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霸天下》 序章 天雷 我的嘴里不住喘着粗气,两条腿就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造成我如此困境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我的体力不支。不过请你试想一下,以我仅仅只是金丹期的修为,中了一记已到窥虚境界的元婴期高手的“五岳符”,没被压断脊梁还能迈开步子,我就应该偷笑了。 只不过,我现在连苦笑都笑不出,因为就算我平时再怎么豁达,现在却被号称天下第一宗门昆仑山玄天宗的当代宗主,有着当今修真界第一高手之称的青玄子追杀,如果我还能笑出来,那就真的是有点阿达了。 说起这青玄子也真可恶,我和他又不是有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他犯得着追杀我数千里之遥吗?都从昆仑山跑到戈壁沙漠了,还紧咬着我不放。 说句实话,我也不过是乘着天黑的时候,摸上昆仑山,把玄天宗的玄天宝鉴借了过来,准备看看再还给他们,又没说借了不还,青玄子这老牛鼻子又何必搞的像死了爹娘一样紧追着我? 近几年来,一宗二谷三大派,四庙五观六玄门,天下这么多的修真大派除了玄天宗外我都去“借”过东西,只有青玄子是个小气鬼,那有其他门派那么大方,从来都没找过我麻烦。 不过,我“借”东西时一向很小心,那些被我“借”东西的门派,并没有发现我“借”他们的东西,不然的话他们也许会和青玄子一样的小气,四处追杀我。 青玄子这老牛鼻子不愧号称修真界的第一高手,我刚刚把玄天宝鉴揣到怀里还没放暖,他就察觉到我破了他的禁制,急匆匆的飞过来追我,这一追就是数千里。 我和青玄子的道行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真的交起手来,恐怕他一个掌心雷就能叫我灰飞烟灭。只不过我也有一手绝活,空空门的绝学“浮光掠影”被我练到顶儿尖儿了,论起这逃命的速度,除了传说中的筋斗云,就我最快。 只是青玄子这老牛鼻子太厉害了,仅仅只是用他那毫无特色的浮云之术,就能以不弱于我的速度紧跟在我身后,还乘着我急行千里真气略有不稳的空隙,打了我一道“五岳符”。 盛名之下无虚士啊,青玄子的功力果真不是盖的,这记“五岳符”一沾到我的身上,就真的像是给我背上了五座大山,这下子别说“浮光掠影”了,就算是乌龟爬都比我快。 努力又向前挪了两步,我终于再也动弹不得,只好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喘气。 “无量天尊!”随着一声道号,一个鹤发童颜,宽袍大袖的青衣老道出现在我的面前,一柄雪白的拂尘架在他的手上,向我施了一礼。 “无无无,无你个老母!”我脾气不太好,明知眼前的老道来头大的吓死人,还是出口成脏:“牛鼻子,快把你的那道破符收了,压的小爷骨头快散了架。” “这位居士请了,只要你把玄天宝鉴交还给贫道,贫道自然会收起这道‘五岳符’。” “什么玄天宝鉴?小爷不明白。”我眼睛滴溜溜直转,开始打起马虎眼。 “无量天尊。”青玄子又喊了句道号,依旧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道:“小居士,看你的身法,应该是空空门的弟子?贫道和空空门的门主雷居士也算是忘年之交,托大一点也可算是小居士的叔伯辈。这玄天宝鉴是我玄天宗的镇派之宝,绝不可能外泄,小居士不要让贫道难做,以免伤了故人之情。” 这老道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又把我师父的名号搬出来吓人,如果我再装傻充楞,就是不给这老道面子。万一这老道真发起了火,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啊,原来你认识我师父啊?早说啊,这不是一家人吗?我拿玄天宝鉴也就是为了好玩,谁知道是这么一个重要的东西呢?早知道,我就不借了。老人家如果要,我就还给你好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一脸堆笑着陪不是,一只手伸到我的乾坤袋里摸了半天,准备将玄天宝鉴掏出来还给这老牛鼻子,同时心里还不服气的想道:“暂时先让你这老牛鼻子拿回去,等到小爷再回去苦练个几年,找机会摸上你们玄天宗,不把你们借破产小爷我跟你姓。” 正当我心里转着龌龊念头,突然看见青玄子这老牛鼻子的神色一变,嘴里大叫一声:“不好!”然后我就看到青玄子已经飞身拦在我的头顶上。 我抬头向天上一看,一道巨大的紫色天雷如同要划破天际一般,直向我站立的地方劈来,而青玄子如临大敌,身上的须发、袍袖无风自动,像是在聚集全身的功力以抗这道天雷。 那一瞬间我有些感动,青玄子这老牛……老人家,果然是得道高人,虽然不知道这道天雷为什么从天而降,但在这危难时机,青玄子却能挺身而出,为我这样的小贼力抗天雷,简直是菩萨般的胸怀。 只不过是一瞬间,这道紫色的天雷就落了下来,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一团比太阳还要闪亮的紫色光芒亮起,将这片戈壁方圆百里之内映照的一片紫茫茫。 良久之后,一切才平息下来。一道青色的光芒从烟尘中飞起,赫然是一个体长不过一尺,浑身散发着荧荧青光的袖珍版青玄子。 只听这小青玄子一声惊叹:“天雷之危果非人力所能相抗,若非贫道已是元婴修为,只怕也要毁在这里。只可惜那位小居士,在这天雷之威下形神俱灭,连同身上的东西一同化为飞灰。这下子要贫道如何向故人解释?” 随着一声长叹,青玄子的元婴化为一缕青光,消失在了天际。 而极远处极远处的九宵云外,喝的晃悠悠的雷神大人,打了一个天大的酒嗝,老脸一红的道:“不好意思,喝醉了,纯属失误,纯属失误!” 第一章 穿越还是重生 天雷击顶之后的一切,我是全然不知,因为就在天雷落下的那一瞬间,我只觉得一股庞大而不可抗的巨大能量向我的身体涌来,然后我就看到自己的身体如同一个被击碎的水晶般,化为了亿万个碎片,然后每一片都化成了飞灰。 让人奇怪的是,我的肉身虽然尽毁,但意识却还停留在这世上,在看到我的肉身化为飞灰后,又看到青玄子道长的肉身在天雷之威下,也成为了一道飞灰。 我暗暗佩服青玄子道长的高风亮节,为了救我这个偷东西的小贼不惜搭上自己的肉身。我并不为青玄子道长的生死担心,因为已经修成元婴的青玄子,只要元婴不灭就可以重塑金身,只不过要折损几十年的修为。青玄子道长之所以能修炼出如此高的道行,可能也和他的这副菩萨心肠有关。 本来我还想留恋的看看这世间最后一眼,但那紫色的光芒却让我除了紫色外什么也看不见,然后我感觉到那片紫色光芒的中央,传来了一股很大的吸力,将我的意识飞速的吸了过去。 我只觉得自己像掉进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旋涡中,不断的旋晕着旋晕着,仿佛没有尽头,只到最后我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渐渐的轻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被禁闭在一个极小极黑暗的空间中。我努力的想伸展一下手脚,却发现自己就像是被装在一个充满了水的水箱里,只能蜷缩成一团,根本不可能有大的动作。不过,虽然是泡在水里不能呼吸,我却没觉得身体有什么不适。只是觉的肚子上像是连着一根软软的管子,不停的有营养输送过来,保证我的生命所需。 我想睁开眼睛看看,但不论怎么用力,也无法打开自己的眼皮。慢慢的我冷静下来,思考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明明是被天雷击中,然后意识被吸进了一个如同旋涡般的黑洞,难道这里就是旋涡的底部?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意识还存在,并没有消失。 奇怪的是,我现在不仅仅只是意识存在,好像连肉身都重新拥有了。只是自己所处的这个空间相当小,所拥有的肉身也相当小,小的就像是一个婴儿。 婴儿!?一想到这个词,我的心中不由的一动,然后再结合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环境来看,难道我回到了婴儿时代?重新回到了妈妈的中?包围着我的液体是羊水?那条输送营养的软软管子就是脐带? 虽然我是修真界中的人,但并不是出身于一个隐世潜修的宗门,我们空空门反而要求入世修行,所以我也算是一向能站在外界潮流的前沿。 平时闲着没事,我也会上上网消磨一下时间,最喜欢的就是看那些玄幻、修真的小说,特别是个叫中文网的网站,这样一类的小说极多。 近一段时间极为流行穿越,什么练武的、踢球的、行医的、做和尚的、当道士的,包括像我这样修真的,反正什么职业都有,个个机缓巧合的穿越到异界去旅游观光,顺带吃香的喝辣的。 林林总总的穿越方法有个百八十种,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被雷劈。难道我被雷劈后,也穿越了?这可需要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啊,想不到被我给碰上了。 想来想去我的脑袋有点晕,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现在确认自己是回到了还没有出生的婴儿时代。 那么我这种情况,到底是重生还是穿越呢?要知道,被雷劈后重生,也是以前流行过的桥段,只不过在眼下被穿越抢走了风头。现在的我,一时之间无法判断自己是穿越到了异世界,还是重生回到了母体。 不过,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穿越加重生。反正网络小说中也有穿越之后重新从娃娃做起的先驱,只不过要想一展鸿图就要比别的穿越者多花个十几年的时间。 我越想越兴奋,期待着自己最好还是穿越来到一个异世界,如果是那种剑与魔法的异世界就更好了,总之绝不能是修真界。按照一般穿越小说里的描写,修真界的功夫是最牛x的了,管他什么斗气、魔法,在修真功夫的面前全都不堪一击,如果我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修真者,那还不发到海里去了。 最好我出生在一个豪门大族,这样一出生就可以凭着我的上一世知识顶上一个神童的光环,如此一来又可以少奋斗十年。等我一长大,更可以凭借着家族的班底,在异世界称王称霸,也许会有不少挂着后世史学家名号的家伙跳出来,以“我王于某某年做了某某事”这样的笔法,让历史的车轱轳滚啊滚的向前。 我在地球时,只是一个普通的修真者,在师父的关照下刚刚踏入金丹期,除了在“浮光掠影”的法术方面有着惊人的天份,其他方面都是普普通通。 不过师父很喜欢我,常说在众多弟子中,只有我最合他的心意,很有把衣钵传给我的意思。但我知道自己是个野性子,要肩负起一门的重任,实在是力不能及。 为了躲避师父那殷切的目光,我更喜欢呆在外界,有事时就去偷偷修真界各门派的法宝,没事就呆在家里上上网混日子。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我觉得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很是惬意。 想到了师父,我又不由的希望这次不是穿越而是重生,这样的话我又可以见到师父那慈祥的样子了。上一世,我没有好好的服侍他老人家,这一世就让我做个乖乖的好徒弟! 想来想去,我的脑袋里转过无数的念头,最后只觉得一股困意袭来,也就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章 怎么会这样 我在母体里并没有呆太长时间,顶多就三四天的样子,然后我感觉到了自己所处的四壁开始收缩,这是即将出生的前兆。 我不由的有点兴奋,自己马上就要出世了,那么我到底是穿越到了异世界,还是重生回到儿童时代? 按照一般网络小说的套路,像我这样亿万中无一的幸运儿,不论是穿越还是重生,肯定会在长大后混的风声水起,要知道这可是老天爷赐给我的作弊机会啊。好歹我也是一个修真的,怎么也不可能比那些吹玻璃的、炼钢的、做赤脚医生的混的差? 对于新生,我充满了期待,可爱的未知世界,你就等着被你的主子我来征服! 出生的过程,比我想像中的顺利,很快的我就感觉到自己离开了母体,皮肤上有了与外界空气接触的感觉。由此看来,我肯定是个健康的孩子,不是那种一出生就造成母亲难产的扫把星。 我没等到自己脸上的羊水擦净,就偷偷的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第一眼就看到产房是茅草顶。看来,我应该是穿越到了异世界,如果是重生的话,那我就会出身在设施齐全的医院里,而不可能是眼前的这种茅草屋。 另外,在茅草屋里出生,看来我的豪门大族梦也破灭了。不过不要紧,凭着我脑中熟记的那些修真口诀,随便练一种,在这个异世界还怕不能出人头地? 我运足了气,准备等着屁股上挨上一巴掌,然后就使劲的大哭,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健康。不过,等了半天,好像也没谁来拍自己的屁股。 我正在考虑自己要不要主动哭个几声,就发现有一双毛茸茸的大手拎起了我的小脚丫,将我浸泡在一个装满了温水的木盆里。 原来这个异世界的接生习惯是一出生就先给婴儿洗澡,我不禁有些恍然。但接着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为什么我会觉得是一双毛茸茸的手拎起了我呢? 我不顾自己还泡在水中,努力睁眼隔着一层水面向给自己洗澡的人看了过去,这一看只吓的我张大了嘴巴,全然不觉得洗澡水倒灌进了我的口中。 给我洗澡的人,何止是有一双毛茸茸的手,还有着一张毛茸茸的脸!短短的小半圆耳朵,圆溜溜的眼睛,一个黑黑的圆鼻头,再加上一张长满了尖利牙齿的嘴。这那里是人?活脱脱是一头熊! 或者说,这是一头穿着粗麻布衣服,能够直立行走的熊! 那一瞬间,我彻底的愣住了,为什么是一头熊来给我接生呢?这个异世界的习俗还真是古怪。 那头熊,或者说是熊人,看到我张大了嘴在呛水,吓了一跳,连忙把我抱出水面,小心的拍打着我的背心,生怕我被淹出了什么毛病。 她的关心让我很是感激,只不过也因为她将我抱起,我终于看到了产床上的我“母亲”! 我的母亲,并不像这个抱着我的熊人,完完全全就是一副熊的模样,但我看到母亲那小小的半圆耳朵,圆圆的黑鼻头,就只觉得眼前一黑,毕竟这个样子和我心目的美丽母亲扯不上半点关系! 或者说,母亲比起抱着我的这一位熊人向前进化了一步,她就像是半熊人!至少,她不是那么的毛茸茸,脸上除了耳朵与鼻头外,其他的五官也全部具有人类的特征。但是,任谁一眼看去,还是会把她和熊划上一个等号! 我的母亲怎么会是一头熊呢?那一刻,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说,我的穿越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居然穿越到了一个熊妈妈的肚子里? 等等!熊妈妈?如果说妈妈是熊,那么生出来的我岂不也是一头熊? 当我想明白这一点时,只觉得天地间一片黑暗,忍不住悲从中来,放声大哭起来,哭的是如此的惊天动地。 抱着我的熊人向我的熊妈妈叽哩咕噜的说了些什么,反正我也听不懂。不过我看到熊妈妈的脸上露出了一股慈祥的神情,也就不难猜想,熊人是在向熊妈妈说,这个小孩哭的是如此的有力,肯定是个健康有力的小宝宝之类的。 我能不哭吗?本来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异界,是八辈子也修不来的福气,谁知道却投了个熊胎。这老天爷是不是在玩我啊?你穿越就穿越,怎么人家穿越都是含着金钥匙出身,我就要摊上一个熊妈妈呢? 如此可悲的命运,我哭的那么惊天动地也就情有可原了。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天上再来一道天雷,把我给劈了还清静。那怕这次真给劈的灰飞烟灭,也比投个熊胎好? 万念俱灰之下,我忍不住又看了熊妈妈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熊妈妈的脸并不像初看时的那么刺眼了,反而是可以从她的脸上看到一种母性的光辉。 上一世,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四处流浪,后来是师父把我养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妈妈这个词对我极为陌生。 但现在,我从这个熊妈妈的眼里,看到了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那眼神和师父看着我的时候好像,那是一种代表了温柔的关爱,只有从最亲的人身上才能体会到。 即使是一个熊妈妈,她在看着自己孩子的时候,脸上的那股慈祥也是从内心里发出,一样的是如此动人。 从最初的不安中恢复过来,我的心情也渐渐的平复,哭泣的声音也慢慢减弱,然后我看着躺在床上的熊妈妈,心里默默的喊了两个字:妈妈! 既然老天爷让我重生在这个世界,既然我已别无选择,那么我就只能接受这个命运的安排! 那怕是要我做为一头熊,生活在这个异世界,我也要活的多姿多彩! 做个小实验,请大家帮忙点点下面的链接,看能不能直接收藏本书,谢谢 第三章 受洗 从我出生之日起,一切过的还算顺利,至少我是一个带把的熊宝宝。如果连把都不带,那就变成了穿越、重生加变身的大杂烩了。一想到变身类的耽美文,我的熊皮疙瘩就掉了一地,前世看网络小说时,最怕的就是这一类型。 唯一如我所愿的,我确实是出生在了一个异世界,以我出生头一个月的观察来看,这里应该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兽神帝国某一熊族部落普通兽人家的小孩! 一般来说,有兽人就肯定有精灵啊、矮人啊、德鲁伊啊、巨龙啊之类的,当然还少不了人类。有了这些种族,那就肯定会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不会是修真界。不然的话,你总不能想像无数头熊脚踩飞剑做御剑飞行的潇洒状? 只不过,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我还不能完全掌握这里的语言,所以也就无法获得更多的资讯,无法判断出这个世界的具体局势。 趁着每次家人给我洗澡的时候,我从水里的倒影中也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还好是一个粉嘟嘟很可爱的人类小孩样子。不过,就算样子像人类,我依然可以肯定自己是个熊人,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屁股上多了一个短短的熊尾巴。除了这个熊尾巴之外,我和普通的人类倒没什么两样。 我生活的这个小村子大概有着数百熊人,似人化的程度各不相同,有几乎完全像熊一样的,也有除了极个别特征外,完全和人类一样的。当然了,大多数还是半人半熊的模样。 按照村里人对我的态度来看,我应该还是很受人喜爱的,而那些似人化程度很高的成年熊人,在村子里也像是很有地位的样子。看来,似人化程度越高,在熊族里的身份可能就越高贵。由此可见,上天总算不是太偏心,就算让我投个熊胎,也有一身好根骨。 我的母亲在村子里还算美丽,似人化程度算是相当高的,我的父亲卖相也不错,可能我吸收了他们双方最好的遗传基因,才会长的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满月的时候,母亲抱着我到村子里的神庙去受洗,我看到了村子里唯一的一位祭祀。那是一位老的连须发都白了的糟老头子,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颤悠悠的像是一阵风都能吹倒。 看着他把我从母亲的怀里接过去,泡到所谓的圣泉里受洗,我生怕他年老一个闪失,把我摔在水池子里淹死。 但母亲很尊敬这个糟老头子,在我受洗之后一脸殷切的上前询问着什么,我大概听出来应该是关于我前途的事情。 糟老头子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母亲一脸失望的把我接了过去,不过看到我粉嘟嘟的脸蛋后,失望之情也变成了一脸慈爱。看来,不管我的前途如何,孩子在母亲的心目中永远是宝贝疙瘩。 母亲抱着我向圣泉一旁的兽神像祈祷,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完成整个受洗的过程,保佑我一身平安健康。我大概能体会出,这是兽神帝国的一种宗教信仰。 在母亲闭着眼诚心祈祷的时候,我打量了一下那个兽神像的造型,总的来说还是很威猛的样子,脸上戴着一个类似于道家圣兽麒麟的面具,身体则完全是一个健壮人类的造型。 兽神像的身边还有着狮、虎、熊三个兽人造型,肩上还趴有一个狐族兽人。能够和兽神像并列在一起,狮、虎、熊、狐四族,代表了兽神帝国里最强大的四个种族。从这一点来说,投胎做一个熊人,总算比做什么猫人、果子狸人、刺猬人之类的强。 今天和我一起参加受洗的还有另一个小孩,和我是同日同时出生,不过是个没带把的,也就是一小熊丫头。 刚才在等待祭祀召见时,我在母亲的怀里看到了这个小熊丫头,很粉嫩很可爱的样子,同我一样似人化程度相当高,除了一对可爱的小小半圆耳朵,我看不到她身上还有其它熊人的印迹。 正当母亲抱着我在祈祷时,一道七彩的光芒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努力扭着自己的小头向一旁看去,原来这道光芒居然是从受洗的那个小熊丫头身上发出的。 这道光芒很柔和,团团的围着小熊丫头,将她的小脸映照的十分可爱,看她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很喜欢这团七彩的光芒。 光芒映照下的糟老头子,一脸激动,就像八十岁的老头要进洞房一般,我还真有点怕他过于激动而脑充血,万一把这么可爱的小熊丫头摔坏了可不好。 糟老头的嘴里激动的喊着什么,样子有些疯狂,而我看到小熊丫头的妈妈也满脸红光,就像是我上辈子看到的那些中了五百万彩票大奖的人一样,一脸被狗屎运砸中了的神情。 我听的懂,糟老头的口中叫的是“神迹”两个字,看来小熊丫头身上泛出了七彩光芒,是件很了不得的大事。联想到我刚才受洗时,身上什么反应也没有,难怪糟老头一脸的目无表情,母亲脸上也满是失望。 看来,就算是熊比熊,也有气死熊的时候。 接下来,我和母亲就被完全的忽视了,几乎全村的人都围着小熊丫头狂欢,据说那天村子里把多年库存的老酒,全给干光了。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即使是国家打了胜仗,也没这么热闹过。 不过借着这个机会,我终于偷偷的沾了几口酒,感觉到味道有点类似于我以前喝的玉米酒。看来,熊瞎子瓣玉米棒子,即使是在异世界,也有着这样的传统。要不,熊族人为什么喜欢拿玉米棒子来酿酒? 这一天,村子里所有的大熊都醉了,在祭祀神庙前的那个小小广场上东倒西歪睡了一地。最后,在祭坛上,只剩下了我和小熊丫头这两个熊宝宝。 在火光的映照下,小熊丫头一直对着我笑,是那么的天真无邪。即使是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忆犹新。 呵呵,昨天试验成功,点击下面图片链接,可以直接收藏本书。 第四章 古老的传说,谁信 狂欢之后,村子里又渐渐的恢复了平静,我每天的生活又回到了吃奶、睡觉的重复之中。 不过,我依然习惯用旁观者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差不多又过了两个月,熊族的语言我已经完成掌握,也大概了解了这个异世界。 我所处的这个世界,被统称为奇迹大陆,据说是远古的神话时代,创世神以他那无边的神力,从茫茫无际的大海中,创造了这片大陆出来。 紧接着,创世神又创造出了五种生命,他们分别是龙族、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以及水族。创世神把繁衍世界的任务交给这五大种族后,就进入了沉沉的睡眠之中。 龙族是所有生命中最强大的一支,多年来一直保卫着智慧生命不受其他猛兽的伤害,在其他种族中一向有着较高的声望。只不过,龙族虽然强大,数量却不是很多,除了少数龙族居住在散布各地的龙谷中外,大多数龙族都群居在星光龙城。而星光龙城,也代表了这片大陆上最强大的一股力量,只是他们从来不插手世俗的事务。 兽族与水族,是所有种族中,生命形式最为繁杂的,具体的种类真的是多到数也数不清。如果说兽族是大地的主人,那么水族就是海洋的霸主。 精灵族、矮人族相对于兽族与水族来说,人口数量就少的可怜了。不过,这两个种族却是大陆上不可或缺的力量。 精灵代表了高雅与艺术,这世界上几乎所有与“美”这个字眼能够拉上关系的,多多少少都是出自精灵之手。而且,诗词、歌赋这些高端的精神享受,全都要来自精灵。可以说,没有了精灵,这片大陆上的精神生活,将是一片空白。 每一个矮人都是能工巧匠,这世上没有他们的巧手不能打造的东西。如果失去了矮人打造的各类工具,大陆上的生活将倒退到数千年前的原始时代。 只不过,上述的这五个种族,却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奇迹大陆真正的霸主,是雄霸了这个世界百分之八十陆地,以及百分之三十海洋的人类! 在神话传说中,经创世神所赋予生命的种族中,并没有人类,而人类当然也不可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类的来历,只需要用兽族对他们的称呼,就能解释的一清二楚:猴族叛徒! 是的,在我们兽族的传说中,人类本来也应该是属于我们兽族的大家庭,同样是在兽神阿瑞斯的神佑下成长。 狮、虎、熊、猴,这是最初的兽族四大强族,前三者代表了力量、勇猛与忠诚,而最后一个却是代表了智慧。自从猴族叛逃出兽族后,只好由狐族替补组成了四大强族。 在兽族人的眼里看来,猴族是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的代名词,不仅背叛了兽族大家庭,还把屠刀伸向了这些昔日的同胞。 但猴族实在是太聪明了,虽然他们的力量不算强大,也没有什么天赋技能,可他们的学习能力惊人,其他种族特有的本事他们都能模仿个十成十,甚至还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发明创新。还有更恐怖的一点,相比其他种族生育力低下的弱点,猴族的生育能力简直可以用可怕来形容。 猴族的人口越来越多,他们在这片大陆上星罗棋布的建立了十余个帝国,甚至在海洋上都被他们占领了几个大的群岛,成立了两个帝国。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地,最宝贵的资源,都被猴族给霸占了。原本几乎涵盖了整片大陆的兽神帝国,也因为猴族的崛起,领土不断的被蚕食,最后只好避居到十万大山之中,偏居一隅。 说起整个兽族和猴族的历史,还真是一部血迹斑斑的血泪史。每一个猴族帝国的建立,都是在无数兽族牺牲的基础之上,因为猴族的贪欲太强了,他们想霸占所有他们能霸占的东西,土地、矿产、牲畜…… 兽神帝国每一次版图的缩小,都代表着一次血与火的交锋,都代表着有无数兽族好儿郎被残杀了生命,都代表着又一片肥沃的土地落入了猴族的手中。 事实上,猴族本身力量并不强大。但他们的聪明才智却使他们从别的种族身上学会了众多的技能,更发明创新了斗气与魔法这两大体系。 没少看玄幻小说的我,自然对斗气和魔法并不陌生,可以说,除了修真外,这两样东西还真是最牛x的利器,也难怪诺大的一个兽神帝国,打不过一个小小的猴族,只能狼狈的躲到深山中。 只不过,就算兽神帝国退守在十万大山中,猴族也没打算放过他们,依然妄想把铁蹄踏入这片土地。因为十万大山中,蕴藏了奇迹大陆上最丰富的矿藏。 不过十万大山的居民并不只是兽神帝国,这里也是矮人族的原住地。虽然矮人族迫于猴族的强大,不敢和他们明目张胆的翻脸,但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还是懂。于是矮人族暗中支援兽神帝国建筑技术,在十万大山的入口处建立了一座号称整个大陆无出其右的雄关——金汤要塞! 凭着金汤要塞,近两百年来猴族无法踏入十万大山一步,只不过为了抵抗猴族的入侵,无数的兽族儿女喋血在了这道雄关之上。 以上,都是兽族自古以来的传说。做为一个修真者,我自然知道这些所谓的古老传说,到底蕴含了多少水份。相信,在人类的社会,肯定还有着另一种传说的版本。 要我完全相信这些兽族的古老传说?那才真是见鬼了,除非我的脑袋阿达了。 如果觉得本书可读,可直接点击下面图片链接收藏本书,谢谢。 第五章 人类,好强大! 在我的眼里看来,村中除了极少数的几个愤青外,在日常习惯中并没有称呼人类为猴族,而是直接以人类相称。这几乎可以说明,大多数的兽族,已经习惯了人类这一族群的存在。 看来不管是那个世界,都是靠着实力说话,不管以前的传说有没有可信性,人类都以实力让各大种族不得不承认他们在这片大陆上的霸主地位。 即使是骄傲如龙族,也不得不默认这一点,在星光龙城里龙族可以唯我独尊,但到了外面的那一片天地,始终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主宰者。龙族并不是笨蛋,蚁多咬死象的道理他们懂。更何况,人类中的少数极道强者,拥有并不逊色于龙族的强大力量,同样也赢得了龙族的尊敬,能够成为星光龙城的客人。 事实上,奇迹大陆发展到如今,已经处处都摆脱不了人类社会的影响。就拿我们兽神帝国来说,即使是和人类社会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也不得不在很多地方依赖人类社会,特别是一些民生用品。 比如说,兽神帝国只能出产皮衣,那些丝、麻之类织成的衣物,全部都要向人类社会进口。不提上等的丝绸,那怕只是普通的粗麻衣物,穿着起来也比兽皮制的衣服要轻便舒适。而且,织的衣物可以随时漂洗晾晒,不像兽皮衣服一洗就会霉变,就算不洗时间穿长了也有臭味。 即使是同样的皮制衣服,人类也显的比兽族有办法,因为人类会一种特殊的硝制方法,可以把皮衣整制的光亮柔软,而且极为方便养护,用湿抹布一擦就亮洁如新。 事实上,即使是我家所处的这个偏远村子,十有八九的熊人也是穿着人类社会出产的衣物。高级的丝绸我没见过,但粗布麻衣已经可以算是村里的基本配置。 事实上,诸如其它的什么调味品、香料、小巧的手工制品之类的,也绝大多数是从人类社会那里进口过来的。这些东西,我们兽神帝国并不是不出产,只是在品质上根本无法和人类社会的舶来品相比,而且在价格上也毫无优势。 据说,人类社会的生产,已经形成了集团规模化,比起兽族的传统手工作坊,效率实在是高了太多。 当然了,兽神帝国与人类社会还是处于交战的敌对方,双方在官面上没有往来,这些日用商品的交流都是通过走私来完成的。兽神帝国摆脱不了对人类社会一些日用品的依赖,而人类社会也需要兽神帝国这个庞大的市场来促进商品的流通。最重要的是,双方的走私交易,通常是以物易物的形式,人类可以通过一些生产过剩的日用品,换来他们急需的宝贵矿石,何乐而不为? 通过观察,我也有一个发现,人类与兽神帝国的走私交易,全限于民用品,根本没有涉及到半点军用品。 事实上,比起民用品,兽神帝国更需要的是军用品。兽神帝国的科技力低下,手工艺更是粗糙,空有诺大的矿山,却不会提炼煅造,使的军方的武器装备十分落后。 能够装备钢制武器的部队,在兽神帝国只有极少数的几支精锐之师,这些钢制武器还是通过矮人族秘密支援才能获取。至于普通的士兵,大多数还是使用已过时的青铜武器,甚至有些预备役队伍,还在拿着最原始的石制武器。 至于装备精良的钢制盔甲,兽神帝国的军队就想都不用想了,能够给你配上一副合身的皮甲,你就要偷笑了。 从人类社会可以严格控制走私物品的种类来看,这种所谓的走私,只怕是人类官方默许的一种行为。反观兽神帝国,只要一天摆脱不了这种对人类社会舶来品的喜爱与依赖,就一天不可以禁绝走私。 想像一下,无数人类社会的走私贩子,背着大大小小的货架,穿行在这十万大山之间,这其中又隐藏了多少人类的探子?恐怕多年以来,整个兽神帝国的地理状况、城镇分布、兵力布署,人类都能够了如指掌。 只不过,人类始终没办法攻破金汤要塞这道雄关,不然的话,兽神帝国说不定真的有亡国之祸。 这样的危险局面,只要兽神帝国的当权人不是白痴,就肯定能够查觉到。只是,形势已经发展到了如此地步,你想堵漏根本就无从下手,唯一的办法只有是更加小心万倍的守备金汤要塞。 毕竟,只要守住了金汤要塞,人类的军队就无法进入十万大山,至于那些数不清的能够穿行于山中的羊肠小道,也没必要特别关注,毕竟那是走私者的天堂,军队无法通过。 甚至,兽神帝国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在几条比较重要的小道上设了税卡,堂而皇之的向那些走私者征起了税。 做为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我,还没有找到归属感,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真正的熊族,也不认为自己能够算做所谓人类的那一方,我更多的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这个世界。 就我的观察所得,人类在这个世界中取得如此的地位绝非偶然,因为他们善于学习,知进退,懂取舍,他们取众家之所长,补自己之所短,不墨守成规,锐意进取,终于奠定了自己大陆霸主的地位。 相比较而言,我能接触到的熊族部落,人民的思想过于单纯了,多少年来一直遵循着祖制,即使是失掉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就快到了亡族灭国的边缘,依然不知道变通。 现在的兽神帝国,虽然能够抵挡住人类的进攻,但防守永远是消极的,外界的人类不断发展状大,兽神帝国却被困在十万大山中固步自封。总有一天,人类会攻破金汤要塞,剑指这十万大山。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中的人类太强大了,他们的优势也太明显,这样的一个结局无法避免。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请大家点击下面链接收藏本书,谢谢。 第六章 发展路线不如睡觉! 以我多一世的经验,我能看到兽神帝国的明日绝不乐观,只是我无法预测这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 虽然只有三个月大,但我已经在盘算着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到底应该选择一条怎样的道路来发展呢? 上天既然已经将我降生在熊族,那么这样的一个事实无法改变,我必须将自己设立在一个熊族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 最风光的做法,当然是学无数穿越小说的主角那样,成为一个拯救民族国家于危难之中的盖世英雄,撑起整个兽神帝国的脊梁,带领着兽族人民来个绝地大反攻,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重现兽神帝国的昔日辉煌,让人类重新匍伏在兽族的脚下。这样,我将会成为兽族的光辉,无数的鲜花、荣誉与美女,不对,应该是美兽,包围着我,我会成为史诗中的神话! 不过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只限于我自己的无限yy中,在国战中个人起到的力量微乎其微,即使我能够通过修真获得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力量,但我一个人能够灭掉一个国家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别说让我祭起飞剑取人首级,就算你让一万个人站在我的面前不动,个个伸着脖子让我挥剑去砍,恐怕还没等我砍完,就已经累的手脚抽筋了。 现在的这个世界,人类的优势太大了,绝非靠我个人的力量能够扭转。事实上,在上一世,我就绝非什么帝王将相之才,只是一个修起真来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顶多只是对偷东西有兴趣的小滑头。这一世,我更是一个普通的熊族小孩,有什么本事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就算老天爷让我当上兽神帝国的皇帝好了,恐怕对着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我也只会忙了爪子,不知道从何下手。 那么,是不是应该借着时代的洪流,混水摸鱼,大发战争财,做一方富豪,娶上几房娇妻美妾,过这种优哉游哉的富家翁生活呢?不过以自己飞扬跳脱的个性,真是宁做乱世人,不做太平犬,像这样无风无浪的生活,不太适合自己? 要不,干脆走暗黑路线,潇洒的做一,私通人类攻破金汤要塞,获封为一方之亲王。然后利用政治上的厚黑手段,巩固自己的地位,一步一步向更高的权利顶峰攀登,最后终于爬上皇帝的宝座,用血腥的手段残杀异己,把这片大陆打造成自己的私家王朝。然后到了晚年,幡然醒悟痛改前非,还政与民建立人民共和政府,置力于发展宇宙空间技术,然后带领着人民移民外星球,让人类步入大宇宙时代…… 打住打住,我知道再这样想下去,结果会和我的第一种路线一样,纯属yy。 如果实在觉得无趣,那么做一个异世界的淫贼,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用我在“浮光掠影”方面的天份窃玉偷香,想一想,小家碧玉、红粉娇娃,各种美女任我予取予夺,岂不逍遥快活?只不过,这些淫贼做到后来,大多又重复走上了争霸天下的老路,还是显的有些无趣。 一时之间,我浮想联翩,最后终于呼呼大睡。什么?睡了!?你这不是废话吗,想我一个三个月左右大的孩子,体力脑力都是有限,想了这么多问题后,还不应该累的睡着啊? 你说还没决定好以后的发展路线?这是当然的了,从上一世开始,我就是一个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的人,从来不会为自己的人生做什么规划,这一世当然也会一样。如果什么事情都是想好了之后再去做,那活着多累啊,岂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就这样,在我对这个异世界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后,又浑浑噩噩的过了三个月时光,这段时间基本上也没发生什么大事。 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个意外的发现,就是我家和小熊丫头家居然是世交,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居然是那种好到要烧黄纸拜兄弟的铁哥们。 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可都算是村子里的青年才俊,如果评选十大杰出青年的话,两个人都铁定的能够当选。论相貌,两人也是标准的熊族帅哥级杀手,不然的话,也生不出我和小熊丫头这样的一对超级可爱宝宝了。 说起来,兽族的长相,绝大多数都在向似人化的方向发展,据说只有越高等的兽族,似人化的程度才会越高。传说中,狮、虎、熊、狐四大强族中的王族,早已是全族高度似人化了。所谓的高度似人化,就是像我和小熊丫头这样,全身只留有一处兽族的特征,其余的地方全部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兽族并不把这种现象叫做似人化,而是称为神化。因为,最初拥有“人”这一体型的,并不是人类,而是创世神! 传说中的创世神,就是一副人类的模样,后来由于猴族天生就神化程度高,才把“人”这一称呼据为己有。好像发展到现在,猴族已经全民神化了。 不过我对这种说法执怀疑态度,如果说人类的模样是进化的终极样子,那么似人化的现象在其他种族中出现就十分正常。至于所谓的猴族,本来就是人的模样,还存在什么似人化? 相对于绝大多数兽族而言,神化程度越高,也就说明蕴藏的潜能越大,一般达到高度神化程度的兽族,都在某一方面体现出了特别的天赋,能够成为兽神帝国的栋梁。 像我这样,经过受洗,却被鉴定为没有任何特别潜能的高度神化兽族,十分的罕见。说白了,把我搁人类社会里,就得用“绣花枕头”这个词来形容。 不过,同样达到高度神化程度的小熊丫头,就只能用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来形容了。 点击下面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谢谢! 第七章 是兽才,总会发光的! 你知道在受洗时,身上泛出七彩的光芒代表着什么吗?那就代表着小熊丫头,有资格成为整个兽神帝国千年都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 按照兽神帝国的官方记录,整个帝国近五千年的历史,只出现过四位神佑祭祀,刚好对应了四大元素的风、火、水、土。 所谓的神佑祭祀,就是天生拥有能够与四大无素沟通的能力,他们所能运用的法力,将会在自身法力的基础上增幅十倍。 法力增幅十倍是个什么概念?那也就相当于一个祭祀学徒能够发挥出中级祭祀才能发挥的战力,一个高级祭祀就相当于最强大的圣祭祀。至于身为圣祭祀同时又是神佑祭祀的情况,史上还没有出现过。不过圣祭祀已经代表了已知力量的顶端,能够比圣祭祀还要强大十倍,那也许会是媲美神的存在。 史上曾出现的四名神佑祭祀,最后都修炼到了高级祭祀的程度,也因此他们最后体现出来的力量,完全是一位圣祭祀的水准。这四位前辈,都曾在兽神帝国的历史上写下了重重一笔,是呤游诗人口中传唱的史诗英雄! 现在,小熊丫头将会成为帝国史上第五位神佑祭祀,虽然现在她年纪还小,不知道她最后会主修那一系的法力,但神佑祭祀的威名,足以保证她平步青云。 当然了,小熊丫头现在只是一个半岁的小宝宝,她可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会多么的显赫。相比之下,我这个受洗时不能发出半点光芒的废材,真是欲哭无泪啊。 兽族的习俗,是每一位满月的婴儿,都要到神庙中接受洗礼,一来是祈求平安,二来可以鉴定一下婴儿以后的发展方向。 在受洗时,只要婴儿身上能够发出光芒,就能够判断出婴儿身上据有什么样的潜力。比如婴儿的身上发出红色光芒,那么他就有成长为火元素祭祀的潜质,光芒越亮,潜质越高。 同理,绿色光芒对应水元素,蓝色光芒对应风元素,黄色光芒对应土元素。当然,也有婴儿在受洗时身上同时出现两种或三种以上的光芒,这样的婴儿一般都是万中无一的天才,能够同时兼修两到三种元素,绝对是帝国将会重点陪养的对像。 当然了,最少见的还是能够泛出七彩光芒的神佑祭祀,这才是最最罕见的天才。 除了祭祀的潜力能够在受洗中被发现外,战士的潜能也同样能够通过受洗发现。如果在受洗时发出黑色的光芒,那么也就代表这个孩子有成长为狂战士的潜能。 所谓的狂战士,是指兽族战士中,能够掌握一种被称为狂化的技能,从而大幅度提高战斗力的战士。一般来说,进入狂化的战士,普遍能将自己的战斗力提高一倍,特别优秀的还能提高二到三倍。 狂化时,兽族战士会和高度神化的现象相反,逞现出完全兽化的样子。一般来说,只有神化程度高的兽族战士,才能学会狂化技能,而神化程度越高,狂化效果就越强。 兽神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被称为“狂战士大队”,全部都是由狂战士组成。这个编制自从三千年前形成以来,一直是兽神帝国最强大部队的代名词。 当然了,狂化也并非完美无缺,狂化结束后的狂战士,由于在瞬间消耗了过多的精力,将会在三天的时间内虚弱无力,而且一个月内无法再次狂化。而且,狂化的总次数也有限制,对于一般的兽族狂战士来说,一辈子如果使用十次左右的狂化,也就是相当于把这一辈子的精力给透支完了。 