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诸天做土匪》
第1章 【牡丹花下死】
温馨提示:读者必看!
《雪中悍刀行》就要播出了。
所以,本书前期特意先安排一个魔幻手机世界,然后……
后面写《雪中悍刀行》世界!
12月15号正式播出!
【本书穿越,雪中悍刀行世界,已经开始!】
【不喜欢魔幻手机世界的,从第四十章开始阅读即可!】
【前面世界的经历,和雪中世界,丝毫不相干,跳过前面四十章,丝毫不影响阅读。如果不跳过,极有可能被毒死。】
【有些人呐,就是不信邪,非要去试试,迄今为止,无一例外,都毒死在前四十章,毒死在雪中之前,听我一句劝,别看前四十章,直接跳到雪中。】
【前面四十章,已毒死千万神农,与后面的雪中文笔相比较,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毒药,一个仙丹甘霖。】
【莫尝试,莫尝试……】
【不听劝,毒死你们丫的!】
【雪中同人,根据原着来写。】
雪中悍刀行简介:
【滴!】
【穿越开始,世界:雪中悍刀行。】
【身份初始化中……】
【身份:徐晓长子,徐千秋。】
【任务一:抢戏份,走主角的路,让主角无路可走。】
【任务二:改变雪中悍刀行世界全部遗憾。】
【任务三:打败王仙芝,登顶天下第一。】
【任务四:千古一统,称霸天下,还天下太平,开启盛世王朝。】
【任务五:成就陆地神仙,破碎虚空。】
【任务失败:剥夺二弟,打入轮回,做三生三世太监司马。】
最后,作者强烈建议,从第四十章开始看,因为前期是剧毒,毒死,概不负责!!!
有好奇的朋友,非要自诩神农,百毒不侵,被毒死了,可加群,领取女朋友一个。
雪中世界,与前面的剧毒部分,截然不同。
被前面毒死,也别着急投胎,先翻到雪中,看看再说。
前面四十章,与后面四十章,仿佛就是不同的两个人写的。
放心,不会让你们雪中粉失望的。
【滴!】
【恭喜你,觉醒诸天万界土匪……】
【系统错乱中,重新开始……恭喜你,觉醒诸天万界保镖系统!】
【诸天万界,诸多强者、弱智、主角、反派、路人甲等,都有着不同的困难绝境,可向你发出求救信号。】
【可自行前往帮助救急。】
【完成委托,可在求救者身上任意拿走一样东西作为报酬,求救者反抗无效。】
……
……
任千秋抖了抖,一边提起裤子,一边不慌不忙地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
主动给予了回应。
“系统,反派发出的求救信,我也可以接吗?”
【可以的。】
“只要成功帮求救者完成委托任务,他有的,我都可以拿,而且他的反抗无效,是吗?”
【理解正确!但是只能拿一件。】
“只能拿一件……是什么意思?多的不能拿吗?”
【这个问题,系统不予回答,宿主自己领悟。】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系统有没有小精灵?”
【没有!】
我就知道,这么古板的声音,怎么可能会有小精灵。
没有智慧的系统,也还行。
如果有了智慧,难免会让人有些不习惯。
作为一个资深的网文爱好者,看的小说,比义务教育上的课本还要多的老书虫,系统启动这样的声音,他太熟悉不过了。
既没有惊慌,也没有失措。
更没有荒诞地以为,这什么人在拍电视剧,拍电影啥的。
不就是金手指嘛,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系统会找上自己,他一点都不奇怪。
因为他一出生就很可爱。
长大就很帅。
小时候,不止一次的有人上门来问,可不可以把任千秋过继给他们家。
前前后后,差不多有四五十个人家来问过了。
他的老爸,任我行,曾经也答应过一两次。
但是最终,还是决定反悔,又去给抱了回来。
长大后,烦恼接踵而至。
一张很帅的脸,让任千秋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个焦点。
每次出门,老妈总会叮咛万嘱咐:
“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尽量不要走黑巷子……”
走到大街上,他的魅力,总是百分百回头率。
男女通杀!
记得有一次,他好奇拆开一封情书,竟然是一个男生写给他的。
任千秋当场石化、裂开。
将那封情书当场烧掉,然后三天没能吃下饭。
“查看人物信息!”
得到系统的第一件事,是了解规则,然后第二件事,就是查看个人信息。
【宿主:任千秋】
【年龄:16】
【身高:180】
【体重:60】
【智商:250】
【桃花运:】
【温馨提示:宿主千万要小心女人,根据宿主的一万年轮回记忆显示,你每一世,都是死在女人手上。根据系统预测,宿主此生的命运,依旧是,牡丹花下死。】
看到这里,任千秋心头顿时升起一阵阵寒意,后背拔凉拔凉的。
“还是师傅说得对,这天下,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万世轮回,都是死在女人手里,想想就恐怖。
【新人作者,新书小幼苗,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收藏、打赏、推荐票,一条龙服务!】
第2章 【那个班主任】
都说父母祭天,法力无边。
出品,必然是孤儿。
但是,任千秋的父母倒是都还健在,只是师傅刚刚离世。
所以,系统就来了。
“师傅啊,多谢您的在天之灵,保佑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明年的清明,我一定给你烧一辆宝马,一辆奔驰,一辆劳斯莱斯,让你每天换着开。”
“您放心,我一定认真改装过,然后再烧给您,不让您玩儿车震的时候,震动太大。”
任千秋,从小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
父亲,任我行,在城里开了一家武馆,但是基本上没什么学徒,生意惨淡。
所以,去年就已经倒闭了。
母亲在乡下开了一家旅游饭庄,生意红火。
父亲关了武馆,也回乡下帮忙搭把手。
任千秋小时候拜了一个师傅,神神叨叨的,老爱说一句话:
“这天下的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当时从旁边路过的任千秋,听了这句话,忍不住赞叹出声,吟了一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让老头儿惊为天人,瞬间清醒过来,非要收他为徒。
身为穿越者的任千秋,怎么可能会拜一个老疯子为师呢。
直到他看见老疯子一掌将旁边的石狮子拍得粉碎……
于是,果断拜师!
除了每天教导任千秋的武功和道术之外,老疯子就常常絮絮叨叨的说一些关于女人不是好东西之类的言语。
对此,任千秋是感同身受啊。
从小学,班上的女同学也好,女老师也罢,经常看他的眼神都是怪怪的。
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特别是那个班主任,每次放学了,都要将他单独留下来,美其名曰,辅导作业。
实际上,老对他动手动脚的。
小学的时候,任千秋就没少收到情书。
虽然那些字儿写得歪歪扭扭的,但确实是情书。
而且每天都能收到十几封。
从三年级到六年级的都有。
身为穿越者,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女生这么早熟。
小学就开始谈念爱了。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早恋了。
好不容易熬过了小学六年毕业,以为终于可以摆脱那些狼一样的女生了,特别是躲掉那个班主任。
结果……
他到了初中,报道的第二天,就遇到了那个班主任。
她主动申请,来到了他所在的中学。
还是当班主任。
他的班主任!
恶魔继续发展着,每天放学了,他依旧会被留下来辅导作业。
自从任千秋年纪开始慢慢大了一点,走到大街上的时候,总是会免不了被一群大妈光明正大地揩油。
从那以后,任千秋再也不上街了。
初中三年,任千秋打过无数次架。
忒气人了,女生摸,他也就咬牙忍了。
男生也摸,这不是想打架吗?
于是,曾经的阳光中学换了两个校长。
任千秋的武功非常好,曾经代表学校,拿过青少年武术冠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从那以后,想揩油的人就更多了。
于是,任千秋不再参加武术比赛,转换阵地,来到了网络游戏世界。
初三那年,成功在国际赛拿到了撸啊撸冠军。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优秀的代名词。
考试从来不挂科。
班主任眨眼一次,选a,两次选b,三次选c……
试问,这能挂吗?
第3章 【抢抢抢抢抢……】
【滴滴!】
【有人发来求救信号!】
脑海中忽然传来声音,任千秋急忙打开系统。
【来自魔幻手机世界,猪八戒的求救信号!】
【请问是否前往支援?】
“是!”
时光隧道一转,任千秋出现在了一片沙漠之中。
风呼呼地刮着,黄沙漫天飞舞。
放眼望去,任千秋心下一惊。
成千上万只黄鼠狼大军,黑压压一片,朝他的方向压了过来。
在抬头看去,不远处的沙堆之上,一棵干枯的木桩上,一个少女单脚而立。
她的穿着十分火辣,很潮流的超短裙,紧身衣。
只是看了一眼,任千秋就知道了她的身份。
既然是魔幻手机世界,那就应该是傻妞错不了了。
再看看旁边,一个肥头大耳,长着猪鼻子的大胖子,正在摆pos。
这货应该就是猪八戒了。
只见他将手中的九齿钉耙,变小了之后,当作梳子,在慢慢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看见任千秋,他神色一愣,忽而大喜。
嘴里喊道:“你这该死的土匪,终于来了!”
看猪八戒的语气,以及神态,他好像认识自己,这让任千秋明显怔了一下。
问道:“你认识我?”
猪八戒拍拍自己的肚皮,手中的九齿钉耙再次变大,哈哈一笑,说道:“你是鼎鼎大名的土匪,恶名昭彰,传承千秋万代,我老猪怎么可能不认识你!”
任千秋心中越发有些惊疑不定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和猪八戒,这应该是第一次见面才对,怎么可能认识自己。
可是看他的模样,又不像是在说谎。
忽然,他想到了原着剧情,想到了陆小千。
于是,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又不太明白。
不管了,先完成任务再说。
“猪哥,你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儿需要我帮忙吗?”
猪八戒嘟囔道:“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请你这个臭名昭着的土匪来帮忙啊。”
然后,脸色立马一转,带着笑容,说道:“我们师傅被黄眉大王抓走了,想请你帮帮忙,至于代价嘛,你的规矩,我老猪还是知道的,都好说,都好说。”
听完猪八戒的话,任千秋却是咽了咽口水。
黄眉大王,那可是连孙悟空都奈何不了的存在。
你找我帮忙,是认真的吗?
他现在虽然会法力,但是根本就无法和这些妖怪啊,神仙相提并论。
以他现在的修为,顶多只能抓抓小鬼,在都市里面装装13,至于救唐僧,还是算了。
黄眉大王,原本是东来佛祖笑和尚敲磬的童子。
他趁佛祖不在家时,偷了金钹、后天人种袋两件宝贝,下界成精。
他在雷音寺诱使唐僧师徒上当,并把孙悟空扣在金钹里,又将天兵天将收入后天人种袋,终被弥勒佛治服。
“猪哥啊,你这个忙,我恐怕帮不了,你还是自求多福!”
说完,任千秋就准备开溜了。
却被猪八戒一把抓住。
“任千秋,你这是打算坏了自己立下的规矩?”
任千秋一愣,问道:“什么规矩?”
猪八戒回答道:“这天下谁不知道,一但是土匪头子任千秋接下的任务,就一定会百分百完成,然后取走一件委托者身上的东西作为报酬。
可你现在接了任务,却推脱不干,算是怎么回事儿?”
任千秋摆摆手,“我是有心而无余力啊!”
猪八戒疑惑地看了看任千秋,然后摇摇头,说道:“你休想骗俺老猪,你当年可是大闹天宫的人物,怎么可能连一个黄眉大王都奈何不了。”
任千秋闻言,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猪哥,你可不要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大闹天宫,那是猴哥干的。”
“我老猪虽然模样丑了点儿,但是记忆还没紊乱。”
他掰了掰手指,一一数了起来,一边说道:“当年,杨戬第一个大闹天宫,我猴哥第二个,沉香第三个,你就是第四个,我绝对不会记错的。”
任千秋心里一阵嘀咕,难道自己真的大闹天宫了,这怎么可能?
于是,他试探着问了一句:“猪哥,我当年……为什么要大闹天宫?”
“这我老猪哪儿知道!”
猪八戒看了看四周,然后低声说道:“不过我老猪听说,你是为了抢嫦娥、抢太上老君的仙丹、抢丹炉、抢照妖镜、抢七仙女、抢扫把星的扫把、抢哪吒的风火轮、抢……”
“停停停停停停,怎么全是抢,我像是那种人吗,怎么在你口中,我变成了一个无所不抢的土匪。”
猪八戒一脸嫌弃地看着他,说道:“啊呸,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你就是!我虽然投错了猪胎,但也羞于和你为伍!”
猪八戒还有一句话没说:“想当年,你还打算抢我的九齿钉耙来着,若不是用宝莲灯的消息引开你的注意力,只怕我老猪就得换件兵器了。”
两人说话间,他们已经被黄鼠狼大军包围了。
猪八戒也丝毫不怯场,只不过是,看着那乌泱乌泱一片黄鼠狼大军,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而已。
扛着九齿钉耙,很霸气地喊出自己的口号,算是壮壮胆。
“八戒一出,谁与争锋!”
忽然,一只巨手将猪八戒摁入了泥沙之中。
“哈哈哈哈,任千秋,没想到你和傻妞都来给俺老孙助阵了,真是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孙悟空拍了一下任千秋左肩。
任千秋却聪明地把头偏向右边,孙悟空也刚好往右边躲。
于是,两人差点来了一个嘴亲嘴。
这个事实教训告诉很多人:如果真的有人拍你的肩膀,尽管你知道他会在另外一边出现,但也还是要假装配合一下,不然就可能真的亲上了。
“猴哥,你也认识我?”
听他这么问,孙悟空眼睛灵动而狡猾地转动了两下,然后就明白了。
“哈哈哈,原来你失忆了,不记得俺老孙了,不记得也好,也好。
俺老孙刚才就想说,这次请你来帮忙,你千万不要再打俺老孙金箍棒的主意了。
不记得了也好,不然俺老孙还真不一定打得过你,也是头疼。”
任千秋嘴角一阵抽搐。
他曾经有这么疯狂吗,连孙悟空的金箍棒都想抢?
怕不是个真的土匪?
第4章 【最不要脸】
一人一猴说话间,黄鼠狼大军又将包围圈锁缩小了很多。
这一瞬间,任千秋忽然想起一句话来:反派死于话多!
“猴哥,我们还是先打完再说!”
孙悟空抓了抓猴腮,说道:“好,你稍待片刻,等俺老孙将这些个黄鼠狼都给打发了,然后带你喝猴儿酒去!”
说罢,孙悟空提着金箍棒,呀的一声,一棍子砸入了黄鼠狼大军之中。
“猪哥,快起来打架了!”
任千秋看了一眼还在泥沙之中不断挣扎着的猪八戒,准备上前帮他。
谁知,却听到了猪八戒在细语嘟囔:“这黄眉大王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儿,俺老猪还是先假装挣扎不起来,等那猴子打完了,我再出去,这样安全些。”
于是,扎在泥沙里的猪八戒,双腿朝天又是一顿猛蹬。
任千秋:“……”
不愧是猪八戒,你真行!
鄙视你!
身为天上地下最帅的人,不屑与你为伍。
人呐,最好的修炼方式,就是在战斗中不断成长。
有战斗,怎么能怯战呢。
还是天蓬元帅呢,真是看不起你!
就在任千秋愣神的片刻,一杆长枪朝他刺了过来。
原来,是一个黄鼠狼小妖啊!
任千秋心中大定,他虽然现在修为不是很高,但是对付这种小妖还是可以的。
一把抓住小妖的长枪,化掌为刀,就要将其劈飞。
可是转念一想,这样不行啊。
如果,他轻轻松松就击败了一个小妖,如此一来,那些比较强大的妖将就会找上他。
算了,还是摸摸鱼。
把硬茬子留给孙悟空去啃,自己意思意思就行了。
等猴哥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高喊助威也不迟。
于是……
“啊!”
惨叫一声,果断倒地装死。
那个小妖:“……”
自己好像没有碰到他?
于是举起手中的长枪,就要给任千秋补上一刀。
好家伙,连死人都不放过。
任千秋一招鲤鱼打挺,飞身而起。
抬脚一踹,将小妖踹退两步,他自己也假装退了一步。
于是乎,一人,一小妖,两人你来我往地,打得不亦乐乎。
两人打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难舍难分啊……
就差点揪头发了。
孙悟空不愧是齐天大圣,战力强得可怕。
金箍棒,原是太上老君冶炼的神铁,后被大禹借走治水,治水后遗下的定海神珍铁,放在东海。
金箍棒两头是两个金箍,中间是一段乌铁;紧挨箍有镌成的一行字:“如意金箍棒,一万三千五百斤。”
金箍棒的形象是一根两头各有一段黄色,中间为红色的棍子。
一万三千斤,如此重量,在孙悟空手中,却感觉不到一点重量,被他舞得虎虎生威。
一棍下去,无论是黄鼠狼普通小妖,还是黄鼠狼妖降,通通都不是一棍之敌。
金箍棒所过之处,抡起一圈金黄色的光芒,带着一连串虚影,空间仿佛也扭曲起来。
“啊呼!”
只见一道金光闪过,孙悟空飞到半空中,手中的金箍棒瞬间变大大大大……
然后一棍砸下。
巨大的威力,在沙漠之中炸出一条深不见底的裂缝。
裂缝之中传来难以抗拒的吸力,无数小妖,纷纷被吸入其中,被黄沙掩埋。
眨眼之间,成千上万,乌泱乌泱一片小妖小将,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任千秋也一脚将对手踹入裂缝之中。
这时候,猪八戒也终于从黄沙之中爬起来了。
轮着九齿钉耙,大声喊道:“猴哥,我来帮你!”
裂缝慢慢合拢,将黄眉大王的无数子子孙孙,都埋藏在了里面。
但他却一点都不担心,打地洞,是黄鼠狼的看家本事。
他扭动了几下脖子,警惕地看着孙悟空。
孙悟空舞动两下手中的金箍棒,嘻嘻哈哈,笑道:“现在就只剩咱们了。”
黄眉大王贼眉鼠眼地一一看过在场几人。
然后开始召唤自己的武器。
他的武器是一根狼牙棒,无坚不摧。
却不知为何,法术突然失灵,没拿出狼牙棒,手中却出现了一根鸡腿。
正要扔掉,忽然觉得有些可惜,于是放在嘴边咬了一口,这才扔掉。
再次使用法力,终于拿出了自己的武器。
见黄眉大王取出武器,孙悟空非但丝毫不惧,反而哈哈哈嘲笑起来。
看那猴跳猴跳的模样就知道,已经很久没打架的猴子,现在忽然有点手痒痒了。
孙悟空生性好战,几天不打架,心里就空虚寂寞,手痒痒。
再有一层意思……
他瞥了一眼身后的任千秋,眼珠子一阵转动,又开始耍起小聪明来。
“任千秋这个土匪头子,现在失去了记忆,不记得俺老孙了,何不趁着这个机会,让他见识见识俺老孙的厉害,免得他日后一直惦记着,想要打劫俺老孙的金箍棒。”
如此念头,孙悟空觉得大为可行,于是举起手中金箍棒就向黄眉大王砸去。
“妖精,看打!”
一猴,一黄鼠狼,两者瞬间打成一团。
为了在任千秋面前显摆一番,孙悟空丝毫不留手,一棍接着一棍,一套连招下来,黄眉大王被打得节节败退。
这时候,任千秋却朝傻妞的位置走了过去。
电脑屏幕面前,一众科学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屏幕中的一幕,面面相觑。
小西天、孙悟空、猪八戒、黄眉大王,这些他们都知道,可是眼前这个人是谁。
“傻妞,扫描他的个人信息!”
收到命令,傻妞开始扫描任千秋的个人信息,却得到了一连串的问号。
“傻妞无法扫描此人信息,只知道他叫任千秋,其它的,就探查不到了。”
听到傻妞的汇报,实验室之中,所有高级科学家瞬间脸色变了又变,忽而带着惊恐,忽而带着祈求,忽而带着庆幸。
“博,博士,这个名字,我怎么感觉这么熟悉……”一个助手结结巴巴地说道。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是他没错!”
实验室之中,忽然安静了下来。
针落可闻!
忽然,响起了一声低沉的,咽口水的声音。
“博,博士,他真的是这片宇宙之中最不要脸,最没有节操,最没有底线,最强大,最无敌,也是公认的宇宙第一美男子的……那个土匪,任千秋????”
博士脸色沉重地点点头,然后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们看那张英俊得能够招来天妒的脸,绝对是他,错不了!
前段时间就是他,光顾了我们的实验室,抢走了那块七彩天外陨铁。”
第5章 【只剩下一条裤衩】
“不过……这个任千秋,似乎并不是我们这个时空的任千秋,现在的他,看上去还很年轻,应该还没崛起。”
“既然如此……”傻妞操控者是一个年轻的科学家,得知任千秋现在还没崛起,于是乎,神色之中,露出了一丝玩味之色。
“既然这个时空的他还没崛起,何不趁现在好好教训教训他?我们惹不起现在时空的这个土匪大魔头,总该能够欺负一下之前的他?”
“咦,这是个好注意!”实验室之中,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科学家都同意了这个想法。
于是,傻妞操控者立即执行。
“傻妞,揍他!”
年轻的科学家,不但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才,而且还是一个优秀高手,曾经拿过撸啊撸国际大赛季军。
操控傻妞,游戏水平越高,战斗力越强。
在他的操控下,傻妞从空中飞了下来,一脚破空,朝任千秋的眉心踢来。
这力量!
在空间之中卷起一道强大的气流,风沙飞舞。
这一脚,丝毫不弱于天残脚的威力。
任千秋自知,以他现在的法力,根本就不是傻妞的对手。
只能暂避其锋芒。
一招鲤鱼打挺,弯腰躲过这招杀伤力极强的一脚。
那用天外陨铁特制的皮鞋,带着强烈的劲风,从他的面前飞踢而过。
虽然没能题中他,但是那威力的波动,却让他的脸一阵火辣辣地刺疼。
任千秋当即决定,点子扎手,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临走前,他伸手指了一下傻妞的眼睛,说道:
“好你个科学家,第一次见面,居然就对我大打出手,这个仇,我任千秋记下了,有朝一日,我任千秋一定亲自上门讨教!”
说罢,当即启动系统的穿梭功能,回到了主世界。
看着任千秋消失在原地,老科学家呀的惊叫一声,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
“糟糕!糟糕!我明白了,我们实验室之所以会和这个土匪头子结下恩怨,便是这么来的!”
实验室之中,所有人面面相觑。
这么说来,好像还真是。
在任千秋还没崛起之前,实验室就已经先得罪了他。
这也难怪,之后的很多岁月里,这个臭名昭着的土匪,会经常光顾他们的实验室。
任千秋离开了,但是孙悟空和黄眉大王的战斗还在继续。
黄眉大王自然不是孙悟空的对手,一直被打得连连后退。
不得已,他终于祭出了自己的宝贝:人种袋。
一件仙家至宝。
一股仿佛洪荒之力一般的强大,从袋子里喷涌而出,就要将孙悟空和猪八戒一起吸入其中。
这时候,傻妞出手了。
她飞到黄眉大王的身后,挠了一下他的腋窝。
黄眉大王痒痒,哈哈一笑,手中的人种袋掉落下来,傻妞瞬间将其接住。
那股吸力也消失了。
已经快要支撑不住,在地面被脱出一条长长地痕迹的孙悟空和猪八戒,终于解脱了。
孙悟空一个空翻,稳稳着地。
猪八戒则是跌了一嘴黄沙。
傻妞一招天女散花,将黄眉大王定住。
“傻妞,干得漂亮!”孙悟空和猪八戒连连对傻妞竖起了大拇指。
“咦,傻妞,任千秋呢?”猪八戒瞅了一圈,没看见任千秋,于是对傻妞问道。
刚才任千秋和傻妞的交手,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就结束了,所以两人也没太在意。
年轻的科学家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然开始操控着傻妞向孙悟空挑战。
“傻妞,你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冲俺老孙来了?”
傻妞二话不说,抬腿就是一招天残脚,将孙悟空踹飞出去十多米远。
“傻妞,咱们是自己人,快住手,你要是再不收手,俺老孙可是要还手了!”
接下来,几个回合的战斗,孙悟空一直处于下风,被傻妞踢来好几脚。
孙悟空终于有点恼怒了,握着金箍棒,怒斥傻妞,说道:
“傻妞,是不是你男人任千秋不在,就没人管你了!”
一番交手,傻妞终于开启了大招,对着孙悟空就是一招天女散花,无数的数字符文,漫天朝孙悟空笼罩而来。
孙悟空见识过这些数字符文的厉害,不敢大意,将手中的金箍棒往空中一抛,变成了无数根金箍棒,和数字符文对抗起来,双方比拼起法力来。
黄眉大王却抓住机会,一招遁地术,从傻妞的数字牢笼里逃脱了。
顺着味儿,黄眉大王成功抓住了唐僧。
等孙悟空和傻妞罢手的时候,已经晚了。
黄眉大王的法力虽然不及孙悟空厉害,但是他手上却有两件宝物,令孙悟空很是头疼。
除了那个人种袋之外,还有另外一件宝物就是金铙。
此宝物,曾经令孙悟空吃够了苦头。
无论他用什么办法,就是打不开。
就连观音菩萨赐予他的三根救命毫毛,也丝毫不管用。
最后,还是请来了帮手,在外面钻了一个很小的孔,孙悟空才得以逃出来。
这一次,双方交谈几句,却没想到,孙悟空和猪八戒再次着了黄眉大王的道儿,被困在了金铙之中。
傻妞也没能幸免!
因为孙悟空这是二进宫,所以知道这东西的厉害,所以也不做过多的,浪费体力的活儿。
“傻妞,现在只有任千秋能救我们了,你赶紧转化为数字信息,将自己拨出去,去找任千秋,或者陆小千来救我们。”
一众科学家再次被震惊了,“这孙悟空,怎么比我们还了解傻妞?”
“任千秋能救他们,可是现在的任千秋还没崛起,怎么救他们?”
“还有,陆小千又是谁?”
金铙外面,黄眉大王一直在偷听他们的对话,也露出了疑惑,对着金铙问道:“喂,孙悟空,猪八戒,任千秋是谁?陆小千又是谁?”
猪八戒捂着自己肥硕的肚皮,想起曾经的很多事儿,于是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
“黄眉,你忘了自己被任千秋打得满地找牙的事儿了?”
黄眉大王双眼皮一阵狂跳,好像确实有什么不好的事儿发生,但是又都想不起来了。
于是只能咬牙切齿地说道:“满地找牙?任千秋,他在哪儿,我一定要杀了他!”
这时候,孙悟空也笑了,说道:“黄眉,俺老孙还是劝你不要招惹他,想起你曾经……哈哈哈哈,被他打劫得最后只剩下一条裤衩,俺老孙都忍不住要同情你了,哈哈哈哈……”
【新书小幼苗,需要你们的浇灌,才能成长,求支持啊朋友们,摆脱大家了!】
第6章 【一见任千秋,误终身】
枯木山。
山巅。
周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滚滚云海之中,偶尔会有一两只人形那般大小的白鹤飞过。
墓碑前,就有一只白鹤收拢翅膀,学着人的模样,和任千秋一起,朝那墓碑恭恭敬敬地行完跪礼。
“师傅啊,您老人家一路走好,如果你的修为可以,就娶了孟婆为妻,我看她和您倒是真的挺般配……”
“如果再过了年,您还是找不到媳妇儿的话,托个梦给我,我给您老人家烧两个过去。”
老疯子一生的口头禅就是:这世上,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一生未娶。
无家业,也无儿无女。
就任千秋这么个徒弟。
还是个不孝徒弟。
估计老疯子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惨。
“师傅,这是您最爱的女儿红,喝完最后一口,就好好渡过奈何桥,千万别忘了喝孟婆汤。”
任千秋将那坛女儿红潇潇洒洒地倒在墓碑前的泥土上。
本是一坛五十年份的女儿红,此刻却没有一丝酒味儿。
因为……
酒已经被任千秋全给喝光了。
临了,没办法,只能装了一坛水,以示敬意。
敬了酒,任千秋看了身后的小木屋,带着一丝恋恋不舍地童年回忆,踏上白鹤的翅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木屋。
这十年,除了必要的上课时间之外,他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和老疯子学习修练。
如今老疯子去世了,他也该离开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那根天地灵脉,在他的修炼下,已经枯竭。
接下来想要继续修炼,只能另找灵脉了。
但是,在这个灵气枯竭,高楼大厦,烟火浓厚的年代,想要找到灵脉,谈何容易。
白鹤名叫:小黑。
再其头冠之上,有着一个奇怪的符文印记,听老疯子神神叨叨地说过,仿佛是某种上古血脉的印记。
但是,即便有着什么血脉,在这个灵气枯竭的世界,只怕,也难以有什么大的成就了。
但是小黑点飞行速度,是真的很快。
日行万里,完全没有问题。
比摩托车还要快!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白鹤会说话。
口吐人言!
至于它为什么要当任千秋的坐骑……
用白鹤自己的话说:“小子,我看你天生俊朗,以后定然会是一个好夫君……”
那年,任千秋才六岁。
事实证明,只要颜值够高,恋爱也是可以跨越种族的。
年龄也不是问题。
于是,任千秋就白捡了一头坐骑。
还别说,这白鹤真的非常漂亮。
全身羽毛雪白透亮,在阳光的照耀下,还能折射出七彩光芒。
每每在月圆之夜,月光精华都会源源不断地被白鹤头冠上的符文吸收。
用老疯子的话说,这白鹤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天地造化,懵懵懂懂地领悟了属于自己的修炼之法。
枯木山离家相隔千里,但是只不过片刻功夫,任千秋就到家了。
回到家,最想念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红烧肉啊。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值得高兴。
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
今年就要上高中了。
这也就意味着,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恶魔班主任了。
哈哈哈哈……
只是想想,就觉得心情舒畅。
小西天,小雷音寺。
傻妞在操控者的命令下,将自己化为数字信息,成功从金铙里逃了出来。
在黄眉大王的分神空隙,一脚将其踢飞。
金铙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堆里。
“傻妞!”唐僧看到傻妞,似是有些惊讶,于是双手合十于胸前,道了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
“老和尚,你死到临头,居然还惦记什么傻妞精妞,出家人不是应该四大皆空吗?”
唐僧也不辩解,只是又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黄眉大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要和傻妞进行决战。
“天女散花!”
傻妞出手就是大招,这让黄眉大王急忙脚尖轻轻一蹬,飞身而退。
这招天女散花很诡异,能够禁锢他的法力,因此不得不小心。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那种诡异的符文飞出来。
原来,经过刚才和孙悟空的一战,傻妞的能量已经耗尽了。
“能量不足,能力不足,请及时补充能量!”
实验室之中,一众科学家面露担忧,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傻妞一旦没了能量,就会变成一个手机娃娃,任人宰割。
“傻妞,快回来!”
傻妞收到命令,立即打开时空隧道,飞入其中。
这时候,黄眉大王却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人种袋还在傻妞手中,于是飞身而上,就要夺回自己的宝物。
“还我人种袋!”
傻妞只是一个机器人,没有主人的命令,她当然不会放手。
于是,黄眉大王也被傻妞代入了时空隧道之中。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把妖怪带回现实世界,这是要出大乱子啊!”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实验室里的所有科学家都慌了,也表示,束手无策。
突然,老科学家发话了:“都安静,事情既然已经出了,我们只能尽快想办法解决。”
“怎么解决,难道要动用核弹?”
“动用至尊武器,那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动用。”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老科学家一声令下,决定道:“尽快联系那个土匪,请求他的帮助。”
“对啊,我们怎么把他忘了!”
这时候,有人疑惑问道:“他不是还没崛起吗?”
“哎呀,你真是糊涂了,组长说的是我们这个时空的那个任千秋,而不是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
“哦哦,是我糊涂了!”那人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尽快联系到他!”
“可是,组长,那个土匪的规矩是,事后,他会任意拿走一件东西当作报酬,我们真的要找他来帮忙吗?”
老科学家叹息,又摇摇头,最后又点点头,说道:
“他拿走一件东西当做报酬,这无可厚非,可是……
那就是个毫无底线,毫无节操,最不要脸,最帅,也是最强大,打遍宇宙无敌手的……土匪啊!
改拿的报酬,他不会放过,其余的,只要他看上什么,定然是要抢走的。
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办法了,还是尽快联系他。
记住,在这期间,把所有宝物尽快转移走。
还有就是,别忘了把自家女儿和老婆藏好了!”
“糟糕,傻妞能量耗尽,被空间雷电劈中,暂时回不了现代时空了,也暂时……不用请那个土匪来帮忙了。”
所有人,忽然松了一口气。
之所以要把女儿藏好,是因为:
只要是个女性,一见任千秋,误终身!
第7章 【独守空房,闺中寂寞】
任谁也没有注意到,在傻妞和黄眉大王进入时空隧道的刹那间。
有一个农村专门用来套在牛鼻子上的那种铁环,飞来挂在黄眉大王的腰间。
跟随他们一起进入了时空隧道。
还没回到现实社会,傻妞的能量就耗尽了。
“能量耗尽,傻妞的服务到此结束!”
话音落下,傻妞和黄眉大王同时被时空隧道中的雷电击中。
时空隧道中出现一道空间裂缝,将他们挤压了出去。
茫茫宇宙之中,黄眉大王朝一个蔚蓝色星球落了下去。
因为万有引力的关系,黄眉大王身体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
很快,他的衣服就因为和气体剧烈的摩擦,而燃起了来。
活脱脱变成了烤黄鼠狼。
他已经闻到了自己的肉香。
带着一丝大蒜的味道。
传说黄鼠狼的肉是酸的,难道是真的?
终究,黄鼠狼还是放弃了做一个勇于尝试的黄鼠狼科学家。
从宇宙之中降落下来,就像是一颗小行星,正急剧飞落下来。
这其中的过程,会经历一个燃烧的过程。
嗷呜~
嗷呜~
狼嚎声不断在宇宙之中响起。
终于,黄眉大王的身体穿透了大气层。
那一瞬间,黄眉大王感觉自己体内的法力和力量,好像受到了什么禁锢一般,瞬间被削弱了很多。
这也是为什么魔幻手机世界,孙悟空、猪八戒、黄眉大王,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厉害的原因。
魔幻手机世界,这是一个畸形的世界,大道混乱,秩序紊乱,力量复杂。
人、妖、魔、仙,共处异界。
能不乱吗?
黄眉大王也好,孙悟空和猪八戒也罢,他们都是外来者,其法力,难免会受到这方天地,大道之力的削弱。
“嗷呜~”
黄眉大王终于可以勉强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但是速度太快,还是无法停下来。
只能不断扑打着自己身上的火焰。
他忽然闻到了一种异于烤肉的味道。
想了想,是烤鸟的味道!
“嗷呜……”
本来就短小无力,现在估计是……
凄凉的叫声,在空中传出去很远。
这一天,西方传说,空中有神灵的呼唤。
也有人说,那是上帝的喃喃细语。
总之,不止一个人听到了。
可是等他们抬头的时候,空中却什么都没有。
那时候,以黄眉大王降落的速度,早已到了另外一个国家。
身影经过珠穆朗玛峰,穿过雪域高原,掠过故宫,最终在万山市成功降落。
轰!
一声巨响。
十字路口,马路上出现了一个人形巨坑。
黄眉大王摸着自己的二弟,嗷呜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他忽然傻眼了。
这是什么地方?
高楼大厦,奇形怪状的装饰。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高的房子。
这规模,怕是玉帝的瑶池也不过如此了?
咦,那是什么妖怪,竟然敢朝本代大王冲来!
黄眉大王手握拳头,就要一拳砸出,却没想到,超级大卡车的速度太快,直接将他撞飞,然后从他身上碾了过去……
马路上,黄眉大王被压成了一张薄薄的肉饼。
司机停车,探头出来看了一眼,发现自己撞死人了,于是果断脚踩油门,一溜烟跑了。
卡车才刚刚离开。
忽然,地面上那薄薄的人肉饼,一阵飘荡,鼓动了两下,竟然恢复了正常。
“这什么妖怪,居然这么厉害,可疼死我了!”
黄眉大王话音刚落,一辆大卡车从身后呼啸而过,又从他身上碾了过去。
黄眉大王再次变成了薄薄的一张肉饼。
卡车司机脸上变得苍白,停下车,急忙掏出手机,拨通了报警号码。
“喂,110吗,我在南通路撞死人……了……”
司机那眼神,似乎是看到了鬼。
惊悚得一脸冷汗。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被他的大卡车碾压成一张肉饼的人,竟然恢复正常,从地上又爬了起来。
嘟嘟!
他挂断了电话。
下车察看。
却不曾想,才刚刚下车,相隔十米,对面那人的手却突然变成,一把抓住他的脖子,将他抓了过去。
司机心中越发恐惧。
他现在已经基本可以肯定,自己遇见鬼了。
这个世上,真的有鬼!
他敢拿儿子的命保证,真的有鬼。
“一见面就对我使用如此强大的绝招,说,你是不是任千秋或者陆小千!”
黄眉大王目露杀机,掐得司机难以呼吸,脸色正在不断变得苍白。
根本就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说,那是什么宝贝!”黄眉大王指着大卡车,对司机问道。
“卡,卡车!”
黄眉大王皱眉,手中的力道又加大了几分。
“车?没有马也能跑,你骗我!”
司机终于口吐白沫,因为急剧缺氧,暂时昏了过去。
“举起手来!”
在呼啸声中,三辆警车停下,一帮警察站成一排,手枪齐刷刷对准了黄眉大王。
这时候,周围也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
其他地方,也不断有人闻讯,正不断朝这里赶来。
与此同时。
万山市近郊。
窝窝村。
白鹤在一处后山空地上降落下来。
任千秋从白鹤身上跳下,朝山下走去。
这里是他家的后山。
为了方便,任千秋特意在这里搭建了一间茅屋,算是白鹤的临时栖身之地。
“小黑,你自己用晚餐,我回去看看家里人。”
“我叫小白,不叫小黑!”白鹤无奈地反驳道。
“好的,小黑!”
白鹤叹息道:“唉,今晚又要独守空房,闺中寂寞了!”
闻言,任千秋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地,无语扶额。
“小黑啊,你这才学了人类半吊子水平的文化,还是不要乱用成语了,我怕现在正看这本书的那些人会误会啊!”
说罢,任千秋脚下生风,朝山下飞奔而去。
隔着老远,就闻到了家里红烧肉的香味儿。
自从考完试,自己就直接去了深山老林里陪伴师傅,也在灵脉那里修炼,一直没有时间回来看望父母。
快一个多月了,还真是有点想他们了。
穿越前,任千秋是个孤儿。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他现在这么牛逼的原因。
同时也是能够觉醒系统最好的解释。
孤儿院出来的,都是人手一个外挂,他当然也不能例外。
穿越而来,他不再是孤儿。
而是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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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可以穿越的方法,欢迎所有人尝试】
任千秋想起自己曾经的穿越,也是不胜唏嘘啊。
在某年,某月,某日。
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三个学生为了尝试穿越,从教学楼上跳了下来。
任千秋那时候,也是那个学校的学生。
上晚自习出来,刚好亲眼目睹了这一惨案的发生。
穿越的手段千万种,曾经最流行的就是被雷劈,然后穿越的。
可是跳楼……
最为糊涂的是,居然还有信了,而且还去尝试了。
这大好的青春年华啊,说没就没了。
那三个校友,最终是否成功穿越,这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但是,任千秋只知道,从那以后,校园周边,所有书店,包括图书馆,都发生了一件大事:
所有玄幻书籍,有关于穿越重生的题材小说,都被强制下架清空。
上一世,任千秋家就是开书店的……
从那件事以后,网文界也受到了影响。
穿越题材需要换一下思路,不能暴力穿越了。
于是,任千秋自己写了一本小说。
也是穿越题材。
但是穿越的手段嘛……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需要通通考满分分才能穿越。
满分100,就考100。
满分150,就考150。
才能穿越!
此书一出,立即火遍全网。
口碑炸裂网文界。
最重要的是,那些想要穿越的书虫,一时间成绩突飞猛进。
于是,在家长,在学生之间的口口相传之下,那本书再次爆火,真正走上了网文巅峰。
最后,还畅销国外。
只是版权费,都是五个亿。
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正的让全世界沸腾,全球哗然。
在卖出版权的第二天,任千秋终于迎来了高考。
高考结束之后,那个火遍全球的年轻网文作者,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全球都在找他,但是,整个世间,都没有找到他的踪迹。
很快,高考成绩下来了。
看着任千秋的成绩,大陆再度沸腾起来,全民哗然。
任千秋的成绩单,也在全世界开始流传起来。
成绩单:
语文:150
数学:150
英语:150
理综:300
(物理、化学、生物)
高考总分:750
想起他的小说,所有人都仿佛恍然大悟。
任千秋,穿越了!
真的穿越了!
于是,整个孤儿院沸腾了。
全国沸腾了。
全大陆沸腾了。
一时间,全大陆掀起了一波学习热潮。
天才辈出,高分满地走。
此事一出,让所有老师大跌眼镜的是:
那些平时成绩看起来很差的学生,认真学习起来,成绩竟然很快就能超过平时那些所谓的尖子生。
无数所学校,成绩排名都开始大换血。
全大陆,学习氛围很浓。
就是上厕所,你都会发现别人手不离书。
吃饭的时候,嘴在吃饭,脑子却在背书,推演公式等等。
第二年的考试……
成绩一出来,全大陆的家长和老师们都傻眼了。
虽然没有总分满分的,但是,90分以上的,数不胜数。
单科满分的,也是一串串,成千上万。
全国上下,平均分是往年的50倍。
整整翻了50倍。
最为明显的改变就是,清大,北大的录取分数线,已经从620分,提升到了700分。
那本小说,再次被推上畅销巅峰。
连续霸榜榜首365天。
看情况,这个时间估计还在延续。
自己在后世引起的轰动,任千秋无从得知。
他只知道,那五亿的版权费,已经好几个亿的稿费,他一分还没花呢。
就给穿越了。
唉……
任千秋不知道的是,他那笔钱,最终拨了一部分给孤儿院。
一部分给了慈善机构。
一部分用来建立了【考试满分奖学金】。
只要出现满分,就能有奖金。
单科满分也行。
基金会的名字就叫:千秋基金会。
也有人把它叫做:穿越基金会。
好不容易从屌丝,蜕变成了身价十几个亿的富豪,却没有来得及享受,就穿越了。
只是,任千秋也万万没想到,考满分真的可以穿越。
他当时写小说的时候,也就那么一说罢了。
没想到,小说意外的火了。
而他,也莫名其妙地穿越了。
思绪游荡之间,他已经来到了家门口。
饭庄的名字叫做:窝窝村旅游饭庄
“爸,妈,我回来了!”
咦,居然没人出来迎接自己。
于是,任千秋自己推门走了进去。
“我这身衣服值多少钱你知道不,你赔得起吗你!”
院子里传来一个女人尖酸刻薄地声音,这让任千秋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家里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开门做生意,总是什么牛鬼蛇神都会遇见的。
“对不起,对不起……”
这是母亲不断道歉的声音。
“对不起就完了吗,我这身衣服价值二十万,你看着办!”
“二,二十万!”
母亲邓明珍一下子就愣住了。
这什么衣服啊,这么贵。
“我,我帮你拿去干洗店洗干净行不?”
“不行,我就要你赔我一件新的。”
一个浓妆艳抹地妖娆女人,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对母亲不断指指点点的。
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不屑地蔑视着周围的人。
听到这里,任千秋已经断定,这女人是在故意找茬儿,颇有几分无理取闹的意思。
“这位姑娘,我们这是小本生意,刚才也是不小心,而且是你自己撞过来的,才被洒了汤滋,希望你能够谅解一下。
你们今天的一切消费,算免单,然后我们帮你把衣服拿去干洗店洗干净,然后亲自给你送去,这件事就算了,你看,行不?”
父亲任我行光着膀子,提着还在切菜的菜刀就走了出来。
看着这个黝黑而孔武有力,手臂上肌肉隆起的大汉,妖娆女子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这时候,旁边桌的六七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大汉走了过来,站在妖娆女子身后。
这些人都是她的保镖。
这让妖娆女生瞬间就有了底气,声音也尖锐起来。
“免单?老娘差你这一顿饭的钱吗?
干洗?奢侈品牌沾染了油渍,是那么容易洗干净的吗?
今天这件事,你必须给老娘一个说法儿!”
这时候,旁边一个带着墨镜,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衬衣,胸前有着白虎纹身的光头站了起来。
抽了一口雪茄,摆弄了一下手腕上那块价值二十万的手表,然后看似闲散随意地说道:
“今天这件事,你们要是不给婷婷一个交代,我就砸了你们这饭庄!”
第9章 【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那六七个大汉也撸了撸衣袖。
见状,任我行笑了起来。
手腕转动,扭了扭脖子,说道:“想当年,我修炼《吸星大法》,称霸武林的时候,你们这一群小毛孩,毛都还没张齐呢。”
走进院子的任千秋刚好听见这句话,无语扶额。
这个武侠迷老爸,已经是没救了,走火入魔了已经。
还想当年?
想老爸当年,开武馆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为了“任我行”这个名头来的,最后却大失所望,又都退学了。
人家小学徒来报名,是为了练武。
可是老爸,却每天只是和别人分享“自己”曾经的辉煌。
想当年……
在黑水牢的时候……
和少林寺方丈大战的时候……
和东方不败决战的时候……
一个武馆,生生被他开成了《笑傲江湖》故事分享的地方。
要说起老爸,曾经也是入伍当兵的人,但是因为一次失误,被部队开除了。
他的身手倒是不错,一套军体拳,打得虎虎生威,但就是太沉浸在笑傲江湖里面了。
这不是一般的武侠迷,而是死粉。
不对,应该说是入魔。
收不到学徒,于是,他就将目光放在了自己的儿子,任千秋身上。
从小,蹲马步、倒立、俯卧撑等无数训练项目,都是任千秋小时候难以逃脱的日常。
那时候,刚刚穿越过来的他,曾经一度怀疑,难道老爸就是自己的外挂?
可是越看越怀疑人生。
因为他除了一套军体拳和八卦掌之外,就不会别的了。
最后,拜师老疯子之后,任千秋终于逃离了父亲的魔爪。
这时候,院子里的七八个人,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任我行?就你这样,还修炼吸星大法?噗,哈哈哈哈……”
父亲终于有些恼羞成怒了,把手中的菜刀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扭动手腕,传来骨关节咔嚓咔嚓的声音。
“小毛孩们,怎么样,想练练?”
光头男子又抽了一口雪茄,在墨镜面前吐出一串烟雾桃心,然后挥手,对那些小弟吩咐道:
“给我上,不要闹出人命就行,让他长长教训!”
得到命令,七个大汉很快就将父亲任我行围在了中间,摩拳擦掌,想要好好在老大面前露一手,然后得到重用。
“千秋,你回来了?”这时候,母亲邓明珍终于看见了靠在旁边的儿子。
“快上去帮你爸,千万不要让他吃亏了。”
顿了一下,她又叮嘱了一句:“但是,你下手轻点儿。”
她可是知道的,自己儿子是全国武术冠军,对付这几个大汉应该没问题。
没想到,任千秋却摆摆手,靠在旁边的柱子上,说道:“妈,你不要担心,这几个小混混,奈何不了父亲的。”
于是,就打算看起热闹来。
有他看着,闹不成什么乱子的。
“咦,你这孩子,遇到这种事情,别人都是想要上去大展拳脚,出出风头,你倒好,连自己老爸都不帮。今晚的红烧肉,你还吃不吃了,待会儿我可拿去喂阿黄了!”
任千秋不在意地撇撇嘴,说道:“那正好,我已经很久没吃狗肉了,今晚就拿阿黄打打牙祭。”
“你!”
有这么一个很皮的儿子,老妈也是很无奈。
忽然,老妈眼前一亮,说道:“那行,你不出手,是不?那妈以后再也不帮你拦住那些向你揩油大妈了。”
“别,别,可别,你是我妈,我亲妈,我这就去帮我爸。”
任千秋撸撸袖子,手指那几个大汉,说道:“你们几个,放开那个男人,有本事冲我来!”
闻声,妖娆女子和光头同时朝这边看来。
“咦,这个人好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妖娆女子走到光头身边,低声说道。
光头点点头,说道:“我也觉得他眼熟,可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还是小心点,在这万山市,能够让我们两个人同时记住,估计不是什么软柿子。”
“嗯,说得也是!”
任千秋耳力异于常人,将两人的话收入耳中,忽然对这帮人大为改观。
看起来,这两人应该不简单。
刚才还以为只是两个纨绔子弟。
现在看来,纨绔归纨绔,倒是不算无脑。
“这位小兄弟,敢问尊姓大名?”
那光头手夹雪茄,上前问道。
这大概就是先礼后兵。
任千秋对光头不是很感冒,指了父亲一下,于是随口说道:
“他叫任我行,是我的岳父,你说我是谁?”
其中一个保镖下意识脱口而出:“你是令狐冲!”
话音落下,咻,一声尖锐的破空声响,从保镖耳边刮过,带着一缕血丝。
轰!
一根筷子插入了保镖身后的石柱之中。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那根筷子还在颤抖着,发出嗡嗡地轻微声音。
虽然轻,但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非常清楚。
因为此刻,全场寂静无声。
任千秋衣袖上的灰尘,对那个保镖说道:
“真是一点常识都没有,都说了,我是任我行的女婿,难道不应该叫杨过吗?
叫你们平时多读点书,不要学别人出来混黑社会。
竟然连这点基础常识都不知道,真是一群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唉……
国之不复啊!”
与此同时,万山市,市中心。
十字路口。
黄眉大王好奇地看了看警察手中的手枪,以及那些电棍。
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这是什么宝贝?
很厉害吗?
看那些人那在手里,就很厉害的表情。
突然,黄眉大王的手一下变成,呼呼呼……
幻影闪过,所有的手枪,都到了他手中。
他来回翻看了一下,还是没看出来这玩意儿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于是,手上只留下一把,其余的,通通将其扔到了地上。
看着这一幕,所有警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但是周围的群众,却觉得这是在拍戏,很好玩儿。
一个个看得津津有味。
黄眉大王的手再次变长,一把警察手中的电棍。
于是,警察果断按下了点击开关。
旁边的另外几个警察,也把电棍触在了黄眉大王的手上。
吱吱吱……
黄眉大王一阵抽搐。
赶紧把伸长十米的手,给收了回来。
看了一下手心,依旧还是感觉麻麻的。
内心暗暗赞叹道:“果然是好宝贝!”
他又看了看那把手枪。
咦……居然有个洞唉!
把眼睛凑近那个洞口,手放在扳机上一阵摸索。
终于,他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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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间绝色】
砰!
一声枪响,黄眉大王直挺挺地向后倒了下去,砸起一片灰尘。
让周围的群众,都后怕地往后退了一些距离。
“这是拍电影,绝对是拍电影,我见过很多次了!”其中一个穿得比较时髦的年轻女人,很后怕地拍着自己的胸脯,如此说道。
好像是应验了那个女人的话,不一会儿,黄眉大王果然又站了起来。
不是爬起来的,而是直挺挺地,就这么一下子站了起来。
更为惊悚而有趣的是,他竟然用手,抠出了眉心的子弹。
而且,眉心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只是稍微流了一点血而已。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终于放心了。
这就是在拍电影,确认无疑。
于是,一个个的非但不怕,而且还开始指指点点的起来。
那几个警察却满头都是细密汗水,衣领都已经湿了。
在现场的几百人之中,恐怕,就只有他们几个才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不是在拍电影。
而是……
遇到鬼了!
要么就是妖怪!
尽管内心很恐惧,但他们还是表现出了该有的镇定,并没有引起恐慌。
也没有引起黄眉大王这个“恐怖分子”的大开杀戒。
周围那些围观的人,议论声越来越大。
忽然,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
“这个演员演的是什么角色,感觉好丑啊!”
“谁说的?”黄眉大王终于目露凶狠之色,转身看向那些人,寻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个演员。
但是,他真的好丑啊。
而且那模样,真的有点恐怖。
看着很渗人。
特别是那个眼神,非常凶狠。
听说很多演员都是有背景的,他们可不敢招惹。
于是,黄眉大王的目光所及之处,所有人纷纷让开。
陆小千本来是站在人群后面,这会儿,突然就被人暴露出来了。
刚刚开口的那个人,怕这个“演员”最后会终究到底,于是果断指了一下陆小千,说道:
“就是他说的!”
陆小千迷迷糊糊地,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人栽赃了,于是连连摆手。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可是,黄眉大王已经朝他走了过去。
之所以朝陆小千走去,黄眉大王也不是真的因为那句说他丑的话,而是因为……
他刚刚亲眼看见,傻妞从天而降,掉落在了陆小千的背包里面。
黄眉大王想要回家,就必须要拿到傻妞。
因为是傻妞将他带到这陌生的地方来的。
“真不是我说的!”陆小千转身就跑。
黄眉大王拔腿就追了上去。
于是,围观的人终于慢慢散去。
“走,快回局里,将这件事汇报上去,这万山市,估计是要不太平了!”
出警的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都上车,火速离开了这个地方。
黄眉大王一路追赶陆小千,想要抢夺傻妞。
而与此同时,万山市郊外。
窝窝村,旅游饭庄。
七个大汉也终于出手了。
“小子,呈口舌之利,希望你的身手,和你的嘴巴一样厉害!”
哈!
一脚踹来。
任千秋微微侧身,躲过了这招飞旋踢。
就在那人擦肩而过的瞬间,任千秋手拐肘猛然往下一击。
嘭!
那个大汉倒在地上一阵抽搐,老半天都爬不起来。
一招结束,另外一个大汉的拳头已经朝他的面门攻了过来。
任千秋一把抓住他的拳头,那个大汉便再难寸进分毫。
眨眼之间,任千秋的外一只手,双指已经抵达了大汉的双眼……
大汉瞳孔剧缩。
周围的人也都不忍直视。
下一秒,任千秋变指为拳,直击其面门。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两颗门牙飞了起来。
“一起上!”
见状,另外五人,终于一拥而上。
只见任千秋轻轻一跳,在半空中旋转之间,连踢出五脚。
五个大汉瞬间被踢飞了出去。
妖娆女子脸色一变,对身旁的光头男子说道:“何坤,我想起来了,他是任千秋,那个任千秋!”
光头男子的脸色也有些不大好看,说道:“看了这招三百六十度回旋踢,我也想起来了。”
三年前,一个初一学生,破格参加了全国成人武术大赛。
在决赛的时候,那人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扬言说,要以一敌二。
后来经过一番调整,评委组终于同意了这个请求。
于是,那场直播中,一路连胜,从未有过败绩的三人,进行了一场1v2的决战。
一个初一学生,单挑两个成年人。
最终,在直播中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那个少年一招制胜。
当时用的就是这招360度回旋踢。
那个少年,一战成名,成功拿下冠军。
妖娆女子认真看着任千秋,满脸小星星,喃喃自语:
“好帅!刚才我就觉得这张脸好熟悉,原来是他啊,等了这么多年,终于长大了……”
光头嘴角忍不住一阵抽搐。
犯花痴也分分场合好吗。
“儿子,厉害啊,不愧是我儿子,已经学到了我六成的功夫!
找个机会,我将吸星大法也传授给你……”
老爸走到任千秋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任千秋却赶紧躲开。
这老爸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走火入魔。
任千秋怕自己哪天真的忍不住,把老爸给关押到黑水牢去,让他和真正的任我行作伴儿。
任千秋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双筷子,然后看见妖娆女子和光头强,说道:
“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我把这双筷子送给你们……”
他话还没说完,妖娆女子当即打断他的话,说道:“我们选第二个!”
好家伙,这筷子在他手中的威力,可是能够插入石柱而不断的大杀器,他们可不想在自己身上穿一个窟窿。
光头男子也赶紧点头。
“第二个选择,你们随我进入房间密谈一分钟,解决此事。”
说完,任千秋朝房间走去。
妖娆女子欢快地,带着笑意跟了上去。
而光头男子,则显得有些不太情愿。
但是看了一眼那根插入石柱里面的筷子,他还是乖乖跟了上去。
房间之中。
光头男子,何坤当即承诺,说道:“我们以后保证不会再来找你们的麻烦。”
算是先低头。
任千秋微微差异,能屈能伸,此人倒是不能小觑了。
妖娆女子则是一直盯着任千秋的脸看,三分喜欢,三分羡慕,两分嫉妒。
一张能够让女人都嫉妒的脸,该得怎样的人间绝色。
这也是为什么,猪八戒在高老庄第一次见到任千秋的时候,就见异思迁,果断放弃高翠兰,想把任千秋抓回去成亲的原因。
任千秋却懒得和两人废话,直接从怀里摸出来两张符咒,说道:“在上面滴一滴血,你们就可以走了。”
第11章 【招雷符】
“这是什么?”
两人看着任千秋手中的两张奇怪的符文,有些不明所以。
看着像是符咒。
但是这种东西不是应该出现在葬礼上,或者道观里吗?
让他们在上面滴血,什么意思?
发誓啊?
“任千秋,你这是什么意思?”不知为什么,看着那两张符咒,光头男子总觉得有种莫名地心悸感。
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先问清楚比较好。
东方这块神秘的大陆上,充满了各种传说,有些事情,连科学都无法解释清楚。
任千秋看了一眼光头男子,说道:“这东西叫引雷咒,意思就是呢,如果你们以后再来找我爸妈的麻烦,就会招天打雷劈。”
“今天的事情是个误会,误会,你放心,我们以后绝对不会再来找你们的麻烦,至于这滴血的事儿,没必要了……”
任千秋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筷子,说道:“口说无凭,我信不过你们啊。”
光头男子当即说道:“我拿我的人格保证!”
“噗!人格,你还有人格?少废话,赶紧的,我今天忙着呢。”
“好,我先来!”
那个妖艳女人,摇曳着曼妙地身姿,慢慢走到任千秋身旁,对着他吹了一口气,说道:“人家怕疼,要不你帮我咬。”
咬手指,不是什么人都下得去口的。
不信的人可以试试。
任千秋看了一眼她那满脸的胭脂水粉,打扮的得像一个叛逆萝莉,就忍不住微微皱眉。
咬她的手指是不可能的。
只见任千秋一把抓过女人的手,用自己的手轻轻在其指尖,快速滑过。
一滴鲜血滴落在了符咒上。
“嘶~”
女人赶紧将手指含在嘴里一阵吸允。
任千秋拿起桌上的引雷咒,,双指夹住,轻微摇晃了一下,符咒就燃烧了起来。
看着这诡异的一幕,两人心头一颤。
这看着……
真的像那么一回事儿,可别是真的?
光头男子感觉自己后背发凉。
按照他的想法,任千秋武功再高又怎么样,自己现在先服个软,等自己回去召集好人手,再回来找回面子。
到时候,不仅是打骨折的事儿了,他还会将这家饭馆给砸了。
让任千秋一家流落街头。
可是看着那慢慢燃烧变成灰烬的符咒,光头男子有些犹豫了起来。
这个世间有高人,这点几乎可以肯定。
但是很少有人见过。
而且,高人一般都是喜欢隐居山林的。
眼前这个年轻人,没可能是高人。
可是……
“赶紧的,滴血就可以走了。”任千秋见光头男子迟迟不动手,于是用手中的一根筷子对准了他。
“坤哥,滴血,不然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出来的。”女人对光头男子劝诫道。
光头男子又看了一眼那张符咒,脸色一狠,咬了一下手指,在上面滴下一滴血。
任千秋将引雷符给烧了。
然后说道:“别怪我没提醒你们,从今天开始,如果你们再来找我爸妈的麻烦,或者将今天的事情说出去,都会引来天打雷劈,到那时候,死于天灾,可不关我的事儿。
当然,如果你们有两条命,也可以尝试一下。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说罢,任千秋开门走了出去。
“妈咪,我的红烧肉好了没有,饿死我了!”
母亲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已经全部喂阿黄了!”
“什么!!!”任千秋拿起刚才父亲放在桌子上的菜刀,就要去后院宰了阿黄,今晚炖狗肉火锅。
他好像想起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说道:“等等!”
已经走到院子门边的陈坤和岳婷婷吓得心肝颤,当即停在原地。
七个大汉保镖也感觉大事不妙。
任千秋提着菜刀慢慢走了过来。
“你这身衣服不便宜?”
岳婷婷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但还是老实说道:“全套一共价值二十万。”
“你这块表,这身衣服也价值不菲?”
陈坤也不知道任千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于是点点头,说道:“衣服加上手表,价值四十万。”
听完,任千秋满意地点点头,握着菜刀原地比划了两下,说道: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打劫!”
任千秋没说谎,旁边的那棵桂花树,真是他栽的。
三岁的时候栽的。
现在已经长成参天大树了。
“打,打劫?”岳婷婷有些怀疑自己幻听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打劫。
在自己家门口打劫?
“你想要多少?”陈坤强忍着心中的怒火,问道。
“我就要你们这两身衣服,还有这块表,脱!”
脱了,他们就得光着屁股回去,这如何也是不行的。
看着两人犹豫和不情愿的神色,任千秋笑了笑,说道:
“那我就做一回好人,将这两套衣服卖给你们了,给你们打个折,八十万,怎么样?”
陈坤怒道:“80万,你怎么不去抢?”
任千秋比划了一下手里的菜刀,淡淡说道:“我这本来就是在抢劫。”
这话咽得陈坤脸色一阵变幻。
他咬牙切齿地说道:“我现在身上没这么多钱,明天派人给你送来。”
“好!”
说完,任千秋提着菜刀往后院去找阿黄了。
陈坤可岳婷婷,带着七个保镖,终于离开了饭庄。
来到山下的停车场。
陈坤狠狠在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摸了一把自己的光头,说道:
“立即召集人手,我要将这里夷为平地!”
“任千秋,我要你不得好死!”
他话音刚落。
刚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忽然变得乌云密布起来。
所有人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天空之中。
一个保镖愤愤说道:“真是倒霉,这天说变就变了。”
他们却没看见,此刻,陈坤和岳婷婷都变了脸色。
在乌云之中,雷电在慢慢聚集。
“快跑!”
陈坤和岳婷婷拔腿就跑。
他们才刚刚离开停车的位置。
咔嚓!
一道雷电劈了下来。
轰!轰!轰!
三辆汽车,瞬间爆炸。
其中一个保镖因为跑得慢,被气浪掀飞起来,摔断了一只手。
“坤哥,雷云向我们追来了!”
听见保安的声音,陈坤和岳婷婷抬头看向天空,脸色剧变。
陈坤和岳婷婷一边狂奔,一边对她说道:“这该死的任千秋,刚才故意打劫我八十万,就是为了激怒我,让我决定报复他,他这是想让我死在雷电之下啊。”
“坤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们跑不过雷电的!”
“我特么怎么知道!”
又跑了一段距离,陈坤突然停下脚步,举起右手,对天发誓,说道: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来找任千秋一家麻烦,也不会将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乌云慢慢散去,雷电消失不见。
天空恢复了晴朗。
“呼……呼……”
陈坤和岳婷婷瘫软在地,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斗罗之魔临天下》《从庆余年开始轮回》】
第12章 【上古十大魔器之一】
【滴!】
【成功抢劫八十万元,获得奖励,土匪值:800点】
任千秋看了一眼天空的雷云,忽然,耳边传来系统的声音。
他瞬间就抓住了三个关键词:抢劫、奖励、土匪值。
“系统,土匪值可以用来干什么?”
【修为升级、炼丹、炼器、兑换宝物、突破修炼等级……】
系统说了很多东西,但任千秋简单归纳了一下。
土匪值,无所不能!
“系统,怎么获得土匪值?”
【不知道,此项功能需要宿主自己摸索。】
不知为何,任千秋隐隐约约地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终于有点明白孙悟空和猪八戒为什么叫他土匪了。
眼睛微微眯起来,嘴角带着一丝邪恶地笑容,声音阴森恐怖:
“桀桀桀……桀桀桀……”
有位姓任的哲学家说过:这个世界上,暴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抢劫,抢抢抢!
这一刻,任千秋感觉自己的世界仿佛在开始慢慢发生着变化。
感觉,只要不是自己的,应该都可以抢……
阿黄终究还是躲过了一劫。
任千秋高兴,于是决定放它一码。
等养肥一些再下锅。
【滴!】
【收到来自陆小千的求救信号,请求帮助其摆脱黄眉大王的追杀。】
【是否前往支援?】
正在吃红烧肉的陆小千,急忙放下手中的筷子。
“爸,妈,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说罢,一路跑去了后山。
心中念到:“是!”
刹那间,人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再次出现,任千秋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市中心。
而他此刻,正站在十字路口的马路中心。
前方,一辆大卡车呼啸而来。
“我靠!”
在紧急关头,他一个空翻,跳到了卡车车顶。
卡车司机眼圈通红,“踏马的,我今天竟然接连撞了两个人,还是赶紧跑!”
丝毫没有停车察看的打算,反而踩下了油门。
大卡车一溜烟,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没错,这个司机,刚好就是早上撞到黄眉大王的那个。
是同一个人。
陆小千站在路边,看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两个正在一追一逃的人。
黄眉大王!
前面慌不择路的那个人,应该就是陆小千的了。
看着有点小帅,但是和自己比起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要说起陆小千,就是一个憨憨。
和易小川差不多等级的憨憨。
一个能够将傻妞的密码随便告诉别人的人,能聪明到哪儿去?
任千秋觉得,在十万老书虫里面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比陆小千更加聪明。
如果不是因为陆小千,也不至于出现后面复制满地走的局面。
“系统,我怎么感觉黄眉大王的修为好像变弱了,这是怎么回事?”
【滴!黄眉大王受到了此方天地大道规则的压制,法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
“那他现在是什么境界?”
【滴!黄眉大王当前处于化神巅峰。】
“系统,可否把修仙境界详细给我说一下?”
【滴!】
【修仙境界详细分为:练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地仙、天仙、金仙、太乙金仙、大罗金仙、准圣、圣人、天道、大道至尊】
“那我现在处于什么境界?”任千秋好奇问道。
【滴!】
【宿主当前境界为:练气巅峰】
“????”
没想到自己的实力和黄眉大王相比差了这么多。
一个练气巅峰,一个化神巅峰,这其中可是差着十万八千里。
这还是黄眉大王法力已经被大道之力限制的情况下。
“系统,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速提升我的修炼等级?”
【滴!】
【有!】
“快说,是什么办法?”
【滴!】
【吃了唐僧肉,羽化登仙!】
任千秋:“咳咳咳咳咳……”
“还有没有其它办法?”
【滴!】
【没有!】
“如果快速突破到达化神巅峰,大概需要多少土匪值?”
【滴!】
【计算中……】
【大概需要一个亿。】
任千秋:“咳咳咳咳咳……”
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的午餐。
任千秋的数学不是很好,他算了半天,还是没算明白,800和一个亿之间,还差多少。
总之很多就是了。
“系统,我启动系统,有没有什么新手大礼包这些?”
【滴!】
【检查到新手大礼包,新手大礼包发放中……】
任千秋真的感觉无语了。
他真的很怀疑,如果不是自己这么随口一提,这份新手大礼包,估计就得留给下一任了。
系统没有智能,有好的地方,也有缺点。
【滴!】
【新手大礼包发放完毕,请查收。】
【一品筑基丹两枚!】
丹药分九品,一品最高。
还有更高的品质,那就要看有多少条丹纹了。
三界之中,人尽皆知,太上老君炼制的每一粒丹药,都是超越一品的存在。
因为他的丹药,都有丹纹。
没想到新手大礼包之中就有筑基丹,任千秋现在刚好用得上。
已经处于练气巅峰的他,有了筑基丹,突破的把握就更大了。
大礼包继续打开。
【上古十大魔器之一:九霄弑神枪】
弑神枪来历:
太古宇宙之中,有一团未开发的混沌,其间孕育着一株创世青莲。
引来了盘古大神,穿越太虚星域,守护这株青莲,相伴而生。
待莲花绽放时,开天辟地,至凋谢前结束,借此证天地之大道。
恁时有三千混沌魔神,欲抢夺这株青莲,阻挠开辟天地。
继而盘古受困于大混沌,于那创世青莲相处,领悟其中大道理。
莲花绽放,挥动巨斧劈破混沌,就此开辟出一片天地。诸多混沌魔神为争生存空间,进行了极力反抗,引起大动乱!
随之开天神斧经受不过威压,破碎化作了盘古幡、太极图、混沌钟,镇压了天地之局势。
随之创世青莲凋谢了,化作数件先天至宝,稳定了这片新开辟的天地。
这株青莲解体,根茎脱落下来,化作了弑神枪。
继开天神斧破碎之后,此乃盘古的第二件兵器,杀伐之力堪比先天至宝,就在这片天地之间,怯退了残余的混沌魔神。
这株创世青莲之根茎,扎根于莽荒混沌中,不断的吸收凶煞之气,日积月累,逐渐变成了弑神枪原形。
因与盘古相伴而生,能够接受心灵感应,化作了一件先天杀伐至宝。
终于战胜了诸众混沌魔神,天和地的构造逐渐成形,实在也需要休息,终于倒下了。
盘古来自宇宙中,欲借开辟天地,以力证大道。但是未完成,必须莲花凋谢以前,领悟创世之法则,及稳定天地之奥秘。
只道是清轻上腾而为天,浊重下凝而为地,最终累赘身殒了。弑神枪,就成了无主之物,坠落于三界之内,应该是一件至圣之兵器。
弑神枪,应杀伐之运而生,原形是一件先天圣器。
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曾于混沌之中,吸收凶煞之气,成为了杀伐利器。
但就在演化之时,恰好被魔祖罗睺发现,以无尽混沌神魔残念恨意将其污染,让其化作一把魔道兵器,纵横于洪荒大地。
【注:关于九霄噬神枪的资料,来自百度、浏览器、知乎。】
第13章 【对女人过敏】
【本章又名:真男人都是用枪的】
一杆长枪出现在系统之上。
枪通体为高贵的紫色,紫里透着红色。
当然,那也是魔力浸染的颜色。
在枪杆之上,缠绕着一条红色的长龙。
枪刃分为三柄,上有饕餮雕刻图文。
魔气森然!
只是一眼,便让人知道,这必然是滔天魔物。
非一般人能够掌控的。
伴随着九霄噬神枪的,还有一本秘籍。
任千秋打开秘籍。
《枪法基础十三式》。
这奖励,甚得朕心!
真男人都是用枪的。
剑法最装逼,刀法最狂傲,只有枪法最男人。
简单看了一下基础枪法十三式里面的招式。
【惊艳一枪】
【燎原百击】
【飞龙枪】
【回马枪】
……
枪法,要结合步伐一起练习,才能将其最大的威力给发挥出来。
在基础功法里面,也提及了很多基础步伐。
这些都是任千秋当前继续的。
不得不感慨,还是新手大礼包贴心啊。
还有最后一项奖励。
【《饕餮大法》】
这是一本秘籍。
内功修炼秘籍。
饕餮大法,只是看这个名字,相信很多人大概就已经知道其效果和威力了。
三个奖励,都是任千秋现在急需的东西。
可以大大增强他的短板和战斗力。
还真有些庆幸,他开口询问了新手大礼包。
不然的话……
“系统,我现在有了九霄噬神枪,能不能打败黄眉大王?”
【滴!】
【不能!】
“为什么?”
【因为宿主当前实力太弱,无法真正使出九霄噬神枪的威力。】
好,他确实心急了一点。
这个问题不用问也应该知的。
就在任千秋领取新手大礼包的时候,陆小千被黄眉大王追得上蹿下跳。
再加上傻妞的帮助,在逃跑过程中,陆小千好几次差点摔个狗吃屎,最终却变成了耍帅。
引来一片喝彩之声。
被人堵截,在傻妞的帮助下,却轻轻松松一跳,就翻了过去。
摔倒瞬间,都能从地上弹起来。
本来不会玩滑板的他,却能驾驭着滑板从铁护栏上面潇洒而华丽地表演一番真人秀。
任千秋在系统上面进行九霄噬神枪认主。
忽然,脑海之中传来一阵头晕目眩。
一股强大的重力场,忽然施加在他的身上。
膝盖砰一下,就跪了下去。
地板砖被砸得裂痕纷纷。
周围地过路行人奇怪地看着他。
“这个人神经病?”
“好奇怪!”
“这是在表演吗?”
“可是他额头上,脸上,全都是汗水,这应该……不是假的?”
“啊!!!”任千秋咬牙,强忍着疼痛,缓缓想要站起来。
可是才刚刚站起来一点,又被重力给压了下去。
“小子,就凭你,也想让老夫认主,痴心妄想!”
“除了盘古大神和罗睺,我九霄噬神枪还没屈服过谁。”
“像你这么弱,我只是轻微动用了一点点气息,你就已经无法站立,根本不配使用九霄噬神枪,还是放弃!”
这是器灵的声音。
任千秋咬牙,一直在坚持。
心中对器灵怒怼道:“放屁!”
“老子是天下第一帅,将来也是天下第一强者。”
“你个糟老头子,我记住你了!”
“有朝一日,一定拿你去泡厕所,你给我等着!”
器灵:“……看来我给你的压力还是不够大,竟然还能废话!”
他的语音落下,砰的一声,任千秋的另外一条腿也跪了下去。
地板再次四分五裂。
甚至在他的身上,已经隐隐被压迫出了血丝。
任千秋双手撑地,身体却还是在不断往地面贴近。
此刻,浑身都衣服都已经湿透了。
手心,膝盖,已经开始出现血迹。
脸上全都是血丝。
眼珠子瞪得很大。
他还在不断坚持着,苦苦支撑着。
“小子,只要你匍匐在地,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休想!”
“小子,你很帅,这点我承认,我活了上万亿年,像你这么帅的人,也是寥寥无几,可你若是继续这么坚持下去,必然毁容,你自己好好想想清楚,孰轻孰重!”
“啊啊啊!!!”在撕心裂肺地嘶吼声中,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而任千秋,终于在满脸血色的代价下,终于缓缓站起了一只脚。
器灵那苍老的声音之中,终于有了几分动容,说道:“你是个疯子!”
“你没事?”这时候,一个女人在任千秋身旁蹲了下来,友好地问道。
现在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的异常。
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援手。
这大概就是扶与不扶的哲学问题。
但是这个女人……
她身上的香味儿,实在是太浓烈了一些。
看着她那关怀地神色,任千秋承受着巨大地压力,一字一句地说道:
“离我远点儿,我对女人过敏!”
果然,他的身上已经开始起鸡皮疙瘩了。
何蓝脸色抽搐了两下。
她这是被人拒绝了?
“你真的不需要帮助,要不我帮你叫个救护车?”
任千秋双手握紧拳头,双目圆瞪。
“我说,离……我……远……点儿!”
“啊!!!”
最后一声爆喝,他的另外一只脚,也终于站了起来。
在巨大的压力下,真正站了起来。
轰!
以他为中心,一股强大地气浪忽然掀了起来。
周围很多人被掀飞。
花坛里面的花瞬间枯萎而死。
周围的绿化带也变得枯黄一片。
地面的板砖直接被刮起一层。
何蓝离得最近,已经被巨大的气浪掀飞了三层楼之高。
器灵终于对任千秋微微有了些改观,“这小子……有点儿意思!”
叹息声很轻,任千秋甚至没能听清楚他在感慨什么。
重拍束缚的那瞬间,任千秋感觉到了自己身体强大的变化。
体内的力量瞬间暴涨。
在其丹田所在,所有的力量,竟然凝聚成了一颗金丹,闪耀着无数金光。
在金丹之上,有着一条丹纹。
这意味着,他现在的境界,处于金丹初期。
九霄噬神枪,终于认主完成。
他的力量,也随之,而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直接从练气巅峰,跨越筑基期,进入了金丹期初期。
第14章 【洗了两瓶沐浴露 一瓶洗发水 一块香皂】
“啊……”
何蓝被气浪掀飞三层楼之高。
从这么高的地方砸下来,缺胳膊少腿都是小事,丢了小命也没什么要紧。
最要的是,这肯定得毁容啊!
何蓝今年已经三十二了,肌肤容貌却保养得像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
而且一直单身到现在,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在意的。
飞到半空中,眼看就要开始往下掉,何蓝心里真的慌了。
但是除了啊啊啊的尖叫声,和心中的恐惧之外,她就只能默默等待着绝望的来临。
忽然,他感觉到一只手握住了她的腰。
是握住,不是抱住。
任千秋真的难以想象,一个人的腰,竟然能这么小。
真的应了那个词,盈盈一握。
极度的恐惧,使得何蓝此刻的味觉异常的灵敏。
她瞬间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儿。
这臭味儿,就来着任千秋的身上。
从练气巅峰,跨越一个大境界,突破到了金丹期。
但是筑基丹必要的洗经伐髓,他必然也是少不了的。
伐经洗髓,其中的经,指经脉;髓指骨髓。
也说成洗髓伐骨、伐骨洗髓等。
意思是排除身体和头脑中所有内部杂质废物,对经脉全面进行的一次清理,可以让体质变得更加强壮,全身的契合度更加强。
洗经伐髓,是修行中筑基极少数根器好的才会遇到。
在武学上还有一个比较通俗的说法,那就是打通了任督二脉。
此刻,任千秋的任督二脉已经完全打通。
体内感觉有用不完的力量。
一拳,绝对能打死一只老鼠。
这是武林高手的象征。
人身上有两大奇脉,也就是所谓的任督二脉,而所谓的任督二脉其实也就是一些穴道的走势路线,正常情况下,两脉各行其道,内息互不相同。
任脉在人身体的正面,运行路线自上而下,途径多处穴位,到达终点。
而督脉位于人身体的背面,自下而上运行,终点为头顶的百会穴。
打通二脉有三大好处!
其一:突破武学修为“极限”。
对于正常人来说,任督二脉本是不相通的,而练武之人却最看重“内息”,也就是呼吸、调气的功法。
在没有打通任督二脉的情况下,人的呼吸全靠“任脉”运送,如此一来,人在吸气的时候,也就不能同时呼气。
但只要打通任督二脉,突破了自身极限,吸入空气便不必再原路返回,可由“督脉”输送。
其二:二脉相通后内力暴增。
任督二脉打通,内息每次沿着任脉至督脉运行一周天,内力便增加一分,只觉全身从头发至脚底,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其三:修炼武功事半功倍。
有很多绝世武功,都是需要在任督二脉打通的情况下,才能修炼成功。
“(⊙o⊙)哇!大家快看,真的有武林高手!”
“会飞哎,那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飞檐走壁?”
“这人谁啊,是刚刚出山的武林高手吗?”
“衣服破破烂烂,披头散发,满脸血迹,让人看不清楚容貌。”
“武林高手嘛,大概就这样,神秘!”
咔嚓咔嚓……
周围无数人聚集而来,不断给任千秋拍照。
还好。
他由于刚刚突破的原因,此刻全身脏兮兮的。
衣服也破破烂烂。
满脸全是血迹,让那些人也根本认不出他来。
此地不宜久留!
任千秋一路狂奔,离开了那个地方。
被人围观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意……我是不是忘了什么事儿?”
“你忘了把我放下!”何蓝捏着自己的鼻子,翁声说道。
“啊,抱歉!”于是赶紧将人放了下来。
抖了抖身子,身上鸡皮疙瘩终于慢慢消退了。
“你怎么了?”
“我对女人过敏。”
“你!”何蓝怒指任千秋,差点没忍住一脚踹了过去。
任千秋知道她不信,也没过多解释。
反正就是对女人过敏。
越漂亮,过敏越严重。
这个病,小时候就有。
现在开启了系统,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治好。
“阿嚏!你离我远点儿!”
何蓝:“你!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的份儿上,就你这副打扮,我看都懒得看一眼,你居然还敢嫌弃我?”
任千秋主动站离何蓝远了一些,然后看了看四周的环境。
刚才只顾得跑路了,都忘了看方向。
自己现在身上全是淤泥和鲜血的混合物,得赶紧找个地方洗澡。
然后去打劫。
不对,是去完成任务。
“喂,那个女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何蓝对他的称呼翻了翻白眼,很是无语地说道:“这栋别墅是我的一个朋友家,你想干嘛?”
“借你朋友家的浴室用用!”
“不……行!”
何蓝话还没说完,眼前已经失去了任千秋的身影。
转头看去,他已经到了二楼的窗户那里。
一拳砸了窗户,翻了进去。
何蓝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怔怔说道:“这还是人吗……”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曾经偶尔看过的一篇私人报道。
报道说,在东方这块神秘的大陆上,有着能够上天入地,搬山移海,无所不能地修真强者。
难道……
她看了一眼那已经被打破地窗户,默默拿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楚楚啊,我借你家用用!”
说完也不等那边回话,她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很熟练地从别墅下方的花坛底下,摸出来一把钥匙,开了门走进去。
任千秋来到浴室,打开水龙头就开始清洗身上的污渍。
真的好臭啊!
难以想象,人的身体里能有那么多的垃圾。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人类无法长寿的原因。
身体里有着那么多毒素和污秽之物,怎么可能长寿得了。
浴室里有两瓶沐浴露,一盒香皂,一瓶洗发水。
都被任千秋全给用光了。
这才把全身上下,洗了个干干净净。
何蓝来到浴室门口,看着满浴室的泡泡,甚至已经流到了客厅,差点七窍生烟。
下一秒……
“啊……你个流氓,洗澡居然不关门!”
“你个女流氓,居然偷看别人洗澡,还有,离我远点儿,我对你过敏!”
第15章 【女人天生就是好色的】
洗完澡,任千秋忽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他没有换洗的衣服!
他的那件衣服,早已经破破烂烂,和现在黄眉大王的装扮差不多。
定然是不能再穿了。
可这里是别人家,不是他的那个狗窝,到哪里找衣服去。
看了一圈,沐浴室里就只有一件干净的睡衣。
“女式的?”
不管了,先穿上再说。
走出浴室,何蓝在看电视。
见他出来了,何蓝转头看去。
忽然,她呆住了。
好帅!
潘安和宋玉,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甚至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任千秋双手抱胸,后退一步,“喂,你这是什么眼神?”
他又看到了那种恐怖的目光,看着自己,就想把他一口吞掉的样子。
闪烁的眸子深处,仿佛隐藏了什么洪荒猛兽。
果然,女人天性都是好色的!
何蓝脸色一红,移开了目光,“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任千秋不接话,而是说道:“那什么,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出去买套衣服?”
何蓝又瞥了他一眼,拒绝道:“我觉得,你穿这套女式睡衣,配上你这张脸,就很好看!”
人家不愿意,任千秋表示自己也没折啊。
毕竟两人不熟。
估计如果不是看在自己救过她的份儿上,只怕现在已经报警了。
又在房间里翻找了一下,还是没有找到一套男士衣服。
哪怕不合身的,也没有。
这都是什么人哪,未免也太穷了?
逐渐冷静下来的任千秋,给何蓝倒了一杯水,并且客气地表示感谢。
“谢谢!”
这多少让何蓝有些诧异,微微一笑,说道:“就当是报答你救过我了。”
“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你好,我叫何蓝!”
何蓝对任千秋伸出手。
这算是两人的第一次正式相识。
令何蓝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她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眼前的帅气男子却好像被吓了一跳。
立即往后跳了两步。
“你……就是何蓝?”
任千秋认真看着眼前的女人,低声嘀咕道:“可是看着不像啊!”
“你认识我?”
何止认识,看过魔幻手机都知道好。
只是没想到……
看着还是不像。
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何蓝主动问道:“怎么,有哪里不像吗?”
任千秋围绕着他转了一圈,摇摇头,说道:“在我的印象中,何蓝现在应该已经四十岁了,怎么可能看起来只有二十八。”
忽然,一只高跟鞋飞了过来。
任千秋一把接住,又给扔了回去。
年纪永远是女人的痛处。
更何况,何蓝今年确实不小了。
已经三十有二了。
如果她真的是何蓝,那岂不是要和猪八戒有一腿?
她就是猪八戒的红尘劫?
任千秋嘴角抽了抽。
还有,这栋别墅是何蓝的朋友家,难道……
“那谁,这栋别墅,该不会是肖楚楚家?”
“你不但知道我,还知道楚楚,说,你到底是谁!”
何蓝已经偷偷摸出手机,输入了报警电话。
只要任千秋稍有变动,她就会立即报警。
任千秋看穿了她的小动作,却没理会。
他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慢慢梳理着自己现在混乱的思路。
穿越这么多年,他以为自己已经摸透了这个世界的大概。
可是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就穿越到了魔幻手机世界。
难怪了……
难怪自己之前总奇怪,为什么感觉2006这个数字这么熟悉。
直到现在,才终于搞清楚了,自己所处的世界。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当务之急是把傻妞拿到手,然后……
黄眉大王的那个人种袋不错,金铙也不错。
还有,猪八戒的九齿钉耙也挺好,孙悟空打金箍棒看着应该也还行。
咦,自己怎么开始打他们的主意了。
算是,以后再说。
实在不行,把孙悟空头上那个紧箍咒敲下来带走也不错。
目前要做的,就是赶紧加强自己的实力。
拿起自己的破衣服就要离开,忽然,他停下脚步。
从裤兜里摸出来一把符咒。
像手中拿着一沓钱,数了数,从其中抽出两张。
咬破手指,开始画符。
何蓝全程只是静静看着这个奇怪的神秘人。
画符?
她以前也是见过的。
在寺庙里见过,不过,那老和尚用的是丹砂。
用自己的血画符,她这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看他那全神贯注,聚精会神的模样,看着,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
让人莫名有种安详的感觉。
不一会儿,两张符咒就画好了。
“这是两张防身符,一张给你,算是感谢,另外一张给别墅的主人,算是我的赔偿。
如遇危险,扔出去即可。
好了,咱们两清了,不见!”
何蓝接过符咒,正要开口说什么,却被任千秋抬手打断了,“我对你过敏,再见,不见!”
说完,就从窗户跳了出去。
“喂,有门……”
已经跳到楼下的任千秋,又跳回了二楼。
“你不早说!”
然后,走楼梯下去了。
何蓝走到那扇被打破的窗户旁边,往下看了一眼。
这可是二楼。
跳下去,再跳上来,怎么看起来好像很轻松的样子。
任千秋已经走到楼下,回头看了一眼,见何蓝正在二楼翻窗户。
“喂,你疯了,干什么呢?”
何蓝一边抓住护栏,一边回答道:“我试试跳下去,能不能跳上来。”
任千秋:“……”
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于是呼,他也不说什么了,穿着女式睡衣,抱着双手,打算看戏。
“你不阻止我?”何蓝问道。
任千秋摊了摊手,“我们现在已经两清了,你要跳楼,爱跳不跳,没事,我就路过,你继续。”
何蓝:“……”
这家伙真的是一个怪人!
算了,还是翻回去。
想着,她开始往回翻。
忽然,脚下一滑,从二楼窗户摔了下来。
今天,这是她第二次摔下来了。
眼角的余光,何蓝清楚地看到,任千秋依旧还是抱着双手看热闹,根本就没有打算救她的意思。
“救……命……”
何蓝的声音忽然变小。
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飘浮在离地面十厘米的距离上。
而她的手中,一张符咒正在不断散发着光芒。
抬头看去,眼前却却已经失去了任千秋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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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迎男而上】
【本章又名:压洞夫人】
黄眉大王还在追击陆小千。
这个时候,他尚未得知,自己此刻正在追击的人,就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口中的两人之一。
往前追去,忽然,在一处大厦下方,两个装修工人抬着一块长度三米,宽度两米的玻璃,从楼道里走了出来。
黄眉大王的脸,差点与玻璃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只见他双手收拢为爪,双脚弹跳,变成老鹰模样,瞬间飞身而退。
看着这奇怪的装扮怪人,乞丐一样的衣服,破破烂烂的。
但是身手竟然这般好。
鼻子挺尖,看着不像华夏人,难倒是从外国乞讨过来的?
两个装修工人奇怪地看着黄眉大王。
反观黄眉大王,则是小心翼翼地靠近玻璃,心下有些嘀咕,这又是什么宝贝,怎么如此亮眼。
他走进一看,忽然皱起眉头。
又认真看了看那玻璃里面倒映出来的人影,极为嫌弃地说道:
“哪儿来的妖怪,这么丑!”
“你干嘛学我?”
“还学我是?”
“吃我一拳!”
轰的一声,玻璃碎了一地。
这可是防弹玻璃,却被人一拳砸碎。
两个装修工人吓傻了,拔腿就跑。
黄眉大王看着满地的“宝贝碎片”,急忙后退几步,警惕地看着那些碎片里面的倒影。
“突然变得这么多分身,这哪个才是真的?”
“吃我一棒!”
他召唤出自己的狼牙棒,一棒砸了下去。
地上的玻璃再次变成无数碎片。
“这怎么越打越多!”
“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先拿到傻妞再说。”
提着狼牙棒,他继续朝陆小千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楼栋高楼大厦,天台之上,一条条绳子来回交错,在上面挂满了衣服和被子。
今天的天气不错,临冬之际,好不容易有个太阳,当然是把被子和衣服拿出来晒晒的,除除螨虫。
晚上睡着,也会舒服许多。
背部也不那么痒了。
陆小千被黄眉大王一阵追逃,不得已,躲到了天台之上。
在一处被子下方蹲下,很好地隐藏了起来。
黄眉大王追到这里,左看看,又看看,甚至还动用了法力,来增加听力。
天台上,风呼呼的刮着。
还是找不到陆小千的位置所在。
心中一怒,挥手向前劈出一道掌力,由法力凝成的气功刀,瞬间将周围的衣服被子,通通切得粉碎。
陆小千的位置,终于暴露了出来。
“哈!”
趁陆小千还没发现自己,黄眉大王化掌为爪,朝陆小千的后脑勺抓了过去。
眼看就要得手,一招穿透其脑袋,就在这时候,陆小千的书包里突然闪过一缕光芒,将黄眉大王震退了十米远。
傻妞再一次护住了陆小千的狗头。
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却突然发现,无路可退了。
黄眉大王却已经阻断了他的退路。
危急关头,陆小千看见一个男人从天而降。
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瞬间,他的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
这世间……
怎会有这么帅的人!
一直以来,他对自己的帅气,还是比较自信的。
此刻却觉得有点扎心了。
这简直没有什么可比性。
可是,这么帅气的人,为什么要穿一套女式睡衣呢?
看着好像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陆小千赶紧摇摇头,将脑海中那灵光一现的荒诞念头,给甩到了九霄云外。
如果不是对方手里拿着一把血红色的长枪,陆小千怀疑,自己第一眼一定会把对方当做一个女人的。
“跑啊,你怎么不跑了?”黄眉大王渐渐逼近。
陆小千指了指他的身后。
“少跟我玩什么花招,这次,你跑不了了!”
“你自己回头看看!”陆小千终于开口说道。
黄眉大王见他神色似乎不是作假,于是半信半疑地回头看了一眼。
瞬间,黄鼠狼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芒。
那是对异性地欣赏!
“好漂亮!”
任千秋嘴角抽了抽,“漂亮你妹!”
“我没有妹妹,只有五百徒儿。小娘子,随我回山洞做压洞夫人!”
这个洞,是指山洞。
很正经的洞。
任千秋紧紧握住手中的九霄噬神枪,眼睛微微眯起,带着杀意。
这货……和那个送情书给他对男人一样可恶,恶心!
眼睛里长驴毛了,竟然公母都分不清。
陆小千这一路逃跑而压抑地心情,也被黄眉大王的这句压洞夫人,给逗乐了。
“陆小千,我拖住他,你赶紧走!”
陆小千愣了一下,问道:“你认识我?”
“少废话,赶紧走!”
“你就是陆小千儿!”黄眉大王震惊地转头看向陆小千。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心想杀的人,竟然就在眼前。
“黄眉大王,你现在的对手是我!”
“小娘子,千万不要激怒我,我可舍不得杀了你。”
任千秋:“……”
不再与他废话,提枪,迎男而上。
一枪刺出!
长枪所过之处,空气中传来爆裂声。
空间也跟着扭曲。
黄眉大王本没将任千秋放在眼里,只是抬起手中的狼牙棒简单挡了一下。
可是,等他看到空气在燃烧,空间在扭曲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惊呼道:“至尊级武器!”
想全力出手,却已经来不急了。
轰!
一枪将其击飞,砸入了屋顶的配电房之中。
咔嚓咔嚓!
一阵噼里啪啦的电击声响起。
另外一边。
陆小千咬咬牙,脸色一横,朝对面那处楼房跳了过去。
相隔六米啊!
这都敢跳。
也不知道是不是港片看多了。
果然,他追究还是没能跳到对面。
身体开始朝下方坠落。
非常糟糕的是,在下面,是一根尖锐,锋利无比的铁锥。
陆小千毫不怀疑,自己只要掉下去,肯定会被瞬间洞穿,当场死亡。
“啊!!!!”
终于发出了和女人一样的尖叫声。
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可是,感觉之中的死亡却迟迟没有来临。
他睁开眼睛,方发现自己此刻竟然飘浮在半空中。
心脏离那尖锐之物,不过两寸的距离。
他没有发现,自己的书包在发光。
就在他愣神的片刻间,上方忽然砸落下来一个人影,正是他的方向。
是黄眉大王!
陆小千急忙躲开,从空中落下,慌不择路,继续逃跑。
黄眉大王却是瞳孔一缩。
陆小千躲开,然后刚好露出了身下的那个锋利铁锥。
第17章 【再次打劫】
危急关头,电光火石之间,黄眉大王急忙侧身,终于是逃过了被穿透的命运。
扑通一声,掉进了下水道里。
浑身破破烂烂,现在又掉进下水道,可真彻彻底底比乞丐还要乞丐。
充满回头瞥了一眼上方的任千秋,对他手中那柄长枪,黄眉大王深感忌惮。
刚刚那一枪,虽然没能杀了他,却让他身受重伤。
五脏六腑差点被震碎。
最为恐怖的是,黄眉大王发现,这长枪居然会吸人法力。
两人只不过交手一招,他感觉自己体内的法力就被吸走了三层。
这太恐怖了!
至尊级武器,恐怖如斯!
武器等级分为:
普通刀剑、灵器、地器、圣器、神器、混沌、至尊。
神器之下,分为九品。
神器之上,不分品级。
只看武器功能强弱。
黄眉大王坚信自己不会看错,那柄血红色,上有血龙缠绕的长枪,定是至尊级武器无疑。
就是有所偏差,也绝对是神器以上,或者是混沌武器。
之所以有此猜测,是因为,黄眉大王自己就有两件神器。
其一,人种袋。
其二,金铙。
金铙之强,三界之内,也是能够排得上号的。
在黄眉大王看来,任千秋手中的长枪,比他的两件神器还要强大,故而有此推测。
事实上,也正如黄眉大王所想那般。
九霄噬神枪,乃至尊级武器。
与盘古斧是同一级别。
只不过,如今任千秋修为太弱,无法发挥其真正力量之万一。
如若不然,方才一击,便足以将黄眉大王打得魂飞魄散,并且永世不得超生。
这个小娘子,看着很漂亮,没想到居然这么厉害。
她的境界倒是不及自己,但是手握如此强横的武器,自己还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还是先走为妙!
见任千秋追杀而来,黄眉大王不敢过多纠缠,当即化作一阵青烟消失而去。
任千秋从二十层楼上面,手握九霄噬神枪,一跃而下。
看了一下四周,却已经失去了黄眉大王和陆小千的身影。
他目前还不会什么强大的法术,于是只能作罢。
还是尽快想办法找点法术修炼一下,不然在战斗中会吃亏的。
将九霄噬神枪收入体内。
手背之上,出现了一杆长枪铭文,栩栩如生。
手心之中,出现了一条血龙铭文。
“喂,老头儿,九霄噬神枪之中,是不是封印了一条龙?”
“你怎么知道?”器灵顿时惊声问道。。
这是关乎上古的一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却没想到,眼前这弱鸡少年,居然瞬间就洞悉了这个秘密。
这不得不让他感到吃惊。
任千秋嘴角微微上扬,挂着一丝天机老人的神秘感,继续说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条龙就是你?
你被人封印在九霄噬神枪之中,成了器灵。”
老头儿忽然沉默了。
任千秋知道,自己猜对了。
但他并没有解释什么。
看小说超过三部以上的老书虫,应该都不难猜到这个答案?
当务之急,还是去换件衣服。
总穿着一件女式睡衣到处跑,也不是回事儿。
自己已经帮助陆小千争取了逃跑的时间,还帮他打伤了黄眉大王,这么说起来……
应该算是完成委托了?
可以任意拿走他身上的一样东西了?
换件衣服,找他拿傻妞去。
反抗无效!
呼~
冷风刮过,却发现兜里没钱。
去打劫?
算了,还是做个合法的好公民。
就算有了强大的力量,也应该保持自己的原本该有的善意。
打劫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做的。
咦……
前方那辆车,那两个人,看着好眼熟啊,自己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何坤和岳婷婷刚刚下车,就看到了穿着女式睡衣的任千秋在看他们。
两人立愣当场。
“坤哥,你看看,那人是任,任千秋吗?”
“婷姐,好,好像真的是,他也在看我们!”
两人都是大家族子弟,平时比较臭味相投,于是走到一起。
称呼也是坤哥,婷姐的,不怎么在意。
倒也不是男女朋友。
“怎么办,我们要上去打招呼吗?”
“打招呼,不好,万一惹他不高兴怎么办?”
“他过来了,真的过来了,怎么办,我们要跑吗?”
任千秋已经走到了两人身前。
“咦……你们居然还活着!”
何坤和岳婷婷脸色变了又变,后背顿感一阵发寒。
却只能强行表露出笑意。
“好巧啊,我们上午刚刚见过,没想到下午又相遇了,真是有缘啊。”
“哈,哈,任哥好!”岳婷婷微微弯腰,露出了雪域高原的白嫩和雪谷。
任千秋却只是一瞥而过。
“任哥,我们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任千秋活动了一下手腕,淡淡说道:“打劫!”
何坤:“……”
岳婷婷:“……”
“我看上你们两个这身衣服了,脱下来!”
何坤、岳婷婷:“……”
“任哥,我懂,我们都懂,明天一定亲自把钱给你送去,80万,不,160万。”
打劫两次,自然就是160万。
“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时省力。”
两人心里暗暗发苦。
不聪明不行啊。
他们可是坐车来的万山市,也是才刚刚赶到而已。
可是,没想到任千秋居然赶在他们之前,而且看着已经到了很久。
这让两人对任千秋的恐惧又上升了一层楼。
“既然如此,就先给点定金!”
“(⊙o⊙)啥?”
“愣什么愣,赶紧的,没听说过打劫要先交定金吗?”
两人东拼西凑,终于将身上的现金全都拿了出来。
一共块。
“任哥,我们就这些了,你看……”
任千秋接过一万块钱,揣进兜里。
“谢谢!”
转身就走。
留下发愣的两人。
再一次感觉劫后余生。
打劫还说谢谢的土匪,真是少见。
今天早上的雷霆,可是叫两人真的怕了这个神秘的家伙。
而且,这人看着年轻,心机却是一等一的,实力还深不可测,这就更加让人感到恐惧了。
任千秋摸了摸兜里的钱,暗暗想着,这是最后一次打劫了。
真的是最后一次。
以后再也不打劫了。
【滴!】
【打劫80万元,获得800点土匪值。】
任千秋:“……”
【打劫推荐票!】
第18章 【气运之子】
黄眉大王化作一阵青烟逃离而去。
往前飞行了一段距离,忽然,他看到了陆小千的位置。
于是,转而变成了一只蝴蝶,悄悄跟在陆小千身后,打算找机会下手。
“我刚刚被那个臭女人打成重伤,现在全身就像散架了一般,法力也所剩无几。”
“这陆小千身上宝贝太多,而且还有傻妞暗中护着他,我还是得小心行事。”
“等我杀了陆小千和任千秋,然后拿到傻妞,再想办法将刚才那个漂亮女人带回小西天做压洞夫人。”
这个洞,是指山洞。
很正经的洞。
如此想着,黄眉大王也就一直悄悄跟在陆小千身后。
跑了一段距离,陆小千回头,见那个疯子没追来,于是终于松了一口气。
前面跑来一个小男孩儿。
被着黄色的双肩包,蹦蹦跳跳的。
时而提一下地上的易拉罐或者石头。
像极了小时候的很多人。
童年的日子,总是如此无忧无虑。
“东东?”
“小千哥哥!你这是去哪儿啊?”
“我去面试,东东,你这是干什么去?”
“去补习班。”
实际上……
是和班上的小花约好了,下午一起去花园玩儿过家家。
然后好好谈谈,长大了要不要结婚。
现在就先把关系确定一下。
从今往后,就不能和别的异性小朋友玩了。
早恋啊,永远不是在十八岁。
当然,关于这一点,单身狗们是永远不会知道的。
“你这次又报了什么补习班啊?”
东东左顾右盼,正要随便找个借口,却忽然看到陆小千的肩膀上停了一只蝴蝶。
“不要动!”
说着,小男孩拿出了一个空瓶子。
慢慢走到陆小千身后……
慢慢靠近……
悄悄的靠近……
呼!
一下罩了上去。
成功将蝴蝶抓到了空瓶子里。
“原来是只蝴蝶啊,吓死我了你!”
陆小千忍不住抱怨道。
今天发生了太多诡异的事儿,令人惊悚的事儿。
他直到现在都还没缓过神来。
“好了东东,快去上补习班,我面试去了。”
看了一下手表,陆小千拔腿就跑。
时间快来不及了。
“小千哥哥再见!”
东东看着玻璃瓶里的蝴蝶,心里想着,这么漂亮的蝴蝶,送给小花,她肯定喜欢。
“这是什么鬼地方!”
玻璃瓶里,黄眉大王恢复了真身。
“啊,妖怪!!!”
东东扔下玻璃瓶就跑。
玻璃瓶在地上一直滚啊滚,黄眉大王晕得都想吐,瓶子终于停下来了。
“这是什么地方?放我出去,我要回小西天!”
喊破了喉咙,也没人听见。
摸摸周围的墙壁,看着好像是透明的,却又什么都看不见。
最终,他召唤出自己的狼牙棒,戳戳之里,戳戳那里。
然后一棒砸在了玻璃瓶上。
玻璃瓶应声而碎。
黄眉大王终于逃了出来,身体也变大了。
可是他总感觉自己好像还是被关在小房子里。
伸手往周围摸了摸,看看有没有墙壁,这才慢慢放心下来。
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片,认真看了看。
“啧啧,这么好的宝贝,可惜被我打碎了,唉……”
说罢,又化作一阵青烟,闻着陆小千的气味,继续追了下去。
陆小千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时间。
来到一家土地产开发公司大厦。
电梯门口,他正在等电梯。
一阵青烟出现,黄眉大王出现在离他不远处的地方。
“不行,这陆小千太狡猾了,宝贝太多,我得想个好办法偷袭才成!”
黄眉大王眼珠子快速转动,然后笑了起来。
摸着下巴,得意地笑了。
他决定,使用定身术,先将陆小千定住。
如此一来,就万无一失了。
左手右手,双指并拢,快速转动,然后朝陆小千指去。
嘴里念到:“定!”
关键时刻,电梯里面走出来一人……
祸从天上来!
这人成功替陆小千顶灾。
每个世界的主角,他就是不一样啊。
身怀大气运,踩到狗屎,都能捡到宝物。
和大气运的人作对,总是要吃很多苦头的。
陆小千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怀着即将面试地忐忑心情,走进了电梯。
等黄眉大王跑过来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关上了。
任他怎么掰扯,就是无法将其分开。
无论是妖怪,还是神仙,只要不动用法力,他们也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说不定,还打不过普通人。
失去了法力,神仙也就只是一个渣渣辉。
等了一会儿,电梯门终于开了。
黄眉大王立马蹿了进去,“陆小千,你哪里跑!”
揪出来一个……女人!
单手掐住她的脖子,将人提了起来。
女人不断反抗着。
“你谁啊,放开我!”
“陆小千,别以为你变成女人,我就不认识你了!”
说罢,黄眉大王手上的力气又加大了很多,捏得女人脸色一阵苍白。
“把傻妞交出来!”
听见呼救声,门外跑进来两个保安。
还没出手呢,就被黄眉大王反手一耳光全掀翻在地。
顺脚将其中一个人踢飞出去,陷入了昏迷之中。
另外一个保安,当即拿出了电棍。
黄眉大王一掌拍过去,然后……
“啊啊啊啊啊啊……”
又是一阵点击。
这让他在很久之后,依旧对电棍这东西恐惧不已。
飞越天安门的时候,就脚踩双电缆,差点让他变成烤黄鼠狼。
在大街上,又被警察用电棍收拾了一番。
现在又再次中招。
本来就身受重伤,现在被点击,更是雪上加霜。
瞬间被电飞了出去。
保安握着电棍,就要上前补刀。
黄眉大王见势不妙,当即化作一阵青烟逃之夭夭。
保安一下子就傻眼了,“人呢?”
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鬼啊……”
尖叫一声,然后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大厦十二楼。
陆小千来到了面试办公室,拿出了自己的简历。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小千,面试资料都在这儿,您看看……”
走廊外面,一阵青烟缓缓飘来。
“您稍等一下,人事部的经理正在面试人员。”
“好,没问题。”陆小千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房间之中,扫地阿姨拿着吸尘器,正在不断清理地上的灰尘。
一阵青烟飘了进来,慢慢靠近吸尘器,然后被吸了进去。
第19章 【欢迎来到第十八层地狱】
“咳咳咳咳咳……这是哪儿啊,放我出去!”
众所周知,吸尘器里面,全是灰尘。
那浓度,如果将如来佛放入其中,估计都难以入定。
黄眉大王觉得那瞬间,自己仿佛来到了十七层地狱。
之所以是十七层,是因为……
所有神仙妖怪,漫天神佛都知道,阎王所掌管的地府,其实就只有十七层地狱。
至于第十八层不在地狱在哪儿?
他们也不知道。
但是,真相是:
欢迎来到第十八层地狱:人间!
黄眉大王感觉自己的鼻子里,耳朵里,眼睛里,肠胃里,甚至连血管里,也全都是灰尘。
呼吸困难且不说,血液也难以流通。
法力似乎也运转不灵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声音,陆小千都愣了一下,这是哪儿来的声音,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啊。
陆小千寻声望去,将目光看向了地上的吸尘器垃圾桶。
“陆小千,你可以进去了。”
“好,谢谢啊!”陆小千来不及察看垃圾桶,当即抱着自己的资料进去面试了。
临走之前,还不忘看了一眼那个吸尘器垃圾桶。
“咳咳咳咳咳……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滴!】
【收到来自黄眉大王的求救信号,请问是否前往救急?】
正在挑选衣服的任千秋,还没来得及打包呢,突然就听到了系统的声音。
神色一喜。
对于他来说,这不是求救的信号。
而是两件神器,人种袋和金铙正在向他招手的信号。
也来不及打包衣服了,当即走到没人的地方。
“前往救急!”
所谓救急,就是不能耽搁,时间稍微拖拉一点,就意味着放弃任务。
下一秒,任千秋凭空出现在了一栋楼内。
大厅的墙壁之上,挂着一块镶金的招牌:
范氏集团。
“咳咳咳咳咳……放我出去!”
任千秋顺着声音,看向了那个吸尘器垃圾桶。
忍不住有些想笑。
堂堂一个妖王,居然被人吸进了垃圾桶里面去。
也是没谁了。
他走上前,将吸尘器垃圾桶打开。
一阵青烟闪过,黄眉大王成功逃出来了。
捂着肚子,使劲儿咳嗽着。
“咳咳咳咳,闷死我了!”
忽然,他看到了任千秋。
惊呼道:“压洞夫人!”
听见这个称呼,任千秋当即脸色就黑了下来。
由于时间紧迫,任千秋根本没来得及换衣服。
于是,他现在还是穿着肖楚楚的那套女生睡衣。
见她黑着脸,黄眉大王吓得往后连退六步,尽量离她远一些。
这个女人太恐怖了!
在自己恢复巅峰实力之前,还是先不要招惹她为好。
“黄眉大王,我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表示表示?”
“哦,原来是你救的我啊,太感谢了,谢谢,大恩不言谢,你之前打伤我的事情,咱们就一笔勾销了,等我拿到傻妞,你就跟我回小西天享福!”
任千秋被这句话气得肝疼。
干脆懒得和他废话。
五指并拢,向前一掌拍出,刹那之间,变掌为爪。
隔空将黄眉大王抓住脖子,提了起来。
黄眉大王忽然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任千秋。
这瞬间,他失去了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仿佛被一股无边恐怖的力量摁住,丝毫无法动弹。
【滴!】
【搜寻委托人身上的宝物……】
【发现宝物两件:人种袋(神器)、狼牙棒(九品灵器)】
【请选择其中一件当作报酬!】
【温馨提示:委托者反抗无效!】
“选择人种袋!”
【滴!】
【人种袋易主,神器使用口诀自动更换,系统强行剥离中……】
【恭喜宿主,成功获得人种袋!】
一个巴掌大小的袋子,从黄眉大王身上飞了出来,落入任千秋手中。
与此同时,西天。
正在打坐的弥勒佛忽然睁开眼睛。
刚才那瞬间,他突然发现,一股仿佛来自洪荒宇宙深处的鸿蒙力量,强行斩断了他和人种袋的联系。
弥勒佛,是黄眉大王的师傅。
黄眉大王偷了弥勒佛的人种袋和金铙下界,其实就是他一手安排的。
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唐僧制造九九八十一难之中的一难。
可是就在刚刚,他却瞬间失去了人种袋的联系。
“阿弥陀佛……”
范氏集团大厦。
“你还我人种袋,还我人种袋!”
黄眉大王也不傻,只是一瞬间,他就已经察觉到,人种袋此刻已经易主,脱离了他的掌控。
拿到宝物,对黄眉大王的控制也就解除了。
恢复自由的黄眉大王,立即在心中默念起人种袋的口诀来。
却发现……
没动静!
人种袋,真的被人抢了。
“压洞夫人,你为什么要抢我的人种袋,把人种袋还我!”
任千秋瞥了他一眼,把人种袋揣进了自己兜里。
然后语气平淡地说道:“这不叫抢,这是你向我求救,我救你出来,然后该有的报酬。”
黄眉大王指着地上的垃圾桶,呐呐道:“这……这……反正不行,你还我人种袋!”
说罢,瞬间召唤出自己的狼牙棒来,就要准备将人种袋抢回去。
“嗯?”
任千秋眼神微冷。
侧身,右手向前。
九霄噬神枪出现在手中,直指黄眉大王。
看见这血红色,上有血龙缠绕的长枪,黄眉大王瞬间往后退了十步。
喉咙里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该死的小娘子,境界不高,手上却有如此霸道厉害的武器,自己现在如何也不是他的对手。
还是先退为妙。
等自己养好伤,再找她一决高下,抢回自己的人种袋。
“压洞夫人,你给我等着!”
说罢,他转身就跑进了面试室。
任千秋也将九霄噬神枪收入体内温养起来。
丹田之中,金丹之内,蕴含着一柄缩小版的九霄噬神枪。
在他的手背之上,有着九霄噬神枪的铭文。
在手心,则是血龙缠绕铭文。
接下来,就该找陆小千拿傻妞了!
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经理助手和扫地阿姨。
见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任千秋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淡定从容地说道:“拍电影,拍电影,勿怪,勿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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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缩阳入腹】
果然,听他说完这句话,两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恢复正常。
原来是拍电影啊,这就可以理解了。
刚才可真够吓人的,还以为大白天的遇见鬼了。
搞了半天居然是拍电影,还好,还好……
老板办公室。
范总拿着一把倭寇刀,正在有模有样的比划着。
陆小千推门走了进来。
范总一看,眼睛瞬间就暴怒了。
用刀指着陆小千,问道:“你是来给我做秘书的,啊???”
看着那倭刀在自己身前一阵比划,陆小千退后一步,说道:
“我本来是来应聘策划部文案的,可他们说我当您秘书比较合适。”
范总怒拍桌子,“谁他娘说的?吴经理,赶紧让他给我卷铺盖滚蛋!”
怒吼着,拿着那把倭刀,在吴经理鼻子前面又是一阵比划。
真怕一个不小心,就给他鼻梁全给削下来了。
吴经理问道:“不,不是,范总,为什么啊?”
“你脑子进屎了你,你见过哪个老板的秘书是男的?”
吴经理感觉很是为难,不得已,只能搬出范总的夫人,说道:“这不,那,不是,这是您夫人特意吩咐的,说给您找一个男秘书。”
范总拿着倭刀又是一阵比划。
再次怒道:“听她的还是听我的,啊???(破音)”
“我堂堂一个企业的大老板,啊,我一个餐饮业、房地产业、旅游业、食品业的一个巨头,是不是,啊?”
“我这么一大老爷们儿,我就不能找一个女的,做我秘书?啊?”
范总一顿咆哮,喷得吴经理和陆小千满脸是口水。
但是两人也不敢说什么。
他们也知道,这位老板估计也是回家不敢骂老婆。
于是乎,就只能骂骂员工出出气了。
理解,理解……
对着陆小千又是一通口水。
“你说是不是?”
陆小千无奈,只能点头。
“你看,她都说是了。”
“赶紧的,给我换了!”
“换一个女秘书。”
“有没有能力无所谓,是不是,啊,长得漂亮就行,明白吗,啊?”
“我一个月给她一万,我有的是钱,还不快去!滚,滚,滚!”
那不断挥舞着的倭刀,吓得陆小千和吴经理,赶紧离开了办公室。
才走出来,陆小千忽然看到了慌不择路跑来的黄眉大王。
吓得转身又进了范总办公室。
“怎么又回来了,都说了,我要的是女秘书,女秘书,懂吗,啊?”
范总提着倭刀就要砍陆小千。
陆小千赶紧躲到门后面。
这时候,黄眉大王走了进来。
迎头就被人一刀砍了下来。
当!
非但没能伤到黄眉大王,反之,范总还被震得连连倒退。
于是乎,黄眉大王狼牙虎爪的,和范总对峙了起来。
范总也是紧紧握着手中的倭刀,警惕得看着眼前这个比乞丐还要落魄,刀枪不入的怪人。
“谁呀你,啊?我告诉你,别过来啊,我可是练过的,双刀流,打遍天下无敌手。”
陆小千趁机悄悄从门后出来,从黄眉大王身后溜走。
这时候变故再生。
外面突然传来声音。
“陆小千,出来,我找你拿报酬来了!”
听到任千秋的声音,黄眉大王不敢再耽搁。
看了一眼四周,果断朝窗户边跑了过去。
抬起手臂,纵身一跃,撞破玻璃,跳了下去。
那分钟,范总傻眼了。
这货莫不是个傻子,这里可是十二楼。
就是超人,从这里跳下去,估计也得当作废铁,一毛钱一斤卖了。
安全落到地上,黄眉大王毫发无伤。
回头看了一眼大厦,化作去一缕青烟消失不见。
“压洞夫人,你给我等着!”
大厦之中。
任千秋走了进来。
范总看到任千秋的瞬间,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眼睛里满是那种光芒,lsp都懂。
“这个秘书我喜欢,这个好,嘿,这个好,就要这个了!”
“这脸蛋,这身材,这么漂亮,得加钱,必须加钱,每个月三万,不,五万!”
“啧啧啧,都已经洗好澡了,睡衣都穿好了,贴心,我喜欢!”
“可是公司也没有床啊,要不就沙发,我已经等不及了!”
他把手中的倭刀往地下一扔,朝任千秋抱了过去。
任千秋:“……”
今天遇到两个憨逼,真的把他肺都给气炸了。
他觉得,之前的口头禅应该再加上一句:
这天下,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男人也没一个好东西!
抬脚就是一招飞旋踢。
嘭!
范总被踢飞,砸了一个狗吃屎。
“小娘子,够辣,爷喜欢!”
任千秋:“我淦!”
从兜里摸出来一张符咒,顺手点燃,然后朝范总祭了出去。
“啊啊啊啊……”
范总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声音了,说不了话了。
最为重要的是,那瞬间,他很清晰,很明显地感觉到了……
只有电视里面才会出现的——
缩阳入腹!
不懂的,可以查查这个成语。
“啊啊啊啊!”
任千秋也不理会啊啊乱叫的范总,给了他一个小惩罚,于是就转身出了办公室,朝陆小千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他今天,必须拿到傻妞!
这是报酬!
脑海中,忽然传来系统迟到的声音。
【滴!】
【获得神器人种袋,奖励土匪值十万!】
震惊了!
发财了!
暴富了!
之前的160万,才获得1600土匪值。
这瞬间,就获得了十万。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是神器。
任千秋忽然心生一计,问道:
“系统,如果我不是选择报酬的方式拿到人种袋,而是抢劫,奖励的土匪值是不是会高一点?”
【滴!】
【是的!如果是抢劫获得人种袋,可以获得奖励土匪值一百万。】
【但是,宿主抢劫的对象,必须是急救的对象,否则土匪值将大打折扣。】
【而且,所选取的报酬,必须是最好的物品之一,不能随便选取。】
最后这两句话,成功打消的任千秋的某个念头。
看来以后,他还是要做个“好人”才行。
打劫什么的,他是万万不会干的。
只是可惜了,和一百万土匪值擦肩而过。
算了,还是赶紧拿到傻妞,然后穿越诸天,拓展业务要紧。
听说在12月15号,《雪中悍刀行》就要播出了,到时候自己也去凑凑热闹。
找那谁谁,薅点羊毛,赚点土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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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任千秋离开不久,范总也终于缓过神来。
“来人,快,快,快去找到刚才那两个人!”
楼下。
范总回头看了一眼十二楼的窗户。
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都不死,人才啊!
还有刚才那个秘书……
必须找到她,不然自己可就完了。
他们范家三代单传。
如果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这香火可就真的断了。
“老板,这恐怕不好找啊。”
范总一把抓住说话那个保安的衣领,怒吼着:
“给我登报子,上电视,重金悬赏,一定要找到那两个人。
无论如何,一定要给我把人找着!”
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弟弟,也为了自己家族的香火传承,必须要把人找到啊……
“找,快去找!我就不信,还有钱办不成的事儿!”
范总的人生格言就是:金钱至上,金钱无所不能。
“是是是是……”
被老板抓走衣领,保安也是一脸无辜。
“愣子干什么呢,找啊,找不到人,你们就通通卷铺盖滚蛋!”
听说工作要没了,这些保安终于开始着急了。
急忙在大厦周围寻找起来。
却注定只能瞎忙活一场。
黄眉大王是化作一阵青烟消失不见,任千秋则是走的天台,他们在地上怎么可能找得到。
范总又回头看了一眼十二楼的破窗户,感叹道:“人才啊!”
顿了一下,继续感叹:“漂亮啊!”
只是……
总觉得下面空落落的,心里也空落落的。
好不习惯啊。
其实,黄眉大王并没有走远。
他还在等待机会。
看着陆小千从大厦里出来,于是,他也就一直暗中跟着。
等离大厦远一些了,黄眉大王认真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任千秋的身影,这才放下现身。
“陆小千,交出傻妞!”
黄眉大王的出现,再次让陆小千感觉到惊悚。
这货就像是牛皮糖一样,怎么都甩不掉啊。
“你说的什么傻妞,我真不知道!”
“就在你的包里!”
陆小千摸了摸裤兜,表示自己什么都没有。
“你背上的那个包!还有,告诉我,任千秋是谁?”
“任千秋?不认识!喂喂,保安,这里有人抢劫!”
陆小千看见前面有俩保安,于是大声喊了起来。
黄眉大王心下想,随便你喊,就是喊破了喉咙也不管用的。
下一秒,他忽然看到了两人手里的电棍。
内心大喊卧槽。
这宝贝怎么如此泛滥,到处都有。
不行,等自己回小西天的时候,也抢两个带回去。
说不定还能提升自己在妖族的地位。
总之,现在还是先跑为妙!
“就是他,前面那个要饭的,光天化日之下打劫,快,抓住他!”
于是,街道上出现了一抹靓丽的风景线。
一个乞丐在前面跑得飞快,两个小区保安拿着电棍疯狂追赶。
垃圾桶旁边,来了一辆旧山轮车。
车上装满了各式各样的水瓶和纸壳。
这是一个捡破烂的老人。
老人头发斑白,一看就是上了年纪的。
估摸着,得差不多有六七十岁左右。
只见他熟练地在垃圾桶旁边停下山轮车,然后拿起车上的钳子,就开始在垃圾桶里面翻找起来。
黄眉大王飞奔而来,躲到了垃圾桶旁边的角落里。
“站住,站住!”,两个保安哈呼哈呼继续往前面追了出去。
老人看了一眼黄眉大王,眼中略微带着些许失望。
如此大好年华,四肢健全,却不学好,什么不做,非要做乞丐。
“唉!”
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翻找垃圾桶。
俩保安跑了一阵,忽然觉得不对,于是又跑了回来。
黄眉大王见状,看了一眼旁边的垃圾桶。
双眼咕噜咕噜一阵乱撞,计上心来。
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垃圾桶。
和旁边那个一模一样。
在他变身的时候,老人刚好转身把捡到的水瓶放到车里,所以没看见。
等他转身的时候,乞丐却已经不见了。
只是不知为何,旁边却突然多出来一个垃圾桶。
推了推眼镜,自言自语地说道:
“唉,人老了,眼花了,明明是一个垃圾桶,却看成了人。”
“大爷,请问一下,刚才看见有一个人跑过去了吗?”两个保安很客气地向老人询问情况。
“刚才倒是有一个人,但是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呐,就是这儿,却忽然多出来一个垃圾桶。”
于是,两个保安继续追下去。
就在这时候,走过来一个烟民。
将手中的还没有熄灭的烟头,丢进了黄眉大王所变成了的垃圾桶里。
垃圾桶的入口,正是黄眉大王的嘴巴所变。
“咳咳咳咳咳……”
黄眉大王一阵咳嗽。
老头好奇地用手中的钳子敲了敲垃圾桶。
“唉,人老了,眼睛不好使,耳朵也不灵了。”
就在老人再次转身的时候,黄眉大王终于显出真身。
“咳咳咳咳咳……”
从嘴里吐出来一个烟头。
满嘴都是烟雾。
咳嗽了一阵,他捡起地上的烟头,对此依旧心有余悸。
“什么玩意儿这是,又是什么厉害的宝贝?”
将烟头扔掉,化作一阵青烟,继续闻着陆小千的味道,追了下去。
老人捡完水瓶,正打算翻找第二个垃圾桶。
却突然发现……
这瞬间,他真的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了。
疑惑了一会儿,推着自己的小三轮车离开了。
临走前,又回头看了一眼。
是一个垃圾桶没错儿!
那刚才是怎么回事?
另外一边,范总决定去医院看看。
去看看男科!
说不定医院有什么办法。
谁也没有注意到,就在他发动宝马的时候,一个金色的牛的鼻环,从下水道里飞了出来,附着在那辆宝马车的车标上。
在阳光的照耀下,车标闪闪发光。
黄眉大王追了一阵,终于看到了陆小千的位置所在。
那是一处公交车站台。
刚好停下一辆公交车。
黄眉大王所化成的青烟慢慢靠近。
却不小心飘到了公交车的油门排气口……
公交车开始发车。
“咳咳咳咳咳咳……”
黄眉大王瞬间被打回原形,在车尾一阵咳嗽。
闻声,陆小千偏头看了一眼,这瘟神竟然又追来了!
吓得他赶紧往公交车上挤。
高楼之上。
任千秋静静看着这一幕。
第22章 【肖楚楚: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
公交车上。
陆小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小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说,他的身手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说,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手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小偷盯上了。
小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小偷的老大,是一个手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手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小偷,手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小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小武,也是小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小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小千。
“这小子包里有货!”
“小伍,去!”孙飞燕示意小武动手,上前找机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小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小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小武犹豫了一下,拿着手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小千。
虽然胆子小,但毕竟是老手,从小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小武就已经得手了。
成功从陆小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手下小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手机啊!
再去!”
不得已,小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小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啊呀!”
却没想到,这娃娃身上居然传来声音。
“咦,居然还是一个会说话的娃娃。”
王天霸好奇地看了起来。
把手放到娃娃嘴边戳了一下,没想到却被咬了一口。
“啊!!!”
顿时,车上的所有人,目光瞬间聚集而来。
王天霸急忙把娃娃藏了起来。
周围的人见没什么异样,于是也就不再关注了,只当是遇见了一个神经病。
小武第二次得手,将报纸包着的什么东西,交到了王天霸手里。
王天霸打开一看,是个钱包。
再次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我们是专业的,专业的,懂吗?
我们的原则是,以偷手机为主,别忘了!
给他还回去!”
于是把钱包递给小武,让他给陆小千还回去。
孙飞燕却一把抢了过来,说道:“偷都偷了!”
她打开钱包看了一眼,却大失所望,“就二十块钱啊?”
于是,一毛都没拿,又递给了小武,嫌弃地说道:“这也太穷了,还给他!”
也不知道陆小千知道这一幕,会不会被气吐血。
连土匪都看不上自己,是该找块豆腐撞死得了。
忽然,王天霸好像想到了什么,说道:“把纸和笔给我。”
只见他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快速写了些什么,然后放到了钱包里。
之后,让小武把钱包还给了陆小千。
另外一边,黄眉大王也上了公交车。
但是他却没找到陆小千的身影。
他所上的公交车,和陆小千上的不是同一辆。
所走的路线也不同。
最重要的是,黄眉大王晕车啊。
这才走了一段距离,就把他晕得整个人都头晕脑胀的。
嘴里似乎一直包着什么东西……
坐公交车,最烦的就是走走停停。
这期间,黄眉大王重心不稳,跌倒了好几次,撞了不少人。
“呕……”
终于还是吐在了车上。
“司机,停车,停车!”
不得已,女指挥员只能叫停司机,让黄眉大王下了车。
黄眉大王下了公交车,心有余悸地看着那车渐行渐远。
从内心深处感到恐惧。
这都是什么世界啊,宝贝也忒厉害了。
简直让人生不如死。
我要回小西天儿!
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却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这是哪儿。
也失去了陆小千的气息,无法追踪了。
“五颗松到了啊,要下车的乘客注意了!”
乘客纷纷下车,也有上车的。
这时候,上来了一个万众瞩目,瞬间就吸引了全列车的人。
所有人在心里不经感叹道:“好漂亮啊!”
任千秋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淡定地投了一百块钱,然后上车了。
因为没有零钱,于是只能投一百块。
那司机小伙儿,从始至终,都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任千秋看,也没注意到他投的是多少。
估计魂儿都丢了。
“来,姑娘,坐我这儿!”一个好心地大哥对任千秋讨好地说道,然后表现得很绅士地让出了自己的位置。
一旁,肖楚楚也盯着任千秋。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斗罗之魔临天下》】
第23章 【这位姐姐】
任千秋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那个男人,并没有理会他。
也没有坐他让出来的位置。
看了一眼前面抓着扶手的年轻少女,任千秋走到了他身边。
等任千秋靠近自己,肖楚楚忍不住嗅了嗅鼻子。
这味道……
好熟悉啊!
总感觉自己好像在哪儿闻到过,但一瞬间,却又想不起来了。
后门上来一个老人。
那时候的公交车,都是一男一女搭配。
一男的司机,一女的当指挥员,负责组织车上的秩序。
当然了,这也是公司招聘司机的时候一个噱头宣传。
招司机,包分配女朋友!
女指挥员说道:“谁给这位大妈让个座儿啊?”
闻声,陆小千立即离开了座位,礼貌地说道:“大妈,您坐我这儿!”
这时候,却有一个男人眼疾手快地,推开了任千秋和肖楚楚,撞开老人,拉开陆小千,一屁股在那个座位上坐了下来。
“喂,这是你坐的地儿吗?”陆小千愤愤指着男人说道。
身为主角,心性善良,有担当,这点值得表扬。
任千秋站在一旁看戏,完全没有要插手的意思。
“你不坐,还不让我坐啊?嘿!”
男人的回答,让陆小千很是不爽。
“这位先生,这个座儿,是这位先生,给这位大妈让的座儿。”指挥员上前调节,意图让男人将座位让出来。
“那是他傻!”男人不屑地回答道。
“你!”
陆小千和肖楚楚也是无语。
没想到居然遇到了无赖。
“哎,算了小伙子,让他坐,谢谢啊,大妈谢谢你啊。”老人不远徒生事端,和蔼地向陆小千道谢。
“大妈,来,你坐我这儿!”
后面的肖楚楚也将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拉大妈坐了下来。
“谢谢啊!”
看着这一幕,任千秋忽然想到了什么。
微微转头看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她该不会就是肖楚楚……?
“你知道那四个字怎么念吗?”
肖楚楚对陆小千问道。
陆小千看了一眼标语,说道:“禁止吸烟。”
“不对,那叫不知羞耻!”
陆小千愣了一下,也反应过来,当下也十分配合地应道:“对,不知羞耻!”
男人也不傻,知道两人是在一唱一和地羞讥讽他。
但他却表现得一点也不在意。
脸皮只要足够厚,子弹都穿不透。
“对,不知羞耻,不知羞耻!”陆小千又加强声音,连说两遍。
肖楚楚抓住扶手,应合道:“现在有的人呐,就是那么不知羞耻,对?”
陆小千点头。
却无论两人如何出言讥讽,男人却丝毫不为所动。
任千秋静静看着这一幕,脑海之中不断回忆起关于这个世界的更多细节。
陆小千,肖楚楚,这两人人品都不错,心地善良。
对于肖楚楚,他更是记忆犹新。
这个女人,曾经也拿到过傻妞的控制权,却没有丝毫犹豫,就将其还给了陆小千。
这份心性,这份定力,非常人能及啊。
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这样的人才,不收为己用,实在是可惜了。
所以……
是打包带走好呢?
还是打包带走好呢?
打劫终究是不太好,还是打包。
服务员,打包!
“这位姐姐,你为何一直看着我,我们认识吗?”肖楚楚看向任千秋,礼貌问道。
旁边,陆小千却忍不住咳嗽起来,“咳咳咳咳咳……”。
他可是清楚的,眼前这位美得不像话的人间仙女,实际上却是个真男人。
而且貌似还是一个超人。
只是不知道,这人难道是有异装癖吗?
怎么大白天的就穿着女式睡衣出来坐公交车。
肖楚楚现在还不知道,她刚刚的这一声姐姐,就注定了她以后的命运。
劳苦命!
“谢谢!”陆小千向任千秋道谢,谢他之前替自己解围。
“不谢,我这次来,就是找你拿报酬的。”
“你是男的!”肖楚楚瞬间呆了。
列车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向任千秋。
怀疑、惊讶、不可置信、羡慕、嫉妒、恨……
目光很复杂。
心情也很复杂。
他们仿佛听到了来自身边男人心碎的声音,如玻璃瓶一般清脆刺耳。
“什么报酬?”
“一个娃娃,在你的背包里。”
“娃娃?”陆小千疑惑,自己有娃娃吗?
打开书包,却没找到任千秋口中的娃娃。
任千秋皱眉。
看了一眼车厢之中。
小偷三人帮!
任千秋瞬间就明白了,笑道:“不着急,再等等无妨。”
见他奇奇怪怪的,陆小千也只好点头。
“嘟嘟嘟嘟……”电话铃声响起。
那个男人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老人手机,拨通了接听键。
“喂!”
在男人拿出手机瞬间,任千秋注意到,小偷三人帮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这年头,可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手机的。
想要下手也要瞅准目标。
“喂,干嘛啊,我在万山市。”
“忙,太忙了,天天跑公司,要赚大钱嘛,当然得忙。”
“你是不是想我了?”
顷刻间,猥琐的笑容逐渐露了出来。
一看就是在外包养的小四,或者小五。
肯定不是小三。
肖楚楚也摸出自己的手机,假意打电话,其实是要故意坏男人的事儿。
“喂,哎,好,我已经到天安门了。”
她还故意把声音说得很大。
男人急忙对电话那边解释:“我没骗你,万山市也有一个天安门,真的。”
肖楚楚立即接话:“天安门你都不知道在哪儿,在大会堂旁边啊。”
男人继续解释:“不是,你听我说嘛,万山市也有一个大会堂。”
肖楚楚:“你真不知道天安门在哪儿?我鄙视你!”
男人脸色终于有些不大好看了,只能继续解释:“我真的没骗你!喂,喂,喂……”
可是,那边却已经挂了电话。
车上的人都看得明白,彼此会心一笑。
这小姑娘,真会玩。
男人正要骂肖楚楚两句,却见她已经带上了耳机,嘴里还哼着小调。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一边,她还从包里拿出了一瓶水,正打算喝一口,却刚好赶上车突然停顿。
水洒了男人一身。
“对不起,对不起啊!”
车上瞬间笑成一片。
“你这是成心找茬,真当我好欺负不成!”
说罢,男人愤怒起身,一耳光朝肖楚楚扇了过去。
可是,他却发现自己的手掌被一只白白净净的手给抓住,如何也动弹不了。
任千秋,终于忍不住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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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傻妞显威】
“你个小娘儿们,敢管老子的闲事儿!”
男人另外一只手,呼噜大耳刮子对着任千秋就是一顿招呼。
幻影手!
眼前一阵眼花缭乱,传来啪的一声。
虽说,众人已知任千秋是个男人,但听到这打耳光的声音,心里还是莫名有些不是滋味儿。
多漂亮的一张脸啊……
可待所有人认真看清楚才知道,自己等人真是瞎操心。
方才的耳光,与他们想象的刚好相反。
男人捂住已经开始红肿的脸,畏畏缩缩地蹲在地上不敢抬头。
脸上,已然印了一个五指印。
这一巴掌,车上顿时安静了许多。
“陌颜到了,要下车的乘客注意了!”
公交车轱辘停下,不少人纷纷下车。
上车的却没有多少人,车厢里一下子就空了很多。
肖楚楚扶着大妈也下了车。
临走前,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任千秋。
对他微微颔首,说道:“谢谢!”
任千秋礼貌点头,然后也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公交车上终究是不太方便出手,等找个人少的地方,拿到傻妞就撤。
今天,他必须拿到傻妞!
肖楚楚下了车,目送大妈离开,恍惚间,她看着渐行渐远的公交车,忽然眼前一亮。
“那件睡衣……怎么和我的一模一样?味道也很像!”
再望去,烟尘鬼哎不知处,公交车已经不见了踪影。
她也没有多想,开始朝家走去。
刚才何姐打来电话,说要借她的房子用用,车上太吵,也没听太清,还是尽快回去看看为好。
公交车上,男人将手机放进裤兜里。
小偷三人帮立即出动。
熟悉的报纸,熟悉的手法,熟悉的动作,小武慢慢靠近。
慢慢靠近……
就在他的手已经摸到手机的刹那,车厢里突然响起一声咳嗽。
“喂,哥们儿!”
男人回头,看了任千秋一眼,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脸,然后带着些许火气看向陆小千,“干什么?”
陆小千看了一眼已经收手的小武,又看了眼男人,回答道:“没事儿。”
“神经病!”男人骂骂咧咧地说了句,然后转身离开,往前走了两步,与任千秋的位置保持距离。
这时候,王天霸和孙飞燕走了过来,挡住了陆小千的视线。
小武继续下手。
王天霸则是将咬在他手上的娃娃递给了陆小千。
陆小千疑惑,但是看对方的眼神,凝视两秒,确定过眼神,知道对方是要将这个娃娃给他,于是也就接了过来。
“梧桐山到了,要下车的乘客注意了!”
车门打开,小偷三人帮从后门下了车。
窗外,小武和王天霸回头看了一眼任千秋,神色之中,带着几分遗憾和可惜。
任千秋微微皱眉,他不喜欢这种眼神。
公交车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男人终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我手机呢?”
神色慌乱,四处摸索,却还是没找到。
已确认,被人偷了。
“先生,你怎么了?”指挥员问道。
“我电话被人偷了!”
说罢,目露凶光,看向全列车上的人,却故意漏掉任千秋,说道:“把电话给我交出来,咱没事儿啊,否则……”
“拿出来哈,谁拿了这位先生电话了呀,麻烦拿出来还给人家。”
车上的人一时间开始议论纷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起热闹来。
这时候,男人看到了坐在身边的陆小千。
反正现在也找不到人,如果不咬一人,他的手机可真就要不回来了。
情急之下,决定找陆小千麻烦。
陆小千解释道:“我没偷你手机!”
“那你刚刚叫我干什么?”
“刚才戴墨镜那人想偷你手机,我那是提醒你,我真没偷你手机。”
“别跟我废话啊,我看你们就是一伙儿的。我今天非把你送派出所去!”
男人抓住陆小千衣领,“售票员,叫司机停车,叫司机停车!”
不得已,公交车就准备绕路,打算将陆小千和男人都送往了派出所。
这可瞬间捅了马蜂窝,其他人自然是不愿意绕路的。
“不行,我还上着班呢!”
“我也赶时间!”
“我孙女儿生病,我忙去医院抓药,不能绕路!”
一时间,七嘴八舌,众说纷纭,都是反对的声音。
人呐,只有自己切身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会站出来。
而且力量无穷。
一句话,如果你想得到大众的支持,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将自己的利益,和大众的利益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方是最佳之法。
男人也是急了。
“你们能不能有点功德心啊,我帮你们把小偷抓住了,你们竟然这样!”
却没人理会他。
车缓缓在路边停下。
灰尘扬起,在阳光的照耀下,肉眼可见。
陆小千死死抓住车门,咬着牙,死活不愿下下车。
男人却抓住陆小千的腿,把他使劲儿往外拽。
“我今天非把你送到派出所去,给我下车!”
陆小千一顿胡乱猛蹬,将男人踹倒在地,下车转身就跑,男人拔腿就追。
一旁,任千秋也在众人的目视相送中,下了车。
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脸,怎么就是个男人呢。
“站住!站住!”
男人瞅准陆小千,使出吃奶的劲儿,狂追猛赶。
小偷三人帮也看见了这一幕,他自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
很显然,这个男人发现自己手机被偷了,于是认为是陆小千干的。
这是有人替他们顶包啊。
“嘿,有意思啊,走,看看去!”
三人暗中尾随跟上。
男人在摊位上,拿起一个鸡蛋朝陆小千甩了出去。
忽然,惊奇的一幕发生了。
鸡蛋在快要砸到陆小千的时候,竟然反弹回来,砸在了男人脸上。
满脸都是鸡蛋清。
估计能够美颜……
陆小千往前跑了两步,却突然踩到西瓜皮。
瞬间跌了一个人仰马翻,眼看就要以头抢地。
诡异的一幕再次发生。
陆小千的身体竟然停顿在了空中,保持着一个摔下的动作。
小偷三人组看呆了。
王天霸惊得摘下了自己的墨镜,双目之中满是不可置信。
闻声而来的三个警察也看呆了。
忽然,一股强大的力量,带着陆小千飞身而起,越过三个拦路的警察。
第25章 【拿到傻妞,认主完成】
【这章,任千秋终于拿到了傻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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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小伙子,行啊!”
刑警队大队长,也对陆小千的身手感到很惊讶。
这一看就不像个普通人。
“警察,就是他偷我的手机!”
轻轻一跃,便有三米之高,非武林高手,难以办到。
更何况,这还是一气呵成。
落地之后,丝毫都不带喘的。
陆小千有些惊疑不定,看着地上的西瓜皮发呆愣神。
他的身手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他怎么不知道?
“我不是贼!”
发呆固然重要,却也不忘了替自己辩解。
“你不是贼?我,我代表人民,我踹死你!”男人对着陆小千的后背,一脚踹出。
硬朗的运动鞋,踢人还是很疼的。
手机估计是找不回来了。
但是借机教训一下这个小子也不错。
一脚踹出,却仿佛踹到了一团棉花,丝毫借不上力。
下一瞬,一股强大的力量从脚底传来,将男人掀飞五米之远。
地上,西瓜皮,菜叶子,鸡蛋壳,灰尘,沸沸扬扬落下。
这一幕,再次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陆小千起身就继续逃跑。
见状,王天霸也紧随其后追了上去。
孙飞燕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天哥,有警察!”
王天霸摇摇头,非常笃定地说道:“不对,他那书包里一定有玩具娃娃!”
于是,也不再顾及来自天敌的压迫,朝陆小千的方向追了出去。
俩警察,以及那个男人也一路紧追不放。
路过一家花店的时候,陆小千跑到里面躲起来。
身影闪过,几人从外面跑了过去。
陆小千终于松了一口气。
却忽然察觉有一只手拍了他一下。
反手扣住对方的手腕,就是一招过肩摔!
却发现……
怎么也摔不动。
回眸,眼中带着惊讶和不解。
“是你啊,吓我一跳!”
看着那张怎么看都不似人家颜值的脸庞,他心里始终有些怪怪的。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
难道就不怕遭天妒吗?
那女式睡衣也很性感。
“你找我什么事儿?”
任千秋随手从旁边拿起一朵玫瑰花递了过去,“我之前已经说过了,我是来拿属于我的报酬。”
闻着鼻尖的玫瑰花香味,陆小千心里也闪过一丝愤懑,这么漂亮的脸,怎么就偏是个男人呢。
“我……”
陆小千正要说话,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了。
意识还在。
眼睛也能转动。
也能说话。
只是不能动了而已。
他感觉到一股神秘的力量,正在他周围徘徊,好像是在找什么。
抬头看去,不知何时,任千秋已经变掌为爪,五指乾坤。
陆小千的身体慢慢飘浮到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放我下来!”
【滴!】
【宝物搜寻中……】
【搜索完毕!】
【陆小千身上的宝物:傻妞(没有等级)、七窍玲珑心(尚未觉醒)】
【请选择其中一件作为报酬,委托者反抗无效。】
七窍玲珑心?
任千秋脑海之中瞬间想起一个人来。
比干挖心!
挖的便是七窍玲珑心。
只是没想到,陆小千也有一颗这样的心。
想来也能够理解,毕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原着之中,他之所以能够最终令傻妞有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大概也和这颗七窍玲珑心脱不了干系。
“选择傻妞!”
一个娃娃,身上泛着白光,慢慢从陆小千的背包里飘浮了出来。
那光芒,似是来至九天银河,既让人感觉到温暖,却仿佛又是那么地飘渺。
傻妞飞入任千秋手中,光芒慢慢敛去,变得朴实无华。
看上去,就只是一个地摊货,五毛钱一个的玩具娃娃。
这一刻,陆小千仿佛明白了些什么。
回想起今天的一系列奇怪的事情,以及眼前这个帅得没边儿的超人。
还有那个乞丐疯子,他突然变得不可思议的身手,从高楼之下掉下来,却平安无事,等等,这些,很可能都和眼前这个娃娃有关。
【滴!】
【完成委托任务,获得傻妞!】
【傻妞改造中……】
【认主开始……3……2……1!】
【认主完成!】
【从今以后,傻妞将不会易主,即便落入他人之手,宿主也可随时将其召回。】
【傻妞强化开始……】
【强化完成!】
【从今往后,傻妞的能量仍旧以阳光为主,但是,能量枯竭时,宿主可以法力催动之。】
【许多功能,系统还在继续强化中,期间,不影响宿主的使用。】
任千秋收功入体,陆小千从空中落了下来。
突然见到如此荒诞的事情,恢复自由之后,第一时间,自然是要检查一下,自己是否少了什么零件。
如果少了,看看还能修否。
左看看,右看看,这一百二十斤肥肉,一斤不少。
终于放心下来。
至于那个娃娃,拿走就拿走了,反正那东西也不是他的。
“这位哥……仙人,请问你是仙人吗?”
见识过任千秋的厉害之处,陆小千的心思瞬间活络起来。
想要拜师学艺!
他从小就有一个武侠梦,最是羡慕郭靖,侠肝义胆,为国为民。
如今有机会,自然是不愿放过。
“师傅,你收我为徒!”
当即就在花店里跪了下来。
眼光够毒,选择也够果断。
任千秋看着跪在地上的陆小千,半天没说话。
他拿走了傻妞,陆小千也就注定永远只能做个普通人了。
而这个世界,确实也需要一个英雄,需要一个超人。
即便自己以后穿越诸天,但这里,毕竟是他的主世界。
培养一个自己能够信任的人,或许也不错。
关键时候,也能替自己照看父母一二。
“传你武艺也无不可,至于收徒之事,等你通过我的考核再说!”
说罢,任千秋掏出一把符咒递了过去。
吩咐陆小千收好。
现在没了傻妞,这命运之子,估计以后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
黄眉大王是不会放过他的。
“哎,好,谢谢师傅!”
陆小千不疑有他,将一把符咒全都小心地收了起来。
“从明日起,你跟随我修炼,我传你符咒之道,时间不会太久,至于你能学到多少,那就看你的造化了。”
“多谢师傅!”陆小千恭敬地躬身执礼。
第26章 【冥王】
拿到傻妞,又收了个外门弟子,任千秋也就转身买衣服去了。
总穿着一件女式睡衣在外面瞎逛,也不是个事儿。
被人一直当成美女,各种献殷勤,还不能还口,憋屈。
还是尽快换一身装扮要紧。
“师傅慢走!”
陆小千将任千秋送出花店。
“师傅,要不我给你打个车……?”
话音未落,地上掀起一阵尘土,呛了他一脸。
抬头望去,任千秋已经飞身而起,到了百米之外的高楼大厦顶端。
不愧是高人啊,来无影去无踪,走路都不走不寻常路,专爬人家屋顶。
“这师傅,拜得值!”
转身回了花店,给心上人打了一电话。
“喂,化梅,我路上有点事儿,可能晚点儿到。”
“对!”
“你还没出来呐?好好好,你稍微晚点儿出来,对,好。”
挂了电话,却撞见老板。
“你好,先生要买花吗?看一下,来一支玫瑰?这是最好的玫瑰。”
陆小千犹豫了一下,问道:“多少钱?”
“两块钱一支。”
“哦……那就来一支。”
陆小千摸出钱包,拿出两块钱递给老板。
忽然,他发现了钱包里面的纸条。
展开一看。
上面写着:小子,带这点儿钱你就敢出门,你也不怕丢人!
虽是出自土匪之手,但那字迹,却像是特意练过,颇有几分草书的优美华丽。
陆小千气得将纸条一阵咔嚓撕得粉碎。
拿着玫瑰花正要出门,却刚好遇到了折射你回来的两个警察,和那个男人。
三人气喘吁吁,额头满是汗水,显然追了好一路。
无果,只得回头。
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刚好撞见陆小千从花店里走出来。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任千秋来到一家大型服装店。
挑选了一套特别符合自己气质的休闲装。
一下就花了五千块钱。
果然还是赚钱难呐。
花钱却如流水。
捯饬捯饬一下,终于恢复了自己的原貌。
至少走在大街上,不会再被人当成美女搭讪了。
“先生,可以加个联系方式吗,我们店都是包售后服务的。”
“不用了,谢谢!”
任千秋一眼看穿女服务员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图,果断拒绝。
又让服务员找个袋子,他将那件睡衣打包带走,于是就离开了服装店。
服务员很热情,一直将他送到门口,还目送他离开直到消失不见。
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前面是一个公交车站台,大包小包的提着,你拥我挤,总算是都塞了进去。
看着这既熟悉又陌生的一幕,任千秋总觉得周围的环境和自己有些格格不入。
虽然这也是都市,但终究不是他原来的那个都市。
看了一下天色,现在还早,也不着急回去,于是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着。
一边想着心事儿。
黄眉大王不属于这个世界,自己总该要想办法将它送回去才行。
还有,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牛魔王应该也到了这里。
但是那家伙很狡猾,前期一直躲起来,让人根本就找不到他的下落。
当然,牛魔王也是这部剧最终的大boss。
既然自己拿走了傻妞,那么,将这两个妖怪送走的任务,也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可是,他现在的修为还太低,根本就不是牛魔王的对手。
之所以能够打败黄眉大王,也是因为对方一时大意。
等黄眉大王缓过神来,全力一战,自己估计不是对手。
毕竟境界相差有点大。
当务之急,是需要尽快修炼。
也要盯着黄眉大王,不要让他在都市里惹出什么大乱子来。
毕竟是一方妖王,之所以现在还处处碰壁,那是因为他初来乍到,还没摸透这个世界。
只要给他一些时间,想要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当然,最怕的还是对方走上歧途,危害社会,那才叫大事不妙。
任千秋慢慢思量着,自己能不能有什么办法,在黄眉大王和牛魔王身上捞点好处,学点厉害的神通法术。
或者搞点神器用用。
比如说人种袋,就很好用啊。
里面就像是一方小世界,空间非常大。
这就相当于有了一个储物空间,用着真方便。
而且这东西,还能装活物,可不是储物戒指能够想比的。
牛魔王身上好像有芭蕉扇来着……
还有黄眉大王的金铙,孙悟空的金箍棒,猪八戒的九齿钉耙,紧箍咒也不错……
万山市,安全中心。
全市的高级官员全都齐聚一堂,面色严肃。
针对各方面递交上来的情报显示,万山市,真的出现了怪物,或者说……妖怪!
他们必须想办法解决,否则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咚咚咚!
寂静地会议室里,突然传来轻微的敲门声。
“进来!”
万山市最高掌权人首先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看向推门进来的通讯兵,脸色万分焦急。
也不待对方禀报,他一把抢过那张电报。
国家的特殊机构,专门负责这类诡异事件。
联系这些人,需要层层上报。
还不能打电话,只能发电报。
于是速度慢了些。
所有人在等的,就是这封电报。
“市长,上面怎么回复?可不可以动用超强武器?”
超强武器,所有人都懂。
那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动用。
市长看完电报,于是将其传了下去。
电报上面就只有一句话:
知道啦!
特殊部门都这么……特殊吗?
经过最终的询问,所有人还是不知道上面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只知道,三天之内,会有人拿着一块龙形玉佩来到总部,让他们配合即可。
“三天?”
众人面面厮觑。
天知道那个妖怪,在这三天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严密防范。
希望那个人不要来得太晚。
某处大厦天台,任千秋静静看着夕阳西下,漫边雾霞。
【主人,有未知电话,是否接听?】
是傻妞的声音。
“接!”
“冥王,万山市出事了,你去处理一下。”
“我不是冥王,你找错人了。”
“你师傅临终前,给总部发来电报,留言说,已经将冥王之位传给了你,你就是新任冥王。”
第27章 【主人,你害羞了】
关于特殊部门,任千秋以前听自己师傅说过一些。
但那老头儿整天疯疯癫癫的,于是,任千秋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难怪他每每会在自己清醒的时候,让自己去完成一些莫名其妙地任务。
方外之人,人间之事,谁也逃脱不了的。
偌大的帝国,有着什么特殊组织,负责特殊之事,也属正常,任千秋倒是没有太过吃惊。
自从他知道世间真的有道术,有修炼之法开始,便已经大概猜到了。
只是简单说了几句,双方就挂了电话。
这也是对方第一次联系他。
估计以后,这样的联系少不了了。
任千秋在挂断电话的同时,在万山市总部的会议室之中,传真机里面也印刷出来一张图案。
上面所印,正是一条腾飞的龙形玉佩。
任千秋从腰间取下那块玉佩,仔细观摩了一会儿,却没查出什么异常。
师傅临死前,这是唯一留给他的遗物。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冥王的身份凭证。
在华夏,一共有四位至高无上的能人异士,守护着这个国度。
每每在国家危急关头,他们都会现身力挽狂澜。
平日里,则是一直隐居方外之地。
国外将之称为四大战神。
北狂刀,南冥王;
东尼姑,西和尚。
所谓,“一刀一王,一姑一和尚”。
万山市,其面积之大,足以媲美三个超级大省。
更是那些小国国土面积之百倍有余。
万山之名,寓意百万大山,连绵不绝。
看着这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百万大山,任千秋忽然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培养一下陆小千。
以后若是有什么大小事情,都支楞徒弟出去搞定就行。
至于工资,什么工资?
他不知道。
用刚刚总部的话说,以后这百万大山里面的诡异之事,可都要由他来解决了。
如果在其他地方发生了什么大案要案,也可能需要他的支援。
劳苦命!
普通人啥都不知道,就没心没肺的活着。
他们哪里知晓,在这平静的生活之下,是看不见的汹涌危机。
而这一切,都有相关的神秘人员出面解决。
任千秋手中出现了一本非常古朴的秘籍,破破烂烂的字迹,都快让人看不清楚了。
这要是在修炼之时,偶尔因为模糊不清,认错一两个字,也不知道会不会练功走火入魔。
《符箓真解》,是师傅传给任千秋的修炼秘籍。
除此之外,还有一本无名心法。
这两件东西,是他准备传授给陆小千的修炼之法。
“傻妞,扫描书中内容!”
“扫描开始……”
“扫描完成!”
找个机会,给陆小千来一次醍醐灌顶,把秘籍内容传给他。
秘籍书本是不可能给他的。
这可是老古董,任千秋还打算以后传给下一代,说不定若干年后,就变成了古董,能值老鼻子钱。
“傻妞,启动真人模式!”
“请在以下表情中选择一项:喜、乐、哀、乐、羞、乖、酷、坏、愁、傻。”
“坏!”
一个穿着白色皮衣的劲爆女孩儿出现在任千秋面前,坏坏地看着任千秋。
“主人真帅!”
坏坏的傻妞,就是有点皮,爱捣蛋。
“傻妞,链接万山市会议室电话。”
“不行,除非你亲我一下。”傻妞在任千秋身边坐下,把脸凑了过来。
“别闹,赶紧的,不然晚上可让你给我暖床。”
“只要是主人的命令,傻妞都愿意的!”
任千秋扶额,忘了,威胁一般女人的手段,对傻妞不管用。
也不知道跟自己久了,会不会也让她产生自己的感情和思想。
也许那个时候,威胁才有用。
“别闹,打电话!”
“是!”
嘟嘟嘟嘟……
“市长,是总部来电话了吗?”
“喂!”
“市长大人,你好哇!”
“你是谁?”
“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基本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而且一直在跟进,你们无须太过担心,也不用插手。”
“那,我们能够为你提供一些什么帮助?”
“封闭消息,不要引起恐慌。”
“这点没问题,我们已经在开始布置了,尽量将影响降到最低,还有什么吗?”
“没有了,必要的时候,我会直接联系你,另外,让特战队全副武装,随时待命。”
“好的,有什么需要,我们会尽量配合。”
简单地交流,简单地安排。
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他的实力问题了。
需要尽快熟练的掌握和使用九霄噬神枪。
再修炼一些强大的枪法。
除此之外,也需要修炼一些强大的法术傍身。
比如七十二变就不错。
甚至到现在,他还连腾云驾雾都不会,只能靠单纯地力量来回跳跃。
忽然有点想拜玉鼎真人为师……
那家伙,虽然法力不高,但知识之渊博,三界内,鲜有人敌。
杨戬就是他教出来的徒弟,大闹天宫的存在。
想起大闹天宫,任千秋的思维忽然停顿了一下。
记得之前猪八戒好像说过,他以前也曾经大闹天宫,抢嫦娥、抢太上老君仙丹、抢各种天庭宝物……
“不会?我记得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啊,肯定是猪八戒诽谤,胡说八道。”
“喂,傻妞,你干嘛!”
傻妞竟然坐到了他的腿上,吓得任千秋一个激灵冷颤。
他可是对女人过敏。
可是,出乎意料地过敏竟然没有出现。
任千秋皱了皱眉,盯着傻妞的侧脸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收回目光。
他竟然不对傻妞过敏!
盯着一个机器人看,最后,他反而把自己搞得有些不好意思,害羞起来。
“主人,你害羞了,心率也突然升高了,荷尔蒙正在急剧升高。”
“闭嘴!”
“我偏不!”
果然是坏坏的。
天快黑了,该回家吃饭了。
从二十层楼顶轻轻跃下。
任千秋到超市买了一点东西。
提着东西出来,却刚好看见黄眉大王蹲在路边。
一个小男孩在吃雪糕。
黄眉大王一把抢了过来,饥肠辘辘的他,咬了一口,满脸享受。
“举起手来!”小男孩掏出一把玩具枪指着黄眉大王。
看着玩具枪,黄眉大王想起了自己眉心那枪。
于是,乖乖地举起了双手。
第28章 【钻小树林】
“把雪糕还我!”
“双手抱头!”
“趴下!”
黄眉大王一一照做。
“biubiu,好啦,你现在已经死了,天黑之前不准起来。”
“妈妈,妈妈,我今天打死一只妖怪。”
拿着雪糕,顶着烈日,咬一口含在嘴里舍不得吞下,开开心心地跑了。
拖鞋在马路上啪嗒啪嗒的声音,渐渐远去。
“嗷呜,嗷呜,嗷呜,呜呜呜呜……”
“连个小孩都这么欺负我,我堂堂黄眉大王,我竟然落得如地步,呜呜呜呜呜……”
“傻妞,我恨你!”
“陆小千儿,我要杀了你!”
“呜呜呜呜呜……”
一边哀嚎,一边在地上打滚。
引来不少过路行人观看,指指点点。
呼呼!
停住哭咽声,嗅了嗅鼻子。
什么东西这么香?
好像是炸鸡的味道。
顺着香味儿,他看到了那个压洞夫……男人。
“是你!”
“你,你是男人!”
任千秋将手中打包好的炸鸡递了过去。
“给我的?”黄眉大王试探着问道。
他有些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
该不会在里面下毒?
任千秋直言不讳,道:“如果怕有毒,垃圾桶在那边。”
“没毒,没毒!”
狼天性敏锐,感应强烈。
对敌意,有着很高的感知。
此刻,眼前这个男人身上,并没有敌意。
一把抢过炸鸡,狼吞虎咽起来。
骨头都舍不得吐出来。
蹦嘎蹦嘎一顿嚼,然后咽了下去。
啃着鸡屁股,他好似忽然想起什么,抬头看向任千秋,道:“人种袋……”
任千秋立即摆出防御姿势,打断他的话,说道:“想抢我的人种袋?”
黄眉大王的话被卡在喉咙,不知怎么接着说。
这个世界怎么了。
这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自己想要抢他的人种袋了。
这地方还有没有天理。
玉皇大帝,这事儿,你管不管?
畏惧地看了任千秋一眼,低下头去,继续吃炸鸡。
从头到尾,硬是舍不得吐掉一根骨头。
全都给咽了下去。
算是吃了个半饱。
“谢谢你的鸡,我以后会还你的。”
闻言,任千秋不可置否,淡淡一笑。
又将另外一个塑料袋递了过去。
里面是一套衣服,是他临时在地摊上买的。
不值几个钱,但好歹能穿。
比起黄眉大王现在是破破烂烂的一身,总要好上很多。
那已经不能叫衣服,遮羞布更为准确些。
“这是一套干净衣服,你自己找个地方洗洗,然后换上。”
一个大人,堂堂妖王,忽然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我以后会还你的。”
然后接过衣服。
转身走了两步,回头,道:“我的人种袋……”
一柄缠龙血色长枪出现,直指其眉心。
“怎么,想打架?”
黄眉大王咽了咽口水,这也太霸道了,话都不让人说。
驾云离开,寻了条小河,黄眉大王舒舒服服洗了个澡,然后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嘀咕道:“这压洞夫……男人,虽然霸道,但为人还不错。”
等他飞回来的时候,却已经不见了任千秋的身影。
“傻妞,时空穿梭,时间,当下,地点,窝窝村。”
“千秋哥哥,呐!”
她把脸凑了过去。
任千秋凝视着那张脸,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久,喉咙鼓动,咽下口水。
伸手在其脸上轻轻拍了拍,道:
“好了,启动!”
“千秋哥哥,你误会傻妞的意思了。”
“没误会,赶紧的,启动。”
“好!”
时空隧道出现,任千秋抬脚踏入其中。
再次出现,已是后山。
“小黑,这是给你买的五花肉。”
“我叫小白!”
把五花肉留下,任千秋也就下山了。
这个时辰,应该刚好赶上饭点。
早上就吃了一口红烧肉,现在肚子还真有些饿了。
“爸,妈,我回来了。”
“这一整天,你跑哪儿去了?”
“有事儿,有事儿,妈,早上的红烧肉还有不?”
“没了,叫你不吃,全给阿黄了。”
任千秋磨刀霍霍,向后院走去。
不一会儿,阿黄的惨叫声响起。
让你看家护院,偷懒不说,就知道吃。
往石磨上滴了几水,嚯嚯嚯,继续磨刀。
院子一角,阿黄蜷缩成一团,双手抱头蹲下,感觉自己很委屈。
什么红烧肉,它真不知道哇。
就在地上捡了两块而已。
晚间,饭桌上,避无可避的,父母还是问起今天的事儿了。
“千秋,今天那些人,没事儿?”母亲还是有些担忧。
“放心,妈,没事儿。”
“行,既然没事,我也就放心了,明天一早,让你爸送你去学校报到。”
“你老师今天可是亲自打来电话,说让你千万不要迟到,看看,人多关心你,到了学校,一定要好好学习。”老爸也插话说道。
“老师?什么老师?”
他都还没去学校报到,哪来什么老师。
这时候,老妈解释道:“哦,就是你小学那个老师,初中的时候,她不是调过去了嘛,现在你读高中,她也调到高中去了,和你一个学校,好像还是你的班主任,你说,这事儿巧不巧?”
任千秋头皮发麻。
巧,真的太巧了。
这简直就是块牛皮糖啊,怎么都甩不掉。
别的老师不调,怎么每年都调她。
还挺巧。
每天都被留下来辅导作业,那种恐怖,谁人体会?
任千秋是真的怕了那个女人。
一博士后,不好好为科研献身,居然跑去教小学,然后教初中,现在又打算教高中。
是不是还打算去大学看看夜间小情侣钻小树林的风景?
各个学校,来去自如,想调就调,咋滴,学校你家开的啊?
任千秋已经在心里琢磨,自己是不是也能滥用私权,换个学校。
以后,自己的秘密会越来越多,总该是要小心一点为好。
山间微风拂过,鸟语喜鸣,温馨的阁楼木院,恬静而舒适。
母亲又开始念叨起来。
“千秋啊,你从小就懂事儿,也有本事,妈不担心。”
“但是你这是第一次去大城市生活,以前从没在那种地方待过,妈这心里啊,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记住,到了学校,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将来争取考个好大学。”
想着儿子明天就要去市里生活了,母亲忍不住什么都要叮嘱一番,才能稍稍放心一些。
儿行千里母担忧!
第29章 【甘老师】
第二天一早,任千秋收拾好行李,就准备坐大巴车前往市里。
有父母相送,总是不方便使用时空穿梭的。
正要出门,却迎面走来两人。
正是陈坤和岳婷婷。
手上提着一个箱子,看着还挺重。
“任哥,我们把钱送来了。”
说罢,打开箱子,满满的全是百元大钞。
现金。
足足一百六十万现金。
“千秋,这……”
母亲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父亲任我行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昨日,任千秋对两人的威胁,他也看在眼里。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两人,今天竟然真的把钱送来了。
是不是傻啊!
走都走了,还把钱送来。
直接报警不好吗?
这笔钱,父母坚决不收。
这可把陈坤和岳婷婷吓坏了。
不收钱,这是想要搞死他们的意思啊。
一顿哀求。
任千秋收下一半,另外一半,则是让两人将拿去捐了慈善。
顺道,任千秋搭了一次顺风车,也不用坐大巴了。
“任哥,您这是打算去学校报到?”
“嗯!”
“您是哪所学校啊,我送您过去。”
万山市一共四十所高中,十二所大学。
百万大山拱卫其中,无论是人口,还是地域面积,都非常大。
非一般省份能比。
“没想好。”
陈坤:“……”
岳婷婷:“……”
没想好是什么意思。
去哪所高中报名,录取通知单上面不是有吗。
难道还能自己选择?
“你们将我送到龙山就行。”
“好的,您坐好。”
龙山,是百万大山之一。
这里也叫盘龙山。
上古传言,这座山脉之中,封印着一条恶龙。
也是万山市少有的旅游胜地之一。
一辆宝马缓缓在山脚停下。
“任哥,我们就只能送你到这儿了,里面是保护区,不让进。”
“好,谢谢!”
岳婷婷亲自下车给任千秋开车门。
这有让他看到了不该看的。
顿时觉得浑身燥热难受。
不是起反应了。
单纯只是因为过敏。
这香水味儿,未免也太重了些。
两人准备离开,被任千秋叫住。
从兜里摸出来两张符咒,递了过去。
“找点正经事儿做,别整天到处流浪。”
“是是是,任哥教训得是。”
“谢谢任哥!”
虽然不知道那两张符咒有什么用处,但还是很很小心地接过,然后收藏起来。
对于眼前这个帅得没边儿的世外高人,他们可是亲眼见识过他的厉害。
自然不会把那两张符咒当作一般的鬼画符。
两人走后,任千秋拖着行李往宾馆走去。
他之前查探过,这里离学校比较近。
而且,此地灵气比起其他地方,也稍浓郁一些。
有,总比没有好。
这里不是以前修炼的地方,但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打算先暂时住下来,然后看看房子。
住学校是不可能的。
开了房间,任千秋背着书包,赶往学校报道。
第一天,总归还是要去看看的。
在学校门口,任千秋看到了三个熟人。
小偷三人帮。
龙山一中,这里富家子弟特别多,也难怪他们会选择里作目标。
任千秋被没有搭理的意思,可是,这三个小偷竟然主动找上了自己。
“小子,把娃娃交出来!”
任千秋捏了捏眉心,明白了。
三人昨天暗中跟踪陆小千,双方一番交手,不但在陆小千的符咒威能下吃了大亏。
最终才知道,娃娃已经不在陆小千手中了,于是,就怀疑上了他。
被人惦记的感觉,真的让人很不爽。
“小子,看什么看,长得帅了不起吗?”
“麻溜的,把娃娃交出来,咱们没事儿啊,否则……”
腿影闪过,三人飞了出去。
这里的情况引来众多人围观。
一辆大奔在校门口停了下来,轮子压到一块不知道谁吐的口香糖,然后黏在了轮胎上。
副校长从车上下来,怀里抱着两本书,走向任千秋。
“你是新来的学生?”
“是!老师好!”
“你很叼啊,开学第一天就敢在校门口打架,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不知道。”
“那我就告诉你,我在学校,负责治安这一块,打架斗殴、吸烟喝酒谈恋爱,抓到,直接劝退!”
“你,待会儿直接来我办公室!”
任千秋摸了摸鼻子,自己这是开学第一天就要被劝退吗。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不少新生畏惧地看着副校长。
早就听说过这个人的大名了。
龙山一中,也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副校长,所以,很多家长才纷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了自己。
于是,人间地狱就此开始。
据说去年,学校因为谈恋爱被抓到十六对,全都被开除劝退。
执行人,就是眼前这个副校长。
龙山一中,规矩之严,治校之全,办事之雷厉风行,是万山市出了名的。
这里,也是每年高考,成绩最好的。
在这里,老师骂学生,都是那么的清新脱俗:
“你们这群天资平平的普通学生,如果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只能上一本大学了!”
“每年,总是有那么一两个拖后腿的,去了一本,再看看其他人,都是985、211、双一流,你们就难道不羞愧吗?”
“再不努力,你们就只能去读一本了!”
教训了一会儿,副校长终于问起任千秋的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任千秋。”
“嗯,待会儿直接来我办公……等等,你说你叫什么?”
“任千秋。”
啪!
副校长手中的书本掉落在地上。
“校长,其实我今天来,是来退学的。”
刚刚捡起的书,又掉在了地上。
“那谁谁谁,说的就是你,开学不能戴耳钉,涂口红,你不知道吗?”
“还有你,把手机交出来!”
“校长,我退学的事儿,你看……”
“说的就是你,竟然敢带烟,交出来!”
副校长若无其事地从任千秋身边走过,就好像没听到他在和自己说话。
任千秋:“……”
“任千秋,既然到了,怎么不进去啊?”
有人从身后拍他的肩膀,鼻尖飘过熟悉的香味儿。
仿若空谷幽兰,迷人却又恰到好处,香而不浓。
任千秋身体瞬间僵硬。
“甘,甘老师……”
第30章 【隔壁】
浓密金色的大波浪长发,随意地披在肩头,丝丝缕缕都热辣得迷死人~!
浓密的睫毛、魅惑的眼神、性感丰厚的双唇,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万种风情……
一袭粉紫色的超短款披肩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一等一的绝佳身材。
再搭配一条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一双黑色的高筒靴……
真是娇媚十足。
魔鬼般惹火的身材,一头大波浪形金黄卷发发出耀眼的光芒,修长的大腿穿着一条鹅黄色的超短迷你裙,显出身材的完美绝伦。
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任千秋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紫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
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发出诱人的邀请。
这女子的装束无疑是极其艳冶的,但这艳冶与她的神态相比,似乎逊色了许多。
她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雾绕地,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欲引人一亲丰泽。
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的女人,她似乎无时无刻都在引诱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这就是他的噩梦。
甘老师!
小学班主任、初中班主任。
现在……
变成了高中班主任。
这若是换了一个穿越者,早就将这水蜜桃吃进嘴里,三两下咀嚼,然后消化掉。
最多也就是累得十天半个月弯了腰,直不起身子罢了。
但终究心里是舒畅的,这就比什么都值得。
可是,面对这一切的,是任千秋。
真是遗憾,他对美女过敏。
越漂亮,越过敏。
天生一部分,后天的影响也有一些。
任何的美貌对于他来说,都是一文不值。
因为他自己,就已经是世间容貌的顶端,大概是已经不会再有几个人比他还要美了。
以至于,换了女装,有那么多男人前来搭讪。
穿着男装走在古朴的走廊间,仿佛意境刚刚好,勾起了大妈们的第三次春天,往他身上不断揩油。
那以后,他拒绝去任何旅游区。
“甘老师,早,早啊!”
“早!”
她伸手捏了捏任千秋的脸。
还是那样的滑嫩有手感,像是用牛奶泡过的。
“老师,我过敏……”任千秋退后几步。
“哦,差点忘了,谢谢你的赞美!”
她一直都知道,任千秋对美女过敏。
越严重,说明在他心里,那个人就越漂亮。
她把这句过敏,当成了赞美。
在这个女人面前,任千秋手握千斤力量,却仿佛打在了一片棉花上,无从着手。
“走,我带你去寝室。”
“老师,男生寝室,不方便。”
任千秋只想赶紧逃离这个女魔头,不想被蹂躏。
“哦,你不住男生宿舍。”
任千秋猛的停下脚步,偏过头看向她。
“甘老师,你该不会让我住女生宿舍,我拒绝女装。”
“咯咯咯,你在想什么,放心,不会把你送入狼窝的。我给你安排了宿舍,在教师公寓,住我旁边。”
“那我还是住女生宿舍。”
“你说什么?”
“没什么,一切全凭老师安排。”
(良心好痛)
“你毕竟是以全校倒数第一的成绩考进来的,享受一点特殊待遇,也是理所应当,这是校长亲自批准的,不用有什么心理压力。”
任千秋的中考成绩:语文150,数学150,英语150,物理化学生物缺考,所以是零分。
总分:450。
刚好达到龙山一中的录取分数线。
倒数第一名,实至名归。
“甘老师,你平时住学校吗?”
“当然住学校,我要每天监督你学习嘛,放学了还要给你补习。”
任千秋暗喜。
反正自己是要出去住的。
留校,绝对不可能!
看来,他终于要获得自由了。
放学就赶紧溜。
找个时间,在外面买套房子最好不过。
“报道的事儿你也不用担心,我已经把你的档案上交了,军训也免了,就你的武功,别把教官打残了。”
真的好贴心。
报道的一切事情,她走就已经安排妥当。
来到教师公寓顶楼。
这里就两间房,好像是材料不够,就只修建了两间。
打开房门。
里面打扫得干干净净,床铺都是新买的。
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在房间里面,他看到了一扇通往隔壁的门,心里顿时觉得有些不妙。
“甘老师,你应该是住在下面一层楼。”
“哦,不,我就住在你隔壁。”
熟练地打开手提包,从里面摸出一把黄金钥匙,上前将门打开了。
任千秋傻眼。
隔壁……
看来,他语文150的成绩,在以前,终究还是对隔壁这个词的理解,有些不够深刻啊。
两个房间,是互通的。
不行,今天下午必须去买房。
然后就是办走读手续。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阻碍和麻烦,找找上面,这样应该会轻松许多。
毕竟他初来乍到,在学校高层没有人,不好办事。
“看看我给你布置的房间,满意不?”
他只是盯着那扇门看了许久,应道:“满意,满意……”
“走,去吃饭,我请客。”
任千秋给委婉地拒绝了她,然后出了校园。
有人偷窥自己!
心头有感应,任千秋回头,看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
小偷三人帮!
竟然还敢觊觎傻妞,真是不知死活。
“老大,他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不可能,跟踪,扒手,我们是专业的。”
“可是我们打不过他啊。”
王天霸吸了一口那根并没有点火的雪茄,恨铁不成钢地教训道:
“小武,你能不能动点脑子!”
“打不过他,难道我们就不能偷吗?”
任千秋继续往前走,没有理会三人都对跟踪。
嗯?
那不是黄眉大王吗?
前方三百米处,一辆宝马正在不断追着黄眉大王跑。
宝马之中,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不断催促司机加速。
正是缩阳入腹的范总!
第31章 【二十亿以内】
“我就不信了,宝马还能追不上你!”
事实上……
宝马已经加速到了360码,依旧还是追不上黄眉大王。
前方高能,出现电线杆。
黄眉大王直接顺着电线杆跑了上去,飞檐走壁。
范总傻眼了。
“来,来,下来!”
范总对黄眉大王不断诱惑。
这可是一个高手。
如果能为他所用,将威力无穷啊。
黄眉大王看了一眼那辆宝马,摇摇头,转身飞走了。
“人才啊!”
范总一眼就看出了黄眉大王的潜力。
只可惜,对方好像对他有太大戒心。
但是不着急。
他相信自己的诚意。
任千秋看了一眼黄眉大王离去的方向,对那腾云驾雾之术,真的挺羡慕。
还有这个范总,也不是什么好鸟。
得找个理由,让他进去蹲几年才行。
【滴!】
【收到来自范总的求救信号。】
【请求医治缩阳入腹。】
【请问是否接受?】
这个信号来得太及时了。
“接受!”
范总这一整天都非常难受。
昨晚,去酒和几个老板谈合作,谈生意。
最后,三三两两勾肩搭背,去了服务招待所。
点了几个小娘子相陪。
弄得他七上八下,难受得紧。
却感觉自己下面空落落的,心里也空落落的。
没了作案的工具,人姑娘都看不上他。
最后,还给了三万块钱才打发。
却只是搂着睡了一晚。
心头上火,却灭不了火。
于是,这大清早的,收到消息,发现了黄眉大王的下落。
火急寥寥赶来,最后依旧竹篮打水一场空。
司机问道:“老板,我们去哪儿?”
“去酒店,算了,回家。”
看到家里那位母老虎,估计自己的火就能降下来了。
看着倒胃口。
也是吓的。
车速开得有点快,差点撞到一个乱窜马路的人。
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上拖出一条黑胶痕迹。
“你瞎啊,差点撞到我的车,赔得起吗你,赶紧滚开!”
“对不起,对不起……”
那人也知道是自己乱窜马路,急忙道歉离开了。
“赶紧滚,别挡道!”
忽然,范总在反光镜里看到了一个人影。
再次细看时,人影却不见了。
揉揉眼睛,也不在意。
又往前开了一段距离,突然一个急刹车。
“小刘,你疯了是不是,不想干了是不是!”
“不,不是,老板,车上有人!”
“车上就我们两个,哪儿来的……”
顿时停住声音,因为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影。
回头,后座上却不知何时坐了一个人。
“是你!”
“大哥,活神仙,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就放过我,绕我一次,您大人有大量,求您给我解了那法术……”
“我这人有个规矩。”
“什么规矩,您说,多少钱都行。”
“我帮人,会任意从对方身上拿走一样东西作为报酬,对方反抗无效。”
“我不反抗,绝对不反抗。”
任千秋笑笑,挥手之间,便解了那道术禁咒。
长出来了,真的长出来了!
范总面色狂喜。
他,终于又行了。
决定了,今晚还去昨晚那家歌舞厅,还点那个妹子。
“那个……请问您要什么报酬?”
任千秋笑笑,淡淡说道:“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光芒闪过,任千秋从汽车里消失不见。
来到一家拍卖行。
任千秋递过去一份文件。
“你好,我打算将名下的公司拍卖。”
“您好,稍等,您公司价值超过三亿,我立即联系经理亲自和您谈。”
半小时后,任千秋离开了拍卖行。
手中拿着一张vtp高级贵宾卡,以及一张银行卡。
真是狗皮膏药啊!。
任千秋回头,又看到了那三个小偷。
三分钟后。
一处死胡同里传来了惨叫声。
“没想到揍人也这么爽!”
秋叶落下,见证了一场暴力,惊掉了它对这个秋天最后的坚持,终于落了下来。
“傻妞,把公司拍卖的钱,全都捐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傻妞穿着白色劲爆的皮衣,出现在任千秋身边。
经过系统的不断改进,如今召唤傻妞,根本就不需要那些繁琐的步骤。
只需任千秋一个念头就可以。
方便快捷,而且别人也偷不走。
也成功从娃娃模式,变成不定形态,可以任意变幻大小。
戴在手腕处,就是手镯。
戴在手指上,就是戒指。
等等,千变万化。
材质的颜色,在透明之中,有七彩光芒闪闪耀其间。
现在的傻妞,已经被系统改良,而且改造进程还远远没有结束。
她已经变成了任千秋的第二个外挂。
“你不打算给自己留一点吗?”傻妞反问道。
任千秋愣了一下,停下脚步,揉捏着手中的那片秋叶,盯着她的双瞳。
“你有自己的意识和思想?”
傻妞的眼神有些飘忽闪躲。
“没有,傻妞只是一部手机。”
手中,落叶变成粉末。
扬手,粉末一点点落下。
他低语,似自言自语。
“你那么高科技,难道没人告诉你,撒谎的时候,眼神不要飘?”
傻妞:“……”
傻妞有测谎功能,如果周围的人撒谎,她就会惩罚说谎之人。
拥有者也不例外。
陆小千就曾多次挨揍。
如今,她被系统改造,测谎和惩罚功能,却已经抹除了。
最终,傻妞还是执行了任千秋的命令,将公司拍卖的三亿元,全都娟给了希望工程。
回到龙山,任千秋买了一套房子,靠海。
温馨的小别墅。
至于付钱,那当然是特殊部门总部报销。
不止如此,总部还给他寄来了一个包裹。
一整套黑皮大衣,和燕双鹰的打扮极为相似。
还佩戴了墨镜。
那是一副追踪眼镜,比柯南的要先进很多。
两把手枪。
子弹是特质的。
任千秋亲自试过了。
那黑皮大衣,竟然是防弹衣。
傻妞给他端来了咖啡,“千秋哥哥,甘老师打来电话,是否接听。”
这个魔性的名字,让任千秋瞬间回复正常。
“接听!”
“喂,任千秋,你今天跑哪儿去了?怎么找不到人,赶紧的,回学校上课!”
“甘老师,我被人劫财劫色了,估计要两天才能回去。”
电话那边沉默半晌,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和颤抖。
“你问问他们,赎金要多少,二十亿以内,都可以谈。”
任千秋端着手中的咖啡,一直沉默了许久……
第32章 【就是你偷了我的睡衣】
一个凶悍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让甘晓萱一个踉跄。
“你们别伤害他,说,要多少钱,我都给。”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道:
“每天早上10:00之前,往银行卡里转账一个亿,不许报警,不然我们就撕票。”
接着,对面一一念的银行卡号。
“喂,喂,让我再听听他的声音。”
嘟!嘟!嘟!
电话已经挂了。
任千秋端起咖啡,到了嘴边却又放下。
“傻妞,将甘老师的所有资料全都给我找出来,越详细越好。”
“是!”
为了一个学生,她这是为了什么?
值得吗?
二十亿,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任千秋以前就心有疑问,却一直苦于没有办法调查。
如今有了能力,自然是想要知道真相。
傻妞的效率很高,眨眼功夫,资料已经全都找到了。
甘晓萱,26岁。
双学位博士后。
从小天赋异禀。
小学三年级开始逐渐表现出优异成绩,后,越级初中高中,九岁参加高考。
十岁,以满分650分,保送海外深造。
两年时间,先后研究出多项世界顶级成果,破格升为博士。
再一年,其年龄十三岁,拿到医学诺贝尔奖,升为博士后。
同年,欲回国,遭刺杀,无恙。
回国第二年,继承二十亿家产。
却从此消失在大众眼中。
大概看完相关资料,任千秋仍旧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傻妞亲自查找的资料,他都快以为自己在看小说。
为了资料的详尽,傻妞甚至已经入侵了很多公司集团,以及海外的高校官网内部。
这才查到真相。
只是,这怎么看着都像是……小说。
一句话,这样人的人生,绝对开挂了。
可是,她既然这么厉害,干嘛跑来教书,对他为何那么特别。
这些困惑,资料上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任千秋查了自己的祖宗十八代,和甘晓萱的祖上,却还是没什么关系。
那她为什么那样关注自己?
“傻妞,陪我出去走走。”
“好的,千秋哥哥。”
傻妞上前挽住任千秋的手臂,两人走出别墅,沿着小溪边缓缓走着。
也不知走了多久,两人来到一处公园。
公园里,凉亭下。
陆小千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
别人任千秋或许不认识,但这个女人,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化梅。
和陆小千是同一届大学毕业生,魔幻手机的女二号之一。
对这个女人,任千秋之所以记得这么深刻,那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社会,大部分女生,都是化梅的翻版。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两人相处的模样,陆小千似乎是喜欢上了化梅。
却可惜,注定舔狗一场。
男人只有足够强大,名声和爱情,这些都不过是附属品罢了。
反之,如果一事无成,碌碌无为,却不过美梦一场。
“傻妞,醍醐灌顶!”
“是!”
公园里,陆小千头痛欲裂,不断在地上打滚。
衣服上沾了很多落叶灰尘。
头发乱糟糟的。
什么也顾不上,只是捂住头,不断来回滚着。
“啊,啊,啊……”
“小千,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陆小千什么也听不进去。
此刻,他的脑海之中,一个个文字,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不断插入前来。
痛不欲生。
“陆小千,这些就是我传给你的修炼秘籍,好生修炼。”
“若无我的允许,不可私自传授于他人。”
“从今往后,万山市的诡异之事,都由你千万处理,必要时,可以向市里求助。”
“记住,不可为非作歹,不然,九天十地,碧落黄泉,我必将你剥夺今日给予你的一切。”
任千秋看着地上不断痛苦挣扎的陆小千,他知道,从即日起,这将是另外一本小说。
主题就是:都市超级神医,或者都市除魔人,再或者类似于都市装逼。
他这也算是培养了一个主角?
陆小千的资质非常好,有着七窍玲珑心的帮助,第一次醍醐灌顶,他便已经突破到了练气三层。
只是这以后,修炼将会越来越难。
半个时辰后,陆小千浑身酸痛,艰难地从地上支撑着身体爬了起来。
看看四周,却没有看到任千秋的身影。
“徒儿定不负师傅嘱托,造福人民,不敢违背。”
说罢,对着空中恭敬一拜。
“小千,你没事?”
嘴里这般说着,却嫌弃地离他远了些。
脸上无丝毫显露。
这个女人,心机城府很深。
爱慕虚荣,耍弄心机。
陆小千摇摇头,“没事。”
高楼之上,任千秋负手而立,看着下方的两人。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千秋哥哥,你有女朋友吗?”
“傻妞,你这句话很大煞风景知道不。”
“那傻妞补偿你!”
波!
任千秋摸了摸脸颊,看向傻妞,张了张口,却没说什么。
“走!”
至于陆小千的事儿,随他去。
该经历的劫难,是如何也躲不过的。
让他长长教训也好。
再者说,陆小千现在也只能勉强算是他的一个一个记名弟子而已。
“可惜了,此方天地灵气太弱,不然以他的资质……”沉默了许久的器灵老头,突然惋惜道。
“老头儿,那你觉得我的资质怎么样?”
又不说话了。
早晚拿它去填粪坑。
准备去餐厅吃饭,却刚好撞见前面有人抢劫。
三个穿着大男人,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抢劫。
【滴!】
【收到来自肖楚楚的求救信号。】
【求救内容:希望帮助她打跑三个抢劫的男人。】
【请问是否接受?】
“接受!”
“喂,我说你们三个大男人,能不能有点眼力见儿。”
“她一个弱女子,你们打劫她,除了一个手机之外,估计也就几百块钱的现金。”
“看过来,我手上这是什么。”
任千秋手中握着一沓现金钞票,目测得有几万的样子。
两人继续抢夺肖楚楚手中的包,另外一个人则是走向任千秋。
“小子,把钱交出来,我放你一马!”
他顺手从旁边的藤蔓上面摘下三片叶子,猛地射出。
三人捂住自己的手腕,吃痛尖叫出声。
手腕上都被切伤,手筋被废。
“啊……”
又将三人打劫收刮一番,这才让他们离去。
【滴!】
【完成委托,获得任务值:10点。】
【在三个劫匪手上,抢劫三万元现金,三部手机,三把水果刀,一块价值十万元的金表。】
【综合奖励:130点土匪值。】
任千秋不断清点自己的战利品,耳边传来怒气冲冲的声音。
“就是你偷了我的睡衣?”
第33章 【三角恋】
“姑娘,你认错人了!”
“你这张脸,我不会认错的,说,你那天在公交车上穿的那套睡衣,是不是我的?”
“喂,你干什么!”
任千秋不理会她,而是轻轻抬起右手,变掌为爪,嘴里念道:
“五指乾坤,掌中宇宙,开!”
在肖楚楚既惊恐又害怕的目光下,她看见自己的身体飘浮了起来。
“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滴!】
【请选择一项东西作为报酬!】
任千秋纠结了一会儿,无奈叹息,说道:“你个穷鬼!”
肖楚楚:“……”
虽然穷,但是,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
又开始纠结了。
这女二号,怎么能这么穷呢。
除了一套房子,别无所有。
“你厨艺不错,今晚给我做顿红烧肉。”
“啊???”
两人的思维,所思所想,显然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菜市场,肖楚楚不情愿地在挑选最好的五花肉,又买了一块排骨。
三斤多的鲫鱼一条。
各种配料,一应俱全。
被人威胁着给做饭吃,她还出来没见过这样的。
“喂,真不是你偷了我的睡衣?可是那款式,颜色,香味都一模一样。”
“你的问题好像很多。”
趁任千秋不注意,肖楚楚给何蓝发了一条消息:
“你心上人今晚在我家吃饭,你赶紧过来认认。”
公司里,何蓝正在审核一份策划文案。
听到手机的铃声,拿起来一看。
“哈哈哈,太好了!”
立即关掉电脑,这才想起来文件忘了保存。
也不在意了。
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张符咒放进手提包中,顺手捞起车钥匙,噔噔噔就往外跑。
高跟鞋和地板的摩擦声音,敲击在每一个员工的心上。
不敢抬头,只能偷偷瞥一眼。
老板可是从来不早退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游总那边有好消息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游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但是游所为似乎对这个高冷女总裁不怎么感冒,爱答不理。
熟悉的别墅,任千秋看向那扇窗户。
肖楚楚看着他,顺着目光,她脸色一黑。
果然是他!
地上铺着圆滑的小石头,花圃里的花已经凋谢。
池塘里,两条小金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不时吐一些泡泡。
恬静的环境,少有的舒适。
肖楚楚在厨房不断忙活,叮叮当当的声音,熟练的刀法,很有韵律。
屋顶天台,任千秋躺在躺椅上,傻妞在他身后慢慢悠悠地摇晃着椅子。
“傻妞,我有种感觉,我们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管千秋哥哥去哪儿,傻妞都愿意陪着千秋哥哥。”
“小子,你不好好练功,又要去哪儿?”器灵苍老的声音传来。
“这方天地灵气太稀薄,根本不利于我修炼,得换个地方。”
器灵又沉默了。
任千秋知道,器灵始终看不上自己。
九霄噬神枪之所以最终能够认主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系统的强迫。
逼良为娼。
如今他这般弱,这器灵看不上,也不足为奇。
任千秋却也不甚在意。
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让这条小泥鳅刮目相看的。
他对自己有信心。
在离开之前,有几件事他必须要完美解决,方能离开。
其一,将黄眉大王送回小西天。
其二,找到牛魔王,也把他送走。
其三,自己应该给父母留下一笔钱,以养老之用。
他这一去,再回来,只怕要在很久以后了。
再有就是,甘老师的事儿,他总要弄个清楚明白。
心中烦闷,他竟在天台之上缓缓练起枪来。
长枪之器,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
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
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
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
阳光撒下,汗滴点点,不已多时,任千秋早已汗流浃背。
练武,须精、气、神,合为一处,方为最佳境界。
杂念太多,则不宜练武,易走火入魔,心力憔悴。
“小子,没想到你镜心通明,练武悟性颇高,只是,老夫劝你,还是劳逸结合最为上佳,枪法,是所有兵器之中最难练的,你还是从基础开始练,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比什么都强。”
果真是一语道破天机,任千秋恍然大悟。
枪法和剑法,刀法,有所不同。
前者可以花里胡哨,以快取胜。
但是枪法不同,威力无穷,却更注重根基。
根基不稳,生死之战中,就极容易露出破绽,被人斩杀。
“色虫,多谢了!”
九霄噬神枪忽然颤抖起来,“小子,老子是龙,不是虫!更不是什么色虫。”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繁衍分支,更是遍布天下,不是色虫又是什么?”
龙族,在天庭成立之前,曾是大荒第一大势力,压得无数生灵抬不起头来。
其血脉固然强大,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太强,数量庞大。
只要体内带有一丝龙族血脉,便算是其族人。
上古十大神兽,十大魔兽,十大凶兽,超过三分之二,都是龙族一脉。
饕餮,也是龙之九子之一。
任千秋收枪而立,傻妞手中拿着已经洗好的手帕,细心地给他擦着额头的汗水。
不一会儿,鼻尖飘来饭菜香味的时候,两辆豪车在院子里停了下来。
何蓝到了。
游所为,也到了。
何蓝喜欢游所为,而游所为切却喜欢肖楚楚。
典型的三角恋。
可惜,如果肖楚楚喜欢何蓝就好了。
这个三角形才算完整。
厨房里,肖楚楚听到外面的声音,高兴地前往开门迎接。
“楚楚,他人呢?”
“在天台呢,上去有好一会儿了,也不知道在上面干什么。”
“我知道了,你慢慢忙啊,我先上去看看。”
何蓝丢下手中的包,就要朝天台跑去,却被肖楚楚一把抓住。
“何姐,你上次给我,我没要的那张符咒,还在不,我跟你说,这家伙就是一神棍骗子,你把那符咒还我,待会儿我给它扔了。”
“啊,你不早说,上次你不要,我出门就给扔垃圾桶里了。”
第34章 【无人驾驶】
“当然是真的,你我姐妹一场,闺蜜情深,我能骗你吗?”
肖楚楚半信半疑,点点头,没再追问,只是可惜了那张符咒,只能在垃圾堆里蒙尘了。
何蓝噔噔地朝天台跑去,蹑手蹑脚推开门,看着那熟悉的背影,悄悄上前,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呼哧!
九霄噬神枪滑过一片好看的弧度,带起丝丝血色光芒,离她的脖颈大动脉只有一寸之隔。
仿若九霄的寒气,扑面而来,刺骨冰寒,这让何蓝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是,是我!”
九霄噬神枪消失,进入任千秋的金丹之中。
他回头看了一眼,见是何蓝,淡淡说道:“你怎么在这里?”
“楚楚与我,情同姐妹,她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我自然要来看看。”
任千秋明白过来,她说的,大概是肖楚楚遭人抢劫一事。
“谢谢你救了楚楚。”
“没什么,我只不过顺手而为罢了,更何况,我也收了该有的报酬,虽然她真的很穷……”
“楚楚小时候,父母就过世了,她也没什么亲人,就只有这套房子……”
和这个浑身散发着吸引力的男人在一起,她总觉得自己心里很是忐忑不安。
霸道女总裁的气势,早已烟消云散。
就是双手,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合适。
于是就想说点什么,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索性,既然他已经说起楚楚,就干脆说一些关于楚楚的事情。
咦……万一他喜欢上楚楚怎么办。
于是当即换了个话题。
“上次匆匆一别,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任千秋。”
“好熟悉的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过……”
说了些无聊的话题,基本上都是何蓝在问,任千秋在敷衍地回答。
“你有女朋友没?”
“我妈说,不让早恋。”
“喂,下来吃饭了!”肖楚楚在下面喊道。
来到客厅,任千秋扫了一眼饭桌,六荤三素,看着卖相不错。
“那谁,你要红酒还是……”
任千秋看了看正在拿饮料的肖楚楚,说道:
“我喝酒有害健康,对身体不好,容易麻痹大脑……给我拿瓶白酒。”
几人愣了一下。
“这位小兄弟,可真是海量啊。”游所为对任千秋很是客气,举杯,说道:
“多谢小兄弟对楚楚的搭救,若不嫌弃,我敬你一杯!”
“客气!”
游所为,本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总经理,很有原则,善解人意,却因为傻妞而起了贪念。
后来还复制了傻妞的功能,起名“太子手机”。
最后在和陆小千一次又一次的决斗中被感化,陆小千几次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也加入了飞人组合。
游所为做人原则性很强,他对自己的道德和人格的要求标准很高。
他爱品茶,精通茶道,而如果他做人的原则有所违背或改变,他品茶的的味道也会变。
此外,他的iq和分析推力能力很高。
若不是因为一时之间的贪恋,也不会造就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如今,因为任千秋的到来,傻妞已经认主,而且永不可能被夺走。
故此,对于游所为此人,以后估计也不会生出什么幺蛾子来了。
任千秋举杯,两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
桌上,三个烧刀子空酒瓶。
肖楚楚、何蓝、游所为,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真是看不出来啊。
喝了三瓶烧刀子,任千秋竟然脸不红心不跳。
上辈子怕不是掉酒坛子里了,这么能喝。
刚才还说喝酒有害健康来着……
“这饭也吃了,酒也喝了,我也该走了,告辞!”
他起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这顿饭,真就是单纯地为了报酬。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也不等任千秋拒绝,何蓝提着自己的包就往楼下跑去。
临走之时,与肖楚楚对了一个眼神。
目送何蓝的车离去,游所为问道:“楚楚,你对这个任千秋,了解多少?”
肖楚楚摇摇头,并没有过多地泄露关于任千秋的事儿,说道:“和你了解的差不多。”
游所为沉吟了会儿,认真说道:
“此人看着年轻,身上却给人一种……世外之人的游离感,眉宇之间,隐隐带着几分杀气,绝不是一个普通人物。”
“有你说的这么玄吗?”
游所为摇摇头,没再说什么。
他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忽然,他好似想起了什么,试探着问道:“楚楚,何蓝是不是喜欢上任千秋了?”
闻言,肖楚楚也是一愣,“应该是?我还从来没见过何姐对谁这么上心过。”
心下又暗暗补充了一句,包括你。
“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肖楚楚有些不明所以。
“何蓝喜欢任千秋,那我……”
砰!
肖楚楚已经关门。
游所为叹了口气,在门口又站了一会儿,这才转身离开。
二楼窗户,肖楚楚目送游所为的车缓缓开出院子。
手里抱着电饭锅,一勺一勺往嘴里塞着饭。
刚才人太多,她都不好意思暴露自己的真面目。
只不过吃了一个半饱而已。
对于她,真正的吃饭,现在才开始。
抱着电饭锅吃。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何蓝问道。
“能否借你的车我用一下?”
“你会开车?”
“应该会。”
“那行,我在前面停下,换你来开。”
“不用,你放开方向盘就行。”
何蓝:“……”
算了,死就死!
看着这张俊俏,却又不失稳住的脸,她也不知为什么,竟然从心里信任他。
夜光灯不断从窗户边闪过,车速40码。
她慢慢放开了方向盘,然后闭上眼睛。
“傻妞,收索黄眉大王下落,超控汽车,前往他的位置。”
“是!”
好一会儿,车还是没停下。
也没有传来撞击,或者出车祸的声音,何蓝慢慢眯起一丝眼睛缝儿。
“这,这,这……”
方向盘竟然在自己转动,自己控制方向。
看向副驾驶,任千秋依旧脸色平静。
他究竟是什么人!
浑身上下,都透露着神秘的气息,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探索一番。
渐渐地,她看得有些痴了。
马路边,黄眉大王有气无力地,毫无目的地游荡着。
他已经饿了一天一夜。
还是昨晚吃了一只烧鸡,一直到现在。
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
第35章 【双腿夹住电线杆】
对于黄眉大王来说,今天真是糟糕透顶。
这人呐,倒霉的时候,喝凉开水都能晒牙缝。
今天,落魄的黄眉终于找到了小千,却被机灵的小千骗到精神病院去了。
不得已,黄眉大王只能变成一张纸飞出了精神病院。
他发誓要找到陆小千,要回“傻妞”,返回小西天。
饥饿的黄眉大王捂着肚子,边走边四下张望着,希望能找点吃的。
在一处电线杆旁边,他饿得无力地躺了下来。
抱着电线杆一阵啃。
可是,不解饿啊这东西。
忽然,他看到了一张贴纸。
上面写着什么东西。
按照古时候的习惯,从右往左念道:
“示……启人……寻?”
咦!
他似乎那画像吓了一跳,无力的他,竟然弹跳三米之远。
又好奇地凑近慢慢看去,嘴里嘀咕道:“这人也长得太难看了,切!!”
寻人启事:
姓名不祥,附有画像一张,如能提供相关线索,奖励一万元。
画上之人,正是黄眉大王。
但是很明显,这货不认识自己。
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个喷池旁边。
坐在岸边,黄眉大王惊讶地看着喷池,自言自语道:
“嘿,这水竟然往上跑!”
“这老龙王真是,真是会想啊,弄一个这东西,嘿嘿……”
俯瞰水面,他看到了里面的人影。
“这位兄台想必就是龙王太子?哈哈,借你的宝地歇息片刻,这厢有礼了!”
“这厢……你怎么老跟我学啊?”
伸出手,试了试水面。
舀起一点水,喝了一口。
再看看,那水中的人影还在。
他仿佛明白了些什么。
想起了那块玻璃中的人影,他当时还骂骂咧咧来着,说,什么妖怪那么丑。
“水里的,该不会是我自己?”
顿了片刻,他终于想明白了。
“不,不会!”
“肯定不会!”
“我堂堂黄眉大王,怎么会这么丑!”
伸手指向水面,里面的人影和他一模一样的动作。
“不,这不是,怎么……”
他起身跑向那电线杆,认真看了看那画像,又跑回池塘边。
如此反复,确认三遍之后。
“不会?”
“莫非这画上,真的是我?”
“唉,饿死我了!”
无力滑倒在地上。
双手抱住电线杆,双腿夹住电线杆。
摩擦一阵,啃一阵。
“还是好饿……”
身后三十米开外,一辆劳斯莱斯停在路边。
任千秋坐在副驾驶上,静静看着这一幕。
“你认识那个邋里邋遢的人?”何蓝好奇问道。
任千秋点点头,默不作声。
黄眉大王摇摇晃晃的,捂住咕咕叫的肚子,又往前慢慢走着。
“傻妞,跟上!”
劳斯莱斯,无声自动。
何蓝好奇地这里看看,摸摸那里。
这还是她的车吗?
黄眉大王来到一处生日蛋糕店外面。
一个老人正在那里翻垃圾桶。
犹豫了片刻,黄眉大王还是轻声问了一句,有吃的吗。
这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他第一次向人求助。
或许是老人看起来没有威胁。
也或许是因为,老人表现出和蔼和亲近。
总之,一代妖王,还是开口了。
向别人求助。
不为别的,只是为了一口吃的。
他现在,真的饿得不行。
走路的力气都快没了。
“什么?”老人以为自己听错了,停下翻垃圾桶的动作,反问道。
“有吃的吗?”黄眉大王再次问道。
“唉……”老人摇摇头,叹息一声。
然后从衬衣兜里摸出来一沓快快钱,角角钱。
翻了一下,从其中找出一张最大面额的十元钱,递给了黄眉大王。
“这是干什么?”黄眉大王拿着钱,反复翻看,却搞不懂这是什么东西。
“你不是还没吃吗?”老人如此说道。
黄眉大王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问道:“这怎么吃?”
老人无语至极,没好气地说道:
“废话!搁在嘴里头,一口一口咬着吃。”
黄眉大王点点头,不断抱拳行礼,“多谢恩公,多谢恩公!”
老人推着垃圾三轮车慢慢远去,赶往下一个垃圾桶翻找。
黄眉大王走到一处无人之地,果真把那十元钱放在嘴边撕咬起来。
嚼了一会儿,终于感觉到不对劲儿,又闻了闻。
吐了出来,将手中的半截也扔到地上。
“臭的!”
转身回去,老人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继续往前走,他来到一条小吃街。
鼻尖的香味儿,差点让他失去七魂六魄。
劳斯莱斯,始终跟在离他三十米远的地方。
何蓝刚才也看到了他撕咬钱币的那一幕。
想开口问问任千秋,和这人是什么关系,但是想了想,怕他反感,于是也就忍住没问。
饭桌上,小偷三人帮点了一桌子东西,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桌上还有炸鸡,蜜汁鸡。
黄眉大王顺着味道,不断靠近。
慢慢靠近……
他看到了桌子上的一块骨头。
鸡腿骨头。
正要伸手去拿,骨头旁边的电话却响了起来,吓得他转身就跑,躲到了一旁的树后面。
孙飞燕接通电话,然后顺手把那块骨头扔到了地上。
黄眉大王看了几人一眼,然后慢慢上前,从地上捡起那块骨头就要塞进嘴里。
哐当!
桌上两个酒瓶掉在地上,碎了一地玻璃。
饭桌上,三人急忙起身,害怕地看向黄眉大王身后。
黄眉大王也停住咬骨头的动作,转身。
也瞬间被吓了一跳,急忙后退。
任千秋缓缓走来,何蓝跟在身后。
“你们三个,把桌子收拾干净。”
三人连连点头,“是是是,马上收拾干净。”
不一会儿,桌子上清理干净。
凳子也擦干净。
“您请坐!”
小武拉过一张凳子,用衣袖又擦了一遍,拖到何蓝面前。
“嫂子请坐!”
“谢谢!”何蓝礼貌回应。
任千秋却瞪了小武一眼。
他看向黄眉大王,说道:“你也坐!”
黄眉大王警惕地看着他。
眼前之人,邪得紧。
对他,时而是敌人,时而对他又不错。
这可真敌友难分。
最重要是的是,对方很强。
特别是那柄有着血龙缠绕的长枪,令黄眉大王现在依旧心有余悸。
黄眉大王坐下。
但是位置故意离任千秋远了一些。
小偷三人帮则是躲在一旁不敢说话。
任千秋摸出一沓百元大钞现金放在桌子上,喊道:“老板,把你这里能吃的东西,都上一份。”
第36章 【我给你看门就行】
不一会儿,老板就将各种小吃都上了一份。
其中还包括一只蜜汁鸡。
任千秋看向黄眉大王,说道:“吃,今天我请客!”
“这些都是给我的?”
“怎么,不吃?”
“吃吃吃,当然吃,可饿死我了!”
他把手中那块骨头扔到地上,抓起那蜜汁鸡,就狼吞虎咽起来。
差点卡住喉咙,拿起一瓶啤酒,咕噜咕噜一顿灌了下去,然后又是一阵狂吃。
看上去,真的是饿坏了。
“黄眉大王,想回家吗?”
任千秋一句话,让黄眉大王瞬间愣住了。
嘴里包得鼓鼓的,也忘记了咀嚼。
一骨碌给强行咽下去。
希翼地看着任千秋,问道:“你有办法送我回去?”
“有。”
“真的!”
黄眉大王跳了起来,快步走到任千秋身边。
一支筷子抵住了他的油污手。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他坐回座位上,又一遍确认性问道:“你真的有办法送我回小西天。”
任千秋点点头。
“赶紧吃,吃饱了,睡一觉,我明天送你回去。”
“好,好,太好了!”
“你的大恩大德,我永远铭记在心,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你说一声,刀山火海,我绝不皱一下眉头。”
“先别急着谢,等到了小西天,你再谢我不迟。”
“好,好!”
不一会儿,满桌的食物,被他一扫而光。
任千秋起身,说道:“我给你找家客栈,你先住下,我还有点事情,明天早上,我来送你回去。”
“不用!”
“嗯?”
黄眉大王把油污手往自己衣服上一阵胡乱擦,急忙说道:“你住哪儿,我就住哪儿。”
见任千秋似乎在皱眉,他急忙改口:“我不住你的洞府,我在外面给你看门就行,看门就行。”
任千秋不可置否,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这是怕自己反悔,不送他回去。
“也行!”
“大恩不言谢,大恩不言谢!”
黄眉大王不断抱拳行礼。
人,只有在最落魄的时候,才会真正懂得人世间的人情冷暖。
才能看得清楚人心黑暗。
对于此刻的黄眉大王来说,一饭之恩大于天呐。
当然,如果换了平时,别说一顿饭,就是山珍海味,他也未必记得住。
而如今落难,这就大不相同了。
任千秋走了两步,忽然停下来,转身看向小偷三人帮。
三人顿时紧张起来。
任千秋最终也只是叹息一声,没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
他区区一介凡人,又能改变多少呢。
见任千秋走远,三人深深舒了一口气。
这个魔头终于走了!
回到劳斯莱斯旁边,地上散落了一地的塑料瓶。
一个老头弯腰不断一个个捡起,装进另外的口袋里去。
见三人走来,他连连道歉,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捡完。”
说着,一边从兜里摸出来一沓快快钱,和角角钱,递了过来。
“对不起,可能刮到你们的车了,但我身上就只有这些,你们看看,如果不够的话,还差多少,我明天再给你们送来。”
这个捡破烂的老头,是个教授,任千秋认得他。
一个贯穿了魔幻手机整部电视剧的人物。
老人已经退休。
养老金,退休金,全都捐给了山区的孩子。
自己坚持每天捡着瓶子,作为生活费来源。
偶尔多余的一些,也都捐了出去。
教师,本来工资就低,他这辈子,前前后后,差不多捐了一百多万元给山区的孩子。
了不起啊。
和这样的人比起来,那些衣冠楚楚的,尸位素餐的人……
“老人家,您言重了,一点擦痕而已,不碍事。”何蓝上前扶住老人,将他递过来的钱推了回去。
“姑娘,这车是你的?”
“是,是我的。”
“姑娘,你这车一看就很贵,但我就这些钱了,你拿着。”
“老人家,真的不用,一点擦痕而已,不是什么大事儿,我自己找人补补就行,花不了多少钱的。”
她又把老人的钱推了回去。
任千秋看着何蓝的所作所为,暗自点点头。
是个好姑娘!
“是你!”
黄眉大王认出了老人。
这会儿的他,也终于明白过来,刚才老人给他的不是纸,而是钱。
于是,他蹲下帮着老人捡起地上的瓶子。
任千秋双手在胸前快速盘旋,舞动,结印。
印之所节,力之所至。
地上的熟料瓶一个个飞了起来,聚拢成一团。
见状,黄眉大王跑过去从老人手中拿过袋子,将所有塑料瓶装了进去。
“这,这,你,这……”
看着眼前的迷幻的一幕,老人愣愣不知所言。
指着任千秋,半天不知该说什么。
其实,刚刚这一幕,任千秋是故意的。
他之所以在老人面前露一手,就是为了做给老人看的。
从怀里取出一张符咒,咬破手指,快速画了一张保命符咒。
紧接着,又画了第二张。
然后递给老人。
“老人家,你一生行善,令人敬佩,山区那些孩子,因为你的捐款,他们很多人也会因此而改变命运。”
“你,你……”老人看着任千秋,双目之中满是震惊。
他捐款之事,鲜有人知。
而且媒体也从来没报道过。
可是眼前之人,缺似乎一清二楚,无所不知。
而且他的手段……
老人活了这么大年纪,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听自己的父辈说过,在东方这片神秘的大陆上,有着一些能人异士。
眼前之人,大概就是那些人都的传人。
“您唯一的女儿,命中有一劫难,恐寿数难长,死于天灾,这里有两张符咒,其中一张,你尽快寄过去,务必叮嘱她贴身带着,此劫,可解。”
“谢谢,谢谢!多谢先生救命之恩!”
老人起身就要给任千秋跪下。
任千秋急忙阻止,“万万不可,老人家,您这是要折煞我啊。”
“至于另外一张,您老贴身带好。”
老人点点头,不断道谢。
可任千秋不知道的是,为了女儿的安全,老人之后还是偷偷将两张符咒都寄给了自己的女儿。
并没有给自己留下一张。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命不久矣,给自己,那就是一种浪费。
还不如都给女儿,她还年轻。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之后的一场滑坡和大地震之中,老人的女儿,才得以接连两次死里逃生。
第37章 【我的愿望是:后宫佳丽三十万】
龙山别墅。
劳斯莱斯停下。
黄眉大王从车标上现形,跳了下来。
让他坐车,这货非不愿。
挺害怕这宝贝。
不得已,任千秋让他变成车标,附着在上面。
何蓝下车,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脸上忽然带着莫名其妙地笑意。
“你住这里?”
任千秋点点头,“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挺好。”
三人下车,劳斯莱斯自己开进院子,进入去车库。
何蓝现在一度怀疑,自己这车是不是成精了。
打开房门,任千秋带着黄眉大王来到浴室。
“这是沐浴露,洗澡用的。”
“这是洗发露,洗头发用的。”
“这是水龙头开关……”
教他怎么用,这才走出浴室。
任千秋前脚离开,黄眉大王后脚就开始尝试沐浴露和洗发露的味道。
倒了一点在手心,添了舔。
不断拨弄着水龙头开关。
“这个世界也太危险了,连老龙王都被人抓来做成什么水龙头,我还是回小西天。”
客厅。
“随意坐,喝点什么?”
“一点果汁就行。”
何蓝看了一下周围,没发现烟灰缸,于是问道:
“你不抽烟?”
“不抽,哦,不好意思,家里没有烟灰缸,你拿个茶杯替代一下。”
“我也不抽。”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何蓝是何等聪明,任千秋还是被她捕捉到了那一瞬的不喜欢。
他确实不大喜欢女生抽烟。
何蓝悄悄将包里的烟扔进了垃圾桶里。
暗暗决定,从今天开始戒烟。
任千秋端来两杯果汁。
“谢谢!”
两人走到天台之上,旁边是一个游泳池,和一处亭子。
里面有石凳,有摇椅,有沙发。
任千秋在一处摇椅上坐了下来。
何蓝四处看了看,感叹道:“好精致的小别墅!”
周围也几乎没有什么人烟。
这里是独立的。
一看就不便宜。
最少也得五百万往上。
对于任千秋这个神秘人,她越发好奇起来。
“何姐,希望我这么叫你,你不介意。”
何蓝嘴角带着月牙一般的笑容,笑着应道:“不介意,当然不介意。”
“何姐,你有什么愿望?”
“愿望?”
她愣了好一会儿。
她有自己的公司,有自己的事业,身价好几个亿。
仔细想想,好像什么都不缺。
摇摇头,说道:“没有。”
果然,有钱人的事儿,那才叫真正的事儿。
穷人的事儿,都是因为没钱。
“如果真要说愿望的话,我倒是还差一样东西。”
“什么?”
何蓝盯着任千秋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男朋友。”
“咳咳咳额……这个我帮不了。”
“对于男朋友呢,我的要求很少,但也很严格,我绝不是一个将就的人。”
任千秋点头,“看出来了!”
一个不缺钱的女人,年纪不小了,不谈男朋友,也不包养小白脸。
这要求不是一般的高啊。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游所为,觉得对方人不错,有点好感。
但是对方却对她爱答不理,也只能放弃了。
就算平时有点生理需求,她也是自己解决。
平时,都是把自己泡在工作之中。
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怎么突然问起我愿望的事儿,怎么,你打算满足我一个愿望?”
她只是开玩笑地问问,却没想到,任千秋竟然真的点头。
这有些让她意外。
“为什么?”
任千秋喝了一口果汁,淡淡说道:“你命中有一场红尘劫,但是因为我的到来,直接斩断了你的红尘劫。”
对于任千秋的神秘,和他的能力,何蓝毫不怀疑。
所以她沉默了许久。
然后问道:“这场红尘劫,最终有结果吗?”
任千秋摇摇头,“没有,但终究是一场经历,一场历练。”
因为他的到来,拿走了傻妞,如此,猪八戒也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
何蓝和猪八戒的红尘劫,自然也就被斩断了。
停罢,何蓝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喝着果汁。
很快,杯中的果汁见底。
“我能不能问问,那个人是谁?”
“猪八戒。”
“谁????”(提高声音分贝)
“你的听力很好,没有听错,也用不着我再重复一遍。”
何蓝久久沉浸在那个名字对她的冲击里面。
它对另外一半的要求,是那般的严苛。
难道是因为要求太高,所以最终才和猪八戒有一场孽缘。
难怪会没有结果。
猪八戒肯定是要成佛的,自然没有结果。
可是……
自己的眼光那么低的吗?
怎么会看上猪八戒!
可是,任千秋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
“这个世界没有猪八戒。”她说道。
任千秋给她的杯中倒满果汁,一边说道:“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你也不必问。”
“今晚你带回来那人是谁?”
“西天小雷音寺,黄眉大王。”
何蓝又是一阵沉默,最后,深深叹了口气。
“好,你不想说,那我不问。”
拿起果汁喝了一口,说道:“但是,你得赔我这残缺不全的人生,做我男朋友。”
“噗……”任千秋喷出一口果汁。
“何姐,我今年还在读高中。”
“没事,我等你长大!”
任千秋忽然生出一股出冲动,让甘老师来对付何蓝。
肯定能解毒!
“我本来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小女生,既然喜欢了,那就是喜欢了,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这番话,倒是让任千秋不知道怎么接。
顿了半晌,他象征性地反驳了一句:“我对美女过敏!”
关于这点,何蓝也发现了。
“我带你寻遍天下名医,如果还是治不好,我毁容。”
这话让任千秋震撼不已,实在是不知该怎么回答。
只能慢慢喝着杯中果汁。
“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的。”
“你打算皈依佛门?”
“当然不。”
“那就没什么不可能。”
女总裁的气势,此刻才终于完全爆发出来。
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话看似不管不顾,其实心里一直在打鼓,忐忑不已。
怦怦怦,心跳不断加速。脸色也有些红。
胸脯不断上下起伏着。
她始终背对任千秋。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任千秋拒绝无数女生的告白。
从未有过失败。
何蓝,是他见过最难搞定,软硬不吃的人。
于是,他决定使出自己的杀手锏:
“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博爱,我的愿望就是后宫佳丽三十万……”
第38章 【脱光光】
果然,这句极具冲击性的话,一下就将何蓝给定住了。
任千秋继续加大力度。
“你看,我这么帅对不对?这么厉害对不对,那肯定是要佳丽三十万的,肯定不能专情一人对不对?”
这要渣到何种程度,才能说出这种话啊。
但是任千秋不但说了,还声情并茂,好像真的有这么个伟大的理想一般。
当年,他就是用这种手段,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的女生告白。
百试不爽。
那些人后来再也没联系和骚扰过他。
可是,任千秋这次翻车了。
真正傻眼了。
眉头越皱越紧。
他注视着何蓝一件一件慢慢脱下自己的衣服,直到什么也没有。
“你干什么?”
“我要做大房。”
任千秋盯着她的眼睛。
那是一双平静得令人害怕的眼眸。
波光秋水之间,带着一点点生涩地颤动。
不管她此刻在做什么,如何大胆,但心底终究还是有着女人的矜持。
任千秋将杯中果汁一饮而尽,缓缓起身。
夜晚的微风,从耳边徐徐刮过,他的头脑异常地清醒。
从未有过的清醒。
眼前这个女人,让他的固有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一步步上前,慢慢靠近。
他闻到了那幽幽的香味,清新淡雅。
捡起地上的衣服,慢慢给她穿上。
把额头的头发,轻柔地扶到耳后。
又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
“你是块人间璞玉,但我,不是那个你要找的工匠……我们不合适,也不会有结果的。”
任千秋前世今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有一天,也会给别人发好人卡。
那双手,不可避免的触碰到了自己的肌肤,何蓝心里在颤抖着。
脸色却没有丝毫动容。
静静任由他给自己穿好衣服,整理好头发。
平静的面容之下,她的心,止不住地抽搐着,颤抖着。
终于,月光下,一滴滴泪珠滚落下来。
她再也忍不住。
自己已经都做到这份儿上了,但换来的还是被拒绝。
她伤心,她难过,她想痛哭。
但比这更加悲哀的是,她本以为自己会恨这个男人,可是,恰恰相反。
她发现,现在,自己更爱他的。
爱得难以自拔。
爱得渗入骨髓。
爱得心慌意乱。
刚才,如果任千秋像狼一样扑过去。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该怎么选择。
但应该是不会拒绝的。
只不过,也可能只是止于今晚,再没有以后。
大概也是隐隐知道,两人不会有以后。
所以,她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那般疯狂。
想着,不管结果如何,终究是没有遗憾了。
可是现在,除了眼泪,就只有心里像刀扎一样疼。
无声地哭泣,风呼呼地吹着,却如何也无法消弭此刻地哽咽难言。
何蓝一把抱住任千秋,眼泪不断往他肩头蹭。
任千秋万万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哭了一会儿,何蓝跑下楼去了。
不一会儿,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
“千秋哥哥,你的心跳加速,频率有些乱。”傻妞出现在任千秋身边。
这份情,太重。
至于何蓝是否有恶意,任千秋不愿多想。
当然,如果换成化梅。
那就另当别论了。
下楼,给黄眉大王安排了房间。
“不用,我睡外面就行,给你看门,晚上给你盯梢。”
“不用,今晚你就睡这里。”
黄眉大王看了一下那软和的床铺,周围装修精致的房间,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这,这么好的地方,给我睡,弄脏了怪可惜的。”
任千秋无言一笑。
这黄鼠狼,有时候也怪可爱的。
“无碍,你暂且住着。”
“多谢恩公,多谢!”
回到房间的任千秋,却是如何也睡不着。
脑海之中,久久萦绕着刚才的那副场景。
起身冲了个热水澡。
看电视,却什么也看不进去。
修炼,那自然是不行的。
心浮气躁时修炼,乃是大忌。
算了,还是看看系统。
【宿主:任千秋】
【境界:金丹初期】
虽然说他现在是金丹境界,但如果不动用九霄噬神枪的情况下,他的战力,估计还不如筑基期的高手。
【武器:九霄噬神枪、人种袋、傻妞】
【土匪值:】
【功法:《基础枪法》《至尊饕餮大法》《符箓真解》】
点开兑换商城。
里面的宝物,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盘古斧、女娲石、宝莲灯、昆仑镜,等等……
但是看了一眼价格。
任千秋终于明白什么叫土匪值了。
还以为自己现在有着十一万,已经算是暴富一把。
可是万万没想到,仍旧是个穷小子。
挑选许久,任千秋兑换了一本飞行功法:
《鲲鹏三千闪》
修炼到极致,闪烁之间,就是大道之力,也难以追上。
鲲鹏展翅,翱翔虚空,翻滚之间,已到虚空尽头。
如此厉害的功法,任千秋一穷鬼,自然是无法一次就能全部兑换的。
只能兑换第一重。
也只是第一重,任千秋就瞬间被打回解放前。
这兑换商城里面,好东西很多。
但是很贵。
大佬们,主角们,配角们,为了土匪值,你们应该愿意贡献一下的?
任千秋如此善良的想着。
为了更好的修炼《鲲鹏三千闪》,系统还附赠了一本《凌波微步》。
相对于《鲲鹏三千闪》来说,凌波微步只不过是起手功法,用来打基础用的。
一晚上,任千秋都在熟悉凌波微步的修炼。
功法,需要自己修炼,而不是系统醍醐灌顶。
修炼凌波微步,就要了解八卦和易经。
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东西可就有点煎熬了。
主要是以前也没学过啊。
很快,天边朦朦胧胧地亮了起来。
任千秋洗漱一番,叫上黄眉大王,去外面吃了早餐。
正喝着豆浆,吃着油条,忽然,傻妞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千秋哥哥,你的银行卡收到一亿元转账。”
竟然……真的转了!
算了,还是先将黄眉大王送回去,再去看看甘老师。
弄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超市,任千秋给黄眉大王买了很多东西,差不多花了三万块钱。
大包小包装着,回到别墅。
“黄眉大王,背上这些东西,我送你回去。”
“这些东西都是给我的?”
“少废话,走!”
“傻妞,启动时空穿梭,时间,唐朝,地点,小西天。”
第39章 【魔幻手机(大结局)】
时光扭转,乾坤倒逆。
时空隧道之中,黄眉大王扛着大包小包,紧紧抓住任千秋的脚。
偶尔有狗脑袋那么大的雷电从身边劈过,让两人心有余悸。
终于是赶到了。
熟悉的沙漠,漫天黄沙,群魔乱舞。
“哈哈哈哈哈,我终于回来了,我黄眉大王终于回来了!”
黄眉大王在黄沙之中来回打滚。
捧起一把黄沙放到嘴边亲吻。
故乡的味道,是那么的迷人。
只有失去,才懂得珍惜啊。
“多谢恩公带我回来!”
任千秋嘴角微微一笑,“不客气!”
说罢,手中,九霄噬神枪出现。
黄眉大王脸色一变,急剧退后。
“恩公,你干什么?”他不愿与任千秋动手。
任千秋也不想废话,直接伸出右手,变掌为爪。
五指乾坤,掌中宇宙!
【滴!】
【完成黄眉大王委托,送其回家,获得三万土匪值。】
【获取报酬,宝物搜寻中……】
【宝物:金铙、狼牙棒】
【请选择其中一样作为报酬。】
“金铙!”
【金铙获取中……获取成功,奖励五万土匪值。】
地上,一个金铙飞来,落入任千秋手中。
西方,某处寺庙。
弥勒佛再次睁开眼睛。
金铙和人种袋,都是他的宝物。
如今却双双失去联系。
被一个难以抗拒的鸿蒙力量,从中直接斩断他与宝物之间的关联。
“阿弥陀佛!”
任千秋心中默念口诀,将其打开,放出了孙悟空和猪八戒。
“任千秋,果然是你,听到动静,俺老孙一猜,就知道是你,多谢,多谢哈!”
黄眉大王恢复自由,看向任千秋,目光复杂。
“傻妞,将西游记之中,关于黄眉大王这一段内容,醍醐灌顶,传输给黄眉大王。”
傻妞出现,一指指出,很多数字符号将黄眉大王包裹在中间。
许久,黄眉大王慢慢睁开眼睛。
回头看了一眼西方,心中已经了然。
原来如此!
它的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戏罢了。
唐僧肉,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吃不到。
“多谢恩公指点!”他再次对任千秋抱拳行礼。
“咦……咦……哈哈哈哈哈……”孙悟空在一旁哈哈大笑。
“既然知道了结局,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黄眉大王看了看孙悟空和猪八戒,说道:“知道!”
挥手,“来人!”
一帮黄鼠狼大军出现。
“大王!”
“将唐僧给我抓起来,带回山寨,本大王今晚要吃唐僧肉,长生不老。”
“是!”
唐僧非常配合地被一群黄鼠狼捆绑带走了。
而一旁,孙悟空和猪八戒只是看着,也不阻止。
猪八戒还说道:“黄眉,别忘了给我师傅煮碗斋饭。”
黄眉大王脸色有点黑,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将任千秋送他的那大包小包的礼物,也尽数带走。
有手下要帮忙拿,也给拒绝了,坚持自己拿。
事情发展,告一段落。
任千秋转身看向孙悟空和猪八戒。
“猴哥,我救了你们,你们是不是应该把报酬给了?”
他话音未落,孙悟空见势不妙,一个筋斗云,转身就跑,猪八戒也驾云快速飞走。
任千秋不疾不徐,缓缓伸出右手。
五指乾坤,掌中宇宙!
两人瞬间被定住!
“大意了,大意了!”
“任千秋,咱们也算是老熟人了,商量商量怎么样,不要拿俺老孙的金箍棒,其它的,随你挑!”
“好!”任千秋答应下来。
最终,他选择了紧箍咒。
系统强行打断如来佛的控制,将紧箍咒取了下来。
与此同时,西天。
佛光普照,光芒万里。
无数入定僧人被惊醒。
“阿弥陀佛,何方妖孽,竟敢夺我紧箍咒,大胆!”
如来神掌!
巨大的黄金巨手,从天而降。
相隔万里,任千秋所处天空之中,当初让孙悟空如何也逃不了的那只五指山,压了下来。
孙悟空手中金箍棒变大,却丝毫不起作用。
被如来佛的五指山,不断压了下来。
“任千秋,俺老孙顶着,你赶紧走!”
“猴哥,多谢!咱们后会有期!”任千秋抱拳。
“傻妞,启动时空穿梭!”
“系统,切断如来佛的追踪!”
两个外挂同时启动。
西天。
不知活了多少岁月的如来佛,脸上从来都是一个表情。
可是就在刚刚,他微微皱眉。
那个在他看来,弱小到极致的蝼蚁,却瞬间从他的感知里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沉默半晌,如来佛掐指一算,仿佛明白了什么。
收回神通。
“阿弥陀佛!”
西天,慢慢恢复平静。
小西天,孙悟空和猪八戒看着手中的一本书《西游记》,两人对视好一会儿。
“猴哥,你的紧箍咒真的不见了!”
“啊哈哈哈哈,任千秋,任千秋,果然够义气,下次见面,俺老孙定要与他义结金兰。”
“不过,猴哥啊,这任千秋土匪之名,可真不是吹的,连佛祖的紧箍咒,他都敢抢,佩服,佩服啊。”
孙悟空摸了摸额头,说道:“他那就是一土匪习性,除了拿走佛祖的紧箍咒,临走之前,他还从俺老孙这里,抢走了《地煞七十二变》。”
猪八戒拍着自己的肚子,说道:“他也从我这里拿走了《天罡三十六变》。”
从时空隧道出来,任千秋出现在自己的别墅里。
“刚才真的好险!”
再晚一步,估计就要交代在如来佛手里了。
翌日。
任千秋启动傻妞的幻化功能,变成铁扇公主,在地心处,找到了牛魔王,偷袭得手。
将其重伤!
后,启动时空穿梭,将牛魔王送回西游记世界。
夺取芭蕉扇,和牛鼻环。
再一日,任千秋见甘晓萱,两人交心密谈。
尽管任千秋不愿相信,但事实是:
甘晓萱是一个穿越重生者!
她前世,欠任千秋一条命,所以今生才会如此护着他,关心他,爱护他。
了结此间因果纠缠,任千秋也终于放下一桩心事。
他也是时候离开了!
临走前,他分别给父母的卡里,打了五千万元钱。
虽然于这个世界而言,自己只是一个过客,但对两位老人,终究还是有感情的。
下一个世界,是雪中悍刀行。
第40章 【徐家长子】
【滴!】
【穿越开始,世界:雪中悍刀行。】
【身份初始化中……】
【身份:徐晓长子,徐千秋,字天龙。】(徐家子弟,名字都要带动物……)
【任务一:抢戏份,走主角的路,让主角无路可走。】
【任务二:改变雪中悍刀行世界全部遗憾。(是不是遗憾,宿主说了算。)】
【任务三:打败王仙芝,登顶天下第一。】
【任务四:千古一统,称霸天下,还天下太平,开启盛世王朝。】
【任务五:成就陆地神仙,破碎虚空。】
【任务失败:剥夺二弟,打入轮回,做三生三世太监司马。】
……
……
穿越十九年后。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两少,被夕阳夕阳下的余晖拉长了身影。
老的,背负着一个破布包裹着的长条状行囊,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着几根茅草。
给配上一个破碗,蹲在地上,低着头,估计会有不少行人打赏。
老人牵着一头瘦骨嶙峋的跛脚老马。
身旁跟着两个少年。
稍大一些的,一身华丽的白色锦袍,白皙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庞,高挺的鼻梁如刀削般,微微上翘的眼角,溢出冷俊的笑容。
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可谓,姿容既好,神情亦佳。
再观身旁另外一人,年纪稍小一些,却满脸胡渣,一身市井破布麻衣,看上去,与逃荒逃难的难民给,一般无二。
“老黄,再撑会儿,进了城,回了家,大块肉,大碗酒,咱们可以随便吃。”
说着,他那干裂的嘴馋,竟然流出口水来,骂骂咧咧,感慨道:
“他娘的,以前没觉得这酒肉是什么稀罕东西,可是这三年来,每晚做梦,总是梦见自己躺在酒肉池子里,梦醒了,现在一想起来,就馋得不行。”
因为太过邋遢不堪,着实瞧不出真实年龄。
只是,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定然是已经三天两头快没吃饭了。
“二弟,听哥一句劝,练武不吃亏,如果你会武,这一路上,又何必吃这么多苦头。”
徐千秋摇摇手中的扇子,凉风从脸颊两侧刮过,正好抵消这酷热带来的热浪,好不凉快哉。
徐凤年耷拉着耳朵,像鸵鸟一样,看着远方的宏伟城池轮廓,翻了翻白眼,道:
“不练武,苦三年,练武,则苦三十年,我是个聪明人,不上你的当。”
说着,终于一屁股坐在地上,嘟囔道:“他娘了,我是真走不动了,歇会儿,歇会儿。”
然后,他看向自己的兄长,咬牙切齿地说道:
“哥,这都要怨你,隋珠公主要招的驸马是你,徐晓让游历三年的也是你,可是,为何事事你都要带上我,若非如此,我又何至于遭这份罪。”
徐千秋哒一下,收拢手中扇子,说道:“主角光环,你不会懂的。”
同样的对话,兄弟两人已经重复了上万次,也不在多说一言点缀。
“最气人的是,你武功那么高,这三年游历,顿顿有肉吃,有酒喝,有女人睡,却忍心看着亲弟弟风餐露宿,流浪街头。
我好不容偷到一个地瓜,你还给人家主动报告,追我三十里地去,过分了啊。”
想起三年的苦日子,邋遢徐凤年竟然生气,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一脚朝徐千秋踹了过去。
然后落空,掉进旁边的泥塘里。
“呜呜呜呜,没有这么欺负弟弟的……”
撒泼打滚,赖皮捣蛋,他无一不精。
徐凤年见哭招不管用,索性也就收住,从泥塘里,抓起一把污泥,朝自己兄长扔了过去。
一坨污泥撒出,泥浆漫天飞。
却仿佛撞到了一堵气墙,如何也进不得半分。
忽然,那漫天泥浆,猛地弹射回来,溅了徐凤年一身。
老黄则是,看似很巧合地,刚好跌在地上,躲过了那些泥浆。
“哥,我还真的有点好奇,游历三年,你不是一直压制境界,不作突破吗,怎么实力却好像越来越强?”
对于脸上的污泥,他却是一点也不在乎。
三年游历,比这还糟糕的事情他都经历过,这区区泥浆,又算得什么呢。
徐千秋笑笑,不语其中关要,只是说道:“你随我练武,我就告诉你。”
“不练,不练,练武太苦了,我是北凉府二王爷,以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干嘛要受这苦。”
见劝诫无果,徐千秋及时收住话语,不再多说。
小子,你给我等着,不练武?
你的好日子还在后头。
我有的是办法让你乖乖就范。
这三年来,兄弟二人外出游历,只带一老仆,一瘸腿老马。
徐千秋到处挑战年轻高手,到处主动惹事,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然后报上徐凤年的名字。
不管到了什么地方,徐千秋总是吃最好的,住最好的,白嫖最好的。
但是徐凤年就不同了。
躲不完的追杀,吃不完的苦。
三年下来,最好的伙食,估计就是地瓜了。
三年来,六国余孽也好,那些妄想一战成名的高手也罢,纷纷追杀徐凤年和徐千秋。
徐千秋,北凉王世子。
至于谁是徐千秋,谁是徐凤年,江湖上七嘴八舌,众说纷纭。
有人说,他一袭白衣,一杆长枪在手,杀人不过三枪。
故此,也有徐三枪的名头。
也有人说,他不过一文弱书生罢了。
当然,还有一个名头更加惊艳绝伦:徐白嫖!
因为这家伙所到之处,无花魁不往,无美人不去。
有人为了杀他,接连布下九十九场美人鬼门关。
但无一例外,他都闯了过来。
但这人有个习惯,从来只是白嫖,从未给过一分钱。
然后留下徐凤年的名号。
徐千秋和徐凤年,天下人都知道,徐千秋是北凉世子。
但是,他们却难以区分,谁是徐千秋,谁是徐凤年。
一个不断惹事,一个不断逃窜;
一个风流倜傥,一个邋遢不堪;
一个少年高手,一个文弱书生。
可是,两人都称自己是徐凤年。
刺客最想杀的是徐千秋,却难以分辨。
无奈,于是决定,两人都杀了!
【根据原着来写,不是根据电视剧来写。】
第41章 【白狐脸】
“哥,你看哈,前面就是凉州地界了,我们的三年游历也算结束了?”
徐千秋看了一眼前方隐隐约约的恢宏城池,说道:“有屁就放!”
“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看能不能……”他指了指徐千秋腰间的那个袋子。
“行,便宜你小子了!”
徐千秋取下人种袋,念动口诀,从中取出两只烧鸡,一坛酒。
“快吃,吃完还要赶路,这看着近,但是估计还得有一天的路程。”
“谢谢哥,你是我亲哥!”
客气几句话的间隙,等他回头,半只鸡已经被老黄吞进了腹中。
“我干你大爷!”
“老黄,你给我留点儿,看你这饿死鬼模样,好像三年没吃过肉似的。”
也不敢耽搁,拿起一只叫花鸡,就开始撕咬起来。
仆人模样的邋遢白发老头儿,呵呵一笑,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大黄牙,显得憨厚可笑。
“笑你大爷,有鸡吃,看你都笑得眼睛合不拢了!”
徐凤年骂骂咧咧几句,大口撕咬起手中叫花鸡,拿起酒壶,猛地灌了一口。
笑道:“真他娘二大爷的舒畅!原来,这就是酒的滋味儿啊,真贼娘的香!”
三千里归途,他差点没沦落到靠乞讨为生。
终究是北凉王府二王爷,怎么也是不能放下最后的尊严。
宁愿坑蒙拐骗,也绝不乞讨。
这一路,下水摸鱼,上山逮到兔子,爬树掏鸟蛋,只要是带着脂肪的,有油味儿的,大小蚊子,只要是肉,别管有没有盐巴,对于两人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入腹,顿时觉得皇宫的饭菜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两人回想起上次吃鸡的经历,经过村庄,打算偷鸡摸狗抓鸭,结果被人追了二十里地。
只能吃到一地鸡毛。
而找来农家主人的,正是他的情哥哥,徐千秋。
如果不是在无数次危亡关头,自己这个大哥,都会现身救下他们,偶尔敌人太强,就是拼得浑身是伤,也不会丢下他们独自逃走,徐凤年都要怀疑,处处在游历路上给他使绊子的哥哥,并非亲生,而是是老爹捡来的。
或者,他自己才是捡来的。
偶尔,徐千秋还会拿着各种美食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诱惑于他,挑衅于他。
说,只要他愿意习武,美食美女都是他的。
为了只苦三年,而不是苦三十年,徐凤年一直坚持过来了。
所以,上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感觉那段记忆,是如此的模糊而遥远。
从小到大,自己这个哥哥,无处不坑弟。
而且,还什么东西都爱和他抢。
抢不过就揍他。
游历天下,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看看大哥徐千秋,那才叫不枉此生走一遭。
可是再瞧瞧自个儿,破烂麻衣,草鞋一双,跛脚老马一匹,还舍不得宰了吃肉。
骑?
这老马有脾气,只有大哥徐千秋骑,才会走。
别人,就是北凉王徐晓上马,它也是懒得搭理的,哼哼哧哧就是原地踏步,不愿前进。
但是,此刻有肉吃,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至于他总爱坑弟弟这件事,就先放到一边。
反正……
也打不过!
三年前,徐凤年得知隋珠公主要招大哥徐千秋进攻做驸马,开心了三天三夜,通宵庆祝。
再后来,大哥拒绝入宫,决定外出游历三年。
徐凤年又庆祝了三天三夜。
于是,皇宫传话来。
徐千秋不愿进宫,招二王爷徐凤年做驸马也可以……
两人年纪相仿,差不了多少。
于是,为了自由,徐凤年也只能随大哥一起游历天下。
于是,从小到大的坑弟之旅,就才开始。
而且正式变成升级版!
世人只知徐凤年贪财好色,纨绔无敌,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真的是一个纯纯正正的良民呐!
可惜这么多年,一直没人相信他。
甚至老爹也不愿听他解释。
但凡有个人能够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听他慢慢把话说完。
他愿意以自己大哥的节操起誓:
他真的是一个本本分分良民,如有做过伤天害理,强抢良家妇女之事,天打五雷轰,人神共愤,干死大哥!
什么叫大哥?
好人让他做了,恶人也让他做了。
做好人好事,就用自己的名号。
作恶多端,比如调戏良家妇女,逛青楼,就用他这个专业背锅户,徐凤年的名字。
北凉徐凤年之名,闻名天下。
反之,北凉世子,徐千秋之名,却籍籍无名,鲜有人知。
偶尔提起,也只有一句,哦,北凉世子嘛。
要问问他的什么事迹,却发现,这个人好像就只有一个名字,整天啥事儿也不做。
倒是他那个弟弟,徐凤年,堪称人间之耻!
无恶不作!
其名声狼藉程度,仿佛只要是个人,就应该勇敢地为人间除害。
想着想着,徐凤年嗒嗒滴下两滴眼泪,仰头泪眼朦胧地看着徐千秋,道:
“哥,咱别再坑弟了行不?
徐凤年这个名字有什么好的,竟让你这么不愿放手。
要我说,老爹就是个废材,当初就应该把咱俩名字换一下。”
徐千秋摇摇扇子,神色极为平静,淡淡说道:
“徐千秋,千秋……这个名字一看就是好人,要传颂千秋万古。
再看看徐凤年三个字,这怎么听,就该是纨绔子弟。”
徐凤年:“哥,若论不要脸,天下当以你为尊!
你说你,长得人模狗样,却偏偏啥都抢我的,就连名字都抢。
我真替爹担忧,你以后接掌北凉大军,会不会带出一群土匪来。”
“咳咳咳咳……不至于,你哥是那种人吗?说我无耻,你老在那个白狐脸面前诽谤我是女人,如今,他(她)也对这件事深信不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哈哈哈哈……”
提起这件事,是徐凤年最得意之事。
那白狐脸,白得不像人间之物,让人辩不出男女。
恰不巧,他大哥徐千秋也是。
所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就若尤其事地偷偷告诉了白狐脸一个滔天秘密,能够震动天下的秘密。
那就是:
北凉世子,徐千秋,实则是一个女人。
所以,天下只知徐凤年,而不知徐千秋。
最重要的是,那白狐脸竟然真的相信了!
至于徐凤年大胆问起,白狐脸是男是女之时,差点被刀气封喉。
第42章 【北凉铁骑】
【雪中世界,同人小说,根据原着来写,而不是根据电视剧。
都没人投推荐票,感觉没人看啊这……】
【感谢:小郎君的1000币打赏,特来加更!你绝对是故意的!!!逼我加更,呜呜呜呜……】
吃饱喝足,徐凤年倒在地上草丛间,满足地抚摸着肚皮。
又走了一天一夜。
昨夜的两只叫花鸡,早已能量耗尽,今早被二人拉成粑粑,给树施肥。
这让徐凤年突发奇想,对兄长徐千秋说道:
“哥,我想到一个办法,可以保证那些穷游的人不至于饿死。”
“什么办法?”
“我养几条狗,几只鸡,我拉粑粑狗吃,狗拉粑粑鸡吃,鸡下蛋我吃,如此反复,怎么也不至于饿死。”
徐千秋翻了翻白眼,忽地,他神色微异,啪一下收拢扇子,脚尖轻轻一点绿草尖尖,如风一般,升空而起。
那代表着前方高能的危机信号灯,徐凤年早已了然于心。
这三年来,每每徐千秋有这种眼神出现,就意味着危险的来临。
“少爷,风紧,扯呼!”
最后一个字传到耳边,老头儿已经跑到了百米开外。
“老黄,你他娘不仗义,等等我!”
都说贵家公子出游,身边怎么也要跟着一个恶奴,助纣为虐,欺压百姓。
可是,就老黄这已经活了快一甲子的小身板,只是瞅着,就让人心慌。
生怕行走两步,要么就给风吹走了,或者心肌梗塞,无声无息,就此两腿一蹬,嗝屁了。
这样的话,他堂堂一个北凉二王爷,非但没了可以说话的伴儿,还得饿着肚子,再浪费一把力气,在荒郊野外挖个坑。
但是,每每在要命关头,就数这看着要嗝屁的蔫不拉叽老头儿,跑得最是飞快。
徐凤年从没跟上过他逃命的步伐。
心里暗暗想着,难怪能活这么久。
跑了几步,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兵刃撞击声,徐凤年回头瞥了一眼那林森不知处。
停下脚步,双手合十,脸色虔诚无比,极为庄重。
“伟大的马贼啊,刺客啊,希望你们大吉大利,大发神威,把我哥超度了,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二少爷,快跑,你不用担心大少爷,他武功高强,不会有事的。”
一老一少一老马,快速逃离这个地方。
很快就在密林之中隐去了身影。
尚未进城,离城墙外头约莫十里外的地方,有家挂着杏花酒的摊子。
一路奔逃,徐凤年早已精疲力尽了。
闻着酒香,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鼻子嗅了嗅,往前走上两步,一脸陶醉。
真他娘的香啊!
一发狠,他走到那张唯一的,也是空着的凳子上,一屁股坐下,靠在阑珊上。
咬着牙,使出最后的力气,喊了一嗓子:“小二,上酒!”
不论是出城的归乡客,亦或者是入城的生意人,在此落脚歇息片刻,都嫌弃地避开了一些。
这一主一仆,衣衫褴褛,寒碜得紧,纷纷刻意坐远了一些。
“徐千秋,受死!”
从周围瞬间涌上来一群黑衣人,手握朴刀。
在那为首之人的手腕虎口之处,能够看到因为练刀而形成的老茧。
这是个高手!
哐当!
瞬间,周围的歇息之人,纷纷散去。
小二也躲到了柜台后面。
“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徐凤……那什么,你们是来杀徐千秋的?那你们找错人了,我不是徐千秋,我真的不是徐千秋。”
“少废话,受死!”
呼!
一道白衣身影从天而降,单脚立于一根枯木桩上。
看到来人,徐凤年神色忽然变得轻松许多。
继而,慢慢嚣张起来。
徐千秋手握折扇,居高临下,直指徐凤年,说道:“徐千秋,受死!”
闻言,徐凤年一脸愕然地看着自己哥哥。
果然,坑弟都是日常操作了。
“你是谁!”握刀男人看向徐千秋,问道。
“各位英雄好汉,在下东方不败,这徐千秋,今日是我的,还望诸位行个方便,如何?”
刀客退后一步。
徐千秋从高空飞下,朝徐凤年一步步走去。
大风起兮,云飞扬!
徐凤年只觉眼前一道光影闪过,十米开外的徐千秋,一步就来到了他身边。
那手中的扇子,刚好啪一声,收拢起来。
徐千秋缓缓坐下。
微风刮起一阵灰尘,夹杂着些许茅草絮,翩翩落下。
而徐凤年则是亲眼目睹,那十二个黑衣刀客,在瞬间四分五裂,死无全尸。
鲜血和空气中的灰尘凝结在一起,颇有些乱世的诗意。
这让徐凤年心中微微一寒。
他这个哥哥,还是那么狠辣诡谲!
出手就取人性命。
徐千秋再次张开扇子,微微摇着,不疾不徐地说道:“小二,上酒!”
眉宇微凝,带着一丝杀意,又补充道:“不要掺水的。”
“是是是,客官稍等,这就来。”
不一会儿,最正宗的杏花酒上来了。
“哥,我给你满上。”
若是平时,他早抱起酒坛跑得没影了,但是现在,他看出来,自己这位混蛋大哥似乎有些心情不好。
他不想撞在枪口上。
“大少爷,遇到强敌了?”
徐千秋看向老黄,目光终于缓和了一些,又微不可查地瞥了一眼他那始终抱在怀里不松手的条形盒子,说道:
“不碍事!”
“小二,再上一坛,加一只烧鸡。”徐凤年喊道。
酒过半酣,三人吃饱喝足。
徐千秋看了一眼弟弟,然后拇指、食指放在嘴边,使出吃奶的力气,吹了那么一嗓子。
听着口哨声,徐凤年看着自己哥哥,一脸幽怨,然后就趴在简陋的酒桌上酣睡起来。
烈阳得空,一点黑影闪过。
一头鹰隼如箭矢般掠过城头,俯冲而下。
约莫半碗杏花酒的功夫,地面开始毫无征兆地轰鸣,颤抖起来。
酒桌也跟着摇晃不已。
小二抱住一坛酒,四处张望着。
城门处,一群铁骑冲出,绵延不绝,仿佛无穷无尽,没个尽头。
尘土飞扬之中,不少人看到了为首将军扛着的旗帜。
那字迹,鲜红如血,像是启用之前,曾在鲜血里浸染过,方能如此艳丽嗜血。
上有一寒气逼人的字:徐!
我滴个乖乖,这可是北凉王麾下的嫡系军。
试问天下,谁能与驰骋辗转过整个大陆东西南北,破灭六国国都,踏遍十三州的北凉铁骑争锋?
西城王朝,号称天下第一的十二万大戟士,天下无人敢掠其锋芒。
可是,景河一战,在北凉铁骑的屠戮下,全军覆没。
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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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黄蛮儿】
两百精锐北凉铁骑冲刺而出,浩浩荡荡,气势如虹。
天空之中,一个黑点若隐若现。
那是鹰隼!
在领路。
地面停止抖动,酒杯里不断跳动的酒面,归附平静。
两百铁骑瞬间静止,动作整齐划一。
就这份行云如水,整齐划一的动作,已超越那些身经百战的强悍之军伍。
这是用无数人头堆砌起来的军威!
不容挑衅!
看着这样的军伍,心头热血沸腾。
徐千秋不经想起前世的自己,每每在看雪中之时,都不止一次地想要身临其境,领略一下那个江湖的风采。
如今愿望得以实现,当不负平生,也不枉雪中走一遭。
来人是正四品武将折冲都尉,见到那白衣少年,立即翻身下马,小跑前进来到酒肆前。
单子跪下,恭声道:“末将齐当国,参见世子殿下!”
对一一旁正在酣睡的徐凤年,却仿若看不见。
对这位北凉纨绔子弟,军中很是瞧不上。
睡梦之中,徐凤年又梦见自己泡在了酒肉池子里,呢喃道:“小二,上酒!”
徐千秋看了一眼这弟弟,也很是无语。
此人性格,天性率真,倒是个潇洒王爷。
原着之中,他本就不愿接手北凉。
如今更是因为凭空多了一个天才哥哥,他就更是本性暴露无遗。
“齐将军不必多礼,请起!”
齐当国心中有些动容。
三年不见,世子殿下,还是那个世子殿下。
这三年游历,世子殿下身上的锋芒内敛了许多。
其眉宇之间的杀意,却变得更加浑源饱满。
只是有点奇怪,以世子殿下的武学天赋,如何也不该,三年了,境界一点也没突破。
这其中……
齐当国不敢继续想下去。
世子殿下为人宽厚,对军中之人,总会多几分厚爱和体谅敬重。
但是三十五万北凉大军都知道,这是个狠辣角色。
五年前,北凉军中有人吃里扒外。
世子殿下手握一柄血煞长枪,亲自带人追杀三千里。
最终,在皇宫城墙之下,将人抓了回来。
在北凉三十五万大军的注视下,在整个大陆的目视下,世子殿下亲自将那叛徒祭旗。
有一点,值得一说。
游历之前,徐千秋便已及冠,正式掌权,接管北凉大权。
后,因隋珠公主招婿一事,而耽搁。
称,游历三年,归来之日,就是正式接手北凉之时。
“启程,回府!”
北凉王府,龙盘虎踞于清凉山。
远眺望去,千门万户,绵延不绝,极土木之盛,人杰地灵。
北凉王,为王朝唯一异性王,手握三十五万大军,盘踞三州之地。
这让北凉,早已成为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
那些和北凉不合之人,文绉绉的,便会骂一句“徐蛮子”。
心思歹毒一些的,居心叵测之人,就会诛心地给北凉安上一顶“二皇帝”的帽子。
事实上,徐晓虽无反叛之心,却也已经得到了除皇帝宝座之外的所有东西。
北凉三州,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土皇帝,唯一的主宰。
只手遮天!
却从未想过翻云覆雨。
今天的王府很热闹。
龙虎山的老神仙,亲自登门,来接小王爷回龙虎山。
位高权重的北凉王亲自开门迎接,摆开辉煌仪仗,用最高的礼节相迎。
天下第一大派的掌教亲临,该有的礼节不能少。
徐蛮子,有时候也还是会遵守一下礼节的。
对于这位小王爷,北凉人都将其解释为:傻人有傻福。
徐龙象,徐千秋三弟。自打出生起,从未啼哭一声。
婴儿出生,若是不哭,极有可能就是哑巴。
可是,无论徐晓这位徐蛮子如何摔打,他就是不哭。
可急坏了一家人。
慢慢长大,读书识字,更是一窍不通,六岁才会说话。
徐龙象出生之时,天有异象,龙象交加,空中腾飞,遮云蔽日。
这才引来了龙虎山的老神仙。
与北凉王府有约,十二年后来收徒。
今日,如约而至!
而这,也是徐千秋卡好日子,游历三年回北凉的原因。
院子里,北凉王和龙虎山师祖一级的道统大能,使尽了九牛二虎之力,花招百出,想要劝徐龙象去龙虎山学武。
可那家伙,倔脾气一上来,谁也不搭理。
蹲在一株梨树下,用屁股对着那个,在天下道统中论地位能排进前三的便宜师傅。
至于武功嘛,天下前三十,应该有其一席之地。
对于这位油盐不进的小儿子,北凉王也是木得办法,只能好言相劝,循循善诱。
“儿子,去龙虎山学好一身本书,以后再有人说你傻,你就揍他,三品以下,打死都不怕,爹给你撑腰。”
“三品以上,打死了有你大哥给你撑腰!”
“一品以上,打死了,就报你二哥,徐凤年的名字,反正他虱子多了不怕咬。”
“儿啊,你天生神力,骨骼清奇,是练武奇才,不学武,捞一个天下十大高手当当,真的太可惜了。”
可惜,无论堂堂大柱国北凉王如何劝说,徐龙象还是蹲在地上,屁股对着两人,数蚂蚁。
“黄蛮儿,你不是喜爱山楂吗,龙虎山遍地都是山楂树,可以随便吃,怎么样,和师傅回龙虎山?”
一个大柱国,一位老天师,说得口干舌燥,少年还是没什么反应。
或许是觉得两人太聒噪,于是撅起屁股,噗一声,放了个响屁。
这可把大柱国气得不轻。
手举起半天,终究还是舍不得打下去。
徐龙象,其名取自:“水行中龙力最大,陆行中象力第一,威猛如金刚,是谓龙象。”
束手无策的北凉王好似想起了什么,嘿嘿奸笑,说道:
“黄蛮儿,你大哥二哥游历归来,这个时辰,估摸着,也差不多该入城了,你不去看看?”
小王爷猛地抬头,呆板僵硬的表情,木纳的双眼,忽然爆发出罕见的光彩。
仿佛瞬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把拉住老爹的手,拽着就往外冲去。
黄蛮儿始终记得大哥徐千秋临走前给他说过,要带一个大美女回来给他做媳妇儿。
三年来,他一直在等。
无奈,大柱国也只能叹息,对那道人说道:
“如今看来,也只能等那两个小子回来再说了,这黄蛮儿最听他大哥二哥的话。”
“徐千秋和徐凤年?”老道士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大柱国好奇,这怎地突然就走了。
“贫道肚子疼,去去就来。”他可不想再次上演被两人捉弄的场景。
第44章 【小人屠】
走了几步,老道士回头,继而快步立即。
那个叫徐凤年的小王八蛋真的要回来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想当年,他第一次来到北凉王府,可是吃够了苦头。
被第一个徐凤年当成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给打了出去。
然后又被第二个徐凤年放狗追了半条街。
好不容易解释清楚,进得府来。
半夜三更,有两个约莫差不多六百多斤的娇滴滴小娘子来敲门,说这酷热天气,主动要给他暖被窝。
老道士如今想想,如果不是自己定力超凡脱俗,只怕已经破了身子。
闲暇时偶尔想起,其实也有那么一丢丢后悔。
如果那日,选择和两位美人彻夜畅聊……
算了,还是赶紧走,不然被那两个小王八蛋瞅见,说不得又是一番荒唐事儿。
只是,老道士至今有些迷糊,怎么会有两个徐凤年。
三年前,天下传言,那位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被脖子上夹着刀剑,给赶出了王府,去游历三年。
自那以后,江湖上总会时不时传来一些荤段子,比如白嫖睡了哪家青楼花魁,还把花魁的私房钱给顺走了。
要么就是,到某个达官贵人府上偷香窃玉,被人发现,给撵了几十里。
总之,徐凤年离开了北凉,离开了陵州城。
这意味着,无数人将会迎来极为宝贵的三年安生日子。
听说,当时,城墙上有着上百大小纨绔,几十个花魁,泪眼朦胧,在哭声中洒泪相送。
那场面,感人落泪。
等徐凤年走远了,当天,红雀楼整夜通宵,欢笑声一片。
庆祝连续三天三夜,美酒三天的销量,快赶上半年。
终于是送走了那个祸害。
如今,得知徐凤年即将回来了。
陵州城惨淡一片。
家家户户都在藏女儿,藏美娇妻。
化妆,往丑了化。
齐当国看了一眼被搭在马背上的徐凤年,其实说心里话,他这位贫贱行伍出生的将军,是看不上这位二王爷风流行径的。
又忍不住有些庆幸。
还好这货不是北凉王府世子。
再看看骑于马背上的徐千秋,他则是下意识微微低头半寸。
这位世子殿下,在军中有个绰号,“小人屠”。
说起世子殿下,三十五万北凉大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为这位世子殿下,从小就是在军营长大。
十二岁开始掌兵,从百夫长,一直做到将军。
军中大小职位,他都曾体验过,对其职能,一清二楚。
文韬武略,无一不精。
也正是因为如此,北凉王府有着一位文武双全的世子,消息不胫而走。
无论是皇室,还是北莽,这些年都蠢蠢欲动。
天下如今局面,看似波澜不惊,其实早已暗潮汹涌。
如今世子殿下回归,即将接手北凉大军,只怕……
一场腥风血雨,在所难免!
有一件事,也是北凉诸多将领一直以来难以悟明白的。
世子殿下如此锋芒毕露,难道他就不怕过慧易夭吗?
不怕引来皇室忌惮吗?
不怕引来诸多势力,联手绞杀吗?
对此事,军中有人曾给大柱国谏言过,却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前方突然狂奔而来一匹汗血宝马。
马匹通体如墨,异常凶猛。
曾是野马之王。
当日,这野马被徐千秋擒获,打死送给三弟当生日礼物。
初次见到小主人,野马无缰,桀骜难驯,扬起铁蹄就要踩踏新主人。
结果……
踢到了铁板。
少年一招奶拳,便将野马击飞百米。
野马王伤好后,就此变成了小家碧玉,温顺得不行。
徐龙象从马背上跳下,亲热地喊道:“哥,哥!”
徐千秋摸了摸徐龙象的头。
“三年不见,长高了,也壮实了。”
“大哥,我媳妇儿呢?”少年看了看四周,没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影子,于是仰头问道。
徐千秋笑着摇摇头,“黄蛮儿,不着急,漂亮媳妇儿会有的。”
憨厚天真的少年不疑有他,再加上对媳妇这件事也不是很热衷。
他只知道,大哥二哥回来了,这便是最好的。
“大哥,二哥这是怎么了?”
“你二哥啊,累了,困了,睡会儿。”
没想到,黄蛮儿竟然嚎啕大哭起来,一便嚎啕道:
“爹说过,睡了,就是死了,呜呜呜,二哥死了……”
嚎啕大哭,撕心裂肺。
老黄走到徐龙象身边,轻声说了几句,他这才破涕为笑。
重重一巴掌拍在老仆肩膀上,直接把老头儿拍得一屁股坐在尘土中。
无数灰尘扬起。
两眼直愣愣。
这巴掌来得太突然,差点没把他屁股墩给撞散架了。
小王爷对外人下手没轻没重。
也亏是老黄,若是换了别人,这不死也得五脏六腑大出血。
“徐凤年回来了啦!”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整个陵州。
城内大小四五十余座青楼,精神一震,挂起了加班营业的牌子。
“小冤家,终于是舍得回来了,想煞奴家了……”
忽然,徐千秋似心有所感,回头看向铁骑队伍后面。
一人不疾不徐,缓缓跟在两百铁骑队伍后面进了城。
那人身段修长,一袭白袍。
这装束,与他倒是八九分相似。
黛眉如画,丹凤眼,桃花眸,瓜子脸,肤白如玉。
只要是凡人看上一眼,都会知道,这不是凡间俗物。
马背上一人,队伍后面一人,胜过这两百铁骑无数风景。
引来无数人的桃花目光。
“这就是徐凤年吗?”
“果然生得俊俏,只是我琢磨着……她真是男的吗?”
“队伍后面那人是谁,竟也这般俊俏。”
“这……又是一个无法看出男女的家伙。”
若非腰间佩戴双刀,目光倨傲清冷,加上两百铁骑就在旁边。
只怕不少街头混混早已上去调戏一番了。
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徐千秋脸色一黑。
虽然不少人因为他太过俊美,而怀疑他是女人。
但毕竟北凉世子的名头摆在那里,北凉王是如何也不会将北凉大权,交到一个女人手上的。
因此,他是男人无疑。
但徐凤年与白狐脸说,因为三弟心智不全,二弟(他自己),纨绔不堪,所以,徐骁不得不将女儿,当成男孩子培养,以继承北凉大权。
权衡之下,这白狐脸竟然真信了这个所谓的北凉王府绝密。
徐千秋解释过两次,对方那眼神,却好似在怜惜同类。
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理解,“我不会说出去的!”
第45章 【后宫佳丽三十万】
【每天晚上00:01,准时更新!】
北凉王府。
徐千秋的院子,比大柱国徐骁的还要大上两倍。
其奢侈程度,就皇帝的宫殿,只怕也稍逊一筹。
足足四尺高的藏青古铜鼎。
悬着青龙山水画。
花梨木大理石几案等等。
各种名贵装饰之物,随便一件拿出去,都是价值连城。
府内还铺设了地火龙。
即便是临冬之际,房内依旧恍若春暖花开。
光着脚,也是无妨。
这边的院子奢靡豪华,再反观旁边另外一处院落,则与整个王府,似乎显得格格不入。
破烂不堪,目测只能勉强遮风挡雨。
院内杂草丛生,茼蒿比人还要高上两个脑袋。
苔藓遍布每一个角落。
蜘蛛网,更是随处可见。
院子之中,能够卖上一两银子的东西都没有。
而这,就是徐凤年的院落。
别问他为什么这么穷。
整个王府上下都知道,世子殿下,不管什么东西,都喜欢和二王爷抢。
就是一个吃饭的玉碗,也抢。
就是丫鬟,佣人,也一个都不放过。
这导致,二王爷院子里都没人打扫。
为此,二王爷不止一次地和世子殿下决斗。
却每次都是鼻青脸肿的回来。
一来二去,也就老实了。
不再管那些,反正你看上的,拿走。
什么都没有,你总没有可以抢的了?
可是,诡异地一幕再次出现。
世子殿下每每回府,看到二王爷一无所有,就会恨铁不成钢。
于是,揍二王爷一顿解气。
临走之时,千叮咛万嘱咐,要好好干点正经事。
后来,世子殿下干脆自己搜罗一些天材地宝,送给二王爷。
然后再去抢回来。
顺道揍二王爷一顿。
院落门口,看着两处院子的天差地别,任千秋沉吟半晌,说道:“凤年,要不大哥送你点东西,你这都快不能住人了。”
闻言,徐凤年像打摆子一样,连连摇头,直到脖子抽筋。
“大哥,你是我亲大哥,我就喜欢这样的院子,一个人住着舒服,您可别再送我东西了。
就咱俩这么深的兄弟情,三年游历,同生共死,送我礼物,那不就是见外了。
千万别送啊,不然我跟你翻脸!”
徐千秋忍住笑意,说道:
“那行,今晚我的行宫,借你住一晚。来人,给二王爷准备热水和衣服!”
“是!”
徐凤年躺在徐千秋的大软床榻上熟睡,盖着秋香色边金钱莽被褥。
床头点着一尊有助于睡眠的洒金色古铜宣德炉,里面是奇物,龙涎香。
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
看着面容憔悴的弟弟,徐千秋微微摇头。
“这三年,这小子可是吃了不少苦头。”
徐骁不耐其烦地问过好几次,“天师,我儿无恙?”
“无恙,二王爷只是舟车劳顿,睡个三天两夜,调养些时日,定能生龙活虎,王爷不必担忧。”
徐骁命人端来一盘又一盘的上品灵丹。
如果可以,只怕他已经全都灌进了徐凤年嘴里。
一切准备妥当,留下徐龙象在房里守护,徐千秋和徐骁,以及龙虎山天师,离开了房间。
书房之中。
徐千秋慢慢品着上好的百年花雕酒。
一旁,徐骁好几次欲言又止。
“老爹,我知道你有很多话想问,问,不然看你憋着也怪难受的。”
徐骁眼珠子一转,也拿起那花雕酒,准备给自己倒上一杯。
港伸手过去,却被徐千秋给拍开了。
“人老了,少喝酒。”
“小气!”
“这叫尊老!”
“这三年,你在外面没少忙活?”
徐千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你想说什么?”
“天下第一楼,一共有几楼?”
一个奇怪地名字从徐骁口中问出,徐千秋却一点也不奇怪,反而很镇定。
北凉三州能够稳定这么多年,尽管外界风雨飘摇,强敌环伺。
徐骁,可不止是一个莽夫。
陈芝豹很强,是真手段。
手段之强,世间少有人敌。
但徐骁,是真心机!
而这三年,心中有个疑问,却始终让他解不开。
此刻,终于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而且还是一副不耻下问地姿态。
徐千秋嘴角含笑,道:“你执掌北凉最强情报网,手握三十五万铁骑大军,你都不知道的事儿,难道我会知道?”
“嘿嘿……”
徐骁满脸堆笑,意味深长,笃定地说道:“我认为,你应该知道,而且我认为,这世间,也唯有你知道。”
“哦?为什么?”
徐骁偷偷去拿酒坛的手,又被徐千秋给拍了回来。
面对自己这霸道儿子,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天下第一楼,从三年前开始出现,一步步逐渐成为天下第一情报网,和天下第一刺客组织。
其成长之迅速,史无前例,绝无仅有!
天下各方势力,不断意图派人打入其中,迄今为止,却无一人成功。”
徐千秋磕着瓜子,道:“你继续。”
“很不巧,自从你离开北凉,天下第一楼就开始出现,而且逐渐变得越来越猖狂,半年之内,连杀了北莽两任丞相,离阳两个将军、一个户部尚书。”
将酒坛里最后一滴花雕酒喝完,吃完最后一块肉,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靠在火炉边,说道:
“可这关我什么事儿?”
徐骁笑眯眯地靠近徐千秋,意味深长道:“老实说,天下第一楼,是不是你创建的?”
徐千秋翻了翻白眼,道:
“老爹,你能不能靠点谱,那可是天下第一情报网,加上天下第一刺客组织,遍布两大帝国,甚至东海武帝城也有他们的影子,如此庞大的势力,怎么可能是我建的,我有那么大本事?”
没想到,徐骁一敛嬉皮笑脸,一本正经,严肃道:“你有!这世间,也唯有你,才能够办到。”
徐千秋被他这蛮不讲理地话咽得一笑,果然,徐蛮子就是不讲理。
于是反驳道:“那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办到的?你给我演练演练。”
“这……”
徐骁语塞,“总之,我觉得,你这三年出去,肯定没干好事儿!”
徐千秋展齿一笑,道:“这还用你说,我干没干好事儿,二弟最有发言权。”
徐骁笑吟吟道:“也正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你一直顶着凤年的名号行事,所以才没人注意到你,我说得对不对?
唉,算了,不说这个,如今你也游历回来了,说说,可有什么梦想?”
徐千秋拖着腮帮子,懒洋洋,道:“后宫佳丽三十万。”
徐骁:“(⊙o⊙)啥?三十万??”
第46章 【爹和儿子的决战】
天下第一楼,无人知道其从何处来,目的是什么。
也不知何时隐藏在大陆的各个角落,在春雨绵绵的浇灌之中,暗暗生根发芽。
出土之日,石破天惊。
三年之中,突然现世。
第一次出手,北莽丞相,死于皇椅之上。
第二次出手,离阳死了一个大将军。
第三次出手……
现场都会留下一个血手印。
三年之间,前前后后,北莽死了两丞相,离阳死了一个皇后,一个大将军,太子也曾经离奇失踪。
最后证明,这些人,都是离奇死亡。
最大的可能,是身边人,或者内部的人,下的手。
为剿灭天下天下第一楼,敌对多年,水火不容的北莽与离阳,第一次联手。
与天下第一楼决战于鬼竹林。
据可靠消息,鬼竹林,便是天下第一楼的总部位置所在。
无数江湖强者,两国朝廷大军压境。
颇有当年六大门派决战光明顶的恢宏。
只是……
很快,噩耗传来。
鬼竹林,是一个陷阱。
两国大军,以及无数武林高手,在鬼竹林全军覆没,血流成河。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
血腥味飘荡十里。
天下第一楼,一战成名。
迄今为止,无人知道天下第一楼总部位置所在。
耗尽心力,却也很难找到其踪迹。
偶尔有所收获,却也不过小猫两三只。
甚至连分舵都算不上。
这三两只小猫,却都是死士。
只要落入敌手,立即服毒自尽。
在这些人的牙齿之中,藏着一种剧毒。
稍有沾到,顷刻间毒发身亡。
六扇门,锦衣卫,大内侍卫,三年来,无成功问过一次口训,无抓到一个活口。
一年前,离阳出动三大高手,围剿天下第一楼一个舵主。
舵主拒不投降,死战。
最终,力战身亡。
翌日,离阳皇后死于寝宫之中,尸体吊于宫墙之上。
身旁,留下一个血手印。
至此,离阳皇宫开始内部清洗。
皇宫大内,高手如云,在这里杀人,来无影去无踪,天下无人有此绝世武功。
就是东海王仙芝,也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痕迹。
只有一种可能:凶手在内部!
半个月前,北莽女帝,亲上天下第一楼分舵,以极大代价,取得一锦囊。
其中内容,无人知晓,
三日后,北莽集结三十万大军于离阳边境。
同日,离阳统帅大将军,离奇死于营帐之中。
当晚,离阳皇宫,太子失踪,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只在太子寝宫发现一个血手印。
边境,两国大战,一触即发。
后,离阳派出大内高手,与天下第一楼取得联系,密谈,内容不祥。
翌日,离阳与北莽同时宣告天下,承认天下第一楼的地位。
两国均封其为:天下第一楼!
至此,北莽撤军。
离阳太子回归。
天下,暂时恢复平静。
至少,表面恢复了平静。
天下第一楼,名扬天下。
却显得更加神秘莫测。
天下公认,天下第一楼,情报网天下无双,刺客组织当世第一。
不久前,天下第一楼宣布,在西湖岛建立一分部。
也是天下唯一的明面分部。
却不是总部。
迄今为止,天下人只是大概知道第一楼的模型而已。
天下第一楼:
一楼主(尊上),两大护法、四大天王、十二风云使,三十六金刚,一百零八舵。
刺客组织:一至九品刺客,若干,具体数目不祥。
死于大内高手的舵主,为第九十八舵舵主。
负责离阳京城情报网。
行踪暴露,为保护组织情报网,孤身引开大内高手。
血战至死。
啪嗒!
徐骁将一沓书信放在桌上,往徐千秋这边推了过来。
那纸张,已经微微有些脱色泛白。
看得出来,已经转手无数次,翻看无数次,思考无数次。
“自己看,看看,你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徐千秋瞥了一眼那些纸张扭曲泛黄的信,撇撇嘴,突然靠近徐骁,道:
“老爹,照你这么说,这天下第一楼还挺厉害的,不知你有没有什么门路,把我送进去,金刚就算了,弄个舵主当当也行。”
徐骁脸色憋得有些快绷不住了。
徐蛮子突然很想揍人。
但是又舍不得。
可是这小子,他是软硬不吃,无论如何问,就是牛皮糖一般,推推攘攘,不说正题。
“罢了,我也没希望你告诉我,还是你师傅了解你,知道你定会绝口不提。”
徐千秋的师傅,无双国士,天下无双。
心计谋划,无一败绩。
是个令大陆曾经颤抖几十年的人物。
徐骁也是在他的辅佐之下,横扫六国,征伐天下,助离阳一统。
“你这么敷衍我没事儿,还是好好想想,你师傅问起,你如何作答。”徐骁没好气地说道。
徐千秋懒散摆摆手,道:“我师傅比你聪明,他一眼就看出来,我和天下第一楼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他不会问的。”
徐骁胡子抖了抖,眼皮跳了两下,也没再说什么。
绕过这个话题,他给徐千秋摸了摸筋骨,说道:“三年游历,你一直在故意压制自己的武功境界?”
得到默认,他知道徐千秋从小在修炼一种神秘的武功,也没再过问。
他相信,任千秋如此做,必然有他自己的考虑。
徐凤年足足睡了两夜,才睡眼惺忪地醒来。
弟弟徐龙象也不吃不喝,守了两天两夜。
下去去给大柱国报喜。
大柱国脸色初时,一喜,然后拉达着脸,收起笑容,顺手抄起旁边的鸡毛掸子,就前往探望。
等见到儿子时,提着鸡毛掸子就呼啸抽了过去。
“你个不孝子,看看这三年,你都在外面干了什么好事儿,偷鸡摸狗,调戏良家妇女,逛青楼,白嫖花魁不给钱,老子打死你个龟孙儿!”
徐凤年也丝毫不示弱,直接抄起床头的宣德炉,就砸了过来。
条下床破口大骂,“徐骁,你个挨千刀的,把老子赶出王府,三年,足足三年呐,难怪你老说我不是你亲生的。”
徐骁头一歪,躲过宣德炉,啪,一鸡毛掸子抽在徐凤年屁股上。
那鸡毛掸子打在身上,徐凤年更怒,砸完身边一切可以扔的东西,忽见墙角有一锦绣扫帚,轮起来就和徐骁打成一团。
比起原着被儿子追着打,因为徐千秋的到来,徐骁也是腰板硬了起来,勇于扞卫自己的地位。
除了不用武功之外,打斗丝毫不让。
徐凤年手中,扫帚不慎被徐骁打脱手,于是叉腰指骂:
“徐骁,有本事放下鸡毛掸子,你我单挑,如果今天你输了,把“爹”的名号让我!”
第47章 【听潮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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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不靠谱的父子,真是让人无语得紧。
徐千秋靠在庭院边,嘴里吃着小吃,一边命姜泥搬来凳子,坐着看热闹。
大柱国结结实实抽了徐凤年屁股几次鸡毛掸子,这才不忘提醒,道:
“穿上鞋子,这天凉,冻着了,你说我占你便宜,穿鞋你我再决斗!”
王府里那几个嫡系管家,走出去,比一郡总督大人还要吃香,还有面子,此刻,一个个揣着双手,仰头看天,耳朵拉拢下来,装作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打打闹闹,大概就是这对父子之间增进感情,世间独一无二的法子了。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这叫……
打是亲,骂是爱,如果表达不够,用脚踹。
难怪了,世子殿下总爱揍二王爷。
这可真是兄弟情深。
那江南雨蒙蒙的天空,只怕也无法表达这情深似海。
徐凤年终究是因为不会武,身子骨一会儿就乏力了,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穿鞋子。
徐骁挥舞两下手中的鸡毛掸子,瞪着儿子:
“你个小兔崽子,出去游历三年回来,长本事了,谁给你的自信,敢和老爹单挑,有本事别歇着,起来,你我再大战三百回合。”
“打不过你哥,情理之中,连我这个老头子都打不过,丢不丢人呐你,让你不学武!”
北凉王的儿子,若是不会武,这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让人不敢相信。
徐凤年弯着腰,气喘吁吁,瞪着大柱国,丝毫不让,嗤笑道:
“你个老不死的,别得意,等我歇会儿……”
远处,徐千秋讲手中最后一块糕点塞进嘴里,嘴角微微上挑,道:
“你俩气消了不,我有个建议,先吃饭,攒点力气,然后再大战三百回合,决出胜负。”
徐凤年气喘如牛,摸了摸鼻子,指了指大柱国,道:
“有理!徐骁,你这是胜之不武,我刚刚睡醒,没吃饱,等我恢复力气,定要找回场子。”
台阶上,老黄嚼着黄瓜,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黄牙,还缺了两颗。
偶尔流出一点口水,撸起袖子,胡乱擦两下就算完事儿。
徐骁也不怒不恼,拍手大笑,道:“这建议不错,那就先吃饭,然后再打。”
“黄蛮儿,来,让二哥看看,长高了没。”
两人站在一起,三年不见,昔日那个小屁孩儿,现在都已经能够抵到他的胸膛了。
伸手摸了摸黄蛮儿的头发,释然一笑,说道:
“看来这三年,徐骁没饿着我们黄蛮儿,不然二哥今天决对揍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傻小子黄蛮儿,嘴角流淌着口水,徐凤年却也不嫌弃,用自己的衣袖小心地慢慢给他擦干净。
如今一家人总算齐聚,安然无恙,平平安安,温馨一刻,万金难求。
打了一辈子仗,杀人无数,满手血腥,脚下三个堆积如山的人屠大柱国,此刻,眼角却微微有些湿润起来。
仰着头,骂骂咧咧,低声自言自语,呢喃道:“他娘的,这该死的天气,哪儿来的沙子……”
大厅,五六十个下人,每个人手中都端着一个食盒,陆陆续续进得屋来。
徐凤年大致扫了一眼,略有些失望,怅然道:
“可惜了,百道山珍海味,天上地下,海鲜应有尽有,却还是敌不过一道地瓜美味。”
这时候,邋遢不堪的老黄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
“少爷,烤地瓜来啦!”
病殃殃的徐凤年,身子瞬间精神抖擞,起身相迎,结过盘子,道:
“老黄,还是你了解我!”
老黄咧嘴一笑,又露出那缺了两颗牙齿的大黄牙,也在徐凤年身边落座。
两人你一块,我一块,将地瓜分吃殆尽。
又各自灌了两大口就,连连道,爽啊。
腹中有了食物垫底,徐凤年终于有了些精神。
于是打算和大柱国掰扯掰扯。
“徐骁,刚刚你说的那许多罪名帽子,除了偷鸡摸狗我认了,其他的,那可都是徐千……大哥干的。”
指着大哥,本要直呼其名,却被那云淡风轻的一个眼神余光,硬是把后边的话,逼得改了口。
叫老爹,直呼其名,徐骁,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对那个喜怒无常,残暴无比的兄长徐千秋,他却是不敢当面直呼其名。
但是背后少不了一顿一二三四五。
吃好喝好,徐千秋用了七天天时间,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好。
这日,他来到天下人人称道的:听潮亭。
徐凤年悠闲悠闲地提着板凳,握着一杆紫竹鱼竿,旁边放着从徐千秋房里偷来,从姜泥手中抢来的小吃,在那儿钓鱼。
一无所有的他,平时要用什么东西,要么就是趁没人的时候,去徐千秋房里“借。”
要么就是和姜泥讨价还价,用钱买。
至于钱,那又是另外的问题了。
没有婢女丫鬟伺候,没有各种优渥条件,他每天依旧过得很潇洒。
王爷的生活,他是一样不落啊。
见到徐千秋,他急忙起身。
那已经快要上钩的鱼儿,瞬间被惊跑了。
“哥,这鱼竿可是我唯一的东西了,你可不许抢,不然我跟你拼命。”
徐千秋泰然自若,对他那虎目龙瞪,丝毫不在意,道:“拼?这次我让你双手双脚怎么样?”
“哥,你看看天下,还有比你更欺负自家弟弟的吗?”
说着,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泄气道:“你到底要我怎样?”
“别跟我耍无赖,你知道我不吃你这套,我不过是劝你习武罢了。”
“不学,就是不学。东西你可以和我抢,难道你还能逼我练武不成。”
徐千秋粲然一笑,说道:“不急,我会让你求着学武的。”
也不抢他手里的鱼竿,而是在一旁坐下,也钓起鱼来。
徐凤年百无聊赖,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行,那我等着,看你有什么办法让我求着你学武。”
嘴上丝毫不愿吃亏,心下却暗暗警惕起来。
外人只知道北凉世子殿下是个疯子,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但徐凤年却知道,自己这个哥哥,心机城府,和手段比起来,还要疯狂一百倍。
同样是钓鱼,这待遇却是截然不同。
徐凤年凳子都需要自己搬来。
再看看徐千秋这边,奇珍异果,美味糕点,小吃,样样齐全。
身后还有五六个娇美可爱的丫鬟伺候着,捏肩的,捶腿的……
真是好生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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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公主变丫鬟】
听潮亭,字如其名。
整个清凉山,都在北凉王府的围绕之中,围山而建。
原本有个湖,但是徐骁意图扩建,阔湖为海,在其上修建亭台楼阁。
那最高的,耸入云霄,便是听潮亭所在。
共有九楼。
兄弟二人此刻钓鱼的位置,就是第一楼,楼外的空闲之地。
听潮亭之中,藏书万卷。
世间无数孤本,以及诸多早已失传百年千年万年的武学秘籍,在此处大都能找到。
如若此地也没有,那大抵是真的失传了。
十五年前,尚未封王的徐骁,亲自率领三十五万北凉铁骑,拿着离阳皇宫的尚方宝剑和圣旨,将王朝内的所有大小武林门派践踏了一遍,横扫殆尽。
诸如,龙虎山,武当山等正统门派,平时比较安分守己的,才得以保留传承,获得一线生机。
其余的,比如桀骜难驯,凶残邪恶,反对朝廷的,直接被覆灭。
其中以紫禁山庄最为惨烈,无一人存活。
二十年前,紫禁山庄,那可是江湖上第一武学圣地。
百年来,天下十大高手,紫禁山庄出其四,威霸武林,压得个大门派抬不起头来。
却覆灭在了北凉铁骑之下。
所有武功秘籍,除去一些象征性交给大内的,便都收藏在了这听潮亭。
听潮亭,分九楼。
素有天下第一楼的名号。
而这,大概就是徐骁怀疑天下第一楼和徐千秋有关系的原因了。
自从天下第一楼出世,听潮亭就备受瞩目。
湖中有各种鱼,百万之数。
只要舍得鱼儿,便可一赏万鲤朝天的天下奇景。
前些年,离阳皇帝陛下来此避暑,曾自叹皇宫池塘不如此处。
徐千秋躺在铺有华美蜀锦的躺椅上,鱼没钓着,倒是自个儿睡着了。
红薯贴心地给他拿来一床锦绣江南毛毯,轻轻盖好。
看得一旁徐凤年羡慕不已,暗暗啐了一口,然后继续钓鱼。
又看了一眼,确认是真睡着了,于是悄悄把两只鱼竿换了一下。
徐千秋手中那支鱼竿,他了眼馋很久了。
接连钓了几条大鱼,愈发觉得,有个好鱼竿,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忽地,他好像想起了什么,走到黄蛮儿身边,低声说道:
“黄蛮儿,大哥给你诓骗了一个天下第二的美人,来给你做媳妇儿。”
黄蛮儿憨憨一笑,问道:“为什么是天下第二?”
徐凤年看来一眼睡睡的徐千秋,又压低了一点声音,说道:“因为大哥才是天下第一美人!”
黄蛮儿有点不明所以,大哥明明是男的,为什么二哥老说大哥是天下第一美女,而且碰到府里来人,都会若有其事的,将其这个“秘密”告诉那些外来人。
为此,二哥没少被大哥揍得像猪头。
说着,徐凤年微微叹气,攒眉道:“可惜了,那个白狐脸,虽是极美极美,但是可惜了,是个男人。”
黄蛮儿挠挠腮帮子,自言自语说道:“那岂不是可惜了,天下第一和天下第二,都是男人。”
徐凤年极为赞同这句话,点点头,表示太可惜了。
天空之中,云雾之间,一道黑影俯冲而下,如惊雷一般,速度极快。
熟睡之中的徐千秋,忽然睁开眼睛。
伸手,鹰隼落于手臂之上。
从其脚上取下一个小竹筒,徐千秋展开看了一眼,五指微微弯曲收拢握紧,再次张开,那纸条已经化为粉碎。
看到他那神色之间,稍纵即逝的一丝阴霾,徐凤年忽然有些幸灾乐祸起来,撇撇嘴,问道:
“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你说,你整天神神秘秘的搞这些作甚,和我一样享受生活不好吗?”
徐千秋懒得搭理他,从容道:“你的安生日子可不多了,好好珍惜!”
挥手,鹰隼飞走。
徐凤年看得脸色有些抽搐,张嘴,无声抗议:那是我的!
看了看盖在自己身上的毛毯,徐千秋往向四个婢女,最终将目光放在了红薯身上。
就这丫头最贴心了。
至于姜泥……
姜,是楚国国姓,皇室之人。
昔日西楚公主,封号太平,太平公主。
大柱国灭掉了当时如日中天,盖世无敌的西楚皇朝,率先攻入皇城。
不近女色的徐骁,并没有祸害西楚妃嫔女眷,而是允许那些人可以自尽。
甚至,还赐予了当时早已坚定上吊殉国的西楚贞烈皇后,一丈白绫。
其余军队入城,没有享用到一个他们期盼已久的女眷妃嫔,于是四处造谣徐骁。
流言,至此而起。
姜泥,身为楚国公主,十二岁入了北凉王府,从此做了一个丫鬟。
身负国仇家恨的她,自入府在徐凤年身边做了丫鬟以来,一次次刺杀徐凤年。
却尽皆失败。
后,被徐千秋从徐凤年身边抢走。
也不知发生了什么,自那以后,整日板着脸,双眸阴沉如水的姜泥,从此变了一个人。
偶尔徐凤年也能在其脸上看到一丝笑容。
但那笑容,也只有自己那该死的,禽兽大哥,才能拥有。
这让徐凤年有些怀疑自己,难道他已经活得禽兽不如了吗?
也正是因为曾经姜泥刺杀,虽未得手,但徐凤年并未杀他,于是此后,便以此事,无数次要挟,总能从大哥哪里混来些吃的,用的。
总之,他现在要什么,用什么,都是变着法子,从大哥府里弄。
他自己,则是不敢有一点好东西。
因为那意味着即将招来抢劫,和一顿暴揍。
三年游历,一次,他忍不住询问徐千秋,是不是每次揍他,都是在提他打熬筋骨,因为每次被暴揍之后,在恢复的过程中,他都能感受到浑身的舒爽。
那种感觉,是骨骼得到了强化的升华享受。
问完之后,果不其然,又被暴揍一顿。
鼻青脸肿,还无处诉冤。
看着姜泥,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的丫头,徐千秋不经摸了摸自己的胸膛。
在心脏那里,有一道已经痊愈的刀疤。
三年前,他从徐凤年身边抢走姜泥,收她做了丫鬟。
当晚,这丫头果然来刺杀。
徐千秋能躲,但没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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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老黄,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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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挨了她手中匕首“神符”一击。
匕首神符,有书赞曰:价值十二城!
乃是匕首之中的上品。
那一刀,离心脏只差不足一寸,便可致命。
当时,徐千秋胸膛满是鲜血,床被染红了半边。
却未还手。
只是寒声说了两句回话。
第一句:“今日我受你一剑,算你报仇,我若侥幸未死,当是天意如此。”
第二句:“从今往后,你只是北凉王府一丫鬟,不再背负仇恨。”
自那之后,姜泥整日闷闷不乐。
放弃杀父之仇,灭国之仇,是决计万万不可能的。
但是,世子殿下武功深不可测,却又杀不了。
事实证明,对方未反抗,未还手。
那一刀,终究还是没能杀了他。
这也意味着,从今往后,她将不再有机会了。
不久,姜泥大病一场,濒临死亡。
徐千秋抓起她的衣领,怒目而视,告诉她,如果还是那么放不下仇恨,那就杀了她。
当晚,就给身上绑上铁块,然后沉到了湖里。
那一刻,姜泥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临死前,她只记得自己灌了很多水,渐渐失去意识,身体慢慢向湖底沉去。
最终,只能在心里向父皇母后请罪。
他们的女儿无能,至死不能报仇。
请求原谅。
然后昏厥过去。
临死之前,她看到一群鱼,闻着血腥味儿,朝她涌来。
待她再次睁开眼睛,却已经是半个月后了。
姜泥后来才知道,徐千秋最终还是跳入湖中,将她捞了上来。
一条命,十分,已去九分。
再后来,她无意间偷听到了红薯和青鸟的谈话,这才知道,徐千秋为了救她,亲自去了武当,又去了龙虎山,最后,甚至还去了万丈雪域深渊。
历经生死,采来千年天山雪莲。
收集诸多药材,最终,又割腕,以他自己的血为引炼药,这才救活了她。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姜泥终于慢慢恢复,能下床,能走动。
话依旧很少。
只是,另外三个丫鬟慢慢发现,她会主动给世子殿下烧热水,准备早餐,折叠衣服……
真正开始做起了丫鬟。
偶尔在世子殿下面前,还能露出一丝笑容。
虽然很勉强,但也是笑容。
世子殿下外出游历三年,府上便再没人见过那笑容。
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姜泥脖颈纷纷显现出很漂亮诱人的粉红色,道:
“公子,褚禄山求见!”
徐千秋有个习惯,在府上,就是外出,也不喜欢身边的人称呼他为世子殿下。
命所有人改口,称呼“公子”,便可。
如果走到哪儿,都有人叫他世子殿下,那还怎么挂着徐凤年的名字到处闹事呢。
公子这个称呼,恰到好处,让人捉摸不透。
徐千秋伸了会儿懒腰,不冷不热,道:“让他进来!”
褚禄山,老爹的六大义子之一。
三犬之中的鹰犬。
那鹰隼,徐千秋从徐凤年那里抢来后,就交是交给褚禄山训练和培养。
“殿下,殿下,我终于见到殿下了,三年来,我可是思念殿下,茶不思,饭不想啊!”
“二王爷,我也想你啊……”
臃肿如猪,看着约莫三百斤上不封顶。
如此身材,也不知怎么当上的将军。
跑着,却还能脚下生风,速度不可小觑。
褚禄山,北凉军中的败类。
其名声,只是比徐凤年稍弱一筹。
为人口腹蜜剑,好色如命。
每每徐千秋去逛青楼,都是他带的路。
更甚者,这货还曾经怂恿徐千秋,把他的美妾也给睡了。
如此忠心,苍天可鉴。
见到此人的到来,徐凤年却是脸色黑如锅底。
这意味着,“徐凤年”,又要开始干起强抢民女,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等等不要脸的勾当了。
“哥,你就不能换个人霍霍吗,别每次都用我的名字。”
徐千秋颔首道,“等你什么时候能打过我再说!”
徐凤年:“……咱能否文明一些,不做那武夫的粗鲁之举,动则打架,非文人雅士之所为。”
“少跟我扯这些边道道,不服气就干一架。”
,“粗鲁!真是!别吓跑了我的鱼。”
胖子满头大汗,跑到徐千秋身前三步距离停下,叫嚷道:“殿下,你看,因为太想你,我都瘦了十斤。”
“十斤在你身上,估计是看不出来的,不过我看着,倒好像要比三年前胖了很多。”
“殿下,我真的瘦了,殿下如果不信,小的愿意立即上称,胖十斤,切十斤,胖多少切多少!”
徐千秋挥手道:“称!”
褚禄山当即傻眼,道:“殿下真称啊?”
“那什么……殿下,我忘记三年前自己多少斤了。”
徐千秋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褶皱,随口道:“一百斤。”
“别介呀殿下……”
鹰隼白鸾再次飞来,徐千秋从红薯递过来的果盘里,拿起一些葡萄喂它。
看着场面忽然一瞬间沉寂安静下来,徐凤年聪明地起身,换个地方钓鱼去了。
他是个聪明人,而且是极聪明的人。
否则也不会被无双国士看上,收为第二徒弟,作为关门弟子。
“你总是那么置身事外,何不坐下来一起听听。”
对于接下来的谈话内容,徐千秋也打算让徐凤年一起听听。
哪知,那头却是要得比拨浪鼓还要猛一些。
“哥,你是我亲哥,我还是换个地方钓鱼,你那些机密,我可不想沾,一旦沾上了,我这潇洒王爷的日子,只怕也就到头了。”
提着鱼桶,拿着鱼竿,竟真的跑到另外一边去。
那距离,刚刚好可以听不到这边的谈话。
不一会儿,老黄也拿着酒壶来到了徐凤年身边,远远地对徐千秋颔首,便不再理会,两人径直在那边窃窃私语的讨论着什么。
徐千秋一眼注意到,老黄那生死不离的琴盒匣子,此刻竟然没带在身边。
他不由地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虽然他才是北凉的世子,但老黄却与徐凤年更加亲近一些。
三年游历,两人一路逃亡,睡草地,掏鸟蛋,偷地瓜……
而徐千秋,在游历路上,却极少与两人同行。
大多数时候,则是处处透露着神秘,来无影去无踪。
每次出现,总是徐凤年遇难的时候。
看着两人笑声不断颤抖的背影,徐千秋暗暗思忖着,这一世,断然是不能让老黄死在武帝城的。
这一切,还是需要提前谋划准备妥当才好。
第50章 【剑九“皇”】(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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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九黄,俗名,老黄。
亡国西蜀人士,无名小卒,剑匠出身。
铸剑三十年,隋斜谷教会其两剑;单枪匹马行走江湖,收集天下名剑入剑匣。
天下名剑有十,独占其六。
是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偷鸡摸狗的“良师益友”。
每遇人追赶,总能跑在徐凤年前头。
跑不过那些追赶之人,不打紧,只要能够跑得过徐凤年就行。
果然,这三年,挨打的都是徐凤年,老黄毫发未伤。
世人只知剑九黄,却哪知,他只不过北凉王府的一马夫,缺门牙背剑匣的老仆人。
跟随徐凤年游历三年六千里,言语不多,却总能说出质朴的道理。
徐千秋曾言,没有老黄,弟弟徐凤年,走不下三年六千里。
铁匠出身,与西蜀剑皇同为隋斜谷弟子。
曾经力战徐偃兵,拼尽八剑方能压制徐偃兵。
因为创出剑一到剑九的九式剑法而被称为剑九黄。
背负的剑匣中本有天下十大名剑中的六柄,早年曾挑战王仙芝,留下其中之一黄庐。
返回北凉后,击败白发老魁,将其镇压在湖底。
将剑九命名为六千里,以纪念三年游历。再赴武帝城挑战王仙芝,力竭而死,匣中名剑尽留武帝城。
可以说,老黄是对徐凤年影响最大的人之一。
临终前屹立不倒,身面向北,留下一句遗言:“来,给少爷上酒!”。
老黄称呼徐千秋为“公子”。
叫徐凤年,却是少爷,显得更为亲切一些。
黄阵图,这个名字乍一听并不怎么耳熟能详,但说起他的其他的称呼:徐凤年叫他老黄;江湖中人称他剑九黄;被他压在湖底十几年的老刀魁叫他黄老九。
而他死后,喜欢他的读者,称他为,剑九皇!
名字的“九”,不是因为排行老九,而是因为,他的剑法只有九招。
而且剑招的名字,都俗不可耐……
剑一:龙蛇;剑二:并蒂莲:剑三:三斤;剑九:六千里。
徐千秋对剑法并不感兴趣,不若,定要找老黄借这剑法一观。
老黄待他虽不如待徐凤年那般亲切,但想来,只要自己开口,这剑法,他肯定不会舍不得。
老黄有一匹黄马,绰号小黄,跟老头儿亲生儿子一般,从不骑乘,若是只有芦苇只可做一张床垫,肯定是先给小黄睡。
三年游历,颠沛六千里,徐凤年和老黄生死相依,从头到尾,无数次生生死死的场面,徐凤年却从来都不知道,老黄是个高手。
徐凤年极为聪慧,也曾怀疑过,问过。
那场景,徐千秋至今仍然记忆尤新,仿佛就发生在昨日。
徐凤年好奇闻到:“老黄,你是高手吗?”
老黄脸上带着姑娘般的娇羞,点点头。
徐凤年再问,“很高的那种?”
老黄看起来更加羞涩了几分,扭捏着腰肢,点点头。
徐凤年回想起两人刚刚被人扛着钉耙追出十里地的狼狈模样,强忍着压下心中想要揍人的冲动,又问:
“有多高?”
老黄想了想,眨眨眼睛,思考了一会儿,伸手在徐凤年身前比划比划,好像跟他的身高差不多高的样子。
见徐凤年似乎有些怀疑,于是,他又把手往下降了一些。
见他似乎还是怀疑,于是再继续降。
都快到地面了。
本就心怀侥幸的徐凤年,终于彻底绝望。
徐千秋当然是知道的老黄身份的,却从未拆穿他。
老黄一生,说不上无求,但肯定无欲。
他这辈子最有乐趣的事情也许就是和二王爷徐凤年,一起偷偷跑到徐千秋房间来偷酒喝,解解馋。
偶尔还能顺些美食小吃。
每每被徐千秋当初抓获,老黄总是跑得最快,一溜烟就没影儿了。
只留下徐凤年一人挨揍。
黄酒,便是老黄人生最大的爱好之一了。
之二,应该就是小黄马。
之三嘛,可能是地瓜。
之四,应该轮到徐凤年了。
一次,游历路上,一酒馆,两人又找到徐千秋位置所在,准备蹭吃蹭喝。
徐千秋当时好奇,于是顺口问了那么一句,他是因为姓黄才喜欢喝黄酒,还是因为喜欢喝黄酒才姓黄……
却没得到答案。
生平第二次入武帝城,寻天下第二王仙芝决战,明知风紧,却坦然面对,不再高喊“扯呼”了。
五剑尽出,八剑式尽出,王仙芝单手应对,共计六十八招。
末,剑九六千里如一挂银河泄千里,毁尽王仙芝右臂袖袍。
王仙芝倾力而战。
四十九招后,力竭身亡。
剑九黄经脉尽断,盘坐城头,头望北,死而不倒。
徐千秋抢了弟弟徐凤年的所有东西,却始终给他留下了一个老黄。
天下第一楼,共十八楼。
建立之初,徐千秋曾考虑过吸纳老黄入第二楼。
可是后来想想,这老仆,怕是已经不再适合江湖的风风雨雨,还是让他安稳度日。
再者,有老黄陪伴徐凤年左右,也就不必再派人暗中保护了。
天下第一楼,徐千秋穿越而来,暗中筹谋十年,三年前,方才出世。
不得不说,阴阳生死符和三尸脑神丹同时使用,效果真的很好。
徐千秋曾给自己种下此两种剧毒,亲自体验过那种生不如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绝望。
只要是人,只要还有意志,只要还活着,还有七情六欲,都无法承受住那种折磨。
幕后,徐千秋曾设计,让龙虎山掌门,皇宫御医,大内高手,更是找了三位十大高手解毒。
最终,全都无解。
阴阳生死符,结合三尸脑神丹使用,天下第一楼,由此而来。
如若不然,十三年,毫无根基,便想要建立如此庞大的势力,做梦也是万万不可能办到的。
有了这掌控人的手段,暗中筹谋十年,终于事有所成。
这也是为何,徐千秋总挂着徐凤年的名头,老往青楼跑,满天下惹事的缘由。
人越多,越是不引人注意。
这许多年来,无数死士,遍布天下,情报网,也由此散开。
如同滚雪球,月滚越大。
弟弟徐凤年,之所以觉得徐千秋心狠手辣,是个真正的恶魔,那是因为,他曾亲眼见过徐千秋那种毒发,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模样。
一个能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
第51章 【黄蛮儿拜师龙虎山】(加更二)
谁要是惹上这样的人,只怕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那晚,徐凤年看到的一幕,令他此生难忘。
而他,也是极少数知道天下第一楼和徐千秋有关的人。
但是,徐凤年却没多想,只是觉得,哥哥徐千秋,应该是天下第一楼高层的掌权人之一。
却没敢想,自己大哥便是那创始人。
徐千秋想起刚刚那密信上面的内容,离阳王朝和北莽,都在开始着手建立一个特殊部门,以对抗天下第一楼。
北莽,成立了四象宫。
离阳,则是成立东厂。
这两个组织,都直接地向皇帝陛下负责。
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天下第一楼。
出了这档子事,两大帝国都在天下第一楼手上吃了大亏,幡然醒悟。
帝国力量虽强,但却难打中跳蚤。
术业有专攻,如此而已!
“红薯,传令下去,各分舵不得从中阻挠,而且要助其一臂之力,让四象宫和东厂,都尽快成立起来。”
“是!”
一旁,姜泥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四大婢女,除姜泥之外,全都是天下第一楼的人。
三人之中,有一个间谍。
只不过,因为徐千秋的到来,这间谍嘛……
就变成了双面间谍。
快十年了,徐千秋非但允许姜泥学武,武功秘籍随她挑,甚至偶尔也会指点一二。
她也知道天下第一楼的些许事情,却从始至终,徐千秋都未曾将她纳入天下第一楼体系。
知道归知道,却不让她接触具体事情。
一会儿,府里密探传来消息,白狐脸还一直逗留在城内。
徐千秋这才想起,自己似乎还欠这白狐脸一个人情交易来着。
当初,拜托她保护徐凤年一阵子。
代价就是,答应让她进听潮亭。
正打算出府,却撞见了龙虎山的老道士。
自从被徐凤年戏弄,放狗咬过之后,并且劝诫他,就算是要骗人骗钱,怎么也得舍得下血本,弄点像样的衣服。
那以后,这老道士倒是不像初见那般邋遢了。
一身道袍,木剑,浮尘,仙风道骨。
摸胡子,仰头,目视前方,一本正经,倒真像那么回事儿。
不用猜,他此刻找到这里来,应该是收徒失败了。
不得已,只能来找自己。
徐千秋正要开口,那边,徐凤年见有生意上门,将手中的鱼竿一扔,就跑了过来。
声势铿锵,尤显奸诈,道:
“牛鼻子老道,我弟弟如此天资卓绝,拜入龙虎山,是你们的天大善缘,难道你就不应该有点表示表示?”
“否则的话,同样是练武,武当山如此近,我弟弟为何不能去武当山,非要去你们龙虎山?”
“武当山的掌门和我关系可好得很,每次去,他总能送我不少好东西,灵丹妙药之类的。”
老道士面露难色,看了看四周,见没人,这才肉疼地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本已经老旧得泛黄,纸张卷曲秘籍。
又自己翻看了两眼,极为不舍道:“二王爷,这本《乘龙剑谱》……”
如此宝物,舍痛割爱,却不曾想,徐凤年一眼都不瞧,当场翻脸。
顺手指着不远处的听潮亭,啐了一口道:“直娘贼,赵牛鼻子,你也忒不上道了,不看看这是哪里,无论是武功秘籍,还是绝世兵器,我还要找你要?”
老道士看了一眼耸入云霄的九层高楼,这才恍然想起听潮亭“天下武库”的名头来。
于是,讪讪一笑,将秘籍收入袖中,道:“那,二王爷想要什么?”
徐凤年靠近他,勾肩搭背,又看了旁边的徐千秋一眼,压低声音,道:“身上有没有银子,借我点?”
老道士想着,贫道这是一路化缘来的,哪里还有银子。
又暗暗思忖着,这偌大的北凉,身为二王爷,难道还能缺银子花不成。
但这些和收徒弟比起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儿。
不重要。
只见他从咯吱窝旁边掏了半天,终于摸出来一锭金元宝。
那本是掌门师兄给了路费。
这一路化缘,却没怎么花钱。
刚好,现在可以用来打通关系。
于是将那锭金元宝给了徐凤年。
“牛鼻子老道,你很上道啊。”
将元宝揣入怀中,拉着老黄就要出去喝酒吃肉,道:“收徒的事情,你还是问我大哥。”
老道士愣愣看着他离去,心想,这打通关系未免也忒难了些。
人情世故,果然难懂。
一锭金元宝,就换了一句没啥用的话。
转而看向一旁似笑非笑的徐千秋,道:“世子殿下,您看这事儿……”
徐千秋不知在想什么,老道士也不着急,只是在一旁静静等着。
今天能不能收徒,可就看眼前之人了。
至于代价,只要不是牺牲他保持了两个甲子之年的的童子之身,其他的都好谈。
等了半晌,却忽然听见徐千秋开口,问道:
“龙虎山有没有俊俏的年轻尼姑?年纪最好的,别超过三十,风情万种那种。”
老道士啊了一声,好一会儿没缓过神来。
心头不断天人交战,约莫半柱香的功夫,咬咬牙,为难道:
“倒是有那么几个,但都是我诸多师兄弟的徒子徒孙,若世子殿下喜欢,贫道可以介绍一两个。”
心头不断默念金刚经,“祖师爷,天灵灵地灵灵,莫怪莫怪,为了那万中无一的徒儿,为了龙虎山的千年传承,只能委屈一两个徒子徒孙了,贫道今日算是明白了,“真正的徐凤年”是谁,罪过罪过……”
黄蛮儿最喜欢二哥徐凤年,却最听大哥徐千秋的话。
只是简单两句,就让黄蛮儿答应去龙虎山学武功。
“傻黄蛮,去了龙虎山,好好练武,弄个天下十大高手当当,再过些日子,大哥和二哥,就去龙虎山看你,记得,多摘些山楂晒干了,留着给大哥吃。”
听到两个魔王要去龙虎山,老道士脸上笑意不失,心头却暗暗打算,回山立即禀报掌门师兄,好好安排一下,能避的,就先找个地方避避。
黄蛮儿起身,重重点了点头,算是将大哥的话记在了心里。
盘算着,等到了龙虎山,就全把山楂树连根拔起,晒干了等大哥二哥来吃。
第52章 【世间最无法度之地】
老道士也是傻眼,那个曾经搅得大陆天翻地覆的大柱国,耗费了两天,使尽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办成的事儿。
这天大的事儿,却被眼前这位,三言两语,就轻轻松松搞定了。
徐千秋也不嫌脏,挽起自己的衣袖,就给黄蛮儿擦着嘴边的口水。
指着老道士,道:“傻黄蛮,看到没,记住这个不要脸的老家伙,他以后就是你师傅了。”
“到了龙虎山以后,谁若是再骂你傻,就给我往死里打,二品及以下的,打死了,大哥给你扛着。”
“一品以上的,身份地位高的,打死了,报你二哥徐凤年的名字,反正他虱子多了不怕咬。”
“如果遇到打不过的,就把这老道士的胡子扯下来,放在信封里寄回来,哥带着三十五北凉铁骑,去给你撑腰。”
“记住了吗?”
黄蛮儿狠狠点头,表示记住了。
一旁,老道士听得心惊肉跳。
北凉世子殿下,那可是个十足十的疯子。
当年,北凉军中出现叛徒,吃里扒外,暗中投靠皇室,为其效力。
后,暴露,逃往京城。
就是世子殿下带人一路追杀,硬是追到了京都皇城,于城墙之下将人斩杀,提着人头,后潇洒而回。
是个十足十的疯子!
徐龙象跟着老道士走了,去了龙虎山。
徐骁得到消息,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立即安排了三百精锐铁骑护送。
由六大义子之一,齐当国领队。
在暗中,还有无数王府豢养的高手一路护送。
再加上龙虎山的一位天师级高手压阵,想来应该已经万无一失。
但是为了给弟弟再加一层安全保障,徐千秋下令,天下第一楼沿途分舵,暗中派人保护,随时将消息传回来。
徐龙象天生痴笨,心窍不开。
但上天也算眷顾,让他武学天赋,乃是世间一等一的天才。
不出十年,这天下,十大高手,必有其一席之地。
心窍不通,不意味着他没有感情。
相反,徐龙象对除了娘亲之外,唯一会不嫌弃他,用衣袖给他擦口水的两位哥哥,感情极深,言听计从。
队伍渐渐消失在茫茫视野之中,徐千秋和徐骁,一路相送出城。
城门口,玉狮子旁。
徐骁看着烟尘滚滚远去的车队,叹了口气,望向旁边的徐千秋,笑呵呵地问道:
“千秋啊,你游历回来,也休息好几天了,你看,是不是开始正式接掌北凉了?”
徐千秋展颜一笑,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徐骁,道:
“其实从五年前开始,我就已经在开始慢慢接掌北凉大权,如今只不过还差一个程序罢了。”
徐骁活动两下自己的跛脚,道:“虽然只是一个程序,但终究还是要宣告天下的。”
徐千秋摆摆手,道:“宣告天下的事儿,先不急,等过些日子再说。”
徐骁沉默,紧紧盯着他看了半晌,然后笑嘻嘻道:
“随你,反正,如今北凉的担子已经压在你身上,我这老家伙也该清闲清闲了。”
“你的腿伤,没事?”
徐骁早些年在战场上受了伤,一只脚虽然保住,却从此变成了跛脚,生平也最恨别人叫他徐瘸子。
徐蛮子没问题,若是让他听见徐瘸子三个字,非拼命不可。
昔日,离阳皇帝北凉避暑,身边带着一大内总管,正是因为唤了一声徐瘸子,被徐骁当着皇帝的面儿,大卸八块,最后挂于城楼之上,慢慢风干,然后喂了血鹰。
他活动了两下脚,丝毫不在意,说道:“无碍,老毛病了,这一到冬天就会有点不习惯而已。”
徐千秋蹲下,输入一道内力,给他看了看,忽然变了脸色,肃声,也带着几分怒意,道:
“我游历前,就告诉过你,让你不要喝酒,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是不是?”
见他如此模样,徐骁讪讪一笑,武将三年不喝酒,这跟要了他们老命有什么区别。
“千秋,不让我喝酒,这实在是太难了些,下次,下次一定注意……”
徐千秋脸色越是平静,他这老爹心里越是没底啊。
这北凉王府,就是世间最没有法度之地。
每个儿子女儿,一言不合,可都是敢提着藤条,追老爹打上一条街的存在。
大概是娘亲过世得早,一个个的,太野了。
徐蛮子,不懂礼节教化的名声,也是由此而来。
能被自己儿子女儿追着打的,家教哪里还有什么礼节纲常。
徐骁虽然老爱和徐凤年追逐打闹,却也稀松平常了。
只是,在这北凉王府之中,还有两个人是大柱国万万不敢招惹的。
其一,就是次女,徐渭熊。
再一个,就是眼前这个疯子了。
这家伙,揍老爹,那是真下得去手啊。
三年前,徐千秋离开之时曾告诉过徐骁,这腿还有一线生机,很大希望能治好。
但是三年不能喝酒,每日还必须用内力温养,调养。
如此,持续坚持三年,等他回来,便可替其医治。
可是……
替他看完伤势,这三年倒是每日依言用内力在温养,调养。
但是,还是忍不住喝了酒。
徐千秋左看看,右看看。
“千秋,你找什么,爹帮忙着找。”大柱国赔笑道。
一个进城的大婶手中拿着一把扫帚,徐千秋道了一声,姜泥付钱,然后从大婶手中拿过那扫帚。
转身,大柱国却已经撒开丫子跑到了百米之外。
“徐骁,你给我站住,我保证,今天绝对不打死你!”
“傻子才不跑!”说着,跑得飞快。
“我不远千里,爬了三天三夜雪山,半个多月,靠吃雪维生,就为了抓捕雪山飞狐,取内丹和血入药,给你炼丹。
满大陆收集草药,给你炼制膏药,你倒好,天天喝酒,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你别跑,我今天保证不打死你!”
大柱国现在也终于明白,为何徐千秋在给他看过腿伤之后,如此生气了。
古籍有载,雪山飞狐,取齐内丹,服下,可提升一甲子功力。
但是,如此神物,又岂是那么容易抓到的,别说吃雪半个月,就是吃上十年,也不见得能抓到。
古书记载,三十年前,十大高手之中的三位联手,在茫茫万里雪山,蹲守了两年。
好不容易发现其踪影,却功亏一篑,没能抓到。
最终不得不放弃。
可是,看这模样,世子殿下应该是已经抓到了。
不然也不至于如此生气。
大柱国心里感动归感动,脚下速度却丝毫不减,跑得飞快。
第53章 【随身带着春药】
酒楼上,点了一碟花生米,一盘牛肉,两壶烧酒,二王爷和老黄不断碰杯对饮,时而啄一粒花生米,一边看着街道上的一追一逃。
也不知世子殿下最终是否追到了大柱国,但是另外一件事,却吸引了大伙儿的目光,纷纷都跟着去看了。
龙门客栈,来了一位风华绝代的美人。
所谓美人,既可形容男子长得俊朗,也可夸赞女子艳压群芳。
因为这位美人的到来,这几日,陵州城格外热闹,几十位大大小小青楼花魁,热度接连几日降了下来。
客人也比起往日,少了很多。
这让不少花魁,对那位神秘的美人,不免愤愤不已。
偶尔听到下人谈论,在没人的地方,也会忍不住啐一口,道,不过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妖女罢了,有什么清高的。
前往龙门客栈猎艳的客人,都快踏破了门槛,生意前所未有的火爆,老板大赚了一笔。
往年,除非是城里有什么大事发生,龙门客栈才能全部住满,而这几天,却是供不应求。
即便老板已经把房租价格翻了三倍,依旧还是有人想要挤破脑袋,前来邂逅一眼这陵州城第一美人。
这世上,总不缺有钱人家的浪荡子弟,为了一睹芳容,不惜砸下重金。
就比如那位天下第一纨绔,若是听说哪里有美女,定是要带着人去抢的。
别人都是一睹芳容便罢,那位,则是带人去抢。
不过说来也奇怪,那位风流成性的北凉王府二王爷,难道是因为这三年游历回来,转性了?
怎地都好几天了,陵州城因为美人的消息,而闹得沸沸扬扬,就是那些在床上有心而无余力的,上了年纪的富商大贾,也都前来龙门客栈欣赏美人。
哪怕只是能够远远看上一眼,也是赞叹连连,秀色可餐。
只是,这许多天过去了,却依旧还是不见二王爷带着一帮恶仆狗腿子来抢人,这可真是不符合常理。
去龙门客栈,亲眼得见美人的人都说,这位美人,若真是女儿身,定能胜过陵州城头号花魁鱼幼微鱼娘子一筹。
几日以来,就是那些自恃有几分诗书文墨的书生才子,也每日在隔壁酒楼点下些酒菜,然后一直观望对面客栈,铺下纸张,只为临摹作画。
可是,那位仿佛来自天外天的美人,却不动声色,将所有人熟视无睹,视若无物。
有些人总结出来,那位美人喝酒只喝陵州最好的陈年花雕,吃饭,则是细嚼慢咽。
许多人则是希望能够吃得再慢些,能多看两眼也是好的。
美人一举一动之间,却不像是小家碧玉那般扭扭捏捏,反而腰间配有双刀。
配上眉宇之间的清冷肃杀,让不少登徒浪子望而却步,只能知难而退。
这纷乱的武林之中,怎么可能会有良家闺女单独出门而且佩刀的?
还是双刀。
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儿。
在江湖之中,那些看起来越是娇艳欲滴,美丽动人的花朵,越是有毒。
没两把刷子,可不敢乱摘。
这是江湖人都必须有的觉悟。
也是江湖无数年历史,无数前辈风流人物,做了刀下鬼,用鲜血浇灌出来,留给后人的警告和经验。
就比如北凉王府的两位郡主,每一个都是美冠天下的绝世佳人,这么多年,却没人敢打主意。
就是多看上两眼,说不定就会被挖去眼珠子。
眼前这个美人,只怕也是不好招惹的。
还是再等等,那位天下第一纨绔的二王爷,也不知怎么,这次踩点,竟然比所有人预料的还要晚了五六天。
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会来的。
一定会来的。
因为狗改不了吃屎,二王爷改不了吃胭脂。
终于,那白衣身影,终于姗姗来迟。
白衣翩翩,玉树临风。
那花容月貌,若不是有几个纨绔跟着一起抢过花魁,调戏过娘家妇女,有了人证,说不得就要怀疑北凉王府二王爷,居然是个女的了。
二王爷到来,龙门客栈瞬间清空。
都不要老板赶人,那些纨绔、富商,达官贵人,都纷纷主动离开了。
开玩笑,和天下第一纨绔抢美人,怕是活腻歪了。
见到“二王爷”走进客栈,掌柜刚刚失去了生意,此刻也不敢有丝毫抱怨。
脸上堆着谄媚笑容,双手捧着自己珍藏了三十多年的,最好的花雕酒。
斗胆上前,嘴里说着,给二王爷接风洗尘。
天可怜见,或许是那坛三十年花雕酒感动了这个从来只知道白嫖的二王爷,从衣袖里抽出一张五千两的影票拍在桌子上,算是打赏。
这可羡慕坏了对面酒楼客栈的老板。
若是早些知道,他那天就是,也要将那位美人拉来客栈住上等客房。
双手颤抖着,拿起那张五千两银票,老板笑得脸都抽筋了。
徐千秋坐在白狐脸对面,放下手中花雕酒,拿起两个碗,各自倒了两碗。
三十年的花雕酒第一次开封,酒香瞬间香飘四溢,弥漫在整间客栈之中。
徐千秋端起其中一碗,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咋咋嘴,叹道:“可惜了,度数不够,不然,你我今日不醉不归,也好让你亲眼见识一下,我是男是女。”
白狐脸端起酒碗,抿了一口。
见他没有一饮而尽,而只是抿了一口,一沾即退,徐千秋狐疑,道:
“你莫不会是怕我在这酒里下毒?”
白狐脸瞥了他一眼,风轻云淡,道:
“你这种高手,武功已是不弱,身上却时刻带着春药,我总要小心些。以我的内力境界,就是中了春药,分量少了,便不起作用。”
闻言,徐千秋脸色一黑,眉心跳了两下,道:
“身上带着春药,我是防身之用,那东西,没有解药,混在掌力之中,与人对掌,我百试不爽。
就是那人武功高我一筹,也必定要吃大亏。
这事儿,我已向你解释过。
再有,你不是一直坚持说自己是男人吗,还怕我对你下春药?”
白狐脸顿了半晌,将碗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平静说道:
“我是男人,你是女人,终究也是不太安全,男人出门在外,也是需要保护好自己的。”
第54章 【想杀四个人】
至于他是不是男人,这个话题,世子殿下已经没了意志再辩论。
他相信,白狐脸早晚有一天会知道的。
要想证明自己是男人,不是靠嘴皮子动就行了,要全身都动起来。
从相逢到相识,半年多了,白狐脸一直惜字如金,只是比哑巴好一些罢了。
若不是偶尔还会说上一两个字,定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哑巴。
记得处次见面,徐千秋用了半部魔门宝典《吞金宝箓》,作为代价,换他保护徐凤年一路。
那之后,徐凤年就没少缠着这个白狐脸。
不为其它,只是好奇,是男是女。
那时,白狐脸第一次张嘴,就恍如晴天霹雳,把徐凤年雷得里焦外嫩。
“我是男儿身!”
起初,徐凤年自然是不信,可是相处久了,再结合哥哥徐千秋对此人的态度,二王爷终于不得不信。
如果真要是美女,他那个好色如命的非人哉哥哥,怎么可能会放着嘴边的肉不吃。
或许是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是男儿身,白狐脸话虽不多,却是个言出必行之人。
骨子里就透着一股狠辣。
路遇穷凶极恶之劫匪,说全杀了,就绝不会剩下一个半个。
还剩一口气的,也绝不会有。
杀人补刀,常规操作。
久而久之,这白狐脸给人的感觉,确实不像个女人。
喝酒如喝水,杀人如割草。
对于这么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漂亮到没有边际的疯子,武功深不可测的疯子,动不动就拔刀的疯子,徐凤年捶足顿胸,质问苍天,为何如此不公。
世间有一个大哥徐千秋这样的美男子还不够吗,怎地又来一个。
苍天无眼,皇天当灭。
徐凤年不知白狐脸底细,徐千秋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关于此人,天下第一楼,早就有了一沓厚厚的卷宗,专门用来记录白狐脸的事情。
事无巨细,一一记录在案。
南宫仆射,又名白狐脸,天下第一美人,武学奇才,双刀绣冬春雷的主人。
谢观应女儿,,容颜绝世,胭脂榜将其列为天下第一。
在原着中:
此人是天下绝无仅有的武学奇才,在徐凤年三年六千里的游历中与他相识,得到登听潮亭的机会,立志成为天下第一。
李淳罡曾断言她是日后足以与王仙芝一战的天才。
后,曾一刀卷动漫天风雪。
容颜绝世,胭脂榜将其列为天下第一,天下第二的陈渔评价为不输南宫,可见其绝代风华。
于武道之上天赋高绝,虽未入新武评天下十五人之列,却被评为只差一楼,与江斧丁、洪敬岩为王仙芝眼中未来江湖扛鼎之人。
携王生入北莽,誓要成为天下第一。在凉莽战场上救下徐凤年,使出十八停,但终生不再有使出十九停的心境。
武力:出听潮阁后已是指玄境,为救徐凤年与北莽军神一战时推测为初入陆地神仙境或陆地神仙伪境。(六停杀二品,九停杀指玄,十二停杀天象。十六停,佛门大金刚也破开,天人体魄也如白纸。十八停之后其身前没有陆地神仙,率先出刀则先手无敌)
此刻,房间之中。
两人相对而坐,各自饮酒。
徐千秋心头暗暗揣摩,各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
如此天才,无论如何,都该收入天下第一楼才行。
坑蒙拐骗也好,强抢也罢。
既然来了北凉,那就没得跑了。
对于这种人,阴阳生死符和三尸脑神丹,都是没用的。
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要不……先把生米煮成熟饭?
白狐脸一手端着酒碗,一手如抚摸恋人一般怜惜地摩挲着一柄绣冬刀,道:
“你这笑容,定是不怀好意。”
“不怀好意?最近陵州城来了个新花魁,我很忙的,知道不?在百忙之中,我亲自来接你去听潮亭,你形容这叫不怀好意?”
白狐脸低头喝了一口酒,不易察觉地微微撇头,动作角度,虽然极为轻微,却还是被一贯观察入微的徐千秋给注意到了。
“你果真愿意让我进听潮亭,阅尽天下半数武学?”
对于昔日承诺,南宫仆射本就不是很期待。
就算徐千秋只是一个纨绔子弟,不知道她的身份,等到了北凉地界,那位大柱国也会派人查清楚的。
如此,只怕是断不能让他进听潮亭的。
北莽,南宫世家,与离阳本就不属同一阵营。
他在龙门客栈等了好几天,日子渐久,便越是没了期待。
本打算明日就离开陵州,去往他处,另寻机缘。
却在这日,没想到徐千秋竟然真的来了。
这让他不免对他改观不少,印象也好了几分。
“你我既然是朋友,又有承诺在先,自然不能食言。今日来,就是接你去听潮亭的。”
说着,端起碗与他轻轻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朋友……”
白狐脸破天荒地露出一丝笑容。
这若是让外面那些人见了,定要迷得七晕八倒。
“你既然来接我,难道就没有什么想问的?”
徐千秋笑着摇摇头,碰了一下酒碗,道:“等你愿意说了,自然会告诉我。”
两人走至大街上,看着这美人终究是被二王爷抢走了,不少人又开始暗中赌咒,希望上天早些降下神雷,劈了这纨绔徐凤年。
虽然议论纷纷,也有暗中跟随的,却都只是偷偷躲在百米开外,不敢靠得太近。
走了一段距离,南宫仆射忽然开口,道:“我想杀四个人。”
说起四个人,白狐脸神情落寞,一如清明时节,很衬景。
“两位一品高手,也是十大高手其中两位,还有两位,可能还要更加厉害一些,但是,这四人都不是你们离阳王朝的人。”
最后这句,才是解释。
徐九月忽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白狐脸,够霸气,我就喜欢你这样儿的江湖好汉!”
南宫仆射偏头看了看自己刚刚被咸猪手拍过的肩头,想着,自己是不是该拔刀。
忽地,他脑海之中升起个念头,这让他微微蹙眉。
换了往日,南宫仆射定然会闪开那一拍的,刚才却并未如此做。
过了一会儿,想起“白狐脸”这个绰号,美人微微一笑。
似乎不是很讨厌这个称呼,还觉得颇为有趣。
第55章 【徐千秋的兵器】
听潮亭,收罗了整个天下超过半数的武学秘籍。
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甚至还要高于皇室武学宝库。
早已成为世间第一武学圣地。
听潮亭,可不是想进就进的。
几乎每一年,都会有些抱着侥幸之心的江湖好汉,飞蛾扑火。
最终无一例外,都被抛尸荒野,任由野兽啃食。
“我虽然是北凉王府世子,但听潮亭之事,一直以来,都是徐骁亲自把持,等进了王府,若是可以,你便进去听潮亭。”
“如若徐骁不允,我就安排个地方给你住下,我一本一本拿给你看,看完为止。”
见他是真心实意为自己考虑,白狐脸桃花眸有那么一瞬间,流露出异彩光芒,直直望向徐千秋。
他虽未说一言一语,徐千秋却懂得他的意思。
大概便是:提条件!
徐千秋却是笑着摇摇头,什么也没说,加快了几分步伐在前面带路。
南宫仆射知道他能领会自己的意思,原本以为,会提一些徐骁的意思,比如,让自己加入北凉王府之类的。
可最终,对方却什么都没说。
这让他事先准备的一些话,瞬间没了地方可说。
看了看这个纨绔世子殿下的背影,南宫仆射忽然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人了。
徐千秋带着白狐脸,没有遇到任何阻拦,很顺利地进了王府。
北凉王府,可不是那么容易进的。
对于那些飞蛾扑火的江湖高手来说,此地乃是天下三大禁地之一。
拥有“天下第二”高手王仙芝坐镇的武帝城,是为禁地之一。
之二,便是剑仙辈出的吴家剑冢。
北凉王府,与这两大禁地,并称三大禁地。
北凉王府,暗中不知养了多少变态高手。
徐骁当年马踏江湖,横扫天下,如割韭菜一般灭了无数高手,却也同样的,收罗了相当规模的:品行不佳,但是实力变态的“走狗”。
门客、说客、侠客、刺客、能人异士,不计其数,数不胜数。
为此,无数武林门派咬牙切齿。
徐千秋带着白狐脸进入王府,不断给他介绍风景,和各处廊道通往何处,叮嘱一番,平时不要随意走动。
世子殿下亲自给人带路,介绍风景,这可是第一回。
白南宫仆射自从踏入王府,顿时觉得寒芒临背,无处不在。
这才真的信了江湖上的传言,此地机关重重,高手如云,死士扎堆。
进得府来,他便觉得,自己被数十道,乃至上百道杀意所笼罩。
每往前走一步,又会引来新的杀意。
此地,果真人间地狱。
难怪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二王爷,却也安然无恙地平安长大。
北凉的敌人,就如过江之卿一般,数之不尽,杀之不绝。
只怕徐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仇家。
一句话,天下,总有刁民想害朕。
徐千秋安排白狐脸在自己隔壁的僻静院子里住下。
按照她的吩咐,先去拿了一套《须弥介子》,共十六本。
因为阁楼里书太多,徐千秋每次去找书,都是让守阁老头儿帮忙找。
里面的书,也只有守阁人才清清楚楚的知道,具体在哪个角落。
也有名录可翻,但是太多,徐千秋也不想浪费那时间。
于是每次上楼拿书,都会带上一壶好酒。
守阁奴,一生不得离开听潮亭半步,但是又嗜酒如命。
故,以此为交易,他们求之不得,每次都是争着给世子殿下找书。
白狐脸知道徐千秋为此上楼,每次都要花银子,买上好的酒。
于是道:“绣冬和春雷,我只能给你其中一把。”
徐千秋忽然把脸凑近一些,能够感受到那来自白狐脸身上的热度,试探着得寸进尺,问道:
“那如果,我两把都要呢?”
白狐脸,脸色微微变幻了一会儿,道:“等我杀了那四个人,两把都给你。”
然后退后一步。
第一次感受到来自一个陌生男人的滚热气浪,自己虽然也是“男人”,但也很是不习惯。
虽然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讨厌他的靠近,但现在还不是应该暴露身份的时候。
徐千秋诧异,没想到这白狐脸还真舍得。
道:“开个玩笑罢了,我虽也练武,却不是刀,要你双刀何用,你还是自己留着防身。”
白狐脸皱眉,道:“我不喜欠别人人情。”
徐千秋嘴角微微上挑,道:“那我偏要你欠着,最好是越欠越多。”
于是转身离开,去听潮亭拿书了。
整个王府,能够将书带出听潮亭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他也只能自己去取。
看着径直离去的徐千秋背影,白狐脸难得露出以上笑容,回复平静,轻声自言自语道:
“越欠越多,那就不用还了。”
自此,白狐脸在北凉王府住下,开始了悬梁刺股,点灯熬夜,凿壁偷光的读书生涯。
偶尔徐千秋也会带着两壶酒过来和他一起喝,问些武学进度的问题,闲聊几句。
心情好的时候,两人也会切磋一番。
一次,白狐脸终于忍不住询问,徐千秋学什么武,用的什么兵器。
自两人相识以来,他只见过这位世子殿下用过掌法和指法,别的武功,却是从未见过。
甚至都没见过他使的什么兵器。
徐千秋傲然抬头,双指并拢,比划两下。
“用剑?”
踏雪,行江湖,执枪,行千里。
“不,我用的枪,真男人,都是用枪的。”(徐千秋练的是枪法,很正经的枪法,想歪的,自己面壁思过。)
说着,还对白狐脸眨了一下眼睛。
那意思仿佛在说,你不行。
白狐脸却不以为意。
如今天下,枪法之高手,已无几人。
而眼前的世子殿下,武功境界,却让人琢磨不定。
有时,好像是从一品。
但有时,却又像三四五六七八品。
也不知练的什么武功,真是奇怪得紧。
“既然练的枪法,总该有兵器随身才是,你的枪呢?”
徐千秋神秘一笑,道:“你会知道的!”
两人切磋,有打坏东西,就把账记在徐凤年名下,从其月例银子里面扣。
这让生活本就苦哈哈的二王爷,更是雪上加霜。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从庆余年开始轮回》《斗罗之魔临天下》】
第56章 【鱼娘子,鱼幼薇】
但是最近,二王爷发现,去大哥房里拿东西,已经很久没被追着打了。
四个丫鬟看见了,也不闻不问。
这让他感动得痛哭流涕,大哥终于懂得体谅弟弟的不容易了。
只是,已经好久没被揍了,还真他娘的有点不习惯,浑身痒痒。
怕是被打出毛病来了。
几日来,世子殿下和二王爷三年游历归来的消息,让陵州城很快传开。
与“徐凤年”交好的几个纨绔子弟,每日必少不了屁颠屁颠跑来王府求见,却都被徐千秋以休息,调养身子为由,给拒之门外。
即便如此,那几人依旧每天都来,不厌其烦。
直到今日,几人终于进得府来。
其一,是陵州牧,严杰溪的二公子,严池集。
此人乃是个难得的正人君子,书呆子。
也就是和那种郭靖那脾性,有几分相像。
颇有点大智若愚的味道。
小事糊涂,大事,却心灵剔透,有着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其二,则是恶名昭彰,臭名远扬的丰州李公子,李翰林。
至于这位,名字儒雅,却名不副实,乃是个危害十里八乡的十足恶霸。
将活人投入老虎、狮子、狂犬等凶兽牢笼之中,看着分尸,食肉,愈发兴奋不已。
最重要的是,此人男女不拒,通杀!
尤其最喜欢那种唇红齿白的小相公。
初次见到徐千秋之时,二话不说,带着一帮恶仆,就要将世子殿下抓回去压床开荤。
在得知自己抓了个北凉“二王爷”回来时,却吓得腿都软了,瘫痪在地。
不争气的东西,当场尿了!
从此,就跟在“徐凤年”身边,做了狗腿子。
此人手上已有二十多条人命,都是些平民人家姑娘,或者儿子。
那两头老虎狮子,也是血债累累。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位李翰林李大公子,早已上了徐千秋的必杀名单。
大限将至,尚且留他几日。
至于老虎狮子,早已被徐千秋派人斩杀。
除了这二人之外,还有一个孔夫子后人孙孙孙不知几辈。
如今却是随父亲入离阳王朝做了官,得有三四年没见了。
那是个武夫。
与徐千秋的第一次相识,就是因为抢花魁。
单挑,被徐千秋打断了一条腿,后痊愈。
四人,并称北凉四大纨绔。
“徐凤年”,乃四人之首,心思缜密,算无遗策,却总出馊主意。
遇事,孔武痴负责打架断后。
事情大条了,就让李翰林背锅。
四人合作,天衣无缝。
强抢花魁,调戏良家妇女,无恶不作,祸害一方。
被抢来的女子,却都进了北凉王府,毕竟,可没人敢和二王爷抢女人。
两人问起徐千秋这三年的游历,徐千秋却没怎么搭理他们。
只是挑了一两件趣事说与两人听,这便作罢。
如今大势已成,再过些日子,他便再也不用顶着弟弟徐凤年的名头到处惹事了。
如此,便也无须在搭理这些纨绔子弟。
李翰林隐隐觉得,“徐凤年”这游历三年回来,似乎人变了很多。
对他们,也不似以前那般热情。
于是想着法儿讨好,提议道:
“二王爷,不若我们出去溜达一圈?
你三年游历,久久不归,紫金楼的鱼花魁鱼娘子,可是想念你,想得紧。
这三年,为了你,从未接客,名头都比以前弱了不知多少。”
徐千秋心头微微一凛,怎地突然提到了鱼幼薇?
