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烂领主》 第1章 黄点和绿点 第2章 死灵学者遗产 第3章 血祭宝藏 第4章 死尸农夫 第5章 红蔷薇 第6章 我那迷人的后妈 第7章 生命中的黄金马车 第8章 李奇·自信 第9章 银月老爹 第10章 尸体腐烂 第11章 魔法种地与粪肥 第12章 蒸螃蟹 第13章 火红巨熊 第14章 红点 第15章 烟熏腊肉 第16章 新地穴 第17章 牺牲 第18章 死讯 第19章 变异半尸鬼 第20章 《游侠之子》 第21章 地民 第22章 秋收借粮 第23章 偷懒的奴隶 第24章 主人与狗 第25章 娶表姐稳赚 第26章 猛兽亦有挚友 第27章 铁石城的邀请 第28章 舞会 第29章 西铎·海水 第30章 闪金光的超凡骑士 第31章 狮鹫危机 第32章 魔法潮汐 第33章 生意 第34章 寡妇与好运小子 第35章 竞技场 第36章 投掷高手 第37章 偷尸 第38章 第二批奴隶到了 第39章 控虫遗民 第40章 勾引狮鹫计划 第41章 美马计 第42章 银钢剑 第43章 标枪与海盗 第44章 战利品 第45章 矮人 第46章 庆典 第47章 新住宅 第48章 烈鬃马怀孕了 第49章 感冒 第50章 工分制 第51章 卷! 第52章 城堡招男仆和女仆 第53章 投奔的贵族 第54章 汉堡和蛋挞 第55章 水磨坊很好用 第57章 奴隶暴动 第58章 佣兵 第59章 岬角地穴 第60章 鸟身女妖 第61章 第二个村子 第62章 骑士扈从选拔开始 第63章 地穴藏娇 第64章 都是人才 第65章 六大区域 第66章 花园有请 第67章 新队伍 第68章 放风筝 第69章 疯了!疯了! 第70章 回信 第71章 乘法表 第72章 这个技能我要了! 第73章 “甜蜜黄金”蜂蜜 第74章 选拔结束 第75章 白嫖到大人头上了 第76章 分房 第77章 猪倌想哭 第78章 男爵被架空了! 第79章 抓水的车 第80章 地下城很富 第81章 错误的腌鸭蛋 第82章 石灰 第83章 火药的天才 第84章 自热 枪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李奇不介意用最坏的心思来揣测人类,后妈为了爵位可以杀了自己,自己也可以为了金手指不暴露,送她去铁牛蹄的脚下。 有人的地方必然有争斗。 和平,只是暂时的。 战争还会再度到来,他希望等豪猪领被迫卷入战斗时,敌人会为自己的猖狂而后悔,让这片大路上的人都知晓,豪猪,浑身是刺。 打磨自己的刺尤其重要。 魔法火药是刺。 死尸和尸鬼是刺。 士兵,骑士也是刺。 甚至平民们对于豪猪领的归属感也是坚硬的刺。 路雷亚大陆贵族们的发展从父亲李尔德身上就能看出一二,他们嘴上说着荣耀,但其实就是掠夺,殖民,杀戮。 这种发展方式也注定了根本不可能有长久的和平。 普通人想要向上必须有战争,小贵族感觉资源分配不均也需要战争来创造机会。 不是嘴上喊一句“我爱和平”就可以解决的。 李奇与这片大陆上的人最大的不同,不是村民们口中的仁慈,他其实一点也不仁慈,他为了魔法火药牢牢掌握在手中,可以囚禁一个素不相识的雇佣兵,也可以因为有人想要盗取自己赚钱的秘方,直接动手杀了他。 他的不同在于和这个世界贵族们发展理念的不同。 在地球上,他的国家不需要殖民和掠夺,甚至身为被掠夺了上百年,但依然能在几十年内快速崛起。 他知道一条真正能够蓬勃发展的道路,哪怕自己有生之年可能都看不到发展到鼎盛的那一幕,但汲取其中一二,便足够了…… 这次岬角地穴的交流进度有些超乎李奇的想象。 贝蒂的变化和之前完全不同,甚至李奇还能感觉到她对自己很有好感。 被囚禁的人会对施暴者产生扭曲的好感? 而且贝蒂的精神似乎变得很亢奋,从他偶尔看岬角地穴,却发现不时发生爆炸,就知道她的状态如何。 “看来要大肆收购相关炼金材料了。” 爆炸的是火药吗? 那是黄金啊! “该死的炼金”都是这群学者搞炼金,导致原材料价格大涨。 这么搞下去,热武器也只能当成奇兵,不可能推广运用。 中午,午餐。 一份散发着甜腻香味的面包被送到李奇的面前。 “蜂蜜面包?” 蜂蜜面包不是酒桶先生的首创,但这玩意是真的贵族和有钱商人才能吃的美味。 李奇吃了一口面包,眉毛微微一挑。 “果然,摄取糖分会让人兴奋,心情变好。” 他因为大量购买炼金材料要撒币的焦虑,此时都被抚平了一些。 养蜂村开始正常收蜜,蜂蜜只要保管的好短时间内不可能变质,能够支撑远距离运输。 “只卖蜂蜜也不行,也许可以考虑开个食品厂。” 很多水果太过酸涩,食用味道不佳,需要用蜂蜜或者糖腌。 还有许多水果因为运输距离和保存的问题,会采用蜜渍保存。 这种水果的价格也十分的高昂。 李奇并非突发奇想,而是一桶蜂蜜的价格,不如一桶蜜渍桃子的价格高,一切都为了赚的更多啊。 相应的,蜂蜜比蜜渍水果更好卖。 “罐头制品,罐头……算了,还太久远了。” 就豪猪领目前的工艺水平,想要制造密封罐头根本就不可能。 他每天都是如此,脑子里有很多的想法,但限于知识储备,或者人才,或者原材料,亦或者经费等问题,无法将其实现。 有的因为太难实现,会被他直接丢进脑海深处。 有的则会被记下来,等有机会的时候再复刻。 临近五月,中午的太阳极晒。 李奇找来了泥瓦匠,并干脆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需要一个储藏冰的冰窖。 泥瓦匠疑惑,就快夏天了啊大人,现在挖冰窖有什么意义? 但领主的命令他们可不敢违背,乖巧的进入城堡地下,在里面选定了地址后开挖。 城堡地下空间很大,有密室,还有隐蔽的仓库,以及地牢。 作为一个领地的中心,城堡并非领主的家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功能高度集中的建筑。 结合了军队,政治,居所等诸多功能。 城堡作为要塞,拥有防御进攻的的城墙,还有设立的箭塔,城垛。 例如岬角地穴内的城堡,甚至有护城河,虽然护城河已经干涸成了泥巴沟。 还有些城堡甚至有吊桥,外堡等。 豪猪领比较穷,但基本功能还是有的,每天也会有士兵在城墙上巡逻。 在快刃等士兵归来后,所有功能开启。 李奇看着领地施工,比较满意他们的手艺。 挖掘的速度很快,毕竟人多啊。 看了一阵子他便转头,既然施工队都来了,他准备把地牢改建一下。 地牢的存在非常有必要,以后说不定关个伯爵夫人,王妃,或者男爵之女之类的,不能到时候人抓住了没有相关建筑。 “皮鞭辣椒水,蜡烛钢丝球都没有” 李奇转了一圈。 跟在身旁做记录的泥瓦匠一头冷汗,领主在说什么,为什么听起来很可怕,他却还一脸笑容? 他只能强迫自己忘记这一幕,领主是仁慈的!是仁慈的! 同时他已经开始在心中反思自己最近有没有做过什么让领主不高兴的事。 对了,学徒问题!看来还不够,不能让领主不开心。 李奇说道:“我让厨房为你们准备了海鲜汤。” 干体力活流汗多,应该补充盐分。 “谢谢大人,您的仁慈慷慨,如天空的太阳般耀眼。” 李奇看着泥瓦匠,想不通对方为什么突然拍马屁,豪猪领有人没喝过海鲜汤?不会。 汤送来时还温着。 “你们吃,不用管我”李奇摆摆手,他也没有做监工的打算。 没想到一个泥瓦匠拿出了一个布袋子,用挖出来的泥堆了个坑,把袋子放在里面,浇上水,然后把那一锅海鲜汤放在上面。 不一会儿,海鲜汤咕嘟咕嘟的冒泡,重新热了起来。 自热! 李奇惊讶:“谁想出来的方法?” “是小跛腿”一个泥瓦匠说道:“因为我们忙起来经常吃不到热的,小跛腿就弄了个这东西。” “做的不错”李奇满意的点头。 不见明火的自热,浇水可用。 虽然看起来还不太成熟,但是很有搞头! 李奇不得不承认自己小觑了这个世界的人,给他们一个大概的方向,他们能给自己带来惊喜不断! 小跛腿,在石灰方面的研究果然有天赋。 第85章 向领主祈祷 “人不够用啊!” 李奇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说出这番话了。 目前只能将继续研究自热的任务交给小跛腿,让他自由发挥。 并且因为小跛腿发现了生石灰的自热用法,他用一银月作为奖励。 李奇虽然早知道自热,可他当时事太多没想到这点,而且他也不会抢夺手下的功劳,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提出自热概念的就是小跛腿。 城堡外那片新规划的土地正在清理。 仍旧是动员所有可以用的力量,大把的钱撒出去,自然有大量的人抢着来工作。 甚至一些豪猪领的平民都产生了个想法,如果能一直为领主大人工作不种地就好了,种地一年才捞几个钱啊,跟着领主大人工作,赚的比种地多。 但他们也清楚这是不可能的,豪猪领可以半年时间都在建造,但是一年,两年,三年不停工的盖,可能吗? 田地里的庄稼也在长,工作也不耽误,可以赚两份啊。 其实,李奇已经在思考麦田村拆迁事宜了。 靠近城堡的位置作为中心,建造乱七八糟的麦田村看起来真的很不赏心悦目,就像美女脸上的大痦子。 只是现在还有很多建造没结束,地也够用,没必要多花钱搞拆迁。 不止平民的生活越过越好,就连奴隶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 小瞪羚的老家在飞翔谷,那是一个不算贫瘠的地方,人们会驯养猎鹰,通过猎鹰捕猎,抓鱼,有时会亲自爬到悬崖峭壁上采摘珍贵的草药,或者为寻找珍贵矿物的大人们领路。 她忘了自己是怎么成为奴隶的,每天不是鞭打,就是在赶路,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期待有人买下自己,又害怕会被买下,死在虐待中。 一个个同伴因为生病被丢在路边,随便的挖坑埋下,或者丢给野狗野狼。 也许自己就是下一个。 麻木赶路,麻木的穿梭在路雷亚大陆。 有时候路过一个地方,会有小孩子指着她大喊奴隶,还会拿石头砸过来,被砸伤了不能喊疼。 直到她和其他的奴隶们被一个年轻的商人买下,她听到了别人称呼那个商人为“好运小子”,据说他十分好运捡了一条命,也许自己同样很好运……和那些死在路上的奴隶同伴们相比来说,好运。 ‘好运小子’乔告诉小瞪羚在内的奴隶们,他们将会前往一个充满希望、能吃饱肚子、不会有人死亡的领地,为一位仁慈善良的领主大人工作。 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领主。 贵族是猎鹰的尖爪,是鳄鱼的牙齿,是骏马的铁蹄,是阴雨天的雷霆。 锋利恐怖,血腥残忍,却绝对不会仁慈善良。 那尖爪会抓在奴隶身上,抓的他们皮开肉绽。 那牙齿会咬在奴隶身上,咬的他们鲜血直流。 那铁蹄会踩在奴隶身上,踩的他们肠穿肚烂。 那雷霆会拽着瓢泼大雨砸在奴隶身上,把他们劈成一坨粪便,然后任由大雨扫进泥土中,再无踪影。 然后告诉奴隶们下辈子别再做奴隶了,但她还不想死,她才15岁! 不管说的多漂亮,奴隶们还是要赶路,如果有人生病了就会被丢下。 ‘好运小子’乔却有些超出小瞪羚的预料,他和其他人不同,他说奴隶们是领主的财产,如果奴隶体力不支,可以停下来休息,大家不必为了追逐某个不必要的时间而不停地赶路。 至少路上没死人,真好。 然后他们到了豪猪领,这里已经有很多奴隶了,但小瞪羚没想过奴隶们还能生活的那么快乐,这群人看起来就很不奴隶。 她被分进了女生宿舍。 这里男人和女人竟然是分开住的,其实大家不在意那些,可这种细微的改变,很让人意外。 房间干净,有人会定期检查。 奴隶必须定期洗澡,也有人会检查。 小瞪羚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她叫“妹妹”,很喜欢自己的哥哥,对了,她哥哥也是个奴隶。 生活从这里开始变得超乎小瞪羚的想象。 她能吃饱饭,能喝上飘着油花的热汤,甚至管理着奴隶们的瘸子说大家只要认真干活可以获得工分。 工分?我都有吃有喝了,要工分干什么? 原来是不管饭了。 果然,就不存在所谓的仁慈。 小瞪羚麻木的工作着,可当她拿着写着工分的牌子去换东西时,她愣住了,甚至有些想哭。 她工作赚取的工分可以换5个黑面包! 对方询问她要不要只换一个,小瞪羚却摇头,她怕领主反悔,所以把所有工分都换成了黑面包。 那一晚她抱着黑面包没敢好好睡觉,她怕其他人抢夺,但根本没人抢,大家都吃饱了躺在床上睡觉。 工分一直没有取消,后几天的时候,黑面包有些难以下咽,小瞪羚啃完了黑面包后决定攒下工分慢慢用。 这种日子真好! 一种许久未曾出现过的感觉涌上心头,让她麻木干涸的心有了变化。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家都会向自己信仰的神灵祈祷,飞翔谷信仰鹰神,她也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是神的恩赐,鹰神不忍她继续受苦。 后来,工分有了变化,不止是黑面包,甚至能换到限量的鸡蛋。 为此一群人想要争夺,但限量,没买过的人有优先购买权,说的很拗口,总的来说小瞪羚换到了一颗鸡蛋,她捧着那颗鸡蛋很久,然后她生吃了那颗鸡蛋,很腥,很幸福! 豪猪领总有干不完的活儿。 修路,再修路。 有时候甚至会把修好的路挖烂了重修,肯定是有人想要坑骗领主的钱,她为那个善良的领主感到难过。 但后来她才知道,经常骑着马的俊朗男人就是领主,他看起来真年轻,真英俊。 盖房子,挖水渠,敲石头,锯木头,刨沙子,捡粪便,她闲不下来,却觉得这样也不错。 直到那天,妹妹告诉她,她的哥哥可能会成为领主的扈从。 小姑娘太天真了,知道什么叫骑士扈从吗?那是有资格在未来成为贵族的人,一个奴隶想要成为贵族?哈哈,好笑,虽然她笑不出来。 领主也许足够仁慈了,可奴隶就是奴隶。 改变小瞪羚想法的那一天很快来了。 有女奴隶和领地男人发生了关系,这种事情比较常见,但听说领主很愤怒,并开了一次审判,审判的葛兰大人询问了女奴隶的想法,如果她愿意嫁给男人,便会让男人娶她为妻,并让男人花钱赎了她奴隶的身份。 如果她不愿意,男人将会受到处罚,而女奴隶可以获得一笔赔偿。 女人嫁给谁不一样?如果有机会做妓女,大家都不愿意做奴隶。 那个女奴隶理所当然的和男人结婚了,摆脱了奴隶身份。 小瞪羚还记得那一晚宿舍里激烈讨论了很久,有几个大婶说想要勾搭平民,她们炫耀着自己扁塌的大屁股,说没有人能扛得住一坐。 事实却不像想象的那样,如果只是玩玩,男人们乐意至极。 可若是必须要娶,还要为此花一大笔钱,男人们会对女奴隶们畏之如蛇蝎,大婶们有没有施展能耐坐的平民男人们求饶腿软她不清楚,但她肯定不会那么做,她根本不懂怎么勾引。 不知道哪天开始,小瞪羚发现有一部分人悄悄改变了祈祷的对象,不再是对着他们的神,而是对着豪猪领领主。 妹妹在一天告诉小瞪羚,她哥哥真的成了领主的扈从,甚至说还未来可以赎身,只要有足够的钱。 工分肯定不能用来赎身,那是用领主的财产来买走领主的私人财产,所以奴隶们无法自己赎身。 小瞪羚很羡慕,祝福对方。 领主真的不同,可没人会为她赎身,她还是奴隶。 但妹妹却主动说,等未来她赎身后,会努力赚钱,然后借钱给小瞪羚赎身。 她忍不住的抱住了妹妹,发自内心的感谢。 未来充满了盼头。 也许有一天自己能住在漂亮的房子里,走在整齐又平整的街道上,偶尔去广场上听吟游诗人歌颂李奇·克拉伦斯男爵的事迹,亦或者去海边吹吹海风。 她的裙子会被海风掀起一个角,也许那时候她会模仿想象中的贵族小姐用手压着裙子,一脸欢笑。 今夜,女宿舍又到了祷告时间。 小瞪羚拖着疲惫的身躯,双手合十,她祈祷的对象已从鹰神变成了豪猪领的领主。 第86章 至死方休 历时三天,小冰窖制作完成。 空间不小,而且里面有李奇要求的巨大水池。 “做的不错!” 李奇检查后满意的点头。 地窖的温度已经很低,甚至冷,冰在这里融化的速度会很慢。 他不需要冰从冬天一直保存到夏天,只需要冰在冰窖中融化的更慢一些。 泥瓦匠们离开。 李奇指挥着男仆们将一桶桶水提到冰窖内,提着水跑上跑下,男仆们被累的气喘吁吁。 水池总算被填满。 “那么,开始” 拿着一支铁棍,李奇心中意念一动。 冰霜附魔! 铁棍瞬间被一层浓郁的白雾包裹。 插进水池中,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出了冰花。 3分钟,水池几乎完全结冰! 李奇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大头铁锤,重重砸在冰块上,将冰块敲碎,才勉强让铁棍重获自由。 “方法不对,不应该直接放进去,棍子只贴着表面也许可以” “如果用冰的方式,能否让死尸保持新鲜?” 仔细想了想,似乎魔法防腐剂比冰镇更可靠一些,魔法仍是主流啊。 李奇安排人进来切割冰。 见到冰块的男仆们忍不住发出惊呼。 魔法! 这次肯定是魔法了! 不对,领主大人的智慧能够创造万物,还需要用魔法吗? 领主创造了太多奇迹,多到他们也不确定是魔法,还是智慧,但肯定是他们不具备的东西。 男仆们敲碎冰块,戴着厚手套将砸碎的冰块抬出来,堆在冰窖的最里侧。 