这时候,祭祀的存在就显的犹为重要了,因为不论是那一系的祭祀,只要他是专修辅助法术的,而且法力值足够,都可以吟唱“献祭”这道辅助法术,缓解战士狂化后所带来的后遗症。 理论上来说,初级祭祀就可以发出“献祭”,中级祭祀就足以连续发出三道“献祭”。 每道“献祭”,可以涵盖五十平米的范围,抚平战士狂化后所带来的疲劳感,并帮助战士迅速恢复体力,能够立刻进入第二次狂化。而且,二度狂化并不损耗狂战士的狂化总次数。 可以说,祭祀加狂战士的组合,是兽神帝国最无敌的战力,比起单纯的狂战士大队和祭祀团更加犀利。唯一可惜的是,“献祭”无法对狂战士连续使用两次。不然的话,祭祀配上狂战士,将成为永不知疲倦的战斗机器。 不过,兽神帝国的祭祀涎生率实在是在太低了,以三千万的人口基数,也无法凑足一个三千编制的祭祀大队,而只愿意学习辅助法术的祭祀就更是少之又少。按照一个祭祀可以配备二十名狂战士的标准,兽神帝国只拥有一个总数为五百的祭祀和狂战士的混合编队,称之为“兽神之锤”。 这只部队是兽神帝国王牌中的王牌,不到最后关头绝不会轻易的投入战场。因为好的狂战士虽然少见,但生性刚勇的兽族从不缺少这样的热血勇士,反而是能够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太少了。 “兽神之锤”部队,是兽神帝国的高度军事机密,一般平民不可能知道这支部队的存在。凑巧的是,我的熊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刚好是从这支部队中退役下来的,而他们也没想到无意间的闲谈,会被我这几个月大的婴儿听进耳朵里。 我老爸是狂战士,小熊丫头的老爸是辅助祭祀,本来他们还以为我和小熊丫头同一天出生,显的十分有缘,能够将狂战士加祭祀的这种最佳组合继续发扬光大。谁料到,小熊丫头能牛x到成为帝国千年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同样,也没料到我竟然会是一个毫无潜力的废材。 点击最下方的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谢谢支持! 第八章 啊,青梅竹马! 我老爸和小熊丫头老爸希望我和小熊丫头能够子承父业的梦想破灭了,不过他们显然没有因此气馁,很快的又想到了另一个能够延续他们友谊的方法。 我和小熊丫头互换生辰八字,结为娃娃亲! 其实这两老家伙完全多此一举,我和小熊丫头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所生,互换八字有必要吗?而且,两个老家伙完全没有一点政治觉悟,以小熊丫头神佑祭祀的身份,她的人生早已经由不得自己做主,即使是她的亲生父亲也不能为她规划,因为神佑祭祀只能是为国家服务。而风雨飘摇中的兽神帝国,也太需要一名神佑祭祀来振奋人心与士气了。 我是什么身份?毫无潜力的普通熊族孩子,就算神化程度高又怎么了?在崇拜强者的兽神帝国,一向是以力量为尊,相貌长的好但没实力那就是连狗屁都不如!像我这样的普通熊族,怎么可能成为神佑祭祀的丈夫? 连这一点都看不明白,也难怪我老爸和小熊丫头的老爸在退役后只能回到老家当农民,没办法混进官场某个好的差使。不过,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兽族,都是直肠子实心眼的汉子,不太懂这些魑魅伎俩。 不管怎么说,由于我老爸和小熊丫头老爸的私交,使我和小熊丫头总能在一块玩耍。在我看来,小熊丫头总是笑的那么的天真无邪,真是十足的一小美人胚子,我早早的就把熊族第一美人的封号颁给了她。当然,私下里我把熊族第一帅哥的称号,也举贤不避亲的放在了自己的名下。 不可否认,小熊丫头那天真无邪的笑,拉近了我与她的距离,使我对这个小丫头格外的关注。有时候我想,如果二十年后,我和小熊丫头都长大成兽了,我对她说我还记得我们婴儿时期一起洗澡,你白嫩嫩、俏生生的模样,不知道她会不会相信? 当然了,私底下我也有些龌龊思想,如果能够在二十年后一起重温儿时共浴的旧梦,岂不是更加爽歪歪? 在我和小熊丫头过一岁生日时,兽神帝国三位大祭祀之一的熊族土系大祭祀阿林查大人终于正式迁居到了我们这个偏远的小山村。 小熊丫头是神佑祭祀的消息,在她受洗的那一天,就已经向外界汇报。按照传统,每一位神佑祭祀诞生的地方,都要修建一座主神庙规格的神庙,由此来彰显神迹的伟大。这样的神庙,被称为神佑之庙,必须由大祭祀级别的上位祭祀来主持。 现在的兽神帝国,仅有三位大祭祀,至于相当于最高端存在的圣祭祀,自三十年前狐族水系圣祭祀格林大人去世后,帝国就再也没有这个级别的存在了。 神佑祭祀出生在熊族,这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做为大祭祀中唯一的熊族,阿林查大人责无旁贷的肩负起来到我们山村,修建神估之庙并担任小熊丫头导师的重责。 等到小熊丫头满三岁,就能够通过转职知道她是擅长那一系的祭祀,帝国将会调集最优秀的祭祀资源,分批前来指导小熊丫头的修行,以保证神佑祭祀能够得到最好的指导,获得最好的成长机会。 随着阿林查大人而来的,还有大批物资以及一大群的建筑工人,在这群工人中,我还发现了矮人的身影。 矮人并不多,只有两个,和传说中的样子差不多,戴着牛角形的头盗,满脸的大胡子,不离身的除了一把短斧外就是一个酒葫芦。 这两个矮人,应该是建筑队伍的工程师,并没有亲身参与到建设中去,而是成天拿着张蓝图,在工地上巡视,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对那些工人呼呼喝喝的,尽显其暴躁脾气。 斧头、嗜酒,再加上脾气暴躁,这两个矮人还真的是向我展示了什么叫做标准的矮人族特征。 我之所以能够经常见到这两个矮人,是因为每天我都要在妈妈的怀抱中,陪着小熊丫头和她的妈妈,到阿林查大人那里聆听祷告,而阿林查大人的临时住所,就在工地的旁边。 小熊丫头来接受祷告,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聆听祭祀的祷告,对兽族来说是种难得的荣誉。而且,祭祀的祷告,可以净化兽簇的身心,并加强他们与元素力量的感应与联系,绝对是件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事。 祷告对于祭祀来说,就像是魔法师的冥想,是一个积攒自身法力的过程,也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一般来说,祭祀的祷告是谢绝外人观礼的,但神佑祭祀的身份不同,阿林查也希望小熊丫头能够早点接触到元素力量的运用,以便她能够激发出更大的潜能。 事实上,小熊丫头确实是姿质超群,每次的祷告过程中,她的身体中都能出现一股元素震荡的能量,甚至隐隐透出丝淡淡的黄色光华。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阿林查大人都兴奋不已,口中连呼“奇才,奇才”。可能在他看来,小熊丫头能够如此敏锐的感觉到他祷告时散发出的土元素力量,并引起自身的震荡,可见小熊丫头对土元素的感应力十分强,很有可能成为土系的神佑祭祀。 同样是土系的祭祀,又同样是熊族出身,阿林查当然希望小熊丫头能够完全继承自己的衣钵,这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 至于我,已经由受洗仪式证明了毫无潜力可言,自然对祷告所引起的元素力量没有半点感觉。而且,祷告的过程对我来说沉闷无比,大多数的时候我都是躲在妈妈的怀里睡大觉。 至于我这样的朽木为什么也有资格每日聆听大祭祀的祷告,那就要托身为神佑祭祀青梅竹马身份的福了。现在的小熊丫头,和我玩的不知道有多熟,只要睁开眼睛看不到我,就“啊啊”的大哭大叫。 正因为如此,小熊丫头和我成了正宗的形影不离,那里有小熊丫头,那里就有我! 点击最下面的链接,可以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九章 最强当然是修真! 我可以感觉到,阿林查大人对我这块朽木完全不感冒,但没有了我这块朽木在场,小熊丫头就会大哭大闹,那还有可能安安静静的听他祷告?所以,我就堂而皇之的每日在阿林查大祭祀的祷告声中呼呼大睡。 也许,兽神帝国近五千年的历史中,只有我这唯一的普通兽族小孩,能在大祭祀的祷告下安然入睡。按出现的概率来算,我比千年才出一个的神佑祭祀,更加罕有。 当然了,这只是我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外来和尚不会念经,对于这个世界那些什么风、火、水、土之类的元素力量,我完全无法理解。 说到底,我的身体虽然是兽族,但在精神上却完全是上一世的地球修真者,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在网上看过的那些玄幻小说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元素力量的概念。更何况,在修真界的眼里,大道无形,只要是这天地间的灵气,何不能为我所用?何必强分什么风、火、水、土之类的属性? 虽然在受洗仪式中,我被证明了毫无潜力可言,但在我的心中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不管是兽族战士的狂化,还是祭祀的法术力量,都不放在我的眼里。 原因很简单,上一世的修真口诀,都还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我有大道可循,又怎么会在乎这些兽族的雕虫小技呢? 据我的分析,修真的力量在这个异世界之强大,绝对超过这个世界生命的想像。 打个比方,在奇迹大陆上,除了传说中的神,最强的力量就是圣级力量。兽族有圣祭祀,精灵族有圣箭师,矮人族有圣战士,水族有圣暴风术士,而人类更因为斗气与魔法的倡盛,拥有圣剑士、圣骑士、圣魔法师等多种顶级职业的存在。这其中,最为强大的还是首推人类的圣魔法师,因为只有人类的圣魔法师才能掌握这个世界顶级的杀招——魔法禁咒。 至于龙族,本身的实力就十分强大,大多数的成年战斗型龙战士,都拥有不下于圣级的力量。特别优秀的龙战士,还有可能进化成神圣巨龙,这可是拥有龙语魔法的超级龙战士,唯一能够力抗圣魔法师禁咒的,可能也就只有神圣巨龙了。 除了天生就能够飞翔的龙族外,在奇迹大陆有一个公认的圣级力量标准——飞行! 按照我的理解,在这个世界达到了圣级力量,就像是在地球上的修真界中,达到了先天境界,能够引天地元气为己用。所以才能克服引力的影响,调节身体中力量的平衡点,达到飞行的目的。 因此我可以推断,圣级力量就相当于修真界中的先天境界,而在地球的修真界中,先天修为算个啥啊?玄天宗一个看门的童子,就已经踏入了先天!而先天境界,也只是修真界的入门级修为。 试想一下,上一世的我一不肯吃苦,二不肯勤练,只是凭借师门的一些天材地宝,只花了区区二十年时间,就突破了先天境界,达到了金丹期的修为。 圣级力量会飞天算啥?以我金丹期的修为施展起“浮光掠影”,能够瞬息千里,如果被奇迹大陆的那些圣级强者看到,还不吓掉了下巴,跪着把我当神拜? 不是我瞧不起这个世界的强者,而是在修真界,像我这样修炼到金丹期的,那是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纯粹属于跑龙套的群众演员。即使是比金丹期更进一步的凝魄修为,或是再上层楼的证道修为,对修真界来说都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修为。 只有突破证道的修为,进入了元婴期,才能在修真界算做叫得上字号的高手。到了这个层次的高人,即使是移山倒海也并非不可办到。 至于我一直很感激的玄天宗青玄子道长,更是达到了元婴期后段的窥虚修为,只要再近一步就可凝炼金身,成就大罗天的境界,白日飞升,得道成仙。 修为到了这等境界,才算是天下间顶儿尖儿的,其修为之高,与先天境界相比,就如同大象俯看蝼蚁,相差实在是太远。 我已经见识过青玄子道长的修为,在我的眼中,他力抗天雷之时,那一击之威简直可以和核弹相媲美。而且天雷暴发时的那种威力,更深深映入到了我的脑海之中。 我可说是见过了这世间最顶级的力量,以阿林查大祭祀不过算是后天顶峰的修为,自然是不可能威慑住我。所以,即使明知他对我有所白眼,我也就当他不存在般,并没有把这位在兽神帝国地位尊崇的大祭祀放在眼里。 当然了,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婴儿,阿林查大祭祀根本不可能看出我的想法,甚至连我脸上那不屑的神情他也读不懂。但我能够想像出,在他的心中,肯定认为我这个在听祷告时只懂得呼呼大睡的小家伙,完全是朽木不可雕。 一般来说,小孩子从两岁开始,神经系统就已经完全发育,顶多只需要再过一年的时间,经脉与根骨就可以完全成型,这时就是最好的修炼时机。 上一世,我是六岁时在流浪中被师父捡回了空空门,然后才开始了我的修真生活。师父常叹,我的根骨极佳,可惜错过了最佳的修炼年龄,不然的话我的成就肯定不止是现在这样。 这一世,虽然没有师父在身边指导,但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一个曾经修炼到金丹期的修真者,脑中的修真口诀背了一大堆,那些基础的筑基、伐髓、养气的修炼能够难倒我? 只要我从三岁这个最佳的年龄开始苦练,即使不像上世那样有许多天材地宝供我服用,但修炼的成果依然值得期待。 据我说知,修真界最次的菜鸟,也起码是个先天境界。我总不会连那最次的菜鸟也不如?到时候,至少也能捞个圣级强者的身份,还怕不能够混的风生水起?活的多彩多姿?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以直接收藏本书,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十章 两个小捣蛋 受洗仪式判定我是废材,但那仅仅只是以兽族的标准而言,所以我毫不紧张在乎,想我一堂堂修真界中之人,既然穿越到了这个导世界,那么命运就注定了我绝非池中之物,又何必对自己的前途担心? 要问我这强大自信心的来源,一来我确实对修真功法的实力充满了信心,二来所有的yy小说中,主角不都是牛x无比的吗?我又怎么可能是个例外? 所以现在,我每天就是放心大胆的吃喝拉撒睡,有时间的话就陪着小熊丫头疯疯闹闹,这可是现在的我,每天最大的娱乐项目了。 我和小熊丫头都正是哑哑学语,蹒跚学步的时候,平时一起玩闹,只能在地上爬来爬去,你推我一把,我推你一把的。不知道为什么,小熊丫头特别喜欢粘我,每次和我滚打在一起,都笑的格外开心,比起在她妈妈怀里吃奶还开心。 我心里乐滋滋的想,难道是我穿越到异世界后,拥有了那传说中的王者之气?只要虎躯一震,美兽、良臣、名将就全会汇聚到我的身旁?想到得意之处,我不由的又陷入了无限的yy之中。 日子又这么平静无波的过了一年,我和小熊丫头已经长到两岁了,正是兽族孩子最活泼爱闹的年纪。每天小熊丫头都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满山疯跑,爬树、掏蜂窝、小溪里抓鱼,或是偷偷的跑到田里偷摘玉米棒子。反正每天不玩到太阳下山,我们两个就像是个小泥熊一样,是不会回家的。 毕竟我是带把的,搞起这些调皮捣蛋的事,比小熊丫头拿手太多了。每次小熊丫头都只能跟在我的屁股后头,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等等我。”我则是不耐烦的回头道:“熊小丫,跑快一点,跟上!” 对了,说了半天还没介绍我和小熊丫头的名字,其实我们的名字俗的很,我的名字叫铁熊,而小熊丫头就叫做熊小丫。 兽族的文化普及程度并不高,除了上位祭祀与贵族外,一般的平民差不多都是文盲,自然也不太可能给自己的孩子取些什么风花雪月的名字。我的老爸叫铁猛,给儿子取名叫铁熊,当然是天经地义。熊小丫的老爸叫熊大,既然生了一个女儿,那么女儿自然叫熊小丫最好。 我对这两个名字很不满意,但给孩子取名字是父母天生的权利,为了不过早的惊世骇俗,我自然不能表露出什么反对意见。 不过我私下里总想,以熊小丫一个堂堂神佑祭祀的身份,居然叫这么恶俗的一个名字,会不会掉价了一点?但转念一想,这也许就是兽族的风格,也就释然。 我和熊小丫的调皮捣蛋,让村子里的大熊们闻风丧胆,大家都说:“没想到铁猛那么老实巴交的一个熊,怎么生了这么能折腾的一个小家伙出来,搞的村子里没一天安宁。” 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语,我都有点委屈。试想一下,我两世加起来,也差不多活了近三十岁,但现在却是一个屁大的孩子,浑身的精力怎么发泄?只好变着花样玩耍了。 更何况,熊小丫每次都是我的帮凶,为什么大家的茅头只指向我,提都不提熊小丫的名号一句?看来大熊们也都是势利眼,不敢得罪神佑祭祀。 事实上我知道,熊小丫虽然有个神佑祭祀的名头,但我和她在村子里的大熊们眼中,还是什么也不懂的孩子,虽然他们的话中有着责备的语气,但更多的是对我们的疼爱之情。要不然,也不会任由我和熊小丫把村子闹个天翻地覆了。 唯一对这个现象不满的是阿林查大祭祀,他常常教导熊小丫,身为一名神佑祭祀,要从小就举止庄重,培养出典雅高贵的气质,才能成为帝国祭祀的表率。 但是,熊小丫一个两岁的丫头,那里听的懂这些?眨巴眨巴了一下她的大眼睛,又牵着我的衣角满山乱跑了。 我感觉到阿林查大祭祀对我越来越不友善了,谁叫我把他心目的得意弟子,弄成了一副小土匪的模样?不过我也不在乎阿林查祭祀怎么看我,反正我也不准备走祭祀这条道路,犯不着鸟他。 阿林查对我无可奈何,毕竟我还是个小孩,他堂堂一个大祭祀,总不能和我一般见识?再说了,熊小丫是那么的粘我,简直是对我言听计从,我往东她就跟着往东,我往西她就跟着到西。这一点,谁都没办法改变,反正熊小丫就喜欢粘我,每天只要看不到我就会大哭大闹。 于是,我只好继续与熊小丫做一对形影不离的小捣蛋鬼。 熊小丫是天生的美熊胚子,圆圆的脸蛋圆溜溜的眼睛,全身上下都透着股灵气,比我更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有时候我禁不住想,熊小丫这样的粘我,和我是如此亲密的青梅竹马,看来长大后我不娶她为妻也不行了。但是,我的内心又充满了激烈的斗争,要知道兽族是实行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连国王都不例外。如果我娶了熊小丫,那么我的将来就只能在这一朵花上面吊死了。 万一我长大后,想走的路线是后宫路线,准备收尽天下美兽、美龙、美女、美精灵、美人鱼等,完成天下布种的大业。如果娶了熊小丫,身为一个已婚男人,还要四处去泡妞,会不会无耻了点? 不过想了一想,走后宫路线的男主角有那一个不是无耻、贱格、下流?不然的话,怎么泡尽天下美妞?想到这里,我也不由的释然了。 这是我首次对自己没有决定以后所走的路线,感到有点后悔。 不管怎么说,熊小丫这么粘我,看来我的熊性魅力已经征服了她,这么说来要不要先收取她的初吻?细想之下还是算了,反正她现在年纪太小,吻了她也不会记得,不如等她大一点,再给双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点击最下方的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一章 大圣女 时间依然过的飞快,转眼间我和熊小丫就要三岁了,而这时神佑之庙在历经了近两年的建设后,终于完工了。 能够与主神庙规格相当,可以想像神估之庙的规模有多么的宏大,难怪要差不多历时两年,才能完工。 在神庙的修筑期间,我和熊小丫没少到这里来捣乱,给那两个大胡子矮人添了不少麻烦。 兽族的风格就是粗犷,所以神庙这样的建筑,也尽显其大气,全都是用粗大的石柱与整块的原石垒叠,特别是主神殿,空旷的就像是一个斗兽场。主神殿中央的一座兽神像,比起我受洗时见到的那一座,大了十倍都不止,确实只能让人仰视。 话说回来,也只有这样的建筑,才最符合兽族的性子,如果都像人类那样不管什么都搞的花团锦绣、雕梁画栋的,也就过于做作了。 神佑之庙建成后,决定在我和熊小丫的生日那一天正式启用,到时候帝国的大圣女,将会亲临这里,为兽神像加持圣光,以彰显神迹。同时,也会对熊小丫进行晋级祭祀学徒的仪式,以确定她将来的主要发展方向,看她专修那一系的法力。 传闻中,大圣女是兽神帝国三位大祭祀之一,出身狐族,精通风系法力,是帝国中一位了不得的大人物。 大圣女的职位,在兽神帝国相当特殊,只能在女性祭祀中产生,而且必须是那种虔诚到极点的兽神信徒,才能担任。大圣女是神选之职,一旦被兽神认定为大圣女,将会拥有神赋技能“圣光加持”! 这项技能并不是什么战斗法术也不是辅助法术,只能用在给兽神像上加持一道永久闪耀的光环,以此来彰显神迹。 由于是永久性的加持,所以这个法术消耗的法力相当大,如果是一名中级祭祀,只要加持一次圣光,就会耗尽全身的法力,即使穷极一生,也无法再度恢复。 一般来说,身为高级祭祀以上的人,都已经算是进入了兽神帝国的权力中心,这些祭祀虽然对兽神的信仰不会变,但由于杂务缠身,那颗虔诚的信仰之心,总会有些分散。因此,大圣女极少出现在高级祭祀及以上的级别中,多是在中级祭祀间诞生。 每加持一次圣光,就要牺牲掉一名中级祭祀的全身法力,这个代价可不小。好在多年以来,整个帝国境内的大型神庙,都已经被加持过了圣光,近两百年来的大圣女,多是一个荣誉职位,并没有她们出手的机会。 狐族大祭祀南希,是祭祀中的天纵奇才,三十岁时就晋级到了大祭祀级别,这样快的成长速度在帝国的历史上屈指可数。人们都说,南希大祭祀,是现在仅有的三位大祭祀中,最有可能踏入圣级的。 而更让人敬佩的是,南希大祭祀有一颗对兽神无比虔诚的心,虽然拥有在整个帝国可说排名前列的实力,却并不愿意沾染到世俗事务中去,一门心思只想散播兽神的光辉。她常年亲身游走在民间,与普通民众接触,为广大平民祈福治病,传播兽神的信仰。 因此,南希大祭祀在民间的声望非常之高,特别是她被兽神选中,成为了这一任的大圣女之后,更是被全帝国兽民们誉为了慈善的化身。 大圣女南希的名声,即使是我们这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也早就耳熟人详。近段时间,大家的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我们这样的一个小山村,出了一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又能蒙大圣女南希为神估之庙加持圣光,足以证明这里是块风水宝地,身为这个村子的熊,自然也是面上有光。 这一切被我看在眼里,心里却有些颇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神庙启用之时,也就是兽神帝国失去一位大祭祀的时候。 “圣光加持”所消耗的法力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由一位大祭祀来施用,虽然不像中级祭祀那样,会废掉一身的法力,但降一阶的修为必不可免。 对于兽神帝国来说,大祭祀就相当于帝国内最强大的力量,整个帝国也仅仅只有三位大祭祀。现在,只是由于新建了一座神庙,为了所谓的神迹,就要一位大祭祀拼着掉一阶的修为,给兽神像加持圣光,实在是件非理智的行为。 如果说,加持圣光需要牺牲一名中级祭祀,这样的损失兽神帝国还可以承受,毕竟这样做能带来民众的信仰,民心的团结,算是有得有失。 但是,牺牲大祭祀来加持圣光,那就完全是得不偿失了。失去一位大祭祀,整个国家的力量都会受到损失,换来的却是一座神庙中兽神像的发光。这种事,除了有宗教意义外,于国于民并没有实质的好处。 做为一名曾经的修真者,讲究的是天人之道,求的是飞升成仙,对神仙之位虽然向往,却并不是信仰。所以修真者对那些狂热的宗教信仰者,大多看不惯。在修真者的眼中看来,努力提升自己,追寻自身的圆满,才是正道,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求神保佑上,只是愚夫愚妇的所为,断不可取。 如果我是兽神帝国的当权者,绝不会希望仅仅只是为了一个“圣光加持”,就使帝国少了一位大祭祀。也许,最希望兽族这么做的,是人类。 虽然大圣女的天职,就是为兽神像进行“圣光加持”,但现在的兽神帝国风雨飘零,减少一分力量,那么国家就会增加一份危险。 兽族居然如此的不知变通,为了所谓的传统,就要损失一名大祭祀。想到这里,我对兽族的前途,再次不看好。 占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二章 小小护花使者 现在,我已经身为兽族的一份子,自然也就算是坐上了兽族这一条船,当然希望这条船千万别翻,走的越平稳越好。 兽神帝国要想强大的唯一希望,就落在了熊小丫的身上,只要她这位神佑祭祀能够显示出与其赫赫声名相符的实力,就能够成为兽神帝国的一张王牌。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觉得每天带着熊小丫瞎胡闹,有点太不负责任了。也许,满了三岁之后,要让熊小丫收收心,一心一意的接受祭祀法术的学习,而我也要开始进行自身的修炼。因为我知道,在这个尊崇强者的世界里,只有自身实力的强大,才是对自己最有力的保障。 在我和熊小丫生日的前三天,大圣女南希终于来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当天,几乎所有的村民全都涌到了村子的入口,力求一睹大圣女的风采。 托熊小丫的福,和她形影不离的我有幸站在迎接人群的顶端,站在我们身后的是阿林查大祭祀。看着阿林查大祭祀一脸平静无波的表情,我不由的有些小人之心的想:这老家伙会不会对南希有妒忌之心?要知道同样身为大祭祀,他自身还是一名熊族,来到村子里时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热情的接待,风头完全被南希给比了下去。 并没有等太长时间,大圣女南希和她的随从就已经到了。这一天,是一个异常晴朗的日子,在那样明媚的阳光之下,我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祭祀。 大圣女南希身着一件纯白色的祭祀袍,一条火红的狐狸尾巴拖在她的身后,显示出了其狐族身份。不施粉黛的脸,透出一股风资卓约,全然没有我想像中的狐族那种妖媚之像。她婀娜多姿的款步姗姗而行,脸上始终挂着平静而淡定的笑容,皎皎若秋月,从骨子里透出一股绝代的风华。 我暗暗的吞了口唾沫,这位南希大圣女,身材火辣的要命,偏偏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种空谷幽兰般的典雅气质,让人不敢逼视。这绝对是极品美兽啊! 在上一世,我美女见得多了,但在这一世,我却是首次得见,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的盖世娇颜。 难怪大圣女南希在兽神帝国有着如此高的声誉,实力强大身份显贵,拥有绝世的美丽,再加上虔诚的信仰,慈悲的心肠。这样的妙人儿不成为偶像,那谁才能成为偶像? 我注意到,熊小丫看到南希大圣女时,圆圆的大眼睛充满了仰慕之情。看来,这个小丫头终于找到了偶像。我忍不住开始幻想,如果十余年之后,熊小丫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她会不会像南希这样的美丽动人?照我估计,多半还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走过来的南希牵起了熊小丫的小手,一脸慈爱的道:“真是一个可爱的丫头,祝福你将来能成为帝国的骄傲!” 熊小丫一脸的激动,小手死死的拉住了南希,就这么和她一起向神庙走去。不过,熊小丫并没有忘了我,因为她的另一支小手,还牵着我。 我有些欣慰,看来熊小丫虽然把南希封为了自己的偶像,但她并没有忘记我,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依然重要。 因为熊小丫的关系,我在祭祀之间也算是小有名气,南希显然是听过我的大名。 “你就是叫铁熊的那个孩子?希望你能和神佑祭祀一直做朋友,并在她的身边保护她!” 熊小丫是我内定的马子,她的安全我当然要保护,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大声道:“小丫是我的心肝宝贝,在我面前谁都别想欺负她!不然的话,我揍的他满地找牙。” 我的话惹来了周围大熊们的一阵哄笑,在他们看来,像我这样的废材,有什么本事保护熊小丫呢?不过大家的笑声中并没有太多的恶意,反而向我这么小的一个护花使者鼓起了掌。 我老爸和熊小丫的老爸特别开心,两个大熊来了个激烈的熊抱。 “哥们,看到没,俺家的娃对你家的娃多好啊,这杯喜酒是喝定了。” “是啊,真希望他们早点结婚多生几个娃,这样我们就能当爷爷了。” 旁听到这里,我差点吓的摔倒在地,我们的这两位老爸还真是活宝啊,要知道我和熊小丫才只有三岁,他们这都是谈到那里去了? 倒是熊小丫的眼睛亮闪闪的,抓着我的小手紧了紧,显然是被我的这番言语感动了。南希的眼里也充满了笑意,她从熊小丫的手中把我牵了过来,笑着道:“那么尊敬的小勇士,就让我们一起护送神佑祭祀,前往神庙。”说着,她一左一右的牵着我和熊小丫,向神庙走去。 此时现场的气氛非常好,所有兽族跟在我们的身后,口里大喊着:“兽神万岁!”簇拥着我们直奔神庙。 没有正式启用的神庙,一般的民众是不能进去的,于是人群都停留在神庙前的广场上,不断的欢呼着口号,目睹两位大祭祀陪着我和熊小丫走进了神庙。 说实话,我也是没资格参加“圣光加持”仪式的,但熊小丫非要拉上我,也就只好捡了这个便宜。本来阿林查还面有不豫之色,但看到南希笑眯眯的不反对,他也就不做声了。 我们一行,跪拜在足有二十米高的兽神像下,由南希开始主持圣光加持仪式。 任何事物,一旦巨大,就总会增添压迫感,随着南希口中一些奇怪的音符响起,我感觉到似乎有一股庞大的能量从四面八方,向神庙中涌来。 这股力量,站在外面的熊们也感觉到了,他们虔诚的跪了下来,不敢再有任何喧哗。 我知道,“圣光加持”仪式,现在正式开始了。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三章 神迹 此时的南希,站在兽神像前,双手平伸在胸前,四周涌来的能量聚集在她的双手之间,形成了一个闪着白光的光球。 南希口中的咒语念的越发急促与响亮起来,当她的声音最终停下之时,在她双手间的光球散发出如太阳般耀眼的光芒,然后“嘭”的一下碎裂开来。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间最美的一种景像,碎裂的光芒如满天的繁星,汇成一股银色的河流,环绕着兽神像盘旋而上,就如同一条亮丽的光带,把兽神像团团圈了起来。 最终,银色河流汇聚在兽神像的顶端,向天空中直冲而起,形成一条巨大的光柱,直插云宵。兽神像在光柱的笼罩下,充满了神圣的威严,仿佛如同神的真身降临到这世间。 这一刻,所有的兽族都跪拜在地上,头也不敢抬起,那一刻在所有民众的心中,都涌起了一种神的威严不可抗拒的念头。就连平时调皮捣蛋的熊小丫,都老老实实的跪在地上不敢动弹。唯一的例外,只有我。 这是我首次接触到这个异世界所谓的神迹,自然对整个过程都充满了好奇。奇迹大陆,不管是那一个种族,都是坚定的神之信徒,除了创世神这个远古的存在外,各个种族都有自己信奉的神灵。 兽族之神阿瑞斯,是无敌的战争之神,他带着神兽的面具,率领着座下四大兽神将,将这片大陆上无数的强大魔兽一一击杀,为各大种族开辟了能够安居乐业的乐土。 精灵之神阿尔忒弥斯,智慧与美的化身,在创世之初,这片大陆还是一片荒芜,是阿尔忒弥斯用自己的惊天法力,为这片大陆播下了植物的种子,才有了这片富饶的大地。 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心有七窍,无所不能。是他为万物生灵带来了火种,使的智慧生命能从愚昧中走出。农耕、狩猎、渔业、饲养等,几乎一切的文明,都是由他的手,教导给了各个种族。 水族之神波塞冬,掌管所有的江河与大洋,在这片大陆出现之初,无数水兽妄图掀起滔天大浪,重新将这片大陆淹没,是波塞冬率领着水族,击退了水兽的阴谋,挽救了这片大陆。 龙族之神亥伯,拥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在这片大陆的诞生之初,巨大的天外流星从天而降,眼看着要催毁这个世界,是亥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击碎了流星,保护了这个世界。而亥伯的尸身,从空中坠落后化为了星光龙城,成为了龙族心目中的圣地。 即使是人类,也有他们自己信奉的神灵与宗教,只不过兽族一向把人类的那一套视为歪理邪说,我所处的这个小村子消息闭塞,也没打听出人类的神话传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做为修真者,我从不信这些所谓的远古神话,因为在我眼中看来,即使这些传说中的神是真实存在,那也不过是各个种族中实力过于超群的强者,才能做下这样的丰功伟绩。如果他们的实力确实足够强大,那么肉身成神也并非不可能。只不过,这些神,最初也不过是普通的民众罢了。 我之所在地这么肯定,是因为我用修真的眼光看来,所谓的神,还不是因为修练成功后,才飞升成神的?所以神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有实力,任何生命都可以成神。 但在这个异世界,普通民众对神的信仰,却是不可动摇,因为支撑他们这种信仰的,是各种各样的神迹。而所谓的神迹,就是借用神的力量,展现出某种常人不可能实现的奇迹。 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神迹,虽然神迹不是常常显示,但一旦有神迹显灵,所造成的效果绝对能让普通民众对神的无所不能,信奉无疑。 比如说兽族就有“圣光加持”这样的神迹,相信任何一个兽族人,亲身经历过了这样的神迹后,对兽神的信仰绝对会变的无比忠贞。 南希所施展的“圣光加持”,让我感到十分震憾,除了效果确实可算是惊天动地外,还在于她所引发的那股能量,实在是非常强大。 在这个世界中,最强大的力量是圣级力量,也就相当于先天增界,但在南希进行“圣光加持”时,所引发的能量,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金丹期顶峰的能量。即使是我原来的全盛期,也抵不上这股能量的强大。 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民众面前,大家除了认为这是神的力量外,再不会有第二种想法。 但我知道,这股力量绝非所谓的神引发,而是由南希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引发了这股能量。估计,这种引发能量的方式,是兽神帝国大圣女所独享的秘密。 引发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早已超出了引发者本身的力量太多,自然会引起一系列的后遗症,恐怕这才是为什么每次进行“圣光加持”,都要付出一名中级祭祀为代价的原因。 估计大圣女对这股能量的操纵,仅仅只限于让其发光,不可能用作其他用途,毕竟这股能量实在是太强大了,即使你懂得如何引发,也没办法自如的掌控运用。 也难怪“圣光加持”后,可以让兽神像永久发光,这就像是用一座三峡大坝的总电量,去点亮一栋二十米高楼房的电灯,当然是绰绰有余,即使是让其永久亮着,也绝非不可能。 估计其他种族的神迹,和兽族的“圣光加持”差不多,都是宗教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说实话,我不得不佩服当初想出这一招的各族前辈,他们用这所谓的神迹,最大限度的团结了自己的种族,这是一种相当高明的统治手段。 点击最下方的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四章 熊小丫,真神了! 我在分析神迹产生的前因后果,但其他的兽族却都沉浸于神迹的光芒之中。 良久之后,那道直冲天际的光柱才慢慢的消失,只在兽神像的身周留下了一个白色的光圈,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我知道这淡淡的白色光芒烙印在兽神像上,再也不会消退,而这样的神迹也将永远烙印在所有兽族的心中,使的他们更加忠于帝国,甘为帝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进行完了“圣光加持”的南希,脸色苍白的盘腿坐在地上,启用这样的一个法术,确实对她造成了极大的消耗。在我看来,兽神帝国此时已经损失了一位大祭祀,甚至南希还能不能保住高级祭祀的级别都难说。 完成了“圣光加持”,这座神佑之庙也就正式开始启用了,南希退到大殿后的小房间内去休息,换做阿林查大祭祀来主持大局,指导着村民们拜祭兽神。 热热闹闹的场面持续了几乎半天的时间,拜祭的人流才渐渐的减少,最终全村所有的兽族都接受了兽神的祝福,欢天喜地的结束了这次盛典。 我和小丫毕竟还是小孩子,搞了这么半天早就累的睡了过去,直到阿林查处理完了所有的事后,才过来把我们叫醒。 我看到阿林查看着小丫的神情,充满了激动,因为马上就要为小丫举行晋级到祭祀学徒的仪式了,这将决定她以后主修那个方向,能不能成为货真价实的神佑祭祀。 阿林查把我和小丫带到了南希休息的那个房间,这时南希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虽然神色之间还有些萎顿,但脸色已不像当初那些惨白。 小丫高高兴兴的跑了过去,扑在南希的怀里,兴奋的叫道:“大圣女,你好厉害哟,圣光好好看,小丫也要学。” 南希慈祥的笑了笑,摸摸熊小丫的头道:“小丫,你可是神佑祭祀啊,只要你好好的学习,努力的修炼,等你长大时,将会比我这个大圣女不知道厉害多少倍。” “真的?”小丫睁大了眼睛问。 “真的!”这次是南希和阿林查一起回答。 开玩笑,神佑祭祀有着增幅十倍法力的能力,这可是天赋异能,那怕小丫只是修炼到中级祭祀的程度,就足有与大祭祀相媲美的实力了。 神佑祭祀千年才出一个,面对这传闻中的天之骄子,南希和阿林查也很好奇,小丫到底会主修那一系的法力呢? 史上的四位神佑祭祀,刚好是一系元素力量一位。按照现在兽神帝国的现状,如果熊小丫是火系神佑祭祀的话,将会最大程度的提升帝国的实力。毕竟火系,是最具攻击力的一种元素。 南希从身上取出了一个透明的水晶球,然后教了小丫一段很简短的咒语,这段咒语被称为“启蒙之歌”。 可别小看这个水晶球,这是只有相当于主神庙级别的大型神庙,才能供奉的祭祀水晶,只要任何被鉴定拥有祭祀潜力的兽族,用双手捧住祭祀水晶,然后吟唱“启蒙之歌”,就可以立即根据自身的潜能,转职成为祭祀学徒。 一般的兽族,在进行受洗时,已经可以确定其最擅长那一系的元素力量,但神佑祭祀是个例外,因为神佑祭祀受洗时发出的是七彩光芒。于是,要想判定神佑祭祀主修的是那一系元素力量,就只有等到其转职成祭祀学徒时才行。 在南希的指导下,小丫捧起了祭祀水晶。“启蒙之歌”非常简单易记,即使小丫是个三岁的小丫头,也能准确无误的将其吟唱出来。 随着小丫唱出“启蒙之歌”的最后一个音符,一道黄色的光芒从祭祀水晶里发出,笼罩了她的全身。 阿林查高兴的一鼓掌,道:“太好了,是土系神佑祭祀!” 虽然诞生一位火系神佑祭祀对兽神帝国最有益处,但阿林查一直希望小丫能成为土系神佑祭祀,以便继承自己的衣钵,现在正好得其所愿。做为神佑祭祀的导师,也必将名垂帝国青史,估计是因为这个原因,阿林查才会笑的连嘴都合不拢。 南希叹了了口气,正准备开口说话,突然之间,又是一道绿色的光芒从祭祀水晶里发出,再次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水系神佑祭祀?!”南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旁的阿林查也呆住了,傻愣愣的张大了嘴巴,不过这次不是笑的合不拢嘴,而是因为惊讶。 小丫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身上被黄、绿两道光芒笼罩着,让她高兴的咯咯直笑。 我也觉得十分惊讶,看来小丫不只是千年一出的神佑祭祀那么简单,她还很有可能成为史上首个双系神佑祭祀。 但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却超出了我的想像,更让两位堂堂的大祭祀大人,惊讶的恨不得能将自己的眼珠子瞪到眼眶外面来。 祭祀水晶在发出绿色光芒后,仅仅只是过了片刻,又射出一道蓝色光芒,依然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不过这还没有完,在蓝色光芒之后,紧接着出现的是红色光芒,同样笼罩了小丫的全身。 黄色的土、绿色的水、蓝色的风、红色的火,代表四大元素的四色光芒,此时全都笼罩在小丫的身上。 此时的房间之中,除了还在咯咯笑着的小丫外,我和两位大祭祀全都呆若木鸡。 好半晌之后,阿林查才结结巴巴的道:“难道……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 我在心里认同阿林查的看法,但这个结论实在是太惊人。据我所知,兽神帝国的历史上,从没有出现过能够同时修炼四种元素的祭祀,官方记录的最高纪录是同时修炼三系。 现在居然出了一个能够同时兼修四系元素的神佑祭祀?这绝对是名副其实的神迹! 熊小丫,你真神了!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以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五章 我,真废了! 我上一世,看过很多的yy小说,一般来说主角都是无比的牛x,有着别人绝对没有的绝顶姿质,无一例外的狂破世上所有的纪录。什么最快修炼到什么级别啊,什么有着万年难得一遇的特殊体质啊等等。发展的到最后,就是着名的王霸之气、虎躯一震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现在的我,显然比那些主角更牛x,因为我身边的青梅竹马,都已经牛x的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有史以来最独一无二的存在,那么身为主角的我,毫无疑问将有着更加伟大而光明的未来。 “前途不可限量啊!”我美滋滋的暗中得意。 不过我看此时南希和阿林查的样子,应该还是处在大脑死机的状态中,想想也是,如果碰到了超出想像之外的灵异事件,只怕谁都会是这么一副呆呆的表情。 只有熊小丫,这个创造奇迹的正主,还在那四色光圈的笼罩中,没心没肺的笑着,显的无比开心。 我也为小丫开心,这青梅竹马,还真给我长脸! 良久之后,大圣女南希渐渐的回过神来,抚着小丫的头,不停的重复着:“小丫,你真是个好孩子!小丫,你真是个好孩子!……” 阿林查大祭祀也回过劲来,大声的喊道:“这是神迹,这一定是神迹!要马上通知长老院!我们兽神帝国复兴有望了!” 南希把小丫抱在了怀里,在她粉嘟嘟的脸蛋上重重亲了一口,喃喃道:“小丫,你将会成为我们的骄傲!” 熊小丫是全四系神佑祭祀的消息,如春风般的拂遍了整个兽神帝国。当帝国长老院长老,虎族火系大祭祀布伦特大人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刻号召全国的祭祀们,要集中最优势的力量,务必将最好的资源集中到新落成的神佑之庙,让新生的神佑祭祀成长为兽神帝国的骄傲! 所有人都信心满满的相信,他们正在见证一段传奇的诞生,也许还会亲身参与到这段传奇之中。 我们那个偏僻的小山村,立刻成为了帝国的暴风眼,无数大名鼎鼎的人物,蜂拥而至,他们都想见识一下闻所未闻的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庐山真面目。 最让意外的是,甚至有两位强大的民间祭祀出现,表示愿意结束自己的游历,长驻神佑之庙,担任神佑祭祀的导师。这两位强大的民间祭祀足有这个资本,因为经过官方的确认,他们的实力都达到了高级祭祀的级别,而更难得的是,这两位祭祀都是少见的双系祭祀。 