑过身子,小声在她耳边,问她疼吗? 女人本能的点头,又迅速摇头。 她不敢说,怕如果说了实话,就会被打的更惨。 “告诉我,是谁打的你?” 雷万仇拉她起身,抓住她的胳膊,拉着她坐在自己身边,随后一只手搂住她肩膀。 女人开始有点闪躲,但知道如果惹怒了他,后果更严重,咬了一下嘴唇,放弃抵抗。 她没有回应,打她的那个手下,此时就在屋内坐着。内心紧张的要死,坐立不安。 “别怕,大胆的说,有我帮你出气!” 雷万仇凑过鼻子,将头埋在她的背上,使劲的嗅了嗅。女子坚持着,双手使劲掐着大腿,她不能反抗,也不敢反抗。 之前同她关在一起,一位关系很好的姐妹,自从被人带走后。再回来,就目光呆滞,一句话也不说,蹲在角落里。 问她什么都不回答,只是一个劲的伸手,抓自己的皮肤。手臂和身上,到处都被挠的血肉模糊。 嘴里一直重复着,“脏,脏!别碰我!” 其实她十有八九,已经猜到姐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如果换作是她,可能早就以死明志了。 没勇气再活下去,更无脸见家人。 “是他!” 女人情绪稳定下来,指了指屋内的一张桌子。 一个手下怀里搂着一个美女,正在给对方灌酒,看到她指向自己,顿时一哆嗦。 吓的酒壶摔在地上,身边的美女更是惊慌跑来。他的目光一直在闪躲,似乎知道雷万仇,将会对自己怎么样。 “把他带过来!” “是。” 雷万仇吩咐一句,两个手下站起来,将正要逃跑的男人迅速抓住,带到他面前。 男人顿时慌了,“扑通”的一声,双膝跪下来,不停的抬手,猛扇自己的脸。 “雷统领,我错了。小的知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求你饶我一回。” 雷万仇没有机会,让人按住他,把他打人的那只手,压在地上。 随后,从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刀,举起来,一刀斩了下去。 邻桌的一个美女,看到这一幕吓的不轻,尖叫一声,向着屋外跑。 另外几个美女,纷纷闭眼回避。 刚才的那个女人,也吓的脸色苍白,不停发抖,觉得雷万仇太可怕了。 望着失去一只手,疼的如杀猪般惨叫的男人,她顿时有些内疚,觉得是自己害了他。 被鲜血溅了一脸,雷万仇的脸,此时猩红可怕,在配上他那标志性的笑容,让女人直胆寒,觉得他就是魔鬼! 走回座位上,雷万仇用血手抓起酒壶,递给女人让她喝。可能是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也知道雷万仇的可怕,于是妥协。 她从雷万仇手中抓过酒壶,将壶口对准嘴,犹豫了一下。 随后,眼角留下无助的泪水,对嘴大饮一口。 刚喝下去,又呛的猛咳嗽几声,全都吐了。雷万仇欣赏她的这副狠劲,也很喜欢她,搂着她开始哈哈大笑。 众手下见状,便一同齐声祝贺,连声高喊,“嫂子!嫂子!嫂子!” 刚才被斩去左手的人,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晕死过去,被人抬了下去。 女人似乎是认命了。也知道了,像她这种弱女子,不想被淘汰,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依靠强大的人。 而雷万仇,显然就是。 收起刚才慌张害怕的表情,女人笑着,伸手抚摸雷万仇的脸,将头慢慢靠在他怀里。 雷万仇一笑,把其它美人赶了出去,只留她一个在身边,随后放下身边的白色帘子。 许久之后…… 当女人从帘子里面走出来,面无表情,衣衫不整。那空洞深邃的眼神,让人害怕。 之后, 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和之前的她判若两人。雷万仇的身边,多了一位与他共谋天下,温柔贤惠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