李奇看他们敲冰麻烦,说道:“你们在外面生火,用火烧刀,然后再来切冰。” “是!” 有了热刀切冰,速度顿时快了不少,而且冰块更方正。 收拾好了第一批,男仆们又出去抬水,将水池浇灌满。 李奇继续制冰。 如此循环,总算把冰窖该放的位置都放满。 “呼,好冷”李奇哈了一口白气。 饶是他的体格也撑不住,男仆们站在冰窖外都哆哆嗦嗦。 “夏天能吃冰了。” 一想到这里,李奇觉得今天的辛苦非常值得。 用硝制冰?炼金材料都是黄金价格,不如自己多花点力气,反正睡一觉就恢复了。 “以后能不能找个地穴,里面全都是珍稀的矿?金矿就可以,我也不贪心。” 自称绝对不贪心的李奇男爵,让人关上冰窖的门后离开了地下。 热烫的阳光洒在身上,驱走寒意。 他只要定期进地窖里制冰,保证有冰可以使用就够了。 男仆们看着他的目光却充满了敬佩,敬畏。 午饭时间。 李奇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他身边放着一把宝剑,葛兰在入座后多看了几眼,然后又看向茫然不知的快刃,心中有了猜测。 切成月牙的皮蛋上面淋着混了大蒜的特制香辛料。 用筷子夹一块送进嘴里。 “嗯,就是这个味儿。” 吃到熟悉的味道,更加坚定了李奇在异世界复刻地球美食的决心。 “你做的?”李奇看向远处穿着女仆装的橡木盆。 “是的,大人”橡木盆乖巧的点头。 “做的不错。” 酒桶先生一般不会放过为男爵做饭的机会,这是宣布自己地位的方式,李奇对此并不在意,只要做饭好吃就行。 但酒桶的身体太胖了,不够健康,加上天气变热,无法支撑他长时间待在厨房里,所以最近饭桌上有几道菜会由厨艺最精通的橡木盆来做。 “给你一个新任务”李奇说道:“一道新菜,我希望你能制作出来。” “是!大人!”橡木盆激动的点头。 领主大人每次给出新的设想,都代表着一道精致的美食,会让人有种“美食还能这么做”的感觉。 目前为止,只有酒桶先生可以得到领主大人的菜单。 她深呼吸,集中精力,避免错过关键的地方。 “看来城堡男仆女仆都该和扈从一起学学文字了”李奇说道:“只用脑子记,能记下的东西可不多。” “听好了”他清了清嗓子。 快刃和葛兰也停下了筷子,好奇领主要创造的新美食。 “先告诉你这是什么东西,让你有一种概念,它是由米浆放在盘子里蒸出来的一种粉皮,我称呼它为肠粉,里面可以放上猪肉,虾仁,蔬菜等,口感爽滑,看着晶莹剔透,最重要的是酱料!” “你需要一种铁盘子,可以去找黑耳朵订做,放在锅上蒸”李奇比划着:“把米浆倒进盘子里,保证铺匀,但别太厚,很快就能蒸熟。” “还有酱料,刚好可以教你一种新的调味料制作方法,还记得牡蛎吗?” “嗯嗯!”橡木盆认真的点头。 “把牡蛎肉取出,放在锅中不停的熬,最后熬煮成浓膏,这就是蚝油,一种非常美味的调味品,味道鲜美。” “是!” “好了,你先回去尝试着做,有不懂的再来问我”李奇说道。 他属于纸上谈兵,根本不会做,幸好领主就是负责做甩手掌柜的。 葛兰说道:“大人,您说的肠粉,让我非常好奇” “你肯定没吃过这种美食”李奇笑着说道:“口感会让你记忆犹新。” “我已经迫不及待了”葛兰说道。 快刃也连连点头,自从回来后他喝酒都少了,好吃的太多喝酒占肚子啊。 这就够了? 李奇摇头,他脑海中的美食有很多。 说起鸡的吃法,沙姜鸡、葱油鸡、白切鸡、盐焗鸡、辣子鸡、叫化鸡、花椒鸡、猪肚鸡、脆皮鸡…… 再比如鱼、鸭、猪。 太多了,每顿饭都不重样。 但是豪猪领条件不是太好,所以目前有什么香料就吃什么,嗯,一切从简! “快刃叔叔” 李奇看向闷头钻研用筷子,却夹不起菜的快刃。 “你觉得豪猪领发展的怎么样?” 葛兰耳朵一动,他知道要开始了,看了快刃一眼后,停下了筷子。 快刃回答:“请允许我倚老卖老,大人,我是看着您长大的,豪猪领这段时间的发展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您比李尔德大人更适合成为一位领主!不,是比路雷亚大陆的任何一个贵族,都适合成为领主!” 他知晓豪猪领之前有多穷苦,也知晓现在豪猪领还不够好,但这种转变是一个少年人不通过掠夺,不通过战争,徒手发展起来的。 里面有无穷的智慧! “那么,快刃”李奇清了清嗓子:“你愿意为我献出你的忠诚吗?为这片土地奉献自己。” “啊?”快刃疑惑。 对面的葛兰却着急的说道:“快刃大人,快跪下!” “是!”快刃反应过来,立即半跪在地。 是册封骑士! 他呼吸急促。 豪猪领需要一个骑士,只靠李奇一个贵族支撑不住,快刃足够忠诚,实力很强,有足够的功绩,他来做自己的第一个骑士再适合不过。 而且李尔德曾经就打算让快刃成为骑士,只是对方喝完酒的臭脾气让同样臭脾气的李尔德不爽,才搁置了这件事。 也许李尔德想着等快刃归来就册封他成为骑士,但李尔德没有撑到那一天,现在由李奇来做这件事也一样。 李奇起身。 锵! 拔出长剑。 将长剑放在快刃的肩膀上。 他能感受到对方紧张的颤抖着。 “以天父之名,我命你公正,以骑士之名,我命你勇敢,以妇人之名,我命你仁慈,以囚徒之名,我命你守卫无辜哪怕牺牲自己,快刃,你现在是豪猪领的骑士,起身” 他将手中的剑递给快刃:“它是你的了。” 快刃强忍住流泪的冲动,他双手向上,托举着那把宝剑,声音颤抖着:“我的大人!我将为您而战!至死方休!” 第87章 狮鹫草发芽了 李奇对成为骑士的快刃没有任何要求,快刃战斗力强,性格火爆,不是那种会被贵族礼仪约束的人,只要告诉他什么不该做便可。 就像李尔德,他在贵族中的风评也不怎么样,虽然因为赫赫战功被称为浑身是刺的豪猪男爵,但背地里都称呼他脑袋更像豪猪,粗俗野蛮。 这是刻板印象,豪猪才不粗俗,豪猪胆子很小的好么。 领地有了一位真正的骑士,几乎每个人都受到了鼓舞。 战士们知晓,他们是普通人也可以成为骑士,跨越阶级。 少年扈从也知道,自己有一天必然能成为骑士。 平民们知晓自己的孩子哪怕无法成为扈从,但以后如果有机会进军队,一样能建功立业。 只是册封了一个骑士,整个豪猪领便陷入了心照不宣的愉快气氛中。 好消息接踵而至。 密林的狮鹫草发芽了! 仔细数了几遍,确定里面有5颗,也就是说他可以培养出5个尸鬼。 亦或者,5个红毛肌肉战士,假如全都像闪金光的超凡骑士,豪猪领的底气可就足了。 五个超凡骑士,面对几十个普通骑士冲锋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狮鹫草养殖保护基地必须尽快建立,尽可能大的以5颗狮鹫草嫩芽为中心,划出一片地,保护起来,派人把守,坚决不准入内。 听到李奇命令的葛兰和快刃并不疑惑,而是很痛快的领了命令。 前者无数次见识了领主的神奇,后者更是对李奇拥有着无限的忠诚,根本不会反驳他。 别管是保护红色的野草,还是建立保护区,乖乖听话干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好消息,牲畜村的养殖场需要扩大,因为生命之草的效果,保证了每一个出生的幼崽健康无疾病,几乎无病死无夭折,圈里的鸡鸭猪,一倍一倍的往外冒。 甚至平日里吃两口鸡食的狗和狐狸,也一窝一窝的生崽子。 豪猪领的许多小孩都有一条自己的狗,初来豪猪领,恐怕还以为来到了某个驯兽部落。 李奇骑着马巡视完了牲畜村,对一旁的葛兰说道:“先开一个临时的铺子,对村民们出售鸡鸭,等那片区域盖好以后,建造好菜市场,再把肉铺挪进去。” “是”葛兰记下。 猪尚未到出栏的时间,但按照这个速度,今年秋天应该家家户户都可以吃上猪肉。 只是靠内部消化还是不行,李奇希望能有商队来豪猪领,而不只是自己的商队把货物送出去,效率太低太慢。 接着李奇又去了酒馆,建的差不多了,可惜没能赶上石灰,不然能盖的更漂亮。 就算是这样,这个酒馆也能容纳几十人,已经不比铁石城的酒馆小了。 “还缺少酿酒师” 穿越必备什么来着?酿酒,香水,肥皂。 路雷亚大陆的人很会享受,酒已经变着花样的制作了,因为知道喝生水会生病,又没有喝热水的习惯,所以人们日常生活中会喝酒解渴,需求越多的地方,进步便越快。 香水仍是不可或缺的高端奢侈品,一直倍受贵族们的青睐,主要原因么……去过铁石城他就能猜个差不多,满大街粪便,随地大小便,味道微妙。 制作香水的手艺在学者手里,美名其曰炼金造物。 估计就是用来骗研究经费的。 智商高的人,心眼不会少。 豪猪领因人手不够,人才更不够,所以暂时无法研究。 “必须要酿酒师,最好再盖一个酒庄”李奇看着还有大片面积没能开发出来的豪猪领:“酒馆里的酒不管够,还叫酒馆吗?” 但还是那句话,没人才,所以搁置。 如今他搁置的项目就有酒庄,港口,蒸馏,肥皂,香水,罐头,因为无人才投入只靠小跛腿一人的自热,无人才的皮革,无法大量捕捞大量生产的蚝油以及相关的所有海产业,棉花种植,织布机研发,开窑烧砖,重犁研究,风车研究等等。 正投入的有房产初步建设,蜂蜜,农业种植,畜牧养殖,魔法火药等,再多就忙不过来了,其中魔法火药只能依靠贝蒂。 “做领主,真累。” “大人!”有人小跑着回来,到马前抚胸欠腰:“乔大人回来了。” 李奇微笑:“乔回来了?和我预计的时间差不多。” 还真是好消息不断啊,他正愁着没人可以用,能帮自己买奴隶的乔就来了。 乔的商队赶路归来,风尘仆仆,但人数比起走时少了许多。 “大人!” 刚踏入豪猪领的土地,便看见自己领主前来迎接,乔激动的弯腰,这份被重视的感觉让他激动。 “欢迎回家,我想你一路上一定有很多故事想说。” “是的,大人!”乔重重点头,没错,回家了。 “让商队的人去休息”李奇说道:“我现在迫不及待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是!” 回到城堡,乔猛灌了两口加了冰的啤酒。 “大人,这是?”冰爽让他打了个哆嗦。 李奇微笑,没有解释。 没错,这就是魔法,魔法还需要解释吗? 但乔的内心已经有了答案,作为神眷者,让炎热天气出现冰,不是很正常的吗?所以答案是领主大人的智慧! “我们前往绿林堡的路上,路过水涧的时候遇到了一群闹事的农民”乔开始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他有些犹豫,不知道是否该谈论贵族的八卦,尤其自己还不是贵族。 “水涧地?” 李奇却很有兴趣:“是沃都家族。” 他对大陆的了解来自最近读的书,比如沃都家族,倚靠着水涧而生。 那是一条南北通畅的河水,虽然比不上母河,但足够作为一片领地繁荣昌盛的底气了。 沃都家族以船业为生,主要从事船运,平民种田也捕鱼,如果说铁石城倚靠着一条铁矿矿脉是“开挂”的天胡开局,那么沃都家族就是游戏的“简单”模式,至于外公的林塔湾,因为一片沼泽地,物资堪称丰富,属于“新手第一次玩,只看剧情”模式。 豪猪领则属于困难模式,只比某些环境艰难沙漠地区的地狱模式好一些。 水涧人天生擅长游泳,手长脚长,是好水手。 李奇想不明白那地方吃饱穿暖,为什么农民还闹事。 第88章 第十六个私生子 李奇说道:“仔细说说怎么回事。” 他摆出聊天的轻松姿态,让乔不那么拘束。 “是”乔点头,又灌了一口啤酒,接着说道:“我们当时路过水涧地,想要租船过河,正巧就遇到了一群农民拦路,幸好我们武器装备更好,人数也不少。” 乔有些心有余悸,说道:“但我们还是遇到了一些骚扰,被偷袭死了不少人,虽然我们也杀了不少人。” “艰难的渡过河后,我遇到了维斯多姆大人的队伍,维斯多姆小姐率领那支队伍。” 大概是知晓自己的领主可能会和那位小姐结婚,乔看了李奇一眼,发现李奇表情如常。 实际上,李奇心中一万个问号。 难道斯塔茜表姐是个双面人?从往来书信看,她是个文艺贵族小姑娘,为什么带着队伍在外面巡逻? 不会一巴掌让自己哭很久的表姐是精神分裂。 乔继续说道:“经过打听我才知道,原来水涧男爵前段时间因为一场疾病死亡,水涧男爵没有子嗣,也没有留下遗嘱,水涧男爵夫人暂时掌控长船堡。” 这种情况很少见,路雷亚大陆估计都没有相关的处理经验。 贵族死后会从私生子,旁系等等角度再找继承人。没有私生子,没有旁系?你在开玩笑吗,你是贵族吗? 没有了男人的水涧男爵夫人不可能掌控长船堡,因为她没有沃都家族的血脉,她是外人。 就算明面上贵族们会因为脸面,加上名不正言不顺,不会动手,但暗地里肯定眼红盯着,想办法把她搞下来,或者逼得她不得不放出大部分利益,逐步蚕食水涧地。 李奇甚至能快速罗列出一批没地没钱的小领主名单,只有这群没出息的家伙才会看见点利益后就像苍蝇一样往上趴,就好像那块地能分给他们似的。 “农奴和平民们不会因此反抗。”李奇说道。 就算领主是个女人,可日子还是一样过,有不同吗?贵族游戏,普通人最好别插手,最多是茶余饭后多点谈资罢了。 “没错”乔点头:“之所以能闹起来,是因为有人自称已故水涧男爵的私生子。” “私生子?” 有那个能耐生私生子,但没有让自己老婆生个儿子或者女儿? 如果水涧男爵夫人不能生育,学者也可以检查出来,路雷亚的医学也许不成体系,甚至还有人愚蠢的采用放血疗法,或抽胆水,但对生育上很有手段。 私生子估计是假的。 乔无奈点头:“我们路过水涧地时组织闹事的据说是第十六个自称私生子的家伙,但是那个人看起来不像是水涧男爵的私生子,更像是他……父亲。” “哈哈哈!”李奇忍不住笑出声。 “沃都十六?儿子比爹年龄大?” 乔无奈点头,虽然他也觉得莫名有些好笑,可那毕竟是贵族,自己家领主能笑,但自己肯定不行:“每隔一段时间,长船堡就会派士兵剿灭所谓的私生子队伍,并且把他们抓起来审讯,等签字向外昭告后,再处死。” 李奇颇为认同的点头。 就算大家都知道私生子是假的,也不能擅自杀死,必须审讯,签字,对外昭告后再杀,免得被人抓住把柄。 那位男爵夫人还是有些忍耐能力的,不过李奇猜她的忍耐应该得到了极限。 背后的家伙就是知道她没办法,因为掌控长船堡名不正言不顺,所以用这种恶心的方法不停捣乱。 李奇说道:“她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怀孕,虽然也解不了她目前的艰难处境。” 乔点头:“是的,正如您所说,水涧男爵夫人声称自己怀孕,怀孕了一个月,是水涧男爵死前几天留下的种子。” 一个病死在床上的人,竟然还有体力留种?不过不重要。 “怀孕不知真假”李奇说道:“只能算是缓兵之计,虽然说按照王国律法,私生子不具备继承权,但是律法么…” 私生子不具备继承权,可只要在假冒私生子背后的贵族们一起发力,私生子重获姓氏,也不难。 只要水涧地效忠的封君利奥波德点头。 以李奇接触的利奥波德家兄妹和私生子的态度来看,他们根本不在意谁是领主,而且比起把一个富裕的领地分配给其他领主贵族,壮大他们的羽翼,远不如找个私生子放在那里,守在那里,占个坑,有需要的时候再摘了他,把领地收回来。 所以金刺剑点头的可能性非常高。 “如果那位男爵夫人挡不住,让私生子成功攻占了长船堡,那么,”李奇一顿,然后说道:“不知道沃都十几还是二十几的家伙就能摆脱私生子身份,成为长船堡的新男爵,没出生的孩子,就更没有必要出生了。” 现实就是如此,如果男爵夫人真的怀孕生下孩子,一切声音都会消失,私生子也会灰溜溜的滚回田地里,乖乖刨食吃。 至于水涧男爵夫人生下的是否为水涧男爵的孩子,从男爵夫人肚子里生出来的,肯定是男爵的孩子! 反而不知从哪个女人肚子里生出来的老伯,只能是私生子。 眼下的情况是私生子蹦出来了十六个,可男爵夫人只声称怀孕一个月,就算早产生孩子,也要八个月,八个月时间足够长船堡换主人了。 说的很复杂,实际上还是看谁的拳头更硬。 聊完了水涧地,乔说起了这次前往绿林堡的事情,基本上确定好了与林塔湾的商路,豪猪领将会为绿林堡提供蜂蜜,只是被拒绝向林塔湾的商人售卖蜂蜜。 绿林堡需要所有蜂蜜,有多少要多少。 看来老鳄鱼外公也很看好蜂蜜,想要把豪猪领当成进货商,批发转高价零售啊。 “不用担心”李奇说道:“我们有蜂蜜,你还怕没人来买吗?” 林塔湾的商人们很快就能嗅着蜂蜜的甜味找来,最迟会在三四次和绿林堡的蜂蜜交易之后。 “对绿林堡的蜂蜜可以更便宜一些,让外公多赚点”李奇吩咐道:“如果有商人询问你蜂蜜,你可以说豪猪领有蜂蜜,但在林塔湾,只有绿林堡拥有蜂蜜!” 商人,为了利益,不会拒绝远行。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 刚好能吸引来一批商人,带动豪猪领的经济发展。 “对了,维斯多姆大人让我转告您说,七月份将会有一场舞会,斯塔茜小姐20岁舞会”乔说道。 “看来我得去相亲了。” 李奇耸肩。 他现在对吃软饭已经没那么急迫了。 以前,豪猪领又穷又没人。 现在他有蜂蜜,岬角地穴里还有小堆的金银山。 士兵也回来了,并且扩充到了100人。 自己舒舒服服过日子多好,他可不要别人来指手画脚,不过豪猪领有了蜂蜜,外公也不可能放任这么好一个对象跑掉。 李奇也不怕,大不了就把表姐娶过来,但谁说了算,那就要看各自的手段了,按内心想法来说,他希望领地是自己的一言堂,大家不要勾心斗角,安安静静搞基建,种田,乐滋滋的带着民众们吃饱穿暖,它不香吗? 问题就在于外界因素不是自己需要时就来,也不是不需要时能够甩开的。 第89章 关于骑兵 和李奇算的差不多,乔回来时,养蜂村刚好开始收蜂蜜。 