难道……
几人带够银子便出发了。
紫金楼,乃是陵州城最大的青楼,极有名气。
名气之大……
一方面,是因为鱼娘子的名头。
传言,其有赛过当年天下第一花魁陈圆圆之倾国倾城容姿。
甚至为了一探究竟,有传闻,离阳陛下来北凉避暑之时,曾微服私行,暗中到访过紫金楼,只为一睹鱼娘子芳容。
当然,这些消息却都无迹可寻,但是,却让那位传说中的鱼娘子,声名大噪。
如今的陵州城,大小青楼几十座,各式各样的花魁,大大小小,层出不穷,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而这位鱼娘子,能够艳压群芳,夺得第一花魁的名头,可见其不凡之处。
北凉王府二王爷,是紫金楼最大的恩客。
老鸨也是曾经的陵州第一花魁,这些年随着紫金楼成为陵州,乃至北凉的第一青楼,她的地位也早已水涨船高,不可同日而语。
若是一般人,她甚至都不会出来接见。
可今日,却细心打扮一番,脸上带着笑容,亲自出面迎接二王爷。
“徐凤年”既然亲临,理应由花魁亲自接待。
三人齐齐下马,老鸨就迎了上来。
将手中马的缰绳交给下人,抬脚便往紫金楼里走去。
李翰林识趣地掏出一张五百两银票,塞入了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老鸨暴露领口之中。
打点好之后,李翰林也径直寻乐子去了,问过老鸨之后就,点了六个刚刚送来的鲜嫩小相公。
急不可耐,告辞徐千秋,就火急寥寥离开了。
独留下徐千秋在这里。
此处,乃是青楼后院,独门独院,院子里种满了芭蕉树。
院子之中,一素衣女子,怀里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猫,蹲在地上,怔怔看着地上的一株枯死芭蕉树出神。
那白猫,身姿乃是上佳,可以称得上是猫界的第一花魁。
宠物名字:武媚娘。
察觉有人进来,她也不甚在意。
后回头一瞥,见是徐千秋,当即转身,盯着他看了半晌,目光极为复杂。
和别的花魁不同,她的眼中,丝毫不见欢喜雀跃,也没有急着投怀送抱。
双眸携带着江南秋水,又转头看芭蕉去了,轻声道:
“我明日就要去楚州了,那里是我的故乡,去了,便不再回来了。”
徐千秋端起一旁的茶,给自己倒了一杯,饮了一口,味道不怎么样,看得出来,这茶泡得很敷衍。
或者,泡茶人的心,不够静,也不够“净”。
徐千秋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嘴角闪过一丝苦涩,稍纵即逝。
进入院子,却一句话不说。
这可不是鱼娘子认识的那位风流成性的二王爷。
见他默不作声,于是道:“二王爷,你看,武媚娘在看墙头呢。”
徐千秋没看那猫,而是看着她的眼眸。
以往,这双眸子,恬静如水,古井无波,今日,却多了些看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第57章 【你刺我一剑,我砍你一刀】
又饮了一口茶,徐千秋淡淡说道:“我今日,也是来向你道别的,这紫金楼,以后大抵是不会再来了。”
鱼幼薇呆滞了一瞬,没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
两人相识,大概有六七年了,在徐千秋游历之前,两人便已相识。
每次来紫金楼,办完事情,都会来这处院子。
两人一起下棋,一起喝酒,吟诗作赋。
不过,毕竟是纨绔子弟,这些所作所为,自然都是为了装一回文人罢了。
所作诗词,也尽是抄袭别人的。
鱼幼薇知道,却从未拆穿过他。
只是,时间长久相处下来,有一点却远远超出了鱼娘子的心理预期,和认知。
这位传言风流成性的二王爷,竟然从始至终,都未曾对她动手动脚。
初见时,还以为当晚会免不了被破瓜。
事实证明,却是她想多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她在屋内,一夜难眠。
那人也不知夜间去了哪里,彻夜未归,天亮方回。
夜夜如此,从无例外。
有时候被迷晕醒来,急忙翻看自己的守宫砂,却还在。
她忽而一笑,双手捧着武媚娘,撸了撸毛发,柔声问道:
“凤年,离别之前,我最后再为你舞剑一次,不知你敢看否!”
徐千秋举起手中茶杯,遥空一敬,道:“有何不敢?”
鱼娘子拔出那把绝美的配舞之剑,看着手中之剑,停顿了好一会儿,愣神之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后,轻柔,自言自语,又似在说与徐千秋听:
“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说罢,便舞起剑来。
西楚剑舞,世间绝美。
红绫缠手,尾端系剑,剑走偏锋。
虽极美,却易伤人,也易伤己。
练此种剑舞,对腰肢身材的柔软度,要求极高。
需眼到,手到,心到,方能出神入化。
红绫飞舞,剑光满室。
舞剑之间,鱼娘子竟还能分神,吟唱一曲《忘城头》。
字字悲怆、愤慨难当。
听闻此曲,徐千秋似乎看到了当年西楚灭国之战的悲凉景象。
武媚娘望墙头,墙头之上,立有何人,却无从得知。
一曲终了。
红绫飞舞,携带着长剑,绝杀之意,扑面而来,直刺徐千秋面门死穴。
一个不会武功之人,要练到此般准头,没有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绝不可能办到。
为了此次刺杀,不惜委身于青楼,真算得上卧薪尝胆。
她仿佛听到了将死之人的临终遗言:
“你终于还是刺出了这一剑。”
那一瞬间,鱼娘子身为死士,芊芊玉手,终于忍不住颤抖起来。
她后悔了!
可是一如那句话,这世间没有后悔药。
剑已刺出,后悔也来不及了。
《望城头》,是鱼幼薇父亲身前,写给娘亲的诗。
西楚灭亡,国破家亡。
至今,她依稀还能够记得,磅礴大雨之中,父亲抱着自己一路逃命。
临走前,依依不舍,回头看了一眼站于城楼之上的身影。
最终,还是撒下泪水,抱着幼小的她,逃离而去。
父亲带着她逃离生天,不久,抑郁而终。
于是,真名鱼玄机,化名鱼幼薇,来到了陵州城。
相识这么多年,她一直在等待机会。
都说男人在做那事儿的时候,警惕性最低,要杀人,选在那个时候最合适。
她也想着,以自己的清白之身,换他一条命,也算值了。
然后她再自杀,下去黄泉路陪他就是。
权当两人之间感情的结局。
只是没想到,这徐骁的儿子,与传闻之中的,有很大出入。
虽好色,却不饥色。
这么多年,始终没有碰她。
于是,终于下定决心,不等了。
因为明天,就是娘亲的忌日。
如今眼看大仇得报,自己理应开心才是,可是鱼幼薇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终究还是后悔了。
鲜血四溅的场面,她已在脑海之中推演了上千遍。
此刻已不忍再看,索性闭上眼睛。
忽然传来铿锵一声。
长剑离徐千秋眉心一寸距离,便停住了。
双指夹剑,再难寸进分毫。
双指发力,长剑断为两节,掉在地上。
鱼幼薇睁开眼睛,见此一幕,刺杀失败,她也搞不懂自己心中现在是什么样的心境。
庆幸?
遗憾?
不甘?
或许都有。
沉默了会儿,道:“你会武功?”
在动手之前,鱼幼薇仔细调查过,以她的弱女子之身,想要报仇,整个北凉,徐骁的二儿子,徐凤年,天下第一纨绔,不懂武功,而且好色如命,是最佳人选。
此刻却见对方轻易接住那长剑,而且轻易折断,想来武功应该不弱。
这世间的流言,果然是万万信不得。
竟然连会不会武功这种再简单不过的事情,都能搞错。
鱼幼薇手中还有一柄短剑,那是她给自己准备的。
如果刺杀成功,她知道,自己定然难逃一死,而且一旦落入那位人屠大柱国手中,只怕极有可能连死,都是种奢望。
那还不如自己抹脖子来得痛快些。
至于能不能下得去手,这不在她的考虑范畴。
如今刺杀失败,总归好在,自己还给自己准备了一把匕首,不然定要遭辱。
挥手间,就准备抹脖子,死了一了百了。
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大概就是武媚娘了,只怕没了她,以后就要成为野猫,流浪天下,吃那些残羹剩饭了。
想想真是可怜,但也只能怪它命苦了。
徐千秋手中茶杯,微微上挑,一滴茶水飞出,弹指间,水珠激射而出,当一声,那匕首脱手而出,震得鱼娘子纤纤玉手虎口开裂,有鲜血滴滴落下。
西楚剑侍传人,果然贞烈。
拔下头发上的玉簪,往自己心脏所在,猛地插了下去。
再一滴水珠飞出,将那发簪击断。
人影闪过,方才还坐在地上的徐千秋,此刻已经手指抵在了鱼娘子胸前,快速点了两下穴道,让她动弹不得。
“在我面前想咬舌自尽,我非不让你如愿。”
鱼娘子瞪着眼前之人,却说不出话来。
徐千秋抓起地上的武媚娘,薅下一擢毛,白猫吃疼叫唤。
用白猫的尾巴在鱼娘子脸上拍打了两下,说道:
“你不是想死吗,也行,待你死后,我就将这没用的肥猫大卸八块,挫骨扬灰,和你葬在一起。”
才刚刚解开哑穴,鱼娘子就凶狠怒道:“你敢!”
话音未落,忽地,一记手刀砍在鱼娘子脖子上。
晕倒在地。
“你刺我一剑,我砍你一刀,算是两清了。”
冷笑一声,将娇躯抗在肩头,就这般出了紫金楼。
第58章 【作孽啊……】
原着之中:
关于鱼幼薇,世子白头去上阴学宫时,鱼幼薇对他说:“世子殿下说完了?那就请离开。”
徐凤年在凉亭内沉默半晌,只留下一个好字。
在离开上阴学宫时,堆了一个像鱼幼薇的雪人,离开了。
在最后,徐凤年收拒北城时,鱼幼薇来到了拒北城。苦涩一笑,想着:有些事当时拦着他不让他说,现在恐怕他也无心去说。
两个人最后,就只是相忘于江湖了。
而这一世。
徐千秋可不是徐凤年。
他的霸道之盛,就是那位万人屠大柱国见了,也都得绕道走。
娘亲在世时,还能收敛一些。
之后就如同火山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君不见,同样是北凉王府王爷,徐骁之子的二王爷,过得有多惨。
鱼幼薇……
终究还是没能逃脱魔爪。
只是可惜了,她在昏迷前,嘴里诅咒着,却还是那个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的名字。
浑然不知,从一开始,她所认识的,就不是徐凤年,而是北凉世子殿下徐千秋。
直接打晕带走。
临走之时,那老鸨几次欲言又止,最终也没敢开口要钱。
上一个敢问二王爷要银子的人,早已经被扔到河里喂了鲨鱼。
二王爷给的,不许拒绝,就像龙门客栈的老板。
但是,二王爷没给,万万不能开口要。
这天,陵州城里很快就议论纷纷,流言四起:
“二王爷终究还是对鱼娘子霸王硬上弓了!”
这让无数男人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却都只是敢怒不敢言。
陵州城内的一帮纨绔子弟,不经感叹,这二王爷游历三年归来,非但没能消磨了意志,反而本事见长。
这一回来,就对鱼花魁霸王硬上弓,之后,更是直接打晕带走,带回府上慢慢享用。
从今往后,这陵州青楼之地,又少了一位花魁。
作孽啊……
回到附中,路过白狐脸院门外,见他点着灯,在看着什么秘籍。
见徐千秋扛着一个女人,看身形,应该是个美人胚子。
也不知为何,竟破天荒的主动开口问了一句:“又出去祸害良家妇女?”
徐千秋往后倒退两步,来至他院门外,调侃道:
“这女人虽没你那般美,但也是上品。
怎么样,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不是老说自己是男人吗,今晚助你,敢不敢?
放心,这花魁还是处子之身,你不吃亏!”
南宫仆射微微偏过头,昏昏暗暗的光芒,刚好遮掩住了那微微泛红的脸庞。
稍缓和一些情绪。
却又真怕那疯子真的把女人送给他破瓜,急忙道:
“我练的武功有些特殊,在大成之前,须守住童子之身,你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别闪了腰!”
徐千秋也不点破他,道了一声晚安,便扛着鱼娘子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进入房内,徐千秋将鱼幼薇狠狠摔在床榻之上,然后开始脱衣服……
找来上好了锦绣绸缎,把手脚分开,张开成大字型,捆绑在床上四角。
然后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一瓶玉泥散。
这东西,是采花大盗的必备之物,百试不爽。
比蒙汗药好一百倍。
中毒之人,神智清醒,但身舒软无力,而且不断发热,就像是中了春药一般。
咬舌自尽的力气是没有的,但是嗯嗯啊啊的呻吟,还是可以的。
把东西放在酒里,遇水即化,撬开嘴巴,给她灌了下去。
做完这一切,上前给她掐了掐人中。
果然很快苏醒过来。
鱼娘子睁开眼睛,却好像对这一幕丝毫不陌生。
因为她已经在大脑里,推演了上百次自己的结局。
而这,不过是其中一种罢了。
全身提不起力气,说话都没力气。
那声音,弱弱地,听在耳中,让人舒舒麻麻的,软软糯糯的。
“二王爷还请动作快点,我就当被畜生咬了一口。”
徐千秋也丝毫不恼,伸手慢慢一件一件地给她褪去衣服,动作放得很慢很慢。
偶尔他的手碰到那光滑细腻的皮肤,都能很明显地感觉到那来自灵魂的颤抖。
一边冷然道:“我知道你不惧死,也不惜自己这清白之身,拿这些威胁你,是断然没用的。”
“只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武媚娘,就是你那只白猫,已经被我在芭蕉树下剁成肉泥,又撒上盐,然后喂了路边的野狗。”
“徐凤年,我杀了你!!!”
喵!
喵!
就在这时,武媚娘从外面跑了进来,弯腰轻轻一跳,就到了床上。
“真是扫兴!”徐千秋反手一巴掌,将那白猫拍飞。
衣服已经剥得差不多了,就还剩下一件肚兜而已。
很粗鲁的一把扯下。
道:“刚刚说的,只是预演,我明天再来,让这肥猫再活一晚,明日剁成肉泥,做了肉包子,分你一个吃。”
说罢,转身离开了。
床榻之上,鱼娘子眼角滚落两滴泪珠。
白猫抖抖身上的灰尘,喵喵叫唤着,再次跳上床来,不断在鱼幼薇脸上蹭着。
慢慢地,终于将那泪痕擦去。
然后又跳下床来,一件一件衣服叼起来,放到鱼幼薇身上,用脚轻轻给铺开,盖好身子。
鱼幼薇感动武媚娘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却一边想着,这猫儿明日就要被做成肉包子了,于是忍不住再次流泪。
月明星稀,微风徐徐,偶尔有点雪花慢慢飘下。
徐千秋,白狐脸,两人慢慢爬上听潮亭。
“你……这么快就完事了?”
闻声,徐千秋突然停下脚步,偏着头看了许久这白狐脸,奇道:“没想到你也会开这种荤段子。”
白狐脸,脸色波澜不惊,神是如常,淡淡说道:“我也是个男人。”
徐千秋差点脱口而出,信你个腿儿。
白狐脸又道:“如此良辰美景,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真不回去?”
徐千秋,甚至包括南宫仆射自己,也未曾察觉到,他今日有些反常。
话忽然多了很多。
而且尽是些和武学无关的话题。
这可不像往日里的他。
徐千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
“我这大半夜的,放着屋里美人不睡,却跑去毒打徐骁一顿,向他要来准允你上听潮亭的权利,还亲自带你来,你就说怎么感谢我?”
第59章 【翻阅书海】
提到报酬,白狐脸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道:
“你想要什么?”
徐千秋想了会儿,发现也没什么可要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
“现在不知道,先欠着。”
还好世子殿下不是天生神力,否则,老拍同一个地方,多次了,也难免会肿起来。
听潮亭,虽对外宣称,只有六楼。
实际上,却有九楼。
说是六楼,只不过是为了避开九九至尊,这个容易引来争议的话题罢了。
第一楼,摆放的是三万卷入门武学。
第二楼是暗层,有四千阴阳学纵横孤本,以及四十九件神兵利器。
此处,乃是北凉王府二郡主徐渭熊最喜欢的地方。
每在府里,大部分时间,都是泡在这二楼书海之中。
一呆,便是好几日,更多的时候,两三年也不足为奇。
三楼,全是高深秘籍宝典,两万卷。
四楼也是暗层,其中收藏了很多奇玩古石、天外陨铁、玄铁等。
五楼,六楼,就是那些所谓的江湖好汉,飞蛾扑火一般,也要闯上一闯的地方。
那里面放着的,就是无数人梦寐以求以求的东西。
七八楼,徐千秋也未曾上去过,偶有路过,也并未逗留。
那里面的东西,非寻常高手所能领悟的。
一般境界的人看了,对修炼有害无益。
徐千秋想着,自己此番游历三年回来,也该找时间进去看看了。
说不定能够从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提升,能够让他如今的境界更上一层楼。
至于顶楼,空无一物。
只是住了一个人罢了。
若是想要登高望远,饱览北凉河山风光,可去山顶的白鹤楼,那是最好的地方,比听潮亭顶楼,还要高上许多。
不过想来,这白狐脸对风景之类,不甚感兴趣。
来到府中多日,也只是一直在看书。
此处离听潮湖如此之进,走上两步,便能看到闻名天下的万鲤朝天世间奇景。
可南宫仆射,却未曾前往,整日手里都在拿着秘籍看书。
“你看看,要去几楼,我带路。”
白狐脸抬头望向阁楼上,隔着南香桂木,却是什么也看不见。
稍许,他想了想,终于开口,道:
“便从这第一层开始看,若是上去了,只怕再没兴致回来看下面几楼的六万卷了。”
如此定力,很是难得。
徐千秋似乎对此丝毫不意外,哈哈一笑,道:“不愧是南宫兄,这气魄,我喜欢!”
想要将六万入门武学全都看完,非常人之所想,也非常人之所及。
白狐脸招手,书架之上,一本秘籍飞入手中,翻开第一页,此刻已经深夜,他却瞬间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见徐千秋也手握书卷,秒入定,认真看了起来。
白狐脸有些诧异,道:“你今晚不回去睡?”
这问题,他已经是第二问了。
徐千秋瞥了他一眼,径直找个僻静地方坐下,继续看着手中功法秘籍,淡淡说道:
“我那床,今晚被两只猫霸占了,所以这一宿,打算和你挤挤,两个大男人,就在这听潮亭睡了。”
白狐脸忽然握住双刀,注视世子殿下好一会儿,才慢慢放松下来,也拿着一边秘籍看了起来。
其动作之外,不像是在看书,倒像是单纯为了翻书,而翻书。
只不过一会儿,白狐脸就发现了比自己还荒唐的人。
世子殿下去书架上抱来十几本书,一字排开,放于地上,然后盘膝而坐。
双眸之中,有灵气闪烁。
双手拈花微弹,十几本秘籍,无风自动,快速翻阅起来。
世子殿下如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全神贯注,眼珠子呆呆注视着书海。
少顷,书海停止翻动。
十几本秘籍,片刻之间,已经翻完。
他起身,挥手,地上所有秘籍全部飞起落入手中,抱着找到位置,放回书架。
南宫仆射看着世子殿下,又看看他手中那本还未翻完的秘籍,愣愣不知所言。
这一晚,白狐脸彻夜难眠,看书的心境也有那么一点被影响。
只是一晚,世子殿下便看了一千三百六十一本书。
而她,只看了五十多本。
“天终于亮了!”
看着从外面投射进来的一缕阳光,世子殿下伸了个懒腰。
将地上的书捡起来,一一放回书架。
“白狐脸,在这凛冬将至,大雪纷飞的季节里,能够有个太阳日,可是极为不易,要不要陪我出去晒晒太阳?”
“不了……”
本想问问他,那是什么看书之法。
看了那么多,都记下了么?
还未来得及开口,那人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一夜,他终究还是没回去霍霍那个花魁,而是躲在这里看了一夜的书。
可南宫仆射忽然觉得,他宁愿世子殿下昨晚去霍霍那个花魁,而不是来霍霍他。
很快平稳心境,继续看书。
徐千秋刚刚离开,不一会儿,大柱国便来了。
只是看了一眼白狐脸,未说一言,径直朝楼上去了。
跑到了和尚跑不了庙,昨日,他在大街上逃之夭夭,晚间时候,还是免不了一顿暴揍。
说了,半年内,不许碰半滴酒。
半年后,替他医治腿疾。
半年之中不碰酒,而且每日用那药方,药浴,且每日用内力温养腿伤所在。
如此,或有痊愈的可能。
“嘶~”
大柱国不小心碰到额头上的淤青,疼得直咧嘴。
那小兔崽子,昨晚揍了他一顿,是真下死手啊。
两个女儿,两个儿子,都敢揍他这个老爹。
相比之前,徐千秋平时对他还是很尊重的,也极少直呼其名,都是叫的老爹。
可若是真怒了,打一顿,抵得多另外三个加一起打十年。
看这脸上的淤青,估计没个十天半个月,休想消退下去。
还很霸道地,以世子殿下身份在府中下了令,不论是何人,若是给大柱国一滴酒,立马拉出去斩首示众,烘干了喂野狼。
看着大柱国脸上的淤青,白狐脸心中愈发感激了些。
没想到那纨绔世子殿下,为了他能进听潮亭,竟真的把大柱国打了一顿。
看这模样,估计下手不轻啊。
难怪方才大柱国只是瞥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估计是心里有气呢。
第61章 【天龙,天狼】
大柱国只是偶尔停下脚步,咧嘴吃疼,不再有丝毫停留,一路来到听潮亭顶楼。
这里,竹简书籍,散落一地,乱七八糟。
一张紫色檀香木几,上面却整整齐齐摆放着一盘棋,看棋势走向,真是杀得激烈,不可开交之时。
大龙被围,险象万分,却还有一战之力。
胜败如何,尚未可知。
在案几一角,点着一盏昏黄飘摇,看着随时都有熄灭可能的灯盏。
在旁边,放着一个紫青酒葫芦,看成色,乃世间绝品。
酒葫芦被一根红绳系着。
沿着红绳的方向望去,一个披头散发,枯瘦手臂如竹竿,脸色惨白毫无血色,眉心一抹朱砂红色的老人,手握权溪田毛笔,笔走龙蛇,飞舞不停。
白发老人一身麻衣,已经破破烂烂,年代久远,却不知何故,竟舍不得换。
应该是舍不得换。
这偌大北凉王府,又岂会差了一件新衣服的银子。
大柱国弯腰慢慢捡起地上的一个个竹简,一本本秘籍,将之放回书架之上。
那位置,丝毫无差。
熟练的动作,也显然也已不是第一次干这活儿了。
一边歉意道:“来得急,忘了带酒,晚些时候,让千秋给你补上。”
老人依旧沉默着。
徐骁也已经习惯了这种沉默。
自顾自道:“这府上,始终没有一位超一品高手坐镇,我心里不大踏实,睡觉也不安稳,只是这个南宫仆射……”
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
“离阳这边,各处密探已经传来消息,丝毫没有此人消息,现在只能等等北莽那边了。”
“不将他的底细查个一清二楚,终究还是不太放心。”
“义山,依你看,他目前实力如何?”
枯槁如鬼的白发老头,握着手中之笔,忽然停住,顿了片刻,沙哑而沧桑的声音传出:
“从一品,阁内修行十年,可杀尽众生,此上无人。”
大柱国眼睛微微眯起,啧啧称奇,道:“若这么说,千秋此行,倒是捡回来一宝贝。不过也对,能将凤年抢得一穷二白,饭都吃不上,他又怎会是一个肯吃亏的主儿,嘶~”
脸上的动作幅度稍大了一些,不小心扯到脸上的伤,疼得人屠直咧嘴。
枯槁老人拿起酒葫芦,仰口,葫芦里却没有一滴酒落下。
没酒了。
眼中顿时索然无味。
微微叹息一声,放下手中葫芦,也没了再执笔的兴致,眼神略微显得有些呆滞起来。
“义山,昨晚千秋也在此处,依你之见,如今他的武功,当是几品?”
提起这个名字,枯槁老人眼珠子终于多了几分色彩。
许久,那声音带着几分疑惑,似自言自语,也似在与大柱国商量,道: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
徐骁:“……”
你问我,我问谁去。
就是因为大柱国也看不穿,才来问的。
结果……
问了,又好像没问。
“不久,凤年就要及冠,行冠礼,正式成年,你赠一个表字。”
老头儿想了想,道:“徐凤年,字天狼。”
大柱国眼前一亮,哈哈大笑,连连道好。
这名字霸气,人屠很喜欢。
毕竟是自己儿子,徐凤年有几分本事,他作为父亲,还是一清二楚的。
他徐骁的儿子,怎么可能会差。
徐府四个子女,无一是庸才。
徐凤年之所以如今依旧碌碌无为,只不过是想要做一个潇洒王爷,平平淡淡过日子罢了。
虽有才,却从来不显露。
再者,谁让他有那么一个惊才绝艳的哥哥呢,处处压他一头。
如此,依照徐凤年的洒脱性子,非但没有要与兄长一较高低的意思,反而更加随波逐流。
但是大柱国觉得,这匹天狼,早晚会有苏醒的一天。
徐千秋逼迫徐凤年习武之事,大柱国也有所耳闻。
而且,似乎那疯子还为弟弟徐凤年备了一份大礼,准备逼他学武。
徐骁也很想知道,这份礼物是什么,又怎么能改变了徐凤年这率性而为的王爷性子。
念及此处,大柱国忽然眯起眼睛望向那枯槁老人,目光之中带着几分凛光,逼视而去,道:
“依你之见,千秋这么些年,神神秘秘的,在谋划些什么?
当年他及冠之时,我也让你赠字,那天龙二字,这么些年,我总觉得你意有所指。”
天龙,便是徐千秋的字。
徐天龙。
如今,徐凤年的字,则是天狼。
徐天狼。
这乍看之下,不免让大柱国多想了很多。
对人屠的逼视,老人却视而不见,趴在几案之上开始呼呼大睡起来。
呼噜呼噜道:“你既然好奇,何不自己去查,或者自己去问他?”
大柱国嘴角抽了抽。
他要是查得到,还能来探口风?
如果敢当面问,也不至于被打成如今这般模样。
威名天下的大柱国,轻轻摸了一下额头上的淤青,道:
“昨晚不小心摔了一跤,打算来你这儿养伤几日。”
老人指了指书堆一角,道:“那是你的位置。”
让北凉王睡墙角,这天下估计也没几人了。
立冬之后,小雪纷飞,极具意境。
温上一壶热酒,手中拿着秘籍,在听潮亭小坐,一边赏雪,一边与白狐脸对饮。
时而切磋一番,讨论些武学。
白狐脸对这位纨绔世子殿下,越是了解越多,心里越吃惊。
此人的武道天赋,只怕丝毫不弱于他。
也极有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武学知识,信手拈来,无所不有。
白狐脸终于信了,那些秘籍,世子殿下果然是真的都记在了脑子里。
只是,他的武功境界着实太过古怪。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不断来回交替。
时而弱,时而强。
白狐脸自恃博学多才,眼界不弱,却也从未见过如此诡异之武学。
但这终究是别人秘密,虽是朋友,却也不该随便探人生死之秘。
这半旬,世子殿下殿下几乎每日都在听潮亭。
处理许多事情之后,若有时间,都是待在听潮亭。
两人这份学武的毅力,让徐凤年赞叹不已,偶尔也会心生几分自惭形秽。
却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只要大哥足够强,他这个潇洒王爷的日子就高枕无忧。
第62章 【徐脂虎】
他这大哥,虽然霸道,却也是真心护着他。
否则,也不会在三年游历之中,几次为了救他,浑身都是伤。
力竭,却也不会丢下他独自逃走。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自己弟弟,他欺负得,别人欺负不得。
花魁鱼幼薇,也已经在府上安定下来。
那日,徐千秋早上离开听潮亭,顺路去厨房拿了一碟肉包子。
鱼娘子醒来之时,却不见武媚娘踪迹。
只见徐千秋抱着一碟肉包子坐在床边吃得正香。
一向高傲的鱼花魁,从不低头,那瞬间,却不争气地呜呜哭了起来。
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着,很快就湿了枕头。
求:鱼娘子当时闻到肉包子香味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那之后,徐千秋安排了鱼幼薇在府上住下。
那处院子,徐千秋特意命人去将紫金楼院子里的芭蕉树一颗不落,全都给般了过来。
位置摆放,也一模一样。
可能是对这个熟悉的环境很满意,如今半个月过去,武媚娘非但没有瘦下来,反而略微胖了几分。
那之后,鱼娘子便很少见到令她咬牙切齿的世子殿下殿下了。
来到府上多日,她也终于慢慢知道。
原来,她从一开始就认错了人。
难怪纨绔会武功……
这下也终于都想通了。
这日,天气渐渐回暖了起来。
徐凤年自然是带着老黄,又来听潮湖钓鱼了。
与两人同来的,还有徐千秋。
世子殿下手中提着一罐又一罐肉食,还有两只烧鸡。
走到湖边,在徐凤年那看神经病模样的目光注视下,世子殿下将手中准备的肉食和烧鸡,全都扔进了湖里。
掌心运起功力,将东西刚好扔到了湖中央的位置。
老黄眼角闪过一丝异色,但是却稍纵即逝,瞬间消失不见。
拍拍手,徐千秋就进了听潮亭。
徐千秋和老黄继续钓鱼。
湖中心,那肉食在水上飘了会儿,忽然,水面出现一个漩涡,仿佛出现一只无形巨手,将东西拖入了湖底。
徐凤年不会武功,自然没注意到这一幕。
老黄看见了,但也没怎么在意。
冬日里的阳关很是温煦,诱人无比。
晒着太阳,总会有种然然昏昏欲睡的神秘力量。
徐千秋已经一个月没见到白狐脸了。
前些时日以来,两人探讨武道,各有收获。
徐千秋更是将那种速记之秘法,没有丝毫藏私,尽皆传与白狐脸。
白狐脸感动之际,世子殿下却突然打断他的话,说,两个大男人,既然是朋友,就干脆免了以身相许那套。
南宫仆射沉默许久,也就没再说什么,只是将这份情记在了心里。
那之后,听潮亭里,日日夜夜,都是翻书的声音。
很多书一起翻动。
渐渐地,阁楼之中的翻书声消失。
那意味着,白狐脸已经闭关。
每日,徐千秋总会派人,或者自己亲自来查看一番。
看看白狐脸饿死了没有。
时至今日,南宫仆射已经闭关一月之久。
一时间,温了酒,却找不到人共饮,这让世子殿下还真有些不大习惯。
想着,反正今日无事可做,不如找个理由,揍一顿弟弟徐凤年出出气。
来到听潮亭岸边,却见到了一位声披华贵红裘衣裳的修长女子。
熟悉的身影!
在身旁,跟着几个陌生人。
那女子,此刻正宠溺地抚摸着徐凤年的头。
见到这红衣身影,世子殿下就知道,揍人的计划,恐怕要推迟了。
见他走来,那女子不断招手。
等徐千秋走近了些,女子将其一把拥入怀中。
然后啃了他一脸胭脂,和唇印。
一向霸道无边际,大柱国都敢打的狠角色,此刻却只得亲昵地喊了一声:
“姐,你回来了!”
来人正是北凉郡主,大柱国徐骁长女,徐脂虎。
母亲死得早,长姐如母,自有风范。
无论世子殿下如何凶狠,如何心计深沉,见到长姐,也得收起自己的獠牙,做一个乖弟弟。
那位潇洒随性的二王爷,此刻也乖得不行,却开始打小报告,告起状起来。
“姐,你回来正好,你管管大哥,你看他把我欺负的,饭都不让吃,把我饿得,看看,都脱相了已经。”
见世子殿下投来目光,二王爷赶紧往姐姐身后躲。
听潮亭顶楼,大柱国居高临下,看着这一幕,得意地笑了。
大柱国可不只是一个莽夫。
被两个儿子打了,怎么可能不还以颜色。
这不,一封家书,就把两个小魔头的克星招回来了。
那位虽然也是人屠的克星,但他早已躲到了此地,安全无虞。
徐脂虎收到父亲书信,得知两位弟弟已经游历归来,于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很快就赶了回来。
在徐脂虎身边,除了两位负责照顾她饮食起居的嬷嬷之外,还有两个徐千秋不认识的人。
其中一人,倒是有着几分俊朗,一袭青衣,身负长剑。
只是,自从徐千秋的到来,那人的目光便一直停留在他身上,这让世子殿下心里颇为反感。
另外一人,身材魁梧雄壮,满脸正气。
见弟弟看向两人,徐脂虎嫣然一笑,主动介绍,道:
“这位是崔公子,清河大族,崔氏门厅,剑术极为了得。这一路上,偶尔遇见些不开眼的强盗流寇,都是崔公子亲自出手,将其击溃。”
“这位,是郑公子,行侠仗义,在关中一代,极具盛名。”
“他们两位,可都是姐姐的恩人。”
徐千秋对两人颔首,以示感谢。
两人起身,拱手,躬身,客气道:“见过世子殿下!”
徐千秋暗示弟弟徐凤年一眼,二王爷心领神会,以带两人参观北凉王府为由,将人带走了。
后,招来管家,给两人安排住下。
临走之时,徐凤年想起哥哥那个眼神,嘴角微微扬起,又转身向那两人说了,如果想入听潮亭看武学,却是不能的。
若是喜欢什么武学秘籍,他可将其带出,供两位慢慢看,以示对姐姐的护送之恩。
之后,徐凤年也懒得搭理那两位,回来找姐姐了。
徐凤年走来,远远就开口说道:“姐,那崔公子,长得确有几分俊朗,但我看着,估摸着,人品不怎么样,和我大哥……徐凤年是一路货色,你可别被骗财骗色了。”
二王爷心里直呼好家伙,还好改口及时,不然事后姐姐离开,定然免不了一顿揍。
第63章 【抢亲,抢自己亲姐姐】
徐凤年继续说道:“至于那个傻大个,若不是真笨,就是心机城府极深。”
“两人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鸟,你要让这样的人给我做姐夫,我可不答应!”
“大不了,天塌了,有大个儿顶着,让大哥再来一次十年前的抢亲!”
哒!
徐千秋给了他一个爆栗。
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二王爷捂住狗头,愤愤看向徐千秋,敢怒不敢言。
上前一步,走到大姐身后,这才壮起胆子,道:
“难道不是吗?”
当年,北凉郡主徐脂虎,要嫁去江南。
婚礼当天,世子殿下徐千秋挥兵入城。
带着三万北凉铁骑入城,抢亲!
江南的花轿,已入陵州城,就停在北凉王府之外。
最终,硬是被世子殿下赶了出去。
此事当年在天下传得沸沸扬扬。
抢亲便罢了。
竟然抢自己亲姐姐。
这简直成何体统!
“徐疯子”之名,名不虚传。
徐千秋瞪了弟弟徐凤年一眼,终于略微怒了几分,道:
“当年之事,你不知其中缘由,只知道我毁了大姐的婚礼,故而这么多年,一直因为此事,对我有所不满,对吗?”
徐凤年红着脖子。
确实。
这么多年以来,无论二王爷怎么受委屈,怎么被兄长欺负,他都知道,其实兄长还是很在意他的。
只是关于姐姐婚礼一事,是徐凤年一直想不明白的,故而耿耿于怀多年。
为此,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怨气。
徐千秋看了姐姐徐脂虎一眼,又瞪向徐凤年,道:
“我之所以要抢亲,是因为大姐根本就不喜欢江南那小子,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又怎么可能会幸福。”
徐凤年万万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呐呐看向姐姐徐脂虎,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以他的聪明才智,知道了其中关键,触类旁通,很快就明白了前后因果。
心中对自家兄长,越发敬佩几分。
忽然觉得,自己有这么一个哥哥,似乎也不错。
“姐姐,不喜欢江南那小子,那你喜欢谁?”
徐脂虎面露苦色,自嘲一笑,道:“天下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姐姐只喜欢你们两个!”
没得到答案,二王爷只得将目光看向自己大哥。
“哥,你应该知道的?告诉我,我明天带人去给大姐把人绑来。”
徐千秋嘴角微微上挑,笑道:“如果可以绑,我早就把人绑来了。”
如此神秘,徐凤年更加好奇起来。
当年,是徐千秋陪伴徐脂虎去的武当山。
所以徐凤年并不知道洪洗象之事。
后来,徐骁也命人封了消息。
故而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
如今,既然旧事重提,也没必要再瞒着了。
徐千秋将事情前因后果,一一告诉了徐凤年。
气得二王爷叫嚣着,明天带着北凉铁骑平了武当山。
正因为当年世子殿下的抢亲,这才有了后来徐脂虎游历天下的事情。
她此番回来,也不是从江南回来,而是从儋州,游历归来。
游历,或许不够准确。
应该说是游玩。
徐脂虎伸手点了一下徐凤年眉心,媚笑道:“姐姐找男人,还需要你来教诲?”
“我当年决定去江南,也是听了爹的一番话,才懂了很多,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抛弃一切,嫁往江南,最后却被你大哥给搅了。”
说着,目光复杂地望向徐千秋,伸出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娇笑,道:
“将来如果姐姐嫁不出去,可就赖上你了!”
徐千秋讪讪一笑,不敢接话。
一旁,徐凤年也是寒毛炸立,此番有违天道伦常的话,估计也只有徐家女儿敢这般说了。
深知徐脂虎和洪洗象之间感情深厚的世子殿下,自然知道,这只不过是姐姐的故意调侃罢了。
也有几分气恼他当年所作所为的意思。
毕竟,抢亲抢到自己亲生姐姐头上,这可是千古奇闻。
至于徐脂虎和洪洗象,这两个人呐……
嘴上都说着不要,实际上,为了对方,就是丢了性命,也绝不含糊。
唯一一点,这面子是如何也放不下,谁也不愿先退让一步。
倒骑青牛的道士,誓不成天下第一,绝不下山。
徐脂虎呢,小脾气一上来,打死也不再上山。
最终,却只能苦了世子殿下来做这个名扬千秋,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恶人。
徐凤年看着天空又开始陆陆续续飘落下来的雪花,问道:
“姐,等雪再大些,咱们去武当山赏雪?”
徐脂虎洒脱一笑,道:“那没心、没肺、没胆、没用、没骨气的道士,既然要追求天道,那就让他一个人,孤孤单单一辈子,我断是不会没脸没皮地去求他,今日若不是你突然提起,姐都忘了这个人。”
徐凤年识趣地哦了一声,就此收住话题。
不再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雪时节,果真大雪纷飞,冰封万里。
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过了大雪,便是要回夫家的。
这一世,因为徐千秋的阻挠,徐脂虎并未嫁去江南,于是也就留在了北凉。
享受着弟弟徐凤年手法娴熟的捏肩,徐脂虎半眯起眼睛望向湖中,叹息道:
“你们俩回来,黄蛮儿却走了,也不知是不是我走了,那丫头才会回来,咱们家,已经很久没能团聚了。”
二王爷逮住机会就开始使坏,道:“这有何难,交于大哥,他定能办得妥妥当当。”
徐脂虎反手拍了一下弟弟的手,说道:
“你别有事没事总给你大哥添麻烦,父亲一直在劝他接手北凉,不知为何,他虽已开始掌控军中大权,却一直拖延,未曾宣告天下,正式继任北凉王之位。
你再使坏,小心将来这差事落在你头上!”
闻言,徐凤年打了个寒颤,急忙道:“那么重的担子,那许多麻烦事,那如过江之卿的刺客,还是让大哥去承担。”
又过了半旬,年关将近,天气愈发的冷了。
这日,徐千秋数着日子去给湖底老魁送吃的。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扔些吃的下去。
心里盘算着,再过些日子,也该将人放出来了。
只是估计,一场大战是免不了的。
世子殿下无事可做,便在听潮亭下堆起雪人来。
堆了一个姜泥,看着有点丑。
姜泥嘟嘟嘴,上前给“自己”修缮一番,果然完美了许多。
徐千秋又在旁边堆了一个白狐脸。
正在刻画怀里双刀,刹那,听潮亭方圆百米,忽然狂风起,大雪飘。
一道白虹,破楼而出,直贯云霄。
闭关三月,白狐脸,终于出关了!
第64章 【一人,两刀,漫天雪】
白虹贯日,身影落于听潮亭不远处那已冰封千里的湖面之上。
白袍白衣,白狐脸。
绣冬、春雷,双刀同时出鞘。
两人相识以来,这是徐千秋第一次见他双刀出鞘。
往日里对敌,大部分时候,都是不拔刀的。
偶有拔刀,也只不过其中一柄而已。
双刀风采,如今终于得见。
绣冬,刀长三尺两寸,重十斤八两。
此刀,刀锋不求锋利,反其道而行,乃钝峰锋之极。
与昔日名扬天下的玄铁重剑极为相似。
春雷,刀长二尺四寸,仅重一斤三两。
此刀通体紫色,吹毛断发,无坚不摧,可轻松劈开重骑兵上等铁骑护甲。
手握绣冬,湖面之上,卷起千层漫天飞雪。
旁影望去,此刻,仿佛全天下的雪,都围绕着那白袍身影而转动,如影随形。
波澜壮阔,激动人心。
春雷出鞘,凌冽气息扑面而来,湖面厚厚的结冰,瞬间劈出上百道巨大裂缝刀痕。
其威力,触目惊心。
这冬季,将向来不好武艺的徐凤年,也引来观看。
赞叹连连,道,如果他也会这招,出去卖艺,不管走到哪儿,终究都是饿不着的。
徐千秋差点没忍住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风雪千里卷,乱入迷人眼。
一人,两刀,漫天雪。
一旁,姜泥手中握着一个雪团,愣愣看着那漫天白雪包裹飞舞的身影,呢喃细语,道:“好美的女子!”
二王爷当头一棒:“你那什么眼神儿,那是个男人,没见着他整天和我哥称兄道弟吗?”
姜泥愣住些许,自言自语,“那真是可惜了。”
这漫天风雪,雪中悍刀行,非一般刀客所能为。
白影前行,风雪相随,刀气纵横,匹敌天下。
颇有宗师风范!
“啪啪……”
岸边传来掌声。
风雪骤然停住。
漫天风雪,如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双刀飞舞,绣冬入鞘。
那柄短刀,却在雪中刺出一道玄妙弧线,光影闪过,破空而来。
直刺世子殿下面门。
姜泥脸色骤变,跨前一步,就要以身换命。
她虽练武多年,却无自信能够挡下这一刀。
只能以身换命。
无论是世子殿下,还是二王爷,都被姜泥这瞬间突如其来的举动震惊了。
“你疯了!”
世子殿下呵斥一声,伸手将她拽回,拉至身后。
右手双指并拢,指尖有金光汇聚,闪耀四方。
仔细看去,双指通红,一往无前,向前点出。
“哥,你手不想要了!”
二王爷话音未落,便被眼前一幕惊呆了。
双指,与那刀刃,竟然两相抵冲,火星四溅。
地面之上,猛地刮起一股狂风,吹散周围所有的雪花。
世子殿下所立之地,脚下冰块,骤然裂开。
转眼之间,短刀落下,被徐千秋接入手中。
反手轻抛,掷出。
朝湖面之上那漫步而来的白衣人影射去。
白狐脸却依旧漫步前行,未曾理会那破空而来的短刀。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当!
刀归入鞘,严丝合缝,未有偏差。
“这一出关,便忍不住试探我的武功,可真不够意思,这三个月的酒菜,白给你送了。”
漫天风雪之下,那白衣身影,此刻竟然露出一丝笑容。
他竟然笑了!
二王爷立愣当场。
姜泥手中的雪团掉落地上,仍旧刹那失神。
这一撇一笑,胜过漫天风雪百倍千倍。
这一笑,便当是方才那一刀的赔偿。
白狐脸之所以笑,那是因为,自己终究还是没能探出世子殿下的武功虚实。
因为探不出,所以笑了。
这一年,大雪纷飞,白狐脸出关,功力大增,出刀试探于世子殿下武功境界,无果。
同日,登入二层楼。
继续闭关。
听潮亭二楼传来翻书的声音,而湖面之上,方才短刀弧度滑过之处,一道裂缝猛地出现。
然后炸开!
冲起无数水浪。
一条条飞鱼,从中跃出。
万鲤朝天,世间奇景!
鱼幼薇看得一阵恍恍惚惚。
没想到,世间竟有此美景,得见一回,死而无憾矣。
鱼幼薇曾在上阴学宫拜师学艺,其中所学甚多,却从不信鬼神之说。
可是眼前这一幕,却又非人力所能为。
即便是年年都能见到此番景象的姜泥,也是眉头紧皱,不明其中缘由。
离阳王朝,乾元六年,腊月二十八,大雪。
北凉王徐骁,世子徐千秋,二王爷徐凤年,长郡主徐脂虎,拂晓动身。
徐骁六个义子,除陈芝豹和褚禄山不在行列,其余四位,尽皆同行。
一千铁骑精锐护送,浩浩荡荡,出发前往昆仑境内,九华山。
此地乃地藏菩萨道场。
但是,离阳王朝崇道,不喜佛。
故而此地虽大,信徒,祭拜之人,却寥寥无几。
再加上,此地乃是北凉境内,徐骁之名,让这里更是人烟罕至。
山顶之所在,乃是千佛阁。
楼顶挂有万斤大钟,非一般人,如何也是敲不响这钟。
王妃逝世,大柱国一生未曾纳妾,坚决不再娶妻续弦。
每逢清明、重阳、腊月二十八,都要亲自来到山巅千佛阁,亲自敲钟。
还没进山,所有人便下了马。
通天之路,放眼望去,笔直而上,看不到尽头的天梯,耸入云霄,让人望而生怯。
这石梯,一共九千九百九十九道坎。
如此,自有其特殊意义。
若真想上山,也是有近道的。
徐骁与徐千秋,并肩而行。
徐凤年和徐脂虎,稍后半步距离。
再往后,四位义子,袁左宗、叶熙真、姚简、齐当国,拉开一些距离,护在左右两侧,不敢有丝毫逾矩。
四人之中,左熊,乃是万军从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的勇猛武将,武功一流,行军布阵,也是非常厉害。
是个不可多得的军中将才。
叶熙真,儒将,擅长阳谋。与褚禄山所擅长的阴谋、旁门左道不同,此人用计,让人避无可避。
光明正大地算计,是谓阳谋。
姚简,是个活地图,离阳王朝,北凉三州,所有地理位置,所属辖内,尽数被他记在脑子里。
有事无事,去到一个新的地方,便喜欢蹲在地上“尝土”。
今日未曾相随的陈芝豹,要形容他,估计只一词可用:
一叶知秋!
第65章 【天下大幕,即将拉开】
当晚,几人留宿于山顶古寺之中。
翌日,腊月二十九。
大柱国徐骁敲响大钟,早晚各一百零八次。
下山前,黄昏时分。
徐骁、徐千秋,徐凤年,三人来到千佛阁之顶,观景。
山间冷风,从谷底刮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暮色之中,云海翻腾,群山万壑赴荆门。
猛地,乍起一道山风,云海之中,无数云雾迷蒙,冲天而起。
徐骁伸手,遥遥指向那波澜壮阔的云海,道:
“古纵观天下,古往今来,极少有人能够一帆风顺,如此反复诡谲多变,才是人生常态。”
“爹这辈子的荣华富贵,是用命做赌注,豪赌无数次,用无数兄弟和将士们的鲜血博来的,但是人生有言,爬到高,跌得重,一朝不慎,粉身碎骨。”
“爹这一辈子,生死无忧,无惧苦难,却怕真的跌下去,带着你们姐弟五人,一起尸骨无存。”
徐骁这一辈子所达到的高度,是离阳王朝千年来的头一份。
做武将,封异姓王,已是登顶。
做文臣,封大柱国,已是极致。
这要是真的跌入谷底,只怕粉身碎骨都是最轻的。
大柱国转身,直面两人,心中豪情万丈,就连声音也是带着几分烈酒的味道。
“此刻,这里就我们父子三人,最多再算上天上的你们娘亲,没有外人。”
“爹就直说了,你们师傅说得对,功成易,身退难。先如今,北凉与我绑在一起,已成骑虎难下之势。”
“三年前,朝廷有谋,意欲将你们兄弟二人,召其一,入宫做驸马。”
“但爹知道,驸马之名,只不过空有名声罢了,实为人质。这也是我为何让你们兄弟二人离开北凉,出行游历三年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堵住朝廷的嘴。”
“只是如今,爹已经慢慢老了,不复当年。”
“但我在等,若陛下果真不肯罢休,不给徐家一条生路……”
“哼!我徐骁十岁开始杀人,戎马一生,双手鲜血,附满无数亡魂,杀人无数,但就是没读过书,死忠这一套,对我徐骁,毫无约束力,果真一逼再逼,到那时,可别怪我徐骁不忠不义了!”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就是踏遍京城又如何,谁敢一战!”
这一刻的大柱国,让两人微微失神。
此刻的徐骁,才是那个真正的人屠!
同时,他也是那个整天被几个儿女追着打的老父亲。
待大柱国说完,徐凤年不经倒吸一口凉气,苦笑着摇头,却未言一语。
只是眼角若有若无地看着身旁的兄长。
徐凤年看着徐千秋。
大柱国也看着徐千秋。
许久,世子殿下终于松了口气,仿佛想通了什么,放下了什么。
也不知他从哪里拿出来的,手中忽然出现两个苹果,一个地瓜。
地瓜自然是给了弟弟徐凤年。
啃着手中苹果,望着波澜壮阔的云散云舒,心境通明。
世子殿下咔嚓咬下一嘴苹果,咀嚼几下,咽下,品着舌尖的清甜,道:
“老爹,你这都一把年纪了,腿脚也不利索,可别再辛辛苦苦上马打天下了。”
“至于京城,不管是为了那皇帝宝座,还是为了给娘亲一个交代,我终究还是要走上一遭的。”
一旁,徐凤年嘴里含着一块地瓜,脸色忽然僵住,吐!
将地瓜吐出,看向徐千秋,问道:“哥,你的意思是说娘亲的死……”
徐千秋瞥了他一眼,怒其不争,道:“你个废物王爷,怎么地,就算我告诉你真相,你还想拿刀砍人不成?给你刀,你冲得进离阳皇宫吗?”
徐凤年何其聪明,只是一言,他便已明白。
手中地瓜掉落,滚落山崖。
想起那个女人,徐千秋也是久久沉默着。
当年,明知那是一个局,是个陷阱,可无论徐千秋如何劝,如何拦,可终究,那傻娘亲还是去了。
然后……
“娘亲过世的时候,我还小,许多事情都不知道……”徐凤年的眼眶有些微红。
双手紧紧握住回廊栏杆,微微颤抖着。
“那时候,娘亲正怀着你,身受重伤,如果放弃你,她的伤可痊愈,如若不然,定会留下无法痊愈的暗疾,但是……”
往后的话,徐千秋没再往下说。
那可是上一届的吴家剑冠,如果不是被人算计,身受重伤,无法痊愈,又怎么可能英年早逝。
见他此刻眼神略微呆滞,轻轻摸着自己的脸,徐骁已猜到,徐千秋该又想起了往事。
大柱国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何徐千秋这么些年一直劝弟弟徐凤年习武。
也包括二王爷自己,此刻忽地,也明白了过来。
大柱国看着徐千秋,豪迈道:
“你既有此心,爹当全力支持,到时候,等你二姐学成归来,便可给你做军师,黄蛮儿加上爹的六位义子,给你冲锋陷阵,凤年给你……”
大柱国忽然停下话语。
徐千秋接话,道:“他给我呐喊助威!”
徐凤年:“……”
说罢,世子殿下转身离去。
看着那毅然决然的背影,大柱国驼背的腰,刹那,似乎悄然挺直起来。
今日,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虽未言明,彼此之间,却已了然于心。
大柱国也终于明白,为何徐千秋久久不愿公布天下,他已手握北凉兵符,接掌三十五万北凉大军。
从昆仑回来,徐凤年开始不断往听潮亭跑,每隔一两日,总是要去像师傅李义山求教。
虽是依旧未曾学武,但秘籍看了不少。
新年终于是快到了。
王府上下,到处张灯结彩,很是喜庆。
仅是大红灯笼,就挂了差不多近千个。
近日传来不少消息,天下第一楼发展,一切顺利。
北莽的四象,离阳的东厂,也都在悄然之中建立起来。
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计划之中,棋局之上。
心里高兴,也跟着下人们一起挂灯笼。
等过完年,雪中大幕,也该正式拉开。
该死的人,都可以去死了!
江湖,朝堂,腥风血雨,只在顷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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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湖底老魁】
北凉王府,占地面积之大,估计与皇宫也差不了多少。
所差的,大概就是三千佳丽的后宫位置面积罢了。
在府里挂了两日的灯笼,徐千秋忽然替那些刺客忧心起来。
北凉王府如此之大,里面的结构,却更加如同迷宫一般。
就是自己人,时常迷路的,也大有人在。
也不知那些刺客进得府来,半夜三更,乌黑麻漆,弯弯绕绕,都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徐骁又住在何处。
多绕上几圈,却陡然发现,自己又回到原地,估计得疯!
耐心好些的的英雄好汉,到了最后,或许也会忍不住跳脚骂娘!
正月里,宾客开始络绎不绝,登门拜访。
可是大部分人,即便带了贵重礼物,却也是进不去北凉王府大门。
招待客人,世子殿下从来都不爱出面。
一直以来,这事儿都是交于两位管家,以及二王爷负责。
每次收的礼物,也总能被克扣去一半还多。
叔叔伯伯,二王爷喊得很勤,礼物却没少收,人情世故,很是熟练。
元宵节,徐千秋自然是又要顶着“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的名头,出去招摇一番。
第一处去的,自然是看花灯,赏月,赏佳人。
看着繁华热闹街道,人来人往,徐千秋忽然想着,是不是应该给第一楼的人发点礼物。
如此佳节,人人玩闹。
可天下第一楼的兄弟,却无一人停下歇息片刻。
如此热闹节日,正是活动扩张的最佳时机。
情报网,悄无声息地扩大着,遍布大陆每一个角落。
如此庞大的工程量,单一个楼主又怎能忙得过来。
那些心腹兄弟姐妹,今日怕是要彻夜未眠了。
年夜过后,很快惊蛰至。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蛰虫破土而出。
冰封万里的北凉王府,景色宜人。
春暖花开的时候,也是春意盎然,千树万树梨花开,就连空气里,也无处不是飘着花粉的独特香味儿。
这种时节,最适合携美踏青,游春水。
只要不被溺死,新年定然大富大贵。
看着湖心游历的几条小船,徐千秋接住一瓣飘落下来的蔫巴花瓣,放在鼻尖闻了一下。
似自言自语,道:“你的枪法,最近可有进步?”
姜泥指了指自己,嘟嘟嘴,然后看向旁边的青鸟。
世子殿下身边,只有青鸟一人练的是枪法。
青鸟上前一步,拱手执礼,道:“青鸟有负公子栽培,如今却只是掌握枪意入门,请公子责罚!”
青鸟,梧桐苑大丫鬟,昔日四大宗师之一枪仙王绣之女,性格生僻,天生的冷脸冷心。
徐骁培养的天干四位死士中的丙。
对徐千秋恭敬、亲近,却不盲从。
青鸟的身份,从一开始,便被徐千秋点破,从那以后,便不再是死士。
而且成为了天下第一楼建立之初的第一批人。
青鸟在徐千秋心中,一直都是个特殊存在。
不为其他。
青鸟主动提出,请世子殿下给她种下阴阳生死符,并请赐三尸体脑神丹。
这一举动,让徐千秋久久震撼。
别人或许不知。
但青鸟,可是亲眼见过徐千秋以身试毒,毒发之时的求死不能,求死不得的惨状。
可她,还是主动提出了那样的请求。
如何能不让人心惊震撼。
这也便是为什么,如今世子殿下身边,处理大部分天下第一楼的事情,都是由青鸟对外接应的原因。
甚至,徐千秋还大力培养青鸟的武功。
如今已是二品巅峰。
离一品,只差临脚一步。
也正是因为世子殿下的雷厉风行,这让大柱国一度对自己的智商水平感到怀疑。
藏个死士就那么难?
他安排一个,世子殿下就拆穿一个。
然后那些死士最后都变成了他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不是大柱国知道自己儿子的心性,都要忍不住怀疑,那些死士,是否已经死无全尸。
徐骁哪里知道,那些死士,大部分都进了天下第一楼。
“枪意入门?不错不错,看来这半年,你没少刻苦修炼。”
“青鸟不敢有负公子期望。”
徐千秋忽然伸手择下一朵桃花,别在其发丝之间,道:
“你就是与我太生疏了些,虽说身份有别,但在自己家里,也不必如此拘礼。”
“是,公子!”
整个人看上去,忽地轻松了许多,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太适应。
这丫头,就是太古板。
也罢,随了她的性子。
湖面上的小船纷纷返回,徐千秋带着青鸟来到岸边,脱下外套披风,递给姜泥。
在岸边开始活动起筋骨,扭动手腕,传来骨关节咯吱的响声。
“青鸟。”
“公子!”
“我只出一枪,你待会儿要看仔细了,细心感悟。”
“青鸟定不会让公子失望的。”
今日,往日里格外安静的听潮亭,忽然出现了不少人。
清凉山山顶,更是来了不少人。
大柱国也在其间。
因为今日,世子殿下要将湖底老魁给放出来。
湖底老魁,武功极高,常年被困在听潮亭外的湖底,琵琶骨上锁了两条铁链,链子头上是两把大刀。
在湖底闭气数十年,却存活至今。
当徐凤年得知湖底竟然镇压着一个人,心头大惊。
他想不明白,湖底几十年,如何换气?
靠吃什么为生?
如此强大,那内力得浑厚到什么程度?
这一世,因为徐千秋的蝴蝶效应缘故,二王爷自然没机会掉入湖中。
故而不知道此事。
放出湖底老魁,是徐千秋计划中的一环。
如今天下风云将起,弟弟徐凤年,也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
但终究是不太放心。
这不,来给他找保镖了。
今日,世子殿下下令,屏退听潮亭附近所有人。
留在此地的,只有极少数人。
徐凤年看着手中的春雷短刀,那是世子殿下入第二楼,向白狐脸借来的。
“哥,如果这下面真如你所说,镇压着一个强大的怪人,你真打算给他放出来?”
徐千秋皱眉,“怎么那么多废话?”
“哥,亲哥,府上高手那么多,你换个人去成不,我手抖。”
“让你去给他送刀,又不是让你杀他,看你这怂样儿,没出息!”
说罢,世子殿下一脚将其踹入了湖中。
第67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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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不无敌,不无敌】
老黄背着那破匣子,缓缓而来。
对徐千秋微微颔首,点头示意。
在岸边划开一条小船,这是打算出湖接应二王爷。
徐千秋并未阻止。
徐凤年往下游了一段距离,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湖底老魁。
看到湖底一幕,忽然觉得,自己以往那些神怪小说都白看了。
身高约莫一丈有余,盘膝而坐。
淤泥之中,水草之上,水纹波动。
那人竟然是睁开眼睛的!
在湖底,铺满了一层鹅卵石般大小的夜明珠。
夜明珠折射出的光芒,刚好可以将这湖底一览无遗。
那水魁身上,双手都被三条铁链禁锢着。
铁链之恐怖,看起来只怕比胖子的手臂还要粗上不少。
铁链尾端,被浇筑在湖底的三个铁球之中。
一个铁球,便有三千斤之重。
如此残酷的牢笼,就是天下十大高手,只怕也是难以逃脱。
湖底老魁目光慢慢往上移,看着这个几年来,唯一见过的活人,目光之中,不带一丝一毫感情波动。
再其看来,见到一个活人,还不如见到一只烧鸡来得兴奋。
在湖底,满是各种水鱼骨头,堆积成山。
这么些年,天天吃鱼,也不知道这湖底老魁腻不腻。
难怪世子殿下总会隔三差五,往这湖里扔些吃的。
身于水底,自然无法开口说话。
无奈,徐凤年只得不断比划着手势,却也不知那怪物能不能看懂,然后将手中的春雷,扔了过去,插入淤泥之中。
看到短刀,湖底老魁呆滞无神的瞳孔,终于出现流光溢彩。
只见他抬手一掌,隔着层层水域,将徐凤年一掌送出了出来。
老黄驾驭着一叶轻舟,刚好接到二王爷。
“少爷!”
老黄憨憨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嘴角挂着口水。
其中,门牙缺了一颗。
二王爷感觉自己浑身湿腻腻的,极不舒服,只见老黄傻笑,嘴角还流出一点哈喇子,无语扶额,道:
“笑什么笑,缺牙了不起啊?”
小船慢慢靠近岸边,徐凤年一边和老黄说着自己方才在湖底的所见所闻。
不多时,湖面开始掀起一层层水浪。
一浪狂过一浪。
犹如排山倒海,天翻地覆。
小船飘飘荡荡,差点将两人掀翻出去。
忽见老黄负手而立,衣袂飘飞,轻轻往船头踏出一步。
无论那水浪如何凶猛,小船自始至终,不再摇晃。
稳稳当当,慢慢靠近岸边。
看着那衣袂飘飘,负手而立的背影,徐凤年忽然觉得多了几分仙风道骨的高人风范。
一边不断擦着脸上的水珠,一面无语道:“老黄,甭跟我装高手,你有多高,我还能不清楚?”
那一瞬,气场崩塌。
刚才的仙风道骨高手风范,又变成了缺门牙老黄。
他回头嘿嘿一笑。
小船终于靠岸。
上得岸来,徐凤年看着湖面。
方才不怎么觉得,此刻却看得清清楚楚。
湖面之上,水浪剧烈起伏。
小船根本无法平稳前行。
想到此处,他撇过头,看了一眼抱着那破木匣,靠在墙角的老黄。
见二王爷目光看将过来,老黄露出一嘴大黄牙,傻傻一笑,还一边流着口水。
二王爷暗暗想着,难道自己真看走眼了。
老黄遥遥比划了一下,先是抬手差不多徐凤年一般身高,然后又往下降了半截。
犹豫了一下,又降半截,到了膝盖处。
那大概意思是说,我是这样高的高手。
徐凤年忽然有些哭笑不得。
湖面之上,乍起上百道冲天水柱,直入云霄。
一条肥肥胖胖的鲫鱼,约莫五六斤重,被水柱冲起,从空中落下,掉落在徐凤年身边。
二王爷顾不得全身湿漉漉的,当即一把抓住那鱼尾巴,鱼身不断跳动,看着就要脱手而出。
嘴里兴奋喊道:“老黄,搭把手,今晚烤鱼吃!”
听潮亭,一楼,二楼,三楼……
每一楼,回廊之上,皆跃出一道身影。
脚尖轻轻一点,其中五道身影飞出,在空中划过一条好看的弧度,单脚落地,负手而立。
在湖面一点一弹,立于五个方位。
听潮亭,共九楼,除了顶楼住着无双国士李义山之外,其余阁楼,每一层,都驻守着一位武道高手。
是为,守阁奴。
方才最先飞跃而来的,便是驻守听潮亭第一层的道门高人。
二品巅峰通玄实力,货真价实。
徐凤年认得此人。
只是,那时候觉得这老人走路都慢吞吞的,却没想到,五个竟这般高。
仔细想想,真是失策。
游历之前,若是带上此人,自己也不至于天天偷地瓜被人追着打。
老黄很是了解自家少爷心思,站在一旁,幽怨地盯着他。
徐凤年心领神会,不忍老黄伤心,笑道:
“魏爷爷再厉害,也比不过老黄你掏鸟摸鱼来得贴心嘛。”
缺颗门牙,却爱笑,不爱说话。
会掏鸟,会摸鱼,会编草鞋。
这大抵才是高手风范?
游历三年,若非老黄有着如此手艺,只怕二王爷就要光脚走上六千里路程了。
百道水柱落下,从中飞出来一人。
两条乌黑铁链破水而出,末端系着刀。
其一,明亮如雪。
其二,鲜红如血。
两相辉映,更是两个极致。
这卖相,一看就是高手必备装备。
五位守阁奴,分立五个方向。
挥手之间,五个反向,呈五行,共十条水龙,朝湖中心激射而去。
铁链双刀合并,如蛟龙出海,无敌于天下,十条水龙,顷刻之间,便已纷纷被斩去龙头。
人影腾空翻滚而上云霄,放声狂笑,震耳欲聋。
五人再次出手,齐心而上,一浪叠一浪,百浪潮水,蔓延天下。
空中人影俯冲而下,双刀齐出,水浪瞬间被斩成两半。
沿着中间裂缝,一柄鲜红如血的飞刀,破空而来。
老道士脸色忽变,此刀,冲他而来。
另外四人,却相隔有些距离,刀太快,救援不及。
危亡关头,老道士挥动袖袍。
此刀之强,天下少有。
刀光闪过,宽厚道袍袖口,瞬间粉碎。
一道身影倒飞出去,跌入湖中,身受重伤。
二王爷眼睛里闪着无穷光满,乍舌道:“以一敌五,还能取胜,这湖底老魁,莫非已经天下无敌?”
一旁,老黄终于第一次开口说话,憨憨一笑,道:“不无敌,不无敌。”
与以往不同,这一笑,却没有口水流出。
第69章 【龙吟三州,欲噬天下】
清凉山,山顶。
大柱国躺在躺椅之上,左腿搭着右腿,轻轻摇晃着。
摇椅轻轻晃动,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
控制摇晃动作幅度大小,声音听起来,似乎也颇有韵律感。
身居山顶,对下面的听潮湖,一览无遗。
大柱国今日也学着天下第一纨绔的模样,水果点心齐备,手握价值连城的红泥茶壶,温着酒,慢慢欣赏即将上演的大战。
义子袁左宗,手持兵刃,守卫一旁。
徐骁饮了一口绿蚁酒,轻声问道:“刚才的招数可曾看清,两相比较,你估摸着自己,能挡几招?”
“义父,我想试试?”
大柱国自然不会答应义子下去搅了世子殿下的计划。
他脸上的淤青,这还没完全消退呢,可不想旧伤复发。
听潮亭,二楼,回廊。
白狐脸手搭在腰间的绣冬刀,忽地,一抹刀光直刺而来,没入刀鞘之中。
春雷入鞘。
闭关的如此紧要关头,他却打破内息,强行出关。
因为此战,不得不看。
他也想知道,那位境界来回波动,隐藏极深的世子殿下,武功究竟强大到了怎样的境界。
奈何,他已出手试探两次,尽皆无功而返。
今日,却是个大好时机,定要看仔细了。
顶楼,几十年从未现身的李义山,也走出了阁楼半步,出现在了回廊之上。
负手而立,准备观赏这十年难得一遇的大战。
许久不曾出来,还真有些受不了阳光的狂热。
双手遮住眼睛,许久,一点点,慢慢展开。
重新适应这个新环境,需要一个过程。
手抚栏杆,自言自语:“楚狂奴……”
湖面之上,老魁根本不在意还剩下的四个守阁奴,如今天下,纵观五湖四海,他已少有敌手。
极少有人能够引起他的重视。
双刀双链,就这般站在湖面之上。
此等轻功,倒是比铁掌水上漂,要略胜一筹。
双刀别在腰间,对着阁楼嘶吼道:“李义山,黄老九,出来受死!”
徐凤年愕然,看向身边的老黄,惊讶道:“黄老九?老黄,他莫不是在叫你?”
老黄收起往日的邋遢模样,笑容消失,只是轻轻摩挲着自己的木匣子,轻轻扯去那包裹着的破布条。
那瞬间,徐凤年看着那破木匣子,忽然有种心有余悸的感觉。
这时候,沉默许久,徐千秋终于再次开口,重复刚才的话道:
“青鸟,看仔细了!”
“是,公子!”
也不见世子殿下如何动作,转眼之间,人已到了湖面半空,俯瞰而下。
“前辈,吃了我这么多年烧鸡烤乳猪,今日,接我一枪!”
“小子,虽然你多年送我些熟食,今日又放我出来,但是,徐骁、李义山、剑九黄三人当年将我囚于湖底,暗无天日,我最多不杀你便罢,休想我替你效命报恩。
今日我既已脱困,双刀在手,天下我有,何人也拦我不得,哈哈哈哈哈……”
“前辈,打完再笑不迟!
说罢,徐千秋右手并拢,朝天一指,声音莫名带有苍天威严,如临九霄,道:
“九霄有雷,蕴有一枪,欲噬天下,前辈,请赐教!”
“枪来!”
一声枪来,声音直入九霄。
云雾翻滚,雷声阵阵。
顷刻之间,烈日炎炎,忽然猛地乌云蔽日。
紫色雷电,逐渐汇聚而来,在手指的方向,旋转起来。
此刻,仿佛时间静止,空气停止流通,呼吸困难。
开始下雨了。
一滴一滴,打在人身上,麻麻的。
清凉山,大柱国手中那价值连城的红泥茶壶,已经滚落在地上摔碎,犹未可知。
猛地站起身来,身体挺得笔直。
袁左宗手中的长戟兵器,不断颤抖着,似乎要脱手而出。
听潮亭,二楼,白狐脸腰间双刀,已出鞘,欲飞离而去。
若非南宫仆射反应迅速,及时抓住,这才不至于飞入空中。
漩涡之下,威压愈发强大。
四位守阁奴,忽地单膝跪地。
运功护体,极速退后,脱离漩涡中心区域,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这什么雨,怎地打在身上这么麻,老黄,撑伞!”二王爷原地跳脚,无奈,只得躲到亭子里里面去了。
望向天空之中漂浮着,负手而立,一手,双指并拢,朝天一指,雷声滚滚,大雨倾盆。
“好他娘潇洒,早知道我也练武了!”二王爷如此感慨道。
此刻,谁也没有发现,在听潮亭最底层,地下千米之所在。
某处死牢之中。
一个邋遢,浑身长满虱子的断臂老人,忽然睁开了双眼,猛地从地上弹跳而起,仰头望向天空。
却什么都看不到。
他就那般直挺挺地站立着,双眼肃穆。
断臂衣袖,无风自动。
黑牢之中,茅草纷飞,群魔乱舞。
地面,屋檐下,老黄和二王爷挤身一处,却死死抱着怀里的破木匣子。
遭二王爷嘲弄,至于抱得那么紧吗,又不会飞走。
于是,老黄咧嘴一笑,将木匣子放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上去。
徐凤年本也打算坐一角,不知为何,却对那破木匣子有些心有余悸之感,还是决定站着。
几个呼吸之间,天空之中,雷云愈发强烈。
轰鸣之声,震耳欲聋,天空的顷塌,似乎就在下一刻。
终于,那紫雷汇聚所在,漩涡之中,慢慢展现出一血煞之物。
九霄噬神枪,蕴育十三载,如今终于出世。
长枪通体血红色,仿若浸泡于血池九万载,渲染入骨,方能有此血煞滔天之气势。
长枪之上,缠绕着一条血龙。
从手柄,一直延至枪锋所在。
其神威,仿若随时都能活过来一般。
湖中,水柱化龙,冲天而起,盘旋于天空。
昂!
一声龙吟,响彻九霄,传颂三州。
此刻,整个北凉三州,十万,百万,千万……
无数目光,都投向那北凉王府所在之地。
龙吟之声?
这意味着什么?
不需多久,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天下。
北凉这是……出现真命龙脉?
遥远的离阳皇宫,天监寺。
“紫薇星北移,速去通知陛下!”
语音落下,一口鲜血喷出,气血枯尽而亡。
头发猛长,瞬间花白,脱落……
手中罗盘,已掉到地上,摔成四瓣。
第70章 【门无锁,心有锁】
咔嚓!
一声巨响,天空之中,雷电劈下,湖面炸裂。
水面之上,一层雷电之力扩散开,紫色悠然。
湖底老魁衣衫飞舞,头发直立,双眼瞪大,不敢丝毫松懈。
忽地,心有冲动,迎天而上,战一场人生无憾。
即便身死,也不枉此生。
但人心总是复杂的。
楚狂奴心里很是清楚,只要出手,必死无疑。
双手握住刀柄,铁链的冰寒刺骨,让他还能保持着一丝冷静。
许久,终究还是未曾拔刀。
空中,白衣身影,负手而立,右手微微扬起,双指并拢,朝天一指。
此刻,画面仿佛已永恒。
九霄之上,龙吟再起。
一道血红色的飞龙虚影,从天而降,朝湖面俯冲而下。
刹那之间,肉眼所及,虚影扭曲幻化,看得极为不真切。
水幕之后,枪尖所指,在一刹那,恍惚之间,闪过裂缝空间。
虽稍纵即逝,所有人却看得清楚。
即便是不会武功的二王爷,也看了个清清楚楚。
嘴巴张得很大,足以放下一个鸭蛋。
破碎虚空,这个遥远而禁忌之词,在五个守阁奴心中响起。
血龙所过之处,虚空犹有幻影留存。
一声炸响,水漫清凉山。
大柱国变成了落汤鸡,且如打摆子一般,浑身颤抖。
这特么什么水,怎滴如此麻人,真是失策,不该挑这么个容易遭池鱼之殃的位置。
大柱国一边上下跳窜,连忙躲到亭子之中去了。
白狐脸拔出绣冬刀,伸出屋檐些许,与那飞溅之水,一沾即退。
雪亮刀身,上有雷电闪过。
地动山摇之后,一切恢复常态。
大柱国俯瞰而下,姚望出去,整个北凉王府,坍塌一片。
这大抵是检验工程质量的时候了。
那些坚固所在,未有一处损坏。
若是稍有偷工减料,此刻已全部坍塌成废墟一片。
再望向湖中,一个漩涡所在,周围湖水,久久不能涌入。
那处所在,似乎放了百枚避水珠一般,约莫半柱香,那漩涡空隙,才慢慢被湖水注满淹没。
天空之中,雷云散去。
再复烈阳当空之景。
这一切,如梦如幻,很是不真切。
白衣身影,双手负于身后,慢慢飘落下来。
“青鸟,可有收获?”
青衣丫头,偏头沉默半晌,似乎不知如何作答。
“不妨直言,你记住多少?”
“青鸟无用,只记住了一半的一半。”
世子殿下意味深长一笑,道:“现在呢?”
青鸟很纠结,双手捂头,有些自责和懊恼,“方才记住的,已经忘了一半?”
“现在呢?”
“忘了大半。”
“此刻呢?”
青鸟忽然扬起右手,双指并拢,欲刺出,却犹豫许久,又收了回去。
“公子,青鸟愚笨,只能记住一点点,其余的,忘了八九分。”
徐千秋拍手而笑,弹了一下她的眉心,道:
“你天赋不错,只是可惜了,若能全都忘了,那才叫好。”
“全忘了才好?哥,你这是什么路数,若是全忘了,那岂不是什么也没学到吗?”
徐凤年一个箭步,从屋内跑了出来,老黄拍拍屁股,露出一嘴大黄牙,也跟了上来。
与方才有所不同,老黄此刻嘴角又挂起了一丝哈喇子,憨笑着。
枪意,与剑意,刀意,其实并无多大区别。
本质上,并无二致。
但是这种东西,玄之又玄,是一种境界。
只能悟,而不能口口相传。
能悟,能用,哪怕只是三品境界,也能越级斩杀二品高手。
剑意高手,江湖之中,历来有之。
刀意,领悟者虽少,却未曾断过传承。
至于枪意,已销声匿迹百年。
上一任枪仙,青鸟之父,也只是领悟了半步枪意。
从培养青鸟之初,徐千秋就有意培养她的境界。
方才观战,虽然没能全都忘记,但能够忘了十之八九,也算不错。
假以时日,相信这丫头就能领悟出自己的意境,跻身一品高手之例。
白狐脸在跨入听潮亭二层楼之前,已是二品巅峰,从一品境界。
那日出关,一人,双刀,漫天雪,一炷香便成功破镜,踏入一品境界。
“哥,你刚才这招看着屌爆了,叫什么名字啊?”
徐千秋低头,张开双手,左手手心,赫然是一条龙纹,血龙。
龙纹活灵活现,跃然纸上。
右手掌心,却是枪纹。
唯一不同的是,此刻,枪和龙,两相分离。
“这招嘛,就叫……枪出如龙!”
二王爷一脸鄙夷道:“哥,这名字该不会是你临时起的?”
听潮亭,二楼,回廊,白狐脸眉头紧皱,呢喃细语道:
“方才那招,已是人间极致,非人力所能及,只怕已在陆地神仙之上,此刻却又为何……”
顶楼,枯槁如鬼的老人,目光依旧呆滞无神,却患而不解。
以他这大半辈子的阅历和眼界,如何也想明白方才自己亲眼所见之事。
已有破碎虚空之力,超越陆地神仙之境,此刻却又为何……
想不通啊,想不通。
大柱国跛脚,从清凉山山顶,狂声大笑,一路跑来,满头大汗。
远远就传来笑声:“千秋,你已超越陆地神仙,达成千百年来传说中的陆地神仙……咦,怎么是三品!!!!”
徐骁围着世子殿下绕了一圈,反过方向,又绕一圈。
还是那副老样子,境界飘忽不定,让人捉摸不透。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皆有之。
难道武功境界这东西,还能看心情来?
大柱国嘴里啧啧称奇,略有些遗憾,和疑惑不解道:
“方才那招,已是人间极致,非人力所能及,只怕已在陆地神仙之上,此刻却又为何……为何……”
“老爹,我觉得,你当务之急,是派人修缮府邸,不然咱们北凉王府,全家老小,今晚估计是要露宿街头了。”
徐骁:“……”
大柱国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再发问。
他相信,待徐千秋想说之时,自会告诉于他。
若是不想解释,问了也无用。
接下来一段时间,大柱国有得忙了。
世子殿下对着听潮亭二楼,微微挥手,展颜一笑。
白狐脸紧皱着的眉头,因为这个笑容,忽地慢慢舒展开来。
微微颔首,转身便回了书阁,不一会儿,传来微弱的翻书声。
听那声响,估摸着应该不低于十本同时翻动。
听潮亭底下,千米之处,死牢所在。
一断臂老人,驻足于门房之前,看着那无锁的门,久久发愣着。
门无锁,心有锁。
第71章 【入赘】
大战迅速落幕,来得快,去得也快。
高手之战,只在须弥之间。
二王爷却忽而想起些什么,顿时觉得不太对。
古书有言,境界越高,出手之间,愈加返璞归真,看着简单朴实。
可方才世子殿下的那招“枪枪如龙”,非但绚丽夺目,甚至足以亮瞎全天下人的钛合金狗眼。
两道龙吟之声,响彻北凉三州。
要不了多久,也会天下皆知。
如此华丽,只为了教青鸟学枪?
腹黑的二王爷眼珠子一阵转动,抓住了“龙吟”这两个关键词,便不敢再往下想了。
多思无益。
不多时,派人从湖底捞上来一人。
半死不活。
已达破碎虚空的力量,就是听潮亭湖底压着那位,也不敢说能够接得下。
也真是苦了老魁。
刚刚出湖底,就遇到这么个小怪物拿他试枪。
最终,好在他未曾拔刀。
如此,也只是暂时昏厥过去罢了,性命无忧。
那时,他若是拔刀,必死无疑!
老魁被带下去,好生照顾。
待醒来,已是三天之后。
翻手,握住枕边双刀,腾空而起,破屋而出,一声嘶吼:
“兀那黄九剑,出来受死!”
被镇压在这湖底,暗无天日几十年,这心中怨气,总是要发泄出来的。
听见声响,世子殿下放下手中书籍,走出听潮亭,瞥向空中那衣衫破破烂烂的湖底老魁。
身于半空,自然看得清楚。
那熟悉的身影……
嘭!
真气不稳,一头当空砸下。
屋顶凭空多了两个洞。
“阁下究竟是何人,如此仙人境界,为徐晓那老匹夫卖命,可值得?”
世子殿下不理会,转身回了听潮亭,继续看书去了。
云淡风轻,声音传来:“红薯,记一下,苏醒之日,损坏房屋两间,欠债黄金三千两,登记在册。”
湖底老魁左看看,右看看,愣是没能明白过来,何时一间,变成了两间。
黄金三千两,北凉王府的房子都这般金贵吗?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黄金。
刚欲张口,却看见二王爷和那缺颗门牙的老黄在烤地瓜。
嘴角,还是那般邋遢,带着一丝口水。
唯一亘古不便之处,是那剑匣,始终未曾离开其三步之距离。
“剑九黄,过来受死!”
话音落,人已至半空,劈刀斩下。
如今三日已过,二王爷已威逼利诱,得知了老黄的身份。
剑九黄,他之前也是隐约知道一些的。
却没想到,如此高手,竟然在北凉王府养了十多年马。
整日与马儿为伴。
就是有些什么话,也只愿和马儿说。
邋遢不堪,喜欢偷酒喝,喜欢瞄着肥硕姑娘屁股看……
三年游历。
遇到马匪,跑得比他快。
偷到地瓜,吃得比他快。
遇见美女,哈喇子灌溉。
如此老黄,竟然就是剑九黄。
初时,二王爷如何也不相信。
直到他看到了那个剑匣……
名剑云集,难怪那日会有心悸之感。
二王爷,忽地明白了许多。
徐晓断然不可能会让他一人孤身游历天下,一个老黄,胜过千军万马。
听潮亭,徐千秋忽然回头。
一袭白袍,腰挂双刀,凭栏相望,缓缓走下。
“今日,不该是你出关之日。”
“剑九黄,楚狂奴一战,值得一看。”
“你大可于二楼回廊,凭栏而望,下一楼做甚?”
白狐脸手指扣在春雷刀环之上,推出春雷一寸,摩挲一个来回,缩回刀鞘之中。
四目相对,沉默半晌,忽道:“我想陪你一起看。”
啪嗒!
世子殿下手中书籍掉落地上,传来击打南方桂香金丝楠木的声音。
翠响,如空谷幽鸣。
木板敲击之间,内有异香散出。
此木,百虫不蛀,万金难求一寸。
整座听潮亭,却皆是由此木筑成。
二王爷每每在最落魄的时候,老在这听潮亭附近徘徊,估摸着,是想要扣下一截出去卖了想来也足矣大鱼大肉三年八载的。
世子殿下手掌微微朝地上一拍,变掌为爪,秘籍飞入手中。
隔空取物。
目光不移,依旧四目相对,嘴角却带着几分玩味道:
“咱俩都是男人,这话若是传出去,大抵别人会误以为北凉世子是个喜好小白脸的阴阳人,以后,估计少不了往府上送一些面首。”
白狐脸嫣然一笑,倾国倾城。
原是嫡仙般,风姿卓绝,倾国倾城。
现在,却似误落凡尘沾染了丝丝尘缘的仙子般。
徐千秋愣了一瞬道:“你该是多笑笑,这样最好看。”
白狐脸笑容顿敛,步步生莲,走下楼来。
与世子殿下擦肩而过,冷然道:
“你若是再不加定力控制,只怕真的离阴阳人不远了。
最后再说一遍,我是男人,你莫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乱了自己心性。”
世子殿下跟上,两人靠在门边,看向湖边,大战一触即发。
“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是男儿身,而我,是女儿身吗,这下挺好,既如此,又何来的阴阳人一说?”
白狐脸眼角微颤抖了一瞬,道:“若真如此,将来你嫁不出去,我娶你!”
世子殿下手肘拐了他一下,道:“北凉王府规矩森严,即便是女儿身,也不能外嫁,你若是想娶我,也只得入赘为婿。”
白狐脸默然道:“这规矩,我先前为何从未听说过?”
“哦,你不知道也属正常,因为这规矩,是当任世子殿下,刚定下的。”
南宫仆射:“……”
依她的性子,往年间,一年也是难开口说上十句话。
自从遇见这北凉世子殿下,无赖和正经,浑然一体。
她的话,在悄然之间,慢慢多了起来。
本该十年的话语量,一天就给说完了。
那冰山高雪心扉,也终是多了些暖意。
岸边,徐凤年将手中半截地瓜留给老黄,笑道:
“瞧你这上辈子没吃过地瓜的穷酸样儿,有点传说中剑九黄的高手范儿中不中?
今日,若真被你踩了狗屎运,侥幸赢得那湖底老魁一两招,晚些时候,我偷些世子殿下的首饰出去卖了,换五百坛龙岩沉缸黄酒,给你践行!”
如今,徐凤年已知道,老黄即将离开,前往武帝城,与那天下第二的王仙芝一战,拿回当年战败,落于城头的名剑。
离别在即,百般滋味,堵在心头,很是难受。
【备注,老黄不会死,也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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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剑九黄VS楚狂奴】
听潮亭,顶楼。
枯槁老人再次走出阁楼阴暗屋子,倚身回廊栏杆,凭栏而望。
此一战,十年难遇。
天下高手,分属五湖四海,若非必要,彼此之间,极难交手一次。
楚狂奴与剑九黄不同,这一战,在所难免。
即便……
三日前,楚狂奴面对世子殿下那惊魂一击,连拔刀的勇气都被击溃。
但,与剑九黄一战,事关自己被镇压几十年,暗无天日,此战,不可避免。
楚狂奴苏醒之时,便是决战之日。
而世子殿下那日出手,却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武功深不可测,目的,亦是云雾缭绕,诡异莫测。
观之,深思无所得,举目不明矣。
这其中深意,大概只有那心机城府深沉之辈,方能明白了。
比如说,大柱国、无双国士李义山,以及徐凤年。
不管世子殿下目的为何,所谋为何,湖底老魁与剑九黄一战,避无可避。
大柱国手中端着一盘糕点水果,来到枯槁老人身旁,找了个舒服地方坐下,准备观战。
塞下一块糕点,自言自语道:“剑九黄,楚狂奴,这估计又得拆掉不少房子……”
大柱国极有先见之明。
这三日,王府坍塌之所有建筑物,都未曾动工修缮。
无它,此战不可避免,若是修了,还得推翻重来。
索性,等打完再修不迟。
而且,如今既然知道自己儿子,心有鸿鹄之志,大柱国作为父亲,无论如何,也是要全力支持的。
这新修王府,规模之大,估计得扩上一扩。
北凉王府有真龙出世,紫微星北移,天下易主之日,不远矣。
此则消息,如今已传遍天下。
朝野震动!
万众瞩目!
湖面之上,战斗一触即发。
老黄把手中剩下半截地瓜,一把全塞入嘴里。
嘴巴包裹得严实,看他脸色涨得难受,终究还是咽了下去。
抓起衣袖,胡乱擦去嘴角的口水,晃晃悠悠从地上站了起来,脸上,一丝自信笑容,渐渐升起。
那一瞬,徐凤年双目之中,仿佛被那身影的光辉,闪了一下。
此刻的老黄,不憨,不傻,不流口水。
取而代之,他身上,多了一种道的气息。
说不清,道不明。
仔细看去,只觉得昔日那个喂马邋遢老仆,此刻,不动如山,巍峨不可撼动。
这气势,质朴之中,无处不道,道可道。
相比之下,却比那湖底老魁,要牛气得多。
也不见老黄如何动作,手中木匣子,一阵旋转,横于手中,猛地砸在地上。
剑匣颤动,声如剑鸣。
嗡嗡作响,却不刺耳。
只是,那声音听在耳中,令人有些头晕目眩之感,很是难受。
剑未出鞘,剑意先至,摄人心魄。
徐凤年完全傻眼,立愣当场。
三年游历,入村偷鸡摸狗,上树掏鸟蛋,下海摸鱼,坑蒙拐骗,无一不精之人,竟真的是一绝世高手。
如今亲眼所见,不信都难。
徐凤年躲于老黄身后,已被保护,却还是觉得有些头晕目眩,心中愈发震惊老黄的强大。
忽地,他听到了老黄低声默念之语:
“剑一!”
两字落下,地面颤动。
剑匣之中,一柄长剑,破空而出。
于此同时,听潮亭顶楼,枯槁老人极为不易,终于开口,声音沙哑道:
“剑一,龙蛇!”
一旁,大柱国坐在地上,嘴里嗒嗒吃着糕点。
那是路过世子殿下院子时,顺手牵羊所得来。
这偌大的北凉王府,好东西,那都是全都汇聚在世子殿下府里的。
这也就养成了一家人顺手牵羊的习惯。
双刀斩下,却被一柄飞剑轻松破去,湖底老魁不怒反喜,放肆狂笑道:
“极好极好,黄老九,我在湖底等了你几十年,每日不断默念诵经,替你祈祷,千万不要让你那么早死,武功也莫要退步。
如此,等爷爷出来,杀你之时,方能大快人心,一解这么多年心头之恨。
今日,我就破去你九剑,让你剑匣之中,再少一柄名剑!”
两人之间的战斗,看得徐凤年感觉极为无趣。
与三日前世子殿下的手段比起来,眼前这两位,所谓的武林高手过招,却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一般。
你一剑,我一刀,你来我往。
完全看不出其中门道。
还不如三日前世子殿下的武功来得好看。
那场景,只要此生见过一次,永生难忘。
飞龙在天,九霄聚雷,风云齐聚。
一枪在手,龙吟天下。
看着就让人好生羡慕,向往之。
可是再看看眼前这两老头。
这架打得,好生无趣。
全过程,徐凤年完全看不懂场中都发生了些什么。
只是知道,老黄单凭一剑出鞘,便能逼得老魁上蹿下跳。
后,剑匣之中,再出一剑,破空而出。
大柱国看得望神,手中糕点,久久未曾放入口中。
抬头望了一眼枯槁老人,见他也是静看场中交战,于是,大柱国鼓起勇气,双手慢慢朝其腰间摸去。
近了……
更近了……
终于摸到酒葫芦。
从最底层摸爬滚打,不断成长起来的大柱国,这妙手空空的手段,也是炉火纯青。
未曾发出一点动静,那酒葫芦便已到了手中。
扒开塞子,就要大灌一口。
沙哑声音忽然传来,这令大柱国浑身一个激灵,寒颤连连。
“你儿子可就在这听潮亭一楼,若老夫的酒少了一滴,我便在此喊上一嗓子……”
闻言,大柱国正色道:“义山,莫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拿你酒葫芦,不过是看看,你近日可还有酒喝,若是没了,晚些时候,我让凤年给你送些上来。”
“哦?那你扬起葫芦作甚?”
“本王这是替你……闻闻这酒过期否?”
枯槁老人一把夺过酒葫芦,仰头,狂饮一口,嘴里渍渍渍,连连赞赏道:
“好酒,真是好酒!”
临了,望向场中,又感叹道:剑二!”
当面秀,世间没什么比这更残忍的了。
大柱国嘴角微微一阵抽搐,起身折回屋内,提来一壶茶水,手中拿着杯子。
自顾自倒了一碗,仰头,一饮而尽。
嘴里啧啧啧,连连赞赏道:
“好酒,真是好酒!”
临了,也望向场中,感叹道:“并蒂莲!”
第74章 【徐凤年:关门放大哥!】
一剑变两剑,两剑变三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剑三!”
“三斤!”
三剑,便已经漫天剑影,铺天盖地,如影随形。
三剑祭出,剑匣收拢,再无剑飞出。
三剑足矣,这便是来自剑九黄的自信。
当年,他也是三剑打败楚狂奴,将其镇压在湖底。
如今,仍旧只出三剑,其中寓意,不言自明。
在徐凤年眼中,这两位武林高手的打斗,还不如民间泼妇扯头发来得有看头。
但是在大柱国一干人眼中,这战斗,却已如天人交战一般。
无百般繁花杂乱,无任何花里胡哨,皆因两人,已至返璞归真之境。
每一招,每一式,比拼的是心性,是执念,是对天地之力的感悟。
那看似普普通通的一刀一剑,一招一式,其中万千生死,旁外之人,自然看不懂其中门道,故而觉得无趣至极。
等了许久,大战依旧还未结束,徐凤年竟然坐在一旁打起瞌睡来。
说好的绝世大战,眼前所见,却与他行走江湖时,偶尔听到说书先生描绘之画面,相差甚远,毫无看头。
书中描述:高手对战,天昏地暗。
几天几夜,鬼神皆泣。
如今,却是一点也没见着。
真是没劲!
徐凤年暗暗想着,这俩人,无论是三剑老黄,还是双刀老魁,武功招式如此差,难怪打不过大哥。
世子殿下那武功招式,威力效果一看,就没法比。
单就特效而言,一个是千万级别,一个是五毛特效。
两者相去甚远,毫无可比性。
三剑,六招,大战落幕。
老魁坐在废墟凉亭之中,双刀脱手而出,插入不远处的石柱中。
激战所致,气血上涌,虽白发苍苍,脸色却异常红润。
见老黄继续出手,三剑,分别封其退路,避无可避,退无可退,摇头道:
“今日且休战,我饿了几十年,今日对战,不是我输了,是因为饿的,待我吃饱喝足,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谁输了,就去湖底待着!”
听潮亭,一楼,入口门房。
徐千秋弹指间,一块铜板飞出,插入老黄脚边泥板,入石三分,道:
“红薯,登记入册,双刀老魁,于王府,决战剑九黄,战败,摧毁王府建筑百余间,共计黄金八百万两。”
收剑入鞘,听闻此言,老黄一个踉跄,急忙开口道:
“世子殿下,我老黄可没这么多钱。”
徐千秋扬手道:“你是自己人,且今日一战获胜,这笔钱,便记在老魁身上就行。”
老魁:“……”
憋了半晌,他缓缓起身,捡起双刀,插在腰间,望向徐千秋,眉头一皱,道:
“你是徐晓的儿子,北凉世子!”
徐凤年摊手道:“如假包换!”
老魁张口欲言,却忽然停顿半晌,伸手指向周围废墟,说道:
“这些府邸,非我之祸,而是阁下自己所为,如今强加在我头上,是否有些辱没阁下如此超凡入圣之武功境界?”
双刀老魁,却再无说那句,诸如双刀在手,天下我有,想走便揍,谁也拦不住的话了。
与剑九黄说话,一口一个爷爷自居。
和徐千秋对话,却极具客气尊重。
世子殿下也不知从何摸出来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品尝着舌尖的清甜,一边说道:
“这天下,也没谁规定武功超凡入圣不可以欺负弱者,这九百万两黄金,我就记在你身上了,如若前辈有什么不愤,大可吃饱喝足,咱们再战一场。
如你所见,我如今境界,只有六品。”
听潮亭顶楼,大柱国饮下一杯茶,自说自娱,嘴里啧啧啧,连连赞叹好酒。
听闻此言,忽然停顿片刻,奇道:“三日前,还是三品,今日却跌到了六品,究竟什么武功,真是诡异得紧。”
枯槁老人沙哑道:“如果你好奇,反正是自己儿子,大可以亲自问问。”
说罢,又狂饮一口酒,那酒香,弥漫着整个房间,引得大柱国垂涎三尺,人却已经回到屋内,不一会儿就传来呼噜声。
睡着了,却将酒葫芦紧紧抱在怀里,不给大柱国留下丝毫可乘之机。
叫来问问,大柱国自然是不敢的,脸上的淤青眼看就要全部消散了,这要是再招来一顿打,可坏菜了。
双刀老魁,行走天下几十年,眼界自然不弱。
徐千秋的目的,他心中了然。
但是多少有些不服气。
却又打不过。
就很憋屈。
有那人在,这北凉王府,他是如何也走不了的。
无奈,只得将眼前之事暂且放下,朝睡在湖边的徐凤年吼了一嗓子:
“那娃娃,给爷爷来点酒肉!”
徐凤年看向听潮亭,兄长徐千秋,已经和白狐脸转身回阁。
徐千秋的意思,徐凤年一向心思通透,自然明白。
不一会儿,一只超级烤乳猪就上桌了。
各种美味佳肴,应有尽有。
双刀老魁看着其中一道菜,口中,喉咙之间,不断有唾沫口水分泌。
恶心想吐。
一边用内力压住肠胃反应,一边捂住鼻子,怒道:“谁他娘的,竟然给爷爷上鱼,赶紧拿走!”
老黄和徐凤年一道坐下,也开始大吃特吃起来。
啃得嘴角满是油,抬起酒坛子,一半喝进嘴里,却有一半,是洒在了衣服上。
算是吃了半饱,这才望向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徐凤年,毫不含糊,直截了当道:
“贼娃娃,你也不用费那心思算计,当年是北凉王联手李义山耍诡计,黄老九出剑,这才把爷爷我弄到湖底,几十年如一日,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今日你把我放出来,那这恩怨,便算是两相抵消了。
等我吃饱,喝足,睡好,再和黄老九一战,破去他的九剑,然后就走。
至于人屠和李义山,爷爷发善心,不杀了。
但是贼娃娃,你也莫指望爷爷给你报个卵的恩。”
徐凤年游历三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分明是怕了他大哥徐千秋,直说嘛,尽搞些弯弯绕绕。
放北凉王府一马?
看把你能耐的。
信不信小爷分分钟关门放大哥。
酒过三巡,双刀老魁忽然开口道:“那贼娃娃,你能否帮我个忙?”
“前辈但说无妨。”
“找个机会,问问你们那位北凉世子殿下,陆地神仙之上,是什么境界?”
第75章 【裤裆布,已裂开】
高手的实力境界划分,一品四境。
一品之下,细分九品。
九品,至一品。
据破甲不同,再划分之:
伤甲而不破,是下三品;
破六甲以下,中三品;
破甲八九,是三品高手;
二品境高手,已称之为小宗师。
如那人屠大柱国徐骁,便是二品境的小宗师,世间少有的高手。
若能达到一品境,便是江湖之中,最为顶尖的那批人之一。
一品境又分为四个境界。
分别为:金刚、指玄、天象、陆地神仙境。
金刚境喻释家。
指玄境喻道家。
天象境喻儒家。
陆地神仙,为三家殊途同归。
一般而言,佛门入一品为金刚,道门入一品为指玄,儒门入一品为天象,只修单境。
同为一品,亦有强弱之分。
入一品,便是比拼天道之力的感悟与掌握,以及心性之坚韧。
其中,金刚、指玄、天象,皆有大小真伪之分。
陆地神仙境,亦有伪境。
陆地神仙境之上为天人境,也称破碎虚空。
但那只是一个传说。
不知传说了多少个甲子之久的传说。
古籍虽有记载,却只是寥寥数语,不足为凭。
即便如此,无数高手,依旧趋之若鹜。
长生大道,谁又能不心生向往之。
估计也只有那狂傲到无边际的剑神李淳罡,方能对此不以为然。
一剑仙人跪,由此而来。
心气之傲,世所罕见。
三日前,那从天而降的枪法,威力之强,乃剑九黄和老魁生平仅见。
目测,估计已达破碎虚空之境。
可事后,那位世子殿下的境界,却不断跌落,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皆有。
这便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说双刀老魁好奇,就是心性不动如山的老魁,将紫檀剑匣放于屁股之下坐着,嘴里叼着骨头,暗中亦是早已竖起耳朵,想要窥听一二。
见两人这般模样,徐凤年眼珠子转动,拿起一只鸡腿,撕咬一口,嘟囔道:
“前辈有所不知,我那位兄长,脾气古怪得紧,喜怒无常,在这王府之中,无人制得住,我可不敢招惹他。
前辈若是有什么想问的,大可以当面问他嘛。
既与前辈投缘,今日,我便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
“你个贼娃娃,满肚子坏水,一看就不是个好人,你能有什么好心的秘密告诉于我。”
嘴里虽这般说,双刀老魁,还是依言靠近了一些,把头微微凑近。
二王爷看看四周,见无人靠近,心下稍安,压低声音道:
“其实,北凉世子殿下是女的!”
双刀老魁:“……”
差点没忍住拔刀。
这话的意思,老夫无敌于天下,却被一个小姑娘吓得拔刀的勇气都没有。
见他似乎不信,徐凤年决定再加些猛料。
“三日前一战,想必前辈至今仍记忆犹新。”
老魁沉默,径直倒了碗酒,一饮而尽。
“我姐的天赋,前辈最有发言权,再加之,这王府上下,我乃绝世纨绔,我弟天生灵智不全,徐晓这也是没办法,将女儿当作男孩养,不得已而为之。”
老魁微微皱眉,侧头望向那听潮亭。
莫非这北凉世子真是……
半信半疑,火候已温,恰是时候。
徐凤年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一本正经道:
“前辈若有什么不明之事,可备一面容姣好,身材曼妙,肤白貌美之面首,赠与世子殿下,莫说是一个问题,就是十个,也绝无问题。”
双刀老魁犹豫片刻,试探着问道:“此话当真?”
老魁忽地想起自己年轻时候,行走江湖,无意间,得见一男子,正是肤白貌美,赛似天仙。
可惜是个男人,否则老魁也就自己下手了。
最后,却是便宜了北莽女帝。
如今想来,这天下,那般面首,可不好找了。
这北凉世子殿下,生得那般绝尘,估计心气傲着呢,一般面首,恐怕入不了其法眼。
话到此般境地,对徐凤年相告之秘,双刀老魁已然信了七八分。
不为其他,只因他行走天下,几十年间,还从未见过那般俊朗的男子。
就是之前回忆那面首,与如今北凉这位世子殿下相比,依旧少了几分出尘的气质和九霄威严。
忽然,岸边湖水搅动,滔滔不绝,有翻天覆地之势。
一抹金光乍现,从湖中射出。
咔嚓一声,地板破裂的声音传来,只见二王爷捂住裆部,脸上冷汗淋漓,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观之,裤裆之处,已裂开。
甲板所在,一杆长枪插入其中。
枪刃,划开裆布。
与肌肤之亲,不过毫厘之间。
甚至,二王爷已经感受到了来自长枪的冰寒和冷意。
那长枪,通体血红色。
正是三日前,在雷云之中孕育而出,从天而降,龙鸣天下的血煞长枪。
今日,却是有些不同。
那枪柄之上的血色巨龙,已消失不见。
褪去华丽,变得朴实无华。
却锋利倍增。
那日,徐凤年便觉得那枪看着虽好,但是估计拿在手里挺扎手。
今日所见,却顺眼了许多。
花里胡哨,已全部消失不见。
朴实无华,通体血红色,锋芒毕露。
“哥,亲哥……”
二王爷声音颤抖。
双手慢慢将裆布扒拉开,见完好无损,心中千斤巨石,终于落下。
长舒一口气,慢慢后退。
站起身来,脸色一狠,一脚朝长枪踹了过去。
忽地,长枪自动飞起,锋刃直指其面门。
二王爷作势蹲下,扣了两下屁股,自言自语道:“坐久了,腿麻……”
双刀老魁,与那满嘴都是油,手中还拿着一只鸡腿的老黄,笑得人仰马翻。
笑归笑,心中却百般警惕。
这长枪,莫非已成精,修得意识?
忽地,长枪飞出。
顺着长枪方向,几人看见世子殿下从听潮亭之中徐徐走出。
那长枪飞至世子殿下身前,竟如人类一般,似是通了灵,弯腰的动作,有模有样。
后,又围绕着主人飞了一圈。
长枪飞入徐千秋手中,通体血色内敛,变得更加普通起来。
通体红色,此刻尽数褪去。
若是和普通兵器放在一起,非行家,定是看不出这枪有什么特异之处。
黝黑,沉重,锋利,坚固。
似天外陨铁,却胜过天外陨铁百倍。
第76章 【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青衣尸体】
世子殿下握住长枪,舞弄两下,枪刃撩起一片火化电光,地面赫然裂开。
锋利无比!
随手,将长枪递给了立于身旁的青鸟。
青鸟当即愣住,没伸手去接。
只是仰头看着徐千秋,目光之中,满是复杂。
“你也习枪,若无危机,平日里,这枪便借于你感悟之用。”
“公子……”青鸟迟疑,未曾接枪。
上有真龙盘绕,龙吟北凉三州,由此而来。
此等圣物,三日前,府邸之人,有目共睹。
如今,世子殿下却要交于她之手……
“傻丫头,瞎感动些什么,连你都是我的,既如此,有什么受不得的,接着,若真感动,切莫辜负了我的期望才是。”
“是!青鸟定不负公子栽培。”
青鸟双手抱拳,单膝跪下。
徐千秋一把将其扶住,脚尖向前微探。
那膝盖,终究是未曾落下。
“你个傻丫头,就是死脑筋,动不动就跪,枕边人可不兴这些。”
枕边人,此等虎狼之词,使得青鸟忽地红了脖子根。
世子殿下虽这般说,却从未碰过青鸟的身子。
但仔细想来,极为霸道的世子殿下,是如何也不会便宜了别人的。
若真那样,估计会遭天打雷劈,被月票推荐票砸死。
院里丫头,就青鸟最古板。
这大抵便是死士与普通人的区别。
平日里,徐千秋入听潮亭看书,青鸟也定会一直守候在听潮亭之外。
这丫头,如今已然成了世子殿下的影子,如影随形。
徐千秋走到哪儿,她便跟到哪儿,形影不离。
世人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那一袭青衣,踏着她的尸体方可。
只要一口气仍在,世子殿下便可安然无恙,衣衫不乱。
徐千秋揉揉青鸟头发,将手中长枪交于其手,笑道:
“从今日起,闲暇之时,你便专心感悟其中枪意,早日破镜。”
“是!”
青鸟握住长枪,顿感凌厉枪意,扑面而来,顺着全身经脉,四处游走。
长枪之上,血煞之气渐起,刹那,已通恢复体血红色。
见状,世子殿下微微皱眉,低语,喝道:“自己人,温和些!”
咬破手指,往枪刃之上,滴上三滴鲜血。
渐渐地,长枪恢复平静,血煞之气,亦慢慢褪去,变得朴实无华,温和起来。
青鸟双瞳之中,闪过一丝诧异。
不知是否错觉,方才,她竟感觉,那长枪在她手中晃动了两下,后,渐归于平静。
亭子里,青鸟盘膝而坐,长枪立与身前,细细感悟。
徐千秋走至湖边,瞥了一眼捂住裆部不断后退的二王爷,笑道:“这枪,在雷电之中温养十三载,脾气爆烈得紧,你以后少招惹它。”
二王爷张口欲言,终究还是点点头。
他也万万没想到,这长枪竟如此小气,而且有偷听墙脚根儿的习惯,不过背后说了它主人两句坏话,至于如此凶残吗。
二王爷的小二王爷差点就没了。
听潮亭之中,有两本绝世武功秘籍,名为葵花宝典、辟邪剑法,乃大内高手常习练之武功。
徐凤年小时候有幸翻看过,那之后,就用来垫桌脚了。
但那开篇第一句话,却是让他如今仍旧记忆犹新,想忘,难忘。
今日,他差一点,便可以练那两本武学了。
“世子殿下!”
双刀老魁起身,虽未行礼,却点头,微微颔首,以示尊敬之意。
老魁依旧那副憨样,啃着鸡屁股,流着口水。
手上的油,往衣服上随便一揩,便算了事。
如此邋遢之人,多了几分人间真实,却少了几分高手风范。
乱世风尘,喧嚣之意,芸芸众生,普普通通,苦中作乐。
一刹那,徐千秋似乎明白了六千里的威力所在。
人间之力,确实强大。
“晚辈观之,前辈乃是习武之人,性情豪爽,既如此,那我便开门见山了,我欲招纳前辈入驻我北凉王府,不知前辈承情否?”
一旁,徐凤年搭腔道:“金钱美女,绝世兵器,武功秘籍,前辈可以随便开价,但是我姐……哥院里的丫鬟,除外!”
双刀老魁对徐千秋客气抱拳道:“非我不愿,只是在下,如今实属有心愿未了。”
徐千秋回礼道:“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前辈可先行前往了却心愿,北凉王府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话既已说到这份上,老魁也没再拒绝,抱拳道:“多谢殿下赏识!”
这便算是应下了。
老魁双手搭在腰间,轻轻摩挲着双刀,神情姿态,似在抚摸情人的脸,道:
“不知世子殿下此时放我出来,招纳我入府,有何要事吩咐老夫,但说无妨。”
徐千秋抱拳道:“前辈果然快人快语,既如此,我便不再隐瞒了,如今天下将乱,我想请前辈护我这傻弟弟一二,保他性命无忧。”
一旁,二王爷愣住。
心中,微有些感动,这才是亲哥啊。
“好,既是世子殿下所托,老夫定当全力而为。”老魁爽朗应了下来。
“今日我北凉王府再添高手,当贺!二弟啊,你那坛埋于院落之中,桂花树之下的百年女儿红酒,也是时候开封了?”
多年前,北凉王府军中出叛徒,世子殿下一人一枪,率军追杀至离阳皇宫,而徐凤年,则是带人去抄家。
没收得来的财帛,大都变卖,还富于民。
这其中,却找到一坛九十五年份的女儿红。
女儿红,顾名思义,女儿出生之日埋下土中,女儿出嫁之日,便挖出作为陪嫁贺礼。
故而,莫说百年,就是三十年女儿红,也是稀罕之物。
封建王朝,女儿家,待阁闺中,大都十一二,便已嫁人,做了人妇。
如此,女儿红年份,也就更低了。
百年女儿红,就是当今皇帝陛下,此生也未曾喝过。
故而,“百年”一出,老黄哈喇子已流了一地。
那坛酒,他也是知道的。
如今武帝城之行,势在必行,也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有此等人间美酒践行,死而无憾。
徐凤年却是变了脸色,也不顾裆部还漏风,当即张开双臂,拦住三人,急道:
“那可是我准备留给我女儿的陪嫁之物,你等三人,老酒鬼,休想!”
可怜的二王爷,本以为这坛酒,他藏得严实,天知地知他知,除此之外,人间再无人知晓。
殊不知,不止徐千秋知道,老黄知道,就连徐晓也是知道的。
听潮亭湖底压着那位,如果不是一直迫于自己的心境,不肯出来,只怕这坛酒,也不会留到今日。
埋酒之时,那位也是知晓的。
第77章 【是兄弟,就陪我去砍人】
不多会儿,世子殿下一行人,便来到了埋酒之处。
二王爷闹腾不已,索性被世子殿下点了穴道,动弹不得。
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群盗匪,不断在墙角跟上刨土。
勤快,当数老黄,撸起袖子加油干,不一会儿,土坑便已初具规模。
哈呀哈呀,狗刨式,老黄刨土飞快。
一旁,二王爷泪流满面,心道,三年游历的生死之交,终究还是敌不过一坛百年女儿红。
去他娘的交情,喝酒最重要。
那刨土的不雅动作,再无一点三剑齐出,漫天剑影的高手风范。
不多时,终于见到埋藏于十米之下的酒坛。
双刀老魁忽地皱眉道:“不对啊,既是百年佳酿,如今破土而出,虽未开封,也该隐隐有些香味才是。”
一语惊醒梦中人。
老黄身为酒鬼,嗅了嗅鼻子,心中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徐凤年也终止各种诛心之语,看着几人,都将目光望向他。
那意思仿佛是在说,老实道来,是否五年之前,这酒便已被你霍霍,埋下的,不过一空酒坛。
徐凤年坚决摇摇头道:“不可能!来个人,给我解开穴道,快点!”
徐千秋右手双指并拢,经脉之中,内力循环一个大周天,又逆行半周,在其胸膛四个穴位快速点了两下。
这点穴之法,乃是他独家所有,自创的。
非寻常人可解。
若是不知手法,贸然解穴,那人反而愈加难受不堪,全身经脉逆行,最终暴毙而亡。
此点穴之法,除特殊手法之外,还需要特殊的内力运行方式,以及内力属性相配合。
三者,缺一不可。
手法一出,老黄和双刀老魁,眼中一亮,惊起异色。
果然,世子殿下说的话,做的事,都不能太相信。
这其中,鬼知道多少陷阱。
能够自创指法,将解穴与枪法相糅合在一起。
此等天赋,如此年纪,只怕是要遭天妒啊。
老黄,双刀老魁,都是人间龙凤,世间罕有之高手,若是换了旁人,定是看不明白方才那简单的指法有何奇特之处。
就比如二王爷,只是觉得,世子殿下双指并拢,指尖通红,泛起红光,酷毙了。
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明白。
也不管其它,向前一步,迈入那深坑之中,双手小心翼翼捧起酒坛。
却忽然变了脸色。
这本该二十斤重的酒坛,为何突然变得这般轻?
深埋之时,二王爷是亲自动手,未曾假手他人,故而非常肯定。
如今却真的变了脸色。
几人顺着慢慢抬高的酒坛望去,神色僵住。
酒坛底部,一个微尾指般大小孔洞,是那般地刺眼。
四人,感觉心在滴血。
百年女儿红,如今一滴不剩。
徐凤年不信邪,猛地撕开封口。
空欢喜一场。
果然一滴不剩!
“到底是谁,老子今天非把他千刀万剐!”二王爷发飙了,颇有些世子殿下的威势。
佛挡杀佛,神挡杀神。
这百年女儿红,可是他打算留给自己女儿的嫁妆。
如今百年,到那时,已是百余年,一坛酒,可换十城。
如今,却不知被哪个挨千刀的偷喝了个干净。
真是比狗舔的还要干净,一滴不剩。
匀溜香味,也是一缕不留。
如此盗贼,挨千刀,那都是最便宜的刑法。
短短片刻,在场四人,脑海之中,电光火石之尖,千万种死法,不一而足。
忽而,三位高手,目光齐齐聚于一点。
察觉异相,顺着三人的目光,徐凤年投望过去。
方才酒坛位置所在,一个孔洞,崭新无比。
乍看之下,便能一眼明白,这是刚打没多久的新孔。
只是,这深坑之下,怎地会有一个如此之小的孔洞存在呢。
那孔洞,约莫尾指般大小。
徐千秋伸出手,试了试,果然大小相仿。
确尾指无疑。
再看向酒坛底部,大小相符,确认无疑。
二王爷面面厮觑,抬头望向三人,最后讲目光锁定在大哥徐千秋身上。
世子殿下摇摇头道:“若是我,当从上方取出酒坛,何必从地下偷喝。”
此言有理。
徐凤年了解自家兄长,那霸道至极的性子,如何也不会如此偷偷摸摸。
若真是他为,定然会找上一个理由,酒被抢走是肯定的,但他这位身份比一手握大权的郡守还要高贵不知多少倍的二王爷,却绝对得再招来一顿暴揍。
老黄抱着手中剑匣,右眼眯起,单眼对孔。
许久,惊叹道:“这小孔,怕有千米之深,这世间,有这般厉害的动物么?”
徐千秋瞅了一眼那痕迹,心中了然。
真是老谋深算啊。
若是他早两天,这酒便能喝上,如今却是晚了一步。
看出兄长脸色平淡,似乎心中已有答案,徐凤年问道:
“哥,你知道是谁偷了我的酒?”
世子殿下点头道:“知道,但这酒,你是讨不回来了。”
啪!
二王爷将酒坛摔于地上,怒气冲冲道:
“说,是谁,这府上,除了你和二姐,就没我徐凤年惹不起的存在,就是皇帝老儿,老子今天也必须扛刀剁了他喂狗!”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引得老魁侧目不已。
老黄则是没什么感觉。
徐千秋沉默片刻,闭口不言。
二王爷跳上来,双手叉腰,仰天大笑,怒道:
“哥,是兄弟,就陪我去砍人!”
说罢,转身看向老黄和双刀老魁,激将道:
“你们两个鸟的高手,想喝百年女儿红,如今却被人捷足先登,做你们他娘的春秋大梦去,气也不气?是兄弟,就陪我去砍人。”
老魁双手摩挲着腰间刀柄,应声道:“多年不杀人,还真有些手痒痒,只要世子殿下不阻拦,瓜娃子,你今天找到那偷酒贼,老夫帮你砍了他!”
“老黄,你怎么说?”
“只要世子殿下不阻拦,俺听少爷你的,你说砍谁,我就砍谁!”
徐凤年一巴掌拍在老黄肩头,笑道:“好!”
身边有了两大高手,二王爷心中底气十足,豪迈不已,道:
“哥,现在可以了,告诉我,那人是谁,不要你亲自动手,我带人亲自砍了他。”
徐千秋看向三人,意味深长道:“那人是李淳罡!”
第78章 【剑道万古如长夜】
砍人之事,终究还是不了了之。
二王爷却终于得知,原来那巍峨高楼之下,竟然还镇压着一个不知道多高的高手。
至于那人武功有多高,徐凤年自然是不知道,但是看着老黄和双刀老魁的表情,他就知道,这临时砍人联盟,瞬间不攻自破,分崩离析。
既如此,他还是记住了那个名字:李淳罡。
晚些时候,徐凤年特意跑了一趟听潮亭,查阅资料,翻阅古籍。
终于弄清楚了关于那个男人木马牛的传说。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
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
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
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是江湖小宗师,阮京华,写予剑神李淳罡的诗。
字字行语之间,令二王爷热血澎湃。
仿若心中有一柄嗜血狂刀,雪中悍刀行。
此人的一生,在江湖中描述得并不多。
但在有限的篇幅里,却能看见他那极其曲折的历程。
如果专门为着书立传,也未尝不可。
听潮亭二楼,徐千秋放下手中案卷,心中激荡千里,千秋万古。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便知道李淳罡之名。
迄今为止,虽知道此人就在听潮最底层,躲于千米之下,不愿出世,但他却未曾主动下去见过这传说中的人间剑仙。
如今天下将乱,这老头儿,也该出世了。
只是不知,他这世子殿下亲至,能有几分薄面能请得动那羊皮裘老头儿。
世子殿下的身份不行,若是以那一枪呢?
岁月漫漫,黑牢永存,老躲着,也不是回事儿。
有些事,终究还是要自己面对。
羊皮裘老头李淳罡,一生纵横江湖,以“剑甲”之名立于四大宗师之首。
然而由于爱惜王仙芝的才气,不惜自毁木马牛。
那一战,其中结果真相,世间少有人知道。
这便是为何王仙芝要自称天下第二的原因。
李淳罡错手杀害心爱的女子,之后,又在龙虎山乱了道心,以至于境界下跌。
随后,与隋斜谷斗法,后,在王府画地忏悔。
如今,二十年已过。
木马牛的传说,也慢慢淡出众人视线。
徐千秋手中,天下第一楼卷宗,对于李淳罡的资料,详细至极。
为了他,天下第一楼特意单独立档、存案。
收起手中资料,徐千秋不由想起这个世界的原着来:
李淳罡,当他陪伴着徐凤年再入江湖,逐渐找回了当年的风采。
大雪坪一句“剑来”,引得万剑朝拜,重回剑神之境。
这一幕,曾经让无数的读者为之震撼。
也包括……过去的徐千秋。
再后,广陵江一战,一剑破甲二千六,一气千里又百里,成功踏上天人境。
即使在临终之时,也是借剑邓太阿,助桃花剑神突破陆地神仙境。
许是人生的起起落落,看得太多,经历得太多,至使李淳罡看淡人世浮名,更看中剑之真谛。
李淳罡这一生,可谓是辉煌至极,到最后,他的死亦是令人惋惜。
曾经绝对的天下第一,十六入金刚境,十八入指玄境,后入陆地神仙,无敌之姿尽显。
那时,江湖已没人是他的对手。
李淳罡这一生只有二个愿:
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愿天下惊艳剑士,人人可剑开天门。
这是对天下学剑修士的鼓励与祝福,也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
如此人物,若死了,岂不是人间一大损失?
世子殿下怅然一笑,去他娘的天道,这羊皮裘老头儿,老子救定了。
只是,救人也分世间八六九等。
路边乞丐,将饿死,病死,世子殿下要救人,随手而为,可救千万。
可如同李淳罡此等人间至强,则不是那般容易救的。
世间阴阳命数,天理因果轮回,牵一发而动全身,想救人,难呐……
这便要看他这只蝴蝶,够不够大,够不够强。
若那蝴蝶效应只是些许微风,浮起一只蚂蚁,便是极致,只怕是无望。
若能将蝴蝶效应,席卷天下,方能从乱中取胜,登顶天下,问鼎苍穹。
离阳王朝、北莽帝国、北凉三州……
天下英雄,且看今朝!!!
凉风徐徐,吹过听潮亭二楼,掀起帷幔,灯光满星。
不知何时,白狐脸悄然来至徐千秋身旁,静至许久。
前方,那身影,负手而立,衣衫飞舞,发丝飞扬。
一瞬,白狐脸仿佛看到了刀光血影,战火纷飞,龙舞苍穹的画面。
心境通明!
许久,白狐脸反应过来,额头已满是细密汗珠。
在抬头,世子殿下不知何时已转身,嘴角些许戏谑之意,道:
“这般夜晚,本该凉爽舒畅,你却为何满头大汗,虚得不行,莫不是肾亏?”
擦去额头的汗珠,白狐脸一反常态,郑重,礼貌地致谢道:“方才之事,多谢!”
世子殿下拐了一下其肩膀手臂,笑道:“你如今境界愈发稳固,实力心境,皆更上一层楼,如此喜事,你如何谢我?”
上前一些,两人并肩而立,望着这偌大的北凉王府,灯火通明,吹着凉风,心境舒畅。
沉默许久,白狐脸主动开口问道:“你的境界……”
方才恍惚之间,与幻境之中,她看得清楚,眼前这位世子殿下,境界一路暴增,直破天人之境,如今细看,却不过从五品罢了。
此事,太过诡异。
令人心中不免有些好奇,想要探究清楚。
还有一点,南宫仆射却聪明,权当不知道。
那便是……
方才,幻境之中,她已见识到,眼前之人:
有争霸天下之心,席卷大陆之意,一统天下之志。
世子殿下却对境界之事,讳莫如深,片言不语,一改纨绔姿态,靠近她的脸庞,彼此热浪气息,扑面而来,戏谑道:
“南宫,古书有曰,对一个男人好奇,乃深爱之始,你可要把持住自己,莫要真喜欢上我,咱俩两个大男人,虽美,却不合适,有伤风化,有伤风化……”
南宫仆射忽地感觉自己浑身有些许燥热,猛地退了两步,稳住气息,言不择口道:
“何书所言,为何我从未见过?”
那快速记忆之法,同时阅看并背诵十六本书,南宫如今已习得并掌握,达炉火纯青之境。
故而,极少有古书是她不知道的。
世子殿下含笑道:“那古书,为我所写,百年之后,你便能看见。”
第79章 【青鸟暖床二三事】
两个大男人之间的嫁娶之事,终究还是草草结题,后事如何,且待后续发展。
走下听潮亭,世子殿下哈欠连连,一路回到院子里。
青鸟还在练武,可真是勤恳。
这丫头就是呆板,一言一语,不想辜负世子殿下期许,劝说也是无用。
武之一途,当松弛有度,劳逸结合。
一味苦练,反倒是落了下乘。
如今,这北凉王府之中,唯有世子殿下的话,青鸟才会听从。
可这丫头心实。
徐千秋之前也有劝说,可是回头,她便又继续苦练。
练武,非一日之功,三日之寒。
急不来。
徐千秋捂脸,知晓劝说无用。
于是,对待此等古板贴身丫鬟,还得公事公办方可药到病除。
世子殿下唤了一声青鸟,青衣丫头放下手中长枪道:“公子有何吩咐?”
“下去洗香香,今晚给本公子暖床。”
青鸟愣住:“(⊙o⊙)啥?”
恍了一瞬,忽地猛反应过来,脖颈通红。
虽是死士,如今却早已不同往日。
笨拙,不知所言,跌跌撞撞,沐浴去了。
细心擦洗一遍又一遍,喷了香料烟熏,青鸟畏畏缩缩地往世子殿下房间挪动。
那小动作,似要上刑场一般。
武女气势,早已荡然无存。
武女,练武之女,身材倍儿棒。
无论手脚功夫,还是扭腰功夫,绝非一般人所能驾驭。
看来今晚,世子殿下是准备梅开十八度,来一手,上演一回老汉。
青鸟来至房间外,敲门两声,却没人应。
心想,这世子殿下,莫非害羞了不成。
其实只有几个贴身之人,方才知晓,世子殿下,至今依旧是处男之身。
好像是为了练就什么奇怪的武功。
青鸟便是知情人之一。
徐千秋身边侍女皆知,以世子殿下那般霸道至极的性格,断然不会将她们让与别人。
几人也心甘情愿,生死相随。
只是,破瓜终究是大事,也是人生第一次。
青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是那幸运的第一人。
蹑手蹑脚,推开房门。
屋内黑灯瞎火,但是凭着一双武者眼眸,她隐隐约约间,很确定,床榻之上,躺着一个人。
暗道,这世子殿下,平日里那般霸道,如今第一次,竟意料之外地会害羞。
这种事情,难道还得她主动不成?
反手关上房门,青鸟脸庞愈发红润了些。
好在房间里很暗,能够遮掩耳目,这倒是很好的自我抚慰手段。
一步步靠近床边……
脱下衣服,慢慢钻进被窝……
摸索着,慢慢抱了上去……
与此同时,黑夜蔓目之下,徐骁房中,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叫之声,引得守卫在暗中的死士阵阵侧目。
“啊……啊……啊……千秋,你轻点儿……”
堂堂大柱国,其声音之哀怨凄惨,如那引来漫天大雪的窦娥般,凄凉酸楚,令人落泪。
“现在知道疼了?三年前,游历在即,我再三嘱咐你,莫要饮酒,当耳旁风了不是,现在知道疼,晚了!”
“几日前,我与那湖底老魁交手之际,清凉山之上,你又在饮酒,真当我未曾察觉?”
怒其不争,世子殿下下手更加狠了几分。
输送内力劲道,猛地加大三倍,大柱国一阵抽搐,昏厥了过去。
昏迷前,呢喃细语,模模糊糊道:
“那日,你水漫清凉山,我用的虽是酒壶,饮的却是凉茶……”
说罢,人已昏厥过去。
人屠昏迷,小人屠动手上作丝毫不停。
手中银针飞舞,呼吸之间,三百六十针已刺出。
大柱国跛脚之上,满是银针。
针之所封,血之所结。
力之所至,血之所通。
变掌为爪,吸纳之力忽至。
跛脚之上,三百六十根银针,瞬间飞出,纳入木盒之中,整整齐齐,无一紊乱之处。
看着苏睡中的大柱国,手脚,从头顶到脚趾,八百道玄铁精钢铁链,环环相扣,便是入了金刚境,一时半会儿,也休想逃脱。
徐千秋眼神一阵戏谑。
吐吐,两道口水吐在自己手心,继而抡起一旁早已准备好的千斤铁锤。
锤子虽小,却重量惊人。
看着不过人头大小,却是天外陨铁,千锤百炼,加以重玄母铁精,所制而成。
重,三千六百七十八斤,二两三钱。
世子殿下双臂之间,经脉鼓动,衣袂飘飞。
抡起那铁锤,朝着大柱国的跛脚伤口所在,猛地砸下。
“啊!!!!!!”
一道哀嚎,响彻夜空。
北凉王府之中,无数目光齐聚,猜测纷纷,不一而足。
“啊……啊……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浪胜过一浪。
碎骨重生,撕心裂肺,万蚂噬心。
此般疼痛,就是人屠大柱国,亦是,生不如死。
铁锤不断抡下,内力波动,隔着玄铁铁链,击打在伤口之上。
不破皮肉,却能碎骨。
此乃隔山打牛。
所隔之山,乃是二重山。
其一,铁链。
其二,皮肉。
徐骁能够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蔓延在耳边,渐至脑海。
心智再坚,亦不可避免吃痛出声。
身处地狱无限生死轮回的大柱国,此刻真的后悔了。
若人生可以重来,三年间,他绝对滴酒不沾。
真的,打死都不喝!
一次次地狱折磨,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大锤终于不再抡起。
一次次昏迷,疼醒,昏迷,再疼醒,如此反复无数次,大锤不再抡起,大柱国也终于真正昏迷。
满头大汗的徐千秋,顾不得擦拭一下额头间的汗水,张开手心,一个瓷瓶出现。
从中倒出一粒黑不溜秋的丹药。
模样看着,与济公救世之丹药,绝无二致。
世子殿下看着那泥丸,明知此丹药服下,可增加一甲子之功,却未曾有丝毫犹豫,亦未有片刻不舍。
将丹药放入大柱国口中,丹药入口即化。
手中再出现一瓷瓶,同样的颜色,墨黑如泥。
药膏之臭,臭气熏天。
此药一出,十米之外,周围几间卧室,其中所住之人,本已熟睡,却突然呕吐不止。
再观世子殿下,却依旧神色如常,将那奇臭无比的黑泥,细细涂抹在大柱国跛脚伤口所在。
服下丹药,涂抹黑泥药膏,昏迷之中,大柱国眉宇之间,那一直纠结着的痛苦,终于慢慢褪去。
第80章 【徐骁假死计划】
【第七十六章被封了,还在审核中……】
青鸟双手慢慢摸索过去,却惊愕不已。
双手握住了什么不可描述的,软软的东西。
那东西,她自己也有。
可不小。
黑暗中,四目相对,默然无声。
“青鸟?”
“红薯?”
面面厮觑。
红薯,徐千秋身边众多侍女之一。
此人,遇事处变不惊,对于诸多事情,处理得体。
千秋阁,乃徐千秋住所,域名,育名,喻明。
梧桐苑,那是二王爷徐凤年的院子,如今荒草杂生,早已鸟窝无数。
徐千秋作为世子殿下,心胸宽广,自然不愿和弟弟抢那院子。
名字也是不抢的。
大家族嘛,北凉三州,王府之中,兄弟之间,还是和和气气最好。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在千秋阁之中,红薯是徐千秋最得力的助手之一。
青鸟虽武功虽高,性子却冷,不善与人沟通。
姜泥较有个性。
而鱼幼薇刚到府中,对于诸多事,丝毫不知情,更像是一个花架子。
只有红薯,可以真正做到迎来送往,处变不惊。
细想,也不难知道,原着的梧桐苑,如今的千秋阁,的确算得上藏龙卧虎。
青鸟是徐骁安排的死士,二品高手,距一品,不过一步之遥。
姜泥,亦是未来唯一一位女剑仙。
虽然如今武功平平,但徐千秋相信,这丫头,必有一飞冲天之日。
千秋阁之中,红薯自然也非平庸之辈。
红薯,是母亲留下来的人,她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徐千秋的安危。
原着之中,红薯的经历也十分坎坷。
愿她此生,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红薯,原名红麝,因天然体香,颇得徐千秋这个lsp的喜欢,每日必留下暖床。
几个贴身丫鬟之中,红薯是第一个暖床丫鬟。
日日夜夜,都要被留下给世子殿下暖床。
青鸟方才所抱,便是熟睡的红薯。
院里丫环,名字本不是如今这般“俗”,只是后来都被徐千秋给改了名。
当晚,两个丫鬟睡在世子殿下的床榻上,等了一晚,却久久不见世子殿下归来。
终究是被看佳人,白等一场。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
如此良辰,两个洗香香的美人苦苦等候,价值何止千金。
一夜,却就这般流逝。
明晓时分,世子殿下仍未回来。
一夜未归!
大柱国房中,徐千秋躺在地上,脱虚无力。
脸色仓白如纸,面色如灰。
一夜运功治疗,就是铁人,也得累趴。
可怜世子殿下,昨夜境界,不过区区三品。
全程治疗,累成狗。
此般疗程,还得有五六次才行。
如此想,看着那睡得正香,呼噜声不断的大柱国,世子殿下忽想抡起大铁锤,何不干脆灭口?
省事儿,还能吃席。
此乃父慈子孝,人间极致。
大柱国哈欠间,慵懒尽显,伸了个懒腰,浑身舒畅,顿感力量无穷。
一拳,能打死一头猛虎。
忽地,他瞳孔一缩。
世子殿下手中,大锤已抡起,当空迎面,语气淡然道:
“老爹,求你帮个忙?”
“别,千秋,你是爹,什么事儿你说,只要咱别抡锤,什么事儿都好说。”
“我有个计划,需要老爹帮忙一二。”
“你说,你说,咱能不能放下锤子说话。”
那种地狱般折磨,大柱国此生,都不想再体验一次。
“我想让你死!”
徐骁愣了一下,以其心智,自然不难明白。
沉默片刻,点点头,应允下来。
假死计划,筹谋已久,如今最后枚关键棋子,也已就位。
如今,只欠东风。
时机成熟,天下大乱。
朝堂,江湖,风雨欲来。
看着那慢慢放下的铁锤,大柱国揩去额头细密汗珠道:“千秋,求人办事儿,你就这态度?”
世子殿下展齿一笑道:“要不,我对您好点儿?”
“别,千万别,咱父子之间,就别太客气了。”
当大柱国得知,自己如今已突然暴增一甲子功力,愣然许久,叹息多次,嘴里骂骂咧咧道:
“暴殄天物,败家娘们玩意儿,憨逼……如此宝物,你治我这条废腿做甚,若早些知道你果真练成了这丹药,老子非剁了这条腿不可。”
大柱国心里清楚,这丹药之难得,莫说十二城,就是一国,最怕也有帝王愿意交换。
嘴里骂骂咧咧,心里却感动。
千秋这孩子,从小重情,天姿卓绝,心智超群,乃世间千年难遇的天之骄子,人中龙凤。
若是不打老爹,那就完美了……
大柱国内力修为,虽已达一品之境,对天地之力的境界感悟,却未曾突破。
如今要做的,便是尽快掌握这突如其来的内力,转化吸收,尽数化为己用。
待天地感悟成熟,破境,不过呼吸之间耳。
这些时日,大柱国开始了每日的修行感悟,争取早日破境
王府之权,已尽数交于徐千秋之手。
另则,徐千秋与大柱国商定,治疗腿伤之事,须全面保密。
痊愈之后,亦不得松懈表露。
索性,已经跛脚太多年,大柱国也不需刻意学习,便能装得十分相像,一模一样。
这日,二王爷徐凤年钓鱼回来,路过马厩,见老黄身背剑匣,与枣红马絮絮叨叨,唠嗑不停,自言自语。
那语气身体,别离之情,溢于言表。
徐凤年心中有些惊异,猜测几分,却不能肯定,上前问道:
“老黄,你这是咋滴了,看上哪家小娘子被拒绝了不成,说出来,我帮你提亲。”
马夫轻叹一声道:“少爷,老黄这些年,便是为了盯着湖底的楚狂奴,如今他既已被放出,那便没我什么事儿了。
当年败于王仙芝之手,在城墙之上留下黄庐剑,如今多年过去。
三年游历,归来后,颇有感悟,寻思着,那剑,总是要拿回来才好。”
关于剑九黄与武帝城王仙芝,这段传说,徐凤年看书时,偶然看过,亦知其中因果。
巨剑黄庐,天下十大名剑,排行第四。
前些日子,老黄也与他说过离开一事。
只是没想到,别离来得这般快。
别离在即,心中难免不舍。
【大家安心,不会让老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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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送行】(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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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大陆,离阳王朝独占十三州,面积为当世第一。
这其中,北凉三州,为离阳门户,拒北莽,驻守边关。
以北,乃北莽荒原,地域辽阔,国力强大,不输离阳。
北凉三州,虽属离阳,却似独立。
外有强敌环伺,内有离阳皇宫虎视眈眈。
稍有不慎,北凉三州,必将万劫不复。
若处战时,北凉安稳无虞。
可如今,天下太平,此时不削潘,更待何时。
在三大巨无霸之间,还有一方势力,亦是独一无二。
那便是闻名天下的武帝城。
武帝城,位于东海。
城主便是当今天下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人间仙人,陆地神仙。
王仙芝年近一百,成名之时,却不过二十。
如今已百年,成名之期,长达八十载。
这漫长水月,武林之中,无人能出其右,胜过他一招半式。
已然成为整个武林学武之人心中的噩梦,永远也解不开的阴霾。
如今天下,能迫使他使用双手之人,少之又少。
逼其出剑,更是没人能够办到。
王仙芝出道至今,一直以来,皆以不携带兵器着称,闻名天下。
与人交锋对阵,从来都是单手对敌。
二十五岁,便已晋级绝世高手行列。
四十岁,挑战无敌于天下三甲子李淳罡,双指如勾,坚硬如铁,硬生生折断木马牛。
此战一出,一时间,王仙芝之名,名动天下,威压四海。
如此人物,却自称天下第二。
这也致使,本该排行天下第十的高手,变成了天下第十一。
仿佛成为了一个笑话。
天下第一宝座,空悬二十年有余,无人能够登顶。
近十年,天下英雄辈出,高手如云。
用剑高手,更是层出不穷。
这其中,当以新任剑神邓太阿最为出名。
邓太阿,拎一桃花枝,求败,却不败。
曾与王仙芝交手于武帝城,旗鼓相当,不分高下,不输,也不赢。
至此,邓太阿,位列超一流高手天下第三。
至于另外的后起之秀,当数剑九黄了。
此人在江湖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
谁能想象,如此一位高手高高手,却不过北凉王府一马夫。
终日与马匹为伴,唠唠叨叨。
嘴角时常挂着口水,一口大黄牙,缺了两颗。
平日里最大的趣事,就是和二王爷一道,去世子殿下房里偷些值钱玩意儿出去变卖了换酒喝。
徐凤年慢慢想着这些年,自己与老黄相处的点点滴滴。
离别在即,心中愈发不忍。
也不知从何处顺来一根黄瓜,将其扳断两节,分一半递予老黄,苦笑道:
“老黄,与我说说,你这破木匣之中,名剑几把?全天下的人可都在猜。”
老黄午觉是在马厩里将就的,头上三两根马草。
胡乱拍两下,却没能拍下去,也不知察觉与否,便已不管不顾了。
挠挠头发,收起嘴角的哈喇子,露出一口大黄牙,憨笑道:
“剑匣,三层六格,天下十大名剑,我占十之其六,如今,却只有五把。”
其中之一,于多年前留在了武帝城头。
十之其六……
徐凤年终于对这个老仆的高手高度,有了些许清晰的认识。
伸手比划两下。
高度与自己额头差不多,往下降了些许,想了想,学着老黄那日动作,又往下降了些。
一老一少,相视而笑。
“少爷若想练剑,我可留下三四柄。”
二王爷摇摇头,终究是没要。
虽不懂武艺,却也知其重要性。
老黄本就不占优,若真留下三四柄名剑,可如何是王仙芝的对手。
百年女儿红已经是没了。
被那比老黄还要高的高手偷喝了去,这酒,自然是如何也要不回来的。
二王爷又跑了一趟世子殿下的千秋院,偷来几张万两银票,全都塞给了老黄,自己一张没留。
如此,即便是被抓,也可把锅全都甩给老黄背着。
老黄没拒绝那银票,露出缺了两颗的大黄牙,憨厚一笑,将银票揣入怀中。
二王爷命人牵来那头跛脚老马。
一老一少,慢慢行出王府。
“少爷,回,老黄认识路。”
二王爷鼻尖一酸,忽然觉得,原来自己也是和那穷酸文人一样矫情。
动不动就酸鼻子。
对于老黄的话,他没有答应,说道:“总该也得送到城门不是?”
马,是那头匹陪伴两人三年游历的跛脚老马。
非二王爷小气吝啬,实在是,他自己也穷困潦倒啊。
老黄倒也是真喜欢这老马,当自己亲生儿子一样。
给他马,不是坐骑之用,不过是遥遥千里,路上有个伴,可以说说话罢了。
钱,自然是为了买酒。
老黄最是钟爱黄酒。
已也无从得知,他是因为姓黄,而喜爱黄酒,或者,因为喜爱黄酒,所以姓黄。
不管原因为何,总之,这酒不便宜。
一个喂马的老仆人,身上却有着太多秘密。
以往,从北凉王府到城门,感觉挺远,此刻,却在不知不觉间,不过一瞬,便已到了城门边。
城门守卫见徐凤年脸色不是很好,不敢上前搭讪。
此处,是东门。
往东去。
往日里,此处热闹非凡,今日,却人迹寥寥。
待两人走得近了些,见一袭白衣立于城墙之上。
负手而立,衣袂飘飞。
让人不经感叹,就是背影,也如此曼妙。
佳人立于城头,顾美,三千柳意下江南。
只一眼,便一见钟情。
可惜了了,眼前之人,却是个男的。
是个带把儿的!
老黄、二王爷,齐齐摇头,叹息不已。
这一幕,仿若又回到了三年游历,默契十足。
上得城楼来,徐凤年识趣地站在一旁静候。
世子殿下看了看老黄那背负着的剑匣,心生敬意。
明知不敌,仍要前往,着实令人敬佩。
他与弟弟徐凤年一样,都没打算劝阻老黄。
与弟弟徐凤年不同,徐千秋却不会像原着那般,眼睁睁看着老黄去送死。
“世子殿下!”这是老黄第一次如此郑重的叫他。
徐千秋微微颔首,微微一笑,道:
“前辈从小看着我和凤年长大,护卫王府多年,算得上北凉王府至亲至信之人,黄叔,受我一拜!”
世子殿下,恭恭敬敬,弯腰执礼。
第83章 【时机成熟,改守为攻】(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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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芒在背,老黄瞬间跳开。
拒受一拜。
大黄牙咧嘴一笑道:“世子殿下可不要折煞我老黄,以你的身份地位,武功境界,拜我,这不是让我折寿吗?”
徐千秋莞尔一笑,道:“这一拜,是晚辈拜前辈,何来武功高低之说,莫不是黄叔以为,我这四品,能接得下你九剑不成?”
老黄笑笑,却不再有口水流出,说道:
“殿下的武功确实诡异,时强时弱,境界不定,可往往这才是最恐怖的,谁也摸不准殿下的实力。”
“既如此,黄叔何必亲自跑一趟武帝城?”
世子殿下言下之意,老黄自然明白,却坚决摇头,未曾有丝毫犹豫,望向那遥远的东海,叹息道:
“有些事儿,终究是无法假手于人,心路,还得自己去经历才行。”
这才是剑九黄!
三年游历,让他感悟良多。
明知不敌,亦要一战。
哪怕是输,能破心境,即便死,也是值得。
若不战而退,此生境界,只怕难以再进分毫。
在心底的遗憾,怕是要搁在心窝子,一辈子。
临死,也不得安心。
窝窝囊囊,不如痛快一战。
置之死地而后生,方能迈出大境界。
两人又说了些题外话,二王爷徐凤年站在远处,什么也听不见,忽然有些羡慕武林高手,若是懂得一两门偷听的耳力技巧也不错啊。
徐凤年远远看见,兄长徐千秋似乎递给老黄一个什么东西。
像是块铁牌,黑不溜秋的。
一看就不是很值钱。
白衣飞舞,世子殿下消失不见。
二王爷三两步跑上来,想要看看那铁疙瘩是个什么东西,却被老黄收了起来。
没能瞧见。
于是问道:“老黄,刚才我哥跟你说什么了?”
老黄紧了紧身上的剑匣道:“世子殿下说,你偷的三万两银票,他先记着了,从你的月例银钱里扣。”
徐凤年瞬间黑了脸色,摊开双手,“老黄,咱俩能不能有个商量?”
钱,自然是要不回来的,二王爷便打算看看那黑铁疙瘩是什么,老黄也不让瞧。
无奈,只能作罢。
道别最后关头,老黄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秘籍来。
纸张上,扭扭曲曲,以木炭作画。
无文字,只有线条。
如蚂蚁乱爬一般。
剑一至剑九,共九页。
将秘籍递与徐凤年,吩咐他,以后若是遇见学剑的天才娃娃,可代为收徒。
徐凤年小心将秘籍收好,好奇问道:“老黄,收徒这么重要的事儿,你为何不交给我哥?”
老黄咧嘴一笑道:“世子殿下很强,但不如少爷有趣。”
二王爷权当这是夸赞之语,开心收下了。
最后,老黄觉得自己的剑招,都是江湖人胡乱取名,颇为不惜。
便让徐凤年代为取一个,命名剑九。
六千里,由此而来。
一老仆牵着马,腰间悬挂酒壶,歪歪斜斜,徐徐离去,渐行渐远。
“老黄,若是路上钱不够花,那便回来,我再去给你偷!”
夕阳西下,老仆微微挥手。
回到千秋阁,徐千秋忽觉心中有些许心神不宁。
如今,老黄既已出发,那便已离死亡不远矣。
六千里一出,或可与王仙芝交手而不败,但毕竟年纪大了,后续无力,必定血枯气绝而亡。
老黄之死,是雪中遗憾之一。
亦是乱世之开篇前奏。
徐千秋意图席卷天下,改变世间因果,挽救遗憾。
这,便是第一役。
若输……
不,决不能输。
双眸之中,阴狠寒芒,一闪即逝。
筹谋那么多年,第一战,必需完美。
老黄,也绝不能死!
他虽是隐居幕后,但这一切,也比起身临其境,差不了太多苦累。
进入千秋阁,两位秀媚丫鬟给他摘去外套衣衫。
红薯迎面走来,一袭红衣,手臂之间有名贵锦绣蜀段缠绕,那五指手臂,如无骨一般纤柔。
靠近些,有异香扑鼻,甚是好闻。
见世子殿下归来,嫣然一笑道:
“公子,床已暖好,青鸟昨夜未曾等到公子,今日也在屋内,绿蚁在棋墩之上,等候与公子坐隐烂柯。”
搂着红薯,在她身上深深嗅了一口,这味道,极吸引人。
此体香之绝,平日里,红薯走出屋内,身边免不了会引来一群蜜蜂蝴蝶。
即便是涂了什么防虫的药粉,蜜蜂蝴蝶亦是恋恋不舍,不愿意去。
花丛所在,比如后花园,红薯最怕去那种地方。
进入屋内,绿蚁果然早已摆好阵势,等候于他。
千秋阁,二十几个丫鬟,各有特色。
绿蚁擅长下棋,纵横十九道,乃是北凉王府最顶级的女国手。
便是皇宫那些皇帝的棋手老师,擅长手谈,一步看十步,遇上绿蚁,也是头疼不已。
这位小丫头,曾有幸与皇帝对阵,棋高一着。
皇帝欣赏,想要将其召入宫内,却被世子殿下无情驳回。
当面驳回。
理由嘛,天下美女无数,你为何总盯着我家丫鬟。
也不知为何,世子殿下似乎处处可以与皇宫作对。
若是换了别人,身为北凉世子,定要想方设法藏拙。
可这位世子殿下,非但耀眼夺目,而且时常目无王法,做出些惊人之举。
至于他顶着弟弟徐凤年的名头,在天下招摇撞骗,各种坏事做尽。
这身份迷乱,天下人糊涂,皇宫可不糊涂,皇帝也不糊涂。
堂堂帝国,情报网又不是吃干饭的。
只是,很多人不明白,世子殿下如此招摇,目的为何?
一次次在作死边缘徘徊,难道他真不怕死吗?
和陛下争抢女国手一事,暂且不说,但千里追杀军中叛徒,本可以一枪封喉,可杀,却不杀。
一路追至京城皇宫,斩杀方回。
血祭北凉战棋旗!
此番举动,已是大逆不道。
可奇怪的是,皇宫权当看不见,未曾有过任何处置。
倒是这么些年,针对这位世子殿下的刺杀,可是从未停止过。
也不知那些刺客是何来历,前仆后继,无穷无尽。
棋势,局势,天下势。
徐千秋与绿蚁下了一局,一路狂杀,处处绝路,绿蚁败得极为干脆,毫无反抗之力。
“公子,为何今日棋艺风格一改往日韬光养晦之态,杀伐果断,处处死地,莫不是最近学了什么新招?”
世子殿下意味深长,眼睛微微眯起道:
“这并非什么新招数,不过时机成熟,改守为攻罢了!”
第86章 【倒骑青牛】
武当山,山有两池、四潭、九井、二十四深涧、三十六岩,八十一峰。
武当是前朝道教圣地,稳压龙虎山。
离阳王朝建立,扶持龙虎山,稳压武当。
武当现任掌教王重楼,乃天下十大高手之一。
其所修功法,乃道教最难修炼,耗时最长,却能活得最久的大黄庭。
人称老不死,便是这位了。
传说,这位老不死的,曾一指断江,吓哭路边小朋友。
这日,武当山脚来了数百骑兵。
为首两人,一老一少。
徐凤年阴沉着脸,怒喊出声:“那些矮鼻子道士,给你们一炷香时间,让那倒骑青牛的滚出来!”
北凉王府,千秋阁,徐千秋走出听潮亭,青鸟急忙递上一纸情报。
世子殿下打开,看罢,掌心内力涌动,将其化为粉碎。
信上所说,徐凤年已至武当,双刀老魁同行。
去教训那倒骑青牛的臭道士,揍一顿,替姐姐出气。
几日前,大姐徐脂虎,已再度云游天下,不知所踪。
龙虎山,徐脂虎去看望徐龙象。
却见这傻小子,站于山楂树下,傻傻发笑,嘴角挂着丝丝口水。
一向爱洁净的徐脂虎,鼻尖一酸,揉揉弟弟头发,从怀中摸出一张绣鸳鸯手帕来,细心给弟弟擦干净嘴角的口水。
“大姐!”
“龙象,你这看什么呢?”
“我等山楂?”
徐脂虎看着满树红彤彤的山楂,不少已经发瘪,成熟在即,问道:“你等山楂做甚?走,跟姐回家。”
傻小子力气大,差点将姐姐摔倒在地。
终究知道是自己亲人,于是留了几分力道。
甩开手,拒绝道:“我要等山楂成熟,然后连根拔起,保持原味,晒干了等大哥二哥来吃。”
“傻黄蛮!”叹息一句,徐脂虎也不再强求。
只是关心问道:“小弟,在龙虎山,若是有人欺负你,莫要客气,往死里揍就行。
就是打死人了也不要紧。
身份一般的,打死了,喂狗喂狼就行。
身份来历不凡,打死了,报你大哥徐千秋的名字。
如果是皇亲贵族,或者二品以上高手,打死了,就报你二哥徐凤年的名字,反正他虱子多了不怕咬。”
傻黄蛮点头,认真记在心。
这样的话,不止阿爸说过,大哥说过,如今大姐也这般说,想来应该错不了。
二哥的名头,应该是极厉害的。
徐脂虎在龙虎山待了三天,陪伴弟弟,后,继续游历天下,不知所踪。
一家人不得团聚,尽是分崩离析,天各一方,这让刚刚失去挚爱老黄的二王爷很是不爽,于是约上老魁,一道去往武当山。
洪洗象?
世子殿下抛飞手中碎屑纸沫,眼角微跳,那个当年被自己摁在地上摩擦的倒骑青牛道士,日后可是自己姐夫。
只是,这姐夫着实欠揍。
五年前,为了姐姐,徐千秋亲上武当,让洪洗象下山。
遭到拒绝。
以世子殿下的火爆脾气,这自然不能忍。
一顿暴揍,让洪洗象半年没下得来床。
为了大姐,也是为了那臭道士,他可是抢亲,抢到了自己亲姐姐头上,成为千古奇谈,一世罪人。
这份情,怎么也得当一辈子打手才能还清。
对于洪洗象的天赋实力,徐千秋丝毫不怀疑。
只是这天下第一嘛,怕是只能让他坐一天,然后该下山下山,该结婚结婚。
之后,老老实实当打手。
以后攻打北莽,没有强大的打手冲锋陷阵,自然不得行。
徐千秋觉得,洪洗象就不错。
黄蛮儿也不错,但毕竟是自家兄弟,总归是要特殊对待的。
至于洪洗象,冲锋陷阵去,爱死不死,大不了,给姐姐再找一个姐夫。
然后继续冲锋陷阵……
这位吕祖转世之身,此刻丝毫不知,自己早已被人盯上,正在武当山莲花峰晒太阳呢。
年轻道士,相貌清逸俊朗,聪明不足,憨厚有余。
招手,前方低头吃草的青牛哼哧哼哧走近。
牛角之间,挂着几卷古书道藏典籍。
洪洗象摘下一卷,正要翻看,忽地脸色一变。
跳下石陂,掐指一算,眉头越发紧皱。
蹲下身来,捡起地上枯枝,扒拉开地上落叶,不多会儿,便画了密密麻麻一地天干地支,复杂无比。
脸色愈发难看起来,细细嘟囔着,不知自言自语些什么。
许久,脸色终于缓和些许,长吁一口气,露出一丝笑容,卷起袖口,翻身上牛。
倒骑青牛,晃晃悠悠,慢慢朝山下而去。
青牛慢慢走着,少年道士认真学习,似乎不愿意放过一刻学习之机。
小心翼翼取下一古籍,专注其中,难以自拔。
时而点点头,想必是收获良多。
感悟其中大道,对修行颇有裨益,故而如此满足。
路上偶尔遇见三三两两路过道士,也是毕恭毕敬驻足,对着青牛背上少年道士,喊师叔,或者师叔祖。
每每如此,他都会微笑以对,回以客气之礼。
温文尔雅,不端长辈架子,平易近人,在武当山风评极好。
对后生小辈,更是勉励不已。
所到之处,手中无时无刻不拿着书籍,看得津津有味。
对于这位小师弟天赋之高,学习之勤勉,当代掌门王重楼赞誉曰:
“天下武学,道统传承,一肩担之!”
却无人得知,这位名满道统,声望极高的小师叔祖,此刻手中所拿,令其读得津津有味,两眼放光,爱不释手,之书籍,不过是贴上了《大道清源始》的封面,实则内容为道家、佛家,皆极为不齿之物:
艳情小说!
配有图画,姿势齐全。
其中内容,话语描述细致,生动形象,惟妙惟肖,跃然眼前。
从山顶到山脚,反反复复,始终停在那一页,未曾有过翻动。
其中内容,太过精彩绝伦,舍不得翻动。
武当山,就此一本,独一无二。
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此书不至于损坏,小师叔硬生生撕下五六本道教孤本秘籍封面,换着包装这艳情小说。
临近山脚,念念不舍,意犹未尽,终于还是合上书籍,收入胸膛衣衫所在,好好保存收藏。
一脸浩然正气道:“今日遇上那二王爷,估计免不了一顿毒打,可别弄坏了我这秘籍,坏我无上大道修行!”
第87章 【屠仙计划】
【一不小心,本章又被封了……细节部分已删,你们没眼福了。】
【老规矩,下午,晚上,加更,求推荐票,月票。】
钻进被窝,整条被子,芳香沁人。
下完棋,绿蚁羡慕地望了一眼床榻之上的青鸟,眼中有些复杂难明。
红薯的体香,众丫鬟自然是羡慕不来。
只是这青鸟,却不知怎滴,就忽然被世子殿下唤来侍寝了。
先前以为,怎么也该是姜泥第二个才对。
如今却被青鸟这个呆板丫头捷足先登,难道自己等人还不如一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女武夫吗,心中未免有些失落。
其余丫鬟又哪里知道,为了徐千秋,青鸟付出了多少呢。
自请服毒,非一般所人能为。
欲杀北凉王,必先过青衣。
只言片语,分量之重,已是了然。
院里丫头,虽没有高低之分,但贴心程度有别。
“公子,你今日的棋势布局,果真杀气太重,我在一旁看着,也觉得肉跳心惊,公子,你莫是最近有什么烦心事吗?”
红薯贴心,给世子殿下轻柔捏肩,一边好奇发问,想要与他分忧一二。
青鸟则无此般心思,她只知,世子殿下让做什么,便做什么。
若有刺客潜入,想刺杀世子殿下,便必须先踏过她的尸体。
除此之外,其余的事情,她不操心,也不擅长。
明己之长,避己之段。
这便是青衣青鸟
此刻,她的双手却不知该放于何处,该怎么做,改说些什么。
不过好在,世子殿下似乎一直在与红薯说话,无心注意到她的窘态。
青鸟忽然祈祷起来,那话题不要停止,多些时间让她适应适应。
反观红薯,动作娴熟。
如此场景,闻着那异香,再加上世子殿下不老实的手,青鸟发现,自己竟然……
世子殿下双手从未停下,思绪也转得飞快,一日千里。
是一日千里,非一泻千里,懂?
“红薯,明日早些,你传我命令,让武帝城那边做好准备,即刻启动《屠仙计划》。”
“是!”
揉捏的动作力道,忽地失控,加重了几分。
红薯心中暗暗惊讶,公子的鸿鹄之志,终于要开始了。
这《屠仙计划》,不过全盘计划之中冰山一角罢了。
具体计划,红薯所知不多。
她所负责部分,并不多。
天下第一楼行事,成员之间,互不交叉。
机密一律不得重复,由总部统一分属调配。
重大任务,分八级进行。
前面的人,如若失败,任务并不会终止,会立即有人接手,直至圆满完成任务。
《屠仙计划》,高达六级,可见此等任务之重。
红薯只知计划等级,却不知计划内容。
这其中详细内容,恐怕只有世子殿下和武帝城的分舵负责人才知道。
天下第一楼,规矩严苛,非执楼主铁令,一律不得插手他人任务。
若需援手,可留下信号,自会有人来援。
彼此之间,若无必要,也是不见面的。
情报机构,身份越是隐秘,便能活得越久。
除了上下级知道对方身份,其余人等,无从得知他人上下级身份。
上级的上级,不知下级的下级身份。
具体名单,只徐千秋一人执有。
身为楼主,掌握全局,运筹帷幄。
这其中,即便出现叛徒,天下第一楼,也不至全军覆没。
单轮情报网之强,天下第一楼,天下第一,当之无愧。
若论实力底蕴,高手数量,与两大帝国相比,与北凉三十五万铁骑相比,终究还是差了太多。
前些时日,两大帝国选择退让,也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并非真的怕了天下第一楼。
如今,东厂与四象,相继建立。
两大帝国更是有恃无恐。
唯一奇怪的是,针对天下第一楼,北凉始终没有什么动静。
单此一点,徐千秋就知道,那瘸子老爹,定没有表面这般简单。
或许不知他的楼主身份,但是,定然早已猜到,他这个北凉世子殿下,与天下第一楼,脱不了干系。
保不齐,十之八九,极有可能是其中高层,手握大权。
听潮亭顶楼,月明星稀,微风徐徐。
枯槁老人,大柱国,两人坐于窗前下棋。
棋语之间,大柱国将心中所猜所想,一一道出,欲要从李义山这里探探口风。
如今既然得知儿子鸿鹄之志,这老瘸子,骄傲之余,自然不放心,想要出分力。
暗中保驾护航,查缺补漏。
但此事,却不可亲自问那霸道儿子,否则……
腿就不用治了,直接准备棺材。
李义山喝着酒,回答滴水不漏,这让大柱国很是无奈。
治疗腿伤多日,他便搬来此地居住,已连续好几日未曾下楼。
整日里下棋,一次次试探,终是无果。
大龙被屠,大柱国再次败北,胡搅蛮缠,将棋局尽数掀乱。
言之凿凿,下棋最高境界,非一步看十步,而是学会搅棋。
乱局人,最是厉害。
本以为今日亦不会得到答案,却在下楼之际,身后传来虚无缥缈,语重心长之语:
“山下楼,楼外楼;
天上人,人外人;
阁中龙,龙外龙……”
大柱国驻足片刻,狂笑而去。
无双国士,不负盛名。
眼帘之中,大柱国一路跛脚,下楼虽慢,每一步,却极为有力。
几步开外,看起来,力道,弧度,却与往日再无不同。
李义山阴鸷眼角,若有若无,闪过一丝笑意。
这北凉王府,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徐骁,真是生了一个好儿子。
而他,无双国士,也终于后继有人,收了个好徒弟。
目光隐晦落于墙脚机关所在,枯槁老人看看周围,小心翼翼来到那处所在。
拨动机关,一酒坛,一酒杯,缓缓升起。
神色凝重,胜过祭天。
动作幅度,小心至极。
缓缓倒出一滴,两滴,三滴……
十滴,即止!
仰头,一饮而尽。
而后,伸出舌头,将那酒杯舔抵干净,满脸享受。
飘飘欲仙,如至西方极乐。
婆娑沙哑之语,低沉至极,微不可闻,赞叹道:
“百年女儿红,果真人间极品!”
每日一滴,赛过活神仙,那香味,入腹之后,于体内,久散不去。
那坛百年女儿红,五分之一,落于李义山之手。
第88章 【钓鱼执法】(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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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倒骑青牛的小道士今日是怎样灾难,徐千秋丝毫不在乎。
姐夫什么的,就是用来揍的。
若是不习惯,揍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相比起那臭道士的生死,他更喜欢当下。
怀里搂着红薯,想着,人生也不过如此了。
古书笔记斑斑,红颜者,祸乱天下。
就比如现在,怀里搂着佳人,一动不动。
上早朝,那更是不愿去的。
喜欢红薯,可以煮,可以烤,可以炸,还可以做成玉兰片。
最重要的是,还可以游山玩水。
很正经的游山玩水。
来到院子里,姜泥蹲在雪地上,身前堆着一个半米高的雪人,看得有些呆了。
以至徐千秋来到身后,也未曾有丝毫察觉。
北凉之地,便是夏季,偶尔下雪,也很是正常,无须大惊小怪。
“可否借你神符我用用。”
姜泥吓了一跳,习惯性弹跳看,见是他,才终于放心了些。
从袖子里摸出神符递了过去。
世子殿下手握神符,内力阵阵,闻风而动。
神符漂浮于手心,忽地一掌拍出。
虚影连连,剑影纷飞。
再望去,雪人容貌,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点睛之笔!
其傲娇模样,与姜泥一般,别无二致,惟妙惟肖。
将神符插在其发丝之间,世子殿下拍拍手上的雪花,看着自己的杰作,笑笑,然后离开了。
临走之前,拍了拍她发丝之间的雪花道:
“外面冷,莫要待太长时间,屋内有地火龙,暖和得多,早些进去。”
姜泥愣愣看着他离去。
这丫头,已不似原着之中那般活泼好动。
被徐千秋给玩坏了。
也不再刺杀,整日除了练武便是发呆。
路过鱼幼薇的院子,见鱼娘子正在院里逗弄自己的肥猫。
推门进去,吓了这娘俩一跳。
看着外面的冰天雪地,世子殿下心有冲动,总想把这白猫仍出去,看看,能不能比那白雪还白。
滚上一圈,怕是分不清是白雪,还是白猫了。
有些日子不见,这肥猫又胖了一圈。
鱼娘子也微微胖了些许。
看来北凉王府的伙食,倒挺合她们胃口。
“你来做甚?”
鱼娘子还是微有些怕他。
见他进来,抱着白猫,躲得远远的。
那日吃被他逼着吃下一口肉包子,吓唬说,是白猫的肉馅儿包子。
心理阴影,如今依旧未曾消散。
“你不必如此紧张,我只是来看看我家白菜,如今看来,还没到可以拱的季节,你自己保重,过些日子,我可能要出去一趟。”
世子殿下只是呆了片刻,便转身离去。
鱼娘子望着那背影,张口欲言,却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也只能做罢。
绕了一圈,去到听潮亭,白狐脸还在闭关,甚是无趣,便一路返回。
路过徐骁院子,里面却没人,最近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好几天不见人影。
回到千秋阁,脱下鞋子,光脚踩在地板上,也丝毫没有冷意。
这里铺设的地火龙,规模之大,燃料之精,比之皇宫,也分毫不差。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屋内,赤脚也无妨。
不烫不冷,最是舒服。
便是大柱国徐骁的房间,也不及此地。
享受着红薯捏脚,世子殿下接过青鸟递过来的信封。
拆开一看,是龙虎山寄过来的。
老道士亲笔手书。
信中,免不了对弟弟徐龙象一阵夸。
“精进勇猛,一日千里。”
不知怎么,大概是自己前世小黄书看得多了,被毒害匪浅,故而,看着这两个词,世子殿下总觉得怪怪的。
果然,思想决定境界。
想看黄黄的小说场景,便要看你的思想觉悟跟得上否。
若是慢了半拍,车轱辘已从脸上压过,你却提前在幼儿园下了车,啥也没看见。
此方世界,所谓的精品书籍,比起那个网络世界,相差十万八千里。
骑青牛小道士手中所拿,爱不释手,念念不舍,放在世子殿下眼中,也不过一般次品罢了。
亦不能入中等行列,更算不上精品。
世子殿下觉得,若是自己日后弃武从文,提笔从书。
所写之书,其中细节、剧情引人遐想菲菲,只怕就是皇帝也要忍不住。
说不定能,够一天造就一个皇子出来。
皇子满地走!
言归正传,世子殿下继续看着书信内容。
傻黄蛮很想家,老道士希望世子殿下写封家书,宽慰安抚一二。
红薯研磨,世子殿下倾情而书。
内容详尽,感情真切,发自肺腑,但是那字迹……
老道士能不能看懂,估计是个谜。
傻黄蛮决计是看不懂的。
皇帝见过世子殿下的笔记,当日半开玩笑,亦带着几分嘲弄,意思是朕心甚慰,笑道:
“此般密语,若是做了大内传递情报之用,敌国破解十年,也没见的能够解开。”
世子殿下也不恼不怒。
毛笔字,那个世界的人,能有几人擅长。
大都是中性笔。
将信送出,信鸽飞走,世子殿下忽觉得有些无聊起来。
瞥了一眼屋外,白雪封天,这个时候,最适合锦衣夜行。
拉过青鸟坐在自己怀里,咬耳朵问道:
“昨夜可有收获?”
果然,思想决定境界。
青鸟瞬间红了脖子,一直满眼而下,直达神秘未知之地。
敲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瓜,世子殿下调笑道:“青鸟,与公子相处久了,看看,你也不干净了,我方才所问,是昨夜抓了几个黑衣刺客,并非问你那闺中之事。”
此话一出,青鸟脸庞越发红晕,暗道,自己果然不干净了。
过了好一会儿,青鸟平复些情绪,道:“公子的钓鱼执法,昨晚颇有成效,抓到了三十几人,已全部下了地牢,晚些时候,拖出去喂雪狼。”
既抓到,虽是死士刺客,必然也是要审一下的。
但估计没什么结果,最终,全都便宜了那些雪狼,这冰天雪地的,它们也找不到什么吃的。
将尸体往雪地里一扔,尸骨无存。
所谓钓鱼执法,便是偶尔放松些警惕,引君入瓮。
一如昨夜,大雪漫天,最适合锦衣夜行。
江湖盗贼也好,不知名刺客也罢,终究是按耐不住,进入王府之中。
竟然进来了,那便不用出去了。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
第89章 【天下英雄,且看今朝】(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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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线要放长,才能钓大鱼。
鱼饵倒是不用担心,徐晓性命、世子殿下狗命、听潮亭武学宝物,都是最佳的鱼饵。
五年前,徐千秋第一次设计这钓鱼执法时,第二日,拖出去两百多具尸体,全都喂了雪狼。
北凉境内的雪狼,一个个,肥膘体胖。
徐千秋偶尔高兴时,便去抓一两头回来,非打打牙祭,而是练练拳脚。
这狗东西,速度奇快无比,最适合练武之用。
钓鱼执法,这么些年下来,收获越来越少。
想必是那些野蛮匪徒,终于在无数颗前辈人头鲜血之中,慢慢明悟过来。
几年前,曹长卿不知从何处得来消息,得知西楚公主,可能在北凉王府。
后,夜闯北凉王府。
陷入包围圈,最终,重伤逃离。
姜泥远远看见昔日旧人,却未曾现身相认。
如今的她,不过北凉王府世子身边一丫环。
那个楚国公主,早在很多年前,便已死在了听潮湖之中。
如今还活着的,不过是世子殿下拼命救回来的丫鬟罢了,仅此而已。
那一战当晚,天下第一楼,四大天王,其中两位,齐聚北凉王府。
曹长卿本难逃一死。
看在姜泥面子上,徐千秋下令,让曹长卿离去。
西楚欲复国,徐千秋欲一统天下,这两者,必然不能共存。
多年过去,曹长卿虽行踪不定,却始终在天下第一楼的监视之下。
他从未离开北凉境内,一直在附近徘徊。
这期间,倒是跑去刺杀过几次离阳皇帝。
两次,皆只差毫厘,便能杀了那位至尊。
却都被那老太监拦了下来。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除去刺杀离阳皇帝之外的时间,这位游魂,便一直在北凉境内晃悠。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武功虽高,但曹长卿自己也知晓,北凉王府之险,胜过皇宫。
非万全之策,决不敢轻易出手。
来到湖边回廊,大丫头红薯手中拿着铜镜,双手上沾满类似鲜血一样的东西,细心涂抹在嘴唇上。
见状,青鸟很是不屑,满眼厌恶。
浑身软绵如鲤鱼,身有异香,需要主人喂食,才能活下来的红薯,却也不感冒青鸟。
手中小铜镜晃悠两下,反光照射到青鸟身上,歪头,眯着眼睛笑道:
“美吗?”
青鸟双手抱胸,嗤笑,无声胜有声。
见她不答,红薯也不甚在意,自言自语道:“比你美就行。”
青鸟转身离去,冷然道:“你比我老得快,你身子骨没我好,经不起公子折腾。”
别看这呆板丫头平日里不怎么说话,这认真开口,句句珠玑,刀刀见血。
练武之人,寿命比普通人要长很多,容颜也能保持更久。
当然,也如青鸟所说,身子骨也经得起折腾。
此话虽刁,红薯却丝毫不惧,双眼朦胧,呓语道:
“我永远活在最美的时候,见不到自己人老珠黄那天,真好。”
言下之意,青鸟虽然活得久,却不免人老珠黄。
院里丫头,彼此之间,各有千秋,自然也不可能和和睦睦。
朕的后宫,不可能不乱。
徐千秋来到回廊间,青鸟退下,去练武了。
这丫头,每日除了练武,还是练武。
红薯将刺客情况,大致给徐千秋汇报了一番。
其中有不少妙龄少女,人间绝色。
红薯贴心,问问,要不要留下来晚间给暖床。
以前,徐千秋为了练功,不得不保持童子之身。
如今既已破境,自然不再顾忌,开始大杀四方。
(可惜,昨晚细节,描述太过详细,导致被封,删除细节部分,才得以重新发布。你们是没眼福,看不见了。
昨晚,一直等候在00:02追更的读者朋友,或许看见了什么……)
往年间,红薯每每留下暖床,多次挑逗世子殿下,安然无恙。
昨晚,徐千秋也颇有些报复之意,并无腿下留情。
第三条腿。
故而今日,红薯整个人都虚弱不已。
对于那些刺客妙龄女子,徐千秋未有丝毫怜悯之心,亦无收留之意。
一个字:杀!
世间美女何其多,一个个都要留着,就是一百个肾,也非得透支不可。
江湖和天下,从来都不缺美女。
如春笋一般,杀了一茬,明年春来,又冒出一茬。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他虽喜欢美女,但也分得清事情轻重缓急。
为王者,可迷恋美色,却不能荒唐,也不能失了理智。
怜香惜玉,也分场合,分对谁。
无用之辈,早晚死在女人肚皮上。
嗯,说起此事,世子殿下的理想愿望,似乎是建立后宫,收藏天下美女三十五万。
美女收藏家,名副其实。
只是这数量,未免也太多了些。
都快与北凉铁骑数量齐品了。
这非在建立后宫,这是打算成立北凉女军呐。
也难怪大柱国那般震惊。
刺客解决,此事暂告一段落。
享受着红薯捏肩捶背,世子殿下渐渐陷入沉思。
老黄之事,如今已过好几日,半旬有余。
按照脚程,也差不多快到武帝城了。
此役,多方势力,暗中角逐。
而天下第一楼,就是撬杆。
乱局之中,方能求得一线生机。
老黄之死,乃天命。
命中,当有此劫,非渡不可。
生死,其实早已注定。
徐千秋却偏不信这人世天命,势要搅局。
暗中筹谋已久,如今,且试牛刀。
天下英雄,且看今朝!
另外一边,徐凤年手中提着一壶好酒,晃晃悠悠来到听潮亭顶楼。
熟门熟路,将桌上酒壶灌满,一时间,阁楼之中,酒香四溢。
又将地上书籍一一收起,放回书架之上。
然后来到枯槁老人身边,低声唤了一句师傅,问道:
“师傅,老黄此去武帝城,能取回城墙之上那柄名剑,平安归来吗?”
枯槁老人手中笔锋微停顿一刹那,后,笔走龙蛇,收官而起,一气呵成,云淡风轻,说道:
“剑九黄此去,极可能身死道消,就此陨落!”
顿了一下,枯槁老人补充道:“这是你哥徐千秋的推测,我信得过他,他既如此说,想来,剑九黄此行,只怕是……必死无疑了!”
一旁,徐凤年脸色刷一下惨白无比,毫无血色。
第90章 【迎男而上,任督二脉打通】
徐凤年与老黄的关系,非一般人能够理解。
三年游历,两人相伴而行,一起吃,一起睡,偶尔有些时候太冷,也会抱着相偎取暖。
如今老黄已离开多日,却一直没有消息传来,他这心里,着实有些不太安稳,故而,带酒上楼,想要知道些安慰之语。
却不曾想,听到的,却是这是晴天霹雳。
此刻,就是他心中有万般诡计,亦是徒劳。
想要将老黄截下,已无可能。
来不及了!
“师傅,您可有法子保老黄性命?”
徐凤年突然凑近,不小心打翻案几之上的砚台,墨汁染黑一片,亦视若不见,只是一脸担忧,急需知晓心中答案。
李义山与徐凤年对视半晌,道:“此事,若你大哥愿意出手,老黄或有一线生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对啊,我怎么将他给忘了,谢谢师傅!改日我多带些好酒上来孝敬您!”
回音断断续续从楼道之间传来。
蹭蹭蹭的脚步声,人已经到了第七楼。
徐凤年一路小跑,直奔千秋阁而去。
来到院外,却被青鸟拦住道:
“公子今日有吩咐,别人来了,可见,但若是二王爷,还请回。”
“青鸟,烦请你告知我大哥,我有急事要见他。”
“公子累了,需要休息,二王爷请回!”
“那我若是强闯呢?”徐凤年跃跃欲试。
不管如何艰难,他也必须要为老黄谋得一线生机。
青鸟一如既往冷酷,惜字如金道:“公子有命,二王爷若强闯,打晕之后,扔进茅厕之中。”
北凉王府的茅厕,周围每个角落,时刻有人撒下各种香料,祛除和掩盖异味。
路过那地方,非但没有臭气熏天,还能有各种花香。
虽如此,但也没人会愿意被打晕,然后扔入其中呆上一晚。
可若是为了老黄……
徐凤年已经顾不得这许多了,撸起袖子,就要往里强闯。
意料之中,被青鸟一脚踹飞。
力道不大,摔落之地是不远处的草丛,未有损伤。
徐凤年爬起来,继续往里闯,再次被踹飞。
如此反复,五六次,皆摔于同一个地方。
衣衫不整,胸膛之上,乱七八糟的脚印。
“青鸟,你是要以下犯上吗?你知不知道我哥是谁?”
青鸟此生,只忠于徐千秋一人,自然不吃这一套,沉默着,一言不发。
后来觉得烦了,便怼回去一句:“那你知道我家公子是谁吗?”
徐凤年无奈,冲院内高声喊道:“哥,亲哥,求你救救老黄,什么条件你开!”
嘶吼之中,徐凤年终于明白,兄长那日所说,有的是机会逼他学武。
如今,这一切的发生,大概早已在这位世子殿下的预料之中。
有这样的哥哥,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练武虽苦,可若是为了老黄,他没有选择。
再苦,也必须迎男而上。
屋外,冷风吹得厉害。
特别是到了夜间,冷风之中,夹杂着片片雪花,打在脸上,冰寒刺骨。
徐凤年不会武功,没有内力御寒,不多会儿,脸色已冻得通红。
却始终未曾离开。
他在等。
等屋内那个人愿意见他。
徐凤年心里明白,兄长徐千秋既然知道自己回来此处,如今却避而不见。
两种可能:
其一,救老黄,代价太大,利益取舍,徐千秋选择放弃老黄。
其二,便是考验他的耐心,以及救老黄的决心。
其三……
应该有其三,徐凤年想了许久,却不得其中要点,难以领悟。
如此,北凉王府二王爷,却在院子外,一站,便是两个时辰。
屋内,徐千秋翻身,打了个哈欠,放下手中书籍,头从红薯腿上离开。
这腿枕,就是舒服。
接过青鸟递过来的热茶,饮入腹中,温暖不已。
攒眉道:“还在外面?”
青鸟再满一杯热茶道:“一直都在,未曾离去。”
“让他进来。”
“是!”
青鸟领命而去,不一会儿,一个浑身颤抖的雪人走入屋内。
头上,衣服上,已被大雪覆盖。
脸色惨白。
徐千秋对此,却熟视无睹,漫不经心道:“这么晚了,不回去歇息,却在此受罪,为了一个老黄,值得吗?”
“值值值值值……得得得得得!”
牙齿打颤,口吐不清。
地上有一火盆,盆中所用,乃是兽金碳。
最好的炭屑!
火焰耐久,却无异味,也无烟。
烧上一天,二十两银子,便不翼而飞。
徐千秋忽然抬头,右手猛地挥出,双指并拢,力道喷涌而出。
火盆之中,无数炭火飞起,蔓延而至,呈长龙之势。
转眼间,火龙便已成型。
双指点出,火龙缠绕着徐凤年,上下舞动。
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王爷,吓得不敢有丝毫动弹,生怕一个不小心,被那火龙啄上一口,焦肉一块,在所难免。
火龙环绕,不多时,身上渐渐暖和起来。
积雪融化,体内冻僵,亦慢慢化开。
却依旧不敢有丝毫偏差,一动不动。
火炭一块块从眼前撩过,每一寸肌肤,仿佛就在下一刻开始燃烧。
指尖化龙,此等手段,已非人力。
可惜他不会武艺,不然,定要看看,兄长徐千秋,此刻境界是多少。
又过了半柱香时间,火龙退去,飞回火盆之中,盘旋而下,如腾云驾雾,下一刻,顿然散架,回复正常。
仔细看去,不过一盆火炭罢了。
“哥,你答应救老黄了?”
“答应,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大哥,只要你能救老黄,莫说一个,就是十个,我也绝无二话。”
“好!”
一个好字脱口,却如呼啸龙吟,震得徐凤年头皮发麻。
待其反应过来时,身体已不由得自己控制,漂浮在了半空之中。
“哥,你干什么?”
话音未落,全身如焚,万道火焰噬心燃烧。
下一刻,却又如身临九天雪地。
冰火两重天,如此交替,反复无常。
身上,一会儿全身经脉沸腾,一会儿,却又冰寒刺骨。
“啊……啊……啊……不要啊……”
世子殿下的院落之中,传出一阵阵尖叫之声,久久不歇,不绝于耳。
一炷香后,徐千秋变指为拳,一拳轰出。
徐凤年应声,一口鲜血喷出,倒飞出去,破窗而出,飞出百米之远。
落地之时,却浑身充满力量,地板之上,四分五裂。
任督二脉,已然打开!
第91章 【遇强则强,遇弱则弱】
徐凤年,一步登天,一夜打开任督二脉,跨入二品高手行列。
站直身体,活动手腕,跺跺脚,力道不稳,地面裂开。
一拳轰出,不远处假山,一分为二,爆裂开来。
既惊喜,又惊恐。
谓之惊喜,自己如今也算是小高手了。
只是,这力道还需要熟悉和掌握一下。
不然,走到哪儿,地板碎到那儿,这笔费用可不小。
手里握着什么东西,稍有不慎,便会给捏爆了。
惊恐,则是因为兄长徐千秋。
顺手而为,便能造就一个二品高手,此等手段……
助人打通任督二脉,这并非什么稀罕事儿。
但如此行径,那人必然损耗严重。
故而,此番传说,皆是门中长辈,临死之际,为后人留下传承,才会这般做。
一生,也只能有一次。
并且,非内力深厚者不可为之。
因为那意味着油尽灯枯。
可眼前之人,非人哉!
徐千秋替人打通任督二脉,脸不红心不跳,一切如常。
依旧左拥右抱,活力四射,激情满满。
便是今晚一夜十八郎,只怕也丝毫不虚。
若是替人打通任督二脉如此容易,天下早已高手遍地走。
其中困难艰险,稍有不慎,两人皆有可能被反噬,七窍流血,浑身经脉尽毁,抽搐而死。
对于眼前这位兄长,徐凤年不由愈发从心底尊敬了许多。
也敬佩许多。
果然,世子殿下的武功境界,永远都是一个谜。
“老黄之事,我早有安排,他此行,能否活着回来,就看他的造化了,至于你,三日内,必须熟悉体内力量,尽快掌握,然后练刀!”
徐凤年离开几步,却忽然停下,心中有些不解,若不问,憋着难受。
犹豫一番,终于还是决定开口问道:
“哥,你如此煞费苦心,非要我练武,可是有什么计划,需要我入局?”
“是!”徐千秋点头,毫不避讳。
“哥,你有鸿鹄之志,争霸天下之心,一统天下之愿,弟弟我必全力以赴,助你一臂之力,只是……真心恳请哥哥,给老黄谋条生路,我知道,这事别人或许办不到,但你一定有办法的。”
言语之间,情义恳切。
徐千秋望着自己弟弟,亦是沉默许久,然后点点头。
老黄对于徐凤年,一直都是个特殊存在。
也正是因为如此,原着之中,老黄之死,才会那般令他愤怒,开始崛起,奋起反击。
徐凤年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离去。
千秋阁,徐千秋却陷入久久沉思。
“青鸟。”
“在!”
“传我命令,武帝城分舵,即日起,《屠仙计划》,执行替补方案,不惜一切代价,力保剑九黄无虞,安全离开武帝城。”
“是!”
青鸟离开,领命而去,传达最高级命令。
翌日,徐千秋提着好酒,亲上听潮亭顶楼。
路过二层楼时,在楼梯道口,留下了一坛好酒。
他上得楼去不久,白狐脸出现,抬头望了望上方楼阁,拿起酒坛,回了阁楼之中。
翻书之声,未曾间断。
将地上的三两本古籍放入书架之中,酒坛立于墙脚。
上前,案几之上,一局残棋,已接近尾声。
枯槁老人手中执有一黑棋,久久未曾落下。
知道他来了,也未曾回头。
声音沙哑道:“棋局已开,风云已至,暗棋已动,杀招隐晦,只是不知,这收官之棋,你当如何下?”
徐千秋招手,一粒黑棋飞起。
挥手,黑棋落于棋盘之上东方一角。
仔细看去,那黑棋,却已然从中裂开。
枯槁老人沉默许久道:“你这是险招!”
“险中求胜,未尝不可。”
“若是败了呢?”
闻言,徐千秋沉默良久,好一会儿,眼眸之中,杀意决绝,幽冷之意,胜过九州缥缈。
站于案几旁,负手而立。
忽地,背后之手,四指并拢,猛然拍下。
棋盘之上,东方,一片黑棋大龙,顷刻间,尽数化为灰烬。
窗户有微风吹进来,棋盘之上,顿时空了一片。
枯槁老人终于变了脸色,悚然一惊道:“你要屠了武帝城?”
几年不见,李义山突然发觉,眼前之人,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小孩子。
如今,那杀意,虽隐藏得极好,却已渐渐能够乱人心智。
集:冷血而重情、残暴而仁和、暴怒而冷静,于一体。
如此复杂之人,李义山生平仅见。
北凉交到如此人物手上,也不知是福是祸啊……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天下,一场腥风血雨,怕是免不了了。
江山辈有才人出,北凉有此人物,借势而起,谋定天下。
离阳和北莽,以及武帝城,无论江湖,还是庙堂,无数风波幕后,只怕都少不了这位世子殿下的影子。
无双国士第一次恍然大悟,原来,从一开始,自己以为,对这个徒弟了如指掌,如今想来,自己所见,只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多面,多心,多谋,多义,多情,武功心智,都是世间一流。
如此人物,也不知徐骁上辈子做了什么天大的善事,此生竟然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李义山非常肯定,如果他所料不错,徐千秋之名,必将载入千古史册。
看着棋盘之上的东海空白区域,两人心思各异。
许久,李义山开口道:“东海王仙芝,武功境界深不可测,其实力,已至世间之最顶端,要想杀他,你可有把握?”
徐千秋挥手,一粒白棋飞起,落入棋盘之上。
那位置,正是东海最中央,心脏位置所在。
见状,李义山眼前一亮,连连点头,心中了然。
徐千秋负手而立,站与窗前,俯瞰北凉王都,心中感慨道:
“王仙芝固然强,却当不得世间第一,天下无敌。
如今天下武林,群雄割据,天才辈出,各有千秋。
以前,无一人能威压天下,登顶第一,以前不会有,将来,更不会有。”
枯槁老人摘下腰间葫芦,狂灌了两口酒,好奇道:“那你呢?”
徐千秋忽然心中狂意大发,冷傲道:
“我?遇强则强,遇弱则弱。
有我,世间绝无天下第一!
天下第一,是我,天下第二,也是我……
不入流,还是我!”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从庆余年开始轮回》《斗罗之魔临天下》】
第92章 【及冠之礼】(加更一)
【感觉加更好像也没什么用,没人看,也没人投票票……】
【今天就加更一章先。】
【最近一直被封细节,把我搞惨了。】
下楼之际,徐千秋去看了白狐脸。
书架之上,古籍堆积如山,俨然成为一面书墙。
檀香木书架,古朴,却无虫蛀,味有清香,怡人之乐。
在此看书,其间香味,有抚慰人心之作用。
稍微宽畅一些的书架中间,白狐脸手中握刀,坐于书架一角,背靠书籍,闭眼休息。
呼吸匀畅,大抵是已经睡着了。
这般模样,估计已有五六日未曾好好休息过了。
在她周围,地面之上,十二本书已翻到末尾一页,整整齐齐,一字排开放在地上。
真是个武痴!
徐千秋负手而立,如微风浮动,幽魂夜行一般,飘荡过来。
一点声响也没有。
脚底,离里面越有三寸距离,果真是飘过来的。
这白狐脸,睡觉手中都握着刀柄。
那手势,若有突发变故,能第一时间顺畅拔刀,刀势圆满,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伴随着轻微呼吸,眼睫毛微微颤动。
瞥了一眼,没有喉结。
果真不是男人!
徐千秋尽量收敛自己气息,全过程,未有一点点动静声响。
鼻尖有酒香飘过,望去,一个空空如也酒坛,立于书架一角。
为了练武,三天不吃不喝,至今,不过方才喝了些酒罢了。
世子殿下嘴角一丝笑意,稍纵即逝。
这蒙汗药,倒还有些效用。
虽对一品高手无用,不能全盘麻翻,但还能有些吹眠的效果。
蒙汗药当做催眠药使用,古今第一人。
三包蒙汗药,分量刚刚好,让这丫头睡一觉,倒也值了。
徐千秋轻轻脱下自己裘毛披风,慢慢盖于白狐脸身上。
熟睡之中,握刀的手忽地紧张了一瞬,后,渐渐恢复正常,继续熟睡。
盖好外套,徐千秋不再停留,双脚飘离地面三寸,如鬼魂一般,飘了出去。
招手,墙角酒坛飞起,落于掌间。
阁楼之中,再度恢复寂静。
世子殿下刚走不多会儿,黑暗之中,白狐脸忽然睁眼。
目光明亮有神,在黑暗中驱散一切。
看着空荡荡的墙角,空酒坛已不翼而飞。
披风之上,有熟悉的味道。
盖着确实暖和许多。
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像是水面之上的一道涟漪,迅速划过脸颊,然后又在眼睛里凝聚成两点火星,转瞬消失在眼波深处。
稍纵即逝。
闭上眼眸,继续睡去,倒是没掀开盖于身上的裘毛披风。
晚些时候,白狐脸被一阵香味勾醒。
将身上裘毛披风慢慢折叠好,放于案几之上。
走近一看,楼道之上,放着一个食盒,有酒有肉有粥。
没想到这堂堂北凉世子,倒也贴心。
白狐脸毫不客气,将食盒端走了。
不多会儿,魏爷爷从三楼抱着一叠书籍下楼,左右巡视,却如何也找不到自己的食盒了。
那可是徐凤年今日特意给他送来的生辰饭菜。
菜是好菜,酒也是好酒。
如今却不翼而飞……
年中。
大柱国择了良辰吉日,在宗庙给徐凤年行及冠之礼。
不愧是徐蛮子,给儿子行及冠之礼,不祭天,不祭祖,不在宗庙举行,邀请贵宾,更是寥寥无几。
此番行及冠之礼,只祭娘亲。
两个姐姐,无一在场。
徐龙象也不在。
因为徐千秋的到来,徐凤年就只能做弟弟了。
位居二王爷,再非长子,也非北凉继承人。
故而,他的及冠之礼,倒是不如先前徐千秋及冠那般受天下重视。
几年前,徐千秋行及冠之礼时,及冠当日,居然遭刺。
可惜了那美女刺客,世子殿下没有丝毫怜惜,下令活埋。
也是为了警告天下,明示四方。
王妃墓,左右两只高大青白玉狮子,栩栩如生,动作神态,活灵活现。
墓场主神道,长达六十丈。
四面八方,由白玉砌成。
城中有城,万千气象,气势恢宏。
王妃之墓,无论规模还是配置,都已超越离阳王朝所有藩王之墓。
与皇后之墓,也差不了多少。
陵墓建成当日,离阳皇帝御桌之上,短短半日,弹劾奏章,便已堆积成山。
那位皇帝陛下却称身体有恙,躲到后宫去了。
铺天盖地的弹劾奏折,最终都被压下,不了了之。
徐凤年跪于墓碑之前,眼角微微有些许湿润。
母亲逝世,他尚且年幼,最是伤心。
这许多年来,也是他心中之结,难以解开。
为此,多次不给徐骁好脸色看。
堂堂北凉王,竟然不替母亲报仇,二王爷心中自然不快。
大柱国腿伤已痊愈大半,此刻却依旧装作驼背腿瘸,待挥手退去周围所有人,那身影,终于伟岸挺拔起来。
不驼,不瘸,且精神百倍。
只是神色之间,有些蔫不拉叽。
每每来到媳妇儿坟前,人屠之辈,却难以压抑心中思恋。
若不是两个儿子还在此地,说不得也会抹上一两把眼泪。
默不作声,就这般静静站在哪里,他相信,自己媳妇儿一定能够看到自己如今的状态。
媳妇儿在世时,最是担心他的腿伤,为此没少花时间,花精力,四处为他求医问药。
如今,妻子若在天有灵,见他已康复,定会欣慰不已,也能放心了。
妻子离世,徐骁一生,未曾纳妾,未曾续弦,心中情义,自当百年!
“哥,如今我已成年,你可否告诉我,娘亲当年到底是如何死的?”
跪于地上,当着母亲的面儿,徐凤年终于问出心中心结。
徐骁也看向徐千秋。
这么些年,大柱国也一直在查,当年的凶手有哪些。
可迄今为止,收效甚微。
一老一少,加上在天有灵的王妃,目光都齐齐往下那白衣胜雪的俊美少年。
“哥,娘亲在世时,对你最为宠爱,难道你就不想为她报仇吗?”徐凤年再度发问。
徐千秋点燃两柱香,恭敬行礼,插入香炉。
这才说道:“你也不必激我,娘亲之仇,我责无旁贷,名单我有,具体细节,其中因果,事无巨细,我都有,可你若想知道其中真相……”
“你如何才肯告诉我?”徐凤年迫切出声问道。
“接我一招,若不死,且还能站起来,便有资格知道,并参与其中。”
徐凤年跪地,怒声而起道:“我现在就……”
却发现,跪于地上,却如何也起不了身。
似负有万斤之力,任他如何挣扎,身体却纹丝不动,
再观兄长徐千秋,还是那般云淡风轻,仿若从未出手。
第93章 【徐家人不骗徐家人】
尚未出手,已是动弹不得。
若真要接上一招,只怕他小命不保。
徐凤年很是挫败。
本以为,打通任督二脉,实力大增,能够跻身高手行列,如今,在兄长的淫威之下,竟然难以动弹分毫。
“哥,给个准话,你如今什么什么境界?”
徐千秋想了想,很认真地回答道:“只比你高一个境界,徐家人不骗徐家人!”
雪中境界:
下三品:伤甲而不破。
中三品:破六甲以下。
第三品:破甲八九。
二品为小宗师。
一品四境:金刚境,指玄境,天象境,陆地神仙。
(有大小真伪之分,上品为大,最次是伪)
白狐脸,一人,双刀,漫天雪,如今已入一品金刚境。
金刚境喻释家,指玄境喻道家,天象境喻儒家。
陆地神仙,为三家殊途同归。
一般而言,佛门入一品为金刚,道门入一品为指玄,儒门入一品为天象,只修单境。
而江湖武夫则大多循境而进,金刚→指玄→天象→陆地神仙(融会贯通),多境叠加。
故,三教中人同境界对打不如武夫。
当然,除了三教中人,江湖武夫也有越境升级者,其中多是以术入武。
一品往上,则是破碎虚空,剑开天门,或举霞飞升,或驾鹤而起,或御剑而行。
一入天门,飞升上界,则为天仙。
过天门而不入,停留下界,则为天人。
两者之别,有无瑕疵之分。
一品四境界,有人只修单境。
有人循序渐进,四境皆修。
故而,同为一品,战力却天差地别。
徐凤年已打通任督二脉,实力大增,如今已是二品巅峰。
以他的境界观之,兄长徐千秋,却只有一品金刚境。
而一旁,徐骁嘴角则是微有些抽搐。
徐凤年不明白,他却深有体会。
大柱国未曾突破前,乃二品小宗师,那时,他观之,徐千秋是一品金刚境。
如今,腿伤痊愈,服下那丹药,增加一甲子功力,已成功破境,踏入一品高手行列,是为金刚境巅峰。
如此,再观之,徐千秋境界,却变成了指玄。
只比你高一品,原来,真意如此。
大柱国恍然大悟。
对于徐千秋实力,大柱国心中有些了猜测。
遇强则强!
故而,在不同人眼中,他的实力境界变化不一。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皆有之。
如此变化,非人力所为,而是客观存在的。
徐骁心里明白,此刻徐千秋的境界,若是不细看,只有六品。
可细细感知,却比他高上一品。
大柱国已领悟其中真意,徐凤年却不知晓。
还真以为,兄长徐千秋,也不过金刚境。
心道,待自己学上两门厉害绝学,莫说撑一招,就是十招,也是绝无问题的。
顿时信心满满。
“哥,老黄最近怎么样,可有他的消息?”
此中关键,似乎牵连太多,徐千秋不愿多说,只是淡淡回道:“暂时死不了!”
及冠之礼完毕,徐凤年留下陪娘亲说说话。
徐千秋当空飞跃而下,眨眼之间消失不见,估计是去了听潮亭。
只有大柱国,需要继续装作驼背跛脚,慢慢下山。
一路上,看似荒凉,雪中只一人孤立前行。
暗中,却有无数暗装随行。
人屠也知道,他这人头还值些黄金。
年轻时候,抛头颅洒热血,觉得马革裹尸,也未曾不可。
如今,却倍加珍惜起自己的狗命来。
这爵位,是无数老兄弟用命换来的,若是早早就去了阴曹地府,只怕那些老兄弟都不会同意的。
再有便是,老兄弟大都已相继离世,他一人之肩,担负着无数家庭重担。
天下人人都说,北凉铁骑,天下无双,死战不退,谁又知,北凉三州,城内人家,十室九空。
北凉最为可怕之处,在于人心。
大柱国心知树大招风,但是他更清楚树倒猢狲散的道理。
徐骁见过太多此类人间悲剧。
他若倒下,那些老兄弟的家人,家室,家族,那下场只怕……
爱妻离世,他便心生死志,却一直苟活了这么多年。
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北凉王!
如今,大柱国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徐千秋上位,执掌北凉,他也算是后继有人。
而且,这个疯子儿子,其才能,就是大柱国自己,也不得不赞赏一句: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北凉王府,麾下三十五万铁骑大军,战无不胜。
大柱国膝下,三子两女,每个都是人中龙凤。
六名义子,亦能独当一面。
王府之中,高手如云,智囊无数。
门生党羽,遍布天下。
一颗颗暗棋,一招招后手,四面八方,无一遗漏。
当然,大柱国自己也心里清楚明白,他的仇人,就如他的白头发一样多,不计其数,数不胜数。
黄鹤楼顶端,空荡回廊,大柱国负手而立,静看云雾缭绕,波诡云谲,变化万千。
周围静悄悄地,并无一人,大柱国却突然开口,似自言自语,轻声道:
“寅,你说,千秋在天下第一楼之中,是个什么身份地位?
亦或者说,这天下第一楼,本就是他一手建立?”
没人回应,大柱国继续自言自语道:
“此事,他既不愿说,我不问便是,但毕竟年幼,有些时候,我还得帮衬些,力保万无一失,即便他最终失败,我也必须保他能够东山再起。”
徐千秋尚且年幼之时,大柱国便和爱妻亲手组建一批死士,以天干地支命名: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葵。
除此之外,还有两位特殊棋子。
这些人,其中大部分已被徐千秋启用。
云卷云舒,徐骁却也没什么兴趣看这美景。
下楼时,忽然停下脚步,问道:“丑,袁左宗对千秋很是钦佩,若有命令,莫敢不从,禄球儿亦是死忠,只是那陈芝豹,能否忠于千秋……”
大柱国身边死士,以地支命名。
寅、丑,皆是其中之一。
阴暗之中,传来声音,仿若钝刀磨石,极刺耳沙哑:
“回王爷,极难!”
一叶知秋陈芝豹,那是个极骄傲的人。
徐骁似乎腿伤发作,扶墙而立,蹲下休息片刻,笑道:
“若本王没记错,当年洛阳一战,陈芝豹对你有救命之恩。
如此交情,你就不懂得圆滑些,替他打个圆场?
难道你就不怕他今日突然暴毙于军营之中?”
阴暗之中,一阵沉默。
第94章 【老黄消息】
忠、孝、义。
这次序,在北凉不能乱。
谁乱谁死!
死士“丑”,方才若是替陈芝豹圆场,即便他很强,今日也难逃一死。
徐骁之谋,不输无双国士,心机城府,也是世间一流。
若非如此,这北凉,早已覆灭不知几许。
也不知大柱国此刻心中在想些什么,心思难测,只是自言自语道:“一叶知秋,一叶知秋……”
毕竟是昔日故人之子,亦有才能,军中大将,自己左膀右臂。
对于陈芝豹,大柱国是又爱又忧。
却给予最高信任!
若非如此,此等叛逆人物,换了旁人,大柱国早已将其五马分尸,做了人寰。
思量许久,大柱国最终还是决定将这个烫手山芋,交于世子殿下自己搞定。
父子两人之前有过交谈,此人,徐千秋自行处置。
虽天下至今仍有传闻,北凉陈芝豹,与世子殿下徐千秋,素来不和,彼此颇有成见。
但是,徐骁却知道,这么些年以来,徐千秋与陈芝豹,两人之间曾有两次私下会面。
两次会面,皆屏退左右。
其中内容,却无人知晓。
只是,两人之间的关系,多年未有改善,一直不见好转。
甚至,已有愈演愈烈之势。
世子殿下昨夜又在听潮亭待了一整晚,让两个丫鬟独守空房。
这让红薯心中暗喜。
世子殿下武功深不可测,身体强壮,干什么总是停不下来。
这可把她霍霍得不行。
已经两天下不来床了。
青鸟似乎也有些吃不消。
两人心有灵犀,默默合计着,要不要把姜泥也拉进来。
毕竟也是练过武的,总该能坚持时间长些,替她们分担些压力。
徐千秋放下手中古籍,瞥了一眼还在目不转睛看书的白狐脸,地上,十二本书正不断翻动。
嗦嗦的纸张翻阅声,极具韵律。
如此速度,要不了多久,便该上第三楼了。
也不知上楼之前,南宫能否再有突破,还真有些期待。
年纪轻轻,便能自创功法,确实逆天。
十九停,也不知何时才能看到此般绝学。
徐千秋未曾打扰,下得楼来。
一如既往,青鸟一直守在听潮亭之外。
今日未曾练武,手中拿着一封密信。
接过红薯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脸,问道:“武帝城的消息?”
青鸟应道:“是!”
手帕递给红薯,搭住其手腕,输送了些许内力,似笑非笑道:“身子不舒服,就好好在院里歇着,别出来到处跑。”
“伺候公子,是红薯的本分,再苦也不怕。”
青鸟翻白眼,这女人,就是最会卖乖,时时刻刻,只要公子在身边,恨不得黏上去,永不分离。
在院里,也最得宠。
大丫鬟之名,可不是随便得来的。
徐千秋接过青鸟手中密信,拆开,足足十页纸张。
也不知出自何人之手,这簪花小楷,字锋柔美顺畅,定是个书法大家。
就是字迹之间,颇有些秀雅之气,想来应该是个女人。
见字如见人,倒是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能写出这般字来。
难道是墨池苑人才?
天下第一楼何时收了这样的书法女子,为何自己却未曾得知。
密信内容,从剑九黄出现在大众视野开始叙述。
文字直白,不加任何修饰夸张,事无巨细,一一记录在案。
最先,尽数是些琐碎之事,徐千秋看着,也不甚在意。
东海武帝城,江湖有言,古诗赞曰:
东临碣石,可观长海!
行程记录至此,开始多了些秘闻,包括天下隐秘高手行踪等。
此战,天下瞩目。
天下剑客高手,闻讯,纷纷赶往武帝城。
两大高手对决,如此盛景,江湖百年难遇,怎可不看?
越王剑池掌门人,年近花甲,只身入城。
吴家剑冢,两位传人,亦在不久前抵达武帝城。
无数高手,纷纷前往。
对这巅峰一战,拭目以待。
若是能从中悟出些什么,那将是莫大的机缘。
曹长卿也到了武帝城。
难怪最近北凉三州传来消息,失去了此人的消息,原来是跑到武帝城看热闹去了。
楚国余孽,倒也狂傲,光天化日之下,包揽了一整座观海楼。
只言片语间,黑云压城的窒息感,扑面而来。
这执笔之人,文采倒是不错,很适合写小说。
篇末,老黄再次出现,人已至城墙之下。
于酒铺之中,万两银票大手一挥,要了二两黄酒,半斤牛肉,花生米一叠。
无论天下人如何万众瞩目,老仆自巍峨不动。
一粒一粒吃着花生米,喝些黄酒,对周围人的目光,指指点点,视若不见,我自悠然见南山。
最后一卷,是关于最后事态发展,老黄与王仙芝一战的结果。
同样的一份绝密信件,徐千秋命人备了两份,大柱国一份,徐凤年一份。
而他手中,保留了原件,那字真的不错,回头找机会问问,是不是墨池苑弟子。
是,就抢回来做压洞夫人。
如果是个男的……
那就活埋了。
呼~
徐凤年收功入体,深呼吸,呼气,如此反复五六次,终于停下。
拍拍脸,拿起那封信。
共十页。
每一页,他都看得非常认真,看得非常慢。
一个字也未曾落下。
到没觉得那字迹优美,对其主人心生仰慕。
也可能因为,这不是原件的缘故。
徐凤年只是觉得,这老黄,还是那么不着调。
你走路,便好好走路,偏要偷看别人家大屁股媳妇儿,还被人逮着,追了十条街。
那么高的高手,也不知道还手,就只是跑。
家丁太多,扛着扫帚钉耙,一路追赶。
跑得急时,那跛脚马反而拖了后腿。
无奈,老黄扛起马儿,然后跑得飞快,烟尘漫天飞。
吓傻一众追赶之人,不敢再追上去。
看到此处,徐凤年哈哈大笑起来。
这老黄,不是去打架吗,如此看着,路上逍遥自在,更像是度假去了。
身上有着几万两银票,倒也不用去坑蒙拐骗偷,小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托老黄的福,跛马也胖了一圈。
趣事不断,徐凤年笑得人仰马翻。
只是,看着渐渐聚拢而来的高手,黑云压城的压抑之感,渐上心头。
于是,他看得愈发慢了起来。
那最终的未知结果,令他感到害怕。
不知何时,脸上笑容慢慢敛去。
心头,千斤巨石,已高高悬起……
第95章 【武帝城一战】(加更一)
【禄莱,感谢你的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还有好几个大佬,也欠你们的加更,还没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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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是想让我用老命加更啊!】
徐凤年镇定思绪,压下心中不安,又捧起些水拍了拍脸,终于翻开末篇。
剑九黄背匣掠上墙头,距王仙芝二十丈立定。
剑匣之中,五剑尽出。
五剑,八剑式。
王仙芝始终以单手对敌,呼吸均匀顺畅,不疾不徐,稳稳占据上风。
两人交手六十八招。
末,剑九出!
王仙芝脸色变,双手齐出。
剑九,如一挂银河,倾泄千里。
剑影落,王仙芝双手袖袍,皆毁。
双臂,久久颤抖。
发丝飞扬,却不似之前那般云淡风轻。
剑九出,王仙芝降低境界,与之平齐。
后,倾力一战。
天下皆知,王仙芝与人交手,最爱以同等境界交手,极少以境界压人。
便是如此,仍旧未尝一败。
此战,两人旗鼓相当!
打斗描述,到此结束。
密信结尾之后,有几条附录。
附一:
剑九黄后力不足,百招之后,力竭。
剑九黄之强,远超想象,王仙芝同等级,倾力而战,最终,招式未能收住。
剑九黄生死在即,陨落千钧一发之际,两个江湖上从未出现过的无名之辈,冲天而起。
一刀,一剑。
刀剑合一,气浪千里,如海啸奔袭,万里无云,破去王仙芝绝强一击,救下剑九黄。
王仙芝未曾阻拦,就此收手。
问之姓名,一刀一剑,闭口不答,只是临走之际,在武帝城头留下了两个血掌印。
那日,天下第一楼,再现人前,天下轰动。
与此同时,离阳东厂,北莽四象,闻风而动。
那两人给剑九黄服下丹药,稳住全身紊乱之经脉,当场为其疗伤。
王仙芝犹豫片刻,亦施以援手,为剑九黄输送真气,护住其性命。
危急关头,百余刺客徒然出现,杀上城头。
王仙芝挥手之间,五十余人血爆当场,却再无分心之力。
后,一白发魔女,身着红衣,踏空而来。
也不见她如何动作,所过之处,温度奇高。
双掌齐出,火焰掌,焚尽九霄。
剩余五十余人,尽数焚为灰烬。
手中兵刃,全都卷曲缩成一团。
剑九黄性命无忧。
一刀一剑,白发魔女,三人剑指王仙芝,大战一触即发。
方圆百里,针落可闻。
本以为,三人是为救剑九黄而来,如此看,却是为杀王仙芝而来。
天下第一楼,意欲斩杀天下第二王仙芝。
如此消息,惊天一爆。
王仙芝依旧压低境界,问,武帝城与天下第一楼可有恩怨。
白发魔女答曰:我家楼主,看上了你这座城。
言语之间,霸道,嚣张,毫不掩饰。
曹长卿等,一众江湖高手,远远观之。
不少人觉得,此战,生死难明,胜负难说。
王仙芝古固然天下第二。
可这三人境界武功,不输剑九黄。
且处于巅峰状态。
最重要之处,三人很是年轻。
天下第一楼之强,世人首次看得清楚明白。
北莽、离阳,都暂时性选择退让,已是最好的佐证。
如今亲眼得见,果真心惊。
三大高手齐聚,欲杀王仙芝。
众目睽睽之下,一白鹤携麦穗而来。
寂静无声,唯有白鹤翅膀扑哧之声。
麦穗落于白发魔女之手。
沉默片刻,三人退去。
临了,王仙芝发问,何故收手。
却无人应答。
三人若出手,此战,他或许不死,但定会重伤。
同境界与剑九黄一战,他体内真气,已损耗十之五六。
此三人,所修,皆世间修罗杀伐之道,若出手,一人,尚可应对。
两人,亦可对敌。
三人,他便无必胜把握。
却未曾想,最终,竟这般莫名其妙收手,飘然离去。
这天下第一楼,果真邪门得紧。
高手如云,名不虚传。
武林中人,恨王仙芝,一如朝廷群臣恨徐骁。
本以为,此事当就此结束,王仙芝亦是松了一口气。
围观群众,也都惋惜不已。
若今日王仙芝身死,天下武林,只怕不少人会拍手称快。
失望之际,一掌破空而来。
掌未至,城楼已毁。
围观之人,方圆百里,死伤无数。
天象境!
王仙芝全力出手。
掌印破碎。
王仙芝后退半步。
围观之众,尽皆哗然。
平分秋色。
一掌破去,再无出手。
自始至终,未有人现身。
方才何人出手,亦无人得知。
四面八方,却有声音传来:
“我家大哥哥说,江湖之中,本无反派,却人人是反派。
今日之局,本为杀你,忽觉你这人还有些意思,活着也不错。”
“阁下何人,可否现身一见?”王仙芝衣衫飞舞,手掌通红。
方才对掌,并无外人看着那般简单。
此人,境界不输于他!
战力亦强!
“大哥哥原话:天下第一楼,随时欢迎你!”
王仙芝沉默。
方圆百里,亦沉默。
今日之局,本是针对王仙芝,此乃必死之局。
也不知那天下第一楼楼主犯了什么病,这最后关头,却下令收手,放王老怪一马。
今日过后,待王老怪伤势痊愈,想杀他,就更难了。
这天下第一楼,果真不靠谱。
无数武林高手,忽然对那天下第一楼楼主厌恶起来。
四大高手齐聚,三人对战牵制,一偷袭。
既是必死之局,何不直接杀了干脆。
留着这样的老怪物于世间,让无数武林高手抬不起头来,简直难受。
虽不知那楼主是何人,废物、懦弱,神经病,不少标签,已在武林人心中升起。
在其看来,王仙芝无敌天下,就是该死。
天下第一楼既然有此实力,就该为天下除害。
这一切,就该理所应当!
内心潜意识,却是不想让王仙芝入天下第一楼,若真如此……
不止武林中人,两大帝国,更是不希望此事发生。
徐骁该死,王仙芝该死,这天下第一楼楼主,也是该死。
大战落幕,天下第一楼撤走。
老黄却留在武帝城养伤。
王仙芝相邀,老黄也不拒绝,决定留下。
天下第一楼出手相救,剑九黄身份,呼之欲出。
其腰间所挂铁牌,更是引人瞩目。
那是天下第一楼客卿长老的身份令牌。
剑九黄已入天下第一楼,此间消息,北莽四象,离阳东厂,会在第一时间归入档案,上达天听。
更有甚者,天下第一楼,明辉天下,正式相邀王仙芝。
战后,王仙芝也相邀剑九黄留于武帝城养伤。
此番举动,是否意味着,东海武帝城,即将并入天下第一楼。
若果真如此,天下当如何应对。
北莽四象,离阳东厂,皆为压制天下第一楼而生。
天下第一楼,绝不可再发展壮大,否则,将后患无穷!
天下风云,武帝城一战,正式拉开帷幕。
【不出意外,今天晚上还有一章加更,如果有意外,就是被人刀了……】
第96章 【瞎眼黝黑小姑娘】(加更二)
【阿木斯特勒,感谢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有些人呐,就知道催更,让我用老命加更,也不投票票,不知道良心痛不痛?】
城楼被毁,死伤无数,战后,众人慢慢散去。
王仙芝回府,却得知,府中管家,乃是昔日仇人,毁去面容,卧薪尝胆几十年,今日出手。
如此最佳时机,既出手,复仇计划本该万无一失,王仙芝府中之人,当无一幸免。
然而,关键时刻,天下第一楼出手,暗中相帮,力挽狂澜。
而这,便是天下第一楼的第二个诚意。
不杀,是为第一个诚意。
天下皆知,有一位坐镇武帝城,无敌于世一甲子的老怪物王仙芝。
他自称天下第二。
只是可惜,这位天下第二,终究但是最后没能敌过主角的光环。
书中,王仙芝绝对是一个武道奇才,一生未尝败绩。
当年,更是以双指夹断剑神李淳罡的名剑木马牛。
李淳罡因为惜才,故而未曾剑开天门杀他。
剑开天门,必见生死。
天下不知,王仙芝为了报恩,一甲子以来,都自称天下第二。
这天下第一的位子,本该是谁的,王仙芝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
天下人都只知此人狂傲无比,却不知其中真相。
对于世人之愚昧,他也懒得解释。
浪费口水,浪费口舌。
前世,初读雪中之时,徐千秋对于王仙芝的印象,也不怎么好。
在雪中刚开始的时候,很多读者都因为王仙芝是反派,也因为陪世子殿下游历六千里的马夫老黄,死于武帝城,故而,一直对这天下第二,印象不怎么好。
但是,当老剑神李淳罡万里借剑邓太阿,自己马上油尽灯枯之际,却是王仙芝不顾离阳王朝大军,无数高手阻拦,他还是毅然决然,离开了武帝城。
背上那个叫绿鱼儿的女孩儿,李淳罡弥留之际,将其当成自己当初深爱之人,绿袍儿。
因此,李淳罡临死之际,这也算是一种圆满。
正是王仙芝帮他了却一个遗憾。
再有,别人不知,徐千秋却知道。
当年离阳王朝一战,若不是王仙芝出手,母亲身怀六甲,绝不可能活着离开京城。
也决计不会有徐凤年、徐龙象两个弟弟。
天下人都希望借北凉之手,灭杀王仙芝。
徐千秋,偏不让这些人如意。
王仙芝是反派,也不是反派。
真正读懂雪中,方知,雪中每一个人都不是反派。
却每个人,尽皆反派,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和万般无奈。
最后,王仙芝在和主角徐凤年决战的时候,死于徐凤年之手。
这一战,水份极大。
因为那时,王仙芝早已心灰意冷。
再无巅峰战力。
对于王仙芝,徐千秋有着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可杀,亦可不杀。
其中因果,静看事态发展。
大战落幕,武帝城,城北。
一黝黑丫头,个子不是很高,约莫一米二。
踮起脚尖,从糖葫芦架上取下一根最为圆满的。
摸出一枚银子,递与卖糖葫芦老头儿。
黝黑小姑娘,双眼之中,空空荡荡,双眼球,被人生生挖出。
老头儿心尖一酸,又从怀中摸出一吊铜钱,和那枚银子一道放入黝黑小姑娘兜里。
白发苍苍,双手满是老茧,声音沙哑道:“丫头,找你零钱,好生收好了。”
说着,又摘下两根饱满圆亮的糖葫芦,放于小姑娘手中。
同为天涯苦命人,无须多言,便已感同身受。
小姑娘沉默着,双目无神,愣愣盯着老人转身离去。
老人口中轻微叹息,苦命小丫头啊,希望上天多多庇佑些。
老人想起前些日子,和自己相依为命多年的,在路边捡来的孙女儿,如今却得重病,无钱就医,命悬一线,一时间,泪眼朦胧,白头发又在悄然间多了几根。
听说今日武帝城来个不怕死的家伙,和那为城主老神仙决战,很多人都去看热闹了,老人的糖葫芦,还一根都没卖出去。
摇摇晃晃,叹息着,年纪大了,也没多少泪水可流,只是心酸无限。
想流泪,却无泪可流。
顶着风沙,忽见不远处地上有一枚铜钱,还有一个馒头。
老人将糖葫芦放好,爬到桌下去捡那铜钱,全然不顾地上泥尘。
阿三是附近一带有名的小混混,整天无所事事,坑蒙拐骗偷抢,无恶不作。
偶尔遇见老人,见四周无人,也会收些保护费,白拿人家些许东西。
然后去赌个精光。
今日,阿三去城外看了城主王仙芝与那剑九黄一战,惊为天人。
心想,自己若是有此实力,岂不是可以漫天下收保护费。
赌桌之上,就是输了赢钱,大不了全都杀了便是。
倒是那天下第一楼,果真厉害。
竟连城主那般老神仙,都被算计得死死的。
若不是对方莫名其妙放了一马,只怕这武帝城,今日就要易主了。
阿三想着,待自己筹些银钱,然后找找门路,看能否加入天下第一楼。
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儿!
大战落幕,他一路往家赶,顺路四处瞄着,寻找猎物。
忽地,他看见一个脏兮兮的傻老头儿,将手中糖葫芦放于旁边,却钻到桌子底下去,也不知作甚。
这大好时机,阿三自然不愿放过。
扛着糖葫芦就狂奔而去。
虽不值多少钱,可若是全卖了,也能有五十文。
今日一直未曾开张,就拿这老头儿祭手。
风呼呼吹着,夹着些许白雪风沙。
瘦弱混混跑了不多距离,却猛地四分五裂,化为漫天血雾。
糖葫芦之上,却未曾沾到一滴血。
修罗杀伐之道!
狠辣无情,出手,便是一个字:
杀!
死无全尸!
老人从桌底下爬出。
将那铜钱放于衣服上擦干净,又将满头上沙粒弄干净,小心翼翼放到胸口位置。
糖葫芦,依旧还是刚才的位置。
扛起旁边糖葫芦,一瘸一瘸,缓缓悠悠,慢慢远去。
来到茅草屋。
风呼呼吹着,偶尔一块茅草被风卷跑。
老人放下手中糖葫芦,燃火煮粥。
屋内由茅草堆积的床榻之上,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丫头,昏昏欲睡,高烧不退,脸色惨白。
茅屋不远处,黝黑小姑娘出现在转角出。
双目孔洞,望着不远处的茅草屋。
又看看手中的一串铜钱,以及那枚银子。
第97章 【幽冥】
不多会儿,一郎中骂骂咧咧而来。
瞧过小姑娘病情,说了些什么。
老人伏跪于地,不断磕头。
这病,要一百两!
老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心中绝望不已。
一百两……
如此天文数字,对乡间农夫而言,那般遥不可及。
这也是为何他把那串铜钱给了瞎眼小姑娘的原因。
一则,杯水车薪。
二则,老人自己也知道,自己孙女儿已救治无望。
只是,这叫他如何死心。
风沙之中,一个瞎眼黝黑小姑娘,站在远处,静静看着这一幕……
老人不知,瞎眼黝黑小姑娘却知道,那病情,别说百两,就是千两,只怕也难以痊愈了。
那郎中,不过是想骗些银钱罢了。
百两,放些人情,一二十两总该有?
却在得知老人身无分文时,断然离去,一去不回头。
老人哭了一会儿,继续煮粥去了。
心知无望,却难免不死心。
盛粥之际,老人抬头,于黄沙飞雪之中,一黝黑小姑娘,缓缓而来。
手中拿着三串糖葫芦,细细舔着。
黄沙飞舞,却未曾有一粒,落于那糖葫芦之上。
百米开外,却眨眼间,如鬼魂般,转瞬即至。
老人惊呆,手中碗粥跌落,泼洒而出。
却如时间静止,一切停留在空中。
泼洒而出的粥,便那般静止不动,碗亦漂浮着。
片刻,老人醒悟过来。
接住粥碗,一点点接住粥。
回头,黝黑小姑娘已从房间之中退了出来。
黑衣斗篷之下,双目孔洞,异常恐怖。
瞥了一眼黝黑小姑娘,老人折身返回屋内。
昏迷多日的孙女,此刻却已再度睁开眼睛,脸色亦恢复了血色。
老人喜极而泣。
当场跪谢。
身子跪下一半,却再如何也跪不下去。
“我已保住她性命,却无法治愈她的嗓子……”
本是少女,声音却满是沧桑。
大概也只有在提起“我家大哥哥”时,才能让黝黑小姑娘尽量让自己声音柔和一些。
大哥哥总说,多笑笑,声音甜美些,以后好嫁人。
至于嫁人,黝黑小姑娘没能听进去。
却明白其中意思,大哥哥希望她多笑笑,声音甜美些。
可惜,大哥哥不在身边,如何也没有笑容。
声音更是沙哑。
那空荡荡的双目,更显荒凉落寞。
她最喜欢之物,唯有糖葫芦。
那是她快死之际,忽然被大哥哥塞入嘴里的唯一食物。
也因此,她从死亡边缘游荡一圈,重获新生。
老人抱着自己孙女,哽咽无声,连连安慰道:
不怕,不怕,有爷爷在,不能说话也不碍事,反正爷爷耳朵也不好,听不见……
能活着,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待爷孙两人哭了好些时候,反应过来之时,来到屋外,黝黑小姑娘却已失去踪影。
灶头之上,有一钱袋。
其中所纳,一个金元宝,细碎银子若干。
还有些许铜板。
那其中,唯一一吊钱,是那么的醒目。
老人扶着孙女,跪送远方漫漫飞雪。
树梢之巅,黑衣斗篷之下,黝黑小姑娘远远看着那座茅草屋。
沉默许久,忽地转身,看向那遥遥北方,细语呢喃道:
“大哥哥,幽冥想你了……”
语音至柔,如空谷幽梦,来至九天云霄,再无丝毫沙哑之音。
斗篷之上,窸窸窣窣落下雪花,一步一个脚印,迎着北方,渐行渐远。
觅食的雪鹰盘旋已久,确认这猎物毫无威胁,终于不再犹豫,锁定目标,俯冲而下。
不久后,一山洞之中,火堆升起,篝火架上,雪鹰浑身赤裸无毛……
此中详情,附录之中,自然没有。
徐凤年看完其中内容,得知老黄已性命无忧,心中千斤巨石,便安然落下。
至于其它,他不甚关心。
想来,兄长徐千秋,果真与那天下第一楼脱不了干系。
只是,徐凤年心中略微有些好奇,最后那破空一掌,乃是何人所为。
附二:
经此一战,老怪物王仙芝,再次名扬天下。
剑九黄,剑九,踏入天象境界,亦败于王仙芝之手。
后,王仙芝再战天象,硬接神秘一掌,虽伤,却无碍性命,实力尤存。
江湖庙宇皆知,王仙芝虽号称天下第二,但不乏能与其交手而不败之人。
王仙芝,亦不过天象巅峰而已。
尚未踏入陆地神仙之境。
这大陆之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陆地神仙的。
伪陆地神仙,亦有不少。
只不过,这些人已甲子不出世,时间久到,江湖已再无他们的传说。
但确实有这么一小擢人,尚存活于人世间。
附三:
此战之后,天下再无人言说,那件剑九黄逊色剑神邓太阿太多。
观海楼内,曹长卿赞曰:剑九既出,浩然剑意,席卷天下,天下再无高明剑招。
附四:
天下第一楼三大高手现身。
一刀一剑,刀剑合璧,可战天象。
白发魔女,火焰掌,疑是指玄之境。
三人所修,乃修罗杀伐之道。
修罗杀伐,战力最强,可越境杀敌。
却不长寿。
且极易走火入魔,暴毙而亡。
故而此道,所修者甚少。
这也是为何此方世界,未有魔道之说的缘故。
因为成不了气候。
境界越高,死得越快。
修炼,本就是为了长生大道,窥探那至高无上的天人之境。
越长寿,机会越大。
修罗杀伐一道,已没落千年。
一刀一剑一魔女,有心者猜测,疑惑是天下第一楼十二风云使之其三。
若真如此,天下第一楼真实实力,只怕需要再作评估一番。
北莽四象,离阳东厂,有得忙了。
看完其中内容,徐凤年心中焕然舒畅,手中提着刚刚钓上来的鲫鱼,来至千秋阁。
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鱼。
以鱼答谢。
院子里,千秋阁之中,世子殿下正在午睡。
姜泥在煮黄酒。
老黄,最爱的便是这黄酒。
时间久了,徐凤年也喜欢喝上一些。
“姜泥,我哥可对你真不错,这偌大王府之中,丫鬟无数,唯有你一人,拥有自己的单独院子,里面还带有一块菜园子……”
徐凤年马屁没拍完,姜泥果断出言打断:“说再多,这黄酒也绝无可能分你一杯,还是省些口水。”
小没良心的!
徐凤年提着鱼,去见了兄长徐千秋。
这是兄弟二人,十多年以来,首次密谈。
共计时,一个时辰,又一炷香。
青鸟红薯,留下旁听。
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第99章 【后脑勺几角】
【淦!预计只封第九十三章,没成想,九十二也给封了。】
【刚刚睡醒,正在修改细节!】
徐凤年终于遵从兄长徐千秋之命,履行承诺,开始练武。
练武,以往本是他最为不屑之道,如今却要捡起来。
非但要练,而且兄长徐千秋的意思,必须练出点名堂来,天下十大高手,必占其一席之地。
老魁虽已入北凉王府,却有言在先。
他有些私事儿需要处理。
本该前些日子离开,却又推迟了不少时日。
一直留在府中,教徐凤年练刀。
寒冬之中,单臂提起绣冬,在院里站上半个时辰。
刀身不能斜,眼神不能偏。
三个个时辰后,徐凤年昏厥过去。
那刀身,丝毫未曾偏移,更是未曾颤抖分毫。
双刀老魁愣愣看着倒在地上的徐凤年,暗道此子有着大毅力。
捏了捏那手臂,坚硬如铁。
老魁嘴里啧啧称奇,自己捡到宝了。
这徒弟,收了!
初时,老魁只教些简单刀法要领。
练刀,与练枪差不多,可是个苦差事。
非十日之寒,便可练成高手。
早些时候,老魁想着,这娃儿毕竟锦衣玉食习惯了,如何也是坚持不了的,待他开口放弃,自己便离开了。
却不曾想,转眼间,春去秋来,这娃儿毅力之坚,远超他的想象。
便是手心虎口起泡出血,亦不哼哧一声。
无数练武之人心中的圣地,绝世秘籍遍地走,听潮亭便在眼前,触手可及。
徐凤年却始终未曾踏入半步。
对于老魁安排的练刀基础,亦只是苦练,从不问为什么。
对这个徒弟,他愈发满意了几分。
相比较之下,那私事倒显得不怎么重要了。
在湖底呆了几十年,如今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初日练刀,恰逢大暑。
之后便是立秋、白露、秋分、寒露、霜降……
春去秋来。
刀法要领,直刺、斜撩、竖劈、回掠。
刺三千,撩三千,劈四千,掠四千。
终于,徐凤年练至掠四千之时,手中绣冬,无师自通,已能挽起些花团锦簇之花里胡哨招式。
加之任督二脉早已打通,这些时日苦练之下,内力愈发沉淀深厚。
心中顿时有了信心,要找兄长徐千秋试刀。
不找人,处处人。
要找人,寻鬼人。
最近这世子殿下也不知跑哪家青楼去了,一直不见人影。
估计是趴在谁家花魁肚皮上起不来了。
徐凤年最近也知道了些什么。
兄长徐千秋,苦苦坚守童子身十八年,只为练那古怪武功。
如今武功大成,便已不再压抑狼之本性。
千秋阁之中,一个个丫鬟,已相继被霍霍。
如今更是外出觅食,已半月之久,未见其身影。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色胆包天的北凉世子殿下,跑到皇宫行刺离阳皇帝去了。
前些日子,离阳皇帝再遭行刺。
刺客绝杀距离,不过三步之遥。
徐凤年心中恶念道,只差一点,就可以吃席了,皇宫的伙食想来应该不差。
每年行刺之人,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
徐凤年之所以能够记住这一桩,皆因其中带着桃色绯闻之缘故。
据说,后宫被掳走了一位爱妃。
如此武功,如此胆识,如此色胆包天,徐凤年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自己兄长徐千秋。
难怪最近不见人影,大概是做梁上君子去了。
只是……
这未免也太刺激了?
待自己刀法大成,也去试试。
立冬之后,是大寒,听潮湖又开始结冰了。
这日,徐凤年被双刀老魁带着,准备潜入湖底练刀。
脚尖轻点回廊甲板,腾空而起,落于湖面冰块中央所在。
冰面极滑,在此练刀,事半功倍。
日复一日,又过半旬,还是不见兄长徐千秋踪影。
徐凤年刀法进步神速,内息源源不断,已至二品巅峰,为一方小宗师。
心中愈发自信。
或许仍不是兄长徐千秋之敌,但是,撑上一招,想来也改把握十足。
每每此时,老魁笑而不语。
年轻人呐,终究还是太年轻,心浮气躁。
那小子若是好对付,老夫也不至于……
刀法尚未登堂入室,便想挑战那深不可测的疯子,罢了,有时候撞一下南墙也不错。
毕竟是亲兄弟,情况再坏也不至于伤及性命。
冰面之上,徐凤年已渐渐能够行走自如,挥刀行云流水,再不会跌得七仰八叉。
今日,便是进入湖底,闭息练刀的日子。
照往常一般,两人来至听潮湖。
欲破冰而入,进入湖底。
忽然,老魁猛地拉住徐凤年手臂,将其拽回身后,双目凝重,看向湖中,道:
“今日这湖,有古怪!”
两人蹲下身子,细细看去,果然,湖面之上,一些细小冰碴子,有序跳动着。
湖底之下,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
震动越发强烈,颇有火山爆发,海啸山崩之势。
湖面之上,裂缝丛生,交横杂错。
听潮亭三楼,白狐脸放下手中书籍,来至回廊。
手中摩挲着腰间春雷刀柄,绣冬已被徐千秋借走。
双目微微眯起,望向湖中。
顶楼,枯槁老人扶栏而望。
大柱国见其全神贯注,再次偷偷将手伸向其腰间酒葫芦。
沙哑声音,吓了他一个激灵道:
“若是千秋破冰而出,正见你偷酒喝,你说,他会不会大义灭亲?”
大柱国嘴角一抽,那还用说,大义灭亲不至于,把腿打断,倒是极有可能。
“我只是见你这葫芦颇为精致,想要瞧瞧罢了,我堂堂北凉王,稀罕你这点滴之酒?”
话虽如此,一如既往强硬,却止不住提及“酒”字时,喉咙有咽不完的口水。
堂堂大柱国,已一年之久,滴酒未沾。
憋得难受!
现在看什么,都觉得像酒。
闻什么,都是酒香。
早些时候,还能喝些茶,自欺欺人,那味道,与酒无异。
这一年下来,却觉得,正常人,谁喝那马尿味玩意儿。
还是酒好喝!
有这心,却没这胆。
天地良心,治疗腿伤之始,他真再没饮酒。
但是那日,徐千秋潜海湖底闭关之前,竟然先揍了他一顿。
说了,不打,不长记性。
摸着后脑勺几角,便收起饮酒念头。
叮嘱再三,不可饮酒。
三月之久,如今脸上的淤青,终于消退了很多。
后脑勺的几角,却未曾痊愈。
第100章 【白狐脸:伤风败俗】(加更一)
【与爱相遇在未来,感谢哥,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哎,羞羞的细节,一直被封,都删得差不多了。】
【不出意外,下午还有加更!】
惊天一爆,地动山摇。
好在北凉王府已重建,由大柱国亲自监督,无人敢偷工减料,此番倒是未有坍塌损毁。
再次水漫清凉山!
一块冰锥,破空而来。
不见白狐脸如何拔刀,再观之,已收刀入鞘。
动作之快,肉眼不可及。
第二楼,虽未有境界突破,刀法却精炼了数倍。
出刀之快,更甚以往。
冰锥一分为二,插入金丝楠木之中,雪化开,水流痕迹慢慢滑下。
湖面之上,一水柱冲天而起,百丈之高,直入云霄。
只是……
为何那人好似没穿衣服?
在场之人,武功境界都不低,眼力自然了得。
虽只有一瞬,却还是看到了。
益鸟当空!
万年冰山白狐脸,忽地红了脖颈。
这色胚!
练功便是,脱衣服作甚!
甲板之上,徐凤年愣了一会儿,哈哈大笑起来。
狂笑不止,肆无忌惮。
北凉世子殿下,飞鸟在天,这一幕若是传扬出去,如何见人?
当世第一奇闻!
水幕当空,云霄之下,人影再度出现时,已穿好衣物。
双指并拢,从天而降。
气团燃烧,熊熊之火,烈焰得空,如陨石坠落。
毁灭之力,扑面而来。
徐凤年脸上笑容瞬间消失。
狂风呼啸,脸上,撕裂般疼痛,七魂六魄,似要离体而去。
恍悟之时,这一击,已避无可避。
身临其境,已是小宗师的他,此刻终于明白了昔日老魁的心境。
有苦难言。
欲拔刀,却不能拔刀。
刀若出鞘,必死!
“老魁,师傅,救我!”
双刀老魁拔腿便跑,飞身而退,已至百米之外。
开玩笑,老子就是愿意扛刀与王仙芝大战三百回合,也不愿对上这疯子。
这疯子,出手便是必杀。
若拔刀,必死!
徒弟,你还是自求多福。
也让你们这些无知之辈体会体会,莫要整日口水满天飞,说我老魁无胆气,怂瓜蛋子,拔刀勇气都没有,枉为一代宗师。
同患难,兄弟情。
老魁觉得,今日之后,这徒弟应该能够和自己更亲近些。
同是落难人,相煎何太急。
背后有人议论,评价他,拔刀勇气都没有,真是窝囊,老魁虽不甚在意,心中多少也有些膈应。
今日之后,终于有人能体会他的苦楚了。
果然,徐凤年终究还是未曾拔刀。
叹息一声,单膝跪地,若非手握绣冬以支撑身体,此刻已匍匐于地。
取如来神掌从天而降之狂魔真意,淬枪意,融天地之力,为此招枪法:
嗜九霄!
甲板之上,火焰焚空,双指所化枪尖,洞穿百米,水流灌注其中。
一袭白衣,飘飘洒洒,落于甲板之上。
挥手之间,湖面,一条水龙升腾而起,覆灭大火。
徐凤年上前,瞥了一眼那百米之深的指洞。
徐千秋转身看向弟弟徐凤年,脸上似笑非笑道:
“这几日,你似乎在寻我,可有要事?”
老魁正要开口,徐凤年一把将其推入湖中,朝向兄长,急忙摇头道:
“无事,无事,真无事,不过听禄球儿说,城中万花楼来了一个新花魁,想要告知于你,我代为转告,如此而已,如此而已……”
徐千秋狐疑道:“真无事?”
眼角目光,瞥见那甲板,火焰已息,却还在冒烟,徐凤年脑袋如拨浪鼓一般摇晃道:
“真无事,哥,您忙,打扰了!”
徐千秋点点头道:“如此甚好,只是,你最近练武艰苦,不知进境如何,不如你我切磋一番?”
“哥,这天说变就变,即将大雨倾盆,我该回去收衣服了,再会!”
说罢,人已消失于转角之处。
老魁爬上岸来,对世子殿下客气执礼,也匆匆离去。
武林之中,强者为尊。
给世子殿下执礼,老魁也不觉有何不妥。
“这些日子有劳前辈教导弟弟,辛苦!”徐千秋还礼。
“殿下客气!”
语落,人已消失不见。
他可不愿意和这疯子多待。
此刻,在徐凤年眼中,兄长徐千秋,还是金刚境。
大柱国眼中,为指玄境。
白狐脸观之,亦为指玄。
其境界,似乎未有丝毫变化。
但几人也明白,眼前之人,只怕有些什么古怪之处。
自己所见,不可当真。
其中诡异,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
还是少招惹为妙。
听潮亭顶楼,徐骁遥望下方那负手而立,盯着湖面的白衣身影,低声道:
“既已突破,他在等什么?”
枯槁老人仰头狂饮一口酒,舒爽不已。
有几滴顺着胡子,滴落于地。
大柱国观之,心中怒急,这老匹夫,暴殄天物!
这两滴若是给自己,多好!
解解馋也是好的。
要不……趴地上舔一下?
堂堂北凉王,离阳大柱国,已沦落至此,徒叹奈何。
再饮一口,枯槁老人渍渍嘴,说道:“在等人!”
不多时,一水柱冲天而起,直入云霄。
气势磅礴,力量恐怖。
地动山摇。
同样一枪,从天而降。
大柱国顾不得盯着洒落地上之酒滴,惊道:“指玄!”
白狐脸亦皱眉。
她已入楼多日,阅尽听潮亭第一楼六万卷,终于破境,入金刚境。
那时,这青衣丫头,不过二品巅峰。
如今破冰出关,却已指玄。
甲板之上,火焰再起,再添一指坑。
其深度,却稍差了些。
“公子……”
青衣惊喜看着自己右手,双指并拢,哑然不已,久久无法回神。
于湖底双修三月,如今出关,已跨越天堑,直逼天象。
此双修,正经双修,不正经双修,两者皆有。
阴阳合一,水到渠成。
“多谢公子……唔……唔!”
红晕,瞬间弥漫整个湖面。
“咦……”大柱国捂脸。
都说徐蛮子不懂世间礼仪,不尊礼教。
如今观之,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光天化日,就相拥而吻。
强吻!
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白狐脸忽地黑了脸色,刀出半鞘,蓄势待发。
后,又收刀入鞘。
低语呢喃道:“伤风败俗!”
转身回了楼阁之中。
挥手,十二本书籍,一字排开。
盘膝而坐。
书页开始翻动。
正翻,倒翻。
如此反复,许久,却还是看不进去。
只字片语,什么也记不住。
腰间春雷,再次刀出半鞘……
要不,下去给他阉了?
第101章 【入陆地神仙】(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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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脸下楼之时,徐千秋已经不见。
来的,刚刚好。
走的,也很巧。
相安无事。
那葵花宝典和辟邪剑法,终究还是留着垫桌脚罢。
夜间,红绸帐暖,几月不见,红薯又被一番折腾,估计三两日是下不了床的。
绿蚁也没能逃过一劫。
为了自保,红薯自然要找个人一起分担些“压力”。
今夜过后,这双面间谍,可真就一面倒了,真正归心。
酣畅淋漓,世子殿下心满意足,然后连夜去了听潮亭。
路过二楼时,不见白狐脸,心中疑惑,三楼却传来动静。
上楼一看,果真在此。
主动打招呼,问其境界,却未得回应。
悻悻然,上了听潮亭顶楼。
大柱国当面,第一举动便是躲。
嘴里直言,三月之期,他未沾一滴酒。
与二人商议片刻,世子殿下继续回去睡觉了。
第二日,陵州城外出现一股流寇。
就这般,明目张胆,嚣张至极,在大柱国眼皮子底下作乱。
徐千秋下令,让徐凤年出城练刀。
未免麻烦,戴了面具。
狰狞刀客传说,坊间议论纷纷。
倒不是说那刀客武功如何了得,相比较,他们更好奇那流寇来历。
北凉三州,已几十年不见流寇盗匪,便是贪官污吏,也是极少。
人人安居乐业,路不拾遗。
不少人好奇,这股人数不少,个个凶悍的流寇,从何而来。
若是要说,是别的地方流窜而来,误入此地,就是城北的天生痴傻老头儿都不信。
天下流寇盗匪,可能认错路,走错地方,如五竹叔一般,迷失方向,晃悠到了皇宫,却如何也不敢误入北凉之地。
那股悍匪,终究还是被狰狞刀客屠尽,有幸见到其身手,人人拍案叫绝。
又到一年腊月二十八。
大柱国,世子殿下徐千秋,徐凤年,再次来到地藏菩萨道场,昆仑境内,九华山。
徐凤年已及冠,今年,便由他来敲钟。
已是小宗师,再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不然,定然敲不响那千斤大钟。
三人夜宿山顶千佛阁。
鹰隼捎来武帝城密信。
信鸽捎来龙虎山家书。
猫头鹰携来上阴学宫书信。
徐凤年看着厚厚一沓从龙虎山寄来的信,看得仔细,一字不落。
看到趣事,也会说与兄长和老父亲听,三人一起乐乐。
黄蛮儿在龙虎山过得很好,三人也安心不少。
倒是那混小子,这一年,就拆了不少龙虎山庙宇大殿,打死好几个达官贵族。
倒也实诚,果真报出了大哥徐千秋的名字。
索性,并无“徐凤年”的名字出现,不然也是头疼。
龙虎山天师,老道士言语之间,也是无奈,颇有让大柱国出银子的意思。
徐蛮子却视若不见。
黄蛮儿已经晒了很多山楂,堆满两个殿堂楼阁,等着两位哥哥去吃。
看到此处,兄弟二人鼻尖一酸,低声道,这傻黄蛮!
大柱国看着上阴学宫寄来的书信,脸色苦笑道:
“你们二姐来信,将我臭骂一顿。”
徐凤年嘴角微抽,苦笑道:“因为我学武练刀一事?”
大柱国摇摇头,哭笑不得,说道:“倒也不是,这次是因为你大哥,说,年纪不小,也该成家了,让我给物色个好人家姑娘。”
徐千秋:“……这二姐,当年知我练武,提剑追杀我三城六郡十二村,差点阉了我,如今却操心我的婚姻大事,女人心,真是难懂!”
想起昔日旧事,徐千秋不经倒捏一把冷汗。
同为北凉计,徐千秋之法,与二姐徐渭熊相左。
徐千秋之法,不顾一切,狂之又狂,引蛇出洞,暗中筹谋,双管齐下。
徐渭熊之计,徐千秋当韬光养晦,示敌以弱,麻痹四方之敌,徐徐图之。
故而,得知徐千秋学武,当即提剑便追。
这一追一逃,北凉三州,皆有足迹。
一路上,三州之地,土匪,水寇,山贼,被两人一一剿灭。
后,两人密谈一夜,追杀方止。
徐千秋之密谋,天下第一楼之事,偌大北凉王府,二姐徐渭熊第一个知晓。
亦有参与其中。
得知徐千秋之志,并非继承北凉三州,而是志在天下,千秋一统。
之后,徐渭熊提出,前往上阴学宫求学。
徐千秋阻拦未果,至此,一家人分崩离析,天各一方。
北凉军中之事,及世子殿下继位北凉王一事,徐渭熊再无插手。
此去,便再无音讯。
偶有密信来往,皆由天下第一楼传递,并无家书。
今日家书,却令三人有些意外。
所提及之事,更是令人有些哭笑不得。
此封家书,是给徐骁的,却非徐千秋。
其中之意,大抵是想先斩后奏了。
白给个王妃!
大柱国沉默半晌,将手中书信递予徐千秋道:“你自己看着回。”
如今,这北凉王府之中,几位至亲之人,已知徐千秋鸿鹄之志,皆想助他一臂之力。
如此,这王妃人选,便不能草率。
说不定,这可就是未来皇后,母仪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当慎之又慎!
徐千秋未说些什么,只是将那书信折叠收了起来。
这才缓缓拆开来至武帝城的密信。
开篇之词,令其悚然一惊:
东海武帝,王仙芝,伤势痊愈,因祸得福。
今,已入陆地神仙之境!
本是密信,徐凤年和徐骁,也就识趣,未曾观看。
见他神色有异,两人心中惴惴。
大柱国开口询问道:“这世间之事,除去美女佳人,只怕已少有能令你如此动容,可是东海那边出了什么变故,事关王仙芝?”
天下第一楼招揽王仙芝,此事,已天下皆知。
大柱国心计无双,自然不难猜测。
徐千秋未有隐瞒,将手中迷信递了过去。
看罢,两人神色皆变。
王仙芝未入陆地神仙之境,便可战陆地神仙而胜之。
如今,既已入陆地神仙,只怕……
密信来至王仙芝府邸天下第一楼高级密探。
可信度,绝无偏差。
三人沉默许久,徐凤年神色微有些忧虑,问道:
“这王仙芝未入陆地神仙,便能交手陆地神仙而胜之,天下第二,无人能撼动。
如此看来,这几十年来,每逢高手挑战,他都会压低自身境,与人对阵。
大抵是为了,借百家之长,于战斗之中,磨砺自身武道。
今日武道大成,破境,入陆地神仙,不过水到渠成之事罢了。
真是个老狐狸!
哥,如今他已入陆地神仙,你可打得过他?”
看着山间云雾,变化万千,徐千秋嘴角微微上扬一丝极好看的弧度,似答非答,似问非问道:
“你觉得呢?”
第102章 【弟妹,新年快乐】
言语之中,自有高手风范,似无敌于世间。
徐凤年也心中豪气顿生。
心道,其实有这么一个兄长也不错。
末了,徐千秋却道:“打不过也没关系,若交手,我便带上你,危急时将你仍出去,你铁定死不了,而我也足以保命。”
徐凤年:“……”
一夜无言。
二十九日清晨。
山间浓雾弥漫。
兄弟二人于回廊之上,并肩而立,驻足远望。
徐凤年突然开口,道:“哥,若真打下这偌大江山,一统天下,你就不怕我与你夺权吗?”
似玩笑话。
但这话题,却不是玩笑话。
上下几千年,史书血迹斑斑,古来有之。
这时候,北凉尚未起兵,此刻谈及这个话题,是为玩笑之语。
闻言,徐千秋展颜一笑。
弟弟徐凤年此问,却是用心良苦。
无论是弟弟心怀叵测,亦或者是兄长的不信任和怀疑,对于北凉来说,都将是致命的。
徐凤年的意思,是将这危急萌芽,从开始,便绝杀,不至于日后生根发芽。
徐千秋拍拍他的肩膀,未发一言,只是哈哈大笑,转身离去。
楼阁之中,大柱国欣慰而笑,心中,也舒了一口气。
现在想来,还是李义山了解这两个徒弟。
赐字之时,心中便已有考量。
一天龙,一天狼。
一江湖,一庙堂。
徐骁手中拿着地瓜,一分为三,一截递给徐凤年,说道:
“那几股流寇,都是你哥安排的,为你磨砺刀锋之用。”
徐千秋颇得大柱国治军风采。
治军极严,赏罚分明。
北凉军规,向来如此。
便是定军之神,一叶知秋陈芝豹,曾有一次犯了军规,亦不曾有过宽容。
被当众鞭打成一个血人!
也正因如此,离阳京城,好事者四处传言:
北凉铁骑,只认凉王虎符,不认天子玉玺。
此话,虽有挑拨离间之嫌,却也丝毫不假。
特别是在徐千秋暗中接手北凉军权开始,这三十五万北凉大军,已尽数姓徐,而不姓赵。
那些给徐凤年磨砺刀锋的山贼流寇,皆是军中犯了大忌的死罪之人。
这些军旅之人,无一不是军中精锐。
虽不似江湖高手那般武艺超群,但杀人手法,却更胜百倍。
那都是在无数生与死的危急关头,鲜血头颅之中,摸爬滚打,不断磨砺出来的真正杀招。
徐凤年虽身受重伤,但能够从这些人手中活下来,已是不易。
练刀,需细水长流。
徐凤年不知,自己这般苦修,什么时候是个头。
如此速度,猴年马月才能接下兄长徐千秋一招,而不跪。
那怪物……
想想那日,从天而降一枪,徐凤年手中绣冬哐当落地。
其它江湖中人,老怪物王仙芝,是他们一生难以跨越之高山。
而对于徐凤年来说,兄长徐千秋,才是那难以超越之人。
偶尔也会好奇,兄长徐千秋,和老怪物王仙芝相比,不知谁更胜一筹。
却又恶念上头,如兄长那般俊美之人,想来,估计王仙芝见了,只怕功力都难以发挥到巅峰。
最好是抓回去当城主夫人才好,如此,他便能解放了。
徐千秋在湖边钓鱼,徐凤年在一旁练刀。
世子殿下毫不避讳,直言道,这绣冬刀借错了人。
那年大雪,白狐脸一人双刀漫天雪,才是真正的雪中悍刀行。
回忆起昔日漫天大雪场景,徐凤年亦是露出羡慕神色。
虽被徐千秋出言打击,他却越挫越勇。
因为他永远记得,老黄曾经说过,屁要一个一个放,一点一点放,如此,方能最大程度舒畅。
正月里,又到了礼尚往来的显贵拜访日子。
并非身份地位高,便一定能进入北凉王府的大门。
便是那贵重礼品,也是送不进去的。
往日年间,徐凤年还会在府外,趁机发一笔天外之财。
不少达官显贵,也乐于让他代劳。
今年,徐凤年却没再去了。
自从练武以来,兄长徐千秋对他好了不少。
补药,修炼之物,一应俱全。
陵州牧,严杰溪,带着子女率先赶到。
丰州刺督,李功德,带着儿子李翰林后脚跟上。
这两位,因为子女与徐千秋和徐凤年,多少有些关系的缘故,一直以来,都能让大柱国高看一眼。
偶尔在政绩上有些差错披漏,大柱国也能一笔带过。
严杰溪之女,严东吴,乃是一奇女子。
琴棋书法,诗词歌赋,无一不精。
样貌人品,亦是上佳。
是北凉三州之地,公认的“女学士”。
大柱国那般眼光毒辣之人,亦能称赞点评:
“稳重平和,展洋大方。”
可见其优秀。
不亏是能与徐渭熊齐名的人物。
虽说齐名,却不过追随者抬爱罢了。
实际上,严东吴一直被徐渭熊压过一头。
若非如此,此女的名声,当更加显赫。
故而,此女每见徐渭熊,都没什么好脸色。
顺带着,对徐千秋和徐凤年兄弟二人,亦没什么好感。
一个疯子,一个天下第一纨绔,怎能入得了她的眼。
也正因如此,天下之人,虽议论者众多,猜测,这严东吴,早晚会被送入北凉王府。
却迟迟没有动静。
进得王府来,大柱国的气场威严肃穆,人屠之名,更是恐怖。
这让李翰林片刻不敢多待,请求出去逛逛,大柱国默然应允。
严东吴婉约告辞,亦离开了大厅。
刚出门,却遇见迎面走来的徐凤年。
这么些年,两人针尖对麦芒,片刻不相让。
严东吴觉得徐凤年这位王爷,天下第一纨绔,腹中空空如也,且手无缚鸡之力,实乃一草包。
堂堂主角……二号,自然也不会干那舔狗的下三滥,直接怼回去。
说,严东吴不过一沽名钓誉之辈,人长得温婉,内心倍胜蛇蝎。
貌美如花,切开定是白莲。
处事和气,却口腹蜜剑,里外不是人。
谁若娶了这么个女人,定是家门不幸。
徐千秋恰从外归来,身边,一袭青衣相随。
青鸟,已然成了世子殿下的影子。
徐千秋怀中抱着一对小白兔,煞是可爱。
毛茸茸的,眼睛通红。
徐千秋与严东吴,也算是熟人,将其中一只白兔放于她手臂之上,笑道:
“弟妹,新年快乐!”
这色胚兄长,终于做回人了。
知道给弟弟留个漂亮媳妇儿。
一旁,徐凤年却已黑了脸色。
第103章 【不,我不想知道】
每每遇到这小才女,徐千秋总会笑嘻嘻地叫上一声,“弟妹”。
虽说“徐念凉”不再有,但终究是自己弟弟,总不能让他单身不是?
再者,如今二姐已然开始催婚,无奈,他也只得拿弟弟徐凤年开刀了。
吸引一下火力。
祸水东引。
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严东吴心中厌恶,却也知道万万不可放肆。
与徐凤年撕闹拌嘴一二,倒也无伤大雅。
但对眼前这个疯子,她可不敢太过放肆。
虽恼,却未曾表现出来。
恭恭敬敬,微微侧身,优雅半蹲,执礼道:
“见过世子殿下!”
“弟妹客气!你们聊着,我还有些事儿,便先走了,晚些时候,留在府中一道吃饭。”
也不容她拒接,徐千秋直接就走了。
两只小白兔也给抱走了。
回到千秋阁,将两只小白兔赠与姜泥。
这丫头,最近闷得紧,有个玩伴也是极好的。
“这是给我的?”
“喜欢吗?”
“不喜欢!”
死鸭子嘴硬。
抱着两只兔子,却如何也不愿松手。
“殿下,我已为你备好热汤,进去洗漱一番。”红薯从屋内探出头来。
躺在浴桶之中,享受着那无骨细柳,纤纤玉手,慢慢揉捏着全身。
闭眼享受,思绪却飞舞盘旋。
算算日子,也该前往武当了。
也不知那三个修成大黄庭的老头儿,如今怎样了。
是该前去探望一番。
多年前,徐千秋于武当“捡到”一本大黄庭,经过细心研究,以偏门之法,花极大代价,终培养出两个高手,成功练成大黄庭。
如今,这两人皆在武当。
加之掌门王重楼,这天下,已有三人修得大黄庭。
如今,已到收获的季节了。
另外一边,通幽之处,严东吴仍丝毫不理会徐凤年,只当作一只苍蝇在耳边嗡嗡嗡。
严东吴却对这天下第一纨绔不感兴趣。
近些日子,半年之久,城中已无这纨绔的事迹传播。
听说是被大柱国禁足在府中读圣贤书,但严东吴是如何也不信的。
大柱国能禁足那混世魔王?
不被追着打,已然是祖坟烧高香了。
估摸着,大概是又闯下了什么滔天祸事,如今躲在府中不敢出来罢了。
姑娘家家,心思本就细腻,只是一眼,便看出这公子哥与往日大有不同。
脸色黝黑了许多,且腰间佩刀。
便出言讥笑道:“学不来那带有狰狞面具刀客本事,却学得腰间佩刀,可真是胸怀大志!”
徐凤年将绣冬扛于肩头,回眸一笑,道:
“听闻你总爱偷看些游侠列传,江湖情说,很是好奇那狰狞刀客面具之后是何方英雄,既如此,今日城外有场厮杀,不知严大才女,可敢陪我一观?”
严东吴被人揭穿闺中隐私,却无丝毫窘态,神情自若,冷笑道:“不敢!”
拒绝得很是干脆。
徐凤年一脸鄙夷道:“不敢?不知是怕见我尿裤子时的丑态,还是怕见到那刀客真容生得俊朗非凡,忍不住春心萌动,与人失奔而去,坏了你严大才女的名声?”
最终,两匹马出城而去。
这其中发生了什么,徐千秋不甚关心,只是晚些时候,他再见严东吴时,丫头脸色煞白,看弟弟徐凤年的神色,有些惧怕。
有些迷惘。
大抵是不明白,为何短短半年时间,这天下第一纨绔,就像换了个人一般。
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手起刀落,人头滚滚。
三十余凶悍流寇盗匪,尽数屠杀殆尽,潇洒而回。
扬起刀尖,将那血迹,在她的裙子上擦了一下。
周围三十余具尸体,无一健全。
徐凤年手中,却不知从何处得来,拿着一串冰镇葡萄,还在冒着冷气。
摘下一颗放入嘴里,将剩余部分塞到严东吴手中,口中呼着热气,靠近耳边,低语道:
“你爹有封寄往京城东厂的信,如今就摆放在我哥案头之上,他那人,杀心重,不比人屠徐骁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啊,你放下身段,陪我雪中悍刀行,这一趟,没白来。”
说罢,摘下脸上狰狞面具,放于严东吴手中,道:
“他日若是再恼怒我,便可欺负这面具,也能让你出出气。”
才女眼中有些慌乱躲闪,却未曾放手。
听潮亭顶楼,大柱国,李义山,徐千秋,三人目送双骑出城。
枯槁老人晃悠手中葫芦,滴酒未剩,转身看向大柱国,平淡道:
“王爷,我这酒,该还有半壶才对,是不是你昨夜趁我不备,你给偷喝了干净?”
看着那古井无波,毫无波动的世子殿下看将过来的目光,大柱国顿觉后脑勺几角一阵生疼,死命般摇头,怒道:
“你这是公报私仇!
千秋,你别听这老不死的胡说八道,我肯定滴酒不沾,真的!
我你还信不过吗?”
看着两人,徐千秋笑笑,略过此事,望着奔腾而去的双骑,桀然道:
“这陵州牧,堂堂一州之牧,身居高位,却不知珍惜,若非看在这严东吴与凤年是对吵闹冤家份儿上,我早平了这陵州牧府。”
徐骁亦是点点头道:“这老小子,往府上跑得倒是勤快,却不曾想,竟是鸡鸣狗盗,暗箭伤人之辈。
真当与王太保拉上关系,与韩貂寺称兄道弟,我便不敢杀他?
倒也真是鼠目寸光,不堪大用!”
一旁,李义山心平气和道:“你们父子二人,就是杀心太重,这天下,怎可能都是些温顺鹰犬,任你们差遣,总要有些疯狗,亦或者急得咬人的兔子才对。”
徐千秋点点头。
如此,有人生乱,北凉方能厉兵秣马,杀鸡儆猴
李义山和大柱国,两人相对而坐,手谈几局。
无双国士却被气得不轻。
这一步十算的棋艺国手,在大柱国这徐蛮子手中,却讨不了好。
三局手谈,皆无输赢之分。
眼看就要输了,如此关头,大柱国总是混乱棋局,打乱部署,重新来过。
三四局,无双国士却未曾胜过一局。
手谈之余,大柱国忽然看向徐千秋,道:
“千秋啊,你师傅特别想知道,在那森严皇宫之中,高手如云,更有大宦官韩貂寺坐镇,天下第一楼是如何得手,刺杀一国皇后的?
义山,你肯定特别想知道,对?”
说着,大柱国眼皮隐晦眨啊眨,示意着什么。
无双国士嗒落下手中棋子,终赢一局,道:“不,我不想知道!”
第104章 【大柱国 无双国士,得知徐千秋楼主身份】(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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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千秋不答。
大柱国却也不再问。
只是看着那棋盘之上的死棋,久久不语。
见这徐蛮子竟一反常态,并未将棋局搅乱,然后来上一句,平局,不算,得重来,再开一局。
见他这般入神,李义山亦不敢打扰,只是慢慢将那棋子收入棋盒之中。
最怕和这蛮不讲理之人下棋。
忽然,大柱国猛地一拍无双国士大腿,差点让其骨折,下半生得拄拐而行。
得一甲子功力,大柱国已入一品金刚境,实力远超从前。
却还是那般,下手没轻没重,无双国士差点背过气去。
嘴里直骂骂咧咧,你个老皮肤,过河拆桥,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大柱国却不断赔笑,将李义山扶坐下,输送些内力为其调养生息,神秘兮兮道:
“国士,你可曾想过,那韩貂寺,也极有可能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无双国士提笔,却悬空静止,沉默许久道:
“那老阉人,若说他一心忠于皇室,我是不信的,既有二心,或能为天下第一楼所用。”
两人皆将目光看向那白衣胜雪的世子殿下,待解心头疑惑。
也唯有此般解释,方能圆通,为何天下第一楼在皇宫行事,来去自如。
偶尔有人落网,也不过鱼虾三两只。
对这两位的逆天智商,徐千秋也叹服不已。
天下之人,就是皇座上那位,也不见得会怀疑韩貂寺,却被这二人一语中的。
徐千秋也不再隐瞒,安之若素,淡淡道:“如你们所言,不过却有些偏差,他并非楼中之人,不过有些交易罢了。”
大柱国和无双国士,两人对视一眼,这天下第一楼,手可伸得够长的。
“千秋,你师傅也在这儿,我便直接开门见山了,不知这天下第一楼,可是由你一手建立?
亦或者,你只是其中一员,若如此,我与你师傅筹谋一番,助你一臂之力,将其尽数控制,夺权,亦未尝不可!”
这大柱国,真不愧是令无数读者心息敬仰之人。
为了儿子,敢把皇帝拉下马。
此般气魄,确非常人所能及。
徐千秋不免有些失神。
想起前世,熟读原着之时,对雪中结局,甚是遗憾,顿胸垂足。
徐凤年拼尽一切,死了那么多人,北凉城内,十室九空,未亡人数不胜数,家园破碎。
天下英才,陨落者不知凡几。
遗憾之事,一桩桩一件件。
大结局,徐凤年那货却拍拍屁股走人,左拥右抱,隐居山林。
淦!
忽然后悔了,就该让这货孤独终老,严东吴也不给他留。
最好是将其赶出府去,和温华一起,风餐露宿,乞讨去。
再看看大柱国那满鬓白发,算算日子,若不改变因果结局,大柱国了就没有多少年可活了。
这老父亲……
暗中筹集物质,收买高手,训练死士,暗棋遍布天下,如此这许多,耗心费神。
这一切,皆是为了给他备条后路。
争霸天下,若不幸失败,也可东山再起!
这诸多之事,大柱国虽做得隐秘,却又怎能瞒得过徐千秋的眼睛。
心中感动,却未曾拆穿。
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过,有自己在,如何也是不能让这老头儿早死的。
那丹药,一甲子功力,如何也是够这老头儿再活很多年的。
三个大黄庭,其中之一,便是为这便宜老爹准备的续命之物。
至于自己,徐千秋才不稀罕那什么大黄庭。
有我,这世间绝无天下第一!
若论长生,寿与天齐!
此般傲气,更胜昔日剑神李淳罡。
徐千秋看看两人,沉默半晌,终于点头。
见他点头,大柱国狂忽地笑出声。
声势洪亮,如雷震一般,五霄惊雷。
听潮亭以牢固而闻名天下,此刻,却摇摇欲坠。
无双国士幸得徐千秋护佑,否则,在这音波攻击之下,刹那之间,早已七窍流血而亡,死于非命。
那可就太冤了。
听潮亭,北凉王府,无数暗桩死死,目光齐齐聚向清凉山方向。
大柱国……
已许多年未这般高兴了。
狂笑之声,依稀记得,那是几十年前,离阳一统之时。
每有大捷,大柱国总会如此狂笑之声,震奋三军。
亦有稳定军心,提升士气之效用。
狂枭狮吼,威震天下。
七国乱战,敌军听到这狂笑之声,肝胆俱裂,纷纷逃窜而去。
只是,在王妃离世之后,这笑声,便渐渐销声匿迹。
如今几十年过去,惊雷再现,定有大事发生。
此间消息,很快传到三十五万北凉大军军中,人人振奋不已。
大将军,还是那个大将军。
北凉王,还是那个北凉王。
如今,大柱国老当益壮,世子殿下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北凉,当兴!
天佑北凉!
一年前,北凉王府,龙吟天下。
北凉军中,不少人心中已有定论。
今日,大柱国狂笑九霄,是否意味着什么?
三十五万铁骑大军,心中热血沸腾,都隐隐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这老头儿,大白天,如此大声,也不怕笑掉牙!”
徐凤年收刀入鞘,被人打扰修炼,心中愤愤。
双刀老魁目视听潮亭方向,听闻此言,深深看了一眼这徒弟,低声道:
“你生得晚,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爹当年有多恐怖,也不知这笑声意味着什么,人屠之笑,天下颤抖……”
因为娘亲之事,徐凤年确实一直不给徐骁好脸色看,如今却见老魁这般高手,提起徐骁过往,亦是心悸不已。
心中更是没什么好印象,那般厉害,却为何一直不替娘亲报仇?
任由那个刚刚失去娘亲的小男孩,无助坐在门槛边上嚎啕大哭。
念及兄长徐千秋之言,只要自己能接其一招,还能站起来,便让他参与计划,为娘亲复仇。
徐凤年再次拔刀,绣冬出鞘,劈砍之间,一招一式,虽简繁,却威力极大。
他的刀法,终于登堂入室了!
老魁欣慰不已。
咱虽没文化,却照样教出天才徒弟!
听潮亭顶楼。
无双国士抚须而笑。
虽不能出山,却不妨碍他为天下计,为北凉计。
北凉铁骑,已天下无双,如今再有天下第一楼相助,大事可期!
既,志在天下,那便战!
老夫穷极这一生之力,便是只剩这最后一口气,也当下完这最后一局!
无双国士,黑暗之手,搅弄天下风云。
第105章 【抄家灭族】(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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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凉若只想平安度日,三十五万铁骑,足以自保。
可若想争霸天下,与两大帝国相比,就显得有些后力不济,力有不逮。
如今有天下第一楼相助,征伐天下,又多了几分把握。
最坏之局面,若两大帝国达成协议,共同大举来犯,北凉三州,纵有三个李淳罡,也无济于事。
拒北城一战,若离阳大军压境,从后方偷袭,釜底抽薪。
战后,两国将北凉三州,划地而分,岂不美哉。
糟糕,一不小心,就说出了某些恨极北凉之人的心声。
为促成此般局面,这么些年,暗中有不少才能智士,于两国之间奔走。
那姓黄的魔头,若是心念稍有偏差,临死之际,再想看一眼人间大乱,说不定,也会出上几分力。
天下第一楼成立之初衷,便是为此。
此般局面,绝不可出现。
那些奔走于两国之间的能人志士,这么些年,天下第一楼杀了一批,又一批。
至于理由嘛,由那人屠大柱国付钱背锅。
早些年,大柱国不解其中之意,但也乐得背锅。
如今想来,却是这小子想在了他们前面,早有称霸天下之意。
三人谈及北莽,徐千秋一脸嬉笑,看向大柱国,八卦问道:
“那北莽女帝,果真与您有一腿私情?此事当年娘亲知道吗?”
无双国士笑喷,大柱国脸色憋得通红,不知如何作答。
只能怒骂徐千秋大材小用,天下第一楼此等利器,竟用来查人闺中往事。
却是徐骁误会了。
徐千秋可没这癖好兴致,得知此间消息,也是在翻看北莽女帝档案之时方知。
北莽女帝,如此人物,天下第一楼自然有其详细档案资料,且单独立档,放于最高一级。
大柱国提出,府中还有些能人异士,若需要,也可交于徐千秋之手,助他一臂之力。
徐千秋给拒绝了。
即日起,这北凉王府,却正式建立起天下第一楼分舵。
不必瞒着徐骁,诸多行事,要方便得多。
有大柱国的掩护,也会安全不少。
无双国士,从今日起,正式加入天下第一楼,位列客卿长老。
徐千秋手中出现一块紫色令牌,递将过去。
在他的指示之下,李义山咬破手指,往令牌之上滴下三滴鲜血。
红光闪过,血雾弥漫而起,流光溢彩。
半柱香后,紫色令牌之上,无双二字,耀眼夺目。
字体以血色镶嵌,紫色相间,诡异难明。
“这颜色,老夫喜欢,就是这字……一看便知,身份令牌主人,定不是什么好人!”
大柱国翻白眼道:“这世间,估计也只有你认为自己是好人!”
无双国士,枯槁老人,虽无缚鸡之力,却双手满是鲜血,冤魂无数。
天下之人,闻之色变。
不少人猜测,他已身死,却不知,在这听潮亭顶楼,一待,便是几十年过去。
今夜,陵州牧府,那位州牧大人,估计是要彻夜难眠了。
严东吴,亦是辗转难眠,徐凤年的话,一直在她耳边萦绕不去。
那人头飞起,血溅五步的雪中场景,闭眼,跃然脑中,挥之不去。
天快亮的时候,迷迷糊糊之中,听见府中吵闹。
严东吴顾不得衣衫不整,跌下床来,跌跌撞撞,开门而出,大喊道:“来人!”
一个丫鬟慌慌张张停下,唤了一声小姐早,然后跑去拿来披风给小姐穿上,莫要着凉。
严东吴却哪里还顾得了这些,一把抓住丫鬟手臂,迫切问道:
“府中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北凉王派人来抄家灭族?我爹呢?”
“小姐,你弄疼我了……”
严东吴这才恍然回过神来,将丫鬟放开。
“小姐,是抄家灭族!”
丫鬟语落,严东吴面容失色,瘫软在地。
终于还是来了吗……
却听见丫鬟紧接着说道:“不过,不是来抄咱们府邸,是对面的城主府。”
陵州城城主,贪墨军资,勾结外敌,吃里扒外,辱骂皇室。
即日起,查封府邸。
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世子殿下心怀慈悲,下令恩赦,不株连九族。
王家嫡系,男丁充军,女眷发配,资产入库。
罪名之中,一句辱骂皇室,让不少人闭嘴不言,不敢言语。
稍有些年轻的晚辈后生,不知其意,便说北凉王乃是忠义之辈,效忠皇室。
有人私底下稍加对皇室不敬,只言片语,便将其抄家灭族,绝不姑息。
但那些对北凉恨之入骨,自诩天下救世的达官文人,却恶狠狠骂道:那窃国贼,又在演戏,杀鸡儆猴了。
只是不知,这次,那倒霉猴子是谁。
翌日。
北凉王府来了位贵客。
上阴学宫来人,正是二姐徐渭熊的师傅。
上阴学宫,所招士子,天南地北,不分地域,不重身份,无关贫富。
只要能通过三年一度考核,便可入学,成为一名上阴学士,稷下学子。
只此一点,便得天下赞扬,推崇不已。
大柱国和李义山,却不怎地瞧得上这些酸臭之人。
七国乱战,九国纷争。
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上阴学宫,饱学之士,以九国为棋,天下为盘,气魄宏大。
最终却没下得几手妙棋。
尽是些眼高手低,坐而论道,沽名钓誉之辈。
所有布局,再如何了不起,如何精妙,被大柱国率领三十五万铁骑,杀得七零八落,棋盘都不剩。
这么些年来,若非徐渭熊于上阴学宫求学,就是那些口水,即便大柱国不甚在意,世子殿下也该挥兵灭了那些死穷读书,只知道动嘴皮子的憨逼。
来的是为祭酒。
其地位,仅次于学宫大祭酒。
被人成为“稷上先生”。
他们所教,非修炼之道,亦非普通杂学书籍,而是天人大道。
那倒骑青牛的道士,所修,亦是天人之道。
不成天下第一,誓不下山。
这稷上先生,乃是个有名的棋痴。
今日所来,便是为了和大柱国切磋两局。
上阴学宫,观天下事,造天下势。
如今,龙吟三州,这盘棋,早晚都是要下的,退无可退,避无可避。
不远千里而来,只为下棋。
白鹤楼,棋盘摆开。
大柱国,稷上先生,相对而坐,各执黑白。
开始,布局落子。
第106章 【求败,而不败】
义子袁左宗站于远处护卫,留下大柱国与稷上先生与楼顶手谈对弈。
两人有说有笑,手中棋子,却步步杀招。
世子殿下手中拿着些小吃糕点,来到黄鹤楼观战。
身后跟着姜泥和青鸟。
姜泥挽着一食盒,里面是各种小吃。
也不知为何,似乎与所练功法有关,世子殿下似乎永远也吃不饱。
床上,吃不饱。
床下,还是吃不饱。
这大概与姿势没太大关系。
偌大北凉王府,世子殿下却从未吃饱过。
平日里见到他,手里总是少不了拿着些什么东西在吃。
各种美食,层出不穷。
为此,大柱国曾下令,将北凉三州境内一流厨子,尽数绑来。
别人家孩子过生日,长辈皆送些奇珍异宝。
徐骁却每年总能收罗些天下名厨,送往千秋阁。
前些日子,还送进来一个擅长做各种鱼的老师傅。
不过,那老头儿却是东厂密探。
也不徐骁是否知晓其身份。
总之,只要擅长做美食,徐千秋都是来者不拒,一一收下。
密探身份,也并无不妥。
双面间谍,无间道了解一下?
“世子殿下!”袁左宗目露敬意,行军人之礼。
世子殿下递过去一块糕点道:“这新来的糕点师傅手艺不错,尝尝?”
既是殿下所赐,袁左宗倒也未曾推辞,双手接住。
同样是忠心,袁左宗则显得比较古板,属死忠一类。
领军之人,往往也比较喜欢此类手下,徐千秋也不例外。
相比较而言,褚禄山,禄球儿,则要圆滑得多。
有心机,有魄力,放得下身段,粗中有细!
为人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其恶名,与天下第一纨绔相比,多了几分血腥气。
大柱国六大义子之中,最先表示效忠徐千秋的,便是这两人。
徐千秋抓住姜泥手臂,乘风而起,转眼间,两人已至黄鹤楼顶。
黄鹤楼,只有六楼。
青鸟未曾上楼,而是留在楼下,四处察看周围环境,力保世子殿下安全无虞。
即便是王府之中,刺客亦是常有,出门在外,她自然要更加小心些。
登上楼顶,角度所至,只看到一个侧影。
白发苍苍,该是上了年纪。
一袭朴素青衫,一双麻鞋,不是很值钱。
腰间系有一羊脂玉佩,不是凡品。
与大柱国相对而坐,神态无丝毫不自然之色,倒也真有些本事。
朝中不少官员,便是二品大员,莫说与大柱国相对而坐,就是远远看到,脸色也不怎么好。
江湖之上,不少一派掌门,一宗之主,见到徐骁,大气都不敢喘。
此人倒是气定神闲,镇定清逸。
棋盘对垒,战势正酣,两人凝神对局,徐千秋上得楼来,两人也不闻不问,熟视无睹。
那气质,出尘!
那神态,高雅!
倒是有着几分世外高人的风范。
走近一看……
咳咳咳咳咳……
徐千秋口中糕点喷了出来。
姜泥递上水囊。
见两人神色那般专注,丝毫不敢分心。
想着,棋艺该有国手之境,方能斗得旗鼓相当。
殊不知,那棋局走势,让世子殿下看了,颇有种将棋盘掀翻的冲动。
纵横之道,一步观十步。
棋势,当如大海巨浪,含蓄深远,居高临下,步步杀机,一泻千里。
可眼前这两位?
那棋局,徐千秋看着,更像是两个岁小姑娘在掐架,扯头发,咬耳朵。
与大国手棋艺境界,完全不相干,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就这?
两人竟能下得旗鼓相当,不分伯仲,难舍难分。
观其两人模样,似平生仅遇如此强敌。
既生瑜,何生亮!
两人每落一子,却似胸中万千气象,这一步,若不如此下,必遭天打雷劈。
好棋,好棋啊!
徐千秋忍住出手将这两个混子暴揍一顿的冲动,尽量不去看那棋局走势,径直吃着自己的美食。
姜泥手中食盒,虽不大,装纳不多,种类却不少,得有三十余种,都是他爱吃的。
偶尔觉得某个口味好吃,咬一口,将剩下一半喂与姜泥嘴边。
丫头却偏过头去。
徐千秋再递一遍,她终于张口。
心中羞意,却瞬间化为怒意。
那混蛋,待她张口,却又缩手回去,塞入自己口中。
恶趣味地故意咀嚼出一些声响动静,引得姜泥直翻白眼。
偌大北凉王府,丫鬟婢女无数,却只有她,能有自己单独的院落。
院中,有两块地。
可种些花花草草、瓜果蔬菜。
平日里,需要她做的活儿也不是很多,若是不愿,也无人逼她做些什么。
红薯巴不得这敌国公主永远不要出现在世子殿下面前,就是自己出钱养着,红薯也是愿意的。
多年前,徐千秋被姜泥刺伤,后来,为救姜泥,又吃了不少苦。
每每想起这些,红薯对姜泥就没什么好脸色。
平日里也不给她安排什么事儿,就这般养着。
北凉王府不差这点银子。
如今的平淡生活,姜泥很是满足。
心结,也早已解开。
只是在徐千秋面前,才会能露出笑容。
偶尔,依旧会忍不住和他作对,这似乎很有成就感。
昨日,院里增加了一对红眼睛的小白兔,热闹了不少。
今日无事,知道世子殿下要外出,需要一个丫鬟相随,提着食盒便跟了上来。
红薯?
还在床上没下来呢。
稷上先生盯着棋盘,这局势,五五开,算是平局,洋洋得意道:
“棋坛三派,共计十八国手,唯有赵定庵、陈西枰不能敌,其余国手,吾皆能抗衡,战而不败!”
徐千秋脸色微微抽搐,心想,若是弟弟徐凤年在此处,以他那性子,此刻只怕已撸起衣袖,揍他丫的。
大柱国拈子,久久不落,沉思不语。
许久,终于放下手中棋子。
误打误撞,倒真下得一手好棋。
稷上先生脸色一变再变,后,叹息一声,厚颜道:
“大柱国,容我再悔一棋!”
如此一幕,已上演不知几次。
这便是不败?
大柱国对此,却似乎早已习以为常,眼神示意祭酒大人自己动手。
悔棋五十余次,以稷上先生险胜而告终。
稷上先生拍拍屁股,站起身来,依栏远望,神清气爽,叹道:
“我此生对弈无数,战遍天下国手,时至今日,未尝一败,求败而不败,真是厉害……”
第107章 【意难平】
不下棋,不装逼时,这老头儿倒颇有几分仙风道骨模样。
棋既已下完,自当告辞。
大柱国也未曾挽留,甚至懒得相送。
比徐蛮子脸皮还要厚之人,他向来都不太喜欢。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呸,不要碧莲!
老头渐渐远去,徐千秋呆立一瞬。
这老头儿脸皮虽厚,却也身怀奇才。
呢喃道:“未尝一败……”
大柱国上前,从食盒之中取出两块点心,塞入嘴里,啧啧称奇,这新来的厨师,糕点手艺确实不错。
一边笑骂道:“未尝一败不假,不过,他向来只与自己棋艺差的人对弈,若无把握,便识趣的做那观棋不语的真君子。”
“老爹,二姐跟这样的人学习纵横之术,确定不是误人子弟?”
徐骁漫不经心,反问道:“你手握天下第一情报网,对此人,难道不曾了解?”
徐千秋一把拍掉大柱国又伸向食盒的手,道:
“吃两块意思意思就行,我还没吃饱呢!”
又道:“天下之人,芸芸众生,我若是每个人都了解,还要情报网作甚?”
离开黄鹤楼,大柱国回瞥那山脚身影,笑道:
“能立于不败之地,难道还不够厉害?放心,误不了你二姐。”
忽然觉得这话极有道理。
仔细想想,却又似歪理,且无法反驳。
都说王仙芝天下第一,也不见他真打败了多少高手。
只是,无数高手挑战,无论对手武功多高,他总能立于不败之地。
咦……
世子殿下忽然觉得,此话所言,不应该是自己吗?
想想,还是谦虚点。
等时机成熟,自己与那王仙芝大战一场,将其败北。
再逐一挑战天下十大高手。
之后,还是低调些好。
天下第一,自然是万万不敢当。
自封天下第十!
从此,天下再无十大高手。
气死那帮整天装逼撩丝,鼻子比眼睛高,用下巴看路的龟孙儿。
两人结伴回府,大柱国一边给徐千秋普及上阴学宫知识,挽救这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昔日,七国乱战,九国纷争,天下民不聊生。
诸子百家,能人辈出。
百家争鸣,贤士三千。
这其中,真正得势,当以儒、法、兵、阴阳等,九家为最。
离阳重法,其余八国,九者,各占其一。
其中,上阴学宫乃纵横之学。
观天下事,造天下势。
这大概也是二姐徐渭熊选择求学于上阴学宫的原因所在。
用心良苦!
乱战之初,西蜀之地,占据天险,胸无大志。
那时,学宫之内,已造就西蜀之势,让其偏安一隅。
不曾想,却被大柱国率大军,一日之内,碾压殆尽。
一时间,天下民怨沸腾。
人屠之名,由此而来。
大魔头之名,也被坐实。
与离阳皇宫大宦官韩貂寺和、江湖隐士黄龙士,并称天下三大魔头。
徐骁,乃世间人屠,杀人无数。
至于韩貂寺,徐千秋倒是知道。
此人,早已上了他心中的必杀名单。
韩貂寺,被人骂做人猫,左手缠绕三千红丝。
最喜绝杀初入一品的高手,手段极端残忍。
擅,以指玄杀天象。
指玄境第二,仅次于桃花剑神邓太阿。
昔年京城白衣案,谋害娘亲,韩貂寺,便是主谋之一。
无论是为复仇,亦或是为一统天下,这韩老魔,必杀之!
当年,离阳一统中原,但是离阳老皇帝并不满足于此。
境内武林门派太过于强横,不遵官府命令,以武乱禁。
于是,徐骁再领命,马踏江湖,打压那些不听话的武林门派。
而韩貂寺,则领命诛杀江湖当中那些尚未成长起来的武道苗子。
主杀从一品。
若无身份背景,将破境的从一品境高手,及少年天才,皆难逃一死。
死于韩貂寺之手的金刚境、指玄境,共计十数人之多。
天象境高手,亦有不少死于韩貂寺之手。
擅以指玄杀天象!
人称,地仙之下韩无敌。
北莽所列榜单,武评十人。
韩貂寺位列第十。
若不计隐匿与山林之中的老怪物,这个排名,还算公正。
亦得天下公认。
那时候,韩貂寺以一己之力,杀得整个江湖,一品高手人人自危。
压得离阳武林,无数人杰不敢破镜入一品。
其口碑,于王朝之内,比起徐骁,只差不好。
徐千秋并未将京城白衣案的相关资料告诉大柱国,恐他一时按耐不住,乱了方寸,冲动行事。
大柱国亦心有所感,故而,也未曾询问。
三大魔头最后一位,一袭白衣,最富争议。
一袭白衣,游走春秋九国,挑起了九国国战。
手不沾血,但是那嘴,确实厉害。
此人,曾是上阴学宫最为得意的门生。
但是,九国乱战结束,离阳一统,上阴学宫却立下石碑:
黄三甲,不得入内!
今,二姐徐渭熊求学于上阴学宫,素有“黄龙士第二”的名头,可见其风采。
念及此处,徐千秋心中暗暗发誓。
此生,如何也不能再让二姐废了双腿!
二姐从小就极为宠溺他,处处维护于他。
家中无妹可宠,那便做一回护姐狂魔罢。
毕竟还指望二姐名头,招个厉害姐夫冲锋陷阵呢。
便是战死也无碍,再招一个就行。
北凉王府,这一家子,就没个让人省心的。
再说弟弟徐凤年。
原着之中,
不少人羡慕他的人生,出生,便有了北凉世子身份,尊贵无比。
一生,大柱国都将其每一步算计好了。
路途平坦,只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等着继承北凉即可。
可,雪中之迷粉,读懂原着,尽皆知晓。
徐凤年的结局,着实很惨。
留下那么多遗憾,看完雪中,让人意难平:
剑神李淳罡身死。
李义山身死陨落。
大姐徐脂虎,因病重,亦早早离世。
大柱国徐骁,也死了。
弟弟徐龙象,离死只差一线。
二姐徐渭熊,为保护徐凤年,变成了残废。
和红薯生了一个女儿,小地瓜,从出生起,母女二人便被北莽控制。
后失踪,大结局,方才找到。
好朋友温华,为了心中情义,自断一腿一臂,放弃剑侠梦,退隐江湖。
更有,外公乔装保护徐凤年十几年,好不容易相认,当晚就离开,奔离阳杀人报仇,主动赴死。
这一切,固然和徐凤年的选择脱不了干系,但其中,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徐凤年入北莽期间,有位算命先生说过,因他气运福缘太过深厚,将导致,至亲之人,皆要折寿、损福。
故而,穿越而来,为自救,这十几年来,徐千秋每日每夜,无时无刻都在欺负徐凤年。
什么都抢。
高兴时,先揍再说。
不高兴时,亦是先揍再说。
削减其福缘。
看看那梧桐苑,茼蒿,已有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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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一指断沧澜江】(加更一)
【今天有意外,感觉加更没什么人看,先加更一章!】
【没意外,晚上继续加更。】
【感谢禄莱,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这一年,徐千秋于暮色之中,再上武当。
既是外出,当少不了要带上徐凤年。
这让其颇为不解,道:
“哥,我发现你一怪诞癖好,只要外出,你最喜欢捎上我,若无我同行,你是否觉得少了些什么?
好事儿没我,坏事总往我身上抛,纵观千古,也无人如你这般坑弟。”
徐千秋笑而不语。
武当山脚,有一白象池。
乃瀑布千年冲刷而成,是个练刀的绝佳去处。
带上徐凤年,让他去那天然绝佳之处练刀,最好不过。
若说大黄庭,自然不能给他了。
这大黄庭,虽好,却终究不是自己之物。
徐凤年如今已打通任督二脉,不比原着差。
那十多年的暴打,锤炼其筋骨,在不知不觉间,他的体质,早已脱胎换骨。
既如此,此时接纳大黄庭,反倒是种累赘。
大黄庭,徐千秋另有他用。
烫金大字,玄武当兴。
牌坊之下,武当掌门王重楼,亲自下山相迎。
一旁,倒骑青牛的也在。
只是看向徐千秋的目光有些躲闪。
抢亲之事,他自然知晓,心中未免觉得有些亏欠。
天下女子,红衣最好。
“武当王重楼,见过世子殿下!”
一旁,徐凤年并无什么好脸色,撇嘴道:
“这牛鼻子老道,上次我来的时候,可不见他亲自下山迎接。”
王重楼耳力何其厉害,自然听入耳中,却不甚在意。
陪笑着,假装没听见。
这让徐凤年对这老道士更加没好感,整天笑呵呵的,跟捡着钱一般,最是虚假。
“掌门客气!”
徐千秋也不端架子,客气还礼。
北凉向来如此,你待我以礼,我还之以礼。
你若待我刀兵,老子灭你全族。
爬山是个体力活。
上次来,爬得不多时,徐凤年便要坐与阶梯之上休息会儿。
今日,却大气不喘。
不禁令他有些感叹,这武艺,看来还是有些用处的。
早知道,便早些让大哥徐千秋,助他打通任督二脉。
如此,三年游历,也不至于吃那许多苦。
这简直是在想屁吃!
天下高手,岂能随便替人打通任督二脉?
若非暴揍这许多年,他筋骨早已脱胎换骨,徐千秋也不敢如此兵走险招,剑走偏锋,替其强行打通任督二脉。
那些揍,可算没白挨。
对此,徐凤年也早有察觉。
每次暴打痊愈之后,总能感觉浑身舒畅。
若时间久些,未曾被揍,倒觉浑身不舒服。
曾一度怀疑,自己被打出毛病了,与那皇宫之中,供皇亲贵族赏玩的小相公一般,有受虐倾向。
一行人,一口气登顶。
再观洪洗象,身无修为,步伐速度,亦丝毫不输几人。
始终不疾不徐,慢慢跟在几人身后,未曾掉队。
徐千秋眉宇微挑,几年不见,这小道士的心境,愈发圆满了。
如此看来,离大成,不远矣。
徐千秋暗道,管你什么万年龟转世,若修不成陆地神仙,害大姐苦等这么多年,游历天下,四处奔波,自己便把这武当山踏平,将这倒骑青牛的五马分尸。
道心通明,心有所感,洪洗象额头之上,冷汗密布。
王重楼却只笑而不语。
白象池不远,有一茅屋,这便是徐千秋接下来几日的落脚之处。
多年前来武当,他亦是静居于此。
此番再次来到武当,此处茅屋,虽时常有人打扫,却未有人居住。
一直给他留着。
院子里扎了一圈青竹篱笆,里面种了些花草蔬菜,那黄瓜,正是最嫩的季节,上面的露珠,尚未挥发,看着很有口欲。
这些,都是姜泥所种。
几年前,来武当之时,也是那丫头相随。
无聊,便找来菜籽,自己种了些。
如今多年过去,这菜园倒是一直保留了下来。
只是,其中杂草丛生。
这也没办法,武当上下,可没人敢动这个菜园子。
也就只能任凭其荒废。
瓜果成熟,掉落,菜籽进入泥土之中,来年继续生根发芽,自生自灭。
瓜果蔬菜,与那杂草,倒是斗了个旗鼓相当。
几人落座,聊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徐凤年犹豫片刻,小声问道:“敢问王掌教,江湖流传,您曾一指劈开沧澜江,当真?”
老道士抚须,摇头笑道:“不曾!”
徐凤年如释重负。
眼前这老头儿,乃天下十大高手之一,稳占一席之地,想来实力该是很强。
一指断沧澜江之说,既只是传言,想来那天下第二王仙芝,也厉害不到哪儿去。
一旁,煮茶的洪洗象看了一眼世子殿下后,道:“不是一指,是两指!”
仙人指路斩大江。
沧澜江,是北凉境内最大的一条江,水流湍急。
其万倾之力,非凡人所能抗衡。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一指,和两指,又有多大区别。
都不是人!
徐凤年一口茶水喷出,世子殿下险些遭殃,差点被喷了满脸。
只见其双指并拢,指间有金光闪烁,那漫天茶水水珠,瞬间停住,凝固。
指尖挥动,所有茶水水珠,尽数收拢,飞回徐凤年口中。
咕噜……
徐凤年收回刚才的话,什么王仙芝,都是渣渣,眼前这位,才真不是人。
王重楼,武当掌教,天下十大高手之一,以一人之力抗衡龙虎山四大天师,力保武当不至在这纷乱武林之中断了传承,被人吞并。
老道士,脾气好,气质也好。
眉心一点红,如一竖眉眼。
鹤发,容颜不老。
这大黄庭,果真极为养生,是所有功法之中,最为增年益寿之宫。
据传闻,当今陛下,也在修炼此功,却一直未得其中要领,迟迟无法突破。
大黄庭,是一种玄奥内功心法,极难修炼。
太上玉液炼形,先成丹婴,游五脏六腑,再贯通四肢,淬奇经八脉。
后,可红血化白乳,容颜少年,寒暑不侵。
九层大黄庭,谓之长生境。
王重楼,至今,亦不过第六层,愈往上,愈难突破。
自武当立派以来,便只有创始人修炼成功,突破至第八层。
那之后,千年之久,再无第二人修炼成功。
如今,王重楼,便是这第二人。
多年前,徐千秋却另辟蹊径,剑走偏锋,培养出另外两人练成大黄庭。
这令王重楼大跌眼镜。
只可惜,那两人,并非武当门徒。
否则,三个大黄庭,武当未必不能与龙虎一战,且战而胜之。
第109章 【再入天人之境】(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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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楼喝完茶后离去。
徐凤年已去瀑布练刀。
见洪洗象还蹲在地上数蚂蚁,世子殿下微微怒眉道:“放牛的,还不滚?”
天下之大,如此对待姐夫,独家一份。
洪洗象哦了一声,倒骑青牛回小莲花峰去了。
所过之处,三三两两道士,皆尊称其师叔祖。
偶尔遇见一两个熟悉晚辈,他也会停下聊上一两句。
来到登仙崖,见掌教师兄于龟驮碑之下观碑,洪洗象快跑几步,喊了声大王师兄。
王重楼看着闷闷不乐,眼泪汪汪,红肿难消的小师弟,打趣道:
“怎么,你的私藏禁书又被你陈师兄缴走了?”
陈师兄,也称小王师兄。
此人剑术高超,冠绝武当。
已在大莲花峰紫竹林,闭言,悟剑十六年。
十六年间,未言一语,未拔一剑。
佩剑出鞘之日,必定石破天惊。
如今已过去多年,谁也不知道那位的境界,到了何等高度。
只知,大莲花峰,唯其一人所居。
小莲花峰,则为洪洗象一人道场。
偌大武当,唯此二人,有资格独占一峰一山一庙。
若无准允,别人不得擅入。
洪洗象摇摇头,道:“大王师兄,我观之,那徐千秋,身边似有双龙环绕,待细看时,就流眼泪了……”
老道士哈哈大笑,摸摸洪洗象头发,踩着月光而去。
心中,越发坚信那个传说:“玄武当兴”!
小师弟此言,倒是让王重楼眼前一亮。
如此,对于心中已早有之选择,更加坚定了几分。
晚间时候,徐千秋去见了那两个练就大黄庭的老家伙。
吃得饱,睡得好。
两人姓谁名谁,全都不重要了。
皆以代号命名:甲、乙。
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是谁,在干什么。
只要记得,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便足矣。
他们的儿子,曾是天下有名的少年天骄,入一品有望。
最终,却尽数惨死于人猫韩貂寺之手。
不为其他,只因,一无背景,二无实力。
于是,只能替儿子收尸。
却连尸骨都难以聚齐,死无全尸。
更甚者,为斩草除根,大内高手,一路追杀。
家人尽数惨死,无一生还。
只此二人,侥幸在大火之中活了下来。
全身腐烂,容貌尽毁,武功尽废。
故而,两人活着的唯一信念,便只有“韩貂寺”,三个字。
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这些对于两人来说,一文不值。
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大柱国那句话,人活着,便有希望。
于是,两人便一直苟活至今。
这一等,便是几多年。
后来,世子殿下带来复仇的曙光,找到他们,将其带到武当。
亲手报仇,已无可能。
但为报仇而出一份力,两人求之不得。
必死之信念,置之死地而后生,如此心态,再有世子殿下相助,果然练成大黄庭。
长生,便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剑走偏锋!
果然一举成功。
这么多年,两人一直在武当潜心修炼,进步神速。
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人送来韩貂寺的消息,及其生活细碎之事。
短短几年时光,两人所修大黄庭,已相继突破至第四层。
“见过世子殿下!”
见徐千秋到来,床榻之上,两人恭敬执礼。
双腿已断,不能随意行走。
接下来几日,徐千秋皆留宿武当,研究大黄庭,助两人一臂之力。
对道家真意理解,偶有不甚明白之处,便向王重楼请教,老道士一一告知,未有藏私。
徐千秋此来武当,别人或许不知,王重楼却心知肚明。
看望那两个老人不假,但其目的,还有其二。
那便是……
武当距北凉如此之近,只有两条路可走。
其一,归顺。
其二嘛……
答复期限,便是世子殿下离开之日。
多年前,武当亦非北凉势力,徐千秋却依旧大胆将两个大黄庭,藏于武当。
并非什么信任,不过是威胁罢了。
多年前,安排妥当,世子殿下离开时,有言在先,若消息泄露,不问因果,不问缘由,武当,必灭!
这么些年,武当上下,知晓此事之人,亦不过王重楼和洪洗象二人罢了。
未有丝毫纰漏。
这日,甲乙终于开口,问道:“以我等二人残败之躯,便是大黄庭圆满,只怕也无力杀那韩貂寺,不知世子殿下有何计划,可否告知老朽一二?也好让我们安心些。”
在得知韩貂寺终于破境,踏入天象,甲乙心中愈发不安。
韩貂寺,指玄之时,便能绝杀天象。
如今既已破境,其实力,便是陆地神仙,亦可一战。
加之,在那皇宫大内,要想杀这大宦官,谈何容易。
报仇之期,遥不可及,两人心中顿时底气不足。
徐千秋一一看过两人,沉默半晌,待两人焦急恰到好处时,缓缓道:
“杀韩貂寺,我自有计划,但两位前辈却是其中关键一环,非你们不可!”
“计划何时实施?”
“待两位大黄庭突破第六层之时,便是计划执行之日。”
“要杀韩貂寺,殿下可有把握?”
“绝杀!”
“好,殿下既不愿说,我们二人不问便是,只望殿下记得昔日承诺,将韩貂寺的人头,祭奠在我们二人坟头便可。”
徐千秋郑重点头道:“必不负所托!”
晚些时候,世子殿下与王重楼下棋。
出于好奇,老道士终于开口问道:“两个大黄庭,不知世子殿下有何妙用?”
徐千秋手执黑棋,落于天元,棋盘之上,一条白色巨龙,步入死境,下一刻,碎为粉末。
挥手,粉末漂浮而起,一条五爪白龙,栩栩如生。
淡然道:“宫里那位不是想要大黄庭延寿吗,那我便送他一个。
老道士,你觉得,我这新任北凉王,为陛下准备的世袭罔替之礼,如何?”
王重楼脸色一变,道:“殿下是想,让武当明面假意归降朝廷,献上大黄庭,实则暗中行刺当今圣上?
万万不可,万万不可,如此一来,武当必定万劫不复!”
徐千秋揉揉眉心,忽然转移话题,道:“久闻武当王掌教,天纵之才,道行深不可测,为天下十大高手之一,稳占一席之地。
今日有幸,还请不吝赐教!”
语落,双指并拢,金光大作,向前点出。
说翻脸便翻脸。
说打就打,出手便是大招。
王重楼色变,道:“天人之境!”
老道士,稳如老狗,亦有失态之日。
遇强则强,便是如此!
第110章 【扶墙而走】
翌日。
一个身形纤细柔弱女子,背着沉重大行囊,艰难登山。
天底下什么东西最重?
情义?忠孝?
狗屁!
书最重!
姜泥坐在半山,扭扭屁股,扭扭腰。
心道,待自己成就陆地神仙之日,定要一剑西来,将这武当山劈去一半。
这么高,爬着也忒累人了些。
若非这些年,世子殿下允她练武,身子骨也算可以,这爬到山顶,半条命估计是要没了。
百余铁骑护送,来至山脚,姜泥独身而上。
有个别见色眼开的小道士,想要上前帮忙,却未得丝毫回应。
说话被人当做放屁,举动被人视作耍猴,大抵便是如此了。
渐渐地,小道士渐渐变多。
爬山者众,便不觉得累了。
绝美女子,却始终冷着一张俏脸,对谁也爱答不理,视若不见。
北凉王府出来的女子,就是有个性,咱招惹不起啊。
小道只是看看,不犯法?
尾随?
不存在的,小道也正要上山。
大路朝天,各有一边。
你走前边,我走后边。
洪洗象整天无所事事,倒骑青牛,满山先逛。
遛狗,遛鸟,遛马,无所不用。
小师叔祖这算是遛自己?
正巧看见山要情景,忽地变了脸色。
虽只是丫鬟,但那霸道至极,且蛮不讲理的世子殿下,若看见山腰这一幕,非踏平这武当山不可。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我家丫鬟,我看得,别人看不得。
不服气,就挖了双眼下酒。
立志成为天下第一的小师叔祖,此刻,额头已满是细密汗珠。
想要出声,却又不妥。
现身,更是不便。
正是苦恼之际,小师叔祖眼前一亮。
将手中那卷贴着《太液幽华经》封面,实则乃是道门最为不耻的艳情小说,挂于青牛角尖之上。
闭眼,右手微微挥动。
脑海之中,闪过风吹落叶,飘飘落下的场景。
挥手……
一股妖风忽至,将那许多小道士,吹刮而下,落于三脚。
睁开眼睛,洪洗象看着空空荡荡的山腰,只一漂亮女子背着行囊爬山,身后再无他人,终于松了口气。
跳下青牛,跑上前帮忙,却引来一句冷冷的话语,好狗不挡道。
那声音,已极虚弱。
眉目之间,却如菩萨发怒,自有威严。
看起来,如何也不像一个婢女。
小师叔祖心想,这世子殿下带出来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还是大师兄说得对,山下的女人,都是母老虎。
相比之下,还是红衣最好!
洪洗象笑笑,道:“我给姑娘带路。”
一路相送,来到茅屋,洪洗象却不打算进去。
瞳孔之中,充满避讳,毫不迟疑,当即便转身离去了。
茅屋,院子之中,姜泥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大气不接下气。
这一趟,感觉瘦了十斤不止。
回到小莲花峰,继续放牛。
手中捧着经典,久久不愿翻开下一页。
时而点头,时而双眼反光,大抵是悟到了其中真意。
忽地,前方出现一身影,年轻师叔祖不疾不徐,慢慢合拢手中书籍,收起那一脸浩然正气,淡淡道:
“大王师兄!”
王重楼意味深长一瞥那挂于青牛角剑之上的书籍,说明来意,自己打算在这小莲花花峰住些日子。
无他,只因此处最为清静,平日里几乎没什么人来。
洪洗象看着师兄那额头之上,双指秃头,心道,这时候,自己是不是该大笑才对。
想想,还是忍住,毕竟是自己师兄。
从小对他极为疼爱,尽量忍住……
王重楼头顶,双指宽的位置,头发不翼而飞,秃头两指,如刻意刮去一般,看着极具艺术气息。
走到转角无人处,小道士终于再也憋不住,放声大笑。
一旁,青牛亦喷嚏不止。
昨夜,一指枪意,冲天而起,稍纵即逝,惊醒熟睡之中的洪洗象,出门察看,却无异样。
掐指一算,沉默良久,叹息,自言自语道:
“师傅,这天下第一,怕是难了……”
“您老人家走得早,也不说清楚,是让我做武功天下第一,还是吃饭天下第一,吹牛逼天下第一,背书第一……”
吹牛逼,泛指说大话,并非要对那青牛下手。
“您不说话,那我便自己选了?”
“终究是要下山的!”
说罢,看着遥遥夜空,低语道:“最好是红衣……”
此刻,见到大王师兄头顶二指秃头,洪洗象大概已猜到昨夜发生了什么。
只是不曾想,掌门师兄败得这般惨。
比毁容差不了多少。
这是打算来小莲花峰住些时日,等头发长长一些。
姜泥揉着通红肩膀,抬头,却见世子殿下手中拿着一黄瓜在咀嚼,侧头望向旁边菜园,心中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也不知从何处来的力气,爬将起来,冲上前两步,拉过世子殿下手臂,张嘴便咬了下去。
一股气浪掀起,将人拍飞。
力道刚刚好,不足以伤人。
蹦嘎蹦嘎,嚼着嘴里黄瓜,道:“你是小狗啊?”
离开北凉王府,姜泥压抑很久的心情,终于得以解放。
此刻心中羞愤,抓起脚边一把泥土,往徐千秋身上洒去。
一手拿着黄瓜,漫不经心,慢慢咀嚼,一手抬起,弹指间,漫天泥土瞬间停住。
弹!
倒飞而回。
漂亮小丫头,变成了小泥人。
年纪相仿,一个北凉世子,一个亡国公主。
一个坐地上,一个站着。
一个哭,一个笑。
徐千秋也不去扶她,这丫头,坚强得很,不需人扶。
招手,茶碗飞来。
一饮而尽,道:“小泥人,这山间林下,月黑风高,只此一间茅屋。
放心,夜间的时候,不管你对我做什么,我保证不叫救命。”
夜间……
此处省略十万字,太细节,自动略过。
怕写太多没人看。
第二日清晨,姜泥扶墙而走。
见状,徐千秋感叹,一个个都不行啊。
也不知这天下,是否有朝一日,他也能扶墙而走。
但是想来,不太可能。
遇强则强,可不单指武学方面。
早间时候,洪洗象看着手中秘籍,插画,惟妙惟肖,引人入胜。
看得出来,作画之人,定是个书画大家。
见姜泥扶墙而走,再看看一旁哈哈大笑的世子殿下,年轻师叔祖掐指一算,无奈道:
“我就知道,今日不宜下山!
红衣红衣,相遇无期……”
徐脂虎,那可是真老虎,小师叔祖可不愿似姜泥那般,扶墙而走。
第111章 【第一楼 四象 东厂,首战】
冬天白雪,春暖花开。
春去秋来,日月星移。
徐凤年刀法大大有进益,每日在瀑布练刀,住在瀑布,吃在瀑布。
平日里倒是看不出来,这小子有如此毅力气魄。
便是每日挥刀千次,手上满是血泡,也绝不坑一声。
初时,瀑布练刀,连人带刀,一起被激流冲走。
今时不同往日,已能在瀑布之下行走自如,练刀法,挥刀势,行云流水。
反观之,世子殿下也在武当住了好些时日。
整日,无所事事。
一袭白衣,负手而立。
逛遍武当山大小角落,似是人间就他最为清闲。
徐凤年恶意揣测着,这货莫不是丢了什么银钱,或者节操掉了一地,正四处寻找。
快一年了,也不知他是否已找到丢失之物。
那夜之后,洪洗象便将小莲花峰让让于掌门师兄王重楼居住,他则是跑到瀑布白象池,与徐凤年为伴。
渐渐地,两人交情快速升温,形影不离,难舍难分。
武当戒律也熟视无睹,每日里,洪洗象也不再吃山上斋饭,每每等徐凤年打了野味,便去蹭吃蹭喝。
自带碗筷、盐巴、辣椒粉。
两人于白象池附近,另起炉灶。
自建了两座小茅屋,锅碗瓢盆,样样齐全。
偶尔的时候,王重楼也会借指点之意,前来蹭吃蹭喝。
二指秃头,头发已渐渐齐平,不再那么光秃秃的。
乍看之下,若是不仔细,也看不出什么一样。
看得久了,还是能察觉其中异常之处。
这一年多来,若无要事,王重楼与洪洗象,绝不敢轻易前往徐千秋所住之处。
为免遇见,下山之时,宁愿多绕些路程,从另外一面下山。
一年时间,徐千秋乐得逍遥自在,四处游山玩水。
倒也奇怪,那些刺客仿佛都去度假了一般,今年的刺杀次数,屈指可数。
有,亦不过小猫两三只,不成器候。
世子殿下整日吃吃睡睡,逍遥自在。
便是天下第一楼内乱,他也未曾插手。
三个月前,北莽四象,离阳东厂,双方联手,与内奸里应外合,对天下第一楼出手。
这是北莽四象,离阳东厂建立以来,首次面世,第一次对天下第一楼动手。
覆灭天下第一楼,也是这两个庞然大物的建立初衷。
如今根基稳固,自然要小试牛刀。
两国帝王,皆想一洗鬼竹林之耻。
为此,敌对之国,不惜联手。
一时间,两国境内,掀起一股妖风,天下第一楼各分舵,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死伤不少。
待两个庞然大物清点之时,却发现,不过都是些小喽啰,早已是弃子。
上报之时,却不能说毫无成效,于是将那庞大的数字报与皇帝陛下得知,龙颜大悦。
赏!
离阳尚好些,此番搜捕行动,东厂未有太大损失。
反观北莽四象,四大天象高手,三死一伤。
一日之内,三大天象高手陨落,自九国乱战结束,天下再无如此惨烈之战事。
一日之间,北莽四象高级战力,几被屠杀殆尽。
女帝勃然大怒。
不得已,四象已开始重建。
花重金,从武林招募高手。
离阳皇帝得知此消息,更是拍手称快。
四象大败,东厂大捷,两相比较,自然旗开得胜。
再赏!
北莽那边却怀疑,此番行动,乃天下第一楼与离阳东厂勾结,为其设下圈套,诛杀其高级战力。
离阳东厂,却未曾给予回应。
不多日,一则消息再度震惊天下。
离阳皇帝被刺。
刺客,乃身边一妃子。
事后,妃子已当场自尽。
皇帝身中数刀,刀有剧毒。
性命无忧,却寿元大减。
如今,已下令全天下收寻大黄庭,为其续命。
估计再过几日,皇宫的人,便能抵达武当山。
谁也没想到,天下第一楼的报复来得如此之快。
雷厉风行,幽冥诡匠,直指皇座。
北莽女帝得知此消息,亦大笑不止。
首战结束,三方,各有胜负。
此番行动,天下第一楼出现叛徒,似受到重创,已许久未有活动痕迹。
销声匿迹,已有半月之久。
北莽四象,四大天象高手,被十二风云使之全员围攻,三死一伤。
十二风云使,首次聚齐,出手,便是绝杀。
这个名字,如今天下,如雷贯耳。
据传言,十二风云使之上,还有四大天王,两大护法……
十二风云使,已能绝杀天象。
其上,四大天王,两大护法,又该是怎样的高手?
天下猜测纷纷。
上阴学宫,素有“黄三甲第二”的徐渭熊预言:乱世将启!
同一时间,百家之人,不断出世,谋求一线生机发展,各图前程。
上阴学宫,亦有不少弟子下山,入世。
阴阳纵横,观天下事,造天下势。
此番首战,东厂损失不大,但为首之人,韩貂寺,似已被皇帝猜疑。
事后仔细想来,四象,遭到重创,几近瘫痪。
而东厂,却能安然无恙。
皇帝遭刺之日,韩貂寺亦不在宫中。
事后,除了那个当场自尽的妃子,亦未曾找到任何线索。
这一切,未免太巧。
帝王伟略,自然不信巧合之说。
三者首次较量,落下帷幕。
开展之始,大战落幕,楼主之人,徐千秋,始终在武当游山玩水,未有丝毫插手。
坐看云起云落。
红霞渐去,微风徐徐,落叶纷飞。
登仙涯之上,一袭白衣,负手而立,发丝飞扬。
叛徒?
那鬼才演技不错,该赏!
不愧曾得黄三甲称赞,确有其过人之处。
此番行动,早在北莽四象,离阳东厂建立之初,计划便已开始实施。
这不能怪他,要怪,便怪那女帝不识抬举。
四象高手,竟只有一人为天下第一楼暗桩。
这可不行!
四大天象高手,侥幸活下那人,并非楼中之人。
四人之中,楼中之人,已假死撤出。
但想来,女帝定然会怀疑那未死之人身份。
说不定还能上演一番斩马谡的戏码。
杀三人,留一人,乃故意为之。
今,北莽花重金,极大代价,于江湖招募高手。
如此,他的暗装,便能再度启用。
至于韩貂寺……
先留着,此人尚还有些用处。
老阉人,整日卑躬屈膝,弯腰驼背,用来背锅,最适合不过。
大黄庭,也已为离阳皇帝备好。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第112章 【跟玩儿似的】(加更一)
【今日下午,不知有无意外,是否继续加更……】
【感谢大哥,伪装江湖,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清闲之人,可不止世子殿下一个。
那冷俏侍女姜泥,亦游遍整个武当山。
这逛街的精神,古来有之,非后辈之人新创。
每日就在武当山游逛,八十一峰,所有山峰,道观,洞天福地,都被她那对踩着麻鞋的小脚丫,给走了个遍。
听说是来自北凉王府的女人,便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前些日子,掌教传下教令,那个地方的女人,都是母老虎。
远远看上一眼,都有被浸猪笼的危险。
若遇见,权当看不见。
若有胆敢冒犯者,一律逐出山门,永不得上山。
果然,那以后,姜泥行走于大小山峰之间,畅通无阻。
也再无人敢尾随。
闲暇之余,将菜园里杂草拔得一毛不剩,估计年都无法生根发芽那种。
又跟紫阳观里要来些种子,种下些瓜果蔬菜,悉心照料,长得极好。
徐凤年只是看了一眼,就被小眼神警告,那模样,似小野猫被人踩到了尾巴。
自那之后,徐凤年也不再来此处了。
倒是有样学样,在山林之间抓来一群野猪,三只老虎,两头狮子,鸡鸭鹅,数不胜数,自己养着。
洪洗象也帮忙照料一二。
徐千秋偶尔路过白象池,被眼前一幕呆住。
屋舍,灶炉,家具,一应俱全,有模有样。
看着院里正在喂猪食的两人,徐千秋忽然觉得,这像极了一对小夫妻在过温馨日子。
淦!
在老道士和洪洗象的帮助下,徐凤年的武功境界越发稳固,精益求精。
刀法更加精炼凌厉。
许是受了兄长徐千秋的影响,这家伙练刀,也没什么花里胡哨,尽是些杀招。
刀出鞘,便是搏命。
不玩相互试探那一套。
一日,徐凤年吃野猪肉久了,觉得腥味略有些重,想着改善一下伙食。
看着从天空飞过的白鹤,眯眼道:“象象,你这么喜爱吃肉,山上白鹤如此多,不然你骗两只下来,我们今晚换换口味?”
洪洗象干笑,摇头道:“这万万使不得,武当白鹤,尽数通灵,灵智已开,且,从小伴我长大,杀它们,比杀我还难受。”
徐凤年本身也是个性情中人,闻言,撇撇嘴,杀白鹤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却想着,是否能骑上白鹤耍耍。
道教仙人飞升,都要骑鹤,逼格极高。
洪洗象却不敢,拨浪鼓一般摇头道:“这个,倒是从未想过,我自小就怕高。”
徐凤年鄙夷道:“怕高,怕下山,怕女人,还怕我大哥,这天下,还有什么是你不怕的?”
洪洗象重重叹息,愁眉苦脸。
许久,忽道:“难道,你不怕你大哥?”
徐凤年嘴角飞扬,神色猖狂,傲然道:
“怕他?笑话!我从小就打着他长大,跟玩儿似的!”
洪洗象脸色一正,对其竖起大拇指,道:“小道佩服!”
倒骑青牛的小师叔祖,忽然竖起耳朵,将手中青菜尽数扔于野猪槽之中,翻身上牛,道:“二公子,看热闹去不去?”
徐凤年挽起一个花里胡哨手势,收刀入鞘,道:
“这武当山,能淡出鸟来,整日里,风平浪静,哪里有什么热闹可看?”
但还是依言上了青牛,倒骑青牛。
这小道士,虽不会武功,但境界,确非常人能及。
天人之道,徐凤年也渐渐明白了些什么。
也终于理解,兄长徐千秋,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抢亲,抢到自己亲姐姐头上。
这臭道士,倒真有点意思。
那种境界,玄之又玄,妙之又妙,却无法言说与旁人听。
但是与其相处久了,便能感觉出来。
这大抵便是那老道士,为天下十大高手之一,却为何能放心将下一任掌门之位传与洪洗象的原因罢。
看着手无缚鸡之力,不会丝毫武功。
却有种让人如何也看不穿的高深莫测。
两人来至茅屋不远处。
穿过竹林,缓缓前行,不敢靠得太近,远远观看便好。
“二公子,此处远了点,不如我们靠近些看?”
徐凤年握住腰间绣冬,道:“不必了,远些安全,我怕见着兄长徐千秋,然后忍不住出手揍他。”
只是,最后这句话,却微不可闻,生怕被谁听了去。
茅屋之外,来了三个不速之客。
所穿衣物,非武当麻布,亦非北凉服饰。
居中之人,是一位身材玲珑,衣裳富贵华丽的公子哥。
那丝娟衣袍,乃是由上等蜀绣蚕丝所制而成。
手工细致,更是罕见。
这衣裳,有价无市!
此人,来头不小!
那人手中,两颗夜明珠,不断翻转。
徐凤年自然识货,一眼便瞧出那是龙珠凤眼。
整个天下,要寻一颗,都是极难。
凑成一对的,便只有那位了……
看着那公子哥,徐凤年神色之间,忽地多了几分玩味之意。
公子哥,神色倨傲,目空一切。
这便是兄长徐千秋常说的,以鼻孔看人,下巴看路。
也不怕跌个狗吃屎。
在其身旁,一彪形大汉,虎虎生威,满脸浓密胡须,郁郁葱葱。
看着便是能镇鬼辟邪之人。
画像贴在门房,用于镇宅,倒极为合适。
腰间悬挂双刀,一长一短。
与白狐脸一样,双刀流。
另外一人,脸色苍白,略显阴沉。
对那公子哥微微弯腰,却负手而立。
一袭素洁白衫,如那死人所挂之物一般。
远远看着,亦给人一种银尾环蛇,窥视之阴冷感觉。
菜圃之中,姜泥红着眼看向三人。
精致俏脸之上,五指红印,醒目刺眼。
徐凤年腰间,刀出半鞘。
倒骑青牛,两人远远看着这一幕,心中凉凉。
那霸道至极的世子殿下,此时若回,只怕……
恰这时,一人乘鹤,从远方而来。
见状,徐凤年腰间绣冬归鞘,低声道:“放牛的,我们退远些,莫要遭了池鱼之殃。”
洪洗象极赞同这话,不用他说,青牛已倒退了一段距离。
却忽然问道:“二公子,我怕世子殿下,退避,不丢人,可你为何要退?”
反手拍掉头发之间的落叶,徐凤年云淡风轻道:
“我不是怕了他,只是单纯喜欢站在远处看戏,站得远,自然看得清楚些。”
第114章 【手撕圣旨】(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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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衫华贵富丽,公子哥微微侧身,看向那白鹤。
鼻尖之上,有些细碎的雀斑。
涂抹了不少胭脂水粉,仍掩饰不了那雀斑。
见徐千秋乘鹤而来,面露轻蔑之色。
见那白鹤丹顶透红,必不是凡品,转动手中夜明珠,缓缓出身道:
“哟,这白鹤好看,我喜欢得紧,去,打断他的双手双腿,这白鹤,归我了!”
闻言,凶猛大汉,双掌合拢,骨关节咯吱咯吱的声响,很是响亮,连绵不绝。
一步步向徐千秋走来,眼中,未有丝毫怜悯之色。
眉宇之间,尽是杀气。
死在其手上的人,只怕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远处,徐凤年撇撇嘴道:“世家子弟,出门在外,总会带上一两个恶奴。
怎地,我三年游历,徐骁却不给我安排?”
洪洗象干笑不语。
你出门在外,带着一个世子殿下,胜过带着千军万马。
论凶恶?
你且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只是想想,小师叔祖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大汉渐渐走近,自始至终,徐千秋未发一言。
世子殿下一向的做人做事原则:
打架之前,最好别废话。
反派死于话多。
有什么事儿,打完再说。
壮汉来至距离徐千秋十余步的距离,止步。
天下皆知,北凉世子,文武双全,而且是一个十足十的疯子。
敢于宫城外杀人,不是疯子又是什么。
疯子行事,不能以常理度之。
这莽汉,实则粗中有细,大智若愚。
若非如此,也不会活到现在。
腰间双刀,瞬间出鞘。
升空而起,跃然斩下。
狂刀斩!
干脆利落,虎啸成风。
刀未落,地面已现裂缝。
徐凤年怀抱绣冬,道:“放牛的,咱俩赌一局,输的,连做三天铲屎官。”
话音落下,洪洗象干脆道:“我赌世子殿下必胜!”
徐凤年瞬间噎住。
刀劈而下,地面裂缝纵横交错,蔓延十米。
双刀诡异,角度刁钻。
已至头顶!
那一袭白衣,始终负手而立。
狂风之下,衣衫飞舞,发丝飞扬。
忽地,右手抬起,双指并拢,朝空点出。
一切,戛然而止。
犀利刀光,消失不见。
呼吸之间,时间似乎静止。
眼睫毛颤动,一瞬,大汉当空炸开,漫天血雾。
贵衣公子,血溅一脸。
右手收回,双刀,夹于双指之间。
短刀刀柄,金丝缠绕,制作精良,是一柄难得的好刀。
只见世子殿下将双刀揉捏于手中,一阵搓动,手法之快,肉眼不急。
动作停下时,只见其手中出现一个铁人。
其模样,正是刚才的大汉模样。
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上前几步,递与那贵衣公子,道:“人死不能复生,尸首无存,节哀顺变!”
贵衣公子咬着牙,手心冷汗支冒,后背发寒。
多年所学,教导她极力克制住自己此刻心中恐惧。
手不抖,心抖。
语不颤,心颤。
缟素白衣,欲上前,却被其伸手阻止。
现在,可不能再刺激这个疯子。
否则今日,只怕三人便只能被人抬着尸体下山了。
远处,徐凤年感觉头皮发麻,恍然领悟:
原来,这么些年,兄长徐千秋对他,是多么地亲善和友好……
洪洗象亦是不断咽着口水。
姜泥已经完全傻了,只是呆呆看着眼前一幕。
挥手之间,取人性命,尸骨无存。
那人却面带笑容,淡定自若。
仿佛方才杀人者,另有其人。
人猫韩貂寺,亦不过如此了?
止住心中颤抖,贵衣公子慢慢抬手,将那铁人接在手中。
有鼻子有眼,与真人相比,倒真有六七分神似。
双刀在其手中,片刻之间,便成了这铁人。
此人武功……
还是人吗?
“看看,满脸都是血,出门在外,要注意安全,注意卫生,勤洗脸……”
那语态神情,似在与邻居小妹唠嗑,在说些类似于吃了吗这般简单质朴的家长里短。
从怀中摸出一张手帕,慢慢替她擦着脸上的血迹,缓缓道:
“这脸倒是极好看,就是心狠了些……”
右边脸颊,慢慢擦干净,那细致轻柔动作,像极了在呵护心爱之物。
啪!
一巴掌,将其扇飞出去三米之远。
声音异常响亮清脆。
估摸着,该与小泥人被打时的声音差不多。
只片刻,那脸颊,很快红肿起来。
五指手印,很是刺眼。
右边脸颊是擦干净的,一巴掌下去,不至于再沾到血迹。
只是,这胭脂水粉,未免也涂得太厚了些。
用手帕慢慢擦手,走向菜圃,向其伸手。
看着那双手,姜泥咽了咽口水,眼神有些闪躲。
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将手搭了上去。
菜圃之中,精心培育的瓜果蔬菜,已毁于一旦。
幼苗尽毁,木架尽倒,七倒八歪。
徐千秋环顾一圈,道:“复原,已万万不能,不若,我替你杀了她?
剁碎了做成花肥,就埋在这菜园子里,土地定能肥沃不少,来年肯定丰收。”
这云淡风轻的话语,若换了别人说出来,说不得还有人嘲笑一番。
但眼前之人……
那可是个疯子!
缟素老人急步上前,将贵衣公子护在身后,警惕望向那那一袭白衣。
“徐千秋,你休得胡来,你知道眼前之人是谁吗?”
缟素男子终于开口,嗓音尖锐刺耳,不阴不阳,不男不女。
“杀了他!给本宫杀了他!”
那华贵公子终于不再掩藏身份,女音破口而出。
躲在远处的年轻师叔祖,倒骑青牛,感概道:
“这山果然下不得,山下女人都是母老虎。”
听见身后二公子刀出半鞘,洪洗象顿了顿脸色,又道:
“天下女子,最好是红衣!”
刀归入鞘。
“公主,此人非老奴所能敌……”
老太监的声音,让隋珠公主的心,瞬间跌落谷底。
来时,便见山下有千余铁骑驻扎。
如今,身边护卫更是不敌,如此,当如何是好?
女子强忍心中愤怒,脸色阴晴不定,极力克制。
徐千秋眼中闪过异色,能屈能伸,此女,绝非池中之物!
捡起地上两颗龙凤胎夜明珠,却不再转动。
起身,从怀里掏出一物,高举而起,道:“武当王重楼听旨!”
徐千秋招手,圣旨飞入其手中。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注视下……
咔嚓一声!
圣旨一分为二!
第115章 【假传圣旨】
“徐千秋,你想造反不成!”
面对隋珠公主的斥问,徐千秋不以为意,扬手,手中圣旨,化为无数碎片。
风吹过,四处飞舞。
眉宇横竖,无怒自威,缓缓道:“大胆刁民,竟敢假传圣旨,你好大的胆子!”
挥手道:“来人!”
“殿下!”丛林之间,跑出五六个北凉侍卫。
“将此人拿下,押入天牢!”
“是!”
“徐千秋,你敢!”女子与缟素老太监一同出声。
徐千秋不屑置辩,转身道:“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后,对站在一旁的姜泥说道:“小泥人,准备知笔,磨砚,我要上书,启奏陛下,抓到一假传圣旨之人,请示圣上,如此大逆不道之人,该如何处置。”
见丫头愣愣不知所言,微微皱眉,道:“怎地,你也要造反?”
声音惊魂入耳,娇躯一颤,小跑转身,进入茅屋之中,准备纸笔,磨砚去了。
见他杀意已决,隋珠公主也终于不再撕闹,只是冷冷看着他。
“好,好,好!
徐千秋,你会后悔的!
今日之事,我记住了,你等着便是!”
与此同时,山下,同隋珠公主一道来的随从车队,已被一千铁骑尽数包围,扣押。
世子殿下有言,反抗者,格杀勿论,绝不姑息。
在杀了七八人之后,终于控制局面。
所有人,一道押往北凉。
远处,年轻师叔祖舌头有些发麻,说话也有些不大利索,似自言自语,又似说与徐凤年听,道:
“这是要起兵造反?”
邦!
绣冬刀柄,猛地一击,洪洗象后脑勺冒起一几角。
“莫要胡说八道,我北凉王府,乃忠义之师,试问天下,提及北凉,谁不赞扬一二?”
洪洗象沉默不语,只是翻白眼。
与徐凤年待久了,这动作神态,倒是学得了八九分。
这些日子,从这位北凉王府二公子身上,他可学到了不少东西。
还从其手上,讨来五六本艳情秘籍。
一时间,尊为天道之书,日夜不离手。
武当山巅,看着浩浩荡荡而去的百余铁骑,徐千秋负手而立,陷入沉思。
小莲花峰,老道士将浮尘搭于手臂之上,远眺山下。
许久,轻叹一声,随风散去。
洪洗象放牛去了,晚些时候还要温习功课,研究天人之道,早日入贤,入陆地神仙。
徐凤年犹豫片刻,从林中走出。
捡起地上一圣旨碎布,确是玉玺大印,绝无造假。
假传圣旨?
再捡起一块,上有“大黄庭”字样。
“哥,你今日所为,会不会过激了些?”
徐千秋瞥了一眼身旁之人,观其手腕虎口,老茧愈发厚实了很多。
皮肤也黝黑不少。
“如今天下形势,诡谲多变,北凉若是没点动静,宫里那位反而不会安心。”
“兄长的意思是……逼他一把?”
徐千秋笑而不语,转移话题道:“练刀一年之久,也不知你境界可有进步,不如,借今日空闲,接我一招试试?”
呼!
烟尘四起。
抬头望去,眼前早已失去了人影。
声音传来:“哥,我锅里煲了汤,下次再聊!”
跑得倒是很快。
听潮湖之后,徐凤年对这位人鬼莫敌的兄长,已从心底畏惧。
拔刀的勇气都没有,谈何对敌。
接一招?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望着绝尘而去的背影,徐千秋笑着摇头,躬身捡起地上的一对龙凤胎夜明珠。
进入屋内,却见姜泥坐在那儿发呆,于是道:“你为何不磨砚?”
见他走近,姜泥下意识后退一步。
对眼前之人,她今日所见,似打破了心中某种平衡点。
除了徐骁之外,这是第二个令她感觉到害怕恐惧之人。
既爱,又怕。
两相矛盾。
但,他今日所为,倒令她心头微暖。
徐千秋将手中龙凤胎夜明珠递了过去,道:“菜园已毁,这夜明珠比你想的,还要值钱得多,便当作赔偿。”
冷俏佳人,鼓起勇气,四目相对。
许久,偏过头去,低声道:“不稀罕!”
“既如此,那便毁了!”
说罢,便要发力,将那夜明珠毁去。
却被姜泥一把夺去,道:“既然还能值些钱,毁了也是可惜,不如将其变卖,换些银两。”
此事到此,便算告一段落。
晚些时候,洪洗象放牛归来。
两人吃着叫花鸡,满嘴油腻。
衣衫之上,亦沾了不少鸡毛。
三年游历,让徐凤年真正变成了世俗之人,懂得生活艰辛不易,也不再意那许多。
两人各执一只鸡叫花鸡,便这般坐于门槛边上,大吃特吃。
洪洗象谈及今日之事,觉得世子殿下杀气太重了些,如此,恐沾染太多世间因果,易折寿。
徐凤年却不以为然,道:“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哥六岁便执枪练武,七岁杀人,九岁与我二姐一道,只他们二人,便敢上山剿匪。
灭其山寨,大火烧了三天三夜。
那会儿,我哥的梦想便是做天下第十。
骑天下最烈的马,喝天下最烈的酒,睡天下最漂亮的女人……”
年轻小师叔祖听得热血沸腾,嘀咕道:“可惜了,我下不了山……”
苍!
绣冬微鸣,刀已出鞘,架于脖子之上。
嘴角微斜,猛地撕扯下一嘴鸡肉,道:
“咱俩交情归交情,你最好每日祈祷,我姐游历天下,过得好些,莫要出了什么事儿。
如若不然,我定将你大卸八块,五马分尸,沾上油盐辣椒,喂了北凉雪狼。”
洪洗象苦着脸道:“能否讲点道理?”
徐凤年横刀立马,狠狠道:“三年游历,见识人生百态,我虽未有心上人,却也知道,相思刀,最能杀人。
你若是负了我姐,或者让她等太久,我哥的手段你也见识到了,自己心里掂量掂量!”
提起那个神鬼莫敌的世子殿下,想起今日杀人手段,心狠毒辣,洪洗象后背一阵寒意飕飕。
徐千秋最终还是没给京城写奏折。
这些事儿,想来自有大柱国代劳。
那老狐狸,肯定已猜到他的意图。
再者,他那字迹,便是到了京城,一众大学士,只怕要许久才能参悟其中内容。
想想还是算了。
准备笔墨,书信一封。
寄往上阴学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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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一指破空,龙腾万里】
五日后,雷声大作。
徐千秋撑着油纸伞,游太虚宫。
大雨倾盆,片刻后,渐渐变得小了。
小雨后,地上水潭,一池墨黑。
雨点倾泻而下,于伞面之上,砰砰作响。
雨势又越发大了起来,雨幕之中,徐千秋远远见到一身背桃木剑的瘦弱身影,站在广场一角。
武当剑痴,王小屏?
其剑术冠绝武当。
江湖有传言,称其为桃花剑神邓太阿下一任新剑神。
远远瞧见,气机收敛。
返璞归真,锋芒内敛。
有点儿意思!
可惜了,不是天下十大高手之一。
似心有所感,雨幕之中,那瘦弱身影忽然停下脚步。
手中无伞,却无雨滴沾湿其衣裳。
暮然回首,方圆雨滴,刹那静止,于身前凝聚成水莲之状。
远远望去,那撑着油纸伞的身影,已转身离去。
渐行渐远。
虚影闪过,瘦弱身影消失。
水幕落下。
徐千秋转身下了山。
茅屋外,青鸟站于雷雨之中,撑着一把会有青鸾的油纸伞。
静候世子殿下。
约莫站了一个时辰之久,未有动弹。
如一柄长枪,伫立于天地间,任凭风雨变幻,亘古不动。
青鸟带来大柱国亲手转交于她的一封绝密信件。
乃是绝密,故而派青鸟前来。
徐千秋身边丫鬟,徐骁最为信任之人,便是青鸟。
密信内容,寥寥几语,并无太多赘述。
大柱国所言,已安排好一切,欲将王重楼一身通玄修为,如移花接木一般,转嫁于他身上。
此事若让世人得知,怕是又要口水唾沫,漫天飞了。
夺他人修为,这可是逆天的勾当!
就不怕天打雷劈?
密信之中,还有第二件事,大柱国已上书京城,弹劾隋珠公主假传圣旨。
论罪,当斩!
这北凉之地,尽是些疯子。
父子二人,配合天衣无缝。
一个敢做,一个敢说。
也不知皇帝看见所弹劾之罪名时,脸色是怎样光景。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你既觉得北凉心生反意,处处刁难,那我便反给你看。
京城之中,并非铁板一块。
今有天下第一楼,为祸天下,搅乱武林。
北凉亦有反意。
各路诸侯,坐岸上官观,等待时机。
北莽女帝,野心勃勃,蠢蠢欲动。
多年来,大肆练兵,意图开拔拒北城,称霸天下。
离阳皇帝,估计已是寝食难安。
如此内忧外患之际,却偏还有心力,一直盯着北凉不放,处处刁难。
既如此,大柱国不反,那这千古罪人,便由我徐千秋来做!
罪过得失,自有千古后人评说。
天下一统,势在必行!
满天神佛,挡我者,杀无赦!
徐千秋毁去密信,心中波澜不惊。
大柱国送予他的礼,不可谓不重。
王重楼六层大黄庭,可续命几十年,便是当今陛下,亦垂涎三尺。
可对徐千秋来说,反倒没那么大诱惑。
道心通明,实力遂圣。
别人的东西,他不稀罕。
但,既是大柱国一片心意,也不能拒绝。
更是不能便宜了宫里那位。
便是如此,徐千秋也没想着将这大黄庭纳为己用。
便是三个大黄庭齐聚一人之身,又如何?
斩之,双指即可!
他狂任他狂,黄风拂山岗。
大黄庭虽好,却与他的道不符。
强加于己身,不过累赘之物。
徐凤年天资聪颖,武学天赋,百年难见,毅力超凡,不弱于人。
再有,徐千秋自小便替他打磨筋骨,体魄之强,时间罕见。
今,任督二脉已开。
其它经脉,打开,不过水到渠成之事。
武当半年苦修,时至今日,徐凤年全身经脉,已尽数打通。
修为暴涨!
已至从一品。
破境之日,不远矣!
有朝一日,天下十大高手之列,必有其一席之地。
加之黄蛮儿,日后这天下,十大高手,北凉王府,独占其三。
试问天下,谁人能敌?
搞错了!
日后这天下,并无十大高手。
徐千秋的梦想就是,逐一挑战天下十大高手,将其打落神坛。
之后,便自封天下第十。
其余武林人士,从第十一开始排。
徐凤年日后武道前途,一片光明。
如此,徐千秋亦不打算将这大黄庭传与他。
三个大黄庭,他另有他用。
不过,如今迫于形势,王重楼传功,势在必行,拖延不得。
徐千秋看向青衣丫头,轻弹其眉心,柔声道:“既然来了,便在此住下。”
小泥人接连多日,扶墙而走,终于不堪重负,跑回北凉避难去了。
青衣傻丫头,脸颊难得露出一丝红晕,飒是好看。
轻嗯了一声,便进屋收拾屋子,做饭去了。
“青鸟,此番出门,为何不带上长枪?”
青鸟愣了一下,道:“出门远行,担心被人抢了去。
毕竟是公子贴身兵器,青鸟当谨慎行事,未敢随身携带。
若公子需要,我这就回去取。”
说罢,便要准备回北凉。
“真是个憨憨!”
徐千秋轻刮其鼻梁,青鸟眼睫毛一阵轻微颤动。
后,双指并拢,朝天一指,枪意,破空而出,天空万里无云,顿时散去。
天空大雨,骤然而止。
低语道:“枪来!”
北凉王府,地面忽地颤抖起来,恍若天灾降临一般。
王府之中,无数人夺门而出。
听潮亭,白狐脸手握春雷,刀出半鞘,立于回廊之上,目光幽冷。
一楼,二楼,三楼……
五道身影飞出。
五位守阁奴,闻声,尽出。
顶楼,枯槁老人披头散发,亦跑到回廊之上,一看究竟。
如此大动静,莫非是数个陆地神仙境的老怪物处山,直奔王府而来?
大柱国脸色未有丝毫慌乱,缓缓起身,不慌不忙,慢慢走出屋子。
北凉王,自有北凉王的气魄。
便是天塌了,亦能面不改色。
除非是被儿子扛着扫帚追上三条街,那便毫无北凉王风范可言。
昂!
一声龙鸣,响彻北凉三州。
闻身,无数人心头一震,面露喜色,夺门而出,仰头观望。
五爪血色巨龙,冲天而起,破屋而出,盘旋于北凉王府上空。
万里乌云,翻腾滚滚。
雷电交加,遮天蔽日。
巨大龙头,仰天长鸣。
昂!