狼族的风火双系高级祭祀丹尼斯,豹族的水土双系高级祭祀班德拉,这两位刚获官方承认的高级祭祀和大圣女南希、大祭祀阿林查一起,组成了神佑之庙的常驻长老团,担任神佑祭祀的导师一职。 双系的高级祭祀,实力比起大祭祀几乎可说是相差无几,神佑之庙的这个长老团阵容可说是豪华至极,那怕是帝都的长老院都无法与之相比。 不过,再豪华的阵容也都值得,谁要可称为神迹的全四系神佑祭祀,就诞生在我们这个小山村呢?如果不是政务缠身,恐怕首席长老布伦特大祭祀也要迁入我们村庄。 兽神帝国的国王,有着“狮心王”之称的爱德华兹陛下,也金口下喻,只要是神佑之庙需要的,那怕是倾全帝国之力,也要尽量满足。 兽神帝国出现了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这堪称神迹之中的神迹,将整个帝国空前的团结了起来。无数的民众祈祷着,他们由此相信兽神并没有遗弃兽族,帝国的复兴有望! 这股因熊小丫而刮起的暴风,并没有影响到我,因为此时的我正呆呆的躲在家里,谁也不想见。三天了,我没踏出家门一步。 每天都要和我腻在一起的小丫,接连三天都来找我,但我狠心没有打开房门,于是这个傻丫头每次都泪流满面的离去。脾气暴躁的班德拉高级祭祀,气的要放火烧我的房子,好让我这个胆敢让神佑祭祀落泪的小屁孩受点教训。还好每次都是南希大圣女阻止了他,才保住了我家的这几间茅草屋。 我闭门不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觉得自己真的没脸见人了。而我没脸见人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我终于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彻底没用的废材! 早在受洗仪式之时,就已经证明我毫无潜力,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根本不在乎兽族的微末技俩,那怕像小丫那样的全四系神佑祭祀,也没被我放在心上。我所仰仗的只有一样,那就是修真! 这个异世界的实力,比起修真界,实在是差了太多,所以我一直坚信,只要通过修真,我就能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存在! 我的内心是很骄傲的,甚至可以说有很强的优越感,如果小丫能成为兽族的传奇,那么我自信将成为这个世界的传奇! 我一直都这么认为,但当我发现自己在这个异世界,根本没办法修真的时候,一切的梦想都破灭了! 如果我不能修真,那么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熊族小孩,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里,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 这么平凡的我,在面对已是天之骄子的小丫时,我的自尊将会被完全撕碎! 我那还有面目再和小丫呆在一起?我有资格做神佑祭祀的青梅竹马吗?我有可能成为神佑祭祀的丈夫吗? 我还有什么资格,以满不在乎的态度,自说自话的遐想自己以后的发展路线? 现在的我,只能躲在屋子里,做缩头熊! 而我不能修真的原因也很简单,在上一世,我是做为人类修真,所以修习的也都是人类的功法。但在这一世,我却投的是一个熊胎。那怕我的神化程度再怎么高,但骨子里还是一头熊! 一头熊,又怎么可能用人类的功法修真? 这一世,我真的废了! 成长道路上的挫折,是主角牛x起来的前奏曲,放心,最后牛x的依然是主角,这可是主角才有的特权哦!所以,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 第十六章 我要振作! 没有了骄傲的资本,我就只能躲在屋子里,谁也不想见。 第四天,老爸走进了我的屋子,看到我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把我的半边脸颊打的高高肿起。 “没出息的东西,俺们熊族只有铁铮铮的汉子,没有不敢见人的窝囊废!” 说完这句话,老爸甩门而出。 老爸出去后,进来的是老妈。 老妈的样子永远是那么的慈爱,她摸摸我肿起的脸颊,轻声的道:“还痛吗?真是可怜的孩子。妈妈懂你的心思,虽然你年纪小,但妈看得出你有很强的自尊心。小丫现在这么出色,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再和她玩在一起,会很伤自己的自尊?其实,在妈的眼里,只要你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就是最好的。” 说完,妈妈把我轻轻的抱在怀里,充满了爱怜之情。 如果我真的只是一个三岁的小熊崽子,那么我也许无法懂得父母的这番苦心,只会因为被打而嚎淘大哭。但我的两世加起来,已算是一个三十岁的成人,如果连这样的心理障碍都无法越过,那么我就真的成了废材,也就白白浪费了这次穿越并重生的机会。 四天的时间,加上老爸的这一巴掌以及老妈对我的关爱,足以让我从自暴自弃中走出来。 我四天来第一次走出了房门,看着站在屋外的老爸、老妈,我走到他们的面前,道:“爸爸,从今天开始,我能跟着你一起练习武技吗?” 老爸高兴的把我一把抱起,道:“当然可以了,我铁猛的孩子,将来长大了也会是条汉子!” 我从爸爸的怀中跳出来,恢复了以往的活泼,边跑边道:“爸爸,明天记得早上叫我,现在我去找小丫了。” 说完,我头也不回的向神佑之庙的方向跑去。 我知道,我刚才的表现,有超出一个三岁小孩的成熟,但看在老爸、老妈的眼里,他们只会觉得欣慰。 小丫已经为了我,连哭了三天的鼻子,这第四天,我不能让她再哭了。 没有办法修真,又不能成为祭祀,更没有狂化的天赋,也许我真的只能做一名普通的熊族。 熊族,在兽族中一向以力大无穷而着名,位列四大强族之一,即使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熊族,我依然有着其他弱小种族羡慕不已的强壮身体。 兽族不像人类那样聪明,能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发明斗气这种了不起的武技,但在多年的战争生涯中,兽族也有着自成一套体系的搏击技巧。 也许,只有祭祀、狂战士这样显赫的名号,才能代表兽族中强者的身份,但我相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依然可以通过后天的修炼,成为一名强大的兽族武者。 我可能无法获得祭祀或是狂战士那样崇高的地位,但我却对得起自己的自尊心,因为我曾努力过。 小丫是很了不起,她是人人艳羡的神佑祭祀,但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那个涩涩的小熊丫头,我的青梅竹马。 在我前往神庙的路上,碰到了正准备来找我的小丫。看到我生龙活虎的出现在面前,小丫高兴的扑了过来,抱住我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太好了,你又肯陪着小丫一起玩了,小丫好高兴啊。” 我也高兴的道:“小丫,你放心,铁熊哥哥会一直陪着你。” 小小的风波一笑而散,我又和小丫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只不过,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满山遍野的疯跑了。 成为祭祀学徒的小丫,现在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身为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她所涉猎的领域是一般祭祀的四倍,自然也要花费比常人多数倍的精力来学习。 现在的小丫,一天有大部份的时间都呆在神庙里,在四位导师的严格教导下,学习着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祭祀。 我每天都陪着小丫,接受那些在我眼里枯燥无味的祭祀训练。特别是祷告,这种类似于魔法师冥想的修行,最耗费时间,但却是每一个祭祀提升自己实力必不可少的功课。 我曾尝试着像祭祀那样进行祷告,但很快的就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感应到所谓的风、火、水、土四种元素力量,自然就更谈不上祭祀的修行了。 陪着小丫进行祭祀修行,绝大多数的时间我都是无所事事,闲的发慌,只有在进行文化学习时,我才能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兽族的开化程度并不高,文化的传播一直在小范围内进行,而祭祀的职责之一,正是传承兽族的文化。 在结束了祭祀的法术修行后,小丫还要进行每天至少两个小时的文化学习,而我自然是最好的陪读人选。 如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也许一辈子都没办法获得学习兽族文化的机会,但现在有着几位兽神帝国可说是最出色的导师,我就开始疯狂的汲取着兽族文化了。 我心智早开,兽族那样的象形文字也并不难学,在祭祀修行方面我连小丫的一根汗毛都及不上,但在文化学习方面,她却是拍马也追不上我。 每当导师们在向我们讲解兽族的文字、文化习俗、各种风俗典故的时候,我都能举一反三,很快的融会贯通。而这个时候,小丫就会睁着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以一脸崇拜的神情向我道:“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啊,小丫还什么都不懂,你就已经全学会了。” 我汗,一个有史以来独一无二的全四系神佑祭祀用崇拜的神情向我说“你好厉害!”,那怕我的脸皮真的厚如城墙,也觉得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以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七章 努力学习! 通过文化学习,几位导师也意外的发现了我的优点,没想到我居然是学习文化知识方面的天才。就连教学最严厉的丹尼斯高级祭祀,也称赞我是熊族中少见的智慧型人材,如果我将来从政的话,也许会取得不小的成就。 兽族的文化,并不是太高深,多是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内容,大概占了整个文化知识的百分之七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涉及的范围就比较广了,几乎涵盖了兽神帝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地理、工艺、民俗等各方面的内容。 在上一世见多识广的我,学习这些知识当然不会很吃力,毕竟兽族的知识比较粗放,并不是太难理解。而我也是在这样的学习中,系统的了解了兽族,了解了这个异世界。 我甚至有种感觉,我越来越融入到这个社会,对上一世的思念越来越淡。也许,这就是入乡随俗,沉浸在上一世的回忆中对我没有任何好处,还不如想想怎么更好的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下去。 在陪着小丫的同时,我每天清晨也不忘随着老爸进行武技方面的训练。兽族的战斗技巧比较简单粗犷,多是一些横削直劈大开大阖的招式。所以在招式方面老爸并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教我,他反复向我强调的就是如何强化自己的身体,如何锻炼出更强大的力量。 兽族的训练方式,有些类似于地球上古武术的外家功夫,而兽族的身体天生就比人类强横许多,练这种外门功夫效果极佳。按照兽族的观念,颇有些一力降十会的路数。 事实上,除了拥有特殊技能的那些强者外,这个世界中兽族是陆战能力最强的种族,在相等的兵力情况下,除龙族外其他种族都不可能是兽族的对手。 就拿和兽族处于敌对的人类来说,一名兽族战士,足以力敌四至五名普通人类士兵。但是,无论普通兽族能将自己的身体锻炼的多么强横,碰上了拥有斗气或是魔法的人类对手,也就只有吃憋的份。 即使是最强大的普通兽族战士,碰上一个有着中级职称或以上的人类对手,也只能是完败,毫无取胜的机会。 因此,祭祀和狂战士才会在兽族的军队中,显的地位是那么的尊崇。只有他们,才能对抗人类军队中那些实力强大的骑士、剑士或是魔法师。 我知道无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获得胜过一个中级祭祀的力量,但我知道,随着老爸刻苦的锻炼,是我唯一提升自身力量的办法。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安全。 很快的,五年时间过去了,我和小丫都不再是只能在地上摸爬滚打的小孩子,现在我们都长高了,也长壮了。相对于十四岁就可算是成年的兽族,满了八岁的我们,至少也算是半个成兽。 早在两年前,天姿出众的小丫就已突破了祭祀学徒的境界,成功晋级成为了见习祭祀。以她能够增幅十倍法力的天赋,以及全四系的能力,此时的小丫,真实战力只怕已经不下于一名中级祭祀。 这么快的晋升速度,在兽神帝国的历史上都不多见。大圣女南希常夸小丫的进境神速,不出意外的话只怕刚成年,就能晋级为中级祭祀。要知道,以小丫的天赋,如果她晋级到中级祭祀,那么也就是相当于实际拥有了大祭祀的水平。刚成年就能达到这样的水准,就算是史诗传说中的四位神佑祭祀,也没一位能做到。如果小丫真的能如南希所说,那么她无疑又将创造一项历史。 说实话,现在小丫的实力,已经是我这一辈子苦练都无法追上的了,谁叫我一不能当祭祀,二不能狂化,又没办法修真呢? 不过,小丫粘我的毛病就算到了现在也一点没变,在我的面前永远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从来没有改变。话说回来,如果我不陪在小丫的身边,那么她也许就真的没有自己的童年了。毕竟身为神佑祭祀,肩上所背负的东西太多,除了我之外,小丫再也没有其他的同龄朋友。 没有玩伴的童年,肯定会十分孤寂。我想,也许正因为我是小丫唯一的玩伴,这小丫头才会这么粘我。只是,这种青梅竹马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呢?随着小丫的能力越来越强大,她和我所走的道路就会渐渐分岐。 记得我上一世看过的电影中有一句名言:“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终有一天小丫会因为她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太多太重,无法再和我回到这亲密无间的童年时代。 现在的我,早已没了初来这个世界时,那种想游戏人生的态度。现在和以前相比,唯一没变的,就是我还找不到自己发展的方向。 导师中最看好我的是丹尼斯高级祭祀,他认为我有与众不同的才能,如果能够进入帝国的中央机构,应该能为帝国的发展做出贡献。只是我不是祭祀,无法进入只有祭祀才能进入的众议院,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进入军部,通过军部的晋升而进入权力的中心。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一位很独特的兽族,或者说他的见识与眼光已经越越了一般的兽族,他一直认为光靠战争与传统来维持兽神帝国,无法将兽族发扬光大,只有重视民生,进行全民开化,提升帝国的整体实力,才能换来兽族的发展与壮大。 我很佩服丹尼斯高级祭祀,如果给他机会和舞台,他也许会是一位改革者! 点击最下方的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八章 智者 其实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学的很快,但很注意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还要时刻装出一副小孩子才有的模样,原因就在于我不想被别人察觉自己过于独立异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真正的智者,只有他能从我偶尔持怀疑态度的眼神中,看出我对一些所谓传统中的弊端有看法。所以丹尼斯高级祭祀经常会单独找我高谈阔论,针贬时事。 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当一个听众,不发一言。丹尼斯高级祭祀像是能看懂我有所保留,常摸着我的头道:“铁熊,你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孩子之一,也许给你一个机会,你能像小丫那样让人刮目相看,从另一个方面取得惊人的成就。” 丹尼斯高级祭祀是聪明人,这样的言论他从不会当着第三者的面说,因为他和我都明白,对于兽神帝国而言,传统是最不容侵犯的,那怕我们真有超前的眼光,但在不具备时机的情况下,这样的言论绝不能被外界知道,不然的话就会被当做异端。 我算是有些明白丹尼斯祭祀虽然实力强大,但为什么在以前却只是甘愿当一名民间祭祀,看来是因为他的政治理念,和现在的兽神帝国相抵触。也许,他是看到出现了小丫这样可称神迹的神佑祭祀后,才会浮出水面,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的身上。 我知道丹尼斯高级祭祀的话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他并不在乎每次我都只听不答,因为他知道他的话已经在我的心中种下了种子,总有一天会发芽。 以我和小丫的关系,注定了我对小丫有着极强的影响力,影响了我,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间接影响小丫!如果说,小丫是帝国的希望,那么我就是丹尼斯高级祭祀的希望。 本来我还和其他兽族有着一样的看法,只有狐族才是最智慧的兽族,但丹尼斯高级祭祀的出现,让我明白,不论是那一个世界,都有一些超越时代、超越种族的智者存在。这样的智者,值得敬佩。 大圣女南希学识渊博,确实不负狐族的智慧之名,但她在政治方面的见解,却远远的不如丹尼斯高级祭祀。不过反过来想,也许正是因为南希对兽神的信仰过于虔诚,才会毫不考虑那些看起来有些离经叛道的事。 自从南希大圣女使用“圣光加持”之后,实力修为降了一阶,退回到了高级祭祀的级别。但南希大圣女不愧是祭祀中的奇才,硬是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将损失掉的法力慢慢的苦修了回来,又隐隐有突入到大祭祀境界的样子。 能够将号称不可修复的法力重新苦修回来,南希大圣女不愧是最有可能突入到圣级的祭祀。如果不是施用了这次“圣光加持”,也许兽神帝国在拥有神佑祭祀的同时,还能拥有一名圣祭祀。 有时候,我看着神殿中发着白光的兽神像,不住的想:为了一座石像的发光,却使帝国损失了一名圣祭祀,这样的买卖实在是不划算啊。 也许,真的只有像丹尼斯高级祭祀所说的那样,开启民智之后,才能迎来兽神帝国真正的发展。 我年纪虽小,但心智却早已成熟,所以想起这样的问题,很快就能进入角色。但有时候当我想和小丫谈谈这方面的话题时,却发现她一脸的不解神情。 我不由的哑然失笑,我和一个八岁的小丫头,讲这些东西她听的懂吗?还不如好好的陪着她玩耍呢。 虽然在三岁经脉与根骨成型时,我就试过以自己的熊胎,是没办法进行修真的。但我的内心又深深明白修真功法的强大,所以多年来,我还是时不时的想尝试一下吞吐纳息,看能不能感受到天地元气。 但是,一个连丹田都没有的熊族身体,又怎么可能感应到天地元气呢?我的努力,注定了只是白费功夫。 这个世界,把空间中的能量分为风、火、水、土四种元素力量,但在我看来,那怕是你把能量分成再多种的元素,最终的根本还是会回到只有阴阳两种属性的天地元气。天地元气可说是能量的本元,在宇宙空间中无处不在,而修真界之所以强大,就在于能够将这种天地元气吸入体内,化为己用。 这个异世界的生物,注重修炼的是精神力量,然后通过精神力量的运用,调动天地元气中的部份同频能量供自己使用。如果拿修真和这个世界的修炼方法相比,一个是吸纳,一个是借用,高下立判。 我所熟悉的吐纳调息,和这个世界祷告、冥想这样的精神力修炼,在本质上格格不入,也许这才是我无法成为祭祀最根本的原因。 五年来一直不间断的随着老爸锻炼身体,使我现在的筋骨十分强健,搁在熊族里,同年的小孩鲜有我的对手。再加上小丫这样的神佑祭祀都是我的跟屁虫,我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村子里的孩子王。 我有时候审视自己,觉得如果真要算起来,这辈子我投的胎还算不错,既健康又强壮,还能保留上一世的记忆,头脑也比一般的兽族好的太多。如果能够修真的话,我几乎就会认为自己的这一次穿越重生,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与修真无缘,让我的心里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显的是如此美中不足。可惜我上一世太懒,就算修真也多靠的是吞食天材地宝来晋级,从来没有在体术上下过功夫。 如果能够把上一世的古武术学上几套,那么在这个世界里,我的实力也许会呈几何级数的暴涨,至少不会比什么狂化弱? 现在的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十九章 魔法装备 每天清晨,我都和老爸一起上山跑步,然后做些举重、卧推之类的力量练习,努力锻炼着自己的身体。然后,我就和老爸重复练习着被我戏称为“力劈华山”和“横扫千军”的招式。 老爸常跟我说,可别小看这样枯燥无味的练习,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够上战场的话,就会明白只有这样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才是在战场上保命的法宝。 对于老爸的话,我有些不以为然,“力劈华山”和“横扫千军”再厉害,能像我上一世那样,甩甩飞剑就能百步内取人首级?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的我,除了跟老爸练习外,还能跟着谁学习? 再说,老爸说的话也许有一定道理,再怎么说,他以前也算是狂战士中的高级武者,狂化之后的力量能够力敌人类的高级骑士。这样的实力,别说是我们这个小村子里的第一勇士,就算在整个兽神帝国,也算是排的上号的。 这一天,我照例和老爸到山上苦练,眼看着快要结束的时候,没想到小丫居然摸到山上来找我。 这可是稀奇事,平时小丫就像是特保儿似的,出个神庙都要想方设法得到几位祭祀的特别批准,现在居然可以独自一个跑到山上来,这可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远远的,小丫就喊道:“铁熊哥哥,你完了没有?今天我有好东西给你看哟。” 老爸呵呵一笑,拍拍我的头道:“小子,有两手啊,和媳妇儿打的这么火热,什么时候给我添孙子啊?” 我熊脸一红,道:“为老不尊。” 我赶紧收拾了一下,和熊小丫一溜烟的跑下了山。 跑到一片小树林里,熊小丫神神秘秘的看了看四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的兽族,才笑咪咪的道:“铁熊哥哥,这个好东西,人家可是求了好久,才弄到手的哦。” 我眼睛一亮,道:“难道是南希大圣女的那件宝贝?她真的舍得送给你?” 小丫把小嘴一嘟,道:“铁熊哥哥,你怎么这么厉害,每次人家话还没说完,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寒,怎么说我也算是三十好几的成人了,这些小孩子的技俩在我的眼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南希大圣女确实有件宝贝,我和小丫都垂涎良久,只不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她不太可能送给我们,每次都只能在南希大圣女的身边看着解解馋。 奇迹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在研究元素力量方面有着丰硕的成果,除了各类法术、魔法方面的运用技巧外,矮人族也能把元素力量应用到冶炼锻造上,往往能打造出一些非常实用的魔法装备。 魔法装备的珍贵不言而喻,就如同上一世我所处的修真界,如果两个修为相当的人较量,法宝的厉害程度很可能就能决定了双方的胜败。在奇迹大陆也是一样,一件好的魔法装备能够大幅提升使用者的实力,而在以实力为尊的这个异世界,魔法装备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当然,魔法装备也分很多种,在品质与功效上面也是参差不齐。除了能够按照元素力量来化分外,还可以根据用途划分魔法装备的种类。 一般来说,魔法装备的种类不外乎攻击用、防御用、辅助用这三种。最强大的魔法装备,也被称为圣器,在这个世界上所存不多,绝不超过双手十个手指头的数量。次一级的一些高级魔法装备,也大多声名显赫,落在一些极道强者的手中,使这些强者的实力水涨船高相得益彰。 至于一些中级和低级的魔法装备,数量就比较多了,分布也很广,被广泛运用在各个领域,实在是不能一一例举。 大圣女南希拥有的是一件辅助型魔法装备,如果按照品质来算,只能算是低级魔法装备,但在我这个没见过魔法装备和小丫这个才八岁的小丫头眼里,那可就是了不得的宝贝了。 看到被我猜中之后,小丫将她的小手伸到我的眼前,我立刻就看到了那只宝蓝色的靓丽戒指戴在她白生生的小手上。本来,这戒指是戴在南希大圣女的手上,但现在套在小丫的手上,仍然是如此的闪亮耀眼。 这是一只空间储物戒指,容量是十立方米,最大负重是五百公斤,品级不算太好。不过空间戒指由于使用方便,而且应用广泛,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魔法装备。 只有把风系元素力量运用的出神入化的矮人族匠师,才能打造出空间戒指。打造空间戒指,除了对锻造技巧有超高要求外,制造空间戒指所用的魔力金,也是一种极为稀少的珍贵金属,价值在黄金的百倍以上。 不过,相比魔力金的珍贵,魔法装备就更是无价的。如果魔力金不是打造魔法装备的绝佳材料,恐怕也就没有如此高的价值了。 一般的空间戒指有一个不方便之处,就是使用者必须能够运用风元素力量,才能开启空间戒指的储物空间。由于在使用方面的局限性,再加上这只空间戒指的容量有限,所以这枚戒指虽然珍贵,也只能算是一件低级魔法装备。 奇迹大陆相传的圣器中,也有着一枚空间戒指,叫做“尼伯龙根的指环”。据说这件圣器,空间与负重都是无限的,而且对使用者没有任何特殊要求,相传只要念一句“尼伯龙根”,就能自如的使用这枚戒指。“尼伯龙根的指环”也是圣器中唯一的辅助型魔法装备。 我在暗中叹了一口气,如果我的乾坤袋还在,岂不也是一件圣器?同样是有着无限空间,同样对使用者没有任何特殊要求,而且只要心中默念启用的法诀,就能随心所欲的使用。 乾坤袋可比“尼伯龙根的指环”好用,要知道,如果是一个哑巴的话,他可没办法念出“尼伯龙根”这四个字。 点击最下方的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章 乾坤袋 按照我的理解,空间戒指和乾坤袋一样,都是开启一个次元空间的道具,而这个道具的功能越强大,所开启的空间容量就越大,最顶级的当然就是无限容量了。 想当初,乾坤袋是我的随身至宝,有着“纳虚弥于介子”之称。师父他老人家把这乾坤袋传给我时,肯定是希望我能将空空门发扬光大。只可惜,一个莫明其妙的天雷,把我上一世的肉身击的灰飞烟灭,也间接的毁了乾坤袋这件宝贝。 如果不是对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感到好奇,我是不会在乎一个容量这么小的空间戒指的。但小丫很兴奋,要知道这个空间戒指可是她向南希大圣女求了好久后,才好不容易到手的。有了这枚戒指后,她可以随身携带的东西就多了,特别是各种各样的零食,相信能够让这个馋嘴丫头高兴的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眼珠子一转,对小丫道:“小丫,好久没有去掏蜂巢了,要不我们现在去掏几个?等会放到空间戒指里,要是你晚上嘴馋了,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蜂蜜了。” 熊小丫边跳边拍手道:“这敢情好,这敢情好!” 从小到大,我和小丫就是掏蜂巢的好手,现在年纪大了,身手更是矫健,这一动念间,这座山头的蜜蜂就倒霉了,几乎所有的蜂巢都被我们掏了个精光。只要看到小丫那笑眯眯的样子,就知道她这次可是满载而归。 陪着小丫玩了好一会,我才带着她回到神庙,进行了一天的修炼。然后按照惯例,我在神庙吃完晚饭后回到家里。 躲在家里的床上,回想着今天小丫使用空间戒指时的情景,我感觉到一丝怀念。空间戒指启用的时候,和我原来所用的乾坤袋是多么的像啊。都是通过这么一件小小的物品,能够随时调用那么大的一个次元空间。这样的装备,虽然不具备任何的攻击力,但因为其实用性,只怕任何人都不会拒绝这么便利的工具。 本来我以为自己淡忘了上一世在修真界的日子,但今天我才发现,原来有些东西你虽然可以暂时放下,但却是永远无法遗忘。 我伸手向空中一抓,心头默默的念诵了一遍启用乾坤袋的法诀,算是怀念以前的岁月。这段法诀并不长,但字句都相当生僻,庆幸的是过了这么时间,我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只不过,让我料想不到的是,我无心的这一个举动,居然产生了一个奇迹! 当我默念完乾坤袋的启用法诀时,我突然发现我伸向空中抓出的手,就这么消失不见,好像进入到了一个特别的空间中。这种感觉我异常熟悉,因为我上一世每次在使用乾坤袋时,我都有这种感觉,这是一种把手伸入到乾坤袋中的感觉。 我感到十分震惊,特别是当我凝神细察这片空间时,我忍不住要惊喜的跳起来。因为我伸手进入的空间,真的是我上一世使用乾坤袋开启的那个空间。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些在各大修真门派偷到的经书、法宝,以及我的大量个人收藏,都在这个空间里原封不动。 乾坤袋不是随着我上一世的肉身化为飞灰了吗?怎么到了异世界,我的手却能在虚空中伸入到乾坤袋里?这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乾坤袋里的东西我还拿不拿的出来?心中默念一声“取!”,然后我就发现手中真的多了一卷竹简。这竹简可是记载了空空门入门心法的经书,虽然不算是什么宝物,但对空空门而言意义深远。我真的没想到,在这个异世界,我居然还能见到这件师门圣物。 心头感叹了半天,我装备把竹简放回到乾坤袋中,但发现不论自己怎么默念法诀,都没有半点反应。 我的心头一凉,难道刚才能够从乾坤袋中取物,只是一时凑巧?有些不甘心的我,再次默念乾坤袋的开启法诀,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再次伸入到了乾坤袋的空间。 “难道我现在对乾坤袋的使用,仅限于取出,而不能放入?”想到这里,我再次心念一动,从乾坤袋的储物空间中取出了一支凤头金钗。只不过,当我想把这支金钗放回去时,再次又没了反应。 看来,我对乾坤袋的使用,真的只是取,而不能放。只不过,就算只是取,乾坤袋里的宝物之多,也足以让我兴奋不已。但问题是,乾坤袋明明毁了,我怎么还能通过虚空取出乾坤袋里的东西呢? 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下,上一世正当我将手伸进乾坤袋时,那道天雷就突然从天而降,将我击的飞灰烟灭。可以说,在我肉身被毁的时候,我的手还放在乾坤袋中。 天雷把我的肉身击成了飞灰,包括乾坤袋等随身物品,却没能伤到乾坤袋中另一个空间分毫。毕竟天雷之威虽然厉害,却不能穿越空间形成破坏力。难道就因为我有半只手停留在了乾坤袋的次元空间中,才使的我这一世,只要默念法诀,就能够与那个空间取得联系? 只不过,乾坤袋确实被天雷击毁,所以就算我能开启乾坤袋的空间,将里面的东西取出,但由于没了乾坤袋这件法宝,取出的东西就再也不可以放回去。 我冥思苦想了半天,勉勉强强觉得只有这个解释才算是说的通我为什么能够凭空进入到乾坤袋的空间。我甚至还幻想难道我能在乾坤袋中找到我上一世遗留的断手?但我摸索了半天,并没有发现断手的存在。 启用乾坤袋并不需要灌注任何真气,只要在心中默念启用法诀就行,我不由暗暗庆幸,幸亏乾坤袋有这样的特性,不然的话,今世不可能练出丝毫真气的我,永远不会发现乾坤袋的秘密。 主角不牛x当然是暂时的,如果主角不能牛x到天下无敌,还怎么“熊”霸天下?只不过,如果一开始就霸天下了,那本书就直结大结局了。所以,我决定还是努力码字,破而后立,受些挫折然后在成长一点好。总之,主角肯定最牛x! 另外,还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一直支持到主角牛x起来为好。 第二十一章 玄天宝鉴 有了这个发现后,我兴奋的再也睡不着觉,躺在床上不住的想,乾坤袋里有那些法宝是我现在用得着的? 上一世,我偷遍天下的“一宗二谷三大派,四庙五观六玄门”,乾坤袋中的法宝多不胜数。随便拿出个一两件来,只怕就能把奇迹大陆搅个天翻地覆。 只不过,越是威力巨大的法宝,使用起来的要求就越高,不少法宝还要配合独门心法才能施用。像乾坤袋这样,不需要任何法力就能驱动的法宝,实在是少之又少。 我慢慢回忆自己上一世所收集的宝贝,发现除了一些金银珠宝在这一世还能有些作用外,其余的全成了摆设,中看不中用。 这一世我根本没办法修真,自然也就不可能驱使那些法宝。不然的话,那怕我只能使用这些法宝中的任一项,都可以让这个世界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威力巨大。相比较而言,那些传说中的圣器,比起我收藏的法宝,都是远远不如。 只不过,我现在是空守着一座宝山,却没办法动用分毫,那种煎熬的心情,实在是让人抓狂。 想了半天,勉强觉得我偷自丹鼎门的那些灵药,也许能有点作用。只不过,那些丹药多是些固本培元的灵丹,帮助内家修士提升修为很有帮助,但对于我这个没有半分真气的熊胎,恐怕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有些能疗伤治病的丹药,倒是有肉白骨、活死人的特效,但这些丹药都是针对人体炼制,兽族吃了有没有效,甚至是会不会产生副作用,我就全然不敢保证了。 想来想去我发现,虽然乾坤袋里的宝物我都熟的很,却没有一件能够用得上,难道注定我这次只是空欢喜一场?要知道,修真始终是我心中一个隐隐的痛,如果能有什么办法让我重踏修真之路,我真是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那怕是要将乾坤袋中的宝物全部送出都成。 有时候我甚至想过,能不能找个人类,由我来教他修真功夫,将他培养成天下第一的强者,也算是圆了这个异界修真的梦。只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到底和地球上的人类经脉是不是一样,恐怕也难说的紧。而且,人心隔肚皮,就算我教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徒弟,万一他良心不好,做出欺师灭祖的事,我一个普通的兽族,可拿他没丝毫办法。 难道,我只能靠着乾坤袋里的那些金银珠宝,过上富家翁的生活? 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如果乾坤袋的作用仅仅只是这样的话,那我实在是太不甘心了。 郁闷了半天,一个词突然从我的脑海里跳了出来——玄天宝鉴! 在上一世,玄天宝鉴我刚刚到手没多久,就被天雷给劈到了这个异世,乾坤袋中的众多宝物,这是我唯一没看过的东西。 玄天宗是天下第一宗门,修真的功法自然强横无比,要不然也不会练出像青玄子这样厉害到变态的高手了。“玄天宝鉴”号称玄天宗的镇派之宝,其珍贵不言而喻。“玄天宝鉴”里会不会有些特别的修炼方法,能够让我重踏修真之路呢? 想到这里,我有些怦怦心动,按耐不住心头的激动之情,从乾坤袋里将“玄天宝鉴”取了出来。现在的我,那怕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愿意尝试一下。 好在“玄天宝鉴”和我空空门的入门心法一样,是以竹简的方式记载,不像有些宗派喜欢把修真的口诀写入到玉碟里,要用独门真气驱动才能显示。 “玄天宝鉴”博大精深,果然不负玄天宗的盛名,如果我还是修真界中的人,肯定能从“玄天宝鉴”上获益非浅。只不过,“玄天宝鉴”的入门心法,依然只是针对人的体质而设,对我这熊胎没半点用处。 我长叹一口气,准备掩上“玄天宝鉴”,但心中又觉得有些不甘心。反正现在也睡不着,不如干脆翻翻“玄天宝鉴”,说不定有意外的发现。 翻看了半天,在“玄天宝鉴”的下半卷,有一篇“万物长生篇”引起了我的兴趣。 匆匆浏览一遍之后,我忍不住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暗自激动道:“天可怜见,终于让我又窥看到了修真之门!” 原来,这“万物长生篇”专门讲的是山精水怪之类,如何踏入修真门槛,练成金丹,得证大道的方法。要知道修真界中,多有些仙禽异兽,同样可以通过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凝结出内丹,踏上修真之路。 神话传说中的大鹏金翅鸟、哮天犬等,都是有名的有大本领的神兽。最让我心动的是,传说中南海普陀山紫竹林的护林神兽,就是由一只黑熊精得道后所化。 这辈子我是熊胎,但熊胎也有得证大道的先例啊。有珠玉在前,我显然是又拥有了希望,欣喜若狂之下,我细细的研读起“万物生长篇”来。 原来,天地元气并非只由人类可以独享,天地间的万物都可吸纳天地元气为己用。只不过,一般的飞禽走兽,脑中都有一块横骨,蒙其灵智,使其无法得窥修真的奥妙。 但在一些山清水秀,灵气充沛之地,往往有些异兽在机缓巧合之下,炼化自己脑内的横骨,心智全开,从而踏上修真之路。 只不过,兽类在先天上毕竟不如人类,吸纳天地元气的功效慢了许多,往往要比人类付出更多的时间与努力,才能有所进步。 兽类凝结内丹,就如同人类跨入先天境界一样,是进入真正修真阶段的标志。只是,凝结内丹,对一般的兽类而言,往往要花上千年的时间。 主角不会一下子牛x到天下无敌,但会迎来转机,然后一步步的变强。总之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本书,直到熊霸天下!:) 第二十二章 生生造化丹 以熊族不过七八十年的寿命,我当然不可能有千年的光荫可耗费,用于凝结那颗内丹。但“玄天宝鉴”中,却有专门为兽类而设的修真心法。 原来玄天宗的创派祖师,不仅法力高深,更是一位菩萨心肠的人。在他修炼的灵山之中,有着不少横骨已化的兽类,都在苦苦追寻天道。这位祖师爷一念慈悲,就特地依兽类的体质创了一套修行的功法,助这些兽类在短短数十年间就凝结出了内丹。 后来,这位祖师爷把这套功法记载在了“玄天宝鉴”之中,后世弟子用来驯化护山看门的灵兽,往往收到奇效。 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苍天有眼,终于又让我看到了希望。按“玄天宝鉴”所说,只要依照功法修行,数十年间就能凝结出内丹,那就相当于先天境界的修为,在奇迹大陆就是圣级力量了。 虽然这等修为在以前的我眼里,实在不算什么,但现在却是唯一一条能让我踏上圣级的修行之路。相比以前我被称为废材,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进步。 只是我现在还存在着一个大大的难题,就是不知道我脑中有没有横骨。按照兽族有自己的文明来看,灵智已经开启,那么这所谓的横骨就应该不存在。不然的话,脑中有横骨,我依然无法进行修真。 带着丝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依照“玄天宝鉴”上所记载的内视之法,查看了一下自己的根骨。 良外之后,我有些脸色铁青的站起身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现在我的脑中,确实有一块横骨,虽然这块横骨不像一般兽类那样大,只是如同小指甲盖大小的一块,但它确确实实是一块没有完全化掉的横骨。 我一时之间有些气馁,看来兽族虽然有自己的文明,但因为那块小小横骨的关系,灵智没有完全开发,所以才会发展缓慢。渐渐的落后于这时代。 相比之下,我不由的妒忌起猴类的得天独厚起来。按照“玄天宝鉴”所载,猴类是所有兽类中唯一天生没有横骨的,也是兽类中最容易踏入修真境界的。看来这个异世界也一样,那些所谓的猴族,肯定也是因为横骨全化,才会在心智上远超其他种族,发展成为了现在的世界霸主。 这块横骨虽小,却使我没办法修习“玄天宝鉴”中所载的,专为兽类所设的修真功法——万物长生法! 当务之急,我有什么办法化掉这块横骨呢?一时之间,我脑中思如电转,苦苦想着有什么办法。 思来想去,我最后的希望,只能寄托在丹鼎门的那些灵丹妙药上了。 丹鼎门号称有三大至宝,一是盘龙药王鼎,二是白玉甘霖露,三是生生造化丹。 盘龙药王鼎能自动凝聚天地元气中的火精,也能抵受住三昧真火的烘烤,是丹鼎门炼丹的最佳炉鼎。 白玉甘霖露则是采自丹鼎门所在地丹霞山地脉灵泉所凝结的万年钟乳,是修真界数得上的天材地宝。 相比其他二宝,生生造化丹则更为修真界人士津津乐道。此丹有夺天地造化之功效,伐筋洗髓、重凝根骨是其特有的功用,常人服食一颗即可脱胎换骨,一步跨入先天。 若是修真之人服用一颗,则可以抵得上一甲子的苦修,实在是修真界人人梦寐以求的至宝。 只不过生生造化丹炼制不易,相传三百年才能出一炉,一炉不过区区数枚。我上一世摸上丹鼎门时,恰值生生造化丹丹成之日,顺手牵羊的就将其笑纳。 事后丹鼎门和空空门差点因失丹之事引起火拼,只是丹鼎门没有确切证据是我下的手,才不得不接受了其他修真门派的调停。 当时我已是金丹期修为,对修真又不是特别下苦功,虽然拿到三枚生生造化丹,却没有自己服用,反而大大方方的将其中两枚送给了他人,仅余一枚留在乾坤袋中。 生生造化丹从来都是给修真人士服用,或是用来给门下弟子重塑筋骨,还没有听说兽类服下此丹后会有什么后果。 越是功效强大的丹药,其副作用就越是惊人,像生生造化丹这样的极品丹药,如果胡乱服用,万一有什么不对,就会引起内火攻心、经脉崩裂的后果,轻则成为废人,重则丢掉性命。 常人服用此丹,需要修真界的高手护法,以防发生意外,而现在我只是一个熊胎,服用此丹会引起什么后果? 运气好的话,我也许能够通过生生造化丹,改造自己的体质,炼化横骨。但运气不好的话,只怕我就要和这短短的穿越生涯说再见了。 今生如果不能修真,那么我穿越到这个异世界是为了什么?仅仅只是为了虚渡数十年的光荫?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就下定了决心,现在有一线机会摆在我的面前,即使是以生命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我从乾坤袋里取出了那仅存的一枚生生造化丹,打开瓶塞,立刻一枚晶莹如玉、闪着蒙蒙青光的丹药落入了我的掌中。随着丹药在我手心中滴溜溜直转,一股透人心扉的芳香弥漫在了屋内。 我一仰头,将这枚灵丹倒入口中,径直吞入腹内。 只不过片刻之间,我就觉得从胸腹之间仿佛隐隐透出一层青光,一股冷暖相间的气流在我体内游遍了全身。 这股气流所过之处,我一会儿觉得如身陷万载寒冰之中,将我的血液与呼吸都凝结成冰。一会儿我又觉得如坠入烈火洪炉,仿佛有无数的火焰在我周身焚烧,连血液都被烘干。 更有甚者,我觉得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我体内横冲直撞,就像是要将我的血肉、经脉全部撕碎搅乱一般,使我不得不忍受着身体仿佛被一片片撕裂的痛苦。 