在初代摇蜜机转动下,蜜汁被甩到桶壁上,然后慢慢的滑落在桶底聚集。 蜜蜂在控虫遗民引导下聚在一起,换入新巢。 乔嗅着鼻间香甜气息,看着叫他惊讶的一幕,在他离开时养蜂村还没有这些设备,甚至没有如此大的养蜂规模,只是一两个月的时间,豪猪领便能一桶一桶的往外运蜂蜜。 远处控制着蜜蜂飞来飞去的阿克力两兄弟面带笑容,这份工作让他们备受敬仰,且有不少女孩向他们示爱,只是他们两个较为听话,没有领主和父亲的命令,绝对不可能乱搞关系。 乔则发自内心的感叹敬佩领主的智慧,竟然能从奴隶中挖掘出如此珍贵的人才。 李奇发现了乔的目光,心中暗道:“阿克的家族并不是关键。” 在初期发展时确实需要阿克克兄妹三人控制蜜蜂,但是等蜜蜂在蜂箱中定居以后,控虫遗民的作用便无限的降低。 只要穿上防风衣,做好防护,普通人也能收蜂蜜。 豪猪领的技术、知识并非不可复制,他也知道技术是藏不住的,会被其他人复制过去,他只能尽可能快速的把其他的想法都转变为现实,只要我发展创造的足够快,你就只能在我身后跟着吃屁! 此次将会由李奇带着士兵将蜂蜜往绿林堡。 接风洗尘的晚宴,李奇让厨房多准备了几个菜,咸蛋黄糕点被端上来,李奇看着四不像的东西,实在是搞不懂这玩意是啥。 切糕?蛋糕?千层糕? 总之看起来很糟糕。 但是看乔,葛兰和快刃三人吃的很高兴,李奇忍住了自己吐槽的冲动。 “最近一段时间我会去一趟绿林堡”李奇说道。 三人静静听着,他们是手下,只负责听从领主的命令,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更是摸清了李奇的性格和脾气,领主只需要能好好做事的人,对此他们尤其清楚。 换做旁人恐怕都不敢想象,在一个领地里,领主的威严竟然会如此之高,甚至一些奴隶甘愿放弃对神的祈祷,转而对领主进行祷告。 “路程大概要半个多月”李奇看向乔,在乔点头确认后,他继续说道:“那么……我应该会离开豪猪领两三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我会给你们留下任务。” 他也不想离开如此之久,但前往绿林堡是之前就确定好的,而且他们确实距离太远了。 如果想要奴隶、人口,都要外公帮忙,这一趟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 李奇放下筷子:“快刃,你找葛兰商议制作武器和盔甲,这批单子现在只能送往铁石城。”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好铁匠都在铁石城,李奇只能多花钱。 一个步兵全部武装起来,包括贴身内甲,链甲,豪猪罩衣,盾牌,链锤或长剑,长枪等,估计要90-110银月,100个士兵更换装备,就要银月,换做去年秋天刚穿越来的李奇,掏空了家底也才8000银月,根本耗不起。 别提每个月要给士兵发饷,武器盔甲养护,训练吃肉等等。 但只要训练出来,这100个精锐士兵,出去打1000个民兵没什么问题。 李奇很舍得下本钱。 若非豪猪目前最多也就养一两百个士兵,他肯定会使劲培养士兵。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如果到了战争时再培养士兵,那就是浪费生命。 “我需要你训练一群能杀能冲的无畏士兵”李奇看着快刃,说道:“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一件事,这100人中,我有打算挑一部分优秀的培养骑兵,不止是这一批,甚至以后我都会在表现优秀的人之中培养骑兵。” 路雷亚大陆目前仍旧处于骑兵横扫天下的时代,能做到以一敌百。 这里的以一敌百不是所有骑兵,而是特指重骑兵。 身穿重甲,胯下的马也披着重甲,就如同一辆浑身披着铁甲的活体坦克,架枪冲锋,所向披靡。 在军队中,重骑兵一般由贵族担当,一是普通人养不起,二来封君们也不愿意花那么多钱培养。 一位重骑兵不可能只有一个人。 其后一般还要跟随至少一位骑马的扈从,类似萝卜和小乔尔。 此外还要搭配剑士,负责处理近战。 骑射手,负责了望追击,从旁辅助。 以上三种是轻骑兵,除此外还需要步兵,弩手,弓箭手,长矛兵,数量会在6人,乃至以上。 甚至一些富裕的重骑兵,还会搭配数个骑射手。 可以说看见重骑兵就认为是贵族老爷,一点问题也没有,就算现在不是贵族老爷他也一定深受其领主的重视,因为重骑兵不是普通兵种,是会冲锋的金日啊。 跟在重骑兵身后的轻骑兵,就是其跟随者,保护重骑兵是他们的主要任务。 即便李奇需要的只是轻骑兵,也让快刃忍不住激动起来。 “是!”他嗓门很大。 李奇点头,他没有改变路雷亚大陆骑兵格局的想法,训练骑兵也只是因为他想等贝蒂研究魔法火药和魔法火枪有结果时,装备出一支火枪骑兵队。 效果一定很不错。 培养重骑兵就算了,那需要用海量金日砸出去。 同样是冲锋,死尸重骑兵一定比贵族青年重骑兵更好用。 豪猪领的重骑兵就是李奇自己,重骑兵代表着身份贵重,就算打不过敌人,也只会被俘虏。 假如有一天受到金刺剑家族的命令要上战场,他将会披甲上阵,跟其他的贵族青年们一起组成骑士队伍进行冲锋,假若不幸被俘,那就花钱赎身。 “乔,我想你可以带着一些我们的农产品去附近的村庄和城镇,出售商品只是一方面,主要是让那些商人们知晓豪猪领也有东西可卖”李奇看向了商人之子,说道:“另外我和葛兰商议过关于商业区的问题,区域划分和定价,你可以根据你的经验和葛兰一起商议。秩序维护方面你可以和快刃商量,他将负责豪猪领的治安,治安队也可以找他。” 只有李奇才有这么大的胆量放权。 假如真的有人背叛自己,他会让一支不死的队伍平叛混乱,地下浸泡在魔法防腐剂内的尸体们,才是他的底气。 已经能控制26单位的死尸士兵了,李奇底气很足。 第90章 前往绿林堡 “是!”乔点头,他明白自己的任务。 如果说快刃是最高兴组建骑兵的,那么乔的喜悦仅次于快刃。 领主曾答应他去猪头山报仇的事,当军队组建起来,也一定能尽快实现。 “等我回来,我会着手安排人去猪头山调查的”李奇说道。 乔重重点头,果然领主大人还没有忘记。 “至于葛兰,你的任务,我在饭桌上也聊不完。” 葛兰微笑着点头:“没错,我的大人。” 整个豪猪领管理事情最多的就是葛兰,虽然他手底下的小学徒学习速度很快,已经能帮他完成绝大多数的琐事,但还是有太多事会汇报到葛兰的手中。 农田的虫害,鸡场的偷鸡贼,养蜂村有人偷蜜蜂被蛰等小事。 还有泥瓦匠对石灰的更进一步研究,赶海捕捞发现怪异生物,盖房划地位置的争执,工匠出工不出力等等。 除此之外,阿克那边对奴隶的管理也会找他汇报。 奴隶生病,装病,为抢工分大打出手,有工分了不愿干活消极怠工。 还有恶劣的强奸事件。 最后一件事还好做,因为领主已经吩咐过了,强奸事件被列入最严重事件,一经发现立即让快刃手下的士兵介入调查,且需要市政厅等各方小管事们一起参与,保证公平公正。 然后便是调查,如果事情属实,罪犯也供认不讳,那么可以找被害者商议,如果被害者同意获得补偿原谅,就付钱,付被害者的赔偿之外,还要向领主缴纳罚款,并且犯人还要挨鞭子。 可以说,豪猪领对强奸犯零容忍。 如果调查后发现是有人谎报,诬告可能被拔舌头,监禁,贬为奴隶。 在李奇提出这方面必须严格处理时,葛兰便和他一起商讨了30多条基本的审判条件,可还是不够严谨。 这其中调查取证,有无买通等等,可操作空间太多了。 李奇又不愿意一棒子打死,因为他知道这里面可能存在很多冤假错案。 还有一点,李奇特意强调了,强奸犯不止有男人,还有女人。 孩子,老人,女人,男人等,都在保护范围内,不要只认为男人才会成为加害者,男人也可能成为被害者。 人类的xg癖再怎么奇怪,都不奇怪。 作为豪猪领的“大管家”,葛兰必须过问所有事,然后将这些事情处理后再递交到领主的手中。 为此,葛兰已经考虑多培养十几个学徒,并且让自己的两个学徒去带学徒。 同时领主大人还向他提出了一种教学方法,很新颖,大批量的教导学徒,然后通过掌握知识考试确定谁能担任什么职位,路雷亚大陆从未出现过这种教学模式,大家都知道学徒跟随老师言传身教才能学到东西。 可这种大批量教育方式也有好处,能够快速拉出一批可用人手。 李奇抬起酒杯:“为了更好的豪猪领,先生们。” “为了更好的豪猪领!” “为了更好的豪猪领!” “为了更好的豪猪领!” 三人举杯。 几天后。 蜂蜜,药丸,食物粮食等运上了车。 李奇带着20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坐着马车,带着贴身男仆草叉,扈从萝卜和小乔尔出发。 其实他还想带着阿克克,她控制虫子的能力配合鹰眼魔法,能发挥极大的作用,尤其是最近她控虫能力还有增强。 但毕竟是去‘相亲’的,马车上不适合带一个“女宠”,这不利于未婚男爵的形象。 昨晚李奇还特意去看了岬角地穴的贝蒂。 她正疯狂研究,李奇猜测她可能是被关了太久,导致性格变化。 对方得知他最近一段时间不会回来,而且还带来了足够粮食和淡水,换洗衣物,并没有什么特殊情绪,根本不在意,她只想研究魔法火药和爆炸。 “有点不舍啊”李奇坐在马车中,通过缝隙看着外面。 穿越如此之久,第一次远离豪猪领。 但他很快就被转移了注意力:“不方便看风景,玻璃必须的研究也得尽快,算了,既然离开了城堡就让大脑放松一下。” 他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别想那么多。 马车离开豪猪领,道路让马车变得颠簸,坐在车里的感觉并不怎么舒服,有几次还会被从座椅上弹起来。 最后他所幸叫停了马车,下车骑着马跟士兵们聊天。 出发虽然早,但到天黑,他们还是没能到达铁石城,只走了一半路程。 这个地方因为乔商队往来的缘故,有很多生活的痕迹。 比如生活的土灶,遮风挡雨的小棚子,都是直接使用。 一堆堆篝火点燃。 烤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提前准备好的腊肉,经过简单的火烤滋滋冒油,在配合烤热的面包,味道简直完美! 李奇吃的更仔细一些,因为随行都有小锅,可以加两个煎蛋。 “等以后可以在这里盖一个驿站,方便商队歇脚” 今天运气不错,没有下雨。 吃完饭以后李奇便进了马车内休息,经过木匠改装的马车车厢,能拉开单独作为一张小床睡觉。 晚上也有人负责守夜。 李奇此次出行没有带死尸,因为太远了,他不确定控尸的极限,且人多眼杂。 不过,一辆马车上仍然装着相关的材料,调配防腐剂的草药等等,如有需求,可以尽快调配,制造死尸。 控尸也有极限,如果精神力量单位和控制距离也有关系,也许他越来越强,就能控制的越来越远。 其实李奇还在想另一种方法,就像中转站,如果能找到某种方法建立一个信号塔,扩展自己精神覆盖的范围,也许有一天自己能坐在豪猪领城堡内,吃着早茶,同时控制着死尸在恩铎的草原上驰骋。 想的虽多,目前最要紧的却是让豪猪领先富起来。 睡了一觉,清晨起床,神清气爽。 李奇下车。 贴身男仆端着水盆来让他洗漱。 扈从则准备好了食物。 因为要赶路,早餐不可能吃汤水,所以还是干粮。 赶路的过程很单调。 7天时间,每天大概能走40公里远,地平坦,吃饱喝足,人数少没有辎重,如果真正打仗的大部队,带着各种军备物资,估计速度会降到30公里左右。 急行军的话,速度能翻一倍,人的潜能是无限的,李奇并不急着赶路,他很希望再遇到几个附带金矿或者银矿的地穴,只不过让他失望了。 士兵们没什么不满情绪,只不过都念叨着希望来两个土匪强盗,活动活动身体,实在是闲的蛋疼。 李奇对这番话只能一笑。 自己的这支队伍可是实打实的精兵,盔甲擦的铮亮,还有贵族旗帜,就算一两百的队伍也不敢过来触霉头。 土匪强盗都是吃不起饭的人,让他们拿着锄头来对付精兵,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看见自己的队伍,他们早就跑路了。 赶路第9天,队伍也来到了水涧领地。 沿途农田荒废,看不见几个打理的人。 对比起豪猪领的粮食,这里看起来很糟糕。 “浪费了这么富饶的土地”李奇暗道可惜。 战争会让人变疯狂,尤其平民们不好好种地,跟着不知第十几个蹦出来的私生子混,能混出头就怪了。 负责在前方侦查的是李奇两个扈从,他们相互照顾,避免一人被困,另一人可以及时回来求援。 小乔尔骑着马回来,焦急的说道:“大人,前面有人拦路!” 第91章 打劫 “拦路?” 李奇抓着马缰绳,抓起马鞍上的宝剑,并命令道:“加快速度去前面看看!” 慢腾腾赶路的士兵们也听到了有人拦路,立即来了精神,加快速度。 豪猪旗帜随风飘摇。 当李奇骑马走到道路前方,看见那些用破木头拦路的“强盗”时,有些错愕。 他们因为常年在田中刨食,弯腰工作,身体佝偻。 皮肤松弛,指甲黢黑,眼睛胆怯且无光。 手中拿着锄头,斧头和木棒。 什么拦路土匪,分明是一群农夫。 当骑着高头大马的李奇,带着穿着耀眼盔甲的士兵们靠近时,这群人不由自主的一颤。 士气,精神,装备全都处于劣势。 仅有人数上的优势,他们大概五六十人,李奇这一方二十多人。 但是谁也不认为李奇一方劣势。 “你们要拦路抢劫?”李奇俯视着问:“告诉我,你们为谁效忠?” “我们为沃都爵士效忠!”一个黑牙的男人壮着胆子说道。 “沃都?” 李奇好奇:“我记得沃都男爵已经回归了四神的怀抱。” “是沃都男爵之子,长船堡的主人!”黑牙男子胆子壮起来了,他想起了自己有一个大靠山。 原来是私生子的队伍,本来他还觉得对方是个笑话,现在一看连笑话都算不上,笼络一群扛锄头的农夫也就罢了,偏僻还没笼络几个人。 小打小闹。 “是么,那就等他撞开长船堡的大门再说”李奇有些不耐烦,他完全失去了和这群脑子不正常的人聊天的想法:“但你们今天阻拦了王国的一位男爵通行!” 他年龄不大,但目光扫过“民兵”们灰扑扑的脸时,仿佛尖刀,吓得他们纷纷缩脖子。 “我可以认为这是对一位男爵的挑衅”李奇说道:“也许,你们希望和豪猪领开战?” 随着开战说出口。 李奇身后的士兵们纷纷拔出武器。 锵锵锵! 武器在阳光下闪烁着光。 “我,我不知道您是一位大人”黑牙苦着脸,他的任务是拦住过路的人,如果是商队就以沃都男爵的身份抢点吃的,如果打不过也要告诉他们,这里归沃都男爵管理。 不知道第十几任的私生子先生,现在的情况并不好,手底下的人已经没得吃了,还有一批跑路,现在已是艰苦支撑。 他们之前只是农夫,现在让他们面对一位男爵宣战?没吓尿已经不错了,能忍住不跪下磕头,就是他们对私生子先生的最大忠诚。 噢,已经有人跪下了。 “现在你知道了”李奇看着跪到在地的几个人,露出笑容。 “让开路,不然我不介意让树上吊些东西”李奇看着远处的树林,笑着说道:“你们知道晴天娃娃吗?” 农夫们不知道地球的晴天娃娃,但不妨碍他们恐惧。 “是,快让路,让路!” 黑牙大喊着,一群人手脚麻利的将拦路的烂木头搬开,让队伍通行。 李奇没再理会他们。 大概等他回来时,拦路的又会换一批人。 这种不讲道理耍无赖似的方式,只有特殊情况的长船堡男爵夫人才会受其制约。 等李奇的队伍离开后,黑牙拍着胸口:“呼,吓死我了,我刚才以为他会把我的脑袋砍下来。” “那些士兵,你们没看到,刀比镜子还亮!” “如果我们刚才不让路,说不定现在全死了。” 他们对自己做出正确选择而庆幸。 “再把路拦上!”黑牙喊道:“今天必须为沃都大人搞到足够的粮食!让大家吃饱。” 再吃不饱,私生子先生的队伍不需要打,就全饿死了。 “是!”提到吃的,他们精神了许多。 李奇因为这次拦路,也没了欣赏风景的心情。 又是接连几天的赶路,来到了水涧。 宽阔的大河,将东西两岸断开。 那群私生子虽然闹得很凶,不过还不敢在水涧的码头闹事,这里不仅关系着长船堡,还有其他领主的利益,私生子和其身后的小贵族再怎么硬气也不敢来这里触霉头。 船运工作仍正常运转。 手下人去谈好了价格,租了几艘驳船让李奇的马车,马匹,货物和士兵过河。 从水涧码头乘船,走支流,速度比步行赶路快还舒服一些。 船上的食物让男仆和两个扈从惊讶,因为他们发现船上的人竟然也吃海鲜,虽然后来才知道那是河鲜,它们看起来完全不像,但都是带壳有肉。 有时候人类的认知,只限于自己想知道的程度,哪怕知道可能认错了。 李奇则难得吃到了鱼。 赶海虽然能捡到鱼,可那些死在海滩上的鱼是不会端上男爵餐桌的。 炖鱼没有加太多的调味料,味道却很不错。 在船上待了两天后,终于靠岸了。 一到陆地上,李奇忍不住长长吐了口气,走在地上还有些摇晃,原地休息了一阵子才继续赶路。 从豪猪领出发,途经猪脊谷,水涧地,然后才到林塔湾。 已经走了半个月,这还是乘船加快了速度,不然可能花费的时间更久。 接着他们还要再赶一阵子的路。 赶路中,环境有了明显变化,植被更加繁茂,有大量的积水湖泊。 “资源真好,叫人眼红”李奇感叹。 大片大片无人打理的地里长着浆果。 有些湖泊中,有一条条大鱼游过。 这个地方根本不可能饿死人。 相比起来,豪猪领真的太贫瘠,太穷了,越看越眼红。 珍稀的鸟类飞过,落在水中,馋的李奇流下了羡慕的口水。 快天黑时,李奇安排原地扎营休息。 有几个士兵脱了鞋子进河里抓鱼,得到李奇点头后,萝卜和小乔尔也脱了鞋卷起裤腿冲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萝卜和小乔尔各抓着数条本土银背鱼走来。 