再鸣一声,龙震于耳。
五爪血龙,飞腾而去。
所过之处,北凉三州,百姓狂喜,欢天喜地。
龙尾拂过军营上空,三十五万铁骑,寂静无声,针落可闻。
寂寥无声,心中,却热血沸腾。
许久,大柱国笑盈盈道:“五爪血龙一出,怕是京城那位,就真的再也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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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幽冥七杀】(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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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柱国顿了片刻,转身回屋。
却突然回头,看着那片被被巨龙冲毁的废墟,沉默半响,道:
“这质量还是不过审啊,定有人偷工减料,要不……都拖出去埋了?”
龙腾万里入武当。
至此,天下再起风波。
一时间,各方势力,晚辈后生,大佬云集,纷纷赶往武当。
探子,也异常活跃起来。
密信未曾送出,却颗颗人头落地。
这几日,徐凤年和洪洗象,吃鸽子,已腻得不行。
吃不完的鸽子送来……
洪洗象好奇,武当鸽子,一直不少。
却不知,世子殿下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鸽子。
且每只都是绝佳上品,其飞行速度,比一般信鸽要快上许多。
武当山,牛鬼蛇神,齐聚而来。
北凉王府,这几日也不断有人登门拜访。
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大多都是些闻名天下的有志之士。
自诩有才,堪天下事,定天下志。
巨龙腾飞,北凉未来可期。
故而,不断有人前来,欲投效归附,大展拳脚。
却一一被大柱国拒之门外,概不见客。
若有强闯者,打断双腿,系于马尾,拖于长街,扔出陵州。
虽如此,每日府前,依旧聚集了不少有志之士。
相信,以其才能,心志之坚,定能入府。
与门客数量相比,这些时日,谩骂北凉之人,更甚百倍有余。
唾沫星子满天飞。
军营之中,陈芝豹已开始大力练兵。
飞龙在天,士气大涨。
秣兵厉马,兵戈抢攘。
龙入武当,已将武当推上了风口浪尖。
天下皆知,北凉世子,北凉二公子,已在武当半年之久。
如此,龙入武当,便有了进一步的猜测。
短短几日时间,刺客络绎不绝。
便是如此,徐凤年也未曾受到一点袭扰。
所有一切,都由兄长徐千秋一人承担。
为避灾祸,洪洗象也不再满山放牛。
整日里,于洗象池,陪徐凤年练武。
年轻小师叔祖,尽心尽责,做起了铲屎官,喂养家禽猛虎。
干得不亦乐乎。
别样的生活体验,让他的天道修炼,似乎变得更加圆满起来。
徐凤年境界不断突破,却始终看不破这小道士。
深不可测!
便是如此,二公子每有拳打脚踢,小师叔祖亦不曾还手,双手抱头,嘴里嘟囔求饶:
打人莫打脸,踢人莫踢鸟!
又是吃鸽子的一天。
初时,两人惊为人间美味。
现在,却觉得难以下咽。
老道士来吃了几回,也不再来了。
从小无父无母,无兄无姐,举目无亲的洪洗象,忽然感慨道:
“世子殿下对你可真好,洗象池之外,风雨飘摇,乱象丛生,却始终为你遮风挡雨,让你安心练武,未有丝毫打扰。”
徐凤年撇撇嘴,道:“他小时候也没少揍我,这些,权当赔偿我心灵损伤了。”
小道士憋了半天,学着他的模样,翻翻白眼,道:
“这便是人之常言,生在福中不知福,其实你心里清楚,他那是为你好,你既已练武,当知他意。”
听闻这话,徐凤年久久沉默着。
锤炼筋骨,他早就有所察觉。
如今练武,渐渐走入此道,方知兄长昔日所为,果真用心良苦。
心中感动,却不言于口。
死鸭子嘴硬道:“这简单,日后行走江湖,遇见美女时,我绑些回来赠与他便是,我哥那人,没什么爱好,就好色。”
洪洗象点头,脑海中回忆起那冷俏姑娘扶墙而走,世子殿下在一旁大笑的画面。
七情六欲,世人皆有。
世子殿下,独爱美色。
六七日已过,宫里始终未有消息传来。
圣旨?
那玩意儿好像不太管用。
不管谁来,只怕都难逃一顶假传圣旨的罪名,被押入天牢待斩。
北凉天牢,也不知那位隋珠公主过得怎么样了。
有蟑螂,有跳蚤的地方,到了夜间,估计是睡不习惯的?
但是,徐千秋相信,时间久了,这都不是问题。
游历之前,弟弟徐凤年亦是娇生惯养,脚不沾泥。
三年游历,如今再看?
院里,青鸟收枪而立,满头大汗。
恰这时,温水浸湿的手帕,递到身前。
青鸟抬头,大惊,忙道:“怎敢亲劳公子!”
徐千秋给她擦了擦脸,道:“我亦凡人,非九五至尊之躯,怎地,还不能给自己同枕之人擦脸了?”
“青鸟不敢!”
这傻丫头,就是忒古板了一些。
若是换了红薯,此刻,已主动把脸凑过来。
青鸟舞弄手中长枪,愈发觉得顺手。
手执此枪,可以金刚,战天象!
那日,龙腾万里,破空而来,她是离得最近之人,看得最为真切。
龙须,是那般的真切。
巨龙气息,扑面而来,吹乱了耳鬓发丝。
青丝飞扬。
巨龙飞下,便是这长枪。
躺椅之上,青鸟轻柔捏肩,徐千秋闭眼沉思。
忽道:“幽冥七杀,最近可有消息传来?”
幽冥七杀,便是天下第一楼两大护法。
“公子,前些日子武帝城传来消息,出现幽冥踪迹,疑似往北而行。
七杀……已许久未有消息了。”
徐千秋忽然睁开眼睛,道:“无碍,七杀行事,历来谨慎,若非如此,我亦不会将那般绝密,交于他手。”
提起幽冥,徐千秋神色微顿。
那小丫头,唉……
待自己境界更上一层楼,定要试上一试,助她重见光明。
于黑暗之中行走,飘浮无所依。
无边恐怖,谁人能体会。
当年,小丫头眼珠子生生被人挖出,每每念及此处,徐千秋就恨得牙痒痒。
昔日之人,已被他斩尽杀绝,无一存活。
每每想起,却依旧不解气。
见公子心情不是很好,青鸟便沉默着,柔柔捏肩,未发一言。
许久,飘叶落下。
双指夹住,看着手中枯黄落叶,缓缓道:“传信幽冥,让她来北凉,今年,在府中一起过年。”
“是!”
接下来几日,难得清闲。
房屋被巨龙刮去一角,这日,世子殿下打算去大莲花峰,王小屏的地盘,砍些紫竹回来,修修补补。
提着刀,便出发了。
所过之处,可吓坏了山上不少小道士。
一传十,十传百。
武当皆知,北凉世子,疯病又犯了。
竟不知天高地厚,提着砍柴刀,便要去大莲花峰,挑战剑痴王师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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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他错任他错】(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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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莲花峰。
紫竹林。
此地乃是武当祖师爷王小屏的禁地。(辈分高)
与这位剑痴同辈的几位师兄,平日里,亦不敢前去叨扰。
只有那位年轻小师叔祖,偶尔放牛时,才会进入其中。
偶尔也会去砍些合适的竹子做鱼竿。
知道此地有位很强的剑痴,每每练刀,徐凤年都会来闯上一闯。
第一次来时,在床上躺了七天之久,方能下床。
连累武当耗费了几十粒一品丹药,可肉疼了药房长老许久。
若非徐凤年从小打熬筋骨,至少再躺一个月。
再度拜访紫竹林时,一剑过后,只是被逼退。
虽未见到那位剑痴真人,但也未倒地。
蹒跚着回了洗象池。
今日听闻兄长徐千秋,手握刀,孤身上紫竹林,徐凤年好奇,便拉着洪洗象一同前往。
世子殿下身后,渐渐跟了许多年轻道士。
亦有不少长老。
只是碍于面子,不好上前,只好远远跟着。
徐千秋笑笑不语。
来到山脚,众人止步,不敢上山。
徐千秋手握砍柴刀,孤身上山。
不多会儿,狂风起,剑意飞。
枯枝竹叶,纷飞而起,遮蔽整个山峰。
剑意所至,万物皆剑。
却知其中发生了什么,只是片刻间,那剑意所凝,尽数散去。
然后传来砍伐的声音。
山下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厮觑。
不多会儿,世子殿下扛着约莫三百余根紫竹下山来了。
单手托起那捆绑起来的数百紫竹,闲庭信步,缓缓而来。
山下道士纷纷让开道路。
回眸山上,紫竹林少了一大片。
???
发生了什么?
难道师叔祖今日不在山上?
此事在武当,渐渐成了悬案,其中详情,无人得知。
山上桂花开了,遍野香味,如沐花海。
徐千秋摘下一朵,别于青鸟发簪之上。
时隔多日,年轻小师叔祖,终于再次来到茅屋。
在外犹豫许久,终于还是踏入其中。
忽地,一只武当独有的震马旦秋蝉从眼前掠过。
也不见小道士如何提速,身影之后,已拖曳出一连串虚影,肉眼不及。
如醉汉一般,三两步,便已追上秋蝉。
在其即将撞上蛛网前,将其捏住。
手中轻柔,捏住翅膀,不足以伤其性命。
避开蛛网,松开双指,放生秋蝉。
婵之一生,极为短暂。
羽化成虫,寿命不足三个月。
冬临之时,便是其身死之日。
便是如此,年轻小师叔祖还是救下了这只秋蝉。
并无任何理由,不过从心,顺手为之罢了。
二十多年,这位小师叔祖便是如此过来的,整日所做,都是些顺心顺意之事,再小不过的生活琐碎之事。
于武当之上,被师傅看中,被师兄看好,是修炼天道的最佳人选。
而他自己,似乎从未考虑过,何为天道。
也不愿费神思考。
吃喝拉撒,放牛看书,平平淡淡。
啪!
啪!
世子殿下拍掌,从茅屋内走出,道:“好一个天人之道!”
洪洗象谦逊一笑,道:“世子殿下境界高我远矣。”
徐千秋从菜圃之中摘下一个黄瓜,扔将过去,道:“道心不错,就是这拍马屁的功夫,着实不怎么样。”
洪洗象接住黄瓜,讪讪一笑,吃着手中黄瓜,不敢反驳。
世子殿下忽然笑道:
“说不得,方才那秋蝉,可能为求一死,却被你所救。
放牛的,你说说,这算不算坏人好事?”
洪洗象淡然一笑,不以为意,道:
“他错任他错,我做任我做。”
徐千秋笑了。
年轻小师叔祖亲来,必有大事。
果不其然,带来了王重楼的意思,欲将大黄庭传予徐千秋。
此事,本是计划关键一环,徐千秋也未曾推辞。
传功之日,定在三日后。
洪洗象离开前,又带走了几个黄瓜。
往日里,并无觉得这东西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最近吃了太多肉食,有点素食入腹,顿时觉得,人间美味,亦不过如此。
“放牛的,离别在即,送你一句话。”
见他说得郑重,洪洗象拱手执礼道:“世子殿下请说!”
“做天下第一,不若,做天下唯一。
前者,人人可得。
后者,非大智慧不能驾驭,亦不能达到。
此般境界,为天道,亦胜天道。”
洪洗象翻身上牛,倒骑青牛,陷入沉思,许久,怅然道:
“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徐千秋笑而不语,不再多言。
第二日,世子尚在睡梦之中,茅屋之外,传来一阵杀猪般哀嚎之声。
惨烈悲壮,便是爹娘过世,估计都没这般悲痛欲绝。
一个大男人,声音之中,却满是哭腔。
青鸟服侍徐千秋起床,穿衣,洗脸,刷牙,不疾不徐。
院外之人,哭泣之声,未曾停止。
却没进入院中,只是呆在院外等候。
待听到那句,进来,终于收住哭声。
茅屋房门打开,一颗大肉球,连滚带爬而来,满脸谄媚。
如此奇葩,便只有绰号禄球儿的褚禄山了。
一把鼻涕一把泪,来至世子殿下身前,果断跪下捶腿。
如此夸张作态,倒颇为有趣。
至于真假,徐千秋也不愿追究。
只要北凉不灭,徐字旗不倒,那便是真的。
而且,真得不能再真了!
徐千秋拍拍其脸颊,将其从地上扶起来,道:
“起来说话,堂堂将军,从三品军衔,动不动就跪,成何体统!”
“世子让我跪着,我就跪着,让我站着,我就站着。”
三百多斤的肥肉,站起身来,肥肉颤颤巍巍,一阵晃动。
真不知,如此笨重,他如何练武。
从三品将军,武艺自然不低。
可不是什么下三流的货色,都能入大柱国的眼,并且收为义子。
圆滚滚的胖球满脸谄媚,道:“世子,禄球儿此番出门办事,在江南道那边给殿下寻来一对可人并蒂莲,豆冠年华,却生得腴如美妇,殿下随时可以采撷。”
徐千秋却眼睛微微眯起,道:“又祸害了什么良家?”
禄球儿急忙摇头,一边狠狠扇自己耳光,啪啪作响,异常响亮,吃奶的劲儿,也未有私藏。
道:“绝对不是,她们是被人贩卖,由我出高价买来的,殿下可下令查证,禄球儿不敢有丝毫隐瞒。”
褚禄山在北凉之地,臭名昭着,已到了罄竹难书层次。
实为北凉一大毒瘤!
自从跟了徐千秋之后,却收敛了许多。
未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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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天道丹】
褚禄山之罪行,其中一条,北凉之地,广为流传。
那便是,只要他听闻某地有貌美妇人产子,便会派人将其掳到府上,吃奶。
若奶水上佳,性命可保,还能有些赏银。
吃饱喝足,便将人送走。
倘若对那奶水不满意,便会将其双乳剐去。
如此行径,胜过豺狼。
军中派系复杂,六义子,各有派系。
却全都对褚禄山极为唾弃。
袁左宗从未正眼看过这胖子,一叶知秋陈芝豹,更是放下狠话,有朝一日,定要将褚禄山点了天灯。
褚禄山的恶名,丝毫不弱于人屠徐骁。
徐骁乃人屠,杀人无数,凶名赫赫。
而禄球儿,则是无恶不作,恶名昭彰
天下第一楼,亦有其详细档案,无一不全。
徐千秋都有认真看过。
严格来说,褚禄山也能算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不过,却非楼中之人。
只是编外人员。
三尸脑神丹,及阴阳生死符,徐千秋皆亲身体验。
后,由系统结合两者精华部分,以徐千秋鲜血为引,融入其天道之力,特制出一种控制丹药。
取名,【天道丹】。
名字仙气,实乃毒丹。
若服下,此生无解,生死,皆系于控制人之手。
生死,不过一念之间。
未服此丹者,便不能算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楼外楼,为编外人员。
褚禄山,便是其一。
褚禄山,绰号禄球儿。
北凉谍报首领,现任北凉都护。
执掌北凉谍报系统,眼线无数,天下第一楼于北凉境内开始建立,必然绕不开他。
第一楼建立之初,褚禄山在外围打掩护。
却不插手其中。
这么些年,徐骁一次次各种试探,褚禄山始终未曾开口,透露徐千秋与天下第一楼之事。
忠心也罢,能体察人心也罢。
他这条命,算是从鬼门关外捡了回来。
若真告诉徐骁真相,莫说徐千秋容不得他。
便是徐骁,只怕也会好不犹豫麾下屠刀。
承诺?
皇帝若真有心杀人,便是免死金牌,好不好使。
徐骁之心,胜过帝王!
褚禄山体型臃肿如球,是前任北凉王徐骁六义子,三犬之鹰犬。
当年,曾追随徐骁南征北战,为徐骁挡下十一剑。
徐骁封王,许诺,可犯十一死罪而不死。
自称,入徐家军前,乃是120多斤腱子肉的壮汉。
手持三千精兵虎符,从三品千牛龙武将军。
因可以八叉手而成宫调,被无双国士李义山称为“褚八叉”。
雪中后期,与北莽一战,坚持镇守怀阳关。
拒北城一战,徐凤年亲率一万大雪龙骑军,长途奔袭,火速驰援怀阳关。
只见褚禄山坐于尸骨累累的城墙走马道之上。
手持凉刀拄地,生死不知。
北凉之地,所犯罪行,罄竹难书之人,大有人在。
徐千秋当政,暗中执掌北凉之始,便斩尽杀绝,无一幸免。
褚禄山除外!
为莽,为枭雄,此般毒瘤可以存在。
因为其本身,便是最大的毒瘤。
若为帝王,此般人物,当杀!
留禄球儿性命,并非是因为徐骁昔日许下的承诺。
而是因为……
褚禄山,这个角色是原着整本小说中,是前后人设改变最大之人。
别人或许不知,徐千秋却能体会其中苦楚。
做情报,就需要伪装。
情报战,是一场悄无声息,闻不见硝烟的战斗。
不管褚禄山本性如何,从他接手北凉情报网开始,其人格颜色,便早已注定:
必须是黑色!
也只能是黑色!
徐骁六义子之中,褚禄山是被世人诟病最多的一个。
便是因为他的恶。
六义子中,有两个打酱油。
袁左宗,不显山不漏水,大智若愚,看透一切。
齐当国,与另外五人相比较之下,平平无奇。
在北凉,最富有声望之人,当数一叶知秋陈芝豹。
陈芝豹,亦是忠心之辈。
禄球儿忠心徐家,忠心于徐千秋。
而陈芝豹的忠心,却有不同。
他的忠心,是北凉!
而非徐家,更不是徐千秋。
在所有义子之中,对徐千秋最忠心之人,莫过于褚禄山。
能接掌北凉情报系统,这本身,就证明了他的忠心。
若非如此,大柱国怎可能将情报网交于他人之手。
若单是忠心,却也不足以能够成为徐骁的义子。
其貌不扬,肥硕难当。
武功却不低,且智谋超群。
那憨厚的样貌,不知欺骗了多少人。
杀人如麻,却不影响他腹诗书才华。
褚八叉,八叉手,而成八韵。
堪比曹植的七步成诗。
领兵打仗,褚禄山依旧当仁不让。
相比于陈芝豹也差不了多少。
随徐骁南征北战,曾有过千骑开蜀的奇迹。
主角身边,必然免不了会有一个胖子。
褚禄山,恰是一个文武双全的胖子。
其为人,看着虽然复杂,却又是一个极为纯粹之人。
他对徐家的忠心,也是徐骁能够一直容忍,让他活到今天的最大原因。
同理,也是徐千秋执政,未对其挥其屠刀的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
世间之事,有好人,就必然有坏人。
北凉三州,诸多之事,好人,有北凉王徐骁来做。
那些残忍、龌龊,却又不得不做之事,便交由褚禄山一人来做。
如此,久而久之,便是圣人,亦免不了黑化。
自古以来,特务机构,都
皆由阴狠毒辣,却又足够忠心之人来做。
北凉稳固,褚禄山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便是没有这胖子,也会有第二个褚禄山。
大智若愚袁左宗,也曾说过,北凉可以没有陈芝豹,但是不能没有褚禄山。
可见褚禄山对于北椋的重要性。
便是诸多理由,但其恶名昭彰,桩桩件件,却无一不实。
他的恶,仍为人所不齿。
这也是为何褚禄山死忠,愈发忠心的缘故。
因为他没有退路。
既已选择此路,便再其它无选择。
所有退路,从一开始,便已被尽数斩断。
天下第一楼建立之初,见识过【天道丹】威力之人,除青鸟外,便只有褚禄山了。
便是如此,他依旧毫不犹豫,主动提出,愿服下丹药,永生永世,永不背叛。
却不曾想,徐千秋竟驳回了他的请求。
让其继续执掌北凉情报系统。
天下第一楼,与北凉情报系统,并不重叠。
两者,各司其职。
徐千秋承诺有言,待北凉起兵之日,便是禄球儿入楼之时。
自那以后,禄球儿便不再行恶。
若情况特殊,另当别论。
第120章 【王重楼大黄庭作嫁】
洗象池。
圆球褚禄山,小心翼翼蹲下,捧起水泼在脸上。
徐千秋笑问道:“如此时节,你上山,总不是为了在我面前嚎叫几声?”
禄球儿抬头,笑道:“最近有些趣事,无人分享,得知世子在这武当清贫之地清修,已半年之久,怪无聊的,想来说与殿下听,解解乏。”
“说,我听着。”
爬山,已将他累了半死,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嫌脏,眉飞色舞,便开始说道起来。
吴家剑冢,近些年出了一位少年天才,剑术极高,名叫吴六鼎。
二十岁便出剑冢,挑战天下剑客,至今,未尝一败。
按其脚程,马上就要抵达越王剑池了。
想来,该有些热闹可看。
吴六鼎剑法犀利,走南闯北,虽未曾与一品高手对招,可死于其剑下高手,尽是成名了几十年的扎手硬点子。
说着,禄球儿也不忘顺带拍一下世子殿下马屁。
那吴六鼎,剑法虽强,但估计是接不住世子殿下一指的。
如今,江湖之上,已有不少人得知。
北凉世子,素以单手对敌。
且无论对手强弱,也只出两指。
一招定胜负!
北凉世子,一指定乾坤。
徐一指!
在江湖上,已小有名气。
第二件事,便是最近天下闹得沸沸扬扬的上阴学宫事件。
二姐徐渭熊,一番评语,将天下文人得罪了个干净。
褚禄山此行,听闻一狂悖之人,背后辱蔑二姐徐渭熊女儿家清白。
遂,断其双掌十指。
提及此事,禄球儿小心翼翼,偷瞥,见世子殿下未有发怒,终于敢继续往下说。
说来也奇怪,大柱国双女,徐脂虎对禄球儿深恶痛绝。
反观之,徐渭熊则对禄球儿则另眼相看。
这第三件事,便是最近上阴学宫之中,出现一青年才俊,正追求二姐徐渭熊。
竟学古人,来了一个当湖十局。
最为引人瞩目的是,二姐徐渭熊竟应了下来。
十天十局,五胜五负。
旗鼓相当,各有胜负,算是平手。
这个消息,徐千秋亦知道一些。
天下第一楼的情报网,也传回一些消息。
徐千秋不止知道此事,还知道那人名字:赵楷!
褚禄山试探徐千秋口风,要不要由他找人将那年轻才子给……
说着,作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徐千秋摇摇头,道:“此事你不必插手,我二姐自有分寸。”
褚禄山聪明地略过此事,不再发问。
临走之时,徐千秋从菜圃之中摘下两个黄瓜递予褚禄山道:
“你这身肥膘,该减减肥了,每逢饭点,无肉不欢,偶尔吃点素调节一下,才能活得久,小心高血压猝死!”
褚禄山起身,再三感谢,表示定会将世子殿下的话记在心里,回去就减肥。
下次若再变胖,胖多少,当场切多少。
双手各执一根黄瓜,禄球儿下山去了。
走了约莫两炷香时间,与侍卫碰头,一行人,浩浩荡荡下山去了。
一路下山,一边啃食手中黄瓜。
便是黄瓜屁股,亦未曾留下一点,全都吞入腹中。
侍卫统领,是一位杀人如麻之辈,身材高大凶猛。
与褚禄山交情匪浅,主仆关系不错。
沿途风景不错,山峰如笋,大河如练。
难得雅兴,侍卫首领便半开玩笑似地说道:“大将军好雅兴,竟然对黄瓜有兴趣。”
褚禄山脸色微沉,一巴掌呼啸而过,内力涌动,力量恐怖,且极为狠辣,未有丝毫留手。
武将牙齿,瞬间被击落数颗。
那人却连血带牙,一道吞入腹中。
匍匐于地,战战兢兢。
山上的桂子,已纷纷落地。
算算时间,待两日后,待王重楼传了大黄庭,自己也该下山了。
闲来无事,临走之前,给菜圃松了松土。
又施了点人工肥。
若姜泥看到这一幕,说不得又要拿神符刺他了。
这黄瓜,倒是全都给摘了个干净,一个没留。
翌日,天空飞来信鸽,青鸟取下锦囊递,递予徐千秋。
囊之中是一道密语。
这绝密信件,便是落于他人之人,亦无从得知其中真意。
天下第一楼情报网,有着自己独特的密码翻译。
由徐千秋一手制定。
密信内容,来自微山分舵。
轩辕家族,天下水路,尽归于其手。
对此,徐千秋早有打算。
七杀所负责之绝密,与这水路息息相关。
在七杀归来之时,天下第一楼,必须全权掌控这天下水路。
届时,所谋计划,水路在手,各分舵里应外合,出其不意,定能一举成功。
前些日子,轩辕敬城设下圈套,抓住天下第一楼一名最低级密探。
未杀。
放其回归,却有话带与天下第一楼高层。
情报层层上报,得知其内容,高层未敢懈怠,便到了徐千秋手中。
轩辕敬城,向天下第一楼求助!
看完其中内容,徐千秋攒眉一笑,遂将密信毁去。
这轩辕家族,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整个家族,包括轩辕大磐在内,徐千秋都不将其放在眼里。
相比之下,倒是对这轩辕敬城较为感兴趣。
雪中之人,令他心生敬意者不多。
这轩辕敬城,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
徐千秋沉默片刻,看向青鸟,问道:“若我没记错,轩辕青锋,是楼外楼的人?”
楼外楼,编外人员。
青鸟点头,轻嗯了一声,继续给徐千秋捏肩。
三日后。
武当山巅,乌云盖顶,雷鸣电闪。
武当上下,无数人抬头,看向悬仙峰方向。
武当八十一峰,皆朝向和拱卫最中间那座最高的山峰。
此刻,那最中间的山峰,天现异相。
小莲花峰。
炼丹狂魔宋知命。
执掌道德清规二师兄,陈遥。
四师弟俞兴瑞、五师弟王小屏。
皆齐聚而来,陪着小师弟洪洗象,一同遥望那悬仙棺方位。
许久,雷声愈发声势轰隆,滴滴雨点,开始淅淅沥沥落下。
洪洗象跳于青牛背上,倒骑青牛。
闭眼,十指掐动,眼花缭乱。
不多会儿,额头渐有细密汗水。
身旁,几位师兄围了上来,却不敢伸手去擦那汗水,怕打断推演,至其遭到反噬。
不一会儿,汗珠顺着脸颊慢慢滚落。
末,洪洗象脸色苍白,从青牛背上跌落下来。
【上推荐位的事儿,就拜托大家了,求求……】
第122章 【食铁兽】
“五色云虾纷幕霭,闭目内眠自相望,才知我身皆洞天,原来黄庭是福地……”
“皇衣紫带龙虎章,长神益命赖太玄,三呼二四,气通玄……”
王重楼每念一句,口中便吐出一股金黄色气息,萦绕于天地之间。
后,一一归入长枪之中。
对着长枪念念有词,一面对其传功。
老道士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这画风,怪诞荒唐。
若是被旁人瞧见,说不得,把他当作酒疯子看待。
共计九九八十一道金黄色真气,尽数灌入长枪之中。
一夜之后。
雷雨停歇。
山上气息清新。
传功完毕。
举目望去,前几日那神采奕奕的老头儿,如今瞬间老了许多,满鬓斑白。
走路,一步三喘。
若无丹药支撑,估摸着,也就年的活头了。
看着眼前的长枪,老道士生无可恋。
其表情,难以形容。
百般词语,难达其意。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那神情,似日了狗。
不多时,老道士站起身来,气色反而好了许多。
徐千秋却知道,这不过回光返照罢了。
看着大师兄如迟暮老人,摇摇欲坠,年轻小师叔祖苦涩道:
“非要如此,武当才能兴起吗?”
老道士笑着点点头头,道:“龙腾万里入武当,玄武当兴!”
为了安慰小师弟,老道士揉揉腰,站得挺拔一些,道:“不过一个大黄庭罢了,有没有,对我无太大影响。”
武当掌教王重楼,一身大黄庭作嫁,传位与年轻小师叔祖洪洗象。
翌日。
那位十六年未曾走出紫竹林一步,十六年未言一语,十六年未拔一剑的小王师兄,剑痴王小屏,终于走出紫竹林,下山去了。
王重楼目视其离去,轻语道,以其天资,于人间游历,磨练剑意,洗涤剑心,归来之日,定能胜过吴家剑冢一筹。
届时,若洪洗象天道有成,加之北凉借势,玄武当兴!
看着颓废不已的小师弟,王重楼想着,该好好开导一下才行。
忽地,老道士开口道:“小师弟,多年未曾一较高下,不然今日,咱们再比一次,一较远近?”
洪洗象愣了一瞬,终于反应过来,如临大敌,道:“这不好?”
“怎么,你不敢?”
激将之法,小道士毕竟年轻,果然上当。
道:“比就比!”
小莲花峰,万丈悬崖边。
两个不要碧莲的道士,临空而尿,一较远近。
几只飞鸟盘旋附近,鸟望鸟,人间奇景,惊世骇俗。
抖三抖,老道士叹息道:“当年,迎风亦能鸟十丈,如今,却因年迈而湿鞋,老了,老了……”
一旁,年轻小师叔祖却哈哈大笑。
从小到大,比过十余次,他总是输的那个。
非但败了,而且其距离,却不及掌门师兄一半远。
如今掌门师兄失去大黄庭,终于让他赢了一次。
小道士心头雾霾,顿时散去,哈哈大笑起来。
却想着,从今日起,他便要接手武当重担,顿时苦了脸。
王重楼左看右看,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小师弟身上。
神色淡定,拍了拍其肩膀,语重心长道:“小师弟,好好干,师兄看好你。”
说罢,转身离去。
稍后,洪洗象左看右看,想要找个擦手的地方,却无目标,忽地明白过来,方才大师兄拍其肩膀,所为何意。
顿时,年轻小师叔黑了脸色。
撇过头看了看左肩,一脸嫌弃。
犹豫片刻,也在左肩擦了擦自己的手。
心想,回去换下来洗便是了。
看着世子殿下提枪而去,老道士欲言又止。
那长枪……
应该算他的半个传人?
茅屋外,东西收拾完毕,整装待发。
五百铁骑,已于山下等候。
临别在即,小道士与徐凤年依依不舍,思量再三,去菜园子里偷了些瓜果蔬菜相赠。
徐凤年挑了些武当独有的冬笋,其余的便没要。
茅屋之中,百余本秘籍,徐千秋尽数留下,赠予武当。
时间刚刚好,徐骁派人送来的千两黄金,也到了山脚,正在陆续送上山。
权当是香火钱了。
即日起,武当,正式上了北凉的贼船。
一则,龙腾万里入武当,已将武当推到风口浪尖,王重楼无选择。
二则,剖析眼前局势,加之徐骁于武当的诸多布局,老道士也乐意如此。
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徐千秋忽想起一事,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青鸟,询问,那盒黑白棋可曾带上。
见青鸟点头,他终于放心。
于武当之上,闲来无聊时,他于洗象池之下,挑了不少质地上佳的鹅卵石,亲手磨刻了三百六十一颗黑白棋子。
今日下山,自然不能忘了。
北凉王府的马车已到了山脚,千余铁骑,旗帜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红薯静候一旁。
见徐千秋下山,心中高兴万分,脸色却表现得平静。
这让青鸟不免翻白眼,小骚蹄子,此刻若是无人,怕已经扑到公子怀里了。
半年多未见,这丫头终于下床了。
于王府之中,若不是在暖床,便是在床上下不来。
一日里,大多时间,都在床上度过。
山中一甲子,世上已千年。
许久未曾下山,觉得周围变化了许多。
刚下山,便遇刺客。
却不过些小虾米,掀不起多大浪。
若是有些眼力见,也不至于在如此明眼之处动手。
灯下黑?
马车之上,红薯轻柔给世子殿下揉肩。
徐千秋手中摩挲着一粒黑棋,闭上眼睛,轻声道:“力道再稍稍大些。”
待红薯嗯了一声,又问道:“你出府之时,白狐脸可曾上了听潮亭四楼?”
“回公子,未曾。”
马车之中,红薯与青鸟大眼瞪小眼,两人极为不对路。
片刻,青鸟不再搭理那狐媚惑主之辈,只是双目炯炯有神看着世子殿下。
一切,尽在不言中。
今晚,估计又要扶墙而走了。
陵州城。
铁骑入城,百姓自觉散开。
世子殿下回城第一件事,便是命青鸟去一家酱肉铺,买些酱肉解馋。
肉铺里有个小姑娘,养一大猫,黑白相间。
憨态似大猫,却形似狗熊。
昵称熊猫,凶命食铁兽。
【今晚只有一更,明天早上加更,中午加更,晚上加更!】
第123章 【我佛不渡穷逼】
这家肉铺的牛肉,最是入味,乃北凉一绝。
世子殿下的胃十分之叼,都要时常去买些来解馋,可见必不是简单卤肉。
他家的酱汁秘方,北凉首屈一指。
黄酱、桂皮、八角等,一应材料,放得恰到好处。
曾有商贾使了手段,欲得到那酱汁秘方,却被世子殿下命人揍了一顿。
自那以后,这家酱牛肉铺,生意更是火爆。
青鸟抱着两个武当独有的冬笋,面无表情地放于桌上,道,世子殿下武当归来,带了些冬笋,赏与呵呵姑娘。
那大猫,极爱竹笋。
呵呵姑娘,是店里一个秀秀气气的小女孩儿。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可可爱爱,人畜无害。
据街邻所说,是老板的远房亲戚闺女。
但实际上,那关系,已生拉硬扯了十万八千里。
小女孩首次入城时,手中绳牵一黑白相间的憨态大猫。
此事,当时还有人禀报于北凉王府。
世子殿下还跑去看了一番。
那大猫果然很憨,任凭世子殿下如何拍打,温顺如小猫咪。
偶尔还会舔抵一下他的手心。
可若换了旁人,大猫却露出自己的獠牙。
其嘴之大,其牙之尖,便是说它,能一口吞下两个人头,也不会有人怀疑。
那以后,世子殿下没有外出归来,总会带上些上品竹笋或竹子,赠与那大猫。
见小姑娘整天乐呵呵的,赐名,呵呵姑娘。
陵州有学问之人,皆去见过那大猫,引经据典,翻阅古籍,探究得出,,那是蜀地才有的“貘兽”,昵称熊猫。
古书记载,熊猫本名食铁兽,好食铜铁金银之器。
可,自入城以来,却没听说谁家丢失了铜铁之物。
有好事者,手执铁器,饲喂大熊猫,却不曾想,引来这通灵之物一阵白眼。
瞧不起谁呢,铁疙瘩那玩意儿,嚼在嘴里不咯牙吗?
等候酱牛肉之际,徐千秋闲来无事,掀开车帘,望向窗外。
却见不远处街道角落,一老乞丐瑟瑟发抖抖,饥寒交迫,脸色苍白。
观之,命不久矣。
徐千秋当政,执掌北凉以来,北凉三州,斩杀贪官无数。
外引商贾,内抚工农,设科举,招纳人才,稳定人心。
近些年来,北凉三州,经济稳步上升,农业发展稳定,人人安居乐业。
走在大街上,已多年不见乞丐。
北凉有政,乞丐落魄之流,收归一处,为官府征调之用。
赏其饭吃,给其工钱,安置住所。
今日所见,令世子殿下微有些疑惑。
“红薯,归府之后,你立即查查,这其中可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见世子殿下脸色慎重,红薯亦收起嬉笑之色,恭敬应道:“是!”
为王为帝,贪官污吏,蛀虫之流,徐千秋向来不会手软。
国之强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毁之民心,便是毁国根基。
便是前些年,一北凉王府的亲戚高官,贪墨王府拨下来的巨银赈灾银两,引起民众哗变。
此事闹大,徐千秋知晓后,差点被把大柱国打出屎来。
翌日,世子殿下亲率北凉大军,包围其府邸。
全家上下,一应死罪,立即执行。
秋场高坡,由世子殿下亲自执行。
一个十四岁的孩童,手握大刀,人头滚滚。
围观者,上万之众,一片寂静。
很快,人心平定,赈灾事宜,再无差错。
北凉三州,徐千秋素有才名、凶名、贤名。
倒是那王府二公子,天下第一纨绔,两相比较,令人唏嘘。
也不知世子殿下如此人物,怎地会有那般弟弟。
每有出府,听闻此般言论,徐凤年大呼冤枉。
这世上最难的,不是你做好人,我做坏人。
而是,好人坏人都让你做了,我好处毛没有,却要承受骂名和一切责难。
不过,徐凤年乃心思玲珑之人,倒也理解兄长。
人无完人嘛,只是,能否还换名字霍霍?
毕竟是自己亲弟弟!
衣衫褴褛的老乞丐身旁,还有一娇弱背影,瑟瑟发抖。
在两人身前,一身披绿槟浅红色袈裟的小沙弥,似低身说了什么,然后匆匆跑远。
佛门派系众多,能穿此衣,只怕辈分不低。
最少得与主持平辈!
北凉王妃,自己娘亲一生信佛,弟弟徐凤年对佛门也颇有好感。
徐千秋则对这曾经的武林第一大门派,感官不怎么样。
说不上厌恶,但也不喜欢。
温华曾戏谑地说过一句,我佛不渡穷逼。
徐千秋与徐凤年,兄弟二人当场笑翻。
不排除佛寺之中,亦有得道高僧,但徐千秋所遇所知几个老和尚,皆是满嘴仁义道德,却满肚的蝇营狗苟。
天下第一楼,十二风云使之中,便有一和尚,因佛理与佛寺不合,故而叛出。
机缘巧合之下,进入天下第一楼。
从此不入佛门!
却步入魔道!
昔日一幕,徐千秋至今历历在目,恍如昨日。
小和尚问方丈,为何佛只渡有缘人?
老和尚答曰,众生须自觅机缘,禅悟成佛,成为那有缘之人。
小和尚再问,既能自己禅悟成佛,自觅机缘,那要佛何用?
老和尚觉得小和尚已心生魔意,遁入魔道,命十八铜人将其拿下。
至此,小和尚弃棍而执刀,大杀四方。
终境界低微,不敌佛寺底蕴,身受重伤,生命垂危。
恰这时,遇到一个准备上山寻一两个尼姑暖床的黑衣人。
出手相助。
两人一同逃出佛寺山门。
后,两人共战七场,小和尚皆败于其手。
无论小和尚进步如何神速,始终与那人相差一境,只能望其项背。
这一境,犹如天堑,再难跨越。
七战七败,后决意追随。
至此,十二风云使之中,便有了一个疯魔和尚。
所谓疯魔,不作恶,不好色,只为天下众生。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弃棍执刀,以杀止杀。
一夜之间,光头之上,头发重生。
二品巅峰,一路破境,直入指玄。
离天象,不过一步之遥。
与北莽四象一战,虽是围攻,却一指魔佛金刚,洞穿天象头颅。
末,那一指,断于天象头颅之内。
身受重伤,至此,天下再无魔佛金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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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东西最好,秀色可参】(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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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年密宗和尚,身披大红袈裟,面容枯槁,缓缓而来,对奄奄一息的老和尚双手合十,念语,阿弥陀佛,面露慈悲。
小沙弥捧着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跑来,火急火燎,差点跌了一跤。
刚将那笼包子递将过去,老乞丐只是瞥了一眼,头一歪,便已离开人世。
旁边,小姑娘皱眉不已。
小沙弥将热气腾腾包子放于小姑娘手中,起身,双手合十。
一大一小两个和尚,默默念经,为亡者诵经超度。
徐千秋默默将这一切收入眼中,心中颇有些感慨。
一大一小两个和尚,不知从何而来,又要去往何方。
伸手是禅。
低头亦禅。
双手合十,还是禅。
这两个和尚,不简单!
徐凤年下车,向那处走去。
恰这时,有官兵赶来,见过二公子之后,将老人带走埋葬了。
一大一小两个和尚,徐千秋未曾见过。
但那小姑娘,他却认识。
徐凤年对其更是熟悉。
当年,徐凤年与老黄途径琅琊山时,落魄不堪,已三天三夜未曾进食。
巧遇这离家出走的小姑娘,身上有碎银几两,很大方的请两人吃了顿大鱼大肉。
小丫头自称李姑娘。
徐凤年嘴甜,当时喊了一句李女侠,便换了一顿大鱼大肉果腹。
已三天三夜没吃饭的两人,鱼刺都没舍得吐!
老黄直接吃撑。
徐凤年走近些,手下意识握住怀中绣冬刀柄。
那大和尚,不简单!
再走近些,便听见那李姑娘与小沙弥拌嘴。
“你个笨和尚,笨南北,说了许多次,你老记不住,小心我揍你哈!
记住了,你可以喊我东东,或者西西也行,李女侠最好,别整日东西东西叫我,难听死了!”
东西……
马车之中,徐千秋忽然想起一个画面来。
一副小和尚涂鸦之画,一句东西最好。
有意思!
再瞥了一眼那扎着两根朝天羊角辫的小姑娘,徐千秋合上车帘,低语道:
“回府!”
路过中元街,远远瞧见那酱牛肉铺子,一小姑娘坐于门槛边上,手中拿着一竹枝。
看着长高了不少,脸色却依旧稚嫩。
小姑娘远远瞧着世子殿下的马车徐徐经过,目光一直停留,未曾移开。
徐千秋微微掀开车帘,与其相隔甚远,却四目相对。
徐千秋对其微微颔首。
动作微弱,但他知道,那姑娘看得见,也看得清楚。
那嘴角,微微上扬的小月牙,便是最好的证明。
千秋阁。
躺椅旁,各种零食糕点小吃,样式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享受着红薯的捏肩,一边吃着美食。
人间逍遥,不过如此了。
为了奖励丫头的手法伺候,徐千秋决定赏她明日下不来床。
双刀老魁已离府,去办个人私事。
武林之中,徽山轩辕家,在袁左宗和禄球儿的双重打压下,已苟延残喘。
加之,其家族内部也是矛盾重重。
分崩离析之日,不远矣。
轩辕敬城的第二封求援书信,已再次递到天下第一楼。
前些日子,一叶知秋陈芝豹,又在边境立了大功。
据宫里传言,有望封侯,让其另起炉灶,独立封王。
徐骁也外出了不少时日,不知在干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二姐徐渭熊传来家书,今年回府,一起过年。
今年可真是热闹啊。
想来,这该是游历江湖之前,最后一个全家团圆的年节了。
小丫头幽冥也在赶来的路上。
这过年在即,可别再让那些山匪撞见她,如若不然,估计山匪这年节怕是免了。
直接过清明。
犹豫片刻,徐千秋亲笔手书一封,命人寄出,邀一叶知秋陈芝豹入府过年。
不多时,府里传来嘻嘻哈哈的嬉闹之声。
想来,该是徐凤年带着那小丫头与小和尚入府来了。
东西最好……
如果记得不错,这小和尚所悟之禅,便是女色。
谓之,东西最好,秀色可参!
也就是徐骁不在府上,不然,那小丫头大抵是不敢入府来闲逛的。
只要尚是江湖中人,大都不敢直呼徐骁其名。
小丫头天不怕地不怕,称呼徐骁,也是以“那谁谁”代替。
询问徐凤年时,所言便是,你真是那谁谁的儿子?
那谁谁,指的便是徐骁。
出江湖在即,当去见见师傅李义山。
入听潮亭,徐千秋先去见了白狐脸。
差不多一年未见,倒是丝毫未变。
脸还是那么清冷,寒若冰霜。
也不知是否错觉,见到自己刹那,徐千秋似乎在其脸上看到了一刹那,稍纵即逝的喜意。
再看时,却什么都没有。
冰山还是冰山。
白狐脸不管做何事,都极为专注认真,力求完美通透。
得知他到来,也未曾理会。
徐千秋知她脾性,也未曾打扰,只是站在一旁静静等候。
目光始终不离那白狐侧脸。
被人如此长时间盯着,若是换了旁人,早已红了脸颊,亦或者呵斥两句。
白狐脸却始终未曾理会,毫无异样,平淡如常。
如此心性,方为绝顶刀客。
一本书看完,四目相对,一触即分。
缓缓将书放回书架,转身,以雷霆之势,拔刀!
春雷出鞘,一刀撩出,霸气绝伦。
“白狐脸,你我一年未见,再见时,果断拔刀,打是亲骂是爱,如此看来,只怕你早已爱我入骨……”
口花花,丝毫不影响徐千秋动作。
负手而立,右手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双指,春雷,两相接触。
一声炸响,白狐脸倒飞而去。
稳住身形,收刀入鞘,道:“许久未见,你还是这般……”
憋了半晌,轻吐二字:装逼!
这词,也是和世子殿下学来的。
对方才调戏之语,却未曾追究,权当没听见。
优雅代名词的白狐脸,未来胭脂榜第一,终于学会吐槽和骂人了。
徐千秋暗道,果然是近朱者赤。
徐千秋从袖中取出两本上等剑术刀法,递将过去道:
“这两册上乘剑术刀法,非听潮亭之武学,你看完记得还我,莫要外传便是。”
非听潮亭内武学?
如此贵重之物,便这般给了自己?
白狐脸凝视他三秒,接过武学。
却未曾道谢。
欠得多了,便不用谢了。
继续欠着。
嘴里却道:“若我非要外传呢?”
徐千秋已上楼,声音传来:“男女皆可传,但只能姓徐!”
白狐脸一脸疑惑:“……”
表示没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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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双修邀请】(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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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到师傅李义山,这位闻名天下的无双国士,脸色越发苍白,让人看着忧心。
棋盘之上,已下了前半局,未有后续落子。
徐千秋只是瞥上一眼,心中震撼,亦有感动。
天下之事,大小之局,果真难有能够瞒过眼前这位的。
得知天下第一楼,亦掌控于徐千秋之手,那这许多事情,对他来说,那便不再是秘密。
寿元所剩无几,却要坚持下完这最后一局,可真是难为老人家了。
案几之上,两个酒杯赫然而立,杯中之酒,香飘满楼。
这便是那百年女儿红!
也忒小气了些,竟只倒了两杯。
那坛百年女儿红,徐千秋取五分之一。
赠予师傅李义山五分之一。
老黄五分之一。
大柱国五分之一。
剑神李淳罡,亦占一份。
毕竟都是共犯,有难同当。
可怜的二王爷啊……
交友不慎!
到头来,除了自己,身边之人,尽是曹贼!
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闭目享受,回味无穷。
酒后,师徒二人谈及南宫仆射。
南宫仆射之父,曾与无双国士李义山齐名。
丫头入府第一日,便已被李义山认出。
父女二人,不但长得像,而且更神似。
既如此,自然瞒不过无双国士的眼睛。
提及此人,枯槁老人亦有些好奇,南宫仆射究竟是男是女。
按照其经纬推算,那谢老头儿是该有个儿子。
只是,这白狐脸看着确实不像男子。
对于白狐脸这个称谓,无双国士亦颇为赞同。
为老不尊,随口拈来,亦不觉荒唐。
说到最后,老家伙叹息道:“若真是男人,那就太可惜了!”
他的意思,徐千秋岂能不明白。
这是打算替自己徒弟选王妃了。
徐千秋笑笑不语。
南宫仆射是男是女,他早已知晓,并无悬念。
晚些时候,府上传来一张纸条,是那老和尚所写。
徐千秋展开瞥了一眼,见其内容,眉心忍不住跳动两下。
那烂陀山而来的老和尚,竟邀他西行,前往西域。
“受人所托,特邀世子一道西行,前往西天极乐。”
若是不知情者,还以为是刺客,劝他去死。
西域龙守僧人,天下闻名。
《金刚顶瑜伽经》,更是闻名天下。
经李义山告知,徐千秋渐渐知晓其中缘故。
烂陀山,有一女性密宗上师,佛法无边,且传闻貌美如花。
被世人誉为人间观音。
其修为之高,世所罕见。
如今,只等双修,便可证道飞升。
这双修,自然便是那男女闺中之事,最为不正经的双修。
说此话时,李义山一脸古怪地看着自己徒弟。
徐千秋已明其意,猜得八九不离十。
问其年龄,却已有四十八。
刚好是徐千秋的两倍。
世子殿下心中感慨,女大三,抱金砖。
可这特么未免抱得也太多了些。
这是背了个小金库啊!
于凡人而言,烂陀山有两大致命诱惑。
其一,参悟佛理理,立地成佛。
其二,与那密宗上师双修,一步登天。
至于其中真假,却无从得知。
真有此事也好,以讹传讹也罢,早已无人能辨别其中真相。
烂陀山之人,亦未曾有人站出来辩解一二。
这,早已成为了一个不解之迷。
只是没想到,今日,徐千秋竟收到来自烂陀山,那位密宗上师的双修邀请……
这之前,徐千秋知道烂陀山,却对这位女性密宗上师所知不多。
既有此事,当做到心里有数。
烂陀山情报,天下第一楼有档案,事后,徐千秋有翻阅。
这女性密宗上师,出生于天竺王族。
年幼时,追随师傅左右,游历天下十余国,翻译各国不同语言书籍无数。
有书记载,她曾来到中原之地,与中原佛门五家七宗,坐而论道,畅谈佛理,皆无败绩。
资料之中,附有其年轻时画像。
风姿绰约,不输鱼幼薇。
只是……年纪大了点。
但应该很会疼人?
长得漂亮,实力强,身份高,此般人物,若是放到自己曾经那个时代,怕会有不少自诩有志之士,忍不住脱口而出: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后,洗香香,主动送上门去。
想着,年少不知少妇好。
可这应该算不上少妇?
老女人了已经!
大龄剩女?
想着头大,不知这老女人缘何会看上自己。
叹息间,徐千秋已下了听潮亭。
青鸟一袭青衫,恭候于台阶之上。
一袭青衣,已是世子殿下影子,如影随形。
能掌权,能护卫,能丫鬟,能暖床,无所不用。
如此人才,越多越好啊。
只是可惜,身边也唯有两人如此全能。
青鸟尚可,红薯……
那是下不来床的。
用枪的女人极少,徐千秋一直觉得,青鸟若是练剑,身背长剑,定是极好看的。
“公子,那僧人一直等候在王府门口。”
徐千秋走向听潮湖湖心亭子所在,挥手道:“命人将他带到这里,顺便让人备些斋饭。”
烂陀山?
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
虽只有三人代言,弟子亦不多,不过三百余人,尚不及武当一峰弟子。
但,烂陀山于大山之外,却有信徒数百万之众。
与原着徐凤年的韬光养晦之法不同,徐千秋则是早有准备。
日后若遇变故,生死之战,他可不想每一次胜利,都是身边人用性命换来的。
韬光养晦与练武,与暗中培植势力,这不冲突。
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也未曾想过籍籍无名,窝囊装纨绔。
反倒是对离阳皇室,处处紧逼。
于宫城之下杀人,秣兵厉马,各种挑衅。
宫里那位却也真是能忍,每有人上奏,一句小孩子,年幼不懂事,不知者不罪,便将那些奏章一一压了下去。
多年以来,朝廷小动作不断。
不断分化北凉势力,意图裂地而治。
在陈芝豹及另外五位义子身上下了不少功夫。
除此之外,三州之地境内的官员,亦有不少叛逆之人。
如那严东吴的父亲,贵为一州之牧,却吃里扒外……
前些日子,世子殿下刚刚下令,满门抄斩了城主府。
城主府,与陵州牧,严府,不过一墙之隔。
敲山震虎,杀鸡儆猴。
若非看在未来弟媳妇儿面子上,徐千秋早已马踏州牧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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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单身狗们,可学着点】
烂陀山龙守僧人,在青鸟带领之下,来到亭内。
各种美食,有鱼有肉,有斋饭。
徐千秋伸手,示意和尚自己动手。
本以为是出家人,得道高僧,该去端那斋饭才对。
却……
手抓羊腿、鱼肉、鸡屁股,对那斋饭不闻不问,不屑一顾。
这烂陀山,确实有点儿意思!
非但可以双修,还可以吃肉,杀人更是家常便饭。
却也不缺大慈大悲。
与中原佛理,倒是大有不同。
徐千秋开门见山道:“密宗上师要与我双修?”
如此直白话语,双修如此虎狼之词,老和尚却神色平静,似习以为常,未起丝毫波澜,毫无反应。
一旁,青鸟红薯亦错愕不已,如今这天下的和尚都这么开放了不成?
对密宗修行飞升之事,徐千秋不感兴趣,当即问出心中疑惑:“为何找我?”
老和尚抱着猪蹄一阵乱啃,神情木纳,只是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知其中缘由。
徐千秋笑笑不语,也不再发问。
密宗行事古怪,却也不敢真对他不利。
密宗之人,有些特殊之人,喜爱将人削去天灵盖,用其头骨当作驱鬼招魂的法器。
人骨袈裟、人皮手鼓,史书记载,屡见不鲜。
一番思量,徐千秋果断拒绝道:“有劳大师千里相邀,但我暂时有事,无法脱身,分身乏术,还请见谅!”
老和尚头也不抬,伸手去抓那鸡屁股,三只鸡,虽未吃完,但那鸡屁股,却尽数被他摘去吃了。
“小僧能等!”
徐千秋略有些好奇,便问道:“能等多久?”
大和尚猛啃了一嘴猪蹄,缓缓道:“还有三十一年。”
徐千秋:“……”
31+24=55,48+31=79
双修之日,徐千秋55岁,密宗上师79岁。
年纪大了,年龄差距就不再是问题。
那时候双修……
还修得动否?
大和尚于城内住了下来,看这般模样架势,大抵是要等上三十一年。
案几之上,一片狼藉,如秋风扫过一般。
一桌美食,便这般被霍霍了。
世子殿下心中,得道高僧形象,尽毁。
千秋阁,徐千秋看着手中密信,看完便毁去。
每日,天下第一楼都会传递些消息上来。
皆是来自四海五内的重大消息,事关重大,需楼主亲自过目决定。
一一看完,红薯温来一壶酒,徐千秋独自一人喝着。
对于他来说,酒非酒,千杯不醉。
红薯坐在一旁,微微侧身,纤手揉捏,力道巧妙,妩媚娇笑。
青鸟外出归来,递上一封迷信,淡然道:“公子,今日,又到了钓鱼执法的日子。”
看完密信,将其毁去,问道:“近日可有高手入城?”
青鸟摇头道:“城里来了两批武林人士,为首几人,也不过三品境界罢了,并无高手入城。”
二品高手都没有,没意思。
如今这刺客,真是一批不如一批,质量明显下降。
钓鱼执法,偏只有些小鱼小虾,无趣至极。
“传令二公子,让他今晚练刀,府中高手,若无我指令,不得出手。”
徐凤年这小子,心总归还是不够恨。
心善固然好,却必须保证,每到心狠时,亦不能犹豫才行。
消息传来,二姐徐渭熊已入北凉地界,估摸没几日,便能抵达陵州。
二姐回府,胜过暴雨倾盆。
对姜泥而言,徐渭熊是她难以跨过的高山,便是红薯这般柔善,且极有手腕之人,得知徐渭熊将回府,心中也多了几分烦躁。
只不过,这烦躁郁闷,被她隐藏得极好。
徐凤年带进府来的南北小和尚,与那东西小姑娘,这些时日也一直住在府中。
每日叽叽喳喳,这巍峨森严的北凉王府之中,倒多了几分生气。
至于大和尚,徐千秋已不再过问。
那密宗上师,不论双修之事真假,其本意,却还是免不了要利用北凉。
借刀杀人!
西域诸派,不服管教,对此,京城早有戒心,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理由清洗。
如今,若有人做内应,来北凉借刀,便是上策。
欲将北凉当作棋子,当真好大的手笔。
这京城之中,还真是卧虎藏龙,能人辈出啊!
这些时日,东西小姑娘一直跟着红薯练习画眉之术,正儿八经拜了师傅。
每日进入闺房,却见红薯姐姐浑身难受,下床都难,这令东西小姑娘气愤不已,欲找世子殿下出气。
红薯哭笑不得,只能极力阻拦。
并且告诉小丫头,要小心些那南北小和尚。
为了不似红薯姐姐这般,下床都不能,小丫头似懂非懂,狠狠点头。
红薯却哈哈大笑。
原名红麝的她,咬咬纤薄嘴唇,笑容之间,天生妩媚,堪称世间尤物。
大柱国也曾笑言,这小狐狸,便是入宫做了妃子,也可争宠不败。
每日看着东西小丫头化妆,卸妆,画眉,修眉,小和尚便坐在一旁傻笑。
再一日,徐千秋尚未睡醒,青鸟便已推门进来,有急事禀报。
二姐徐渭熊脱离队伍,单骑而来。
江湖之中,三拨江湖人物,蠢蠢欲动。
陵州城,昨日刚刚入城的一拨武林人士,也已于清晨时分出城。
四方人马合围,断绝所有退路。
倒真是好大的手笔。
下这么大局,就为杀北凉王府一郡主,也不怕咯牙。
徐摘下腰间玉坠,扔与青鸟,眯眼,杀气于双眸之中翻涌,冷然道:
“这些人千里迢迢而来,既不想过年,那便都送他们下地狱,不过年,过清明也行!”
“调一千凤字营,带上军中弓弩,全都给我杀了,跑掉一个,罚你三天下不来床!”
青鸟手握玉坠,转身离去。
起床,红薯服侍他穿戴整齐,洗漱一番,便又回床上去了。
院子里,天空撒下一缕微弱阳光,虽无暖意,但终是入冬前的最后一个晴朗日。
南北小和尚与东西小姑娘追逐嬉闹。
看着那如黄鹂鸟一般轻快欢笑的小姑娘,小和尚一时看得有些痴了,喃喃道:
“东西,师傅说我笨,你也说我笨,那便是笨,但我不在乎。
寺中两禅,我皆不修。你便是我的禅,秀色可参!”
看到此幕,徐千秋忽地感叹,单身狗们,可学着点,还不如一孩子。
第127章 【叛出北凉,另立封王】
北凉边境,三十五万铁骑驻扎,军威千里,铁甲森森。
即便如此,边境却似乎从未有过安宁。
燕刺王,胶东王,等,几大藩王历年的奏章之中,皆是报喜不报忧。
自己驻地之内,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未有骚乱祸事。
唯有徐骁,每年都要上书与朝廷诉苦,战事连连,死伤无数。
每年时节,北莽隔三差五,便会派人来边境骚扰一番。
一年一小战,三年一大战。
多年来,战事不断。
未有片刻停歇。
这么些年下来,双方各有胜负。
此乃练兵之道,亦是试探。
徐千秋十二岁开始,便已进入军队,从兵卒开始做起。
一路晋升,直到今日,已执掌三十五万铁军。
北凉边境战乱不断,朝中自诩清流忠义之辈,免不了要上书,嚷嚷徐骁居心叵测,列土封疆竟还不满足,意图挑起天下站端。
如此股肱之臣,免不了要被陛下斥责几句,然后“贬”出京城。
在外攒够资历,在调任回京,入权力中枢,委以重任。
长此以往,不少文人学士,便寻到了晋升之道的捷径。
故而,这么多年以来,对徐骁的谩骂,便未曾停止过。
新晋武英殿大学士,温守心,更是直接让家仆抬着棺材,入宫。
以血书请死,以求清君侧。
京城之中,不少人拍手叫好。
北凉军中。
徐字王旗猎猎作响。
旗下,大柱国徐骁,策马而行。
看着手中书信,不以为意,将其撕得粉碎,挥手撒出。
在其身旁,一英俊男子,面如冠玉,身披戎装,手握长枪。
白马,白袍,白玉枪。
容资不凡,卓尔不群。
徐骁骑马前行,拍拍马儿屁股,笑道:
“清君侧?此地离京千里之远,那帮无用书生,整日就知道花费大把力气骂我,就不能省点心,省点力,回家对付房中美妾?”
清逸男子笑而不语,始终跟着,未曾落下。
神情自若,气势上不输大柱国。
徐骁握住缰绳,悬崖勒马,望向东北方向,感概道:
“太久未去京城,那里的老家伙,老的老,死的死,如今一群年轻后生,却都忘了,我徐骁是个狠辣之辈。
骂得热闹,就是少了几分气势,多了几分功利。”
书生清谈误国,大柱国最瞧不起的,便是那只会纸上谈兵的无用书生。
当年西楚之灭,与此脱不了干系。
顿了会儿,大柱国忽地转而看向西域方向,道:
“密宗上师?这老婆娘怕是活腻歪了,竟敢打我儿子主意,若不知收敛,老子带兵踏平烂陀山,将其裸绑而回,给我儿子做婢女丫鬟。”
陈芝豹始终只是轻笑着,未发一言。
义父要杀谁,只要一声令下,他愿为先锋!
至于其中缘由,他不想知道。
陈芝豹腰间,一条螭纹玉带扣,价值不菲。
雕有双螭搏杀争灵芝。
此乃昔日天下四大名将之首,叶白夔心爱之物。
至死,亦不曾脱下。
后,落于陈芝豹之手。
大柱国徐骁笑着问道:“芝豹,听闻千秋相邀你入府过年?”
陈芝豹脸庞坚毅俊朗,言语毕恭毕敬:“回禀义父,确有此事!”
自王妃离世,陈芝豹便再未入北凉王府过年。
今,徐千秋相邀,不知其作何抉择。
徐骁也是好奇,故而有此一问。
更为关键一点,大柱国真正好奇地是,徐千秋与陈芝豹秘密会面三次,所谈之详细内容。
这两位可都不是省油的灯,大柱国别无他法,只能自己猜了。
其实,心中已有猜测,如今不过是相要论证一番罢了。
“回禀义父,既是世子殿下相邀,自当前往。”
徐骁微微皱眉,稍倾,渐渐舒展开。
大柱国原以为……
陈芝豹会拒绝。
却不曾想,他竟答应了!
这两人,究竟在搞些什么鬼。
大柱国忽地有些迷糊了。
既如此,那便只能开门见山了。
“芝豹,千秋曾与你三次秘密会面,你们都谈了些什么?”
其他之事,徐千秋可以瞒过大柱国。
但这军中之事,是如何也瞒不过的。
这也是为何,天下第一楼建立之初,徐千秋从未动用过北凉军之力。
若调动北凉铁骑,或者征用什么人,是如何也瞒不过大柱国双眼的。
便是如此,徐千秋与天下第一楼之事,大柱国也早有猜测,心中知晓。
北凉之地,想在大柱国眼皮子底下行事,建立势力。
若说让他一点都未曾察觉到,这是如何也办不到的。
真当这北凉王位是捡来的?
陈芝豹未有隐瞒,当即回道:“世子他……”
顿了一下,继续道:“他劝说我叛离北凉,借朝廷之手,另立封王!”
闻言,徐骁彻底愣住。
陵州城外,一骑绝尘。
赤蛇马背上,一青衫女子,面若清冷,腰挎古剑,朴实无华。
骏马如奔雷,尘土飞扬平一线。
衣衫之上,有着三两滴血迹。
穿越而来,徐千秋依稀记得,二姐徐渭熊,本该相貌平平才对。
却不知为何,发生了些变动。
这大抵便是蝴蝶效应罢。
徐渭熊容颜,并不似原着那般平平无奇,若真细算起来,比之鱼幼薇,更胜一筹。
多了几分英武之气,和白狐脸的冰冷孤傲气质。
可惜了,这两人都是女的,不然,凑作一对刚刚好,天造地设,天作之合。
遥遥望去,城头隐隐乍现,徐渭熊又加快了几分速度。
今日是二姐回城的日子,徐千秋当然是要出城迎接。
客栈之上,徐千秋手中拿着一串糖葫芦,学着小时候的模样,细细舔抵。
一旁,青鸟手中也有一串。
对自己人,世子殿下一向是极好的。
有饭同吃,有水同喝,有床同睡。
客栈之下,巷道之中,弓弩飕飕的破空之音,听着极为悦耳。
巷道之中,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无一人完整。
有人搬运尸体,用白布裹着运走。
有人清洗街道,有人消除血腥味儿。
不多时,此地恢复正常。
刚刚的血腥屠杀,似从未发生过一般。
徐千秋暗暗想着,最近不少人宁愿不过春节,也要刺杀二姐,拼死行刺。
这其中,怕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还需当面问问二姐才行。
第128章 【谁说我不杀漂亮女人】(加更一)
【感谢大哥,疯癫的中二,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圆润柔滑的糖葫芦,伸出舌头,轻柔舔抵,满嘴香甜。
蹦嘎蹦嘎……
徐千秋闻声回头,青鸟手中一串糖葫芦,不过眨眼间,便已消失不见。
腮帮子鼓鼓的。
世子殿下嘴角微抽,糖葫芦可不是这么吃的。
这可不比,小心咯牙。
不过,那腮帮子鼓鼓的模样……
青鸟此般举动,与平常大不相同,倒真可爱。
伸手捏了捏,软软的,滑滑的。
不远处,一小丫头也在吃糖葫芦,如小狗狗一般,萌萌的,极可爱,慢慢舔抵着。
少女情怀总是诗。
少妇情怀总是湿。
少女与少妇,不过一字之差。
忽地,徐千秋停下咬糖葫芦的动作,盯着前方巷弄拐角的一对年轻男女。
年轻女人死死攥着青年男子衣袖,拼命摇头道:
“何师兄,别去!
伏击之事已败露,此刻前去,那便是送死。
千人铁骑,便是一品高手,也必死无疑,非你我二人所能敌!”
何姓男子双目通红,脸色惨白,悲愤欲绝,道:
“可是师妹,你爹娘皆在其中啊!
若非师傅师娘收养,我早已饿死街头,被野狗抢食。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今日便是死,我也必须去!
大不了,陪师傅师娘一道去了,碧落黄泉,也能团聚。”
说罢,提剑而去。
飞跃墙头,消失不见。
追方才那些搬运尸体的铁骑去了。
徐千秋示意青鸟一眼,将手中半串糖葫芦递予她,道:
“人之将死,总该吃口甜食,这半串糖葫芦,便赠予他罢。
死后,将其与师傅师娘埋于一处。
情义之人……”
青鸟点头,起身追去。
江湖恩怨,江湖了。
江湖儿郎,江湖死。
旁人所见,或许觉得很傻,但,这便是江湖。
与庙堂谋略不同,江湖之中,向来不缺此类傻子。
只认得一个孝字,便是愚孝,也不顾了。
欣赏归欣赏,徐千秋却万万不会干那种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蠢事。
这些没牙的老虎,便是一条条阴毒之蛇。
或许伤不了他,但极可能对自己身边至亲之人动手。
恶魔也好,刽子手也罢,要动我身边人,那就是不行!
换个角度,往往太多时候,主角才是那个最大的反派,亦如此刻的他。
便是如此,主角亦或者反派,徐千秋都不在乎。
父母双亡,如此惨剧,人生极悲,女子却能始终保持冷静。
此番冷静,此般冷血,让人生寒。
看着墙头已消失的背影,女子咬牙,血迹隐现,道:
“何师兄,如此鲁莽,你便是身死,只怕连那徐千秋和徐渭熊这对狗男女的面都见不着,死得如此窝囊,又岂能算是孝道?”
顿了片刻,又冷冷低声道:“那你便去死好了!”
整理衣衫,看看四周,准备离开巷道。
口中自言自语,轻吐道:
“徐千秋和徐渭熊这对狗男女,我杀不了,但那徐凤年,历来好色如命,又体弱多病,我便是进了青楼勾栏,亦不悔。
先把身子给他几次,待他麻痹大意之时,与其谈情说爱,任其玩弄,百依百顺。
到那时,我再下手杀他,让其死在温柔乡之中!”
念及何师兄,女子不屑道:“那等废物,枉爹娘白养了他二十几年!”
一声叹息,邹然于耳边响起,让女子悚然一惊。
方才她又看过,此条巷道之中,该空无一人才对。
若有人靠近,以她的武功境界,定能察觉。
停下脚步,惶然转身。
一袭白衣,人间绝色。
这幅画像,早已被她看腻捧烂。
画像之人,已被她烙在脑子里。
既见到真人,自然一眼认出。
便是化成灰,她也认得!
“姑娘言辞犀利,骂得极好,你那何师兄,心中毫无大局意识,只能白白送死,别无他用。
但姑娘不同,小小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当为青年俊杰,难得的人才。
若是换了我那愚蠢的二弟,定舍不得杀你。
虽不及我家丫鬟,但于江湖之中,你也算得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了。”
话音落下,不等女子说话,双手并拢,隔空,向前点出。
女子身后墙壁之上,两指坑洞,内有鲜血。
天灵盖之上,已被洞穿。
尸体倒下,眼睛死而不闭。
死不瞑目!
徐千秋吹吹双指,作了一个瞄准射击的动作,平静道:
“好色归好色,谁说我不杀漂亮女子?”
猛然回头,巷道出口,酱牛肉铺的小姑娘,呆呆看着眼前一幕。
那眼中,倒没多少惧意,只是单纯地天然呆。
手中握着一根竹叶枝。
见徐千秋抬头,这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妮子,转身便跑。
世子殿下也不追赶,神色平静,于袖袍之中取出一瓷瓶。
两滴绿色液滴,落于尸体之上。
不多会儿,尸体便开始溶解,最终化为一滩绿液,浸入地面裂缝里去了。
不多会儿,青鸟返回。
环顾四周,未见那年轻女子,却未曾发问。
青鸟递上一檀木盒子,徐千秋接过,打开,三百六十一颗棋子,一颗不少。
一女子踏马而来。
入城时,未免踏伤百姓,扰乱都市,女子翻身下马,牵马而行。
徐千秋于茶楼飞身而下,落于女子身前,笑脸相迎,道:
“二姐,多年不见,愈发漂亮了。累不累?饿不饿?”
整个王府,能让傲气凌霄的世子殿下如此对待,徐渭熊,乃是独一份。
世间再无第二人。
徐千秋十二岁时,便被二姐徐渭熊提剑追杀千里,来回逃窜,近乎踏遍整个北凉三州之地。
一追一逃,长达一年之久。
姐弟感情,便是这般来的。
怎能不深厚?
徐渭熊瞥了一眼徐千秋右手双指,神色幽冷,一句话不说。
徐千秋笑颜不改,递上棋盒道:
“二姐,我于武当之上,洗象池底,挑选上好材料,依你纵横十九道,亲手雕刻了这三百六十一颗棋子,特为你备的见面礼,瞧瞧?”
见她还是不答话,世子殿下终于开始不要脸起来。
抱其手臂,撒娇,唤了声姐。
那声音,拖得极长。
便是一旁青鸟,亦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徐渭熊清冷脸色,终于再绷不住。
伸出一指,点其眉心,宠溺道:“你啊……”
第130章 【北凉军祭奠日】
【上架,跪求首订!】
姐弟二人,心结既解,便再无误会。
徐渭熊自然同意留在府中过年。
且,徐千秋若是猜得不错,二姐该是在上阴学宫遇到了什么麻烦,此番回府过年,也是借此机会,与他商量。
天下第一楼,于上阴学宫分舵,徐渭熊便是舵主。
上阴学宫分舵,也是由她一手建立。
翌日。
徐千秋与二姐徐渭熊,及二弟徐凤年,齐聚听潮湖。
侍女青鸟随行。
红薯还在床上没下来。
也下不来。
听潮亭背靠清凉山。
三人仰头望去,山峰耸入云霄,云雾缭绕,上不见顶。
若是爬山,估计得半个时辰之久。
徐晓无事时,便来登山,如今一把年纪,实体越发老当益壮,双修绝无问题。
如今服下那丹药,腿伤痊愈,修为暴涨,突破一品,更显得精神。
“二弟,不如咱们赌一把,看谁先到山顶?”
徐凤年咧嘴嬉笑道:“那我赌大哥赢!”
徐千秋:“还能不能好好玩耍?”
后,看向一旁二姐徐渭熊,道:“二姐,我捎你一程,如何?”
徐渭熊也不作小女儿姿态,很自然揽住徐千秋腰间。
青鸟破冰而出,已入指玄,境界尚在白狐脸之上,自己也能上山。
唯有徐凤年,一脸苦色。
武当之行,虽有突破,却尚停留于从一品之境。
这登山,确实难了些。
徐千秋拍拍其肩膀,道:“二弟,加油,大哥看好你,咱们山顶见!”
说罢,搂住二姐腰间,一掌拍下,两道人影,冲天而起。
青鸟单脚踏地,紧随其后。
徐凤年仰头望向天际,不多会儿,三人身影已隐入云层,消失不见。
他不慌不忙,原地扭扭屁股妞妞腰,活动手腕,做了些俯卧撑。
舒舒服服放个屁,舒畅不少。
一手握住腰间绣冬,一手朝天,飞冲而上。
山巅,徐渭熊放开腰间手臂,望向山脚,略有些忧心,道:“凤年不会跌下去?”
平飞,与上飞,两者天差地别。
如此高,若后力不济,跌落下去,过年时,便不能吃肉了。
徐千秋会心一笑。
别人或许不知,他却是极为清楚。
徐凤年的每一根骨头、经脉,都是他锤炼而成。
虽只有从一品境界,其实力,却不弱于金刚境大高手。
全身经脉,早已打通,厚积薄发,连绵不绝。
其内力深厚,远胜同境界之人。
登山对他来说,绝无问题。
终究是没让徐千秋失望,徐凤年成功登山。
三人齐聚,眺望这偌大北凉之地,心生豪迈,激情澎湃。
今日,于北凉三州,将有一场天下罕见的大型歌舞演唱会。
所有歌舞剧院,青楼楚馆,花魁艺妓,皆参与其中。
今日,所有青楼妓院勾栏坊,拒绝接客。
这是个特殊的日子,北凉之地,人尽皆知。
由当今北凉世子,下一任北凉王亲赐,颁布立法。
将今日立为:北凉军祭奠日。
北凉大军,每年皆有战死,立碑祭奠。
墓碑,尽数驻扎于边境。
天地为墓,日月为碑。
每逢此间节日,三十五万铁骑大军,及全城百姓,一同祭奠。
家家户户,今日皆闭门谢客,沐浴,上香。
此法既出,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大军,尽数沸腾。
律法颁布之日,军营之中。
欢腾者,有之。
默然落泪者,有之。
相拥而泣者,有之……
全城,无数老兵仰头落泪。
十室九空,家人亦然落泪。
无数人,被滴滴眼泪,湿润了眼眶。
此法乃世子殿下亲笔所书,亲口颁读,昭告全军。
当日,大柱国亦红了眼眶。
北凉军祭奠日,所定之日,便是年节前夕。
寓意,不言而明。
《煌煌北凉镇魂歌》
全城皆唱。
全军皆唱。
此歌,由二姐徐渭熊填词。
徐千秋谱曲。
又找了八十一位音律大家调整而成。
北凉王府,鱼幼薇剑舞。
红薯及千秋阁其余二十余位婢女敲黄钟大吕。
绿蚁黄裳等三十余乐师琴瑟笙竽。
歌女舞姬,三百六十人。
清凉山,昼夜灯火通明。
整座城都能仰头看到此处的辉煌。
千万人齐唱,恢宏之音,响彻天地。
北凉之强,人心之齐,天下皆惧。
皆源于此。
夜幕缓缓降临。
清凉山,灯火通明,辉煌千里。
煌煌北凉镇魂歌,响彻四方:
北凉参差百万户,
其中多少铁衣裹枯骨?
功名付与酒一壶,
试问将相帝王几抔土?
山上走兔,
林间睡狐,
气吞江山如虎。
珍珠十斛,
雪泥红炉,
素手蛮腰成孤。
十万弓弩,射杀无数。
百万头颅,滚落在路。
……
镇魂歌,共计一千零八字。
北凉人人会唱。
便是不识大字,也能记住大半。
脱口而出之时,声音震天,嘶吼而出。
悬崖边,徐千秋负手而立,衣袂飘飞,猎猎作响。
歌声渐停。
忽地,右手双指并拢,朝天一指,低语道:“枪来!”
听潮湖,猛地翻滚起来。
再次水漫清凉山。
却被那席白衣身影身前一道帷幕反弹回来。
昂!
一声龙吟,响彻天地。
飞龙再现,腾空而起,盘旋于天地之间。
云雾翻滚,雷声阵阵。
一袭白袍,头戴紫金冠,手握长枪,负手而立,站于龙头之上。
于北凉王府盘旋一周,后腾飞而去。
北凉三州之地,皆有涉足。
于军营上方,盘旋时间最久。
今日,北凉三州,再次沸腾。
听潮亭顶楼,枯槁老人亦唱完镇魂歌。
于窗前,看向云雾之中的巨龙翻滚,雷声阵阵,许久,叹道:
“今日之后,北凉人心,再无纷乱!”
北凉军祭奠日,镇魂歌毕,飞龙再出,人心齐聚。
城楼之上。
大柱国与陈芝豹,神情肃穆。
镇魂歌,两人一字未落,皆参与其中。
两人手中、,各持一碗烈酒,敬北凉英灵,洒于城楼之上。
又倒一碗,敬飞龙在天,泼洒空中。
再倒一碗,两人对碰,一饮而尽。
今日,便是徐千秋昭告天下之日。
正式接掌北凉王位之时。
甚至都未曾请示朝廷,取得世袭罔替圣旨,便已继位。
先斩后奏!
今夜,北凉三州,灯火通天。
却观天下,不少人彻夜难眠。
朝堂之上,夜半三间。
众大臣齐聚一堂,已吵翻天。
第131章 【游历江湖,出行在即】
东西姑娘,南北和尚,听闻大柱国徐骁即将回府,便准备离开了。
临走前,徐凤年送了不少东西与那小姑娘,看着就像对自己妹妹一般呵护。
小姑娘手上玩弄着一串紫檀念珠,共一百零八颗,寓意催破六根六种三世烦恼。
此念珠,徐千秋亦有一串一模一样的。
为九华山得道高僧所赠。
佛门巨物,高僧离世,圆寂于一百零八岁。
离世前,手边所拿,便是这一百零八紫檀念珠。
其中蕴涵着特殊功德。
只是……
徐千秋愈看愈觉着,这念珠与自己那串极像。
待马车离去,世子殿下回房时,却发现自己那串念珠不翼而飞。
李东西。
吴南北。
愿世间有情人,终成兄妹。
马车离去,大柱国徐骁恰巧回府,一叶知秋陈芝豹随行。
世子殿下,一叶知秋陈芝豹,徐骁之下,同为军中第二人,两人迎面第一句便是:
“徐骁昨晚可曾饮酒?”
“只饮一碗。”
大柱国终于逃得一命,未曾挨揍。
腿伤虽已痊愈,但一年之内却不宜饮酒,恐留下隐疾。
湖心亭,三人齐聚一亭,再无他人。
徐骁得意道:“今日入府,见你二姐,她这次没骂我,老爹厉害?”
徐千秋暗道,这便是你这老家伙故意推迟两日回府的缘由。
想着,若有雷霆,先让别人承受之后,余下怒火,轮到他时,怎么也弱了许多。
大柱国却是多虑了,徐渭熊此番回府,未曾发怒。
大柱国竖起大拇指,道:“能将你二姐留下过年,厉害!”
徐千秋不语,转而看向陈芝豹,嬉笑道:“几年不见,你倒是黑了不少。”
三人于湖心亭密议一个时辰方归。
陈芝豹同意了徐千秋的提议,借朝廷之势,脱离北凉,另立新王。
其中细节,三人议定,只待时机。
末,徐千秋忽然问道:“昨日那场有违朝廷规制的歌舞,没事儿?”
大柱国徐骁讪讪一笑,道:“没事没事,哪能次次都碰上皇帝驾崩。”
十四年前,首个北凉军祭奠日,北凉三州,欢腾不已。
却不曾想,同日,于离阳宫城之中,皇帝暴毙。
朝野上下哀悼,北凉三州欢腾。
那时,可吓坏了不少文武百官。
平日里,大柱国徐骁是窃国贼,徐蛮子,明日死,跪请清君侧……
骂归骂。
却一个个心里清楚得很,北凉若果真起兵造反,他们只怕人头不保。
那时,新帝登基,胸宽似海,宽厚仁德,得知其中缘由,便未曾怪罪于北凉。
并且下了圣旨,批准了北凉军祭奠日。
以一人之力,压下了满朝文武,及天下士子的非议。
令人大跌眼境的是,此事过去不过三年光景,便又下旨,欲招北凉世子为乘龙快婿。
遭拒,便又退而求其次,世子不愿,招二公子徐凤年亦可。
圣旨既出,天下哗然!
北凉的回复,更是令天下士子谩骂不已。
世子与二公子,皆推却了朝廷婚事,出府游历三年。
年末,家人齐聚九华山,敲完钟,一起吃了个热热闹闹的年夜饭。
对于陈芝豹与二姐徐渭熊之事,徐千秋当面问过陈芝豹,沉默许久,只回了一句:
“此生,有缘无份……”
看着万家灯火,徐千秋陷入沉思。
只怕要不了多久,天下战火再起,如此平和繁华景象,得好几年见不到了。
幽冥小丫头未能如期而至,赶到王府过年。
也不知半道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耽搁了脚程。
幽冥,徐千秋赐名,徐九月,取上揽九天之月,下喻道心通明之意。
眼虽不能视,心却通明。
看着手中锦盒,特意为小丫头准备的礼物,只能以后再给她了。
年节嘛,总要送点礼物的。
比如说那武当山,今日不同往日,既已归顺北凉,当有所表示才行。
武当派人送来不少一品丹药,都是稀罕之物。
徐千秋却命人收罗一箱艳情秘籍送上山。
想来,那倒骑青牛的小道士,如今既已做了掌门,藏书应该更容易些。
还是心疼幽冥丫头,小小年纪,除夕之夜,却依旧在外漂泊,靠无所依,令人心酸。
那声大哥哥,许久没听到了。
天下第一楼的兄弟们,今夜怕也是忙碌不堪。
这个年节是过不好了。
倒是他这甩手掌柜楼主,过得最是舒服。
吃过年夜饭后,徐千秋来到芭蕉院,鱼幼薇的院子。
自从将这只金丝雀抓回来养在府中,他便极少前来看望。
院中,鱼娘子坐于窗口逗弄武媚娘,笑容可掬。
这白猫比起入府之时,愈发肥胖了些,如雪球一般,通体雪白,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徐千秋伸手揪下一戳毛,疼得小家伙喵喵乱跳。
揪起肥猫耳朵,道:“估摸着,怕已超过十斤了,以后改名叫武胖娘!”
鱼娘子一把抱过憨态可掬的白猫,瞪了世子殿下一眼。
这已是她最有力的反抗了。
入府来,她一点点得知,眼前这世子殿下,看着和气,温文尔雅,却不是个好惹的主儿,心狠着呢。
吃了些桂花糕,徐千秋便离开了,未曾留下过夜。
说来也奇怪,世子殿下已差不多将千秋阁里的丫鬟霍霍了干净,却没将魔爪伸向这芭蕉院,与隔壁的泥人院。
往年间,大雪纷飞。
今年,老天爷格外吝啬,只是依稀下了两场小雪,很不尽心兴。
故而,姜泥在院里所堆的雪人,小了两号不止。
是历年来所堆的最小雪人。
徐千秋进入院子,冷冷清清,并无太多奢华之物,姜泥也不喜欢那些装饰。
仔细看那小雪人,倒有他七八分轮廓模样。
见他走近,姜泥神色之间,忽地慌乱起来。
一个不小心,跌坐而下。
屁股之下,小雪人面目全非。
小雪人逝世前,大抵会叹息一句,好生养。
年后,便该为出行做准备了。
至于带哪些人,徐千秋心里早有定数。
青鸟必带。
至于其他人……
提着一壶好酒,世子殿下往听潮亭而去。
书阁之中,白狐脸不易察觉地露出些许喜色,却不过稍纵即逝,一如既往清冷。
“逢此年节,别人都很忙碌,王府上下,似只你一人最为清闲。”
白狐脸的清冷嗓音从阁内飘出。
徐千秋未曾答话,只是想着,待会儿蒙汗药放几包合适。
要不,一股脑儿全都放进去?
第132章 【若你是女人,我便娶了你】(爆更一)
【感谢大哥,水晶般耀眼的允泰,大额打赏,特来爆更!】(求首订!)
徐千秋腰挎绣冬,提着两坛酒,推门而入,没羞没躁笑呵呵道:
“我看你似乎也挺闲,如此看来,你我二人倒也挺登对。”
白狐脸缓缓转身,将视线从壁画之上转移到徐千秋身上,春雷刀出半鞘,杀机横生。
世子殿下讪讪一笑,道:“我说的是绣冬与春雷!”
这小狐狸,轻易撩拨不得,稍有不慎,瞬间炸毛。
墙壁上所挂之画,是为《敦煌飞仙》。
画中,六十四位敦煌飞仙,头戴五珠宝冠,或顶道观,或束圆髻,骨秀像清,眉目含笑。
画中之人,上体裸露,肩披彩带,手持笛箫芦笙琵琶箜篌等乐器,扶摇直上,飘飘欲仙。
仙境,亦不过如此了!
曾有不少人入阁观摩此画像,从中悟出双修之道。
亦有人悟出摒弃红尘杂念,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
徐千秋观之,什么也没悟到,唯一感概,便是那画上人物,动作太生硬了些,还不如艳情小说插图,生动形象,引人入胜。
刀归入鞘,白狐脸往旁边挪了几步,盯住那东南角最顶上的一位飞天敦煌。
那女敦煌,身着天仙宝钏,手捧凤首箜篌。
仔细看去,却发现此敦煌之女,竟只有一目。
此般画像,徐千秋早已看过,此番再看,愈发觉得没趣。
徐千秋将酒坛放于一旁,解下腰间绣冬递将过去,问道:
“可有悟到些什么?”
白狐脸摇头,接过绣冬,挂于腰间,一脸疑惑,道:
“不借了?”
徐千秋笑道:“我已命人从东海武帝城寻来一刀,与他极为契合,此刀,便归还于你了。”
南宫仆射微微侧身,惊疑问道:“从武帝城头取下?”
徐千秋点头。
看来眼前之人,尚还藏着太多秘密。
南宫仆射忽地发现,越是接触久了,便越发看不清他。
不待她再次开口,徐千秋便坦言道:“我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天下第一楼?
南宫仆射虽于听潮亭内闭关,却也知道前些日子所发生的大事。
天下第一楼于东海武帝城围杀王先芝,却又突然改变计划,欲招揽王仙芝入天下第一楼。
如今,竟能三言两语,从武帝城头取走刀兵。
莫非……
南宫及时止住思绪,不再往下想。
有些事,她不需要知道,也不想知道。
毕竟自身也是练刀之人,好奇问道:“那刀叫什么名字?”
徐千秋倒满两盏酒,端起其中一杯,轻碰,一饮而尽,缓缓道:
“割鹿刀。”
闻言,白狐脸略有惊呼,皱眉道:“天下第一刀!”
割鹿刀:
六国纷争,九国乱战时,铸剑名师徐夫人之嫡裔,徐鲁子,为报灭国之仇,耗尽毕生精力铸成。
其名取意“离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于离阳行刺,重伤逃离。
二十年前,割鹿刀于武帝城再现,却败于王仙芝之手。
自刎祭剑!
自那以后,此刀便一直挂于武帝城头。
无数高手前往拔刀,尽皆失败。
刀长两尺三寸,重三十二斤六两。
刀鞘古雅而陈旧。
乃是闻名天下的神刀。
刀光晶莹明亮,宛如一泓秋水,刀上没有血,刀光如虹,刀锋一片晶莹,滴血不沾。
世上绝没有任何一把刀的锋利,能比得上割鹿刀。
持刀之人,若能人刀合一,刀光之强,能闪瞎主人的眼。
从而换来强大力量。
那力量,神异之处,无法以言语形容。
其光辉,世间仅有。
割鹿刀,附有令人心惊魂飞的杀气!
刀身淡青色,刀光亦是淡青色的。
并不耀眼,亦无夺目光芒
刀如青虹,不见血迹。
刀出鞘,煞气无形,逼人眉睫。
书中有载,武帝城头一战,淡青色的刀光如青虹般飞起,忽然间,一声龙吟,飞入九霄。月色又恢复了明亮,只因刀已入鞘。
天下十大名刀,刀谱排名,割鹿刀位列第一,虽颇受争议,却尚在春雷绣冬之上。
“届时,可否借我一观?”
徐千秋点头道,自然可以。
两人对饮几杯,觉得倒酒颇为麻烦,直接拿起酒坛,对碰而饮。
些许酒意上头,白狐脸忽地问道:“世间传闻,割鹿择主,能拔出割鹿刀者,才是其主人,若二公子拔不出那割鹿刀,你当如何?”
与其碰杯,又饮一口,徐千秋狂然道:
“这简单,要么,我将那小子打变形,直到能拔出割鹿刀为止。
要么,我将割鹿刀融了,重铸!”
南宫仆射脸颊生红,已有了几分醉意,莞尔一笑,已没了那清冷仙子的冰霜气息,对其竖起大拇指,道:
“你还是这般霸道!”
见徐千秋似乎看得有些呆了,白狐脸神情微变,嗔怒,对,便是女子作态时的嗔怒,略微失态,道:
“同是男人,看什么看,看得多了,怕你心理扭曲,走了歪路。”
又道:“你若是生了那玩弄小相公的心思,对我起念头,我定双刀出鞘,阉了你!”
徐千秋下意识收拢双腿,凉飕飕的。
书架边缘,案几之上,两人盘膝而坐,对碰而饮。
白狐脸这喝酒的态势,果真不像个女人。
“徐一指,你这般随便,将天下第一楼身份告诉于我,难道不怕我出卖你?”
酒意上头,终于问出心中疑惑。
徐千秋嘴角苦涩,道:“于这世间,细数下来,我仇人满天下,却并无多少亲人朋友,你算一个。”
白狐脸嘴角弧度迷人,却不说话。
只是仰头,再狠狠灌了几口酒。
喝酒如此豪迈,当和肖峰拜把子。
很快,六七壶酒,便已被两人喝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徐千秋手中还剩半壶,白狐脸伸手过来讨酒喝。
徐千秋看着那微微泛红的脸庞,意味深长,道:“我喝过的,你也要?”
脸色微醺,白狐脸大声道:“少废话,拿来!”
徐千秋将手中酒壶递了过去。
女中豪杰!
半壶酒,咕噜咕噜,眨眼已被喝完。
醉倒前,白狐脸半醉半醒,嘴里嘟囔道:
“若你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便娶了你!”
闻言,徐千秋嘴角一抽。
他这是……被调戏了?
不多时,白狐脸闭上眼睛,昏昏睡去。
清晨醒来,白狐脸猛地坐起,脸色煞白。
腰间,绣冬春雷,乱颤惊鸣。
随时都能双刀出鞘!
反应过来时,发现身上盖着一件极眼熟的貂裘披风,及一件外衣。
将她盖得极好。
大抵是怕她着了凉,故而,连自己外衣也脱了下来,给她一并盖上。
再之中,却已不见徐千秋身影。
第133章 【入听潮亭底部】(爆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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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天空飘着鹅毛大雪,雪舞纷飞。
这场雪过后,小泥人便能推个大一点的雪人了。
大柱国徐骁带着世子殿下,终于打开了听潮亭暗门,走入地下。
机关所在,便是那独目敦煌飞仙。
画龙点睛,暗门打开。
两人径直走入。
漆黑昏暗之中,借着大厅灯光,隐约可以看到一条通往地下的通道。
往里走,越发昏暗起来。
到了此处,大柱国也不再装扮驼背瘸子,背影傲然屹立,挺拔如松。
徐千秋右手双指并拢,金光乍现,内有雷电闪烁,照亮前方。
盯着那双指金光看了一瞬,大柱国笑道:“天下皆说,杀人不过徐一指,今日所见,却不曾想,你这一指还能照明。”
往下走了三百六十阶,楼道逐渐光亮清洗起来。
一座镶嵌四颗夜明珠于四面墙壁的大厅,跃然眼前。
坟墓一般!
令人震撼!
灵位,满满的都是灵位。
四面八方,上下左右,肉眼所及,无一不是灵位。
这些,全都是北凉阵亡将校之灵位。
徐千秋略看一眼,不下六百块。
一块茅草垫子,放于大厅中央,以供跪祭。
垫子所在,为阴阳鱼八卦阵黑眼。
阵法,将整个大厅笼罩入内。
徐千秋看着一块块牌位,这其中,他认识不少,皆是北莽军中功勋武将。
死于当年那场席卷天下的春秋乱战之中。
有的,于天下第一楼之中,甚至单独立案存档。
看着一块块牌位,尽管徐千秋已知这听潮亭地下之秘,亲眼所见,却还是震撼不已。
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感慨万千。
想来,不管换了何人,走入此地,都会久久失神的。
看着眼前一幕,徐千秋似乎看到了不久的将来。
天下战乱将起,硝烟所至,必将尸骨累累。
便是如此,一统天下,势在必行。
如今,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既为北凉之王,那此战,他非打不可。
若现在不打,子孙后代,也必然要打这一仗。
如此,那便让战争于自己手上终结!
现在打仗,是为了子孙后代没仗打。
天下一统,万古千秋。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是书生之语。
站在此地,此情此景,才是真正的阴间。
两人沉默许久,大柱国上完香,徐千秋率先打破死寂,轻声问道:
“不敬酒吗?”
进来时,徐骁是空手而来。
大柱国头也不回,平淡道:“不需要,如今就我一人还活着了,敬什么酒,谁都喝不到的玩意儿。”
不多时,陈芝豹也走了进来。
与徐千秋方才神情,一般无二。
久久愣在原地。
后,他看到了自己父亲的灵位,极为靠前。
上前跪下,磕头,三个。
以头抢地。
额头与地面的撞击声,在大厅之中不断回荡着。
观其额头,已有血痕。
陈邛,陈芝豹的父亲,当年锦辽一战,以命换命,救了徐骁,若非如此,今日这大柱国之位,便是他的。
陈芝豹虽是军中第二人,却也不知这听潮亭之秘。
今日,是第一次来。
徐千秋与大柱国提议,让他进来看看,大柱国欣然应允。
上完香,磕完头,陈芝豹跪于蒲团之上,看着满室灵位,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久,起身对二人执礼,转身出了听潮亭。
此地,除此六百余灵位,再无旁人。(隔壁那个不能算是人)
徐骁也不再遮掩,问出心中疑惑,道:“你让他借朝廷之势,脱离北凉,另立为王,难道就不担心?”
徐千秋上前敬香,亦跪下磕头。
人可傲,但礼不可废。
这些先烈,令人尊敬,令人敬畏。
若没他们,便没有今天的北凉。
起身,缓缓道:
“我确实不大放心他,但想来,他虽不会忠心于我们徐家,但该会忠于北凉。
今日,我让他来这密室祭奠,便是了却其心底最后一丝牵挂。
若日后,他果真被权利蒙蔽双眼,与北凉为敌,于天下不利,阻我大计……”
往后话语,徐千秋未曾说出口。
但徐骁自然听得明白。
将陈芝豹调离北凉,让其借朝廷之势,另立为王,用意有二:
一,还陈家一个王侯之位。
二,将其调离北凉军,有利于自己全面接掌三十五万铁骑大军。
北凉军祭奠日,及飞龙在天,便是楔子。
今日种种,皆在计划之中。
这其中计较,陈芝豹……大抵也是看得清楚明白的。
一叶知秋,可不是酒囊饭袋之辈,心中自有雄韬伟略。
如今既已接受徐千秋提议,也不知他接下来作何打算。
徐骁站起身,再次瘸腿驼背,稍挺着腰板,顺着灵位一层一层往上看去,冷笑道:
“千秋,待你出了西凉,爹便要去一趟京城,先斩后奏,总归要要做做样子,上奏一番。
我倒是要看看,那喧嚣京城之中,有谁真敢要我的命!
那点力气,可提得动我徐骁的人头!”
沉默半晌,徐千秋未曾阻止。
只要他还活着,徐骁便是安全的。
便是到了京城之中,莫说刺杀,恐吓都不行。
还得想着法子,处处保护大柱国,免得他这位已掌权的新任疯子北凉王有什么误解,直接起兵京城……
那才叫惊天噩耗。
徐千秋于袖中取出一令牌,与无双国士那块略有不同。
此令牌,通体呈血红色。
大柱国放在手中掂量掂量,也有样学样,咬破手指,往其上滴了三滴鲜血。
红光乍现。
几个呼吸后,红光内敛。
望去,令牌之上,人屠二字,赫然而立,不怒而威。
“您收好这令牌,入京,便将其挂于腰间,不必遮掩。”
大柱国展颜一笑,笑眯眯道:
“这样会不会太过招摇了些,要不咱还是低调点儿,毕竟是天子脚下?”
徐千秋难得翻一次白眼。
向来都是别人劝大柱国收敛点,却也不见他什么时候真的收敛过。
天子脚下?
便是天子当面,只怕也未必收敛。
此番进京,虽有惊无险,但免生意外,带着天下第一楼身份令牌,总归多了层保障。
至于怀疑天下第一楼与北凉勾结?
这些年,天下第一楼可“替”徐骁杀了不少人。
若说天下第一楼与北凉毫无牵扯,鬼都不信。
大柱国挂着名誉长老令牌进京,还有一用意,便是混淆视听。
近些年来,可有不少人怀疑,天下第一楼,实为北凉暗中操控。
第134章 【初见李淳罡】(爆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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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在即,当作最后的准备。
徐千秋进入听潮亭二楼,为寻白狐脸而来,却见一张新鲜面孔。
是位断臂老头儿。
身材与自己相差仿佛。
留着两撇山羊胡子。
披着件陈旧破烂的羊皮裘。
近在咫尺,却感受不到任何气机流转。
只是一眼,徐千秋便已认出此人。
既是断臂,且能在他面前将自身气机收敛,便不难猜了。
李淳罡!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听闻身后有人走来,初时,李淳罡未曾在意,却忽然皱起眉头。
手中秘籍放回书架,低语道:“不可能!”
徐千秋难得玩心大起,上前拍了拍断臂老头肩膀,压低声音,道:
“什么不可能,老家伙,进来偷武功秘籍的?
别顾着看,抓紧打包带走,多拿点!
楼上秘籍更多,大都是世间罕见的上乘秘籍,若想变成高手,我带你去拿?”
转身凝视他三秒,并无异样,老头儿便不再理会他。
自顾自翻书,一目十行。
楼阁之中,刷刷刷的翻书声。
老头儿天生斗鸡眼,对身旁这同来偷书之人毫不理会。
同道中人,极为不屑。
却也不愿废话,只是继续看着手中秘籍。
见他不理会自己,世子殿下也觉得无趣。
转身,却见白狐脸、徐骁、李义山、六位守阁奴,齐聚一堂,如临大敌。
见他把手搭在那断臂老头儿身上一阵乱拍,几人皆是一脸黑线,胆战心惊。
白狐脸缓缓走来,剐了他一眼,似在看白痴。
竟让人偷自己家书库秘籍,不是傻,那是什么?
大柱国徐骁未曾上前,只是远远站着,微微弯腰,拱手道:“此次出北凉,千秋就劳前辈多多费心了。”
人屠徐骁,离阳王朝唯一异姓王,何时何地,对人如此毕恭毕敬?
今日首见!
便是当朝宰辅,也没这资格。
见徐千秋讪讪收回手臂,白狐脸桃花眸之中布满了幸灾乐祸。
大柱国和李义山一同离去,六大守阁奴同时松了一口气,不再紧绷,相继离去,各归其位。
在大柱国徐骁离开前,老头儿忽地发问:
“那日,于听潮湖之上,破空一枪之人,可还在府中?”
大柱国似未曾听到此言,并未回应。
徐千秋再次轻拍其肩膀,道:“前辈,我若说,那人便是晚辈,不知您信吗?”
斗鸡眼老头儿,心眼儿小,肩膀微微耸动,将那爪子弹开。
一个毫无修为的小子,也敢大言不惭。
于听潮亭地下闭关多年,如今年轻人都这般不知天高地厚了么?
断臂老头儿也未出言嘲讽。
前辈,当有前辈风范。
只是,那言语神态之间,显然已是不信。
徐千秋无辜摊手。
遇强则强,谁让你境界太高,反而看不穿我,亦属正常。
世子殿下学着老人神态,吹胡子,转身,不屑搭理。
斗鸡眼老头儿离开,嫌弃徐千秋在他耳边呱呱烦人。
徐千秋:“……”
两人初次见面,世子殿下便被人嫌弃了。
话唠,不靠谱,还不会武功,便是长得漂亮,也不过一花瓶罢了。
无敌武林三甲子的李淳罡,自然看不上他。
话都不愿与之多说。
这也令徐千秋有些哭笑不得,好你个老匹夫,倚老卖老,等你入陆地神仙,咱们再好好说话。
人影消失,沙哑声音传来,鼓荡于阁楼之中:
“人屠徐骁,怎会生出你这么个儿子,倒有些意思!”
世子殿下撇撇嘴,有意思的事儿还在后面呢。
等以后打得你只能做天下第十一,第十二,那才叫真有意思。
世子殿下向来自诩尊老爱幼,切磋切磋,有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
李淳罡,是大柱国放出来的。
约法三章,此番游历,保徐千秋性命。
至于徐凤年,大柱国没说。
若是以往,大柱国放出此等脾性古怪之人,还有些担忧,如今嘛……
有徐千秋在,想来也该有些把握,不至于出什么大乱子。
听潮亭楼顶,大柱国和无双国士议论,猜测。
徐千秋那遇强则强之道,如今遇剑神李淳罡,不知该是何等境界?
实在不好揣测。
大柱国戏言,要不让两人打一架?
徐千秋与白狐脸告别。
南宫仆射犹豫片刻,说,若他需要,自己可随行游历江湖。
徐千秋心中微有些错愕,这小狐狸不会真对自己动心了?
游历江湖,不闭关了?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当面说的。
委婉拒绝了她的好意。
又从袖中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秘籍递将过去。
秘籍并无名字。
开篇只有一句话:
无情刀意有情人!
刀无情,人有情!
若这世间果真再无十九停,岂非一大憾事?
南宫本有意借刀,助他出北凉,想想,徐千秋是练枪之人,不执刀,便作罢了。
两人再次饮酒。
徐千秋,千杯不醉。
白狐脸饮酒虽豪迈,却不多会儿,便已喝得醉醺醺。
昏昏睡去。
看着熟睡中的胭脂榜第一美人,再看看周围,空无一人,便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
世子殿下轻叹一声,解下衣袍、貂裘披风,轻轻与她盖好,便离去了。
人生能有一知己,属实难得。
出了听潮亭,湖边。
徐骁将手中三本秘籍扔于三人身前,平淡道:
“南唐吕钱塘,你当年潜入王府,只为盗取这《卧龙岗御剑术》,败于剑九黄之手,见你能挡四剑,特留你一命,这秘籍便在眼前,赏你了!”
“西楚舒羞,这是你梦寐以求的《白帝抱朴决》。”
“东越杨清风,瞪大眼睛,好好看看清楚,这便是你家传秘籍,《饲神养鬼经》。”
梦寐以求之物便在眼前,近在咫尺,三人却只是战战兢兢,匍匐于地,卑微至极,不敢伸手去拿,亦不敢抬头。
徐骁之恐怖,府中之人不知,但于敌人而言,却如鬼魅,其恐惧,永生难忘,如眼前三人便是。
虽已拿到自己想要之物,却也不敢生出二心。
徐千秋江湖游历,若稍有差池,三人便是逃到天涯海角,亦难逃一死。
只要大柱国一声令下,不论北凉,还是朝堂江湖,会有无数人蜂拥而至,取其项上人头,献于徐骁,邀功请赏,换取宝物。
兵贵于精,不贵多。
徐骁所安排跟随之人,除此三人之外,还有守阁奴之一,魏叔阳。
前三人皆是二品巅峰高手,战力从一品。
魏爷爷,则是金刚境。
除魏叔阳外,其余三人,皆被徐千秋种下【天道丹】。
三人当场毒发,其惨状,便是人屠徐骁,亦后背发寒。
经此一事,大柱国终于明白,这【天道丹】,便是天下第一楼的根基所在!
也是其在短短十几年时间,便能迅速崛起的最大依仗。
第135章 【死士甲】(爆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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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服下【天道丹】,当即发作。
三人滚于地上,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叫疼之音,沙哑,灭于喉咙,无法嘶吼而出。
满脸血丝,经脉鼓动,内力紊乱。
捂头,于地上来回翻滚。
头脑欲炸裂一般,分不清东南西北,认不得自己何名何姓。
只是不断往徐千秋方向爬来。
爬行不过些许距离,又捂住头,四处翻滚,蜷缩一团。
这天道丹虽不如紧箍咒那般厉害,效用却相同。
且,服下此丹,生死便再不由自己掌控。
天道丹,取之百种毒丹药方精髓,以徐千秋血脉之力混制其中,再融以他所修遇强则强的天道之力,由系统炼制而成。
世间独一无二。
看着三人来回翻滚,痛不欲生,大柱国忽然觉得,小人屠之名,名不虚传。
一面向徐千秋介绍三人情况。
顺道提议,三人既已知晓此丹厉害之处,是否可以替其缓解一二。
徐千秋却道,不着急。
真正毒发,还在后头。
这不过刚刚开始。
其语气之平淡,令大柱国眼皮一阵乱跳。
外界都说北凉世子是个疯子,如今知,天下第一楼楼主,更是个魔鬼。
世子殿下缓缓而言,每一个服下此丹之人,都要让其亲自体验一番。
如若不然,有些人偏不信邪,总觉得那无端恐怖描述,不过是在唬人罢了。
没什么比亲身体验来得更有说服力。
三人本已痛不欲生,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闻言,知此丹后续发作之力,更胜此刻百倍,心头如九霄之雷炸裂,恍然如梦,浑浑噩噩,百般绝望。
首次发作之后,此丹便会融入奇经八脉,附与灵魂之中。
若不发作,于修炼,有着很大助益。
若是发作,一次比一次……
大柱国听着,顿觉头皮发麻。
一旁,魏叔阳始终拱手而立,静静鞠躬,未曾起身。
听闻此言,后背衣衫,早已湿透。
虽已在极力克制,身体却止不住地微微颤抖着。
外界传言,世子殿下恐怖。
今日所见,却知,那不过冰山一角。
这是个比人屠还要心狠手辣之辈。
听到那句,魏爷爷不必多礼,请起,魏叔阳颤抖着声音回道:
“当不起世子殿下如此称呼!”
魏叔阳,暗中守护北凉王府几十年,无儿无女,无依无靠,忠心耿耿。
无论是徐千秋,还是徐凤年,入阁时,都尊称其一声“魏爷爷”。
看着眼前三人,魏叔阳心里才明白,那声“魏爷爷”,果真发自肺腑,真心信任于他。
故而,才未曾让他服下那丹药。
发作过后,至少得丢半条命。
令人永生难忘!
魏叔阳本已上了年纪……
看着那席白衣身影,魏叔阳心中多了几分感激。
吕钱塘,所学乃霸道剑。
此人出招,招招搏命,敢打敢拼,不怕死。
便是遇上一品高手,也能撑上百招。
大柱国直言,百招之后,以徐千秋的轻功,早已逃之夭夭了。
舒羞,西楚之人,精通媚术和易容术,各种歪门邪道,都懂一些。
武功也不弱。
待她学成《白帝抱朴诀》,实力定能更上一层楼,如虎添翼。
再有,舒羞调教女人也极有一套。
只要是个美人胚子,落到其手中,不管多烈性,都能变得温顺无比。
比那青楼里的花魁还会伺候人。
说到此处,大柱国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世子殿下。
看得徐千秋毛骨悚然,嫌弃道:“你这什么眼神?”
大柱国嘿嘿一笑,道:“你不是立志收罗后宫美女三十五万吗,我等着你替咱们北凉王府开枝散叶。”
为老不尊,竟哈哈大笑起来。
至于杨青峰,瞎了一只眼,聋了一只耳朵。
手段古怪,是个赶尸养鬼之人。
师从苗疆。
其师百蛊之王,无人知其名。
三年前,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十八具铁尸,尽数被王仙芝毁去。
后隐于山林,据说在炼制十八具银尸、金尸。
带此三人,旅途之中,当不会太无聊。
大柱国介绍完了,三人毒发还在继续。
得知毒性还未抵达最高潮,便已如此模样。
大柱国目睹,三人不止一次欲求死,却尽皆失败。
于是,再次道:“依我之见,三人已知晓其中厉害,既无大过,不如便饶他们一次,如何?”
大柱国赔笑。
徐千秋皱眉,右手双指并拢,点出,三道光芒闪过,分别进入三人体内。
那一瞬……
三人如同从地狱来到天堂人间。
虽不能语,却不断于大柱国身前磕头。
父子二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
徐千秋半开玩笑道:“你此番去京城,不如,捎上一颗,放于那皇帝饭碗之中……”
闻言,大柱国眼前一亮,嘿嘿一笑,果真接过那瓷瓶。
瓷瓶之中,一粒血红丹药,散发着诱人清香。
还带着点桂花糕的味道。
地上不断磕头三人,及一旁魏叔阳,额头满是飕飕冷汗,真恨自己长了双耳朵,听到这不该听的。
“你们退下,收拾一番,明日启程。”
得世子殿下下令,三人捡起地上秘籍,狼狈而去。
吕钱塘,体态魁梧。
杨青风,神情木讷。
舒羞,媚意天成的少妇。
握着秘籍,小心翼翼,躬身而退。
此事已了,离别在即,徐千秋开门见山,问道:
“千秋阁之中,有你安排的死士?”
大柱国点点头。
父子二人,对饮一杯。
徐千秋再道:“青鸟我知道,现已是我的人了,红薯是娘亲所留,我也知晓,我只是好奇,那个甲是谁?”
大柱国愣了一瞬,哈哈大笑。
同时,心中也不经有些感慨,好在这王府之中,兄弟和睦,并无一人与徐千秋争权夺利,否则……
“红薯和青鸟,既已被你知晓,我便不再隐瞒了。
你身边,以天干做代号的死士,共四名。
三年游离途中,两人拼死。”
大柱国说到此处,却被徐千秋忽地打断道:“那两人,并非战死,而是入了天下第一楼。”
大柱国凝视他三秒,仰头猛灌了三杯酒。
北凉王府,后继有人啊!
大柱国继续说道:“青鸟是丙,那两人是乙和丁,至于甲……”
大柱国沉默了,未曾说出那人名字。
忽地,他似想到了什么,抬头道:“你猜到了?”
徐千秋点头道:“十之八九,但不敢确定。”
父子二人,对碰一杯。
都未曾点破那人名字。
徐千秋心头暗暗决定,此生,如何也不能让死士甲真的启动。
因为启动,便意味着死亡。
第136章 【出凉州,游历江湖】
世子殿下继位,成为新任北凉王。
年节过后,便要再次出北凉,游历江湖。
与三年游历不同,此番出行,乃是光明正大,行走天下。
有退出勾栏苑的鱼娘子相陪,怀里抱着白猫武媚娘。
女子和宠物,都懒,都贵气。
李翰林前来送行。
似是察觉到新任北凉王最近几条新政,对人渣极为不喜,若有发现,一律抄家灭族,李大公子最近收敛了许多。
再次见到徐千秋,也不似之前那般随意。
如今北凉谁人不知,世子殿下乃真龙转世,是个贤王。
爱民如子。
但也是个狠辣之辈,若触犯北凉之法,立斩不赦。
李翰林回想自己往日种种,整日胆战心惊,生怕从府前路过的铁骑,是为查封府邸而来。
不过几日时光,北凉三州上下,已被血洗一遍。
这个公子哥,竟主动提出,想要进入军规最严,训练最为残酷的北凉军。
徐千秋微微眯眼,准允了他的请求。
至此,李翰林参军。
离去前,说了,定抓一位北莽公主给世子殿下做丫鬟。
马车上,一断臂老头不断打瞌睡。
打盹醒了,便不断抠鼻屎,然后往衣服上身边那么一擦。
毫无超一流高手风范。
干瘦身材裹在那件寒碜羊皮裘里,像个路边乞讨的老乞丐。
北凉之地,却已多年不见乞丐。
前些日子,徐千秋又下令,斩杀一批私吞征用乞丐的银两物质。
抄家灭族,毫不手软。
李淳罡慢慢悠悠下车,皮包骨头,羊裘包骨。
盯着鱼幼薇看了好一会儿,道:
“小姑娘生得不错,该圆的地方,不缺斤少两,老夫一看便知,容易生带把的崽子。”
鱼娘子尚未来得及娇羞,斗鸡眼老头又道:“这白猫也好看,炖了吃,补身养神。”
鱼幼薇脸色煞白,连连倒退。
她不傻,徐千秋出行,身边自然不会带些无用之人。
这邋遢老头儿如此放肆,绝不简单。
二姐徐渭熊本在年后,便已赶回上阴学宫,却一直停留至今。
为的,便是为了送徐千秋一程
临别前,竟大大方方给了个拥抱。
于耳边轻语,保重,上阴学宫见!
不知从何时起,二姐在无人之处,已多了几分女儿家心思。
往日里,她最是瞧不起大姐女儿家心思太重。
小时候,大姐总要搂着弟弟徐千秋,方能入睡。
弟弟逐渐长大,十二岁时,硬生生被她将两人隔绝开来。
千秋阁也是那时开始建立。
上阴学宫所遇麻烦,徐渭熊与徐千秋深夜有过交谈,此番回去,当横扫。
时至今日,隐晦多年,韬光养晦,天下第一楼,已不再是十多年前那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小门小户。
二人定计,估计要不了多久,上阴学宫便有好戏上演,震惊天下。
又嘱咐了徐骁,京城之行,需小心些。
至此,诸多之事,已安排妥当。
这年,春暖花开,新任北凉王徐千秋,身骑白马出凉州。
徐凤年哀嚎,反抗,却是无用。
他想不明白,新任北凉之王游历江湖,关他何事,为何非要捎上自己?
反抗无效,只能老老实实跟随车队出发。
大柱国徐骁常年与普通士兵一道,驻扎于北凉边境上,风餐露宿。
似要时时刻刻盯住北莽那数量上并不比北凉铁骑少的蛮兵,才能放心些。
王妃逝世,四个子女,已相继长大成人。
如今,各有归宿,各有去向,各有所求。
往年,附中好歹还剩下一个傻黄蛮。
如今,却是彻彻底底,走了个干干净净。
偌大北凉王府,却一个主人没有。
大柱国收拾收拾,也准备启程了。
前往京城,去会会那些不知死活的家伙。
徐千秋走后不久。
徐字王旗下,鱼龙鼓响。
老卒许涌关,死于安详。
鱼鼓营最后一人,老卒许涌关,缓缓闭目。
听潮亭地下密室,又多了一个灵位头盔。
大柱国亲立。
一袭白衣,骑白马出城。
驾马车的是位清秀女子,青鸟素装出行。
青鸟,可甜,可武,可卖萌。
一袭青衫,英姿飒爽。
马车之后,一位魁梧将军,率领百余铁骑相随。
出城十里,五百凤字营骑兵弩兵刻意拉开距离,跟随在后面,不远不近。
若是有什么变故,不过一阵冲锋的事情。
魁梧武将,便是宁峨眉。
这名字,有些诗意,人却五大三粗,一身横练肌肉。
宁峨眉,战场去遗孤,被大将军王剪收为义子。
后,继承其衣钵。
此人一戟在首,便能于万敌军之中,取人上将首级。
如此功绩,已做了无数次。
是为北凉四牙之一。
车队继续前行,容颜娇媚,心肠不知如何的舒羞,时不时,偶尔偷瞧世子殿下背影。
殊不知,向来心细如发的徐千秋,早已将其小动作收入眼底。
身型魁梧的剑客,吕钱塘始终闭目养神,手握大柱国亲赐巨剑:赤霞剑。
杨青风笼罩于一袭宽敞黑袍之中,阴气森森。
官道之上,尘土漫天。
马蹄阵阵,大地颤动。
车队渐渐远去。
傍晚时分,天空忽地变得灰蒙蒙起来。
黑云压城,大雨倾盆。
若不出意外,今晚定有一场大雨。
正常速度,黄昏时可在最近的城池衡水城落脚。
吕钱塘身背巨剑赤霞,在前面领路。
舒羞与杨青风殿后。
魏叔阳居中护卫马车。
一路前行,徐千秋不断梳理脑海之中的信息。
那快速翻书的法子,虽能同时记住十二本,且内容无一遗漏。
却在真需要运用时,得慢慢在脑海之中搜寻。
武林之中,陆地神仙已是传说,多年未现。
便是真有,也大都隐密于山林之中,追求那至高无上的长生天道。
天下十大高手,王仙芝实力,不可以常理揣测之。
天下不知,徐千秋却知晓,便在前些时日,王仙芝已入陆地神仙之境。
其余九人,新任剑神,桃花剑神邓太阿,及官子无敌曹长卿,必是天象境。
高于另外六人一大截。
龙虎山掌门齐玄祯、为皇族逆天改命的赵老天师、吴家剑冢每百年必出一位陆地剑仙、两禅寺、佛门圣地……
细算下来,这天下已知的天象高手还真不少。
此番游历江湖,定要一一讨教,完善自身所修之道。
洪洗象所修之道,为长生,为天下第一。
而他,只为遇强则强。
似天道,却非天道。
只身提枪上九霄,斩落天道任我狂。
第137章 【一龙二凤双飞燕】
车队徐徐前行。
徐凤年与魏叔阳,一搭没一搭闲聊着。
谈及天下高手,当世闻名的,有四大宗师,比之十大高手,更为实至名归。
南边的红甲人,整个人包裹于鲜红甲胄之中,不见其面孔,无人识得其真容。
西边的酆都老祖,亦称酆都绿袍,是位女子。
北边的枪仙王绣。
最后一位,便是李淳罡。
练剑之人心中的噩梦,如何也无法跨越的高山。
只要他活在,便无人敢称剑法超群。
手中一柄木马牛,无敌江湖三甲子。
后,于武帝城于王仙芝一战,手中木马牛被王仙芝双手折断,便从此人间杳无音讯。
说起李剑神,魏叔阳可是他的小迷弟,崇拜不已。
那年,得知李淳罡败于王仙芝之手,魏叔阳愤愤然,欲前往东海武帝城,与王仙芝拼命。
后,江湖之上失去了李淳罡的身影,魏老头心灰意冷,弃剑修道,研究奇门遁甲之术。
两人谈论剑神,马车之中,李淳罡充耳未闻,只是抠着脚丫,还放于鼻尖闻一下。
姜泥缩于一角,一脸嫌弃,对这老头印象极差。
老头儿见姜泥根骨极佳,欲收其为徒,却遭拒绝。
言语之间,被小泥人抓到三个字“木马牛”。
结合车外徐凤年与魏叔阳的谈话,姜泥已隐约猜到了邋遢老头儿的身份。
却并没怎么放在心上。
“小丫头,你不学剑真可惜了,哪天你改变主意,回头找老夫。”
姜泥只是看书,头也不抬。
李淳罡哭笑不得,他这还是首次收徒被拒。
从前,不少人求着他指点,于大雪之中站上三天三夜,得一句指点,喜出望外。
收徒,更是不敢奢望。
“这老头儿本事不小,你可随他练剑,学些本事防身。”
一个声音忽地在脑海之中想起,姜泥四处观望。
“此乃密室传音,旁人听不见。”
闻言,姜泥下意识望向那还在抠脚丫的邋遢老头。
只见他已停下手中动作,微微皱眉。
李淳罡心中惊疑,附近有人密室传音,他虽已察觉,却无法听清其中内容。
此人境界,绝不在他之下。
亦或者,身怀某种传音秘术。
“小丫头,方才谁人与你说话?”
姜泥卷起袖管,轻轻解开缠绕匕首神符的丝带,头也不抬,道:“干你何事!”
李淳罡脸色一抽,闭嘴不言。
老头儿稳了稳心神,告诉自己,丫头便是这般心兴性才最好。
这蛮不讲理的精神气,最和他心意。
当年,李淳罡又何曾与人与世道讲过道理?
易事,难事,风雨事,江湖事,王朝事,天下事。
都不过一剑的事。
出人意料,本以为这丫头拔出神符,欲刺他一剑,却是将那神符递了过来。
声音比起方才,变得柔和了许多,道:“喏,不是送给你,是借给你。”
邋遢老头微微眯眼,凝视小泥人片刻。
那抠脚丫的手,在衣衫上擦了两下,才去接那匕首。
压住心中滔天剑意汹涌,轻声问道:“为何?”
姜泥抬起手中秘籍,细细观看,小声说道:
“如今这世上,对我好的人没几个了,你好像还不错。”
顿了片刻,又补充道:“那人也觉得你不错。”
“那人?方才与你密室传音之人?”
姜泥没解释。
老头儿将神符擦于发簪之间,摸着断袖,默默坐定,沉默着,久久不语。
一株浮萍,冷不零丁,被人拔起种在院里当芭蕉,养为金丝雀。
如今既见院外风光,心中自然乐开怀。
鱼娘子骑于马上,快意上瘾,只觉腾飞于世间,快意恩仇。
这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那芭蕉院里没有的体验。
徐千秋劝过两次,这丫头就是不愿下马。
马术稀松平常,双手死死拽紧缰绳。
芊芊玉手,早已泛红。
徐千秋忍不住扶额。
行走江湖方知,那些看着英姿飒爽的江湖女侠,却不怎么细腻耐看。
骑马多了,屁股蛋儿肯定光洁不到哪儿去。
握刀提剑久了,双手老茧更是不堪入目。
好你个鱼娘子,难道想要步其后尘?
徐千秋自然不愿这好端端的上品金丝鸟,最终变成了丑不拉几的麻雀。
双指并拢,放于嘴边,一声尖锐口哨。
鹰隼突破云层,破空而来。
嘴角尖锐倒刺,直逼鱼幼薇怀中那白猫。
雪白武媚娘,全身白毛,瞬间炸立而起,凄厉尖叫。
鱼娘子吓得脸色发白。
这白猫,她已养了十多年,与她相伴相随,早已不再是普通宠物。
而是相依为命的亲人。
一人一猫,被吓得脸色苍白。
那眼神,看着极为悲凉。
将目光投向徐千秋,却见这位狠心的世子殿下闭目养神,视而不见。
无奈,鱼幼薇只能恨恨下马,抱着武媚娘,进入马车之中。
一旁,见到此番情形,舒羞心中一阵发凉。
本想着,游历之路,凭借自己的姿色,引诱一番,说不得还能博取一些意外之喜。
初见时,觉着马车里那丫头,看着灵气逼人,终究还小。
青涩猕猴桃的滋味儿,自然比不得已熟透了的蜜桃。
至于另外一个丫头,姿容不凡,婀娜多姿,性子却冷了些。
一看就不会照顾人。
非贴心之人,想来也不会得到世子殿下多大荣宠。
架马车的青衣丫鬟,完全不在舒羞的考虑范围。
如此算来,还是那抱着白猫的最有威胁。
那两臀-瓣儿,上马下马,都是圆滚滚的满盈风情。
便是自己同为女人,瞧着,也觉得诱人。
舒羞,男女通吃。
世子殿下游历江湖,却带上这么个养猫的无用女子。
想来也别无他意,自然是为做那事儿解渴。
殿下既然喜好这一口,难道就不许自己上去凑个数?
一龙二凤双飞燕嘛!
只是,昨晚的地狱恐怖,阴霾一直萦绕于其心头,这让舒羞第一次在面对一个男人时,竟有些畏手畏脚起来。
她最厉害之处,并非内力暗杀。
而是有着易容术支撑的床笫魅惑之术。
只要给她一张女子画像,一套完整易容器具。
半天之内,她便能易容成那人模样。
几乎以假乱真!
试想,得到舒羞,岂不是得到了全天下的女子?
床第之间,想要谁,便是谁。
第138章 【符将红甲】(加更一)
【感谢大哥,婉吟,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现在问题在于,舒羞初见世子,便于地狱边缘走了一遭,心中自然惊惧。
再者,世子殿下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口味,摸不清其喜好,她便无从下手。
她可不敢轻易尝试。
眼前之人,与那地狱魔鬼无异。
稍有不慎,那便是万劫不复。
进入雍州境内,暴雨终于来临,比预想地还要早一些。
徐千秋当即决定,变更路线,不走官道,改走小路。
急行军,提前赶往备案预定的歇脚之地。
车队却于距客栈三公里的地方停下,徐千秋挥手,杨青风与吕钱塘率先而行。
徐千秋临时变更行程,这可让不少刺客的布局落了空。
一众官员的热枕献殷勤欢迎仪式,也化作泡影。
雍州,北城门。
城门大开。
八品至六品,一众官员,带着无数官吏,出城二十里,于一处亭子等候接驾。
倾盆大雨,骤然而至。
黄豆大小的雨滴,与地面不断撞击。
小水洼之中,雨滴落下,一个个水泡冒起。
再有雨滴落下,水泡爆裂开来。
新的水泡再冒起,再爆裂而去。
如此反复。
却仍旧不见世子殿下身影。
此时,已进退两难。
走也不妥,不走也不是。
雍州大雨倾盆,雷鸣不止。
北凉东边,却黄昏正好。
大柱国与无双国士共骑一乘,一同出城。
枯槁老人,终于还是走下了听潮亭。
两百重骑护送,铁蹄溅泥,军威森森。
大柱国掀开车帘,看了一眼地理位置,轻笑道:
“元婴,便送到此处了,你回府。”
枯槁老人,无双国士,点点头,却欲言又止。
相识相知多年,大柱国自然知晓其心思,笑道:
“放心老家伙,我徐骁跋扈不假,却也不是缺心眼的鲁莽蠢货。
此次进京,并非心血来潮,亦非要与那些无用书生争个口舌之快。
若要打架,我更不怕他们。
倒是那张巨鹿,我倒是得去瞧瞧。
顺带,也让某些人看看我徐骁驼背瘸腿的模样,好不容易坐上那把龙椅,却不曾睡过一天好觉,我都替他心酸。”
闻言,李义山无奈苦笑。
李义山走下马车,合上车帘。
大柱国却突然开口道:“听潮亭十局,这第九局,元婴,你赢定了!”
背对马车,无双国士沉默半晌,道:“你若能活着回来,我才算赢。”
大柱国哈哈大笑,道:
“你便是不信我,也该信你那徒弟?
他既放心我此番于京城走一遭,自然有着诸多安排,便是最坏的情况,也能保我性命无忧。
放心,我若不求死,谁能杀得了我徐骁?”
心头一口气,李义山憋了太多天。
听闻此言,心中巨石,终于缓缓落地。
心情也豁然开朗。
转身,弯腰行礼,低声而诚挚道:
“京城之行,恳请大柱国少杀些读书种子,春秋之战,已杀得够多了。
千秋既有鸿鹄之志,我们这些老家伙,也该为他多留些治乱之本才是。”
打江山易,治江山难。
大柱国自然知晓这个道理,却笑道:
“元婴啊元婴,你什么都好,就是这一身迂腐书生意气,最是要不得。
当年,赵长陵尚在人世时,便比你圆滑得多。”
言谈止于此,两人一笑而过。
车队于夕阳之下,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
枯槁老人注视许久,微叹息一声,翻身上马,回了听潮亭顶楼。
暗中,两位守阁奴一路护送。
雍州边境。
再往前一段距离,便是今晚落脚之地。
悦来客栈。
大雨倾盆,地上水洼滴滴答答的声音,悦然于耳。
前方小道尽头,雨幕之中,一袭可见一位人影。
仔细看去,竟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符将红甲。
古怪之人,身披鲜红甲胄,如同神兵天降。
立于雨幕之中,一动不动,如同死物一般。
手中并无兵器,徒手站立,任凭雨点击打于甲胄之上。
地面,脚印微陷。
一眼便知,在此处站立有些时辰了。
甲胄遮挡,不见其面容。
大雨磅礴,红甲人周身,却只见雾气弥漫。
于前方领路的九斗米老道魏叔阳惊骇出声:
“南国符将红甲!”
传言,符将红甲曾于离阳皇宫刺杀先皇,却死于人猫韩貂寺之手。
被其连甲带人皮,一道剥下。
那人尸体被挂于王旗之上,昭告天下,以威四方。
当时,不少武林高手慕名前往一观,果真见到那血肉模糊场景。
这身鲜红甲胄,天下独一无二。
当日,官子无敌曹长卿也在离阳皇宫,准备刺杀先皇。
亲眼得见这甲胄,确认无疑。
可是,眼前这尊符将红甲又是怎么一回事?
马车已停。
舒羞,杨青风,吕钱塘,三人齐齐上前。
此次出行,一共三辆马车。
徐凤年单独一辆。
李淳罡、姜泥、鱼幼薇三人一辆。
徐千秋如此安排,也有护卫两人之意。
徐千秋单独一辆,青鸟驾车。
若有刺杀,他便是首当其冲。
青鸟掀开车帘,徐千秋打开食盒,吃着搞点,静看三人出手。
既然拿了秘籍,徐千秋也想知道三人实力如何。
雪中世界,境界与实力,是两回事儿。
境界高,实力不一定强。
刚出凉州便遇刺杀,三人虽早有心理准备,却不经对那拦路之人颇有些敬佩。
敢来刺杀世子殿下,想来该有些真本事。
胆子也不错!
徐凤年也走下马车,怀中抱着一把古雅而陈旧的刀。
正是割鹿刀。
初拿到此刀,如徐千秋所料,徐凤年果然拔不出此刀。
于是……
徐千秋接过割鹿刀,一顿暴揍。
那粗暴动作,看得徐凤年一阵心惊肉跳。
事后,再接过割鹿刀,竟能轻易将其拔出。
徐凤年惊为天人。
收刀入鞘,再试一次,果真轻易拔出。
徐凤年不信邪,找来府中练武之人尝试,却无法拔出割鹿刀。
至此,徐凤年对自己家兄长,佩服得五体投地。
霸道之盛,便是兵器,也不得不屈服其淫威之下。
世子殿下将一块糕点递到青鸟嘴边,丫头看看四周,见没人注意,一嘴呡了下去。
徐千秋只觉手指传来一阵柔软,滑滑的感觉。
轻刮其鼻梁,道:“待会儿你出手,注意分寸,隔山打牛便可,那红甲不错,莫弄坏了。”
第139章 【拭目以待】(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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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徐千秋摸了摸青鸟头发。
可甜,可武,可卖萌,顺势在徐千秋手心蹭了蹭。
雨幕之中,三人慢慢靠近上前。
符将红甲的盔甲,来于一块天外飞石。
前朝皇帝派人海外访仙,偶遇天外飞石坠海激起千层浪。
于是将飞石从海底捞起。
一半锻造木马牛,便是李淳罡青纱仗剑走江湖使用的那柄剑。
一半造就符将红甲,便是当时四大宗师之一的叶红亭身上穿的盔甲。
还有些许剩余飞石精髓,制成匕首神符。
龙虎山天师府偶然得到天外飞石所制而成的盔甲之后,于盔甲之上刻画了阁皂山《灵宝搬山经》最出名的云篆。
传承几代,成为宗门镇压邪魔的仙兵利器。
后来,盔甲流落于江湖。
被上阴学宫天机楼所夺,增刻佛经梵文,盔甲防护威力更甚以往。
龙虎山和上阴学宫为争夺盔甲,打了一架,却为人做了嫁衣,被南疆龙宫的叶红亭所取。
叶红亭,出身于南唐首屈一指的南疆龙宫,十大宗门之一。
擅将根骨适宜的男子制成人皮傀儡,也擅符箓练气。
身负大金刚境界体魄和天象境感悟。
叶红亭运用龙宫秘术,将此盔甲与自己合为一体,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与人对敌之时,不管被人如何斩杀,都不痛不痒,将对敌之人纠缠累死。
叶红亭凭着盔甲在身,跟剑神李淳罡、酆都绿袍儿、枪仙王绣并称为四大宗师。
南唐被离阳灭国之后,叶红亭刺杀离阳老皇帝赵淳,死于大内首宦“人猫”韩貂寺之手。
被其所擒,韩貂寺连甲带人皮活剥下来,尸体挂于王旗之上。
韩貂寺将叶红亭身上剥下来盔甲,制成五具新的盔甲。
将死在他手里的高手与盔甲合在一起,便有了新的金、木、水、火、土,五具符将红甲。
五具盔甲之中,最厉害的当属金甲。
金甲死尸,生前是屈指可数的一品金刚境高手,被“人猫”韩貂寺活生生剥皮制作而成。
坚不可摧第一,战力雄浑第一。
徐千秋之所以对这盔甲感兴趣,是为弟弟徐龙象考虑。
若能集齐五具盔甲,可找到墨家巨子,将其融合,重现叶红亭昔日盔甲之力。
甚至可能更上一层楼。
如此,傻黄蛮渡劫,便多了几分把握。
当然,若是扛不住也没关系。
有他在,傻黄蛮渡劫时,如何也不能再让其失去心智。
穿上合而为一的盔甲,战场征伐,弟弟冲锋陷阵,也能多些保命屏障。
只是,自叶红亭死后,剥皮叶红亭、制作符将红甲的招数,便只有韩貂寺一人会了。
这老阉人,当年也曾参与京城白衣案。
见此红甲,雨滴点点,勾起了徐千秋对京城之中那位老太监的杀意。
吕钱塘猛地拔剑,舒羞与杨青风紧随其后,三人联手一击。
要想练成《卧龙岗御剑术》中的上乘御剑之术,就得有强大对手做磨刀石。
于战斗之中,将剑心磨砺精纯,才有一线机会领悟那剑道精髓。
功力大成,便可如那剑神李淳罡一般,“张口一吐,便是盛世剑意,斩出星垂平野。
此为剑仙之境!
赤霞剑出鞘!
泥泞小道之上,马蹄所至,泥浆飞溅。
一人一马,势不可挡。
许是被剑客吕钱塘激起了心中杀意,再加上近几日心中压抑,集御姐少妇于一体的舒羞,重重冷哼一声。
那声音,与大雨拍打小道的清脆相比,多了几分沉闷,格外刺耳。
两手空空的红甲人,屹立不动,任由三人三马冲刺而来。
压下心中杂念,大剑客吕钱塘怒喝一声,胸中浊气吐尽。
顺雨势,劈出一剑。
雨滴附着于巨剑之上,倾泻而出,霸气绝伦。
连绵雨幕,瞬间被这剑势撕裂开来一道口子。
巨型傀儡,动作生硬,简单抬起手臂,五指张开,试图握住那劈将过来的,汇聚吕钱塘精气神于一体的巨剑一击。
这一剑,是吕钱塘练剑生涯巅峰一剑!
双方擦身而过。
赤霞剑,剑身通红,与红甲人五指一阵剧烈摩擦。
擦出一大串火花。
红甲人未能握住那巨剑。
三十岁便已在南唐一战成名的吕钱塘,巅峰一剑,也未能伤到红甲人。
吕钱塘借助天时地利,劈出巅峰一剑,反观红甲人,却不过随意抬动了一下手臂,便将这绝强一击,化解于无形。
杨青风驾马冲出,横冲直撞,雨势呼啸着从耳边刮过。
吕钱塘与红甲人交锋瞬间,杨青风一跃而起,脱离马匹。
马匹双眼渗出血迹,狂啸,发疯一般朝红甲人冲刺而去。
短短片刻,这匹马已被杨青风完全控制。
炼尸之术,可炼人,亦可炼牲畜。
轰的一声,耳边传来骨头寸寸碎裂的声音。
举目望去,雨幕之中,红甲人纹丝不动。
马匹爆裂而亡。
头颅和脖子碎裂,暴毙当场。
红甲人虽强,舒羞却无丝毫惧意。
翻身下马,身形如脱兔,奔袭而去。
白皙双掌贴于红甲人胸前,骤然发力。
天地之间,以两人为圆心,无数雨点炸开。
心中烦闷,舒羞出手便是全力,未有丝毫留手。
三人之中,舒羞内力最为深厚,如今全力爆发,那红甲人却也不过微微摇晃一下。
见状,舒羞不怒反喜,动了就好,就怕你纹丝不动。
一击不中,反掠回身,双脚于泥泞之中划出一道直线,裙摆之上沾满泥浆。
吕钱塘猛提缰绳,勒马停下,马蹄重重在泥泞道路上踏出两个深坑。
三人合力,竟只让这红甲怪物微微晃动两下?
感受到身后来着世子殿下的目光,三人脸色兀地有些火辣辣之感。
出师不利!
但也能理解,既有胆拦路刺杀世子殿下,想来也该有几分真本事才对。
只是不曾想,竟这般强!
徐凤年上前两步,手搭住腰间刀柄,正欲拔刀,却见兄长最为信任的侍女青鸟,于马车之上下来。
见状,估摸着是打算出手。
徐凤年看了一眼正在吃糕点的兄长,放开刀柄,靠近那马车,伸手讨糕点吃。
斜斜靠在马车旁,静看青鸟如何出手。
破冰那日,青鸟从二品,跨越金刚境,直入指玄,境界尚在白狐脸之上。
徐凤年也好奇,这位一直颇得兄长喜爱且亲自教导和培养的侍女,战力到底有多强。
拭目以待!
第140章 【雨中热吻】
【今天感冒了,仍旧坚持,再写一章晚上发布,至少要有一更,如若不然,对不起大家的支持……】
“小丫头,你若拜我为师,跟我学剑,我便出手,如何?”
见外面情形不妙,李淳罡便又开始诱导姜泥。
如此根骨,如此心性,极为难得。
正好可以继承他的衣钵!
姜泥只是看书,却不搭理他,这让一代剑神再次挫败。
“罢了罢了,小丫头,记住,老夫这次出手可不是为了外面那个花瓶小子,是为了你!”
李淳罡正欲出手,一个恍惚间,那袭青衣,已漫步雨中。
右手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啪!
一滴水珠于双指间凝聚,弹飞出去。
吕钱塘、舒羞、杨青风、徐凤年,及掀开车帘正欲出手的李淳罡,都在看着这一击。
万众瞩目。
青鸟却已顾不上这许多,聚精会神,全神贯注,这些时日以来对枪意的感悟,尽在其中。
脑海之中,闪过白衣身影的动作,双指并拢,向前点出,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那滴不起眼的小水珠,朝红甲人射出。
双指为枪,紧随其后。
一滴。
两滴。
十滴。
千百滴。
串联成枪。
朝前刺出。
雨幕之中,转眼即至,直达符将红甲胸膛。
水珠所凝成枪,寸寸断裂。
与此同时,红甲人亦被强大力道不断击退。
于泥泞小道之上,划出一条长长的沟壑。
终于,水珠所凝长枪尽数断裂。
双指击中红甲人胸膛。
轰一声巨响。
漫天水珠炸裂,地上,泥浆四溅。
傀儡再度滑出百米之远,背抵一粗壮树干。
若有人靠近,便能看得清楚,红甲人所靠树干,有一孔洞。
其大小,与青鸟双指大小刚好吻合。
傀儡举起的双手,轰然垂落下来,失去反抗之力。
徐凤年看得目瞪口呆,闭上眼睛,再度睁开。
揉揉眼睛,感觉自己仿若在做梦一般。
舒羞三人,亦是哑口无言。
天地间,一切归于平静。
水枪对水甲。
徐凤年脑海之中不断回想着方才那条如青龙一般的刺出的枪法枪意。
本最为繁简招式,却令红甲人避无可避。
徐凤年忽然想起魏叔阳一句话来:
一品有四重,金刚之上是指玄。
一指玄机,便是指玄!
邋遢老头儿李淳罡,回头瞥了一眼姜泥,见她神色平淡,似早已料到此间情形。
那不屑的眼神,便是告诉李剑神,不是说自己很厉害么?这不就看走眼了?
尴尬抠抠鼻孔,退回车内。
“公子,我成功了!”
终于凝练出自己的枪意,这个平时比较冷冰冰的青鸟丫头,第一次开心地笑了。
她并没有辜负这么长时间以来公子对自己的教导。
如今功有所成,自然高兴。
“这小姑娘不简单,老夫倒是看走了眼。”李淳罡低声嘀咕。
就在青鸟转身之际,那已沉寂的红甲人,忽地猛然抬手,一掌拍出。
太近了!
且青鸟正处于兴奋之际,注意力分散,毫无防备,自然反应不及。
“小丫头,看看,终于还是得我出手才行,也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无上剑道,拜我为师,亏不了你!”
说话归说话,李淳罡手上未有丝毫停顿。
一粒水珠,已于指间凝聚,便要弹出。
如此反应速度,天下罕见。
场中,却有人比他更快。
徐千秋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金光乍现!
那瞬间,李淳罡浑身寒毛乍立。
如一只野猫被踩到了尾巴。
光芒敛去。
再看时,红甲已散乱在地。
红甲之中的人,已变成飞灰。
盔甲四散在地。
徐千秋双指,正抵于青鸟眉心。
相隔百米,于马车之中,转瞬即至,已来到青鸟身前。
顺势轻点其眉心,笑道:“怎么,还没回过神来?”
“青鸟无用……唔……”
话说到一半,嘴就被堵住了。
一阵唔唔的呓语声,彻底让李大剑神黑了脸。
世风日下!
世风日下!
眼前一幕,雨中热吻!。
舒羞眼前一亮,似是看到了某种希望。
一切归于平静。
魏叔阳将盔甲收起,派人送回北凉。
收拢盔甲时,看着地上灰烬,魏叔阳忍不住回头瞥了一眼那还在热吻的世子殿下。
内力得深厚到怎样程度,才能一指将人化成灰烬。
而且这中间,还隔着青鸟,隔着盔甲。
只杀人,不损坏盔甲。
回到马车之中,沉默半晌,老头儿看向姜泥,欲言又止。
又过半晌,终于开口问道:“他真是那日于听潮湖之上,使出那破空一枪之人?”
小泥人冷哼一声,没理会他。
剑神再次吃瘪,谁又招惹这小丫头了,冲自己发什么脾气?
望了一眼车帘之外,雨幕之中二人,又看看小泥人,老头儿似明白了些什么。
低语道:“世风日下,伤风败俗!”
本想露一手,让小丫头见识见识,然后收其为徒。
却不曾想,竟慢了半拍。
这小子……
有古怪!
方才那一指,已有天象之力。
如今细看其境界,却毫无气机内力,不过一个普通人罢了。
徐千秋搂住青鸟腰间,一瞬,便已回到马车之中。
临末,徐千秋对隔壁马车微微颔首,道:“多谢前辈!”
李淳罡只是抠着脚丫,冷哼一声,没搭理他。
在老头儿看来,如此行为,妥妥的年轻人在自家女人面前炫耀。
殊不知,徐千秋是真心感谢。
若非李淳罡在此,他方才一指,还真不一定能灭得了那红甲人。
若真如此,青鸟必伤。
知李淳罡误会,徐千秋也只是笑笑,未曾解释。
“哥,你偏心!”徐凤年突然说道。
徐千秋愣了一瞬,道:“何出此言?”
“我才是你亲弟弟,可你教青鸟如此厉害武功,却从未指点过我,这不是偏心,又是什么?”
徐千秋凝视他三秒,缓缓道:“青鸟每晚都给我暖床,你呢?”
徐凤年噎住,张大嘴巴,无言以对。
无奈,转身回了自己马车。
青鸟拿出手帕,温柔细致,慢慢擦拭着徐千秋发丝间雨珠。
徐千秋透过车帘,望着某个方向,盈盈一笑。
今日设伏,金木水火土,五具符将红甲皆至。
不过,另外四具既然隐而不出,暂且不理会。
若今日一网打尽,岂不是没了后戏可唱?
第141章 【知情识趣之青鸟坐怀】
坐于马车之中,徐凤年闭目凝神,想着方才雨中一幕。
那一枪,该是陆地神仙才能使出的一枪?
好在,他练刀,不练枪。
不若,亲眼得见今日这一枪,心中肯定是要落下心理阴影的。
如此,日后的武道之路,怕是就此断绝了。
再看看那三位随从,亦是差不多的神情。
昨夜,三人方知世子殿下是魔鬼,心狠手辣。
方才所见,却再次颠覆三人对力量的认知。
也不知三人此刻心中作何感谢……
魏叔阳和大戟宁峨眉赶到,翻身下马。
这位武典将军双膝重重跪于泥泞之中,红着眼睛,大声道:
“末将无能,凤字营死伤二十余人,都无法留住那红甲大汉,只是斩去一条手臂。
宁峨眉请求世子殿下,允我率部追杀,若拿不下那刺客,宁峨眉提头来见!”
徐千秋下马,亲扶宁峨眉,道:
“这红甲人确实厉害,宁将军能斩去一臂,已是不易。”
宁峨眉手心,鲜血直冒。
身上也有多出伤痕。
见状,徐千秋于袖中摸出一瓷瓶递将过去,道:
“宁将军,你将这队凤字营兄弟都带回北凉,军中精锐,当死于战场,而不是这江湖险恶。”
魁梧宁峨眉低头,将手中大戟插于地上,咬牙道:
“宁峨眉不肯!凤字营不肯!请王爷恕罪!”
青鸟撑着油纸伞上前,与徐千秋遮风挡雨。
徐千秋凝视半晌,宁峨眉始终面无表情。
徐千秋缓缓道:“不怕死?”
宁峨眉声音如雷道:“北凉铁骑何曾怕死?只会在阵上求死!”
徐千秋欣慰一笑。
军中有诸多此类悍将,何愁天下不能一统?
“宁将军,你方才称呼我什么?”
这发问,有些莫名其妙,宁峨眉愣了一瞬,回道:“王爷!”
“你既也知道,我已继承王位,正式接掌北凉,军权亦交于我手,我的话,便是军令,怎么,你是想违抗军令不成?”
这后半句,带着雷霄之音,震人肺腑。
宁峨眉再次单膝跪下,手握大戟,恭敬行礼,道:“宁峨眉不敢!”
“传我命令,凤字营尽数回归北凉大营,死难兄弟,抚恤金翻倍,好生安葬。”
“可是王爷那边……”
“如今,我才是北凉之王!”
“是!宁峨眉遵命!我有一请,还请王爷准我之请。”
“说!”
“我请求跟随车队,护送王爷游历。”
“准了!”
便如此,宁峨眉将凤字营带回北凉,后,孤身返回。
徐千秋会放慢些脚步等他。
宁峨眉拔戟领命而去。
大战结束,大雨倾盆,未有片刻停歇。
车队却归于平静,继续上路。
冒雨迎接的一众官员,于焦急惶恐中,只等到了驿卒传来都消息:
王爷已抄小道抵达雍州!
接待之处,乃雍州雅士晋兰亭私宅。
占地极广,庭院幽深,养鹅种莲载芭蕉,确是个风景宜人之地。
看得出来,为了此番接待,庭院有特意装修和打扫。
一尘不染!
房中,徐千秋换上一身衣裳。
青鸟帮着梳理头发。
院中,徐凤年在练刀。
今日所见,心有所悟,自当融入自己的刀法之中。
虽然起步晚,但筋骨从小打磨,以雷霆手段打通任督二脉,如今更是全身经脉尽数打通,根基稳固,底子扎实,而且不怕苦。
是个好苗子!
日后,这天下十大高手,必有其一席之地。
房内,徐千秋于案几之上展开《禹工地理志》,翻开地图。
青鸟站于身后,柔柔捏肩。
今日雨中热吻,让她此刻都还有些腿软。
还未完全缓过神来。
青鸟从不会筹划自己未来如何,也不会刻意要求自己的位置。
只是抱着必死的决心,随时都能替徐千秋挡下最为致命一击。
却是因为这份忠心护主,和从不追问,让徐千秋对这傻丫头更加放心,也更为喜欢。
聪明,有智慧,武功高强,也知情识趣。
他知道青鸟是一个宁愿委屈自己,也不会给他添麻烦的人。
这也是为何,于千秋阁之中,二十余丫鬟,他却只将青鸟一人带在身边。
让她永远守护在自己身边。
于青鸟而言,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
只要能陪伴在公子身边,其他的,她什么都不在乎。
有时候,她偶尔也会吃红薯的醋,尤其是看到那个自己心仪的男子,头枕于红薯膝盖之上上时,心里亦会微微泛酸。
看到红薯为公子徐千秋梳头时,她的心里在羡慕。
便是如此,却从不争宠。
入第一楼,每次她出行任务,都会给公子带回一两件上心的小物件。
知晓公子会小心收藏起来,这便足够了。
只要他明白她的心意,就已经足够了。
她愿意为他而生,更愿意为他而死。
如此丫鬟,试问谁不喜欢?
“青鸟,来!”
徐千秋一把将其拉至怀中坐下。
傻丫头脸颊微红。
性情清冷,每每被徐千秋亲密碰到之时,脸颊便会微微泛红。
“瞧瞧,与北凉交界几个州郡,实权的十几人,不管文武将,皆是对北凉心怀敌意之人。
大将军顾剑棠大部分旧部,已尽数安置于北凉周边,这大概便是京城不愿放顾剑棠离京的缘故了。”
青鸟慢慢收拢心中涟漪,指着地图,一一细数其中几个州郡,道:
“公子,这些地方,虽为京城之人,实已被咱们天下第一楼暗中掌控,其余之地,已不足为患,约莫要不了多久,青鸟便能替公子将这些地方尽数掌控。”
“好!”
徐千秋于其眉心啵了一下。
就喜欢这清冷丫头时不时脸颊泛红的可人模样。
舒羞如何也想不明白,她最先排除掉的那个驾马车青衣丫头,竟最得世子殿下宠爱。
不多时,屋外有动静。
青鸟外出察看。
周围无人,只是地上有封信。
假山之中,一个倒夜香的小司,见屋内之人捡起地上信封,脏兮兮的衣袖之下,黝黑匕首,缓缓收入袖中。
推着夜香,缓缓转身,放心离去。
青鸟看看四周,关好房门,将密信递与徐千秋,道:
“公子,是由舵主亲自送出的最顶级密信!”
【下午加更!】
第142章 【青鸟:公子,夜已深……】(加更一)
既是最顶级密信,当由舵主亲自送出。
天下第一楼,已许多年未有此等密信送出了。
此等密信,便是徐千秋,也不得不慎重。
古人有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于情报而言,这句话也适用。
徐千秋难得脸色沉重,缓缓打开密信。
青鸟静候一旁,一言不发,不曾打扰。
虽说贴身之人,看此密信,并无不妥。
只是,往往大多数时候,青鸟都是待徐千秋将密信递与她,她才会看。
密信内容不是很多,所言之事,却令徐千秋脸色一变再变。
两人青梅竹马,相伴至今,除去王妃孤身入京那日,今天,是青鸟第二次见公子如此神色。
同枕之人,公子心中愤怒,只她一人知晓。
瞎眼小姑娘,黑衣斗篷,于三日前入北莽皇宫行刺,擒女帝,得手。
后,于宫墙之中,被拓拔菩萨所阻,与之一战。
相继受两个天象高手偷袭,身受重伤。
右臂一刀,左肩一掌,后背一拳,吐血不止。
于奔袭撤退之时,腿部再中一箭。
如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天下第一楼也失去其踪迹。
字语行字之间,险象丛生。
徐千秋却始终尽量压制心中怒火,未曾有过激举动。
愈是如此,青鸟愈知公子心中万丈怒火。
为助其脱困,天下第一楼于北莽京城情报网,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几近瘫痪。
舵主亦身受重伤,好在性命无忧。
万般之险,不顾性命,如此鲁莽,竟只为了这最后一句:
听闻女帝乃人间绝色,欲擒之,于大哥哥生辰之日,继位北凉之时,献为女婢,为贺礼。
看到这最后一句,那心头怒火,无端消去大半。
情报有言之,往北而行。
年夜之时,竟未赶到。
却不曾想,竟是往北莽而去。
入京擒女帝。
真是好大胆子!
真当皇宫无人不成?
人间绝色?
那是几十年前的传言?
如今那女帝,其年纪已不输徐骁,已近古稀,还能有几分年轻容颜?
擒之何用!
一腔怒火,最后却化为一声长长叹息。
“青鸟,派人寻之,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另,于东海武帝城,调鬼手头陀北上,任北莽京城分舵舵主一职,重建情报网。”
顿了一下,又到:“复仇之事,后续再议,当务之急,不惜一切代价,务必找到幽冥!”
“是!”
青鸟转身离去。
出门前,回头瞥了一眼站于窗边,负手而立,微微皱眉的徐千秋。
心中微叹息一声,反手轻轻关上房门而去。
这傻丫头啊!
送什么礼物啊,她能到府上过年,陪公子一起吃顿年夜饭,便是最好的礼物。
这番闯下大祸,归来时,定免不了要打屁股的。
至于北莽,拓跋菩萨……
性情冷淡的青鸟,眼角闪过一丝杀意,稍纵即逝。
不过……几年不见,这小丫头的实力越发恐怖了许多。
一个拓跋菩萨,再有两个天象高手偷袭,于那般绝境之中,竟能逃走,估计北莽皇室要气疯了。
昔日,东海之局,围杀王仙芝,小丫头便是最后一把利刃。
临别破空一掌,便是出于她之手。
希望小丫头能绝处逢生,不然,以公子的心性,那北莽皇宫,一场腥风血雨,只怕在所难免。
女帝……
房中有上好的熟纸宣。
姜泥大开行囊,从中取出一支上好关东辽尾,及火泥古砚。
这两件文房四宝之其二,可换两城。
便是那官子无敌曹长卿,也是梦寐以求,却求而不得。
不曾想,却落到了徐千秋这般字迹潦草之人手中。
若被其得知,他竟如此暴殄天物,只怕要发飙。
姜泥磨墨。
徐千秋开始作画,画中之人,正是青鸟雨幕之中,刺出一枪刹那。
见他所画乃是青鸟,小泥人重重哼了一声,然后重重磨砚,似要将其磨穿。
全然不顾那是价值连城之物。
写字,徐千秋或许不入流,但这作画,却是他的强项。
一笔一划之间,自有神韵。
君不知,市场之上,些许艳情小说所带插画,栩栩如生,皆是出自于世子殿下之手。
作画,有静心之用。
说起官子无敌曹长卿,这位可是一直暗中跟随。
车队离开北凉开始,便开始跟着了。
“小泥人,估摸再跟一段距离,你那位棋昭叔叔就要忍不住现身了,届时,你如何想?”
“懒得想!”
这极其无赖的回答,便是精明如徐千秋,也是愣了一瞬,然后轻轻一笑。
点到为止,他也不再提。
静了会儿,小泥人诚挚道:“能不能……能不能不杀他?”
笔锋顿了一下,在画中,衣襟一角留下污渍,却有点睛之效。
收笔,道:“你那位棋昭叔叔,江湖人称官子无敌,乃是天象境大高手,于天下鲜有敌手,他不找我麻烦就不错了,杀他?这可不容易。”
姜泥摇摇头,又道:“能不能不杀他?”
这性子,倒是与李淳罡那无赖个性有点像。
难道只有这样,才最适合学剑?徐千秋心中疑惑。
将手中之笔放下,道:“好!就依你,不杀她!”
小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看着那画像,疑道:“你为何不画眼睛?”
欣赏着自己的成果,传神且生动,惟妙惟肖,跃然纸间,徐千秋笑笑,道:
“我家青鸟丫头,百般神态皆有,可甜,可武,可卖萌,这点睛之笔,我倒真不知如何下笔了,伤脑筋!”
“没羞没躁,世风日下,伤风败俗!”
骂完,小泥人转身离去。
出门时,见青鸟守候与门外,又冷哼嗯一声,快步而去。
青鸟心中疑惑,千秋阁之中,大部分丫鬟,皆仇视那需要世子殿下喂养才能长大的胖锦鲤(红薯),现在怎么却对她哼起来了。
走入房中,看到那副画,青鸟怔在原地。
除了满心欢喜,再无它言。
不知不觉间,一幅画完毕,窗外已没了大雨拍打肥蕉叶的情调,暮色深重。
徐千秋揉揉眼睛,满手墨汁。
青鸟轻柔走近,手中拿着热毛巾,细细替他擦脸擦手。
画画这活儿,太费神了。
一笔勾勒出错,于传神,便相差千里。
青鸟端来热水与他洗脚,道:“公子,夜已深,你奔波一日,想必也累了,洗洗睡。”
【昨天换了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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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青鸟扶墙而走】(加更二)
【感谢大哥,心怀正义王道长,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第二日。
徐千秋自己洗漱穿衣,别问为何无人伺候。
午时,徐凤年前来向兄长请教武艺,却见青鸟扶墙而走。
那个昨日于大雨之中,英姿飒爽,以指化枪,击杀符将红甲之人,此刻却只能扶墙而走……
一副虚弱到极致的模样。
腿软,站不稳。
来至院中,却见兄长徐千秋神采奕奕在打坐,一时难以理解,惊疑不定,道:
“哥,我如今甚为怀疑,这天下,是否没有一个女人能降服得了你?”
徐千秋笑笑,道:“少废话,找我何事?”
对自己人,徐千秋向来不会吝啬,既有所求,便也顺手指导一二。
每到关键所在,一语中的,直中要害,令徐凤年收获良多。
为表感谢,临走时留下话来,游历江湖,定为他寻来一个不会扶墙而走的绝色美女。
两人说话间,龙虎山,天师府。
来了一个小和尚,一个小丫头。
东西小姑娘畏畏缩缩,躲在小和尚身后,四处观看。
面对迎面走来的天师府紫衣道士,小和尚不卑不亢,双手合十,镇定安详,道:
“小僧法号一禅,来自两禅寺,奉师傅之命,前来与龙虎天师说一禅。”
其中之事,自不必言说。
并无长辈随行,受轻视在所难免。
恍恍惚惚是天道,懵懵懂懂是为禅。
一禅小和尚,只修一禅。
秀色可参!
这些日子,上门拜访之人络绎不绝,却都被一个大戟武夫给拦了回去。
世子殿下在雍州住了三日,始终未曾有人进入院内。
今日,传闻那为世子殿下即将启程。
众多官员前来相送,却扑了个空。
赶到时,已人去楼空。
所有准备送出去,用来讨好世子殿下的婢女,也无一送出。
只能留着自己享用了。
四匹马,三辆马车,缓缓前行。
于旅途之中,喝喝路摊酒,看看江湖厮杀,调戏调戏青楼花魁。
五日后,终于是来到了青城。
徐千秋却未进城,而是挑了条小道,进入青城山脉。
这便意味着,晚间要露宿于荒郊野外了。
青城山,大小山峰六十四,诸峰环绕,如供卫城池。
此处,古木终年青翠,绿意重重。
故名青城。
雍州有三大绝妙美景,青城山便是其一。
日后,北凉若起兵天下,挥师南下,这青城山,便是必经之路。
亦可说,此地乃北凉门口。
咽喉所在!
青城山,有一大特色。
那便是,此地的土匪流寇山贼,杀之不尽,灭之不绝。
大小个土匪头子,手下不过一二十人,亦敢占山为王。
与那青城之主,一道称王。
为灭此祸,朝廷不止一次派兵围剿,却收效甚微。
而且越剿越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平日里,多有达官显贵从此地路过,无一幸免。
于官场,此地有个别名,“贵人墓地”。
若是普通人路过,倒无大碍,可若是遇到些不讲道义的土匪,那便是另外一回事。
几年前,徐千秋被二姐徐渭熊一路追杀,一追一逃,两人于此处盘桓十天之久。
击杀土匪盗贼无数。
一次,徐渭熊中计,误入险地,被一山寨老大掳走,娶为压寨夫人。
中了春药,差点毁了清白。
徐千秋及时赶到,将全宅之人屠戮殆尽,无一活口。
也是那日之后,徐渭熊才知道,弟弟徐千秋的武功,远在她之上。
至于春药如何解的……(看番外!)
那之后,追杀继续。
救归救,杀归杀,不冲突。
青城山脉的土匪窝,几近被两人掀了个底朝天。
“徐三枪”的名头,便是那时闯出来的。
马车缓缓进入山脉,却无一人出来打劫拦路,这让二公子徐凤年有些失望。
这些土匪也忒没胆了些。
这三辆马车,再有那匹白马,一看就知道不简单,若这一票干成了,便能金盆洗手,退出山林了。
只是,从始至终,却无一个土匪山贼现身。
本想找些人练刀,试试他最近于那雨中枪意之中,新领悟的刀法精髓。
却失望了。
传闻,此地山匪遍地走,却大失所望。
三年游历,他与老黄亦来过此地。
那时候,却也见过不少土匪流寇。
几近一座山,便有一伙土匪。
每日必有刀兵争斗,杀个你死我活,都想着霸占对方山头。
今日所见,周围静悄悄的,荒无人烟。
便是偶尔路过一个土匪山寨,里面的人也早已跑光了。
观其行迹,刚跑没多久。
二公子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找来魏叔阳询问。
一问方知。
多年前,大哥与二姐,一追一逃,灭了此地三十九座山峰土匪窝。
所到之处,斩尽杀绝,寸草不生,绝无活口。
大火蔓延三天三夜。
临走时留下话,他日路过此地,再屠一山,凑个四十整数。
故而,今日得知世子殿下再临此地,所有人都跑光了。
世子殿下前方所临山峰,若有土匪山寨,便会弃山而逃。
先避过这一阵再说。
至于打劫?
呵呵……
看看多年前那些前辈的坟墓就知道青青茼蒿,已有人高。
高手?
多年前,被灭山寨之中,亦不乏一品高手。
却也未能逃过三枪必杀。
得知此事,二公子徐凤年看自己家兄长,一脸幽怨。
这位霸道及疯魔,在天下,那都是出了名的。
看看怀中割鹿刀,身为兵器,不也臣服其淫威之下?
青城山,以多云多雾着称。
入山不过半个时辰,暮色便开始重了起来。
凭着记忆,徐凤年带上吕钱塘,骑马先行,去前方寻一道观,作为今夜的落脚之地。
马车之中,姜泥嘀咕,此地荒无人烟,一点吃的都没有,到这里作甚。
邋遢老头儿抠抠鼻孔,道:“那小子心思太重,你自然猜不到,或许也只有徐凤年那小子才能猜到一些。”
放下手中秘籍,姜泥疑疑惑道:“你知道?”
李淳罡微微掀开车帘,朝那浓浓雨雾之中微指,道:
“那浓雾之后,可埋伏着不少人,估摸着,大概三千有余。
此刻,马车周围,四面八方皆是,已将我们团团包围。
这些人都很谨慎,将距离把握在两百米开外。”
姜泥顿了一下,又问:“什么意思?”
李淳罡摊手,道:“这你得问前面马车里那位,以他的境界感知,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此刻已陷入三千余人的大包围圈之中,却还这般镇定从容,不断往对方陷阱里走。”
第144章 【你不早说】
山上阴冷,微风徐徐,细雨飘零。
鱼幼薇衣衫穿得薄,有些发冷,将武媚娘紧紧抱在怀中。
徐千秋瞥见之后,右手双指并拢,于其眉心轻点。
鱼幼薇只觉一道暖意忽地由头顶灌入,后,逐渐渐传遍周身。
顿觉暖洋洋的,不再感到丝毫寒意。
一行人之中,便只有她不会武功,不修内力,故而觉得寒冷。
便是姜泥,徐千秋自小允她练武,听潮亭秘籍任其挑选,偶尔也会点拨一两句。
故而,此地虽寒,姜泥却也丝毫未觉冷意。
其余之人,自是不用说,都有深厚内功护体,区区寒意,无伤大雅。
“晚间时候,你与姜泥睡一起,也暖和些。”
鱼幼薇看着他,一时间,神色颇有些复杂。
低着头,眼帘微微颤动,与那抬头的武媚娘四目相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忽地先开口问道:“听闻,你与青鸟画了一副画?”
徐千秋点头,道:“你若喜欢,我也可给你画上一副,把这肥猫也画进去,只是……”
说到此处,他微微顿了一下。
一人一猫,齐齐抬头看着他,“只是什么?”
“只是,你这衣衫着实不太好画。”
一人一猫迷糊,对视一眼,“什么意思?”
徐千秋与武媚娘身上揪下一撮白毛,引来小家伙一阵抗议,却视而不见,缓缓道:
“衣衫难画,那便不画,脱了方便。”
鱼幼薇顿时红了脖子,心中微怒,与这人说话,往往不过两句,便能扯到那床上去,真是气人得紧。
也不理会他,径直转身入了破庙之中。
破庙还是那座破庙,只是比三年前变得更加破败不堪。
重游故地,二公子徐凤年也颇多感慨。
那时候,他与老黄一身破烂,吃不饱,穿不暖,冷得只能蜷缩在墙角。
如今想来,那时候,真冷的只他一人罢了。
老黄那般高的高手,内力深厚,如何也是不会冷的。
回忆往昔种种,他也终于明白,为何自己那般冷,却能抱着老黄睡一宿,早晨醒来,却无一人感染风寒。
想起老黄,也不知他在武帝城养伤,现在怎么样了,是否痊愈。
不过,听说伤了经脉,亏了寿元,那时不懂,现在踏入武之一途,方知这句话的严重性。
兄长此行,也不知目的地是哪儿,不过想来,也该有武帝城一站。
那时,自己便能接老黄回家了。
不知何时,兄长徐千秋已来到他身旁。
徐凤年沉吟片刻,轻声,郑重,诚挚道:
“哥,谢谢你!
谢谢你为我的一切,也谢谢你为老黄所做的一切。
若没有你,只怕老黄此次武帝城之行,必死无疑。
就是王仙芝不杀他,使出剑九,他也必然油尽灯枯而亡。”
徐千秋轻拍其肩膀两下,道:“你我同出一脉,兄弟一场,何来谢字。”
徐凤年点点头,没再多言。
兄弟一场,有时候,无须太多谢字,一个眼神足以。
简单点就行,若是含情脉脉,那性质可就变了……
不多时,杨青风打猎回来。
已其控制之术,用来捕猎,那真是大材小用。
不必自己费心,招招手,自然有猎物送上门来。
几只山鸡,一头野鹿。
徐千秋更喜欢那几只野鸡。
这可是青城山独有的野味,名为白果鸡。
以白果为生。
其肉香,比之天鹅,毫不逊色。
火堆燃得很旺,噼啪,时而炸出些许火星。
几人坐于火堆旁吃着美食,魏叔阳说些从书里读来的青城趣事与几人听。
偶尔,二公子徐凤年也会插上一嘴,道些三年游历的囧事来分享一二。
比如,那时候,他与老黄初到这青城山,身上预留的两个馒头被此山下土匪抢走,身无分文。
饿了三天三夜,头晕目眩,还被土匪抓去当劳工,却不给饭吃。
气人的是,对面山峰,兄长徐千秋将那座山峰土匪屠戮殆尽,放火烧宅。
且于山顶大鱼大肉,大吃大喝。
眼睁睁看着他与老黄苦哈哈给人搬石头。
说罢,除了小泥人和邋遢老头儿轻笑,其余几人却脸色紧绷,不敢笑出声来。
毕竟尊卑有别。
不多时,周围方圆十里,山峰之上,漫山遍野,突然燃起火把,喊杀声一片,如雷霆炸裂,不绝于耳。
李淳罡只是一边抠脚,一边狼吞虎咽,丝毫不在意。
舒羞三猛地人放下手中食物,站起身来,于三个方位,将徐千秋保卫其中。
青鸟第一时间起身,紧靠徐千秋,将其护在身后。
徐凤年已手握刀柄,刀出半鞘。
神色凝重。
看着黑夜之中,粗略数数,约莫三千有余。
一眼望去,山上山下,全是火把。
“徐千秋,今日这青城山脉,便是你的死期,杀!”
“兄弟们,上啊,女人,金钱,谁抢到,就是谁的,冲啊!”
无数土匪猛流,如堤坝崩溃般倾泻涌来。
那雪白肥猫,已被吓得蜷缩于鱼幼薇怀中,瑟瑟发抖。
鱼娘子亦是脸色苍白,直直盯着徐千秋。
不知是心怀希望,还是在临死前再看一眼。
其心中念头,无从得知。
与她一道看着徐千秋的,还有姜泥。
从始至终,小泥人都盯着徐千秋,未有偏移。
只见他神情自若,于衣袖之中一烟花模样东西。
感觉那衣袖如同百宝囊一般,不论是什么东西,总能从中取出。
右手双指并拢,火光突起,点燃引线。
末,一道艳丽烟花冲天而起。
于空中啪一声炸开,五颜六色,绚丽多彩。
喊杀声开始变得混乱起来。
人群之中,竟开始互相残杀起来。
往往是身边之人下手,从身后捅刀,穿胸而过,一击致命。
仔细看去,一方,手腕之上,系有红布条。
另外一方却是什么都没有。
于篝火架上扯下两只鸡腿,其中一只递给鱼幼薇,后看向徐凤年,道:“你不是要练刀吗,现在时机正合适。”
徐凤年顿了一下,问道:“哪方是你的人?”
“手上没系红布条的……你随便杀。”
徐千秋话音未落,不过说完前半句,二公子徐凤年已拔刀砍死一手系红布条之人。
这时,听闻后半句,便习惯性翻白眼,道:“你不早说!”
后,又对那已死之人道了一句,兄弟,抱歉了,这不怨我。
第145章 【夜上青城,只为屠仙】
大战持续两个时辰方止,尸横遍野,鼻尖满是血腥味。
夜间浓雾,透过火光,似已变成了血色。
三千余人,剩余不足两千。
收拾一番,一行人便继续出发了,并未在山上留宿。
整个过程,那些手系红布之人,并未上前搭讪,只是打扫战场,处理尸体,收刮物质。
徐千秋一行人,也未曾上前与之交涉。
双方就像是偶然相遇,志同道合,一起杀个人,然后分道扬镳,就这么简单罢了。
全过程太戏剧化,仿若看大戏,姜泥和鱼幼薇两人一愣一愣的,不知所言。
马车徐徐前进,山匪继续焚烧尸。
下山之后,前行五公里,终于没了尸体的血腥味儿。
这一路上,小泥人和鱼幼薇呕吐不止,脸色苍白。
姜泥有李淳罡照顾,尚还好些,鱼娘子可就惨了。
马车停下,两人相扶于路边草丛,不断呕吐。
此般惨烈战场,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三千余人混战,尸横遍野。
断肢鲜血满天飞,何其血腥。
便是参军士兵,初上战场之时,也免不了要呕吐一番,待日后慢慢适应,更何况是两个弱女子呢。
姜泥呕吐之时,头脑一片空白,忽地,她似明悟了什么。
曹长卿一直在寻她,目的自然不难明白。
入蜀地,重立王旗,划地为王。
而徐千秋今日所为,让她目睹这一切,其中用意,或许便是警告。
飞龙在天后,天下谣言四起,北凉新王,乃九天之龙,欲称霸天下,篡位离阳。
亦有言,真龙天子现身,北凉方为天下正统……
不管怎么样,都可以肯定,眼前这位世子殿下胸有沟壑,野心不小。
既如此,西楚若趁乱而起,必将与其为敌。
届时,以他的心性,西楚的下场……
今日所见,是开幕,亦是警告。
于姜泥而言,这便是徐千秋的意图。
至于那位心思深沉的世子殿下作何考虑,是否果真如此,无从得知。
车队扎营,燃起篝火,今晚大抵是要风餐露宿了。
不多时,丛林之中窜出百余人,身穿破烂衣物,手持木棍,嘴里却叫嚣着打劫。
吕钱塘提剑便要上前斩杀干净,幸得二公子徐凤年急忙拦住。
这行人,便是老孟头那伙土匪。
三年前,曾打劫过徐凤年两次。
第一次,便是出北凉时,身上带着诸多银票,金银珠宝,为老孟一行送钱来了。
待搜出一沓银票,每一张都是五千两面额,下得老孟一屁股跌坐在地,只是拿了些细碎银两,将那些大额银票尽数归还。
初出江湖,见此土匪行径,徐凤年一脸懵。
虽不再打劫二人,却死皮赖脸,将两人磨在此处,蹭吃蹭喝半月有余,才放两人离开。
第二次打劫,是徐凤年三年游历归来,身无分文。
老孟头不但给了两人饭吃,还将身上仅有的细碎银两,给了他们。
如此土匪山贼,倒也罕见。
平日里也不断打劫路过之人,若是对方太落魄,老孟头也会接济一二。
这百余人的山头,有老有少,有大有小,老弱妇孺居多,一个个面黄肌瘦,枯槁如材。
其中有两个小孩子,与徐凤年最为亲近。
一个,名叫“小山楂”,却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子。
一个,是个黑黑瘦瘦的小姑娘,名叫小雀儿。
黑漆漆,脏兮兮,穿得破破烂烂。
今夜,这青城山脉之中,一场血洗,席卷所有山寨。
这座看着矮而小,没什么油水的山寨,却始终无人敢动,无人打扰。
他们也未曾参战。
双方交流间,跑来三十余人,皆是附近山头余勇,今晚血洗行动的漏网之鱼。
如今正四处逃窜,见此肥鱼,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吕钱塘瞥了一眼,这些人手腕只是都未曾系有红布条。
后,将目光看向徐千秋。
火堆旁,徐千秋作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看得一旁的老孟头下意识咽口水。
徐凤年热心介绍着在场之人,得知是徐凤年兄长,心中暗道,此人好重的杀气。
与徐凤年这吊儿郎当模样相比,看着完全不像亲兄弟。
三年前,从徐凤年身上搜出一沓大额银票时,他便知道,这公子哥来头不小,为山寨人性命考虑,没敢真的打劫,也没做得太过。
眨眼间,那围上来的三十余勇,已被那扛着巨剑魁梧之人尽数斩杀,死无全尸。
看着这一幕,百余号老弱妇孺连连后退,脸色苍白。
手中木棍,一一扔在地上。
生怕那坐于篝火旁的冷面公子觉得他们也是坏人,顺手一道杀了。
老孟头也不敢再与徐千秋坐于同一个篝火,起身,双手都不知放在什么地方合适。
见老人家不适应,徐千秋也不勉强,对其善意一笑,留下徐凤年与众人叙旧,车队继续出发。
想找个地方,安心扎营睡觉,也是如此艰难。
往前走,又杀了一波余勇。
无奈,徐千秋决定,继续前行,连夜赶往青城山,住道观。
刚好,那山上有些人也该清理一下了。
青城山。
据说山上有位老神仙,专收幼女做道童,传其长生不老之术。
这么多年,只见幼女上山,不见幼女下山。
便是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便再无人将自己家闺女送往山上。
至此,每隔一段时间,山上便会下来一些道人,于凡间搜寻“有缘人”,带回山上传承衣钵。
有缘人,非幼女不可。
近些时日,小雀儿也已被人盯上。
待老孟头将其中情况说与徐凤年听时,其心中,杀意云涌。
也终于明白,兄长徐千秋此番上青城山,所为何事。
如此人物,落到兄长手中,想死都难。
夜上青城,只为屠仙!
刚好,因为幽冥一事,世子殿下心中本就憋着火,如今夜上青城,未免没有几分找人撒气的意思。
一夜之间,青城山脉大乱,烽火四起,死伤无数。
这时候,便是暗中死了个青城王,又会有谁注意到呢?
徐千秋再次从衣袖之中取出一信号烟花,点火,升空,炸开,五颜六色。
开始上山。
于山脚,便已听到山上的兵器交接之声。
徐千秋命舒羞三人率先上山,支援一二。
待一行人上山时,战斗已止。
阶梯之上,诸多女道人正泼水清洗血迹。
第146章 【挑断手筋脚筋】(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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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山。
青城王吴灵素,自立神霄派。
开宗立派,果真好大手笔!
前前后后,不断吸纳些能人异士,终于合成三十六人神霄剑阵,有着二品之下无敌的名头。
剑阵一旦启动,三十六柄剑,呼啸有雷鸣。
徐千秋却无眼缘见此一幕,来到山顶,此剑阵已被破去,三十六人,尽数被杀。
魁梧剑客吕钱塘受些伤,杨青风亦被斩去一截袖袍,倒是舒羞,毫发无损,只是喘息有些急促罢了。
三人联手破阵,到也在情理之中。
若是三人联手,区区一个神霄剑阵都破不了,大柱国徐骁也没必要留三人性命了。
青城山,青羊宫,长生不老,老神仙。
便是青城王吴灵素。
所修功法,擅采阴补阳。
最好是幼女,从小培养最佳。
采阴补阳,若还能活下来,便留于山上,传些低微修炼之术。
心血来潮之时,召之,继续双修,采补。
山上女道士,寿元皆损。
其中大部分,已在第一次双修之时,已死于采补之术。
进入青羊宫大殿,那位高高在上的青城王,老神仙,披头散发,跪于地板之上。
手筋脚筋,皆已被废。
在其身旁跪着一个年轻道士,名为吴士祯,乃青城王之子。
亦是个修炼房中采补之术的小神仙。
这些年,父子二人暗中做了不少不太正大光明的勾当,下山掳来幼女之余,偶尔上香客之中,若有上佳炉鼎,亦会出手。
将其仆役尽数杀光,抛尸荒野,再嫁祸于山上土匪草寇。
毕竟是老神仙,自然无人怀疑。
多年累计,所祸害良家妇女,已不下百人。
便是怀有身孕,亦不会放过。
将那胎儿打掉,便是上佳炉鼎。
采补完,若听话,便将其留在山上做个女道士,赏些粗糙修炼之法。
可怜这些女人,每日忍受着父子二人同床采补,却只能暗中默默修炼,只为有朝一日能亲手手刃仇人。
殊不知,青城王吴灵素又怎会给她们这个机会。
心有希望,自然不舍得死。
贞洁烈女,便是采补之后,尚能活命,亦会选择上吊、撞墙、投井……
这神仙之地,均算起来,约莫五日便会死去一个妇人。
也有些许妇人,初见时,为保贞洁,一心求死,乃世间一等一贞洁烈女。
待尝到双修滋味后,百般顺从。
在青羊宫做快活神仙,总比在山下做柴米油盐的凡夫俗子来得愉悦轻松。
偷情和背叛,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入了大殿,徐千秋左瞧瞧,右瞧瞧,嘀咕道:“也不知这双修秘籍如何,真如传言那般赛过活神仙?”
一旁,姜泥耳朵一瞬红了起来,愤然道:
“你可做个人!
那日,青鸟扶墙而走,我也瞧见了!”
徐千秋嘴角一抽,攒眉笑道:“我找这床第双修之术,并非为了青鸟,而是为了你。”
“伤风败俗!”
轻骂一声,俏脸通红,小跑离开,跟上李淳罡,进入客房去了。
离阳王朝共有七大藩王,各守一方。
广陵王赵毅、燕敕王赵炳、靖安王赵衡、淮南王赵英、胶东王赵睢、琅琊王赵敖是离阳宗室藩王。
只徐骁一人,因功勋滔天,而被封为北凉王,亦是唯一一位异姓王。
其实,除了徐骁,离阳还有一个异姓王,青城王吴灵素。
不过,太多人细数藩王时,大都会自动忽略掉这位“吴大牛皮”,不将其放入藩王之列。
青城王吴灵素,名不副实的异姓王。
不过是在北凉与京城之间求生存的双重傀儡罢了。
吴灵素,吴士桢,父子二人,皆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祸害。
两人所修,与轩辕大盘一样相同,皆是采阴补阳之术
青城山的实际掌权人,实为赵玉台。
按辈分算,吴灵素该是徐千秋的姑父。
方才,于大殿路过,这位世子殿下却只是瞥了一眼,并未太过在意。
唤其姑父?
更是做梦!
赵玉台,亦从未看得起过这对父子。
吴士祯,也非赵玉台所生。
吴家剑冢,闻名江湖,乃诡谲之地。
自诩剑术天下第一。
吴家后辈子女,皆为剑士。
每一代剑冠,都会出山游历江湖。
出世夺剑道魁首。
每一名剑冠身旁,都有一名剑侍陪伴。
吴家上代剑冠,便是王妃吴素,赵玉台是她的剑侍。
徐千秋此番青城山之行,其一,便为血洗青城山脉土匪之患而来。
北凉门户,岂能如此混乱不堪。
今夜之后,或许会更加混乱,也只能更加混乱。
不过,这混乱程度,却尽在掌握之中。
其二,便是为了姑姑吴灵素而来。
姑姑,亦是天下第一楼,楼外楼之人。
此番计划,有惊无险。
赵玉台,高大健壮,全然没有普通女子的娇柔。
年轻时,英风锐气,无数年轻俊杰爱慕。
虽为剑侍,却和剑主一起长大,一生相伴,早已亲密无间。
赵玉台和娘亲吴素,亲如姐妹。
当年,娘亲吴素为了徐骁,与吴家剑冢决裂,赵玉台毅然决然,也选择离开剑冢。
于打斗中,被十八剑划破容貌,落得满脸疤痕,从此覆上青铜面甲。
吴素走辽东,去北凉,赵玉台始终不离不弃。
在徐骁马踏六国的春秋战争中,剑术出众的赵玉台屡次在战场上冲杀,多次身负重伤。
赵长陵、李义山,及当时的徐家军都对她极为佩服。
徐骁封藩北凉王后,赵玉台又跟随吴素去了北凉。
当年,吴素曾带着年幼的徐千秋、徐凤年和赵玉台一起出去游玩。
赵玉台摘下面甲喝水,丑陋狰狞面容,吓哭徐凤年。
王妃吴素第一次对徐凤年生气,罚他面壁,不许吃饭。
赵玉台却没怪他,还一直陪着他。
那时,徐凤年却极不领情,踢了她一脚。
吴素气极。
便要教训自家儿子。
当时,那藤条便是徐千秋递过去的。
有刺!
先揍了一顿,吴素便把赵玉台的故事,一一告诉徐凤年。
年幼的徐凤年,亲自摘了一捧桑椹送给姑姑。
从此,徐凤年再没嫌弃过姑姑赵玉台的面容。
一直把她当成最亲的姑姑。
徐渭熊、徐脂虎、徐龙象亦是如此。
几人都把赵玉台当作亲姑姑。
晚些时候,徐凤年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孩童,也上了青城山。
见到姑姑,瞬间红了眼眶。
赵玉台脸中十八刀,面容尽毁,后来入了天下第一楼。
徐千秋亲入百花谷,将谷主医圣绑来,替其手术,又以天下第一楼神丹,助其恢复面容。
第147章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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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凉而言,青城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地方。
这么些年,徐骁和李义山,又岂能放任青城山不管。
听潮亭十局。
这其中一局,便在青城山。
那两个老家伙一直在布局,在给徐千秋留各种后手。
青城山,山中藏有北凉六千甲胄。
这后手,是为以后考虑。
若兵败,有此退路。
六千甲胄,是为断后之用。
东山再起,可谓用心良苦。
徐骁便是这般,未上战场,不言胜,先言败。
待真上了战场,不言胜,只言死。
死战不退!
北凉铁骑,只有战死,没有后退。
青城山布署,由赵玉台负责。
北凉王妃吴素去世后,剑侍赵玉台,并未按照剑冢规矩,终身守墓守剑。
而是去了青城山。
成了一名道姑,嫁给了吴灵素。
吴灵素的青城王王位,便是她一手安排。
徐骁出力,天下第一楼暗中推波助澜。
傀儡之王,由此而来。
青城山压箱底的神霄剑阵,亦是赵玉台一手组建。
她,才是青城山真正的王。
吴灵素不过一个傀儡罢了。
青城山,由北凉控制。
今夜之后,更是如此。
青城山外,数不尽的土匪,也悉数掌控,供卫青城。
至此,青城山变成一了座死山,死城。
徐骁在此地藏下六千北凉甲胄,而无人知。
今夜之后,此地藏了多少兵马,将无人得知……
起兵之日,有如神兵天降,突如其来,雷霆之势。
此番上山前,李义山传来密信,“遇王则停,能不杀则不杀”。
徐千秋只是淡然一笑,并未理会。
青城王已死,却没死。
每年送往京城关于北凉的情报,也不会少。
字迹,语气,亦不会留下任何破绽。
无双国士所忧,若杀了吴灵素,青城布局,便不攻自破。
徐千秋却自有计划。
明日之后,北凉世子大闹青城山,青城王独子,被拖于马后,拖行千米而死。
消息很快便能传往京城。
这便坐实了北凉和青城不和,京城也能放心些。
京城也不是傻子,定会派人前来查探一二。
如此,还得权衡帷幄一番。
最好是派天下第一楼的人来……
天下第一楼,隐秘之处便在于,把敌人的人,变成自己人。
查来查去,却是身边人。
岂不妙哉?
为保徐骁此番京城之行,能活着回来,天下第一楼已启动十八死士。
若那老皇帝搞什么幺蛾子,便准备迎接十八回刺杀。
杀不杀得了,无所谓。
重在次数多。
且全是身边人。
杀不死你,恶心死你!
喝口水,担心有毒;
走步路,恐有暗箭;
睡个妃子,还担心对方牙齿涂毒……
顺带也给韩貂寺捣乱捣乱。
大内皇宫,如此多刺客,看他如何解释。
敢说不是一伙儿?
若那刺客临死前,再含情脉脉看着韩貂寺,一脸求救……
听灯亭。
山巅没来由骤雨倾泻。
暴雨过后,云雾缭绕,千灯万灯起。
亭中,徐千秋与青鸟恍若置身于仙境之中。
忽地,耳边传来一阵野兽嘶吼声,鼓荡不绝于耳。
这时候,一道身影破空而来,正是姑姑赵玉台。
平日里,她手中所拿,乃是浮尘。
此刻,却手握长剑。
“千秋,这便是我于密信之中,跟你提及的虎夔异兽,听这嘶吼声,似是遇到了强敌。”
徐千秋看向嘶吼声方向,当即道:“我们走!”
青城之行,目的其三,便是为了这虎夔异兽。
若是能驯服,母子三人,便是三个一品高手。
虎夔,幼年独角四脚。
成年后,双角,六足。
遍体漆黑鳞甲,一旦发怒,通体赤红,似入魔一般,战力暴增,可与指玄高手一战。
青城山,虎夔行踪,历来有之。
徐千秋也曾多次派出第一楼高手前来搜寻,未果,只能作罢。
此番路过青城,便是为此而来。
这么些年,赵玉台也一直留意着,一次偶然遇上,双方大战一场,胜负未分。
最近,这虎夔怀了身孕,胃口大增,时常外出觅食。
今日,大概是遇到了什么强敌。
那嘶吼声,大概已受了伤。
怀有身孕,对敌之时,难免多了些顾忌。
古籍记载,虎夔怀孕三载,一朝分娩。
算算时间,便是今日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赵玉台心中惊异道:“听这声音,虎夔似乎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这青城山森山,莫非还有能与之对敌的人或者异兽?
千秋,待会儿小心行事,莫要冲动,丫头,你护好他。”
最后这句,是对青鸟说的。
青鸟点头。
两种嘶吼声,越来越强,大概战斗已到了紧要关头。
徐千秋喉咙鼓动,呼啸之音传出,于夜空之中,掀起一阵狂风。
“呵呵姑娘,烦请手下留情,饶她一命!”
战斗所在,扛着向日葵的小丫头愣了一瞬,呆呆转身。
三道人影已破空而来。
“咪咪,走了!”
一个翻身,一人一猫,很快便跑得没影了,与黑夜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人落下。
虎夔已身受重伤,奄奄一息。
见三人走来,硕大头颅嘶吼着,威胁着。
异兽通灵,自然知道方才出声之人便在眼前。
徐千秋慢慢走近,赵玉台一惊,道:“千秋小心,这虎夔凶猛异常,如今怀有身孕,更是凶悍。”
徐千秋笑笑,道:“姑姑放心,它还伤不了我。”
慢慢走近,虎夔眼中,泪眼朦胧,似带着几分祈求之意,看着徐千秋,又看向她自己的肚子。
见状,徐千秋微叹一声,道:“可怜天下父母心!”
右手双指并拢,绿光乍起,闪亮天际。
向前一指点出。
双指轻触虎夔额头。
肉眼可见,身上伤痕不再流血,精神亦恢复了许多,不似方才那般虚弱。
他又从衣袖之中掏出一瓷瓶,从中倒出两粒丹药,向前展开。
虎夔妈妈瞥了他一眼,伸出舌头,将丹药卷走。
徐凤年在院子里练刀,两个小孩子在旁边看着,偶尔鼓掌喝彩。
忽然,三人停下动作,齐齐看向夜空。
月光之下,一白衣身影,单手托起一庞然大物怪兽,负手而立,踏空,缓缓而来。
落于院中。
两个小孩子,吓得直往徐凤年身后躲,紧抓其衣服。
第148章 【洪洗象,一步入天象】
第二日,徐千秋下山,手中捧着一格红漆剑匣。
匣中之剑,便是大凉龙雀,娘亲吴素的佩剑。
临终有言,日后若是遇上喜欢的女子,也是练剑,便可以大凉龙雀相赠。
钟楼之上,赵玉台目送一行人离去。
这位剑侍婢女,心中有些好奇,小姐心中最为疼爱的小千秋,会将那大凉龙雀赠予何家姑娘。
来日,又将是谁敲响那美人鼓。
天下十大名剑,大凉龙雀便是其一。
以此为聘礼,也不亏了人家姑娘。
天下第一楼,据收集资料,整理一番,排出名剑榜单,徐千秋自然也看过一二。
十大名剑:
第十,黄庐剑,剑九黄。
武帝城一战,老黄虽败犹胜,故而,已取回此剑。
王仙芝未曾阻拦。
第九,大凉龙雀,吴素。
大凉龙雀是女剑仙吴素的佩剑,一剑破甲两百,江湖豪杰俱低头。
大凉龙雀的剑匣中,刻有两行字:
“此剑抚平天下不平事,
此剑无愧世间有愧人。”
仗剑江湖,无愧于心。
此乃江湖儿女所求侠义之道。
这么多年,一叶知秋陈芝豹,一直在寻找此剑,欲为义母报仇。
北凉苦,最苦是白衣。
陈芝豹跟吴素之间的感情很好,陈芝豹这辈子,最想做的事,便是亲手替义母吴素报仇。
手刃仇人。
借朝廷之势,脱离北凉,另立为王,此番计划之中,便有为义母报仇的情分在。
同意徐千秋的计划,陈芝豹也提出了条件:
参与复仇行动,手刃仇人!
徐千秋之才,早在军营,陈芝豹便早有领会。
以其心性,绝不可能不报杀母之仇。
故而猜测,他手上定有昔日凶手名单。
徐千秋同意了他的请求。
第八,蜀道,楼荒。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褚禄山千骑开蜀之前,一位青衫剑客一人一剑开蜀。
这一剑,名为蜀道。
青衫剑客,便是西蜀剑皇。
拒北城之战中,十八位武学宗师死战北莽大军。
楼荒手持名剑“蜀道”,奋勇杀敌,出手之狠辣,更胜其师兄,于新郎。
面对三千北莽铁骑,楼荒一人一剑,血战沙场,最后力竭战死。
第七,骊珠剑,吴家剑冠。
吴家剑冢藏剑三十万,唯有骊珠最可人。
九剑破万骑。
破掉一万骑兵的吴家剑客,境界虽不高,并非人人皆是天象。
但是其剑阵强大无比!
吴家剑阵,可入天下前三之列。
第六,素王剑,翠花。
素王剑,吴家剑冢最强神剑,力压剑冢历代所葬十六万剑。
吴家剑冢,新一代剑冠吴六鼎,游历江湖砥砺剑道。
他的剑侍,名为翠花。
翠花名字土里土气,实则剑道天赋在吴六鼎之上。
无论多么高深的剑法,翠花稍微看两眼,便能明白。
拒北城之战中,翠花凭借素王剑,入陆地神仙境。
第五,木剑,温华。
“不练剑了。”
“我以手足换手足。”
温华,温不胜,感动了多少人?
温华的木剑,感动了多少人?
温华的江湖,一把剑足矣!
木剑,也是剑。
义字当头,令人震撼。
决绝选择,未有丝毫犹豫。
第四,神荼,王小屏。
天下第一符剑,当属武当剑痴王小屏。
七尺男儿三尺剑,人与剑,尚有一气,不可退!
第三,桃花枝,邓太阿。
试问天上仙人,谁敢来此人间?
桃花剑神邓太阿,原先佩剑,太阿剑。
离开剑冢时,放下手中剑,拿起一根桃花枝。
既拉风又美观,还有香味。
第二,木马牛,李淳罡。
初看雪中时,听闻此名,徐千秋一度认为,这是一柄木剑。
结局方知,名字果然最会骗人。
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
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
第一,吕祖古剑,吕祖。
吕祖古剑,沉寂千年,一剑斩天下气运,当为天下十大名剑之首。
山下,徐凤年送走两个小孩子,刚见面便要分离,依依不舍。
那小丫头对徐凤年很是喜欢和依恋。
徐千秋揣测着,约莫再等几年光景,若那吴家姑娘还不识趣,看不上弟弟徐凤年,那便都杀了。
小雀儿就很不错嘛!
就是年纪小了点,得再长几年身体才行。
娘亲不在,哥哥为了弟弟的婚姻大事而操心,也是理所应当。
对那伙山匪,徐千秋也只有安排,今日之后,便不用再饿肚子了。
虎夔妈妈留在青城山养伤,也能护卫姑姑一二。
一人一首,有个伴。
终于虎夔的一儿一女,已被徐千秋抱走。
虎夔妈妈也很放心,并未阻拦。
这两个小家伙很跳脱,最是调皮。
却每每在徐千秋与李淳罡身前,便会温顺许多,不再那般张牙舞爪。
小小年纪,也是个欺软怕硬,有眼力见的主儿。
知道谁能惹,谁不能惹。
至于名字,徐凤年半开玩笑半认真,取名,一金刚,一菩萨。
徐千秋也未反对,便如此草率的决定了。
倒是那呵呵姑娘,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也不知她想做什么。
保护自己?
刺杀自己?
自己的蝴蝶效应,所扇起狂风暴雨,也不知道那位同为天下三大魔头之一的黄龙士,接下来又该如何部署。
离开青城不过三日,徐千秋便收到密信。
武当张教王重楼,于小莲花峰仙逝。
消息很快传遍大江南北,天下道门轰动。
许多人无法理解,不是刚修成大黄庭么?
不是一指断沧澜吗?
仙逝,真的假的?
令人更为震惊的是,武当新任掌门,非最年长的炼丹大家宋知命,亦非剑痴王小屏,而是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无名之辈,洪洗象。
又三日后,于小莲花峰上。
武当历史上最年轻的掌教,闭口不言,只是口中长呼一口气。
踏出一步。
便已达十丈之外。
踏出龟驼碑,踏出小莲花峰。
踏出武当七十二峰。
武当之上,七十二峰,云雾翻滚,雷声阵阵,一齐涌上小莲花峰。
一只白鹤飞来。
洪洗象脚踩白鹤,扶摇直上青云九万里。
二师兄陈繇抬头,武当七十二峰,天现异相,喃喃自语道:
“大师兄,你真该多活三天,就三天!
便能亲眼看看,小师弟终于一步入天象了!”
骑牛读书二十载,一朝明悟,扶摇踏鹤,直入天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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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徐一指,一指断江!】
出了青城山,徐千秋雇佣四条大船,顺燕子江而下。
此地水势湍急,两岸高山对峙,悬崖峭壁。
其中凶险,仅次于夔门关。
传言,夔门关曾有道教圣人倒骑青牛而过,也不知其中真假。
徐千秋一袭白衣,站于船头,负手而立。
感悟天地之势,也是一种修行。
境界,重在感悟,非一日之寒。
天地之道,阴阳之机,最是虚无缥缈。
过了书摊和剑摊,水势愈发湍急起来。
船身一次次触礁,几近沉船。
鱼幼薇有些晕船,徐千秋再次点其眉心,这才略好些。
接下来经过之地,乃是峒岭,亦称鬼门关。
鱼幼薇抱着白猫回了船舱,不见周围险峻,心里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公子,有人!”忽地,青鸟手指前方,说道。
江面之上,一叶扁舟,逆流而行。
小舟直冲宁峨眉坐镇的大船。
近些,也看得更加清楚了。
青衫文士模样,手持竹竿。
竹竿轻划水面,脚下小舟后端翘起。
便这般,于湍急河流之中,逆流而行,稳稳当当,未有摇坠。
小舟来至大船身前,青衫男子将手中竹竿插入大船底部。
轻轻上挑。
乌青竹竿微微弯曲。
半月弧度,恰到好处。
一端,小舟屹立不倒,丝毫未晃。
另一端,大船在竹竿轻挑之下,竟然翻了个底朝天。
船上之人,尽数落入水中。
第二艘船,船头,徐千秋始终负手而立,静静看着这一幕。
其余三艘船,船上,船夫尽数吓得脸色惨白,胆魄惧碎。
这便是传说中的青衫龙王吗?
一竿拦江。
船仰,马翻,人坠水。
一时间,船帆之上开始喧闹起来,议论纷纷。
宁峨眉一手抓起两人,将其甩到船上。
一手拖起自己坐骑。
救起战马,又跳回水中不断救人。
青衫龙王掀翻一艘大船,转身便要飘然离去。
江面微风拂来,发丝飞扬。
徐千秋终于缓缓开口,道:
“阁下此番所为,想必是初出江湖,为了挣些名声。
这倒也无伤大雅,在下也未曾阻拦。
只是,便这般走了,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
孤舟顿时停在,任由水流如何湍急,如何叶冲不走那小船。
声音清冷如幽灵,如山涧冷风,让人听了,极为不喜欢,道:
“你且待如何?”
徐千秋展齿一笑,道:“在下也是初出江湖,不知阁下可否成全一二,借些名声?”
船上,瞬间安静下来。
船夫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色皆不是很好看。
那青衫龙王既已转身离去,便已万事大吉,何必再要招惹呢。
现在的年轻人呐,不知天高地厚。
但,众人也知晓,船上之人,非富即贵,也就没那胆子光明正大议论和数落。
只是将心中不满,隐藏于眼眸之中,微微低头,不至于让人瞧见。
江湖中人,行走江湖,总要挣个名头的。
王仙芝自称天下第二,邓太阿拎桃花枝四处作妖作怪,便是如此。
有了名头,与人对战,也就名正言顺了。
如若不然,谁会搭理一个无名小卒?
如此道理,便是为何武林中人打得头破血流,也要争个天下第一的缘由。
江湖之中,为争天下第一,为争武林盟主之位,大打出手,机关算尽,常有之。
李淳罡年轻时,不管对上谁,都是一顿西瓜切白菜,乱砍。
不也是为了争口气?
练武,为长生,为无敌,为名为利,皆有。
若非如此,做条咸鱼,难道不香?
徐千秋语落,青衫之人背对大船,轻轻一笑,未曾理会,竹竿轻划水面,飘然而去。
徐凤年上前,手握刀柄,看着那背影,带着几分幸灾乐祸,道:
“哥,这天下竟还有比你更狂之人,难得一见呐!
不过也对,你“徐一指”的名头,在江湖之中也不是很响。
出了北凉,也就没多少人知道了。”
顿了一下,又道:“这就是名声大小差距惹的祸,若是换了王仙芝的名头,下面那位估计得当即鞠躬问好。”
见自家公子受到轻视,同为青衣,青鸟自然不能忍,当即,双指并拢,便要出手。
却被徐千秋一手握住,摇头道:“我来!”
青鸟点头,退后两步。
船舱之中,得知徐千秋竟要亲自出手,邋遢老头携姜泥,走出船舱,欲观战。
对于徐千秋的神秘,李淳罡始终心存疑惑和不解。
如今既再度出手,自然想看出其中端倪。
船头,白衣身影,负手而立,巨浪袭来,掀起海风,衣袂飘飞。
忽地,白衣伸出右手,双指并拢。
寒光乍现!
本是晴朗天气,却忽然雷生阵阵。
孤舟之上,青衫龙王猛地转身,目露惊疑,脸色凝重,道:
“阁下何人?”
徐千秋随口道:“接我一指,若你还这般潇洒自如,再问我名号!”
一指,向前点出!
狂风骤起,海浪百丈。
燕子江,从中而断。
其中裂缝,朝那一叶孤舟激射而去。
青衫之人脸色兀变。
竹竿水面轻轻一点,人影冲天而上,百丈之高,已跃至山巅。
一指断江!
往上轻挑。
半江之水,凝化为龙,冲天而上。
青衫之人,手中竹竿幻为长剑,俯冲而下,从天而降,一剑斩下。
吴家剑冢,剑劈华山。
此招既出,李淳罡一眼认出。
昔日,他与吴家老祖比剑时,便见过这招绝技。
一时大意,还吃了一点小亏。
一剑一龙,当空碰撞。
爆炸声传来,水漫两岸。
水龙寸寸炸开。
一剑屠龙,人间罕见。
忽地,于水龙口中,一杆水珠所凝冰寒长枪,破空而出。
长枪所过之处,尽数凝为冰柱。
河面,已然结冰。
冰封千里。
大船停运。
待众人从湖面移开目光,望向天空之时,竹竿已炸得粉碎。
冰寒长枪,穿胸而过。
刹那静止,鲜血四溅。
人影当空跌落。
水龙紧随其后,便要一口将其吞入腹中。
双指收回。
水龙破碎,落入海中。
海面之上,尽数解冻。
所断江面,已被海水淹没,合拢。
水流再次变得湍急起来。
孤舟无人,被水流冲走。
青衫之人,掉落水中,失去踪影。
白衣身影,再度负手而立,衣袂飘飞,发丝飞扬。
却只有挨得最近的徐凤年听到一声低语:
“吴家剑冢,这是你们当年欠娘亲的!”
闻言,徐凤年脸色一狠,咬牙,拔刀。
往那汹涌海浪之中,狂补二十刀,刀刀全力。
水浪四溅,刀气横飞。
吓傻一众船夫,这得多大仇?
第150章 【哥,要不就今晚吧】(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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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儿,你不是说自己很厉害,他什么境界,你可曾看出来?”
姜泥摸了摸金刚的毛发,问道。
邋遢老头儿仰头看天,好大的太阳。
“呵!”姜泥无情嘲弄。
毕竟是自己看上的徒弟人选,李剑神面子终于有些挂不住,轻咳嗽一声,道:
“这小子古怪得紧,境界漂浮不定,没有个准数,虽不知他是什么境界,当方才那一指,借助天时地利人和,已达陆地神仙之境,鬼神莫敌。
小丫头,你莫瞧不起人,若老夫巅峰时期,亦能一剑斩出这般威力。”
姜泥逗弄着金刚,抬头道:“那你能破了方才那一指?”
邋遢老头儿再次被噎住。
怎么感觉这小丫头和他年轻时候一模一样。
那么地欠揍!
徐千秋转身,对李淳罡微微颔首,客气道:“多谢前辈!”
李淳罡抠抠鼻孔,吹胡子瞪眼,道:
“你小子,少大尾巴狼,打架便打架,每每打完,谢我做甚?”
徐千秋笑而不语。
险峻两岸危山,一只鹰隼破空而来,落于徐千秋手臂之上。
拿下小竹筒,抽出密信,一脸愕然。
无耻邋遢老头儿,堂堂剑神,这会儿却没啥风范,歪头偷窥。
徐千秋倒也不计较。
待看清楚密信内容,剑神亦是微微一愣,随之,啧啧称奇,道:
“王重楼传你大黄庭,定会折损寿元,这个老夫早有预料。
只是那叫洪洗象的新任掌教,二十年未有修行,果真一步入天象了?
小子,莫不是你这情报有误?透个底,这事儿可信?”
徐千秋蹙额,道:
“别人或许不可能,但是那倒骑青牛的,我信。
而且他也必须办到,否则我血洗武当,宰了那青牛下酒!”
邋遢老头儿亦微微摇头道:“你小子,所修之道,古怪得紧,杀气还这般重,日后只怕难逃九重天劫啊!”
徐凤年收刀入鞘,刚靠近,便听到自家兄长杀气凛然地道了一句:
“去他娘的九重天劫,老子定一枪吞噬之!”
吞噬之,而非破之。
李淳罡亦是被这猖狂劲头怔了一下,摇头道:“你不练剑,真是可惜了。”
徐千秋当即接话,道:“前辈若是喜欢找些只会说大话不怕遭雷劈的主儿,晚辈能代劳一二,千儿八百肯定没问题。届时,培养高手,组成三十六天罡大阵,无敌与天下。”
李淳罡嘴角微抽。
望向江面,神情恍惚,道:
“洪洗象?这倒是与当年齐玄帧所做之事,极为相似。
二十年,修为寸步未尽,一朝顿悟,便是天象,再十年,便是陆地神仙!”
徐凤年上前,与之并排,道:“管他什么天象,什么陆地神仙,若是对我大姐不好,老子一刀劈了他,打不过就报我大哥徐一指的名头,一指断江,嘿嘿……”
鱼幼薇抱着怀里白猫一直往海里瞅,却不见那青衫龙王,好奇问道:
“那人是死了吗?”
邋遢老头儿手指微弹,一坨污秽之物飞出,平静道:
“那小子及时收枪,未曾取他性命,徐凤年二十几刀,一刀未中,死不了。
不过是被湍急河流冲走罢了,能不能活命,还要看他自己造化。”
顿了一下,老头儿伸手摸了一把白猫。
鱼幼薇急退,她可是知道,眼前老头儿说过,这白猫品种不凡,炖了吃,有助于温神养气。
老头儿慵懒道:“真搞不明白那小子,放着你不吃也就罢了,这白猫居然也不炖汤,这可是大补之物啊,想不通,想不通……”
摇摇晃晃回船舱去了。
晚间时候,老头儿闲来无事,于甲板之上和徐千秋闲聊。
谈及昔日往事,徐千秋对这位老前辈,愈发尊敬几分。
李淳罡喜欢之人,乃是天下四大宗师之一,酆都绿袍,绿袍儿。
初时,李淳罡是绿袍儿的仇人,按理说,是要杀李淳罡的。
却为李淳罡风采所吸引,并逐渐爱上了这个仇人。
爱了,却又不能相爱。
绿袍儿便希望自己死于李淳罡之手。
死在心爱之人怀中,如此,也算死得其所。
李淳罡错手杀死绿袍儿,懊恼,后悔。
本想着,前往龙虎山,向齐玄帧讨要续命丹药。
却抵达斩魔台时,绿袍儿便已香消玉殒。
自此,李淳罡黯然离开江湖,自困于听潮湖。
绿袍儿之死,于李淳罡影响极大。
至此,道心受挫。
为救绿袍儿,于斩魔台找齐玄祯要丹药,为绿袍儿续命,境界又下跌至指玄境。
下山遇吃剑老祖宗隋斜谷,互换了一臂。
到武帝城与王仙芝比武,神剑木马牛又被其双指折断。
之后,便于听潮亭下,画地为牢二十年。
世间,情之一道最难懂。
徐千秋与姜泥,何曾不是仇人?
徐千秋一一告知。
得知两人之间过往,李淳罡感慨万千。
于甲板之上,挥出一剑。
天道?
我李淳罡要天道作甚?
一剑足以矣!
初始,无人看见这一剑风采,只觉疯老头儿乱挥手中之剑。
江面寂静。
下一瞬。
大江被轰隆隆劈开,直达两百丈。
传说中的陆地剑仙一剑!
一剑断江!
于雪中,山川大河,天道轮回,最是受气。
那些个高手,谁不喜说上一句:天道又如何?
自然瞧之不上。
山川大河,时而被斩,以证大道。
也真是苦了它们。
李淳罡一剑破天象。
再回陆地神仙,指日可待。
徐千秋心念道,我还等着看大雪坪一声剑来呢。
待老头儿回陆地剑仙之境,定要见识见识那一剑开天门的绝世风采。
来此雪中,若不见此绝技,枉走一遭。
看在徐千秋面上,李淳罡对徐凤年也多了几分好感。
夜间时候,竟主动教其练刀。
弹核桃嘛。
徐千秋也在一旁看着。
好奇之下,也试了一试。
徐凤年不闲事大,直接放了五个核桃。
却……
兄长双指并拢,向下点出。
细看,并无丝毫动静。
伸手触摸,最底下一个核桃,外壳粉粉灰灰飘落下来。
核桃仁丝毫未损。
李淳罡好奇道:“既是自己弟弟,你为何不指导他练刀?
我见你调教那小丫头枪法,已入指玄。”
世子殿下捡起一瓣核桃仁丢进嘴里,道:“等他什么时候给我暖床再说!”
徐凤年咬咬牙,忽地一脸谄媚,道:“哥,要不今晚?”
李淳罡忽地愣住,浑身炸毛。
堂堂剑神,打了个寒颤,跑回船舱去了。
第151章 【嗷,嗷,嗷呜嗷呜……】(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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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凤年暖床之事……
大概,只能看看番外。
其中详情,不足为外人道哉。
世子殿下终于指点二公子练刀了。
至于教了什么,刀法?
刀罡?
亦或者刀意?
无从得知。
天亮之际,李大剑神醒来,见徐凤年尚在船舱之外砸核桃。一宿未睡。
走近些,却见其已从两个,叠加到了四个。
心中暗惊,这小子悟性倒是不错。
喃喃自语道:“好小子,鲤鱼跳龙门,这回可看走眼了,不过老夫倒是要瞧瞧,接下来你还能跳几次。
倒是有个好兄长,打熬得一副好筋骨!”
时而沉思,时而砸核桃。
枯坐至黄昏,再至月圆。
核桃砸了一堆又一堆。
鱼幼薇提了一袋又一袋。
接连几日,青鸟扶墙而走,今日更是不见人影。
估计是还没起床。
在船上,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两头幼年虎夔,蜷缩酣睡于徐千秋身旁。
憨态可掬。
这两个小家伙很好养活,随手将其扔到海里,自己便可以游泳捕食海中各种小鱼,吃饱喝足,嬉闹一番。
四爪如勾,自己便能沿着船身爬上来。
徐千秋于甲板之上观览天下大好河山,感悟之然之力,完善心中之道。
三艘大船由江入流。
已入八百里春神湖。
终于逼近襄樊。
春神湖,烟波浩渺,此湖容纳六水吞吐大江,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亦是游人骚客游览胜地。
徐千秋脑海之中,周围地图一一显现。
天下第一楼步入正轨,天下各分舵,便绘制详细地图,编制入库。
徐千秋一一翻阅,将其映入脑海之中。
需要时,于脑海之中翻找即可。
春秋之前,南北对峙,便是以此湖作为分界线。
八百里春湖,三城三关三山,素来备受兵家瞩目。
三城,分别是:襄樊、刑阳、武陵。
于天下而言,重在襄樊。
襄樊之地,古书有言,视为天下腰膂。
昔日,三国乱战于此。
西楚旧臣王明阳临危受命,成为襄樊郡守,于此地死守。
据徐晓十万兵甲与城外,三年未得寸进。
后,西楚灭国。
王明阳死战不降。
这位上阴学宫出来的稷下学子,竟下令死守城池。
城中无粮,便以人肉为食。
王明阳,更是亲手烹杀妻儿。
一时间,城内哀嚎遍地,鬼哭漫天。
一年后,城破。
二十万襄樊人,只剩一万不到。
成为一座鬼城。
此后,天下谣言四起,将此罪名归之于徐骁。
说其,破城,屠城。
真相,却已鲜有人知。
赞扬王明阳大义之人,却数不胜数。
据说,襄樊城破十年后,仍有十多万鬼魂飘荡于城中,最喜在夜间出来作怪。
每年清明,朝廷都会派来龙虎山得道天师,于城中作法三日,超度亡魂。
每逢清明,也会有不少弹劾徐骁的奏折递交御前。
言之,欲为亡者讨回公道。
天理昭章,公道自在人心。
不杀徐骁,不以安天下,不灭人屠,不以定人心。
说来可笑,这些上书之人,有不少便是徐骁自己的暗棋桩子。
亦不乏天下第一楼之人。
因为陛下爱听。
也能升官。
无数亡魂,堆积承托起了王明阳这天下第一守将的偌大名头。
已载入史册!
一人功成名就,却拉上二十万人陪葬。
此人,千年之后,亦是个备受争议之人。
史书?
北凉一统天下之时,自然能更正史书。
船头,徐千秋负手而立,青鸟陪同。
“青鸟,你说,这襄樊水军如何?”
青鸟想了想,道:“天下第一!”
徐千秋望着遥遥江面,暗潮汹涌,暗忖道,也不知七杀那边准备得如何了。
既要征伐天下,水军,陆军,骑兵,辎重部队,缺一不可。
七杀,便负责水军。
也不知那大炮造了多少,炮弹几何。
大船已建了几艘。
“公子,刚收到消息,大小姐已于江南盘桓多日。”
“江南?”徐千秋沉吟片刻,明白大姐什么意思。
大姐这是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江南,乃天下鱼米之乡,粮食产量,天下第一。
每年储量,也是最高。
便是京城,每年也会到此购买大量粮食。
欲起兵征伐天下,这粮食,必不可少。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天下无双,可若是没了粮食,没了后勤辎重,没了马粮……
大姐虽未嫁到江南,但此番江湖之行,江南,亦在徐千秋计划之中。
却不曾想,大姐也跑去了。
“哥,我听闻这襄樊城中有位了不得的美人,只是不知大哥有没这气魄,将人掳走。”
徐凤年来至甲板,突然插话道。
收刀入鞘,又道:“此人,或许能让大哥也体验一次扶墙而走的别样滋味!”
听闻此言,青鸟脸颊微红,当即将目光投向二公子徐凤年,道:
“不知二公子所言何人?”
徐凤年正要说话,忽地,船尾传来一阵哭爹喊娘凄惨之声。
三人赶到船尾,却见一名船夫脸色狰狞,且带着恐惧,一条手臂鲜血淋漓,脚上亦又多处刀伤,于船板之上不断翻滚。
两头虎夔幼兽,通体猩红。
这时,吕钱塘上前与世子殿下述说事情经过。
虎夔嬉闹奔跑,撞到船夫,幼夔脾气火爆,便咬了船夫。
船上之人也不敢阻拦,毕竟是那一指断江仙人所饲养宠物,身份尊贵。
徐千秋脸色微微有些不好。
虎夔,上古异兽,饥则食人。
似是感受到来自主人的愤怒,菩萨匍匐在地,不断呜咽着,大抵是在请求原谅。
金刚则是对着徐千秋龇牙咧嘴,怒目圆睁。
两头幼小虎夔,态度截然不同。
毕竟通人性,感知愤怒,金刚更怒。
此等异兽,若是从小骄纵,长大了还了得?
徐千秋伸出右手,双指并拢,指间闪电交加。
向前点出,微微上挑。
金刚只觉身体失去控制,飞入云霄之中,周围雷电聚集而来。
云雾之中,雷电交加。
咔嚓!
细密雷电,尾指般大小,密密麻麻,径直劈在金刚鳞片之上。
嗷,嗷,嗷呜嗷呜……
金刚挣扎不断,却只是徒劳。
不断嚎叫。
其声音,令人悲戚。
菩萨仰头看着云层雷电,可怜兮兮,不断蹭着徐千秋裤脚。
第152章 【才女】
三日后。
襄樊,到了。
这几日,李淳罡一直在教姜泥学剑,但这丫头却常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偶尔还能听着听着便睡着了。
徐千秋感慨,像极了前世上英语课时的自己。
李剑神,身平第一次感到挫败。
叹息一声,也只能作罢。
今夜,夜宿姥山岛。
姥山岛,乃是春神湖中心一座岛屿。
亦名监牢山。
传言,是西王母禁锢玉帝女儿春神之地。
相传,监牢四周并非湖水,而是宽阔盆地。
只是后来,一陆地神仙路过此地,气不过此传说,便沿着监牢一剑画圆,塌陷八百里。
这才涌入湖水。
久而久之,湖,成了春神湖,山,成了姥山。
仙人造湖,由此而来。
如今,姥山之上,庭院阁楼遍地起,三教九流齐聚此地。
船舱之中,两头虎夔幼兽,蹦蹦跳跳跟在世子殿下身后,时而调皮抓一下袍子,往后扯。
世子殿下也不客气,轻轻一脚,也不用力,不至于伤了虎夔幼兽,倒是能让其连翻好几个跟斗,跌得四仰八叉。
然后倒地一动不动,装死。
世子殿下便要上前再踢一脚,衣袍却被另外一只虎夔幼兽咬住往后拖。
那地上虎夔,又活蹦乱跳起来。
雷电惩戒过后,金刚变得温顺了许多。
也不再随便咬人,伤人。
饿了,便自己跳到海里去吃鱼。
偶尔的时候,也会在徐千秋脚边蹭蹭,求些美食裹腹。
被惩戒之后,小家伙也不记仇,整日欢快跟在世子殿下身后,活蹦乱跳,调皮捣蛋。
温驯许多,也人性化许多。
看得姜泥一阵心疼,这两个小笨蛋,遇上这么个主人,也不知是福是祸,野性倒是被磨灭了不少。
上了姥山,迎接之人是一位北凉旧部。
于军中,并无多少战功,只是给徐骁牵马之人。
却不曾想,从商之后,从此飞黄腾达,在江南富饶之地,富甲一方。
便是那十世门阀,皆难望其项背。
曾与一位皇商背景人物比拼财力,胜之。
亦招来无数谩骂之语,诛心之语。
口水堪比半湖春水。
这位昔日给徐骁牵马老卒,初看时,穿着打扮,不过寻常百姓。
毫无嚣张气焰。
见到世子殿下,当即热泪盈眶,跪于渡口之上。
徐千秋上前,欲将其扶起,无论如何搀扶,老卒都不愿起身,伏地,泣不成声。
其身后,一众妻儿家族之人,看傻了眼。
“王叔,请起,您老身体不好,且有暗伤,莫要伤了自个儿身子。”
老卒,名为王林泉。
哭了好一会儿,王林泉总算起身来,抹去脸上泪水,躬身为世子殿下领路。
姿态,一如当年为徐骁牵马。
便是如今富贵滔天,终不忘本。
入了王府,王林泉特意安排其女王初冬带路,给世子殿下介绍府邸各处位置所在。
王初冬,这是徐千秋第二次见。
第一次见到,还是五年前。
也就是三年游历期间。
徐凤年和老黄自然没有来过此地,徐千秋却来过。
那时候,王初冬不过十二岁,还是个小丫头。
如今都快及他肩膀高了。
细说起这王初冬,可是个有名的才女,明满天下。
穿越前,徐千秋看完五遍雪中原着。
电视剧亦看完。
那时候,第二部已经播出。
电视剧改编,剧情中,王初冬和王林泉等人,戏份不多,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不过是起到推进剧情的作用罢了。
电视剧中,王初冬看起来傻乎乎的。
刚出场时,有点无理取闹。
后面细看,却有点儿可爱。
最后那一句,“你还缺丫鬟吗?”
引来不少好评。
剧版王初冬,和原着王初冬,出入极大。
这个世界,为原着世界。
王初冬,可不是个推动剧情的简单人物。
便是徐千秋,亦不敢小瞧于她。
单论名声,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名声却远胜于他。
才女之名,名动天下。
较之徐渭熊,亦不遑多让。
王初冬之上,还有一姐姐,嫁入皇室。
虽从小娇生惯养,但却养得极好。
有不少高僧真人为其算命。
她的命格,贵不可言,将来必定大富大贵。
还有旺夫之相!
才华横溢,惊才绝艳,备受称赞。
从小,便已惊才艳艳。
六岁,写出《春神茶》。
凭借此诗,青州春神茶,一举成为朝廷贡茶。
十四岁,写出《东厢头场雪》。
被喻为才女,一字千金。
她喜爱写小说,且多为言情小说,受不少闺中女子,甚至后宫娘娘的喜爱。
小说刚落笔,便被抄录,飞鸽传书,加急送到后宫数位娘娘手中。
娘娘门看完,无不连连称赞。
据说,一次,因写死了一位小说人物,娘娘心中不舍,便叫人稍信于王初冬。
望她手下留情,莫要将故事中的可怜人儿写死。
故事结局,并未因为娘娘求情而有所改变,依旧以悲剧结尾。
然后那年冬,王初冬遭到了刺杀。
一如,电视剧编剧,若将青鸟拍死,相信观众也敢将其拍死。
说不得徐千秋亦会穿越回去补刀。
据说,那小说结尾时,正值佳节。
往日里,京都热闹非凡,却因为这悲惨结局,导致热闹气氛都少了。
不少闺中之人,更是以泪洗面。
王初冬的才华,天下闻名。
才女之名,天下皆知。
徐千秋与之相识,是在很小的时候。
王初冬八岁,徐千秋十六。
她写书,他插图。
每个角色,惟妙惟肖。
图画好,便寄往姥山岛。
八岁开始,王初冬便知道一个叫徐千秋的人,画画极好。
而且在看她的言情小说。
有时,也会寄些信件来,提供些思路参考。
直到后来,王初冬从父亲口中听到一个相同的名字。
方知,那个叫徐千秋的画家,和北凉世子,同名同姓。
直到四年前……
“咦,不对劲儿,哥,你是不是来过此地?”
心细如发的徐凤年似发现了什么,忽地开口问道,打破寂静。
徐千秋面不改色,缓缓道:“江南水乡,我也是第一次来,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徐凤年细声嘀咕道:“还是娘亲了解你,撒谎的时候,尾指会弯曲半角弧度。”
徐千秋低头看向自己尾指……
【e,今天被女朋友耽搁了,所以只有一章,天亮给大家补三章!】
第153章 【想入非非】
王家住所。
庭院森森,亭台楼榭,小桥流水,一派江南烟雨风情。
王初冬这位待字闺中的富家千金,在渡口上第一眼瞧见徐千秋时,便睁大眼睛,毫不避讳。
此刻,更是唠叨不停。
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黄鹂。
王林泉并未与任何人说起徐千秋身份,众人只知他姓徐。
王初冬一口一个徐公子,到了后来,干脆直接喊徐哥哥。
徐哥哥三字脱口而出,徐凤年心知,自己果然没猜错。
这兄长,哪儿有美女,便往哪儿钻。
三年游历,也不知霍霍了多少良家妇女。
小丫头声音清脆,听在耳中,令人心境祥和。
安排好住处,王林泉兴师动众,备好丰盛宴席,亲来宅院请世子殿下前往用膳。
捧餐盒的婢女络绎不绝,行云流水,不愧是江南富豪。
奔波多日,终于吃到顿像样的饭菜了。
王林泉办事极有眼力见,细致,周到,特意为金刚菩萨增加了座位,一同上桌吃饭。
饭后,擦去嘴角油腻。
黄昏时分,在院中乘凉。
青鸟在一旁练枪。
姜泥搬来许多江南书籍,将其一字摆开,放于案几之上。
徐千秋挥手间,二十四本同时翻动。
哗哗的翻书声,于这黄昏之中,别有一番风味。
百余本书,姜泥与鱼幼薇一道,搬了许久,徐千秋却不过半柱香便看完了,背完了。
气得鱼娘子想放猫咬他。
徐千秋让姜泥抱来那格剑匣。
匣内,便是大凉龙雀。
这剑的主人,曾一剑破甲一百六。
剑匣由千年鸡血紫檀木制成。
剑匣,便已价值连城。
紫檀,一直都是由海外运来。
大宦官,人猫韩貂寺,曾数次出海,便是为了寻这紫檀木。
当然,也是为了当今陛下寻仙,访问长生之道。
当年,西楚曾大肆采购紫檀木,号称无官不檀。
官子无敌曹长卿,文雅无双,曾经便拥有一座紫檀楼。
只是可惜,后来,整座楼都被搬到了太安城。
徐千秋拿来丝绸,细心擦着大凉龙雀。
这小家碧玉一般的利剑,隐约有丝丝紫气萦绕。
凝视那大凉龙雀许久,徐千秋收剑入鞘,将其递予姜泥。
小泥人瞬间呆立当场。
看看那剑,又看看徐千秋。
不明其意。
见她呆立,徐千秋嫣然一笑,道:“我身边,除你之外,无人练剑,不给你,还能给谁?
拿着!
跟那老头学些上乘剑术,能自保,也能杀敌。
这乱世,学武不吃亏!”
小丫头紧咬嘴唇,欲言又止,凝视他好一会儿。
四目相对。
许久,她终于接过大凉龙雀,抱在怀里。
屋顶之上,看着这一幕,嘴里叼着狗尾巴草的李大剑神忽地酸了。
想起绿袍儿,心中愈发不是滋味儿。
若是早些遇到这小子,学学他的霸道,两人也不至于那般结局,天人永隔。
抱着大凉龙雀,小泥人犹豫许久,终于开口道:
“那老头儿说我天赋不错,你不怕我学了武,再与你为敌?”
徐千秋展齿一笑,道:“你莫不是忘了曾经的惨痛教训?”
那时,徐千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能救姜泥起死回生,从鬼门关游荡回来。
伤势未曾痊愈,便被摁在床上,脱了衣裙,狠狠抽屁股。
半个月才慢慢消肿。
想起往昔囧事,小泥人脸色微红,冷哼一声,抱着大凉龙雀转身离去。
上前与青鸟说些话,指点一二,让其继续练枪。
徐千秋脚尖轻点花丛,飘飞而上,与李淳罡并排而坐。
受小泥人嫌弃,这老头儿最近每天都有沐浴,衣服也换了身赶紧的。
“小子,你所修之道,古怪得紧,便是老夫,亦是生平仅见。
这天下,能杀你之人,已没几个。
如此说,此番游历,你为何还要带上我?”
徐千秋直言不讳,道:“因为晚辈想亲眼见识一番前辈一剑开天门,一剑仙人跪的风采。”
这倒是合理理由。
沉吟片刻,徐千秋漫不经心道:“不知前辈可想见见绿袍的轮回转世之身?”
话音落下,瞬间静止。
周围落叶,纷纷飘浮,直指徐千秋。
“你威胁我?”
“前辈误会了。”
“你小子心机太深,让人不敢全信。”
如此剑神,也有赖皮的时候,徐千秋莞尔一笑,也赖皮道:
“若前辈真认为这是威胁,也无不可,你待咋地?”
双指并拢,侧身,点出。
落叶粉碎,纷纷扬扬,落于地上。
邋遢老头儿叹息一声,道:“徐骁真是生了个好儿子,你有何条件,说!”
徐千秋摇摇头,云淡风轻,道:“没条件,若前辈觉着心又不安,不敢全信于我,那便欠我三个人情。”
“好!”老头儿应声道。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她?”
“时机到了,晚辈自会安排,还望前辈暂且再等候些时日。”
看着远去的身影,李淳罡陷入沉思,久久沉默。
不多时,徐凤年来到李淳罡身旁,道:
“前辈放心,我哥虽然是个疯子,但说过的话,还是作数的。
晚辈只是有一事不明,真有转世之身一说?这又如何判断?”
李淳罡抠抠鼻孔,道:“确有此说法,至于是不是,我一见便知。”
将手指于衣衫之上乱擦一阵,顿了一下,又道:“你这兄长,不简单呐……”
徐凤年习惯性翻了翻白眼,心道,这还用你说。
正常人会从小天天揍自己弟弟半死?
会让自己弟弟睡破茅屋?
什么机缘都抢?
长大了,徐凤年也渐渐明白,兄长如此做,必然有他的理由。
他也就没问。
亦未曾有过半点心怀不满之意。
徐凤年离去。
看着其离去背影,李淳罡低声,喃喃自语,道:“老夫倒是看走眼了,你小子,也不简单!”
北凉王府,一门三杰,此乃大兴之兆!
第二日,王初冬早早登门拜访,进入院中,却见青鸟扶墙而走。
情窦初开的小丫头,忽地红了脸颊,转身跑开了。
午后,几人一起逛集,王初冬同行。
饮春神茶时,徐千秋忽然想起小丫头作的诗来,下意识念出:
“此茶自古知者稀,精神气意我自足。
峨眉十五菜摘时,一抹血胸蒸绿玉。”
王初冬眨眨眼睛,一脸期待,问道:“这首诗怎么样?”
徐千秋点头,赞道:“极好,极好,特别是后半联,极具意境。
不过,若是能亲眼见识见识,最好不过。
雪胸蒸绿玉,好诗好句,好诗情画意……”
王初冬俏脸微红。
不正经的人读诗句,也能想入非非,曲解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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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这世间,不需要仙人!】(加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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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难免遇到纨绔子弟。
身边携带美女,自然免不了骚扰。
此行也不例外。
却不管什么纨绔,总比不过天下第一纨绔。
再次借徐凤年的名号,与人打了一架。
也没下手太重。
不过打得半死,牙齿敲掉几颗,仅此而已。
临走之时,报上北凉王府二公子徐凤年的名号。
徐凤年站在一旁,静静看着,一脸黑线。
买了些小玩意儿,便回了府邸。
徐千秋喝了口茶,王初冬凑过小脑袋,神秘兮兮道:“徐哥哥,走,我带你去湖边玩!”
这丫头,不爱女红,玩心也大。
拉着徐千秋一路小跑来到湖边。
一处僻静地方,小丫头站在石头上,吹了一连串口哨。
等啊,等啊,一炷香时间已过。
湖面依旧不见任何动静。
王初冬有些尴尬,脸红道:“可能还在打盹,它跟我一样,最贪睡。”
小丫头吹得腮帮子鼓涨通红,扔不罢休。
那模样,倒是挺可爱。
邻家小妹,大概就是这感觉了。
立于湖畔石崖上。
清风拂面,有种飘然登仙之感。
发丝飞扬,衣袂飘飞。
发髻别有一枚龙纹紫檀发簪,负手而立。
侧脸望去,玉树临风,亦不过如此了。
王初冬小心翼翼,偷偷看了几眼,怎么也觉得看不够。
这世间,怎会有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人。
她可不想与之做姐妹!
这小姑娘,大抵是已情窦初开了。
似被发觉,小脸微红。
转过头去,继续吹口哨。
许久,小丫头终于泄气,放弃了吹口哨。
轻轻拍着自己晒帮子,红彤彤的。
徐千秋伸手捏了一下,滑滑的,嫩嫩的。
见她脸红闪躲,收手,笑道:“你那朋友住在水里?”
王初冬点点头,拍拍腮帮子,似要继续,努力唤醒那大家伙。
大鼋,上古异兽。
王初冬出生那日,这大鼋爬到了她们家门口。
意寓长命百岁。
自那之后,每逢清明,王初冬都会来找老鼋玩,一起下海游荡,观山海风光。
四年前,徐千秋初到姥山岛。
一苇渡江。
于春潮湖中央,见一小丫头落水,便将其救其。
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
远远感知到他的气息,老鼋害怕,极速潜入深水万里。
将小丫头丢下,差点淹死。
今日等了许久,也不见那大鼋出现。
徐千秋自然不会告诉小丫头,其实大鼋方才已经来过。
只不过,感知到他的气息,大鼋掉头就跑,潜入深水海底,再不愿露头。
“想出海游玩,你那朋友不愿来,我带你去便是!”
招手,一苇飞来落入手中。
轻扬,将其扔到海里。
见状,小丫头眼前一亮,笑了起来,露出一对小虎牙。
四年前,她远远瞧见一人,一苇渡江,于湖面漂来。
却因落水昏迷,对之后的事儿全然不记得了。
醒来时,已躺在客栈之中。
事后,那一苇渡江的震撼场面,一次次出现在梦里。
徐千秋搂住其腰间,飞身而起,飘落于芦苇之上。
王初冬紧紧抱着他的腰,不愿松手。
后,好奇伸出小脚丫,踩了踩芦苇,轻咦了一声,似乎真的不会掉下去。
小丫头异于常人,胆子倒是挺大。
一苇渡江,换了旁人,或许都不敢睁眼。
一手搂住小丫头,一手负于背后,便这般,一苇渡江,缓缓前行。
狂浪来袭,亦能稳如泰山。
偶尔有三两条鱼跃出水面,撞在小丫头脚上,翻滚,吐泡泡,又落到水里去了。
不多时,引来一条句齿鲨。
一直撞击芦苇。
却始终难以破开。
似撞在铜墙铁壁之上。
初时,小丫头尖叫出声,后面发现毫无威胁,胆子便大了起来,伸出小脚丫,邦邦邦一顿踩。
气得大鲨鱼怒火冲天,却无可奈何。
跟了一段距离,大齿鲨却嗅到了极端危险,快速消失不见。
小丫头正要开口,水浪蓦然哗啦作响,湖面浮现一坨庞然大物。
龟甲阔达两丈,身负大碑。
正是大鼋。
徐千秋收敛自身气息,大鼋这才出现。
徐千秋搂住王初冬纤细蛮腰,飘然而起,落于鼋背之上。
徐千秋一再叮嘱小丫头,能招来大鼋之事,莫要让外人知晓,否则,定招来横祸。
小丫头却不在意,表示他不算外人。
世子殿下笑笑,不在说些什么,只是抚摸着她的头发。
王初冬未曾闪躲,却苦着脸,嘟囔道:“会长不高的。”
徐千秋哈哈大笑,走近那无字碑观摩起来。
小丫头告诉徐千秋,无字碑,其实有字的。
不过,她一个都不认识。
想着,便让大鼋把那字弄出来给徐千秋看看。
大鼋极为不愿。
小丫头便一直拍那大鼋的后背。
一拍接一拍,似要天荒地老,蛮不讲理。
大鼋无奈,嘶吼一声,身形一晃,无字碑吱吱作响。
阳面凹陷下去,露出墙面阴书。
徐千秋双瞳之中,流光溢彩,闪烁不止。
不过片刻,所有字迹,尽数被他刻印于脑海之中。
皆是上古文字,古篆体,需找人一一翻译才行。
天下第一楼便有此类古文大家,且不止一位。
不过,徐千秋却无这般翻译烦恼。
他的大脑,藏书千万,需要什么内容,自己翻阅即可。
或者……
找系统?
便是有外挂,也不能太过依赖外挂。
如若不然,有朝一日,不再拥有外挂,自己将一无所有,与废物一般无二。
这么多年,久到他都快忘了,其实自己还有个逆天系统。
一直都只是把它当作储物戒来使用,那掏衣袖的动作,很是熟练,行云流水。
闭眼,凝神,翻译。
碑文共两个部分。
第一篇,记载了徐凤年的前世今生。
第二篇……
却是一本洛河之书,长生之法。
离阳王朝,每一任皇帝,都会派人下海,寻仙山,寻长生。
却不曾想,这长生之法,却刻于这大鼋无字碑之中。
徐凤年前世,曾寻得这长生之法,将之刻于老鼋无字碑之中,以待有缘人。
其实,他自己便是那有缘人。
不过,却被兄长徐千秋,再度截了机缘。
不截不行啊……
这小子机缘逆天,若不截,便会克死身边之人。
福缘愈深厚,死的人愈多。
且,皆是身边亲近之人。
将其中内容记下,徐千秋手腕浮动,一掌拍出。
无字碑上,长生之密,烟消云散,化为飞灰,字迹抹去。
化掌为指,挥舞,刻下一行篆体:
这世间,不需要仙人,亦不需要长生者!
若有,我当一指灭之!
第155章 【一吻天荒】(加更二)
【本章有丢丢吻戏,小细节,希望不要被封……】
碑文被毁,大鼋很生气,将两人抛进水中,径直离去了。
任凭小丫头如何吹口哨,大鼋再未出现。
芦苇已被水冲走,一苇渡江回去,已然不可能。
挥袖,水柱起,化而为龙。
两人立于龙头之上,乘浪而归。
归来时,小丫头一直沉默着,没了初时的跳脱。
徐千秋揉揉其头发,安慰道:“放心,大鼋只是一时生气,过段时间便好了,不会不理你的。”
水浪百丈,海风呼啸,小丫头双鬓发丝飞扬,依偎在他怀中,紧紧抱着他,呢喃道:
“徐哥哥,我知道的,上岸之后,你便要离开了,对吗?”
徐千秋默然。
小丫头抱得更紧了几分。
“待你再长大些,我便接你去北凉,如何?”
王初冬依然低着头,轻声嗯了一下,微微点头。
侧脸婉约,月光下,依稀可见她精致耳朵上的稚嫩绒毛。
迎着月光,佳人在怀。
徐千秋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抬起她柔美下巴。
两颊红晕,睫毛轻轻颤动。
徐千秋手指抹过她的嘴唇,轻挑笑道:“快快长大些,我再采撷。”
后,顺势将佳人搂入怀中。
轻声道:“看上我,丫头,你可真不走运。”
小丫头在怀里拱了拱,微微仰头看着他,板起手指,脸上带着笑意,露出小虎牙,道:
“从我记事起,我便知道你了。
爹常说,你是这天下最奇俊的男子,武功深不可测,才华横溢,无人能比,将来必是一方雄主。
从小,我就一直听着,后来,想着,你会来看我吗?”
徐千秋没有插话,只是静静听着。
“直到那年,我开始写书,作诗,宫里的娘娘门很喜欢,天下看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终于收到你的第一封信,心里激动,打开,却是一张画。
那以后,我每日必然会写些章节,期盼着收到你的来信。
虽然没有一句话,只有图画,但我知道,你在看着我,一直陪着我……”
徐千秋低语呢喃,再其额头轻吻,一触即退,轻声道:“傻丫头!”
徐千秋拿胡茬下巴摩挲着她的粉嫩脸庞,笑而不语。
她说话的时候,吐气如兰,比春神茶还要清香。
如此情迷,小丫头脸颊红晕,继续道:
“那时候,我很怕,怕那作画之人,与北凉世子,只是同名同姓,我不敢去问爹。”
看着那红晕脸颊,及那雀舌,徐千秋心头一阵燥热。
咬咬牙,老子忍了!
能忍常人所不能忍,方为忍者神龟。
王初冬壮着胆子,仰头吻了去。
淦!
小丫头,你知道否,何为玩火自焚?
这大海之上,便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徐千秋双手捧住王初冬脸庞,低头吻住她的嘴。
这闻名天下的才子佳人,笔下凤走龙蛇,自身却一点不通男女之事。(比如某个太监作者)
显得愚笨不已。
许久,才迟钝想起,书中写了,这时候该闭上眼睛……
一吻天荒!
许久,唇分。
徐千秋笑道:“自今日起,你便是我的女人了!”
王初冬依偎再其怀里,一动不敢动,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哪里好。
脸颊通红,轻声道:“再亲一下。”
徐千秋摇头,道:“不能再亲了,不然,你就彻底变成女人了!”
王初冬抬头,秋水眼眸,一眨一眨地看着他,似懂非懂。
脑海中想起青鸟扶墙而走的画面。
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赏月,观湖,轻薄小佳人。
顺手毁去长生之秘,刻下碑文。
乘浪而归,一路赶回姥山岛。
近岸之时,挥手,月光之下,漫天水珠飞起。
一珠一台阶。
一步一步,拾阶而上。
月光撒下,佳人漫步而行。
见徐千秋平安归来,宁峨眉终于如释重负。
这位武典将军,便是心实,古板。
君不见,世子殿下不见了人影,徐凤年等人,毫无惊慌。
将小丫头送回宅院门口,四下无人,徐千秋又亲了一口。
少女回到院里,坐在秋千之上。
脚尖轻晃,摇摇摆摆。
手指轻放于嘴唇上,嘴角轻笑。
脑海之中,尽是方才一举一动,慢慢回忆,渐渐笑得入了迷。
想了笑,笑了想,没个停歇。
王林泉靠在秋千旁,已有好一会儿了。
如此之近,王初冬却未曾察觉。
求:这当爹的,心里当时在想什么?
一会儿,秋千停下,王林泉上前,为女儿轻摇秋千。
王初冬终于被惊醒,怯生生道了一句:“爹,您什么时候来的?”
王林泉嘴角微抽,笑道:“刚到一会儿。”
又道:“怎么样,爹没骗你,世子殿下是个文武双全之人,心思玲珑剔透。
爹就说嘛,大将军和王妃教出来的儿子,北凉继承人,如何也不会差的。”
王初冬嗯了一声。
王林泉离开前,回头,见宝贝女儿还在傻笑发呆。
叹息摇头。
女大不中留。
离开闺中小院,王林泉来到世子殿下院子。
敲门,有人应,方推门而入。
见到徐千秋坐于院中,提笔写些什么,于是止步。
待徐千秋写完,递与青鸟,方才走近。
徐千秋刚要起身,王林泉上前,慌忙道:“王爷无需起身,老女愧不敢当!”
王爷?
他如今虽已继承王位,却终究未得皇帝点头。
非一般人,非一般场合,断不会称呼他为“王爷”。
徐千秋看了他三秒,没有多言。
尊卑之分,森严礼数,不是三言两语便能打消的。
“这么晚了,王叔找我何事?”
一声王叔,老卒心中感慨不已。
单膝跪下,行礼,郑重道:“天下第一楼,襄樊分舵,副舵主王林泉,见过楼主!”
说罢,从袖中摸出一本册子递上,道:“尊楼主之命,江南之粮,已筹备齐全,请楼主验收!”
徐千秋起身,上前,伸手……
却不是接那册子,而是将老人扶起。
道:“王叔,都是一家人,何必行如此大礼,这些年,您远离故乡,筹谋江南,本该我拜您才对!”
徐千秋一揖到底。
见他行此大礼,王林泉当即再次跪下,匍匐而泣。
有此一礼,多年苦心经营,值了!
晚些时候,青鸟护法,宁峨眉守门。
徐千秋为王林泉治疗战场暗伤。
走出房间时,满头大汗。
王重楼所留大黄庭,已耗去十分之一。
第156章 【女大不中留】
第三天。
准备离开了。
前一晚,王林泉准备了酒宴,为世子殿下践行。
王初冬敬酒,喝着喝着,便红了眼眶。
醉倒,胡言乱语一通。
酒后呓语,也听不大清楚说些什么。
唯一听得迷迷糊糊,还算清楚的,便只有徐千秋三个字。
让丫鬟扶王初冬下去休息,王林泉敬酒,一杯又一杯……
王林泉倒下,徐凤年上,然后是姜泥。
最后,李大剑神亲自上阵。
然后,世子殿下再次举杯,道:
“还有谁?”
回答他的,只有一片高低起伏的呼噜声。
徐千秋叹息一声,扬起杯中酒,一饮而尽。
别人喝酒,醉醺醺,七倒八歪。
他喝着,完全没感觉。
李大剑神也醉倒,无力再战。
招来丫鬟,一一将几人扶进屋休息。
半夜时分,六七艘小船靠岸,黑夜蒙面,百十余人。
手持兵刃,来者不善。
上岸,直奔王府而来。
杀手来袭,屋顶之上,徐千秋还在饮酒。
青鸟拿来一件貂裘大衣,轻柔给他披上。
然后坐在其身旁,一同看向下方的漆黑巷道之中。
不多时,传来刀兵交接的声音。
“青鸟,这次你可又输了!”
“公子料敌先机,令人佩服,青鸟自愧不如。”
两人有赌约,今晚有无刺杀。
事实证明,徐千秋技高一筹。
今夜之后,王府,姥山岛,都会受到清洗。
各方探子,刺客,血洗!
家宴,欢送宴,难免会喝高,在刺客看来,今夜,便是屠戮王家及诛杀世子殿下的最佳时机。
事后只要放把火,一劳永逸。
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最关键一点,王府之中,有着诸多暗探谍战子。
情报准确,里应外合,一击即中。
嗯,漂亮!
然后,身陷重重包围的刺客,临死之前终于明白,这世间还有种职业,叫双面间谍。
甚者,三面、四面间谍!
“公子,王林泉筹备的百万石粮食,其位置,我已派人将情报送予朝廷,层层上报,估计要不了多久,便会传到张巨鹿手中。
事关天下大局稳定,朝廷定会极为重视此事,要不了多久,便会派人扣下粮食,将其运走。”
徐千秋点头,嗯了一声。
青鸟心中好奇,问道:“公子,这百万石粮食,数目不小,你真打算交给朝廷?”
徐千秋揉揉其头发,笑道:“数目太大,总归不安全,而且,这批粮食虽然隐秘,可是一旦移动,定然是瞒不了天下人的,既如此,咱们何不借朝廷的手搬运一二?”
饮了一口酒,又道:“于江南而言,这百万石粮食,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青鸟恍然大悟。
抛砖引玉,醉翁之意不在酒,声东击西。
然后,再将那块砖收回来。
公子真正的目标,是江南!
战争一旦打起来,拼的便是财力,是底蕴,是人心。
北凉铁板一块,不缺人心。
但底蕴和财力,自然不能与离阳相媲美。
而且差远了!
北凉高手众多不假,离阳也不弱。
且,北凉背靠北莽,若腹背受敌,北凉必遭灭顶之灾!
北凉若只想自保,如今实力,绰绰有余。
可,若想称霸天下,一统天下,确实尚缺些实力。
故而,这也是为何天下第一楼隐忍多年的原因。
为何徐千秋这么多年,一直低调的原因。
为此,殚精竭虑多年。
徐千秋最担心的便是,一旦北凉起兵,离阳自知不敌,那时,定会选择与北莽联手……
如此,正中北莽女帝下怀!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有时候,也想真的醉一回。
却他娘的,全都是些假酒,喝着没味道。
那百年女儿红,五人平分,其余四人,皆是一点点品尝。
徐千秋却是一口干。
末,打个饱嗝,完事儿。
第二日。
一向天大地大,睡觉最大的王初冬,破天荒起了个大早。
站在院门口,捏着衣角。
见青鸟从屋内出来,便一直盯着看。
心中惊疑,为何今日没有扶墙而走。
徐千秋招手,小丫头走进院子,一同吃早饭。
王初冬吃饭,吃相娇憨随性。
徐千秋数次伸手抹去她嘴角残留食物。
饭桌上,徐千秋提起,今日便会离开姥山,前往襄樊。
听闻此言,小丫头瞬间觉得饭菜不是那么和口味了。
越接近尾声,神色越是凄凄惨惨戚戚。
小丫头没什么城府,心里有什么,全都表现在脸上了,如何也遮掩不住。
吃完饭,徐千秋轻抚其脸庞,说道,待会儿别送行了。
王初冬彻底伤心落泪。
一边低声抽泣,一边如小猫般胡乱擦脸。
含糊不清,哽道:“等我长大了,记得来接我。”
徐千秋曲指,弹其眉心,调侃道:“瞧瞧,都哭成小花脸了,古人云,女大不中留,你爹白疼你了。”
王林泉走到院外,刚好听到这句,心中对这位世子殿下,印象越发好了几分。
徐千秋最见不得女子流泪,听不得哭腔,略微提高嗓门。
不许哭!
小丫头温顺,立即闭上嘴巴。
徐千秋伸过衣袖,王初冬也不客气,拉过那衣袖,既擦鼻涕又擦泪。
见状,徐千秋哭笑不得。
伸手捏了捏她那红扑扑的脸蛋,柔声道:“放心,我这一路东行,一路上会源源不断有消息传来。回来之时,我给你个惊喜!”
王初冬抬头,好奇问道:“什么惊喜?”
轻点其眉心,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远处,鱼幼薇怀里抱着白猫,见此一幕,低语吟唱道:
“懵懂时,不相思,才相思,害相思……”
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码头,登船。
徐千秋转身,却见那小丫头躲在人群之中,低声抽泣抹眼泪。
心头忽地有几分愧疚之感。
相思刀,最伤人。
襄樊,有第二座酆都之称。
此处,便是徐千秋下一站。
离姥山岛,也不过一湖之隔,距离不远。
三艘大船启航。
春神湖畔,偏僻之处。
一只体型夸张的黑白大熊猫,于山林之中狂奔,跳跃,直冲江水。
只是,到了江畔,再有一步之遥,便能进入水中。
大熊猫猛然停下。
骑在大熊猫身上,扛着向日葵的少女,差点被其丢到江中。
第157章 【入魔成佛】
骑猫少女扛着一杆金灿灿的硕大花朵。
此花名为一丈菊,又名向日葵,向日而开。
大熊猫顿然停下,因为牛顿作用,少女被甩飞出去。
于空旋翻,手掌轻拍水面,倒飞而回。
牛顿若是穿越而来,见此一幕,定会怀疑人生,直呼,这不科学。
扛着向日葵慢慢走进,大熊猫撇头不看她。
她极不满意这憨货怕水的胆小性格。
如此坐骑,她是千百年来第一人。
也不骂它。
直接扬起拳头,砸在大熊猫那两个黑眼圈之上。
大熊猫依旧摇头晃脑,打死不愿下水。
转身,可怜巴巴看向主人。
少女又是一拳。
别看她瘦瘦弱弱,挥拳,却力大无穷,击打在大熊猫头上,轰然作响。
大熊猫皮糙肉厚,虽然吃痛,却只是摇头,不愿下水。
她来到大熊猫身后,便要一脚将其踹进水里。
大熊猫呜咽着跑开。
却也不跑远,只是让她够不着,然后蹲坐在地。
憨态可掬。
少女侧头,拿下巴指了指江面,示意宠物自己跳进去。
大熊猫拼命摇头。
少女再度摇动下巴。
大熊猫再度摇头。
少女面无表情,扛着向日葵慢慢走近,忽然咧嘴一笑,呵呵……
听见这笑声,大熊猫心知不妙,开始满地打滚,耍无赖,求饶。
少女走近,将向日葵查在沙滩上,迎风飘扬。
双手抓起大熊猫一只脚。
也不见她如何动作,如何发力,大熊猫已被她扛于肩头。
猛地一记过肩摔,将其扔了出去。
百米之远!
砸落湖中心。
拍拍手,拔出向日葵,扛在肩头。
脚尖轻点,飞身而起,落入湖中。
踏江而行。
大熊猫在水面砸出一道冲天水柱。
心中惊惧还怕,不断翻滚哀嚎,四只不断翻腾。
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咦,它居然还活着,没沉下去。
心中开窍,四爪扑腾。
狗爬式游泳,无师自通。
于水中不断翻腾,畅游。
各种姿势,玩得不亦乐乎。
少女扛着向日葵,落于大熊猫背上,盘膝而坐。
指挥方向,前进!
这于青城山打败成年虎夔的凶猛异兽,开始朝襄樊出发。
陆地生物,正式进化为海洋生物。
两栖动物!
她终于心情大好,笑了起来,呵呵……
鬼城襄樊,乃是六大藩王之一,靖安王所辖之地。
靖安王赵衡,文武双全。
昔日皇位之争,输赢只差一线。
含恨而退。
赵衡信佛,手中常年缠绕一串佛珠。
共计一百零八颗。
虽信佛,此人却极为善变。
徐骁曾评价,赵衡不过一个阴沉妒妇罢了。
求佛问道,大都是早些年造孽太多。
十二风云使之魔佛,曾问方丈主持:
“恶贯满盈,双手血债者,可否成佛?”
方丈回答曰:“可!”
魔佛再问:“与苦修求佛之人,可有不公?”
方丈沉默半晌,答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阿弥陀佛!”
魔佛再问:
“若我入世,为祸世间,逍遥快活,杀人无数,以魔入道,他日是若放下屠刀,是否便能立地成佛?
既如此,我何苦于山中苦修?”
方丈曰:“你已入魔,我佛慈悲,超度你成佛!”
十八铜人阵,一字摆开,便要除魔卫道,超度成佛。
魔佛,自此,叛离佛门,入世为魔。
为徐千秋所救。
七次挑战,皆败于徐千秋之手。
后,立地成魔,发誓追随。
位列十二风云使之一。
北莽一战,十二风云使,围杀四大天象高手。
趁其激烈对战,无暇分心,偷袭,一指洞穿天象头颅。
虽成功,亦付出惨痛代价。
伏魔金刚指,断于天象高手头颅之中。
至此,弃指练拳。
三条大船离开姥山不多距离,便有两条战船靠近。
徐千秋所站之船,与那战舰相比,小巫见大巫,云泥之别。
这战舰,徐千秋看得心中直呼好家伙。
厉害!
便是如此才好!
最好,离阳王朝的水师战船,都如此厉害才行。
届时,七杀战舰一出,试问天下谁与争锋?
这般破船,一炮轰之!
襄樊水师,离阳最强。
可这在徐千秋看来,也不过如此。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攻城掠地,势如破竹,可谓无敌。
却唯独不善水战。
旱鸭子下水,必死无疑。
为弥补此短板,七杀之行,便是天下第一楼的最大机密之一。
战舰基地,大炮基地,训练基地,位置所在,便是在天下第一楼高层,亦不过三两人知晓。
七杀归来之日,便是北凉式起兵之时。
水军,陆军,骑兵,齐出,横扫天下!
为确保水军畅通无阻,此行,轩辕家族,势在必行。
佛挡杀佛!
十二风云使,已有三位火速赶往徽山。
三十六金刚,二十八人,早已到达指定位置。
如今轩辕家族内乱,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都在盯着这块肥肉。
便是远在京城的顾剑棠,手也伸到了徽山。
离阳王朝水师战舰,大小四十余种。
眼前两艘,称为黄龙。
天下,也只有青龙楼船和六牙巨舰可与之相媲美。
黄龙战舰,江海通行,气势汹汹,乃是一等一的巍然大物。
设三楼,高六丈。
饰丹漆,裹铁甲。
其上,设置走马棚。
墙上,密密麻麻,尽是箭孔。
在两旁,设有巨型拍杆。
一杆拍下,便是同等级大船,也要支离破碎。
徐千秋看看自己的船,目测,估计禁不起三拍。
待靠近一些,徐千秋看得清楚,船上所站之人,便是两日前,被他每人打掉两颗牙齿那些纨绔子弟。
宁峨眉已返回船舱拿大戟去了,今日,怕是免不了一战。
战舰之上,几个纨绔子弟对负手而立的徐千秋指指点点,张牙舞爪,喊道:
“小赤佬,今日,你可还敢造次?
有本事,你将那日所说之话,重复一遍!”
喊着,那人眼角余光,隐晦瞥了一眼同行之中的某位公子。
赵姓公子,容貌风雅,行事却低调内敛,与他们相处,也极少摆架子,在青州颇有口碑。
徐千秋还未开口,徐凤年便已上前,手握刀柄,道:
“对面那门牙漏风的,把舌头捋直,吐字清楚些。”
又道:“骂靖安王那句?再骂一次又何妨?便是藩王赵衡在此又如何,我徐凤年照样打掉他的门牙!”
说罢,徐凤年回头,望向自家兄长,见他一脸错愕,洋洋得意,道:
“哥,是不是觉得我抢了你的台词?”
第158章 【佳人入怀,教其练枪】(加更一)
【感谢大哥,青铜时代ol单身,大额打赏,特来加更!】
见对方只是磨嘴皮子,二公子徐凤年已是不耐,放声讥笑道:
“可敢一战?若是不敢,立即滚蛋,让开路来!”
春神湖自春秋国战之后,便再无滚滚硝烟。
难不成今日,三条商船便要让青州水师开荤?
黄龙楼船之上,纨绔子弟领头,赵询紧皱眉头。
一场实力悬殊的水战,胜负之分,早已注定。
在其看来,无需多想。
只是,若战事一旦开启,以他的身份,可不好全身而退。
便是他的父亲,靖安王赵衡,只怕也不得善终。
两艘黄龙战舰,借水上演练,借机航行至姥山一带,不过是想要炫耀,耀武扬威一番罢了。
若来人不过寻常贵族子弟,杀了便杀了,事后,套上一个走私盐的罪名,说不得,还能抄家灭族。
可对方既已报上名号,北凉徐凤年,这事儿便不好收拾了。
如今已骑虎难下!
黄龙战舰之上,除赵询之外,还有两位锦衣豪门子弟。
与赵询心机城府相比,这两人性格激进毛躁,常被赵询当枪使。
他山之石可攻玉,那两人,便是那块石头。
若有祸事,也可有人背锅。
如若不然,赵询心有沟壑,且身份尊贵,又岂会与这两个纨绔走得如此之近,又丝毫不端架子。
其中一人,父亲亦姓赵,身居都统之职。
另外一人,名叫韦玮,老爹是青州水师一把手。
韦玮,于青州境内,被百姓私底下骂作恶蛟。
仗着父亲权势,最喜强行掳走清白姑娘,豆冠年华最佳,押到穿上肆意妄为。
高兴时,几个狐朋狗友一同欺辱。
有时,未找到合适猎物,便会与其余人交换丫鬟,互相换着玩。
事后,要么将其沉尸体海底。
要么,剥光衣服,逼其下水。
韦玮有一三石弓,女子落水,他便挽弓搭箭,将其射杀。
鲜血浸染湖面,涌来大小鱼群,他最喜看此场面。
曾抓来一画师,逼其画下这血腥一幕。
取名,万鲤争食。
后,被宫中权贵花重金买走收藏。
至于那画师,自然也喂了鱼。
韦玮父亲,于青州之内,人称青州龙王爷。
他最为佩服之人,便是凉州四恶之一,李翰林。
在家中设恶兽之笼,将人放入其中,任其啃食。
曾扬言,若有机会,定要与那李大公子结拜兄弟。
他却不知,李翰林为了保命,也为了不被抄家灭族,如今已参军,入了军规最严,训练最苦的北凉军。
李翰林,本是北凉一大毒瘤,早已上了徐千秋的必杀名单。
虽是纨绔,却也有惊醒之日。
见徐千秋当政,便开始血洗北凉三州污浊之流,他终于醒悟,如今已痛改前非,且自愿参军。
至于是否治罪,且看他于北凉军中如何表现,徐千秋再作定夺。
至于眼前之人,韦玮,比之李翰林,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近,徐凤年与姜泥一道,一直在与李淳罡学剑,终于改了性格,变得更加狂傲起来。
如此,倒将那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正式接盘。
这也是徐千秋错愕的原因所在。
韦玮暴跳如雷。
他此生最见不得两样东西:气度儒雅之人、比他还嚣张的纨绔子弟。
对面两人,全都占了。
青州,这可是他的地盘!
徐凤年又如何?
这里可不是北凉!
当即转头对身后奴役怒喝道:“去,给爷取弓来!”
那张大弓,弓体鲜红,据说是以少女之血浸泡三天三夜而成。
需三石之力,方能拉开。
两艘黄龙楼船,共计四百人。
五行之中,土胜水,其色黄,故而穿上水师士卒,尽皆身穿黄衫头戴黄帽,名黄头郎。
配备武器,长矛钩斧各六十,弩各六十,箭矢二千四,甲胄八十。
黄龙战舰之上,两个壮硕之人抬来一把牛角巨大弓弩。
韦玮拉弓如满月,可见臂力不俗。
一箭,直指徐千秋。
相比起徐凤年的嚣张,他更恨徐千秋的俊美,及气度儒雅。
姥山。
王林泉与王初冬一同来到书房,远眺江面之上。
王初雪的书房,乃姥山最高之地。
书房之中,书籍遍地,散乱无序。
此地,却无一个丫鬟下人。
书房,便是王府禁地,哪怕再乱,她也觉不允许别人踏足此地。
王初冬踮起脚尖,望向湖面对峙局面,忧心忡忡,道:“爹,打得过吗?”
王林泉抚摸着花白胡须,胸有成竹,笑道:
“放心,世子殿下此番游历江湖,所带之人,虽不过一手之数,但要真打起来,不过几柱香功夫,便能将那四百人屠戮殆尽。
若世子亲自出手,不过一指的事情罢了。”
说罢,王林泉将那日江面所发生之事,一一说与女儿听。
王初冬瞪大眼睛,眼中秋水波澜,她知晓徐千秋很厉害,可没想到竟如此厉害。
最重要的是,这人设,与她小说之中的男主角愈发相像了。
忽地,又想起接吻的画面来。
顿时红了樱桃小圆脸。
王林泉心中感慨,女大不中留啊……
情窦初开,已学会思春了。
王林泉忽然提高嗓音,道:“快看!”
王初冬收起女儿家心思,急忙朝江面望去。
战舰之上,韦玮满月拉弓,电光火石之间,射出一箭。
一旁,青鸟跨前一步,便要替徐千秋挡下这一箭。
遇杀凉王,必过青衣!
看着青鸟背影,徐千秋淡淡一笑,搂过佳人入怀,握起她已双指并拢的手,向前点出。
那箭矢猛地停住,便开始寸寸碎裂。
碎裂之箭,化为粉碎无数,飘浮于空中。
收指变掌,向前拍出。
箭矢碎屑,激射而回。
战舰之上不乏高手,欲救,却已不及。
哀嚎之声骤然传来。
韦玮脸上,插满了箭矢碎屑之物。
容颜尽毁!
纷乱终起,乱箭齐发。
两艘战舰,拍杆拍下。
宁峨眉飞身而上,一一将那拍杆斩断。
虽说已经开战,赵询却下令,重点攻击另外两艘船即可,尽量避开徐千秋与徐凤年所在的船。
终究还是有些避讳。
徐千秋于青鸟耳边细语道:“闭眼,细心感悟!”
青鸟依言闭上眼睛。
徐千秋握住其手心,双指并拢,光芒乍起。
向前点出。
青鸟脑海之中,一条冰龙,于海面升腾而起。
将那巨大战舰,冲击百丈之高。
第159章 【尿湿裤裆】(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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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一龙,冲天而起。
船翻,人落。
水龙潜入大海,散去,化为水滴。
战舰从天而降,砸起百丈巨浪。
水面如何翻天地覆,徐千秋所在船幡,巍然不动。
徐凤年脚踩甲板,飞身而上。
拔刀斩!
割鹿刀,终于出鞘!
纵横刀气,横劈而出,将那巨舰,一分为二,当中断裂。
姜泥震惊道:“他何时学会了此等杀招!”
邋遢老头儿手中拿着牙签,不断剔牙,闻言,下巴微微上抬,示意徐千秋方向。
小泥人冷哼一声,嘀咕道:“他都没教过我……”
牙缝之间掏空,老剑神顿觉神清气爽,道:
“那小子秘密不少,青衣丫头跟他学了不少东西,徐凤年也是死皮赖脸,才得来这招拔刀术。
你若想学,估计也要付出代价的。
不过,你好好跟我学剑,将来未必弱于他。”
姜泥不屑,出言讥讽道:“那你打得过他吗?我便是学了你所有本事,能打得过他?”
李剑神嘴角微抽,更正道:“我方才所言,指的是徐凤年,而非那怪物小子。
不过,至于那怪物小子,我打不打得赢,不好说,要打过才知道。”
此等惊人一幕,当即吓傻剩余一艘战舰。
这与一众纨绔子弟所猜所想,相去甚远。
先前所想,此战不论结果如何,只要不杀那北凉世子,及二公子徐凤年,便无大碍。
如此,韦玮挫败北凉军的名声,便能广布天下,传遍大江南北。
甚至连皇宫里那位,都要听闻一二。
如此,日后提起韦玮的名头,谁不翘起大拇指?
称赞其:虽不读书,却忠义当头!
当年,父亲被他连累,以至于交出青州水师指挥权与赵衡。
这么多年来,一直引以为憾。
若他今日壮举,能挫败北凉世子,重伤北凉颜面,踩压其威望,说不定可以顺利将父亲韦龙王推至青州真正巅峰之位。
虽是纨绔,却也知晓谋划。
而那负手而立的白袍北凉世子,无疑是他此次的最佳垫脚石。
看似纨绔,看似鲁莽。
实则,全在计划之中。
包括赵询的隐居幕后,也都在他的盘算之内。
殊不知,韦玮的盘算,亦在赵询这这位世家之地测想之中。
与韦玮的鲁莽和孤注一掷不同,他则是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
举棋不定,脸色阴沉。
便是韦玮下令弓弩手万箭齐发射杀徐千秋,他也未曾出言阻止。
想着,若有什么滔天巨祸,自有韦玮,及其父亲韦龙王扛着。
皇宫里那位,最喜看到藩王之间的明争暗斗。
为行方便,特意立下律法:两王不得想见!
此番与徐千秋争锋,看似不过纨绔子弟之间小打小闹,实际上,却是大柱国徐骁与赵衡的争斗延续。
若他能挫败北凉当任世子,说不得,宫里那位会将靖安王王位,世袭罔替于他。
结果,结局却令两人大跌眼镜。
一人一指一龙,一人一刀,便斩斩去一艘青龙战舰。
船上水师,已尽数落水。
四的死,伤的伤,战斗力尽失去。
任你千算万算,我自一指灭之。
阴谋诡计,要建立在强大实力之上。
北凉实力强大,故而,徐千秋可以在此基础上,耍弄阴谋诡计,谋夺天下。
可若是换了个郡守州县之位……
那还是洗洗睡!
强大实力与阴谋诡计,两不分离,缺一不可。
方才,赵询心中闪过一个惊人念头,一闪即逝。
要不,趁势斩杀徐千秋?
因利而聚之人,极易同床共枕而异梦。
韦玮想着,可借赵询之势,一战成名,底线是,不能杀了徐千秋和徐凤年。
而靖安王世子,则不断思量,是否可以痛下杀手,将北凉世子一举歼灭,然后将韦玮在内一众青州子弟当作弃子。
富贵险中求!
六大藩王世子,除去法例之中特许的两位,可世袭罔替之外,剩余四位,难道不想穿那五爪蟒袍?
低头喝酒,极好地掩饰着脸上诡异神色。
轻轻皱眉,重重思量。
心中戾气,如杯中之久,愈发浓郁。
便是那万箭齐发,喊杀震天,他亦懒得听闻。
只是……
酒未入腹,战舰已翻。
抬头,一切谋划皆已落空。
好在,所毁战舰并不是他这艘。
如若不然,即便不死,怕也得重伤。
仅余一艘战舰,人人自危。
水师士卒,手中兵刃已拿不稳,步步后退。
韦玮怒目望向那船头徐千秋兄弟二人。
白袍之人,怀抱佳人。
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刀柄,收刀入鞘。
韦玮既怒父亲治下水师,怒其不争,亦惊惧这兄弟二人强大实力。
如此兄弟二人,若果真让大柱国入京取得那世袭罔替,身后站有三十五万铁器,那之后,还有会何人可与之为敌?
赵询亦从座位之上站起身来。
方才安之若素,稳坐钓鱼台,如今,心中已有一丝隐隐不愿承认的恐惧。
怀抱佳人,徐千秋再语:“细心感悟,莫要分神!”
语落,那十指相扣,双指并拢,微微上挑。
河面开始沸腾起来,狂啸海浪,船帆不断晃动。
唯有当中这艘,稳如泰山。
一粒。
两粒。
十粒。
千粒。
数之不尽……
无数水珠飞起,飘浮于空中。
姜泥好奇,伸手去摸。
却被李剑神一把拍掉她的手,急道:“这水珠有问题,别碰!”
姜泥哑然,正要出声,却见,噌一瞬,那水珠变成一柄细小长枪。
冰寒不已,不断有水雾寒气萦绕周围。
如此细小长枪,成千上万,数之不尽。
两人,双指并拢,四指合心,向前点出。
长枪颤抖,破空射出。
见状不对,战舰之上,赵询已翻身躲入船舱,却还是慢了一瞬。
脸上被一柄细小长枪划过,鲜血直流。
破相!
其余之人,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剩余两百水师,尽数身亡。
战舰之上,鲜血横飞。
韦玮呆立船头,万枪噬心,跌落河中,鲜血染红水面,引来无数鱼群,争相而食。
他或许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是如此下场。
战舰之上,两个纨绔趴在船板之上,瑟瑟发抖。
尿湿裤裆!
第160章 【傻傻的青鸟】
船上之人,除赵询之外,无一生还。
赵询亦被毁去容貌。
这小子心机城府极为了得,颇有其父之风。
心中虽恨极了徐千秋,脸上却一点也未曾表露出来。
口中说着,是被小人蒙蔽,万箭齐发,并非他下的令。
这一切,都是那韦玮的主意,与自己毫无关系。
赵询脸上不断有鲜血流出,染红了脸颊,被徐凤年用刀柄拍脸,啪啪作响,火辣辣疼痛,不一会儿就通红一片,却也一点脾气没有。
始终未曾怒骂一句,瞪过一次狠眼目光。
徐千秋让其返回襄樊,给靖安王送信。
信中所言,北凉世子途经襄樊之地,路遇水匪假扮青州水师,欲行刺。
水匪大胆,竟敢挟持青州多位世家公子为人质,因救援不够及时,已被水匪灭口。
只救下靖安王世子一人。
四百水匪,现已被就地正法。
望靖安王严查此事,上报于朝廷,请求调动北凉铁骑,前来清扫此地水匪,还青州一片朗朗乾坤。
后,放赵询离去。
却是扔进了水里。
赵询会武,但境界不高,不过六品罢了。
于水中奋力往前游去,人力终有穷尽时。
游回襄樊,估计够呛!
不过,想来,此地所发生一切,皆瞒不过那真正隐于幕后之人,改会派人前来接应才是。
一场闹剧就此结束,一行人继续前往襄樊。
打完架,世子殿下免不了又要感谢李剑神一番。
对此,李淳罡已经习以为常。
船舱之中,姜泥看书总是心不在焉。
邋遢老头儿坐在一旁,脱了鞋子,抠脚丫。
手指在脚趾间来回摩挲,再放到鼻尖闻一闻,自己亦是嫌弃不已。
却也不管不顾。
嘴馋了,也顾不那许多,抓起一把花生米,一粒一粒丢尽嘴里。
此等高人风范,真是无敌于江湖三甲子的李淳罡?
那个勾动无数江湖女侠春心萌动的剑神?
姜泥忽然想弃剑练枪……
看看青鸟,整日与世子殿下形影不离,除了扶墙而走,武功也进步神速。
姜泥后来方知,今日那条水龙,及那漫天冰枪,皆是青鸟所为。
徐千秋不过引导其内力发动罢了。
手把手教,境界感悟,便是如此了。
老剑神看姜丫头眉头时而紧皱时而舒展,想了想,笑道:
“想看那等境界?若想看,我可施展一二让你亲眼瞧瞧。可你若是想让老夫那般教你,剑道却是不行。”
姜泥一板一眼问道:“为何不行?”
李淳罡嘿嘿一笑,道:“每个人性格不同,心中所想不同,人生经历,亦不同,剑道自然也就不同。”
姜泥哦了一声,站起身,问道:“枪道可以?”
李剑神摇摇头,解释道:“修行一途,只能靠自己。那小子所修之道有些古怪,老夫也是第一次见,青衣丫头能感悟他的境界,那是因为……”
老头儿顿了一下,收住话茬。
姜泥见他说到一半便不说了,心中愈发好奇,问道:“因为什么?”
李淳罡心头闪过绿袍儿的身影,轻声叹息,道:
“因为青衣丫头满心都是那小子,再无其它杂念。
便是徐千秋让她自刎,青衣丫头也不会犹豫一瞬。”
说罢,老剑神心头生出羡慕之意,却又莫名多了几分烦躁,摇摇头,感慨道:
“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傻的人,愿意活成他人影子。”
听罢,姜泥默然无声,沉默许久,一言未发。
活成了别人的影子,这与一个人有何区别?
一心一意,满心都是他。
如此,能进入他的天道感悟自身境界,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原来如此!
姜泥终于明白,为何徐千秋待青鸟,总与他人不同。
甲板之上,徐凤年终于问出心中多年困惑:
“哥,小时候,二姐让你韬光养晦,可你却反其道而行之,非让天下人知晓北凉有个文武双全的世子,你就不怕引来杀身之祸?”
徐千秋眉头微挑,笑道:“说来也真是失败,我都这么张扬了,宫里那位却一直没什么大动作,辜负我一番苦心。”
徐凤年握住刀柄轻轻摩挲,道:“你在故意刺激他?为何?”
见兄长笑而不语,徐凤年想了想,联系起天下第一楼,恍然大悟,道:
“原来如此!”
若是风平浪静,天下第一楼自然难以发展和扩张。
徐千秋想要的,便是宫里动起来。
不断布局北凉,谋算北凉。
待敌人动起来,如此,天下第一楼方有机可乘。
这么多年下来,朝廷已在北凉布下天罗地网,无数暗棋。
如此,朝廷也能放心些。
至于这些暗棋,是不是不天下第一楼之人,那可就难说了。
便是如此,于皇帝而言,北凉一日姓徐,他便一日难安。
定然还有其他后手!
徐凤年看向自己兄长。
他尚未开口,徐千秋已解其疑惑,道:“一年前,离阳已与北莽暗中来往,商议合力吞并北凉,划地而治。”
闻言,徐凤年猛地用力握住刀柄,呢喃道:“一年前……爹知道此事吗?”
徐千秋摇头,道:“放心,协议初谈,还有许多利益纠葛,有待商酌。
且,如今也不是两国同时起兵的最佳时机,尚差一个契机!”
徐凤年本就是天资卓绝之人,大脑快速运转,恍然明白。
飞龙在天,龙入武当,等等,皆是特意安排。
用于日后天下大乱,收拢人心之用。
真龙天子,天然的号召力。
北凉王府门前,越聚越多的人才,便是最好证明。
沉默半晌,二公子徐凤年忧心忡忡,问道:
“哥,你如实告诉我,咱们还有多少时间?”
徐千秋伸出三根手指,道:“放心,有我在,出不了乱子!”
徐千秋忽然想起,原着之中,与北莽一战时,离阳王朝虽未派兵偷袭北凉后方,却也未曾支援一粒粮食,支援一兵一卒。
心中暗道,离阳与北莽,必须逐个击破。
“哥,需要我做什么?”
“一统江湖,做武林盟主,挑选能人异士,组成特战队……”
徐凤年所向往的便是自由,无拘无束,逍遥自在,不喜天下纷争。
此番,却未有丝毫犹豫,重重道:“好!”
徐千秋拍了拍其肩膀,语重心长,道:“好好练刀!这武林盟主之位,可不好坐。”
第161章 【老牛吃嫩草】
黄昏中,临近襄樊城。
徐千秋走至甲板,吹着凉凉海风,大海之中,带着些清凉味道,与别处大不相同,有让人静心之效用。
这两日,心中颇有些烦闷。
于是,晚间时候,欺负青鸟时,也疯狂了些。
往日,尚且还能扶墙而走。
今日,却下不来床了。
这两日,各方消息不断传来。
京城的,北莽的,轩辕家的。
纷乱不已,真是让人头疼。
幽冥还是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想起那小丫头的苦命生世,世子殿下此般心机深沉之人,脸色之上,还是浮现出了阴沉,久久不能散去。
许久,叹息一声,低语念叨了四个字,随风而逝,无人听见。
“拓跋菩萨……”
北莽皇城,天下第一楼受到重创,四象趁机而起,落井下石,一顿穷追猛打。
北莽女帝,已于山野之中,再度招募了三个天象境高手。
武之一途,天象虽少,倾国之力,却也不难找。
北莽国力,与离阳不相上下,武林高手自然也不少。
离阳皇宫,一直藏着好几个老不死的天象境高手。
故而,便是那老太监人猫韩貂寺,未能拦住官子无敌曹长卿,他也决计杀不了离阳皇帝。
天下第一楼之人,亦难以得手。
但是,除了皇帝之外,对其余人下手,却要简单得多。
天下第一楼之所以屡屡得手,归根结底不过三个字罢了:身边人!
最信任的身边人!
天下第一楼最大的本事便是,将别人的人,变成自己人。
近日,京城之中,暗潮涌动,群魔乱舞。
大柱国入京,便像一根搅屎棍,终于搅起这滩死水,各色鱼种,纷纷浮出水面。
离阳太子之位空悬已久,最近却有浮出水面之意。
除此之外,便是天下十年一度的文武评、胭脂评,终于要重现天日。
江湖群魔乱舞,能者辈出,天骄无数。
武评开篇便是:天下三足鼎立,佛教中唯观自在,仙道中唯吕祖,神道中唯荡魔天尊。
此三道,最是杂处人间,与人最近。
评天下新增天象高手:
西域大观音入天象,
龙虎山小吕祖入天象,
武当新任掌教入天象,
……
细数,还真不少。
负剑入江湖方知,天下高手如云。
武评之中,有剑道独评,武当剑痴王小屏,吴家剑冢,当代剑冠吴六鼎赫然在列。
另有天下少年高手评,开篇便是北凉徐一指,及其婢女一袭青衣,具体境界不祥,疑是金刚境。
得知自家兄长入了少年高手评,且为榜首,徐凤年苦苦寻找,终是未曾找到自己名字,泄气道:
“什么榜首,还不如我天下第一纨绔名头响亮!”
徐千秋果断关门,放虎夔。
天下第一楼密信,大观音已出西域,下落不明。
龙虎小吕祖齐小天师也已下山。
多半都是奔他这位北凉世子而来。
京城风雨飘摇,江湖之中,各路仙魔纷至沓来,立于海浪潮头,徐千秋却笑了。
到了襄樊,便能望见城墙之上的着名城楼,钓鱼台。
鱼台一柱向天,撑起十年半壁。
城楼匾额之上,写有四字:“孤钓中原”。
天下第一守将,便有稳坐钓鱼台的说法。
昔日,西楚灭国,襄樊却始终难以攻陷,这让徐千秋想起一个人来,郭靖。
一城一池,不管如何固若金汤,于天下大势面前,终究影响不了大局。
赶到襄樊,正值三年一度罗天大醮。
龙虎山派来三万之众,于襄樊举行罗天大醮,抚慰超度无数亡魂。
如此场面,如此人力,不愧是当今天下第一门派。
二公子徐凤年细细看着龙虎道士,观其一言一行。
最近,他与徐千秋要了许多关于江湖卷宗、密案、武学等。
既要当武林盟主,掌控武林,这天下第一门派,他是如何也跨不过去的。
忽地,前行众人刹那停下脚步。
姜泥难得皱眉。
因为她再度看到徐千秋皱眉。
能让他皱眉之事,天下少有。
再观一旁,老剑神亦皱起眉头。
徐千秋心头震惊,暗暗警惕,眯起眼睛,望向城门中走出那位奇女子。
此人境界极高,只差一线,便可飞升!
最为重要的是,遇上此人,徐千秋惊讶发现,自己所修遇强则强之道,似乎失去了效用,未曾提升。
修炼至今,这还是第一次!
她头顶剃尽三万三千烦恼丝。
穿着一袭雪白僧衣,手腕之上,一条白蛇,如绳一般咬住一枚白壶。
赤脚而行,一双玉足,却不惹丝毫尘埃。
轻灵走上吊桥。襄樊城外,鬼气如大雪铺天。
唯独她一人泰然自若,行走与鬼气之中。
远远望去,好似一尊观自在菩萨,普度众生。
钓鱼台之中,天符燃烧成灰。
满城黑气慢慢散去。
万鬼出城!
天师府道士叹息一声,道:“龙虎山输了,烂柯山……赢了!”
白衫白蛇白壶,肌肤雪白,引领万鬼出城。
徐千秋手牵缰绳,白马低头嘶吼,马蹄不断捶打践踏地面。
不止一头,便是周围所有牲畜,亦是如此。
徐千秋脚下,两头虎夔幼兽,通体腥红,似乎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女子走上吊桥,护城河之中,水波汹涌,翻滚不息,好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
万鬼出城?
邋遢老头儿走出听潮亭,首次脸色凝重,掠至徐千秋身旁,与站于吊桥之上的白衣女子针锋相对,遥遥相望。
低声问道:“小子,这个搞不搞得定?”
徐千秋面露难色,道:“不知!”
闻言,李剑神神情愈发凝重几分。
独臂伸手,摘下发髻之上的神符,两相对峙。
云雾缭绕之间,烟消云散尽去,徐千秋终于看清其面容,嘴角微抽。
这画像,他见过!
四十几岁的老女人了……
本以为,便是驻颜有术,也该人老珠黄才是,观之,却不过二十一二。
较之姜泥,还要水嫩。
确定不是天山童姥返老还童?
眉目慈善,额头天生一点红痣。
这位便是烂陀山那位法王修女!
于之前传来佛语,想要与他双修之人。
密宗上师!
天下第一楼卷宗画像,是其年轻之时所画。
如今见到真人,却比画像还要年轻。
这是越活越回去了?
观之,徐千秋忽地有种错觉,老牛吃嫩草,他才是那头老牛。
第162章 【所修之道,莫名其妙】(加更一)
【唉,最近都没人投票,没加更动力了……】
【先加更一章!】
老剑神已手握匕首神符,徐千秋却不甚在意。
暗道,烂陀山这位女法王,竟如此明艳动人,双修?
完全没问题啊!
三十万后宫正缺这样的人才!
北凉家大业大,总不至于缺一张棉被大床。
这俗不可耐的念头,于脑海之中一闪而逝,徐千秋正了正心神。
这女人有古怪!
一面观其一举一动,一面向李淳罡介绍道:
“此人是西域烂陀山女法王,人称六珠菩萨、密宗观自在上师、莲花王上师,前辈可打得过?”
独臂剑神一脸笑眯眯,道:“打过才知道!”
说罢,低头一吐,凝意成神,通玄本事,青色罡气,包裹于神符之上,夜幕之中,光彩流溢。
烂陀山的和尚号称信仰不灭,便战无不胜,死无不死。
多年之前,四大宗师之一,符将红甲人,与烂陀山一位老和尚打了三天三夜。
虽一直压着老和尚打,却始终打不死对方。
那金刚不败之体,着实令人头疼不已。
老头儿见徐千秋往后退了半步,嘴角扯了扯,道:“你不出手?”
徐千秋摇头道:“我从来不打女人。”
瞥了一眼姜泥,又道:“除非脱了裤子打。”
见他不欲出手,老剑神也不介意。
世人练剑,心有旁骛,怕这怕那,终究难以做到一剑破万法。
与人对剑,若心有顾忌,便容易丢了剑道本心。
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便是李淳罡。
那女法王固然境界极高,且诡异非常,他亦有一剑破之的信心和决心。
出手,也是想借此机会在姜丫头面前展示一番。
一路走来,他都没什么机会出手。
每每打完架,世子殿下都会与他说上一句“多谢前辈”。
若是别无他意,老头儿自然也不会在意这些,可毕竟打算收徒,总得露两手不是?
不然,在姜丫头看来,她这未来师傅,还不如一个毛头小子。
这一路上,一次出风头的机会都没有,全给那小子抢了。
所遇之人,根本无须他出手。
如今终于有了机会,打上一架,也能让姜丫头收收心,好好与自己学剑。
便是这法王如何诡异,我李淳罡又何惧一战!
出了北凉,到青城,至青州襄樊,李淳罡一直在观察这位北凉世子。
得出结论,这小子身上太多秘密,太多古怪。
所修之道,莫名其妙。
武道天赋,或许与五百年前吕祖比肩。
心性坚毅,近乎无情,出手必夺人性命。
不过,李淳罡唯一欣赏他的地方便是,对自己人极好。
从小不惜花费大量时间给自己弟弟打熬筋骨,又为其打通任督二脉……
最重要的是,这小子对姜丫头也不错,那可是他未来徒弟。
白衣观音上前一步,李淳罡两袖青蛇便要脱手而出。
她却顿时停下脚步,立于吊桥之上。
眼眸秋光,波澜不惊,遥遥相望。
无视老剑神,却只是望向略微后退半步的徐千秋。
注视许久,后,只是瞥了一眼老头儿,便收回目光。
微微摇头,默默前行。
见状,李淳罡心中惊疑不定。
不打了?
两袖青蛇慢慢散去。
道路旁,她与徐千秋擦肩而过,轻启梵音:
“我观世音,你亦自在,可否双修?”
此言一出,老剑神愣住,神情似笑非笑。
徐千秋愕然,若他没记错,原着之中,这女法王似乎及其嫌弃徐凤年,说他不自在,故而不愿与之双修。
今日换了自己,却如此直白。
看看周围之人,并无异样。
徐千秋恍然大悟,方才所言,只他一人及李淳罡听到。
于旁人,却无异样。
徐千秋唇釉微其,传音入室,道:“不可!”
古井无波,万年不变的观音脸,闪过刹那疑惑,不明所以。
凡夫俗子,不都最看重皮囊吗?
双手合十,轻语道:“我观自在,可再等三十一载。”
说罢,两人擦肩而过。
白衣观音翩然远去。
姜泥呢喃自语道:“她真好看,像观世音娘娘。”
徐千秋嗤鼻一笑,道:“观世音,观世间苦难之音,察世间苦难,凡俗之人,闻其音,可得解脱。
你眼前这位,不过一追求长生之人,凡夫俗子一员罢了!”
老剑神抠了抠鼻孔,为老不尊,嬉笑道:“小子,与她双修,你可获得大自在,与其一道飞升,为何拒绝?”
徐千秋轻踢脚边撕扯他衣裙的虎夔幼兽,道:
“与她双修,不过一场交易,毫无感情可言,这与采花贼何异?多情浪子与种马,不可同日而语。”
谈话似乎涉及到了老头儿的知识盲区,好奇问道:“何为种马?”
徐千秋笑而不语,略过这个话题,道:
“我自有我的道,不屑借他人之力飞升。
而且,有我在,她也飞升不了!
只要我还活着,这世间便绝无仙人。
天门,亦不可重开。
谁欲开天门,乱了这世间机缘,我便灭了谁!”
一统天下,机缘至关重要。
天门若开,天上仙人,便会下界夺取世间机缘。
天人无情,视凡人如蝼蚁,翻山倒海,随意灭之。
古书记载,历来有之。
认识如此之久,李淳罡首次对其刮目相看,暗自点头。
这傲气,倒是不输年轻时候的他。
不学剑,可惜了!
徐千秋心中暗忖,今日所见,自身之道,终还是有些缺陷,需要弥补。
细想起来,还真得谢谢这位女法王。
下次再见面,估计便没今日这般含情脉脉了。
撞见白衣观音,路遇万鬼夜行,又值襄樊三年一度罗天大醮,一行人入城,却无客栈可住。
最终,财大气粗的世子殿下直接买下一座楼,这才有了落脚之地。
与想象中的鬼气森森大相径庭,襄樊城之内,锦绣繁华,远非北凉那贫瘠之地可比。
靖安王赵衡于此处经营二十余年,昔日鬼城,不足一万人,如今却已恢复二十余万人口。
这位王爷腹中经纶韬略,可见一斑。
客栈一旁,便是天下名湖之一,瘦羊湖。
客栈近水楼台,观得满帘美景。
坐在顶楼靠窗的位置,青鸟煮了一壶热酒,细细品着。
这丫头果真被自己培养成了全能型人才,无一不精。
煮酒手法,愈发纯熟了。
青白鸾飞来落到窗口,青鸟取下竹锦,递将过来。
拆开密信,多日阴霾心情豁然开朗,徐千秋终于眼笑眉开。
第163章 【衣锦还乡之前,誓不破身】(加更二)
【虽没人投票,但我还是哭唧唧,坚持加更……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幽冥还活着!
徐千秋终于松了好大一口气,心头千斤巨石,终于缓缓而落。
晚些时候,胃口大开,多吃了两碗饭。
双指捏住密信,放于烛火之上烧成灰烬,看着下方街道,笑道:
“好热闹啊!”
青鸟并未插话,只是安安静静望着坐于自己身旁的年轻男子。
这一看,便是整整几十年时光。
她也从小女孩看到了少女,再看成女子。
王府丫鬟,都挺乐意给世子殿下做牛做马。
至于青鸟,不爱说话,便是笑,也很含蓄。
像一块雪,却坚硬如铁。
若论可爱,她不及红薯讨喜。
若论琴棋书画,院里大部分丫鬟都比她强。
故而,青鸟不大明白,为何公子会在那许多丫鬟之中挑中了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愿让她贴身跟随。
其中缘由,她不想知道。
她只想好好珍惜这份信任和偏爱。
徐千秋与青鸟相处,也习惯了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青鸟不插话,他神情亦能自然,笑道:
“幽冥还活着,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除此之外,京城也来信了。
徐骁于大殿之外活活打死一个三品大员,弹劾奏章已经摆满皇帝案头。
自始至终,未曾翻阅一本。
京城之外,徐骁可杀。
可如今,人既然到了京城,万万不能让其出事。
也怪那位大员不长脑子,弹劾徐千秋屠戮青州四百水师便罢,非当着徐骁的面儿,哪壶不开提哪壶,说徐骁长女品行不端,于天下闹出不少荒唐之事。
还没走到金銮殿,徐骁便抽出怀中佩刀,活活将其打死。
全程,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说着说着,世子殿下谈及江南,听闻那里美女如云,最是婉约,此番前去,定要收罗千儿八百的,带回北凉充纳后宫。
后宫收藏三十万美女,任重而道远。
青鸟笑容略显无奈。
凳子便在眼前,她却站着,已很知足。
襄樊热闹,江湖更热闹。
文武评,胭脂评,相继出炉。
武评十大高手,王仙芝依旧一骑绝尘,独占鳌头。
武当王重楼仙逝,空出位置,给了一个北莽刀客。
此人,在这之前,于天下,并无半点名声,如今却一举登榜,引来不少好奇目光。
有传言,此人乃是北莽四象之一。
却无据可依。
李淳罡再次上榜。
却只位列第八。
比那刀客还要低一个名次。
可惜了,李剑神重入天象之事,江湖鲜有人知。
众人还当他不过重出江湖,尚处于指玄境。
便是如此,也能力压一众天象高手,位列第八。
若知他一剑入天象,排名便不会如此。
青鸟一直闭口不言,却突然开口道:“那评榜之人,想来也没什么真才实学,公子竟未能入榜。”
徐千秋笑笑,拉其入怀,道:“如此岂不是更好,待我一一斩了这天下十大高手,这天下第一,方能实至名归。”
虽每日扶墙而走,但这丫头还是极易脸红。
清冷中带着红晕,味道最佳。
此番胭脂评魁首,出人意料,竟是白狐脸。
南宫仆射!
也不知她得知此事,心头改作何感想。
暴露了?
云山胭脂斋,评点天下美人入胭脂榜。
对上榜之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百余字点评,笔下姿容,润色一二。
却唯独对南宫仆射只字未提。
便是性别,也未曾提及。
此榜一出,南宫之名,怕已是天下美人公敌。
榜单之上,有位美人评语,亦是极为简单,“不输南宫”。
徐凤年见此评语,当即告诉兄长徐千秋,若是可以,将此女掳回北凉给傻黄蛮做媳妇儿。
为免兄长下手,徐凤年决定自己动手掳人。
美女一旦到了兄长手里,还能送人?
对此,徐凤年深有体会。
君不见,他现在还单身。
心情大好,徐千秋决定去游湖。
门外,吕杨舒三名扈从轮流守夜。
此刻是大剑吕钱塘当值。
正要跟随,却被徐千秋令止。
瘦羊湖名誉天下。
一山二堤三塔四湖五井,瘦羊湖便是其一。
徐千秋带着青鸟来至走马堤,文人骚客提笔所书“走马观花”,便是此处了。
每逢春夏,正值花季,花团锦簇,灿烂无双。
徐千秋折下一支,别在青鸟发丝之间,道:“真好看!”
两人并肩而行,月下漫步,徐千秋笑笑,道:
“襄樊上下,几十万人定然已知晓我入城,此处四下无人,正好刺杀,却不见人影,这些刺客,真是越发小家子气了。”
事关性命的谨慎,到了他嘴里,忽地变成了小家子气,闻言,青鸟无声浅浅一笑,皱眉道:
“公子既已入城,靖安王定会大力散播消息,意图借刀杀人,除去公子。”
闻着鼻尖花香,珍惜眼前与他私下独处的机会,心里怎么都是开心的,思绪也清晰了许多,道:
“靖安王昔日离龙椅极近,如今虽虎落平阳,龙搁浅滩,心中若有东山再起之意,便不会在城内对公子动手,或许可以商酌一番,借江湖人之手,于城外劫杀公子,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徐千秋轻抚其脸颊,揉捏一番,笑道:“不错,我家青鸟如今大有长进,分析局势,一套一套的,有板有眼,已能把握十之八九。”
“都是公子教导有方!”
“我可只教了你床上功夫。”
月光下,花香弥漫,青鸟再度红了樱桃脸。
好在周围无人。
往前走了一段距离,临近一座凉亭,耳边鼾身雷动。
凉亭之中,一个穿着贫寒的年轻汉子,满嘴胡茬,躺于地上。
天地为床,日月为被。
怀抱木剑,腰间挂着酒葫芦,睡得正酣。
估摸着,大概做了什么黄粱美梦,嘴角哈喇子一直收不住,流了一地。
徐千秋一眼便认出此人是谁。
温华!
游历天下,四海为家。
兜里穷得叮当响,身无分文。
大多数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
游侠做到这份儿上,天下再无第二人。
游历天下前,这小子倒是有骨气,发誓:衣锦还乡之前,誓不破身。
与之相识,是在三年游历之间。
那日,徐千秋方从花魁房里出来,便看着这小子被老鸨追着打。
不破身,誓言不假。
但这不影响他偷看老鸨洗澡。
第164章 【靖安王妃来了吗】
看着此人,徐千秋脑海之中快速闪过他的相关资料。
温华,雪中的小人物。
寒微游侠,提一杆木剑。
与徐凤年相识于三千里游历路上。
被黄三甲看重,传授怪人隋斜谷剑法。
学有所成,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黄三甲以其钟爱之人,声色双甲李白狮,及教剑之恩相胁,让他刺杀徐凤年。
温华知晓徐凤年真实身份后,自断一臂一腿,舍弃心爱之人,舍弃有望成就陆地神仙佩剑,折剑出江湖。
这一世,巧合之下,徐千秋也认识了温华。
不过,与他相比,温华和二公子徐凤年走得更近一些。
温华认识徐凤年的时候,两人都非常穷困。
那时候,徐凤年正被追杀……
偶遇温华,果断连累他。
三年游历,徐凤年和温华结伴而行,两人一起走过一段时间。
江湖路虽难走,而且两个人也很落魄,但毕竟意气相投,难兄难弟,江湖之路,也因此多了几分趣味。
得知徐凤年竟然是徐千秋弟弟,温华更是大跌眼镜,不可置信。
同为兄弟,出门游历,为何混得如此之惨。
徐千秋白睡花魁,临走之时,花魁还给足盘缠。
“徐白嫖”之名,行走江湖,温华还是听说过一些的。
反观徐凤年,那叫一个落魄,与其兄长相比,云泥之别。
不过,徐凤年给他的感觉却更为亲近一些。
至于徐千秋……
看着温文尔雅,骨子里却有种说不出的冷意。
这是温华的一种直觉!
对于徐千秋,他甚至天然有着几分排斥。
对方就站在眼前,可他却观之不透。
这便意味着一种危险!
木剑游侠闯荡江湖,却更多的要为一日三餐而忙碌,否则便会饿肚子。
温华在江湖之中,并无背景。
只是生活在江湖的最底层,嘴里说着闯荡江湖,却也在为生活而拼命。
江湖中,有王仙芝那样的高手,也有温华这样的小人物。
温华的存在,让众多人看到了一个更加真实的江湖。
小人物眼中的江湖!
对于这个人物,徐千秋更多的是佩服,是欣赏。
却做不到他那般坦率!
自废武功,自断一臂一腿,以手足换手足,折剑出江湖……
此举,非一般人所能为。
不知何时,温华已于凉亭之中坐起身来。
月光之下,静静看着那凉亭之外的白衣身影。
又是他!
温华行走天下,看人看事,自有定论。
眼前之人,比起几年前,却让他愈发看不懂了。
月光之下,白衣负手而立,微风拂过,吹起缕缕发丝。
那种气场,温华此生只见过一次。
于离阳皇城,远远见过皇帝出宫狩猎……
许久,手握木剑,微微拱手,客气道:“见过世子殿下!”
知他不愿与自己走得太近,徐千秋也不勉强。
伸手,从衣袖之中掏出两本秘籍,道:
“我知你不愿受此恩惠,但你的好兄弟徐凤年,即将走上一条充满荆棘之路,遍体鳞伤已是最轻,搞不好还会丢了小命。
秘籍就在这里,学与不学,在于你。
若是不喜欢,擦屁股,烧火取暖,都随你。”
温华犹豫片刻,接过秘籍。
翻了翻,《一剑隔世》,《一剑西来》。
这名字倒是很牛气的样子。
将秘籍揣入怀中,抓起衣衫胡乱擦去嘴角的哈喇子,道:
“秘籍我收下了,但咱事先说好,不用还的,反正我也还不起。”
于江湖行走,最忌欠人情。
不过三言两语,温华便告辞离去。
与徐千秋待一块儿,他总有种无形压力,不舒心。
还是走远点好。
要了酒楼位置,找徐凤年喝酒吃肉去了。
饿了三天三夜,头昏眼花,徐凤年既在此处,不蹭一顿饭,天理难容。
见其吊儿郎当模样,不过一个不入流江湖人物罢了。
青鸟并未看出又何不同之处,好奇问道:
“公子,你好像很看重这个人?”
徐千秋漫不经心道:“假以时日,必入天象!”
闻言,青鸟回头看了一眼那渐渐消失在黑夜之中的江湖小人物。
与青鸟一道走回客栈,徐凤年已不在客栈之中,估摸着已经出去喝酒了。
晚些时候,天下第一楼传来消息。
二姐徐渭熊于昨日,挑战上阴学宫祭酒。
祭酒败下阵来,恼羞成怒,仗其身后势力背景,辱骂之语颇为难听。
众人以为,徐渭熊会以北凉压之,谁曾想,她竟果断拔剑,一剑斩之。
血洒学宫,天下沸腾。
看着手中情报,徐千秋眉头微挑,上阴学宫布局多年,终于开始动手了……
二姐将时机,火候,都掌握得极好。
如今,他这位北凉世既出北凉,上阴学宫之行,势在必行。
这时候,诸多事情,便都要考虑到他的态度。
各方势力有此顾忌,二姐在上阴学宫便可放手一搏。
上阴学宫,已经开始变天了!
徐渭熊是否有资格接下祭酒之位,学宫内一分为二,各执一词。
祭酒,等同二品大员,说杀就杀,够狠,够魄力!
徐千秋似乎看到了那个提剑追杀自己一年之久的二姐。
不免又想起了解毒一幕……
莫名心虚!
第二则密信,天下第十一王明寅,于襄樊现身。
天下武评,王仙芝天下第一,桃花剑神邓太阿万年第二,官子无敌曹长卿万年老三。
王明寅本是天下第十,却因王仙芝自称天下第二,于是,便被刷到了第十一。
跌出天下十大高手行列。
为此,天下之人常以之为笑谈。
这家伙终于现身了!
毫无疑问,定是为杀他而来。
第二日。
众人于客栈之中用餐,宁峨眉脸色凝重,踏步而来,道:
“殿下,靖安王赵衡来了!”
徐凤年看了一眼兄长,道:“哥,这家伙和你一样,心眼儿坏着呢,此番上门拜访,估计不怀好意!”
徐千秋却是略过这句调侃,对宁峨眉问道:
“裴南苇,也就是靖安王妃,她来了吗?”
饭桌众人:“……”
这时候,重点不应该是靖安王吗?
为何世子殿下的关注点,总是如此与众不同?
姜泥夹菜的动作顿住。
老剑神似笑非笑。
徐凤年直接愣住。
宁峨眉这位武典将军心头一阵万马奔腾,道:
“回殿下,靖安王除几名亲卫外,便只带了赵询及一位女子,似乎是靖安王妃。”
第165章 【赵询,你娘真好看!】
靖安王虽不如大柱国徐骁位高权重,却也是六大藩王之一。
不至于如此降低自己身份。
初次见面,自己亲至,非但如此,还带上自己的美娇妻。
传闻那位靖安王妃乃是一等一的美娇娥,如今却带其抛头露面。
这算是负荆请罪?
仔细想来,他特意带上裴南苇,用意不可谓不明显。
北凉世子喜好收藏天下美女入千秋阁,于天下而言,这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
且,自从北莽四象,离阳东厂设立以来,若有若无,关于徐千秋冒名顶替自己弟弟,在外面花天酒地,白嫖花魁之事,也已慢慢浮出水面,渐为人知。
北凉世子,文武双全,如今,终于是让人瞅到了一丝破绽。
不少人心头暗喜。
这不,靖安王的用意,已经再明显不过。
若是如此还不能明白,当真是个傻子。
徐骁入京,为徐千秋博取那北凉王位世袭罔替。
且,北凉飞龙在天,天下皆知。
如今,北凉有无反意,已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宫里那位,绝对不会容忍北凉太久。
雷霆之势,不远矣。
如今,北凉世子游历江湖,所过之处,多方势力,无人敢与其亲近。
若是让京城误会,届时,难免会殃及池鱼,顺手一道给收拾了。
徐千秋心头思绪百转,一时未曾注意到大戟宁峨眉正在打量自己。
但是,心思细腻,喜怒不露于行,心中唯有徐千秋一人的青鸟,却将这一幕收归眼底。
心中立即泛起一道阴沉杀意。
宁峨眉本是战场杀伐之人,对杀意极为敏感,斜了斜视线,对青鸟坦然一笑。
徐千秋抬头,见两人眼神暗自交锋,略微思量一瞬,便已明白过来,却未曾追究。
刮了一下青鸟鼻梁,道:“你之前不是一直好奇这位靖安王妃吗,走,陪我一起见见。”
天下传闻,裴南苇是个极其风韵的美人。
此番胭脂评,便有其名。
年近四十,仍能入榜!
可见其不凡之处。
想来应该是世间绝色尤物。
徐千秋一人进入客栈厢房与靖安王会面。
吕杨舒三人等候在门外。
李淳罡却坐在客栈之中大吃大喝,左边鸡屁股,右边鸡屁股,满嘴是油。
姜泥一脸嫌弃,偏头看了看那厢房,道:“你就不怕他被人刺杀?”
姜泥看着厢房,老剑神看着姜泥,轻呵一声道:
“依我看,担心的是你?”
将手中鸡屁股塞入嘴里,咀嚼两下咽了下去,喝口绿蚁酒,饱嗝连连。
手上油腻,胡乱在饭桌边缘一阵乱揩。
不干净,又擦了擦自己衣服,缓缓道:
“你昨夜不是说,他若不教你武功,便不再管他了吗?这会儿担心什么?”
姜泥端碗,猛刨两口饭,嘴里包得鼓鼓的,嘟囔道:“谁关心他了!”
老剑神会心一笑,瞥了一眼那厢房位置,道:
“放心,那屋里所有人加起来,也接不住他一指。
现在该担心的是别人,可别惹恼了这小子,他杀心重,杀机若起,便是天王老子他也敢杀。”
闻言,姜泥终于放心吃饭。
饭桌之上,两只炸鸡的鸡屁股都已被摘去,显得有些怪异。
姜泥微微抬头,有些愕然。
老剑神口味这么独特,崇拜他的那些人知道么……
厢房门口,靖安王的两个侍卫,气机绵长不绝,一人用刀,一人空手,身上有沙场铁血味道。
沙场之人,透着简单而浓烈的果决,像雪,却是渗满了血的雪。
军中悍将,皆是从成百上千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武功不一定很高,杀人技巧却非寻常武林高手可比。
徐千秋推门而入。
襄樊最大的公子哥,靖安王世子赵询,于屋内低头站着。
一位中年儒雅男子坐于椅子上,手中一百零八颗天台菩提子串成的佛珠,不断捻动。
口中念经,面容虔诚。
赵衡,当年可是冠绝京城,风流倜傥的美男子,极得太后宠爱。
擅骑射,手执长枪,坐骑骏马,风采无双。
文武双全。
当年王位之争,只差一线!
如今虽龙搁浅滩,亦手握大权,执掌青州水师,坐镇青州,与北凉遥遥相望,互相牵制。
便是如此位高权重之人,六大藩王之一,世子殿下进入房间,却不见礼,却直愣愣盯着房中美人。
裴南苇恰巧侧身而坐,身段婀娜,一览无余。
女子手中拿着一本书,翻页时,一手撩起耳边青丝。
人美,给人第一感觉却是她的风姿韵味,古典雍容。
江南画卷,听闻推门声,转头,婉约一笑。
江南盛产美女,古人诚不欺我。
佳人一笑可倾城!
世子赵询低头瞥见这一幕,眼中满是恶毒神色。
为不被察觉,迅速垂首,咬牙不语。
脸上多处裂口,包裹着纱布。
便是伤疤痊愈,容颜却难保。
毁容之局已定!
舒羞还会为了此人而背叛北凉么?
椅子上,靖安王赵衡只是不断念经。
或许是这辈子心机太多,老得太快,已满头白发。
美人不迟暮,王爷却已满鬓斑白。
老夫少妻,便是如此。
许久,仍不见徐千秋开口见礼,只是盯着美人瞧个不停,似是如何也看不够。
靖安王终于停下念佛之音,挂好手中念珠,抬头,语气和煦,道:
“千秋,这里没外人,你我叔侄相称便是。”
徐千秋依旧目光不离裴南苇,道:“靖安王叔,婶婶好漂亮啊!”
赵衡眼中闪过一丝晦暗难明神色,食指轻轻捏住一颗菩提子佛珠,尽量让自己看着和蔼,道:
“王叔冒昧前来,是带这读书读傻了,犯下大错的孽子,前来给你道一声歉,小儿面子薄,便是知错了,也不敢孤身前来,只得请他娘出面,押着过来,让你见笑了。”
赵衡望向儿子。
赵询在船上被徐凤年用刀鞘拍脸,啪啪作响,亦能面不改色,让跳水,便果断跳水,潇洒从容。
如今,不过被父亲瞥了一眼,便乳被剧毒之物刺了一下,立即抬头,朝徐千秋深深作揖,当做赔罪。
徐千秋拉来椅子,坐于靖安王妃身旁,始终盯着那俊美脸庞看着,慵懒回道:
“赵询,你娘真好看!”
第166章 【光天化日,非礼婶婶】(加更一)
许是被屋内的“和睦”气氛渲染,裴南苇少了几分端庄。
一手两根纤细手指捏住一张书页,一手托腮侧望徐千秋。
眉目天然妩媚。
对这北凉世子殿下,心有颇多好奇。
北凉之地,飞龙在天,天下皆知。
民间不少措辞言论,谈及其中,便说,那飞龙是徐千秋。
真龙降临,北凉必将崛起。
如此诛心之语,数不胜数。
而这,却也是徐千秋的目的。
如今,这些言论多为诛心,待天下大乱,好事变坏事,起兵也会变得名正言顺许多。
若是再加上大柱国不幸去世,查出王妃之死与京城有关,宣告天下,到那时,起兵便再无顾虑。
只是,可能需要大柱国委屈假死一段时日。
生子当如徐千秋,败家当如徐凤年。
两兄弟,两个极端。
后来,帷幕慢慢掀开,其实那天下第一纨绔,也是徐千秋。
不过冒名顶替,借用其弟名头,四处作妖罢了。
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行事风格,恍然归于一个人,这让天下人一时间多少还有些将信将疑。
二公子徐凤年大呼,苍天有眼,他终于平冤昭雪。
也不知消息从何走漏,北凉世子平生愿望是收藏三十五万美女入后宫……
闻之,天下人纷纷侧目。
这是打算再建一支北凉“女骑”?
加之真龙下凡的渲染,不少闺中少女已在三十五万名额之中,暗暗为自己定下一席之地。
徐千秋与裴南苇对视,微笑道:“婶婶真好看!”
靖安王妃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北凉世子愈发肆无忌惮起来,毫不收敛。
那眼神,上下赤裸裸地扫描。
更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靖安王竟始终熟视无睹,权当看不见。
赵衡轻掐佛珠,顺势玩笑道:
“你婶婶自然好看,千秋,青州虽不及江南人杰地灵,美女却也不少,不知你可否相中哪家闺秀,王叔大可以替你抢来?”
一个“抢”字,徐千秋眉心微挑。
好家伙!
这老家伙是担心自己智商不够,需要暗示得如此明显么?
可怜靖安王妃还一切蒙在鼓里,对自己将要面临的命运,毫不知晓。
徐千秋笑笑,道:“本来想着,到了青州,该挑一两个小家碧玉带回北凉的,可如今见着婶婶,便不再想念那些胭脂水粉了。”
似是而非的交易,就此达成。
不过玩笑之语,却是一老一少两只狐狸,暗中达成默契。
此言,赵衡不过一笑置之,世子赵询却气得脸色铁青,浑身微微颤抖。
低头站于身后,故而不引人注意。
交易达成,目的达到,接下来才是真正的闲聊。
说些文武评胭脂评的话题,倒也可以消磨时光。
厢房之中,除了赵询之外,算得上其乐融融。
靖安王终于起身告辞。
徐千秋起身作揖道别。
离开厢房时,赵衡先行,徐千秋故意落后半步,与裴南苇同行。
并肩跨过门槛时,这位美人娇躯猛地一震,瞪大眼睛。
双眸之中,充满灵气。
秋水双眸,满目不可思议,望向这口口声声尊称她婶婶的俊朗男子。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非礼婶婶。
他,他怎么敢的呀??!!
徐千秋五指微微弯曲,揉捏一番,放手,轻道:
“婶婶,侄儿于北凉而来,特地为婶婶带了上好的家乡特产,晚些时候派人送到府上。”
裴南苇耳根通红,没有作声。
锦绣华裳遮掩之下,臀部传来一阵酥酥麻麻。
靖安王当面,他怎敢如此荒唐无度?
这里可是青州,非北凉之地,难道他不怕死在这里吗?
裴南苇静不作声,未发一言,靖安王赵衡听闻此言,转头笑道:“千秋有心了!”
从始至终,他似乎未曾察觉到自己王妃的异样。
对其脸上的红晕,及耳根通红,视而不见。
一路将众人送出客栈。
这场看似和和睦睦的会面会谈,终于结束。
表面上,无一不是和和气气,暗地里却步步杀机。
唯有细心的青鸟,于自家公子眼眸之中捕捉到了一丝杀机,稍纵即逝。
这靖安王赵衡,果真是个道貌岸然之辈,心毒更胜妇人百倍有余。
天下第一楼密档,靖安王有着一掐佛珠一杀人的秘密习惯。
今日谈话,赵衡一共掐了四次佛珠。
对他起了四次杀心。
却次次隐藏得极好,未有丝毫流露。
脸上的笑意,亦未曾有片刻停歇。
论演戏,论隐忍,这家伙是徐千秋至今见识过的第一人。
与之岳不群,也不遑多让。
这样的人,就是一条毒蛇。
藏于阴暗之处,蛰伏待机,带它吐出蛇信之时,必定一击即中,触之即死。
赵询定力已算上佳,与其父靖安王比起来,却差了太多。
几十年假装修佛念道,心性已然收放自如,炉火纯青,论演戏的功夫,徐千秋也自愧不如。
这对父子……
不可久留!
靖安王府这一家子,看着和和睦睦,却也不过表面文章罢了。
赵询对靖安王妃有意思,徐千秋能看出来,赵衡自然也能看出来。
青鸟走入房中,端来茶水,给徐千秋倒茶,徐千秋一把抓住她的手,道:
“青鸟,你晚些时候将那位靖安王妃的档案调出来,我再仔细看看。”
青鸟清淡一笑,轻嗯了一声,问道:“公子,赵衡活着始终是个麻烦,不利于掌控青州水师,要不要我……”
她作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徐千秋轻点其眉心,道:“小青鸟,你最近杀心挺重啊,今晚罚你给本公子暖床。”
青鸟放下茶壶,慌忙告退,调档案去了。
至于赵衡,虽是条毒蛇,徐千秋却也没这么放在心上。
便是掐了万次佛珠又如何,有时候,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计俩难登大雅之堂。
难怪徐骁那般看不起这靖安王,如今得见,格局却是小了很多。
阴毒有余,眼界格局却小了些。
为帝王不足,为枭雄尚可。
徐千秋揉揉眉心,这靖安王还是有些本事的。
既已知他是一品高手,却还敢单独会面。
更是接连心生杀意。
也难怪,大柱国徐骁便一直不怎么看得上江湖人物。
武功再高又如何,当年,三十五万铁骑所过之处,江湖门派无不臣服。
徐千秋忽地想起原着之中的北莽之战,十八宗师,无一不是武功高强,可最终……
武功再高,人力终有穷尽时。
靖安王对他心生杀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既已入了襄樊,若无天下第一楼相助,若赵衡一心想杀自己,便是入了天象,也休想活着走出襄樊。
第167章 【万剑归宗】(家更二)
【求票票!我不说,你们不知道我想要?】
实力与心计,缺一不可。
否则便是他人棋盘之上的弃子莽夫。
或者空有满腹经纶,却无用武之地的书生,任你百般算计,我自一剑破之。
上马杀敌,拼命即可。
拼赢了,是老子,拼输了,是孙子。
勾心斗角,算计人心是真的累。
也更狠毒!
徐骁常言,书生杀书生,最是阴狠歹毒,还他娘的手不沾血。
赵衡便是此中佼佼者。
晚些时候,徐千秋命舒羞往靖安王府送去一个锦绣蜀盒。
客栈之中,老剑神斜腿而坐,丢着花生米入口,嚼得嘎嘣响。
见姜泥趴在案几之上,百无聊赖地随便翻着一本秘籍,好奇道:
“哪儿来的剑谱,方便给老夫看看否?”
姜泥合拢剑谱,反手扔了出去。
方位偏得离谱,却于半空之中拐弯,飘浮于李淳罡身前。
无风,书页自行翻动。
《万剑归宗》!
李淳罡嘴里啧啧称奇,道:“真是奇怪,如此上乘剑术,为何江湖之中从未出现过?”
顿了片刻,忽地想起什么,问道:“是那小子给你的?”
姜泥嗯了一声,再无后文。
李淳罡将剑谱看完,合眼半晌,再度睁开眼睛,将剑谱还与姜泥。
见姜丫头只是看着手中剑谱怔怔出神,心不在焉,老头儿抠了抠鼻孔,道:
“那小子不教你,实际上是为你好,你自己想想,为何他知晓你身份,允准你随便出入听潮亭挑选武学,却只能是内功心法,而不让你习剑法招式?”
姜泥似懂非懂,问道:“为何?”
邋遢老头儿抠完鼻孔抠脚丫,然后往嘴里丢花生米,道:
“其一,他不修剑道,对你无太大裨益,其二……这小子很早就在打我的主意了,一壶百年女儿红可不是随便喝的。”
徐凤年推门而入,道:“什么女儿红?”
老头儿当即改口道:“这家客栈真是不值那许多银两,酒窖之中竟一坛女儿红都没有。”
徐凤年不疑有他,见姜泥手中剑谱,咦了一声,问道:
“小泥人,可以呀,竟能从我哥那铁公鸡身上搞来剑谱,了不起!”
在二公子徐凤年眼中,大哥徐千秋更多时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土匪。
毫无节操的土匪!
与北凉世子没半毛钱关系。
北凉王府,但凡是件宝贝,无论是谁的,徐骁、大姐二姐,包括他,都被收刮干干净净,全都收纳进入千秋阁。
一回,刺客入府,徐凤年偶然瞧见,便暗中将其从那迷宫一般的北凉王府之中,不断往千秋阁引……
可惜那是一帮废物,还没进入院子,便被青鸟杀了个干干净净。
姜泥扬了扬手中秘籍,道:“你要不要看?”
徐凤年握住腰间刀柄,轻微摩挲,道:
“不用,贪多嚼不烂,武艺贵于精,而不贵于多,我哥每每出手,皆是一指无敌,那才叫霸气!”
李淳罡突然插话道:“小子,天赋不错,道心也不错,假以时日,亦可拔刀无敌。”
那日于船上,徐凤年的拔刀斩,亦让老剑神侧目不已。
姜泥心生好奇,道:“一刀无敌,一指无敌,谁更厉害?”
徐凤年一脸黑线,转身便揍。
这丫头,从小就不会聊天,活该没朋友!
忽地,姜泥叹息一声道:“城外那个观音姐姐好漂亮,今天那个也很好看哩。”
老头儿一眼看穿姜丫头心思,哈哈大笑,道:
“姜丫头也不比她们差,再过两年,就更好看了,到那时,胭脂评必有你一席之地,不知羡煞多青春少女,引来多少嫉妒。”
姜泥眼眸一亮,问道:“真的?有青鸟好看吗?”
老头儿往嘴里丢了一粒花生米,翻白眼道:
“老夫骗你作甚?
至于青衣丫头,她得那小子看重,可不是因为容貌,而是一颗心,老夫行走江湖三甲,从未见过如此傻的傻丫头。”
嘴里评论青鸟,老剑神心头却闪过绿袍儿身影。
那也是个无可救药的傻丫头!
得老剑神夸赞,想来也是武林前辈,不至于说谎,姜泥顿时眯眼笑了。
两颊凹陷小酒窝,若是放些女儿红,定是人间极品。
房间之中,徐千秋慢慢细看裴南苇资料卷宗。
青鸟站于身后,柔柔捏肩。
这靖安王妃,果真是一位可怜之人。
本为裴氏之女,其父乃是当世闻名的通儒裴楷,衣食无忧,学得琴棋书画。
若是按照原本的轨迹,她或许会嫁入某一豪阀,相夫教子,结束一生。
然而,在春秋乱战中,徐骁马踏六国,裴氏门庭凋零,仅剩她一人。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如此绝色尤物,颜值出众、气质卓越,失去裴家的庇护,注定会是一场悲哀。
人间于她而言只会是炼狱。
不想受尽屈辱,要么死,要么重新寻找一位靠山。
她选择了后者,嫁入王府,成为靖安王妃,自此身居高墙内,几乎没有消息传出墙外。
赵衡本是薄情之人,她在赵衡面前,每日只能低眉顺目,如牵线木偶一般。
此外,靖安王世子赵珣,对她亦垂涎已久。
居心叵测,痴迷不已。
甚至,在其隐蔽院子之中,养了一位与她六分形似七分神似的女子。
只要给赵珣机会,她便会彻底沦为玩物,此生再无出头之人。
只是……
案卷之中,裴南苇的资料有着五年空白期。
毫无痕迹可循。
这其中,令人遐想。
许是如此,赵衡才会那般横刀夺爱,先娶了裴南苇,让其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至于祸害了自己儿子。
从客栈出来的靖安王马车,从外观之,并无别致,与普通马车一般无二。
走进马车之中,其实内部别有洞天。
内壁之上,尽是紫檀木贴就。
赵衡喜爱檀木程度,丝毫不亚于那位官子无敌曹长卿。
马车之中,放着羊脂美玉底座的鎏金檀木香炉。
靖安王妃上了马车后,将手中小说,王东厢所着《头场雪》,放于一旁。
双腿弯曲,叠放一起。
饱满圆臀枕于腿上,动作娴熟,焚起袅袅檀香,默不作声。
看着那刚刚被咸猪手抓过的饱满圆臀,靖安王赵衡心中一阵阴霾无处释放,极为难受。
闭眼,念经,转动手中菩提子佛珠。
第168章 【活死人】
靖安王赵衡与赵询相对而坐。
赵衡闭目念经,转动佛珠。
便是天大的事情,都要等他念完经再说。
便是知道父亲此刻已如老僧入定,靖安王世子也只敢眼角余光偷偷瞥上一眼名义上的娘亲,实际上的心头爱人。
目光不敢有太多停留。
念经百声,千千声,睁开眼时,已临近王府。
靖安王赵询终于睁开眼睛,平心静气,道:“询儿,你可知错?”
赵询正襟危坐,低头道:“父亲,孩儿知错!”
果断,干脆,没有片刻拖泥带水。
靖安王眼睛微微眯起,未曾追究,未曾点破。
转而望向车窗之外,顿了片刻,道:
“徐千秋此人若是不除,待其世袭罔替,继承北凉王之位,这赵家王朝,早晚要变天。”
见儿子始终不敢抬头,心中微叹,继续道:
“为父今日,错走了一招昏棋,那小子面色平和,温文尔雅,心中却已必然对我起了杀意。
天下传闻,北凉与天下第一楼素有往来,若真如此……”
说到此处,靖安王脸色忽地阴沉起来,不再隐藏,瞥向一旁的靖安王妃。
见她始终低眉顺眼,如牵线木偶一般,沉默不言,毫无反应,对两人谈话,似一句也没听进去,心中愈发恼火。
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怒火,对一旁赵询道:
“春神湖之上,你欲趁乱击杀徐千秋,嫁祸与青党子孙,心思手段皆是上佳,只是,这审时度势的火候却差了太多。
徐千秋是何人?徐瘸子会放心他孤身行走江湖?
他若那般容易杀,刚出北凉便已被人五马分尸,挫骨扬灰了。
又岂会一路安然无恙来到青州。”
靖安王世子低头道:“父王教训得是!”
马车之中又是一阵沉寂。
赵衡微微皱起眉头。
心中有股烦躁,如何念经也无法破去。
忽觉鼻尖飘过的檀香太过浓郁了些,挥手散去一些。
语气和缓了许多,道:“京城那边,徐瘸子十有八九要遂了心意,拿到世袭罔替,不过,大柱国的头衔多半是保不住了。
想来,那徐蛮子也不会在乎这些。
皇宫里那位也是没办法,这世袭罔替若是不给,北凉可能今日便起兵。
若是给了,即日起,北凉更是京城的心头大患。
想来,宫里那位应该早有打算。
除徐骁外,顾剑棠北行两辽,势在必行,北凉于两辽的根基,徐瘸子得自己老老实实拔去。
即便如此,北凉三州依旧固若金汤。
这其中,怕也少不了天下第一楼的影子。
北莽分舵遭受灭顶之灾,还能插手离阳之事,可见其实力。
若北凉与第一楼联手……”
靖安王猛地收住话茬。
他手中一枚菩提子佛珠砰然裂开,神思深藏,晦暗不明,自言自语道:
“飞龙在天,之前我不信,可今日见到这小子,我信了!
假以时日,北凉必反!”
闻言,赵询终于抬头,心头震撼。
北凉自立为王之说,历来有之,缺也不见北凉真的有什么实际性动作。
说的人多了,真真假假,无从判断。
可此话既出自父亲之口,赵询便不得不信。
从小,对自己父王,他既害怕,又崇拜。
一言一行,皆会下意识模仿他。
便是父王横刀夺爱,抢了自己心上人,他亦不曾有过半点反抗。
只是眼睁睁看着。
下了马车,回到靖安王府。
仆役跪了一地,战战兢兢,莫敢抬头。
穿过走廊,临近佛堂。
赵询看了一眼名义上的母亲背影一眼,默然转身离去。
大殿之中,所供奉乃是地藏王菩萨。
其真身由紫檀木所刻。
此处光线不是很好,显得有些晦暗不明。
住得久了,心思难免也会染上一些,靖安王便是如此。
赵询手中菩提子佛珠,共一百零八颗,方才爆裂一颗,此刻,却再次爆开,散落一地。
一个个珠子掉落下来,砸落在寂静殿堂白玉板上。
刺耳,阴森。
亲手毁去这最爱之物,赵衡终于不再隐藏。
一脸狰狞,转身,死死盯住靖安王妃,咬牙切齿,道:
“你个贱人,不要脸的东西,婊子养的,与那姓徐的小杂种卿卿我我,你依我侬,再多说几句话,是不是魂都要飞走了?!”
裴南苇始终沉默不言,低着头,看不清其面容神色。
一言不发。
与那泥人雕塑一般,毫无人间烟火气,任凭辱骂。
外人只道她孤苦伶仃,能嫁入豪门,一辈子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却又哪里知道其中心酸。
赵衡没有罢休,上前拖住其发丝,拖拽进入佛堂之中。
狠狠摔在地上,揣了一脚,嘶吼道:
“裴南苇,本王哪点配不上你这贱货?
十几年来,你何曾有过一次当我是你的夫君?
你知道吗,我当年离龙椅只差一步,就一步!
天底下,没人比本王更有资格穿上龙袍,坐上龙椅!
我才应该是天下至尊!”
三万三千青丝散乱不堪,完全遮住她的面容,看不清其神色。
发丝之下,传来平淡如水,毫无波澜地声音道:
“既是贱货,又怎配得上你?”
狂怒嘶吼的人影,神情一滞。
眼中阴霾尽去,变得和蔼可亲,极易近人模样,蹲下身,伸手试图摸裴王妃脸蛋,声音温柔,道:
“苇儿,夫君是不是弄疼你了?”
裴南苇撇过头,未让他触摸自己脸颊,轻声,毫不在意,似习以为常,道:“不疼!”
没摸到脸颊,又被这躲避动作彻底激怒,停顿在半空的手掌,顺势挥了下去。
裴南苇扑于阴凉地板之上,光线晦暗,神色却如常。
赵衡踢了她两脚,怒斥道:
“姓裴的,你活着,还不如一个死人,活死人!
既如此厌恶我,又这没骨气反抗,怎么不去死!”
说罢,哐当一声,靖安王从袖中摸出防身匕首,扔于地上。
裴南苇嘴角挂着血丝,却浑然不在意,看着那地藏王菩萨,冷漠道:
“我怕死,所以才嫁给你。”
对这毫无感情的活死人,靖安王心中生出无限厌恶。
缓缓压下心头愤怒,声音变得平淡,生硬,道:“滚!”
裴王妃缓缓站起身来,整理衣衫,重现结扎发丝。
动作娴熟,行云流水。
目光平淡如活死人,毫无波澜,淡淡瞥了一眼那不知何时悄无声息进入大殿,坐于地藏王菩萨头上的白衣身影。
转身离去。
第169章 【细节你们看不到了】
【本章许多小细节,被封,现已整改,细节你们看不到了……】
裴王妃欠身施礼,转身离开。
走出佛堂,跨过门槛时,问道:“北凉世子送的礼,我收还是不收。”
赵衡冷笑道:“本王这点肚量还是有的!”
裴南苇不冷不热地哦了一声。
裴王妃离开,靖安王瞬间像变了个人。
前后判若两人!
让人不敢置信。
愤怒尽收,脸色归于平静,心平气和。
蹲下身,慢慢一颗颗捡起地上菩提子念珠,忽地,他神色微僵。
转身望向那尊民间传颂,“一件袈裟铺大山”的地藏王菩萨。
阴暗还是阴暗,菩萨还是菩萨。
什么异样都没有。
靖安王微微皱眉。
难道真是自己多心了?
将菩提子佛珠一一收拢而来,坐于香草结成的蒲团之上,缓缓将散珠串连起来。
抬头看了一眼地藏王菩萨,光线晦暗下,菩萨的笑容亦显得有些鬼气阴森。
靖安王学着那动作神态,阴冷一笑,道:
“徐瘸子,你真以为我不敢动你儿子?
什么世袭罔替,本王便让你二十年谋划,变成一个天大笑话!”
徐千秋离开佛堂,一路跟随裴南苇回了她的房间。
这女人还真有点意思。
被靖安王那般羞辱,却心无波澜,仿佛那受羞辱之人,与她不是同一人。
佛堂之中,裴南苇已发现他,却当作没看见,也不出声提醒靖安王。
裴王妃反手关门,她虽没亲眼见到徐千秋进屋,但她知道,他一直都在。
靖安王或许不如大柱国徐骁那般位高权重,践踏清洗整个武林,招募能人异士做了爪牙,但毕竟是六大藩王之一,手下却也有着不少高手幕僚。
能在这王府之中来去自如,无声无息,武功定然不低。
裴南苇虽不会武功,眼界缺非一般人能比。
明知自己屋内进了外人,她却仍淡然处之,权当那人不存在。
对方不说话,她也不说话。
打开檀木抽屉,取出一锦绣缘盒,用药膏轻轻擦着脸上五指红印。
徐千秋悄无声息,走路毫无声响,来至她身后,看着铜镜之中倒映美人。
徐千秋一手搭在其肩,一手撑于梳妆台,附身而下,在其耳边低语道:
“婶婶就不问问,我此来所为何事?”
裴王妃眉头微挑,冷漠道:“我问了你就会告诉我?”
徐千秋伸手扶起她耳边的发丝,于鼻尖闻了闻,道:
“告诉你也无妨,其实我是来杀赵衡父子的,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裴南苇只是继续涂药,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
对赵衡父子的性命,丝毫不在意。
便是那为何改变主意的原因,她不想知道,也不想问。
过了一会儿,裴王妃终于上药完毕。
徐千秋却只是冷眼旁观她这怪异举动,沉默不言。
曼妙身影,欲择人而噬,坐于床头。
见那传闻中好色如命,冒充弟弟名讳,常在外强抢民女,白睡花魁的世子殿下,此刻只是平淡看着她一举一动,裴南苇心头终于微微有些动容。
她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男人。
两种可能,要么,眼前之人不是男人。
要么,他不是人。
不管是哪种,都让她这个,方才在佛堂任凭靖安王羞辱,始终面不改色的活死人,心头终于生起一丝丝恐惧。
双眸不带丝毫情感,与之四目相对,想起以前曾无意听来的青楼女子口头之语,冷冷道:
“我就当被色狗,咬了两口,咬完赶紧滚!”
徐千秋真正动容。
这女人……
乱世佳人,罪容乃大。
微叹息一声,捡起地上衣衫,给她批在身上。
复杂回头瞥了一眼,出了房间。
最后那个复杂眼神,如高山之水滴于万年冰潭之中,一阵阵涟漪层叠四周扩散开来。
裴王妃久久怔在原地。
那双手无意间碰到肩头的温度,久散不去。
若非身上气味不变,此刻所见,与客栈相识,她万万不敢相信,眼睛看到的同一个人,差别竟会如此之大。
穿好衣物,走至窗边,下方院子里,站着两个怀抱圆月弯刀的黝黑侍卫。
身上铁血味道极为浓郁,一眼便知,皆是从沙场上千挑万选,选出来的杀伐之人。
却不见异样。
那人于这王府之中,果真来去自如。
飞龙在天?
不知怎地,她心头忽地想起这个之前听闻不屑一顾的词来。
不多时,府上来了一位风韵犹存的御姐,看着像是练武之人,境界不低,性格爽朗,尊那位世子殿下之命,为她送来一个精修洛盒。
便是那盒子,也足以十余户农家衣食无忧好几年的。
所装之物,更是奢靡,江南十二凤钗!
十二凤钗,来至江南十二位花魁。
每一簪皆是价值千金。
准备再待一日,便要离开襄樊了,天边刚刚亮起,徐千秋便带着鱼娘子出去游玩。
青鸟?
床上呢!
没对裴南苇动手,回到客栈却狠狠蹂躏了青鸟一番。
指玄高手……
不也还是难以下床?
鱼幼薇穿了件姥山青浮绸缎庄购得对华美绣裘,典型的西楚服饰。
堪称堆红织锦愁媚嗤素。
不过,在徐千秋看来,却裹得过于严实了些。
虽不愿鱼娘子出去游玩,雪峰微露,但也不能如此严实?
半点韵味不留?
鱼娘子本是体态风流的尤物,最诱人之处,当属那两对傲人肥雪。
当初打晕扛回千秋阁之时,有幸品尝过一番,手感至今难忘。
此刻包裹严严实实,浮想联翩机会一道扼杀。
好在,她怀里捧着那白猫,将胸脯挤压变形,倒也还能有些眼福。
徐千秋拍拍那肥猫,笑道:“武媚娘,没把你做了肉包,还是有些用处的。”
出了瘦羊湖,世子殿下翻身上马。
穿白袍,骑白马,抱美人,美人抱白猫。
此间一幕,成了街上一道养眼的旖旎风景,回头率极高。
于白蛇堤之上,徐千秋在其耳边调笑道:
“我金屋藏娇,断了你上胭脂正副两评的机会,怨不怨我?”
第170章 【平局】(加更一)
闻言,鱼幼薇摇摇头。
轻咬其耳垂,见其耳根通红,徐千秋笑道:
“按家学渊源,你父亲是上阴学宫稷下学士,你也算出身书香门第。
如此说来,你该喜欢那些文人骚客,士族子弟才对。
可之前在北凉时,也未曾听闻你与哪位才子有诗词歌赋往来,莫非是尚未寻到能相合之人?”
强忍着耳垂传来的舒舒麻麻,电颤全身的异样感觉,鱼幼薇轻声道:
“你不是说过?
那些文人骚客、士族子弟,口口声声“不事王侯不种田,君王下昭我独眠”,却大都是些口腹蜜剑之辈。
若君王果真下昭,一个个都会变得癫狂起来,以笔作剑,不分善恶,刀出阴险。
那些个穷酸秀才,诗词歌赋之间,自称一剑当空惊老龙,实则连杀鸡都不敢。
既如此,我与那等人物谈何诗词歌赋相合?”