最后,那股气流与巨力汇聚在一起,直冲向了我的脑部,我只觉得眼前一黑,在巨大的痛苦中昏了过去。 每一次挫折,都是迎来主角成长的一个转机,主角不会一下子天下无敌,但他会在挫折中不断成长,希望大家可以把本书养鸡肥了再看。 还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三章 我,脱胎换骨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只觉得自己头痛欲裂,脑海中一片空白。 等我好不容易想起来自己是在吞服了生生造化丹后昏迷过去,才发现自己的身边围了不少人。 此时我还躺在自己的茅草屋中,小丫泪眼汪汪的坐在床边,小手紧紧抓着我的右手,看到我醒过来后高兴的拉着我的手直摇晃。 老爸老妈,南希大圣女,丹尼斯高级祭祀,也都站在屋内,此时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丫高兴的道:“铁熊哥哥,你知不知道,你都已经昏睡过去九天了,小丫好怕你就这样睡过去。好在兽神保佑,你终于醒过来了,小丫好高兴啊……” 说着说着,小丫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就这样拉着我的手,靠在床边睡着了,我一时之间不由愕然。 南希大圣女笑笑道:“你昏睡过去,怎么叫都叫不醒,偏偏又查不出你身上有什么异状,小丫担心的这几天都没睡过一个好觉,现在看到你安然无恙,她才算是安心了。估计她是太累了,才会就这样睡着。” 我心头感动,伸手摸了摸熊小丫的头,心中暗道:“小丫,铁熊哥哥今后要照顾你一辈子,让你再也不要为我担心。” 我把小丫的身体挪了挪,然后盖上被子,让她能睡个好觉。看到有这么多长辈站在屋里,心里也很感谢他们对我的关心,于是开口道:“爸,妈,两位导师,让你们为我担心了,现在我好的很,已经没事了。” 南希大圣女道:“铁熊,你能不能向我们说一下你怎么会一睡就是九天呢?偏偏你的身体又很正常,就连我想在你的身上施放治疗术都不行。” 我当然不会道出真像,只好含含呼呼的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大家都在这里了。” 南希大圣女皱皱眉头想了半天,才道:“这样啊,那我还是帮你看看,希望你的身体一切正常。” 接下来,南希大圣女又给我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得出的结论是我健康的不得了,肯定能成长为一个健康的熊族小伙子。 前前后后折腾了半天,已是夜深时分,南希大圣女俯身抱起小丫,对我道:“时候不早了,我和丹尼斯高级祭祀要带着小丫回去了,明天你还是过来陪着小丫一起学习。如果你不来,小丫又没心思做功课了,这些天为了你可耽误了不少时间,就算我送小丫空间戒指哄她高兴都没用,她还吵着说不要戒指要换你醒过来呢。” 我心头觉得甜蜜蜜的,连连点头道:“大圣女你放心,明天我会准时到,又要麻烦你们教我这个不成器的小子了。” 南希大圣女叹口气道:“也不是一定要成为祭祀才算是有出息,只要你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兽神帝国做出贡献,就不愧是兽神的好儿女。你和小丫的关系这么好,导师也看在眼里,但你们还要自己努力,才能成就未来。” 我恭恭恭敬敬的道了声:“谢谢!” 兽神帝国生育力低下,即使是神职人员也没有不得婚嫁的禁令,我从南希大圣女的话中听出,她并不反对我和小丫如此亲密。 只不过,神佑祭祀的身份非同小可,不论是谁要成为她的另一半,所要顶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如果我不做出一些名堂来,只怕和小丫的未来就不会顺利。 这么多年来,我早已习惯了和小丫在一起,她仿佛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只要小丫能站在我的身边,我就不再觉得孤单,就不再像是这个异世界的客人。 上一世我一直孤身一人,关于情情爱爱的镜花水月我不愿再想起。但在这一世我能碰到小丫,应该是老天爷的安排? 神佑祭祀的身份又怎么了?只要她是我喜欢的人,就算整个世界都不赞同,我也要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那一刻,我仿佛又成为了上一世那个天不怕地不怕,天王老子也敢偷的傲慢小子。 两位祭祀带着小丫回神庙去了,临出门前,一直没说话的丹尼斯高级祭祀突然回过头来对我道:“好自为之,只要努力,终有所成!” 看着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我隐隐觉得,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难道,他能看出我身体中的变化? 不过我相信就算丹尼斯高级祭祀再见多识广,也不可能知道从没在这个世上出现过的修真。可能他觉得我这次昏睡后醒来,确实是有所变化,才会对我寄予更大的期望。 生生造化丹让我昏睡了九天九夜,暗合九九归元之数,看来就算我是熊胎,服下灵丹还是有效用的。只是此时我并没有觉得身体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如果生生造化丹的功效能全反应在我身上,那么就算我不能一步跨入先天境界凝结出内丹,也应该实力大进才对。 等到大家都离开后,我暗暗用内视之法再次察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内腑、经脉一切正常,而最让我惊喜的是脑中的那块横骨,已经完全给炼化了。 我立刻按照“万物长生法”的口诀试着修炼了一下,果然有一股暖暖的气流从我的胸腹间流向四肢百胲。 我激动不已,终于又在自己的身体内体会到了那真气运行的感觉。我知道,只要我按着“万物长生法”勤加修炼,就能够渐渐增强自己的真气。然后通过不停的温养,就能在自己的胸腹间凝结出内丹。 以我的兽身,只要炼出内丹就等于跨入了先天境界,到时候可以通过内丹吸引日月之精华,继续提升自己的修为。 第一个小小风波算是过了,但接下来还有更大的挫折,大家能不能等养肥一点再杀?:) 总之,请大家多多支持本书。 第二十四章 还是修真好! 最重要的是,虽然“万物生长法”的口诀最高也只能修炼到凝结内丹,但只要我内丹一成,也就相当于真正踏入了修真界。 兽类能够凝结内丹,就代表着进入先天境界,将不再受经脉、根骨的限制。到时候只要我愿意,各类修真功法大可以挑些厉害的来修炼,就算是修炼“玄天宝鉴”也并非不可能。 兽类因先天体质的原因,在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上不如人类,但只要我肯多下点苦功,说不定也能达到上一世的功力。 金丹期修为,据我的估计,在奇迹大陆已经是无敌的力量了,除非那些所谓的神真实存在,不然的话我大可以在这个世上横着走。 生生造化丹虽然没在我的身上发挥全部的效用,却能让我脱胎换骨,重入修真的门墙,这就足够了。 刹那之间,我烦恼全消,只觉得是说不出的神清气爽,久久没有的放松心情,又回到了身上。 能够修真,就代表着我有机会掌握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力量,在这个一切以实力为尊的世界中,还有什么能够比拥有绝对力量更高兴的? 自从三岁时知道自己不能修真后,我一度变的无所适从,毕竟这个异世界对我来说还有太多的未知,只有力量能够让我觉得安全。但是,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拥有力量时,还能剩下什么? 虽然最终我还是振作了起来,改掉了以前那玩世不恭的心态,刻苦锻炼了五年,但在我的心底,对力量的渴望却是越来越强烈。 好不容易我熬过了五年的时光,重新找到了修真的办法,我知道自己将无比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我记得上一世师父曾经对我说过,人只有在挫折中才能学会成长,正是因为我的修行之路过于顺利了,才使我仅仅只是修成了金丹,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的一身根骨。 我最大的毛病就是懒散,这个不好的习惯也被我带入到了这一世。如果我一出生就能顺顺利利的修真,恐怕这一世我依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痛下苦功,成就必定有限。 现在经过了五年的锤炼,别看我年纪虽小,在思想上却真正的成熟了。我坚信,只要自己能够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惊人的成就。 那个时候,我和小丫并肩站在一起,一定会让所有兽神帝国的臣民惊叹!我们将会成为活生生的传奇!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有些热血沸腾,再也不愿意耽误半点时间,立刻按照“万物长生法”的口诀修炼起来。 “万物长生法”的口诀是专为兽类而创,修炼的方法并不困难,起步也比较容易。再加上我服食过生生造化丹,虽然不是全部功效都被我吸收,但毕竟还是改造了我的身体,使我的体内有了些丝微的真气。 生生造化丹的药力在我体力运行时,已经通过阴阳二气将我全身的经脉打通。虽然熊胎在体内经脉上不像人类那样天生已成体系,但由于我的经脉已通,使我刚开始的修行事半功倍。 仅仅只是一个晚上的打坐练气,我就觉得体内那股微弱的真气已经粗壮了不少,能够在我体内缓缓的自行流转。 可惜熊族的体内没有丹田,这股真气不能在丹田处自行温养壮大,每次只能靠我自身的打坐练气,才能慢慢提升修为。 好在这个世界的天地元气非常充沛,我吸收起来比较顺利,使我练气的进度快了许多。在我想来,很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修真者,相当于整个世界的天地元气为我一人所用,自然是充沛无比。 甚至我都不用特意去寻找什么山青水秀、灵气充沛的洞天福地,因为我发现不论我在那里练气,这天地元气的充沛程度都不比昆仑山凌宵顶这有名的练气场所差。 自从我重新开始修真后,每次陪着小丫进行祭祀学习时,就再也用不着无聊了。因为每当小丫和她的导师们利用祷告积攒自身的法力时,我就在一旁安安静静的打坐练气。 小丫对我那个五心向天、盘腿而坐的姿势感到非常好奇,老是缠着问我为什么要这样。 如果我真要说明的话,恐怕谁也听不懂,更别说小小年纪的小丫了,只好胡扯这是自己家传的锻炼方式,用来练习手脚的灵活度。对于我的话,小丫总是深信不疑。 我修炼“万物长生法”的进展非常顺利,体内的真气也日益壮大,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我的体型越来越阳刚健硕,力气也是成倍的增长。而且耳聪目明,身手越来越灵活。 每天我还是和老爸一起锻炼,对于我惊人的进步,老爸知道的最清楚。当两年的时间过去时,我在和老爸的较量中已经能支持到三十个回合不落下风。 考虑到老爸是帝国有名的勇士,而我只是一个才十岁的小孩子,能够有这么强的战力已经可以用天才来形容了。 老爸常夸我,怎么这两年来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简直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还说我再这么进步下去,只怕到我十四岁成年时,他就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我自己的心中也有些暗暗得意,能够取得这么快的进步,当然还是修真起了大作用,随着我功力的日渐加深,我的体质自然越来越好。 近段时间在练气时,我已经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腹间,在身体经脉交汇的最密集处,已经渐渐有真气凝结成团的迹象。 我知道,这是我即将在体内生成气海的迹象,这代表着我的修为进了一大步,即将迈过一个门槛。 体内形成气海,是内凝成丹的第一步! 汗,在新书榜上第一次被后面书超过了,看来本熊要努力了!不过,不管名次如何,最重要的还是大家肯多多支持。 第二十五章 万物长生法 兽类的经脉不像人类那样,天生就自成周天,还有丹田可以温养真气。可以说,兽类要想修真,最难跨出的一步就是连通体内的经脉,形成周天循环,才能内练真气。 由于有生生造化丹之助,我的经脉已被药力打通,修炼起来远比一般兽类快了许多,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已接近僻出气海的功力。 兽类的体质,已经注定了其不可能拥有丹田,只能通过凝结内丹这种方式,在身体内形成先天洪炉,用来炼化真气,提升修为。 能在胸腹间形成气海,表示我已经可以在体内将真气凝结到一处,不再像以前,真气只能在经脉中四处游走,无法堆积凝结。 如果能够辟出气海,就表示我已经完成了“万物长生法”的第一层心法,由入门跨入到了后天境界的修炼。按我的估计,初入后天,就差不多相当于初级祭祀的水平,能够用两年的时间就达到这样的效果,实在是让我惊喜不已。 要知道,小丫的进步可以用勇猛精进来形容,但她到现在也只不过停留在向初级祭祀迈进的门槛边。我用两年的时间就差不多追上了小丫的进度,除了生生造化丹给了我莫大的好处外,还在于修真的功法确实优势明显。 只要我以后不断的继续潜修,真气就会越来越丰厚,最终会在气海中凝结成实质,这就是形成内丹了。 “万物生长法”只有三层心法,第一层是练气之法,帮助兽类打通体内经脉,形成真气的周天循环。这入门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但因为我服食了生生造化丹,这一步被我轻松的跨了过去。 按“玄天宝鉴”所载,一般横骨已化的兽类,刚开始修炼“万物长生法”,没有二十年的苦功,休想达到辟出气海的地步。 “万物长生法”的第二层是凝息之法,可以帮助已生成气海的兽类,用最快的速度凝炼真气,优化内息。要知道,真气的密度越高,也就代表真气内所蕴含的天地元气越发的精纯。而且,凝炼紧密的真气,容易在气海中温养壮大。 一般来说,根骨不错的兽类,差不多要花二十年的苦功,才能修完凝息之法。修为到了这个地步,已经相当于后天境界的顶峰,体内真气浓稠如同金汁,那是能够凝结出内丹的前兆。 “万物长生法”的第三层心法就是结丹之法,正是整个功法的最关键之处,能不能结出内丹,就在此一举。 兽类能够凝结出内丹,就相当于人类从后天跨入先天,虽然只是相隔一线,但其间的差距却是大的不可以道理计。 只要依足“万物长生法”修炼,估计再花个二十年,就可以凝结出内丹。到了这一步,才算是修炼“万物长生法”最终大成。 一般来说,兽类要想通过自身的修炼凝结出内丹,非要有千年以上的道行不可,而“万物长生法”之玄妙,在于可用一甲子的苦修,就能抵得上千年的光阴。 虽然只有短短三层心法,但对于那些想追求修真大道的兽类来说,这“万物长生法”实在是无上宝典。 有福泽熬过千年光阴的兽类能有多少?自古以来仅靠在自然界中修行就凝结出内丹的兽类并不多,而其中能得大道的就更是屈指可数。关键的原因就在于,那怕同是到了先天境界,兽类比起得天独厚的人类,依然弱了许多。 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兽类与人类有极大的差别,这一点永远无法改变,更重要的是兽类的修行天生就比人类低上一阶。 试想一下,兽类凝结出内丹,才相当于跨入先天境界。而人类只要练气得法,突破后天达到先天是轻而易举的事。等到人类在丹田处结出金丹之时,修为已经比起先天境界更上层楼。同样是凝结内丹,兽类只能算是突破到先天,而人类却相当于突破到先天之上的一阶。 好在兽类凝结出内丹后,将不再受经脉、根骨的限制,可以开始修炼人类的修真功法,虽然在进境上慢了许多,但只要能够持之以恒,终会有突破的时候。所以对兽类而言,真正的修行难度还是在于凝结出内丹之前。 每当想到这里,我就不得不佩服玄天宗的那位开派祖师爷,他居然能够开创出“万物长生法”这样的修真法门,实在是为天下兽类大开方便之门。 试想一下,六十年和千年相比,“万物长生法”把兽类的修行速度,提升了何止十倍?若不是这位祖师爷有万物众生兼平等的超然胸怀,又怎么可能创出“万物长生法”呢? 没有“万物长生法”,我就没有机会重新踏入修真的门墙,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对玄天宗的这位祖师爷充满了敬仰之情。 按我现在的进度,估计顶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能修成“万物长生法”的第一层,在体内辟出气海。只用两年就达到这样的进度,我也可以称之为神速了。有了气海,真气就不仅仅只是在经脉内流转运行,我将可以通过气海积蓄真气,施展出一些粗浅的道法。 虽然我现在是熊胎,经脉与上一世全然不同,但像掌心雷这样的入门级功法,应该还是可以施展的。毕竟,真气只要能够运行到掌上的经脉,再用掌心雷的心法将之逼出体外,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法术。 现在的我离先天境界还差的远,无法修习浮云之术,但练习一下“缩地成寸”的轻身提纵术,应该不是太难? 其他的诸如“金刚护体术”、“五丁开山术”等,只要我仔细研究改造一下,用这熊胎也应该使的出来。 总之,只要我的修为日渐加深,能够习练的道门法术就会越来越多。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发明了纸张没有,不然的话只要我再找到朱砂,就可以画符成咒。估计到这个时候,别人还以为我能批量生产魔法道具呢。 新的一周,准备冲击新书榜,请大家涌跃为本书投票。 顺便推荐一下同是第四编辑组作者的新书,《到了异界就是超人》,书号 第二十六章 酬神仪式 要说巧也真巧,就在我十岁生日这天,我的修为终于取得了一个大的进步,在胸腹间辟出了气海。 几乎是同时,小丫在进行完了祷告后,也取得了进阶,成功的晋级为初级祭祀。 我的突破没人察觉,但小丫的进阶则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以刚满十岁的年龄就成功升级为初级祭祀,小丫又创造了一个神佑祭祀的纪录。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丫将会带来更多的奇迹。 小丫的成功晋级,让几位导师心情大好,再加上这天刚好是我和小丫的生日,就决定在神庙召开酬神仪式,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参加。 的谓的酬神仪式,是指由祭祀主持并发起的,用来酬谢神恩的一种仪式。酬神仪式都是不定期举行,一般情况下只有取得丰收或是帝国打了胜仗,才会举行。当然,也有一些权贵,遇到婚嫁之类的喜事,会出资请神庙的祭祀举行酬神仪式,以此来祈求兽神的保佑。 总之,酬神仪式是祭祀的特权,只有经过祭祀的同意,才可以在神庙举行。对一般的平民来说,酬神仪式可是件让人值得高兴的事,因为仪式举行之后还有宴会,可以让平民们尝到精美的食物与痛饮可口的美酒。 当神佑之庙要举行酬神仪式的消息一传出去,整个村子都轰动了,大家都期待着晚上的仪式,相信这又会是一个狂欢之夜。 奇迹大陆的月亮被称为蓝溟,相传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的行宫,每当夜空晴朗之时,那幽幽的蓝色月光会洒遍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为这个世界披上一层如梦如幻的蓝色光晕。数千年来,无数的精灵诗人、艺术家,用自己的才情歌颂着蓝月的圣洁与阿尔忒弥斯女神的美丽与伟大! 今天的夜空异常晴朗,蓝色的月光温柔的笼罩着我们这个小村庄,在宏大的神庙广场前,酬神仪式开始了。 主持仪式的是南希大圣女,蓝色月光将她的洁白祭祀袍渡上了一层荧光,显的她更加光彩照人。 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兽神像,和蓝色的月光融合在一起,是如此的庄严与肃穆。在南希的带领下,所有的兽族向兽神像行叩拜大礼,感谢在兽神的神佑之下,大家能够有和平而安定的生活。 南希骄傲的向大家宣布,神佑祭祀已经在今天成功晋级为初级祭祀,又创造了一项历史,大家在感谢神恩的同时,也要感谢神佑祭祀,因为她注定要为这个村庄带来更多的荣耀。 大家高喊着“兽神万岁!神佑祭祀万岁!”,热火朝天的开始了今天的晚宴。 神佑之庙有调用全国资源的优先权,因此神庙之内的物资储备,即使比起位于帝都的主神庙,也不遑多让。 这次的晚宴,是在广场上举行的流水席,一般平民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名贵食物,此时都是应有尽有。 五色牛的小牛腰子、雪玲鸟的舌尖、双枪鱼的鱼子酱、疾风兽的前爪肉等等,这些平时只是听说过的绝佳美味,现在都毫无保留的呈现在大家的面前,任凭品尝。更有上等的只出产于雾岭的红雾葡萄酒,不限量的让大家牛饮。 熊族一般嘴都比较馋,能够吃到这么多传说中的好东西,个个都是眉开眼笑。我就看到自己的老爸,抱着一个大酒桶,将那名贵的葡萄酒直往自己的嘴里倒,还不时的大着舌头向大家吹嘘,这都是托自己儿媳妇的福,大家才能有这么多好东西吃。 我寒,我家的老头子怎么就不知道应该低调一点呢? 按照兽族的传统,在进行晚宴时,广场的中央自动开辟出了一个角斗场,任何人都可以下场一显身手,最后胜出的将得到被大家抛接三次的荣耀。 一般来说,这是年轻兽族展现自己勇武的机会,也有不少小伙子借这个机会,向心爱的姑娘求婚,据说效果奇佳。毕竟兽族的姑娘,更喜欢强大的勇士。 不少的熊族小伙子门,已经在角斗场中开始了较量,兽族的热血最容易被这样的激情所激发,最终绝大多数的兽族都集中到了角斗场的周围,为那些小伙子们加油助威。 像我老爸这样的高级武士,是不会参加这样非正规的角斗,更何况在我看来,老爸的武勇在全国范围内都算的上有字号,这个小村子里不可能有他的对手。 只不过老爸天生就对这样的打斗场面感兴趣,抱着个酒桶挤在了最前面,看到那些熊小伙子偶尔耍出些漂亮招式时,也大声的叫着好。 这时场中有一个青年熊小伙子,已经连赢了三场,一脸的春风得意。我认得这个青年,他是村长的儿子,叫熊宝,今年十六岁,是村子里不多的具有狂化体质的战斗型熊族。据说开春之后,熊宝就要参军了,村长对他的期望很大,希望他能够立下战功,光宗耀祖。 熊宝的资质不错,平时练功也肯下苦功夫,已经差不多拥有了初级武者的身手,据说他的武技导师,就是神佑护卫联队的大队长。 帝国为了神佑祭祀的安全,特地从神庙护卫团中抽调出百名精兵,专门常驻神佑之庙以策安全,称之为神佑护卫联队。联队大队长是一名狼族的高阶武者,他看中了熊宝的资质,不仅指点熊宝如何修习武技,还把他推荐给了军方。 看到自己的弟子在角斗场上大出风头,这位狼族的高阶武者也不免有些得意洋洋,挑衅的看了我老爸一样。 兽族的武者,都有很强的自尊心,个个都很骄傲。看来这位狼族的高级武者,是看中了我老爸村子第一勇士的称号。估计这位狼族的高级武者认为,就算老爸以前是村里的第一勇士,在他来了后这个称号也应该让给他。 汗,昨天晚上白拉票了,现在才开始重新统计。还请大家多多支持,至少也要冲上分类新书榜? 第二十七章 不下场溜溜,怎么知道凶猛 老爸看到了狼族高级武者的挑衅,毫不在乎的又痛饮了一口美酒,大手一挥道:“卡特联队长,你把熊宝这小伙子教的不错啊,但他还不是最好的。就像你也不是这村子里最好的一样,因为还有我!” 卡特狼眼一瞪,火yao味十足的道:“铁猛,我们兽族不能光靠耍嘴皮子逞英雄,要不我们两个也下场练练,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勇士!” 老爸摇摇头道:“今天的晚上是这些小伙子们表演的时候,我们两个老家伙就不要凑热闹了。” 卡特不屑的道:“怎么,村里的第一勇士,连接受挑战都不敢?” 老爸是个火暴脾气,看到卡特这么咄咄逼人,忍不住火道:“老子会怕?想当初老子在金汤要塞痛宰那些人类混蛋时,你小子还是个新兵蛋子呢。现在敢向老子叫板?别怪老子没教你,真正的强者,一个眼神都可以看出对方的深浅,像你这样的还不够老子塞牙缝呢。” 卡特的火气也腾的一下上来了,气得哇哇直叫:“铁猛,你敢污辱一名高级武者?如果你不接受我的挑战,就是乌龟族的懦夫,只懂得缩脑袋!” 老爸“嘭”的一下把酒桶摔在地上,双手一分将自己的兽皮上衣撕成两半,露出毛茸茸的健硕胸膛,双手握拳在胸口上捶了几下,大声道:“小子,老子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武者!” 我知道老爸是从“兽神之锤”这支帝国的绝密王牌部队退役下来的,像神庙护卫团这样的宗教私兵性质的部队,不可能有老爸那样的实力。这就像一个久经沙场的百练雄兵,与一个只知道花拳绣腿的新兵,比拼战场上杀人的技巧,双方之间巨大的经验差距,早就已经决定了胜负。 南希大圣女和阿林查大祭祀,都已是位于帝国最高权力中心的大人物,自然知道“兽神之锤”这支部队的情况,也知道我老爸的身份。像他们这样经验丰富的人,自然看的出卡特与我老爸之间的差距。 神佑护卫联队怎么说也是神庙的人,我不相信那几位祭祀大人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下上场自取其辱。 果然,阿林查大祭祀开了口:“铁猛先生,卡特联队长,请你们注意自己的举止,别忘了现在是在举行酬神仪式,不要因为你们之间的私斗破坏了这次的宴会。” 南希大圣女也微笑着道:“两位都是高级武者,都是兽神光耀下的帝国臣民,何必做这些意气之争,不如还是给那些年青后辈们一些表演机会。干脆这样,如果那位小伙子最后得到优胜,就可以得到两位的亲自指导,你们看如何?” 大祭祀和大圣女都开了口,他们的面子谁敢不卖?老爸和卡特都单膝跪下,齐声道:“谨听大圣女的吩咐!” 一场小小的风波,就这么化于无形。接下来,熊宝又接连赢了两场,看来今天的优胜者注定是他了。 别看老爸刚才和卡特吵的挺凶,经过调停后又可以好到勾肩搭背的在一起喝酒,这个可能和兽族的直性子有关。 不过卡特还和老爸在暗中较着劲,因为在熊宝连赢了五场后,他忍不住在老爸面前炫耀道:“铁猛,刚才你说熊宝不是最好的,但你看看现在,还有那个年青小伙子是熊宝的对手?” 熊宝已经差不多是初级武者的身手,别说是年轻一辈,就算打遍整个村子,恐怕除了我老爸外他也算是无敌的。能够调教出熊宝这样的一名好弟子,卡特也算是有两把刷子。 为了和卡特挣面子,老爸还是不屑的道:“说他不是最好的,就不是最好的,如果我家铁熊上,准能把他揍趴下。” 我汗,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我做些偷偷摸摸的事情做习惯了,行事总喜欢低调,特别是善于隐藏自己的实力。但老爸和我不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是他儿子似的,逢熊就拿我来说事。 老爸夸自己的儿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废材的名声早已在外,大家从来不认为我有老爸说的那么好。实际上,这两年修真有成,以我现在基本等于初级祭祀的实力,虽然还不如老爸,但已经不弱于一个能够狂化的中级武者。所以,熊宝不会是我的对手。 天天拉着我一起练习的老爸,当然知道我的实力,能够接他三十招不败的我,虽然现在还不是卡特的对手,但打败熊宝还是绰绰有余。 现在老爸受不了卡特那得意洋洋的样子,把我推向了前台,那意思是要我给他挣些面子回来。 卡特撇撇嘴道:“铁猛,就算你想夸自己的儿子,也不用这样?铁熊还没有成年,又不具备成为战士的体质,怎么可能是熊宝的对手?” 言下之意很明显,像我这样不能当祭祀,又不能狂化的废材,怎么可能是他得意弟子的对手? 老爸那肯服这个软,开口道:“我铁猛的儿子,就算不能狂化,也是响当当的汉子,照样可以揍的你徒弟趴下。” 我可不想当出头鸟,连忙劝老爸道:“爸爸,我还没成年呢,按规定不能参加角斗。” 卡特“嘿嘿”冷笑两声,不说话大家也明白他什么意思,这冷笑声中的嘲讽意味太浓了。 老爸把我向外一推,道:“什么成年不成年的,就是要你出来和人家比划比划,还管他什么规定?记住,别给老子丢脸!” 小丫也在一旁高兴的叫着:“铁熊哥哥,小丫会一直给你加油哦!” 这丫头,别看平时一副文静的模样,骨子里肯定也有兽族的好战因子,要不看到我和别人单挑,她怎么这么兴奋? 本书的前途如何,就决定在各位的手上,请点击、推荐、收藏支持! 第二十八章 不怕痛,就死拼! 现在已经是赶鸭子上架,我被老爸推到了场中央,想躲也躲不掉,只好向熊宝一笑道:“熊宝哥,等会你手下留情,就当是指导指导我好了。” 兽族一般都是直性子,熊宝没什么心眼,性格很憨厚,瓮声瓮气的道:“铁熊你放心,等会就算把你打倒了,我也会手下留情,不会伤到你的。” 我伸手握拳在胸口拍了一下,道:“请指教。” 握拳在胸口一拍,这是兽族之间互相切磋的一种起手礼,熊宝回了我一礼后,立刻微微沉肩,双手提在胸腹之间,摆出了一个搏击的准备姿势。 熊宝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即使面对身高只到他胸口的我,也并没有掉以轻心,依然是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 “尊重你的对手,就是尊重自己!”这是兽族战士之间广泛流传的一句谚语,熊宝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老爸以外,这是我首次和其他兽族动手,虽然我有自信自己在实力上胜过熊宝,但熊宝的战斗经验显然多过我,如果我有轻敌大意之心,说不定最后败下阵来的会是我。 老爸教给我的博击术是以刚猛为主,讲究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以暴风骤雨似的连续攻击不让对手有丝毫喘息余地,力求一鼓作气放倒对手。 我和熊宝在体型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如果和他硬碰硬,怎么说都是未成年的我吃亏一些。但我这两年来苦修“万物长生法”,已经将体质大幅度改善。 我估计现在的我就算是力气不如熊宝大,但也相差不远,如果论起身体的灵活程度,那我就更是远远胜出。特别是我今天刚刚辟出气海,相当于拥有了能够使用真气的能力,自然可以提升我的战力。 心中默念口诀,我已经给自己加持了一道金刚护体术。金刚护体术是修真中的一种粗浅法门,可以大幅度提升肉身的防御力与坚硬程度,本来是为了防止修行入定之时肉身被蛇虫鼠蚁之类的侵蚀所创,但如果将之用在普通搏击方面,却是任何外门硬功都比不了的护身术。 我摆好姿势,紧守门户,和熊宝这样的大块头较量,要谋定而后动,以自己的灵活来弥补体型和力量上的不足。这就好比平时我和老爸的练习一样,只要我稳守门户可以撑过三十招,但如果我要主动出击的话,只怕十招之内就要被老爸摔个屁股朝天。 熊宝在不清楚我的底细之前,他也不想贸然出击这样一来我们就只是相对而立,都没有主动出手,不免有些冷场。 旁观者开始起哄了,特别是先前败在熊宝手下的几个青年,叫的最欢。 “不会?对着一个没成年的,熊宝你都不敢先上啊?是不是刚才比划了几场,现在累的没力气了?” “熊宝,铁熊是村里出名的小捣蛋鬼,如果你不狂化,恐怕不是他的对手!” “到底打不打啊?这样干瞪眼像娘们一样,再不打我回家睡觉去了!”…… 随着大家的七嘴八舌,熊宝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也觉得面对一向有废材之名的我,是不是太过小心谨慎了? 最终,熊宝决定主动出手,也不见他怎么做势,就已经一个直扑来到了我的面前,两只大熊掌一上一下的向我击来。 这一击有点像狼族扑食的样子,看来是卡特教给熊宝的招式。现在的我也算是修真略有小成,感官与反应比起以前灵敏了数倍,于是轻轻向后退了一步,暂时避开了这一击。 熊宝的进攻方式类似老爸教我的那一套,一旦抢了先机就立刻不停歇的连续攻击。估计这种一鼓作气的攻击模式,也算是兽人的传统。 不过我的身体比熊宝灵活许多,看起来我好像每次都是在间不容发之际险险避过他的攻击,但实际上每一步的闪避动作都在我的预料之内。 一个攻的急,一个闪的巧,旁观的兽族都忍不住叫起好来。除了少数眼光独到的高手,看的出我是行有余力外,其他的大多数都是为熊宝那漂亮的连击喝彩。 只有小丫是我的铁杆粉丝,不停的叫着:“铁熊哥哥,加油!”她那娇嫩的声音,在人群中显的如此的突出。怎么说,我也不能让小丫失望。 接连闪过熊宝的十余击后,我趁着他气息有所不稳的当口,出人意料的展开了如同般的反击。 刚开始熊宝还能鼓足余勇与我对攻,但渐渐的他就跟不上我的速度了,开始被我击的步步退后。大伙儿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一时之间都有些震惊。 如果说我能凭着灵活的步法,闪过熊宝的攻击还算说的过去的话,那么我这样和熊宝硬碰硬的对攻还能占到上风,就出乎大家的意料了。 再怎么说我和熊宝有着六岁的差距,这对于熊族来说就是成年和未成年的区别。一向被大家看做废材的我,什么时候变的有这么大力气了? 实际上,我的力气比起熊宝,还是略有不如,但我有金刚护体术。在这修真功法的保护下,我的双臂硬如刚铁,每次和熊宝对击,就如同是用两根铁棍与他的手臂对轰。我混然不觉得这样硬碰硬的对打有什么好怕的,但熊宝可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啊。 熊宝的外门功夫练的再好,也不如我的修真功法玄妙,我可以不知痛疼的劈头盖脸乱打,但熊宝就有些吃不消了。 咬着牙和我又对攻了十余招,熊宝终于忍不住痛缩手后退,我抓住这个机会,一拳就结结实实的砸在了熊宝的胸口。 一招得手,我立刻又是一个健步上前,脚下一绊,轻巧的将熊宝摔倒在地。 一时之间,场上寂静无声。 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在新书榜上的征程,阿门! 第二十九章 强敌踏月而来 “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啊!”随着小丫的一声欢呼,场上响起了如雷的掌声。 我能胜过熊宝,绝对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只有老爸得意的看着卡特,一仰脖子灌了口美酒,那意思就是在说:怎么样,老子的儿子不赖?是不是比你的徒弟强? 卡特为人也是光明磊落,看到自己的徒弟输了,也就一仰脖子干了一大杯美酒,算是向我老爸罚酒认输。 我老爸哈哈大笑,拍了拍卡特的肩膀,一起来到场中央,将摔倒在地的熊宝扶起,和大家一起把我抱起向天上一抛,然后接住,然后再向上抛,如是三次。 这是角斗中取得优胜的奖励,对兽族而言,勇士永远是值得享受荣誉的。 我打败了年青一辈中公认最强的熊宝,就代表着我取得了这次的优胜,连熊宝都败在了我的手里,再也不会有人自讨没趣的上来挑战。不论我以前是不是大家口中的废材,只要我在这一刻取得了胜利,就是大家眼中的胜利者,能够当之无愧的接受大家的欢呼。 在大家将我抛上抛下的时候,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小丫,此时的小丫小脸蛋红扑扑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好像比我更加高兴。我知道,小丫这是以我为荣,我的荣誉,我的胜利,都可以说是她的光彩! 我行事一向低调,这还是首次在大家的面前如此风光,心里一时之间也蛮享受这种感觉。我感觉到心头有股热血在涌动,好像只有这种快意的战斗方式才是我最好的享受。也许我的意识还停留在上一世道家清静无为的境界中,但我这一世的身体,却在骨子里有着兽族那独有的血性!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兽族的身份。 接受完了大家的祝贺,我拉着小丫的手,来到了导师们的面前。 阿林查大祭祀笑呵呵的道:“想不到我竟然走了眼,铁熊你这个在祷告时只会呼呼大睡的小家伙,在战斗方面却这么有天赋。还没成年就能打败一个初级武者,看来你也有资格成为我们熊族的骄傲啊。” 我嘻嘻一笑,道:“大祭祀大人,我希望以后我再调皮捣蛋的时候,你少罚我抄些祭祀经文就行了。” 阿林查脸一板,道:“我们兽族有句谚语‘不经历风刀霜剑的洗礼,雏鸟永远无法成为展翅高飞的雄鹰!’,要时时刻刻不忘刻苦磨练自己,才能成长为一条响当当的兽族汉子……” 阿林查大祭祀还准备唠叨下去,南希大圣女笑着打断了他:“别再板着脸说教了,孩子们是和你开玩笑呢。” 看着我们都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阿林查大祭祀老脸一红,再也说不下去了。 丹尼斯高级祭祀走上前来,摸着我的头,道:“好孩子,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就算不能当祭祀,不能成为狂战士,但只要你有才能,依然可以为兽族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于这位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导师,我郑重的点了点头。 班德拉高级祭祀和我老爸一样,是个火暴脾气,祭祀中最口无遮拦的也是他,看到我硬碰硬的干倒熊宝,他就像是自己也下场比赛一样的高兴:“看不出你小子还有两下子,还没成年就能干倒初级武者,简直就像我小时候一样。其实比起当祭祀,我更想当一个战士,只有上场杀敌,让敌人的鲜血染满我的双手,才能证明我们兽族的武勇!” 我汗,班德拉高级祭祀有时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暴力份子,没有一点高贵大方的祭祀气质。 小丫则是得意洋洋的向导师们吹嘘,自己从小就认为我是非常厉害的,现在的事实证明了她的眼光是多么的正确。 我感觉,如果再这样被大家吹捧下去,我一定会飘飘然起来。 夜已经很深了,这次的狂欢也接近了尾声,绝大多数的兽族都已经喝的醉醺醺,看那架势,是准备在广场上席地而睡了。眼前的这副情景,让我想起了和熊小丫满月受洗的那个时候,大家也是在广场上睡满了一地。 只不过,小丫是肯定记不得当时的情景了,现在和当年唯一没变的,就是她依然对着我露出了那天真无邪的笑容。 正当我向导师们告辞,准备扶着喝醉的老爸回家时,阿林查大祭祀的脸色突然一变,惊道:“是谁,怎么有这么强大的一股力量?” 片刻之后,南希、丹尼斯、班德拉也先后有所感应,大家的脸色都是巨变,只有班德拉沉不住气的叫道:“难道是圣级?!” 圣级?我们兽神帝国可是没有这一个强大级别存在的。倒是我们的敌对方,人类国度那边圣级强者辈出。 自从修炼“万物长生法”后,我的灵觉有大幅度的增长,虽然还不到几位导师那样高的水平,但比起一般的兽族已经灵敏了好多倍。不一会儿,我也感觉到了一股异常强大的能量,正从东方急速的向这里接近。 这速度,即使是兽族最快的奔马也及不上,只有圣级强者在天空中飞行,才有这么快的速度! 对方来意不明,为了以防万一,阿林查大祭祀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神佑护卫联队紧紧的护住了神庙的四周,而他和另外三位祭祀大人,把我和小丫围在中间,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没过多久,我已经可以肯定那股强大的力量正是向着我们这个地方而来。小丫可能也感觉到了这种慑人的压迫感,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 终于,一道金色的流星划破天际,带着一股庞大的气势直向神庙冲来,最后悬停在了神庙之外。 我抬眼向天上看去,一个身材削瘦,却又以一种异常彪悍的样子抗着一把巨剑的身影,映在蓝溟之中。仿佛,这个身影,是踏月而来!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章 浴血的卡特 能够在空中飞行,并悬停在半空之中,来者已经向我们展示了其身为圣级强者的身份。 我可以感觉到,这个削瘦的身影,是一个人类。能够发出金色光芒的,除了人类的圣级强者外,就只有龙族的黄金龙一系的战士。只不过龙族战士从来都不用武器,那么这个扛着一把巨剑的圣级强者,肯定是一名人类的圣剑士! 这名圣剑士背月而立,今晚的蓝溟又是异常的皎洁,我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只不过,一股铺天盖地的威压感从这名圣剑士身上发出,笼罩了整个神庙,显出了来者的不友好。 卡特忍不住越众而出,遥指天上道:“来者何人?这里是兽神帝国的神佑之庙,任何对神佑之庙不尊敬的举动,都会视为向兽神帝国的挑战!” “跳梁小丑!”随着空中一句漫不经心的话语,一道匹练般的剑气从空中呼啸冲出,笔直的击向卡特。 好快的动作!从那名圣剑士出现开始,我就一直盯着他看,但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就已经向卡特砍出了一剑。只能说,这名圣剑士挥出的这一剑,速度极快,已经超过了我的视觉。 虽然只是随随便便的一击,但圣剑士的力量果然强大而恐怖!身有保护神佑之庙的重任,卡特并没有退避,而是将左手的盾牌往身前一横,带着钢爪的右手护在胸前,显然是想硬接下这一击。 圣剑士的出手太快,就算几位位祭祀想伸出援手,也来不及了。只在电光火石的刹那间,那道剑气已经击在了卡特的身上。 身为能够狂化的狼族高级武者,卡特的实力无疑很强,至少纯以战斗力而论的话,在这里所有的兽族中,除了我老爸外,就属卡特最强。只可惜,这次卡特碰上的是代表这个世界最强的圣级力量。 那道剑气如切破革般的将卡特的盾牌切成了两半,然后将卡特的右手钢爪击的粉碎,还余势未消的直切入卡特的胸腹之间。 鲜血立刻狂涌而出,这随手的一剑之威,已经伤到了卡特的内腑。此时卡特反而激起了兽族所特有的悍勇之气,狂喝一声,身上的须发全部倒竖起来,肌肉也快速的膨胀,片刻之后已经化身成为了一头首尾足有三米余长的青色巨狼。 这是卡特的狂化,在被强大敌人一剑重伤之后,他并没有丝毫退缩,也完全不顾身上的伤口,而是选择了狂化继续向敌人挑战!这就是兽族大无畏的战斗精神! 狂化为青狼的卡特仰天一声长啸,向悬在空中的那名圣剑士发起挑战。 “能够接我一剑,你这兽族也算是身手不错。只不过,像你这样卑微的生命,还不配向我挑战。就让我赐你一死。” 随着冰冷的话语,那名圣剑士举起了手中的巨剑,笔直的向下一劈。 这一劈,如同是从蓝溟中飞出,夹杂着一股狂暴的金色能量,向着卡特的头顶击落。 卡特悍不畏死的向上一扑,不能飞行的他断无可能攻击到悬在空中的那名圣剑士,但是只要能够击破这名圣剑士发出的剑气,卡特就足以证明自己的武勇。那怕这仅仅只是一种气势上的胜利,但卡特宁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兽族可以忍受失败,但绝不能忍受低着头死去!”这一句古老的兽族谚语,最能说明卡特此时的心情。 “不要!”阿林查大祭祀大叫一声,以他的眼光,自然能够看出这一剑之威有多么的强大,即使是狂化的卡特也断然抵挡不住。但现在阿林查就算想赶过去救人,也来不及了,无法可想之下,他将手中的法杖向前一伸,口中飞快的念起了咒语。 两道巨大的石柱从土中钻出,飞快的向上延伸,交叉档在了卡特的头顶。这是阿林查大祭祀为了救卡特的性命,召唤出来的石柱图腾。只不过,在我看来,阿林查大祭祀召唤出来的石柱虽然粗壮,恐怕还是挡不住这下劈的一剑。 果然,金色的剑气击在石柱之上,只是略略一顿,就将石柱击的粉碎。然后这道金色剑气就毫不停留的直劈向卡特。 卡特将头略微一偏,这道金色剑气斩在了他的左肩之上。这时,卡特正在全力向上飞跃,这道金色剑气砍入他的左肩之后,如切腐木般的将他的左肩连同左手全部砍断,在空中洒下了一片血雨。 卡特怒吼一声,全然不顾自己的左半边身子被砍掉,而是鼓足余勇继续向上扑去。眼见着卡特向上扑的力道到了尽头,只见他右手一挥,五片细长的锐利指甲疾飞而出,直接击向了那空中的圣剑士。 这一击,几乎蕴含了卡特浑身的力量,甚至隔着足有百米之遥的我,都听到了那几片指甲的破空之声。