用芦苇穿鱼腮,鱼长着嘴,鱼鳃抖着,尾巴不时甩两下。 “大人!”少年们展示着自己的战利品。 “今天吃烤鱼”李奇点头。 虽然交通不便利,周边设施不完美,但环境很好,比地球适合旅游。 火驱散寒意。 李奇指点着扈从们烤鱼,其他士兵也凑过来学习,一个个火堆生起,而后香味飘散。 老兵们时常打仗,自己做饭,所以基本的做饭手艺还是有的。 这附近也有其他队伍生火的火堆,安全性不用太担心。 吃完饭后入睡,在这里李奇已经完全断开了和豪猪领的联系,他能确定,控尸最远距离在水涧地。 夜晚休息,白天赶路,绿林堡已遥遥在望。 第92章 表姐 一个瘦小的身影快速穿过浅水区。 它拥有灰暗的绿皮,带着滑溜的黏液,肚子是灰白色,像被翻过来脚蹬天的癞蛤蟆,背上长着鱼鳍,但其整体是人形……很模糊的人形,拥有手掌指头,指头和指头之间却用蹼连着。 头近似于人和鱼的结合,和鱼一样无法闭合的巨大外突的眼球,眼瞳不能转动,脸上有鱼鳃,微微颤抖。 “啊——!”它嘶吼着,声音嘶哑,鱼鳃颤抖的比声带更频繁。 后腿发力,瘦小的身影立即跳上了岸,踩下一片片湿哒哒的脚印。 走进了前方的泥水里。 泥水中咕嘟咕嘟的一颗颗鱼人脑袋露头,用同样难听刺耳的声音回应。 “啊!”“啊!”“啊!” 一片片声响传来。 一个又一个类似的半人半鱼怪物从泥沼浑水中爬起身,手中或拿着骨质叉子,或拿着人类头骨制作的白骨锤,或肋骨弓箭,俨然一个小型生物文明。 “啊!” 叫声嘈杂,却好像带有秩序。 它们集体行动,穿过河流,隐藏着身形,很快便找到了自己此行的目标。 一群穿着轻甲,左手持盾右手握刀的人类士兵。 领头的是个穿着铁甲的女人,她双手握着一把长剑,铁靴子踩在鱼人怪物们的同伴尸体上。 “博德不是杀光了这些鱼人怪物吗?”她问道:“这群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没有人敢回应她的话。 博德是未来绿林堡的继承人,不是士兵们能议论的,而且比起喜欢打架的大小姐,大家更害怕性格阴暗的博德大人。 “小姐,不对劲”一个士兵突然说道。 “嗯!” 女人点头:“太安静了。” 临近夏日,林塔湾内应该早早的响起蛙鸣,但现在却安静的很诡异,仿佛进入冬天,生命都被冻结。 嗖! 一支骨箭飞出。 女人反应及时,一剑劈飞了骨箭。 “有埋伏!”她喊道。 其他人立即反应过来,支盾挡在身前,因为反应的速度够快,只有两个人比较倒霉被骨箭射中。 被射中的人吐沫倒在地上。 “箭有毒!” 有人上前检查,然后松了口气:“还好,只是昏迷,没断气。” 女人手持长剑,望着前方密密麻麻围过来的三四百个鱼人:“那也要活下来才行。” 此次出行,他们只有12个人。 面对四百个带有毒的鱼人埋伏,能否活下来很难说。 “看来最近一段时间猎杀鱼人怪物,引起了它们的仇视,特意来围剿我们”她说道。 “等会儿我破开一条路”女人说道:“你们跟紧我,一个人不准丢!” “是!”其他人干脆回应。 女人深吸一口气,身上气势炸开,脚掌踩地,地面被挖了一大块泥坑,人猛地弹了出去。 眨巴眼的时间,她已经双手拖拽着长剑跨越十几步的距离。 沿途阻挡的鱼人怪物擦到的被带翻,正面遇到的直接被撞成了肉块! 剩余的轻甲兵们立即搀扶起吐沫倒地的同伴,跟着女人撞开的鱼人缺口冲过去,活命的机会稍纵即逝啊。 鱼人怪物不畏惧死亡,从四面八方冲上来,将试图冲出去的人群强行拖进了泥水区。 这个女人就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身上也刀枪不入,一路横冲直撞,根本不会被拦住,但她手下的士兵只是普通人,被鱼人裹挟着,在泥水区越陷越深。 长剑划过,两颗鱼人怪物的脑袋被平整横切,脑袋划出一道弧线后落进泥水里,被其他鱼人怪物踩的稀烂。 她实力强横,可无敌的只是自己,对手下士兵们陷入包围,她无能为力。 为了救手下,她只能义无反顾的冲回去,尝试着再杀出一条血路。 远处忽然传来马蹄响。 “嗖——!” 一支长枪精准的插中了三只鱼人,将其钉在泥水中。 说精准不太对,如此数量的鱼人挤在一起,闭着眼睛丢都能砸中。 “援军?”女人惊喜看向长枪飞来的方向。 远处出现的是一个黑发青年,骑在一匹战马上,她一眼便认出那是东峡的优秀品种烈鬃马。 对方还保持着投掷的姿势,看来刚才就是他出手帮忙。 只听黑发青年喊道:“救人!杀敌!” “是!”呼喊声整齐。 铁靴踩在泥水中的声音引起了女人的注意,在骑马黑发青年的后方冲来了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 披着铁甲的士兵到来引起了一部分鱼人的注意,它们扑上去,又被瞬间击杀。 这群士兵面对瘦小鱼人,简直是压着打,反观鱼人带毒的骨箭射在铁甲上,只发出“叮”一声,就无力的掉落。 白骨锤砸在上面也没什么动静,反而被士兵反手一巴掌抽飞。 在林塔湾,大多数战斗要涉水,重甲行动不便。 但也正因为没有穿重甲他们才会被这群身体孱弱的鱼人围攻,否则也不必畏手畏脚。 她发现这群人很有战斗经验,一个个都是久经战场的老兵。 最让她惊讶的是黑发青年,他跳下马,手中长剑快速削飞了一个鱼人的脑袋,另一个鱼人趁着他收剑的时候扑上来,以长剑的长度而言再出剑已经来不及了,青年却反应速度很快,用剑柄重重凿在鱼人脑袋上。 轻松磕碎了鱼人的脑瓜。 他不穿重甲,却能灵活的躲闪,凭借着灵敏的反应快速击杀着鱼人。 顷刻间已经杀了十几只鱼人,身边一堆尸体。 而且他还有心思照顾身后的两个少年扈从,帮他们分担压力,少年扈从成长速度很快,从慢吞吞挥刀劈砍,到快速动手,虽然看起来还是迟钝了一些。 双方合力,终于将鱼人杀的胆寒逃跑。 原地也留下了近百具鱼人尸体。 活下来了! “怎么样?”黑发青年先看向自己的士兵。 “几个小怪物,算不了什么。” “受了点小伤,不碍事的大人。” “终于杀爽了,赶路这段时间憋死我了!” 士兵们经过了一场厮杀,大多数挂彩,但都是愈伤轻伤,精神十分亢奋。 倒不如说,他们对自家领主有了全新的认识,能够与士兵共同杀敌冲锋陷阵的领主,会大大增长士气,从这一刻开始,他们的忠诚将入钢铁浇铸般坚固,直到下次青年在战斗时因为恐惧转身逃跑,打破英勇的印象为止。 印象一旦形成,即便有人告诉他们自己领主逃跑,恐怕他们也不愿意相信。 黑发青年说道:“每个人奖一银月!喊疼的给两银月!” “不疼!” “不疼!” 就算疼也不能喊疼,虽然给两银月,但是太丢人了。 “大人,我疼,我替大家疼,能不能都给我?” 黑发青年笑骂:“你没受伤,疼个屁!” “哈哈哈哈!”士兵们大笑。 就连看起来像是第一次参加战斗的两个少年也跟着笑,从厮杀的恐惧中清醒过来。 女人有些好笑的看着这群人,看着是精锐正规军,为什么突然像山贼土匪开始发奖赏了。 可当她看向停在远处没过来马车上插着的旗帜时,她忽然一愣:“你是表弟?” 黑发青年转过头,盯着她,表情有些怪异:“你难道是…表姐?” 第93章 你就用亚人娘干这个 李奇抓了只本地鸟,在其身上释放了“鹰眼”魔法,却意外看见了一群人正被鱼人怪物袭击。 在林塔湾,靠近绿林堡的地方,这群士兵肯定是自己外公家的人,他不介意卖外公一个面子。 但是没想到阴差阳错的救下了自己表姐。 说救不大合适,表姐斯塔茜如杀神附体,四百个鱼人怪物根本伤不了她,她是被同伴约束,不得已留下来而已。 李奇看着自己表姐。 手持长剑,一头灿烂的金发,眼神尖锐且深邃。 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美人,却带着一股强大女性的自信和魅力,更接近来自地球21世纪的审美。 李奇总结一句话:姐姐好飒,姐姐杀我。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怪,但也幸好大家并肩作战,避免了尴尬。 表姐带路,李奇安排人用马车拉着受伤吐沫的士兵,一起结伴前往绿林堡。 坐落在林塔湾沼泽地的城堡,绿林堡。 如一只半个身体藏在水下的史前巨鳄,而他们将要前往的是巨鳄张开的嘴巴。 “斯塔茜表姐”李奇说道:“我记得你的头发,之前好像…” “不是这个颜色对吗?”斯塔茜并不意外李奇会这么说,她解释道:“因为我身体里多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让我的头发慢慢变成了金色。” “一股力量?” 李奇眉头一挑。 超凡骑士! 之前他虽然注意到了自己表姐如战场绞肉机般的表现,可亲耳听到对方承认成为了超凡骑士,他还是忍不住羡慕。 对力量,每个人都会藏私,李奇也不打算初见面就刨根问底,他在绿林堡还会待一阵子,可以慢慢研究。 “嗯,博德也一样,但他变得更阴沉了”斯塔茜无奈说道。 “哈哈,博德表哥,确实!” 确实什么?他对表哥博德也太多记忆,但天还是要聊的。 “我们遇到的那种鱼人怪物是哪里来的?”李奇问道:“它们数量不少。” “其实之前博德已经剿灭过一次了,可它们不知为什么又会冒出来。” “冒?”李奇抓住了关键词。 怪物冒出来。 参考“地民”“蓝皮小怪物嘎巴林”,凭空冒出来的鱼人,有极大的可能也是地穴! “没错”斯塔茜点头:“我今天带队追击一群捣乱的鱼人,它们杀了两个农夫,但是没想到会被埋伏。” 说到被埋伏,她看向李奇:“李奇,你和小时候有些……不一样。” 李奇笑着看向她:“是吗?” 她似乎有些被李奇灿烂的笑容闪到了,不自然的转头,看向前方:“嗯,和你父亲很像。” “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渴望成为父亲那样伟大的人”李奇说道。 进入绿林堡,斯塔茜安排人找来药剂师为众人疗伤,她说自己要去通知其他人,然后小跑着离开。 李奇看着斯塔茜跑步的姿势觉得有些奇怪,和酒杯、阿克克她们有点像,看着挺少女的。 跑到尽头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立即露出笑容,谁知斯塔茜转头就走,李奇只好讪讪收起笑容。 过了一阵子,一个浑身带着阴沉气息的青年走来。 黑发,面容俊俏,深邃的眼眶。 如同一条毒蛇。 “博德表哥!”李奇热情的走过去。 “李奇,你比当年看上去更强壮了” 博德说话没什么感情波动,但他还是和李奇抱了一下。 来时路上,李奇从斯塔茜口中大概了解到博德的特点,是个超凡骑士。 性格如何不重要,这可是超凡骑士啊! 李奇羡慕不已,自己一个开挂穿越者到现在还是普通人,这合理吗? “来,爷爷他们在等着你”博德看向马车:“是蜂蜜吗?” “没错。”李奇点头。 “交给手下人去处理。” 李奇立即点头:“哈哈当然了,我来绿林堡就是回家,快带我去见外公和舅舅!” 闻言,博德露出了笑容,只是这抹笑容让他整张脸看起来更加阴森诡异。 李奇说的很亲切,其实他从未见过自己外公,小时候见过一次舅舅和表哥表姐,等母亲去世后便彻底断了联系。 若非自己成为豪猪男爵,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 绿林堡的建筑风格和豪猪领不同,这里湿气较重,大厅建的很高,窗户也大,保证通风散潮气。 一些地方奢侈的铺着地毯。 城堡中有守卫的士兵,当博德带着李奇走过时,士兵们会弯腰欠身致意。 “回去我要不要让死尸也充当一下?”李奇看着眼热,心中不由暗道,此次来的不亏,他能模仿的东西增加了。 博德属于沉闷阴森型,也许他过来接待李奇时还带着不能冷场的任务,便主动说道:“斯塔茜说有事去准备,但没说什么事,对她的失礼我很抱歉,李奇。” “可能有些累”李奇说道。 “你们是怎么遇到的?” “因为一场战斗,恰巧碰到。” “是吗?” “是” 聊天变成了问答。 博德张了张嘴,他实在是不适合聊天。 “对了,博德表哥”李奇决定掌握聊天主动权,否则他会像前世过年时被长辈审讯,有些感受不必重温。 “嗯?”博德奇怪看着他。 “林塔湾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他说道:“我在豪猪堡,看到有意思的比较少,嗯对了,下次如果你们剿灭鱼人可以叫上我。” 叫上我,我可以搞个地穴回家! “有黑市”博德很干脆的说道:“那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活的,死的,什么都有,还有亚人女奴隶。” “亚人?”李奇惊讶。 “她们和普通人长得一样,只是会长着猫耳,猫尾,还有的是蛇女,身体柔软舌头会分叉。” 没想到博德表哥看起来阴沉,竟然这么会玩。 “我买了一个”博德点头:“解剖了发现和人类差不多。” 李奇:“……” 你就用亚人娘干这个?! 浪费啊。 他真想扒开博德表哥英俊的脑袋,看看里面究竟塞了多少粪便。 在又一次话题结冰,李奇也不知该怎么聊下去时,终于到了会客厅。 一头白发的老人坐在主座上。 他就是维斯多姆,老鳄鱼,骑士·维斯多姆。 在一旁站着,抬手笑着朝李奇打招呼的和蔼男子便是他的舅舅刘易斯·维斯多姆了。 “外公,舅舅”李奇先打招呼:“真高兴能再次见到你们。” “希望博德这家伙没把你憋死”刘易斯调侃着,走过来轻轻抱了抱李奇:“你长成了个大小伙子,哈哈!比我还要壮!” 然后分开,端详着他的模样。 李奇客套的说道:“呵呵,其实我和博德表哥聊的挺好的。” “嗯”博德认真的点头:“我们聊到了解剖亚人。” 一旁李奇嘴角抽搐。 刘易斯看出来了:“博德,你去看看斯塔茜干什么去了,我们要和李奇聊聊。” 博德点头,并在转身离开时对李奇说道:“下次我带你去看看。” 解剖亚人娘? 杀人,还要诛心啊! 李奇强撑着回答:“好,好的。” 等博德离开,刘易斯说道:“他就是那样,性格怪异,我也受不了。” 一直坐在椅子上的外公骑士·维斯多姆说道:“过来,我看看。” 李奇听话走过去。 “真像啊”他看着李奇的脸。 “嗯”刘易斯点头:“很像姐姐年轻的时候,但是脸棱角分明了一些。” 李奇这才听明白外公的意思。 第一次见面,他们也没有聊太深的,只是说今晚会有一场家庭晚宴,只有维斯多姆的四人会到场。 第94章 斯塔茜你化妆了 李奇清洗了身体。 在男仆的服侍下换上礼服,这是一种长袍,在领口和袖子处收紧,上面印着复杂的花纹。 下身是紧身的马裤和长靴。 颜色鲜艳是最基本的贵族服饰要求,普通人只能穿颜色单调的亚麻等材质,所以鲜艳的颜色和复杂的花纹很能彰显贵族身份。 除此之外,家徽,手镯,金带扣的皮带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装饰。 李奇选的衣服更加低调一些,暗绿色,镶花边,并且衣服上是同样冷色调的图案,花朵,珠宝等。 内里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衫,天气很热他可不愿意穿的太厚。 坐在镜子前,男仆为他整理头发。 李奇更讲实用性,在没有空调的世界留一脑袋长头发,夏天高温会用一身的痱子教他做人。 他将两边的头发铲平,足够清凉,上面的头发留长了一些,用比较随意的方式抓了抓,他的发质较硬,能很好的定型,只需要抹一些油。 在镜子里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美颜,李奇满意的点点头。 很不错! 维斯多姆的家宴,李奇在男仆的带领下前往餐厅。 一条长桌,外公,舅舅和表哥已经入座。 李奇挨个打招呼,然后在刘易斯的安排下坐在了他的身旁,博德坐在刘易斯对面。 外公坐在主位,长条桌的顶端,能够看到每个人的侧脸。 他的左右手分别是刘易斯和博德。 然后才是李奇,以及尚未到场的斯塔茜。 飘着香味的菜开始往上端。 刘易斯说道:“这里面有你母亲最喜欢的食物,猜猜是哪个。” 李奇不太喜欢这种考题,他扫了一眼桌上距离自己最近的菜,然后凭借着对自己母亲模糊的印象,说道:“柠檬蛋糕?” 没有女生会拒绝柠檬蛋糕,而且这种提示有些明显了。 “说的没错”刘易斯点头:“和斯塔茜有相同的口味,我经常说她像你妈妈,但她长得不如你妈妈漂亮,性格还像一个男孩。” “刘易斯!”外公忍不住打断儿子的话,如果再说下去他可能会打断自己儿子的腿。 这是想促成一段婚姻,还是拆散? 而未来的绿林堡继承人博德爵士,十分认同的点头。 “哈哈”刘易斯干笑,被自己父亲吓得缩脖子。 不就是一个较为有竞争心的女骑士么,虽然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便是生育,花瓶,但来自地球的李奇并不觉得强大的女性有什么不好。 菜上的差不多了,让李奇松了口气的是这里至少有勺子和小刀作为餐具。 但大多数菜免不了下手吃。 轻快的脚步声传来,餐厅大门由女仆打开。 穿着白色长裙的斯塔茜,有些不自在的走来。 金色的长发披在肩膀上,在烛火映照下,她整张脸充满了朦胧美,立体的五官更突显这份美感。 她坐在博德的旁边,李奇的对面。 “你总算来了”刘易斯感叹,女儿来了他也敢说话了。 “你竟然穿裙子”博德却惊讶的侧转身看着自己妹妹:“而且!斯塔茜你化妆了!” “很稀奇吗?”