这话,徐千秋确有说过,只是不曾想,它果真记在了心里。
两人骑于马上,徐千秋观城楼建筑,鱼幼薇观春神湖,白猫呼呼大睡。
离开钓鱼台,带着鱼幼薇在城里闲逛。
忽然见一条巷子之中挤满了人,其中拥挤之人,不乏青衫风流文士。
走近一瞧,却是在赌棋。
蹲着,站着,坐着,整条巷道拥挤不已。
便是偶尔被人踩了一脚,也分辨不出是何人所为,却也顾不上这许多,看热闹要紧。
襄樊,有条巷子,远近闻名,外间传闻“销金窝”。
闻其名,便知其意。
可以说,襄樊的快速发展,销金窝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影响力,不可小觑。
除此之外,与其齐名的,还有便是眼前的永子巷。
外界称其为“棋巷”。
巷中,不少在野棋士国手,靠壁而坐,摆出棋墩棋盒,以己身棋力强弱下注不同数额,引诱那些技痒游人和棋痴去上钩。
这种乡间博弈,虽难入棋坛大家法眼,却能消磨市井之徒与贫寒子弟光阴。
几枚、十几枚铜板,小赌怡情。
心机城府极深之人,善谋之辈,棋艺都不会太差。
无双国士李义山,便在听潮亭下了几十年的棋。
听潮亭十局,已近收官之战。
小时候,徐千秋常被二姐徐渭熊拉着下棋,偶尔也会和师傅李义山对局,棋艺自然不差。
于棋巷之中下棋,有个潜规则,那便是不能以大龙为爽快,小赢几子,留点分寸,如此最好。
摆棋也好,下注也罢,若是赢得对方丢盔弃甲,容易没了继续再下一盘的欲望乐趣。
巷道之中太过拥堵,难免会有借机朝鱼娘子揩油之人。
故而,徐千秋搂住鱼幼薇腰际,扶摇直上,于屋檐之上行走。
好奇之下,徐千秋亦参与落子。
人却不下来。
坐于屋檐之上,双指挥动,自然落子。
听闻棋巷有一白衣公子,坐于屋檐之上,怀抱美女,美女抱白猫,与人对弈,同时对战十人。
十盘同开!
围观之人越来越多。
十人之人,一人是瞎子,眼球被人挖去。
盲人,如何落子下棋?
听声落子,好本事!
这名野棋士虽穿着寒酸,气态却不容小觑,举手抬足之间,皆透着股正真世家子的儒雅古风。
在其身前,空荡棋盘之上,放着十颗黑棋。
寓意,若输了,一赔十。
寻常赌棋,大都是两三颗,五颗皆是难得一见。
十颗,可见其人自信之盛。
十局对弈,落子如飞,其中九局很快便决出胜负。
只余盲人这局。
盲人手执白棋,久久不落。
思量许久,落于天元。
平局!
再下三局,仍是平局!
徐千秋抬头看了看天色,也到了晚餐饭店,收了九局铜钱,搂住美人腰肢,飞身而去。
客栈之中,招手叫来舒羞,很快,一个大食盒就端了上来。
杨清风试过无毒,舒羞这才端到徐千秋身前。
徐凤年也不客气,直接开吃。
大戟宁峨眉则是站着,眨眼功夫,几口便将饭菜风卷残云般咽下肚了。
饭桌之上,谈及今日棋局,鱼幼薇难得主动发言,道:
“那盲人落子,擅长以弃为取,以屈为伸,视野开阔,能与你平手,如此棋艺,没想过请到身边做幕僚?”
徐千秋摇头道:“棋下得好,不意味着便能做官,今日之后,他自又前程,不用我劳心。”
鱼幼薇笑而不语。
若非此番游历,她一路跟随,说不定就信了这番话。
相处时日久了,这位世子殿下与她说过的许多话,除了那句尚未说出口,欲把她占为己有,这句是真的。
其余之语,鱼幼薇一句不信,也不敢信。
永子巷,棋巷。
黄昏之中,年轻盲棋士收起行囊,不过一个棋墩,两盒棋子,外加几本棋谱而已,却已有些劳累不堪。
盲人暗暗自嘲,百无一用是书生。
却又道,如今这世道,瞎了才好。
眼不见,心不烦。
他的眼睛,是自己刺瞎的!
行到拐角处,盲棋士被拦下。
马车之中传来一道威严嗓音,缓缓说道:
“陆诩,青州海沧郡人士,祖父陆游乃前代儒道大家,一门三杰,却被小人构陷,满门抄斩。
你自刺双目,自绝前途,方逃过一劫,得以保全性命。
隐姓埋名,十年如一日,苟活于这棋巷之中。
赚了些银子,夜间便去勾栏坊听曲,逍遥快活。
你可还记得自己灭门之仇?
你的仇人,便是海沧郡郡守。
这么些年,你可还记得?”
盲棋士沉默半响,平静道:“勾栏坊姑娘,歌声好听。”
马车之中传来笑声,道:“听闻你昔日曾说过一句话,我辈腹有千斤书,万两才,要卖,只卖帝王家。”
盲棋士终于微微皱眉,道:“年幼无知,不过读了几本书,不知天高地厚,胡诌之语,当不得真!”
那人却道:“帝王家?如何才算帝王家,一个靖安王够吗?”
淅淅沥沥的小雨,滴滴答答落于棋墩之上,许久,盲棋士轻道:
“够了!”
靖安王赵衡扣动手中菩提子佛珠,哈哈大笑,道:
“靖安王府,愿给先生搭建平台,助你一臂之力,一展才华!”
雨夜之中,黑暗角落,三个黑夜蒙面人,见那盲棋士上了靖安王的马车,手中匕首飞镖缓缓收回袖中,消失不见。
【下午继续加更!】
第171章 【紫微当空】(加更二)
【就算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我想要什么,对?】
襄樊城有两大美女。
年近四十尚能入胭脂榜的裴王妃,藏在深闺之中,他人自然不再心存念想。
至于第二位,便是住在素有“销金窝”的相国巷里。
青州最狐媚的女子,沦落红尘为妓女,却无人将其视为一般勾栏女子。
她叫李白狮,本名李小如,出身东越三流官宦之家。
东越亡国后,父亲去世,随母亲前往广陵郡,变卖祖产为生。
平日里,住在松林小楼之中,娱乐山水。
几年后,长成美艳动人少女,体态玲珑非凡。
每次出行,必有众多翩翩美少年,文人骚客跟随。
几年前,广陵王麾下将军色念心生,带人强抢。
微躲避灾祸,几经辗转,便流落到了襄樊之地。
几年间,当过道姑,做过清倌。
后,进了相国巷,凭着非凡音律歌舞,擅长察言观色,一跃成为艳压三州的名妓。
尤其擅长家乡西泠腔,被誉为:“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只色+。”
新出胭脂评,李白狮,是唯一一位以妓女身份入榜的。
只是,这几日,听闻这位李双甲心情不大好。
大概是生意不好。
身穿雪白僧袍的女菩萨,一人渡万鬼,带其出城。
龙虎山三年一度,三万三千人的罗天大醮。
北凉世子进城。
这一桩桩,一件件,皆是轰动襄樊的大事。
酒肆茶坊,生意异常红火,她的生意自然就差了很多。
襄樊城人都知道,白玉狮子李双甲有一名御用琴师。
是个年轻瞎子,却少有露面。
清晨时分。
昨晚已搬入靖安王府住下的盲棋士,大清早便来到相国巷中段地理位置极佳的白玉狮子楼。
不同于以往,今日,他双手空空,未曾背着那古琴。
双目已瞎,却能认路的盲棋士,与小杂役闲聊两句,推却领路,独自离去。
来至红鱼馆前,遇上些莺莺燕燕的女婢丫环,听闻着那“陆公子”的喊声,这位性子儒雅,性子温和的陆公子,却也笑笑回应着。
一个瞎子虽不起眼,楼内的姑娘却人人认得他。
瞎子初来此地弹琴第二天。
一位权贵富豪强行给雏儿伶馆破瓜,虽是强迫,但此类事见得多了,也就麻木了。
这白玉狮子楼虽比一般青楼规矩多些,但民不与官斗。
不过一名小清伶而已,不比为之得罪地头蛇。
那权贵祖上几代都是青州军中掌权之人,于走廊上强要了那名幼女清伶,事后,听其哭声,烦躁之下便要抽刀将其劈死。
盲琴师恰巧赶到,不顾自己身安危,便冲上前去拼命。
最终,还是由李白狮出面求情,才将其从刀口之下救出,保得一命。
白玉狮子楼上下少有婢女丫鬟,清伶名馆,至今仍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幕。
大雨倾盆,浑身是血的陆诩坐于院子里,怀中抱着那已毙命的可怜少女。
脱下自己寒酸衣衫,轻轻地,小心翼翼覆盖于那衣衫不整的尸体之上,仰天大笑,满脸泪水。
让人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心上人去世,自那以后,盲琴师脸上的和煦笑容少了很多。
三日后传来消息,那位达官贵人府上,一家十六口,尽数死于非命,住宅之中,大火烧了一天一夜。
军中将领,也死于营帐之中,原因不明。
听闻,似是得罪了江湖上的什么嗜杀之人。
便是刚刚出世的婴儿也难逃此劫。
满门上下,无一存活。
李双甲的贴身婢女秋荷早早站在院门之外,见其走来,福身一礼,柔声笑道:
“陆公子,小姐早已于屋内等候。”
陆诩神情恍惚已瞬,点头,随其进入屋内。
看着他离去背影,丫鬟秋荷眼中无限温柔,久久无法散去。
若是细观其模样,倒颇有七分当年那位清伶女倌模样。
二楼,一位国色天香的女子。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天下名妓花魁之首,此刻却在泡茶。
为人泡茶。
屋内空无一人。
案几之上,两个茶盏很是精致。
不知何时,身后的黄梨木椅之上,忽地多了一个老头儿。
双眼微闭,似赶路有些累了,休息片刻。
陆诩上得楼来,沉默不言,只是恭恭敬敬对那老头儿恭恭敬敬执礼,一揖到底。
后,站于案几一旁,一动不动,像极了木桩。
李双甲继续煮茶,如陆诩一般,只是对那老头儿行了一礼,便再无多余动作。
若是让外人见此一幕,说不得青州都要沸腾。
从未听闻李双甲与谁香玉温软过,至今仍是个雏儿,怎地今日却让一个老头儿,及一个瞎子进入自己闺房。
忽地,闭目老头儿终于睁开双目。
浑浊之色,一扫而光,神采奕奕。
老头儿驻颜有术,两鬓斑白如雪,已过花甲之年,越至古稀年迈,但其面容却不过中年男子模样。
便是比之靖安王赵衡,亦要年轻不少。
顺着他的目光,楼梯之下走来一白衣胜雪之人。
见其人,双甲李白狮,及瞎子陆诩,齐齐跪地。
“天下第一楼,襄樊城分舵舵主,陆诩,参见楼主!”
“天下第一楼,襄樊城分舵副舵主,李白狮,参见楼主!”
白衣身影微微抬手,两人只觉身体被一道柔和力量扶起,温和道:“无需多礼,起来说话!”
说罢,将手中酒坛放于案几之上,浅浅一笑道:
“你个死老头儿,见你一面可真难,若再不出现,我便要给你掘墓,埋衣,立碑树传了!”
老头儿正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江湖人称“黄三甲”。
身怀异术,知晓前后数百年。
棋甲、书甲、算甲,又称黄三甲。
江湖隐士。
被公认十九道第一,草书和阴阳谶纬第一,享誉天下,曾是上阴学宫最为得意的门生,齐阳龙的不记名徒弟之一。
九国大战,游说其中,一张嘴挑起许多战火。
因春秋十三甲独得三甲,自诩黄三甲。
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呵呵姑娘的义父。
布局天下,棋在棋盘外。
武力:陆地神仙境(儒圣)。
从白衣身影进入屋内,老头儿便一直盯着他看,双眸之中青色光芒,势要穿透重重迷雾,看透上下五千年。
最终却重重叹息一声,道:“除了紫微当空,还是什么也看不透,小子,这次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百年女儿红!”
“什么!”闻言,老头儿眼前一亮,急瞬起身,伸手便去端那酒坛。
第172章 【未曾同房】
百年女儿红,大柱国本该有一份,五分之一,却因疗伤在即,静止饮酒。
及三年违约饮酒,故而,这五分之一女儿红,免了!
启封,满室酒香。
老头儿深吸一口气,咕噜咕噜全给喝了个金光,不带喘气的。
这一幕,徐千秋似曾相识。
胭脂女子李双甲恭顺走近,手持茶壶,弯下纤细蛮腰,为白衣少年斟茶。
弯腰动作幅度大了些,如此一来,那处便鼓起得厉害。
几乎撑破了衣裳。
身材娇小玲珑,峰谷雪山,却气势汹涌。
传言,她有一双白莲玉足,习得道教房中术与密宗欢喜佛。
在床上,可做出各种玄妙姿势。
故而,亦有白玉狮子滚绣球的旖旎说法。
嘴里啧啧一阵,将酒坛里最后一滴滴入口中,瞥了一眼那低头站于一旁的陆诩,后,看向徐千秋,道:
“安排这小子入靖安王府,是你的主意?”
徐千秋点头,问道:“前辈觉得如何?”
老头儿并未作何评价,不以为意,淡淡道:
“一颗棋子最妙之处便在于,高明棋手落子之时,也不曾想过,这一手便是胜负关键首。
你如今既已落子,接下来,他能否在靖安王府掀起腥风血雨,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闻言,陆诩再次单膝跪地执礼,道:“陆诩定不负楼主厚望!”
之后,二人密谈天下布局。
李双甲于屋外守候。
盲棋士陆诩,则是回了靖安王府。
门开之时,李白狮进入屋内,两人皆已消失不见,心中微有些失落。
白发老头儿离开白狮楼,去往襄樊城东一处宅院。
那是一处私宅。
里面所住之人,与裴王妃有着七分形似,九分神似。
此处,正是靖安王世子赵询金屋藏娇之处。
每次出城来此地宠幸,皆是鬼鬼祟祟,生怕被父王知晓。
对父王,赵询从骨子里畏惧。
这一切计划,他本以为安排得天衣无缝,却不知……
每次行宠之时,嘴里呼唤着“裴南苇”名字,墙壁之后,一个如行尸走肉一般的白发老头儿静静看着两人翻滚锦绣被。
赵询每每被父王呵斥,亦或者,于院内遇见王妃,都要来此处私宅狠狠发泄一番。
直到精疲力尽,极尽缱绻,大汗淋漓,心头才会畅快。
春秋大战落幕,天下便是新的棋局。
这么多年来,老头儿已悄然落子十二局。
无双国士听潮亭十局,春秋无敌黄三甲落子十二。
这其中暗棋,大部分尚在落子生根,但其中一部分,却将要开始发力了。
与春秋乱战相比,唯一不同,此番却是为了天下一统。
不止布局离阳,也包括北莽。
黄三甲便是天下第一楼,楼外楼最大负责人。
初见时,徐千秋与其有过交手。
于雪峰之巅,有过一战。
徐千秋只出了一指。
两人比拼一招。
至于结果……
遇强则强,徐千秋自然更胜一筹。
认出其身份,徐千秋当即起了杀心。
此等人物,若活于世,必然对他一统天下的计划产生不可预估的影响。
说不得,计划最终会走向失败。
别人或许没这能力,但黄三甲,徐千秋确无把握。
杀机已起,便要全力出手将其斩杀。
最终却收了手。
两人所谈内容,不为人知。
从此,天下第一楼之外,多了一个楼外楼。
黄三甲不插手天下第一楼之权,却可借天下第一楼之手,布局天下。
有第一楼相助,于天下落子,他可以方便不少。
两人当面第一句,徐千秋至今仍记得:
“小子,天下第一楼是你的?”
便是这句话,令他杀机顿起,毫不犹豫,当即一指出手。
不得不承认,老头儿当时被打懵的表情,很是精彩。
便是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如何也想不明白,年纪轻轻,怎会有陆地神仙的境界。
即便从娘胎开始修炼,短短十几年,也决不可能!
之后,在黄三甲的帮助下,吃了半个月雪,徐千秋成功逮住雪山飞狐。
黄三甲是楼外楼之人,其义女呵呵姑娘却不是。
裴王妃今日出城赏景,这个身份尊贵,贵为王妃却连相国巷妓女地位都不如的女人,一年之中,只有两次机会可以出城。
却每次,都是去看那一片芦苇荡。
春看嫩芽拥簇,秋看风起芦絮飘雪。
裴南苇,名字里头带一个苇字,便喜欢去看那毫无美感可言,最无趣乏味的飘絮。
对此,赵询嗤之以鼻。
将其亲自送出城去,目送她远去,靖安王世子便弯弯绕绕,一路来到了私人宅院。
宅院之中,除了那只金丝雀外,便只有一名丫鬟和两个老嬷嬷。
无一闲人,更无其他男子。
赵询推门而入,顿时觉得自己获得新生,充满活力。
此地虽不如靖安王府恢宏华丽,在其眼中,却胜人间仙境。
这里的一花一木,一人一鞋,皆是他的。
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心里不需那般压抑,不需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
于靖安王府之中,每一天,每一刻,那阴森的气息,都让他难以呼吸。
那个至亲之人,其心机深沉,便是他这个做儿子的,亦不敢胡乱揣度。
赵询怨恨自己父王,当年若是心狠,穿上龙袍,如今他便是太子。
怨恨他,为何要娶那个女人,娶他的心上人。
最为心碎之处却是,娶回来之后,却又不知疼惜。
夫妻二人相敬如“兵”,更甚者,相敬如“兵”。
夫妻十几年,至今未曾同房。
有的只是殴打和辱骂。
心上人便在眼前,想而不得,还得喊其娘亲。
世间之事,怎会如此讽刺?
赵询仰头,深呼吸一口小院独有的清新气息,心头阴霾终于散去一些。
被她养在院子里的女子,自住进来第一天起,便被剥夺了名字,赐其名“裴南苇”。
赵询喜欢她那如羊脂暖玉一般的身子,抱在怀中,春暖夏凉。
真正打心眼里喜欢,且为之痴迷疯癫的,却是她的神态。
见赵询进来,温顺如小猫一般,韵味十足,道:
“询儿,你来了?”
赵询学着自己在靖安王府的动作,毕恭毕敬,道:“娘亲,询儿给你请安来了。”
见他请安,她便学裴王妃,端着架子,冷冷哼了一声。
这一哼,彻底激起赵询骨子里的火气。
露出一脸狰狞笑容,嘴里骂着,婊子养的裴南苇,让你跟老子装清高。
二话不说冲上前,撕碎那与裴王妃一模一样的衣裳。
抱去内院,扔在床上,狠狠鞭挞……(此处细节,省略十万字,诸位自己脑补!)
第173章 【dou M】
事后,赵询恢复常态。
躺在床上,眯眼享受,回味无穷。
伪王妃半蹲身子,春意盎然,饱满无双,为其揉捏肩膀。
观春湖之水,品春湖之花,靖安王世子赵询遗憾道:
“嗓音已经几可乱真,可一旦到了床上,皮肤与身段还是差了点儿,美中不足。
若下次临幸,你还是这般露馅……”
伪王妃鼻音娇媚,轻嗯一声。
赵询抬头,盯着她看了许久,脑海之中却不断回想着这些时日与裴王妃相处的点点滴滴。
猛地翻起身来,一把抓住她的柔顺青丝,阴鸷暴戾道:
“好苇儿,这些日子不碰你,本王想你的小嘴儿,都快想疯了!”
披着一件衣袍,径直躺在房外屋檐下檀木地板之上,听着无风自动的风铃声。
贤者时间过后,此刻的靖安王世子,与世无争,与人无害,气质儒雅。
伪王妃跪于一旁,陪他静静看着那风玲。
安静下来,阴霾内敛,赵询其实还挺俊美的。
许久,他回头,将目光重新聚焦于伪王妃身上。
于屋外,又是一份巫山云雨,不足为外人道哉!(又省略十万字)
事后,赵询看着其面容,自言自语道:
“真美,只是,你终究不是她。
这辈子,她注定是不会瞧我一眼的。
便是我父王,她也懒得瞧上一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真像是个活死人!”
许久,无力再战的靖安王世子,终于整理衣服离开了。
临走前,赵询扇了伪王妃一巴掌。
理由是,她方才偷看了自己几眼。
伪王妃捂住脸上通红地方,一脸享受,在赵询方才躺过的地方小心翼翼躺下。
心头非但没有丝毫记恨,更多的却是一种快感和享受。
这种感受,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想象。
忽然,她蓦然坐起身,往向身后不知何时如行尸走肉一般站在那里,不知站了多久的老人。
初入小院时,她没少被鞭打,耳光狂扇,但这些,与眼前这个老人比起来,都不值一提。
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敬畏,恐惧!
老头儿仰头看着那风玲,道:“你喜欢上了这从小便在阴暗之中长大的可怜虫?”
伪王妃匍匐于地,娇躯颤抖。
离开私宅之后,老头儿便一路往城外芦苇荡而去。
回首,再瞥了一眼这处木屋私宅院,叹息道:
“你和那痴儿的命运如何,便看今日了,可惜你们都瞧不见。”
沉默片刻,掐指一算,再次重重叹息,自言自语,低声道:
“飞龙在天?紫微北移?”
顿了片刻,又道:“天下一统,这可比九国乱战难多了,不过,也只有这般绝无可能,空前挑战之事,做起来才有意思,呵呵……”
遥遥望向武帝城方向,老头儿手中一枚黑棋砰然爆开,眼睛微眯,道:
“不入天下第一楼,恭请诸君下黄泉!
天下第二,也该换换人了!”
想起白狮楼一席密谋,老头儿忍不住乍舌,这小子可是个狠人。
也是个疯子!
不过,合他的口味!
至于兔走狗烹,鸟尽弓藏……
许是想到了什么精彩部分,老头儿竟哈哈大笑起来。
一步跨出,已是百米之外,虚幻身影,瞬间破灭。
襄樊城外三十里。
广袤无垠,入眼处,全是芦苇,飘絮纷纷。
却不知今日发生了何变故,此地竟失去了仅余的一点生机。
周围静悄悄的,唯有风吹芦苇浮动飕飕的声音。
芦苇荡中央地带,一位富家子弟跷二郎腿,坐于石墩之上。
在其脚下,躺着四尊符将红甲。
东北方向,如木桩一般,站着一位庄稼汉男子,其貌不扬。
丢在人群堆里,便是吆喝二两黄酒,八卦隔壁陈寡妇屁股圆不圆的偷情汉子。
唯一值得入眼之处,便是那缠绕于腰间的金黄色软剑。
这人虽太过大众脸,但若是江湖行走之人,一眼便能将其认出。
天下第十一嘛,江湖谁人不知!
相比之下,可比第十第九名气大多了。
已连续三届武评,位列第十一。
这排名,不上不下,委实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王明寅,天下第十一,刀枪剑矛,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儒道、佛门、道家,三教九流,都有涉猎。
便是因为太聪明,所学甚多,样样精通,以至于不知如何选择武器才好。
最终,选择了一柄软剑。
真气灌入其中,变化万千,可刀、可剑、可枪。
于西南方向,一青衫司马,肩扛竹竿,缓缓而来。
骤然间,马蹄声响起。
芦苇荡之中,万千飞鸟,惊飞而起。
芦苇花絮,飘飘扬扬,如漫天大雪。
白发老头儿于芦苇荡边缘,百米之外,河道之中,与捕鱼人要了一条鱼,烧火,烤鱼。
听着芦苇荡传来的千鸟飞腾之声,加了些材火,自言自语道:
“真是个死人的好地方啊!”
裴王妃赏景的马车一路前行,未曾停下。
由坦途官道岔入小道,进入茂密成林的芦苇荡。
往年时节,王妃出来赏景,都会在此处停留,下了马车,让侍卫远远跟随。
今日,到了此地,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仍是没有下车。
车厢之中,裴王妃点燃一尊檀香,跪姿而坐,臀部垫在双腿之上。
无形之中,挤压出饱满弧线。
便是一旁的两位侍女见了,心头亦怦然心动。
偶尔为其清洗那双白莲玉足时,更会心起涟漪,感慨着,若自己是个男人,取得如此王妃,此生无憾。
侍女不明白,为何如此尤物,王爷只是踢打,羞辱,却不同房。
莫非传言是真的?
当年,几位皇子为争抢那九五至尊之位,于一次黑衣袭杀之中,王爷失去了做男人的资格。
若真如此,他又为何要娶裴王妃呢?
裴王妃手中拿着一封信,及一个锦盒。
信是靖安王交与她的,让她代交于北凉世子徐千秋。
看着手中信封,她犹豫着要不要看。
这密信,并未封口。
难道是为了方便她偷看?
靖安王赵衡做事,让人捉摸不透。
说话不绝,做事不投,留给别人去猜。
思量片刻,她双指轻轻将那密信拿出。
字迹确为靖安王亲笔:送侄千里!
第174章 【芦苇荡刺杀】(加更一)
“王妃,北凉世子到了!”
裴王妃身边两个婢女丫鬟是靖安王赵衡特意安排的。
平日里,便是裴王妃吃了什么东西,穿什么颜色衣服,与谁说了什么话,都要一一汇报。
垫着脚一阵观望,两个婢女终于瞧见了那为声名如雷贯耳的北凉世子殿下。
这芦苇荡之中,飘絮纷纷,马蹄践踏,泥土飞扬,却没有一点落在他身上。
真是奇怪得紧!
于走廊间,大街上,偶尔听闻,这位北凉世子殿下乃真龙转世,难道是真的?
丫鬟们小跑着来到马车旁,小声说,北凉世子到了。
裴王妃一手勾住衣裙,一手攥紧那封只有寥寥数语的信封,缓缓下马。
站于马车旁边,亭亭玉立。
远远望着那个白衣身影,不知可恨还是可笑的登徒子,骑着白马慢慢靠近。
不知为何,她手心已渗出汗水。
离芦苇荡裴王妃的车队还有一段距离,车厢之中,徐凤年怀抱枯木割鹿刀,闭眼假寐。
听着外头呼呼的风声,他也觉着,这是个很好的埋骨之地。
徐千秋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对一旁宽松道袍,已消失两日不见踪影的魏叔阳道:
“魏爷爷,这几日准备得如何?”
九米老道魏叔阳拱手执礼,抚须而笑,道:
“回殿下,已准备妥当,三百六十柄桃木剑,无一缺失,品质上佳,我都一一检查过。”
徐千秋点点头,眼眸之中,一丝阴寒,稍纵即逝,道:
“王明阳的弟弟,王明寅,天下第十一,今日也来了。”
闻言,魏叔阳神情瞬间凝重许多,道:
“此人武道修为极为深厚,任何兵器到其手中,都是杀人的最佳利器。
若非如此,也不会连续三十年,连续登上武评第十一。
别人觉得这名头好笑,老道却半点笑不出来。”
徐千秋脑海之中,闪过昨夜青鸟送来的情报名单。
今日芦苇荡围杀,高手不计其数。
各方势力,共计六个门派,其余高手,数不胜数。
约莫百余人,全是骁勇善战之辈。
赵衡好大的手笔!
京城传来消息,若能让北凉世子死于青州,靖安王之位,便可世袭罔替。
事情若成,北凉世袭罔替名额,便会给予青州。
未免万一,赵衡万万不敢让他死在襄樊城之中。
至于城外……
却不在顾虑之列。
江湖恩怨江湖了,江湖儿郎死江湖。
便是朝廷,也不便插手其中。
知他爱好美色,甚至不惜以裴王妃为诱饵。
那日于厢房之中,一再暗示,可抢,可抢,可抢……
这些年吃斋念佛,却不过麻痹世人罢了。
终究还是惦记那九五至尊之位。
当年只差一线,若此生无望,踏入坟墓也不得安宁。
双眼翻白之前,总还是要再争上一争的。
放缓速度,徐千秋伸手扣了扣马车,道:“天下第十一,及四具符将红甲都来了,暗中高手无数,今日或许有场恶战,还望前辈护住家眷一二。”
姜泥掀开车帘,听闻他此言,由一脸狐疑,瞬间变了脸色,嘟囔道:
“谁是你的女眷!”
徐千秋刮了她一眼,平淡道:“今日只要到了这芦苇荡,不是自己人,就都得死!
莫说区区天下第十一,便是天下第一,我今日也杀定了!
你果真确定不是自己人?”
小泥人张口,欲言又止,冷哼一声,合上车帘。
邋遢老头儿一面扣着脚丫,一面往嘴里丢着花生米,道:
“徐骁让我护你江湖游历,如今看来,更多的,却只是让我当个看客。”
徐千秋笑笑,道:“前辈乃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若无性命攸关,自然不敢劳烦。”
老剑神学着二公子徐凤年的模样,撇撇嘴。
心里暗道,其实他也想练练手,在姜丫头面前威风威风,让她好好跟自己练剑,莫要动不动就生出弃剑练枪的念头。
却不曾想,今日如此大场面,这混账小子竟没把他计算在内。
于襄樊城之中游山玩水,待了三日之久,老剑神也渐渐摸透这小子的心性,大概是想将这一路的刺客,一网打尽。
扩散感知,周围约莫两百余人,境界都不低。
确定不要自己出手?
这小子武功境界奇奇怪怪,今日一直上下浮动。
出城门是九品,现在是二品巅峰。
转瞬,又到了金刚境。
吩咐鱼幼薇及姜泥今日不要下车,徐千秋双脚微微夹了一下马腹,向前走去。
裴王妃孤苦伶仃站于马车旁,身边丫鬟、马夫、侍卫,早已离去。
骑于马上,无言俯视。
裴南苇,年近四十尚能进胭脂榜,而且排名尚在襄樊李双甲之上。
他虽没见过白玉狮子滚绣球的场面,但若是与眼前这位风韵绝佳女子相比,两者挑其一。
相信大多数男人都会选择后者。
俯视而下,希望从其眼中看出些别的什么信息。
只是可惜,这女人与活死人别无二致,眼中毫无波澜。
瞧着,她尚且不知,自己已半只脚踏入了鬼门关。
而这布局,却是她身后那位一夜夫妻百日恩的靖安王。
徐千秋不过顺水推舟,助其一臂之力罢了。
时间紧迫,大战在即,徐千秋当即开门见山,问道:
“你确定不跑?”
裴王妃抬头,眼眸平静至极,道:“我为何要跑?又能跑到哪里去?”
说罢,将手中信封递了过来,淡然笑道:
“靖安王要我交给你一封信,我已亲自验看过,信上没毒,你大可放心。”
徐千秋接过信封,却没看,双指转动,那信封无火自燃,化为灰烬。
裴王妃终于微微皱眉,心中疑惑,道:“你不拆开看看?”
徐千秋环顾一周四面八方芦苇荡,轻笑道:
“我不看也知道,送君千里,四字寓意,送我下黄泉。
既已知信中内容,又何必多此一举。
便是我猜错了,婶婶不也看过吗?大可直接告诉我便是。”
裴王妃双瞳微微缩了一瞬,后退一步,道:“你是人是鬼?”
她心里很清楚,也很确定,靖安王写这封信时,身旁并无第二人。
处靖安王自己外,便只有她知晓信中内容。
也是方才偷看方知。
而眼前之人,他从何得知?
【我不说,你们也知道我想要什么……下午继续加更!】
第175章 【李老剑神,请赐教!】(加更二)
见其沉思,徐千秋忽地伸出手爪,作了一个抓、揉、捏的动作,笑眯眯道:
“婶婶,舒服不?”
裴王妃一直保持着气态雍容华贵,却瞬间涨红了脸。
紧咬嘴唇,一字一句,沉声道:“徐千秋,你果真该死!”
徐千秋坐于马背之上,不去看这位怒极的靖安王妃,只是遥遥望着那片芦苇荡,平静说道:
“婶婶莫要心急,我便是死了,也定会拉上你垫背,黄泉路上,好好教教你这小嘴儿如何吹箫。
靖安王世子赵询,那缩头乌龟,有色心没色胆,他不敢做的事情,我敢!”
看向芦苇荡河流方向,微微皱眉,轻声道:
“我一直很好奇,若是能与婶婶大战一场,最终谁扶墙而走!”
扶墙而走?
靖安王妃终于忍无可忍,将手中那檀木锦盒朝他扔了过来。
檀木锦盒飞来,徐千秋一把将其接住,见状,北凉鹰犬扈从吕钱塘骑马飞奔而来。
马蹄高高抬起,巨剑顺势劈下。
不等路口那些靖安王安排侍卫及婢女丫鬟反应过来,几个呼吸时间,便已被屠杀殆尽。
婢女丫鬟头颅坠落于地上,打了几个滚儿,鲜血与尘土混杂一起,滚到裴王妃脚下。
双眼大大瞪着,死不瞑目,震惊,恐惧,不解。
裴南苇脸色刷顿时苍白,毫无血色。
吕钱塘配合舒羞,二人不过片刻功夫,便将那些侍卫婢女斩杀殆尽。
其中一个侍卫,被巨剑吕钱塘劈成两瓣,鲜血四溅。
侍卫婢女退离马车一段距离,独留她在此处,一人面对所有。
本以为可以安然离去,却……
裴南苇转过头,呆呆看着这一幕,低头看着脚边头颅,喉咙一动,蹲在地上呕吐起来。
既已出手,便等同于进攻信号。
“杀了北凉世子,为昔日故人报仇雪恨!”
“杀!”
“杀!”
刹那间,空无一人的芦苇荡之中,猛地蹿出两百余人,短兵交接,双方战成一团。
境界最弱者,皆是六品高手。
军中精锐,亦不过如此。
如此之多的武林人物齐聚于此,便只为杀一个北凉世子。
可见徐骁人屠的恶名昭彰之盛。
徐千秋不顾身后拼杀,只是轻抚着裴南苇那曼妙不可言的后背弧线。
手上占便宜,却心如止水,时刻注意着战场的变化。
呕吐了一会儿,靖安王妃终于站起身子,看着周围无尽刺客,本就苍白的脸色,更白了几分。
她终于明白了徐千秋方才所问那句话的含义所在。
今日芦苇荡,本就是一场屠杀。
布局之人,便是那与她相敬如“兵”的靖安王赵衡。
缓缓站起身来,一个踉跄,徐千秋伸手去扶,却被她憎恶,恶狠狠甩开。
看着战场形式变化,估摸着,靖安王赵衡这会儿差不多已赶到军营,三万兵马集结完毕,随时可以出动,进行收尾。
这些个武林人物,不过是消耗内力的棋子罢了。
真正的高手,也尚未登场。
青鸟始终护卫在徐千秋一步距离的地方,若有暗箭,最坏的情况,她也能以身挡箭,一命换一命。
徐千秋默默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心中暗暗叹息,傻丫头。
舒羞,吕钱塘、杨清风、魏叔阳、大戟宁峨眉,五人分布五个方位,将徐千秋围在中央,手中杀招不断,刺客死了一个又一个。
所有人双眼通红,已杀入魔。
今日若不手刃北凉世子,誓不罢休。
既已参与刺杀行动,便没想着能活着回去。
皆抱着必死的决心,求死之心。
除魏叔阳外,其余四人都是二品境界,与之刺客,虽高了不少,却也双手难敌四手,内力消耗极快。
地上,尸体已堆了一叠又一叠。
真正的高手,仍旧藏得极好,一个也未曾露面。
不知何时,裴南苇已脱下鞋子,将其提在手中,白袜踩在地面之上。
痴痴向前走去,呆呆望着那芦苇掩藏的泥泞小路。
每逢此季节,她都会出城来到此地,驱散身边护卫,独自行走于这条小路上。
地上,密密麻麻的芦苇尖锥。
脱了鞋子,走于其间,刺痛钻心。
来来回回,脚底板已满是鲜血。
便是如此,她脸上神色如常。
仿佛那鲜血淋漓的脚掌并非属于自己。
自残肌肤?
徐千秋看得直皱眉,心道,干脆一刀砍死这傻娘们儿算了。
眼见今日结局,知晓自己必死无疑,于是便这般作贱自己?
只需她开口求他一句,如何也不至于真让她死在了芦苇荡之中。
亦或者,她也觉得,他今日必死无疑?
对那靖安王赵衡,如此惧怕?
此等自残的下三流玩意儿,徐千秋最是瞧不上。
依他的道理,谁挡了我的路,便是天王老子,也一指灭之。
遇强则强,你强,我更强。
便是此意!
这世道,人命哪有贵贱之分,奋起反抗,便是下一秒死了,溅对方一脸血,也是无憾。
这些个脑残刺客,徐千秋虽看不起他们,却尊重他们。
所以,他并没有留活口的打算。
既是为复仇而来,那定然很想念逝去的故人。
如此,那便送他们一程!
与家人团聚。
手中杀招已出,哪怕报仇失败,九泉之下,家人也不该再有怪罪才是。
便在徐千秋心中念头忽起,正打算一刀送那自残的憨货下地狱的时候,泥泞小路上走来一男一女。
都很年轻!
所以,看起来,颇有些意气风发的猖狂。
男子肩扛竹竿。
来人正是吴家剑冢,吴六鼎。
江面之上,徐千秋及时收手,那等海浪,果然还是没能要了他的命。
在其身后,一个清秀女子,身负长剑,双眼紧闭,漫步而行。
终于出来一个像样点的高手了!
自遇到那白衣女法王之后,徐千秋已接连发现自己所修之道,尚有多处缺漏。
正愁没高手对阵,以战养战,弥补漏洞。
来得正好!
他眼中的高手,可不是吴六鼎,不过手下败将罢了。
目光所至,是那身背长剑的女子。
吴六鼎手执竹竿,并无长剑,却不看徐千秋,只是看向那马车,高声道:
“吴家剑冢吴六鼎,今日携素王剑而来,李老剑神,请赐教!”
话音落下,不待徐千秋言语,断臂老头儿,已于马车之中飞出,道:“老夫应战!”
一边低语道:“姜丫头,看好了,我今日便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剑道,不比那小子枪法弱!”
徐千秋:“……”
第176章 【无耻偷袭】
吴六鼎所过之处,两侧芦苇无风而狂舞,衬托出这剑道天才如神仙出尘。
无形剑气瞬间弥漫天地间。
裴南苇身形不稳,一个踉跄,便要跌倒于地上,徐千秋隔空将其一把拉回身旁,对魏叔阳等人道:
“这两百余人就交给你们了,一个不留!”
“世子放心!”
吕钱塘几人,顿时加大手中杀招,招招致命。
徐千秋一把抓住裴南苇手腕,道:“若不想死,便跟紧我!”
裴南苇默不作声,不忍去看地面上的残肢断臂,任由徐千秋抓着自己手腕,如木偶一般任他摆布。
这时候,二公子徐凤年终于缓缓葱马车上下来,怀里始终抱着那枯木割鹿刀。
遥遥望去,见之前败与兄长手里的吴六鼎身后跟着一女子,身负长剑,心头一震。
素王剑!
天下名剑排行第二的绝世神兵。
素王剑,乃是当代吴家家主的佩剑,只是不知怎地,竟会落到这姑娘手中。
莫非是吴六鼎胜了吴家家主?
不,不对!
二公子徐凤年曾听自己兄长徐千秋说过,文武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龙虎山、两禅寺、吴家剑冢,这几个地方的隐世之人,不予上榜。
一半,出自敬意。
一半,出自顾虑。
那些老家伙,已太久没出手,鬼知道其实力究竟几斤几两,变态到了何种程度。
王仙芝自称天下第二,想来,多多少少也有出于这发面的考虑。
可不敢保证,那些隐藏的老家伙之中,就没有一个能够稳压他一头。
老家伙,老怪物,老神仙,便是此类人的代名词。
一如当年齐玄帧,道法剑术皆是当之无愧天下第一,一剑出,伏尽天下魔。
明言天下,不可将他评入榜单,试问天下,谁敢拂逆?
从始至终,他从未入过榜单。
天下第一,却实至名归。
吴家剑冢之中,也有不少老怪物,当代家族便是其一。
人称“素王”。
素王剑,便是其佩剑。
如今素王剑出世,定是有人胜了素王。
若不是吴六鼎,难不成竟是那女剑侍?
徐凤年看着那女剑侍,徐千秋同样也在看着她。
不料,女子似心有所感,当即睁开眼睛,目光略过二公子徐凤年,直接朝徐千秋望来。
见徐千秋微微一笑,那长相普通的剑侍,竟破天荒地回之以礼,反手握住素王剑剑柄,全神警惕,道:
“我今日只是个剑侍,阁下若想一战,不妨再约时间。”
徐千秋淡淡瞥了一眼吴六鼎,思量片刻,终于缓缓点头。
“小子,借我一剑!”
徐千秋侧身,对青鸟示意。
青鸟手中之剑飞出,李老头儿飞出车厢,大笑,手握剑柄,朝吴六鼎飞了出去。
老剑神凌空如蛟龙而去。
那剑侍对徐千秋微微点头,不疾不徐,闭眼缓缓跟去。
吴家剑冢有规矩,剑主对敌,剑侍不可插手。
若剑主身死,亦没有报仇的规矩。
只有守坟守剑的规矩。
所以,她没打算出手。
待李老剑神离去,一庄稼汉于芦苇荡之中快速穿梭,破空而来,眨眼即至。
将李淳罡引开,调虎离山!
正真的高手才出现。
声音平缓温和,却自带杀意,道:“徐千秋,借头颅一用!”
天下第十一,终于来了!
如此布局,精心布局也好,无心插柳也罢,这位天下第十一的高手,似乎扼住了徐千秋的死穴喉咙。
此刻,他身边已无高手可用。
徐千秋恍然想起,如此布局,赵衡终究还是小瞧了他的实力。
魏叔阳吕钱塘等人,已被两百余名江湖之中抱着必死决心的刺客拖住。
李淳罡与携带素王剑而来的吴六鼎交手,非一时半刻能脱身。
此刻徐千秋身边,不过还剩一个贴身侍女青鸟,及二弟徐凤年,如此而已。
可来人,除四具符将红甲之外,还有天下第十一的王明寅。
这不管如何算,此局,徐千秋都必死无疑。
徐千秋忽心生好奇,此盘计划,吴六鼎既有参与,为何没将他的实力告诉与靖安王赵衡知晓?
细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
吴六鼎本是个极骄傲之人,与靖安王赵衡合作,所求,亦不过是与老剑神交手一番,磨砺自身剑道罢了。
至于他这位北凉世子殿下,生死与他无关。
若死了,他可顺手将大凉龙雀带回吴家剑冢。
若侥幸不死,于他而言,也并无损失,再找机会拿回大凉龙雀便可。
原着之中的吴六鼎,可比电视剧之中厉害多了,已是指玄巅峰。
只差一步,便可天象。
吴六鼎直面昔日无敌于江湖的剑道前辈,非但不惧,爽朗一笑,单手一拧,手中竹竿旋转朝其左肩飞去。
一袭青衫,踏步而冲,如江上一般,再次以竹化剑,另一端猛然插入地下。
那次,一竿掀翻一船,如今,一杆从地上翘起一块遮天蔽日泥土,朝李淳罡砸去。
一脚踏地,踩出一个大坑。
手中竹竿,所弯弧度,惊心动魄。
李淳罡嗤笑一声,手中之剑横扫,挥出,漫天泥土,被那漫天剑气尽数粉碎。
见其不过以竹竿对敌,老剑神心中冷笑,区区晚辈后生,竟敢以竹竿于老夫面前论剑?
贻笑大方!
手中长剑挥出,如长虹贯日,白光乍现,倾泄而出,与尘土之中斩向吴六鼎。
手中竹竿,怦然炸响,当中裂开,一分为二。
李淳罡欺身而上,剑锋始终离吴六鼎胸膛不过半丈。
手中长剑,气焰暴涨,剑气横溢。
吴六鼎脸上不大好,该是五脏六腑受了些伤。
交手不过两招,便已身受重伤。
也不知这老头儿何时入的天象,江湖之上竟未有一点点风声传出。
还当他不过指玄,与自己同境界。
交手之间,两招便败下阵来。
经此交手方知,同等境界,自己也绝非对方十招之敌。
这便是无敌于江湖三甲子之久的剑神之力么?
果然霸道!
忽地,吴六鼎脸色突变。
身后,一刀凌厉刀气,破空而来,角度之刁钻,直逼要害。
若是往日里,此等工具,他自可轻松化去。
如今,与剑神交手,也已落败,自顾不暇,又被偷袭,再无还手之力。
身后中刀,却是身前衣衫裂开。
刀气穿透肺腑,当即一口鲜血喷出。
“好一剑仙人跪!”
语音落下,却被狂暴剑气掀飞。
胸前衣衫破烂,剑痕累雷。
徐凤年收刀入鞘,平静道:“这一刀,为报当年吴家剑冢追杀娘亲之仇!”
这小子,但凡涉及娘亲,就像变了个人。
出刀,快,准,狠!
第177章 【三万大军】
两大高手对招,徐凤年无耻偷袭。
这倒是颇得兄长真传,偷袭什么的,江湖道义这些,他通通不在乎。
能杀人的刀,才是好刀!
这便是二公子徐凤年的武道,为杀人而练刀。
激烈交战,飞沙走石,铿锵之音,刺耳至极。
裴王妃捂住耳朵,尖叫出声,却是徒劳。
徐千秋将其拉至身后,替她挡下这气息音波。
这边,李淳罡全力出手,一剑仙人跪,击败吴六鼎。
又被徐凤年拔刀术偷袭,已身受重伤。
便是如此,吴六鼎仍不退却,折身而回,口中道喝一声,出鞘!
那女剑侍身后的素王剑,微微颤鸣,脱鞘而出,落入其手中。
手握素王剑,吴六鼎的气息,瞬间凌厉起来。
于其周身,无数芦苇飘絮飞起,凝而为剑。
李淳罡嗤笑,两袖清风,无风自动。
断臂衣袖,亦腾飞而起。
手中长剑,青芒缭绕。
所谓剑气,高明境界,便是让剑生出一股与天地相同的浩然气概,用之以伤敌。
世人谓之,三尺青锋,剑气直通云霄,又怎会只有三尺铜铁剑?
两袖青蛇,终于再临人间!
这边,乱斗酣畅,天下第十一王明寅也终于出手。
腰间软剑,脱手而出,注入内力,化为长枪,一枪点出,如横空一字诀,再无回头之意。
那句,“徐千秋,借人头一用”,当真霸气。
与之一同出手的,还有四具符将红甲。
二公子徐凤年偷袭吴六鼎得手,便转而迎上了四具符将红甲之一,金甲!
听到兄长那句“莫给我弄坏了”,后,便没有拔刀。
以刀鞘攻之。
五具符将红甲之中,金甲最强。
徐凤年未曾拔刀,却能与之打成平手,难舍难分。
这些时日进步很大!
另外三具符将红甲与天下第十一王明寅一同出手,朝四个方向围攻而来,断了徐千秋退路。
退无可退,避无可避。
青鸟便要出手,却被徐千秋一把抓住,将其扔到马车车顶,道:“看好她们!”
说罢,也将裴南苇扔了出去,道:“别让她死了!”
三具符将红甲,一位天下第十一。
那白衣身影却缓缓闭上眼睛,负手而立,衣袂飘飞。
忽地,右手伸出,双指并拢,金光乍起,向前点出。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与金甲乱战之余,却分神不断观察战场。
他首次发现,兄长徐千秋虽每次都只出一指,但那指间所乍现的光芒,却有所不同。
刚刚那光芒,是金色!
双指指间,与那软剑所化长枪,于空中相遇,火星四溅。
三具符将红甲,各自使出绝技。
土甲于地面偷袭,欲将其拖入地底。
火甲喷火,徐千秋所站之处,撑起一金色能量球,外面已被火焰尽数笼罩。
木甲带有草木之毒,以及无坚不摧的穿透力。
一根枯枝,如毒龙钻一般,疯狂攻击能量罩。
芦苇荡首尾两头,恍如截然不同的世界。
芦苇荡之中,乱象丛生,鲜血横飞,大战正酣,各方势力交错复杂。
这边,一白发老头儿却小啄细饮,慢慢品着从农家那里买来的自酿米酒。
篝火架上,一条约莫四斤重的鲫鱼已在小火慢烤下,渐渐变得焦黄,香飘四溢。
不远处,一些个稚童扎堆窃窃私语,不时对这老头儿投来好奇目光。
老头儿和蔼笑了笑,对那茅舍主人家小女孩招手。
小丫头怯生生靠近。
老头儿摸出随身钱囊,摇摇晃晃,尽数倒出,数了一下,只有五十文钱。
于乡间而言,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却一股脑全给了小姑娘,吩咐她再打些米酒来。
小姑娘拿着钱袋,开开心心,蹦蹦跳跳而去。
看着小丫头背影,老人微微一笑,低声呢喃道:
“田间交错,怡然自乐……”
不多时,小女孩端来一条清蒸黄鱼,放了葱花和老姜,味道很是鲜美。
还特意加了些素菜。
乡间之人便是如此,那么多钱,白白拿了,总会心有不安。
让小女孩提来米酒,送了清真黄鱼,又送各种小菜,甚至还有一个窝窝头,一碗米饭。
老头儿吃得津津有味,小女孩儿看着也高兴。
看了会儿,终于按耐不住心中好奇,怯生生问道:“老爷爷,你是神仙吗?”
老人手中筷子顿了一下,摇摇头,道:“这世上没有仙人,也不能有仙人,凡人祈盼见到仙人,却不知,仙人不把凡人当人……”
因为经常在田地之中劳作,小姑娘皮肤晒得黝黑,轻轻哦了一声。
知她没听懂,老人也只是笑笑不语。
老头儿真是好胃口,一尾清蒸黄鱼,全都吃了干干净净。
烤鱼却吃一半,留一半给了小姑娘。
农家有鱼,却很少吃鱼,这便是乱世求生冰山一角真相。
真实,也心酸。
如今天下,严征苛税,不少地方已民不聊生。
观其运势,这王朝尚有百年寿元,才会进行王朝更替。
如今,老头儿却在做一件逆天改运之事。
将王朝更替,提前百年,非但如此,还要一统天下,千古一统。
吃完人家小姑娘的清蒸黄鱼,看着那清瘦面容,逆天改运之举,心志越发坚定。
小姑娘正在长身体,却因营养不良,消瘦不少。
抬头看了一眼芦苇荡方向,剑气满天飞,风起云涌。
用小姑娘的话说,阿爹说了,今日那芦苇荡之中,有妖魔争斗,莫要靠近。
老头擦擦嘴,叹息道:“本想借此大战之机,再窥其运势一二,却是白跑一趟了,还是到武帝城去等……”
他隐隐有些期待,期待王仙芝拒绝入天下第一楼。
如此,方能见到一场旷世之战,生死之战。
也只有如此,他才能推演出那小子未来气运,是否真能一统天下。
他这一生,落子,便已知结局。
只是,如今天下这盘棋,却处处玄机,浓浓迷雾,观之不切。
于老头儿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也是一场赌博。
同时,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无论结局如何,自己都必死无疑。
天下一统失败,他得死。
天下一统成功,他也得死。
想到自己死期将近,心头反而有几分跃跃欲试。
真好奇自己死的时候,是怎般模样,何种心态?
临死前,便让这天下,天翻地覆!
忽地,老头儿微微皱眉,掐指一算,神色莫名,带着几分喜意和期待,道:
“天下第十一,联手三具符将红依旧杀不了你。
若是三万大军重重包围呢?
有意思,有意思……”
第178章 【素王剑……断了!】(加更一)
老头儿缓缓放下手中筷子,将碗筷递与小女孩,摸摸其头发,道:
“等我走了,你与你阿爸阿妈说一声,今日便离开芦苇荡,去十里之外的鲤鱼观音庙烧香。
烧过香,许过愿,便向那观音娘娘讨要一些银子。
虔诚磕头后,只需敲碎观音娘娘手中鲫鱼石头,里头就会出现很多银子。
取了银子之后,莫要着急回家,等到天黑再回来。
让你阿爸阿妈切记,离家要早,归来要晚。”
闻言,小丫头目瞪口呆,跪拜观音娘娘,磕头许愿,便有银子拿?
这听着像离魂症!
或者听天书。
老头儿再次抚摸其头发,见其瞪大眼睛,也不以为意,和蔼微笑道:
“你就当我是土地公公好了。”
小姑娘雀跃不已,蹦蹦跳跳道:“老爷爷,你真是神仙?”
再次听到神仙这个词,老人不可置否,摸了摸女娃脑袋。
嘱咐一番,让其不要声张,小丫头使劲儿点头。
地上,大小不一的鹅卵石密密麻麻,星罗棋布。
老人再次低头重新观察,想要从中窥探一二,最终却再次重重叹息。
一脚将那星盘踢得稀巴烂,横七竖八,混乱不堪。
望了芦苇荡方向好一会儿,盯着脚边以被打乱的棋局,嘿嘿一笑,道:
“老夫前后五百年,皆可无敌于天下,又岂会只是一句妄言?
如今却碰到个如何也堪不破的怪胎,着实令人头疼。
这么些年,每每窥探天机,老夫头发都快掉光了,年纪轻轻,却已满头白发。”
他虽已活了好几个甲子,年纪不祥,却驻颜有术,头发之中,未有一丝白发。
却在几年前一个夜晚,天下第一楼首次出世,一举震惊天下。
强行窥探天机,他一夜白头……
最终却只测出两个字:北凉!
于是,于北凉之地隐藏多年,只为找到那害他满头白发之人。
雪山之巅,两人打了一架,那剩下的唯一一小戳黑发,也尽数变得斑白。
最近洗头恍然发现,竟开始不断掉头发……
今日再次推演布局,仍旧无果。
头发又掉了不少。
回首,看向上阴学宫方向,嘿嘿一笑,道:
“徐渭熊?黄三甲第二?想要与老夫比肩,还早得很呐!”
说罢,喃喃自语道:“女娃子天赋不错,若能传我衣钵,天下一统,老夫此生无憾矣!”
老头儿寻了一辈子,记名弟子不少,义子义女也有几个,却无一能继承他的衣钵传承。
眼看便要后继无人,如今老天有眼,终于出现了一个人选。
只是……
是否够资格,还得再看看。
上阴学宫布局收官之时,或许便是收徒之日。
最近,上阴学宫频频发生震惊天下的大事,一桩接着一桩,一件接着一件。
在他人看看,一片乱麻,理不清头绪。
但这些,于老头儿而言,却一眼看穿。
也正是此局,才让他真正注意到这个女娃。
便是之前,女娃子有了“黄龙士第二”的名头,他亦不曾瞧上一眼,不屑一顾,嗤之以鼻。
如今,上阴学宫之局渐渐收官,对那个女娃子,老头儿却突然多了几分兴趣。
说不得,从今往后,自己也能有传人了。
与武道绝技,奇门遁甲不同,天道异术,最难之处,便在于寻到一个能继承衣钵之人。
这么些年,他行走四方八荒,闲来无事,教陆诩落子生根,教李白狮声色双甲,教伪王妃媚术误国,布局广陵王烹杀次子,误导钦天监预测,等等……
只要他愿意,天下谁人不是其手中棋子?
西楚灭国之际,国之太师捶胸顿足,大骂“老黄獠以三寸不烂之舌吞杀七百万人,其罪当诛!”
所骂之人便是他了。
分辨不清具体年纪的老人,手中一枚鹅卵石落于棋盘正中,自言自语道:
“靖安王赵衡这招落子天元,虽早已注定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想法却也可爱。”
又看了一阵地上早已被自己踢乱的棋局,絮絮叨叨,喃喃自语,嘴里啧啧称奇,道:
“乱象丛生,乱,真乱!却能保持乱中有序,难得!真难得!”
顿了一下,又道:“便是万般诡计,三万大军包围,老夫倒是好奇,你如何颇局。
蛮力可不行,便是入了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三千,已是世间巅峰高手,却也挥不出几剑,便会力竭而亡,三万……数字刚刚好!
这棋局,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若你自己无法破局,需我老人家助你一臂之力,方能脱困,那……
就别谈他娘的什么天下一统,老夫还是继续祸乱天下!”
觉着无聊,便在地上打了个盹儿。
那小丫头早已离去。
睡到半酣之时,芦苇荡另外一头,平底惊雷起。
连绵不绝!
老头儿惊而坐起,低声道:“吴家后生,手持素王剑全力出手,莫非真心求死不成?”
李淳罡,名字带有剑罡,学剑一日千里。
何为剑罡?
只见李淳罡手中之剑,青芒猛然暴涨几十丈,一涨再涨。
已是通天剑意!
裴南苇不会武艺,所见所闻,最是真切。
初谁,李淳罡三尺青峰,所带青色剑芒,不过丝丝缕缕,看不真切。
此刻,那青气却已有手腕般粗壮,完全覆盖剑身。
一剑撩起!
李淳罡剑势再涨!
难道没了尽头?
这是打算一剑入陆地神仙境吗?
剑气所过之处,芦苇荡满目疮痍,无数道沟壑交错分布。
姜泥听着外面惊天动地的大动静,终于按耐不住心中好奇,小心翼翼掀开一角车帘。
出剑之始,李老剑神便一直注意着那辆马车,见车帘拉开一角,眼睛微微眯起,心头大喜。
手中剑芒,再涨!
已有贯穿天地之势!
姜丫头远远看着那通天剑芒,愣了一瞬,喃喃道:“看着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车厢之中,两只虎夔幼兽趴在一旁,沉闷嘶吼。
鱼幼薇怀中,白猫瑟瑟发抖,寒毛乍立。
剑落,青芒出。
两袖青蛇再现人间!
铿!
一道刺耳至极金属声音响起,响彻天际。
忽地,不知谁惊喝了一句:
“素王剑……断了!”
第179章 【私生子】(加更二)
【你们知道的,我又想要了!】
两袖青蛇,一剑斩断素王剑。
李淳罡忽然明悟,折断别人佩剑,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吴六鼎已被剑气掀飞,砸落于百米之外的芦苇荡之中,飘絮横飞,飘飘洒洒落下。
那剑侍捡起地上两节素王剑,收归入鞘,背于身后,朝吴六鼎的方向掠去。
一代剑冠,此刻已陷入昏迷,生死不知。
剑侍将其拖起,飞身而去。
若不及时疗伤,必死无疑!
两袖青蛇,可不是那么容易接下的。
若非吴六鼎手中所拿,乃是天下名剑排行第二的素王剑,此刻早已被剑罡撕裂粉碎。
关键时刻,吴六鼎也算果断,弃剑保命!
同一时间,另外一边。
在天下第十一,及三具符将红甲的围攻下,那白衣身影始终负手而立。
一指点出!
金光乍起!
王明寅手中软剑,寸寸断裂。
再看时,一袭青衫腾空倒飞。
变指为爪!
三具符将,皆被吸纳而来,漂浮于半空之中。
手势再变!
一把捏下,握拳。
砰地一声爆裂,三具符将红甲落地。
盔甲无损,人已死。
芦苇荡之中,一块“天波开镜”的牌坊之上,从京城来,于上阴学宫求学多年的公子哥,不断摇晃着双腿。
嘴里叼着一根纤细芦苇管。
公子哥姓赵,名楷。
皇姓,与天子一家。
赵家陵墓之中,有一楷树,枝繁叶茂,枝干直而不曲。
楷字,由此而来。
赵楷小时候总爱听到大师傅与他苦口婆心说起赵家王朝,一如那参天大树,枝繁叶茂。
对此,他却没什么感触。
于他而言,那皇宫大院,还不及一个破院住得安心。
为表示自己没野心,他主动搬离皇宫,前往上阴学宫求学。
若非如此,这么多年,明面上的刺杀会比现在多上几倍不止。
那个手握天下大权的男人,九五至尊,生有六子一女。
而他,却是第七个。
名不正言不顺,私生子!
六人之中,有两人已对他动了杀心,且,早已付诸行动。
其余几位,虽一直按兵不动,但想来,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意。
皇宫之中,他唯一不讨厌的,便只有那位与自己处处针锋相对,看对方如何也觉得碍眼的隋珠公主。
那个小丫头,应该算他的妹妹?
却极为得那个男人宠爱,可谓掌上明珠。
两人身份待遇,天差地别,有如云泥之别。
辣妹公主,虽说泼辣,蛮横无理,但什么事儿都摆在脸上。
另外六人……
他真的没想过要争些什么东西,但这话自然没人会信。
这世上,唯有死人才最让人安心。
芦苇荡之中,他远远看着那些符将红甲。
身高一丈,犹如道门从天庭请下凡间的天兵天将。
金甲,身背巨阙剑,五甲之中,最为坚不可摧,战力雄浑第一。
那巨阙剑,亦是天下名剑之一。
迄今为止,这柄剑从未出世。
是大师傅求着一位老铸剑师耗费五年心血铸成。
每铸一寸,剑气长三分。
剑成之日,天有异相。
为镇压此剑,大师傅将那铸剑师全家老小,一共十二人,全都投到了剑炉之中。
祭剑!
赵楷听闻此事,心中并无多少波澜,只是隐隐有着一丝愧疚。
大师傅夸赞他,天生帝王之心。
赵楷曾亲眼看见过大师傅雷霆很辣手段,袖中三千红丝将那刺客缠绕,生生削去其天灵盖。
不动声色,暴虐杀人。
这便是大师傅,统领十万宦官二十余年。
被人骂作人猫。
在他面前,大师傅却时常可见笑容,赵楷也不觉得大师傅气焰阴森。
他记得清楚,当年,娘亲病入膏肓,骨瘦如柴,那个男人都不愿去看娘亲最后一眼。
唯有那世人眼中的大魔头人猫韩貂寺,依旧视娘亲位世间最好看,最漂亮,最独一无二的女子。
金甲未曾拔出巨阙剑,二公子徐凤年也未曾拔刀。
双方你来我往,战得旗鼓相当。
赵楷嘴里叼着芦苇管,轻声道:“方圆百里,尽是芦苇荡,木甲本占有天时地利,芦苇易燃,火甲威力倍增,可惜我这俩小舅子来早了。”
今日伏击,既有吴家剑冢吴六鼎,天下第十一王明寅这等高手,他并不打算现身抢风头。
死具符将红甲一同出手,便是最好的牵制和威胁。
而他,只需堂而皇之坐在这里便可。
下一瞬,三道爆裂声传来。
那声音,轰鸣,压抑,仿佛是在铁桶之中爆裂一般。
赵楷心头一惊,口中芦苇吐出,神色不再从容悠闲。
他竟然失去了火木土三具符将红甲的联系!
起身,遥遥望去,地上只剩下三具盔甲。
盔甲里的死尸,已尽数爆裂,粉碎一地。
现在,已只剩下最后一具金甲了。
他果断打了响指,金甲且战且退,很快便消失于茫茫芦苇之中。
二公子徐凤年回首看了兄长徐千秋一眼,并未追击。
将割鹿刀挂在腰间,一手握住刀柄。
脚尖轻轻挑起地上一柄普通砍刀,握住,冲入人群之中,与帮助魏叔阳等人分担一些压力。
刀刀致命,杀人如切菜,毫不留情。
引得吕钱塘三位扈从频频侧目。
北凉王府,一门四杰,尽是人中龙凤。
果真不简单呐!
便是最差的天下第一纨绔,如今也开始脱胎换骨。
难道真如民间所说,飞龙在天,北凉当兴?
舒适一招碎心掌,将偷袭之人五脏六腑尽数震碎,七窍流血而死。
且战,且往二公子徐凤年身边慢慢靠拢。
拿不下世子殿下,若能在二公子徐凤年身边寻个依靠,也是不错。
不多时,两百余人已所剩无几,遍地尸体。
死于吕钱塘手中之人,没一个能留下全尸。
屠杀殆尽,乱战将止。
配剑折断,这对王明寅战力毫无印象。
十八般武艺,他样样精通。
各种武学,信手拈来。
短短片刻,已抢先攻击三百余招。
一拳,一掌,一指,一勾,一脚,连绵不绝……
在其强大攻击之下,那紫色能量球却始终固若金汤
这时候,那负手而立的白衣身影,双指并拢,再次朝前点出已指。
与之前不同,此次光芒,为血色,带着杀意。
无人看清这一指如何动作,风平浪静时,七步之外,天下第十一眉心所在,已多了一个透明窟窿。
鲜血不断喷涌而出。
大战落幕,众人心头无不松了一口气。
这时,地面开始剧烈颤抖起来,沙石跳动……
第180章 【人人合一】
三万大军,团团包围,乌泱泱一片。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猎人出来收场。
“杀!”
“杀!”
……
三位扈从心中顿感绝望。
此番江湖游历,如此局面,他们早有心理准备。
却不曾想,竟会来得如此之快。
三万大军,或许只有那位老剑神才能逃得一命,至于他们这些人,自然只能变成马蹄下的孤魂野鬼,死无全尸。
与两百多位江湖高手拼杀,虽将对方屠戮殆尽,但几人内力也早已所剩无几。
却无人坐以待毙,背靠背,手中兵刃滴血,准备再来一次搏杀。
三万大军,未有丝毫停顿,直接冲杀而来。
显然已是得到了必杀令。
见此一幕,李淳罡眉头紧皱。
如此阵仗,已完全超出他所能控的能力范畴。
若只有一两千,全力一剑,或许可破甲千余。
境界达陆地神仙,可破甲两千余。
但,那等剑术,便是陆地神仙,也挥不出几剑的。
毕竟,人力终有穷尽时。
到了那时,便只能任人宰割,马蹄践踏,血肉模糊。
三万!
靖安王赵衡好大的手笔!
擅调如此大规模兵马,已犯了违逆大罪,论罪当诛。
靖安王这是疯了不成?
若真在此绝杀北凉世子,他不怕人屠带领三十五万铁骑马踏青州吗?
便是如此生死存亡之际,裴王妃却有些失望,因为从始至终,她都没能从那该死的北凉世子脸上看到一丝惊慌,一丝惧意,一丝忐忑。
通通都没有。
负手而立,白衣身影飞身而起,来到马车顶上。
看着周围乌泱泱一片敌军,徐千秋神色之中难得带着一丝寒意,道:
“既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担着杀头和失败的风险,靖安王赵衡也只能调动自己的精锐部队,亲信军队。”
也是青州目前为止,尚未被天下第一楼暗中控制的军队……
四面八方,尽是喊杀之声,如潮水一般倾泻翻滚而来。
老剑神飞身而至,靠近车厢,一把抓住姜泥肩头,随时准备跑路。
鱼幼薇何曾见过此等场面,脸上已毫无血色,瞧出李淳罡似只有携带姜泥一人独自逃命的打算,心中更是认定了,今日便是自己的死期。
于袖中掏出一把短小匕首,准备自尽。
她对自己的容颜很清楚,若是落到那些军中粗鄙之人手中,会是何种下场。
只是想想,心头便止不住发寒。
咻!
四面八方,箭矢铺天盖地而来,如蝗虫过境,遮天蔽日。
箭矢雨林之下,如何人都不过沧海一粟,不值一提。
便在这时,车顶之上,一袭白衣,一袭青衣,腾空而起。
两人双手合十,心心相印。
江湖有着人剑合一的传说,人人合一,却是千古一见。
首次双手齐出!
左手右手,掌心相对,双指并拢,朝两端点出。
此次乍现光芒,为红色。
火焰红色!
顿时,天空之中,成千上万支箭矢骤然停住。
砰一声炸裂,化为粉碎。
地面,空中,芦苇,飘絮纷纷漂浮起来,汇聚于天空。
遮天蔽日!
于红色光芒之下,瞬间漫天大火,熊熊燃烧。
天空之中,噼里啪啦的箭矢燃烧炸裂声。
双唇合一,蓄力,再度朝两端点出。
漫天火焰,入雨点一般洒向四面八方。
芦苇之地,遇火则燃。
方圆十里,尽是芦苇之地……
不过眨眼之间,便已火蔓青天。
火势蔓延非常快!
三万大军,恰都进了这芦苇荡之中。
火烧三军!
敌军阵容瞬间大乱,死伤无数。
这时,以空中两人身影位中心,一百零八柄桃木剑从地面冲天而起,漂浮于四周,快速旋转着。
天空之中,雷声阵阵,乌云密布。
手牵手,右手双指并拢,朝天空一指电出,一百零八柄桃木剑,一字排开。
火势骤起,火焰升空,化而为龙,附着于桃木剑之上。
龙吟之声再起!
青州之地,皆振聋发聩,纷纷走出屋子一瞧究竟。
襄樊城,姥山岛,无数人看着天空巨大火龙,于雷云之下翻滚。
不少百姓伏地便拜!
未有江湖中人议论纷纷,那芦苇之地发生了何等变故,竟有如此高手面世。
轰隆隆!
乌云之下,雷电交加,火龙腾飞。
忽地,那巨大火龙俯冲而下。
硕大身躯所过之处,死伤一片。
借天地之力,火势之威,剑阵指灵,化而为龙,杀敌千里。
火龙与芦苇荡之中来回翻滚,片刻时间,死伤无数。
粗略眺望而去,三万大军,已去一万有余。
为逃命,残军纷纷四处逃散,溃不成军。
唯有小股部队,仍不忘了必杀令。
恶战再起!
三个扈从,大戟宁峨眉,魏叔阳,二公子徐凤年,分布于各个方向,不断杀敌。
体力渐有不支,内力消耗殆尽,全凭本能挥动手中剑。
头颅飞滚,鲜血四溅。
便是背上挨了两刀,二公子徐凤年始终抱着怀里枯木割鹿刀。
便是再艰难,人在刀在。
刀未曾出鞘,杀敌所用的刀,随便从地上捡的。
李淳罡只是站于马车之上,偶尔出手击杀靠近之敌,未曾主动参与杀敌。
杀敌,这并非他份内之事。
再者,他出手与不出手,并无多大区别。
唯一能做的,便是护住那小子口中所说的家眷。
二公子徐凤年与舒羞背靠背,奋力杀敌。
宁峨眉与魏叔阳互成歧角,相互帮衬。
杨青风与吕钱塘并肩作战。
既然虽早已力竭,却始终屹立不倒。
每每在生死关头,都能拉对方一把,避开鬼门关。
二公子徐凤年越战越勇,三位扈从打心眼里敬佩。
他本可以躲在马车之中,等他们这些扈从死士尽数战死,再谋求出路。
但他却选择了与三人并肩作战。
随着破空之声,雷电终于劈下。
龙吟之声再起。
后,分解而去,一百零八柄桃木剑,散落四面八方,于地面轰然击起漫天尘土火焰。
远方村落,众人所见,火龙分解,化为一百零八枚火球,从天而降,恍如世界末日一般。
不知战斗了多久,战场之上,终于没了刀兵相接的刺耳金属声音。
唯有那淅淅沥沥的小雨,不断洗刷着脸上鲜血,顺着脸颊缓缓流淌而下。
火势熄灭,硝烟弥漫。
方圆十里,遍地尸体。
三万大军,伤亡二万余,八千溃散。
【今天晚上有事儿,只有一更,抱歉,明天给大家补三更!】
第181章 【一指开天门】
徐千秋额头满是虚汗,气喘吁吁,后背衣衫已湿透,怔怔站在水畔。
怀中,青鸟陷入昏迷,丫头脸色极为苍白。
一指灭敌万余!
那火龙威力巨大,所付出代价也可想而知。
两人合力,人人合一,也只能勉强为之。
杀敌万余,已是难得。
若想全歼三万,便是两个李淳罡联手,也难以办到。
看着怀中气息微弱的青鸟丫头,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怜惜。
轻轻在其额头上吻了一下,一触即退。
日后,即便真的天下一统,他也没打算立青鸟为皇后。
皇后需要镇国。
而他,行走诸天,身边总要带个人才好。
青鸟,便是最佳人选。
战场之上,还活着的几人,看着那怀抱佳人,自身已是摇摇欲坠,却不忘轻薄佳人的白衣身影,心中感概万千。
李老头儿心头满不是滋味儿,若自己当年也是如此,他和绿袍儿,或许便会是另外一个结局。
人人合一。
青鸟等于将自己完全托付于人,生死掌握于他人之手。
内力任他人调动。
李淳罡也明白,徐千秋此举,也有培养青鸟,助她一臂之力之意。
双手合十,掌心相对,嘴唇相接,心心相印,人人合一。
他展示自己所悟之道,借予青鸟感悟。
今日之后,青鸟这丫头,距天象又跨近了一步。
周围寂静无声,唯有雨滴打落,芦苇燃烧炸裂火星的声音。
淅淅沥沥的小雨,火势渐渐变小,方圆十里,黑烟弥漫。
一指灭敌万余,总伤亡两万余。
大火乃天时,芦苇荡乃地利,以阵法之力,天道之威,是为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齐备,方能有此威力。
若非如此,便是两个陆地神仙,也不可能灭敌两万余。
火龙散去,两人脱力从空中落下,站立不稳,摇摇欲坠。
便是如此,仍不忘了接吻。
掀开车帘,姜泥、鱼幼薇,两人看着那雨中的白衣身影,轻咬嘴唇,心中百感交集。
裴王妃跌坐在地,一身泥浆,不复往日雍容华贵,亦愣愣看着那白衣胜雪的北凉世子。
以一己之力,灭敌两万余人,这绝对是传说。
神鬼莫敌!
芦苇荡之外,少女扛着向日葵,骑在大熊猫身上,远远眺望着那芦苇荡边,河水之畔的人影,沉默片刻,轻轻拍了一下大熊猫硕大头颅。
一人一熊,转身离去,渐行渐远。
老剑神始终并未出声,确认那名少女杀手远去,才从车厢之顶飘了下来。
武道修行,大多数人都是循序渐进,厚积薄发。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李淳罡自身便是如此。
剑道登峰造极,人生大起大落,遭遇一系列波折,心思不定,非但没能跨越那道天人门槛,反而境界跌落。
陆地剑仙,一路跌道指玄。
武道一途,各有不同。
有些个别罕见天才,获得大机缘,一步登天。
百年之前,齐玄帧便是如此。
如今,武当新任掌教洪洗象,烂陀山女法王,皆是如此。
这几人,仿佛一朵武林之中的奇葩,一骑绝尘。
几人所修之道,为虚无缥缈的无上天道。
抓住,一跃为龙,可若抓不住,便与街头小混混一般无二,一辈子籍籍无名。
另外一类,也算异类,选择以战养战。
东海王仙芝、吴家剑冢吴六鼎,及如今的北凉王府二公子徐凤年,便是如此。
于战斗之中求真意,破而后立。
可李淳罡始终看不透徐千秋所修之道。
今日一战,别人或许不知道,他缺看得极为清晰。
于那浓浓黑云之后,天门隐隐出现。
若非火龙及时散去,今日,便是天门重启之时。
看来这小子果真如狂言那般,不让天下之人重开天门。
人间不需要仙人。
若有,当一指灭之!
今日一指,已是陆地神仙之境。
且,可能更甚!
一指开天门!
火龙散去太快,故而,天门只打开一丝缝隙,便再度合上。
李淳罡仰头看向天空,便是自己偶尔使出神仙一剑又如何,便是陆地神仙了?
在老剑神看来,天下十大高手,除去刚刚被一指洞穿头颅的王明寅之外,剩余当世九大高手,估计也只有王仙芝入了陆地神仙。
至于桃花剑神邓太阿,估计,与他当年巅峰时期差不多。
可使出神仙一剑,却不是神仙之境。
于陆地神仙伪境!
离那人间仙人,尚差一线。
看似一毫,却胜是千里之外。
武道一途,实在是没有尽头可言。
若问老剑神,那小子是何等境界,大概也会答之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
将青鸟放于地上,从袖中摸出一个丹药瓷瓶,倒出三粒丹药,将其中一粒含于青鸟口中,另外两粒自己服下。
运功,尽快恢复些内力。
迅速稳定着体内不断灼热如火烧一般的奇经八脉。
战场之上,二公子徐凤年悠悠呼出一口气,将手中那已只剩下的半截断刀扔与地上泥潭之中,溅起滴滴稀泥在衣衫之上。
也顾不得这些了。
些许稀泥,与浑身敌人鲜血相比,不过冰山一角。
身上,脸上,手上,发丝之间,全是鲜血。
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已难以分清。
精疲力尽,身体摇摇欲坠,却始终没能倒下去。
另外一只手,始终紧紧握住挎与腰间枯木割鹿刀。
没人怀疑,这随时都是闭眼长睡不醒的天下第一纨绔,便是到了此刻,仍有一战之力。
拔刀,必死!
北凉三十五万大军,一直看不起那王府之中的二公子,这其中也包括武典将军宁峨眉。
可今日一战,二公子徐凤年的所作所为,完全刷新他的认知。
脑海之中唯有那句虎父无犬子。
北凉……当兴!
血战一场,命悬一线,身体疲惫不堪,两两相互靠着,始终没倒下去。
几人都知道,此刻倒下,或许再也站不起来了。
而且,周围硝烟弥漫,啪啦的芦苇火星炸裂声,似乎隐隐告诉他们,危机还没完全解除。
此刻,还没到真正可以歇息的时候。
因为,那位一直隐居于幕后,操控着这一切的巨手,已陷入疯魔不顾一切的靖安王,还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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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再坑弟弟】(加更一)
徐凤年从怀里摸出瓷瓶,到出一把丹药,一一分予几人。
最低皆是二品丹药,由江湖各大门派供奉上来的,此类丹药于江湖之上,一粒难求。
舒羞等人也是首次见到如此多的上品丹药,心中不免震惊。
在接丹药的时候,舒羞特意碰了碰二公子徐凤年的手,娇媚道谢。
徐凤年多看了她两眼,转身扶住魏叔阳。
这位九米老道受伤最重。
毕竟上了年纪,虽境界最高,却难免后力不继。
几次险象环生,都是宁峨眉出手救援,方能捡回一条命。
如此大型战场,千军万马之中,任你武功再高,若孤军奋战,最终也必死无疑。
吕钱塘身上血腥味儿最重,巨剑之下,没有一具尸体完整,缺胳膊少腿居多,不少一分为二,被劈成两半。
身上狠劲儿,于宁峨眉差不了多少。
徐千秋的蝴蝶效应,导致此番芦苇荡之行,平白多出了三万大军伏杀。
原着之中,可没这一段。
却也在情理之中。
这么多年了,北凉世子文武双全,还是个疯子,如今更是飞龙在天,如此声名大造,京城总该要有所行动的。
这才符合常理。
于是,今日的伏杀,一点也不意外。
平日里,若无战事,便是北凉王徐骁也无权调动大军,一千已是极致。
超过这个数,便会定罪为起兵谋反,论罪当诛。
今日,靖安王赵衡却如此大动作,调集三万大军,且都是精锐部队。
于京城而言,此乃大不逆之举,定然不会安心。
可是,在得知青州消息之后,京城却毫无动静。
权当看不见,不知道。
这便是默许!
若非如此,靖安王也不敢如此放肆。
蝴蝶效应,终于扇起了飓风。
若如原着徐凤年那般韬光养晦,或许朝廷今日就只是简单试探罢了,不会有如此大规模伏杀,几近与北凉撕破脸皮。
对此,徐千秋早有心理准备。
也是计划之中一部分。
青州十几万大军,今日之后,赵衡手中亲信,便一扫而光。
其余之人,大部分已落入天下第一楼控制之中。
蝴蝶效应之所在,吕钱塘也捡回一条命,并未与符将红甲同归于尽。
三位扈从之中,徐千秋最放心的便是这为剑客,今日表现,也没让他失望。
老剑神脚踩芦苇离去,视察周围情况。
自在逍遥,来去如风,看得裴南苇一阵羡慕。
今日一波三折,已颠覆这位靖安王妃这几十年来的安稳生活。
从地上爬起来,也不顾身上泥浆,跌跌撞撞来至徐千秋身后,目光复制,轻声道: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赵衡不择手段,费尽心机也要杀你。
也终于明白,京城为何会默许了他的违逆之举,甚至不惜以靖安王世袭罔替为交换,也要杀了你。”
徐千秋收功,缓缓起身,给青鸟搭脉,脉搏正常,不过消耗太大罢了,终于放心。
将其抱起,放于自己马车之中,语调冷漠,道:
“裴王妃,我现在正思量如何处置你,赵衡已不顾你生死,你的人头,于这两万多具尸体堆中,不过沧海一粟。
所以,如果我是你,就会聪明些,找个没人注意到的地方,安安静静呆着。”
首次见他眼角闪过寒光,心知,他已心生杀意,裴南苇当下禁声,噤若寒蝉。
徐千秋忽地语气柔和几分,却不是靖安王妃有的待遇,而是询问地位与王妃相差十万八万里的三位扈从,道:
“舒羞,若你此刻想要离去,我不会拦你,至于徐骁那边,你完全不需要担心。
你身上的毒,我也可以替你解了。”
自那晚服下【天道丹】开始,舒羞便对这位冷血无情的北凉世子殿下畏惧不已。
后来方知,他武功更是深不可测,便是那为神秘的老剑神,也未必是他对手,于是,心中敬佩与畏惧交叠。
故而这些时日以来,胆子很大,对自己姿色很是自信的她,却没敢抛过一次眉眼。
一路走来,见到种种手段,更是恐惧。
方才之语,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愣了片刻,望着那席白衣身影,白袍之上,沾染了许多尘埃与鲜血,沉默半晌,柔声道:
“殿下,以后还会有此等九死一生的惨烈战况吗?”
徐千秋抬头看了眼天色,点头道:
“可能比这还要凶险百倍,你今日若不走,日后难免会成为我手中随时可舍弃的棋子。”
闻言,舒羞嗯了一声,久久沉默着。
微风拂面,鼻尖飘过尸体燃烧的焦味儿。
这位爱美的御姐,手上满是鲜血,伸出手指慢慢抚去额头纷飞的青丝,笑道:
“殿下,如果我不走,能有什么好处吗?你也知道,舒羞本就是个极为市侩之人。”
徐千秋停下脚步,柔声道:“我知你馋本殿下身子,但这事儿,贵在两情相悦,你我真的不可能,若是还行,我弟弟倒是可以给你。”
一旁,终于运功将胸口内伤淤血一口喷出的二公子徐凤年,一脸错愕地抬头看着兄长。
有这么坑弟弟的吗?
不过,转头细看着眼前浑身是血的妩媚风情女子,徐凤年突然觉得,越看越有味道。
想起方才两天背靠背,互相为战的场面,一时间竟忘了出言反驳兄长之语。
一旁,身受重伤的魏叔阳听闻此言,伸手扶须,笑而不语。
被揭穿心底旖旎秘密,舒羞难得俏脸微红,听到后半句,转头看着二公子徐凤年此刻的脸色神态,瞬间哈哈大笑起来。
笑出了眼泪。
大战结束,生丝边缘徘徊一番,心情终于舒畅不少。
后,撩拨了一下耳边头发,郑重朝向徐千秋,单膝跪下,道:“回殿下,舒羞不走!”
徐千秋微微眯眼,道:“你可想清楚,选择留下,我便不会替你解毒,这其中意思,你是聪明人,自然明白。”
舒羞抱拳,重重回道:“舒羞愿留下!”
一旁,徐凤年恢复了不少,背起魏叔阳到一旁歇息,助他疗伤。
魏叔阳觉着,这不成体统,说道:“二公子,我可以自己的。”
徐凤年嘿嘿一笑,道:“小时候常被大哥打得动弹不得,经常是魏爷爷背我,今天也该轮到我了。”
这位无儿无女的九米老道,深深叹息,笑意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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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靖安王之死】(加更二)
风起风落,硝烟袅袅。
官道之上,坑洼不成样子,芦苇燃烧留下的残根,遍地都是。
小雨淅淅沥沥,虽慢慢熄灭了火势,却有不少地方还在继续燃烧。
尸体也在燃烧。
兵器插在泥土之中,宣誓着它的不屈,可惜主人已战死。
战旗七倒八歪,不少已被火焰点燃,字迹图案也看不清。
一股无言的肃杀之气,充满天地之间。
这,便是大战之后的战场。
徐千秋吩咐舒羞将那三具符将红甲小心收起来,放于马车之上。
走到王明寅尸体旁,蹲下,看了看那眉心的一指大小血洞,冷然道:
“我与你无冤无仇,但,杀人者,人衡杀之,只能怨你技不如人了,黄泉路上,一路走好。”
天下十大高手,其中一个,便在此次芦苇荡之战中,就此陨落,身死道消。
论境界武功,王明寅尚在吴六鼎之上,可惜,太傲了。
未曾全力一战,便已死于指下。
故而,两人一战,尚不如李淳罡与吴六鼎一战看起来精彩。
自此,天下十大高手空缺之位,江湖之中,不知又要引起一场怎样的腥风血雨。
武夫之辈,为名为利,蠢蠢欲动,哪怕拼个你死我活,也要排出一二三,比试出高低来。
那柄金黄色软剑看着不错,可惜,已寸寸断裂,极难复原。
走到马车旁,伸手轻轻摸了一下青鸟眉心,已渐渐稳定,估计要不了多久便能苏醒,终于放心。
转身,分别点名,舒羞、吕钱塘、杨青风。
三人上前,心中疑惑,不知世子殿下何故如此郑重,神色之间天然带着几分畏惧与敬畏。
徐千秋一一看过三人,道:“从即日起,你们三人跟随二公子徐凤年左右,只听从他一人号令,全力助他坐上武林盟主之位。”
闻言,三人愣住,齐齐转头看向二公子徐凤年。
一旁,徐凤年心头一震,轻声道:
“哥,这不妥?
他们三位,可是徐骁特意为你挑选的侍卫,武功境界,各有所长,便是放在江湖之中,也是屈指可数的高手。
如今你把人给我,你自己怎么办?”
徐千秋笑笑,不以为意,道:“有能耐杀我的刺客,他们也挡不住。”
三位扈从讪讪一笑,确实如此。
“参见二公子!”
既是徐千秋命令,三人自然不敢违背,当下,齐齐对徐凤年抱拳执礼。
若是换作从前,三人或许多少有些不情愿,但今日一战,几人对这位天下第一纨绔的认识大为改观。
心头还在为武林盟主这个目标而疑惑之际,地面再次颤抖起来。
几人神色骤变!
在场之人,除那位李老剑神之外,已无战力可言。
若再有三万大军冲锋,在场之人,便是李淳罡,也难逃一死。
森寒剑戟,乌黑重甲。
是青州重骑兵!
而且数量不少。
虽不及三万,却胜过三万。
在重甲拥护之下,为首之人是一位身穿大黄蟒袍的男子。
身边,一位雄壮猛将身穿后中秋甲胄,手中握着一杆银白色梨花枪,配以红缨,威风凛凛。
武将与蟒袍男人说了几句,单枪骑马而来。
徐千秋微微皱眉,二话不说,伸手,地面一杆破败长枪飞来握在手中,翻身上马,提枪前冲。
相距百步,武将似感受到了杀意,压下心中轻敌之意,沉着冷静,全力应对。
在其看来,一枪便可解决这白衣公子哥,将其挑下马来。
若非靖安王吩咐不可杀人,他便要好好教训教训这北凉世子。
若非身边有高人庇护,如此惨烈之战场,这公子哥怎么可能现在还活着。
五十步!
二十步!
武将见这家伙来势更加凶猛,丝毫没有对话的意图,心中愤懑,不知好歹的东西!
手腕一抖,红缨旋转,长枪刺出。
不取其性命,但卸掉一条胳膊不影响!
银白色长枪,于空中挽出一个漂亮枪花,引来身后三千重甲骑兵连连喝彩。
终于碰面。
刹那!
白衣公子手中破败长枪幻影重重,铺天盖地虚影。
忽得意,虚影归于一处,闪电一刺。
两骑擦身而过。
破败长枪穿透那厚重甲胄,刺透胸口,一枪击飞,远远插入芦苇荡地面。
长枪插于地面,尸体仰天倒挂。
招手,隔空取物,再次飞来一杆长枪。
手中长枪直指那龙蟒男人,冷峻道:“靖安王叔,这么大排场,只是为了送侄千里,果真是好深厚的感情。”
白马,白袍,手持长枪,于千军万马之前,亦能谈笑自若,如此气魄,引得一众青州铁骑纷纷侧目。
看看那倒挂于残破长枪之上的尸体,心肝颤!
那位将军可是襄樊城战力前三甲的勇猛之士,一个照面便被一枪毙命,震撼可想而知。
今日出行,靖安王身穿一件江牙海水五爪坐龙黄蟒袍,颜色尊贵。
较之蓝白双色蟒袍药高出一等。
仅这蟒袍而言,便比之广陵王要高出半级品秩。
只见他缓缓抬手,三千铁骑重重踏步,一声齐喝,响彻云霄。
手势向前一挥,杀字脱口而出。
靖安王来到此处,从始至终,都没有要与徐千秋谈话的意思。
也没这必要。
宫里传来密信,于芦苇荡伏杀徐千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无视周围遍地尸体两万余,在这个男人心中,此刻没什么比靖安王世袭罔替更重要。
看着徐千秋,就像在看一个死人,平静道:
“青州龙王勾结北凉世子,率领三万大军,欲起兵叛乱,被我包围于芦苇荡,尽数歼灭,平定叛乱,杀!”
襄樊城之中,温情脉脉,相互试探,到了此刻,招招见血。
吃斋念佛十几年的靖安王,此刻终于露出真面目,心中压抑不住的戾气尽数爆发,狠辣一如当年,丝毫未减。
杀字落下,却顿时戛然而止。
一切似乎定格在此刻。
一柄匕首,穿胸而过。
靖安王双目圆瞪,不可置信转身看向身旁之人。
那是他最信任,也是唯一信任的心腹之人,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你,你怎么……”鲜血不断从嘴角溢出。
身穿黑色重甲的刀疤脸将军,猛地拔出那匕首,又狠狠补了三刀。
鲜血喷涌而出。
第184章 【这和我要杀你,矛盾吗】
远远看着赵衡惨死于身边之人手中,裴南苇心中本无悲凉之意,却悲从中来,忽觉后背一阵寒意。
多年相处,赵衡之能,她一一看在眼里,便是这般精于算计之人,最终还是,死在了别人的算计之下。
那脸上带着刀疤的将军,她有幸见过一次。
深得靖安王赵衡信任,引为左膀右臂。
裴王妃静静看着眼前一幕,三千重甲骑兵来得快,去得也快。
那刀疤脸将军杀了赵衡,将其尸体扔了下来,率领三千重甲很快离去,并未与北凉世子有所言谈。
双方似乎并没有一点关系。
但谁都知道,这绝无可能。
重甲撤离,舒羞众人紧绷地神经,终于缓缓松了下来。
如释重负!
重获新生!
看着那白袍身影,几人再次心头一震。
相处得越久,就越看不清这个人。
细想种种,却令人冷汗淋漓。
六大藩王之一,靖安王赵衡,曾经离天下自尊之位,只差一线。
如今却死于城外芦苇荡之中。
遍地尸体,那身上的蟒袍,是如此的显眼,与周围格格不入。
位高权重的皇室宗亲便这般死了,裴南苇以为,那位北凉世子殿下该会立马逃回北凉之地,躲在三十五万北凉铁骑身后等着龙椅上那位的九天怒火。
却没想到,他竟继续大摇大摆游历江湖。
这真的疯了!
翌日,襄樊传来消息。
青州龙王率领三万大军起兵造反,被靖安王赵衡识破,于城外芦苇荡设下埋伏,如今已全歼叛逆之徒。
青州龙王下落不明,其通缉令已下达全国各郡县,若逮捕之,可赏黄金万两。
一时间,天下议论纷纷。
上阴学宫风波未停,襄樊又出此等大事。
三万大军,尽数埋葬于芦苇荡之中,人头滚滚,尸横遍野。
从此,昔日裴王妃每年春秋都要出城欣赏一回的方圆十里芦苇,变成了乱葬岗。
听闻这个消息,裴南苇久久沉默,脸色一阵变化,心中百感交集。
唯一一点不对劲儿的地方,靖安王赵衡之死,天下却无一点动静,似乎并无此事一般。
裴王妃几日后方知,靖安王赵衡竟还活着!
还活着!
那瞬间,七魂六魄,恍如被晴天霹雳洗礼一般,怔在原地,失神很久很久。
赵衡已死,这点毋庸置疑,她亲眼所见,绝对做不得假。
可如今,怎地又冒出一个赵衡?
联想起那日,待三千重甲离去后,北凉世子从衣袖之中摸出什么东西,洒于靖安王尸体之上,很快,尸体便化作一滩绿色液体,被雨水冲刷而去,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她似乎窥探到了一个惊天秘密……
随时都会被灭口的秘密!
裴王妃尚且如此,舒羞等人,自然也都知道。
这几日,众人心中惴惴不安。
那等机密等级定然不低,难道不应该杀人灭口?
这世上,没什么比死人的嘴更为牢靠。
芦苇荡边上,一个寥寥几户人家的小村舍,老者起身离去。
手里抓着一把随处可见的小草,当作推演占卜之用。
此乃上古占卜之术,失传已近千年,如今却再次重现天日。
用世子殿下的话说,这老头儿身上的秘密,不比他这个穿越者重生者少。
之前于雪山之巅,虽起了杀意,心中却无多大把握。
打了一架,才决定联手。
草木随处可见,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摘草窥天机。
一路摘,一路扔,一路推演。
看着好似个神经病,无事摘草玩儿。
很是“凑巧”,于芦苇荡另外一边,与一年轻人相遇。
年轻人身后跟着一具宛如天兵天将的符将红甲,手持巨剑,气势凌人。
被人撞上,年轻人不恼不喜,只是喃喃自语些什么。
见到老人瞬间,并非心生戒备,而是怕身后的傀儡吓坏了老人家。
细细打量老人一番,心头松了一口气,展齿一笑,露出洁白牙齿,人畜无害。
停下脚步,示意老人先行。
是否爱幼不好说,尊老确为淋漓尽致。
老人擦肩而过,忽道:
“赵楷,你娘亲生前可告诉过你,你出生前夕,她夜梦天开数丈?
那夜,老夫亲眼所见,红日赤光千里。”
赵楷张大嘴巴,呆若木鸡,折身而回,笑嘻嘻道:
“老先生与我娘亲相识?莫非你是我外公?”
老头儿嘴角微抽,道:“知你想听你娘亲昔日之事,却不过尽是些悲惨之事,负心之事,没啥可说的,多说无益。”
赵楷眼珠子乱转,溜须拍马道:“老先生仙风道骨,定是得道高人,不知可否指点在下一二?”
老人回头看了一眼硝烟弥漫的芦苇荡一眼,说道:
“赵家出了你这么个小子,可百年运道不衰,多年前,机缘巧合,诸多复杂,答应了你娘亲,收你为半个义子。
既如此,老夫今日便赠你一场机缘,指点你一二。”
赵楷心头一喜,道:“老先生请说!”
老头儿将手中最后一把小草扔于地上,凝视片刻,微微叹息,道:
“方才老夫于芦苇荡之中,与一个小女娃沾了些因果机缘,你明日赶去十里之外的鲤鱼观音庙。
此女有三十品中第二等特殊贵的幼凤命格,你可将之带在身边,当个小媳妇养着,于你大有裨益。
再有,观音庙之中,你会与西域小观音相遇。
若能得她相助,其实力之强,胜过你五十具符将红甲。
前百年,天下罕见陆地神仙。
如今这世道,老夫掐指一算,至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再加上你那宿敌,至少要出十二个陆地神仙。
这尊小观音,便是其一。
至于造成这一切混乱的根源,老夫算不透他的命格,头发都给我老人家气白了。
若再算不出,头发就该掉光了……”
这些话,他似说与赵楷听,又似自言自语。
说着,自己摸了一下头发,又掉下一小撮。
年轻人将老人所言,一一记在心头,后,好奇问道:
“老先生,你为何要指点我?”
老头儿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道:“因为我要杀你!”
赵楷:“……”
心头万马奔腾,一阵ep。
似没心没肺一般,强颜欢笑,道:“老先生就爱开玩笑。”
老人平静道:“指点于你,这和我要杀你,矛盾吗?”
赵楷:“您还是我半个义父……”
老头儿:“这和我要杀你,矛盾吗?”
【今天晚上和女朋友有点事儿,所以,只有一更,明天给大家补三更!】
第185章 【反噬,血色天眼】
沉默片刻,赵楷笑着问道:“老先生,难道天下还要再乱?比春秋战国还要大乱?”
老人却只是轻描淡写瞥了他一眼,道:“老夫说是,便是?说不是,便不是?你不能自己等?”
赵楷正欲说话,却看到惊人一幕。
方才被他推崇备至,龙行虎步的老先生,居然被一个扛着向日葵的少女,一记飞腿,击飞出去。
老头儿拍拍衣衫,安然无恙站起身。
一只大猫跳出丛林,扛着向日葵的少女跳起,落在其肩赏,手中向日葵朝前一指,道:
“咬他!呵呵……”
大猫,扛着向日葵的少女,老先生,一并消失在视野之中。
赵楷思索片刻,果真朝那座鲤鱼观音庙而去。
黄三甲身怀数种神通异术,保命之术,平生所学,皆传授给了眼前这个义女。
这丫头,却与那北凉王府的几位公子郡主一般,都爱打老子。
不爱动口,直接动手。
老头儿一面跑,一面道:“闺女啊,老夫不求你给我养老送终,好歹别拳脚相向不是?”
扛着向日葵的少女犹豫片刻,很认真地板起脸,挤出一个很生硬的笑容:“呵呵……”
老人无奈道:“罢了,罢了。”
两人一同向前走去。
老人自言自语,又似说与身旁闺女听:
“闺女啊,你说那小子有什么好,你非要不远千里,暗中跟随保护他?”
“不就是当年给了你一个发簪嘛,你若想要,老夫把这天下所有发簪都给你弄来。”
“靖安王那边,你就别找他麻烦了,那只是一个傀儡,老夫废了好大力气,才找到这么个容貌九成相似之人。”
“也亏得有天下第一楼的【天道丹】,否则还真有些麻烦。”
“方才姓赵那小子,你也不能杀,他现在还不能死。”
“至于那幼凤命格,老夫唬人呢,这天下哪有这么多机缘。”
“至于你嘛,老夫也是没辙了,谁让你长得像我早年夭折的女儿呢。”
不杀人时,少女总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听闻此言,眼中终于多了几分色彩。
这么多年,除了那白衣公子,便是眼前老头儿对他最好了。
听到那轻嗯一声,以示回应,老头儿破天荒笑了。
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微微眯眼,道:“闺女,要打雷了!”
少女从大猫身上跳下来,拿起手中向日葵,遮于老人头顶,呵呵一笑。
看着头顶刚好可以遮住脑袋大小的向日葵,老人开怀大笑,道:
“滚滚天雷,劈得死齐玄帧,可劈不死老夫。”
“闺女啊,与你说个秘密,老夫真的是神仙。”
少女呵呵一笑,一脚将其踹翻在地。
官道之上,一切归于平静。
三辆马车徐徐前进。
徐千秋探了探青鸟鼻息,一切正常,终于放心。
挽袖,上了老李剑神的马车。
车内,鱼幼薇与姜泥有些不解,以这位世子殿下对青鸟的亲昵疼爱,这时候怎会上这辆马车?
不等姜泥出言询问,车帘落下,徐千秋一口鲜血喷出。
鱼幼薇怀抱白猫,刚好遭殃。
白猫,白裙,白胸口,沾染了鲜血,触目惊心。
徐千秋靠着车壁盘膝而坐,在其眉心,一只血红色眼睛,若隐若现。
拉过姜泥衣袖,胡乱擦了擦自己嘴角血迹。
难得小泥人竟没有反抗,也没有出言讥讽,也未曾捣乱,只是在一旁静静看着。
她知道,自己能做的,就是不打扰。
徐千秋喘息,道:“鱼娘子,你下车,将李老剑神叫来,与二公子说一声,剩下的事情由他全权处理,我暂时闭关一段时间。”
鱼娘子顾不得自己胸口满是鲜血,也顾不上武媚娘,慌乱下车去了。
临了,回头看了一眼,低声,带着一丝颤意,道:“你会死吗?”
徐千秋嘴角再度溢出一丝血迹,强颜为笑,道:“放心,没给你破瓜,本世子可舍不得死。”
这人!
都伤成这样了,三言两语间,还是免不了会往床上扯。
强行感悟与修补自己的天道境界,受点反噬,也在情理之中。
以一己之力,击杀两万余人,这本就不是凡人之力。
那龙吟之声,便是音波,闻之入耳,不少敌军耳膜瞬间破裂,五脏六腑震荡不已。
人人合一,受到反噬,青鸟也难逃一劫。
他却将所有反噬之力,揽于一己之身……
若非如此,方才与那莽汉对阵,他就不是提枪上阵,而是抬手一指。
今日一战,只为寻找自己所悟之道缺陷,虽受到反噬,身受重伤,却也值得。
缺陷,已找到!
天机之力,如惊蛰至春,雷响万物复苏,迅而不急之势,反噬于他。
方才不过一直在强撑罢了。
此刻危机解除,胸口淤血终于一口喷出。
车厢之外传来二公子徐凤年的声音:“哥,你没事?”
于胸前快速点了几下,道:“放心,还死不了,按照路线,继续前进!”
不多会儿,李剑神进入车厢,只是一眼,神情忽地凝重了许多。
一旁,姜泥和鱼幼薇心头咯噔了一下。
老头儿难得没有扣鼻孔,皱眉,沉声问道:
“小子,你疯了?强行窃取无上天道,你是要修为,还是要命?”
又抓过姜泥衣袖擦了擦嘴角鲜血,笑道:
“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小子所修之道,实在诡异得紧,便是李淳罡,也难以看出端倪。
行走天下几甲子,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知他心中疑惑,徐千秋首次告知,再无隐瞒,道:
“我所修之道,亦是无上天道的一种,却不是天道。
欲凌驾于天道之上,是为,遇强则强。”
遇强则强?
老剑神嘀咕咀嚼这个此,心头明悟,原来如此。
恍然大悟,为何之前他一再谢自己。
明白归明白,眼前之人却已病入膏肓,半死不活,他爷束手无策,道:
“老夫能帮你些什么?”
徐千秋展齿一笑,嘴角又溢出些鲜血,道:
“借剑一用!”
李淳罡皱眉,不明所以,道:“借什么剑?如何借?”
徐千秋脸色之上,一抹疯狂展露无疑,带着些许狰狞,道:
“借前辈手中之剑,于我天灵穴所在,一剑开天门!”
闻言,姜泥惊呼道:“你疯了!”
说罢,一手拔出别于李淳罡发簪之上的神符,抵于他胸膛,恶狠狠道:
“你若想死,自杀,还不如死在我手里!”
【下午加更!】
第186章 【洗鸳鸯浴】(加更一)
徐千秋也是第一次见小泥人如此生气,不由一愣。
看着那怒气冲冲的俏脸,心头却多了几分暖意。
笑意不减,轻轻拨开神符,道:“看把你能耐的,有朝一日,定让你扶墙而走!”
姜泥冷静下来,自知冲动,讪讪一笑,比哭还难看。
收回神符,冷哼道:“你爱死不死,关我何事!”
徐千秋笑笑不语,不再刺激这只小野猫。
片刻后,李老剑神闭目养神,凝聚剑心,收拢剑意,伸手,弹指,点在徐千秋眉心所在。
以剑入道,这一弹,唤作撞天钟。
后,一剑开天门。
天下大道殊途同归,李老剑神为徐千秋引导气机,定要耗费无数心神。
如今,一剑开天门,一剑斩出,却似汇入汪洋大海,内力源源不断流失。
且,渐渐失去控制。
老头儿心里暗道要遭。
果不其然,随着他体内力量逐渐被吞噬吸收,徐千秋眉心所在,一只血煞妖眼显现出来。
血眼周围,伴有莲花印记。
诡异至极!
妖物?
还是一种无上神通?
李淳罡一代剑神忽地想骂娘,他似乎变成了奶妈,内力不受控制,被这血煞妖眼尽数吞噬而去。
剪不断,理还乱。
身体也被禁锢动弹不得。
整整一个时辰,他与徐千秋相对而坐。
那血煞之眼愈发清晰,欲睁不睁。
由最初红色,转为黑色,紫色。
最终,为血红之中,透露出黑紫色,妖异不已。
强如一代剑仙,浑身大汗淋漓,瘫软如泥。
体内能量消耗殆尽,终于脱困。
老剑仙长呼一口气,连滚地爬离开车厢,心头暗暗发誓,日后,定要离这怪物远一点。
见老头儿扶墙而走,二公子徐凤年及三位扈从一脸怪异。
男女通吃?
老少不拒?
所有人等候于车外,又一个时辰。
李淳罡终于恢复了些内力,却心悸不已。
掀开车帘瞅了一眼,那怪物小子眉心血煞之眼,已隐去。
浑身衣衫,尽数湿透,全身血水,身体不断颤抖。
如黄豆爆裂炸开的声音,一直从未停止。
如此情形,持续到了正午时分,方才慢慢减弱。
黄昏时,二公子徐凤年选择了一个山清水秀之地停留。
今夜估摸着要夜宿荒郊野岭了。
安营扎寨,生活做饭。
二公子徐凤年始终守在马车周围。
除李老头儿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
这一路上,前途未卜的裴王妃与姜泥,鱼幼薇,青鸟共处一辆马车。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却静悄悄,一句交谈也没有。
各怀心事。
还有一个处于昏迷之中。
好不容易停车歇脚,裴王妃当即跳下马车,于附近游荡着。
却不敢走远。
她毫不怀疑,若自己有逃跑的举动,那身背巨剑的莽汉会将她劈成两半,一分为二。
想想就胆寒。
死在这些人手上,还不如做北凉世子的刀下亡魂。
至少他杀人没那么野蛮血腥。
裴王妃远远瞥了一眼那位被世子殿下唤作舒羞的女子,风韵犹存,上品御姐。
恰巧,舒羞也在看着她。
那眼神,似在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心中惊惧,不敢再看。
将目光移将到那马车之上,不免有些好奇,那位圣武无敌的北凉世子殿下,此刻在做什么?
竟要北凉二公子亲自守护马车,其余之人,一律不许靠近。
谁能猜想,那位不久前神勇无敌,火龙腾飞,灭敌两万余的世子殿下,此刻却在鬼门关外不断徘徊。
唯一知晓真相的李淳罡坐于篝火旁闭目养神,慢慢恢复内力。
他此生仗剑走天涯,无敌江湖四十多年,却第一次见到这么诡异,这么疯狂,这么不要命的年轻人。
王族子弟,他历来瞧不上。
大都是些纨绔子弟,难成气候,不值一提。
吃不得苦,惜命怕死。
都是些夸夸其谈,只会玩弄心机之辈。
今日所见,却令他对此大为改观。
不论是此刻马车之中生死不知的那位世子殿下,还是那腰挎枯木割鹿刀的二公子徐凤年,与年轻一辈之中,皆是屈指可数的佼佼者。
莫非,果真是……
北凉当兴?
忽地,拿车帘被掀开。
篝火旁,所有人起身,齐齐望向那马车所在。
那白袍身影,此刻已变成了血袍。
见一袭血袍弯腰走出车厢时,裴南苇下意识后退几步。
月光之下,血魔夜行,实在骇人。
不止裴王妃,便是向来最怕鬼神的姜泥,亦立即闭上眼睛,脸色刷一下变白,不敢睁眼去看。
转身,闭眼,捂鼻。
李老剑神冷哼一声,道:“这小子,竟真的挺过来了。
如此拼命,次次九死一生,便是气运深厚,也早晚要跌跟斗!”
徐千秋看了看自身,嗅嗅鼻子,刺鼻难闻。
举目四望,朝徐凤年问道:“附近可有溪水或者山泉?”
见兄长渡过此劫,徐凤年握住刀柄的手,终于缓缓松开。
掌心所在,早已满是汗水,笑道:“百米之外,便有一出深谭。”
识别方向,徐千秋点点头,于马车之上,一步跨出,人影就此消失。
在场几人,喉咙鼓动,咽下口水。
这算什么?
缩地成寸?
到了碧水谭,徐千秋脱下衣物,缓缓走入水潭之中。
水面当即浮起大片血水,如同一朵绽放的硕大血莲。
背靠一块冰凉石头上,神情肃穆。
回想起今日不为人知的九死一生,富贵险中求。
此刻,体内气机连绵不绝,如翻江倒海。
之前不少斑杂之处,亦尽数融会贯通,妙不可言。
值得!
不多时,岸边走来一青衣身影。
却是昏迷了大半日的青鸟。
嘴唇相依,掌心相对,人人合一,对自家公子的救命之恩,将所有反噬之力揽于一人之身,她自然最为清楚。
看着水面漂浮着地一层血水,青鸟心中百感交集,张嘴许久,却只是轻声唤了句,公子……
“别像木头一样,下来给我搓背!”
青鸟低低哦了一声,缓缓褪下衣物,走入水潭之中。
鸳鸳浴!
(此处省略十万字,闭上眼睛,自己想象。这种内容,番外也是不能写的。)
【你们知道的,我又想要了……】
【下午继续加更!】
第187章 【芦苇荡一战(终)】(加更二)
【被封了,现在才通过,细节没了……】
怀抱青鸟,身形下潜,在其耳边轻吹一口气,轻咬耳垂,挂有水珠。
双唇相接,双手自觉到位。
比导航还准。
然后……
不多时,水面荡起阵阵涟漪,翻滚不断。
(细节真的不能往下写了,自己想象!)
两人酣战半个时辰后,终于上岸。
青鸟已没有力气扶墙而走,任由徐千秋抱在怀里,双手勾住脖子,三千青丝垂于手臂上……
若非他的到来,改变了青鸟的命运轨迹,今日芦苇荡一战,青鸟这丫头,可就得身受重伤,临死垂危。
这真的是个傻丫头!
便是知不敌王明寅,也会拼命一战,毫不退却。
芦苇荡一战,所修之道,已完善大半。
且,徐千秋摸了摸眉心。
除此之外,还得到三具符将红甲,半柄木马牛。
还有一位靖安王妃!
抱着青鸟,一路默然走回马车,将其放入车厢。
青鸟与徐千秋共处一个车厢。
见他抱着青鸟回来,在场之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那眼神,懂的都懂。
转身下车时,猛地传来极有韵律马蹄声。
地面颤抖停止,一道杀猪般哀嚎声传来,大煞风景:
“殿下,禄球儿该死啊!禄球儿该死啊!
殿下若是有个好歹,禄球儿定要将那靖安王赵衡鞭尸,忍住恶心也定要将他开了后面花!”
言语如此粗俗恶心,声音洪亮,裴王妃微微皱眉。
那句后面开花,她刚好知道,一次偶尔听府里下人说过。
粗鄙不堪!
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约莫三百多斤的肥猪胖子,从一辆豪华马车上滚落下来。
那哀嚎之声,比祖宗十八代祖坟被人刨了,更为悲伤夸张。
于地面,一路滚到世子殿下身前。
丝毫不介意那一身价值不菲的锦衣华服沾了泥土。
扑通一声,骤然跪下。
那重量,当即在地面压出两个大坑。
泪眼婆娑,抹完鼻涕抹眼泪,哭得撕心裂肺。
此等悲痛欲绝,若是换了女子作态,裴王妃丝毫不觉得有什么违和的地方。
可若换了眼前这个肥猪的家伙,一大坨肥肉乱颤,看着就很诡异,令人毛骨悚然。
忽然,她脸色猛地一变,难看至极。
莫非这人正是那传说中的北凉禄球儿?
劣迹斑斑,凶狠程度,令人发指的胖子?
传言,无论男女只要落到他手里,生不如死。
裴南苇下意识往马车后面躲去,看着那肥猪一般跪在地上哀嚎之人,再不觉得半点滑稽好笑。
只是遍体生寒!
对这胖子的邋遢之举,老剑神很是不屑,抠抠鼻子,置若罔闻。
褚禄山此等邋遢之人,还入不了他一代剑神的法眼。
徐千秋跳下马车,对此习以为常,淡然道:
“起来好好说话,再哀嚎,我命人割了你舌头!”
令行禁止。
声音顿时收住。
却没起身。
跪于地上,抽泣道:“禄球儿救援来迟,请殿下治罪!”
徐千秋拍了拍那胖脸,道:“别在这儿给我装可怜,赶紧滚起来!”
禄球儿晃晃悠悠起身,却一直保持弯腰动作,脸色阳光灿烂,围着世子殿下转了一圈,便要替他捏肩,却被徐千秋躲开了。
禄球儿见他果真没有怪罪之意,心头如释重负,道:
“殿下没事便好,否则,禄球儿万死难辞其咎。”
躲于马车之后,裴王妃额头之间冷汗飕飕,心有余悸。
几年前,她听闻,青州有位贵族妇人,便遭了此人毒手。
据说,返回青州之时,只剩下一只雪峰!
更有传言,一名奶水极佳的妙龄少妇,于大街上被此人掳走进马车之中,不到半柱香时间,被扔了下来。
全身上下,衣衫凌乱,那什么之上,全是牙印。
徐千秋吩咐了禄球儿几间事,青州虽已落入自己掌控之中,有些隐患却需要收尾。
交于禄球儿最合适不过。
北凉与青州依旧争斗不断,甚至比以前更要剧烈,如此,京城也能更加放心一些。
那位假靖安王也会演得更为真实。
吩咐完毕,褚禄山一脸不舍,道:“殿下,那禄球儿这就回了?”
徐千秋不冷不热嗯了一声。
褚禄山未敢多作停留,犹豫片刻,油腻腻地说了句,殿下出北凉没多少时日,清瘦了不少,路上要多吃肉。
后,领着一帮虎豹豺狼大军亲卫离去了。
徐千秋接过舒羞递来的食物,简单填饱肚子。
然后,吩咐裴王妃去清理马车里的血迹,还需要自己打水。
裴南苇并未拒绝,也不敢拒绝,而是低声问道:
“与褚禄山这种人为伍,你不怕遭报应吗?”
徐千秋冷冷道:“怎么,你想与他彻夜长谈?”
裴南苇脸色剧变,眼中恨意,惧意,各一半。
咬着嘴唇,径直打水去了。
当她掀开车帘,见到车厢之中血迹,以及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儿时,当场呆滞。
愣了许久,也难以明白,难以感同身受,不敢想象,那令人咬牙切齿的北凉世子,经历了何等的地狱折磨。
抛去这些念头,看着一旁的鱼幼薇,她怀中还沾着血的武媚娘,如此佳人,却在与她一同清洗马车血迹。
心道,凡事总有第一次,能活着就已经很好了。
于是,与那丰腴抱着白猫的女子,一道打水,清洗马车血迹。
世子殿下取出一个丹药瓷瓶,赏予三位扈从,及那位勇猛无双的武典将军,魏叔阳,每人两粒一品丹药。
看得李老剑神叹气不已。
当年,他怀里抱着绿袍儿,亲上龙虎山,便是为了向齐玄帧求一枚丹药。
如今,这位北凉世子却用来送人。
心头一时间,感慨万千。
见状,徐千秋似通灵读心术一般,赠予老头儿整整一瓶。
共九粒。
看着手中丹药,月光撒下,老头儿久久沉默着。
擦完车厢血迹,裴王妃累了半死。
高高在上的裴王妃,怎么可能会干这种丫鬟的事情。
一时间,心灰意冷。
伸手靠近火堆,终于暖和了几分。
回头瞥了一眼世子殿下消失的方向,心想,这么晚了,那混蛋不抱着美人睡觉,又神神秘秘出去干什么?
北凉王府,听潮亭。
这一夜,腰间挂着春雷和绣冬双刀的白狐脸,走出二楼。
于回廊之间,凝望夜空,千里共婵娟。
心中低语,也不知那人游历江湖,如今可还好?
后,登上三楼。
第188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月明星稀。
两禅寺阴面山脚。
白衣僧人独自走出茅屋,缓缓来到千佛殿。
墙面之上,有金刚罗汉拳法,栩栩如生。
地面之上,坑洼不平,共计一百零八个脚印小坑,杂乱无章,无从找到头绪。
江湖传闻,这是两禅寺最厉害的伏魔神通。
谁若能站于石壁之前,闭眼,走对一百零八步,便可稳居天下武道高手前三甲。
此地之所以称为千佛殿,是为两禅寺每年都会在此雕刻一尊佛像。
如今已有千具之多。
白衣僧人则是这一代的守碑人。
自打白衣僧人从极西之地返回泰安城,再返回两禅寺,多年来,只雕刻了一尊罗汉像。
那年,他带回了一个小和尚。
取名,南北。
佛堂大门打开,月光洒满,白衣僧人面对千佛,长吁短叹。
千佛最中央,拱卫着一个棋墩。
白衣僧人盘膝而坐,单手托着腮帮子,斜着身子,凝视棋局。
约莫半盏茶功夫,伸了伸懒腰,对着黑夜自言自语,道:
“曹长卿,你还是这么有耐心啊,难怪天下尊你为曹官子。”
声音散去,大殿之中久久寂静。
白衣僧人拂袖,棋盘之上飞出几十颗黑色棋子,悬浮于空中。
再拂袖。
棋子如骤雨一般,朝黑暗之中某处激蛇而去。
所有黑色棋子,顿时停住。
一名文士青衫装扮儒雅男子缓缓走出。
每踏出一步,漂浮黑棋便爆裂一颗。
白衣僧人巍然不动,大殿之中,千具佛像却齐齐摇晃,似遭遇天魔入侵。
最后,空中只剩下一枚棋子,俊雅不凡的中年文士终于开口,笑道:
“果然,这天下无人能破你金刚境。”
白衣僧人平淡道:“曹官子,你不过使出指玄之力而已,不若,你试试天象境?”
身材修长的青衣男子摇头道:“不试了,当年北莽那位,号称可与齐玄帧一战,不远千里而来,却一样伤不了你分毫。”
顿了一下,又道:“你那小徒弟是叫南北?被佛门视为末法大劫的希望所在,假以时日,他或许能打败你。”
说罢,从腰间取下一个酒葫芦,遥遥丢予白衣僧人,道:
“这是皇宫的御酒,特意为你带的。
你也不必如此戒备,我宁愿与邓太阿的桃花剑较劲,也不会跟你有所牵扯。
世人只知你金刚不败,却只有我知晓你金刚怒目的大恐怖。”
白衣僧人喝了一口御酒,嘴里啧啧称奇,挠挠腮帮子,道:
“人猫都没留下你?”
曹长卿于棋盘之上落下两子,摇头道:“恰巧没碰上。”
白衣僧人又饮了一口酒,擦擦嘴,问道:
“你此番来两禅寺,又想让我出手助你救出那位身负大气运的小公主,然后复国?”
曹长卿神情略显落寞,道:
“我知你不会答应,已不再浪费这口舌。”
白衣僧人又饮一口酒,道:“那你就是为逆天改命而来。”
闻言,曹长卿突然对其执礼,一揖到底,久久不肯直腰。
看了看手中酒葫芦,已只剩下一半索性将其全部喝完,以免时常惦记。
一口闷,擦擦嘴,叹息道:
“曹官子,你该醒醒了,当年,龙虎山逆天改命,那位天师的下场,莫非你不清楚?”
傲气闻名天下的官子无敌曹长卿,却扔没有直腰的迹象。
白衣僧人将手中空酒壶放下,沉声道:
“并非我不愿帮你,而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
几年前,北凉气运猛增,若我所料不错,其麾下,定有两位不弱于我。
如今,一遇风云便化龙,飞龙在天,此事你也该知晓。
于江湖之上,你并无势力,于朝廷,西楚早已灭国。
如今局面,莫说你,便是齐玄帧降临人间,西楚复国,也绝无可能。”
语落,这位官子殿下曹长卿,终于缓缓直起身来。
怔怔无语,一脸凄凉。
千佛殿外,电闪雷鸣,大雨磅礴。
看着那袭青衣,白衣僧人念及两人多年交情,长叹一声,道:
“这壶酒,是真的好酒。看在这好酒的面子上,曹官子,我赠你一言,还望你好自为之。”
曹长卿只是看着殿外倾盆大雨,沉默不语。
白衣僧人叹息摇头,道:
“西楚那位小公主,确身负大气运,可你若执意带她离开北凉。
那气运,于天下大势面前,尚不能保她性命,你也难逃一劫。”
官子无敌曹长卿,再度作揖。
后,潇洒转身,于磅礴大雨之中飘然离去。
虽千万人,吾亦往矣!
这便是官子无敌曹长卿。
不多时,一个小和尚拿着一把伞跑来,却早已不见了曹长卿身影。
千佛殿门口,白衣僧人看着于磅礴大雨之中奔跑,泥泞四溅,却也不管不顾的小和尚,呢喃自语道:
“笨南北啊,你有一禅,不负如来不负卿……”
磅礴雨幕,白衣僧人遥遥望向江南方向,再度低语,道:
“曹官子,可莫要葬身江南啊。
山上穷,每逢清明时节,我可没钱给你烧纸。
你总说我金刚无敌于天下,可又有谁知晓。
当年,北凉那疯子小子便是在这大殿之中,一指破我无敌金刚之身。
不是我不帮你,实为有诺在先,那小子于这世上活一天,我便一日不能出这两禅寺。
那小子真的是个疯子,你可别惹他啊。
江南之地,真的很远,我托人为你收尸,估计要花不少银钱的。
可我真的没钱啊……”
夜幕之中。
白狐脸手搭腰间绣冬刀柄,轻轻摩挲着,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
故而,一次,得见那位世子殿下也如此摩挲绣冬,差点与之翻脸。
于听潮亭三楼回廊,静看这偌大北凉王府。
真的难以相信,此刻,这府邸之中,竟一个主人都没有。
这让偶然忙里偷闲的白狐脸,哑然自嘲。
双手扶住栏杆,传来微微凉意,一时间,思绪万千。
忽地,身后传来声音:
“南宫先生,难得看到你偷懒啊,真是稀罕。
若被那小子知道,定会忍不住调侃你一番。”
白狐脸蓦然转身,看着眼前的枯槁老人,摇头道:“于李军师面前,不敢自称先生。”
枯槁老人于袖中一阵摸索,那动作,与世子殿下一般无二。
拿出一个极好看的锦囊,只是锦囊,估计便要值不少银子。
将那锦囊递于她,道:
“恭喜登上三楼!这比我预想的,要快了一年多。
这锦囊,是那小子离开之时,吩咐我,待你登上第三楼时,在交托于你。”
南宫仆射心中惊疑,他能给自己留下什么?
第189章 【你答应过我不杀他的!】
回廊之上,夜景之下。
这位枯槁老人,无双国士,与南宫仆射说了许多那位世子殿下小时候的事情。
白狐脸静静听着。
后,枯槁老人返回顶楼休息,自己与自己下棋去了。
锦囊之中,是一封密信。
信中内容,李老军师并不关心。
有想过偷偷拆开,仔细想想,为了美酒,还是斩断了偷窥的念头。
待枯槁老人离去,白狐脸脑海之中不断回荡着他方才说的一些话。
镇定情绪,打开锦囊,取出密信。
月光之下,听潮湖折射出波光粼粼浪花,美轮美奂。
一向镇定从容的白狐脸,隐于面容之下,心头咯噔一阵又一阵。
不知不觉,拿捏密信的手,悄然间加大了些许力道,将那密信撕裂开来。
看完之后,将其粉碎,扬撒于微风之中,再难寻丝毫痕迹。
顿了片刻,却将那锦囊留了下来。
白狐脸重新握住腰间绣冬刀柄,望向远方,冷不丁皱了皱眉头。
她似乎有些后悔了。
那时候,该与他一道出凉州,游历江湖的。
忽地有些恼火自己那时候为何没有坚持同行。
冷哼一声,强行压下心头烦躁。
恢复平静后,白狐脸眯起比徐千秋还要好看的桃花眸子,静静眺望着江南方向。
老剑神终于开始传授徐凤年两袖青蛇了。
这些时日相处下来,他对那北凉世子的天赋愈发满意,奈何,别人却不愿学。
好在,徐凤年与姜泥天赋也不错,刚好可以传承他的剑道衣钵。
姜丫头习武,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还能给练睡着了。
李老剑神很是无奈。
倒是徐凤年这小子,练武之刻苦,李剑神一一看在眼里。
天资不错,狗屎运也不错,悟性也高,还能刻苦。
假以时日,定能成为江湖屈指可数的高手。
李老剑神再次动了收徒的心思。
于是,徐凤年在问过兄长徐千秋的建议之后,正式拜师。
磕头,奉茶,礼成。
拜师见面礼,便是两袖青蛇。
为展示自己剑道之强,已近通神,老剑神还让众人见识了一番吴家剑冢的御剑上昆仑。
惊为天人!
后,又于新收徒弟面前展示两袖青蛇。
别于头发之间的神符,被老剑神一指牵引,飞向空中。
李淳罡手指一压,神符下坠。
手指复尔一旋,神符于其身前迅猛旋转。
最终形成一圆圈明亮剑影,不见剑身。
老剑神伸手一抓,握住剑柄,瞬间炸开两道青色剑罡。
如同两尾通玄青蛇,妖娆于神符之间,不断盘旋。
剑气凌然,一剑劈向前方山峰。
剑气游荡,电光火石之间,山巅尘土飞扬。
山巅,拦腰而断,断而不倒。
一剑复一剑,青罡更浓。
许久,收剑。
神符之上,青色剑罡散去,随手别有发簪之间。
抬头望去,那处山峰所在,已被削平,恍若天工,神来之笔。
李淳罡笑道:“小子,胸中小不平,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唯有手中之剑,方能消之。
两袖青蛇,及一剑开天门,老夫都会尽数传授于你。
但你记住了,与人对战,未战,不可思退。
否则,你道心便会受损。
练刀,练剑,都是这个道理。
等你到了陆地神仙之境,自会有你的气概。
到那时,你也能创出自己的剑招刀法。”
徐凤年脑海之中闪过方才李淳罡的一举一动,鬼使神差,断然拔刀。
收刀而立。
一道十余丈裂缝,横于眼前。
见状,老剑神抚摸虚,欣慰而笑。
这徒弟没白收!
看了看自己握刀的手,徐凤年哑然问道:“师傅觉得,有朝一日,我也能突破陆地神仙?”
李淳罡抠了抠鼻子,笑道:
“你有个好兄长,打熬得一副好筋骨,感谢他!
不过,你这拔刀术倒是有点意思,待你感悟更上一层楼,或可一刀开天门。”
回想起自己小时候,常被兄长以各种理由摁在地上狠狠摩擦的那段时光,一阵暖意,忽地涌上心头。
好想再被揍一次……
远远瞥见那两袖青蛇削平山巅的狂剑意,徐千秋闲来无聊,在周围晃荡了一圈,便回去与宁峨眉众人一道烤肉。
闲暇之余,这位北凉世子,似乎换了个人。
随和,不端架子。
也能与下属开些荤段子玩笑,说些江湖之中的趣事。
哈哈大笑的时候,手里也能拎着烤肉甩几圈。
看得远处的靖安王妃一阵恍惚。
夫妻多年,她自然知晓,靖安王向来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一尘不染,道貌岸然。
便是靖安王世子赵询,从房间装饰,到腰间玉佩挂件,皆位世间珍品。
与俗气二字,更是丝毫不搭边。
如北凉世子这般失态,不再保持王爷尊贵形象,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北凉世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剑对方似察觉到自己的目光,看向自己,裴王妃慌忙看向别处。
徐千秋瞥了一眼裴王妃,无意间看见小泥人捧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不断抹眼泪。
纤细肩头一颤一颤。
待他看清那书名时,心中哑然失笑。
竟是王初冬所写的《头场雪》。
这本小说,于全天下,已引得不少女子垂泪,哭成泪人。
故事结局,本是悲剧,却以一句“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收尾。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伤春悲秋,骗人眼泪。
鱼娘子尖尖的下巴,轻轻垫在武媚娘身子上,与姜泥一道看着《头场雪》。
时不时地,将眼泪擦在武媚娘身上,白猫已生无可恋。
本喵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能作了女人眼泪的浇灌地。
两日前,两个丫头都被那场屠杀吓得魂不附体,今日一场哭哭笑笑,倒是恢复了不少。
青鸟睡了一阵,觉察着今晚天气有些凉意,从车厢之中拿来一间貂毛披风,柔柔给世子殿下披上。
见状,姜泥轻哼一声,继续看书去了。
那么厉害的人,区区寒意能冻着他?
她才不去送披风,哼!
裴王妃犹豫片刻,许是被此刻世子殿下的随和感染,终于慢慢靠近,于篝火旁坐了下来,低声问道:
“接下来去哪里?”
徐千秋为其挪开一些位置,轻声道:“直奔江南!”
看了一眼对面哭哭笑笑的小泥人,云淡风轻道:
“小泥人,前些日子,你那位棋昭叔叔去了一趟两禅寺,见了个很厉害的老头儿,这会儿已往江南而去,你想见他不?”
小泥人眼角的泪痕尚未消去,闻言,顿时放下手中《头场雪》,抬头,急道:
“你答应过我不杀他的!”
第190章 【重铸木马牛】(加更一)
【月底了,求点月票啊,就知道催更,你们良心不痛吗?……】
刚好回到篝火旁的老剑神不忍姜丫头哭兮兮,便主动岔开话题。
丢了块烤肉骨头,打在裴王妃那衣衫遮掩不住的风情圆滚之上,为老不尊,渍渍笑道:
“晚上小心些,徐千秋那小子总偷看你这儿。
方才还与老夫说了,定要找机会让你摆足诸多姿势。
阿威十八式……
反正老夫一个词儿也听不懂,不知你这靖安王妃懂不懂?
待十八般武艺都演练完毕,估摸着也该天亮了。
老夫倒是好奇,明日早朝,你俩谁会扶墙而走。
要不,明早老夫叫你们起床吃饭?
或者,干脆好人做到底,晚些时候给你俩送点宵夜?”
徐千秋难得翻一次白眼。
不懂?
这老头儿,怕是比在场所有人都懂!
裴王妃想死的心都有了。
也不敢反驳,不敢动手。
总不能扇老剑神一耳光?
只能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出了青州以后,车队马不停蹄,直奔江南道而去。
这一路,这位世子殿下总算没再惹事生非。
好似襄樊的两万滚滚人头,给天下人敲响了些许警钟,这一路上,也不再有那些撇脚的不入流刺客前来行刺。
之前路上,偶尔也会遇到些个自诩官场忠臣的,拦路,以死明志,或许是江湖侠客,用性命赚些名声。
出了襄樊之后,此类事件,渐渐少了许多。
已极少有人跳出来触这位北凉世子殿下的霉头了。
那真是个疯子。
你胆敢伸脖子,他就真敢挥刀,送你一程。
路过之地,车队也顾不上游山玩水,一路直奔江南。
豫州地界,毫无波澜,一穿而过,绝尘而去。
便是路过大城市,车队也未曾停留。
命魏叔阳与舒羞进成补充些物质,继续赶路。
要么,于荒郊野岭扎营将就一晚,要么,便是落脚于一些北凉旧部城外私宅。
晚间时候,常见青罡直冲云霄,那是老剑神在传授自己徒弟绝技。
懒得口口相传,老剑神干脆直接选择动手。
二公子徐凤年每次出去之时,皆是衣衫整洁。
回来时,衣不蔽体,灰头土脸。
裴王妃也换下了锦衣华服,一身朴素至极的木钗布衣,胭脂评的美人韵味,分毫不减,反而平添了几分雅致风情。
这是凤冠霞帔时注定没有的特有风情。
出青州,过豫州,达泱州。
过了青州与泱州交界处,唐宋郡,便是江南道了。
江南之地,入乡随俗,便是驿站的槐树,也尽数改种了杨柳。
江南风景如画,一眼望去,尽是柔和绿意,令人心旷神怡。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凉州之地,便是普通人家女子,也必会擅长骑射。
比如那北凉王府之中的二郡主,剑术超群,杀得一众马匪流寇闻风而逃。
传闻,那位长姐徐脂虎在府中最为平易近人,却也精通剑术。
前些日子,这位徐脂虎还在江南之地闹出了一场人尽皆知的风波呢。
风评不是很好。
已成为左右酒客之间,在茶饭之余的最佳谈资。
一路走来,青鸟架车。
裴王妃新入队伍,也只能与那位极可恶的世子殿下同坐一辆马车。
前几日,一直担心霸王硬上弓,整晚整晚不敢闭眼,只有到了白天赶路时,才敢眯一会儿。
每过一个地方,世子殿下都会找来一本地域杂志,自己也懒得看,便让靖安王妃读与他听。
她本就是出生顶尖士族,自小便学习琴棋书画,读书时,檀口轻启,大珠小珠落玉盘,极为悦耳。
那位世子殿下,最喜在她读书时,盯着那樱桃小嘴看个不停。
看归看,索性这段日子以来,并未动手动脚。
靖安王妃早就做好了咬牙自尽的准备,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说来也奇怪,那日在王府之中,塔是那般地沉着冷静,坦然自解衣衫。
如今共处一辆马车,却再没了那勇气。
除了读地域杂志外,她与姜泥借了那本《头场雪》,闲来时,便坐于马车之中,看得津津有味。
却没像许多普通女儿家那般,流泪啼哭。
这几日,她似乎也渐渐摸清了些这位北凉世子的心性。
好色,但不乱来,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更多时候都是在欺负青鸟,扶墙而走,常有之。
裴王妃不止一次暗地里咒骂那家伙是头发情的野牛。
这几日,她却隐隐感觉到了些异常。
自进入江南开始,这位北凉世子,身上隐隐透着股桀骜戾气。
出于女人的直觉,她感觉到,那和煦的面孔之下,杀机重重。
故而,她愈发顺从了许多,不敢轻易惹怒在杀神。
只是,期盼这充满诗情画意的江南之地,莫要如襄樊城外芦苇荡那般,变成尸山血海,人头滚滚。
那半截木马牛,已被徐千秋送往天下第一楼。
另外半截留在了东海武帝城头。
天下第一楼自然会派人去取。
木马牛的重铸,已提上了日程。
是重铸,而非断剑接上那般简单。
好在,天下第一楼有着大陆上最顶尖的铸剑师。
黄蛮儿拜师龙虎山,老道士送与北凉王府的两粒金丹,也被徐千秋消耗一空了。
为疗伤,稳固境界,他用掉了一粒。
剩下一粒给了青鸟保命之用。
欲杀凉王,必过青衣。
难保什么时候,这傻丫头就香消玉殒了。
靠着车壁,青鸟微微低头,轻声道:“公子,这龙虎金丹何必挥霍在小婢身上。”
徐千秋猛地在其光洁额头弹了一下,打趣道:“挥霍?谁他娘告诉你这是挥霍,站出来,老子一指灭了他!”
想起那日火龙之阵,徐千秋将天道反噬之力归于一己身,青鸟红着眼睛不说话,双手紧紧攥着裙摆。
徐千秋轻笑道:“区区一粒龙虎金丹,好好收着便是,值不了几个钱。”
青鸟柔声道:“这金丹是当年齐玄帧留下的,便是龙虎山,一共也不超过十粒,花钱买不来的。”
徐千秋揪着那光滑细腻的脸颊,捏了捏,教训道:“你最近话越来越多了,本世子的决定,岂容你反驳!”
进入江南地界,世子殿下又开始惹事儿了。
于官道之上,便撞翻了三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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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徐脂虎被扣押】(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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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江南道。
车厢之中,接连胜出十局的世子殿下,今日竟只是与裴王妃下了个平局,令人匪夷所思。
裴王妃虽精通棋艺,能与那位北凉二公子徐凤年不相伯仲,却接连十局败在这位世子殿下手中。
便在方才,两局,皆是平局。
裴王妃忍不住抬头看了看眼前之人,面色古井无波。
心想,莫非是因为那位惹出泼天非议的大姐徐脂虎?
故而乱了心境?
靖安王妃亦算出生豪门,对于兄弟姐妹手足相残的诸多事情,习以为常。
真正和蔼融洽的家庭,少有!
但这许多年,天下对于那座森严北凉王府,诸多谩骂,口水闫寒,却始终未曾听人议论过兄弟相残的绯闻。
关于最近在江南之地大出风头的徐脂虎,裴王妃也只是道听途说。
据说,前不久,被一位隔壁江心郡的世家女子扇了一记耳光。
那名才女,首创“两脚破香炉”这个骂名。
所骂之人,便是北凉王府的徐脂虎。
香炉多孔,隐喻荡妇。
此说法不曾出现于任何书籍之中,天下才子回过神来,细细品味,纷纷拍案叫绝。
一时间,徐香炉的说法愈演愈烈,江南之地,人尽皆知。
尤其是那些江南道世族门阀的贵妇闺秀们,骂得最欢。
平日里闲聊,三句不离香炉。
第三局,世子殿下投子认输,裴王妃眉头却紧皱,许久不曾舒展开。
她有些不明白,那般骄傲的北凉世子,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心机城府极深的神秘人,也会投子认输?
而且如此坦然。
似乎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裴王妃记得很清楚,一次,靖安王赵衡命她下棋,最终平局。
靖安王赵衡便狠狠折辱踢打了她一顿,下手极重。
半旬方能下床走动,脸上淤青一月方消。
她本不是那般容易退让之人,故而,今日与这位北凉世子下棋之前,便存了挨打的心思。
不曾想,十局连败。
这激起了她的好胜心。
后三局,皆以平局告终。
本以为,难免会挨上一顿毒打的,却……
这位北凉世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与之相处越久,便越是看不透他。
可真是个怪人!
入城后,舒羞驱马加速跟上世子殿下,一脸小心翼翼,说道:
“殿下,李老前辈说肚子饿了,想在前面酒楼吃些东西。”
闻言,徐千秋晒然一笑。
什么肚子饿了,估计是老头儿多日粗茶淡饭,腻歪了。
如今终于进城,自然想着改善伙食,犒劳犒劳自己肚皮。
一边抠脚丫,一边往嘴里扔花生米,便是那邋遢老头儿的最大爱好。
至于舒羞……
这几日,二公子徐凤年的日常生活,都是她在照顾。
那点小心思,自知瞒不过这位心思难测的世子殿下,故而心头惴惴不安。
这位殿下,可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
当着面儿,对人弟弟抛媚眼,动小心思,难免怕死。
好在,那位世子殿下虽好似懂得读心术一般,却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并未斥责,这让舒羞心中终于松了口气。
紧绷多日心弦,终于缓缓舒展开。
忽然觉得,这位世子殿下也不是那般不通清理之人。
只要不撩拨他的虎须,什么都好说。
徐千秋掀开车帘,抬头看了一眼前方酒楼客栈,点头道:
“也好!
舒羞,你待会儿问一下去卢府的卢。”
天下第一情报,大姐徐脂虎已被卢家扣押。
世子殿下一行人进入酒楼,舒羞悄然离去。
酒楼伙计耳听八方,精明利索,跑出酒楼招呼贵客。
将众人带入二楼包厢之中。
这家酒楼离城门最近,生意火爆,人满为患。
徐千秋等人刚刚坐下,便听到隔壁包厢的人窃窃私语。
天下有两仓。
北凉荒僻之地,为天下马仓。
江南道,富甲天下,是为天下粮仓。
江南道,为诸多郡府之中,近百年来最为盛产读书种子的地方。
于此地,清谈风气,幕僚之气最为浓厚。
在江南读书人眼中,无人不可指摘,无事不可点评。
京城之中,京师太学国子监三万余人。
其中,最喜指点江山的,大都出自于江南道。
一面听着隔壁包厢的人交谈,众人开始狼吞虎咽。
不多时,舒羞归来。
她已打听清楚江南卢氏府邸位置所在。
来到世子殿下身边,弯腰,毕恭毕敬汇报。
舒羞本就是天然尤物的风韵女子,属于那种心火旺盛男子看上一眼,便能想到床底欢愉的狐媚子。
此刻弯腰,其身前风景,气势汹汹。
如同一对倒立春笋,几乎要破意而出。
徐千秋微微移开目光,这些时日,自己弟弟徐凤年与舒羞打得火热,他都看在眼里。
兄弟之妻,不可骑。
二楼四周,尽是高谈阔论,好不热闹。
“听说再过几天,那位北凉世子及二公子就要来江南了,姐弟三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个武夫疯子,一个不学无术,天下第一纨绔,一个不知廉耻,北凉那毒瘤之地,尽出些歪瓜裂枣。”
“说得好!”
“若不是那徐脂虎作风不正,又岂会被诚斋先生的夫人扇了一个耳光,骂做两脚香炉。”
“这个说法,实在妙不可言!”
“听说,当时这放浪女人被打了一巴掌,竟还笑了,真不愧是北凉那边来的女子。”
“也不知真假,听说卢府将那放荡女子扣押下来,是得了京城的旨意,意图用来换至今还羁押在北凉大牢之中的隋珠公主。”
听闻此言,徐千秋眼眸之中闪过一道光芒。
江南之事,他早就知晓。
据说,宫里那位写了《女戒》的娘娘,意图给自己侄女撑腰,请求陛下,重罚徐脂虎。
但是大柱国徐骁入京第一日,便与宫门之外抽出王爷佩刀,斩杀了一位谩骂自己女儿之人。
三品大员!
后,那位娘娘就悄无音讯,安静下来了。
几人越说越离谱,越说越难听,徐千秋对此不以为意,二公子徐凤年却没这好脾气,顿时坐不住了。
豁然起身,去到隔壁包间。
怒而拔刀,未曾收住力道。
一刀,酒楼一分为二。
第192章 【大开杀戒】
受圣人教诲的读书人,见那枯木割鹿刀,一刀将酒楼劈成两瓣,当即准备嚷嚷,就被刀身拍在脸上,啪啪作响。
二楼那几位谈天说地,指点江山的文弱书生,被二公子徐凤年一顿踢打,斯文扫地。
这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已被他自己完美无缝衔接。
骨头硬?
乱刀砍死!
二楼,死一般寂静。
那被拍飞的湖亭郡士子身体偶尔抽搐几下,扯动插入皮肤之中的瓷盘碎片,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叫声。
二楼临窗位置,主仆二人相对而坐。
主子风流倜傥,握一把精致扇子,扇面绘有枇杷山鸟图案。
轻轻摇动,气态镇静,十分出尘。
那仆从是一位青衫剑客。
坐于椅子上,闭目养神。
便是见到这拔刀杀人一幕,也未有丝毫惊讶神色。
俊雅公子置若罔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只是轻摇手中折扇,从始至终,未曾将目光投向这边。
起身准备离开这污秽之地。
这对主仆的异常,引起了二公子徐凤年的注意。
见他投来目光,那主子嘴角勾起,露出一抹鄙夷。
只会动武的莽夫!
忽然,他瞥见了从隔壁包厢走出的一位丰腴女子。
虽身穿朴素布衣,头戴木钗,却有种极为难得雅致风情。
啪一声,公子哥手中折扇打开,双指娴熟一记撒扇,露出上面疏密得当的名家铅印。
眼中占有之意尽显,毫不掩饰。
目光赤裸裸盯着那丰腴女子,似要将衣服看穿。
脸上带着笑意,及占有欲。
少年公子这小动作如此明显,靖安王妃自然也看在眼里,眉头微皱。
同样的目光,这少年公子却比那北凉世子可恶百倍。
心中反感,却也无奈,转身便欲回到包厢之中。
却不曾想,哪少年公子大大方方跟了上来。
难倒这便是江南之地,文人士子,笔墨骚客口中的“儒雅”?
大大方方的儒雅尾随?
公子哥身后那位贴身仆从,猛地睁开眼睛,精光四射。
青衫剑客正要出手,脸色剧变,在顾不得礼节面子,拉住主子的手,匆忙向后掠去。
撞破二楼栏杆,落于街道之上。
年轻公子脸色阴沉,问道:“王猛,这是为何?”
剑客如临大敌,道:“楼上那包厢之中,有人以筷当枪,随手掷出,枪意直达一品境界。”
剑客带着年轻公子,于街道之上,几次蜻蜓点水,飘入一处小巷之中。
年轻公子潇洒收扇,拍了拍身上泥土,笑道:
“小小阳春城竟有如此高手,难怪那腰配单刀的家伙如此放肆,楼上那人一品几境?”
剑客脸色难看,犹豫片刻,道:
“那人似乎比我高出一境,已有了指玄的意味。”
公子哥脸色终于凝重几分,冷哼嗯一声,道:
“一品高手又如何,这泱州,便是你的葬身之地,那小娘子是真漂亮……”
说着,将手中那价值千金的珍贵折随手仍在地上,道:
“弄脏了本公子的扇子,便要拿你娘子做陪!”
回到包厢之中的裴王妃脸色有些不大好看,安安静静坐在一旁。
只有出了江湖才会知道,有时候,漂亮也是一种罪。
在徐千秋身边低语道:“方才那筷子是你扔的?”
世子殿下继续狼吞虎咽,模糊不清的说了句什么,她没听太清楚。
大概意思就是,他看上的女人,别人不许碰。
裴王妃难得这次没怼回去。
卢府外。
果不其然,北凉车队被拒之门外。
卢家门房指了指悬于一旁的“免”字牌,语调冷漠道:
“卢府今日不待客,可将名帖交于我,待家主得空再说。”
卢家在江南道实力超群,地位斐然。
当年,陛下微服私行,来到江南之地,一句评语,天下才子出卢氏,便造就了卢家在江南道的首席地位。
马车之中,靖安王妃掀起车帘玩味旁观。
坐山观虎斗,津津有味。
春秋十大豪门,被大柱国徐骁推到覆灭之后,离阳王朝隐约形成了三大士族集团。
江南道,便是其一。
当年,大柱国徐骁欲将长女徐脂虎嫁往江南卢家,为的便是能够得到江南士族的支持。
可惜,最终被那位疯子世子殿下,给抢亲了。
抢亲,抢了自己亲姐姐。
千古奇谭!
前些时日,徐脂虎游离天下,途经江南道。
却不知因何缘故,被卢府扣押。
这位北凉世子亲来要人,却被拒之门外。
有意思,有意思……
想到这位北凉世子昔日往事,裴王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对面马车上,姜泥看得恍惚一瞬,这姐姐真好看。
老剑神靠在车厢之中,闭眼睡觉,懒洋洋抠着脚丫,不准备掺合这种无聊至极的事儿。
魏叔阳回头瞥了一眼中间那辆马车,没得到什么指示,转身,欲再说道说道。
马车之中传来清冷声音,带着几分杀意,道:
“既不见客,那这卢府,便拆了!”
语音落下,舒羞、吕钱塘、杨青风三人已飞身而起。
那老管家挨了炼尸人杨青风一招拂袖,顿时七窍流血而死。
吕钱塘巨剑出鞘,一剑劈出。
卢府大门轰然炸开。
裴王妃愕然,怔怔看着这一幕。
卢府之中,不断有刀斧手,剑客涌出,尽数被三位扈从如砍菜瓜一般,轻松斩杀于门外。
于此同时,江心郡,刘府。
二公子徐凤年,亦在大开杀戒。
诚斋先生刘黎亭,被系于马猴,拖行千米而死。
后背之上,尽是划痕。
死相极惨!
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再度行恶,于江南道残杀文人才子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便会天下皆知。
却极少有人知晓其中缘由,只道北凉之人愈发无法无天,便是到了江南如此文人齐聚之地,也未有丝毫收敛。
卢府。
死了二十余位护院之后,一名头顶纯阳巾,脚踩布履,穿着素洁的中年儒雅文士,缓缓走出。
在其身后,跟着一个灵气十足的小书童,双手捧着一柄古剑。
黑檀剑鞘,外裹南海鲛皮。
天下名剑,大都剑气森然,凌厉异常。
此剑,却无丝毫寒意。
寒士装束的中年男人看了眼院外毙命的二十余人,轻轻叹息。
抬头,掠过三位扈从,面朝远处一辆马车上昏昏欲睡的羊皮裘老头儿作揖,道:
“晚辈湖亭郡卢白颉,十一岁获赠古剑霸绣,至今练剑三十六载,今日有缘相逢,请李老剑神,赐教!”
第193章 【不能骨科,不能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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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洋洋眯眼沉睡的老剑神,在听到霸绣二字后,缓缓睁开眼睛。
瞄了一眼,点头道:“的确是当年羊豫章佩剑,可是,他曾立下誓言,此生不收弟子,你如何得到这柄棠溪剑炉的最后一柄铸剑?”
卢白颉笑道:“大概是因为晚辈幼时乳名棠溪,萍水相逢,恩师便赠予霸绣剑与半部剑谱。”
李老剑神不耐烦挥手,道:
“说话与羊豫章一模一样,当年老夫最讨厌那小子,要打架,后面那辆马车里有个疯子,你大可以找他。
只要将其打败,老夫便让你见识见识两袖青蛇。
如若不然,别来烦我!”
门阀士族,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李淳罡最不愿与这些人有所牵扯。
茅坑里竹竿拍苍蝇,无论如何,都要溅自己一身污秽之物。
当年,老剑神就是因为不信邪,便在大柱国手里吃了大亏……
“不知李剑神所说何人,还请赐教!”卢白颉对中间那辆马车抱拳,客气道。
棠溪剑仙卢白颉,泱州四大家族琳琅卢氏幼子。
同辈之中,也是最优秀的人才。
前代家主去世前,有意传位于卢白颉,因他一心于剑道而拒绝。
后来出仕,起步便是兵部侍郎,然后平步青云,后任兵部尚书,成为朝廷重臣。
武道境界奇高,一品战力。
有望地仙。
最为重要之处,他的王道剑,竟能入王仙芝法眼。
卢白颉这种豪阀子弟,显赫身份摆在那里,但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更是震慑人心。
武评专门列出一份剑评,泱州湖亭郡卢白颉,赫然在列。
评点,卢棠溪剑意,正大浩然。
剑名虽含霸字,却是当之无愧的王道剑!
脑海之中闪过此人的相关资料,徐千秋缓缓走下马车。
伸了个懒腰,哈欠连连。
瞥了一眼地上相继被人拖走处理的二十余具尸体,又看了看那小书童捧着的棠溪剑。
揉揉眉心,不喜不怒,问道:“敢问棠溪剑仙,卢府何故羁押我大姐?”
卢白颉忽地皱眉,道:“北凉郡主?怎会羁押在卢府?”
此话既出,不止徐千秋,便是李老头儿都愣了一瞬。
整个江南道都在议论纷纷,唯有这位棠溪剑仙毫不知情?
莫不是在欺北凉世子人傻好糊弄?
徐千秋对此人并无太多恶感,此话一出,心头却顿时多了几分阴霾。
卢白颉顿了一瞬,似想起了什么,转身对身后小书童问道:
“真有此事?”
小书童眼光明亮,恍若星辰,道:“回剑主,是家主命人安排的,这些时日,您一直在闭关,故而不知。”
徐千秋脸色终于略有些阴沉起来,右手伸出,双指并拢,金光乍现。
向前一指点出!
强光之下,所有人下意识闭上眼睛。
再度睁开双眼,眼前一幕,震惊不已。
棠溪剑仙口吐鲜血,半跪于地。
手中棠溪剑,已寸寸断裂,变成一地废铁。
不多时,三位扈从于卢府之中找到了徐脂虎。
好久不见,这位北凉郡主竟憔悴了不少。
身上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且,身中剧毒。
已陷入昏迷之中。
见此一幕,棠溪剑仙卢白颉一口鲜血喷出。
这么多年,若非他居于幕后一直暗中守护这个家族,卢家,早已被另外三大家族吞并。
可最终,他还是没能护住。
接上大姐,徐千秋便转身离去。
身后,人头滚滚。
卢府大火,一直烧到天黑。
江南道,终于开始变天了!
卢府之人,已尽数被杀。
三位扈从手中,又多了百余条冤魂性命。
徐千秋扶大姐上车,马车徐徐离去。
那位棠溪剑仙艰难撑起身子,回头看着那熊熊大火,浑身颤抖不止。
卢府,自今日起,正式于江南道销声匿迹。
忽地,他撑着摇摇欲坠的垂死之躯,艰难转身。
火光辉映之下,一个青衣丫头,手持一杆通红长枪,眼中毫无波澜,静静看之前他。
卢白颉也杀过人,他知道,那是一种只有在看待死人时,才会有的冷静眼神。
剑影闪过,棠溪剑仙使出余生之力,挥出一剑。
火光冲天,一抹血色飞起。
人影倒下。
大火继续燃烧。
青衣身影渐渐远去。
传来低语呢喃:“公子说,你人不错,但我也记得,公子还说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公子不愿做的事儿,我来做,公子不愿杀的人,我来杀!”
客栈之中。
房中就只有姐弟二人。
徐千秋也不避讳,亲自给姐姐上药。
青鸟在外头站岗。
这丫头,方才并未随马车一道离开,徐千秋不用猜也知道她方才干什么去了。
现在不敢进来,是怕他责罚。
守在屋外,则是在等他责罚。
看着徐脂虎满身伤痕,便是私密之处也不例外,世子殿下微微皱眉,道:
“姐,你对自己可真下得了手!”
娇躯明显颤抖了一瞬,语气却平淡,道:
“千秋,枉姐姐小时候将你从那丫头床上救下来,又替你建立千秋阁,如今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徐千秋轻道一声别动,将药膏涂抹与手心,轻柔替她涂于伤口,道:
“卢家表面是江南道巨擘,为一方之首,这些年却全靠卢白颉在暗中守护。
其实,这个士族已腐烂到了根基。
大厦将倾,早晚的事儿罢了。
便是如此,这卢府的人也万万不会如此愚蠢,有胆子将你虐待成这样。
而且弄得天下皆知……”
手心涂抹到私密之处,徐千秋却暗暗提醒自己,这是亲姐,不能骨科,不能骨科!
顿了一下,为分散注意力,又道:
“姐,你别忘了,论杀人,我才是行家里手,你这伤,我一眼便知,这是你自己弄的。
或者,你的贴身丫鬟也出了力,但毕竟是自己主子,不敢真下重手。”
徐脂虎闭上桃花双眸,细细感受着全身传来冰冰凉凉的感觉。
她知道瞒不了多久,却没想到这么快便被看破了。
果然,这个弟弟从小便是怪胎。
听娘亲说,他出生时不哭不闹,还能自己找奶吃。
因为不哭,担心是个哑巴,急得大柱国原地团团转,对着屁股一顿使劲儿抽……
第194章 【真的不能骨科】
【月底了,求月票……】
许是伤口有点疼,徐脂虎龇牙,倒吸一口凉气,为掩饰,急忙道:
“知晓我的伤是假的,那你还灭了卢府?你知道这会在江南道引起多大轰动吗?”
心头又默默念了几句,不能骨科,不能骨科,徐千秋继续为姐姐擦药,嘴角微笑,道:
“姐,你这伤可不假!”
徐脂虎以自己为饵,给了弟弟徐千秋动手,在江南搅弄风雨的借口。
卢家乃是江南之首,如今覆灭,其余几家自然不会放过如此大好时机。
江南大乱,徐千秋才能暗中筹谋这天下粮仓。
起兵征伐天下,粮草乃是重中之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北凉之地,很是荒凉,每年都需从他州购买大量粮食,再加上朝廷拨付一些,到也能供需三十五万军队之用。
徐千秋可不想将自己的命脉交于他人之手。
粮食来源必须搞定!
这段日子,天下第一楼,江南分舵的兄弟们要忙起来了。
谈及襄樊大战,长姐徐脂虎听闻自己弟弟身受重伤,泪眼朦胧,满是担心,非要检查一番才能放心。
徐千秋安慰道:“姐,现在已经痊愈,真没事儿了。”
徐脂虎擦擦眼泪,破涕为笑,心中巨石终于放下。
啪一下狠狠拍在弟弟屁股上,道:
“没事儿?没事儿能浑身鲜血?
今晚和姐姐睡一张床,说说心里话,悄悄话。”
心里一直念叨不能骨科,不能骨科,听闻此言,咯噔了一下。
走到屋外的李老头儿,无意听到此番谈话,脸色略有些古怪,本想调戏两句,想想还是作罢。
以这位北凉世子殿下的小心眼儿,不会与他这位剑神怄气,指不定却会将气撒在姜泥头上。
这世道,真是一物降一物。
没想到老剑神无敌一辈子,也有今天。
为了收一个徒弟,处处挨白眼,处处受气。
没天理了!
屋外,青鸟自然也听到了姐弟二人的谈话,不由想起小时候。
那时,二小姐每日都要抱着世子殿下睡觉,若非如此,整晚整晚失眠,睡不好,发脾气,提剑乱砍。
年纪小,尚还好些。
后来,二小姐与世子殿下慢慢长大,男女有别……
大柱国前往劝说,被二小姐提剑追着砍了三天三夜,无奈只能放弃。
后来,便是屋里这位大小姐亲自出马,于二小姐打了一架,又讲道理,再打一架。
无论是打架,还是吵架,大小姐都不是二小姐的对手。
但是,自那以后,二小姐再没缠着世子殿下。
千秋阁也正式建立起来。
不过,偶尔有时候,大小姐便会以谈心说悄悄话为由,夜晚留宿于千秋阁。
抢亲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游历前,大小姐一直都是住在千秋阁。
假抢亲,看着跟真的似的,果真住到了千秋阁之中。
擦完药,徐千秋正想忙里偷闲,休息会儿,却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几分愤懑,几分无奈,道:
“姐,你都伤这么中了,好好休息,好好养伤不成吗,脱我衣服裤子做甚,我是内伤,没伤到那儿!”
当姐姐的架子和悟性,早被徐脂虎扔到九霄云外去了,娇滴滴柔声道:
“千秋啊,姐不放心,还是看一看为好,这里也没外人,你脸红个什么劲儿,小时候又不是没看过。”
徐千秋伸手护住腰带,将姐姐摁在床上,给她盖好被子,语气之中带了几分怒意,道:
“姐,都多大的人了,别这么没羞没躁的,好不好?”
徐脂虎故作一脸幽怨,凄凉神情,泫然泪下,道:
“千秋啊,长大了,本事了,居然不要姐姐了,你还是喜欢你二姐多一点对不对?姐姐命怎么这么苦啊……”
这若是让江南那般穷酸学子名士见了,定会丢了魂儿。
诗兴大发,即兴作诗。
可徐千秋从小便是与姐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怎会不明白她的伎俩?
徐千秋求饶道:“姐,亲姐,算我求你了,行不?咱别闹,我虽不怕那放牛的,但还指望他给我冲锋陷阵卖命呢。”
闻言,徐脂虎一愣,问道:“什么冲锋陷阵?”
徐千秋自知失言,改口道:“都伤成这样了,就老实点,好好休息,好好养伤!”
徐脂虎见弟弟板起脸,终于不再胡闹,悻悻然缩手。
顺势再拍了一下世子殿下屁股,连连笑道:
“哟,挺翘!这些年武功没白练,不枉那小蹄子追杀你一年之久。
等姐姐伤好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定要让我好好把玩把玩。”
徐千秋头疼不已,却又打不得,骂不得,只能默念,不能骨科,不能骨科。
再次将那咸猪手放回被子里盖好,无奈道:
“姐,你再闹,我明天就去二姐那里了!”
徐脂虎俯身,妩媚如狐仙,美艳脸庞凑近世子殿下,吐气如兰,在其耳边不断哈气,低声道:
“千秋,你个小没良心的。
你们一追一逃,这一年多回来,我发现你二姐温顺了许多,对你也言听计从。
不再似之前那般,一言不合,提剑便砍。
老实告诉姐姐,那一年之中,发生了什么,竟让那小蹄子发生这么大转变?
不知道的,还以为真给你做了小媳妇儿呢!”
闻言,世子殿下心里咯噔了一下,面不改色,丝毫不漏怯,转移话题,道:
“姐,我明日派人送你回北凉?”
徐脂虎伸手抚摸着眼前这个家伙,这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她总是看不烦,看不腻,轻声道:
“你这傻瓜,姐真回了北凉,等你二姐从上阴学宫回去,还不得天天和她为了你争风吃醋?
说大道理,姐说不过她,打架,也打不过她。
这次你舍近求远,先来江南看我,估计把她气得不轻。”
说话不过三句正经,这难缠的大小姐又开始犯浑,伸手捏了捏世子殿下的脸,笑道:
“千秋,等你以后一统天下,封姐姐做皇后好不好?”
世子殿下还真有些招架不住了,拍开她的手,道:“姐,你好好休息,我明日再来看你。”
不一会儿,徐脂虎终于慢慢睡去。
轻松,惬意,没有一点忧心和防备。
有弟弟在身边,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她知道,自己已于江南道埋下楔子,以弟弟的手段,待她一觉醒来,江南就会大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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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围杀曹长卿(上)】
接下来几日,江南乱成一锅粥,牛鬼蛇神纷纷登台,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可谓是粉墨登场,热闹非凡!
这日,徐千秋正享受着青鸟的揉捏按摩,耳边忽然传来刺耳声音。
一字一句,声音不大,却在耳边炸开。
“西楚罪臣曹长卿,参见公主殿下!”
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西楚遗孤余孽无数,曹长卿却只寻一人,亡国公主。
天下人都说,当时还是个懵懂无知小女孩儿的西楚公主,早已死与战乱之中。
但曹长卿不信。
因为西楚的国运一直都在!
曹长卿,曹青衣,官子无敌。
武评位列第三,仅次于桃花剑神邓太阿。
关于此人,天下少有资料记载,但在天下第一楼之中,却有详细记载,内容详尽,无一缺漏。
曹长卿二十年浸淫棋道,与普通棋士不同,此人以天下为棋局,以天下人为棋子,下得一手好棋。
曹头秀之名号,取自木秀于林一说,足见其才学之大。
幼年入京,为帝王天子宣召对弈,常居深宫。
后,得帝师李密倾囊相授,才学冠绝翰林,为西楚之最。
直到二十岁,才去往南方边陲之地,独掌一兵,抗拒蛮夷,常设奇谋。
每战,必以少胜多。
再获曹北马称号。
可惜,一人之力,终难回天。
西垒璧一战,西楚大势已去,大厦将倾,便是曹头秀,也独木难支。
西楚灭国,远遁东海。
不知为何,再先世人眼前,已成为闻名天下的武道大宗师。
至此,天下多了曹官子,曹无敌,曹青衣等名头。
二十年间,两次武评,稳居三甲,风头无双。
二十年来,离阳王朝重臣,被其刺杀,已阵亡二十余人。
其中两次杀入皇宫,先后面对两朝天子。
杀兵甲无数,众多高手围攻,还是拦他不住,任其远遁而去。
最近一次,离现任皇帝只差五十步。
若非人猫韩貂寺护航,说不定那位九五至尊的人头就要被摘了去。
天下传言,曹青衣曾于朝堂之上,面对皇帝,笑言:
“天子一怒,固然可以伏尸百万,我曹青衣匹夫一怒,陛下以为如何?”
世间尚有曹青衣,便叫你知晓,天下无一日可安稳。
曹青衣,只穿素衣,不穿丝竹。
这位西楚旧臣,此刻便跪在庭子里。
跪在那位亡国公主面前。
男子汉大丈夫生于世间,只跪天地君师。
家族与西楚一道,早已灭国,恩师李密也早已去世。
如今,除去万古长存之天地,也只有这位亡国公主,能让这位狂儒下跪了。
进入院中,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从未见过这位亡国公主,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姜泥。
出来小泥人与前朝西楚皇后长得极为相似之外,难道还有其他?
徐千秋忽然想起,黄三甲曾经说过,姜泥身负西楚残余气运天机,难道是因为这个?
黄三甲那老头儿,整日神神叨叨的,说什么,赵楷身负赵家大气运,可保赵氏王朝百年不衰。
欲夺天下,千古一统,这位天之骄子就必须死。
除了赵楷之外,北莽境内也有以为同样的得天独厚,身具大气运之人。
故而,这几年时光,黄三甲常年往北莽跑。
亭中,徐脂虎眯起秋水眼眸,神情有些阴沉。
瞥了一眼身旁脸色雪白的姜泥,眉头顿时舒展开来。
懒洋洋伸个懒腰,好整以暇,静待其变。
此等死局,还是交给弟弟徐千秋自己操心。
想必,以他那走一步看百步的满肚子阴谋诡计,定是早已猜到了今日局面。
此番游历江湖,特意带上姜泥,估计也是另有用意。
说不定,便是为了今日之局。
此处酒楼客栈,已被徐千秋全盘包了下来。
故而,此刻亭子周围并无外人。
但远处还是引来了些泱州名士,好奇地探头往这边看。
徐脂虎吩咐宁峨眉,尽快将人驱散。
她走近,坐于姜泥身旁。
万一局面失控,无人能挡曹青衣,或者那狂儒直接对弟弟徐千秋出手,她便能第一时间挟持姜泥,以之破局。
对姜泥这丫头,徐脂虎打心底里有几分喜爱,与怜爱。
这里头,虽有与妹妹徐渭熊作对的意思,却也真的将几分宠溺,放在了这丫头身上。
听闻青衫儒士之话语,及那伏地而跪的一代宗师,姜泥恍如听闻一声晴天霹雳。
吓得连连后退。
看到一旁的石阶之下,老剑身手握神符,剑意凛然,她更是不知所措。
对于西楚,那个曾经的天下大国,疆域板块比离阳还要大的帝国王朝,她早已记忆模糊,记不清了。
包括父母的温馨笑容,及亲近容颜,仔细回忆,已经很吃力。
那富丽堂皇的宫殿,更是遥不可及。
在北凉王府,她有了自己的单独院落。
为了西楚,她曾不止一次的付诸行动,刺杀二公子徐凤年。
那位纨绔子弟选择原谅她,并未将此事上报大柱国。
否则,她早已变成了枯骨,也或许是喂了雪狼。
后来,又刺杀北凉世子。
那疯子,竟不躲,结结实实挨了神符一击。
她记得很清楚,自己使出了全力。
果然,他丢了半条命。
但挺了过来。
大柱国要将她剁碎了喂雪狼,却被世子殿下阻止了,再一次救下她。
接下来几日,她不断寻死。
世子殿下终于恼怒,将她沉入听潮湖之中。
那次,她离死亡是如此的近。
触手可及!
与真的死了一回,并无二致。
那位北凉世子,真的是个十足疯子,吃了不少苦,以几大代价,终于将她从鬼门关拉回来。
告诉她,从那以后,西楚亡国公主已死。
她,只是千秋阁一个丫鬟。
渐渐地,她慢慢走出心理阴影,活成了一个丫鬟的模样。
还得到了一个单独院落,有个菜园子。
便是红薯和青鸟,也不曾有此特殊待遇。
那之后,她也渐渐告诉自己,她只是千秋阁一个普通丫鬟。
仅此而已!
西楚那位亡国公主,早已死在了听潮湖。
今日局面,她早有心理准备,也早有抉择。
可当这一切果真发生时,看着跪在亭外的青衫儒士,她的手心,已满是汗水。
终于,她咽了咽口水,克制住颤抖,说道:
“棋昭叔叔,你快起来。”
闻言,青衫儒士脸色一喜。
待他起身,姜泥继续说道:“棋昭叔叔,西楚亡国公主,已经在复仇中死了,我现在只是姜泥,千秋阁的一个丫鬟。”
那位狂儒瞬间愣在当场,双拳紧紧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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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不骨科!】
第196章 【挡我者,死!】(加更一)
【收徐渭熊,但不碰大姐徐脂虎!】
【大姐徐脂虎是亲生的,偶有擦边,也只是徐脂虎个人口花花,不是真骨科!】
这二十年,不少西楚子民陆续迁回故土,聚集昔日国度之地,集体留于故土,不肯出仕。
出类拔萃的文人才子,笔下满是忠烈文字,被离阳王朝杀了一批又一批,何止千万?
如今寻得公主,便可入蜀地主持大势。
本该是公主殿下扬眉吐气之日,豪气之时,可她竟如此萎靡。
委实要冷了西楚士子的心。
身为公主,她又如何对得起西楚无数栋梁,一次次动辄数百上千人的慷慨就义,英勇赴死的壮举?
这位惊才绝艳的国士奇人,心中略有些恼火于小公主的失态。
却更多是针对北凉王府,针对那位正在享受身边婢女丫鬟揉捏按摩的北凉世子。
曹长卿缓缓抬头。
泪眼望向那记忆当中活泼的小女孩公主。
他曾牵过她的手。
年轻时,最为意气风发,他携琴而行,与她的娘亲,于花园一隅相遇。
夕阳西下,她哼着乡音儿歌,珊珊而来。
棋昭亭下,她慢慢挽起衣袖,轻轻落下一枚枚棋子。
棋子落下的声音,重重敲击在他心头之上。
后来,她成了西楚皇后。
棋坪之上,他与帝王殊死一搏。
只为最后一争!
陛下将败,她心中微动,以怀中白猫乱去棋局。
陛下出声呵斥。
她却只是抚摸白猫,娇憨一笑。
而他,则低头久久看着眼前棋局。
以他的才学,便是比那棋局复杂百倍,复盘,也不过须臾之间而已。
于他而言,这有何难?
可是,即便复盘又如何?
战败帝王又如何?
终究是输了一颗心,多争无益。
那一日,曹长卿洒然起身,独自离京。
不曾想,那却是最后一次再见,之后,再无相逢。
曹青衣记得她,自然也记得她的女儿,那个与她一样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儿。
抬头看去。
真像她啊!
再低头时,曹长卿清冷嗓音再度响起,道:
“谁敢当我!”
小公主不愿前往,这是打算强抢了。
客栈一角,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刀柄,死死盯住那袭青衣,心道,这尊青衣死狗,真他娘比兄长徐千秋还不讲道理。
武功高如九重楼就了不起啊?
天下第三了不起啊?
京城那位在他手里吃了大亏,也只能暗自憋屈。
但他们兄弟可不同,北凉也与京城不同。
敢来,就敢让你死!
多年前,北凉一战,也是围杀眼前青衣。
徐凤年远远瞧见,那时,他不懂武道,只知道,貌似拆了很多楼房,死了很多人。
虽能杀,但没杀,而是放任他离去。
他娘的,今天又来!
真当咱北凉王府没脾气咋滴!
心头骂归骂,他却不断开始横量眼前局势。
王明寅那日被兄长徐千秋一指绝杀,天下第十的实力,看着不咋地。
但他自己也清楚,并非王明寅太弱,而是兄长太强。
可眼前之人,便是三个王明寅联手,也不见得能胜。
天下十大高手,一品四境,怪物王仙芝,一骑绝尘。
天下视为仙人。
在他之后,桃花剑神邓太阿与官子无敌曹长卿,公认接近陆地神仙。
身怀大神通!
自两人之下,其余七人联手,也不见得是前三人之敌手。
这里并非北凉之地,无法调动几万铁骑进行围剿。
若想将其击退,只能靠在场几人了。
他的拔刀术或可一战,但只有一刀之力。
只能拖延时间。
另外几人,大戟宁峨眉、三位二品巅峰扈从,一品金刚魏叔阳,也只能拖延时间。
若是老剑神能全力出手……
但想来,他应该不会插手此事。
此事很棘手,老头儿与徐骁的约定,是保护世子殿下。
若无性命之忧,便可不用出手。
甚至,协议之中未曾包含他这位二公子。
既是协议,又岂会愿意与曹青衣生死相拼?
如此算来,胜负关键,还是在于兄长徐千秋。
曹青衣非常人能敌,便是兄长能够与之齐平,也很难将之斩杀。
试问,如此强大之人,若一心想逃,天下谁能拦得住?
君不见,京城之地,眼前这位也不是第一次去了。
若不能杀之以绝后患,往后路上,定会麻烦不断。
今日之局,想破局,难!
曹青衣注意到了二公子徐凤年的握刀手势,眉头微皱,轻咦了一声。
却也没太过放在心上。
这里可不是北凉!
一如方才所言,今日,谁也拦不住他!
院子里,徐千秋终于缓缓起身,青鸟端来糕点。
他双指揪起一块扔在嘴里,也递了一块与李淳罡,轻拍其肩膀,道:
“前辈,放松些,吃块糕点压压惊!”
这走街串巷拉家常的举动,引得老剑神一阵白眼,道:
“小子,这曹青衣可不简单,便是老夫也没多少把握,你还有有心情吃?”
话虽如此,老剑神还是收起手中神符,反手插于发簪之上,接过糕点吃了起来。
李淳罡自己或许没觉得,尚未反应过来,但他方才下意识地举动,已是将自己当作了车队一员。
故而,才会主动出手防备。
这一切,徐千秋都看在眼里。
愈是如此,便越不能让这老家伙死了。
雪中江湖,最耗老头儿,引人遗憾。
安排他与绿袍转世之身会面,相关事宜,可以提上日程了。
徐千秋从糕点盒里拿出一块姜泥最喜欢的糯米桂花糕,递将过去。
小泥人看了看他,张嘴含过糕点,模糊嘟囔道:
“你答应我不杀他的。”
徐千秋笑笑,转身看向曹青衣,瞥了一眼他那紧握的双拳,笑道:
“新做的糕点,前辈要不要来点?”
对这嬉皮笑脸的北凉世子,曹青衣向来看之不起,瞧之不上,皱眉道:
“你要拦我?”
徐千秋懒得搭理这被仇恨蒙蔽双眼的家伙,转身看向姜泥,说道:
“怎么样,这一路走来,想好没?
是打算与你棋昭叔叔离开,去做公主,还是留下给我当丫鬟?
如果你选择走,我今天不会拦你。
给你一盏茶时间,想好告诉我最终答案。”
青鸟果真倒了一盏茶。
徐千秋端起,一饮而尽,道:“时间到!”
姜泥顺势回答道:“我选择留下……给你当,当丫鬟!”
曹青衣心中执念多年,听闻此言,又怎会放弃,顿时怒火滔天,道:
“今日,人我要定了,挡我者,死!”
狂儒,终于狂起来了!
第205章 【双龙大战】
赵黄巢,离阳王朝的一位老祖宗,为了赵氏气运,舍弃江山美人,入龙虎山结庐修行。
徐骁马踏江湖,兵逼龙虎山时,他持圣旨赶到,制止北凉军
此番,更是天人出窍,欲灭王妃残留魂魄,及,劫杀北凉世子徐千秋,及二公子徐凤年。
年轻时与赵宣素打赌,先飞升者输一印。
魔教教主刘松涛,曾是他心爱的女子,有过一段往事。
春秋十三甲,赵黄巢独占“数甲”。
还有种说法,赵黄巢隐居龙虎,实则为暗中守护江对岸,自己的前世情人,轩辕青峰。
至于真假,无从得知。
徐千秋手握长枪,双目微微眯起,眉心所在,血煞之眼,若隐若现,抬头看向那负手而立,站巨大龙头之上的身影,问道:
“在局面如此,也再无必要隐瞒,在下只问一事,还望阁下如实作答。
京城白衣案,阁下可有参与其中?”
中年道士平淡道:“贫道姓赵!”
与天子同姓!
言语之间,似答非答。
胆徐千秋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其余的什么,都不再重要了。
寥寥四字,足以解释太多谜团。
为何上代龙虎天师不惜以寿换寿,催动秘法,为帝王续命?
为何朝廷对龙虎山赐封再赐封,将这座道统祖亭地位层层拔高?
为何当代天师赵丹坪,能在京城之中如鱼得水?
为何龙虎白莲先生能得圣宠?
世间之事,只要涉及娘亲,二公子徐凤年便像是变了一个人。
双手颤抖,抬头,咬牙,道:“仙长已是方外之人,何必插手凡间之事?”
中年道人,乃是龙虎山通玄第一人,其备辈分,年龄,皆在齐玄帧之上。
无人知晓其年纪大小,修为高深多少。
他浅浅一笑,不以为意,道:
“可曾听闻,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况且,频道自今尚未登仙,庇佑后人一二,又有何防?”
二公子徐凤年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朝兄长徐千秋靠近了些许,低声问道:
“哥,搞不搞得定?”
世子殿下手中长枪微抬,面目略有峥嵘,道:
“区区陆地神仙,点天灯没问题!”
兄长行事,便是有九分把握,也会说成六分。
如今既如此说,二公子徐凤年心底瞬间踏实不少。
底气也足了起来。
不过,也是打心底里佩服,那句区区陆地神仙,霸气侧漏!
要早知道自己兄长如此牛掰,他还做什么潇洒王爷,出去霍乱时间不好吗?
瞥了一眼兄长手中长枪,若他没记错,这还是兄长首次动用手中长枪。
如此,他便放心了。
今天这一战,自己估计也就是打打酱油,呐喊助威。
底气十足,说话语气都变得不一样了,牛气冲冲,丝毫不给那中年道人面子。
毫不客气,问道:“不知仙长此次元神出窍,大驾光临,有何教训?”
中年道人并未回答,而是伸手指了指徐千秋身后。
有兄长在身旁,徐凤年自然也不用担心后背偷袭,大大方方转身看去。
眼前一幕,让其瞪大眼睛。
不知何时,在兄长身后,出现了一条盘踞着,嘴里不断吐露红信的巨蟒。
与那条五爪天龙对峙着。
大蟒对天龙。
巨蟒盘踞于整座山头,最那五爪金龙,屹然不惧。
二公子徐凤年对那五爪金龙十分敬畏,却不知为何,对这雪白大蟒,竟无半点还怕,而是有一股发自内心的亲近气息。
二公子徐凤年呆呆看着,待兄长徐千秋转身之时,那雪白巨蟒,竟低下硕大如箩筐一般的脑袋,蹭了蹭徐千秋的额头。
后,巨蟒吐信,轻舔兄长徐千秋眉心。
于山脚,一条尾巴微微上挑,轻轻拍了拍二公子徐凤年的脸颊。
五爪金龙似对这大蟒心生怒意,口喷紫气,愈发浓郁。
身形竟再升高半截,张牙舞爪。
对着匡庐山山巅一声怒吼,火焰喷出,漫天而来,焚尽苍穹。
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刀柄,便要拔刀。
老子管你是天人,还是神仙,天底下也绝无任何理由让他认命求死!
最近与老剑神学习两袖青蛇,学一剑开天门,虽未得要领,心境却已初具模型。
徐凤年不知兄长为何还不出手,手握刀柄,便要拔刀,最强一刀。
忽地,那盘踞于匡庐山的巨蟒,嗖然抬头,自起身躯,挡下了那漫天火焰。
仿若站于众生之上的中年道士,只是冷眼旁观看着这一幕。
五爪金龙火焰之下,天空之中再无半点繁星。
第一波火焰被当下,白色巨蟒身躯虚幻了许多。
火焰云气翻滚,汹涌如怒涛,于天龙头顶汇聚,层层叠加,愈发密集。
雷电,火焰,再度破空而来,蔓延天际。
如此威势,凡人不可力敌。
二公子心中恐惧。
那白色巨蟒却再此挡了上去,那种莫名地亲近感,令徐凤年心头蓦然一抽,竟担心起那巨蟒来。
中年道士终于开口说话,冷哼一声,道:“阴魂不散,有位天道!”
他袖袍一挥,便要击杀那白色巨蟒,杀意决绝,道:“吴素,还不速去黄泉!”
再一挥衣袖,罡风大起,火焰暴涨。
关键刹那,那白衣胜雪,手握长枪的世子殿下,终于出手。
右手探出,隔空一抓,将那白色巨蟒拽回。
同时,左手长枪,凝势,刺出。
一声龙吟,响彻天地。
一条五爪血龙,冲天而起。
张开巨口,将漫天火焰吞入腹中。
血龙身形,顿时暴涨三倍有余。
五爪金龙于五爪血龙相比,犹如爬虫与大象,天差地别。
血色巨龙,再度张嘴,将那五爪金龙吞入腹中。
云雾之中,血龙似消化不良,来回翻滚,卷起千丈巨浪。
白衣胜雪的世子殿下,飞身而起。
右手探出,双指并拢。
血光乍现!
天地失色。
肉眼所及,尽是血色迷雾。
血光触及血龙龙头,身形再涨。
抬头,竟难以看到龙头所在。
片刻后,血色迷雾散去,血龙飞回,进入长枪之中。
那中年道人见势不妙,未曾多言,转身便跑。
徐千秋终于开口,杀意凛然,道:“既然来了,便留下!”
手中长枪,脱手而出。
与此同时,天空之中,雷声阵阵。
乌云之后,天门缓缓而开。
第206章 【天门重开,仙人临凡】
元神未来得及逃走,便被长枪吞噬,消亡于天地之间。
大战如秋风雷霆,不待反应,便已结束。
二公子徐凤年只觉脑海之中炸开,窍穴炸雷,经脉炸雷,血肉炸雷,魂魄炸雷。
所有一切,炸得干干净净。
不过瞬间,世界毁灭!
一切归于平静。
陆地神仙,就此陨落?
总觉得太过梦幻,不可思议。
“千秋,凤年。”
徐凤年正恐惧于那一龙一枪之吞灭天地威势,耳畔听闻熟悉嗓音,猛然转头。
看到那人,心头百般恐惧,竟顿时尽数散去,天地万物,浑然不觉。
只是泪流满面。
白衣女子,袖袂飘飞。
她曾一剑出剑冢,她曾白衣雷响玉龙鼓,她曾罚他捧书面壁,她曾穿着徐骁亲手缝制的布鞋,孤身入皇城。
徐凤年嗓音沙哑,小心喊道:“娘!”
小声,是怕声音太大,眼前至亲之人便随风而逝。
她身躯通透,缓缓飘荡而来,犹如敦煌飞天。
悬浮空中,似乎想要轻抚儿子脸颊。
吴王妃此举,本就是违逆天机,艰难前行,魂魄消散,在所难免。
她伸出一只幽莹之首,“握住”徐凤年的手。
轻轻抚摸他的脸颊。
泪流满面的二公子,撕心裂肺痛苦。
心中多年憋屈,终于释放,痛哭流涕。
她微笑,面容慈祥,道:
“凤年,不要怪你爹,他也是听了娘的话,才没起兵向京城复仇,也是为了天下生灵着想。
娘照顾不到你了,可真舍不得啊……
凤年,好好辅佐你大哥,助他一臂之力,完成千秋霸业,千古一统。”
二公子泪眼婆娑,连连点头应道:
“好,娘,我答应你,一定好好辅佐大哥,但你答应孩儿,能不能不走,留下来?”
话音未落,二公子徐凤年见娘亲身体逐渐模糊不清,化作流华,渐渐散去。
他彻底陷入癫狂,双眸通红,伸手想要抓住娘亲的手,却落了空。
什么也没有。
流光越来越淡。
这时,似是想起了什么,二公子徐凤年猛然回头,看向天空飘然而来的兄长徐千秋,嘶吼道:
“哥,救救娘!
我知道你有办法的,对不对?
对不对?
算我求求你,好不好?
救救娘亲!”
白衣女子身形还在继续消散,伸手轻抚世子殿下脸庞,道:
“瘦了,也成熟了!
你这几年的努力,娘都看在眼里,娘很欣慰。
青鸟是个好丫头,姜泥也不错,鱼幼薇也不错……
三十五万后宫的理想,娘支持你!
可惜,抱不了孙子了。
这些年,娘一直暗中跟着你。
如今,再也不能保护你了。
以后,就要靠你们兄弟二人携手渡过难关了。”
每说一句话,身形便削弱淡化一分。
“哥!”二公子徐凤年声音之中带着几分哭腔,与祈求。
徐千秋瞥了一眼自己弟弟,恨铁不成钢,早些年让你练武,非不愿,如今知道无力了?
这也是为何徐千秋不愿走二姐徐渭熊的道路。
韬光养晦,与暗中练武,培养势力,冲突吗?
若真那么做,便会走原着的老路。
以不断牺牲老头儿,牺牲身边人,造就无数遗憾为代价,然后……
解散北凉,归隐山林?
这不是他想要的!
逆天改命?
他本就不信命,不信天道!
遇强则强,也包括天道,包括命!
也包括……现在的局面!
手中长枪,瞬间刺出。
正中虚幻人影心脉之处。
长枪之上,阵阵流光不断涌出,那是最为纯粹的灵魂之力。
经过洗涤、淬炼之后,任何灵魂都能将之吸收吞纳,壮大己身的真元力量。
那逐渐消散透明的灵魂身躯,终于愈发清晰起来。
见此险招,果真有用,徐千秋终于舒了一大口气。
转头,对一盘的弟弟徐凤年调侃道:
“方才,我对娘亲心脉所在,刺出一枪,本以为你会向我拔刀。
为此,我特意留了两分力,分了两分神。
怎么,不怕我大逆不道,连娘亲一起吞噬?”
二公子徐凤年脸色微有些不自然,讪讪一笑,却没解释。
其实方才刹那,他果真如世子殿下所预料那般,手中,刀已出半鞘。
却被理智硬生生收了回去。
兄弟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兄长虽对他严厉苛刻,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但他知道,兄长徐千秋却非那等大逆不道之人。
拔刀,亦不过只是一种本能罢了。
女子身躯凝练神华,瑰丽非常,如仙凡临尘。
轻抚世子殿下脸庞,即便摸不到实物,贴合一处,也能心生感应,道:
“千秋,娘知道,当年没听你的劝阻,毅然孤身入京,让你不解,可那是个阳谋,便是娘知晓那是个陷阱,娘也不许要往里跳啊!”
此言一出,世子殿下心头多年症结,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
母子三人说了会儿话,约莫半盏茶功夫,天门终于打开。
举世震惊!
龙虎山、两禅寺、西域、吴家剑冢,不少老不死的,几乎同时睁眼,目光所及,皆是同一方向。
刹那起身,齐声哑然道:“天门重开!”
武帝城,王仙芝恍然睁眼,神色骤变,夺门而出。
荒原之上,一人倒骑毛驴,手握桃花枝。
手中摇晃的桃花枝,动作戛然而止,转头,遥遥望向匡庐山方向。
沉默片刻。
手抓毛驴,掠身而去,很快消失于荒原之上。
天下第二王仙芝,桃花剑神邓太阿,正飞速赶来。
天门,绝不可重开!
这人世间,也不需要仙人!
刹那,正飞速赶往天门所在两人,同时停下脚步,骤然而止。
目露沉重,久久难舒。
二公子徐凤年愕然抬头,仰望天空,哑然道:“哥,天门之中有,有人!”
三人,于天门之中缓缓落下。
一刀一剑一袈裟。
神威非常!
“苦等千年,此方天地,终于再现,如此气运,足够你我三人更上一层楼,哈哈哈哈哈……”
狂傲之声,传遍千里。
人间气运,乃大补之物,若能吞之,实力便能更上一层楼。
便在这时,二公子徐凤年、吴王妃,同时发现,身旁这位北凉世子,境界一升再升。
直破陆地神仙之境。
还在往上突破!
“护好娘亲,我去去就来!”
白衣胜雪,提枪,飞身而上。
声音似来自荒古九霄,震耳欲聋,道:
“三位仙人,欢迎来到第十八层地狱,人间!”
第207章 【诛仙!】
北凉二公子徐凤年,吴王妃,二人仰头望向云层之中。
云海翻滚,刀光剑影,拳影纷飞,遮云蔽日。
肉眼不及!
天空塌陷,空间裂缝,纵横交错。
一处黑洞骤然出现,将匡庐山吞去半角。
至此,此匡庐山只剩一半山峰,恍如被猛恶凶兽啃去一半,颓废显荒凉。
仙佛乱战,亦不过如此。
吴王妃仰望星空,心中暗自焦急,却也自知,她只能等。
若是擅自参战,只能添乱,且,说不得为她分心,将会导致世子殿下落败,亦未可知。
半柱香后,天空之中,乌云之后,天门正缓缓关闭。
二人等了许久,仍不见世子殿下归来,心有不测。
正要化莽飞入云层观看一二,却见白衣胜雪之人,飞身而来。
手中提着一刀一剑,一拳套,一袈裟。
却不见那三人尸体。
只剩武器装备。
二公子徐凤年瞳孔深处剧缩,若眼前之人非自己兄长,他此刻早已拼命而逃。
越远越好!
眼眸之中,一丝血芒闪过,他留意到,那看似返璞归真的长枪,血色又浓郁了几分。
于常人而言,如此细微变化,不足为道,也不易察觉。
但这对徐凤年而言,却非难事。
天空之中,流光渐去,天门就要再度关闭。
时间紧急!
徐千秋来不及多言,也来不及解释,直接开门见山,道:
“娘,若停留于下界,你的元神,灵魂,随着时间推移,定会慢慢消散,最后,甚至投胎都不能。
如今天门重开,孩儿助你一臂之力!”
语落,手中长枪再度刺出。
直中眉心!
顿时,光芒大作。
一抹金光,将吴王妃元神尽数包裹其中。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心头一震。
兄长徐千秋,竟然将那三位仙人尽数斩杀,夺其兵器。
非但如此,还吞其元神,以长枪净化,洗涤之后,便成为了最纯粹的能量。
将三人元神尽数吸收,化为己用,吴王妃的境界接连突破。
陆地神仙之上,再作突破。
娘亲身上所散发威压,如此强大,竟是他前所未见。
比之方才那三位临凡仙人,更要恐怖。
那是什么境界,二公子徐凤年不知道,也没问。
有些事儿,并非知道得越多越好。
那朦胧的身躯,已接近实质般。
天门,即将封闭。
“娘亲,保重!”
手中长枪收回,双手快速掐印,往空中抛去,“”,金光不灭。
吴王妃元神在其保护之下,缓缓升起,进入天门之内。
“千秋,凤年,好好照顾自己,娘在仙界等你们,告诉徐骁,我想他了……”
我想他了,回音绵长,久久回荡在天际。
天门终于关上。
徐千秋境界一路下跌,停留于三品巅峰。
二公子徐凤年仰头看着天空,久久不能回神。
相聚,便是分离。
但是,得知娘亲尚存活于世间,心中夙愿,也算了解。
只要还活着,便有相聚之日。
仙界,有朝一日,他也会去的!
心情豁然开朗!
整个人,从内到外,灵魂亦呗洗涤一般。
如今之事,便是完成娘亲嘱托,辅佐兄长,完成千秋霸业,千古一统。
许久,脖子略感酸痛,二公子徐凤年终于回神,看向身旁之人,张口,欲言又止,如此反复。
世子殿下平静道:“有何疑惑,但问无妨。”
手心握住枯木割鹿刀刀柄,轻轻摩挲,道:
“哥,握何时能修炼到你这般境界?”
世子殿下撇头,满脸嫌弃,道:“你觉得呢?”
徐凤年恍然想起兄长所修之道,“遇强则强”,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也忽地明白了,为何三位仙人临凡,兄长境界一升在升。
如今三位仙人被斩,娘亲飞升仙界,兄长的境界便一路下跌。
原来如此!
可是,忽地觉得,这所修之道,很赖皮,很无敌啊!
为何同样都是修炼天道,那放牛的,与兄长却相差这么大?
“哥,我也能修炼你这种天道吗?”
世子殿下对其上下一顿打量,道:“便是你愿意给我暖床,此事也绝无可能!”
“为何?”二公子还是不死心。
徐千秋将战利品,一刀一剑一拳套,一件袈裟,尽数收起,塞入衣袖之中,泰然自若,道:
“天道,只能感悟,而不是修炼。
这也是为何二姐一直想不明白,不知我何时修炼的缘故。
天道,由心而生,由心而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妙不可言。”
闻言,徐凤年脸色耷拉下来。
如此说来,他还是只能靠自己,老老实实练刀。
“哥,今日之事,龙虎天师来袭,重开天门,包括仙人临凡,杀之,吞噬,助娘亲一臂之力,飞升仙界,是否都在你的计划之中?”
心头百感交集,徐凤年终于将那最大疑惑,问之于口。
哪知,世子殿下只是插科打诨,并未正面回答,道:
“随机应变,随机应变罢了!
我是人,不是神,怎可能事事料敌先机,步步为营?”
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刀柄,下意识摩挲,嘴角微抽,眼角目光隐晦撇过世子殿下那衣袖,后,快速移开目光。
啥东西都往里塞,伸手,里面啥都有。
是人,不是神?
你猜二弟信不信?
三位仙人陨落,身死道消,天门关闭,大战落幕。
王仙芝眉头紧皱,终于折身返回武帝城。
于第一时间,找到正在厨房偷吃鸡屁股的老黄,见其伤势已痊愈大半,目光落于他腰间黝黑令牌至三天,道:
“剑九黄,你也是天下第一楼之人,可曾见过那位传说中的楼主?”
老黄愣了一下,手上油渍于衣服之上一顿乱揩,眼珠丝毫不乱,笑道:
“未曾见过!
怎么,好奇那虚无缥缈之人?
如此,你何不加入天下第一楼?
以你的武功,在江湖之中的名声,于天下的影响力,无论如何,那位楼主也该会亲自接见你的。
说不定,传说中的四大天王,能有你一席之地。”
闻言,王仙芝沉默。
荒原之上,那手握桃花枝的白发老头儿,遥遥望向天空。
天门关闭,重重松了口气。
放下手中黑驴,轻跃而上。
倒骑黑驴,坏抱桃花枝,闭眼休憩,渐行渐远。
第208章 【禁脔】
大战之后,二公子徐凤年继续练刀。
他比谁都清楚,兄长徐千秋既然早有吞并天下,千秋一统之野心,定然早有计划,心有盘算。
通天之谋,谋定而后动。
若想助其一臂之力,当务之急是练好武功。
拿下武林盟主之位!
此番龙虎山之行,江东轩辕家,便是一统江湖的第一步。
徐千秋则是坐于山顶赏景。
忽地,心神一凝,下意识后仰而去,与地面平行。
刹那,一柄遍体淬毒的匕首,破空而来,堪堪于鼻尖滑过。
徐千秋右掌拍地,身形向后飘出两丈距离。
立定后,望向剑崖峭壁。
一道纤细身影轻盈跃出,手中握着一柄匕首。
呵呵一笑。
歪着脑袋,疑惑道:“喂,你怎知我会从崖底攀到山顶?”
世子殿下盯着这神出鬼没的少女刺客,平静道:“我说,我说闻到了你嘴角的奶香,你信吗?”
少女擦了擦嘴角,果然还残留了些牛奶奶汁。
呵呵一笑。
将嘴角擦干净,轻哦了一声,再无下文。
看着眼前丫头,徐千秋神情复杂,望向天空一抹鱼肚白,无奈道:
“呵呵姑娘,你说你要保护我,可这一路,却不断刺杀我,你这脑袋里,成天都在想些什么?”
少女摇摇头,道:“你武功太高,每日在温柔乡里待太久,活得太安逸,我的刺杀,能够让你随时保持警惕,这便是在保护你。”
徐千秋扶额,这话听上去,乍一看,似乎也没啥毛病,轻身问道:
“你以双手匕首插入石壁,足足爬了一夜?”
她呵呵一笑,换个方向,继续歪着脑袋,问道:
“如此深夜,你不入帐篷休息,来此作甚?”
世子殿下并未解释,从袖中摸出一楠木锦绣田盒,递将过去。
如此年纪,本该思春,怀春,正是大好青春韶华,却在坚持刺杀的小丫头,继续歪头,道:
“这是什么?”
说着,却毫无防备地接过那盒子,打开,眼前一亮。
三支凤钗映入眼帘,她本就喜爱收藏凤钗,自然便能一眼认出。
离阳凤凰,北莽枯木,西楚千岁,这三支簪子,每一支,皆是价值连城。
她找了许久,却不曾想,今日竟能齐聚。
丫头呵呵一笑,问道:“送我的?”
世子殿下点点头,道:“喜欢便好,以后莫要大晚上爬悬崖了。”
少女歪头,想了想,重重点头。
徐千秋眯眼望向天际,日出蒸霞。
吐出一口气,指了指小姑娘身后,微笑道:
“因为光线照射角度关系,捎带片刻,剑崖瀑布马上便会形成金黄色。
既然来了,就陪我赏个景。”
她没有作声,于崖畔站住,找了个地方坐下。
果真陪同赏景。
不多时,剑崖悬挂着一条下垂的金色绸缎,景色绚烂迷人。
此景,果真天地造化。
日出东方,跃出云海。
呵呵已经离去,原路返回。
抱着檀木锦绣田盒,开开心心离去。
鱼幼薇和裴南苇,相继醒来,前往山顶赏景,青鸟跟在两人身后。
呵呵姑娘形容裴王妃“不长脑子”,朝阳下,裴南苇也确属闭月羞花。
女子漂亮到了一定境界,似乎不长脑子也没多大关系。
实际上,世上又哪儿来这么多大智近妖的妖艳女子。
世子殿下行走天下,生平所见尤物,胭脂榜夺魁的白狐脸,当属第一。
其次,便是裴南苇了。
裴王妃落魄之后,一身市井妇人打扮,木钗,窄袖,布裙。
难掩风韵。
这些时日,裴王妃每有外出,都会被世子殿下要求戴上一顶软胎观音兜风帽,垂有及肩轻纱。
家风保守的妇人出行,大多顶着这种帷帽。
年轻些待字闺中的小娘子,则一般戴透额罗,色彩相对明亮。
鱼幼薇不需如此谨慎含蓄,穿有样式的织锦大袖,刺绣手工精美,踩着一双富有西域风情的透锦靴。
仅论容颜,鱼幼薇于几人之中,肌肤不如裴南苇那般胜雪之白,却挡不住那一览众山小的雄伟壮阔。
嗜好把玩之人,谁能不臣服?
车队继续出发,直奔龙虎山而去。
世人皆知,剑州有“江西龙虎,江东轩辕”一说。
剑州,被一分为二。
江西有龙虎,江东有轩辕。
前者是道教祖庭,与天子同姓的道门,已世袭道统六十余载,奉天承运,沿承一千六百年。
以天师府为核心,峰峦对峙,如龙虎相争,由此得名。
此地,上丹水绿,紫气升腾,美不胜收。
龙虎山脚,破败道观,师徒二人外出,乘上竹竹筏漂流直下。
邋遢道士持竿武动竹筏,唾沫四溅,为趴在竹筏边伸手捞鱼的徒弟介绍着关于剑州风土人情。
江东轩辕,既然能在剑州与龙虎山并肩,其实力自然不简单。
数百年来,也只是比之龙虎山略逊一筹。
这个家族最为难得之处在于,从不出仕。
乱世,任你乱。
太平,任你平。
我自独修身齐家,岿然不动。
轩辕家于江湖之上,高手辈出。
江东龙虎山,山底埋有一枚篆刻,“奉天承运”,是为神仙玉玺。
百年来,常受朝廷赐封。
江西轩辕山,立有一古碑,上书,“陆地清福”。
至于是真是假,已无从考证。
江东轩辕虽不是道门,却占据大半座徽山。
主峰,牯牛大岗,是一块巨大青石,形似青牛顶天而静卧。
山下有六叠姊妹瀑布,每逢夏季,万千条鲤鱼溯流跳跃而上,极为壮观。
与北凉王府的听潮亭,万鲤跃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昔日,剑神李淳罡曾一剑,让六条瀑布齐齐逆流。
一剑开天门,由此而来。
轩辕家族老祖宗,轩辕大盘极会享清福。
老不知羞耻,越活越回去。
没事儿的时候,最喜欢与那些年轻到能够给他当曾孙女儿的女子,双修!
虎毒不食子,这老家伙倒好,家族里年轻的女子,便是有夫之妇,大多也都被他祸害了一遍。
好的,留下视作禁脔。
稍差的,才会送出去嫁人。
轩辕家族女子,大都天生美貌,却都难逃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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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并蒂莲】
轩辕女子,大都被轩辕老祖玷污之后,少许可以外嫁。
那些迎娶轩辕女子的门阀世族门阀,知其并非清白之身,却不怒反喜。
这世道人心,看不懂啊!
老道士说得忘乎所以,顿觉口渴。
放下手中竹筏,蹲下身子,捧水而饮。
溪水本该甘甜清冽,却为何多了股难明异味?
咦了一声,猛然抬头。
骤然发现,孽徒不知何时,竟在竹筏那头撒尿。
老道士顿时苦着皱巴老脸,笑骂道:“你这顽劣徒儿!”
沿青龙溪乘筏直下,先汇入徽山龙王江,再入歙江。
老道士抬头,见一艘两楼大船沿溪而上。
自不用想,定是轩辕家的船帆。
于此地,也唯有轩辕家,敢摆如此阵仗入龙虎地界来。
两层楼大船已是青龙溪极致,若再大上一些,便要搁浅了。
寻常探幽揽胜的文人骚客,也只能向渔家借条小竹筏代步。
想入龙虎神游,若无雄厚家世背景,根本不敢奢望。
这些年来,能入天师府饮茶论道,沾点仙气,大都是轩辕家族这个阔气佬带过去的。
龙虎山与轩辕,做了几百年邻居。
远亲不如近邻,这话倒是没错儿。
当年,人屠徐骁马踏江湖,好好一座江湖,四处狼烟,乌烟瘴气。
到头来,龙虎山也不打算放过。
那时,纵观天下,唯有邻居,江西轩辕,壮着胆子前来助阵。
这么多年来,天师府一直念旧,记得这份香火情。
老道士赵希抟便是看不惯那轩辕家老祖,却也并未多说什么。
徐龙象继续趴在竹筏上捞取游鱼,抓了放,放了抓,其乐无穷。
老道士赵希抟举目望去,船头站着几位年轻男女。
那女子,他认得。
轩辕家的宝贝疙瘩,轩辕青锋!
此女自幼好弹弓,父亲对其极为宠爱,削金为丸,交由女儿,每逢踏春秋猎,必会弹出金丸几十。
视金如粪土,便是如此了!
江左之地,孩童之行,每每听闻轩辕仙子出行,比大批尾随,只等着金丸落地,疯抢拾取。
此事于剑州江左,早已成为一桩趣谈。
剑州,每有孩子诞生,常有抓阄习俗,轩辕青锋没抓那带有香味诱人的胭脂水粉,而是抓了柄小巧青玉剑。
故而,家族赐名,轩辕青锋。
竹筏与楼船,与溪水之上擦肩而过。
轩辕青锋身边站着两名青年男子,左侧一人儒衫,顶华阳巾,踩云头履,相貌俊逸,唇红布熟,如婉约女子。
负手而立,卓尔不群。
此人,名叫宋恪礼,乃宋家雏凤,通禅礼、擅鉴藏、工诗文、善书法,精水墨,无所不通。
其祖父,父亲,接连继任国子监祭酒。
朝中议论,此人,极有可能是第三任国子监祭酒。
朝廷二品大员!
轩辕青锋右手边那位,则面额广阔,虎背熊腰。
佩戴一柄百辟刀,重刀!
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尖锐刚烈气机。
好大的煞气!
此人刀法,定是在死人堆里练出来的。
若说宋恪礼乃第一流世家子弟,那这配刀的男子,便是另外一个极端。
出身市井贫贱。
因缘际会,落草为寇。
于无意之中得到残缺半部刀谱,自学成才。
乱世之中,硬是被他杀出一条前程。
后,拜入一位刀法宗师门内,为关门弟子。
不久,师门被灭。
他忍辱偷生,蛰伏三年。
出山之时,以三品实力杀二品,一刀封喉。
杀尽仇家,共计六十二人。
刚出生孩童,亦未曾放过,斩草除根。
再获一本刀法秘籍。
境界大涨,刀法趋于圆满,如今已是二品巅峰高手。
若得上等功法秘籍,可一步入金刚,入一品高手行列。
此人,于去年来到徽山牯牛大岗,站于雪中三天三夜,只为求得一本上乘刀法秘籍。
轩辕家族不许。
但准其在山上逗留。
六叠瀑布之下,每日练刀。
性格冷冽,坚韧不拔。
初见轩辕青锋时便直言,要娶她为妻。
轩辕大磐形容刀客,“狼子野心”。
轩辕青锋天生性情冷淡,与二人相处,亦不会刻意笼络人心。
客套寒暄,点到即止。
望向窗外山清水秀,没来由微微皱眉。
想起几年前一个“衣冠楚楚”王八蛋,眉头皱得更深了。
长得人间绝色,比女子还要美,穿得人模狗样,两人见面第一句,却夸张她好声养。
那人自称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
最为可恨之处,光天化日之下,他竟大胆动手,拍了一下她的臀部,嘴里口花花念着,手感甚好,甚好……
消失前,留下话语:“小妞儿,记得,老子乃是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下次见面,你得给小爷来次兔吮毫!”
兔吮毫,乃青楼之语,十八班武艺之一。
不堪入耳,不堪入目!
念及此处,轩辕青锋咬牙切齿,心中默念,道:
“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是,别让我在剑州碰到你,否则……”
徽山作为龙虎山近邻,虽在名望上仍要略逊一筹,可几百年间也是人才辈出,涌现出不少名动江湖的高手,算得上顶尖武林豪族。
轩辕家,掌握天下水路,富可敌国。
徽山这一代家主,轩辕大磐(pán),不仅武功极高,而且名气极大。
但他的名声,却都是骂名。
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虽年近百岁,但却跟慈祥老者的形象半点不沾边。
反倒是道德败坏、无耻、人渣、畜生、禽兽、王八蛋这些骂人的词,全都符合他的人设。
轩辕大磐越老越不知羞耻,为了修炼武功,常年要与家族晚辈“双修”。
所谓双修,指的是一种旁门左道的修行方式。
说白了,就是是一男一女一起……
那啥玩意,不懂的请举手!
而且,轩辕大磐口味驳杂,不分老幼,甚至不分男女,只要被其看上,都逃不出他的魔爪。
即使是儿媳妇、孙媳妇、亲孙女,他都不放过!
以禽兽来形容之,简直就是对“禽兽”的侮辱。
轩辕家后人,极个别人,虽也有怨气,可无奈轩辕大磐武功太高,没人敢当面提出异议,只能忍着。
些许贪念权势之人,更会亲自将自己亲生女儿双手奉上。
今日,便是轩辕大磐再度双修之日。
已派人下山接那对并蒂莲禁脔。
姐姐名叫慕容桐竹,弟弟名叫慕容桐皇。
这对姐弟有啥特点?
长得太好看了!
尤其是弟弟,长的是男儿身,女儿相,比女人还好看。
比之白狐脸、世子殿下,只差上一线。
曾有诗,赞颂这对姐弟的美色,诗曰:
“一雌复一雄,雌倾城,雄倾国,双双飞入梧桐宫。”
更有传言,自这对姐弟出生后,他们家的莲花就没再绽放过。
只可惜这对并蒂莲运气不好,被轩辕大磐盯上了。
派遣徽山客卿袁庭山前来抓人。
护镖五十余人,尽数被袁庭山杀。
大战渐渐落幕。
这时,道路尽头,三辆马车缓缓而来。
第210章
小道上,鲜血淋漓,人与马的尸体,尽数断为两截。
路旁,从树上跃下来一人,黑衣带刀,疾奔向前。
镖师甚至来不及抽刀格挡,便被来者抽刀一抹,连人带马,当头劈成两半。
余下众人,皆是肝胆俱裂。
这一刀,只瞧见刀锋暴起的半圆形流华,此种冷冽无言的杀人手法,实在恐怖。
镖局,镖师五十余人,如今只剩下两人。
其中一位,已是怒到了极致,丧失理智。
夹了夹马腹,抽出麒甲刀,策马疾驰。
黑衣刀客站于小道之上,手腕轻轻一转,刀锋鲜血在地面之上溅出一条猩红血线。
刀身翻转,侧锋直指马势,挥刀劈砍而来的镖师。
不退反进,迎面狂奔。
双方瞬间擦身而过。
镖师落刀后,毫无知觉,不知是否砍中了挨千刀的黑衣刀客。
下一刻,便已坠下马来,滚落于道路之上。
马匹四蹄,皆已被刀客齐齐削去。
镖师低头,后知后觉,他双腿膝盖以下,早已离身。
只是那黑衣刀客刀锋太锐利,刀法太快,直到此刻,镖师才察觉到那刺骨的疼痛。
断肢之痛,坚韧如他,也哀嚎起来。
十指下意识在道路上弯曲成勾,刺入泥土之中。
指甲翻起,鲜血淋漓,亦不自知。
体魄魁梧的青年刀客,再度抽刀,一刀捅在那最后一名镖师心口,断其生机。
抽出自己佩刀,试去血痕,用刀尖挑起马车车帘,看向马车之中两位人间绝色,冷淡道:
“被轩辕老祖看中,逃得到哪里去?”
帘子掀起,一柄匕首刺出。
青年刀客两根手指夹住匕首,随意扭断,丢在路上。
载伸手捏住她的纤细脖子,将其拖出车厢,悬于空中。
帷帽掉落,露出一张清冷绝世容颜。
刀客对其容貌,丝毫不作留恋。
这时,车厢里钻出另外一人。
摘下帷帽,脸庞与命悬一线女子,一模一样。
她嗓音清冷,道:“放开我姐姐!”
青年刀客眼角余光瞥趣,觉得有趣,竟有不怕死的?
她突然抽出一柄藏于袖中的匕首,抵于自己脖子之上,刺入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割出一道血痕,冷冷道:
“若我死了,你如何与那轩辕老变态交差!”
杀人如麻的青年刀客皱了皱眉。
他于六叠瀑布下练刀,得轩辕老祖看中,收为幕僚。
受人恩惠,自然要与人卖命。
轩辕老祖无女不欢,喜好豢养娈童,虐杀幼女,此事在剑州已人尽皆知。
那老家伙,精通房中修炼之术,密宗欢喜法门,采阴补阳。
几十年间,内力堪称通玄。
除此之外,此人还是位刀法宗师。
青年刀客欲求得一两门上乘刀法秘籍,自然愿意卖命。
半月前,领命前来拦截这对被轩辕老祖看中的仙品炉鼎。
剑州镖局被他掀了个底朝天,一路追杀至此。
耽误半月有余,未曾在六叠瀑布下练刀,这让嗜武成痴的他,心情极为糟糕。
被车上女子威胁,他一手提着脖子,一手握刀,抵在佳人心口,冰冷道:
“自尽?我不拦着!
不过我保证,你姐姐肯定会死在你前头。
一刀刺入,找准心窍,搅烂心脏即可!”
马车之上,她雪白牙齿死死咬着嘴唇,渗出血丝,眼眸之中充满刻骨铭心的仇恨,缓缓道:
“你是谁?”
青年刀客不冷不热道:“记住了,袁庭山!
若想报仇,乖乖跟我回徽山,把轩辕老祖伺候舒服了,多吹几年枕头风,才有希望给我找点麻烦。”
她果真丢掉了手中匕首,嫣然一笑,道:“你等着便是!”
袁庭山随手将手中姐姐丢于地上。
至此,剑州镖局全军覆没,未有生还之人。
便是地上已死之人,青年刀客也命自己所带来那些轻骑,一一补刀,确认死亡。
青年刀客看着眼前两个性格迥异二人,眼中多了几分冷漠。
脚下,那位姐姐抱住他大腿求饶,车厢之上,另外一人眼神冷漠,毫无惧意,对姐姐的求饶,亦是无动于衷。
袁庭山抱着刀,低头望去,道:“听说你们二人,雌雄难辨,我很好奇,你们谁是男的?”
见二人不答,他也丝毫不恼,翻身上马,转头笑道:
“好心提个醒,我在徽山待了些时日,听说那老祖癖好古怪。
若到时候,哪老家伙让你们姐弟二人欢毫,不知你们该如何做?”
脖子乌青,触目惊心的姐姐瘫软在地,听闻此言,娇躯颤抖,脸色苍白。
站于车上那位,嘴角血丝更浓了几分。
袁庭山做了个充满暗示性的挺腰动作,哈哈大笑,充满戏谑。
袁庭山根本不惧这姐弟二人的记恨。
以他们的姿色,若能全心全意队轩辕老祖曲意逢迎,婉转承欢,在牯牛大岗得宠几年,自然不难。
可那时,轩辕青锋已是他的女人。
届时,一对连自己命运都掌控不住的宠物,又能掀起什么风波?
道路尽头,青鸾送来消息,世子殿下饶有兴致,赶来看热闹。
刚靠近此地,便看到二十轻骑冲杀而来。
不问缘由,不问来意,不问身份,靠近者,杀无赦!
这便是来自江东轩辕的底气。
也是来自那位此番行动领头人,青年刀客的狠辣心性。
大戟宁峨眉,收住缰绳,铁蹄踏地,轰鸣刺耳,眼中闪过不屑。
沙场之上,什么场面他没见过,区区二十轻骑便敢冲杀,是不是寒碜了点儿?
一人一戟,不多时,便将二十轻骑尽数斩杀。
骄横跋扈如袁庭山,也不禁下意识皱了皱两道剑眉。
如此身手,来了不简单!
莫非是广陵王的人?
剑州之地,无人不知轩辕家族,却敢杀之,定是不惧。
这下可麻烦了。
广陵王赵毅,六大藩王之一,权柄仅次于燕敕王,杀人如麻,挥金如土。
最为重要的是,此人好色如命。
春秋大战之后,就数这位藩王占有亡国公主、皇后、妃嫔最多。
花样百出!
赵毅此人,丑陋无比,且体态臃肿黝黑。
与北凉褚禄山号称“南北两肥”,两人皆是凶名威震天下的豺狼虎豹之辈。
若是这对姐弟花被其看上,那他回山,如何与轩辕老祖交代?
狭路相逢!
自然不能让!
脸色一狠,八道出鞘,护于马车之前,缓缓道:“来者何人?”
中间那辆马车之上,传来慵懒的声音,道:
“此人名叫袁庭山,二品巅峰,于整个天下,同境界之中,可入前三之列。
你与他同境界,三招之内,若不能杀之……
这武林盟主之位,我另找他人,你就此打道回府!”
第211章 【对男人不感兴趣】
起先,这位年轻刀客尚有些纳闷,摸不准来人身份,听闻此等嚣张之言,双目之中,杀机乍现。
同等境界,三招之内杀他?
简直笑话!
他所练刀法,皆是杀人之刀,并无丝毫华丽。
便是一品高手,他亦能抵挡百招以上。
本子想护住这对并蒂莲,能回山与轩辕老祖有给交代便罢,听闻此等嚣张之言,杀性瞬间被激起。
决定会上一会!
人狠话不多。
只是冷峻拔刀,并未多言。
二公子徐凤年缓缓从马车之中走下,看着道路上那位手握重刀的青年刀客,心中微凌。
这些时日以来,他的境界愈发精炼稳固,破境在即。
每日,都在在老剑神手下撑过两百招两袖青蛇,如今实力,比起半月前,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见此刀客,却如寒芒在背!
手心握住枯木割鹿刀刀柄,嬉笑道:“袁庭山,好名字,杀气也足,估计手上沾了不少人命。
方才马车里那位的话你也听见了,好汉,借你项上人头一用!”
顷刻间,上一瞬人畜无害,嬉皮笑脸,此刻却果断拔刀。
拔刀术!
青色刀罡,两相辉映,劈斩而出。
势不可挡!
地面,飞沙走石。
裂缝交错。
见此刀罡,青年刀客嫉恨,一闪即逝。
他所求,便是此等上乘刀法!
历尽千辛万苦,却始终不得其法门。
故而,每每出刀,只有刀气,未有刀罡。
心中杀机暴起!
便是刀法下乘又如何,他亦能杀之!
三刀,必杀之!
袁庭山无视那青色刀罡,身形暴起,拖刀而走。
辗转腾罗如灵猿,五十步距离,一瞬即至,当空一刀劈出。
角度刁钻,此方位,正是两道青色刀罡攻击死角。
这种富贵人家小白脸,便是境界与他同等,也难入其法眼,瞧之不上。
这种富贵娇气子弟,将其脑袋割下来,才能最解气!
但仔细想想,为了自己前程,决定再忍一时。
必杀一刀,力道顿时收了几分。
暂且饶你一命,头颅容你再留些日子。
等老子刀法大成,超越轩辕老变态,届时,徽山在手,轩辕青锋沦为胯下玩物,到那时,定要亲手取下这小子脑袋。
能在老子这柄重刀之下装大爷的家伙,还没从娘胎里滚出来!
袁庭山千斤坠下身形,重刀与枯木割鹿刀刀鞘短兵相接,火星四溅。
二公子徐凤年看似倾注全力一击,后,被迫后退,但双脚在地面倒划而去。
单掌撑地,脚下扬起些许尘土,身形再冲,力量却是方才三倍有余。
分明是示敌以弱在先!
诱敌深入,杀招即出,毫不犹豫。
两相抵抗,于地面拖曳出一条沟壑。
怎地是刀鞘?
袁庭山心头一惊,暗道不好,便要飞身而退。
却已来不及!
一柄刀尖,于他身后穿胸而过。
御刀之术,这怎么可能!
鲜血溅在二公子徐凤年身前衣衫之上。
趁势而起,手中刀鞘上撩,化鞘为刀,劈出。
与地面旋转回身,抽刀,入鞘。
刚好三招!
袁庭山乃市井之徒,于其中杀出一条血路,狠辣异常。
敢拼命,却也惜命。
既擅长死缠烂打,又熟知如何占得便宜。
可此战,太多因素,皆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
拔刀术、御刀术、心计,无一缺失。
区区富贵子弟,战力怎会如此之强?
那两道青色刀罡,竟有几分江湖之上失传已久的两袖青蛇意境?
心中太多疑问,终究还是倒了下去。
胸口一刀,天灵穴一刀。
二公子徐凤年收刀入鞘,正要上前与兄长徐千秋邀功,却突然停下脚步。
顿了一下,咬牙。
拔刀!
与另外一边心脏所在,补上一刀。
神色狠历,再无半点逍遥王爷风采。
江湖之中,有极少部分人,心脏位置,与常人大不相同。
既是绝杀,当免不了要补刀。
兄长徐千秋曾如此教导过他!
世子殿下缓缓走下马车,对四周遍地尸体,视而不见。
弟弟徐凤年的表现,比他料想的,还要优秀几分。
实力不弱,亦不缺心机城府。
走到马车附近,拔出一杆长枪,挑起帘子。
看到一张虽稍显稚嫩但冷艳动人的容颜,及一张阴冷仇视的秋水眸子。
世子殿下微笑道:“这位姑娘……”
那位刚脱离虎口的“姑娘”,怒目横眉,忘恩负义骂道:
“你才是姑娘!”
此言,虽是怒骂。
却也是本意。
因为眼前之人竟比她还要漂亮几分!
世人皆知,她出生时,院里莲花从此不再盛开,只是今日所见,她方知,原来这世间竟然还有比自己漂亮的男人。
世子殿下恍然大悟,感情眼前之人便是那位弟弟。
如此容颜,却是个男儿身,果真有些暴殄天物了。
可惜,世子殿下并无龙阳断袖癖好。
他认真看过,此人确有喉结!
而白狐脸没有!
徐千秋对雏妓并无兴趣,对此等娈童,更是不喜,毛骨悚然。
江南道,所谓名士之流,倒是不乏其人。
广陵一带,更是有专门调教娈童、雏妓的行家高人。
幼时,几两几十两,廉价买入,细心调教几年,待到十二三岁以上,再以百金、千金高价卖出。
供士大夫和达官显贵狎玩。
此类行径,于江南士子集团之中,已蔚然成风。
被人视作高雅之事!
文人之间,比诗词歌赋,比金石玉器,早已腻歪。
如今好不容易莹来太平盛世,于是便开始比拼家中歌姬美婢。
世子殿下瞥过喉结,又看了看胸脯,果然一马平川。
对此类眼神,慕容桐皇早已习以为常,嘴角泛冷。
阴差阳错之下,以虎驱狼?
天下乌鸦一般黑,眼前之人,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世子殿下久经花丛,拿捏人心恰到好处,笑道:
“如你所想,握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和那轩辕老变态不同,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被人看破心事,慕容桐皇脸色冷得愈发生硬刻板。
慕容梧竹惊醒过来,被人放进马车,只知前途未卜,迷迷糊糊,不敢抬头。
慕容桐皇不去看姐姐,主动掀起车帘,看向前方那辆马车,冷冷问道:“你要带我们去哪儿?剑州?”
四辆马车徐徐前行,车厢里传来不冷不热的声音,道:
“去龙虎山,也顺路见识见识江东轩辕,顺道杀几个人。”
慕容桐皇心头微凝,问道:“明知此人乃轩辕家门客,你也敢杀,你到底何人?”
第215章 【走到哪儿,杀到哪儿】
闻言,徐千秋嘴角抽搐道:“老前辈,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啊。”
老剑神哦了一声,自顾自道:“确实,有那个借你春雷绣冬双刀的家伙珠玉在前,恐怕那慕容桐皇未必能被你瞧上眼。
那你啥时候对那白狐儿脸下手,越以后,你越难下手,到时候,连做霸王拉弓的机会都没有。
闻言,世子殿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满腹悲愤。
李淳罡不屑道:“咋的,想跟老夫打架?”
徐千秋撸起衣袖,摆开架势,道:“打就打,看你个老匹夫不爽很久了!”
瞧着这疯子境界一路攀升,由三品,直入陆地神仙,老剑神一脸不屑,道:
“老夫不与你这后生小子一般见识!”
出知章城后,走了一个时辰,才好不容易寻觅到一座孤坟荒冢。
三尺孤坟,荒草疯长。
徐千秋蹲下身,拔去缠绕墓碑的野草,望着这块树起不过三尺的墓志石刻,默不作声。
二十几年寒风苦雨,字迹早已斑驳不清,只依稀断断续续见到残篇断句:
“日出东海,地气涌茫茫;日落昆仑,天穹复归休。
春秋春秋复春秋,马蹄踏破读书声。
吾将囊括宇宙,浩然与青冥同科”。
老剑神闲着没事,便蹲下眯眼看着文章断裂的墓志铭,啧啧称奇。
世子殿下从青鸟手中拿过酒,慢慢洒在坟前。
坟在山头,一壶酒祭奠后,徐千秋坐于地上,望向远方田野。
天下大战在即,此番祸乱,却要由他一手操控。
届时,必将人头滚滚。
较之春秋大战,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天下一统,这个恶人,必须他来做!
自己现在打仗,是为了子孙后代没仗打。
北凉,北莽,离阳,三足鼎立,这一战,不可避免。
便是再多上一些如眼前这般的无名孤坟,名传千古也好,恶名千秋也罢,此战,他必须打!
牯牛大岗上,暗流涌动。
二十骑暴毙于贺州知章城附近,消息已传遍徽山。
领头的袁庭山杳无音信,一时间,流言蜚语,千奇百怪。
有人说,是广陵王赵毅不惜调动铁甲重骑抢女人来了。
有人说,是那命犯孤星的袁庭山引来祸水,给赵勾盯上,连累了家族重金培养的骑队。
还有人说,是慕容家那对小雄雌并非凡间人物,有仙人庇佑,各种言之凿凿,各种鬼鬼祟祟。
老家主已潜心闭关多年,主事徽山的轩辕国器又在东越剑池那边与人论剑。
牯牛大岗上,轩辕府邸,群龙无首。
加之,家族内部本就派系林立,长房与其余几房势力,貌合神离,无人能弹压下这股愈演愈烈的喧嚣。
轩辕青锋出自嫡长房,为轩辕世家大宗,可惜父亲轩辕敬城不管老祖宗如何刻意栽培,皆显得不堪大用。
扶不起,大家族自有其优势,换人便可。
轩辕青锋有两个叔叔,轩辕敬意和轩辕敬宣。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锐意进取。
后者,武道天赋尤为惊才绝艳,离宗师境界,只差一步之遥。
感觉手指蘸蘸口水,一捅就破,故而轩辕敬宣这一脉,母凭子贵,子凭父荣,在徽山横行跋扈。
但整座徽山,轩辕青锋最不愿意看到的男子,却是她的亲生父亲,那个永远只知道嚅嚅喏喏点头称是的男子。
于一般士族之中,嫡长孙这等行径,许能勉强撑起一个温良守礼的形象。
可这里是牯牛大岗。
轩辕家族,与吴家剑冢,及西蜀刘氏,乃是三足鼎立的武学世家。
读书千斤万卷又如何,比得上别人一双摧山撼城的拳头吗?
山上众人皆知,轩辕敬城不仅对独生女有求必应,对媳妇更是惧内得无以复加,从未有半点纳妾念头。
虽说轩辕家族霸道,任何人想要上山,就得改姓轩辕。
这些年,不乏有武道英才入赘轩辕,但堂堂嫡长房竟没个带把的子嗣继承香火。
便是日后轩辕青锋成功让某位俊彦入赘家族,大宗一脉,难免抬不起头来。
这些年,离心离德,一盘散沙,纷纷改换门庭,去依附蒸蒸日上的其余两房。
轩辕敬城彻底沦为孤家寡人。
甚至,所有人都知道,给这位嫡长孙生下一女的妻子,至今仍爱慕他人。
婚姻初始,她便大逆不道,与轩辕敬城约定,只生一胎。
是儿是女听天由命。
轩辕青锋呱呱坠地后,轩辕敬城果真守约。
轩辕青锋年幼时尚且不理睬娘亲那眉宇间总化解不了的郁结神色,觉得从不发脾气的父亲并未做错什么。
随着年龄渐长,她终于知道,父亲的不争,在崇武数百年的轩辕家族之中,是如何致命。
越长大,越沾染人情世故,轩辕青锋便越想离得这个碌碌无为的男人远一些,再远一些。
轩辕青锋送宋恪礼下徽山,对于这位宋家雏凤,她自然心怀愧疚。
以宋家在王朝内稳居一流清贵的显赫家世,况且宋家三代单传,宋恪礼的分量不言而喻。
与轩辕来往,已算是折了身份。
轩辕世家在江湖呼风唤雨,这对于朝廷中枢重臣而言,不值一提。
轩辕青锋遇到护柩南下的宋恪礼后,使了诸多小心思,才得以相遇相知相亲。
以宋恪礼的眼力,相信早已看穿。
但他仍是不介意轩辕青锋借他,或者说,借宋家在轩辕家族内部示威。
不但来到徽山,还在牯牛大岗看上去与轩辕敬城相谈甚欢。
给了天大面子。
轩辕青锋即便天生对士子书生并无好感,对宋恪礼,还是生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不知是缘于感恩,还是敬佩。
至于那个自负到不遮掩狼子野心的袁庭山?
轩辕青锋扪心自问,若是他真的死了,会不会感到遗憾?
轩辕青锋走在下山的青石板路上,眺望了一眼六叠姊妹瀑布。
宋恪礼微笑道:“我与家父学了些面相,袁庭山不容易死。命格极差,却偏偏极硬。”
轩辕青锋有些惶恐,正要解释什么。
宋恪礼柔声道:“轩辕小姐多虑了。”
轩辕青锋不再说话,生怕画蛇添足,有些事总是越抹越黑。
两人默默走在路上,行至山脚,可见泊船,宋恪礼突然停下脚步。
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开口道:“守拙先生学富五车,对三教义理剖析深入浅出。
我这几日与守拙先生秉烛夜谈,受益匪浅,先生说凡从静坐经书中过来识见道理,便如望梅画饼,靠之饥食渴饮不得。
此语让我豁然开朗,以往我铭记家训凡事谦恭,不得盛气凌人,可终归不懂为何要谦恭,幼稚言行落在贤人眼中,只能贻笑大方。
轩辕小姐,请恕宋恪礼直言,守拙先生,绝非庸人!”
望着宋恪礼登船背影,轩辕青锋一头雾水。
宋恪礼百感交集时,瞥见一艘大楼迎面而来。
船头站有一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哥,身畔只有一名青衣女婢,和一名羊皮裘独臂老头。
宋恪礼并未留心,只当作是游览龙虎的寻常香客。
宋恪礼这趟逗留徽山,其实有等待那名北凉世子的私心。
可惜还有父亲吩咐下的事情去做,无法再等下去。
船头,两头终于不用闷在车厢里的虎夔,在徐千秋脚下闹腾撒娇。
世子殿下立于船头,负手而立,眺望徽山青石大顶,自言自语,低声道:
“牯牛大岗,终于到了!”
一旁,老剑神轻嗯了一声。
老头儿几近预料,吃饭牯牛大岗之行,免不了又是人头滚滚。
这疯子,可真是走到哪儿,便杀到哪儿。
第216章 【徐龙象,龙象般若功】
船折入到徽山脚下。
世子殿下急着去龙虎山,并无此刻便去找轩辕家族麻烦的打算。
甲板之上,与老剑神一起闲聊。
轩辕青锋驻足山脚良久,终于准备转身上山之际,猛然睁大那双秀气眼眸。
小跑几步,终于看清那站在船头的家伙。
勃然大怒!
这个王八蛋,就是挫骨扬灰,她都认得!
正是这个自称北凉徐凤年的混蛋,于吴州灯市上,对她百般羞辱。
那次,被人刺杀,她暂时与护卫队走散,逃至一处青楼之地。
刚好目睹这偏偏公子翻窗而出,手里还拿着从花魁那里顺来的钱袋。
当即,对此人印象极坏。
后,再度两次相逢,皆是不太愉快。
最后一次,她再遭刺杀,危在旦夕,巧遇他从此路过。
不巧,自己也身受重伤。
但他还是救了她。
当晚,两人身受重伤,依偎取暖,互相抱着,迷迷糊糊睡了一夜。
虽未过界,但关乎女儿家清白,怎可玩笑。
待醒来时,她身上重伤也痊愈八九,尚未来得及兴奋,却发现,一身钱财,及佩剑,更是被尽数顺走。
留有纸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钱财佩剑,就当报酬了。
包括……初吻!
当时,最后两句话给她气得,三天瘦了十斤。
登徒子,不要脸!
后来,她也是花费了极大代价,才在某处当铺之中找到了自己配剑。
本就在欣赏沿途风景,感悟自然之力的世子殿下,也看到这个娘们。
踏破铁鞋无觅处!
泰然而笑,让大船靠近徽山行驶。
趴在栏杆上,望向不足十丈距离外的轩辕青锋,学着纨绔子弟做派,道:“姑凉!”
轩辕青锋顾不得淑女礼仪,怒道:“徐凤年,过来受死!”
恰这时,二公子徐凤年刚好于船舱之中走出,听闻此言,愣了一瞬,无言苦笑。
才子佳人,真是好温情温馨温暖的重逢。
隔船相望,世子殿下啧啧道:“山洞一别,姑凉怎的胖了?”
说罢,呢喃细语,道:“脸看着胖了不少,至于其它地方是否也变胖了,得摸过才知道。”
声音虽小,却恰能让轩辕青锋听入耳中。
轩辕青锋咬牙切齿,冷笑。
真当她的是傻子?
轩辕家消息灵通,那天下第一纨绔不会武功,谁人不知。
可那人,武功比她只高不低。
说不得,可能是江湖之中哪位不知好歹的,初出江湖的二楞子,不知死活,竟敢冒充北凉二公子,四处作恶。
徐千秋瞥了眼蠢蠢欲动的几名轩辕扈从,正要说话,江面之上,异象横生。
一邋遢老道,撑筏而来。
竹筏上,枯瘦少年紧抿起嘴唇,轻轻吐纳,竹筏一端轰然刺入江水,另一端高高扬起,他借势弹到大船上。
野马奔槽般撒开脚丫,再脚尖一弹,竟使得整艘大船一沉,这力道……
少年瞬间高高跃起,再砸到轩辕青锋所站船头,楼船又是剧烈一颤,除了老剑神李淳罡之外,两艘船上所有乘客都微微张大嘴巴。
这轻功如何,暂且不去说,单这让船身足足下沉数尺的力气……
貌不惊人的枯黄少年落地后,转身就抱住世子殿下双腿,死死抱住,撕心裂肺哭喊道:
“哥!”
两艘大船算准了青龙溪吃水深度,楼船在被枯黄少年一踏后,心有灵犀地都减缓了速度。
轩辕世家称雄东南武林,有资格逗留于楼船之上的,都是精锐。
两名剑士在得到轩辕青锋眼神示意后,两柄利剑如游龙荡来。
一出手,便直刺那名声势惊人的少年后背,力求一剑将兄弟两人洞穿,冰糖葫芦般钉透在船栏上,给那帮惹恼了轩辕小姐的外地佬一个下马威。
两条人命,对轩辕来说算什么。
这些年,剑州刺史府为何能与广陵王钳制下依然运转无碍?
还不是因为有这条雄踞徽山五百年的蛟龙倾力支持?
否则,秀才遇上,早就被强势藩王赵毅给打压得丧家犬都不如。
既然与剑州官府互利互惠,寄于广陵军篱下的剑州刺史也非庸人,给予轩辕极大权限的便利。
对于牯牛大岗手段血腥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暗中支持。
否则,徽山如何能在朝廷眼皮底下培养起来一支两百人的私家骑兵?
世子殿下此番欲上徽山,这两百骑兵,便是最先要考虑的。
余下便是轩辕家暗中豢养的一大批武林门客。
轩辕青锋皱了皱眉头,她清楚看到那登徒子只是摸着少年脑袋,对这两剑似乎恍然未觉。
黄蛮儿虽说心窍不开,但对危机嗅觉却远在徐千秋之上。
两剑袭来,不见徐龙象如何动作巧妙,只是转身,赤手空拳,双手握住剑尖。
剑士骤然发力,要绞碎这无知少年的手掌。
黄蛮儿脸孔狰狞如金刚怖畏怒目,猛然一拧,拧芦苇杆子般轻松将剑身扭转起来。
再一扯,踏步前冲,将才一个犹豫便来不及脱手离剑的两名剑士给拖拽到眼前,两拳轰出,砸在胸口上。
剑士胸膛炸开一团浓烈血雾,当场暴毙,尸体如同断线风筝直直坠入江中!
其余几名原本看戏的轩辕死士见势不妙,为了护卫船头呆呆站着的轩辕青锋,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
结果那名少年仍由一柄利剑刺在眉心,嘿嘿一笑,抬起双臂,衣衫瞬间鼓荡,众人只见那柄剑在两人之间弯出一个半月大弧,竟是丝毫刺不入眉心。
面黄肌瘦的少年右脚垫步,左腿提膝,重心落于右腿,右脚跟前旋,左膝盖侧向内,脚背绷直向外,骤然腾空小腿鞭出,力达脚背,动作一气呵成。
当少年出腿后,落地,那名死士的身体还保留前冲姿势,脑袋却飞到几丈高的空中。
少年伸手拨开无头尸体,盯着嘴唇发白的轩辕青锋,几名相互知根知底的死士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中瞧出了震惊与恐惧。
这个怪物难怪可以一踏船摇,龙象之力且不去说,出击速度也极快。
该死的是,少年竟有传说中金刚不坏的体魄。
死寂中,打破僵局的是两头陆续跃过江面的灵异凶兽。
通体赤红,全身披甲挂鳞,拖曳着一条尾巴,从前头船上跳到轩辕楼船上,前爪刚好抓住船栏。
几个挣扎,好不容易蹲坐在栏杆上,张牙舞爪。
徐千秋抚摸着黄蛮儿略长高些的额头,赞赏道:
“不错,看来黄蛮儿没有偷懒,《龙象般若功》,已突破到了第十层!”
略显憨态的少年憨厚一笑,点头道:“哥,你放心,你给的秘籍,我有认真修炼的!”
第217章 【轩辕青锋的希望】
【最近感冒很严重,打针了,也不见好转,所以更新不是很及时,见谅!】
龙象少年,身体微微前倾,于身后,一道巨大龙象虚影,若隐若现,发出一声怒吼。
天生金刚境,如今不过一年时间,便由金刚入指玄。
离天象亦不过一步之遥。
看着眼前傻蛮儿,作为兄长,徐千秋真心为其感到高兴。
发自肺腑,同境界一战,他最多能与之平手,而不能战而胜之。
不过,他从来不以同境界与人对敌。
便是这么无赖!
再者,傻黄蛮也不是敌。
龙象般若功,加之龙虎山春秋大梦之法,黄蛮儿而来成就,不可限量。
至于天劫,此生既有自己在,那天劫,便不能仔算是天劫。
只要一切准备妥当,还可让那天劫有来无回,成为修炼一途大补之物。
轩辕青锋被那嘶吼声吓得踉跄后退。
楼船外,一名邋遢老道撑筏而行,刚巧一颗头颅砸向他,很不客气地拿竹竿拍到江中,啧啧道:
“龙象蹴踏,矮驴劣马如何承担消受?”
老道士如同一只千年王八,使劲伸长脖子,喊道:
“殿下,马上就到老道的逍遥观了。”
赵希抟犹豫了一下,转而看向轩辕青锋,笑道:
“与轩辕大磐说一声,别再做缩头乌龟了,不出关,就等着徽山被人拆掉!”
世子殿下不再理会轩辕青锋,拉着黄蛮儿,并未返回大船,而是跳落于竹筏之上。
两头虎夔紧跟其后,金刚的眼力显然不如姐姐菩萨,直截了当地钻进水里,溅起水花无数。
竹筏上,菩萨见弟弟在江水中欢快,也跟着跳下去。
二公子徐凤年微微一笑,手握刀柄,飞身而起,亦落于竹筏之上。
后,笑眯眯道:“不要脸的老道士,我哥个从未说过要去徽山砸场子,你瞎起哄什么。
是打算将西边祸水东引?”
天师府中,这位最寂寂无名的老天师故意讶异地啊了一声,生怕这性情乖张的北凉二公子就要翻脸不认人。
说实话,老道赵希抟身为道都仙府的二天师,在天下道统资历辈份可谓超然三十三天,龙虎山与北凉也隔了千万里,老道人什么风浪没见过。
以前在北凉地盘上,不介意与这后辈勾肩搭背,也未必就是真怕了大柱国徐骁,只不过他本就是逍遥散淡的性子,年轻时也是性豪嗜酒的轻狂非凡,真正是少有逸才,志气宏放。
否则也不至于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一下山就能整整二十年不回龙虎。
碰上玩世不恭礼法不拘的世子殿下,算是颇为对味。
要换作赵丹霞赵丹坪两个侄子,一位羽衣卿相,一位青词宰相,与世子徐凤年呆在一起,如何都不会如此态度。
见他装傻,瞥了一眼自己兄长,见他并未放在心上的意思,二公子徐凤年也只是笑笑,并未说破。
再者说,便是没有老道士祸水东引,借刀杀人,他们兄弟二人此番牯牛大岗之行,也是势在必行。
想做武林盟主,拿下江东轩辕,乃是第一步。
而且,徐凤年隐隐觉得,兄长此番计划,更多的,应该是为了轩辕家那天下水路。
细想,以兄长的远大抱负,历来皆是谋而后动,如今终于开始对江东轩辕出手,难道……
难道他手上有一支强大的海军!
这个念头,与脑海之中,一闪而逝。
徐凤年并未继续往下想,这些事情,自不劳他操心。
当务之急,是尽快突破!
世子殿下看了眼傻笑的黄蛮儿,涌衣袖给他擦了擦嘴角口水,道:
“不怕水了?”
老道点头道:“早就不怕了,逍遥观就在青龙溪边上,老道与他说沿溪到徽山龙王江入歙江,一直北去,岔入八百里春神湖,就离北凉越来越近了。
与他说你这哥哥入秋就来龙虎山,龙象没事便去溪边上等你,等着等着,也就不怕水了。”
这时,徐龙象一掌击在水中,一尾大鱼给震出江面,五爪如钩。
逮住了鱼,他邀功般望向哥哥,咧嘴憨笑。
世子殿下摸了摸黄蛮儿脑袋,笑道:“虽说入乡随俗,吃些斋菜就行。但你现在正长身体,练功也需要补充营养,留着鱼,晚上炖汤喝!
我说得对,老天师?”
老道士嘴角微抽,他毫不怀疑,自己若说不同意,今晚肯定是要在水里泡上一夜了。
襄樊一战,如今天下皆知。
一人一指,飞龙在天,灭敌两万。
如此手段,实非人力所能为。
有人说,他的武功已超越王仙芝。
只是,老道士一路观察,这位北凉世子的境界,却飘忽不定。
便是这么会儿,便从天象一路下跌,到了三品。
水面,虎夔一招饿虎扑食,抓住一条鲤鱼打挺的鲤鱼,撕咬下肚。
一船一筏,悠游而上。
轩辕楼船则狼狈掉头,返回徽山码头。
轩辕青锋站于船舱窗口,嘴唇铁青,身躯颤抖。
不是惊惧,不是恼恨。
而是惊喜!
狂喜!
由心地狂喜!
她终于有救了!
她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
她不是瞎子,虽自身武学天赋平平,但她记性却极好。
于徽山之上,亦是出类拔萃。
再繁复的招数,皆可过目不忘。
徽山上说好听点,便是三教九流择才纳贤,说难听点,便是鱼龙混杂藏污纳垢。
轩辕家藏书极丰,别家宗派视作珍宝的秘笈密典,在徽山牯牛大岗的问鼎阁不计其数。
论藏书数量,只比那北凉的武库听潮亭逊色。
袁庭山说要娶她为妻,便是将她视作登顶武道的终南捷径。
即便无法进入问鼎阁,只要有满腹锦绣的轩辕青锋亲口相授,所有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轩辕青锋如何看不出那枯黄少年的可怕,两脚踏船,兴许偌大一座徽山,能折腾出这浩大声势的,不超过十个。
如果加上那个后面眉心抵剑尖的金刚不坏,得再去掉一只手的数目!
这便罢了。
最重要的是,那句……殿下!!
这个陌生词汇,让轩辕青锋心惊胆颤。
春秋定鼎后,王朝内,世子一词,虽说有泛滥趋势,只要是豪阀门第的嫡子,或者一些庶子,都有资格担当这个称呼。
但殿下两字,却是愈发稀罕珍贵了。
唯有宗室、皇子、公主可被后缀殿下。
殿下姓徐?
轩辕青锋本就是极为聪明之人,如何还不明白。
一切,昭然若揭!
那位,并非江湖骗子,亦非天下第一纨绔。
而是……
北凉世子!
第218章 【轩辕青锋绝望】
轩辕毕竟是最顶尖的世家,消息灵通,她也听说过,当年,异姓王徐骁的嫡长子,及二公子,为逃避嫁入天子家门,游历三年,才返回北凉。
轩辕青锋至今仍不忘,徽山老一辈人说起北凉铁骑屯扎龙虎山下的气焰。
当时,根本不是自己家族仗义,而实在是铁蹄踏平龙虎后,唇亡齿寒。
轩辕也没什么好下场,不得不硬着头皮与龙虎山道士站在一个阵营。
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襄樊芦苇荡一战,全部细节,她已尽数知晓。
无它,作为天下第一楼楼外楼,江东分舵负责人,查这点消息,她还是有权限的。
如今,天下皆知,天下第一楼与北凉乃是合作关系。
北凉世子亲至,这是否说明,天下第一楼高层已收到了她的求救书信?
三位风云使出现江南道,相助于这位北凉世子。
如此种种,组织的人也到了江东附近,极有可能!
只要组织肯出手,她便可得救。
不用陪那老不死的双修!
于江湖而言,于天下而言,天象境大高手,乃是天,是神,不可冒犯。
宗师屹立不倒,谁人敢轻易招惹?
可于天下第一楼而言,近些时日,杀的天象高手还少了?
便是天下第三,如今也被组织带走,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如今,终于等到一丝希望,一丝曙光。
所以,她狂喜!
可是,为何组织一直未曾联系过自己?
有顾忌?
或者说,只是她一厢情愿?
第一楼根本不会来救她?
说到底,自己这位楼外楼分舵舵主,本就是临时而已。
楼外楼之人,终究不如楼中人地位来得高。
也不及楼中人来得重视、信任。
京城那位舵主,为人所杀,组织便大力报复,让京都血流成河。
那,便是楼中之人。
同为分舵舵主,她可没法与之相提并论。
才停船靠岸,轩辕青锋失魂落魄地走出船舱。
一叶孤舟,激射而来。
双鬓霜白的老儒生,掠过大江,飘落船头。
孤舟充满灵气,缓缓靠在江畔。
见到家族内唯一心疼自己的老人,轩辕青锋泪水一下涌出眼眶。
腰悬一柄古剑,老人慈祥道:
“谁敢欺负我孙女?是哪家小子,爷爷帮你教训。”
轩辕青锋低头不语。
老人微笑道:“总不会是那到了剑州的北凉世子?这可就麻烦了。”
轩辕青锋抬头,一脸惊愕。
在东越剑池论剑归来的老人便是轩辕国器,传言可驭剑十丈取头颅。
其剑法,于东南鹤立鸡群。
便是剑道威严只逊吴家剑冢的东越剑池,也得视作头号心腹大患。
老人傲然道:“北凉世子又如何,便能欺负我孙女了?我倒是要看看那独臂李淳罡还能否剑开天门!”
轩辕青锋和爷爷轩辕国器站于问鼎阁的望江台,凭栏而立。
问鼎阁依崖而建,望江台则突兀横出,山风猎猎,高处不胜寒。
轩辕青锋拢了拢裘衣领子。
鬓发皆霜的老人笑道:“冷了?你这惫懒丫头,与你爹一样,都不肯在武道上出力,习武也不一定是要打打杀杀,强身健体才是根本。”
轩辕青锋脸颊被从江面荡到牯牛岗壁上激起的罡风吹得通红,缩了缩脖子,撒娇道:
“现在学也不迟啊。”
腰悬古剑,名抱朴,轩辕国器笑而不语。
老人是徽山轩辕这一辈的独苗,老祖宗轩辕大磐一败再败后,闭关修行,都是由轩辕国器一手撑起大梁。
年轻时,寂寂无名,与当时堪称李无敌的剑神李淳罡错过了交锋时机。
近二十年,名声鹊起,下山第一战,便挑了最硬的吴家剑冢做磨剑石。
逼得吴家素王剑出鞘,轩辕国器虽败犹荣。
被武林盛赞大器晚成。
这些年结交皆老苍,前不久刚刚去了趟东越剑池,一剑挑翻六名剑傀剑儡,名声紧随邓太阿其后。
江湖传言,将由轩辕国器顶替王明寅,替补成为天下第十一,不知是真是伪。
轩辕国器轻声道:“听说李淳罡就在那北凉世子身边。”
老人手指轻弹剑鞘,鞘内古剑颤鸣,竟然盖过了山风呼啸,偏偏轩辕青锋毫无异样。
老人嗤笑道:“李淳罡曾经何等剑仙气概,何时成了北凉的走狗,真是让人大失所望!
本想剑池归来便去寻这剑道前辈切磋一番,现在虽说省事了,可不知李淳罡还配不配这柄抱朴剑出鞘!”
轩辕青锋笑眯眯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老头不是第八吗?”
轩辕国器淡然笑道:“丫头别耍激将法,你可知剑道境界一朝倒退,想要再勇猛精进,尤其是李淳罡这个境界的高手,难度比起渡劫飞升都不差?
只要不是剑仙一层,你爷爷大可以一战。
这第八若是真金白银的第八还好说,如果只是惦念着李淳罡当年无双英姿,才施舍一个名号,就干脆由我来戳破这遮羞布也好。
没了木马牛和一条胳膊的昔日剑神败在抱朴剑下,总好过被那些年轻后生当作踏脚石。”
轩辕青锋正要说话,老人摆摆手道:“丫头先去,别被吹出个风寒。你那读书读痴了的爹到时候要跟我唠叨个把月。”
轩辕青锋脸色黯然,离开问鼎阁。
读书读到痴呆,在武痴扎堆的轩辕世家如何能立足?
轩辕青锋行走在阁内,两旁竖起书架,一只纤手在按字首发音排列的秘笈上缓缓抹过,她的眼神呆滞。
这些手指摸过的的古香书籍,尽是江湖梦寐以求的武功秘笈,她大多都看过,都牢牢记在脑中。
因为她知道一旦嫁人,哪怕是招婿入赘,她就不再被允许进入问鼎阁。
所以,这些年她一直辛苦背诵秘笈内容,一页复一页,一本复一本。
希冀着以后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凭仗的男人,去兴盛那一支被书生父亲耗掉锐气的嫡长房,恢复大宗该有的气象。
走出问鼎阁后,轩辕青锋一脸坚毅。
一名照顾轩辕青锋长大的老妪急匆匆跑来,小声说道:
“小姐,袁庭山回来了。
轩辕青锋平静,哦了一声,再无下文,无心过问。
老妪脸色焦急,声音压低了许多,道:“人已经死了,送回来的是尸体。”
轩辕青锋呆立当场,魂不守舍。
老妪怜惜道:“小姐,这袁庭山死了便死了,再找一名年轻人悉心栽培就是。”
轩辕青锋嘴唇青白,喃喃道:“没这个机会了。”
她猛然转身,走过阁楼无数书架,来到望江台,扑通一声跪在轩辕国器身后。
养气功夫炉火纯青的老人只是沉默,没有出声询问。
轩辕青锋双手双膝抵在冰凉刺骨的青玉地面上,沉声道:
“求爷爷救青锋一命!
沉默半晌,轩辕国器云淡风轻道:
“若想有辱人本事,必先有自辱功夫。”
轩辕青锋身躯开始颤抖,越来越剧烈,最终趴在地面上,心如刀绞,抽泣道:
“爷爷,老祖宗为何要选中我双修!
为什么?!
只要袁庭山挡得住老祖宗十刀,青锋就不用去牯牛降了啊!
可惜他现在死了,死了!”
老人沉默,无言以对。
若是老剑神在此,定不屑与此人出剑。
坐视自己孙女被糟蹋,甚至,竟表示支持老祖宗。
如此之人,不配老剑神拔剑!
轩辕青锋心里最后一丝希望,终于变成绝望。
不!
不!
她还有机会!
她还有天下第一楼。
忽地,她眼中迸射出无限光芒。
第219章 【赌对了】
一名中年儒士,与轩辕国器有七分形似,咳嗽着走入望江台。
发髻系一方逍遥巾,手握《道德禁雷咒》。
一手捂住嘴巴,松手后手掌放于身后,一滩猩红血迹。
看清来人,轩辕国器微怒,道:“敬城,你既身体不好,就别乱走!”
轩辕敬城苦涩道:“生死有命,认命就好。”
背对父女两人,轩辕国器挥袖,显然已是怒意颇大。
轩辕敬城将道教书籍换到那手心满是鲜血的手中,紧紧攥住,弯腰。
腾出的手来,想要去搀扶女儿。
轩辕青锋本已手脚无力,此时不知为何,竟能涌起一股力道,狠狠甩掉这位亲生父亲的手。
带着愤恨,哭腔,骂道:“你不配!”
轩辕世家的嫡长孙,轩辕敬城,面容苦涩,柔声道:
“走,你娘替你温了一壶当归酒,去暖暖胃。”
轩辕青锋摇晃着站起身,踉跄走出望江台,留给轩辕敬城一个决绝、凄凉背影。
轩辕国器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提高嗓音,斥责道:
“你瞧瞧,当年为了迎娶一只人尽可妻的破鞋,你丢光了家族的脸面不说,这些年又了做什么?!”
轩辕敬城平静道:“读书。”
“读春秋大义。”
“读道教无为。”
“读佛门慈悲。”
轩辕敬城一字一字,缓缓说来,不温不火,语气极缓。
确实,不是温吞脾气,如何消受得下这二十来年的白眼打压。
其余两房,已骑在他头上拉屎撒尿,可这个读书人始终不发一言,只是看书。
“敬城要让老祖宗知道,他所谓的三教贯通,狗屁不通。”轩辕敬城走到栏杆旁,与轩辕国器并肩而站。
轩辕国器气恼得眉毛抖起,恨不得一巴掌就把这个不成材却魔障的儿子给拍死。
轩辕敬城笑了,握紧《道德禁雷咒》,鲜血愈发渗入页面,道:
“既然成不了长生真人……”
“住嘴!
大逆不道的东西!”
轩辕国器一巴掌摔在儿子脸上,甩袖而走。
显然,若是让这名中年书生继续说下去,只会愈发语不惊人,死不休。
被扇了一记耳光,轩辕敬城仍旧无动于衷,眺望龙虎。
照理说,以轩辕国器的手劲,便是有所内敛,轩辕敬城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脸上痕迹,也绝无可能转瞬即逝。
可惜,这一幕,无人得见。
等到问鼎阁空无一人时,他丢出那本《道德禁雷咒》,身形一跃过栏。
飞出了牯牛大岗,直扑龙王江水面。
坠落半空时,脚尖踩在书籍上,斜向前横空而掠,如鹰如隼。
世间真人近在咫尺不得识!
逍遥飘过龙王江,脚尖在岸上落地,轻点一下,炸出一个大坑。
第二步稍小,第三步再次之,接连七步,步步踏坑,宛如莲花绽放。
一步一莲花,步步生莲。
七步以后,地面上已是尘土丝毫不扬。
老剑神不搭理他,热脸贴冷屁股,赵希抟唉声叹气,一脸惆怅。
转头,打量世子殿下,此番带来的人马阵仗,竟无北凉铁骑护送。
唯有寥寥几名武力算是拔尖的贴身扈从,除此之外,便再五余力可供驱使。
看迹象,没有要在龙虎山兴风作浪的意思?
这是好事。
否则贫道夹在两头中间,里外不是个东西。
赵希抟正嘀咕着心事,瞥见三名帷帽女子,再看到世子殿下身后的青衣女婢以及捧猫美人,俱是仙家女子的气派。
老道士琢磨着,世子殿下这福气,东南这边,也就只有独享陆地清福的轩辕老头跟采撷天下美人入府的广陵王赵毅可以媲美。
见二公子徐凤年渐渐走近,神情似有不对,走到道观门口,停下脚步。
赵希抟脸色难堪,自认理亏,好不容易把徐龙象从北凉坑蒙拐骗到龙虎山,结果,却是在这破败道观里头修行,实在是有点脸上挂不住。
正想着如何跟这天下第一纨绔好好解释一番。
不曾想,从不把老天师当个高人看待的世子殿下徐千秋,及二公子徐凤年,缓慢转身,面对赵希抟,一揖到底。
赵希抟手忙脚乱,既有惊喜交加,也有惶恐拘谨。
赶紧搀扶,道:“老道当不得殿下如此礼贤,重了,重了。”
老剑神冷眼旁观,心中略有讶异,北凉王府这两位公子,心性如何,饱经风霜的李淳罡,早已将之摸透七七八八。
这一下正大光明的鞠躬,诚心诚意,算是给足了赵希抟和龙虎山面子。
否则,以那疯子软硬不吃的火爆霸道脾气,管你是什么靖安王赵衡,是什么江南道士子集团,惹到了头上,无非是拼死打杀一场。
鱼幼薇将武媚娘夹在胸间,白猫在舒服惬意地假眠,半睡半醒,偶尔拿毛茸茸脑袋摩挲一下挺翘丰腴。
靖安王妃不知赵希抟身份,只从场面言语里猜出那名痴傻少年是徐千秋、徐凤年二人的亲弟弟,将会是未来的北凉郡王。
她无法想象,帝王侯门里的兄弟三人,竟能够如此和睦。
至于为何堂堂小王爷与一个邋遢老道士呆在龙虎山脚的破道观修行,裴南苇就不费心思去妄加揣度。
赵希抟心中叹息,较之几年前,他初至北凉之时,如今,世子殿下及二公子,皆已转性。
对自己来说,是好事。
可对龙虎山而言,尤其是天师府,未必是好事啊。
老道士心情复杂,带着一行人走入道观。
与徐龙象坐在通幽古井边上,二公子徐凤年笑着打趣道:
“以前听说,这座道教祖庭之地,豫樟成林,仙都气派,仪门如天门,老天师,你这儿可是门庭冷清到一个境界了。”
赵希抟汗颜,笑道:“人缘差,没法子的事儿,让二公子笑话了。”
徐凤年摆手,道:“反正黄蛮儿也不在意这个,我看他在这里就挺开心,不比在北凉王府差了。是,黄蛮儿?”
徐龙象咧嘴憨笑。
这边言谈对话,口口声声殿下、北凉、老天师,当局者云淡风轻,习以为常,结果却把局外的一对蒙在鼓里的慕容姐弟给吓得不轻。
虽说慕容桐皇早就预料到那白衣胜雪的公子,身份很特殊,但不管如何,再往大了去想,都觉得,能在北凉有一席之地,都已震撼至极。
对春秋遗民来说,具体到州城,对北凉军最刻骨铭心的,无疑是被破城后屠戮殆尽的鬼城襄樊,还有便是西垒壁坐在的剑州。
龙虎与轩辕东西相望,又岂会忘却当年北凉铁甲带来的羞辱?
慕容梧竹神采奕奕,那是于风浪中颠簸,以为抓到一根纤细稻草,之后,恍然才发现,这是一根参天大树,惊喜雀跃。
就像偶然对一名穷酸书生倾心,私奔后才蓦知晓,这书生,竟是豪阀世子。
慕容桐皇抑制不住地身躯颤抖,脸色潮红,眼神复杂,死死盯着那位世子殿下。
若说除了远在天边的那座梧桐宫的主子,天下谁才是让江东轩辕最忌惮的角色?
当属北凉!
马踏江湖的人屠徐骁。
没想到,那白衣公子,竟是北凉世子,而且,似乎还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北凉与天下第一楼的合作关系,于天下而言,已不再是什么秘密。
北凉世子,飞龙在天,火烧襄樊,如今天下,谁人不知?
慕容桐黄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从今日起,他们姐弟二人,终于可以活得比狗好一点了……
第220章 【轩辕敬诚,终于到来】
青鸟与鱼幼薇一道,两人去道观里收拾屋子。
裴南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很多时候,与婢女无异,早已认命。
这些日子,渐渐融入了这个环境。
也与二人进屋,做起婢女该做的事儿。
似乎已渐渐习惯。
一身素衣装扮,头戴木钗,意味更浓,别有风趣。
近段时日,常见青鸟扶墙而走,那位怀抱白猫的鱼娘子,偶尔也会扶墙而走,这让裴南苇心里极为不屑。
什么天人境大高手?
武功高,不代表床第功夫也厉害!
青鸟,鱼娘子,不过都是青涩女儿身,自然经不起折腾。
才会每日扶墙而走。
裴王妃恶狠狠想着,那位世子殿下看似厉害,只不过是还没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罢了。
宁峨眉等人,被老天师赵希抟带去附近大道观住下。
老剑神去青龙溪边独自散步。
庭院之中,只剩下身份天壤之别的兄弟和姐弟。
徐千秋摸了摸黄蛮儿的脑袋,瞥了一眼直视而来的慕容桐皇。
慕容梧竹本在偷窥世子殿下,但很快就低头望着脚尖。
世子殿下平淡道:“终于知道我的身份了?”
慕容桐皇咬着嘴唇,点点头。
其实这对姐弟,也算人间绝色,祸国殃民。
毕竟两人皆是上了胭脂评的绝色人物。
说起这江湖评榜,最近,新出一榜单。
天下美男评!
自此,胭脂评男女分离。
美男评榜首,如天下人所料,那位北凉世子,位于榜首,当之无愧。
值得一提之处,那位白狐脸,仍位列胭脂评榜首。
却未标明其性别!
天下之人,议论纷纷。
如今,天下不少人都在找她。
欲辨雌雄。
而眼前这两位姐弟之一,慕容桐皇,亦上了美男评。
位列第四。
若真如那传言,将这对并蒂莲,姐弟二人,送入那天子梧桐宫,或可带来些许意想不到的效果。
思量片刻,徐千秋最终放弃了这个念头,舍弃了这个计划。
祸水倾国,实乃无稽之谈。
那些个,在春秋硝烟里,帝王身侧,衣袂翩翩的美人,不管是致使外戚坐大的皇后,还是媚惑君主的嫔妃。
最终都难逃一死。
可悲之处,并非果真祸乱天下,不过是替罪羔羊罢了。
亡了国的文人书生,忠于旧君,不敢,不知,不能去刨根问底,看不到国之覆灭的症结所在。
国之灭亡,亡于根基。
根基烂在根子上,天难救。
看不到症结所在,于是,文人们便只好书写诗篇文章,去对那些个尤物女子撒气。
托词于魑魅魍魉,女精雌怪出世。
在明眼人看来,实在是荒诞无理。
如今天下,后宫有赵稚母仪天下,这位皇后的铁腕,不输于名将治军。
有她在,后宫,如何也乱不起来。
脸皮薄,心机浅,慕容梧竹呼吸紧促,小心打量这个才认识一旬时分的公子。
北凉世子殿下?
多大的官?
她不懂这些,只是应酬剑州士子时,偶尔听到一些有关北凉的恶评
说北凉王是王朝杀人最多的暴虐刽子手,曾喜欢动辄屠城。
至于那个嫡长子,听说是个疯子。
在见到弟弟毒发那一刻,这话,她信了。
便是如此,慕容梧竹心思单纯,却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道理。
先入为主,对救下自己与弟弟的世子殿下,她印象一点都不差。
在他已经掌控性命的前提下,能把持得住诱惑,不欺负他们,这经比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暗中眼光猥亵的世族士子,要好百倍千倍。
她便是如此简单。
以往,认命给轩辕老祖宗掳去玩弄。
当下,认命哪天给这位世子殿下暖被窝。
慕容梧竹望着那张俊逸脸庞,退一万步说,这位可是美男评榜首,即便是暖被窝,她也不亏,不是吗?
姐弟中,从小便主意的慕容桐皇,瞅见姐姐的眼神,心中泛起一股无力。
对于姐弟二人,相较而言,徐千秋对这慕容桐皇更看重一些。
别想歪了。
不是断臂之袖。
而是对其性格之中狠辣的欣赏。
对人才的欣赏。
这家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也狠辣。
敢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
一个爷们儿,能忍着恶心,对另一个爷们抛媚眼。
也就是时运不济,生在了小家族里,施展不开。
给个大一点的戏台子,可不就是长袖善舞这般简单了。
这是块好料子,若是磨砺得好,或许可为世间新一代大魔头。
第二日,拉着黄蛮儿,喊上慕容梧竹慕容桐皇,众人一起去附近一座道观后山。
青鸟跟着,挽着一只竹篮。
那日之后,与这位世子殿下相处,慕容梧竹远比弟弟来得泰然自若,柔声问道:
“殿下,这是做什么呀?”
黄蛮儿憨憨道:“摘山楂!”
徐千秋点头,笑道:“当初老天师去北凉那边要收我弟弟做闭关弟子,好说歹说了半天,都没说到点子上,也就这山楂比较让黄蛮儿顺眼。”
慕容梧竹只觉得匪夷所思。
几人四处摘山楂,徐千秋却有意无意,出了些天下之道,以为题,考考慕容桐皇。
所答,皆能一针见血。
看来没少读书!
胸有沟壑,好办事。
才疏学浅,难重用。
便是此理。
经慕容桐皇反问,徐千秋晒然一笑,也说了些自己的见解。
话音落下,一道雷音骤然在耳边响起。
“世子殿下名利一说,颇有见地。
读书人若沽名钓誉,看似轻利,其实与商贾无异。”
“清流名士,玄谈误国,此士非士。
家中捧经书,笑看门外冻死骨,这般读书确实不是读书,只是在读无礼无仁无义的无字天书罢了。”
“徽山轩辕敬城,替亦师亦友的知章荀平,为世子殿下上坟祭酒,一拜。”
“轩辕敬城,代襄樊儒生王阳明,为北凉王帮其剔除奸佞传,再作一拜。”
“轩辕敬城,最后为天下寒士,为北凉王一拜!”
不远处,二公子徐凤年瞪大眼睛,看向天空之中,负手而立,飘飞而来的青衫文士。
他根本不知道,除自己之外,竟还有这么家伙,方才也在偷听兄长谈话。
更完全察觉不到他的气机流转。
相距三十步时,自称轩辕敬城的男子,连续三次躬身,弯腰。
直腰后,便不再前行。
蹲在世子殿下身边拣选山楂慕容梧竹,听到轩辕二字后,山楂掉了一地。
慕容桐皇稍显镇定,但手指关节发青,泄漏了内心的恐慌。
对他们姐弟来说,牯牛大岗上的轩辕族人,不是那独享陆地清福的江湖散仙,而是将剑州玩弄于鼓掌的魔头。
只是,传说中的轩辕敬诚,不是个书呆子,废物,软弱,无能,十足的废物吗?
怎么……会飞?!
【这段时间,更新不是很稳定。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作者的老书:
《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斗罗之相爱相杀》
《从庆余年开始轮回》】
第221章 【生米,熟饭】
事出反常必有妖,二公子徐凤年握住腰间枯木割鹿刀,黄蛮儿与青鸟皆已靠近。
呈犄角之势。
世子殿下泰然一笑,问道:“先生这三拜,惊天地,泣鬼神,小子愧不敢当。
只是不知,先生可敢在牯牛大岗上做出这般行径?”
轩辕敬城平淡道:“若说有何不敢,世子殿下可能不信。”
顿了一下,转身看向一旁的二公子徐凤年,道:
“若说不敢,二公子是否就要当场拔刀?”
徐凤年盯着这个轩辕家族沦为笑柄的嫡长孙,黄鼠狼给鸡拜年!
好奇他此刻故弄什么玄虚,一脸不耐烦,道:
“说,找我哥,到底何事?
若不是看在你女儿和我哥早已私定终身,且已生米煮成熟饭,我才懒得与你废话!”
徐千秋:“……”
轩辕敬诚:“……”
青鸟、慕容姐妹:“……”
感觉这货在故意搞事情!
轩辕敬城嘴角微抽,自动略过那煮饭的过程,直指要害,平心静气,问道:
“殿下可知,当日在吴州之时,小女轩辕青锋要与你过不去?处处刁难与你?”
徐凤年握紧左手割鹿刀,力求左手刀一击毙命。
他常以右手刀对敌,却极少有人知道,他最擅左手刀。
直觉告诉他,眼前之人,绝非传说中的那般废物,书呆子……
果真不可小觑了天下人,踏入江湖方知,全都是些老阴逼。
便是他却那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非自己所为,而是被兄长借代,便是如此,也都要真实些。
这轩辕敬诚,隐藏得可真深!
徐千秋知晓其来意,轻轻呵气,嘴上微笑,道:
“先生请说!”
轩辕敬城语调平缓,道:“你长得与一人很像,形似七八,神似八九……”
此言一出,世子殿下还未开口,二公子徐凤年左手刀,已瞬间出鞘。
刀鸣炸出,一瞬,便已到了轩辕敬城身前。
拔刀术!
嗯?
徐千秋微微凝眉,这一刀,竟融入了几分他那招【枪出如龙】的意境。
果然,以战破境,以战养战,越战越强,如此修炼之人,皆是偷师高手。
王仙芝如此,自己弟弟徐凤年,亦如此。
虽无法领悟他的天道法则,却可借其意,悟其形,并融入己身武道之中。
青色刀罡,从轩辕敬城脖颈入,从腰间出,一刀得逞,就要斜向拦腰斩断。
此刀,以拔刀术为神,两袖青蛇为魂,枪出如龙为意,枯木割鹿刀为媒。
刀出鞘,一步入宗师。
二品巅峰,终于破境,入一品,为金刚境。
轩辕敬城皱了皱眉头,左脚不动,右脚脚尖一旋,在地上画出一个半圆。
左手捧书负于背后,右手伸出惨白双指捏住割鹿刀。
顺着徐凤年凌冽刀势,向下卸去劲道。
这名中年书生咦了一声,略有讶异。
书生握刀的那支袖口,无风却飘荡。
一声刺啦声响,半条衣袖,齐齐削去。
手腕所在,有一血痕。
徐凤年转动刀锋,轩辕敬城松手向后退去,脚尖交错轻点,身形说不出的轻灵飘逸。
两人交锋,浅尝辄止。
轩辕敬诚低头,瞥了眼自己衣袖,及手腕血痕,心中震惊,久久无以复加。
这个隐藏了几十年的温柔书生,此刻,终于信了天下那句传言:
北凉当兴!
天下第一纨绔,竟有此实力,北凉,果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
对那断袖视而不见,亦不恼,微微抱拳,笑道:
“恭喜二公子入一品高手之列!”
徐凤年收刀入鞘,还之一礼,道:“晚辈方才多有失礼,还望前辈勿怪。”
得了好处,自然要给人面子。
如今既已得知,娘亲未死,方才怒容,自然是装的,不过是借人练刀罢了。
知晓来人并无恶意,徐凤年便带着弟弟徐龙象,到一旁继续摘山楂去了。
便是有恶意,有兄长徐千秋在此,也翻不了什么太大风浪。
慕容姐弟早已退到一边,小心谨慎,偷看这边。
徐千秋客气伸手,示意轩辕敬诚借一步说话。
二人来至不远处的清溪山亭,入亭而作,青鸟备茶。
“上次知章城外上坟,看到有几只酒杯,都是先生你的?”
轩辕敬城落寞点头。
看了眼不远处蹲在地上的徐龙象,轩辕敬城百感交集,道:“生而金刚境!”
轩辕敬诚自知,时间有限,故而,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于袖中摸出一封密信。
只有信封,并无内容。
信封之上,印有一血手掌印。
那是天下第一楼独有的标志。
轩辕敬诚递过信封,道:“一切,就拜托世子殿下了!”
前些时日,天下第一楼楼主亲自回信,信中所言,徽山之事,已交由北凉世子全权裁决。
于是,得知北凉世子抵达龙虎山,这位担忧女儿安危的老父亲,便火急寥寥赶来。
待徐千秋问及徽山之事,轩辕敬诚未有丝毫隐瞒,一一道出实情。
“青锋她娘亲与轩辕大磐双修,以此来报复我。
如今,这位老祖宗要再让青锋入牯牛大岗,与其双修。”
轩辕敬城嗓音平稳,并未刻意遮丑而小声。
闻言,慕容桐皇及慕容梧竹,姐弟二人,面面相觑。
目瞪口呆,被震撼得无以复加。
轩辕敬城淡然道:“二十年间,我学尽徽山问鼎阁秘笈功法。
走了一条没有回头路的岔路。
不惧一死。
但求母女平安。”
轩辕敬城缓缓说来,咳嗽了几声,捂住嘴,血迹猩红,触目惊心。
徐千秋瞥了一眼他那苍白脸色,道:“你或许能与轩辕大磐死战一场,却不一定能活下来。”
轩辕敬城手中道教典籍早已染红,放于背后,淡笑看着徐千秋,说道:
“他要证大长生,我便让他见识一番。
只是,我得来的长生真人境界,并非真长生,因此,胜负在五五之间。
我死后,母女二人,便拜托殿下了。”
一旁,慕容姐弟二人,心中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这二人,竟在三言两语间,似已定下了轩辕大磐的必死之局。
商议持续了约莫三盏茶时间。
轩辕敬城自顾自说道:“轩辕大磐一死,徽山也就我父亲轩辕国器,与我弟弟轩辕敬宣,称得上麻烦。
这两人再死,殿下只要保得住青锋性命,大可将她当作牵线傀儡,掌控牯牛大岗。”
徐千秋转动手中茶杯,面容似笑非笑,冷静淡然,道:“好!”
轩辕敬城遥望那座藏青色的牯牛大岗,喃喃道:
“我来了。”
第222章 【请老祖宗赴死(一)】
遥遥望向江对岸,徐千秋放下手中茶具,缓缓走出亭子,摘了些山楂。
放入口中,尚有些涩。
这座与天师府对峙几百年的牯牛大岗,真不是一般的鱼龙混杂。
于普通百姓而言,江东轩辕,却是独享陆地清福的神仙之地,人间仙境。
如今,这仙境,却将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后山之上,凤鸾离去。
带去了硝烟的麦穗。
四面八方,无数强者齐聚徽山。
终于要变天了!
徐千秋看了看手中山楂,坐回山坡。
双指并拢,隔空而化,于地上写了几个名字,随口询问身边的慕容桐皇,道:
“如今,天下第一楼已发兵徽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偌大家业,拱手相让。
依你之见,轩辕敬城方才所言,可信几分?”
慕容桐皇既已知徐千秋身份,自然不难明白,他此问,实则在考核自己。
毫不遮掩,冷笑道:“二十年苦心孤诣,忍辱负重,这轩辕敬诚,非易于之辈。
迫于无奈,不得不向殿下求援。
此人心计无双,城府极深,压抑多年,已是疯狂。
若是上了徽山,难保这个疯子不会对殿下出手。
杀掉轩辕大磐和轩辕敬宣,此人九死一生,自是不想,必死无疑。
可徽山之上,尚有剑道宗师轩辕国器,坐镇徽山,数百年根基,岂是殿下孤身一人可以轻易镇压?
引虎驱虎,不如两虎相斗。
轩辕敬城身为轩辕大宗嫡子,二十年里,定有几手不为人知的布局。
一旦殿下出了意外,死在牯牛大岗,北凉只会迁怒于徽山。
那对母女趁乱入了江湖,才是真正的天高任鸟飞。
轩辕敬城若真有诚意,三拜殿下和自曝丑闻算得了什么?
面子这东西,一文不值!
真有诚意,让轩辕青锋来做人质,还差强人意。”
分析得头头是道,一清二楚。
这慕容桐皇,确有几分本事。
轩辕敬诚心甘情愿将徽山百年基业拱手相让,徐千秋也不信。
不为其他,只因那人是轩辕敬诚。
可惜,天下人错了,慕容桐皇错了,轩辕敬诚……
也错了!
所有人,都低估了天下第一楼的实力,及其手段。
也低估了天下第一楼拿下徽山的决心。
江东轩辕,固然财力惊人,可第一楼志在天下,又何至于为钱财迷眼?
江湖中人,不少人暗骂两大帝国无能,竟被第一楼欺压退让。
可,那许多秘辛之事,又岂是死了几个皇妃,几位将军那般简单。
诸多乱因,朝廷苦不堪言,只得封锁消息,秘不外宣。
不知详情者,自然不知其中凶险,不知第一楼狠辣疯狂。
今日,江东轩辕,乃是第一楼首次对江湖势力出手。
轩辕家族,江湖三大巨擘之一。
今日之后,它将会见识到,何为真正的江湖!
若非亲自与天下第一楼有过交手,谁人都能轻视三分。
一后起势力,毫无底蕴,能与传承百年家族对抗?
天下,谁人能体会北莽四象,离阳东厂的痛苦?
徐千秋知道,轩辕敬诚极为看重天下第一楼,便是如此,可终究,他还是低估了天下第一楼。
轩辕敬诚心中了然,离阳朝廷,东厂,龙虎山,皆不会坐视第一楼掌控江东轩辕。
而他,却不断向第一楼求援……
权衡之术,借刀杀人,好手段!
可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玩火,容易自焚!
对慕容桐皇大半分析,徐千秋表示认可,知他怀疑,便解释道:
“轩辕敬城要与家族反目,此事是真的!”
不远处,二公子徐凤年感慨道:
“二十年证得旁门长生,以一己之力掀翻数百年的基业,怎么听着让人脊梁骨发冷。
不过,他此举,倒也给了我们机会,一举拿下徽山!”
慕容桐皇本就有一对卧蚕眉,平时媚气多于英气,此时翘起,笑意更显幸灾乐祸,道:
“轩辕世家,早就该分崩离析,死绝了才好!”
世子殿下接过黄蛮儿递过来的山楂,盘膝而坐,将山楂兜在袍子上,拈了一颗,丢进嘴里。
嗯,挺甜!
黄蛮儿眼光一如既往犀利,所摘山楂,皆是上品。
顿了一瞬,慕容桐皇又道:
“上山,殿下得承担不小的风险,这也是轩辕敬城能够忍到现在的初衷。
若无强大外力可借,他未必肯与家族撕破脸皮。
否则,以徽山家底,除非是齐玄帧这样的陆地神仙,才可以来去如,如履平地。
显然,轩辕敬诚还不至于强悍如此。
鹬蚌相争,那对母女坐收渔翁之利。
徽山对殿下而言,毕竟只是鸡肋,有与无,无太大干系。
其实殿下不上山才好,或者说缓一缓上山,由着轩辕敬城拼了全部实力,明的,暗的,都浮出水面。
届时,徽山已元气大伤,更利于殿下掌控。”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首次多看了一眼这对慕容姐弟,眼眸微眯。
徐千秋总是吃不完的山楂,差不多才吃完一颗,黄蛮儿早已小心翼翼拿袖子擦完一捧了。
徐千秋挥手间,地上字迹散去。
丢给姐弟两人一些山楂,笑道:“上山!”
慕容桐皇皱眉道:“为何?”
徐千秋起身,望向牯牛大岗,从容道:“杀人!”
如今已服下【天道丹】,且已发作过,有切身体验,慕容桐皇虽说卸下了心防,却已没胆子在世子殿下面前放肆。
当然没敢出声取笑。
徐千秋拍了拍黄蛮儿脑袋,道:“走,去徽山,谁拦路,你就撕了他!”
黄蛮儿原本浑浊不堪的眼神,瞬间绽放光采。
徐千秋转头对青鸟说道:
“去逍遥观和老剑神说一声,然后在青龙溪与我会合。
顺道提醒老天师赵希抟,龙虎山最好别掺和进来。
轩辕敬城邀请我们上山的事情,可以跟老天师解释解释,这是徽山的家事,不是本世子要故意捣乱。”
青鸟挽着竹篮,点头道:“晓得了。”
逍遥观,泥墙墙头上。
赵老道伸长脖子,望向那个踏江而去的中年儒生,啧啧称奇。
羊皮裘李淳罡冷笑道:“老夫真心瞧不明白这世道了,当初,不说天象,指玄境界便可稳居天下前十。
如今倒好,指玄境就跟路边大白菜一样不值钱。
敢情,当下行走江湖,不是金刚境,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了?”
第223章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
赵希抟才堪堪摸着指玄境门槛,听闻此言,赧颜道:
“李老哥这话说笑了,这三十年江湖,的确与前三十年不太一样,天才与怪胎都出了不少。
可也不至于金刚多如狗,指玄满地走。
只不过,世子殿下出门游历,与平常人闯荡江湖自然不同。
若徐千秋并非北凉王的儿子,只是一个能世袭罔替的世子殿下,又岂能遇上吴六鼎拦江?
岂会碰上第十一的王明寅?
更不会才到龙虎山,便被忍辱负重几十年的轩辕敬城找上门来。
并非这个江湖变幻太快,委实是李老哥,你跟着的这小子,太惹眼,太妖孽了。
没些斤两本事的江湖人士,哪敢来北凉世子面前自取其辱?
不说李老哥,便是那几位武者扈从,及青衣婢女,可就够一大壶喝的了。
小鱼小虾,顺手给一巴掌拍死。”
李淳罡冷哼一声,道:“这飘下牯牛大岗的轩辕敬城是怎么回事?
你所谓的长生真人境界,又是怎么搞的?”
老天师捋了捋颌下胡须,眯眼道:
“这后生啊,苦命,很有才华,但身为轩辕长房长孙,偏偏不走武道。
下山考取功名时,爱上了个不懂知恩图报的江湖女子。
那女子,出身不好,性子却执拗,不甘心被带上徽山。
上山之后,轩辕大磐瞅准机会,软硬兼施,就给双修上了。
二三十年间,轩辕大磐潜心修行欢喜禅,和房中术,百无禁忌。
龙虎山这边,亦有几名黄冠遭了毒手
不过,那几名道姑也奇怪,事后一声不吭,竟主动在牯牛降安心做了鼎炉。
也算轩辕大磐驭人的本事了得!
嘿,这老王八年轻的时候,就讨女人的喜欢,手腕那是越老越厉害。
我听说,这两年看上了轩辕敬城的女儿轩辕青锋。
估计这次,终于过了轩辕敬城的底线,不再忍气吞声。
但轩辕敬城如何成为长生真人,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这小子二十年来常到天师府借书看,有借有还。
与我那心比天高的侄子赵丹坪,关系一直不错。
难不成……看书也能看着看着就能成了真人?
真稀奇,回头我得问问赵丹坪。”
老剑神讥笑道:“观他气海翻涌,便是倒行逆施的求死路数,不值一提。”
老天师惋惜道:“这小子,若是不这般急于求成,那块石碑上的陆地清福,便名副其实了。”
老剑神呸了一口,道:“再不求死,拿命来换取境界,难道还眼睁睁看着女儿入了轩辕大磐那老畜生的嘴?”
关于这一点,老剑神与世子殿下一样,都挺欣赏轩辕敬诚。
赵希抟双手插袖,不停唉声叹气,愁眉苦脸道:
“李老哥,你说世子殿下会不会接过这烫手山芋?”
李淳罡毫不犹豫道:“废话,他要不去徽山,我李淳罡自断一臂!”
那疯子,估计还嫌事儿不够大才对。
空手而去,自是不可能。
提刀上徽山,方是其风格。
到嘴的肉,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赵希抟还是叹气,道:“如此一来,江东轩辕,三十年内,将要一蹶不振了。”
李淳罡冷笑道:“轩辕与剑池,与吴家剑冢差了好几层境界的家底。
当年,吴家剑魁尽出,九剑破万骑,那才是真风采,轩辕和剑池算什么东西!
能与吴家剑冢并肩?
都是江湖上那些趋炎附势的王八蛋瞎吹捧出来的。”
还有一句话老剑神没说,江东轩辕,何止一蹶不振三十年?
以那小子的心性,江东轩辕,从今往后,定是要改名换姓的。
便是还有面子,里子也决计是难保住了。
轩辕敬诚心计固然厉害,却终究不知道,他招来了什么样的胃口老虎。
那家伙,牙口好着呢!
后山,微风拂过,青鸟提着一竹篮山楂,飘然而至,走向逍遥观。
见状,老剑神看向老道士,问道:“你去不去徽山?”
老天师苦着脸,打哈哈道:“老道身体不太舒服。”
李淳罡飘下墙头,不屑道:“你这个老娘们儿,还有天葵月事?”
赵希抟瞪眼,却不敢反驳。
李淳罡落井下石道:“不怕你徒弟吃亏?”
老道顿时来了精神气,喜逐颜开,道:
“我这徒儿,吃不了亏。
不是老道说大话,要伤到黄蛮儿,天师府加上牯牛大岗,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但若说要杀我这徒儿,嘿,龙虎山兴许有一两位,徽山那边啊……
没有!”
在收徒这块,老剑神也是输得没了脾气。
天生金刚境,谁家徒弟能与之相比?
牯牛大岗,房屋建筑,极有讲究,等级森严,规矩繁琐。
长房大宗所在后庭,便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迎面宴厅一间,朱红细漆,雕花紫檀,脊兽腾飞,堂壁悬大匾,刻有“壶天永冬”四字。
前有天井,后有花园,东西厢房,上有阁楼。
天井置有一只半人高的琉璃大缸,盛水数千斤,植有一株株莲花。
亭亭玉立,可见根须。
十几尾肥硕红鲤,悠游其间。
时值初秋,红墙绿瓦间,黄叶铺满檐下的青石地砖,无人打扫,透着股冷冷清清。
一名华美宫装的妇人,站于琉璃鱼缸前,端着一盏小瓷碗,抛撒饵料到缸内,引来红鲤欢快游曳。
体态雍容,神情慵懒。
一名高大健壮的华服男子,径直走入庭院。
妇人身边,一名丫鬟赶忙低下眉目,不敢正视。
中年男子双手搭在红玛瑙腰带边缘上,看人,习惯性给人一种睥睨众生的傲慢感觉。
哪怕到了这座庭院,应该喊眼前那妇人一声“嫂子”,他仍丝毫不肯收敛气焰。
抬起手,挥了挥,将那名眼睛只盯着脚尖的丫鬟驱走。
不知名,低眉顺眼的丫鬟,看到男人挥手动作,如获大赦,跑向大门。
经过男子身边时,被一巴掌狠狠拍在翘股之上,惊吓得面无人色。
妇人容颜冷艳,对此无动于衷,依旧喂食鲤鱼。
中年男子走到琉璃缸前,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抚摸着光滑缸壁,微笑道:
“嫂子,咱们孤男寡女的,不做些什么吗?”
妇人凝视着一尾尾无忧无虑的鲜红鲤鱼,冷淡道:
“轩辕敬宣,你就不怕吞了我这饺子,把你舌头连着心肝、脏、脾、肾,都一起给烫没了?”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后半句你们都懂的,我就不说了。)
吃名言,便是出自轩辕敬宣之口。
第224章 【撕破脸】
被妇人直呼其名,男子不以为意,道:
“嫂子深居简出,自然不知,老祖宗不久将出关,有意将家主之位托付于我。
消息不灵通,不知此事,也怪不得嫂子。
想来,嫂子与老祖宗也有些时日不曾双修了?”
男子掌心贴于琉璃鱼缸之上,骤然发力,十几尾鲤鱼与莲花根茎,一同被拉扯到缸壁这边,死死粘住,不得动弹。
弯腰,看着鲤鱼垂死挣扎,微笑道:“轩辕敬宣对嫂子垂涎已久,这在徽山,早已人尽皆知。
待我名正言顺接管这座牯牛大岗,老祖宗岂会在意一只上了年纪的破旧鼎炉。
我那个书呆子大哥把你当仙子供奉起来,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分明是半点不懂女人心思,那些圣贤书都白读了。
女子三十如狼,四十似虎,一旦尝过了久旱逢甘霖的滋味,哪里耐得住寂寞,你说是不是,嫂子?”
被如此言辞羞辱,妇人依然不动声色,只是望着几乎窒息濒死的鲤鱼,淡然嘲笑道:
“轩辕敬宣,你猴急什么,等哪天真做成了轩辕家主,再来渲泄胸闷也不迟。
对了,可曾记得六年前,你去南疆办事?
嫂子凑巧在牯牛降大床上,见到了你那位忠贞不渝的妻子。
狐媚如天人,十分厉害。
她初入徽山,天天骂我失德荡妇。
这几年,你不奇怪她为何闭嘴了?
不妨与你明说好了,是嫂子怜她寂寞,与其花费力气骂人,还不如留着力气去床上伺候人,嫂子这才大发慈悲,恳请老祖宗雨露均沾于她。”
轩辕敬宣脸色阴沉,停顿片刻,手心离开琉璃缸壁,根茎倾斜,莲花齐齐折断。
十几条鲤鱼,鲜血从鱼鳞丝丝渗出,浮尸水面。
轩辕敬宣连着说了三个好字,狞笑道:
“轩辕敬城这个大哥,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没想到,还是嫂子有心机,知道耍些小手腕来报复。
如此最好!
今日,我就扛着嫂子回去,倒要看看,长房大宗,还有谁能跟嫂子这般有骨气。
或者,轩辕敬城干脆就在这里与大嫂肆意欢愉一番?
听闻,嫂子对着一幅画像,相思成疾,稍后,我不介意将那画像挂与床头之上助兴。
嫂子,如何?
敬宣是不是比大哥要风花雪月,熟谙情趣多了?”
妇人平静望向鲜血弥漫的鱼缸,微笑道:
“与轩辕敬城比较,你也太看得起他了!”
轩辕敬宣问道:“等下,嫂子在床上,可要使出浑身解数才好,女子十八般武艺。”
“轩辕敬宣,你畜生不如!”
门口传来一声怒喝,轩辕敬宣听到熟悉嗓音后,懒得转身,放纵笑道:
“青锋,听说你器重的那个姓袁的杂种,已经被人一刀毙命,你娘今日下场,就是你几年后的遭遇。
叔叔有这个耐心,可以慢慢等到那一天。
甚至,叔叔会想,到了花甲之年,是不是青锋都有妙龄的女儿了?
以往不懂那石碑上,“独享陆地清福”,六字是个什么意思,如今才懂这等福气,真正是神仙才能享受。”
轩辕青锋站在门口,指甲刺入手心。
看到女儿,妇人眼中终于闪过一抹慌乱,冷声道:
“青锋,离开这里!”
轩辕敬宣啧啧笑道:“真是母女情深,感人肺腑!”
一阵不合时宜的咳嗽声,轻轻响起,轩辕敬宣愕然,缓缓转身。
看到出现在门口的一个身影,下意识中略有惊吓,但随即被自己的一丝恐慌给逗笑。
就站在琉璃大缸边上,肆无忌惮,捧腹大笑。
之所以讶异,那是因为,轩辕敬宣知道,谁都可以踏足这座大宗内庭,唯独门口那名男子不行。
而那人,恰好便是轩辕敬宣身后妇人的丈夫。
这是何等荒诞不经的事实?
当初,风华正茂的妻子宁肯与老祖宗双修,致使嫡长房沦为笑柄,宁愿二十年对着一幅泛黄的画像发呆,也不愿正眼看一眼丈夫。
这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几乎笑出眼泪,轩辕敬宣伸手擦了擦眼角,眼神阴森。
他想起儿时兄弟三人,站在问鼎阁望江台,一起踮起脚跟趴在栏杆上的温馨场景。
他清晰记得,大哥说要做名垂千古的治国文臣,二哥说要重振家族威名,要胜过那吴家剑冢,而轩辕敬宣,则扬言要做王仙芝那样的武夫,什么龙虎山真人,都一拳砸成肉饼。
兄弟三人,那时亲如手足,只是长大后,三人前程,便南辕北辙。
二哥轩辕经意,为人处世有大将风范,玲珑八面,吸纳了许多股不可小觑的江湖力量。
而轩辕敬宣自己,则是在武道一途上高歌猛进。
至今,已是即将一脚踏入宗师境界,未来成就,比起父亲轩辕国器,只高不低。
但那位大哥呢,老祖宗给予那么大的期望,赠予那么多资源,仍是一个扶不起来的废物。
与人说话,只会唯唯诺诺,与人争执,只会一退再退。
在崇力尚武的轩辕世家,要武痴轩辕敬宣如何去尊敬一个从不碰刀剑棍棒、只会捧几两重书籍的长兄?
咳嗽过后,中年儒生仍未走入庭院,捂住嘴巴,含糊说道:
“敬宣,你应该再等等的,可惜,你从小就没什么耐性,这样不好。”
轩辕敬宣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笑话,才止住笑,又忍不住大笑出声。
双手搭在玛瑙腰带上,直视这位身体孱弱多病的长兄轩辕敬城,说道:
“大哥,你说说,我该等什么?
等你靠一肚子仁义道德去当家主?
等我侄女去牯牛降,当采阴补阳的可怜鼎炉?
还是等耐心耗光了的父亲,再次给你们嫡长房撑腰?
大哥啊大哥,你要知道,以往,我虽说言语上占一占嫂子的便宜,可你到底是我大哥,长兄为父,敬宣还不至于真的如何对嫂子不敬,谁让咱们兄弟三人都是敬字辈。”
轩辕敬城松开手,点头,平静道:“你接着说。”
轩辕敬宣嘿嘿道:“我忍了很多年,如今,实在是不想再忍了。
大哥,你知道我受了老祖宗点拨,辅以丹药填充气海,这时,是什么境界吗?”
中年书生平淡道:“跳过金刚,初入指玄。”
闻言,轩辕青锋脸色剧变。
脸色常年惨白的书生,缓缓道:“可你知道,这种拔苗助长的境界,是无根之木,对武道长远,并无裨益。”
轩辕敬宣揉了揉肚子,讥笑道:“这话从你嘴里说出,真是诚心诚意,让我醍醐灌顶。
我肚子都笑疼了!”
轩辕敬城转头,看了一眼牯牛降大雪坪方向,轻声呢喃,道:
“冬季大雪,徽山才会干净些。
咱们这个家,实在是太脏了!”
轩辕青锋伸出手,示意娘亲走出庭院,远离那个晋升指玄境的叔叔。
但妇人纹丝不动,她从不会主动走近那个男人。
中年书生深深凝视着她,微微一笑。
说不出,道不明,豁达释然。
从不踏足这座院子的他,竟破天荒走过门槛。
妇人和轩辕青锋,俱是恍惚呆滞。
第225章 【咱家,杂家】
轩辕敬宣还是不以为然,表情倨傲,冷笑道:
“大哥,怎的,要拿书本敲打我?”
轩辕敬城摇头,道:“徽山已被轩辕大磐带上一条岔路。
徽山,不破不立,今日,就由我来拨回正途。
若说武学天赋,你便是加上轩辕敬意,都比不上我。
你是指玄,我今日,便以指玄杀你!”
中年书生说话不急不缓,宽博青衫,双袖飘逸而动。
母女二人,只看到这个与世无争了一辈子的男人径直走向轩辕敬宣,看似慢行,却眨眼便至轩辕敬宣身前。
轩辕敬宣,已是指玄,瞪大眼睛。
中年书生单手捏住他脖子,一行再行,穿过琉璃大缸,在后庭大门后,书生停步。
于天空飞来一人,身穿羽绒服,腰配绣冬刀。
此绣冬,非彼绣冬。
不过外形九分形式罢了。
那人手中,一枚桃核飞出,直逼轩辕敬诚眉心。
非杀人,而志在救人,围魏救赵。
桃核来势极快,眨眼即至。
书生一直不温不火,百事无求,气定神闲,此刻却脸色剧变。
哑然道:“天象境,阁下何人,来我轩辕一族,所谓何事?”
来了嗓音嘶哑,似男非男,较之女人,甚者多了几分妖媚,极为刺耳。
“咱家乃东厂副督主,听闻徽山有第一楼出没,特来查看,却不曾想,竟遇到你们两个有意思的小娃娃。
轩辕敬宣?丹药催生出来的指玄,倒有些意思。
轩辕敬诚,咱家在京城,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今日一见,方知,传言误人呐!”
话音落下,那桃核已被轩辕敬宣双手抓住,连连退后七步,方才止住身形。
为自救,轩辕敬诚不得不放开轩辕敬宣。
若非如此,虽两人为同一境界,但杀之,轩辕敬诚只需一招。
关键时刻,却被东厂副总督所救。
一旁,轩辕敬宣望向那熟悉而又陌生到极致的兄长,目露惊恐。
摸着脖子,一阵阵寒意,直上心头。
眉心所在,满是虚汗,细密汗珠。
堂堂指玄高手,方才离死亡,不过一步之遥。
其中滋味儿,恐惧之盛,不足为外人道哉!
捂住脖子,一阵剧烈咳嗽,连连后退,躲至副总督身后。
待恢复了些,再次手达腰带,蔑视天下,对那天象老太监,却毕恭毕敬,道:
“禀督主,她,轩辕青锋,乃是天下第一楼之人,我有证据。”
说罢,从怀中取出一密信,恭敬递与眼前之人。
老太监接过那信封,只是瞥了一眼,未曾言语。
一手负于身后,一手挥出,道:“既如此,轩辕青锋,跟咱家走一趟!”
轩辕青锋只觉身形周围,似有一只无形巨手,将其拖起,飞入空中。
“青锋!”
轩辕敬诚飞身而起,欲将女儿救下。
再度飞来一枚桃核,将其拦下。
那桃核,乃上等羊脂玉,以钱秀手法雕刻,人间绝品,价值连城。
却被此人当作暗器使用,毫不在意。
“这徽山之上,便是轩辕大磐,昔日亦不过咱家手下败将,尔等晚辈,若再不识趣,休怪老夫不留情面。”
天象高手,非凡人能敌,无形气团,将轩辕青锋封闭于其中,便要带走。
忽地,老太监身体顿时僵住,脸色难看。
小院之中,屋檐之上。
不知何时,一刀一剑一断指和尚,呈三角趋势,将老太监包围于其中。
天象!
副总督心头一阵阵寒意,暗道不好。
这三人,于十二风云使之中,最为活跃。
东厂关于三人资料,亦最多。
刀剑合璧,可战天象。
那光头和尚,自嗜法号:魔佛!
于北莽之地,一招金刚指,将四象之一袭杀至死。
其指折断,改而练拳。
因祸得福,破境入天象,战力极强。
他收到消息,徽山有第一楼踪迹……
可没人说,竟是三位风云使。
这下麻烦了!
希望那位火焰女没来,不然,咱家今日只怕便要陨落于此了。
三人虽强,他未必不能与之一战,伺机而逃。
此地离龙虎山极近,救援不久便到。
忽地,一束七颜六色烟花升空,炸响。
杀声骤起!
这时,院里进来两人,手握重刀。
其刀,与袁庭山所用之物,一般无二。
见两人到来,轩辕敬宣终于松了口气,警惕着被三人包围的老太监,踱步至那二人身旁。
今日徽山,可真是热闹非凡啊!
天下高手,金刚已是天堑,为武道真人,百年难见。
此刻,这小小院落之中,却是高手云集。
两个天象,六个指玄。
难不成,真应了老剑神那句话?
如今江湖,若非金刚境,行走天下,都不好意思与人打招呼?
刚进入院子两人,皆为指玄。
观其腰间所挂之刀,不难猜出其身份。
大将军顾剑棠,这位天下用刀第一人,对徽山窥视已久。
却不曾想,如今,竟已将徽山最有地位,最有实力,最有希望继承族长之位的轩辕敬宣,收入麾下。
如今,大局已定,这位喜爱吃饺子的狂傲之人,再度狂傲不羁,放纵起来。
双手搭在玛瑙腰带上,直视轩辕敬诚,道:
“徽山诸事,大局已定,大哥,今日没能吃到饺子,日后定会补上,告辞!”
杀声,那是鲜血的洗礼。
今日,有了顾大将军背后支持,隐忍多年的轩辕敬宣,终于对另外两房人马动手。
接任族长之位,指日可待。
如今,有两位指玄高手压阵,他自身亦是指玄,如此,便是天象高手,亦可与之一战。
刹那间,变故再生。
轩辕敬宣双目圆瞪,在其眉心,一柄飞刀,破孔而出,鲜血滴落。
一黑袍之人,脚踩飞刀,缓缓而来。
那柄飞刀,旋转飞入其脚下。
轩辕敬宣身体倒下,在其身旁,两位指玄高手才反应过来。
欲救,却已经来不及。
“黑袍,十二弟,好久不见!”
魔佛将十二弟三字,咬得极重。
黑袍之下,看不清来人如何模样。
只见其脚踩飞刀,缓缓落下,对屋檐之上两人抱拳,微微颔首,声音阴寒,道:
“见过五哥、六哥!”
一刀一剑,微微颔首,以示回应,道:“没想到,楼主竟将你也派来了。”
魔佛双手合十,嬉笑道:“阿弥陀佛,十二弟,佛曰,你不礼貌,见到十一哥,为何不见礼?”
他最喜调戏这阴气森森,却极重情义的十二弟。
十一,如何也是要比十二大的。
就该叫十一哥。
第226章 【楼主亲笔,要活的!】
【昨天过情人节去了……
放心,还没太监!
把你们刀片收起来。】
对魔佛的调侃,黑袍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十一哥?
不可能的!
当年,十二位风云使齐聚,结拜为兄弟姐妹。
所谓排名,却是因为楼主一时玩心大起,石头剪刀布,便草率决定了。
众人却也未曾反对。
黑袍本是十一……
却因魔佛赖皮,导致身份互换。
这家伙,废话忒多。
却重情!
荒原一战,十二风云使围攻四象,魔佛袭杀天象,本可以全身而退,却在最后关头,自断一指。
便是为了救他!
若非如此,荒原一战,他这位初入金刚的十二弟,便会陨落于荒原之地。
千钧一发之际,魔佛自断一指,回身救援,方能保住其性命。
否则,天象高手临死反扑,岂会如此容易避开。
那一战,十二风云使,大战告捷,都能活着。
其中凶险,唯有自知。
那时,他初入金刚境,境界未稳,便参与围杀四大天象高手。
临死反扑,自然要挑软柿子捏。
而他,便成了最佳人选。
“一指换一命,值!”这是魔佛原话,黑袍始终记得。
那之后,他不断穿梭于北莽荒原,飞刀所过之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如今,境界稳固。
飞刀既出,可战指玄。
轩辕敬宣,被其一刀所杀。
同为指玄,战力天壤之别。
顾大将军扶持傀儡既已身亡,两位指玄高手自是不再停留,退出院落,很快便消失不见。
临走之际,撤走了相关人马,杀声骤停。
见此一幕,轩辕敬诚似乎毫不意外,一切,皆在其预料之中。
轩辕敬宣投靠顾剑棠,他早已知晓,且暗中有颇多推动,包括东厂副总督的出现,也由他一手策划。
只是,第一楼来了四位风云使,却大大超乎了他的计划。
天下第一楼竟对江东轩辕如此看中?
脑海之中,电光火石之间,中年书生似乎抓到了什么,稍纵即逝,脸色阴沉下来。
心中满是惊涛骇浪。
按理说,区区轩辕,第一楼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可如今……
那便只有一种可能!
管中窥豹,虽不得其全貌,但知晓一二,其中真相,已是令人心惊。
轩辕敬诚环顾四周,久久沉默着。
天下第一楼的目的,让他之前所有计划,全盘打乱。
之前,轩辕敬诚想死,亦不惧死,甚至,主动求死。
只求能够与轩辕大磐同归于尽。
可如今,窥探得知第一楼计划,中年书生首次感到无力。
便是入了指玄又如何,于天下第一楼面前,依旧是螳臂当车。
如今,先河已开,开弓没有回头箭,轩辕敬诚心中叹息,只能期盼第一楼看在女儿楼外楼的身份上,留几分颜面。
轩辕青锋楼外楼身份,早已为其父所知,也是他将之透露与弟弟轩辕敬宣知晓,引来东厂副总督,天象高手。
四位风云使齐聚徽山,那位北凉世子相信也快到了,计划,似乎与他所预料的,有了诸多偏差。
轩辕敬诚七窍微微流血,强行破境,免不了留下后遗症,遭到反噬。
若再给他十年,便不是如今这般了。
可一步入天象!
轩辕大磐,心急吃豆腐,却是犯了一个老父亲的忌讳,触碰到他最后一根底线,逼其拼命,强行破境。
实力强境,身体却无法承受,遭到反噬,命不久矣。
好生调养,可享天年,实力可保,若出手,寿元难长。
中年书生不去看那四位风云使,亦对东厂副总督视而不见,这几人,都不用他操心。
转身,伸手,似乎想要抚摸妻子脸庞。
但终究还是放下手。
没那勇气。
走到院口,与女儿擦肩而过,柔声道:“青峰,以后,你娘就由你照顾了,好好活着。”
顿了一下,叹息道:“徽山,没了就没了,莫要强求。”
看着那书生快要离开院子的背影,雍容夫人猛然喊道:
“轩辕敬诚,你去哪儿?”
中年书生未曾停下脚步,继续前行,温言笑道:
“去牯牛降大雪坪!
我把这个家打扫干净,你们便真正自由了。
圣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可惜,我轩辕敬诚这辈子,却只能做到扫屋子这一步了。”
走至院落门口,轩辕敬诚终于停下脚步,转身,眼神复杂,望向那雍容夫人,久久不语。
眼眸忽地变得温柔,道:“这么些年,诸多种种,不管发生了什么,我轩辕敬诚,亦不后悔娶你。”
说罢,转身,心怀死志,决然而去。
屋内,轩辕敬宣早已死透,再无半点气息。
气海炸裂,全身静脉尽毁,头颅被飞刀洞穿,便是那传说中的陆地神仙,也决计难逃一死。
屋外,妇人怔怔望着碎了一地的琉璃大缸,十几尾红鲤掩盈在莲花翠绿枝叶中。
方才,轩辕敬诚握住轩辕敬宣脖子,如刀一般穿过大缸,千斤水倾泻而出,湿了她的丝绸绣鞋。
天凉好个秋,秋风秋意秋寒,由脚底冷遍全身,雍雅妇人忽地打了个寒颤。
轩辕青锋每逢大事,必有静气,丝毫不乱,强行镇定。
而此刻,她脑海已变得一片空白,失去了思考能力。
二叔轩辕敬宣竟是指玄,在徽山之上,便只有“三尺青锋,怀抱仙气”的轩辕国器,才达到了这般玄而又玄的境界。
那可是指玄啊!
江湖,别称武林,到了指玄,才算真正成为高手,为一棵参天大树,屹立于武林之中,开宗立派。
可是,今日所见,显然自己那废物书生老爹,也是此等高手。
二叔虽境界不稳,可毕竟是指玄,在其手上,却撑不住一招。
如今更是惨死于他人之后。
杀指玄,如屠狗,这便是真正的第一楼么?
她虽是楼外楼之人,所接触楼中之事,却不多。
如今,心中忽地强烈,不管如何,付出何等代价,必须进入楼中楼。
轩辕青锋欲言又止,嘴唇颤抖。
她发现,自己根本不知该说些什么。
四位风云使,东厂副总督,这些都不是她能插手的。
见到娘亲淡然转身,进入屋内,终于鼓起勇气,问道:
“娘,真不去牯牛降大雪坪吗?”
妇人不答,于袖中缓缓取出一封密信,其上,血手印之下,多了一束寒梅。
举起那信封,望向四位风云使,平静道:“楼主亲笔,东厂副总督,要活的!”
另外一只手,举起一枚令牌。
令牌呈紫色,云雾之上,托起一朵寒梅。
见此令牌,轩辕青锋震撼,呆在原地。
许久,木纳单膝跪地,恭敬道:
“轩辕青锋,参见舵主!”
第227章 【背后之人】
四位风云使,其中一人,为天象高手,刀剑合璧,亦可战天象,飞刀黑袍,东厂对此人,却知之甚少。
但是想来,既是十二风云使之一,该不会是善茬。
黑袍之下,阴诡煞意。
老太监心中知晓,此战不可力敌,自是全力而逃。
四位风云使一路合围,将战场撤离此地,似有顾虑,不欲毁坏此地。
眨眼间,五人远去,不见踪影。
妇人收起令牌,将那密信焚烧殆尽。
跨过门槛,也不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自言自语,笑道:
“便是他瞒过我,修炼有成,又如何?
轩辕敬诚并非我看到的那个轩辕敬诚,难道我就该悔青肠子,哭得梨花带雨,去求他回心转意?
然后与他相敬如宾,在这徽山之上白头偕老?”
轩辕青锋呆立,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
妇人又道:“没有他,我一介女流,依旧能活着!”
娘亲这些年的遭遇,轩辕青锋自然知晓,心中顿时百感交集。
在这徽山之上,女人,是没有选择权的。
老祖喜好双修,父亲轩辕敬诚无能,她一介女流,又能如何?
别无选择,被迫自荐枕席,谁能切身体会,这个女人当时心里在想些什么?
轩辕青锋忽然有些明白,为何娘亲能坐到一百零八舵之一,舵主之位,沉默片刻,道:
“娘,若爹真的死在了大雪坪,你当真一点都不心疼?”
雍容妇人笑了笑,道:“我啊,那夜之后,早就没了心痛的感觉。
你若想去,便自己去。
娘想一个人呆会儿,静一静。”
这时,一位老嬷嬷匆忙赶来,她是看着轩辕青锋长大的奶娘,口中急道:
“夫人,小姐,老爷已独自前往大雪坪。
那位传说中的疯子,北凉世子殿下,已经带人上山了,自称是老爷相邀。
已经开始登上,抵达仪门。
府上门客,拦路的,都被一个不起眼少年给生撕了,手段凌厉。
传闻中,当年那位折辱于咱们轩辕世家的剑神李淳罡,也在其中。
二爷已带了人马前去阻拦。”
轩辕青锋见娘亲并无动作,问道:“北凉与第一楼有诸多合作,咱们不去迎接吗?或许他可以救爹。”
妇人冷冷道:“第一楼行事,自有其规矩,互不干涉,若需援手,求援即可。
北凉世子若是楼中之人,自有其实力,此来徽山,定有任务,无需我插手其中。
而我的任务,便是毁灭、掌控这江湖三大巨擘之一的轩辕世家。”
说到毁灭二字,她咬得极重。
那夜,从轩辕磐房里出来,曾经那个只能任人宰割的妇人,便已经死了。
说话间,千余黑衣人,相继落于院中,动作整齐划一,落地无声。
妇人看了一眼地上死鱼,嘴唇轻启,杀气十足,道:“杀!”
黑衣人顿时四散开,以此为中心,血洗徽山。
初登牯牛大岗,玉石甬道,共计三百步,跨路横筑有牌坊一座,便是徽山轩辕的仪门。
上书,“登峰造极”。
副匾额之上,口气极大,刻有:“武道契昆仑”。
龙虎山也有类似建筑,文官武将,皆需见碑下马。
彰显道教祖庭的尊崇。
进入徽山地界,便是提醒登门拜访之人,江湖人士也好,朝廷门客也罢,主动摘刀解剑,不可犯其威严。
数百年来,不少自视甚高的武林中人,不远遵循规矩,提剑而上,欲闯之。
偌大江湖,毕竟只有一个李淳罡。
得逞之人,屈指可数。
绝大多数,都是被丢下牯牛大岗,脸面尽失。
徐龙象天生金刚境,力大无穷,自幼习得龙象般若功,龙象之力,所向披靡。
阻拦之人,无人能接住其一拳之力。
杀得兴起,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徽山之上,高手云集,近千人之多。
轩辕世家称雄东南,所属成员,组成混乱。
第一种,便是生而姓轩辕,为家族嫡系。
这一脉,以徽山三房为主干,剑生仙气的家主轩辕国器之下,又有轩辕敬意和轩辕敬宣撑起架子。
在此之外,尚有外戚,入赘轩辕之人,各路英才,作为岔开枝桠,共同构成王朝东南最为枝繁叶茂的一棵武林大树,为武林三大巨头之一。
这些人,于家族之中,近水楼台先天得越,先天优势明显,可获得更多资源与权利。
根据血脉亲疏远近,及武学天赋高低,可分别去问鼎阁修炼秘笈。
往下,便是轩辕以秘笈和重金,双管齐下,所豢养的鹰犬走狗。
便是如此,这些人亦分为两种。
身份清贵者,位列客卿,在徽山之上,待遇极佳。
出身粗鄙者,身手不强,武功低末,大抵得夹着尾巴,给轩辕世家卖命,做些刀口舔血的阴暗勾当,以换取饭碗。
袁庭山若非与轩辕青锋那层关系,便隶属于这个阵营,得靠真本事,换取想要的东西。
再有,便是轩辕家族精心培育的私人武力。
共有两部分,其一,是两百骑,砸下无数银子而组建的重骑。
以及,相对便宜些的一百五十轻骑。
其二,便是忠心耿耿的死士。
这些人,身份复杂。
有逃窜到徽山避难之人,亦有从小培养的刺客杀手。
此类死士,极少有人能活到而立之年。
足见轩辕世家在东南江湖上之活跃。
这么些年,雍雅妇人在第一楼帮助下,家族势力,已大半落入其手,而无人知晓。
轩辕大磐,便是她最好的掩护。
轩辕青锋,轩辕敬诚,便是她最好的手段。
从继位第一楼徽山分舵舵主一职开始,她便开始于暗中谋划这一切。
轩辕敬诚布局,皆在她预料之中。
只是可惜,却不曾知晓,他竟已入了指玄。
今日之局,由第一楼主导,却是她一手策划。
轩辕大磐……
也在她的必杀之局!
今日便是没有轩辕敬诚,轩辕大磐也必死无疑。
轩辕敬诚此赴死之举,却是令这位心机城府极深的雍容妇人,此刻略有慌神。
世子殿下与黄蛮儿一同站在仪门下。
身侧站着羊皮裘老头。
青鸟一袭青衫素衣,手持一杆长枪。
二公子徐凤年手搭在割鹿刀刀柄之上,轻微摩挲。
身后,是大戟宁峨眉,及几位扈从。
仪门附近,人头簇拥,层层叠叠。
刀枪棍棒,十八般兵器,齐全了。
轩辕敬意脸色阴沉,站于台阶。
三百臂力出众的弓箭手,占据地利,蓄势待发。
一百客卿,倾巢出动。
第228章 【徐凤年与舒羞】
头顶之上,云层之中,乌云密布,已有大雨倾盆的兆头。
三百弓箭手,一百客卿武者,皆是江湖之中成名已久的高手。
二公子徐凤年瞥了一眼身旁舒羞胸脯,横看成岭侧成峰,啧啧感慨道:
“好汹涌的江湖!”
舒羞察觉其目光,傲然挺了挺,眉眼带笑,道:
“二公子,见江湖凶险,不如入江湖体验一番,十八班武艺,皆个涉略。”
时隔二十多年,再度上徽山,老剑神已是独臂老人。
本站着打瞌睡,闭眼走路,耳观四方,听闻二人此言,纵是花丛老手,老不要脸,此刻亦是老脸微有些挂不住。
这北凉王府,就没有一个正常人。
前些时日,还觉得这二公子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是为兄长徐千秋所累。
如今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天下乌鸦一般黑!
老头儿脑海之中,忽地闪过斩魔台之上画面,抱着绿袍儿亲亲吻吻,摸摸索索……
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仪门离牯牛降不是很远,约莫二三里地,便可抵达。
牯牛降外,是一块大平地,那便是大雪坪所在。
的确是个死人的好地方,便于埋尸。
二公子徐凤年头疼道:“四百多人,尽是一流二流高手,如此扎堆,外加几百号死士,这怎么过去?”
老剑神没好气道:“老夫一人,倒是可以轻松穿过,至于你嘛,想硬碰硬死磕的话,就等着全部交代在这里好了。
一个大家族,几百年基业,岂会是吃素吃出来的?
至于如何过去,有你哥在,自是不用老夫操心。
徐骁让我护你哥游历江湖,可这一路走来,他处处先手,走一步,料敌十步。
老夫全然被当成摆设,毫无机会出手。”
老头儿冷哼一声,闭眼打起瞌睡来。
心中略微感伤,暗道:“如此豪族,枉费老夫当年一番心血,族中好不容易出个轩辕敬城,竟还窝里反。
这参天大树,在轩辕大磐手重,早已肚里中空,如今,终于要倒了。”
大雪坪。
中年书生迎风慢行,衣袖翩翩,卓尔不群。
隐忍二十年,这一刻,终于峥嵘毕露。
一路走来,不停咳嗽,渗出血丝。
一步一世界,一息一千年。
漫步而行,缓缓而来,轩辕敬城想了许多事情,有好有坏,有荣有辱,有起有伏。
停下脚步,望向大雪坪尽头,喃喃道:
“二十多年,我终于,还是选择走到了这里。”
大雪坪尽头,一魁梧身影,负手而立,白发飘飘。
二十年前,便已满头白发,如今,老人竟双鬓复青黑。
驻颜有术!
亦是境界稳固提升之兆。
老人不苟言笑,站于牯牛降府邸门口,一夫当关,气势雄伟。
徽山之上,唯有此人,方有资格论及那石碑之语,“享陆地清福”。
他便是徽山轩辕一族老祖,轩辕大磐!
白发老人眼神凌厉,声若洪钟,无怒自威,道:
“敬城,读书可曾读到与天地共鸣?”
大雪坪之上,浑厚嗓音,无尽激荡。
牯牛降屋檐下,挂有一串风铃,因山巅劲风吹拂,终年叮咚叮咚响不停。
此时,反而寂静无声。
如同被勒住脖子的将死之人。
轩辕敬城平声静气,道:“是否天象,试过便知。”
在轩辕家族之中,轩辕大磐一言九鼎,便是族长,亦需由他亲赐方可继位。
这个老人,已大权在握一甲子,如今更是境界稳固,修为去大增,已达返璞归真之境。
对轩辕敬诚这叛逆后生,他并未将其放在心上,便是入了指玄,那又如何?
能杀天象?
负手而立,白发飘飞,豪迈大笑,道:
“我倒要看看,你这不肖子孙,能否熬得过百招!”
轩辕敬城不再刻意,苦苦压抑境界,抬手,起手式,右脚踩出一步,左脚微微屈膝。
一手探出,一手回揽。
妙不可言!
刹那间,天上乌云旋转如龙卷,骤然下降。
轩辕敬城轻声道:“我撼昆仑!”
长房大宗,后院。
少妇面容清冷,静静望着酒炉,火候渐足。
酒名当归,夹以徽山老茶,雨前茶叶,及每逢中秋摘下的桂子。
该酒,色泽金黄透明,又微带青碧,酒香兼有茶香与桂香。
入口微苦,细细品尝,却绵甜长久,余味无穷。
此酒,契合苦尽甘来之意。
在徽山上,却不流行。
徽山又名摇招山,古书《山海经》,于雄山志之中记载,摇招之山,多桂树。
轩辕世家占据这洞天福地后,独享清福数百年,约莫是福不长久,气运渐少,连带着老桂树,皆一棵棵相继死去。
去年,甚至连那棵性命比龙虎山一千六百年天师府还要长久的两千年老桂,被取名唐桂的仅剩一棵桂树,也已凋零。
故而,这当归桂子酒,除去去年摘下桂子酿就的,如今几坛子酒,已终成绝响。
徽山皆知,嫡长房轩辕敬城,是个荒唐人,嗜好以圣贤书下当归酒。
老一辈更记得,每逢轩辕青锋生日,这名曾痴心妄想,要考取下山功名,死活不愿习武的读书人,都会带着年幼女儿,去唐桂那边刻下身高。
只是,十五岁后,早熟世故的轩辕青锋,便将此事当作耻辱,不愿再做。
与父亲也愈行愈远。
这些年,唯有黄放佛屈指可数几人,与那书生谈得来的客卿,才有口福喝上一壶色呈琥珀的桂子苦酒。
轩辕敬城喝酒,喜欢那苦味,不负怪人的印象。
轩辕敬城每年酿当归酒,共有三坛,两坛都让人送来庭院,自己只余一坛。
所以,他从来都是喝不够。
而这里,却是从来不喝,任由年年两坛酒搁着闲置。
年复一年,酒坛子越多,酒香也愈发醇厚。
今日,她终于启封一坛酒,搬来一套尘封多年的酒具。
酒具,是那男人自制而成。
除了习武,那人仿佛没有不擅长之事。
独坐一旁,盛了一杯酒,放于桌上,好似对于喝与不喝,犹豫不决。
入第一楼以来,她总是那般果决。
此刻,却颇有些犹豫不决。
没来由地,她略有些恼恨自己,伸手猛地拍掉酒杯。
半响后,起身,又去拿回酒杯。
却未倒酒,而是怔怔看着杯底,被底所在,刻有两行小字,字迹清逸出尘: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许久,倒满杯,一饮而尽。
眼眶忽有些湿润,鼻尖微酸。
砰!
一把将那杯子摔碎,碎片四溅,声音清脆,冷然道:
“来人!”
二十余黑衣人,出现于瓦砾之间。
雍雅妇人紧咬嘴唇,道:“上大雪坪!”
第229章 【血洗徽山】
仪门。
黄蛮儿赤手空拳,走到当中广场空地,轩辕敬意已得到消息,这枯瘦少年,于上山途中连杀十几人。
都皆是被其生生撕裂手脚,手段端的生猛恐怖。
徽山之上,轩辕大磐这位老祖宗,及父亲轩辕国器不在时,轩辕敬意便是徽山旗帜。
身居高位,养尊处优,最重脸面。
见此情形,便决定要给那位北凉世子一个下马威。
冷声道:“放箭!”
弓弦拉满,电光火石间,耳边崩出一阵刺耳嗡嗡声。
箭矢如飞蝗,砸向那不知死活的少年。
一品初境,是为金刚。
取自佛门说法,寓意长寿佛身。
如来身者,即是金刚不坏。
金刚法身,号称三界最胜之身。
仙人吕洞玄曾作歪诗,曰:“得传三清长生术,已证金刚不坏身”。
绝大多数后天武者,修成金刚境,皆以体内精气借来“不动如昆仑”之力。
刀斧加身,而不侵。
天象以下,金刚,指玄两大境界,皆是如此。
天象,已非凡人能敌。
那位老剑神说,当下金刚,多如牛毛。
实在是高看了如今的江湖。
如此错觉,不过是因为,世子殿下树大招风,所过之处,高手云集,刺客成堆。
寻常人一辈子,莫说看到金刚境高手出手炫技,便是离一品境只差一层窗纸不能捅破的小宗师,都不得见。
箭矢在天空之中抛出一道弧线,直刺黄蛮儿。
精于箭术的武者挽弓,准度与力道,都远超寻常弓卒。
轩辕敬意眯眼,脑海之中,已有结局。
如此箭势,那少年只要稍有懈怠,躲避不及,便可能被射成一头刺猬。
客卿之中,洪骠生得一副五短身材,仅相貌而言,十分不起眼。
比起道骨仙风的首席客卿,黄放佛,差了十万八千里。
洪骠胆大,心思却异常细腻,典型的莽夫可绣花。
看到箭雨泼去,忧心忡忡,道:“先生可曾听闻,赵老天师秘密收了名徒弟,是北凉小王爷,武胎根骨十分不俗,极有可能眼前此子。
若是同时惹怒了北凉王府与龙虎山,从此之后,徽山之上,是否后患无穷?”
轩辕敬意轻声笑道:“我也猜他是北凉小王爷,可我毕竟不知道嘛。
再说了,既是赵希抟高徒,怎么都该有些斤两。
否则,真当牯牛大岗是那山下的酒肆茶馆,说来便来,说走便走的地方?”
咦?
轩辕敬意与洪骠同时一愣。
飞箭雨林,如飞蝗国境,气势汹汹,当空坠下。
地面之上,少年始终未曾出手,亦未曾躲闪。
丝毫不见其身上,有气机流转的迹象。
只见那少年不躲不闪,伸手拨去几根箭矢,来不及拨开,便任由射在身上。
羽箭激射而至,如撞在金石上,尽数断折,以卵击石。
弓箭手之中,不乏高手,可预判走位,几根箭羽,算计到少年躲避方向。
却不曾想,那少年竟没有走位……
羽箭击中地面,擦出一阵火花。
可见其弓手气力之大,箭势之猛。
战斗场景,颇为古怪。
不以气机壮大体魄,便能折断其羽箭。
徽山客卿,眼界不俗者,面面相觑。
黄放佛淡然道:“好一个生而金刚境!
以前,听闻长辈谈起,颇绝荒诞,不可为信。
今日,大开眼界了!”
客卿边缘,一名貌美男子,手摇秋闪,天生一双桃花眼。
无论怎么看,都透着一股邪气。
扇面,正反绘有十数位女子,写有姓名家族。
名字之下,寥寥数语,描绘其风流。
尽是些艳词秽语。
这些女子,都遭了他的魔爪。
美人扇已有数十把,都小心珍藏着。
曾酒后有言,欲将此扇,当作传家宝,传于后人。
这位情场高手,情画双绝,为情场圣手,恣意花丛。
前年,毒害了一名郡守之女,彻底惹恼官府,无奈之下,逃至徽山,做了客卿。
若非如此,以他之能,岂会在这徽山之上,看人脸色行事。
山上,寡淡清汤,相比之下,山下逍遥快活。
徽山,山清水秀,女人美,这不假。
可这份“陆地清福”,唯有那位轩辕老祖可独享。
为此,采花大圣早已心生不满,多有怨言。
此人口碑,恶劣至极,人人得而诛之。
为天下第一赢贼!
如此赢贼,却能写出豪放之语:“人生须臾一百年,且去酣畅骂万古!”
初见北凉世子,他却颇为不爽,看到那人,相当不顺眼。
采花大圣此生,生平最恨两种人,一种,是丑陋的女子,那会污了他眼睛。
一种,是比自己英俊的男子。
前者,他可以不去看。
后者,若不将其折腾残废,誓不罢休。
场中少年,武力惊人,但他掂量掂量,那家伙,痴呆木讷,一看便知,只是个会使蛮力。
他对此人,倒是半点不惧。
要做采花贼,跑路乃是看家本领。
所以,徽山之上,高手如云,但他的轻功,却是第一。
徽山之上,他已呆得乏味,腻味。
偶有出彩的奇质女子,却尽数被轩辕老不要脸据为己有。
便是差劲些的,也被轩辕嫡系瓜分殆尽。
只能看,不能吃,太闹心了。
徽山之上,藏龙卧虎,雷池座座,在这儿翻墙采花,与寻死无异。
还不如下山去觅食,来得逍遥自在。
眼不见,心为净。
如今两年过去,风头已过,是该重出江湖了。
天下采花贼,只知暗投媚药,糟践女子。
在他看来,实在丢人现眼。
花,可不是这么摘的。
采花的最高境界,是摘下后,享用一番,再种回花盆,可以更加娇艳。
而不是鲁莽折断,此后再无生机。
既已决定下山,但这两年在牯牛大岗好吃好喝,总得还一个人情。
今日状况,很是棘手,但他料定,徽山诸多客卿心底忌惮北凉王名号,定然不敢出手。
可他不一样,下了山,管他天王老子,还是异姓藩王,我龙轩宇,何处潇洒不得?
黄蛮儿回头,看了看兄长徐千秋,得到眼神允许,撒开脚丫子,狂奔。
青鸟持枪掠出,身形比黄蛮儿更快,更凌厉。
遵循规矩,龙轩宇向轩辕敬意请战。
同一时间,一名拳法刚猛的客卿,也已出列。
青衣女婢持枪而来,轩辕敬意示意龙宇轩去对付这冒失的女子。
莽夫少年,则交由另一名客卿擒拿。
大局已定!
轩辕敬意已猜中了结果。
自己这边,大局已定了!
拳法客卿,不知是否心存轻视,一个照面,便被那少年硬抗当胸双拳,身体不动。
双脚深陷,地板瞬间碎裂。
一拳,便将客卿的脑袋给砸爆!
场面血腥至极!
徽山轻功第一人,哈哈大笑,飘向青衣女子。
正要调笑几句,眼角瞥见一柄长枪,普通直刺,如鲠在喉,却是如何也避不开。
脸色骤变!
枪法刚烈,如游蛇炸雷。
一枪,便将其挑穿,透心而过,身体悬于空中。
刹那间,数百客卿,忽然拔刀,刺向身边人。
轩辕敬意,亦被一柄剧毒匕首,正中心脏。
脸上,瞬间变成黑色。
口吐鲜血,尽是黑色。
脸上纹路,血丝密布。
血洗徽山,自此开始!
第230章 【请老祖宗赴死(二)】
大雪坪,黑云压顶,山雨欲来。
欲撼昆仑?
轩辕大磐听闻此等狂言,仰头哈哈大笑。
便是大敌当前,轩辕老祖也丝毫不介意。
畏惧之心?
笑话!
并非轩辕大磐自负,扳起手指,算上一算。
当今天下,为轩辕大磐叫阵过之人,皆是一等一的大高手。
及冠时,挑战家族老祖,让其重伤不治。
而立之年,迎战枪仙王绣,稍逊半筹。
四十岁,单枪匹马,入吴家剑冢,逼迫一代剑冠,使出飞剑术。
虽败犹荣!
剑冢一战,十年悟剑,自信剑术可媲美江湖顶峰的剑神,李淳罡。
不曾想,竟再一次做了败军之将。
继而练习刀术,与年轻的顾剑棠一战。
又输!
期间,轩辕大磐竟还与仙人齐玄帧比试过内力。
虽落败,却也证明其人非平庸之辈。
齐玄帧一生待在斩魔台上,只为悟道,若轩辕大磐修为平平,他又岂会出手?
轩辕大磐与人比武,次次都输,败下阵来。
故而,被人嘲讽,称之为“轩辕不胜”。
只是可惜,那个时代,与之同辈中人,无一庸才,天骄辈出。
齐玄帧,为五百年来,唯一几可并肩吕祖之人。
李淳罡,届时被誉为俗世间,天下第一人。
顾剑棠,那时候最为不起眼,可如今,也已刀法入圣。
刀之一途,他自称第二,无人敢自称第一。
如此算来,轩辕大磐能够有资格与之对阵,何人敢小觑其实力?
江东轩辕,百年不衰,势力蒸蒸日上,并非偶然。
江湖之中,试问,能有几人,敢小觑这位轩辕世家的老祖宗?
世人喜好,高古贬今。
同样活了近百年,老剑神境界江河日下,最终一蹶不振。
而轩辕大磐,大体而言,境界一直稳步上升。
世人预测,轩辕大磐早在杖朝之年,便已达到天象境。
这些年,潜心双修,致力于:将儒、释、道,三教熔于一炉。
轩辕大磐,老而弥坚,未必无望。
有生之年,极有可能入传说中的陆地神仙之境。
抛去老怪物不谈,龙虎上之上,自齐玄帧飞升登仙之后,再无此境大真人。
若轩辕大磐成就大长生,定会一并奉还。
届时,顾剑棠便是刀法超绝,又怎是一位陆地神仙的对手?
江湖之中,不少耳目灵通之人,得知李淳罡登山,恶意揣测。
独臂老头,重出江湖,跌落武评榜第八,时隔二十多年,再临徽山,此行,欲杀轩辕大磐,借此立威。
如今,老剑神境界大跌,自是不被大多数武林人士所看好。
江湖好事之徒,专门为此给出赌注,押注李淳罡与各位一品高手的胜负。
无一例外,赔率极高。
对这位昔日无敌于江湖的老剑神,是何等地不报希望?
轩辕大磐十年闭关,境界大涨,双鬓由霜白,转青黑,便是最好证明。
已达返璞归真之境,证得长生真人的玄妙,极佳之兆。
齐玄帧于龙虎山斩魔时,古稀之年,却是容貌俊逸,如弱冠男子。
负手而立,轩辕大磐并不急于出手。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到这一天。
年纪大了,耐心便也就越来越好。
远处,嫡长孙轩辕敬诚起手式,运风雷,不沾烟火。
对此,轩辕老祖眼中不带丝毫感情。
于他而言,血缘关系,可重可轻。
听话乖巧,且有望成龙,便可栽培。
若是根骨平庸,废物之物,便是亲子亲孙,不如心意,亦可舍弃。
轩辕大磐,活了百余年的老怪物,岂会是那种喜欢含饴弄孙的慈祥长辈?
天伦之乐,比起长生不朽,不值一提!
眼前之人,曾被他寄予厚望。
为此,曾破例多给了一次机会。
第一次,为轩辕敬城成人礼之时。
问他,是否愿意习武。
可惜,这顽固孩子执意要学那知章城荀平,治国,平天下。
这便罢了。
轩辕大磐确实惊艳于这孙子的天赋。
如此璞玉,便是一辈子,未经雕琢,搁置在家,也是不错。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轩辕敬城偶遇一名落难女子,回山乞求家族,出手相救。
于是,轩辕大磐再给了他一次机会。
可这孙子,竟再次拒绝,宁愿将一身才华暴殄天物,亦不愿习武。
至此,轩辕大磐雷霆大怒,不再将其视作嫡长孙。
转而培养天赋较差,但胜在野心勃勃的轩辕敬宣。
后来,轩辕大磐首次见到那落难女子,一眼便知,此乃上佳双修炉鼎。
双眼方光!
那女子似有察觉。
不久,不待他主动使出手段,女子竟自荐枕席。
二人双修房中术。
竟如此,轩辕大磐顺水推舟。
他既已决意抛弃轩辕敬城,一个丰韵年轻的孙媳妇,吃了便吃了。
适合做鼎炉的女子,本就是多多益善。
充沛气机,引来龙卷,席卷天地,威压四方。
风根于大雪坪之上,剧烈旋转,恍如直达天庭。
天空黑云,不断撕扯,愈演愈烈。
对此,轩辕老祖仍是负手而立,微微眯眼,未有动作。
刹那芳华,轩辕敬城探出一手,画出一弧。
另一揽手,向上缓缓托起。
轻声道:“再起!”
大雪坪左侧,平空再起一条大龙卷。
天地气象,围绕龙轴,旋起无尽气机,风沙走石。
轩辕敬城一鼓作气,气势暴涨,却无半点衰竭迹象。
双手握拳,一袭儒生青衫,鼓掌如球,气机瞬间攀至顶峰。
缓缓道:“三起!”
右侧再起龙卷!
大雪坪上,三龙汲水!
轩辕老祖满头灰白发丝,为劲风吹拂,凌乱不堪。
平静道:“窃取天地之力,这便是你的天象境?
如此投机取巧,吓唬人,还行。
要伤我?
可笑至极!”
那中年儒生,不言不语,三条龙卷,挟激荡天威,迅猛席来,向前攻去。
轩辕大磐,负手而立,纹丝不动。
三龙骤然汇聚。
中心所在,轩辕大磐不屑躲避,冷哼一声,道:
“来得好!”
大笑一声,轩辕大磐双手钩爪,左手探出,伸入两根龙卷。
百年内力,浩瀚气海,猛地发力,如沸腾之水,翻滚无极。
顷刻间,三道龙卷,竟被轩辕大磐生生撕碎。
没了根基,顶端黑云缓缓散去。
一阵垂死挣扎,最终飘散,重归天空。
第231章 【请老祖宗赴死(三)】
三根龙吸水,瞬间破去。
刹那间,乌云再聚,汇为一道巨大龙卷。
轩辕大磐再度出手,欲撕那最后一根龙吸水。
遮云蔽日间,只见轩辕敬城脚尖轻点,地面之上,轰出一个大坑。
身影如长虹,刺入龙卷,一穿而过。
眨眼间,便已来到轩辕大磐身前。
一掌推出。
如此惊险,轩辕老祖却并未吃惊,冷笑间,变爪为拳,直取面门。
对其攻势,轩辕敬城不退反进,手掌微翻,无视其汹涌拳罡,一掌拍出。
竟是搏命之举!