这应该是卡特压箱底的绝技了,如果他手上的钢爪没被击碎,那么他也许就用不着以自己的指甲为武器。 那名圣剑士横剑在身前一挡,“叮叮叮”三声脆响,有三片指甲击在剑身之上,失去了威力。 但还有两片指甲,却旋转着划出了一道诡异的孤线,斜斜的绕过那名圣剑士,向他的背后袭去。 从刚开始就一直悬停在空中一动没动的那名圣剑士,终于不得不在空中挪动了一下身子,向下沉降了数米后,才反手挥出一剑,如同狂风扫落叶般的将那两片指甲扫的不见踪影。 此时卡特已经落在地上,虽然满身血污,却一脸傲然的看着空中的那名圣剑士。他的实力也许和这名强敌相差太远,但他却用无畏的勇气,最终逼的对手不得不挪动了身体。 卡特在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扞卫着兽族武士的尊严! 鲜血淋漓的卡特,怒吼一声“兽神万岁!”,再次扑向空中,向那名圣剑士发起了最后一击。 点击最下方图片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一章 兽族从不缺少勇气 那名圣剑士的身形下降了几米,此时卡特如果能尽全力一扑,说不定还能够到他的身体。但是这时,我感觉到那名圣剑士的身上涌出一股浓烈的杀气,只见他反腕一抖,又是一道金黄剑气如同闪电般的向卡特头顶劈去。 跃在空中的卡特避无可避,直接迎上了这道剑气。已是强弩之末的卡特,此时手无寸铁,虽然狂化之后他的肌肉、筋骨比平时坚韧数倍,但终究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挡的住圣剑士的一剑之威? 金色剑气自卡特的头顶刺入,然后大家就看到卡特的身体在空中一顿,紧接着身上的皮肤就如同炸裂一般,浑身的皮肉翻卷开来,洒下满天的鲜血后坠落到地上。 这一剑并不像先前的那几剑可以直接劈开卡特的身体,而是钻入到卡特的身体内部后才将攻击力扩散出来,可以说这一击已经破坏了卡特体内的所有生理构造,内腑、骨骼、血肉全部被震碎如一团乱泥。 倒在地上的卡特已经无法再挪动半分,他尽最后的力量张开了口,随着一堆血沫的涌出,我能听到他留给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兽神万岁!” 那名圣剑士终于从空中落到地面,我这才算是看清了他的样貌。尖瘦的脸颊显异常冷漠,脸色惨白如一张白纸,没有半分血色,但我却看到他的一双眼睛,是如血一般的鲜红! 他手上所拿的那柄巨剑,虽然看的出是剑的形状,但大小足以比得上一柄斩马刀。黑色的剑刃看不出这把剑的质地,但剑身上隐隐透出的一层红色血光,足以证明这柄剑沾染了多少的血腥。 在身周数百名兽族的环视之下,这名圣剑士如入无人之境,径直走到卡特的尸身之前。 “能够让我连出三剑才死,也算是你这个卑微兽族的荣耀了。”随着这句毫无感情的冰冷话语,这名圣剑士伸剑平举在胸前,以满不在乎的口气道:“还有谁敢上来受死?” 卡特虽死,但他英勇的样子已经激励了在场的每一位兽族,看到敌人如此不屑的态度后,所有兽族的热血都沸腾了。 “我!”“我!”“我!”无数的声音响了起来。熊宝更是第一个冲了出来,大叫道:“我要给师父报仇!” 熊宝如果就这样冲出去,那完全和送死没有什么分别,正当我为他担心之时,一支大手伸了出来,将熊宝冲出去的身子拉了回来。我心头一震,老爸终于要出手了。 我对老爸的武勇很有信心,但那只是针对一般对手,如果是面对圣级强者,那么老爸的下场会和卡特一样,即使拼尽全力也毫无取胜的机会。 我为老爸的生死担心,但身为熊族的勇士,又怎么可能在危难临头临阵退缩呢? 老爸大步走上前去,即使面对那名圣剑士冰寒剌骨的冷咧杀气,老爸也没有半点动摇。我看到那名圣剑士的瞳孔收缩了一下,身上涌出的杀气更浓烈了,看来,他对老爸已经产生了兴趣。 老爸迳直走到场中央,将鲜血淋漓的卡特抱了起来。失去生命气息的卡特,已经从狂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但他的双眼却依然圆睁,充满着不退缩的勇气。 “卡特老弟,你的勇气将成为我们兽族的骄傲!”说完这句话,老爸抱着卡特的尸体走了回来,全然不在乎将背部要害暴露在圣剑士的剑下。 老爸将卡特的尸身放在了兽神像下,像他这样的勇者,有资格回到兽神的怀抱之中。 处理好卡特后,老爸才又转身走回场中,与那名圣剑士隔了十余米,遥遥相对。 “你是西斯公国的圣剑士‘血眼修罗’萨博?”老爸盯着那名圣剑士道。 “像你们这样的野蛮种族,居然也知道我的名号?”萨博的语调,还是那么的冷冰冰。 “哼。”老爸冷哼一声后才道:“传说中‘血眼修罗’是圣级强者中唯一的嗜血狂人,全没半点强者风度,现在一看还真是那么回事。” 萨博的瞳孔又收缩了一下,看来老爸的话已经激怒了他,只听他冷笑数声后才道:“无知兽族,又知道什么叫做风度?还是老老实实在我剑下受死。” 老爸嘴一撇,道:“要老子白白受死可没那么容易,说什么老子都要揍你一下,不然怎么对得起卡特老弟。” “米粒之珠,也敢与日月争辉?今日就在这里,将你们这些卑微的生命全部结束。” 说完这句话,萨博将巨剑在身前一横,浑身泛起了一股金黄色的斗气,显然是要放手一搏了。 老爸也大吼一声,在瞬间进入了狂化,变身成为了一头近四米高的黑色巨熊,毫不退缩的对着萨博连连吼叫。 优秀的狂战士,可以突破十次狂化的限制,将狂化的次数提高到十余次以上。老爸无疑是优秀的狂战士,即使他在部队中因为达到十次狂化不得不退役,但如果有战斗需要,他随时还可以再次狂化投入到战斗中。而眼前,无疑是他要拼尽全力战斗的时候了。 阿林查大祭祀果断的道:“圣级强者战斗力惊人,我们不论是谁和他单挑,都不会有丝毫胜机,只有合力攻他,说不定还有一战的机会。丹尼斯、班德拉,你们和我一起去相助铁猛,至于南希大圣女,神佑祭祀就麻烦你照顾了。” 南希大圣女自降阶之后,还没有完全恢复自己的实力,现在的她论起战斗力的话,确实只能在四位祭祀中添陪末座。在这紧要的关头,一切以实力说话,也就用不着客套了,阿林查所做的布置,无疑是眼前最佳的选择。 下面打斗的场面会出现的多一点,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还是希望多提意见,另外别忘了支持本书! 第三十二章 嗜血的圣级 老爸在军队中服役时,曾驻守过金汤要塞,对与我们交战的人类国度还算是有所了解。在平时与他的闲聊中,我也算是听说过不少传闻。 金汤要塞牢牢卡住了十万大山的入口,在金汤要塞之外,就是一马平川的沃野。 人类最强大的帝国是神耀之国摩西,牢牢占据了大陆正中央的极大一片土地。摩西帝国的西边,是由帝国开国之王马里安大帝分封的三大公国,分别是西斯公国、克鲁斯公国、莫菲斯公国。 三大公国从北到南并排而列,总面积加起来也差不多等同于摩西帝国。由于三大公国的存在,将十万大山牢牢的隔绝在了奇迹大陆的西端角落。 金汤要塞,正是兽神帝国与三大公国的共同交界处,如果有一天兽族真的能反攻出金汤要塞,也必须冲破这三大公国的拦阻,才能再次踏入奇迹大陆的腹地。 三大公国虽然名义上是摩西帝国的公国,但多年来的发展,这三大公国已经相当强大,甚至可以说三国联手,实力已经足以和摩西帝国对抗。 近两百年来,三大公国都想攻破金汤要塞,将十万大山纳入自己的版图。如果能将十万大山做为自己的后备基地,使自己没了后顾之优,三大公国完全可以宣布独立,摆脱摩西帝国的控制。 这么多年来,真正与兽族交战的人类国度,只有这三大公国。正是因为经受了这么长时间的战争洗礼,三大公国一直都是高手层出,圣级强者从来没有断档过。 现在的三大公国,各拥有一名圣级强者,莫菲斯公国的圣骑士帕班,克鲁斯公国的圣魔法师加蓬特,以及西斯公国的圣剑士萨博。 圣级强者的大名当然是如雷贯耳,其中又以萨博的名声最为响亮。这倒不是说萨博的实力在这三位圣级强者中最强,而是在于萨博的成长经历异于常人。 相比加蓬特与帕班都是出自名门,萨博完全是从草根阶层一步步奋斗上来的。 萨博的出身来历已经无从考证了,只知道他从小就是孤身一人,只有成为佣兵才能养活自己。 萨博的名字第一次被世人所知,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做为一名佣兵首次踏上了战场。那一次人类的军队惨败在了金汤要塞之下,萨博所在的佣兵团是一个只有三百余人的小规模佣兵团,在受到兽族军队的突袭后,全团的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这之后,萨博又辗转加入了几个佣兵团,但这些佣兵团无一例外的都在战争中遭到失败的下场,全军覆没。只是,每一次萨博都成为了唯一能活下来的人。 萨博从小就生有异相,眼睛鲜红如血,慢慢的“血眼修罗”的名号在西斯公国的佣兵界叫响了起来。所有的佣兵都把萨博当做死神的化身,再也没有佣兵团愿意接受他。 萨博成为了一名自由佣兵,战场就是他的家,人们只知道“血眼修罗”的眼神越来越冷酷,他的斗气也越来越强大,而他手上沾染的鲜血也越来越浓烈! 萨博的斗气,是历经了无数战争而磨练出来的,简直就是死亡的象征。人们相传,死在萨博手上的生命,早就超过了万条,而萨博就是依靠这无数的鲜血铺成了自己的修行之路,最后一跃而登上圣级。 成为了圣级强者,即使是国家机器也会将之视为珍宝。萨博在西斯公国受到了最高的国士待遇,按理说再也用不着每时每刻都要呆在战场上流血拼命了。 但萨博的斗气是在战场上练成,如果让他远离血与火的交锋,他将再难取得进步。所以,萨博也是所有圣级强者中,唯一一个总是参与到普通战争中的圣级。 圣级力量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太强大了,这样的力量投入到战争中,虽然不一定能够影响到整个战局,但在局部交锋中却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多年来,萨博手上沾染的兽族鲜血,足有好几个联队那么多。毕竟,圣级强者对普通士兵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我老爸在驻守金汤要塞时,没有和萨博直接交手的机会,但萨博那嗜血的恶名却是听闻良多。对于这个可说是兽族公敌的圣级强者,老爸恨之入骨,虽然明知不敌,但要是有机会的肯定会与之死战。 更何况现在这家伙还当着这么多兽族的面,将卡特杀害,可说是旧仇未报又添新恨。 老爸是久经杀场的老手,虽然充满恨意,但并没有乱了方寸,而且现在有三位祭祀大人和他并肩做战,即使是面对圣级强者,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狂化后的老爸,无疑是对付萨博的主要攻击力量,而三位祭祀大人都在第一时间吟唱起咒语,强大的元素力量开始波动,最终在场中央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力场。 这个力场是由阿林查大祭祀所主导的,身为土系的大祭祀,阿林查精通顶级土系法术“重力场”。 只要“重力场”开启,那么在这个法术的控制范围内,所有生命体的重力都会增加三倍之多,只有接受施术者单体免疫的祝福后,才不会受到重力的影响。 对一名强者来说,三倍的重力并非不能承受,但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影响,而高手之间的交锋,很可能一个微小的失误,就会左右战局的胜负。 在发出“重力场”的同时,阿林查已经给老爸、丹尼斯、班德拉加持了单体免疫。对于一名精通法术的大祭祀来说,即使同时发出两道高级法术也不在话下,更别说施展这种简单的单体免疫了。 这是我首次亲眼见到阿林查大祭祀参与战斗,大祭祀之名绝非浪得虚名,纯熟的法术运用技巧,已经显示了他强大的实力。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三章 圣级领域 丹尼斯高级祭祀所运用的法术又有所不同,做为风火双系的祭祀,拿手的绝活当然是复合法术了。 丹尼斯左手一个“旋风卷”,右手一个“火龙击”,同时放出了风火两系的高级法术。这两个高级法术同时生成后,在丹尼斯的巧妙操作下,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更具威力的复合型法术“火龙卷”。 “火龙卷”顾名思义,就像一条如旋风般的火龙,带着狂暴的元素波动从萨博的身后掩杀而至,相信即使是一名圣级强者,也不敢对这种威力强大的法术掉以轻心。 班德拉高级祭祀是一名水土双系祭祀,他所施展的法术与丹尼斯截然不同。以我的眼光看不出班德拉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在瞬间合成出一具如同冰晶般的铠甲,自动加持在了老爸身上。 班德拉祭祀不是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按道理是不能施展诸如护体石肤、神佑祝福这样的法术来帮助战士提高战斗力。那么他给老爸加持的这副冰晶铠甲,就绝不会仅仅只是增加防护力这么简单。 三位祭祀大人都露出了压箱底的绝活,老爸自然也是不甘落于人后,狂化后的他力大无穷,力量、速度都已经提升了三倍以上,再加上巨大的体型,恐怕任何人面对老爸此时如疾风般不停攻击的双掌,都不敢掉以轻心。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三位祭祀大人和老爸真正的拿出全部实力投入到战斗中,盛名之下确无虚士,他们此时展现出来的强大,绝对是现在的我远远无法企及。 面对四位兽族高手的围攻,我看到萨博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不屑的微笑,仿佛眼前的这些攻击,全不被他放在眼里一般。 只见萨博的身上泛出了一股金黄色的斗气,其强大的气势把他身周的空气都搅动起来,就连地上的一些细小石粒都在不住的颤动。最后,只听萨博一声大吼,他的身上就像突然涌出一个如圆球般的光幕,瞬间笼罩了他身周十米内的范围。 在那一瞬间,我好像有了一种错觉,一种时间停止般的错觉,因为就在萨博身上暴出光幕时,场中的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好像我们这些周围观战的人再也感觉不到那疯狂涌动的元素力量。如果你此时闭眼去感受,肯定不会觉得场上会有五大高手正在比拼。 但实际上,战斗并没有结束,只不过在那光幕笼罩的十米范围内,所有能量都和外界隔绝了。 如果我们用肉眼观看,会发现丹龙斯高级祭祀发出的“火龙卷”,还在萨博的身后呈攻击状。只不过,“火龙卷”的攻击像是突然停顿了一般,定在那片光幕中如同一副栩栩如生的图画。 班德拉加持在我老爸身上的冰晶铠甲,在接近萨博时,突然化成了万千根冰锥,满空飞舞的向着萨博剌去。只不过这些冰锥进入到那片光幕中,就突然全都定在了空中,再也移动不了分毫,形成了一副极其诡异的画面。 班德拉祭祀的这手绝活非常的漂亮,表面上像是给我老爸加上了一层冰晶铠甲,以增强战士的防御。但实际上这副冰晶铠甲完全是一种攻击法术,只不过是以铠甲的形式隐藏了攻击意图。相信绝大多数对手都不会想到,明明看上去就像是护身铠甲,但为什么一近身就变成了如此恐怖的攻击法术呢? 想不到班德拉高级祭祀平时一副火暴脾气的样子,但实际上玩起法术来却这么有心机。相信如果是对这种法术不了解的人,在班德拉的手上一定会吃大亏。 很可惜,班德拉这次碰上的是一名异常强大的圣级强者,而且还是一个修炼出圣级领域的超级强者。 相传,“圣级领域”是只有圣级强者才有可能修炼成功的终级绝招。并不是每一名圣级都能练出圣级领域,只有那些实力强大到极点的圣级强者,才有可能领悟出“圣级领域”。 在武者的圣级领域内,一切低于圣级力量的元素波动都会停止,使这片领域成为只有物理力量才能施展的空间。而在法师的圣级领域内,无法运用的将是圣级以下的物理力量,而元素力量则不受限制。 一个不到圣级的战士,如果碰上了圣级法师的领域,那么他对圣级法师将毫无办法,因为他的力量在圣级领域内毫无作用。同理,不到圣级的法师,碰到了战士系的圣级领域,也只能束手无策。 像萨博这样的圣剑士,如果练成了圣级领域,那么就只能依靠物理力量与之肉搏,低于圣级的法术对他起不了任何作用。 丹尼斯的“火龙卷”,班德拉的“冰晶铠甲”都是攻击力极强的法术,但毕竟还没有达到圣级,因此在进入圣级领域后,这些攻击全都突然停顿,才会出现那么诡异的现象。 至于阿林查的“重力场”,在圣级领域内更不可能有丝毫的作用。 萨博是一名圣级强者这点毫无疑问,但谁也没想到他竟然可以强大到修炼成“圣级领域”的地步。三位祭祀大人全都呆住了,面对圣剑士的圣级领域,他们那些还不到圣级的法术,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法术失去效用的祭祀,战斗力就连普通的士兵都不如,更何况现在要面对的是圣级强者,难道要三位祭祀大人捡起地上的石头,和萨博展开内搏? 在见识到了这种领域力量后,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异世界的圣级强者,比起修真界的先天境界,还是有些优势的。两者在力量的层次上可能差不多,但是对于力量的运用,却是这个异世界的强者熟练的多。 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多多点击、推荐、收藏! 第三十四章 神勇老爸 这个异世界的强者,对于力量的追求,就是如何将之更好的体现在战斗中,如果让他们拥有十分的力气,他们会想方设法将这十分力气全都运用出去。 但修真界就不同,更强调的是自身的修为,不论做什么都要留三分余地。比起喊打喊杀,修真界的人做的更多的事还是积蓄真气,以求尽快的突破到下一境界。 如果真要打起来,估计像萨博这样的圣级强者,足够打遍先天境界无敌手。 当然了,先天境界只是修真界的入门修为,如果我还保留了上一世的金丹期修为,那萨博见到我也只有吃不了兜着走,毕竟双方在绝对实力上差距太大,光靠战斗技巧是弥补不了的。 在萨博的圣级领域内,唯一不受影响的就只有我老爸了。因为他是战士的身份,并不是运用元素力量在做战,能够隔绝一切圣级以下元素力量的圣级领域对他无效。 只不过这样一来,就变成了我老爸单挑萨博,以双方的实力差距,孤身做战的老爸肯定凶多吉少。 想到多年来老爸对我的关爱,我心中一热,忍不住叫道:“老爸,小心啊!” 南希上前一步,按住了我的肩头,生怕我一个冲动,跑过去白白送死。 我心中暗暗祈祷,老爸千万别死战不退,但想想兽族战士那宁死不屈的勇气,老爸肯定会像卡特那样,即使付出生命为代价,也要维护兽族武士的尊严。 我头一次有了一种无力感,如果我现在拥有强横的实力,就不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爸向死亡挑战了。但是现在,我却只能看着老爸毫不退缩的挥舞着双掌,迎向了萨博。 老爸身为兽族的高级武者,运用狂化的技能非常熟练,能够在狂化后把力量提高到三倍。但即使是这样,老爸的实力大概也只是与人类的高级剑士相当,离圣级力量还差着两阶修为。在奇迹大陆,越级挑战极少有取得胜利的例子,更何况是面对圣级? 三位祭祀大人现在对萨博毫无威胁,他只要轻松的应对老爸,就能取得这场比试的胜利。一人轻松的挑翻兽神帝国的神佑之庙,想必萨博的心中一定十分得意? 只见萨博将巨剑在身前一横,老爸如疾风般挥舞的双掌就击在了剑身之上,居然发出了两声清脆的金铁交鸣声音。狂化后的老爸,几乎拥有了不弱于金刚护体术的硬横肉体,足以证明狂化的神奇。但是,只达到这种程度的老爸,还远远不是萨博的对手。 老爸的身形虽然巨大,却相当灵活,双掌刚一击到剑身,就立刻一个侧转,一拳砸向了萨博的腰胁之间。 也没见萨博怎么做势,身子就突然的平移出一米,而他的那柄巨剑也兜了回来,斩向老爸的后背。 萨博的这一剑速度太快了,老爸避无可避,只听他大吼一声,全然不顾背后的要害,硬生生的横臂向萨博的头上扫去,显然是准备拼个两败俱伤。 萨博冷笑一声,右手剑依然回斩老爸的后背,一直没动的左手却伸了出来,在老爸粗壮的手臂上屈指弹了一下。 这一弹看似轻描淡写,但随着隐隐一闪而没的黄色光芒,将老爸全力横扫的劲力消于无形。而就在这时,萨博的巨剑也斩在了老爸的背上,随着一片鲜血飞溅而出,老爸踉跄的向前跌出了两步。 萨博收剑傲然而立,冷冷的道:“能逼的我用上左手,你这个兽族的本领还算是不错,就算等会死在我的剑下,也算得上是你的光荣了。” 老爸全然不顾身上鲜血直流,转过身来瞪视着萨博,道:“还没打完呢,老子不怕你,有本事再来过!” 萨博摇摇头道:“你们兽族个个都是如此冥顽不灵,那就让我来来成全你们,今日将这神佑之庙的兽族,全部宰杀干净!” “放屁!”老爸怒喝一声,又准备扑上去拼命。 “铁猛大哥,今天还是让我们兄弟两一起并肩做战。”随着这句话的响起,小丫的爸爸熊大也走进了场中,和我老爸并肩而立。 萨博的强大与凶残,在场的每一个兽族都能感觉到,小丫也不例外,看到自己老爸站了出来,她不由紧张的抓紧了我的手。 熊大叔叔是少见的专修辅助法术的祭祀,虽然级别不过是初级,但他的辅助法术却能帮助老爸提升战力。在面对圣级领域时,他比起那些祭祀大人,还要起作用的多。 熊大叔叔吟唱了一个最简单的止血法术,帮助老爸止了血。其实辅助祭祀还有更高级的疗伤术,不仅能够止血还能快速愈合伤口,只是损耗的法力太多。熊大叔叔毕竟只是名初级祭祀,如果现在就为老爸疗伤,恐怕他就没多少法力来帮助老爸参与战斗了。 “三位祭祀大人,这里还是交给我们,请你们一定要保护神佑祭祀的安全。”说到这里,熊大叔叔顿了一顿才向还站在场中的三位祭祀道:“神佑祭祀除了是兽神帝国的希望外,更重要的是,她还是我唯一的女儿!” 阿林查大祭祀郑重的点了点头,面对萨博的圣级领域,他们实在是无用武之地。于其呆站在场中任由对手鱼肉,还不如退回来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保护小丫的安全。 三位祭祀虽然有一个很风光的出场,但最终却灰头土脸的退了回来。这倒不是说三位祭祀大人有名无实,只是掌握了圣级领域的萨博,实在可说是祭祀的克星,让三位祭祀大人空有一身本领,却没办法使出分毫。 此时,只剩老爸和熊大叔叔并肩站在场中央,他们所面对的是强大到几乎不可战胜的圣级强者! 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多多点击、推荐、收藏,谢谢! 第三十五章 圣级也会耍阴谋 熊大叔叔法杖连连直点,接连给我老爸加持了三个辅助法术,分别是护体石肤、神圣祝福和敏捷术。 护体石肤能让老爸提升百分之三十的防御力,配合老爸的狂化后,足以让老爸的皮肤坚硬如钢,比穿上全身铠甲的效果还要好。 神圣祝福可以提高老爸百分之五十的攻击力,加上老爸狂化后的力量加成,威力将会更加惊人。 敏捷术则能将老爸的速度提升百分之三十,虽然提升后的速度还比不上萨博,但差距不会太大,起码让老爸有了反击的机会。 老爸和熊大叔叔是多年的好兄弟兼搭档,相互之间的合作早已是亲密无间,在加持了三个辅助法术后,老爸用自己巨大的身躯档在了熊大叔叔身前。 这一对我们熊族最佳的战半组合,终于向萨博发起了挑战。 萨博一直冷笑着在一旁看着老爸和熊大叔叔做战斗准备,直到老爸再次摆出了战斗姿势后,他才冷笑一声道:“居然是少见的辅助祭祀加狂战士的组合,看来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你们算是少有的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兽族了。” “废话少说,要放屁的话,跟老子打完再放。”大爸大吼一声,又一次的向萨博扑了过去。 萨博的瞳孔一缩,显然老爸的话激怒了他,只见他冷着一张脸,提剑当头直劈而下。老爸双掌向上一合,夹住剑身,奋力向旁边一甩。 萨博的身子轻盈的飘起,借着这一甩之势,将巨剑从老爸的掌中抽出,如同毒蛇吐信般的刺向老爸肩头。 如此大的一柄巨剑在萨博的手中使出来,却是这样的灵活,他的出手疾如闪电,老爸明明已经做出反应,沉肩微缩,但还是不能完全躲开这一剑,立刻在肩头冒出了一团血花。 狂化后的老爸根本不知道疼痛,熊吼一声抡圆了拳头向萨博的头顶砸去。 萨博猛的向前一窜,几乎和老爸贴身而立,他将巨剑在身后反手一拖,立刻又在老爸的腰间留下了一个伤口。 只不过是一瞬间,双方已经交手了十余次,而我老爸的身上也新添了七八个伤口。 萨博收剑向后一退,道:“你身手不错,几乎可以列入我见过的最强兽族战士三甲之列。但现在我要让你明白,越级挑战无异等于送死!” 老爸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流出的鲜血,毫不在乎的道:“什么越级挑战,老子怕你个球,再来打过!” 说完,老爸又一次主动出手,扑了过去。 看着明显处于下风的老爸陷入苦战,我不由的皱起了眉头,经过熊大叔叔的法术加持,相信现在的老爸只是比圣级低了一阶,实力绝不会下于人类的大剑士。 但是,老爸与萨博的差距,仍然是实实在在的后天与先天的差距,这注定了是一场有输无赢的战斗。 按照萨博所展现的实力来看,打败老爸根本毫不困难,他为什么要像猫戏老鼠一样的和老爸缠斗呢?难道说,他是想通过这种零零碎碎的折磨,来拖垮老爸的斗志?让在场的兽族全都因惊吓失去战斗意志? 但萨博与我们兽族敌对了这么多年,肯定知道我们兽族只有战死的英雄好汉,绝没有屈膝投降的懦夫! 那么他这么拖时间,为的是什么呢?他有什么动机? 一想到动机,立刻有一点让我觉得很是奇怪,那就是萨博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会在今晚来到这里大开杀戒? 要知道我们这里是一个极其偏远的小山村,位于兽神帝国最边远的山区之中,甚至在官方的地图上都不会标明我们这个村庄的存在。如果萨博是从西斯公国来到我们这里,那他相当于穿越了整个兽神帝国,行程足有数千里。 圣级强者虽然能够飞行,但飞行也要消耗力气,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四海遨游。就算萨博能够飞,也要花上十天半个月,才能来到这十万大山的最深处。 萨博当然不会平白无故的跑这么远的路,我唯一想到能够吸引他的,就只有神佑祭祀的大名了。 由于走私的猖獗,人类的探子早就遍布了整个兽神帝国,帝国诞生了一位可说是神迹的全四系神佑祭祀,人类国度肯定知之甚详。 神佑祭祀是兽族最强者的代名词,更何况小丫进阶飞快,实在可称得上祭祀中的奇才。只要人类有脑子,就肯定不难想像,这位天才的全四系神佑祭祀,如果任她成长,将来一定会成为人类国度最大的敌人。 解决威胁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当然是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中! 神佑之庙的防护力量非常强大,可说是集合了兽神帝国的精英,拥有两位大祭祀,两位双系高级祭祀这样的豪华阵容。即使是圣级强者,在这几位强大的祭祀面前,以寡敌众也不会讨到什么好处。 但如果是一名拥有圣级领域的圣剑士呢? 面对一般的圣级强者,还能依靠祭祀的数量来弥补力量上的差距,但如果对手是拥有圣级领域的话,那么除了圣祭祀外,再多的祭祀都只是一种摆设。而兽神帝国现在没有圣级力量,这无疑是最大的一个弱点。 萨博的圣级领域肯定是练成没有多久,从他的领域只能笼罩十米范围就可以推断出。但是,只要他拥有圣级领域,那么以他一己之力就足以扫平整座神佑之庙。相信也是出于对自己实力的自信,萨博才会在一练成圣级领域后,就杀到了神佑之庙。 当然,他最终的目标只会锁定在小丫的身上,能够将兽神帝国的神佑祭祀击杀在成长阶段,就等于扫平了人类未来的障碍。 一想到一个圣级强者,以狙杀小丫为目标,我就不由的惊出了一身冷汗。 请大家多多点击、推荐、收藏本书,在下在这里多谢了。 第三十六章 我们撤退吧! 我立刻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几位祭祀大人,阿林查大祭祀全然没想到我小小年纪竟然会有这番见识,连连点头道:“铁熊的话很有道理,我看当务之急,我们要想办法保护小丫的安全,绝对不能让那个人类狂徒伤害到我们兽族的希望。” 丹尼斯高级祭祀皱眉道:“这个狂徒明明有实力击败我们,为什么他还要故意拖时间?” 我摇摇头道:“可能他是想寻求机会一击必中。毕竟我们这里有着数百兽族,就算他是圣级强者,也不可能一瞬间将我们全都杀光。如果几百兽族全都拼了命的掩护小丫逃走,恐怕他也一时腾不出手来。” 班德拉道:“拼了性命,也要掩护小丫的安全。只要躲过这一劫,我们就知道那些人类混蛋有暗杀小丫的企图,只要以后再做足准备,就算是圣级,也找不到什么机会。” 南希大圣女叹口气道:“说到底还是我们大意了,没想到人类居然会如此卑鄙,想剌杀年幼的小丫。这次无论如何要保护好小丫,只要躲过这一次,以后就让小丫呆在帝都,有大军的护卫,就能够保证她的安全了。” 丹尼斯苦笑一声道:“我们都是井底之娃啊,小看了这天下的强者。还以为就凭我们这几块料,能够护卫小丫顺利成长。想不到一遇到真正的强者,我们居然全无用处。现在就算牺牲性命,也要弥补这个过失,保证小丫不受到伤害。” 看到大家都是一脸的凝重神情,小丫有些害怕的牵了牵我的衣角,怯生生的道:“我……我不要大家死,大家为什么要死呢?卡特叔叔死了我很伤心,如果大家都不在了,小丫会更伤心,小丫不想和大家分开!” 我爱怜的将小丫抱在怀里,感觉到她的脸上留下了数滴泪珠,将我的胸前打湿。 小丫一直都是快快乐乐的,除了为我担心的时候,从来没有哭过鼻子。今天是她的十岁生日,本来这应该是个充满快乐的时刻,但现在却让小丫首次见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与血腥。 我的心中再次升起了一股无力感,第一次是为了没能力帮助老爸,第二次却是为了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小丫。 此时场中的战况并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老爸身上多了十余道伤口,浑身浴血的苦苦支撑。萨博一直没有使出杀招,不慌不忙的和老爸游斗。 萨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他是在等待? 一想到等待这个词,我脑中灵光一现,忽然觉得萨博会不会是在等帮手? 按道理说,萨博的实力已经足够屠遍我们这里也不会有对手,他还用的着等帮手吗?而且,圣级强者在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强大自信的同时,也有着强者的自尊,试问有谁听说过圣级强者会和他人联手对敌的? 但在我看来,如果萨博是为西斯公国效力,那么为了完成国家的指令,他会不会放弃身为强者的自尊? 这一点,就要看人类国度对除掉小丫有多大的决心了。如果敌人的想法是不惜代价也要除掉小丫这个潜在的威胁,那么即使是像萨博这样的圣级强者,是不是也要听从国家的命令行事呢? 与我们兽族交战的人类三大公国,一向有着联合出兵作战的习惯,万一这次他们为了除掉小丫,将他们国家的圣级强者一起派出的话…… 想到这里,我急忙向阿林查大祭祀道:“阿林查大人,敌人拖延时间会不会是在等帮手?万一再来一个人类的圣级强者,那么我们就毫无机会了。为了以策万全,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我觉得您应该下令,立刻放弃战斗,我们全面撤退,趁着混乱保证小丫的安全。” 阿林查一愣,道:“圣级强者会联手对付我们,难道他们没有强者的自尊吗?” 班德拉也大声的叫着:“撤退?要我们放弃神佑之庙?兽族战士的尊严怎么办?我宁愿死战不退!” 我摇摇头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小丫的安全!对方拖延时间肯定有目的,我们不尽快做出决断,就容易中对方的诡计。我可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尊严,就拿小丫来冒险。” 班德拉张大了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被我的言语给挤兑住了,他再怎么在乎所谓的尊严,也不能拿小丫的安全来冒险? 还是丹尼斯祭祀见机最快,表态道:“我同意铁熊的看法,人类太狡猾了,在不知道他们有什么阴谋的情况下,最稳妥的方法就是撤退,只要我们能够保证小丫的安全,其他的都可以不在乎。” “我也同意撤退,敌人的实力强过我们,坚持守在这里,除了牺牲之外没有任何益处。”南希大圣女也表示了赞同。 阿林查大祭祀沉吟了一下,最终做出了决定:“保护小丫最重要,我们放弃神佑之庙,全员撤退。大家最终的目的地是帝都巴比伦王城!” “南希,你带着两个孩子逃,一定要注意他们的安全。我们会尽力制造一些混乱,掩护你们的行踪。我希望最终能看到你带着两个孩子安全抵达帝都!” 交代完这句话后,阿林查大祭祀取出了怀中的金笛。 兽族军令规定,金笛一响,所有的兽族必须无条件撤退,因为这代表着战争已经输了。历史上兽族吹响金笛的次数并不多,都是在大型战役已经确定失败后,为了减少兽族的伤亡,才不得不吹响的。 兽族战士都是热血之辈,那怕明知道打不过敌人,也宁愿死战不退,但这样一来在战败的时候往往会有更多的牺牲。因此兽神帝国才制定了金笛一响,全员撤退的军令,如果谁敢违反,将会视同叛国。 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多多点击、推荐、收藏! 第三十七章 想逃,但逃不了! 如果没有金笛,恐怕兽神帝国败退不到十万大山,就已经被人类给灭族亡国了。 虽然大多数的兽族战士认为金笛的存在污辱了他们的武勇,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初制定金笛这条军规的贝尔特陛下是位远见卓识之辈,使得兽族白白牺牲在战场上的战士大为减少。 能够吹响金笛的,只有大祭祀这样的级别才有资格。阿林查大祭祀并不是老糊涂,要想帮助熊小丫逃过圣级强者的追杀,吹响金笛制造混乱是最好的方法。 金笛一响,好几百的兽族就会四散奔逃,就算萨博能够迅速反应过来,但几位祭祀大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的法术虽然不能伤到萨博,但制造混乱却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要南希有机会带着小丫和我逃到深山里,萨博再想找到我们就基本不可能了。毕竟十万大山中到处都是山沟密林,圣级强者本事再大,也不可能把这里踏平,找出我们的藏身之处。 随着一声凄厉的笛声响起,本来在四周围观的数百兽族,只是呆愣了一会儿,就立刻作鸟兽散,四处逃窜。 多年来与我们兽神帝国交战的萨博,肯定也知道金笛军令,他明显的呆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我们会突然吹响金笛。 南希将小丫抱在胸前,一手拉着我混入到了四散奔逃的兽群中。这时,吹完金笛之后的阿林查大人也施展了一个顶级土系法术——“石阵突刺”! 近百根一人怀抱的巨大尖锐石柱从地底突出,犬牙交错的穿插在一起,简直就像是密密麻麻的一片石林。在这石阵的掩护下,兽族逃起来就更方便了。 萨博怒吼一声,横剑一挥,立刻一道巨大的金色剑气射出,将他身前三十米范围内的石柱全部击的粉碎。这一击,才算是显示出了萨博真正的实力。 丹尼斯适时的发出了一道“旋风卷”,一道龙卷风暴夹杂着无数灰尘、碎石卷向了萨博。这一记“旋风卷”当然伤不到萨博的分毫,但足以影响他的视线。 与此同时,班德拉也运用石控之术,将十余块巨大的石块弹射出去,一块接一块的砸向萨博。这么简单的攻击方式更不可能伤到萨博了,班德拉的目的也不过是骚扰一下萨博罢了。 萨博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身子腾空飞起,他显然也明白了祭祀们的意图,因此想飞到空中扩宽视野,试图找到小丫的踪迹。但这时神佑之庙四周一片乱哄哄的,他那还找的到跑到暗处的我们一行三人? 飞在空中的萨博显然是怒气上涌,口中接连发出数声长啸,手中的巨剑也向四下里乱扫,一些逃避不及的兽族,毫无抵抗力的倒在了他的剑下。 看到萨博四处残杀无辜的兽族,我心头暗暗记下了这笔血债,将来总有一天要让这个家伙偿还。但我同时又在心中暗自庆幸,看萨博发怒的样子,显然是因为找不到小丫,接下来只要我们小心一点,应该能躲过这家伙的追杀。虽然暂时免不了要和大家失散,但最终还是有机会在帝都碰头。 我不知道萨博的长啸到底是发泄心中的怒气还是在召唤帮手,但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我们能逃到密林之中,那么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就是我们兽族的天地,萨博要想追踪到我们的行迹,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算萨博是圣剑士,在面对数百四处逃窜的兽族时,又能杀害多少?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同胞都能逃离,相比较而言,这样的伤亡已经算是最小的了。 小丫从南希的怀中探出头来,问我道:“大家都逃了吗?应该都很安全?” 我点点头道:“小丫,你放心,我们的爸爸和几位导师都没事,那个人类坏蛋找不到他们。我们跟着南希导师,会和大家在帝都会合的。” “嗯。”小丫乖顺的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南希大圣女的脚步一停,道:“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一愣,但随即感到一股强大的元素力量在不远处剧烈的波动,仿佛这股元素力量的威力,能够笼罩住整个山头。 如此强大的元素力量早已超越了全盛时期的南希与阿林查,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圣级! 南希大圣女把小丫放在地上,回头看着我苦笑了一下,道:“看来我们没办法逃了,这是禁咒魔法。” “禁咒魔法?”我也一愣,忍不住问道:“难道是有圣魔法师想召唤一个大型禁咒,毁灭这里一切的生命?” 南希摇摇头道:“如果我没猜错,施放这个魔法的应该是克鲁斯公国的圣魔法师加蓬特,他精修的是风系法术,而能够引起这么强大元素波动的,肯定是他擅长的禁咒魔法‘隔绝空间’!” “隔绝空间?”我有些不理解。 “隔绝空间虽然不是一种杀伤性的禁咒魔法,但他的魔法控制范围却可以高达方圆千米。在魔控范围内的空间,已经和外界的空间完全隔绝了,除非施法者收回这个空间,不然的话我们只能被困在这个空间中,无法到外界去。” “能够隔绝千米范围的空间,有没有这么夸张啊?”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不是攻击型魔法却被列为禁咒,当然有他的道理了。在隔绝空间内,我们所处的这个空间已经彻底与外界断开。施展这个禁咒非常需要时间,还要在施术地点的四周布上座标点,才能最后完成。但是只要这个禁咒放出,那就是不可逆了。铁熊,看来你猜对了,萨博拖延时间就是想让加蓬特完成隔绝空间,好将我们一网打尽。”南希大圣女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 千米范围的隔绝空间?在这么小的范围内我们要应付两个圣级强者的追杀?一想到这里,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点击最下方图片链接,可直接收藏本书,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八章 再战! 我心中暗暗后悔,如果能早片刻就察觉到对方的意图,那么我们可以趁着对方还没布置好隔绝空间的时候逃到山中。但现在我们身陷陋绝空间之中,还有逃走的可能吗? 如果我有强过圣级的力量,那么破开这个空间还有可能,但现在,我们似乎只有呆在这个空间中,洗干净脖子等着那两个圣级强者来宰。 南希伸手摸了摸小丫的头,道:“既然人家处心积虑要置我们于死地,连隔绝空间都布下了,那我们也不能坠了兽神帝国的威名,就算要死也要死的堂堂正正!” 眼见事不可为,南希大圣女也显出了自己的几分豪气。兽族不论男女,在天性上都是武勇过人,南希更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绝不缺少面对死亡的勇气。 “小丫,你怕不怕?”我拉起了小丫的手,问道。 “小丫不怕!只要和大家在一起,小丫就什么都不怕。小丫只怕大家不要我,抛下我一个。” “小丫你放心,铁熊哥哥就算是死,也都会和你在一起。” “嗯!”小丫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与是我和小丫牵着手,跟着南希,一起返回了神佑之庙。 站在庙前祭坛前的一群兽族中,我看到了阿林查、丹尼斯、班德拉几位祭祀,也看到了老爸和熊大叔叔。他们在见到我们后,脸上都露出了苦笑。 萨博依然扛着他的那柄巨剑站在广场中,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名身着黑色魔法师袍的魔法师,而绣在魔法师袍上的那颗金星,已经足以证明对方圣魔法师的身份。 只不过这个魔法师,将袍子的衣领高高坚起,再加上魔法师帽的遮挡,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魔法师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都喜欢搞这些故做神秘的嚎头,就算是圣魔法师也不例外。 这时逃散到四周的兽族也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在隔绝空间的作用下,没有一个兽族能够逃离。虽然绝大多数的兽族不明白什么叫做隔绝空间,但他们在那层无形的墙壁面前多次碰壁后,全都选择了回来一战。 这一次,我们没有将萨博与那名圣魔法师围在中央,而是所有的兽族都站在了我和小丫及一众祭祀的身后,大家和两名人类强敌遥遥相对。即使明知道这两个敌人中的任一个都有全歼我们的实力,也没有任何一个兽族有丝毫退缩。 阿林查大祭祀朗声道:“想不到我们区区的一座神估之庙,居然劳动两位圣级强者前来,真是倍感荣幸。传闻中的圣级强者都是世外高人,想不到也有联手的时候,真是太看得起我们了。” “嘿嘿嘿。”那位黑袍的圣魔法师低沉的笑了起来,开口道:“几位都是兽族祭祀中的大才,再加上神佑祭祀的威名更是如雷贯耳,如果我不布下这个隔绝空间,岂不是失去了与几位切磋的机会?” 我暗中呸了一声,这个圣魔法师说起话来拐弯抹角,十足的奸人胚子,肯定是一肚子坏水的那种货色。 丹尼斯高级祭祀冷笑道:“我四处游历时,还听说过人类有一个叫加蓬特的圣魔法师,仁慈善良,常为民生疾苦奔波,但从现在看来,原来是一个喜欢暗中耍阴谋的小人。像你这样的沽名钓誉之徒,就是所谓的圣级?真是让我失望。” 加蓬特哈哈一笑道:“一些虚名,让几位兽族高人见笑了。反正今日之后,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兽族知道我和萨博老弟曾来过这十万大山的深处,我们又何必在乎世俗的眼光呢?” 这个加蓬特阴险的很,言下之意是要将我们这些兽族全部杀光,这样一来也就不会有谁知道曾有两名圣级强者联手刺杀小丫的事。难怪他们要布下隔绝空间,原来就是为了能够将我们杀的一个活口不留。 怪不得先前萨博故意声势浩大的出现,主动向我们发起挑战,使我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萨博的身上,也就不会察觉加蓬特在四周布置隔绝空间座标点时的细微元素波动了。 这就像有一门重炮在你的眼前放个不停,你又怎么可能注意到远处还有个敌人在放鞭炮呢? 只要等到隔绝空间完成,他们就可以从容的对付我们,这条计策十分狠毒,可谓是真正的绝户之计。可惜的是,我们的撤退时机晚了片刻,不然的话就可以让这两个圣级强者无功而返。 只不过现在后悔也来不及,明知道对方要屠灭我们全族,阿林查大祭祀很坚决的道:“我们兽族一向与敌人誓不两立,既然你们来了,那我们这些兽神的子民,就同你们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随着阿林查的振臂一呼,所有的兽族全都高呼“兽神万岁!”做出了战斗准备。 在场的数百兽族中,能够进入狂化的有三十余位,在我老爸的带领下,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他们将是我们最主要的战斗力量。 