斯塔茜瞪了博德一眼。 刘易斯听到儿子的话后,立即身体往前探,一双眼睛盯着女儿的脸,就像在找茬:“你真的化妆了!” “咳咳” 外公骑士·维斯多姆咳嗽了两声,虽然他刚才也悄悄多看了两眼,眼神中都是震惊,但那份表情变化只是一瞬间便消失,他故作淡定的问:“女孩喜欢化妆有什么问题?” “当然没问题!”刘易斯缩脖子,只是脸上还是留着惊奇。 李奇觉得很好笑,他看向斯塔茜,与她目光对视。 斯塔茜觉得有些不适应,但想起今天目光对撞时自己败下阵来,今天晚宴不能再输了,便强行看回去。 这是干什么? 不知为什么被瞪了一眼的李奇躲闪开。 “欢迎李奇的到来”外公端起酒杯,打断了大眼瞪小眼的僵局。 众人一起端起酒杯。 是一种味道甘甜的葡萄酒,绵密,回甘。 晚宴一般不会聊正事,他们询问豪猪领的风景,也问了李奇来时路上看到的风景。 最多的是聊桌上琳琅满目的美食。 肉汁洋葱,一种被肉汁裹住的洋葱,咬下去咔嚓爆汁,别期望这道菜有多好吃,它就像肉酱汤,幸好有勺子,李奇不想用手抓这玩意。 味道不错的是烤蓝鹭,来时路上李奇就曾看到过它的同族亲朋好友,它有着漂亮的蓝色羽毛,高脚,长喙,和地球的大蓝鹭有些相似。 烤肉只要抹上盐巴就不会难吃,表皮焦酥冒油,味道让人难忘。 焗烤鲈鱼,外皮焦香,淋上柠檬汁后食用更佳。 柠檬蛋糕他只是浅尝,但表姐斯塔茜却吃了一大块,可她看起来一点都不胖。 李奇更喜欢的是本地浆果,并非豪猪领贫瘠的野苹果,这里的浆果种类繁多,有一部分生吃味道并不好制作成了果酱,已经在某道菜里,还是有一部分作为水果洗干净后端了上来。 黑色或红色的越橘,味道酸甜。 山楸梅、桑葚、也让他吃了好几个。 还有类似葡萄的大颗水果,博德说道:“那也是葡萄,蛇很喜欢舔,据说能给它们血一样的味道。” 李奇根本没在乎,也没被恶心到。 蛇根本没有味觉,它吃东西都是直接吞进肚子里的。 其实论惊悚恶心变态,表哥博德远远比不上自己,自己可是操控尸体啊,防腐剂,填补尸体空洞等,比博德重口味多了。 他将浆果送进嘴里,皮有些硬,但咬开后果肉甘甜爆汁,而且无籽。 “我们会用它酿葡萄酒”刘易斯端起酒杯:“今晚喝的就是,不过你外公更喜欢醋栗酿酒。” “我很喜欢这种酒”李奇端起酒杯笑着说道:“在我走的时候,一定要送我一桶。” “哈哈,不用你说我也要送,斯塔茜可是很喜欢你的蜂蜜的。” 李奇看向特意化了妆,穿着精心挑选长裙的斯塔茜,微笑:“那是对豪猪领蜂蜜的最高赞赏。” 斯塔茜对着自己父亲轻“哼”了一声,但没多说什么。 第95章 油腻告白很讨厌 吃完饭,管家拿着一封火漆密封的信走来。 外公歉意笑了笑,便起身离开。 随着外公离开,这场宴会也可以宣布结束了。 “你们不出去逛逛吗?”刘易斯擦着嘴,提议道:“在城堡里逛逛,一起看星星,看月亮。” 李奇主动站起来:“斯塔茜表姐,能劳烦你带我去逛逛吗?我很好奇在绿林堡看到的月亮和豪猪堡看到的是否为同一个。” “在哪里看月亮应该都是同一个。”斯塔茜并未拒绝。 “噢”李奇看向博德:“博德表哥,也许下次我们能一起去看看你说的那些。” 一边是美女表姐,一边是解剖亚人娘,李奇知道该选什么。 “别管博德!”刘易斯走到博德身边,伸手捂着他的嘴,然后假装歪头听博德在说什么:“哦哦嗯嗯,博德说他最近两天没空!你们去!” 他一手勒着博德的脖子,另一只手捂着嘴,将博德强行拽出了餐厅。 李奇看向斯塔茜。 她问到:“去城垛?” 对突入起来的单独聊天约会,她有些不大适应。 “好。” 他们并肩聊着天离开了餐厅,前往绿林堡城垛。 收拾餐厅的女仆看着他们的背影,小声聊天。 “斯塔茜小姐和李奇大人,看起来真般配。” “他真英俊”另一个女仆点头:“阳光,笑起来很好看,黑色的眼睛很迷人,就像吟游诗人唱的骑士。” “你们没发现吗?斯塔茜小姐今天化妆了?”另一个女仆走来,插了一下嘴。 被插嘴的女仆不满意的往上翻了个白眼:“当然看到了,像斯塔茜小姐那么漂亮的人不化妆都美,化妆后,噢!”她用感叹词表达自己心中的惊叹。 “但刘易斯大人他们不是很习惯,每个人都在笑,可你们注意到了吗?那时候李奇大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他好像被迷住了,然后他们眼神碰在了一起。” 正是怀春少女,知晓自己无法匹配上俊美的男爵,但不妨碍她们看着那一幕幻想,加上粉红泡泡,尽情嗑糖。 “是吗?”冷淡的声音从旁传来。 女仆们齐齐打哆嗦,转头看向走来的女管家,再齐齐低头。 女管家却说道:“小姐今天穿裙子了,是个非常大的进步,对了,餐桌上发生了什么告诉我……关于李奇大人和小姐的那部分,详细!” 小女仆们对视一眼,松了口气。 然后又叽叽喳喳开始聊天,有了女管家撑腰,她们说话声音更放肆了。 作为话题中心的两位,此时已经来到了绿林堡的城墙上。 李奇的视野极好,地民的强大视野能力让他如在白天。 “豪猪领靠着海?”斯塔茜问道:“之前我去你家的时候,你父亲还未成为男爵。” 那时候他们还未搬去豪猪领。 李奇却奇怪的看着斯塔茜。 “怎么了?”斯塔茜反问。 “没什么”李奇摇头,他现在可以确定,不是精神分裂,而是写信和自己交流的人并非表姐,另有其人。 怪不得文字和本人差距如此之大。 “那个,我们在信里聊了海,对吗?”斯塔茜从李奇态度变化中,忽然模糊的想起来,好像李奇和法米·珀特的信中,有很多次提起过海,自己刚才那一句岂不是露馅了。 如果换成是其他时候,面对那些青年贵族,她就算露馅了也不在意。 但有了今天的经历后,她其实对许久未见的表弟有些好感,书信让别人来写,会很尴尬。 李奇不会质问一位女性,反正他写那些信也只是出于礼仪:“其实比起海,我更想聊聊星星。” 文抄公居多。 “呼”斯塔茜松了口气。 她抬起头,看着贯穿了夜空的星河,它悬在头顶上,星星仿佛一颗颗眼睛,在黑夜睁开,在白天闭上,一个眨眼便是一个日夜。 刚想聊点什么,斯塔茜就又听李奇说道:“好,其实,我对星星兴趣也不大。” 说这番话时他看着斯塔茜,就好像在说:我对你兴趣很大。 是实话,但目光会让人误会。 斯塔茜并不喜欢这个环节,作为绿林堡唯一的女儿,她经常会被贵族青年们故作帅气的告白。 “你比花还要娇艳”“你就是我心中的太阳”“我愿意将你比作星星”等等,也许凤眼蓝小姐会为此激动,但斯塔茜只觉得无聊。 这让她的心情快速恢复平静。 没什么比一句油腻的情话更倒人胃口了。 李奇却问道:“绿林堡晚上也可以训练吗?” “当然!”提起训练,斯塔茜立即有了精神,高昂着头,虽然她很快就反应过来,约束好自己:“绿林堡晚上也会训练,夜晚战斗是不可避免的,士兵需要适应任何环境!” 她觉得多年未见的表弟,和那些只懂着摇尾巴示爱的贵族完全不同。 “去打一场吗?”李奇问道。 李奇虽然不爱战斗,但是!这可是超凡骑士啊,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他想要多了解超凡骑士,并在心中揣摩这种力量在今后的战斗中,会发挥多大的作用,以及自己是否能掌握这份力量。 一股强横力量的崛起,一定会带来战争,大陆格局未来必有变动,他需要早做准备。 “什么?”斯塔茜愣住。 你邀请一个穿着裙子的淑女,和你拿着剑互砍? 但是,刚好戳中斯塔茜。 “好!”她笑着。 绿林堡书房。 刘易斯搂着儿子博德推开门,发现自己父亲就坐在椅子上。 他佩服的看着父亲,刚才问了管家根本没有密信!竟然用这种方法从容立场,姜还是老的辣啊。 “他们去哪里了?” “好像是去城垛上看星星”刘易斯说道:“还是得李奇靠得住啊,希望他能拿下斯塔茜,斯塔茜都二十岁了!” 在14岁生孩子的时代,20岁已经是老姑娘了。 他还记得斯塔茜15岁第一次参加舞会时,她成为了舞会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为此老鳄鱼一家男人得意了很久。 16岁,她仍然是最美的那一个,邀请她跳舞的青年俊杰多不胜数。 17岁,她还是最耀眼的,就算有一些15岁贵族小姐出现分走了一部分目光,也无法撼动她的地位。 18岁,她还是没结婚,当年和她一起参加舞会的大多数已经结婚,有的甚至还成了寡妇然后二婚,三婚,从男爵夫人变为骑士夫人,她在舞会上从主角沦为了配角,幸好还有一些爵士愿意排队邀请她跳舞。 19岁,斯塔茜光芒不再,年轻漂亮的姑娘才是舞会永恒的中心,而且19岁没嫁出去加上喜欢打仗,她的名声一点也不好,甚至有人称呼她‘女将军’,若非她是维斯多姆的贵族小姐,估计外号会是‘男人婆’。 为了斯塔茜,他们头疼,绞尽脑汁,幸好李奇出现了,而且看得出李奇好像能主导二人的约会。 能成,肯定能成!必须能成! 第96章 超凡一击 叩叩,门被轻轻敲响。 “进来”刘易斯说道。 推门进来的是城堡男仆。 “斯塔茜和李奇,他们怎么样了?”刘易斯问道。 他让仆人盯着二人,如果他们两个不声不吭的去滚床单,就算拥有舅舅和父亲两个身份的刘易斯很气,但也会强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和守在自己外甥和女儿门外,帮他们把风偷情没什么两样。 男仆看着书房内的祖孙三代,紧张的咽了口唾沫,说道:“小姐和李奇大人,去训练场了,他们换了衣服要比试。” “什么!” “是不是斯塔茜?”刘易斯愤怒质问,他觉得该打一顿了,就算斯塔茜是马上20岁的大姑娘。 “不是”男仆低着头,紧张的说道:“是李奇大人,他主动邀请小姐。” “啪!”刘易斯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李奇看着很正常啊,怎么比李尔德那家伙还不可靠!” 当年李尔德和他姐姐结婚的时候,可没有打一场。 “我去看看”博德很感兴趣。 “不准去!”外公发令:“让他们自己相处。” 他整个人也苍老了许多。 挥挥手让男仆出去。 整个书房内,只留下长久叹息,一声“唉”着一声“唉”。 …… 绿林堡训练场。 火把光芒摇曳,普通人的视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但显然不包含李奇和斯塔茜。 斯塔茜脱掉了长裙,换上了防护甲,防护架只对关键部位进行保护,避免出现意外,头发被她简单的团成一个团子,绑在脑后,女人好像对团丸子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她抓起一把未开锋的训练铁剑,看向对面的李奇。 “比豪猪领的训练场壕啊”同样披甲的李奇看着训练场的武器,然后抓起了两柄单手剑。 在手中轻轻挥舞,轮圈耍剑花。 剑抽的风呼呼作响。 “你擅长的是双剑?”斯塔茜惊讶。 双剑比单手剑更复杂,需要左右开工,当然练好了效果肯定不俗。 “只是热身”李奇摇头:“我最擅长的其实是投掷,百发百中。” 想起他一矛贯穿三个鱼人,斯塔茜点头,她相信李奇没有说谎。 战斗开始,李奇快步冲向斯塔茜,右手剑抢先一步戳向斯塔茜的手腕,避免她将武器抬起来,但失败了,斯塔茜的反应速度同样很快,在察觉李奇的想法后她第一时间转身,用身体带着剑旋转,改为背剑。 叮! 李奇的突刺被双手抓着剑以背负剑姿势的斯塔茜挡下,宽剑刃用的巧也可以作为盾牌。 可他用的是双手剑,左手剑如蛇咬向斯塔茜。 斯塔茜侧身躲闪,拉开距离的同时也终于举起了剑。 单手剑与双手剑对撞,力量上的差距让李奇险些没握住剑,他借剑的灵活躲闪,不与斯塔茜正面拼剑,而是一剑骚扰另一剑伺机而动。 训练场上顿时传来一阵“叮哐叮哐”的碰撞声。 双手持剑的李奇仿佛在舞蹈,进攻如狂风骤雨,对面的斯塔茜则手持长剑,不动如山,将李奇的进攻尽数挡下。 在旁围观的训练士兵们张大了嘴,没想到竟然会有贵族青年和斯塔茜小姐过上招,那些自诩剑术高超的贵族青年们,想要在训练场上即便斯塔茜,呈呈威风展现一下绅士风度,但大多数会在十招以内撅着屁股趴在地上。 为了自己的名声,他们会在离开以后悄悄抹黑斯塔茜,输给一个女人很丢人,但如果输给一个女怪物就不同了。 只有士兵们知道斯塔茜小姐有多强。 李奇快速后退,拉开距离,粗喘着气:“斯塔茜表姐,看来我用双剑想打赢你不容易。” 斯塔茜没有追击,比起李奇气喘吁吁,她呼吸平稳:“你的剑术已经不错了,但如果专攻单手剑,也许更合适。” “都说了,之前只是热身”李奇在斯塔茜惊讶的目光中拿起了双手大剑。 他深呼吸,平复着心跳。 多门技艺结合,让他在剑术上远超自己的老师座狼杀手。 座狼杀手的剑术能被李尔德看上,甚至聘用为老师,足以看出其高明之处,路雷亚大陆也排的上号,至少中上水平。 李奇很自信,不和超凡骑士比的话,他的剑术应该超过大多数贵族青年骑士。 “来了!”他双手抓剑冲向斯塔茜。 剑尖触碰轻磕,李奇高举剑,双手下压以剑劈向斯塔茜,斯塔茜一笑,看来自己表弟的双手剑技巧也很一般,可能还比不上双手剑,大概用双手剑是他不服输。 不过比其他贵族青年强很多,至少能过招。 她双手举剑格挡,剑未撞破斯塔茜的防御。 此时斯塔茜将剑举过头,只要改变方向下劈,李奇一定挡不住。 反观李奇,因为下劈,想要提剑格挡,速度比不上斯塔茜。 她正想如此,却剑李奇忽然一转手腕,让剑锋纵向的长剑变为横向,然后抬脚踢在剑身上。 下落的剑立即以更快的速度飞起,顺着斯塔茜往上提剑的力道将她的剑挑开。 肩膀微微一沉。 剑已压在了斯塔茜的肩膀上。 “我没见过你这么怪的剑招,竟然还用脚踢”斯塔茜说道:“这场算你赢,下一场就未必了。” “我也只是因为剑不够锋利才敢踢一脚”李奇说道,他承认自己用了怪招。 两人后退,拉开一定距离后,同时冲向对方。 二十几招后,李奇的剑悬停在了斯塔茜的脑袋上方,他及时停住了剑,否则就算是钝剑也足以帮她脑袋开瓢。 “再来?”李奇收剑问道。 “再来!” 这次只用了十几招。 斯塔茜非常惊讶,她感觉李奇在借自己打磨剑招。 确实,李奇拥有许多技艺,可没有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帮他练招,这些能力相互影响着却又不大,直到这场战斗,他将技艺全部碾碎了融入体内。 当钝剑剑锋又一次停在自己喉咙处时,斯塔茜承认,她输了。 “斯塔茜表姐,这应该不是你真正的实力”李奇说道。 他此次目的还没有达成,怎么能就此结束。 “你想见识一下?”斯塔茜微笑着看他。 “没错!”李奇点头。 “那你看好了” 她深吸一口气,身上气势炸裂,脚掌踩地,拖着剑跨越十几步的距离。 而在李奇眼中,斯塔茜宛如一头咆哮凶兽,推着狂风重重砸向他的脸。 他快速抬起双手剑。 身体不可避免的被卷入了对方如浪潮般的凶猛攻势中,逃不掉,只能防御! 这一刻李奇想起了被一招干掉的铁牛蹄骑士。 原来面对超凡骑士时是这么绝望,力量的差距面前,所有技巧技术都没有意义。 剑相互触碰,恐怖的力量传递到剑上,李奇甚至抓不住剑只能看着训练剑被斯塔茜的力量推着砍在自己身上。 幸好铁甲保护住了自己,没能砍进自己肉里。 可力量还未消失,他整个人被剑推着,直接飞起,身体腾云驾雾般往后飘出极远。 咚! 重重摔在地上。 身体好像要散架了。 他被一招击溃! 第97章 书库收获很多 “怎么样?”斯塔茜走来,朝他伸手。 李奇抓着斯塔茜的手,借力站起来。 “痛”李奇笑着:“但是很强大,这份力量。” 胸口盔甲被那一剑砍凹,看着十分凄惨。 围观的训练士兵们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一个个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李奇。 “你和姑娘约会的时候,都会和她对砍吗?”斯塔茜立即为她解开盔甲,方便他检查伤势。 其他人见状十分识趣的转身离开。 同样是被斯塔茜小姐揍飞,但又好像有点不一样。 是斯塔茜小姐的态度不同。 换做其他的贵族青年,斯塔茜小姐早就扭头走了。 李奇掀开衣服,还好只是淤青,若因为一场比试就受重伤,那也够丢人的。 “我没和其他姑娘约会过”李奇摇头,暗道送分题和送命题还是搞得清的,他说道:“但,约会应该不会对砍。” 斯塔茜看着他:“那你还想来训练场?” “因为,今天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觉得表姐你挥剑很有吸引力”说着他揉了揉胸口:“只不过作为被你挥剑劈砍的对象,感觉还真是有些不好受。” 斯塔茜一顿。 李奇最终还是和那些贵族青年一样,说着差不多的油腻告白,只不过,不讨厌。 可能因为他是用剑术击败了自己,可能他今日骑马赶来救下了自己,也可能是他认同了自己挥剑而不是穿长裙,有一种被认同感。 她希望自己被理解。 斯塔茜转移了话题:“小时候你被我打的哇哇哭。” “现在也是”李奇揉着胸口,咧着嘴说道。 “我找药剂师为你上药,你先回去休息。” 李奇连忙点头,幸好动手的是自己表姐啊,如果正面遇到敌人时超凡骑士,自己已经被大卸八块,或者被拍成烂泥了。 当李奇被斯塔茜一剑砍翻的消息长了翅膀的飞进书房时,仆人们只听见刘易斯大人在喊:“我要砍了她!博德,别拦着我,砍了她!” 博德:“你打不过她。” 老人的叹息声也越发频繁。 …… 已经上药,躺在床上的李奇却在思考超凡骑士的意义。 没有任何争议的军事武器,能改变一场小战役的战局。 