触其掌心,轩辕大磐面露异色。
诧异间,右拳缩手,左手黏住其手桥中节,试图将这只手腕卸掉。
不料,轩辕敬城摄手刹那间,转成匣手,斜向下,一压,左手猛拍轩辕大磐肩膀。
这一击,看似轻描淡写,实则,便是轩辕老祖内力早已炉火纯青,此刻却也被打乱了重心。
借此良机,轩辕敬诚身体向前冲,便要结果老祖宗性命。
姜还是老的辣,轩辕大磐活了近百年,对敌高手无数,经验丰富。
与人对敌,万千套路,娴熟无比。
逢此危急存亡关头,轩辕老祖借势,便要来一记肩撞泰山。
嫡长孙手法,古怪绝伦,威力亦不弱,可若是挨上这一击,胸膛定会被撞碎,毙命当场。
对敌之始,这位中年儒生始终面无表情。
习遍徽山武学,烂熟于心,招式亦早已在心头演练千万遍。
电光火石之间,精妙一匣,复尔乍变,回摄手,将轩辕大磐给推回原地。
一时间,勇猛如轩辕大磐,天下罕见,此刻,却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动弹不得!
二人之间,攻守转换,不过眨眼工夫,便已再度作出交叠变幻。
轩辕敬城再一掌推出。
轩辕大磐掐准掌速,以更加刚烈的肘击还之。
不曾想,轩辕敬城那一掌,不仅绵里藏针,在即将触及肘撩一瞬,气机如滔天洪水开闸,一掌比轩辕大磐的撩肘更猛,更快。
轩辕大磐心口中掌。
两人之间,两相击掌,内力涌动,涟漪不断,肉眼可见。
轩辕大磐高大健壮的身躯,被一掌拍得倒退十丈!
牯牛降,屋檐下,风铃所在,紧绷拉直。
此刻,终于不堪重负,断坠于地。
轩辕大磐以勇猛着称于世,此刻竟被击退?
此时,狂风之中,一名佩剑老者,缓缓而来,走上大雪坪。
对这骇人一幕,未有丝毫惊讶,低头,朗声道:
“父亲,轩辕敬宣已被轩辕敬城杀死。”
轩辕大磐不冷不热,嗯了一声,玩味看着眼前之人。
今日,显然,这孽障嫡长孙,早已打算大逆不道,至死不悔。
轩辕老祖负手而立,脸上终于带着一丝笑意,问道:
“你三弟,初入指玄,杀之,你用了多少招?”
交手至此,中年儒生始终面无表情,此刻却突然笑了笑。
咳嗽了几声,捂住嘴巴,手心之中,有淤血残留。
含糊不清,微笑道:“事先说好,以指玄杀他,不过,其实用上了天象境,所以,只用了一招。”
老人乃是徽山第二号实权人物,腰间古剑,名为抱朴。
此刻,剑鞘颤抖,悲鸣不止,脸色怒极。
轩辕大磐点头,道:“你方才最后那掌,亦是如此,先前,三龙吸水,不过皆是障眼把戏,如此而已。”
中年儒生脸色苍白,温言,淡然道:
“雕虫小技,自然屠不得恶蛟。
敢问,方才一掌,老祖宗热身完毕否?
若是完毕,敬城便不再客气了!”
此言,杀意决然,不再掩饰。
一旁,轩辕国器观战,突闻此言,愣了一愣。
“哈哈哈哈哈……”
一阵笑声,狂傲无边,发自肺腑,于轩辕大磐口中传来。
抬手指了指轩辕敬城,道:“你这小子,狂妄得可爱。
整座徽山,你最得我器重,着实可惜。”
轩辕敬城再度捂住嘴,咳嗽了几声,抬头看向天空,乌云滚滚,轻声道:
“年少时,读书读到一句,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当时只觉的确可笑,后来细细琢磨,若将“笑”字,改为“敬”字,也不错。”
敬,轩辕敬诚的“敬”!
蚍蜉撼大树,可敬不自量?
徽山之上,三个敬字辈,轩辕敬宣已死。
如今,轩辕敬城也是将死之人。
轩辕敬城收回视线,一手负后,一手伸出,大声道:
“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
一旁,轩辕国器顿时惊惧,口不能言。
怀中,抱扑剑止不住颤抖着。
印象之中,嫡长子不过一只病猫,百般温顺。
如今,却不知何时,竟已变成了一头猛虎。
其人之强,竟可与徽山老祖轩辕大磐,撕咬搏杀。
徽山所在,于天下,自诩独享陆地清福。
如此福地,竟也难逃一山不容二虎的下场?
招摇山,大雪坪,风雨将至。
仪门那边,轩辕敬意为身边最信任之人偷袭,剧毒匕首,穿心而过,一击毙命。
客卿之中,乱战已起。
不少黑衣人加入其中,血洗徽山,由此开始。
不多时,私自赶来迎接世子殿下,欲假传圣旨,将其带上大雪坪,力挽狂澜。
却见此一幕,呆立当场。
脑海之中,唯有一句话,徽山,保不住了!
她终于恍悟,父亲临走前,所说之语,为何意。
徽山近邻龙虎,互引为援。
广陵王赵毅,位居帝国东南一角,为一方诸侯,首屈一指,便是如此,也不敢事事拂逆江东轩辕。
可是,此次看中江东轩辕这块肥肉的,却是天下第一楼,那个疯子聚集地。
轩辕青锋自己便是楼外楼之人,自然知晓第一楼的恐怖之处。
如今看来,这徽山,已注定要改天换日了。
轩辕敬意已死,轩辕敬宣已死。
徽山这棵参天大树要倒?
树倒猢狲散。
客卿之中,一部分墙头草人,已开始四处逃窜。
跑得慢的,可就会被大树给砸死。
大树将倒,那些个,将自身性命绑于枝桠上的,其结局,早已注定。
血洗徽山,便是血洗此类鹰爪走狗。
断不能留其性命。
徽山这棵大树,真的会倒吗?
徽山,真的会变天吗?
几乎所有人,都不相信。
便是轩辕敬城真杀了轩辕敬宣,只要有老祖宗还活着,坐镇牯牛降。
这个天,就变不了!
念及此处,不少人开始拼命,将自己性命,赌于此局。
下注徽山!
疑难之处,百无一用,只知读书的轩辕敬城,如何杀得了宗师轩辕敬宣。
想不明白,便不去想。
其中一部分客卿,见徽山将倾,转而,将注意力投在北凉世子殿下身上。
这位世子殿下,刚上山,便掀起如此巨大波澜。
不少心眼活络之人,诸如武散客卿,识时务者,偷偷思量。
是否可以改换门庭,攀附北凉?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
徽山秘笈多,能过武库听潮亭?
轩辕老祖,武力通玄,可终究跳不出江湖。
江湖再大,于北凉王而言,又算得了什么?
仪门所在,场面彻底失控,人头滚滚。
忽地,一人惊喝道:“快看!
大雪坪那边,发生了什么?
莫不是老祖出关,已入陆地神仙之境,意欲重开天门,飞升仙界?”
第232章 【压马路,压草坪,什么体验】
“要下雨了吗?”
一路走来,世子殿下一直沉默,终于开口,所关注之事,令人诧异。
抬头,瞥了一眼天空云层,天色渐晚,风雨欲来。
继而,望向已经倒地,满脸漆黑,口吐鲜血,昏迷不醒,生死不知的轩辕敬意。
只是一眼,便不再留意。
黑衣人之中,一名体型娇小之辈,拼杀至此,手中之剑,直刺轩辕敬意心脏,为其补上一刀。
便是方才还有一丝生机,此刻也决计没了生还可能。
周围形式渐稳,兵刃交接之音,渐渐消退。
徽山心腹之人,大部分已被清洗。
上山道路之上,尸横遍野,人头滚滚。
此刻徽山,非此一处,而是处处杀机。
血洗,自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人。
不多时,倾盆大雨,骤然而来。
阶梯之上,血水浓郁,源源不断,往下流淌。
鼻尖飘过血腥味儿,反胃不已,令人作呕。
徐千秋望向敢来此地,却已呆立当场的轩辕青锋,略带微笑,道:
“轩辕小妞,借把伞,不为难?”
时隔多年,如今再次被调戏,轩辕青锋却没了怒意。
不轻不重,吩咐身边管事,道:“去拿伞。”
此番之行,徐千秋并未带太多人,尽数赶往大雪坪。
轩辕敬意已死,但他的两个心腹,洪骠、黄放佛,此二人为徽山两名大客卿。
却是天下第一楼之人,此刻亦随同赶往大雪坪。
轩辕敬意,便是死于自己心腹,黄放佛之手。
轩辕青锋走在最后,浑浑噩噩,魂不守舍,思绪飘忽不定。
一些画面场景,本以为早已忘却,此刻,于倾盆大雨之中,却没来由地不断跃然脑海之中,历历在目。
自己父亲,习惯自嘲,一日不读书,便三餐无味。
以前,那个男人亲自教她如何读书。
说,但凡开卷,必有益。
可不求甚解。
手把手,教她如何写字,如何撰文。
说,开卷之初,可取巧,以奇句夺人眼目,使之一见惊奇,虎头蛇尾,也不打紧。
年幼时,他曾让自己骑在脖子上,笑着说,狗不以善吠为良,人不以善言为贤。
要做好人,不妨先学狗。
许多话,许多事,那时候轩辕青锋还小,什么都听不懂,看不真切。
等到了可以理解的年岁,因为钻牛角尖,对他却只剩下偏见和蔑视。
这些年,对于他那些诗赋文章,只有不屑、讥笑。
其言,其行,往日种种,如今再看,再读,再咀嚼,轩辕青锋不知不觉间,已泪流满面。
大雪坪之上,风雨如晦,电闪雷鸣。
暴雨倾盆,直泻而下,泼洒在一行人头顶。
徽山,似乎气数已尽。
以世子殿下为首,一行人快步,前往大雪坪。
越是靠近,风雷越是激荡,如万马奔腾,震得耳膜一阵刺疼。
青鸟撑伞,为徐千秋遮风挡雨,任凭大雨倾盆,风雷交加,始终脸色如常。
羊皮裘老头儿,李老剑神,估摸着,大概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路走来,闭言闲适,步伐懒散,任由大雨砸在身上。
老剑神一身雄浑内力,若想风雨不近身,并不难。
只不过,对邋遢老头儿来说,这种高人风范,不过是花里胡哨,费力不讨好罢了。
如此麻烦,这十三,不装也罢。
风雨越发大了起来,肆无忌惮,天公怒吼。
只此一把伞,自是无法全部遮挡风雨。
徐千秋锦秀袍子下摆,本该早已湿透,靴子里,亦可养几条小鱼。
老剑神便是如此。
这老家伙,地上若有水洼,竟如孩童一般,使劲儿一脚踩下,泥水四溅,泼洒到他人身上,然后哈哈大笑。
如此童心未泯,很难想象,竟是一代剑神。
与预想不同,世子殿下身上,却无一滴雨水浸湿。
天道之力,雨水避让,顺势而为。
抬手,伸到雨幕中,将伞往青鸟那边推了推。
但没走几步,青鸟就悄悄移了回来,却将自己大半个身子都露在暴雨中。
如此傻丫头,徐千秋哭笑不得,也算干脆,一把拿过雨伞,搂过青鸟纤细肩头,一起撑伞。
一路走来,轩辕青锋难掩失魂落魄,摇摇欲坠。
就武学天赋而言,她的资质,不过稀松平常。
内力有限,心情一是不佳,难敌雨水侵袭,任由颗颗黄豆大雨,拍在她那张冷艳脸颊上。
煞是可怜。
徐千秋回头看了一眼,谈不上怜悯。
细说起来,他与这娘们,却无不共戴天之仇。
只不过当年游历,偶然之下,救其性命,认真算来,该是有恩才对。
最后一次,两人相拥而眠,但那是个意外。
那时,他境界未闻,遭到反噬,身受重伤,亦不忘救下她。
山洞之中,夜间阴冷,这娘们儿睡觉不老实,夜间竟爬过来抱住他,以取暖。
睡得香甜。
细究起来,吃亏的该是他才对。
苏醒后,这娘们儿竟翻脸不认人,欲追杀于他。
二人之间,算是接下了个小梁子。
此番游历江湖,选择徽山,却不是为了公报私仇,不过是看上轩辕家水路罢了。
搂紧青鸟湿润肩头,轻笑一声,低语道:“今晚留下,给我暖床。”
大雨磅礴,青鸟脸颊微红,低低嗯了一声。
徐千秋转头,凝视着她那张仅算秀气,却总看不厌的脸庞,微笑道:
“如此大雨,若是能在草坪之中,翻云覆雨,该是何等体验?”
若非雨幕遮拦,听闻此言,青鸟脖颈定已红得通透。
一行人,终于踏上大雪坪之地。
举目望去,宽阔之地,一雄魁身影,气机如潮水般,汹涌外泄。
气机鼓动,内力汇聚,形成罡气外罩,如同撑了一柄大伞。
雨点倾泻而下,始终被排斥于三尺之外,滑落地上。
身上并无半点雨滴。
气定神闲,收放自如!
反观那中年儒生,轩辕敬城,却如落汤鸡一般,站于场中,捂嘴咳嗽。
手心之中,满是鲜血。
“轩辕嫡孙,你辈儒生,恪守北方张圣人所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我问你,你修什么身,齐什么家?
活了一辈子,连媳妇和女儿,一个都保护不了。
别人转世投胎,求逍遥,求天道长生。
而你,只求读书,依我看,你这个胎,不投也罢!
哈哈哈……”
山巅之处,风声呼啸。
轩辕老祖中气十足的猖狂笑声,极为刺耳。
第233章 【儒圣,陆地神仙】
依常理而言,轩辕敬城如今尚未五十岁,轩辕老祖说其活了一辈子,却不恰当。
之所以如此说,可见,定是已看透了轩辕敬城以性命为代价,换取境界的手法。
再者,今日事后,轩辕大磐已不打算继续让这书生匠气的后辈继续活下去。
徽山有一个陆地神仙,便足矣。
江湖有言,独享陆地清福。
徽山之上,若是有两个陆地神仙,成何体统?
又何来独享一说?
几十年间,徽山再无天才出世,再无高手诞生。
其中缘由,呼之欲出,如今已了然。
当年,若是轩辕敬城愿意按照他的意愿去习武,在自己飞升之后,轩辕大磐不介意让其接管徽山。
可是,若在自己有生之年,尚未飞升之前,这位嫡长孙轩辕敬城,天资有望踏入陆地神仙之境,轩辕大磐自是不会让其继续活着。
定要将其扼杀!
轩辕敬诚乃心机城府深沉之辈,其中道理,自然看得明白,故而,这亦是他一再拒绝习武的症结所在。
只是可惜,如今轩辕敬意已身亡。
若他还活着,听闻此言,定期会觉得吃了颗定心丸。
因为这次,老祖宗终于再不会容忍大哥胡作非为了。
踏入大雪坪,于无意间,轩辕青锋看到爷爷轩辕国器的表情,吃了一惊。
为何爷爷如此凝重?
紧接着,父亲轩辕敬城说了一句话,此言,让轩辕青锋呆滞: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我轩辕敬城今日,便要替天行道,扫一扫徽山五百年积淀下来的尘埃。
至于能扫几分,看天意而已。
半盏茶功夫,我以天象境与老祖宗过招,已两百一十六。
老祖宗可曾有半点赢面?
既如此,又何必用言语壮胆?”
轩辕大磐在徽山之上,积威一甲子有余,听闻此言,神色平静。
不以为意,针锋相对,说道:
“你不惜性命,全力而为,又可曾伤得了我?”
轩辕敬诚,中年儒生装扮,淡然笑道:
“老祖在武道上,走了将近百年,于徽山而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若我轻松胜出,老祖定会死得不甘心。”
围观众人,只觉得这位轩辕家族嫡长子患了失心疯。
待听清楚二人方才对话,忽地,一股滔天凉意,充斥骨髓。
竟能与老祖过两百余招,且尚未落败?
被一个晚辈后生如此轻视,一再挑衅,便是泥人,亦有三分火气。
轩辕大磐虽不要脸,此刻,脸色之上,也已带有几分狰狞,道:
“我倒要看看,你还能耍出什么把戏!”
轩辕敬城平淡道:“二十年间,敬诚博览群书,练遍徽山武学,如今厚积薄发,定不会让老祖失望。
如今,既然人都已到齐,我便先手一招了。
老祖若是继续藏着掖着,将自身境界压在中天象,可得小心些,只怕老祖再没机会使出大天象了!”
轩辕大磐冷笑道:“哦?你闹出这般大动静,那破鞋女子尚未来此观战,便等不及要去黄泉路了?
或者说,以你如今境界,已撑不到那时候了?
你这法子,玄妙是玄妙,可惜,却不过是旁门左道罢了……”
既已生死相向,撕破脸皮,轩辕敬诚再无心听老祖废话。
转头,遥遥望向女儿,一脸豁达笑意。
修身,在于正其心。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成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轩辕青锋于脑海之中,走马观灯,父亲所作那些诗词文章,一一浮现。
对爱女慈祥一笑,目光和蔼,轩辕敬诚缓缓闭上眼睛,低语道:
“入陆地神仙!”
刹那间,七窍流血,恐怖异常。
便是如此,那中年书生却神情自若。
双手摊开,似想要包容那整座天地。
以他为圆心,大雪坪之上,积水层层向外炸起。
瞬间,九道雷电由天庭而来。
一直沉默,懒洋洋昏睡的李淳罡终于睁眼,叹气道:
“这小子,哪里是儒生,此刻分明已是儒圣了!”
说罢,羊皮裘老头儿将目光投向前方那负手而立的白衣少年,疑惑道:
“遇强则强,如今陆地神仙在前,这小子,莫不是境界还要更上一层楼?
陆地神仙之上,是何等境界?”
念头至此,老剑神忽然有种拔剑的冲动。
会一会那神秘的境界。
看了看身旁的姜丫头,李淳罡终于收起这念头。
收徒,可比打架有意思多了。
李淳罡自己心里清楚,欲见识那等境界,自己必须一剑开天门,方能窥其一二。
可是,即便自己一剑开天门,也未必能活下来。
如此,还是收徒更重要些。
打架嘛,总有机会的。
待自己重回陆地剑仙之境,再与其一战,也不迟。
云层之中,天雷粗如合抱之木,眨眼间,便已齐齐炸响于大雪坪上。
炸出九个大窟窿。
观战之人,皆是安然无恙。
大雪坪上,以儒圣轩辕敬城为界限,分成两块。
九条紫雷,俱是在击在轩辕老祖那一边。
这老家伙,竟不做躲避,沙包大小的拳头,猛地砸向一根紫色雷柱。
两相碰撞,地动山摇。
大雪坪上,泛起一阵絮乱的网状焰光。
众人急忙看去,那魁梧男人,于雷电攻击之下,仍是屹立不倒。
只是,其中一只手臂袖子,已燃烧殆尽。
其间,闪烁着残余紫电。
放眼望去,恍如一尊雷神天将。
以凡人之力,敌之天威,如此壮举,世间能有几人?
轩辕国器实力超群,境界深厚,早已不惑,而知天命。
见此一幕,仍是心中惊惧不已。
于徽山之上,唯有他有资格,与性情凉薄的轩辕大磐说上几句话。
却也只是说话,远不是平起平坐。
哪怕他已是剑道大宗师,在老祖宗面前,也要低眉顺眼,恭谨说话。
徽山轩辕,武学底蕴源远流长,博采众长,徽山嫡系子孙除去几部精妙独门心法,长辈栽培晚辈,大多因材施教。
轩辕国器自幼被高人誉为有先天剑胎,故而早早习剑。
如今已是剑道大宗师,便是如此,对上这徽山嫡长孙,自己一直瞧之不上的废物儿子,他却心知,自己绝不是其对手。
可真是莫大讽刺!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刀柄,难得停下摩挲动作,刚要问话,却被兄长徐千秋出言打断,道:
“睁大眼睛,细看清楚。
接下来,两人比拼,如此战斗,百年难见,千金难买。
莫要在意双方招术平平,武学一途,返璞归真后,便是去繁求简。
气机运转,时机把握,方是胜败关键所在。
参悟其中,对你境界稳固,大有裨益。”
闻言,二公子徐凤年点点头,全神贯注,看向场中,争取不放过任何一个战斗细节。
第234章 【送老祖宗归天!】
武之一途,千奇百怪,各有手段,不一而足。
如李淳罡,所修之道,便是手中剑。
剑法,练到极致,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无招胜有招。
万物皆可为剑。
心之所至,剑之所杀。
看着场中战斗,一向惜字如金的世子殿下,竟主动开口,首次对武道诠释自己的看法。
其意图,自是为培养青鸟,及自己弟弟徐凤年。
一旁,舒羞,杨青风,巨剑吕钱塘,老道魏叔阳,大戟宁峨眉,便是老剑神李淳罡,亦是认真听着,一字不落。
让这疯子杀人,不难。
可若是想从他身上学到点东西,借鉴点武道感悟,却是比登天还难。
如此机会,骄傲如李淳罡,亦不愿放过。
大雨磅礴,耳边淅淅沥沥,几人便运内力于耳边,仔细聆听,不愿漏掉一句话。
君不见,往日里,这位世子殿下只会教导青鸟一人。
入今日这般,还真是难得。
二公子徐凤年听得最为认真,一言一语,都记在脑海之中。
至于能学到什么,不急,先记住再说。
相比起徐凤年的认真,小泥人便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不断拍打着雨滴玩耍。
剑道,枪道,返璞归真,亦不过殊途同归罢了。
出剑,不外乎横、竖、斜、挑、刺、撩。
看似简单,却令人避无可避。
普通剑客用剑,呆立死板,高明剑客,剑出鞘,可生罡气,杀敌与三尺之外。
剑仙,则可飞剑寄出,千米之外,取人头颅。
一剑刺出,若非竭力,可快到能力极致,否则,气机圆转,看似极快,却骤然一慢,让对手预期的接招之法,落于空处。
强大力量,却打在棉花上,落了空。
甚者,可受其反噬,静脉紊乱。
当其转变时,再猛地增速,敌若再变,便是来得及,也失去了起初一鼓作气的势头。
此乃最平常简单的道理。
高手搭手过招,斗力是根基,此外,斗智、斗勇、斗狠、方是最精彩,最紧要,以决生死之处。
依稀记得,当年,北莽第一高手孤身前往两禅寺,为白衣僧人所阻。
两人看似并未真正交手,一招未出,双方相对而立,站着不动。
三天三夜。
其中一人,为天下武圣,另一人,乃菩萨转世,本可以做释门佛头。
如此高手,三天三夜,相对而立,总不至于是在打盹发呆。
北莽第一高手,北莽子,臻于武道巅峰,却为何不出手?
这便是金刚境的真正妙处,当下世人,所谓一品金刚境高手,差之远了,徒有虚名罢了。
已死翘翘的轩辕敬宣,处金刚境多年,如今初入指玄,相比之下,他那金刚境,却是狗屁不如。
徐千秋说话间,场中,战斗陡然愈发激烈,双方战斗,已到了火热化阶段。
大雪坪,满坪雨水,猛然间,尽数被轩辕敬城以气机掀起千丈之高。
如大河倾泻,腾空而起。
九雷过后,又是天雷阵阵。
瞬间,异象再起,漫天水幕,已接紫雷。
天雷滚滚,杂乱无章,遍布大雪坪。
未免殃及池鱼,死于非命,徽山客卿,门客,尽数往后退去。
徐千秋挥手,示意众人退出大雪坪。
徽山两名大客卿,见此场面,心神摇曳,饶是见惯了大场面,此时,却也尽脸色苍白得厉害。
也不知,若已死去的轩辕敬宣,轩辕敬意,还活着,见此场面,可会肝胆俱裂?
那个中年书生,于徽山之上,最为人瞧不起的儒生,此刻一句自言自语,“我入陆地神仙”,便真的入了陆地神仙。
却是由儒生,人人可践踏一二,讥讽一二。
如今,变成了儒圣,人人敬畏,令人胆寒。
“我入陆地神仙”,短短一言,胜过千言万语的警告威胁。
陆地神仙境界?
江湖百年,龙虎山齐玄帧,自幼便被公认天人之资,也唯有此人,方是陆地神仙。
便是王仙芝,于武帝城之上,霸占天下第二,长达一甲子,世人对其猜测,亦不敢断言,其人一定是陆地神仙。
只能确认,他或有陆地神仙大神通。
可见,天下间,江湖之中,这陆地神仙境界,是何等稀罕。
陆地神仙,大长生,尤为玄妙之处,便是在于这天人合一。
此等境界,远非其余一品三境可以揣度。
五百年中,亦不乏有一些武道惊艳之辈,天纵大才,曾一度登顶,入此境界。
却往往不可持久。
好似飞鸿踏雪泥,只是在泥上偶然留指爪。
很快,便境界跌落,重归天象。
如齐玄帧那般,直达飞升,世间少有,千年难遇。
五百年来,天下之人,将齐玄帧誉为唯一可媲美吕祖之人,这其中,不无道理。
大坪上,战斗渐接近尾声,二人持续发力,招招夺命。
战场之中,局势陡然一变,令人出乎意料,轩辕敬城竟舍近求远,与轩辕老祖近身肉搏厮杀。
轩辕敬城与轩辕大磐一同前冲,后者身形所至,为一条直线。
风雨荡开,老不要脸的轩辕老祖,对着轩辕敬城便是跃起一记膝撞。
关键刹那,轩辕敬城双手按住老祖膝盖,双脚往后一滑,溅射水花无数。
儒生,如今已是儒圣,超凡入圣。
面对这一击,千钧霸道之力,他却丝毫未有避退之意,而是往侧面一拨。
轩辕大磐魁梧身躯,仍在空中,轩辕敬城身体前倾,手肘砸下。
将老祖身躯狠狠砸于大雪坪地面上之。
这还不够,一脚踹出。
将轩辕大磐横踢飞十几丈外!
如此良机,轩辕敬城自是不会放过,趁势前追。
轩辕大磐被踢飞而出,却不失机敏,反应极快,五指钩爪,刺入地面。
手掌一拍,再一拍,旋转飞身而起。
当轩辕敬城欺身而上时,轩辕老祖双拳迎面轰出!
两人再度硬拼一招,轩辕敬诚脸色淡漠,双掌对双拳,旗鼓相当,二人身形屹立不倒。
二人身后,空旷场地,于庞大气机压榨下,风雨于一瞬蒸发,地面干燥。
终于,轩辕敬城不再脸色淡然,狰狞疯狂,手势往上一托,喝道:
“送老祖宗归天!”
第235章 【徽山大结局】
【徽山轩辕,如此结局,希望大家满意!】
轩辕大磐冲天而起。
天雷当空砸下,轰然作炸响。
站于地面之上,轩辕敬城得势丝毫不饶人,两掌于空空猛地拍出。
大雪坪上,边缘地带,有积水流泻而下,如两条青龙,汹汹袭来。
两条长龙,贯穿大雪坪天空。
轩辕大磐运转气海,以抗击天雷,却被双龙轰炸,再无余力抽身回援。
于此刻,轩辕敬城脚尖一点,身形腾空,抓住轩辕老祖的腰带,将其拽落于地面,拖拽,快步奔跑。
跑出二十余丈后,双脚骤停,浑身力量汇聚一处,将轩辕大磐直直往西丢去,似要将这位徽山老祖宗丢下大雪坪!
送老祖上西天!
大雪坪悬崖边,关键时刻,轩辕大磐身体出奇一坠,,堪堪落足崖畔,并未落入万丈悬崖。
轩辕老祖满脸鲜血,雨水冲刷,亦是难以洗净。
如此狼狈模样,已不负当初负手而立,白发飘飘,镇定自若的大家风范。
这个老不要脸的,一直在熬,在等。
以旁门左道,入得陆地神仙之境,以心头之火,生命之力,换得如此境界,注定是昙花一现。
生命耗尽,便会油尽灯枯。
轩辕大磐苦苦支撑,一直在等的,便是轩辕敬诚油尽灯枯那一刻。
与这位急于求成的嫡长孙不同,轩辕大磐的中天象境界,真真切切,实打实一步一个脚印获得。
只要护住经脉,护住气海,他便不怕内力耗竭。
但轩辕敬诚不同,一心欺师灭祖,只为求死,走捷径,以登天,却只是短暂空中楼阁,昙花一现。
空中楼阁,建成时,看上去再如何巍峨堂皇,终归会有倒塌一刻。
轩辕大磐呼吸一口,胸腹间,犹如烈火灼烧,痛入骨髓。
此等伤及心脉程度的恐怖伤害,他已经多年不曾遇到。
时间长久,已让他都快忘了这种疼痛。
上一次,还是于斩魔台之上,与齐玄帧比拼内力。
至于顾剑棠之流,他所谓的输,只输了一招半式。
既并未拼死相搏,轩辕大磐输得不自然算惨烈。
地面之上,轩辕大磐抓紧时间调息。
轩辕敬城却悠然而至,来到身前。
看着场中交手,徐千秋一变教导青鸟,欲助她早日破境,道:
“从善如登,虽难,却可达昆仑。
从恶而崩,虽在昆仑,亦无用。
青鸟,平日里,闲暇之余,你也可以读读书,翻翻也好。
开卷,总是有益的。
哪怕是看艳情小说,学些姿势,也是好的。
武功可由秘笈练就,想要成就陆地神仙境界,却不是几百、几千部武学密典,便可以堆积出来的。”
传授与白狐脸那等快速记忆,翻书之法,徐千秋自然也早已传授青鸟。
但这丫头却不喜看书,只喜欢跟在他身旁左右,服侍于他,无微不至。
听闻此言,如此郑重,青鸟轻嗯了一声,点点头。
既是公子吩咐,她都会照做。
哪怕那件事,她并不喜欢,亦会做到最好。
至于那艳情小说,学些姿势,这话,她已自动忽略。
战场之中,轩辕敬城七窍流血,已不再是渗出,而是淌出。
不再是猩红,而是乌黑之色,触目惊心。
便是如此,儒圣仍是脸色从容。
轩辕大磐一脚横扫,却被其一脚踏于膝盖上,让其狼狈倒地,轰然摔在雨水中。
微微附身,看向这位徽山老祖,轩辕敬城冷冷道:
“多年来,我每每与你说话,却尽数被老祖宗当作耳边风。
只是,此时此刻,我已是人间仙人,与你说话,怎的还是这般自负无知?”
一根粗壮天雷,恰好击在轩辕大磐落地之处。
轩辕老祖心生感应,顾不得身份,翻滚而过,堪堪逃过一劫。
噗!
轩辕大磐口吐鲜血。
地上所吐鲜血,竟是墨黑色。
此乃剧毒!
轩辕老祖终于变了脸色。
他何时中了剧毒?
自己竟未曾察觉!
一般毒药,对他毫无作用。
此毒,隐藏极好,若非他今日全力一战,定不会发现此剧毒。
这不知名剧毒,已在他经脉之中,盘踞多年,并非一朝一夕所为。
而是日积月累!
如此变故,便是满心杀意的轩辕敬诚,亦是愣住了。
何人竟会如此苦心孤诣,给徽山老祖暗中下毒?
而且,持续这么多年。
便是今日没有他,轩辕大磐,没几年好活了。
运功,全力对敌,刚好彻底激发了此等剧毒,加速了其死亡。
难道!!!
轩辕敬诚忽地转身,视野之中,那道身影终于出现。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便是死了,也值得。
毫无遗憾了!
见状,徐千秋无奈摇头,轩辕敬诚,堂堂儒圣,却是妥妥的舔狗一个。
中年儒生,温柔道:“你终究还是来了。”
雍容妇人却只是瞥了他一眼,然后望向轩辕大磐,森然道:
“现在才发现,已经晚了!”
轩辕大磐哈哈一笑,不甘道:“可否告诉老夫,你是如何下毒的?”
雍容妇人脑海之中闪过自己受到折辱的一幕幕,毒药涂于私密之中,此等话语,她自是不会说。
轩辕老祖,只能死不瞑目了。
场外,轩辕国器腰间古剑,自始至终,不敢发出任何颤鸣。
生怕被战场余波气机牵引,惹来天机横祸。
此等天劫,威力深不可测。
他不过指玄,自然难以对抗。
天机之力,牵一发而动全身。
天机,天机,愈是得道高人,便愈能够牵引天地。
轩辕国器心知肚明,若自己被波及,则必死无疑。
轩辕敬城咳嗽几声,本十分轻微,但在场众人耳中,却显得格外尖锐,刺耳。
见状,轩辕大磐面有喜色,身影直掠,不再死战。
只要拉开距离,不断与轩辕敬城周璇,越远越好。
时间,拖得越久越好。
面子这玩意儿,比得上性命?
见老祖拉开距离,轩辕敬诚嘴角轻蔑一笑,并未追击。
最后,深深看了一眼那妇人,中年儒生捂住嘴巴,又是一阵咳嗽。
转头看着轩辕老祖,淡然问道:
“可有遗言留给徽山子子孙孙?”
轩辕大磐故作深思之状,以此拖延时间。
见此一幕,周围观战之人,都挺佩服轩辕大磐。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徽山老祖,高高在上,于整个武林,亦是最顶尖的高手之一。
可是,如此人物,却是名声恶臭。
于江湖之中,不是掳人双修,便是霸人妻女。
与人对敌,劣势时,也半点不顾及身份地位。
武功自不用说,脸皮功夫,更是了得。
此刻,唯有徐千秋一人注意到,老剑神,羊皮裘老头儿此刻极为反常。
不知为何,竟完全呆立,反怔怔望向龙虎山斩魔台。
不再关注场中局势变化,望向龙虎山斩魔台,留下一个并不高大的背影。
轩辕敬城看向世子殿下,一边咳嗽,一边断断续续说道:
“今日,我便斗胆,将爱女青锋,赠予世子殿下,当酬谢今日世子殿下涉险上山。
青锋温酒的手法,是极好的,世子殿下定会喜欢。”
轩辕儒圣,如今已是陆地神仙之境,观之眼前白衣少年,却仍是看之不透。
心中惊惧不已。
将爱女送与他人,身为父亲,自然极为不愿。
相比之下,这确实如今保全女儿唯一的办法。
徐千秋并未答话,似笑非笑,看着眼前这位儒圣。
轩辕敬城转而看向自己父亲,轩辕国器。
却只是冷冷瞥了一眼,未曾转头对视,语气淡漠平静,道:
“请父亲下山,此生不可再入徽山!”
轩辕国器下意识握住怀中抱朴剑剑柄,冷肃道:
“若我拒绝呢?
虎毒不食子,莫不是今日,子毒欲食父?”
闻言,轩辕敬诚不再多言。
低头,胸襟已被献血染红,再染黑。
他时间不多了!
忽地,大雪坪当空,乌云密布,出现一巨大诡异漩涡,笼罩整座徽山。
此等规模异象,较之当年齐玄帧飞升景象,只差一线。
轩辕敬城缓缓跪下,朗声怒吼,道:
“天垂千象,地载万物,皇天后土,轩辕敬城今日,跪天地,以求死!”
“轩辕敬城求死!”
轩辕敬城的声音,回荡不止。
不说徽山牯牛大岗,便是那龙虎山近万道士,亦清晰可闻。
天地动容!
这时,轩辕国器神情近乎绝望,抱朴古剑出鞘,于大雪坪崖外飞去。
仓皇掠去!
同时,一道紫雷,倾泻而下。
粗如山峰。
轩辕青锋所在之地,小小方寸之地,不管世间何等风雷跌宕,此地亦是清净安详。
身为人父,轩辕敬城临死,亦要为女儿庇护出一片清静地,安稳地。
见此天雷,更胜方才威力百倍,轩辕大磐想要跃下大雪坪,却也来不及,被硬生生扯回紫雷光柱中。
如此灭世之招,已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
轩辕青锋面朝徐千秋,狠狠跪下,哭咽道:
“世子殿下,求你救我父亲!求求你,救救他,什么代价,我都愿意,我都愿意……”
最后关头,那雍容妇人,脸颊之上,终于留下两行清泪,不再赌气。
面朝徐千秋,妇人亦是跪了下去,双手伏地,却是一言不发。
天劫,一闪而逝。
浩大大雪坪上,雷声不绝,风雨相伴。
最终,场中只剩下轩辕青锋一人,茕茕孑立。
轩辕敬城,与轩辕大磐同归于尽,尸骨无存。
连灰烬,都不曾留下半点。
轩辕青锋呆滞过后,发出一声嘶哑喊叫,泪流满面,撕心裂肺。
雍容妇人,跌坐于雨水中,怔怔发呆,失魂落魄。
脸颊之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忽然,一道白衣人影于云层之中飘然而下。
轩辕青锋蜷缩在地,不断呜咽。
徐千秋将手中半死不活的轩辕敬诚,丢于母女二了人身前泥泞水塘之中,云淡风轻,道:
“人还没死,现在哭,还早了些!”
于那毁天灭地的绝世风雷之中,同归于尽的杀招之中,最后关头,徐千秋终于出手,将人救了下来。
【本章3400字,太长了,我要好好反思反思,我为什么这么长呢,为什么这么长……】
第238章 【徽山落幕】
便在徐千秋与李淳罡合力保下轩辕敬诚性命之际,紧要关头,一群黑衣人忽地杀出。
观其实力,皆是不弱,行军布阵,有条不紊。
来人目标极为明确,只为斩杀北凉世子徐千秋。
此危急关头,二人自是分心不得。
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老剑神李淳罡,及那位飞龙在天,深不可测的北凉世子殿下,皆不可分心对敌。
最高战力,已被束缚,如此,方为最佳时机。
一时间,大雪坪之上,兵刃相接,鲜血四溅,人头滚滚。
大雨磅礴,地上水洼,尽数被鲜血所染红。
刺鼻的血腥味儿,令人作呕。
青鸟手持一杆夺来长枪,虎虎生风,斜挑,直刺,重劈,一招一式,看似普通,却招招致命。
青衣飞舞,始终不离徐千秋左右。
青衣不死,公子身边三尺之内,休想靠近。
欲杀凉王,先过青衣!
战斗持续半个时辰,徽山之上,身体层层叠叠。
大雨倾盆,献血横溢。
东厂总督,好手段!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只可惜,黄雀之后,尚有猎人。
东厂此番花费极大代价,出动精锐五百余人,却尽数折损与徽山之上,无一生还。
至此,东厂实力,伤筋动骨。
天下第一楼,徽山分舵,亦损失惨重。
二公子徐凤年,青鸟,舒羞等几位扈从,皆各有负伤。
青鸟手持长枪,便是体内气海枯竭,也未曾倒下。
徐千秋三尺之内,未有一人突破进来。
这丫头,这次是真的拼命了!
战斗之中,瞥见那等拼命之法,二公子徐凤年看得头皮发麻。
虽懂武艺,境界却不高的姜泥,看着雨幕之中那披头散发,摇摇欲坠,却始终不倒的一袭青衫。
忽地明白过来,为何青鸟并非世间绝色美人,甚至,都未曾入得了胭脂评,却最得徐千秋喜爱。
大雨不停,遍地尸体,血流成河,染红大雪坪。
如此惨烈之状,令人心生悲凉。
看着这一幕,小泥人忽然起了认真练武的心思。
终于决定,等此间事了,便拜李淳罡为师,随其练剑。
不多时,徐千秋与李淳罡同时收功。
轩辕敬诚性命,终于保住!
见状,轩辕青锋收剑入鞘,急跑上前,见父亲呼吸均匀,已无大碍,终于喜极而泣。
后,再度跪于世子殿下身前,重重磕了一下。
千般承诺,万般言语,尽在无言中。
看着昏迷之中的轩辕敬诚,性命无忧,不复雍容气度的妇人,心中亦松了一口气。
欲走上前抚摸轩辕敬诚脸庞,最终却脸色微变,收了回来。
转身,处理徽山之事去了。
此番,天下第一楼,徽山分舵,死伤惨重,但是能够重创东厂,也算值得。
徽山之事,终于落下帷幕。
一道洪钟声音,从龙虎山天师府遥遥传来:
“李剑神,既然借剑而去,可否还剑而返!”
李淳罡只是打量着风铃,懒得搭理。
一庞,无意之间,轩辕青锋瞥见世子殿下可劲儿朝老剑神挤眉弄眼,做了两个字的口势。
李淳罡看到后,翻了个白眼,朝向龙虎山那边,一个不雅至极的词,脱口而出,道:
“放屁!”
顿了一下,又道:“这是徐千秋说的!”
徐千秋脸色一黑。
轩辕青锋瞬间破涕为笑。
重入陆地剑仙的李淳罡,对天师府说放屁二字,山外人听闻,也只会说,老剑神豪,迈气概不减当年。
如今迈入陆地神仙,更是底气十足。
天下,无一不是将李淳罡视作剑道上的仙侠人物。
可是,此话若是换作徐千秋来说,可就变了味。
好端端地,两大高手分立牯牛大岗大雪坪,及道教祖庭龙虎山,哪怕只是言语交锋,也是尽显风采。
你一个只会借助北凉之势的世子殿下,凑什么热闹?
有什么资格凑热闹?
无论是芦苇荡一战,还是如今的大雪坪,与雷霆之中,救人之举,天下第一楼都极力封锁消息。
将其中关于徐千秋真正实力那部分,淡化之。
真真假假,模模糊糊,令人对其实力,捉摸不透。
“放屁”二字……
已经可以想象,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整座江湖,都要流传这个天大笑话。
方才,一直哭泣的轩辕青锋,此刻破涕为笑,难掩幸灾乐祸。
整个人,总算有了些精神,不再死气沉沉,憔悴得没半点人气。
徐千秋瞪了她一眼,率先走向牯牛降府邸。
徐龙象和青鸟紧随其后。
犹豫了一下,轩辕青锋与黄放佛和洪骠一同冒雨缓行。
洪骠面无表情。
黄放佛在这一小段雨路里之中,暗自思量颇多。
他眼角余光轻轻瞥了一眼次席客卿,洪骠这人,为人处世,口碑不错。
洪骠出身贫寒,却为徽山大客卿,对上能不卑,使得轩辕敬意事事以礼相待。
私下称作熬鹰,而非养狗。
洪骠对下,更是不亢,从未流露出得意自满。
任何人与之讨教武学,都愿意倾囊相授,绝无狭隘门户之见。
这些年,不管轩辕敬诚对洪骠如何暗中扶植栽培,当年上山,终归算是轩辕敬意领进上门。
这次反水,击杀恩主轩辕敬意,当时,同为客卿的黄放佛吓了一大跳。
此事若传出去,洪骠半辈子英名,定要毁于一旦。
且,定会被冠以头后有反骨的说法。
同为第一楼中人,黄放佛对洪骠却极为敬佩。
忽地,洪骠冷不丁说道:“洪骠有一事,必须与小姐说明白。”
轩辕青锋轻轻嗯了一声。
洪骠语调平静,道:“当年,洪骠上山前,实则暗中受邀于敬城兄,才下定决心前来徽山。否则,以洪骠资历本事,当初决然没有勇气,来此牯牛大岗,贻笑大方。”
轩辕青锋如释重负,解开心结,转头微笑,道:
“这些年,委屈洪叔叔了。”
洪骠低头,拱手道:“理当如此。”
洪骠抬起头,直视眼前年轻女子,说道:
“但是,洪骠毕竟受了轩辕敬意许多恩惠,恳请小姐,与轩辕兄,及夫人面前,进言一二,能够善待二房子弟。”
顿了片刻,轩辕青锋柔声道:
“洪叔叔,不是青锋不愿说情,可是,如今徽山,是我娘亲掌权,她……”
往下的话,轩辕青锋未曾说出口。
洪骠叹息一声,亦不再言语。
不久,徽山再度掀起腥风血雨。
那个狠毒妇人,开始清洗徽山。
身为第一楼分舵舵主,她比谁都清楚,徽山,只能有一个声音。
公报私仇也好,为了第一楼真正全面掌控徽山也罢,二房三房,都必须斩草除根!
这个女人,终于展现出自己狠毒的一面。
天下第一楼,一百零八分舵,舵主之位,不是谁都能坐的!
第239章 【锦囊】
牯牛降大雪坪,入口处,乃一山峰,挖空其中,以为府邸。
徐千秋站在檐下躲雨,回望大雪坪。
轩辕青锋站在附近,斜了斜脑袋,抚顺几缕贴在脸颊上的青丝,安静不语。
风雨渐渐停歇。
府邸中,走出一名眉清目秀的少年,见着众人,对轩辕青锋毕恭毕敬,说道:
“大老爷昨日交给小的四枚锦囊,说,今日雨停,便给小姐、世子殿下,及两位大客卿。”
轩辕青锋略微惊奇,黄放佛和洪骠神情格外凝重。
虽说郑重其事,但无惊讶。
显然,已不是第一次拿到锦囊。
轩辕青锋三人,从少年手中分别接过锦囊。
黄放佛和洪骠,二人对视一眼,立即请辞。
离开大雪坪,两大客卿始终不曾有半句客套寒暄。
黄放佛回到精舍小楼,换了身洁净衣袍,拆出锦囊所藏小宣,反复观看数遍后,轻轻丢入紫檀香炉。
笑了笑,喃喃道:“敬城兄,果真不负我黄放佛!
只可惜,我乃楼中之人,你虽大才,可追究还是错算一招。”
小宣纸上,精致裁剪,所写,不过寥寥十余字。
此等习性,确为轩辕敬诚所书。
寻常之时,每每谈及文章宗义,简为诗文,意境之言,便是此般精简。
留言曰:“请黄兄留徽山十年,可入指玄!”
黄放佛先是微笑,继而放声大笑。
轩辕敬城啊轩辕敬城,你这是要我替你女儿卖命十年吗?
你既说可帮我入指玄境界,别说十年,二十年都可以等!
他相信,以轩辕敬城的算无遗策,便是他这十年遍览秘笈,而不得入指玄,黄放佛笃定,到时候,定会有下一个锦囊出现,为他解惑!
只可惜……
敬诚兄,你追究还是棋差一着,留下这许多伏笔,锦囊,到头来,你却没死成。
这算什么?
笑话么?
对上天下第一楼,区区轩辕,确实只是个笑话。
黄放佛根本不去费神,亦不好奇,那个兴许十年后才会出现,而他已用不上的锦囊,此刻到底在何人手中。
以轩辕敬城的缜密心思,便是他把牯牛大岗翻个底朝天,也难寻到。
黄放佛喟叹道:“敬城兄,好一儒圣,让黄放佛神往啊!”
洪骠未曾入住徽山客卿的豪奢精舍,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故而,他选择住在山腰,僻静竹楼,最是舒畅。
拆开锦囊,黄骠额头渗出冷汗。
这个锦囊,看似善意提醒,何尝不是一种警告?
洪骠深呼吸一口,抬头望向窗外,坦然笑道:
“敬城兄,果然是人间仙人,洪骠心悦诚服!
只可惜,你追究还是算漏了我第一楼的身份。
如今你既然未身死,待你苏醒之日,看到徽山局面,定会让你见识到,何为天下第一楼。
儒圣又如何,天下第一楼之中,难保也不会有那么一两位。”
牯牛降,屋檐下,徐千秋微微抬头。
天空之中,一道彩虹,横跨当空,一头在大雪坪,一头在天师府,风景绝美。
看着手中锦囊,淡淡一笑,却并未拆开。
手心之中,火焰突起,将其燃烧殆尽,化为灰烬,扬出,随风飘去。
求死,而不死。
所留锦囊,自然也就成了无用之物。
看与不看,并无多大意义。
轩辕敬诚算无遗策,实为世间大才。
可惜,他最大的疏漏,便是低估了自己老婆。
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女人,实际上比谁都狠,而且是个疯子。
寻常之人,能自荐枕席?
能于自己私密之中涂抹毒药?
能隐忍二十余年?
徽山之上,这一家三口,都是疯子,都是神经病。
天下第一楼,最喜欢收纳的,便是天下各类疯子。
十二风云使,无一不是疯子!
不疯,无以成魔!
不疯,无以成佛!
东厂副总督,已被割断手筋脚筋,送往西湖之岛。
西湖之岛,乃当世天下,第一楼唯一暴露于世人眼前的分舵。
西湖之岛,于大陆极西之地,与东海武帝城,遥遥相望,两相辉映。
便是不看那锦囊,徐千秋也大概能猜到其中内容。
估摸着,与原着也差不了太多。
无非就是,世子殿下不负她,徽山必不负世子殿下,此类话语罢了。
屋檐下,轩辕青锋靠着一根廊柱,泪眼朦胧,看着手中锦囊。
“洪骠有反骨,需青锋以力服人,施恩不如施威。
徽山平安时,可养。
动乱时,必杀。”
“黄放佛好名,为父自有安排,十年内,此人不会有异心。
十年后,他要出头,自会有人压他。”
“为父留一家书,让龙虎山道童交给你爷爷,青锋不用挂念此事。”
“徐千秋如若歹念无穷,得寸进尺,可转投龙虎。”
“若徐千秋点到即止,此子,可相互共事、谋利。”
“清明时分,你娘若不愿上坟,青锋不必勉强。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便相忘于江湖,已是人生幸事。”
“打你出生起那日起,爹便在老桂树下埋下一坛酒,以后一年一坛,至今,已二十三坛矣。私下取名女儿红,可好?”
“莫怪爹唠叨多语,委实是这些年与你说话不得。”
“以后孙子叫扶摇,孙女便叫雅颂,如何?
这些年,爹没事就翻阅古书典籍,委实是百般头疼,难以想出满意的名字。
爹希望,他们以后要念书便念书,习武便习武,天地是大,所站不过方寸地,人生苦短,才百年三万六千五百日,糊糊涂涂过了一辈子,就很好。”
“阅过即毁。切记切记。”
看着手中锦囊,轩辕青锋眼眶愈发红了几分。
徐千秋看得清楚,轩辕青锋一把将那锦囊内的宣纸,咽入腹中。
真是个狠心娘们!
这一家子,都是神经病,没一个正常人。
幽幽庭院。
雍容妇人打扮收拾一番,清理徽山诸事,万般混乱,已慢慢恢复正轨。
如今,她非但是徽山掌权之人,更是天下第一楼分舵舵主。
欲稳住徽山局势,不让外敌势力有所觊觎,若无十年八载,难以办到。
可有第一楼相助,一日便可!
这便是第一楼的实力!
若非如此,两大帝国也不会特意为牵制之,为成立了四象与东厂。
妇人初入第一楼之时,那时候,第一楼不过刚刚开始生根发芽。
短短几十年间,发展成如今规模。
其中感悟,她最为深刻。
可以说,妇人也算天下第一楼元老之一。
时逢剧变,为老祖看上,欺辱,得入第一楼,自此开始谋划复仇。
她也收到一个锦囊,犹豫许久,还是打开。
宣纸之上,却是空白无一字。
揉捏手中宣纸,闭眼,眼角,两滴泪珠滚落而下。
第240章 【未来嫂子】
徐千秋并未踏入牯牛降密室,尽管那里面珍宝无数,武功秘籍数不胜数。
对他而言,毫无吸引力。
孤身一人,呆坐于檐下台阶之上。
身后,站着弟弟徐龙象,和女婢青鸟。
世子殿下一言不发,于脑海之中,静静梳理今日感悟。
道可道,道非道,万事万物,皆可为道。
遇强则强,何为强?
为何而强?
交手百招,杀之,可为强。
一招制敌,亦为强。
出凉州后,起先,符将红甲重出江湖,接着,吴家剑冢那对剑冠剑侍,莫名其妙挡路。
之后,天下第十一王明寅现身,欲拿走他项上人头,以祭兄长。
之后,又是芦苇荡大战,一指灭敌两万余。
紧接着,官子无敌曹长卿现身江南道,欲带走姜泥。
继续东行,于匡庐山,遇天人出窍。
如今,抵达道庭圣地龙虎山,于这大雪坪,前有儒圣,后有剑仙。
如今这江湖,高手层出不穷,天骄一茬接一茬。
莫非,真如黄三甲所说,天下气运将乱,大战将启?
临此乱世,天骄辈出,不足为奇。
世子殿下沉默,二公子徐凤年亦斜斜靠于屋檐墙柱之上,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轻微摩挲,似在深情抚摸情人脸庞,爱不释手。
便是摩挲千百遍,也不觉得腻。
于脑海之中,细细梳理,今日所记下的战斗细节,确保唯有遗漏。
以待日后,慢慢回忆,慢慢感悟,慢慢学习。
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兄长徐千秋,二公子心中不经感慨,这日子,真的没法儿过了。
自认练刀还算勤快,可是,自出北凉以来,自己所遇到这些个家伙,随便拎出一位,自己便是连拼到鱼死网破的资格,都尚欠缺。
不由地想起温华那小子来。
常言道,人在江湖飘,没有总挨刀的理由。
可是,碰上这些个,想不挨刀,都不行啊!
这会儿,徐凤年终于有些明白,武当山那倒骑青牛道士,为何那般胆小如鼠。
不下山,是对的!
以洪洗象身份,轻易下山,就像背了个大牌匾。
上面写着,“来打我啊”,这几个大字。
这座江湖,人外有人,高手自有高手磨。
金刚境武夫,看似可以横着走,可若是不小心被指玄境高手看不顺眼,咋办?
指玄高手,威风八面,天象境的千年王八万年龟,又冒出池子来教训你。
天象境,已够无敌了?
轩辕大磐,天下少有的高手,最终,孙子轩辕敬城读书二十余载,终于读出陆地神仙。
百年修为,莫说全尸,便是一捧骨灰,都没能留下。
二公子徐凤年躺在地面上,叹息,复叹息。
江湖险恶啊!
不过,自己有个不是人的兄长,简直无敌。
有他在,想来,自己便是跑去皇宫掳个公主回北凉,闯下天大祸事,他也能担得起。
美滋滋!
轩辕青锋等了许久,没能等到世子殿下还魂。
微微躬身,问道:“殿下不进入牯牛降?”
雍容妇人那句“尊上”,便是到了此刻,她心中,亦难以平静下来。
看着眼前之人,心中颤抖不止。
念及深处,便会忍不住打个寒颤。
他,竟,竟是……
虽已知晓其身份,轩辕青锋自是不敢有所逾越。
天下第一楼楼主,楼总之人,自舵主以上,皆会称其为尊上。
此刻想来,也唯有尊上此等惊世之人,方能在那天劫之中,云淡风轻,便将人救下。
见他毫无没反应,轩辕青锋便不再出声,恭候一旁,静静等待。
半响过后,一名陌生少女走出府邸,同先前送出锦囊那个少年,神态如出一辙,轻声道:
“大老爷吩咐小婢,若是殿下不曾进入牯牛降,便交付锦囊一个。”
徐千秋终于回过神来,微微皱眉,道:“没完没了?”
嘴上念叨,却也接过那锦囊,懒得拆开,而是递与恭候一旁的轩辕青锋。
等那名妙龄少女走后,轩辕青锋缓缓拆开锦囊,阅罢,躬身道:
“父亲说,牯牛降有座宝库,大门由上阴学宫墨家矩子打造,坚不可摧。
以雌雄两条蛟鲵做内外环首,想要入内,须由轩辕家族嫡子嫡孙,滴血于雄鲵口中。
大鲵钻透库门,游走机关,与雌鲵相会,才能打开。”
说到此处,轩辕青锋顿了一下,心中疑惑。
若果真如此,轩辕血脉断了,岂不是永远也打不开了?
轩辕青锋皱了眉头,未曾隐瞒,道:
“殿下,青锋不敢有所欺瞒,那一尾雄蛟鲵,于去年,便已生机断绝。
我曾入云锦山,欲寻找新的蛟鲵,奈何苦寻不得。
小王爷于龙虎山拜师学艺,相信殿下与天师府关系肯定不差。
听闻天师府龙池之中,豢养有蛟鲵数尾,殿下不妨求来一尾,放入机关之中,宝库便能再次打开。
其中所藏,尽数奉与殿下。”
躺在地面上的二公子徐凤年,斜瞥了一眼轩辕青锋,懒散道:
“未来嫂子,区区一条蛟鲵,何必劳烦我哥,我便能弄来。
天师府不肯送,我就抢,抢不来,就偷!
偷不来,再好好说话,求上一求嘛。
如若龙虎山给脸不要脸,我再关门放大哥,铁定将那群臭道士收拾服服帖帖。”
未来嫂子二字,令轩辕青锋嘴角勾起一个微妙弧度,似笑非笑,道:
“二公子行事不拘小节,不愧天下第一纨绔!”
说罢,继续看向那锦囊所书,一边看,一边和煦微笑,与徐千秋汇报,道:
“殿下,锦囊上说,宝库里头,有几样能入世子法眼的好玩意。
除此之外,武库外边,还有一样东西,比整座牯牛降都要金贵。
这锦囊上用了八个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说到此处,轩辕青锋脸色微变,想起父亲寻死前所说的话。
已将她赠与眼前这位北凉世子。
如今想来,大概是在临死前,父亲终于猜到了北凉世子的身份。
或许不认为他便是传说中,最为私密,武功深不可测,来无影去无踪的楼主,但至少,可以确认,定是第一楼高层无疑。
故而,才会将他最看重的女儿,赠予他人。
那是在变相保护她。
徽山基业,既已被第一楼看上,如此,他所留下诸多后手,必将毫无作用。
为保护女儿,方才决定将她“送人”。
轩辕青锋眼角略有湿润。
这么多年,她误会父亲,亏欠父亲,良多良多……
第241章 【夸青鸟】
瞥了一眼她那怔怔发愣的犹豫神态,徐千秋大笑而去,跳下台阶,道:
“傻娘们儿,你爹将你赠于我,不过形式所迫,欲借我之力,护你周全罢了。
便是他真心乐意相送,本世子也未必不乐意收呢。
回头看看你身后那青衣婢女,她叫青鸟。
论容貌,不输于你,论武功,她在你之上。
且,那丫头知情识趣,会服侍人,对我一心一意,忠心耿耿。
便是叫她自刎,也不会犹豫片刻。
这样的丫鬟,北凉王府千秋阁之中,还有二十余人。
而你……
要凶没凶,要屁股没屁股,还成天冷着张苦瓜脸。
夜间照镜子,便能看到女鬼。
如此这般,我要你何用?”
轩辕青锋盯着徐千秋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神复杂。
临近大雪坪边缘,青鸟小声道:
“公子?”
徐千秋与她心有灵犀,便是不问,也知晓此刻,她在想些什么,微笑解释道:
“并非我有意刁难轩辕青锋,只不过,这女人,与别人不同。
与她说好话,她定听不进去,真要跟她推心置腹,一片好心,保准被当成驴肝肺。
逢此变故,气气她也好,不至于每日只顾着伤心抹眼泪。”
青鸟似懂非懂,沉默片刻,紧随其后,低声问道:
“公子,她如今已洞悉你的身份……”
徐千秋微微眯眼,稍纵即逝,淡然道:
“会有人处理好的。”
轩辕青锋脸色复杂难明,对此,徐千秋却不曾理睬。
走下大雪坪,便看到眼前黑压压跪倒一大片,不下三十人。
徐千秋略作思量,其中缘由,一清二楚。
见兄长眼神示意,二公子徐凤年瞬间明了。
按住腰间割鹿刀刀柄,上前几步,居高临下,笑眯眯说道:
“呦,都挺知晓见风使舵,急着过来,要给本公子当差?
准备前往北凉之地作威作福?
这事情,行是行,不过,本公子丑话说前头,真有些斤两本事,本公子绝不会如打发乞丐那般,轻易打发你们。
不论过往,通缉重犯也好,鸡鸣狗盗也罢,北凉王府的饭碗,大得很,莫说几十人,便是几百人,都喂得饱!
不过,没些真本事的,打算混吃混喝,甭管你是徽山客卿,还是哪条道上的武林好汉,都给本公子滚蛋!
一旦被揪出,定砍下你们脑袋,拿去官府换些碎银子。”
大多数依附徽山的江湖人士,皆被此言镇住了,心中戚戚然,开始摇摆不定。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众人面面厮觑。
这北凉二公子,果真如传言一般,不学无术。
如此说话,比剪径蟊贼还直白露骨几分!
当下,十几棵墙头草小心翼翼站起身,试图反悔离开。
这些人,一半出于心高气傲,不乐意受气。
另外一半,则是滥竽充数,只想着,树挪死,人挪活。
如今徽山大势已去,气数已尽,这些个墙头草,便现在,可否投奔北凉王府。
北凉世子,飞龙在天,自己等人若是前往投奔,定能求得锦衣玉食。
这一拨人,于牯牛大岗之上,在轩辕世家之中,并无丝毫地位可言。
如今离开,转投他人门下,自然也是毫不留恋。
在徽山,众人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不过小人物,混吃混喝罢了。
捞不到客卿之位,自然捞不到油水。
平日里,莫说了一整本秘笈,便是一页,也能争得头破血流。
交情相对好些的,私底下,也不乏尔虞我诈。
非身份清贵的客卿,问鼎阁秘笈,只可限时借阅,不可带出问鼎阁。
若有私抄,一经发现,便会被逐出徽山。
许多客卿,若是武学路数相近,就各自死记硬背,多多益善。
事后,相互交换秘笈。
心眼稍坏的,于其中关键所在上,多说几字,错说几字。
情况好些,便是多走些弯路。
若是糟糕透顶,贸然修炼,便会走火入魔,七窍流血而死。
徽山客卿席位,不过几十个名额,一个萝卜一个坑,僧多粥少。
小小家族,人生百态,淋漓尽致。
三十余人,最后无一生还。
二公子徐凤年亲自出手,一刀毙命!
徽山之事,绝不容泄露!
掌控徽山,便是他争夺武林盟主之位的第一步,不容有失。
徽山所发生之事,如今已全面封锁消息。
这些人若是忠于徽山,自然可以留下。
如此墙头草,不收也罢。
徐凤年在杀人。
徐千秋却在一旁发呆,走神。
潦草处理完牯牛大岗的遗留事务,他并未打算在龙虎山多作停留。
余下之事,不必他事事亲为。
至于轩辕敬诚……
妻女皆是第一楼中人,他已别无选择。
若有二心,杀了便是!
陆地神仙,又不是没杀过。
救人之际,徐千秋已将【天道丹】给他服下。
杀之,不过一念之间罢了。
接下来,该往剑州东北而去。
那里,便是武帝城!
轩辕青锋回到幽幽庭院,此地乃嫡长房所在之处。
堂前天井,琉璃鱼缸已毁。
抬头,那块匾额,是父亲轩辕敬城正楷写就,“壶天永春”。
穿过厅子,有一座敕书楼。
年少时,轩辕敬城所有时光,皆耗费在这里。
藏经纳籍,六千余卷。
只是,此处书籍,与问鼎阁截然不同,这里,武学秘笈寥寥无几,大都是些诸子百家的经典。
小楼简陋,只是窗明几净,顶楼视野开阔,可观南星北斗。
后有一座门,不阔芝院,两侧是狭小厢房。
本是供给鬟仆役住宿,只是,嫡长房门庭冷落,那雍容女子性子清冷,不喜喧闹,且诸多秘密,不益为人所知。
故而,只留下一名贴身婢女。
因此,厢房之中,大都用做摆放杂物。
轩辕敬城年轻时候抒发胸臆鸣不平的诗词文章,皆被她丢弃成堆,散乱在桌椅上,地上。
甬道侧长,有雌雄千年罗汉松一对,盘根错节,峰冠并列,愈显得此处冷寂,让人心里发慌。
轩辕青锋再往后走,便是那娘亲的私第后厅了。
原有字画对联无数,后尽数被她摘了去,唯有厅堂悬有一“如来不如去”大匾。
约莫是她碍于搬运,过于吃力,才得以幸存。
轩辕青锋走到可观龙王江风景的茶室,见到她静坐不语,身畔有一地灰烬。
还有……
一卷白玉画轴。
画中之人,与那北凉世子,极为相像。
轩辕青锋知道,画中之人,便是娘亲心中所爱之人。
片刻后,那雍容妇人将画轴扔之火堆,一并烧掉。
心中,顿时清明。
今夜,母女二人彻夜长谈。
谈及第一楼,谈及儒圣轩辕敬诚,谈及这么些年隐忍,谈及徽山今后命运,谈及那位北凉世子……
第242章 【陆地剑仙,猴子偷桃】
徐千秋离开龙虎山之前,给那破败道观留下墨宝,一正两副,总计三块匾额。
木头是南海独有的墨桃老木,看着三块匾额,老天师赵希抟直乐呵,不断搓手。
站在门口,一站便是半响。
正匾,道契昆仑,东边副匾额,仙家府邸,西边纳甲周呈。
论落笔力道,兴许比不上龙虎山天师府。
天师府匾额,出自各朝各代最拔尖的文豪名士之手。
便是如此,眼前这三块匾额,气魄却是半点不差。
小小逍遥观,本不配悬挂这三匾,不过,老天师看得顺眼,也就懒得管天师府那些师兄弟是否暗中腹诽了。
赵希抟咧嘴,竟也学会了拍马屁,笑道:
“老祖宗说,匾额乃家族的眉目,字写得好,气势弱了,也只能点缀门面。
写出传神意境,才算指点江山。
殿下,这份大礼,没得说!
今夜,频道便潜入天师府,于龙池偷一条蛟鲵,赠与徽山。
对了,殿下,真不去天师府喝杯茶,吃斋饭?
过门不而入,传出去多不好听,这也非咱龙虎山待客之道。”
青龙溪,船帆已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入水出发,离开这座道教祖庭。
身旁,弟弟黄蛮儿使劲攥紧兄长徐千秋的袖口。
徐千秋伸手摸了摸弟弟傻黄蛮脑袋,摇头道:
“龙虎山,便不去了,前些时日,大天师赵丹坪专程从京城赶回龙虎山。
若是去了,以本殿下这暴脾气,届时一言不合打起来,让你里外不好做人。”
老天师赵希抟感慨道:
“殿下是个厚道人啊!
四代祖师爷曾在山上种了片板栗林,贫道没料到殿下走得如此着急,否则,炒些板栗带上,尝个嘴也好。”
厚道人?
这老头儿莫不是忘了多年前的两个三百斤美女?
不过,相处几日下来,老天师也算稍微摸到了些这位北凉世子的脉搏。
对自己人,是真好。
对敌人,那是真狠。
骨头渣子,也不会留下,定要挫骨扬灰,才会罢手。
徐千秋抖了抖行囊,里面所装,全是黄蛮儿摘来的山楂,笑道:
“有这些,足够了!
再者,听说这板栗林也就几亩地,每年,逢此时节,天师府都要分给权势香客,与达官显贵们。
你们天师府,自己也吃不到几颗,我就夺人所好了。”
老天师自嘲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理是这个理,龙虎山上,一年到头,人来人往,却尽是些套近乎的。
说好听些,往来无白丁。
说难听了,也不过就是相互溜须拍马罢了。
故而,贫道宁愿呆在这小道观里,难得清净。
天师府里,后辈们,个个纡青拖紫穿黄,那些个崭新道袍,好看归好看,可在贫道眼中,实在像一张张人皮。
唉!
不说这个,晦气!
殿下,走,贫道送你上船。
至于黄蛮儿,殿下就放心交与贫道,定不让人欺负了这徒儿。
以待时日,黄蛮儿打赢了斩魔台那通灵畜生,贫道便亲自送他回北凉。
但是,有句话,贫道要与殿下说明白。
黄蛮儿生而金刚,已不是天赋异禀可以形容。
与武当新掌教,皆是先天,天人之资。
那年轻掌教,入天象无妨,在武当山上潜心修道二十几年,顺天道大势而为。
而黄蛮儿,却大不一样,易遭天妒。
因此,贫道送黄蛮儿下山时,只敢保证,这小子达到指玄境界。
一品四境,除去陆地神仙,修为看似依次递增,但也只是常理。
黄蛮儿只要到了指玄,足以彰显转世真武大帝威严。”
闻言,徐千秋轻笑道:
“老天师不必多虑,天劫之事,我心里清楚,也早已开始准备。
届时,定能护黄蛮儿周全。”
赵希抟如释重负,早前,他一直担心,这位狂傲无边,疯狂无度的世子殿下,会误以为,是他这老道存了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私心,不肯倾囊相授。
若真如此,龙虎山怕是要免不了一场动荡了。
徐千秋看了眼身边队伍,大戟宁峨眉,几位扈从也已到齐。
此刻,徽山之上,不少人正在搬运问鼎阁秘笈,复印摹本,然后派人送往北凉,用以补充北凉王府听潮亭武库。
经此填补,听潮亭的武库一说,更加名副其实。
江湖武学典籍,浩瀚如海,听潮亭已经收集十之八九。
问鼎阁收刮一空后,便只剩下吴家剑冢,及东越剑池两处,至今还在敝帚自珍。
身为土匪,啊不,身为北凉王,自然是要亲自登门拜访一番的。
不给?
嘿嘿嘿嘿……
大雪坪牯牛降,如今,徽山大局倾覆,雍容妇人以女子之身,执掌徽山。
很大程度上,名不正,言不顺。
二房三房,对轩辕敬意,轩辕敬宣两兄弟誓死效忠之人,不在少数。
如今既已血洗,自是动摇了徽山根基。
徐千秋犹豫了一下,对身旁青鸟低语说道:
“你安排一下,调集五百武学天赋尚佳之人,送往徽山。”
雍容妇人虽是天下第一楼分,徽山舵舵主,但是,昨日大雪坪一战,与东厂血战,此分舵也损失惨重。
此紧要关头,其余分舵,自当施以援手。
不过,雍容妇人却无此权利,还需总部调度方可。
徐千秋此番部署,倒是省去了许多麻烦,更加快捷,迅速稳定徽山局势,以保根基不毁。
好不容易拿下徽山,可不能给人做了嫁妆。
顾剑棠?
东厂?
朝廷?
好大的胃口!
也不怕崩坏了牙齿!
东厂总督,魏忠贤,此人倒是不可小觑。
除此之外,徐千秋还决定,将大戟宁峨眉留在徽山。
宁峨眉的凤字营,三千铁骑,也尽数调往徽山。
此刻已经从北凉出发。
一则,这代表着,北凉支持徽山的态度。
二则,也可保护傻黄蛮。
若有不测,关键时刻,于龙虎山之外,有人接应。
三则……
天下水路,需确保万无一失!
“公子放心,我这就去办!”说罢,青鸟悄无声息退去。
忽地,徐千秋见那嗓音天生软糯,体型魁梧的大将军,此刻欲言又止,笑道:
“有话说,有屁放,没那么过规矩。”
冲锋陷阵,毫不皱眉头的武将,竟微微赧颜,转身对老剑神毕恭毕敬,道:
“这些时日,承蒙老前辈指点戟法,宁峨眉受益匪浅,没齿难忘!”
羊皮裘老头儿扣了扣鼻孔,又掏了掏裆部,猴子偷桃,动作娴熟,不耐烦道:
“嘴上谢个屁,你这点鸡毛蒜皮的本事,难道还能报恩不成?
既如此,还不如别放在心上。”
第243章 【呵呵姑娘,别躲了!】
闻言,宁峨眉立马红了脸,手足无措。
很显然,这位大戟将军并没有二公子徐凤年那般厚脸皮。
徐千秋不搭理这一茬,环视一圈,自己身边之人,除青鸟是自己贴身,同枕,可信之人外,拿纤细手指逗弄白猫武媚娘的鱼幼薇,能算半个。
慕容梧竹,慕容桐皇,二人身份特殊,谶语说,这对姐弟要倾城倾国。
老不死的轩辕大磐,如今身死,二人便没了心头大患。
徽山之大,却不再悬于二人头顶。
姐弟两人,精神气浑然一变。
慕容桐竹素无主见,只知随波逐流,如今眼角时时带着笑意。
便是性子阴沉的慕容桐皇,此刻也神情闲适,有种当作出门游历的悠闲心态。
莫名有种错觉,以后,便是天塌下,也有那世子殿下撑着,他只管看戏便可。
徽山之上,大雪坪一战,姐弟二人似乎看到另外一番天地世界。
心中震撼,此刻亦是难以平复。
也是首次看到,这天下间,竟有势力敢与朝廷对抗。
东厂此番,本欲做渔翁,最后却全军覆没,大伤筋骨。
天下第一楼,这是要造反么?
便如史书之中记载,五百年前的天下会那般?
至于靖安王妃裴南苇,芦苇荡一战,大雪坪一战后,仿佛已彻底认命。
四名从王府带出凉州的扈从,九斗米老道魏叔阳,留在徽山筛选秘笈,后,亲自护送回北凉。
巨剑吕钱塘,也随大戟宁峨眉一道,留在徽山。
如今徽山,正值用人之际。
如今,身边只剩下舒羞和杨青风继续跟随,一同前往武帝城。
徐千秋本打算将舒羞也留下,但是,转念一想,总该为弟弟徐凤年考虑不是?
于是,便改了注意,让其继续跟随。
徐千秋上了船,驶出青龙溪,黄蛮儿和老天师撑筏送行至龙王江。
黄蛮儿不断挥手,依依不舍,船帆远去,也呆立了足足一个时辰,愣愣看着遥遥见面,那是两位兄长离去的方向。
许久,老天师叫醒徒儿,滑动竹筏折返。
临别之时,徐千秋送了一头虎夔金刚,给弟弟黄蛮儿。
挥手道别后,坐于船头甲板上,不敢回头看弟弟的身影。
雌虎夔菩萨,蹲在世子殿下脚边,轻声呜咽。
徐千秋贴靠着船栏,青鸟坐于一旁,手中捧着山楂。
世子殿下丢了一颗到嘴里,微酸。
喉咙里,口水唾液,不断分泌。
北凉王府,兄弟姐妹五人,大姐徐脂虎,游历天下。
娘亲早逝,她对待世子殿下,除了宠溺,还是宠溺。
二姐徐渭熊,惊才绝艳,整个天下,她唯对徐千秋柔情三分。
除此之外,便是徐骁,都有些忌惮她的以理服人。
青城山脉之后,表面上,这位二姐虽对徐千秋手段火爆,但其实,她对徐千秋一直很好。
只是,那特殊的表现方式,与徐千秋和大姐的如胶似漆不太一样。
徐渭熊越是对他心疼,要求就越是苛刻。
便是对她自己,也要以身作则,事事做到最好。
要比徐千秋做得更好,方才罢休。
姐弟几人,当数徐渭熊最是钻牛角尖。
事事争第一,无疑,这也成就了她黄三甲第二名声。
世人不知,亦无法想象,如她这般在上阴学宫力压群雄的女子,当年也是个会与弟弟撒娇耍赖的小女孩儿。
徐千秋早熟,年纪虽不及二姐徐渭熊,小时候,却处处像个小大人,反成为徐渭熊的依靠。
弟弟徐龙象?
徐千秋想起小时候,兄弟二人一同狩猎。
两人脱离骑队,遇上了熊羔子,体壮如小山。
那时候,黄蛮儿年仅十岁,却挡在他身前。
双手血淋淋,生撕了那头畜生。
每年冬雪,徐千秋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便是倒提着黄蛮儿双脚,在雪地上写字。
一般而言,皆是二姐徐渭熊即兴作诗,大姐一旁鼓掌叫好。
天下人哪里知晓,那首广为流传,脍炙人口的《剑划此诗于凉州雪中》,并非徐渭熊以佩剑写就,而是世子殿下倒提黄蛮儿双脚,以小王爷的脑袋写出来的。
那时候,最开心的不是别人,正是徐龙象。
如今,曾经无忧无虑的姐弟五人,于不知不觉间,都已长大。
长大,也就意味着别离。
一艘龙王江楼船靠近,打断了世子殿下的离愁思绪。
轩辕青锋独自上船,走向徐千秋。
徐千秋咬着山楂,面无表情,问道:
“听说你爹醒了?”
轩辕青锋瞥了一眼青鸟后,知晓她是徐千秋身边最为信任之人,于是所言,便再无顾忌,微微躬身,恭敬道:
“多谢尊上救命之恩!”
徐千秋挥挥手,递予她一颗山楂,在其伸手准备接过之际,顿时收回,放入自己口中,道:
“你既已知晓我的身份,便该明了,第一楼中人,都极为护短,若非如此,也不会与两大帝国明面对立。
你娘身为楼中之人,这么些年,立功颇多。
入了第一楼,便是一家人,于情于理,我也该出手的。”
闻言,轩辕青锋忽地想起第一楼那位死于离阳京城分舵的舵主。
也是为他,第一楼才那般疯狂报复。
第一楼的人心凝聚力,世所罕见!
这大概也是它那么强悍,令所有势力胆寒的原因。
徐千秋又递过去一颗山楂,轩辕青锋只翻白眼,未曾伸手去接。
世子殿下又递过去了一些,轩辕青锋终于伸手。
然后,又被世子殿下缩了回去。
轩辕青锋:“……”
品尝着口中的酸酸甜甜,徐千秋八卦道:
“你爹和你娘,怎么样了?”
轩辕青锋怔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他竟会如此直白相问。
挤出一个看不透,不知是释然,还是凄凉的笑颜,缓缓道:
“我父亲爱她,却从不求她半点回报。
而我娘……
估计也是爱他的,只是,她心中始终对父亲有心结,有怨气。
如今,那个人渣已死,她掌了徽山大权,既然如此,也该正式面对,放下过去,活在当下,期待未来。
他们既然心有千千结,那便由我这个做女儿的,来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
至于结局如何,就要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徐千秋微微摇头,道:“真看不懂你们这一家子!”
轩辕青锋凝视着眼前之人,这位传闻飞龙在天的世子殿下,淡然道:
“青锋也看不懂你!”
徐千秋见到李淳罡走出船舱,直奔某个方向而去,突然出声,提醒道:
“呵呵姑娘,别躲了!”
一名双手双足,紧贴于船头外边的少女,跳入江水中,一闪而逝。
声音远远传来,呵呵道:“重入陆地剑仙,就了不起啊?”
第244章 【改成司理理多好!】
轩辕青锋,青锋,这真不是一个喜庆的名字。
改成“司理理”多好!
听着,便天然带有几分柔情蜜意。
徐千秋与轩辕青锋同乘一船,驶出龙王江。
看这势头,这娘们儿,是打算将他送到大江,才肯罢休。
莫非真承认了自己身份,准备以身相许,报恩来了?
对她的千里相送,徐千倒也不反感。
毕竟,此番离开徽山,太过仓促了些,许多事情,未曾来得及说,或者讲得过于空泛。
当下,二人坐于船头,一边吃山楂,一边与轩辕青锋往细了说去。
他所说之事,轩辕青锋一一记在心里,不敢丝毫遗漏。
事情吩咐完毕后,轩辕青锋沉默许久许久。
终于鼓起勇气,站起身来,恭敬执礼,单膝跪地,道:
“请尊上赐丹!”
徐千秋神情微凝。
赐什么丹?
自然是【天道丹】!
这女人,当真好大魄力,不愧是日后能坐上武林盟主之位的女人。
轩辕敬诚,及那雍容妇人,让自己女儿前来相送,赐丹,或许才是其根本目的。
妇人乃第一楼舵主,楼中规矩,自然知晓。
自己女儿如今已插手楼中之事,却非楼中之人,这于理不和。
最为特别之处,她已知晓尊上身份,此乃机密!
便是楼中高层,知晓尊上身份者,也是寥寥无几。
女儿既已窥得这一机密,那便只有两条路可走。
要么,死!
要么,入楼,成为楼中之人。
入楼者,就必须服下【天道丹】,否则,便只能算是楼外楼之人。
徐千秋往嘴里丢了一颗山楂,微酸。
瞥了一眼单膝跪地的轩辕青锋,淡然道:
“你既已知晓此丹,可明了其中厉害之处?”
妇人身为舵主,楼中之人,自是服下了【天道丹】。
其中厉害,自然与女儿说过。
轩辕青锋瞳孔之中闪过一丝惧意,稍纵即逝,遂而,变得坚定决绝,道:
“青锋已然明了,请尊上赐丹!”
那等丹药,便是听人描述,亦能骨髓寒意频频,切身体会者,亦难以尽数道出其中折磨。
便是如此,她仍是坚持请求赐丹。
一旁,对于眼前之人,青鸟终于高看了几分。
徐千秋从袖中取出一猩红瓷瓶,其中,一枚血煞丹药静静躺于其中。
轩辕青锋接过,未曾犹豫,倒出丹药,仰头吞下。
不多时,已蜷缩于甲板之上,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甲板之上,此刻除那位老剑神李淳罡之外,便只有小泥人相陪。
见此一幕,姜泥惊吓捂嘴,双眸之中,满是恐惧,久久难以褪去。
疼痛持续了一个时辰。
从始至终,徐千秋都未曾出手,为其缓解疼痛。
待毒发结束,他再次取出一枚绿意盎然丹药,与她服下后,道:
“你爹娘皆是楼中之人,且,你娘身居高位,立功无数,本可以免了你这痛楚。
可,你既不甘于平庸,想出人头地,服下【天道丹】,除将自身性命托于他人之手外,此丹尚有一妙用。
那便是,可改人根骨,洗经伐髓,至此,武道一途,一日千里。
楼中之人,人人强悍,这便是原因所在。
【天道丹】,有【破境丹】辅佐,洗经伐髓,效果便能达到顶峰。
【破境丹】,非立下大功者,不可得。
如今,本公子便破例一次,希望你莫要辜负我一番期望。”
轩辕青锋生不如死,已口不能言,服下丹药,刹那,恍若重获新生。
【天道丹】固然霸道,令人生不如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可是,能坚持时间越长,对自身修炼增益愈强。
因此,每次毒发,何尝不是一次机会。
第一楼中人,大都是些疯子,一个比一个拼。
这股狠劲儿,拼劲儿,在十二风云使之中,更加明显。
不过,迄今为止,不服用丹药,以缓解疼痛,便能熬过来的,唯有那瞎眼的小姑娘……
徐九月!
只此一人罢了!
随着复发次数叠增,其中疼痛,呈几何倍数暴增。
寻常之人,难以承受。
初服下丹药之时,毒发,不过是最轻的。
对于第一次,十二风云使,皆是自己扛过来的。
而今日,再添一个轩辕青锋!
这女人,日后成就,必能震惊天下人。
如今,她也算是入了第一楼,成为楼中之人。
轩辕青锋恭恭敬敬执礼,回船舱之中洗漱去了。
洗经伐髓,排出体内杂质。
看着她离去背影,摇摇晃晃,徐千秋忽地有些好奇,此丹药毒发时,其中益处所在,这女人能坚持抗到第几次毒发。
轩辕青锋天赋平平,若想有所成就,自然需要付出远超百倍的代价。
那瞎眼的小姑娘,服下【天道丹】,如今已十年。
从未服下过缓解疼痛的丹药。
全是自己扛下!
幽冥之名,岂非浪得虚名?
七杀则稍逊一筹,已于三年前,开始服用缓解疼痛丹药。
便是如此,毒发之时,大部分疼痛,他亦是自己扛下。
一直坚持,不断突破自己极限,方才服下丹药缓解。
第一楼中人,全是疯子!
十二风云使,就没有一个正常人。
轩辕青锋沐浴归来,整个人,焕然一新,精神百倍,全然不复方才那般晦暗。
徐千秋由衷欣赏,抓了把山楂,略微抬手,递将过去。
轩辕青锋与之四目相对,许久,低下头去,双手接过山楂。
此次,世子殿下并未再次收回。
丢了颗山楂到嘴里,站起身,眺望江水,视野开阔,天空中,灰雁成行。
二姐徐渭熊曾说过,雁阵当头,定会是一只南渡北归,皆是经验丰富的老雁。
怔怔出神间,舒羞从船尾珊珊而来,禀告说,有一筏从徽山渡口出发,紧追不舍而来。
徐千秋走至大船侧面,瞅见竹筏上有一眼熟男子。
正是那牯牛大岗仪门前,被青鸟一枪毙命,穿胸而过之人。
摇美人扇,采花贼!
竟没死!
徐千秋眼角泛起一丝淡淡笑意,有意思!
江湖之中,旁门左道还真不少。
保命本事,亦是五花八门。
手持秋凉扇,自以为能摇出天凉好个秋?
江湖之中,不乏此等自诩风流的江湖人士。
二公子徐凤年却一百个不待见。
在下大雪坪之时,三十余人,争相奔赴,摆出更换门庭的大阵仗。
只可惜,这些好汉大侠们的马屁,都拍到了马蹄上。
墙头草,立场不定,全给这位二公子悬尸仪门。
徐千秋将剩下山楂放回青鸟手中,青鸟小心翼翼收好。
望向渡江而来的竹筏,心中略有些好奇。
一枪穿胸而过,那等伤势,这名徽山末流客卿,是如何活下来的?
第245章 【稚童】
竹筏之上,还捎带了个不谙世事的稚童,长得粉雕玉琢,唇红齿白,很是讨喜。
恰在这时,二公子徐凤年走出船舱。
亦被当下这一幕就给惊讶到了,这人不是死了吗?
片刻后,关注点转移,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笑道:
“敢情,如今这世道,已开始流行拖家带口地投奔?”
在江湖上,靠采花采出名的男子,拼命划动竹篙,竭力追赶大船。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赶上,与大船并肩行驶,大声道:
“世子殿下,剑州,琅琊郡,龙宇轩求见!”
徐千秋眼角余光瞥过那瓷娃娃一般的稚童,内心毫无波澜,不冷不热道:
“何必求见,你这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你这是?带着儿子上歙江钓鱼去?”
“儿子”二字,听着莫名有些诡异刺耳。
此言,似是戳中了龙宇死穴,略显气急败坏,赶忙解释道:
“殿下,小的这趟走得急,这古怪孩童,也不知如何上的竹筏。
小的跟这孩子,根本不认识啊!”
不料,那眉清目秀的稚子,竟脆生生喊了一声“爹”。
立即让龙宇轩破防。
他便是再可怜,混得不如人意,在偌大江湖之中,采花大盗,也算有些薄名,此刻却差点气得吐血。
转头,望着脚下那一脸天真烂漫的孩子,怒目相向,道:
“爹你大爷啊,你是我爹行不行?!”
孩子哇一下,嚎啕大哭起来。
两只小手不忘死死攥住龙宇轩袍脚,呜咽凄惨道:
“爹,娘死得早,你不能不要我啊!”
龙宇轩差点给气疯。
却也没挪脚。
否则,以他徽山客卿的实力,轻而易举,便可将这小娃娃踹进江里喂了王八。
龙宇轩自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与手中桃花扇上绘有的美人们,都不过是一场场露水姻缘罢了。
哪来的儿子!
这年月,当个有品德,有境界的采花贼,还真不容易。
不仅需要玉树临风,而且还需满腹才学。
那些小家碧玉,为千古奇书《头场雪》所魔怔,一心想要与穷书生私奔,勾搭此类碧玉,还算轻松些。
摇摇扇子,吟诗作对便可。
可是,若遇上那些大家闺秀,可就难了。
单凭此伎俩,可不足以令其投怀送抱。
只看腰带玉佩,香囊,及其他琐碎零散小件,便能看出,你有几斤几两,轻重如何,长短如何,软硬如何。
想耕地?
想骑马?
想侠客行?
想耕一块好的土地,知道得花多少银子么?
无底洞啊!
不知深浅的无底洞!
世族门阀里的女子,眼高于顶,个个眼神毒辣,刁钻得一塌糊涂。
欲摆豪奢门面,便得扮作豪客,所遇姿势,一掷千金。
龙宇轩便是如此,故而,这些年年,花钱如流水,没能攒下半颗铜钱。
前些时日,看上一位郡守女儿,便开始坑蒙拐骗。
那是一块还未开荒,还未耕耘的肥沃土地,令人眼馋,口水直流三千尺。
亦是一匹塞北良驹紫骝,号称一两紫骝马肉,一两金。
想骑这匹马,想耕这土地,得多少银子?
采花大盗嘛,难免有翻车的时候,为了所追杀。
无奈,上了徽山,做了末等客卿,油水不足。
初时,只是想着,借这柄大伞避雨而已。
如今,撑伞的几位,皆已身死。
徽山大雪坪,大雪白茫茫一片,死得一干二净,名副其实。
据说,那位不可一世的老祖宗轩辕大磐,也被天劫轰成渣,飞灰湮灭。
天象境大高手,身怀大神通,说没就没了。
如今,换成那妇人执掌徽山,她那双小手,能撑多大的伞?
仪门一战,龙宇轩见那位世子殿下,手段着实了得,便铁了心,要跟着去北凉逍遥。
故而,拼着被杀头的天大风险,驾驭竹筏,追赶而来。
传言,北凉境内,有个人间仙境,名为胭脂郡。
与胭脂评,有着莫大关系。
那里的婆娘,个个白嫩,能掐出水来。
殊不知,莫名其妙蹦出一个兔崽子,开口闭口,便一直喊他爹。
突然就当爹了,龙宇轩能不上火?
轩辕青锋看了看身旁的世子殿下,微微躬身,轻声道:
“每一名客卿,徽山都存有秘档,轩辕青锋一字不差记在脑中,不曾记载此人有子女。”
徐千秋心中不以为然,这稚童身份,他自然知晓。
那句“不要脸呗”,可谓千古名言。对
徐千秋轻笑,对竹筏上的龙宇轩说道:
“想要证明不是你儿子,简单,踹下江去,你便可以上船。”
闻言,龙宇轩愕然。
说罢,徐千秋不再言语,静等下文。
此刻虽不宜揭穿那稚童身份,留着他,尚有些用处。
但戏弄一二,倒也无妨。
龙宇轩沉默了一下,笑道:
“世子殿下,就此别过!”
遂放缓撑筏速度,与大船拉开一段距离。
少顷,二公子徐凤年蓦地瞪大眼睛,瞅见那采花大盗,竟对大船竖起一根中指。
然后,掉转筏头,命命往徽山逃窜而去。
轩辕青锋微微侧头,嘴角翘起。
她本对这龙宇轩相当不顺眼,瞧之不上,但此人今日所为,反倒不失真性情,让她有了几分刮目相看。
当今天下,皆知这位北凉世子是个疯子,敢对其竖起中指,有意思!
采花贼龙宇轩,声名极差,武功也不出众,轩辕青锋心中自有思量,此人对徽山而言,连鸡肋都称不上。
她自己也女子,天生对采花贼所做的行当,深恶痛绝。
如今,倒觉得此人与众不同。
看着那竹筏远去,徐千秋忽地想起一人来:田伯光!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笑道:
“有胆识,该赏!”
看着翻滚江面,徐凤年想起了另外一个江湖。
那个江湖,没有两袖青蛇,剑开天门的剑神,没有曹青衣王明寅,没有天象境徽山老祖,更没有儒圣那等陆地神仙。
甚至,便是连龙宇轩这般十分蝼蚁的下三滥客卿,也没有。
有的,只是老仆跛马,草寇小贼,木剑游侠,外加一个草包乞丐。
每日能求个温饱,不亏待肚子,便算万事大吉。
这也是江湖!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第246章 【断其四指!】
江湖有两座。
相较之下,二公子徐凤年更喜欢有无数温华,在其中活蹦乱跳的那座江湖。
这也是为何,他最终选择归隐的最大原因。
沉默片刻,徐凤年转头对轩辕青锋微笑道:
“麻烦未来嫂子找到这人,告诉他,本公子愿收他做麾下客卿。”
轩辕青锋微微皱眉,瞥了一眼世子殿下,见他并未阻止,于是回道:
“二公子当真?”
对他那句“未来嫂子”,轩辕青锋已自动忽略,不曾听见。
徐凤年点点头,道:“本公子说话,一口唾沫一个坑。”
交代完后,轩辕青锋拜别徐千秋,返回徽山。
轩辕青锋换船后,并未返回牯牛大岗,而是沿龙王江,入青龙溪,前往龙虎山,找寻那名客卿。
这位采花贼,倒也不介意做条丧家犬。
没了府邸院门,倒也活得无拘无束。
因此,轩辕青锋找到他时,这家伙竟苦中作乐,逮了只野鸡,跟那稚童面对面架起火堆烤肉。
被轩辕青锋兴师动众入山追捕,围住时,既无英雄气概反抗,也未曾摇尾乞怜。
安之若素,并无丝毫慌张,只有一个请求,请轩辕青锋放过那好似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孩子。
轩辕青锋不作停留,不绕弯子,绕弯子,把二公子徐凤年的意思大致说了一遍。
龙宇轩满心警惕,疑似北凉要他自投罗网。
轩辕青锋见此人这般不爽利,略有不悦,也不撂话,便径直离开。
其实,看到轩辕青锋摆出如此阵势,龙宇轩心下,已信了七八分。
但真正让其下定决心,前往追歙江那条大船,皆因身旁孩子的一句童言无忌:
“爹,船上姐姐们都好漂亮,抓来做娘亲!”
给龙轩宇十个熊心豹子胆,也是万万不敢动世子殿下的女人呐。
哪怕多瞧几眼,饱饱眼福,也是不敢的。
不过,既然有了台阶可下,面子上过得去,再不顺水推舟,更待何时?
不多时,便已追上轩辕青锋。
轩辕青锋很大度,在龙王江渡口下船,将船借出。
龙宇轩与她辞别时,对这女人,终于心悦诚服。
许诺道:“以后,在下若是在北凉真能飞黄腾达,定不忘轩辕小姐今日引荐恩情。”
在歙江里,终于追上那位北凉世子。
换船后,龙宇轩如履薄冰。
那位世子殿下,未曾客套寒暄,只是让扈从给他们这对“父子”,安排好住处。
高高在上的北凉世子,对他愈是不在意,这反倒让龙宇轩吃了颗天大定心丸。
接下来,他双脚不出船舱半步,安分守己。
生怕那位世子殿下误以为他又起了采花念头。
到时候,便是天大冤屈,也无处可诉。
由徽山不入流的客卿,一跃成为北凉王府座上客,这也算是鲤鱼跳过了龙门,他自然倍加珍惜。
他可不想,才成天龙不过两天,便被人屠龙。
乐极生悲的道理,龙宇轩还是知道的。
那位北凉二公子,也没搭理他,似乎已忘了他这么个人。
不知为何,龙宇轩有种错觉,北凉世子,及那位纨绔二公子,似乎更为关注他那忽然蹦出来的“儿子”。
那小兔崽子,初生牛犊不怕虎,老气横秋,一塌糊涂。
觉着无聊,便负手走出船舱,不是凭栏望江,便是独立船头,摆出各种阅尽人生的沧桑姿势。
这便罢了,一次,见着数位殿下的佳人美眷,走近那对雌雄莫辩的姐弟,仰起小脑袋,轻轻叹息,一脸失望。
再走到一位脸蛋最漂亮的少妇身前,依旧是抬头盯着一个部位,微微点头。
最后,来到抱白猫的姐姐身边,观峰峦起伏,眼睛一亮,沉声道:
“大!善!大善!”
几位女子,尽皆哭笑不得。
便是性子冷淡的靖安王妃裴南苇,都被其逗乐。
慕容梧竹掩嘴娇笑,丝毫不介意这小屁孩讥讽她胸脯斤两不足。
鱼幼薇愣了一下,稚童说了句,姐姐,我帮你抱白猫,你来抱我。
说着,便跳着想去接过武媚娘。
一旁,徐千秋冷眼旁观,终于,一个剑步,提起这小王八蛋后领口,悬于空中。
这位世子殿下,可是个疯子,而且,霸道起来,毫无边际可言。
这小兔崽子,揩油,竟揩他的女人身上。
简直找死!
徐千秋一招制住其死穴,若有异动,当场灭其神魂。
刹那间,能明显察觉到,这稚童身体颤抖起来,大声嚷嚷,疼疼疼,装可怜,哇哇大哭。
徐千秋冷笑,反手,只听咔嚓一声,断其四指。
冷冷道:“小子,把你的眼睛给我收好了!”
说罢,狠狠将其砸于甲板之上。
一脚踢中其腹部,击飞出去,重重砸在甲板船帆边缘。
低头瞬间,孩童眼中怨恨,稍纵即逝,随后,哇哇大哭起来,有多惨,便哭多惨。
这一幕,让几位美人呆在当场。
她们如何也想不明白,虽霸道,却不失温和的世子殿下,为何今日竟如此残忍,对一个孩子下如此重手。
裴南苇脸色有些发白,似是被这瞬间狠厉吓到了。
相识以来,这还是她首次见到这位世子殿下生气。
只是,未免下手也太重了些?
那毕竟只是个孩子。
便是如此,几个女人,却无一敢上前置喙。
一时间,甲板之上,极为安静,针落可闻。
不远处,二公子徐凤年怀抱割鹿刀,眼睛微微眯起,看向那哇哇大哭的孩童,嘴角闪过一丝杀意,一闪即逝。
对于极为美人的心中疑惑,及猜疑,世子殿下并未解释什么。
鱼幼薇抱着武媚娘,低着头,一言不发。
倒是慕容桐皇,多看了两眼那哇哇大哭的稚童,又瞥了一眼世子殿下,心中有个大胆地猜测……
听闻此间所发生之事,龙宇轩心肝止不住颤抖,都快跳出来了。
小祖宗,那位疯子的女人,你也敢调戏?
找死啊你!
没看见吗,爹英明一世,到了船上,甚至都不敢走出房间半步。
平日里,走路低头,不敢乱瞟。
本欲前往请罪,却没能见到那位世子殿下。
之后,父子二人安静了很多,不再走出船舱。
偶尔出来,也是安安静静,不敢四处乱走动。
那位稚童四根手指,就此折断,难以接上。
骨骼所在,已被内力震得粉碎。
好狠的心!
好毒的手段!
船在歙江,遥遥望去,已隐约看到一座江畔小城。
这是剑州边境。
再一路向北,一旬路程,便可到达那东海武帝城。
而河对岸,便是上阴学宫!
终于是到了。
也不知,二姐徐渭熊的杀局,可还顺利?
第247章 【再见徐渭熊,相拥满怀】
老剑神李淳罡终于走出船舱,来到船头,看向远方武帝城。
早些时候,天下传言,王仙芝已入陆地神仙之境
他尚未有些怀疑。
如今,终于是信了。
龙宇轩终于被二公子徐凤年召见,正式被承认,投入其麾下,做了客卿。
在这船上,也算有了一席之地。
临近海岸,天不怕地不怕的北凉二公子徐凤年,远远望见一名佩剑女子,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嗖一下,躲进船舱去了,竟是不敢下船。
与之相反,世子殿下徐千秋,则是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好久不见,好怀念二姐的深爱啊。
一年,两年,三年,也见不了几次。
每次相见,二人都倍加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只可惜,二人关系,如今尚不能公开。
龙宇轩小心翼翼,望向那名登船行来的女子,震惊畏惧之余,还有些好奇。
这年轻姑娘,相貌虽不惊艳,却极为耐看,越看越美。
瞧着,并非是凶神恶煞之人。
这天底下,竟还有能让自己新主子,天下第一纨绔感到忌惮的女侠?
龙宇轩本是采花大盗,此刻,出于职业本能,便想多看两眼,眼角余光,却忽然瞥见那位世子殿下神色,心中一个激灵,立即低下头去。
如若觉得,江湖是一张珠帘,江湖女子,便是那珍珠,串出了一桩桩一件件恩怨情仇,由此,串成了江湖。
而此刻登船的女子,无疑是江湖上那颗最璀璨的珠子。
而且,不用后缀“之一”二字。
她的相貌,虽不是世间绝色,却秀气孤禀,极为耐看。
幼时,便与堪舆大家一同走遍北凉,绘制地理形势图。
后来,进入上阴学宫,师从道德林王祭酒,与兵家大师。
一人拜两师,唯有黄三甲,如今又多了个徐渭熊。
她以诗文称雄,于棋道,首创十九道棋盘,天下霸响。
棋风却极为平和,常见韬略。
说来奇怪,她与人下棋,极少出现那等让观局者倍感晴天霹雳的妙手。
既无诡谲,也无煞气,手手皆是坚实平稳。
看似,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大多数时候,棋局才入中盘时,便有了毫无破绽的完胜气魄。
若是以字观人,她自然称不上美人。
可是,若以棋观人,黄三甲不出,她无疑便天下无双的存在。
棋盘上,她以理服人,棋盘外,她也不乏做出许多以力服人的举动。
她腰间所挂佩剑,可不是一件花哨摆饰。
上阴学宫,拔剑削取头颅。
如此壮举,便是那位写意湖的上任稷下学士,春秋魔头黄龙士,都不曾做过。
当今文坛士林,对这年轻女子,毁誉参半。
诸多言语,却唯独没谁敢说她是个庸人。
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便徐骁,也敢拿扫帚与之大战三百回合。
可是,竟如此忌惮眼前之人,倒也是稀罕事儿。
不过,心下尚有些庆幸。
有兄长徐千秋在,二姐便是有怒火,也不会发到自己身上。
俗话说得好,天塌了,有大个儿顶着。
对二公子徐凤年来说,兄长徐千秋,便是那个大个儿。
若无兄长相随,只怕,此次他十有八九,得掉一层皮才行。
对多年前往事,徐凤年至今仍记忆犹新。
得知兄长徐千秋练武,二姐徐渭熊很是生气,怒发冲冠,提剑,便开始了万里追杀。
好好的万人敌兵法,不碰,庙堂纵横捭阖学问,不学,偏偏去做那学武的莽夫。
这可把二姐徐渭熊气得火冒三丈。
可是,追杀截止后,聪明绝顶的徐凤年,总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
那是一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总之,他隐隐觉得,兄长徐千秋,与二姐徐渭熊,二人之间,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当然,天下第一楼的身份不在此列。
得知兄长竟是天下第一楼之主,徐凤年便已猜到,二姐徐渭熊也是楼中之人,而且身居高位。
这么多年,也一直是她,在背后支持兄长徐千秋。
君子不立危墙,不是君子,更应如此。
徐凤年决定,还是先在船舱里躲躲。
可是,船就那么大,能躲到哪里去?
砧板上待宰的活鱼,能躲到什么地方?
躲到什么时候?
横竖是一剁,徐凤年不等徐渭熊入船舱搜人,自己便挤出笑脸,小跑出来。
不待他说话,下一刻,整个人都傻眼了,愣在原地。
只见,兄长徐千秋上前一步,一包抱住二姐。
二人相拥,抱了个满怀。
慕容雄雌,面面相觑,便是那每逢大事,颇有心机城府的慕容桐皇,也给这一幕弄懵了。
许久,二人松开。
徐千秋轻喊喊了一声,“姐”。
心中牢记一事,得喊姐,而不能是二姐。
脸上带着笑意,说道:
“姐,你怎么来剑州了?此地与那死气沉沉的上阴学宫,相隔甚远。”
被紧紧搂住,徐渭熊也不挣扎,松开后,略显担忧,平淡说道:
“怕你进了武帝城,不小心被人连皮带骨头,一锅煮熟了。
只好先在这里守株待兔,这是私。
公,则是学宫三年一度的学识考核,其中,堪舆一项,定在剑州以北的地肺山。
考究望气相地,点穴寻龙的本事。
王祭酒喝酒误事,便由我代行考官一职。”
好些话,当着这么多人,二人自然不能说。
该演戏,还得演。
徐千秋撇头,望向江岸。
果真看到,岸边站着不少读书人,襦衫士子。
年轻者,尚未及冠,年长者,已花甲古稀。
大多各自背负一只笨重书箱,极少有人锦衣华服。
却是应了那句古话,“腹有诗书气自华”。
二姐徐渭熊能以学子身份,承担稷上先生职责,徐千秋一点儿也不奇怪。
二姐学问渊博庞杂,融会贯通,辞采蔚然。
不管是正统经义,道德文章,还是那些被误解的旁门左道,奇巧淫技,皆涉猎颇深。
尤其是这堪舆之术,曾着有《望龙经批注校补》,与《琢玉斧峦头歌括》,精妙入微,通篇无一字故作晦涩。
因她喜好挂古剑,负青笈,游历山川,故而,被心悦诚服的风水师们誉为,徐青囊,或者,青乌先生。
徐千秋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怔怔凝视着风尘仆仆的二姐,半响不说话。
只是微微抬手,将她额角一缕青丝,捋顺到耳后。
第248章 【这样的二姐,你们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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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徐渭熊,雅洁大气,徐家子女中,除世子徐千秋外,以她最有大将风度。
但是,徐渭熊喜爱钻牛角,尖,更着称于世。
曾有文坛高贤,写一传世名篇,其中,有一佳句,“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广为流传。
此言,为南北士子倍为推崇,可到了上阴学宫,徐渭熊评点天下诗文,却留下批语:
“不顾细谨,何以行千里?不辞小让,何以称大礼?”
那位文坛高贤,既是诗坛巨擘,又是棋诏高手,北方名士气不过,写信至上阴学宫,言辞锋利。
徐渭熊不予理睬。
老头儿一气之下,连写八封书信,寄往上阴学宫。
说是书信,其实,性质与檄文无异。
最后,老头儿甚至千里南行,不远千里,前往上阴学宫。
欲在徐渭熊最为厉害的十九道之上,与之一较高低。
从其最为在意之处着手,可一举击溃其自信心,从此碌碌无为,沦为废人。
徐渭熊一眼便看穿老头儿用意,也不多说,应战前,提出一赌注。
若她执黑十局,连胜不败,老头儿便要从此封笔。
后者未曾犹豫,自信棋力名列天下前茅,欣然应诺。
结果……
毫无悬念。
徐渭熊连输十场。
老学究灰溜溜回到了北方,密信恳求,希望十九先生莫要与世人说起那赌注一事。
之后,继续留在北边首屈一指的大书院里,授课讲学。
徐渭熊倒也厚道,未曾大肆渲染,不过,回信时,写了三句:
“人而无信,不死何为?”
“言行相悖,一只老贼!”
“教甚书文,误人子弟!”
老头气得吐血,至此,重病不起。
学宫赌棋一事,于有心人细细探查之下,方才水落石出。
文坛诸人,自是腹诽这女子得理不饶人。
至于天下棋士,猛然惊觉,一遍又一遍,不断复盘徐渭熊与人对局。
执黑,必然不败!
棋之一道,遵循座子制,执白先手,占先天优势。
徐渭熊对局盘数,早早破百,且,皆是与棋坛大家手谈相争。
如此,还能执黑不败,简直是个奇迹!
这些事,是大事。
与之关系最为亲密的徐千秋,却知晓一些琐碎小事。
二姐有洁癖!
在其闺房之中,任何事物,讲究摆设,几近到了死板僵硬的地步。
一瓶一笔,一砚一椅,一榻,一炉一书,等等。
位置十几年如一日,不曾变更。
年幼时,徐千秋与徐渭熊共处一屋,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悄悄挪动一些不易瞧见的小物什。
无一例外,每次,徐渭熊都能一眼找到蛛丝马迹,然后矫正。
倒也没舍得揍他一顿。
也不知为何,自幼,二姐徐渭熊虽有洁癖,但对他,却是个例外。
印象中,徐渭熊的衣衫很是朴素,却极为干净。
而今日,她的衣衫之上,尘土醒目。
可见,她这一路,走得很急。
急于赶路,故而,已顾不上这些了。
何等重要之人,竟能让一个拥有洁癖之人,不顾自身习性,长途奔波,只为相见?
姐弟相逢,脉脉温情。
结果,却被一色胆包天的小屁孩,给搅浑了。
“姑娘,抱抱!”
徐渭熊低头看去,是一个眉目灵气的稚童。
她只是略微一瞥,还未开口说话,徐千秋已然出手。
速度之快,绕是李老剑神,竟也皱眉。
不曾看见他如何出手,稚童已再次被他制住死穴。
一拳轰出,五六个猩红牙齿,猛地碎裂,脱落而出。
咔嚓一声,又是一根手指折断,骨骼粉碎。
这位龙虎山老祖,年纪较之李淳罡,还要大三四个甲子,如今返老还童,算得上世间真正的老不死,老怪物。
便是五百年前的齐玄帧,亦不过是他的晚辈罢了。
此刻,这位老祖内心,却是崩溃的。
他如何也不明白,调戏世子殿下女人,吃醋,揍他一顿,断其四指,尚能理解。
可是,眼前之人,却是世子殿下姐姐,一句不痛不痒的撒娇之语,何故再度招来世子殿下狠辣手段?
老祖终于不再忍耐,便要发动神通,灭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却忽地变了脸色,双眸之中,一丝恐惧,稍纵即逝。
体内气海,竟无法催动!
自己若是稍有异动,便会魂飞魄散。
无奈,只得再次不要脸,哇哇大哭起来,哭泣声,颇为凄惨,惊天动地。
鱼幼薇,裴南苇,神色微有些异样,怯怯看向世子殿下,虽不敢发言,心中却多少有些不悦。
对一个孩子,何至于此?
未免冷血了些。
如今,鱼幼薇已是徐千秋枕边之人,经此一事,却有些动摇。
自己的选择,真的对吗?
裴南苇见识过世间真正的黑暗,对此,却并未太过在意。
只是,之前,心中对那位北凉世子,慢慢积累而来的一点点好感,慢慢淡去。
看着自己弟弟这突如其来的狠辣手段,竟是针对一个孩子,徐渭熊神色不变,未作太多思量,腰间之剑,瞬间出鞘。
眨眼间,一抵在稚童脖颈处。
便欲一剑封喉!
虽不知其中缘由,便是如此,徐渭熊也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站在自己弟弟这一方。
她相信他。
他如此做,必有其缘由!
故而,徐渭熊杀机顿起,当即拔剑。
见此一幕,慕容姐弟二人,脸色刷一下变得苍白。
传言果真不假,北凉王府,无一不是疯子。
没一个正常人!
关键刹那,徐千秋双指夹住锋利剑刃,救下稚童。
二人对视一眼,徐渭熊这才收剑入鞘。
二人,一个眼神,足矣。
一切,尽在无言中。
惊险一幕,自此结束。
龙宇轩黑着脸,将稚童抱回船舱里去了。
再次见到徐渭熊,她还是这般,无条件护着自己弟弟,姜泥脑海之中,回想起往日种种,忽地笑了。
这是徐渭熊第一次见到老剑神李淳罡。
羊皮裘老头儿,不断打哈欠,精神萎靡不振,未曾因为她是北凉郡主,或者是徐青囊,便刮目相看。
徐渭熊却走上前,对其执了晚辈礼,毕恭毕敬,作揖说道:
“晚辈徐渭熊,见过李先生。
先生于大雪坪之上,“剑来”二字,振聋发聩。”
第249章 【给徐渭熊洗头】
先生,大家,世子,这三个词汇,春秋大定后,便泛滥成灾,如同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路边随便一只阿猫阿狗,都可以互相吹捧,弄一顶大帽子,名不副实,也往自己脑门上扣。
可是,这两个字从徐渭熊嘴里说出,那份量,便是大不相同。
上阴学宫,于天下读书人眼中,视为圣地。
可其中,能被她称呼“先生”二字的,便是两位授业恩师,及大祭酒,也没这耳福。
显然,徐渭熊这般郑重其事,敬佩老剑神,是发自肺腑的。
此般敬佩,并非单纯因为李淳罡的剑仙成就。
而是,李淳罡跌出陆地神仙后,再入此境,非大毅力不可为。
老头儿打量了徐渭熊一番,摇头道:
“资质比不得姜丫头。”
徐渭熊平静道:“晚辈习剑,只为强身健体。”
李淳罡不客气教训道:“可惜了一柄好剑,在你手上,不得酣畅啼鸣。”
徐渭熊微笑道:“晚辈只会些剑术,比不得李先生的剑道。
若是武帝城一行,先生缺趁手兵器,晚辈可以此剑相赠。”
李淳罡一眼便知,这女娃是个行事果决之人,说道:
“剑是好剑,可见,你养剑功夫用得极深,只通剑术一说,过谦了。
君子成人之美,小人夺人所好。
老夫既非道德君子,也非那见不得别人好的小人,不赠,也不抢。
再者,如今,有剑无剑,于老夫而言,已无区别。
徐渭熊,你也不需试探老夫,老夫既然答应徐骁,保证这小子不缺胳膊,不少腿,平安回到北凉。
东海也好,京城也罢,只要徐小子敢去,老夫便能保证,护他活着离开。
该出手时,老夫自然会出手。
只是,这一路走来,徐小子走一步,算十步,算无遗策。
想来,便是没有老夫,他也能游刃有余,
老夫也不过是作了一回观光客罢了。”
徐渭熊从不像女子那般,弯腰施福,而是如男子一般,作揖,轻声道:
“谢过李先生一诺!”
李淳罡一脸无奈,啧啧道:
“本来听说,姜丫头被你欺负得可怜,想着,与你见面后,替那丫头找回些场子。
现在,你这两次作揖,老夫实在没那脸皮出手了。”
徐渭熊平静微笑,语不惊人死不休,缓缓道:
“实不相瞒,自古以来,婆媳姑嫂,多有不合,不见得那些婆婆嫂子都是恶人,无非是想,让入门女子多惦念自家夫君的好。
晚辈一直把姜泥当弟媳妇儿看待。
只是,她性子活泼,我们姐弟的娘亲,去世得早,便只好由我来当恶人了。
不过,晚辈得知,曹长卿于江南道出现,欲接走姜泥。
最后关头,她却选择留下,这些年,也不枉我弟弟对她那般好了。”
此番言语,令老剑神,于平地,起惊雷。
愣了愣,伸出大拇指,称赞道:
“徐青囊,以理服人,名不虚传,老夫今日,总算是见识到了。”
对于李淳罡的夸赞,徐渭熊并无异样,看向徐千秋,问道:
“船上可有饭食?
为了赶路,走得有些急,耽误了午饭,算起来,你欠了我一顿饭。”
徐千秋点头点头,道:
“这没问题,船里储有许多刚捕捞上来的河鲜。”
说罢,一旁的青鸟,已去吩咐厨子伙夫劳作起来。
徐渭熊转身下船,将二十来号稷下学士带上甲板。
这些学士,老少不一,大都很拘谨。
只有其中少数几个兵家学子,才敢稍稍壮起胆子,主动上前,与世子殿下打招呼。
如今天下,百家家争鸣的盛况,早已不复不存。
时下,帝国鼎盛,诸多学说,已难掩万马齐喑的颓势。
唯有上阴学宫,尚还苦苦支撑,大庇天下寒士,为后世留下读书种子。
只可惜,学宫乃是私学,就财力而言,远比不得国子监。
国子监,有帝王公卿倾囊相赠,极为阔绰。
春秋时,学宫尚有豪阀世族资助,如今,一个个朱门高墙,早已变作断壁残垣,愈发拮据落魄了。
故而,除去少数兵家子弟,尚在精研历朝历代战事外,大多数稷上先生,及稷下学士,皆对北凉徐家,天生恶感。
午饭时,徐千秋与二姐徐渭熊,有意避开众人,私下开了个小灶。
徐千秋狼吞虎咽,徐渭熊细嚼慢咽,两人性格,泾渭分明。
徐千秋知晓她吃饭时不爱说话,便自顾自打开书箱,看到几袋子土壤,探手捏了捏,嗅了嗅,皱了皱眉头。
小心翼翼放入嘴中,尝了尝,问道:“这龙砂……是哪座道教洞天福地挖来的?
是龙砂不假,可味道,却差了太多。”
徐千秋少年时,曾与二姐,及龙士姚简,一道去北凉山脉寻龙点穴。
耳濡目染之下,对于风水,也知晓些。
再加之,脑海之中,书籍资料,如瀚海百重波,三年寻龙,十年点穴,徐千秋或许并无这般本事。
但是,基本的辨认,龙脉走势,却能知晓一二。
龙脉所在,开帐过峡,束气入首,结穴而居,这些,皆能掌握。
挖龙砂,与农夫挖冬笋,乃是一个道理。
考验的,无非是经验与窍门罢了。
徐渭熊便是此道大家,若是与胡八一同一时代,定能大有作为,上挖云顶天宫,下掘瓶山。
箱内龙砂,有大小六七袋,大多已结印焚烧。
徐千秋拿起品尝的那一袋,上有黄符丹字,三个印结封存。
“三清统御”,“八重冰梅”,“出云鞍马”。
确认无疑,是出自二姐徐渭熊之手。
这结印册,极有讲究,丹符规章,须与出土人生辰八字相符。
再者,任何一处龙砂出土,都绝非小事。
道门龙士也好,青囊师,地理家也罢,皆不可擅取龙砂。
江山一统后,朝廷明令,任何龙砂出土,皆要崇玄署与钦天监两大批文,方可开挖。
近二十年内,已无任何一次获准的先例。
徐渭熊此举,无疑是与朝廷法律悖逆。
其中细节,徐千秋却不是很清楚。
关乎天下气运,这并非小事,还需慎重。
此事,一直都是徐渭熊负责。
徐千秋笑了笑,起身道:
“来来来,姐,我帮你洗头,咱一边洗,一边说。
我帮你洗头,一会儿,你也帮我洗。”
第250章 【和二姐的温存】
徐渭熊没有拒绝。
青鸟一直候在门外,徐千秋就让其端来一盆热水,和一块玉胰子。
贫寒人家洗头,都是用廉价粗糙的皂角,富贵人家,则要讲究许多。
胰子中加以研磨的珍珠粉,便称作玉胰子。
徐千秋握着二姐柔顺青丝,眼神温暖,双手慢慢划进其后背,凑近耳边,热气附体,柔声道:
“上阴学宫的事儿,可还顺利?听说你杀了不少人。”
徐渭熊将上阴学宫之事,一一道来。
徐千秋细细听着,一边给她洗头。
顺带着,双手也没闲着,偶尔做些本分之事。
被他一阵抚摸,徐渭熊只觉心里如小猫挠痒痒,渐渐失去克制,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山阴学宫,杀之一局,已渐渐收尾。
徐渭熊杀了不少人。
学宫之内,立场大概分为两派。
祭酒一职,徐渭熊已胸有成竹,不需多少时日,便可尘埃落定。
对于此事,徐渭熊自由安排,不需徐千秋操心。
二姐的手段之强硬,徐千秋深有体会。
以上阴学宫作为舞台,终究是小了些。
不过,上阴学宫传承千年,自有其底蕴。
这其中,不乏一些老不死的,以镇气运。
为保万无一失,徐千秋决定,于总部,将火焰女调往剑州。
洗完头,徐千秋拿起丝巾,轻轻擦拭徐渭熊的头发。
两人坐下,世子殿下帮她梳理青丝。
徐渭熊一直坚持,待他给自己洗完头发,猛地起身,欺身而上。
此处省略百万字。
云雨巫山,枉断肠,临别在即,徐千秋怀抱佳人,轻柔细语,道:
“那头雌虎夔,昵称菩萨,另外一只,名为金刚,我已送给黄蛮儿了。
现在,我将菩萨送你,上阴学宫之内,满嘴仁义道德,你整日待在其中,无聊得紧,有菩萨陪着,也能好些。”
徐渭熊附下身子,抱着怀中之人,无限索取。
又过了一阵,终于停歇,吐气如兰,细语道:
“跟你要个人。”
徐千秋微愣,随即说道:
“你说。”
徐渭熊笑容玩味,在其耳边,一字一句说道:
“鱼玄机。”
徐千秋眉头微微皱起,略微思量,便明白其中关键,道:
“我明白了,鱼幼薇的父亲是春秋名士,而且,是从上阴学宫走出去的。
想来,他女儿,于上阴学宫之中,尚还有些用处。
不过……”
徐渭熊知晓他在担心些什么,一如既往的蛮横,道:
“放心,姐知道,她是你的小女人,我会保护好她的。
怎么,不给?”
徐千秋吻其额头,笑道:
“不是给,是借,记得还我。”
徐渭熊毫不犹豫道:“本就是借,否则,我向你要一女子,有何用?
她虽是花魁,可姐也不是你说那什么……”
徐千秋接过话茬道:“百合。”
徐渭熊笑笑,道:“西楚已亡国,可鱼玄机不同,有了她,我便可在上阴学宫内,再掀起一番腥风血雨。
千年王八,万年龟,要想将其钓出,给出的鱼饵,总得化点心思。
于上阴学宫求学多年,至今已十年有余,一直以来,我想跟一个老前辈下局棋。
如今,是时候落子了。”
徐千秋心中明了,已大概猜到那人是谁,便不再刨根问底。
两人难得相聚,再不舍,终归还是要别离。
沉默片刻,徐千秋郑重道:
“姐,待我从东海武帝城归来,便去学宫探望你。”
闻言,徐渭熊心里暖暖的,低声道:
“好!”
徐千秋轻抚其脸庞,游览雪山,下游溪谷,柔声道:
“我给你留下一艘船,走水路,总比陆路,要舒服轻巧些,省了颠簸之苦。”
徐渭熊也不客气,点了点头。
又是一番云雨,天空放晴,二人终于分开。
翌日,徐千秋找了鱼幼薇,将事情一一告知。
自始至终,临别在即,腴美女子怀抱白猫,未曾与世子殿下说话。
世子殿下历来霸道,今时不同往日,鱼幼薇,如今已是他的女人。
咋滴?
这是打算上房揭瓦?
二话不说,徐千秋直接将人扛起,带回了船舱。
一顿操作后,这丰腴女子,终于喘气求饶。
徐千秋再将那稚童身份告知,鱼幼薇这才明白其中缘由。
知晓自己错怪了他,故而,接下来的行动,顺从了许多,配合了许多。
晚些时候,队伍终于出发。
上岸后,徐千秋乘上神骏白马,回头看去,与鱼幼薇遥遥相望。
心中微微叹息。
能从她眼中,看出一丝难以掩藏的哀伤。
这一别,估摸着,最少几年无法再见。
上阴学宫,便是鱼幼薇爹娘埋葬之地。
当初,世子殿下三年游历,回归北凉,假若迟上几天,她便要回上阴学宫为双亲守墓,不再踏足江湖。
徐千秋翻身上马,轻轻勒了勒马缰,调转马头,沿着道路,驱马缓行。
记得当年,那时候,他借自己弟弟徐凤年之名,闯下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
他与鱼花魁说文解字,谈天说地,每在北凉,时隔日,必去看她。
她说,愁字,该作离人心上秋,以此为解。
徐千秋抬头望了望天色,嘀咕一声:
“这时节,真适合穷酸书生,于月下吟诵乡愁,离愁啊。”
捡了便宜,无缘无故当了老爹的龙宇轩,提着小屁孩的后领,往回扯,跃上一匹马,父子同乘。
除了这对父子,二公子徐凤年与舒羞,杨青风,皆是骑马。
靖安王妃裴南苇,和慕容姐弟,分开乘坐两辆马车。
老剑神与青鸟,做了马夫。
这支队伍,人数不多,一路东行。
值得一提之处,小泥人终于拜了李淳罡为师,三拜九叩,奉茶,拜师,礼成。
这几日,二公子徐凤年,及姜泥,抓紧时间,向羊皮裘李老头讨教武学。
赶路,是件及其无聊的事儿,闲得无聊,徐千秋便会进入车厢,与笼中雀裴王妃,手谈几局。
半旬时日,眨眼即过,临近沿海,那座名动天下的孤城,终于遥遥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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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武帝城】
汪洋大海,浩瀚无边,慕容姐弟生平仅见。
兴奋劲头,持续了许久,难以消退。
慕容桐皇尚好些,至于姐姐慕容梧竹,性子柔弱,不擅掩饰,情绪复杂。
自与世子殿下相逢以来,对这位俊逸潇洒的世子殿下,好感异常。
尤其,大雪坪一战后,世子殿下亲手替姐弟二人搬去了心头大石。
如今,只需世子殿下一句玩笑话,她便可以身相许。
估摸着,羞赧着,半推半就,便从了他。
一路行来,她总是偷偷摸摸掀开帘子,看那背影,多于看海。
世上伤病,千万种,情伤病入膏肓,心病无药可救。
弟弟慕容桐皇,心细如发,早已察觉到姐姐的异样,对此,却出奇地,并无任何斥责。
颇有几分顺其自然的意思。
武帝城,终于到了。
武帝城头,巍峨外城墙,抬头可见。
骏马通灵,不需徐千秋勒绳,便已停下马蹄。
徐千秋没去看那巍峨城墙,而是转头,看向东海海面,怔怔出神。
等了许久,青鸟轻声问道:
“公子,咱们不进城吗?”
遥遥大海,一望无际,可镇是个藏人的好地方啊!
便是十万海军,也足以不留下任何踪影。
徐千秋轻声道:“进城!”
一马当先,进入城内。
武帝城,独立于王朝之外,乃是孤城。
因此,此地城门守卫,不过只是摆设罢了。
进城无需任何路引。
当然,若是犯了武帝城禁令,便不得入内。
若是强闯……
好,没人强闯。
其余之人,贩夫走卒,王公卿相,一视同仁。
乘马入城也好,蹦跳爬墙也罢,都无所谓。
大开城门,摆下大阵仗,迎接来客,武帝城自王仙芝担任城主以来,便未曾出现过。
当年,一统春秋的天子入城,那位天下第二,也不曾走出内城相迎。
舒羞和杨青风,皆是第一次踏足武帝城,饶是两人见惯了江湖风雨,由城外走入城内,心中仍是觉得沉重非凡。
天下城池无数,百年以来,二十年一次武评,唯有这座城门,所有十大高手,几乎都进过此城。
当今天下,立于武道鳌头的风流人物,倒骑毛驴,拎桃花枝的邓太阿,从此门走过。
青衣官子曹长卿,也走过。
无数高手,穿过这道城门,沿着中轴,走上主道,进入内城。
那里,有个姓王的怪物,自称天下第二,屹立不倒。
两年前,有个名号叫剑九黄的西蜀剑客,背着剑匣,也走过这里。
而且,那是第二次。
二公子徐凤年翻身下马,牵马而行。
走了一段路程,瞧见路边一个酒摊子,犹豫了一下,坐下后,对酒摊伙计问道:
“有酒吗?”
“有有有,咱卖酒的,咋会没酒,天南地北的好酒,咱这儿,应有尽有!”
店老板眼神毒辣,见这位公子哥,鲜衣骏马,气态不俗,心想,来了只大肥羊。
走上前,让店小二滚一边去儿,自己亲自上阵,自卖自夸一通。
小跑几步,来到年轻公子身前,见菜下碟,谄媚笑道:
“这位公子,竹叶青,梁州老窖,剑南春,金陵大曲,都有,想喝啥?”
公子哥微笑道:“黄酒呢?”
店老板犹豫了一下,这黄酒,有倒是有,可卖不出高价钱,便是往死里宰,这肥羊也不会出太大油水。
正想着,劝说劝说,让眼前年轻人换些更耗费银子的名酒,可是,那公子哥只是撇头望向内城头,不容反驳,说道:
“就黄酒!”
酒摊老板眼珠子滴溜一转,笑道:
“听口音,公子是从北凉而来?
黄酒,是好酒啊!
实不相瞒,咱这黄酒,在城里,乃是百年老字号,虽说一壶酒二十两银子,贵是贵了点,可是,一分银子,一分货,绝对值啊!
对了,公子可知,前些年,那场江湖皆知的比试?
乖乖,咱是实诚人,也不说什么百年一遇,可十年一遇,绝没半点水分。
姓黄的老剑客,在与城主比拼前,就在咱这摊子上,喝了好些黄酒,直夸咱酒地道,没白掏那二十两银子!
这名剑客,可了不得,天下十大名剑,他一人便占了六把。
公子,你说说,那姓黄的剑客,一身本事,能弱了去?
是不是这个理儿?
唉,可惜这位剑侠,黄酒还是喝少了。
古话说,喝酒壮胆,嘿,要是再来一壶,指不定就使出剑仙的本事,赢了王老怪物……”
酒摊子老板,唾沫四溅,不停唠叨,徐凤年却只是安静听着,并不言语。
羊皮裘老头儿,一直闭着眼打瞌睡,如今闻到肉香,酒香,终于睁开眼睛。
徐千秋掀开车帘,瞥了一眼酒滩,道:“不管他,咱们进城,先找个落脚之地。”
“是!”青鸟应了一声,驾着马车,进入城内。
二公子徐凤年,看着马车入城,终于开口说话:
“两壶黄酒,两个碗。”
店老板愣了愣,照办。
心里琢磨,虽说这公子哥家仆带了不少,可都没谁坐下啊,要两个碗作甚?
端来两壶黄酒,两个酒碗。
一壶黄酒,本钱不到一两银子,老板精明狡猾,方才那般言语,借了剑九黄名声,竟让他生生卖到了二十两一壶。
老板心情极好,加之,这位公子出手阔绰,破天荒地,竟想亲自给公子哥倒酒。
窃喜的同时,心中难免嘀咕,外地游侠,就是容易糊弄。
被痛宰一次,这年轻公子似乎不介意那区区酒钱,平静道:
“我自己倒酒好了,你再上两盘牛肉,记得放盐。”
三年游历,老黄身上始终带着一壶盐。
酒摊子老板,也不愿热脸贴冷屁股,乐呵呵离开了。
徐凤年倒了两碗黄酒,其中一碗,放在右侧桌面,都倒满了。
端起身前那碗,喝了一口,又尝了尝牛肉,味道极佳。
这时,一个老仆,身背剑囊,缓缓而来。
一老一少,相拥而笑,引人侧目。
不多时,终于有人认出那缺了一颗门牙老头儿的身份。
惊叹纷纷,围观而来。
徐凤年与老黄,却视而不见,吃着,喝着,笑着。
吃饱喝足,然后,拔腿便跑。
待老板反应过来时,方才想起,酒钱,饭钱,菜钱,还没付呐……
痛宰一顿?
第255章 【六剑齐飞】
【说好的百万字起,感觉都没人看了……
也不知道雪中第二季什么时候出!】
一旁,采花贼龙宇轩在见到主仆二人后,便一直悬着心思。
江湖之大,无奇不有,有人骑驴,并不奇怪。
可是,若是骑驴,加桃花枝,再加武帝城,便万万不可小觑了。
江湖谁人不知,新剑神邓太阿,横空出世,喜好拎一枝桃花,悠游武林。
便是因为此事,江湖之中,诸多崇拜剑神风采的江湖男女,也依照葫芦画瓢。
如此半妖半仙做派,引来个别老派江湖人士十分反感。
试想,每逢桃花盛开时,走于大街之上,十个佩剑游侠,或者女侠,其中,十之三四,手中都提着桃枝逛荡。
如此,成何体统?
不嫌腻味?
这与当年官子无敌曹长卿,所引发青衫浪潮,乃是同一道理。
那时,满城尽穿青衣衫,可谓风靡大江南北。
论人气,一较高下,十大高手中,位列前三甲的王仙芝邓太阿,曹长卿,皆能将后面七位甩开十条大街。
其实力,也不可同日而语。
龙宇轩自是没机会目睹剑神邓太阿真容,却也知道,江湖上,不是随便一个骑驴,拎桃花的,便是剑神。
可眼前之人,神情温和,瞅着不似普通人。
神华内敛,气态不俗。
龙轩宇如临大敌。
见白捡的儿子不知天高地厚,竟在那边灌酒,犹豫了一下,翻身下马,小心翼翼坐在这孩子身边。
将这兔崽子,与那主仆二人隔开。
武帝城中,空落落的主道上,徐千秋走下马车,缓缓前行,欲往阁楼之顶,观此旷世之战。
墙根下,并排站着六位武奴,武帝城武奴,名动天下。
武奴,共计十二位,皆是江湖之中屈指可数的高手,败于王仙芝之手,后,自愿留下为他守城。
其中,剑士四名,刀客三名,枪法宗师一名,拳术宗师两名,琴师一人,棋士一位。
武帝城出动一半武奴,立于城墙之下,想必,定不会是殷勤待客的手段,而是要让那白马出凉州的世子殿下,知难而退。
武帝城之中,从未有过国法,只有王仙芝立下的城规。
在这里,皇帝老儿,王侯公卿,说话都不管用。
无论是谁,都得按照规矩来,除非……
你拳头够硬!
硬到何种程度?
打败陆地神仙王仙芝,便可!
剑童三禄,数次偷瞧那马车帘子,都没能见到那惊为天人的容颜。
于是,只好喝酒壮胆,没话找话,轻声问道:
“老爷,那个公子哥是谁,胆子也忒大了,竟敢无视王老头立下城规,打算登楼。
只是,如今他身边的高手李淳罡,已出城去了,凭一己之力,他能走上城头?
那六位武奴,皆是一品高手,只需分分钟,便能将他揍成猪头。”
中年男子低头喝酒,的眯起眼睛,望着那名年轻人背影,依稀间,顿觉有几分当年的熟悉气息,神情恍惚道:
“他啊,马马虎虎,算个远亲,按辈分来算,得喊我一声舅舅。”
剑童当场震惊道:“老爷,三禄自打认识你,你从未说起过家世,要不,您今天给我说说?”
男子想了想,端着碗,悬于空中,终于笑道:
“当年,我在某地练剑时,他娘亲,也就是远房表姐,曾对我有一饭之恩,有救命之恩,也有授业之恩。
今日,带你来武帝城,便是还那份恩情的。”
少年是个直性子,心里有什么,便说什么,说道:
“老爷,可不是我说你,照你方才所说,这恩情,大了去了,你咋个还法?
加上你们俩,还沾亲带故,你要是出手小气了,我都看不下去!
以后,我可不给你烧水做饭了!”
中年男子嗅了嗅手中桃花枝,调侃道:
“你那点心思,我会不知道?
你是不是觉着,马车里那位,与你一见钟情的姑娘,跟那公子哥有关系,便想借我出手,与之拉进关系,然后去做好事?
你啊你啊,这叫慷他人之慨,否则,以你吝啬小气的性子,十棍子下去,也休想打出半个铜钱来。”
剑童恼羞成怒,不再理会这言辞刻薄的老爷,眼角余光,却是投向马车,生怕那位姑娘听了去,对他产生不佳印象。
男子轻声感慨道:“吴素离开吴家剑冢前,剑山一别,我曾许诺一事。
后来,她为徐瘸子,孤身入皇城,我当时没来得及跟上,以至于她落下病根,我愧疚至今。”
说话间,男子弯腰,从书箱之中,取出一名黄梨木匣。
手指一抹,轻缓推开。
木匣之中,露出十二柄长短不一,却玲珑袖珍的小剑。
小剑颜色迥异,大不相同。
在有所动作前,模样十分人畜无害,温和敦厚的男子,对两辆马车,及饮酒稚童,微笑说道:
“在下邓太阿,习剑时,欠下王妃吴素一事,今日先行偿还一半。
希望诸位不要阻拦。”
龙宇轩一口酒喷出嘴,使劲咳嗽,吓得脸色苍白。
“王妃练剑,为入世救人,而我不同,我练剑,只为杀人,匣中剑,共计十二剑,今日,破例出六剑!”
稚童一直饮酒,没心没肺,此刻却破天荒露出凝重神情。
一旁,青衣手握血煞长枪,这名男子自称邓太阿,其姿态虽友善,而她,却丝毫未曾掉以轻心。
欲杀凉王,先过青衣!
这并非一句空话!
舒羞杨青风面面相觑。
慕容桐皇再度掀起帘子,瞪大眼眸,紧皱眉头。
再见佳人,离剑神邓太阿最近的少年剑童,心生豪气,神采奕奕。
一时间,附近所有人,皆摒住呼吸。
桃花剑神,剑术冠绝天下,如今出剑杀人,试问,世间能有几人亲眼目睹?
黄梨剑匣,整齐排列,十二剑,最长不过中指,最短才及拇指。
当下江湖,邓太阿风头,远胜老剑神李淳罡,是为天下剑道第一人。
微微一笑,伸出一根食指,朝左手第一柄赤红小剑剑柄,轻轻一弹,平静道:
“玄甲!”
小剑飞入空中,轻微凝滞后,朝城头激射而去。
邓太阿再伸出中指,双指并敲,道:
“青梅,竹马。”
第256章 【舅帮亿次】
声音落下,两剑灵气,射入空中,再度飞去。
最后一次,三指齐出。
“春水,朝露,桃花。”
小剑匣之中,恰好空去一半。
便是靖安王妃,此刻,亦被这身上传奇色彩,浓重如墨的男子,给挑起了好奇之心,与畏惧之心。
顺着他的手势,舒羞,杨青,风龙宇轩几人,一齐望向空中飞剑。
唯有那饮酒稚童和青鸟,二人始终盯着那并不起眼的黄色小剑匣。
众人张目远望,无从得知,这名男子,弹指间,剑出匣,却不过一瞬间,六柄小剑,便已尽数剑匣两尺上空,缓缓落下。
待邓太阿盖上黄梨木匣子,众人这才后知后觉。
转头望去,预想之中,六名武奴,此刻本该已生死,被那飞剑洞穿头颅,迸出六道血柱,六具尸体,撞向城墙,最终缓慢地瘫软倒地。
可是,预想,终究是预想,与现实差距超乎十万八千里。
谁曾想,天下第三,桃花剑神邓太阿,首次飞剑杀人,便会失败而归。
只见那白衣少年缓缓转身,看将过来,无喜无悲,缓缓说道:
“此间之事,便不劳舅舅了,小子自己便能处理,恩情……还是留着!”
拂袖之间,便击退桃花剑神六柄飞剑,这位世子殿下,莫非真如传言那般深不可测?
龙宇轩心中骇然!
饮酒不止的稚童,亦停下手中动作,双瞳之中,闪过忌惮之意。
隐藏身份,上得船来,本就为确认这白衣少年境界几何,却一无所获。
而且,被其断去五指。
这人,境界古怪得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皆有。
相处多日,这位返老还童的老天师,始终无法确定世子殿下实力。
如今天下,关乎这位徐一指的实力,议论颇多。
芦苇荡一战,一指灭敌两万余,这话,天下人,九成九,皆是不信。
便是陆地神仙,也绝无此般实力。
千,尚有可能。
两万?
纯属扯淡!
但赵老祖行事,历来小心,这大概也是,为何他能老不死的最大缘由所在。
为保万无一失,不惜自降身份,隐藏实力,上得船来。
五根断指,他也不甚在意。
只要入得天门,进得仙界,断臂亦可重生。
区区断指,自然不在话下。
半旬有余,毫无收获,终于,方才,那白衣少年出手瞬间,他终于看出些端倪。
只是,他仍无法确认,那只是片刻手段,还是自身实力。
总之,这位世子殿下,身上秘密太多。
但是,对这些秘密,赵老祖并不关心。
他唯一所求,便是重开天门,进入仙界,获得永生。
他虽看似返老还童,却唯有自知,本源已近枯竭,如此容光焕发,不过回关返照罢了。
今日,若不能重开天门,他便没多少时日活头了。
“舅舅”二字,让那手持桃花的中年男子微微一怔。
舅帮一次,实乃,“舅帮亿次”。
这么些年,他一直暗中守护着这位远房外甥。
如今看来,却是多此一举了。
正因为多年暗中保护,方知,这外甥身上,有着太多秘密。
只是不曾想,他的武功,竟如此深不可测。
芦苇荡一战,他不在。
不过,后来,他也有所耳闻。
只是,当时,他亦是一笑置之,并未放在心上。
如今看来,江湖传闻,极有可能是真的。
若他方才感知,未有差错,那……
这外甥境界,似要高他一筹!
可是,这怎么可能!
看来,这恩情是还不成了。
故而,只得收剑入鞘,继续饮酒,果真不再插手。
今日,他终于确认,那日剑开天门,斩杀天上仙人之人,为何人!
这结果,还真令人差异,震惊。
手中端着酒,对不远处那白衣外甥,遥遥举碗,微微示意,后,便自顾自喝了起来。
弹指间,飞剑杀人,邓太阿终于起身,那只黄色盒子,装载十二柄飞剑,每一柄,皆是价值连城,而他,却将之,掷向那白衣少年,道:
“邓太阿此生所学,飞剑杀人之术,尽在此盒中,今日,尽数赠予殿下。”
也不待自己外甥开口拒绝,邓太阿便已转身,对那轻轻摇头的稚童微笑,说道:
“晚辈邓太阿,恭贺赵老神仙返璞归真,入陆地神仙,至此逍遥人世间。”
稚童愁眉苦脸,叹气道:
“你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了?
你那外甥虽古怪,秘密太多,可若是李淳罡输了,他如何走得出武帝城?
十二柄飞剑,你送与不送,又有何意义?”
虽看不透世子殿下身上古怪,但赵老祖却不认为,这白衣少年能与王仙芝一战。
与桃花剑神此番交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试探。
邓太阿却只是笑笑,拿起桃花枝,牵过驴子,笑道:
“老神仙,他能否出城,这与邓太阿,便没关系了。”
稚童白眼无奈道:“如今这江湖,贫道是真看不懂了。”
此刻,一旁,采花贼龙宇轩,眼珠子早已掉到地上。
邓太阿手持桃花枝,牵过驴子,唤来剑童,匆匆离去。
剑童不解,问道:“老爷,如此旷世之战,百年难遇,您不看看?何至于如此匆忙?”
中年男子瞪了一眼剑童,低语道:
“看到没,那白衣公子便是我之前与你所说之人。
此时不快些走,晚些时候,他若挑战于我,该如何是好?”
说罢,牵着驴,匆匆离去。
剑童回头,望向慕容桐皇所在马车,念念不舍,终于还是离去了。
徐千秋再次挥袖,六位武奴,尽数被掀飞,砸于城墙之上,陷入重度昏迷,一时半会儿,难以苏醒。
挥袖间,便除去六位武奴,此等实力,最低也是指玄,赵老祖如此想着。
希望只是指玄……
如若不然,今日可就有些麻烦了。
没了阻碍,世子殿下顺利登上城头。
青鸟搬来桌椅,徐千秋缓缓坐下,望向东海,观战。
海面之上,搅乱掀翻,莫非,果真要“东海之水皆立”?
海浪,愈演愈烈,下垂剑幕,如黑云压城。
这一日,百年江湖,两代剑神,皆在武帝城出手。
这一日,整个江湖,注定不平凡,载入史册。
除去武帝城大战外,武当山年轻掌教,终于骑鹤下山,远赴北凉。
骑鹤,下北凉!
第257章 【骑鹤下北凉(上)】
小说原着,改编而成的电视剧,一般情况下,大都与原着,会有所差别。
雪中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与原着差别挺大。
在原着中,许多塑造得活灵活现的配角,皆被编剧删了戏份,没了出场机会。
这其中,龙虎山齐仙侠,便是其中之一。
齐仙侠,乃是龙虎山年轻一代翘楚,素有“小吕祖”名头。
洪洗象读书二十余载,一朝顿悟天象,齐仙侠欲与武当掌教洪洗象争锋。
故而,孤身上武当挑战。
不曾想,竟被洪洗象一招夺去手中浮尘。
后,齐仙侠便一直定居于武当。
齐仙侠那般不苟言笑之人,龙虎道人,结果,自从上了武当,呆久了,也被洪洗象给祸害得不轻。
不是被拉壮丁,便是去给道观修修补补,或者是砍柴烧炭,搭建竹楼。
这期间,难免与武当道人,皆有磕磕碰碰。
最初之时,齐仙侠与武当小字辈的道童,皆没个好脸色。
后来得知,他是从龙虎山而来,武当之人,见着他,便常年板着脸,跟欠了几万贯钱似的。
好在,双方皆是心地不坏,加上,那位年轻师叔祖兼掌教,与这人以礼相待,再者,道童们听说,这家伙剑法与六师叔祖不相伯仲,胆大一些的,便鼓起勇气,前来与他讨教,问些飞剑法门。
齐仙侠倒也豪气,没有门户之见,有问必答。
后来,一群仰慕剑仙风采与江湖风云的道童,最爱跟在屁股后头,唧唧喳喳,呱噪个不停。
齐仙侠所居住之处,是一冷僻竹屋,无形之中,也热闹了许多。
龙虎山,金科玉律,不计其数,武当与其不同,没太多讲究。
上山之前,齐仙侠本以为,自己会很不适应,不料,那些个顽劣单纯的道童,及那几位骑牛的师兄,陈繇,宋知命,俞兴瑞等人,皆与他有所往来。
不知不觉间,齐仙侠便少了几分与骑牛争强斗胜的初衷。
沉静下心思,在武当山练剑,习道。
间隙,偶尔会去主峰峰顶,太虚宫,欣赏日出日落。
眺望而去,东西南北四面,七十二峰峦,如莲瓣,拱卫主峰,一同呈现出俯首称臣的朝拜姿态。
每次吐纳完毕,收回视线,齐仙侠,皆会情不自禁望向那柄货真价实,乃是吕祖遗物的仙剑。
(此剑镜头,与电视剧中,也曾不止一次出现过。)
仙剑,悬挂于大庚角檐下。
对于五百年不世出的吕祖,齐仙侠自幼便极为崇敬。
他一心修行剑道,所追求的,便是那飞剑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上乘剑术。
道门之中,剑分为道剑,及法剑两种。
自古以来,便是尊道剑,轻法剑。
简单而言,道剑,斩七情六欲,法剑,斩妖除魔,斩世间不平事。
前者,于修道飞升,百利而无一害,后者,却不可避免地沾染些因果。
曾有龙虎山天师,便因此而遭遇罕见天劫,几乎当场兵解。
若非龙虎山当机立断,以折损数棵龙池气运莲,做为代价,则后果不堪设想。
齐仙侠所修炼的,便是法剑一途,龙虎山之中,颇有异议,也有惋惜。
今日,便是玉京尊神,真武大帝的诞辰之日。
上山烧香的香客,络绎不绝。
说来奇怪,自骑牛的接任掌教以来,虽说没有上任掌教王重楼那般,一指断江的神仙事迹。
而且,这姓洪的,一次下山都不曾有过,但武当山的香火,却是愈来愈旺。
齐仙侠常听同门白煜讲解气运,略懂一二,于主峰观云望霞,需知,武当屹立于大陆西北,而天下气运,向来便是由西往东而去,一如滚滚江水,奔流到海。
但这段时日,便是齐仙侠这个望气的门外汉,尚且隐约可见,云海滔滔翻涌,层层叠叠,汇聚于七十二峰之外。
只是不知,何时何日,才会厚积薄发。
所幸,齐仙侠向来不愿杞人忧天。
玄武是否当兴,龙虎能否长荣,谁,才是真正的道教祖庭,谁,被朝廷敕封君王恩赏,于他而言,都不重要。
齐仙侠猛地心神一跳,瞪大眼睛,抬头,朝那柄整整五百年未曾出鞘的仙剑望去。
这把古剑,自吕祖羽化登仙后,已沉寂半千年。
今日,竟然颤鸣如龙!
七十二峰,云海沸腾,最终,宛如七十二条白龙,游向主峰。
数百只黄鹤,翱翔盘旋。
因真武大帝诞辰,而蜂拥入山的浩荡香客,几乎同时抬头,望向这幅异象。
不知是谁,忽地喊了一句,“真武大帝显灵了”!
数万名之众,心怀畏惧的香客,齐齐跪拜于地。
世间寻常百姓,与他们说圣人经典,玄妙道德,艰深佛法,往往益处不大,用处不多。
大多时候,这些普通人是见惯了浅近明显的东西,才会喜欢,才会害怕。
一如升斗小民,见到那些痞子无赖手里的刀枪棍棒,或者是官老爷的锦绣补服,和八抬大轿,也会害怕。
故而,佛教便有十八地狱之说,吓得人,战战兢兢。
道门,则有种种真人,仙人,救世济民。
这些东西,士子高人往往不屑言谈。
对市井巷弄的老百姓而言,却最能震慑人心。
北斗主死,真武大帝坐镇武当,敕令北方。
鼎盛时,南方皆会有无数香客,前来武当烧香祈福。
如今武当,声望式微,但在多数北地百姓心中,仍是相当虔诚信赖。
尤其是,今日这头顶漫天云海,不停翻滚,黄鹤齐鸣。
试问,谁不敬若神明显圣?
一处经楼,正寻找一部典籍的陈繇,踉跄跑到窗口,颤颤巍巍,推开窗户,老泪纵横,嘴唇颤抖道:
“王师兄,小师弟成了!”
山中炼丹的宋知命,顾不得一鼎炉丹药报废,扑通一声跪下去,磕头道:
“武当三十六弟子,宋知命,恭迎祖师爷!”
于东海寻觅,得一名骨骼清奇闭关弟子的俞兴瑞,坐于蒲台之上,正传授那名弟子内功心法,忽地抚掌大笑,笑出眼泪,激动万分,道:
“李玉釜,你掌教师叔,终于要下山了!”
第258章 【骑鹤下北凉(下)】
武当七十二峰朝大顶,二十四涧水长流。
其中最长一条瀑布,飞流直下,犹如神助,低端被掀起,拉直,通向毗邻那座小莲花峰。
小莲花峰,唯有一名年轻道人,修习天道之术。
瀑布如一条白练,横贯长空,数万香客,见到此景,仿佛置身仙境,寂静无声。
偌大武当,几乎落针可闻。
水起作桥,为谁横?
齐仙侠亲眼目睹,古剑连鞘,一同飞出太虚宫。
他尾随其后,沿着悬挂两峰峰顶水桥,朝小莲花峰奔掠而去。
恰看到,那倒骑青牛的小道士,怔怔靠着龟驼碑,喃喃自语:
“今日解签,宜下江南。”
那柄仙人古剑,围绕着年轻掌教,不断飞旋,如同故友重逢,欢快雀跃。
见此,齐仙侠心神激荡,喝声问道:
“洪洗象,你到底是谁?!
为何吕祖佩剑,竟与你灵犀相通!”
倒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置若罔闻,神情怔怔,掐指再算,许久,吐出一口气,朝齐仙侠微微一笑,缓缓起身。
伸手抚摸那柄停滞悬空的古剑,手指一抹,三尺青峰,清亮如水,剑鞘分离,对剑鞘分别轻语,轻声道:
“你去北凉,你去龙虎。我随后就到。”
剑鞘往龙虎山而去,剑身朝北凉而飞。
古剑先行“下山”。
洪洗象一身朴素道袍,拍了拍尘土,骑上一只体型巨大的黄鹤,望向北凉。
江南好,最好是红衣。
可惜,如今那红衣,却已不在江南,而是回了北凉。
齐仙侠抬头,遥望黄鹤远去,惊骇道:“吕祖?!”
齐仙侠此刻,本已被震撼得无以复加,便瞧见,黄鹤去而复还,不再骑牛,改成骑鹤。
这家伙,匆忙跳下,一脸尴尬,笑道:
“先去与几位师兄打声招呼,才好离山。
对了,齐兄,近些时日,那些道童的科业,就麻烦你代劳了。”
齐仙侠一向性子刻板,此刻,却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仙人?
就这!
啥玩意儿啊!
幼年时,上山后,便从未走出过那道“玄武当兴”牌坊的新任掌教,被世子殿下骂做胆小鬼的年轻道士。
今日,一步入陆地神仙,总算是有胆子,下山了。
天生奇景。
道人骑黄鹤远去。
黄鹤于云间穿梭,掠过西北雄城鱼龙关,气势雄浑,关城,锁阴边陲,防线绵延,层层叠叠,构造防守之势,壁垒森严,乃是帝国漠北咽喉之一。
有军伍士卒,登城远眺,不知是谁,第一眼瞧见那只黄鹤,似乎……
有一人坐于鹤背上?
有人?
还真有一人!
这个消息,立即疯传开。
边关将士,皆涌上城头制高点,果真看到一名道士模样的仙人,乘鹤东行。
这座西北雄关,顿时炸开。
当黄鹤在头顶呼啸而过时,众人痴痴抬头,不敢言语,生怕惊扰了天人,破坏了天上逍遥。
中原乃繁华地,有黄鹤楼矗立于大江畔,翼角嶙峋,气势豪迈。
曾有诗仙,留有传世名篇,“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相传,五百年前,关西逸人吕洞玄,修道两百年,终证仙位。
立誓,世间有一不平事,便不愿上升天庭,以诗,以剑,以酒,悠游人间,曾驾鹤路过此楼,引来紫气东升。
楼内,墙壁之上,着有各朝各代名诗佳句,三百余。
其中,便有那首黄鹤登魁。
今日,有一场盛大诗会,便在楼上召开。
中原士子,正酒兴与诗兴勃发,猛地听说,有一神异黄鹤,自西向东而飞。
于是,众人皆来到外廊观看,近了,才猛然惊觉,果真有仙人坐于其上。
其人之姿,不输吕祖当年风采!
一位位文人骚客,面面相觑,不敢置信。
世间,当真有陆地神仙?
五百年前,乘鹤而去,五百年后,驾鹤而归。
烟波浩渺,黄鹤当空,掠过黄鹤楼。
一名老士子,呆呆说道:
“我辈目睹此景,不枉此生矣。”
北凉。
某处院落。
旧人,旧景,旧曾谙。
秋风起,秋叶落,人生聚复散,秋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
此时,此景,难为情。
北凉之地,冰天雪地,艳丽牡丹,极难种植,如今,已接连凋零。
到了清秋时节,倒还有一些百年老桂,可供观赏。
树龄念久,枝繁常绿,芳香扑鼻。
老桂树前,桂子落了一地,丫鬟二乔愤懑道:
“小姐,世子殿下说了,呢身上有伤,不能乱跑!”
相较以往,眼前女子,清瘦了许多。
伸手,点了点贴身体婢女的鼻尖,妩媚笑道:
“什么都要管,到底谁是丫鬟?”
小丫鬟眉清目秀,转移话题,嘻嘻笑道:
“听世子殿下说,小姐以前,最爱穿红裙,红衣,红裳,为何二乔从未见过呢?”
女子神情恍惚,柔声道:
“你还小,说了也不懂。”
二乔看了看自己胸脯,嘀咕道:“已经不小啦!”
女子弯腰,捡起一把金黄色桂子,满手桂香,抬头望着桂树枝叶,默不作声。
丫鬟关心道:“小姐,天冷了,要不咱们回去?”
女子脸色微白,不再红润,摇头道:“再待会儿。”
小丫鬟怯生生说道:“小姐,我说了,你可不许生气。”
女子微笑道:“说来听听。”
丫鬟低头道:“一次,二公子跟二乔闲谈,说,武当山上有个胆小鬼,这些年,一直偷偷喜欢着小姐。”
女子望向天空,松开五指,桂子颗颗掉落,叹气道:
“那是二公子骗你的!”
二乔小心翼翼问道:“其实,小姐心里也在等,对不对?”
女子转头,弹了一下侍女的光滑额头,道:
“你个小女子,不知羞耻!”
二乔涨红了小脸,鼓起腮帮生闷气。
“你便是徐脂虎?”
一道阴沉嗓音,传入耳中。
二乔怒而抬头,循着声音,抬头望去,看到一名阴鸷男子,从天而降,落于桂花树上。
来了人背了一柄长剑。
徐脂虎瞬间起身,伸手,将不知世事险恶的丫鬟,揽到身后,平静问道:
“阁下好魄力,竟敢在北凉王府之中行刺,无论成败,你皆难逃一死。
说,找我何事?”
黑衣之下,剑客咧嘴狞笑,道:
“虽说,反派死于话多,但你说得对,无论今日成败与否,我皆难逃一死。
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血手人屠。
拿人好处,替人办事,若非如此,在下也不愿跑到这天下禁地之中,与你一个女子同归于尽。”
刺客话不停,手中黝黑长剑,却已刺出,未有片刻停滞。
第259章 【剑斩气运】
“你敢?!”
有怒狂言语,伴随古剑清鸣声,呼啸而至。
有一剑,由千里之外的武当山,破空而来。
落于徐脂虎身前。
黄鹤驾临北凉,一名年轻道士,如流星坠落,瞬间落于桂花苑中。
饶是心智坚韧不拔,怀有必死之心的刺客,才跃下桂花树,也顿时目瞪口呆。
一柄飞剑,将他手中黝黑长剑,瞬间击碎。
那古朴仙剑,诡异悬于空中。
不多时,一岁数不大的道士,瞬间出现于眼前。
这道人,行事,更是令人匪夷所思,遥望东南,怒道:
“赵宣素,你信不信,我洪洗象一剑,便可斩断你赵氏气运!”
语落,那古剑,已瞬间消失不见。
龙虎山,山门前,剑鞘从九天云霄,直坠大地。
紧接着,古剑飞来,恰巧回归剑鞘。
古剑入鞘时,整座龙虎山,轰然震动。
继而,虽不见仙人踪影,却有仙人传声而来:
“赵黄巢,信不信我,洪洗象一剑,便可斩断你赵氏气运!”
说罢,龙池气运莲,刹那间,便已枯萎九朵!
赵黄巢虽已身死,魂飞魄散,但是,在其临死前,却留下不少暗棋,不少手段。
徐千秋的蝴蝶效应,让徐脂虎躲过了江南刺杀,回到北凉,却也免不了遭此一劫。
便是没了刀客袁庭山,也会有下一个袁庭山。
洪洗象,吕祖转世,只一眼,便看破来人身份,怒斩龙虎山气运。
天师府祠堂,众多供奉,百年,千年的祖师爷,众多牌位,纷纷跌落于地。
龙虎山,一名中年道人怒极,望向斩魔台,吼道:
“洪洗象,贫道不管你是吕洞玄投胎也好,齐玄帧转世也罢,可你如此逆天行径,难道就不怕天劫临头?!”
仙人再度言语,如九霄天雷,降落于斩魔台,遥遥传来:
“小道修行,已达七百寒暑,区区天劫,能奈我何?!”
北凉,桂花苑。
四面八方,百余名高手,严阵以待,只要那此刻稍有异动,便可将其碎尸万段。
一击不中,便再也没了机会。
那年轻道士,尚未出手,黑衣刺客,便已是七窍流血。
咬牙后,撞破墙壁,一退再退,肝胆欲裂。
不多时,边被人打断手筋脚筋,压往天牢。
余下之人,尽数将那年轻道士,包围余其中。
安然无恙的小丫鬟二乔,扯了扯身前女子的袖子,茫然道:
“小姐,那是天上来的神仙吗?”
徐脂虎红着眼框,别过头,不去看那位武当年轻师叔祖。
这道骑青鸟的小道士,生今日,乃是平第一次动怒的年。
徐脂虎好似小女子赌气,道:
“什么神仙,不过是从武当山来的臭道士。”
骑鹤下北凉,年轻道士口口声声,便是那天劫,也极为不屑。
只是,这会儿,竟露出一丝局促不安,这让丫鬟二乔,颇为疑惑。
一只大黄鹤缓缓落下,停于院中,吹落桂子无数。
终于,徐脂虎撇过头来,沉声问道:
“你来北凉作甚!?”
二乔看到,那道士红着脸,欲言又止。
她心想,这位神仙道长,脸皮也忒薄了些?
徐脂虎缓缓转头,问道:
“你到底是谁?”
这位武当山最为年轻的师叔祖,一直以来,被寄予厚望,肩扛天道。
此刻,却羞赧嚅喏,低声道:“我是洪洗象啊。”
徐脂虎重复问道:“你来北凉做甚?”
年轻道士,终于壮起胆子,说道:
“那年在莲花峰,你说你想骑鹤。”
她转过身,背对着这个胆小鬼。
这个一步入陆地神仙之境,放言,一剑斩断赵氏王朝气运的道人,深呼吸一口,笑道:
“徐脂虎,我喜欢你!”
声音,终于不再懦弱,中气十足。
“不管你是否相信,是否觉得荒谬,我喜欢你,已有七百余年。”
“所以,这世上,再没人比我喜欢你更久了。”
“下辈子,我还喜欢你。”
丫鬟二乔,眨巴眨巴水灵眸子,小脑袋一团浆糊,只看到小姐捂着嘴,哭哭笑笑的。
这就更不懂了唉!
看来,小姐说,自己年纪小,不懂事,应该是真的了。
年轻道士缓缓伸出手,轻声道:
“你想去哪里,我陪你。”
这一日,武当年轻掌教,骑鹤至北凉,与徐脂虎一道,骑鹤远离江湖。
仙人骑鹤至北凉,才入江湖,便出江湖。
世子殿下一行人,已登上武帝城观战,视角极好。
身份古怪的稚童,掐指一算,脸色惨白。
一把摔碎手中酒碗,砸了酒坛,推翻酒桌,在道路之上,打滚撒泼。
眼泪鼻涕一大把,哭得撕心裂肺,模样极为可怜。
看着,给人感觉,便像是那马背上的那采花贼老爹,此刻被人宰头颅,失去亲爹般痛哭流涕。
小屁孩在地上翻滚,满身尘土,最后叉腰,站于道路中央,面对西南方向,抹去鼻涕泪花,破口大骂道:
“他娘的赵黄巢,你这王八蛋,做事不地道。
死都死了,你还跟龙虎山较劲做啥?
当年,天师府没让你喜欢的女子上山烧香,你如今,便如此霍霍师门吗?
还有,吕祖你个老不要脸的,后辈打闹,你这修道几辈子的老家伙,赌什么气?
别他娘的以为,你是吕祖,贫道便不敢在背后骂你啊。
当然,贫道这是在与你讲道理,千万别找我打架!
九朵气运莲花,九朵啊!
贫道就那么点家底,都给你老人家折腾没了,贫道勤俭持家一辈子,容易吗?
容易吗?!!!”
说到最后,一口一个贫道的小孩,竟抽泣哽咽起来,小肩膀,颤颤耸动。
当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徐千秋回头瞥了一眼龙虎山方向,一脸幸灾乐祸。
倒骑青牛的,干得漂亮!
这一剑,可谓是,加速了赵氏王朝的衰竭。
遥遥看向东海,那里,人头攒动。
徐千秋看了眼龙宇轩,笑问道:“不安慰下你儿子?”
虽相隔甚远,声音却极为清晰,仿佛便是在耳畔一般。
闻言,龙宇轩顿觉无地自容,手足无措,脸部抽搐,满头冷汗。
儿子?
能被新剑神尊称“老神仙”的瓜娃子,让他认爷爷,都占了天大便宜。
而此时,那稚童,竟转头,朝龙宇轩喊了一声“爹”。
龙宇轩便是泥菩萨,也终于有了几分火气,立马回了一句:
“老祖宗,别玩小的了,我喊你亲祖宗,行不?”
稚童白眼道:“喊你爹,你便是爹了?
那我去京城,喊皇帝孙子,他就真是我孙子了?
瞧你这点出息!”
第260章 【杀“亲爹”】
闻言,采花大盗,喜当爹的龙宇轩,差点一口老血喷出。
若非顾忌稚童的隐蔽身份,依他的脾性,早已将这小王八蛋的那玩意儿,吊起来,使劲儿打。
徐千秋远远瞧了一眼这对“父子”,视线最终定格在那张稚嫩的脸庞之上。
脑海之中,无数古籍翻动。
道教典籍,有所记载,类似此般,“年逾百岁,而貌如婴儿”,以此描绘道门仙人,诉其神异之处。
三才相,结真婴。
此言,便是应了新剑神邓太阿所谓的“返璞归真”。
察觉到徐千秋投来的晦暗眼神,稚童拍拍屁股,摆出高人风范,习惯性去抚胡须,摸了两下,皆摸了空。
这才想起,破关后,自己体态,已变成稚童。
何来胡须?
讪讪一笑,也不矫情,大摇大摆,小跑着登上城墙。
龙宇轩紧跟其后身旁。
稚童来至世子殿下身旁,说道:
“贫道乃龙虎山赵宣义。”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始终紧盯着东海江面,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细细摩挲。
对这稚童身份,他早有猜测,收龙宇轩作了幕僚,亦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罢了。
只是为了给这稚童一个上船的理由,与机会。
至于那采花大盗,对此类人物,二公子徐凤年向来便无好感。
虽说,二公子徐凤年早有心理准备,只是,听到这稚童自报家门后,仍是心神一颤。
当代道教祖庭,共有四位天师。
其中两位老天师,赵希翼,赵希抟,为希字辈,在天师府,赵家谱牒之中,二人高高在上。
而且,便是在天下道统里,其位置,亦是名列前茅,德高望重。
希字后,是丹字。
故而,赵丹霞,赵丹坪兄弟二人,便是丹字辈。
接下来,是静字辈。
龙虎山除去赵希翼,赵希抟外,尚有一些闭关不出的希字辈老真人。
闭关之人,一部分并非天师府嫡传,一部分,却本事平平,远不如两位老天师出名。
便是如此,闭关长辈,最多也只高于希字,一两个辈分罢了。
而“宣”字,却比希字辈,整整高了四个辈分!
山外山,人外人,何为老不死,这便是了!
这世间,古稀,已是年迈岁数,而眼前这位,保守估计,已活了四五个古稀。
青鸟备了些吃食,放于桌上,六其中,未有重复。
徐千秋时而揪起一块,放入嘴里,入口即化,香而不浓,甜而不腻。
青鸟丫头的厨艺,愈发的好了。
为了伺候他的胃,这位青衣婢女,前前后后,共向三十多位厨艺大师求学。
若是到了某处,听闻何人厨艺了得,亦或者,会做某种独特小吃,她亦要前往求教,学得其中精髓。
为此,不惜屡屡砸下重金。
赵老祖自报身份,徐千秋眺望海面,默不作声。
对于此人身份,他早已知晓,并无意外。
让其上船,也是将其放在眼皮底下之意,免生意外。
黄梨剑盒之中,藏有十二柄飞剑,徐千秋反复观看了好一会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一二,并无坏处。
邓太阿以言行怪诞,着称于世,真真假假,半妖半仙。
虽说“舅帮亿次”,但多个心眼儿,总没坏处。
若是这家伙挖了个坑,他总不能二话不说,便跳下去?
还顺手给自己活埋了。
这十二柄飞剑,与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之术,有着相同原理,却又,有所不同。
徐千秋渐渐有了些兴趣。
东海,海面一战,雷声大,雨点更大,翻江倒海,剑幕漫漫。
江湖中人,扎堆于海畔,瞠目结舌。
不曾想,这世间武夫,竟还能如此打斗。
其中,几十名自恃武功高强之人,欲近观,却被罡气与剑意,尽数搅碎,尸骨无存。
武帝城城主王仙芝,白须白发,一袭白袍,身形高大魁梧,赤脚,负手而立于怒涛之上,任由万千飞剑,层层蜂拥激射。
无数飞剑,在其三丈之外,尽数折断,坠入海中。
八千飞剑后,堪堪推近至两丈距离。
又两千剑,终于抵达王仙芝一丈距离。
充沛剑气,与刚猛罡气,两相交锋,闪电交织,哧哧作响,刺人耳膜。
再一千剑,终于刺在白发王仙芝身躯之上,寸寸碎裂,却依旧毫发无损。
至此,万余飞剑,已尽毁。
无数观战者,本以为,万余飞剑尽毁后,那羊皮裘老头儿,便要黔驴技穷。
不曾想,老家伙缓缓吐露二字:“剑成”!
坠海断剑,瞬间,悉数浮出水面,汇聚熔炉,铸成一柄举世无双的巨剑,横亘于天空之中,两位绝世强者之间。
剑成时,天幕破裂,璀璨金光缓缓洒下。
貌不惊人的老头儿,朗声笑道:
“此剑开得天门,杀得你王仙芝否?”
李淳罡终于一剑开天门!
开门见山,此山是昆仑。
围观之人,俱是看得心神恍惚。
如此这般,才是真正的陆地神仙啊!
待舒羞,杨青风,便是青鸟,此刻也不由自主地,仰望东海,观此巅峰决战时,众人耳畔,忽地传来石破天惊之声。
强大起劲,掀起烟尘滚滚。
众人大惊,回头一看,龙宇轩与那稚童所坐位置,鲜血四溅。
城墙之上,被掌力毁去一角。
东海之上,仙人神通,龙宇轩观战,正值兴高采烈之际,却已坐在血泊之中,被人拦腰斩断。
那咕噜咕噜滚下的半截身子,双瞳之中,一脸茫然。
尸体诡异,如同一根软泥,被人两指掐断。
更奇怪之处,那龙虎山辈分高得吓人的小祖师爷,此刻正站在两截尸体中间,面沉如水。
徐千秋缓缓收回手掌,脸色毫无波澜。
赵宣素此刻的相貌,与年纪心智,严重不符,其脸上,带着浅淡笑意,有些渗人,开口问道:
“徐千秋,你怎知贫道要对你出手?”
城墙缺角,乃是徐千秋一掌所致,龙宇轩之死,却是赵宣素所为。
这位不知活了多少年头的赵老祖,在偷袭徐千秋之时,也顺手解决了自己多日的“亲爹”。
世子殿下泰然自若,微微一笑,道:
“赵老天师,从你上船,我便已知晓你身份。
这些时日,本世子在想,老剑神李淳罡,与新剑神邓太阿,境界相差无几。
为何李淳罡只觉你来历古怪,却瞧不出你的境界?
不过,如今,这些已然不重要了。
你猜猜,本世子既已知晓你的身份,及意图所在,为何还留你在船上?
便只是让你今日偷袭我么?”
第261章 【遗言你奶奶】
初临武帝城时,赵宣素便已对徐千秋动了杀心,因此而泄露气机,露出蛛丝马迹。
本想着,趁李淳罡不在场之迹,偷袭之,让这位北凉本世子,暴毙于武帝城。
以此嫁祸于王仙芝,引来徐骁滔天怒火,三十万铁骑,马踏武帝城。
只是,赵老祖千算万算,却没算到,邓太阿竟同样隐匿气势,低调入城。
恰巧撞破了他的身份。
这位赵老神仙,不惜下山,认了采花大盗龙宇轩做“爹”,此等行为,果真不可以常理揣度之。
徐千秋吃了块糕点,饮了桂花茶,对方才刺杀,不以为意,道:
“老不死的,便是被我断了五指,你也能忍,如此心性,令人佩服。
如今,龙虎山龙池,九朵气运莲,皆已枯萎,才彻底对本世子起了杀意,终于没了耐心?”
稚童模样的赵宣素,负手而立,平淡微笑道:
“山外,山上,世人皆说,你不过是一个疯子,心无半点城府,做事,顾头不顾尾,难成大器,不足为惧。
贫道此行,亲眼相见,当真替世子打抱不平。”
徐千秋忽地意味深长一笑,眯眼道:
“前辈或许不知,到龙虎之前,于匡庐山之巅,本世子曾与那赵黄巢,打过交道。
赵老天师,不觉他死得有些蹊跷吗?”
闻言,赵老天师脑海之中,回想起赵黄巢那元神尽灭,肉身却尚在的死法儿,忽地变了脸色。
沉默片刻,赵宣素嗜血一笑,由于模样稚嫩,这嗜血笑容,便显得格外四不像。
只见他手臂横伸,一气化玄,将那已身死的便宜老爹两截尸体,吸纳于稚嫩掌心。
砰一声,尸体如雪球般炸开,碎片坠地。
比五马分尸,还要残忍恐怖百倍。
不堪入目!
这位老不死的怪物,极为符合千年王八,万年龟。
此刻,这道士紧紧盯着世子殿下,瞧也不瞧那满地碎尸,轻淡感慨,道:
“人生无常,福祸相依!”
难道这位世子殿下左右,除李淳罡外,还有其余强者?
绝无可能!
念及此处,赵老天师也不再多想,未曾将世子殿下那话放在心上。
见他不信,徐千秋也不再多言。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割鹿刀刀柄,如临大敌。
对此一幕,却未曾有丝毫震惊。
那名采花大盗,才成为北凉客卿,却不过几日,便暴毙于他乡。
二公子徐凤年,未曾转头看过一眼,只是全神戒备。
若拔刀,必定石破天惊。
二公子徐凤年,俯视着眼前稚童,好奇问道:
“本公子侥幸猜到,老神仙定会对我兄弟二人出手,但至于为何,竟要痛下杀手,还是有些不解,望老神仙解惑一二。”
赵宣素伸出双手,往下一按。
刹那间,舒羞和杨青风两位扈从,仿佛一瞬间,皆被万钧重压,给压到地面。
地面之上,石板碎裂。
陆地神仙境的强大威压,覆盖全场,无一人例外。
两名北凉扈从,苦苦支撑,七窍流血。
二品巅峰,对上这位龙虎山祖师爷,竟毫无还手之力。
道人瞥了一眼东海,海面之上,海浪翻滚,轻笑道:
“二公子想拖延时间,倒也无妨,贫道又何尝不是在拖延时间,等天门重开。
李淳罡啊李淳罡,不愧是吕祖之后,五百年间,剑道第一人!”
舒羞已临濒死,口吐鲜血,趴在地面之上,挣扎道:“二公子,救我!”
二公子瞥了兄长徐千秋一眼,于是艰难走上前去,一步一个脚印,极为艰难。
苦苦支撑,终于走到舒羞身前,替她抗下部分威压。
自身,也已半曲着身子,眼见便要跪下,却苦苦支撑着。
满头大汗,脸色涨红,气血上涌,牙齿咯吱咯吱作响,那握住刀柄的手,却丝毫未动,始终如一。
看着这坚曲背影,舒羞忽地怔住了。
见过世间太多黑暗,太多险恶,人吃人,亦曾亲眼目睹。
身为女人,自然要狠,方能活命。
心?
早已腐朽,化作万年枯木。
生死关头,方见人心。
她不过一条贱命,而这握刀之人,贵为北凉二公子,得他不惜性命相救,自己何德何能?
心头,似被什么刺了一下,很不是滋味。
如此压迫,徐凤年仍能言语,一字一句道:
“怎的,老神仙身怀如此玄妙神通,还怕那虚无缥缈的气运缠身,飞升不得?”
这小子,天资不是绝佳,但毅力,却极为难得。
道人叹息一声,道:“如何不怕,事已至此,便与你说明白了。
贫道离羽化登仙,不过一线之隔,甲子以前,便已如此。
只可惜,甲子以后,仍是如此。
便如方才,贫道击毙龙宇轩,这其中,逃不过福祸相依四字。
贫道所在天师府,为赵家之人,与那天子赵氏,乃是同姓。
五百年因果纠缠,就好似,玄武图腾,死龟缠蛇,两者气数早,已混淆一起。
古人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便是贫道,略懂气运之理,也梳不清,理不净。
入武帝城时,偶遇邓太阿,贫道其实已淡了杀心。
便当你们兄弟气数粗壮,命不该绝,贫道也乐得当一只缩头乌龟。
只是如今,李淳罡竟然剑开天门。
贫道便是杀了你们兄弟二人,也可趁机飞升。
你瞧,那便是天门!
贫道曾与赵黄巢打赌,谁先飞升,谁便输去一印。
只是没想到,那老东西不知为何,竟被人斩去元神,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如此,贫道今日飞升,便不算输。
至于你们兄弟二人,死于武帝城,王仙芝眼皮底下,赵氏朝廷,必定借徐骁的屠刀,削去武帝城这块烂肉。
恶人自有恶人磨。
这也算是,贫道对百年老友赵黄巢的一点补偿。”
二公子徐凤年脸色涨红,气血上涌,一字一句,啧啧称赞,道:
“老神仙果真打得一手好算盘,只是,我很好奇,你看透我大哥境界了么?
便如此胜券在握,果断出手?
万一你猜错了,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闻言,赵宣素哈哈大笑,说道:
“贫道活了一大把年纪,道行平平,脸皮却厚。
方才偷袭,你兄长不过天象境罢了。
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实力,确实天资卓绝,只可惜,仍不是贫道对手。
此刻,李淳罡自顾不暇,桃花剑神也已远去。
你兄弟二人,天门重开之前,还有何遗言,便说。
天门尚未全开,老夫还有些时间。”
二公子徐凤年忽地猛然爆喝:“遗言你奶奶!”
身上气势,瞬间暴涨。
破金刚,入指玄!
挣脱束缚。
手中割鹿刀,终于出鞘!
血红色刀影,长达百余丈,从天空劈下。
四面八方,猛然炸响,烟尘滚滚。
武帝城墙,被这一刀,一分为二。
第262章 【老子让你登仙!】
百丈刀气,便是天象高手,也不敢小觑,定会选择暂避其锋芒。
而眼前稚童,却徒手相接。
武帝城头,被百丈刀罡一分为二。
城墙之外,地面沟壑,赫然在目。
方圆百米,烟尘滚滚。
便是如此,龙虎山的老不死,赵老天师,却不过在其掌心,横加了一道血痕,并不致命。
赵宣素看了看手心血痕,下一刻,眨眼间,那血痕竟已愈合,负手而立,赞赏道:
“好刀法!
不过,以你如今境界,最多不过拔两刀。
还不足以杀我。”
本是稚童,却负手而立,老气横秋,画面很是怪异。
见二公子徐凤年望向东海,道人笑道:
“奉劝你,别奢望了,那边两位陆地神仙,绝无可能察觉此处异样。
这点本事,贫道还是有的。”
忽地,徐凤年嘴角微微上扬,再次挥刀。
却不是刀法。
“剑九!”
同一时间,一邋遢仆人,于远方飞来。
手中剑匣,抛入空中。
六柄飞剑,出鞘!
“剑一,剑二,剑三……剑六,六千里!”
一老一少,一主一仆,首次联手对敌。
二两黄酒下肚,雪中不平意,难抒难发,拔剑,挥刀,杀!
这时,一杆血煞长枪从天而降,当空刺下,枪影万千,虚虚实实。
隐约间,有龙吟之声。
枪出入龙!
青鸟,也已出手。
六柄飞剑,割鹿刀,一杆长枪,皆是全力一击,封了老道士所有退路。
三个指玄,绝招尽出,合力战陆地神仙。
赵宣素身形不动,任由血煞长枪刺中那具稚嫩身躯,下一幕,竟是青鸟吐血倒飞出去。
六柄飞剑,亦不知震飞去往何方。
徐凤年口吐鲜血,摔下城墙。
青鸟身体极速倒飞,嘴角带有鲜血,手中长枪,不断颤抖。
徐千秋终于起身,手腕旋转,接住其背心,青鸟身上巨大力量,瞬间卸去。
见状,道人惋惜道:“女娃娃,好一副根骨!”
继而,稚童望向世子殿下,似乎有些嘲讽,道:
“你还沉得住气?”
青鸟站稳身子,手中长枪,不曾脱手,低语道:
“公子,这人有些古怪,小心!”
徐千秋瞥见舒羞,杨青风,两位扈从,皆支撑得艰辛,右手挥了挥衣袖,二人从巨大压迫之下,被一股力量拽出。
青鸟欲再次出手拼命,却被徐千秋阻拦下来。
这丫头,动不动便与人拼命。
一点都补惜命。
便是陆地神仙,她也毫不畏惧。
只求能伤其一二,如此,自家公子于之对战时,便能轻松几分。
只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徐千秋便已知晓青鸟心中作何打算。
这傻丫头……
徐千秋将其拽到身后,接过她手中长枪,看向赵老天师,问道:
“从你眼中,我看到了杀意,今日,若我败了,这里的人,都得死,对吗?”
赵宣素点了点头。
徐千秋抬头,看了看天空,天门重开,不远矣。
时机,终于成熟了!
留着这老不死的怪物,一路相随,他另有图谋。
方才,他任由闹剧发生,何尝不是在拖延时间?
此刻,时机成熟,终于不再废话,平静道:
“既如此,请赐教!”
老天师赵宣素,也没有任何废话,瞬间缩地成寸,掠至徐千秋身前,不给他挥出长枪格挡机会。
出手,便是杀招!
“呵呵,呵呵……”
那手掌,刚要触及世子殿下。
忽地,有一手,化作刀,诡异一刺,闪电而至。
便是境界高如赵宣素,已入陆地神仙多年,此刻,也被这神出鬼没的一招,给击退。
低头一看,脖子之上,留下一道猩红血槽。
抬头看去,来人是一个笑容古板的姑娘。
呵呵笑声,便是来至此人。
赵宣素皱了皱眉头,抬头望向天空,远处,剑开天门。
天门已开,撑开海天一线,已到了最佳时机。
他扭了扭脖子,身躯喀嚓作响,连绵不断,发出诡谲声音,如无数黄豆爆炸般,冷笑道:
“不错不错,不曾想,世子殿下竟还有次手段,便是我,也未曾发现她的藏身之处。
小姑娘,道行不错。
时间紧迫,贫道没功夫陪你们玩了。
竟能迫使贫道唤出真身,今日,你们便是生死,也死而无憾了。”
道人骨骼血肉,如老树逢春,开始不断生长。
徐千秋只是平静看着,并未及时出手,呵呵姑娘也选择旁观。
再次爬上城墙的二公子徐凤年,见此一幕,擦去嘴角血迹,哈哈大小球,道:
“真人不露相,原来是这么个说法。
你这高人,可当真是不高。
不说老剑神李淳罡,便是新剑神邓太阿,与他们二位相比,你这陆地神仙,也不过如此,都差远了!”
闻言,赵宣素却喜怒不显于色,只是仰天大笑,身上四肢,嘎吱声不断。
徐千秋再度挥手,挥袖间,右手双指并拢,桃花剑神邓太阿所留下剑匣,猛地展开,冷肃道:
“今日,李老前辈,剑成于东海,珠玉在前,晚辈也不好贻笑大方。
便借桃花剑神所赠十二柄飞剑,于你一战!”
剑起!”
赵宣素生平,第一次流出惊慌神色,七分惊,三分怒,道:
“怎么可能!
你怎会这十二飞剑御剑杀敌之法!”
站于城墙之上,徐千秋懒得废话,杀意已决,道:
“蛾眉,朱雀,黄桐。
蚍蜉,金缕,太阿……”
十二个名字,十二柄小剑,无一遗漏,破盒而出,飞入空中。
速度之快,令赵宣素来不及反应。
十二柄飞剑,已分别钉在赵宣素天灵盖,两侧太阳穴,三丹田。
“道教言,大真人证得不朽,可叫大地平沉,山河粉碎,赵老天师,今日,也让本世子开开眼界?”
话音落下,肉体崩溃!
刹那,赵宣素竟强行元神出窍!
如一道惊虹,掠向仙界天门。
徐千秋向前踏出一步,双指之上,金光乍起,云淡风轻道:
“想要登仙?需问过我手中之剑才行,死!!!”
十二柄飞剑,钉在赵宣素肉体上,却在道人的元神之中,映射出十二剑轮廓,金光绽放。
将那元神,硬生生拽回了肉体。
二公子徐凤年,猛地吐了一口痰杂血,二话不说,飞身而上,一刀将其劈成两半,狞笑道:
“老子让你登仙!”
第263章 【天门,已开!】
舒羞趴在地上,口吐鲜血。
虽在最后危急时刻,为世子殿下所救,却已身受重伤。
徐千秋虽是穿越者,却不是保姆,也没说,需保护每个人都不受伤。
能出手,救其性命,已是心情不错。
君不见,自己弟弟徐凤年那般重伤,他也未曾出手。
保姆的活儿,向来不适合他!
龙虎山老祖宗,陆地神仙,返璞归真,饶你老不死,而此刻,那稚童身躯,仍被二公子徐凤年一刀,如砍菜瓜般,一刀劈开。
舒羞趴在地上,看着这一幕,顿觉通体舒泰。
往年,她于北凉王府,寄人篱下,做了不知多少件肮脏的人命买卖。
也曾数次命悬一线,可是,都不曾像今日这般,任她如何挣扎,皆是徒劳。
那个稚童,一路行来,始终以儿童面目示人,面对这位赵家老祖,她竟是连其半寸衣袖,也摸不着。
而对方,便只是简单抬手,微微下压,那磅礴气机,便已将她压得喘不过气来,七窍流血。
此时,见到二公子徐凤年,在世子殿下剑仙神通辅佐下,一刀功成,她只觉得,通体舒泰,恍若重获新生。
恨不得,当场便以身相许了这位年轻二公子。
关于这位北凉二公子,天下之人,皆道其纨绔,可谁人能知,他亦是个狠辣决绝之人。
舒羞也心知肚明,若非世子殿下及时出手相救,只需再有几个呼吸,她与杨青风,体内气机与身体血肉,便会一同炸开,尸骨无存。
其实,世子殿下完全可以不救她。
所以,这份恩情,她会永远记得。
雪中江湖,往往大多时候,却是那些看起来无情无义之人,最是重情重义。
满嘴情义之人,背后,却不过营营苟利。
临死关头,舒羞自是做不到豁达。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狗屁!
她于北凉那阴冷牢笼之中囚禁多年,如今得以进入天下第一楼,可行走江湖,云游天下,见识世间美好。
舒羞如何甘心死在这里?
默念心法,顺了顺气息,开始运功疗伤。
刹那,浑身上下,痛彻心腑。
舒羞脸蛋,漂亮妩媚,此时,却显得十分扭曲。
只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那赵宣素死相,真的极为难看,却不等舒羞诽谤一番,便看到,那十二柄飞剑,嗡嗡作鸣。
欲登仙,入天门,而不得。
出窍元神,没了肉体可依附后,依旧凝聚不散。
反而,好似没了禁锢,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飘悬于空中,一身广袖,黄紫道袍,很是飘逸。
所谓天人气派,仙风道骨,也不过如此了。
舒羞痴痴抬头,望着天空,看着那已逍遥于天地的无根元神,顿时间,一股惧意,铺天盖地,不断涌来。
舒羞艰难扭头,望向那负手而立的白衣身影。
自白马出北凉以来,每逢剧变,所遇强者,一个更比一个强,一山,更比一山高,便是如此,世子殿下,仍是一如既往,云淡风轻。
谁也不知,他究竟有多强。
似乎,每一战,皆不是他的底线。
此等境界,令人神往!
十二柄飞剑,分成两批出匣。
江湖中人,一直好奇其名字,如今,却已悉数水落石出:
玄甲,青梅,竹马;
朝露,春水,桃花;
蛾眉,朱雀,黄桐;
蚍蜉,金缕,太阿。
桃花剑神的御剑杀人之术,世间除那位王老怪之外,无人得见。
见过的人,皆已身死。
而此刻,舒羞也不明白,为何,十二飞剑首次落入世子殿下之手,那绝世杀人之术,便能信手拈来。
这是为何?
无人得知!
舒羞挣扎着起身,顾不得仪态,撅起翘翘,弯腰,踉跄后撤。
杨青风倒是不畏死,在原地盘膝而坐,安静调息。
二公子徐凤年,握刀,缓缓退后,眯眼,紧紧望着赵宣素元神。
此类情况,与赵黄巢元神出窍,极为相似。
徐千秋首次露出些许讥笑,道:
“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牛鼻子老道,一个比一个贪生。
活得越久,越怕死。”
赵宣素回首,看着天空那片金光,慢慢洒落海面,眼神复杂。
望天门,而不得入!
十二柄飞剑,仍是插在六大窍穴上,宛若附骨之疽。
飞剑入元神,不断烧灼,发出一阵嗤嗤声响。
便好似于冬日,将热水浇入冰雪。
可是,赵宣素竟浑然不觉。
邓太阿随身携带之飞剑,自不是世间寻常兵器,否则,也无法伤害出窍神游的真人元神。
剑虽小,剑中所蕴含剑气,却深不见底。
世人皆以为,斩妖除魔,不过是道门故弄玄虚的伎俩。
其实不然。
故而,江湖武夫,臻于化境时,拿天人开刀试剑,却也在情理之中。
看着兄长徐千秋,闲庭信步,云淡风轻,二公子徐凤年,感慨万千。
若非自身实力通玄,若无这仙人神通,兄长如何能有眼下的处事不惊?
扈从舒羞,杨青风之流,一个字,也难以说出口,便被赵宣素翻手间,轻松镇压。
至于便宜当爹的龙宇轩,更别提了。
唯有命途多舛,方能形容之。
便宜老爹,才做了不过几天,结果,便宜儿子翻脸不认人,一招,便给化作齑粉。
龙虎山,确与武当大不相同。
老掌教王重楼,没半点道门执牛耳者的架子,几次见面,皆是慈祥可亲。
反观龙虎山,偌大一座道教祖庭,除老道赵希抟,勉强算个好人外,其余之人……不说也罢。
早晚将之,连根拔起!
徐千秋瞥了眼拦在身前的刺客,小姑娘呵呵一笑。
为了一支发簪,这神秘少女,当真连命都不管不顾了?
有时候,聪明如徐千秋,也难以明了,这姑娘小脑袋里,都想的啥啊?
但她武功,是真不弱。
竟能伤得了陆地神仙,如此手段,果真玄奇叵测。
东海,水面之上,两位非人,搬山倒海,剑开天门,各显神通。
何等惊心动魄!
虽说,赵宣素以武力杀人,肯定逊色于王仙芝与李淳罡,但是,若说被一刀便解决掉,也太掉价了些。
好歹,他也是活了寻常之人几辈子的老不死,总有些保命手段。
赵宣素不出门,便可知江湖,不下山,便可知天下,仙人风范,非邋遢剑神可及。
只见,他不沾尘世烟火气般,轻轻拂袖,将蛾眉,朱雀,太阿,等十二飞剑,尽数拂出窍穴。
飞剑并未断折,被逼出后,环绕老道士,四周飞旋。
赵宣素视而不见,不顾一切,朝天空之中飞去。
天门,已开!
第264章 【将赵宣素元神,血祭】
“想走?可问过我手中之剑!”
徐千秋双指微微下压,十二柄飞剑,顿时光芒万丈,一字排开,拦住赵宣素飞升之路,猛地刺出。
将赵宣素元神逼退,从空中跌落而下。
被一再阻挠,赵宣素怒极,仰天长啸,怒道:
“早前年在山上时,便听闻邓太阿剑术极为了得,已超当世剑客,越过两大境界,直追吕祖法剑。
今日,有幸亲身领教,不枉此生!
小子,我虽不知你如何能无师自通,便悉数掌握邓太阿飞剑杀人之术,但今日,你既阻我飞升之路,我便与你不死不休!
来而不往非礼也,贫道亦有微末雕虫小技,欲与邓剑神切磋一二。”
这时,远方传来邓太阿飘渺声音,如在耳畔,道:
“老天师,这一世既登仙无望,肉身也被兵解,何不顺水推舟,趁元神尚且凝聚,找一户好人家,投胎去?
若你肯罢手,前去投胎,我可替你求情一二,放你离去,如何?”
说话间,赵宣素再挥袖,将十二柄飞剑逼出三丈之外,微怒道:
“年幼时,老道便已立誓,不证大道,前往天庭觅一席之地,死便死了,不屑那道门九种尸解之法。”
担心被侄儿挑战,不欲与之交手的桃花剑神,此刻已远离武帝城。
千里传音,再度问道:
“道门谶纬,号称可预决吉凶,料知上下五百年风雨,算天算地算,难道,算不得自身性命?”
赵宣素再度击飞袭来飞剑,沉声回道:
“天道如马车,奔驰如急雷,有飞蛾在内,悠闲盘旋,试问,这飞蛾为何不会撞上车壁?”
邓太阿感慨万千,说道:
“身在天地间,如何得逍遥?
一步踏不出昆仑,便一世活不过百年。”
城墙之下,马车之中,姐弟俩一直呆在其中,未曾走下马车。
慕容桐皇掀起帘子,远眺观战,慕容梧竹胆子小,不敢张望,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徐千秋双指上挑,道:
“赵老鬼,既然遗言已说完,那便受死!”
话音落下,十二柄小剑再次汇聚于赵宣素身前,排列出一条直线,似要在天地间画下一条鸿沟。
瞬间,天地变色,其声势,不输东海水面。
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
而这,才是指玄境精髓所在。
故而,王仙芝曾言,世间金刚境,唯有白衣僧人李当心一人,得其精髓。
天象气魄,已被曹长卿分去八斗,而指玄一境,由邓太阿夺魁。
而此刻,徐千秋所处境界,亦是指玄。
正因如此,赵宣素心中更怒。
堂堂陆地神仙,却被区区指玄压着打,毫无还手之力,这岂不是世间一等笑话!
对战之人,若是邓太阿,便也罢了。
可是,这北凉世子,何足道哉,竟也能有此战力。
山中老虎,隐居多年,再度出山时,已非老虎。
一品四境界,境界有高下,但,这并非意味着,境界低,武学成就便低。
三教圣人,占得天时,地利,人和,便是入了陆地神仙境,生死之战,也未必是三教以外散仙的对手。
三教之中,素来重天道,轻武道。
吕祖所学,飞剑于千里之外,取人头颅的杀人神通,亦都被视作奇巧末技,与大道不合。
由此可见,三教圣人不尚武,可见一斑。
话虽如此,但眼前之人,毕竟活得太久。
活得久,秘密就多,压箱底的手段,也越多。
十二柄飞剑,剑阵如长虹,围杀而来。
危急关头,电光火石间,那出窍元神,顿时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此时,桃花剑神邓太阿,声音再度传来:
“徐小子,小心!”
青鸟惊呼道:“公子,小心!”
说罢,人已经扑了上去。
但是,她虽足够警觉,也够迅捷,却仍是慢了一步。
一条紫气洪流,倾泻而下,注入徐千秋体内。
赵宣素兵解前的遗言,依稀可闻:
“徐千秋,拜你所赐,贫道难以飞升登仙。
既然斩不断气数,贫道便取一巧,偷一次天机,将龙虎山劫数,悉数转嫁于你一人之身!”
紫气东来!
三清紫气,浩浩荡荡,注入徐千秋体内。
注入前,乃是紫色,而徐千秋周围,却萦绕着浓浓黑气。
此乃大劫临头之兆!
此时,呵呵姑娘转身,怔怔望着徐千秋眉心那一枚乌黑黑印记,笑了笑。
却非幸灾乐祸,而是有些凄婉。
这份陌生情愫,便是黄三甲见到,也要震惊。
她踮起脚跟,伸手,轻轻抚摸世子殿下那发黑的印堂。
手中猛然发力,便要将那天劫气运,转嫁于自己身上。
却被徐千秋打断其动作,神色之间,难得显露一丝温和,道:
“放心,这天劫,对他人,是天灾,于我而言,却是大补之物!
此来武帝城,获得这天劫之力,便是我的目的之一。”
说罢,转过头,望向天空元神,正色道:
“多谢老天师馈赠!
晚辈方才,一直压低境界,激怒于你,压迫于你,痛打于你。
为的,便是这天劫转嫁之术,多谢成全!”
话音落下,双指再度上挑,十二柄飞剑,插入赵宣素元神,分布十二生死穴位。
这时,将手中血红长枪,全力掷出!
长枪命中元神天灵穴所在,人带枪,一道猛然射出,直奔天门而去。
刹那间,电闪雷鸣!
狂风骤起,席卷千里。
徐千秋咬破手指,双手快速掐起一古朴,繁琐印结。
双指并拢,朝天门射出。
一道雷电,由指间迸发,激流而上。
指间雷电,所过之处,云层之中,天门之外,所有雷电,汇聚一处。
呼吸之间,雷电之粗,十人手拉手,方能抱住。
如此天地异相,终于引起武帝城所有观战之人注意。
其目光,纷纷由东海,转移到天门所在。
“这是阵法之力!”
江湖中人,能人辈出,一眼便认出这是阵法。
至于是何名,却无从知晓。
“好像……是在封印什么东西!”有人不确定低声呢喃道。
“到底是何人,竟在剑神与王仙芝大战之际,趁天门重开,在其中封印什么东西,好大的魄力!”
“此人到底是谁!”
见此异相,剑神李淳罡与怪物王仙芝,皆已罢手,抬头望向天门所在。
天门未曾全开,阵法已成,阻拦天门重开。
那阵法之中,似乎封印着什么,其中,隐隐传来毁天灭地的恐怖威压。
眨眼间,天门关闭,异相消失。
以赵宣素元神,为献祭之力,将桃花剑神邓太阿所赐,十二柄飞剑,及徐千秋自己的噬神枪,封印于天门之中。
这,便是徐千秋的目的之二。
飞剑与噬神枪,是封印于天门之中,而非送入仙界。
其中差别,天差地别!
借仙界之力,温养这绝世杀器。
待天门重开,仙界入侵人间之时,便是时机成熟之日。
十二柄飞剑,及噬神枪,于天门之中温养多年,一朝出世,为暗器所用,此等杀器,何人能挡?
此来武帝城,目的有四。
获得天劫之力,为目的其一。
血祭赵宣素元神之力,埋下此等杀器,以备不测,为目的其二。
【唉,我又写长了!
本来想着,太长了,应该将后面部分,折断为下一章。
但是想着,剧情连贯,为保持大家的阅读体验,便算了。
长就长点!
盲猜,有心之人,会投票支持的。】
第265章 【呵呵姑娘,悲惨童年】
被世子殿下打断天劫转嫁之术,再闻其言,呵呵姑娘呆滞了好一会儿。
估计,她那小脑袋瓜子,如何也想不明白其中缘由。
这世间,谁会以那天劫之力,三清劫数,无数霉运,为大补之物?
除了疯子!
恍惚间,她的记忆,已回到多年之前。
北凉之地,颇为寒苦。
这也是为何,世子殿下最不喜贪官之流的最大缘故。
那一年,冬雪。
有一小女孩,跪于路旁,卖身葬母。
她出身市井底层,她爹,嗜赌成性。
小门小户,原先,勉强还能温饱,家境也算殷实。
几年下来,却输得倾家荡产。
女儿呱呱坠地后,与小家碧玉的娘子发誓,此生不再赌。
为此,不惜剁去自己一根手指。
最终,却仍是拗不过赌瘾。
自女孩儿记事起,每日所见,便是她爹嘴里骂骂咧咧,心有打算,将她卖掉。
甚至,后来,便以此为要挟,逼那小家碧玉的娘子,去做那私“女昌”,野“女支”。
酗酒后,肆意打骂娘俩。
如此行径,却被其当作一生最大的出息。
于困苦日子之中,磨难之下,小姑娘慢慢长大。
娘亲,容颜也已逐渐凋零,每日接客,越发少了,挣钱愈少。
女孩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幕幕。
每日里,那些个粗鄙男子,提着裤腰带,从漏风茅屋里走出,丢给她爹十几颗铜板时,那个男人,弯着腰,接过钱,满脸谄媚。
后来,娘亲知晓男人铁了心,要将女儿贩卖。
病入膏肓的她,终于换了身素洁衣裳。
支开女儿后,去摘了些野菜,煮了一锅米粥,放下砒霜。
待女孩儿回到家时,那个懂事后,她便再没喊过一声爹的男人,尸体已经冰冷。
一小锅粥,不过六碗的分量,每日里,他只管自己吃饱,不顾妻儿是否挨饿。
今日也一样。
六碗份量,他一人,便喝了五碗。
如此这般,自然死得极快。
而那女子,只喝了一碗,尚有一口气残留。
临死前,她紧紧抱着女儿。
流血,也流泪。
一句话也说不出话来,只是哽咽着,眼泪不断。
小女孩儿十指冻疮,绽裂出血,却不顾冷水冰凉刺骨,细细给娘亲清洗脸庞后,将她放入草席。
临走前,一把火烧了那个四处漏风漏雨的茅草屋。
她爹尸体,却未曾焚烧,留于院中,任其慢慢腐烂,生蛆,发臭,引来无数苍蝇……
女孩儿娇小,瘦若,艰难拖着草席,来到凉州城内,跪在卷席一旁。
卖身葬母。
这场景,何等凄凉。
在北凉,早些年,于冬日之中,此类场景,见怪不怪。
徐千秋八岁入军营,慢慢掌权,自那之后,北凉之地,再无此类悲凉之事。
那日,却再次见此类情形,徐千秋心中杀意难掩。
不久,北凉地下赌场,血流成河,人头滚滚。
小女孩儿跪于冰天雪地之中,其身旁,未曾写下什么,她也未曾吆喝,或者哭诉什么。
可是,为了一个衣衫单薄的肮脏小女孩儿,谁愿意去摊上这等需要耗费不少碎银,而且极为晦气之事?
道路上,鲜衣怒马,貂裘尤物。
兴许,小女孩儿已熬不过这个酷寒的冬天。
却无人多看一眼。
这期间,曾有几个泼皮汉子经过,这几人,皆是在她家掏过钱,进出过茅屋之人。
不伸出援助之手便罢,竟一脚踢开草席,露出小女孩娘亲的尸体。
她趴在娘亲身上,防几人踢打。
那几个泼皮汉子说,她娘亲是个脏女人,抛尸野外,喂狼算了。
小女孩儿哭着说,娘亲一点也不脏。
竟敢反驳?
闻言,几人便去踩踏尸体,。
小女孩一口,便咬住其中一个无赖腿上,结果,被扯住头发,将她提起,一拳砸在她肚子上。
逼问她,其娘亲脏不脏。
小女孩她每说一次不脏,每摇一次头,便会挨上一拳。
那会儿,她才多大?
经得起几下拳打脚踢?
可路人,尽显冷漠,无人会搭理这些。
倒是有许多人,闲来无聊,于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后来,一辆豪奢马车途径此地,约莫是听到了吵闹,一名华贵白裘的少年,不知怎么,竟走下了马车。
从侍卫手中,接过一柄长剑。
那长剑,与他差不多高。
拖着长剑,来到她身前。
小小身躯,挥舞手中长剑,却行云流水,毫无停滞之感。
不过眨眼间,三四个泼皮无赖,便已人首分离。
少年将手中长剑扔在地上,看向拿草席,微微皱眉。
这时,从马车之中,走下来一个天仙般的美人,估摸着,与那少年可能是姐弟。
呵呵姑娘也是长大后才知道,那不是姐弟,而是母子。
少年走上前去,似说了些什么,那位天仙般的美人,从头上摘下一根珠钗,又拿了些银两,递与少年。
钗子尾端,挂着一颗硕大珍珠。
那时,小女孩不懂这珍珠珍贵之处,亦不懂,一分圆一分珍,珍珠一寸,值千金。
少年将手中钗子,及两锭银元,尽数给了小女孩儿。
小姑娘将珠钗子,插在娘亲头上,眼中挂着眼泪,泪眼朦胧,低语道:
“娘亲最好看!”
少年摸了摸她的脑袋,呵呵笑了笑,未曾说话。
后,招来侍卫,将她娘亲安葬。
小女孩跪在坟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白衣少年留下的十二个侍卫,也守了她三天三夜。
在小女孩儿昏厥之际,远方天际,飞来一个白发苍苍的中年人,开口,便要收她为徒。
那人,自称黄龙士。
这些年,她除了杀人,唯一爱好,便是收集钗子。
今年,于襄樊城外,她杀天下第十一。
当年那名白衣少年,也已长大成人,谁要他死,她便要谁死。
管你是一品高手,还是陆地神仙?
若敢动他,通通去死!
这便是她的道理!
今日,对上陆地神仙,她也未曾犹豫,出手,即是绝杀。
以手为刀,在其脖颈之处,留下血痕。
见徐千秋身中三清厄运天劫,她手中动作,丝毫不慢,便要施展气运转嫁之术,移花接木。
当年,于大雪之中,少年摸着她的头,未言一语,只是呵呵一笑。
那之后,她开心时,就呵呵,不开心时,也呵呵。
呵呵姑娘,由此而来。
第266章 【李淳罡,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身负长剑,行走江湖,不少人最为喜爱这首脍炙人口的游侠诗篇。
诗中点睛之处,便在于那个“杀”字。
若是将之改为“救”字,全诗意境,将会被破坏,显得不伦不类。
呵呵姑娘收了靖安王赵衡千两黄金,按理说,本该一路追杀,却一再相救,着实令人不解。
别人不解,徐千秋却心知肚明,未曾感到意外。
此时,病恹恹坐于马车之中的世子殿下,心情大好。
以阵法之力,于天门之中埋下两大杀器,虽有赵宣素元神献祭,于自身,却也消耗巨大。
与此同时,身中三清天劫,整个龙虎山气运,及赵宣素一生修为感悟,加于一人之身。
如此庞大天劫之力,厄运之力,修为之力,徐千秋一时间,终究还是受了些伤。
但,待他将其尽数炼化,却胜过一甲子修炼。
然后,迎接天劫洗礼,便可肉身入圣。
一切,尚在预料之中,掌握之中。
此刻,徐千秋体内,犹如一座炼丹熔炉,鼎沸异常。
外丹,以金石药材做饵,他这情况,则不同。
是内丹熔化精气神,其中凶险,丝毫不逊色三个赵宣素杀招。
若是换了别人,此刻,定已濒临死亡,哪能如他这般,竟还能笑得出来。
见她无碍,呵呵姑娘便脱身离去,并未留下只言片语。
东海之上,一叶孤舟,桃花剑神手持桃花,望向天空,天门已关闭,久久无法回神。
剑童划船,张口,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开口,问道:
“老爷,那白衣公子,是您徒弟,关门弟子?”
闻言,邓太阿晒然一笑,摇摇头。
他这一生,未曾收徒。
倒是这剑童,勉强算是半个弟子。
剑童有些不明所以,再次问道:
“老爷,那为何,他竟能操控你的十二柄飞剑,且那般行云流水。”
中年男子手持桃花,无奈,敲了一下剑童脑门,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
原本想着,在离开前,他托人带话给这位远房侄子,说,那十二柄飞剑秘法禁止,已被他抹去,只需新主子饮血饲养,短则三年,长则十年,则可生出灵犀。
只要气机充沛,学上一门上乘驭剑术,便能牵引驾驭十二剑。
自此以后,他当年欠下徐家,或者说,欠下吴素的授业之恩,救命之恩,便算两清。
以后,能不见,便不再相见。
却不曾想,事情发展,已尽数超过他的预计。
十二柄飞剑,那小子竟能操控得行云流水。
那飞剑杀人之术,虽与他不同,却也丝毫不弱。
这个远房侄儿,身上秘密太多。
如此一来,恩未还,哎……
看来,还得“舅帮亿次”才行。
马车之中,世子殿下盘膝而坐,运功调息。
羊皮裘李老头儿,掀开帘子,弯腰走入车厢,懒洋洋靠着车壁坐下。
徐千秋只是瞥了一眼,未曾言语。
东海一战,谁胜谁败,观战之人,无人能瞧出其中端倪。
徐千秋却一清二楚,因此,未曾开口询问。
临别在即,王仙芝为老剑神,一剑劈开东海,开海送行,给足了颜面。
显然,这是感激当年半柄木马牛,不杀之恩。
如今,他虽已抵达武道最高峰,屹立不倒一甲子。
但,当年的不杀之恩,半柄木牛马之恩,王老怪始终不曾忘却。
这也让徐千秋,对这位素未谋面的武帝城主,增加了些许好感。
老剑神看见绘有百鸟朝凤图棉毯上,摆有一只黄梨木盒,很不客气的打开剑盒。
剑盒之中,虽无一柄飞剑,却依旧剑气森森。
但是,如此景象,但到了羊皮裘老头嘴里,却是:
“娘娘腔,绣花针。
这姓邓的晚辈,莫非是个娘们不成?”
伤势由内而外,不断蔓延,世子殿下脸色微显得有些苍白,膝盖上,已盖了一块西蜀天工小缎毯。
除此之外,车内还新添了一座暖炭炉。
此刻,尚未入冬,却已燃起火炉,可见此时此刻,世子殿下是何等虚弱。
徐千秋收功,稳固了体内几分动荡气机,苦笑道:
“幸好,邓太阿没在此地,不然,前辈你还得再打一架。”
李淳罡伸手脱了靴子,惬意扣脚,吹胡子瞪眼,道:
“咋的,老夫打不过王仙芝,还打不过邓太阿?”
马车之外,二公子徐凤年闻声跑近,挑了挑眉头,于车厢之外,小心翼翼问道:
“东海之上,前辈输了?”
李淳罡撇了撇嘴,直截了当道:
“老夫输了,便是输了,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这些年,王仙芝未曾停滞境界,修为一直稳步上升,底子打得扎实。
再加之,王老怪悟性又好,老夫打不过他,也不奇怪。
不过,那场架,王仙芝已使出了九分力。
他若倾力一战,恐怕只有五百年前的吕祖,方能镇压得了这匹夫,老夫嘛,还差些火候。
可惜了,你小子没瞧见他让东海之水皆立的场景,那场面,很能吓唬门外汉。”
不顾二公子徐凤年心中震撼,老剑神又将视线,投注在剑盒之上。
这一次,却没再言辞刻薄,轻声感叹道:
“这十二柄袖珍飞剑,被抹去了禁止,差不多算是半死之物,还能存有眼下的剑意,殊为不易,养剑与飞剑,邓太阿确实天下第一。
不愧是能让吴家剑冢颜面扫地的剑道天才。
不过,剑名叫青梅竹马,春水桃花什么的,真是酸掉老夫的大牙。
比起木马牛,差了十万八千里。
剑道剑术,道术之争,看似水火不容,其实术到极致,与道无异,邓太阿,是聪明人啊。
王仙芝以力证道,与此,亦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的江湖,才有意思!”
羊皮裘老头儿,扣脚扣舒坦了,便将那扣脚丫的手,放于剑盒之上一阵摩挲。
徐千秋神情,略有古怪。
挥手,剑盒飞出车厢,落入弟弟徐凤年手中,道:“送你了!”
剑意未散,倒还能有些用处,二公子徐凤年,欣然接受道:
“谢兄长!”
徐千秋含笑道:“剑意一途,臻于巅峰境界,汹涌江河奔东海,滚滚天雷下天庭。
看似,因过于霸道,而毫无章法,其实归根结底,仍是顺道而驰,有法可依。
术道两者,缺一不可。
如人远行,术是脚力,道是路径,光有脚力,误入歧途,不过是画地为牢,走不长远。
仅知方向,却不行走,无非望梅止渴。
感悟其中剑意便可,却万万不可有意模仿,落了下乘。”
徐凤年郑重点头,将这话记在心头,便退下了。
世子殿下此番教导之语,令羊皮裘老头儿大为刮目相看,心中感叹,暗道,可惜了。
若早如此,早些年,他便会提前走出听潮亭囚牢,收这小子作徒弟。
可惜了!
第267章 【觊觎身子】
【本章又名:李淳罡,见绿袍儿转世之身】
愣了片刻,羊皮裘老头儿回过神来,对马车之外的徐凤年说道:
“邓太阿还是太小气了些,只赠飞剑十二,却没留下驭剑法门。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不过,老夫已展示两袖青蛇不下百次,你若真正牢记,铭记于心,这,便是上乘御剑手段。
有朝一日,你若能打破瓶颈,借着深厚内力,以飞剑杀人,也并非痴人说梦。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也是为何,老夫当初要姜丫头练字,而不是练剑的苦心所在。
练字如何不是练剑?
非是老夫自夸,两袖青蛇,已是这江湖百年以来,剑法极致,等于将那万卷书,尽数背完。
至于你小子,最终能通透几分,看你造化了!
老夫总不能,如搀扶幼童走路般,慢慢教你习剑。
一来,太跌份,再者,这对你,不过是拔苗助长罢了,并无裨益。
一如你兄长方才所言,只需感悟即可,不必刻意模仿,落了下乘。”
闻言,二公子徐凤年,对马车深深揖了一礼。
投个好胎,是很重要的。
徐凤年这般,精妙秘籍,数不胜数,还有世间高手时而指点。
反观众多江湖中人,一如袁庭山,为一本秘籍,而不得不卖命徽山老祖。
投胎,是门技术活儿!
老剑神李淳罡,破天荒一阵感叹唏嘘,便再无下文。
沉默了好一会儿,独臂李淳罡,掀起帘子,望向窗外,徐凤年仍侯在马车之外。
羊皮裘老头儿对其笑道:
“如你所猜想,老夫与王仙芝一战后,对剑道也好,对人生也罢,再无遗憾。
老夫膝下无子孙,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老无所依,如今不过一个糟老头罢了。
今日所言,算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这辈子,老夫也曾年少轻狂,出剑斩不平。
可天地之大,岂是老夫一人一剑,便能摆平的?
记得早些年前,有一位诗坛女文豪,赞誉老夫,“剑摧五岳倒”,老夫不屑担当。
不过,如今收剑,细细咀嚼,却是有些滋味。”
闻言,徒弟徐凤年,一时间,百感交集,竟是无言以对。
沉默半晌,沉重说道:
“师傅,好好活着,待我一统江湖,登上武林盟主之位,便回来给你养老。
以后,我给徐骁养老,也给你养老。”
往日里,最爱扣脚丫的李剑神,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于此刻,听闻此言,心中却波澜万丈,久久不能平复。
忽地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响彻云霄,好不畅快!
心中,终于豁达!
这些时日,上百招两袖青蛇,没白教。
值!
按理说,李淳罡借着重返剑仙境界,加之,与王仙芝惊天地,泣鬼神一战,如今,已是当之无愧的剑道魁首。
再不济,也可与邓太阿并驾齐驱,跻身天下前三甲,为一方武道大宗师。
如今,正是时候,可借势崛起。
让这座新江湖,对他再度刮目相看。
可眼下,羊皮裘老头儿却是云淡风轻,有了彻底退出江湖的心思。
并非心灰意冷,而是了无牵挂,再无所求。
此刻,终于真正有了几分仙人风骨。
李淳罡放下帘子,轻声笑道:
“好!此番回到北凉,我便在北凉王府养老了。
闲暇之时,便指导你与姜丫头练剑,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有生之年,若能教出两个陆地神仙,老夫也算名留青史了。”
李淳罡本就不是那等儿女情长之人,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突然自言自语笑道:
“也不知将来,谁能收了王仙芝老怪物。”
徒弟徐凤年试探性问道:“我哥如何?”
李淳罡瞥了一眼闭目疗伤的徐千秋,有些不大确定,模糊道:
“你哥……太过古怪,老夫也说不准。
虽说遇强则强,但王老怪实力,亦不可单凭境界而论。”
这时,徐千秋睁开双眼,不提自己,而是问道:
“前辈以为,登顶而出的白狐儿脸,如何?
入指玄的黄蛮儿,如何?”
羊皮裘老头略作思量,说道:
“那白狐儿脸,若只是出楼,还差一截。
不过,若是再给他一些际遇,再练练手,磨砺年,然后去往武帝城,可有精彩一战。
至于你那弟弟,嘿,本就是第二个王仙芝,打什么打。”
闻言,世子殿下心情大好。
徐千秋掀起帘子,见外头风景旖旎,前方所在,乃是一座青山,满目青翠青竹。
于是,出声让青鸟停下,下了马车,前往散步,心旷神怡。
前往散步前,世子殿下突然停住脚步,未曾回头,低语道:
“之前答应前辈之事,如今已安排妥当。
绿袍儿转世之身,便在竹林木屋,前辈可自行前往。”
听闻此言,那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剑神,竟忽地迟疑起来,心生一丝畏惧。
最终,在徒弟徐凤年,与姜泥的陪同下,缓缓朝竹林深处走去。
徐千秋未曾前往,而是出去散步。
自那日武帝城大战结束后,直至今日,裴南苇与慕容姐弟,终于再次见到世子殿下。
远处风景独好,马车之中,众人纷纷下了车,到周围赏景。
舒羞望着身负重伤,有些面目萎靡的世子殿下,在其身上,有股气势,浑然天成。
舒羞怔怔望着背影,一时间,竟有些痴了。
北凉世子,及二公子,都很是英俊,各有独特魅力。
但是,二公子却更和奴家胃口。
想了想,她小跑几步,追上徐凤年,跟在其左右。
登山,拾阶而上,青竹夹道,凉风习习。
青鸟拿来狐裘,柔柔给世子殿下披上。
徐千秋本就身材修长,身材极佳,如此一来,给这位冷峻公子哥,平添了许多出尘气态。
好似一位野狐逸人。
靖安王妃裴南苇,与慕容姐弟,紧随其后。
唯有扈从杨青风,留于山脚,看守马车,未曾随行。
舒羞一边欣赏竹海层峦叠嶂,一边,近距离悄悄打量那个背影。
这从未动过真感情的御姐,此番江湖之行,终于动情,如少女怀春。
老剑神李淳罡似有所查觉。
这女人,竟对觊觎他徒弟的身子!
却在动了真情后,没了往日里的那般开放,拘谨了许多。
一时间,老头儿顿感有些好笑,为老不尊。
只是,愈近竹林茅屋,心中波澜,愈发汹涌。
当年一幕幕,绿袍死于自己的剑下,那些话,那些眼泪,于脑海之中,不断闪现。
第268章 【不输南宫】
来到山腰,裴南苇发现,此处竟有一座小湖,清澈如镜,颇为惊艳。
尤其是湖心处,有人筑楼而居。
湖畔之上,有一秀气竹筏,由楠竹扎成。
绿竹倒映,风起竹涛响,宛如仙境。
徐千秋没有叨扰湖中竹楼主人的打算,径直朝湖边走去。
那里,有一株青秀婀娜的修竹。
脚尖轻柔一点,飞身而起。
竹子,素来被书生文人比作气节风骨,而此时,却在徐千秋脚下,温顺弯去,朝镜湖延伸,缓缓倒下,弯出一个微妙弧度。
徐千秋停下脚步后,这竿青竹,离湖面尚有两丈余高度。
没来由地,徐千秋忽地想起,王初雪有诗曰:
“昨夜骤雨敲孤竹,可识民间疾苦声?”
不知这个情窦初开的小丫头,最近可还好?
驻足于竹稍之上,眺望而去,湖心竹楼,炊烟袅袅。
离开武帝城后,收到第一楼送来的密信。
已然得知,武当山上,那倒骑青牛的家伙,如今,终于下山了。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骑鹤,直下北凉。
从刺客手中,将大姐徐脂虎救下。
其实,于北凉王府之中,暗藏高手无数,便是没有洪洗象,大姐也不会受到伤害。
只是,毕竟等了七百年,单身七百年,手速自然飞快,快人一步。
驾御吕祖佩剑,飞至龙虎山,相隔千里,一句话,便让龙池气运莲,凋零九朵,轰动天下。
对此,龙虎山却选择吃了哑巴亏,只字不提。
离阳王朝,更是充耳不闻。
徐千秋回过神后,眼角余光,瞥见慕容梧竹,只见她两颊红腮,粉红粉红的。
俏生生站在湖边,偷窥着他。
顿时,只觉有些好笑,世子殿下上前几步,问道:
“听说武帝城城主王仙芝,身材魁梧,大耳圆目,须髯如戟,白发如雪,气势很是生猛,寒来暑往,仅穿麻衣,雨雪天气,蓑衣着身,喜好去东海搏杀蛟鲸。
胆子小些的,瞧上他一眼,便会肝胆欲裂。
慕容姑娘以为如何?”
这个问题,可难住慕容梧竹,她涨红着脸,轻声道:
“当时,梧竹与殿下一道出城,走得急,瞧不真切,望殿下恕罪。”
徐千秋温言道:“本世子也就是随口一说,别紧张。”
除慕容梧竹外,其余三人,裴南苇看似温和,却柔中带刺,身为笼中雀,却毫无半点觉悟。
几乎事事,皆爱与他争锋相对。
这让世子殿下有种错觉,如今,眼前这位身穿麻布衣,头戴木钗的朴素美人,比起襄樊城内的那位靖安王妃,架子更大,小脾气更多。
当然,也活得更为舒坦了些。
每日里,不必再担心被人拳打脚踢。
渐渐摸到了些世子殿下的脉搏,心中明了,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自己便可无碍。
于是,这些时日以来,比起初随行时,她已能准确掌握火候。
见世子殿下心中有火,她立即释放溪水,将那火苗熄灭。
不过,最近时日,舒羞似是受了世子殿下之命,一直调教于她。
半旬已过,伺候人的手段,她总算娴熟了许多。
细火慢炖入味,便是如此。
慕容桐皇,天生性子阴沉,对于权力,似乎有种畸形的嗜好,而且城府颇深。
自服下【天道丹】后,心中一直无法揣度,这位北凉世子会如何安排于他,难免有些焦急。
如此美景,也毫无欣赏之意。
徐千秋忽然想起舒羞,这个女人,早已在人情世故中,修炼成精。
在江湖和王府两大染缸之中,摸爬滚打,早已将纯情啊,善良啊,通通大卸八块,丢了喂狗。
这女人,匈口风光无限,乃是难得的尤物。
如今,却似乎对自己那位弟弟,动了几分真情。
可真是难得!
看她那眼神,只需弟弟徐凤年,轻轻勾勾手指,便可行房事,如鱼得水,无限欢畅。
不过,徐千秋估摸着,两相交战,无论上与下,弟弟徐凤年,定不是其对手。
毕竟,年纪大的姐姐,懂得疼人。
一旁,慕容梧竹望向立于绿竹上的世子殿下,眼中爱慕崇敬,流溢而出,已不加掩饰。
她的情感与心思,皆要比弟弟慕容桐皇,要简单清澈得多。
徐千秋曾拯救他们姐弟二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路见不平也好,顺水推舟也罢,她都牢牢记得这份天大恩情。
自剑州牯牛大岗,一路行来,她的喜怒哀乐,起起落落,皆是因为眼前这位年轻世子。
尤其是前几日,于武帝城内,他负手而立,便击退桃花剑神六柄飞剑,后,又血祭陆地神仙元神,说不尽,道不完的风流倜傥。
慕容梧竹整个人,只觉得,自己已醉醺醺,好似喝了一壶好酒,那酒,后劲奇大。
至今仍未缓过神来。
于武帝城,城墙之上,徐千秋被那三清天劫注入身体,厄运气息,扑面而来。
那时,看得她胆战心惊。
当时,她脑海之中,只有一个念头,若他不幸身死,自己也不愿苟活。
慕容桐皇,斜眼看了看姐姐,对于她的动情,只是冷眼旁观。
吹吹风,看看风景,散散心,世子殿下拢了拢裘子,准备返身下山。
突然,湖心竹门缓缓打开。
从其中,走出一位女子,湖畔远望,看不大清楚,只是依稀确认,女子身段婀娜。
哪怕看得模糊,也令人怦然心动。
徐千秋身旁几位,即便是慕容桐皇,男人之身,女儿只姿,为世间绝代佳人。
一旁,更有胭脂评上的美人,裴南苇。
可是,即便如此,在那女子出现后,两位美人的风华,仿佛在一瞬间,便被夺去了大半风采。
女子比拼容颜,雷同于,江湖高手过招较劲,很是讲究先声夺人。
湖心竹楼中的女子,木钗素衣,走到临湖的青苔石阶,缓缓蹲下,双手拘起一捧清水,轻轻润了润脸颊。
片刻之后,方才转头,朝徐千秋这边遥遥望来。
她未曾出声,只是安静望着这群不速之客。
远远望去,如空谷幽兰,遗世而独立。
徐千秋微微凝眉,他认得此人。
胭脂评,评之曰:“不输南宫”。
便是此人!
第269章 【抢弟媳妇儿】
裴苇皱了皱眉头,隐隐不快。
倒也不是要与那素未蒙面的陌生女子,争风吃醋。
只不过,对于自己姿色,她一向自负,罕逢敌手。
竹楼这位,横空出世,终究还是,让靖安王妃生出一些本能的危机感。
果然,只要有人,何处不江湖?
女人的心思,你别猜!
徐千秋神色,微微变换,摆摆手,示意青鸟在此等候。
世子殿下从脚下青竹上,弹射而起,飞向竹筏。
无需撑筏,楠竹小筏便已划开水波,悠哉游哉,缓缓驶向湖心。
竹筏于青竹小楼三丈外停下。
女子站起身,与徐千秋对视,她的鬓角,已被湖水润透,粘在脸颊上。
她的雪白肌肤,吹弹可破,其上,几滴水珠,慢慢滑落。
她伸手抹去下巴上的浅淡水迹,也不说话。
徐千秋主动开口,笑道:
“三年前,于洛水河畔,曾有幸见过姑娘。
不过,那时候,向你示爱的青年侠士,人山人海人。
在下便只是远远瞥了一眼,未曾上前拥挤,估计,姑娘应该不会注意到我。”
她想了想,平静道:
“记得那时候,你穿得比较单薄,一如今日,一袭白衣。
唯一不同之处,那日你手中握有一桃花扇。”
超乎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答案!
徐千秋展颜一笑,道:“于万千人海中,能被姑娘记住,三生有幸。”
她微笑道:“我叫陈渔。”
果然是她!
只需观其容颜,与白狐脸不相伯仲,徐千秋便已猜到其身份。
这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不知名的绝色佳人。
胭脂有女,位居榜首,与白狐儿脸并驾齐驱,评曰,“不输南宫”,
徐千秋一脸温良,恭俭谦逊,柔声问道:
“陈姑娘独居于此?”
她看似毫无心机城府,笑着点了点头。
徐千秋哦了一声,轻轻跳上岸。
接下来,所发生一幕,让湖畔对岸那几位,皆给震惊,目瞪口呆。
只见,世子殿下弯腰,一把将那竹楼女子扛起,跃上竹筏,离开湖心。
她弯着纤细蛮腰,脑袋贴在世子殿下胸口。
徐千秋低头看去,两人恰好对视。
无疑,她拥有一双灵气沛然的眸子。
世子殿下,号称浪迹花丛二十多年,未尝一败,阅女无数。
世间何等绝色,还有他未曾见识过的?
可这一双眸子,却是唯一能与二姐徐渭熊,媲美的。
白狐儿脸的眼神,过于冷冽,如她的佩刀,绣冬春雷,如出一辙。
虽英气无匹,却谈不上秀气温婉。
此时,她抬头,凝视着胆大包天的世子殿下,没有丝毫震惊,畏惧,羞涩。
眼波之下,蕴藏着一缕淡淡愠怒。
这,便足以让寻常登徒子,自惭形秽,拿自己头发吊死自己。
可惜,她此番遇到之人,却是个无法无天,极为霸道的主儿。
徐千秋低头,眯眼,笑容灿烂,豪气而无赖,道:
“我曾答应,要给弟弟抢一个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回去给他媳妇。
弟媳妇儿啊,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方才,女子神情神情一直古井不波,此刻,终于显露出愕然之色。
有膏粱子弟,当街强抢民女,有土匪草寇,掳走美娇娘,做压寨夫人,这些,都不足为奇。
但是这世上,竟还有抢美人做弟媳妇儿的王八蛋?
陈渔忽然想起,似有那么一件,天下人谈论许久的酒后谈资:抢亲,抢了自己亲姐姐……
青鸟眨了眨眼睛,嘴角勾起。
抢女人,也能抢得如此霸气,不愧是公子!
一旁,慕容姐弟二人,面面厮觑,此刻,二人方才明悟,原来,世子殿下强抢民女的姿态,竟是这般强硬。
回忆惋惜,这位北凉世子,果真未曾对他们生出觊觎之心。
直接扛走,这,才是真的看上!
离阳京城,一驾不起眼的马车,缓缓驶来。
马夫,是一名身穿朴素道袍的年轻道士,谈不上英俊。
背负一柄长剑,神情温和,一看便知,这是位好说话的主。
城门九脊封十龙,巍峨壮观。
马车之中,只有一人一,披裘而坐,靠着年轻道士后背。
京城这座中天之城,蕴有种种妙处,青年道人,一一说与她听。
“此处皇城,与昆仑同脉相接;
坐镇太和殿的皇帝陛下,观一面,而听天下;
内庭之中,东西六宫七所,按卦象而建;
天下城池,归根到底,皆是为了追求,与天地互渗的境界。”
年轻道士,年纪不大,所说道理,却是不小。
女子面容清瘦,裹了件貂裘子,看着,应该不算太昂贵。
最多最多,也就勉强价值百两黄金而已,不是很值钱。
观那女子,看着像是大家族走出来的小家碧玉。
貂裘毛杂,不如狐裘粹美。
年轻道人语调柔和,唠唠叨叨,女子闭着眼睛,静静听着。
嘴角,微微带着些许满足的笑意。
入了城,她嗅了嗅,轻声道,好香呢。
道士转头,看见一座酒楼,知晓她已是饿了,立即停下马车。
跳下,搀扶着她走入酒楼,拣了个三楼靠窗位置,视野开阔。
她只给自己点了一个素菜,再给结伴而行的道士,点了一壶酒。
见此,热情招待的店小二,大失所望,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心想,这对外地男女,出手也太磕碜了些,好不容易来京城一趟,也不知多带些银两。
将这上好的座位,安排给他们,店小二略有些后悔。
酒先上,道士倒了两杯,一人一杯。
那道素菜,名为烧茄子,是酒楼招牌。
她便是被这份独一份的香味,所吸引。
夹了一筷子,尝了口,笑眯起眸子,也帮那道士夹了
一块入碗,笑道:
“好吃!
茄子去皮,横竖一刀,切成四瓣儿,刀工很细,剥半头蒜,拍碎,而不是切碎。
捻小火,慢慢煸透,三个茄子下锅,到上桌里,也就正好这六寸小盘了。
其中关键,要让豆酱与蒜香,与茄子,味道相得益彰,而不是谁压过谁。
故而,这道茄子,可卖得比肉贵,咱们没花冤枉钱。”
店小二本有些愤懑,听到女子此番讲解后,心情稍有转好。
心想,这美艳却病态的女子,还算是个行家。
年轻道士尝了尝,没有说话,只是笑,略显憨傻。
女子尝了一口,便放下筷子,望向窗外,车马如龙,托着腮帮,遗憾道:
“按照你们道家来说,饮食,秉天地之气而生,所以时令很重要。
那些菜,皆要法四时而成,我本是个吃货,不怕胖,到了这季节,正是贴补秋膘的好时光啦。
只管放开了胃,大口吃,到了冬天,哪怕再冷,也不怕。
可惜,今日却没什么胃口,唉!”
年轻道士默不作声,眼神低敛。
这女子,已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第270章 【大闹京城】
这一路,与她远行,她想去哪儿,他便带着她去哪儿。
相隔千里,崇山峻岭,皆不能阻拦。
只为带她饱览大好河山,只求她尽兴而归。
在旧西蜀,带她看了天下最壮观的竹海。
在旧西楚,去看了西垒壁遗址。
再往南,他带她去了那座尼姑庵,她求了一签,却是下下签。
往极西而去,有山高山,可通天。
然后,她说,要去京城看看。
酒楼内食客,大多是京城本土人士,最擅道听途说。
天子脚下的百姓,天生,便带着股优越感,眼高于顶。
仿佛,这天底下,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而时下,最振奋人心之事,便是东海武帝城,王仙芝与独臂李淳罡那一战。
这一战,堪称江湖五十年来,最为惊心动魄,极为难得的,巅峰之战!
紧接着,自然便是武当山,那位姓洪的年轻掌教,蜗居武当二十余载,如今,一朝入陆地神仙,终于解签下山。
坊间传闻,这年轻掌教,似会那飞剑千里的神通。
更有传言,那道士,便是吕祖转世。
武当出了如此神仙般人物,道教祖庭龙虎山,瞬间便失了颜色。
谈论其仙人风采,世间千千万万的听者,瞠目结舌。
很是好奇,这天底下,那传说中不飞升,却胜似登仙的仙人,莫不是真的存在?
酒楼之中,谈论之人,唾沫四溅,说道:
“那武当掌教,表面上,年纪轻轻,其实,已活了好几百岁,最起码,至少也得有七百年,足足十个甲子!”
有人疑惑问道:“如此说来,岂不是比老掌教王重楼,还要活得久?
既已这般年迈,为何直到最近,方才下山?
若真有神通,哪里轮得到龙虎山做羽衣卿相?”
原先那人拍案而起,怒道:“这位真人,乃当之无愧的陆地神仙,他的想法,我等俗人,如何知晓?!”
无数人点头附合道:“确实!”
“理该如此!”
“听说,道门里大真人,都会贱物,贵身,志在守朴,不在意俗世虚名。”
靠窗的位置,临窗托着腮帮,女子将所有纷纷议论,皆听在耳中,回头,看了眼桌对面的年轻道士,眼神促狭。
青年道人,红了红脸。
这时,街道之外,响起雷鸣马蹄,地面一阵轰动,好似地震。
临窗几桌食客,皆探头望去,吓了一跳。
竟是皇城精锐,羽林军!
乌泱泱一片,约莫三千余人,将酒楼围得水泄不通。
如此规模,于京城之中,极为罕见!
羽林军,乃是王朝京畿重地的守卫,其战力,堪称举世无敌。
一时间,街道上,铁甲森严,长枪羽疾,好像没有尽头。
没多久,羽林军便已占据整条京城主道。
而且,每一位羽林卫,皆是剑拔弩张。
其余他处,尚有大批军队赶来。
领军的几位将军,于京城之中,权势与声望,皆是炙手可热之人,为一方功勋武将。
除去甲士,还有无数大内高手随行。
如临大敌!
今日这排场,恢弘得可怕。
便是天子出巡,也未必如此声势浩大。
一些个明眼人,已瞅出一丝不对劲儿。
此等戒备,需深陷战争时,方会出现。
明白其中关窍,众人倍感寒意。
天底下,谁敢在京城造次?
这得吃多少颗熊心豹子胆,有多少条命才行?
外行看热闹,唯有真正的内行,才能看出其中门道。
除去三千羽林卫甲士,与几近倾巢而出的大内高手外,更有数十位,王朝内一等一的大炼气士,凝神屏气,藏于周围街道角落之中,随时准备偷袭,给予雷霆一击。
女子叹气道:“回了。”
年轻道士点点头,温柔问道:“接下来,想去哪儿?”
女子笑道:“去武当,去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若是再不去,怕我的身子撑不住了。”
年轻道士问道:“骑鹤出城?还是乘马车?”
女子顿时来了孩子心性,眨巴眨巴眼眼睛,调皮道:
“乘马车的话,是不是会给你惹麻烦呀?”
道士摇摇头,轻声道:“不会!”
女子犹豫了一下,缓缓起身。
青年道士红了脸,主动伸出手。
女子握住。
他们一同走出酒楼。
待负剑道士出现在街道上时,那些个,当今天下最拔尖的炼气士,不约而同往,不断往后撤退。
便是那以悍不畏死,而着称的羽林军,大气也不敢喘。
年轻道士,将女子轻轻抱上马车,掉转马头,朝向城门。
对满街铁甲,竟视而不见。
一手抓马鞭,一手握住女子沁凉的手,平静道:
“让道。”
语气不温不火,毫无威慑力。
如此一句话语,轻飘飘的,不痛不痒,不轻不重。
却让一众武将的骏马,顿时躁动不安起来。
其中一武将怒道:“大胆武当洪洗象,安敢于京城内不守规矩?!”
此言一出,满城哗然。
那年轻道士,丝毫不惧,淡然道:
“你们的规矩,贫道不知。
至于你们的王法,再大,也大不过贫道身后之剑。”
出声的中年武将身旁,有一位年轻甲士,手提一杆银枪,闻言,便要策马前冲,却被武将伸手拦住。
也算是救人一命!
女子柔声道:“走。”
闻言,道士脸色顿时缓和许多,轻轻点了点头,握紧她的手。
下一刻,刹那间,街道之上,几乎所有马匹,全部跪下。
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毫无规矩可言。
这一日,武当洪洗象与徐脂虎,出城离城,无人敢拦。
这一日,天下皆知,那名爱穿红衣的女子,叫徐脂虎。
是疯子徐千秋的长姐!
这一刻,京城之人,于恍惚间,好似看到了多年以前,一位白衣少年,手持长枪,于京城外杀人后,安然离去。
北凉,这是要反呐!
天下,风雨欲来!
翌日,早朝。
有大臣谏言,收回北凉兵权,治徐骁以下犯上,大不敬,教子无方之罪。
不出意外,这位谏臣当即被下了天牢。
只待有朝一日,北凉覆灭,这些个,今日看似不要命的白痴,皆会得到朝廷重用。
有些话,皇帝不能说,但需要有人说。
于是,便有了这些不怕死,敢于与北凉作对之人。
这便是赌博,或者说,是赌命!
第271章 【性命共享,寿元平分】
武当小莲花峰,云雾缭绕。
陈繇,宋知命,俞兴瑞,武当派,如今,辈分最高之人,便是这三位。
三人遥遥并肩站立,将山巅留给那对男女。
三位老人,面面相觑,有骄傲,有遗憾,有惋惜,百感交集。
山峰之上,便只有李玉釜一名“外人”。
昨日,掌教上山,与他们说了一个决定,此事,可谓江湖五百年来最为匪夷所思之事,亦可谓一桩壮举。
不论心中如何万般不舍,陈繇等师兄们,皆不愿去阻挠。
年轻道士与红衣女子,肩并肩,坐于龟驼碑底座边缘,她轻微摇晃着脚。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倒骑青牛的小道士要做什么。
遥遥望去,云海之中,七十二峰彼此相依,女子忽地哀伤道:
“骑牛的,可能,我没办法陪你一起变老啦。”
那年,他十四岁,两人初遇。
北凉重逢后,她深知,自己活不长久,可当她骑上黄鹤,只觉得此生,再无遗憾。
他带着她,游遍天下东南南北。
许久,她见小道士没有动静,皱了皱鼻子,扭头,敲了敲他的脑袋,问道:
“怎么,还傻乎乎等下辈子找我吗?你傻啊,不累吗?”
年轻道士想了想,只是摇头。
她一下便红了眼眶,咬着嘴唇,问道:
“你不打算再等我了吗?”
骑牛的年轻掌教,伸手揉了揉女子脸颊,擦去泪水,眼神温暖,道:
“如果我说,让你等我三百年,你愿意等吗?”
她毫不犹豫道:“你等了我七百年,换我等你三百年,当然可以啊。”
再相逢后,仅限于牵手的年轻道士,终于壮起胆子,轻轻抱住她,笑道:
“好!”
她环住他脖子,呢喃道:“真是个胆小鬼。”
他问道:“真的不去看看大将军与世子殿下了?”
她笑着摇头:“不看,怕他们伤心。怕他们流泪。”
年轻道士深呼吸一口气,那柄吕祖佩剑,横放于龟驼碑边缘,忽地,古剑出鞘,冲天而起,朝天穹之中,激射而去。
仿佛,要直达天庭,方才罢休!
九天之云,滚滚下垂。
整座武当山,紫气浩荡。
他朗声道:“五百年前,贫道散人吕洞玄,五十年前,龙虎山齐玄帧,如今,武当洪洗象,已修得七百年功德。”
“贫道立誓,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
“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年轻道士,声如洪钟,响彻天地间。
“求徐脂虎乘鹤飞升!”
武当山上,黄鹤齐鸣!
声音极响,震动天地,可是,年轻道士却傻眼了。
任凭他喉咙发干,嘴唇发紫,天门却迟迟不开……
这剧本,不对啊!
一袭红衣,骑鹤入天门。
天门却迟迟不开,怎么个意思?
吕祖转世的年轻道士,盘膝而坐,笑着,缓缓闭眼,古剑从天而降,便要将其兵解,以开天门。
陈繇等人,不忍再看,老泪纵横。
忽地,那足以斩灭陆地神仙一剑,却硬生生停顿于半空之中。
兵解之举,为人所阻。
不知何时,一袭白衣,从天而降,落于黄鹤之上。
来人正是北凉世子!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骑牛的,你今日此举,倒是没让我失望,也不枉当年,本世子背负那般骂名,替你抢亲。”
见到小舅子,这位年轻掌教,却极为拘束。
大姐徐脂虎,生命已然走到尽头,但那不是病,而是命。
非药石可医!
回归北凉,车队之中,世子殿下悄然离开,赶往武当。
带来了救治之法。
洪洗象以兵解,送徐脂虎入天门,这本就不是解决之法。
仙界势力混乱,在其中,徐家毫无根基势力,贸然进入,徐脂虎一届女流,如何生存?
再三百年?
谁脂那时会发生什么。
因此,徐千秋断然不会让长姐徐脂虎飞升。
不多时,三人闭关。
既是命,不可医,那便以命换命。
噬神枪虽已封印于天门之中,但作为本命武器,徐千秋仍能自由调动其中力量。
封印其中的大黄庭之力,可随时调动。
大黄庭,前后两次,已用去十之其六。
此番闭关,将剩下十之其四,尽数以醍醐灌顶之法,传授与徐脂虎,保其性命。
再辅以秘术,将洪洗象,与徐脂虎性命相连。
共享一命!
一人死,另外一人必死。
一人活,二者可活。
若吕祖可活千年,性命平分,二人可携手五百春秋。
以洪洗象如今境界修为,虽不可说千年,但是,五六百年,绰绰有余。
二人共命,也可有两个百年可活。
非但如此,从今往后,徐脂虎也可调动洪洗象的修为之力。
心意相通,二人实力,可相互借用。
二人得知如此秘术,自然欣喜。
洪洗象未曾犹豫,愿以命共享。
能白头两百年,总胜过再修一世,等上三百年。
这世上,相思二字,最为伤人。
再者,仙界也不太平,让徐脂虎一人独闯,他也放心不下。
以他的天赋,修为当能更上一层楼,皆时,便能活得更久。
秘术施展,三天三夜方止,圆满成功。
出关后,世子殿下未做停留,秘密返回车队。
此番闭关,他也付出了极大代价。
却与洪洗象有过约定,在其有生之年,护佑北凉。
为镇国神兽!
将大姐徐脂虎的性命,与洪洗象绑在一起,徐千秋早有此意。
诸天万界,他不可能一直停留于雪中。
待天下一统,登记称帝之后,便会离开。
届时,偌大帝国,需要绝世高手坐镇。
洪洗象,便是不二人选。
如此年纪,便已入陆地神仙,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如今实力,便是王老怪,也不敢说稳胜于他。
虽不敢说天下第一,但是,当世最强者之中,必有其一席之地。
值得一提,大姐徐脂虎,也已服下【天道丹】。
【天道丹】,乃是一柄双刃剑,有利有害。
弊端所在,便是那生不如死之痛,而且,一旦服下此丹,便是将性命交托于徐千秋之手,生死,只在他一念之间。
其优点,便是有助于修炼,效用无穷,而且,可刺激奇经八脉,延长性命。
【天道丹】,可压制徐脂虎的病症,颇有以毒攻毒之意。
第272章 【黄三甲,算计徐千秋】
悄无声息,回归车队。
除羊皮裘老头儿,和青鸟外,无人知晓他已消失三日。
只道他是闭关疗伤。
其实,那三清天劫,徐千秋不过一日时光,便已将其压下。
此番武当之行,虽代价不小,但是,收获也颇丰。
三清天劫之力,已被他完全炼化吸收。
如今修为,更上一层楼。
再次见到世子殿下,李淳罡心中惊异,这小子,三日不见,愈发深不可测了。
便是如今,他已重入陆地剑神之境,却依旧观之不透。
这小子,身上有天大的秘密!
不过,武帝城一战后,老剑神已彻底有了归隐之意,对于秘密,不是很好奇。
见过绿袍儿转世之身后,心头遗愿,也得以周全,此生无憾矣。
临走之前,他将两袖青蛇,及一剑开天门的秘籍,给那小丫头留下了一份。
此番回归北凉,老家伙就等着两个徒弟给自己养老了。
如此,余愿足矣。
世子殿下一行人,于归途之中,稍稍作了转折,来到广陵江。
正值八月十八,广陵大潮。
观潮游客,来自天南地北,盛况空前。
春秋大定后,再无国界割裂,士子负笈游学,游侠带剑闯荡,愈发畅通无阻。
如此,探幽赏景,风靡愈浓。
广陵大潮,与峨嵋金顶佛光,武当朝大顶,并称当世三大奇观。
大燕矶,为一线潮最佳观景之处,冠绝天下。
今日,更有广陵水师检阅,藩王赵毅,亲临压阵。
广陵巨富,达官显贵,皆是拖家带口,前来观潮。
与庶族寒士,市井百姓相比,前者人数虽少,却尽数占据了上好观景位置。
摆下几案床榻,美酒佳肴,瓜果无数,邀请些许几个世代交好的清流名士,谈笑风生,指点江山。
待潮水涌入喇叭口海湾,刹那之际,有一条隶属广陵水师的艨冲,带领潮头而入,于两岸,绵延十里。
其中之人,皆是车马华裳。
大燕矶,检阅台之上,广陵王赵毅,一声令下。
依稀可见,小舟与潮头,一同前来,擂鼓震天,潮水与鼓声,生生不息。
肉眼可见,雾蒙蒙江面,有一白线,自东向西而移,白虹横江。
潮头,也随着推进,渐次拔高,抵达大燕矶附近。
最高可四丈,铺天盖地。
世子殿下等人,来得略晚了些。
江畔适宜观潮之处,早已扎满帐篷,或者摆满桌案。
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已猜测到,那艘弄潮艨艟,马上便要临近。
徐千秋难得玩心大起,弃了马车,让舒羞与杨青风,留于原地看守。
两位扈从无奈,只得坐于车顶观景,视角极佳。
徐千秋走在最前,青鸟紧随其后。
慕容梧竹,身子骨娇弱,被世子殿下牵着。
以她的性子,随波逐流,若不幸被冲散了,指不定,都没脸皮出声求救。
慕容桐皇靠右侧,一些个最喜欢凑热闹,好揩油的登徒子,正要动手,却被慕容桐皇一巴掌扇过去,或者撩腿狠踹。
出手动脚,毫不含糊,吃闷亏的浪荡泼皮,大多想从这小娘子身上讨回便宜。
只不过,在见到为首徐千秋的锦衣狐裘,立即恹了气势,讪讪然缩手,另寻目标。
另选软柿子下手。
观潮人海中,不乏小家碧,吃了亏,也回选择默不作声。
这白衣公子,看着来头不小,眼神锋利,还是莫要招惹为好。
陈渔,在竹海被掳,今日,与裴南苇一道,头戴遮掩密实的帷帽,身段妖娆,犹胜雌雄莫辨的慕容姐弟。
不过,这两位,位列胭脂榜的尤物,始终紧紧跟在世子殿下身后。
右有慕容桐皇,左有女婢青鸟拿剑鞘清扫障碍,无人能近身。
羊皮裘老头儿,负责殿后。
这色老头儿,没他什么事儿,很多时候,其目光,一直停留于那陈姓女子身上。
准确来说,是小腰上。
老剑神百年阅历,仍是不得不承认,徐小子挑女人的眼光,是极上乘的。
这一点,饶是李淳罡,不服气都不行。
这段时日,为老不尊的老剑神,忙着呢。
欣赏裴南苇的屁股,舒羞的胸脯,慕容姐弟的并蒂莲,大饱眼福。
但是,看得最多的,还是那姓陈的陌生女子。
尤其,是她的细软腰肢,啧啧,当真是,让观者悚然动神。
女子风情如何,得看灵气,观其眼眸。
看风情,还得看那承上启下的腰肢呀,姗姗而行。
小腰摇摆,幅度太大,则妖艳俗媚,可若是太小,又略显小家子气。
这是旧话。
所谓,女子腰上有江山!
我的貂蝉在哪里?
在腰上!
这陈渔,美是绝美,但是,老剑神秀色可餐之余,却心有疑虑。
她出现的时机,地点,都太巧。
被徐小子掳抢后,她的表现,过于平静。
虽说,大家闺秀之中,不乏处变不惊之人,但这份镇定从容,已大大超出其范畴。
观其气机,这绝美女子,浑身上下,处处透着玄机。
看着,并非习武之人。
老狗赵宣素,返璞归真,抱朴归隐,故而,便是一代剑神李淳罡,亦是看走了眼。
可是,这天底下,能有几个老狗赵宣素?
试问,这绝色女人,有何凭仗?
羊皮裘李老头儿,微微眯了眯眼。
他能想到的,徐小子没理由想不到。
那家伙,狠起来自己都咬。
心机城府,更是走一步,算十步。
这女人的可疑之处,他没道理看不出来。
亦或者,正因为可疑,他在将这个女人留在身边?
正如李淳罡所想,从一开始,徐千秋便已知晓陈渔身份来历。
大魔头黄三甲,虽已加入天下第一楼,但是,这老家伙仍有很多秘密。
于整个天下,布下许多棋子,而这些,是他不会告诉徐千秋的。
虽决定辅佐于他,却不会和盘托出,总会留下些底牌手段。
说辅佐,也不大妥当。
应该说,黄三甲不过是为了自己,如此而已。
那样的人,即便是死,也从来不会臣服于任何人。
老魔头,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儿,永远只为自己而活。
如此,方能称之为:魔!
陈渔,便是老魔头准备安插到他身边的棋子。
知晓他喜爱美女,便投其所好,正中下怀。
徐千秋会将陈渔掳走,早在黄三甲的预料之中。
甚至,这老魔头心里很清楚,那位北凉世子,定会一眼看破,这一切,皆是他的布局。
即便如此,仍是笃定,徐千秋一定会将陈渔掳走。
第273章 【兄弟妻】
一行人,终于好不容易冲出人海。
若是再往前,便是广陵豪族所霸占的江畔。
那里,有许多虎背熊腰,健硕仆役,环胸站立,威慑百姓。
一些个大门阀子弟,聘请了诸多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幕宾,客卿,佩剑悬刀,孔武有力,有模有样。
两片区域,泾渭分明,这与报国寺,曲水流觞名士,不屑与凡夫俗子同席而坐,极为相似。
李老头负手而立,眺望江面,潮水迅如奔雷,天地一线,而他,却略有些神情萧索。
当年,一人一剑,睥睨天下,于广陵江之上,御剑踏潮头而行,何等意气风发。
如今,已是年迈,御剑愈发纯熟,却再无半点心思,去做那木秀于林之事,的心丝。
这位羊皮裘老头儿,如今只喜欢,闲来时,扣扣脚丫,掏掏耳朵。
当年,他于广陵江这一壮举,引来无数江湖豪侠,陆续在广陵江上,展露峥嵘。
有力士,扛千斤大鼎,怒砸潮头,有剑侠,泛舟对抗潮水,还有膂力惊人的神箭手,连珠迭发,与大潮相撞,激荡起千层浪。
当年,吕钱塘成名前,在江畔结庐,练剑十余载,正是仰慕剑神李淳罡,青衫仗剑走江湖的丰姿。
可惜,赵毅入主旧西楚疆土后,广陵水师,龙盘虎踞于此。
那之后,再无嫌命长之人,敢来此地摆弄高手架子。
广陵水师,不论规模,还是战力,在王朝水师之中,皆稳居第一。
远非青州水师可比!
青州水师,不过绣花枕头罢了。
岂可与之相提并论。
一旦开战,估计给广陵塞牙缝儿,都不够。
每年检阅,大藩王赵毅,定会在大燕矶上,俯瞰众生。
此外,最出风头的,一定要数那象征广陵水师的弄潮儿,独自一人,驾艨艟过江。
此刻,两岸众人,纷纷望去。
艨艟巨舰,一毛轻。
一名青年将军,按剑而立,甲胄鲜明,英姿飒爽,引来无数小娘闺秀们,心神摇曳。
南方士子成林,蔚为壮观,去逛一逛,任何寺庙道观,放眼望去,满壁满墙,皆是诗词书法。
便是一些漏风漏雨的寒碜客栈,各种怀才不遇的羁旅文章,随处可见。
因此,此地的小家碧玉们,关于同龄士子的文采斐然,看太多,听太多。
眼下,立于船头那位,论文,尚未及冠,便已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且写得一手绝妙草书。
于纸上,不论十字,还是百字,皆是一笔写就,毫无雕饰。
论武,曾在校场之上,赢下广陵王府一位剑术大客卿。
此人文韬武略,俱是一等风流。
无疑,乃是广陵当之无愧的头号俊彦。
便是跋扈的广陵世子,也都心甘情愿,与之结拜兄弟,并尊其为兄长。
当艨艟驶过,许多准备好的篝火芦花,游人们纷纷使劲儿,将其甩入广陵江中。
以此,向广陵龙王祈福。
这些人,清一色,皆是地方豪族,或是外地门阀,大家族的公子哥,千金小姐。
寻常百姓,最多带上一束芦花,离江畔有些距离,便将之扔了下去,随水流,渐渐飘远。
这些人,自是没有胆量,朝江面丢掷篝火,倘若万一,气力不足,没能丢入广陵江,而是砸在豪奢子弟的帐篷几案上,少不了一顿结实毒打。
这不,一些壮着胆子扔篝火的庶民,惹来祸事,来不及逃窜,便被凶仆恶奴逮住,掀翻在地,一顿拳打脚踢。
不敢出声,只能鼻青脸肿,悄悄爬回人堆。
忽然,有几个健硕仆役,走上前来,欲阻挡世子殿下等人去路。
青鸟一言不发,拿起剑鞘,一一拍飞。
在空中旋转了两圈,方才坠地,当场晕厥。
徐千秋站起身,兀地发现,陈渔望向艨艟战舰上的男子背影。
有帷帽遮挡,看不清她脸色。
但给人感觉,有些异样。
徐千秋斜瞥了一眼,那几个广陵贵族子弟,还在喋喋不休。
世子殿下转头,对这沉默寡言的女子打趣,笑道:
“怎的,你相好?”
她淡然摇头,轻声道:“他曾提及,书法与剑术,有相通之处,见解独到。
草书留白,少而神疏,空白多,而神密,笔势开合聚散,放在剑术上,假若瑰丽雄奇,不如……”
徐千秋似是很没风度,将其打断,道:
“不过纸上谈兵罢了,无趣得紧。”
陈渔不再说话,一笑置之。
哼,对牛弹琴!
世子殿下忽地说道:自嘲道:“陈渔,既然都已是一家人,你不妨明说,可曾有心上人?”
陈渔瞥了他一眼,平静问道:
“如果有,你是不是打算宰了他?”
从美人嘴里,说出一个杀气淋漓的“宰”字,别有韵味。
徐千秋哈哈笑道:
“你这性子,我喜欢,如果做不成弟媳妇儿,给我做个丫鬟,也正好。
兄弟妻,骑一起,未尝不可……”
陈渔望向大燕矶,那里,有一身穿蟒袍,几乎被撑破的臃肿男子,她没来由叹了口气。
徐千秋玩味问道:“别告诉我,你与那广陵王赵毅,也有牵连?”
陈渔脸色如常,没有作声。
徐千秋双手插入袖口,轻声道:“走了,回北凉!”
陈渔没有挪动,犹豫了一下,道:
“有人要我去京城,你……拦不下的。”
徐千秋停下脚步,一脸冷肃,问道:
“有意思,你倒是说说,这天下,除了狗皇帝,还有谁敢跟本世子抢女人?”
陈渔盯着世子殿下的脸庞,没有任何玩笑意味。
徐千秋脸色古怪起来。陈渔弯腰,拾起一束地上的芦花,丢入广陵江,说道:
“我三岁时,便被龙虎山,与钦天监一同算了命格,属【月桂入庙格】。”
羊皮裘老头儿,一直冷眼旁观,此刻,没好气道:
“此等命格,不是当皇后,就是当贵妃的好命。”
徐千秋哦了一声,便再没有下文。
大魔头黄三甲,知晓他有称霸天下之心,登顶九五至尊之意,如今,却将这“不是皇后,就是贵妃”,天下皆知的命格美女,送予他。
所为何意?
担心他临阵退缩,不敢举事?
送个天下皆知的“皇后”,或者“贵妃”,逼他一把?
第274章 【出手】
陈渔未能如愿,因为,徐千秋并未如预料之中那般,对那个话题,刨根问底。
只是抬头,瞥了广陵王赵毅一眼。
那模模糊糊的体型,如同一座小山。
据第一阁情报显示,这头肥猪,身下所压过的春秋亡国皇后,就有两位之多。
其中,所霍霍过的,沦为阶下囚的公主,嫔妃,不计其数。
两只手,加上脚趾,也未必数得过来。
当初,赵毅领命压阵,前往广陵,传言,每隔一晚,便会有皇室贵胄,华贵女子,不堪受辱,投井,吞钗,上吊……
此人于王朝上下,恶名远播,与北凉褚禄山,不相伯仲。
不过,若是因此而轻视于他,以为赵毅,只是个糟蹋贵族女子,不过一介好色之徒。
那便大错特错了!
这位三百多斤的大藩王,还真不能小觑,否则,定会吃大亏。
北凉之地,极为贫瘠,与燕刺王所在之地,并称为,蛮荒南唐,民风彪悍。
但是,平心而论,广陵之地,作为西楚,东越两大皇朝旧地,最难以招安抚平。
西楚士子,风流举世无双,名士大儒,多如牛毛,广陵王赵毅,若是没点真本事,只知血腥镇压,而不知笼络人心,天下赋税,十出五六,这富饶广陵,早已满目苍痍。
这对帝国财政运转,将无异于一场灾难。
当今天子的兄弟,虽不能说,个个皆是雄才伟略,可是,却没有那种庸碌之辈。
于春秋乱世之中,离阳王朝,能问鼎江山,除了命数,亦是赵氏一族,人力使然。
忽地,一阵不合时宜的马蹄声,骤然响起。
转头看去,徐千秋微微皱了皱眉头,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来人,竟是甲胄鲜明的几百轻骑,策马奔来。
数百轻骑,于人海之中,斩波劈浪,挤出一条空路。
许多百姓,躲避不及,当场便被战马撞飞。
百余骑兵,马术精湛,佩刀负弩,十分刺眼。
趋利避害,乃人质本能。
徐千秋身前百步之内,附近的观潮百姓,早已推攘躲闪,让出一条可供双马并驾的道路。
为首之人,是一位体格健壮的骑士,其手中,倒提着一杆漆黑蛇矛,面目狰狞。
相隔甚远,便一眼便盯住了驻足岸边的徐千秋。
蓦地加重力道,猛夹马腹,加速前冲。
紧要关头,不知为何,一名与爹娘失散的稚童,竟跌倒坐于地上,大声哭啼。
那持矛的骑士,却是毫无半点勒缰的意图,只是嘴角狞笑,观之,令人毛骨悚然。
马道两旁,分别是广陵士族子弟,与寻常百姓,无人敢触其霉头。
这时,一名游侠儿,夹杂于人群之中,怒喝一声,道:
“不可!”
双手按在身前两名百姓肩膀上,高高跃起,便想拦马救人。
这位江湖侠客,一看,便是侠义心肠之人。
但是,此人定是由外地而来。
显然,已小看了那名将领的恐怖武力,以及,小看了广陵王甲士的冷酷。
不等他出手救人,一矛挑起,已洞穿了他的胸膛。
看着,好似,是这人自己,直冲冲,撞上了那矛尖,当场透心凉,血溅当场。
可怜,刚出江湖,便已命丧江湖,瞬间毙命。
铁矛一抽,尸体便重新坠回人群。
不过眨眼工夫,碗口大小的马蹄,毫无犹豫,便要踩踏在那名孩童身上。
这蓄势狂奔的马蹄,轻而易举,便能在那孩子身上,踩出两个血坑来。
不忍心目睹者,有之,心有戚戚者,有之,瞪大眼睛,津津有味者,有之,只顾着惊骇惧意者,亦有之。
骑士杀人抽矛后,朝远处那名富贵气态的年轻公子,投以凛冽眼神,以示威。
忽地,周围人瞳孔剧烈收缩,比起方才惊讶,更甚百倍。
众人视野中,只瞧见,一锦衣外罩白裘的英俊公子,身形飘逸,脚尖如蜻蜓点水,几次触地,便来到哇哇大哭的稚童身后。
弯腰,拎住其衣领,往回一揽,然后,一个无比潇洒的急停,修长身体微微后倾,脚步不停,面朝高坐于马上的武将,往后掠去。
武将心中,忽地涌起一股狂躁与愤怒,这小子,竟敢在自己前矛下,摆弄那一文不值的侠士风范?
马上武将,再提铁矛,借着马势,往那名公子哥胸口,猛地刺去,喝声道:
“竖子,找死!”
也不见那公子如何发力,回撤速度,骤然提升至极致,迅捷如一道惊虹,当下,便与战马拉出很长一段距离。
白衣公子将受到惊吓,而茫然的孩童,放在一名青衣女婢身边。
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位强攫锋芒的公子哥,在救人后,非但没有见好就收,而是肩膀一抖,所披狐裘,被震出体外,由那名青衣青绣鞋的女婢,轻轻接住。
白衣公子本人,却再度迎头冲去。
长矛来势汹汹。
方才展露救人手法,行云流水,赏心悦目的公子哥,面无表情,轻轻握住矛尖,没有任何言语,猛然往后一拽。
这一拽,竟助长了骏马前冲的万钧势头,下一刻,众人瞪大眼睛,看得心潮澎湃。
那白衣公子,微微跃起,按住战马马头,往下一压!
周边无数旁观者,倒吸一口冷气。
这前冲之力,至少得有五千斤重,如此磅礴之力,被那白玉细手,轻轻一按,竟寸步不能再向前。
马头朝地面砸去,前蹄轰在石板上,喀嚓一声,齐齐折断。
整匹马,后半身身躯,已然躯扭曲。
马背上的武将,连人带矛,摔出去老远。
以他本事,本不该如此狼狈,只是这名公子哥的手段,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武将正要借着长矛,刺在地上,借力起身,却突然感受到一股冰冷杀机,笼罩他全身。
此刻,他终于顾不得大将风度,正欲使出泼皮耍赖的手段,却突然破空飞来一脚。
那位看着秀气温婉的青衣女婢,一脚将他的头颅,炸入地面,其死相,比那名游侠儿,还要凄惨百倍。
其余骑士,卓绝马术,终于在此刻,体现得到淋漓。
几百余人,同时勒马停下。
一时间,马嘶长鸣,刺破耳膜。
不过,这一切,却将在接下来几个眨眼的功夫,局面便彻底颠倒。
第275章 【光天化日,强抢民女】
那白衣公子,似没耐心对峙,向前走了一步。
骑兵队伍,弱了锋芒气势,下意识后撤一步。
正当轻骑回神后,羞愤不已事,一阵格外沉重的马蹄声,顿时响起。
一众骑士们,终于松了口气。
知晓正主来了,纷纷让道。
一匹淡金色鬃毛的汗血宝马,缓缓奔来。
以它出众脚力,本不该如此艰辛,实在是……骑在马背上之人,体重吓人。
其人相貌,与广陵王赵毅,如同一个模子刻印出来。
奇丑称不上,就是臃肿。
马背颠簸,一身细腻精致,近乎繁琐,如此服饰,也遮住他的肥肉颤抖。
王朝之中,汗血宝马极为罕见,总数亦不过百。
除去皇城大内里,二十余匹,及京城达官显贵,皇亲国戚,武将勋臣,这几类炙手可热的大人物,又分去一半,因此,京城之外,汗血宝马,寥寥无几。
有资格坐上此等,长途奔袭,便会渗出血液的宝马,定是身份极为尊贵之人。
汗血宝马身后,跟随着一匹千金难购的青骢宝驹。
宝马之上,坐着一位容颜枯槁的灰衣老者,眼神如刀。
两匹马下,有一名仆役,马停下后,这人赶紧上前,踮起脚跟,与主子窃窃私语。
那仆役,对着慕容姐弟这边,指指点点。
对于那白衣公子,胆敢与游隼营骑卒较劲,便是那仆役,也未将其在眼里。
做奴才的如此,更别提那胖子了。
从头到尾,都看过这按马头,举动骇人的家伙。
只是笑眯眯地盯着那几位女子,身段,一位比一位丰韵,妖娆。
瞪大铜铃般大小的眼珠子,已忘了拿袖口,抹去嘴角口水。
一身苏造工出品的昂贵衣服,真是可惜了。
围观众人,心中哀叹。
这位主子,臭名昭着,如今驾到,便是神仙,也难以在广陵活下来了。
一时间,不少人再看那名俊逸公子哥,眼中只有冷笑。
人心反复,何其精彩。
那胖子终于回神,胡乱擦去垂涎三尺的口水,大手一挥,道:
“抢了!”
那名仆役,最大本事,便是谄媚,讨好,狐假虎威。
听到主子已颁布“圣旨”,一改卑微姿态,挺直腰杆,转头,望向那群办事不力的游隼营骑卒,骂道:
“一帮没用的玩意儿!没听见世子殿下发话吗?利索的,抢人!”
广陵郡属地,囊括整个旧西楚王朝,与小半个东越国,此地士子,书生意气,可谓天下最重。
这些年,虽说在广陵王治下,也有豪阀子孙,偶尔做些欺男霸女的勾当,这些,不过情理之中的事情罢了。
但是,其龌龊行径,大多不会如此明目张胆。
而今日,乃是观潮盛典,无数世族门第,皆汇聚于此,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自是没人敢如此嚣张无度。
京城国子监,三万学子,除去江南道,便以广陵读书人,出身最多,加上,有西楚老太师孙希济,以及左仆射身份执掌门下省,成为广陵士子心目中的定海神针。
一般而言,膏粱子弟,便是再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之前,也要掂量掂量。
但是,在广陵,却独有一个例外。
此人便是,赵毅嫡长子,赵骠!
典型的“虎父犬子”,此子,没能继承藩王老子的阴鸷城府,只学会了赵毅的好色贪食,欺占,凌辱女子。
仅数目而言,堪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去年,这位肥胖世子殿下,瞅上了一位临清郡守的儿媳妇,带上狗腿子,足足追了两个郡。
最后,带着帮鹰犬恶奴,破门而入。
在府上,便剥光了那才入门没多久的小娘子,全身衣裳。
事后,甚至,还将人赏予鹰犬恶奴,共同享用。
小娘子不敢折辱,最终投井而亡。
事情闹大,传到广陵王耳中,结果……
朝廷正四品大员,身居郡守一职,官补子,绣文雀,镇守一方。
却被赵毅用一柄玉如意,当场给杀了。
不久,一名骨鲠言官,欲前往京城,告御状,才出家门,便被拦路截杀。
赵毅赵骠父子,嚣张跋扈,已然广陵郡百姓,人透骨,心彻寒。
只是,天下百姓,敢怒不敢言。
前些年,那为北凉二公子,身为天下第一纨绔,于北凉之地,各种混账事儿,频频出现。
便是如此,却没听说过,有杀人如麻,灭人满门,此类恶事。
徐千秋笑了笑,问道:
“赵骠,我等你许久,你终于来跟我抢女人了!”
闻言,广陵世子赵骠,心有惊讶,咦了一声。
似乎感到有趣,肥胖身躯,微微前倾,终于注意到这位外地佬,问道:
“你认识本世子?我跟你很熟?”
这位草包世子,却全然忽略了方才话语之中的重点,“等你许久”“终于来了”。
徐千秋微笑道:“不太熟。”
赵骠白眼道:“那你废他娘什么话?
你放心,本世子乃是讲理之人。
今儿心情好,抢了你几位女人,回头,便从王府之中,还你几个丫鬟,本世子已玩腻了的,便可赠于你。”
徐千秋摇摇头,无语得紧,这头肥猪,跟靖安世子赵珣,一个天,一个地。
重量,是后者两倍,可脑水,估计连赵珣一根手指头,也不及。
这世上,虽出生高贵,却为脑残之人,大有人在。
赵骠撇了撇嘴,自言自语道:
“嘿,本世子这辈子,只佩服人,那便是北凉的徐凤年,徐哥哥!”
此言,有感而发。
这位胖猪殿下,没好气说道:
“还不滚开!
本世子抢你的女人,那是给你小子天大面子。
再不识趣,将你剥皮,丢入广陵江!”
与世子殿下,于剑州边境偶遇,向来生性胆小的慕容梧竹,此时此景,依稀之间,已猜到那一坨肥肉的恐怖身份。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此刻,她怡然不惧。
以往,她的人生之中,虽说出生于剑州士族,但是,一郡长官,于她而言,便已是权势滔天的大官。
可是,自从被世子殿下“绑架”后,不过短短时日,已发生了太多事,她见识到了太多大人物,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江湖。
登徽山牯牛大岗,灭轩辕老祖,拜访武帝城,战陆地神仙,这些,仿佛已把她一辈子,活够了。
当徐千秋悍然出手,按下马头,救下稚童,慕容梧竹只觉得,世上千万人,独独遇他一人,便足矣。
只是,她没来由伤春悲秋起来。
自己不如弟弟桐皇聪慧,不如裴南苇漂亮,不如青鸟姐姐武力超群。
那么,自己能为他做些什么?
第276章 【暴揍天子】
慕容梧竹于一旁,莫名伤感,这时,一名中人之姿的妇人,踉跄跑出人群,死死抱住孩子。
世子殿下对其儿子,有救命之恩,只是这妇人,却未曾感激涕零,而是噗通一声跪下,朝远处乘坐汗血宝马的赵骠,不断磕头。
哭诉着,述说着,解释着,她与这群人,并无半点干系。
要杀要剐,还请直接寻那白衣公子便是,与他们一家老小,并无干系。
孩子惊扰了将士们,民女祈求世子殿下恕罪。
磕头不止,额头青肿。
周围众多旁观者,面面相觑后,便相继释然。
理该如此!
这些人,并不觉得这名少妇的忘恩负义,有何不妥。
广陵辖下,其中道理,法律,尽数由广陵王说了算。
王法?
便是赵氏一族的家法!
一些个年轻士子,暗自嫉妒徐千秋风采,摇着手中羽,窃窃私语,耳语猜测,这位白衣公子会有如何可悲下场。
心情十分惬意!
慕容梧竹,虽说与舒羞之流差不多,跌跌撞撞,已算半只脚踏入了北凉的门槛。
但其心性,却还是过于单纯,如未曾落笔泼墨的白宣。
听闻妇人此番诛心之语,怒极的她,顿时涨红了脸,小跑过去,一巴掌扇在那妇人脸上。
打了妇人一耳光,慕容梧竹也不知如何训斥才好。
妇人被打懵了,停下哭泣。
倒是慕容梧竹,自己竟也哭了起来。
一名秀才,带着头巾,缩躲在人群后,畏畏缩缩,犹豫不决,硬是不敢出现。
想来,应该是那妇人的丈夫。
见到这绝色姑娘,一耳光打在他娘子脸上,他的脸,终于开始火烫滚滚。
但最终,还是没用勇气走出去。
秀才小心翼翼,瞅了瞅那边马上的广陵世子赵骠,再看了眼马下的英俊公子,只是在内心祈祷着,这些个大人物,莫要注意到他这个斗米小民。
期盼着,莫要拿他一家三口下刀,更是早已悔青了肠子。
这趟观潮,就不该来!
徐千秋回头,望向捧着狐裘的青鸟。
不需出声,心有灵犀的青鸟,便已来到妇人身前,见她瑟瑟发抖,冷冷说了一个“滚”字。
妇人两腿发软,慌张起身,拉扯着孩子,钻入人群,头也不回。
与夫君相会后,挤开人群,急急打道回府。
从始至终,她都未曾看一眼那位白衣公子,道过一局谢。
至于心中,是愧疚,还是庆幸,无人得知。
在广陵,有些地位的膏粱子弟,皆知晓,每逢大集会,世子赵骠,必定会安插许多游动暗哨,混入人群之中,专门负责找寻俏娘子。
这些走狗的嗅觉,极其敏锐,一般而言,总能让殿下满载而归。
否则,以赵骠的体型,不管是乘车,还是骑马,出行一次,何其艰辛劳苦?
赵骠除孜孜不倦地猎色外,还生财有道。
在其府上,有一名管家,专门负责点评,及收集周边家族里女子的姿容。
若不想被他带回广陵王府,压在胯下,就得孝敬,上供大把银子。
即便是与世子殿下穿一条裤子,一同长大的周刺史大公子,也难逃一劫。
正因为有个门当户对,并且水灵诱人的媳妇儿,前前后后,共交了八万两“贡银”。
最终,却还是没能保住媳妇儿清白,只是不被带回广陵王府罢了。
即便如此,这位刺史大公子,与私底下能,也不敢有丝毫怨言。
有人问起,便玩笑一句,说,世子殿下,童叟无欺,公平得很。
赵骠的吃相,吃女子也好,吃银子也罢,都极为难看。
其父广陵王赵毅,对此也喜欢得紧,曾笑言,自己这位嫡长子,乃是一头小饕餮,能吃,是天大福气嘛。
赵大世子,见眼前这位白衣公子没了动静,便以为,这小子怂了,软了,怕了。
他的耐心,本就少得可怜,此刻,一彻底消散。
做了个鄙视,蔑视手势,便不再理睬马前的白衣公子,只是抬头,伸长脖子,盯着慕容梧竹。
扫视一遍,竟还是一对姐妹花?
这世间,竟有如此形似的,神似的,绝美的,并蒂莲?
老天爷待本世子,可真不薄啊!
再眯眼,朝身后看去,愈发惊喜。
还有两位戴帷帽的娘子。
虽说看不清脸蛋,仅看身段,已是人间尤物至极。
至于那秀气的青衣女婢,气质也十分不俗呐!
今儿是怎么了,竟如此幸运。
这几位,品相已远超寻常姑娘,能本世子好生应付好几年的无聊时光了。
赵骠口水长流,啧啧道:
“小娘子们,快到本世子的怀里来,本世子最心疼美人儿了,一定会慢慢吃,慢慢尝。”
徐千秋瞥见灰衣老者下马,有动手的意思,总算开口,说道:
“赵骠,今日之事,众目睽睽,可不是我招惹你,而是你要抢我的女人。
此事,便是闹到圣前,陛下也无话可说,毕竟……
他可是很清楚,和我抢女人,是什么下场!”
当年,离阳皇帝到北凉之地避暑,视察。
看上绿蚁,欲将其带回皇宫,纳为妃子。
结果……
被当时“年幼”“不懂事”的世子殿下,拍了搬砖,打了闷棍。
扬言,便是当今天子,敢和他抢女人,也照打不误。
毕竟不是什么光彩子事,故而,此事极为隐秘,只有极少数几人知晓。
身处北凉之地,奇耻大辱,天子也不得不隐忍。
闻言,赵骠破天荒,正二八经,终于正眼看向这位外地人。
被掳抢女子,她们的家人,丈夫,免不了哭天喊地。
这一切,他早已习惯,实在无趣无味。
这让世子殿下,总有一种高手寂寞的忧郁。
广陵境内所有人,见到他身后阵势,便已吓破了胆。
偶有不缺骨气的高门世族,也是徒劳反抗,最终被血腥镇压后,说着一些“报应”之类的废话。
前些年,有一对神仙侠侣,于江湖之中,颇有些名气,游览至广陵。
初时,赵骠并未带多少扈从,吃了点小亏。
回府后,带了十几位客卿,与三百铁骑,将那对试图逃窜的狗男女,堵在了边境之上。
他当着那位大侠的面,来了一场活春运动。
紧接着,又当着那女侠的面,剥了她夫君的皮。
最后,拿一根长矛,将他们身体刺透,串在一起。
也算好心好意,让他们做了对亡命鸳鸯。
至今,那位身子丰腴的女侠,她那凄艳眼神,赵骠仍记忆犹新。
以及,那所谓侠士的含恨泪水,赵骠咂舌一番,真是得劲。
相比之下,这可比平常宠幸别人家女子,不敢反抗,来得畅快多了。
如今想想,真是余味无穷啊!
想到这个,对眼前几位女子,愈发眼神炙热。
心头已开始寻思着,之前几种,只是想到,却没实施的新鲜花样玩法。
第277章 【李淳罡,一剑破甲三千(上)】
想着想着,他便习惯性地,将一根手指伸入嘴中,含糊不清道:
“可惜,广陵与北凉,相距甚远,没机会见到徐哥哥,听说他的千秋阁里,有好些尤物,否则,大可以拿来切磋切磋。
再说了,徐哥哥还有两位姐姐,本世子诚心,以礼相待,不介意分享自家那些个女子。
想必,徐哥哥也应该出手大度些,把两位姐姐与整座千秋阁,皆送予我,才算厚道。”
赵骠依然自言自语:“要是不愿意,不厚道,如何是好?”
这位飞猪世子,叹息一声,拔出手指,沾了无数口水,脸上,笑意满满,眼中,则沉满了阴森:
“北凉啊,好远的,本世子可没那气力远游讨要,可若是到了广陵,就容不得徐哥哥小气了。”
自言自语,言毕,回过神,那位给他办事,一直无往不利的灰衣老者,已经走向那白衣公子。
赵骠扭了扭脖子,拭目以待。
赵骠看将过去,只见,那位年轻公子哥,脸色平静,甚至,朝他勾了勾手指。
于是,忍不住好奇,问道:
“做啥?”
徐千秋没有说话。
无意间,慕容梧竹瞥见那位青鸟姐姐,此刻,竟翘了翘嘴角。
最不起眼的羊皮裘老头儿,缓缓走入众人视野,没好气道:
“好好一条广陵江,甲子前,还是天高江阔,这会儿,竟已如此晦气,便是老夫,也看不下去了。
徐小子,那条走狗,及三百骑,归我,那头死猪,就归你了!
老夫丑话说前头,不从他身上割下几斤肉,老夫看不起你!”
糟老头说罢,三百骑,连人带马,皆被无形剑气,尽数搅烂,至于那名高手风范的灰衣客卿,没来得及动嘴,一颗脑袋,便好似被什么看不见的利器,给削平了去!
这一幕,令人瞠目结舌。
不见任何动静,剑招已出,老剑神继续说道:
“徐小子,有真正的高手,此刻已从大燕矶赶来,而且,你小子若不想被几千铁骑,追着满山跑,就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
徐千秋笑了笑,伸臂一抓,地上一具骑卒尸体旁,一柄剑,顿时飞起,落入手中。
驭气驾物?
陈渔一直冷眼旁观,静候事态发展,细眯眼睛。
血肉横飞,见此一幕,那肥猪世子,总算不是太愚蠢,二话不说,掉转马头,便要立即跑路。
留得青山翠,不怕没娘子睡。
身形闪烁,徐千秋已来至身前,一手扯住马尾,将那前冲汗血宝马,拉扯得前蹄高扬。
上马,尚需要三名仆役,使出吃奶力气去搀扶,方能上马的赵骠,毫无马术可言。
当即,便向后摔在地上。
徐千秋手中剑鞘,刺在其脖子上。
这名,同为王朝内,权势滔天的世子殿下,于此刻,不敢动弹分毫。
剑芒闪过,剑出鞘,于赵骠手臂之上,一剑削下,足有三两肉。
徐千秋将那三两肉,剑挑,递到肥猪世子嘴巴边上,笑眯眯问道:
“世子殿下,要不要尝尝?”
鬼哭狼嚎!
惊天动地!
撕心裂肺!
剑芒再现,第二剑,一出。
在赵骠圆滚如柱子的大腿上,切下半斤肉。
那笑容,依旧迷死女子不偿命,继续说道:
“对了,我就是你口中的,北凉那位徐哥哥。”
肥猪世子,撕心裂肺,惊天地,泣鬼神,挣扎得更厉害了。
徐千秋将剑换了地方,死死抵在赵骠脑门上,肥猪世子四肢翻滚,头颅却动弹不得。
徐千秋第三剑,在赵骠左脸上,割下一块肉。
然后,笑道:“疼不疼?”
赵骠屁滚尿流,裤脚之下,屎黄横溢,尿液不断。
其中痛楚,可想而知。
疯子徐千秋,轻哦了一声,又从其右脸颊之上,一剑剁下,道:
“看来,应该不够疼!”
赵骠裤裆湿透,传出一股恶臭,口吐白沫,彻底疼死,晕厥过去。
老剑神微笑道:“徐小子,马上有人来了,悠着点。
是走是留,你一句话,老夫奉陪!”
徐千秋冷冷看了眼远方,烟尘滚滚,道:
“青鸟,找件顺手兵器,今日一战,在所难免。”
说罢,世子殿下转头对李淳罡笑问道:
“前辈,可敢与我一道,去大燕矶观潮?”
李淳罡愣了愣,哈哈大笑,豪气万丈,仿佛年轻了几十岁,道:
“当年,吴家九剑破万骑,今日,老夫一人,便能顶他们九个!”
陈渔本以为,北凉世子闯下大祸后,便夹着尾巴,灰溜溜逃离广陵。
北凉世子,那又如何?
这里,是广陵!
是藩王赵毅,苦心经营二十年的地盘,积威深重。
在这里,赵毅便是天!
宗藩法例规定,王不见王。
但是,朝野内外皆知,所谓七大藩王,真正能与北凉王抗衡者,唯有燕敕王与广陵王。
很不幸,赵毅便是其中之一。
广陵之地,水师战力,称甲天下。
北凉铁骑,天下第一,广陵水师,天下无双。
除此之外,广陵境内,还有相当数量的精锐骑兵。
其中,八千亲卫,背魁军,更是精锐中的精锐,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骑兵统帅,卢升象,扛纛将,张二宝,二人皆是离阳王朝内公认的万人敌。
两人名声,可与陈芝豹以外的徐骁五位义子,相并肩。
春秋乱战时,卢升象雪夜下庐州,紧接着,千骑过东越,战功显赫。
大将军顾剑棠,拆散旧部,只带嫡系入主兵部,其余战力,依次落入燕敕王,及广陵王囊中。
二人将之瓜分殆尽。
地方十数位刺史,不敢索要一兵一卒。
论军功,论实力,广陵王赵毅,远比不过异姓藩王徐骁。
但是,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何况,在陈渔看来,徐千秋最多不过一条过江幼蟒罢了。
飞龙在天?
未曾亲眼所见,她如何相信?
江湖谣言罢了,不足为信!
一条过江幼蟒,如何抗衡赵毅?
广陵王赵毅,乃是早已成精的广陵巨蛇!
为情势所迫,陈渔与女婢青鸟,几人一同缓行。
抬头望去,岸边观潮者,皆已四处奔散,逃命而去。
一时间,满地狼藉。
肉眼可见,陆地之上,有一条黑流,汹涌而来。
那是骑兵背魁军,所独有的乌骓马,漆黑甲,气势之大,丝毫不逊于广陵一线潮。
第278章 【必死之局!】
陈渔皱了皱黛眉,这徐千秋,莫非失心疯了不成?
教训世子赵骠的手法,极为残忍,对于这一点,她并不反感。
恶人自有恶人磨。
顶尖纨绔之间的恩怨,大多没有温情脉脉可言,刀刀见血,不足为奇。
只是如今,徐千秋已身陷险境,却选择逆流而上,这未免也太不理智!
逞威风,抖声势,可不是这般玩法。
身为北凉世子,千金之躯,坐不垂堂,如此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
陈渔轻微冷哼一声,嘴角冷笑。
真是可惜了,她的计划及任务,竟是才出园圃草庐,在这广陵江畔,便要断线?
为此,她还赔上自己的性命。
现在,悔之晚矣!
舒羞与杨青风,并无理由置身事外,青鸟握有一杆刹那枪。
三人与世子殿下,和羊皮裘老头,拉开一段距离。
弃了马车,二公子徐凤年自然没有忘记,命舒羞带上邓太阿的剑盒。
世子殿下及老剑仙李淳罡,并肩而立,准备正面扛下骑兵第一波冲锋。
如此狂妄之举,实在目中无人!
观之,令人心颤。
徐千秋潇洒前行,手中握着一杆普通长枪。
虽然脸色微白,看上去,气色略有不佳。
但是,在其按下马头,及方才那一手惊世骇俗,以气驭物后,便无人再怀疑,世子殿下只是个病秧子。
独臂老剑神,今日一战,十有八九,极可能是此生,最后一次在世间出手,既如此,何不妨捅破天去。
当年,西蜀剑皇,斩杀千骑,力竭而亡,今日我李淳罡,要教天下武夫知晓,何为剑道巅峰!
陈渔走在最后。
脚边,那晕死过去的肥猪赵骠,微微睁眼,三百斤肉,咕噜一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爬起身,身形矫健,迅速逃离此地。
其速度之快,令人怀疑,自己方才是否看花了眼。
一身颤肉,晃荡得厉害,起身后,与徐千秋几人,背道而驰,撒脚狂奔,只求迅速离开这是非之地。
陈渔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略微愕然。
心想,这广陵世子,倒也不是真的傻,还知道装死,以此蒙混过关。
若不是如此,说不得,定会再被割下几两肉。
可惜,陈渔不知,肥猪世子亦不知,他虽逃你此地,却已中了徐千秋气机之力。
三日内,五脏六腑,便会爆开,七窍流血而亡。
死状极为凄惨!
陈渔转移目光,不再打量这堆污秽肥肉。
转头,北凉世子,已手握长枪,备战姿态。
陈渔心中叹息,若是设身处地,她定会趁人潮散尽前,大声自报家门。
将北凉世子的名号,传遍广陵江岸。
如此,定能使得赵毅投鼠忌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不敢用几千铁骑,一味碾压。
毕竟,擅杀北凉世,乃是大罪,定会轰动天下。
陈渔来历不明,心思百般复杂。
看着白裘公子背影,她喃喃自语道:
“壮士死,即举大名,这话不假,可眼前此举,乃是豪杰破釜沉舟作派。
你既有望,去做那占北吞南的枭雄王侯,为何如此莽撞?
本以为,你不过败絮其外,金玉其中,不曾想,竟里外皆是败絮。”
大燕矶,阅师台上。
一杆赵字大纛,于江风之中,猎猎作响。
体态臃肿更胜赵骠的中年男子,蟒袍玉带。
九蟒,金黄蜀锦大缎,水脚江牙海水,与广陵潮水,相得益彰。
男子屁股下的座椅,是寻常三倍大小。
此人,不动如山,只是坐着,便比大燕矶上许多文臣,要高大许多。
王朝蟒袍,非皇室宗亲,不可穿。
当然,揭竿而起,造反者不算。
蟒袍分九级,象征荣华富贵,攀至顶点。
就色泽而言,除皇太子外,藩王与一般皇子,身穿蟒袍,按律,当用淡黄、蓝色,或者石青色,至多,蟒袍边缘绣金。
而眼下,这座小山一般的肥猪,身穿蟒袍,却是特赐,乃一袭品色最正的金黄蟒袍。
可见,天恩浩荡,已到了极点。
这一切,皆缘于,这位权柄大握的藩王,与当今天子,乃是同母而生。
兄弟情深,比其余宗亲藩王,自然不可相提并论。
广陵王赵毅,天下唯一能与皇帝陛下,同榻而卧的存在!
当年,他以一柄玉如意,打得郡守脑浆迸发,结果,也不过是京城大宦官,韩貂寺赶赴广陵,替天子传了一句不痛不痒的口头责备,如此罢了。
在藩王赵毅身旁,站着一位老人,如瘦猴一般,留两撇鼠须。
其衣着,是出自苏造工的一流袍子,衣服不错,只不过,人长相磕碜了点儿。
赵毅右手边,是一位中年将军,相貌堂堂,玉树临风,按剑而立。
如此位置,左膀右臂,可见大藩王对这名武将的信任。
此人便是当世名将,卢升象,用兵诡谲,尤擅以少数精锐骑兵,进行千里奔袭,以奇制胜。
东越亡国,一半功勋,皆算在卢升象头上。
卢升象,寒族出身,在军中,在士林,口碑极好,却不知为何,竟始终留在广陵。
春秋乱战尾声,顾剑棠十二骑入京,这其中,本该多一个卢升象。
这些年,坊间及朝野,皆有传言,陛下有意要让卢升象去京城,担任兵部侍郎,待他打熬五六年,等顾剑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时,便由他接任兵部尚书一职。
今年,湖亭郡棠溪剑仙卢白颉,横空出世,朝廷任命,让其出任兵部侍郎一职。
一时间,朝野才没了关于卢升象的揣度,喧嚣。
不过,谁曾想,那位北凉世子,一疯子,路过江南道时,顺手灭了卢家满门。
剑仙卢白颉,已身死!
这下,关于卢升象的揣度,再次高涨。
广陵王赵毅,左手边,是王府首席老幕僚,贼眉鼠眼。
伸出兰花指,捻了捻胡须,怪腔怪调,道:
“升象,你高看这北凉世子了。
早知如此,大可以猫逮耗子,慢慢陪他玩儿。”
这声音,这动作,比起岳不群岳姑娘,割鸟练剑后,有过之而无不及。
彼时,若两人聚首,可义结金兰,做姐妹。
北凉世子一行人,还未踏入广陵,王府密探,便已把消息传到了王府春雪楼。
三日前,宫里来人,韩貂寺亲至,带来陛下口谕:
命广陵王赵毅,不惜一切代价,劫杀北凉世子徐千秋!
那位陛下,隐忍多年,布局多年,如今,终于开始动手了。
欲平定北凉,除去心头大患。
因此,今日铁骑围杀,非原着三千,而是一万!
今日之局,便是陆地神仙,也必死无疑!
第279章 【遮羞布】
春雪楼,乃是王府军机重地,寻常人等,不得入内。
广陵辖内,事无巨细,皆出此楼。
故而,此楼,于广陵境内,亦被官场视作龙门。
能够入楼,便能面见广陵王赵毅。
如此,便可证明,这名官员,真正在广陵之地,有了一席之地。
能入此楼,为赵毅出谋划策,便意味着,此人已是广陵境内手眼通天的权贵,红到发紫。
比起那些空有封疆大吏名头,手中却无实权的的郡守刺史,更怒让人生畏。
今日,北凉世子前来观潮,春雪楼上,藩王嫡系,与幕僚谋士,所有策略,皆是:不拉拢,不敲打,冷眼旁观即可。
可惜,这些幕僚哪里知晓,皇帝陛下已下了必杀令。
而这命令,却不宜公开,唯有广陵王赵毅在内的,极少数人知晓。
离阳王朝,与北凉徐骁,撕破脸皮,只是早晚的事情。
可是,如今时机尚未成熟。
暗中,风雨欲来。
明面上,那块遮羞布,却依旧需要。
于春雪楼看来,今日一幕,却是被那位纨绔世子赵骠,打乱了阵脚。
挑衅北凉世子,于春雪楼一众广陵影子权贵而言,不值一提。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皆是近二十年来,才进入春雪楼的青壮派,对那异姓王徐骁,实则上,并无太多敬畏。
这些年,几个性格激进的幕宾,一直叫嚣着,广陵全力出击,不遗余力,便可拿北凉铁骑,做广陵雄师的踏脚石。
因此,听闻世子赵骠率三百骑,前往寻衅,竟然被那徐千秋,割肉示威,便是卢升象,此刻也有了些怒气。
当下便提议,在北凉世子未曾自揭身份,以此自保前,便用一万铁骑,以雷霆之势,冲杀过去。
如此阵势,便是有老剑神李淳罡保驾护航,今日,北凉世子,也难逃一死。
即便这一万背魁军,尽数阵亡,一个不剩,大可以再调一万铁骑!
广陵王赵毅手下,兵强马壮,不惧北凉。
杀掉一个“不知来历”,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顺道,再杀掉一个成名天下的剑道魁首。
卢升象相信,身边主子,有此魄力!
京城那位九五至尊,心思深沉,极为隐蔽。
卢升象深谙兵事与朝政,于春雪楼上,二十多年,屹立不倒,地位始终位列前三甲,自是能琢磨到一二。
今日杀了徐千秋,整个天下,必然动荡。
北凉徐瘸子,定会勃然大怒。
可是,天下大势,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结果,极有可能:京城传旨,广陵王削爵一等。
但,一时得失,不乱庙堂谋算,其余之事,大可不予理睬。
届时,待北凉分崩离析,大局得定,卢升象敢断言,广陵王赵毅,定能恢复王位。
而且,赵骠世子,甚至能拿到那梦寐以求的世袭罔替!
北凉势大,如通天大蟒,盘踞北方边境,唯一致命之处,其弱点,便是蛇之七寸所在。
徐字王旗,传承之人,只有三子,幼子徐龙象,是个痴儿,只需今日长子徐千秋,及次子徐凤年,二人一死……
便是徐骁本事通天,可将春秋八国颠覆,也绝无可能力挽狂澜。
卢升象相信,那位九五至尊,隐忍北凉这么多年,暗中早已备下无数后手。
如今,终于开始渐渐掀开帷幕。
北凉,要变天了!
而今日劫杀,便是!
卢升象不与鼠须谋士斤斤计较,平淡道:
“徐千秋要寻死,你我拦得住?”
相貌猥琐,而且极致娘化的王府大幕僚,嘿嘿一笑,眼神锋芒异常。
广陵王赵毅,臃肿不堪,但是,人不可貌相!
初时,卢升象提议,于岸边,以一万骑,撵杀徐千秋。
其实,他并不能确定,赵毅是否有隐忍二十年的耐心。
事实证明,这位大藩王胸有城府,不可小觑。
当即下令,命张二宝率军前往,除此之外,让人领虎符,前往巍山大营,下令,其余背魁军,倾巢出动。
这份果决,狠辣,便是杀人如麻的卢升象,亦有些动容。
要知道,斩杀北凉世子,这便意味着,广陵与北凉铁骑,将结为死敌,不死不休。
真要广陵军,与北凉铁骑,于战场上厮杀,两个广陵加一起,也必输无疑!
便是如此,赵毅还是毅然决然,做出了必杀之举。
敢于如此选择,皆源于,赵毅有两大靠山。
其一,便是京城那位同父同母的兄长。
其二,北凉与广陵之间,相隔千里。了,这中间,隔着好几个州呢。
寥寥几人,三言两语,大燕矶上,谈笑间,便已决定了王朝未来二十年的走势。
跌宕潮声,卢升象听入耳中,心神,远不及以往平静。
万马奔腾,浩浩荡荡,奔如狂雷,这便是权势啊!
女子如画,素手研磨,被看添香,又如何比得了,于锦绣江山之中,独立鳌头?
广陵王赵毅,肘抵在椅臂上,托着浑然一体的下巴脸颊,无法想象,他那接近六百斤重的身躯,如何行走。
忽地,笑眯眯道:“带着几位人间绝色,行走江湖,好似三岁少儿,闹市持金,怎能不招蜂引蝶。
骠儿眼光,向来很好,这次吃亏,不怪骠儿,是本王小觑了徐家小儿的胆识。
的确,能在江南道痛杀士子,灭了卢家,在徽山大雪坪,与龙虎山对骂,在武帝城,登上城头。
即便此人,真的只是一只绣花枕头,也该长些胆识了。
只是,他最终,免不了葬身广陵,成为广陵苏造工的手艺,对不对?”
一旁,卢升象未曾附和,只是在检阅台上,望着背魁轻骑,如洪流倾泻。
那群北凉访客,势单力薄,竟敢螳臂挡车。
北蛮子,果被徐瘸子给惯坏了。
面孔显老,却妖娆娘化的鼠须幕僚,奸笑道:
“那小兔崽子,人傻胆大,不算本事,有王爷运筹帷幄,断然逃不出手掌心。
那小子,或许到死都不相信,王爷竟会连徐骁的面子,也半点不给。
只是不知,那位重出江湖,如今已入陆地剑仙的李淳罡,一万骑兵冲锋,他能挡下几次冲击?”
第280章 【赵骠,死!一枪爆头!】
【广陵世子,赵骠,终于死了,一枪爆头!】
江湖传言,襄樊城外,芦苇荡一战,徐一指,一指灭敌两万余。
可惜,这话,自是没人会信。
听罢,也不过一笑置之。
便是陆地神仙,倾力以一击,也绝无可能办到。
天下之人,真的将此传言,当作传言,无人相信。
一如广陵王赵毅,听闻此言,只是笑笑,不屑相信。
否则,今日,他便不可能只埋下一万伏兵,该是十万才对,方可万无一失。
一旁,卢升象摇头,语气沉重,道:
“据悉,李淳罡于徽山之上,已重入陆地神仙,稳坐剑仙境界。
想当年,西蜀皇叔,剑斩千余北凉铁骑,绝非江湖人士以讹传讹。
如此想来,这位李老剑神,也会很棘手。
至于那位徐一指,江湖传言,他于襄樊芦苇荡,一指灭敌两万余的,嘿嘿……
不过小儿天真之语,不提也罢。”
广陵王赵毅微笑道:
“一万背魁军,可花了本王好些银两,说折了,就折了,略有惋惜。
不过,这些年来,广陵平静得乏味,能用一万条人命换点乐子,不至于血本无归。
升象,竹坡,这场好戏,看仔细了,别平白挥霍了本王的银子。”
卢升象面无表情。
被称为竹坡的谋士,笑吟吟道:
“张某与江湖草莽,打交道不多,今日,定要好好瞧一瞧,这所谓的剑仙,能否力挽狂澜。”
赵毅打了个响指,自嘲道:
“传说,入了陆地剑仙,可千里之外,飞剑取人头颅。
本王不敢托大,若是不小心,被李淳罡狗急跳墙,一剑割去脑袋,就闹天大笑话了。”
响指过后,一面容枯槁,剑气却冲天的年迈剑客,缓缓登上检阅台,双手交叠,搁于剑柄之上,面朝骑兵,面朝李淳罡,闭目凝神。
这老者,正是东越剑池,如今硕果仅存的前代大剑宗,柴青山。
其剑术,冠绝帝国,为广陵王赵毅,挡下千次刺杀,暗算。
东越剑池,当代剑主,顾及剑池清誉,不得已,已将柴师叔逐出山门。
那捻须谋士,嘻笑道:“柴青山,你也算剑道宗师人物,况且,你师兄曾被李淳罡折辱,羞愤自尽。
今日,仇人相见,该分外眼红才对,你怎的如此平静?
莫不是,已被李淳罡于东海剑开天门,吓破了胆?”
赵毅皱眉,道:“张竹坡,别跟娘们儿一样小肚鸡肠,你那不争气的侄子,柴客卿杀了便杀了,多大点事儿,若再唠叨碎嘴,信不信,本王让你当场与柴客卿打上一架。”
张竹坡眼珠子一转,自己啪啪,狠狠打了自己两记耳光,告罪道:
“王爷,小的知错了。”
大宗师柴青山,始终凝神屏气,不动声色。
江上水师,演练照旧,但,广陵江畔,瞬间风起云涌。
先锋大将,张二宝一马当先,手持一杆马槊,挥舞开来,裂空呼啸。
羊皮裘老头,提着一柄价值三两银钱佩剑,远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
抬头,看将过去,已发起冲锋的广陵骑兵,连绵不绝,烟尘滚滚。
李淳罡苍老脸庞上,露出一些笑意。
“初入江湖,踏广陵潮头,仗剑而行,只觉得,一剑在手,天地逍遥,好不痛快。
那会儿,年少不知愁滋味,如今想想,真让人怀念啊!
如今,终于重出江湖,因缘际会,还是在这广陵江。
徐小子,老夫与你相识一场,忘年交,称不上,过于矫情了。
不过,老夫瞧你,还算顺眼。
今日,你若是倾力搏杀,定会赚下偌大名头。
可是,这对你日后执掌北凉,却未必就是好事。
你为世子殿下,得讲究藏拙,天天人皆往你身上泼脏水,才睡得安稳。
只是,老夫不明白,你却为何,竟如此出头。
芦苇荡便罢了,知情人,基本已死绝。
可今日不同,众目睽睽之下,你入陆地神仙的消息,可无法隐瞒,天下人,便是不愿相信,也只能相信。
依老夫看,你是活得不自在了,非逼那狗皇帝杀你。
今日一战,后果难料,万一落败,你小子无需想着替老夫收尸,只管扯呼便是。
老夫死前,会留力,助你一臂之力,护送你出广陵。”
徐千秋展颜一笑,这老家伙,如今已是把他,及徐凤年,当作自己家人了,为此,不惜拼命一战。
如此老家伙,就该长命百岁,留着镇宅。
原着之中,这老头儿早早就死了,令人遗憾,江湖失色。
这一世,如何也不能再让悲剧重演。
徐千秋笑道:“徐骁曾说过,大丈夫,在小事上,玩世不恭一些,没关系,但生死关头,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老前辈若是信得过小子,只管往前杀去,后背,便交由我便是。
今日,咱俩便杀到那大燕矶,砍下广陵王赵毅的头颅,如此才好!”
听闻此言,老剑神李淳罡顿时怔住,停下脚步。
带着两分诧异,三分疑惑,五分不确定,问道:
“徐小子,你这番话,是豪言壮语?还是真有此打算?”
徐千秋眨巴着眼睛,一脸认真,问道:
“老前辈觉得,我是那等在临死关头,只会豪言壮语之人?”
老头儿开怀大笑,脚尖一点,身形激射,气概豪迈,道:
“好,你既此意,老夫奉陪!
今日,你我便比一比,谁更强!”
杀广陵王,这可是滔天大罪,李淳罡却不问理由,不问计划,不问退路。
只一句话,提剑便杀。
一时间,徐千秋也不知说什么好。
这老头儿,是信任他?
还是压根儿没想这么多?
既已出手,徐千秋手中长枪,瞬间脱手,激射而去。
目标,正是那假死,已认为自己逃得一命的广陵世子赵骠。
长枪,当即将其爆头,炸咧,脑浆四溅。
绝无生还可能!
一万骑兵冲锋,已至眼前,大战,眨眼即至。
后世记载,八月观潮日,李淳罡一剑,斩敌破甲,两千六百余。
血流成河,拍岸大潮,冲刷不去。
自此,江湖再无老剑神,新剑神一说。
【赵骠这垃圾,终于死了!】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第281章 【第一季大结局】
【电视剧第一季,大结局!】
半年后。
官道上。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两州接壤处,极为贫瘠,马队行至此处,世子殿下耳力惊人,听到车厢内的细微动静。
故而,唤青鸟,让其停下马车。
世子殿下弯腰掀起帘子,下车后,望向远方,怔怔出神。
这荒凉之地,不如南方旖旎,却是北凉独有。
霜降一过,树枯黄,叶落地,蛰虫入洞。
室外,一阵微风拂面,透着寒意,衣衫遮掩不住。
立冬,眨眼将至,徐千秋出行时,正值春暖花开,如今回来,凉州城却已入冬。
三年游历时,行踪诡秘,不为人知。
这次,第二次出江湖,看起来,却更像是耀武扬威,打交道的人物,非富即贵,要么便是那些江湖上最拔尖的宗师,或者怪胎。
徐千秋回头,看了一眼同时下车的慕容姐弟,靖安王妃,以及裴南苇等人。
当然,还有那不曾下车的马夫剑神。
广陵江一战,短短两里路程,在李淳罡剑下,躺了两千六具背魁骑兵尸体。
后续剑招,陆续斩杀一千余人。
总记,三千六百具尸体。
血流成河,层层叠叠,少有完整的尸体。
参战之人,袍脚皆被鲜血染红湿透。
这一战,北凉世子,徐一指之名,传遍天下。
众目睽睽之下,飞龙在天,竟是真的!
人化龙,飞龙在天,龙吟万里,血龙横扫,杀敌六千。
较之剑神李淳罡,实力更强,更恐怖,更狂暴!
万丈血龙,横扫天下,飞龙在天,届时,那场面,亲眼目睹之人,震撼五内,久久失神。
待回神之时,一万骑兵,已尽数变成尸体,堆积如山,残缺不全。
滚滚天河,血色相依,三天三夜难以散去。
河岸两座对望峰,别名,夫妻峰,已被龙尾削断,变成平台石桩。
广陵王赵毅,也已身死,为北凉世子所杀。
一刀封喉!
只是,不知何人出手,竟将断其尸体死肢,挂于旗杆之上。
如此手段,估摸着,下手之人,与那广陵王赵毅,有着难以发泄的极致仇恨。
人死啦,尸体也不放过。
便如同他的儿子,赵骠一般,头颅虽被已入陆地神仙的徐一指,一枪爆头,但他的尸体还在。
乱战之中,被人拖走,大卸八块,以泄心头之恨。
这么多年,广陵境内,二人仇家,早已可以组建一支军队。
如今虎落平阳,尸神都难以保全。
死无全尸!
待朝廷派人赖处理后事世,最终下葬的,却只是一套衣服,立的衣冠冢。
广陵,乃离阳境内的富饶之地,不输江南道。
如今,广陵王身死,至于继位人选,朝廷之中,早已吵翻了天。
有人支持顾剑棠,有人谏言,收回兵权,各持己见。
如此大好时机,自然免不了有人谏言,收回北凉军权,将北凉世子伏法受诛。
参北凉一本,千篇一律,不足为奇。
唯一令人惊讶之处在于,这一次,皇帝陛下竟未将那谏言之人打入天牢,而是将其升官。
皆是在官场摸爬滚打之人,老油条,众人忽地心头一紧,闻到了风雨欲来的味道,压抑,且令人癫狂……
广陵之战尚未开始,徐骁远在北凉之地的周折,便一送到了御前。
上书,参广陵王赵毅,无视君恩,无视律法,埋下万余骑兵,欲杀北凉王。
论罪,当诛!
世袭罔替的资格,徐骁京城之行,已经拿到,故而,徐千秋如今一是名正言顺的北凉之王。
伏杀一朝王爷,乃是死罪,当处以极刑,满门抄斩。
广陵郡一战,不管结果如何,对皇帝而言,皆为有利。
如今,徐千秋已继承北凉王位,若其战死,皇帝便可名正言顺,收回北凉兵权。
若发生万一,广陵王赵毅在占尽优势情况下,被徐千秋所杀,皇帝陛下也能收回一方诸侯之兵权。
无论事态如何发展,稳赚不赔。
此乃一石二鸟之计,进退自如。
广陵之战,除去那名使马槊的武将,侥幸存得以活下来,上阵的广陵甲士,悉数慷慨赴死。
广陵王身死,其麾下三十万水军,如一盘散沙。
那一战,出乎意料,便是广陵王为人所杀,其麾下水师,为天下第一,却只是隔岸观火,未曾阻拦,任由北凉世子大摇大摆离去。
后来,朝廷调查得知,军营之中,为争权,发生内斗,故而延误了出兵契机。
马车之中,二公子徐凤年,低头,看着自己双手,颤抖不止,如何也停不下来。
一丝躁动,畸形兴奋。
两大陆地神仙,全力出手,那等天人手段,亲眼所见,如何能不兴奋?
李淳罡剑气所及,锋芒掠过,便是一大片血肉模糊,试问,自己练刀,此生何时能有此等,以武夫之力,力敌千军万马的本事?
出广陵后,李淳罡脸色呈现出一种油尽灯枯的泛黄,再无年少时的张狂和潇洒。
老剑神出剑前,便已将江畔一战,视作一生收官之战。
三教圣人,可借天地玄机,四两拨千斤。
三教以外的武人,即便强如李淳罡,便是一剑,也需要耗费大量气机。
尤其是,在那等铁骑洪水般,不断冲击的状况下,丝毫不给羊皮裘老头喘息之机,这才是病根所在。
吴家剑冢,九剑杀万骑,但是,那可是吴家最巅峰时,整整九位剑道大家,齐聚一堂。
并且,九人之力,相互依靠,相互借势。
而李淳罡,则是单独面对数千骑。
广陵背魁军,无疑是帝国东南,最为精锐的一支精锐。
短短半个时辰内,李淳罡破甲三千六,又岂是吴家九位先祖可以媲美?
一老一少,杀敌万余!
远胜吴家剑冢!
这一战后,羊皮裘老头儿彻底没了武人,与人对剑的心思。
他现在唯一所想,便是教导徒弟,将自己毕生所学,传承下去。
临近北凉,老头儿忽地改变注意,前来与世子殿下提出辞行。
老剑神李淳罡,欲带着自己两位徒弟,徐凤年及姜泥,行走天下,于红尘之中修行,磨砺剑道。
老黄随行。
徐千秋思量片刻,未曾阻拦,而是递给老头儿一块黑色令牌。
李淳罡抛了抛令牌,嘴里嬉笑着,行走天下,没钱了,还能换点酒喝。
一边,却好生将令牌收起。
至此,老剑神李淳罡,也加入了天下第一楼,楼外楼。
【是电视第一季大结局,而不是本书大结局!】
第282章 【一眼学会,一剑开天门】
徐千秋抬头,看了看空中,青白鸾已至,便知,禄球儿正带着北凉铁骑,奔赴赶来。
李淳罡缓缓下了马车,走到世子殿下身边,问:
“怎么,不要老夫送你到凉州城门?”
徐千秋摇头,微笑道:
“算了,褚禄山已带兵前来迎接,就不麻烦前辈了。”
羊皮裘老头耳尖,听到马蹄遥遥传来,轻声感叹道:
“徐小子,今日一别,江湖再会,遥遥无期。
有没有什么,老夫有,你又想要的东西,说来听听,老夫今日破例一回。”
徐千秋笑道:“老前辈你能有啥,两袖青蛇?实不相瞒,我已学会。
剑开天门?武帝城一战,我也学了八九分。
若说前辈还剩下什么,这身年纪比我还大的破败羊皮裘?
还是算了, 老前辈保重, 徐小子就不相送了。”
李淳罡漫不经心挖了挖耳朵,深深看了一眼世子殿下, 笑了笑,说道:
“你小子,偷师的手段倒是高明,看一遍就会, 如此巧夺天工, 老夫亦是生平仅见。
不送了,如此最好,老夫受不了那些缠绵矫情。”
官道上,老人负手缓行, 背影伛偻, 十步以后,似乎知道世子殿下在目送,没有转身, 挥了挥手。
老黄头儿,剑九黄,对世子殿下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笑容,转身离去,跟上李淳罡步伐。
二弟徐凤年回头,朝兄长挥了挥手。
小泥人则有些念念不舍,一步三回头,最终还是被老头儿唤进了马车之中。
临别前, 徐千秋为四人准备了三辆马车。
徐千秋伸手, 遮了遮夕阳光线,紧抿起嘴唇。
木马牛, 酆都绿袍, 剑神。
大雪坪一声剑来。
武帝城剑开天门。
广陵江斩杀三千六骑。
身穿羊皮裘的扣脚独臂老汉。
如今,已是江湖一缕余晖。
世子殿下学着二弟徐凤年的口吻, 喃喃道:
“一个人, 便能让整座江湖都觉着老了, 可真是一件霸气无匹的技术活儿, 老前辈,本世子没法子打赏啊。”
北凉铁蹄之下, 春秋八国,安有完卵?
这句老话, 不曾经历过那场狼烟战火之人,未必会当真。
北凉三十万铁骑,精且雄。
未见其面,先闻其声,官道上,马踏如雷鸣,一次次践踏地面,整齐轰鸣声,令人心颤。
紧接着, 道路尽头,一杆徐字王旗, 逐渐升起。
一个徐字,简简单单,铁画银钩, 传闻,这字出自一名女子之手。
那女子,便是北凉王妃!
靖安王妃裴南苇, 终于望见当头两位黑甲重骑,竟是紧张得,呼吸都下意识放缓。
襄樊城,靖安王赵衡,亦拥有一支战力极为优秀的亲卫骑兵,于帝国中部腹地,堪称横扫诸军。
可是,当裴南苇于广陵江,亲眼目睹,一万背魁骑兵的冲锋,便以为,天下骑卒悍勇,已是顶点。
这时,得见北凉铁骑,裴南苇方知, 一山还有一山高。
凤字营, 佩刀控弩,属于北凉轻骑。
而眼下,高马披重甲的骑兵,却是北凉军中,真正意义上的铁骑。
装备精良,冠绝王朝。
骑卒战斗素养,更是首屈一指。
战马踏蹄,马背上的骑卒随之起伏,手中长枪,倾斜角度,竟是丝毫不变。
距离世子殿下马队,五十步距离,几乎同一时间,马停人静,没有任何杂音。
两骑穿梭而出,其中一名武将,极为神武俊逸,白马银枪,翻身下马,行云流水。
另外一名,则让裴南苇想起了广陵,赵毅赵骠父子。
那胖子,下马动作没有任何美感,可以说是……滚落下马。
胖球抢在白马武将前头,带着哭腔,踉跄奔跑,一左一右,双脚踩出的尘土,不输给战马。
裴南苇与慕容姐弟,瞬间脸色微白。
世间女子,少有不憎恶,畏惧眼前肥胖男子的。
号称,谈褚色变。
便是裴南苇,也没能免俗。
若是在襄樊城,靖安王府,她自然从容,可到了北凉境内,孤苦伶仃的她,实在没这份底气和硬气。
但接下来,那名早该去地狱,挨千刀万剐,然后下油锅的胖子,让裴南苇深刻理解到,什么叫没羞没臊,阿谀谄媚。
离世子殿下还有五六步距离,整个身躯,轰然扑在地上,抱住徐千秋大腿,一脸眼泪鼻涕,含糊不清,哭丧道:
“殿下,你终于回来了,禄球儿该死啊,广陵江边,没能陪在殿下左右,若殿下有个三长两短,禄球儿怎么活啊!
禄球儿听到这事后,连夜去大将军那儿,跪求一枚虎符,恨不得亲率两万骑兵,从凉州杀到广陵,把那对父子的蛋割下来,油炸了。
到时候,广陵王府妃子无数,先由殿下挑,好的都挑走暖床,差的,便可留给禄球儿几个就行。”
裴南苇尚好,还能故作镇定。
慕容梧竹,已吓得面无人色,战战兢兢,躲在弟弟慕容桐皇身后。
探出一颗脑袋,怯生生,生怕,那尊凶神恶煞,前一刻坐地哭嚎,下一刻,便站起身,狞笑着朝她饿虎扑羊。
她与靖安王妃所想不同,裴王妃,曾是王朝内,实权藩王的正王妃。
虽说,也难免忌惮褚禄山的声名狼藉,但是,更注重北凉铁骑的真实战力,及褚禄山背后的故事。
褚禄山的官职,及春秋中的战功,这些,慕容梧竹皆不会去想。
她只知晓,褚禄山,人人得而诛之。
她现在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胖子,都缺斤少两,千刀万剐。
徐千秋无语扶额,无奈道:
“都是自己人,你这装孙子,给谁看呢?
警告你,本世子现在,对三百斤以上的胖子,十分没好感,你再腻歪一个试试看?”
褚禄山的身份,千武牛将军,很多时候,皆会被人遗忘,他自己,却丝毫不在意,幽怨地挣扎起身。
世子殿下脸上,挂着笑容,有意无意,搀扶了一把。
褚胖子连忙道谢,然后,依旧自顾自嘟囔。
徐千秋转头,意料之外,白熊袁左宗,竟亲自出城迎接,轻声道:
“幸苦袁二哥了。”
袁左宗,喜好以敌人头颅当酒碗,眯眼摇头,道:
“末将职责所在,殿下无须上心。”
停顿了一下,似觉得措辞有些生硬,素来不苟言笑的袁左宗,破天荒微笑打趣,道:
“能得殿下一声“袁二哥”,这几百里路,末将走得舒坦。”
第283章 【几位女子,初见徐骁,惊慌之下,开口叫爸】(加更一)
世子殿下骑着白马,于官道上,与褚禄山并驾齐驱。
不多时,舒羞下了马车,来到世子殿下马前,噗通跪下,主动请缨,护送二公子游历天下,磨砺剑道。
世子殿下沉默许久,居高临下,俯视着这位心思难测的苗疆女子。
片刻后,徐千秋允了她的请求,骑着马,自行离队,前去追那三辆马车。
舒羞连连跪谢,骑着马,兴高采烈离去了。
夕阳西下,看着远去的背影,徐千秋咧嘴微笑。
弟弟,哥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徐凤年此番江湖练剑,亦有任务在身,那便是,一统江湖,登上武林盟主之位。
到了北凉,你便是蛟龙, 也得把头颅, 乖乖低下去,而且, 于北凉而言,从没有过江龙之说。
到了这里,只有过江虫。
铁骑之后,两辆风尘仆仆的马车, 紧随其后。
其中一辆, 由梧桐苑大丫鬟青鸟,执鞭驱马。
她望着马背上,世子殿下的背影,咬紧嘴唇, 缓缓低下眼角, 眼中涟漪难掩。
官道上,最前头三骑,世子殿下居中, 两位北凉王义子左右护驾。
这两位,春秋乱战中,皆以最结实军功扬名,为正三品武将。
袁左宗,其威名虽不如陈芝豹那般,名震离阳北莽两大王朝,但,比起宁峨眉, 典雄畜, 这几位令北莽咬牙切齿的北凉青壮派将军,仍能稳压一头。
再者, 袁左宗马战, 步战,皆是帝国内公认的超一流武将。
仅凭这一点, 北凉军之中, 便有“袁白熊”之名, 拥簇无数。
离三人稍近些, 北凉铁骑,纵马疾驰之余, 尽皆目不转睛,望向那位世子殿下。
这位世子殿下, 如今已不在是世子,而是北凉之王。
便是徐骁没能拿到世袭罔替,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北凉之王。
如今,既已拿到世袭罔替,更为名正言顺。
芦苇荡一战,武帝城惊世之举,广陵之战,关于世子殿下的消息,陆续传回北凉军中。
这些惊天内幕, 江湖不信,当之为传言, 天下不信,朝廷亦不信,可北凉军, 深信不疑!
因为,那是从八岁开始,便在北凉军中长大的世子殿下。
如今, 已是新任北凉王!
飞龙在天,于北凉境内,出现不止一次,别人不信,可他们信。
如此,足矣!
近些时日,江湖传言,武评榜将会重排。
天下人都在关注,议论纷纷,北凉世子,不,应该说, 新任北凉王,能位列第几。
能入前五吗?
万众瞩目,翘首以盼。
最近,无数自诩能人异士, 纷纷赶往北凉之地,欲投效于北凉王府。
不少好事者,也前往北凉看热闹,北凉特产绿蚁酒,最近已卖得断货了。
北凉百姓,喝酒助兴,不亦乐乎。
大街小巷,酒楼酒肆,生意火爆。
那些对世子殿下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此刻,已都烟消云散。
一些生意头脑极好的说书先生,东拼西凑,南打听,北收集,杜撰出更多精彩事迹,只要是谈及世子殿下,关于这趟游历,亦或者,有关三年游历,皆能赢得满堂喝彩。
往常,平日里,说书人口水唾沫,耗费好几斤,额外打赏,撑死不过几颗铜板。
可如今,每日皆能到手好些碎银子。
对那位世子殿下,虽素未蒙面,但是,不丝毫不影响他们,能不遗余力去吹捧,夸赞。
初时,士子书生们,听闻徐一指,一指灭敌两万余,于广陵境内,飞龙在天,灭敌六千,皆嗤之以鼻,一笑置之。
可是,身边所有人,众口一词。
于是,那些未曾见过飞龙在天之人,也开始将信将疑。
最后,见大势所趋,不得已,只好跟着起哄,心中却已信了七八分。
北凉军中,亦欢腾不已,士气空前高涨。
慕容梧竹放下帘子,自言自语道:
“原来,褚禄山这等大魔头,竟也怕殿下呀。”
弟弟慕容桐皇略作思量,道:
“殿下隐藏颇深,这褚禄山,或许只是怕那位北凉王而已。”
慕容梧竹皱了皱眉头,不习惯反驳弟弟的她,竟首次反驳,放低声音,说道:
“可我觉得,褚禄山是真的怕殿下。”
慕容桐皇犹豫了一下,陷入沉思。
入凉州城前,世子殿下坐回马车,与裴南苇同乘一车。
裴王妃掀开车帘一角,透过缝隙,看到夹道百姓,指指点点,讥笑道:
“殿下也会害羞?翻山越岭三千里,终于把恶名,变成美名,这不正是世子殿下,此番出行的本意吗?”
这女人,总爱与他抬杠,徐千秋不理睬,随她冷嘲热讽。
北凉王府。
裴南苇跟着徐千秋,走下马车。
王府的壮阔规模,不亚于皇宫,这让她有些始料不及。
还有,迎接阵仗,极为寒酸。
偌大一座王府,占山拥湖,想必,应该仆役无数。
可此时,朱漆门口,只站着一位身材不算健壮的老者。
今日立冬,古语,水冰地冻,雉入大水为蜃蛤。
老人似乎畏惧寒意,双手插入厚实袖口。
似乎,已站得很久了,身上热气流失极快,禁不住风吹的老头儿,抖了抖脚。
见到马车停下,面带笑意,快步走来。
见到世子殿下,便笑着说些琐碎唠叨:
“回了啊,好好好,瞧着壮了些。
爹已让府上弄好了驴打滚、嫩姜母鸭这几样荤菜,一年中,就数立冬进食最补身子骨。
可惜了,凤年过家门而不入,是没这口福了。
咦……!!!
怎的,你出凉州时,带了多少女子,这趟回来,一个都不见多啊?
莫不是因为,出行时,银子带少了,那些凉州外的小娘子,太精明市侩了?
不见兔子不撒鹰?”
慕容桐皇,嘴角抽搐。
慕容梧竹,瞪大眼睛,一脸茫然。
别告诉她,这老头儿,便是那位人屠北凉王?
慕容梧竹不断告诉自己,绝对不是,绝对不是!
靖安王妃裴南苇,心中震撼,不输慕容姐弟。
但到底,更加懂得人情世故,及礼仪,正二八经,弯腰,施了一个婉约万福。
但是,在其言语中,仍是情不自禁,带了些颤音,道:
“裴南苇,拜见徐大将军。”
世子殿下示意了一下几人,介绍道:
“这位便是我爹,叫。”
慕容梧竹咽了咽口水,本能地后撤一步,口中带着颤音,道:“爸!”
徐骁:“……”
徐千秋:“……”
他不是这意思!
叫,意思为,上前行礼,尊称。
许久,姐姐慕容梧竹,终于反应过来,刹那间,恨不得找处地缝儿钻进去。
慕容桐皇连忙打岔,确认眼前老人身份后,挥了挥衣袖,五体投地,额头死死贴在冰凉石板上,毕恭毕敬,道:
“剑州草民,慕容桐皇,叩见北凉王!”
第284章 【再见白狐脸,调情】(加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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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徐骁自始至终,都未曾正眼瞧一下弯腰万福的靖安王妃,与伏地叩拜的慕容桐皇。
老人装束打扮,与王朝第一号藩王,完全不搭边,见儿子没挪脚步,搓了搓手,放在嘴边,哈着雾气,笑问道:
“儿砸,还是你厉害,有种!
当年,在广陵,老爹我便想宰了赵毅那头死肥猪,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
没曾想,你此番江湖游历,竟替我完成了这一心愿。”
裴王妃虽被无视,却并不觉得,自己被怠慢, 只是, 眼皮一直跳个不停。
地上,慕容桐皇不敢又丝毫动弹, 身体止不住地颤抖。
徐千秋抿起嘴唇,给人感觉,炎凉刻薄,平静道:
“本以为, 你会骂我几句, 就算不骂,至少也不会给个好脸色。”
徐骁赔笑,望向这个嫡长子,轻轻挥了挥袖袍, 拍了拍世子殿下肩膀, 一起走向侧门,轻声感触道:
“知子莫若父,本想骂你两句来着, 可是,转念想着,你如今,已是陆地神仙,深不可测,便是李淳罡,也未必是你对手,为父可打不过你。”
徐千秋沉默不语。
进了王府, 世子殿下瞥见, 大管家手里端着一盏大青瓷盘,内有小瓷碗。
其中, 盛放着一坨瞧着不怎么新鲜的肉。
于靖安王妃裴南苇眼中, 老人极像一个富家翁,一点儿也不像传说中的人屠, 只见老人努努嘴, 轻笑道:
“从赵毅身上割下来的, 快马加鞭, 送来北凉。
徐千秋愕然。
徐骁缓缓道:“你离开广陵后,老爹让人去, 砍了他双手双脚,割下一块肉。
双手双脚, 已派人送往京城,告了御状,参广陵王赵毅一本。
为父如今虽一卸下大柱国一职,却仍有上书谏言之权。
如今,只剩下这块肉,准备喂北凉雪狼。”
裴南苇,及慕容姐弟,皆有种转头逃窜的冲动。
这次,徐骁没再与最宠溺的世子殿下嬉皮笑脸, 只是轻声说道:
“为父毕竟老了,即日起, 你就要靠自己了。
往后,要砍人手脚,或者割肉喂狼, 皆要你自己决定,拿主意了。”
何谓家大业大?
待慕容姐弟,前后走入北凉王府, 方才知晓,何为一入侯门深似海。
当二人看到那座听潮湖,以及,屹立湖畔的武库大亭,倒抽一口凉气。
所幸,晚宴排场小,关于这一点,不过与家境殷实的寻常商贾,差不太多。
未曾摆出那等,击钟列鼎而食的阵势。
如此,也太浪费,奢靡了些。
没想到,堂堂北凉王府,竟如此节俭, 这与大多王府可大不相同。
世子殿下坐在徐骁身边,狼吞虎咽,袁左宗和褚禄山,也有资格入座。
一人举杯慢饮酒,一人小心翼翼,撕着嫩姜鸭肉。
慕容梧竹自走入王府,便有些神情恍惚,美食在前,也吃得心不在焉。
两瓣小屁股蛋儿,愣是没敢贴紧凳子。
饭桌上,徐骁偶尔给世子殿下夹几筷子菜,期间,小声说了一句:
“若脂虎在,夹菜,可就轮不到爹了。”
世子殿下一直低头吃饭,听闻此言,略微停顿了一下。
又继续大快朵颐,撑得腮帮鼓鼓。
宴席散后,自有管事,前来领裴王妃这几位访客,安排她们住下。
其位置,离千秋阁较近。
徐千秋回到千秋阁,沐浴更衣后,神清气爽,伸了个懒腰。
以红薯为首,灵气流溢的莺莺燕燕们,得知此番世子殿下江湖游历,杀人如麻,极为难得,今日竟没有唧唧喳喳。
徐千秋温醇笑了笑,一人摸了一下脸颊,这才走出院子。
来至听潮亭外,推开大门,登上三楼。
白狐脸正站在梯子上,寻觅秘笈。
世子殿下喂了一声。
白狐儿脸跃下长梯。
两人对视,谁都没出声。
场面,既不温馨,也不温情。
不过,挺好!
许久,白狐儿心头略有异样,收回视线,去找寻那本秘笈,查漏补缺。
徐千秋见白狐儿脸并无客套寒暄之意,向来惜字如金的他,难得自己找话,说道:
“此番江湖游历,我见着陈渔了,国色天香。
陈渔她爹娘,真是未卜先知,人路其名,沉鱼落雁,名副其实。”
白狐儿脸,眼睫毛轻颤一瞬,轻淡问道:
“抢回北凉王府了?”
徐千秋淡然一笑,道:
“没呢,被马厩里出来的一封八里加急懿旨,给拐跑了。
如若不然,我定让那小娘子知道,啥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白狐儿脸皱着眉头,转身,盯住这口没遮拦的世子殿下,嘴角勾起,绝无半点妩媚,而是让人透骨生凉意,杀机勃勃,道:
“江湖传言,你已入陆地神仙,怎么,真当自己东方不败?
刚回王府,便屁颠屁颠来武库见我,是暗示我砍你一砍?
说,砍上几刀,才能满足你?”
徐千秋缓缓退后一步,口无遮拦,笑道:
“拿你和她比,我不过是想,杀一杀那清高婆娘的傲气。
至于,刚回王府便来见你,这不是,想你……”
话未说完,刀光闪现。
还好世子殿下闪得快!
不然,明日就得吃席。
一招未果,白狐儿脸也不再出手,就那么看着心虚的世子殿下,问道:
“我跟你很熟?”
世子殿下很正经地思考了这个问题,然后,以莫大的真诚语气,说道:
“你跟我不熟,我跟你很熟,这样,行否?”
白狐儿脸转身,嘴角,隐约有一抹弧度。
语气却依旧冷淡,说道:
“很有风骨,难怪,如今整个北凉,都在拍世子殿下的马屁。”
世子殿下嘿嘿一笑,道:“谬赞谬赞!”
白狐儿脸无奈,摇了摇头。
徐千秋眉心所在,一只眼睛若隐若现,认真看了看白狐脸,道:
“以你如今实力境界,第三楼已无必要,何时登四楼?”
闻言,白狐脸心中诧异,他如何知晓?
却也没问。
环视一周,说道:“今日!”
世子殿下又道:
“我看得出来,你一直在压抑自己境界,怎么,想一举入陆地神仙?”
白狐脸平静说道:
“境界高低,算得什么?
除去王仙芝,试问天下,谁敢说,能赢得了一直逗留于金刚境的李当心?
皇宫大内韩貂寺,能以指玄杀天象,早已被默认。
儒释道,三教中人,大多数人,其超高境界,皆有水分。
若只论杀人对敌,这些人,至少得降两个境界,方才符合实情。
所以,大雪坪上,轩辕敬城成就儒圣,与大天象的轩辕大磐对阵,只能同归于尽。
当然,儒生秃驴道士,最厉害的,是一张嘴,动辄,便要替天行道,一语成谶。
打架不行,这也没什么,情有可原。”
说罢,似觉得漏掉了什么,于是补充说道:
“至于你……为世间异类,不在此列。”
徐千秋调笑道:“幸亏你不是个娘们,否则,如此毒舌,谁敢娶你?。”
第285章 【白狐脸,醉酒,睡徐千秋的床】
白狐脸,向来惜字如金,难开金口,今日,北凉世子回归,第一时间便来看她。
二人不知不觉,便已说了许多话,亦不自知。
谈及陈渔,这位胭脂评,“不输南宫”的世间绝色,最终还是被皇后一道八百里加急懿旨,便给抢走了。
南宫仆射自是不信,以北凉世子这般霸道之人,敢与当朝皇帝抢女人,敢拍其搬砖。
如此人物,怎会将已到了嘴边的肉,让与他人?
其中玄机,南宫仆射聪明地没问。
但,在其心中,已有预感,那皇帝后宫,怕是要不平静了。
白狐脸伸手,世子殿下揣着明白装糊涂,问了一句干嘛。
南宫美男没有缩手,只是瞪眼。
杀气, 煞气, 霸气!
三者皆有。
这他娘的,才是未来江湖夺魁的高手胚子啊。
这假小子, 被老剑神李淳罡,视作未来武道最高,稳坐钓鱼台。
年纪轻轻,便能将陆地神仙, 视作囊中之物。
与之相比, 那些江湖所谓,青年俊杰,差了十八条街,期间, 隔了无数个包子铺, 点当铺,酒楼,青楼……
人比人, 气死人
货比货,就的扔!
刚被夸有骨气的世子殿下,不欲招惹她,伸手入怀,摸出一本秘籍,递将过去。
这秘籍,乃是桃花剑神邓太阿的十二飞剑,于千里之外, 取人首级的杀人之术。
见她看得入神, 世子殿下翻了翻白眼,无奈道:
“如今天下, 求我办事儿, 态度还如此恶劣,竟还活着的, 你是第一人!”