老爸实力强横,狂化状态差不多能够保持一个小时,从他狂化开始到现在,只过了半个小时,他还有大把的力气可以投入战斗。至于他身上的伤口,狂化后的战士又怎么可能感觉到疼痛?更何况还有熊大叔叔这个辅助祭祀在,早就帮老爸止住了血。 老爸不知道从那里搞来了一把武器,那是一柄巨大的青铜战斧,虽然有些锈迹斑斑,但凭着老爸那巨大的力气,相信挥舞起来威力一定惊人。 看着我们执戈以待的架势,加蓬特摇摇头道:“本来我还想给你们留点时间,与你们交流一下。但现在看来,原来你们这么急着送死,那我就只好成全你们了。”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去对着萨博道:“我们是不是应该玩个游戏呢?要不就赌一下,那个神佑祭祀最后会死在谁的手上?” 新的一周就要开始了,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本书,尝试着冲一下新书榜。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三十九章 圣级一样耍你玩! 听到加蓬特那嚣张的言语,我不由的怒气横生,上一世小爷我见过多少顶尖高手?就连青玄子这样几乎等同神仙中的高人,我也和他有过“亲密”接触,眼前的这个所谓圣魔法师,不过是个先天境界,居然口气大的像天王老子似的? 如果我的修为还在,早就祭起一道掌心雷,轰他个灰头土脸了。但现在的我,却只是一个刚刚完成“万物长生法”第一层心法的普通熊族小孩,勉强算是跨入了后天的修为,离着这个所谓的圣级强者,还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打是打不过了,但口头上怎么也不能吃亏?于是我故意大声的向小丫道:“小丫,我们是不是应该玩一个游戏?要不就赌一下,看谁能够先把那两个人类坏蛋的裤子脱下来打屁股!” 小丫连连摇头道:“人家才不玩这个游戏呢。小丫是女孩子,南希导师说过女孩子要文静一些,虽然小丫也不喜欢这两个人类坏蛋,但是脱他们的裤子太不礼貌了。” 我哈哈大笑道:“既然小丫说脱他们裤子不礼貌,那我们就只打屁股不脱裤子了。我想了想,还是不脱裤子好,特别那个黑衣服的,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像见不得光似的,肯定有一身的毛病。如果脱掉他裤子,肯定是一屁股的脓包或是痔疮,特别恶心。” 小丫惊呼道:“真的这么脏?铁熊哥哥,要不我们不打他们屁股了,小丫怕恶心。” 我点点头道:“小丫说不要,那我们就不要。不过啊,有些天生的贱人,就像一陀狗屎,你嫌他恶心,他却偏偏自我感觉良好,在你的眼前晃来晃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臭似的。” 小丫咯咯笑道:“铁熊哥哥又在瞎说了,那儿有这么不知羞的啊?” “怎么没有?”我故意的加大了嗓门:“在我们眼前不就有好大的两陀吗?” 说着,我的手向加蓬特和萨博一指。 “啊,他们?是狗屎?”熊小丫一脸的惊讶神情。 “当然!”我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 小丫的天真加上我刻薄的语言,无形中将这两位人类的圣级强者彻底的鄙视了一番。 兽族绝大多数都是直心肠汉子,即使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也都是拿得起放得下,看着我和小丫一问一答说的有趣,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笑声,无疑又相当于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了两名人类强者的脸上。 也许是怒极反笑,加蓬特伸手鼓了鼓掌,道:“想不到啊想不到,一向拙于言辞的兽族,居然也出了一个伶牙利齿之辈。像你这样‘可爱’的兽族小孩,如果我等会儿不好好的招呼一下你,又怎么对得起你的这份聪明劲?” 我则是大声的道:“那你就不用客气了,我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但也有兽族的尊严,还真的是羞于同你有什么牵扯。” 身为一名圣魔法师,加蓬特自然有着他身为强者的骄傲,这么多年来谁见了他不是客客气气的?我就不信,被我这样的一个小毛孩子这样污辱,他还能沉的住气! 果然,加蓬特的身子开始微微的颤抖起来,看来他确实被我刺激的不轻。站在他身旁的萨博把手中巨剑向前一指,一脸不耐烦的道:“早就说了别和这些野蛮种族废话,直接干掉不就耳根清静了?和这样的一个毛头小子做口舌之争,有何益处?” 加蓬特将头上的魔法师帽掀开,露出了他异常白晰的俊脸,卖相非常不错,如果换到修真界,那就是标准的一副仙风道骨!看他的样子,年约五十左右,却一点也不显老态,完全可以从他的脸上读出成熟、睿智这样的词语。 我心里暗自嘀咕,这家伙肯定是一个天生玩阴险的料,就凭他这么好的一副卖相,不去做伪君子这样一份有前途的工作,还真是浪费。 加蓬特搓了搓手指头,向着我指点了几下,道:“萨博老弟,你觉得我真会和这样的小崽子一般见识吗?” 随着加蓬特的话语,萨博的神情突然有了丝异样,甚至连他的眼中都透出了一股厌恶的神情。萨博的神情变化,没逃过我的眼睛,我的心中不由一动:“萨博这厌恶的神情,有什么含意?” 和萨博这家伙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我也能够看出来,这家伙确实是个十分嗜血的杀人狂,但他却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很强的信心,从他的身上我确实能看到那种强者才有的自尊。 加蓬特和萨博却不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喜欢玩弄阴谋诡计的主儿,那种所谓强者的自尊,估计在他的眼里看来就如同狗屁一般。以萨博这样的个性,肯定不喜欢和加蓬特打交道。不过,他们都要为自己的祖国效力,如果国家有令,也只能一起合作。 像加蓬特这些的阴谋家,肯定是个小心眼,被我的言语污辱了一通后,他肯定恨我入骨。要说他不想找我的麻烦,打死我都不信。 加蓬特这家伙,难道会出手暗算我?而萨博因为不屑于他这样的龌龊手法,才会露出厌恶神情? 我的脑筋刚转到这里,立刻就察觉到有一股能量团,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向我袭来! 加蓬特这王八羔子,果然在暗算我。难怪他先前搓着手指,又向我指指点点的,看来是发出了一个十分隐蔽的攻击型魔法。 老爸的战斗经验非常丰富,当这股魔法能量攻到我身前时,他也有所察觉,情急之下将手中的那柄青铜板斧在我身前一挡。 只听“叮叮”两声脆响,青铜板斧上被击出了两个深深的凹洞。与此同时,我低声闷哼了一下,肩头也冒出了一蓬血花。 终于有了一个分页小封推,希望能借次冲上新书榜。现在的推荐票和点击比例严重失调,大家能不能多推个几票,别让我的面子上不好看!:) 第四十章 生命共同体 青铜板斧的面积虽然够大,但终竟不能护住我的全身,老爸帮我挡住了两下袭击,但还是漏掉了一个,我也因此伤在了加蓬特的偷袭之下。 不过让我奇怪的是,站在我身边的小丫明明没什么事,却也发出了一声痛呼,面色痛楚的捂住了肩头。 难道加蓬特这家伙,在向我袭击的同时,也袭击了小丫?我心急之下,顾不得自己的肩头伤势,连忙一把扶住小丫,问道:“小丫,你没什么事?” 几位祭祀大人也慌了神,一起围在小丫的四周,七嘴八舌的问个不停。 小丫勉强挤出了一个笑脸,看着我道:“铁熊哥哥,我没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刚才你受伤时,我突然觉得肩膀上一痛,像被什么东西打中了一样,一时忍不住痛才叫出声来。” 我把小丫捂在肩头的手扳开,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她确实没受什么伤,这才放下心来。只是我不明白,明明是我肩头受伤,小丫怎么会感觉到痛呢? 阿林查和南希两位大祭祀见多识广,他们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道:“难道是生命共同体?” 丹尼斯也像是明白了过来,连声道:“对对对,肯定是生命共同体。难怪铁熊根骨奇佳,却偏偏什么潜能也没有,而小丫居然可以成为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肯定是因为生命共同体的关系,小丫才能集中两人份的潜能,成为有史以来首个兼修四系的祭祀。这一定是兽神的安排,才会有这样万中无一的奇迹。” 南希点点头道:“我终于明白小丫为什么会这么粘着铁熊了,生命共同体注定了他们这一生同生共死,再也不可能有像他们这样亲密的伙伴了。” 生命共同体?我听的一头雾水,这个词我还是首次接触,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好像是生死与共的意思。听几位祭祀的意思,我和小丫应该就是这所谓的生命共同体了。南希大圣女说我和小丫这一生会同生共死,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在我肩头受伤后,小丫也感觉到了疼痛? 我记得上一世我看过功夫明星成龙演的一部电演《双龙会》,意思是讲一对双胞胎兄弟相互之间有心灵感应,当这种感应非常强烈的时候,双方还可以互相影响到对方的动作。难道说,这种神奇的事出现在了我和小丫的身上?但我和小丫明明没有血缘关系啊? 南希看出了我的疑惑,她将我和小丫的手牵在一起,道:“铁熊,小丫,你们俩现在听好,导师没时间向你们解释什么叫做生命共同体,但你们一定要记住,你们能够这么相亲相爱,是有原因的。你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争取能够活下去。你们记着,你们的生命不仅仅只是自己的,而是互相共享。你们之中,谁要是不幸死了,那么另一个也不可能独活!不过,也因为生命的共享,你们的生命力也将是普通兽族的两倍。记住,你们死一个,两个就一起死,但同样的,只要你们其中一个能活着,另一个也肯定活着!” 我算是大约明白了生命共同体的意思,而小丫不算全明白,但她也知道和我的关系,肯定是更亲密了一步。于是,小丫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那一刻,我忽然有了一种感觉,原来我肩负的不仅仅只是我自己的命运,还有着小丫的那一份。 加蓬特看到了我们这边的骚动,不过他肯定猜不到我们这边发生了什么,看到他探头探脑的样子,我忍住肩头的疼痛,大声向他道:“刚才不知道那个王八羔子暗算小爷,不过小爷我福大命大,没什么大碍,就当是被蚊子咬了一口。你个龟儿子探头探脑的看什么?是不是看到小爷我安然无恙,有些失望啊?不过你这样的龟儿子小爷不敢认,想过来磕头请安就免了。” 我被加蓬特暗算,心头难免有气,忍不住用上一世的语气骂了他一顿。虽然有些形容词大家可能听不懂,但都明白我是在鄙视那个什么狗屁的圣魔法师,大家再一次的哄堂大笑起来。 加蓬特皮笑肉不笑的道:“小兄弟皮粗肉厚,看来福大命大啊,看到你这么有精神,我也算是放心了。” 随着加蓬特的话,我看到他的手指又在暗中挥动了几下。只不过,这次大家都在注意他,再想暗算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班德拉第一个跳了出来,叫道:“亏你还是个圣魔法师,真是丢了魔法师的脸。对着一个小孩子,居然接二连三的用‘暗风弹’偷袭,真是无耻!” 只听班德拉急促的念了声咒语,一堵近两米厚的土墙从地中冒起,挡在了我的前面。 加蓬特发出的“暗风弹”虽然没什么气势,但威力不弱,钻入土墙后居然将两米厚的墙体打穿,继续向我飞来。 丹尼斯上前一步挡在我的身前,双手在身前一挥,口中念动咒语,发出了两道风刃,带着丝破空声切向了“暗风弹”。 同样都是运用的风系元素力量,风刃和“暗风弹”相撞后,激发了剧烈的元素振荡,最后一起消于无形。 加蓬特毕竟是圣魔法师,实力远远高出丹尼斯和班德拉,他随手发出的“暗风弹”,在先破掉土墙后才被风刃抵消掉,已经显示出了他的实力。 我撇撇嘴,大声道:“什么狗屁圣魔法师,也就这么回事,小爷我站在这里,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加蓬特哈哈大笑,道:“既然如此,那么游戏就到此结束!” 说完这句话,加蓬特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杖,开始吟唱起一段冗长的咒语。随着他的咒语,庞大的风元素力量以他为中心聚集了起来。 推荐资深作者阿源的新书,《入赘龙族的领主》,书号,下面链接是传送门。 第四十一章 向圣级发起战斗! 越是威力强大的魔法,所需要吟唱的咒语就越长,所需要的时间也会越多。加蓬特毕竟是一名圣魔法师,看他此时的架势,肯定是想发出一个大型的魔法。 萨博冷着脸,横剑站在了加蓬特的身前,看来他虽然不怎么喜欢加蓬特,但毕竟算是同伴,到了真正需要做战的时候,他还是会和加蓬特配合。 魔法师在没发出魔法前,是相当脆弱的,这时也是打倒魔法师的最好时机。不然的话,等到魔法师把魔法发出来,就不知道是谁被打倒了。 萨博是一名圣剑士,有这样的强者保护,加蓬特当然可以放心大胆的运用他的拿手魔法了。 面对两名圣级强者,我们的这场战斗毫无胜算,但就这么看着对方使出大型魔法来屠杀我们的生命,又怎么会甘心呢?在老爸的带领下,几十名战士一起狂化,向着萨博杀了过去。 我明白老爸的心理,想打败萨博肯定是不可能了,但这么多兽族狂战士攻上去,如果能够抽冷子给还在吟唱咒语的加蓬特一下子,那就等于是赚到了。 出于同样的心理,几位祭祀大人也出手了,他们知道自己的法术攻击奈何不了萨博的圣级领域,但只要能够制造一点混乱,也算是对战斗有所帮助。 只要有战斗可打,萨博就会觉得十分兴奋,我看到他红色的眼睛猛的亮了起来。随着他的巨剑一个横扫,一股庞大的金色剑气飞涌奔出,直向冲在前面的老爸等人斩去。 这一击,才是萨博真正的实力,比起和老爸对战时,威力不知强了多少倍。我心中一痛,知道在这样强大的一击下,将会牺牲不少兽族战士。 果然,随着萨博的这一击,冲在前面的战士倒下了十余个。老爸本来是冲在第一个,在剑气袭来时他拿着那柄巨斧往身前一档。这柄青铜巨斧居然被击的粉碎,而且那道剑气还在老爸的胸前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这时,几位祭祀大人发出的法术攻击也先后赶倒,只不过萨博冷笑一声,身上的金色光芒暴涨,再次启动了圣级领域,连加蓬特的身形都笼罩在领域内,这些法术攻击自然没起到任何作用。 大爸大吼一声,不顾自己胸前鲜血直流,抓起地上一个近人高的巨大石块,向萨博砸了过去。其他的狂战士有样学样,手中有兵器的就把兵器当暗器扔了过去,没兵器的就学老爸捡起石头就扔。 萨博漂亮的挽出一个剑花,立刻满天金黄色的剑气纵横,这些大大小小的“暗器”全都被击的粉碎,那有可能伤到他? 这时,老爸带着不到二十名的狂战士也冲到了萨博的身边,虽然大家的手中都没了武器,但对于狂化的兽族来说,他们的利爪与尖牙就是最好的武器。狂战士们一窝蜂的扑向了萨博,虽然在力量上相差很远,但大家还是希望能用数量来弥补差距。 只有老爸没有扑向萨博,而是绕过他,向还在吟唱咒语的加蓬特冲了过去。我不由为老爸的举动击掌叫好,不愧是战斗经验丰富的高级武者,做出了战场上最佳的选择。 以萨博的实力,就算老爸和大家一起攻击他,估计也没什么效果。但加蓬特不同,就算他是一名圣魔法师,在吟唱咒语时如果被一名高级武者近身,也有可能丢掉性命。老爸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才会弃萨博而攻加蓬特。 有近二十名狂战士缠着萨博,就算他想过来护卫加蓬特,恐怕也会分身乏术? 我特意观察了一下萨博的举动,发现他连看都不看老爸一眼,而是横剑在身前一扫,立刻又有七八名狂战士折在他的剑下,洒起了满天的血雨。 萨博居然不管加蓬特的死活?难道他们之间的茅盾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圣级强者真的这么容易对付? 我隐隐的觉得,只怕老爸从加蓬特那里,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果然,当老爸扑到加蓬特的身前,眼看着还有两三米的样子就可以一掌击到他的脑袋上,老爸却突然动也不动了。 这样的情形我并不陌生,先前几位祭祀第一次和萨博交手时,所发出的法术,在接触到萨博的圣级领域后,就是这样突然一下子不动了。 加蓬特,一个能发出禁咒魔法的圣魔法师,他的实力当然已经达到顶尖水平了。这样的人物,领悟出圣级领域有什么稀奇的?魔法师的圣级领域不像战士那样耀眼和覆盖范围广,但只要能有个三米的领域空间,就足以保证他不会受到一般物理力量的伤害。 难怪萨博可以毫不在乎老爸袭击加蓬特,毕竟以老爸的实力,对加蓬特的圣级领域根本没有办法。老爸的力气再大,也远远达不到圣级的标准,一接触到魔法师的圣级领域,自然而然全身的力气就化为乌有,怎么可能伤害到加蓬特? 就算这时几位祭祀想出手帮帮老爸,也是爱莫能助,因为萨博的圣级领域已经将加蓬特笼罩在内。几位祭祀的法术攻击,也不可能伤到加蓬特。 我心里不由苦笑了一下,难怪那么多玄幻小说把魔武双xiu形容的无比牛x,原来一魔一武的合击威力,真的不只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加蓬特和萨博都是练成了圣级领域的极道强者,当他们两个人的领域重叠时,就相当于对所有圣级以下的力量免疫。不管是元素攻击还是物理力量,在这一魔一武的双重圣级领域下,全都起不了任何作用。 我知道我们的实力与圣级相差甚远,但没想到居然悬殊到这个地步。原来,在这些圣级的眼里,我们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终于冲上新书榜了,总之是感谢大家的支持。但现在的点推比严重失调啊,大家能不能多推个几票,让我的面子也好过一些?:) 第四十二章 老爸,千万别有事! 对于萨博来说,只要他退入到加蓬特的圣级领域中,完全可以像看猴戏似的看着兽族战士发起的进攻变成无用功。但萨博的选择却是挥着剑,直接和我们的兽族战士来了一次面对面的交锋。 或者说,不应该算是交锋,因为这是一场完全一面倒的屠杀。就只是这么短短的一瞬间,十余名兽族狂战士倒在了萨博的剑下,地上的鲜血渐渐汇成一股小小的涓流。萨博的巨剑斜斜的向下垂着,任由剑上血槽中的鲜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融会到那条血色涓流中。萨博这个杀人狂,完全把我们兽族的英勇战士,当做了他剑下的玩偶。 目睹这么多同伴倒在自己的身前,老爸彻底的愤怒了,他不断的狂吼着,慢慢从加蓬特的圣级领域中退出。最后,当老爸摆脱圣级领域的束缚后,他狂吼着扑向了萨博。 面对圣魔法师的圣级领域,老爸连用命去拼的机会都没有,但是面对圣剑士,老爸还能用自己的性命做为赌注,拼死一搏。 只不过,过于巨大的实力差距,注定了老爸的拼命之举,不会有什么效果。我不忍心看着老爸这样浴血奋战,忍不住大声叫道:“老爸,你快退回来啊!” 就在我的大叫声中,萨博将他的巨剑斜斜挑起,疾如闪电的向我老爸剌了过去。面对圣剑士的一剑之威,老爸没有丝毫的退缩,挥舞着双掌迎了上去。 那一瞬间,我忍不住热泪盈眶,因为我知道老爸宁愿拼着性命不要,也想给萨博来上一下子。这样的攻击,根本伤不了萨博,但老爸就是想证明,那怕对方是圣级强者,我们英勇的兽族战士,一样可以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伤痕。 老爸不是为了胜利而战,而是为了兽族战士的尊严而战!一如卡特,一如那成千上万不惧牺牲的兽族先烈。 萨博的巨剑,准确无误的剌中了老爸的腹部,而这时老爸挥舞着的双掌,离着萨博还有两米之遥。只是短短的两米,却代表了实力上不可逾越的鸿沟。 不顾巨剑刺入自己的腹部,老爸大吼一声,竟然尽全力继续向前一扑,萨博的剑尖从老爸的背部透了出来。借着这一扑之势,老爸与萨博的距离又接近了半米。老爸咬着牙,忍受着巨剑穿腹的巨痛,仍然努力向前移动,意图接近萨博给他来上一下子。 看到老爸如此神勇,萨博的神色也凝重起来,他郑重其事的双手握住剑柄,大吼一声催动了金色的斗气。老爸拼命向前的巨大身体突然停顿下来,然后随着“嘭”的一声闷响,老爸如同被投石机抛出的巨石一般,倒退着飞了回来,在空中洒下了一路的鲜血。 我大叫一声:“老爸!”用力甩开南希牵着我的手,泪流满面的向老爸坠落的方向跑去。上一世,身为孤儿的我只在师父那里体会到亲人的温暖。这一世,是老爸和老妈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相濡以沫的亲情,就算我拥有一个成人的意识,但这么多年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早已融入到了我的记忆之中,老爸老妈也早就成为了我心目中认可的亲人。现在亲眼看着老爸在我的面前浴血受伤,我又怎么可能不伤心?不心急? 老爸失血过多,再加上挨了萨博的一下重击,身体还在半空中就因为重伤的原因无法维持狂化状态,恢复成了平时的模样。这下我的心里更着急了,一名狂战士如果不是濒临死亡,是不会突然从狂化中恢复过来的。 我的身高只到老爸的胸口,他这么坠下来我不一定有力气接住。好在这个时候一股柔和的水元素力量游离过来,将不远处圣泉中的池水吸引过来,形成一个柔软的水垫,接住了老爸下坠的身体。 我回过头去,看到南希大圣女手中一道淡淡的光华慢慢隐去,知道是她出手帮我接住了老爸,不由的向她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我低头看了看了看躺在水垫中的老爸,他的腹部有一个完全对穿的大洞,大量的鲜血不断的从中间涌出。老爸的胸口也凹下了一块,显然是挨了一下重击,连骨头都碎了。 看到我奔了过来,老爸喘着气,勉强说道:“铁熊……让你失望了……老爸,没能……打赢。” 我哭着摇摇头,连声道:“不,老爸,你没有输,你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老爸想说话,但从他的嘴里却涌出了一股血沫,没能发出声来。这时熊大叔叔已经赶了过来,察看了老爸的伤势后,立刻面色凌重的念起了一段咒语,从他的手掌间涌出一团白光,没入到我老爸的身体里。我感觉到熊大叔叔身体里的法力在飞速的流失,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损耗法力的治疗术。 片刻之后,老爸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我甚至能看到他伤口中的血肉开始慢慢蠕动起来,好像在自动修复、生长。我有些感激的看了看熊大叔叔,这个治疗术好厉害,也只有叔叔这样的辅助祭祀才能使用。 兽族的天性喜欢战斗,绝大多数的祭祀都是使用攻击型的法术,像熊大叔叔这样专修辅助法术的辅助祭祀并不多。但在我看来,能够救死扶伤的辅助祭祀,在战场上的作用远比一般的战斗型祭祀有用。 在熊大叔叔的治疗下,老爸终于缓过气来,他看了看熊大叔叔一眼,道:“老弟,为我施展了一个治疗术,你那还有法力发出献祭?怎么帮助我们战斗?” 熊大叔叔淡然一笑,道:“狂战士都没有了,献祭还有作用吗?我的法力,还是用在救你的性命上好。” 老爸眼一闭,叹道:“败了,彻底的败了!” 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码休闲书。总之,谢谢所有为本书提供了点击、推荐、收藏、评论的朋友。 第四十三章 唯一的生机 “败就败了。”熊大叔叔的声音还是很平淡:“就算大家今天都难逃一劫,但只要轰轰烈烈的战斗过,也就没什么好后悔的。” 老爸喘着气,再没出声。 我打量了熊大叔叔一眼,心头首次对他升起了一股敬佩之情,能够有如此淡定的胸怀,熊大叔叔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兽族,以他的这种性格,其实非常适合修真,难怪他会成为一名专职的辅助祭祀。 我转头看过去,这时南希、阿林查等几位祭祀,护着小丫,全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那怕那些站在四周的普通兽族,也全都无畏的看着加蓬特吟唱着咒语,谁都没有退缩一步。 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兽族充满了一种认同感与自豪感,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勇气,才使兽族传承了数千年,即使历经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依然可以高昂着他们的头。也许现在大家都面临着死亡,但在这一刻,我却以自己身为兽族的一份子,感到一种自豪!是的,即使我是带着上一世的意识穿越到了这个异世界,但现在我却完全认同自己成为兽族的一份子。 加蓬特经过漫长时间的吟唱,终于完成了他的一个大型魔法,在一瞬间十余个巨大的龙卷风暴出现在我们的四周。每股龙卷风足有三四米粗细,因为飞速的旋转而隐藏了巨大的杀伤力。我看到无数的巨石、大树被卷入到风暴中,瞬间被撕裂成了碎片。 我听闻过这个魔法,这是风系的顶级魔法“龙卷暴风阵”,即使是运用在大规模的军团作战中都可以起到巨大的杀伤力,现在用来对付我们区区数百兽族,还真有点像是杀鸡用牛刀。 随着“龙卷暴风阵”的范围越缩越小,有些站在边缘地带的兽族被卷入到了风暴中,瞬间就被暴风中隐藏的无数风刃切割的零零碎碎,而且血肉还被暴风卷走,不知飘洒到了什么地方。 这样的一种死法无疑很恐怖,但所有的兽族却没有一个动摇,他们全都高呼着“兽神万岁!”,对死亡没有显出丝毫的恐惧。 加蓬特的脸色铁青,估计是没看到我们惊慌失措的样子,让他搞起屠杀都心中不爽。 这时几位祭祀护着小丫,来到了我和老爸的身边。我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小丫一脸心疼的样子,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那么今天是不是就到了我和小丫一起陪着大家魂归天国的时候了? 我的异界之旅难道要在今天结束?可惜了,好不容易得来的一次重生机会,却只有短短的十年。如果我有一身强横的实力,也不至于像这样成为待宰的羔羊?看来,那些yy小说始终只是小说,凭什么就只有主角能够牛x无比,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孤身一人混异世那这么容易风生水起?盖世的实力也不会就这么平白无故的砸在你身上,如果下一世还有穿越的机会,我一定要让老天爷给我一个做弊器,不用修炼的这么辛苦。 我觉得有些好笑,怎么生死关头,我却在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按道理我应该乘着这个机会,好好的看看老爸,好好的看看小丫,好好的看看几位导师。毕竟他们,是在我这一次穿越生涯中,最最亲近的亲人。 “龙卷暴风阵”的威力巨大,以几位导师的实力,是应付不了这个大型魔法的。但身为兽神帝国的强者,几位导师也不愿意束手待毙,纷纷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法术,试图破解“龙卷暴风阵”。唯一没有和几位导师一起行动的,是南希大圣女,她蹲下身子,将我和小丫紧拉着的手合握在自己的掌心中,一脸慈祥神情的道:“小丫、铁熊,如果你们能够活下去,一定要记住,好好的造福帝国,帝国的臣民需要你们!” 我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南希,现在我们已是敌人笼中待宰的羔羊,这么多位实力强横的狂战士以及高阶祭祀都毫无办法,我和小丫有什么本事能够活下去? 不过南希没有解答我的疑惑,反而对着刚刚有些缓过气来的老爸道:“铁猛狂战士,你是我们当中力气最大的一个,如果我等会请你把两个孩子往远处扔,有多远扔多远,至少扔出千米之外,你能办到吗?” 老爸低头想了想,道:“如果我能够狂化,就算受重伤也没问题,但现在……” 南希点了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小瓷瓶,塞到熊大叔叔的手里,道:“这里面装的是灵蛇血,是恢复法力的最好药剂,你现在喝下去恢复法力,为铁猛加持一道‘献祭’,帮助他能够再次狂化。你们不要问为什么,一定要配合我,听我的吩咐行事,我们会有唯一的一个机会,让两个孩子逃脱。” 我越听越奇怪,我们已经陷入了如此的困境之中,怎么南希大圣女还像有办法似的? 南希像是看出了我的疑惑,摸着我的头道:“铁熊,大圣女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等会我会施展一个法术,如果成功的话,也许会把那两个人类敌人吓住。如果敌人不想和我们同归于尽的话,肯定会收回‘隔绝空间’,以方便自己撤离。这时候,就是你和小丫逃生的机会了。只要铁猛的力气足够将你们抛出法术威力的范围,你们就有活命的机会。记住,如果你们活下来了,一定要想办法到帝都去。只有到了帝都你们才算是安全,也只有那里,才最适合你们成长。小丫,你是帝国的希望,导师真心的希望你的未来是一片光明,今晚发生的这一切,你就当是一场恶梦。” 说到这里,南希对着我灿烂一笑,道:“铁熊,小丫就拜托给你了!” 暴风雨后总有晴天,不经历挫折又怎么会成长?——奇迹大陆的创世神天丛如是说!:) 第四十四章 圣光自爆! 南希大圣女这样的说话方式,很有点像是在交代遗言,我不由问道:“大圣女,你……” 南希摇摇头,道:“现在没时间解释了,如果你和小丫能够活着到帝都,会找到答案的。现在,就让敌人见识见识,即使是圣级强者,也别想大摇大摆的跑到我们兽族的神佑之庙来捣乱。” 南希的话里充满了自信,然后我就看到她双手平举在胸前,口中开始吟唱起一段艰涩而冗长的咒语。南希的这个姿势我并不陌生,在她进行圣光加持时,就是这么一副样子。 难道圣光加持的那种巨大能量能够用在攻击方面? 从兽神像中汹涌奔出的庞大能量,证实了我的想法。圣光加持时引发的能量相当于一个金丹期顶峰高手的能量,这么强大的一股能量全都因为某种特殊的方法被禁锢到了兽神像上。也正因为兽神像蕴藏了这么大的一股能量,才能永久的散发光芒,彰显神迹。 现在南希用了一种比圣光加持更奇特的方法,将禁锢在兽神像中的能量引发了出来,重新汇集在了自己的双手之间。 耀眼的白色光球在南希的双手之间越变越大,其中蕴含的巨大能量,让在场的所有人感到心惊肉跳。相比之下,“龙卷暴风阵”的能量波动,就如大海旁的小小溪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如此强大的力量汇聚在这个空间之中,立刻打破了力量的平衡,硬生生的让“龙卷暴风阵”消失在了空气中。加蓬特呆呆的看着南希,他肯定想不明白,怎么突然之间,这个看似不堪一击的兽族祭祀,怎么拥有了远远超过圣级的力量? 站在南希身边的我可以感觉到那团白色光球中的能量,非常的不稳定,像随时都会爆炸一般。而操控这股能量,显然也远远超出了南希的承受能力,她的口鼻中已经开始渗出了血水。 几位祭祀大人面色凝重,一起聚在南希的身边,牵手站成一排,由阿林查大祭祀将大家的法力串联起来,输送到南希的体内。本来,各不同系的元素力量是不能溶合在一起的,但在这白色圣光团的影响下,好像四系元素能量已经合而为一,能够共通共用。 天地元气?这白色圣光居然聚集的是天地元气!我终于感觉到了这团白色光球的能量属性,看来天地元气果然是世间最本原的力量,现在的南希就像是在向兽神借取能量,而这借到的能量就是最纯正的天地元气,自然超出了所谓元素力量的范畴。 在几位祭祀的帮助下,南希的状态稳定了许多,口鼻中流出的鲜血也暂时止住,她朗声向加蓬特、萨博道:“人类敌人,我们兽族就算用生命为代价,也要让你们知道胆敢冒犯神佑之庙,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 加蓬特的瞳孔猛的一缩,颤声道:“难道传说是真的?这就是有兽神怒火之称的圣光自爆?” 南希傲然一笑,道:“算你还有点见识,连我们兽族这样的不传之密你也知道。神佑之庙做为兽神的地上行宫,你区区一个人类居然胆敢冒犯,当然要接受神罚!” 我看到加蓬特的脸色一下子变的惨白,看来南希从圣光中提取的能量,足够吓破这位圣魔法师的胆。不过想想也是,对方身为圣级强者,一直以为自己的力量是这世上的顶峰,一旦让他面对一股远远超过自己能量的更强大力量,只会比普通人更感到惊慌失措。 一直神色冷峻的萨博,也有些沉不住气了,他将巨剑举起,看样子很想攻击南希。但南希现在双手间的那个巨大能量光球,却有着强大的震慑力,让萨博不敢妄动。 光球中的能量还在汇聚,南希渐渐又有些力不从心,她断然的低声吩咐道:“熊大,铁猛,你们快做好准备,两个孩子能不能够安全的逃掉,就看你们的了。” 这时,几位祭祀的法力已经全部消耗完,先后萎顿在地上,失去了几位祭祀的支持,南希对能量光球的掌控更加不稳定起来。 南希的口鼻中再次涌出血沫,甚至连她的耳孔都渗出了一道血痕,只听她大声道:“圣光自爆一但引发,绝不可逆,人类的入侵者,就让你们知道什么是兽神的愤怒,和我们一起同归于尽!” 说完这句话,南希双手一抖,将能量光球抛了出去。能量光球歪歪斜斜的飘在空中,在光球的四周赫然可以看到不断闪现的游离电光,看起来这个光球就像随时会爆炸一样。 “疯子,你们兽族都是疯子!”加蓬特狂叫一声,腾空飞起,向东方的天空直飞而去。萨博犹豫了一下,也转身飞起,直追加蓬特。 看来,就算是圣级强者,面对比自己更为强大的能量,也免不了有畏惧心理。此时任谁都可以看出,这团能量光球一旦爆炸开来,恐怕这里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南希在抛出能量光球后再也坚持不住,坐倒在地上,她急匆匆的向我老爸道:“快!” 早已接受了熊大叔叔“献祭”祝福的老爸,狂吼一声,再次进入了狂化。他伸出大手,将我提了起来。这时我泪流满面,只知道紧紧的把小丫抱着怀里。 我的目光依次从老爸、熊大叔叔、南希大圣女、丹尼斯祭祀、阿林查祭祀、班德拉祭祀的脸上扫过,然后又看了看围在四周的兽族居民。在兽群中我找不到妈妈的身影,但我知道,此时她一定满脸慈祥的看着我,但我却无法向她做出最后的道别。 老爸亲了亲我的额头,然后振臂用尽全身的力量,把我和小丫甩了出去。飞在空中的我,听到了老爸的最后一句话: “儿子,和小丫好好的活下去!” 也许这样的结果悲惨了一点,但我认为,所受的挫折越大,成长的空间就越多。为牺牲的兽族勇士们致敬! 第四十五章 消失了…… 老爸的的臂力非常大,在他的全力一掷之下,我抱着小丫就像炮弹一般的飞了出去。 飞在空中的我,看着大家的身形越来越小,然后我就听到轰的一声闷响,白色的能量光球终于爆炸开来。 以能量光球为中心,周围数百米的范围内全都被笼罩在一层浓浓的白光中。我知道这是巨大能量反应后才会出现的光化效果,在这片白光的范围内,一切东西都将被摧毁,化为齑粉。 可以说,当能量光球爆炸时,老爸、老妈、几位导师、看着我和小丫长大的村民,已经全都离我们而去。这一刻,我悲从中来。被我抱在怀中的小丫,紧紧的缩在我的胸前,头也不敢抬起,我知道她不敢面对这一切。 好在能量光球爆炸的威力并不是以辐射的方式发散,在那团白光亮起之时,绝大多数的能量是向着东方喷射而出。每一道喷出的能量,都带着长长的一条白色光尾,在空划出一道靓丽的弧线,就好像火树银花的烟火一般,将夜空点缀的异常美丽。 但我知道这每一道弧线,都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只要沾上它的一点边,就相当于接到了死亡通告。 老爸把我抛出的方向,和能量光球的喷射方向相反,但由于光球爆炸的威力实在过于巨大,仍然有几股强大的能量风暴,向着我和小丫的方向吹来。 我将小丫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子将她牢牢护住,任由那股能量风暴吹在自己的背上。好在这两年来我每日苦练“万物长生法”,将自身的潜能全部激发了出来,再加上熊族的身体本就强悍,居然能够抵挡这股能量风暴的侵袭。只不过,我的背部全被这股能量风暴刮的一片血肉模糊。 只是肉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我心中的伤痛,只在一夜之间,所有的亲人、朋友,全都离自己而去。如果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永远无法想像,这种撕心裂肺的伤痛,是如此的让人难以忍受。 我抱着小丫的手更紧了,不顾此时自己还在空中疾飞,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大吼道:“我要报仇!” 小丫似乎听到了我的吼声,她将身子在我的怀里缩了缩,双手紧紧的抱住了我。 我和小丫,在空中足足飞了有两千余米,力道才渐渐的弱了下来。这个飞行的距离,早就超过了隔绝空间的范围,看来加蓬特为了自己逃命,撤消了隔绝空间。光球爆炸后的能量,大多数向加蓬特和萨博逃走的方向喷射,也不知道伤到他们没有。我可不希望南希大圣女用生命换来的攻击,没起到一点作用。 当老爸那一甩的力道用尽时,我和小丫从空中笔直的摔了下来。在落地之前,我已经在空中观察清楚了四周的地形。我们落下的位置,是位于村子西山后的一大片树林。看来老爸抛我们出去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坠落的地方有一片树林,更方便我们安全的着陆。 我瞅准时机,一手抱着小丫,一手抓向一棵大树横生出来的巨枝。只是我和小丫一起下坠的力道过于巨大,这根巨枝也承受不了,喀嚓一声断为两截。但就这么一阻,我和小丫下坠的力道已经抵消了不少,我乘着还没落地前,将小丫奋力向上一抛。 平时我和小丫玩抛接秋千的游戏玩的多了,小丫很自然的借着我一抛之力,双脚勾住一根树枝,轻巧的一个翻身,骑在了树枝上,可说是毫发无伤的安全着陆。 我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伸长了手也没能够到第二根树枝,就这么硬生生的摔在了地上。好在先前下坠的力道被抵消了大半,而我的筋骨也确实强健,才不至于被这一摔要了性命。 只是我很清楚的听到了自己左腿骨折的声音,看来这次的着陆,对于我来说并不算是成功。小丫看到我这么直挺挺的摔在地上,吓了一跳,连忙从树上溜下来。 “铁熊哥哥,你不要紧?”小丫边说边试图拉起我。 “别动,我的腿骨断了。” “啊!?”小丫吓了一跳,连忙问我:“铁熊哥哥,你疼不疼?” 我咬咬牙道:“还好。小丫,你帮我去折两根硬一点的树枝来。” 小丫“哦”了一声,连忙起身帮我折了两根又粗又直的树枝,递到我的手中。 我半坐起身子,忍着痛扶准了断骨,将折断的地方对好后,用两根树枝一夹,再将自己穿的布衣撕成布条,牢牢的把断腿绑了起来。处理这样的外伤我还算是拿手,毕竟上一世我是货真价实的修道中人,这些粗浅的疗伤方法还算是比较精通。 小丫在一旁看着我处理断腿,眼泪叭嗒叭嗒的直往下掉,我忍不住安慰她道:“小丫,想妈妈了?还是想着几位导师?你放心,就算再艰难,铁熊哥哥也会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等我们长大了,就去找那两个坏蛋,为大家报仇!” 小丫抽泣了两声,轻轻的点了点头,但她看着我,眼泪还是不停的往下掉。 “小丫,你怎么了?我们兽族就算是小孩子,也个个都坚强无比,你还是光荣的神佑祭祀呢。如果让导师们看见你哭鼻子的样子,他们一定不会高兴的。” 小丫低着头,轻声道:“铁熊哥哥,其实,我的背上感到很疼。” 我一愣,小丫的背上疼?但她应该没有受伤啊? “铁熊哥哥,你放心,我没有受伤。是因为你的背上伤的很重很重,所以我才会感到疼。铁熊哥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护着我,背上才会受这么重的伤。” 说到这里,小丫一把扑到我的怀里,大声哭道:“铁熊哥哥,小丫是不是很没用?大家死在我的眼前,我却无能为力。为了保护我,却让哥哥你受了伤。我不要当什么神佑祭祀,我想一切都回到原来!” 任风雨江山飘摇,我自巍然不动!——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之二!:) 第四十六章 我一定会干掉他们! 我有些呆呆的看着小丫,她毕竟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小丫头,而今天晚上发生的这一切,是这么的突然,却又是如此的残酷。即使是一个成人,面对这样的巨变,一时之间恐怕也不知道何去何处。 平时,我只知道小丫做为千古难得一见的神佑祭祀,被大家呵护关爱,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但我没注意到,她的身上同样也有着巨大的压力。人人都对她寄予厚望,而她也一直小心翼翼的力求做到最好,不想让大家失望。但现在,所有的亲人在小丫的面前离去,她却什么也做不到。这种无力感,如果是我自己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也会觉得万念具灰。 我摸了摸小丫的头,道:“小丫,因为我们是生命共同体,所以我背上的伤,你能感觉到疼,但是你却感觉不到铁熊哥哥的心有多疼!比起身上的伤,心里所流的血更多。大家为了什么要舍命保护我们?因为你是大家的希望!现在你的年纪还小,但你终有长大的一天。到了你能够不负大家所望,成为兽族支柱的时候,你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向爸爸、妈妈、导师他们说,你无愧于他们的期望。也只有这样,他们的牺牲才算是值得。” 我的这番话,小丫似懂非懂,但出于对我的信任,她抹干了自己的眼泪,向我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看到小丫镇定了许多,我才开始审视自己后背的伤口,触手之处只觉得一片血肉翻转,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我知道圣光自爆的威力太大,那怕只是承受了一点余波,我能够逃过一命已经算是运气。好在小丫的空间戒指存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就有一些疗伤的药,现在正好一用。 忙了好一会儿,小丫才帮我绑好了伤口,平时进行祭祀修行时,也有战场上急救的课程,她处理起我这个伤兵还算似模似样。 这片树林我和小丫并不陌生,平时就经常跑到这里来掏蜂窝,在树林的附近,甚至还有我和小丫所谓的秘密基地。其实,这个秘密基地就是一个山洞。平时玩累了,我和小丫常常跑到这个山洞中休息一下。山洞中有一弯泉水,非常的香甜,可说是除了酒之外,我和小丫最爱的饮品。 现在我受了伤,行动不便,小丫的戒指中存了不少她用来做为零食的食物,再加上有泉水,我们完全可以在山洞中养一段时间的伤,然后再出发前往帝都。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我不知道加蓬特和萨博是不是从圣光自爆中逃了出去,也不知道他们在临逃跑前,注意到老爸把我和小丫甩出去没有。万一这两个圣级强者还想着要追杀我和小丫,那就实在太危险了,还是在山洞里休养一段时间保险些。 对于我的安排,小丫自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做为生命共同体,小丫可以感受到我的伤痛,比如我肩头受伤、背部受伤,小丫都能感觉到,但我的左腿摔骨折小丫却没感觉呢?转念一想才觉得这可能是生命共同体的一个特征,只有在受到元素力量伤害的时候,才会感应到对方所受的作害,如果是摔断腿这样的物理伤害,可能就不在生命共同体的感应范围内,看来以后有必要找机会了解一下什么是生命共同体了。 我筋骨强健,虽然身上多处受伤,但都是一些皮肉伤,并没有对我造成太大的影响,顺顺当当的和小丫来到了被我们称为“秘密基地”的山洞。