根据他的发现,超凡骑士侧重点不同,展现力量方式也不一样,就比如在铁石城的闪金光超凡骑士,防御力很强,速度很快。 斯塔茜爆发力很强。 而他们共同特点,身体素质已远超普通人。 如果超凡骑士组成一支重骑兵队伍,只要100人,李奇甚至想象不到路雷亚大路上是否有人能拦得住他们。 估计要等到他们杀的累了,杀到没力气,可是以李奇的观察,斯塔茜和自己打了许久一直很悠闲,根本不累。 如果这股力量进行斩首行动,谁能防得住? 超凡骑士越来越多,大陆格局必然被改写,不过那一天应该还很远,他应该闷头发展,种田!基建!发展才是硬道理。 打仗么,打的就是黄金。 早上。 李奇起床,身上的伤势已经好了许多,不剧烈活动的话,不会太疼。 一家人一起共进早餐,但当李奇赶到时只有舅舅刘易斯在。 “休息的怎么样?”刘易斯的表情不佳,他昨晚好像没休息好。 “还好”李奇点头:“床比豪猪领的软很多。” 床确实很软,但他更喜欢硬一些的床,太软的床会让李奇腰疼。 “博德表哥呢?”李奇问道。 “处理鱼人”刘易斯说道:“他对那些小怪物很感兴趣。” 李奇一直对鱼人很感兴趣,其背后很可能就是一个地穴。 “斯塔茜去找她的好朋友了,虽然我已经告诉过她作为表姐,应该带你四处转转。” “我可以自己出去看看”李奇说道:“我对林塔湾很感兴趣。” “你会爱上这里的”刘易斯起身:“抱歉,我还有事要处理。” 李奇点头表示理解。 外公一家和李奇的处事方法差不多,所有重要事件都要维斯多姆的人亲自过问,林塔湾的居民数量远超过豪猪领,每天需要处理的事情极多。 早餐后,李奇在城堡房间内躺了大半天,无聊远比疼痛更难忍受,他主动找到了舅舅刘易斯,提出想要找些书看。 然后,他被带来了书库。 一座大概四层楼高的圆塔型建筑,楼梯螺旋向上,暑假放在螺旋楼梯可以徒手够到的地方。 仰头往上看,密密麻麻的书籍,几乎让李奇错以为自己陷入了螺旋的书之梦境内。 古老家族对知识和历史的传承远远不是新晋贵族能比拟的,豪猪领书房中里那些少到可怜的书,还是李奇穿越来以后自己掏钱买的。 “呼”他吐了口气。 知识的海洋充满了压迫感。 领李奇来到书库的男仆对看管书籍的老者说了几句话后,走到李奇面前对他轻声说道:“大人,您可以找老书匠帮忙寻书,我先告退了。” “好的,谢谢。” 李奇看向“老书匠”,他是一个头发花白,大鼻子的标准北地人,零散的花白头发倔强长在头皮上。 老书匠察觉到了李奇的目光,不客气的抬头瞪了他一眼。 不止有北地人的脱发基因,还有标志性的臭脾气! “你好,我想找一些书”李奇说道。 老书匠仔细看了他几眼,然后转身拿了一摞书放在桌面上,书籍应该经常被翻动,未染尘土。 李奇走过去看了一眼。 “《驴子骑士与长发公主》?” 驴子骑士竟然还有第二部? “《不怕水木偶与伯爵夫人》?” “《卖昏睡苹果的商人和白毛公主》?” “《七个公主和大萝卜矮人》?” “《睡王子与家政女仆》?” 李奇摇头:“我不是要看这些。” 老书匠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眼神好像在说:“你们贵族不都喜欢看这些东西么。” “我想看一些有关大陆历史,关于魔法那部分的历史”李奇说道:“对了,还有魔法生物,尤其是狮鹫相关的。” 家里狮鹫草已经发芽,若能在这里找到狮鹫草的相关记录就再好不过了。 老书匠转身抱了几本书重重砸在桌上。 李奇掀开其中一本。 竟然只是目录,剩下的基本也都是目录。 只是看目录他竟然就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但他运气不错,一本名为《血染红月》的书籍,好像是某位学者以自己的视角,记录了魔法由鼎盛至衰退的过程。 还有一本《红龙咆哮》,写着距今不知多少年前的世界格局,以及其后的变迁。 《克尔学者的实验日志》则记录了狮鹫草的应用,以及使用结果,在别人眼中这也许是一本无用的素材,但对李奇来说,完全是一份合理使用狮鹫草的说明书。 《弗恩斯》是关于一头巨龙的记载,能满足他对巨龙的好奇心。 普通人没有系统学习方案,因为文字一直掌握在贵族手中,普通人对历史的了解进存在于口耳相传,所以包括李奇在内的大部分人,甚至对百年以前的世界都不了解。 幸好他有一颗爱读小说的心,由衷感谢这个世界的学者们,写的故事不是那么无聊。 也许书中记录的都是真人真事,但李奇完全将其当成奇幻小说来看的。 “我可以借阅回去读吗?”他对老书匠问道,在这个地方阅读,让他很有压力。 而且老书匠的脾气他也不喜欢,不如离的远远的。 老书匠看了几眼李奇选择的书,点点头。 “谢谢”李奇道谢后拿着书离开。 到舞会之前的这段时间,他不会太无聊了。 第98章 红龙弗恩斯 接下来几天时间,李奇在养伤的同时读书,这些书为他消耗了不少的时间。 表姐斯塔茜在那一晚之后倒是来看过他几次,可是在发现李奇认真读书后,斯塔茜便识趣告辞离开,为他留下了足够的读书时间。 李奇对表姐斯塔茜也不怎么热,软饭现在对他的吸引力,比不上这几本书。 豪猪领有了富起来的机遇后,他承认自己稍稍“自大”了一些,软饭可以吃,但他不想上赶着吃,甚至吃不上也不会太难受。 倒是博德在清缴鱼人后,带来了一个消息,斯塔茜的生日舞会要开始了。 怪不得斯塔茜看起来那么忙,从林塔湾其他地方赶来的贵族青年和小姐们需要她接待。 她比博德,更适合接待客人,而非恐吓客人。 这也意味着,舞会结束以后李奇即将告别绿林堡,回到他的豪猪领。 李奇半靠在绿林堡花园的凉亭椅子上,湿地舒适又安静的空气,非常适合阅读。 他正翻看《血染红月》,在不知此前哪个时代,有一群英雄崛起,他们塑造了一段又一段的传说,然后在某一天,天空的月亮忽然被血染红,此后魔法开始消退,人们开始惶恐,认为神抛弃了这个世界,世界一片混乱,而在《血染红月》这本书中并未出现过“学者”。 说明在不知多久以前,魔法兴盛的那个年代,并不存在探索知识和奥秘的学者。 遥远的历史不存在多大的参考价值,李奇唯一能总结的就是,魔法潮汐的涨落,应该是自然现象,一种魔法自然现象。 然后是《红龙咆哮》,虽然它名字里有红龙,里面并未出现过一头龙,而是在写种族战争。 “北地,那块陷入冰雪之中的无情冰原,在荒凉之地上,野蛮的氏族与巨人游荡。 南方,植物宛如瘟疫侵占整片土地,居住于绿林花园的狡诈阴险长寿种族,享受着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切。 战争的号角不知何时被吹响,恐慌与疾病肆虐着这片大陆。” 南北战争的过程十分惨烈,结果也影响深远,野蛮人与巨人几乎销声匿迹,精灵也成了历史传说。 打到最后,书中被评价“除了能生孩子,毫无特点”的人类,如今却成了世界的主角。 历史的主角在不停变换,也许某天会有新种族取代人类现如今的地位。 这两本书只是模糊的让李奇了解到了历史。 最关键的那本书则是《克尔学者的实验日志》,克尔学者应该是近代人物,估计在几百年内,他偶然找到了一片狮鹫草,据说一大片像是麦田,看到这里李奇忍不住狠狠的羡慕了。 书中,克尔学者用狮鹫草喂养了猪猡,吃了狮鹫草以后,猪猡变得浑身肌肉,身强力壮,但没有了理智。 它撞烂了克尔学者的小屋,并杀害了克尔学者的学徒。 士兵们废了很大的力气,将发狂的猪猡射成了豪猪,才总算结束了这场可怕的猪猡杀人事件。 被救出来的克尔学者的学徒半张脸被啃烂,克尔学者为此悲伤了许久。 但克尔学者并未就此结束研究,他继续钻研,发现狮鹫草会让生物强化自己血脉力量,变强壮以及皮毛发红。 当领主知道此事后,要求他将狮鹫草应用于士兵身上。 于是克尔学者制造出了一批身强力壮的超级战士,但是这群战士,智力极低,易怒。 “幸好当时我没吃”李奇暗道。 如果他当时没忍住把熊洞里挖出来的狮鹫草一口吞了,估计自己会变成一个傻子领主。 书中对于这群超级战士的记录很简略,只是写他们被送往了战场,且很快就退了下来,因为不服从命令,误伤自己人,踩中陷阱等等,战争刚开始,他们便死的差不多了。 克尔学者没有结束研究。 外敷,内服,炖汤,甚至是换血。 学者的疯狂远远超出李奇的想象,在领主禁止他研究狮鹫草以后,他竟然诱拐乞丐和孩童,购买奴隶,以及用死刑犯来试药。 最终,克尔学者成功了。 书中他认为自己成功了。 蛇信花,月桂,颠茄,蚝果枝,鸡篮草,以3:2:2:2:1的比例混合研磨成浆。 狮鹫草锤打成浆,取一部分狮鹫草融合进混合草药里,充分混合。 然后将这部分混合草药放进一个密封的锅里,用小火慢慢煮,每过一段时间,就掀开锅盖收集上面的水珠。 等到提炼出的水珠有1盎司时,再和剩下的狮鹫草浆混合,制作成药膏。 这种药膏可以涂抹在身体表面,会把身体烧的通红,但会让身体变得更加强壮,锻炼之后使用效果最好。 “蒸馏!” 李奇没想到在不知多久以前就有人提出了蒸馏,甚至应用在制作药剂上,学者不愧为这片大陆最富有智慧的人。 对其他人来说,收集1盎司药剂可能很麻烦,想要用这种方法制作够抹面全身的药剂也需要极长的时间,但对李奇来说,唯一能限制他发展的只有豪猪领铁匠的技艺水准。 只要工匠手艺够,就可以制作出蒸馏器。 问题不大。 李奇合上书,翻开了《弗恩斯》,书记录了一头巨龙的故事。 喜爱财宝,一口能吞下一只羊,翅膀展开遮天蔽日,红色的鳞片宛如火山岩浆。 在这片世界中确实出现过巨龙,就连那位死灵学者都心心念念搞到一头巨龙的尸体,虽然到最后他也没能成功。 弗恩斯性格暴躁,圈养奴隶,居住在一处海岛火山中,每日在火山岩浆中打滚。 奴隶们自给自足的种植,主要工作是称赞弗恩斯的伟大,以及为它清理巢穴,放养绵羊,没有性命之忧。 据书中记载,弗恩斯的熔岩鳞片来自火山,那让它能防御刀剑的伤害。 它每餐能够吞下6只羊,讨厌吃猪,最厌恶是干瘦的奴隶,吃起来肉质干柴塞牙。 巨龙与嘎巴林一样,没有生殖隔离。 弗恩斯便掠夺了当时一个小国王的女儿,有骑士带着军队讨伐弗恩斯,但是被弗恩斯身上抖落的熔岩埋住。 李奇忽然感觉有人在看自己,他放下书转头,发现一个穿着鹅白色长裙的少女正好奇的看着他。 自己的注视被发现,让少女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打扰到您阅读了。” “没关系,我已经看的差不多了”李奇摇头,合上了手里的书。 “您在读《弗恩斯》?”她走过来,说道:“我认为盖尔骑士非常的英勇,为了公主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盖尔骑士?”李奇疑惑,他回想了一下才记起来,噢,是那个逞能然后被红龙弗恩斯抖落的岩浆直接埋了的骑士啊。 这种路人甲的名字,他压根不想记。 他摇头说道:“英勇?应该是愚蠢,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一头龙,竟然就这么直接杀过去了,在行动之前他难道没想过龙会飞?” 骑士强的是在地上冲锋,龙在天上飞,骑士也只能仰着头急的跳脚。 “但他的精神值得钦佩”少女有些急,大概是她性格比较软的原因,生气的样子很像小兔子蹦跶。 很可惜,李奇根本没有让着小姑娘的意思,就算对方很可能是前来参加舞会的某位贵族小姐。 “没有任何计划的行动叫做鲁莽,他是挑战巨龙,英勇了,跟着他去死的那些士兵呢?他们甚至还未看见巨龙,而且更长远的,没了这支军队后,王国安全又有谁来守护?”李奇只是无聊的挑刺了几句。 带入视角不同。 少女情怀如诗,对英勇的骑士充满了憧憬,而李奇作为领主看的是行动合理性,以及后续影响。 英勇? 活下来的人才能称得上,死的那叫垫脚石。 那位盖尔骑士就用他的生命和可怜士兵们的生命为红色巨龙弗恩斯铸造了“无敌”的王座。 “既然这本书很无聊,您又为何在读?” 李奇指着书名:“弗恩斯是主角,我看这本书是因为对巨龙感兴趣,它虽然是一头龙,但是很懂人口规划和利用,恩威并施,选拔出奴隶队长管理奴隶,分批次奖励甚至休息,赏赐食物,且不需要奴隶们为它拼命,它会保护他们,击败任何退缩者,甚至还允许婚配自由。” 弗恩斯代表着一种顶端的力量,可以改变规则,正因为它不是人类,无事了人类的“规则”,反而让弗恩斯手下的奴隶们,活的更好,更自由。 如果李奇有这份力量,许多发展可以强行进行。 “而且,我很好奇弗恩斯和公主生下的孩子是什么样的。” 公主能受得了吗?还是说弗恩斯是牙签? “公主那么可怜,她应该嫁给王子,或骑士”她说道。 “这点我承认你说得对。” 李奇难得点头认同了对方,公主应该嫁给贵族,不是因为童话故事,而是因为现实因素。 “但只要力量够强,就算是一只猪头人,公主也会嫁给它。” 这番话对少女冲击有些大。 李奇也无心和对方再争执,她应该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自己则需要回到贫瘠的豪猪领,大家以后不会有交集了。 他抱着书,起身离开。 第99章 亚人娘好贵 看着李奇离开的背影,少女也转身,提着裙子朝着另一个方向走。 到某个房间,推开门。 “你干什么!” 正换衣服的斯塔茜被吓了一跳,在看到来人之后才松了口气。 “我真穿不惯这些裙子。” 斯塔茜照例抱怨着。 可好友没有安慰,而是气鼓鼓的坐在床上。 “怎么了,我们可爱漂亮的凤眼蓝小姐?”斯塔茜走向她:“难道有谁不开眼惹了美丽的小姐?” 她很少看见对方生气,忍不住想要逗逗她。 “我遇到了一个不浪漫,没意思的家伙,他竟然认为盖尔骑士是蠢货,说弗恩斯的好话,弗恩斯可是邪恶的巨龙!” “呃”斯塔茜问道:“什么故事?” 斯塔茜对那些故事根本不感兴趣,骑士?她见过太多名声在外的草包骑士了。 凤眼蓝小姐只好将故事粗略的讲了一遍,其中百分之八十的部分是盖尔骑士的英勇,百分之十的部分是巨龙掳走了公主,最后百分之十才是巨龙弗恩斯的强大,且特意强调盖尔骑士不惧巨龙,敢于面对危险。 “他又说了什么?”斯塔茜问道,她大概能猜到说这番话的人是谁。 绿林堡内每天在院子里读书的人,只有一个人。 “他说弗恩斯很懂人口规划和利用,恩威并施,选拔出奴隶队长管理奴隶,不需要奴隶们为它拼命,它会保护他们,击败任何退缩者,甚至还允许婚配自由,是很合格的领主,邪恶的巨龙怎么能做领主!”她没有篡改对方的话,不喜欢对方也只是因为理念不合罢了,没必要诬陷对方。 斯塔茜微微点头:“确实,如果人类世界有这样一位领主,一定会让平民和奴隶们为他疯狂。” “他还说很好奇弗恩斯和公主生下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公主被嫁给巨龙已经很可怜了。” 斯塔茜眨巴着眼睛。 “斯塔茜,你不会也很好奇?”她顿感不妙。 斯塔茜反问:“难道你就不好奇吗?” “我……可能会有点,但那太残忍了。” 凤眼蓝小姐结结巴巴,人类的猎奇心理便是如此,她说道:“最让人生气的是,他说就算是一只猪头人,只要力量足够强大,公主也会嫁给它。” “……” 斯塔茜的再次沉默,让凤眼蓝小姐紧张起来:“难道你也觉得对?” 法米·珀特比斯塔茜的年纪小,是她的好朋友,生活在林塔湾的保护之下,而且长得漂亮,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伤害她。 她未见识过战争的残酷,生活在象牙塔之中。 “好了”斯塔茜不愿意在这方面聊太多,她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脑袋:“帮我选一套衣服,今晚我还有很多事要忙,可我选不到合适的裙子。” “对了,你说过克拉伦斯爵士会来?”法米·珀特突然问道。 比起那个读书的贵族青年,浪漫的克拉伦斯爵士一定会站在她这边。 斯塔茜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说:“实际上,你已经见过他了。” “什么?” 那个虽然长相英俊,但是说话让人完全喜欢不起来的家伙,竟然是写出各种浪漫诗句的豪猪领男爵? 绝对有什么搞错了! 在未见到李奇时,斯塔茜对他十分厌恶,法米·珀特则憧憬至极,可是当真正见到了对方以后,两人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可以说完全相反。 李奇毫不知晓自己和笔友见过面了,他还完书刚离开书库,就遇到了匆匆赶来的博德。 大热的中午,他却带着一股冰冷气息,叫人忍不住打哆嗦。 博德直接拽着李奇的手就走。 “博德表哥,怎么了?” “之前答应你的”博德说道:“马上快开始了。” 答应的?难道是解剖亚人娘! 博德是超凡骑士,力量远远大过李奇,被他抓着李奇也不能挣脱,知道自己避不开,李奇也只能认命。 二人离开绿林堡后,博德的扈从站在门外。 “日安,大人”扈从向李奇点头致意。 “衣服呢?”博德问道。 “请来这里。” 三人来到绿林堡外的一处房屋,里面放着三套黑袍,以及三副面具。 不是亚人娘? 李奇疑惑的看着博德:“我们这是?” “黑市” 博德解释道:“有一群贵族组建了黑市,售卖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据我所知,我们的国王家族,就是其中的关键势力之一。” “黑市在林塔湾召开?”