说罢, 也不打扰她, 一溜烟, 转身登楼而上。
白狐脸翻了翻手中秘籍,看着那字迹, 七扭八歪,一般便知, 是出自何人之手。
斜了斜脑袋,微笑不语。
徐千秋来到阁顶。
正襟危坐,病入膏肓,愈发枯槁的无双国士李义山,正以一杆硬毫,缓缓写着什么。
半个时辰后,抬头,缓缓说道:
“轩辕家藏秘笈,已尽数梳理完毕, 楼下南宫仆射,出了不少力……”
才说话间, 徐骁拎着两壶酒,上得楼来。
盘膝坐下,将案几上, 原本叠在一起的三只青碗,一一分开,然后倒满。
阁楼之中, 酒香弥漫。
只要有酒喝,这位无双国士,便不再说话,一言不发。
绿蚁酒,市井百姓,皆能喝得起。
喝完半壶,微醺的李义山,见只剩下半壶了,便挥挥手,对这父子二人下了逐客令。
父子二人,相视一笑, 站起身,离开阁顶。
李义山自顾自,倒了一小碗酒, 呢喃了一声:“江山”。
后, 一饮而尽。
又道:“美人”。
再一饮而尽。
又一小碗……
后续, 忠义, 君臣,春秋,江湖……
绿蚁烈酒,一一入腹。
最终,醉倒与几案之上,鼾声骤起。
徐千秋与徐骁,二人来至清凉山巅。
父子密谈。
其中内容,外人无从得知。
翌日清晨。
徐千秋孤身前往武当。
于小莲花峰,龟驼碑附近,坐着发呆,仰起脖子,天高云淡,望了许久许久。
最后,去了密室。
悄无声息,回归北凉。
回到凉州城内,世子殿下顺道,去看了看那间卖酱牛肉的铺子。
已关门大吉。
那个对任何客人,都板着脸的小姑娘,此番,却是未能见到。
呵呵不呵呵了。
这一年,农历二十八。
徐千秋代替徐骁,单独前往地藏王菩萨道场,敲钟一零八。
元宵节,黄昏时。
家家户户,挂满大红灯笼。
世子殿下出门散心,白狐脸,竟然主动随行,出人意料。
二人不去闹市,只是拣选了一家僻静酒楼。
上二楼,点了些精致糕点,让小二温了一壶黄酒。
一楼,有一对爷孙女,以说书生。
目盲老人,敲竹板,说故事,娓娓道来。
面黄肌瘦的小女孩,坐在小板凳上,弹琵琶附合
琵琶劣质,手技生涩,远称不上天籁之音。
世子殿下,开始喝酒,与白狐脸对饮,那盲老头儿,不过说完一段暖场的小奏子。
说的是,北凉王妃,白衣敲鼓。
因酒楼位置偏僻,这会儿,城中百姓,大多在逛元宵灯市。
一楼食客,寥寥无几,二楼生意,更是惨淡。
徐千秋与白狐脸,面对面,喝着酒。
想了想,世子殿下招手,让店小二给楼下爷孙二人,送去一碗温热黄酒。
酒送到一楼,目盲老人与孙女说了些什么,小女孩怀抱琵琶,站起身,朝二楼,微微鞠了一躬。
目盲老人,与酒楼借了一条凳子,将酒碗放于手边,说到兴起时,便抬手酌酒一口。
说北凉,马蹄声,说春秋,狼烟四起……
最后,说到了北凉世子,说那位殿下,最近在天下搅弄风云。
广陵江畔,飞龙在天,灭敌六千,比老剑神李淳罡,好要厉害威猛,手段凌厉。
二楼,徐千秋安静听着,面无表情。
或许是因为,配合爷爷的跌宕情绪,小女孩弹奏琵琶,显得极为吃力,面红耳赤,力有不逮。
盲艺人回过神后,颤颤巍巍伸出手,摸了摸孙女的脑袋,然后,伸手去拿酒喝。
触碰方知,酒碗已空。
老者放回酒碗,咂摸咂摸嘴,意犹未尽,却也不觉得,没酒了便是遗憾。
只是自言自语道:
“北凉老卒,韩虎,今日,好似喝出了大江东去的豪气,真是好酒!”
酒后,白狐脸醉倒。
这丫头酒量是真不怎么样。
翌日,醒来时,南宫仆射下意识拔刀。
环顾四周,自己竟躺在一张酥软大床之上。
被子上,枕头上,传来淡淡清香。
好在,她衣衫完整,怀中双刀,也一直都在。
事后方知,那是徐千秋的床。
难道……
自己昨夜醉酒,是他抱自己回来的?
脸颊微红,飒是好看。
抱着双刀,悄无声息,赶紧离开房间,回听潮亭去了。
心头暗自发誓,下次,再也不与那登徒子喝酒了。
有些事,要做。
有些人,要杀。
得知世子殿下欲孤身入北莽,徐骁竟没阻拦。
这可气坏了远在上阴学宫的二姐徐渭熊。
学宫之中,收网行动已值尾声,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地板上的血迹,尚来不及擦洗,已击败对手,升任祭酒之位的徐渭熊,不远千里,快马加鞭,赶回北凉。
初入府邸,二话不说,拔剑边追着曾经的大柱国,一阵乱砍。
堂堂北凉之王,披头散发,连连求饶,惨不忍睹。
只可惜,一切已经晚了。
世子殿下,已秘密出发,前往北莽。
目前,已不知所踪。
一同失踪的,还有青鸟!
第286章 【带青鸟,孤身入北莽】
鱼龙帮,乃是北凉境内,一个三流小帮会。
此鱼龙帮,非彼鱼龙帮,并无朝小树。
帮主乃是一个老头儿。
人称,刘老帮主。
而且,名气还不小,是位内外兼修的拳术高手。
据说,在其年轻时,曾偶遇武当山一位辈分不低的仙长,传授他一部上乘内功心法。
苦练三十年,内功小成,配合他的家传拳法,威力无双。
好些绿林好汉,皆死在老帮主拳下。
可惜,老帮主性子执拗,声势最盛时,碍于面子,低不下头,去与官府老爷们打交道。
因此,受了诸多刁难。
当时,还未年迈的帮主,能靠双拳,及帮内几位兄弟,一同打天下。
北凉境内, 虽是帮派林立, 可鱼龙帮,也算横着走。
不过, 渐渐地,老兄弟们挣够了银子,陆续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一个个, 含饴弄孙, 颐养天年。
刘老帮主一人,独木难撑,于大局,逐渐捉襟见肘。
这时, 再想与官老爷们打点关系, 熟络脸面,经营一些日进斗金的灰色营生。
可惜,错过了时机, 进不了庙门。
十几二十年,一些小帮小派,比如,洪虎门,柳生剑派,在鱼龙帮面前,不值一提。
却因为孝敬银子给得足,再加上, 愿意拉下脸皮, 给官府做些见不得光的活计,如今, 已大多腰缠万贯。
便是普通客卿, 也个个财大气粗。
鱼龙帮,总算后知后觉, 勒紧裤腰带, 低头哈腰求人, 官府之中, 终于有了收下孝敬钱。
故而,近些时日, 帮里一些本要被蚕食干净的门路,渐渐略有起色。
这趟出行, 目的地,便是北莽边境,剑南行台。
帮着陵州城内,一位老爹为从四品武将的将门子弟,护送一批货物。
这批货物,乃是缎绸胭脂,从江南道购买,送往北莽转售。
中间差价利润,极为可观。
不过, 这等营生,可不是谁都敢做, 谁都能做的。
离阳帝国,与北莽王朝,于边境之上, 每日,皆会丧失几百条鲜活性命。
寻常官碟路引,未必能安然走过关隘。
不过, 那位纨绔既有个当实权将领的老爹,便无需担心。
北凉这边,沿途关隘,不会太过刁难。
唯一担心的是,北莽边境,游寇马匪无数。
犹豫许久,终究,鱼龙帮还是咬牙,接下了这桩生意。
虽说,众人本就是提心吊胆,做着刀口舔血的生意,最后, 却只能拿到可怜兮兮的一分利。
但蚊子再小, 也是肉。
何况, 若能与那位公子哥,结下些香火情,这比挣到真金白银,更为重要。
去年,鱼龙帮二帮主亲传弟子,路见青龙帮少主为非作歹,愤而出手,结果,被人借着人多势众,四肢被打残。
这先不说,鱼龙帮还被官府贴了封条,只差一点,便从此覆灭。
这,便是有靠山,与没有靠山的区别之所在。
那段时日,青龙帮少主,有事儿没事儿,便摇着扇子,来到鱼龙帮,对老帮主孙女,死缠烂打。
如此行径,让帮里上下,皆憋了一股子恶气。
这趟,给官府子弟办事,鱼龙帮不敢有丝毫怠慢。
除了必须留在帮里,震慑那些屑小之徒的人手外,鱼龙帮,几乎倾巢而出。
擅使双手剑的二帮主,肖锵,已打算于本月中旬退隐,为此,甚至错过了良辰吉日。
便是帮里,一位已不问江湖世事多年的大客卿,公孙杨,拿着自己那把牛角大弓,一起重出江湖。
与肖锵一道,共同辅助于,将要接手鱼龙帮的刘妮蓉。
货不算太多,恰好装满一辆马车。
若非这批货物,是运往茹毛饮血的北莽,便大有杀鸡用牛刀的意思了。
临近北莽边境。
离阳帝国,驿路发达,因此,这段日子,一路走来,鱼龙帮还算轻松。
当头一马,坐着一名窄袖紧衣的女子。
在其腰间,悬一柄青鞘长剑。
姿容妩媚,如祸水尤物,却自有一股不容侵犯的英气。
她那双秋水长眸,过于冷淡。
相差半匹马的位置,肖锵策马前驱。
这位二帮主,虽是双手剑,却并非腰上,左右各悬一剑,而是,一鞘藏双剑。
古怪!
诡异!
肖锵的剑术,十分偏锋,毒辣。
其剑下亡魂,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
每一位江湖高手的偌大名头,皆是以他人性命和名声,作为踏脚石,狠狠踩出来。
而且,诸多老派江湖人,重名,甚于重命。
江湖规矩,十世仇,犹可报。
江湖儿郎,江湖死。
江湖枯骨,江湖枯。
这些年,寻到鱼龙帮门口的仇家,越来越多。
由此可见,鱼龙帮已式微得厉害。
这趟出行北莽,事关鱼龙帮未来几年的布局。
敌对之人,帮派,仇家,心眼活络,消息灵通的,定会趁机出手。
锐气勃发的女子,伸手遮了遮扑面而来的风沙。
眺望了一眼关隘城头。
望山跑死马,瞧着不远,其实,还远着呐!
女子缓缓说道:“师父,过了关口,前方便是北莽了。”
肖锵剑术,虽超群,而凌厉,待人接物,却是鱼龙帮上下公认的和善,脾气也好。
再者,他身边女子,是他的关门弟子,脸上露出一抹会心笑意,以浓烈的陇西腔,说道:
“为师这辈子,也去过一趟北莽,想起来,也没啥可称道的经历。
倒是公孙杨那老闷葫芦,其名声,大都是在北莽那边闯荡出来的。”
眼前女子,极为内秀,便是刘老帮主孙女,刘妮蓉,讶异道:
“公孙客卿?
他不是西蜀旧人吗?”
肖锵摸了摸剑鞘,轻声唏嘘道:
“这天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闷葫芦既不愿说,不问也罢。”
刘妮蓉转头,瞥了一眼马车。
在帮里,一直深居简出的公孙杨,此刻便独坐于车内。
重新转头,放低声音,问道:
“师父,你说这一车货物,本钱是多少?”
肖锵笑道:“就货物本身而言,便是江南道富得流油,买下这一车货物,也绝不便宜。
大概……得有六七千两,方能拿得下来。
加上,从北凉到江南,一去一来,与各路牛鬼蛇神,过境打点,一万两银子,是绝少不了的。
可若是,成功送到北莽边境,留下城,便能卖出三万五千两白银。
回到那位官家子弟手里,扣除林林总总的开销,挣个一万六七,是逃不掉的。
这银子,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有本钱,有门路,有背景,还怕缺银子?
这些将门后代,世家子弟,父辈们,皆在忙着收刮民脂民膏,子弟后代,也没闲着。
平心而论,这些个公子哥,也不尽是蠢材,只会花天酒地之辈。
为师这些年,只知道打打杀杀,一介莽夫,论及人脉,十个,也不顶人家一个。
不过,这趟货物的官家子弟,却颇为古怪。
不带护卫,不带高手,只带了一名青衣婢女。
甚至,更是自己亲自押送。
此事,古怪得紧!
这一路上,咱们还是小心些,警觉些。”
第287章 【境界至高,心境空灵】(加更一)
对官家子弟,刘妮蓉素无好感,叹息道:
“北凉境内,帮派势力,为北凉王几度清洗。
那位北凉世子,也曾多次整顿江湖势力。
可惜,鱼龙帮错过了最佳的发展机会,若是二十年前,便能狠下心,苦心钻营。
或许今日,鱼龙帮早已是陵州内最大的帮派了。”
副帮主肖锵,一脸无奈,道:
“所以,妮蓉啊,你别怪老帮主狠心,他千辛万苦,将你介绍给豫梁豪族,吕氏的公子。
其实,并非只贪图对方家世,好搀扶一把鱼龙帮。
老帮主就你这么一个孙女,怎会舍得将你往火坑里推?
那吕氏的年轻人,为师亲眼见过,难免傲气了一些,但品性不差。
毕竟,他已考取功名。
莫说我们鱼龙帮, 便是北凉第一大门派, 龙门的闺女,人家也未必瞧得上眼。
为师这话, 虽说难听,却也是实话。”
刘妮蓉默不作声,紧抿嘴唇。
肖锵知道,这位徒弟性子清冷, , 钻了牛角尖后,十头马也难以拉回来。
他也不再勉强。
说到底,这不过刘家的家事,私事罢了。
他一个老家伙, 如今, 即将金盆洗手,远离武林,归隐山林, 享清福去了。
点到即止,已算本分。
不过,肖锵心知肚明,自己以后的日子,能否舒坦安稳,与鱼龙帮势力大小,直接挂钩。
故而,自是希望刘妮蓉能够嫁一个好人家, 也算私心罢。
豫梁吕氏, 二十年前,不过是个寒族, 富裕归富裕, 却不是高门世族。
便是小士族,也不及格。
可, 这个小家族, 抓住机会, 交好于北凉军中一位实权人物, 于春秋硝烟中,得以迅速崛起。
北凉军, 乃是参天大树,盘根交错, 随便抱得一根,足以光宗耀祖。
吕氏也算小有名气,不过,比起最拔尖的十个家族,仍是天壤之别。
可那些高门子弟,煊赫权贵,贵不可言,又岂是刘妮蓉一名江湖女子,能够高攀的?
刘妮蓉忽地记起什么, 长呼出一口气,一脸神往, 道:
“师父,听说,武当新掌教乃是仙人转世?曾骑鹤下北凉。
还有, 李老剑神在武帝城,东海之上,与王仙芝打得不分胜负。
前不久, 在广陵江,只凭一剑,便斩杀两千六百骑。
再有,桃花剑神邓太阿,孤身上龙虎,杀到了天师府,方才罢休。
直到,被小吕祖齐仙侠,与一名天师,联手阻拦,桃花剑神才返身下山。
还有……
那位北凉世子,在广陵江, 飞龙在天, 入陆地神仙, 斩杀了六千四百骑, 手段更胜李老剑神。
最后, 还亲手杀了广陵王, 及广陵世子。
这些,都是真的吗?”
听到这个,副帮主亦是一脸崇敬,笑道:
“这些神仙人物,为师这辈子,也没见过一个,哪里知道真假。
桃花剑神,飞剑一说,为师虽已习剑三十余载,连驭剑的毛皮,也不曾摸到。
飞剑之术,更是云里雾里喽。
不过,为师相信,那两位剑神,肯定可以御剑千里,取人首级。
他们,皆是陆地神仙!
两位剑仙前辈,好歹也算,给咱们这些同样提剑的愚钝后辈,留下一个美好念想。
就像咱们,吃不起那北凉王府里的山珍海味,可只是想想,总也是能舌下生津,其味无穷嘛。”
肖锵哈哈大笑,刘妮蓉眼神熠熠。
刘妮蓉眼角余光,瞥见身后不远处,一名骑白马的年轻男子,她下意识皱了皱眉。
这名白衣公子,便是那托运货物的官家子弟。
身穿一袭白袍,手中握有江南梅花琥珀玉林伞,模样好不俊俏潇洒,风度翩翩。
刘妮蓉心想,此等官家子弟,草包一个。
当此番北莽之行,这儿戏,旅行吗?
千金之躯,竟亲自前来,监督货物运送。
大概,是为了盯梢?
生怕鱼龙帮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见财起意,偷偷摸摸,从成堆货物里顺手牵羊,拿走些看似不起眼,却价格不菲的小物件。
这等念头,如何让心高气傲的刘妮蓉,瞧他顺眼?
那年轻男子,相貌与气态,俱是不俗,鱼龙帮几十号成员,行走江湖,从未见过此等官家子弟。
竟敢来北莽边境冒险!
与鱼龙帮随行,前往北莽,这一路,众人诸多猜测。
有的说,是森严将军府上,犯了事儿,被罚外出历练。
有的说,是将军的远方亲戚,受到栽培,这趟,历练,也是考验。
但更多人,皆恶狠狠心想,这只好皮囊,好到让人嫉妒,绣花枕头,是将军的相好。
嘿,大富大贵,门第之中,那些事情,谁说的准?
肮脏污秽,秘事丑闻,还少了去?
刘妮蓉心思清澈,自然不清楚,为何帮里人,看那年轻男子的眼神,那般玩味。
左右,这一旬时日,大抵相安无事。
既然,那人不惹是生非,她便不去找他的晦气。
私下,曾问过师父肖锵,这名陌生男子,身手如何。
肖锵只说,看不出深浅。
她便释然了。
这官家子弟,多半是出来长长见识的无聊人物。
豪门大族里出来的膏粱子弟,大都好这一口。
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比书生,更为手无缚鸡之力,却喜好佩刀带剑,外出游历,实在恶俗至极!
不是每个官家子弟,皆能如同北凉世子那般,年纪轻轻,便已入陆地神仙,世间无敌。
白衣男子,和青衣婢女共乘一骑,与鱼龙帮,始终拉开一段明显距离。
刘妮蓉投来的窥视视线,被其察觉,他报以微微一笑。
刘妮蓉冷着脸,转过头去。
佩刀青年的离群之举,被鱼龙帮几十号精锐视为,官府老爷做派。
两个字,矫情。
一些个帮里年轻后生,起先,不少人担心,若在这俊俏小子,被刘小姐看上……
如此,让他们这些,本是近水楼台,却多年不得捞月的家伙,岂不是太过打脸?
自然对其心生警惕,恨不得,将他五花大绑,找个地儿活埋了。
只是后来,见刘妮蓉态度冷淡,众人便如释重负。
起先那些,对白衣公子恶意腹诽之语,也慢慢淡了去。
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人白衣公子,压根儿不搭理他们。
那种感觉,很是奇怪,似乎……
境界至高,心境空灵。
对那白衣公子而言,他们这些人,不值一提,便是生气,也不屑为之。
所幸,这位自称姓徐的年轻人,也未曾狗仗人势,对鱼龙帮颐指气使。
双方,也算井水不犯河水。
就这样,平安无事,顺利抵达目的地。
北凉与北莽交界的关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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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取个ID,却已重名】(加更二)
倒马关,依山筑城,位于南北捷径,为要冲之地。
匾额,以当朝书法大家宋至求,写就,亲笔所书。
此处,商贾来往,络绎不绝。
城门道两侧,为集市,热闹非凡。
这里,少有兵戈,与边境绝大多数关城相比,少了许多肃杀气氛。
前方,有一座旧城城楼,以台基遗址,毛石,鹅卵,堆砌而成砌。
裂缝青苔,瓦砾杂乱。
许多稚童,居住于关城附近,喜爱在此地追逐玩耍。
一名壮硕汉子,身穿青色布衣,腰束红布织带,虎目瞪圆, 提着一柄巨刀, 为军伍制式,却要精简很多。
刀尖划地, 气势汹汹,上了台基。
冷哼一声,大刀刺入地面,环胸而立。
周围大人, 赶忙上前, 小心翼翼绕过这魁梧汉子,将各自孩子抓下台基。
一个顽皮孩子,如泥鳅一般滑溜。
孩子的娘亲,芳龄二十出头模样。
边塞风沙粗砺, 不曾想, 这位少妇小娘子,肌肤竟能好似油脂,滑嫩, 细腻。
她纤腰小脚,竟是追不到顽劣孩子。
台基下,商贾羁旅,与当地百姓,见状,顿时笑声一片。
一些个青皮无赖,上了年纪,却还没女子暖床, 扎堆一处, 一起啃着红枣,吐着枣核, 出声调戏。
小娘俏脸涨红。
那顽皮孩子, 途经斩马刀壮汉身边,初生牛犊不怕虎, 伸手, 便要去触碰刀身。
结果, 被汉子凶神恶煞一个瞪眼, 吓得怔在原地,随即, 哇哇大哭。
穿对襟素衣的小娘子,赶忙搂过孩子, 柔柔,连连致以歉意。
怯生生,也不敢说话。
那三十来岁的黑脸汉子,竟是没来由,红了红脸。
大概,是个粗中有细的雏。
见到眼前小娘子,百般水灵,好不容易,板脸营造出来的高人形象, 一下子,就破了功。
那些市井无赖, 更是撒野起哄。
这座残败台基,每隔十天半月,便有江湖人士, 在这里比武较技。
这小娘子,虽是正经人家的女子,但, 常年定居于倒马关附近村庄,见过太多。
对这些,一言不合,动辄拔刀相向的莽夫,却也不是太过畏惧。
北凉之地,贫瘠寒苦,比起沃土千里的富饶江南,想要活下来,就得从老天爷牙缝里,抠出东西来吃。
民风朴素,同时,却异常勇建尚武。
官府对武夫私斗, 并不禁绝。
但, 若是误伤百姓一人, 便是充军的大罪。
误伤人数到了三人,及以上, 便要就地正法。
没上百两银子, 根本活不下来。
如今世道,那些个,会点花拳绣腿,开口闭口,便说自己是闯荡江湖的。
这些人,能有几人,兜里超过十两银子?
练武十余载,卖予帝王家,便是这个理。
有了娘亲撑腰,那顽皮孩子,胡乱抹了抹小黑脸,花猫泪眼,对壮汉做了个鬼脸。
汉子马上便要与人比武,无奈挠挠头,显然,此人并非穷凶极恶之徒。
孩子本想,伸腿踹一下这个连刀都不让摸的黑炭块,幸好,被其娘亲连忙拉走,柔柔训斥了两句。
黑脸壮汉,看似目不斜视,眼角余光,却丢在小娘子,那微微弯腰后,掘起的屁股蛋上。
喉结微动。
那女子,身子玲珑,娇小。
衣裳素洁,一看便知,已清洗次数过多。
加之,她的臀部,相比身段,太过挺翘,被两瓣饱满,撑得吃力。
如此,愈发显得,春光无限好。
也不是说,这斩马刀汉子已起了歹意。
的确,他有些过硬把式,但,还不屑做那丧尽天良的采花贼。
强抢民女,这类勾当,他一个江湖游魂,断然没这本钱去做的。
逛荡鹞子?
没银子,如何是好?
这不,今日约战了一名剑客。
那剑客,于边境上,小有名气。
想着,拼受伤,也要靠手中斩马刀,斩出一些口碑。
若能被一些富贵人物青眼相中,能做成护院,或者教头,是最好。
肖锵带着货物,与关隘校尉,出示路引官碟。
阎王好说,小鬼难缠。
一时半会儿,定不会过关。
这事,本该刘妮蓉出马,只不过,她相貌诱人,极容易横生枝节。
副帮主肖锵,本也不在乎,改让帮主孙女,历练积攒这点人情世故。
这一车货物,若是出了问题,鱼龙帮砸锅卖铁,倒也勉强赔得起。
可,若惹恼了那名官家子弟,鱼龙帮可就要伤筋动骨了。
因此,副帮主很是干脆,不让刘妮蓉露面。
有官碟私信,想必,破费一番,便可顺利出境。
刘妮蓉带着几名随从,四处转悠。
与师父肖锵说好,半个时辰后,在城门相见。
刘妮蓉有心,想趁着这趟出行,招募一两位江湖侠之士,入帮。
她若真想要接手鱼龙帮,若无半点自己嫡系,难免要抬不起头。
而且,事事束手束脚,终归是不美。
她带着六七位鱼龙帮,年轻帮众,随人流,一同来到台基附近。
几名地头蛇泼皮,想近身揩油,皆被刘妮蓉身边护花使者,轻轻撞开。
使的是巧劲,让人知难而退。
毕竟,此地不是陵州。
万一,若是惹到扎手硬点子,谁会卖鱼龙帮面子?
听都没听说过!
当今,江湖有多大?
混迹江湖,稍有些年数的半吊子江湖人,随口,便可报上一大堆名字。
所谓门派,帮教,寺,庄,岛,寨,宫,不说别地,一个陵州,报得上名号的,便有四十多个。
帮派之多,能取个好名字,亦难如登天。
就像王者荣耀,及其它游戏,待你灵光乍现,想到一个极好极好的名字,id。
可,等你动手修改时,方才发现……
不好意思,名字已被占用。
请你另取高明!
鱼龙帮,出道很早,才能抢到“鱼龙”这么个,不俗气,又不失霸气的名讳。
可是,出了陵州,整座江湖之中,估计同名的“鱼龙帮”,没有十个,也有八九个。
突然,周围响起一片哄然叫声。
刘妮蓉转头望去,一名白衣如雪的剑客,踩着人海肩头,翩然而至,神态出尘。
这一手,露得相当出彩,剑客朝刘妮蓉这个方向,点肩而来。
被人踩踏肩头,借力而过,刘妮蓉如何受得了这等羞辱。
腰间名剑,默默出鞘寸余,眼神凌厉。
第289章 【青鸟随行】
那名剑客,面如桃花,眯了眯眼,似已察觉到刘妮蓉的气机锋芒。
因此,稍作拐弯,踩着附近观战百姓的肩头,掠到台基上。
飘然落定,堪称玉树临风。
没点真本事,可不敢像他这般,高调出场。
江湖之中,卧虎藏龙,万一,若是不小心,踩着踩着,踩到钉子,踩到铁板了。
隐藏高手,脾气火爆那种,若是撞见,随手一扯,便给扯到地面上,摔个狗吃屎。
能否活命,且是两说,如此,这比啥武,过啥招, 直接回家睡棺材板班。
接下来, 按照武林规矩,比武双方, 朗声自报名号。
要么,互相泼脏水,要么,互相吹捧。
接下来, 得说上一句, 刀剑无眼,生死自负。
若是生死相搏,在场,得有德高望重的江湖前辈, 做为见证。
双方, 分别签押下生死状。
除此之外,还得眼光四顾,等到场下, 一些大小赌庄,收足了赌注,方可开场。
毕竟,许多生死之斗,真正高手相争,往往,盏茶功夫之内,便定下胜负, 瞧着也不精彩。
而这, 便要赌庄方面,花些铜钱, 雇些人, 大声叫好。
若是稀松平常的比试,则更需鼓劲, 吆喝。
这对比试双方, 皆有好处。
最倒霉的, 则是被那些个不买账的观众, 对其喝倒彩。
喝倒彩,这简直是江湖武夫的奇耻大辱!
如今, 北凉一位威风八面的帮派大佬,至今, 仍被许多死敌,对头,以他当年出道时比试的寒碜场景,作为笑话,故意恶心人。
刘妮蓉身旁,许多老百姓,兴致勃勃,端来长条板凳,拖家带口, 坐等好戏。
有小贩,插了几十串冰糖葫芦, 来回穿梭,叫卖。
嘴馋的孩子们,吵吵嚷嚷着, 让爹娘掏几枚铜钱。
台基下,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刘妮蓉环视一周, 并未掉以轻心。
这两年,鱼龙帮在陵州,并不受其它帮派待见。
而且,靠取人性命,赢得双旋燕名号的师父,肖锵,树敌无数。
这趟出行,没了鱼龙帮刘老帮主庇护,难保不会有人暗中前来报仇,寻衅。
陵州生意再大,也有个限度, 一亩三分地,站着几十号宗门派别,谁都想着, 把别人的饭碗,搂到自己手里。
鱼龙帮当下, 正值“中兴”, 为紧要关头。
差不多势力的帮派,生怕鱼龙帮壮大。
一些个大帮派,也想着,阴一下鱼龙帮。
刘妮蓉自知,没有强大底气,唯有小心,再小心。
身边几波陌路人,便让刘妮蓉心中十分忌惮。
一伙人,是方才城门外,一同递交官碟的商家。
鱼龙帮此行,贩卖胭脂水粉,走私这类昂贵之物。
于江湖之中,已算是很大的手腕。
但,谁都知道,真正手眼通天之人,最厉害的,是那些见不得光的,盐铁私贩。
这等事情,一经发现,便是家破人亡,抄家灭族。
任你背后,有多大官老爷撑腰,一旦被北凉军得知,便是正四品,从三品,封疆大吏,皆逃不过被斩首示众。
接下来,便是贩马。
从北莽买马,至于,是卖给北凉军政,还是卖给私人,各凭能耐。
总之,这桩买卖,也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无尽凶险。
于北凉这边,需有熟稔结实的关系。
在北莽,也需要相当可靠的实权人物,帮忙铺路。
此时此刻,刘妮蓉身边,便是一帮贩马的。
看似商贾装扮,实则,个个身体矫健,神华内敛。
另外一帮,更是公然朝她指指点点,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
刘妮蓉轻声道:“小心些,别只顾着看台上比武。”
身旁,鱼龙帮六七位青年,默默点头。
刘妮蓉转头,望向远处,与山体相连的一垛土坯墙上。
那白衣公子,手中拿两串冰糖葫芦,低头啃咬。
与他们不同,白衣公子并未观看台基上的比武争斗。
而是,怔怔眺望着,不远处的倒马关城头。
她愣了一下,有些哭笑不得。
这家伙,于这等危机四伏之地,倒是挺有闲情逸致。
在他身上,并无半点草莽武夫的味道。
将军府那边,怎会派了这么一号人物来“押镖”?
关于这位白衣公子,对其身份,刘妮蓉没心情打量,亦不打算深思。
继续将视线,投往台基之上。
不得不说,斩马刀那位,臂力极为惊人。
一柄斩马大刀,四十来斤,再其手中,挥舞自如,只见刀光闪耀。
那剑士,白衣如雪,其剑法,更是剑法高超。
斩马刀下,闲庭信步。
手中之剑,轻挑慢提,缓缓点点,十分写意。
显然,仍留有余力。
此人剑术,最差,亦能与她的师父,肖锵,持平。
此人,令刘妮蓉生出招揽之心思。
土坯墙头,白衣公子,便是北凉世子,新任北凉王,徐千秋。
竹签串成糖葫芦,酸甜可口,糖浆浓稠淡黄。
虽然,因为小贩吝啬,劣质糖稀,却也别有风味。
糖果子,脆而不腻,一口一个山楂,咯嘣脆。
竹签上,没几下,便只剩下最后一颗山楂。
正要下嘴,看到身边不远处蹲着个小屁孩,目不转睛,正盯着自己。
这小孩儿,正是那位,于台基之上,与黑脸刀客较劲的调皮稚童。
这孩子,估计家境并不大好,不过,却穿得干净,不像一般穷苦孩子那般邋遢。
见到世子殿下转头,小孩儿赶忙转头,装模作样,去看台基上的打斗。
徐千秋笑了笑,咬下竹签上仅剩糖果,丢了竹签。
然后伸出手,递出另外那串,还未曾下嘴的冰糖葫芦。
小孩子侧了侧头,眼角余光,使劲打量着诱人的糖葫芦,吞了吞口水。
似乎家教很好,并无跟陌生人讨要的习惯。
露出两颗虎牙,红着脸,腼腆摇了摇头。
稚童犹豫了一下,终于鼓足勇气,下定决心,转过头,睁大眼睛,看着世子殿下。
徐千秋转头,一脸不解。
孩子伸手,指了指徐千秋身后,青衣婢女手中的刹那枪。
显然,在孩子看来,自己再馋嘴,一串冰糖葫芦,却也比不过,摸一摸这杆真枪。
试问,生于雪中江湖,哪个孩子,心中没有一座江湖?
徐千秋笑了笑,示意青鸟,江手中刹那枪,递给这孩子。
孩子眼中,是遮不住的雀跃,惊喜。
双手刚抱住刹那枪,却因太过沉重,跌倒在地,窘迫不已。
心里却是高兴的。
好似这样,简简单单,便拥抱了整个,属于自己的江湖。
第290章 【天龙会】
小孩儿对刹那枪爱不释手,抱不动,便蹲在地上不断拖着,看着,摸着。
见身边这位长得好看的哥哥,不是小气之人,于是,很干脆地,一屁股坐在土坯墙边缘。
一双脚丫,悬于泥墙外
坐脏了衣服,不过被娘亲念叨一两天,可这枪,是真家伙呀。
指不定,这辈子,只能摸上这么一回了。
世子殿下见孩子捧着刹那枪,有些忘我。
伸手,轻轻拎住稚童的后领,稍稍其往后扯了扯,生怕这小家伙,不小心坠下墙头去。
然后,世子殿下咬了口冰糖葫芦,眯眼,望着城外
官道之上,来往商客,络绎不绝。
水至清, 则无鱼, 盐铁与贩马生意,以北凉军的严密掌控, 与渗透能力,想要抓几头肥羊,以儆效尤,并不难。
不过, 北凉之地, 本就贫瘠,鸟不拉屎。
这等苦寒之地,太需要北凉之外的真金白银,进入流通。
前些年, 徐千秋下令, 北凉之地,贸易自由。
一时间,北凉经济, 突飞猛进。
为此,徐千秋暗中扶持北凉一个小帮派:龙门。
几年时光,如今已成为北凉第一帮派。
北凉境内,江湖帮派无数。
其中,以龙门为首,共十大帮派。
可,便是鱼龙这等北凉境内,成立较早的老帮派, 亦不曾知晓。
北凉境内, 所谓十大帮派,其实, 乃是一家。
皆为北凉王府, 暗中所控制,无一例外。
本是一家, 却分为十大门派, 只为掩人耳目罢了。
实则, 十大帮派, 暗中组建,名为天龙会。
为天下商会。
源源不断, 为北凉聚拢大量钱财,充实北凉国库。
天龙会, 实际掌权之人,便是大柱国徐骁。
他的副手,是六大义子之一的禄球儿。
于北凉军中,禄球儿是第一个投效世子殿下之人。
亦得徐千秋信任!
天龙会之事,北凉王府之中,只有极少数人知晓。
这么多年,天龙会,源源不断,为北凉赚了盆满钵满。
再有, 便是徐骁和禄球儿,也无从得知, 北凉天龙会,不过是真正天龙会的分舵罢了。
真正的天龙会,为天下第一楼产业。
北凉天龙会, 只是一个缩影。
第一楼,与两大帝国为敌,四处活动, 其中开销,必然是天文数字。
若无自己产业,如何立足?
这么多年下来,天龙会,已为第一楼敛财无数。
金银财宝,堆积如山。
钱财,粮食,情报,布局,已万事俱备。
如今,只欠东风!
起兵之日,不远矣!
徐千秋嚼着山楂,神游万里。
这趟秘密出行, 并未兴师动众,走得悄无声息。
但是, 想来,此事也不是什么秘密。
要想钓鱼,便要舍得鱼儿。
以身作饵,何其大胆!
此番出行,游历北莽,身上,便只带了几张银票,及一小袋子碎银。
加在一起,不过三百两家当。
这若是要搁在凉州青楼,堪能入得一顿花酒的门槛。
而且,未必能尽兴。
徐千秋叼着一根,已没了冰糖葫芦的竹签。
稚童很是喜爱这杆刹那枪,把小脸蛋,贴在长枪之上。
朝眼前这位大哥哥,可真是好脾气,孩子一脸憨笑。
徐千秋见台基之上,白衣剑客与斩马刀汉子,打斗才入佳境,一时半会儿,人群散不了,故而,也不急着将离开。
这憧憬江湖的孩子,让他想起某个身无分文,却想成为剑客的穷光蛋。
若是计划顺利,此刻的温华,已得黄三甲指点,开始练剑了。
咬着竹签,蹲在墙头,笑道:
“摸可以,别碰枪刃,锋利着呢,到时候,你娘亲追着我打,可如何是好。”
孩子歪着脑袋,偷偷朝世子殿下眨了眨眼睛,故意提了提嗓门,灿烂笑道:
“才不会哩,我娘从不打人的,性子可好啦!”
徐千秋摸了摸这颗小脑袋,笑而不语。
一大一小,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位布裙荆钗的柔媚小娘子。
其实,她早已沿着泥径,气喘吁吁,追赶而来,走上土坯墙。
方才,她在闹市一个钗子摊前,盯着发呆片刻。
因囊中羞涩,故而,只是过过眼瘾。
甚至,没好意思拿起来细细端倪,生怕被摊主白眼。
不曾想,一回神,便发现没了儿子身影。
她性子清淡,心里焦急,也不表露在脸上。
追赶而来,果然瞧见了儿子。
于墙头之上,与一位陌生公子相伴。
起先,她略有忧心,会不会闹出风波。
她这等寒苦人家,可经不起任何折腾。
撩起裙角,小跑到墙头。
恰巧看到,那公子拉扯她儿子后领口,不知不觉间,她便心境安宁下来。
她也知道,孩子打小,便很是喜爱,向往那些行走江湖的侠客。
倒马关,旧城遗址上的比武,孩子没有一次落下。
有些时候,听到巷弄里玩伴的呼唤,也顾不得吃饭,便冲了出去。
回来后,一边吃,一边手舞足蹈,与她说大侠们是如何出招的。
让她瞅着心,满心欢喜。
许多苦,无法与人言说,便也就不那么苦了。
听到孩子的“溜须拍马”,身段妖娆,气质却秀气如闺秀的小娘子,捂嘴笑了笑。
一双眸子,眯成月牙儿。
敛了敛神态,藏了些风韵,悄悄挂在眉梢。
她朝这位心地不坏的公子哥,裣袖行礼。
约莫是因为,这些年,一直艰辛孀居,对各色男人,她已养成了一种敏锐直觉。
是否别有用心,或者,使一些阴暗伎俩,欲擒故纵,她大都可以,一眼看穿。
而眼前之人,咬着竹签的白衣公子,可比倒马关那名,只知附庸风雅的校尉公子,还要像大家族出来的子弟呢。
真是难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很是清澈。
这让小娘子,想起村头那口老井。
老井,井水,干干净净,却看不透深浅。
但,总归让人讨厌不起来。
小娘子轻声道:“右松,还不把兵器还给这位公子。”
稚童点头,嗯了一声,站起身,虽眼中不舍,但还是利索站起身,恭恭敬敬,把刹那枪交还给了青衣婢女。
小娘子自然而然,拍去孩子屁股上的黄尘泥土。
穷人家的孩子,玩闹得再疯,也不能作践了一针一线,辛辛苦苦缝出来的衣裳。
她是一名北凉驿卒孀女。
没了男人,庄稼地,便都由她独力做活。
官府每年,皆会发下一笔抚恤银钱。
不多,但,能到手八两银子。
这日子,总算让她有个盼头。
私下里,听私塾先生说,按北凉军律,得有三十多两。
如此想来,这其中,多半是被官爷层层克扣了去。
不过,她一个寡居妇道人家,也不敢计较这些。
再者,也计较不来。
前些日子,那位飞龙在天的北凉世子,终于继承王位。
上位第一件事,便是查出贪污之人,杀了不少大官,刑场之上,人头滚滚。
这个月,小娘子第一次拿到了整整三十五两银子。
为此,母子二人相拥哭泣了许久。
面朝北凉,磕了九个响头。
嘴里一直念叨,北凉世子,万世安康。
第291章 【当街宠幸】(加更一)
倒马关附近村庄,有不少有些男人,皆想娶她入门。
甚至,其中一位,身带军功。
可她觉得,既已有了儿子右松,且,儿子跟夫君姓了赵。
如此,便不能再让儿子,喊别姓的男子爹了。
右松这孩子,性子虽顽皮了些,可这孩子,灵气。
女人略微识些字,比起寻常粗鄙村妇,眼界更宽。
每天,听着他摇头晃脑,背诵私塾学来的诗书。
她在一旁,捻着灯芯,只觉得,这一日劳作辛苦,生活不易,却极为充实,便也不再怨言什么了。
遗址台基上,刀光剑影。
两位侠士,你来我往, 打得天昏地暗。
下边观众, 大多是过小平民百姓,这一生, 只求过安稳子日。
不论你是何方神圣,什么天山追风剑,斩马劈虎刀,只要砰砰打得起劲, 便不会吝啬掌声, 喝彩声。
两百号观战者,大呼痛快。
许多汉子,站于板凳之上,拍手叫好。
左右, 反正, 也不需他们掏半颗铜钱嘛。
那些个赌徒,下了赌注,则是略显紧张, 没怎么出声。
只有看到,自己所押注之人,打出好看的招术,才会暗暗攥拳。
若是落了下风,则会揪心不已。
不过是些花拳绣腿,你来我往罢了,徐千秋并无观战兴致。
不过,却也并未流露出丝毫不屑。
走下土坯墙头。
那小娘子顺势, 牵起稚童的手。
她生怕, 与这名公子呆在一起太久,会惹来市井巷弄里, 闲言碎语。
乡村之地, 此等言语,最能生根发芽, 蔓延千里, 家家户户, 无人不知, 而且,不辨是非。
农村破事儿多, 并非没有道理。
因此,小娘子哪敢在墙头逗留。
只想着, 早早下了泥路,与孩子早些离开集市。
她们母子,所住村子,就在边上,不到一里路。
孩子感激这位和善哥哥,笑着,扯了扯世子殿下袖口。
徐千秋回头,见孩子伸出手,似想要牵手。
世子殿下笑了笑, 却没伸手,只是抬头, 轻轻看了一眼那微微张嘴,满脸涨红的小娘子。
不想她难堪,故而, 只是捏了一下稚童的脸颊,后,大踏步离去。
小娘子红着脸, 悄悄呼出一口气,脸颊发烫得厉害。
瞪了一眼孩子。
小孩子嘛,白如薄纸,只觉得,娘亲比以往好看。
是在害羞!
却不知,她脸红个什么。
台上酣战,总算落幕。
这场比试,委实打得精彩。
台下掌声,未曾断过。
黑炭汉子,手中斩马刀,那力道,已算得上是,可拔山河。
更了不起的,却是那名白衣剑客。
一剑在手, 衣袖飘飘,如游龙惊鸿,令人眼花缭乱。
斩马刀壮汉, 败得心悦诚服,拱手认输。
由衷地,说了几句称赞剑客的好话。
这份豁达气度,令周围看客,纷纷竖起大拇指。
而场下,好几位小家碧玉,已对那高明剑客,心生痴恋。
剑归鞘后,留下一句:
“行却江南路几千,归来不把一文钱”。
后,飘然而去。
端的潇洒不羁,有剑仙风骨。
不等耍斩马刀的汉子走下台,便有一位家境殷实的老翁,上前笼络,示好。
刘妮蓉正思量着,这耍斩马刀的汉子,颇有能耐,自己该如何出面,才能与之套近乎,而不落俗套。
若能顺利将之收归麾下,自是最好。
这时,一名中年男人,雨龙帮管事,面有忧色,急急跑来,与她窃窃私语。
刘妮蓉皱了皱眉。
不知为何,倒马关校尉,竟出面拦下他们。
说是,路引官碟,出了点问题。
肖锵已抬出将门子弟的身份,却不管用。
看来,今晚已注定,要在关内留宿。
这变故,突如其来,令心思敏锐的刘妮蓉,隐隐有些不安。
照理说,倒马关不过一座小隘。
这里官衔最大的,便是副尉,不过六品。
而鱼龙帮今日,倾力为其办事那位,则是从四品。
头顶官帽,大了好几级。
虽说,那是武散官,不掌虎符兵权,但北凉军,自成体系,抱成一团,总能牵扯出各种沾亲带故的关系。
小小关隘,六品折冲副尉,银子没少送,在此前提下,没理由不卖颜面。
如今,突生变故,刘妮蓉已顾不上那名斩马刀武夫,快步走向城头。
遇到沉着脸的肖锵。
显然,受气不小。
见到刘妮蓉,二人走到官道一侧,低声,苦笑道:
“今日之事,有古怪!
依老夫多年江湖经验,今晚夜宿,怕是要不安生。
咱们找家闹市里的店住下,贵些也无妨,这笔银子,万万不能省了。
每班十人,轮流值宿,熬过了今夜,便能化险为夷。”
刘妮蓉,身为鱼龙帮继承人,自不会是那等小家子气的女子,点头道:
“是该如此!”
说话间,刘妮蓉瞥见,那群马贩子,径直朝他们走来。
众人之中,拥簇着一位神态傲慢至极,且丰腴的女子。
这女子,岁数大不,以一块精美貂皮,作缠额的头箍。
这种装饰,近些时日,于凉州边境,极为风靡。
秋冬季节,既可御寒,也可美观,俗称貂覆额,或者,卧兔。
最早,由北凉王府流传出来。
好像……是大郡主徐脂虎,最先如此巧妙装束。
北凉权贵女子,性格活泼,忙不迭地,逐渐跟风。
貂覆额曼妙女子身旁,一眼便知,皆是老道练家子。
气态沉稳,远较常人,呼吸更为绵长有力。
尤其是,女子身侧一名老者,眼神阴鸷,如老苍鹰。
双手十指如钩,不知修习何种功法,呈现出不合常理的淡金色。
大抵是,类似于龙爪手,这类霸道凶狠的外家武功。
七八位武夫,如众星拱月般,围着倨傲女子。
除了她,瞧着最多余的,便是一名胭脂气,极为浓重的敷粉男子。
长得俊俏,却过于女子阴柔,毫无半点阳刚之气。
他小鸟依人,贴着女子。
徐千秋生平,最讨厌这等阴阳人!
那阴阳人,丢向刘妮蓉这伙人一个眼神,十分阴狠,而且玩味。
徐千秋缓步行来,见此场面,有剑拔弩张趋势,便停下脚步,打算远远观望。
他这一细节,刘妮蓉八面玲珑,一眼,便被其捕捉到,心中很是不悦。
便是那丰腴,已稍有些肥胖的女子,也发现了他。
刹那间,丰腴女子,眼前一亮,似发现了人间新大陆,仙境瑰宝。
嘴角勾起,一丝弧度,竟是连刘妮蓉,也不管了。
直截了当,朝徐千秋,勾了勾手指。
那神色……打算当街宠幸徐千秋。
第292章 【狠辣青鸟,斩人头颅】(加更二)
身为女子,当街,于大庭广众之下,色迷迷看人,对人示爱,此等脸皮和本事,都极为了得。
徐千秋往后退了一步。
这在刘妮蓉眼中,已是该杀头的死刑。
心想,这白衣公子实在让人恼怒,怎的一点江湖儿郎骨气都没有!
继而一想,刘妮蓉嘴角冷笑,满是嘲讽鄙夷。
这姓徐的,本就不是江湖人士,寄希望于他,能有何种担当?
未免太高看他了!
那敷粉的俊哥儿,阴阳人,见身边女子动了春心,心中妒忌,顿时眼红,撒娇一般,嘀咕了一声:
“小姐,那小白脸可不简单哩,这些蛮子,大多很粗俗。”
不曾想,那女子抬手, 反手就是一巴掌, 拍在这男子脸上,声音极响。
阴阳人捧着脸, 眼神幽怨,泫然欲泣。
鱼龙帮,刘妮蓉一伙人,见此一幕, 毛骨悚然。
只觉得, 极为反胃,令人作呕。
如此一来,对相比之下,那姓徐的恶感, 倒是减轻了许多。
富贵女子, 养面首,如养猫狗,看向徐千秋, 则表现出一张春意热脸。
她一眼,便钟情于这位身材修长,长相俊美的年轻人。
身边的胭脂俗粉,她已吃腻了,总需要换换味道,才能养胃舒心。
她正要说话,调戏那白衣公子,忽地, 街道之上, 响起一阵马蹄声。
有四骑,不顾闹市喧闹, 纵马奔来, 满街鸡飞狗跳。
所幸,未曾踩伤撞倒行人。
这一切, 尚且归功于, 这四骑, 跋扈归跋扈, 骑术却也精湛,未曾伤人。
马背之上, 一名锦衣公子翻身下马,身后三骑, 披甲扈从,岿然不动。
这一切,皆被刘妮蓉收归眼中,已猜出这公子的身份。
倒马关,折冲副都长公子,周自如。
八九不离十。
北行沿线,需打点的地方,及人物,刘妮蓉已在路, 烂熟于心。
能记住周自如的名字,则是因为, 便肖锵,皆对此人着重提起,很是重视。
据说, 周自如不仅文采斐然,有诸多佳篇,流传北凉, 更甚者,可开三石弓,百步穿杨,箭术超群。
需知,三十斤为钧,四钧是为石。
能拉满三石弓,已是臂力骇人,若能百步穿杨,则可直接进入北凉军,担任游弩手。
江湖与军旅,两相比较,这天底下, 无人敢小觑北凉的无知莽夫。
刘妮蓉看向周自如,未曾料到,他下马后,并非先与那丰腴女子言谈,而是对她笑脸相向。
这让刘妮蓉,措手不及,下意识地,微微撇过头去。
回过神后,略感到羞愧,眼神瞬间恢复冷寂。
周自如与那丰腴女子,相谈甚欢。
约莫是,这位貂覆额丰腴女子,已有了周自如这等货真价实的真俊彦,对徐千秋,瞬间失去了兴趣,与性趣……
只是对他抛了个媚眼,后,与周自如走入关隘城门。
与如临大敌的鱼龙帮,擦肩而过。
丰腴女子,不忘示威地,朝姿容如清水芙蓉的刘妮蓉,冷哼一声。
倒是周自如,似有意无意,顿了顿脚步。
副帮主肖锵,暗暗松了口气。
出门在外,除非,武力能睥睨世间,做孤云野鹤,遨游天地间。
否则,哪能事事称心如意,少不得,需面对各种势力,憋气几回。
他生怕刘妮蓉上了心,当下,立即寻了个轻松话头,说道:
“这周公子,文武双全,倒是配得上咱们妮蓉。”
刘妮蓉苦涩道:“师父,你知道,我最反感这类官宦子弟。
看着和和气气,为人处世,玲珑八面,其实,吃人不吐骨头。”
肖锵笑了笑,知晓这徒弟心气奇高,便不再打趣她了。
一行人,一同去找寻合适的客栈,落脚入住。
一般而言,不入新开之店,不入换主之店。
这,皆是行走江湖的老规矩。
道理浅显。
不过,倒马关驻兵便在附近,却也不用太计较这些。
最终,一行人找到一家闹市中的老字号,三十多人,住上一晚,便得花去二十两银子。
饶是刘妮蓉,从小衣食无忧,此刻,也有些吃疼。
心中明了,若是本地熟客,只需十两。
但,为稳妥起见,即便被当作肥羊,狠宰一顿,鱼龙帮也只能捏鼻子忍下。
众人住下方知,那白衣公子身旁,青衣婢女,早已为自家公子订下了房间。
也是这家客栈。
这倒是巧得很。
街上那一幕,让鱼龙帮众人,对这位白衣公子,十分轻视。
心想,你小子,差点被一个娘们儿,抢走当了小白脸。
还能有点出息?
便是打不过那些恶仆,你小子,好歹意思意思,反抗一下,至少,也该摆出一张愤然脸孔嘛。
不言不语,还倒退一步,如此孬种行径,不是连累咱们鱼龙帮,陪着你一道丢人现眼?!
呸!
一名鱼龙帮年轻人,吐了一口唾沫,于徐千秋脚边。
刹那,客栈之中,寒芒闪过。
一颗硕大人头,咕噜咕噜滚落,来到掌柜脚下。
收银台上,满是鲜血。
无头尸体,鲜血四溅,许久都不曾倒下。
青衣婢女,收枪而立,目不斜视,冷冷道:
“对公子不敬者,杀无赦!”
她这突如其来的杀机,将鱼龙帮众人当场怔住,不知所措。
肖副帮主,双目凝重。
自己竟无法看清,这青衣婢女是如何出手的。
此人,深不可测!
其武功境界,定在他之上!
徐千秋摇着手中羽扇,对此变故,毫不在意,缓缓上楼去了。
青鸟往收银台上放了一锭银元宝,语气极为平淡,毫无刚刚夺人性命的痕迹,道:
“埋了!”
说罢,冷冷转身,上楼去了。
身后众人,面面厮觑。
肝胆俱裂,哪里还有替同伴报仇的心思。
此刻,刘妮蓉已吓得失去了心神。
方才,她靠得最近,感知最为深刻,直观。
那冰冷长枪,便从她脖颈不足一寸之处,滑过。
刺骨寒意,直冲天灵盖,久久不散。
在此之前,众人因看不出,这青衣婢女有武功在身,毫无内力迹象,便一直以为,手持长枪,不过古怪癖好罢了。
如今方知,此女武功,深不可测。
便是他们所有人,一起围攻,只怕……
不需眨眼功夫,便可叫他们所有人,横尸街头,为无头之尸。
一路走来,这青衣婢女,沉默寡言,一言不发,只是默默跟在那白衣公子身后,好似他的影子。
今日出手,亦是维护公子颜面。
好狠的手段,出手,即夺人性命!
这白衣公子,究竟何人,是何来历?
众人面面厮觑。
不得不承认,他们都看走眼了。
瞎了眼,得罪了高人。
第293章 【雪中江湖,底层江湖】
进入房间,不多时,鱼龙帮便派了人,前来伺候。
此人名叫王大石,体魄与性格,皆与名字截然相反。
个子矮小,且,瘦如竹竿。
为人十分懦弱,温顺。
他的父亲,早年死于帮派斗殴,也算是为鱼龙帮尽了死忠。
刘老帮主,惦念这份情义,力排众议,王大石虽根骨不佳,却也被纳入帮中。
这小伙子,虽说,毫无半点武学天赋,但肯吃苦,做事也异常勤快。
能出十分力,绝不偷懒一分。
在帮里,没少做刷马桶,或者给师兄们洗衣物的脏活。
任劳任怨。
这些年,受到的欺负,至少有几大箩筐。
不过,这小子天生乐观, 嘻嘻呵呵, 从不叫苦记仇。
一次,在帮内, 刘妮蓉无意间看到,他被欺负得过分了,便额外留心,对王大石稍微照顾了一些。
由此, 王大石的境况, 略有好转。
此番远行,便是小小鱼龙帮,帮内亦是山头林立。
这其中,唯有王大石, 乐意对徐千秋挤出一个笑脸。
大概是觉得, 同病相怜。
今日,得知那姓徐的白衣公子,来历极为不简单, 而且,那青衣婢女是个杀神,杀人不眨眼。
众人不敢触其霉头。
故而,经商议,便派他来伺候,听从使唤。
前来伺候,王大石便不再虚以委蛇,不用顾忌师兄, 以及师叔伯们的脸色。
来到屋外, 敲了敲们,得到允许后, 推门而入。
恭恭敬敬, 唤了一声徐公子。
然后,递上方才在闹市买的倒马关特产, 西棋子糕。
其实, 他买了两份, 明面上那份, 足有一斤多。
暗地里,自己藏了三两不到。
前者, 自然而然,被师兄们收刮了去。
他自己藏了三两, 若非如此,喜好糕点的王大石,便是花了钱,连这三两美食,也难以吃到。
如此小精明,便是王大石的苦中作乐。
于沉默寡言的徐公子面前,王大石明显有一种强烈的自卑。
强烈到,不知如何掩饰。
掏出所有油纸包裹的细棋乳糕,红着脸, 问道:
“徐公子,尝一尝?”
徐千秋摇了摇头。
王大石并未觉得意外。
低着头, 说了一声,自己会候在门外,有什么事, 吩咐他便可。
退出房间,蹲在院子里,自顾自吃起糕点来。
才刚下嘴, 便有几位师兄,进入院子。
王大石愕然转头,下意识,咽掉嘴里糕点。
心里知道,完蛋了。
他私藏了糕点,若被师兄们知晓,定又要被他们按下头,去爬裤裆。
三位师兄,五大三粗,进了院子,于目瞪口呆的王大石身上,搜了搜。
并未找到糕点,其中一名师兄,灰心丧气, 迁怒于王大石。
一巴掌,拍在其脑门上,骂道:
“你小子, 竟没有偷偷摸摸,黑下几块糕点,你他娘的,是笨,还是蠢啊?!
害老子输给李豆半两银子。
说好了,这半两银子,得你出。
过几日发了钱,你赶紧的,还给师兄,听到了没?!”
王大石一头雾水,木然点了点头。
那师兄临走前,还不忘一巴掌拍下,骂骂咧咧,甩手离去,道:
“晦气!”
等师兄们走远了,王大石做贼般,悬下心中惊吓,抹了抹嘴,一脸暗自庆幸,傻笑着。
那些糕点,本是他出钱买的,如今,却无半点觉悟。
似乎,天生被欺负,才是再正常不过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
看着这一幕,徐千秋面无表情,把椅子拉到靠窗位置,闭目休憩,好似老僧入定。
青鸟则不知所踪,不知去向。
一等厢房之中,刘妮蓉,与师父肖锵、客卿公孙杨,还有一名洪姓管事,分坐桌子四面。
桌上,横一鞘双剑的肖锵,轻声笑道:
“妮蓉,你仔细说说,那白衣剑客的剑法套路,那帮小兔崽子,说得含糊不清,半点眉目,也说不明白。”
刘妮蓉与肖锵习剑多年,而且,自幼耳濡目染。
她的爷爷刘老帮主,与各路高手对敌,其中不乏剑术高人,其眼光,颇有独到之处。
娓娓道来。
其中几处精妙招式,刘妮蓉不忘以手指作剑,悬空,缓缓比划。
肖锵本可不是那沽名钓誉的剑士,一鞘双剑,最厉害地方便在于,双剑出鞘后,子母双剑,可借势在身边四周一丈内,如双燕回旋,攻守兼备。
这并非上乘剑道,亦驭剑神通,不过取巧,精巧剑招罢了。
肖锵自嘲,自己剑道,完全不入剑道宗师的法眼。
但在鱼龙帮看来,这却已是极为玄妙的本领。
便是见多识广的刘妮蓉,也诚心敬佩。
辛苦习剑十几年,也只能做到,让单剑回旋于三尺范围。
而且,中看不中用,对敌厮杀,根本无益。
肖锵,是鱼龙帮少数,能在陵州武林,排在二流冒尖位置上的高手。
离刘老帮主的第一线,相差不远,乃是帮内,名副其实的剑术第一人。
刘妮蓉拜师于他,肖锵也不算误人子弟。
肖锵细听刘妮蓉说完,得知比武过程,微笑道:
“若为师没猜错,那白衣剑客,便是当下,边境风头很盛的程颐澈。
本以为,只会些三脚猫功夫,糊弄老百姓。
不曾想,还真有些道行。
可惜,他走得急了,否则,老夫或可与他,论剑会友。
若能入了我鱼龙帮,做了客卿,那更是天大好事。”
刘妮蓉轻叹,道:“可惜了!”
肖锵看了一眼身旁的公孙杨,见他脸色木纳,笑道:
“这程颐澈,身手固然很高,但比起咱们老闷葫芦,还是差了些火候。
妮蓉,当年你公孙叔叔……”
公孙杨吃力,抬了抬眼皮子,神情古井不波,打断了老友肖锵的揭老底,摆摆手,道:
“过去的事,便不要提了。”
肖锵无奈道:“我这还没说!”
这时,刘妮蓉突然开口,问道:
“师傅,公孙叔叔,那位青衣姑娘武功,比起你们二位,如何?”
此言一出,屋内瞬间安静下来,针落可闻。
两位老家伙,彼此对视一眼,然后,摇摇头。
副帮主肖锵,叹息道:
“便是我和你公孙叔叔联手,再加上今日比武那两位,只怕,也不见得能敌得过那青衣丫头。
若老夫没看错,那丫头,至少是二品初期。
刘老帮主,距离此境界,也尚差一线。
便是这临门一脚,你爷爷终其一生,至今,半只脚已入黄土,也未能突破。”
闻言,刘妮蓉紧抿嘴唇,久久不语。
【踏入雪中江湖底层,方知,其实,真正的高手,并非遍地都是。】
第294章 【面首三百】
公孙杨弯腰,缓缓站起身,轻声道:
“小姐,我先回房了。”
刘妮蓉起身送行,却被公孙杨摇头拦下,他,独自走出屋子。
鱼龙帮上下,众人皆知,这位大客卿,右足趾上,患有湿毒。
举步维艰,尚在其次,据说,在睡觉时,连鞋根,都难以拔出来。
所以,走路时,显得微瘸。
平日里,也不常露面。
鱼龙帮之中,那些上了辈分的人物中,唯有这位,一个徒弟都没收。
只听说,这老家伙能使出五箭连珠的绝技,但,谁都没机会亲眼见证。
那张牛角大弓, 常年蒙尘, 悬挂于墙壁之上。
也不知,是否充门面之用。
待公孙杨离去, 肖锵方才透露了一些秘辛往事。
刘妮蓉这才得知,公孙杨曾有过壮举,骑马入城时,双手抓住城门, 将一匹烈马夹起悬空。
若果真如此, 公孙叔叔巅峰时,已经完全不输她爷爷了。
只是不知,这些年,境界修为, 是否退步了。
刘妮蓉深知, 武道一途,逆水行舟,一日懈怠, 便要荒废一月功夫。
一如,明珠蒙尘久了,重新擦拭,无论如何,也难复当年圆润珠光。
所谓,人老珠黄,便是这个道理。
明珠有性命,而武功境界, 亦有其灵性, 只可意会,不可言说。
武之一途, 不进则退。
肖锵犹豫片刻, 沉声道:
“妮蓉,为师今日, 在街上看到有个熟悉的背影。”
刘妮蓉心头一跳, 小声问道:
“是师父的仇家?”
肖锵点了点头, 道:
“一个不棘手, 只怕……好几人聚在一起。”
刘妮蓉语气镇定,微笑道:
“怕什么, 客栈离关隘,就这么点距离, 难道,他们还敢公然闹事不成?
再说,有师父与公孙叔叔压轴,这群鼠辈,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来三只, 全杀光。”
肖锵似被刘妮蓉的语气感染,涌起一股, 曾被暮气遮盖的英雄气概,笑道:
“我辈习剑,当有此等豪气。
妮蓉, 你日后境界,定比为师高出一筹不止!”
刘妮蓉微微一笑。
不过,当夜幕降临, 鱼龙帮便再也笑不出来了。
众人本意,住在闹市,能让那躲在阴暗处,见不得光的屑小们,心生顾忌。
谁曾想,竟是被人瓮中捉鳖了。
刘妮蓉站在窗口,脸色苍白。
客栈之外,火把照耀,黑夜如同白昼。
今夜,对鱼龙帮合围之势力,竟有三股之多。
一股,是二帮主肖锵的仇家, 有五六人, 并未骑马。
显然,早有打算, 趁肖锵金盆洗手前,最后一趟行走江湖, 把仇给报了。
江湖,自有江湖的规矩。
粗略算来,共有三条。
其一,金科玉律,父债子偿。
但,一般不祸及妻女。
若做下灭门惨案,莫说官府通缉,便是武林中人,也会不耻。
侠义之士,力所能及,更可能会出手教训一二。
其二便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随意更换门庭的“三姓家奴”,不论何种理由,都将是终生污点。
故而,拜师一事,乃是江湖中人,头等大事,不输庙堂之中的,士子及冠。
其三,摆完退隐仪式,摆过了金盆,洗过手,倒去了碗中水,那么,寻常恩怨,便一律作废。
合围之人,第二股势力,意料之中,是白天那位貂覆额的女子。
人人皆骑骏马。
最后一股,令鱼龙帮众人,心生绝望,五雷轰顶。
来人,竟是关隘折冲副尉的大公子,周自如。
在其身后,跟随骑兵二十,步卒甲士,五十余。
周自如的英俊脸庞,于火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与二楼刘妮蓉,两相对视,缓缓道:
“捉拿匪寇,闲杂人等,自行避退!”
貂覆额女子,言行无忌,丝毫不忌讳,不在意客栈之中,鱼龙帮众人是否会听见,娇滴滴道:
“周公子,咱可说好了,那姓刘的女子,归你,但她手下白衣小哥儿,可千万不能伤着分毫。”
周自如皱了皱眉,没有答复。
女子隐约有些不快,扯了扯嘴角,压下已到嘴边的不敬言语。
坐于高马之上,妩媚慵懒,一只手贴在腰间,食指富有节奏,轻轻敲打着玉带扣上的纹头。
在这边境,无人能逃得出本小姐的手心!
天下男子,可坐拥后宫,佳丽三千,为何不许我们女子,有面首三百?
本小姐,偏就要!
周自如自认,自己还算饱读兵书,并且,能娴熟运用于世事。
这些年,无往不利。
已成了折冲副尉老爹的首席幕僚,出谋划策。
而且,亲自设局,让好些榜上有名的江洋大盗,皆栽倒在关隘里。
只是赏银,便已累积两千多两白银。
之后,周自如不顾老爹肉疼,将这些银两,其中大部分,分发给那些,替他们父子卖命的倒马关士卒。
他虽是关隘这一亩三分地上,最大的公子哥,但,因为兔子不吃窝边草,故而,在百姓之中,口碑一向不错。
此番,针对鱼龙帮撒下大网,也不过是临时起意罢了。
三天前,从陵州而来的几位草莽,找到周自如一好哥们儿,吃了一顿花酒,让其代为传话。
宴席上说,要对鱼龙帮里一位叫肖锵的,痛下杀手,以报家仇。
这等江湖仇杀,周自如本不打算掺和。
不过,那几位武林中人,办事爽利,抓到一名亡命天涯,流窜到倒马关附近的劫匪,二话不说,便交给周公子。
几人只要求,将鱼龙帮留在倒马关一宿,不需他亲手沾上脏活。
如此,他也就应承了下来。
孰料,鱼龙帮抵达后,竟拿出了一名北凉前任兵器监军的手谕,及私信。
这令周自如措手不及。
当下,便懊恼上了当,这帮江湖莽夫,不知轻重,却要连累他。
不过,周自如深知,好倒马关周公子,一诺千金的名头,好不容易,方才攒下这点名声,委实不愿败坏了去。
只得硬着头皮,唱了黑脸,拦下鱼龙帮一伙。
不过,暗中早已做好准备。
待两伙人,火拼起来,便让手下心腹,带兵插手。
绝不能让态势,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但,黄昏时,与倒马关熟客的貂覆额女子,恰巧相遇。
二人一番密谈。
之后,周自如改变了之前略显保守的初衷。
转而,决心要让鱼龙帮吃个大亏。
江湖人情,他收下。
那些属于鱼龙帮的货物盈利,她周自如,亦要收入囊中。
当然,他的打算,并非是与那,当下已是虚衔武散官的将军,撕破脸皮。
而是,亲自带人,将这笔买卖,送去北莽,做好。
貂覆额女子,乃是北莽之人,有她从中牵线搭桥,届时,从四品武散官该挣的,周自如双手奉上。
甚至,只会更多。
如此一来,周公子也算与那位前任兵器监军,从此搭上了线。
至于鱼龙帮,这几十号人的身家性命,周自如也只能在心中,微微歉意几句了……
再者,他的如意算盘,可不止一箭双雕!
而是,一剑三雕!
第295章 【各种算计】(加更一)
周自如,高坐于马上,神情淡漠,抬头看去,悄悄做了个手势。
客栈之中,某间屋内,当即有嗓子粗糙的汉子,竭力喊道:
“今日,爷爷被你们堵在这里,算爷爷阴沟里翻大船,认栽!
但,爷爷我有鱼龙帮三十几号好兄弟,可以换命,谁敢上来寻死,爷爷算他英雄好汉!”
鱼龙帮帮众,大多站在窗边看戏,本来,理所当然,以为,能将自己排除在外。
这三股势力,并非为鱼龙帮而来。
还想着,有一场兵抓匪的好戏,可供欣赏。
不曾想,突然听到这几句话,帮众们, 差点一口鲜血喷在窗户上。
方才说话那王八蛋寇匪, 是哪条道上的?
几个年轻帮众,性子急躁, 提着刀,便要循着声音方向,去宰了这不知从哪个池子里爬出的龟儿子。
还未出门,二帮主肖锵与管事, 便将众人聚拢到隔壁。
此处房间, 三间相连。
副帮主下令,不许任何人出手。
这些年,鱼龙帮可不是养尊处优,躺着收银子, 帮里成员, 已见多了尔虞我诈,阴谋诡计,你来我往, 百般算计。
这时候,再过蠢笨,也只知道,鱼龙帮已被人算计,中了陷阱。
一个个,大气不敢喘。
若只是帮派之间的寻衅,厮杀,他们谁也不惧。
但是, 此刻, 客栈之外,那骑兵与甲士, 实在令人胆寒颤栗。
便是侥幸活下来, 事后,擅杀官军的帽子, 定是跑不了的。
如此, 鱼龙帮如何还能在北凉江湖立足?
刘妮蓉脸色苍白, 来到一间屋外。
呼吸急促, 平缓了一下呼吸,伸手敲门。
她行事, 可谓当机立断。
身陷死局,连公孙杨都没带, 单身赴会。
带着莫大诚意,想要见识一下,客栈内,是谁,欲将鱼龙帮,拖入万劫不复的泥沼之中。
刘妮蓉寄希望于,这些人,只想要银子。
但她内心深处,却明了, 今夜,用银子摆平, 已绝无可能。
突然,刘妮蓉悚然一惊,身体向后倾去。
一柄刀锋, 破门而出。
刘妮蓉可以清晰看到,刀锋离脸面,仅有一寸距离, 一丝刀线!
房中之人,一击落空,果断收刀。
一脚,踢在房门之上,刘妮蓉娇躯倒地,刹那,单手一拍地面,身体旋转,躲过门板,落于走廊中。
脸色铁青。
这时,一名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将刀背扛在肩上,歪歪扭扭,走出屋子。
抽了抽鼻子,与刘妮蓉对视,然后, 哈哈大笑,道:
“早知是个皮娇肉嫩的娘们儿,小爷我,便出刀含蓄些了。”
刘妮蓉压下心中怒气,尽量平静,问道:
“为何要陷害我鱼龙帮?”
那年轻刀客,虽玩世不恭,好似寻常无赖。
但,观其眼神,与握刀气势,却让刘妮蓉一阵心惊。
果然,此人乃北凉军中的精锐甲士。
记得爷爷曾说起过,军旅将士,与江湖武夫,大不不同。
虽然,两者皆是手上染血,但,相比后者,军旅将士,更为狠辣。
多出一种,真正渗透到了骨子里……悍不畏死!
这种坚毅,是面对千军万马,于生死之间,锻炼出来的心气。
是死人堆里,咬牙爬回阳间的煞气。
刘妮蓉心中确认刀客身份后,全身冰凉,心情跌入谷底。
那人咧嘴一笑,开门见山,道:
“我家二哥,既相中了你,你便识趣些,乖乖与我二哥回去。
二哥命我交代你一句,你若肯做他的女人,即便今日,鱼龙帮失去这三十几号人马,但今后,有我二哥帮衬,你们鱼龙帮,可来往与北凉北莽之间,畅通无阻。
如此算来,你也算因祸得福。
这,便是二哥的聘礼。
但,丑话说前头,二哥已有了准备明媒正娶的女子,刘小姐你嘛……
做个没名没分的侍妾,刚刚好。
别觉着委屈,其实,这已是你们鱼龙帮,攀高枝了。
再者,能让我赵颍川,喊一声二嫂,你得是多大的福气。”
刘妮蓉冷笑道:“你二哥周自如,真是算无遗策,小女子佩服至极。”
青年刀客,自称赵颍,舔了舔嘴角,瞥了一眼屋中。
椅子上,瘫软着一个汉子。
这可怜家伙,落在自己手里,真算倒了八辈子血霉。
所中之毒,乃是软筋散。
此种毒药,为采花贼行走江湖,首选之物。
这汉子,死狗德行。
起初,尚有些硬气,像个江湖好汉,不愿栽赃嫁祸到鱼龙帮头上。
不得已,青年刀客便拿刀子,在他大腿上,慢慢划出一条血槽。
那位置,离裤裆,命根,只半寸距离。
这汉子,总算没了矜持。
按照二哥吩咐的言语内容,扯开嗓子,喊了一遍。
那声音,才会那般,嘶哑,粗犷。
赵颍川,盯着眼前女子,这个被二哥瞧上眼的刘妮蓉,心想,二哥眼光就是好,笑道:
“若是谈妥了,便麻烦二嫂,与我从后门离开,去面见二哥。
从今往后,鱼龙帮是姓刘,还是姓周,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二哥自有本事,让鱼龙帮一跃成为陵州内,数一数二的大帮派。
若是谈崩了,那就怪不得赵某,只能将你打晕,扛在肩上,丢到二哥私宅的床上去。
倘若万一,你发狠,要叫来隔壁屋内的三十几号人,围殴赵某,也无妨。
赵某自信,还逃得走。
可是,二嫂,真要与我大打出手,不打不相识,才开心吗?”
刘妮蓉只觉得悲凉。
官家子弟,皆是这般城府阴险吗?
周自如,不过一名从六品折冲副尉的儿子,便已如此算计,如此可怕。
当初,爷爷若真与那兵器监军合作,岂非更是与虎谋皮?
难道,这一切,从一开始,便是鱼龙帮死敌,与那名将军联手,所设下的圈套?
刘妮蓉深吸一口气,平静道:
“今日,你若能活着离开客栈,转告周自如,让他吃屎去!”
扛刀的赵颍川,伸出大拇指,称赞道:
“二嫂好风采,只希望,今晚后半夜,到了二哥床上,也这般讨人喜欢。”
【天天加更,但是感觉没人看了,好伤心,好绝望,好想太监……】
第296章 【青鸟长跪不起,生死相随】(加更二)
道不同,不相为谋,二人之间,自是免不了一番打斗。
招招致命,直奔要害。
刘妮蓉与这莽汉,终究还是差了些境界。
一手绝技,脱手剑,固然使得精妙,终究却还是败下阵来。
赵颖川,不给刘妮蓉丝毫喘息之机,刀势大开大阖。
如此威猛,刘妮蓉别无选择,只能硬抗。
便是身怀精妙剑术,已无暇使出。
赵颍川虽是莽汉,却粗中有细,绝非那等自负莽撞之人。
军中健儿,剑术刀法,归根到底,干净利索,已到极点。
所学所用,皆是杀人手段,从不花哨华丽。
江湖人士,则有不同,或多或少,追求招式的精妙, 瑰丽。
故而, 难免繁琐。
境界高,自然好, 若是境界低,则显得匠气。
赵颍川自知,绝不能给刘妮蓉玩弄招式的机会!
刘妮蓉,一退再退, 喉咙之中, 已有鲜血,也只得死死咽下。
终于,刘妮蓉在换气间隙,被刀, 猛地敲在长剑之上, 顺势脱手。
败下阵来!
终于压不住伤势,一口鲜血喷出。
她眼神轻移,示意屋中两人, 莫要轻举妄动。
但下一刻,她便失望了。
失望情绪,有双重。
一重,那白衣公子,站在窗口,屹立不动,一脸漠然。
第二重,王大石竟不顾形势, 大喊一声, 冲向赵颍川。
王大石所用之拳法,毫无繁琐招式, 全靠强大内力爆发。
可惜, 王大石内力浅薄,而且, 拳法也未能登堂入室。
如此, 自然便成了花架子。
赵颍川好整以暇, 待拳头到了脸前, 方才出脚,踹在王大石膝盖之上, 将其控制,跪砸在地上。
微微撇头, 避开那毫无威胁的拳头。
下一刻,手中北凉刀,已搁在王大石脖子上。
赵颍川一手握刀,一手掐住王大石脖子,一脸为难,自言自语道:
“是割断脖子呢,还是掐碎脖子呢?”
刘妮蓉出声道:“不要!”
屋外,马蹄声越来越清晰,赵颍川心知, 二哥一方,已经胜券在握。
于是, 他便有了悠闲心思,忙中寻乐,笑眯眯道:
“二嫂, 你与我说一声,小叔叔,你好生猛哩, 我就放了这废物。”
王大石身手不咋地,倒有些憨傻的骨气,被人制住,涨红了脸,喊道:
“小姐,不要!”
刘妮蓉面无表情道:“我说。”
赵颍川五指发力,往上一提,王大石顿时身体悬空。
赵颍川得寸进尺道:“二嫂,莫别忘了那个哩字。”
刘妮蓉正要认了这份羞辱,刚刚张嘴,便彻底合不拢。
她瞪大眸子,仿佛见到了神魔鬼怪,不可思议, 不可置信……
只见此刻,赵颍川如死鱼一般,双瞳之中, 充盈布满病态血丝,已是垂死迹象。
而且,他的躯体,正不断腐朽,变成枯骨,化成灰。
内力,血肉,尽数被吸干。
地上,一堆衣服黑灰,一堆骨头渣渣。
窗外,微风拂过,那骨头架子,顿时如粉灰一般,吹散而去。
场中,顿时寂静无声,极为诡异。
此番出行,徐千秋藏身于鱼龙帮,并无阴谋诡计可言,不过顺路,前往北莽留下城罢了。
如此安排,皆出自褚禄山之手。
那些货物银子,亦是胖子自掏腰包。
便是如此,能位世子殿下效劳,他求之不得。
能为世子殿下做些什么,这才能让他心安,感觉自己还活着。
而且,有活着的价值。
如此,小命方可无忧。
世子殿下年幼时,褚禄山便伴其左右,对其了解最多,也知晓,这位主子,心狠手辣,较之北凉王徐骁,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那种怕,不是装出来的。
知道得越多,了解越多,他便越怕。
这么多年来,褚禄山一直致力于,保证自己是一个有用之人,忠心之人。
倒马关之行,鱼龙帮会陷入绝境,死地,此事早在徐千秋预料之中。
这便是穿越者,所拥有的最大福利。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加之,天下第一楼无处不在,便是没有脑海之中的记忆,今日之祸,亦逃不过天下第一楼的监测。
天下第一楼,暗探所在,无孔不入。
一路走来,徐千秋没少接收情报。
当然,这些事儿,便由青鸟接手。
一个北凉三流帮派,荣辱起伏,世子殿下自是没兴趣,也不打算理睬。
英雄救美?
讨刘妮蓉欢心?
徐千秋没这份闲情逸致。
虽无意鱼龙帮之事,但此地,乃北凉边境,不可不管。
有了蛀虫,便要除害,整顿边关。
若任由事态发展,恐生事端。
北凉与北莽,必有一战,该早做打算才是。
若无意外,三十万斤tnt,将于今日,分批运往此地,进行地下埋藏。
届时,倒马关附近居民,将分批迁移。
边关之地,掌控权,必须保证,不容半点差池。
徐千秋本无心搭理此地之事,不得不说,周自如这是撞到枪口上了。
自己挖坑,把自己埋,还使劲儿踩踏,令其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生路。
方才出手之人,便是徐千秋。
武帝城之行,观李淳罡,与王仙芝一战,心有感悟,所修天道,再度完善。
一不再单纯执着于一人之身,一己之力,一人之道,一武之途。
一如,枪道,为道,剑道,亦为道,何必纠结二者区别。
手中武器,为枪,为剑,并无分别。
人之力,心之道,方为力量之本源。
正,为道,邪,亦为道。
正邪妖魔,不过一念之间,并无区别。
方才出手,他所所用的,便是魔道武功,吸星大法。
功如其名,纳他人之功,为己之用。
不过,这门武功已被系统强化升级,其威力,更上一层楼。
故而,才会内力消散,骨灰无存。
端地过于狠辣,血腥,残暴。
初练魔功,刚好试试手。
看戏,也看得恰到好处,这才出手解围。
英雄救美?
并无此意!
身边,有青鸟相随,这丫头,知情识趣,尽力奉迎,最得他喜欢。
此番入北莽,本打算孤身前往。
不曾想,青鸟这丫头,于床前长跪不起,令徐千秋又爱,又无奈。
第二百八十六章 【打算卖屁股?】
方才,王大石在屋内发呆,世子殿下,则是缓缓翻阅一部无名刀谱。
这刀谱,一字千金。
试问,武帝城城主,王仙芝的武学感悟,价格几何?
武帝城之行,目的其三,便是会一会王仙芝。
徐千秋与这位天下第二,有过一席畅谈,其中内容,不为人知。
临别前,王仙芝将一生武学感悟,慷慨相赠。
徐千秋也未曾吝啬,留下了一指枪意。
这刀谱,共计六十四页。
一页一页,慢慢看完,看透,感悟之后,便将其撕下,毁去。
从北凉王府,一路行至倒马关,刀谱已毁去一半。
方才,看得正上头,意境绝佳,不曾想,赵颍川便撞了进来。
进来便罢,啰里啰嗦,磨磨叽叽,扰人看书的闲情逸致。
世子殿下将刀谱放回怀中,缓缓坐下,在一旁看戏,并无援手之意。
事态发展,本还可忍受,直到,这家伙,竟以王大石性命,胁迫于刘妮蓉。
而且,刘妮蓉那等傲气之人,竟破天荒应了下来。
这时,徐千秋终于出手,起了杀机。
《吸星》+《吸功》+《北冥神功》+《移花接木》,经系统升级,为无名神功,首次血祭。
骨灰无存!
刘妮蓉震惊许久,难以回神。
这是……魔道功法!
此刻,鱼龙帮正值存亡关头,因此,她并未太过纠缠。
而是,来到窗口,看向客栈之外。
在那里,多了一具尸体。
尸体胸前,插着一支羽箭。
显然,这公孙杨的手笔,意在出手威慑。
于是,找了一名肖锵的死敌,率先开刀。
但这凌厉手段,在倒马关甲士面前,并无多大效用,威慑力为零。
杀完人,飞灰湮灭,徐千秋缓缓坐下,不知从何处,拿出一块青鸟手艺糕点,放入嘴中,细嚼慢咽,缓缓说道:
“那一车货物,你打算怎么办?”
好不容易,刘妮蓉对他的印象,终于有了些许改观,听闻此言,马上打回原形。
刘妮蓉火急火燎,心思百转,无论如何,也难以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可救鱼龙帮于水火。
此刻,她也顾不上这市侩男子。
屋外,公孙杨一手连珠箭,支支箭羽,皆插入马匹之前地面。
如此,暂时阻下了倒马关甲士的前行。
逃?
围困于此,是万万逃不走的。
周自如算无遗策,而且,本人更是亲率十余名精悍骑兵。
以此人的缜密算计,在后院,定也安排了连环陷阱。
鱼龙帮上下,不过三十几人,战力有限。
屋外之人,只需十几号弓箭手,选好位置,便能拖死,拖垮鱼龙帮。
届时,仅剩几尾漏网之鱼,对上周自如骑兵,及其余两股势力,一样插翅难逃,只得任人宰割,落个凄凉下场。
面对这种,由多方势力联手,共同造就的死结,刘妮蓉纵有纤纤妙手,又如何能解?
副帮主肖锵,走入房中,看了看屋内打斗痕迹,见到王大石脚下的骨灰,及衣衫,皱了皱眉头。
待他看到那柄北凉刀后,喟然长叹,误以为是刘妮蓉所为。
一旁,王大石见到高高在上的二帮主莅临,出于畏惧本能,赶忙解释,说道:
“是徐公子出手相助,才杀了此人。”
肖锵眼神飘向窗口,转身看刘妮蓉,见后者点了点头,肖锵略一思量,勃然大怒,道:
“姓徐的,你可知,此人乃是北凉甲士,你如何敢杀?!
我鱼龙帮,绝不会与你为伍!
你滚出去,自己向官府请罪!”
客栈内外,皆听到了肖锵大义凛然的言语。
听到这个消息后,周自如脸色阴沉得恐怖。
他与赵颍川,乃是结拜兄弟,此人,于北凉军中,前程似锦。
这些年,在这位异姓兄弟身上,周家所花银子,四五千两,绰绰有余。
除此之外,周自如老爹,折副都尉,在暗中,为赵颍川铺路子的人情买卖,不计其数。
指望着日后,周自如赵颍川,兄弟二人,能在北凉边境,军中,相互映衬,一起平步青云。
谁能想到,竟折在了自家地盘上。
这让周自如,怒不可遏。
抬头,对鱼龙帮里的神箭手愤然道:
“老匹夫,你若再敢阻我,定要你祸及全族!”
肖锵本意,欲将客栈外的怒火,转嫁到徐千秋身上,病急乱投医。
那青衣婢女不在,对这白衣公子,他便没了忌惮。
可惜,他不知,刀客赵颍川身死,于周自如而言,已是火上浇油,让其铁了心,要让鱼龙帮,全都给他兄弟陪葬。
刘妮蓉似没预料到,师父竟会出此言语,一时间,满目惊讶。
再看以前,总觉得有剑仙风范的师父,竟觉得陌生起来。
她转头,望向徐千秋。
那白衣公子,吃完糕点,轻轻拍手,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刘妮蓉欲言又止,有些愧疚。
此刻,肖锵已恨不得,立即将这装模作样的草包男子,丢到窗外,让那些马蹄,踏成肉泥。
生死面前,他一叶障目,简单地认为,只要倒马关甲士没了火气,他与鱼龙帮,便能死里逃生。
徐千秋见鱼龙帮这位头号剑客,似有点气急败坏,不以为意,平静说道:
“副帮主,莫急着祸水东引,今日设局之人,并非你那帮仇家,而是倒马关的周自如,这家伙,既想拿鱼龙帮三十几颗脑袋,换取剿匪军功。
除此之外,还想霸占了你徒弟,刘妮蓉的身子,进而,以此控制鱼龙帮,于北凉腹地,陵州境内,占得一席之地。
日后,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营生,方便许多。
周自如做事,目前看来,滴水不漏,定要对鱼龙帮斩草除根。
刘妮蓉有姿色,有未来,鱼龙帮帮主,或者帮主夫人的身份,可在今夜乱局之中自保,谋求富贵。
敢问肖锵副帮主,你一把年纪了,难道,准备卖屁股给周自如不成?
还是想着,给周公子做一名舞剑,以此求恩宠的……闺房面首?”
一旁,王大石看了看语调平静的徐公子,再瞧了瞧,心境气炸,握剑手臂,止不住颤抖的肖帮主,脸色古怪。
他未曾想到,如此英俊潇洒的白衣公子,竟会说出如此低俗之语,虎狼之词。
【关于这位副帮主,如果电视剧第二季能有戏份,估摸着,也是位反派角色。】
第二百八十七章 【御筷杀敌,三连击破】
第298章 【御筷杀敌,三连击破】
肖锵已对徐千秋恨之入骨,但,在其听到内幕之后,心头亦是骇然不已。
转头望向刘妮蓉,见她点头后,顿时心死如灰。
继而,似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转身,见屋外无人,再转头,轻声道:
“妮蓉,这二十年来,为师为鱼龙帮,兢兢业业,可曾有半点对不住鱼龙帮?
而且,你我师徒一场,为师倾囊相授,传你剑术,可曾有半点藏私之心?
师父知道,依你的性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可今日之事,涉及鱼龙帮百年大计,千年基业。
你便是受了委屈,也要打落牙齿,并着血,往下吞啊。
只要与那周自如,牵上了线,搭上了桥,日后,鱼龙帮便不再担心财源。
何愁无法崛起?
退一步说,只需平安离开倒马关,你我师徒,再与周自如翻脸,也不迟啊!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师父可以答应你,到时候,为师哪怕豁出性命,也一定替找回场子!
你若不信,我肖锵,可对天发誓!”
王大石已听得目瞪口呆,副帮主以往,是何等英雄气概。
往日种种,豪气干云,英勇事迹,数不胜数,能让鱼龙帮小卒子,佩服得五体投地。
今日到了生死关头,怎地变成了这副嘴脸?
以往,闲暇之时,观赏闹市杂技,西蜀旧人,有那变脸绝活。
今日一见,似乎还不及肖副帮主一半功力!
真是可悲,可叹!
徐千秋不冷不热,不不轻不重,继续说道:
“肖帮主说得在理,既顾全了鱼龙帮大局,又保证你们师徒二人,可脱离险境,真可谓用心良苦啊。
我想,今日事后,你定会感恩于周自如的不杀之恩,无以复加。
依我之见,不如……将自己老伴儿与孙女,一块儿嫁与肖自如算了。
稍夫老妻,天作之合,徐某在这里,先恭喜了。”
此番言语,何其歹毒!
先前已说,让肖锵卖屁股与周自如,搔首弄姿耍剑舞。
此刻,又出此言,不可谓不毒。
世子殿下的嘴皮功夫,已到了极高的境界。
语不惊人,死不休。
便是王大石,这等平日里,最是温顺忍耐的无名小卒,此时,再看所谓大侠肖锵,道貌岸然,丑陋嘴脸,也恨不得扇几个大嘴巴子。
徐千秋转头,轻描淡写,瞥了一下肖锵,问道:
“这段姻缘,副帮主意下如何?届时,可莫忘记,给徐某人寄喜帖。”
肖锵怒极,道:“竖子放肆!”
刘妮蓉对着徐千秋和师父肖锵,一起喊道:
“闭嘴!”
肖锵本已有出剑杀人之意,只是,听到刘妮蓉哭腔出声后,方才惊醒,今日,自己若是当着她的面杀人,恐怕,真要连累自己把命交待在客栈了。
刘妮蓉沉声道:
“肖锵,你我师徒情谊,到此为止,今日,我绝不会向那周自如委屈求全,你若现在走,或许还有一线机会。”
肖锵脸色阴晴不定,冷哼一声,毫不犹豫,转身便走。
这时,刘妮蓉终于抽泣起来。
从孩子到少女,再到女子。
二十几年,她那些对江湖的憧憬,与遐想,在这一瞬,如同摔了铜镜,支离破碎。
忽地,一道狼嚎虎啸之音,骤然响起,太过突兀。
待众人看清楚时,鱼龙帮三十余人,皆目瞪口呆。
转角处,副帮主肖锵,被人一拳击穿腹部,五脏六腑,溅在墙上。
观之,令人作呕。
出手之人,正是那位看着,憨厚,武功不值一提,谁都能欺负,踩上一脚,甩过一个耳光的……王大石!
此刻,他仿佛变了个人,冷峻,冷血。
副帮主武功之高,在场之人,或许只有公孙杨可稳胜一筹。
可如今,却被这默默无名地王大石,一拳击杀,死状凄惨,且,来不及反应。
呕!
五脏六腑,肠肚,四处都是,那些个,往日里尽回欺负王大石的师兄弟们,无一例外,皆在一旁呕吐起来。
看向拿瘦弱,矮小身影,心头难掩恐惧。
寒意,悔意,不足言说。
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王大石面无表情,讲拳头葱尸体之中抽出,拳头之上,隐有金光流溢,滴血未沾。
缓缓抬起目光,一一从众人脸上扫过。
在看到徐千秋那玩味的笑容时,下意识瞳孔微缩,微微低下头去,连忙转移目光。
这时,天空之中,一声炸响。
五颜六色的信号弹,当空闪耀,方圆十里,皆能看见。
客栈之外,杀声骤起。
众人面面厮觑,难道他们有救兵?
纷纷望向刘妮蓉,见她摇头,更加疑惑。
王大石脱下身上衣服,露出一身黑衣蒙面,二话不说,捡起地上北凉刀,出了客栈,杀入战团,虎虎生威,刀刀封喉。
窗口,看着乱战一幕,鱼龙帮众人,口中唾沫,似永远也咽不完。
硝烟之处,非客栈所在,此地,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今夜,倒马关上下,被一只巨大执棋之手,实行大清洗,血流成河,人头滚滚。
荒漠沙石,最难消去血腥味儿,此地,或许三天三夜,也未必能恢复平静。
茫茫风沙,最能杀人,这里,每天都在死人,不足为奇。
但如今夜这般,规模之大,春秋乱战之后,已几十年不曾发生过。
寻常百姓家,虽难掩心中好奇,却恐惧并存,躲在屋内,炕头下,不敢出门查看一二,生怕因此掉了脑袋。
刘妮蓉环视一周,除了敌人,突然出现的黑衣人,无从得知,这些人什么来历。
唯一可以确定,这些人,并非为救他们而来。
是敌是友,无从得知。
身后,鱼龙帮帮众,与她对视后,都低头,畏缩着,往后退去。
楼上,公孙杨射了三十一箭,六箭射死四人,皆不是倒马关甲士。
后来察觉,今夜之事,已无回旋余地,便决定擒贼先擒王。
但接下来,所有羽箭,都被那貂覆额女子,所豢养的老人,以五爪轻松抓住。
公孙杨知道,这名老者,若不是金刚境的绝顶高手,也差不远了。
抚摸手中牛角大弓,然后,折断弓弦,这才缓慢下楼。
微瘸的他,默不作声,静静来到刘妮蓉身后。
乱战至此,周自如始终未曾下马,此刻,见势不妙,掉转马头,欲逃离此地。
那位老人,护着貂覆额女子,也在突围,已有十余黑衣人,死于那老人之手。
此人,乃是二品巅峰,离金刚境,不过一步之遥。
这时,刘妮蓉见那白衣公子,坐于窗边,头也不抬。
只是从桌上竹筒之中,抽出一根筷子,极为随意,抛向窗外。
刹那,刘妮蓉瞬间瞪大眼睛,嘴巴张开,久久难以合拢。
目瞪口呆,更甚百倍。
眼帘之中,那根筷子,穿梭于夜空之中,周自如,那老者,貂覆额女子,三人,皆被同一根筷子,一一洞穿头颅,从马上坠落而下。
第二百八十八章 【贴身衣物】
第299章 【贴身衣物】
一夜过后,事态平息。
只是,吸入喉咙的气息,总是多少带着些许血腥气,让人不大适应。
半夜时分,王大石回了客栈,依旧一副憨样,老实巴交,好似谁都可以欺负一二。
唯一不同,此番归来,却无人再敢欺负于他。
王大石此次回来,是向刘妮蓉告别的。
喜欢那么久,陪伴那么久,如今,该离开了。
小小鱼龙帮,本就不是他的舞台,这不过一个跳板罢了。
隐居多年,只为换以当年一饭之恩。
这傻小子!
自古以来,唯情字,最为动人,亦最能伤人。
青鸟一夜未归,徐千秋也无心睡眠。
天蒙蒙亮,独自走出房间,去客栈外,找些填肚子的早点。
没有青鸟准备的早餐,干啥都没胃口。
便是皇家御厨,也不及青鸟手艺。
前院血迹,已收拾干净,只是一些隐蔽角落,还残存昨晚恶战的痕迹。
出了院门,徐千秋伸了个懒腰。
花了十文钱,买下四个大肉包子,边走边啃,满嘴流油。
一个肉包,便有这等份量,于江南道那边,一文钱便能买下。
边境之地,粮食匮乏,物价自然要贵一些。
不知不觉,已到了旧城遗址台基。
世子殿下嘴角翘起,竟看到那叫右松的稚童,与几个同龄玩伴,在台上打拳。
当然,不过是孩子心性,瞎打一气罢了。
嘴上咿咿呀呀,哼哼嘿嘿,瞎嚷嚷着。
脚边上,放了各自爹娘缝制的书囊。
徐千秋走上台基,站在远处,慢慢对付着第三个肉包。
摸过刹那枪的右松,见到徐千秋,赶忙停下折腾,小跑过来。
小脸蛋天真烂漫,不断笑着,故意提了提嗓门,说道:
“大哥哥,昨天回到村里,我跟他们说,摸过真的兵器,他们都不信呢,说我吹牛!”
徐千秋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脑袋,好心替他“洗刷冤屈”,说道:
“右松没有吹牛。”
四五个孩子,皆围在徐千秋身边,对右松打心眼里羡慕。
徐千秋眼尖,见到小娃儿右松,一直拿眼光,去瞥远处站着的一个小女孩。
清瘦娇小,衣衫缝补,比右松还要厉害。
双手绞扭在背后,她想过来凑热闹,却又没胆量,只敢低头,望着已露出脚趾头的破麻鞋。
世子殿下正要对肉包下嘴,忽然停下,笑了笑,,揉了揉肚子,无奈道:
“一连吃了百八十个个,吃撑了。
这两个,丢了可惜,右松,帮大哥哥吃一个?”
右松犹豫了一下。
附近一个馋嘴小胖墩,丝毫不客气,嚷着要吃。
徐千秋便递给小胖子一个,右松见状,这才接过另一个。
见大哥哥使了个眼色,小孩子会心一笑,双手捧着包子,跑去找青梅竹马的女孩,不知说了什么,好说歹说,总算说服了女孩。
最后,一人一半,慢慢吃了起来。
徐千秋悄悄朝那边伸了个拇指,右松咧嘴笑了笑。
小胖墩尝过了鲜美肉包,知道,若再不去私塾,便要被先生打手板了。
呼啦一下,拎起书囊,跑散了。
徐千秋走过到右松和小女孩身旁,这才看清楚,后者双手十指,已生满冻疮,爆裂得鲜血淋漓。
这样一双小手,若是去溪水里洗衣,去山上,去地里劳作,该是如何的刺痛?
徐千秋默不作声,深情略显萧索,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前世。
乡下,农村人,小时候的日子,也就和这差不多了。
自己既来此界,有一统天下之宏愿,便当尽力而为,开太平盛世,造福万民,千秋万载。
这时,从倒马关中,驰骋出十余骑,甲胄鲜明。
右松看着,好生崇敬。
马队后头,跟着几名在倒马关附近,名声很臭的青皮无赖,卖力跟着奔跑。
骑马之人,每跑出一段距离,便不得不缓速,等待这靠脚力拼命追赶的几人。
骑兵们,个个面露鄙夷。
小女孩心思细腻,扯了扯右松衣角,指了指村子方向,有些畏惧和担忧。
右松顿时脸色苍白。
小心翼翼,将书囊交给小女孩,已顾不得事后会被老夫子拿板子敲打手心,与世子殿下告辞后,追了上去。
徐千秋低头,发现小女孩抓住自己的袖子,一脸祈求,笑着点头,道:
“我马上去。”
在小女孩儿注视下,白衣大哥哥,负手而立,咻一下,便如仙人般,消失不见。
只在茫茫荒原上,留下一串虚影。
低头望去,沙面之上,却无脚印。
此地村子,有溪水绕行,便如女子,秋波有了灵气。
村头之中,鸡鸣依次响起。
大清早,便有一名小娘子,蹲在溪畔浣衣。
因为姿势的缘故,凸显她身段婀娜。
将衣物搁在青石上,手中木槌,一次次轻柔敲打。
不敢太过用力,累了,便稍作歇息。
伸出一根青葱手指,捋起垂下遮掩眉目的青丝。
沾了湿水,便紧贴在额头与脸颊,偶尔出神发呆,望着水中,自己面目的倒影。
涟漪方起,便模糊了。
她嘴角微微勾起,穷苦人家,自是买不起铜镜。
这物件,于她而言,华而不实。
虽说,这方圆十里的人,都说她长得好看,可她也从不觉得,自己便真好看了。
轻呼一口气,她回过神,继续捶打。
那些衣物,已泛白稀疏。
人多时,她不敢浣洗衣物,尤其是那些贴身的,总觉得羞人。
而且,村里一些个游手好闲的惫懒汉子,不管是青壮年纪,还是上了虽数的,都会没脸没皮,蹲在溪边上,对她指指点点。
一些村里妇人,自然也不乐意,背后骂她是狐狸精。
若是自家汉子,也腆着脸,蹲在溪边,那妇人便少不得,阴阳怪气,刺她几句。
她微微叹息,看到一只红绣肚兜儿。
约莫是因为,自己那里委实累赘了些,始终撑着。
这因为太重,比起穿在外头的衣衫,这贴身衣物,针线已变得稀稀疏疏。
便是她自己看了,也觉得脸红。
小娘子赶忙拿起木槌,轻轻敲了几下。
想着,赶忙洗干净,回去晾在屋里。
她自嘲笑了笑,不就是两块肉吗,真不知道,那些男人们,为何眼光总盯着看。
她自己倒是觉得,生得越小越好。
第二百八十九章 【渣女大波浪】
第300章 【渣女大波浪】
这秀气小娘子,出嫁前,乃是是米脂闺女。
北凉之地,有一说法,米脂的婆娘,铜陵的汉。
说的便是,米脂一方水土所养育出来的女子,格外灵气,模样周正,肌肤柔滑。
她尚为少女时,便是米脂之地,小有名气的美人胚子。
后来,缓缓长开,嫁到这边。
命不好,过门没多久,就克死了男人。
村里人都知道,她公婆临死前,皆憋着股恨。
只不过,有了孙子右松,已继承香火,死前几年,虽说没有个好脸色给她,但总算,也没说过太恶毒的言语。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对不住夫家,却从未有过任何怨言。
其实,村里人也都知道,这个苦命女子,并无任何对不起老赵家的事。
本该嫁入有钱人家,享清福,愣是做了许多男子都嫌累的农活,脏活。
曾有几个村外流子,窜入她院子,偷了挂在竹竿上晾晒的肚兜,带了回去。
从未与人生气过的小娘子,竟疯了一般,追到隔壁村去,一副拼命的架势。
村里几个辈分大的老人,终于看不下去,喊上一村晚辈,扛着锄头,才算把那事,给了结了。
只记得,当时,这女子死死攥着那抹胸,肚兜儿,坐在地上,默默流泪。
也不骂人,只是不出声的哭。
那以后,她晒衣物,宁肯晚些晒干。
选择在家里,于通风的屋子,搭起竿子,慢慢晾晒。
接下来,无数岁月,右松便成了她的天。
好在,那打小没了爹的孩子,也算争气。
便是学问很大的老夫子,也乐意将一些书籍,让孩子带回家。
寻常孩子,若是敢碰一下老夫子的私藏书籍,一双小手,定被老夫子打成馒头。
村里老人都说,以后,她可以母凭子贵。
会苦尽甘来。
此刻,小娘子正将衣物,一件一件,折叠好,放入竹篮。
蓦地转头,自己身旁,不知何时,站着一位白衣公子。
而此时,他手中正握着,绣花素朴,蓝色摺扇型抹胸。
见状,小娘子唰一下,便涨红了俏脸。
下意识地,便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人怎的,如此行事放浪。
昨日,自己还觉得,说不定,他可能是世族高门里出来的游学公子。
难道不知,非礼勿视吗?
亏得自己,还误以为,他很有雅士风度!
突然,恼羞成怒的小娘子,看到那白衣公子,在其脸上,竟闪过一丝尴尬。
他似乎,想要解释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因为,不论作何解释,看起来,更像此地无银三百两。
于是,他只好侧过头,让她将贴身物件,藏入竹篮。
千里花丛万里浪,徐千秋历来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何等场面他没见识过。
今日场面,却是极为难得脸红一次。
大概是应了那句话,渣女,有多少来多少,心中并无负罪感。
至于良家妇女,好女孩儿,还是少招惹为妙。
小娘子微微愣了愣,这公子……似乎脸红了?
这让她,神情稍有缓和。
到底还是,懂得知羞。
比起那些泼皮无赖,总喜欢色迷迷,说下作闲言闲语,要好太多。
不过,他来这村子作甚?
小娘子慌忙提起竹篮,起身,放于身后。
可能是因为,白衣公子方才的撇头动作,让她有了与之对视的胆量。
她虽是村野妇人,却也知道,富贵人家,有着种种富贵病。
那些出手阔绰的商贾子弟,其品性,未必比村里无赖好。
但眼前这位白衣公子,应该不是坏人。
可,若他以为,自己是那种可以任意勾搭,调戏的女子,她便敢,扇他一记耳光。
徐千秋缓缓转头,平静道:
“等下,不管发生何事情你看到右松后,带他回村便可。”
马蹄声,毫无征兆地响起,踏破了小村庄的宁静安详。
炊烟袅袅,黄狗吠声,跟着四起。
倒马关骑卒骤至,眼神冷漠。
于溪畔岸上,俯视着身份下方一男一女。
几个青皮流子,对着身披鲜亮甲胄的高大骑士,谄媚邀功,道:
“军爷瞧瞧,这位小娘子,姿色如何?
附近十几个村里,就数她最俏了。
咱们都喊她许织娘,是个寡妇。
她公公婆婆,两个老家伙,也早躺棺材里去了,没啥依靠。
这些年,从未被野汉子得手过,身子干净得很,保准,定能让大将军看上眼!”
为首之人,于倒马关这一亩三分地,也算一名小官。
见到这素衣小娘子后,从头到脚,仔细打量,满意点点头。
心想,以前怎地没听说过,柳溪村还有这么一枝野花。
若是早些得知,哪里轮得到别人出手!
不过,之前既已错过,再想偷偷下手,将其掳走,便难如登天了。
昨夜,韩校尉连夜,喊了所有心腹,挑灯密议。
垂拱校尉说,果毅都尉,皇甫将军,大驾光临,来到倒马关,若没几个暖被窝的娘们儿,太不像话。
招待不周,怪罪下来,谁也扛不住,担待
便计上心来,命他们二人,找些个身世干净的良家小娘子。
嘴上说着,花重金请,前往倒马关,可里头的猫腻,不过是抢人罢了。
事后,打赏十几二十两银子,便算封口。
如此,还算不错了。
下场惨些的,难以活命。
当大官的,只需动动嘴,做小吏的,只得跑断腿。
昨夜,连夜找的两个姑娘,韩校尉都没能瞧上眼。
天亮时分,让镇上的混子带路,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看,周边村子里,能否撞大运,找到能让果毅都尉吃下嘴的小娘子。
嘿,还真他娘的,给误打误撞,找到了。
眼下这个,提篮子,亭亭玉立,站在溪畔的小妇人,极为不错。
初看时,并不惊艳,可多瞧几眼,就咂摸出滋味了。
借用那些酸秀才,穷书生的话说,肌肤胜雪,吹弹可破。
那小腰,那胸脯,皆是一绝。
伍长骑士,吞了吞口水,心里知道,这趟没白跑!
马上骑士,丢给卑贱无赖们一袋银子,弯下腰,眼睛死死盯在小娘子身上,轻声询问道:
“今日之事,得有个由头才好,倒马关将士,向来爱民如子,可不会与百姓为难。”
闻言,一个青皮无赖眼珠子乱转,小声笑道:
“军爷放心,这简单!
这许织娘,常去镇上买些碎绸小缎,回家刺绣香包,再拿去集市上贩卖。
军爷待会儿就说,倒马关有位将军夫人小姐,想要她入府刺绣。
这个说法,军爷觉得如何?”
闻言,伍长眼睛一亮,正眼看了下这个青皮,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啧啧道:
“不错不错,你小子,有点小聪明,叫什么?
这趟差事,若是妥了,以后便跟着我混。
在倒马关,任你吃香喝辣,只管报上本官的名号,看谁敢收你的钱!”
第二百九十章 【皇甫枰】(加更一)
第301章 【皇甫枰】(加更一)
那青皮无赖,得了一大笔横财,还得富贵,激动万分,颤声道:
“军爷,小的叫张顺,军爷喊我顺子就行!”
张顺润了润嗓子,狠狠瞧了一眼那个女人,自己每晚,都奢望能将其搂在怀里,狠狠亵玩。
让你端架子!
你的身子,老子得不到,也绝不让你有清白日子可过。
为了贞节牌坊,多桩家境殷实人家,主动找上门,如此大好婚事,你尽数拒绝。
老子知道,你这个小娘们,很是傲气。
既如此,老子偏不让你身子,和名声,清清白白。
等那个军爷,果毅都尉,玩过了你,看你还有何脸皮和心气,继续装贞洁烈妇?
嘿,到时候,老子再好生折腾你,岂不是与大将军,也成了一起做过那种事儿的,连襟兄弟?
只是不知道,等轮到老子,已是第几手了。
看情形,身边这几位,个个眼神,皆跟豺狼一般,定不会放过她的。
张顺一肚子坏水,悄悄努了努嘴,伸手抹去口水,大声嚷道:
“许清,倒马关有位将军夫人,请你入府刺绣,赏银……”
伍长骑士,自作主张,轻声说道:
“二十两。”
闻声,张顺立马顺竿子往上爬,以施舍语气,拉长嗓子,说道:
“二十两!你一年到头,也挣不了这么多,还不赶紧跟军爷一起回倒马关?!
耽误了将军夫人,你吃罪得起吗?!”
张顺贼心暗起,尽量语调平静,道:
“那篮子衣物,我替你拿去便可。”
马背上,军爷伍长,皱了皱眉,他如何不知,这张顺的龌龊心思,但,他并未出声。
若想底下人心甘情愿,为其办事,当一条能替主子咬人的狗,只靠官威压着,是不行的,若是不给点甜头,个个油滑吝啬,你能如何?
徐千秋此时才知晓,原来,她叫许清。
只是,这简简单单,姓名里的一个“清”字,在这世道,却过于沉重了些。
小娘子许清,咬着嘴唇,她身后小溪,才及膝高度,哪怕投水,也淹不死。
她摇头道:“我不去!”
伍长与身边骑士,皆面无表情,显然,早已料到。
因此,众人并未急于施压,一个孀女,孤苦伶仃,如何与十余铁骑,以及整个倒马关,进行抗争?
张顺怒不可遏,道:“许清,别给脸不要脸,信不信,老子把你打晕了,扛去倒马关!”
许清抬起手臂,在其手里,有一根敲衣的实心木槌。
十余骑卒,见这个小妇人,竟如此倔犟,哈哈大笑。
张顺愤恨,这个不识抬举的娘们,让他丢人,捋起袖子,便要去溪边,让她知道拳头轻重。
当然,不会真用力打她,揩揩油,也是好的嘛。
“娘,不要去!”
稚童不知摔了多少蛟,灰尘扑面,终于出现在众人视野之中。
这个顽皮,却孝顺的稚童,带着哭腔,拼命对娘摇头。
穷苦孩子,自然早些知道,世事辛酸。
张顺狞笑道:
“许清,别忘了,你还有个儿子。
今日,你若是忤逆了军爷,他们宰相肚里好撑船,不与你一个寡妇计较。
可我张顺,今日便要跟你儿子,好好交情交情了!”
说罢,张顺小跑着,奔向孩子。
六七岁的孩子,如何斗得过正值壮年的泼皮无赖。
被箍在张顺怀里,孩子张嘴,狠狠咬了一口张顺手臂,带出血来。
张顺气急败坏,掐住他脖子,竟要活活掐死稚童。
便是此时此刻,小娘子依旧,未曾哭出声来。
缓缓转身,放下竹篮,擦去眼泪,平淡道:
“我去。”
不知何时,世子殿下手中多了一片叶子。
武功到了一定境界,对于兵器,已没了区别。
一片树叶,一粒灰尘,皆可杀人。
倒马关。
果毅都尉,早早地,便来到了城楼之上,进行视察。
他并未换上一身舒适绸缎衣衫,事实上,自出凉州以后,除了睡觉,他没有一次在外人面前卸甲。
世人皆知,他皇甫枰,用家族几十条命,方才来换来现在的荣华富贵。
当年,青山山庄,傲立江湖,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和那个哑巴儿子,一共两人。
他兄长,连子女四人,一起以谋逆大罪,被割去脑袋。
皇甫枰,腹有韬略,曾有着,为君王了却天下事的野心,和志向。
可惜,天下人只知,他这猪狗不如的畜生,在北凉王面前,匍匐在地,才求来一个正四品将军,和三本秘笈。
却不知,那三本秘笈,本是他背叛家族应得的。
但,果毅都尉,四品将军,则是那位世子殿下,言笑晏晏,插了一句,不随手给了他。
当时,北凉王徐晓,就在边上,却默许之,未曾反驳自己儿子,北凉世子的决定。
如今的皇甫枰,一心只想着,在幽州之地,为北凉王府里那对高深莫测的父子,誓死效忠。
然后,打出属于自己的百世基业!
所以,他此番出行,几乎走遍了整座幽州,每个郡,每个县。
每条山脉,只要可以作为战略制高点,每座城池,每座关隘,他都走遍了,一一勘察。
只差,没走过每个村庄。
下意识地,皇甫枰摸了摸自己霜白鬓角。
如今,他已是不惑之年。
是可以不惑了!
若不从梦里惊醒,而是跟兄弟们,浑浑噩噩,青山山庄,不仅无法重新屹立,而且,定会子孙断绝!
此时,倒马关两位官衔最大的,垂拱校尉韩涛,如履薄冰,站在果毅都尉身后。
他花了一夜时间,想找个美人,与果毅都尉相陪,却一直没能找到合适人选。
殊不知,果毅都尉皇甫枰,此番出北凉,入幽州,来此边境,是为了日后北北大战,做战略伏笔,却非为享乐而来。
只是,他却不知,已有天大祸事,无端降临他的头上。
而那罪魁祸首,便是他身后这位。
一心想着,溜须拍马,讨好他,选美人相陪。
这边境之地,倒马关,本有两位权势最高之人。
只可惜,其中一位,周自如的老爹,昨夜已被斩首,兵权已被回收。
执行之人,便是眼前这位果毅都尉。
昨夜,倒马关的血洗,他便是参与者。
忽地,似有暗器袭来,皇甫枰眼疾手快,将其接住。
却是一张纸条!
看清其中内容,果毅都尉瞬间脸色铁青,拳头之上,青筋暴起,回首,对韩涛露出一个极为亲切的笑容。
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翻身上马,朝某个方向,飞奔而去。
第二百九十一章 【人间炼狱】(加更二)
第302章 【人间炼狱】(加更二)
溪畔。
徐千秋转身,对小娘柔声道:
“你带右松回家,待此事了结,我自会去寻你们。
放心,没事,我与倒马关一位将军,有些交情,顶多花些银子,保管你不用去将军府……刺绣。
你若信不过我,便收拾一下,先带右松离开倒马关,暂时避一避。”
小娘子将信将疑,挪动步子,拽着儿子右松,快速离开了。
片刻,两骑赶来,一名威严可怕的大将军,停马于高坡上,高喊道:
“速回军营,与韩校尉领命”。
说罢,掉转马头,极速撤退,井井有条。
小娘子抱着孩子,回望了一眼,双眸之中,难掩一抹忧色,见徐千秋笑着摆摆手,这才牵着儿子,小跑向村子。
溪畔边上,只剩下两人。
以及具尸体。
那些北凉起兵,已回了军营。
至于个青流混子,对小娘子觊觎之人,此刻已被那片叶子,封喉而死。
果毅都尉皇甫枰,翻滚下马,一如,初入北凉王府那般,五体投地,一言不发。
五指,刺入地面,恨不得,整个人深陷入大地,方才显得足够卑微。
这名已值不惑之年的汉子,如今,已是幽州第一实权将领,果毅都尉。
徐千秋缓缓来到他身前,平静道:
“本王方才在想,你若是一见到本王,便当着那些家伙的面儿,屁滚尿流,给我磕头下跪,本王二话不说,先把你脑袋割下祭旗。
至于这身果毅都尉甲胄,谁穿了,于我而言,都无所谓。”
皇甫枰一言不发,健壮伟岸的身躯,死死贴地。
世子殿下站在溪边,负手而立,微微叹息,道:
“小官,要孝敬大官,连夜抢娘们,给你暖被窝,这不算什么。
离阳王朝,北莽王朝,北凉之地,无论什么地方,这种破烂事儿,都少不了。
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也不算什么。
当官嘛,不就图个手里有权嘛,可以体谅。
见到姿色好的女子,虽说,那人是驿卒遗孀,但抢了去,事后,给些银两补偿,女子是死是活,对官老爷们而言,自然无关痛痒。
只怪她的身世不好,她的男人,本事不行,这也不算什么。
天底下,比这还乌烟瘴气,更为凄惨之事,本王见得多了。”
说到这里,世子殿下,徐千秋,自嘲笑了笑。
果毅都尉,匍匐在地,头脑空白。
他模糊记起,那一晚,自己于北凉王府觐见。
那时,他已是江湖丧家之犬。
世子殿下坐于正椅之上,而北凉王徐骁,竟笑眯眯,陪坐侧席。
这时,已世袭北凉王位的世子殿下,望向溪水,冷笑道:
“这一切,都无关痛痒。
若是在他国领土,本王管不着,可,这是北凉!
北凉有律法,故而,有人心。
此来北凉根基所在!
北凉铁律,每个新兵,入北凉军第一天,都要喊九十九遍。
但,此番边境之行,本王竟看到,有人敢抽出北凉刀,要砍老百姓的脑袋。
非但如此,还强夺战死沙场将士之遗孤,克扣其抚恤金。
此事,若传到三十万北凉大军中,令人何其寒心!
一帮蛀虫,毁我北凉根基,论罪,当诛!”
徐千秋猛然怒道:“北凉刀,乃是北凉百姓,砸锅卖铁,方才锻造出来的。
万众齐心,其刀锋,自然锋利。
可若有人,心怀鬼胎,欲钝了这刀锋,老子灭他满门!”
皇甫枰嘴唇,已贴着地面,浓重的泥草气息,扑面而来,道:
“皇甫枰死罪!”
徐千秋死死压抑下心中的情绪,地面之上,所站之地,已裂开缝隙,蔓延十米之远。
许久,世子殿下自嘲一笑,轻声道:
“如今,我已是北凉之王,老子敢跟靖安王赵衡,抢女人,敢去武帝城城头,坐上一坐,敢灭广陵王。
本王虽是如此嚣张无度,尚不敢忘北凉铁律,可这些人,好大的胆子。
本王的底气所在,是徐骁给的?陈芝豹给的?还是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给的?
狗屁!
那是北凉三十万铁骑大军给的,是北凉万众一心,所聚民意,给的。
若非如此,即便本王如今已入了陆地神仙,也不敢如此嚣张。
本王好奇,这些人,是谁人给了他们如此胆子?
明目张胆,视北凉铁律如无物,随意践踏!
谁!
果毅都尉,是你吗?”
皇甫枰浑身颤抖,重重磕头,一言不发。
徐千秋斜眼看了一下果毅都尉,待心境平稳下来后,道:
“起来,本王也明白,今日之事,不能都怪你。
这些日子,你骑马披甲,巡视幽州,毁誉参半。
今后,别再让本王碰到此类事情。
果毅都尉之位,本王已给了你,幽州,你爱怎么翻腾,便怎么翻腾。
本王只要结果。
我给你时间,届时,若不能让王满意,你们皇甫世家,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原本,已半站着,慢慢直腰的皇甫枰,再度跪下。
徐千秋眯眼,笑道:“你们皇甫一家,皆是狠人,不过,当属你最狠,连自己儿子,也能任由被杀。
你一心想要栽培你那侄子,成为国之重器,却又担心他泄露天机,便亲手烧伤了他的喉咙。”
皇甫枰,泪流满面。
世子殿下的态度,至于缓和了几分,道:
“你回倒马关,今日之事,并非砍几颗脑袋,便算完事的。
此类之事,不是一件,而是一类。
该如何做,你这位果毅都尉,负责做,本王,负责看。
当然,你若无此等本事,只能说,本王当初看走了眼。”
皇甫枰沉声道:“微臣知道,请王爷放心!”
徐千秋缓缓向村子走去,似乎自言自语,说道:
“记住,既是北凉军人,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皇甫枰,重重磕头,如此一个,历经荣辱,心狠手辣的枭雄,在这一刻,终于发自肺腑,泣不成声道:
“自今日起,皇甫枰,愿为王爷赴死!”
那位新继位的北凉之王,身影已消失不见,只有声音,淡淡在耳边响起:
“三日之内,倒马关附近所有村子,必须尽数迁移。”
“微臣,尊王爷法旨!”
于这黄沙漫天之地,埋下数之不尽的tnt,假以时日,此地定是人间炼狱,枯骨成堆。
这个世界,烟花爆竹,人尽皆知,但是,tnt?
无人知晓!
第二百九十二章 【落幕,安排】
第303章 【落幕,安排】
徐千秋一家一户经过,农家门口,都挂着出自举人,老夫子手笔的春联。
一幅一幅,慢慢欣赏过去。
在村尾,最后一户门口停下,敲了敲。
不等主人应诺,便推门而入,情理之中,却意料之外地,看到了那位小娘子。
徐千秋为避嫌,停下脚步,柔声笑道:
“怎地还没走?”
小娘子心神不定,微微撇过头,不与这位陵州士子对视,轻声道:
“无亲无故的,能走到哪里去。”
冰凉院门,带有晨露湿气,徐千秋靠在边上,微笑道:
“我来,是撞撞运气,想着,你若没走得太急,便与嫂子说一声,今日之事,我已解决。
那位赶来将军,与我是陵州同乡,虽称不上世交,不看僧面,看佛面,他与我父辈,低头不见,抬头见,总不好做得太过火。
我花了些银子,让他去发给那帮军爷,喝坛老酒,吃顿狗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如此,大家的面子都过得去。
嫂子若还是信不过,晚些时候,官府那边,便会把克扣的抚恤银子,尽数吐出来,补给你,那时,你就知道,我没骗你。”
小娘子瞬间红了眼眶,愈发低了头,几根纤细好看,却不如富家女子那般凝脂柔滑的手指,死死捻着衣角。
徐千秋犹豫了一下,说道:
“告诉右松,好好跟老夫子读书,以后,或许可考取功名。
咱们北凉,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别的不说,寒门子弟,出头的机会,总会大一些。”
说罢,徐千秋便转身,准备离开。
这时,稚童跑出门,喊了一声大哥哥。
世子殿下仍没有停步。
小娘子许清,轻声叹息道:
“公子,连家门都不乐意进吗,嫌脏?
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个道理,我懂。”
闻言,徐千秋愕然,转身苦笑道:
“嫂子,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
小娘子瞪了他一眼,说道:“谁是你嫂子!”
她转身后,小声,却坚决道:
“听右松说,你早上送出去两个包子,我给你做了些饭食,吃完了,再走不迟。
小户人家,没什么好东西,却总不能,连道理也没了。”
徐千秋微微一笑,走入屋子。
屋内,摆放一张八仙桌,已占去一半位置,可见,这房屋有多小。
屋里左手边,是睡觉的侧屋,小娘子去的右边,应该是厨房。
房子虽小,但也坐北朝南,并不显得阴沉。
右松给世子殿下搬来唯一一条椅子,自己坐在小板凳上,抬头,看着这个心目中的大英雄,大眼瞪小眼。
小娘子下厨,很是娴熟,很快,便给徐千秋煮了白米粥。
一双碗筷,及下粥的一碟醋白菜。
世子殿下也不客套,不寒暄,坐在桌前,夹了一筷醋白菜,可口甘脆。
既有筋骨,又有柔嫩,很能下粥。
细嚼慢咽,竟是今日,最爽口的一顿饭了。
小娘子和右松,于一根朱漆早已斑驳脱落大半的长凳上,并肩而坐。
孩子依偎着娘亲,满脸天真无邪,带着笑意。
小娘子,似乎被孩子的情绪感染,嘴角含笑。
约莫是觉得,这位白衣公子,很是有趣。
便是这白粥,醋白菜,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徐千秋喝粥不快,慢悠悠,竟吃掉三碗。
放下碗筷,心满意足道:“好吃!”
小娘子温婉笑道:“天天吃,顿顿吃,便就不好吃了。”
闻言,徐千秋点头,又摇头,却并未评价。
小娘子敛了敛秀气眉目,拍了拍右松的脑袋,小孩儿懂事,收拾碗筷,搬回灶房。
她这才走上前,小心翼翼问道:
“公子今日,送出去多少银子,权当许清欠你的,日后,一点一点还,要得不?”
徐千秋笑而不语。
小娘子,脸皮单薄,一下,便被他看得红了脸。
徐千秋平静道:“北凉之地,像你这样的小户人家,门道营生,好的时候,一年下来,拼死拼活,也不过积攒十两银子。
便是你会刺绣,能绣一些漂亮香囊,卖与家境殷实的小姐姑娘们,可倒马关,也就这般大小,一年,你能卖出去几个?
若是花了大价钱,从绸缎庄买来细碎缎子,最终,却没能把香囊卖出去,压在手上,只一个,你也得亏不少钱?
退一万步说,你加上那笔抚恤费,一年……能还我三十两银子,可你得还几年?
所以啊,这话头,你本不该提起,反正我也不缺这点钱,就当我行善积德,不挺好?”
小娘子抬起头,咬着嘴唇,眼神清澈,说道:
“要还!”
徐千秋笑道:“要还?好啊,至少五百两银子,再说了,这官场之上,也不是你送银子,别人就愿意收的。
与那位将军,人情往来,你又怎么折算?
值不值一千两?
算你一千五百两,你慢慢还,还五十年?”
小娘子平静道:“以后,让右松接着还。”
闻言,徐千秋彻底哭笑不得,这许织娘的执拗性子,莫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最终,关于这对母女,徐千秋派人,将其送往武当。
那孩子,拜师武当,习文,习武。
至于小娘子,则是伺候大姐徐脂虎。
英雄救美?
不存在的!
从一开始,世子殿下就没那想法。
此类事,太多太多,既然遇见了,便帮一帮,不过顺手为之罢了。
说不定,今日这不值一提小事,却为日后埋下大善之因。
右松这孩子,天资不错,日后,或可为北凉所用。
也算为子孙后代,培养人才。
正午时分,马队继续出发,前往北莽。
大概是,刘妮蓉真的有要事,打算与世子殿下相商,不得不捏着鼻子,来到世子殿下身边,望着这个白衣公子背影,语调生冷,说道:
“以后,若是碰上鱼龙帮难以解决的难题,会导致你的货物,遭受严重损失,你会不会出手?”
徐千秋抓起一把黄土砂砾,抬头望向北莽,任由粗糙砂砾,从指缝间滑落,没有转头。
想了想,缓缓道:“不知道,大概会。”
刘妮蓉冷笑道:“这么说来,昨夜在客栈,你有本事,能保证鱼龙帮被当作流寇剿灭后,仍能独力保住那一车货物?”
徐千秋摇头道:“这是你说的。”
刘妮蓉仿佛小女子般,记仇,赌气道:
“货银两清后,我鱼龙帮,绝不再跟你扯上关系。”
徐千秋笑而不语。
对那小娘子也好,对这火辣女帮主也罢,他都没什么兴趣。
于他而言,不过人生一过客罢了。
他还没花痴到,只要是个女人,就得往前凑。
第二百九十三章 【千秋阁,后宫失火】
第304章 【千秋阁,后宫失火】
在慕容姐弟心目中,北凉王,不过只是称呼。
北凉边境,驻扎着茫茫铁骑。
三十万!
二人无法想象,这是怎样的一个数字。
也正是如此,北凉王徐晓,与私底下,才会被居心叵测之人,恶意冠以“二皇帝”的名头。
想来,这该是位了不得的大人物,跺跺脚,便能就让王朝晃三晃,为一方恐怖枭雄。
不过,这一切,与他们姐弟二人,本毫无关系。
直到,慕容梧竹和慕容桐皇,来到王府,入住千秋阁。
姐姐慕容梧竹,入住千秋阁,弟弟慕容桐皇,则去向不明,似已被世子殿下派往他出,施展他的满腔抱负。
借着世子殿下的东风,姐姐慕容梧竹,数次与人屠徐晓,共在一张上,一同进餐。
虽从未胆敢正视,但,她似乎觉得,这位徐大将军,也并非那等喜怒无常之人。
相反,在世子殿下面前,这位大魔头,好说话得很。
便是她,也早已看出来,在这北凉王府,说话最管用的,不是这位藩王,而是那位世子殿下,徐千秋。
其中道理,慕容梧竹自是想不明白。
战战兢兢,于千秋阁住下。
既是寄人篱下,就该有事事小心,处处谨慎的觉悟。
她极少出院散心,所幸,院里什么都不缺,琴棋书画,一应俱全,而且,每一件皆是价值连城。
院子里丫鬟,每个人的名字,都极为古怪。
入住千秋阁,也算有些时日了,那些个姐们们,几乎没给她什么好脸色。
大丫鬟红薯,尚还好些,比较和蔼和气。
黄瓜,绿蚁,这几个二等丫鬟,横眉竖眼,让慕容梧竹整日胆战心惊。
所谓,宰相门房三品官,王侯管事赛郡守。
试问,她如何能不怕?
前几日,慕容梧竹如释重负,一名青州女子的到来,为她分担了不少压力。
那女子,也住在千秋阁之中。
据说,这个名青州女子,名叫陆丞燕,出身世族高门。
家里老祖宗,乃是王朝上柱国。
其父陆东疆,也是一郡郡守。
入府时,她只带了一名重瞳儿的年轻仆役。
后来,她与世子殿下见过面后,那长相诡异,天生重瞳儿的年轻仆役,便被派遣,前往边境。
这些个小道消息,在千秋阁之中,传得极快。
但,也仅限于这个院里流传。
慕容梧竹,本性柔弱,什么也不争,事事退让。
而新来这女子,出生一流豪阀,与那些丫鬟们,则是争锋相对。
丫鬟黄瓜,性子刚烈,总阴阳怪气,说些鸠占凤巢的怪话。
世子殿下在时,女子们,表面上,还算一团和气。
待世子殿下远行,不在时,千秋阁的天,瞬间就变了。
一阁女人,个个擅使杀人不见血的冷刀子。
那等场面,似比几百柄飞剑,来来往往,还要厉害。
慕容梧竹,很是佩服那个陆丞燕,几次,皆怯生生,远远旁观。
她说话,柔声细气,却能让人憋死。
听说,以后,她很可能会是世子殿下的首位侧妃。
慕容梧竹心想,也唯有这般聪慧伶俐,且,无所畏惧的女子,方能配得上北凉侧妃。
这日,北凉王徐晓,独自一人,慢步走进千秋阁之中。
众多丫鬟,除红薯上前施福行礼外,其余女子,介是远远站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是千秋阁老规矩。
便是红薯,也未曾一路相伴。
于她们而言,若想在千秋阁之中活得舒服,最紧要之处,并非做了什么,而是,不去做什么。
徐骁直接去了世子殿下的房间。
也不坐下,只是走走停停,帮着收拢屋内一些小物件。
这屋子,实在宽敞,光线也好,以至于,便是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奇珍玩物,亦不显仄。
黄昏里,临窗的书案上,铺满了暮色余辉,泛着温暖的淡黄色。
徐骁伸出双手,手背手心,已布满老茧。
于书案边缘,缓缓滑过,停下后,许久没有动静,似乎想起什么,轻轻笑了笑,缩回手,双手插袖,面朝窗口,视线由屋内,投向窗外。
徐骁转身,望向亭亭玉立,站于门口的陆家丫头,招手,笑道:
“丞燕来了啊,进来坐,陪伯伯说说话。”
陆丞燕,依言进入屋内,等徐骁坐下后,才拣了条绣凳,略显拘谨,缓缓坐着。
徐骁笑眯眯道:“伯伯是忙碌命,这段时日,招待不周,回去了,可别与陆柱国,编排伯伯的不是啊。”
陆丞燕摇头,笑道:“不会的。”
徐骁哈哈大笑,顿了一顿,陷入回忆,感慨道:
“依稀记得,昔日,我第一次进京面圣时,便是陆老尚书,礼贤下士,带着我这年轻武夫,一同去的金銮殿。
如今想想,也算是,一同走的那段路。
那会儿,我还觉得纳闷,堂堂正二品,官居吏部尚书,怎会乐意与一个才刚获勋的从六品小武官,并肩而行,不嫌掉价嘛?
如今,徐伯伯总算是懂了。
早就听说,上柱国懂一些谶纬青囊,如今看来,从一开始,他便在等这一天啊。
我当时若知道,定要壮着胆子,腹诽一声,老狐狸!”
于此刻,陆丞燕方才知晓,原来,自己家族群,与北凉王还有这么一段香火情,她抿嘴一笑,眼神纯澈,并未流露出太多敬畏,和好奇。
徐骁语气淡了些,说道:
“你这妮子,前脚踏入北凉,温太乙,洪灵枢,这两老家伙,便开始在京城之中鼓噪。
丞燕,你小时候,可没少去他们两家串门?
这两老头,真是一点不念旧情,老的欺负不过,便欺负小的。
活了一把年纪,越活越回去。
这些年,青州之地,若非陆柱国撑着大局,莫说碧眼儿使坏,早已谈不上什么青党了。
不过,话说回来,自家人,不说客气话,老尚书若继续咬牙撑着,虽说青党还能续命个几年,但是,你们陆家,便要被温洪给压得死死的。
青党,为老尚书一手缔造,如今,青党势大,却已摆脱老尚书掌控。
老尚书对此,已彻底死心。
若非如此,绝不会让你来北凉。
如此一来,有北凉相助,青党覆灭,已成定局。”
陆丞燕小声道:“老祖宗说,他这岁数,该享受了,是时候,该为子孙谋福了。”
徐骁终于有了笑意,点头道:
“老尚书做事,实诚,做人,也实诚,老夫喜欢。
说心里话,伯伯对青党,并无太大恶感。
那些人,要名要利,要权要官,直来直往,什么事,什么人,都往秤上丢,称出多少斤两,就卖多少钱,绝不含糊。
和这样的人物,与之打交道,其实,并不费心思。
温,洪,这两个老不死,于京城之中,于张巨鹿,顾剑棠,好的没学,坏的,倒是学得十足。
青党之中,本就没有能拿得出手的辅政人才,和经纬策略,不抱团的青党,哪里经得起别人闹腾,散心,便意味着散架。
真是可惜了……”
此言,陆丞燕自是不敢搭话。
徐骁自嘲道:“与你说这些作甚,伯伯本想着,与你拉拉家常便可,唉,人老了,就糊涂了。”
陆丞燕眨了眨眼睛,轻柔说道:
“徐伯伯,你与我说说世子殿下,说些他小时候的事儿。”
第二百九十四章 【锅锅若是来看我,莫要从那小路过】
第305章 【锅锅若是来看我,莫要从那小路过】
徐骁对暗中,做了个挥手的隐晦动作,退去隐匿的死士。
微笑说道:“千秋啊,他小时候,值得一说之事,太多了,这一说,指不定什么时候能停歇喽。”
陆丞燕笑容灿烂道:“等徐伯伯说累了为止!”
徐骁招了招手,显然,此刻的他,心情极好,笑道:
“来来来,坐近了说,伯伯就喜欢唠叨这个,千秋若在,他定不让说。
往日里,伯伯也找不到,肯真心实意听这些的。
凑巧,今日抓到你这妮子,正好与你说一说。”
时光流逝,陆丞燕这才知道,其实,徐伯伯是一个很健谈的老人。
说起世子殿下,谈及他儿时的趣事,糗事,灰白相间的稀疏眉宇间,满是溺爱和自豪。
这时的徐伯伯,与自己家里的慈祥老祖宗,并无两样。
说起出息的子孙,都舍不得用重了语气。
期间,大丫鬟红薯,端了食盒进来,装满了精致糕点,与解渴的瓜果。
老人谈到兴头上时,毫无架子可言,曾几次,亲手给陆丞燕剥了甜柑。
世子殿下的住处,夜间照明,并非兰膏明烛,屋子里房梁上,有许多玄妙机关。
不知红薯如何动作,便露出许多镶嵌其中的夜明珠,顿时,屋内亮堂,与白昼无异。
关键是,那光芒柔和,长久身在其中,亦不会让人感到刺眼疲惫。
世人皆想,北凉王府之中,钟鸣鼎食,极为豪奢。
陆丞燕来北凉王府,已有些时日,却从未见过此等奢靡场面。
却在无数细节里,见识到了北凉的底蕴,和气魄。
红薯递过来一个绣工华美的绒垫子,陆丞燕看向这名一等丫鬟,眼中多了几分暖意。
丰腴美人,那微翘的嘴角,知道,这一刻,自己才算勉强融入了千秋阁。
天色渐浓,徐骁终于站起身,不让陆丞燕相送,径直走出屋子。
到院里时,喊了声红薯。
两人一同走向院门口,徐骁平淡道:
“本意呢,是让你,跟千秋一起去的,一路上,也好有个体己人照应。
不过,一来,他不答应,二来,这院子里,缺了你不行。”
红薯柔柔道:“有青鸟相随,王爷不必担心。”
徐骁语气里,有一丝无奈,笑道:
“那丫头,就是死心眼儿。
那一夜,天降大雪,硬是在院子里,大雪之中,跪了一宿。
便是千秋那等铁石心肠之人,最终也不得不带上她,一同前往北莽。”
红薯笑了笑。
梧桐苑里,三十几个丫鬟,唯有她,能与身前这位北凉王,说得上话。
除了徐骁外,再无人知晓,她,其实是王妃留下的死士。
徐骁轻轻叹息道:“脂虎走后,你倒是像千秋的姐姐了。”
红薯正要说话,徐骁摆摆手,说道:
“你与陆家丫头,是一路人,以后多关照她些。
北凉的水土,与青州完全不同,再聪明的女子,一时半会儿,也适应不过来。
总不能,把好好一棵青州牡丹,移栽到北凉土地里,咱们就这么撒手不管了。
不过,你记住,过些日子,你传给消息给她,就说,那重瞳儿死了,看看她的反应。
若这一关过了,你便与褚禄山一道,着手准备她嫁入徐家的事情。
若是没过关,就当她没这做侧王妃的命。”
闻言,红薯重重点了点头。
徐骁走到院门口,笑问道:
“你说,今日本王与她一席谈话,接下来时日,她是否会恃宠而骄,还是宠辱不惊?
你是女子,更懂女子心思。”
红薯犹豫了一下,摇头道:“奴婢不敢妄言。”
徐骁也不为难这梧桐苑大丫鬟,独自走出院子。
梧桐苑里,陆丞燕,此刻,她本该满心欢喜,实则,却手脚冰凉。
便是连她自己,也不懂,为何会如此。
只是觉得,心头一股寒意,止不住往上蹿。
又怕之意,难以散去。
徐骁来到听潮湖散心,见湖心亭中,坐着靖安王妃裴南苇。
不知为何,到了这座,朝廷和江湖,都深感忌惮的阴森王府,她反而,得以真正安下心来。
世子殿下,心思细腻,安排她,住在一间临湖雅园。
此外,专门让人弄来几亩芦苇,打开窗户,便可赏景。
虽说,定是比不得襄樊城外的芦苇荡,一望无垠,但,这能让故作镇静,冷淡的裴南苇,终于在眉梢间,透露出几分喜庆。
芦苇荡再大,终归不是她的。
北凉王府,虽只有几亩芦苇,再小,那世子殿下明言,都是她的。
徐骁走入湖心亭,裴南苇赶紧起身,恭敬施福,轻声道:
“民女参见徐将军!”
“无需多礼。”
徐骁打趣道:“你与那娘娘腔的赵衡,依本王看来,得颠倒一下,你做靖安王,他做靖安王妃。”
裴南苇一脸苦涩。
徐骁未曾坐下,说道:
“裴南苇,以后,你进出王府,没有限制。”
闻言,裴南苇愣在原地,下意识起身,行礼,恭敬道:
“谢大将军恩典!”
徐骁笑了笑,走出亭子,嘀咕道:
“这儿媳妇,忒多规矩了。”
声音虽低,却听得清楚,裴南苇一脸愕然,随即,俏脸涨红。
徐骁慢悠悠,踱步回到自己房间,除了膝下三子二女,这里,绝无任何外人踏入。
便是陈芝豹这几位义子,有事禀报,也只是在院中,于门外出声,随后,再一同前往附近一座轶事阁书房,商谈军机要事。
院中,只有一株枇杷树。
夜幕降临,徐骁站在树下,怔怔出神。
回到屋内,并不宽敞,亦不奢华,简单朴素。
外屋,甚至只有两只衣架。
谁能想象,堂堂北凉王,所住之处,竟如此简单。
徐骁弯腰,从桌底拉出一只箱子,打开后,其中并非什么奇珍异宝,而是满满一箱布鞋。
徐骁拿出一双,已缝到一半的厚底布鞋,与针线盒。
点燃蜡烛后,娴熟咬了咬针头,手指缠上丝线,开始缝鞋。
不远处,两架衣架,架着一套将军甲,一件北凉王蟒袍。
窗外,庭有枇杷树。
夜深人静,灯光下,这位老人嘴里嘀咕着,哼哼着什么,声音低不可闻。
若能靠近些,方能听得清楚。
“吾妻死之年,亲手所植也,如今,已亭亭如盖矣。”
之后,竟哼起一首小儿民谣来。
那是他与王妃初相识时,王妃所唱。
“锅锅若是来看我,莫要从那小路过,小路草里癞蛤蟆多,我怕咬着锅锅的脚(jio)……”
第二百九十五章 【三十五万后宫】
第306章 【三十五万后宫】
或是天意难为,亦或是,万般天道,世间万事万物,皆有其运行轨迹,难以更改。
世子殿下一行人,终究还是与北凉二公子,徐凤年一行人,相遇了。
徐千秋忽地想起一个词来,主角定律。
他这只蝴蝶,穿越而来,所造成蝴蝶效应,可万变不离其宗,终究,二弟徐凤年,也还是踏上了游历北莽之路。
在见到自己兄长刹那,徐凤年有种转身,逃离此地的冲动。
他知道,见到兄长,准没好事儿。
本以为,自己此番游历,磨砺刀意,已脱离了兄长徐千秋的魔爪。
不曾想,终究还是相遇了。
此番游历,他身边只有老黄,及暖床御姐,舒羞。
老剑神李淳罡,带着姜泥,于暗中跟随,若无性命之忧,他绝不出手。
一切麻烦,徐凤年自己解决。
老黄还是那般邋遢,背着剑匣,手中拿着鸡腿,油腻之物,往身上揩一下,便算完事儿。
三出北凉,与以往不同,这一路走来,徐凤年与老黄,比起三年游历,日子那叫一个滋润。
顿顿有肉吃,有美女相陪。
二公子徐凤年,这才明悟了老黄那句,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
初遇时,徐凤年等人,被刘妮蓉当成土匪,前来强夺货物。
一番口舌,众人同行。
徐千秋一眼看出,舒羞与几月前,已大不相同。
若猜得不错,估计是干柴烈火,没把持住,与二弟徐凤年滚了床单。
被自己兄长以暧昧的目光,所注视着,徐凤年讪讪一笑。
舒羞则是有些后怕,不敢与世子殿下对视。
对这位心思难猜测,心狠手辣的主子,她心里的阴影,怕是一辈子,也难以去除。
“寡人,最见不得美人白头,英雄迟暮。
徐骁一日不死,寡人,便一日不愿举兵南下,绝不让徐骁一世英名,晚节不保!”
这是北莽女帝的原话。
清晨时分,徐千秋睁眼,天际,已翻鱼肚白。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北莽女帝,与徐骁的这场隔空对话。
此番言语,称不上骂战。
只是,让人听闻,哑然失笑。
北莽王庭之中,隔三岔五,总会流露出一些,关于女帝,与北凉徐骁的风言风语。
而那位,已年过半百的女皇帝,似乎从不掩饰,从不收敛,她对徐骁的特殊情愫。
有传闻说,女帝年轻时,曾私访离阳王朝,与徐骁有过一面之缘。
更甚者,有传言,二人之间,曾发生过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露水姻缘。
特殊情愫,两朝官员,皆是将信将疑。
但后者,少有人信。
更多的,不过流传于市井乡野之间罢了。
本朝庙堂,那些个廷臣,便是如何看不惯徐骁,对此传言,也都是嗤之以鼻。
对此,徐千秋曾大胆问过徐骁。
结果,一向只会被儿子女儿,四处追着打的北凉王,终于硬气了一回,拿着扫帚,追了世子殿下两条街。
一行人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寻了个地方落脚。
徐千秋缓缓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晃了晃脑袋。
走到篝火旁,火还旺着。
老黄坐在一旁发呆,傻笑,不时添些枯枝,火堆旁,还许多枝桠,以及茅草。
夜宿坡顶,并非什么美事,日夜温差大。
鱼龙帮,不比常年走镖的,早已满肚子苦水。
不过,已先前被零星出现的游哨马匪,给震慑到,因此,派了人,轮流值宿。
能打个瞌睡,已是心满意足。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早已默默入定。
既是同行,如此大好机会,逮着不懂之处,他便主动请教于兄长。
徐千秋也并未藏私,一一指点。
从王仙芝那里得来之刀谱,也给了他一份。
此物,对徐千秋并无太大帮助,不过借鉴一二罢了,但于徐凤年而言,却颇有裨益。
如今,若是生死战,老黄未必是徐凤年对手,但,仍一路跟随,却是两人心意。
这对主仆之间,感情特殊,旁人难以体会。
人体之中,共计三百六十一窍穴。
十二经脉,与奇经八脉,气机运转,循序渐进。
习剑练刀,同样一剑一刀,在不同人手中,却如天壤之别。
寻常武夫,驾驭兵器,所谓章法,不过是师父那里传授下来的套路把式。
偶有机遇,有了几本心法秘笈,开窍后,也不过十之三四,气机孕育,极为有限。
说到调用,更是捉襟见肘。
渐渐踏上修行之路,徐凤年心中越发感激兄长。
感谢那些年,他对自己的无情暴打。
他的筋骨,得以锤炼,蜕变,与常人相比,强了十倍不止。
体内奇经八脉,更是得以贯通。
在他体内,三百六十一洞天福地,早已尽开,与天地,求得磅礴气机,聚气,却不泄。
他的天资,为后天所得。
而这一切,皆为兄长所赐。
如今想来,那些年,找了借口,便是没有借口,也要揍他。
而且,下手极重。
如今想来,兄长徐千秋,用心良苦啊。
兄长既有一统天下之宏愿,自己,便该助其一臂之力才是。
兄长所赠,王仙芝的刀谱,对招数阐述,寥寥无几,更多的,是列举了许多,堪称晦涩,甚至是无理的气机流转轨迹。
绝大部分,有悖常理,自己如何也想不明白,难以明悟其中关键。
但,在他请教了兄长徐千秋之后,得以印证,对李老剑神在船头,以绣冬刀拍击核桃解释剑意和剑招之法,豁然开朗。
愈是高明剑招,愈需近乎繁琐的气机,来进行支撑,熟能生巧。
于常人而言,高手出招,轻描淡写,却有摧城,撼山,无尽威能。
却不知,其中修行,万般艰苦。
李淳罡曾自称,壮年巅峰时,一剑,气机于体内,瞬间绕行三百里。
故而,方有一说:剑仙一击,心游万仞,精骛八极。
此等境界,何等恐怖。
睁开眼睛,抬头望着璀璨低垂的星空,对兄长徐千秋,一本正经问道:
“哥,此番北莽之行,为磨砺刀意,你要求我,杀二品高手六人,金刚两人,指玄一人,你觉得,我做得到吗?”
徐千秋只是瞥了他一眼,平淡道:
“无妨,你若杀不了,我便废你武功,回北凉当个废物王爷。”
闻言,徐凤年当即苦了脸,道:
“哥,你是我亲哥不?”
说罢,也未太过在意,其实,这区区几个人头,他心里有数。
能办到!
否则,岂不浪费了兄长一番苦心。
念及此处,他嘿嘿笑道:
“哥,听爹说,你的愿望是,建立后宫三十五万。
天下十大美人,尽数抢回家,当花瓶摆设,与你相比,我不过砍几个菜瓜而已,可轻松得多。”
第二百九十六章 【一明一暗】(加更一)
第307章 【一明一暗】(加更一)
年轻人,年轻时,精力无限,潜力也无限,就像一张新弓,若不被生活拉弦,到一个夸张幅度,极限幅度,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少潜力,能抵达怎样的高度。
当然,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你若不努力,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努力了……也没用。
世子殿下站在高坡上,遥望北方。
在倒马关,和留下城之间,有一座雁回关。
此地,一叶孤城,归属模糊。
爹不疼,娘不爱,两个王朝,似乎都默契地,未曾派遣官吏进驻。
因而,反倒成了难得繁华的大集市。
关城之中的居民,早已练成顺风耳和千里眼。
两朝兵事,兴则散,停则聚,乐得逍遥。
雁回关往北,便是北莽地盘。
那里,壁垒森严,五里一燧,十里一墩,百里一城,逐年修葺完善,构成一个军事防御体系,特色鲜明,而且极为完整。
公孙阳提着酒囊,与世子殿下一同北望。
见绿蚁酒已所剩不多,讪讪放回腰间,小心翼翼系着。
对身边的刘妮蓉,一一介绍着雁回关,此地情况复杂,说道:
“小姐,咱们离雁回关,尚有两天路程,这地方,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与两大帝国之子犯事者,皆迁徙此地。
除此之外,一些兵卒将吏,流寓边关,也因各种原因,脱离军籍。
或是密探暗桩,或者,干脆带着兄弟,彻底做起一些砍头的买卖。
更多的,则是充军苦役,侥幸逃出来,这些人,皆是亡命之徒。
再加上其他,逃避税赋,畏罪潜逃,以及,宁做丧家犬,也不做离阳太平人的春秋八国遗民。
这雁回关,太过复杂,太过混乱。
敢于雁回关常驻,便没有一个,是手脚干净之人。
雁回关之中,屁大的孩子,用心狠手辣,以形容之,亦不能概其全貌。
虽说,咱们饮水食物,如今已消耗殆尽,急需补给,但我觉得,大队伍最好不要入城。
到时候,由我带几个机灵的家伙,前去采办即可,如此,最为妥当。
没办法,咱们鱼龙帮,已经不起任何风浪了。”
这一路走来,鱼龙帮损失不小。
副帮主已身死,后,又遭四波山贼土匪抢劫,前前后后,鱼龙帮死了好几人。
刘妮蓉点头道:“到时候,我与公孙叔叔走一趟,一道进城便是,怎么稳当,便怎么办。”
公孙杨老怀欣慰,道:
“我这人,说话直,不大喜欢那些个弯弯绕,小姐你听了,别生气。
小姐,你虽是女子,却也有女子天生的好,不需强出头。
说实话,初时,老帮主要把鱼龙帮交与小姐,我尚持怀疑态度,略有担忧。
不能服众,此为其一。
怕小姐心气太高,觉得鱼龙帮,能有今天基业,乃是天经地义,一门心思,锐意进取,总会碰壁。
指不定何时,便会碰壁,头破血流,接管后,难免会少了江湖立足之本的稳重。
可,这一趟走来,的确是我小觑了小姐的能耐,和心智。”
刘妮蓉红着脸,说道:“公孙叔叔,其实,我就是胆小,没你说的那么圆滑。”
公孙杨哈哈大笑,说道:“小姐,胆小好,初生牛犊不怕虎,这那可要不得。
背景硬实,尚还好些,吃了苦头,受了委屈,回去与爹娘搬救兵,不怕没办法东山再起。
可咱们鱼龙帮,太过尴尬,不上不下,离家大业大,可差远了。
一旦伤筋动骨,谁给你一百天时间,以休养生息?
那些个虎视眈眈的敌对帮派,定会落井下石。
所以说,胆小是好事,是鱼龙帮的福气。”
刘妮蓉没料到,素来沉默寡言的大客卿,竟如此谐趣,一下便被逗乐了。
顿时觉得,浑身轻松许多。
无形之中,眼眸清亮了几分。
公孙杨瞧着,暗暗点头,心中,对这晚辈,略有怜惜。
此番出行北莽,看似只一车货物,三万两银子,却并非如此简单。
事关鱼龙帮未来几十年布局,尽数压于她一人之肩。
在倒马关,被官兵当作匪寇,肆意剿杀,出关后,又被附骨之疽的马贼,土匪,纷纷盯梢。
原先的顶梁柱,肖锵,如今已身死。
刘妮蓉,如今却尚未二十岁,对她来说,着实太过点沉重了些。
公孙杨撇头,望了一眼那名颇有好感的徐公子。
那人,对于如今,早已风声鹤唳的刘妮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公孙杨心中叹息。
他只能告诉自己,今日这份阅历,于刘妮蓉而言,定会是一笔不可估量的人生财富。
刘妮蓉双手环膝,咬着嘴唇,痴痴眺望远方。
这一幕,不知吸引了多少鱼龙帮年轻小伙,聚拢惊艳视线。
而她,却是无动于衷。
填饱肚后,继续动身北行。
下坡时,徐千秋注意到,刘妮蓉投注而来,那眼神,极为复杂。
他懒得回应。
以前,礼节性微笑,回以一个,却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
既如此,何苦要热脸贴冷屁股?
青鸟依旧不知所踪。
这一路走来,她极少在徐千秋身边服侍,而是隐于暗中,处理诸多事情。
倒是每日清晨时分,总会有一份他最喜爱的美食,通过各种途径,送到他手上。
如今,青鸟已先走一步,估摸着,已到了留下城。
正因如此,他已好几日没吃到美食了。
这嘴里,能淡出鸟来。
两人一明一暗,相辅相成。
只可惜,夜间没人暖床。
无所事事的世子殿下,念及此处,落在后头的他,下意识瞄了几眼刘妮蓉的屁股。
她多年习武,所养成的英气,遮住了女子本该有的风情媚意。
但细细打量,其实身段挺有嚼头。
一双长腿,尤为紧绷,弹性上佳。
不过,徐千秋也就趁人不注意,过过眼瘾罢了。
在这千里黄沙大漠之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要是个娘们,便是无价之宝。
更别说,如刘妮蓉这般,略显出彩内秀的女子了。
日头毒辣,热浪扑面。
鱼龙帮帮众,皆是大汗淋漓。
刘妮蓉骑在马上,两颊,时不时有汗水滴落。
唯独徐千秋,吐纳绵长,气息浓厚,遍体清凉,毫无烈日当空之感。
便是二公子徐凤年,及老黄,亦是汗流浃背。
如他那般,闲庭信步,不觉炎热,再无第二人。
第二百九十七章 【天下重排武评,徐一指入榜】
第308章 【天下重排武评,徐一指入榜】
近些时日,天下大事不断,南边,武当山,年轻掌教,剑斩气运,李淳罡,一剑破甲两千六,北凉新王徐千秋,一指灭敌六千四。
北莽借此,新鲜出炉,排了一份囊括两朝高手的武评。
一直以来,离阳王朝之中,对本朝武评,颇有微词。
但这次,却对北莽蛮子给出的排榜,大多数人,竟心服口服。
榜首之人,当仁不让,为武帝城王仙芝。
榜眼,乃是北莽当之无愧的军中第一人,拓跋菩萨。
探花,为桃花剑神,邓太阿。
接下来,依次是:
于棋剑乐府,蛰伏二十年,终于一鸣惊人的洪敬岩。
三入皇宫,如过廊,官子无敌曹长卿。
新晋成为天下刀客领袖的大将军,顾剑棠。
唯一一位,敢光明正大,进入北莽帝城,魔道巨擘,洛阳。
橘子州,持节令,慕容宝鼎。
当年,惜败于枪仙王绣之手,却知耻后勇,邓茂。
于广陵江,一指破甲六千四,北凉新王,徐一指。
绰号人猫,韩貂寺,排在第十一。
北凉新王徐千秋,入了前十,为末尾第十,此消息一出,迅速传遍大江南北,火遍两大帝国。
那北凉蛮子,当真如此厉害?
莫不是,这榜单参杂了什么水分?
上榜之人,年纪最小的,也已是不惑之年,而徐一指,却不过二十出头,为榜单之中,年纪最小之人。
对此,天下议论纷纷。
意图挑战之人,不计其数。
接下来,不少时日,估计是难以平静了。
第十二,则是武当新任掌门,洪洗象。
前十之中,两大王朝,一朝五位,称得上是,南北平分天下。
但,显而易见,北莽的排名,要相对低些。
这也是为何,离阳王朝能够认可这份点评的关键所在。
这种排榜,偏颇不是太严重,水分才少。
此番排榜,天下第一楼之中,为人所熟知的极为风云使,也入了榜单。
前二十之中,便占据了两个席位。
额外之处,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榜单,于末尾处,特意点出了两位三教圣人。
其一,为北莽身兼国师的道德宗宗主,麒麟真人。
其二便是,两禅寺的主持方丈。
其三,道教圣人之位,依旧空悬。
这其中,不用剑的洪敬岩,只一人,便撑起了棋剑乐府的大梁。
棋乐剑府,为北莽门派。
徐千秋脑海之中,书本快速翻阅。
凭借记忆,搜罗有关王维学,与棋剑乐府之事。
王维学,是众人于路途之中所遇之人。
是个妙人!
于一群盗匪之中,强夺一本剑谱秘籍,偶遇鱼龙帮商队,起了些冲突。
那些个土匪,自是被二公子练刀,杀光了。
至于秘籍,王维学也未能拿到,落于徐凤年之手,最终当了厕纸。
北莽之地,州数,远不如一统春秋的离阳王朝,只有寥寥八州。
其名,传承数百年,为惯用州名。
在北莽女帝手上,却无一幸免,尽数被篡改一遍。
分别是:姑塞,龙腰,东锦,西河,金蝉,玉蟾,宝瓶,橘子。
王维学的老子,便是是宝瓶州的持节令,彻底掌控一州,为北莽实权重臣。
北莽帝国,素来不分持节令的权。
这一点,与离阳王朝大不相同。
离阳王朝,于一道内,分设节度使,和经略使,二者相互制衡。
故而,在北莽,当上持节令,手中自是握有实权。
为一州霸主,如此人物,无一不是具备雄才大略的官枭。
北莽女帝对这八位权臣很是信任,直言不讳,远胜过宫城内那些养不熟的亲生骨肉。
当下,北莽八个持节令中,只有一名,是出身王庭皇室。
而且,此人只排在末尾,橘子州。
宝瓶州,为北莽境内,唯一土地肥沃,不输江南的军粮来源地。
辖境虽不大,但,宝瓶州持节令的权柄,分外沉重。
北莽的江湖,与州数,很少雷同,远不如离阳王朝那般,百家争鸣。
北莽境内,人脉资源,尽数被三十个高门大宗,垄断十之八九。
其余帮派,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棋剑乐府,便是在这些庞然大物之中,稳进前五,争前三。
可见其实力!
乐府之中,能人辈出。
每一任大府主,皆是惊采绝艳之辈。
为绝世通才,几乎无所不精。
大多数时候,都会出任北莽官制里,真实存在的帝师。
其地位,相较持节令,还要尊崇三分。
如今,棋剑乐府一派,应约莫五百人左右。
每一个,皆是绝代天骄,令人敬佩。
北莽显贵,无数子女,及江湖人物,皆疯魔一般,如过江之卿,想要进入这座宗门。
上次武评,登上武评,位列第七的洪敬岩,便出身棋剑乐府。
二公子徐凤年,抬头,仰望天空,看了眼骄阳,呢喃道:
“李老头儿,榜上前十,没有你呢。
这健忘的江湖,你恼不恼?
还有骑牛的,你这王八蛋,最近也不知躲哪儿去了,不出来露脸,露两手,搞个天下第一当当。
你他娘的,唯一一次不胆小,就骗走了我姐,这笔帐,小爷我还没跟你算呢。”
相遇之后,二公子徐凤年便急着问了兄长,大姐的病情,如今怎样了。
徐千秋自信一笑,完美解决。
性命共享,境界共享,生死也共享。
得知此消息,二公子徐凤年,当即竖起两只大拇指,称赞道:干得漂亮!
这日,众人及商队,终于抵达目的地,雁回关。
徐千秋自小,便开始修习兵法,钻研兵法,为此,常与无双国士切磋。
于十八岁那年,终于侥幸获胜。
无双国士,李义山赞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远眺着眼前城池,沦为两朝战争棋盘上,作为弃子的雁回关,徐千秋颇感不可思议。
此地,非但没有城垣颓败,雉堞崩剥,毫无荒凉之意。
反而,比起早些年,在王府之中,一张老旧地图上的标识,更为雄壮。
好在,天下第一楼的地图,为当世最为先进,最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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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徐一指,被人当街非礼】
第309章 【徐一指,被人当街非礼】
很显然,此地城池,已经过重筑,由圆形,改为方形关城。
城围,已由六里,扩至九里。
城墙,皆以夯土为砖石。
城外,建有垛口,外包青砖,作为抵挡马匪之用。
甚至,便是连点将台,都已竖起,看着,竟有种……乌龟缩成了壳的错觉。
此地虽乱,徐千秋却不甚在意,心有打算,进城改善伙食。
本不打算入城的二公子徐凤年,在远望雁回关城墙后,毛遂自荐,跟着刘妮容,公孙杨,及三名鱼龙帮青壮,一同入城。
此地并无城卫,便不需要任何路引。
徐千秋走入城内,下意识眯起眼。
第一眼,并非去看那些,锐气与匪气十足的人,而是,盯着一反常态,不在城外,而是在城内建造的瓮城。
按兵书旧制,瓮城,皆会建在城外。
再者,雁回关里的内瓮城,在城体上,挖出用作藏兵的孔洞。
早些年,徐千秋曾听无双国士李义山,与徐骁谈及,瓮城改良,便有设置藏兵洞一说。
但,内瓮城,多半用于死守。
小小雁回关,夹在两大帝国之间,为三不管地带,哪怕做出兵粮寸断,选择死守,又经得起几千铁骑的蹂躏?
在这荒瘠大漠之中,千里孤城,无依无靠,孤立无援。
雁回关,本是一块鸡肋,无论添加多少佐料,也难以美味。
可是,此地,显然已被人砸下无数金银,耗费无数心血。
背后主谋,意欲何为?
二公子徐凤年,瞥了自己兄长一眼,蓦地升起一股冲动,要将这颗钉子,狠狠拔掉。
因为太过碍眼!
注意到他的目光,徐千秋并无任何反应,泰然处之。
公孙杨于少年时代,便流亡北莽,此刻归来,露出一种浓浓的缅怀之情。
前方,几名追逐玩耍的孩童,灰头土脸,朝他们一行人,有意无意接近。
公孙杨上前两步,好似主动迎接。
与两名孩子的同时碰撞,那两个瞧着六七岁,并非没有跌倒,而是如游鱼一般,从公孙杨身侧,分别滑过。
见此一幕,刘妮容顿感讶异。
公孙杨轻笑道:“不过丢了几两碎银罢了,这在边境,叫进山拜桩子,乃常有之事。
若是不给,这些孩子身后,便是盘根交错的地头蛇,等于打了他们的脸面。
之后,便少不得被一大群人当面讹诈。
不过,也不能给太多,出门在外,少有随身携带太多黄白物的傻子。
若是被当做可宰的肥羊,更麻烦!”
顺着公孙杨隐蔽的眼神方向,刘妮容果真看到街道拐角处,一名满身痞气的中年壮汉,从两个孩子手中,接过方才从这边顺手牵走的钱袋。
掂量了一番,与刘妮容对视,手臂刺青,很是狰狞,壮汉脸色,毫无变换。
反而看向商队几人,极不耐烦地,打了个滚蛋的手势。
见状,刘妮容哭笑不得,与公孙杨低声说道:
“在雁回关,当贼的,都这么豪气,明目张胆吗?”
脚步瘸拐的公孙杨,轻笑道:
“在这里,当官的,当兵的,不过是过街老鼠罢了,当贼的,当匪的,才是大爷。”
公孙杨犹豫了一下,说道:
“小姐,此地不宜久留,可是,上次在倒马关,我以为,必死无疑,不想让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牛角弓,被他人拉开,故而,便自己绷断了弓弦。
弓弦特制,材料只在这边境,方能找到,那店面,不易寻见。”
刘妮容点头道:“不碍事,公孙叔叔,你自去寻找弦丝即可,我们约好,一个时辰后,在城门口会和,可否?”
公孙杨考虑了一下,叮嘱道:
“小姐,千万记得,莫要进那些生意冷淡的店铺。
城内铺子,大都有靠山,才能在雁回关扎根,挣的,都是大银子,常人不好打交道。
还有,于雁回关这等地方买东西,自然要比在别的地方,破费银子许多。
这钱,心疼不得。
你越讨价还价,那些精明,已渗透到骨子里的商贾,越是往贵了卖。
便是把价格喊破天,也不觉着腰疼,在这沙漠之中,爱买不买。
再有就是,在雁回关,虽说,遇到大事,力求能忍则忍,但,切记,不可行路低头。
若是露了怯,极易招来欺软怕硬的苍蝇。
这些角色,鼻子比狗好,眼睛比鹰毒。”
刘妮容一一记在心里。
公孙杨走时,又附加一句,道:
“一个时辰后,若我没回来,便不用等了。”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刘妮容正欲说话,却被公孙杨摆摆手,阻止了。
一言不发,径直离开。
此言一出,几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鱼龙帮青壮,当即缩头缩脑。
刘妮容看到后,气不打一处来。
反观那位白衣公子,似已见惯生死,脸色平静,站在她身旁。
边境之地,民风,极其朴素。
这不,几人走着走着,前方,一位穿着清凉,并且裸露白花花双腿的女子,迎面走来。
这女子,衣衫单薄,胸前危险物品,摇摇欲坠。
女子身材娇小,身高,比刘妮容要矮上半个脑袋。
可,便是这么个诱人女子,走路时,让人担心,前面太重,导致失去重心,会扑倒在地。
突然,一彪形大汉,斜撞向她的胸脯。
电光火石间,她一记迅猛撩阴腿,干净利落,瞬间造就一个阉人。
抬腿,收脚,一气呵成。
看也不看那体重,是她三倍,却满地打滚的汉子。
抚摸着,大概是嫌弃他的哀嚎声,太过吵闹。
转过身,又朝胸毛茂密的汉子胸膛,便是一脚。
一只绣花鞋,直接踩进这可怜虫的胸腔。
女子面不改色,提起脚,鲜血滴落无数。
这时,围观之人,有轰然喝彩的,有言语调侃的。
却唯独没有,路见命案,而仗义执言的。
那女子,在见到徐千秋后,眼前一亮,妩媚一笑。
两人擦肩而过,她反手,一巴掌拍在徐千秋屁股上。
响声不小!
徐千秋身后,三位鱼龙帮之人,及二公子徐凤年,皆是目瞪口呆。
刘妮容转头,看了看那媚态横生,却不忘朝徐千秋嫣然回眸的女子。
再看了看身旁,这姓徐的,竟眼观鼻,鼻观心,笔直向前,毫无反应。
似察觉到刘妮容的愤懑,徐千秋笑道:
“怎么,你觉得,此刻,我该高喊一句非礼?
到时候,放眼整条街,就你一位女侠,愿意出手相助,试想那等场面,很好玩吗?
若无女子同意,男子便强硬拉弓,射箭,这是犯法。
可,若男女两者,角色调换,女子主动,却不犯法。”
闻言,刘妮容撇过头,嘴角,微微翘起一丝弧度。
第二百九十九章 【两瓣,很正经的大磨盘】(加更一)
第310章 【两瓣,很正经的大磨盘】(加更一)
按照公孙杨所说,刘妮蓉拣选了几家,生意火爆的铺子,补充了干粮和饮水。
井水贵如油,已不足形容这里的水价。
该是,一两水,一两银。
若非公孙杨提醒在先,面对那个拿勺子,蹲在井旁,一副爱买不买架势的商家,刘妮容真想转身就走。
那人满嘴荤话,说给摸一下手,就送一勺水,她差点抽剑捅过去。
只好远离几步,让那徐二公子,与这些流氓打交道。
说起这位徐二公子,与他兄长,两人天差地别,完全不似亲兄弟。
一个和蔼可亲,如市井小民,脸上无时无刻,皆带着笑意。
无论走到哪儿,在作甚,只见他的手,始终握着腰间那枯木刀柄,闲暇时,轻轻摩挲,似爱怜,似交谈……
另一个,白衣公子,虽也不是整日冷面冰霜,与之相处,却总莫名有股子寒意,难以形容。
胸脯急剧起伏的胸脯,刘妮蓉抚了抚,下意识往下一瞧。
以前不觉得,现在方知,比起方才那个不害臊的女子,自己这里,似乎真的不大啊。
正恍惚间,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仿佛已被来人撞破羞人心事,刘妮容脸颊绯红,脸色却故作狰狞,显得十分别扭。
待她看到,那不苟言笑的白衣公子,端着盛放清凉井水的葫芦瓢,站在眼前,刘妮容皱了皱眉头。
徐千秋也难得揣测这女人,此刻在想些什么,比如骂他的话,无所谓道:
“那卖水的,见我如见天人,我们一行人,今日所需之水,分文不取,你爱喝不喝。”
刘妮容犹豫了一下,挤出一丝笑脸,说道:
“算了,还是装入水囊。”
转头看去,那卖水的,双瞳空洞,似行尸走肉,如机械一般,只顾着给众人,果真分文不取。
三名鱼龙帮青壮,扛了二十来只水囊,还有一袋干粮,及酱牛肉之类的熟食。
二公子徐凤年,腰悬割鹿刀,两手空空。
如此,难免又要被白眼愤恨,走在刘妮容身边,笑道:
“刘小姐,不当家,不知油盐贵了,只是买水,至少得花八十多两银子,有何感想?
若非我哥,鱼龙帮今日又得破费了。”
刘妮容狂饮两瓢井水,润了润干裂的唇角,默不作声。
待到出城时,二公子徐凤年与鱼龙帮一道出城,徐千秋则是打算在雁回关留宿一夜,让几人先行离去。
徐凤年深深看了兄长一眼,心中知晓,兄长在雁回关,估摸着,还有什么谋划,故而,并未询问。
接下来,世子殿下绕雁回关,绕行一圈。
一路行来,期间,还在墙角根下稍作停留。
发现,便是内墙砖砌的排水槽,也处处透着严谨。
当初建造时,便是如此,如今保养亦是。
缓缓收回视线,回到城内。
过了雁回关这座城,霜重鼓沉声不起,再往北去,便真正到了北莽。
酒肆老板,是个中年汉子,看徐千秋的模样便知,这白衣公子不是个缺钱的主儿。
于是,厚着脸皮,说自家红烧牛肉,如何如何地道。
徐千秋笑着答应下来。
夕阳西下,头顶有南雁北飞,一盘热腾腾的烧肉,终于端上桌子。
徐千秋夹了一筷子,不出意外,是就地取材的野牛肉。
自是比不得黄牛肉鲜美,不过,孤身一人,又卖茶又掌勺的老板,还算有些机智,拿一种冬雪反茂,绰号为春不老的蔬菜,加以腌制,放入牛肉,比什么香料都来得熨帖。
这一盘牛肉,卖相不俗,滋味也让人舌下生津。
难得,世子殿下破天荒地,让老板将茶换酒,这一顿,吃得舒坦。
可惜,与青鸟的厨艺相比,还是差了太多。
吃饱喝足后,徐千秋便离开了。
这雁回关,还需再了解了解。
于北凉边境村庄,埋下无数tnt,除封锁消息外,不得引起任何注意。
牵走百姓,难免令人怀疑。
故而,便需声东击西。
三不管地带,雁回关,便是最佳选择。
此地建筑,坚不可摧,为修建,可谓花了黄金万两。
城墙坚固,且,内设藏兵洞,可容纳十万大军。
其背后之人,却一直神秘,未曾现身。
花如此代价,如此心血,却隐而不现,于他人看来,这雁回关,定大有玄机。
定会派人前来视察,富有韬略之人,一眼便知,此城可容纳十万大军。
一切,便一目了然,不攻自破。
北凉与北莽,大战开启时,双方必会争夺雁回关。
如此声东击西,便无人会注意到那埋藏于沙漠之中的无尽tnt。
只是……
届时,北凉需派出一支大军,死战雁回关,作出死守此地之假象。
最后关头,虽可弃城而去,但在那之前,必会损失惨重。
沙漠tnt,死亡之海,绝不容有失。
因为,一旦开战。
北凉所需要面对的,不止北莽大军。
那时,离阳王朝必定趁虚而入,攻打北凉大后方,断其退路。
北凉,定会陷入两难之地,围困其中。
离阳皇帝,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大战开启,北凉所面对的,是五倍,甚至十倍于自己的兵力。
三十五万铁骑,虽天下无敌,可北莽铁骑,也不是吃素的。
如今,北凉兵力,除三十五万铁骑外,其余兵力,共计十五万,总计五十万。
可,北莽所驻扎边境兵力,便是七十万,除此之外,后续待战部队,不少于百万大军。
这些年,离阳王朝也暗中筹备,百万大军,随时可以聚齐。
两大王朝,必须逐个击破,分而化之。
徐骁假死之日,便是天下大战开启之时。
看着白衣公子离去背影,店老板从桌上拿起他走时所留碎银,咬了咬。
看到银子上的牙印,脸上笑出花来。
以往卖茶,利薄如纸,大多数时候,皆是卖给知根知底的街坊邻居,下不了狠手。
今天,两盘肉,两壶酒,便挣了好些银子,晚上回去,该与家里黄脸婆,好好邀功一番。
兴许,能让那长得皮糙,却有硕大屁股的懒货婆娘,主动出些气力。
让她乖乖坐在上头,拿两瓣大磨盘,好好磨上一磨。
所谓,慢工出细活。
寻常行房,这娘们儿,只死挺挺躺在那儿,大字趴开。
他好不容易,方才有了些快意,骤然听到,她响起打雷般的呼噜声,顿时,兴致全无。
扫兴至极!
第三百章 【人间绝色,天上仙女】(加更二)
第311章 【人间绝色,天上仙女】(加更二)
俗话说得好,祸不单行,福无双至。
今日,老天爷可算开眼了。
方才走了一位口音驳杂,英俊潇洒的白衣公子,便又来了一队贵气男女,七八人。
其中一位佩剑女子,其姿容,不似人间之女,该为天上仙人。
店老板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店老板,算是南唐遗民,举家逃亡,来到雁回关。
父辈众人,早已相继含恨离世。
而他自己,也早已忘了“家祭无忘,告乃翁”。
上香时,心不在焉,说上几句,保佑生意兴旺,诸多的琐碎。
却懒得再提,诸如春秋啊,南唐啊之类。
去他娘的复国!
吃饱了撑的?
世间王朝,更迭何止百次,千次,难道每朝子民,皆要复国?
而他自己,多年未曾想起那南方湿润气候,所孕育的莲塘。
雨后天晴,有一株青莲,亭亭玉立,便如眼前女子。
其容颜,只是一眼,便让人感到自惭形秽。
甚至,生不起歹念。
在雁回关,鱼龙混杂,人来人往,如此绝色,却也百年难遇。
因为,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皆不会来此鸟不拉屎,而是三不管的混乱地带。
除非,身怀绝技,有通天本事。
若手无缚鸡之力,来到此处,便是再好的地,也禁不住源源不断地耕牛糟蹋。
得见人间绝色,茶肆老板心情大好,热络吆喝起来。
一名中年黄衣剑士,气态儒雅,要了八碗茶。
卖茶,赚不到什么钱,他也不甚介意。
秀色可餐,便足矣!
凑近了,看上几眼,那名女子,约莫二十四五。
若能多看上几眼,这点茶资,不要也罢。
于塞外游历,便是再美的美人,也被黄沙烈日,给磨去一半丰韵。
如眼前之人这般,如此水润,仅是瞧着,便令人倍感清凉,于这黄沙大漠之中,怕是再也寻不到第二位。
在坐之人,宝瓶州持节令独子王维学,赫然在列。
在座七位,皆与他师父同辈分,为棋剑乐府高人。
棋府,剑府,乐府,三府皆有。
他的师父,吴妙哉,正是那位开口买茶之人,中年儒生,黄衣剑客。
王维学在宗门里,交友广泛,与在座几位,早已混了熟脸。
尤其是那位,宛若青莲的黄师叔,当初,因被他纠缠得厌烦,随手三剑,便让王维学,在病床上躺了半年。
这桩风波,闹得很大。
持节令公子,为棋府亲传弟子。
而那出身寒门的黄姓女子,则是剑府下任府主,热门人选。
二人辈分,差了一个档次。
此事风波,依剑府之意,象征性禁足她半年,如此便可。
也算是,都有台阶可下。
不曾想,持节令王勇,竟亲笔修书,向女子致歉。
王维学,下床后,活蹦乱跳,也未曾记仇。
与剑府黄师叔的关系,反而稍微融洽几分。
王维学瞥了一眼,那位坐在角落,安静吃饭的老儒生,收回视线,轻声道:
“我在雁门关,花钱买了个消息,那些从倒马关过来的北凉人,皆是陵州的鱼龙帮。
一个小帮派罢了,最多不过两三百号人。
小帮派罢了,不足为道。
帮主姓刘,这趟领路的刘妮容,便是帮主的孙女。
这帮人,并无太大疑点,和老蛊头,肯定不认识。
不过,鱼龙帮队伍之中,还参杂有另外一波人,那白衣公子,有些古怪。
按照师兄们所说,他们回来后,在地上瞧见了一本《公羊传》。
经验证,货真价实,绝无虚假。
而当时,我亲眼所见,老蛊头带着,以《公羊传》为书封,实则为《青蚨剑典》,逃遁而去。
那佩刀男子,随后追了过去。
之后,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
黄衣吴妙哉,相貌清逸,是一位美髯公。
男人到四十,只要有气质,能撑起来,如此,便算一枝花。
熟透了的妇人,眼光比小女孩要高,要挑剔,独独喜好这一口。
两根手指,捻了捻髯须,眯眼笑道:
“鱼龙帮,过江的虾米,自顾不暇,我们不必分心。
这本出自吴家剑冢的《青蚨剑典》,珍贵非凡,但,更让我们棋剑乐府好奇的是,除了这部上乘驭剑典籍,还有三四本秘笈,同时流入边境。
这一切,若幕后有人,故意为之,那可就有意思了。
以诸多上乘秘籍为诱饵,引来四面八方的江湖中人,齐聚雁回关,互相争夺。
要不了多久,此地必然热闹非凡,恩怨百出,杀戮不断,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这小小的雁回关,有何特殊之处,竟值得如此大费周章?
西湖师弟(元芳),你怎么看?”
瘦如猴子,却一身华贵锦衣的男子,相貌与吴妙哉,一个天,一个地。
这人,手持一柄铁如意,但眼神清澈,冷冽。
在其身上,养出一种,只可意会的不怒自威,缓缓笑道:
“东仙师兄,你此问,便似问道于盲。
就我,脑子一根筋,真要我说,找到那姓宋的,拿铁如意,将其杀了。”
闻言,其余师兄弟,皆会心一笑。
西湖师弟,性子直爽,但,下棋如做人,每次落子,直敲人心,绝不容小觑。
棋剑乐府,三座府邸,正因有西湖,和一斛珠,这般粗犷与心细兼有的同门,方可表里如一,其乐融融。
而且,棋剑乐府,最让世人艳羡之处,门内有不下于二十对神仙眷侣,隐居府内,常年对弈,练剑,或者,携手行走江湖,相濡以沫。
相遇江湖,却能不相忘于江湖。
只羡鸳鸯不羡仙,不过如此。
于棋剑乐府而言,一本《青蚨剑典》,并不算什么大事。
吴妙哉这一辈精锐,尽数走出府邸,更多的,则是存心,暗中保护王维学这帮晚辈,来边境历练。
再有,棋剑乐府宗旨,于江湖,落子百万,暗旗无数,便是宗旨。
吴妙哉一人,或许制服不了那魔道中人,老蛊头。
联手两位师兄师弟,便足以将其困死。
如此阵容,若寻到那侥幸得手《青蚨剑典》的宋姓魔头,他万万逃不出棋乐剑府的手掌心。
第三百零一章 【徐千秋的肾,被偷袭了】
第312章 【徐千秋的肾,被偷袭了】
王维学坐在一旁,闲来无事,便是一直偷看,打量着喝茶的剑府黄师叔。
王维学出身于王朝第一等豪阀,怎样美人儿,他没见识过?
但,这位名义上的长辈,极为漂亮,毋庸置疑。
便是如此,真正让他动心,而且动容的,是她的坎坷境遇。
她出身于龙腰州,一个不起眼的寒门小族。
年幼时,被游历四方的师父相中,根骨上佳,带回棋剑乐府。
初时,轰动三府,无一不称赞她天资卓绝,不逊色于历代府主。
二等词牌名,位列第一的谪仙,空悬百年。
剑府府主,本意是,摘来,赐给那粉雕玉琢的小娃娃,却又担忧拔苗助长。
于是便想着,等少女初长成,再由她自己,凭实力拿下谪仙的词牌名。
好在,这孩子不负重望,三年习剑,便已通玄。
不曾想,十岁时,生了场大病,几乎暴毙。
那之后,经脉枯萎,窍穴紧闭。
再之后,整整五年,一言不发,与哑巴无异。
终日练剑,却毫无寸功,旁人瞧着,很是心酸。
十六岁时,被评点词牌名,仅拿到了排行第六的:山渐青。
这时,雪上加霜,她的师父,随后逝世。
若只如此,这个名叫黄宝妆的女子,便是灵光乍现后,籍籍无名一辈子。
但,在她十八岁时,孤身一人,独自走入宗门后面的青山,再出青山时,已开窍二百一十二。
再练剑,境界一日千里,三府震动。
如今,已将其视作下任剑府府主继承人。
便是棋剑乐府第一人,更漏子洪敬岩,也时常与她下棋。
王维学痴痴道:“好一个山渐青。”
吴妙哉于桌下,踢了一脚色迷心窍的徒弟,后者立即恢复常态,嬉皮笑脸。
继洪敬岩之后,再次让棋剑乐府不惜一切,倾力栽培的黄宝妆,慢慢喝完茶,然后起身,朝在座师兄师姐,轻轻一揖,默默离去。
诸位也已习以为常,回礼后,便继续闲聊。
王维学想跟上去,却被师傅吴妙哉,一把拉回座位。
徐千秋站在城头,俯瞰全城。
这时,雁回关之中,宁静安谧,像一位暮年老妇,正打着瞌睡。
但这老妇,与慈祥,绝无半点关系。
若她于沉睡之中醒过来,便会异常狰狞。
城头之上,只有徐千秋一人。
缓缓走到东城墙,于点将台下,有一座石碑。
蹲下,仔细看去,竟是北莽书法大家,余良的杰作,《佛龛记》。
行文晦涩,夹杂太多佛教术语,一般人,根本认不全。
徐千秋骤然转头,笑问道:“这位姑娘,喜欢看本公子的背影?”
世子殿下身后,来人正是山渐青,黄宝妆。
在她腰间,悬有一柄古剑。
剑名,绿腰,是剑府珍藏四百年的三大名剑之一。
传言,剑纹若九条青蛇,放于水中,游走如活物。
在棋剑乐府之中,常年面如寒霜的黄宝妆,于此刻,竟露出一抹羞涩。
若被旁人看到,定会百般惊讶。
在雁回关,要找一名脸皮如此浅薄的女子,比登天还难。
况且,此女本应天上有,不该凡间物。
徐一指瞥了眼那柄绿丝缠绕的剑鞘,笑道:
“好久不见!”
她微微一笑,点点头。
这世间,有一些失传的相术,徐千秋在黄三甲处,知晓六种。
而眼前之人,便拥有天人相,龙妃相,身兼两种。
以她的体质,早该承受不住,暴毙而亡。
早些年,她的修为,一夜之间,尽数散去,其中缘由,便是如此。
那一夜,她本该暴毙而亡,幸得徐千秋相救。
至此,入了天下第一楼。
六相之一,共工相,在徐千秋所认识的人之中,便有两人,皆是如此。
弟弟徐龙象,及青州陆家带来的家仆,重瞳子陆斗。
黄蛮儿和重瞳子,天生膂力惊人,便是没有后天习武,锻炼体魄,也能凭借着先天恩赐,扛千斤鼎,生撕虎豹,有如神助。
眼前女子,身怀异相。
其一,为道门真人垂涎三尺,梦寐以求的,天人相。
其二,为密宗欢喜,双修之人,梦寐以求的,龙妃相。
龙妃相,此类人,便如一棵活人参,于大街之上逛荡。
岂能不让人心生歹?
在她口中,有一颗红珠。
便是因此,她常年不能言语。
虽有徐千秋所赐功法,调和体质,但口中珠子,有助于修炼,辅助镇压。
她张嘴后,这颗千年骊珠,流光溢彩,再难掩饰。
兼具双相,除非有黄蛮儿那般体魄,否则,难以承受。
女子吐珠,眼神涣散,徐千秋脸色一黑,下意识地,要将骊珠放回她口中。
但已然来不及。
那死寂无神的双眸,猛然一变,毫无征兆,变作一赤眸,一紫眸,熠熠生辉。
徐千秋猛然惊悚,应变迅捷。
向前伸手,紧贴女子心口,发力一推,试图打散她体内炸雷的汹涌气机。
这一瞬,哪里顾得上,手心那一团,是软是硬。
女子双色眼眸,滴溜溜转动,好似在黄泉路上,折返回到阳间的厉鬼。
不多时,缓缓适应。
她双眸之中,终于有了焦距,直直盯着,近在咫尺的徐千秋面孔。
那枚骊珠,欢快地绕着女子飞旋,在暮色中,带出一抹流萤光华。
此刻,这女子,已不能算作黄宝妆本人,她伸出一根纤细手指,轻轻点在徐千秋眉心,妩媚道:
“官人好狠的心,奴家等你这么多年,缘分使然,如今再度聚首,竟想阻止我现身,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吗?”
说话间,她已整个人倾倒在徐千秋怀中,环抱着他。
身后,屁股荡出一个上翘弧度。
左手在徐千秋胸口,轻柔一推,嘴唇便凑了过来。
却被世子殿下躲了过去。
下一刻,她以手化刀,于隐秘之中,刺向徐千秋的肾。
那里,是男人之根本,可不能乱来。
关键刹那,徐千秋微微侧身,避开关键部位。
瞬间,徐千秋双脚离地,身体承受猛力一击,撞向《佛龛记》石碑。
厚达三寸,石碑如此结实,仍被折断。
整座等人高的大碑,瞬间砸成无数块碎石。
便是如此,徐千秋亦是毫发无伤。
撞击瞬间,于周身,展开一强大罡气。
立定后,不惊不惧,不悲不喜。
几年不见,这女人,已是天象巅峰,半步陆地神仙!
比本体,还要厉害三分!
这突然出现的怪胎女子,扭了扭脖子,望着徐千秋,嘴角扯了扯,讥笑道:
“几年不见,你还是这般深不可测,但这一次,我一定能打败你!”
她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城墙之外,很善解人意地提醒他,可以尝试逃跑。
第三百零二章 【大魔头,洛阳】
第313章 【大魔头,洛阳】
女子双手于胸前,快速起手势,双脚于地面之上,击出两团尘土。
便要全力出手!
在这生死存亡,极为紧张时刻,她的肚子,发出咕噜声。
起手式,瞬间散去,轻轻叹息。
浩然杀机,已弥漫整座城头,荡然无存。
她低头摩挲着肚子,喃喃道:
“饿了呢。”
徐千秋气机微松,并拢双指,缓缓松开。
眨眼间,她那人间绝色的脸庞,便已贴到了他眼前,双手环住徐千秋双臂,喜怒无常的她,沙哑道:
“饿了,我就格外喜欢杀人。
把你手臂撕掉好不好?”
这女人,喜怒无常,杀人如麻,徐千秋实在头疼。
见徐千秋脸色不大好,已有些许愠怒,她笑了笑,松开双臂。
不见她任何气机运转,骊珠,便再次驾驭,围绕在她身边,活泼打转。
她跃上城头,弯腰看着徐千秋,说道:
“算你运气好,我曾与她许诺,吐出骊珠后,见到的第一个人,要么娶回家,要么杀了他。
现在我决定,选择前者。”
徐千秋懒得搭理他,初次见面摘面纱,就得娶回家,老套不?
他心里很是清楚,这名棋剑乐府的女子,下一任剑府府主继承人,是双重人格!
他更喜欢与那个,腼腆婉约的她,打交道。
吐出俪珠后,眼下这个她,就等于释放了一尊天大魔头。
几年前,徐千秋第一次见到这魔头时,她还很弱,如今几年过去,已是半步陆地神仙了。
她跳下城头,伸了个懒腰,握住骊珠,轻柔摩擦脸颊,恋恋不舍,叹气道:
“狠心的男人,多年不见,也不愿与奴家多温存温存。
下次,我一定能打败你,让你心甘情愿,嫁给我做夫君。
回了!”
骊珠重新入嘴,双眸光华,逐渐淡去,归于暗淡。
悬挂绿腰剑的女子,站在那里,一脸茫然。
待看到徐千秋不断揉着腰,婉约女子,眼眶湿润,小跑来到世子殿下身前。
紧闭嘴唇,拿手指在空中,不断比划。
徐千秋能看懂她的手势,她是在说:
“对不起!我如果张嘴,或者死了,她就会出来,然后杀很多人。”
顿了一下,她犹豫片刻,似在思量着什么,有比划两下,意思是:
“她好像有点喜欢你!
这么多年,一直让我四处打探你的消息,以此为筹码,不出来杀人。”
闻言,徐千秋无语翻白眼,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腰。
如此近的距离,被半步陆地神仙,进行偷袭,若是换了旁人,这肾,铁定是没了。
这个女魔头,手段骇人,心狠手辣,心机也不浅。
眼前这个,相对来说,显得较为普通的棋剑乐府女剑士,不过是金刚境罢了。
论个极端,两个她,相差甚远。
女魔头上次现世,惹下滔天大祸,骇人听闻。
而婉约的另一个她,只会埋头练剑,在棋剑乐府,冷着脸,以此将周围人,尽数拒之门外。
她也只会这么个最笨的法子,以此面对所有人。
这个她,此时此刻,忘了矜持和羞涩,颤抖着伸手,帮徐千秋擦去嘴角鲜血。
但,如何也擦不干净。
徐千秋轻轻抬手,挡去她的手,省得帮倒忙,一脸无奈道:
“没事,吐着,吐着,就习惯了,死不了。”
又叹息道:“这狠心的女人,一边说,要娶我,一边又偷袭我的肾,依我看,她是想做寡妇!”
离阳王朝境内,魔道式微,已近消亡。
当年,六大魔头,集上金顶,最终,却被齐玄帧一人,斩杀殆尽。
徐骁马踏江湖后,一些个帮派,名字稍微有魔教嫌疑的,忙不更迭,纷纷改名。
一个个,夹起尾巴做人。
但,在北莽皇朝,则大不相同。
北莽王庭,除了扶持几大宗门,以此垄断江湖外,对于所谓的魔道宗门,一直不予理睬。
以至于,那些公然食人心肝、采阴补阳的大邪派,仍能混得风生水起。
北莽王庭,一直遵循,江湖事,江湖了,朝廷不插手,以此为宗旨。
此番,北莽点评武榜,除天下十人,还列了十位魔道巨擘。
这其中,随便一个,在离阳王朝,被朝廷斩首十次都不为过。
其中,洛阳高居榜首。
此人只凭双手,便转战东锦,宝瓶,橘子,龙腰,四大州。
最后,堂而皇之,杀到帝城,见人便杀。
赶至皇城门口,军神拓跋菩萨亲自出手,方才挡下这位一身紫袍的魔头。
当时,北莽女帝就在城头观战,始终耐着性子,未曾调动拱卫皇城的六千锦甲,对其围杀,而是说了一句:
“以六千甲士,只杀一个洛阳,寡人的巍巍北莽,岂不是少了六千好儿郎?”
这样的江湖,这样的北莽,是该亲眼去看一看。
徐千秋突然想起,徐骁曾问过他:
“千秋,你可否想过,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大战若起,尚需担心离阳背后捅刀子。
届时,能否挡得住北莽皇朝的,倾力南下?”
那一晚,彻夜密谈,临近尾声时,徐骁便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当时,徐千秋并未给予回答。
因为答案是,挡不住!
所以,还需其他部署。
为一统天下,乱战开启,天下第一楼,于北莽,于离阳,分别布下九道棋局。
共十八道棋局。
秘档计划,名为【九九绝杀】。
沙漠之中,无尽tnt,便是布局北莽,九道绝杀之一。
徐千秋在城墙上坐了会儿,休憩一二,调息体内气机。
伸出一只手,她以为,他要自己搀扶,也伸出手。
却不曾想,一下被他拉入怀中。
手足无措的黄宝妆,娇躯僵硬。
徐千秋轻声笑道: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喜欢我,可我也没说喜欢你啊。
不过,吐了这么多血,你总得赔偿我?
亏本买卖,我不做的。”
女子俏脸通红,这男人,总会找着各种借口,便对她动手动脚。
多年前,便是如此,如今,亦是如此。
也不知为何,与他肢体接触后,自己便无心反抗,似乎……
还有点心安,和享受。
念及此处,脸色更红了,浑身燥热。
龙妃相,除双修外,仍是奇妙无穷。
黄宝妆年幼时,便被师父带入北莽心中的仙府,纤细肩膀,早早压下太多重担。
那之后,除了练剑,便是下棋,此外,无事可做。
活得太累!
只有与眼前之人在一起,方觉前所未有的轻松。
第三百零三章 【有一腿,有一腿】
第314章 【有一腿,有一腿】
这淡雅女子,以一个词形容之,纯洁如白纸。
如一张,世间质地最佳的白宣纸。
棋剑乐府,将她看得太重,由不得任何人,在这宣纸上涂涂画画。
哪怕只是下一撇一捺,也绝不允许。
从稚童,长成少女,她几乎只与师父,和两位府主,寥寥几人接触。
她曾无数次,站在高耸楼阁上,踮着脚跟,遥遥俯视那些,与她无关的欢声笑语。
对此,充满好奇和憧憬。
黄宝妆十岁那年,开始知道,自己体内,住着另一个自己。
十四岁,那个她,于青山中横空出世。
这个她,极为强大。
因此,棋剑乐府不得不让一位大师祖,时刻盯着她。
二十岁后,她的师父,终于离世。
那之后,除了铜人师祖,便只有洪师兄,会时不时来找她下棋。
黄宝妆知道,其实,自己下棋很糟糕,识字也不多。
一直以来,她很是羡慕宗门里师兄师姐们,腹有诗书,能出口成章。
二人在城墙之上,并排而坐。
徐千秋听她说些宗门里的事儿。
为回敬,世子殿下也绘声绘色,江游历江湖,所见所闻,所经历,一一为她道来。
见他眉头紧锁,她似心有灵犀,伸出青葱手指,缓慢轻柔,替他抹平一些细微瑕疵。
临别时,徐千秋将快速翻阅之法,传授于她。
从袖中取出一物,递将过去。
女子将其接过,只见书封之上,《头场雪》。
她知道这书,但没看过。
棋乐剑府之中,并无此书。
将书籍小心收好,低低道了一声谢。
这丫头,就是太过纯洁了些。
或许至今,她仍不明白,自己那般草率,便加入了天下第一楼,这意味着什么。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衣袖看,世子殿下很是无奈。
果不其然,她拉起徐千秋的手,往衣袖里瞧了瞧,却什么也没有,一脸好奇,疑惑。
徐千秋却笑而不语。
系统之事,便是青鸟,也不知晓。
说起系统,这丫,好像就简单把它当作储物空间使用了。
偶然间,或许因为武学秘籍,方才想起,自己也是有金手指之人。
她肚子饿,徐千秋便从衣袖之中,取出一碟糕点,递了过去。
之后,她有察看了一番那衣袖,仍是什么都没找到。
这个男人,很神秘!
一如多年前,他突然出现,救了濒临死亡的她,又传她功法。
另外一个她,说得极对,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秘密,应该好好挖一挖。
黄昏时分,徐千秋站起身,黄宝妆赶忙跟着站起,往后退了几步。
此地不宜久留,离开前,世子殿下轻声道:
“你我二人,今日之事,权当没发生过,对谁都不要说起。”
闻言,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临别。
见她吐出俪珠,徐千秋终于脸色已黑。
那个魔女,再次现身。
与其说,是黄宝妆加入了天下第一楼,不如说,是这个魔女加入了天下第一楼。
徐千秋此番寻来,确有要事,让她去办。
天下第一楼,成员无数,各自身份,皆极为神秘。
比如这魔女身份,便是在楼中,也无档案保存。
她的存在,只徐千秋一人知晓。
有些棋子,是谓暗棋。
一旦启动,必是到了最关键时刻。
这次出现,魔女虽没再偷袭他的肾,却也没什么好脸色。
但,对徐千秋吩咐之事,却暗暗记在心里。
她办事,徐千秋自然放心。
似见她偷偷瞧着自己,徐千秋愣了一下,然后,满脸灿烂笑意,上前两步,摊开双臂,似想要来一个离别拥抱。
这魔女,脸庞之上,竟闪过一丝红晕,稍纵即逝,果断往后退去。
不多不少,也是两步。
得寸进尺,其中尺度,徐千秋把握得极好,从小,便在胭脂粉堆里长大的他,岂会就此罢手。
厚着脸皮,继续向前踏出两步,脸上,多了一抹看似真诚,发自肺腑的可怜无辜。
见状,魔女一把将俪珠送入自己口中。
至此,魔女消失不见,淡雅黄宝妆,得以出现。
她愣了一下,便明悟过来,他要抱自己。
这位棋剑乐府的山渐青,羞涩更浓,脸颊如桃花,退了一步。
本该退两步,如今,却只一步。
其中玄妙,还是单身狗的,自行领悟。
徐千秋再上前一步,终于一把将其抱住。
这个女人,长这么大,却只会表达拒绝,而不懂如何表达喜欢。
徐千秋在她紫檀木簪挽起的青丝旁,使劲嗅了嗅,促狭笑道:
“告诉小魔女,以后,若有机会,我就去棋剑乐府,找你……们。
届时,她若觉得,被我抱了很吃亏,可以回抱我一下。”
许久,徐一指松开黄宝妆。
不知道是否因为口衔骊珠,还是,她龙妃相天赋使然,她的身体,夏日沁凉如泉,冬天温如暖玉。
徐千秋从她身侧,纵步踏出,故意不去看她泫然欲泣的委屈表情。
单手在城墙上一撑,跃下城头,离开雁回关,向荒漠疾行。
黄宝妆呆呆站在城头,怔怔出神。
暮色渐浓。
她的师傅,曾游遍天下,有幸听他说过,雁回关,有南雁北归,口衔芦叶而过。
而她,口衔俪珠,却不知何处为家。
早早地,便收到消息,得知他要来北莽,于是,久居深山的她,终于第一次走出棋乐剑府。
此番出行,是她好不容易,方才鼓起勇气,跟府主求来的。
过了许久,黄宝妆身体猛然僵硬。
缓缓转身,看到青砖长廊尽头,站着两人。
看清那人,她随即放松下来,露出一个笑脸。
黄宝妆视野中,两名男子,并肩而立。
一位,身材魁梧,已到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
有黄宝妆两人高。
这巨人,肌肤呈现出罕见的金黄铜色。
却如天庭仙人般,神情木讷。
在其身边,站着一位锋芒更胜一筹的男子。
三十岁出头的模样,手里提着一头颅。
其中几颗,血液已干,面容干涸。
有些,尚且有血珠,慢慢滴落,面容栩栩如生。
魔道之人,老蛊头的脑袋,便在其中。
这男子,与年轻时的武帝城王仙芝,极为形似。
而且,九分神似!
而立之年的男子,将一大串脑袋,交给身边铜人,走向黄宝妆,笑了笑。
那笑容,于黄宝妆看来,确实为笑。
但,若落于他人眼帘,只会感到,遍体生寒。
他的双眸,早已无瞳,只剩下诡异的银白。
只见他掏出那本《青蚨剑典》,“盯”着黄宝妆,打量了片刻,缓缓说道:
“我与铜人师祖,去了趟北凉边城。
陈芝豹杀我北莽皇室,该还他一份礼。
回来的路上,顺手拿到几本秘笈。
这本《青蚨剑典》,本就该送你,既如此,我就不交给府主了,你好生收着。”
第三百零四章 【抵达北莽,肥水不流外人田】
第315章 【抵达北莽,肥水不流外人田】
交出青蚨剑典后,男子不再说话,整个人,拔地而起,如一根羽箭,刺入天空。
整座城头,在这一踏之下,震动摇晃起来。
飞入天空之中,落于人字形大雁,最前头一只大雁背上。
向北而去。
拿着秘籍,望向天空,眼中,有着单纯的崇敬。
远去之人,是她的师兄,洪敬岩。
他曾指了指自己双眼,说,整个天下,只看到两个人。
一个,是王仙芝,另外一个,是拓跋菩萨。
黄宝妆的铜人师祖,左肩向下斜了斜,她笑着,一跃而起,站到他肩上。
大漠之中,月色笼罩。
黄铜巨人,手提六七颗头颅,带着女子,朝北狂奔。
寂静深夜。
一个老儒生,背着沉重竹编书箱,缓缓来到城头。
眺望北方,看着破碎不堪的石碑,摇头惋惜。
嘴里呢喃着,现在的后生们啊,都不怎么尊老爱幼了。
老人满脸风霜,站在点将台下,背影孤独。
离乡背井,二十余载,如今,终于还是回来。
又过几日,商队一行人,终于进入北莽境内。
亦是鱼龙帮此番的最终目的地:留下城。
留下城,繁花似锦,毫不逊色北凉腹地,陵州大城。
于倒马关出关后,鱼龙帮众人,所见之处,皆是满目荒凉,除了风沙,还是风沙。
若非嘴上带着类似口罩之类事物,以此遮挡一二,张嘴,便能吃上一口泥沙。
如今,再见城池,只觉,再次活了过来。
于北凉出发时,徐千秋通过“合法”途径,为自己的身份,作了安排。
在他身上,有伪造的前任兵器监军书信,字迹一模一样。
不过,内容做些许了变更。
印章,则是货真价实。
甚至,便是印泥,也取自这名武散官书案上的珍品。
诸多手段,侧面印证,坐实了密信的“千真万确”。
依信上所说,内容介绍,徐千秋摇身一变,成了将军府上,一名身份尊贵的子侄晚辈。
但还是姓徐。
此番运送货物,其接头地址,也货真价实。
进城后,找人问了路,徐千秋便带着鱼龙帮,来到一座府邸。
此处,竟是江南官商做派。
门房拿着密信,进屋通禀后,不多时,走出一名身着富贵绸衣的清癯老者。
来人脚步急促,在见到徐千秋后,相互作揖。
老人命门房,安顿鱼龙帮众人,然后,热络带着徐千秋,一同跨过门槛,大笑道:
“老夫与齐老兄弟,可是多年的交情了,嫂子的霜降茄子,烧得,那叫一绝,至今想起来,仍令人流口水,这留下城,可没这等美味。”
徐千秋面不改色,应对自如,道:
“婶婶的茄子,太辣,太咸,也就朱伯伯吃得惯。”
闻言,清瘦老人眯眼,笑了笑,微微点头,哈哈道:
“咸辣,才最能下饭。
对了,齐老兄和老嫂子,身体可还好?”
徐千秋一脸阴霾,叹息道:
“婶婶身体,还好,就是叔叔,他年轻时,落下肺部老毛病,总去不了病根,一到阴雨天气,就咳个不停,听着让人担心。”
老人沉默了会儿,声音低沉起来,说道:
“老夫这儿,有几品雪莲,回头,你给齐老哥捎带回去,炖着冰糖喝,能养胃肺。”
徐千秋作势,便要感激作揖,老头赶忙搀扶,佯怒道:
“你这孩子,都是自家人,怎的如此见外!”
接下来,自是免不了一番客套,和寒暄。
各种试探,徐千秋皆能一一化解。
方才,不过短短几句言语,这老家伙,便已试探了三四次。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等商贾之人,越老,越成精。
所谓,小心使得万年船,便是如此。
也难怪人家要试探一二,徐千秋这身份,本就是假的。
卫姓老人的宅子,三进五进,妥妥的大宅院。
留下城,虽不像两朝帝城那般,寸土寸金,但,要买下如此豪宅,若无十五万两白银,根本不可能。
便是在安城,能有这么一栋豪宅,便是身居正三品大员,也羡慕得不行。
绕过假山,沿着中轴,向里递,两侧,有账房和家塾。
大厅所在,富丽堂皇。
再往里,则是宴饮听曲的花厅,其中,有一座载满荷花的小水池。
如此装饰,大概就是江南官商大宅的共性。
庭院深深,淡雅幽静。
老人与徐千秋,刘妮容,公孙杨,徐凤年,四人说着,大家先坐坐,由衷笑道:
“老夫这辈子,是没办法落叶归根喽。
但,总得让自己还记得,是哪里人不是?”
卫姓老者,在留下城,有十几家铺子,为一方大商贾,方才坐下,便与刘妮容,公孙杨,在面子上,进行客套寒暄。
所谈,不过皆是些生意场上的生意经罢了。
很快,老人起身,说道:
“诸位稍作休息,老夫需亲自去清点货物,总要给监军大人卖出个好价钱。
否则,老夫丢不起这人。
你们不必拘束,就当这是自己家即可。”
临走时,唤来两名年轻俏丽的丫鬟,在大厅伺候人。
徐千秋端起茶水,细细饮了一口。
至于是否有毒,不在考虑之列。
他自己,本身便是天下最大的毒源,早已百毒不侵。
杯中茶水,凉去一两分,娇滴滴丫鬟,便殷勤询问,徐公子要不要换茶。
账房里,卫老头透过窗户,望向大厅,似记起什么,背着三名账房管事,从袖中,抽出那封密信。
沾了口水,然后,用发黄指甲盖,在印章上划了划。
后,蘸了些唾液,于手指上轻轻一抹。
再嗅了嗅后,终于松了口气。
将密信放回袖中,点头,喃喃道:
“是这个味道,没错儿,这趟生意,没差了!”
卫老头眯眼,打了会儿盹,然后会心一笑,道:
“既真是齐老哥的侄子,这一路千里,走得辛劳,我这做叔的,是不是该去金凤阁,请位头牌回府?
只是,不知这侄子,喜欢什么口味,若是清淡一些,倒省了破费和麻烦。
大厅里的秋水和春弄,这两个丫鬟,依老夫看,就挺好。
为叔一把年纪了,有心而无余力,吃不动了。
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嘿嘿嘿……”
第三百零五章 【青鸟归来,陪沐浴】
第316章 【青鸟归来,陪沐浴】
进城前,刘妮容便与帮众提过醒,寄人篱下,事事需小心谨慎。
住下后,别磕碰了什么贵重之物,切勿四处乱逛,惹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便是眼神,亦不要乱瞥,若是因此看到什么不该看的,难保不会被灭口。
这世上,每个人,多多少少,皆会有些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
知道得太多,未必是好事儿。
其实,这些,已是她多虑了。
一路北行,鱼龙帮众人,早已没了,初出陵州城时的踌躇满志。
此番北莽之行,众人一一见识过,将门子弟,倨傲阴险。
亲身感受过,官兵毒辣,手段百出。
也见识过,那帮抢夺秘笈的江湖高手,飞来飞去。
甚至,不止一次遭遇土匪劫杀。
种种变故,早已将鱼龙帮众人,打磨得毫无脾气可言。
其中几位青壮少年,曾随刘妮蓉一同进入雁回关,回去后,唾沫四溅,与他人说起那女子,白花花大腿,沉甸甸双山夆……
如此曼妙女子,最终结局,是如何一脚,便将壮汉踩出个大窟窿。
听闻其中凶险,生死无常,鱼龙帮帮众们,尽皆胆寒。
卫老头儿,心思缜密,一辈子都在打算盘。
他召来管家,命其,前去探探口风,在那名侄子点头,及鱼龙帮刘姑娘默认后,在晚宴过后,便让人,分批带着鱼龙帮成员,前往留下城青楼,喝花酒。
青楼,并非城中最上档次的。
也并非卫老头出不起这个银子,而是怕惹事。
青楼之地,本就是最不讲理的地方。
他的家产,固然不少,但,这是在北莽。
银子能使鬼推磨,却有前提。
前提是,你的银子,能送到权贵子弟手中,对方也愿意收下。
乱世之中,有钱,却未必送得出去。
所谓,投石问路,投了石,却不一定能寻到门路。
若是在青楼,勾栏里,与那些官家子弟装上,争风吃醋。
那些人,翻脸不认人,翻脸比翻书还快。
卫老头可不想,为了区区一个兵器监军府的交情,而惹来一身荤腥。
毕竟,他是在留下城做买卖,而并非是陵州。
卫府,有意无意,将刘妮容和徐千秋,单独安排在花厅后方的隔壁房间,与鱼龙帮众人,隔了一个院落。
至于徐二公子,带着御姐舒羞,估摸着,该是压马路去了。
晚些时候,青鸟归来,带了各种美食。
值得一说,青鸟手上,有一储物袋。
约莫一间厨房大小。
空间虽不大,但平日里,足以够用。
世子殿下有系统,空间无限大,因此,便将储物袋给了青鸟。
她随自己游厉天下,奔波不断,有此宝物,会方便,便捷许多。
初见储物袋时,青鸟惊为天人,许久难以回神。
她大致明悟,公子徐千秋,为何每次皆能从空空无一物的衣袖之中,取出各种东西。
或许是潜移默化,青鸟亦将储物袋藏于衣袖之中,而非挂在腰间。
多日不曾吃到青鸟厨艺,徐千秋馋得不行。
果然,将这丫头带上,是极为正确的决定。
如此看来,日后流浪诸天,也得带着她。
至于青鸟是否愿意,徐千秋却未曾探过她的心意。
还不到时候。
青鸟伺候,两人一起沐浴更衣。
至于那两个清秀丫鬟,则在屋外等候。
只是,屋内嗯嗯啊啊的声音,虽已极致压低,却如何也掩饰不住。
声音起起伏伏,持续了一个时辰,方才渐渐敛去。
对此,世子殿下出门后,并无任何异样,任何汗颜。
倒是两个丫头,从未经历这种事,臊得不行。
换了一身清爽装束,徐千秋走出房间,于院里闲坐。
隔壁房间,刘妮容开门后,走到院里,坐在一旁,沉默不语。
坐于葡萄架下,望着一汪秋池,清风拂面。
此番境遇,与先前大漠旅行相比,可谓,置身于仙境之中。
徐千秋拿起一个凤梨咬了口,方才运动过激,损失不少水分,如今,需补充一下,随口问道:
“刘小姐,还在为鱼龙帮去逛青楼而生闷气?”
刘妮容狠狠瞪他一眼,这混蛋,在他口中,谈及逛青楼,就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希拉平常。
登徒子!
不要脸!
徐千秋大概能猜到她此刻在想些什么,十有八九,是在心底骂他,绝无好话,却也不甚在意,笑道:
“幸好,我并非鱼龙帮之人,否则,定被活活憋死不可。
此番北莽之行,提心吊胆,好不容易,终于活着到了留下城。
刘大小姐,你是女人,自是没啥念头,可那一帮大老爷们儿,劫后余生,早已憋得两眼冒火。
一帮大老爷儿们,憋着难受!”
刘妮容怒道:“那你怎地不去青楼,也做那种下流勾当?!”
徐千秋顿时悲从中来,满脸凄凉。
见状,刘妮容一头雾水,一阵对视后,她好似发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
破天荒地,露出同情的眼神,小声问道:
“你不行?”
徐千秋狠狠咬了口多水所汁的风梨,顿感好气,又好笑,说道:
“我行不行,干你何事?
再者,刚才,房里里的动静,有如火山爆发,刘小姐便住在隔壁,难到没听见?”
刘妮容脸色古怪,略显羞红,却仍有几分怀疑,自己的猜测,似乎极有可能。
她好像,已认定了那个不行的事实,很体贴地,转移话题,问道:
“到了留下城,该不会出岔子了?”
徐千秋点头道:“以卫丰的能耐,这趟买卖,已经成了。
你们回陵州,也能得他的暗中照应。”
刘妮容愤懑道:“他既有这本事,为什么先前不早些帮忙?”
徐千秋平静反问道:“他是你爹?为何要花银子,花人情,跑来帮忙?
这种老狐狸,不缺钱,对他而言,若鱼龙帮自己没本事,将货物平安送到留下城,那么以后,就甭想再跟他套近乎。
好歹,他也是留下城,有头有脸的豪绅,而陵州,一个不在其职的兵器监军,并非多大的人物,只不过,相互碍于情面罢了。
做成,皆大欢喜,双方都有银子拿,做不成,卫丰不过少赚了一份,可有可无的香火钱罢了。
鱼龙帮若想日子过得滋润,归根结底,还得靠你自己去争。
若能成了陵州,首屈一指的大帮派,卫丰便会反过来,巴结于你。”
闻言,刘妮容黯然。
两人相视,久久无言。
刘妮蓉神游万里,冷不丁地,他顺着这家伙的视线,往下一瞧。
那目光所及,可不正是自己的双腿之间?!
刘妮容恼羞成怒道:
“臭流氓,你看哪里?!”
不曾想,这家伙,竟理直气壮,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反而将她吓了一大跳。
厚颜无耻道:“怎么滴,犯法啊!!?”
第三百零六章 【北凉军事防御图,泄露】
第317章 【北凉军事防御图,泄露】
房间之中,府上丫鬟,端来一壶茶水,姗姗离去。
这茶,一两三金,有价无市,很是奢侈。
可见,那姓卫的老头儿,身价不菲,竟拿此茶叶招呼客人。
却不知,鱼龙帮众人,却无此待遇,独有公孙杨一人罢了。
今晚,他的伙食,亦是独立,与他人不同。
公孙杨瘸拐着腿,轻轻栓上门。
倒了一杯茶,白瓷杯,淡绿茶,莹莹可爱。
端起茶杯,却又放下。
脚患湿毒的他,忍着刺痛,慢慢脱下鞋袜。
如今,他已过不惑之年,获得够久了。
相比起那些,早已死在春秋乱战,死于北凉铁骑之下的老兄弟,他苟且偷生,已够起久了。
公孙杨望向窗外,叹息一声,忍着刺痛,摘下靴袜,陷入追思。
在他少年时代,徐字王旗,麾下铁蹄,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以雷霆之势,奔袭西蜀皇城,他父亲,阵前战死。
此噩耗传来,祖父以雪为墨,作下绝命诗,之后,慷慨殉国。
昔日王朝,所作之诗,谓之忠臣传,其数量,西蜀仅次于西楚。
绝命诗之多,更是八国最盛。
西蜀旧帝,虽说才略平平,治国无能,但,正是这么一个昏君,一个小国,为北凉铁骑所灭国时,京城官员,扎堆于青云街,争相赴死。
哀嚎遍地。
逃亡者,大多如他一般,是尚未及冠的少男少女。
西蜀公孙氏,擅使连珠箭。
公孙杨,便是其后人。
伸手,轻柔抚摸桌上,那已补上弦的牛角弓,泪流满面,嘴唇颤动。
这时,敲门声响起。
公孙杨迅速擦去泪水,稳住心神,说了声,稍等。
穿好鞋袜,瘸着腿,走去开门。
见来人是那姓徐的白衣公子,眼角闪过一丝差异。
徐千秋自嘲道:“被刘小姐拿剑,满院追着砍,只好逃到公孙前辈这里,暂避灾祸。”
公孙杨轻声笑道:“恰好,这里有壶好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徐公子请自便。”
徐一指掩上门后,走到桌前坐下,也不客气,给自己倒了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公孙杨淡淡一笑,挪了挪牛角弓,双指捏住质地薄腻的瓷杯,慢慢喝了口,早已凉透的茶水。
徐千秋伸手倒茶时,动作一停,问道:
“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公孙杨心一沉,脸色如常,说道:“徐公子但说无妨。”
徐千秋也不去看这瘸腿老人,倒完茶水,一根手指,轻轻摩挲着茶杯,杯沿,平淡道:
“雁回关之中,弓箭铺子,只有一家老字号。
那姓张的老头儿,性情冷僻,依晚辈之见,十有八九,是个假姓。
当然,这些都是废话,重要的是,那老头儿,竟是西蜀旧人。
更令人惊讶之处,在于,他早些年,便已投效北莽。
至于意图,已再明显不过了,欲借北莽之手,灭了北凉,以此报灭国之仇。
只是,不曾想,公孙前辈与那张老头,竟是旧识。
前去买弦,你二人叙旧,耽误了不少时间。
为此,不惜让鱼龙帮下一任帮帮主,刘大小姐,在城门之外等候一个时辰之久。”
公孙杨犹豫了一下,正要开口,却被徐千秋打断,笑道:
“前辈不必着急,慢慢想,我不过是喝茶闲聊,躲避追杀来了,有时间,等得起。”
公孙杨叹息间,放下茶杯,缓缓问道:
“是兵器监军大人,与徐公子一道,给鱼龙帮下了一个套?”
闻言,徐千秋嘴角微扬,果然,老姜都是这样,不见棺材,不落泪,于是,又道:
“公孙杨,你是你,鱼龙帮是鱼龙帮。
已到了这种时候,你还想混淆视听?
鱼龙帮的根底,很干净,这一点,毋庸置疑。
刘妮容,甚至是肖锵,皆被你蒙在鼓里。
鱼龙帮这趟买卖,是你一手,大力促成。
故意拉断自己的弓,亦不过是你计划之中的关键部分罢了。
现在,我不过想知道,在那弓箭铺之中,你送了什么情报,给那个老张头?
北凉的军事防御图?
还是……北凉军的人脉分布?
若我没猜错,两者兼有,对?
也只有如此,你才会在弓铺子之中,呆了那么久。
前辈,可否告知一二,北莽给你画了怎样一张大饼?
灭了北凉后,光复西蜀?
或者,只是单纯想着,让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尽数覆灭?
亦或者,助你西蜀公孙氏,东山再起?”
公孙杨脸色复杂,沉默许久,开口道:
“话既已说到这一步,徐公子仍敢孤身赴会,前来揭穿老夫身份,想必,徐公子定然深藏不露。
老夫拙见,阁下至少有二品实力。
老夫也想问问,我这颗头颅,加上雁回关一座弓铺子,能让徐公子挣多少黄金,能捞多大的官帽?”
徐千秋瞥了公孙杨一眼,他的双手,已搭在桌边,有握弓的趋势。
对此,徐一指却不以为意,笑道:
“如今,你已境界跌落,掉下三品,而且,你我相距,实在太近了些。
你即便能提起牛角弓,抓住箭囊,成功拉弦,连珠齐发,便能杀我?
或许,你心有不甘,大可试上一试。”
一直以来,公孙杨的脾气,都极为温和,此刻,却面容狰狞起来,十指如钩,抓在桌沿,颤抖,却没有出声。
桌面轻颤,两杯茶,水起涟漪,茶香扑鼻。
徐一指伸出双指,轻轻按住剔透茶杯,低头,望着杯中茶面,语气不带丝毫感情,说道:
“你可曾想过,一个公孙杨,或者说,几百个像你这样,蛰伏在北凉的遗民,不惜性命,活得像条狗。
所为的,不过是绞尽脑汁,源源不断给北莽运送情报,恨不得,日夜不休,想方设法,挖断北凉的根基。
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尽数战死,覆灭。
整个北凉,硝烟弥漫。
届时,你们这些春秋遗民,便能大快人心?
到时候,北凉覆灭,北门被打开,旧西蜀,旧南唐,旧东越,旧西楚,又有多少人,会死在北莽铁骑下?
二十年前,你是一条丧家犬,这些年,也一直当丧家犬,却也活得大义凛然。
为复国仇家恨,不惜与北莽眉来眼去,暗通款曲。
北凉铁骑若真败亡,到了那一天,天下汉人,所有衣冠,皆换莽服,那时,天下景象,可称了你们的意?
公孙杨,对你们这群,只铭记春秋大义,却狗屁不通的的亡国遗民,在下……
真的佩服至极!”
第三百零七章 【启动双面间谍:黄瓜,绿蚁】
第318章 【启动双面间谍:黄瓜,绿蚁】
不等公孙杨反驳,徐千秋顿觉无趣。
这些人若能想通,早些年,便已放下了,何至于如此。
一个个,皆如官子无敌曹长卿一般,榆木不可及。
屈指一弹,盛满茶水的瓷杯,滴溜溜旋转起来,茶水却未洒半点。
望着茶杯,徐千秋说道:
“与你说这些话,实在无聊得紧。”
公孙杨很快镇静下来,思量片刻,道:
“徐公子若能能保证,不将鱼龙帮拖进火坑,老夫愿束手就擒。”
闻言,徐千秋哑然失笑,道:
“与我讲条件?
公孙前辈,你就别花在心思,试探于我了。
若我真对鱼龙帮有所企图,陵州城内,区区一个小帮派,欲让它万劫不复,我不过一句话罢了。
你丢了义字,我帮你捡起来,那个忠字,我也一并送你,如何?”
初始时,公孙杨似不明此话之意,眼神浑浊。
沉默片刻,明悟话中意,眼神逐渐清明。
身体后倾,重重靠着椅背,好似一个将死的老农。
要命担子,背了太多年,如今,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公孙杨笑道:“如今才知道,无亲无故,也有好处。
只是,有些对不住刘老帮主。
妮容是个好姑娘,希望徐公子好好对待。
返回陵州,一切,便有劳徐公子费心了。
至于如何与她解释,想必,以徐公子的心智,不会太难办。”
徐千秋摇头道:“她在门外已偷听多时,一句未落,不需我解释什么。”
话音落下,终于按耐不住,猛地推开房门,坚韧如她,此刻也已梨花带雨,死死咬着嘴唇,摇头道:
“公孙叔叔,不要死!”
她颓然无力,哭腔问道:“我们一起回陵州,好不好?”
公孙杨揉了揉眼睛,不去看她,轻声道:
“可惜了,手边没酒。
徐公子,喝杯茶,不碍事?”
手伸出去,却又停下,已是将死之人的他,自言自语道:
“还是到下面,和老兄弟们,一起喝个痛快好了。
徐公子,麻烦你把刘妮容带出去。”
徐千秋却一副铁石心肠,冷漠道:
“公孙杨,我看着你死。”
刘妮容撕心裂肺,哭腔道:
“姓徐的,你还是人吗?!”
相比之下,公孙杨却更显平静,笑道:
“如此,也算死得干净。
妮容,与老帮主说一声,这些年,老夫愧对鱼龙帮,死得并不冤枉。”
这瘸老头儿,在鱼龙帮潜伏多年,源源不断,将北凉诸多信息,送往北莽。
依北凉铁律,细究起来,灭他十八代都够了。
事已至此,刘妮容极为反常地,竟能安静下来,也不去看公孙,而是双目赤红,死死盯住徐千秋。
公孙杨自言自语,感叹道:
“从此,这世间,再无西蜀公孙连珠箭了。”
公孙杨闭上眼睛,直起腰,正了正衣襟,双拳砸在自己太阳穴上。
瘫软在椅子上。
刘妮容捂住嘴,鲜血从指缝间,慢慢渗出。
这世间,武之一途,千奇百怪,死人复活,也不是什么奇事。
故而,天下第一楼杀人,皆有补刀的习惯。
杀了人,在其胸口处,再补一刀。
徐千秋也不例外。
从袖中取出一瓶化尸水,倒将在尸体之上,眨眼间,便是衣服,也不剩丝毫,骨头亦化成灰。
从此这世间,再无公孙杨此人。
徐千秋自诩,他并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但也绝非心慈手软之辈。
公孙杨,必须死!
这位西蜀遗民,一心复仇,欲灭北凉三十五万铁骑,恨不得北凉王府全都死光,死绝。
只可惜,他在临死之际,也未曾知晓,他所送出的北凉军事防御图,是假的。
这一切,都在天下第一楼的计划之中,徐千秋的掌握之下。
北莽既想要,自己便送他们一份。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令人难以辨别。
刘妮蓉,刘大小姐,口吐鲜血,却始终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恶狠狠瞪着徐千秋。
对此,徐一指自是毫不在意,说道:
“刘小姐,你的表现,有些令我出乎意料啊。
我想着,你或许会急着与我撇清关系,或者,干脆不要货物,直接离开留下城。
你若真如此,公孙杨就白死了。
至于你恨我,大可以回到北凉后,再作谋划。
出了倒马关,我能安排王大石做掉肖锵。
如今在留下城,我能逼死公孙杨,你刘大小姐,就先别凑热闹了。”
刘妮容松开手掌,满嘴血污,冰冷道:
“原来,王大石是你的人,如此说来,那一晚的黑衣人,也是你一手策划,幕后操纵。
你到底是谁,告诉我你的真名,也让我刘妮蓉,知道该找谁复仇。”
徐千秋笑了笑,回道:“若我说,我就是北凉世子,新任北凉王,徐千秋,江湖人称,徐一指。
如此,你是否能理解,我为何非杀公孙杨不可。”
闻言,刘妮蓉当即怔在原地,许久,似明白了什么,瘫软在地,双瞳涣散。
见此,徐千秋仍是无动于衷,坐在椅子上,盯着那杯,公孙杨没来得及喝的满茶。
又瞥了眼瘫软在地的刘妮蓉,自顾自,调笑一句:
“多美的一双腿,说没就没了,可惜了……”。
徐千秋喝了一杯茶,刘妮蓉终于摇摇晃晃,慢慢站起身来,颤颤巍巍,恶狠狠地瞪着他,问道:
“此事,求王爷莫要牵连鱼龙帮,我任凭你处置!”
徐千秋抬了抬眼皮,未曾正眼看他,淡淡回道:
“你就是这么求人的?”
嘴角溢出鲜血,牙齿咯吱咯吱响,咬咬牙,她终于跪了下去。
事情的结局,有些出乎意料,徐千秋并未杀她。
盯了好一会儿,挥了挥手,让她退下了。
这时,青鸟推门而入,见公子未曾饮茶,只是手指极有韵律,轻敲桌面,便静静等候在一旁。
许久,徐千秋终于开口,轻声道:
“青鸟,立即传信回北凉,让禄球儿做好准备。
若刘妮蓉将我的消息,透露与北莽,便将鱼龙帮连根拔起,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顿了一下,又道:“若她未曾透露……
便启动备用方案,将我的消息透露与北莽知晓。
另外,让黄瓜立即将消息,传递予离阳皇室,绿蚁,则传给北莽。”
第三百零八章 【每日,需亲手杀一北凉士兵,方能入睡】
第319章 【每日,需亲手杀一北凉士兵,方能入睡】
还有一事,刘妮蓉亦无从得知。
便是此番尽了地主之谊的卫老头儿,其实也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或者说,是天下会之人。
驻扎北莽边境,这么多年来,为天下第一楼敛了不少财。
当然,他并不知晓徐千秋的楼主身份。
只知道,来人身份很高。
便是留下城,第一楼分舵舵主,也得恭恭敬敬,以礼相迎。
如此,他自是更加不敢怠慢。
徐千秋返回屋中,看到隔壁刘妮容房门紧闭,心想,真是难为这个耿直姑娘了。
她竟没有当场拼命,很是难得。
她的确是个内秀,而且出彩的女子,但,在世子殿下记忆中,最鲜明印象,却并非在倒马关客栈里,独力杀敌,也不是大漠黄沙里,她一马当先,在前领路。
而是,她坐在山坡,环膝而坐,怔怔发呆。
以及,她在雁回关,于井旁喝水前,嘴唇干裂渗血。
清明将至,自是少不了一场苦雨,令行人断肠。
上坟道路,泥泞四溅。
这如此环境,后人多走一步,便多想一分先人板板。
夜幕之中,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徐千秋推开窗户,凉意阵阵。
耳边静静听着,雨点拍荷花,不过,脸色依旧冷漠。
也不知,不确定,世子殿下是否听出了凄苦冷清。
按理说,孤身入北莽,该是悄无声息才对,而且,在北凉王府,该有个身材相似的傀儡,贴上了舒羞精心制作的面具,小心翼翼,扮演着世子殿下。
但,事实上,徐千秋却并未如此安排。
离开时,虽悄无声息。
如今,已入北莽,却计划着,将自己消息散播开来。
布局天下,怎可缺了鱼饵?
莫大棋局,以自己为天元中枢,诱人入局。
既作执棋之人,也为局中棋子。
相信用不了几日,北莽全境,就该活跃,沸腾起来了。
若能成功围杀北凉新王,那么,拿下北凉,他们便可省去九分力。
可想而知,届时,参与围杀之人,必定布满整个北莽江湖。
心有富贵,向往权利之人,皆会前来。
哪怕,这些人心中知晓,徐一指已入天下前十,亦会想着,万一能捡漏呢?
再者,对那年纪轻轻,便能一指灭敌六千四的传说,至今为止,仍有不少人持怀疑态度。
徐一指趴在窗栏上,眼中,没有一丝迷茫,眼神,异常坚毅。
看似赏景,其实,早已闭上眼,双手掐诀,一遍一遍,洗涤体内气机。
在此之前,他一心感悟天道,超越天道,遇强则强。
因修炼法则之故,体内力量,五行皆有,为自然之力。
可单一使用,亦可组合爆发。
如今,感悟境界更上一层楼,他便开始修行魔道功法,阴邪之力。
抵达留下城后,在他体内,已逐渐多出另外两股力量,分别为:至阳至刚,至阴至邪。
这两种力量,本该为两个极端,若相遇,只有一种结果,那便是爆体而亡。
难以想象,这两种力量在他体内,竟能阴阳调和,互相转化,和平相处,融为一体。
真阳须从根底生,阴符上游降黄庭。
川流不息精神固,天道无形需炼形。
徐千秋就这样站定,持续足足一个时辰。
缓缓吐出一口剑气,滚龙壁演,凝练而成,如剑如气,砰然而发,搅烂水池中一朵荷花。
瞬间便化作齑粉。
不过,这茫茫夜色雨幕中,除青鸟外,谁会注意到这个骇人细节?
恰巧不巧,坐于窗边听雨,解闷,舒缓烦躁心境的刘妮蓉,刚好看到这一幕。
心头顿时卷起滔天骇浪,这便是天下第十么……
如此恐怖,自己还如何寻仇?
便是搭上鱼龙帮所有身家性命,只怕,连他的背影都难以看到。
只是,公孙叔叔他,怎地会是北莽暗探呢,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利用鱼龙帮?
那杀千刀所说,公孙叔叔此番送往北莽的情报,竟是北凉军事防御图。
若果真如此,北凉怒火,定会牵涉鱼龙帮。
斩尽杀绝,抄家灭族,无一人能逃脱。
还有,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这本该是绝密,那杀千刀的,竟将此消息告诉自己,他所为何意?
不怕我出卖他,将此消息秘告北莽?
越往下想,刘妮蓉心中,寒意连连,久久无法平复。
徐千秋释如重负,道:
“原来,这便是所谓的口吐乾坤!”
口呵剑气,速斩青莲,徐千秋只觉得,通体舒泰,气机运转,再无半点凝滞。
阴阳相济,妙用无穷。
最简单直白之处便是,耳聪目明,极为异常。
方才,徐千秋看似依着口诀,闭目凝神,却在用心去听,听那含苞待放莲花的缓慢绽放。
在此过程中,剑气滚龙壁,沿着脉络,汹涌流淌,与池中那朵花苞的羞涩舒展,截然相反,使之炸开,枯死。
眨眼间,生机全无。
孤身入北莽,路有千万条,徐千秋最终选择,随鱼龙帮一道,潜入北莽,选择留下城,作为踏脚点。
一则,幽州以北,战火较少,江湖空间更大。
二则,沙漠之行,死亡之海,他必须亲自执行,方才放心。
三则,留下城,城牧,陶潜稚。
此人,熟谙兵法韬略,武力更是超群。
尤其,对北凉军政,钻研深刻。
本来,此人已被提拔为北莽南部,姑塞州冲摄将军。
却因为……
北莽皇室宗亲,前往阅兵,运气不大好,被陈芝豹以一股奇兵,长驱直入,一击毙命。
陶潜稚受此到牵连,贬职到留下城,做了城牧。
其实,明贬暗升。
所居官职,看似降了一品,实则,却在边境留下城,手掌军政大权。
算是因祸得福,脱离了军队樊笼。
在此边境之地,只要略有功绩,便会被龙腰州持节令,甚至是北莽女帝,青眼相中。
远比在等级森严的北莽军中,辛苦爬升,机会要大很多。
据北凉,及天下第一楼搜情报,陶潜稚行军布阵,有独到见解,尤擅诡道。
而且,此人性子暴戾,最为北莽朝野称道的之处,却是因为,此人每日,都要杀一位北凉甲士,方能睡得着觉。
此番,他从姑塞州,前往留下城,不带一名家眷,不带一分银子,不带一样珍宝。
只带了六只囚车。
囚车之中,禁锢了四十多名,在战场上被掳获的北凉士卒。
一月后,四十多人,便被杀得一干二净,一个不留。
陶城牧与北莽边军,及许多将军同僚,关系很铁。
因此,每隔一段时日,总会有新的俘虏,运送到留下城,供他每日亲自斩首。
陶潜稚,早已在北莽朝廷中,被各方势力都看好,为青壮派官员。
既有治军手腕,也有民间声望,迟早会鲤鱼跳龙门,成为北莽王庭,未来一块不可或缺的基石。
因此,此人必须死!
哪怕,他如今已是指玄巅峰高手,也必须死!
第三百零九章 【瞎眼的小姑娘,还活着,来信】
第320章 【瞎眼的小姑娘,还活着,来信】
按北莽律,城牧可有铁甲亲卫,共计六十人。
陶潜稚本身,已是指玄巅峰,实力强劲。
徐千秋掂量一番,决定,明日之行,带上弟弟徐凤年。
在其嘴角,闪过一丝阴森笑。
两朝边境,相互刺杀,十分频繁,永无止境。
不过,行刺之人,大都是死士,而且,成功率并不高。
毕竟,想在军营之中行刺,比起在皇宫行刺,还要难。
几年前,北莽曾下了血本,打造出一支刺客队伍。
从王朝内部,及顶尖宗门,共聚齐二十余人,全都是二品以上高手。
其中不乏金刚指玄,甚至,那带队之人,更是天象级刺客。
再搭配军伍精锐,百余人,共计一百三十人左右。
分作三批,潜入北凉。
避实就虚,暗杀对象,皆是北凉军政中的中层。
不曾想,竟被北凉守株待兔。
陈芝豹,袁左宗,褚禄山,三名义子,胸有成竹,兵分三路。
以三千铁骑,夹杂北凉王府豢养的近百只鹰犬,将其悉数击毙。
便是那位天象级刺客,也难逃死亡厄运。
此消息,一经传回,北莽朝野震动。
女帝大怒,当即下令,进场了一场大规模的铁血清洗。
一时间,王朝内外,人头滚滚,血染大殿。
但事实上,只揪出几名,蛰伏于北莽朝廷多年的北凉棋子。
更为滑稽的是,最终,竟查到北莽右相的头上。
这才知晓,这位右相,竟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而且,还是北凉,北莽,离阳,三方通吃。
三面间谍!
北莽,北凉,离阳,所有生意,来者不拒。
待大军包围府邸时,却早已人去楼空。
前些时日,天下第一楼在西湖之上,建立分舵。
据可靠消息,这位右相,便在其中。
凉莽两地,恩怨纠缠,并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
好似一块砧板,今天,涂抹了北凉的鲜血,明天,便加上北莽的。
一层一层,层层铺叠,天长日久,早已凝固成一块令人作呕的血碑。
这时,传来轻轻柔柔的敲门声。
断不会是青鸟。
陪沐浴后,她便已离去。
徐千秋知道,或许是秋水春弄,这两位丫鬟,其中一位到了,说道:
“进来!”
来人是春弄,比起秋水,她相对体态,更小巧玲珑一些。
肌肤白皙,长了一张微微圆润的瓜子脸,却不太明显。
这样的小女子,在床榻之上,稍微用力一些,仿佛就给揉坏了身子。
真不愧是,能值五十两金子的小可人。
可惜,徐千秋并未对这两个丫鬟,起些别的心思。
千秋阁之中,那么多丫鬟,莺莺燕燕,他都没来得及雨露均沾呢。
三十五万后宫,任重道远啊!
小丫鬟端着食盒,缓缓走入屋内。
纤细小腿,悄悄从裙摆下,微微露出,动作俏皮,地反腿将门关上。
见徐公子目光看来,红着脸,笑了笑。
她将食盒放在桌上,站在一旁,低着头,怯生生说道:
“秋水姐姐说,今晚让我来暖被,夜深了,不知公子何时歇息?”
小姑娘,脸皮薄,没脸皮说出“侍寝”二字。
望着脚尖,耳根红透。
其实,在春寒时分,大家族里,姿色稍好些的婢女,皆要暖床温被。
这,是很常见的本分事。
她与秋水,皆经过悉心调教,如小家碧玉,伺候主子,熟稔得很。
不过,她们在卫府之中,少有机会露面,见到这位英俊公子,情爱,远远说不上。
女子天性的羞赧,胆怯,倒是真的。
徐千秋打开食盒,捏起一块糕点,入口即化。
卖相不错,可惜,味道还是不如青鸟做的好吃。
抬头,细细看着这名丫鬟,面容身段,只有七八十分,却生了一双八十分的眉目。
双眉妩媚,小小年纪,便风韵暗藏。
徐千秋伸手,拈起一块糕点,递给这妮子,笑道:
“不急入侵,先坐下来,陪我聊聊天。”
小姑娘软糯,轻哦了一声,微微侧身,坐在徐千秋对面,接过糕点,仍是低头。
小嘴儿,微微张合,吃得细致,缓慢。
这时候,本该说些调情,逗人脸红的情话,可徐千秋,却说句大煞风景的话:
“在这留下城,每逢清明,该有祭祖扫墓?
你可知晓,在城中,哪儿有卖黄纸的?
明日便是清明,我想,在街角处,烧些黄纸,遥拜南边。”
如今身处北莽,北凉之地,便是南方。
俏丽丫鬟抬头,正要说话,察觉嘴里还含着糕点,生怕,含糊不清出声,是对眼前徐公子的不敬,赶忙下咽,伸出手指,抹去嘴角几粒糕渣。
妮子的眉目,天然含春,柔声笑道:
“公子只管吩咐,春弄明日儿,便给公子准备妥当。”
徐千秋笑着点点头,伸手替她擦去那,其实并未抹掉的糕末,眯眼,打趣道:
“在这儿呢!”
小婢女媚了一眼,低下头去,不敢见人。
秋水敲门而入,见着这一幕,顺带着也脸红起来。
又过了些时辰,徐千秋轻声道:
“秋水春弄,取纸笔来。”
秋水双指提袖,一手研磨,春弄不敢偷懒,帮着在熟宣上,盖上一方镇纸。
徐千秋落笔缓慢,自有一股淡然从容,秋水与春弄,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惊艳。
显然,二人完全没料到,徐公子英俊潇洒,但写的字……
也漂亮至极!
她们虽是丫鬟,却自认,再下十年苦功夫,也写不出来这么“漂亮”的字。
今日悟道,有感而发,作了些鬼画符。
放下手中笔,徐千秋对二人笑道:
“你们退下,今天不用暖被了。”
春弄心中,一半轻松,一半失落,睁大眼睛,一脸不解。
徐千秋温柔拍了她一下脸颊,说道:
“清明过后再说。”
待二人离开,一只夜隼,从夜幕之中,俯冲而下,落在徐千秋手臂之上。
取下小竹筒,打开纸条,上面所写,尽数为阿拉伯数字。
这是天下第一楼,高层之中所独有的,另外一套密码。
需要密码本,一一对应,方能翻译出来。
徐千秋脑海之中,密码本快速翻动,译文,意简言骇:
“大哥哥,我一切平安,勿念!
不日便可与大哥哥汇合。徐九月。”
简单明了,只言片语,却令这位心思深沉之人,于夜幕之下,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双目之中,带有一丝猩红。
那个瞎眼的小黑丫头,还活着!
孤身入北莽,目的其一,他虽不愿承认,但何尝不是为了心中那一丝渺茫希望。
镇定如他,也难得如此冲动一回。
第三百一十章 【今日清明,也是你的清明,杀之!】
第321章 【今日清明,也是你的清明,杀之!】
留下城,城牧府邸。
身材雄壮的陶潜稚,虽身着一袭文官袍,但那从尸骨堆里,以无尽尸骨,鲜血所堆砌,浸透的武将气焰,难以掩饰。
此处书房,很是简陋。
上任留下城城牧,临走之时,为讨好这位,此刻被暂时降职,未来,却是栋梁高官。
故而,刻意留下无数古董珍玩。
可那些东西,都在第一天,便被这位将军尽数典当。
得来的金银,尽数分发给留下城武卒。
文官笔吏,则一颗铜钱,也未曾分到手。
这期间,有位官员仗着职责便利,偷偷克扣了二百两银子。
被举发后,城牧府三十精锐,闯入其家中。
不久,一颗鲜血淋漓的脑袋,被悬挂在校武场旗杆上。
官员大小,皆有背景。
族人告状,告到龙腰州持节令那边,结果却石沉大海。
之后,留下城,再无人敢欺陶将军。
新官上任,不熟地盘,却无人敢欺。
陶潜稚,虽不曾将家眷带来,但这位,曾是正四品冲摄武将的城牧大人,并非死板男人。
每隔一些时日,便会花钱,前去请城内青楼红人,前来府中温存。
小雨连绵,陶潜稚坐于空落落的寒酸书房,挑灯夜读。
手中所拿,是一部兵书。
这时,一名从姑塞州带来的心腹校尉,站在门口,恭敬道:
“禀大人,玉蟾州,鸿雁郡主,冒雨造访。”
听闻此名,陶潜稚皱了皱眉,淡然说道:
“她若独自入府,便不见。”
话音落下,一名貂覆额,丰腴女子,出现在校尉身后。
在丰腴女子身后,跟着一名锦衣老者,双手插袖。
她跨过门槛,双手搭在腰带上。
那腰带,是北莽女帝钦赐。
娇滴滴道:“呦,陶将军,好大的官架子呀!
还是说,见了本郡主,怕惹来流言蜚语?”
英武非凡的城牧大人,再次皱了皱眉,放下书籍,对这位腰扣鲜卑头的皇室宗亲,竟丝毫不忌惮,冷笑道:
“郡主之名,艳名远播,喜好豢养面首,如今已有三百余人。
在下不过小小留下城,城牧,可不敢入郡主的法眼。
不过,在下得到线报,前些时日,郡主的那位,培养了二十几年的替身,却在北凉边境,北人所杀。
如今,就连凶手是谁,长什么样,仍毫无头绪。
郡主,听说,得知此消息,你怒拆郡主府,不知可有此事?”
说罢,州牧脸色,尽是玩味之意。
闻言,锦衣老者重重冷哼一声。
陶潜稚嘴角翘起,眼中满是不屑。
貂覆额女子,鸿雁郡主,手中拎着一把缎面伞,浪荡大笑,花枝招展。
摆手示意,让身后老扈从,莫要介意。
转头,盯着蛮横无理的城牧,媚眼如丝,道:
“陶将军,本来呢,本郡主,极为不愿进这座宅子的。
这里,每日都要杀人,阴气太重,本郡主不如陶将军这般,阳气旺盛,生怕被冤鬼缠身。
眼看,每日便是清明时节……”
陶潜稚冷冷道:“若郡主并无正经要事,恕不相送!”
这位在玉蟾州,乃头等富贵的腴美人,几次被冲撞,仍不见怒容,笑道:
“好,不与陶将军兜圈子了,是有人,让本郡主代传一句话,八个字:清明日,勿出门。”
感觉到被戏弄,陶潜稚怒气横生,书房内,杀机重重。
锦衣老者,双袖翻涌,气机如浪潮。
郡主轻轻拍了一下脸颊,歉意道:
“呀呀呀,本郡主这张笨嘴,瞎说什么哩,说错啦,的确是八个字:清明时分,不宜出门。
陶将军,可别不信,说这八个字的人,便是本郡主,亦不敢有任何违逆。”
陶潜稚转身,背对两人,语气毫无半点起伏,冷冷道:
“不送!”
鸿雁郡主甩了甩花伞,雨水呈现无度,四溅开来,笑眯眯道:
“陶城牧今日的待客之道,本郡主牢记在心,告辞!”
出了院子,于屋檐下,那位锦衣老者,接过雨伞,将伞倾斜,保证女主子不会被雨淋,然后,愤愤道:
“郡主,老奴境界远在他之上,方才,为何不让老奴出手,教训教训这不识好歹的,区区五品城牧?”
貂覆额,丰腴女子并未急着走入雨幕之中,而是伸出手,接着雨水,未曾回答老仆的问题,只是眼神迷离,自言自语道:
“老天爷,你哭什么哭?
本郡主辛辛苦苦,培养了二十多年的替身,如今惨死北凉边境,凶手亦不知是何方妖魔。
本郡主都没哭,老天爷,你哭什么?
老天爷,你说,那凶手会不会是个俊俏小哥?
待我抓到他,定要纳入我的后宫,成为第三百零一!
希望他不要令我失望,值得我破例,收纳三百零一!”
闻言,身后那位老仆,境界已至天象,寒暑不侵,此刻,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却极为隐晦,稍纵即逝,丰腴女子并未察觉。
翌日,清晨时分。
雨势渐大,道路两旁,满是泥浆。
留下城,城牧,陶潜稚,带三十亲骑,前往城外,给一名袍泽上坟。
清明大雨。
烧纸不易,死人易。
北莽边境,与汉习俗相近。
此地,在八国遗民,及大量汉人,大量迁移涌入后,其实,已是相差无几。
诸多节日,潜移默化,已相差无几。
重阳,登高插茱萸,中秋,赏桂吃月饼,年夜,守岁放鞭炮。
今日,清明扫墓。
家中男子,不管老幼,皆携带酒,食,果,品纸钱,前往上坟,烧纸。
同时,也为旧坟覆上新土。
稚童少年,在城中折上嫩黄新枝,插在坟头,烧过黄纸,然后叩头行礼。
祭拜先祖,求一些阴福,便可返回。
清明上坟,对于时辰,没有定数。
早晚皆可。
不过,今日,恰巧大雨倾盆。
坟头大多在城郊,离得不近。
许多百姓,皆打算晚些时候,等雨小了,再去扫墓。
因此,陶城牧三十一骑,轰鸣出城,便显得极为刺眼。
三十名披甲铁骑,马蹄阵阵,重重敲在街道两旁,也敲在众人心上。
城牧陶潜稚,一马当先,目不斜视,经过魏府大门时,也未曾留心到。
在高墙青瓦下,蹲着一个佩刀年轻人,及一位白衣公子。
二人身后,一名青衣婢女,替二人撑着伞。
两位公子哥,于墙角根,屈膝蹲着,脸朝南面,慢慢烧着黄纸。
与此同时,此时此刻,北凉边境,及军营之中,煌煌北凉歌,再次响彻云霄。
待铁骑远去,二人同时抬头,眼中,皆闪过一丝杀意。
每晚需杀一名北凉士卒,方能入睡?
那好,今日清明,便以你项上人头,血奠北凉军魂!
第三百一十一章 【北莽有将,名为董卓】
第322章 【北莽有将,名为董卓】
手中黄纸烧完,徐千秋缓缓站起身,见青鸟左肩已湿透。
于是,伸手将红木伞骨,往她那边,轻轻推了推。
望着雨中,那疾驰而去的铁骑,笑而不语,只是摇头。
眼角瞧见,那小伞又悄悄往自己头顶这边倾斜,好气又好笑,也无奈。
这丫头啊!
他接过小伞,不偏不倚,撑在两人头顶。
青鸟抬起小脑袋,与自家公子对视一眼,淡淡一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徐千秋摸了摸她的脑袋,微笑道:
“我知你昨晚一夜没睡,刚好现在有些时间,可趁雨势力,偷得三分闲,你回去睡会儿。
稍后,我与凤年出去走走,你就不必跟着了。”
青鸟顺从地点点头,回府去了。
进门后,这丫头并未立即走入深深庭院,而是转身,站在屋檐下,看着他的修长背影。
待他远去后,方才回屋休息。
既是贴身丫鬟,自然与徐千秋住同一个屋子。
徐千秋撑着伞,缓慢走在街道上。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的鞋袜袍脚,早已在烧纸时,便已浸湿。
他看了看自己兄长,见他双脚却依旧干燥,心中愈发惊叹他的武功之高,内力之深不可测。
天下传言,或者。真真假假,难以辨别,但这一路走来,他却相随相伴,兄长徐千秋的武功,他再清楚不过。
较之江湖传言,更为深不可测。
心头叹息,也不知,自己猴年马月,方能有兄长一半功力。
自出北凉以来,他便一直在养刀。
刀不出鞘,半年有余。
也不知今日,自己以金刚,拔刀刹那,能否杀得指玄。
想想,真令人期待啊!
有兄长护法,他便再无后顾之忧,可全力一战。
这也是兄长对他的考核,与检验。
值此清明时节,新任北凉王,及二公子,在雨幕之中,漫步而行,却是为了,去杀包括城牧在内的三十一铁骑。
这真相,便是说出去,似乎不大有人会信。
因为,听着有点冷。
更像是个冷笑话。
听了,定会忍不住缩脖子骂娘,这该死的鬼天气。
此番北莽之行,一路行来,鱼龙帮付出巨大代价,也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货物送到城内。
其实,将货物交给卫丰后,便没有他们什么事了。
但,鱼龙帮众人,至今仍留在城内,皆是因为,卫丰尽了些地主之谊。
让几名管事,带着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土鳖帮众,体会了一回温柔乡,品味其中滋味。
已商议,傍晚便离开留下城,返回北凉。
只是,这几日下来,去青楼的开销,便多达三千两白银。
在鱼龙帮看来,这并非出手阔绰,而是有些惊世骇俗。
得知自己一行人,三两天时间,吃喝嫖赌,竟花掉了地主家这么多钱,顿感有些难为情。
唯有内秀惠中的刘妮蓉,整日闷闷不乐,吃了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几日,她一直保持沉默。
未曾对任何人说起,关于客卿公孙杨的死讯。
徐千秋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来人,既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平静道:
“去给公孙杨上坟?”
刘妮蓉面容凄苦,神情憔悴,点点头,然后,一字一字,沉声说道:
“再有就是,阻止你去上坟。”
闻言,徐千秋也不去与之对视,无非是苦大仇深罢了,他摇了摇头,道:
“我只在城里转转,没打算去公孙杨的坟头。
不知该说什么,也确实,无话可说。
刘小姐多虑了。”
刘妮容咬咬牙,踏步前行,将徐千秋远远甩在后头。
造化弄人啊!
这对新仇人,前后各自出城。
刘妮容前往西南方,徐千秋则是向东南而去。
大雨滂沱,天色昏暗,如夜幕降临。
官道上,泥泞难行。
二公子徐凤年所穿靴子,早已裹满了黄泥浆。
他转头间,见兄长徐千秋脚上,仍是干干净净,难免愤懑。
故而,看似不小心,踩踏在附近一汪泥潭之中,泥浆四溅。
眼看,一片泥浆就要落到兄长裤脚之上。
刹那间,于兄长脚下,一道罡气骤然出现,泥浆尽数被弹开,然后溅落在他身上。
徐凤年顿时黑了脸。
二人不急不缓,走了三炷香的功夫,未曾碰上一位扫墓的。
为赶时间,二人啪一声,收起雨伞,任由黄豆大小的雨点,纷纷扬扬,砸落在身上,开始狂奔起来。
狂奔,确实针对二公子徐凤年而言……
看着那飘逸如神仙,脚不沾地,一触即飞,隐于云雾之中的身影,自己却是满脚泥泞,徐凤年再次黑了脸。
此番伏击,却不是沿着官道直掠,而是绕了一个极大的圈。
每次,脚尖踩地,地面轰出一个泥窟窿,溅起水花无数。
若常人瞧见,只能看到青影,一闪而逝。
再其身后,留下一串,间隔六丈,绽放如朵朵莲花的水坑。
就像是,以石子,朝湖中打出一个水漂。
城牧陶潜稚,及三十骑兵,来到一座孤零零的坟头。
坟墓之中,所躺之人,却非高官,不过一名伍长罢了。
这老家伙,十六岁时,便进入边军步战营。
从军三十余年,花了两年功夫,靠着侥幸,杀死一名北凉铁骑,升为伍长。
之后,整整二十年,一直在伍长这个位置上,虚度光阴。
在战场之上,来来回回,却始终没杀过几个人。
但说来奇怪,枪林箭雨,他愣是没死。
身边的人死了一批又一批,而这老家伙,始终活着。
那年,据说,是北凉世子,年满十六,带兵出击,于边境之地,与北凉一战。
双方各出三千骑兵。
最终,北莽惨败。
而老家伙,也是在那场乱战之中,不幸战死。
老伍长这辈子,麾下只带过十个新兵徒弟。
能活下来的,如今只剩四个,陶潜稚便是其一。
由步卒,转骑卒,平步青云,一直做到了冲摄将军。
另外一人,则当上了正五品的步战统领。
还有一人,成了姑塞边军里,屈指可数的优秀游哨。
最后一人,名为董卓,比陶潜稚的官位,还要显赫许多。
隐约,一跃便可成为北莽王庭的顶梁柱。
北莽有将,名为董卓!
老伍长一辈子,贪生怕死,教给这些新兵的本领,并非如何英勇杀敌,而是怎么贪生怕死,怎么从战场上活下来。
比如,如何装死,而不露痕迹。
比如,偷取尸体上的细软。
比如,抢斩首级,捞取军功。
老伍长死前,唠唠叨叨,也谈不上骨气,疼得眼泪鼻涕一大把。
最后,闭眼前,只说了一句:“真他娘的疼。”
第三百一十二章 【魔功显威,瞬间灭杀】
第323章 【魔功显威,瞬间灭杀】
陶潜稚及三十名嫡系,整整齐齐,翻身下马。
其中两人,各自取下背囊,分别拿出几瓶好酒。
这些酒,有价无市,一滴一金。
陶将军花了重金,半年时间,四处搜寻而来。
除了酒,再无其它。
另外一人,拿出油纸裹住,未曾被雨淋湿的一大摞纸钱。
随同火褶子,一同递给将军。
然后,撑开伞,替将军遮风挡雨。
陶潜稚蹲在坟头,一拳砸裂一只酒瓶,六七瓶昂贵烧酒,肆意流淌,与雨水一起,很快渗入坟前泥地。
陶潜稚点燃黄纸,慢慢烧了起来,自言自语道:
“老头儿,你没啥大本事,不过,我们哥几个的活命功夫,皆是你手把手教会的。
那会儿,若不是你说,自己攒军功没用,将那两颗首级,转送给了董卓,这家伙,绝不可能有今天的风光。
董胖子这小子,是茅坑里石头,臭烘烘的犟脾气,与我们喝酒时说漏了嘴,他不做到持节令,没脸来见你。
你这老家伙,小心眼儿,以前,我们哥几个偷你酒喝,就跟抢了你媳妇一样。
哦,差点忘了,你打了一辈子光棍。
要是能活到今天,老头儿,你只要说,看上了谁,我和董胖子这几个,天王老子都不怕的,帮你抢来就是了。”
手上黄纸,熊熊燃烧,陶潜稚却似丝毫感觉不到炙热痛感,轻声道:
“来给你上坟之前,杀了个北凉甲士,我亲手以北凉刀,砍断了他的四肢。
知道你胆小,怕你睡不安稳,就不带到坟头吵你了。
老头儿,跟你说,其实啊,这北凉铁骑,也就我们年轻时候,才觉得天下无敌。
主要都是被你吓唬的。
每次,还没上战场呢,听到马蹄声,就瞅见你双腿发抖,打摆子。
连带着我跟董胖子几个,也跟着害怕得要死。
如今,杀多了北凉人,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来留下城的时候,带了四囚笼的北凉士卒,也有许多,选择跪地求饶,像条狗。
有的,为了活命,跟袍泽拔刀相向,还不如狗。”
一捧黄纸烧尽,陶潜稚拍了拍手,拍散灰烬,缓缓起身道:
“不耽误你喝酒了。”
三十一骑,默然上马,那名游哨出身的心腹校尉,策马奔来。
靠近陶潜稚后,沉声道:
“将军,方圆三里内,并无异样。”
陶潜稚点了点头,笑道:
“还以为,那几个皇室蛀虫,会借着我被贬的机会,跑来叫嚣,痛打落水狗。
看来,是我高估他们的胆识了。”
校尉阴森冷笑道:“将熊熊一窝,这些穿银甲,佩银刀,却不过绣花枕头罢了。
便是来一百骑,也不够咱们三十骑塞牙缝。”
陶潜稚抬头,天空灰蒙蒙的,雨势仍没有减弱的迹象。
收回视线,平静道:“回城!”
雷声,雨声,马蹄声。
一骑接一骑,渐渐远离坟头。
再有三里路程,走完前面的泥泞小路,便可折入官道。
就在这时,陶潜稚瞳孔一缩,再其眼中,闪过一抹阴鸷。
扬手,身后三十骑,瞬间停下。
官道之上,水珠四溅,一白衣公子,一佩刀青年,撑伞而立,静候于此。
白衣公子,于此泥泞之地,浑身上下,竟一尘不染。
反观那佩刀青年,似乎刚刚在泥泞里滚过一遍似的。
北莽六品校尉,上千喝斥道:
“来者何人?!”
拦路之人,皆未言语,不曾回答。
那佩刀男子,缓缓收起手中雨伞,将伞尖,插入身侧泥地之中。
那白衣公子,却一手执伞,一手,负手而立,似只为看戏而来。
陶潜稚乃是武将出生,杀伐果决,见两个年轻人如此装逼,嘴角扯了扯,平淡道:
“两骑并列,展开冲锋,杀无赦!”
两骑并肩冲来。
这些马匹,极为健壮,是边境战马中,熟谙战事的良驹。
在奔跑过程中,展现出一种,极具动态的视觉美感。
被雨水冲刷而过,鬃毛随着肌肉,规律颤动。
一时间,马蹄声竟盖过了雨声。
骑士手中,两柄莽刀清,同时出鞘,亮如白雪。
北莽刀,刀身比北凉刀,要宽,要厚。
长度却相似。
至于锋芒,稍逊北凉刀一筹。
莽刀弯度更大。
经验老道的悍卒,出刀之时,必会结合坐骑的奔跑速度,借助马背的颠簸起伏,顺势而拔刀,威力巨大。
两名骑兵,手臂粗壮,一刀劈出,气势凌人。
两人皆是精锐,若风如此,也没资格被陶潜稚作为亲卫铁甲,带到留下城。
这时,只见那撑伞,负手而立的白衣公子,微微向前伸手。
刹那间,似空间凝固,一股暗红色气息,迷茫方圆十里。
三十一骑,包括那位指玄巅峰的陶将军,神色剧变。
自己竟无法动弹!
这是什么妖法?
魔道中人?
北莽不同离阳,此地魔道猖獗,却在何时,竟出了这么个滔天魔头。
此人魔功,只怕早已大成,不弱于天象境。
这功法,实在诡异,霸道。
变掌为爪!
猛然握下,除陶将军外,三十骑,刹那间,尽数炸为一团血雾。
雨水冲刷,浸入泥泞之中,难寻其踪迹。
小道之上,空空荡荡的三十匹马,突然间,失去了主人,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略有慌乱,四处环顾着。
却唯有风声,雨声。
没了马蹄声。
暗红色气息,很快散去,悄无声息。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嘴角抽了抽。
此等手段,与魔神无异!
兄长这是……
最近开始修炼魔功了?
不怕走火入魔?
徐千秋收手,负手而立,开始看戏。
没了旁人干扰,接下来的生死之战,他不再插手。
陶潜稚高坐于淡金毛色的汗血宝马上,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握莽刀,神态凝重。
几经沙场,见惯了生死,亦毫无畏惧。
可今日,所见所闻,皆打破了他的认知,心中,一股恐惧,悠然而生。
自己的境界,竟被压制。
由指玄巅峰,跌落至金刚巅峰。
唯有传说中的护国将军,拓跋菩萨,方能有此手段?
眼前之人,究竟是谁!
压下心中恐惧,陶潜稚洪声问道:
“可是慕容章台这条幼犬,派你等前来行刺陶某?”
佩刀青年,站于道路中央,一言不发,只是向留下城城牧,缓缓走去。
陶潜稚讥讽道:“难不成,阁下是鸿雁郡主的新面首?
这小娘们,眼光竟拔高了这么多,有点儿意思!”
临死之际,仍能如此镇静,确实是条汉子。
但今日,他必须死!
值此清明,当以项上人头,血祭北凉军魂!
第二百一十三章 【绝杀!】
第324章 【绝杀!】
身披精良玄甲,陶潜稚翻身下马,拍了拍坐骑的马脖。
汗血宝马通灵,恋恋不舍,小跑远去。
于十几丈外,嘶鸣徘徊,急躁不安,不断踩着马蹄。
陶潜稚似已知晓,来人非比寻常,根本不屑言语。
于是,便也不再废话。
果断抽出莽刀。
那一刻,杀意弥漫四周。
双方对冲,杀意而奔。
官道之上,顿时杀机四伏。
这气势,胜过五十骑互相冲锋!
陶潜稚刀法纯朴,简单明快,皆是在战场上,生死关头,不断历练,总结出来的杀人招式。
绝无拖泥带水!
对战双方,都未曾给对手停歇的机会。
莽刀,白芒如流萤,陶潜稚滚刀而走。
二公子徐凤年,刀鞘回旋,不断与莽刀冲撞,却一直没有拔刀。
片刻间,双方交手已八十回合,互有负伤,衣衫浸血。
徐凤年依旧没有拔刀。
坚持以刀鞘对敌,拼杀。
见久攻不下,而且,那个魔道高手始终站在远处,杀机勃勃的陶潜稚,已怒不可遏,瞬间,杀意再度凝练,招招搏命。
刀势滚动,十分骇人。
反观二公子徐凤年,已将两袖青蛇,及剑九黄的九剑,初步融会贯通,进退有据,已有了几分宗师风度。
徐凤年眼神,骤然变得凌厉,胸中剑意,一时间,如江海倒泄。
手中割鹿刀,终于出鞘!
拔刀术!
一剑,仙人跪!
横天刀气,百丈刀影,猛然劈下。
地面炸裂,泥浆四溅。
陶潜稚单膝跪地,北莽刀插入地面,浓郁鲜血,沿着刀身,不断流淌。
一身玄甲,已破碎不堪。
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有几处,深可见骨。
陶潜稚双膝跪地,双手按在刀柄上,死而不倒。
收刀入鞘!
继而,吐出一口鲜血。
衣衫,早已破了八九分。
身上,亦多了几道刀疤,皮开肉绽。
从头到尾,徐凤年都不曾与这位北莽城牧,废话半句。
将割鹿刀悬挂在腰间,摇摇晃晃,站起身来,任由雨水冲去后背淤泥。
抽出那柄雨伞,面朝北凉方向,从怀中抽出一捧黄纸,轻轻洒向空中……
大雨倾盆。
雨幕之中,兄弟二人,渐渐远去。
杀二品六人,杀金刚三人,杀指玄一人。
这是此番北莽之行,徐千秋为徐凤年定的目标。
今日所杀之人,为金刚一人。
陶潜稚虽是指玄,却被他强行压制境界,只有金刚实力。
故而,不能算是指玄。
遇强则强,更上一层楼,运用之道,更加熟练,已能压制对手境界。
这,便是广陵江战,徐千秋所领悟之成就。
此番入北莽,而定龙腰州,留下城,作为北莽踏脚点。
原因之一,便是为城牧陶潜稚而来。
后来,巧遇徐凤年,便决定将此人交于他练刀之用。
便是没有徐凤年,此人,他也必杀之。
这名城牧,明贬暗升。
实则,是被北莽王庭,安插于硝烟不浓的留下城。
北莽女帝,雄踞王庭宝座,对一统春秋的离阳王朝,虎视眈眈。
早已有,坐北朝南,气吞万里如虎的姿态。
陶潜稚,便是她矛头直指北凉幽州的一枚关键暗棋。
同为兵法大家,对此,徐千秋自然不难看穿。
于北莽边境,陶潜稚极具民心凝聚。
对北凉的威胁,非比寻常。
曾与徐骁密谈,有一次,便提及这名新城牧。
二人意见一致,杀一个陶潜稚,其影响力,抵得上斩杀北莽三千骑!
离开魏府,到返回之时,不过一个时辰。
离午饭,尚有半个时辰。
徐凤年湿漉漉一身,返回屋内。
老黄手中拿着鸡腿,啃得满嘴油,见状,哈哈大笑,问道,是不是摔了。
徐凤年猛翻白眼,进入屋内洗漱。
御姐舒羞,一直在他屋里候着。
徐凤年推门而入时,百无聊赖的风韵御姐,正趴在窗栏上发呆。
听到声响,转身看来,急忙去打水,准备干净衣服。
看起来,是那么自然。
这位扈从,如今彻底做起了丫鬟。
闻到香味,见到满身湿透,且沾满泥泞的二公子,手上托着一屉吃食。
没来由地,心头一怔。
一双无声胜有声的眼儿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似不解风情,徐凤年打断她的情愫酝酿,调侃道:
“别自作多情,顺手买来的,拿去,与老黄分了吃。
至于换衣服,就我自己来就行。”
在江湖中行走,于刀尖儿上讨生活,有的,尽是些数之不尽,防不胜防的算计,她哪里过过这种日子。
北凉王府,堂堂二公子,出去杀人,回来时,不忘给她带吃的。
出时,靠近这个小男人,她也不过想找个依靠罢了。
现如今,便是她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小男人,哪里值得自己,竟动了一丝真情。
精致鼻子,微微抽了抽,见他神色坚决,犹豫了一下,提着小笼包,到了门槛那边,与老黄分着吃。
回眸一笑,千娇百媚生。
见徐千秋归来,春水春弄两个丫鬟,前来伺候。
春水悄悄叹息一声,问道:
“徐公子,今日便要离开留下城,返回陵州吗?”
徐千秋点头,开门见山说道:
“卫叔本意,是想让你们两个,随我回陵州。
但,大丈夫未曾建功立业,何以成家?”
转头,见两个丫鬟面面相觑,煞是可爱,徐千秋哈哈笑道:
“还真信啊?我就是家底薄,养不起你们。
想着,多跑几趟生意,挣了银子,再把你们风风光光迎去陵州。”
替徐千秋梳理头发的春弄丫鬟,怯生生道:
“奴婢跟秋水姐姐,都会女红,会琴棋,不用徐公子养活也没关系啊。”
秋水心思细腻,成熟许多,对春弄悄悄摇了摇头。
后者眼眶湿润,如一汪春水,被春风吹皱,起了波纹,情意绵绵。
却也乖巧地咬住嘴唇,不哭出声。
世子殿下当然不会真的将这对丫鬟带回北凉。
即便以兵器监军侄子的身份,也不适合。
至于真实身份,更为不妥。
两株柔弱金莲,在这安静环境中,生长才好,若移植到了水流汹涌的江河,只会早早夭折。
青鸟还在休息,徐千秋并未吵醒她。
这丫头,日夜奔波,估计已有日,不曾合眼了。
在留下城,最后一顿午餐,竟是椒姜炒螺蛳。
清明螺,肥似鹅,白玉盘中一堆青。
鱼龙帮帮众,皆是一群粗鄙汉子,荤菜只认猪牛羊。
宴席上,每桌都有一只烤全羊,鱼龙帮吃得满嘴油腻。
今日,刘妮蓉早早发话,不许喝酒。
在公孙客卿离世后,这位少帮主,刘大小姐,诸多行事,愈发行事,已逐渐有了,可独自挑大梁的趋势。
鱼龙帮一伙人,对之,心服口服。
第三百一十四章 【北莽蜘蛛网】
第325章 【北莽蜘蛛网】
风雨停歇,街道之上,骤然多了许多百姓,纷纷出门,前往扫墓。
鱼龙帮,也整装待发,出城返回陵州。
来之时,满满一车货物。
在马车之上,坐着瘸腿老头儿,脚边有牛角弓,为西蜀公孙连珠箭。
如今,离开时,却只有一个显得空空荡荡。
望着鱼龙帮众人,渐行渐远,卫丰收回视线。
叹息间,瞥了一眼春弄秋水两名,没能送出手的丫鬟,皱起灰败的眉头,嘴唇微动,含糊不清,也不知再说什么。
途径城门,城门守卫,一一翻开进城记录,一人一人,仔细对比,验证无误,方才放行。
离城百步,牵马而行的徐千秋似心有所感,转头,望向城头。
城墙之上,站着一位貂覆额女子,再其身旁,恭敬站立一位锦衣老者。
见他回头,那女子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狠辣手势!
徐千秋回以微笑,不以为意。
郡主?
若对方选择出手,他很愿意在此清明时节,送对方一程。
不杀女人?
不存在的!
留下城?留下?
“哥,这女人是?”
“北莽郡主,之前在北凉边境,我杀了她的分身,也不知何故,似乎盯上了我。”
手握割鹿刀,轻轻摩挲着刀柄,徐凤年微微皱眉道:
“她身边那个老家伙,不简单。”
徐千秋不以为意,随口道:“初入天象!”
一旁,老黄咋办咋办嘴,凑到二公子徐凤年身边,低声嘟囔道:
“少爷,跟着大公子,这也太危险了,天象高手,层出不穷,要不……咱开溜?”
徐凤年无语道:“老黄,你好歹也是这么高的高手,能不能有点高手风范?”
说着,比了一个高手高度。
老黄牵着那瘦弱老马,舍不得骑,低声道:
“尚未踏入江湖之前,那会儿,少爷,你是不是觉得,老黄是很高很高的高手?
如今,你已正式踏入武道一途,再回头看,我老黄就是个喂马的,哪是什么高手啊。
天下高手众多,都不知道我老黄,能入得百强否?”
闻言,徐凤年沉默了许久。
天空缓缓放晴,风雨如晦已多日,如今,终于透过云层,洒下一缕阳光。
丰腴女子,头佩貂覆额,腰扣玉带,一手拎着缎面花伞,一甩一甩。
望着城下,那名白衣公子,身材修长,与鱼龙帮一同出城,渐行渐远。
她在做了血腥动作后,似乎被自己逗乐,捧腹大笑。
身旁那锦衣老者,有些吃不准主子的心思,小声问道:
“郡主,怎的与这个北凉蛮子较劲?
需要老奴出手?”
昨晚,她亲赴城牧府,给陶潜稚,送八字谶语。
鸿雁郡主微微摇头,收敛笑意,玩味道:
“老龙王,我闹着玩呢,不知为何,远远看去,那白衣冷峻的家伙,本郡主就忍不住想欺负一下,吓唬一下。
不过,说来也奇怪,明知不可能,但我总觉着,这家伙与陶潜稚的死有关联。
有时候,我们女子的直觉,便是我们自己,也捉摸不透。”
锦衣老者笑道:“老奴哪里当得起郡主称呼龙王。”
女子笑了笑,不置可否。
轻轻旋转着手中紫檀柄缎伞,她自小便喜欢下雨天,在雨中旋转伞面,激射雨花。
年过五旬的北莽女帝,对枝繁叶茂的王庭宗亲,素来冷淡,却唯独对这名小郡主,格外宠溺。
鸿雁郡主还是年幼孩童时,便经常随父亲进宫面圣。
皇帝陛下,亲手捧着她,放在膝上,看着她玩耍。
可惜,长成少女以后,便远离皇城,与皇帝陛下的温情关系,也渐渐疏远。
尤其是,鸿雁郡主的父亲,在犯下失言重罪后,被铁血女帝诛杀。
那之后,她已有好些年,没见到,与自己有着血海深仇的女帝了。
铁血女帝,在其手上,杀人无数。
杀过皇后,杀过皇帝,杀过皇子,杀过皇孙。
为登上帝位,便是自己儿子,她亦能挥下屠刀。
她叹息一声,将心中晦暗情绪,尽数驱散,眼神凌厉,说道:
“陶潜稚,实在不可救药,死不足惜!
一个大老爷们儿,与我一个郡主,赌什么气?
非要清明出城,这下好了,给人宰了?
姓陶的,死得如此不明不白,慕容章台这几个,与陶潜稚有新仇旧怨的败类,岂不是要被董胖子活活玩死?
无论怎样,我与慕容章台,也算是表姐弟。”
锦衣老者,双手常年插袖中,笑道:
“郡主若是因此,兔死狐悲,未免太给慕容章台这几人面子了。”
闻言,女子脸面,变幻如六月天,嬉笑道:
“也对,这几个兔崽子,虽说小时候,总挂着两条鼻涕,跟在本郡主身后,当跟屁虫。
可惜,越长大,越不可爱,才懒得管他们死活。”
鸿雁郡主轻声呢喃道:
“离阳有赵勾,有东昌,咱们北莽,不也有四象,及一张蛛网嘛。
本郡主倒要看看,这名刺客何时会撞入网中。
两只茧,六位提竿,三百捉蜓郎,八十扑蝶娘,可都是一群疯狗。
这位刺客,只要还在北莽,他就逃不了!
只可惜,四象忙着应对天下第一楼,无暇抽身,否则,这刺客便是会飞天遁地,也必死无疑。”
这些生僻词汇,若是老百姓耳中,也无关痛痒,并无大碍,掀不起任何波澜。
而锦衣老者,却也极为平静。
他警惕张望,见四周无人,方才放下心来。
貂覆额女子,妩媚笑道:
“老龙王,你怕什么,以前,你不就是这张蛛网上的大人物嘛?
如今,那六位不可一世的提竿,大都得喊你一声师叔呢。”
老者叹息一声,道:“没了那层身份,便是一个新晋的捉蜓郎,也不会将老奴放在眼中。”
她笑道:“老龙王,别人都说,你一脚在金刚,一脚在指玄,位列咱们北莽十大魔头第九。
便是说出去,也令人胆寒,不比提竿差了。
只是,那些有眼无珠的家伙,却无人知晓,如今,你已初入天象,为世间一等一大高手。
我能如此肆无忌惮,于世间行走,不就是仗了您老的实力嘛。”
锦衣老者略微失神,摇头道:
“比起拓跋菩萨,洪敬岩,洛阳这几人,老奴不管是境界,还是杀人的本事,都差了太多。”
锦衣老者顿了一下,又道:
“郡主在外行走,还是小心为上,入了天象又如何?
若是撞上天下第一楼那群疯子……
他们可没少杀咱们北莽天象高手。”
提及这个名字,女子摸了摸头上的貂覆额,沉默许久。
江湖及朝廷,皆有传言,她的父母,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但她,是万万不信的!
她与天下第一楼,势不两立!
第三百一十五章 【终于不是悦来客栈了】
第326章 【终于不是悦来客栈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到了沙漠之中,却滴雨难求。
徐千秋忽地想起,依计划安排,距徐骁假死之日,已不远矣。
北凉王,大柱国,大将军,这几个彪炳头衔,令人敬畏,恐惧。
在世子殿下看来,记忆最深处,却唯有,徐骁年复一年,不断缝制布鞋的场景。
那个老人,人屠徐骁,心中有太多话,太多言语,却无人述说。
赵长陵死了,那么多同生,却不共死的老兄弟,也死了。
便是最爱的王妃,也离他而去。
那之后,他便终生未再娶。
大姐徐脂虎,二姐徐渭熊,皆有劝他续弦,却被他一笑而过。
五个子女,如今,却也四散而去,各谋其事,他又能找谁聊?
离开留下城后,徐千秋一行人,便与鱼龙帮辞别,分道扬镳。
未曾有人送行。
刘妮蓉站在远处,注视一行人远去。
自始至终,未言一语。
没了鱼龙帮这个顾虑,徐千秋一行人,直奔下一站而去。
白天,头顶烈日,晚上,披星戴月。
半旬,便已到了龙腰州腹地。
再有一日行程,便可进入飞狐城。
二公子徐凤年,及老黄的坐骑,皆是一匹脚力平平的劣马。
这两人,便是走得气喘吁吁,也舍不得骑马。
两人风尘仆仆,尘土扑面,已成了不修边幅的邋遢汉子。
反观世子殿下,滴沙未沾,依旧白衣嫡仙,如降凡尘。
二公子徐凤年,武道之心从未如此坚定,自己也要达到陆地神仙之境。
大漠黄沙,骄阳万丈。
道路上,热气升腾。
徐千秋放缓马速,这一瞬,略有些追忆那江南烟雨,小桥,流水。
在这荒原之上,满眼荒凉,撒泡尿,放个水,都得心疼怜惜,好似丢了几两银子。
徐千秋抬头看了看天空之中的烈日,心道,好在,没让青鸟跟着,否则,也药受这份罪。
徐千秋,徐凤年,老黄,舒羞,一匹白马,三匹黄马。
徐千秋从马背上,摘下水囊,喝了水,咧嘴笑了笑。
饥饿消瘦的坐骑,早已开始偷懒,耷拉着脑袋,马蹄沉重凝滞,不肯前行,打响着有气无力的马鼻。
徐千秋轻轻夹了夹马腹,俯身,伸手摸着满是细碎黄沙的马匹干枯鬃毛,轻笑道:
“这一路,水囊之中,大半水,可都给你喝了,别跟我撒娇,再走几里路,前方已瞧见炊烟了。
那里便是客栈,到时候,肯定亏不了你。”
虽说,已看到人烟,但,望山跑死马。
徐千秋见这白马已是强弩之末,便翻身下马,松开马缰,让它跟在身后。
没了负担,白马终于缓过气,当即,踩起轻快步子。
甚至,不忘用马头蹭了蹭主人。
徐千秋瞧着这家伙,通灵撒欢,顿时哭笑不得。
四人四马,慢慢悠悠,走向炊烟升起之处。
眼前客栈,规模不小。
以四合院为骨架,主楼三层。
若是客满,估摸着,大概能住下一百余人。
客栈之外,有六辆马车,一座简陋马厩,在其中,有了三十六匹马。
这些马匹,大多毛色发亮,高大健壮。
客栈之外,有名黝黑店小二,蹲在枯树墩上,跌跌撞撞打瞌睡。
在其脚边,有一散发清冽水气的泉井。
在大漠里,能拥有这样一口井,所谓,金不换。
店小二睡得正香,嘴角流着口水,得意十足。
那春意盎然的笑容,是个男人,都懂。
不懂的,请举手。
二公子徐凤年,未曾吵醒他,轻轻走过去,摇起滚烫的木制机关,拉起一只水桶。
拿勺,喝了一口。
正要给瘦马洗涮马鼻,皮肤黝黑,肌肉结实的店小二,猛地惊觉。
见这家伙偷水,跳下树墩,二话不说,便一腿踹来。
徐凤年不惊不怒,脸色平静,腹部一缩,黏住这凶狠一脚。
这一脚,若是常人挨了,必在床上躺三年五载。
将其力道化解,徐凤年微笑道:
“小儿,在下并非有心白喝这水,不过看你睡得正香,不忍打扰罢了。
至于价格,小哥造价结算便是。
另外,我们一行人,需要住店,可否安排一二?”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店小二虽已动弹不得,犹自气势汹汹,怒视,骂道:
“老子若没醒过来,这水,可不就被白喝了去?
住个卵的店,瞧你这畜生,一副穷酸样,兜里有银子,那才叫怪事!
再不滚,老子可就要使出绝学了,到时候,生死不负!”
此人出口不逊,一旁,舒羞上前两步,不再留手,一巴掌,将其牙齿打掉一颗。
这时,客栈门口,终于出现一位中年女子。
来人,双手叉在水桶腰上,两颊之上,涂抹了浓重的胭脂,已凝结成块。
显然,这中年女人并不懂如何化妆。
其人装扮,十分醒目。
她狮吼一声,喝道:“秦武卒,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绝学?
若断了客栈财路,老娘让你绝子绝孙!”
秦武卒,名字不错,听着像主角。
听闻狮子吼,黝黑小伙,噤若寒蝉,挤出一张笑脸。
转身瞥向徐凤年,那眼神,算不上友善,冷哼道:
“算你走运,今日之事,我记住了!”
“秦武卒,给这几位公子的宝驹,仔细刷洗,喂上等马草,敢耍小心眼,老娘削死你!”
说罢,霸气老板娘,热情真诚,伸手招呼几人,道:
“诸位,快快请进,咱们鸭头绿客栈,能吃,能喝,能住。
而去,价钱公道,童叟无欺。
在龙腰州,鸭头绿可是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诸位只要住过一次,便会知晓咱们客栈的厚道了,下次定还会来。”
客栈,名为鸭头绿。
终于不是那,诸天万界,皆开有分舵的【有家客栈】,或者【悦来客栈】了。
徐凤年拍了拍瘦马,随兄长徐千秋一道,走入相宽敞院落。
不过,刚进门便察觉到,四面八方,无数目光,投射而来。
这些眼神,似有深仇大恨一般。
相比之下,店小二的眼神,更为温和些。
甚至,可以“含情脉脉”形容之。
水桶蛇腰的女子,微笑着,轻声解释道:
“诸位公子,莫要担心。
这些野汉子,已十天半月,未尝过女人的滋味了,无论见谁,都这是这副吃人的眼神。
咱们鸭头绿客栈,总共啊,也就十六位姑娘待客。
价高者,可得春宵。
这帮穷鬼,就怕忽然多出几位有钱的英雄好汉。”
闻言,除徐千秋不为所动,似早已料到之外,其余几人,皆哑然失笑。
敢情,这是进了窑子?
第三百一十六章 【穿越诸天,做土匪!】
第327章 【穿越诸天,做土匪!】
名为鸭头绿的客栈,生意爆棚,老板开口,每人便收了五十两定金。
一行四人,就是二百两。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钱。
普通人终其一生,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不知为何,徐千秋忽地灵机一动,这家客栈应该有很多现银。
少则万,多则十几万,皆有可能。
既如此,自己是否可以打劫一番呢?
也没人说,北凉王就不能兼职土匪。
其实,为一方诸侯,才是天下最大的土匪。
只是不知,这客栈,与龙门客栈有何区别。
同样立足于沙漠之中,食物从何处来?
莫非,也是做那人肉包子的生意?
一本万利嘛!
堂堂北凉王,丝毫没有觉悟。
自己这是在,想方设法,找各种借口,为之后可以打劫一番,找到合理解释,名正言顺。
登楼间,女老板与江湖豪客,吹科打诨,亦不缺挑逗之语。
各种荤段子,随口拈来。
显然,这其中,有着诸多回头客。
江湖之中,打打杀杀,随处可见。
虽素未谋面,但,为了银子,也常见你死我活。
这样的江湖,着实无趣。
宽阔院里,摆了六张长条饭桌,坐了二十几人。
这些人,大多袒胸露乳,胸毛横生。
喝酒吃肉时,结实肌肉,上下抖动,比女子胸脯更为壮观。
刀枪剑斧,粗制劣造,随意搁置在桌面之上。
并非什么上等好货,也不怕人顺了去。
实际上,能住这间客栈的,也都不是差钱的主儿。
不论何等手段,烧杀抢掠,反正,不差钱儿。
北莽之地,铜铁奇缺。
北凉铜铁甚多,资源丰富。
既是穿越者,徐千秋自有手段,寻找境内铁矿等诸多资源。
而且,炼钢之法,练铁之法,皆为最优。
北凉刀,锋利无比。
并非无据可依!
北凉盛产刚铁,而且,质量上佳,为天下第一。
但,北凉铁律,管制森严,便是带着一把锄头过境,皆要一丝不苟,登记在册。
那些个,出自离阳王朝的游侠豪客,行走江湖,出门历练,所带兵器,大多出自北凉。
虽然价高且贵,但极为趁手,皆是上品,锋利无比。
至于马匹,北莽却比北凉略胜一筹。
北莽境内,马场牧地,相较北凉苦寒之地,优质得太多。
院子里,不少莽夫骂骂咧咧,满嘴荤话。
对此,徐千秋丝毫不上心,不甚在意。
相比之下,他倒是多看了两眼那位老板娘,嘴角轻笑,一闪即逝。
客栈一楼大堂,有几桌食客,沉默寡言。
这些人,皆不简单。
其中,角落之中,相邻两桌人物,皆是雄健之辈。
在其身上,有一股军卒悍勇气焰,众星拱月般,拥护着一位白发老者。
白发老者眉心,有一颗红痣,很是扎眼。
老人气态沉稳,稳如泰山。
一名白衣剑客,潇洒不羁,孤身一人,独占一桌,悠闲酌酒。
白鞘缠银丝,剑穗为金黄,十分提神醒目。
少年新出江湖,家中前辈,师门长辈,免不了要苦口婆心,唠叨一番。
千叮咛万嘱咐,财不露白。
这位这位剑侠,却反其道而行之。
如此,定有所仪仗。
另外一桌,坐着一对少妇幼女,身着绸缎贵气。
这两人,身处这鱼龙混杂的鸭头绿客栈之中,尤其显眼。
显得出淤泥而不染。
那稚童,唇红齿白,与她娘亲,有七八分神似。
徐千秋上楼时,眼角余光,瞥见孩子站在长凳上,天真无邪,与娘亲嚷嚷着,要吃这,要吃那。
那少妇,瓜子脸,则显得心思重重,面容惨淡,强颜欢笑,应付着孩子的撒娇。
对那少妇,徐千秋真心不感兴趣,对那稚童,却多看了两眼。
进入房间,徐千秋并未吃客栈的食物。
取出青鸟事先做好,经系统之功效,可长期储存的食物,随口应付了一些。
洗漱一番,盘膝坐于床上。
呼出一口浊气,伸手捂住双耳,手指置于脑后,食指叠击中指,滑下,轻弹后脑勺二十四,遍敲风府,凤池,哑门,等几大窍。
这是魔道功法,双鸣天鼓,沉天水,体内,剑气翻涌,滚滚龙壁。
堪称,水深火热,十分“痛快”。
一炷香后。
隔壁传来开门,闭门的动静。
依步伐轻重,以此推测,是那对母女无疑。
徐千秋不再吐纳,脱去外衫,盘膝坐在床上,翻阅刀谱魔功秘籍。
结合魔道功法,及武帝城一战,观两位绝世高手之战所悟,万剑归宗的精髓剑势,或许,要不了多久,自己便能自创第三式枪法。
如鱼得水,无尽嬉戏,又如青山山势,绵延不绝,一鼓作气,不衰不竭。
但,这一式,定是绵里藏针,阴柔歹毒。
对此,徐千秋却不甚在意。
正道也好,魔道也罢,对他而言,并无区别。
骤然,耳中传来隔壁叮咚叮咚的轻灵敲击声,以及,孩童独有的稚嫩嗓音。
唱着一首北莽,短小歌谣,幽幽入耳,别有风韵。
“青草明年生,大雁去又归。
春风今年吹,公子回不回?
青石板,青草绿,青石桥上,青衣郎,哼着金陵调。
谁家女儿,低头笑……”
徐千秋听着舒服,嘴角含笑。
竖起耳朵,聆听歌谣。
但好景不长,不多时,一阵剧烈马蹄声,轰鸣响起。
便是客栈墙壁,亦剧烈晃动起来。
那叮咚歌声,瞬间静止,歌谣也停下。
徐千秋暗道,终于还是来了。
坐起身,走到窗边上,窗外,尘土飞扬。
近百披甲骑兵,蜂拥而至。
为首之人,是一名白袍公子哥。
胯下,骑着一匹由野马之王,驯服而来的乌骓骏马。
五六匹战马,撞碎客栈院门,冲入院子。
其余之人,一律佩莽刀,背箭囊,这些轻骑,尽数停在客栈之外。
一时间,尘嚣四起,骑兵战马,浑然一体。
这种默契,静止肃穆,远比叫骂挑衅,更能给人造成巨大的窒息感。
徐千秋瞥了眼,坐在乌骓上之人,手提一杆铁矛,玉扣带,鲜卑头。
看起来,此人身份地位,只比貂覆额女子,稍逊一爵。
徐千秋掩上窗户,眼不见为净。
等这些个亡命徒,打得差不了,自己再出去打劫一番。
完美!
没有童谣可听,徐千秋袖中,飞出一柄飞刀,悬浮空中,静心屏气,摇青莲,驾驭这柄飞刀,于屋内飞行。
时快时慢,好似顽童放风筝,不亦乐乎。
桃花剑神,邓太阿的十二柄飞剑,已被徐千秋封印在天门之中。
那剑盒,已赠予徐凤年。
如今他手上这个,却非飞剑,而是飞刀。
那日在武帝城,众人惊艳,他出手即使出桃花剑神邓太阿的飞剑杀敌之法。
其实,唯有徐千秋自己知晓,便是邓太阿,由于太过仓储,也未曾看明白,那并非御剑之法。
而是飞刀之术!
第三百一十七章 【抢人妻女】
第328章 【抢人妻女】
在离阳境内,动辄便有某某武林枭雄,于何处被斩首。
江湖中人,无论武功高低,早已为北凉铁骑,踏碎胆魄。
不曾想,在这北莽境内,龙腰州,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院子里,那几桌汉子,分明已知晓,客栈之外有百余精锐轻骑,将其团团围住,却丝毫不惧,也未曾有暂避其锋芒的打算。
其中一名壮汉,握刀起身。
在他之后,身后众人,纷纷而起,大有揭竿而起,结伙造反的趋势。
抽刀,拔剑,提斧……
十八般兵器,不一而足。
双方照面,未曾客套寒暄一句,二十多人,便已由客栈之中,轰杀而出。
那六七骑,临危不乱。
其中两骑,护着那鲜衣怒马的富贵主子,其余战马,纷纷后撤。
弯弓射箭!
一拨飞箭,精准无误,钉入几人脑门。
箭尾之处,仍在轻微颤动。
既已见血,非但未能让众人畏惧,反而激起了那些汉子的血性。
无一人退缩,反而愈发悍不畏死。
两骑拉起缰绳,战马猛然抬蹄,沉重踩踏而下。
两名贴身靠近的汉子,胸膛瞬间被踏穿,血溅当场。
但一名骑士,却被一江湖人抓住间隙,欺身而进,一刀捅进腋下。
那江湖人手中,板斧脱手而出,掠向乌骓马上之人。
快速飞旋的双板斧,被那马上公子,一脸鄙夷,不过微抬双指,便将其轻松拨开。
另外一骑,更为惨烈,战马被削断前腿,自己,亦被乱刀砍死,犹如刺猬。
战马坠地时,脑袋亦被一剑削去。
这场血战,突如其来,令人莫名其妙。
但,真正的血腥场面,还在后头。
高坐于乌骓马背上的世家子,不动如山,手中铁矛,点点如暴雨。
每一次抽拔,皆会带出一抹血泉。
身后骑兵,在第二拨劲射,收割五六条江湖人命后,面无表情,抽出北莽刀,策马前冲,与那些江湖草莽绞杀在一起。
客栈二三楼,接连窜出五十余十人,参与乱斗。
乌骓马且战且退,那名公子哥,绝非绣花枕头,但似乎,已过足了杀人的瘾。
一脸闲散惬意,退出院子。
一名杀红了眼的江湖豪客,顾不得身上插了羽箭,吼着奔出院子,抬手便要砍那匹乌骓马铁蹄。
结果,却被白袍公子一矛刺在后脖颈。
狠狠向下一戳,将其按死在泥地上。
这名世家子,长了一张清雅脸,此刻,狞笑着拧动铁矛,将尸体翻了身。
手中铁矛,仍不放过尸体,将汉子的面门,尽数搅烂。
此人,心狠,手更辣!
听到脚步声,徐千秋收起飞刀,缩入衣袖之中,消失不见。
起身后,传来敲门声。
打开门,来人是店老板娘。
“女壮士”手中,端着一只烤羊腿,及一些小吃食。
她歉意笑道:“叨扰公子了,别的房间,所住客人,皆是老熟人,或者,是些挨千刀的屠夫。
我这当老板娘的,没脸皮去找个地方看戏。
这不,只能舔着脸,找公子你来了。
这只羊腿,就当送给公子。
让我在窗口,站上一站,如何?”
知晓她不怀好意,来此地,是为了盯住自己,徐千秋却也不点破,点头笑道:
“老板娘客气了你,随意便可,无需在意。”
至于那羊腿,徐千秋却没碰。
那羊腿之上,用了客栈之中,极为上品的十里香。
此人,却只瞥了一眼。
闻言,见状,女壮士眼中,闪过一抹讶异。
放下餐盘后,拿起吃食,走到窗口,嗑着瓜子,云淡风轻,看向下方的乱战。
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徐千秋说话,她便主动找了话茬,说道:
“公子有所不知,鸭头绿客栈,做生意,已有二十多年。
在这沙漠之中,人来人往,打打杀杀,自是难以避免。
但,对此等纷争,鸭头绿从来不管。
来者是客,只要给足银子,住下来便是。
该吃吃,该喝喝,该嫖嫖。
至于,若被仇家找上门,或者,于客栈之中私斗,能否活着离开,各凭天命。
鸭头绿客栈,常年备有棺材。
到时候,大可等人来收尸。
若实在没个亲戚,鸭头绿就帮着给葬了,与之死亡沙漠之中,做个孤魂野鬼。
像今天这种,兵匪厮杀,并非头一遭了。
前些年,还有闹得更凶的。
客栈本不是如今这般四合院的模样。
那次,客栈被毁坏得极为彻底,恰巧我家男人,有些半吊子书生意气,就给捣鼓成如今模样了。
公子莫要担心,咱们北莽啊之地,恩恩怨怨,皆有讲究,祸不及旁观。
当然,这也叫穷讲究,或者,横讲究。
强横的横!
这是道上的老规矩。
也只有那些个魔头,才敢不在乎这规矩。
其余之人,大都要遵循一二的。”
闻言,徐千秋笑而不语,未曾搭理她,仍是一言不发。
老板娘嗑瓜子,速度奇快,斜靠着窗栏,转头,仍自话自语,笑道:
“这些规矩,若不讲究,那便成了魔头。
在北莽,谁都想做魔头。
可是,并非谁都能做魔头。
比如说,我家那男人,成天瞎嚷着,若我胆敢红杏出墙,他便去当魔头。”
客栈老板,谢灵?
徐千秋微微眯眼,闭目调息,仍不搭理她。
女壮士翻了翻白眼,无言以对。
但,她这老板娘,好似一分钟不说话,憋得难受。
于是,如竹筒倒豆子一般,继续自言自语,说道:
“乌骓马上,所坐之人,便是慕容江神,是慕容章台的表弟。
算半个皇亲国戚,在龙腰州,也算一等一的公子哥了。
留下城的城牧,陶潜稚,无缘无故,死在清明。
这不,家里妻女,匆匆忙忙赶来。
哦,隔壁房间,那对少妇稚童,便是陶潜稚的妻女。
慕容章台啊,垂涎陶将军的小娘子,已有些时日。
如今,陶将军客死他乡,他终于生出胆子,下此死手。
这些大人物,无数刀光剑影,咱们这些升斗小民,看不透啊。
看个热闹,倒是可以!
至于那五六十江湖汉子,与陶潜稚,却并无干系。
不过是觉着,那位陶将军,每天都在杀北凉人,值得敬重。
在听闻,慕容章台欲霸占将军遗孀后,便热血上头,聚在一起。
准备给慕容章台这小子好看。
当然,这其中,肯定也有一些,是陶潜稚老部下花钱雇来的。
一百骑兵,及五六十江湖人,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隔壁那娘俩身边,也有一批死士,是陶潜稚昔日的忠心部将。
尤其是,那眉心长红痣的老家伙,对上耍铁矛的慕容江神,只强不弱。
若老娘没认错,方才大厅内,那位白衣侠客,便是慕容章台无疑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北莽女帝,杀夫篡位】
第329章 【北莽女帝,杀夫篡位】
客栈之外,慕容江神大笑道:
“在本公子的矛下,谁若能支撑十个回合,要当官,要黄金,要娘们儿,随你们开口!”
此言一出,挑衅之意极浓,顿时,江湖中人骂声四起。
“小兔崽子,昨晚夜间,你老母亲在老子夸下,说太大。来,喊一声爹!”
话音才落,此人便死于乱箭之下。
“慕容瓜娃子,撅起屁股来,老子好些天没碰过娘们了,看你细皮嫩肉的……”
说话之人,话没说完,便被慕容江神掷出的铁矛,穿颅而过。
盏茶的功夫,一百骑,已阵亡大半。
那些个江湖人,除了中途见势不妙,偷偷溜走的,以及,退回客栈楼内的。
其余之人,皆已死伤殆尽。
慕容江神,驱马前行,弯腰拔出铁矛。
一个一个,扎死那些尚未断气的武林中人。
然后,挥手示意,命剩余二十骑兵,前去斩草除根。
他则带着十余骑,再度进入院落,笑道:
“老贼隋嵩,出来受死!”
这期间,女壮士老板娘,自是话语不断,徐千秋却未曾搭腔一句,任由老板娘一人,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北莽之地,八州,四府,两京。
徐千秋此行,第一步计划,要在外围八州,依次绕行一圈。
那些戒备森严的京畿重地,最终看事态发展,再决定是否前往。
北莽女帝,杀夫篡位。
因此,北莽便出现两个国姓:耶律与慕容。
前者,耶律,风光不再,只得寄人篱下,在皇帝陛下的裙底,瑟瑟发抖。
后者,慕容,一朝得势,大多骄横跋扈,口碑极差。
离阳王朝,公侯世家,与北莽,确有很大不同。
北莽王朝,区区一个慕容江神,便有此等武力,及气魄。
北莽尚武,骁勇善战,果真是刻入了骨子里。
徐千秋骤然睁开眼睛,微微皱眉。
房门被悄悄推开,进来一名浑身是血的莽夫,在其手中,提着一柄青铜板斧。
在见到水桶腰的女壮士老板娘后,如着亲娘一般,掩上门后,抹了一下脸,满脸血污。
坐下后,撕了一块羊肉,如饿死鬼般塞入嘴里,心有余悸,嘀咕道:
“樊妹子,出路已被慕容家的小白脸堵死了,马厩里的马,也尽数被杀死。
你行行好,让哥哥我,在这里避避风头。
以后,哥哥再不赊账便是。
那慕容小白脸,好小子,一根铁矛,五六十斤重,在他手中,却挥舞自如,与绣花针无二。
这小子,力气大得吓人!
吕良这龟儿子,生儿子没屁眼儿,骗老子说,慕容江神这帮公子哥,皆是杀鸡都不敢的废物。
唉,罢了罢了,吕良已死,人死卵朝天,老子就不骂他了。”
女壮士老板娘,转头白了一眼这汉子,没好气问道:
“我家男人呢?醉死了?”
汉子挠头,嘿嘿笑道:
“跑得急,未曾注意谢老哥。
樊妹子,小心你男人,与你调教出来的姑娘们,勾勾搭搭。
我可知道,那些个小姑娘啊,对谢老哥百依百顺,崇拜得紧。”
闻言,老板娘叉腰怒道:
“我呸!
那死鬼,连老娘这块自家田地,尚且搞不定,有屁能耐,去别的地方开荒耕田?”
汉子死里逃生,眯眼嘿嘿道:
“谢老哥,确实挺病秧子,八尺高,但是瘦得跟猴儿似的。
估摸着,便是一百斤,也未必有。
樊妹子,有没有兴趣,与哥哥我,大战一百回合?”
女壮士老板娘,斜瞥一眼,鄙夷道:
“我家男人,对两百斤以下的娘们儿,没想法。
老娘对一百斤以上的汉子,没想法!
这便叫,天作之合!
你搀和个什么劲儿!
就你这衰样,裤子脱了,给老娘瞅瞅,那条小蚯蚓,有二两重吗?
若有,挥刀割下,让秦武卒那小子,给你炒一盆荤的,就怕你吃不饱!”
汉子厚脸皮,此刻,却也败下阵来。
撕咬着烤羊腿,不再言语。
那黝黑店小二,秦武卒,恰在这时候,跑到门口。
好不容易,终于找到正主,一脸愤懑道:
“老板娘,我给客栈上上下下,洗衣做饭,喂马打杂,做厨子,还要去做那丢人的龟公。
累死累活,每月却只给一贯钱。
老板说好,今年给我涨工钱,结果到现在……
你们这么黑心抠门,我这辈子,牛年马月,才能把樱桃赎回去做媳妇儿啊。
当心我不干了啊!
没了我,鸭头绿一准儿关门大吉!
还有,那白衣小子,为了你们那四劣马,我差点儿连命都丢了。
回头,从你定金里扣十两银子,归我。
老板娘,你若拦着,我跟你急眼!”
老板娘对其丢了一把瓜子壳,笑骂道:
“出息!”
徐千秋终于开口,点头道:
“没问题!”
店小二苦着脸问道:
“老板娘,外面都已杀得天昏地暗,你不让老板管管?
若真拆了客栈,最终还得我做苦工。
对了,那个瞧着像高手的白衣侠士,方才已经上楼。
依我看,多半是冲着那娘俩儿去的。
我觉着,她们挺可怜的。”
女壮士老板娘,阴阳怪气,呦了一声,眯眼笑道:
“秦武卒,你行啊!
竟有侠义心肠了,了不得!
你觉着可怜,有本事,就去给那剑客一板凳。
老娘若拦着你,就是你亲生老娘!”
店小二黑着脸,涨红发紫,从屋里拎了一根板凳,当即便冲了出去。
不多时,外面传来砰一声。
那大口吃烤羊腿的汉子,鬼头鬼脑,溜出去看了一眼。
回来后,一脸匪夷所思,嘴角抽搐,不可置信道:
“他娘的,这小子还真一板凳,便撂翻那白衣剑客了。
正口吐白沫,躺在走廊,四肢抽动。
店小二那小子,捡起那柄宝剑,撒丫子就跑了。”
闻言,得知这小子得手,老板娘也不惊奇,撇嘴道:
“这兔崽子,就会一招鲜。
当年,一直纠缠我家男人,被他烦得不行。
于是,便教了他一手。
虽只会一招,一招鲜,吃遍天,对付你们这类,中看不中用的软蛋,那是手到擒来。”
汉子竖起大拇指,溜须拍马道:
“老板娘的鸭头绿客栈,果真是卧虎藏龙。”
说话间,那抱着宝剑,逃之夭夭的店小二秦武卒,被一个瘦高个,病态男子,拎着耳朵,拽进房中。
黝黑少年,死死捧着雪白鞘,缠银丝的宝剑,倔强道:
“不还,就不还!打死我也不还!
那剑客,自己本事不济事,混啥江湖。
被我一招绝学,轻松撂倒,活该丢了兵器。”
那白衣剑客,便是乔装打扮,装逼进入客栈的慕容章台。
却不曾想,被人一板凳撂倒,口吐白沫。
第三百一十九章 【徐千秋遭挟持】
第330章 【徐千秋遭挟持】
中年男子,个子很高,却重不过百斤,比娇弱女子,更要弱不禁风。
神情木讷,眼神浑浊,或许是因为,还未酒醒,或者,只是单纯老年痴呆。
望向媳妇,摇摇晃晃,看似,轻轻一推,便会倒下去。
女壮士老板娘,瞪了一眼秦武卒,恶狠狠道:
“你这没屁眼儿的,怎能在自家地盘上抢人东西?
你他娘的,真想要那铁疙瘩玩意儿,待他离开鸭头绿,走远一些,你再下手啊!
若像你这般,以后谁敢来客栈住宿?
今日,你若不把剑还回去,老娘便责令樱桃,让她在半年内,不与你说一句话,看不憋死你这只小白眼狼。
老娘数三声,再不从老娘眼前消失,后果自负!
一!”
肤黑如木炭的少年,毫不犹豫,嗖一下跑出屋子。
将那柄价值连城的宝剑,狠狠丢了出去,准确无误,刚好砸中,那悠悠转醒过来的白衣公子额头。
又给砸晕过去了。
樱桃,便是鸭头绿客栈的一位青楼女子,每日都要接客。
此女,便是黝黑如炭火的店小二心上人。
方才进来的高瘦男子,沉默寡言,眼神却柔和,泛起一丝笑意。
面朝徐千秋,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客栈之外,已尘埃落定。
该死的,都死了。
隋嵩对上慕容江神,虽不落下风,但十骑中,竟隐藏了一名高手。
那隐藏之人,杀人如草芥。
几个来回,便将隋嵩以外的陶潜稚旧部武卒,屠杀殆尽。
无一例外,皆死无全尸。
隋嵩被坐于马背之上,手持长矛的慕容江神,紧紧拖住,救援不得。
老人双目赤红,骤然间,七窍流血。
竟是被那名军中高手,从身后偷袭。
偷袭之人,将老者环环抱住,二者摆出一个盘根交错的古怪姿势。
片刻间,传出一阵骨骼碎裂的咔擦声,令人毛骨悚然。
内力不俗的隋嵩,整个胸腔,皆被勒得破开。
临死前,被那偷袭之人,用脑袋狠撞在后脑勺上。
这一敲之下,本就气如游丝的隋嵩,眼珠子竟给撞出眼眶。
此等场景,何其骇人。
这名北莽高手,如杀神一般,转头望向老板娘所站窗口,欲拔地而起,掠入二楼屋内,再次大杀一通。
慕容江神,乘马提矛,眼神示意,阻止了这名御帐近侍,让其莫要轻举妄动。
慕容江神,对二楼之人,一居高临下,却丝毫不介意,抬头笑眯眯道:
“今日,在下无意叨扰鸭头绿客栈,客栈损失,我自当以一赔十。
敢问,谢掌柜可在?
我与表哥慕容章台,慕名已久,故而,今日特来拜访。
不知,可否出来一见?
也无甚要紧之事,今日前来,只为借谢掌柜人头一用。
还望成全!”
原来,此番百骑出动,真正目标,并非那对母女,那不过是捎带罢了。
如此大动干戈,为的,却是此处掌柜,谢灵的项上人头。
女壮士老板娘,转头望向自家男人,问道:
“老鬼,你不过是与大魔头洛阳,打了一架,而且,还输得这么惨。
怎的,名声却如此大了?
便是一个小鬼,也敢前来索要你的项上人头。
隋嵩这些人,皆是因为你,而冤死此地的。”
那位啃羊腿的汉子,前不久还调戏老板娘来着,此刻,却目瞪口呆。
在其嘴角,还挂着一丝羊肉。
痴痴望向那瘦高病秧子,咽了咽口水,道:
“魔道第一人,洛阳,所向披靡。
闯皇宫,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最后,拓跋菩萨亲自出手,方才将其拦在皇城之外。
与洛阳交手之人,其中高手,不计其数。
但,能在其手上活下来的,屈指可数。
迄今为止,只听说有个姓谢,最终活了下来。
便是因为此战,一跃成为排江湖之中,公认的大魔头。
位列第十!
老龙王排行第九,而这位神秘的,姓谢之人,排行第十。
姓谢……姓谢……”
那汉子突然瘫软在地,结巴道:
“老板娘,谢掌柜,你们夫妻,千万别吓唬我啊!
我老方,胆子小,经不起这般折腾。”
那汉子,此刻已被吓得失心疯。
当然,也可能是假疯,为保命罢了。
不管真假,女壮士老板娘,都懒得理睬,转头望向自家男人,,一脸为难,问道:
“喂,老鬼,咱们已被慕容江神架到火堆上烤了,你说,咋办?”
瘦骨如柴的男人,不善言辞,平静道:
“你说,我做!”
老板娘唉声叹气,终于转身,望向始终袖手旁观的徐千秋。
徐千秋微微抬头,心道,终于还是决定对自己下手了。
或者说,今日客栈之中,只要知道谢灵身份之人,一个都别想活。
来往鸭头绿的客人,只知掌柜姓谢,喜爱醉酒。
却无人知晓,这个骨瘦如柴,迎风便倒的男人,便是那个,能与魔道巨擘洛阳,一战重伤,而不死的谢灵。
谢灵盯着徐千秋,看了许久,始终皱眉,语气却古井不波,缓缓说道:
“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公子修为惊人!
若老夫没猜错,公子所修之道,有长生之效。
北莽全境,除国师麒麟真人的关门弟子之外,我实在想不出第二人来。
年纪轻轻,便有此等神通,委实难得!
真是可惜了,今日,公子既已知晓老夫身份,便留你不得。
可,若你愿与我签订契约,并服下毒药,老夫可饶你一命,放你离去。
至于今日,公子必须出手助我,将那些聒噪官兵,尽数斩杀。
另外,对母女死,只能死在客栈之外,如此便可。
届时,你我一同出手,将那些官兵,屠杀殆尽,也算同谋,如何?”
见自家男人,虽不善言语,却在开口后,一语中的,一语惊人,老板娘很是欣赏,骄傲笑道:
“公子莫怪,我家男人啊,不太讲道理。
当年,若非被他霸王硬拉弓,老娘才不乐意与他过这贫苦日子。
躺在走廊里的白衣剑客,便是慕容章台,公子将其扛出去,以此为要挟,也可拖一段时间,祝你好运!”
第三百二十章 【以主角心肝,炒菜,下酒,练功】
第331章 【以主角心肝,炒菜,下酒,练功】
店小二,黝黑如碳的少年,秦武卒,神出鬼没,一巴掌,狠狠拍在那汉子天灵穴上。
将其当场轰杀。
嘴里骂道:“老子早看这每日吃白食的不顺眼了!
吃东西,从不给钱,赊账赊账,去阎王爷那边赊去!”
女壮士老板娘,笑道:
“少特娘扯犊子,老娘能不知道,你是记恨,他与你的樱桃姐上过床。”
看向一旁的白衣公子徐千秋,店小二瞪目道:
“特娘的,你小子也个光鲜穷光蛋。
甭废话,若是不合作,老子一板凳砸死你。”
这时,老板娘笑道:“好啦好啦,咱们客栈,理亏在先。
老鬼,你去门外,帮这位公子先挡上一挡。
秦武卒,你也甭在这里狐假虎威,瞎显摆。
老娘去隔壁,与那细皮嫩肉的小媳妇儿,说些私房话。
这位公子,随我我一起去!”
虽是商议,语气却是不容拒绝。
徐千秋也难得与一个死人计较,当即,便与老板娘,来到隔壁房间。
母女二人,相互抱在一起,蹲在墙脚,瑟瑟发抖。
小妇人,脸颊梨花带雨,心死如灰。
稚童女孩,年幼无知,不明就里,见娘亲哭,也一起哽咽哭泣。
老板娘啧啧道:“这小娘皮,风韵犹存,公子,这可不就是你们这些小男人,所谓的我见犹怜嘛。”
徐千秋笑而不语。
看向那已被吓得脸色惨白的母女二人,老板娘伸手指了指身边徐千秋,笑道:
“别怕,这位公子,是来救你们的。
不过,这报酬嘛,就是你的身子。
不过,不给也行,左右反正,此番沙漠之行,冲摄将军陶潜稚,真正的宝贝儿子,并未前来。
若你亲手杀了这碍事的小闺女,你的贞洁,也就保住了。
小娘子,你总不希望,陶家最后的香火,刚死了爹,如今又死了娘?
那得是多凄惨?”
徐千秋忍不住多看了这女壮士一眼。
果然,心狠,手更辣。
其实,这凶恶婆娘,从一开始,便没打算让这对母女活着离开。
方才所言,不过是为了戏耍一番罢了。
恶趣味,便是如此了!
闻言,蜷缩在地上的小妇人,瞠目结舌。
此时,稚童便是再懵懂,也知道,自己境遇凶险。
娘亲似乎……打算抛弃自己,求得那一线生机。
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只是紧紧拽着娘亲的衣裳,不断哭喊,撕心裂肺。
一声声娘亲,悲恸异常。
令闻者落泪。
不过犹豫刹那,那小妇人眼中,闪过一抹决绝。
见状,老板娘知晓,她已做出了决定,叉腰大笑,笑过后,阴沉道:
“虎毒不食子,这闺女,可是你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呐,亏你这般狠心,真打算舍弃她,只为自己活命?
老娘这辈子,无法生育。
每次,见着拖家带口的娘们,老娘都羡慕得紧,恨不得都把你们剁碎喂狗!”
那小妇人,眼神瞬间变得果决,再无丝毫软弱。
女子天生戏子,站起身,一把推开女儿,任其跌倒在地。
爬到徐千秋脚下,满脸梨花带雨,祈求道:
“公子,救我,小女子愿意自荐枕席,全心侍奉。”
小女孩儿不可置信看着自己娘亲,哭得更为大声,凄惨,悲恸。
徐千秋未曾正眼去看那风韵犹存的少妇,而是去扶起小女孩。
沉默多时,终于开口,笑了笑,说道:
“除了这个孩子,其余之人,杀无赦!”
听到这番豪言壮语,老板娘那水桶一般的腰肢,不断扭动,哈哈大笑。
其姿态,像极了一株长在牛粪上的肥牡丹。
衣裳。眼角,已笑出泪水,她伸手擦了擦,抬起头,伸出两根肥腻手指,轻揉着眼角,说道:
“这位公子,莫不是在说笑话,给老娘听,讨好老娘?
呦呦,不能再笑了,鱼尾纹都笑出来了。
公子,你可真坏!
不过,老娘现在改变主意了,今天,必须挖出你的心肝,给我男人下酒。
他最好这口!”
闻言,徐千秋也跟着笑起来,笑容极浅。
瞥了一眼,那位小妇人,决心抛弃女儿,只为自己活命,脸上,却未有丝毫愧色。
见状,徐千秋微微叹息,摇了摇头,摸了摸躲在身后,一脸惊惧,及满脸死灰的稚童的脑袋。
老板娘心肠狠辣,而且厚黑,如今,终于不再掩饰,笑道:
“想杀老娘?
瓜娃子,你还嫩了点儿!
老娘的男人,眼力劲道,何其毒辣。
当年,能在百花丛中,寻到我的存在,强行将我掳走,为的什么?
你这小白脸,年纪轻轻,,能经得住老娘一只手捏?”
这女人,真是聒噪,不过顿了一下,又故作讶异,挑衅道:
“这位公子,方才信誓旦旦,说要杀光所有人。
这得多大无知心脏,才能说得出嘴?
此刻,却怎么没动静了?
老娘等你来杀我呢!
真有本事,老娘给你艹!
做男人,银样蜡枪头,这样可不行。
这屋里,三个大小娘们儿,都会瞧不起你。
秦武卒那黑蛋子,只跟老娘的男人,学了一招,便能敲晕慕容章台。
这些年,老娘也没闲着。
要不,与公子比划比划?
若是公子赢了,老娘今晚给你艹。
若输了,把心脏挖出来,给我男人下酒,如何?
这几年,我家男人在此开客栈,守株待兔,一直没找到上好的心肝,服用,以练功。
没想到,老天恩赐,将你送来了。
公子这样的心肝,定是道诱人佳肴。
今日,即便你真是那麒麟真人,老神仙的高徒,老娘也得把你心肝挖出来,给我男人炒菜吃,练功,回复旧伤。
大不了,这客栈不要了。
公子放心,今日,鸭头绿虽死了很多人,便是棺材不够用,老娘也一定给公子留一口,上等的柳州柏木棺材。
不过,老娘说得口干舌燥,你始终一言不发。
老娘看啊,想杀我,你是没机会了!”
女壮士老板娘,将心底秘密,托盘而出后,笑容阴森。
说罢,正想着,静待这位,初生牛犊的年轻小白脸,露出惊骇慌张。
不曾想,下一刻,她的瞳孔剧烈放大。
她竟看到,自己的下半身,在化为飞灰,随风散去。
房间之中,只剩下一句还未来得及说完的话语:
“这怎么可能……”
一切声音,戛然而止。
房间之中,唯有一颗,被特意留下,未曾化为灰的头颅,掉落地上,撞击木板的咕噜声。
见此一幕,便是小女孩儿的哭咽声,也戛然而止。
第三百二十一章 【割头颅】
第332章 【割头颅】
谢灵长得极高,约莫着,一米九六,却瘦骨如柴。
他扛着已被黝黑如炭店小二打晕过去的慕容章台,走下楼梯,来到客栈之外。
以手中人质,与慕容江神,以示诚意,进行谈判。
其实,慕容章台慕容江神此番前来,目的有二。
其一,自是为那对母女而来。
毕竟是对手的妻女。
若能睡上一睡,亵玩一番,也算出一口气。
这些年,两人没少被陶潜稚压着。
如今,他已身死,也只能在他的遗孀身上,找回些面子了。
目的其二,便是为这天下排行第十的魔头而来。
为此,除带了百骑之外,还带了一位高手,即方才偷袭,杀得一众武林中人溃不成军之人。
甚至,还带了军用弓弩。
当然,也不一定非要杀了这魔头。
毕竟,北莽与离阳不同。
于北莽之地,朝廷与江湖,井水不犯河水。
便是魔头进了城,官府也未必会管。
一如当年,魔道巨擘头洛阳,杀进帝京,女帝仍未曾下令,启动御林军围杀,而是放她离去。
今日所来,其实,兄弟二人最期望看到的是,这位排行天下第十的魔头,能为自己所用。
入慕容府,为客卿,为其效力。
若不能为自己所用,便杀无赦。
至于,只带了这么点人,便敢前来围杀闻名天下的大魔头。
则是因为,天下皆知,当年谢灵与洛阳一战,不幸惨败,重伤垂死。
虽得洛阳手下留情,未曾取他性命。
但那之后,谢灵便留下了极为严重的内伤。
从此,于江湖上销声匿迹。
慕容兄弟二人,也是花了重金,方才从西海,天下第一楼,购得谢灵下落。
因此,方才有了今日之行。
如今,对方既有慕容章台在手,骑马执矛的慕容江神,便不得不选择谈判。
翻身下马,只带了一位高手,便进入客栈之中。
慕容章台,被随手扔在长条形桌上。
进入客栈,慕容江神探手,探了探其鼻息,确认尚有鼻息后,松了口气。
这位表哥,被家族寄予厚望,今日死在这里,他回去,定要脱一层皮。
指不定,极可能会被性格暴虐的父亲,打成残废。
慕容氏,自古崇武,骁勇善战。
唯独表哥慕容章台一人,才气横溢,是个读书人。
显得鹤立鸡群。
那位皇帝陛下,很乐意见到,慕容子孙皆能凭借着真才实学,于朝堂之上,脱颖而出。
慕容江神所在家族,只是慕容旁枝。
因此,他不得不去小心经营。
谢灵将慕容章台,放于酒桌上,便站在一旁,双手抱怀,高高俯视。
他与魔道第一人,洛阳,大战之后,虽遭受重创,但,在北莽江湖,却名声鹊起。
江湖之中,皆视他为,虽败犹荣。
不过,谢灵有苦自知。
机缘巧合之下,他偶得一本秘籍,隐姓埋名,二十余载,没日没夜,一直苦练。
本以为,便是不能与洛阳势均力敌,也不至于惨败。
可,当自己真正对上,那位从不留活口的魔道巨擘,却一败涂地。
只一招!
就一招!
那时,他才知晓,自己之前的念头,何其可笑,何其无知。
能侥幸不死,也仅是因为,洛阳手下留情。
而并非他的实力有多强悍。
出江湖时,心高气傲,本想着,一战成名,天下皆知。
结果……
为疗伤,隐姓埋名,于这沙漠之中,开了家客栈,寻觅上品心肝,炒菜,下酒,用以疗伤,练功。
这一呆,便是好几年。
北莽江湖,超一流高手,尽数成了绝代魔头。
一流高手,加入军方,建功立业。
二流高手,开宗立派,或者,于豪阀之中,养尊处优,作威作福。
唯有三流,及不入流的,才会在江湖之中摸爬滚打。
谢灵机缘巧合,所得秘籍,开篇之处,便为:
年啖心肝一百副,甲子可做长生人!
此番练功之法,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比起那本,如今为北凉世子用来垫桌角的《辟邪剑法》,更为惊人下巴。
爆炒人肝,谢灵之举,确实当得起魔头二字。
当然,也是因此,徐千秋并未打算饶其性命。
北莽之地,两京四府,南北对峙,如龟缠蛇,窝里斗得血光四溅。
当然,这也是那位女帝的制衡之术。
对此,皇帝陛下乐见其成。
慕容家族,于陶潜稚、董卓之流,便是南北对立的一个缩影。
北帝城,也叫燕京,帝京,便是离阳王朝所谓的北莽王庭。
于此地,吸纳诸多八国遗民,各控两府,独立于八州之外。
北御帐官,南面朝官,双方一旦碰上,便是火爆画面。
慕容氏,为北御帐官一派,而且,是中流砥柱。
这些年,逐渐渗入姑塞,龙腰,两州,不断挖墙脚。
至于董胖子,陶潜稚之流,则是立场坚定的南面朝官一派。
因此,双方积怨已久。
于是,今日欲招纳谢灵入慕容府做客卿,对于此事……
那当然是,不能为我所用,也不能为敌人所用。
最好的办法,便是杀无赦!
至于谢灵,这些年,每遇到上品心肝,他皆会想方设法,将其弄到手,爆炒人肝。
当然,在场之人,尽数灭口。
一副玲珑心肝,绝品美味。
对他而言,这便是最大的补品。
一副玲珑心肝,胜得过百副庸俗心肝。
今日,客栈里来的那位白衣公子,他的心肝,则更为上乘,为世间绝品。
比玲珑心肝,更为难得。
此为,九龙肝!
只要吃下这个肝,他的伤势,至少可以恢复一半。
而且,极有可能,修为更上一层楼。
这等龙肝,比燕窝,鱼翅,更为珍贵,千倍万倍。
因此,即便此人,真是帝城那位,天下道教圣人的国师弟子,今日,既不幸到了鸭头绿这鬼门关,也必死无疑!
忽然,谢灵猛然转头,朝二楼楼梯口望去。
顿时,杀机暴涨!
慕容江神,亦悚然一惊。
一白衣公子,一佩刀少年,一土味御姐,一缺了门牙的邋遢老头儿,四人慢慢走下楼来。
在那佩刀少年手中,提着两颗头颅,鲜血淋漓。
鲜血,一路低落,在客栈楼梯上,滴出一条血线。
二公子徐凤年,扔出一颗脑袋,面无表情,说道:
“这颗,是老板娘的,算是给鸭头绿客栈的还礼,不成敬意。”
谢灵猛然上千,从地上捡起那瞪大眼睛,死不瞑目的头颅,双眸通红,牙齿咯吱咯吱响,瞬间,便在自己嘴里化为粉末。
徐凤年扔出另外一颗,滚到慕容江神脚下,平淡说道:
“这一颗,是给北莽慕容氏的,还望笑纳。”
慕容江神,并未接住头颅,而是任由滚落到脚边,他的脸色,阴沉恐怖。
魔头谢灵,抱住妻子头颅,贴在胸口,仰头,发出一阵刺破耳膜的野兽嘶吼。
房梁颤动,地面裂开,黄沙飞舞。
客栈之上,抖落许多灰尘。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大魔头谢灵】
第333章 【大魔头谢灵】
【此章节有问题,经过仔细检查,现已改正,并将所有的错误,全部修改。】
费尽心机,最后还是功亏一篑。
不用慕容江神吩咐,那些杀气腾腾的士兵,就已经腾空而起。
他弓起身子,用尽全身力气,一拳砸在了长剑青年的身上。
这家伙,还真是大言不惭!
谢灵大妖,根本就没有理会。
他的眼睛已经布满血丝,明显已经走火入魔。
在妻子怀里,他还能保留一分神志。
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在妻子的眉心,吻了吻。
擦了擦她睁大的眼睛。
谢灵想起了她曾经说的话:“嘿,你这老头,败了也就败了,败在洛阳也没什么好羞耻的。
不如我们一起种地,养些鸡鸭什么的?
我们两个人,不是更好吗?”
当时他没有同意,说要好好修行,好好养伤,好好练功,然后在洛阳决一死战。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杀戮,让他看起来,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有任何的排斥。
只是当时,他没有同意,让她回到乡下,去养一群鸡鸭。
而现在,两人已没了任何的机会。
他想起了她曾经半玩笑地说的话:
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只差一命,他就可以击败洛阳。
那么,她愿意牺牲自己,助他修炼。
想起往事,谢灵这位大魔王,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成了真正的魔头。
一声巨响,两只拳头砸在了徐凤年的胸膛上。
这突如其来的攻击,让人防不胜防。
从他的头顶、肋骨、胸口、背部、最后,再到胯下。
关键时刻,徐千秋再次出手,将弟弟徐凤年救了下来。
一次又一次的攻击落空,谢灵改变了攻击的角度,目标直指徐千秋。
然而,那只爪子距离徐千秋只有三寸之遥,竟然无法寸进分毫。
在他的面前,是一道三丈长的气壁。
擅长偷袭的北莽高手,趁机向后退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
他的身躯贴在了酒楼的墙上,五指如爪,死死的抓在了一块木板上。
就在他准备发动反击的时候,忽然间,他的心脏猛地一疼。
他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胸膛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同时,他的咽喉,也是流出了一丝血迹。
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一颗头颅落地,洒下一片血花。
慕容江神看得目瞪口呆。
在他的视野里,这位在沙场上所向披靡的士兵,在短暂的交锋之后,立刻毙命,身躯跌入了阶梯之下。
两只手捂着自己的心窝,但还是有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伤口中还有一道锋利的剑意。
徐千秋从楼上下来,语气平淡:
“慕容章台,你还在假寐,小心谢掌柜将你吃了。”
话音刚落,还没等慕容章台回过神来,谢灵已经一掌拍死了慕容章台。
这一幕,实在是太过可怕。
慕容江神吓了一跳,气不打一处来。
“谢灵,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对我慕容世家的人出手!”
此时的谢灵,双目通红,口中溢满了血丝。
慕容江神看得心惊肉跳。
既然已经堕落,他就没有了任何的情感,也没有了任何的情感,他冷冷地看着徐千秋:
“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味啊!
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到,每一种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一些人,如肥鹅,又油又恶心,对健康没有什么好处。
有的是蛇类的,有的是剧毒的。
有的则是螃蟹,经过冰冻后,更是鲜美无比,是能让人断骨重生的极品。
就像我手里这个,就是极品的心脏。
而那佩刀的少年,更是一等一的好东西!
而你,却是世间少有的好东西。
这就是九龙玉肝,凤髓龙肝!
机缘巧合!
我谢灵,从不以貌取人,而是心肝品质,评价他人。”
来过这里的客人,都清楚谢掌柜是个不苟言笑的家伙。
也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家伙。
与人相处,一年到头都是心平气和的。
可谁又知道,这是他长年累月,修炼了上百幅丹药,方才养成的好性子。
如今,已经走火入魔的他,第一次开口说话。
谢灵大妖,无视了一脸畏惧的慕容江神。
“唉,真遗憾,没有美酒。”
只是,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没有人会为他做午饭。
他转身,望着徐千秋。
“你的修为,时而高,时而低,但你没有逃跑,分明是知道我受伤了。
莫非,就凭你四个,也想对付我不成?
等下,本座用手指头,将你的胸膛,一点点地扒掉,我可以保你不死。
而你,却是因为痛苦,将所有的灵力,都凝聚在了心脏之上。
一定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自从谢灵亲口说出,他受伤之后,慕容江神就像是抓住了一丝希望。
他连忙回头,诚恳地对徐千秋道:
“你我合作,一起解决掉这妖孽,怎么样?
我慕容家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慕容世家的人,一向言出必行,重诺言,比命还重。”
徐千秋闻言,没有回答。
下一瞬,谢灵身若山林中的豹子,瞬间出现在慕容江神面前。
一只手,捏碎了他的脖子。
一只手捶着自己的后背,一口接一口,狠狠的咬在了慕容江神的脖子上。
将慕容江神温暖的身躯,直接扔到了一边。
谢灵抬起了脑袋,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他已经到了极限。
这一幕,与佛教记载中,描述的,是一种残忍的地狱。
若是胆子稍弱的,看到这一幕,早就被这一幕给震昏了。
谢灵那双妖艳的赤色眼瞳,令人无法直视。
二层,一个昏迷不醒的孩子,正靠在栏杆上。
见到大妖怪注意到自己,少女顿时放声大哭。
纤细的身子,微微一卷。
如果他闭上了双眼,那么他就看不到他了。
他太单纯了。
谢灵狞然一笑,纵身一跃,来到二层。
但徐千秋随手一拂,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震飞出去。
身子一歪,就砸在了一块横梁上。
就连一尺多长的青色柱子,也被这一击,震得四分五裂。
第三百二十三章 【徐千秋,以活人炼丹】
第334章 【徐千秋,以活人炼丹】
但,谢灵身体,软绵无骨,围绕着梁柱,头脚相衔,略带着笑意,盯住徐千秋,桀桀笑道:
“年轻人,好手段!
只是,竟如此沉不住气。
本以为,这小娃娃是你的软肋,不曾想,一探便知。
如此看来,你的确是陶潜稚的结拜兄弟董卓,所派来的人。”
徐千秋笑道:
“自言自语半天,连我是谁都猜不到,也是够废物的!
废话还挺多。
我等你许久,待你武功恢复至巅峰,我再出手。
我说,你能不能快点儿!”
一旁,老黄扣了扣卡在牙缝里的菜叶,在二公子徐凤年耳边嘀咕道:
“少爷,看到了,其实大公子嚣张起来,真的很欠揍,对?”
见徐千秋似乎看将过来,老黄咧嘴一笑,讪讪缩了缩脖子,一口大黄牙,缺了一颗门牙,甚是滑稽。
谢灵遭邪功反噬,嘴角渗出黑血。
对此,却不管不顾,伸手胡乱擦去,平淡道:
“既如此,受死!”
谢灵身体,如游蛇一般,鬼魅滑行。
双手双足,死死钉在木梁上,乌黑血液与口水唾液,一起坠落在地面。
连吃两副心肝,助他功力大增。
魔头挤出一个笑脸,道:
“不管你是谁,今日,你的心肝,我要定了!
你的尸体,我会挂在荒漠上,曝晒成干。
若运气不好,便任由鹰啄殆尽。”
徐千秋面无表情,眼神清澈。
大魔头谢灵,双脚将粗壮房梁踩断,借力,身体疾射向这名年轻公子。
赤眸谢灵,双拳当胸,怒喝一声,以他为圆心,地面一丈,出现无数龟裂。
眼神冰冷,狞笑道:
“练了这邪功,吃人心肝,个得长生。
如此本事,自是见不得光。
这辈子,只与魔道魁首洛阳,大战时,用过一次。
今日,你小子,能见此够。功法,也可死而无憾了!”
砰!
血雾弥漫!
谢灵自残气海,爆炸窍穴三百余。
无数股丝线,鲜血,浸透衣衫。
破体而出,却散而不乱。
最终,凝聚为六条拇指粗细,如猩红游蛇,在空中游曳不止。
如六条恶蟒,不断吐信,欲择人而噬。
谢灵并未急着给予徐千秋致命一击,再次被击退后,他便如蜻蜓点水一般,将客栈外内外,所有尸体,尽数踩爆。
每一次鲜血溅射,皆被那六根游蛇,汇聚而来。
六道蛇身,逐渐壮大。
大魔头摊开双臂,微微屈膝,朝天空,发出一声怒吼。
声音之中,蕴含无穷悲愤,及仇恨,怒道:
“洛阳!”
谢灵这一生,为登顶武道巅峰,不惜走上这,注定为人人唾弃魔道。
最终,刚出道,便被洛阳击落尘埃。
对洛阳,谢灵已恨之入骨。
战败时,洛阳曾说,他痴心妄想,想蛇吞象,不过是笨蛋。
这天底下,最美味的心肝,便是洛阳那一副啊!
“洛阳,你可知,你的心肝,能助我涨多少修为?!
我日日夜夜,都想吃你啊!
不只是心肝,整个人,我都要生吞入腹,放能泄我心头之恨!”
仰天怒吼完毕后,谢灵回望一眼客栈,眼中血泪,长流不止。
天底下,能有几个女子,能真心愿意,为心爱之人,送出自己心肝?
绝无第二个!
只可惜,这唯一的一个,此刻也已经死了。
断断续续,疯言疯语间,谢灵与徐千秋,已拉开一段距离。
此刻的谢灵,宛如一尊魔神降临。
六条红蛇,不断游走。
这一瞬,鸭头绿客栈,再无一具全尸。
放眼望去,遍地残肢断骸。
一些个,下场更惨,已被魔头谢灵踩成肉泥。
“洛阳这魔女,对我倒是狠,专偷袭本世子的肾。
却将此等魔物,留存于世间,她是怎么想的?”
徐千秋感慨间隙,留条蟒蛇,血莽,已从四面八方,朝他攻来。
六条血莽,撞击在罡气之上。
电光火石间,徐千秋再度出手。
手中印决,快速变幻。
北冥神功+吸星大法+吸功大法+移花接木,经由系统升级而成的无名神功。
徐千秋取名为《炼狱九天》。
第二重,炼化!
罡气之外,雷电交加,火焰蔓天。
大魔头谢灵,被无名火焰,无名雷电,尽数包围在其中。
火焰呈紫色,火焰红色,两者交叠,于空中,形成一个巨大丹炉模样。
见此一幕,便是觉得,自己已经很熟悉兄长的二公子徐凤年,此刻亦下意识握紧手中割鹿刀刀柄。
老黄也不再笑了。
笑容收敛,嘴唇紧闭,眉头紧锁。
舒羞,则忍不住打着寒颤,这个男人的恐怖,她之前所知,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便是如此,只要自己心里,闪过一丝背叛念头,她都能被自己吓死。
一盏茶功夫,雷电,火焰,渐渐褪去。
丹炉之中,三颗拳头大小的血红色珠子,耀耀发光,妖异不已。
丹炉打开瞬间,便是二公子徐凤年,亦打了个寒颤。
下意识地,远离兄长一些距离。
以活人练丹!
什么叫魔头?
这世间,还有比兄长徐千秋,更为恐怖的魔头?