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是一个难得的晴好天气,但谁又能想到在这样明媚的天气下,昨晚却是一夜的腥风血雨呢? 还没等我和小丫把山洞里收拾好,我就感觉到远处有两股极强的能量波动,正在破坏在什么。我心头一凉,这两股能量正是加蓬特和萨博所有,而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我们的村子那里。 看来圣光自爆的威力虽然强大,却还不足以伤到圣级强者的性命,这两个家伙显然是逃过一劫后,又杀了一个回马枪,怕村子里有漏网之鱼。 小丫的空间戒指中有件好东西,是我送给她六岁的生日礼物。当时我从丹尼斯祭祀那里得到了两块透明的水晶片,将之打磨成了凸镜,然后嵌在一个竹筒中,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望远镜,凭这个东西哄的小丫眉开眼笑。 现在我从小丫那里要过了这个望远镜,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向村子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加蓬特和萨博正飞临在村子的上空,一个用魔法一个用剑气,对着村子里狂轰乱炸。 距离实在是有些远,我不能清清楚楚的看到他们的样子,但那两个家伙此时的举动,却像是有些疯狂。我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圣光自爆虽然没能要他们的命,却也没让他们好过。 加蓬特的左边脸上,染满了鲜血,好像是伤到了左眼,如果这家伙因此而变成一个独眼龙,那还真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萨博的情况比加蓬特更惨一些,他的左手好像整个的被炸断了,此时成了一名独臂剑客。 这两个家伙,总算是付出了血的代价,这个教训会让他们知道,不要以为自持武力强大,就可以随便欺负我们兽族。如果这两个家伙一个成了独眼,一个成了独臂,有了这么显着的生理特征,以后也方便我和小丫找上门去寻仇。 从上一世开始,我的性格就是睚眦必报,只有小爷我整人的,那还有人敢惹我?现在加蓬特和萨博这两个龟孙子,害的我这一世的亲人死的干干净净,就算他们是什么狗屁的圣级强者,结下了这么深的仇,那怕要花我一辈子的时间,也要和这两个王八蛋铆上,不取他们的性命誓不罢休! 世上的事,并不是每件都要解释,有时候越解释反而越糊涂。——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另外,本章写成于一周之前。) 第四十七章 帝都巴比伦,我来了! 村子里所有的兽族都参加了酬神仪式,大家全都在圣光自爆中为帝国献身,此时就算加蓬特和萨博把整个村子翻个底朝天,也顶多只是发泄一下自己的怒火,再也找不到半个兽族可供他们屠杀。 两名圣级强者存心搞起破坏来,威力还是很惊人的,不到片刻,我们的村子就被夷为了平地。加蓬特和萨博这才像是有些不甘心似的,转身向东方飞去。看来,南希大圣女引发圣光自爆时,这两个家伙只顾着逃命,没有注意到我和小丫被老爸扔出了爆炸范围。在他们看来,圣光自爆具有那么大的威力,在场的兽族早就被炸的连渣都不剩,也就相当于完成了这次刺杀神佑祭祀的任务。只不过,付出一眼一手的代价,恐怕是他们事先想不到。 为了以防万一,怕这两个家伙又杀个回马枪,我和小丫决定在山洞里先躲个十天半个月,看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前往帝都。 这些天,呆在山洞里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外,就是拼命的练功,以求提高自己的能力。 我刚刚辟出气海,小丫刚刚晋级成为初级祭祀,就遭逢巨变,还没有试过晋级后的修炼是一个什么滋味。 我还好说,反正从修炼“万物长生法”开始,就一直是自己摸索,再加上有上一世的修真经验,修炼起来还不算困难。但小丫不同,她一直在几位祭祀的指导下练习,如果突然变得要靠自己琢磨着才能修炼,她还真不知道从何做起。更何况小丫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修炼的东西本就比一般祭祀要复杂的多,在她晋级为初级祭祀后,如果还按照见习祭祀的那一套修炼,进境实在有限。 我对祭祀的修炼方法全然不知,看来南希大圣女要我们前往帝都是对的,因为除了神佑之庙外,也只有帝都才有强大的师资力量,能够保证小丫能得到最好的成长。为了不耽误小丫的修炼进度,看来我们必须前往帝都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服食过生生造化丹,身体的恢复能力强了许多,只是十几天的功夫断掉的腿骨就已经长好,虽然不能算是痊愈,但已经不影响走路了。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加蓬特和萨博应该早就离开,我和小丫也用不着担心会碰到这两个混蛋。我们先到神佑之庙那里去看了一下,发现那里已经完全被夷为了废墟。差不多方圆五百米的范围,只余下一个略显焦黑的巨大土坑,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乌有。 巨大的兽神像,宏伟的神佑之庙,洁净而整齐的广场……一切的一切,全都消失了! 看来,圣光自爆的威力虽然还不及劈我的天雷百分之一,但在它的爆炸范围内,也足以让一切灰飞烟灭。 我们所有的亲人,都是消失在这一次的圣光自爆中,我和小丫在这里徘徊了良久,不知洒下了多少眼泪,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片废墟。 接下来,我和小丫回到村子里看了看,村子在两个圣级强者的肆虐下,早就被夷为平地。看到眼前的残垣断壁,再想想村子里往日的那种热闹情景,我的心中徒添了许多伤感。 我牵起了小丫的手,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回来,重新建起这个村子,让大家快快乐乐的生活!” “嗯。”小丫点了点头,但随即又道:“可惜大家都已经不在了,就算村子能够重建,爸爸、妈妈、导师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我不由的一呆,心中升起了一股恨意,道:“我一定会找那两个混蛋报仇!等到以后村子重建起来,我再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看了最后一眼这个我们生活了十年,却在一夜之间变的面目全非的地方,我和小丫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前往帝都的旅程。 帝都巴比伦王城,是兽神帝国最大的城市,有着百万人口,几乎占了整个兽族三十分之一的人口,是奇迹大陆上有名的几个超大型城市之一。 巴比伦位于兽神帝国的西南部,与我们这个小村庄大概隔着三千多里的路程。由于我们的村子几乎是位于兽神帝国的最西端,所以我和小丫应该向着东南方前进。 自从出生之日起,我和小丫都是第一次出远门,所有对于外界的认知,都是平时几位导师教给我们的。这几千里的路程,对我和小丫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整个十万大山约有二百万平方公里的巨大面积,充斥着大量没有被开发的地区,大多都是一些穷山恶水,总共有三千万兽族和约六百万的矮人族生活在其间,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地广人稀。 我和小丫现在年纪不大,但论起真实的战力,倒也不能被小看。小丫虽然只是一个刚晋级的初级祭祀,但以她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天赋,实际上已经拥有一个高级祭祀的战力。拥有这样的实力,已经可以放心大胆的四处游历,小丫现在所欠缺的,只是经验。 至于已经辟出气海的我,已经不能算是废材,就算我的腿伤还没全好,但经过这十余天的修炼,已经能够非常熟练的运用金刚护体术、五丁开山术这样一些粗浅的道法。凭借金刚护体的不坏金身再加上五丁开山的五倍力量增幅,现在的我也算得上是一个高级兽族武者。虽然还比不上狂化的老爸厉害,但比起卡特也不算相差太远。 十万大山中虽然还有着不少魔兽,但只要不是碰上特别难缠的,以我和小丫的实力基本还能应付。 三千余里的山路,没有地图没有补给,如果想顺利的走完这段路,绝不容易。但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帝都是我们唯一的目的地。 “巴比伦,我们来了!”随着这一声呐喊,我和小丫踏上了征途。 卷一完,请继续收看卷二《帝都生涯》。——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 第一章 祭祀的传奇 从出发到现在,我和小丫已经走了十天的山路,前进的速度并不快,主要是因为我们从没出过远门,根本不知道那一条山路是正确的方向。在山里转来转去,很容易失去方向感,我随时都要进行调整,以确认我们是在向东南方前进。 这一路上没碰到什么风险,只遇到过三次魔兽,其中最厉害的不过是疾风兽,顶多只能算是初级的风系魔兽,被小丫几个火球术丢过去,就吓的吱吱乱叫,不见了踪影。至于另两种魔兽,则是连元素力量都无法使用的普通货色,光凭肉搏我都可以把它们揍的满地找牙,自然也对我和小丫构成不了威胁。 小丫储存在空间戒指里的食物早就吃完了,现在我和小丫就如同过着餐风露宿的原始生活中,好在小丫的火系法术玩的溜,不然的话我们连熟食都吃不上。 十天的时间,我估计顶多只走出了两百里,但就只是这两百里,我们已经不知道翻过了多少座高山,这十万大山的名字还真不是叫假的,按照这样蜗牛般的前进速度,天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到达帝都。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我的腿伤已经痊愈,前后不过二十余天就能断腿完全愈合,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恢复能力至少是普通兽族的三倍以上,生生造化丹和万物长生法的效用已经慢慢的在我身上体现出来。 一路上我没怎么出手,都是让小丫打头阵,短短的十天时间,小丫也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她再不是那个被众人呵护的乖宝宝,拥有了一定的实战经验。这种野外生存的磨练,是最好的催化剂,让小丫能够更快的成熟。 腿伤好了之后,我试着把小丫背在背上,施展起了缩地成寸的道法,这样一来前进的速度就快多了。只是我现在修为太浅,就算缩地成寸不怎么损耗真气,我也只能支撑个把小时,就将气海中的真气消耗一空。但只是这一个小时的急行,就可以把我们的前进速度提高一倍。 我发现这样快速的消耗真气,然后通过“万物生长法”第二层的凝息之法补回真气,对我的修行很有帮助。就这样不停的消耗、补充,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天,我的修为就有所精进。 果然磨练就是最好的成长方式,如果我和小丫还是呆在神佑之庙,在导师的指导下修行,恐怕就没这么快的进步了。把理论运用到实战之中,大大丰富了我和小丫的实战经验,也使我们对一些战斗技巧的运用日趋熟练。史上的那几位神佑祭祀,还没有一个像小丫这样小小年纪就颠沛流离,过上这种如逃亡般的生活,即使是兽族成年后的试炼礼,条件也比现在的我们好上太多。不过,按照我上一世空空门入世修行的观念,小丫的这段经历,对她的成长应该是有很大帮助。 这一日我和小丫翻过一个山头,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座绵延不下百里,顶部高耸入云的巨大山峰。在接受几位祭祀指导时,我的地理学的不错,知道眼前的大山应该就是有名的安哥拉山,是我们此行路上所能遇到的最大一座山峰,也是十万大山中排名第三的高峰。安哥拉山是因我们兽族的传奇祭祀安哥拉而命名,这位狮族的天才祭祀在不到三十岁就踏入了圣级,这可是兽族的最快纪录。 而最传奇的是,安哥拉是不多见的能有机遇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战争祭祀和辅助祭祀一样,都属于祭祀中的特种祭祀,数量十分少见。辅助祭祀只要选择修行方向就可产生,但战争祭祀的产生除了天份外还要靠机遇。 魔兽并不是只知道杀戮的野兽,不少强大的魔兽同样是智慧生命,它们在有着强大能力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惯与个性爱好。战争祭祀有着兽神的天赋异能,能够与魔兽进行沟通,碰到彼此投缘的情况,还可以和魔兽签定心灵契约,让魔兽成为自己的战宠。 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相当于能够发挥两倍的战力,一直是祭祀中的绝对战斗主力。只不过不论在那个时代,战争祭祀从来没有批量出现过。据现在兽神帝国的官方统计,整个帝国的战争祭祀还不足二十名,只这一个数据就可以证明战争祭祀有多么的尊贵。 安哥拉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在于他拥有的战宠居然是一头战斗型的冰霜巨龙,这可是远超魔兽的强大存在!龙族的强大世所公认,而他们的骄傲也一如他们的强大,其他种族能够和龙族做朋友已经是难得的机缘,更别谈和龙族签定心灵契约,让其成为自己的战宠。 但安哥拉做到了!本身就身为圣级强者,而战斗型的冰霜巨龙也有着不弱于圣级强者的战斗力,所以安哥拉这名传奇祭祀,也有着双圣祭祀的美称,毫无疑问他是那个时代的顶尖强者。 当时神耀之国摩西正是建国之初,接连和兽神帝国暴发连场大战,在冥加河畔的一场决定性战役中,安哥拉一人力敌人类的四位圣级强者,为兽族溃败的主力部队争取到了宝贵的撤退时间,使的兽神帝国延缓了衰亡的时间。 只不过安哥拉虽然强大,和冰霜巨龙以二敌四最后还是战死沙场,但那四名人类的圣级强者也没讨到什么好,付出了一人战死,三人重伤后修为降了一阶的代价。而这三名重伤的人类,也正是后来三大公国的第一任国主。 安哥拉的武勇之名,即使是人类也赞叹不已,能够获得敌人的赞赏,安哥拉不愧传奇祭祀的美名。出于对安哥拉的尊重,人类把安哥拉和冰霜巨龙的尸体归还给了兽神帝国。 安哥拉山是安哥拉年轻时的修炼之地,而他与冰霜巨龙也是在这里结识的,出于对这位双圣祭祀的怀念,兽神帝国将这座山峰正式命名为安哥拉山。 新的一卷开始了,会不会又引来一次评论的高潮呢?拭目以待。 第二章 雪崩与冰晶宫 相传安哥拉与冰霜巨龙的埋骨之地,也在安哥拉山的某处,只不过为了防止有人打扰这位英雄的长眠,官方并没有将这位英雄的墓穴所在地公开。多年以来,英雄的事迹虽然还在广为流传,但他的埋骨之所已经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不然的话我到是很想去拜祭一下这位祭祀中的传奇。 安哥拉山的海拨有近六千米,绵延数百里,如果从山脚绕过去,恐怕要多走近千里路,唯一的近路只能是翻山而过。从半山腰开始,安哥拉山就是一片白雪皑皑的世界,气温十分低。我和小丫是熊族,碰到低温天气就有昏昏欲睡的反应,好在我们修炼也算是略有小成,这种不适感还能忍受。 小丫是第一次见到雪景,看到这样一片银妆素裹的世界,显得十分兴奋,多日来不见的笑容又出现在了脸上。我为了逗小丫高兴,就教她打雪仗,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玩在了一起。 听到小丫那喀喀的娇笑声,我算是心里松了一口气,如果小丫总是闷闷不乐,沉缅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对她的成长将会十分不利。能够借着小丫从没见过的雪景帮小丫打开心结,总算是有了收获。 打起雪仗来我尽量让着小丫,自然被她砸了个满脸开花,而小丫看到我狼狈的样子,高兴的大笑起来。我们俩的这番嘻闹,打破了这片雪山的宁静。 上一世我没少见过雪山,不过全都是在空中飞来飞去,从来没有想到过,如果在雪山上闹出太大的动静,是会引起雪崩的。这片雪山也许是安静太久了,居然因为我和小丫的打闹,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崩。当我看到巨大如骇浪般从山顶直泄而下的积雪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小丫从来没见过这天地间的自然之威,一时之间被吓的动弹不得。 再傻站在这里,可是会要命的,我一把拉住小丫,调头狂奔。只不过地上都是数尺厚的积雪,我们连迈开步子都有些困难,那还跑得快。 情急之下我瞅准一块巨石,拉着小丫藏身其下,我尽量的把小丫护在里面,同时运起金刚护体术与五丁开山术,借着巨石的掩护,尽全力将滚落的积雪挡在外围,使的巨石之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三角空间。 我和小丫缩身在这三角空间内,只听头顶轰轰如同闷雷炸响连绵不绝,实在是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渐渐的,我们头顶的积雪越来越多,然后再也没有一丝光亮透进来,这个小空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我把小丫紧紧的抱在怀里,感觉到她的身子被吓的微微颤抖,只不过此时轰鸣声不断,就算我想安慰小丫几句,她也什么都听不到。 良久之后,一切才安静下来,好在这个小空间中还储存了不少空气,足够我和小丫呼吸。 我不敢直接向头顶上开洞,怕积雪压下来将这个小空间都给埋了,于是小心翼翼的挖了一条直道,再斜斜的向上挖掘出路。我身强力壮,这积雪也比较松散,挖起通道来不算是太费劲。我估摸着足足向上挖了有十余米,终于看到头顶有光亮透出,心中一喜又加了几分力度。不一会儿,我终于将通道挖开,回到了地面上。 招呼小丫爬上来后,我们两相视一笑,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有了这次的教训,我和小丫再也不敢大声喧哗打闹,只是小心翼翼的向山顶爬去。亲身经历过这次凶险后,我们已经明白雪崩可不是闹着玩的,要不是刚好有块巨石遮挡,只怕我和小丫已经葬身在雪山之上。 雪崩之后,我们所处的这座山峰地貌已经发生变化,四野里全是数十米厚的积雪,所有的山路全被埋在雪下,再也找不到翻山而过的山路。现在都已经走过了半山腰,再打退堂鼓心里有所不甘,我和小丫决定一鼓作气,继续向山顶攀爬。只不过现在积雪太厚,在松软的雪面上行走,十分的不便,往往一脚下去,身子就陷下大半米深,于是我们只能一步步的挪步前行。 好不容易向上爬了数百米,我和小丫转过了一个山弯,正准备歇口气,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山弯之后有一个山谷入口,本来应该是在积雪的掩埋下不见天日,但这一场大雪崩却将谷口暴露了出来。如果只是发现一个山谷还没什么奇怪的,但偏偏谷中是一副堪比仙境的绝妙景致。 上一世,我常常听闻修真中人讲述,除了天上的琼楼玉宇,这世间最金碧辉煌的所在,就是海中龙王所住的水晶宫。只不过,龙王一直是传说中的仙界神兽,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就更别提见识水晶宫的华美了。在我的意识中,水晶宫就应该和美轮美奂划上等号。 此时出现在我眼见的景致,给我的第一反应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水晶宫?或者说,可以称之为冰晶宫。 山谷中有着一座巨大的宫殿,全都是用清澈透明的巨大冰晶垒积而成,在一片白雪的世界中显的光灿夺目。空空门的观宝之术天下无双,上一世我尽得这方面的真传,虽然现在的修为微不足道,但观宝的眼力还在,早就发现这冰晶中隐隐透出的光华,是上好的夜明珠才能发出。 这么大的一座宫殿,到底要在那些巨大的冰晶中镶嵌多少夜明珠才能发出这样璀灿的光华? 看着这座冰晶宫,我一时之间目瞪口呆,就算我上一世见过奇珍异宝无数,也从来没想过,有谁能够有如此大的手笔,打造出这样的一座冰晶宫来。且不谈这冰晶宫本身的价值,单单只是这些夜明珠,就只能用富可敌国来形容。 总有些传奇,是在不经意间发生!——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 第三章 芝麻开门 好半晌之后,我和小丫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相视一眼后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才好。而我的心中也确实划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造出这么了不起的冰晶宫?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双圣祭祀安哥拉之墓地?只不过,以兽神帝国的财力,就算安哥位再怎么伟大,也不可能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我甚至认为,就算帝国倾全国之力,所集中起来的财富,也及不上这冰晶宫的收藏。更何况,这么一座金碧辉煌的冰晶宫,怎么看都不太像是墓地的样子。 我的乾坤袋中有着不少金银珠宝,本来我还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一大笔财富,但我见到这座冰晶宫后,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小农意识,连坐井观天的青蛙都算不上。 几乎是带着一种朝圣的心情,我拉着小丫向那座冰晶宫走去。谷中的地面都已经凝结成了冰面,虽然十分光滑,但行走起来比起那松软的积雪还要方便一些,不到片刻我和小丫就走到了冰晶宫的前面。 只有走到了跟前,我才感觉到原来这座冰晶宫是如此的宏伟!熊族的体型算是高大的了,像我还没成年就有一米八以上,而小丫也不低于一米七,如果是成年的熊族,那么个个都是超过两米的壮汉。但即使是熊族这么大的块头,和这个冰晶宫比较起来,也实在是太渺小了。 冰晶宫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而门前的那一排长阶,每一步也有大半米。用我的体型和这么大的一座宫殿相比较,我发现那怕是给一个猫洞狗洞让我和小丫行走,也绰绰有余。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有了一种感觉,我是不是来到了传说中的巨人国? 据我所知,在数千年前的那个神话时代,矮人族中曾有一个山丘之王部落,属于变异的矮人一族,天生拥有巨大的身躯,往往身长能长到七八米左右,只有这样的巨人,才比较适合生活在这么巨大的一座冰晶宫内。只不过,山丘之王一族已经于数千年就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那么这么大的一座冰晶宫,到底是谁在居住? 龙族的体型倒是足够巨大了,但那是指一般龙族或是高阶龙族的战斗形态。对于高阶龙族来说,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都是一副人形身体,这样的一座冰晶宫并不适合他们。更何况,绝大多数的龙族都是居住在星光龙城,而少数散居各地龙谷的龙族,大多都是还没修炼出人形身体的普通龙族,并不需要宫殿这样的建筑物来居住。 这样的一座冰晶宫,也许只有那些传说中的神才配拥有! 从上一世开始,我就有着极为强烈的好奇心,不然也不会成为修真界最有前途的偷儿,在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神秘所在,无论如何我都想把这座冰晶宫的底细给摸个清楚。 这座水晶宫的大门紧闭,而且两扇门之间严丝合缝,我和小丫趴在地上找了半天,连一个让我们伸入手指的缝隙都没有。十几米高的大门,却能够做的这么标准,这是典型的矮人族高级匠师才有的功力。让我有一点奇怪的是,这座大门好像并没有锁具的样子,难道这扇门只是虚掩? 我运起五丁开山法,将自己的力量提升五倍,尝试着推了推冰晶宫的大门,完全纹丝不动。我对自己的力气还有点信心,这扇门虽然高大,但如果只是虚掩的话,不可能在我的全力推动下还纹丝不动。那么这扇门就应该是锁上的,只是没有锁具,门是如何锁上的? 曾经身为空空门的高足,这天下间有什么锁是能够难住我的?只不过,让我面对一扇没有锁的门,任我开锁的本事通天,也只能一筹莫展。 小丫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角,指着一个角落道:“铁熊哥哥,你看看这里,像是写着些什么,我看不懂。” 顺着小丫指的地方看去,门边的一个角落里镶嵌了一块并不算大的冰晶块,比起用来建筑这座冰晶宫的那些巨大冰晶,小了十倍都不止。这块小冰晶在外型上和那些大冰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都是那么的晶莹通透。但你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这块小冰晶中,隐隐透出一些花纹,就像是用激光在水晶中雕刻了一些文字。 我眯起眼睛,调整了一个合适的角度去看这些花纹,一看之下立刻吓了一大跳。难怪小丫能看出这些花纹像是字,但她又看不懂写的是什么,因为小冰晶块中隐藏的文字,这整个异世界很有可能仅我一人懂得。原因很简单,这些字居然是我上一世最熟悉的地地道道的汉字! 这个异世界居然会出现汉字?而且这汉字还是标准的简体字,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要知在我的上一世,简体字问世也不过只有几十年的样子,怎么在这个遥远的不知所在的时空中,会出现简体汉字呢?难道有穿越的先躯到过这个异世界,才会留下这样的文字?甚至说,这座冰晶宫,也是那位穿越的先躯所创建? 而最让我大跃眼镜的还是那冰晶块中的文字内容,“芝麻开门”这四个字让我有些哭笑不得。那怕我把眼睛一揉再揉,依然是“芝麻开门”这四个字嵌在冰晶块中,实实在在,童叟无欺。 在我的上一世,这四个字的含义只怕是三岁小孩都曾听闻,甚至有人戏言这是人类有史以来,被用来做为开门口令最多的四个字。难道说现在我对着这座冰晶宫,只要念出这近乎开玩笑的四个字,就能自动打开那扇足有十余米高的大门? 几乎是带着一丝赌气的情绪,我用纯正的汉语喊了一句: “芝麻开门!” 如果说一双手能够操纵命运,那么我希望那是我自己的双手!——某一日午夜梦回,铁熊对着自己说。 第四章 小毛球是传奇英雄 小丫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而我喊出“芝麻开门”四个字后,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幸亏没有什么知道内情的熟人在这里,要不然看到我傻不愣瞪的念出这四字,妄图打开一座密封的官殿大门,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我喊出这四个字后,冰晶宫的大门并没有应声开启,看样子我是被这一块小小的冰晶给耍了。现在,我得动动脑筋,想想怎么把小丫给糊弄过去,别让她发现我干了件这么丢脸的蠢事。只不过,这个异界怎么会出现汉字的呢?不可能是天然生成的? 我的胡思乱想还没结束,却听见“吱”的一声响,那扇十余米高的巨大冰晶门,缓缓的开启了。小丫诧异的眼神变成了崇拜,兴奋的拉着我的手道:“铁熊哥哥你好厉害,居然看的懂开门的咒语!” 我的脑袋一时之间有些死机,“芝麻开门”居然真的是开门咒语?眼前出现的这一幕不是出于自己的妄想? 还没等我把这一切理出头绪,一丝冰冷的透着股寒气的声音从门内响起:“是谁启动了咒语,开启了这个禁闭的空间?”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而小丫也缩缩身子,站在了我的身后。以前和小丫在一起玩耍时,我没少给她讲过鬼故事,似乎每一个厉鬼出现之前,都有着这么一句类似的开场白。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当这扇冰晶门全部打开之时,一个青面獠牙的厉鬼会呼啸着扑向我和小丫…… 当冰晶宫的大门完全打开的时候,我确实为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跌碎了一地的眼镜,因为出现在我眼前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之外了。一个大约篮球大小,混身长着细长白毛的圆形物体就站在冰晶宫的门后,隐隐隐约约从白毛中露出的一对又圆又大的黑眼珠正在滴溜溜的乱转,证实了这个小东西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 我本来以为如此巨大的冰晶宫里出来的应该是个巨无霸般大小的庞然大物,所以一直是仰着头向上看。全然没想到出现在门后的是一个连我膝盖都不到的圆球形生物。 这个白色的圆球生物在地上蹦了两下,来到了门边,声音虽然冰冷但语气中充满了兴奋之情,大声的叫道:“哇,有好几百年了?没吸到这么新鲜的空气了!这次是你们打开了冰晶宫的大门?哇,还是可爱的熊族小孩子,你们能不能多陪我一些时候?闷了几百年,无聊死了。” 我仔细打量了这个白毛圆球一眼,没找到它的嘴,估计是被那细长的白毛给遮住了。只不过,这么奇怪的一个东西,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即使是见闻广博的丹尼斯高级祭祀,也从没向我提起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一种生物存在。只不过,这家伙开口闭口就是几百年,能够有这么长寿命的生物,肯定不会简单。 还有一点让我觉得奇怪,这个白毛圆球停在门边,虽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在打量我和小丫,却没有向门外迈出一步,好像门外就是什么禁区一样。 我一时拿不定注意,不知道这个白毛圆球是什么东西,看样子这冰晶宫的门槛是一个关键,不论是进还是出,恐怕都会有点玄妙。 不可否认的是,这白毛圆球还是一副很可爱的样子,至少我觉得小丫看它的眼神,已经变成了闪闪的小星星状。我怕小丫忍不住跨过门去抱抱这个白毛圆球,暗中将她的手紧紧拉住,表面上装做一副小孩子特有的天真状道:“哇,好可爱的小家伙啊,居然还会说话。” 那个白毛圆球在地上跳了两跳,以一种不满的语气道:“居然叫我老人家小家伙,有没有礼貌啊?我可是活了近八百年的老人家!” 我哈哈一笑,道:“你这个小家伙还真会吹牛,以为我们是小孩子好骗啊?所有种族中龙族的寿命是最长的了,也不可能活到五百岁。像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能比龙族还厉害?” 白毛圆球气呼呼的在地上又跳了几下,道:“难道你这个小毛熊以为我老人家是吹牛的?难道你没有听说过‘风霜之刃’道格拉斯大人的大名?” 我小嘴一撇,装做天真的样子道:“道格拉斯的大名谁没有听过?他可是我们兽族传奇祭祀安哥拉大人的龙族战宠,是传说中的奇迹勇者。只不过,五百多年前,道格拉斯和安哥拉大人牺牲在了冥加河畔。像这样的传奇英雄,我们兽族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更何况是我?” 白毛圆球喜滋滋的道:“小熊崽子,你想不到,我就是道格拉斯,你口中的那个传奇英雄。见到我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让你觉得很感动啊?” 我一愣,但随即道:“像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也敢冒充道格拉斯大人?以为我们小孩子好骗啊?别说道格拉斯大人死了有好几百年了,就算他还活着,也是威风凛凛的龙族模样,不可能是你这样的一个小毛球。” “嘿嘿,早在七百年前我就已经突破到人形阶段了,等闲之辈那能见到我的龙族形态。”白毛圆球很是得意洋洋,好像只要我一夸道格拉斯是如何的了不起,它就十分的自得。 难道这个白毛圆球真的是道格拉斯?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疑问,只是现在却不能表露出来,而是伸出手指刮刮脸道:“不害羞,你还真的以为自己是道格拉斯大人啊?” 白毛圆球在地上滴溜溜的直转,很像一个人焦急的在踱着步子,连身上的白色细毛都微微的翘了起来,一副十万火急的模样。 最终,白毛圆球用它的大眼睛瞪着我,道:“你要怎么才能相信我就是道格拉斯?” 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不会从天上掉下个馅饼。——奇迹大陆创世神天丛如是说。 第五章 扮小熊吃老龙! 我摇摇头道:“虽然我年纪小,但也不会上你的当,怎么都不可能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 这时小丫适时的插了嘴:“铁熊哥哥,这个小可爱好可怜啊,估计它是太崇拜道格拉斯大人了,才会以为自己就是道格拉斯大人,我们要不要帮助它一下?要不然它每天都陷入这样的幻想中,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在心里暗暗表扬了一下小丫,她的纯真质朴在最关键的时候,实在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果然,听了小丫的话后,白毛圆球几乎是暴走了,它一字一句的道:“我—就—是—道—格—拉—斯!你—们—要—怎—样—才—相—信—我?” 看到已经把这家伙剌激的差不多了,我才双手一摊道:“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道格拉斯大人,你能有什么办法证明?” 白毛圆球气呼呼的道:“好,我就拿出证据来,让你们口口声声的尊称我一声道格拉斯大人!” 说着,白毛圆球在地上一阵乱抖,从它的细长毛发间掉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看样子是一枚普普通通的戒指。白毛圆球用自己的细长毛发把这个戒指卷起,口中大声的念道:“尼伯龙根!” 只见一道淡淡的蓝色光华亮起,“哐啷”一声,一对如同月牙形的弯状利刃从虚空中掉出,跌落在地上。 圣器“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个白毛圆球居然拥有这么一件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圣器?一时之间,我不由的呆住了。 白毛圆球以为我被这掉出的月牙形武器吓到了,得意的道:“小熊崽子,知道厉害了,这可是当年我纵横天下时使用的‘寒冰月刃’,拥有连空间都可以割开的强大战力啊!” 小丫此时忍不住惊呼:“尼……” 我连忙伸手扯了扯小丫,示意她不要出声,然后道:“你……以为变戏法变出个这么一个玩意,就能让我们相信你是道格拉斯?” 白毛圆球把寒冰月刃卷起,一下子甩在门外,向我道:“小熊崽子,你好好看看,这可是整个大陆都能排进前二十的神兵利器,能够连空间都割开的寒冰月刃号称无坚不摧,这可是陪伴我一生的武器,你就好好见识见识。” 寒冰月刃我当然听说过,甚至道格拉斯的外号“风霜之刃”就是因为这把武器而得名。寒冰月刃虽然还不算是圣器,但已经是顶级的魔法武器,是用高纯度的魔力金和精金混合打造,除了锋利异常外还在刃身上镌刻了一个小型的魔法阵,只要注入一定的风系元素力量,可以发挥斩裂空间的异能。道格拉斯本身就是风水两系的战斗型巨龙,再加上这样的一件利器,在当年真是闯下了好大的名头。 我轻轻的触摸了一下寒冰月刃,一股冰凉的感觉直浸入我的心扉,果然是高级货啊,这手感就是与众不同。上一世我奇珍异宝见的多,但在这个异世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高级的货色,入宝山岂能空手而回?我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把寒冰月刃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顺手递给了小丫,然后才道:“你说这是寒冰月刃它就是啊?你不在我们面前表演一下,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真货?” 白毛圆球急道:“你看我现在的这副样子,还有可能耍的动这件武器吗?你们年纪小,没见识,如果换做一个有见识的兽族来,只要从寒冰月刃上那强大的元素波动,就可以感觉到这件武器决不是什么假货。” “原来这样啊。”我眼珠子一转,道:“那么我把这东西带回去给家里的大熊看看,说不定能判断出这是不是真的。小丫,我们走。” 说完,我向小丫一招手,位着她就要走。小丫虽然一直有些莫明其妙,但还是听从了我的吩咐,把寒冰月刃收进了她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准备跟在我后面离开。 白毛圆球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想到我会来上这么一手,他那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一件顶级魔法武器被我黑掉,急的直叫唤:“小朋友,别忙走,你还要我怎么证明?” 我回过头来一笑,道:“你自己也知道现在是怎么一副模样,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可能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就算这个寒冰月刃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呢?也许你是无意间捡来的。要知道,安哥拉和道格拉斯两位大人,就是长眠在这安哥拉山上,也许你是发现了他们的墓地,才能弄到这件武器。” “安哥拉山?奥林匹斯峰居然被改名为了安哥拉山?而且安哥拉还是被埋葬在这座山峰?原来短短的数百年,世上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白色圆球喃喃自语着,一时之间像是有些失神。 不过它很快就会过神来,看着我用一种无奈的语气道:“想不到我居然看走眼了,你这个小家伙这么狡猾,小小年纪就会扮猪吃老虎这一招。可能我在这里孤寂了数百年,好不容易盼到了有别的生命来到这里,才会一时兴奋而上了你的当。不过,你千万别以为我有什么谋害你们的意图,要知道我真的就是道格拉斯。” 我摇了摇头,一脸不信的表情。现在我虽然有点相信这个白毛圆球和当年的道格拉斯或者是安哥拉有点关系,但我不相信它会是道格拉斯本人。因为不管怎么说,一个已经死了数百年的龙族,不可能会在数百年后复活。再说,一个强大的龙族,怎么可能变成这样一个小小的白毛圆球?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白毛圆球不敢踏出冰晶宫一步,显然是因为这里有着什么禁制,它冒充道格拉斯的身份和我们套近乎,说不定就是有什么不良企图想把我们骗到冰晶宫里去? 不管怎么说,能够a到寒冰月刃这样一件高级货,怎么看现在都是我赚了。 下一章会在凌晨更新,这应该是本书最后冲击新书榜的机会了,请到时候在线的朋友,多多投票支持,谢谢。 第六章 神之行宫 既然这白毛圆球不敢踏出冰晶宫,那么我就装做要离开的样子,也可以借机试试它的底限。如果它能眼睁睁的看着我a走一件顶级魔法武器不追出来,那么就证明它确实是因某种原因,无法踏出冰晶宫一步。 眼看着我和小丫转身要走,白毛圆球只是急的在原地团团乱转,也没跨出冰晶宫一步,只是不住的喊道:“小朋友,别走!” 现在我已经确定白毛圆球无法走出冰晶宫了,于是又回到了冰晶宫的门口,笑眯眯的不说话。 白毛圆球叹了口气,道:“想不到我活了几百年,却没你这样的一个小家伙沉的住气,不可否认我十分期待有你们这样的造访者到来,但我对你们没有恶意。而且,我并不是为了博取你们的好感才说自己是道格拉斯,只是因为我确实就是!” 我笑着摇摇头道:“我们暂时不讨论你到底是不是道格拉斯大人,但我确实有几个不懂的问题想问一下你。” “你是不是想问,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生活在这里,却又没办法出去?” 我默认的点了一下头,白毛圆球才叹口气道:“不知道你们相不相信神的存在?” 我还没表态,小丫就插口道:“做为兽族,对兽神大人的虔诚是不容置疑的,更何况我还是一名祭祀!” 白毛圆球道:“既然是神的虔诚信徒,那你们一定也见识过神迹?你们兽族的圣光加持,确实是炫烂夺目,是超出这世间能力的奇迹。但你们觉不觉得,这样一座巨大的冰晶宫,就更是奇迹中的奇迹!那么,这座冰晶宫到底是谁建造出来的?如果我说这里是神的行宫,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感到惊讶?” 我神色没变,小丫却惊呼道:“神的行宫?这难道是兽神大人在地面的遗迹?” 白毛圆球道:“不,这座冰晶宫和兽神到没什么关系,只不过你们知不知道,那一个种族才是这十万大山的真正原住民?” 我忍不住开口道:“难道这座冰晶宫是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也只有他们矮人族,才拥有造出这么一座宏伟宫殿的手艺。” “不错,这座冰晶宫正是普罗米修斯的行宫,也是这十万大山中矮人族最伟大的一处神迹!只不过,这座冰晶宫早就成为了矮人族的一个传说,数千年来没有一个矮人能找到这座冰晶宫,这里也只对有缘者开放。熊族小朋友,毫无疑问你就是那个有缘者。” “我是有缘者?”我的语气中透出了丝不信任,我总觉得这个白毛圆球有什么瞒着我,自然对它的话有所保留。 “你不用怀疑我,因为只有从异界穿越而来的生命体,才能算是有缘人!能够喊出开启冰晶宫大门的咒语,就等于证实了你的身份!”白毛圆球的话语出惊人。 我则是被吓了一大跳,能够说出异界、穿越这样的词,这个白毛圆球难道也是穿越到异界来的同胞?只不过运气没我好,投了个球胎才变成这副模样?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惊讶?”白毛圆球仿佛早就知道我会是这样的反应,继续道:“当年我从安哥拉那里听到这些奇怪的名词时,也和你是一样的表情。从神话时代到现在的数千年历史中,除了普罗米修斯外,只有你和安哥拉才有资格踏入到这冰晶宫中。因为你们和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你们来自同一地方!”白毛圆球此时所说的话,更为惊人。 我的脑袋在一瞬间有些当机了,难道兽族的传奇祭祀安哥拉和我一样,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更有甚者,传说中的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也是来自地球?这不是完全乱了套吗,还是说穿越者之多已经泛滥到了如此地步? 虽然思绪有些乱,但我还是没忘问一个关键问题:“你说只有我和安哥拉有资格踏入这里,那么你呢?难道你不是生活在这座冰晶宫中?” “我?”白毛圆球的眼神暗淡了下去,带着丝酸楚的语气道:“我只是一个触犯了神之禁区,永远被禁锢在这里的可怜龙族罢了。” 我盯着白毛圆球,问道:“你真的是道格拉斯?” “我没必要冒充这个名字,因为我是一个受到神罚的龙族,根本没能力离开这座冰晶宫,只有有资格进入这座冰晶宫的有缘者,通过契约让我成为战宠,才能带着我离开这里。