李奇意外。 林塔湾是鳄鱼家族的地盘,就算他们效忠国王,也不可能任由对方的手伸进来。 “因为维斯多姆也会收税。” 好么,原来是自家收税的正规生意,那为什么要穿长袍戴面具?搞得很不正规。 大家都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 换好衣服,戴上面具,彻底遮挡了会暴露自己的信息后,他们离开了小屋,顺着一条小道进入一处闹市。 这里的人无论是商家还是顾客,全都披着黑袍,戴着面具,除非十分熟悉的人,否则根本认不出对方是谁。 奴隶售卖是合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满足单纯的出售奴隶,想要走优质路线,所以这里出现了许多脖子拴着铁链,身上几乎没穿衣服的亚人族男性和女性,他们共同特征是长相俊美漂亮,身材好,但脸上全都是恐惧。 “你想买一个?”见李奇停在了一处售卖猫耳亚人的摊贩前,博德小声的询问道。 “我更好奇他们从何而来,为何被抓。” “估计这些商人不会告诉你的”博德小声说道:“但据我了解,他们来自路雷亚以南的大陆,只有一些英勇强大的舰船,才能穿过茫茫无尽的海域到达那里。” 李奇微不可察的轻轻点头。 他连路雷亚大陆的情况都没搞清楚,更不用提这片大陆之外的世界。 那是他的见识盲区。 “多少钱?”他问。 售卖的人也躲在黑袍子里,捏着嗓子说道:“30金日” “多少?”李奇震惊。 30金日?开玩笑,知不知道在这之前豪猪堡的存款只有8000银月,就算严格按照官方兑换的1金日等于100银月,最多也就能换80金日而已。 一个猫耳娘就要半个豪猪堡的积蓄! 而且银月兑换金日,是不可能严格按照官方定价的。 “我之前买了一个死的亚人”博德在旁小声说道:“快死的一般会很便宜,如果是死的,价格会更加便宜,甚至接受银月结账。” “我身上可没那么多钱”李奇无奈。 他此行来绿林堡售卖蜂蜜,一桶大概能赚5金日,总共4桶20金日。 算上随身携带的一些钱财,最多25金日。 这已经是小贵族们全部积蓄了,本以为自己开始富起来了,没想到连个亚人娘也买不起。 “对了”李奇小声说道:“你说的是,能买到死了的?” 博德顿时兴奋起来:“我就知道你和我的爱好一样!” 不,完全不一样! 不过…死了的也不是不能接受! 性价比高啊,豪猪家族,追求性价比。 第100章 濒死的超凡者与奇物 博德带着李奇继续逛。 其中就有几个李奇看着非常眼热的商品。 无法孵化的巨龙死卵,售价1000金日,因为收藏价值很高。 精美的魔法盔甲,整套售价200金日,看起来非常轻便,但防御力足以比得上重甲。 长着三条腿的畸形少女,售价10金日。 有着古怪嗜好的贵族不在少数,他们围在那里,都想要把那个三条腿的少女买下来。 李奇身旁的博德就是其中之一,他呼吸急促紧张:“真好奇她是什么人种。” 人种? 在李奇看来,少女之所以有三条腿,大概是因为她的母亲曾经怀了双胞胎,且因为某些原因其姐妹被少女吸收,所以才会长成三条腿,少女只是一个畸形儿罢了。 她长相漂亮,多出的第三条畸形腿又生长的非常完美,所以才看起来像三腿亚人。 在一些地方可能会认为她是神。 已经有几个贵族因为畸形少女而争价,李奇则拉着博德离开,没必要为此花十几金日买一个少女,而且那个少女落在其他贵族手中,最多成为他们珍藏的情人,如果落在博德手中,肯定会被解剖! 幸好博德对三腿畸形少女并不是很渴望,又看了几个东西后,博德便转移了注意力。 李奇和博德停了下来,在他们面前是一个被关在铁笼子里的凄惨女人。 她的左臂已经被切下来,用布简单包扎着,断臂垃圾一样用布拴着挂在她脖子上。 胸口伤势狰狞,整个人处于濒死状态,但有一股力量支撑着她,让她没有死亡。 博德说道:“她和我们一样,获得了那种力量。” 一个女超凡战士! 和斯塔茜的战斗只会让他感受超凡者的强大,但斯塔茜不可能成为他的布偶,任他研究。 “多少钱?”李奇问道。 穿着黑袍的是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身上带着一股血腥味。 “100金日,她掌握非同一般的力量”男人说道:“为了击败她,我们死了60人。” 面对超凡者不要说60人,就算160人又有什么用? 李奇摇头:“你说的没错,她拥有着非同一般的力量,但是她断了一条胳膊,而且快死了。” “你打算给多少?”男人问道。 “10金日”李奇说道:“我对她很感兴趣。” 他一口气打了一折。 “不可能!”男人气呼呼的摇头:“低于100金日,我们的亏损都补不上!” 李奇并未着急,而是说道:“我猜她还能活一天,可能半天,我会站在这里静静等着,等到她咽气以后,你觉得她能卖上多少钱?” 他淡定的说道:“到那时候,我只会用银月来购买一具尸体。” “你!”男人气急,却又知道李奇说的很对。 一个活着能喘气的超凡战士能卖一大笔钱,可一具死尸,她又不是巨龙,死了就是一具尸体,屁用没有。 博德却高兴的说道:“说的没错,我们没必要买一个活的,反正也要解剖,死的更便宜。” 二人在这里静静等待,博德虽然还想去其他地方逛逛,但为了帮李奇买到心仪之物,他还是选择了帮自己表弟站场子,如果发生什么意外,维斯多姆的名字会很有用。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牢笼中的女人气息越来越弱。 “好!”男人总算忍不住了,他说道:“10金日!” “合作愉快”面具后的李奇露出笑容。 对别人来说买一个必死的超凡者很亏,但对李奇而言,她代表着,自己可以拥有一个超凡者死尸! 其实他的心里价位在50金日的,如果钱不够他会找博德借钱,或者提前借出售蜂蜜的资金,谁知道这个家伙竟然一口价也不还,就这么干耗着。 结果喜人! 就像他说的,死了也一样,可死的越早尸体越不新鲜,还是活着好。 博德的扈从立即安排马车,带走濒死的女超凡者,扈从将会安排人好好照顾她,并保证在李奇回去以前让她尽可能活着。 因为博德帮了大忙,李奇投桃报李,决定跟他一起逛一阵子,虽然他恨不得现在立即就冲到女超凡者的身边。 博德说道:“那个人应该是沙漠来的,我嗅到了他身上的干燥臭味。” 李奇不懂为什么会有干燥的臭味,可不妨碍他提问:“沙漠?” 恩铎高原和巨人脚的交界处那一带是沙漠地区,其他地方也有沙漠,但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起那片地区。 “今年斯塔茜的舞会上,沙漠马马城的领主之子会来”博德说道:“那是个马贩子的城镇,他们为雷翁城训练马匹,有时也会向其他地区出售马匹,我听说他们离开沙漠时发生了一场战斗,死了很多人。” “原来如此”李奇表示自己明白了。 估计马马城的人抓到女超凡者之后也想从对方口中获得超凡力量的秘密,但是未能成功,而不经过他们照料的女超凡者身体情况越来越差,最后为了回本,只能在黑市出售。 总而言之,捡了个漏。 博德停在了一个摊子前,他看上了一把精美的长剑,镶嵌着宝石,很适合某位贵族小姐拿来摆花架子。 “2金日”对方语气平静的说道。 “110银月。” “你打算抢吗?该死的剥皮师!”黑袍中的人怒气冲冲道:“这是我在遗迹中获得的宝物,它就枕在墓室主人的尸体旁,它拥有着神秘的价值,它身上的故事价值连城!” 博德平静的说道:“但是它的工艺很普通,剑刃配重也不对,前重后轻很容易脱手,挥舞这把剑很容易砍到自己。” 李奇总觉得博德和那个黑袍人认识,他们两个应该是朋友,只不过借着蒙上黑斗篷的机会和对方吵一架。 他视线扫过摊子上的东西。 匕首,耳环,戒指,纯粹的地摊文化,也不知道黑袍人从哪里淘到了这些东西。 忽然,李奇的目光一顿。 那是一个漆黑干瘦的爪子,当他的视线投入时,感觉自己的精神力在被快速的抽走。 1单位, 2单位, 3单位, 4单位! 他立即挪开视线。 能够吸收精神力量,这是一件什么东西? 李奇开口打断了争吵的二人,问道:“这个多少钱?” “那是一个魔法奇物”和博德争吵的黑袍人抽空看过来,说道:“3金日” “1金日”博德立即讲价:“而且还要赠送这把剑。” “怎么可能!” “不然你就让它烂在手里。” “奇物”李奇惊讶,没想到这个漆黑的爪子是传说中的奇物,但为什么,没人要? 博德似乎知晓李奇的疑惑,解释道:“那个奇物叫【毒触】,据我所知,有一个蠢货花大价钱搞到了他。” 他口中的蠢货,估计就是摊主。 所以,戴面具有什么意义啊。 “它唯一的作用是中毒。” 中毒,这不是很强吗? “是持有者会中毒”博德说道:“不会影响到其他人。” 李奇:“……” 第101章 赐你新生 听到博德讲述,黑袍人知道不可能再卖出高价了,甚至一些听到有奇物的人停下来,在知道这东西的鸡肋作用后也选择转身离开。 传说中的奇物,用了会让自己中毒,简直离谱。 黑袍人无奈:“2金日,再送你一把剑。” “你确定想要?”博德看向李奇。 “挺有意思的”李奇点头:“也许我能留着它,做收藏。” “没错,做收藏!”黑袍人说道:“一件奇物做收藏,绝对是最顶尖的收藏品!只要2金日!” 博德:“这是我表弟,1金日,送这把剑。” “表弟,男爵大人?”黑袍人惊讶的看着李奇:“好,1金日,我送了,交个朋友!” 李奇看着一拍即合的二人,没想到竟然会这样获得一件完全没用的奇物,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表哥的性格,他都以为自己是被坑了。 两人一拍一合,几乎没有自己插嘴的机会。 但价格已经谈了下来,1金日啊,太符合豪猪男爵的做事风格了,性价比极高。 付钱后,李奇拿上了【毒触】,黑袍人则再三劝告,千万不要随意使用这东西,因为中毒的感受很痛苦,如果不能及时治疗还会死亡。 李奇暂时放弃了用自己试探的想法,而且他已经为这个奇物找好了它的使用者。 他们快步离开了黑市。 回到小屋换衣服时,李奇看着博德手边的长剑问道:“博德表哥,你打算把剑送给谁?” 博德惊讶看着他,好像在说:“你怎么知道我要送人。” 李奇没听见他的心声,却从其目光中解读出了意思,看起来就好像他在用读心术:“这把剑不适合你用,它明显是一把女士用剑。” “没错”博德很果断的点头承认:“我认识了一个很特别的人。” 李奇露出了莫名的笑容。 这是陷入情网了啊,有意思! “她是什么人?她也喜欢解剖青蛙?”李奇追问。 “她是我的手下”博德说道:“擅长用锤子。” 锤子虽然前重后轻,和重量不平衡的长剑是两回事啊,但别试图去理解博德的想法。 “祝你成功”李奇轻轻拍了拍博德的肩膀,博德表哥第一次对其他人选择了送礼,而不是解剖,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博德的扈走了过来,小声说道:“大人,您购买的商品,已经转交给您的扈从了。” 他说的是那个濒死的超凡者。 “谢谢,辛苦了”李奇点头道谢。 他转头对博德说道:“博德表哥,我要去看看我购买的商品了。” 博德点头:“如果你打算解剖她,可以叫上我。” “呃,一定。” 他可没有解剖尸体的爱好。 李奇快速赶到豪猪堡商队在林塔湾买下的房子,小乔尔在门口正守着,看见李奇到来立即站直身体:“大人!” “辛苦了”李奇点头,进入房子,小乔尔则昂首挺胸在门口继续守着。 扈从萝卜正在照顾床上的女超凡者。 门被推开。 听见声音,转头看到李奇的萝卜,立即站直身体:“大人!” 这就是豪猪领训练出的年轻兵,虽然战斗力不怎么样,但是架势和气势不一般,能唬得住普通人。 “她情况怎么样?”李奇看向床上的女人。 “药剂师说她身体里有一股力气支撑着,但可能活不了多久”萝卜有些伤感。 李奇并不意外,就算是普通人也能看得出,她即将死亡,他当即吩咐道:“去买一副棺材回来。” “是!” 领了命令的少年扈从小跑着离开,房间中就只剩下李奇和女超凡者。 对方艰难的睁开了双眼。 生命力的急剧流失,让她无法说出话,目光涣散,瞳孔不聚焦,呼吸艰难,而且每次呼吸必然伴随着鲜血流出。 她伤的太深了,而且救治的时间太晚。 药剂师为了完成李奇的命令,更是直接刺激她的身体和精神,让她强行活下来。 “我不知道你是谁”李奇低头看着她的双眼,轻声说道:“但我现在买下了你,你是我的。” 女超凡者没有任何变化,她快要死了,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对方只不过是个买下自己身体的傻子罢了。 “我有办法让你活着” 女超凡者的目光聚焦,眼睛开始眨动,看得出她的精神状况。 李奇继续说道:“这是一种死而复生,再次醒来的你是否还是你,我不能确定,如果你愿意今后为我效忠,我会告知她为你报仇。” 他没有完全说实话,并非死而复生,只是尸体复苏。 她开始急促的呼吸。 “你认同的话,就眨一下左眼。” 女超凡者的左眼眨动。 李奇说道:“先坚持着,我们还要等一阵子。” 很快棺材被买回来,抬进来。 在这段时间里,李奇已经画好了魔法阵。 关好门。 他一人将棺材拖进魔法阵中,然后将已经被他扒光了衣服的女超凡者抱起,她身上满是伤痕,溃烂,腐烂,骨裂等等,十分吓人。 将她轻轻放在棺材中。 稍稍思索片刻后,李奇又拿出了奇物【毒触】,将黑色的爪子放在她的胸口。 他用黄金将女超凡者的伤口一一填补。 那条断臂也被他用针缝上,并用黄金覆盖住伤口。 还好上辈子在地球时他会缝补衣物,针线活并不赖,但是针线穿过肢体的触感,以及女超凡者痛苦的身体颤抖,都说明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体验。 此番李奇出售蜂蜜所赚的钱,甚至带在身上的黄金几乎都砸了进去。 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看着女超凡者的眼睛:“现在,你可以放弃呼吸了,我将赐你新生。” 后半句话他只是在心中说出:纵然苏醒后的人不是你。 他的话很残忍,让一个苦苦支撑的人选择去死。 可女超凡者还是很信任的闭上了双眼,因为她已身处深渊之中,既然必死,那么选择可以用死亡换取报仇的机会,更好。 盖上棺盖,念动咒语,静静等待。 这次的等待远超过此前任何一次,李奇也很紧张,无论成败,他的黄金肯定会变成金色伤疤,再也无法取回。 他的精神力量一次次的扫过棺材,却一直都未能等到一个接纳自己精神的身躯。 萝卜和小乔尔被李奇调回了城堡,此次随行的人都是士兵,只有两个少年还算机灵,李奇需要他们去走街串巷的寻找工匠,学徒也可以,反正这是自己外公的地盘,自己坑蒙拐骗几个技术工应该没问题。 同时还需要购买一些适合豪猪领种植的作物种子。 终于,当晨光通过窗户照射进来,打盹的李奇忽然被声音惊醒,他睁开眼看向棺材。 棺盖被推开,女超凡者带着一身金色的伤疤,走了出来。 尸鬼。 第102章 尸鬼艾娜 不知是超凡者的身躯增加了成为尸鬼的几率,还是奇物【毒触】增加了几率。 成功了,而且是超凡者的尸体制作而成的尸鬼!她是否存有生前的力量?按照蓝皮小怪物法师的情况来看,她继承生前力量的可能性极高。 在死灵学者的书中,并不存在超凡者尸鬼,他的时代早于李奇的时代,世界上也许存在魔法,但不存在超规模力量的人类,至少在他的记录中只存在智商与人类无异的尸鬼,却不存在一人改变战局的尸鬼。 尸鬼的目光单纯,静静的看着李奇。 李奇也不客气,立即将精神刺入女超凡者体内,这是他第一次进入一个超凡者尸鬼的身体,他感受到了对方的精神力量,那股力量很单纯,比红发地民要强大许多。 在感知到李奇的精神后,立即围了上来,很顺从的依附着他。 而李奇的脑海,也迅速闪过她的记忆,比此前的任何一次记忆都要详细。 她名为艾娜,是沙漠一个小部落中的女战士,擅长使用弯刀,近身肉搏,以及乘骑作战。 部落守着一小片绿洲,倚靠着枣树以及驯养骏马为生。 但一群沙漠强盗洗劫了部落,艾娜艰难逃走。 她走投无路之下进入了马马城谋生,却意外在马贩子那里看见了自己家的马匹,经过跟踪调查,她发现当初洗劫自己部落的沙漠强盗正是马马城的轻骑兵伪装的,他们甚至还和守城的士兵打招呼,领头的人正是马马城的领主之子。 艾娜想要报仇,她知晓自己力量不足,开始训练自己的技巧。 她一天比一天强大,直到去年,她获得了一种神秘的力量。 在调查得知马马城的领主之子会离开马马城后,她离开了马马城,悄悄跟踪上了队伍,并在一处空旷地发起了偷袭。 马马城领主之子身边全都是沙漠中精锐的骑士,艾娜的超凡力量也明显和斯塔茜不同,她不能爆发,也不能跑的更快,在艰难的屠杀几十人后,她最终被毒伤,并被砍掉了一条胳膊俘虏。 她没能杀掉可恶的领主之子,只能愤怒的冲着他咆哮,像一头发疯的沙漠雌狮。 因为马马城的领主之子此次要前往林塔湾,所以她被带在身边,领主之子一路上在折磨她,期望获得她以一敌百的秘密,可她从始至终都没张开嘴。 李奇看着记忆,气的牙根痒痒,就是这群只会言行逼供的废物,导致他为了修复尸体多花了数倍的黄金,比买下濒死的女超凡者要花的金日要多的多的多! 直到她奄奄一息时,才被带到黑市来出售。 当李奇的精神退出时,他也得到了来自超凡尸鬼艾娜的身体战斗本能和技巧。 包括: 弯刀的使用技巧,其技巧狠辣,不弱于座狼杀手的剑术。 强大的近身肉搏能力。 