老黄,舒羞,皆各退一步。
老黄则下意识护在徐凤年身前,警惕看着眼前的世子殿下。
那眼神,似乎,在看一个陌生人。
老黄此举,却被一直紧皱眉头的徐凤年,一把拉开,道:
“老黄,让开!
他是我哥!
即便,他是这天下最大的魔头,也是我哥。
我相信,他不会害我!”
对此,徐千秋不以为意。
招手,三颗血珠,落入手中。
每颗,皆有拳头大小。
在血珠之中,封印着一股极为狂暴的力量。
瞥了三人一眼,徐千秋缓缓道:
“这并非是丹药,也不是吃的。
而是一种武器!”
声音,极为淡漠,不带丝毫情感。
徐千秋收起其中两颗,将一颗扔给弟弟徐凤年,说道:
“这东西,叫血魂珠,须以大奸大恶,血杀滔天之人,投入丹炉,施以秘法,方能练成。
谢灵,刚好符合条件。
这三颗血魂珠,随便是一颗,运用得当,可轻松灭杀天象。
你带着一颗,以防身之用。
若非性命攸关,不得轻易使用。”
说罢,徐千秋使用密室传音之术,将血魂珠使用之法,传授与弟弟徐凤年。
手握滚烫血魂珠,徐凤年盯着自己兄长,看了许久,眼神坚毅。
最终,将血魂珠收入袖中。
他可不是那种整天嘴里喊着正义的人。
三年游历,可不是白混的。
对此表现,徐千秋暗暗点了点头。
第三百二十四章 【拖油瓶,陶满武】
第335章 【拖油瓶,陶满武】
收起血魂珠,徐千秋眯起那双,杀人后,尚有杀意留存的丹凤眸,望向客栈。
从客栈之中,走出一人,黝黑如碳的店小二,秦武卒。
方才所发生的一切,他尽数刚在眼里。
他很聪明,但,他也很不聪明。
因为,他要挟了那名,得以幸存下来的可怜稚童。
以其为人质,妄图得以活命。
为了活命,此刻,本以被吓得腿软,无力叫嚣的店小二秦武卒,眼神逐渐坚毅起来。
那位叫陶满武的小女孩,有种极为难得的天赋,对人物气息,极为敏锐。
她的直觉,也极为准确。
徐千秋未曾废话,挥手间,便已将店小二禁锢在原地,动弹不得。
那架在小女孩儿脖子上的刀,再难寸进分毫。
一旁,一日三惊魂,对眼前的世子殿下,感到彻骨寒意的舒羞,眼疾手快,一掌将店小二击杀,救下小姑娘。
察觉到来自店小二的杀意,如今得救,她吓得连连往后撤了几步。
她心中,分明对徐千秋怕得要命,却仍旧选择躲在他身后。
在二楼房中,当她察觉到,娘亲对自己的异常,也曾是这般举动。
选择站在陌生的徐千秋身后。
既是土匪,自是不能空手而归。
接下来,四人将客栈一扫而空。
打开地窖,金银珠宝无数,黄金白银若干。
地窖之中,唯有徐千秋一人,挥手间,便将其尽数收入系统的储物空间之中。
估摸着,至少十万两!
为不引人注意,徐千秋装了一带碎银,挺沉。
然后,将其交给稚童陶满武。
孩子可怜兮兮,双手吃力,使劲儿提着银钱,默不作声。
徐千秋平静道:
“陶满武,若想活下去,第一件事,便要知道,只有干活,才有饭吃。”
银钱太重,行囊下坠,孩子连忙弯腰,使劲儿捧住。
陶满武这个名字,很不婉约。
小女孩儿突然哭诉道:
“你是坏人,我会让董叔叔会打你的!”
一旁,惊魂未定的舒羞,听闻此言,翻了个白眼。
小娃儿,不知死活。
像他这种大魔头,也是你能招惹的,可乖乖闭嘴。
若是闹腾,不是自寻死路吗?
徐千秋愣了一下,盯着稚童那双灵动眸子,笑道:
“好,待我找到合适的时间,地点,便把你送到那个,未见其面,先闻其名的董卓,董胖子那里。”
听闻此言,小女孩蓦地松开行囊,捂住眼睛,哽咽道:
“我没看清你的脸,不要刺瞎我!”
徐千秋心中紧了一瞬,悄悄叹息。
这小姑娘,一直不敢看他,原来是因为这个。
伸手,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柔声道:
“我还没狭隘到,与一个孩子过意不去。
若真如此,谈何威服四方,统御五内。
小丫头,我知道,你很聪明,有一种天赋,不为人知,能识别人心。
你应该知道,我此刻说的话,什么是真,什么话是假。”
小女孩陶满武,遮住眼睛,十指微微松开一条缝,看到那张笑脸,赶忙合上,却点了点头。
徐千秋拍拍她的小脑袋,说道:
“咱们该走了,拎好行李,否则,会没饭吃的。
你若不干活,没饭吃,饿死了,可不能怪我。”
一大一小,前后走出客栈。
看着这一幕,舒羞只觉得,莫名其妙。
白衣公子,抱着小女孩上马,夕阳西下,骑马离去。
同是天涯沦落人,乘马共渡黄沙。
徐凤年三人,在收集好食物,及水囊之后,翻身上马,赶紧跟上。
走了一段,徐千秋柔声道:
“陶满武,或许,便是你爹娘也不曾知晓,但我知道,你能看穿人心。
但你放心,我会替你保守这个秘密。”
小孩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世子殿下蓦地笑道:
“小丫头,我很喜欢那首歌谣,唱来听听。
要是好听,我会早些让你见到董叔叔。”
小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撇过头去,恨恨道:
“你骗人!”
闻言,大魔头徐一指,哈哈大笑。
小女孩儿红着眼睛,自言自语道:
“我想唱给爹娘听,也不知道,他们能听得到吗?”
徐千秋微微眯眼,轻声道:
“他们能不能听到,我不知道。
但你不唱,他们肯定听不到。”
沉默片刻,小女孩儿便轻声唱了起来。
嗓音还是那般,空灵清脆。
只是,难免带着些许哭腔,显得凄凉悲怆。
“青草明年生,大雁去又回。
春风今年吹,公子归不归?
青石板,青草绿,青石桥上青衣郎,哼着金陵调。
谁家女儿,低头笑?
黄叶今年落,一岁又一岁。
秋风明年起,娘子在不在?
黄河流,黄花黄,黄河城里黄花娘,扑着黄蝶翘。
谁家儿郎刀在鞘?”
听着小姑娘的空灵歌声,徐千秋陷入沉思。
自己杀了陶潜稚,却将他的女儿救下,也不知是对是错。
小小举动,以后会造成怎样风波,无从得知。
或许,自己今日救人,明日杀人,也不一定。
一切,随心而为!
唱着歌的小姑娘,似察觉到这个大魔头的心思复杂,歌声蓦地戛然而止。
世子殿下,心狠手辣,好人也杀,坏人也杀。
如今,好不容易,终于做了回好人,勉强算作古道心肠。
可是,没过多久,徐一指就后悔了。
恨不得,给自己抽两个大嘴巴子。
大老爷们儿,带个孩子,这像怎么回事儿?
带个拖油瓶在身边,心累。
她饿了,也不说话,就是眨巴着一双眸子,可怜巴巴,望着徐千秋。
走到哪儿,跟到哪儿,就像小跟屁虫一般,生怕把她给扔下不管了。
乘马时,小屁股瓣儿,坐得生疼,她也不哭不闹。
却转头,泪眼朦胧望着徐千秋,眼眶湿润。
牵马而行时,按照规矩,她依旧得提着一袋沉甸甸钱囊。
小手红肿,钱囊脱手掉在地上后,默默提起。
提不动,便扛在稚嫩肩上。
人摔倒了,也不委屈,不喊痛。
站起身,扛着继续走。
走了摔,摔了再爬起来,继续走。
一路上,不可能一直骑马前行。
马儿也需要休息。
要想马儿跑,但是不给马儿草。
自然跑不起来。
一天下来,前进路程,极为有限。
到了晚上,露天荒野,也并无不可。
但,自从有了陶满武后,到你夜间,得拿两件衣衫出来,一件给她垫着,一套盖着。
最为关键的是,这孩子睡觉,很不安分,总是乱踹。
若非徐千秋时常看着,这丫头早已被冻死了。
几天后,徐千秋实在没办法,只得让这个倔强小姑娘,窝在自己怀里睡。
至此,小丫头终于喜笑颜开,每晚也能睡得踏实了。
七日后,终于来到龙腰州,飞狐城。
第三百二十五章 【傻傻小丫头】
第336章 【傻傻小丫头】
来至飞狐城,天空大雪纷飞。
如此场景,徐千秋不免有些走神。
年少时,他常住军营之中。
但,有时也回北凉王府,与一家人团聚,吃团圆饭。
没逢大雪天气,世子殿下便喜欢,拎着弟弟徐龙象双脚,挥舞一圈,然后扔出去。
黄蛮儿天生金刚境,金刚不坏,这等倒插葱的把戏,伤不到他分毫,反而满心欢喜。
每次,被哥哥从雪地里拔出,总是憨憨的笑脸,阳光灿烂。
大姐二姐,在远处看着,也跟着乐。
这位世子殿下啊,有时,像个小大人,事事深谋远虑,有时呢,又像个孩子,让人捉摸不透。
姐弟几人,一起打雪仗时,二姐徐渭熊,站在远处,茕茕孑立,冷眼旁观。
她早熟,而早慧,不屑玩这种幼稚游戏的。
不过,偶尔也会被世子殿下强行拉进来,参与打一场雪仗。
前提是,她必须与徐千秋一组,一起联手,打徐芝虎、徐龙象、及徐凤年。
徐芝虎相对体弱,战斗力不强,黄蛮儿被哥哥吩咐,不许用力,至于二公子徐凤年嘛,那会儿早被世子殿下打怕了。
故而,每次打雪仗,徐渭熊皆是大胜而归。
这时候,徐渭熊便心满意足了。
扬起尖尖下巴,拍拍手,冷着脸,却翘着嘴角,回房看兵书去了。
待她走后,余下几人,相视一笑,尽在不言中。
黄蛮子心智不全,见兄长和姐姐开心,他也跟着一起傻笑。
傻黄蛮,挨揍,比揍人更开心。
绕过留下城,来至飞狐城。
一路行来,自带上陶满武后,世子殿下便时常出神,发呆。
陶满武,终归只有六七岁,还是天真孩子。
爹娘过世,未曾哭死,已殊为不易。
但这小姑娘,天生异能,可轻易看透人心。
看出所有,遮掩晦暗下,所隐藏着的真实,及喜怒哀乐。
她一眼便知,谁心怀歹意,谁面冷,却内心温暖。
与眼前这个大魔头,朝夕相
处,到了飞狐城外,方才看到,他第一次流露出欣喜的内心微笑。
她也不由自主地,心里暖洋洋起来。
临近城门,徐千秋翻身下马,将陶满武从马背抱下。
一手牵白马,一手牵稚童,走向城门。
孩子的小手,红肿如馒头。
那些水泡,被他小心刺破后,一一上药。
估摸着,在痊愈后,十有八九,便会生出新茧,再之后,慢慢长成老茧。
心思难测的世子殿下,终于不再为难这个,身世坎坷的孩子。
将那一袋银两,挂在了马背上。
忽然,有马队轰然出城。
徐千秋拉着马,侧身让过,站在一旁。
马队之中,为首之人,是一位青年,披肩散发。
身着一挂昂贵貂裘,面容冷峻。
在其身后,六骑家兵,俱是披轻甲,佩莽刀,背负制作精良弓弩,马背之上,悬挂着一袋箭囊,箭矢攒蹙。
既非豪奢之辈,也绝非花哨摆设。
这名北莽,将门子弟,绝非寻常之人。
城门守卫,对普通百姓,百般刁难。
如今,见到这将门子弟,却立即卑躬屈膝,弯腰含笑,目送离去。
在其笑意中,未曾有丝毫嘲讽,嫉妒,只有敬畏。
城门洞,光线昏暗,而且极为清凉城。
徐千秋下意识抬头,往洞顶看去,笑了笑。
呵呵姑娘,如今却不知去往何处,已好久没有她的消息了。
在武帝城时,这傻姑娘,竟不顾一切,便要替他扛下气运之灾。
徐千秋自诩,自己亦是万花丛中过之人,对女孩子的玲珑心思,也难以尽数明白。
梧桐苑的红薯,看着,似乎只是一尾,听潮湖中的丰腴锦鲤。
不喂食,便会清减消瘦。
继续不喂,就要饿死。
事实上,却是一名死士。
在暗中,她不知挡下了多少灾祸,在她手上,不知染了多少鲜血。
或许,自己枕在她腿上的前一刻,她手上,刚刚杀了人。
那丰腴锦鲤,无事时,便喜爱挂在世子殿下身上,求喂饱。
挑了一家客栈,位于飞狐城东北角。
此地,为闹市所在。
多是春秋遗民聚居地。
北莽王朝,南北划分,泾渭分明。
北皇帐,南朝官。
如此南北分明,早已摆上台面,很是明显。
若无女帝压制,南北双方,早起开启南北之战。
于北莽王朝之中,有不少读书人,一朝登庙堂,成为仕途奇迹。
百姓之流,举荐能人才子,入朝为官,掀起动荡,在所难免。
毕竟动了世家大族的蛋糕利益。
可,北莽女帝,手腕铁血,条条铁律,一经颁布,触犯者,不论皇亲国戚,格杀勿论。
铁律颁布之初,自是有人头硬,接连触犯。
结果,这期间,死了百余位耶律与慕容。
许多位高权重的王庭权臣,皆被责罚,削爵。
自那之后,明面上,无人胆敢再犯。
至于暗地里,便有了南北之争。
北莽女帝,一如既往,以铁腕统治北方,以罕见柔情,抚慰南朝。
故而,方有了今日安稳局面。
春秋遗民,第二代子女,大部分人,已开始理所当然,以北莽子民自居。
对那位英明神武的女帝,感恩戴德。
慕容女帝,曾经花了两年时间,御驾亲临,她裙下每一寸土地。
所到之处,雄城巨镇,皆是无数人,黑压压,跪了密密麻麻一大片。
反观离阳王朝,先皇一统春秋,新帝登基后,可曾去过旧八国?
徐千秋在房里,放好行李。
重要之物,都在身上。
至于那袋银子,倒也不计较,是否会被偷窃。
小丫头守在装满碎银的行囊旁,不肯去吃饭。
一路辛苦,提着,捧着,背着,与这袋影子,折腾出了感情。
若不翼而飞,她大概要伤心死了。
见状,徐千秋哭笑不得,道:
“傻瓜,若是被偷了,你岂不是就轻松了?不用再背这么重的东西了。
走,吃饭去,你小肚子咕咕咕响了半天,又不是歌谣,我可不爱听。”
小丫头陶满武,一脸生气,大概意思是,要是被偷了,我可不负责哦。
徐千秋笑着打趣道:
“放一百个心,真被偷了,不关你的事情。
不过,我会拿银票,再去换一样重的碎银子,继续让你背着。”
这小妮子,做事向来有板有眼,对过眼神,看穿人心,确认这个不算太坏的坏人,并不是在开玩笑后,泫然欲泣。
世子殿下并未心软,只是显得薄凉无情地说了两个字:
“吃饭!”
陶满武后头,胆怯威胁道:
“我不给你唱歌谣了。”
徐一指头也不回,道:
“行啊,本打算大发慈悲,给你一碗米饭,这下扣去半碗,而且,不准你吃菜。”
陶满武立即说道:
“那我明天,也不唱给你听。”
徐一指嘴角噙着温煦笑意,眼神温柔,但是,未曾作声。
顿时,小妮子悄悄雀跃起来。
因为,她即便看不到他的眼睛,也知道他在笑。
第三百二十六章 【无双国士,出口成脏】
第337章 【无双国士,出口成脏】
落座后。
徐千秋与小女孩儿一桌,二公子徐凤年,御姐舒羞,老缺了门牙的老黄,三人一桌。
徐千秋要了一荤三素,及两碗米饭。
小女孩陶满武,家教极好,食不言,寝不语。
小小年纪,已有淑女风范。
只可惜,小丫头并非美人胚子。
估摸着,长大后,也就是中人之姿罢了。
当然,女大十八变,一切,还不能下定论。
女人呐,便是天意,也难以明白。
女子婉约贤淑,便会被称赞一句,神华内秀。
是否沉鱼落雁,先天占了很大因素。
饭桌上,唯一一道荤菜,是条乌鳢。
徐千秋一眼便认出,这是青鸟的厨艺。
多日不见,刚出沙漠,便能吃到青鸟丫头的厨艺,也算人生幸事。
这几日,睁眼闭眼,皆是黄沙飞舞,对青鸟的厨艺,心中想念得紧。
当然,不止是厨艺,对青鸟的身子,咳咳咳……对青鸟也很是想念。
这一桌荤素,搭配均匀,养胃提神。
徐千秋看过柜台一排竹签,上面所有菜价,令他陷入沉思。
民心所向四字,各朝各代,无数儒家名流,皆在苦口婆心,劝与帝王。
实则,便是这些儒家名流之中,又何曾有人,乐意自降身份,在这一饭一菜上,斤斤计较,体谅百姓之苦。
估计,在金銮殿之上,高高在上的帝王,也不乐意听这鸡毛蒜皮的民间小事。
与栋梁重臣们,如同菜贩一般,与老农一起,探讨柴米油盐。
念及此处,徐千秋心知,打江山难,坐江山,更难!
一统天下只是第一步,如何安居天下,如何收拢人心,如何让百姓安居乐业,如何开辟太平盛世,这,才是最难的。
此种关键,二姐徐渭熊,是第一个提出来的。
这,或许也是她选择去上阴学宫的最大原因。
得知徐千秋有一统天下之宏愿,她也是第一个觉得,自己弟弟,一定能办到。
故而,她一直苦心竭力,学习各种安邦,治国,理政之才学。
徐千秋看了一眼陶满武,小丫头只是低头吃饭。
桌上的乌鳢鱼肉,香味扑鼻而来,她本想伸手,夹上一块,但,在看到眼前这个,不是太坏的坏人视线后,默默缩回筷子。
徐千秋笑了笑,给她夹了一块白嫩鱼肉,平淡道:
“以后,自己动筷子。”
说罢,不忘提醒一句,道:
“小心鱼刺,若被刺到了,我可不会花钱去买醋。”
闻言,小妮子抬头对他笑了笑,和煦,温暖,阳光。
见状,世子殿下笑道:
“桃子,有点骨气好不好,一筷鱼肉,就给收买了?”
在此等场合,人多眼杂,徐千秋与她有过约定,叫她的绰号即可。
绰号叫桃子,新取的。
处时,听闻这个绰号,小丫头以沉默为抗议。
随后,大魔头徐一指,铁石心肠,选择不骑,让她马步行。
此外,还让她扛着钱袋。
不过半天,再次听到桃子这个称呼,她终于点头默认,以此回应。
见小丫头片子屈服与自己的赢威之下,世子殿下这才抱着她,上马前行。
因扛钱袋前行,重且热,肩膀火辣辣疼痛,小丫头咬着嘴唇,抽泣了许久。
徐千秋吃饭较快,不一会儿,便已吃饱了。
留了些饭菜,都是算计好的,刚好够小丫头的饭量。
坐在一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耐心等着小丫头,细嚼慢咽,一点一点填饱肚子。
靠着窗栏,望向闹市,看着下方来来往往的人群。
小丫头将桌上饭菜,一点不剩,吃得干干净净,轻声说了句,好了。
徐千秋招手,叫来店小二,将碟碗收拾干净,然后,点了一壶茶。
客栈老板,坐在柜台后头,见此一幕,终于眉开眼笑。
一壶茶,挣不了几个钱,但,看这位白衣公子的架势,定会在客栈砸下不少银钱。
这便叫细水长流。
做小本买卖,一夜暴富,是奢望不来的,靠的是慢慢积累。
显然,客栈伙计熟谙老板的算盘,心领神会,端茶递水时,笑脸热络。
徐千秋喝茶时,轻轻瞥了一眼小丫头。
见其眼神,陶满武下意识缩了缩脑袋,然后乖乖闭嘴,闭眼,收心,呼吸均匀,默念心法口诀,五神内敛。
一杯茶喝尽,陶满武也已呼吸三十六周天,口诀默念三十六遍,有模有样。
小丫头方才所为,是在修炼一种徐千秋传授的养生之法。
一旁,世子殿下一心多用,而且十分娴熟。
最多的时候,他曾一心四用。
至于极限是多少,这倒没有尝试过。
小丫头修炼完养身之法,便坐到这个不是太坏的坏人旁边,望着下方闹市景象,陷入呆滞,也不知在思量着什么心事。
亲临北莽,徐千秋终于明白,为何无双国士李义山,会那般忌惮北莽。
一路走来,所见所闻,北莽确有与离阳相抗衡的实力,甚至,更强一分。
如此强大的帝国,日后,却需北凉独自面对,谈何容易。
北凉三州,而北莽,却有十州,兵强马壮,骁勇善战。
除此之外,北凉在抗击北莽之时,还需担心,离阳王朝会从身后偷袭。
离阳王朝与北莽王庭,两大帝国,地域面积相差无几,双方各占十州。
离阳王朝,虽说有十三州,但这三州,却是北凉占据。
无双国士李义山,给自己画地为牢,在听潮亭待了二十年,为北凉首席谋士,一生未娶,膝下无子。
他虽然嘴上不说,却的确,已将世子殿下,视与亲生骨肉无异。
但,他仍然赞同,世子殿下孤身入北莽,一探究竟。
离别之日,儒雅如李义山,也咬牙切齿,终于出口成脏,说了很多脏话。
可见,这位无双国士,他对北莽的忌惮和戒备,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入北莽,徐千秋去留下城,为杀人,来飞狐城,却是找人。
因为,徐骁有一语,令世子殿下捎带给那个人。
飞狐城说大不大,但绝对不小,人生地不熟,想要大海捞针,何其艰难。
但,这对于天下第一楼来说,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第三百二十七章 【被一个小萝莉看上了】
第338章 【被一个小萝莉看上了】
另外一边,二公子徐凤年,则与客栈老板聊得热火朝天。
在谈及,飞狐城有何玩乐之地时,掌柜露出一个笑意,是男人都懂。
老板是个极为健谈之人,事无巨细,一一道来:
“咱们飞狐城,有四桩怪事。
其中一事,飞狐婊子情义重。
这话,虽然糙得很,不过,却也是大实话。
城里青楼,勾栏,少说得有七八十座,皆是销金窟,无底洞。
不过,一分银子一分货,飞狐城的风月女子,都配得上这个价格。
至于咱们这些穷汉子,是万万去不起的。
老孙我,年轻时候也去过几次,死要面子活受罪,差点倾家荡产。
公子若要去,老孙可以推荐几家。
江波楼,无疑是最出名的。
一夜花掉百两金银,轻而易举。
龙腰州的达官显贵,都喜欢在那里喝花酒。
若是碰到麻烦,在官府找不到门路,都习惯去那里守株待兔。
但,嘉青瓶子巷,那儿的几家大青楼,价格更实惠。
女子美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谱儿也小。
主要是名气还没够,没底气,不敢喊出天价。”
孙掌柜也不卖关子,继续说道:
“咱们飞狐城,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城里女子,天生好胚子。
第二桩奇事儿,公子若正门入城,便可看到一座挂剑阁。
听说,每逢重阳节,就能听到百剑齐鸣。
不过,我等平民百姓,去不了城头,自然不知真假。
反正,左右邻居,周边所有人都这么说。
第三件事,便是自揭其短了。
飞狐城啊,男人个个小富即安,不争气。
建城百年,始终没出过一个,能光耀门庭的大官,尽是些芝麻小官。
老孙看啊,都是女子太美惹的祸。
家中被窝里,躺着白白嫩嫩的小媳妇儿,家外还有那么多粉门青楼。
晚上,已给折腾没了力气,白天,哪有精力去与与人抢一官半职?”
飞狐城,大到城池布局,小到亭榭楼阁,皆是北莽少有的精致。
这里的女子,姿色水准,远超龙腰州其余府城。
这儿的小娘子们,有个绰号,名为飞狐儿。
既有江南女子的婉约相貌,也有北莽坚韧的根骨,故而,既没有风月相,也无风尘气。
因此,便是在整个北莽十州,也久负盛名。
飞狐青楼里,所走出的头牌花魁,其身价,也远比别地同行,要昂贵一倍不止。
反倒是飞狐城的男子,在军政两界,一直不成气候。
向来被嘲讽为,娘娘腔,脂粉气,浓重腻人。
飞狐城之中,满城可见柔弱男子,花港泛舟,聚齐观鱼。
摇着檀香古扇,喝茶论道,自诩风流雅士。
飞狐城至今,未曾有人能当上正三品,及以上的边疆大员。
很难想象,在这座,毫无豪气可言的阴柔城池,却有着一座剑阁
此楼,为近百位春秋顶尖剑士,作为悬剑退隐的之地。
在退隐江湖之前,将手中之剑,放于剑阁之中。
这其中,便有西蜀剑皇佩剑,名为春去也。
也有,曾与李淳罡那柄木马牛,所交锋过的名剑,烛龙。
一旁,徐千秋闻言,对此一笑置之。
剑阁之事,天下第一楼亦有记载。
于他人而言,或许神秘,但对他来说,了如指掌。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孙老哥,你似乎还遗漏了一件怪事。”
孙掌柜回过神,笑道:
“对对对,飞狐城二十多年前,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
来人并未将自己佩剑挂在剑阁,而是高价卖了佩剑。
当时,那柄配剑,卖出了黄金千两的天价。
那时,老孙我还年轻,只记得,飞狐城内所有人,都给震惊了。
我远远拥挤在女人堆里,见过这名英俊剑客,的确是世间罕见的美男子。
后来,他用卖剑的黄金,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
此事,再度轰动全城。
剑客花完千两黄金,身无分文后,便做了一名画师,专门给女子画像。
但,所挣来的银子,便如泼水一般,当即全部花出去。
起先些时日,还能快活逍遥。
那些大家闺秀,都很乐意捧场。
天晓得,是图他的人,还是图他的画。
不过,生意越来越冷清,后来,便再没人见过,这名不做剑客,做画师的男子了。
但,这桩卖剑,作画,睡青楼,的奇人怪事,也一直传了下来。”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是什么剑,竟可以卖出黄金千两的价格?”
孙掌柜一脸为难道:
“这个老孙可就不知道了。
只听说,是卖给了城牧大人。
后来,城牧公子及冠之年,便转赠给了他。”
说到此处,客栈老板眉飞色舞,继续说道:
“说起这位城牧公子,与飞狐城寻常男子,大不相同。
英武神勇,剑术师从一流名家。
在马上,可挽三石弓,在马下,莽刀步战更是了得。
传言,再过几年,便要去北边王庭,做皇帝陛下身边的传铃郎。
这可是天大的荣幸!
老孙的两个闺女,稍大的,正值思春年纪,对城牧公子,仰慕得紧。
便是那,只有十岁出头的小闺女,也对其爱慕得死去活来。
每次,只要逮着城牧公子露面的机会,都要与姐姐们,跑去尖声鬼叫。
说些什么,这辈子非他不嫁。
这可把老孙我,气得那叫一个七窍生烟啊。
徐公子,你说,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姑娘家家,凑什么热闹?
而且,这小丫头随她娘亲,长得黝黑黝黑的。
以后,便是脸蛋,身段,都长开了,女大十八变,最多也就是秀气,谈不上如何美艳,如何高攀城牧公子?
徐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每次,我一说她,她就与姐姐,还有我那个,一大把年纪了的媳妇,人老珠黄的老婆娘了,也瞎起哄。
一起胳膊肘往外拐,合起伙来与我怄气。
娘俩三个,能好几天不理我,唉……”
这位老男人,一声叹息,发自肺腑的叹息,何等悲凉凄惨。
也从侧面反应出,这位城牧公子是何等了不得。
徐千秋突然想起,方才进城时,那位骑马出城的世家公子。
莫非,便是那人?
对于客栈老板的话,二公子徐凤年,并未附和,目不斜视,喝着茶,笑眯眯与孙掌柜说道:
“孙老哥,我觉得,令爱现在不显眼,以后,或许就能出落得亭亭玉立。
况且,那位城牧公子是位奇伟男子,世事难料,谁知道,他与令爱,有无可能,会有一段天作之合的好姻缘呢。”
孙掌柜正纳闷,忽见到徐老弟丢了个隐晦眼神,立即醒悟,,赶忙一本正经,点了点头,道:
“的确,的确,我那闺女啊,别看我嘴上总说她的百般不是,其实,我这做爹的,心疼得很。”
孙掌柜身后,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原本,早已怒气冲冲,听到这一番言语后,脸色这才由阴雨黑沉,转天晴灿烂。
语气甜甜,喊了一声爹,坐在孙掌柜怀里,笑得小脸蛋开出花来,说道:
“爹,晚上让娘亲给你做最爱吃的东岭肉!”
孙掌柜抹了抹冷汗,一手摸着小女儿脑袋,说了声乖,然后,悄悄朝徐凤年伸出大拇指,感激涕零。
二公子徐凤年,柔声笑道:
“这便是小侄女,长得果然很水气,长大了,肯定是闭月羞花的大美人。”
小妮子重重嗯了一声,然后,开心笑道:
“可惜,你太老了啦,长得也不如澹台公子,我看不上你哦。”
说罢,顿了一下,看向不远处那位,坐在窗边,一直盯着下方闹市的徐千秋,低声道:
“如果是那位大哥哥,我才看得上。”
闻言,徐凤年默然,万箭穿心。
第三百二十八章 【客官,进来玩嘛……】
第339章 【客官,进来玩嘛……】
“客官,进来玩嘛……”
耳边传来的声音,让徐千秋猛地回忆起前世的火车站,那些大妈的熟悉声音:
“要住店吗?”
这个下午,二公子徐凤年,陪着桌对面那位,心无大志,只想过富足小日子的老男人,一直唠嗑。
偶尔询问几句,附和几句,捧场几句,相谈甚欢。
孙掌柜的小闺女,孙晓春,不乐意听两个老家伙的碎嘴唠叨,便跑去,与那个,比她还年幼的陶满武玩。
过足了当姐姐的瘾。
自作主张,拿出许多水果吃食,与小丫头分享。
还从小闺房里,搬了些灵巧小物件,给陶满武玩耍,也算其乐融融。
临近黄昏,到了晚饭时段,酒楼生意渐好,孙掌柜与几名伙计,相继忙活去了。
徐千秋将陶满武留在客栈,自己一路朝青楼而去。
这一举动,引来老黄一阵侧目。
世子殿下很体谅地,将一叠银票放在老黄桌前,示意他,也可以去玩玩。
二公子徐凤年,也一阵鼓动老黄,去试试。
若是可以,还能替其赎身,带回北凉,有个伴儿。
老黄默默拿了银票,转身买了一叠牛肉,一碟茴香豆,一壶酒,乐滋滋吃喝起来。
女人?
哪有牛肉香,哪有好酒润喉。
客栈老板,心地好,知晓徐千秋要去去瓶子巷,便派了一个店里伙计,前往带路。
徐千秋未曾拒绝这份好意。
至于其中腻味,于北凉花丛之中,遨游多年的世子殿下,自然一清二楚,也不曾说破。
让店里伙计带路,这其中,大有门道。
飞狐城青楼,虽盛名无双,但数量也多,共计七十八座。
上千的姑娘,数量庞大,因此,便需要拉客。
档次差些的勾栏坊,可让老鸨带着姑娘们,没羞没臊,去大街上,搔首弄姿,招揽女票客。
如瓶子巷这类,可不行。
太跌份!
这无异于自降身价,乃是上流青楼,所必须提防的大忌。
所以,才有了如今的销售网络。
无数青楼勾栏坊,与城中大小客栈,酒楼,进行联动。
若带了钱囊鼓鼓的客人前去,而且留宿,事后,便可分成些银两。
这个模式,最先是在北凉之地兴起。
不知为何,不过半月余,便已传遍整个天下。
无数青楼,客栈,酒楼,纷纷效仿。
徐千秋万万不会承认,其实,这是他为天下商会出的主意,捂脸捂脸……
嘉青瓶子巷,位于飞狐城东北角,离客栈不算太远。
未到瓶子巷时,经过一条青楼林立的街道,许多花枝招展的俏丽姑娘,与老鸨龟公,站在楼下拉拢客人。
于是,便是开篇那句话了。
客栈老板派来的人,名叫李六。
沾了徐千秋的光,一直被人拉着,便往楼里拽。
世子殿下,在及冠后,阴柔淡去几分,显得更为英俊出彩。
再者,徐千秋一身枪意,已达化境,凝练为实质,气质最为招蜂引蝶。
加之,身材修长,一袭白袍,干净而清爽。
自心中之道更为完善后,练了魔功,整个人,气场愈发缥缈,让人想要一探究竟。
这对女人来说,是致命的。
一路走来,李六沾了不少光。
徐千秋身上自有威慑,那些个莺莺燕燕,虽心动不已,却不敢去拉扯这位白衣公子衣袖。
但,穷小子李六可就惨了。
当然,也不能说惨。
李六满脸涨红,被半老徐娘的老鸨,和正值青春的姑娘们,推推搡搡。
手臂之间,难免蹭到那份沉甸甸的软绵鼓囊。
他自己,早已乐在其中。
小伙子心底,恨不得徐公子走慢些,再走慢些……
瓶子巷,自然不会开在这里,与庸脂俗粉,争芳斗艳。
在嘉青湖畔,有一列幽静的独楼独院。
相比之下,愈发显得瓶子巷,出淤泥而不染。
二人走过脂粉浓郁的花丛,终于来到此地。
穷小子李六,趁着徐千秋沿湖青石小径前行,偷偷抬臂,闻了闻。
真香!
满脑子,都是那些姐姐们的笑脸嗓音。
心中知晓,她们并非正经人家,可,李六就是忍不住,思量再思量。
心想以后,自己的媳妇若能有这样的相貌,这辈子便值了。
瓶子巷,一处烟花之地,能在闹之中,取静建在此处。
可见,其后台不小。
鸭头绿客栈,大魔头徐一指,透露土匪本性,打劫了一番,发了一笔横财。
因此,此刻,身上并不缺钱。
再贵的花魁,也睡得起。
只可惜,今日,他并非为寻花问柳而来。
而是与青鸟有约,在此回合。
也了解一下这几日的各种情报。
至于青鸟千里送人头这件事儿,嘿嘿嘿……
罚她明天下不来床!
来此处,还有一个缘由便是,对那柄能售卖千两黄金的名剑,徐千秋也略有好奇。
细说起来,襄樊靖安王,与呵呵姑娘买他这位北凉世子性命,也不过是黄金千两。
至于佩剑之人……
那一晚,徐骁说起此人,露出罕见的愧疚。
要捎带的那句话,分量也相当重。
关于此人,别人或许不知,徐千秋却一清二楚。
这剑客,曾是北凉军中武将。
与陈芝豹并肩。
在春秋乱战之中,战功卓着。
此人,常年带着一张青玉面甲,极少以真容示人。
这一点,与姑姑赵玉柱,极为相似。
这位绝代剑客,带兵奇诡。
而且,若论辈分,世子殿下还需喊一声叔叔。
北凉军中,英才辈出。
而此人,其影响力,仅次于三十万铁骑仰慕至极的王妃。
甚至,便是羊皮裘李老头,也在无意间提起过他。
评价说:“这年轻人,剑钝,意不钝,是老夫生平仅见的才气横溢之辈。
只是,他看起来更像一个家产富可敌国的公子哥。
太有钱了!
多到何种程度?
他甚至不知如何去花,只好随意挥霍。
只可惜,剑意过于无情,以至于,剑道不显。”
在剑道之中,能被剑神李淳罡如此评点的人物,方才有资格,自称风流二字。
嘉青瓶子巷,共有四家临湖青楼。
四家青楼,处处透着股水火不容的味道。
不过,青楼之间,已到了高手过招,杀人于无形的境界。
街上寻常青楼,若有纷争,便是吵吵闹闹。
而此处,则大都写诗对对。
那边,你挂彩旗,上提:“飞狐城第一小蛮腰”。
这边,我便悬挂:“双峰降服天下英雄汉”。
四家青楼之间,时不时,在抢生意上,横眉瞪眼。
偶尔也动起手脚。
女子打架,无非就是,闭上眼睛,一阵胡乱抓挠。
另外一拨龟公打手,则要有章法许多,偷偷来几下撩阴腿,黑虎掏心,或者猴子摘桃。
许多青皮无赖,没钱逛窑子,隔三岔五,便来那边蹲着看戏。
青楼女子,本来就穿着清凉,争斗时,若不小心,抖搂了半边肥白胸脯。
可不就是春光乍泄,风景这边独好?
这让闲汉们,可大饱眼福,直呼痛快。
第三百二十九章 【你是男人吗】
第340章 【你是男人吗?】
瓶子巷青楼,左右各两家。
在楼外,没有女子出门迎客,只有几位唇红齿白的翩翩惨绿少年,妖娆站在楼外。
几人身段纤柔,容貌艳丽,已不输女子。
青楼之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若豪客有断袖癖好,相中了那些个妖娆少年,可花上一笔重金,将其带入楼内,一起。
这些美貌少年,大多心机深沉,察言观色,不输老鸨,尤善逢迎。
这些媚少年,见到徐千秋,眼前一亮,心中百万中意。
却不曾想,这白衣公子对几人,却视而不见。
在李六的带领之下,徐千秋带到一家,四角翘檐,各悬一枚硕大夜明珠的青楼前。
一名倨傲俊美少年,对李六微微扬下巴,表示知道,眼前之人是孙掌柜所开客栈,介绍来的,会将此记在账目上。
月底之时,会按例送去一笔分红。
至于具体数目,得看徐千秋今夜在楼内开销。
徐千秋摸出一块小碎银,递与李六,后者犹豫了一下,终于接过,然后离去。
青楼之地,徐千秋年轻时可没少去,也算轻车熟路。
那时,盗用弟弟徐凤年之名,闯下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
与李翰林几人,经常流连于烟花之地。
李翰林,常一掷千金,高兴时,便在亲自出门相迎的老鸨胸脯里,塞个几百两。
便是如此,也无人谁将他当作冤大头。
从前,李翰林总嫌弃自己老爹官太小,出门不够气派,只能在丰州称王称霸,出了丰州,便不太管用了。
如今,他的父亲李功德,终于当上了北凉道,名义上第二大官衔的边陲权臣。
可这位,如今已经跻身王朝内第一线公子哥的家伙,却为了活命,也为了家族,选择做了北凉士卒。
在世子殿下接连的铁血手腕,一系列血案,抄家灭族之后,这位公子哥,终于醒悟,走上正途。
若非如此,李家早已被徐千秋连根拔起。
进入青楼,徐千秋顿了一下,打断老鸨话语,平淡道:
“今日,我来你们广寒楼,要么,听安阳小姐弹琴,要么,看青奴姑娘跳莲上舞,要么,看新上位的魏姓清倌儿抛绣球。
总之,要见到其中一位,若是做不到,我便不在此地花银子。
本公子相信,瓶子巷四家青楼,总有地方,让我心甘情愿掏钱。
我不介意多走几步。”
只可惜,徐千秋并未见到这三位,倒是有幸见到一位,曾经红极一时,如今却落幕的花魁,喜意。
为此,还亲眼目睹了一出,青楼之中的内部纷争。
喜意,也是个苦命人,最为重要的是,她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或者说,广寒楼本就是天下商会的产业。
而喜意,便是广寒楼背后的老板。
只是,对于她的身份,只有寥寥几人知晓,其余之人,不过以为,她是个已过气的花魁罢了。
经喜意告知,当年那位剑客,万般风流殆尽后,成了络腮胡子的邋遢汉。
画也卖不出去。
之后,为了生活,去了城牧府,做了剑师,教澹台公子剑术。
虽然混得不差,却再也不是那些风尘女子心目中的青楼状元郎了。
借用几位青楼花魁之语,“那个高卧风波楼顶的风流郎,已经死了。”
徐千秋不经感慨,风流多情,终究不能当饭吃。
在喜意房内待了不多会儿,青鸟未至,却等来了广寒楼的幕后靠山。
准确来说,来人是靠山的亲妹妹。
广寒楼幕后靠山,是飞狐城,城牧二公子所开。
身后有官方背景,这也是天下第一楼看中此处的原因所在。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飞狐城城牧,有二子一女。
长公子澹台长平,英勇神武,写得一手华丽词章,日后,定是北莽儒将人物。
若如传言那般,成为女帝身边的传铃郎,便会红得发紫,成为朝廷新贵。
整座飞狐城,对此拭目以待。
与之不同,城牧二公子澹台长安,十足纨绔,文不成,武不就。
吃喝嫖赌,熬鹰,牵狗,斗蛐蛐,样样精通。
这些年,仅饲养,买卖蛐蛐,便花了三四千两白银。
便是因为澹台二公子,喜好蟋蟀角斗,每年七月之初,无数游手好闲的青皮无赖,在城内城外,掘地三尺,四处抓蟋蟀。
只为逮着一只价值几十金的善斗蟋蟀。
有人戏言,飞狐城有第五怪,夏秋满城无赖,翻江倒海找蟋蟀。
城牧幼女,澹台箜篌,不爱红妆,爱兵戈。
常于闹市集会上,对城内大小混混,大打出手。
城内大小混子,几乎都认得她的面貌,见面就绕着走,再不给她揍人的机会。
澹台箜篌进入房中,越过喜意,瞧见徐千秋,阴阳怪气道:
“喜意,你不再接客,已有三年。
怎地今日,却领了个了不得的客人进绣球阁。
为此,还在翠嬷嬷面前露了一手绝活?
方才,本公子去往绣球阁,却未曾见到人影。
没曾想,你竟将客人带来了此处。
喜意啊喜意,以前听二哥说,广寒楼之中,你最地道。
可我怎么觉得,并非这么回事啊?
你这小猫,偷腥上瘾了?
按青楼规矩,你剪断丝绸后,便不能再接客了。
莫不是,你已忘了不成?
不过,眼前这个小白脸,确实值得你破例。
看到这样的小白脸,你想男人想疯了?”
这名女扮男装的权贵女子,气势凌人,谈吐之间,毫无半点顾忌,句句诛心刻骨,字字戳人脊梁。
喜意苦笑道:“三公子,我只是与这位公子喝了两壶酒,尽了些待客之道罢了。
喜意并未接客。
若真有复出那一天,定会事先与三公子说一声,方敢做事。”
一旁,与喜意有矛盾的翠嬷嬷啧啧道:
“喜意妹子,真奶实诚人呐!
不愧是,打算为广寒楼献身一生一世的忠贞女子!”
一旁,澹台箜篌怒斥道:
“闭嘴,没你落井下石的份儿!
喜意再不是东西,你也与她半斤八两,你能好到哪里去!”
翠嬷嬷,嚅嚅喏喏,噤若寒蝉,不敢反驳。
徐千秋冷眼旁观,心中发笑。
这小娘皮,嘴毒无比,倒也知道,一碗水端平。
并非那等听风便是雨的雏儿。
这时,澹台箜篌抬手,指着徐千秋,说道:
“你是客人,即使坏了规矩,也是广寒楼的错,本公子不与你一般计较。
不过,听说你有些道行,我身边恰有个家奴,懂些把式。
你若能撑下十招,往后三天三夜,除安阳,青奴,魏满秀,这三名红牌外,楼内女人,你随便玩。
不分昼夜,能玩弄几个,是几个。
你若能与一百个娘们上床,那也算你本事,广寒楼认栽,如何?
只要撑过十招便可,怎么样,可有胆量一试?
本公子在飞狐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敢不敢?”
徐千秋微笑道:
“不太敢!
公子身后扈从,呼吸绵长,一看便知,是少有的武林高手。
在下只是一届穷酸游子,来广寒楼,只为找一水灵姑娘罢了。
只怕出手不过三招,便会被三公子的人打趴下。
既如此,便不扫三公子的雅兴了。”
被一个自己看着,也心动的白衣公子拍马屁,其实,澹台箜篌心中微乐。
但,依旧脸色寒霜,不屑道:
“不敢?你是带把的男人吗?”
对这激将法,徐千秋仍不为所动,很没骨气地说道:
“三公子说是,便是,说不是,便不是。”
第三百三十章 【青鸟】
第341章 【青鸟】
这场意料之中的冲突,最终却止步于此,并未真的打起来。
徐千秋也没有与人比武的习惯。
他的武功,只为杀人,而非表演。
女子澹台箜篌的二哥,这家青楼背后靠山,终于出现。
徐千秋回忆起天下第一楼情报,这家伙,虽是纨绔,却非一般纨绔。
是个妙人!
他的出现,打断了冲突的继续扩大,也算及时。
一番谈吐,徐千秋对此人,印象还算不坏。
澹台长安招待徐千秋见了花魁,安排吃酒,双方交谈甚欢,似有结交之意。
不多时,徐千秋告辞,随喜意离开。
回到房间时,青鸟早已等候多时。
徐千秋一手悄悄伸出,在喜意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
喜意身段略显消瘦,其实,该滚圆挺翘的地方,一分不少。
她身体一颤,瞪大一双漂亮的秋水长眸。
看了一眼青鸟,然后退出去了。
眼角余光,偷偷瞪了世子殿下一眼,颇有几分愠怒。
有青鸟相陪,徐千秋莫名觉得,温馨,顺意,舒坦。
二人说了些最近发生之事,谈及瞎眼的小丫头徐九月时,她已入北莽。
再过几日,便可前来回合。
传信来,要给大哥哥准备个见面礼,很大很大的礼。
闻言,徐千秋开心一笑。
这小妮子,能活着,便是最大的礼。
入睡时,却留了几分清醒,若有威胁,能第一时间醒来。
在这房间之外,虽有六七位天下第一楼之人守护,但,他的警惕,早已刻入了骨髓。
徐骁明言,世子殿下出了北凉,便不会不再派遣任何死士护驾。
对此,李义山也毫无异议。
因为,两人都知道,若再有死士跟随,便会留下蛛丝马迹,令人可寻。
须知,北莽王庭之中,有一张紧密蛛网,笼罩整个皇朝。
一只只嗜血蜘蛛,最敏感蛛网上,一丁半点的风吹草动。
蛛网,为朱魍谐音,是北莽天子近臣,李密弼一手创建。
模仿离阳王朝的赵勾,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提竿,捉蝶,捕蜻蜓,听着诗情画意,却血腥无比。
一旦被黏粘在杆上,便会人头落地。
这个阴暗机构,可先斩后奏。
足见,北莽女帝对李密弼的信赖。
故而,后者一直被视作北莽第九位影子持节令。
这名权倾朝野,染血无数的侩子手,已手刃数位耶律皇室。
慕容氏子孙,大多死于他之手。
二十年前,他只是一名郁郁不得志的东越寒族,落魄书生,南橘北枳,蛰虫一遇风云便化成龙。
李义山曾说,死一个李密弼,等于斩去北莽女帝一眼一臂。
这名老书生,如今已是花甲之年,可谓暗杀的老祖宗。
除了老死,或者,被北莽女帝赐死,除此之外,实在没有被刺杀的可能。
为避免留下踪迹,为蛛网所察觉,大柱国徐晓犹豫再三,终于决定,不派人暗中保护。
知晓徐千秋是天下第一楼楼主,相信,以他是的手腕,心机城府,及实力,定能从北莽安然归来。
半夜时分,窗外渐起灰幕小雨。
淅淅沥沥,春雨如酥,轻风润物细无声,一次持续到天明。
第二日,青鸟扶墙而走。
自出鸭头绿客栈以来,刚刚死你爹娘,成为孤儿,逢此人生巨变的小丫头,每个日夜,都要依偎在那个不是太坏的坏人怀里,方能睡着。
可昨夜,她却失去了那个怀抱。
是以,她失眠了。
恐惧,孤独,抛弃,小眼泪花花,小嘴巴巴。
看着枕边的一袋银子,她告诉自己,那个坏人不会抛下自己的,不会的……
因为,他的银子还在自己手上。
天蒙蒙亮时,方才缓缓睡去。
睡了一会儿,陶满武悠悠醒来,看着窗边那个背影,怔怔出神。
这个世界,在她眼中,与常人所看到的不同。
在小姑娘看来,每个人身上,都笼罩着一层光华。
大多数是灰白,市井百姓,大多如此。
极少数人,散发不同程度的青紫彩晕,她爹便是如此。
那位董叔叔,则有紫气缠身。
将死之人,则是黑如浓墨。
坏人杀气勃发时,会是猩红,刺人眼眸。
世间万物,在陶满武眼中,分外绚烂。
愈是长大,愈发清晰。
而眼前这个不是太坏的坏人,周身所散发气息,却是深紫,透染金黄。
而且,在其身后,隐有血龙腾飞,九龙萦绕,此等景象,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
陶满武不会知道,她这一特殊天赋,若是被有心人察觉,便会被视作,释教的活佛转世,是道门的天人降世。
徐千秋没打断身后小姑娘的审视,等她收回视线,才转身笑道:
“醒了?醒了便起床。
吃过早饭,带你去看庙会。”
见他果然回来,陶满武心中松了口气,有股自己也不曾察觉的欢喜。
听闻此言,一脸疑惑,约莫是不理解,他为何大发慈悲。
在她看来,这个不是太坏的坏蛋家伙,精明,而且心狠。
让自己吃足了苦头,怎么一晚上,就变了口风?
徐千秋轻笑道:
“我已经决定,再过几日,便独自离开飞狐城。
届时,便不带你这个拖油瓶出城了。
不过,你放心,我会安排妥当的,不耽误你吃穿,而且,肯定比跟着我四处漂泊,要舒服惬意。
这不,趁着如今还在一起,我便假扮几天好人,省得日后,被你记恨。
你这种得天独厚之人,可看透人心,每当念念不忘,老天爷必有回声。
说不定,哪天降下雷劫劈死我,也未可知。”
小姑娘咬着嘴唇,死死盯着他,双眸之中,流光溢彩,许久,终于确定,他方才之语,并非在说谎。
是真打算,将她留在飞狐城。
可,不知为何,本该庆幸,自己逃离水生火热的小妮子,不懂什么城府掩饰,只是一脸黯然。
年幼的她,哪里懂那许多,只是觉得心里难受。
见状,徐千秋也不火上浇油,牵着她下楼,吃过了暖胃的早点。
之后又带着她,一同走向城西的苏官巷。
一路上,小姑娘冰冷着小脸蛋,没个好脸色。
在小丫头看来,这个不是太坏的坏人,不止心狠,而且冷漠无情。
明明,都已经相处那么久,如今却要抛弃自己,冷漠无情的坏人!
第三百三十一章 【北莽遇故人】
第342章 【北莽遇故人】
小孩子的悲欢离合,像一壶新酒,其中味道,都在酒坛上方飘着,要不了多久,便会散去。
不像成人的悲欢离合,那是陈年老酒,酒味都沉淀在酒坛底部。
便是将酒喝光,也还会酒香不散。
徐千秋用一串糖葫芦,和一只装有结网蜘蛛的小漆盒,转眼间,便让陶满武阴转多晴。
盒子取名,“奇巧”,由中原传入北莽。
这精致玩件,将小蜘蛛贮藏入盒,次日,便可观察结网疏密。
这本是春秋诸国,七夕节时,女子最喜购买的相思小物品。
在盒内,放小纸,写上爱慕男子的姓名。
蛛丝,便意味着月老红绳,算是祈求一个好兆头。
若结网紧密,繁盛,女子自然喜悦。
徐千秋三次游历,对此类庙会,种种表演,及诸多贩卖,早已见怪不怪。
小妮子瞪大眼睛,左顾右盼,走得极慢。
再加之,人群拥挤,于是,徐千秋将其抱起,让她坐在自己手臂之上。
陶满武正跟这家伙生闷气呢,才不管淑女体统,当仁不让,直接坐了上去。
小脑袋撞大脑袋上,却一颗糖葫芦也不给他吃。
馋死他才好!
两人看了会儿简陋皮影戏,所讲述的,是凉莽两地边境战事。
北莽黄宋濮,及另外几位将军,雕琢得堂堂正貌。
而北凉王徐骁,及北凉新王徐千秋,则刻以狰狞丑形。
如此双标,极讨飞狐城百姓欢喜。
见状,徐千秋一笑置之。
这雕塑,倒没冤枉徐骁。
不过,自己好歹也算世间美男子,却雕刻成那般不堪入目。
有失公道,有失公道……
操控傀儡的艺人,扮演着说书人的角色,说到刻意渲染的激烈战事时,周围观众,目不转睛,屏气凝神,十分入戏。
忽然,陶满武伸出小手,揉了揉他的眉头。
那一丝隐晦眉头,瞬间散去。
二人一路走走停停,又往前游玩了一段距离。
忽地,一个消瘦小丫头,怯生生递过来一张纤薄招子。
看着眼前瘦瘦弱弱的小姑娘,徐千秋微微眯眼,从这个骨瘦如柴的小姑娘手中,接过招子。
所谓招子,是说书先生招徕生意的小手段。
类似小纸条。
徐千秋认识眼前这个小姑娘,也知晓,她们爷俩二人,已不远千里,从北凉来到北莽。
甚至,因为穿越者的身份,他还知晓,这小姑娘今天会出现,只是不曾想,自己竟会遇见。
看到他,瘦骨如柴的小姑娘,明显也愣了一下,显然,也认出了他。
于是,微微低下头去,不敢与之对视。
眼前小姑娘,便是之前,在出北凉前,徐千秋与白狐脸于城内僻静酒楼饮酒,所见到的那对爷孙。
年迈目盲说书人,酌酒而谈,小姑娘,手捧一只劣质琵琶。
当时,徐千秋还请盲人老头儿喝了一碗绿蚁酒。
也是因此,小姑娘才记得他。
徐千秋看了眼手中招子,微微一笑。
这爷孙俩,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北莽城池内,公然说北凉世子千里游历的故事。
小姑娘领着两人,进入酒楼之中。
此处,生意相对冷清。
落座后,徐千秋要了一壶茶水。
眼帘之中,果真看到了弟弟徐凤年一行三人。
茶坊中心位置,空出一块,目盲老者,在小板凳上搁了竹板,与一碗浊酒。
孙女递完招子,小跑到老人身边,小心翼翼,捧起琵琶。
于北莽境内,说评说北凉世子,此番说书,太过新鲜,也过于惊世骇俗。
故而,引来许多客人。
不多时,酒楼之中便已人满为患。
如此场面,令茶坊老板眉开眼笑。
对自己的眼光,魄力,也十分满意。
目盲说书人,端碗小喝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并未步入正题,而是朗声道:
“今日,老儿不说那男女缠绵,也不说世人之外的灵怪,只说,这北凉世子千里游历。
若能博取看官几声笑,足矣!”
盲老头儿言毕,小姑娘顺势一抹琵琶,清脆响起。
琵琶声渐起,小桥流水婉转,不闻铿锵。
徐千秋坐在角落里,会心一笑。
爷孙二人,搭档娴熟,配合天衣无缝。
这盲老头儿,敢在北莽境内,评说世子殿下,而且,尽是好话。
不过,北莽风气粗野,却也开明。
与离阳不同,北莽不兴文字狱。
王朝之中,极少有人因言获罪。
便是抨击朝政,也无大碍。
这也是为何,综合国力,北莽略胜离阳一筹的原因……之一。
可谓,广开言路,纳四方之才。
盲老头儿说,大都是道听途说而来,与真相大有出入。
不过,噱头不小。
听众们听入耳中,津津有味。
襄樊城外,芦苇荡之战,北凉世子,火龙绝世,飞龙在天,一指灭敌两万余。
初时,一些个客人,不以为然,后来,渐渐听得入了神。
关于那位飞龙在天的北凉世子,如今的北凉新王,于北莽之地,也有颇多传闻。
如今,亲耳听闻其中详情,一个个,都入了声。
不少人,本想着抬脚走人,听着听着,也都坐回位置,与店小二再要了壶茶水。
说到精彩之处,盲老头儿便故作停歇。
茶客们知道,这是要收钱了。
不少客人纷纷投钱,铜钱扔到大白瓷碗里,叮叮咚咚,十分悦耳。
对于靖安王赵衡,北莽百姓,也知晓当年往事。
离阳王朝,皇子夺嫡,可谓是一出精彩好戏。
便是北莽百姓,也有所耳闻。
知道这名藩王,只是时运不济,只差一线,未能成为九五至尊。
一旁,座位之上,陶满武听得咋舌,瞪大眸子。
脸上神情,恨不得跑去催促老先生,快说,快说。
实在俏皮得紧。
目盲老人,语言艺术,拿捏巧妙。
说到天下道教祖庭,谈及龙虎山时,插叙了一段当年往事。
大将军徐骁,马踏江湖。
徐晓往昔,立即给听众吊起胃口。
徐千秋哑然失笑。
大雪坪一战,活下来的,并无几人。
而这几个,绝不会泄露天机。
模糊之处,盲老头儿说得玄之又玄。
徽山牯牛降,紫雷阵阵,说成是,剑神李淳罡的无上神通。
听众之人,大多嗤之以鼻。
若真如此,这羊皮裘老头儿,难道比咱们北莽军神,拓跋菩萨还厉害?
那为何,武评十位,怎的没有这位老剑神?
前十之中,只有个拎桃枝的邓太阿嘛,哪有什么羊皮裘老头儿。
第三百三十二章 【北凉人心】
第343章 【北凉人心】
无数嘘声,及无尽喝彩,盲眼说说书人听在耳中,却不急不躁,宠辱不惊。
这时,琵琶之声愈演愈烈,犹如银瓶乍破水浆迸。
让人担心,小姑娘那双孱弱纤手,是否支撑得住。
琵琶声,营造出的壮阔氛围。
盲眼说书人,说起了压轴好戏。
徽山大雪坪,一声剑来,万剑归宗,羊皮裘老头儿重入陆地剑仙。
东海武帝城,一声剑来,借满城剑,与当今天下第一人王仙芝,倾力一战。
一剑开天门,绽放绝世剑道风采。
万剑归宗,无尽飞剑,遮天蔽日。
酒楼之中,无数听众,瞠目结舌。
我滴个乖乖,难不成,那羊皮裘老头儿还真是这天底下,屈指可数的陆地神仙?
徐千秋身旁,陶满武满眼小星星,心生向往。
徐千秋掏出一块几两重的碎银,撇撇头。
小丫头本就觉得,这老先生说书,精彩纷呈。
接过碎银,嘟嘟嘴,总算给了个笑脸。
抓住碎银,跑向位置中心,满脸通红,轻轻将银子放入碗中。
跑回徐千秋身边,依偎在他怀里,不敢见人。
当老人说起那位,自称天下第二,却名副其实,为天下第一的王仙芝,飞掠东海,对抗剑神李淳罡的剑开天门,令东海升起。
一时间,酒楼之中,顿时寂静无声。
北莽蛮子,他们或许会看不起离阳王朝的帝王公侯,看不起那些软绵绵的名士风流。
却绝对不会看不起,登榜的春秋名将顾剑棠。
更不敢看不起,称霸江湖一甲子的武帝城城主王仙芝。
北莽上下,只会遗憾,只会可惜,这位老武夫,并非本朝人物。
却无人会去质疑,王仙芝为何能排在拓跋菩萨之前,成为天下第一!
甚至,对那北莽死敌,人屠徐骁,他们也是打心眼里,对其敬畏有加。
北莽王庭,不管是市井之下,还是庙堂之上,从来都不乏有人,坦诚而言,对徐骁极为敬服。
当年,北莽传言,那位女帝陛下,愿意“妻徐”。
北莽无数蛮子,在怒骂徐瘸子不知好歹之余,却始终没人去质疑,徐骁是否配与女帝共分天下!
在北莽看来,整个天下,除徐骁这位人屠外,无人更配得上自己王朝的女帝。
离阳王朝的皇帝?
滚蛋!
去你娘咧!
说书尾声。
广陵江畔,大潮起。
那位北凉世子,割肉之举,及,飞龙在天,破甲六千四,引来无尽喝彩,及鼓掌之声。
琵琶之声,声声炸雷。
便是酒楼掌柜,也目瞪口呆,慢慢摸出几块,刚刚赚到手,还没捂热的碎银,让伙计送到碗里去。
一点也不心疼。
今日,请了这爷孙二人,来自己酒楼说书,挣了不少额外银钱,打定主意,要让他们继续说上几天。
保管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故事讲完,一些富裕客人,又加了些闲钱。
临走时,得知明日还会说书,嘟囔着,明日还来。
徐千秋拍了拍陶满武小脑袋,笑道:
“去,与那位弹琵琶的姐姐说,我请他们喝茶。”
再次相见,老人眼盲,自然认不出徐千秋,但,孙女在他耳边轻语几句,老人家便回忆起来了。
在北凉时,这年轻人曾请他喝过一碗绿蚁酒,遥遥相敬。
徐千秋留意到,老人在端碗时,露出了手背上的无数伤痕。
这位眼盲的说书老先生,曾是北凉士卒。
如此伤疤,可见当年手背的刀伤,可不轻!
二公子徐凤年,一行三人,也留了下来。
一向健谈的徐凤年,不一会儿,便与眼盲说书人打成一片。
谈起北凉,眼盲说书人滔滔不绝,一直说个不停,心中无数感慨。
二公子徐凤年,喃喃道:
“老先生,为何你提及北凉军时,总说,那会儿的北凉军?”
说书人喝了口酒,犹豫了一下,又喝一大口后,苦笑说道:
“当年,咱们大将军打赢了西垒壁,灭了几乎可与离阳势均力敌的西楚皇朝。
那时,北凉军上下,皆憋着一口怨气。
想着,他娘的,京城那帮文官老爷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便是皇帝老儿,也对大将军百般猜忌,要不,咱们干脆就反了!
让大将军当皇帝去!
大将军坐龙椅,穿龙袍,谁敢不服气?
可惜,大将军不肯啊……”
一声叹息,这位昔日追随徐晓的北凉老兵,心中似憋着无尽遗憾,继续说道:
“其实,这也没啥,对于我们这些老人来说,只要能给大将军鞍前马后,怎样都成。
不做皇帝,便不做。
后来,老头儿我,跟着大将军回到了北凉。
可那之后,味道慢慢就变了。
大将军,还是那个大将军,没谁都没有半句怨言。
可,大将军并非三头六臂啊,手底下一些个将领,哎……
老头儿与一些个老兄弟,心灰意冷之下,便离开了军队。
北凉三州,我都走过,目无王法的纨绔子弟,不知凡几,何曾少了去?
我读书不多,也就认识几个大字。
但这心里啊,始终想不明白,给赵家打天下,值不值得!”
见坐在对面的白衣公子不说话,盲眼老头儿止住抱怨,停下话茬,转而说道:
“这位公子,可别因为老头儿唠叨几句,便对咱北凉失望。
咱们北凉,三十五万铁骑,那可是天下无双,天下无敌!
虽有个别当官的不像话,但,大将军始终还是那个大将军。
有大将军在一天,北莽就别想南下一步!
老夫在离开北凉前,得知新王继位,手腕铁血,大力整顿内务,除了许多苔藓之疾,为北凉带来新气象。
北凉有此新王,无忧矣!”
说到此处,眼盲说书人,老泪纵横,端起酒杯,狠狠灌了一口酒。
徐千秋笑了笑,与其碰杯,说道:“喝酒!”
眼盲说书人举起碗,道:“喝!”
老人喝得尽兴,自言自语道:
“老夫之所以赖着不死,是因为身边,有这苦命的小孙女,需要照应。
再就是,咱们北凉新王,飞龙在天,或许,或许……
或许能做到当年,老王爷没下决心做的事儿。
老夫活着,虽然一把老骨头了,不能上阵杀敌。
可,若能孤身入北莽,替新王造势,也算为北凉尽忠了。
大不了一死,何惧之有!
若真死在北莽,比起当年那些,马革裹尸的老兄弟,也不差了。”
闻言,徐千秋微微眯眼,低头喝酒,一言不发。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亦是如此。
第三百三十三章 【死胖子,董卓入城】
第344章 【死胖子,董卓入城】
老人回神,愧疚笑道:
“两位公子,方才是老夫胡言乱语,莫要介意。
这顿酒,喝得上头了,上头了……”
沉默片刻,世子殿下笑道:
“日后,老先生若是说书,惹恼了小肚鸡肠的北莽人,大可以骂几句北凉王,与北凉世子。
多骂几句,也不打紧的。
天大地大,活着最大。
况且,你孙女尚未找到好男人,还靠着老先生说书挣钱呢。”
闻言,眼盲说书人摇头道:
“骂什么?有何可骂?
大将军这辈子,没做过一件亏心事。
老头儿若辱骂大将军,到了地底下,还不得被老兄们给打死?
世子殿下,那是北凉新王,飞龙在天,北凉的未来,尽数扛在他一人之肩,也不舍得骂。
以前瞎了眼,为传言误导,骂了不少。
如今,得知新王飞龙在天,老夫再多骂一句,以后死了,也不安心呐。
至于老夫的孙女……
既然生在了老宋家,这或许就是她的命。
若不幸身死,也没啥好抱怨的!”
一旁,捧着琵琶的小姑娘柔柔一笑。
坦然认命。
一旁,徐千秋心头终于动容。
二公子徐凤年,扈从舒羞,马夫老黄,三人目光,尽数聚焦在眼前这爷孙二人身上。
襄樊的王林泉,也有这种慷慨赴死的决心,与意志。
而这,正是北凉的根基所在。
此刻,二公子徐凤年,忽然有些明白,为何兄长徐千秋,对那些有损北凉根基之人,坚决不容情。
一人触犯,满门抄斩。
许久,徐千秋放下手中酒杯,轻声道:
“老先生,若是信得过在下,可否将你孙女手中琵琶,借我试试弦音?
我二姐,尤擅琵琶,我天赋虽比不得她,不过,在耳濡目染之下,还算略懂一二。
或许,能与小姑娘说些浅显见解。”
闻言,老人挥挥手,笑道:
“这有何舍不得的。
玉儿,递给公子。”
徐千秋笑了笑,道:
“劳烦姑娘,将擦琴布一同给我。”
小姑娘不敢与眼前这白衣公子对视,脸一红,站起身,小心递出这只心爱琵琶。
徐千秋细致擦过琵琶后,正襟危坐,想了想,右手四指齐列。
由子弦,至缠弦,向右急速撇进如一声。
再回撤三指,仅用右手食指,自缠弦,自中指三弦,次第弹出。
一撇一挂。
认真看着这一幕,弹了许多年琵琶的小姑娘,眼前一亮。
这架琵琶,只是最下品的白木琵琶,与那些紫檀红木,花梨木所制成的上品琵琶,差了太多。
徐千秋依次演示一遍,这才抬头,对站在身边的小姑娘笑道:
“就白木琵琶而言,音质算好的。
若是银钱允许,可稍稍补胶。
老先生说书时,弹奏之际,尤其苛求琵琶的脆爆二项。
还有,第一弦已离断弦不远。
不过,大可不必忙着换这第一弦,能将在弹奏之中,骤然断弦,也是人生难得体验。
接下来,我与你说一些,关于南派大国手,曹家琵琶的技法,你且用心记下。”
一个说,一个听。
目盲老人,浅饮慢酌,优哉游哉。
有聚终有散。
徐千秋教完当世已失传的曹家技法,便起身告辞。
临走时,留下了一个金元宝,一个银元宝。
在酒楼之外,驻足停留片刻,心中微微叹息,感慨万千,终于离去。
牵着陶满武的小手,离开酒楼,慢慢远去。
二公子徐凤年,轻轻摩挲着腰间割鹿刀刀柄,回头看了一眼屋内爷孙二人,叹息一声,也转身离去。
为表示敬意,老黄将自己之前买的,还未来得及拆封的叫花鸡,留给了爷孙二人。
见四人相继离去,小姑娘捧回琵琶,喃喃道:
“爷爷,这两位公子是谁?”
老人喝完最后一口酒,脸色红润,笑道:
“大概……算是萍水相逢的好人。”
眼盲说书人,或许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曾面对面,与北凉王,说北凉。
回到客栈,陶满武放下奇巧盒子,打开行囊,一颗一颗,慢慢数起了银子。
见状,徐千秋笑道:
“真有小蟊贼,早给你偷光了。”
小丫头,小小年纪,便持家有道,回瞪了一眼,继续数钱。
徐千秋也懒得搭理她,坐在一旁,继续翻看起秘籍来。
修行之道,不进则退。
每日修行,不能间断。
自己如今境界,于雪中世间,虽可位列当世巅峰。
但,也并非不死之身。
而且,他日去往诸天万界,这点实力,可还不够。
修行一途,永无止境!
小丫头数完了银子,一颗不少。
小心系好行囊,踢去靴子,摆好奇巧盒子。
托着腮帮,趴在床上,左看右看,满眼愉悦欢喜。
突然,街道上传来吵杂喧嚣。
陶满武心中好奇,穿上靴子,跑到窗边,踮起脚尖,想看个究竟。
徐千秋却依旧安静看书,对窗外之事,早已知晓,并未看到惊讶。
飞狐城所有人,终于傻眼了。
据说,那位所有女人心中的最佳情人,澹台长公子,竟被一个死胖子给打了!
更让人气愤之处,这死胖子身边,竟还有个如花似玉的美女。
看着,极有可能是那死胖子的小媳妇儿。
百余彪悍铁骑,长驱直入,直奔飞狐城。
铁蹄阵阵,碾碎了满城的风花雪月。
紧接着,消息灵通的飞狐城达官显贵,由最初惊怒,瞬间变成了畏惧。
那死胖子,不依律法,带兵擅闯城池,引来各方瞩目。
这死胖子,乃是北莽名副其实,货真价实的武将。
除此之外,更是北莽南朝中的,军界领军人物。
身居高位,为从二品。
与南边三位,正三品大将军,只差一线。
莫说城牧大人,便是偌大一个龙腰州,除了持节令外,无人敢触这个死胖子的霉头。
不多时,一个更为震骇人心的消息,慢慢传入飞狐城之人耳朵。
听闻此消息,更让人吓得屁滚尿流。
死胖子身边那位,彩裳摇袂的女子,竟是北莽五大宗门里,提兵山山主的亲生女儿。
可,即便如此身份,却做了死胖子的二房。
这挨千刀死胖子的正房,来头更大……
在城门处,澹台长公子不过带人挡了挡,兵马便被骑兵瞬间冲散。
澹台公子本人,更是被那提兵山下来的仙女,一招逼退下马。
一时间,飞狐城之中,满城风雨飘摇。
杀机已至,风雨欲来山满楼。
却有一座酒楼,远离是非。
在其中,无数人聚集在一起,听眼盲说书人,说那北凉世
子,即当今北凉新王,昔日的游历故事。
两耳不闻窗外事。
在酒楼之中,角落之中,极为不显眼之处,坐着一名,才入城没多久的老儒生。
只要了一壶廉价茶水。
在其脚边,放着一个破旧书箱。
在他对面,坐着一位中年负剑男子。
面容肃穆。
剑气逼人。
若徐千秋在此,对这老儒生,定不会陌生。
第三百三十四章 【从天而降的掌法,刺杀董卓】
第345章 【从天而降的掌法,刺杀董卓】
在雪中江湖,于北莽王朝之中,有一位奇人。
年轻时,热血从军,在军中,由新兵蛋子做起。
历经沙场凶险,跨过无数生死,屡屡建功。
然而,待他衣锦还乡时,昔日的恩师与好友,已尽数不在。
可,他未因此,而将这些人忘记,反而更加刻骨铭心。
于北莽王朝之中,他喜欢喊女帝陛下“姐姐”。
在朝堂之上,他若得势,便不饶人,而且,见人便骂。
便是这么一个,极为不讨喜的小胖子,官位却能不断攀升。
一路高升,做到大将军。
随后,又成为北莽王朝的南院大王。
这小胖子,名为董卓。
他曾立下誓言,不混出个人样,绝不去祭拜自己师傅。
只因内心觉得,没脸见昔日那位,对自己照顾有加的老伍长。
可如今,他终于可以了!
当年,由老伍长带出来的,如今尚存于世的,当数他爬得最高,权利最大。
如今,只是亲军,便足足有十万之多!
已是一方枭雄!
在其手中,握有北莽最好的乌鸦栏子,北莽最强大的步卒军队!
最南边,姑塞,龙腰两州,二十几座军镇,近三十万边军,如此庞大军权,尽握他一人之手数。
只他一人,手中所握兵权,咱数量上,已经可与北凉相媲美。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北莽洪敬岩,柳珪,杨元赞,这些个大将军的十几万私军,最高兵权,是归于他一人之手。
往北,两个持节令手中所握兵符,其中一半,二十万人马,也得听他号令。
接下来,待北莽女帝,将北边草原上部落,尽数收拾干净。
除拓跋菩萨外,其余之人,只要到了南朝边境,一样得听他号令!
徐千秋继续回忆着脑海之中,天下第一楼关于这位小胖子的资料记载。
如今,董卓入城,便是为好兄弟陶潜稚的遗孤,陶满武而来。
当然,这其中,在背后,少不了天下第一楼的暗中推动。
董卓,为北莽女帝,慕容氏手下的权臣之一。
在朝廷之中,话语权非常重。
他冲动起来,对着北莽诸位大将军,直接咆哮。
这个小胖子,性如烈火,重情重义,爱兵如子,深受士卒拥戴。
但同时,他也是北凉的头号劲敌。
北莽与北凉,大战开启之时,此人便是头号劲敌!
在董卓身边,有两朵金花,小胖子的爱情,还是很美满的。
只可惜,这其中,并没有一个叫貂蝉的绝色美人。
在其手下,也没有一个叫吕布的天下第一猛将。
至于“南院大王”这一职位,官职多高,权利多大?
除了南院大王外,与之对应,还有北院大王一职。
二者,皆是枢密院下属的最高首领。
枢密院,则是北莽最高军政机构,掌管军政大事。
枢密使,相当于宰相一职。
南院大王和北院大王,虽受枢密院节制,但他们手握北莽最重要的军政力量。
朝堂之上,皆是一品重臣。
而且,这一职位,多由皇族担任。
可见,北莽女帝对小胖子的信任程度。
当然,如今的董卓,还未登上这南院大王之位。
念及此处,徐千秋忽然想起,在金庸先生在武侠名着《天龙八部》一书中,最具侠之大者,胸怀天下的人物,当属丐帮帮主、辽国南院大王,萧峰。
当然,更多人,更喜欢叫他乔峰!
此刻,飞狐城中,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百骑冲城,铁甲森森。
为首的胖子武将,体重起至少两百斤。
但,却没给人丝毫累赘之感。
此人,是个高手!
体型健壮,肌肤黑炭,胯下坐骑,也是一匹乌黑重型马。
身后铁骑,直线驰骋。
在胖子武将身旁,有一娇柔女子,与之并肩齐驱。
气韵生动,彩裳飘袖,宛如仙人。
年轻女子,身穿深沉幽静的霁青袖裙,内衫,则是娇艳柔美的鹅黄,精致而大气。
在她腰间,挂有一柄古剑,剑鞘呈孔雀绿。
围观之人,无人敢将其当作一个花瓶。
在她的衬托之下,愈发得周围亲卫铁骑,雄伟异常。
北莽王朝,版图广袤。
自离阳王朝一统春秋后,曾六次,举全国之力,对离阳用兵。
但最终,双方都只能选择何谈。
因为,双方的主要战场,分为两处。
其一,为两辽所在的东线。
其二,便是北凉三州所在的西线。。
每次入侵,便是在东线取得重大突破,节节胜利,但,在北凉三州,却屡屡吃瘪。
以至于,不能齐头并进,导致最终失败。
董卓放缓马速,抬头,瞥了一眼挂剑阁。
风尘仆仆的胖子,呸一声,吐了口浓痰。
低声骂骂咧咧。
在其身后,铁骑百人,犹如一人。
动作如出一辙,战马衔尾间距,并未因为缓速,而产生变化。
北凉铁骑,天下无双,这固然不假,而且天下公认。
但,能与之匹敌的北莽铁骑,也绝对不差。
若风如此,能在北凉铁骑的蹂躏之下,活下来?
小胖子姓董,他的父亲,是春秋遗民士子。
母亲,则是北莽本土居民,小门小户的女子。
入伍十年后,在老伍长,也是他的恩师调教下,董胖子终于将全身两百斤肥肉,尽数锻炼成肌肉。
功成之时,他也成功,从一名籍籍无名的小卒,一跃成为北莽南朝,那颗最耀眼的军界枭雄。
与姑塞州持节令、三位大将军、以及那些南朝重臣,皆可平起平坐。
按北莽国律,南朝官员,与北王庭皇帐臣子,即便同衔,品秩仍要自降一品。
唯有那些,能被北莽女帝特赐嘉奖的南朝贵人,方可依次递增半品。
而这死胖子,则是北莽皇朝之中,唯一一位,荣获三次女帝特勋,一路高升,走到如今高位的权贵人物。
炙手可热!
故而,他本该为正四品武将军衔,但,手握军权,却直达从二品。
西线三名大将军,黄宋濮柳珪,杨元赞,及姑塞,锦西,两位持节令,这几位正二品封疆大吏,都被这个两百多斤胖子骂娘过。
其中,更有传言,这死胖子,曾与二品大员杨元赞,约好地点,卷起衣袖,干过一架。
死胖子能活到今天,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
更为奇迹的是,刚入飞狐城,刚揍了澹台公子一顿,不过片刻时间,便迎来了刺杀。
一个巨大黑色掌印,从天而降!
刹那间,黑云压城。
狂风怒号,雷电交加。
暴风,将一棵城中千年古树,连根拔起。
店铺,沙石,地板,衣衫,群魔乱舞……
飞狐城,乱作一团。
天空之中,黑气萦绕的掌印,转瞬即至!
掌印之大,覆盖半个飞狐城。
掌心位置,正对董卓!
如此一击,已达陆地神仙之力。
第三百三十五章 【帝师,府主】
第346章 【帝师,府主】
飞狐城中,一处偏僻所在。
此处,位置僻静,生意冷清。
今日,小茶坊总算热闹了一回。
因为,小茶坊掌柜,请来了那对说书的爷孙。
北莽境内,说北凉,可真是稀罕事儿,自然引来不少客人。
有不少人,昨日在酒楼听得过瘾,今日便又慕名而来。
口口相传,许多听众,慕名而来。
眼盲说书人,一天要说三场,关于北凉世子的游历之事。
三场,已是老人的体力极限。
一把年纪了,可不敢再倔强。
虽是上了年纪,但,除了竹板敲打,便只是动动嘴皮子,喝几口酒,润润嗓子,还能对付。
可,那位弹琵琶的孙女,便要遭罪得多。
生活清苦,舍不得花钱,用上那桃胶护指。
一场说书,小姑娘十指便已淤血青紫。
这会儿,趁着休憩时分,她生怕爷爷惦念忧心,只敢偷偷摸摸,小心蹭着衣角,减缓手指酸疼。
心里想着,昨日那位白衣公子临走时,留下一个银元宝,一个金元宝,大概就是给自己买桃胶护指用的。
那位公子,可真是个好人。
可惜,自己连他的名字,也没勇气问上一句。
又想着,待今日三场说书结束,自己便去买上几套护指,也不枉那位白衣公子一片好心。
第二拨茶客,兴致勃勃入坊。
掌柜坐在柜台后头,见此场面,喜笑颜开。
乐滋滋地,啜着壶嘴清茶,心里偷着乐。
掌柜下意识瞥了眼,那处临窗的一桌茶客。
一扫而过,并未留心。
第一波茶客,纷纷离场,唯有少数人留下,打算再听一场。
这位老儒生,便是其中之一。
也很识趣,知道要照顾茶坊生意,于是,又与茶坊伙计要了壶新茶。
一壶茶水,他喝得并不多。
大部分,尽是被他用手指蘸了,用于桌面鬼画符。
莫名其妙!
与老儒生相对而坐的,是个负剑男子,始终目不斜视。
如同小庙里的泥塑菩萨一般,养气功夫一流。
老儒生笑眯眯道:
“少朴,喝一杯?”
中年男子摇头,毕恭毕敬说道:“不敢。”
老儒生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笑话,拿手,指了指这位晚辈后生,说道:
“便是李密弼,你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光明正大,对其进行刺杀。
这天底下,还有你孙少朴不敢做之事?”
负剑男子,不苟言笑,一本正经道:
“那……喝一杯!”
这会儿,老儒生反而摇了摇头道:
“不给喝了,你这呆货!”
老人揉了揉脸颊,缓缓说道:
“我骂李老头心术不正,要遗祸北莽百年。
他骂我迂腐不堪,不配做帝师。
这些争端,皆是在皇帝陛下,眼皮底下,所进行的庙堂之争。
既能摆在台面上,勉强能称作君子之争。
少朴,以后啊,你就别去与李密弼抖剑气,搞刺杀了。
刀,单刃,根脚偏颇,故而,是为杀人利器。
剑,却有双峰,不偏不倚。
君子入世救人,方才是剑道正途。
王朝之道,亦是如此。
我在北凉,听到这么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州,百姓安居乐业,方是王朝根基,坏我根基者,灭其满门,格杀勿论!”
当时,我感触良多啊!
隐约间,我似乎,终于明白了,何为北凉人心。
而这句话,便是来自于那位,传说中飞龙在天的北凉世子。
一个王朝,正奇相辅,不可或缺。
少不得持刀武夫,也少不得佩剑君子。
这些呢,其实都是场面话。
说到底,你毕竟还是棋剑乐府的剑府府主。
亲自出手,打打杀杀,宗门也没光彩。
面子这东西,得靠成材的后辈去挣,才最为妥当。
正如这眼盲说书先生所说,李淳罡,为剑道第一人。
可,若换我来说,这位剑神的剑道境界,已达,我不出剑,胸中自有万千剑意。
两袖青蛇,剑开天门,更是剑道圆满境界。
少朴啊,你也该好好学一学。”
闻言,中年男子郑重其事,认真点了点头。
他这辈子,只服一人。
便是眼前之人!
这位老人,在中原大局,尚未落定前,便只身离开北莽,赶赴离阳,卧底多年。
春秋一统后,在那片异国他乡,隐姓埋名,查探,逗留了整整二十年。
如今,终于归来。
负剑男子,便是如今北莽棋乐剑府,剑府府主。
名为,孙少朴。
这个身边房着一个破烂书箱的老儒生,看似平平无奇。
实则,他便是当今那位,已年逾五十女帝的老师。
为帝师!
高踞武榜前列的洪敬岩,便是他老人家的闭关弟子。
接下来,两场说书,老儒生一字不漏,尽数听入耳朵。
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这期间,有两拨飞狐城青皮土棍,前来闹事。
第一拨,被茶坊掌柜拿银子,将其打发回去。
第二拨,出手毒辣,竟殴打说书爷孙二人。
眼盲说书人,死死护着捧琵琶的孙女。
混乱之下,眼盲说书老人,被一拳砸在脸上。
如此,终于惹了众怒。
茶客们付了茶资,只为听几段好故,如今却被人破坏,自然开始驱赶那些个青皮无赖。
见犯了众怒,混子们撂下狠话,若再敢吹嘘那北凉世子,如何英雄,如何了得,当心小命不保。
说罢,大摇大摆而去。
第三场说书,临近尾声时,下几位飞狐城膏粱子弟,来到茶坊之外,带着六七名恶仆。
二话不说,冲着目盲老人打去。
一名官家子弟,狞笑着,扯过小姑娘的头发。
扬言,要将这小凉蛮子,丢到最下等的窑子去,卖做婊子。
老儒生脸色如常道:
“民与民斗,各凭本事,生死有命。
官与民斗,老夫便要管上一管了。
少朴!”
老儒生话音落下瞬间,听闻吩咐的负剑男子,剑不出鞘,剑气却近。
剑光闪过,六七名恶仆,个膏粱子弟,尽数断去一指。
刹那间,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一旁,老儒生不去看那鲜血淋漓的场面。
伸袖,抹去桌面上的两朝边防图,沙哑呢喃道:
“这二十年间,老夫在离阳王朝,隐姓埋名,打探消息。
当过锱铢必较的商贾,
做过流离失所的耕农,
当过巡夜更夫,
给官吏当过埋头刀笔文案的狗腿幕僚,
为青楼名妓写过曲子,
做过走南闯北的镖师,
给风流名士做过词伶帮闲,
当过小城的县令,
三教九流,囫囵做了一个遍。
春秋九国,也都走了一个遍。
如今归来,只需花上两三年时间,走一走北莽八州,便可面见陛下,为其打造一副天下棋谱了。”
顿了一下,老儒生仰头感慨道:
“黄三甲啊黄三甲,你以中原九国,做为棋盘。
我以两朝帝国,分黑白。
看来,你要被我分去一甲了!”
自言自语,老儒生突然笑道:
“已是一只脚踏入棺材的人了,胜负心还如此重,不好,不好,哈哈哈哈……”
伴随着笑声,天空之中,电闪雷鸣,黑云压城。
狂风大作,暴雨骤来。
小小茶坊,瞬间倒塌,被狂风带走。
一时间,听众七倒八歪。
不少人,已被卷入狂风之中,生死不知。
老儒生及中年剑客,脸色突变。
抬头望向空中,神色再变,陡增几分仓皇。
一个足以覆盖半个飞狐城的,黑气萦绕的巨大掌印,从天而降。
老儒生及剑府府主,异口同声,五内如焚,震惊道:
“陆地神仙!”
第三百三十六章 【VS拓跋菩萨】
第347章 【vs拓跋菩萨】
巨大掌印,从天而降,落下瞬间,飞狐城毁去一半有余,死伤无数。
这一掌,所为之人,却是那死胖子。
为掌心所在!
这一击,已达陆地神仙之力,必杀一击。
本该必杀,奈何,奈何……
关键刹那,一剑西来。
黑色巨掌,寸寸碎裂。
一道声音,恍如来至九霄。
“破!”
只此一字,雨过天晴。
掌印破去,黑云散去,狂风骤停。
一道声音,平淡而充满杀气,不知从而何而来。
只知晓,是为回应方才出剑之人。
“拓跋菩萨,若非我伤势未愈,今日,你救不了他!”
是个女人!
而且,年纪应该不大。
闻言,全城哗然。
方才,竟是军神拓跋菩萨出手相救。
而与之对敌的,听上去,似乎只是个小姑娘。
伤势未愈……
若伤势痊愈,难道?
不多时,消息便已传遍四方。
整个飞狐城都知道,这位神秘的小姑娘,今日出手,只为了刺杀那位死胖子。
风云散去,雷电消弭。
本以为,事情就此作罢。
不曾想,剧变再起。
黑云压城!
一柄飞刀,突破九霄,破空而来。
传说中的草原军神,拓跋菩萨,终于暴怒,喝道:
“竖子敢尔!”
再出一剑。
长剑当空,与那飞刀碰撞。
飞狐城,无数百姓,举目望去,惊为天人。
天空之中,竟出现一道裂纹。
肉眼可及之下,不少人下意识惊悚后退。
拓跋菩萨的长剑,竟在飞刀之下,寸寸碎裂。
随着一声石破天惊的爆裂声,飞刀猛然刺向黑马之上的董卓。
电光火石之间,生死存亡关头,一道雷音,震人发聩:
“破!”
满城百姓,及不少武林高手,在雷音之下,头晕眼花,纷纷跌倒在地,捂住耳朵,遍地打滚。
同样的招数,这一次,飞刀却未曾被破去。
只是停滞一瞬,便又极速刺下。
一抹鲜血,当空溅起。
还有一只手手臂!
拓跋菩萨,连出两招绝学,仍未能挡下那柄飞刀,只能让其偏移轨迹。
弃卒保驹!
以一臂,换一命。
“夫君!”
女子的惊呼生响起,脸色煞白。
飞跃而起,脸点周身几处大穴,为其止血。
被斩一臂,自始至终,董卓一言不发。
虽满头大汗,却未曾吃痛一声。
只是紧咬牙关,仰头看向天空。
死死盯住那柄,隐入云层之中的飞刀,转眼间,便已消失不见。
仰头哈哈大笑道:
“我董卓,可真是天大的面子,竟能请动两位陆地神仙,亲自出手刺杀。
在下,感激不尽!
今日断臂之仇,来日定当百倍奉还!”
说话间,百余铁骑,已见他团团围在中间。
想再度刺杀,已绝无可能。
况且,暗中还有拓跋菩萨守护。
风云散去,雷电消弭。
一切,终于归于平静。
所留下的,唯有眼前一片狼藉。
无数房屋,损坏严重。
地面之上,一个巨大的五指掌印,覆盖大半个飞狐城。
在百余亲兵铁骑护卫下,董卓慢慢撤退。
客栈之中,徐千秋睁开眼睛,看着手中飞刀,刚刚斩下一臂,却滴血不沾。
心中微微叹息。
这死胖子,气运浓厚,冥冥之中,今日竟能捡回一条命。
可真便宜他了!
下次,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只是,那位女帝可真舍得,竟派了拓跋菩萨,暗中保护他。
可见,女帝对这小胖子,是何等重视。
至于拓跋菩萨,是个全才。
一身武功,已入陆地神仙之境。
此人入陆地神仙,甚至还在王仙芝之前。
唯一不同之处,王仙芝的陆地神仙境,无论心境,还是战力,尽皆完美无瑕。
拓跋菩萨,则尚有缺陷。
此人,既可在武林之中,混得中风生水起,亦可在军伍之中,独当一面。
在中原,亦不乏这样的人物。
袁左宗,顾剑棠,陈芝豹,也都与他类似。
但,这几人与之相比,却差了太多太多。
若假以时日,白衣兵仙陈芝豹,或许可与之相提并论。
拓跋菩萨,能被整个北莽,尊称军神。
这个称号,定不是空穴来风。
对此人,徐千秋也了解不多。
毕竟,在原着之中,也并未详细说明。
关于拓跋菩萨的成长史,只字未提。
经天下第一楼这么多年密查,倒是知道一些,但也有限。
但,“军神”称号,定是用无数白骨,无数尸体,累积成山,方才换来的。
草原之上,不比中原,各大势力错综复杂。
但是,如此乱的局面,只要拓跋菩萨在一天,北莽大后方,便永远乱不起来。
拓跋菩萨的地位,和徐骁一样,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他的处境,却比徐骁好上太多太多。
大柱国徐骁,及整个北凉,皆为离阳所不容。
反观拓跋菩萨,则是女帝真正的心腹。
徐骁与女帝,曾雪中相约。
当时,站在女帝身边的,赫然便是拓跋菩萨。
在中原武评之中,拓跋菩萨曾数次被评为第二。
雪中江湖,此人实力虽强,与人交战,却从未赢过一次。
拓跋菩萨较为出名的打斗,共有五场。
不能说全输,但,也没赢过一次。
王仙芝未尝一败,拓跋菩萨则是未曾赢过一次。
第一和第二,可谓两个极端。
今日之战,拓跋菩萨也没赢。
念及此处,徐千秋笑了笑。
飞狐城,街道之中。
腰挂古剑的女子,一边替夫君止血,一边轻声问道:
“夫君,接下来,我们如何找寻你侄女?
此地危险,要不,我们先撤,日后再派人前来寻找。”
董卓使劲儿咬牙,脸色狰狞,平静道:
“放心,既已失手,暗中之中便不会再出手。
封城,然后掘地三尺,什么时候找到我侄女,我什么时候离城。”
女子忧心忡忡道:
“夫君,疗伤要紧!
再说,若封城,不怕惹来非议吗?”
董胖子撇嘴冷笑道:
“若有人不服气,大可来找老子理论好了。
老子慢慢跟他们讲道理,讲不过,老子就拿铁骑碾死他!”
女子柔声道:“早知如此,当初,为何不亲自护送嫂子和侄女,前往留下城?”
董胖子阴沉道:
“那位嫂子,不像良家妇女,我瞅着,不是那等,能为陶大哥守寡的女子。
我与她素来不亲,见她作甚?
陶大哥刚死,她便写信给我,要为她那儿子,讨要一个官爵。
我这人,脾气古怪,你开口要了,我偏不给。
你不开口,我倒不介意帮你铺好路。
陶大哥就这一个儿子,若是被她养大,迟早也是一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有屁的出息。
所以,我只喜欢小满武。”
说到此处,董胖子冷哼一声道:
“找着小满武,我董卓,一定让小闺女比任何一位公主,郡主,还要活得自在。
谁敢欺负她,活腻歪了!”
女子揉了揉鬓角青丝,轻声道:
“从消息上看,是一名游历龙腰州的白衣公子,好心救下了小满武。
到时候,若见到此人,你该如何计较?”
董胖子脸色稍缓,笑道:
“老子不管他是什么人,什么身份。
只要没欺负小满武,无论他如何狮子大开口,我都敢给他报酬。”
提兵山女子笑道:
“我就喜欢夫君这一点!
那,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我给你疗伤。”
断去一臂,董卓仍能谈笑风生,面不改色。
不愧为一方枭雄!
第三百三十七章 【瞎眼的小姑娘,到了!】
第348章 【瞎眼的小姑娘,到了!】
铁骑入城,并未长驱直入,奔城牧府而去,而是,谨慎绕城一圈。
见那暗中之人果然不再出手,百余骑兵,护卫着董卓,在驿站下榻。
途经东北角,如果一家酒楼,腰悬古剑的女子,猛然转头,看向楼上窗口。
见状,死胖子好奇道:
“何事?”
女子想了想,摇了摇头。
胖子也未曾放在心上,心想,大概是有些个不知死活之人,觊觎自家娘子。
对此,董胖子不以为然。
若是在平日里,大可将其揪出来,打杀一顿。
可今日,刚刚断了一臂,身受重伤,委实没了这心情。
忍着断臂传来剧痛,冷汗淋漓,董卓长呼一口气,轻轻说道:
“小满武,再等等,董叔叔疗伤之后就去找你……”
客栈之中,徐千秋收起手中飞刀。
窗边,听见外面闹哄哄的,喧嚣不断,还有马蹄之声,陶满武心生好奇,踮起脚尖,往窗外望去,一探究竟。
刹那间,却猛然缩回身子。
如同白日见鬼一般。
小跑回到床边,脱了靴子,跳到他身边。
抱着那个,内有蜘蛛的奇巧盒子,小丫头脸色神情,很是复杂。
这奇巧盒子,本是中原之物。
奇巧,也为乞巧。
为情人节,七夕之物。
女子买下乞巧盒子,在盒内写下自己心爱之人的名字。
静待第二日,若蜘蛛结网,将名字覆盖,则心中之愿,可以达成。
所结蛛网越密集,希望越大。
见小丫头魂不守舍,紧咬牙关,神情复杂,徐千秋打趣道:
“怎么,该不会是,真见着你董叔叔了?
不过,这没道理啊!
换做是我,早就大喊一声,然后高兴跳下楼去。”
小姑娘举起手中乞巧盒子,看了好一会儿,歪了歪脑袋,怯生生的,认真说地道:
“坏人,如果,如果明天,这盒子里的小蜘蛛,果真结了网,你就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徐千秋揣着明白装糊涂,当即拒绝道:
“小丫头,你当我傻啊?
想让我陪你,去见你那位,战功卓着,杀人如麻的董叔叔?
或者,以后让我背那沉甸甸的钱囊,以此报复我,你觉着,我能答应?”
见他似乎会错了自己的意思,小丫头高高举起手中乞巧盒子,泫然欲泣。
徐千秋瞥了一眼那乞巧盒子,没好气道:
“去去去,少跟我使美人计。
你这小丫头,可算不上水灵姑娘。”
犹豫了一下,又道:
“四五岁的黄毛丫头,哪里看得出来水灵?”
闻言,小丫头噘嘴,反驳道:
“我今年六岁,再过几年就长大了,可以嫁人了,我不是黄毛丫头!”
徐千秋笑笑不语。
收起飞刀,打算下床看看热闹,结果发现,被她扯住袖口。
低头一看,小丫头眼眶湿润,两眼泪汪汪,大有洪水决堤之象。
徐千秋摸了摸小丫头的头,微微叹息。
一个小丫头片子,懵懂无知。
自己与她,相逢相处,不过一月罢了,哪儿来的什么,刻骨铭心的儿女情长。
徐千秋觉着,这小黄毛丫头,便是心中不舍,也不过短短一阵罢了。
或许,天都用不着,便会活蹦乱跳了。
待她见着那位,在北莽政坛平步青云,为找她,不惜四处奔波的董叔叔,无须多长时日,对他这位人生过客,也就淡而忘之了。
这世上,多少海誓山盟,口口声声,海枯石烂。
最终的结局,也不过如此。
况且,这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之间,有着难以化解的仇怨。
在恩怨纠缠之下,这份短暂月余香火情,终究抵不过几场风吹雨打。
此番孤身入北莽,徐千秋注定要孑然一身,深入北莽腹地。
甚至,可能会去遥远的北境。
因此,不可能带着这么一个小姑娘,一起亡命天涯。
如今,这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
北莽尚未得知,那位北凉新王,江湖之中,武榜排行第十的徐一指,已孤身入北莽。
因此,他才能这般闲庭信步。
再过几日,便不会再有这么含情脉脉了。
北莽的追杀,会接踵而至,源源不断。
直到,有人能提着他的头,去面见那位女帝。
杀与被杀,向来都不是什么有情趣的床上事。
让她跟着自己,说不定哪天,她就成了累赘,被自己当做弃子,说扔就扔。
便是如今的他,也不敢狂妄到,自诩天下无敌。
便是陆地神仙又如何?
这并非不死之躯。
若陆地神仙便能天下无敌,大魔头徐骁,早被人大卸八块了。
与这小丫头相处月余,徐千秋便是再心狠手辣,冷漠无情,也难以做到,真的眼睁睁看着她,死于非命。
小姑娘扭头,赌气道:
“你笑什么笑,反正,我长大了绝不会嫁给你这样的坏人!”
徐千秋摸了摸鼻子,笑道:
“我是土匪,若真看上了,自然会抢回去做压寨夫人,哪里由得你愿意不愿意。”
听闻此言,小丫头竟然重重点头,表示赞同。
徐千秋伸出手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
“以后,总有一天,待你明白今日一切,你就会恨我的。
那时,你便知道,你我今日,好聚好散,也算一件幸事。”
在鸭头绿客栈时,之所以救下这小丫头,除心中一丝善意之外,更多的,便是为了今日刺杀。
若能杀了董卓,北凉大军,至少可以,减少二十万牺牲!
却也不得不说,这小胖子真是命大。
最后关头,也足够果断,能够弃卒保驹,以臂换命。
此人气运,得天独厚,能逃过今日之劫,也情有可原。
刺杀之处,徐千秋也没抱太大希望。
大气运之人,哪有那么容易死。
但是,再有下次,这死胖子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至于小丫头……
相处月余,徐千秋对她,多多少少,还是有了些许感情。
若风如此,又怎会传她养生之法。
也是不想在小丫头面前,诛杀她的董叔叔,世子殿下这才未曾使出第二刀。
想起那从天而降的掌法,徐千秋难得露出一丝温暖笑意。
那位自小身世坎坷,得他相救,然后赐名徐九月的瞎眼小姑娘,终于到了!
第三百三十八章 【分别】
第349章 【分别】
陶满武举起手中乞巧盒子,想要砸这个大坏蛋。
可,在看到他瞪眼后,便不敢了。
也舍不得手中乞巧盒子,小心翼翼收了起来。
离别在即,小丫头担心自己不争气,会哭出声。
于是,翻了个身,扑倒在床上,搂过枕头,抱着乞巧盒子,手忙脚乱,拉过棉被压在自己身上。
躲起来,偷偷呜咽。
依稀传来,她那含糊不清的稚嫩嗓音:
“大坏蛋!大坏蛋!
我现在就开始恨你!”
一边哭,一边骂人,躲在棉被里生闷气。
看得出来,至少此时此刻,小丫头应该挺伤心的。
徐千秋等了好一会儿,见她还在低声哽咽,叹了口气。
将被子拉到一边,把小丫头片子揪起来,抱起她在怀里。
下巴搁在她脑袋上,柔声道:
“之前,你不天天嚷着,要见你董叔叔吗,还说,要他教训我这个坏人。
怎么,如今真见着了,反而扭捏起来。”
小姑娘捂住脸庞,纤细肩头,柔柔抽搐,断断续续说道:
“董叔叔是好人,你,你也不是太坏,我不让他打你。”
不是太坏?
徐千秋晒让一笑,摇头道:
“我终究是要走的,这样,我们拉勾,若以后有时间,我就来看你,怎么样?”
小丫头重重嗯了一声,说道: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
拇指摁下印章,小姑娘终于喜笑颜开。
杀董卓,可比杀十个陶潜稚,要有用得多,影响更为深远。
这个胖子既已是南朝中枢重臣,手握大权,为北凉头号大敌。
既如此,此人,自己是必须要杀的。
而且不惜一切代价!
因此,小姑娘手中奇巧盒子,是否结网,徐千秋并不感兴趣。
而且,也不能感兴趣。
这,大概就是恩恩怨怨的无奈之处。
或许,自己下次见到这丫头,便会顺手除掉它,以绝后患也不一定。
今日不杀,是为心中之情。
这已是心狠手辣,冷漠无情的北凉新王,所能仁慈的极限了。
再者,徐千秋本就没有留后患的习惯。
故而,天下第一楼才会有补刀的行动。
今日所为,已是例外。
念及此处,徐千秋悄然生出一些愧疚。
小丫头上辈子,也不知做了什么孽,才会在这辈子,遇上自己?
在董胖子身后,有一张北莽蛛网,如今,已随之在飞狐城内外,缓缓张开,择人而捕。
陶满武沉默良久,哭得没了力气,便紧紧攥着大坏蛋的袖口。
生怕,他说走就走,眨眼功夫就消失不见了。
自爹娘死后,是他救了自己,给自己饭吃,让她抱着取暖睡觉。
也还是他,传自己养生之法。
徐千秋看了一眼桌上那一囊银钱,笑道:
“得,算我欠你的。
毕竟,桃子长得也算水灵,若孤身上路,说不定,便会被青皮无赖半路劫走,给当小媳妇了。
如此,我也不放心。
但,咱们先说好,我只送你到董叔叔那边,就算完事。
至于这袋银子,一直是你背着,扛着,提着,那我便将它送给你了。”
小丫头咬着嘴唇不说话。
飞狐城,驿馆外。
董卓在此歇脚没多久,刚刚止血包扎,刚站起身,便瞪大眼睛。
惊喜而错愕。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眼帘之中,一名白衣公子,一手牵着小侄女的手,一手着牵一匹白马,缓缓而来。
小满武咬着嘴唇,背着一只,只是瞧着,就很沉重的行囊。
怀里抱着一只乞巧盒子,梨花带雨,咬着嘴唇,委屈极了。
见此一幕,董卓整个人,心肝都碎了。
不过万幸,小满武人没事。
董卓常年与军政两界,及诸多成精老狐狸打交道,如今,他自身也修炼成了的胖狐狸。
人情达练,目光如炬。
他仔细端详了二人一番,脸色越发不好。
那神色就好似,女儿带着该死的女婿,初次登门找抽。
作为一个老父亲,带着极为浓厚的醋味儿。
他妈的!
自己的闺女,还没十岁呢。
你这王八蛋,竟下得了手!
从提兵山走出来的仙子,眯眼,望向那个看不清端倪,看不出深浅的年轻男子。
除了欠着一匹白马之外,两手空空,身无余物。
越是捉摸不透,她越是不敢掉以轻心。
她家学渊博,自身武力,亦是不俗,眼力,更是超一流。
眼前这名年轻人,武功境界,在二品和三品之间,来回浮动,飘忽不定。
因此,她不敢确定,这名看起来,情绪宠辱不惊,脸色古井无波的年轻公子,是三品,还是二品。
不过,在她瞅见自己男人,那副吃瘪的别扭神情后,心情难得地愉悦起来。
嫁给这死胖子多年,只见他欺负别人。
如今这副表情,却是破天荒头一遭。
如此,她也渐渐放松许多。
眼前之人,虽是不速之客,但,既然敢带着小满武,孤身前来。
应该……不会是刺客。
除非他是打算飞蛾扑火!
于是,这位仙子,终于放松警惕,对那白衣公子,报以微微笑容。
徐千秋却只是瞥了她一眼,未曾在意。
陶满武背着沉重钱囊,怀里乞巧盒子,一步三回头。
徐千秋注视着她,待她进入驿站,然后翻身上马。
见这白衣少年并没有进入客栈之意,董胖子放松警惕,笑呵呵道:
“这位少侠,做好事不留名,打算出城?”
徐千秋笑着点了点头。
董胖子搓手道:
“若有难言之隐,并非我董卓说大话,只要不是谋逆大罪,我都能帮少侠说说情。
阁下若是不喜我董卓的口碑,也不碍事。
今日之恩,我董卓记住了!”
见到这名白衣公子不欲多言,董卓也不客套,洪声道:
“来人,去城门传话,开城放行!”
见白马远去,小姑娘终于破哭出声,伤心欲绝。
丢下手中钱囊,哭啼着,跌跌撞撞,往驿站门口跑去。
在小丫头的哭声中,几乎同时,徐千秋与董卓,两人遥遥转头,彼此对视了一眼。
徐千秋眼中的杀意,掩饰得极好,甚至,对之回以礼节性微笑。
然后,对小丫头挥手告别。
再相逢,小丫头或许就该恨自己了。
至于董卓……
下一次,必死!
第三百三十九章 【舅舅不是救救】
第350章 【舅舅不是救救】
将小满武送到驿站,交于董卓之手,徐千秋离开后,并未急着出城。
登上城墙,远远看着挂剑阁。
临行前,徐骁有交代,让他到飞狐城找一人,带一句话。
那人,是北凉军旧将。
徐千秋转身,直接走向剑阁一处角落。
墙垛上,躺着一名酣睡晒太阳的邋遢汉子,嘴里不时呢喃了几声。
忽然,那人一个侧身翻,险些便坠下城墙。
所幸,他是往墙内摔。
徐千秋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却也不叫醒他。
见其摔落下来,却也不上前帮忙。
醉酒的邋遢汉子,在摔醒后,第一时间,并非是庆幸余生。
而是,小心翼翼抚摸腰间悬挂的酒葫芦。
见酒葫芦安然无恙,这才抬头,茫然四顾。
在看到徐千秋后,亦是无动于衷。
这酒鬼,满脸络腮胡子,靠着城墙,仰头灌了一口烈酒。
嘴里哼了一曲霸王卸甲,用的,却是北凉腔。
悠然自乐,好不自在。
这是,一名身材高大,却伛偻的仆役,跑上城头。
在其手里,捧着壶酒。
见到徐千秋,那常年蒙城死寂的瞳孔,忽地闪过一丝诧异。
虽稍纵即逝,但仍被徐千秋捕捉到。
二人擦肩而过时,这仆役顿了顿脚步。
默不作声,上前给主子空荡大半的酒葫芦倒满酒。
这奴仆,是个鸡眼。
半醉半醒的邋遢汉子,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柄上镶嵌明珠的匕首。
自顾自刮,在一旁刮起满脸胡子来。
忙碌了一会儿,斜眼望向徐千秋,骂骂咧咧道:
“小白脸,瞅啥瞅,想当年,老子带了两柄剑到这飞狐城。
一柄烛龙,挂在阁内,另外一柄,则卖给城牧府,挣了黄金千两。
你个小白脸,凭啥用那看酒鬼的眼神看着老子?”
老子?
徐千秋微微眯眼,双眸之中,血色光芒,一闪即逝。
在那醉酒的邋遢汉子的脖颈处,一丝血线,骤然出现。
方才还醉醺醺的汉子,此刻,捂住自己脖子,双目圆瞪,满是不可思议。
然后,倒在了草垛上。
鲜血,渐渐染红茅草。
那个仆人,一直以来,都是个哑巴。
见主子被杀,他赶忙转身,朝徐千秋不断作揖求饶。
徐千秋笑了笑,转身,看向已被巨大掌印毁去一半有余的飞狐城,负手而立,平静道:
“你的功法虽然高明,对我而言,却如图虚设。
虽然我对你们吴家剑冢并无好感,但今日,我并非是为杀你而来。
而是,有人要我捎一句话。
那人原话是,你带出来的卒子,拉了屎,就得你回去擦屁股。”
说罢,徐千秋顿了一下,转身便走,毫不拖泥带水。
眼前这位仆人,便是徐骁要找的那位北凉旧人。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北凉王妃,吴素的亲弟弟。
当今北凉新王的舅舅!
但,见面到结束,徐千秋并未称呼其一声舅舅,甚至,态度过于冷漠。
叫邓太阿一声舅舅,尚可。
至于眼前之人。
徐千秋压下心中杀意,缓缓走下城墙。
这位从吴家剑冢出来的上一代天才,这么多年,却一直在北莽之地,隐姓埋名,装作聋哑人。
见那白衣公子远去,身形伛偻的仆人,依旧眺望远方,伸手抚摸着脸皮,平淡,自言自语道:
“自封窍穴,封闭修为,不露气机,这已算是我吴家剑冢,最为上乘的枯剑法门。
当年,与李淳罡比剑之后,偶有所悟,本以为,已神功大成,不曾想,今日却被一个晚辈后生,一眼看穿。
徐千秋?陆地神仙神仙?
为何我方才观之,却不过指玄初境,难道,传言有误?”
当年,他愤懑于大将军徐骁的不做皇帝,便百般心灰意冷,选择练了枯剑。
想着,昔日吴家先祖,曾九剑破万骑。
这其中,有断剑四柄,遗落于北莽。
于是,他便来了。
为隐藏身份,不惜自封修为,伪装成聋哑人。
甚至,给人做了仆役。
仆役指甲,在脸上刻画,渗出血丝,似乎厌恶这张面皮,缓缓说道:
“枯剑本无情,姐姐,你既沾染了情思,哪怕,你打着入世的幌子,此生剑意,却再也不纯粹了。
一如当年,你在皇宫里,最终却只达到伪境。
到头来,不过一场镜花水月罢了。
否则,你如何会落下不治病根!”
吴素虽是他的亲生姐姐,但两人素来不合,也不亲。
相比之下,吴素对邓太阿这个外人更好一些。
就像……
他这位舅舅,与徐千秋、徐凤年等几位外甥,关系平平,反而,他与陈芝豹,更为亲近一些。
于北凉大军之中,这位“舅舅”,属于陈芝豹一派。
当年,徐骁拒绝手下将领黄袍加身后,这位吴王妃的亲弟弟,便有拥护陈芝豹自立门户,起兵称王的心思。
念及此处,徐千秋心中杀意再起。
若非与陈芝豹有约在先,今日,他非杀了此人不可。
但,机会,也仅此一次。
一如,他也给了陈芝豹一次机会。
是否选择背叛,是生是死,全看二人如何抉择。
大义灭亲?
北凉王府与吴家剑冢,只有仇,没有亲。
仆役站在城头,看向远方,低声自言自语道:
“血缘关系,自是无法否认,不过,练了枯木剑意,老夫已经不在乎什么血缘关系了。
大将军,这些年,我一直在等你啊。
只是,我如何也没想到,竟会是亲外甥,亲至飞狐城。
大将军啊大将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可你不知道,我吴起此生,最是无情,最是无理!
你又如何知道,陈芝豹不曾找过我?
你现在才派人来,而并非你亲至,那么这一切,晚了!”
飞狐城遭难之日,这一日,状元郎死于挂剑阁,被人一剑封喉。
满城青楼,尽数悲恸,一同出资,厚葬了这位,让无数少女春心萌动的传奇男子。
那些个,儿女已长大的半老徐娘俏妇人,则悄悄暗自神伤。
【说好百万字起,现在,除了作者,却一个人也没有了……
扎心,扎心!
虽然没有人,但我还会继续坚持的,留言为证!】
第三百四十章 【襄樊布局,完美收官,落子】
第351章 【襄樊布局,完美收官,落子】
同一日,北凉边境。
最近几年,凉莽之间的战事,不见波澜壮阔。
大多数,皆是一些小股游骑,彼此短兵交锋。
北凉游弩手,成为最让人垂涎的兵种。
双方交战一番,一触即退,若能割下几颗敌人透露,挂于马鞍一侧,骑马返营。
便是老卒瞧见了,也要眼热。
那些满腔热血的新卒,更是热血沸腾。
这可是实打实的功勋,做不得假。
这一日,北凉一队游弩手,深入马鳌头,便遭遇北莽姑塞二十余名矫健栏子。
一场厮杀,互有折损。
事后检查尸体,方才知晓,是董卓麾下的乌鸦栏子。
这让满脸血污的普通游弩手李翰林,大呼痛快之余,也有些后怕。
他的手臂之上,被划开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骑在马上,屁股边上,拴了一颗北莽栏子的头颅。
马背一侧,早已鲜血流淌。
这次小规模战役,己方阵亡了三人,全歼了对方,
在北凉军,一天袍泽,一世兄弟。
加入北凉军一年多来,李翰林已完全融入其中,成为一名合格的北凉战士。
今日,首次上战场,便斩获一个敌人头颅,立下战功。
武当山,晨钟响起。
八十一峰朝大顶,主峰道观之前,为武当广场。
那位年轻师叔祖,在成为掌教后,便极少来这里放牛了。
近些时日,牵着一袭红衣,踏遍天下,极少出现在众人视野之中。
便是回山,也与红衣过着神仙般逍遥日子,对武当事物,彻底做了甩手掌柜。
近一年来,在广场领着练拳的,是武当下一任继承人,李玉斧。
玄武当兴,兴在李玉斧!
洪洗象如今得偿所愿,还俗之日不远亦。
若非武当如今青黄不接,只怕他早就卸下了肩上的担子。
峰顶之上,烟雾缭绕。
数百武当道士,动作整齐划一,如同一人,脚动拳走,道袍飘摇,风起云涌。
那位年轻掌教,武当山最年轻的师叔祖,自创一百零八式。
如今,又被李玉斧被简化为七十二式。
如此,非但未曾失去大道精华,反而愈发阴阳圆润。
便是初上山的道童,也能打完,毫不吃力。
洪洗象一步入陆地神仙后,将那位传说中,是吕祖转世,人称小吕祖的齐仙侠,远远甩在身后。
于是,便将那柄,一直高高悬挂在武当屋檐之上的吕祖佩剑,相赠之。
小吕祖齐仙侠,孤身上武当,本就是为吕祖配剑而来。
李玉斧双手插在道袍袖口,略微有些不大服气。
心想着,待自己道成之日,定要将剑讨回来。
忽然,李玉斧轻声问道:
“掌教师叔真的既是吕祖转世,也是齐玄帧转世?”
一旁,他的师傅俞兴瑞笑了笑,道:
“大概是真的,管他呢。”
俞兴瑞拍了拍这个,自己亲自从东海领上武当山的徒弟肩膀,柔声道:
“你小子,随掌教师弟的性子,能吃能睡,就是天大福气。”
李玉斧挠挠头,显出几分憨态。
靖安王府。
据说,裴王妃一心参禅,久不露面,本就冷清的王府,便愈发凄清。
天色阴而不雨,凉而不寒,好似女子欲语还休。
阴雨绵绵之下,天下几人知,靖安王及世子,早已被人取而代之。
城外那片郁郁葱葱的芦苇荡,在大火之后,如今早已冒出新芽。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便是如此。
相信用不了多久,便能重现昔日白絮飘飞万里的景象,令人神往。
只可惜,那位每年都会来此的靖安王妃,却再也不会来的。
今日,靖安王世子赵珣,身在京城,突然收到百里加急:
靖安王赵衡暴毙,死于顽疾!
靖安王妃裴南苇,殉情自尽!
消息传入京城,朝廷上下,文武百官,震惊不已。
传闻,闻此噩耗,赵珣吐血昏厥。
当天,隆恩浩荡。
天子下旨,赵珣世袭罔替,靖安王。
成为七大藩王中,第二位获准世袭罔替的世子殿下。
赵珣在宫中,与皇帝陛下谢恩后,火速返回襄樊。
见过如今王府第一谋士陆诩后,开始披麻戴孝。
夜深人静。
已成为皇朝新藩王的赵珣,独坐灵堂,面无表情,缓缓往火盆里丢着一把把黄纸。
守孝结束后,让婢女服侍,穿上藩王蟒袍,挥手退下人,独站在房内,静静等候着什么。
若是有人旁观,世子殿下,此时此刻,却是让人看不懂。
因为,脸上再无丝毫悲恸之色。
嘴角出,一丝成功之意,稍纵即逝,瞬间收敛,隐藏得极好。
陆诩站在门外,他虽是个瞎子,但也能才到屋内人此刻的心情。
可以说,不止屋内那位,便是他这王府第一谋士,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楼主的计划,完美收官!
皇帝陛下下旨,靖安王位世袭罔替,大权交接,一切,已成定局。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不多时,屋内不知何时,靖安王身后,突然出现一个黑衣蒙面人。
只见靖安王缓缓转身,拱手执礼道:
“恭候舵主!”
京城。
那位北凉女子严冬吴,在大学中陪北凉二公子出城,亲眼目睹他拔刀杀人,果断,狠辣。
但终究,还是不愿下嫁天下第一纨绔徐凤年。
最终,还是决定嫁入帝王家。
之前,徐千秋想着,弟弟徐凤年与这严冬吴之间,或许还能有些故事。
没曾想,这严冬吴最终还是没能看上自己弟弟。
一入皇宫,任你以前是何种身份,从此以后,也只能身不由己了。
今日,弟弟严池集和孔武痴,一同造访。
严冬吴郁闷的心情,终于好转了些许。
她选择嫁给了儒雅内敛的四皇子。
这位贵为皇子的夫君,却太过玩物丧志了一些。
而且,痴迷于诗画乐器。
严冬吴有时想想,安慰自己,对女子而言,这已经是不可抱怨的泼天富贵了。
两人成为夫妻以后,相敬如宾。
严东吴也知足,本分守己。
所以,府上管事,婢女仆役,每次见到皇子妃,总觉得亲近和善。
暗赞一声,不愧是大家闺秀。
对于她出身北凉的那点芥蒂,也一扫而空。
严东吴腹有诗书,四皇子也十分满意。
今日,更是与严东吴一起,接待了小舅子严池集,以及那名在京城小有名气的孔武痴。
京城之中,四皇子素以没有架子着称。
今日招待两名同龄人,更是给足了颜面,亲自端茶送水。
一番客套后,便主动找了个借口请辞。
第三百四十一章 【轩辕青锋,接任舵主之位】
第352章 【轩辕青锋,接任舵主之位】
已贵为皇子妃的严东吴,与弟弟严词集说些体己话,说些,在京城衙门当差,需心思玲珑剔透,而且懂得些人情道理。
一旁,孔武痴言语不多,只是正襟危坐,傻乎乎乐呵。
以往,严冬吴憎屋及乌,对那天下第一纨绔感官齐差,顺带着,对所为北凉四大纨绔,也不怎地待见。
但,嫁到京城后,她与心思单纯的孔武痴,有过几次相谈。
对此人,还算欣赏。
亲弟弟严词集,初到京城时,与京城那帮公子哥,很是不对路,经常吃了暗亏。
事后,皆是孔武痴带人出头,找回场子。
加之,严孔两家,在北凉都难得一见的书香世族,到了京城,自然也要相互帮衬。
从头到尾,三人始终未曾提起那个名字。
似乎,那个名字已成了禁忌。
随着飞龙在天之名,渐渐响彻天下,有心人自然少不了。
于是,天下第一纨绔的真实身份,如今已然曝光。
有不少好人,暗自替那北凉二公子抱不平。
自己啥也没干,却被兄长徐千秋盗名,四处闯出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
抢来的花魁,他一个没捞着,却需要背负所有黑锅。
天下第一纨绔,与天下第一疯子,及飞龙在天,其实是同一人。
如今,这已经不再是秘密。
那位,如今可是北凉之王!
严家有意,将爱女严冬吴嫁与北凉二公子徐凤年。
可是,严冬吴碍于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声,拒绝了这桩婚事,加之,北凉王府一直未曾表态。
如今,却什么都晚了。
在得知,天下第一纨绔并非是北凉二公子徐凤年,而是长子徐千秋后,严冬吴沉默了许久。
事实证明,那位北凉世子,也并非天下第一纨绔。
而是,能够排入武榜前十,天下最年轻的高手。
离开富贵堂皇的府邸,四皇子殷勤相送,有始有终。
严池集与孔武痴,二人一同坐上马车。
孔武痴憨憨问道:
“严吃鸡,你姐现在好像还讨厌咱们世子殿下,你看,她都不乐意提起。”
严池集脸色黯淡,轻声道:
“现在,这些都已无关紧要了。
我爹的意思,想让姐姐嫁给世子殿下。
可世子殿下,则想让我姐嫁给那位……二公子。
可姐姐觉得,这两位都配不上自己,哎……”
孔武痴直话直说道:
“嘿,以前,我还以为凤哥儿,呃,现在应该改口叫秋哥儿,还以为他能能成为你姐夫呢。
那时候,我天天后悔自己没个姐姐,嫉妒得很。”
严词集来到京城,已有些时日,经过一段时日的公门修行,书生意气,逐渐磨去棱角。
他主动转移话题,苦笑道:
“听说,翰林去了北凉军,这家伙,真喜欢做傻事。”
孔武痴不乐意道:
“这咋就是傻事了,爷们不去沙场杀敌,还算爷们?”
严池集瞪了一眼。
孔武痴撇嘴,嘀咕道:
“你就不是个爷们。”
严池集踹了他一脚。
孔武痴不怕疼,甚至,都懒得拍一下,望向窗外,叹气道:
“还真有些想以前的凤哥儿了。
在这京城之中,喝再多绿蚁酒,也不管用,觉得无趣,寻不到当年那个味儿了。”
沉默许久,严池集叹息道:
“我们认识的那个凤哥儿,再也回不来了。
他现在,可不是天下第一纨绔,而是北凉新王,天下武榜第十,江湖徐一指。”
孔武痴搂过严池集的脖子,打打闹闹,笑道:
“严吃鸡,你说,凭咱们和他的交情,若我求他指导我一二,你觉得可行不?”
严词集哈哈笑道:“那得求了才知道。”
皇子妃养了一只名贵鹦鹉,挂在书房窗口上。
严东吴站在窗口,心事只敢说与鹦鹉听。
远处,四皇子站在走廊上,遥遥看着这一幕。
靠着廊柱,双手交叠枕在后脑勺,也自言自语。
北凉新王么?
要不了多久,北凉将不复存在,又哪里来的王!
今夜,为首辅张巨鹿值夜班。
他从一位直令吏手中,接过直薄,签名后,次日清晨归还。
直令吏对此习以为常,并未溜须拍马,说一些阿言谀语。
张巨鹿当权后,首次值夜,便将几位黄门郎逐出朝廷。
此后,再无人敢偷懒懈怠。
随着王朝四方海晏清平,张巨鹿便有了,“禁中夜,半定天下”的美誉。
今夜当值。
张巨鹿处理完紧急政务后,与恰好也轮值的一位,师出同门的老友,国子监左祭酒桓温,一起围炉煮酒。
张巨鹿不好饮酒。
但是,在天下读书人心中,与上阴学宫祭酒一样,地位高崇的桓温,则是无酒不欢。
便是皇帝陛下,也都破格准许,桓温值夜时,可小酌,但明言,不可酩酊大醉。
国子监左祭酒,是个相貌清癯的儒雅老者,打趣道:
“碧眼儿老头,今夜气色不错啊。
怎么,靖安王世子殿下赵珣,派人呈递上来的那个,二疏十三策,真被你当成了一方救世良药?”
张首辅眯眼道:“毒药如蜜,良药苦口,这十三策,一旦实施起来,至少能让大半座朝廷官吏,叫苦不迭。
便是军方,也定会伤筋动骨,你说,我能舒心吗?”
徽山,牯牛大岗。
两位大客卿,黄放佛,洪骠,守候在大殿之外。
今夜,轩辕敬诚决定,将一身修为,尽数传与爱女轩辕青锋。
轩辕敬诚深知,自己虽捡回一条命,但一身修为,已注定保不住。
或者说,那位白衣公子从一开始,便已算计好,让他修为不保。
要么,将一身修为,尽数传给轩辕青锋。
要么,让其消散于天下之间。
轩辕敬诚苦笑,自己算计几十年,最终,却败在一个后生晚辈手中。
不服不行啊!
天下第一楼……
也罢!
毕竟是自己女儿,这一身修为,也不算浪费。
轩辕青锋,得父亲一身修为,直入指玄!
此时,她方才明悟,那依稀白衣,虽已离开徽山,却依旧布局不断。
父亲终究不是天下第一楼中人,因此,徽山必须换个掌权人。
至于父亲,与母亲的关系终于缓和了许多。
若两人能合好,一起归隐,也算个不错的结局。
至少,对于轩辕青锋来说,自己还有个家。
她的资质有限,本无法承受轩辕敬诚一身强大内力。
但,她早已服下【天道丹】。
此丹,是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
得其相助,不需多少时日,轩辕青锋便能将内力尽数吸收,化为己用。
天下第一楼传来楼主亲笔:
命轩辕青锋,接任天下第一分舵舵主之位!
第三百四十二章 【瞎眼小丫头,终于现身!】
第353章 【瞎眼小丫头,终于现身!】
轩辕青锋的娘亲,卸下舵主之位,带着丈夫轩辕敬诚,秘密前往西海总部。
对外宣称,轩辕敬诚已死,娘亲跳崖。
临行前,二老与轩辕青锋密谈。
千叮咛万嘱咐,若有机会,定要抓住徐千秋的心。
如此,徽山可保百年无忧。
站在窗前,看着茫茫黑夜,轩辕青锋弯下纤腰,笑容天真烂漫如少女。
徽山变故不断,如今,总算诸事平定。
而她,也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她赤脚,独自走到空旷大殿左侧临崖的地方,山风呼啸,衣袖飘摇。
呆立许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慢慢走回闺房,对镜贴花黄。
画眉描妆后,一手持铜镜,一手伸出,指向镜中人,莫名其妙地笑出了眼泪,哭笑着,自言自语说了一句:
“好丑的女子。”
与此同时,北凉王府。
慕容桐皇戴着面具,往北而去。
姐姐慕容梧竹,则在北凉王府住了下来。
离开飞狐城后,往前走了些许距离,一个黑衣身影,突然从天而降。
稳稳当当,落在徐千秋身后。
小手环腰抱着他,脸贴了上来。
小丫头身高只到徐千秋胸膛处,一袭黑袍,将整个小脑袋完全覆盖。
白马突然察觉到自己背上多了一人,下意识抖动两下。
徐千秋拉了拉手中缰绳,白马继续向前奔腾。
远远见到那席黑衣人影,二公子徐凤年惊呼出声:
“九月!”
这个小丫头,他很小的时候见过。
一个年纪比自己还小五岁的小丫头,双眼却被人活活抠除,变成了下瞎子。
因此,徐凤年对她印象很是深刻。
兄长徐千秋,将其带回北凉王府,进行医治和疗养,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再也无法重见光明。
之后,兄长赐名:徐九月。
不久后,这个小丫头就被兄长送走了,那之后,徐凤年便再也没见过她。
瞥向一旁,老黄一向天不怕地不怕,除了鸡屁股,其它什么都不在乎,而此刻,竟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道:“老黄,咋啦,你怕她?”
闻言,满是皱纹和胡茬的那家伙,嘴角抽了抽,道:
“我老黄是这么高的高手,会怕?”
说着,伸手比划了一个高度。
舒羞却始终皱眉,脸色不是很好,见两人玩笑,便开口问道:
“少爷,那人是……?方才刹那,我竟有种窒息之感,无端恐怖!”
徐凤年瞥了她一眼,说道:
“不该问的别问!
至于她,我知道得也不多,不过,便是我们三人联手,只怕也不是那丫头一招之敌。”
难得见二公子徐凤年生气一回,舒羞急忙低头认错,闭嘴不言。
心里却有个大胆猜测,那位,极大可能,是天下第一楼高层人物。
甚至,或许便是摧毁飞狐城那巨大掌印的幕后黑手。
“大哥哥……”
从身后,紧紧抱着这,自己活在世上唯一的意义,神经紧绷多日的小丫头,终于慢慢放松下来。
尽管双眼什么也看不见,但心中,似徜徉在无限温暖海洋之中。
看不见,可以摸,可以感受。
任凭小丫头小手到处乱摸,徐千秋沉默不语,眼眸微闪。
还活着,比什么都好!
不知不觉,小丫头抱着他,沉沉睡去。
便是睡着,双手依旧紧紧抱着他,似担心,待自己睁开眼……
生怕自己睡醒时,身边之人已离去。
这一日,烈日毒辣。
便是呼吸,也如同喝滚烫茶水。
徐千秋展开罡气,罡气之中,凉爽如秋,毫无灼热之感。
小丫头睡得更香了。
行走大漠,水囊干瘪,世上绝无比这更苦的修行了。
忽地,徐千秋耳朵一颤,骑马来到一座黄沙坡顶,眺目远望。
依稀可见,炎热光景下,几道模糊身影,纵马而来。
在瞅见徐千秋一行人后,行进轨线,蓦然更改。
疾驰而至。
徐千秋笑了笑。
终于撞见马贼了!
几个劫匪在见到徐千秋后,两眼放光。
这七八位劫匪,似并不急于动手截杀劫财。
而是在一旁窃窃私语,徐千秋耳力惊人,十里之内,皆逃不过他的耳朵。
这一伙土匪的意图,并非为劫财而来,而是抢人。
这伙马贼头领,是位女中豪杰,近些日子,有些怀春。
于是,便让麾下马贼,出山抢个细皮嫩肉,最好还要识字的俊哥儿,上山当压寨“夫人”。
一伙马贼,第一眼便看上了徐千秋。
几人嘀咕着,眼前这人,细胳膊细腿儿的,肯定经不起寨主几下折腾。
白,确实挺白,但是,与大当家站在一块儿,岂不是成了黑白双煞?
徐千秋哑然失笑,也难得搭理几人,挥手间,身后三人,徐凤年,老黄,舒羞,一同出手,眨眼功夫,便将七八个劫匪,尽数打下马来。
接着,将几人水囊,尽数收走,翻身上马,飞奔而去。
倒也没杀人。
待几人远去,一名劫匪哭爹喊娘,迅速坐起身,心有余悸说道:
“没想到,竟碰到扎手钉子了。”
另外一名马贼,啧啧说道:
“这几人深藏不露,当家的肯定喜欢!”
几个马贼,赶忙上马:
“走走,与当家的说去。”
荒原之上,人烟罕至。
小丫头抱着徐千秋,睡了三天三夜。
那叫一个香!
醒了时,下意识动作,紧紧保住眼前之人。
待确认,自己并非是在做梦,重重松了一口气。
她虽双眼看不见,不知真自己睡了三天,但她心里很清楚,应该睡了很久很久。
大哥哥为了不吵醒她,估计好久没休息了?
甚至,这坐在马上的姿势,一直未曾变过。
傍晚时分。
去掉马鞍马缰,歇脚夜宿。
徐千秋燃起篝火,望着低垂星空。
一身黑袍,将自己整个脑袋及眼睛,尽数笼罩在黑暗之中的小丫头,始终拽着他的衣袖。
另外一只手,接过徐千秋递过来的烧饼,慢慢啃着。
马儿同样屈膝休憩,拿脖子蹭着主人。
老黄拍了拍马脖子,解下水囊,喂了马儿一些水。
此地,已临近草原了。
所谓武道天才,一种,是身具异相,如黄蛮儿,体魄异于常人,生而金刚,可谓得天独厚。
另外一种,体魄相对平常,却可天人感应。
武当山那位倒骑青牛的,便是其中佼佼者。
因此,才有一步入天象的恢弘气象。
第三种,相比前两者,要稍次之,却未必不能踏入陆地神仙。
比如,以剑入大道的李淳罡。
比如,以力证道的王仙芝。
比如,以剑术通神的邓太阿。
武道一途,境界越高,越是逆天而行。
瞎眼小丫头徐九月,便是第二种,天人感应。
年纪轻轻,如今已是半步陆地神仙。
第三百四十三章 【李当心的师傅】
第354章 【李当心的师傅】
篝火旁,黑夜下,二公子徐凤年抬头,望着星空,自言自语道:
“善恶终有报,不信抬头看,老天饶过谁?”
随即又撇嘴道:“又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古人说道理,就喜欢扇自己脸。”
徐千秋将早已准备好的面具取出,小心给徐九月戴上。
小丫头并未反抗。
戴上面具,行动会方便许多。
总穿一席黑袍,将整个人都笼罩在黑袍之下,也不是回事儿。
面具是特制而成,与肌肤完美贴合,冰冰凉凉的,很是舒服。
面具大小,由鼻梁而上,遮住眼睛,并不影响呼吸和用膳。
忽地,小丫头耳朵动了两下,低声道:
“大哥哥,二十里外,有人靠近,是个高手。”
闻言,徐千秋笑道:
“不必担心,来人应该非敌非友。
北莽便是要追杀我,也绝不会只派一个人来。”
宠溺摸了摸小丫头头发,他虽然眼睛看不见,耳力却极为惊人。
便是自己,以及那位天下第二王仙芝,论耳力,只怕也不及小丫头一半儿敏锐。
有所缺陷,必有所擅长。
约莫一盏茶功夫,耳边终于传来声音。
人已到那十里之外。
来人速度之快,确实是高手!
徐千秋脱下自己披风给小丫头披上。
听到脚步声,徐千秋却毫无理会之意。
又过了会儿,老黄三人终于察觉有人靠近,下意识站起身,全神戒备。
二公子徐凤年,手握割鹿刀刀柄,微微眯眼。
他如今已入金刚,指玄在望,却无法确定来人深浅。
如此,不可大意!
一名身披袈裟,随意穿着麻鞋的贫苦老和尚,缓缓而来。
看似缓慢,却一步而至,眨眼间,便已来到距离众人十丈之外。
本闲适舒坦的和尚,却突然止步,深深看了看那带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眼眸深处,闪过忌惮之色。
于是,就地盘膝而坐,不再靠近。
一双丹凤眸子,笑时迷人,眯时阴沉,令人捉摸不透。
于十丈之外,盘膝而坐,闭目调息。
因为娘亲信佛的缘故,二公子徐凤年对佛教也颇有了解。
顺带着,徐千秋多少也知道一些。
但,他队佛教那棒道貌岸然的老秃驴,却无甚好感。
南方禅宗僧人,佛门有大小乘之分,密教,又有黄红之分,装束各有不同。
如今身在北莽,遇上一位远行数千里,千里迢迢来这蛮荒之地传经布道的老和尚,即便僧
人瞧着慈眉目善,二公子徐凤年徐凤年却也不敢掉以轻心。
老僧双手合十,望向二公子徐凤年,禅语道:
“公子信佛,善哉善哉。”
徐凤年瞥了兄长徐千秋一眼,压下心中本能杀机,默默还礼。
他虽信佛,却非盲从。
也知晓,佛分好坏。
老和尚再度双手合十,道了一声佛号,望向戴着面具的黑衣小丫头,道:
“姑娘身上杀气,已几近凝为实质,早日放下,早日成佛,阿弥陀佛……”
对此,小丫头却充耳不闻,未曾搭理老和尚,只是紧了紧身上,大哥哥方才为自己批上的外套。
徐千秋瞥了眼十丈之外的入定老僧,嘴角微扬,道:
“老和尚,杀一人,为堕,杀十人百人,为魔,那我杀千人万人,放下屠刀,可否立地成佛?
既如此,何为佛,何为魔?”
此言一出,老僧入定的老和尚,终于不再淡定,脸色微微变幻一阵,未曾言语,只是低语道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
老僧微笑道:
“老衲自南边两禅寺而来,往北而行,前往麒麟观,欲与一位道门老友说说禅理。
虽说,多半是鸡同鸭讲的下场,却也算了去一桩心事。
若公子心有疑虑,可随老衲前往,可解心中惑。
公子心中,魔意滔天起,如若不知如何养意,稍又不慎,深坠其中,就不妥了。”
徐千秋撇撇嘴,心里暗道:
“老家伙,多年不见,还是这般聒噪。”
徐千秋认出了老和尚身份,老和尚却未曾识得他庐山真面目。
得知此人来自两禅寺,二公子徐凤年徐凤年眼神温柔几分,问道:
“前辈既来自两禅寺,可认得一位姓李的小姑娘?在她身边,还有位青梅竹马的南北小和尚。”
老和尚宛如开了天眼,恍然大悟,又似毫无惊讶,了然道:
“久闻二公子诚心向佛,难怪难怪,老衲失礼了。”
徐凤年站起身,恭敬作揖行礼,沉声道:
“徐凤年见过主持方丈。”
老僧起身,还礼再坐下,笑道:
“公子不必多礼。”
说罢,看向徐千秋,笑道:
“想必,这位便是世子殿下了。”
徐千秋难得翻一回白眼,这老家伙,装什么佛家高深,其实,他早已猜出几人身份。
见他不搭理自己,老和尚也不恼,又道:
“世子殿下天资不凡,不愧是天下武榜第十。
只是,殿下身上的气息,与老衲多年前的一位故人,极为相似。
不知殿下可是他的弟子?”
徐千秋当即问道:“你当年败在他手上了?”
闻言,老和尚嘴角微微抽搐,定了定神道:
“非也非也,应该说,胜负未分。”
徐千秋笑笑不语,因为这么说也不算错。
因为,便是如今的境界,自己也无百分百把握,能拿下这个老和尚。
徐千秋开门见山问道:
“老方丈此去北莽,可是为灭佛一事?”
老僧点头,感慨道:
“贫僧此去北莽,却非妄自大,想感化那一心灭佛的北莽皇帝。
只是想与北莽僧人说一说金刚经。
结局嘛,知天命,尽人事。
儒教圣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老君骑青牛,三千道德经,求清净。
北莽王庭要灭佛,没了寺庙,没了香火,没了佛像,没了佛经,在老衲看来,都行。
但,若僧人数十万,人人丢了佛心,这可不太行啊。”
老和尚高深看了徐一眼,道:
“殿下可否化缘一些水,于老衲解渴?”
徐千秋也不言语,只是挥手间,水壶之中,水柱飞起,化为冰寒利剑,共计十六柄,朝老和尚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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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吃一口肉,可得长生】
第355章 【吃一口肉,可得长生】
老和尚双手合十,道了一声佛号,身上金光无限,耀耀生辉,闪耀夜空。
泛着金光的佛嘴,一口将十六柄飞剑纳入腹中。
顿时,脸色涨红,气势汹汹!
周身所在,剑气箫心,似要将其撕裂开来。
片刻后,老和尚头顶之上,冒出十六道水气。
剑气散去,金光收敛。
对徐千秋双手合十,道:
“老衲谢过世子殿下赠水,此为善缘,阿弥陀佛。”
说罢,老和尚便要告辞了。
此刻,二公子徐凤年也已猜到此人身份,双手合十,道:
“与老方丈就此别过。”
老和尚双手合十,还之以礼后,望向徐千秋,低眉说道:
“老衲临别赠语,他日,殿下定能教菩萨生青丝。”
徐千秋笑而不语,雪中江湖,像这种老家伙,最是喜爱故弄玄虚。
老僧持竹苇,禅杖,渐渐远去,消失在视野之中。
翌日清晨,徐千秋睁开眼睛,小丫头蜷缩在自己怀里,睡得正香。
嘴角挂着一丝口水。
世子殿下也不嫌弃,伸出衣袖,小心翼翼地,给她拭去。
小丫头很是警觉,瞬间便苏醒过来,下意识紧紧拽住他的一角衣袖。
徐千秋看着,内心触动不已。
双眼不见天日之人,睡着与睡醒,都是心酸。
苏醒刹那,睁开眼睛,却无法看见光亮,改是多么凄凉。
其中酸楚,常人无从体会。
徐千秋什么也没说,只是宠溺揉了揉小丫头头发。
简单吃了点东西,几人继续赶路。
傍晚时分,眼前出现一条绵延不绝,不见尽头的深邃峡谷。
几人飞身而上,攀沿登顶,沿着裂谷山崖,缓慢而行。
慢行半个时辰,恍惚间,脚下颤动。
天地之间,犹有炸雷。
回头望去,峡谷一端。
茫茫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不知几千万头野牛,如雪崩,如海啸一般,疯狂涌来。
如洪水,倾斜进入谷壶之中。
几人行走于峡谷顶端,自是无碍。
可,就在前方不远处,狭窄的峡谷之中,竟有百余牧民,骑马牵羊,带着所有家当,缓慢行于其中。
不知千万还是百万,如此多野牛,如洪水一般倾斜而来,这百余牧民,定会被碾压成肉泥。
此刻,这处峡谷所在,便不再是阳光大道,而是人间鬼门关,地狱黄泉路。
这些个牧民,世代居住于草原大漠,如此险境,自然知晓。
可是,众人却别无选择。
二公子徐凤年正疑惑之际,居高俯视,远远看去,在无尽野牛群身后,竟有一队北莽骑兵在驱赶。
凭空而来的地震,百余牧民,早已乱成一团热锅蚂蚁。
老人,面如死灰,许多妇人稚童,更是啼哭不止。
“哥,我们救还是不救?”
徐千秋瞥了一眼弟弟徐凤年,这小子,不枉三度江湖历练,知道审时度势了。
不再是那种,只有一腔热血的愣头青。
若真如此,早晚死无全尸。
北凉王府,也不需要愣头青。
心怀善意,本没有错,但也不至于悲天悯人。
这也是为何,徐千秋穿越而来,挑起北凉重担后,仍拉着弟弟徐凤年一道,进行江湖游历。
这其中,便有磨练之意。
既在能力范围内,能救,便救。
这,方是徐千秋的侠义之道。
“救!”
声音落下,徐千秋身形,已飘落谷底。
见仙人从天而降,百余牧民瞠目结舌。
落入谷底,徐千秋挥袖间,牧民纷纷被送出峡谷。
峡谷之上,二公子徐凤年,扈从舒羞,缺门牙的老黄,三人一一将牧民接住,缓缓放在地上。
野牛群涌入峡谷时,千米之外,一位老僧昏昏欲睡,望向峡谷方向,眼神慈悲,双手合十道:
“此子,既为人间灾难,也是人间大善。”
再度挥袖,百余牧民,尽数飞上山顶。
牛蹄轰鸣,如春雷般炸开,峡谷峭壁之上,砂砾抖落,尘土弥漫。
拐角处,一群雄健野牛,已然如潮而至。
徐千秋飞身而上,落于崖顶。
一旁,一位便是二公子徐凤年,皆要惊为天人的少女,抿起嘴唇,站在原地,一脸感恩。
在其眼眸之中,有着常人所难寻觅,世间无数得道高人仍难以顿悟的,对生死有命的释然。
忽地,戴着面具的小丫头,冲天而起,已掌化刀,一掌劈下。
峡谷另外一侧,顿时飞沙走石,当中裂开。
手腕快速切动,巨石分裂开来。
正值此时,徐千秋再度出手,一掌拍出,无数碎石,飞向牛群后方。
北莽三百铁骑,死伤殆尽,无一幸免。
山体炸裂,尘土飞扬。
于徐千秋周围,罡气自成,弧线柔和,尘土不得近身一丈。
身后,那呆立当场的少女,只眼前这白衣公子,长衫飘摇,清逸出尘。
千米之外,那位被北莽新武评推崇至高的佛门圣人,双手合十,道了句佛号,继续前行。
武评有云:两禅寺龙树圣僧,演法无畏,如来正声,有狮子吼,慑伏众生。
说的,便是这老和尚,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的师傅!
当年,李当心西游万里归来,不知怎地,江湖之中传出食一口白衣僧人之肉,可得长生。
一时间,如此惊悚秘闻,令天下人纷纷半信半疑。
为吃佛门圣人的肉,邪魔人物,蜂拥而至。
最终,碍于实力,竟无一人得逞。
最后,李当心临近长安,众目睽睽之下,割肉一块,给了饥寒将死之人。
几年后,那位老者安详老死。
不曾长生!
如此,谣言渐渐消散。
徐千秋回头,率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绝美脸庞。
在峡谷之中初见时,便已惊艳。
此刻,只能以不似人间人物来形容其姿色。
一双墨绿眼眸,极为罕见,如青山绿水。
此女容颜,只比白狐脸和陈渔,稍逊半筹。
若身段长开,韵味丰满渐渐起来,说不定,可与二人平分秋色。
北莽境内,风沙粗粝,女子少有水灵的。
身子也往往比南方女子,更为粗犷偏大。
莫不是此女,将北莽女子的秀气,给尽数侵吞的缘故?
一念而过,徐千秋便移开目光,主动脱离那软香温玉,望向下方声势浩荡的野牛群。
被救牧民,尽数围在少女身边,看向徐千秋的眼神,充满敬畏与崇拜。
对此,徐千秋不予理睬,视而不见。
第三百四十五章 【衣服,要一件一件脱】
第356章 【衣服,要一件一件脱】
待浩浩荡荡,如洪水滔天的野牛群过去后,徐千秋陆续将山顶牧民送下。
自是不可能一个一个宋,太麻烦,也浪费时间。
徐千秋飞身而下,降落峡谷底部。
乾坤大挪移,气机旋转,稳稳接住从上方跳下来的牧民。
不过片刻时间,便已收尾。
期间,几个性子开朗的孩子,觉得腾云驾雾,开怀大笑。
最后,只剩下亭亭玉立的少女。
上前一步,瞥了眼下方,黑漆漆的,阴风阵阵,少女早已看淡生死,也未曾畏惧,一跃而下。
待睁眼时,已平安落地。
龙腰州往北,所处地境,极为严寒。
秋冬富人,以貂狐青鼠貉皮为裘,贫者,以牛马猪羊等,兽皮做衣裤,春夏则以布帛衣料。
贵贱,又有粗细之别。
眼前女子,左衽窄袖,穿乌皮靴,只算朴素整洁,远比不得显贵家室婢妾,衣缕绮绣如宫人。
不过,她出落得天生丽质,腰间系了一根精致羌笛。
徐千秋一番细心打量,她被瞧得满脸俏红,低敛眉目,两根手指,悄悄绞扭衣角。
徐千秋笑了笑,走近,捏住她的下巴,往上一翘,迫使她与自己对视。
作罢,徐千秋未曾再有过分举动,深入北莽,不宜沾花惹草。
情剑伤人,豁达如李淳罡,何尝不是如此受罪?
路遇牧民遭难,出手相救,不过顺手为之。
至于,送佛送到西,拯救这批牧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徐千秋却没这份慈悲。
再者,若与自己牵连上,谁能善始善终?
此刻,北莽女帝应该已经得到消息,自己深入北莽。
一路追杀,将会接踵而来。
徐千秋未曾理睬那些,感激涕零的跪拜牧民,气机绵延,抱着小丫头,翻身上马,奔腾而去。
傍晚时分。
二公子徐凤年,与缺了门牙的老黄,二人脱长衫与白底褂,撅起屁股,在湖中搓洗。
徐凤年身上,露出一具江湖人士梦寐以求的软丝宝甲。
那软甲,曾被徐千秋双指并拢,在心口位置捅出两个窟窿。
那之后,即便穿着金丝宝甲,弟弟徐凤年也不再蹦跶了。
虽被捅了两个窟窿,但,经过北凉王府枢机阁,天工巧匠,连夜修缮,终于缝补齐全。
这个秘密机构,如今正忙碌着,修缮那几架,已丧失符将的红甲,将其合而为一。
北凉军战力惊人,墨家巨子领衔的枢机阁,所制造出的铠甲兵器,居功至伟。
为此,徐千秋从天下第一楼调来无数能工巧匠,入住北凉王府。
一同研制符将红甲。
除此之外,被折断的木牛马,也在重铸之中。
并非将锻炼接起来,而是,融化重铸。
有徐骁亲自坐镇,要做到悄无声息,轻而易举。
草原之上,徐千秋咧嘴笑了笑,往后仰去,双手交叠在后脑勺下,闭上眼睛,半睡半醒。
小丫头徐九月,则靠着自己躺下,极为难得,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缺了门牙的老黄,上树摸鸟,下水抓鱼,确实是一把好手。
不多时,便已拎着十几条鱼回来了。
在老黄身上,总带着一个小瓷瓶,里面装着食盐。
每到城镇,他人皆是梳洗一番,这老家伙则是,第一时间跑去补充食盐。
捕鱼是把好手,烤鱼技术却一般。
三年游历,对二人来说,有肉吃,已是天大的恩赐。
几人正吃着鱼,有说有笑,谈天说地,随即,一名不似中原道士装束的中年道人,翩然而至。
见着几人,只是瞥了一眼带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便再无兴趣。
这位道士,八字眉,一双杏子眼,穿着短褐袍,腰间系有杂色彩丝绦,背了一柄松纹古铜剑。
相貌清逸,颇有几分神仙风采。
开口,以北莽南朝腔调,对徐千秋问道:
“敢问阁下,可曾见到一位手持竹苇禅杖的老僧?”
徐千秋将手中,已剔除鱼刺鲜美鱼肉,递到小丫头嘴边。
小丫头张开樱桃小嘴,满满地含了下去。
顺带着,嘬了两下徐千秋的手指。
见他不理会自己,道人眯起眼,笑了笑,笑意冷漠,说道:
“闭口不言?那便是北凉而来的密探了!”
在北莽,道教是国教。
道德宗麒麟真人,地位高崇,为煊赫国师。
大真人有高徒六人,于北莽境内,被视作行云布雨的得道仙人。
北莽王庭,在女帝登基前,道教不显,佛门兴盛。
女帝登基,麒麟真人被尊国师。
那之后,天子圣旨飞敕来,三百十六人,一同拜爵。
佛法因此逐渐沉寂。
北莽帝城之中,大小道观如雨后春笋。
道德宗数百道士,鸡犬升天,平步青云,被达官显贵奉为座上宾。
眼前之人,便是其一。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讶异道:
“道爷可是道德宗神仙?
小子在姑塞州,常听道德宗真人种种扶危救困的神迹,难道都是假的?”
负剑道人冷笑道:“佛门讲求众生平等,又何曾真正一视同仁?
贫道自知得道无望,行走王朝,做的皆是一剑斩奸邪之事。”
徐凤年似被形势所迫,不得不低头,无奈道:
“我们兄弟二人,的确见过一位老僧,往北而行,还与我哥讨要了半囊水喝。
那老僧自称来自两禅寺,去往麒麟观,与国师说佛法。”
杏眼道人一字不漏,听入耳中,瞥了徐千秋一眼,杀机毫不掩饰,最终,冷哼一声,飘然远去。
“大哥哥,我去杀了他!”
见那老道士竟敢对自己大哥哥心生杀意,带着面具的瞎眼小丫头,瞬间炸毛。
站起身来,便要前去追杀那中年道士。
却被徐千秋一把拽回来坐好,继续吃鱼,说道:
“不急,我此番来北莽,便是要搅一个天翻地覆。
不过,饭呢,要一口一口吃,女子衣裳,要一件一件脱。”
面具之下,小姑娘难得脸红一次。
篝火的火光渲染下,红晕红晕的,煞是好看。
小丫头粉嫩粉嫩的,是个极为难得的美人胚子。
只可惜,常年穿着黑袍,整个人,包裹严严实实。
鼻子,嘴巴,完全笼罩于黑暗之中。
以至于,小丫头脸色极为苍白,令人怜惜。
第三百四十六章 【如果大哥哥喜欢,我这就去将她擒来!】
第357章 【如果大哥哥喜欢,我这就去将她擒来!】
几人稍作休息,翌日,继续赶路。
举目望去,不远处,有一批逐水而居的牧民,正在搭建黑白帐房和大小毡帐。
草原牧人,每当冰雪消融,便要赶着马车,牛车,为各类畜类寻找新牧场。
当下四月,至以后八月,气候温暖,水草丰茂,是放牧的黄金季节。
徐千秋循着悠扬羌笛,见到一个面湖吹笛的婀娜背影。
她鼓腮换气,独奏竖吹,婉转凄凉。
徐千秋精通音律,对于羌笛,却不太了解。
王府之中,倒是有几根西蜀岷竹制成的优质羌笛。
梧桐苑里,唯有大丫鬟红薯擅长此道。
徐千秋驻足聆听许久,有些惆怅。
这几日,夜深人静时,确有些怀念枕着红薯大腿安然熟睡的场景了。
那双美腿的弹性,啧啧。
也怀念青鸟的百依百顺,和努力奉迎……
一向风度翩翩的世子殿下,赶忙咽了一口唾沫,默念口诀,清心静念。
殊不知,不念还好,刻意想要那无邪的心境,体内气机,反而翻江倒海,。
一时间,世子殿下有些登徒子复苏的迹象了。
果然,修炼魔功,多少还是有些后遗症的。
徐千秋一阵头疼,摆在眼前,就两条路可走,要么,做那拖女子入庄稼地的畜生。
要么,做那瓜田李下,恪守礼仪的畜生不如。
世子殿下表示,自己当下,和裆下,都很忧郁啊。
北莽新武评出炉后,广受两朝,及天下武林好评。
于是,便有了诸多跟风之作。
天下十大文豪,十大将相,十大剑士,十大女侠……
数不胜数!
如此,尚能理解,也算能接受。
许多酒楼,争相挂出天下十大名菜之一。
许多布店,悬出十大绸缎之一。
如此百家争鸣,令人哭笑不得。
北莽评点,本朝十大名妓。
南方游牧民族,不似中原那般风雅含蓄,要露骨太多。
不过,徐千秋眼光早已挑剔苛刻。
如眼前吹笛这般贫寒少女,脸蛋,身段,能有九十分。
在他心中,却不断减分。
常年劳作,双手粗糙,减一分。
牧羊骑马,两瓣屁股蛋儿,肯定不够柔嫩,再减两分分。
若不识诗书,见识浅陋,再减两分。
以此类推,慢慢减分。
最后,大约能评八十五分。
至于江湖女侠,看似衣袖飘飘,仙子临世,除非臻于化境,生骨生肉,否则,双手必然满是老茧。
挥洒兵器时,练武时,偶而擦伤也是难免。
徐千秋曾记得,羊皮裘老头儿说过,:
当年,南海出了一位妙龄美艳女侠,特立独行,喜好白衣赤足,行走江湖,倍受仰慕。
后来,却被武道夺魁的李淳罡,评价一句,“这娘们儿,脚丫子真大”。
当时,把那姑娘当场给气哭。
怒气之下,与李淳罡比剑,自然是输了。
那之后,再不愿踏足中原。
可想而知,成名女侠,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尤其是,“天赋异禀”,胸脯过于丰满的,与人交手时时,颤颤巍巍。
旁观者,自然大饱眼福,觉着好看。
可女侠本人,只能暗自苦恼。
那吹笛的少女牧民,在见到那白衣少年,便是自己与之在峡谷初见,然后擦肩而过的男子时。
先是惊喜,再是畏惧。
最后,转复喜悦。
五指紧握精美羌笛,不敢作声。
生怕,这名与整个部落,都有大恩的年轻侠士,下一刻便会不告而别。
见他站在不远处,嘴角微笑,她才略微心安。
只是,手心已悄悄渗出汗水,沾满那一杆心爱的羌笛。
咬着嘴唇,不敢出声惊扰恩人的沉思。
徐千秋搜索脑海之中的记忆片段,查找关于这个女人的信息。
她本非部落人氏,襁褓时,被人丢在毡帐之外。
只留下信物,一只羌笛。
羌笛之上,刻有耶律慕容四字。
少女初长成,愈发惊艳。
不过,在草原之上,女子美色,并非什么福音。
在这里,美色可按斤两,按成色,于集市上贩卖。
或者,用于上贡。
她所在部落,首领只是草原上的小权贵。
守成有余,开拓不足。
得知帐下部落之中,竟出了一个举世无双的大美人。
于是,忙不迭地,准备将她赠送给一位大部落首领。
以此换取牧地。
势单力薄的小部落,不堪受辱,举族迁移。
掌控部落生死的小首领,勃然大怒,因此,派遣骑兵追逐。
这批牧民,只得跨越辖境营地,另寻他处。
那位,位高权重的大部落首领,获知内幕,已半百岁数的他,犹如老骥伏枥,垂涎少女。
于是,派了三百干骑兵,前往擒拿少女。
最终,那位大首领被人成功篡位,接班之人,是位耶律旁枝子弟。
统兵治民,以残忍着称,名动南部草原。
此人丝毫不贪图美色。
于是,直接下令,将这一伙牧民屠杀殆尽。
因此,方才有了昨日的峡谷绝地逃亡。
却不曾想,阴差阳错之下,孤身入北莽的北凉新王,给搅了局面。
草原之上这蹚浑水,浑水更浑。
如此,这群牧民,总算得以苟延残喘下来。
于眼前这这块水草肥沃之地,扎下营地。
前几日在峡谷中,少女主动找上族长,说:
“若再被当地草原枭雄,前来为难,她愿前往。”
族长老头儿,如今年岁已高。
一路奔波逃窜,虽心疼这名好似亲生孙女的少女,却也不再拒绝。
毕竟,老人肩上,还扛着百余条人命。
若是再坚持,便是不被那些大部落追杀。
族内那些,早已怨言沸腾的青壮牧民,只怕就要
如此两难局面,这也难怪,她那般看淡生死。
对她来说,死了,或许还能好些。
但,他人不知,徐千秋却知晓。
眼前这个草原美人,身份来历,可不简单!
若有可能,或许可将之吸纳进入天下第一楼。
但,还得再看看,是否值得培养。
天下第一楼,可不收废物。
她的身份,虽足够尊贵,但尊贵与能力,却不一定匹配。
原着之中,关于此人,介绍也不多,因此,得再看看。
这时,一直拽着徐千秋衣袖的带着面具小丫头,突然开口道:
“如果大哥哥喜欢,我这就去将她擒来!”
第三百四十七章 【徐骁背黑锅】
第358章 【徐骁背黑锅】
小丫头的话,徐千秋一笑置之,并未真让她去将人擒回来暖床。
关于眼前这清纯草原风味少女,徐千秋突然想起一事。
天下间,曾有秘闻:
一次,两禅寺经商议决定,欲让南北小和尚,前往金顶与道门辩论。
最终,却因东西小姑娘的一梦,而打消此念头,改为他人前往。
听闻此消息,大柱国徐骁极为重视,当即派人打探。
据北凉探子所搜寻而来的细碎消息汇报,那一梦中,东西小姑娘见到无数铁骑,兵临北凉。
在梦境之中,南北小和尚,竖碑成佛,一直西去。
相比之下,大柱国徐骁更在意的是,这些铁骑来自何方!
这一梦,余味太长!
便是那位无双国士,向来不信鬼神之说,此番,也殚精竭虑,埋首翻阅佛道典籍。
最后,只能以《易》解梦,却仍是收效甚微。
梦境内容,徐千秋自然清楚,甚至比他人知晓得更多一些。
此事,他曾请教于黄三甲。
只是,那老家伙却笑而不语,秘而不宣。
徐千秋猜想,那老家伙应该是知道些什么。
却故弄玄虚,不愿透露。
从其神情之中,徐千秋大致能猜到些。
再加上穿越而来的模糊记忆,他约莫能确定,或许,与眼前这少女有关。
雪中世界的原轨道,时间万世发展,终究因为自己的到来,蝴蝶效应,已渐渐席卷天下,扰乱太多因素。
尽管,自己已尽量维持,但,改变了,就是改变了,难以回归正轨。
因此,如今这方世界,有些事情,已慢慢脱离原着因果。
罢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天下第一楼加上北凉三十五万铁骑,怕得谁来!
心中大定,徐千秋走近那名至少该有80分的少女。
从她手中,将那只羌笛拿在自己手中,果真如记忆中一般,见到四个北莽文字。
皱了皱眉,轻声问道:
“你可懂得南朝语言?”
少女声轻如蚊,弱弱回道:
“听得懂,讲不好。”
北莽文字,诸多部落语言,本就繁琐不一,加之春秋六国难民涌入,变得更加混乱。
如此局面,在女帝执掌王朝后,逐渐改观。
不过,北莽南北两朝,依然泾渭分明。
春秋乱战,在北凉铁骑的蹂躏下,以离阳王朝一统完美收官。
那之后,中原大定。
北莽这边,女帝先以国主年幼为借口,临朝执政。
然后,顺势篡位。
安顿春秋遗民,焦头烂额,使得北莽动荡不安。
之后,与离阳王朝,六次举国大战。
名义上,离阳王朝有两次获胜。
但,真正意义上的大获全胜,却只有一次。
那一次,离阳挟一统春秋的大势,趁北莽根基不稳,皇帝御驾亲征。
再加之,徐骁亲帅三十五万铁骑,尽数出动,主动出击。
这才三线俱胜。
而且,一直打到了如今的北莽南朝京府之地。
只可惜,未能毕其功于一役。
没能继续北伐,给北莽留下喘息机会,世人只说,这是北凉王徐骁贪恋权位,不希望覆灭北莽,而导致无卒可带,便私自退兵。
可事实上,却是因为当时,离阳皇帝与北莽女帝,双方已暗中着手,准备签订盟约。
何谈前夕,徐骁不惜以自己项上头颅作保,私自面圣。
与皇帝陛下谏言:只要给他一道密旨,他便可带着三十五万北凉铁骑,孤军北入北莽。
哪怕,拼尽三十五万北凉铁骑,也要让北莽不存国号。
当时,老首辅站在君王侧,只是冷笑。
帝王也心中冷笑。
两人皆在担忧,徐骁带着三十五万铁骑,并非为背水一战,而是为投奔北莽。
何其可悲!
那年,徐千秋四岁。
得知此消息,心中亦为徐骁不值,为北凉不值。
脱离离阳王朝,自立为王,一统天下之心,却愈发坚定。
第二日,徐骁便被下旨,率先退兵回北凉。
以此,向北莽表示离阳王朝的何谈诚意。
这大概,是徐骁在春秋战事,及马踏江湖之后的,又一次背黑锅。
也正是因为此事,许多百战老卒,一言不发,选择退出北凉军。
之后,两国之间,再次发生五次举国战事。
那时,徐千秋已入北凉军,从普通士卒开始做起。
一步一步,开始掌权。
经过徐千秋提议,徐骁采纳,之后五次国战,北凉按兵不动。
于是,离阳王朝输多胜少。
其中,第四次,更是惨败北莽女帝之手!
董卓的军功,也是在那次国战之中,积累而来,一步登天。
那一战,离阳王朝,先帝积攒下来的精锐边军,几乎消亡殆尽。
却还是惨败!
太安城以北的东线,竖壁清野,只能采取防御。
直到顾剑棠大将军,辞去兵部尚书,亲自坐镇两辽。
再加上,有首辅张巨鹿,在承受天下所有士子冷言冷语之下,仍不惜花费半朝财力,给予顾剑棠内援。
颓势,这才稍有好转。
收回念头,徐千秋直截了当问道:
“你父母是谁?”
她摇头道:“我是孤儿,从小就被族长收养。”
徐千秋点头,果然如此。
关于这姑娘的身份,相信相关情报,此刻已整理完善,送到青鸟手中。
待自己与她汇合,便能知道一切。
也能进一步确认。
皇室之中那些个门道,徐千秋最是熟稔不过,这姑娘的身份,已八九不离十。
他笑问道:
“你从未想过,自己可能是姓耶律,或者姓慕容的金枝玉叶?”
闻言,少女瞪大眼睛,张大小嘴,显然是从没想过这件事。
徐千秋无意间,瞧见她的粉嫩小舌,心头燥热再起。
这该死的魔功!
眼神之中的贪婪,毫不掩饰。
他可半点,因为在美人眼前心生歹念,而自惭形秽的念头。
土匪就是土匪,贪图美色,就是贪图美色,有什么好隐藏的。
光明正大又怎么了?
不要脸又怎么了?
当然,他是土匪,但不是禽兽。
只是微微低眉,瞥了眼腰下,心里暗赞一声,好兄弟,很争气!
却没真的不顾廉耻,对女孩儿动手。
当下,挡下,都很忧愁啊。
忽地想起一句,自己写给二姐徐渭熊的诗来:
“明日愁来明日愁”。
第三百四十八章 【姑娘,请自重!】
第359章 【姑娘,请自重!】
虽只有一句,却让二姐评价颇高,狠狠插入她的眼。
徐千秋坐在湖边,招手示意那草原女子坐下。
闻着女子身上独有的香味,这让出了飞狐城后,便再没碰过女人的色魔世子殿下,顿觉恍若隔世。
还真想念青鸟了!
那丫头,极尽奉迎,总能满足他。
不愧是指玄巅峰,离天象境只差临脚一步的高手。
若换了红薯,也是这般尽力迎合他,只怕,得三天难以下床。
只能扶墙而走。
不远处,弟弟徐凤年,扈从舒羞,二人开始搭建帐篷,今晚便在此地宿营。
至于老黄……
闻到烤全羊的味道,屁颠屁颠跑去与人自来熟,蹭吃蹭喝去了。
回来时,带了两只烤羊腿,咧嘴笑着。
缺了门牙,漏风而不自知。
徐千秋笑笑,撇过头,见她正襟危坐,十分局促。
徐千秋低头抚摸羌笛,两根深紫竹并列,金丝银线缠绕,管孔圆润。
虽已历经多年吹奏,抚摸,却不见半点损耗。
可见,乃是上品珍贵羌笛。
对于书法,徐千秋也算登堂入室,对于慕容在前,耶律在后的四个莽文,仔细观摩。
羌笛刀刻,文字天成,倍感不俗。
瞥了一眼双眸之中充满好奇的草原女子,笑道:
“这支信物,好生保存,说不定哪天,你可能就是牧女鲜卑头了。
若真有那一天的话,记得来给我当丫鬟。
我院里丫鬟很多,各有特色,却还差一位草原女王。”
少女见他摩挲自己的贴身羌笛,动作温柔细致,俏脸绯红,愈发娇艳动人。
不过,当她看到,这名来南边而来的白衣公子,竟拿着她心爱羌笛,用于反抠后背,那般漫不经心,眼神不免有些幽怨起来。
也不知世子殿下是后知后觉,还是故意戏弄。
瞧见她的面容,忍俊不禁,伸出一根手指,捻了捻羌笛管口,坏坏一笑。
少女脸皮薄,泫然欲泣。
见状,徐千秋终于将羌笛还与她。
躺在草地上。
如今日这般闲逸无忧的日子,以后,恐怕不多了。
盘膝坐在徐千秋身边的少
女,攥着羌笛,瞥了一眼站在不远处,始终离这位白衣公子三步距离,一身黑袍,带着面具的奇怪丫头。
她好像在站岗?
这么小的护卫?
却也没多想,低头,对世子殿下歉声说道:
“对不起。”
这草原姑娘,竟哭了。
徐千秋躺在草原上,有滴眼泪低落在他手心,冰冰凉凉的。
少女虽显得有些莫名其妙,徐千秋却能明白。
她这是,在为自己在峡谷被救以后,刹那下意识表现出来的的怯懦,而致歉。
当时,徐千秋注意到了这一幕,却并未在意。
替她擦去泪水,嘴角翘了翘,语气平淡道:
“女子胆小,本不是什么错,你若觉得不对,大可以胆大一些,坐到我身上来。
便是我贞洁不保,任你欺负,我也决不反抗。”
徐千秋本想捉弄少女,嘴上调笑几句便罢。
不曾想,这草原姑娘,大概是将自己这辈子,所有的胆识气魄,在这一刻,都给用光了。
果断欺身而上,一屁股坐在他腰上。
自己要害被猛地镇压,便是已为天下屈指可数,前十的武道高手,世子殿下仍然,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二人对视几秒,这万花丛中过,片片都带走的土匪,江湖人称徐一指,此刻竟道貌岸然道:
“姑娘,请自重!”
于野原之上,与草原女神苟合,席天为被,草原为床,肆意欺辱,万般蹂躏眼前的北莽女子……
他倒是想啊!
内心叹息一声,悲苦无人能懂。
眼前这牧民少女,眼神清澈,似哭似笑,鼓起勇气,坐在腰上后,便不敢有多余动作。
她无疑,有一双灵气十足的眸子。
却并非是那种,直指人心的聪慧剔透,而是,不沾惹尘埃,不识肮脏的纯净。
这种女子,这种眼神,便如同身侧这座草原上的清冽湖泊,迟早一天,注定要消散于满天黄沙之中。
今年一见,来年,再难相见。
徐千秋的天道之力,已渐趋于无暇,虽因修炼魔功的缘故,心中难免有些旖旎绮念,打算衣衫褪尽,与这草原的野马少女来个坦诚相见。
但最终,终究还是渐渐归于平静。
不过,手上占些小便宜,还是免不了的。
男人和猫一样,哪有不偷腥的。
伸出双手,握住她那弹性极好的纤细腰肢。
两人以一个,极为不合礼节的姿势,久久对视。
淫贼所谓的,腰下一剑斩美人,大概就是此时徐千秋的真实写照。
少女即便天真无邪,却早熟。
不管如何不谙世事,到底,也不是傻子。
心里知晓,自己柔软屁股瓣儿下镇压了何方凶
如此羞意,并非风尘女子故意撩拨人心,实为欲语还休。
徐千秋久经花丛,此刻也觉得,那些个,从此不早朝的亡国君主,死得并不冤枉。
看来,三十五万后宫的理想,需要调和一下。
三十五万太多了……
改为三十四万!
徐千秋双手悄然滑下,水到渠成,捏了一捏。
男人,都用种本能,下意识捏一捏。
熟能生巧。
少女也不说话,只是瞪大眸子。
这种干干净净的眼神,世子殿下最是着不住。
难得一次,讪讪然缩手。
徐千秋见她憨态可掬,愈发下不了手。
坐起身,搂住她,轻嗅着她青丝的香气,感受着她处子之身的娇柔颤抖。
叹了口气,缓缓松开。
北莽风俗豪放,既合法的偷情放牧日,也有抢婚的习俗。
以及,姊亡妹续,妻后母报,寡嫂弟娶,女子改嫁,等,诸多令人难以理解的,习俗。
于中原衣冠士子而言,这叫顽固不化!
蛮荒野人,不受教化!
徐千秋抱起她,放在身旁,终究是没野战。
望向湖面,怔怔出神。
若是青鸟,说不定就真下手了。
那丫头,什么都顺从自己。
当下和挡下,都很忧郁的世子殿下,转头笑道:
“你若是裴南苇,或者鱼幼薇,那该有多好,本公子直接开弓搭箭……”
这世间,女子都不喜欢自己被男人当面,拿自己与其她女子对比。
少女虽情窦懵懂,却也能听出话里话外,弦外之音。
不敢表露委屈,只是撇过头。
徐千秋站起身,心生一计。
离开前,或许该给少女安排好,让这群逃窜牧民得以安定下来。
便算是,送给这草原姑娘的见面礼。
第三百四十九章 【拓跋菩萨的儿子】
第360章 【拓跋菩萨的儿子】
徐千秋忽然直呼其名道:“呼延观音。”
闻言,草原牧女当即愣住。
一双水灵眼眸盯着他,眨巴眨巴,不明所以。
似乎想不明白,他为何会知晓自己的名字。
徐千秋却笑而不语,卖了个神秘。
说着,他好奇道:“拓跋菩萨,呼延观音,这些个名字都挺有意思。
不知有没有耶律弥勒,慕容普贤?”
只听她柔声道:“有的。”
徐千秋难得翻了个白眼,好气又好笑,在她额轻轻一弹,说道:
“榆木脑袋,一点也都不懂得察言观色,真去了帝城皇帐,也做不来心思百转千弯的公主郡主。”
她微微提了提嗓音,抗议道:“我本来就不是。”
徐千秋捏了捏她下巴,调侃道:
“你说不是,就不是?
若我说我是北莽皇帝,我就是北莽皇帝?”
她红着脸,一本正经反驳道:
“皇帝陛下是女子。”
徐千秋感慨鸡同鸭讲,不再与她讲道理。
与她一起,进入牧民部族。
徐千秋俨然已被众人奉为神明。
峡谷之举,已让整个部族,尽皆心悦诚服,感恩戴德。
得知他进入部落,不论老幼,都虔诚跪地。
那位年迈族长,更是流泪不止,好似迁徙千里的满腹冤屈,此刻一扫而空。
北莽民风质朴,所言不虚,。
族内只有呼延观音略懂南朝语言,就由她传话。
得知这名年轻菩萨,要在部落停留几日,众人喜悦异常。
那些个年幼孩童与少年少女,更是欢呼雀跃。
除了呼延观音,被徐千秋救上山顶的,还有几名少女,秋波流转,都希冀着,这名风采不似常见牧人的俊秀菩萨,可以入住自家毡帐。
草原户籍,以一帐做基准。
北莽建朝称帝伊始,帝王行宫,也不是庐帐。
哪怕是上代国主,每次狩猎,也必与心腹近臣,同庐而居。
故而,离阳王朝阴暗腹诽,北莽女帝仍是皇后时,曾与数位当代权臣,趁国主酣睡之际,而苟且私通。
北莽女帝是否与权臣私通,徐千秋不感兴趣,但他知道,北莽郡主,有三百面首。
族长名叫呼延安宝。
亲自将徐千秋迎入黑白双色的宽敞帐屋。
小丫头始终跟着,未曾离开。
坐在帐屋内,经呼延观音讲述,她所在部族迁徙,并非盲目而行。
呼延安宝的父亲,死于迁徙途中。
笃信机鬼,是一名远近闻名的卜师,善于用艾草,烧灼羊胛骨,视纹裂,以测吉凶。
当年,也正是这位老人,力排众议,收容了襁褓之中的女婴。
这个冬末,老人临死前,也是通过咒羊,得出占卜结论,命令儿子,举族往东南方向迁移。
徐千秋对于这类谶纬巫术,半信半疑。
黄三甲便是其中佼佼者,神神叨叨的。
得知呼延观音就住在毗邻的毡帐,徐千秋瞥了她一眼。
那习惯使然的小动作,让少女脸红娇艳如桃花。
老族长看在眼里,也不说破,只是笑容欣慰。
这丫头从小孤苦无依,说到底,还是要嫁个肩膀宽阔,可顶天立地的男子,才算真正安家。
老人对这位,自称来自姑塞州的徐姓公子,万分信服。
老人至今记得,草原上流转着,百年之前,曾有九剑破万骑的传说。
虽说,那是中原吴家剑士的壮举,当下,他只觉着,眼前同帐而坐的白衣公子,也足以,与那九名剑仙媲美。
徐千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吃饱喝足,走出帐屋。
呼延观音和黑袍遮身,戴着面具的小丫头,跟在身后。
徐千秋缓缓走上一座小土包,在草原上躺下,享受徐徐凉风。
望向夕阳,蓦地眯眼。
天空之中,一只悠游盘旋的黄鹰,突然哀鸣不止,掠过长空,摇摇坠坠。
东北方向,百里之外,黄鹰坠地。
有一只小雀,爪如铁钩,钉入鹰背。
只闻鹰捕雀,
世间竟有雀骑鹰?
神俊非凡的雀鸟,飞到一名腰间左侧,悬剑又悬刀的年轻人肩头,鸣声清脆。
在狐裘狼帽的年轻男子身侧,站有两名扈从。
一名中年汉子,身材健硕如雄狮,声如洪钟,说道:
“小公子,这一路赶来,你已杀了不下六百人,及四千头野牛,可曾尽兴?”
另一位身穿锦袍的老者,阴恻恻说道:
“十大魔头,除了你我二人,都是给小主子当奴,其余八位,一个都没见着,岂能尽兴?”
年轻人冷笑起来,透着股浓郁的血腥味,伸手逗弄着肩上小雀,道:
“魔头?杀起来其实也无趣,杀那个佛门圣人,才能带劲。”
自称北莽魔道人物的老者,闻言点头道:
“这个两禅寺的龙树和尚,据说是白衣僧人李当心的师父,既如此,是该见识见识。”
听到李当心这个名字,年轻人眼眸泛红,伸手轻柔握住
小雀,骤然发力,满手鲜血。
咬牙道:“都该杀!”
狐裘狼帽的年轻公子,随手丢掉那只捕鹰雀,拇指捻动,鲜血浓稠,放在鼻尖嗅了嗅。
显然,这是位城府中透着酷烈的狂野之人。
手指在狐裘上擦了擦。
这一路,他与牛群对撞搏杀,仍未能入金刚。
其中一位魔头顿了片刻,说道:
“只我们三人,前往截杀龙树僧人,能讨得到好处?”
另外一人说道:
“这有何难,大可以让小公子随便找几位大部落首领,召集一两千骑兵,以车轮战,碾压耗死那老秃驴。
到时候,小主子亲自斩去头颅。
如此,小主子便是当今天下,唯一杀死陆地神仙的枭雄,试问,谁敢不臣服?”
老者不屑道:“圣人若一心想走,避而不战,就算手握一两千骑兵,追得上?”
中年壮汉,双手十指交叉,全身关节噼里啪啦作响,阴笑道:
“老秃驴吃斋念佛,慈悲为怀,到时候,咱们以几百牧民性命要挟,若是敢逃,逃一步杀一人,看他能逃几步?
几百人因他怯战而死,传出去,龙树老秃驴,就是个屁的圣僧!
他有何脸面,再去和我朝国师麒麟真人说佛法。”
姓拓跋的锦袍老者,气态阴柔,如一尾水蛇,瞧着让人浑身不舒服。
体格壮硕的中年汉子,看上去,显然更有正气一些,不过,两人言语之间,反倒是后者,更加谄媚。
也更为恶毒。
那位公子摘下腰间一枚漆黑铁牌,吩咐道:
“回回,你去附近几大部落营帐,传我命令,三天时间内,集合三千名控弦骑兵,到黄鹰谷汇合,一同拦截龙树僧人。
谁敢不从,许你先斩后奏。
本公子就不信,草原之上,还有不怕我拓跋氏的雄鹰。”
端孛尔回回领命而去。
至于这位公子的身份……
能让十大魔头里的两位,心甘情愿做家奴,于北莽王朝之中,便只有那两个家族能办到。
女帝的皇室,拓跋菩萨的家族。
而此人,便是拓跋菩萨的儿子。
两位仆人口中的,小主子。
人称,小拓跋!
第三百五十章 【兄死,弟娶嫂】
第361章 【兄死,弟娶嫂】
在腰间,悬挂着制式莽刀和一柄名剑,穿着狐裘狼帽的年轻人,望向远方,陷入沉思。
他这次离家,除了气愤于父亲,不愿让他单独领兵,前往姑塞州边境外,也有独自磨砺武道的意图。
他的父亲,便是当今天下,位列武榜,仅次于王仙芝,排行第二的高手。
北莽军神,拓跋菩萨!
父亲虽是靠着辉煌军功,登顶王庭,但是,却对常年阅读中原经籍的大哥,极为器重。
厚此薄彼,着实恼火。
不过,他虽不满大哥学习离阳文化,但兄弟之情,却始终不曾淡薄。
这些年,自己闯祸无数,却都是大哥出面摆平。
为了他,不惜与许多耶律慕容子弟,反目成仇。
对此,他这位人称小拓跋的弟弟,十分领情。
可是,今年年初。
那狐媚嫂子,竟主动勾搭自己。
当时,便是父亲,也勃然大怒。
不听解释,便要废去他这个亲生儿子的武功。
那时,依然是兄长,平息了父亲怒火。
事后,兄弟谈心。
那位名义上,是他嫂子的女子,也在一旁。
她却笑呵呵地说,反正丈夫身体多病,迟早会死。
兄死,弟娶嫂。
天经地义!
兄长的温良宽容,令他也是感动不已。
记得年幼时,父亲四处征战,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长兄如父,不曾让他受过族人半点欺负。
小拓跋收回神思,喃喃道:
“只要你真的活不过40岁,只要你不与我争,我一定始终视你为兄长。”
至于,如果兄长活过40岁,自己会如何抉择,言下之意,已不言而喻。
一旁,锦袍魔头对小主子方才的诛心之语,充耳不闻。
小拓跋摸了摸刀柄,问道:
“最近的部落首领是谁?”
老人笑眯眯,答复道:
“是回鹘部的擒察儿,掌管两三万人,族人擅长豹猎和狮猎。
听说部落里的女子十分水灵。”
小拓跋冷漠道:
“就去擒察儿那边歇脚,至于女人,随你挑。”
锦袍魔头与这名出身勋贵,已到极点的年轻人相处,远不像中年汉子那般,奴颜婢膝,反而哈哈笑道:
“小主子眼光高,瞧不上这些俗物,老奴可就却之不恭了。”
小拓跋一笑置之。
对他而言,北莽女子,除去那屈指可数的几位,他都不感兴趣。
其一,本朝琵琶国手,号称纤纤双手,精绝马上鼓。
传言,这位人间绝色的公主,与北凉陈芝豹,有一腿姻缘。
其二,金蟾州慕容家族里那位,喜好豢养面首的郡主。
其三,十大魔头里的一位琴师女子。
除此之外,没几人能让他提起兴趣。
少年突然问道:“听说排行第十的魔头谢灵,死了?”
锦袍老人平淡道:“谢灵巅峰时,曾与洛阳一战,侥幸不死。
但,应该受了重伤,老奴猜测,已由指玄跌入金刚。
若遇上奇人异士,被杀也不奇怪。
魔道十人排榜,以名气大小来定,不能服众。
武道一途,比试杀人手断,还是那些个,一步一个脚印,由过二品入一品,再入金刚,指玄,天象,按部就班,如此成就陆地神仙的人物,才最为厉害。
一些个年轻人,看似天资卓绝,当下惊采绝艳。
被传得,日后定会成就非凡,其实在老奴看来,不值一提。
老奴纵览北莽离阳,两朝江
湖,百年以来,也不过五人罢了。
龙虎齐玄帧,武当洪洗象,算是同一人。
接下来,依次是王仙芝,主人,李淳罡,洛阳。
后四人,皆是步步为营。
小主子,你别看耶律东床与慕容水龙,这会儿境界比你高。
但,只你一人,有望跻身此列,与五人并肩屹立,处于武道顶点。
老奴拭目以待,所以舍不得死,哈哈……”
锦袍魔头,笑声阴森渗人,如恶鬼夜行,见人便笑。
小拓跋伸了个懒腰,缓缓说道:
“被你这么一说,我又想杀人了。”
夕阳西下,牧民营地。
骄阳作余晖,酷热逐渐淡去,清风习习,迎来久违的安宁祥和。
今晚正式晚餐,族长呼延安宝,不但用烤全羊招待这几位全族的恩人,还拿出珍藏多年的虎骨酒,以及地黄酒。
二公子徐凤年和老黄,似饿死鬼投胎一般狼吞虎咽。
徐千秋则温雅得多,这些食物,固然丰盛,但,与青鸟的厨艺相比,还是差了太多。
对于敬酒,世子殿下来者不拒。
这让十几位代表各自营帐赴宴的豪爽牧民,对他又增加几分好感。
大多数人已喝得尽兴,酩酊大醉,七倒八歪。
缺了门牙的老黄也不例外。
徐千秋却毫无半点醉意。
走出酒味肉香,四处弥漫的帐屋,打算到外面散散步。
牧人对这位武力通玄的白衣公子,敬畏多过亲近,不敢打搅。
来到湖边,寻了个地方坐下。
草原的星空,似乎更近一些。
小丫头依旧一袭黑袍,戴着面具,紧跟在徐千秋左右。
走到哪儿,便跟到哪儿。
方才倒是未曾饮酒,啃你小半只羊腿,吃得满嘴都是油。
这几日,小丫头脸上常见笑意,不似之前那般阴冷,周身满是杀气。
令宝树圣僧也忌惮几分。
忽地,于黑暗之中飞来一支箭。
黑影闪过,破空之箭,被小丫头稳稳接住。
箭头之上,有一封信。
信封一角,有一个血色手印,除此之外,还有一朵血色寒梅印记。
这是天下第一楼密信,而且等级不低!
小丫头此刻,似乎变了另外一个人,成熟,稳重。
不再是小孩子姿态,紧紧拽着大哥哥的衣角。
取下信封,恭恭敬敬递上。
待徐千秋接过密信后,她手心气机涌动,将那羽箭化为灰烬。
如此做,是为抹掉痕迹,保护暗中射箭那人身份。
徐千秋拆开信封,将其中内容收入眼底,微微眯眼。
密信末尾,未曾署名,只画了一只青鸟。
好戏,终于要开始了!
北莽女帝,拓跋菩萨,正面相对之前,先送两位一份大礼,可莫要嫌弃……
徐千秋双指并拢,密信无风自燃。
方才射箭之人,便是部落中人。
说不定,方才还敬了徐千秋一杯酒来着。
天下第一楼密探,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不多时,呼延观音带着族长的儿子阿保机前来,希望他能收小家伙为徒。
世子殿下却只是瞥了一眼,未曾答应。
见他拒绝,呼延观音咬着嘴唇,眼神落寞。
对此,徐千秋视而不见。
他还没到,能被一个女人所左右的地步。
第三百五十一章 【高潮!!!】
第362章 【高潮!!!】
雪中江湖,除王仙芝这类力可擎天的武夫,以力证道外,还有参禅悟道,超然世外的三教中人。
这些人,虽不常现身于江湖之中,甚至于不入武评前十,但,却是江湖之中不容忽视的一股强大力量。
这些个超然物外之人,每次入世,皆会给江湖掀起滔天巨浪。
雪中三教,分为儒释道。
三教高手,不同于江湖武夫。
江湖武夫,入一品境后,需要逐级攀升,从金刚境,到指玄境,再到天象境,而后,方能有机会成为陆地神仙。
武夫的陆地神仙境,也被称为武圣境。
而三教中人,佛教入一品,即为金刚境,再入,便是佛陀。
道教入一品,即为指玄境,再入,便是地仙。
儒家入一品,即为天象境,再入,便是儒圣。
看似混乱,其实不然,看一个人的境界之前,首先,需要对其身份进行区分。
是武夫,还是三教中人。
如此,便不难判断了。
亦不会觉得,雪中江湖境界混乱。
在雪中江湖,佛教的待遇,不可谓不惨。
离阳,北莽,两朝皆灭佛。
佛教的高手,本没有儒家,道教那么多。
所以,在雪中江湖,佛家表现平平。
虽不乏惊天大戏,却出场率不高,远不如儒家,道家,两家的高手那般,频频出场。
说起佛教势力,大多数人能够第一时间想起来的,只有两禅寺。
实则,在西域之地,还有一处佛教圣地,名为烂陀山,仅有三百弟子,却都是苦行僧。
此地,论声望地位,丝毫不亚于两禅寺的佛教圣地。
在北莽,还有一处采矶佛窟,是佛教之中,仅次于两禅寺和烂陀山的圣地。
两禅寺为千年古刹,至于名字由来,千年来,寺庙从未给出过解释。
根世人猜测,大概是,修自禅,与修他禅之意。
即,禅己,和禅他人。
两禅寺于雪中江湖,共出现三位高僧。
其一,便是南北小和尚。
其二,白衣僧人,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
其三,龙树圣僧,两禅寺大主持。
此番入北莽之人,便是龙树圣僧。
这老家伙,是位注定要称祖的老和尚,便是龙虎山齐玄帧见之,亦要行礼。
龙树圣僧,幼时目不识丁,家境贫苦,只能以砍柴烧炭,赡养老母亲。
因,与他买柴之人,极为人信佛,常读金刚经。
久而久之,他竟自己悟道了。
母亲去世后,龙树圣僧便在两禅寺剃度出家。
很快,便开始主持讲法。
却只说法,不讲经。
因为,他只看过一本金刚经。
一理通,而万理明。
龙叔圣僧听金刚一经,而悟万法。
许多僧人与他论法,他只将经书读一遍,便知晓经书内在含义。
然后,与对方说法,无人不服。
夜幕之下,徐千秋突然想起,原着之中,弟弟徐凤年赴北莽历练之时,首次与龙树圣僧见面,龙树圣僧考验了世子殿下一番后,划了一碗血,让其喝下。
而这碗血,竟是金色的。
象征着,龙树圣僧已达到金刚至境的佛陀境界。
而徐凤年喝下这碗血后,直入大金刚境。
如今,却因为自己的穿越而来,让弟弟徐凤年,提前进入金刚境。
自然而然,也错过了这碗黄金血。
龙树圣僧,为让北莽佛心佛法,能够与世长存,于是,孤身入北莽,欲与麒麟真人坐而讲法。
这,便是此番老和尚孤身入北莽的目的所在。
依原着剧情,龙树圣僧于麒麟宗,坐而论法。
麒麟宗五大真人,联手而未能打破龙树圣僧的佛陀金身。
不过,待徒弟李当心赶到时,从未还手的龙树圣僧,已垂垂将死。
最终,陨落,圆寂于麒麟宗。
那日,北莽之中,数百道士,近万香客,亲眼看到佛光万丈,听闻《金刚经》,诵读之声,从天而降。
由此,数千信道者,转而信佛。
龙树圣僧,虽不是佛陀,却胜过佛陀。
不入佛陀,只因他不愿罢了。
他的自身境界,早已圆满,却不入佛陀,只愿佛土广布,慈悲遍及四方。
天下灭佛,他偏要佛与世长存。
北莽武榜,除十人排名公平公正外,更吸引人的地方在于,能将两朝,两座江湖,所有晋升一品境界的高手,都“一网打尽”,让其尽数上榜。
天下一品高手,共计五十六人人。
这其中,包揽两朝,两座江湖,所有一品高手。
甚至,天下第一楼中人,也在榜单之中。
即使有所遗漏,这也算是前无古人的大手笔。
龙树圣僧,也入了榜单,而且,评为佛教圣人。
三教圣人之位,天下共尊。
只可惜,这位佛家圣人注定要陨落,圆寂与北莽。
一代圣人又如何,当北莽无人?
麒麟国师,拓跋菩萨,可都不是善茬。
便是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也救不了自己师傅。
在时间上,完全赶不及。
但是,既然自己穿越而来,如此热闹的局面,徐千秋又怎会放过?
天下第一楼,注定要插上一脚!
但与此同时,他心里也清楚。
如今,因自己的蝴蝶效应,已席卷天下,改变了太多太多。
故而,此番龙树圣僧孤身入北莽,与北莽国师麒麟真人坐而论道,定会让北莽女帝重视。
而且,极为重视!
因为,不论女帝,还是北莽蜘蛛网,或者北莽四象,都能猜到,如此场面,天下第一楼注定会插手。
届时,拓跋菩萨,国师麒麟真人,也必定会参与,一同对天下第一楼出手。
于是乎,蜘蛛网张开,四象践踏,女帝插手,国师及军神,强者齐聚,只为给天下第一楼准备一个有来无回,来多少,死多少的必死之局。
这并非是阴谋,而是阳谋。
光明正大的阴谋,是为阳谋。
若天下第一楼不来,则视为认输,摆明是怕了蜘蛛网、北莽四象联手。
令人耻笑。
若来,必然有来无回,有死无归。
将手中密信毁去,徐千秋轻叹道,真热闹啊……
给天下第一楼的鸿门宴已经摆好,既如此,自己若不赴宴,岂不可惜?
只是,在这场天下瞩目的大戏开场之前,拓跋菩萨的儿子,小拓跋,却要事先出来刷刷存在感。
集结三千骑兵,欲劫杀龙树圣僧。
妄想着,若能斩下其头颅,自己便可名震天下。
北莽榜上一品名单之中,有几名年龄相仿的青年高手,其中,耶律东床,慕容龙水,这两位都是皇室成员。
前者是王庭皇帐里,冒尖的军方新贵,与董卓南北交相呼应。
后者,是一名女子,可惜臃肿如肥猪,相貌堪忧。
北凉这边,陈芝豹和袁左宗,皆在榜上。
小拓跋虽未能上榜,却也是二品巅峰。
在他身边的那位,北莽十大魔头之一的护卫看来,小拓跋境界虽不如耶律东床,及慕容龙水。
但是,未来成就,注定赶超二人。
而且,有望跻身于,王仙芝、拓跋菩萨、齐玄帧之例。
第三百五十二章 【冲突到来】
第363章 【冲突到来】
两天时间,徐千秋一行人便居住于部落之中,也算调养生息。
除此之外,也在等人。
这个小部族,繁琐劳作,不论男女老幼,都分工明确,偷懒不得。
第三日,正午时分。
徐千秋在湖边静坐,吐纳修行。
二公子徐凤年,于老黄一道,与牧民在学习挤奶,却被羊踢了两脚。
刚挤出一点奶水,又被溅了一脸。
徐千秋身旁,戴着面具的小丫头忽然站起身来,低声道:
“大哥哥,我们等的人来了。”
闻言,徐千秋收功,站起身来,望向北边。
终于来了。
不过,这阵仗可比预料之中大了许多。
方圆五十里牧地的部落首领,擒察儿,高坐于一匹高头大马之上。
这名部落首领,身材健硕,一身狼皮,两耳附近和额前,头发尽数剃去。
编织两根辫子,扎在耳后。
在其肩上,停着一只大隼。
擒察儿大手一挥,身后两百骑,怪叫,吆喝着呼啸冲出。
围绕着营地,策马狂奔。
擒察儿身旁,有两架牢笼,各自关押着一头金钱豹和猛虎。
两头猛兽,原本在蜷缩打盹,似乎闻到血腥味儿,于笼中猛然站起,沉声嘶吼。
利爪扑腾在铁栏上,欲择人而噬。
这个小部族,千里流徙,早已风声鹤唳,老头儿族长呼延安宝,率领部族成员,战战兢兢聚集在一起。
不带兵器,丝毫不敢作出抗拒姿势。
跨境迁徙,本已理亏。
可族内,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宝物,否则,呼延安宝早已亲自去给这位大首领“进香”。
徐千秋一行人,与呼延观音,并未走出帐屋。
身边,还躲着一个愤愤不平的阿保机。
在部落首领身旁,有一对主仆模样的家伙。
年轻男子,狐裘狼帽,腰挎刀剑。
此人骑马坐姿,与骑士不同,而是盘膝坐在马背上,托腮而望,神情冷漠。
锦袍老人,神意内敛。
呼延观音的视线,露出了蛛丝马迹,老者瞬间察觉到异样,直视而来,眼神冷厉。
骑兵缩小包围圈。
每年秋季,女帝亲临北莽王庭,大型围猎,亦是如此。
不过,那等场面,更为壮观。
仅是外围驱逐猎物,便要动用数万甲士,耗时两个月。
队列整齐,缓慢推进。
由皇室怯薛军,负责监军。
队形严格,按既定路线前进,稍有偏差,便要被拖去杖打。
若是期间,有猎物逃出包围圈,十夫长当场斩杀,百夫长罢免官职,千夫长降职一等。
待猎圈最后缩小,连结绳索,覆以毛毡。
此时,圈内野兽糜集,不计其数。
接下来,便以勋贵爵位,依次递减,依次进入一场屠杀盛宴。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轻轻抖肩,大隼振翅飞入天空。
然后,他笑容残忍地拍了拍手。
掌声落下,骑兵猎圈开了个口子。
几名衣不蔽体的刺面兽奴,立即打开牢笼,牵出躁动嚎叫的虎豹。
松开缰绳。
野性难驯的一豹一虎,并肩冲出。
扑向圈内牧民。
百步距离,一瞬便至。
护在族长左右的两名壮年牧民,曾参与多次野兽捕猎,手中虽没有矛箭,仍是当仁不让,站出队列。
与出笼的狮虎对冲而去。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嘴角笑意充满不屑。
不知死活的贱民!
几乎同时,两名牧民便被身形矫健灵活的虎豹扑倒。
咬断脖颈,五爪轻轻滑抹,剖肠挂肚。
两头畜生,低头啃咬,血肉模糊。
待牧民四肢彻底停下抽搐,虎豹不约而同,抬起头颅,望向其余胆颤的圈内牧人。
帐屋内,阿保机见此惨状,满脸泪痕,便要冲出去与人搏命。
却被二公子徐凤年按住脑袋,往后一抛,摔回屋内。
做完这些,徐凤年回过头来时,只见兄长徐千秋,已不在帐篷之内。
一同消失的,还有小丫头徐九月。
一般而言,越境牧民,其罪可满族致死,但,在草原大漠之上,人命极为值钱。
北莽各个部落首领,极为重视部落内的青壮人数。
大小部落之间比拼实力,便是以马匹和人头数目衡量。
只是,眼前这位大部落首领,却似乎没有将眼前这个小部族收归麾下之意。
而是打算血腥立威。
看架势,是打算屠族!
见帐篷之中有人冲出,马背上盘膝而坐,托腮而望,腰间挂刀剑的俊逸年轻人,眉头挑了一下。
身旁魔道老仆,锦袍老人正要说话,年轻人摇了摇下巴,示意无需理会。
徐千秋负手而立,脚尖一点,身形跃过骑兵头顶,落地后,恰好挡在老族长身前。
猛虎张开血盆大口,狠狠朝自己咬下,徐千秋却丝毫不予理会。
轻轻挥袖,这头山林之王的猛虎,瞬间被罡气撕成两半。
血溅当场!
生裂虎豹,不过如此。
见此场面,那仅剩的一头金钱豹,骤然停下。
望向眼前这白衣公子,不断后退着。
显然,它感受到一股巨大死亡危机,不敢轻易前扑。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顿时震怒,冷哼一声。
驯兽奴人开始呼喝,指挥猎豹杀人。
毛发油亮的猎豹,终于按耐不住躁动,直线冲来。
十步距离时,猛然一折,向一侧跃出五步,再迅猛扑向徐千秋。
徐千秋向前张开手掌,变掌为爪,猛然一捏。
腾空的金钱豹,猛然炸开,变成漫天血雾,以及无数骨头渣子。
血雾,以及无数骨头渣子,却未落下,而是漂浮于空中。
血雾,凝为一粒粒细小血珠,每一块骨头渣子,皆是一块飞刀飞剑。
于空中,直指大部落首领方向,不断颤动。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与三百骑兵,瞠目结舌。
狐裘青年眼前一亮,嘴角扯了扯,当真是意外之喜。
率兵前来,绞杀这支百人小部落,正是他这位,位高权重的拓跋小公子授意。
草原上,或许有强大的部落首领可以不卖耶律,慕容,两族子弟面子。
但,绝对不会有人胆敢违逆他的命令。
在大漠,在草原,他的父亲拓跋菩萨,一言一语,几乎等同于女帝陛下的圣旨。
若是在北莽军中,更是尤胜一筹。
关键在于,女帝从未因此感到功高震主。
她对于自己这位麾下军神,绝无半点猜忌,信任程度,无以复加。
所以,北边王庭,任你是皇亲国戚,还是皇子皇孙,碰上军神的两位儿子,也要自行低下一头。
第三百五十三章 【1vs3】
第364章 【1vs3】
一路走来,小拓跋已亲手杀戮六百人,何曾有一位部落首领敢去女帝面前多嘴半句?
相反,倒是不乏大部落首领,为他亲自牵马,恭送出境。
如此可见,他的社会地位,于北莽境内,已达到了怎样的高度。
那些血雾所化之血珠,及骨头渣子,挥洒之间,五十余位北莽骑士,便身死当场,一击毙命。
见此,小拓跋并未暴怒当场下达杀令,反而托着腮帮,歪脑袋望向徐千秋,笑眯眯道:
“你是南朝哪个州的春秋遗民?
不如今后,做我的假子,如何?
我保证你这辈子,就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在北莽,有权贵喜好收纳假子风俗,与离阳王朝义子相似。
不过,地位往往只比奴婢稍高一些。
年轻人恩威并济,笑了笑,轻描淡写说道:
“我知道,你们这些春秋贱民有些无谓的骨气,若是不肯答应,杀光这群牧人后,就拿你开刀,埋入黄沙,剥开头皮,浇灌水银。”
徐千秋微微摇头,笑道:“你的速度也太慢了些,我已经在此等你三天了。”
闻言,盘膝坐在马背上的狐裘狼帽青年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抬手,作势要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
随后,盯着猎圈中的白衣公子,询问身边的锦袍魔头道:
“回回何时到达?”
老人眼神熠熠,嘿笑道:
“一刻以后。
难得这等无知美味送上门,小主子这趟不亲自出手?”
年轻人撇嘴道:“今天心情好,我还在考虑,是收他做假子,还是剥皮曝晒。”
老人骑马出列,问道:
“那老奴先陪他玩一会儿?”
小拓跋轻轻点了点头。
拓跋家族,以淬炼体魄,而称雄北莽。
武道基石,打得无比牢固。
这位年轻男子,自幼便被父亲带往极北之地的冰原,凿洞潜水闭气,常年躺冰而眠。
相较于道教的养胎道法,由内而外,返璞归真。
拓跋菩萨的练体之法,则属于反其道而行,由外而内。
可以说,一品四境,其中金刚,指玄,天象,拓跋菩萨每一次踏境,都堪称当之无愧的北莽第一人。
虎父无犬子,这名在北莽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的世家子,也一样出类拔萃。
否则,也不会有小拓跋的称号。
十大魔头之一的老仆,飞身而起,一掌攻来。
徐千秋面不改色。
魔道高手只觉自己这用了七分力的一掌,似乎拍到了棉花之上。
在三尺之外,被一团无形罡气尽数化解,心道不妙,正要回身而撤,不曾想,却已来不及了。
方才他出掌几分力,原封不动尽数反弹回来。
自己打自己!
气机涌动,迅速化解,才不至于太狼狈。
却也无功而返,被自己力道震飞,退回马背之上。
见状,小拓跋顿觉此人有些本事,终于出手。
腰间悬挂刀剑,刀出鞘,破空而来。
转瞬即至!
手中莽刀,与罡气两相碰撞,小拓跋有种错觉,自己全力一击,似汇入汪洋大海,只是溅起一点点涟漪。
不待他作出反应,那霸道一刀,竟分好不少,反弹而来。
全力出手,故而不及回援。
胸前衣衫,被自己的刀气,瞬间撕裂出一道血痕。
若非拓跋家族以练体着称,加之父亲从小对自己大力培养,只怕方才一刀,自己便一身死。
嘴角渗血,抬起袖口,轻轻将其抹去,小拓跋咧嘴,笑意阴冷。
突然,地面轰然炸开,犹如平地惊雷。
一只头顶生彩冠的巨蟒,冲出泥土,咬向徐千秋。
帐篷之中,二公子徐凤年终于明白了这两人的身份。
北莽十大魔头,排在第七的彩蟒锦袖郎!
此人年幼时,曾被弃于山野,不知被何物养大,天赋异禀,自幼便能知晓禽兽言语。
年轻时下山,便以豢养珍禽异兽着称于世。
不过,壮年时,不知天高地厚,想要去道德宗禁地偷一头幼年麒麟。
被北莽国师,一指击碎脊柱,功力尽失。
如此境况,仍被他东山再起,再入金刚境。
若说武道一途,已不可能再次晋升指玄,但,因为饲养猛兽众多,与人对敌搏杀,几乎不需亲自出手。
驾驭凶物,让人防不胜防。
当年,一条蛇冠七彩的母蟒,在化龙之际,不知为何,尚未腾云驾雾便已死去。
被此人剖腹,挖出三卵。
经过孵化,得三条幼蟒。
喂食无数丹药,及百种血肉,经二十年催熟,最终,体型只比成年母蟒差一线。
如此,才让他成为十大魔头里,排名犹在谢灵等人之前的魔头。
另外一人,端孛尔回回,位列北莽魔道十人第六。
此人与借助外力的彩蟒锦袖郎有所不同,他是靠雄浑战力。
号称龙脊熊肩。
是草原之上,首屈一指的搏击高手。
不知多少角抵国手,皆被他拦腰折断。
短打直进,势大力沉,拳罡几如雷鸣,闪转腾挪,威猛无比。
方才一掌,他只用了八分力。
这两人,皆是金刚境高手,天下一品,榜上有名。
那生冠彩蟒,是珍奇凶物,除蟒皮刀枪不入外,更有龙象之力,不知多少武夫,死在蟒身盘绕下。
两人身份,徐千秋自然知晓。
挥袖之间,徐千秋轻松击退蟒蛇袭击。
小拓跋,名为拓跋春隼,扭了扭脖子,翻身下马,缓缓走向徐千秋,笑道:
“有意思,好不容易找到你这么个绝佳的刀桩,我要慢慢玩儿。”
说罢,腰间刀剑,同时出鞘。
然后招了招手,对那帮早已呆立的骑兵吩咐道:
“擒察儿,不要去管这些牧民,拉开猎圈,守住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每二十五骑为一队。
若这位公子侥幸逃出圈子,不管用战马撞击,还是拿命填补空缺,只要拖延他的脚步,你便就算立了大功。”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还真怕拓跋小公子要他率领部落骑兵,去进行与自杀无异的搏击。
既然只是外围游猎,这不算难。
于是,立即带着剩下二百五十骑兵,游曳在两百步之外,以防徐千秋逃脱。
拓跋春隼,锦袍魔头,以及端孛尔回回,呈现三足鼎立,互为引援的态势,无形之中,将徐千秋困在其中。
占尽天时地利,拓跋春隼开始出招。
刀剑合璧!
一手拖刀,一手挥剑,冲向徐千秋。
莽刀之上,不断有紫丝萦绕,隐约间,已有了宗师风范。
拓跋春隼的刀法,简洁朴实,刀势,皆是直来直往,少有花哨技巧。
显然,这是脱胎于战阵杀伐。
第三百五十四章 【杀!!!】
第365章 【杀!!!】
浑厚有力,如雨点般的刀剑合璧,却始终无法攻破罡气罩。
却将自己弄得极为狼狈,满身伤痕。
对此,小拓跋却一脸无所谓,提刀走入战场,右手按住剑柄,缓缓说道:
“既然你一心求死,那我便满足你。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的金刚境界,为何与我两名扈从不同?”
将他的罡气,当作李当心的金刚境?
闻言,徐千秋置之一笑,未曾解释。
小拓跋,拓跋春隼,几次三番被这家伙无视,更是吃足了闷亏,撇了撇嘴。
锦袍老者与端孛尔回回,二人同时凝神提意,知道小公子本就不好的脾气,已荡然一空。
要开始屠杀了!
一头彩蟒,于徐千秋身前十步,高高跃出地面,扑杀而来。
身后,一条巨大身躯在草地上碾压出沟壑,两条巨蟒,滑行夹击,撞向后背。
徐千秋不顾后背彩蟒偷袭,区区一条未化龙的孽畜,何惧之有?
抬手间,手心飞来一把青草,以草化飞刀,脱手而出。
三条蟒蛇,顿时千疮百孔。
气焰凶狠的彩蟒,长达三丈的身躯,竟在一瞬间,裂开五六十条血槽。
痛快挣扎,坠地后,奄奄一息。
见眼前之人手段诡异,实力深不可测,拓跋春隼不敢轻易涉险,计上心头。
望向那些个,在他看来,贱如蝼蚁的大部落首领擒察儿,朝那帮早已被吓破胆子的骑兵招手,微笑道:
“去,给牧民分发二十柄莽刀,告诉他们,要想活命,就劈死这名年轻人。
不管劈死与否,只要举刀,我拓跋春隼都承诺,给他们黄金千两,牛羊万头。”
大部落首领擒察儿,武力平平,但也知道,那名白衣公子极其不好惹。
不过,若让他捏软柿子,那自然是信手拈来。
领着二十骑,策马前奔,来到牧民身前,丢下二十多把莽刀,阴森道:
“听清楚没,咱们北莽军神的小公子方才说了,你们只要向那名南朝逃窜到境内的贼子举刀。
黄金千两!
牛羊万头!
而且,我作为这片草原的王鹰,大部落首领擒察儿,也答应你们,这座湖泊,这块牧场,都会赠送给你们!
若是不识趣……”
擒察儿阴森森一笑,望向牧民,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手势,厉声道:
“一个字,死!”
拓跋菩萨的小儿子?
老族长呼延安宝,心死如灰。
见自己部族之中,竟真的有好几名青壮牧民,移动脚步,要去捡起莽刀,老族长瞪大眼睛,怒道:
“你敢?!”
几个青壮牧民只是停顿了一下,当看到,陆续有族内同胞走出队列,原本动摇的决心,不再犹豫,默默拾起一把把刀锋清亮的莽刀。
牧民妻儿们,也都撇过头,不去看这一幕。
这时,阿保机冲出帐屋,摊开手,站在骑兵和提刀牧民之间,稚嫩脸庞,满是泪水。
老族长闭上眼睛,老泪纵横。
一老一稚,两张脸庞,在生死存亡之际,于事无补。
呼延观音奔向阿保机,一把抱住,滚向一边,躲过暴怒擒察儿的纵马前冲。
作为大部落首领,他是这块草原上毋庸置疑的主宰,极为残暴。
徐千秋背对着提刀行来的牧民,心境古井不波。
对人心险恶,他早已见过太多丑陋不堪,对此,已见怪不怪。
为了部族和亲人生死,设身处地,是举刀,还是拒绝,都在情理之中。
他抬手间,隔空一划,身后蓦然断江,于草原之上出现一条沟壑。
牧民前冲阵型,出现一阵胆怯骚动和凝滞。
草地之上骤裂后,好似画出一条生死界线。
跨过雷池,不管你是谁,因何原因,都得死!
见牧民停下脚步,老族长终于松了一口气。
徐千秋瞥了一眼呼延观音,嘴唇微启,传音入室。
说罢,飞身而起,离开这个小部族之地。
黑袍小丫头紧随其后,速度丝毫不慢。
“我们也走!”
话音落下,二公子徐凤年三人,也飞身而起。
见这几人要跑,小拓跋当即望向大部落首领,对其怒道:
“收拢包围圈,若跑了一个,我就在你身上砍一刀!”
一追一逃,众人很快散去。
人去马空。
老族长呼延安宝所在部落,所有牧民如释重负。
对这个势单力薄的流亡小族来说,就像头顶乌云,虽未散去,但起码,不至于当下便磅礴大雨。
老族长呼延安宝,早已心灰意冷,让老伴儿给呼延观音包扎伤口。
帐屋内,少女疼得身体颤抖,却仍是面容坚毅。
反倒是小孩阿保机,在一旁心疼得哽咽抽泣。
蹲在地上,不敢去看姐姐的伤口。
把头埋在双膝里。
老族长呼延安宝愧疚道:
“都是我们害了这位南朝而来的恩人啊。”
呼延观音欲言又止,老人忧心忡忡道:
“追杀恩人的,应该就是拓跋小王爷。”
草原上,展开了一场动人心魄的追猎。
在离开呼延部族后,来至一块空旷草原,徐千秋忽然停下脚步。
一如方才,惜字如金,未曾有过多言语,只一个字:
“杀!”
话音落下,身旁戴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果断出手。
二公子徐凤年,扈从舒羞,缺门牙老黄,三人一同转身,一齐出手。
剑一,剑二,剑三……
时隔三年,剑九皇的剑匣,终于再度出鞘。
二百五十骑兵,一位二品巅峰小拓跋,两位十大魔头之一的金刚境高手。
十个呼吸,二百五十骑兵,死寂一般,再无半个活人。
这其中,包括大部落首领擒察儿,被老黄一剑穿胸而过,死得透心凉。
这老家伙,鸡屁股没少吃,少了也丝毫不手软。
十个呼吸,便只剩下小拓跋,及两位魔道高手。
那为玩蛇的,排行魔道高手第七的金刚境高手,被小丫头一掌拍入草原之中,骨头碎成渣。
另外一位,与二公徐凤年战成一团。
最终,也惨死于拔刀术之下。
一刀封喉!
现在,就只剩下那位,生性残暴,杀人无数,不想让自己哥哥活过40岁,否则便亲自动手的,北莽第一公子,腰悬刀剑的拓跋小王爷。
第三百五十五章 【桃花剑神邓太阿,孤身入北莽】
第366章 【桃花剑神邓太阿,孤身入北莽】
徐千秋懒得与他废话,小拓跋又如何?
拓跋菩萨最为宠爱的儿子又如何?
自己既已踏入北莽境内,便没想过只是游山玩水。
拓跋菩萨,麒麟真人,北莽女帝,已摆下鸿门宴,那自己若不前往赴约,岂不可惜。
但是,赴宴之前,总得有个见面礼不是?
指间一点,中指所在,冒出一滴鲜血,化为血珠飞出。
刹那间,小拓跋双瞳剧缩,手中刀剑再次合璧,全力出手。
刀剑与血珠相撞,那一刀一剑,为北莽兵器谱之上,能够名列前茅的神兵利器,却寸寸碎裂。
化为一堆废铁。
血珠自眉心而入,小拓跋呆立当场,继而浑身颤抖,狂怒道:
“你竟敢,竟敢废我武功,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这熟悉的台词,徐千秋嘴角轻蔑一笑,淡然道:
“回去告诉拓跋菩萨,就说,北凉徐千秋,前来拜访!
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此言一出,那狂怒神色,瞬间僵硬于脸上,呐呐不知所言。
一行四人,不再停留,转身离去。
渐渐消失于草原之上。
晚些时候,众人于一处小溪边扎营落脚。
这时,二公子徐凤年终于问出心中疑问:
“哥,你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徐千秋一边给红薯剥皮,一边解释道:
“有时候,棋盘上的旗子,活棋比死棋有用。”
闻言,徐凤年思索了一会儿,默然点头。
一盘,老黄不顾手中地瓜满是泥巴,拿起就啃。
兄弟二人的对话,舒羞有些不明所以,但碍于身份,却不敢多问。
特别是那位世子殿下,看着笑嘻嘻的,神态也足够温和,可她知晓,温和之下,满是杀意。
相比之下,她宁愿与那位大柱国相处,也不愿靠近世子殿下半分。
徐千秋将手中已剥皮的红薯,一分为二,将其中一截,递与小丫头。
小丫头接过,咬了一口,甜甜道:
“谢谢大哥哥!”
篝火旁,突然飞来一支箭。
舒羞拔出羽箭,取下其中的密信,恭恭敬敬递给徐千秋。
之后,则将那根羽箭放入篝火之中,就行毁尸灭迹。
徐千秋拆开密信,末尾之处,仍是画着一只青鸟。
密信内容,意简言骇,简单明了。
桃花剑神邓太阿,于今日,已过了姑塞州,往北行至皇帐王庭。
桃花剑神此行入北莽,目地不明。
他人不知,徐千秋却心知肚明,这骑着毛驴的老家伙,是打算找拓跋菩萨打架啊。
都说,“就帮一次”,可实际情况却是“舅帮亿次”。
要打架,什么时候不好,偏偏选在自己孤身入北莽之际。
这老家伙,嘴上虽然说着从此恩怨两清的绝情话,行动却不从心啊。
这个时候找拓跋菩萨打架,分明是打定主意,以搏命的方式,为自己孤身入北莽寻得一层保障。
那老家伙,根本不关心自己入北莽的目的是什么,他只需拖住拓跋菩萨,那自己便能增加几分暗算。
知晓其中关键,徐千秋暗暗想着,自己于武帝城之上那一声舅舅,当真不亏。
虽然说得轻巧,只是找拓跋菩萨打架。
但徐千秋却知晓,他这一去,却不似之前和王仙芝打架那般,只是将武帝城城主,天下第二当成磨剑石,用以砥砺剑道。
这次,桃花剑神邓太阿,对战拓跋菩萨,只会有两种结果。
要么,死在拓跋菩萨手上。
或者,活下来,成为剑仙。
桃花剑神邓太阿,如今仍是天象巅峰,或者说,是半步陆地神仙。
并未真正踏入剑仙之境。
邓太阿剑术,只用来杀人,若成了以术证道的剑仙,便有望撼动王仙芝天下第一的宝座。
故而,此番对战,只有死,以及,成就剑仙之境这两个选择。
这老头儿,是打算为自己的武道破境,拼一把。
也是为了,替他这位北凉新王解决拓跋菩萨这一麻烦。
邓太阿的十二柄飞剑,已赠送给自己,后,又被他封印于天门之中。
如此说来,于拓跋菩萨一战,只能动用手中的桃花枝。
徐千秋深呼吸一口气。
不入陆地剑仙,桃花剑神此去,必死无疑。
他根本不是拓跋菩萨的对手。
依原着轨迹,最后关头,是老剑神李淳罡出手,将毕生剑道修为借与邓太阿,助他入陆地剑仙之境。
但,此举的代价就是,老剑神从此陨落,江湖黯淡。
这老家伙不能死!
还得留他镇守北凉王府呢。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江湖游历,对这老家伙,徐千秋也算有了感情。
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就此陨落。
老剑神李淳罡不能出手,桃花剑神邓太阿也不能死!!!
徐千秋微微眯眼,心中计划,渐渐成型。
将手中密信,放入篝火之中,燃烧殆尽。
密信之中,还有两则重要消息。
一则:
姜泥已跟随李淳罡学会了御剑之术。
境界一日千里。
这个小泥人,自小恐高。
学习御剑,初时,偶尔鼓起勇气御剑,也只是贴地几尺,缓慢而飞。
慢慢地,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御剑过山巅。
御剑过大江。
气势如虹。
二则:
与两禅寺齐名的圣地,龙
虎山。
徐龙象打趴下了齐玄帧座下那头黑虎。
一场架,打得地动山摇。
然后,骑虎下山。
徐龙象的《龙象般若功》,已修炼至十三层!
见此消息,徐千秋会心一笑。
这小子,比自己预计的时间,还要提前上半年。
看来,是下了苦功夫的,有努力修炼。
与此同时,夜幕之下。
北凉王府,听潮阁。
一座清凉山,无风亦无雨。
于阴暗潮湿的顶楼之中,无双国士李义上伏案,书写有关历朝历代,皇权相权的争斗起伏。
已写至本朝,当今天子与张巨鹿。
抖了抖手腕,不小心将几滴墨汁滴落于宣纸上。
瞧着那缓慢浸染,逐渐散开的墨迹,这位,已在阁楼生活二十年的王府首席幕僚,突然作呕。
连忙捂住嘴巴,拎起脚边的酒葫芦,用一口绿蚁酒,将已涌上喉咙的鲜血,狠狠咽下。
放下酒壶后,视线昏花。
摇摇欲坠。
第三百五十六章 【李义山濒临死亡】
第367章 【李义山濒临死亡】
李义山轻轻叹息,放下那杆硬毫,搁在笔架上。
吐出一口,酒味血腥味混杂的浓重浊气。
李义山随手掀开几本千秋阁五六位丫鬟,于最近一起编撰刻画的王朝地理志。
看了几眼,也就放下了,吃力地站起身。
推开房门,走到檐下过廊。
想了想,破天荒走下楼。
不知为何,白狐脸也跟在他身后。
一起走到一楼。
并且出了听潮阁。
一同来到养有万尾珍贵锦鲤的湖边。
几位守阁奴,皆是震惊不已,第一时间通知了徐骁。
李义山站在阁楼台基边缘,摇摇欲坠。
等到徐骁跑来,才艰难坐下。
徐骁坐在这名,当年与赵长陵一起,成为自己左膀右臂的国士身边。
将自己身上那袭老旧狐裘,披在李义山身上,皱眉道:
“元婴,你身子骨不能受寒,怎的出楼了?”
李义山捂嘴,仍是止不住咳嗽。
徐骁连忙轻柔敲背。
这位春秋国士,眼神安详,望向湖面,轻声笑道:
“大将军,我跟了你多少年?”
徐骁感叹道:
“三十二年了。
当初,我还是个出身鄙陋的死蛮子,没几个读书人乐意给我当手下,都嫌丢人,觉得有辱门楣。
也就你和长陵两个愣头青,
先后傻乎乎跑来。
我当时觉得,你们两个,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是不怀好意。
后来才知道,我捡到宝了。”
李义山缩回手,握拳放在膝盖上,笑容豁达,轻声道:
“大将军,张巨鹿是比我和赵长陵都要有抱负,有才华的名相权臣,有这样的庙堂对手,累不累?”
徐骁轻拍着三十几年老搭档的后背,笑道:
“有你在,我怕什么?
反正,从来都是我冲锋陷阵,你运筹帷幄,怕过谁?”
李义山苦笑道:“你这甩手掌柜,忒无赖了。”
随后,笑容恬淡,眯起眼,看了眼天色,缓缓说道:
“当年,很多人劝你自己当皇帝,我是极少数不赞成的。
如果,当初你是因为听了我的屁话,才让那么多将士寒心,决定卸甲归田。
甚至,许多人跟你反目成仇。
你今天骂回来好了。”
徐骁摇头道:“才多大的事,再说了,是我自己知道,我没当皇帝的命,与你无关。”
李义山咳嗽了几声,说道:
“张巨鹿很厉害啊,才几年功夫,就让朝廷上下出现人人激奋的新格局,新气象。
虽时常犯忌,惹来非议,但确实功在社稷。
况且,有个明君坐镇龙椅,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在筹边一事上,成绩斐然,让人惊叹。
几次两国大战,虽都已失败告终,但两朝东线边境,硬是在他的布置下,扭转颓势。
边防溃败,逐渐有所匡补。
难得的是,他竟说服顾剑棠,在兵部添设侍郎二员,用以顶补边防缺员。
大将军,张巨鹿也非完人,这位紫髯碧眼儿,小事温和,大事却自负凌人。
势必埋下祸根!
当下,老牌贵族豪阀,虽已不在。
前朝的勋贵,轮流掌朝柄,也没了根基,但仍有两大士子集团。
而这两大权贵的领袖人物,大多被逼致仕,逐出内阁。
或者急流勇退,借口回乡养疾。
这位独断国柄的首辅,分明是,想以自己之死,并且在死后,身败名裂,以此换来万世太平。”
李义山猛然间,神采奕奕,雪白脸色开始泛红,继续说道:
“碧眼儿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徐家败亡,但我李义山也绝非泛泛之辈,留下十六策应对。
除此之外,还有北凉治政六疏,共计三十四议,也都写完,都留给千秋。”
白狐脸始终站在两位老人身后,沉默不语。
她知道,这位枯槁国士,早已病入膏肓,熬不了多久时光了。
徐骁轻声说道:“别说了。”
李义山松开拳头,手心满是猩红。
笑了笑,不再咳嗽,只是嘴角渗出血丝。
疲倦至极的他,闭上眼睛,说道:
“南宫先生,李义山求你一件事,将来如果,千秋有难,而三十万铁骑却无法救援,恳请先生务必出手相助一次。”
白狐脸沉声道:“请先生放心!”
“看不清了。”
视线开始模糊的李义山,颤抖抬起手臂,手指凌空,指指点点。
好似那些年,自己与年幼世子殿下,一局局黑白对弈。
他布满沧桑的脸上,似乎有些遗憾。
当年,自己对这个孩子太严厉了。
责骂太多,称赞太少。
已半只脚踏入鬼门关的无双国士,迷迷糊糊,呢喃道:
“大将军,我知晓,你心中太多疑惑。
千秋这孩子,身上有太多秘密。
单是在你我二人眼皮子底下,便能建立起天下第一楼如此庞大势力。
这其中,若无猫腻,你我都是不信的。
可,他既不愿说,我们不问便是。
大将军,你只需知道,他确实是你儿子,当年出生的时候,你就在旁边。
他屁股上的月牙胎记,也作不了假。
至于秘密……
武当洪洗象,是齐玄帧转世,若我没猜错,千秋应该也大有来头啊!”
说到此处,已生命垂危的北凉王府首席幕僚,低语道:
“还有,元婴有个请求,还望大将军应允。”
说罢,止不住地咳嗽。
徐骁连忙给他顺了顺气:“你说!”
擦了擦嘴角血迹,李义上继续说道:
“千秋和渭熊的事儿,我希望大将军莫要插手。”
闻言,大柱国徐骁点了点头,算是答应。
两人身后,白狐脸却突然黑了脸。
两人这语气,所为何意,她一猜即中。
他竟然,竟然,竟然连自己二姐走不放过?
畜生!
亏自己对他有好感!
这时,李义山继续说道:
“渭熊毕竟不是你的亲生女儿,以她的才华,若能全心全意辅佐千秋,大将军又何必在意那些世俗眼光。”
大柱国徐骁终于笑道:“我徐骁什么都没有,就是脸皮厚。”
说罢,两人哈哈大笑。
身后,白狐脸却再次愣住。
徐渭熊不是徐骁亲生女儿?
这时,她见这位将死的老人回头看向自己,微微叹息,于是好奇问道:
“先生为何叹息?”
李义上再次叹息道:“可惜你不是女儿身,可惜,可惜了……”
白狐脸,再次黑了脸。
今夜,她着实听到了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两人,似乎也不避讳她。
比如说,那个看似多情,却极为绝情而且狠辣的世子殿下,竟是天下第一楼楼主。
比如,那个禽兽竟连自己二姐都部放过。
比如……
枯槁老人长长叹息一声,说道:
“可惜,我不能亲眼看到,千秋一统天下那天了。”
白狐脸自动过滤这句大逆不道之语,从袖中摸出一通体绿色的丹药瓷瓶,放于岸边,说道:
“这是他离开前交于我的,特意嘱咐,若前辈命在旦夕,便将此丹交于你们。
且,留下话语。
这丹药,并不能逆天改命,而只能延寿三年。
而且,一生只能服用一枚。
是否服用,由老先生自行决定。”
枯槁老人握住瓷瓶,手心颤抖:
“再活三年,固然是种煎熬,但,若能亲眼见证天下一统,值了!”
说罢,倒出丹药,就着绿蚁酒,果断服下。
老人算计了一辈子,劳累了一辈子,早已身心俱疲,活着,其实也是种煎熬。
长生对他而言,反而没有任何诱惑力。
但,为了见证千古一统,还是选择服下了丹药。
第三百五十七章 【韩貂寺归来】
第368章 【韩貂寺归来】
时至暮春,谷雨时节,大雨磅礴,泼洒在太安城中。
此时,离五更破晓,还有一小段光景。
一名身穿大红蟒衣的男子,走在深宫大内。
手持几张,与寻常禁蝎符截然不同的黄底朱丹符箓。
另外一只手,下垂在袖,提了一把普通的油纸伞。
缓缓穿廊过道,往皇宫玄武北门走去。
男子无眉无须,一头雪白头发,两缕雪白长发,垂在鲜红蟒袍前。
持符探袖的那只手,粗看,只是修剪干净,如女子白皙修长。
细看,袖口竟有无线红丝,如纤细小蛇,扭躯飘摇。
袖中,藏有三千红丝。
今夜,离宫多日的韩貂寺,回宫了!
那枚,安插在北凉王府之中,北凉世子身边多年的密探,终于传来消息:
“北凉新王徐千秋,孤身入北莽,行踪不明,欲杀之,此乃天赐良机!”
虽才是谷雨,约莫是近湖的缘故,骤雨过后,附近蛙声一片。
北门玄武,有一座更鼓房,以及纰漏的一间刻漏房。
这名,虽白发如霜,面容却保养得体,瞧着才中年模样,蟒衣太监,脚步竟无声无息。
如同一只,行走于夜幕之中的捕鼠红猫。
在皇宫大内,有资格身穿红蟒衣的宦官,屈指可数。
太安城皇宫,号称浩浩荡荡,共计十万宦官。
这其中,虽是夸大其词,十万只是虚数。
却也侧面说明,这个坐拥天下的赵姓家族,宦官何其之多。
韩貂寺一路来到玄武门,贴上画有雄鸡啄蝎的朱丹符箓。
他不识字,自然不认得那些精妙符咒到底写了什么。
年幼入宫前,他没钱进入教塾,或者私学。
入宫后,跟了主子,忙碌得,顾不上学文识字。
再后来,主子成了九五至尊。
大概是为了避嫌,他也就没了读书的心思。
站在门下,看着那张,由龙虎山赵丹坪,提笔亲写的符咒,这位大宦官嘴唇微动,说了三个字,无人可闻:
“鬼画符!”
房内,有奉御净人,侍奉那名男子穿上正黄龙袍。
男子听着窗外雨声,笑声温和,道:
“谷雨降雨,万物清净明洁,是个好兆头。”
弯腰的韩貂寺,两缕下垂头发,几乎触及青石板地面,轻声道:
“启禀陛下,六皇子昨李托人送了些,雨前香椿入宫。”
男子没有作声,房内气氛凝滞。
只听得窗外,雨声隆隆。
许久,他才笑道:
“虽说,雨前香椿嫩如丝,不过,他显然是只送你这个大师傅一人的,与朕无关。
你就不要画蛇添足了。”
韩貂寺弯腰更低。
早朝之前,大臣齐聚。
晋兰亭,北凉人,入朝为官。
他不露痕迹,收回视线,重重深呼吸一口,眼神坚毅。
今日,他要做一名诤臣。
而今日,即将被他弹劾的误国奸臣,正是那位,提携他入京为官的北凉王,徐骁!
他知道,早朝以后,不管大雨是否停歇,自己都将会震动朝野,清誉满天下。
而此时,徐千秋一行人,已转入了橘子州。
北莽八州,姑塞,龙腰,两州毗邻。
狭长橘子州,与离阳王朝北部两辽,相互接壤。
两辽之地,如今由顾剑棠坐镇。
橘子州以北,是锦西。
橘子州内,有一位登榜武评的持节令,慕容宝鼎。
慕容宝鼎,橘子州持节令,40多岁。
身材高大,绰号半面佛。
在北莽江湖,以皮糙肉厚着称,身份是皇亲国戚。
此人体魄,被誉为纯粹武人中,万中无一的大金刚境界。
号称,不逊色于佛门龙树僧人,和李当心的不坏之身。
在历届武评中,他都能登榜,名次却极低。
缘于,他是公认,擅守不擅攻。
慕容宝鼎与种凉,堪称北莽武道两个极端。
论忍字,此人他深谙其中三昧。
城府深沉。
而且,野心勃勃,志在中原。
传闻,北莽蛛网(朱魍)的首席杀手,一截柳李凤首,便是慕容宝鼎的私生子。
而且还是长子。
李凤首,作为北凉蛛网第一杀手,武功境界自不用说。
除此之外,此人身怀异术,可死而复生。
因此,雪中江湖,他便有了“复活甲”之称。
你杀我,我不怕,我是雪中复活甲——李凤首
一如……
你干我,我不怕,我是雪中床甲——裴南苇
蛛网,是北莽仿照离阳的赵勾,所建立的,半军半武的秘密机构,亦为暗探组织。
由北莽女帝的近臣,李密弼一手组建。
虽是仿照赵勾建立,但是,这个组织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有着,暗杀老祖宗李密弼,首席刺客一截柳,两只茧,蛾茧和蚕茧,还有六位提竿,八十扑蝶娘,三百捉蜓郎。
如此多的高手,不容小觑。
一截柳,属于北莽皇室后裔,涉及皇室宗亲的丑闻秘事。
是一个,北莽女帝口中的婆娘,与慕容宝鼎的私生子。
从小,在李密弼身边长大,故而姓李。
李凤首!
徐千秋此番,来往橘子州,便是为这父子二人而来。
这趟北莽之行,去往何处,皆是早有计划,脉络清晰。
去留下城,是为杀人,杀青壮派武将陶潜稚。
到飞狐城,是为找人,了结最后的情义。
来橘子州,则是为慕容宝鼎而来。
顺带着,找一名打铁匠,铸剑师。
北凉王府,千秋阁之中那两个密探的“泄密”,终于掀起波澜。
离阳王朝,北莽王庭,都已相继派出杀手。
近些时日,天下第一楼情报,北莽十大魔头其中两位,已嗅到了气息,前来伏杀自己。
其中一人,便是十大魔头里,排行第五的女子盲琴师。
韩貂寺,擅以指玄杀天象,而此人,擅以指玄杀金刚。
既已超出金刚,晋升为指玄,何来擅杀金刚一说?
有意思!
看来,天下人对他这位天下第十,仍持怀疑态度啊。
天下前世,最低修为,皆是天象。
而且,是天象之中的天象!
徐一指,年纪不过二十有余,凭啥入武榜前十?
就凭那“一指灭敌两万余”,或者,“一指破甲六千四”的狗屁传言?
前往橘子州途中,徐千秋一行人,偶遇一对书生老儒,恰被土匪打劫,出手相助后,混入队伍,一同前往橘子州。
两日路程,便赶到橘子州。
第三百五十八章 【算命,改命!】
第369章 【算命,改命!】
橘子州,军民混淆,故而,城门检查十分严苛。
稀疏人流中,一名女子,低头缓行,递出关碟给持矛城卫。
精壮披甲的年轻士卒,在确认无误后,瞥了一眼女子,皱了皱眉头。
拿矛尖,轻轻敲了敲,女子吃力背负的大布囊。
女子慢悠悠解开,斜跨胸前的绳带。
解开布囊,露出一架古琴,长三尺六寸五,七弦蕉叶式,有蛇腹断纹,焦尾。
城卫对这类雅物,既不识货,也看不出深浅。
见她似乎是个瞎子,便没再为难,给她放行。
女子身穿,为南朝装束,窄袖小裙,不曾戴有闺秀独有的帷帽。
练琴,练出了温淡性子,走得轻缓。
入城后,市井街道之处,便开始热闹起来。
许多孩子,四处嬉戏乱窜。
几名欺软怕硬的土棍,蹲在街道边上的井口处晒太阳,见到这么一个,孤苦伶仃独自进城的柔弱女子,相视一眼,会心一笑。
趁巡门城卫还未注意到这边,其中一个无赖,佯装醉酒,踉踉跄跄,走了过去,结实撞了她肩膀一下。
背琴女子一个摇晃,差点跌倒。
却依然低着头,不见表情。
见状,泼皮无赖男子,笑容更甚。
擦肩而错过后,眼珠滴溜儿一转,便要去摸这名,身段娇柔的女子屁股。
捏了一捏,放在鼻尖一嗅,惹来街边狐朋狗友的哄然大笑。
那女子脚步匆匆,不敢出声训斥。
如此,无疑大大助涨了无赖气焰,加快步伐,就要再去拉扯,满嘴嚷嚷道:
“小娘子,快跟你男人回家生崽儿去,闲逛什么。”
被拉住纤细手臂的女子,并未言语。
无赖正想着,顺势搂在怀里,肆意爱怜一番。
街道另一边,徐千秋望向这边,淡淡一笑。
令人闻风丧胆的十大魔头,排行第五的琴女,却让一个街头小混混如此欺辱,也真是能忍。
也大概是因为,魔性未到爆发之时。
徐千秋一行人,与那帮儒生士子,一同入住了一间上等客栈。
尚未到晚饭时间,一行四人便外出逛街。
见兄长未曾四处闲逛,而是有目的地往某个方向而去,徐凤年好奇问道:
“哥,你似乎在找人,而非简单散步。”
徐千秋笑了笑,卖了个关子,回道:
“你待会儿就知道了!”
走过几条街,在一棵腹部中空的老柳树下,看到一简陋算命摊子。
卜士,穿了一身皱巴巴的破烂道袍,留两撇山羊须。
生意冷清。
算命道士,坐在一条借来的长凳上打瞌睡,迷迷糊糊。
下巴,时不时磕碰在铺有棉布的桌面上。
徐千秋微微眯眼,这道士,有点儿意思!
抬头看去,那无风而软绵绵的一杆旗帜,写着,算尽前后五百年。
算命相士,就怕语气说小了。
见兄长似乎便是为此人而来,徐凤年犹豫了一下,走上前去,拿手指敲了敲摊子。
算命先生惊醒,赶忙拿袖口抹了抹口水。
正襟危坐,尽力摆出一些高人气度,滔滔不绝道:
“本仙,通晓阴阳五行,紫薇斗数,面相手相,奇门遁甲,地理风水,不论阴宅阳宅,奇准无比,敢问公子要算什么?”
闻言,徐凤年置之一笑,三年游历,自己和老黄,还有温华搭档,三人也做过这一行。
多少也能,勉强算作骗人钱财的老手,因此笑道:
“不妨先掐指算一算,我要算什么?”
闻言,老道士眯了眯眼,一时间不敢胡诌。
起身,将长凳给这位好不容易上钩的顾客。
他自己,则一屁股坐在老柳树坑里。
借机用眼角余光,仔细打量这一行四人。
坐稳后,伸出两根手指,捻了捻一撇山羊胡,沉吟不语。
徐千秋牵着戴面具的小丫头,站在一旁,静默不语,只是冷眼旁观。
自己此行,确有几分特意,是为这老头儿而来。
不为其它,只为算命。
当年,黄三甲也为他算过命,却神秘兮兮的,一字不说。
不过,倒愿意加入天下第一楼,担任楼外楼,楼主一职。
徐千秋虽不知黄三甲算到了什么,但知道,为这一卦,那老家伙遭到反噬,身受重伤。
二公子徐凤年,忍住笑意,手握割鹿刀刀柄,于长凳之上坐下。
只是等候老道士开口,自己却也不急着说话。
其实,算命这个行当,极为讲究演技。
算命看相,无非是,瞎蒙套话,解灾要钱。
一环扣一环,不出差错,便能挣到钱了。
老道士盯着徐凤年看了许久,眼神游移,轻声道:
“公子是来算人生前途的,即,官运,财运,桃花运。”
闻言,徐凤年瞥了眼身旁舒羞,微微一愣。
见状,老人如释重负,轻轻点头道:
“本仙向来算无遗策。”
顺利开头,接下来便是天花乱坠的胡扯了。
徐凤年虽不知这老头儿为何方才能猜中自己心思,但也不揭穿他此时。
时不时地,点头附和几句。
老道士唾沫四溅,神采飞扬。
徐凤年回头看了兄长一眼,从身上摸出一块碎银,放在桌上,打算起身。
这时,老头儿以电闪雷鸣的速度,将银子抓起,放入袖中,然后拈须笑道:
“公子,你是什么时辰出生,本仙可以再帮你算上一算,这份不算
钱。”
徐凤年本已屁股离开长椅,重新坐下后,轻声笑道:
“我的先不说,你帮我算算我爹的,他是申时。”
老道士故作沉吟,再问过具体时分,这才缓缓说道:
“这可不是太好的时辰啊,早年,要背井离乡,兄弟姊妹,也都早夭。
若福缘再薄些,夫妻恐怕不得白头偕老啊。
不过,妻子过世,会使得老年晚运渐好。”
闻言,徐凤年神色呆滞。
一旁,徐千秋也微微皱眉。
见二人神色变幻不定,老道士还以为说错了,正想着临时改口。
却不曾想,这年轻人又问了大姐二姐的命数气运。
知晓时辰时刻,老道士故弄玄虚,掐指算了又算,硬着头皮说了几句,不敢多说。
信奉少说少错的宗旨。
小心翼翼,瞥了一眼两位公子哥。
见两人神色,老头儿神色得意。
徐凤年挤出一个笑脸,终于说出自己的出生时分。
掐指一算,老道士悄悄抹了抹汗水,故作镇定,说道:
“不错不错,按命相之理,公子本该是清逸俊美之相,早慧伶俐,一生多福。
爹娘福气,都分到了你身上,初运,或许略有坎坷,中运劳碌,不过,晚运上佳,因此,公子无需多虑。”
说到此处,年迈相士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
“这位公子,本仙多嘴一句,公子家人,或多或少,都因你而减了福运。
因此,皆会遭到厄难,命途多舛。”
又赶紧补充道:
“不过……不过……”
一旁,徐千秋摸出一锭金元宝,搁置于案桌之上,问道:
“不过什么?”
弟弟徐凤年,也紧紧看着老道士。
老道士抹了抹头顶上的虚汗,说道:
“不过,这位公子福缘似乎被人强行分走,因此,命数便被更改,已不会祸及家人。”
闻言,刹那间,徐凤年诧异回头望向自己兄长。
似乎明白了什么……
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第三百五十九章 【不灭金身】
第370章 【不灭金身】
不出所料,待徐凤年提出,让算命相士为自己兄长算一卦时,老家伙很爽快答应下来。
得知具体时辰,掐指一算,越算脸色越难看。
在不知不觉间,老道士嘴角,已溢出一丝鲜血。
终于,老道一口献血喷出,溅撒案桌一片猩红。
恰值此时,天空一道惊雷,石破天惊。
正值雨季,磅礴大雨,说来就来。
眨眼间,雨幕降临。
案桌之上,鲜血被雨水冲刷,慢慢沿着桌角流淌下来。
老道士胡乱擦了擦嘴角,神神叨叨: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亏大了,亏大了!”
说罢,一把将桌上那锭银元宝收入袖中,提起自己吃饭的家伙事儿,快速离去。
二公子徐凤年,扈从舒羞,缺门牙的老黄,三人回客栈避雨去了。
徐千秋则冒雨前行,戴着面具的小丫头紧随其后。
大雨倾盆,二人身上却滴雨未沾。
路过买雨伞的铺子,小丫头隔空取物,“借了”两把。
“大哥哥,我们去哪儿?”
“铁匠铺。”
铁匠铺外面,巷道之中。
修长身影,撑伞而来。
小巷暴雨,狭窄水槽来不及泻水,哗啦哗啦的流水声,不绝于耳。
铁匠铺门口,女人将手中小伞,竖于门口墙角。
背上棉布行囊,已被雨水湿透,露出一架古琴的形状。
弯腰放伞时,她两指扣住绳结,轻轻一抹,摘掉布囊,湿润棉布顺势激起一阵雨珠。
同时,三朵水花于巷弄空中,迸射荡开,如莲花绽放。
随即,一个黑色掌印,无息而起。
三朵水花,瞬间溃散,消弭在昏暗雨幕之中。
第一次杀机重重的试探,就此结束。
同是大雨瓢泼,院内,院内,气氛大不相同。
一位老夫子搬完几盆兰花,来到前屋,望向墙外,眼神凝重。
往常时候,老夫子一般不在铁匠铺逗留,皆是快步穿堂而过。
而今日,他却搬了张板凳,坐在门口。
在一旁,铁匠也不说话,一脚将椅子踢到火炉前,将扛在背上的少年,放在椅上。
之后,来到门口蹲下。
望向巷道那端,一白衣少年,一黑衣面具丫头,手握雨伞,踏浪而来。
铁匠铺门口,陌生女子,怀抱古琴,严阵以待。
前院,种植有一丛芭蕉,高不过墙垛,病恹恹的。
绝大多数芭蕉,喜半荫,半温暖气候,院中这一丛芭蕉耐寒,是少数能在北莽生长的蕉类。
不过,院落水土不好,长势稀疏。
风声雨声,雨打芭蕉声,很是乏味。
魁梧铁匠,闷声闷气道:
“知道我们在这儿落脚的,只有北凉毒士李义山。
门外三人,院门口的背琴女子,小巷尽头的白衣公子,黑衣面具的小丫头,都不简单。
若只有一个,我或许能抵挡一二。”
凄风,苦雨,拂面吹须。
老夫子恍若未觉,轻声道:
“当初,你我奔逃,到了南海观音崖,是李义山亲自带兵驱赶。
最终,也是他私放了我们三人。
只说,西蜀国运,未到断绝之时,我这些年想来想去,仍想不明白,这位北凉谋士,打何算盘。
他既破天荒,未曾绝了西蜀皇室血脉,那么,我就算给北凉做牛做马,也绝没二话。
不过,不可让太子以身涉险,若真如此,我定不答应。”
屋内那少年,便是西蜀亡国太子。
只可惜,他至今仍不知自己身份。
不过,知晓与不知晓,并无区别。
铁匠闷不吭声,出身西蜀铸剑世家的他,这么多年,一直在铸剑。
一柄剑,铸造了二十多年!
老夫子为这柄剑取名为:春秋。
这时,老夫子沉声问道:“何时出炉?”
铁匠瓮声瓮气道:“随时可以。”
老夫子点了点头,问道:
“那背琴的女子,大概便是魔头薛宋官了。
新出的杀手榜,她与那个杀死王明寅的呵呵姑娘,并列第二。
不过,琴者在于禁邪正心,摄魂魄格鬼神,却被她用来杀人,落了下乘,误入歧途啊。”
姓齐的铁匠,扯了扯嘴角,没有出声。
叹了口气,他瞥了一眼老夫子,记得,黄三甲曾评论眼前的老夫子为:
“琴坛上下,百年无敌手!”
不过,已二十年不见老夫子抚琴了。
既已亡国,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墙外,巷中。
目盲琴师,盘膝而坐,焦尾古琴横膝而放,左手悬空,右手一根手指,在琴弦上一摘。
铿锵之声,瞬间盖过了风雨声。
徐千秋终于抬脚踏入巷道之中,身上气机,不断翻涌。
境界一路下滑。
陆地神仙,天象,指玄。
最终稳定在金刚境。
将手中雨伞,交于已经止步于巷道之外等候的小丫头,抬脚,踏入巷道之中。
淡淡语音,虽然微弱,在雨幕之中,却异常清晰。
“听说,你擅以指玄杀金刚,今日,我便试试。”
这,也是徐千秋首次以低境界,对战高境界。
为的,便是锤炼肉身。
金刚,指玄,天象。
徐一指,指玄早已圆满。
但是,金刚却尚有缺陷。
今日一战,希望能有所突破,《不灭金身》能够圆满。
魔道高手,排行第五,刺客杀死,排行第二。
眼前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女人,以琴为武器,音波攻击,锋利无比。
于天下指玄之中,可入前五。
借助其音波攻击,以锤炼自己不灭金身,虽有风险,但这个险,值得冒。
拓跋菩萨肉身天下第一,自己与他必有一战。
肉身强度,必须再作突破才行!
女人单手,于琴弦之上挥过,灰蒙蒙的天地,似被这一挥,切割成两截。
一道隐隐约约的银线,将雨幕如切豆腐般,轻松切过。
向踏入巷道的徐千秋,拦腰斩来。
徐千秋不躲不闪,硬抗这一击。
不灭金身,未有丝毫痕迹。
音波过后,雨幕,水帘断而复合。
巷弄两壁,却没不灭金身那般防御力,眨眼间,便被撕裂出一条,细不可见的沟痕。
两人相距百步。
一击之后,只剩八十步。
长了一张清秀娃娃圆脸的女琴师,沉浸其中,无视雨幕之中缓缓而来的白衣少年。
依然是右手,但这番,却是双指按弦,一记打圆。
杀机暴涨!
不灭金身,仍未有丝毫损伤。
哪怕一丝切痕,也未曾看见。
杀机过后,只剩七十步。
第三百六十章 【小丫头、青鸟、琴女,围攻徐千秋】
第371章 【小丫头 青鸟 琴女,围攻徐千秋】
女子手抚摸琴,做了个相对繁琐的叠涓手势。
音波再出!
刹那间,小巷内,黄豆雨点尽碎。
两边墙壁之上,炸出无数细微坑洼。
那柄,不知从何处飘来的,尚未落地的油纸伞,几乎碾为齑粉。
徐千秋脚步不停,继续向前走去。
身上,金光闪闪。
不灭金身!
六十步。
目盲琴师的纤细右手,在一滚一撮间,一根尤为粗壮的银线,在身前滚动翻涌。
在小巷之中,肆意游曳滑行,如同出江蛟龙,扑向不愿停下脚步的徐千秋。
另一根,规模稍小的银线小蛇,从身后划弧掠空。
在她左手变,墙壁之上,裂出一条居中厚,两边浅的缝隙,然后,率先射向缓缓而来的徐千秋。
银蛇纠缠,金身不灭。
但,却绽放出一串火花。
那一尾如蟒蛟凶悍游来的银光,猛然刺向不灭金身胸口出,火星四溅。
地面水花,溅射开来,好一幅花团锦簇的景象。
徐千秋身形所至,大雨随之倾泻,射向目盲女琴师。
百步,只差五十步。
于今夜,选择在此守株待兔的女子,脸色如常。
方才,她不过单手对敌罢了。
此刻,一直悬空的左手,终于落下。
滑音吟猱,一反先前轻柔平和,因按弦势大力沉,故而激荡如惊雷。
双手抚琴,杀机暴涨百倍!
无数音波利刃,铺天盖地而来。
徐千秋仍负手而立,雨幕之中,漫步而行。
前进速度,从始至终,未有变动。
不灭金身,硬抗琴师双手造就的弦丝杀机。
针刺镜。
镜面便是再结实,也决计抵不过针有千百枚。
眨眼过后,琴声停歇。
徐千秋低头看了眼左肩,竟有一丝血痕。
遇强则强,对敌之时,总会比对方的境界高上一层,以绝对实力碾压。
实则,这无异于,一步跨入陆地神仙,甚至,比这更高。
如此,自身境界便会留下隐患。
金刚,指玄,天象,陆地神仙,一品四境界。
如今,他已入完美境界的,却只有指玄。
肉身强度,自己终究还是差了些。
大金刚中期,也挡不住这凌厉音波攻击。
此刻,徐千秋有些明白,为何叫琴女的名头叫做:擅以指玄杀金刚。
琴弦颤动生游气,丝丝杀人。
在杀手榜上,与呵呵姑娘并列第二的目盲女琴师,并未给徐千秋任何疗伤机会。
双手复细挑,杀机在起!
抬头望去,两条银线,割破无数滴雨水,掠至眼前,
琴女这一击,与当李淳罡在泥泞官道上,屈指弹水珠,串连成一线剑,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容小觑!
徐千秋身形巍然不动,似乎想要考量这琴师的指玄银线到底有何等气劲。
银线刺破水珠,如细针钻薄雪,毫无凝滞。
转瞬即至!
这十大魔头排行第五的琴女,双手抚琴,左右手,琴风一分为二,右手拨弦,位南唐渔山派,讲求高山流水,绵延轻缓,有国士之风。
左手,则是典型的东越广陵派风格,声调急切躁动,如潮水激浪奔雷,似豪侠仗剑高歌。
如此一来,虽音质驳杂,但胜在折转突兀,让人措手不及。
好似河道凶险,小舟转瞬倾覆。
以音律杀人,为武道偏门。
但,琴女以指玄杀金刚,除银线锋利外,还有特殊之处,那便是,伤及窍穴,及骨骼根本。
使得伤口极难痊愈!
但,徐千秋左肩的血痕,却转瞬即逝。
琴女微微皱眉。
自己杀人无数,如此金刚境,还是头次遇见。
三十步!
盲女面无表情,不知是换气,还是走神,右手略作停歇,左手始终浮空不按弦,琴声骤停。
滴水不漏的守势,透出一丝缝隙。
她本以为,自己露出一丝破绽,眼前之人便会趁机欺身而上。
却不曾想,对方无动于衷。
此刻,她终于明白,此人是在拿自己练功。
心中怒气,陡然而生。
双手同时落下,看似毫无章法,乱七八糟,如小孩子胡闹一般,双手拍打琴弦。
简简单单,兴之所至,一拍再一拍,接连十八拍。
徐千秋四周,水坑一个一个地炸开。
无数音波利刃,比方才强上百倍不止!
这女人,终于出全力了!
小巷之中,风雨骤变,天幕暴雨,蓦地生出一场宛如茫茫大的风雪筑路。
徐千秋顿时被十面埋伏,围困其中。
琴师左手一气抹过七根弦,气势一层叠一层,右手看似缓慢抬起,轻轻屈指一弹,一道剑型白芒,破空而来。
院内,一直歪着脑袋,侧耳聆听琴声的老夫子,由衷称赞道:
“世间竟真有七叠之手,雪拥边塞马不前,如此气魄,西出阳关无故人。
琴声三音,按音如人,散音泛音与天地合,是谓三籁。这位琴师,大国手无误。”
巷道之中,变故突起。
徐千秋身后,一黑色掌印,转瞬即至。
黑气迷茫,巷道之中,阴气森森,杀气几近实质化。
这时,天空之中,惊雷阵阵。
一抹长枪,从天而降!
枪名刹那。
青鸟,也终于出手。
三人围攻!
两指玄,一半步陆地神仙,围杀一个大金刚境。
绝强一击。
墙边那一丛芭蕉,已尽数碎烂。
魁梧铁匠挡在门口,闭目凝气,眉头紧皱。
老夫子讶异了一声,啧啧道:
“那黑衣面具的丫头,以及手持刹那枪的女娃子,不是自己人吗,为何出手?”
散乱雨帘,十面埋伏,杀机迭起,音波不绝,杀机不断。
黑色杀气,无孔不入,不断侵蚀无敌金身。
黑色掌印,印在无敌金身后背之上。
衣袍鼓动!
瞬间,巷道之中,炸裂出一条沟壑,直达尽头。
无敌金身,出现裂纹。
掌印之处,金身之上,黑色掌印,入骨三分。
头顶之上,长枪已至天灵穴。
漫天枪影之中,隐有龙吟之声。
枪出如龙,徐千秋的自创武技。
吭!
地面,无敌金身双脚,陷入泥土之中,已至膝盖。
刹那,无敌金身,终于寸寸碎裂……
【书荒的朋友,可以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斗罗之魔临天下》《从庆余年开始轮回》】
第三百六十一章 【肉身晋级】
第372章 【肉身晋级】
金身寸寸碎裂,白袍之上,满是血水。
雨水冲刷,流淌于泥土之上。
院内,老夫子没瞧见这幅惨不忍睹的血腥画面,只是轻笑道:
“都说,江湖人士喜欢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外面这几位,却一句话不说,直接动手。”
不苟言笑的铁匠沉声道:
“这四位,都是爽利人。”
闻言,老夫子点了点头。
淋雨的铁匠问道:“帮谁?”
老夫子摇头道:
“本该帮那白衣公子,不过,他若死在琴师薛宋官手上,帮了也无用。
就当咱们,鹬蚌相争坐收渔翁之利。
你我二人,做了二十多年丧家之犬,没资格谈什么厚道不厚道。”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结果。
不论结果如何,一院三人,包括那位西蜀亡国太子,不管是生是死,总算有个结果。
铁匠望了一眼那,已被碾为碎渣的芭蕉树,问道:
“赵学士,跟太子一样,我其实也不爱听你讲道理。
主要是酸牙,跟啃酸白菜似的。”
铁匠仔细感知,院外纷乱气机,不断绞杀,于是说道:
“这名琴师,大概是跳过金刚,直入指玄境,而且,似乎也快接近天象了。
不过一纸之隔。
但也可能是天壤之别。
说不准!”
闻言,老夫子急眼道:“那还打个屁?”
铁匠摇了摇头道:
“江湖传言,那位应该是陆地神仙才对,可我观之,却不过大金刚境罢了,搞不懂,搞不懂……”
指玄,指玄,指下弦。
玄弓为弦。
琴女真正的杀招,终于出现。
手中之玄,第一根,第二根……
一根根不断被挑断。
紧绷弦丝,猛然断开,借势跳起。
随之,一道超强音波利刃,破空射出。
在她白皙手心,被琴弦划出一条细微血槽,鲜血滴在焦尾古琴上。
随着血滴坠落,骤停大雨,也轰然砸下。
砰一声。
古琴当空龟裂。
没了蕉叶式古琴,女子娇躯前扑出一个细微幅度。
止住摇晃后,目盲琴师吐出一口鲜血。
无敌金身寸寸碎裂后,再遭受如此攻击,顿时多了无数道血痕。
鲜血淋漓!
变成了血人。
“公子!”
“大哥哥!”
青鸟落下,收枪而立。
带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撑着伞,转瞬已来到身边。
望着眼前的血人,两人神色极为担忧。
“放心,我没事儿。”
话音落下,鲜血之中,散发出丝丝金光。
这金光,由体内散发而出。
而并非单纯在体外凝结成一道金色屏障。
金光内敛,不灭金身,于此刻终于大成。
与此同时,大金刚境,也终于突破。
肉身强度,再上一个台阶。
此刻,便是于王仙芝、拓跋菩萨,单纯比拼体魄强度,徐千秋也丝毫不惧。
“杀!”
“杀!”
“杀!”
忽然,百余黑衣人,飞身而起,包围而来,杀向徐千秋。
一杆长枪,从墙内穿墙而出,刺向徐千秋。
结果,莫名其妙被女魔头,琴女挥出一截断掉的琴弦,穿透刺客脑袋。
徐千秋轻瞥了一眼这,先杀自己,再救自己的指玄琴师,对她然后摆了摆手。
这时,雨幕之中,几支羽箭飞出,结果了靠近徐千秋的几名黑衣刺客。
青鸟手持刹那枪,横扫而出,飒且煞。
戴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周身黑气所到之处,杀手沾之即死,无一生还。
琴女也相继出手,加入战团,不少杀手,死于这位女魔头之手。
那暗中的射箭少年,于三百步外,挽弓射箭。
三箭连射!
于屋檐之上,如一头豹子,灵活纵跃,拉弓如满月,百发百中。
两个呼吸,百余黑衣杀手,尽数被杀。
斩尽杀绝!
无一漏网。
琴女站起身,缓缓说道:
“徐一指,或者说,北凉世子殿下?
我在龙腰州时,先有人,以黄金五百两,买你死。
后来,又有人,用黄金五百零一两,买你活。”
徐千秋微微点头。
自己此番,孤身入北莽,整个北凉,知道路线的不过区区几人。
排除其中几位绝无可能之人外,现在看来,不是褚禄山,就是叶熙真。
花钱买自己性命的,便是二人其中之一。
褚禄山,也可以排除。
如此……
真相已不言而喻。
便是自己穿越而来,即便自己如今已继承了北凉王位,而且飞龙在天,但徐骁的这位义子,还是选择了背叛。
既如此,那便怪不得自己心狠了!
至于买自己活,这个徐千秋知道,是师父李义山所为。
徐千秋随口问道:
“为何收了第二笔黄金,还要杀我?”
琴女理所当然道:
“总要讲究先来后到,但我对自己说过,只要三弦断去,你还能活下来,我便不再杀你。”
琴女话音落下,那暗中射箭之人,果断一箭,射断了安静躺在青石板上,古琴五根弦中的一根。
刚好是第三根。
做魔头,做杀手,两不误。
薛宋官问道:“现在,我已经不杀你,你要杀我吗?”
徐千秋突破大金刚境,但仍浑身酸疼。
特别是,方才小丫头的掌印位置,火辣辣疼。
闻言,徐千秋淡淡回道:“你不还手,我就杀!”
她嘴角,象征性扯了扯,一笑置之了。
徐千秋盘膝而坐,运功调息。
将自身境界压至金刚境,硬抗两位指玄高手,一位半步陆地神仙,三人全力一击,便是他,也差点嗝屁。
虽有惊无险,于死亡关头,最终得以突破,但终究,还是受了些内伤。
小丫头那一掌,便是天象高手,也非死即伤。
青鸟的枪出入龙,也已入化境,枪意成功登堂入室。
琴女的音波攻击,断弦之力,更是不容小觑。
那暗中射箭之人,为徐骁培养的死士之一。
与青鸟,红薯,徐渭熊一般的死士。
少年,为十二地支之一:戊。
少年戊,沿着屋顶墙头,一路跳跃,来到徐千秋身边。
谨慎望向那名,已被自己毁去古琴的女魔头。
而她,却只是,仔细捡起古琴碎片和琴弦。
小心翼翼捧在怀中,然后,坐在石阶上发呆。
大雨渐停歇。
老夫子赵定秀,在铁匠陪伴下,走出院门。
巷道之中,墙壁坍塌,地面坑坑洼洼。
入眼处,尽是尸体。
血水,沿着墙脚,顺着雨水流淌着。
第三百六十二章 【铸造了二十年,才出炉的剑】
第373章 【铸造了二十年,才出炉的剑】
老夫子瞥了一眼琴师,又看了眼白衣公子,以及那持弓的少年,叹息道:
“你们方才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来者是客,都进来。”
目盲琴师,先走入小院,不忘拿起那把斜立在门槛的小伞。
一炷香后,徐千秋站起身,和少年戊一道,走进院子。
青鸟和小丫头,紧随其后。
这一屋子,除了躺在椅子上,昏迷不醒的亡国太子苏酥外,还有北凉新王,婢女青鸟,天下第一楼护法(带着面具的瞎眼小丫头),死士戊,西蜀遗老赵定秀,加上一个女魔头薛宋官,实在是荒谬。
老夫子瞥了一眼徐千秋,说道: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只是没想到,当年那个,拥有天下无敌三十万铁骑的北凉,如今也这般乱了。”
徐千秋脱去外衫,笑道:
“小富即安,说的是小富,家大业大,尤其是天下完全安定后,赵家天子没能奈何北凉,北莽也拿三十万铁骑没辙。
于是,大伙儿闲着没事,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勾心斗角。”
老夫子冷笑道:“世子殿下倒是看得开。”
青鸟端来椅子,徐千秋伸了个懒腰,坐下后说道:
“为了给你们捎话,竟引来这么多刺客,这就是西蜀遗民的待客之道?”
昔日春秋鸿儒,冷淡道:
“别忘了,西蜀便是被你们北凉军踏破的。”
徐千秋挥手道:“天下大势,谁也挡不住,即便没有北凉军灭西蜀,也有南凉,西凉,来做这种名留青史之事。
但,或许南凉,西凉,便不会放过你们的西蜀太子。
我也懒得与你这老匹夫废话,开门见山。”
老夫子眯眼道:“你现在身受重伤,我或许可以一剑斩去你项上头颅。”
闻言,徐千秋置之一笑,也不说什么大话,只是简单指了指目盲琴师。
哪位进入屋内,便背对他的女子,心有灵犀说道:
“我已收下六百两黄金,若有人要杀他的话,我会出手。”
老夫子冷哼一声。
徐千秋说道:“西蜀复国,已不在旧西蜀,往南下八百里,有南诏十八部。
待你们将其统一了,再谈复国也不迟。
北凉的暗探会给予你们所需要的情报。”
闻言,老夫子眼神一凛。
徐千秋开门见山说道:
“这天底下,没有白拿好处的事情。
听说,齐铁匠这二十年来,一直偷偷铸剑。
不管这柄剑铸成与否,便只有一个剑胚,也归我。”
此言一出,老夫子怒发冲冠,骂道:
“滚蛋!”
徐千秋难得翻一回白眼,说道:
“赵定秀,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听说复国有望,莫说一柄剑,据我估计,若你有个孙女,也会双手奉上?”
老夫子气得嘴唇铁青。
他不曾习武,否则,定要抄起家伙,与这小王八蛋拼命。
铁匠平静道:“那柄春秋,你拿去便是!”
徐千秋微微眯眼,稍纵即逝。
铁匠望向徐千秋,笑道:“小巷一战,我听你言语,与人厮杀时,不超过三句话。
老夫知道,你是爽利人。
像咱们的西蜀剑皇,杀人便杀人,呱噪个锤子。
想必,这柄春秋在你手上,不会辱没了去。”
说罢,铁匠更是爽利,一脚踏在院中,一只剑匣破土而出,竖起于院内。
未曾出匣,便已剑气冲天!
名剑出世,亡国太子苏酥,打了个激灵,便要清醒过来。
徐千秋隔空一巴掌,又讲这位西蜀的亡国太子,给当场击晕过去。
老夫子再次气恼,嘴皮一阵发抖。
徐千秋不理睬赵定秀的怒目相视。
走到院中,看着储有春秋剑的乌檀匣,目不转睛。
剑匣之上,篆刻有繁琐朴拙的铭文符箓。
天下排得上号的上乘剑匠,大多精通奇门遁甲。
这姓齐的铸剑师,既有资格为西蜀剑皇铸剑,自然名列前茅。
这只剑匣,已超出寻常范畴,更像一只牢笼,不让杀气外泄。
春秋出世,可令天下剑道,再次沸腾!
铁匠见徐千秋伸手便要去触碰剑匣,提醒道:
“小心!”
徐千秋笑而不语,以指为剑,于左手划开一刀血痕,伸手摸在剑匣上。
丝丝鲜血,不断渗入其中。
这柄剑所藏杀伐之气,极为浓郁,生平仅见。
曾给西蜀剑皇捧剑的铁匠笑道:
“我花了二十年时间,铸得一把好剑,如今赠与你,至于如何取剑,如何让剑气内敛,那是你的事情。”
徐千秋头也不回,吩咐道:
“戊,你为琴师找家客栈,安排她住下。”
持大弓,背箭囊的少年点头道:“好咧。”
少年戊,是土生土长的北莽人。
从小是个孤儿的他,被上一任死士戊所收养。
在师傅去世后,他便继承了死士戊的名头,潜伏北莽,继续监视西蜀亡国太子。
少年死士,将弓留在院子里,和目盲琴师走出院门。
她拿棉布行囊,将碎琴包裹起来,挽在手臂上,如同一个,出门买菜归来的婉约小娘子。
如何也不像个杀手。
少年斜眼,瞧着挺有趣,他本就是乐天性子,打趣道:
“薛姐姐,我不小心打坏了你的心爱古琴,你不会突然出手宰了我?”
女琴师柔柔摇头,说道:“不会。”
代号戊的少年,好奇问道:
“薛姐姐,你不是北莽魔头榜上,很靠前的大魔头吗?
魔头杀人,从来都不要理由的。”
她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为何能上榜,其实,我才杀了六人而已。
除了第一人,其余几人,皆是别人花钱买凶,要我杀人。
可能是因为,我所杀之人,皆是金刚境界的。”
少年孩子心性,笑道:
“薛姐姐,女人本领这么高,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你想啊,即便你不是恶名昭彰的大魔头,哪个男人喜欢娶进门的媳妇,打架比自己厉害?是不是这个说法?
像我,就不敢。
以后找媳妇,肯定找那种只会女红绣花的女子。
不过,我没钱,长得也不俊,师父在世时,总担心我以后讨不到媳妇。”
盲女轻声道:“跟了北凉世子,你还怕没媳妇吗?”
少年戊走在小巷青石板上,望向远方,沉声道:
“就怕哪天,说死就死了,所以,不敢找媳妇啊。”
到了客栈门前,琴女进入客栈之中,少年戊,则悄悄隐入黑夜里,消失不见。
第三百六十三章 【王仙芝出武帝城】
第374章 【王仙芝出武帝城】
整整一宿,徐千秋的手未曾离开过剑匣。
亡国太子苏醒后,见到陌生人,大呼小叫,咋咋呼呼,徐千秋转过身,看了眼这名旧西蜀皇室遗孤,没有出声。
老夫子负手从前院走来,低头自言自语:
“本以为,虚半月才能将此剑杀气压制,不曾想,一日足矣。是老夫走眼小觑了。”
原着之中,收服此剑,徐凤年确实花了半月之余。
不过,今生今世,徐千秋并非弟弟徐凤年。
一日,足矣!
一旁,苏酥听得含糊不清,高声问道:
“老头儿,说个啥?”
老夫子默然坐下,许久以后,说道:
“要搬家了,往南走。”
院中。
徐千秋脑海之中,不断回忆起剑神李淳罡,于武帝城的一剑天门开。
深呼吸一口气。
站起身来,一手负后,一手伸出,无数剑气,一改往日暴虐常态,温顺缠绕在他的手臂之上。
平静道:“一剑……开天门!”
话音落下,剑匣大开。
至此,他正式学得李淳罡绝技,一剑开天门。
这算不算偷师?
之后,青鸟为徐千秋准备好几套衣衫。
他的衣服,皆是由天下第一楼特殊定制。
剑气已经内敛的春秋,徐千秋背在身后,如此一来,还真有几分负笈挂剑游学的士子模样。
收了六百两黄金,女魔头薛宋官,护送亡国太子三人前往南诏。
少年死士戊,徐千秋则吩咐其回归北凉。
起初,戊死活不答应,要陪世子殿下一同由橘子州,入锦西州。
徐千秋一句,这是命令,少年心不服口服,听命南行。
少年戊站在主子身边,欲言又止。
徐千秋笑道:“你跟着我没用,说不定还要拖后腿,死了也是白死。”
少年死士一脸惆怅。
谁说少年不知愁滋味?
徐千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说道:
“去,到了北凉王府,与徐骁和我师父李义山说一声,我很好。
这也算你立功。”
少年愁得快,去得也快,笑脸灿烂道:
“好咧。”
徐千秋想了想,掏出一袋碎银,丢给少年,道:
“莫让人觉得我们小气了。”
少年接过一袋银钱,突然低头闷声道:
“殿下,要不,我还是跟你一起去锦西州好了,其实,我也不那么怕死。”
闻言,徐千秋笑骂道:“滚!”
他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
这小子,毕竟是死士之一。
师父是戌,他便是戊,少年踉跄了一下,转身,怔怔望着远去的背影,狠狠揉了揉眼睛。
抛了抛手中钱袋,往北凉方向而去。
院中只剩老夫子,铁匠,徐千秋三人,如此,说话也就没了顾忌。
徐千秋依天下第一楼情报,给了赵定秀几个南诏人名。
老夫子心情不错,默记下这几个分量极重的人物,以及联系方式。
最后,直截了当问道:
“徐家这是要造反?”
徐千秋笑而不语案,避而不谈,敷衍道:
“自保的手段而已。”
交易结束,布局结束,各奔东西。
小丫头拽了拽徐千秋的衣袖,问道:“大哥哥,你并非真心相助西蜀复国,对吗?”
徐千秋抹了抹她的头,赞道:“九月,不错啊,变聪明了!”
西蜀,西楚,相继复国,再加之北凉大军压境,天下大乱之利,便是北凉骑兵之时。
一袭青衣从天而降,神色颇有些焦急。
“公子,最新消息,王仙芝出武帝城了!”
武帝城。
一名白须的魁梧老人,在今日出城。
他此番出城,一路行来,身后百里外,吊着足足八千铁骑!
经过广陵道,跟上三千甲。
再往南,到了燕敕王辖地,再加三千骑。
八百里加急,京城密旨,再加两千铁骑。
共计八千铁骑!
也不管他想要做什么,这八千铁骑,只是远远望着,不曾插手。
整整八千铁骑,不敢靠近。
一身粗麻袍子的老人,脚踩一双麻鞋,牵着一个七八岁的绿衣小闺女,健步如飞。
可怕之处在于,小女孩身体孱弱,被白如雪的老人牵引,竟可以草上飞。
一老一小,让人惊骇侧目。
小女孩歪着头,问道:“老爷爷,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老人已有一甲子,不苟言笑,在这孩子身边,却破天荒多了些言语,说道:
“受人之托,去阻止一个故人。
既是前辈,也是知己。”
小女孩嗯了一声,也听不
太懂,就装懂,点头说道:
“故人啊。”
老人笑了笑,解释道:
“故人,就是老朋友的意思。
不过,若是去得晚了,就是已故之人,所以,咱们得快些才行。”
绿绸衣小女孩子乖巧道:
“老爷爷,那我们快些!”
老人突然停下脚步,见小女孩眨着眼眸,一脸迷惑,笑道:
“绿鱼儿,稍等,再有三百里,就能见到那位故人了,我要赶些苍蝇。”
老人一瞬即逝,一瞬即回。
然后拉起昵称绿鱼儿的小丫头,继续前行。
八千骑中,当头五百先锋,人仰马翻,再不敢越过雷池半步。
如何不惧?
那可是天下第二,雄踞武帝城一甲子的的天下第一人,王仙芝啊!
“走,我们去见那个故人,说起来,这个人你也认识。
就是上次,于绿竹林之中,躲在暗中偷偷看你的那个断臂老爷爷”
羊皮裘老头儿,来到一座颓败黄泥屋子前。
屋前,有一方早已无水的水塘。
年轻时,下山行走江湖,曾在集市购得一条青鱼,一条红鲤,放生养在房前小塘。
看着眼前一幕,断臂老人久久沉默着。
小泥人跟在身后,一言不发。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剑神。
这还是她认知中的那个邋遢老头儿吗?
老头儿低语,唯有自己能听见:
“当初极为自负,以为在江湖逗留半年,便可举世无敌。
到那时,便会无趣而回。
刺伤你后,去过斩魔台,带你骨灰返乡,才见房屋残破。
池水干枯,荷叶皆枯,塘中两尾青红,亦不知所踪。
物是人非啊……”
李淳罡沿着杂草丛生的山路登山,山顶处,是他练剑之处。
山巅峰峦,好似被剑仙劈去填海。
山坪上,突兀竖起一道光滑峭壁。
这一面峭壁,被年轻时,意气风的李淳罡剑气所及,沟壑纵横,斑驳不堪。
来到山坪,蹲在一座荒芜坟墓前,拔去杂草,墓碑无字,只留下一柄年轻时的无名剑,与她相伴。
李淳罡拔起那柄,二十多年不曾出鞘的古剑,轻轻一剑,劈开了整座峭壁,抬头朗声道:
“邓太阿,借你一剑,可敢接下?!”
有声音,从九天云霄如雷传来:
“邓太阿有何不敢?谢李淳罡为吾辈剑道开山!”
羊皮裘老头儿,望向墓碑,笑道:
“绿袍儿,你且看我这一剑如何?”
这时,一袭绿袍,小跑而来,说道:
“不看!不看!”
还未出剑的李淳罡,闻声,蓦然回首,轻声道:
“绿袍儿。”
绿衣怯生生站在他身前,轻声道:
“我叫绿鱼儿。”
独臂老人放下手中之剑,颤抖着举起手,又唤了一声:
“绿袍儿?”
这一袭小绿衣,不知为何,灵犀所致,伸出小手,握住老人,点头道:
“嗯!”
又道:“答应我,不要死,好不好?”
白发麻衣老人,从天而降,负手而立,说道:
“总算没来迟,不负重托。”
第三百六十四章 【敦煌城】
第375章 【敦煌城】
敦煌城外。
杜青楼,蛛网高手,死死盯住眼前之人。
他只知这名杀手,孤身上山,是敦煌城的使者。
而此刻,女人的手中之剑,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若自己猜得不错,早些时候寄出去的信件,只怕已被此人劫下。
女刺客笑道道:“我虽截了你的信,却没杀人,要不,你换一封密信,再寄出去?”
身为蛛网死士,杜青楼眼神古井不波,平静问道:
“这么做,我就能活下来?”
她理所当然说道:“不能。”
杜青楼讥讽笑道:“那为何要写?”
她眨了眨眼睛,娇媚笑道:
“我一直以为,年轻时候能活长久一些,是很幸运的事情。”
杜青楼突然说道:“我写!”
她摇头道:“三言两语,我便知道,你不怕死。
既如此,便不给你在信上耍心计,动手脚的机会了。”
咔嚓一声,很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响起。
可怜的蛛网捕蜓郎,死不瞑目。
靠着梁柱,瘫软滑落,歪脑袋坐在地上。
女子不看一眼尸体,锦绣裙摆,姗姗而行,登上二楼。
女子模仿笔迹,伪造了书信。
突然,窗外飞来一只信鸽,她随手将信鸽放在书案上,解开捆绑丝线,抽出密信。
对比笔迹,果然大有不同。
女人拿手,点了点信鸽,轻声笑道:“跟世子殿下一样,都是不肯老实的滑头。”
将手中伪造密信送出,回到自己住处,她突然脱下外套,躺在床上,眼神炙热。
【此处省略十万有颜色的细节字体……】
许久后,终于止住了腻人喘息,压抑着,长呼一声,细语道:
“世子殿下~”
房间之中,满是异香。
若徐千秋在此,只需闻香,便可识人。
春秋已认主,杀气内敛。
将其背在背上,终于有了几分仗剑走天涯的味道。
白衣红剑,远远看去,还真有点侠士风范。
分别前,少不了一番交公粮,青鸟再次扶墙而走。
在外看门的,带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耳根一直通红,无以复加。
事后,青鸟再次离去。
一路走来,短短半月,便相继遭遇了九波刺杀。
顺带着,徐千秋一行人还灭了一伙土匪。
上山杀人所为何?
行走在,被马蹄踩得坑坑洼洼的泥路上,徐千秋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同情那个,名叫青竹娘的女子。
在他看来,一入江湖深似海,生死两茫茫,能否活到最后,全看自己本事。
一如,鱼龙帮和刘妮蓉,从始至终,徐千秋并未过多插手。
踏入江湖之前,必须有所觉悟,生死自负。
既然,已决心在江湖之上,求名求利,若被大浪拍死,怨不得别人。
可,青竹娘的女儿,无端横死,而且还是幼女。
那伙土匪,死得不冤。
顺带着,徐千秋又发扬了一番土匪精神,打劫一番,收获颇丰。
这天下,最暴利的手段,莫过于打劫了。
至于李淳罡千里借剑之事,最终还是被及时敢来的绿袍儿打断了。
那个老头儿啊,一般人的话,是难以劝阻的。
因此,武帝城之行,徐千秋曾拜托王仙芝一件事。
如今看来,这老家伙总算不负所托。
李淳罡,没死!
没出手,没借剑,自然没死。
可如此一来,没了李淳罡借剑,助他破境,入陆地神仙,桃花剑神邓太阿与拓跋菩萨之战,极有可能会输。
“舅帮亿次”,如此情分,徐千秋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虽没了李淳罡相助,但,在生死关头,桃花剑神邓太阿,终究还是靠一己之力,触到陆地神仙突破契机。
若能成功突破,便可入陆地神仙之境。
关键时刻,为除心头大患,拓跋菩萨不要脸地,选择落井下石,全力出手,欲使打断邓太阿突破,致使其走火入魔。
若突破北打断,桃花剑神一生,将从此堕境。
终于,徐千秋出手。
相隔千里,飞刀破空,偷袭之!
陆地神仙,全力一刀!
拓跋菩萨不得不回防。
虽未能杀之,却也为邓太阿争取了时间,顺利破境。
怀中桃花枝,终于出鞘。
一刀,一桃花枝,合力一击,拜军神。
雪中最为悲催的强者,拓跋菩萨,再次败北。
落荒而逃。
他这一身,所有大战,要么输,要么就是不赢。
这一次,也不例外。
桃花剑神邓太阿,破境,入陆地剑仙,而羊皮裘老头儿,也没死。
而且,与绿袍儿终于相认。
雪中江湖,可以没有任何人,但不能没有那个剑开天门的断臂老头儿。
没有李淳罡的江湖,黯然失色。
得知李淳罡命悬一线,差点陨落,二公子徐凤年,再次记起那座城里,柳树下的算命。
咬一口鸡屁股,仰头灌了一口酒,心中千回百转。
以往,对于相士算命的卦辞谶语,他从来不太相信,可是,自己还很小的时候,娘亲就走了。
若无意外,大姐患了不治之症,也要走。
老黄,早在两年前就走了。
现如今,便是李淳罡,也差点走了。
如此,教他如何不信?
自己福缘太厚,克死身边人!
与老黄碰杯,杯光交错间,他抬头看了一眼自己兄长徐千秋。
若不是有兄长坐镇,只怕,大姐死了,老黄死了,李淳罡也死了。
那,下一个是谁?
二姐?
黄蛮儿?
老爹?
这一刻,酒不醉,人自醉的二公子,哼唱起来:
“天下只有哥哥好……”
徐千秋微微皱眉,自己弟弟徐凤年,什么都好,就是太重情。
感情,甚至能将他烧死。
这,既是缺点,但也是优点。
为了老黄而练刀,便是最好地证明。
如今,师傅李淳罡,命悬一线,差点归西,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刺激。
徐千秋微微叹息,对老黄说道:“你陪他喝。”
老黄笑道:“殿下放心,少爷一觉醒来,又能生龙活虎。”
一夜无话,翌日。
一行人继续出发。
赶路六百里,终于来到敦煌城。
敦煌城,如东海武帝城一般,不受朝廷管制。
只是,东海武帝城,地处离阳王朝,而敦煌城,地处北莽境内。
第三百六十五章 【红薯,当街摸徐千秋私密】
第376章 【红薯,当街摸徐千秋私密】
敦煌城,一座规模不小的城池,住了近三十万人。
鱼龙混杂。
而且,在人数上,远远超过武帝城。
至于,为何这么多年来,敦煌城能自立门户,而不被北莽王庭拔除,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因为有着“二王”美誉的城主,是北莽女帝的孪生姐妹。
有人说,是因为城主和年轻十几岁的拓跋菩萨,有过一段可歌可泣的姐弟恋情。
恋情的传说,相信的人还不少。
信誓旦旦,传言说,拓跋菩萨之所以能在闸狨卒中,得以脱颖而出,正是因为,在敦煌城得到了一部武学秘笈。
市井百姓之间,聊起大人物们的迹秘闻时,总是这般想象力丰富,让听众拍案叫绝。
却也让当局者无可奈何。
就比如,提起那位北凉世子,朝野上下,他的传说无处不在。
还有传言说,他欲建后宫三十万。
对此,徐千秋从不理会。
入了敦煌城,一行人于客栈下榻。
徐千秋独自一人外出闲逛。
月明风高,本是大好杀人夜,或者,该是孤男寡女的风花雪月。
行走在寂若无人的街道上,虽已入夜,青楼的热闹,却有些超乎他的想象。
隔着两条街,仍能听到老鸨对银子的热情招呼声。
忽然,一锦衣女子,如翩翩蝴蝶,飞入徐千秋怀中。
徐千秋张开双手,抱住她的柔媚身段,使劲嗅了嗅,闭眼陶醉道:
“闻来闻去,还是你的味道最香。
比饿昏了头,见着一块香喷喷烤红薯还香。”
女子死死抱住他,贴着他的胸膛,似乎,恨不得将自己揉进他的身子,喃喃道:
“奴婢本就称作红薯啊。”
这一对痴情怨女,主仆二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走出北凉。
此时,他乡重逢,场面温馨。
“红薯,松松手,你太大了,憋得我喘不过气来。”
“公子,你如今可是天下前十的高手,怎滴可能喘不过气来。”
“那也松松手,这大街上,总这样抱着,成何体统。”
“呦,公子,你多了一柄剑哩。
亮出来给奴婢瞧瞧?
若需要擦拭利剑,就交由奴婢来做好了。”
“好好说话,别作怪作妖的,松手。”
“公子,上次游历归来,在千秋阁,你不是说过吗,一剑斩美人,是不是这把剑呀?”
说着,这这大街上,这丫头竟伸手去摸那“剑”。
徐千秋脸色一黑。
这丫头,越来越大胆了。
“有些规矩行不行?”
徐千秋哭笑不得,一巴掌拍在她屁股上,微微用力,挣脱美人怀抱。
瞪了一眼,看到她一脸异样绯红,似嗑了药一般。
两两对视,徐千秋捏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
“我就知道,你肯定得出现!沈门草堂的事情都处理好了?”
千秋阁一等大丫鬟红薯,眼神幽怨,一个个咬字,清晰说道:
“奴婢想公子了。”
徐千秋作势要打,她凑过身子,任君采撷的模样。
见他皱了皱眉头,红薯笑了笑,吹了一声口哨,一匹骏马奔来,牵过马缰,她正色说道:
“公子放心,奴婢虽比公子稍晚几天离开北凉,但是,公子在敦煌城的布局,奴婢已安排妥当。
今日来草堂,本想敲打一下以沈开阖为首,私下靠拢橘子州持节令慕容宝鼎的一股势力。
没想到,这些人已尽数被公子斩尽杀绝。
公子好生厉害,奴婢想试试您的剑,还锋利否?”
这丫头,说话不过三句,又开始作妖。
“知道公子在此,奴婢快马加鞭赶来,顺势,拔去一颗朱魍安插下的钉子。
事后,也使了个障眼法。
这段时间,就由奴婢模仿那名捕蜓郎的笔迹,递送一些消息属实的密信,暂时不会露馅。
等公子离开锦西州,三百里外接头的捉蝶郎,才能后知后觉。
若运气好些,待公子回了北凉,还未露出蛛丝马迹给那些人。”
徐千秋翻身上马,弯腰,伸手拉起红薯,抱住她的纤细小蛮腰。
脑袋搁在这位大丫鬟浑圆肩头上,轻身道:
“不必这么麻烦,我的行踪,如今已不是什么秘密。
这一路走来,单是刺客,便已近千人。
每前进一段路程,总要有些尸体铺路。
无妨!”
闻言,红薯平静道:
“既如此,那也无妨,就让奴婢顺藤摸瓜,一气杀掉十几个捕蜓郎,捉蝶娘,乱了他们的阵脚。
便是能追查到公子行踪,也得被奴婢牵着鼻子走,让他们多花些冤枉时间。”
徐千秋默不作声,默认了她的行动和计划。
便是北凉王徐骁,也要称赞她,有一副玲珑心肝。
红薯柔声道:“公子,红薯本就是死士,不替公子去死,活着做什么?
活着,可不就是帮公子杀人吗?”
徐千秋轻轻咬了她的耳垂一口,命令道:
“不许这么说,更不许这么做!
我徐千秋,还没无能到,让自己女人替我去死的地步。”
她身躯一颤,向后靠了靠。
快有些坐怀大乱的徐千秋,压下心中欲念。
这些年,红薯隔三岔五出行,离开王府,皆是往北莽敦煌城这边跑。
千秋阁众多丫鬟,莺莺燕燕,各有千秋,俱是一等风流根骨的年轻女子。
枪仙王绣的女儿青鸟,英姿飒爽,绿蚁是棋秤上的小国手,只输给二姐徐渭熊。
被改名黄瓜的丫鬟,音律造诣,极为出彩,更是精绝烹饪,自制糕点,堪比宫廷大厨。
也就北凉世子财大气粗,能让这么多女子,扎堆在一座院子之中。
随便放出去一位,都能让北凉士子痴迷着魔。
而红薯,无疑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位。
同为大丫鬟的青鸟,性子冷淡。
红薯则柔媚许多,便是娘亲吴素在世时,对她也是打心眼里喜欢。
这丫头,处处顾全大局,拿捏人心,恰到好处。
千秋阁之中能融洽相处,她功不可没。
这么多年布局,已让红薯在敦煌城之中,有了另外一重身份。
徐千秋此番来敦煌城,便是助她坐稳敦煌城城主之位。
顺便,将城里的垃圾清理一下。
第三百六十六章 【准备吃红薯,造小地瓜】
第377章 【准备吃红薯,造小地瓜】
两人骑着马,绕着敦煌城,漫无目地闲逛着。
之后,更是出城而去。
这期间,红薯不断介绍着敦煌城的情况,方便徐千秋及时掌握相关资料。
敦煌城,不同势力,错综复杂,盘根交错。
红薯进入敦煌城时,正之敦煌城青黄不接之际,动荡不安。
故而,占了天大便宜。
城内势力,大山头就不下八座。
这其中,敦煌城本土两代人,积攒下三派,呈现三足鼎立。
明面上,不遗余力地勾心斗角。
外来大户,除慕容宝鼎和锦西州持节令扶持的两股外,北莽十大宗门里,排行第九的补阙台,根基便在敦煌城。
但是,补阙台作为城里的元老,不怎么参与争斗,从不做火中取栗之事。
还剩下两股势力,则是豪商巨贾,彼此联合而成的联盟势力,行事很是油滑,不可小觑。
商人趋利,浑水摸鱼,本领天下第一。
听完红薯的介绍,徐千秋感慨道:
“这敦煌城里的门道,可真不少。”
红薯靠着胸膛,闭上那双蛊惑人心的秋水长眸,小声说道:
“近段时间,奴婢只听,说草原上有位白衣公子,废了拓跋菩萨的心肝儿子,拓跋春隼的武功,奴婢就知道,是公子到了。”
徐千秋揉了揉她的青丝,笑道:
“隔着半个草原,我就闻到你的香味儿了。”
红薯腻声道:“公子,那今晚……”
徐千秋拍开她那不安分的手,不搭这个腔。
正想教训一下这丫头,她突然转头,仰着尖尖的下巴,一张狐媚胚子脸,没有了春意,说道:
“公子,不是说红薯,而是那些见不得光,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连死都没名分的人,你要念他们的好。”
闻言,徐千秋点头道:“记下了。”
无论是北凉,还是天下第一楼,消息传递,都是靠人命和鲜血,才得以交出去的。
红薯心生此感,亦能理解。
战场上,是斥候马栏子,阴暗处,则是密探谍子。
相比之下,后者更为阴暗,于无声处,乍起惊雷,生死无常。
“红薯,这匹马不错,是北莽的名马?”
“公子好眼力,这是北莽的骑照夜玉狮子,一匹马,能值五十两黄金呢。”
快马加鞭,徐千秋挠了一下红薯的胳肢窝。
“公子,不要!”
往前又逛了一段距离,红薯突然低语道:
“公子,要不要在马背上试试?”
此处已是城外,四处无人……
徐千秋心下一动。
这丫头,分开时间久了,胆子越来越大。
二人打打闹闹,最后,找了个地方休憩,夜宿山林。
月黑风高,免不了野战一场。
酣畅淋漓!
天蒙蒙亮时,二人星夜策马疾驰,凌晨时分,赶回城内。
累了一夜,红薯在徐千秋怀里睡了一觉,继续缩着脑袋,不让人瞧见她的祸水容颜。
入城后,二人一起到采矶万佛窟游玩了一番。
离开采矶万佛窟后,二人上马,驰骋向敦煌城。
红薯问道:“公子,佛门说,六道轮回,真的有吗?”
徐千秋愣了一下,想起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平静说道:
“信则有,不信则无。”
她犹豫了一下,回眸望去。
人生下来,注定要死的。
以前总想着,把身子给了公子,死得心甘情愿。
若真有转世,那这辈子,自己抓紧虔诚信佛,投胎再做一
名好看的女子。
说不定,来世还能再遇见他。
她不想活到人老珠黄,活到皱纹巴巴的那一天,太丑了。
徐千秋突然说道:“红薯,以后我们有了女儿,就由你帮着她,教她梳妆打扮,教她涂抹胭脂,好不好?”
他和她的女儿?
她眨巴眨巴着眼眸,红着脸问道:“可我只是一个不值钱的丫鬟。”
之前,二人不管如何胡来,却都是做了避孕的。
对武道中人而言,这并不难。
而且,北凉王府并不缺这类药物。
公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
见她又贬低自己身份,徐千秋沉声道:
“我是男人,而你,是我的女人,就这么简单。
再说什么值钱不值钱,当心我打你。”
红薯低下头,随即抬头,痴痴望向他。
他继续说道:“你若答应,到了城内,我就欺负你。
把你吃得一干二净,咱生个女儿!”
“当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公子是君子?”
“那就,小人一言,九马难追!”
“公子豪气!”
“那是,走!挑张大床,滚被窝去。”
到了城门,那些个侍卫,在见着锦衣大袖的红薯后,二话不说,当即下跪。
层层递进,跪了不下百人。
过了城门,视野豁然开朗。
如听潮阁所藏敦煌地志描绘,敦煌北端的巨仙宫,近年被一劈为二。
地理位置,泾渭分明,分作东西双宫。
东边掖庭宫,西边紫金宫,水火不容。
徐千秋跟着红薯,往西牵马而走。
脚下地面,由羊脂美玉的厚重白玉片铺就。
一扇宫门缓缓打开,徐千秋特意蹲下身去,摸了摸。
这材质,非同寻常!
身后跟着的一众广袖红绿俏丽宫女,见到这一幕,瞪大眼眸。
似乎惊讶于,这白衣公子也忒俗气和没见过世面了。
一路穿廊过道,满目锦绣。
在一座悬庆旒斋匾额处停下,红薯推门时轻笑道:
“公子难道就不怕奴婢叛变,带你入敦煌城,是引君入瓮?”
闻言,徐千秋一笑置之,拍了一下她的屁股,引来媚眼如丝。
走入房中,愣了一下,竟和北凉王府的千秋阁的布局如出一辙,一模一样。
文玩雅器,瓷瓶香炉,书案四宝,都透着股熟悉感。
见自家公子伸手,去抚摸一插满水晶球白菊的哥窑大囊,手指再摸过雕龙紫檀大案桌面,红薯心中有着莫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望着徐千秋的侧脸,娇腻低语:
“公子,回家了。”
红薯这丫头,对自己,是真的一心一意,绝无二心。
娘亲吴素在世时,便有意将其培养为儿媳妇儿。
红薯死士的身份,徐千秋早就知晓,而且,很早便将其揭穿。
天下第一楼建立之初,红薯也立了很大的功。
红薯与青鸟一样,是徐千秋身边,能十全信任之人。
第三百六十七章 【睡红薯】
第378章 【睡红薯】
敦煌城城主,是红薯的亲姑姑。
在北凉的暗中扶持下,才坐上了这个位置。
昔日,红薯被送往北凉,入住千秋阁,类似于质子身份。
但是,因为王妃待其如亲生女儿一般,传授武艺,倾力培养。
再加上徐千秋的缘故,成功变成北凉王府一员,千秋阁的一等大丫鬟。
她与身为敦煌城主的姑姑,反而不怎么亲近。
至于那位姑姑,这一生,也是命苦。
本是北莽王庭的妃子,却被当今女帝慕容氏构陷,导致争宠落败,失了皇后位置。
不过,耶律先帝临终前,留有一封秘诏,不许当时身为皇后的慕容氏,在自己驾崩后杀害这个妃子。
如此,红薯的姑姑方能保得一世平安。
姑姑所在家族,不断衰亡,红薯便随其流离失所。
性命虽无忧,却也尝遍了辛酸坎坷。
当下的诸多流言蜚语,真真假假,各占一半。
那位城主,是在遇到北凉王,及北凉王妃后,才时来运转,坐上了城主之位。
加上,拓跋菩萨年轻时,的确受过红薯的姑姑恩惠。
在其成为北莽军神后,对敦煌城多有庇护。
便是城内,有一些逾矩之事,北莽王庭也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这些年下来,北莽女帝的耐心,已到了极限。
而且,与拓跋菩萨的那些情分,也用尽了……
红薯盘膝而坐,徐千秋枕在她的腿上。
她解开系发绳带,替他梳理发丝。
红薯一边替他梳理头发,一边继续说着关于敦煌城的秘事。
前些年,大魔头洛阳途径敦煌城,与红薯的姑姑一战。
只可惜,那位敦煌城主没撑过一年,便死了。
当时,洛阳本打算屠城。
敦煌城主便划开巨仙宫,分了一座掖庭宫,给这尊魔头当行宫。
临终前,仍殚精竭虑,为敦煌城谋划,也算请了一位天下无双菩萨。
敦煌城因祸得福。
那之后,便是北莽女帝,也终止了许多渗透,甚至,撤出了朱魍势力。
魔道第一人洛阳,虽是名义上的掖庭宫主,但这些年,却不曾露面。
红薯的姑姑死后,秘不发丧。
由红薯做了紫金宫主。
她的姑姑临死前,留有遗言,洛阳何时入驻掖庭宫,她便等于有了靠山。
到那时,再去登城主之位,颁布姑姑的死讯。
其实,暗中有天下第一楼相助,红薯想提前坐上城主之位,轻而易举。
但同时,这也必然会引来北莽王庭的大力攻击。
故而,这么些年来,红薯始终未曾借助天下第一楼的势力登位。
但是,却布局无数。
红薯给自家公子揉了揉眉心,好奇问道:
“公子,这洛阳,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些年,不管北莽各方势力如何探查,都搜不到任何凭据。
便是咱们天下第一楼的情报档案,也所知不多。
我听姑姑说,这名年轻男子,有些女子面相。
不过,眉眼虽有几分妩媚,但气质英武,比起年轻时的拓跋菩萨,还要更胜几分。
这人喜欢穿白衣,不用兵器。
不过,天下传言,洛阳身边出现过几名绝色女子,被当做禁玩弄。
这几名绝色女子中,不乏贵族千金。
当初,敦煌城也曾送出一名姿色倾城的妙龄佳人。
因此,洛阳是个男人,应该不假。
公子,天下人对洛阳一无所知,但奴婢猜测,你应该知道,对?”
徐千秋笑了笑,反问道:
“既然天下人都不知,你为何认为我会知道?”
“因为公子无所不知!”
徐千秋握住红薯那只抚摸脸颊的小手,下意识揉捏,说道:
“其实这洛阳啊,是个女人。”
闻言,红薯的动作骤然停顿道:
“女的?这怎么可能?
公子,你莫不是在骗奴婢?”
徐千秋猛然瞪大眼睛,红薯这丫头,又作妖!
一只不规矩的纤手,抹过了腰间,直捣黄龙,绝美脸庞,与他对视着。
媚眼如丝。
春意挂在眉梢,约莫几千斤。
徐千秋细细看去,眼波底部,仍是藏不住那种小女子的一丝羞涩。
见状,徐千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你也知道自己这是在玩火?
经红薯一番调戏,徐千秋的武器,便开始情不自禁,变得剑拔弩张。
对此,却毫无半点难为情之意。
毕竟都是老夫老妻了。
记得八岁那年,几人便一起偷偷看过几幅春天的运动图。
当时,除了红薯,还有胆大包天的绿蚁,以及懵懵懂懂的青鸟。
见她此刻如此大胆,徐千秋也还以颜色。
只稍片刻,这丫头的眼眸和双颊,几乎要滴水出来。
徐千秋这才放过她,嘴角勾起,笑道:
“别作妖了,我先洗个澡,然后踏踏实实睡一觉。
今儿,就不修炼了。
好好睡一觉,睡到自然醒来,再说其它。”
红薯如获大赦,弯腰下榻,穿绣鞋时,被徐千秋一巴掌,拍在她的弯翘上。
徐千秋调笑道:“这趟北莽之行,一路走来,总被女人调戏。
在边境上的一座城里,还给女人调戏了。
还好有青鸟时常相伴,不然公子我,早就飞升了。”
小半个时辰后,红薯领着徐千秋,去了一间侧室。
里面摆放有一只,水雾弥漫,不断升腾的黄花梨木浴桶。
热气熏蒸。
分明没有花瓣,但,已是香气扑鼻。
徐千秋瞥了一眼红薯,她脱了锦衣袍子,只穿贴身衣物。
这位梧桐苑一等大丫鬟,天赋异禀,异香醇冽。
每逢初春,甚至能招蜂引蝶。
那场面,女子行走,彩蝶翩翩四周萦绕,实在妙不可言。
国色天香,名不虚传。
红薯伺候他脱去衣物,这些活儿,熟能生巧。
在北凉王府,千秋阁,她与青鸟,是名副其实的贴身丫鬟。
甚至,还是通房丫鬟。
所有婢女之中,红薯是第一个,也是最早见过徐千秋光溜溜的丫鬟。
她若不在,沐浴之时,便由绿蚁代劳。
但每次,绿蚁都恨不得闭上眼睛。
娇羞得不行。
青鸟则很少陪他沐浴。
徐千秋走入浴桶,红薯娴熟替他擦拭身子。
这感觉,真是久违的通体舒泰,神仙生活。
红薯默不作声,贴着他,脑袋搁在徐千秋肩膀上。
一同进入浴桶。
此情此景,穿一些,反而更加旖旎香艳。
红薯如一尾丰腴锦鲤,游至身后,抱着徐千秋,摩挲着他的后背,眼神迷离。
颤声道:“公子~~”
第三百六十八章 【好红薯】
第379章 【好红薯】
二人虽已是老夫老妻,但或许是因为,今夜想要个女儿,心境有所不同。
徐千秋坐起身来,红薯为他披了件绸缎子外裳,由下榻去,拿过底衫。
回榻后,半跪着帮他穿好。
戴好紫金冠。
再伺候,穿上那件紫金蟒衣。
她两根手指,捻着紫金冠的丝带,站在他身前,眯眼笑道:
“有朝一日,待公子做了皇帝,穿龙袍肯定更好看!”
二人穿戴整齐,一同走出庆旒斋。
一个,玉带紫蟒衣。
一个,锦衣大袖。
只是看着,就像天生一对。
凉风习习。
身份吊诡的公子丫鬟,在月下惬意散步。
有墙壁,隔开内廷及外庭,徐千秋搂住她的腰肢,跃上高墙。
一路飞行。
挑了一座,敦煌城中最为雄伟的宫殿屋顶,缓缓躺下。
身边所在,便是屋檐翘角。
二人躺下,望向头顶那轮明月。
红薯侧过身,一手托着腮帮,另一只手,双指抹过自家公子的睫毛,柔声道:
“公子,你的睫毛很长,小时候,奴婢做梦都想摸上一摸。”
徐千秋没阻拦她的小动作,说道:
“红薯,我们计划取消,待我离开敦煌城,你就回北凉,日后,做我的侧妃,怎么样?
我相信,徐骁会答应的。
他有一点很好,对谁都不问身世。”
闻言,红薯摇了摇头。
这或许,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不答应。
徐千秋转过身,皱紧眉头。
她看似性子柔弱,骨子里却异
常执着。
红薯眨了眨眸子,说道:“公子,做了侧妃,奴婢还怎么替你杀人啊?”
徐千秋没好气道:“我不缺你一个杀手!”
她仍毫不犹豫摇了摇头。
徐千秋瞪眼,说道:
“天下大乱在即,北凉与北莽,必有一战,你留在这里,首当其冲!
而且……你命里有一劫。
甚至,咱们女儿命里也有一劫。
若早些回北凉,便可避免这一切。”
红薯躲入他怀中,悄悄说道:
“奴婢知道,公子是为我好,但,红薯活着,就是为了公子,若要我做那金丝雀,什么也帮不上公子,好不如叫我死了干脆。
再者说,公子就一定知道,奴婢今晚就能怀上?
劫难嘛,有公子在,奴婢什么都不怕。
若能为公子战死,死而无憾……”
徐千秋叹气,不再言语。
红薯如小猫儿一般,蜷缩在他怀里,低语道:
“是红薯不讲理,奴婢本该万事都听公子的。”
徐千秋仍是默不作声,猛然眼
前一亮,眯起那双,让女子艳羡的眸子,拍了拍红薯,命令道:
“坐上来!”
红薯一脸懵懂,难得娇羞,小声问道:
“公子,要在这儿吗?”
徐千秋恶狠狠道:“你说呢?”
“公子,你知道吗,姑姑说,奴婢与那北莽女帝年轻时有七八分相似哩。”
她附耳腻声道:
“公子,殿内有一张龙椅,待明儿,奴婢穿上龙袍,去那儿。”
第三百六十九:【温馨时刻】
第380章 第三百六十九:【温馨时刻】
翌日。
日上三竿。
两人才迷迷糊糊醒来。
两人一起吃过早餐。
能穿上龙袍,扮演女皇帝的红薯,身份却比千金小姐,仍要富贵万分。
她一人之手,执掌敦煌城三十多万人的生死大权。
结果到了他这里,还是素手调羹的丫鬟命。
来到如同置身于,北凉王府千秋阁的书房,紫檀大案上,摆满了红薯搬来的档案,以及诸多秘笈,还有她姑姑的亲笔手书。
瞥了一眼站在身畔,卷袖研磨的红薯,见她嘴角翘起,魅意十足。
徐千秋打开案桌之上的画像,不出所料,是出自宫廷画师之手的肖像画。
画中之人,带着一顶璀璨凤冠,母仪天下。
徐千秋在画上,和红薯之间,来回几次,啧啧道:
“还真是像,形似七分,神似六分。”
见红薯视线炙热,徐千秋摆手道:
“昨晚还没受够?休息两天再说。”
她撇头一笑。
徐千秋一巴掌拍在她臀部之上,笑道:
“德性!出了千秋阁,就野得不行。
待你养好身子,养精蓄锐,下次,公子一定要让你跪地求饶。”
案桌之上,有关于吴家剑冢九剑破万甲的秘事档案。
吴家剑冢,两百年前,号称剑冢最为惊采绝艳的时期,英才辈出。
竟同时出了九位剑道宗师!
这数字,并未算上那些老不死的,而只是年轻一辈。
试问天下,何方势力能有此底蕴?
一位天象境巅峰,两位指玄巅峰,两位金刚圆满,加上剩余四名小宗师。
如此实力,可想而知,只需给吴家剑冢一些时间,定能做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一门势力,九个一品高手!
天下一品能有多少?
一门独占九人!
吴家九剑赴北莽,徐千秋也所知不多。
天下第一楼虽有档案,但他却没翻看过。
此番,在此遇见,好奇之下,便认真看了起来。
凭借红薯姑姑所写内容,徐千秋了解大概。
九剑对万骑,并非各自为战,而是阵法之力,合力一击。
汇聚九人剑意,交由最强一人。
以那位天象境剑冠做阵眼,八人轮流做剑侍。
如此,终成一座惊世骇俗的御剑大阵。
可以想象,那密密麻麻万骑,死死包围九人,如此场景画面,荒凉而血腥。
一拨一拨地铁骑冲锋,成千上万次的飞剑取头颅,剑气纵横,可歌可泣。
一门九个一品高手,自然令天下所有势力忌惮。
故而,九剑入北莽,实着被人所算计了。
西剑东引,借刀杀人!
这剑阵的威力,确实不容小觑,徐千秋心中惊叹,向后靠在椅背上,自言自语道:
“这剑阵,需顶尖剑士,方能造就,可惜了,不能用在沙场战阵。
若能寻到阵法,以我之力,或可将其简而化之,运用到军队之中,组成阵法之力。
当年那座剑阵的阵胚,若还能找到,也不失为一件宝物。
只可惜,这东西似乎早已不为人所知,去哪儿找?
剑阵之法,吴家剑冢可能有,北莽王庭应该也会秘密文案?
看来,得动些手段了。”
一旁,红薯轻笑道:
“公子真想要,可以动用潜伏在王庭的死士去做。”
闻言,徐千秋摇头道:
“死士也是人,而且培养和安插,极为不易,为这区区一本剑阵,也太不把死士的人命当回事儿了,不值当。”
红薯也是死士,听他这么说,轻轻哦了一声。
徐千秋头也不抬,继续翻阅,说道:
“你也别动歪脑筋,我不许你凑这个热闹,听到没?”
红薯轻轻鼻音,嗯了一声。
徐千秋抬头气笑道:
“别跟我打马虎眼!
此事我自有安排,你别想着冒险。”
红薯眉眼风情无限,皱了皱小巧精致的鼻子,十分稀罕,小孩子气道:
“知道啦!”
在徐千秋的印象之中,她除了恪守本分,做丫鬟,再就是,像个无微不至的姐姐,挑不出瑕疵。
让人如沐春风。
千秋阁里的几个二等丫鬟,和世子殿下相处久了,知道他的好脾气,多少都会有些小无赖,小调皮。
唯独红薯,和性子清冷的青鸟,十几年如一日,从无丝毫逾越。
案桌之上,拓跋菩萨四字映入眼帘,徐千秋会心一笑。
自己此番入北莽,大半都是为此人而来。
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绕开这位武神,这尊菩萨。
更何况,自己还废了他的儿子,拓跋春隼的武功,让其沦为废人。
半月前,又与桃花剑神邓太阿联手,将其击败。
案桌之上的密档,满满三页,皆是讲述这名北莽军神,按照字迹格式排列,数次累加而成。
红薯看了眼桌上的龙吐珠刻漏,到了午饭时分。
她悄悄离开屋子,不一会儿,端了食盒进来。
徐千秋胡乱扒饭,继续翻看那三页密档。
红薯搬椅子坐在身边,见他嘴角有饭粒,就伸手捡下,放入自己嘴中。
徐千秋也不以为意。
老夫老妻了。
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少年遗---精,都是她收拾的残局。
这丫头,什么事都暖心得很。
便是昨夜的两次梅花开二度,也是水到渠成。
如此,还有啥好矫情的?
红薯拿走食盒,坐下后
轻声道:
“奴婢若今日就死了,公子可会记得红薯一辈子?”
徐千秋心头微微异样,瞥了她一眼,平静道:
“红薯,你若敢死,我就敢忘记你,而且,忘得一干二净。
我说到做到。”
红薯红了眼睛,却是开怀笑着说道:
“公子真无情,奴家好喜欢!”
她就像一位垂帘执政的年轻女皇,虽有紫金宫一批精干女官帮忙处理政事,但是敦煌城之中,势力纠缠,千头万绪,一团乱麻。
诸多事情,都要她一锤定音。
接下来几日,徐千秋帮着她,处理了不少敦煌城决策。
解决一些积累多时的难题。
经过几日相处,见她有条不絮,能够镇静处理各种政事,徐千秋由衷感叹道:
“让你做千秋阁的大丫鬟,还真有些大材小用。”
接下来几日,敦煌城中,愈发暗流涌动。
意图造反,逼宫夺权之人,已相继汇聚而来,进行联盟。
风雨欲来!
第三百七十章 【龙椅上,一夜荒唐】
第381章 【龙椅上,一夜荒唐】
温柔乡,英雄冢。
那一夜,在巨仙宫主殿,龙椅上,她身穿龙袍,高坐龙椅。
君临天下。
若让上了岁数的北莽皇帐重臣,见到这一幕,只会误以为,是女帝陛下返老还童。
暮春时分,龙椅之上,一夜荒唐。
幸好,敦煌城没有早朝一说。
破晓前,二人一起回到庆旒院,洗了个鸳鸯浴。
在她的服侍下,徐千秋换下紫衣,穿回自己的白袍。
红薯绕了两圈,查漏补缺,只求尽善尽美。
实在挑不出毛病,她才一脸惋惜道:
“公子这般装束,像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很好看。
不过,那身紫蟒衣,更好看。”
服侍公子穿好衣服,吃过早餐,红薯走出房间,来到掖庭宫。
站在堆春山上,眺望远方。
敦煌城在红薯姑姑手上,按例,每月十五一朝。
这类朝会,规模不大。
通俗而言,无非就是,城内有资格分一杯羹的各方势力,聚在一起,再次瓜分利益。
之前,敦煌城城主,红薯的姑姑,一直想将城内势力拧成一股绳。
奈何,至死都能达成。
红薯也不奢望这些人,能够同仇敌忾,但是眼下,似乎连表面上的和气,也只是奢望了。
她眯起眼,流露出一丝,与和徐千秋相处时,截然不同的冷冽气息。
经过多日布局,那些跳梁小丑,终于按耐不住,相继浮出水面了。
其实,姑姑一死,这些人就开始鼓噪。
尤其是,在确定北莽第一魔头洛阳,懒得插手敦煌城后,这些个元老,自居老狐狸,便要拿她这个势单力薄的狐媚子开刀了。
时下,城内疯狂流传,关于面首窃权一事,正是她撒出去的鱼饵。
至于面首是谁,再明显不过了。
红薯缓缓走下堆春山,她虽是北凉王府,千秋阁的一等大丫鬟。
但,每年之中,都会有两三个月,来此敦煌城,亲眼看着姑姑如何处理政事。
那些看着她长大的势力,都只知她是“二王”培养的,下一任城主。
下山之时,经过一块花圃,无意间,遇上又早起替老宦官师傅做活的冬寿。
站在花圃外,红薯安静站立。
名为冬寿的小太监,与公子有过一面之缘。
此人心性尚可。
再观察一两年,若心性不改,或可培养一番。
公子看人,向来极准。
小宦官远远瞧见过她,依稀有些模糊印象,将她当成了与恩人(徐千秋)私通的宫中女官。
羞涩笑了笑,腼腆真诚。
小心翼翼,想着,那位大人真是好眼光,这位姐姐长得跟壁画上的敦煌飞仙一般漂亮。
红薯柔声道:“你叫冬寿?”
小宦官赶忙放下手中青铜水壶,眉眼伶俐,跪下请安道:
“冬寿见过女官大人。”
红薯笑道:“起来。”
冬寿缓缓起身,眼神清澈,笑脸灿烂道:
“女官姐姐菩萨心肠,保准儿多福多禄。”
红薯爽朗笑道:“公子果然没看错人,小小年纪,已是个有心人。你师傅常年反复咯血,是肺痨,回头,我让人给你师傅治一治,病根虽不能尽除,但,能让他安度晚年。”
冬寿哇一声哭出来,磕头道:
“姐姐和那位石匠大人,都是活菩萨,冬寿这辈子,都不敢忘记你们的大恩大德!”
石匠大人,指的便是徐千秋。
那日,徐千秋在此偶遇这小太监,随口说了个身份。
这小太监,若培养得好,或许能让葵花宝典,及辟邪剑法,能重现江湖。
那日遇见徐千秋及红薯,两人在逛花园,这小太监误以为,两人是在私通,还好心替二人遮掩一番。
红薯冷淡道:“多哭多跪,进庙烧香,见佛磕头,在宫里是顶好的习性。”
待小宦官抬头,已经不见神仙姐姐的踪迹。
红薯走出掖庭宫,两宫中间,有一条划线,视作雷池。
几名被姑姑亲手培养出来的死士女官,肃穆站立。
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视死如归。
一同走向巨仙宫南门。
一名鹅蛋脸女官轻声说道:
“城主,宫外五百金吾卫骑,已尽数被几大势力收买,随时准备强攻。”
一名身材高大,似魁梧男子的女官平静道:
“小姐,密探传来消息,补阙台摇摆不定,不愿早早露面。
还有,宇文和端木两大家族,按兵不动。
剩余几大势力,皆已公然聚集于白象门外。
借机闯宫政变!
其中,茅家甚至重金,雇了近百位江湖人士,想浑水摸鱼。”
一名长了娃娃脸的紫缎长裳女官,皱眉道:
“城主,为何不让奴婢去联系魔头洛阳?
老城主在世时说过,若这一天到来,便可搬出这尊魔头,弹压作乱势力。
以洛阳的地位,便是霸占了敦煌城,也不会将您驱逐出去的。”
红薯伸手点了下这名女官额头,调侃道:
“胳膊肘都拐向那尊魔头了,洛阳没进敦煌城,便有此等影响力。
若他(她)真进了城,那还得了,你们可不得把我给卖了?”
娃娃脸女官红着脸,鼓起腮帮道:
“宫主欺负人!”
一路上,又陆续加入十几名双手衣袖沾血的老宦官。
宫中内患,已尽数解决。
这些人,在红薯面前,都以臣子自居。
他们皆是红薯姑姑,在临之前留下的暗棋。
这其中,不乏有些原本看似倒戈投入敌对阵营的人物。
一旦真正掀开底牌,就知道,这些老阉人,比起那些带把的金吾卫骑,更为可靠一些。
阉人,更懂得认准一个主子,然后去忠诚。
纵观天下,历朝历代,每当王朝内斗,昏聩皇帝都喜欢放权给身边阉人。
重用这些宦官,去与权相,或者外戚,勾心斗角。
如此做,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权臣,可以坐龙椅。
外戚,可以批黄袍。
但,谁听说过,连子孙都没有的阉人,去自己做皇帝?
三十名身披重甲的黄金甲士,也加入队伍。
红薯笑了笑,自己,也算有了一场隆重的死法。
死之前,她要拉上几百人陪葬。
如此一来,敦煌城就彻底干净了。
她相信,如此的敦煌城,公子肯定有办法掌控。
出了北凉,就再不回北凉。
红薯回首望北。
公子,希望来生还能再服侍你……
今日计划,她没告诉徐千秋。
也没动用天下第一楼势力。
她却不知。
此刻,敦煌城,城门处。
一名白衣公子,手中握剑。
面对五百骑兵,一夫当关。
为她独守城门!
第三百七十一章 【一人守城门】
第382章 【一人守城门】
城外三百步,为首的茅家女子停下后,金吾卫五百骑骤停。
一名三十来岁的英武女子,披银甲,持白矛,骑了一匹通体乌黑的炭龙宝驹。
茅家势大,根深蒂固,是敦煌城建城时,便屹立不倒的元老派。
在诸多势力角逐中,始终不落下风。
很大原因,便是因为,茅家始终牢牢掌控有这五百精锐骑兵。
茅家子弟,历来尚武骁勇,但这一代翘楚,却是一名女子。
名叫茅柔。
敦煌城出了三位奇女子,第一位,当然是被誉为“二王”的城主。
一位,是宇文家族那名,不爱富贵,爱诗书的痴情女子,嫁给了一个卖酒的汉子。
再就,便是当下这名靠武力统帅五百铁骑的茅柔。
城内金吾卫,是为轻骑,近几年来,城外五百骑却都被换成重甲铁骑。
茅柔停马后,死死盯住那名,守在城门口的白衣公子。
长得人模狗样,是她好的那一口!
可惜,大事临头,容不得她贪嘴。
挥了挥手,对身后一名壮硕骑将吩咐道:
“去宰了!就当祭旗。”
茅柔身后,金吾骑尉狞笑着,提枪冲出。
铁骑铁骑,重马重甲,以冲刺巨力撕开一切布防。
金吾骑尉,素来喜欢这种奔袭的快感,与床上欺负那些黄花闺女,是一个感觉。
主子茅柔,让所有她裙下的重骑兵,都心服口服。
带兵和杀人,都极为带劲。
骑尉这辈子最大的念想,就是有朝一日,能爬上她的身上去冲刺。
茅将军有一句话,被整座敦煌城将门子弟所称颂:
“姑奶奶带出来的士卒,夸下一杆枪,手上一杆枪,比起城内五百软蛋金吾卫,强了百倍!”
金吾骑尉,随着马背起伏而调整呼吸,握紧铁枪。
他并未轻敌,那家伙既敢独自拦在城门口送死,多少有些斤两。
敦煌城之中,毕竟藏龙卧虎,大好功业等着老子去挣取,不能在阴沟里翻了船。
徐千秋将手中之剑,春秋,放在脚边上。
对上那名铁骑,不退反进,缓缓前进。
见状,茅柔和五百骑,极为惊讶。
讶异后,都发出笑声。
想拦下一名冲刺状态下的重骑兵,知道得有多少力气吗?
更何况,这位金吾骑尉,枪法超群,在金吾卫中,战力可排在前五!
金吾骑尉与那白衣公子相距五十步时,精气神已蓄势到了顶点。
眨眼过后,十步!
凶猛提枪,就是一刺。
徐千秋侧过头,弯臂,挽住铁枪,一掌拍在踩踏而来的高头大马脖子上。
连人带马,将其拍飞,到五六丈之外。
当场,马死,人将亡。
铁枪环绕身体一圈,徐千秋继续缓缓前行。
经过那名痛苦挣扎的重骑都尉身旁时,一枪点出,刺透头颅,将其钉死在地上。
茅柔皱了皱眉,抬起手,划出一个半弧。
骑兵列作六层,层层如扇面,快速铺开。
其中,有八十随行弓弩手在前,战阵娴熟,在茅柔指挥下,如臂指使。
不论单兵作战,还是集结对冲,都绝非城内五百金吾卫可以媲美。
二十步时,茅柔冷血道:“射。”
箭雨扑面。
徐千秋一手微微抬手,漫天箭羽,骤然停住。
挥手间,反射回去。
顿时人仰马翻,损失惨重。
眨眼片刻,已死亡八十人。
茅柔不再奢望弓弩手能够阻挡,率先冲杀起来。
虽有伤亡,但六层扇形骑阵,丝毫不乱,足见茅家治军之森严。
铁蹄阵阵。
徐千秋眯眼望向那名英伟女将,扯了扯嘴角,微微折了轨迹,直扑而去。
五十步外,拨转马头逃跑的茅柔,脸色阴沉,怒喝道:
“结阵!”
茅柔怒极,沉闷下令道:“杀!”
她眼中那人,一人一剑。
身前五百骑,身后是城门。
徐千秋不动如山。
随手捡起一柄长枪,杀入阵中。
一挥一刺,皆是死亡。
所谓战阵,不攻自破。
才几个眨眼功夫,茅家倾注无数心血精力,和足以堆成小山真金白银,所培养出来的的铁骑,便已经阵亡将近两百人。
被那白衣公子一枪刺穿,削去脑袋,或者裂开重甲,死无全尸。
这与剐去她身上肌肉一般疼痛,她很想一脚踩爆那相貌英俊小王八蛋的裤裆,然后质问一句:
“你知道老娘养这些铁骑,跟养自家儿子一样,容易吗?容易吗!”
茅柔很快安静下来。
五百骑杀一人,对阵一品金刚境,定能将其活活耗死。
但,有一个重要前提。
那就是,死了一两百人后,阵型不乱,胆子没碎,不至于杀溃逃散。
对于这一点,茅柔有不小的自信。
这五百金吾卫骑兵,等同于茅氏亲兵。
她养兵千日,极为看重实战和赏罚,经常拉出去绞杀山寇和马贼。
每次功成归来,别说酒肉赏银,只要敢拼命搏杀,就算是敦煌城里窑子里的那些花魁,茅柔也能花钱请来军营,打赏下去。
气闷的茅柔,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恶狠狠道:
“白衣小子,你死了以后,姑奶奶我,会用铁蹄将你的尸体踏成肉泥!”
茅柔高声道:“别给他换气的机会,用马撞死他!
”
此言一出,金吾骑兵,都杀红了眼。
徐千秋面无表情,手执长枪,一枪一人,绝无落空。
茅柔看着战场中,那惊心动魄的单方面屠杀,冷笑道:
“拉开三十步,丢矛掷枪,捡起以后,再来!”
军心再次凝聚!
局面却不容乐观。
那些掷出去的长矛,再次被反弹回来,射杀自己人。
徐千秋将手中那柄,随手捡来的长枪掷出,隔空取物,招来春秋,握住春秋剑,飞身而起,直线那位发号施令的茅家女子。
所到之处,两侧骑兵,脖颈出纷纷绽放出一抹血珠。
尚未拔剑,便已杀人。
剑气横溢,无风自起。
茅柔眯起眼,这一次,并未退走。
与两名重甲骑兵一起,手持莽刀,大踏步与徐千秋展开对冲。
第三百七十二章 【屠城】
第383章 【屠城】
宫城白象门外,枭雄林立,各自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
除了这些大人物遥遥对峙外,宫外五百金吾卫,也已剑拔弩张。
其中一批人,两百骑,再有三十黄金甲士坐镇。
另外一批人,人数略多些,有三百人,而且掺杂了许多鲁家死士。
更有茅家重金引诱来的一百余江湖人士。
一半,是敦煌城本土势力,一半,是近日由城外渗入的亡命之徒。
这批人,密密麻麻聚在一起,声势不小。
红薯形单影只,站在空落落的宫门前。
伸出一指,抹了抹红如胭脂的嘴唇。
她笑了笑,可惜没大雪。
来到城门,红薯已准备就绪,欲出手杀人。
她所过之处,人海分开。
城外五百骑,及各色人等,不曾有一人入城。
城门处,只有一人,血衣血剑,扛剑入城。
一身鲜红,已看不清衣衫原本颜色。
他一手扛剑,一手提着一颗女人头颅。
徐千秋来到红薯身前,将手中头颅丢出,擦了擦手上血迹,说道:
“这娘们,名叫茅柔,对她的五百骑许诺,只要杀了我,就给那人手下吹奏一曲箫。
可惜,那五百骑,以及她自己,都没这机会了。”
说罢,他看向红薯,说道:
“你是我的女人,谁要杀你,来,我就杀谁。”
血衣血剑,一人之外,入眼之处,遍地是尸体。
无一活口。
五百骑,外加几大势力所聚集而来的人员。
共计三千兵马,无一活口!
茕茕孑立在宫门外的红薯,一袭锦衣,无风飘摇。
眼眶湿润,眼眸赤红,五指成钩。
几乎刹那入魔。
明事理以来,她从未如此失态。
便是姑姑去世时,都不曾如此。
徐千秋将春秋剑插在地上,对她摇了摇头。
红薯激荡心情,湿润眼眶,终于逐平静下来。
此时,城内信号相继升空,五光十色。
杀声骤起!
红薯抬头,诧异望向空中。
无数信号弹,似乎更像满城烟花。
兵器交接之声,不绝于耳。
这不是她的计划!
难道?
她看向自家公子。
徐千秋挥袖间,眼前一道强烈白光闪过,所有人下意识闭上眼睛。
待睁眼时,他已换好了一身干净衣服。
徐千秋将手中血衣折叠好,递与身旁之人,说道:
“将此衣物送往北莽王庭,赠与女帝,就说,北凉徐千秋前来拜访,区区薄礼物,不成敬意。”
“是,我这就去安排!”
天下第一楼暗探领命而去。
既然为拓跋菩萨准备了见面礼,总不能少了女帝那份。
这时,城门处走来一名干净清爽的文雅男子。
徐千秋默不作声,将春秋从地上拔出。
杀人不见血,确为神兵利器!
男子来到身前,微微执礼道:
“在下徐璞,北凉老卒,见过世子殿下。
我来敦煌城前,算是朋友李义山的死士。”
徐千秋客气道:“徐叔叔不必多礼,我听师傅提起过你。”
徐璞,当年北凉轻骑十二营大都督。
男子继而单膝跪地,嗓音沙哑,轻声道:
“末将徐璞,见过王爷。”
北凉王府,死士无数,而眼前之人,徐千秋早就闻其名。
虽素未蒙面,但知道其名字,及过往战绩。
徐璞身份极为特殊,曾官拜正三品。
在军中,与兵仙陈芝豹的师傅吴起,地位相当。
两人在北凉三十万铁骑之中,声望堪称伯仲之间。
不过,徐璞的形象更倾向于儒将。
至于,为后来为何弃官不做,成了死士,这又是一段不为人知的秘辛。
徐璞眼神真诚和煦,看了眼拿着血衣离去的不明身份之人,笑了笑,问道:
“殿下可要调息一二?”
徐千秋摇摇头。
死士徐璞看了眼城外遍地尸首,又看了看红薯,直白说道:
“殿下如此计较这些儿女情长?”
徐千秋缓步入城,一字一字平淡道:
“我今天若连自己女人都保不住,日后又何谈一统天下?”
徐璞哈哈大笑。
整整二十年啊,积郁心中二十年的愤懑,一扫而空。
笑出了眼泪。
徐千秋疑惑地转头看了一眼。
徐璞收敛神色,终于多了几分发自肺腑的恭敬,微笑道:
“当年,李义山和赵长陵有过争执,李义山说,你可做北凉王,赵长陵不赞同,说,陈芝豹足矣!外姓掌王旗也无妨。”
闻言,徐千秋扯了扯嘴角,看似无心,说道:
“那老家伙,还好死得早!”
说罢,又好奇问道:“那徐叔叔如何看?”
徐璞眯眼望向城外,满脸欣慰,轻轻说道:
“在徐璞看来,殿下选择站在城门口,胜负仍是五五分,可走入城中后,李义山便赢了赵长陵。”
徐璞突然说道:“李义山断言,吴起绝不会惦念亲情而投靠殿下,此次赶赴北莽,殿下可曾见过?”
徐千秋微微眯眼,一丝杀气,稍纵即逝,平淡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但他或许以为,我没认出他。”
此时场中,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片刻间,城内血流成河。
几大势力,除北凉暗中扶持的,其余叛乱分子,尽数被血洗。
无一例外!
即便是能够沉得住气的补阙台,准备坐收渔翁之利,也遭到血洗。
宇文家,端木家等等,可谓是倾巢出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黄雀还未来得及展翅,便已被猎人枪杀。
乱象之中,各自逃命,什么联姻亲情,什么多年交情,什么唇亡齿寒,比得上性命重要铲除掉这帮逆贼带来的权力空位来得实在?
有个别江湖莽夫侥幸逃出来,徐璞笑了笑,开始着手杀人。
他作为北凉军,六万轻骑大都督,武功自然不弱。
二品巅峰。
此刻,大局已定,仔无人敢拦。
徐千秋手握春秋剑,径直走到锦衣红薯眼前,抬起手,作势要打。
她泪眼婆娑,根本不躲。
红薯死死抱住这个,方才的红衣血人,死死咬着嘴唇。
嘴唇咬破后,丝丝猩红。
最终,徐千秋只是伸手捏了捏她脸颊,瞪眼道:
“如此重要的行动,你是不打算告诉我?
打算用命拼?
你若死了,你真以为,我真能忘记你?
做丫鬟的,就不能让家公子省省心?
再者说,做了我的女人,就不能乖一点?
就罚你今晚龙袍伺候,三天下不来床!
让你长长记性!”
第三百七十三章 【魔头洛阳,入敦煌城!】
第384章 【魔头洛阳,入敦煌城!】
敦煌城大战落幕。
几大家族,除早已暗中投靠北凉外的几家外,其余之人,尽数被血洗。
无一逃脱。
这其中,甚至包括慕容宝鼎的儿子。
又是一份见面礼啊!
今日过后,敦煌城,将彻底成为北莽境内最为特殊的存在。
城内亦不乏一些高手,二公子徐凤年再次手握割鹿刀,找人练手。
刀法愈发狠辣,刀刀毙命。
刀意,已初窥门径。
如此,战力倍增!
如今,弟弟徐凤年,若拔刀,可以金刚战指玄。
接下来,一些收尾工作,追杀残兵败将,则由徐璞负责。
看着这位北凉老将离去的背影,徐千秋笑道:
“仁不投军,慈不掌兵。
今日之后,这位老将也总算能归心北凉,为我所用了。”
红薯笑道:“恭喜公子,再添干将。”
徐千秋笑道:
“今日若非我执意要屠城,只怕徐璞这辈子,都不会下跪喊一声王爷。
与我,最多以叔侄相称。
你是不知道,这些军旅出身的春秋名将,骨子里个个桀骜不驯,看重军功,远重于人情。
徐璞已算是难得的异类了。
像那个,和我师父一起称作左膀右臂的谋士赵长陵。
千古名言,三岁看老,可我还未出生时,徐骁还没有世子,这老家伙就料定,将来北凉军要交到陈芝豹手上,如此才算安稳。
老家伙死在西蜀皇城外二十里,躺在病榻上,不说如何给他报仇,而是拉着徐骁的手说,一定要把陈芝豹的义子身份,去掉一个义字,他才能安心去死。”
这话,红薯没敢接茬。
望向宫外的血流成河,徐千秋神色冷漠,转身朝宫内走去。
至于红薯,还需留下收拾残局。
她望着这个背影,记起那一日在殿内,她穿龙袍,坐龙椅,一刻欢愉,抵一生。
此时才知道,与姑姑这样,为一个男人,选择一座孤城终老,白首一生,也不是多么可怕的事。
似心有所感,徐千秋突然转身,展颜一笑。
红薯刹那失神。
不知此生,他最终到底会爱上哪一名幸运的女子,姜泥?
红薯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亡国公主,太矫情!
她觉得,要更大气一些的女子,才配得上公子,值得他去爱。
青鸟?
这个老爱与自己作对的冷艳女子,红薯还是挺喜欢的。
今日城内的计划,若她猜得没错,实施之人,应该就是青鸟。
当然,这仅是红薯心中所想,至于公子如何抉择,她都支持。
徐千秋虽被人伺候惯了,但也不是那等,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世子殿下。
回到庆旒斋,独自沐浴更衣,换了一身洁净衣衫,神清气爽。
敦煌城,大局已定,各座宫殿的宫女宦官,按部就班,安分守己。
宫外那些风起云涌,对她们而言,无非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大人物们的荣辱起伏,与他们无关。
惊扰不到他们这些小鱼小虾的生活。
不过,他们还是十分喜欢现任宫主做敦煌城的主人。
赏罚分明,而且,比起上任几十年如一日冷如冰山的城主,要多了些人情味。
徐千秋坐在繁花似锦的院子石凳上,看着手中的颜色书刊。
这种东西,没前世的小视频好看。
随便翻了翻,也就没了兴趣,随手仍在一旁。
一场暮春苦雨,骤然泼下。
没等来红薯,却先等来徐璞的拜访。
徐千秋吩咐了些尘埃落定候的处理事宜,这位北凉老将一一记在心里,不敢遗漏。
二人一起走入斋子,徐千秋说道:
“魔头洛阳何时入城,才是当下敦煌城的真正劫数。”
敦煌城有一半行宫,都是洛阳的地盘。
敦煌城内,无数人对这位神秘的主子,既期待,又害怕。
洛阳的到来,必然会对敦煌城城主之权,造成极大地冲击。
此时,城外,瓢泼大雨。
一袭白衣,去过了采矶佛窟,缓缓走向敦煌城。
白日大雨如黑幕,女扮男装,白衣格外显眼。
雨滴在她头顶一丈外,便蒸发殆尽。
一些逃散溃败的茅家金吾卫骑兵,路上见到这位菩萨女相的俊美男子,心生歹意。
只是,还未来得及出声,便已于大雨之中,连人带马,大卸八块。
死无全尸。
这魔头,杀心极重!