只不过,一但契约失效,不论我是生是死,都将被传送到这座水晶宫内,以我现在这样的形态继续生存,等待着下一个有缘者。” 我低头沉思着,考虑着白毛圆球这一番话的可信性。小丫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显然我和白毛圆球的对话有太多东西是她不懂的,但现在不是向她解释的时候,当务之急还是要先解开眼前的迷团。 “如果你不相信我,那么介不介意听我讲一个故事?”白毛圆球问道。 “讲故事?”我眼珠一转,道:“好啊,我和小丫最喜欢听故事了。” 白毛圆球嘿嘿笑了两声,道:“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后,你再选择信不信我。” 我淡淡一笑,不予置评,拉着小丫的手坐在冰晶宫的门口,听着白毛圆球讲故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离着现在有着好几百年,一个龙族的天才战士,拥有着风水两系的天生能力,在不到百岁时就已经幻化出了人形,开始游历天下。” “龙族向来有着喜欢收集珍宝的习惯,这名龙族少年也不例外,他选择了一座在当时被称为奥林匹斯山的山峰做为自己的巢穴,专门用来收藏自己的藏品。有一次,这名龙族无意间见到一个矮人战士和一群人类的佣兵起了冲突,双方像是为了争夺什么而大动干戈。矮人战士的实力很强,应该是矮人族的一位巨斧战士,只不过那些人类佣兵也不弱,而且人数众多,依靠着人海战术,占到了上风。” 呵呵,新一周开始了,这是本书还能呆在新书榜上的最后一周,上周在大家的支持下,冲到了新书榜第六名,本周能不能更进一步呢?还请大家多多砸票。 另外,向大家推荐一本同样是呆在新书榜的好书,《入赘龙族的领主》,下面链接是直通车。 第七章 听老龙讲故事 “本来龙族是不习惯插手他族事务的,但那名矮人族战士的武勇却引起了龙族少年的兴趣,他觉得人类打赢了,拿走他们要抢的东西就行,用不着非要取矮人的性命。所以这名龙族少年插手了,以他圣级的身手,自然是很轻松的就打败了那些人类佣兵。本来龙族少年对矮人和人类佣兵所争抢的东西不感兴趣,但他却听到矮人说他们所争抢的是一张关于奥林匹斯山宝藏的藏宝图。” “这一下子龙族少年就有兴趣了,他甚至以为矮人和那些人类佣兵是在打他的龙穴主意。敢谋夺龙族的藏品,就如同触犯了龙之逆鳞,龙族少年毫不犹豫的将那张藏宝图抢了过来,把人类佣兵赶走后,就扬长而去,任由那名矮人自生自灭。龙族少年虽然欣赏这名矮人,但对于敢打龙族宝藏主意的家伙,就不怎么客气了。” “藏宝图上都是一些奇怪的文字,就算这名龙族少年见多识广,也丝毫查不出这些文字的出处。看不懂文字,光凭着藏宝图上的那些简易标记,只怕谁也找不到这宝藏的所在地。看藏宝图上所绘的草图,和自己居住的龙谷毫无相似之处,龙族少年就知道这是一场误会,这张藏宝图并不是指自己的宝藏,也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但自从这件事之后,不断的有矮人族的高手来找龙族少年的麻烦,甚至其中还有一位矮人族的圣战士。龙族少年和这位矮人族的圣战士斗了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同时也明白了对方的目的就是那张藏宝图。但龙族对于已经列入自己收藏的物品,是绝不会就这么交出去的。” “和矮人打斗的次数多了,龙族少年也慢慢的明白,原来这张藏宝图关系着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陆上行宫的秘密,对于矮人族来说是志在必得。强大的龙族只信仰龙族之神亥伯,并没有把其他的神放在眼里,更何况这名龙族少年和矮人族打犟了脾气,软硬不吃,说什么也不愿意交出那张藏宝图。” “最后矮人族实在被逼的没有办法,出动大批人手抄了龙族少年的老窝,在奥林匹斯山上展开了一场大战。龙族少年与矮人族圣战士交手时的巨大能量波动,引发了奥林匹斯山的一次大雪崩。龙谷和大批的矮人都毁在了这场雪崩之下,而龙族少年也借地利的优势,击败了那名矮人族的圣战士。” “一场雪崩改变了那一片山峰的地貌,龙族少年突然发现,雪崩之后的那片地方,和藏宝图上所绘制的图形很相像。于是,龙族少年依靠着藏宝图,找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山谷,在那里发现了一座巨大的冰晶宫。龙族少年明白,这样宏大的建筑,只能是出自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手笔,他找到了普罗米修斯的陆上行宫,这是真正意义上和神之遗迹零距离的接触。” “相传普罗米修斯是一名身长十米的山丘巨人,左手持电右手持锤,样子威猛非凡,也只有他这样的大个子,才能享受如此巨大的宫殿。当时龙族少年,还对这些所谓的神并不怎么尊重,喜滋滋的认为自己的龙形身体,和这样的巨大宫殿也算是相配,既然自己的巢穴毁在了雪崩之下,那么把这里做为自己的新居也是非常不错的。” “龙族少年的渎神之心,注定会给他带来厄运,他注意到了冰晶宫的大门有特殊的禁制,需要咒语才能开启,但龙族少年自待风水双xiu,而水系元素衍生出来的冰属性能量更是他的拿手好戏,破开这么一座冰晶宫的大门应该不成问题。反正开门的咒语也研究不出来,龙族少年就想干脆强行破开大门,把这座冰晶宫据为己有。” “龙族少年很自信,毕竟年纪轻轻就跨入圣级,而且还有着无限的成长空间,可在龙族中都称为天才的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再骄傲的龙族,比起神的力量,还是显的过于渺小了。当龙族少年强行攻击冰晶宫的大门时,引发了普罗米修斯为了保护冰晶宫而布下的禁咒。 “大变形咒和灵魂抽离术,是不存在于人间的魔法技能,即使龙族少年是修炼出了圣级领域的强者,在神的禁咒面前依然是不堪一击。强大的元素波动在一瞬间就使龙族少年失去了意识,等到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冰晶宫之内。而最可怕的是,他的意识虽然还存在,但身体却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白色圆球形的怪物。” “龙族那强烈的自尊心,怎么可能忍受这样的变故?那一瞬间龙族少年真是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变化。只是灵魂抽离术这个神级禁咒太奇怪了,将龙族少年的意识活生生的禁锢在了冰晶宫之中,根本没有办法脱离。而大变形咒则将龙族少年的身体固定在了白毛圆球的形态中,就算是自杀也会再度复生。” “冰晶宫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囚笼,将龙族少年禁锢在了里面,在这里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好像什么都在周而复始,如果不是龙族少年的意志足够坚强,他早就崩溃了。慢慢的,龙族少年也就习惯了冰晶宫中这种毫无变化的生活,除了每天在冰晶宫中四处游荡,他再也没有别的娱乐项目。” “慢慢的,龙族少年发现冰晶宫中有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自己从来没有在外界见过。这些东西应该都是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不过龙族少年根本就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看来,神的世界根本不容普通生命窥看。” “在冰晶宫中困顿了百年之后,终于迎来了转机,龙族少年一生的挚友,你们兽族传奇的双圣祭祀安哥拉出现了!” 推荐异界作品《到了异界就是超人》,作者有多部作品,水平可以保证,而且文章很……呵呵,去看看就明白了。 第八章 和安哥拉做朋友 “那一天,龙族少年无聊的躺在冰晶宫里,突然听到大门外响起一个奇怪的声音,然后冰晶宫的大门就以一种奇怪的运动方式打开,那也是龙族少年被困百年后首次呼吸到外界的空气。” “站在冰晶宫外的是一名狮族少年,那一天是奥林匹斯山上难得一见的晴天,阳光照在这名狮族少年的身上,在他浓密的鬃毛上反射出阵阵金灿灿的光芒,使这名狮族少年显的气度非凡。” “先开口的是狮族少年,他向着当时毫不起眼的白毛圆球状龙族少年道‘你好,我叫安哥拉,请问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即使是多年以后,龙族少年还是记得这名狮族少年脸上那坦诚的神情,能够对着一个白毛圆球用如此平和的语气说话,仅此一点龙族少年就认可了这名狮族少年。百年的孤寂,使龙族少年渴望有一个像狮族少年这样的朋友。” “龙族少年坦言告诉安哥拉,这是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的陆上行宫,自已因为冒犯了神威,被困在这里已经有百年之久。龙族少年劝安哥拉不要轻易的进入冰晶宫中,万一也因为灵魂抽离术的原因被永远困在冰晶宫中,就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但安哥拉却笑着说,他看的懂开启大门的咒语,用不着担心被困。就算运气不好,被困在了里面,有龙族少年相伴,也比孤身一个倍感寂寞要好。” “仅仅只是这一句话,龙族少年就认定安哥拉是自己这一生最值得结交的挚友,一个有着如此气度的兽族,不和他做朋友就实在是太可惜了。此时,安哥拉毫不犹豫的踏入了冰晶宫,而他进来后同样只念了一句奇怪的咒语,就能把冰晶宫的大门自动关上。看来,掌握了开关门咒语的安哥拉,不会触动那些神级禁咒。”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安哥拉就陪着龙族少年在冰晶宫里生活,龙族少年看不懂矮人之神留下的那些奇怪东西,但安哥拉却像是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整天抱着那些东西研究。在与安哥拉互相熟悉了之后,龙族少年才知道安哥拉虽然年纪轻轻,但早已晋级成为了圣祭祀,实在可说是兽族不世出的天才。” “安哥拉在自己的冒险历程中,机缘巧合得到了传说中的圣器‘尼伯龙根的指环’。原来,这枚被称为圣器的指环是由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所打造,绝大多数的拥有者只知道使用尼伯龙根的无限空间,但安哥拉不一样,他感兴趣的是指环为什么会拥有无限空间。在对尼伯龙根的研究中,安哥拉无意间发现在指环空间的深处存放着一张普罗米修斯留下的手稿,上面尽是一些奇怪的文字,但这并没有难住安哥拉,他就凭着这张手稿,找到了奥林匹斯山,并在一次雪崩后发现了这座冰晶宫,也因此和龙族少年结识。” “安哥拉在冰晶宫里住了差不多有三年,几乎将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所有东西都研究了一遍,才有些沮丧的对龙族少年说,看来普罗米修斯应该是和他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同胞,只不过他们之间的专业不同,所以他无法完全弄懂普罗米修斯留下的这些东西。龙族少年不太明白安哥拉所说的话,于是安哥拉就开始给龙族少年讲一个关于神话世界的故事。” “在那个神话世界中,有能在天上飞的铁鸟,有能在水里航行的铁船,也有能在陆地上飞驰的铁车。人类是那个神话世界的绝对霸主,因为他们掌握了一种名为‘科学’的技术,能够创造出匪异所思的众多物品。甚至一个最最普通的人类,只要他能掌握一种被称为核弹的武器,也能在一瞬间取百万人的性命。这样的一个世界我很难想像,因为即使是强大如龙神亥伯,也没有如此大的能量。但在那个世界,只要拥有核弹,任何人都可以杀人盈野。” 不知不觉中,白毛圆球把龙族少年的称呼改成了“我”,只不过他讲的入神,我和小丫听的入神,全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 “安哥拉告诉我,他和普罗米修斯应该都是来自那一个神话世界,只不过安哥拉称自己只是一介普通人,但普罗米修斯很可能是掌握了那种名为‘科学’技能的伟大学者,所以普罗米修斯能在奇迹大陆创造出那么多的文明,成为了矮人之神!” “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东西都是用一种很奇怪的文字记载,而安哥拉告诉我,这种文字是他们那个世界所独有的,所以他可以肯定,普罗米修斯不仅和他来自同一世界,还是同一种族。可能正是有了这样一种缘份,安哥拉才能找到这座隐密无比的冰晶宫。” “安哥拉告诉我,他们从那个神话世界来到这个世界,这种现象叫做穿越,而且他们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仅仅只是意识。安哥拉就是穿越后突然附身在一个狮族小孩的身上,至今已经在奇迹大陆渡过了二十余个年头。本来那个狮族小孩的资质就不错,已经是拥有双系能力的祭祀天才,而安哥拉的意识在融合了狮族小孩的意识后,更进一步的激发了身体的潜能,能够同时使用四系元素能量。” “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能够同时运用四系元素能量,除了传说中的神之外,简直是闻所未闻。而安哥拉笑着说,也许从他那个世界来的穿越者,在奇迹大陆都能拥有这样的一种天赋,就能同时运用四系元素能量且不会起冲突,至于普罗米修斯就更厉害了,他甚至都成为了主神这一级别的存在。” “安哥拉的实力很强大,能够运用四系元素力量的圣祭祀,比我更胜一筹,而且他为人谦逊善良,从来没有向外界夸耀自己拥有全四系的能力。与安哥拉相比,让一向骄傲的我感到有些失落,但转念一想,既然安哥拉是我最好的朋友,又何必在乎谁强谁弱呢?反正我很喜欢安哥拉这个朋友,很喜欢听他给我讲的那些奇怪的故事。” 在新书榜的最后一周,还请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本书。 第九章 遥忆光辉岁月 说到这里,白毛圆球停顿了下来,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我能感觉到他沉浸在对好友的思念之中。这一刻,我相信了这白毛圆球就是传说中的道格拉斯,那个和安哥拉一起谱写出无数传奇的龙族英雄。我知道他讲的故事还没完,因为他会和安哥拉一起离开冰晶宫,做下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最终青史留名。 道格拉斯回过神后,对着我和小丫一笑道:“好久没有这么长篇大论了,刚才有些走神,不介意的话我就继续讲故事了。” 小丫兴趣正浓,连连点头,而我则更关心于安哥拉有关的事迹,毕竟他和我一样都是从地球来到这里的穿越者,也许安哥拉所走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我的将来。 道格拉斯又打开了他的话匣子,而我和小丫就是最忠实的两个听众。 “安哥拉把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东西研究的差不多了后,终于决定离开冰晶宫,回到外界去。三年来的相处,我和安哥拉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这么分开相互之间都有所不舍。安哥拉仔细研究过普罗米修斯的灵魂抽离术与大变形咒,觉得这恐怕不是什么魔法力量,而是通过一种奇怪的装置来完成的。如果安哥拉能和我缔结心灵契约,就可以将他的灵魂络印与我分享,应该能够破解普罗米修斯下在我身上的禁制。” “事实证明,安哥拉的猜测是对的,当我和他签定心灵契约后,我终于可以恢复成龙族身体,再也不是这么一副毛茸茸的模样。而且,冰晶宫对我的禁制也自动消失了。被困百年之后,我又能重返外面的那片自由天地。” “以我和安哥拉现在的能力,联手之后已经可说是无敌于天下。而安哥拉是一名心地非常善良的兽族,总是喜欢为民众谋取福利,我和他联手做了不少大事,在外界的名头越来越响亮,提起‘双圣祭祀’安哥拉和‘风霜之刃’道格拉斯的名号,可说是无人不晓。” “当时兽神帝国和人类正处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候,在全局上人类zhan有明显的优势,我和安哥拉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和军队对抗,只能尽力用我们的能力帮助兽族减少牺牲。而人类不愧是得天独厚的种族,当时人类国度中最强大的神耀之国摩西拥有五名圣级强者,除了马里安大帝身为一国之主不用上战场外,其余的四名圣级强者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其中更有三人修炼出了圣级领域。如果单对单,我和安哥拉可以打败这几名圣级强者,但他们的人数却多我们一倍,真要被他们围攻的话,我和安哥拉恐怕也会凶多吉少。” “人类果然狡猾,他们为了对付安哥拉,消除兽神帝国这张可说是最后的王牌,利用安哥拉的善良在冥加河畔布下了圈套。当时兽神帝国的十万大军兵败冥加河畔,被人类的大军围而不打。安哥拉明知敌人这么做肯定有阴谋,但还是不忍心十万兽族就这么牺牲,心甘情愿的一头扎近了这个圈套。本来安哥拉不想把我拖下水,但我又怎么可能抛下这位最好的朋友孤身犯险?最后,还是我们两个一起,赶往了冥加河畔。” “人类根本就是以十万兽族为诱饵,使安哥拉和我不得不踏入冥加河畔的战场,同时他们看准了安哥拉为了尽可能的掩护更多兽族撤退,肯定会身先士卒,死战不退。就这样,安哥拉和我一起,在冥加河畔陷入了四名圣级强者的围攻之中。” “这一战是我有生以来,所遭遇最残酷的一场战斗。六名圣级强者纠缠在一起,这可是除了传说中的神话时代外,从没有出现过的激烈战斗。安哥拉的实力比我强,但他实在是太善良了,即使是面对敌人也不忍心痛下杀手,体现出来的战斗力反而还不如我。而那四名人类圣级强者,可都是玩了老命的与我们死磕,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生死存亡之战。” “最终的结果,算是两败具伤罢,四名人类圣级被我干掉了一个,但剩下的三个却以重伤为代价,给了安哥拉致命一击。本来,以安哥拉的实力,临死前如果发动最后一击,完全有机会将那三个人类圣级干掉,拼个同归于尽。但安哥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没忍心使出杀招。” “我和安哥拉签定了心灵契约,一旦安哥拉魂归天国,契约自然就失效。而我是靠着与安哥拉共享灵魂烙印,才能暂时不受灵魂抽离术和大变形咒的影响。安哥拉一死,两大神级禁咒立刻在我的身上发挥了作用,我的灵魂在瞬间被传送回了冰晶宫,又变成了白毛圆球的这副模样。” “安哥拉死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离开了我,而我又回到了冰晶宫这片孤寂的世界中。数百年来,我不知道外界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但我相信安哥拉的大名,会传遍这世界的每个角落。我只想等着有缘者出现,带着我离开这里,让我重返世间。这一次,我会让那些卑鄙的人类,尝尝我的厉害,我不能让安哥拉白白牺牲。那怕是经过数百年的光阴,这仇恨之火仍然在熊熊燃烧!” 从道格拉斯的话中,我可以听出他对人类那种咬牙切齿的痛恨,设身处地的想想,对于杀害了我所有亲人的那两个人类混蛋,我何尝不是恨到骨子里去了? 如果我拥有安哥拉那么强大的实力,就绝不会对自己的敌人手下留情,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从上一世开始我就不舍得让自己吃一点亏。也难怪师父常说我得失之心太重,天性上不适合修真,但我却认为大道无形,一切应该顺其自然,又何必强逆自己的天性?师父听了我的话后,呆了好半天,最后还是让我顺其自然的修自己的道。 这是呆在新书榜上的最后一周了,谢谢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支持,由衷的感谢! 第十章 果然是芝麻关门 这一世,我的追求将是最强的力量,只有拥有力量,我才能将那些仇敌全都消灭,为自己的家人、亲友报仇。也只有最强的力量,才能保护我所珍爱的一切,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如果我不认清这一点,我就不适合生存在这个充满战火与纷争的奇迹大陆。 我坚信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异世,那么我肯定是与众不同的,只要我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总有一天会变的强大起来。现在,冰晶宫这样的一个伟大遗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应该算是天赐我的良机?在这个冰晶宫内,有着普罗米修斯遗留在这世上的众多物品,如果他全都是用汉字在记载这一切,那么我应该能从中找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到了现在,我基本上已经相信了道格拉斯的话,只不过世途险恶,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决定留下一手后招。 于是我开口道:“这位先生,你的故事很精彩,但我一时之间还是难以相信你就是道格拉斯大人。不瞒你说,我确实是看的懂开门的咒语,如果事实真的是如你所说,相信矮人之神普罗米修斯留下的文字,我也应该是看的懂的。这样一来,我就能相信你说的全是事实。” 道格拉斯道:“这有什么难的,既然你知道开启冰晶宫的咒语,那么进出这座冰晶宫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只不过,以你的能力,恐怕看不到太多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东西。” “这是为什么?”我有些奇怪的问道。 “这座冰晶宫非常庞大,被划分成了许多区域,有不设任何限制的普通区域,也有设有禁制只有圣级强者才能进入的区域。甚至在冰晶宫的最深处,有一片区域连圣级都无法进入,那也是这座冰晶宫中,我和安哥拉唯一没进去过的地方。也许,那个地方是神的禁区。”道格拉斯解释道。 连圣级都无法进入的地方?听到这里我不由的心中一动,看来那个地方肯定隐藏着普罗米修斯留下来的最大秘密。超越圣级,那只能是神级的存在,这片禁区里到底有什么呢?那一刻,我的好奇心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到冰晶宫里走一趟,这个险绝对值得一冒。于是我眼珠子一转,笑嘻嘻的向道格拉斯道:“这位先生,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你为什么希望我们能进入到冰晶宫中呢?” 道格拉斯一愣,然后道:“既然你们是有缘人,怎么会不进冰晶宫?难道你怕我在害你?这点你可以放心,绝无可能。更何况,我还要寄希望能与你们中的某一个签定契约,带我离开这里。我知道你们兽族一直在和人类打仗,我出来后肯定会去找人类的麻烦,这点不也是你们希望的吗?” 我点点头道:“人类确实是我们的敌人,但为了以防万一,我希望你能够再表现出来一点诚意就更好了。” “诚意?”道格拉斯不太明白。 “你也知道,我和小丫还是两个小孩子,如果我万一在冰晶宫中出不来了,像小丫这样的一个小丫头,怎么独自生活在这个雪山上?我得给她加一点保障。” “保障?”道格拉斯还是不太明白。 “这样,我看你刚才的那枚空间戒指满好用的,干脆交给小丫保管,这样一来她也算多了个依仗。” 道格拉斯神色复杂的看了我一眼,道:“这枚尼伯龙根的指环,是安哥拉留给我的唯一纪念物。不过,如果你们真是有缘者,那么你们就应该算是安哥拉的继承者,这枚指环送给你们也无妨。” 说完,道格拉斯很果断的将指环甩了出来,丢在我的面前。这时,我不由的有些佩服道格拉斯了,不愧是传说中的英雄,拿得起放得下,即使是圣器这样的绝世奇珍,为达目的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放弃,这份杀伐果绝,值得我学习。 我捡起了那枚指环,喊了声“尼伯龙根”,立刻就开启了一个无限广阔的空间,空间中分门别类的堆着不少东西,看来都是道格拉斯的珍藏。在确认这枚戒指确实是“尼伯龙根的指环”后,我微微一笑,将戒指交给了小丫,然后昂首阔步走进了冰晶宫。 踏足于神的遗迹之上,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并没有想像中一股神的威压感将我笼罩。很快的,我在门内的一侧发现了一块与门外差不多大小的冰晶块,里面刻的字不出我所料是“芝麻关门”这四个字。我心中暗道一声:“俗,真俗!如果这位矮人之神真是从地球而来的穿越者,就实在是太没创意了,怎么能用这么恶俗的词做为开门的咒语呢? 我喊了一句“芝麻关门”,依然是等了片刻后,冰晶宫的大门就自动的慢慢闭拢。这一次我看的清楚,冰晶宫的大门开启并不是借助什么元素力量,而是动用的机械能。难道说,那个普罗米修斯这么牛x,在这样的一个异世界中,还能制造出声控装置?那么他到底在冰晶宫留下了什么?一时之间我更期待了。 我又喊了一句“芝麻开门”,冰晶宫的大门再次自动开启,我毫不受阻的就可以跨步到宫外。看来,这座冰晶宫,如果按照正常的咒语启动,果然不会触发什么禁制。 小丫正在门口等着焦急,看到我出来后立刻上前牵起了我的衣角。我爱怜的摸了摸她的头,道:“小丫,看来里面是安全的,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那位传说中的矮人之神,到底留了些什么东西在世上。” 感谢大家的每一个点击、推荐、收藏,就让这些数据,让本书在新书榜上呆最后一周。 第十一章 一加一大于二 我和小丫牵着手走进了冰晶宫,道格拉斯做为向导开始带我们进行了参观。冰晶宫中有无数巨大的房间,陈列了不少东西,全都是些耳熟人详的常用工具。最重要的是,摆放这些工具的台座上都刻有说明,正是我熟悉的汉字,详细的介绍了这些工具的用途与使用方法。本来我就一直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异世界大多数的民生日用工具与地球的手工具是如此的相像,看来原因就在这里。 现在我已经可以肯定,普罗米修斯肯定是从地球而来的穿越者,本来我还以为这个矮人之神的名字和希腊传说中那个盗火的神祗只是凑巧相似,想不到这个名字却是有来历的。也许,他是自栩为这个世界带来了文明的火种,才会叫自己为普罗米修斯? 这个世界的神话传说中,普罗米修斯为万物生灵带来了火种,原来也是剽窃自地球的神话故事。上一世,做为修真界中的人士,我对外国的神话并不是太熟悉,如果不是在网上看过不少玄幻小说,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希腊神话的事迹。从普罗米修斯身上联想开来,另外几个种族的神祗,叫的名字也都是地球神话中出现过的,难道这些神灵和地球也有着某些神秘的联系? 我想从普罗米修斯留下的东西中找到更多的线索,可惜除了那些日用工具外,我再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道格拉斯带着我们逛完整座冰晶宫的外围后,才对我们道:“冰晶宫中不设防的地方你们都看过了,再要往里,就会有一道禁制,除非你有圣级力量,不然休想进入里面。 我尝试了一下,果然一道无形的气墙将我阻挡在了门外。但这时我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缠着道格拉斯不停的问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道格拉斯也说不太清楚,只能大概的向我提起里面好多透明水晶做成的瓶瓶罐罐,用奇怪的管子连在一起。还有一个房间中有好多奇形怪状的钢制齿轮相互咬在一起,不知道有什么用。 听着道格拉斯的描述,我就猜想这里面难道是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按安哥拉的说法,普罗米修斯是掌握了“科学”的地球人,那么他应该是名科学家了。难道说他能够在这个异世界捣鼓出一些科学仪器? 只可惜,要想一窥究竟,只有等到我达到圣级后才可以,目前为止,一切只是我的猜测。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我、普罗米修斯、安哥拉如果都是从地球穿越而来,为什么我们之时的时空隔了有数千年之久?从我们都是使用简体汉字这一点推测,我们是应该来自同一个时空才对。这一点,也许只有身为“科学家”的普罗米修斯能够解释,很可能这就是他所隐藏的最后秘密。 告别冰晶宫的时刻终于要来了,道格拉斯早就不甘寂寞,想和我签定心灵契约,同我一起到外界去找人类的麻烦。但当我双手一摊,告诉他我是没有任何祭祀潜能的普通熊族时,道格拉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连呼不可能。 按照道格拉斯的理解,我既然和安哥拉是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么就肯定有牛x到不得了的天赋异能,怎么可能连祭祀潜能都没有呢? 然后我又告诉道格拉斯,小丫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再次把道格拉斯的眼珠子给瞪了出来。安哥拉能够四系全修,就已经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被称为传奇祭祀。如果是一个能够四系全修的神佑祭祀,那最后会牛x到什么地步?难道是获得神级力量?而且,道格拉斯这头老龙眼光自然不差,早就看出小丫根骨奇佳,资质不弱于安哥拉,真可谓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然后我就听到老龙以鄙视的口气对我道:“没看出你这么好的一副根骨,又是穿越而来的有缘者,却毫无潜能可挖,真是白白糟蹋了。” 这时我忍不住告诉道格拉斯,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听到这个词后老龙激动的“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好半天才爬起来,喃喃自语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接下来,道格拉斯向我和小丫详细的解说了什么叫做生命共同体。原来,在这世上每一个生命体都拥有独特的精神频率,可说无一重复,这种精神频率不仅决定了每一个生命体能够和那一系的元素能量沟通,频率的高低也决定了潜能的大小。 我心里暗道,这不就像是dna吗?不同的人自然就不一样,据说改造dna还可以制造出超人战士,估计这个异世界那些牛x的不得了的大人物,就是拥有异于常人的dna,才会使他们那个所谓的精神频率特别优秀。 道格拉斯继续解释,在极为特殊的个例下,也出现过两个生命体共享一个精神频率的情况,正是有了相同精神频率这一特性,两个生命体可说是互通共享,生则同生,死则同死。这样的两个生命体,被称之为生命共同体,拥有很多说不清的奇异之处。 生命共同体经常出现能力叠加的现象,往往可以将两个生命体的潜能集中在其中之一身上,成就一个了不得的天才。 在道格拉斯看来,肯定因为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因,小丫才将我的潜能分享了过去,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全四系神佑祭祀。道格拉斯认为,四系全修肯定是我这种穿越者的天赋能力,不仅安哥拉如此,身为主神的普罗米修斯更是如此。至于有一身这么好根骨的小丫,说她是天生神佑祭祀也明正言顺。只不过,当小丫把我全四系的能力集中到她身上后,就相当于起了化学作用,效果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 我有些庆幸是小丫集中了我的潜能,不然我们两个换过来,以我对元素力量完全没任何感觉的超“强”资质,只能是白白浪费神佑祭祀增幅十倍法力的异能。 我对元素力量没有感应,可能和我上一世身为修真者有关。毕竟修真的真气与元素力量完全是不同的两种体系,意识中总存在修真念头的我,自然感应不到所谓的元素力量。 请大家华丽的支持本,点击、推荐、收藏,全要!:) 第十二章 传奇英雄做宠物 好在我还有“万物长生法”可以依赖,我就不信,堂堂的修真功法会比不上这个异界的精神修炼。只要我内丹一成,就是向这个异世证明实力的时候了! 知道我不是祭祀,没办法签心灵契约后,道格拉斯立刻变了脸,屁巅屁巅的跑去和小丫套近乎。我暗叹一口气,这个世界好现实,即使是传奇英雄也不例外啊。既然小丫共享了我的潜能,那么她也应该是能够拥有战宠的战争祭祀,道格拉斯能不能离开冰晶宫,就全要看他能不能和小丫签约成功了。 小丫可不懂什么叫做签定心灵契约,于是道格拉斯只好一点点的详细讲解,好在小丫资质出众,学起这些东西来速度超快。但这时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无论小丫怎么念动咒语和道格拉斯滴血互誓,就是无法正式签定契约。 道格拉斯急的在冰晶宫在团团直转,好半天才想明白,他和小丫的等级相差过大,根本无法签定平等的心灵契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签定主仆契约了,只是身为传奇英雄的道格拉斯,又怎么甘心自己和小丫签定一个主仆契约,受这样的一个熊族小丫头制约呢? 我不高兴的撇撇嘴道:“小丫可是全四系的神佑祭祀,进阶速度更是惊人,还没成年就已经是初级祭祀,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能够跟着小丫混,别人想都想不到呢,你还嫌这嫌那,要不你在这里再等个十几二十年,等到小丫晋级为圣祭祀后,再回来带你离开冰晶宫。” 道格拉斯被我气的在地上蹦了几下,最终决定管他什么契约,先签了再说,不然怎么办?继续在冰晶里呆着?笑话,道格拉斯可是在冰晶宫里被困了五百年,我可不相信有机会出去,他会舍得放弃。 最终,道格拉斯不得不和小丫签定主仆契约,我心中暗暗得意,由于我和小丫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因,道格拉斯也在一定程度上受我节制,能够让一个传奇英雄成为我的王牌打手,也算是面上有光,牛x无比了。 唯一可惜的是,签定了主仆契约后,道格拉斯的实力受到了限制,他无法运用超过小丫最高级别的能力。小丫现在是初级祭祀,加上全四系神佑祭祀的加成,她的实力相当于一名普通的高级祭祀。因此,道格拉斯现在只是相当于一名高级龙战士,离圣级还差着两阶,无法拥有幻化人形的能力。 如果让小丫带着一个巨龙形态的战宠招摇过市,会不会太嚣张了一点?好在道格拉斯在离开冰晶宫后,虽然不能幻化人形,但可以在龙形状态与白毛圆球形态之间自由变幻。于是,我们的道格拉斯大人,只能以白毛圆球的形态,做为小丫的宠物和我们踏上了征途。 “风霜之刃”道格拉斯不仅是兽族心目中的传奇英雄,也是不少龙族少年心目中膜拜的偶像。要知道龙族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星光龙城之中,只有一些离经叛道之辈才会流落在外界,而道格拉斯正是这些流落在外龙族中的翘楚。个性不羁,实力强大,又干下了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事迹在大陆上广为流传,胸怀英雄梦想的龙族少年们,当然会把这么强大的一位英雄封为偶像。只不过,当这些龙族少年知道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变成了小丫的宠物时,会不会扑通摔倒一片? 道格拉斯也是一个要面子的骄傲龙族,死活都不愿意我们再称呼他为道格拉斯大人。想想也是好笑,就在不久前他还因为我们不承认他是道格拉斯和我们急,现在却又不愿意我们再称呼他为道格拉斯。只不过,总不能叫他白毛圆球?于是我金口一开,给道格拉斯安上了一个简单而又响亮的名字——小白! 道格拉斯气的哇哇大叫,说他们龙族都是高贵、典雅的代名词,怎么能叫这么没个性的一个名字呢?但道格拉斯大人显然低估了我对小丫的影响力。随着小丫高兴的叫了一句:“小白这个名字好好听哦!”签定了主仆契约的道格拉斯大人,就只能接受被正式命名为小白这样的一个残酷事实。 当然,道格拉斯的龙族造型,还是非常威武的,混身如水晶般闪着莹光的银色鳞片,如同给他披上了一层白银铠甲,巨大的肉翼晶莹通透,一舒一展之间尽显强者风范,利爪如钩,龙角挺直,特别是一双闪亮如天上繁星的眼睛,更显的道格拉斯英气逼人。 这么一副完美的造型,估计道格拉斯在龙族里也应该是有名的帅哥,相比较之下,白毛圆球的那副形态就真的是有碍观瞻,难怪他会对小白这样的一个名字大为感冒。 在告别冰晶宫之前,我牢牢的把周围的地形记在了心里,因为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的。我坚信,普罗米修斯在冰晶宫应该留下了什么,也许会对我的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 道格拉斯不愧是操纵风水两系的龙族高手,虽然现在因为受到契约限制无法发挥圣级力量,但利用满山的积雪造出一个冰冻的结界并不困难。道格拉斯封印了山谷的入口,使冰晶宫又埋在了一片积雪之下。 重新踏足于世间的道格拉斯显的有些感概万千,他已经从我们的口中听闻他一生的挚友安哥拉就是长眠在这雪山的某处,只是无法知道确切位置。道格拉斯仰首向天长吟了数声,像是在祭奠好友的亡灵。 我则有些害怕,生怕道格拉斯的长吟会引发一次雪崩,好在雪山很给道格拉斯面子,没向我们展现那天地间的自然之威。 感叹完毕后,道格拉斯终于收拾好了心情,和我们一起踏上了征途。 在新书榜上最后一周的努力,请大家继续支持! 第十三章 征兵令 我在心中暗暗感叹这次的安哥拉山之行,还真是大有收获,不仅给小丫找了一个这么强有力的战宠,我还搞到了“尼伯龙根的指环”这件圣器。有了这枚戒指,终于可以告别乾坤袋只能取出不能放入的尴尬,从今以后,乾坤袋中取出的东西,大可以放到戒指的空间中去。 不过我知道“尼伯龙根的指环”可不像乾坤袋只能由我独自享用,万一这枚戒指被别人抢去,那我的损失可就大了。所以,我并没有把乾坤袋中的东西全都转移到戒指的空间中,那些压箱底的宝物还是放在乾坤袋中保险一些,反正我现在又用不着。 有了道格拉斯,我们的行程快了许多,他化身成龙形,让我和小丫骑在他的身上在天空中飞行。小丫第一次离开地面飞在天上,对一切景象都感到非常好奇,开心的四处指指点点。看到兴高采烈的小丫,我也放心了不少,现在的小丫应该从失去亲人的伤痛中恢复过来了,如果因为这段伤痛的经历让小小年纪的她背上心灵包袱,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道格拉斯被困冰晶宫中时,兽神帝国还没被人类逼入到十万大山,帝都也不是巴比伦王城,但道格拉斯怎么说也是一位老江湖了,我只是向他大概说了一下王城的方位,他就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将我们尽快送到目的地。 在天上飞和在地上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大约五六日之后,我就看到在一片片的山峦叠嶂中,村庄渐渐的多了起来,看来离帝都已经很近了,才会逐渐变的繁华起来。这时再骑着道格拉斯在天上飞,就实在是太招摇了,更何况离帝都越近,四处巡逻的鹰族空军就越多,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决定步行接近帝都。 这时距离神佑之庙一战差不多过了将近一个月,相信这个噩耗应该已经传到了帝都。神佑之庙被毁,神佑祭祀失去消息,帝国仅有的三位大祭祀一下子折损了两位,两位强大的双系高级祭祀也下落不明,这样的损失对现在的兽神帝国来说绝对是雪上加霜。 我相信帝国的高层肯定知道“圣光自爆”这记杀招,只要他们派人到现场去看一看,估计不难推断发生了什么。我和小丫能够逃脱大难,全靠几位祭祀大人和老爸他们拼命换来的,不知道我们来到帝都后,会给帝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与变化呢? 往前走了不到十里路程,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我们远远就看见村子的入口处插着一面黑色的军旗,我心中一震,这是兽神帝国的征兵旗,难道帝国下达了征兵令? 黑色征兵旗是仅次于血红征兵旗的征兵令,一但下发黑色征兵旗,黑旗所插之地,每户兽族家庭除了只能留下一名成年男子外,其余的青壮年男子全都要应征入伍。 我不知道这次的黑色征兵旗是不是向全帝国境内下达,但那怕仅仅只是帝都范围,黑色征兵旗也可征集二十万左右的大军。虽说兽神帝国是全民皆兵,但这样征兵的后果是帝国本就脆弱的生产力将会蒙受更重的打击。难道,帝国在知道神佑之庙毁于偷袭之后,准备向人类全面开战? 这个村子和我出生的那个偏远山村不同,是各兽族杂居的一个村子,只是短短的一会儿,我已经看到好几批兽族青年,三三两两的从路口离开,向帝都的方向赶去。他们中有狼族、豹族、熊族、象族这样的主战军种,也有牛族、马族这样的辅助军种。 这样大规模的行动,自从帝国失去了圣祭祀格林大人后,已经有三十年没出现过了。一时之间,我心急如焚,快步的向村子里走去,想打听一下消息,小丫紧紧的跟在我后面,已经变身成白毛圆球的道格拉斯则是老老实实的站在小丫的肩上。 进到村子里,绝大多数的屋子都是门窗紧闭,想想也是,大多数的青壮年都要上战场,村子里还能留下多少兽族?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打水的狼族大婶,我连忙上前打招呼,称自己和小丫父母双亡,准备到帝都去投奔亲友,走到这里看到了黑色征兵旗,想打听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狼族大婶叹口气道:“你们两个小娃娃还不知道?半个月前传出消息,神佑之庙被毁,神佑祭祀下落不明,这肯定是卑鄙的人类干的好事。偏偏这个时候人类调动大军开始攻打金汤要塞,国王陛下盛怒之下和长老院共同通过了征兵令,准备和人类全面开战!” 我心中一惊,人类还真是狡猾,他们出兵的时机这么好,肯定是想乘着兽神帝国神佑之庙被毁的这一绝佳机会,一举攻下金汤要塞,扫平十万大山。神佑祭祀在兽神帝国里的地位相当重要,几乎就等同于兽神在世间的代言人,神佑祭祀居住的神佑之庙突然之间被人毁了,神佑祭祀也下落不明,这时候的兽神帝国,绝对是人心最浮动的时候,军队的士气也会跌到低谷,现在可说是最有利于人类的战机。 估计那两个混蛋自认为得手后,就通知人类大军发起了进攻,显然这次他们布置已久,全部准备妥当后,才会发起偷袭、出兵这样的一连串行动。 国王陛下与长老院下达全面战争的军令,估计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神佑之庙事件已经使帝国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金汤要塞再出什么差池,那真的就是亡种灭国之祸了。 我觉得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是赶快赶到帝都,面见陛下与首席大祭祀布伦特大人,要让他们知道小丫没事。只要神佑祭祀安然无恙的出现在帝都,一定会让全帝国臣民的士气大振,使帝国的局面变的有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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