马上作战技艺,艾娜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她骑在马上作战如站在地面上一样轻松。 以及,艾娜控制超凡力量的感觉。 那是一种奇特的力量,从体内萌发,然后涌向全身,就是这股力量让艾娜可以吊住命不死。 与精神力量完全不同。 李奇尝试着模仿,但是他发现自己没办法无中生有,但有了这种感觉后,他未来只要身体中出现一丁点苗头,就能在第一时间抓住,并顺理成章的拥有属于自己的超凡之力。 虽然自己没能获得超凡力量,但李奇还是忍不住的尝试着控制艾娜的身躯,提前试试控制超凡力量时什么感觉。 艾娜体内单纯的精神意识感受到了李奇的意思后,那股精神依偎着李奇的精神,将身体控制放开,让李奇去操控,她就像坐在副驾驶小女孩,乖巧的看着他控制自己的身体。 顾不得精神上被注释的羞耻感,李奇全身心的去掌控。 一股浓黑的毒雾从尸鬼艾娜身上冒出,李奇嗅到了一股奇妙的香气。 这是艾娜的体液蒸发出来,变成的剧毒,看来【毒触】已经和她身体融合。 李奇控制着艾娜的身体,让毒不会溢散伤害到一旁自己的身体。 黑雾在他控制下,突然凝聚,形成了一只一人高的巨大黑色手掌,腕部就长在艾娜的后背肋下。 巨大黑色手掌扫过地面,地上的魔法阵瞬间被腐蚀。 已死的超凡者艾娜,加上奇物【毒触】,让她成为不会被毒死的恐怖超凡者。 死人不可能被毒死,那么她就是敌人的索命毒药。 就像之前所说,艾娜的力量与斯塔茜的爆发和力量不同,如果正面打斗她可能不是斯塔茜的对手,但她的身体似乎拥有极强的生命力,就算受了致命伤也能修复,再配合毒与腐蚀,又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李奇从尸鬼艾娜的身体中退出,毒雾凝聚成的独翼黑爪炸开成黑雾,然后快速收缩,钻回她的身体内。 “艾娜?”他呼唤了一声,尸鬼朝他缓缓走来,被黄金填补修复后的那对扔子一晃一晃,十分刺眼。 她的智力高于红发地民,能听懂,但好像不会说话。 李奇突发奇想,从房间中找到纸笔,在上面写了两个方块字“艾娜”,举给她看。 “你是,艾娜”他指着方块字。 “爱呐”尸鬼艰难的发出了声音。 身体功能并未完全废弃,还能使用! 李奇惊喜,指着方块字,再次说道:“艾娜!” “艾娜” 经过简单的实验,他已经能够确定,艾娜的智力很高,能够听得懂路雷亚通用语,并对此做出反应。 为了确定这种反应的极限,在林塔湾外的独栋民居内,出现了这么一幕。 一个俊朗的黑发男子,站在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面前,指挥着她做出各种姿势和动作。 “艾娜,跳!” “艾娜,蹲下!” “艾娜,单腿撑地”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李奇一直在训练尸鬼艾娜,因为他能够用精神力量钻入艾娜身躯之中,艾娜的精神也可以依附在他的精神力量旁,这是一种比言传身教更加完美的教学方式,可以称之为灵魂教学。 而艾娜对他的依赖也日益增强。 白天,会是训练超凡力量,开发应用。 剧毒让艾娜成为了一具毒尸,绝对不能和她有任何的身体触碰。 夜晚,李奇将会教导艾娜方块字,教她说话,强横的生命力让她竟然能和正常活着的人类一样震动声带发出声音,甚至还能模仿心脏跳动,而这个发现,让李奇每天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尸鬼艾娜身上。 他发现艾娜的体液,完全是剧毒。 用超凡力量创造的再生能力,让她可以暂时成为“活人”,心脏泵动,毒血在身体内流动。 若非他的医学知识不足,他也许还能研究出更多。 不过超凡力量,哪怕不是用地球医学和科学进行解读,只是发挥其本来的作用,就足够恐怖了。 投入战场中,她将是无敌的低级兵种收割机。 与尸鬼一起的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今夜他必须得离开,因为斯塔茜20岁的舞会将要开始,舞会结束后,他也可以离开,回自己的豪猪领。 虽然离开领地的时间并不是很久,他却归心似箭。 第103章 软饭家族 绿林堡,李奇的房间。 “你觉得怎么样?” 来给李奇打扮的是博德的贴身男仆,李奇虽然有礼服,却被认为不够华丽,参加舞会非常的失礼,然后博德安排了贴身男仆过来。 李奇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那只求偶的雄孔雀。 “您将会是整个舞会最耀眼的爵士”贴身男仆认真的说道。 “不,我觉得这让我像妓院的小姐”李奇抬手,摘下了肩膀上插着的某种不知道鸟类的华丽尾羽,它还很新鲜,就算喷了香水也盖不住那种味道:“我想要一件低调些的衣服,可以鲜艳一点,但别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怀疑自己不是去参加舞会的,而是夜市摆摊卖小饰品,否则为什么要在身上叮叮当当穿这么多零碎。 一根手指戴一枚戒指,是打算当成指虎揍哪位不顺眼的贵族小姐吗?绝对一拳一颗牙啊! 男仆十分为难:“可是,博德大人那边说,必须让您成为今夜最亮眼的爵士。” 所以就把我打扮成人形钻石?那可太亮眼了。 “我会和表哥说的”李奇认真的说道:“而且他的意思是让我成为最亮眼的爵士,不是一个马戏团小丑,对吗?” “是!”贴身男仆只好按照李奇的命令为他搭配衣服。 宝石戒指? 李奇最多能接受戴一个! 胸口只需要装饰家徽。 里面是白色衬衣,外面是一件长袍。 当男仆按照李奇的要求为他打扮好之后,发现李奇这么看反而有一种清爽的感觉,而非臃肿华丽的刺眼,英俊的人不必打扮成满是花羽毛的野鸡,如白天鹅般素白同样能引人注目。 再说了,李奇就是一个乡下男爵,抢眼很重要么,混完这场舞会后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舞会在绿林堡的大厅举办。 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贵族喝着酒闲聊,一张长桌上面摆放着不少食物。 舞会还未开始,贵族青年们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许多迷人的小姐身旁都围满了绅士。 这里的“迷人”,指的是一些单身女伯爵、男爵,毕竟贵族的儿子是贵族,却不一定有爵位,他们会像李奥一样,从零开始,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傍上一个有身份地位的女爵士呢,可以继续花天酒地。 这次舞会的主角是斯塔茜,就算她已经是20岁的老姑娘了,可谁让这是她的生日舞会呢。 而且舞会是一个信号,以斯塔茜为主角的大规模生日舞会,意味着她极有可能在这群人之中选择一位丈夫。 这可是林塔湾啊,财富,权利,力量,只要能搭上线,小贵族能直接翻身。 现在就能看见许多贵族围绕在斯塔茜的周围,如狗一般摇尾巴。 “不过去吗?”博德走来,说道:“你该去争取一下。” “我觉得斯塔茜表姐已经够忙了”李奇端起一杯葡萄酒。 他喝了一口酒并看向博德,问道:“剑送出去了?” 博德扯着嘴角,回应李奇一个冷笑。 就算知道博德的为人,看见他这副模样李奇也忍不住的打哆嗦。 你这表现是在害羞吗?还是窃喜?博德表哥,太吓人了! “恭喜”李奇说道。 “你有读心术?”博德诧异。 李奇惊讶:“看来你们发展的很快,她吻你了?还是……更深入?” 博德阴冷的表情微微发僵,这是很少在他脸上看到的表情:“你果然有读心术。” “不,只是你对女性不够了解”李奇摇头。 他说的比较委婉。 看似残忍,性格怪异的博德表哥,也因为性格原因没有女士愿意接近他,大家都怕被他剥皮。 也就是一个爱好比较别扭的处男,从小到大女同桌都没有的那种, 博德可是绿林堡未来的继承人啊!收了他的礼物,就是默认接受他的爱意,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对方得有多大的胆子涮一个强大的未来领主,是嫌自己命长? 就算国王之子,知道那个女人是博德喜爱追求的对象后,都会酌情考虑是否放弃追求。 不管博德是否凶名在外,身为绿林堡的未来继承人,他肯定会收获许多女士的青睐。 舞会正是开始。 说话的功夫,就已经有位贵族少女走来了,看得出对方颤巍巍,有点害怕生命在外的【鱼人屠夫】、【剥皮师】,但为了某些只有她知道的原因,不得不扯出一个笑容走近博德。 “有一位美丽的女士来找你了”李奇对博德说道。 博德猛地转头看向那位贵族女士,女士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李奇:“……” 他不看好两人。 博德挤出了一个阴森恐怖的笑容,可能那只是他善意的微笑,但落在女士眼中……噢,李奇看见对方颤巍巍的抬起了手。 她在给男士一个邀请自己跳舞的机会。 只有四神知道她现在有多想转头就逃。 博德抬手接住对方的指尖,问道:“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荣幸之至”她说道。 李奇看着二人离开,给了那位贵族女士几分鼓励的眼神。 虽然他们两个没可能成为一对,但是,但是仔细接触之后会发现博德表哥非常的仗义,言出必践,除了喜欢解剖尸体之外,还是很好相处的。 她感激的看了他两眼,便与博德翩翩起舞。 不对,李奇突然发现有那么一丁点的问题,刚才那位女士好像是演技派,伪装成可怜兮兮的模样更能激起男士的保护欲望?她露着笑脸和博德聊天,与刚才判若两人。 好,在贵族的舞会上,大家都是演员。 管她呢。 李奇懒得管那么多,反正对方没可能拿下博德,纯情处男对感情更加坚定。 他很清闲的喝酒,还能吃点浆果。 甚至他还尝了一块蜂蜜蛋糕,来自豪猪堡的蜂蜜,让他尝出了家的味道……其实他根本尝不出,就是觉得这里的厨师厨艺比豪猪堡差多了,简直浪费食材。 他也没有找其他小姐跳舞的打算,就这样悠哉的待到舞会结束,把它当成一次自助餐。 “克拉伦斯爵士?”一个长相普通的贵族青年走来。 在贵族之中,长相普通代表着对方的家族底蕴不足,基因不够优秀,在魔法世界中,则会称之为血脉。 李奇看向其胸口的家徽。 拐杖。 对方来自红心堡。 据李奇了解,红心堡的埃克斯一族是老贵族,守着那片能制药的红心林,而且现如今的红心堡男爵夫人是国王的妹妹。 埃克斯一族就是如此,翻看有关埃克斯家族的故事,会发现他们每代人所做的就是联姻,联姻,联姻。 第104章 象牙塔小姐 “我是昆伯·埃克斯”贵族青年微笑:“我听说过你的故事,神眷者。” 昆伯·埃克斯,红心堡独子,唯一继承人。 “没想过我的名声能传到红心堡”李奇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他听着对方的声音熟悉,突然回忆起来,这家伙不就是卖给自己【毒触】奇物的黑袍人么,没想到面具下如此的平平无奇。 “我对任何故事,任何传奇都有兴趣” 昆伯好像并没有发现李奇对他没兴致这件事,他拿着一杯酒站在李奇身边,看着远处被围绕的斯塔茜:“我被父亲和母亲命令,一定要来追求斯塔茜小姐。” “果然”李奇心中暗道。 软饭家族的箴言还是挺有名的,因为他和大路上绝大多数老贵族都有血脉姻亲关系。 家族箴言:拄杖前行。 看来新一代继承人也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拐杖了。 “但我对你更感兴趣”昆伯看着李奇。 李奇立即往边上躲闪:“抱歉,埃克斯爵士,我尊重你的喜好,但我没有那种爱好。” “你误会了”昆伯·埃克斯立即解释:“我只是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据我调查,路雷亚大陆出现了很多神奇的事情,而且王国各地还出现了许多怪异的生物,例如林塔湾就出现了鱼人,也许您能和我讲一讲豪猪领发生的怪事?噢,还有您濒死复生那件事,四神祝福!真令人惊奇。” 豪猪领的怪事? 地穴死灵学者?红毛巨熊?地民?狮鹫?我自己让尸体复苏并控制它们?岬角地穴里有一个巨大的地下城,里面有个脑袋能顶到天花板的长毛怪? 如果李奇不想被当成异端,然后被绑起来烧死,那就最好别说。 “抱歉”李奇说道:“这是舞会,您应该和一些美丽的小姐交流。” 不像李奇,一些贵族小姐都知道昆伯·埃克斯,眼巴巴往这边看,希望能和他跳一支舞,然后俘获他,成为未来的红心堡男爵夫人。 但她们注定没戏了,因为红心堡要吃软饭,而非被吃软饭。 “你说的没错”昆伯·埃克斯见李奇不愿意交谈,无奈的说道:“我该去试试邀请斯塔茜小姐跳一支舞,但我们以后若有机会,可以再聊一聊。” “祝你成功”李奇很淡定。 又只剩下李奇一人了,他很悠闲,舞会就该这么悠闲,反正也没人会在意一个乡下男爵。 别人载歌载舞,李奇却很淡定的研究着美食,寻找绿林堡在美食方面的可取之处。 就在他纠结着蜂蜜柠檬水是否该成为自己夏季指定饮品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旁传来。 “上次那件事很抱歉,我打扰了您阅读,这很失礼。” 李奇转身,眼前一亮。 少女穿着黄色的蓬裙礼裙,雪白长颈上带着一串珍宝项链。 她不像是表姐斯塔茜那般“飒”的美丽,是更加符合人们固有印象的美女,有些像李奇前世看过的《白雪公主之魔镜魔镜》里的白雪公主,公主摘下黄色兜帽的那一刻,就宛如眼前的人。 更令人瞩目的是她的双眼,好像藏着大海。 迄今为止,李奇见过能和她媲美的美人也就利奥波德家的‘红蔷薇’,也许‘万人迷’蓓姬能算一个,但他出于私心,不想把‘万人迷’放在这一列里。 在李奇看向她时,她海水一般的眼睛也看着李奇:“但我仍然认为骑士勇于挑战巨龙,令人钦佩。” 李奇回过神,原来是那个象牙塔里的小公主啊。 怪不得有些眼熟。 还真是够执着的,竟然在舞会上抓住自己理论一番。 “当然”李奇忍住撇嘴的冲动,心中告诫自己舞会最好别闹出乱子,他说道:“你说的非常对,骑士敢于挑战巨龙,其勇气令人钦佩。” 虽然他心里仍旧认为那个什么骑士是个蠢货,书里可没写那家伙带着投石机,或者大型弩枪,也就是说一群人举着剑傻乎乎的冲上去。 一群步兵追杀能在天上轰炸的飞机,不就是纯纯的二傻子吗? 她好像是准备了一肚子的论点,准备从各个方面击溃李奇,但没想到李奇竟然认同了! “你说的是真的?”她眨巴着大眼睛,凑到李奇身边问。 “当然,任何一位骑士的英勇牺牲都值得敬佩”李奇说道:“不过我仍坚持自己的部分观点。” 除了“牺牲”这点之外,其他所有观点都坚持! 她点头:“我知道,你说的有一些部分很有道理,我找了斯塔茜,她说弗恩斯做领主确实有一部分的可取之处,人类领主就做不到靠自己保护领土所有人生活,但弗恩斯可以。” 贵族少女的干脆让李奇惊讶,她并不是胡搅蛮缠型的。 悠扬音乐又换了一曲,舞会中,许多女士都有了舞伴,男人们则努力表现着自己的绅士风度。 眼前的象牙塔小姐也抬起手看向李奇。 李奇却还端着酒杯,根本没打算接受她的示意。 她只好出声问:“克拉伦斯爵士,您愿意邀请我跳一支舞吗?” “我不擅长跳舞”李奇在说谎,他就是单纯懒得跳,希望对方能听得出他的拒绝。 “忘了告诉你,我最擅长的就是教学。” 她仍然抬着自己的手。 “如果是这样的话”李奇知道自己躲不开了,他抬手轻轻接住对方递来的小手:“我能邀请您跳一支舞吗?美丽的小姐。” 她露出笑容:“荣幸之至!” 交际舞并不复杂,男女随着音乐轻轻舞动身体,并趁此机会说一些悄悄话。 就比如对面,李奇看见了斯塔茜和昆伯,斯塔茜一脸冰霜,昆伯则像死了老妈,苦瓜着一张脸,如此近距离的贴近‘女将军’,感受那股来自超凡骑士的压迫力,就像一个兔子抬起了狮子的前爪,跳舞?不,只感觉自己要死了。 “我从出生一直住在林塔湾,从未去过海边。”象牙塔小姐忽然说道。 之前她就提到了斯塔茜,看来她真的调查了自己的情况,对一位男士产生好奇心可不是什么兆头。 李奇说道:“那你一定要去看看,看见大海会让人心胸开阔,心情舒畅。” “豪猪领的海?”她眨着自己的眼睛。 李奇点头:“豪猪堡随时欢迎美丽的小姐。” 如果能带几个工匠,带几个商人来,那就更加欢迎了。 当然,这只是客套话,没必要当真。 生活在保护之中的象牙塔小姐与普不像其他贵族小姐,那些贵族小姐喜欢追问城堡,领地,奶牛的牛奶产量和猪猡,她却喜欢询问天空,大海,以及执着于赤着脚在沙滩上写字,然后看着海浪将字带走。 李奇微微一顿,他大概猜到她的身份了。 那个带着文艺范的笔友。 路雷亚大陆第一例笔友面基,值得写进历史。 一曲结束,李奇“恋恋不舍”的松开了象牙塔小姐的手,虽然和她聊天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但是,这种环境就让他挺不适应的。 他更想回去和尸鬼艾娜一起开发能力,实验超凡力量。 第105章 三支舞 第106章 沙漠强盗 第107章 工匠和奴隶 第108章 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