城内,红薯处理好相关琐事候,便急急忙忙回来陪伴在自家公子身边。
她知道,公子定不会久留。
敦煌城既大局已定,那,离开之日便不久矣。
她很珍惜能够陪伴在公子身边的每一刻。
三人两伞,一起走出芭蕉飘摇的庆旒斋。
走出复归安详宁静的巨仙宫。
三人准备前往徐璞所在酒肆,喝些地道的北凉绿蚁酒。
徐璞在北莽的隐藏身份,便是酒家老板。
位置就在主城道上,笔直走去即可。
大雨冲刷,鲜血和阴谋,一并落入水槽。
不过,城禁相比往常,要森严许多。
一些个谋逆余孽,在家将忠仆护送下,乔装打扮,试图逃出城外。
最终,尽数被识破身份,当场截杀。
至于,是否真有侥幸之人,能够逃出生天,成为漏网之鱼,天晓得。
一路上,说起徐璞老将的感情经历,红薯缓缓道来:
“曾经有一位独具慧眼的宇文家女子,相中了大都督,不惜私奔,跟家族决裂,嫁给了大都督,做了贩酒的老板娘。
只是后来,不知为何,却选择反回家族。”
徐璞平淡道:“是改嫁!嫁给了端木家的长公子。
但我不怪她,这世上,能有几个女子,乐意与一个不上进的男子白头偕老?”
对这老将的私人之事,徐千秋不感兴趣,也不打算插手。
该如何做,让这老家伙自行决断。
徐千秋只是笑笑,说道:
“这些女子,看似可歌可泣,其实说到底,既看错了男子,也误认了自己。
富贵悠游时,不谙世事,一方面,家境优裕,看不起那些鲜衣怒马,胭脂檀榻。
可,真跟了男子吃苦,才逐渐知道,那些黄白俗物的厉害之处。
与闺密闲聊时,次次听她们说起山珍海味,说起最新衣裳,珠玉金钗。
跌落枝头变麻雀的女子,或许并非真图这种享受,但心里终究不太好受。
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再去看身边那个没出息的男子,甚至还要连累自己吃苦受累,自然而然,心思就变了。
当初那些,转问夫君,画眉深浅入时无,悄然间,也就成了两看相厌。”
徐璞愕然。
显然被这个年轻人一语中的了。
徐千秋想起前世,那花花都市,什么海誓山盟,终究还是抵不过柴米油盐。
甚至有女直言:男生没钱,就别谈恋爱!
三人前往城门小酒肆。
此时,白衣入城。
城门处,几十人无一全尸。
狭路相逢。
徐璞远远望着那白衣男子,倒吸一口凉气,沉声道:
“魔头洛阳!”
一旁,红薯却在盯着魔头某处,认真端详。
这魔头,真是女的?
第三百七十四章 【洛阳VS徐千秋】
第385章 【洛阳vs徐千秋】
江山代有枭雄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其人所穿衣服,颜色各异,多种多样。
青衣,红衣,紫衣……
可历史上,极少有一袭白衣。
如今天下,终于迎来两个。
其一,北凉徐一指。
其二,北莽洛阳。
洛阳所到之处,见神杀神,佛挡杀佛。
她第一次现身于江湖之中,死在她手上的,便不下千人。
其中,有拦路的无辜百姓,可能只是多瞧了她一眼,便被绝杀。
有闻讯赶至拦截的豪侠女侠,也死无全尸。
而这位白衣魔头,脚步不停,辗转八州,最后杀至北莽王庭。
中途,不乏有十大宗门里的高手阻拦。
提兵山的一位副山主,采矶佛窟的一位扫窟老僧,道德宗的一位嫡传真人。
结果,无一例外,死无全尸。
洛阳出道以来,杀人如麻,杀人不眨眼。
这两个说法,放在魔头洛阳身上,实在最合适不过。
这日,依旧大雨。
白衣才入城门,便遇上了走向酒铺子的一行三人。
白衣遇白衣。
身为北凉死士,在敦煌城隐姓埋名多年的徐璞,当即踏步上前,挡在两人身前。
身上气机不断涌动,随时出手,搏命一击。
他也知道,自己绝无再次出手,使出第二招的机会。
路遇高手,主动散发气机,最惹人不快。
同时,这也是行走江湖,极为忌讳之事。
不过,徐璞此刻已顾不上这些。
对身旁这位晚辈,北凉未来的希望,他虽不至于有了臣服之心,但,却有舍命相护的决心。
自己身为当年的轻骑十二营大都督,麾下七八万骑兵,与先锋军大都统吴起平起平坐,而且,与李义山互引为知己,以及这么多年来,北凉对他这位儒将的器重。
无论如何,今日,自己可以死,那位叫红薯的丫头也可以死,但殿下,必须活着。
这就是北凉死士的意志!
徐璞一生行事严谨,恪守本分,最终,心甘情愿做了敦煌城的死士棋子。
在得知已继承北凉王位,成为北凉新王的徐千秋,孤身入北莽时,他便早已做好了拼死护道的思想准备。
天下劲旅无数,可,能彻彻底底死战到底,不剩一兵一卒的,只有北凉军,以及拓跋菩萨的亲卫军。
一直以来,徐璞皆以北凉老卒自居,因此,由岂会怯战!
魔道第一人又如何,大不了一死!
红薯深呼吸一口。
准备踏出,却被徐千秋一把拉住,对她微微摇头。
白衣洛阳入城,驻足雨中。
手中无伞,身上却滴雨不沾。
在她眼中,没有徐璞和红薯,只是眼神玩味,望向平静对自己投以目光的徐千秋。
这位身居北莽魔道,唯我独尊的枭雄,伸了个懒腰,缓缓走来。
任由雨点砸在衣衫上,尽显那具不算十分凹凸有致的修长身材,说道:
“黄宝妆终于死了。”
似自言自语,又似说与谁听。
双方相距不足二十步,红薯第一次见到这名大魔头,早已视死如归。
徐璞则是第二次,当年,敦煌城主“二王”,即红薯的姑姑,与洛阳一战时,他曾在城头远远观看。
虽瞧不清面孔,但洛阳身上的那股势,换做谁,都假扮冒充不来。
便是拓跋菩萨,也不行。
这位白衣魔头身上那股子杀气,独一无二。
江湖百年,独一份儿!
忽地,徐璞的念头立即改观。
因为此刻,一位戴着面具的黑袍小丫头,从天而降。
来人身上杀气,与魔头洛阳,如出一辙。
小丫头护在在自己大哥哥身旁,面具之下,微微皱眉,却一言不发。
动手与否,她只听大哥哥的。
见到来人,白衣洛阳饶有兴致,诧异道:
“小瞎子,好久不见!”
“大哥哥,我可以骂她吗?”她拽了拽徐千秋的衣角。
闻言,徐千秋笑了笑,轻嗯一声。
雨幕之下,下丫头微微抬手,中指向下,冷冷道:
“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弱!”
此言一出,徐璞当即傻眼。
红薯也愣在当场。
公子收养的瞎眼小丫头,名叫徐九月,她认识。
小时候在北凉王府见过她。
可是,如此嚣张,敢当面说北莽魔头洛阳弱的,天下只此一人。
小丫头,你这么嚣张,你家公子知道吗?
只是,这丫头身上的杀气,为何与魔头洛阳,如此相似?
简直一模一样!
令人惊掉下巴的是,被人当面说弱,大魔头洛阳竟只是笑笑。未曾暴起而杀人。
“小瞎子,境界高不一定战力就强,听说你在皇宫被人埋伏,重伤而逃,现在可痊愈了?”
小丫头冷哼一声道:“我早晚把拓跋菩萨的头砍下来当球踢!”
徐璞咽了咽口水。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但是不敢太明白。
有时候,糊涂些,能活得久一点。
他看了看身旁的年轻世子殿下。
难道,天下传言是真的?
殿下真的是陆地神仙?
此前,如此传言,他也是不信的。
今日,好像不得不信了。
而且,他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了秘密。
不该自己知道的秘密。
多年以前,徐九月与洛阳曾有素面之缘。
徐九月也是唯一一个,知道洛阳是天下第一楼之人的人。
但是,两人一直不对付。
徐九月称洛阳为“神经病”,因为她是双重人格。
魔头洛阳,则唤她“小瞎子”。
两人所修功法,一模一样。
故而,杀气同出一脉。
但,小丫头的天赋更高一筹,而且,有幸得一场天大的机缘,故而,境界一直压着洛阳一头。
这让洛阳很是不爽。
境界高,战力不一定强,便是她的名言。
近观洛阳,虽有些女子面相,但徐璞打死不信,眼前之人会是一名女子。
但,在飞狐城挂剑阁,与之秘密会面的徐千秋却心知肚明,她的确是女子。
而且,兼具天人相,和龙妃相。
口衔骊珠。
而且,非常年轻。
洛阳的卓绝天赋,足可与李淳罡相媲美。
徐千秋问道:“黄宝妆怎么死了?你的骊珠呢?”
既是洛阳,也是黄宝妆的棋剑乐府女子,并没有答复他的疑问,只是摸了摸肚子,自言自语道:
“又饿了。”
徐千秋知道,这魔头说过,一饿就要杀人。
比起那善良的黄宝妆,实在是天壤之别。
徐千秋正要开口,洛阳终于正眼看向如临大敌的红薯和徐璞,皱了皱眉头,说道:
“你怎么长得跟那老婆娘如此相似?
难怪你姑姑要我留你一命。
我不杀你,滚回紫金宫,此生不许踏足掖庭宫半步!”
徐千秋一把搂过红薯,说道:“她是我的女人!”
红薯妩媚笑了笑。
女人二字一出,洛阳神色瞬间变幻,一步踏出,出现在红薯身后,轻轻一掌,拍向她的心口所在。
几乎同时,徐千秋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这魔头,虽是天下第一楼之人,却独来独往,而且极有个性,不服管教。
这,才是魔头洛阳!
第三百七十五章 【洛阳vs桃花剑神邓太阿】
第386章 【洛阳vs桃花剑神邓太阿】
骤然间,天地变色。
雨丝如千万柄飞剑。
一旁,徐璞仅是抵挡剑势,便已苦不堪言。
拼着千剑万剐,奋力脱离两人站圈。
洛阳是近百年来,进入天象境的最年轻一人。
这一点,比武榜前三甲的王仙芝,拓跋菩萨,和邓太阿,都要惊世骇俗。
徐千秋注视着一袭白衣的魔头洛阳,出声道:
“红薯,徐璞,你们回酒铺等我。”
红薯率先转身,她知道,自己在这里,只会拖公子后腿。
徐璞犹豫了一下,也往后撤退。
洛阳破例并未追杀。
不去理睬离开的两人,说道:
“姓徐的,你刚刚杀了三千多人,消耗巨大,只怕此刻,你并非是我的对手。”
“是吗?”
话音落下,徐千秋体内五行运转,内力瞬间充盈。
洛阳微微变色道:
“瞬间便能恢复巅峰状态,你这是耍赖!”
洛阳手指微微用力,雨中万千玉珠所凝结的飞剑,弯出一个弧度,笑道:
“其实,你可以给我一个不找你打架的理由。相比之下,我更想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其实,自己的身份也没必要瞒她,徐千秋直截了当说道:
“北凉徐千秋。”
洛阳面无表情说道:“我早该猜到是你。”
洛阳收手,变得平静,毫无魔头气势。
大雨渐停歇。
此地无山,不见雨后山渐青。
洛阳问道:“你是李淳罡颇有渊源,这我听说过。
不过,你与邓太阿有什么关系?
我一路杀来,就是想传话给这位新入剑仙的剑客,想和他一战。”
徐千秋撇撇嘴,说道:
“你真当自己举世无敌了?”
说罢,自己笑道:“还我黄宝妆,相比你这个魔头,我更喜欢那个温婉妹子。”
洛阳笑了笑,杀气横生。
不过,并非针对口无遮拦的徐千秋。
而是城头上一名负剑男子。
乌云散去,天上只有一缕阳光透过缝隙,洒落人间,恰巧映照在那名剑士身上。
恍恍惚惚,如仙人刚下天庭。
那名面容并不出彩的中年剑士,飘然落下,有些笑意,说道:
“知道你在找我,只是不知道,你竟这般年轻。”
洛阳屈指弹掉周边雨珠,望向这名,于近日才与拓跋菩萨战过的当代剑道新魁首,眼神炙热。
她猛地跺脚。
满街雨水溅起,便是无数柄飞剑。
你为天下第三的新剑神,我便以飞剑杀你。
武榜排名,我之所以排在你身后,只是未曾与你一战。
仅此而已!
这就是天下第四人,洛阳的自负!
一旁,徐千秋未曾阻止直接出手的洛阳,也没有要帮邓太阿的意思。
他不去看那些剑意凛然的万千飞剑,而是望向城中某个客栈方向,传音道:
“这一战,你闭上眼睛,仔细观摩,或许会有所悟。”
客栈之中,参与青鸟计划,刚刚杀人回来,洗漱一番,换下衣服,便听到兄长传音的徐凤年,愣了一瞬。
闭上眼睛,仔细看?
外人或许不懂,但,已入金刚境的徐凤年,却深谙个中三味。
飞身而上,来到屋顶。
盘膝而坐,闭眼观战。
一旁,缺了门牙的老黄,已经与之上床的贴身扈从舒羞,分别护在徐凤年左右,为其护法。
若论杀人术,邓太阿可称得上真正举世无双。
如今他亲自出剑,洛阳定不会那般闲适轻松。
邓太阿剑招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这一点,便是李淳罡都不曾否认过。
徐凤年睁眼观战,就是捡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
听兄长指导,闭眼以后,五感消失一感,其余四感,无形中可增强几分。
这浅显道理,便类似于,瞎子的耳力,往往能出众,聋子却容易异于常人。
红薯和徐璞,远离战场,回到酒铺。
戴着面具的瞎眼小丫头,倒是一直跟在徐千秋身旁。
此战,对她也会有不少帮助。
这一日,天下第四洛阳,挑战天下第三等太阿。
战罢,敦煌城南门,城墙,尽数倒塌。
以徐千秋所在之地为南北界线,南边城池,全部毁去。
这一战,第三还是第三,第四仍是第四。
战败的洛阳,远远瞥了徐千秋一眼,冷哼一声,转身而去。
邓太阿飘然而下,颇有高人风范。
但徐千秋却一眼看穿,这老家伙也不好受,内力所剩无几,而且受了内伤。
怀抱一缕桃花枝的邓太阿,望向满眼沟壑纵横,城垣倒塌,平静道:
“与拓跋菩萨一战后,不胜不败。
之后,一路东行,到吴家九剑遗址。
这期间,出现过提兵山山主,棋剑乐府的铜人,还有几名魔头。
我与之各自战上过一场。
至于方才之人,刚刚胜过洪敬岩的洛阳,我早已御剑空中发现了她。
这场车轮战,由拓跋菩萨起头,由洛阳结尾,不枉此行。
不过,老夫虽已入陆地剑仙之境,对你,却仍观之不透。
那魔头对你似乎与他人不同,她入城,在见你之后,其实心中已没了杀机。
能让天下第一魔头收起杀机,你们之间,只怕没那么简单。
不过,老夫不感兴趣,你大可放心。
与拓跋菩萨一战,多谢你相助,为我争取了突破的时间。”
对此,徐千秋避而不谈,笑道:
“北莽此番行事,车轮战的手段,太不地道了些。”
没有毛驴,但仍抱着桃花枝的新剑神,站在一道鸿沟之前,说道:
“见水劈水,见山开山,就算武榜八人皆在前头等着,我邓太阿也绝无绕道的可能。
这种大道理,说给别人听,兴许有些扫兴。
不过,你独身入北莽,想必要不了多少时日,他们招呼你的手段,定比我更为精彩绝伦。”
这时,一直闭口不言的小丫头突然开口好奇道:
“为何是九人?”
邓太阿看向这个带着面具的黑衣,满身杀气的小丫头,心中太多费解。
半步陆地神仙!
天下第三的邓太阿,突然有种活到狗身上的感觉。
只是愣了一瞬,他答道:
“因为排行第十的徐一指,水分太大,或许该是前三。”
他这话,小丫头爱听,对公子的排名,她一直不太服气。
竟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
不知为何,眼前之人虽戴着面具,但邓太阿能察觉到,她在笑。
真是个神秘的小姑娘!
第三百七十六章 【与桃花剑神邓太阿谈话】
第387章 【与桃花剑神邓太阿谈话】
舅帮一次的邓太阿摇了摇手中桃花枝,望向徐千秋,问道: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于武帝城时,我将十二柄飞剑赠与你,却并未将御剑杀敌之法传授于你,你是为何……”
徐千秋笑了笑,对眼前这个新任剑道魁首,陆地剑仙,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至少,“就帮一次”这份情,他承下了。
此番,邓太阿孤身入北莽,除想要与拓跋菩萨一战之外,还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以己为饵,将北莽搅乱。
那些潜伏再去水下的鱼,惊醒,漂浮到水面之上。
如此,他这位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不管目的是什么,都会事半功倍。
直白而言,是为他探路,保驾护航。
而这一举动,很有可能会葬身北莽。
但,桃花剑神邓太阿还是来了。
而且,是背剑而来。
徐千秋并未解释,而是从袖中取出一本秘籍,将其递了过去。
见状,邓太阿怀中桃花枝停止摇动,微微诧异,望向眼前这个白衣少年,却未伸手接过那秘籍。
似乎不明白,如此贵重之物,为何能如此轻易便赠与他人。
徐千秋心思玲珑,一眼便知他在想些什么,于是说道:
“舅舅,收下,这或许能让你的剑道借鉴一二,更上一层楼。”
一句舅舅,邓太阿哈哈大笑。
笑声直震九霄。
然后,接过秘籍。
小李飞刀(破碎虚空版)字样,映入眼帘。
简单翻阅两页,一代剑神,眼帘之之,金光愈发浓烈。
忽地,他将秘籍合拢,收入袖中,对徐千秋微微拱手,以示谢意。
徐千秋回以微微一笑。
二人之间,并未多言。
除邓太阿武道地位超然外,还有便是,二人之间有一层沾亲带故的关系。
邓太阿就容颜气态而言,并非是那等卓尔不群的男子。
人到中年,笑脸泛泛,更多像是个好脾气,好说话的邻居大叔。
甚至,还不如卖酒多年的徐璞更有雅气,或是威严。
这位桃花剑神,剑不出鞘时,返璞归真,就愈发不显山露水,和蔼和亲。
邓太阿展开望气术,看出徐千秋身旁戴着面具的黑衣小丫头特殊的天人之相,问道:
“童养媳?”
徐千秋瞬间傻眼:“呃……”
徐九月:“……”
面具之下,有些窃喜,有些担心,有些开心,有些复杂。
万般情绪,便是她自己,也难以明了。
见两人诧异之态,桃花剑神哈哈一笑,一笑揭过。
看了眼城外还未干涸的鲜血,及陆陆续续运走尸体的搬尸人,邓太阿调侃道:
“跟你爹一个德行,年轻时都不安分。
说实话,前些年,我一直觉得徐骁配不上我姐,替她不值。
此番入北莽之前,在边境上,被他拦了下来。
死皮赖脸,将我逮住,灌了一通酒。
酒后,对他印象改观不少。
虽然还是没明白,当年我姐为何要跟他私奔,不过,觉得跟了徐骁这个大土棍,起码过得开心舒服。
别的不说,徐骁这辈子就娶了她一个媳妇,就很难得。
也没什么对不起我姐的人了。”
说到此处,邓太阿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你不一样,记得多娶几个媳妇儿,光宗耀祖,儿孙满堂,光大门楣,如此才好。”
徐千秋愕然。
这么双标的吗?
徐千秋也不与他客气,请教了一些修行上的问题。
自己境界太快,根基不稳。
而且,自己是感悟天道,一步登仙。
遇强则强,本就是开挂。
虽如此,自身境界实力,还需稳固才是。
一如邓太阿,李淳罡这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慢慢修炼上来的强者,修道经验,便是最为宝贵的财富。
徐千秋所问,邓太阿知无不言,将他的一生修炼感悟,一一告知。
这令他感悟匪浅,对修炼大有裨益。
特别是天象境。
何为天象境,天象,天之相,地之相,自然之相,人之相……
一旁,小丫头也听得极为认真,一字不落,完全记在脑海之中。
她如今已是半步陆地神仙,临脚一步,不知何时才能突破。
能听邓太阿这等强者教导,毫不藏私,天下最大奢望,莫过于此。
小丫头心里清楚,自己是沾了大哥哥的因果。
最后,邓太阿望向城中某个方向,笑道:
“我看得出来,你与那位魔头似有些渊源,但千万记住,还需小心行事。
洛阳新败棋剑乐府同门师兄洪敬岩,乘大势而来,我却连番苦战,所以她雨剑八百道,都结结实实刺中了我,这会儿,五脏六腑并不好受。
不过,我已入陆地神仙,还扛得住。
至于她,只受了我一剑,击碎了心窍骊珠,算是一珠抵一命。
一半是她故意所为,一半是难逃此劫。
或许,她邀我一战,本就是想要一举两得,甚至一箭三雕。
这女人不简单,其中古怪,还需你自己去探究。”
徐千秋点头道:“舅舅放心,她不会伤害我的。”
邓太阿看了眼天色,轻声感慨道:
“王仙芝这老头儿,等了一甲子,我们这些人都没能把他拉下来,拓跋菩萨和曹长卿也都不行。
以后,就得看你,洛阳,南宫仆射,小丫头,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察觉他语气有异,徐千秋问道:
“舅舅接下来有何打算?”
太阿没卖关子,给出答案,说道:
“我要寻访海外仙山异士,砥砺剑道。”
邓太阿豁达笑了笑:
“天下剑士,百万之众,应该有几人真心去为剑而生,为剑而死。
以后,我若无法返回中原,临死之前,也学李老前辈,借剑一次。
省得以后,江湖忘了我邓太阿。”
他随即修正道:“邓太阿忘记无妨,不能忘了邓太阿的剑。”
邓太阿临行前,指了指身前满目苍夷,见徐千秋点头,最后说了一句:
“北莽清净福地道德宗,有一座雾霭天门,你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一
看。
不需多少时日,你的行踪将不再是什么秘密,届时,你在北莽将寸步难行,自己小心。”
徐千秋抱拳道:“多谢舅舅,保重!”
邓太阿负剑轻吟,飘然远去,话音寥寥。
“梦如蕉鹿如蜉蝣,背剑挂壁崖上行。”
第三百七十七章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开拔!】
第388章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开拔!】
接下来,整整三日,南门一线,都可以看到一个年轻人,腰间挂着一把枯木割鹿刀,轻轻摩挲刀柄,在那里仔细端详每一条剑痕,每一条沟壑。
见弟弟如此勤奋,徐千秋暗自点头。
主角不愧是主角,除金手指及机遇外,大毅力亦不可或缺。
如此,方能成事。
三日间,敦煌城大变样,翻天地覆。
敦煌城已重建。
但从此,分为内城与外城。
内城,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除此之外,敦煌城突然入驻一支十万人的军队。
军队,乃是北莽王庭的军队。
不过,却打着勤王的旗号,前来投奔。
洛阳入城,红薯登位,正式宣布上一任城主的死讯。
十万军队的将军,声称是前任城主的布局棋子。
得令,在其去世后,前来辅佐新任城主登位。
其实,北莽王庭对这位出至董卓帐下,如今却选择背叛的名将,大多数人自不会相信他的一人之炎。
更多的,已基本确信,他乃天下第一楼之人。
上一任城主若有这本事,也不至于落败。
北莽与天下第一楼,二者之间的结怨,由来已久。
如今,天下第一楼终于开始插手王庭内务,占下一城。
意欲何为?
这一举动,与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是否有所关联?
天下传言,第一楼与北凉有所联盟,如今看来,消息应该属实。
如此,只怕那位北凉新增,孤身入北莽,目的没那么简单。
但,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王庭的大人物们,纷纷猜测,却不明所以。
董卓大发雷霆,已开始着手整顿边境,调整部署,待一切尘埃落定,便会分兵攻打敦煌城。
自己的手下,得力干将,如今却选择背叛,还带走了自己的十万精锐,这让董卓如何不怒。
不论是,为报断臂之仇,还是清理门户,敦煌城,他必须攻打。
迄今为止,对敦煌城之事,女帝一言不发,似乎默许了董卓的计划。
但,出兵之日,还有段时间。
边境被突然抽走十万精锐,这对边防来说,是个极大的漏洞与威胁。
果然,第二日,边境就传来军情,十万火急。
多年来,一直驻扎不动的北凉三十五万铁骑,越过边境线五十里。
距离北莽边境线,也不足三十里。
大战一触即发。
此消息一出,天下震动。
北莽王庭,离阳王朝,纷纷侧目。
徐骁这是想干什么?
造反?
灭了北莽?
大战千钧一发,突然顺势十万精锐的董卓,额头直冒冷汗。
如此境况,欲调兵前往攻打敦煌城,已不可能。
只能静待时机。
除军事驻扎外,敦煌城还采取了贸易自由的策略。
各种苛杂赋税,免除大半。
一时间,敦煌城经济贸易,呈现繁荣景象。
谁也没注意到,在这繁华之下,暗流涌动。
敦煌城日夜挖掘地道。
与此同时,十万吨炸药,分批秘密运进城内。
敦煌城最近,已成了北莽万众瞩目的焦点。
单说那屠城之举,十大家族,基本上北被血洗殆尽,人头滚滚,而且,城外三千甲士,也无一生还。
如此血腥,怎能不吸引目光。
北莽四象,北莽蛛网,不断往城内渗透。
却每日总会多出一些尸体。
天下第一楼,再次出手,双方的较量,已摆在了明面上。
这些阴暗手段,层出不穷。
洛阳选择坐视不理,但,若有高手入城,则会被她无情击杀,毫不留手。
敦煌城,有她一半儿!
这也是为何,徐千秋要将其召回来的原因。
与邓太阿一战,洛阳身受重伤,需要个地方修养。
敦煌城就是她最好的选择。
昨夜,徐千秋与洛阳密谈。
之后,他离开了行宫。
整座敦煌城,万千百姓,知道魔头洛阳进城,入主掖庭宫后,几乎一夜出逃近万人。
后来,见洛阳不曾滥杀无辜,又有紫金宫宫主,燕脂张榜安抚,才有三四千人陆续返城。
除了新近成为武榜第四人的白衣洛阳,谈论最多的,还是一鸣惊人的卖酒郎徐扑,成了敦煌城副城主,爬上了两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
第四日正午时分。
出城离开敦煌时,城南荒废,徐千秋便和红薯,徐璞在城东外一座酒摊,喝临行酒。
望着渐行渐远的背影,红薯孑然欲泣。
昨夜,穿上龙袍的她,与自家公子又是一夜荒唐。
临别在即,极为卖力。
小别胜新婚,敦煌城几日,青鸟一直未曾现身,打扰两人的甜蜜时光。
这让红薯对这青衣婢女多了几分好感。
对其嫉妒之心也弱了几分。
也终于明白,为何千秋阁美婢女无数,公子却独对青鸟倾爱有加。
徐千秋回头看了一眼敦煌城,心中叹息,转身离去。
这里看似在大张旗鼓重建,但辉煌之下,却是无尽炸药。
这里,注定要变成一片废墟。
废墟瓦砾之下,会埋葬无数冤魂。
临行前,徐千秋秘密见过青鸟,吩咐她,传信到海外分舵,时刻注意桃花剑神邓太阿的行踪。
将其行踪,及时反馈回总部。
关键时刻,务必助其一臂之力。
天下第一楼情报网,除大陆外,海外也开始布局,慢慢生根发芽。
邓太阿此番出海,砥砺剑道,有天下第一楼暗中相助,会方便许多。
这老家伙可不能死,徐千秋还打算将其哄骗回来,留在北凉王府养老。
咳咳,与李淳罡一般,也是为了镇宅之用。
至于打天下,徐千秋自由安排,不用这些老家伙插手。
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李淳罡,邓太阿。
找机会,把那位一人守天门一甲子的王仙芝,也给弄回来。
天下一统,局势必然混乱。
李淳罡和邓太阿,二人镇皇宫,王仙芝江湖,完美!
妈蛋,最近好久没有那骑牛的消息了。
拐了自己大姐就想跑,没门儿!
找机会,把他扔进军营,与弟弟黄蛮儿一道,上战场冲锋去。
姐夫,不就是用来冲锋陷阵,用来卖的?
死了就再换一个。
同一时间,武当山,洪洗象喷嚏不止。
海外,海浪之上,踏浪而行的邓太阿,亦是喷嚏不止。
借剑不成,捡回一条命,最近与绿袍转世相处融洽的李淳罡,喷嚏不止。
武帝城,王老怪喷嚏一声,望向北莽方向。
第三百七十八章 【洛阳同行】
第389章 【洛阳同行】
离开敦煌城后,徐千秋前往锦西州,一路北行。
北莽之行,已渐渐接近尾声。
余下几件事,无一不是凶险万分。
稍有差错,极有可能葬身于北莽腹地,埋骨他乡。
未免累赘,也为减小伤亡,接下来的路,徐千秋只带了弟弟徐凤年,及小丫头。
缺了门牙的老黄,弟弟的贴身扈从舒羞,则留在了敦煌城。
三人一路行来,尚未到吴家九剑破万骑遗址,便遇上了一条横空出世的陆地大龙卷,席卷天地。
蔚为壮观。
自然之力,不容小觑。
徐千秋看了眼弟弟徐凤年,说道:
“跟紧了!”
说罢,春秋剑出鞘,一道剑光冲天而起。
吞天龙卷风之上,竟出现一道道阶梯。
徐千秋拿着小丫头的手,一阶一阶而上。
陆龙卷一般而言,比不得水龙卷势大,但其中,多夹杂有风沙巨石,凶险无比。
当下这条陆地龙吸土,规模奇大,世所罕见。
春秋剑每一次挥出,狂暴龙卷风外围,变便会出现一排阶梯。
出剑迅猛,以剑气开蜀,击碎大石,踩踏而上,如登高楼,如攀五岳,昏天暗地。
出剑复出剑,拔高再拔高,不知身临离地几百丈。
骤然风停。
一冲而出,身形高出云海,如入天庭。
全身上下,沐浴在金黄色日光中,如一尊金身佛陀。
可惜,世人看不见此时此景。
徐千秋身处九天之上,眼见壮阔无边的黄金云海,笑道:
“天下武道,有人御剑飞行,有人驾鹤西归,今日,我便乘风破浪。”
借着抛力,继续往天空攀升,到了至高点,盘膝而坐,静看天下风云。
坐看云起潮落,这大概,称得上是人间最逍遥的一幕场景了。
徐千秋举目看去,云海滔滔,一望无垠。
只半日时间,龙卷风便已御行百里之远。
已临近城镇,徐千秋再度出剑,龙卷风一分为二,二分为四,渐渐变弱,消散于天地间。
黄昏中,黄沙上,一袭白衣飘飘。
不过,徐千秋观之,其体内气机涌动得厉害,并非像表面这般气定神闲。
于是笑道:“你这是?跟在龙卷风身后跑了一百多里?”
果然,此话一出,女魔头洛阳神色几经变幻,好想出手杀人。
却也不再提这个茬,直接开门见山说道:
“我知道,你此行北去,是为击杀拓跋菩萨,即便杀不了,也该让他重伤,无暇顾及北凉之事。
或许,你还会借此机会,将北凉搅得天翻地覆。
未免你万一死在北莽,无法履行对我的诺言,我决定陪你去!”
诺言?
徐凤年和小丫头,纷纷侧目。
徐千秋想了想,也未曾拒绝,点了点头。
至于洛阳已邓太阿一战受的伤,在他的帮助之下,如今已痊愈。
显然,洛阳有些满意徐千秋的爽快态度,转身先行。
三人紧随其后。
徐千秋凝望这这个,如今已能完全压制善良一面人格的女魔头,心中微微叹息。
这女人,可不大好相处。
动不动就爱杀人。
凝神望着那修长背影,她穿了那件很大程度上消弭性别的白袍子。
木簪挽发。
一般人,若非近距离见过棋剑乐府女子黄宝妆的容颜,绝不会如他一般,将她当成女子。
因为,她实在是杀气过重,而且英武非凡。
好在,这对女人并不会对自己不利,不然还真是麻烦。
在小时候,洛阳魔头人格还未强大时,她便服下了【天道丹】。
但这女人,完全没有被人控制生死的觉悟。
动不动,就爱找他打架,脾气大得很。
那意思,能控制我的生死又如何,我爱咋咋地,姑奶奶就这脾气,你能耐我何?
徐千秋也是拿她没折。
整个天下第一楼,胆敢与自己对着干,不服从命令的,也唯洛阳一人而已。
四人一路走来,二公子徐凤年,终于明白,为何洛阳名头那么响亮。
这脾气,确实没谁了。
一路行来,高兴了,要找兄长打架,不高兴了,找兄长打架,郁闷了,也找兄长打架……
唯一奇怪的是,二人都将境界压得极低,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品皆有。
之后,这魔头似乎另有要事,单独离开了。
约定,两旬后在宝瓶州打娥城汇合。
说完,她便一掠而去。
见洛阳离去,二公子徐凤年心头压的大石,终于缓缓落下。
一路走来,他还真担心这魔头也找自己打,那不是单纯找虐嘛。
驻足原地,望着那个潇洒远去的身影,叹了口气,望向身旁兄长徐千秋,低声说道:
“哥,这天下,估计也就你一人能压着她,管着她。”
徐千秋脸色有点黑,这女魔头,夜得很,何曾受过自己管教?
早晚让她知道,为什么床单别样红!
三人又前行几日,来到一处草原。
远远望去,一名女子站在一棵北莽境内罕见的龙爪槐下。
余晖浅淡,槐树虽已老态龙钟,却也算枝繁叶茂,衬托得女子亭亭玉立,不沾俗气。
可惜,那位天下第一纨绔,早已并非昔日那个喜爱沾花惹草的年轻世子。
对此,也只是惋惜,一朵好花给猪拱了去。
他对名女子身旁,那位信口开河的公子哥,虽并无好感,但也毫无多管闲事的意思。
这世间太多女子,心甘情愿被皮囊优越,或才情出众的男子,用花言巧语骗去大好年华。
然后,再找一个老实人接盘。
不过,按照剧情,这女人还真有点意思!
是块好玉,若经雕琢一番,或可派上大用场。
下棋之人,所到之处,无时无刻都在布局。
有时候,一枚看似无心之棋,极可能在不经意间,起到意想不到地效果。
这女人,名叫陆沉。
是一位春秋遗民。
当年,离阳王朝一统天下,春秋遗留民,大都北奔,迁入北莽。
在北莽南朝,十个人里,便能抓出两三个叫名叫陆沉的。
不过,女子叫陆沉,还是比较稀罕。
女子身旁,那位与她同行的男子,跟一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走出大殿,见状,她亦站起身。
男子背起书箱,往正门走去,女子紧随其后。
此地,道佛同院,共受香火。
如此情景,若换了离阳境内,定会被人称为魔道,不容存于世间。
第三百七十九章 【剑意】
第390章 【剑意】
一路北去。
路上不断偶遇西河州百姓,徐千秋听到了许多草原高腔号子。
其中韵律,与中原笙歌截然不同,言语质朴。
有婆姨叮咛,有小娘盼嫁,有汉子采石,有子孙哭灵……
这让徐千秋忍不住想到一些前世歌曲,《套马杆》《青藏高原》。
路过戏曲楼时,将其写出,词,及谱,一道赠出。
一时间,北莽草原之地,兴起一股套马杆潮流。
青藏高原也为家喻户晓,便是路边放牧孩童,也能哼哼几句。
虽不着调,却也悦耳。
这两首歌曲,朗朗上口,极易掌握,也好听。
相信用不了多久,便是中原,也能广为流传。
歌声虽好听,但一路北上,几乎每隔三日,便会遭遇一场刺杀。
下毒,色诱,偷袭,手段层出不穷,源源不断,皆为死士。
他的行踪,对北莽高层而言,如今已不再是什么秘密。
想着,即便杀不了他,但总得试试。
杀不了,恶心一下也是好的。
北凉新王,江湖徐一指,武榜第十,若他真是陆地神仙,要杀他,就必须得大军合围,高手压阵,做好尸山血海的准备。
可如今,敦煌城事态还未平息,加之边境动乱,北凉三十五万铁骑蠢蠢欲动,北莽王庭根本无从调动大军。
唯一死局,还在后面。
明知是局,这位北凉新王也必定会往里跳。
既然跳了,就必死无疑!
若能将这位北凉天骄绝杀于摇篮之中,哪怕伏尸百万,北莽王庭也绝不会皱眉。
因为值得!
只可惜,近些时日,北莽王庭着实无法调出高手,前来试探徐一指的真实实力。
前有邓太阿孤身入北莽,如今又有佛家高僧,宝树圣僧前来挑衅。
宝树圣僧已至,想必,那位传说中的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也不远矣。
北莽王庭,如今可真恰逢多事之秋。
继续往北而行,徐千秋走的是一条粗糙驿道。
走走停停,游山玩水,半旬后,再一次遇上了骑马而游的那对年轻男女。
女子叫陆沉。
至于女子身边公子哥,却大有来头,为种家之人。
种姓,在北莽,这一个大姓,势力庞大。
这位少年,家族排行老三。
大哥二哥,一位,是北莽王庭军中大将,手握实权,一位,则是北莽十大魔头之一,令人闻风丧胆。
看二人装扮,离开吴家遗址后,男子换了身爽利劲装,佩刀男子愈发风流倜傥,挎剑女子,也平添几分英武气态。
徐千秋如今境界愈发稳固,实力更上一层楼,只需一眼,便能看穿二人境界。
那名种家青年游侠,境界为三品巅峰,处于二品门槛。
就公子哥的年纪而言,可谓年少有为。
如此修为,即便遇上一股半百人数的精悍马贼,也足可自保。
想必,这也是他敢带一名女子,悠游黄土高原的底气所在。
北莽虽乱,却也不至于任谁出行,都会乱到横尸荒野的地步。
北行途中,徐千秋开始练剑,感悟剑意,剑道。
脑海之中的剑法秘籍,着实翻看了不少。
偶尔抽出春秋,挥舞一二。
学剑法易,感悟剑意难。
剑法与,
剑意,威力天差地别。
哪怕只是不入流剑客,若能掌握剑意,也可战一品剑客。
道教典籍有言,人有三宝精气神,精气为实物,游神为变,因此可知鬼神之情状。
这些看似玄而又玄的东西,简单说来,精气神三者,以神为贵,因此,才有陆地仙人,神游窍外的说法。
剑道驳杂,大致分剑术和剑意。
前者钻研剑招极致,吴家剑冢是最佳典型。
后者重剑意,却百年难见一人。
因为虚无缥缈,难以琢磨。
剑意即是重神,武道上也是同理,一个招式威力,形似七八分,远不如神似三四分。
感悟剑意,重在顿悟二字,可遇不可求。
简单顿悟二字,对武夫而言,何其艰难。
根骨,机缘,勤勉,缺一不可。
日头毒辣,正处晌午。
见前方情况,徐千秋有些哭笑不得,决定看戏。
那对年轻那女,显然是虎落平阳。
不知是否运气背到了极致,竟撞上了一批分不清是马贼,还是大部落帐下精兵的庞大势力,并且与之发生冲突。
百来号人,马皆披皮甲,各自携有制式兵器。
那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不谙人情,被一名精甲头领仅是言语寻衅后,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
如此,彻彻底底折了那名甲士的颜面,冲锋过招后,将其劈落下马,如此还不够,还心狠手辣,上千补上一刀。
若非鱼鳞甲优于寻常软皮甲,那甲士首领便要真给他一刀砍死。
如此一来,自然惹了众怒。
草原游曳猎杀,可不兴单挑,于是,一拥而上。
箭矢如雨,刀出矛刺。
那个自恃武艺的世族子弟,种姓青年,经过十几波车轮战,已渐力有不逮。
若他真进入二品小宗师境界,大可以脱险而走。
可惜,他既要自保杀敌,还要分心累赘女子的安危,被软刀子割肉般戏弄,终究招架不住潮水攻势,给激起了血性。
拼杀之下,再度被他砍杀,劈死了十几名软甲骑士。
最终,给一箭透入肩膀。
不等他抽出羽箭,便被十几个马套娴熟丢来,连人带马,一起被拖拽倒地。
看得女子梨花带雨,可惜援手不及。
女子分神后,也被一名精壮头领,拿长枪将其拍落马背。
这半军半匪的家伙,手上有所余力,存了怜惜心思,否则,一枪透心凉也说不定。
当然,事后,女子下场注定还不如给一击毙命来得如意。
马到功成,头领猖狂大笑,耍了一记精湛马术,侧马弯腰探臂,搂起岔气后无力挣扎的纤弱女子。
一手提枪,一手掐住她脖子,勒了勒缰绳,故意停下马,转悠一圈,朝地面上那个面红眼赤的公子哥示威。
西河州之地,多黄沙漫天,也多沟壑起伏。
徐千秋和弟弟徐凤年,蹲在斜坡上,各自嚼着一颗青果枣干,从头到尾,看着人数悬殊的厮杀。
毫无插手的意思。
一旁,小丫头手中拿着扇子,哈呼哈呼,给大哥哥扇风凉快,手中拿着果子,偶尔也咬上一口。
三人远远旁观,作了璧上看客。
第三百八十章 【五马分尸】
第391章 【五马分尸】
那种姓青年,显然是个不常经历杀伐的雏儿。
以他技击技巧,和厚实战力,大可护着女子远遁。
就算脱不开追击,但,只要不完全陷入包围圈,还可有所回旋余地。
江湖武夫,对敌军旅甲士,许多所谓的百人敌,甚至千人敌,却少有李淳罡这般,一步不退,硬抗铁甲的剑仙风采。
绝大多数,都是且战且退。
在正面,仅是对上少数死敌的前提下,相互消耗,才有胜算。
徐千秋盲猜,这名种姓青年,大概是是听多了荡气回肠的前辈传奇。
如此,成了一根筋。
觉得自己实力强劲,也可英雄一回。
不曾想,却成了狗熊。
被那百人骑兵,用不算如何高明的法子,就给折腾得精疲力竭。
徐千秋以快速记忆之法,脑海之中,书籍典籍,储存无数,也可算得上知识渊博。
眼力自然不俗,那种姓青年,招式套路,都极为出彩,为上乘武功。
同等境界,单挑,此等招式或许能占些便宜,有很大胜算。
但,若真的行走江湖,更多是乱拳打死老师傅。
蛮横围殴,胜过英雄好汉。
混江湖,是脑袋拴裤腰带的血腥活计。
谁会与你单挑?
等你喊出“等一下”的刹那,一拳已砸在你鼻梁上了。
三人隐匿潜行,在百步外一座小土包附近,驻足停下,继续观望,当起了吃瓜观众。
下方,只见到鱼鳞甲首领,将怀中女子丢下马。
跳下马背,一脚踹在她背上。
对这女子而言,习武只当做养生手段,此刻,几乎当场晕厥过去。
蜷缩起来,大口喘气,如一尾被丢上岸的可怜青鱼。
脸色发白。
鱼鳞甲汉子蹲下,扯住女子一大把青丝,晃了晃,望向那名不知好歹,服饰华美的公子哥。
种姓青年,已被马套绳索,裹得如同一颗粽子。
更有几条铁链,系在四肢上。
之后,被四批人,分别拉直,将其悬在空中。
一些个性子急躁的骑士,下马后除了吐口水,拿刀鞘拍打这俊俏公子的脸颊。
一场硬仗打下来,死了二十几名兄弟,论谁都要杀红了眼。
在大漠黄沙之中讨生活,虽说,人命不值钱,刀口舔血,杀人越货,伤亡本就是常有之事。
但是,自家兄弟的命,却不得不值钱。
这与兄弟情谊无关,而是,在此沙漠横行,人数多少,往往意味着实力强弱。
人少了,免不得就会被黑吃黑。
他们这批人,在一次次大鱼吃小鱼的不断壮大过程中,方有今日架势。
沙漠求生,草原马匪,几十号人马,可以当大爷。
有一百号,便是官军也要头疼。
若有八百一千人,那还做个屁的马匪,直接去王庭皇帐,捞个武将。
这便西河州不成文的规矩!
到了三百这个数目,便可大摇大摆,去持节令大人坐镇的州城。
要啥给啥。
总之,带多少兄弟去,就给你多大的官儿。
北莽凶悍,勇猛擅战,不无道理。
这批骑士,是典型的北莽人士。
剃发秃顶,后脑勺结发成辫。
鱼鳞甲壮汉撇了撇头,也不废话,四批拉住铁链的骑兵,心领神会。
于是,狞笑着开始拔河。
几名头领模样的鳞甲汉子,聚在一起,眼中也不全是阴鸷戾气。
很明显,带着算计权衡。
一边看戏,一边嘀咕。
或许是觉着,既已结下死仇,便干脆些,直接杀人灭口,永绝后患。
大漠上,草原之中,人命与杂草一般。
一岁一枯荣。
至于,这公子哥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了,他们才懒得管。
他们还真不信,那些个南朝大姓门阀,可以带着人手,远赴西河州寻仇。
四个方向,四条铁链,总计二十多人,一齐倾力拉伸。
那种姓青年,身陷死地。
也亏得的他身负上乘武学,内力深厚,才得以苦苦支撑。
但,如此,无形之中他也受苦更多。
一名马匪头领,见状,嫌不够酣畅,于是,让麾下喽啰翻身上马。
再加了一条铁链环住男子脖子。
下定决心,在这沙漠之中,来一场鲜血淋漓的五马分尸。
五匹马,卖力拉扯,下场悲惨的公子哥,双眼通红。
手腕和脚踝,已摩擦出血。
脖颈脆弱,难受至极,种姓青年发出一阵濒死野兽般的的凄厉嘶吼。
浑身上下,仅剩所有气机,瞬间爆发。
铁链剧烈颤动,竟使得五马倒退几步。
骤然换气,铁链刹那笔直如枪矛,牵链马匹,顿时裂毙。
谁也没料到,这必死之人竟如此刚烈勇猛。
鱼鳞甲首领,当即迁怒在女子身上。
将头发被抓住的女子,往地面上一摔,交由手下看管。
他亲自上马,再喊上四名体魄雄健的心腹,打算亲自出手,对付这头不容小觑的垂死困兽。
战马马蹄前踏。
瞬间,男子四肢和脖子,无数鲜血涌出。
若无意外,接下来的场景,定是相对孱弱的脖子先被扯断,然后是手臂和双腿。
不过,这帮马匪精于此道,负责拉扯五体的骑士,力道有讲究。
都会默契地,先扯去双手,再撕掉一腿,留下脖子和余下一条大腿。
如此,这场鲜血盛宴,才能算是圆满落幕。
这种手段,比起枪矛悬挂尸体,来得更为毒辣,骇人。
这种毒辣手段,来自于北莽边境,由军伍中捣鼓,然后传播出来。
不知多少离阳王朝俘虏,皆是死在五马撕扯之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北凉军所有将士,所有人皆是,死战到底。
战役后,活人不多。
所以,偶尔一名落网的北凉军俘虏,在北莽王庭市场上,比尤物女子更加珍贵抢手。
经常能卖出天价。
千金难求。
留下城城牧陶潜稚,每日杀一名北凉士卒,这等行径,落在北莽达官显贵眼中,并非只是杀人。
而是,大把大把的黄金啊!
北莽有律,阵上杀过北凉士卒,退伍后可抵大罪一桩。
念及此处,徐千秋神色一阵变化,往下下方的马匪,眼眸之中,溢出一丝杀意。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似也想起了此等酷刑的由来,冷酷眯眼,手下意识握住割鹿刀刀柄。
下方。
种姓青年即将被扯裂时,马背上五人,瞬间横死,莫名暴毙。
直直坠马,死绝断气。
几名有资格穿鳞甲的马贼头领,壮胆凑近一瞧,只见五人头颅眉心处,有一细微通透的窟窿。
徐千秋再度抓起一把黄沙,随手撒出。
每一粒黄沙,皆可杀二品巅峰!
第三百八十一章 【绝活儿,当赏!】
第392章 【绝活儿,当赏!】
五人死法诡谲,诡异莫测,超乎想象。
若不是仙人,那定是有人暗中作祟。
只对付一个少年,躺下二十几人,若再出现什么硬点子,实在经不起损耗。
马贼来去如风,当下翻身上马,准备离开这是非之地。
一名心思细腻的鱼鳞甲头领,想了想,狠狠举起手中莽刀,欲砍死男子和女人。
不留后患。
却被一粒黄沙穿透眉心,溅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血线。
同一时间,百余马匪,瞬间死了一半。
沙漠之中,骤然多出一地尸体。
眉心之处,皆有一细小痕迹,穿透而出,当即毙命。
没有一丝挣扎。
如此一来,剩余之人,再无人敢出手。
瞬间朝四方跑蹿而去。
却跑出没多远,纷纷倒地而亡。
死法诡异,如出一辙。
名叫陆沉的北莽南朝女子,不知何故,恍惚片刻,才知劫后余生。
哭着起身,跑向那名年轻公子哥,艰难解开铁链。
脖子间,已是血肉模糊,触目惊心。
她只是瞧着,就觉得无比刺疼。
她压抑下哭声,盘腿坐在他身边,撕下袖口,包扎几处露骨伤口。
女子真是水做的,流泪没个停歇。
嘴里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
种姓青年,名为:种桂。
一遍一遍,轻轻唤着,生怕他死在这里。
若真如此,她也没勇气独活。
返程几千里,她一个只拿绣花针的弱女子,如何回得去?
再说,他真死了,她活着又有什么乐趣?
侥幸从鬼门关走回阳间的种姓公子哥,缓缓吸了一口气,吐出大口浊气后,扯出一个笑脸,艰难说道:
“死不了的。”
以两把黄沙,眨眼间便将百余土匪灭杀干干净净,徐千秋面无表情,心中杀意终于淡了几分。
不知兄长何意,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哥,你看中那小子?”
徐千秋摇头。
见状,二公子徐凤年回头,望向场中,微微皱眉,更为疑惑,低声道:
“那女子?哥,我真没看出此人有何特殊之处,便是姜泥那个花瓶,也比她强千百倍?”
一旁,小丫头听闻花瓶二字,及姜泥这名字,赞同地点点头。
难得表态一次。
徐千秋笑笑,说道:
“这女人确实并无任何特殊之处,但境遇往往会造就一个人,改变一个人,让其面目全非。
激发她的某种潜质,将其放大千倍万倍,变成一个疯子。”
此话一出,二公子徐凤年下意识接道:
“江湖评语,天下第一楼之人,都是一群疯子。”
见小丫头侧目过来,他急忙闭嘴。
这丫头,他可惹不起。
连天下第一魔头洛阳都要忌惮三分的人物,他还是少惹为妙。
那种杀气,几乎凝为实质,让他心怵不已。
为此还做过两次噩梦。
梦见自己在无意之间,不小心摘下小丫头面具,然后……
被切成片,沾了辣椒面。
“你们在此等候,我去演出戏。”
说罢,徐千秋站起身来。
往袖里掏了掏,掏出最后两颗枣子。
拉过小丫头衣衫,在上面擦了擦,然后一颗丢入嘴里,另外一颗,则喂了小丫头。
场中,遍地尸体,黄沙飞舞,血腥味极重。
不多时,有些尸体的头部,脚部,已渐渐被黄沙掩埋。
那名再也潇洒不起来的种姓剑士,在女子搀扶下,仍是跌坐地上,血流如注。
可女子不擅治疗外伤,束手无策,只是哽咽抽泣。
前程锦绣的种姓男子,自然也不想死在荒郊野岭。
不过,此刻二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只能枯坐当场,面容狰狞如恶鬼。
不知是疼痛所致,还是伤怀身世,女子瞧着更加伤心欲绝,愧疚万分。
心中悔恨,于之前路途中,其中几次,他试图同床共枕,但都因她的矜持,而选择婉拒。
早知如此,清白身子给了他又何妨。
徐千秋见到那倨傲男子被打入尘埃后,回光返照一番,精气神都重新开始涣散。
若不及时救治,只怕不稍半日,便会死去。
徐千秋皱了皱眉头,终于走出小土包,现身于场中。
所作姿态为,假扮路见不平的模样。
小步奔跑,跑向向那对男女。
随后,挤出一脸无懈可击的惶恐和紧张。
二公子徐凤年暗暗竖起大拇指,兄长这演技,满分!
绝活儿,当赏!
公子哥眼神,本已浑浊不堪,在看到徐千秋后,终于露出一抹精光。
在他确认,这刚出现的路人,并未发现自己的破绽后,方才恢复死寂神色。
不过,他仍将一只手,轻轻搭在铁链上。
徐千秋心中冷笑,却假装看不见,继续表演江湖小白。
就像是,一个刚出江湖历练的菜鸟,心怀侠义之心,乐于助人。
徐千秋故意蹲在两人身前,然后转身背对着两人,取下手中之剑,放在黄沙之上。
那种姓男子,看着徐千秋背影,紧紧捏住铁链,双眸之中,一丝杀意,一闪即逝。
最终,还是没将铁链做兵器,一举击杀这名好心过客。
装作浑然不知一切的徐千秋,从袖中拿出一瓶敦煌城带来的瓷瓶。
这其中,装有漆黑如墨的软膏。
名为,黑玉断续膏。
可接筋续骨生肉。
膏如掺水油脂,粘性很足,瓶口朝下,也并未倾泻而出。
只是如水珠滑落莲叶的场景,缓缓滴落。
那名种姓子弟,眼神冷漠,眼睁睁看着自己双手双脚伤口,被滴上黑色药膏。
清凉入骨,有种说不出的惬意。
因为识货,他心中愈发震撼。
眼前这刚出江湖的菜鸟,从何得来这瓶千金难买一两的药膏?
忙完一切,徐千秋卷袖,擦了擦额头汗水,抬头笑了笑,一脸心疼表情。
像是天人交战后,才下定决心,把瓷瓶交给叫陆沉的女子,呲牙咧嘴道:
“药膏是祖传秘方,一瓶能卖十万两银子。
早中晚,一日三次涂抹,不出半旬,这位公子便可痊愈。
对了,在下赵楷,来自敦煌城,也是南朝人士。”
徐千秋明显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
“不说药膏,这只手工地道的天球瓷瓶,也值百两银子。”
都说财不外漏,宝不外传,名为赵楷,刚出江湖的菜鸟,这是在疯狂作死啊。
第三百八十二章 【杀人】
第393章 【杀人】
一个瓷瓶能值这么多钱,陆沉好似听到一个不小的笑话,如释重负,破涕为笑,擦拭去两颊泪水,柔声道:
“我与种公子回去后,一定去敦煌城寻访赵公子(赵楷)。”
听到种公子三字,得知自己身份泄露,种姓青年,名为种桂,脸上闪过一抹阴霾。
隐藏很深。
原本松开铁链的那只手,复而握紧,尽量淡泊神情。
一手拂过,止住血迹的脖子,轻声笑道:
“自当感谢赵公子救命大恩。”
徐千秋依然扮演着一个,精明市侩,并不聪明的,初入江湖的菜鸟,笑道:
“不敢当,不敢当。”
陆姓女子虽出身南朝官宦大族,不过,族内有几位兄长支撑重担,轮不到她亲历风波。
如此,心思相对单纯。
对于阴谋诡计,人心险恶的认知,仅限于高门大墙内,被父辈兄长们当作谈资笑语的道听途说。
感触浅薄。
自然而然,察觉不到身边种桂的几次微妙反复。
更别说,能看破徐千秋无迹可寻的伪装。
于膏腴大姓的世族子女而言,就像她和种桂,尊贵身份,能够成为西河州持节令的座上宾。
平日里,何须在意寻常人的图谋不轨?
只不过,今日突遭横祸,才让她格外念恩感激。
徐千秋心如明镜,古井无波,问道:
“要不要在下护送二位?”
陆沉本想点头答应,种桂摇头道:“不用了。”
豪阀子弟的清高风范,在这一刻尽显无疑。
陆沉不知其中门道,只以为,是种桂拉不下脸面,见他眼神坚毅,执着己见,她也不好再说什么。
徐千秋赧颜一笑,恋恋不舍瞥了一眼陆沉手上的瓷瓶,这才起身告辞。
陆沉倒是对这名陌路人的浅白作态,有些好感。
比起往日那些,摇尾乞怜还要假装道学的南朝士子,可要顺眼许多。
突地,她蓦然瞪大眼睛。
只见拔出插在沙漠之中佩剑的白衣男子,才站起转身,便被一条拉直身躯如毒蛇的铁链,狠狠击中后背。
强大袭击,将其击飞,向前飞出去,扑地后,再无动弹。
多半已气绝身亡。
她转头,痴痴望向种桂,满眼惊骇。
种桂冷漠道:“你可以看到本公子的落魄,至于他,没这资格!”
陆沉捂住嘴巴,泫然欲泣。
种桂似乎感到自己的语气太过僵硬,生冷,稍微换了一种柔缓腔调。
不去理会蓄力杀人后,所导致的脖颈鲜血迸发,温声说道:
“这个赵楷,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你我落难之时现身,极有可能是与那些马贼串通一气的匪人。
帮我二人,则是存了放长线钓大鱼的企图。
陆姑娘,你涉世不深,不知江湖凶险。
这类亡命之徒,大多阴谋诡计,手法之高明,丝毫不输官场狐狸。
退一步说,我们宁肯错杀,也不可错放。”
种桂见她仍是心有余悸,秋水长眸中,除去戚戚然,还有一丝戒心,柔声道:
“我若死在此地,你怎么办?
我不舍得死,要死,也要送你回家才行。”
陆沉泪水,猛然流出眼眶,扑入种桂怀中。
对那名为赵楷的死活,不再如初见惊变时那般沉重。
生死之间,患难与共。
过惯了富态闲暇生活的女子,或许不喜好那些风淡风轻的相濡以沫。
但,能有几人,经得起,敌得过种桂,于这种场景之下,这类言语的功心?
篆刻在心!
此情此景,三言两语,远胜安稳时日的甜言蜜语。
种桂抱住她的娇躯,则是嘴角冷笑,眼神淡漠。
显而易见,这位恩将仇报的种姓子孙,武功不俗,花丛摘花的本事,也一样道行深厚。
不过,这幅温情画面,却突然被几声咳嗽打断。
种桂终于流露出惊惧。
徐千秋缓缓站起身,拍了拍衣袖,喃喃道:
“做好人真累,难怪北莽多魔头。”
见手握无名宝剑的白衣男子,面无表情走来,种桂笑脸牵强,气势全无。
伪意愧疚,嚅嚅喏喏道:
“赵公子莫要见怪,是种某人行事唐突了。
不过,种桂身份敏感,出行在外,万万不敢掉以轻心。”
种桂见那人一脸平静,便是简单地讥讽表情,也一点没有,心知不妙,赶紧亡羊补牢,说道:
“我叫种桂,是南朝种家子孙,我可以弥补,给赵公子一份大富贵。
公子你身手卓绝,有我种家扶植帮衬,定可以飞黄腾达!”
说话间,种桂一只手又握住铁链。
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面无表情的徐千秋,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说道:
“来,我再让你试试,看能否杀得了我。”
这一刻,种桂出手不是,松手也不是。
自打娘胎出生以来,这等羞愧,愤恨难当,还是首次经历。
种桂侥幸由阴间回阳间,而陆沉,则是从阳间,再次堕入阴间。
呆然坐在一旁,心冷如坠冰窖。
徐千秋终于不再废话,右手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瞬间,红光漫天。
“你,你是……”
惊悚如白日见鬼,种姓青年话还未来得及说完,便整个人陷入地面。
头颅和四肢一同炸裂。
好似体内有无数炸药,瞬间引爆。
比起五马分尸,还要凄惨百倍。
鲜血溅了陆沉一身。
可她只是痴痴发呆,无动于衷。
她单纯,却不是蠢货。
此刻,心中已大概有了猜测。
只是不敢确定,不愿承认罢了。
徐千秋作势,再次抬起右手,双指并拢,就要让陆沉和种桂做一对亡命鸳鸯,共赴黄泉。
她突然抬头问道:
“我想知道,你与那伙马贼是不是一伙的。
求求你,别骗我。”
闻言,徐千秋置之一笑,摇了摇头。
她终于想清其中关键,心死如灰烬,平静等待。
徐千秋也不怜香惜玉,依旧是双指并拢,起手式。
不过,又一次被打断,她冷不丁,撕心裂肺哭出声,哭道:
“我不想死!”
徐千秋看了看她,走了过去。
他走近几步距离,她便坐在地上,滑退几步距离。
于是,徐千秋不再前行,伸出手,说道:
“瓷瓶还我。”
还握有瓷瓶的她,如火焰烫手般,急忙丢出。
她情急之下,丢得没有准头。
徐千秋探手一抓,隔空取物。
放回衣袖。
第三百八十三章 【两个大嘴巴子】
第394章 【两个大嘴巴子】
下一瞬,陆沉好似积攒了二十年的心机城府,顷刻间,尽数爆发出来,声音打颤道:
“赵公子,要如何你才能不杀我?
我是南朝甲字陆家的嫡孙女,我与种桂不同,没有任何抱负可言,只想好好活着。
出嫁后,相夫教子,只要公子不杀我,只要不玷污我的身子。
我便是给你做牛做马半年时间,也心甘情愿。
而且,我许诺,回到陆家,绝不提今日之事半句。
只说,种桂是死于百人马贼。”
瞧见眼前白衣公子嘴角勾起,隐约有讥讽意思,她醒悟过来,自己方才所言有纰漏。
陆沉当即改口,说道:
“我只说,种桂死在前往西河州持节令府邸的旅程中,我半点不知情!”
说到这里,她秋波起涟漪,熠熠生辉,泛起一股果决,咬着嘴唇,缓缓说道:
“只要公子不杀我,我便说,自己与种桂有过鱼~水~之~欢。
届时,种家若不信,让嬷嬷验身,也寻不到破绽。”
她言下之意,只要是个男人,都能明白。
她这是,愿以清白之身做代价,换取活命机会。
徐千秋发出啧啧声。
心中感慨,人心无常。
患难见人心,生死见人性,便是如此了。
不过,这女人疯狂一面,已慢慢激发出来。
至于是否值得培养,让自己落子布局,还得再看看。
陆沉见他并未化身魔头,暴起而杀人,于是,伸手捋起鬓角一缕散乱青丝,继续说道:
“小女子也不敢奢望公子,与我一同回到陆家,但,公子既手握把柄,我陆家清誉,自不允许这般天大丑闻流出。
更跟不愿因此惹上种家。
如此,公子也就不必担心,我定会对公子百依百顺。
只需远远牵扯,陆沉愿做公子的牵线木偶。
相信,以公子出类拔萃的身手与心智,定可以找到,既能控制我,又能不入险地的两全法子。”
徐千秋伸手去掏枣子,却发现,袖中已空无一物,缩回手后笑道:
“你很聪明,却怎会被种桂这个纨绔子弟当傻子逗弄?”
陆沉竟有胆量笑了笑,自嘲道:
“并非种桂如何,而是,种家底蕴远胜陆家。”
闻言,徐千秋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这女人,果真是个有慧根的豪阀女子。
刹那间,陆沉眼神冰冷,咬牙道:
“你还是想杀我!”
才起杀意,徐千秋好奇问道:
“女子的直觉?”
她反问道:“难道不是?”
不待徐千秋有所动作,陆沉站起身,疯了一般冲向他,自寻死路,一阵毫无章法的拳打脚踢。
哭腔可怜:“你这个王八蛋,大魔头,我跟你拼了!”
她唠唠叨叨,骂人跟打人,一个德行,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个古板路数。
不痛不痒。
徐千秋反手一巴掌,将其凶狠拍飞出去。
直接将其打懵。
看向捂着脸的疯女人,说道:
“杀不杀你,看你接下来的表现。
你先埋了种桂,然后与我一道去西河州,用得着你。”
陆沉如获大赦,眼神焕发光彩,瞥了一眼种桂的模糊尸体,冷笑道:
“希望不是去给你收尸才好。”
话音刚落,她脸上,顿时又挨了一巴掌。
整个人,翻了个身,重重摔在黄沙地上。
像一只土灰麻雀。
徐千秋讥讽道:“如此表现,很讨吗?”
陆沉低下头,两颊各自挨了一耳光的她,惊怯温顺道:
“我知错了。”
徐千秋挥袖间,沙漠之中乍然出现一个坑,权成种桂的坟茔了。
之后,站在一旁,看着她一点一点,一块一块,将那滩血肉搬入坑内。
随口问了一些种家,和陆家的事情,她一一作答,并无丝毫掺假。
不敢有所隐瞒。
间隙时,她小心翼翼问道:“方才是公子杀退了那些马贼?”
徐千秋默不作声,并未回答。
但,女人已经得到了答案。
女人将坑勉强填平后,还不忘跳着踩踏,让填埋痕迹不那么明显。
她安静后,歪着脑袋问道:
“种桂,种桂,公子你说,以后这儿会不会长出一棵桂树?”
徐千秋无语道:“你脑子有病。”
满身血污的女子,竟敛衽施了一个万福,妩媚横生,笑道:
“求公子救我。”
经此变故,这女人,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
徐千秋扯了扯嘴角,说道:
“你真是病入膏肓,失心疯,没救了。”
女子孤零零站在坟茔上,笑脸凄美。
带着莫名其妙,就成了丫鬟的陆沉,往西河州方向而去。
在见到二公子徐凤年,及戴着面具的黑衣小丫头,陆沉这才知道,这位“赵楷”公子,并非孤身一人。
估计名字也是假的。
走了没多久,便又遇上了一队马贼,三十几号人。
比起之前那股兵强马壮悍匪,眼前这些马贼,则显得寒碜许多。
全队上下,没几样制式兵器。
鱼鳞甲这类军伍校尉的专属甲胄,更是一件没有。
唯一亮点便是,那为首一名马贼,竟持有一杆马槊。
可惜,已精致到了花哨的地步。
槊首精钢,槊纂红铜,槊身涂抹朱漆,关键是,还系有一丛紫貂绣团子。
这乍看之下,定造价昂贵,殊为不易。
惯用马槊者,往往是武艺超群的世家子弟,用以标榜身份。
没想到,这土匪头子手中,竟有一柄。
徐千秋二话不说,眨眼功夫,便将这些人尽数废掉。
将那首领擒拿,稍微上些手段,便一一交代。
这批马贼,是种姓青年种桂,聘请而来,配合他演一出苦肉戏。
欲以此博取陆沉的倾心。
只是,却来晚一步。
下一刻,陆沉便亲眼看见,徐千秋将眼前这些马贼,尽数宰杀干净。
仿佛在此人眼前,人命还不如一只蚂蚁值钱。
杀人不眨眼!
只是,她眼中非但没了惊惧,反而,有一种古怪的神采。
徐千秋一行几人,各自挑匹坐骑,快马加鞭。
走出三十里路,不见一处人烟。
稍作停顿,拿囊中清水刷洗马鼻。
这时,裹了头巾的陆沉揭开一角,露出略显干涩的樱桃小嘴,好奇问道:
“你真叫赵楷?你该有小宗师境界了?”
徐千秋没有应声,未曾搭理她。
女人又问道:“你要拿我的身份做文章?
先前我已和你说过,我与种桂只是离开大队伍,绕道而行。
如今,只剩我一人去西河州持节令府邸,一旦被发现行踪,你该怎么解释?”
见这背着无名宝剑的白衣公子一言不发,陆沉也不气馁,刨根问底,问道:
“骑马出行,三十里一停,你难道是北凉人?”
此言一出,徐千秋终于微微挑眉。
第三百八十四章 【自毁容颜,脸上划四刀】
第395章 【自毁容颜,脸上划四刀】
对北凉人三字,徐千秋权当没听见,未有丝毫诧异,只是淡然瞥了她一眼。
给马匹刷洗后,也不抬头,离去放好水囊,翻身上马,继续前行。
性子执拗起来,陆沉艰辛跟上,并驾齐驱,侧头凝视这个满是云遮雾绕的神秘白衣公子。
如痴情女看情郎一般。
徐千秋终于开口说道:
“我改了主意,将你送到安全地方,我就离开。”
见他不似说假,陆沉沉默许久,眼神迷离。
见她如此作态,徐千秋讥讽道:
“前一刻,还要死要活,恨不得与种桂同葬一穴。
怎么,转眼间便连给我收尸都不乐意了?
不过,像你这样的,就算收了给我做通房丫鬟,我也不安心。
说不定,哪天晚上就给你悄悄勒死,睡不安稳。”
陆沉认真思索片刻,似乎在自省。
之后,缓缓回答道:
“我这辈子,最恨别人骗我。
我曾对自己说过,以后嫁了谁,这个男人花心也无妨,睡了别家女子,但一定要跟我招呼一声。
而且,不领进家门恶心我,我都会不介意。
我会继续持家有道。
但,我若是最后一个知晓他和女子苟合,成了笑话,定恨不得,拿剪刀剪了他子孙根。
再去划烂那婆娘的整张脸,让她一辈子勾引不了男人!”
徐千秋笑道:“观你容颜,长得不像这种女人。
在吴家遗址时,初见你,觉得你挺好相处,是那种,受了委屈也不敢回娘家诉苦的小女子。”
陆沉咬着嘴唇,自嘲说道:
“可我就是这种女人。”
徐千秋看着她,似笑非笑是,说道:
“我是不是该一掌毙了你?”
她媚眼如丝道:“公子可不许如此绝情。”
徐千秋一笑置之。
与她说话,见她做事,很有意思。
文章之中,有喜不平之说。
此人行事,与一般女子不同,总是让人出乎意料。
她察觉到这位白衣公子谈兴不错,于是便顺杆子往上爬,柔声道:
“我猜,公子一定出自将门世家,因为公子杀人,冷血绝情,心境毫无波澜。”
闻言,一旁的二公子徐凤年微微侧目,对这个女人高看了几分。
徐千秋微微一笑,未曾反驳。
她歪着脑袋,一脸天真无邪,问道:
“真被我猜对了?”
徐千秋笑骂道:“少与我装模作样,我见过的漂亮娘子,多到数不过来。
以你的姿色,不足七十文,不值一提。”
陆沉也不计较这份贬低,自言自语道:
“我本来就不是好看的女子。”
虽知晓剧情,其中关键,他心知肚明,但该问的,还是得问。
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于是,他换了个话题,问道:
“你说,此番种陆两家联手,前往西河州府,你们陆家,由你父亲陆归领头,图谋什么?”
陆沉摇头道:“我不向来关心这些,也接触不到内幕。”
徐千秋瞥了一眼她的秋水长眸,放弃了打探。
陆沉笑道:“不敢相信,那个被称作“通身才胆”的种桂,说死就死了。
而且,死法一点都不壮烈。”
徐千秋没接话。
自己此番前往西河州腹地,便是存了捣乱的念头。
此番大事,陆家,种家,便是北莽第一魔头洛阳,亦会参与其中。
想起洛阳,徐千秋的神色忽地多了几分变幻不定。
望向一旁的弟弟徐凤年,微微眯眼,带着几分审视。
“哥,你为何这般看着我?”
“你最近很努力,武功进步很快,找个机会,我试试你。”
闻言,二公子徐凤年下意识握住腰间割鹿刀刀柄,脸色讪讪道:
“可是我觉得,哥,你这是单纯想揍我一顿。
你这眼神,我小时候看得多了,错不了。”
徐千秋:“……”
“哥,你别不说话,我怕!
行,不就是一顿揍嘛,我皮厚,扛得住,我不还手便是,但咱先说好,别打脸。”
这无赖性格,把徐千秋整得没脾气了。
沉默片刻,他蓦地说道:“二弟,我把洛阳介绍给你做媳妇儿怎么样?”
噗通一声,掉下马来。
来不及拍掉身上的黄沙,这位北凉二公子急忙围着兄长的马转,神色焦急道:
“哥,要不你还是揍我一顿,洛阳就算了,她会把我大卸八块的,那女人,也就你降得住。”
徐千秋只是看着弟弟,一言不发,微微叹息。
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随缘。
“走,上马,此番去捣乱,本公子心情不好,得多杀几个解气。”
二公子徐凤年不敢多话,怪怪上马跟在后面。
这时,小丫头开口道:“大哥哥,谁惹你不高兴,我去杀了他!”
跟在身后的徐凤年打了个寒颤,小姑娘,你就别添乱了。
据情报显示,陆家,种家,这趟出行,几位高手一个不漏。
尤其是那个,高居魔头排行第七的种凉,以及,北莽十二大将军之一的种神通,也乔装打扮,隐匿其中。
如此甚好,一网打尽。
见他眼中杀意渐渐内敛,陆沉看到这个动作,笑着从袖中抽出一柄匕首,直白道:
“本想着找机会,一下刺死你。
现在,匕首是交给你,还是丢掉?”
徐千秋头也不转,说道:“留着。
若你在下个三十里路前,还未将匕首掏出来,你也会跟种桂一样,死无全尸。”
闻言,陆沉开心笑道:“我赌对了。”
徐千秋忽地感慨道:“这个江湖,高手常有,高人不常在。”
陆沉问道:“那公子你是高手,还是高人?”
徐千秋摇头道:“我只是一个下棋人。”
夜间,四人夜宿荒漠。
在一处背风山坡坡底歇脚。
昼夜温差极大。
徐千秋拾了许多枯枝,丢入火堆,心中暗暗盘算着些什么,一边和维持篝火不灭。
一夜无眠。
破晓时分,女人还在打瞌睡。
小丫头则枕着他的膝盖,睡得正香。
在小丫头幽幽醒来后,二人一同来到坡顶之处。
仰望天色。
欣赏这沙漠独有的早晨风景。
只可惜,小丫头什么也看不见。
日后有机会,定要让她重见光明。
突然间,徐千秋飞回坡脚。
眼神复杂,盯着那个,颤颤巍巍,手提匕首的女子。
她竟心狠到,拿匕首在自己脸上划出了四道血槽。
皮开肉绽。
鲜血淋漓。
身为女子,心性得是如何坚韧,心性的女子,才做得出这种行径?
女人心知肚明,每走一步,临近西河州城,她便离黄泉路更近一步。
种陆两家,不乏城府修炼成精的枭雄角色。
如今,身负绝学的种桂,身死人亡。
而她一个弱女子,却反常活下来,想要蒙混过关,继续有一份富贵生活,几乎是不可能之事。
第三百八十五章 【以筷子杀人】
第396章 【以筷子杀人】
这对因命运而无故交织在一起的男女,似乎谁都不是好东西。
破相后,回去后,可说,是仇家杀死种桂,再放她生还。
以此,当作对种陆两家的羞辱。
如此,她才能寻得一线生机。
只是,这般手法,对女人而言,代价太大。
也太过决绝了。
男女皆惜命。
男子惜命,女子惜容。
自毁容颜,何其艰难。
划一刀,已是心狠,如何再下得去手,再划三刀?
从初见到今日,这女人已完全变了个人。
这女人,够狠!
徐千秋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压抑下杀机。
这种毒蛇一般,能够隐忍常人所不能忍,为常人所不能为。
如黑暗中蜷缩的一条毒蛇,静待时机。
只要寻到机会,她会毫不犹豫,一口咬下,拼命一搏。
这种人,若不能为自己所用,就必须除掉。
否则,难免会带来麻烦。
这女人,大局观虽不如慕容桐皇,但其狠毒,却更胜三分。
女子望向眼前这神秘的白衣公子,眼神痴呆。
并非泪流两颊,而是血流满面。
这个曾说自己不好看的女子,视线终于不再涣散,泛起一些泪水。
她噙着泪水,笑着说:“疼。”
渐近繁华,驿道渐宽。
一路上,相继遭遇三波刺杀。
那些个黑衣蒙面刺客,身手敏捷,比起百人马贼,不知强了多少倍。
却无一例外,尽数血溅当场,
见惯三人冷血,杀人如麻,陆沉这才恍悟,这三人并非是二品小宗师。
而是,三人皆一品!
甚者可能更高。
三个一品同行……
试问天下,几股势力能有次底蕴?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陆沉万万没想到,便是那个戴着面具的黑衣小丫头,也是一位一品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
恍惚间,陆沉响起,种姓青年种桂临死刹那,似乎认出了这白衣公子的身份。
能让种桂认出身份之人,绝不简单!
徐千秋和破相女子,选择在一座没有城墙遮挡的小镇歇息。
此地,离州城还有三天路程。
她穿着徐千秋给文士衣衫,略显宽松。
脸上四条疤痕,已开始结茧,这算不幸中的万幸。
为不露蛛丝马迹,让她的伤势结巴速度,雨种桂身死的时时同步,得涂抹些药膏。
小小加速痊愈进度。
只是,大漠风沙粗粝,拂面后,哪怕裹有头巾,护着那张秀气不再的脸孔,前几日,她也经常血肉模糊。
受到的锥心疼痛。
想必,不比匕首划面来得轻松。
这个过程中,女人一声不吭,并未哭泣。
徐千秋也从未出言安慰,两两相沉默,只是赶路。
反倒是陆沉,偶尔会主动询问一些江湖事,徐千秋也有一言没一搭,简单回答着。
却尽是些温吞言辞,担心逗笑了她。
如此伤势,若笑,定又要遭罪。
几人方才入城,天色骤变,乌云蔽日。
恰值正午时分,却阴沉漆黑如夜。
一场沙暴将至。
四人只得选择一家简陋客栈落脚。
客栈老板却趁火打劫,往死里抬价。
徐千秋却也不甚在意,被宰几两银子无所谓,有个落脚地就行。
殊不料,陆沉又钻了牛角尖。
扯住他袖口,如何都不肯被当做冤大头坑钱。
看来,她说自己持家有道,是真心话。
徐千秋无可奈何,在店老板白眼下转身。
想着,去换一家良心稍好些的店铺。
只是,还没跨过门槛,便看到狭小街道上,商贾旅人蜂拥而来。
看架势,不住这家,就有可能要露宿街头了。
躲在巷弄避风沙,可不如何舒服。
徐千秋难得朝她笑了笑,她也不再坚持。
客栈老板小心眼,又刻意刁难,价钱往上翻了一番。
陆沉气恼得肩膀颤抖。
徐千秋搭在她肩头上,摇了摇头。
之后,付过定金,领了木牌钥匙,去后院住处。
只剩下两间房。
二公子徐凤年分去一间。
小丫头自然是药与徐千秋一起的。
因为被老板坑钱,当作冤大头,随意抬价,花了不少冤枉钱,头巾遮掩容颜的陆沉,有些闷闷。
徐千秋打开房门,一屋子霉味,扑鼻而来。
关上门后,摘下春秋剑。
桌上有陶罐,摇了摇,滴水不剩。
陆沉安静坐在凳子上,解下头巾,轻轻撇过头,不与徐千秋对视,只是问道:
“以公子深不可测的武功,又何须与这些市井小民,低声下气?
不需剑出鞘,便能吓破他们狗胆。”
徐千秋将那两扇漏风窗户关紧后,坐在桌前,微笑道:
“你是不是以为,高手都得是一双眼光射寒芒那种?
要不就是,生得虎背熊腰,恨不得在背后挂两片虎豹尸体?
要么,在身上悬满刀枪棍棒矛,出门闯荡才显得气派?”
陆沉嘴角有些勾起,听出言语中的调侃。
她的心情顿时好转了几分。
不等她说话,徐千秋语气柔和几分,柔声道:
“别笑。”
她果真板住脸。
徐千秋拿起茶水陶罐,说道:
“我去弄些水和吃食来,等着。”
陆沉点了点头。
没多久,徐千秋返回时,拎着装满凉水的茶罐子,陆沉抬头问道:
“又花钱了?”
徐千秋笑道:“没法子,小鬼难缠,一壶水五两银子,等会儿得当作琼浆玉液来喝才是。
饭食还得等会儿。”
后半句却是对小丫头说的。
小丫头虽双眼看不见,但所修功法特殊,能辨别周围环境,行走自如,并不会跌跌撞撞。
即便如此,徐千秋却从不把她当丫鬟使唤。
大多数时候,皆是以哥哥的身份,照顾妹妹。
一个客栈伙计,并未敲门,便大大咧咧推门而入。
陆沉连忙抓起头巾,转过头去慌乱裹缠。
伙计一手端着大木盘,盛放有几样马虎粗糙的伙食。
他无意间瞅见陆沉的脸庞,吓了一跳,差点砸翻手中盘子。
火急火燎放下食物,跑出去,才跨过门槛,就大声嚷嚷:
“快来看,快来看,屋里有个丑八怪,老子白天见鬼了!”
陆沉扯住徐千秋袖口,示意他不必因为自己杀人。
可是,已经晚了。
徐千秋并未起身,只是随手从桌上抽出一根筷子,反手射出。
一根筷子,穿颅而过,嵌入墙体之中,不断颤抖着。
第三百八十六章 【这是命】
第397章 【这是命】
陆沉黯然道:“我本来就很丑。”
徐千秋平静道:“对,是不好看。
脸上划花了,好看才怪。
但谁敢说出口,入了我耳朵,我就让他……”
她接口道:“去死?”
徐千秋一本正经道:“哪能呢,我又不是魔头,向来喜欢以德服人。”
陆沉盯着这个,说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的白衣公子。
抿紧嘴唇,似笑非笑,摇头道:
“一点都不好笑。”
徐千秋一笑置之。
分发了碗碟餐食,便自顾自吃了起来。
陆沉一手掩面,细嚼慢咽,一幅食不言的淑媛风范。
与徐千秋同时放下筷子,她犹豫了一下,说道:
“刚才以为,你会说些漂亮的言辞来安慰我。”
徐千秋摸出手巾,替身旁小丫头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和饭粒,说道:
“你不是说过,最恨别人骗你吗?
不管你信与不信,此刻你在我眼中,还是那个秀秀气气的女子。
不好看,但也难看不到哪里去。”
陆沉脱口而出问道:“当真?”
徐千秋瞥了她一眼,云淡风轻,点了点头。
风暴弥漫了整个下午。
逐渐趋于平静。
徐千秋推开窗户,向外望去。
天色虽阴沉,但不至于耽误行程。
于是,走出院子。
被筷子所杀的客栈伙计,尸体已被人抬走。
也不见客栈有何寻衅报复。
在街上,徐千秋帮陆沉购置了一顶帷帽,策马缓行。
或许是知道,终点将至,陆沉言语活泼了几分。
也开始主动询问徐千秋关于一些江湖轶事。
不再存试探的企图。
一对男女,有意无意淡了心机城府。
有聚,便有散。
临近州城,驿道宽度丝毫不输北凉几条主道。
陆沉望向那座庞然大物一般,趴在黄沙上的雄伟城池。
心有惊悸,咬着嘴唇,痴呆出神。
许久,往后望去,想要看一眼那个白衣公子,与之道别一声。
只是,待她转头时,却已不见他踪影。
她笑了笑。
虽看不见人,仍是调转马头,挥了挥手。
远处,看到这一幕,徐千秋笑而不语。
坐在大哥哥怀里的小丫头开口问道:
“大哥哥,你想将他招入楼?”
徐千秋笑了笑,说道:“不急,先看看,时机未到。”
说罢,轻轻磕了一下小丫头脑袋瓜子,教训道:
“你个小迷糊,没事儿跑去刺杀女帝干啥,还被拓跋菩萨偷袭。
为了救你,替你掩盖行迹,我们在北莽的情报网损失惨重。
特别是王庭分舵,几乎瘫痪。”
闻言,小丫头弱弱低语道:“大哥哥,我错了,下次不敢了,你打我解气。”
说着,微微崛起屁股。
徐千秋轻轻拍了一下。
入城后,陆沉出示关牒,单骑入城。
荒凉大漠,风沙如刀,多日以来,她或许是已习惯,初至繁华,有些恍惚失神。
为此,还差点冲撞了一队巡城甲士。
致歉后,骑马缓行。
武侯城,为西河州州城。
位于绿洲之内,也被称为无墙之城。
这是一座没有城墙的城池。
可见此地城主,自信到了何等程度。
城内士卒,难免骄纵。
对于异象,她也未深思。
粗略问过了路,便往欢喜泉方向而去。
城内有一泉水,据说,曾有女菩萨出浴。
因此,此泉数百年来,每位密宗明妃,都要来泉中沐浴净身。
泉畔有雷鸣寺,每逢雨季,雷鸣动天。
方圆十里,皆可听闻。
欢喜泉附近,府邸连绵林立,所居住之人,皆是一州之中,最为顶尖的权贵人物。
种家,在欢喜泉北面,坐拥一栋豪门私宅。
此地,购置于一位皇室宗亲之手。
与持节令比邻而居,可见种家底蕴。
陆家虽是甲字大姓,也只算是沾光,才得下榻泉北。
陆沉刚接近欢喜泉,便有一辆挂绸,悬铃的豪奢马车,迎面而来。
百枚纤薄的玉质铃铛,声响悦耳,远超驼铃。
陆沉闻声,抬眼望去,一位白袍纶巾,面相却是豪迈的男子掀起帘子,朝她温和一笑。
陆沉认得他,这是种家的嫡长子。
单名一个檀字。
已值而立之年,正是成家立业的年纪。
此人,官居井廊都尉,独领三千骑兵,被种家寄予厚望。
而且,是北莽第一位世袭的大将军。
种桂与他对比,可谓称得上是,萤烛之光,岂可与日月同辉。
种檀年轻,文武兼备。
而且,其人文采,也被女帝青眼相加,是北莽凤毛麟角的进士出身。
前途无量。
种檀气象粗犷,却喜好文巾儒衫,也无矫揉之态。
除此之外,他还与董卓交好。
当初,便是他率领三千井廊骑兵,追杀越境的陈芝豹。
如此人物,既有过硬本事,又有家世做凭仗,若不能平步青云,那才叫怪事。
但,陆沉每见到笑言笑语的种檀,都会浑身不舒服。
打心眼畏惧。
她自己也说不出,哪里不喜好此人。
也只能解释,这是女子直觉。
陆沉名义上,算得上是种家半个媳妇。
与种檀同车而坐,也谈不上有伤风俗。
再者,以种陆两家声望,根本不用计较那些碎嘴闲言。
车内有冰壶。
在这黄沙之地,一两冰,一两金。
小富小贵人家,可万万开销不起。
车内,有一位容貌平平的侍女,静坐一旁。
也不见她如何服侍种家世子,倒是种檀,拿一双银钳子,分别夹了冰片给陆沉,以及那位侍女。
陆沉摇头婉拒。
但那侍女,不懂规矩,将其接过。
放入嘴里,发出轻微的嘎嘣声响。
似察觉到有外人在,不成体统,连忙捂住嘴巴,减弱声音。
种檀身材修长,长臂如猿,弯腰掀起车窗帘子,披起钩住。
如此,陆沉便能欣赏欢喜泉的景致。
种檀望向陆沉,轻声道:“陆姑娘,让你受委屈了。”
陆沉低敛眉眼,默不作声。
种檀转过头,叹了口气,说道:
“是种家对不住你。”
陆沉抬头,欲言又止。
种檀笑了笑,正了正身形,有些正襟危坐的意思,摆手缓缓道:
“我种檀,没有在自家人伤口抹盐的癖好,这趟出行的细节,陆姑娘不愿说,只需写在纸上即可。
到时,托人给我,也不用去面对那些个唠唠叨叨的老家伙。
不过,事先说一声,家大了,下边的闲言闲语,自然会少不了。
陆姑娘大可左耳进,右耳出。
我亦会与家里长辈知会一声,就当种家不曾给陆家礼聘文书,不会污了陆姑娘的清白名声。
种檀在此保证,以后,陆姑娘若有了百年好合之喜,种家也不吝登门道贺。”
陆沉猛地抬起头,直视这名未来的种家家主,眼神坚毅道:
“我生是种家的儿媳,死是种家的鬼。
我愿为种桂守寡。
见到爹后,我自会说服他,允许办一场冥婚。”
种檀望向窗户,眉头紧皱。
陆沉语气凄清,说道:“这是陆沉的命,逃不过的……”
第三百八十七章 【如何刺杀徐骁】
第398章 【如何刺杀徐骁】
到了种家府门,种檀先行下车。
站在边上,护着陆沉走下马车。
如此举动,落在那些个,早已等候在门口的,长辈眼中,注定别有一番滋味。
种檀将她送到仪门外,却没跨过门槛。
说是因为,等下要出城,去雷鸣寺烧香。
与陆沉别过后,返回马车。
见他归来,侍女展颜一笑。
却绝无半分谄媚。
二人之间就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
对此,种檀习以为常。
她嘴里含住一片冰,腮帮鼓鼓,柔声含糊问道:
“你这般给陆沉开脱,从漩涡里将她摘开,会不会让种家人反感?
你方才只是言语相激,让她选择冥婚嫁入种家,迫使种桂那一房,倒而不散。
小心捡了芝麻丢西瓜。”
种檀盘膝而坐,神态闲适,轻声笑道:
“种桂怎么个死法,死得多惨,死于谁人之手,这些都不关我事,我也不好奇。
种家的仇人,实在太多。
至于陆沉,在破相后,受辱而还,对女子而言,这已是极限。
我若再去撩拨她,且不说她可能会崩溃,只怕,陆家也要恼火。
种陆两姓联姻,已为大势所趋。
我既为长子,就必须有长远眼光。
陆沉有这份决心,敢冥婚守寡,说明,她也并非目光短浅的小女人。
这样的女人,才有趣,不该毁在西河州。
我替她挡下些风雨,于情,于理,于利,都是应该。”
侍女一手钳住冰片,一手悬空托住,生怕坠落。
种檀低头咬住冰块,大口咀嚼。
她放下银钳,这才说道:
“女子心思多反复,这份香火情,,未必能让她始终站在你这边。”
种檀淡然道:“这我知道,她并非那等安分守己之人,以后,也一定会惹是生非,我继续护着她便是。”
婢女突然掩嘴笑道:
“其实,你只需要了她的身子,万事皆定。”
种檀一脸委屈道:“今天是弟弟种桂的头七,我怕鬼。”
她轻轻踢了种檀一脚,种檀大笑道:
“你比她好看多了。”
丫鬟感叹道:“你这句话,倒是让我不好杀她了。
这陆沉,算是活下来了。”
种檀啧啧道:“这算不算我日行一善?
到了雷鸣寺,也有底气烧香。”
那些个,看似可让常人倾覆的灭顶之灾,在一些人眼里,不过轻轻呵气,便能将其吹散。
这便是魄力。
城外。
离城还有三里路。
徐千秋一行三人,骑马在行人如织的驿道上。
二公子徐凤年刻意收敛气机。
至于徐一指和小丫头,天下了看透二人境界之人,不足十个。
徐千秋并未着急入城。
驿路两侧,树荫深重,可遮凉。
此地,有不少贩卖西瓜的瓜农
搭棚贩卖,不断吆喝。
徐千秋翻身下马,牵马走出驿道。
徐千秋牵马慢行,来到一个健壮老农摊前。
这个瓜摊,诸客罗雀,一个客人都没有。
摊千竖了一块木板,以炭笔写就:
“一瓜百文,任挑任选”。
一百文一个瓜,谁吃得起?
徐千秋瞥了一眼被晒得黝黑的瓜农。
蹲在地上的后者,也投来视线。
似见他钱囊沉重,咧嘴笑道:
“这位公子哥,挑一个?不好吃,不要你一文钱!”
这时,一旁的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道:
“就算好吃,我偏说不好吃,你收不收钱?”
老农眼神平和,不似刁民,说道:
“不收。”
闻言,二公子徐凤年看了兄长一眼,松开缰绳,蹲下去看了看。
一堆西瓜,无从下手。
于是说道:“老伯帮忙挑个。”
这瓜农,身份可不简单。
徐千秋虽知晓他身份,却也没拆穿。
权当不知。
只是坐在一旁吃瓜。
三人吃完了瓜,坐在板凳上,遥望武侯城内风光。
或许是因为,身处绿洲,沿着驿道,满目眺望而去。
云层厚重,层层铺叠,直直下坠。
好似要压在城中。
极有“九天之云下垂”的气魄。
天地之间,只差一线。
这一线之中,以城内一栋翘檐建筑最为扎眼。
顺着二人视线,老农说道:
“那是雷鸣寺,一进寺门,便可看到两排,十八尊怒目怖畏的天王力士。
胆子小的,心中有愧,可不敢去烧香拜佛。
寺外,便是西河州鼎鼎有名的欢喜泉。
金刚怒目,菩萨低眉。
身份显赫的才子佳人,都乐意绕寺浏览。
欢喜泉在这些年,愈发乌烟瘴气了,其实没啥好看的。
二位公子若信佛,可去一趟雷鸣寺。”
二公子徐凤年笑道:“老伯,听闻西河州持节令,治军有法,而且治政有方,是当之无愧的朝廷栋梁,不知真假?”
此话一出,徐千秋和老农,神色皆有几分古怪。
老农笑了笑,摇头道:
“我说了做不得准。”
与娘亲一般,同样信佛的二公子徐凤年,望向高耸入云的雷鸣寺,自言自语道:
“凡人一生求自在。”
蹲着的老农,捧着空瓜,叹气道:
“菩萨一场空欢喜。”
说罢,两人相视一笑。
徐千秋不信佛,却无任何感触。
倒是感知到,暗中不少刺客潜伏。
徐有意无意,看了老农一眼,对弟弟说道:
“洛阳已入城,我们也走!”
听闻洛阳二字,老农眉心止不住跳了下。
二公子徐凤年这是嘴角抽了抽。
不知为何,每每听兄长提起洛阳二字,总感觉,似乎带有几分要揍自己的意思。
对暗中刺客,徐千秋懒得搭理。
三人起身离开。
事实上,除了眼前这位老农的西瓜摊,他们换了任何一个摊位,所买到的西瓜,都会带有剧毒。
看似铁桶一座,实则暗流涌动的北凉,每隔一段时日,都会有三教九流的人物,前来刺杀,寻仇。
往日种种故事传奇,无数悲欢离合。
已被他无聊时,编写成一本书籍:
《如何刺杀人屠徐骁和纨绔世子的一百种方法》
《刺客死士的死法大全》
两本书,皆是出自他之手。
只是不曾想,竟然大卖。
那些死士看过后,绝大多数,仍至死不渝,赔上性命,亦要飞蝶扑火。
不过,也能理解。
许多血海深仇,得追溯到爷爷那一辈。
从爷爷辈,便开始刺杀了。
或许杀不了人屠,但杀世子殿下,没有谁会心慈手软。
自从徐千秋世袭罔替,做了北凉王,刺杀次数,变得更多。
北凉尚且如此,如今到了北莽,只会更多。
入城后,徐千秋选了一座离欢喜泉较远的,低矮客栈入住。
二公子徐凤年,与伙计随口问了,关于武侯城内的有名游览景点。
从伙计口中得知,两天后,便是十五。
届时,雷鸣寺香火鼎盛。
第三百八十八章 【白发魔女】
第399章 【白发魔女】
正月十五。
徐千秋并未随大流,在清晨拂晓时分,前去雷鸣寺。
而是在正午时分,日头炽烈时,离开客栈。
早餐时,客栈派人送来早餐。
可徐千秋只尝了一口,便知那是青鸟的厨艺。
这丫头,有心了。
这时候仍不忘自己贴身丫鬟的本分,大清早为自家公子准备早饭。
却未曾露面。
雷鸣寺,坐落于欢喜泉南北交汇之处。
依山而建。
主体是一栋九层重檐楼阁。
楼内,有比敦煌佛窟还要巨大的一尊大佛。
此时,香客稀疏。
徐千秋缓缓入寺。
寺内古树参天,绿荫深重,顿觉清凉。
烧香三炷,跨过主楼门槛。
九层楼阁,总计开窗八十一扇。
此刻,却不曾打开一扇,俱是紧闭。
不过,底下四楼,点燃数千盏青灯。
前来点灯之人,一盏灯,需五十两银子。
大富大贵之人,点灯百两,一掷千金。
灯火辉煌,如佛光普照。
因此,楼内不会给人丝毫阴沉之象。
徐千秋负手而立,抬头望去。
眼前弥勒坐佛像,眯眼,低眉,而视世人。
大佛之大,位居天下第三。
据说,当初修建之时,仅金粉,便用去数百斤。
徐千秋入寺前便得知,欲燃长命灯,需向雷鸣寺点灯僧人,告之名讳,祖籍等。
他本不信佛,于是作罢。
楼内空旷无人,偶有一阵清风入楼,九千九百九十九盏青莲长命灯,由低到高,依次微微浮摇。
这景象,不似人间。
仿佛置身于极乐净土。
香客不得登楼看佛,寺内僧侣,也得止步于四楼。
雷鸣寺,建寺八百年,得道高僧大多停留在第六第七层。
唯有帝王,方可登至八楼。
号称九五至尊的帝王,尚且如此,寓意在大佛面前,自降一级。
故而,至今无人可上九楼。
便是那位,有志一统天下的北莽女帝也不例外。
徐千秋毫无诚意的太,简单拜过大佛,正要转身离楼。
一瞬心有灵犀,抬头望去。
看见一颗脑袋,探出大佛手掌心,目光直直落在他身上。
眼神冷清。
如此景象,徐千秋这一刻只觉得荒谬不堪。
古怪心绪,说不清,道不明。
这女魔头,真是胆大包天。
白衣洛阳。
坐在佛掌之上。
弯腰,伸出头颅,与徐千秋进行对视。
徐千秋心想,若换了是黄宝妆那温婉女子,定不会如此大逆不道。
他自言自语道:“魔佛一线吗?”
洛阳会出现在此,早在他意料之中,而且,也知她为何而来。
只是,这女魔头,着实太过魔性,服了自己的【天道丹】,还敢这么嚣张。
动不动便要与自己动手。
徐千秋确定,【天道天】并非失效。
只是这女魔头天性使然,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若非自己曾救过她,儿时与她有过渊源,而且,服下了【天道丹】,只怕二人之间,不会有今日如此局面。
看着眼前之人,徐千秋便想起,洛阳转世八百年,只为等昔日大秦皇帝,心中莫名多了几分情愫。
又想揍自己弟弟了!
洛阳并未离开佛手,而徐千秋,也没上去。
两人只得对视。
忽地,白衣洛阳似乎恼火徐千秋的眼神,身形飘落时,气机汹涌,如江河东入海。
数千盏长命灯,刹那熄灭。
徐千秋头大如斗,心中暗道:
“造孽啊!”
人点长命等,为求长命百岁。
这女魔头倒好,跑来灭火。
这要是头发尽数变白,妥妥白发魔女。
这般想着,徐千秋看了她的及腰长发,嗯,很丝滑。
楼中无人看守大佛青莲灯。
徐千秋却也顾不得这些,右手双指并拢,火焰光芒大起。
刹那,于强烈光芒下,女魔头下意识闭眼。
待她再度睁开眼时,大殿内所有长命灯已尽数重新点燃。
楼中,再次白亮如昼。
魔头洛阳,身为罪魁祸首,毫无愧疚心思,始终冷眼旁观。
盯着他的右手双指,低语呢喃道:
“徐一指?这分明是两指!”
如今,她取代黄宝妆,占据身体主动权后,终于不再遮掩。
赤紫双眸。
邪意流溢。
徐千秋心中,生出拉她去染个白发的念头。
点燃九千九百九十九盏长命灯,徐千秋驻足,抬头凝望坐佛。
人视万物如蝼蚁,佛视众生平等。
烧香拜佛祈愿,临时抱佛脚,真能愿有所得?
他不信!
收回神思,自嘲一笑,正要下楼。
接下来一幕,让他再度无语。
白衣女魔头,在他下楼前,一握拳头,接近四千盏长命灯的灯火,被气机牵扯,瞬间离开青色灯座。
飞掠向坐佛。
所有火焰,在离石佛身躯几尺处,悬停。
佛身涂抹金粉,灯火照映之下,熠熠生辉。
如大佛真身临世。
佛光普照!
洛阳屈指一弹,四千余灯火,瞬间冲向九层楼顶。
于佛头附近,瞬间炸开。
流星万点。
徐千秋震撼过后,望向女魔头,后者转身负手,望向门外。
徐千秋一脸黑线。
你是魔头,还是贪玩的孩童?
无奈,徐千秋只得再次出手,点亮所用长命灯。
青灯复燃如旧。
徐千秋缓缓下楼,站在洛阳身侧。
她也不废话,开门见山说道:
“种家擅长盗陵,春秋战乱时,在南唐钱王墓,得到一枚竹简,记载了一件几百年的机密。
八百年前,大秦那位千古一帝,便葬身于西河州境内。
陆家陆归,精通堪舆地理,于是,两家联姻,联手开墓盗宝。
我对秦帝遗物没兴趣,不过,我不喜种凉此人,他要做什么,我就偏让他做不成。”
徐千秋瞥了她一眼,笑而不语。
洛阳戏谑道:“怎么,你不信我?”
徐千秋笑笑,说道:“洛阳,改天我带你去染发,如何,染白发,特配你气质。”
洛阳:“……”
知他不信自己,洛阳也不强求。
这男人,心思深沉,难测得很,实力也深不可测。
还是少惹为妙。
反正,他想一统天下,与自己并不冲突,何必为敌。
若有可能,助他一臂之力,亦无不可。
但,若想以命相要挟,那是休想。
其实,她也确有自己的小算盘。
第三百八十九章 【捏洛阳脸】
第400章 【捏洛阳脸】
魔头排行榜,洛阳为第一,种凉为第七,两人相差甚远。
武榜前十,未有种凉一席之地,洛阳却能位列第四。
可见其差距之大。
若真是不喜,想坏其好事儿,何不直接杀了痛快。
一了百了。
可这位白发魔女,天底下单枪匹马,杀人最多的大魔头,当年辗转北莽八州,见人就杀。
一鼓作气,杀了九千人。
一直杀到北莽帝城,被拓跋菩萨阻拦,才算止步。
可谓,在她的脚下,尸山血海。
如今却不下手杀种凉,而只是打算坏其好事儿。
若说这其中没点猫腻,徐千秋自然不信。
更何况,他本就知道剧情。
洛阳平淡说道:“我在这里等你两天了。”
闻言,徐千秋未有丝毫诧异,点点头,说道:“我知道。”
虽从未插手天下第一楼情报网,可洛阳也知晓其中厉害之处。
便是自己的行踪再诡秘,也难以逃脱其最终。
她身边,有天下第一楼之人!
犹豫了一下,她问道:
“你可知大秦皇帝的陵墓藏在何处?”
徐千秋装傻充愣,脱口而出道:“我若知道,早拿锄头去刨坟挖
宝了。”
洛阳嘴角微抽,怎么感觉这货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土匪,也未曾多想,走向一栋,悬匾之上刻有“如来”字样的的高耸藏经阁。
洛阳随口问道:“你就不好奇,为何雷鸣寺之中,不见一个僧侣?”
说罢,她轻描淡写说道:
“你进寺前,我躺在佛像掌中休息,嫌他们诵经,木鱼功课呱噪,于是便都给杀干净了。”
徐千秋:“……”
这时,大雄宝殿那边,开始有僧人鱼贯而出。
黄色袈裟的披挂方式,与中原略有不同,神色安详。
遥遥看到徐千秋与洛阳,也仅是当做寻常富贵香客。
一些修为稍浅的和尚,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白衣洛阳,却也并未上心。
方才所言,不过是女魔头开了个玩笑,欲将他当猴子耍罢了。
想试探一番,得知自己杀光这帮和尚,他是否会对出手。
徐千秋瞥了她一眼,淡淡一笑,说道:
“很好玩儿?”
洛阳难得未曾反驳,只是冷酷道:
“你这人,心太狠,也太冷,有时候,便是我也都感到毛骨悚然。
天下人都说我洛阳,为第一魔头,可在我看来,你才是。”
徐千秋笑而不语。
见他并未反驳自己,洛阳心头略有一丝脾气,也不知从何而来,反正就是种淡淡地不舒服。
她可是天下第一魔头。
有气,自然要撒出去。
她回头看了看大殿之中的九千九百九十九盏长命灯,说道:
“一品前三境,金刚,指玄,天象,我都比李淳罡更早破境。
哪怕陆地神仙境界,我也一样能花间醉浮云,超越他。
可我却感受不到任何乐趣,因为,我真正想超越的那个人,是你!
徐两指!”
闻言,徐千秋低声说道:
“对对对,你武功盖世。
明天,便能打得拓跋菩萨抱头鼠窜。
后天,就能讲王仙芝打成缩头老王八。
第三天,就可以视天劫如无物,证道飞升,跟玩儿似的。”
然后,两人同时出手。
对了一掌。
九千九百九十九盏长命灯,刹那间尽数熄灭。
徐千秋纹丝不动。
洛阳后退一步。
脚下,地面寸寸碎裂,洛阳所站之处,出现四个脚印。
而徐千秋所在,纹丝不动。
地面无损。
低头,看了看地面,又看看自己收心,最后,抬头凝视徐千秋。
她自言自语道:“你这什么武功?”
徐千秋负手而立,一本正经道:“染白发我就告诉你!”
洛阳:“……”
要不,试试?
这念头,在她脑海之中一闪即逝。
略过不提,洛阳一语道破天机,问道:
“你此番去欢喜泉北边,是打算杀人,杀谁?
杀赫连威武?
还是慕容宝鼎?”
徐千秋诧异看了她一眼,摇头道:
“不一定要杀人,先去看看。”
洛阳讥讽道:“就算你再厉害,这里是北莽腹地,高手无数,若不小心同时被诸多高手盯上,再被拓跋菩萨偷袭,你就是能活下来,也得脱层皮。
倘若再被十万精锐包围,你就等死。”
徐千秋装傻憨笑道:“我不打算惹事,只是,最近身上银钱不多了,打算去顺手牵羊,捞几样值钱物件,仅此而已而已。
咦,你这是在关心我?”
后半句,洛阳权当听不见,自动过滤,平静道:
“既如此,我与你同去。”
徐千秋看了她一眼,说道:
“真是风向变了,你从不插手第一楼之事,此番怎地如此主动?”
洛阳转头,笑了笑道:
“放心,我不会暴露你的行踪,只是好奇,你一个堂堂北凉王,孤身入北莽,想做什么勾当。
其实,你心知肚明,我在武侯城没滥杀无辜,也不会去欢喜泉大开杀戒。
你别揣着明白装糊涂,当我是傻子?”
徐千秋无所谓道:“如今,我的行踪已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并未公之于众罢了。”
洛阳突然说道:“你我互问一件事,各自作答,不许有所隐瞒,如何?”
徐千秋觉得有趣,想了想,问道:
“我先问?”
洛阳直截了当拒绝道:“不行。
方才你已问过,我也回答。
现在该我问了。”
徐千秋翻了翻白眼,魔头也会耍小女子赖皮?
洛阳不是性子婉约的黄宝妆,何曾与人为善过。
善解人意?
不存在的。
她直接问道:“你来北莽,最终目的是什么?”
徐千秋沉默不语。
洛阳安静等待。
徐千秋突然伸手,揉了揉洛阳脸颊。
这天下第一女魔头,当即愣住。
似忘了,自己该第一时间,一巴掌拍飞这登徒子。
可她并未如此做。
只是怔在原地。
似真的忘了。
徐千秋孤身入北莽后,第一次卸下伪装,吐露心声,轻轻说道:
“此番入北莽,真实目的有两个,来见一个极为重要的人,同时,也是为了来杀一个人。”
要见谁,要杀谁,却只字未提。
还有第三个目的,但并不那么重要,徐千秋没说。
此番孤身入北莽,临行前,徐骁有过吩咐,来见一个人。
二十年过去了,便是人屠,也不知道这人是否还值得信赖。
想确认这一点,除了徐骁外,便只有他这个北凉新王了。
此人若反了北莽,再反北凉,那徐千秋此行,只怕要横生枝节。
说不定,还会死在北莽。
为此,徐千秋早有部署。
虽知道原着剧情,但此人,自己还是得亲自见见。
洛阳点了点头,对徐千秋的实诚,比较满意,说道:“该你问了。”
徐千秋看了看她,问道:“黄宝妆真的死了?”
洛阳直接不予作答。
跳过这问题,面无表情问了第二个问题:
“此番孤身入北莽,回归北凉后,你是否便要起兵,攻伐天下,开启一统天下之路?”
徐千秋没好气说道:“不告诉你”
洛阳扯了扯嘴角,说道:“你既然来了,要不,你我联手,去一趟宝瓶州?
北冥有鱼。
拓跋菩萨等一件兵器,已整整三十年。
我打算去坏了他的好事,最不济,也要与之战上一场。
你去不去?”
“我去!”
第三百九十章 【洛阳骂北莽女帝】
第401章 【洛阳骂北莽女帝】
洛阳突然问了个极为晦气的问题:
“你若死在北莽,可需我替你收尸,送还北凉?”
徐千秋瞥了她一眼,叹气道:
“我可能没告诉过你,若我我暴毙而亡,服下【天道丹】的人,也要尽数陪葬。”
闻言,洛阳沉默许久,之后释然,诡异一笑道:
“有那么多人给我陪葬,还不错!”
徐千秋想说,那是给我陪葬,你也是陪葬。
但想了想,将话语咽了下去。
洛阳继续说道:“我若死在极北冰原,死在拓跋菩萨手上,到时候,你可千万记得给我收尸。”
徐千秋置之一笑,手中折了一根枝条,做了挥鞭鞭打的动作。
见状,洛阳神色一阵变幻,果断出手。
二人再对一掌。
不出意料,洛阳再次后退一步。
而徐千秋,纹丝不动。
见这女魔头似乎要发飙,徐千秋转移注意力,苦笑道:
“你何必要与拓跋菩萨拼命?
你还年轻,待突破陆地神仙后,再去厮杀,岂不稳妥?”
洛阳眼神,生疏迷离,望向
远方道:
“十拿九稳之事,乏味。”
徐千秋无语扶额道:“矫情!”
想起往事,徐千秋突然问道:
“你一路杀到北莽皇宫外,那时,慕容女帝站在城头上,你站在城墙下。
她在上,你在下,当时你是啥感觉?”
她似乎从未深思过此事,过了一会儿,缓慢吐出三字:
“老女人。”
闻言,徐千秋哈哈大笑。
这女魔头,也有刻薄之时。
也不知北莽女帝听到后,是否会气得半死?
下楼时,洛阳见徐千秋似乎毁去一卷古书,问道:
“你方才为何毁去那卷古书?有何不妥?”
徐千秋停顿了一下道:
“有句话看着晦气,眼不见为净。”
洛阳没好气道:“你比我邪性,更像魔头。我倒是好奇,是何语句,让你如此做。”
徐千秋淡然道:“北雁已还,人未南归。”
洛阳留给他一个背影,轻
轻说道:
“矫情。”
武侯城,骤雨忽至。
忽瓢泼,忽停歇。
跟逗人玩似的。
徐千秋凭借领着白衣白鞋的洛阳,二人走在陋巷小弄之中。
胡同里,有成群的稚童女娃,欢天喜地嬉闹。
成群结队,在湿漉漉的牛粪堆里,抠出几只长须犄角的水牛儿。
二人找了间客栈用餐。
牛肉粉,只见粉,不见牛肉。
问了老板,老板说,牛肉化在汤里了。
魔头洛阳,险些拆了这家店。
徐千秋忽地想起韩貂寺韩生宣来,据说,这位老太监擅以境指玄杀天象。
却也不知真假。
只是想来,那老家伙对上洛阳,能有几分胜算吗?
三分?
说起北莽魔头排行榜,如今榜单更新,徐千秋的暖房大丫鬟红薯,也成功上榜。
排在榜末。
第十名。
洛阳依旧稳居第一。
不过,江湖徐一指,也终于上榜。
排行第九。
这一路走来,可没少杀人。
知晓北凉新王,江湖徐一指,如今已孤身入北莽,不少梦想一战成名的江湖侠客,似猫闻到了鱼腥味儿……
夜间的时候,徐千秋与洛阳结伴,夜探种府。
欢喜泉南北皆权贵,有劲弩甲士巡夜。
南方尚好,到了泉北,几乎三步一哨,暗桩多如牛毛。
对军旅夜禁,以及城防布置,徐千秋再熟悉不过。
只是不曾想,洛阳居然也跟他做了梁上君子。
还以为,这白发魔女会直接杀进去来着……
二人一同进来,之后却分开了,各自查探。
据天下第一楼情报,八百年前秦帝陵,大秦皇后的骊珠,便是白衣洛阳口中那枚。
只可惜,被桃花剑神邓太阿一剑将其击碎。
非但如此,徐千秋还知晓,洛阳挑战邓太阿是假,欲借邓太阿之手毁去那枚俪珠是真。
这天下,论手段杀人之力,当属邓太阿最强。
桃花剑神,练剑,只为杀了他。
为杀人之剑。
被邓太阿毁去那枚骊珠,洛阳便能进一步控制身体的主动权。
此番,她口中说着,为坏种家盗墓的好事,其实,也有她自己的小算盘。
念及此处,徐千秋笑而不语。
她既不愿说,自己又何必拆穿。
种虽防卫森严,但他到此一游,如履平地,逛了一圈,便离开了。
离开种府后,在隔壁府邸湖边,见到两位故人。
其中一位,白发带刀,湖底老魁。
另外一人,驿路卖瓜的。
今夜不卖瓜,改来持节令府邸钓鱼。
见他到来,湖底老魁主动介绍道:
“这老头儿,便是西河州持节令,叫赫连威武。
与老夫一样,都是公主坟的客卿。
不过,我与他路数不同,他偏文,我偏武,我更厉害一些。”
说起这位赫连威武,徐千秋依稀记得。
当年,徐骁带二十几万兵马杀到北莽,赫连武威武艺不精,行兵布阵虽不错,却险些死在褚禄山手中。
那死胖子,可不是个简单人物。
论武功,论谋略,赫连威武都不是死胖子对手。
当时,是徐骁放了他一马。
相当于有过救命之恩。
显然,湖底老魁也知晓这段往事,于是说道:
“你大可放心在此住下,这老家伙不会泄露你的行踪。
不过,府上丫鬟女婢,姿色一般,而且大多上了年纪。
你若是实在憋坏了,熄灯以后,将就着也还能凑合。”
徐千秋自动过滤后半句。
这老匹夫,还在记仇。
刚出听潮湖,便被他一枪击败。
湖底老魁的过往,徐千秋却一清二楚。
这老家伙,当年也是个老色胚,而且没眼力劲。
一次偶然机会,见着公主坟的姑娘,垂涎人家的屁股如满月。
结果,开弓没来得及放简,便被人打趴下了。
沦为阶下之囚。
如此,便成为了公主坟客卿。
所谓客卿,其实也只是老家伙自封的。
公主坟客卿,三百年出了六个。
前五个都死了,而第六个,便是赫连威武。
湖底老魁也是败在那女人手上,琵琶骨钉入双刀,被迫弃剑练刀。
却不曾想,刀法成就远超剑法,进步神速。
徐千秋简单拱手示意,说道:
“徐千秋见过赫连持节令。”
赫连威武也不装腔作势,将鱼竿搁在一旁,摆手道:
“不必客套,城外相逢,我便觉得公子并非凡人。
若传言属实,老夫可不敢在陆地神仙面前倨傲。”
老魁讶异道:“赫连老头,以前从未见过你对谁家后生,这般客气说话啊。
咋的,因为这小子是陆地神仙,武榜第十,你便打算投敌叛国了?”
赫连威武骂道:“放你娘的臭屁!”
这时,有白衣踏湖而来。
洛阳到了。
第三百九十一章 【李当心违约】
第402章 【李当心违约】
堂堂北莽西河州持节令,拍了拍衣袖,从小竹凳上站起,双手叠腹,摆出恭迎贵客的模样。
老魁虽说有些不情愿,仍是屈膝跪地,双手撑地,瓮声瓮气说道:
“公主坟罪奴参见大念头。”
公主坟,是位列北莽前五的顶尖宗门。
与提兵山,棋剑乐府,这些个庞然大物并驾齐驱。
神秘异常。
八百年传承,与外界几乎从不沾染因果。
听潮阁密卷,内有记载,公主坟内有大念头,小念头之别。
两个念头之间,各有势力划分。
由红薯亲手所画的敦煌飞仙舞,便起始于公主坟的彩衣飞升图。
外界之人,打死也万万想不到,一向独来独往的白衣洛阳,会是公主坟的大念头。
在江湖人眼中,洛阳就是那种,横空出世的天人。
孑然一身,一骑绝尘。
孤苦终老,死后,无坟,无凭吊。
此刻,洛阳的到来,气氛有些诡谲。
只是瞥了徐千秋一眼,她弯腰捡起赫连威武的钓鱼竿,换了鱼饵,挥竿入湖。
湖底老魁看了看两人,继续说道:
“公主坟之中,所葬公主,乃是当年大秦开国皇帝心爱幼女。
坟茔之中,父女同葬。
同陵,却不同穴。
后世公主坟女子,都是守灵人。”
这些过往秘辛,徐千秋自然知晓。
只是不知为何,这公主坟最终却出现在了龙腰州。
难道会移动?
徐千秋喂了一声,问道:
“白发魔女,你怎么成了公主坟的大念头?”
洛阳直视湖面,静等鱼儿上钩,冷冷清清答复道:“想打架?”
有个性!
徐千秋笑了笑。
一旁,老魁一脸幸灾乐祸,落井下石道:
“小子,你真给男人丢脸。”
刹那,洛阳甩杆而起,鱼钩上无鱼。
她钓起的,是一整座湖水!
一汪湖水!
如此一幕,老魁噤若寒蝉。
洛阳抛竿入湖,起身离去。
神龙见首不见尾,为高人风范。
赫连威武笑道:“这位大念头,什么都好,就是脾气……”
徐千秋心里暗道,就是脾气太臭。
持节令略过这个话题,不敢过多议论,他换了一个话题,解释道:
“种家在几年前,于黄河附近购了千里土地。
此番借口改换河道,表面意思,是让种家贫田作良田。
我若不是公主坟客卿,也被他蒙蔽了去。
种神通许诺,五年内有二十万斤铁器运入西河州,廉价卖给控碧军。
这于我而言,太过诱人。
也不怕直接告诉你,魔头种凉,其实是公主坟小念头的姘头。
不止如此,这次截河盗陵,也藏有洪敬岩的身影。
此人心机深沉,野心之大,整个北莽江湖,估计也填不满他的胃口。
大念头当初能够吞珠,便是此人存了让大念头养珠的凶恶心思。
好在,这天下并非算无遗策,洪敬岩算漏了大念头的境界攀升。
珠熟时,非但能取走大念头的境界。
反而落败于大念头之手,还差点就走火入魔。”
闻言,徐千秋微微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此事,当年,他也有插手。
算计了洪敬岩一招。
北莽江湖之中,在不少人看来,洪敬岩比拓跋菩萨还要可怕几分。
拓跋菩萨与徐骁是一路人,而洪敬岩则不同。
此人性子极为阴鸷,令人防不胜防。
前段时日,此人与捧盘铜人,一道去了凉莽边境。
明面上,是跟陈芝豹战了一场。
但其中内幕,却无人得知。
徐千秋望向渐渐平静湖面,风雨欲来。
这时,老魁突然说道:
“小子,你可知道,两禅寺龙树圣僧到了道德宗。
他在那座天门前,已坐了三天三夜。
真是可怜,被麒麟真人打了三天。”
湖底老魁虽已做了北凉王府客卿,却不知,徐千秋便是天下第一楼楼主。
此时提及此事,还以为他消息闭塞,不知其中缘由。
徐千秋却也未曾多言,只是问了一句:
“老主持死了?”
老魁摇头道:“还没,佛陀金刚身,确实了得。
不过,估计也扛不下多久了。
这场道首对阵佛头,我看,老和尚怕是不妙啊。”
徐千秋心知肚明,看似道首杀佛头,其实,就是道教灭佛门。
赫连威武笑道:“见过老和尚的菩萨低眉,接下来,不知能否见到白衣僧人的金刚怒目。”
白衣僧人李当心,龙树圣僧的徒弟,天下金刚第一人。
这让徐千秋忽地想起,自己与李当下曾有过一个约定。
还想起了东西姑娘,和南北小和尚。
两禅寺,贵为天下寺庙之首。
主持龙树僧人,尊为佛门佛头。
但真去住处,才会知道,那地方,还不如各处山上的寺庙。
此地,一点也不大。
与想象中的,山大,寺大,佛大,天差地别。
尤其是老主持龙树和尚的住处,尤为简陋,与山下乡野村人无异。
一栋还算结实的茅屋,庵庐逼仄。
庭户也算不上平宽。
遥遥听得溪泉潺潺,却不见溪水。
墙隅,老鸡,新树栅。
若多走几步,还会踩到几坨鸡粪。
此时,南北小和尚与东西姑娘正说着什么,一位身材高大的白衣僧人,慢悠悠晃荡过来。
她双眸笑成月牙儿,小跑过去,喊了一声爹。
正在学鸡叫,拐骗那些老鸡回笼的小和尚,也扬起一个笑脸。
白衣僧人揉了揉女儿的脑袋,让她忙自己的事情去。
小姑娘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蹦蹦跳跳远去。
笨南北,其实不笨。
只一眼便知,师父有事情。
停下手上赶鸡回舍的滑稽动作。
白衣僧人李当心,犹豫了一下,说道:
“你师父的师父,吵架不行,打架更不行,我得出门一趟,我不在的时候,你顾着点李子。”
笨南北使劲点了点头,随即问道:
“师娘知道啦?”
李当心笑道:“小事听她,大事随我,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笨南北撇过头,心想,自打他记事起,就没见过一件有啥是听师父的大事,都是听师娘的。
白衣僧人摸着自个儿那颗大光头,知道这笨徒弟心中所想,哈哈笑道:
“这次不就是大事了吗?”
笨南北小心翼翼问道:
“师父,能和老方丈一起回寺里?”
白衣僧人叹息一声说道:
“不知道。”
顿了一下,似自言自语,又似说与南北小和尚听:
“当年,为师与那人有过约定,只要他活着一日,我便一日不得下山。
今日,却不得不违约了。
只是……
师傅的师傅,能不能活着回来,还要看那个人,是否愿意出手了。
此番违约,代价有点大啊。
为了师傅的师傅,却又不得不违约。”
第三百九十二章 【黄蛮儿率一万龙象铁骑,深入北莽,接兄长】
第403章 【黄蛮儿率一万龙象铁骑,深入北莽,接兄长】
南北小和尚似懂非懂,二话不说,追李子去了。
一会儿,带着怒气冲冲的东西姑娘回来。
白衣僧人无奈一笑,家里四个人,媳妇说话不如女儿管用。
他也就只能叨叨叨这个徒弟了,可惜,这个笨蛋还胳膊肘总往她们那边拐。
小姑娘叉腰道:“爹,你要下山,为什么不跟我知会一声。”
白衣僧人讪讪笑道:“怕你不许。”
李子姑娘脸色很快阴转多情,正要说话,知女莫若父,李当心摇头道:
“李子,你不能去。”
小姑娘脸色黯然,低头望着脚尖,似乎隐藏自己红了眼睛的神情,问道:
“娘答应了?”
白衣僧人嗯了一声。
李子姑娘走近他,轻轻扯了扯袖口:
“要不,我去跟娘求一些银钱?”
“不用,留着买胭脂水粉,打扮得漂漂亮亮。”
“对了,爹,寺里有很多大光头,老光头,都会打架啊,要不喊上他们,跟爹一起去呗?”
“不用,爹走得快,他们跟不上的。”
“哦,那爹答应李子,活着回来。”
“好!”
山路上。
许多香客都看到一位僧人,白衣飘飘。
一些年轻女子和妇人,下意识多瞧了几眼。
离开两禅寺,四下无人处,白虹掠空,极速远去。
今日,离阳江湖再起波澜。
一名黑衣赤足,一头乱发的少年,如彗星般崛起。
北凉小王爷,出关了!
今日出师,下武当。
在其身旁,有一头体型是寻常老虎两只大的巨型黑虎。
齐玄帧的坐骑,飞虎。
出关后,下龙虎,南奔上阴学宫。
之后,冲向北凉。
一路上不曾伤人。
少年不苟言笑,既行侠仗义,也不做恃武为恶的歹人。
不过,若有人主动寻衅,拦在路上,迄今为止,无人能留下一具全尸。
黑衣少年,宛如北莽王朝的白衣洛阳,崛起势不可挡。
江湖只中,不少年轻人,不知轻重,欺负黄蛮儿单枪匹马,觉着,可拿他做积攒名气的踏脚石。
最终,却都给撕裂四肢。
或被黑虎吞食。
一人一虎过境时,消息灵通的当地大门大派,尽皆按兵不动。
告诫宗门里年轻后辈,不许去凑热闹。
在此期间,六七拨来历不明的杀手,前赴后继,下场尤为凄惨。
徐龙象,天神神力,如今破境入指玄。
龙象般若功,也修炼至十三层。
真元浑厚,力大无穷,而且刀枪不入。
一身蛮力,可掀船摧城。
这日,三百铁骑,疾驰出凉州,迎接黑衣少年徐龙象。
黄蛮儿面无表情,回到空荡荡的北凉王府。
在千秋阁之中,并未见到大哥徐千秋,又去往满是杂草,茼蒿比人高的二哥徐凤年院子,仍没见着人。
黄蛮儿没见着哥哥,也没能见到还在边境巡视的大柱国徐骁,似乎不知道该干什么。
于是,在听潮湖边发了会儿呆。
又去千秋阁里蹲着。
谁也劝不动。
也少有人敢劝。
何况,小王爷身边还有一头恐怖黑虎。
之后,黄蛮儿开始烦躁不安起来。
在发现,自己竟然在自己家迷了路,便开始在王府内,横冲直撞。
那些层层树立的院落墙壁,都给撞出窟窿。
即便如此,也无人敢站在小王爷前方。
王府之中,不少人都知道,世子殿下迎回两名姿色绝美的外乡女子。
两人就住在千秋阁之中,深居简出。
少妇风韵的那位,美得让人恨不得多生出一对眼珠子。
可惜,两人偶尔只会去湖边散步,平日里,都只在那植满芦苇的一亩三分地里待着。
从不踏出半步。
留给众人的婀娜身影,也多是惊鸿一瞥,便再难释怀。
弟弟神秘失踪后,慕容梧竹过得寂寥,可也不悲伤。
她在千秋阁寄人篱下,好在她的温婉性子。
相对于那位,整日只待在芦苇荡里,孤清的裴南苇,更容易被院里二等丫鬟们接纳。
同为离乡漂泊的外人,慕容梧竹时不时会去临水芦苇,探望裴南苇。
今日,两人听闻王府动静。
慕容梧竹忙不迭,拎着裙角,跑出屋子,站在高台眺望。
没能看到熟悉的修长男子,只看到一个疯魔般的赤足少年。
心中除了畏惧,还有无法掩饰的失落。
裴南苇始终未曾离开屋子,见失魂落魄的年轻女子返身坐下,心中悄悄叹息。
那姓徐的浪荡子,值得你这般牵挂吗?
慕容梧竹定了定心神,柔声道:
“裴姐姐,我见着了从龙虎山修道归来的小王爷,长得与他不一点都像。”
裴南苇促狭问道:
“他?是谁?你弟弟,还是北凉王?”
慕容梧竹满脸通红,低头揉捏着衣角。
裴南苇看着她,没来由生出一些羡慕。
女子在年轻时,能娇羞便娇羞。
以后上了岁数,再娇羞,便显得没了韵味。
慕容梧竹生怕还被取笑,于是边慌忙找了个借口离开。
裴南苇也未起身相送。
她的小宅子,临湖填水而造,这才可以四面环苇。
盛夏时分,芦苇青绿。
几对野生鸳鸯,交颈浮游。
她走出屋子,屋外并未铺就石板,尽是泥地。
她脱去鞋袜,拎在手上,走在好似与世隔绝的芦苇丛中。
轻轻抬头,北望。
也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王府四处窟窿,紧急赶回的袁左宗,终于前来解围。
对这位北凉王义子,黄蛮儿还算认同。
也不知袁左宗说了什么,小王爷立即安静下来。
来不及用膳,便一同出府,出城。
一路马不停蹄,来到武当山山脚。
黄蛮儿见到了已入陆地神仙的洪洗象,及与之共命共生的大姐徐脂虎。
飞虎一向暴躁,在见到洪洗象后,却温顺地不断蹭其裤脚。
洪洗象惬意笑容,伸出手来,轻轻摸着飞虎。
似在宽慰好友,许久不见。
翌日。
北凉边境。
一万龙象铁骑,蓄势待发。
铁甲森森。
身穿一套旧甲的徐骁,站于大军前。
朝身边黑衣少年,指了指北莽方向,轻声说道:
“去接你哥。”
黄蛮儿憨憨一笑,却透着一股血腥壮烈。
徐骁转身笑问道:“龙象军,可敢长驱直入一千里?”
将士沸腾:“死战!死战!死战!”
少年骑上黑虎,拿出一根丝带,双手抬起,绕于脑后,系起了那一头披肩散发。
这动作,与徐千秋入北凉军第一天,如出一辙。
这日,一万龙象铁骑,深入北莽。
同日,三十万铁骑,往北莽边境再压十里。
与北莽边境大军,遥遥相望。
大战,一触即发。
第三百九十三章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第404章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一万龙象军,紧急拔营,匆忙行军。
在震天号角声中,奔赴北莽。
莫说寻常北凉士卒,便是韦甫诚,典雄畜,这些个手握实权的将军,也感到不可思议。
大军开拔前,他们毫不知情。
前几日,陈芝豹与洪敬岩一战,棋剑乐府捧盘铜人于一旁观战。
这一战后,陈芝豹去了净土山避暑疗伤。
韦甫诚,手握北凉三分之一的白弩羽林。
典雄畜,统领六千铁浮屠重骑。
二人都是陈芝豹麾下的心腹嫡系。
此时,这两位暗中碰头。
此外,还有几个,在凉莽边境凭借军功崛起的青壮将军,也不约而同聚在一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陈芝豹的嫡系势力,分作两股,泾渭分明。
另外一堆,则是文官集团,尽是书生幕僚。
大将军徐骁宠溺自己夫人,天下皆知,故而,北凉军中三支劲旅,皆以子女名字命名。
其中,以一万人马的龙象军,名声最为显赫。
这一万人,为百战骁骑。
多年以来,主将位置却一直空缺。
便是副将,也一直空悬。
这些年,袁左宗虽担任副将一职,却也从不插手具体事务。
在北凉军中,每每有精锐甲士冒头,大都会被送入龙象军中磨砺锻炼。
这支劲旅,所处兵种,介于重骑和轻骑之间。
可谓是北凉军的宠儿。
北莽,北凉,双方常年练兵。
但近十年,罕有人数达到五六万以上的大战。
每次只要有仗打,有军功挣,龙象骑兵定是第一个赶赴战场。
血战,恶战,死战,从未有过败绩。
北凉军中,人人皆知,大将军一直让龙象军主将位置空悬,其实早有人选。
那位北凉世子,早年便入北凉军中锻炼,从士卒做起,一步步升迁,暗中开始接管北凉军权。
大将军也一步步放权。
在京都世袭罔替诏书下达之前,其实,大半北凉世实际上,已为世子殿下所掌控。
除白衣兵仙陈芝豹的嫡系外。
暗中接掌北凉军,那位世子殿下亦然龙象中主将位置空宣悬。
龙象军,得那位天生神力的弟弟领军,冲锋陷阵,大杀四方,才是人心所向。
各种兵团,各有职能,其威力皆不容小觑。
春秋乱战时期,陈芝豹让整个春秋战国,都领会到了诸多兵种协同参战的恐怖。
在他在指挥下,所下达军令,可精准到每一位百人小尉头上。
大军结阵换型,进退自如,真正达到了如臂指使的境界。
兵圣叶白夔,身负血海深仇,被陈芝豹害死妻女,对敌时仍不得不由衷赞叹一句:
“此人排兵布阵,滴水不漏,出神入化”。
当今天子,喜爱熬夜读兵书,废寝忘食。
一次早朝后,笑问殿上满朝英才济济的文武百官:
“众位爱卿,试问,仅以兵法而言,谁能比肩陈芝豹?”
那时,正值北凉军声望最隆。
文官噤声不语,眼观鼻,鼻观心。
武将们眉头紧皱。
不少将军则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顾剑棠大将军。
后者却始终闭目养神。
当时,西楚老太师孙希济面无表情回答道:
“无人出其左右。”
净土山。
一座不大的庄子,遍植绿柳。
庄子里,至今还没有女主人。
这些年,也从未听说,有哪家女子入得了陈芝豹的眼。
庄上的仆役,尽是退出军伍的伤残老卒。
这些人名分上虽是仆役,不过,却都活得滋润。
温饱而安稳。
一些人,结婚生下子女,在见到那位不常笑的白衣将军,半点不怵。
那些在庄子里慢慢长成少女的女子,更是一副,天经地义,这世间除他再无男子的心态。
近日,江湖流传,陈芝豹与天下第四的洪敬岩搏命厮杀,受了致命重伤。
可此时,陈芝豹一身白袍,面容不见丝毫苍白枯败,坐在柳树下的石凳上。
庄子无外墙。
一眼望去,便是黄沙千万里。
有少女端盘,将切好的西瓜送来。
或是一壶冰镇的梅子汤。
陈芝豹并未出声,少女们也习以为常。
偷偷看上几眼,便转身离去,不去打搅主子的安静沉思。
陈芝豹公认熟读诗书,满腹韬略,而且,琴棋书画的造诣也不浅。
不过,却极少从他嘴里听到,那些文绉绉的言辞道理。
更从未见过他与读书人吟诗作对的场景。
大多数时候,在北凉军中,积威深重只在一人之下的他,都是喜欢独处。
极少有人去在意,这位白衣战仙心中在想什么。
他的嫡系心腹,也仅是习惯听命行事,从不怀疑。
即便陈芝豹说,自己当将军当腻歪了,要去京城把皇帝拉下龙椅,那些人也只会拍手叫好。
不知想到什么,陈芝豹冷不丁笑了笑。
纵观天下,无数英豪,他淡淡说道:
“一群戏子!”
陈芝豹眼神冰冷,轻声自言自语笑道:
“天下人都在演戏,徐千秋,你却在排戏,好手段!
黄三甲有言,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我倒要看看,你有何本事,能做这千秋一统。
天下第一楼……应该也是你的?
所谓合作,排戏给天下人看罢了。
可惜,我陈芝豹看戏从不付钱。”
院内,寂静无声。
龙象军毫无征兆,突袭北莽。
徐龙象一骑当先,袁左宗殿后。
徐骁回到北凉王府,上了听潮亭。
本该寿元已尽,与世长辞的无双国士李义山,此刻正对着一局棋,聚精会神。
枯槁老人捻起一枚白棋,重重落下,脸上满是胸有成竹神色,抚须一笑:
“大局已定,大将军,你又输了。”
徐骁弯腰看了看棋盘,突然出手将其尽数扰乱,嘿嘿笑道:
“我没输,你也没赢!”
棋盘被搅乱,无双国士却习以为常,丝毫不恼。
摘下腰间酒葫芦,灌了一口,胡乱抹去胡须上的酒渍,说道:
“这小子下棋,愈发诡谲了,他此番落子意图何在,我却有些捉摸不定了。”
徐骁一脸傲色道:“这就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顿了一下,又忍不住的开口道:
“你说,他此番意欲何为?刺杀女帝?还是拓跋菩萨?这两个可都不好杀啊!”
话音落下,枯槁老人眼前一亮道: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好小子,连我都骗过去了!”
话虽如此,却也一脸傲色。
第三百九十四章 【认北莽女帝做小妈】
第405章 【认北莽女帝做小妈】
徐骁诧异许久,却不见枯槁老人与他解释,气得他一阵吹胡子瞪眼。
若非是怕这老头儿经不起捶打,自己非一拳撩在他脸上去。
如今,他的瘸腿非但已经痊愈,而且修为更进一步。
一品境界,已稳固下来。
怕这老混蛋耍酒疯借机揍自己一顿,李义山适当解释到:
“若我没猜错,他的目标应该是道德宗与拓跋菩萨,说不定,还会在那位天下第一金刚身上有所谋算。
不过,这些看似顺理成章,无懈可击的目的,皆是他吸引众人目光的手段罢了。
实则,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声东击西。
他的高明之处便在于,是真的要杀拓跋菩萨,也是真的要灭道德宗。
甚至可能,还会对女帝进行刺杀。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小子……”
徐骁一脸黑线,这说了跟没说,有何区别?
“他的真正意图呢?”
无双国士脸色微微一僵道:
“你问我,我问谁去?那是你儿子,有本事,自己问去!”
徐骁抓起一把棋子,狠狠丢入棋盘之中道:
“那是你徒弟!”
俩人大眼瞪小眼。
徐骁忽地哈哈一笑道:“也有你失算,看不明白的时候,难得,难得。”
然后,不动声色,转移话题,轻声说道:
“北边女帝一直不喜佛门,想尊道灭佛,统一宗教,化为己用,成为裙下第二座江湖。
结果,谁也没料到,龙树和尚竟独身去了道德宗。
道理也不讲,就坐在那里。
已硬扛了整整一旬时分的箭潮剑雨。
那小子这时候出动龙象军,难道不怕草原两股势力,北庭,南朝,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共同对付北凉铁骑?”
徐骁后背微微伛偻,瘸腿虽已痊愈,但一直以来,仍在装瘸。
无双国士望着地图,平静道:
“北莽比不得中原富饶,王庭皇帐,这些年缺钱。
喂饱十二位大将军,与我北凉军,以及东线的顾剑棠保持对峙,已是极致。
女帝要一口气吞下北凉,欲加强军力,就得花大量真金白银,钱从哪里来?
这不,和尚们香钱无数,富得流油,这么一头肥羊,她岂能不眼红。
以前不敢下手宰肉,那是因为,拓跋菩萨和几位持节令都不赞同。
但如今,有评为道教圣人的麒麟国师坐镇,又新获得几位大将军的支持,拓跋菩萨便只会冷眼旁观。
灭佛一事,已是箭在弦上。
北凉出兵与否,都不耽误女帝对佛门下手。
莫说一个两禅寺主持,即便是佛陀显身,也阻止不了她。
北莽女帝,近年来被离阳王朝的边境政策给逼急了。
张巨鹿与顾剑棠联手,还是卓有成效的。
这两个家伙,何尝不是逼着北莽,倾尽国力与我们北凉铁骑死战一场。
北莽女帝吃下佛教财力,再来一口气吞下并无救援,而且毫无退路的北凉。
之后,绕过越来越稳固的,由顾剑棠所管辖的东线,举兵南下。
占据西蜀,以及南诏等地,便有了粮食和兵源。
那时,便可与离阳王朝争夺整个天下。
这便是张巨鹿的阳谋所在了。
只可惜,女帝也不傻,绝不会顺了张巨鹿的如意算盘。
女帝的盘算,离阳东线太弱,北莽大可直接从北凉西线抽调数十万兵力,前去东线肆掠,将东线碾成筛子。
入主太安城,成为天下共主。
之后,再回过头,最后针对北凉。
如此一来,大将军便可活得比顾剑棠要长久。
大将军,北莽王庭那位,隔三岔五,便撩拨你,对你抛媚眼。
这天下,没人比她更清楚,北凉是块硬啃,定会崩掉满嘴牙的铁骨头。”
徐骁微微皱眉道:“依你之意,那老婆娘会攻打离阳东线,而非北凉?”
无双国士李义山胸有成竹道:
“那小子似乎也是这意思,他此番孤身入北莽,虽会将北莽王庭搅得天翻地覆,但,不会阻止女帝将佛门吞掉。
甚至,极可能还会推波助澜,让其获得大笔钱财,武装军队。
至于他有何办法,逼女帝攻击离阳东线,而非北凉,这我便无从得知了。
但想来,这其中,少不了天下第一楼从中斡旋助力。”
徐骁豁然开朗道:“若那老婆娘选择顾剑棠所在东线为主攻方向,那我北凉,便可乘势而为。
只是,那老婆娘不傻,她如何会选择东线,而放弃与北凉死磕?”
无双国士下意识想说,那小子下棋落子,稀奇古怪,诡谲多变,你问我,我问谁去。
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
“说不定,他此番孤身入北莽,是认小妈去了。”
徐骁:“……”
人屠下意识吐出一个,从世子殿下那边学来的词:“你妹!”
说罢,沉默片刻,神色一阵变幻,试探性问道:
“不会真被你猜中了?”
认个小妈,这似乎比什么都划得来。
这生意,一本万利。
唯一的,只需要将瘸腿老爹卖了即可。
无双国士李义山转身便走,只留下一句话。
“……你妹!”
站在听潮亭顶楼,望向整个凉州城,枯槁老人感叹道:
“张巨鹿那碧眼儿,如我一般,下得一手好棋,妙棋。”
徐骁随后走了出来,笑道:
“北莽,北凉,离阳,原本预计,少说还有三十年平局的棋面。
可如今,三方似乎都没了耐心。
相对而言,那老婆娘似乎更心急一些。
张巨鹿一手抓北线军政,一手消化南边春秋旧八国的国力。
尤为关键的是,这位首辅大人,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皇帝试图重文抑武的迹象,使得我朝国力,远胜资源匮乏的北莽。
拖得越久,优势越大。
离阳啊,一统春秋后,也算家大业大,经得起折腾。
加上,有张巨鹿这么个勤勤恳恳的缝补匠,我若是那老婆娘,也会浑身不得劲。
谁他娘的,想跟一个家底殷实,读过书,还是江湖一流高手做邻居?
那可不就得天天受气吗?”
枯槁老人笑道:“大将军话糙理不糙。”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第三百九十五章 【姐夫,就是用来冲锋陷阵的】
第406章 【姐夫,就是用来冲锋陷阵的】
徐骁望向北方,带着几分人屠该有的霸气,笑道:
“龙象军此番赴北,仗要打,还得打硬仗。
捡软柿子捏,不是我北凉军的脾气。
此一战,虽会让南朝那帮得了富贵,便背祖忘宗的士子,会更加仇恨北凉。
但,若北凉铁骑不给他们长长记性,那些年少时便跟着父辈北逃,如今长大成人,做了南朝新贵,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
该狠狠抽打一番,他们才知道什么叫怕。
我就是要他们怕到骨子里去!
这些兔崽子,与当初的父辈春秋读书人一样,记打不记好。
龙象军赴北,第一个要死磕的军镇,便是龙腰州战力排在第一的瓦筑。
接下来,所过之处,其余军镇,君子馆,离谷,茂隆,都是硬骨头。
虽不在一条线上,但龙象军就偏要绕道疾行,一个一个吃过去。”
枯槁老人忧心感慨道:
“可是,龙象军不过一万人。
不计沿线兵马,只是五镇,兵力便已有精锐甲士六万。
最终,还得与两位北莽大将军面对面,这一万龙象军,撤得回来多少人?
那可都是北凉儿郎啊!”
徐骁望向天空,沉默许久道:
“那小子能迅速获得北凉军认可,坐稳北凉王之位,除真本事外,还有便是,他极为看重每一位北凉儿郎的身家性命。
只此一点,只需一声令下,三十五万铁骑,会毫不犹豫为他冲锋陷阵。
忘与你说了,咱们北凉的大雪龙骑,也马上要出发了。”
北凉铁骑甲天下,大雪龙
骑雄北凉!
大雪龙骑,徐千秋的嫡系部队。
徐千秋执掌三十五万铁骑,一视同仁,没有什么杂牌部队之说。
也不会干那种,有战事,便派所谓杂牌军去牺牲。
三十五万大军,都是北凉精锐。
每一个北凉战士,都值得被铭记。
北凉境外,一座座墓碑,便是出自徐千秋之手。
每年北凉镇魂歌,从未间断。
无双国士李义山,摘下酒葫芦灌了一口道:
“我一直好奇,他如何逼迫女帝放弃北凉,转道攻击顾剑棠的东线,如今想来,或许与大雪龙骑出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其中布局,我还未尽数看透。
这小子,又在搞什么幺蛾子!神神秘秘的。”
徐骁搂了搂袖子,喃喃自语道:
“他的底牌,我也始终猜不透。”
这时,枯槁老人忽地问道:
“大雪龙骑谁为主将?”
说到此事,堂堂大柱国嘴角微抽道:
“武当山上那个倒骑青牛的。”
离阳京都。
白狮楼。
此楼本不叫这名,而是唤作天香楼。
那时,生意平平。
可这一年来,却财源广进。
这都得归功于,去年青楼魁首李白狮的到来。
这位大美人,自是不需多说。
是胭脂评上唯一的妓女。
于京城男人而言,只此一点,便足矣。
李白狮被誉为声色双甲,名声极好。
当朝几位正红名流清官,都曾被她资助过,而她自己,又是东越官宦出身。
今日,白狮楼来了位与掌柜相识多年的赵公子。
姓鲁的掌柜,却一点也不鲁钝,不只是下厨,便是端菜,也都自己上。
今日,赵公子带来了两位朋友,瞧着不似俗人。
其中一位,女扮男装,手法稚嫩,自然逃不过鲁掌柜的火眼金睛。
只一眼便知,此女子定是大家闺秀。
另外一位男子,面白,无须。
鲁掌柜可不敢对其多瞧上一眼。
那眼神,太过诡谲。
雅间之中,赵公子对那个掩饰拙劣的女子笑问道:
“隋大公子,这地儿如何?”
她冷哼道:“寒酸至极!”
赵公子对于这个答案,却并不感到奇怪,笑眯眯说道:
“做出来的菜式也不好看,就一个特点,辣。
不过,你不总说,自己能吃辣吗?
到时候,有本事别喝一口水。”
她白眼道:“我渴了喝水不行啊,赵楷,你能拿我怎么样?”
赵楷靠着椅背,伸出大拇指道:
“隋珠公主真性情,佩服佩服。”
女子柳眉倒竖,一拍桌子,怒道:
“姓赵的,喊我隋公子!”
赵楷无奈道:“得得,谁让你是我妹子。隋公子就隋公子。”
女子不知是赌气,还是真心,话语却十分伤人,说道:
“反正,我不当你是我哥,你怎么认为,那是你的事。”
赵楷一脸忧伤,女子雪上加霜,一脸讥笑道:
“还跟我装!”
赵楷不以为意,哈哈大笑,反而很开心。
一旁,男子束手站立,毕恭毕敬。
看着两个年轻男女斗嘴,面无表情。
赵楷转头笑道:
“大师父,来坐着,这里又不是规矩森严的宫里,咱们啊,怎么舒坦怎么来。”
两缕白发下垂于胸口附近的男子摇头道:
“咱家不用跪着,便已很舒坦。”
咱,谐音杂,向来是宦官自称。
还得是那些,有些地位权势的太监,才有这份资格和胆量。
年轻男人便是赵楷,当今天子的私生子。
而女子,则是皇帝陛下宠溺无比的隋珠公主。
因得罪那位飞龙在天的北凉世子,而为北凉所囚禁,在大牢里待了两年之久的隋珠公主。
被赵楷敬称大师父的宦官,便是王朝宦官第一人,韩貂寺。
这个老太监,绰号人猫,是皇宫大内的定海神针。
若非他次次阻挠,西楚曹长卿只怕早已将砍下皇帝的脑袋。
上一代江湖翘楚,四大宗师之一符将红甲,便是被他以指玄境,活生生穿甲,剥皮。
韩貂寺的指玄境,已被江湖传得神乎其神。
擅以指玄杀天象!
鲁掌柜每次上菜后,他都要说一声告罪,先尝过一口,才让两位小主子下筷。
不知为何,在北凉大牢里待了两年之久,回归京城后,隋珠公主便不再喜爱那些山珍海味。
却更为喜欢一些粗茶淡饭。
夜间的时,也习惯睡地铺。
才吃过两道美味佳肴,隋珠公主突然放下筷子,闷气道:
“这菜与宫里的一样难吃!
赵楷,我们去楼下挑张热闹桌子!”
赵楷笑道:“听你的。大师父,今儿隋公子说话最管用,我们都听她的,行不?”
韩貂寺破天荒嘴角扯了扯,轻轻点头。
人猫并非取笑隋珠公主的孩子心性,而是感激小主人刻意安排让自己同桌而坐的恩赐。
韩貂寺还只是一个普通太监时,跟随昔日主人微服出行,遇见了那名身份卑微的女子。
她也这般诚心,邀他一同入座吃饭。
哪怕知道了他的阉人身份,也一如既往。
那些日子里同桌进食的粗菜淡饭,韩貂寺会记住一辈子。
人若敬我韩生宣一寸,我便敬他一百丈。
人若欺我韩生宣一时,我便欺他一世。
满朝上下,不知多少人,被这只人猫虐杀,临死前都祈祷,希望来世可以不再遭罪。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天下第一楼情报】
第407章 【天下第一楼情报】
三人又喝了些茶水,赵楷起身说道:
“走,去见识见识那位李白狮。”
辣得不行的隋珠公主,在桌下踩了赵楷一脚,还不忘狠狠一扭。
赵楷摆出一张苦瓜脸。
结完账,离开白狮楼,赵楷小心翼翼提醒道:
“到了地方,肯定要等候许久,你千万别生气。
既是偷偷出宫,你总不能随着性子胡来。
否则,大可在身上挂个牌子,说自己是公主殿下。”
隋珠公主没好气道:
“你怎么不挂个皇子的牌子?岂不是更有用?”
赵楷嬉皮笑脸,轻笑道:
“宫外有几人知道我这么一个皇子,说破了嘴,也没用。”
她愣了一下,撇过头说道:
“亏你还笑得出来。”
赵楷双手抱在脑后勺,走在街上,说道:
“大师父说,站着就比跪着好,便不会去想坐着,这就是知足。
那么,我觉得能笑一笑,也比哭鼻子来得喜庆,也不惹人厌恶,是不是?”
她犹豫了一下,问道:
“你被徐千秋抢了几具符将红甲,是笑,还是哭?”
赵楷笑道:“反正是我小舅子,,一家人嘛,东西放在谁那里,都一样,都一样。”
她讥笑道:“你们一个姐夫,一个小舅子,到头来,还要杀来杀去,好玩很?”
提起那位,将她关押在北凉大牢之中足足两年,却从不过问,隋珠公主便气得牙痒痒。
赵楷突然说道:“北凉,北莽,终于要乱了。”
隋珠公主言语讥讽意味更浓,说道:
“那家伙,最好死了才好!”
赵楷叹气道:“祸害遗千年,我那小舅子,可没那么容易死。
陆地神仙,别人不信,可我信。
一指灭敌两万余,当日,我便在场,亲眼目睹。
想杀小舅子,看来是不太可能了,除非能借天下大势……”
回忆起往事,他仍心有余悸。
一盘,隋珠公主看似漫不经心说道:
“父皇对于你引荐的那位红教女菩萨入宫廷,很是满意。
父皇对西域红黄之争,以及你提出的银瓶掣签,定活佛一说,也很感兴趣。
可能会让你与那位女菩萨她一同去西域。”
赵楷漫不经心哦了一声。
小舅子不死,他便夺位无望,着实忧心。
不知为何,赵楷忽地有种心灵感应,西域之行,或许便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念及此处,他的脑海之中,闪过那片芦苇荡大火之中的火龙,及那破空一指。
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北莽。
草原。
深夜。
徐千秋看着手中天下第一楼密信,经摩斯密码翻译,内容跃然于脑海之中。
棋剑乐府府主,失踪已近二十年。
中年时,被女帝轻视,一气之下,彻底消失。
实际上,是去了离阳。
至于做什么,无从得知。
但女帝心里清楚,这种人,绝不会悄无声息死在离阳。
徐千秋想起,师父李义山曾说过,这家伙下棋的实力,非常强。
只差一点,便可与黄龙士旗鼓相当。
天下从不乏志大才疏之人,唯独这位棋剑乐府府主,心大,才也大。
此人一生落子百万次,而且被其当作修行法门。
与落子满天下不同,此人下棋落子,次数极少。
屈指可数。
但,每下一盘棋,便是一场赌命。
当年,此人最后一局棋,输给黄三甲。
之后,闭关钻研,棋艺大成时,与前任老府主对弈,一场生死局,谁输谁死。
不得不说,两任府主,都是狠人。
最终,一死,一生。
生,则继位棋剑乐府府主之位。
后,为女帝所轻视,消失至今。
天下第一楼,也是近两年,才终于找到此人踪迹。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潜伏于离阳,北凉。
各处皆有他的踪迹。
所谋甚大!
天下第一楼情报:
今夜,获知北凉大军开拔的北莽女帝,计划御驾亲征,攻打北凉。
却因一人露面,而打消了御驾亲征的念头。
此人,便是消失了一甲子的棋剑月府府主。
他,回北莽了!
背书箱入宫的老儒生,在其身后,跟着北莽剑术第一人。
剑气近。
老儒生双手插入袖口,眯眼望向有些陌生的宫城。
拾阶而上。
过了朱门,下了阶梯,便是主殿外的玉石广场。
上下之间,如人生起伏,何等相似。
老儒生回头,看了眼五步以外的后辈,有些愧疚道:
“害你没能与邓太阿比剑。”
中年剑士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说道:
“先生对世间有九问,而我,只有一问,问道!”
“问剑道?”
中年剑士摇头,再次强调道:
“问道。”
“一字之差,相差万里。
说得好,邓太阿小觑你了。”
负剑中年男子,在北莽王庭久负盛名。
剑气近,这个词牌名,名副其实。
李密弼深得女帝器重,为北莽王庭权臣,一双手,几乎掌握了王朝所有阴暗势力,为世人所恐怖的血腥侩子手。
近十年中,却多次被剑府府主,剑气近偷袭刺杀。
有人戏言,蛛网这些年,能不断完善,得感激剑气近擅长找寻漏洞。
剑气近,是一个很无趣的男子。
长相无趣,性格无趣。
除了练剑,没有任何兴趣可言。
不近女色,不近权势,不近口舌之快。
只近剑气。
李密弼对这个屡教不改,便是连女帝陛下都震怒的生死仇敌,却能评价颇高。
亲口有言,剑气近的剑气,仅展露了六七分。
因为,他每次出手,都是功败身退。
而非拼死一搏。
否则,剑气更近!
李淳罡年轻时曾说,北莽无剑。
邓太阿成就剑仙境界后,也说北莽的确无剑。
北莽上下,本以为,此番邓太阿孤身一人入北莽挑衅拓跋菩萨,剑府府主会拦截,与之一战。
不说战败邓太阿,至少他收回那句话。
但,剑气近却令人大失所望。
始终未曾露面。
殊不知,在此人眼中,护送老儒生回北莽,入皇宫,比什么都重要。
北莽王庭主殿前,羊脂玉阶有九级。
一位面容冷峻的妇人,高高站于台阶之上。
一身明黄,龙袍加身。
不远处,老儒生笑呵呵道:“快到了。”
马上就要面圣。
与那位天底下最富威名的女子,面对面。
老人竟还有闲情逸致,转头说道:
“黄青,今日后,你去趟离阳王朝。
总不能,一直让北莽只知李淳罡,只知邓太阿。
也该让天下知晓,北莽黄青,也有剑。”
闻言,剑气近点了点头。
老人继续往前,却没向那位皇帝陛下行跪拜礼。
而这名,以雄才大略着称的女帝,却也未问罪。
只是,也未走下台阶。
一步也没有。
老儒生抬头,与之对视。
女帝面容苍老。
眉眼间,却依稀可见,年轻时确为绝美女子。
在其身侧,无人搀扶伺候。
孤零零站在台阶上,冷冷看着眼前这个,当年负气离开北莽的太平令。
沉默许久,她总算展颜一笑,开口说道:
“按照你的要求,宫中都皆已办妥,开始?”
老儒生点点头。
第三百九十七章 【天下第一楼楼主,亲自发出绝杀令!】
第408章 【天下第一楼楼主,亲自发出绝杀令!】
老儒生也不客气,走上第一级台阶。
摘下书箱,抬手一挥。
近两捧缎如画轴的宫女太监,鱼贯进入。
于广场左右两侧,屈膝放缎画,低头倒退行走。
各自拉起一条长幅,无一例外,皆在广场中央处,一一衔接,拼凑在一起。
女帝骤然眯眼,望向广场。
百缎成巨画。
这是一份,兼顾北莽和离阳的两朝版图。
其中,细致程度已然到了,囊括每一座军镇,每一条大川,每一条山脉。
这一刻,女帝恍然间有种热血沸腾,天下,尽在朕脚下。
于是,女帝下意识踏出第一步。
走到第八级台阶上。
站得高,看得远,可她的野心,自打进宫第一天起,又岂会只是看看而已?
两朝江山锦绣。
波澜壮阔。
北莽王朝,地理轮廓,以黑底写白字。
离阳王朝之疆域,以白底描黑字。
一副棋盘,一局棋。
黑白对峙。
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两军对垒,一统天下。
女帝微笑道:“朕素有耳闻,太平令善弈棋,今日可是要与朕做一盘推演?
要朕与你一道,于这江山之上,走上一遭?”
老儒生并未回答,而是待那些汗流浃背的女官,太监,尽数撤出广场,方才打开书箱。
从中拿出一根竹竿,以及几块黑炭。
一屁股坐下,抬头道:
“陛下不需下台阶,今日,容我先说说,天时,地利,人和。
明日,再细说我这些年,在中原春秋见识到的地理,人治,军力,风俗。
第三日,说两朝边境,可当下解燃眉之急。
第四日,说我朝具体事宜,怎样得士子民心。
第五日,说如何灭北凉,占西蜀,吞南诏。
第六日,说矛头直指太安城,终平天下。
第七天,再说如何治理江山。”
饶是女帝,历经风雨跌宕,听闻此等,气吞天下如虎的豪迈言语,亦是愣了一下。
她走下一级台阶,也学太平令老儒生,坐在地上。
老人放下手中木炭,双手拄在,那以往用作登山,涉水的竹竿上。
竹竿早已摩挲得光滑洁净。
望向广场,平静道:“黄龙士有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言深得我心。
春秋初定,离阳王朝灭去八国,挟大胜之势,北征我朝。
看似,势不可挡,却不知,一鼓作气后,人力有穷时。
离阳疲军伐北,北莽虽说是以逸待劳,但那时,陛下初登九五,朝局不稳。
不惜以身涉险,最终,却只得不胜不负。
那时,天时仍在离阳。
不过,北莽地理形势,与中原迥异,致使离阳四十万甲士水土不服。
加之,离阳先帝对北凉徐骁,忌惮已久。
恐北凉铁骑以虎吞狼,灭去北莽后,独霸一方,自立称王。
当年,徐骁未能与离阳分裂,划江,南北而治。
可今时不同往日,北凉新王徐千秋,其人野心不在陛下之下,甚至,犹有过之。
三次飞龙在天,便可算作通告天下。
当年,离阳先帝顾虑到,北莽境内崇武不崇文,那时,北凉灭了北莽,便可占据富饶之河,以及凉西廊。
那时,便可自立为王。
若届时,北凉再将北莽之地征服,尽收囊中,如此,便可与离阳南北对峙。
于是,当日离阳先帝一封密旨,在大好局势下,迫使徐骁退兵。
并且,与北莽签订合约。
这虽算不得妙棋,可也称不上昏招。
于是,这天下便造就了当下,离阳,北凉,北莽,三足鼎立之势。
这,便是我要与陛下说的第一个道理:
天时,终归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一国凭仗,不在天险,而在人心。
人心,却并非民心如此简单。
民心之力,北凉之行,令臣恐惧。
军民一家,无懈可击!
唯一的贪官之流,便是其祸患,可惜,却为北莽新王继位后,一一剪除干净。
若有机会,老夫倒是想见见这黄毛小儿。
听闻他已孤身入北莽,依老夫之见,不惜一切代价,除之!
杀此一人,等同于灭北凉铁骑三十万。
若任其平安返回北凉,三十五万铁骑,便得视为七十万战力。
此人,不惜一切代价,杀之!
百姓自古随大流,重视,却不可盲目。
春秋士子依附北莽,于北莽而言,更是福祸相依,不得不察。
老臣在中原各国游历,记住各色人物,两千六百四十三人。
一一说来,各有粗略,请陛下找女官记录在册。”
老儒生滔滔不绝,唾沫飞溅:
“一农,可耕田地三十亩。
亩收米,两石或三石,以二石为中。
亩以一石还主家,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即食用十八石,约余得十二石。
此外,衣着嫁娶,祭祀,生老病死等,皆需费用。
若遇旱涝蝗灾,捉襟见肘。
老臣所讲,皆为苏杭嘉湖流域,及西蜀等帝国粮仓,所在情况。
其余等地,常有大批浮浪不根之人,并非罕见。
故而,离阳王朝所谓的,海晏清平,颇有水分。”
“离阳王朝,官不得当地人出任,吏则不同,世世代代为本地吏。
不出百年,离阳王朝便会出现,遍地皆是地头蛇之局面。
故而,张巨鹿之急,不得不急。”
老儒生口若悬河,说之不尽,女帝静静听着,未有打扰。
整座大殿,唯有他一人之声。
以及宦宦官婢女不,断记录书写的哗哗之声。
离阳王朝,从内到外,从外到内,无一不被老儒生钻研透彻,一词一句,娓娓道来。
何处优势,何处缺漏,皆在他一人口中,一语中的。
一针见血。
“离阳王朝,龙虎山居安,却不思危,陛下应趁机,令国师着手编撰万卷《道藏》,扶持道德宗,成为天下道教执牛耳者。”
“西域红黄二教之争,陛下切不可只是看戏,我朝灭佛一事,可灭禅宗大佛,却要立起密教小佛。”
天下事,事无巨细,太平令老儒生,娓娓说来。
白日说,晚上也说。
第一日,女帝坐在台阶上。
第二日,便走下台阶,跟在老人身后,走走停停。
脚踏锦绣之上。
夜晚,亦是不停说。
灯笼高挂,灯火辉煌如昼。
广场上,不许任何人踏足。
直到后来,女帝陛下,亲手持灯,为老人照明。
再一日,两人吃食进餐,随便,或蹲,或坐于缎面画幅之上。
女帝,甚至已挂起一只布囊,装满温水以及食物。
老人若感到口渴饥饿,也不用说话,伸手便向女帝索要。
于锦绣地图之上,每过一境,便要在地面上圈圈画画。
老儒生太平令,已不知用去多少块木炭。
双手十指漆黑。
每次匆匆洗手。
水盆之中,浓黑如墨。
女帝一袭龙袍,宽袖长摆,后来,她干脆以丝线系牢捆紧。
便于行走。
已顾不上半点体统礼仪。
第五日,秉烛夜谈时,女帝仍丝毫不见倦怠,神采焕发。
第七日,满腹学识说尽。
老人与女帝,终于走完天底下最巨幅的地图。
站于台阶底部,女帝握住老儒生的手,背对满是脚印,略有褶皱的江山锦绣。
二人一同走上台阶,女帝平静道:
“愿先生为帝师!”
同夜,天下第一楼楼主,亲笔所书,最高级密信,十万火急送往各分舵:
老儒生所布置,二千六百三十四枚棋子,一一拔出,斩尽杀绝!
当夜,锦衣夜行。
第三百九十八章 【天下金刚第一人,终于出手!】
第409章 【天下金刚第一人,终于出手!】
雪中,第三百九十八章:
西河州截江更换河道,挖坟掘墓,盗取其中金银珠宝。
明面上,是为做那引河水,利于灌溉,利民之事。
一切,密不透风,遮掩得极好。
这其中,利益纠葛,多方势力参与其中。
盗墓这种事,本就上不了台面,见不得光。
此番多方联合,大动干戈,便是春秋移民的墨家子弟,亦参与其中。
这日,徐千秋与赫连武威沿河岸缓行。
前段时日,遭逢一场罕见暴雨。
截江初始,此时功效尚不明显,河水水面,仍高出往年许多。
水势汹涌激荡,浑浊不堪。
江流奔腾声如疾雷,让人望而生畏。
徐千秋正要说话间,一行锦衣华服的人物缓缓走近。
有说有笑。
为首之人,是一名高大男子。
简简单单,举手投足间,极有指点江山的气魄。
这便是种家家主,种神通。
大魔头种凉的情哥哥。
种神通身后,还有几张熟悉面孔。
那位心狠到,可以自己刀划脸庞破相的陆沉也在。
另外两位,则是种檀和婢女刘稻谷。
除陆沉外,其余几人,徐千秋都是一面之缘。
徐千秋本担心,陆沉在见到自己后,可能会露馅。
不曾想,这女人瞧也不瞧他一眼。
比陌路人,还要陌路几分。
这演技,当赏!
徐千秋负手而立,站在河边,看着河水奔腾走势。
突然想起大河剑意。
剑之一途,剑法,剑芒,剑意,剑道。
心之剑,手之剑,意之剑。
可惜手中并无剑意感悟篇,靠自己天道感悟,还尚需时日。
也不知,自己此番北莽之行,可否领悟剑意。
赫连武威瞥了徐千秋一眼,敛起气机,平淡介绍道:
“那位便是种大将军,与北莽皇帐很有交情,做人比带兵厉害。
可惜,他弟弟种凉今天没来。”
种神通见到赫连武威,大笑着快步走近,与身后众人拉开一段距离,位高权重的种大将军,以晚辈自居,抱拳道:
“见过赫连老将军。”
赫连武威也未曾倚老卖老,客气还礼。
见种神通看向一旁徐千秋,老头儿好似长辈,在教训一位眼高于顶的不成材子侄,气骂道:
“还不给种将军行礼!”
徐千秋一脸无奈,微微作揖。
那弯腰幅度,微不可查。
赫连武威一副怒其不争的表情,叹气道:
“让种将军见笑了,这是远房亲戚家的晚辈,太过顽劣,不懂规矩。”
老人随即转头瞪眼道:“自以为读了几箩筐圣人书籍,就目中无人。
你是考上状元,还是当上了宰相了?
只知坐井望天,不成气候!
且不说他人,眼前这位,种将军的长子种檀,与你年纪相仿,如今已是井廊都尉,掌精兵三千员。
昔日,只差一点,便可成为本朝第一位状元郎。
比起你,好上百倍!”
徐千秋暗暗诽谤,这老家伙,借替他掩饰身份之际,顺势公报私仇。
却也未曾反驳。
对于赫连武威的远房亲戚一说,种神通并未感到奇怪。
赫连姓氏,于西河州之中,是一方大姓,枝繁叶茂。
赫连武威自身,亦是官宦出身。
只不过家族中落,才投身军伍。
赫连武威,身为百战将军,在北莽之中,勤读诗书之名,声名远播。
几十年戎马生涯,一直没有落下。
若其破落家族之中,出了一个有望金榜题名的后辈,设身处地,种神通也定会对其寄予厚望。
种神通不希望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因而冷了氛围,有伤长远大局,于是笑言安慰道:
“老将军切莫高看我那犬子,也无甚大出息。”
徐千秋配合演戏,小声嘀咕道:
“三千兵马算什么,待我在朝堂上一鸣惊人,领三十万铁骑都嫌少。”
赫连武威一脚踹过去,瞪眼道:
“纸上谈兵,算个屁。”
徐千秋微微侧身躲过。
干脆眼不见,耳不听,背对众人,继续看大江大河。
像是一位,在外人面前给长辈看轻,有些撑不住颜面的年轻人。
种神通做了个和事老,说了几句年少存志是好事的客套话。
之后,这两位北莽军的中流砥柱,便撇开众人,沿岸走去。
所说所图,皆是截江断流,凿山入墓。
两人看似爽快,其实,都是老狐狸。
彼此之间,少不得一番勾心斗角。
由河西精锐,控碧军,负责截江,驱逐,清洗掉那些敢于靠近秦帝陵墓的江湖闲散之人。
种家承诺,带给控碧军大量价格极低的优质铁矿。
在北莽八位封疆大吏之中,赫连威武口碑首屈一指。
种神通也不信,赫连武威会垂涎陵墓财宝,而起杀心。
可,若换了那位,武力犹在种凉之上的慕容宝鼎。
种神通可万万不敢与虎谋皮。
一场密谈,相谈甚欢。
种神通缓行时,皱了皱眉头。
弟弟种凉今日并未跟来,说,要去一趟公主坟。
问他何事,也未作答。
对自己这个,行事荒诞不羁的弟弟,种神通早已习以为常。
不过,入墓一事,事关重大,容不得有丝毫差池纰漏。
种凉与公主坟那位小念头的关系,种神通知晓几分。
但不知全貌。
种神通也不好刨根问底。
只希望,这次与公主坟那帮孤魂野鬼了八百年的彩衣们,一同入墓,到时候,莫要横生枝节。
公主坟作为守灵人,此番盗墓,无异于监守自盗。
精于算计的种神通,内心之中,完全信不过她们。
忽地,种神通与赫连武威骤然凝神聚气,如临大敌。
恍惚间,一条白虹,踏河而来。
于奔腾不息的大江大河之上,逆流而上,快速奔走。
白虹所过河面,劈波斩浪。
河水,直直暴涨一丈。
凶猛拍击两岸。
白虹前冲远方,有十几宛,如彩蝶的翩翩衣裳,从天而降。
似乎,要挡住白虹去路。
那些彩衣,如壁画飞仙。
袖长数丈。
每一只长袖,皆牵有一抹云雾之气。
灵动如天人下凡。
种家嫡长子种檀,瞪大眼睛。
那些飘飘乎的彩衣女子,他自然认得,与叔叔种凉的描述,如出一辙。
那是公主坟独有的彩衣!
擅双袖飞升之舞。
据说,相互借势之下,一袖之威,可挡神佛。
一阵佛唱,低吟入耳。
徐千秋辨别出,这是大至菩萨心咒。
白衣终于略作停顿,悬于河水之上,几尺之处。
探臂,一手结印。
来人是一位身披白色袈裟的僧人。
十八彩衣,三十六袖,最后一字结尾,脚下黄河顿起异象。
如佛咒名号,刹那,大势至!
白衣僧人身后,河面猛然断裂。
一半河水,硬生生停下。
轰然拔高数十丈。
如一条跃水黄龙,在空中画出一道圆弧。
僧人单臂结印。
河水铺天,盖地,扑向十八位彩衣。
水幕铺天盖地而来,白衣手印,藏于水幕之后,随之轰出。
谁说的,天下金刚第一人,只会被动防御?
第三百九十九章 【说好的陆地神仙,就这就这】
第410章 【说好的陆地神仙,就这?就这?】
那些个,出场之时画面极美的彩衣,眨眼间,连同天上云气,一同被冲散佛陀掌印击溃。
七零八落。
十八位彩衣女子,纷纷坠入河间。
有的跌落岸上。
更有甚者,被黄河之水冲撞到几十丈之外。
狼狈至极。
已再无半点仙气可言。
白衣僧人李当心,不理睬那些个螳臂当车的彩衣女子,继续沿江而去。
黄河之水天上来。
北莽国教,道德宗,便在这天上。
白衣僧人李当心,现下着急前往那座有麒麟真人坐镇的道德宗。
最简单路线,便是沿江而上。
种神通终于认出此人,脸色阴沉道:
“白衣僧人李当心!”
赫连威武赞叹道:
“不愧是曾让北莽第一人都无可奈何的金刚不败。”
种檀转头,对身旁女婢刘稻谷轻声打趣道:
“你们公主坟的飞升袖,也太过不堪一击了些。
就这点本事,也想跟大念头洛阳叫板?”
公主坟,大小念头之间,素来不和,颇有恩怨。
闻言,婢女一笑置之。
伸手指了指远方。
十八位彩衣阻挡无果后,江面之上,横空出世一为身材高大之人。
滔天巨人!
约莫已有半座山峰高度。
怪物巨人摊开双臂,竟是闻所未闻的四手之相。
巨大怪物抬手举臂,十八位落败彩衣女子,被其如牵线傀儡般,尽数扯到空中。
种家嫡长子,下一代家主继承人种檀,讶异道:
“这是你们公主坟小念头?
我那叔叔,口味也太重了些。”
婢女刘稻谷摇头道:
“这是我公主坟,一尊供奉有三百年的活死物。
奉劝公子,莫要走近亲眼见到,否则,会睡不着觉。
此滔天怪物,有四手,此外,还生有琵琶对抱相。
前后各有一张脸孔。
一面,地藏悲悯相。
一面,欢喜相。”
欢喜二字,她吐得极重。
种檀啧啧道:“一人双相,可怕可怕。”
江面之上,白衣僧人李当心,见这巨大怪物,终于动怒。
金刚怒目。
大喝道:“你这孽障!
我佛如来!”
话音落下,一掌托起,天上云层下垂。
无数金光,透过白云缝隙,射落天地间。
佛光万丈!
之后,白衣僧人李当心,双手一瞬结三印。
分别是,,净业,摧罪。
眨眼后,长虹远去。
只留下一句:
“待贫僧从道德宗归来,再将你彻底打入轮回!”
三印落下,那巨大怪物竟只是蜷缩一团,而无任何损伤。
恐怖如斯!
继而,舒展如旧。
只是,那十八位彩衣傀儡,已悉数毁坏。
阴物站直身后,僵硬扭了扭脖子。
然后,直奔徐千秋袭来。
远处,徐千秋心中愕然,万马奔腾。
特么,老子惹你了?
巨大的两面四手怪物那,踏河,朝徐千秋直直奔来。
而此时,她以欢喜相对敌。
看着徐千秋,似看到了唐僧肉。
吃一口,可得长生。
欢喜相,是一张清丽面容,看似女子欢愉。
藏于面皮之后的,却是一张从骨子里,皆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阴冷气息。
毫无秀丽可言。
这头怪物,已活了三百年多年。
生有四臂。
飞掠大河时,露出四肢。
不,是六肢!
六条腿!
摇摇摆摆。
穿着一袭广袖拖曳的朱红袍,更显得古怪,恐怖。
徐千秋微微皱眉。
失算了!
他到此刻亦无从得知,这怪物为何袭击自己。
原着之中,这怪物看上弟弟徐凤年,是因为他身怀大黄庭。
可,自己没那玩意儿啊?
找自己做甚?
羞羞的事情?
方才,自己与赫连武威精心演戏。
好不容易,终于骗过了种神通这只老狐狸。
如今,他莫名其妙,被这怪物攻击,必惹人怀疑。
而且,若自己全力出手,那身份必然泄露。
当下,徐千秋手无寸铁。
春秋剑并未带出来。
那巨大怪物虽被大金刚境的白衣僧人李当心三印击败。
徐千秋也有此实力。
可,他却不能全力出手。
否则,会坏了盗墓的计划部署。
在心中骂娘之际,江湖徐一指第一次四处张望,希望有好汉,或是女侠仗义相助。
可惜,没瞧见大魔头洛阳的身影。
种神通也没出手的迹象。
倒是瞥见种檀这龟儿子,眼神促狭,一副乐见其成,准备看戏的模样。
与徐千秋刹那对视,种檀都懒得掩饰。
显然,已吃定了,徐千秋要被这巨大怪物一口吞掉。
于是,不屑与将死之人隐藏心计。
最终,还是老持节令赫连威武,宅心仁厚,踏出一步,拦在徐千秋身前。
这老家伙,想赌一次,赌种神通为了盗陵大计,会出手拦截那只怪物。
不曾想,种神通定力卓绝,眯眼不语。
依旧袖手旁观。
对这飞来横祸,徐千秋心中叹息一声。
终究,还是没脸皮,让武力平平的老家伙受罪,。
公主坟豢养的怪物,已近在咫尺。
那鲜艳如血的大红袍转动,欢喜相,变作地藏悲悯相。
四手如牢,笼罩徐千秋的头颅。
徐千秋飞身而起,空手做扶摇。
江湖白衣徐千秋,挟河边大水,宛如青龙,与那怪物初次交手。
红袍怪物的两臂,被扶摇青龙弹开。
却仍有两臂,钩住徐千秋双肩,所幸,并未伤到骨头。
一代影帝,又开始了表演。
堂堂陆地神仙,武榜第十,瞬间被阴物扯起。
抛向汹涌水面。
怪物那古板的欢喜相,见徐千秋如此不堪一击,咧嘴“妩媚一笑”。
脚尖轻点水面,徐千秋往对岸掠去。
巨大怪物,紧追不舍。
徐千秋身影距江面仅有两丈距离时,怪物终于赶上。
相比之下,双面四手八脚半山高的怪物,实力更胜一筹。
那艳红得刺目的袍子,发出噗噗通透声响。
怪物四手,抓住徐千秋头颅,及双手。
正要发力撕扯。
这时,徐千秋望向那与自己近在咫尺的欢喜相面孔,暗道,真特么丑。
接着,全身气机涌动,带着半山高的巨大怪物,朝浑浊河水中下坠。
入河一瞬,双方皆被黄河之水掩盖。
此刻,一柄飞刀脱手而出。
紧接着,双指并拢,向前点出!
光芒为黄河浑浊之水所掩盖。
一人,一怪,于河底奔走。
几座嶙峋暗礁,皆被二人折断,或撞碎。
俨如共工撞山。
巨大怪物,手段层出不穷,而徐千秋,却始终已飞刀御敌。
出一指后,再无出手。
那怪物,脑子不灵光,一时间,已被徐千秋掌握主动。
黄河之底,二人战得酣畅淋漓。
岸上众人,神情各异。
但,不约而同沿着岸边,不断往下游奔跑。
赫连武威脸色铁青。
瞪了一眼种神通,见这家伙一脸不咸不淡的表情,也就省了气力。
心神百转,想着,该如何救出徐千秋。
老家伙心里骂娘。
特么武榜,果然不靠谱!
说好的陆地神仙,就这?
就这?
就这?
第四百章 【再作突破】
第411章 【再作突破】
这小子身份敏感,可不能死在自己的地盘上。
而且,这段时日,两人已成忘年之交,赫连武威可舍不得他死在黄河里头。
退一万步说,徐千秋若死在他眼前,徐瘸子定会失心疯发作。
那时,三十五万北凉铁骑得发疯!
一路踩踏来到西河州,可就是他的灭顶之灾。
虽说,将军马上得军功,却也要有觉悟:
将军马上死!
赫连武威不怕打仗,甚至,也不关心什么生灵涂炭。
可,老人这一生,只想有朝一日,能与顾剑棠兵锋相向。
却在有生之年,打死也不希望,再与人屠沙场相逢。
远处,十几位持节令亲卫,锐骑游曳待命。
待阴物出现,便骤然出手。
老人沉声发号施令,去截江台,调一千精锐控碧军,前来助阵。
赫连武威,本就是大念头的公主坟客卿,自然不怕与小念头一脉撕破脸皮。
敢在老子眼前行凶,真当控碧军形同虚设?
局外人,种檀,却最为轻松。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还能看一场好戏。
奔跑时,还不忘与女婢打情骂俏。
“这家伙,真人不露相,看上去柔柔弱弱,只是一届白面书生。
不曾想,竟能与那巨大怪物硬碰硬,扛下怪物的袭杀。
换作我,只怕也轻松不了。
事先说好,你可不能对他一见钟情。”
闻言,婢女刘稻谷,腰悬绣有女子的精致香囊,下意识摸了摸小囊,有些无奈道:
“公子说笑了。”
一旁,心狠手辣到,能在自己脸上划四刀破相的陆归,岿然不动。
她爹陆祠部,是位彻彻底底的书生,不愿去凑这危险热闹。
迅速远离是非之地。
种神通,他惹不起。
赫连威武,他也惹不起。
这两人,一位是大将军,一位是持节令。
皆是北莽第一流权贵。
便是女帝陛下,也要权衡一二的顶尖人物。
他惹不起,但总躲得起。
陆沉正打算跟上队伍时,却被父亲轻声喝住。
陆沉背对父亲,肩头颤抖。
也不转身,只是痴痴望向黄河。
河面之上,偶有水花溅起,河面波涛不断。
波涛滚滚。
吝啬到,连真实姓名也不曾告诉我的你,就这样死了吗?
真的死了吗?
不,不会的!
十八具如牵线玩物般的傀儡彩衣,再度站起。
从四面八方,腾空飞起。
彩衣长袖,飘渺无极,煞是好看。
再冲入河中。
水下,徐千秋在打瞌睡。
只有一柄飞刀,不断与巨大怪物对敌。
这里一刀,那里一砍。
速度极快。
河流湍急,而且流沙无数,却丝毫不影响飞刀速度。
黄河,浑浊之河,众人不见真实情形,不明水底发生了什么。
他大可睡上一觉再说。
怪物不知疼痛,受了上百刀,攒射穿刺,却依旧不见颓势。
足见其实力之强!
不多时,十八彩衣纷纷入水,如雷炸下。
彩衣女子亦是不知疼痛的死物,并没有致命伤。
每一缕长袖,便是一柄长剑。
徐千秋也开始阴鸷起来,满腔戾气。
伸手一抓,手中出现一柄,由黄沙所凝结的长剑。
一剑挥出。
其中一名彩衣,瞬间化为粉碎。
失去凭仗之力,彩衣上浮水面,在河面稍纵即逝。
消失于滚滚黄河东流水。
那巨大怪物耐心很好,四只手可不是白长的。
牵引剩余彩衣入水,一击不中,便出水,然后伺机而动。
突然,传来一阵颤耳膜的轰鸣声。
徐千秋心中道,糟糕。
是跌水!
天下第一楼资料有记载,于黄河之中,有一处壮丽观景点。
两岸巨石,极为陡峭。
河口收缩束起,如女子纤细腰肢。
万钧河水,聚拢一股,坠入马蹄状的峡谷河槽。
飞流直下三千尺。
如此世间奇,震撼赏景游人。
而此刻,徐千秋便随河水,坠入三千尺。
朱红双面的巨大怪物,抓住算计,爆杀而至。
水跌巨壶口。
徐千秋双手化掌,借助惯性,冲出大水柱。
一瞬悬空凝滞。
水雾升腾。
徐千秋脚下,大壶河水喧沸。
而那巨大怪物,一张欢喜相脸孔,对徐千秋咬牙切齿。
十七彩衣,同时出袖。
已飞出水面的徐千秋,只得再次隐藏实力,只荡开小半长袖之剑。
被十余长袖,绕住头颅,四肢。
这等手法,比五马分尸,还要酷烈百倍。
岸边,陆沉脸色瞬间苍白,毫无学生血色。
稍纵即逝。
被她隐藏得极好。
好在,四周并无人瞧见。
身陷死地。
徐千秋身体不坠落,反而拔高。
体内气机,流转如江河入海。
一窍冲一窍,一脉贯一脉。
右手,四指并拢,一掌轰出。
随着这一掌。
一整条千丈瀑布,竟随之一顿。
千百年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之水,在这一日,这一时,逆流而上。
河水,竟出现了百年不遇的断层。
天现异相!
一巨大掌印,从天而降。
直逼巨大怪物。
岸边,无数人惊愕抬头,愣愣望向天空:
“天象!”
“顿悟天象境!”
徐千秋的不够扎实的天象境,今日,终于圆满。
悟得天象之力,引天地共鸣。
赫连威武赞叹道:“一朝入天象,大河天象,从天而降的掌法,一道天骄啊!”
说罢,又忍不住的嘀咕道:
“武榜果然不靠谱,说好的陆地神仙,就这?”
这世上,哪有人入了陆地神仙,再入天象的?
前无古人!
徐千秋身后,峭壁露出真面目,惊世骇俗。
一整面九龙壁。
九龙狰狞,争夺一颗硕大珠子,栩栩如生。
滔滔河水,冲刷近千年。
龙壁却不见丝毫模糊。
这雕工,深刻玄妙,简直匪夷所思。
这岩石硬度,更玄妙。
巨大怪物,四手同时迎上从天而降的掌法,。
却天地异相掌法,打入黄河之中。
其余彩衣,纷纷坠毁在云雾弥漫的河槽之中。
打了一个旋,便再也不见踪迹。
消失于茫茫黄河之中。
停顿,倒流而上的河水,恢复正常,倾泻而下。
这时,一道白衣飘来。
巨大怪物刚冒出头,便被白衣砸向九龙石壁。
徐千秋与之对了一个眼神,两人同时出手,将巨大怪物狠狠砸向龙壁。
徐千秋一掌摁住那颗雕刻作骊珠模样的珠子。
瞬间将其陷入龙壁几寸。
一扇大山壁,哗啦一下迅猛倒转。
机关打开。
三人被旋转墙壁,砸入壁内。
壁外,江河依旧奔流不息。
壁内,却别有洞天。
第四百零一章 【与洛阳殉情】
第412章 【与洛阳殉情】
机关打开,龙壁翻转,其后是另外一个天地。
放眼望去,满目漆黑。
徐千秋将内力运于瞳孔处,眉心所在,一只眼睛若隐若现。
定眼望去,前方是一条丈余宽的廊道。
帝陵,自有皇家气派。
规格宏大。
墓穴仪门之外,尚有一段距离。
这段距离,注定危机四伏。
如此行径,可算盗墓?
小哥可不在。
于墓穴之中行走,若非技艺傍身,便是武林高手,也极易阴沟里翻船。
无阴阳家,亦或是机关大师保驾护航,莽撞闯入,与自杀无异。
更何况,这是千古一帝,秦帝的墓穴。
天象高手,陆地神仙,步入此地也得小心翼翼。
徐千秋正欲将那巨大怪物扔进其中,在前面探路。
却不曾想,第一魔头洛阳,与他是同一个心思。
而且,出手更快。
这个看起来,很欠男人调教白发魔女,二话不说,一脚便将巨大怪物踢入其中。
然后,白衣洛阳优哉游哉,跟在那怪物身后。
洛阳突然皱眉道:
“合山!”
对风水堪舆之术,徐千秋略懂一二。
而且,他知晓剧情。
故而,对合山二字,却未做过多惊讶。
合山,如字面意思,两山合并。
其中活物,尽数夹死。
洛阳话音刚落下,两边廊道在眨眼间,迅速并拢。
那怪物虽有指玄巅峰实力,却也难已一己之力推开两面石壁。
徐千秋挥手,于一面墙壁之上,印出一个黑色掌印。
那面山壁,瞬间退开。
见其黑色掌印,洛阳哑然出声道……
“魔功!”
她不明白,以徐千秋的武功境界,何以如此。
秦帝陵筑造者,心机缜密。
此机关,入廊后便已然触发,如此设计,是避免给盗陵者返身的机会。
走到廊道中段位置,才开始合山,进不能,退不得。
合拢之势,迅雷不及掩耳。
若陵墓建于地面之上,修建合山机关,尚简单些。
可若如秦帝陵这般,凿壁,建于河底,所涉及的学问,超乎想象。
徐千秋出手,合山并未合上。
另外一面山壁,被怪物巨力支撑出缝隙。
后,合山便缩回原处。
见怪物停下,闲庭信步的洛阳冷声道:
“不想死,就赶紧向前滚!”
站着说话不腰疼!
合山又至。
怪物咬牙坚持。
危机过后,怪物一脚踩在地面,廊道地板不知什么石质,一踏而下,竟只踩出一个几寸深的小坑。
这怪物,竟想出挖坑打地道的方法前进。
若此方法可行,三人大可在地下开道前进。
这等九死一生之险境,笨法子总比等死好。
只可惜,秦帝陵督师早已料到这一点。
地板材质,便是怪物巨力,仍无法破坏。
向前向前,合山间隔越来越短。
走廊一直为见尽头。
徐千秋双臂,也逐渐酸麻。
墓内空气浑浊,阴气深重。
徐千秋不知拍了几次合山,只觉手心发麻。
见他甩手,冷血魔头洛阳总算说了句良心话:
“你飞刀探底,换我来。”
与此同时,又逼迫怪物咬牙长奔。
一柄飞刀,刹那出袖。
这段路程,度日如年。
待来到开阔处时,眼界豁然开朗。
大片白光,极为刺目。
徐千秋下意识抬起手臂遮掩,眯眼。
眼前终于出现一扇古朴铜门。
铜门之上,篆刻有密密麻麻的铭文。
望向洞内那扇铜门,身后,重重合山已彻底将后路封死。
莫说陆地神仙,便是破碎虚空,也难以破开,原路返回。
徐千秋体内气机流转,在铜门之上划了一下,竟无法插入分毫。
一叶知秋,可知八百年前的大秦帝国,是如何强盛。
大秦帝国,一统天下。
可惜,秦帝陨落后,秦国便从此分崩离析。
天下,也随之再次分裂。
被李义山曾赞誉为,当世锻炼极致的北凉刀,正是脱胎于一种大秦制式佩刀。
便是大多数杀伤力惊人的凉弩,也不例外。
不过,大秦帝国如彗星崛起,又如彗星陨落。
诸多史学家,对这个强大帝国,故作无视,不愿提及。
而且,史料稀缺。
世只知,秦帝暴毙后,整座帝国随之殉葬。
天下四分五裂。
巨大怪物站在明暗交界处,一线之隔。
犹豫了一下,踏出一步。
光线所及,它的脚面,顿时剧烈灼烧。
臭味刺鼻。
但,它似乎早已丧失痛觉,未曾理睬将近烧灼成炭的可怜脚背。
而是陷入沉思。
合山之后,便是雷池。
徐千秋负手而立,站在阴阳界线上。
抬头张望,穹顶镶嵌绵延如璀璨星空的珠子。
熠熠生辉。
左右两面石壁之上,及地面上,贴满琉璃打磨而成的小镜面。
如此,交织出一洞辉光。
细一,那些珠子竟隐隐流动,如同四季星象,斗转星移。
这些珠子,能够保存数百年之久,其中玄妙,难以言说。
崇古贬今,并非全然没有道理。
洛阳站在徐千秋身边,安静不语。
洛阳伸出一只手,在空中迅速勾画。
如同抽丝剥茧。
得出想要的答案,她皱了皱眉头,冷淡问道:
“你懂星象运转?”
徐千秋回道:“学过老星宗,以及舒敏卿的周天秘旨,还有陆鸿的二十八宿。
虽可试着推演推演,但是,估计得日才行。”
洛阳转头,二人对视。
洛阳讥笑道:“你就只会用嘴术算演化?”
说罢,她也不再抱有希望。
抬头,凝望那片白昼光辉。
片刻后,洛阳说道:
“墓内尽是死气,你我大约还可活两个时辰。”
徐千秋负手而立,未曾接话。
洛阳轻描淡写瞥了眼徐千秋,只说了两个字:
“借剑。”
徐千秋问道:“什么剑?”
洛阳说道:“桃花剑神邓太阿的十二柄飞剑。”
不待徐千秋说话,洛阳好像自言自语道:
“如星辰一般的珠子,一颗都不能毁坏。
毁了阵法,光芒炸开,此地没有死角可躲。
小婴首当其冲,即便是你我二人,能活,但注定打不开那扇铜门。
小婴,是巨大怪物的名字,挺诗情画意。
徐千秋想了想,一本正经说道:
“如此也不错,你我一起死在雷池之中。
若种家没能进来,千百年后,后人看到你我两具尸骨,定会将你我二人当做殉情的男女。”
洛阳置若罔闻。
第四百零二章 【两具铠甲】
第413章 【两具铠甲】
袖中飞刀,刹那芳华。
洞内光芒,骤然黯然。
无尽雷池,竟停止下来。
满室“星辉”,竟是一线造就,经琉璃镜面次次折射,才让洞内亮如白昼。
这眼界,这实力……
洛阳罕见微微诧异。
徐千秋的神秘及强大,再度勾起她的好奇之心。
可惜,打不过。
若非如此,她早已将其大卸八块,仔细研究一番。
洛阳来到铭刻无数古体小篆的铜门前。
阴文,阳文,两印各占一半。
徐千秋走到门前,伸手触及,自言自语道:
“这是大秦帝国左庶长的两封书,一封王书,一封霸书。
各自阐述王霸之道。
不过,后世只存有一些残篇断章。
听潮阁之上,亦只存有三百余字,字字珠玑。”
洛阳问道:“你认得两书内容?”
徐千秋未曾回复女魔头,只是静静看着,咧嘴轻笑道:
“我师傅李义山通晓大秦小篆,回北凉后,他若是知晓,我已将王霸双书背诵下来,定会开心坏了,然后与我多要半斤绿蚁酒。”
见他不答,洛阳也未曾计较,沉默不语。
那头四臂双面八脚的巨大怪物,如今雷池禁锢,摇摇晃晃。
在门外悠游逛荡。
徐千秋过目不忘,一目十行。
使用快速记忆之法,将王霸双书,尽数背诵下来。
牢记于心。
之后,回头看了一眼白衣魔头,见她毫无动静。
见他看将过来,洛阳平静道:
“我只知道,要皇亲宗室遗孤血液作钥匙,但具体如何开启铜门,却并不清楚。”
徐千秋无奈道:“都不知道,你就敢闯进秦帝陵?”
洛阳理所当然道:“天命恩赐之物,不取反罪。”
徐千秋知晓,洛阳靠不住,还得靠自己。
见他似乎不急不慢,洛阳好心提醒道:
“飞刀抵挡雷霆,只能挡下一炷香时间。
洞顶星空,此刻已全部逆转,机关已触发。
届时,你我只得同归于尽此地。”
徐千秋脸上带着笑意,说道:
“我倒了十八辈子血霉,今生才会遇上你。”
洛阳点头笑道:“彼此彼此。”
徐千秋不再搭理洛阳,神情冷峻,望向铜门。
跃身而起,以手指为刀,划破掌心。
鲜血直流。
于两扇铜门之上,共计拍出九字。
阳五阴四。
安静等候片刻,铜门却岿然不动。
洛阳心情不佳,却不忘耻笑这位北凉世子,啧啧道:
“再多放几斤血试试看,别小气。”
徐千秋竟配合地点点头,二话不说,划开另一面掌心。
放血入槽。
不一会儿,两扇铜门吱呀作响。
在两人震惊视线中,缓缓露出异象。
左手王书,阳字印铜门,红亮如旭日东升。
右边霸书,阴字印铜门,青晦如无月夜幕。
两书,共计六千字,开始推移转换位置。
如水串流。
两道三人高的铜门,最终变幻缩小,变成了与徐千秋身高相符的两件铠甲。
以洛阳心性,及见闻,此刻亦是惊讶。
可见,呈现在两人眼前之物,是何等诡异,而且珍稀。
一件鲜红龙甲。
一件藏青色蟒袍。
火龙铠甲。
青松蟒袍。
左龙右蛇,对峙整整八百年啊。
洛阳眯起眼道:
“红甲归我,青甲归你。”
徐千秋毫不客气道:
“这铠甲,你要了无用,两件我都要了。”
闻言,洛阳倒也未曾反驳,反而一脸乐呵道:
“没问题。”
徐千秋想着,这套火龙铠甲,送给徐骁正合适。
这套将军甲,很是威风大。”
洛阳冷眼旁观,看徐千秋如何收服这两对铠甲。
徐千秋伸手一探,隔空取物。
龙甲受他鲜血,熊熊火焰,猛然熄灭。
落入手中,温顺如见着了自家男人的小娘子一般。
念头一动,火龙铠甲之上,火焰再次燃烧。
如一座火炉。
徐千秋确信,这具火龙铠甲完全听命于自己。
而且可变换合身大小。
徐千秋再次招手,隔空取物。
青蟒袍入手,甲胄看似厚重,穿上身,却轻盈如羽。
冰凉沁人,心脾舒泰。
闭上眼睛,便能清晰感受到一股玄妙气机流转。
这两具铠甲,可滴血认主!
铜门消失后,眼界大开。
一条道路,出现在眼前。
俑人夹道,兵戈相向。
一眼望去,道路没有尽头。
洛阳先行,徐千秋随后跟上。
仅道路两旁兵马俑,便有千余。
尽头处,九级台阶之上,摆有一张龙椅。
龙椅之上,坐有一具枯白尸骸。
这位,便是历史上唯一一位,一统天下的大秦皇帝!
台阶九级,每一级之上,皆有双手拄剑的武士。
下七级,皆是石质俑人。
唯独第八级,左右两具青铜甲内,为真人尸骨。
春秋乱战,直接或者间接,死于老爹徐骁之手的大小皇帝,不下六位。
对皇帝,徐千秋无感。
不过,对这位大秦皇帝,徐千秋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触。
在他一声轻微叹息间隙,洛阳已步步登上台阶。
走到龙椅前,凝视半秒。
随即,一袖将大秦皇帝的尸骸,给拍飞头骨。
这一幕,若被他人看了去,定会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心想,你便算是天下第一魔头,对古人也该有点敬畏之心。
被你“鞭尸”的,可是大秦天子!
洛阳看着大秦皇帝的无头尸骸,背对徐千秋,眼神阴沉。
之后,她盯住尸骸膝盖上的一枚镇国虎符。
大秦皇帝便身死,也要在阴间手掌天下权。
洛阳弯腰,抓起虎符。
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一缕金丝,穿孔而系,挂在腰间。
她做完这个动作,两具披甲将军尸骨,动作僵硬,拔出巨剑,转身朝其跪拜。
八百年前的墨家机关傀儡,与合山,雷池一样,至今仍还能使用。
墨家机关术,确实是鬼斧神工。
徐千秋望向洛阳腰间悬挂的虎符,只有巴掌大小。
洛阳居高临下,看穿他的心思,冷笑道:
“我虽不知,为何你的血脉能够开启此处铜门,可这枚镇国,八百年来,只我一人可以碰而不死。
你若不信,可拿去试试!”
徐千秋与之对视,微微一笑,展开手心。
洛阳神色微微一顿。
还真有不怕死的!
摘下镇国虎符,朝徐千秋扔了过来。
在她的预料之中,在碰到镇国虎符瞬间,即便徐千秋已达陆地神仙之境,也定会被吸食鲜血,气运,内力。
从而,不得不脱手。
可……
实际上,却与她所料,大相径庭。
镇国虎符到了徐千秋手中,却无任何反应。
对他,毫发无伤。
而且,那两具傀儡,竟转身,朝徐千秋单膝跪下,朝拜。
洛阳神色,首次如此难看,无比铁青,带着几分不确定地恨意道:
“你到底是谁!”
这镇国虎符,八百年前后,只有两人能碰。
其中一个是她,而另外一个……
第四百零三章 【谁才是大秦皇帝转世】
第414章 【谁才是大秦皇帝转世?】
这是首次,洛阳紧紧盯着一个人。
那目光,欲择人而噬,将他吞入腹中。
神色复杂,似有欢喜,也有恨意,还有些许不及言说之意。
对视许久,便是徐千秋脸皮后,也有些不明所以。
心中疑惑,这女人发什么疯?
自己可没得罪她。
那眼神,似在怀念过去。
可,自己与她,并无过去可言。
见他温怒,洛阳终于收回目光,沉默不语。
徐千秋将镇国虎符扔过来,“还你,小气!”
洛阳随手接住,只是撇了他一眼,未曾多言。
只是低头,看了眼气,经过徐千秋之手后,气运变得更加旺盛的昔日大秦帝国镇国虎符。
她看了看一头雾水的徐千秋,又看了眼失去头颅的大秦皇帝,哈哈大笑。
笑声连绵不绝,回荡在偌大宫殿之中。
畅快,得意,欣慰,开心,恨意……
百般复杂,难以言说。
像高兴,又像悲恸。
在他人眼中,洛阳此时状态,似那种,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阴谋得逞的妒妇。
徐千秋神色变幻,有些捉摸不定。
莫非,洛阳身份,真如原着所说?
洛阳突然出手,拎住尸骨,丢下台阶。
于徐千秋脚下,摔成粉碎。
她则坐在龙椅之上,深呼吸一口,双色眼眸,熠熠生辉。
一手握住镇国虎符,凝视徐千秋,语气莫名,缓缓道:
“八百年后,又来一统天下!”
一句话,恍如惊雷,徐千秋瞬间明白。
这女人,把他当作大秦皇帝转世了!
可,不该是自己弟弟徐凤年才对?
是洛阳判断错误,还是自己记忆错误?
无从得知。
盯着洛阳那复杂神色,徐千秋沉默片刻,终于再次使用自己的金手指:
“系统,别睡了,问你个事儿,你可知,这一世,大秦皇帝转世之身是谁?”
【系统升级中,请稍后再拨……】
你特喵,都升级两年了!
请问,稍后,是什么时候?
没从系统这里得到答案,徐千秋看向高坐龙椅的白衣女子。
此刻的她,比起幼年时初见的黄宝妆,极为陌生。
不过,洛阳一身迷雾,也不差这一点了。
徐千秋左右观望,秦帝陵墓内,注定宝物无数,绝不会仅限于两件龙甲蟒袍,加上一枚镇国虎符,及两具不同于符甲的巫甲。
定还有其它宝贝。
门外空气稀薄,陵墓之中阴气森森,却不至有窒息之感。
那巨大怪物,于此处如鱼得水,大口吸气。
吸一口气入腹,便能够增长一丝功力。
欢喜相愈发欢喜。
悲悯相更加庄严。
洛阳坐在龙椅之上,双手扣龙椅,闭目养神。
徐千秋跨门踏入左室,一座兵库映入眼帘。
青铜器已锈迹斑斑。
徐千秋握住一柄戟头,擦去锈斑,凝神注视。
作为北凉世子,北凉新王,徐千秋所思所虑,远超常人。
昔日,大秦处于于兵日盛,而辟兵渐衰,的转型时期。
斧钺,作为大秦之前当之无愧的重器,如今却已开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但,大秦的兵器,工艺水平高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界。
便是当下,也难有如此铸造技艺。
徐千秋放下戟头,抓起一枚箭镞,与北凉的箭羽如出一辙。
徐千秋拎起一把青铜短剑,拇指于钝化的锋刃之上,轻轻摩挲。
兵书有云,大秦冶炼,金锡合同,气如云烟。
不得不感慨,大秦的军力之盛。
徐千秋抬头,放眼望去,兵器库之中,有古代西蜀绘有神秘图符的柳叶短剑,有唐越之地的靴型钺,西南夷的丁字啄,北方草原上的整体套装胄和砸击兵器。
种类繁多,称得上海纳百川。
庞大帝国,方能有此气魄。
突然,耳边传来一阵沉闷撞击地面声。
徐千秋转头看去,洛阳腰间挂鎏金虎符,身后跟着两尊巫甲傀儡。
洛阳平淡说道:
“那些寻常大秦名剑,放在今天,已不合时宜。
不过,此地有几柄短剑,材质取自天外飞石,与李淳罡的木马牛相似。
你若不嫌累,可顺手搬走。”
徐千秋诧异看了她一眼,顺着洛阳手臂所指方向,果然找到了三只大秦特有的黑漆古式剑匣。
推匣,观剑。
俱是剑气凛然。
徐千秋将三剑并入一只剑匣,背在背上。
洛阳面带讥笑道:
“右边是宝库,其中黄金堆积成山,你若有移山倒海的本事,不妨一试。”
徐千秋沉默片刻,咧嘴轻笑道:
“搬就搬!”
说罢,率先转身走向兵器库。
在洛阳目瞪口呆的s注视下,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只是挥手间,库房之中,几万件兵器,瞬间不翼而飞。
消失得无影无踪。
洛阳终于沉默了。
紧接着,右边的黄金库,亦是如此。
挥手间,一无所剩。
此等手段……
将宝物尽数收走,毛都没留下。
徐千秋转身,自言自语道:
“若种陆两家进得来,看见此情此景,不知做何感想。”
洛阳笑道:“我希望他们进得来。”
徐千秋说道:“到时候,你就让他们都出不去。”
洛阳手中把玩着那枚镇国虎符,徐千秋眼角余光瞥见,她满手金辉。无数金丝萦绕手臂,然后渗入,消失。
对此,徐千秋假装没有看到。
这便是默契。
对他方才的逆天之举,洛阳也未曾开口,询问半字。
他找了个话题,随意问道:
“眼前所见秦帝陵墓,便是全貌?”
洛阳跺了跺脚,冷笑道:
“底下还有三层,一层是杂乱库藏。
一层摆棺。
一层是支撑整座陵墓的符阵。
下一层不用看,空棺材,没看头。
最底层去了,你我都是自寻死路。”
徐千秋哦了一声道:
“那我去下一层,杂乱宝库瞧瞧,你稍等片刻。”
洛阳:“……”
片刻后,徐千秋反身回来。
洛阳不问也能猜到,此刻,下一层的宝库之中,鸡毛都不剩一根。
眼前这人,真土匪!
她平静道:“我们该走了。”
洛阳眼神冷清道:
“找路,这是你的分内之事。实在不行,多放点血。”
说罢,洛阳对宝库毫无留恋,再次来到主墓。
这一次,她并未坐在龙椅上,只是凝望着那些,与帝王陪葬的人俑。
徐千秋低头,看了看身上那件青蟒袍,抽出一柄短剑,划了几下。
不见丝毫痕迹。
剑锋与青甲接触,并无火星四溅的场景。
青甲以柔克刚,犹如通灵活物,下陷避开,待剑锋退却,才瞬间复原。
对于寻找出路,徐千秋表现得平静祥和,一点也不急躁。
洛阳也不催促,倒像是一个远行返乡的游子。
一寸土,一寸地,看遍家乡。
第四百零四章 【偷袭洛阳,一剑穿心】
第415章 【偷袭洛阳,一剑穿心】
那四手双面八脚的巨大怪物,只顾着大口吸吞陵墓之中积攒近乎千年的浓郁秽气,滋养身躯。
瞧着就渗人。
这时,若指玄高手对上这怪物,必死无疑。
武夫境界,实打实,步步递升,一境之差,就是天壤之别。
至于韩貂寺之流,擅长越境杀人,为一方怪胎,不可以常理论之。
眼前这怪物,亦是如此。
洛阳坐在台阶上,鎏金虎符已不复光彩流溢。
徐千秋博览群书,脑海之中书籍无数,几乎将整个听潮亭的书,皆刻印在脑海之中。
查阅一番自然知晓,此乃吸纳气运之法。
洛阳在吸纳昔日大秦所留下的镇国气运。
这镇国虎符,乃分大秦帝国的残留气数,一般炼气士,便是有天大胆量,也万万不敢这么玩。
一不小心,便会把自己撑死了。
洛阳已深厚内力,抗衡虎符蕴藏的气数影响。
不愧是天下第四!
洛阳虽说性格捉摸不定,不过,只要肯说,倒少有拐弯抹角,向来有一说一,语气平淡: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何要急于在陆地神仙境界之前,去极北冰原,与拓跋菩萨一战?”
徐千秋:“不,我不好奇。”
洛阳神色明显顿了一下,稍纵即逝。
洛阳自顾自说道:
“在我体内那颗骊珠,已就被我孕育趋于成熟,圆满。
只需再有些时日,花费些功夫,便可成熟。
这时,洪敬岩终于出手。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我。
敦煌城内,骊珠被邓太阿击碎。
我命不久矣,加上俪珠被毁,命就更短了。
与拓跋菩萨一战后,不论输赢,我都会死。
想要续命几年,就必须找到几件千载难逢的东西。
我手上的镇国虎符,便其中一种,也是最有裨益的一件。
却只能续命五年。
我还能多活五年。
五年,还是不太够啊。”
之后,洛阳盯着徐千秋许久,莫名其妙说道:
“每一次都是如此,少了十年。”
她不给徐千秋深思的机会,指向远处的阴物,说道:
“她名叫丹婴,是公主坟近八代人,精心饲养的傀儡。
吞噬过许多武夫血肉,及道门,佛门高手。
它倒是可以活得很久,你羡慕?”
徐千秋白眼道:“生不如死,这有什么值得羡慕的。
生死事大,可儒家也有舍生取义之说。
不过,我没这觉悟。
我所修之道,为之长生,遇强则强。
便是天道,亦不在我的道行之中。”
二人相识多年,直到此刻,方才彼此吐露心声。
洛阳并未隐瞒自己将死之事,徐千秋亦解开了洛阳心中疑惑。
徐千秋继续说道:
“有许多事,比死来得可怕。
我师父曾说过,修道,只修得长生,也算旁门左道。
修佛,只修成佛,一样是执念。”
洛阳破天荒点头赞许道:
“你总提及这个李义山,在我看来,他比那个李淳罡,更像高人。”
徐千秋哑然失笑道:
“我师父和羊皮裘老头儿,本不是一路人,没什么可比之处。
你没见过李老剑神,才对他那么大意见。
真见识过了,或许会很欣赏。”
洛阳换了个话题道:
“你想不想当皇帝?”
徐千秋与之对视,说道:
“怎么,打算给我做皇后?”
洛阳浅浅一笑道:
“那得看你有没有这本事。”
徐千秋会心一笑,说道:
“突然想起,曾听一个梦想做天下第一剑客,却z穷得只能拍立得爱情木剑的家伙说过关于女子划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说给你听听。
那家伙,吃过很多苦头,虽说大多是自作多情,不过,说出来的道理却很有意思。
他说,最讨厌三种娘们。
一种,是兰花婊,相当空谷幽兰。
这种女子,往往是大宗门里飘出来的仙子,女侠。
走路都不带烟火气,搞得世人都以为,她们不用拉屎,不用放屁。
第二种,叫做白花婊。
出身小门小户,杀手锏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往往姿色中等,看似性情婉约,可一旦耍起心计,能让男人几年,几十年,回不过神来。
第三种,称作女壮士婊。
大大咧咧,一副老娘就是出口成脏,就是喜欢打人,就是不喜欢身材苗条,就是喜欢跟男人做兄弟。
琴棋书画,女红胭脂,都滚一边去,豪迈气概。”
闻言,洛阳笑道:“我算第一种?
还是单独算第四种,魔头婊?”
徐千秋哈哈一笑,未曾明说。
对他此番调侃之语,洛阳一笑置之。
她站起身道:“走了。”
见他看将过来,洛阳扯了扯嘴角道:
“我记起了出去的机关之路。”
徐千秋内心低语道:“我也在等你记起归路。”
那巨大怪物虽对此地恋恋不舍,陵墓之中的阴气,对她极具诱惑力,可,这怪物拥有灵智,知晓轻重。
紧跟着洛阳,及徐千秋,走向所谓的归路。
陵墓之外,黄河之上。
黄河倒流时,水面向后,层叠褶皱。
水势格外凶悍。
所有人看在眼中,颇感惊世骇俗。
便是赫连威武,也不相信,这是徐千秋所为。
只当是,那巨大怪物在河底为非作歹,凶相毕露。
老持节令疾奔至蛮腰壶口,默默站在石崖边,眼神黯然。
大水猛跌谷口,涛声炸响。
一千尾随而来的控碧军,马蹄声都被黄河水声掩盖。
水雾打湿衣衫,没过多久,赫连威武便衣襟湿透。
为首的十几骑,来到老将军身边,下马后不敢言语。
赫连威武收回视线,转头看了一眼种神通。
两只老狐狸,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赫连威武是气极而笑。
恼火种神通的见死不救。
而种神通,心安理得。
怪物出手,毫无征兆。
控碧军要怪罪,也要怪公主坟那边,与种家无关。
为官之道,亦是修行,谁不是以笑对人,却袖里藏刀?
不落井下石,已是天大的厚道。
种家兄弟二人,可不是软柿子。
赫连威武苦等不及,只得带领控碧军返回。
种神通等了更久时分,遇上神出鬼没的弟弟种凉,也一同返回。
此地,再无一人。
这些人全然不知,兴师动众,多方联合,所谋夺的陵墓之宝,已被当世第一土匪,尽数打包带走。
一扫而空。
只留下,一地鸡毛。
陵墓之中,洛阳来到机关之处。
摁下机关,龙壁翻转。
魔头洛阳,白衣徐千秋,怪物丹婴,一道随龙壁掠出,进入河槽。
关键刹那,徐千秋双指并拢,点在洛阳心脏俪珠之处。
与此同时,一柄飞刀处袖,彻底穿透女子心。
一滴血珠,从徐千秋指间,灌入洛阳体内。
刹那,光芒大作。
那破碎的俪珠,竟在融合。
危急关头,怪物突然出手,袭击洛阳。
全力一击,欲将其一击毙命。
“尔敢!”
徐千秋怒喝一声,内力喷涌而出,洛阳体内俪珠迅速融合。
伤口,也在开始愈合。
而他,以后背为洛阳硬扛下这一击。
扛下一击,徐千秋也终于收功,一掌将四手双面八脚的怪物拍飞。
魔头洛阳在坠河时,转头,眯眼,笑了。
第四百零五章 【收服四手双面八腿怪物】
第416章 【收服四手双面八腿怪物】
暮色中。
白衣莽甲的徐千秋,将身上莽甲脱下,收入储物空间之中。
此地,地势险要。
悬崖之处,似跌束成女子蛮腰形状。
眼底之中,乃是河槽。
激起大片紫烟波浪。
在他身后,四臂两相八腿的巨大怪物丹婴,,缓缓站起来。
入陵墓前,两人打得天昏地暗。
似有不共戴天之仇。
于陵墓之中,怪物吸入大量阴气,修为比起之前,更上一层楼。
徐千秋本无杀它之心,却不曾想,这怪物竟果真偷袭洛阳。
他替洛阳挡下,也算背锅侠。
方才一掌,虽将这怪物拍飞,却性命无忧。
此刻,再度站了起来。
龙壁翻转时,徐千秋选择偷袭洛阳,可谓精妙布局。
一招无理手,看似无理,实则步步为营。
洛阳目中无人,极为傲气。
如今,若自己提出,对她施以援手,她定不会答应。
如此,徐千秋只得兵行险招。
机关开山之际,洛阳始终以自身内力,与虎符气运的冲击对抗。
当龙壁旋转,洛阳率先冲出。
那一瞬。
徐千秋果断出手。
速度极快。
飞刀穿心。
与此同时,指尖一滴鲜血飞出,进入洛阳体内心脏之处。
以禁术,替她再度复原被桃花剑神邓太阿击碎的俪珠。
助她续命。
遇强则强。
那一刻,徐千秋境界暴露无遗。
超越洛阳一境。
抵陆地神仙巅峰,只差一步,便可破碎虚空。
陆地神仙之上,便是破碎虚空。
境界攀升,徐千秋双指点出,如神怪小说中的仙人定身术,将洛阳牢牢定在空中。
只是刹那,便足矣。
刹那,一剑穿心。
刹那,手掌贴至。
刹那,俪珠复原。
却不曾想,巨大怪物亦一同出手偷袭洛阳,徐千秋怒而出手。
如此,洛阳掉入汹涌黄河之中,消失不见。
坠河刹那,转头,眯眼,笑了。
此刻,徐千秋脱下铠甲,收入储物空间之中。
周身所在,笼罩一层罡气,水雾不得靠近。
在他手中,握着一柄沾血的飞刀。
微微顿愕。
心中略有不解,洛阳坠河时,笑什么?
笑她聪明一世,举世无敌,最终却还是“阴沟里翻船”?
还是笑他傻?
徐千秋看向涛涛黄河,对着河水,轻声问道:
“你笑什么?”
没人回答。
耳边只有汹涌浑浊河水拍击之声。
徐千秋伸了个懒腰,转头望向怪物,说道:
“现在,该你付出代价了!”
于陵墓之中,未曾杀她,却不意味着,不打算收拾她。
不杀,是为收为己用。
天下第一楼,欢迎每一位强者的加入。
前提是,听话。
怪物再次也欢喜相,面朝徐千秋,默不作声。
并无任何出手的迹象。
只是不断后退着。
似看到了什么比自己更为可怕的怪物。
怪物虽不能言语,但意思已再明显不过:
你不要过来呀!
徐千秋自言自语道:
“其实,我约莫能猜到,你第一次对我出手,是贪图我的身子。
欢喜相嘛,能理解,能理解。
只可惜……”
其实,怪物除看上徐千秋的身体之外,还想事后吞噬他。
生吞了他,修为便能暴涨。
如今,公主坟大念头洛阳“已死”,小念头修为有限,很难再禁锢这怪物。
从此以后,天高地远,她便可就以小长生之身,逍遥于天地之间。
这笔生意,稳赚不赔。
只是不曾想,远远感知,徐千秋那文弱书生,不过五品境界,谁知,却是个扮猪吃虎的无耻之人。
陆地神仙……
怪物心中直骂娘。
她终于明白,为何大念头洛阳,竟会对这小年轻如此“客气”了。
可惜,现在一切,悔之晚矣。
不待怪物继续后退,徐千秋已然出手。
五指为爪,将其凝固于空中,无法动弹。
境界高,直接碾压。
一颗丹药,【天道丹】,以飞刀手法脱手而出。
落入怪物口中,强行咽下。
不消片刻,四手双面八脚的巨大怪物,疼痛遍地翻滚。
嘴里啊啊声音不断。
四手,不断在自己身上划出血痕。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一柱香后,巨大怪物已开始求饶,不断朝徐千秋爬过来。
却无法靠近。
又过一炷香。
徐千秋双指点出,一道绿色光芒闪过,一枚丹药飞出。
怪物服下丹药,恍若获得新生。
朝徐千秋单膝跪下。
突然,怪物丹婴站起身,挡在徐千秋身前。
这怪物的心智,约莫只有六七岁模样。
却不傻。
知道表忠心。
徐千秋蓦然转头,白老魁出现在身后。
丢过一包东西,瞥了眼公主坟大一号怪物,面无表情,说道:
“你的东西,我给你带来了。
其它事情,我懒得问。
但我觉得,你小子不会继续待在这里。
赫连老头的本意,打算带人沿河向下,找你一晚。
若一直不见踪影,便由我带着这些遗物去北凉,也算对徐骁马马虎虎有份交待。”
徐千秋上前两步,问道:
“你不问问,你们公主坟大念头去了哪里?
不问问,丹婴为何追随于我?”
老魁一脸不耐烦,嗤笑道:
“哪来那么多问题,我也就一个身不由己的刀奴。
赫连威武才是公主坟的大客卿。
要问,也是他火烧屁股,带骑兵去问你。
老夫虽与那老头交情不俗,但跟你小子关系也不错。
反正,哪边都不偏袒。
再者说,他人不信你已是陆地神仙,可我亲眼所见,却假不了。
若我所料不错,三年未见,你如今的武功,只怕更加恐怖,天下已少有人能敌。
待天亮后,老夫再回城。
以后,你小子自求多福。
我既是北凉王府的客卿,自会替你周旋一二,拖延时间。
但,我也不会为此丢了性命。”
徐千秋客气作揖道:
“多谢。”
这老家伙,重情重义,倒是条好汉。
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在湖底老魁面前,徐千秋却也未曾摆什么陆地神仙的架子。
对此,湖底老魁心中暗暗满意。
盘算着,等这边事了,便能去北凉看家护院,顺便借个地儿养老。
当今天下,可没什么比北凉王府更好的养老之地了。
离开四年,对听潮湖底,还真他娘想念……
第四百零六章 【龙象军,攻打北莽,首战】
第417章 【龙象军,攻打北莽,首战】
徐千秋将春秋背于身后,转身离去。
持节令府,确实已不合适再去。
只需赫连威武知晓,他还死便已足够。
种陆两家的的计划,截江盗墓,徐千秋自有后手。
但,已不需他亲力亲为。
种陆两家,最终能否找到龙壁,机关,是成是败,便要看种神通是否对得起自己名字之中的“神通”二字了。
秦帝陵墓之中,所有宝物,已被他一扫而空。
待这些人花费无数心血代价,进入其中,发现一无所有,不知作何感想。
徐千秋飞身而起,掠向黄河对岸。
于空中,身形停顿刹那,低头望了一眼黄河之中,洛阳跌落之处。
湖底老魁,爽朗声音遥遥传来:
“若有机会,替老夫给老黄捎一句话,这辈子,与他比武,老子输的不服气,日后定会上门再战。”
河槽边上。
湖底老魁在原地,站立许久,啧啧说道:
“这小子,愈发深不可测了。
老夫当年,不过调笑了公主坟婆娘几句,便给锁住了琵琶骨,一辈子做奴。
这小子倒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把公主坟八代人的心血丹婴,给截走了。”
老魁一边拖刀慢走,一边感慨。
待四周再无一人,黄河壶口瀑布之处,水流湍急。
一抹青丝,一抹白意,浮出水面。
如莲出水。
而她,仍在笑。
接下来的行程,极为凶险。
徐千秋选择独行。
弟弟徐凤年,扈从舒羞,缺门牙的老黄,另走他路。
黑衣面具的小丫头,也并未与徐千秋同行,而是,由明处转入暗处。
北莽之行,已渐近尾声。
之后的旅途,便再无含情脉脉可言。
有的,只是阴谋诡计的对碰,鲜血淋漓的绝杀。
已好几日不曾见到青鸟了。
好真有些想念她……的身子。
三日后。
一块枯木之上,徐千秋负手而立,望向北方。
近几日,蛛网对自己的暗杀,似乎少了几分。
现在这会儿,正忙着对付宝树圣僧,及金刚第一人李当心。
分身乏术。
曝晒在毒辣日头之下的枯木,格外硬朗,徐千秋轻轻跺脚,竟未曾将其毁坏。
按自己与丹婴的脚力,再往西北走上几日,便可抵达宝瓶州。
临行前,徐骁让自己见的人,便在那里。
于弱水河边隐居。
出手相助洛阳,那家伙坠水后,藏于黄河之中,不愿现身。
徐千秋却也不勉强。
冰原之行,势在必行。
在此之前,他可先去见见这个老家伙。
虽知晓剧情,但此事,此人,还是得亲眼见见。
免突生变故。
那老家伙,委实难伺候。
不过,徐千秋大概也能理解。
设身处地,也不能怪那老头儿,他曾位极人臣,也算一方大人物。
而此时,却要冒着晚节不保的巨大危险,隐居于北莽腹地之中。
带上巨大怪物,徐千秋选择了相对荒僻野径,往北而去。
此番孤身入北莽,他也渐渐习惯了大漠粗粝风沙。
这点苦头,也不算什么。
这丹婴怪物,竟还是一位反追踪大宗师。
一路走来,将两人痕迹,尽数消除。
便是气息,残留气息,也消除殆尽。
反追踪手段,极为精湛。
再看它双脸四臂八腿,似乎也不再那么面目可憎了。
宝瓶州边境,有一条大河,名为弱水。
据说,水弱,不浮芦毛。
这烂徐千秋想起了宝莲灯前传之中的弱水。
那可是个美女。
而且法力高深。
睡蛇,睡鬼,睡毛毛虫,皆有。
不知睡水,是个什么滋味儿?
两人终于来到弱水河畔。
掬水洗脸,心旷神怡。
徐千秋敛起气机,隐藏境界,沿河行走。
待四下无人处,一苇渡江。
北凉,北莽边境。
北凉五十人,作一标。
一标游弩手,战力远胜寻常三百甲士。
北凉游弩手,可做斥候之用。
游弩手,千里挑一。
这次,标长未曾发话,李翰林和标内兄弟,便已察觉到异常。
此番,随大军深入龙腰州腹地,绝非小规模接触战。
李翰林,李十月等几人,跃跃欲试,心知肚明,他娘的,等了好几年,总算等到大战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除了粮草,必然还有大量侦查军情的斥候。
如撒豆子一般,撒在大军前方。
隐匿行踪,悄悄斩草。
作为北凉军宠儿的精锐游弩手,佩有最锋利的北凉刀。
持有最具杀伤力的轻弩。
骑最具爆发力,最好的马。
所有游弩标骑,俱是马蹄裹布,低头伏背,往北奔袭。
李十月性子急躁,加快马速,比标长只慢半个马身,悄声问道:
“标长,瓦筑方向?
那儿可是龙腰州第一军镇,咱们身后,跟了几万兄弟?”
标长转头瞪了一眼,本不想回答,想了想,沉声道:
“少废话,记住了,这次遇上北蛮子那边的马栏子,不用留活口。
脑袋也不用去割,别耽误了军情!
遇上大军则返,别说栏子,就是一股三四百人的北莽建制骑兵,咱们也要拼掉。
怕不怕死,怕死赶紧滚蛋。”
李十月骂道:“怕你大爷!”
这日。
这一标终于遇上了北蛮子。
是一股精锐骑兵。
比起北莽猛将董卓一手调教的乌鸦栏子,只差一筹。
关键是,对方人数达到了两百。
与李翰林,陆斗,三骑潜伏的李十月,自然知晓,这是北莽校尉巡边来了。
一场遭遇战,瞬间打响。
这场血战,标长,副标三人,尽数战死。
五十对两百。
两百骑,无一逃脱,尽数覆灭。
五十,还剩三十六。
伍长李翰林,成为临时的领头人。
活下来的人,在埋葬伙伴之后,便站在李翰林身后。
李翰林平静道:“伤员南归,带回军情。
其余三十六人,与我挑选战马,继续向北。
我若死,再由陆斗领着你们,继续向北。”
斥候之战,注定有一方要全军覆没。
三日后。
北莽南境第一重镇,一万八千瓦筑军。
在隐隐有趋势,可与董卓齐名的青壮派将领,洪固安的带领之下,悉数出城。
于辽阔的青瓦盆地,与一万龙象军展开一场大规模骑战。
洪固安,刚过四十,有儒雅气。
为人狠辣决绝。
不愿守城待援,誓要一举剿灭来犯之敌。
兵临瓦筑,三十里之外,洪固安才得知,来犯之敌是一万龙象军。
不过,这位儒将运筹帷幄后,便洒然坐在城头,摆设棋局,与一名棋坛国手,谈笑风生。
瓦筑军,两倍于龙象军。
岂有不胜之理?
第四百零七章 【黄蛮儿屠城】
第418章 【黄蛮儿屠城】
洪固安,颇有马谡之才。
此刻的他,自信满满。
心中认为,只需棋盘获胜,城外大战,亦可获胜。
如此,自己今日之战,必将成为一桩千古佳话。
青瓦盆地,极利于骑兵冲锋。
双方声势浩大。
春秋乱战后,春秋遗民迁往北莽。
时至今日,春秋遗民大多已有下一代子嗣。
老人感慨,北莽国力强盛,军力雄壮。
却渐渐忘了那些年,北凉铁骑所带来的马蹄声。
这些年,这些新人,更是不曾听说过那传说中的北凉马蹄之声。
北凉铁骑,曾一路践踏踩塌了春秋各国。
但,春秋后人觉得,那些,不过尽是些陈年旧事罢了。
瓦筑城内,百姓初听战事时,还有略微恐慌。
不过,却未惊惧多久。
反而开始笑话北凉无知,只一万人,便敢来瓦筑重镇。
简直以卵击石!
一场血战,瞬间开启。
两军,如两股洪流,对撞而冲。
瓦筑骑军,呼啸震天。
气势看似远远压过了冲锋时,仍选择沉默的北凉骑兵。
不过,待双方距离五百步时,北凉军同时喊出一个字。
“杀!”
“杀!”
“杀!”
城头。
洪固安眼皮一跳。
眼前棋盘,轻微颤抖。
而且,幅度越来越大。
后来,已是棋子跳动。
一名黑衣赤足少年,与一头黑虎,冲锋在最前端。
将身后奔如疾雷的北凉精锐骑兵,远远甩下。
枯黄少年,系发成辫,抓起巨大黑虎,猛地砸向敌军。
然后,双膝弯曲,整个人飞入空中,坠入敌阵。
骇人至极!
黄蛮儿,做了万人敌!
黑虎坠落后,刹那间,便已撕裂三十余骑兵。
不带兵器,不穿甲胄的黑衣少年,直线而奔。
与之相碰撞者,无一例外,全部分尸。
瓦筑军之中,培养一支专有击杀敌将,及勇夫的武骑。
人数为三百人。
为特战队。
这些人,虽衣甲普通,但身材魁梧,壮健捷疾。
一声武功,极为刚猛,皆出身于江湖名门。
极为善战。
三百人,分作十队,散于大军之中。
此刻,三百人紧急调往一处。
阻拦,或追杀这名黑衣少年。
却毫无作用。
黄蛮儿天生神力,如今修为有成,更上一层楼,可谓战神。
入大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地。
眨眼功夫,一人一虎,穿透大半支瓦筑军。
两军混杂后,黄蛮儿压力骤减,更是如鱼得水。
与黑虎联手,直直冲向城门。
黄蛮儿一脚踩在黑虎背上,跃上城头。
此刻,洪固安瞠目结舌。
一句话未曾说完,头颅已从身躯之上掉下来。
青瓦盆之役,来得快,去得也管
快。
转眼落幕。
人屠次子徐龙象,首次面室,便将离阳王朝视为,猛虎盘踞的雄镇瓦筑,屠成一座空城。
屠城!
北凉铁骑,蹄声如雷。
一万龙象军,便是一万雷。
号称“北莽铁军”的瓦筑军,一万八千人,一半战死,一半被黄蛮儿坑杀。
全军覆没。
这一日,北莽境内,皆闻雷声。
北莽朝廷,多年来,常有吵架的习惯。
但,近十几年来,却未像今天这样,吵得脸红鼻子粗。
已到了到将要撸起袖子,狠狠干架的地步。
这一切,缘于南线边境新起的硝烟。
一万龙象军,先屠掉了边防重镇瓦筑。
初战告捷,继续深入北莽腹地。
随后,绕行突袭下一座重镇,君子馆。
六千龙象军,再次吃掉一万二千北莽军马。
北莽南朝,接连经历两场大败仗。
如今,已值燃眉。
更有刮骨之痛。
北莽王庭,分为北莽王帐,及春秋南朝。
今日南朝会议,除种神通无法赶回来之外,其余几位大将,手握军权的大将军,齐聚一堂。
此刻,却选择闭嘴不言。
殿堂之上,偶有眼神交汇,也是微微摆头叹息。
那些甲字大姓的文官们,已吵翻了天。
其中,数一位身穿勋贵紫衣的死胖子,骂得最凶。
几乎把那个,为国殉难的洪固安,祖宗十八代都给揪出来骂了一遍。
对那些指手画脚,胡乱点兵的文官,及几位老将军,也给含沙射影一起教训了。
董卓董胖子,唾沫四溅:
“这个姓洪的王八蛋,沽名钓誉。
若活下来,老子定要捅死他!
瓦筑城居高临下,骑兵冲锋,占有先天优势。
竟敢轻视龙象军!
洪固安自称熟读兵书千万卷吗?
读进肚子,又都拉屎拉掉了?
洪固安是哪位老将军的得意门生来着,我记不太清楚,谁敢提醒提醒?”
一番争吵,最终多方决意,由董卓带八千大军前往灭敌。
如今,一万龙象军只剩四千。
八千,对阵四千。
人数上,依旧占有极大优势。
北凉一支孤军,深入北莽腹地,搅得天翻地覆。
北莽南朝,却不敢派大军围剿。
此时,若从边防调军,防线必然削弱。
届时,若已压在那北莽边境的三十五万铁骑发动攻击,必无法阻挡。
且,东线的顾剑棠极有可能也会同步推进。
故而,北莽不敢冒这个险。
董卓率领八千大军,浩浩荡荡出发,誓灭四千龙象军。
为免于战场之中,被那犹如战神一一般的黄蛮儿,万军之中取了首级。
董卓还从媳妇儿家,提兵山,借了高手护卫左右。
被人斩了一臂,董卓心中,杀意决然。
道德宗,建于黄河起始之处。
传闻,天门之后有一浮山。
那位已超凡入圣的国师,便在那里修长生。
不问世事,已半甲子。
麒麟真人,有高徒六人。
两位真人,分别坐镇天门和山脚。
其余四人,分散于北莽各地。
但,当那个老和尚,龙树圣僧坐在道德宗天门雾霭之外后,在外布道济世的四位真人,除王庭那位,皆赶回道德宗。
面慈目善的老和尚,不言不语,只是于天门之外坐下,如落地生根。
天门,一座天然孔洞,内里云雾缭绕。
门外,有九百九十九级玉石台阶。
拾级而上,于门外近观,无法看清内里玄机。
天门之外,有道观十八座,左右各九。
香客络绎不绝。
此地,终年有绵延不绝的香火烟雾,融入雾霭。
道德宗,愈发如人间仙境。
一条主道,通往天门。
老和尚,便在第一级台阶前,平地而坐。
安详禅定。
这日,佩剑紫袍真人,自天门而出。
飞剑下山。
无数飞剑,旋飞龙鸣。
剑鸣之声,三日不止。
却始终无法靠近龙树圣僧,三丈之内。
第四百零八章 【道德宗大战,拓跋菩萨现身】
第419章 【道德宗大战,拓跋菩萨现身】
一位真人,全力出手,却无法攻破宝树圣僧的金刚之身。
继而,有持玉如意真人,自浮山山脚,掠至天门外。
紫袍真人驭剑,一阶一阶走下。
三人联手,那老和尚依岿然不动。
紧接着,再有三名仙风道骨的真人,从远方赶来。
六人围攻。
一名真人,为国师最后的嫡传弟子,手中掐诀走向老和尚。
每一步踏出,极为缓慢。
但,每一次踏出,便是一次地动山摇。
六人围攻,持续半月之久。
宝树圣僧终于开始读经。
一字一句,诵读金刚经。
读完一遍金刚经,识字不多,学佛法亦是不多的老和尚,开始讲述说佛法。
道德宗所在,越来越多的人,聚集于山脚。
密密麻麻。
已不下万人。
从宝树圣僧坐下后,已近一旬时光。
他那件泛白的袈裟,已被道家飞剑划破千次,满是裂痕。
一步一天雷的道教真人,终于走到了老和尚身后三尺处。
老和尚全身金黄,金光无限。
金刚境大成!
金刚不破!
此为金刚境。
佛家独有的金刚境。
老和尚双手合十,已说完他心中领悟到全部佛法,轻声道:
“阿弥陀佛。”
佛号响起,无数香客已猜到下一刻会是如何画面。
尽数撇过头,不忍踮脚再看。
佛号起,便意味着油尽灯枯。
就地圆寂。
伴随佛号,道德宗四面八方,无数烟花升空而起。
无数黑衣,铺天盖地。
大半香客,一跃而起。
刹那间,道德宗乱作一团。
黑衣之人,约莫三千余人。
北莽定国后,有拓跋菩萨这位军神坐镇,及道德宗国师安邦,再无如此大规模动乱。
闲暇人等,见此一幕,脑海之中闪过一个名字来。
天下第一楼!
也唯有那帮疯子,才有此实力及胆魄。
道德宗损伤惨重。
大火弥漫。
这是想一把火烧了这镇国神教啊。
好景不长,北莽早有准备,伏兵现身。
三万大军,尽是精锐。
已将道德宗团团包围。
如此困境,已顾不上是否伤及无辜,漫天箭羽,铺天盖地。
这场多方筹谋已久的大戏,终于开幕。
道德宗,北莽王庭,天下第一楼,女帝,军神拓跋菩萨,两禅寺,错综复杂。
死伤无数,确是事实。
北莽王庭这边,刚占了优势,好景不长。
内部竟发生了叛乱。
军队之中,亦有天下第一楼之人。
天下第一楼,无孔不入。
十二风云使,来了两位。
两位风云使,对阵六大道德宗真人。
以一敌三,不落下风。
今日之后,天下第一楼,将会再次踏上天下悠悠之口的浪潮。
以两位风云使,便可匹敌北莽第一宗门,镇国宗门六大真人。
那么,十二风云使齐聚又当如何?
据说,于十二风云使之上,还有两大护法,一位神秘的楼主。
又是何等强悍!
道德宗之上,一时间,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这时,一条白虹,当空划过。
越过天门。
在其身后,是一条黄色瀑布!
白虹停顿,现出身形。
白衣僧人李当心,朗声道:
“道德宗,贫僧还礼而来!”
来而不往非礼也。
天空挂黄河。
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扯了一整条黄河,携黄河之水而来。
水漫道德宗!
水淹道德宗!
十八观内外,无数香客瞠目结舌,目瞪口呆。
许多香客在回神后,大呼过瘾。
这番异象,实乃当之无愧的仙人手笔。
人间能得几回见?
道德宗十八观之中,除烧香的信徒外,还夹杂着大量人士,存心坐山观虎斗。
内心祈祷,道德宗就此一蹶不振。
北莽道观,已被北莽权贵,尽数瓜分殆尽。
若道德宗此番覆灭,不知多少宗门,可乘势而起。
乱局之中,道德宗山脚。
一名衣着朴素的男子,站在汹涌人流之中,毫不起眼。
他极少抬头,极少与人直视。
浑身上下,瞧不出丝毫高手风范。
也就个子高些。
半月前,他便已来到山脚。
衣食住行,并无任何奇特之处,于平常香客一般,啃葱饼果腹。
清凉夜晚,随便找块空地,躺下便睡。
盖上一件长衫,当作被子之用。
半月以来,无数人与之擦肩而过。
可谁人知晓,这看似毫不起眼之人,便是那传说中的,北莽军神,拓跋菩萨。
白衣僧人李当心,携黄河之水,水漫金山,跃过天门。
去寻麒麟真人的麻烦。
山上乱象,他却视而不见。
他在等一个人。
为此,等了半月之久。
可惜,此刻道德宗之上,人头滚滚,血流成河,那人似乎并无现身之意。
天下第一楼楼主,一如既往地神秘。
听说,天下第一楼有意招王仙芝入楼。
迄今为止,也唯有那位天下自居第二,实为天下第一的老匹夫,才真正面对面,见过那位传说中的楼主。
道德宗,阴阳局,多方势力参与其中。
便是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亦怒而出手。
北莽国师,道德宗宗主,亦会出手。
那位神秘的第一楼楼主,依旧不现身?
拓跋菩萨心中略有些失望。
心中却又微微松了一口气。
天下第一楼,十二风云使,并非只来了两位,而是四位。
其中两人,隐密其中,并未出手。
拓跋菩萨能感知到两人的存在,只是,对此,他并不关心。
女帝让他来此的意义,只为一人。
那人不来,他便无需出手。
既没等到,他便没了继续逗留的念头。
正要转身,忽温煦笑了笑,停下脚步。
身边走来一个矮小,而结实的肤黑汉子。
长臂如猿,可及膝。
耳垂异常厚实,于菩萨塑像的耳朵差不多。
于常人而言,定会称赞一句,福气不薄。
拓跋菩萨眼神淡漠,与矮小而结实的素衫男子肩并肩而站。
人比人,气死人。
这身高差。
军神第一人,温文儒雅,笑道:
“料到你会赶来,却没想到,还能见上一面。”
黑黝黝的汉子轻嗯了一声,抬手,放于眼帘上,望向山顶,感慨道:
“龙树和尚的佛陀金身,六大真人都没能打破。
如此金刚不坏,才是金刚体魄啊。”
拓跋菩萨平静道:
“三教圣人,与我们不同。
他们在各自境界内达到巅峰,便无所谓什么陆地神仙了。
你我羡慕不来。”
黝黑的矮小男子轻声笑道:
“我还以为,你要出手撕裂那条黄河。”
拓跋菩萨摇头道:“六位真人,围殴龙树高僧,做徒弟的李当心,还礼于道德宗,便是排场大一点,也不过分。
目前看来,两禅寺占理。
道德宗,不讲理。
我便知看个热闹,不凑热闹。”
话音落下,拓跋菩萨微微皱眉。
那矮小而结实的黑汉子,天下第四洪敬岩,表现与拓跋菩萨一般无二。
二人如临大敌。
难道,天下第一楼楼主,真的来了?
第四百零九章 【北莽女帝亲临】
第420章 【北莽女帝亲临】
矮小结实黝黑的汉子洪敬岩,感知一番,收回视线,他竟是一双无瞳孔的银白眸子,略有失望道:
“道德宗今日挺热闹,天下第一楼楼主,却并非那等爱热闹之人。
不过,江湖徐一指,却已到了宝瓶州附近。
只是,现已失去了他的行踪。”
说罢,他望向身旁的草原军神,幸灾乐祸道:
“据我所知,那位女帝陛下派出了不少人前往刺杀,却无一归来,尽数折损于那位北凉新王之手。”
拓跋菩萨淡淡一笑道:
“若有兴趣,你大可亲自去试试。”
有着怪诞癖好,及心理阴鸷的洪敬岩,舔了舔嘴唇道:
“江湖传言,徐一指,杀人只用一指,不知,若我断他一指,又当如何?”
二人却并未在此问题上作过多纠缠,洪敬岩望向山巅,颇有看戏的心思,说道:
“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携黄河之水,水漫金山。
道德宗成了池塘,咱们北莽道教的面子,可算丢尽了。
若国师还不出手,还怎么有脸灭佛?”
说罢,微微皱眉,平淡道:“龙树圣僧讲解金刚经,深入浅出,你没听到,真是可惜了。”
闻言,拓跋菩萨看了他一眼,皱眉道:
“洪敬岩,龙树和尚一辈子,只深读了一本金刚经,如此,方成就佛陀金身。
而你,却什么都要抓在手里,对你日后武道造诣,并无裨益,反而有害。”
这位天下第四,如今被洛阳打败,跌落天下第五的洪敬岩,与离阳王朝徽山那位老祖轩辕大磐的修炼之道,如出一辙。
多,而杂。
对草原军神的说教,洪敬岩银眸自嘲一笑道:
“反正,任我怎么习武,也打不过你,还不如多学点花哨本事,能吓唬人也好。”
拓跋菩萨也不再多说什么,说道:
“怎么劝,是我的事,怎么做,是你的事。”
洪敬岩哑然失笑道:
“你真要谁做什么,谁敢不做?”
草原汉子,一笑置之。
二人又等了会儿,依旧不见那人现身,故而,洪敬岩提议道:
“吃些东西?”
这二人,一位天下第二,仅次于武帝城那位老匹夫,一位,为天下第四,如今为天下第五。
武榜排行前五,其中两位,齐聚于此,指为等那人现身,合力杀之。
不曾想,却被人放了鸽子。
道德宗布局,落棋已久,如今却始料不及,这让两人多少有些遗憾。
毫无疑问,天下第一楼与北莽国师的角逐,再一次以北莽失败而告终。
三万大军之中,约莫一半人马,尽是天下第一楼之人。
此战,道德宗损失惨重。
三万精锐,亦损伤殆尽。
道德宗,镇国神教,如今却遍地尸体。
忽然,一道黑衣面具人影,从天而降。
将宝树圣僧带走。
全程无人敢拦。
看着黑衣远去,洪敬岩瞥了一眼身旁之人,好奇道:
“这便是刺杀女帝,被你偷袭,险些陨落那位?”
偷袭二字,让草原军神终于微微皱眉:
“是她!”
拓跋菩萨心中震撼,那样的伤势,如此短的时间之内,便再次痊愈出关,当真不可思议。
此番,他却未出手阻拦,任其带走宝树圣僧。
草原军神,天下第五洪敬岩,二人齐聚,只为等一人。
其余之人,无需他们二人出手。
这是女帝原话。
某处阁楼之中,看台之上,禁军重重护卫之下,暗中大内高手无数。
一锦衣妇人,静望远方。
杀戮之声入耳,妇人脸色始终不变。
直到那袭黑衣的出现,锦衣妇人终于露出一丝杀意。
却未曾出声。
在其身旁,一个老儒生静立一旁,见此一幕,感叹道:
“天下第一楼,卧虎藏龙啊!”
身为前无古人的第一位女帝,她自有威严,统北莽多年,胆敢不服者,杀之,议论者,杀之。
便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及女儿,她也不是没杀过。
提起这位女帝,她的铁血手腕,及屠刀之锋利,无人敢疑虑一二。
便是先帝家人,叫嚣着,伸出脖子,让她砍。
于是,她也未曾客气。
不止砍一人,而是砍全家。
女帝登基,北莽再无第二个声音。
而此刻,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黑衣面具女子逍遥离去。
老儒生思索一番后说道:
“蛛网认为,此人已达半步陆地神仙之境,天下少有敌手,当为便是天下第一楼两大护法之一。
实则,在老夫看来,她或许并非护法。”
闻言,女帝微微一惊,转头望向身旁老儒生道:
“那依你之见,此人在第一楼之中,是何等身份?”
老儒生沉默片刻道:“或可,为十二风云使之收。”
说罢,顿了一下又道:
“天下第一楼两位护法,至今从未现身过,极为神秘。
这两张底牌,若非关键时刻,只怕不会轻易打出。”
女帝沉默了。
又问道:“依帝师之见,今日之局乱象,那位可曾入局?”
老儒生摇头道:“对此人,天下一无所知。
他的身份,相貌,甚至于男女,迄今为止,无人得知。
故而,对其今日是否入局,老夫着实无从判断。
不过……”
后半句,老儒生并未说出口。
女帝也不曾开口询问。
自有默契。
山脚。
草原军神应了洪敬岩的提议,去吃饭,说道:
“这一路走得急,没带银子,以后还你。”
洪敬岩挪动脚步,哭笑不得:
“竟跟我计较这个?”
不曾想,拓跋菩萨直截了当说道:
“你我交情,没到那个份儿上。”
言下之意,你我交情,不值几两银子。
洪敬岩爽朗大笑,不再坚持己见。
附近一座道观有斋菜,只是,已人满为患。
两人耐心等着。
期间,拓跋菩萨呗被毛躁香客给撞了一下,却纹丝不动。
倒是那个,瞧着魁梧健硕的香客,狼狈踉跄。
草原军神伸手将其扶住。
好不容易,两人终于等到一张桌子。
洪敬岩要了两大碗素面。
相对而坐,各自埋头吃面。
洪敬岩吸溜一根劲道十足的面条入嘴,含糊不清问道:
“我们这些武夫,皆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金刚,指玄,天象三境。
可,我们的三境,与两禅寺和尚的金刚不败,麒麟真人的指玄,还有曹长卿的天象,追根究底,差别在哪儿?
再者,便是武夫境界,邓太阿的指玄,与我们好像也不太一样。”
拓跋菩萨吃完面条,望向对面的天下第五,放下筷子,架在碗上,摇头道:
“我不擅长讲道理。
你要愿意,打架即可。”
第四百一十章 【拓跋菩萨,感知到死亡威胁】
第421章 【拓跋菩萨,感知到死亡威胁】
跟你打架?
洪敬岩完全不接这茬。
自问自答,平静道:
“挟黄河之水过天门,我也做得到。
只是,定会更吃力。
但,李当心这人,做事讲规矩,许多事,不愿做,也不敢做。
换作我,怎么舒心,怎么来。
道人讲究,举头三尺有神明。
僧人想成佛,必先要心中有佛。
说到底,三教中人,都是借势而成。
与老天爷借了东西,如同与百姓借了银子。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浑身不自在。
那些胆敢大手大脚的,也就成了江湖之中的旁门左道,或是野狐禅。
他们的长生,和大自在,在我看来,只是狗屁。
儒家所谓舍身取义,只是读书人的牢笼。
说到底,这天下,唯独武夫,以力证道,才最爽。”
拓跋菩萨皱眉道:“你说了许多,却没说到根儿上。”
今日,全无锋芒峥嵘可言的洪敬岩,轻声笑道:
“不说这个,你给句准话,什么时候,两国才会再起战事?
届时,我去你那儿落脚。”
拓跋菩萨不置可否,未曾言语。
草原军神如此态度,洪敬岩也不觉得怠慢,小觑了自己。
慵懒靠于椅背之上,缓缓说道:
“陛下整肃江湖多年,便是为举国之战做准备。
韬光养晦,整军多年,如今,终于是时候,准备开花结果了。
届时,沙场之上,便会出现很多,类似于西蜀剑皇,惊采绝艳的江湖中人。
可惜啊,下场必然惨烈。
这些人,十个能活下来一个,便算不错。
真替他们不值。”
拓跋菩萨双手十指互扣,依旧一言不发。
洪敬岩突然问道:
“你说,咱们两个,偷偷摸摸去一趟离阳王朝皇宫,能砍下赵家天子的脑袋吗?
要不,去北凉,杀徐骁?”
拓跋菩萨瞥了一眼这位在棋剑乐府之中一鸣惊人的阴鸷男子,轻描淡写道:
“我虽不懂佛道,但也听说过,中原有句话,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敢肯定,当你我站在皇宫门口时,武帝城王仙芝,早已等候多时。
至于徐骁,牵扯到凉,莽,离阳,三足鼎立之大局。
你既有野心,何不去杀那北凉新王?
他该也到了宝瓶州,如今,或许便在道德宗附近。
离阳皇帝和徐骁,不是你想杀,就能杀的。
再说,你也杀不了。”
洪敬岩一声叹息。
杀北凉新王,那位至今,天下人都无法确认,是否已经真踏入陆地神仙之人?
一向极有心机城府,阴鸷算计的他,可不愿做那见证人。
若传言属实,自己这天下第五,可打不过那天下第十。
说不定,还会丢了小命。
洪敬岩,心狠手辣,心计无双,故而,北莽十大魔头,他虽排在洛阳之后,却是北莽江湖最为忌惮之人。
对他的恐惧,甚至,已胜过了洛阳所带来的压迫感。
那位北凉新王,他想杀,却不是这时候杀。
待一切明朗再说。
他可不愿做那探路石。
草原军神骤然问道:
“听说,你输给她了?”
她,指洛阳。
洪敬岩坐下的椅子,前两脚离地,摇摇晃晃。
这位曾亲眼看着魔头洛阳长大的天下第四,被洛阳打成天下第五,脸色平静道:
“输了。
但,她代价也不小。
自毁一百二十六窍,从此绝情决意,不过一个活死人罢了。
之后,又被邓太阿剑气击碎骊珠,活不长久了。
依我猜测,她绝活不过三年。
便是陆地神仙,也救不了她!”
闻言,草原军神有些遗憾。
他站起身,径直离开道观。
看着这位,北莽第一人离去,洪敬岩沉默许久,终于长呼出一口气。
几乎瞬间,他全身,皆被冷汗浸透。
两人,并非同一水平之人。
天差地别。
这时,走进一位戴帷帽,抱琵琶女子。
安安静静坐在洪敬岩身旁。
纤手,撩起些许帷帽,露出半张脸。
只有半张脸!
故而,戴着帷冒,披面纱,只露半张脸。
天下,唯有一张半脸。
此人身份,呼之欲出。
半脸小念头。
公主坟小念头。
洪敬岩看了她一眼,再与道观要了一碗素面,说道:
“他可以欠账,你不行。”
半脸女子,面嫩,声枯老,沙哑如老妪:
“她还没死,你欠的账,如何算?”
洪敬岩冷笑道:“你与那个姘头种凉,也配跟我要账?”
话语之间,似有交易。
如今,半脸小念头,前来要账。
只可惜,天下第五洪敬岩,身为第二魔头,又岂会是那等,循规蹈矩之人?
两人口中的“她”,便是天下第一魔头,洛阳。
公主坟小念头,暗中勾结洪敬岩,暗杀洛阳。
欲除掉这位公主坟大念头。
洛阳口含俪珠之绝密消息,亦是小念头透露,洪敬岩方得知。
最终,却棋差一着。
两人皆低估了洛阳境界的攀升之快,实力之强。
而且,那是个疯女人!
逮到谁,都咬下一口肉来。
让人肉疼不已。
眼前之人赖账,女子刹那之间,按住一根琵琶弦。
洪敬岩伸了个懒腰:
“别与我怄气,你还没吃面,就给撑着了?
你看我,多识相,打不过那家伙,就知道乖乖请人家吃顿饭。”
言下之意,你打不过我,最好也识相点。
洪敬岩打不过的人,纵观天下,屈指可数。
而眼前女子,却不在此列。
面对那人,他后背为汗水浸透。
而面对这女子,却是那个,让别人汗水浸透后背之人。
身份调换,不可思议。
而此刻,那尊能让洪敬岩如临大敌的菩萨,拓跋菩萨,已渡过黄河,往极北冰原而去。
已入陆地神仙多年的他,近些时日,心中总有丝丝不好的晦暗之意。
入陆地神仙,自有天地感应。
此乃灾祸之兆!
有什么厄运,正不断逼近而来。
此祸,有性命之忧。
之前,他从未有过此感。
今日,于道德宗之上,并未等到那人,这种感觉,愈发强烈。
以武入道,他自不会信命运之说,但他相信自己的天人感知。
故而,极北冰原之行,不得不提上日程。
此番极北冰原之行,有避一避祸乱之意,还有便是,前去取一件宝物。
宝物在手,便是王仙芝,他亦不惧!
第四百一十一章 【黄蛮儿,对阵董卓】
第422章 【黄蛮儿,对阵董卓】
徐千秋孤身一人,走在弱水岸边。
一袭白衣,身负春秋名剑。
一袭红袍,四臂双相八腿的巨大怪物,于黄河之中,悠哉浮游。
阴物天性,喜水厌火。
阴物元婴,见水,欢喜相更欢喜。
时不时,头颅浮出水面。
嘴里嚼着一尾河鱼,面朝岸上徐千秋,满嘴鲜血淋漓。
徐千秋懒得理睬。
似为讨好主人,这怪物先后抓来几条大鱼。
未有损伤,还活蹦乱跳。
徐千秋从中,挑了一条花斑鱼,架起火堆,开始野外烧烤。
他的厨艺,比起青鸟,差了不少。
谈不上如何美味,只是勉强能入口。
青鸟?
去了道德宗。
诸多事宜,需她从中调度。
如此大规模行动,多方势力参与其中,若无高层,定会乱了套。
说起青鸟,经过自己多年培养,可还算得上全能型人才。
千秋阁之中,婢女无数,皆是人间绝色,无一重复。
可他,却偏爱于这只青鸟,及那颗红薯。
北莽之行,已渐近尾声,天下乱战,不远矣。
雪中世界,自己也没几年可待了。
天下一统之日,便是自己离去之时。
届时,也不知青鸟那丫头是否愿意随自己一同离开。
要不,待此行结束,对她试探一二?
看着手中烤鱼,徐千秋骤然想起雪中那一袭白衣。
白狐脸,登楼否?
烤鱼尚未熟透金黄,一只鹰隼,于九霄之上,从天而降。
徐千秋伸出右臂。
世间飞行最快的异兽,稳稳落下。
徐千秋取下信囊,摘下半截烤鱼,放于鹰隼面前。
打开密信。
离阳王朝曾在徐骁亲历督工下,打造了一张史无前例的巨大驿路系统网。
驿站为点,驿路为线。
线上,辅以烽燧,及军事重镇,以及戊堡,构筑成片。
让人望而生畏。
如今,离阳东线,顾剑棠所负责边防,完全照搬当初的框架,不遗余力刻印这种战争骨架。
事实证明,于战争之中,此法极为有效。
北莽也相继效仿之。
其中,烽燧烟墩,仅茂隆所在的龙腰州,嘉鱼一郡,便有大小总计百座烽燧。
按三线分布,十里一座。
每逢战事,狼烟依次起。
女帝曾夜巡边境,兴之所至,登烽燧,亲燃火炬。
于是,下一刻,全州灯火熊熊。
三条烽燧线,如同三条火龙。
当晚查知,有一座烽燧负责人,误时,失职。
包括正副燧帅在内,共计九人,尽数就地斩首。
此法,与烽火无异。
烽火所在之处,为国之重镇,寻常人等,若私自靠近,杀无赦。
烽火,关乎国之存亡,岂可儿戏?
北莽王庭之中,曾有一位权势炙手可热的皇室宗亲,私营盐铁。
于龙腰州境内,与一队烽火小队发生冲撞,尽杀之。
为蛛网查知。
女帝大怒,亲自手刃了这位亲外甥。
通告全境。
私贩盐铁,可不死,杀烽火小队,便是皇室宗亲,三条命也不够杀。
那之后,烽火之处,再无杂人往来。
而今日,离谷军镇,一线驿路,早已是惊弓之鸟。
无数人抬头,仰望远方烽火台。
却久不见烽火燃起。
不燃,才最让人揪心。
因为,那一人一虎,为万人敌。
已连屠两城。
按脚程,进军速度,今日抵达。
可……
烽火无一处燃起。
如此,心中百般煎熬。
那种等待死亡,看着死亡,无尽折磨。
三条烽火线,四千铁骑一路奔袭,马蹄所至,驿站和烽火台,无一例外,尽数被毁。
速度之快,手段之隐密。
烽火小队,全军覆没。
烽火不及点燃。
当然,这其中,天下第一楼暗探,居功甚伟。
大军所过之处,暗探先行,灭了烽火小队。
如今,离谷所在,只六千守军,已是一只瓮中鳖。
撤不敢撤,战不敢战。
瓦筑,君子馆,两大雄镇,分别驻军一万八,一万二,依旧全军覆没。
屠城!
这,便是前车之鉴。
离谷,比起前两个重镇,不值一提。
两战后,昔日里无比倨傲的南朝,再无任何一个军镇,可与北凉军精锐战力比肩。
离谷面临灭顶之灾,人心惶惶。
封镇,闭城。
城内,不得出城的高门大族子弟,不少人抱头痛哭。
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日要死,明日死。
离谷即将面临灭顶之灾,离此地不远的茂隆,亦是兔死狐悲。
城中许多家族,趁着尚未封城,拖家带口,往北而逃。
一如当年,春秋士子北奔,好一副丧家之犬景象。
这些人,多年以来,不再畏惧北凉铁骑,落笔诛伐:
北凉铁骑,不过如此!
待真打起来,却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恨不得,爹妈能多生两条腿。
董卓亲率八千骑兵,昼夜奔驰,赶赴茂隆。
其实,从一开始,这位北莽大将,便已做好舍弃离谷的准备。
人称董胖子,瞧上去却不是很胖。
而且,颇为壮实。
一骑当先。
前方,不断有游骑前来汇报军情。
董卓麾下的乌鸦栏子,于北莽八十栏子之中,稳居第一。
八千首屈一指的精锐骑军,气势如虹。
董卓习惯性磕着牙,眼中浮现阴霾。
两刻钟后,一百乌鸦栏子竟无一人返回。
终于,一骑疾驰而来。
满身鲜血。
后背插满弩箭。
董卓快马加鞭,阻挡他翻身下马道:
“不必下马,坐着说。”
这名濒死的乌鸦栏子,嘴角渗血,竭力咬字清晰道:
“前方三里,有重兵埋伏!”
说罢,断气死绝。
董卓伸臂,扶住尸体,不让其坠落马背。
长呼一口气,握拳,抬起一臂。
全军肃然。
战意昂扬。
董卓按兵不动。
一面董字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前方,又名葫芦口。
两头广袤,中间狭窄。
一百乌鸦栏子,想必便是死于那里。
四千龙象军。
八千董卓军。
两军对峙。
阵前,一名黑衣少年,手中提拽着两具乌鸦栏子尸体。
展开冲锋前,他将手中尸体,朝董卓方向高高抛起。
坠地后,摔成两滩烂泥。
这样的寻衅,让董字大旗后的八千骑兵,尽数咬牙切齿。
这些久战沙场的老卒,握紧手中兵器。
一旦相互对冲,阵型交加,早上些许,便能多一分杀人机会。
以及活命的机会。
八千董字铁骑,只待董卓一声令下,便将这仅仅半数于己方的疲惫之师,碾压成灰。
第四百一十二章 【狙击枪,消音器,首次投入战场】
第423章 【狙击枪,消音器,首次投入战场】
大战在即,董卓大军心中,不约而同默念一首质朴小谣:
董家儿郎,马上刀,马上矛,死马背,死马旁……
董卓手中,持有一绿泉枪。
此宝物,曾是提兵山的镇山之宝。
董卓做提兵山女婿,这宝物,便被提兵山山主,当做女儿嫁妆送出。
董卓身后,共有十八骑,战马甲胄,皆是上等。
其中,只一名空手,坐于马背之上的清癯老者,令周围之人,由衷敬畏。
此人,便是坐上提兵山第二把交椅之人。
于万军之中,董卓极为忌惮那位万人敌,一人一虎,无人能敌。
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便是一人一虎常做之事。
董卓可不想做他人口中的前车之鉴。
故而,于岳父之家求助。
提兵山二当家亲至,可见对这位军中大将的重视程度。
黄蛮儿与那头体型骇人的黑虎,开始前冲。
万军主帅,一马当先。
有万夫不当之勇!
董卓手中,绿泉枪枪尖指地,猛然抬起,向前一点。
两军同时展开冲锋。
两军对冲,并非谁先前冲,就一定占优。
若距离过大,一鼓作气后,往往士气开始衰竭。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但此刻的距离,对两军而言,刚刚好。
瞬间,大地在马蹄锤击下,震颤不止。
黄沙弥漫。
两线潮头,向前以迅耳不急之势,前冲推进。
一名龙象骑,和一名董家骑兵,几乎同时将长矛,刺透对方胸甲。
战马继续前冲。
弃矛抽刀。
两人侧身而过时,又各自劈出一刀。
龙象骑,一刀砍去北蛮子脑袋,无视自身重伤,侧头躲过一矛。
正要拼死砍出一刀,却被身后另外一名董家骑兵,一矛挑落。
长矛在空中,挤压出一个弧度。
北凉骑卒,在临死前,一手丢出凉刀,一手握住长矛。
不让矛尖拔出身躯。
使敌人不得不放弃长矛,失去兵器。
两军皆是精锐之中的精锐,悍不畏死。
故而,战场惨烈。
此幕,不过战场冰山一角罢了。
真上了战场,哪里顾得上装死?
双方皆已杀红了眼。
心中唯有一字,杀,杀,杀!
逃兵?
不存在的。
战场相遇,狭路相逢勇者胜。
一口心气,要么生,要么死。
杀光敌人,便可活。
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有落马重伤未死的北莽骑兵,临死前,仍奋力砍断北凉马腿。
杀红了眼,疼痛,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战场老卒,皆会强迫自己忘记疼痛。
生死之战,不同于孩童打架。
疼了,伤了,可以哭,可以流泪。
还可以喊“等等”。
战场,不流泪,只流血。
无哭声,只有杀红眼的疯魔怒吼,将手中匕首,刺透对方胸膛,骨头碎裂之声。
黄蛮儿,一人一虎,被十数骑兵围住,却被他一矛扫杀。
碰上敌将,无一例外,撕裂之。
战场中心位置,出现一个有违常理的庞大空心圆。
黄蛮儿当空跃起,打算于万军之中,取敌敌方首领人头时,却被一名手无兵器的清瘦老者,双手拍在当胸。
轰然落地。
紧接着,被十八骑,倾力截杀,缠斗。
一方大将,亲身陷阵,便会遭受潮水攻势般劫杀。
于附近,成为血肉尸体堆,层层叠加。
直到击杀为止。
黄蛮儿率军入北莽后,于瓦筑,也被阻截。
直到今曰,却是首次被成功拦下脚步。
青衫老者,正是提兵山一人之下的宫朴。
此人内力雄浑,常年与提兵山主印证武道。
天下第一楼,亦有其单独档案。
其余十七骑,尽是提兵山之上,以一敌百的勇夫。
个个身高一丈,天生力大如牛。
习武后,浸泡于药缸中,锤炼至江湖人称,伪金刚的境界。
一位指玄巅峰,十七位伪金刚。
提兵山派出如此阵容,助董卓,于万军之中,围杀黄蛮儿这位指玄初境。
再次印证,董卓这个胖子的地位之重。
十八个不要脸,人数虽占有
优,且实力不弱。
只可惜,遇上了生而金刚的徐龙象。
十八了,若被黄蛮儿近身,将其撕扯住,便只有分尸的下场。
大圈之中,已躺下二十具缺胳膊少腿的董家精锐骑兵。
十七个伪金刚,转眼间,便已被一人一虎相互配合,撕裂七人。
此时,黄蛮儿一身黑衣,无视一名提兵山剑士的剑,刺向后背。
猛地一拳,洞穿一位伪金刚心口。
利剑刺中后背。
那剑士心中震骇。
此人未曾依赖气机游浮遍身,而且,未曾穿戴任何盔甲,却能抵御利器。
那一剑,难以入肉分毫。
黑虎仰天长啸,一爪拍飞那剑客。
一跃而起,轻轻一钩,便将尸体粉碎,鲜血浸透黄沙。
黑虎扑向下一位最近的魁梧巨汉。
一直候在一旁,等待时机的宫朴,见状怒喝一声:
“孽畜!”
黑虎被宫朴拦腰一掌,打得侧飞出去。
落地后,仍滑出去五六丈远。
摇头晃脑,才站起,一骑提兵山武者,已提枪戳来。
长枪刺背,足足一尺,黑虎浑然不觉疼痛。
四脚着地,蓄劲后,连人带马,一起扑杀。
持枪骑士,被这头齐玄帧座下黑虎,一口咬断腰肢,触目惊心。
黄蛮儿愈战愈勇,失去控制后,嗜杀如命。
撕掉一名巨汉,正要找寻下一位目标,却被宫朴以一招肩靠,给撞得踉跄几步。
宫朴怒发冲冠,大踏步前冲,一步一坑。
双拳巨力,撕裂空气,裹挟风沙。
欲给这少年悍然一击。
黄蛮儿双脚离地,一脚踢中宫朴肩头。
双双后退。
滑出相距十几丈后,又同时止住身体。
两人皆是指玄。
双方再次对撞而去。
宫朴一拳,砸在黄蛮儿额头。
黄蛮儿一拳,回在他胸口。
以两人为圆心。
四周,一圈黄沙,向外疯狂飘荡。
黄蛮儿吐出一口血水,扬起一个狞笑。
便要再次狂奔,与之拼杀。
这时,一声破空之啸,低不可闻。
战场之中,喧嚣不断。
便是什么声音,也难以听清。
故而,在场,唯有黄蛮儿及老者,捕捉到这破空之声。
下一瞬,黄蛮儿只见眼前之人,透露炸开。
在其眉心,出现一血洞。
尸体倒下。
葫芦谷山巅,一个女人,卧于草丛之中。
讲手指放在嘴里嘬了一下,再度放于扳机之上。
八倍镜之中,瞄准了人群中,被重重保护的董卓。
装了消音器!
第四百一十三章 【董卓中枪!】
第424章 【董卓中枪!】
葫芦口一役,极为惨烈。
从正午时分,两军开始冲锋。
一直杀到黄昏。
葫芦口,黄沙弥漫。
不曾停歇片刻。
四千龙象军,与六千董卓军,史无前例,从马战,打成了步战!
若非亲眼所见,说出去,没人会相信。
董卓能在南朝,占据三大军镇,与几位大将军,红脖子瞪眼。
靠的,便是董字旗麾下,共计六万豺狼之师。
这六万兵马,女帝御驾巡边时,曾亲口询问董胖子:
“战事大启时,可愿拿六万换六万,换一个南院大王?”
言下之意,董卓六万军马,足可拼掉北凉三十万中,任意六万骑军。
歼诈如狐的董卓,当时如何答复,无人得知。
董卓面沉如水,嘴角似笑非笑。
身后两千游骑,始终未曾投入战场。
北莽西线驿路,烽火台,连同戊堡,军镇,虽是完整体系。
但,看似完善,却终归不曾遭受过战事的血腥浸染。
华而不实。
董卓一直看在眼里,心知肚明,却不曾在庙堂之上提及。
像这次,一万龙象军,孤军深入,竟一路打到了军镇瓦筑。
却不见一缕狼烟。
接连吞掉君子馆,连屠两座城。
烽火台虽有短暂燃烟报信,却很快被熄灭。
如此,南朝便成了睁眼瞎。
龙象军马蹄所指,离谷,茂隆,前方数百座烽火台,皆毫无音讯。
董卓脸色略有阴沉,恶狠狠道:
“天下第一楼!”
天下传言,北凉与天下第一楼已暗中结盟。
今日之事,若无天下第一楼暗探插手其中,暗中相助,董卓一万个不新。
大军来袭,北莽却一点消息没有。
这其中,定是被天下第一楼从中劫杀了传信之人。
便是董卓自己,也未曾料到,四千龙象军,竟不去攻打离谷。
而是一路奔袭,来此葫芦谷,设伏截杀援兵。
若此番前来之人,并非自己调教出来的八千兵马,只怕,眨眼间便会被这支龙象军,啃得骨头都不剩。
董卓还在等。
这次突发战事,他的骑军,虽说也是一路疾驰,增援离谷。
虽称不上以逸待劳。
但,相对经历两场恶战后的龙象军而言,占据优势。
董卓想到了,四千对四千,会陷入颓势。
但没想到,八千对八千,竟没能一举打垮龙象军。
马背之上,断臂董卓,抬了抬屁股。
依稀可见,战场之上,黑衣少年的身影。
被陆地神仙偷袭,飞刀斩去一条手臂后,接上了一条机械断臂的董胖子,啧啧道:
“这一人一虎,可真是能打啊!
好不容易舔着脸,才与老丈人从提兵山要来的十八骑,加上四十几个蓬莱巨汉。
还有宫老爷子坐镇,此刻,却已被这一人一虎,尽数给宰光了。
这仗打完,媳妇肯定接连好几日,不让我爬上床。”
这时,一名游骑将领,策马来到董卓身旁,低声询问道:
“将军?”
董卓摇了摇头道:“不急。”
将领小心翼翼问道:
“宫山主已经……”
董卓直截了当道:“我就是要他死!”
闻言,跟随董卓征战多年的将领,毫无异样,面无表情,安静退下。
当下天色,夜色越来越浓。
战事终于将歇。
董卓招了招手,那名将领迅速赶来,胖子笑道:
“传令下去,剩余两千骑,尽数去围杀那名黑衣少年。
盯着他杀!
其余龙象军残余,不必理会。
谁能砍下那少年头颅,是当个实权四品大员,还是在我董卓麾下,官升三阶,随他挑!”
将领咧嘴会心一笑,沉声道:
“得令!”
董卓机械手臂,提了提绿泉枪,终于要亲身陷阵。
八千军马,换四千龙象军,和一颗人屠次子的脑袋,值不值?
董卓冷笑道:“这趟,老子要赚大发了!”
已尽数投入战斗,董卓不知,此刻,葫芦口外五十里。
一万骑兵,纵马狂奔。
一律,白马,白甲。
为首之人,位一名俊逸高大骑将,手提银枪。
在其身旁,一年轻道士,道骑白马。
悠哉悠哉。
一番拼杀。
披红甲的董家军,只余下不足六百残兵。
所向披靡的董家精骑,八千对阵四千。
竟输了!
脚边,肉眼所及之处,皆是昔日袍泽的死尸。
与北凉人的尸体,杂乱叠加。
大战之惨烈,早已不知,是死在北凉刀,还是在自家莽刀之下。
黑衣束发的黄蛮儿,被穿胸一剑。
刺客一击得手便撤,连剑都不曾收回。
少年摸了摸,此刻已变成一头通体赤红的黑虎。
四下张望,从脚边一名战死骑兵腹部,抽出一柄刀。
骑兵,是龙象骑兵。
刀,竟是北凉刀。
可见,这场血战,乱到了何种地步。
徐龙象一刀斩去宫朴脑袋,弯腰捡起。
攥着头发,拎在手上,然后高高提起。
剩余九百龙象军,顿时一齐嘶吼震天:
“死战!”
“死战!”
“死战!”
一名龙象军校尉,见许多骑卒手中,皆握着北莽刀,沉声道:
“换刀!”
没有战马,只有九百柄北凉刀。
六百董卓骑兵,也同时换刀。
八千对四千。
八千剩六百。
四千胜九百。
双方实力,一目了然。
董卓并非那种,喜爱亲自冲锋陷阵的将领。
但,葫芦口这一战,打到这个份儿上,他不得不战。
在他心中,也想亲手砍死几十号龙象骑兵。
他死死盯住那个,已逐渐成为强弩之末的囊中物,人屠次子,徐龙象。
世人皆知,董胖子贪生怕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董卓战力平平。
提兵山为了他这个女婿,此番可谓付出了血本。
蓬莱扛鼎奴,拿出了大半。
客卿出了三分之一。
甚至,便是被誉为北莽金刚第一的宫朴,也搬动出山。
这样一支死士队伍,最后竟也都能累死那黑衣少年。
何况,还有一名朱魍首席杀手,暗中助阵。
黄蛮儿身上那穿胸一剑,便是蛛网首席刺客所为。
如此阵容围杀,换成任何一名
指玄境界,早已死了次。
董卓心里想着,早知如此,便是抱着老丈人的大腿,撒泼打滚,也要求着老丈人亲自出马。
事已至此,多想无益。
这时,葫芦口处,黄沙骤起。
天地间,只见白马,白甲。
董卓狠狠吐了口唾沫,瞪眼骂娘道:
“我干你大爷的黄宋濮,柳珪,杨元赞,特么老不死的祖宗十八代。
竟骗老子来与大雪龙骑军死磕!”
董卓毫不犹豫,吼道:
“撤!”
“快撤!”
白甲银枪的将军,赶至战场,望了一眼逃离的六百董家军,并未追击。
走到胸口插有一剑的黑衣少年身前,恭声道:
“末将袁左宗,见过将军。”
少年只是歪了歪脑袋,问道:
“我哥呢?”
这时,一声枪响!
黄蛮儿,黑虎,袁左宗,倒骑白马的道士,齐齐转头望去。
撤退大军中,董卓从马上跌落下来。
另外一只手臂,血肉模糊,已然下垂。
倒骑白马的道士,第一时间抬头,望向葫芦谷山巅某个方向。
那里,却空空如也。
第四百一十四章 【洪洗象上战场】
第425章 【洪洗象上战场】
葫芦口战场。
白熊袁左宗,望着徐龙象胸口那一柄剑,怒气横生。
他是离阳王朝军中,战力跻身前三甲的将领,自然知晓这一剑的狠辣。
不可妄自拔出!
剑锋初始,刺在心口之上。
徐龙象气机所致,滑至左胸,一刺而入。
剑锋通透胸口,利剑离手。
犹如一截无根柳枝。
随手插下,即可成荫。
剑气在黄蛮儿体内茂盛生长,不断勃发。
徐龙象体魄非凡,却也直到此刻,方才止血。
袁左宗虽然怒极,但养气功夫极佳,轻轻咬牙,记住了那名刺客。
蛛网首席杀手,号称“一截柳枝掏心窝”。
徐龙象问了第二个问题:
“还要往北,才能找到我哥吗?”
袁左宗微微心酸,摇头笑道:
“世子殿下传来密信,说,到了葫芦口,便可回家,他很快就返回北凉。”
得知是大哥的密信吩咐,黄蛮儿乖乖哦了一声道:
“那我在这儿等等。”
袁左宗说道:“世子殿下还吩咐,他回家不经过这儿。”
黄蛮儿思索片刻,点了点头。
袁左宗望着血流成河的沙场,第一次期待着,那位北凉新王能早些返乡。
那位做事,环环相扣,诡谲多变。
一万龙象军,深入北莽,杀敌三万六,自身也损失惨重,所剩无几。
这其中,图谋为何,计划为何,袁左宗不知道。
这也不是他改知道的事儿。
看似乱杀一通,是为震慑北莽,毫无章法。
但袁左宗知道,这其中,定有深意。
计划,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今日之后,北凉边境,友多了一万北凉碑。
恍惚间,他突然才记起,这竟是徐千秋第三次出门游历。
此番归来,便是天下乱战之时。
三足鼎立,即将打破。
北莽三十五万铁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飞龙在天,士气高涨。
黄蛮儿的伤,有洪洗象这位道家陆地神仙在,不消几日,便可痊愈。
撤军前,傻黄蛮抬头看了看葫芦谷山巅,对一旁的袁左宗问道:
“今日,山顶之上有一高手,多吃出手相助,是我哥的人?”
袁左宗摇摇头,表示不知情。
洪洗象淡然笑道:“若无差错,那人应该是天下第一楼的杀手,暗中保护小王爷的。”
小王爷三字,令黄蛮儿微微皱眉,纠正道:
“小舅子!”
闻言,洪洗象愣住,继而哈哈大笑。
北凉驿路上,杨柳依依。
一名书生,牵着位小女孩,无马
骑乘。
也没钱雇佣一辆马车。
驿路杨柳粗壮,走在树荫下,还算扛得住日晒。
一大一小,相依为命。
这一年多时间,两人走得倒也开心。
本是苦命出身,都不怕吃苦。
“陈哥哥,我们是要去见那位徐公子吗?”
“也不一定,我见不见他,还要走遍了北凉才行。
当然,他肯不肯见我,也是两说。
他毕竟是北凉新王,并非一般人。”
“徐公子是好人呀,还去许愿池里帮我捡钱呢。
他派人送给我们的西瓜,吃完了,用皮炒菜,陈哥哥你不也说好吃吗?”
“好人,也有做坏事的时候,坏人,也有做好事的可能,说不准的。”
小女孩听不懂,只是笑着哦了一声。
书生见四下无人,偷偷折下一截长柳枝,编了一个花环,戴在小女孩头上。
他骤然想起那位北凉新王曾对自己睡过的一句话:
媳妇儿,要从小养成。
念及此处,不由多看了两眼身旁小丫头。
他曾自言,死当谥文正。
他曾给将军许拱,递交《呈六事疏》。
他曾在江南道,于报国寺曲水,谈王霸,一鸣惊人。
这位携带小乞儿游历大江南北,走遍北凉,巡查四方的的穷书生,名为陈亮锡。
遥想当年,阳谋大才赵长陵,初见人屠徐骁,挟带丫鬟家仆,浩荡六百人。
阴谋大才李义山,则独身一人,也是这般落魄不堪。
黄昏中,徐千秋终于到了宝瓶州边境。
弱水源头。
此地是一块,满目青翠的绿洲。
如一颗绿珠,镶嵌于黄沙圆盘之中。
让人见之欢喜。
徐千秋在绿洲边缘,碧绿小河畔,掬水洗脸。
红袍怪物,在水中如锦鲤游玩,嬉戏。
此处戒备深严,常年驻扎有一支六百皇帐铁骑。
其中,更夹杂着许多李密弼麾下的捕蜓郎,和捉蝶侍。
织成一张大网。
由一名朱魍首席杀手领衔。
此举,既是保护那位古稀老人,也是严密监视。
不论出行,赏景路线,还是每餐菜肴,皆尽数上报于李密弼知晓。
春秋乱局之后,北莽能顺利推行书生治国,可以说,正是这位老者的功劳。
徐千秋此行目的,便是见这位被女帝誉为“北莽柱石”的老人。
谁能相信,北凉新王一路走来,过关斩将,辛苦走了数千里,就是自投罗网?
徐千秋选了个临水的僻静位置,休息片刻。
静待片刻。
暮色沉沉。
红袍阴物,始终是那副饱暖无忧的散淡姿态。
徐千秋忽然想起,自己于半旬前,在戈壁滩上遇到的,骑骆驼的女子。
与黄三甲学了些面相之术,徐千秋自然知晓,那是龙女相。
故而,徐千秋难得主动露面,去与之借水。
之后就,于黄沙之中,在其商队即将被黄沙掩埋之际,出手相助。
却也没太多目的可言。
随手为之,说不定日后能用的上。
古书记载,这类龙女相,每次入汪洋,或入荒漠,皆会出现海市蜃楼。
龙女相,与共工相的天生神力不同,与那凤妃相可母仪天下,也不同。
自古以来,龙女相便被寻求长生不老的帝王,视作寻访仙山的钥匙。
历朝历代,皇帝授意方士,出海寻访仙人,仙山。
队伍之中,必有一名龙女相伴。
可,如何以秘术指引,不得而知。
那刻于蓬莱老鼋,背上石碑之上的长生之术,已被徐千秋毁去。
此方世界,从此无长生之人。
这天下,也不需要长生之人。
他,不许有人长生!
至于那名女子,之后是否会沦为帝王的钥匙,徐千秋漠不关心。
黄昏落下,徐千秋猛然睁开眼,望向水边,踩踏而就的小径。
小道尽头,有一老一小,结伴而来。
稚童生得唇红齿白,憨态可爱。
穿了一袭宽袖道袍,神色天然,让人见之忘俗。
孩子身旁老者,须发皆白,身材高大,文巾青衫,自有一股清逸气。
老人一手牵着竹马稚童,一手握有两卷经书。
在见到徐千秋后,毫无讶异。
似乎,早已料到他会来。
第四百一十五章 【斩三尸】
第426章 【斩三尸】
老人松开小道童的手,朝徐千秋笑着挥了挥手,就像是,久别重逢的忘年之交。
徐千秋客气还礼,不躲不避,向前走去。
老人身份,便是昔日北莽王庭第一权臣,徐淮南。
姓徐!
出身于辽东。
是比徐骁年长一辈的远房亲戚。
徐淮南,春秋乱战后,于诸郭士子北逃之前,便已先行抵达北莽。
成为慕容氏,女帝篡位登基的首席谋士功臣。
此人学富五车,一生所学,尽付与北莽朝政。
离阳初定,春秋不稳。
他便挟大势冲击北莽。
却,也正是他,力劝当时,尚未坐稳龙椅的女帝陛下,南下御驾亲征。
如此,方有了今日的,南北分治天下。
离阳第二次,举国之力北征,也还是本已卸任归田的他,重出茅庐,制定战略。
助当时尚未得志的拓跋菩萨一臂之力,击溃离阳东线。
这些年,他隐居于弱水湖畔。
至于隐居理由,则是因为一个间谍案。
当年,徐淮南府上,他最得力的两个助手,皆是倒卖军情的双面谍子。
惹来女帝震怒。
撤其职,封其府。
不得已,徐淮南只得隐居于此。
即便如此,每日行程,仍被蛛网严密监视。
然而真相却是,当年之事,实为一个阴谋。
目的,只为陷害徐淮南。
而此阴谋出谋划策者,便是徐千秋。
徐骁是执行者。
当时,启用了不少北凉潜藏于北莽王庭的死士,以命的代价,方成此事。
一计功成!
也正是那之后,徐骁终于正视徐千秋。
看着这位,曾步步登顶,于北莽王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人,于此刻,缓缓拾阶而下,徐千秋心头,百感交集。
眼前这位,论威名,论功绩,皆可徐骁相提并论,为北莽王庭权臣。
徐千秋客气执了一个晚辈礼。
精气神极好的老者,慢慢走近,扶起眼前这位徐家后生,端详了几眼,欣慰笑道:
“我这老头子,想破脑袋也没想到,竟会是你亲自来看我。
我甚至想过,有可能是徐骁亲自造访。
你亲自来,可谓是天大的惊喜啊。
不错!不错!
不愧是我徐家人。
我很早便说过,没些胆识的魂魄,都不敢投胎,降生于徐家。”
徐千秋讪讪一笑。
徐淮南摸了摸身旁稚童的脑袋,望向涟漪阵阵的河水,轻声道:
“放心,凉莽边境动静太大太大,我这边,已抽掉了一个很关键的朱魍剑客。
猜到你要来,我借机调走了大部分皇帐骑卒。
此时,这儿看上去最危险,却也最安全。
清明时节,留下城杀了陶潜稚。
之后,又斩拓跋春隼一臂,让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吃了个哑巴亏。
一路行来,趁手杀了啖人心肝的魔头谢灵。
后,再斩董卓一臂。
敦煌城,引了邓太阿出剑。
于黄河边上,与公主坟扯上了恩怨。
你这后生,让老夫大开眼界啊。
能安然无恙来到此处,那飞龙在天,已入陆地神仙的传言,看来不假。
他人不信,只是愚昧罢了。
可惜,可惜……
若当年我没背叛徐骁,不曾失信于他,如今北凉有你这等飞龙在天之人,何愁没我施展才华的舞台。
可惜,可惜了!
悔不当初啊!
得知你孤身入北莽,当时我就想着,只要你能活着来到弱水,不管如何,我都会见你一面。
来来来,咱们坐着说。”
看着眼前这个,本该是北莽派遣,进入北莽王庭最大的卧底,并不惜一切代价,助他坐到了北莽王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
却不曾想,这暗探碟子,最终却选择脱离北凉。
从此不受控制,而且杳无音讯。
双方之间,不再有情报往来。
而且,反倒助拓跋菩萨一臂之力,攻打北凉。
可想而知,当时得知这一消息,徐骁何等暴怒。
险些没拆了北凉王府。
也是那日,徐千秋献计。
将这位北凉最大暗探碟子,在北莽王庭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拉下马。
撤其职,封其府。
直到今日。
女帝也未曾启用他。
徐淮南与徐千秋,坐在水边草地上。
憨态稚童突然作怒,提起竹竿,便要朝水中劈下。
气机之重,竟已达天象巅峰!
只一瞬,红袍怪物跃出水面,望向这稚童,如临大敌。
徐淮南握住了那一截青翠竹竿,对其摇了摇头。
稚童这才敛去气机,复归天真无邪的神情。
见到徐千秋神色略有几分凝重,及好奇之色,老人温颜笑道:
“我也分不清,他这是道门一气化三清的无上神通,还是斩三尸上十洲的手段。
不过,他肯定的苦命孩子。
这几年,茅舍门可罗雀,愿意给老夫煮饭之人,也跑了个精光。
亏得有这孩子陪着,才不觉得年老乏味。”
对道教正统而言,龙虎金丹,一直是被视为仅可证长生的正途。
符箓外丹,都是旁门。
斩三尸这种,不见任何典籍记载,只能称为左道。
天下第一楼档案记载之时,也无从判断这孩子的手段。
当时,黄三甲见状,提笔书曰:斩三尸。
一名小小道童,便能让阴气已趋于饱满的怪物如临大敌,可见其实力不凡。
北莽,还真是藏龙卧虎。
年已古稀,却不见任何年迈疲态的徐淮南,盘膝而坐,轻声道:
“你既敢来这里,我便破例与你坦诚相见,说几句,本打算带进棺材的心底话。
若在三年前,我定会按约定,替徐骁给谋划,吞并莽。
毕竟,我谈不上忠于北莽王庭,也没做女子裙下臣的嗜好。
之所以做离乡犬,卖国奴,为女帝鞠躬尽瘁,也只是因为,对离阳憋了口恶气。
只可惜,棋剑乐府那位太平令,是位货真价实的国手,他游历离阳十数年,摸清脉络。
此番返回皇宫,对症下药,打了一局大谱,黑白定乾坤。
囊括了北莽,离阳,北凉。
我的谋士位置,自然而然,被这位新任帝师,取而代之。
如此,我这些年的待价而沽,便成了北莽王庭最大的笑话。
徐千秋,你说,王庭既已无我的用文之地,我厚着脸皮复出,又能做什么?”
徐千秋默不作声,只是安静听着。
心思难测。
第四百一十六章 【谋士】
第427章 【谋士】
言语之中,自嘲意味颇浓的徐淮南,不看这位跋山涉水而来的年轻北凉新王,继续说道:
“是不是很失望?”
徐千秋点头,又摇头,却一言不发。
无话可说。
徐淮南打开天窗说亮话,缓缓说道:
“我生时,自是满门富贵,我死后,注定不出十年,便是满门抄斩的下场。
一半是因为,我故意不约束族人,由着他们鲜衣怒马,在北莽王庭境内为非作歹。
而我做北院宰相时,也刻意与耶律,慕容,两姓交恶已久。
另一半则是,女帝终归是女人,女子记仇是天性。
她死之前,定要与我算旧账。
退一万步,就算她念旧,不为难我,下一任北莽皇帝,也要拿我后人开刀。
我自认对得住族人,三十余年,如日中天,是寻常人几辈子都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
唯独一人,不能死。
或者说,不能死得如此之早。
这也算,我对失信于徐骁的一点补偿。”
闻言,徐千秋抬头。
徐淮南轻声笑道:“当年,徐骁有赵长陵和李义山,为左膀右臂。
我并非神仙,给不了北凉新王两位,却能给其中一位。
你若信得过,大可放心去用。
那孩子,天生短命,注定死于四十岁之前。”
老人指了指自己脑袋道:
“我这一生,读史而懂,及自悟而得的阳谋韬略,与阴谋诡计,尽数传授于这位不起眼的偏房庶孙。”
不等徐千秋未曾开口询问,老人便笑道:
“他已在出发去北凉的路上,该相见时,你们自会相见。”
徐千秋淡然一笑道:“天下第一楼有他的档案。”
闻言,老人愣住,继而哈哈大笑。
引来稚童一阵不明所以。
老人仰头许久,叹息道:“悔不当初啊!
这一生,是老夫欠你们父子的。
老夫能在北莽平步青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少不了徐骁的助力。
最终却……”
徐淮南突然笑道:“记得我年少离家时,本意,立志做一名儒家经学家。
行万里路后,再万卷书。
能训诂,注疏,如此便好。
哪会想到,竟会走到今天这步。”
徐千秋无言以对。
徐淮南拍了拍徐千秋肩膀,和蔼道:
“以后天下,得你们这些年轻人指点江山。”
老人唏嘘后,继而问道:
“听说,你练刀,练剑,练枪,皆有不菲成就,今日来,可带有北凉刀?
我想瞧上一瞧。”
徐千秋摇头道:“来北莽,不好携带北凉刀。只有一柄飞刀。”
老人拍了一下自己额头,笑道:
“老糊涂了,飞刀也无妨。”
徐千秋翻手间,一柄飞刀,破空而来,漂浮于眼前。
见此一幕,徐淮南有些明白,为何人屠徐骁,能够放心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
已入陆地神仙之境,仍不骄不躁,处处小心谨慎,难得,难得!
飞刀藏于虚空之中,可攻可守,可进可退,收放自如。
曾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徐淮南,心里也与明镜儿似的。
今日,北凉新王亲至,他若选择继续背叛北凉,这柄飞刀,只怕便是他最终的归宿。
徐淮南手握飞刀,凝视许久,说道:
“老夫此生,已无欢可言,死亦无所惧。
这么多年,赖着不死,就是等着,想寻个机会,给那名孙子谋一份前程。
如此,也可安心赴死。
老夫既欠了徐骁,便再不能欠你。
而且,老夫已想到一个不负任何人的做法。”
说罢,徐淮南将手中小巧飞刀,递给徐千秋,沧桑脸庞之上的笑容,无比豁达:
“来来来,割去北莽王庭昔日宰相的头颅,装入囊中,返回北凉,整顿军心,挥师而起,一统天下。”
看着这个心怀死志的北凉头号间谍,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三日后。
徐千秋依旧一袭白衣装扮,春秋剑却收入了系统空间之中。
红袍怪物,依旧隐蔽潜行。
唯一不同之处,身上多了一颗含笑而亡的头颅。
行出三百里,两骑纵马,往弱水河畔茅舍方向,狂奔而去。
其中一骑马背上的男子,玉树临风,北人的身材,南人的相貌。
在见到徐千秋后,顿时脸色苍白。
下马后,踉跄行来,跪地捂住心口,咬牙哽咽,嘴上反复念叨着:
“我该早些想到的,该早些想到的。”
徐千秋知晓他身份,却未曾劝慰,只是冷着脸,俯视这被徐淮南寄予厚望的庶出子孙。
二人初次见面,便是如此阴冷。
可谓大煞风景。
史书记载,贤君名臣相逢,相见恨晚,氛围绝佳,感人肺腑。
可两人这相遇,着实阴森了些。
剩余一骑,坐着一个侍读书童模样的少年。
见主人这般失魂落魄,于是,对徐千秋极为敌视。
哭泣男子,早已及冠,却未及三十。
失态片刻后,便敛藏神情,不悲不喜。
挥去书童试图搀扶的手臂,自行站起身。
书童让出一匹马,主仆共乘一马。
一匹马,给了徐千秋。
三人两马,一同默契前往南方。
一路上,各座城池关隘,温润如玉的男子,皆能与沿途校尉们把手言欢。
不过,少有称兄道弟的场面。
徐千秋乍看便知,这是提早便已疏通了关系,打通关卡,出行无阻。
穿过半座宝瓶州,抵达南端,绕过王庭京畿之地。
接下来,即将进入金蟾州。
一行三人,在一栋边荒小城,于客栈停马休憩。
客栈生意清冷,偌大一方四合院,只住了一行三人。
夜凉如水。
姓王,名梦溪的侍童少年,蹲坐于院门口石阶上,对着满天繁星,唉声叹气。
院内,一张缺角木桌上,坐下便会吱呀作响的破败竹椅。
徐北枳不饮酒,入宿时,却特意向客栈购得一壶店家自酿酒。
此时,将酒搁在相对而坐的徐千秋眼前。
然后,看着他倒酒入瓷杯。
徐北枳平淡开口道:“都说,浊酒喜相逢,可你我二人,好像没这缘分。”
徐千秋平静道:“徐北枳,好名字,你爷爷亲自取的?”
徐北枳扯了扯嘴角道:
“起先不叫这个,六岁时,在徐家私塾背书,爷爷恰巧途径窗外,将我喊到跟前。
有过一番问答,那之后,便改成了北枳。
橘生南为橘,生于北则为枳。
以往,我不知爷爷取名寓意何在,如今终于知晓,爷爷是要我往南而徙,由枳变橘。
爷爷用心良苦,做子孙的,总不能辜负老人家。
改名三年,九岁以后,我便跟在爷爷身边读史抄书。
与爹娘关系,反而淡漠。
也许王爷不知,我爷爷已留心你许多年。
从北凉王拒绝让你进京为驸马开始,直到你两次游历,爷爷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去获取关于你的第一手消息。
我敢说,他老人家是北莽内,第一个率先猜出你身份的人。”
说到此处,徐北枳视线投向徐千秋所在的屋子,望向那搁置在桌案之上的木盒子。
里面,应该装着一颗头颅。
男子搁在膝上的手,颤抖不止。
桌面上那只手,却并无异样。
徐北枳一瞬后,即收回视线。
语气波澜不惊道:“这么多年,爷爷一直有心结。
解铃还须系铃人,王爷孤身入北莽,实不相瞒,我曾建议爷爷,不等你临近弱水,便将你击杀。
既是死结,便需以一方去死,方可为终。”
闻言,徐千秋笑了笑,一口饮尽杯中酒。
第四百一十七章 【拓跋菩萨vs麒麟真人】
第428章 【拓跋菩萨vs麒麟真人】
见此,徐北枳面容之中,流露出几分凄凉。
低头望向他眼前空无一物的桌面道:
“只是没想到,死结,以死结,死的却是老人家。
之前,爷爷还说,就算见了你,谁生谁死,尚在五五之间。”
徐千秋低头喝了第二杯酒。
徐北枳抿起嘴唇,注视着慢饮浊酒的徐千秋,开门见山问道:
“你将北凉军权交由陈芝豹,又当如何?”
徐千秋瞥了他一眼,拿了一只空杯,倒了一杯酒,缓缓推到他桌前。
徐北枳摇了摇头,不举杯,神情顿了一顿,竟隐约有哭腔,自言自语:
“对,我不喝酒,故而不知酒中滋味。”
徐千秋这才说道:“我那瘸腿老爹曾说过,北凉势力,天下人所知所闻,不过冰山一角罢了,这份家当,陈芝豹担不起。
当初,北凉踏平春秋六国,徐骁被封北凉王时,陈芝豹本可以去南疆自立门户。
带着北凉近八万嫡系兵马,赶赴南方,裂土分疆,成为离阳第二位异姓王。
但,他当时拒绝了赵家天子。
如今,便怨不得他这个早已给过机会的义父吝啬。
在北凉,家有家规,要大于国有国法。”
徐北枳默然沉思。
许久后,他默念道:“气从断处生。”
读书人,就是文绉绉的,莫名其妙。
好在,徐千秋亦是读书人。
故而,能明白他此言话中之意:
徐骁这位义父死后,便是陈芝豹叛乱之时。
徐千秋略过这个话题。
杀不杀陈芝豹,为北凉王府家事,何需与他人议论。
何况,世人只愚昧而知,兵仙陈芝豹不该屈居于北凉之地,可谁人又知晓,北凉在陈芝豹这个孤儿心中,意味着什么?
守护北凉,便是白衣兵仙这辈子唯一的坚持。
只可惜,世人不知陈芝豹。
徐千秋换了个闲适写意的话题,笑问道:
“能否告知,那稚年道童是何身份?”
徐北枳看了一眼手指旋转空酒杯的徐千秋,坦诚而生疏,说道:
“我也不知其中玄机。只知道,十年前道童来到徐家,十年后,仍是稚童模样。”
徐千秋啧啧道:“岂不是应了那个玄之又玄的说法?”
两人异口同声,说出两个字:
“长生。”
这个说法脱口而出后,两人神色各异。
徐千秋眉宇之间,藏有一丝戾气,及杀意。
他绝不许这世间,有长生之人。
徐北枳,则充满一探究竟的好奇意味。
徐北枳自幼跟随爷爷,浸染公门修行,本就是长袖善舞的玲珑人,擅于察言观色。
见徐千秋露出的蛛丝马迹,留了心,却并未问询。
不曾想,徐千秋却主动说道:
“待我一统天下,腾出手来,这世间所有的长生者,皆要血洗一遍。
我不许这世间,存在长生者。
若有,杀无赦!”
徐北枳没接这个话头。
徐千秋起身道:“马上便要进入金蟾州地界,以你爷爷的渗透力,在那儿通行,便不如在宝瓶州轻松了,早些歇息。”
徐北枳欲言又止,直到徐千秋转身,都未出声。
直到徐千秋走出几步,他才终于忍不住开口,嗓音沙哑道:
“你取走我爷爷的头颅,返回北凉,才算不负此行。”
闻言,徐千秋停下脚步。
转身望向这名读书人。
徐北枳双手死死握拳,摆放在腿上,低头不去看徐千秋,说道:
“我也知道,爷爷是助你涨军中威望。
毕竟,割走堂堂昔李北院大王,身兼当朝宰相的头颅,比带兵灭十万北莽大军,还要难得。
可他是我爷爷,我只想看一眼,就一眼!
还望王爷准予!”
说罢,躬身执礼。
略带哭腔。
凝视他许久,徐千秋问道:
“徐北枳,你不恨我?”
男子凄然笑道:“我怎敢恨你,是要让我爷爷死不瞑目吗?”
徐千秋哦了一声,转身便走,轻轻留下一句:
“想见你爷爷,很难。
他已被天下第一楼接走,安度晚年,从此世间再无此人。
那颗头颅,不过是个冒牌货罢了。我葬在了弱水河畔。”
徐北枳愕然。
夜深人静。
在门口,用屁股把台阶都给捂热了的侍童,百无聊赖。
忽地听闻动静后转头,一脸不敢置信。
滴酒不沾的主人,举杯喝光了杯中酒,似哭非哭,似笑非笑。
仰头,提起剩有小半的酒壶,咕噜悉数倒入了腹中。
不知为何,侍读此刻仿佛终于看到了,一位谋士,得遇明主时的状态。
拓跋菩萨离开道观后,前往极北冰原。
渡过黄河之前,一路上,毫无风波。
临近黄河上游,也没任何骇人举动。
而且,还主动给艄公付过了银钱。
乘筏过河,他如同一尊泥菩萨,
毫无脾气可言。
与王仙芝出行的排场,可谓天差地别。
王仙芝离开武帝城,离阳王朝派遣上万千铁骑盯梢。
反观拓跋菩萨,则让女帝极为放心,与信任。
北莽皆知,拓跋菩萨不信佛道。
但,相对而言,这位草原军神,却更亲近佛宗,而远离道门。
与国师麒麟真人,同朝辅佐女帝陛下,但,二十年来,两人竟一次都不曾碰面。
双方之间,更像是死敌。
离阳王朝,藩王不得见藩王。
大概便是此意。
这一日,拓跋菩萨云淡风轻,走下皮筏。
双脚刚踏及渡口地面,黄河水面,便出现了一阵剧烈翻滚。
河底似龙作祟。
艄公系紧筏子后,也跳上岸,赶紧逃离此地。
空旷处,不苟言笑的拓跋菩萨,瞧见一名老道人。
手持一柄麈尾,须发如雪。
道袍无风自飘摇,真是飘然欲仙。
可谓举世罕见的仙风道骨。
拓跋菩萨语气平淡道:
“国师可知,挡我者死?”
麒麟真人挥动拂尘,洒然笑道:
“我是国师,国师不是我。
死不死,贫道都无妨。”
拓跋菩萨一脸厌恶道:“装神弄鬼!”
下一刻,似有雷在拓跋菩萨全身炸开,身躯瞬间高达九尺。
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拓跋菩萨过河,神佛难挡。
北莽王庭之中,两位如日中天的大人物,今日一战,不可避免。
军神战国师。
只可惜了,此地并无观众。
第四百一十八章 【徐千秋vs麒麟真人】
第429章 【徐千秋vs麒麟真人】
拓跋菩萨发怒,不为麒麟真人阻拦自己。
而是因为,来的,只是一具分身。
道家至高神功,一气化三清。
一具分身,便想阻拦自己,国师好大的架子!
拓跋菩萨怒而出手。
麒麟真人,北莽国师,道德宗领袖。
修成一气化三清神通。
北莽灭佛的主要推手。
本名袁青山,号四方道人,以三大分身镇北莽,本尊云游天下三甲子。
后,收燕剌王世子赵铸为记名弟子,准备飞升仙界。
武力:陆地神仙境(道门圣人)
传言,道德宗后山,有大山浮空,离地六百丈,山上宫阙千万重。
李当心携黄河之水,水淹道德宗。
大水由天门涌出,冲刷玉石台阶。
白衣僧人飘然落地,走在一个满眼翠绿的狭窄山坳。
走到尽头,豁然开朗。
其中,却没有世人想象中的恢弘建筑群。
仅有一座道观,依山而建。
一座圆形广场,雕刻有一太极图。
阴阳双鱼,相互纠缠。
整座广场,显得返璞归真,异常简洁。
阴阳鱼图案中,有云烟雾霭袅袅升起,直达苍穹。
白衣僧人李当心,抬头望去。
天空之中,有数十只异于同类的巨型白鹳,盘旋递升。
道士骑乘。
道袍,长衫宽袖,衬托得好似骑鹤飞升的仙人。
这些道德宗道人,本是逗留观中的祭酒道人,李当心携黄河之水造访还礼,他们不得不往天上而逃。
驾鹤而逃。
在李当心视线中,果真看到一座大山。
浮于空中!
众位道人,乘坐白鹳上浮。
有一位年轻道士,则是从高耸入云的浮山轻轻飘下。
这名负剑道人,落于阴阳鱼黑白交汇处。
一夫当关。
道士瞧上去,二十七八,拥有男子女相。
竟然有几分媚态!
这麒麟真人,莫非与自己分身,男男?
李当心才瞧了一眼,嗤笑道:
“不愧是臻于圣人境的麒麟真人,手腕了得,便是一气化三清的秘法,也给琢磨出来了。
怎么,要请贫僧拔九虫,斩三尸?
不过,剩余两尊假神仙呢?
不一起出门迎客吗?
也太小家子气了。
如今三教,各出一位圣人,我师父且不去说,就算儒圣曹长卿,也是敢将皇宫当茅厕的风流人物,你这位缩头藏腚的北莽国师,对比之下,可拿不出手。”
貌似年轻的道人,和煦笑道:
“无禅可参的李当心,也要金刚怒目了?
贫道不与你做口舌之争,只是站在这儿拭目以待。
龙树僧人读金刚经,修成不动禅。
既然你执意怖畏,贫道今日也不动,由着你出手。”
李当心简简单单,哦了一声。
也不再多说半字废话,朝浮山方向探出双臂。
一身白色袈裟,骤然贴紧伟岸身躯,继而双脚下陷,地面过膝。
白衣僧人李当心,天下金刚第一人,将整座浮山,给拽了下来!
轰然压在那年轻道人头顶。
之后,李当心独然入天门。
单身出天门。
掠过近千台阶,蹲在地上。
那是他的师傅,宝树圣僧盘膝而坐之地。
此刻,人却已不见。
未曾见到人,这位天下金刚第一人,反倒重重松了一口气。
心头巨石,终于卸去千斤。
不见尸体,便还有可能活着。
白衣僧人李当心,静静看着地上那图案,一朵寒梅,一血手印。
这是天下第一楼的标志。
自己师傅,宝树圣僧,为天下第一楼所救。
这位已无禅可参,然后娶妻,结婚,生子的天下金刚第一人,心头默默承下了天下第一楼这份情。
北莽版图辽阔,而捕蜓郎和捉蝶女,不过寥寥数百人罢了。
若要单对单盯梢,未免过于捉襟见肘。
由此可见,徐北枳在影子宰相李密弼心目中的重要性。
捕蜓郎宋玉井,盯了这名徐家庶出子弟,已六年有余。
是这世上,对徐北枳生活习性最为熟悉之人。
徐北枳及冠后,常出门游山玩水。
故而,这日,徐北枳携带侍童王梦溪,两骑出行,宋玉井并未察觉到何异常。
直到,朱魍内部代号六的弱水,从茅舍传来惊天消息。
宋玉井如遭雷击。
北院大王,昔日一朝宰相,徐淮南,如今却给人割去头颅。
人首异处!
而且北莽第一权臣的头颅,至今下落不明!
与徐淮南同朝为官多年的主子李密弼,已亲自赶赴弱水河畔。
李密弼与这位由如日中天,渐渐到日薄西山的北院大王,关系不俗。
堪称君子之交。
故而,这些年名义上看似严密监视茅舍,却也只是派出朱魍头号杀手一截柳。
而并非派出其他精于找寻蛛丝马迹的的角色。
一截柳擅长杀人,自然也擅长杀同行。
如此安排,实则是保护徐淮南,不被北莽皇帐宗亲落井下石。
驻扎那支铁骑劲旅,也由徐淮南旧部将领,发号施令。
可以说,徐淮南致仕后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宋玉井一直以为,全天下,能要徐淮南性命的,除了女帝陛下,再无他人。
朱魍便是陛下手中,铲除异己的那把惯用袖中刀,既然不是朱魍,会是谁?
宋玉井想不通。
也不敢去深思。
出现在宋玉井身边的,还有数名考评不输于他的提竿男女。
三男两女。
宋玉井被临时授符,可调动宝瓶,金蟾两州所有蛛网势力。
外加一千二百骑的兵权。
宋玉井毫无手握大权的激动,有的,只是战战兢兢。
而此刻,宝瓶州边境。
徐千秋静静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微微一笑道:
“麒麟真人,北莽国师,好大的架子!
一气化三清,本尊游离天下,只留三尊分身镇守北莽。
而今日,一人拦草原军神拓跋菩萨,一人拦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而你,则来拦我。
一气化三清,以一敌三,好气魄!”
道人晃了晃手中之物,平淡说道:
“我是国师,国师不是我,死道友不死贫道。
若早些相信天下传言,阁下已入陆地神仙之境,今日,贫道断然不会前来。”
徐千秋不再废话,袖中飞刀,已然出手:
“国师既然来了,那便留下,也让我见识见识,道家至高秘术,一气化三清有何厉害之处。”
第四百一十九章 【天外飞仙,杀麒麟真人】
第430章 【天外飞仙,杀麒麟真人】
高手对决,果真如想象中那般,天崩地裂,人亡鬼哭。
在徐北枳的注视之下,自己从小便听闻其鼎鼎大名,却从未见过的北莽国师麒麟真人,本是分身,却再度化为三道残影。
一气化三清!
三清蕴九影!
天空顿时黑暗下来,恍如天塌。
黄沙飞舞,遮天蔽日,狂啸间,无畏袭杀而来。
三道残影,消失不见,肉眼难寻。
龙卷风所在,二人之地便是中心。
似乎,被搅碎,成为碎肉,粉身碎骨,是两人唯一的结局。
如此狂暴飓风,身处其中,便是,想留清白在人间,也绝无可能。
此乃天地之地。
徐北枳虽不懂武艺,却听爷爷说过,描述过。
古籍也看了不少。
但,如今身临其境。
却仍久久不能回神。
这,便是陆地神仙之力吗?
果真恐怖!
读书人历来瞧不起那些武夫,今日所见所闻,却已颠覆认知。
席卷天地,已非人力所能及!
天地动荡,我自巍峨不惧,不动如山。
徐北枳抬头望去,那位江湖人称徐一指的北凉新王,却未曾出一指以对敌,而是,负手而立。
周身所在,有一金光闪闪的罡气罩,将他也笼罩其中。
“敢问国师,我这无敌金身,比起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的金刚境,如何?”
没有回答。
只是飓风更加凶猛三分。
任你万钧之力,我亦巍峨不惧。
无尽黄沙,却分毫不得入。
“想走?来得容易,想走,却没那般随意了,留下!”
话音落下,天空之中,由远及近,九霄之上,一剑飞仙,贯穿天际。
春秋,出鞘!
天外飞仙!
本已黑暗的天空之中,电闪雷鸣。
此剑招,居高而击,一剑下击,剑势辉煌迅急,拥有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
剑之锋芒,可怕到不能抵挡!
一道剑光斜斜飞来,如惊芒掣电,如长虹掠天。
此剑术变化,随心所欲,正是武功中至高无上的境界。
已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
剑光如匹练,如飞虹,直刺过去。
却退无可退。
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
甚至,连后招都没有。
全身功力,尽数溶入这一剑之中。
没有变化,有时却正是最好的变化。
这一剑,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
以至刚,为至柔。
以不变,为万变。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灿烂,以及其中辉煌。
也没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那已不是一柄剑,而是雷神的震怒。
闪电一击。
北莽无尽草原,黄昏之际,无数人得见,一剑破空。
长虹直入云霄。
击穿云层,直达天门。
传来轰鸣之声,天门却紧闭,未曾开启。
亦是此刻,这一剑之缘故,世间不少隐居山林的老不死人物,面面厮觑。
天门,似乎被人封印了!
这……怎么可能!
方才那一剑,已是陆地神仙巅峰,开天门,绰绰有余。
但,天门却纹丝不动。
是谁,到底是谁!
竟将天门封闭。
从此世间,再无人可飞升。
天下大乱。
人心浮动。
且不止一次,无数人,无数飞鸽,无数暗探,纷纷出动。
那一剑,何人所出?
桃花剑神邓太阿,还是老剑神李淳罡?
观那剑意,却并非这二人的剑道。
莫非,这世间又出了位了不起的陆地剑仙?
海外仙山,桃花剑神邓太阿,手中只剩下半截桃花枝。
海外寻觅高手,以证剑道。
果然,如他所愿,得欲劲敌。
一战,虽胜,手中桃花枝,却只剩半截。
此刻,他抬头望向中原方向,呐呐自语道:
“好强的剑意,此人,可战!”
顿了片刻,又道:“莫非是吴家剑冢那丫头大彻大悟了?
这世间,除我之外,还有第二位如此天赋的剑道天才?
看来,得早些归程了。”
武帝城。
城头上,六位武奴痴痴望向那伟岸身影,双瞳之中,只有崇拜,及臣服。
王仙芝必须白发,于城头之上,负手而立,望向北莽草原,低语道:
“人剑合一,这一剑,有意思!”
北莽草原,某条河边。
一断臂邋遢老头儿,撸起袖子,正于河里抓鱼。
剑破云霄,抬头之际,手中好不容易抓到的鱼,却滑溜跑了。
岸边,小泥人咋咋呼呼喊道,鱼跑了,鱼跑了。
亦抬头,望着云霄那一抹剑光风采,楞在原地。
她已开始学剑,且能御剑飞行。
自然知晓这一剑的恐怖威力。
可开天辟地!
“老头儿,这一剑比起你的一剑开天门,如何?”
徒弟的话,将愣神的老剑神惊醒,抠了抠鼻孔,不屑道:
“老夫一剑开天门,他这一剑,天门未开,高下立判,自然是老夫厉害些。
小丫头,好好随我练剑,假以时日,你也可以一剑开天门。”
“老不知羞,不要脸!
老头儿,伱说,这世间除你和那位天天抱着桃花枝的,还有谁能使出这一剑?”
闻言,嬉皮笑脸的断臂老头儿终于沉默,许久后,缓缓道:
“这一剑,威力虽强,剑意却不稳,应是练剑不久。
短时间之内,能有此天赋,如那什么开挂一般的,世间唯有一人能办到。
除了他,老夫想不到第二个人。
这气息,也确实像他。”
姜泥愣了愣,恍然大悟,也点点头。
开挂这个词,用得好!
很潮流。
黄河河畔,拓跋菩萨与麒麟真人另外一具分身,交手一招,试探性,并未全力出手。
剑气直冲云霄,二人同时罢手。
草原军神幸灾乐祸道:
“你此刻赶去支援,或许还来得及。
据我所知,那人出江湖以来,手下很难有活口。
只怕今日之后,三具分身,便只剩两具了。
若你赶得及,说不定,还能再加一具尸体。”
分身皱眉。
本是修道之人,此刻望向宝瓶州方向,终于满面杀意。
一剑出,风沙散。
天空恢复清明。
金身撤去。
徐北枳心中久久激荡,难以平复。
近距离观此一剑,他只怕此生,心中阴影难消。
尚好,他并非练武之人。
否则,今日之后,再无出剑之勇气。
今日,北莽境内,观此一剑之人,江湖中人,近千剑客,再无练剑之心。
再无出剑勇气。
于江湖而言,武帝城那位自称天下第二的老匹夫,是无数人心中难以逾越的高山。
而今日这一剑,天外飞仙,也成了无数剑客心中的阴霾。
再也提不起剑。
手中之剑,难以出鞘。
天空之中,黄沙之下,一道尸体,砸落下来。
已无生机可言。
北莽国师,麒麟真人分身之一,就此陨落。
第四百一十九章 【天外飞仙,杀麒麟真人】
第430章 【天外飞仙,杀麒麟真人】
高手对决,果真如想象中那般,天崩地裂,人亡鬼哭。
在徐北枳的注视之下,自己从小便听闻其鼎鼎大名,却从未见过的北莽国师麒麟真人,本是分身,却再度化为三道残影。
一气化三清!
三清蕴九影!
天空顿时黑暗下来,恍如天塌。
黄沙飞舞,遮天蔽日,狂啸间,无畏袭杀而来。
三道残影,消失不见,肉眼难寻。
龙卷风所在,二人之地便是中心。
似乎,被搅碎,成为碎肉,粉身碎骨,是两人唯一的结局。
如此狂暴飓风,身处其中,便是,想留清白在人间,也绝无可能。
此乃天地之地。
徐北枳虽不懂武艺,却听爷爷说过,描述过。
古籍也看了不少。
但,如今身临其境。
却仍久久不能回神。
这,便是陆地神仙之力吗?
果真恐怖!
读书人历来瞧不起那些武夫,今日所见所闻,却已颠覆认知。
席卷天地,已非人力所能及!
天地动荡,我自巍峨不惧,不动如山。
徐北枳抬头望去,那位江湖人称徐一指的北凉新王,却未曾出一指以对敌,而是,负手而立。
周身所在,有一金光闪闪的罡气罩,将他也笼罩其中。
“敢问国师,我这无敌金身,比起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的金刚境,如何?”
没有回答。
只是飓风更加凶猛三分。
任你万钧之力,我亦巍峨不惧。
无尽黄沙,却分毫不得入。
“想走?来得容易,想走,却没那般随意了,留下!”
话音落下,天空之中,由远及近,九霄之上,一剑飞仙,贯穿天际。
春秋,出鞘!
天外飞仙!
本已黑暗的天空之中,电闪雷鸣。
此剑招,居高而击,一剑下击,剑势辉煌迅急,拥有连骨髓都冷透的剑气。
剑之锋芒,可怕到不能抵挡!
一道剑光斜斜飞来,如惊芒掣电,如长虹掠天。
此剑术变化,随心所欲,正是武功中至高无上的境界。
已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
剑光如匹练,如飞虹,直刺过去。
却退无可退。
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
甚至,连后招都没有。
全身功力,尽数溶入这一剑之中。
没有变化,有时却正是最好的变化。
这一剑,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
以至刚,为至柔。
以不变,为万变。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灿烂,以及其中辉煌。
也没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那已不是一柄剑,而是雷神的震怒。
闪电一击。
北莽无尽草原,黄昏之际,无数人得见,一剑破空。
长虹直入云霄。
击穿云层,直达天门。
传来轰鸣之声,天门却紧闭,未曾开启。
亦是此刻,这一剑之缘故,世间不少隐居山林的老不死人物,面面厮觑。
天门,似乎被人封印了!
这……怎么可能!
方才那一剑,已是陆地神仙巅峰,开天门,绰绰有余。
但,天门却纹丝不动。
是谁,到底是谁!
竟将天门封闭。
从此世间,再无人可飞升。
天下大乱。
人心浮动。
且不止一次,无数人,无数飞鸽,无数暗探,纷纷出动。
那一剑,何人所出?
桃花剑神邓太阿,还是老剑神李淳罡?
观那剑意,却并非这二人的剑道。
莫非,这世间又出了位了不起的陆地剑仙?
海外仙山,桃花剑神邓太阿,手中只剩下半截桃花枝。
海外寻觅高手,以证剑道。
果然,如他所愿,得欲劲敌。
一战,虽胜,手中桃花枝,却只剩半截。
此刻,他抬头望向中原方向,呐呐自语道:
“好强的剑意,此人,可战!”
顿了片刻,又道:“莫非是吴家剑冢那丫头大彻大悟了?
这世间,除我之外,还有第二位如此天赋的剑道天才?
看来,得早些归程了。”
武帝城。
城头上,六位武奴痴痴望向那伟岸身影,双瞳之中,只有崇拜,及臣服。
王仙芝必须白发,于城头之上,负手而立,望向北莽草原,低语道:
“人剑合一,这一剑,有意思!”
北莽草原,某条河边。
一断臂邋遢老头儿,撸起袖子,正于河里抓鱼。
剑破云霄,抬头之际,手中好不容易抓到的鱼,却滑溜跑了。
岸边,小泥人咋咋呼呼喊道,鱼跑了,鱼跑了。
亦抬头,望着云霄那一抹剑光风采,楞在原地。
她已开始学剑,且能御剑飞行。
自然知晓这一剑的恐怖威力。
可开天辟地!
“老头儿,这一剑比起你的一剑开天门,如何?”
徒弟的话,将愣神的老剑神惊醒,抠了抠鼻孔,不屑道:
“老夫一剑开天门,他这一剑,天门未开,高下立判,自然是老夫厉害些。
小丫头,好好随我练剑,假以时日,你也可以一剑开天门。”
“老不知羞,不要脸!
老头儿,伱说,这世间除你和那位天天抱着桃花枝的,还有谁能使出这一剑?”
闻言,嬉皮笑脸的断臂老头儿终于沉默,许久后,缓缓道:
“这一剑,威力虽强,剑意却不稳,应是练剑不久。
短时间之内,能有此天赋,如那什么开挂一般的,世间唯有一人能办到。
除了他,老夫想不到第二个人。
这气息,也确实像他。”
姜泥愣了愣,恍然大悟,也点点头。
开挂这个词,用得好!
很潮流。
黄河河畔,拓跋菩萨与麒麟真人另外一具分身,交手一招,试探性,并未全力出手。
剑气直冲云霄,二人同时罢手。
草原军神幸灾乐祸道:
“你此刻赶去支援,或许还来得及。
据我所知,那人出江湖以来,手下很难有活口。
只怕今日之后,三具分身,便只剩两具了。
若你赶得及,说不定,还能再加一具尸体。”
分身皱眉。
本是修道之人,此刻望向宝瓶州方向,终于满面杀意。
一剑出,风沙散。
天空恢复清明。
金身撤去。
徐北枳心中久久激荡,难以平复。
近距离观此一剑,他只怕此生,心中阴影难消。
尚好,他并非练武之人。
否则,今日之后,再无出剑之勇气。
今日,北莽境内,观此一剑之人,江湖中人,近千剑客,再无练剑之心。
再无出剑勇气。
于江湖而言,武帝城那位自称天下第二的老匹夫,是无数人心中难以逾越的高山。
而今日这一剑,天外飞仙,也成了无数剑客心中的阴霾。
再也提不起剑。
手中之剑,难以出鞘。
天空之中,黄沙之下,一道尸体,砸落下来。
已无生机可言。
北莽国师,麒麟真人分身之一,就此陨落。
第四百二十章 【青鸟入天象】
第431章 【青鸟入天象】
在徐北枳诧异注视下,江湖徐一指并未出一指,而是拔剑对敌。
一剑,天外飞仙。
杀了麒麟真人分身后,似闲人一般,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前行。
愣神片刻,徐北枳慌忙跟上。
与此同时,弱水河畔。
弱水茅舍。
一一身华贵蜀锦的干瘦老者,从京畿重地,连夜赶来。
只后便一直坐在水边。
在其身边,便是那位被割去头颅的“徐淮南”。
老人亲自查过伤口,以及茅庐四周。
挥手让手下离开。
仅留下一名提着灯笼的年轻婢女,似乎不想有多余人,打搅他与死去老友最后的相聚。
夜幕中,老人伸出干枯如老竹的手臂,手指抚摸着霜白鬓角,喃喃自语:
“年轻时候,你我一起来到乱象横生的北莽,你说,要做可持剑上殿入朝的千古名臣。
当时,你还笑话我气量小,不是做大事的。
告诉我,让我跟在伱后头,耍耍阴谋诡计就行。
如此,最终还能有个好死法。
你看看,现在如何?
我仍能锦衣夜行。
便是八位持节令,及十二位大将军,见了我,也就只敢在背后骂我几句,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你呢,到最后,却连个有胆子给你奔丧,披麻,戴孝的子孙都没有。”
“你器重徐北枳,一身所学,尽付与他,念在情分上,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对他痛下杀手。
可是,还不等我作出决定,他便已经失去了踪迹。
若我没猜错,该是天下第一楼给他抹去了行踪。
但我总能找到的。
徐老儿,要不,你托个梦给我?我也就放过他了。”
“本以为,我拼了半条命,能保你死在她之后。
你啊你,怎么拍拍屁股,说走就走了,还走得如此憋屈。
图个什么?
还债?
还给谁?
人死如灯灭,我就不刨根问底了,省得你在下头骂我。
如此一来,我倒是轻松了。
你放心,且不说徐北枳,徐家两百多条性命,我总归会给你留下一两人,以延续香火的。”
自顾自念叨的老人,叹息一声,沉默许久,抬了抬手臂。
提着灯笼的盲,聋,哑女婢,立即弯腰,将灯笼放在老人眼前。
继而,递出一把精致小剪。
笼中有几十只蝶。
老人摸出一只。
双手如老妪,轻轻颤抖,从蝴蝶中间中剪成两半。
“你死后,这笼中蝶,就数那位太平令,当朝帝师最大了。”
老人,便是北莽最大黑暗之手,蛛网的最大掌权人。
北莽柔然五镇,傍峡谷,筑城障,设兵戊守。
五镇分别是,老槐,柔玄,鸡露,高阙,武川。
此时,徐千秋,徐北枳两人,行走的蜈蚣谷白道,便处于柔玄军镇辖境。
柔玄径道,分主辅两路。
主道位于谷底,宽敞,便于战马疾驰。
辅道凿山而建,幽暗潮湿。
在这里有个土皇帝,第五貉。
一个很古怪名字。
但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无人不知。
提兵山山主。
私下,也被一些个心怀鬼胎之人称为,柔然山脉的共主。
因为,除去柔玄军镇外,老槐,武川两镇的统兵将领,皆出自提兵山。
提兵山,为北莽王朝超一流宗门,无疑与庙堂最为紧密,人人皆卒。
在第五貉的女儿嫁与南朝最有希望成为第十三位大将军的董卓后,提兵山便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北莽帐庭那边,有人质疑第五貉是狼子野心,不甘臣服朝廷。
但,女帝陛下一如既往,对这位曾出手相救的江湖武夫给予信任。
第五貉的独女大婚时,还派人送上一份破格贺礼。
一道圣旨,将她收为义女。
诰命夫人的补服品秩,皆在董卓官阶之上。
无形之中,董胖子沦为北莽南北两朝的笑柄。
嘲讽董卓为“软饭将军”。
笑话他娶妻两次,次次都是攀龙附凤。
称得上是,入赘两家。
说有人要在提兵山再次寻衅大宗师第五貉,就拉着徐北枳兴匆匆赶来凑热闹,
徐千秋看着手中春秋剑,思绪万千。
当下,天下相继发生了几件大事。
北莽太平令成为帝师。
赵家私生皇子赵楷,持银瓶入西域。
白衣僧人李当心,携黄河之水,水淹道德宗。
道德宗在女帝支持下,开始集一国之力,编撰《道藏》。
张巨鹿着手,抽调几大藩王的精锐骑兵,赶赴北疆。
其中,燕敕王和靖安王赵珣,最为不遗余力。
与天子同父同母的广陵王赵毅,因出兵含蓄,被兄长召见入京,当面斥责。
离阳王朝,已开始流传《化胡经》,谤佛,斥佛。
颇有灭佛趋势。
据说,天下各大州郡,只存留一寺。
两禅寺也未必能幸免。
另外,麒麟真人最近有点惨。
一气化三清,三具分身,江湖徐一指,天外飞仙杀了一具。
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杀了一具。
草原军神拓跋菩萨,打残一具。
此时,云游天下的本体再不回归,只怕北莽境内,将会发生不小的动荡。
北莽剑道高手剑气近,黄青,孤身上武当。
齐仙侠携吕祖遗剑,前往南方观海练剑。
吴家剑冢赵六鼎,带着剑侍去了趟吴家九剑破万骑的遗迹,带走了三柄祖辈古剑,境界大涨。”
最近,天下可真不太平。
大事接连不断。
离阳皇帝,终于找到了大黄庭。
续命之举,势在必行。
途径提兵山。
徐千秋本意是,若董卓在此,便再杀一次。
看来,天不灭他啊。
这胖子竟然不在。
一臂被斩,一臂中枪。
子弹有剧毒。
够那死胖子喝一壶的。
估计,双臂皆要以机械臂替代。
途经提兵山,还有一个原因。
青鸟在此。
北莽之行即将结束,临别之际,青鸟找上提兵山山主,与之一战。
提兵山上山主,天象境大高手,已入宗师多年。
青鸟,指玄巅峰。
这一战,万众瞩目。
观战者,三万余。
结局,青鸟一手刹那枪,完胜。
非但如此,借此一战,成功踏入天象境。
至此,青鸟名声大噪。
而且,上了胭脂评。
青鸟,不愧是青鸟。
千秋阁的一等大丫鬟!
一战成名,破境入大宗师。
人美,且飒!
第四百二十章 【青鸟入天象】
第431章 【青鸟入天象】
在徐北枳诧异注视下,江湖徐一指并未出一指,而是拔剑对敌。
一剑,天外飞仙。
杀了麒麟真人分身后,似闲人一般,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前行。
愣神片刻,徐北枳慌忙跟上。
与此同时,弱水河畔。
弱水茅舍。
一一身华贵蜀锦的干瘦老者,从京畿重地,连夜赶来。
只后便一直坐在水边。
在其身边,便是那位被割去头颅的“徐淮南”。
老人亲自查过伤口,以及茅庐四周。
挥手让手下离开。
仅留下一名提着灯笼的年轻婢女,似乎不想有多余人,打搅他与死去老友最后的相聚。
夜幕中,老人伸出干枯如老竹的手臂,手指抚摸着霜白鬓角,喃喃自语:
“年轻时候,你我一起来到乱象横生的北莽,你说,要做可持剑上殿入朝的千古名臣。
当时,你还笑话我气量小,不是做大事的。
告诉我,让我跟在伱后头,耍耍阴谋诡计就行。
如此,最终还能有个好死法。
你看看,现在如何?
我仍能锦衣夜行。
便是八位持节令,及十二位大将军,见了我,也就只敢在背后骂我几句,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你呢,到最后,却连个有胆子给你奔丧,披麻,戴孝的子孙都没有。”
“你器重徐北枳,一身所学,尽付与他,念在情分上,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对他痛下杀手。
可是,还不等我作出决定,他便已经失去了踪迹。
若我没猜错,该是天下第一楼给他抹去了行踪。
但我总能找到的。
徐老儿,要不,你托个梦给我?我也就放过他了。”
“本以为,我拼了半条命,能保你死在她之后。
你啊你,怎么拍拍屁股,说走就走了,还走得如此憋屈。
图个什么?
还债?
还给谁?
人死如灯灭,我就不刨根问底了,省得你在下头骂我。
如此一来,我倒是轻松了。
你放心,且不说徐北枳,徐家两百多条性命,我总归会给你留下一两人,以延续香火的。”
自顾自念叨的老人,叹息一声,沉默许久,抬了抬手臂。
提着灯笼的盲,聋,哑女婢,立即弯腰,将灯笼放在老人眼前。
继而,递出一把精致小剪。
笼中有几十只蝶。
老人摸出一只。
双手如老妪,轻轻颤抖,从蝴蝶中间中剪成两半。
“你死后,这笼中蝶,就数那位太平令,当朝帝师最大了。”
老人,便是北莽最大黑暗之手,蛛网的最大掌权人。
北莽柔然五镇,傍峡谷,筑城障,设兵戊守。
五镇分别是,老槐,柔玄,鸡露,高阙,武川。
此时,徐千秋,徐北枳两人,行走的蜈蚣谷白道,便处于柔玄军镇辖境。
柔玄径道,分主辅两路。
主道位于谷底,宽敞,便于战马疾驰。
辅道凿山而建,幽暗潮湿。
在这里有个土皇帝,第五貉。
一个很古怪名字。
但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无人不知。
提兵山山主。
私下,也被一些个心怀鬼胎之人称为,柔然山脉的共主。
因为,除去柔玄军镇外,老槐,武川两镇的统兵将领,皆出自提兵山。
提兵山,为北莽王朝超一流宗门,无疑与庙堂最为紧密,人人皆卒。
在第五貉的女儿嫁与南朝最有希望成为第十三位大将军的董卓后,提兵山便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北莽帐庭那边,有人质疑第五貉是狼子野心,不甘臣服朝廷。
但,女帝陛下一如既往,对这位曾出手相救的江湖武夫给予信任。
第五貉的独女大婚时,还派人送上一份破格贺礼。
一道圣旨,将她收为义女。
诰命夫人的补服品秩,皆在董卓官阶之上。
无形之中,董胖子沦为北莽南北两朝的笑柄。
嘲讽董卓为“软饭将军”。
笑话他娶妻两次,次次都是攀龙附凤。
称得上是,入赘两家。
说有人要在提兵山再次寻衅大宗师第五貉,就拉着徐北枳兴匆匆赶来凑热闹,
徐千秋看着手中春秋剑,思绪万千。
当下,天下相继发生了几件大事。
北莽太平令成为帝师。
赵家私生皇子赵楷,持银瓶入西域。
白衣僧人李当心,携黄河之水,水淹道德宗。
道德宗在女帝支持下,开始集一国之力,编撰《道藏》。
张巨鹿着手,抽调几大藩王的精锐骑兵,赶赴北疆。
其中,燕敕王和靖安王赵珣,最为不遗余力。
与天子同父同母的广陵王赵毅,因出兵含蓄,被兄长召见入京,当面斥责。
离阳王朝,已开始流传《化胡经》,谤佛,斥佛。
颇有灭佛趋势。
据说,天下各大州郡,只存留一寺。
两禅寺也未必能幸免。
另外,麒麟真人最近有点惨。
一气化三清,三具分身,江湖徐一指,天外飞仙杀了一具。
天下金刚第一人李当心,杀了一具。
草原军神拓跋菩萨,打残一具。
此时,云游天下的本体再不回归,只怕北莽境内,将会发生不小的动荡。
北莽剑道高手剑气近,黄青,孤身上武当。
齐仙侠携吕祖遗剑,前往南方观海练剑。
吴家剑冢赵六鼎,带着剑侍去了趟吴家九剑破万骑的遗迹,带走了三柄祖辈古剑,境界大涨。”
最近,天下可真不太平。
大事接连不断。
离阳皇帝,终于找到了大黄庭。
续命之举,势在必行。
途径提兵山。
徐千秋本意是,若董卓在此,便再杀一次。
看来,天不灭他啊。
这胖子竟然不在。
一臂被斩,一臂中枪。
子弹有剧毒。
够那死胖子喝一壶的。
估计,双臂皆要以机械臂替代。
途经提兵山,还有一个原因。
青鸟在此。
北莽之行即将结束,临别之际,青鸟找上提兵山山主,与之一战。
提兵山上山主,天象境大高手,已入宗师多年。
青鸟,指玄巅峰。
这一战,万众瞩目。
观战者,三万余。
结局,青鸟一手刹那枪,完胜。
非但如此,借此一战,成功踏入天象境。
至此,青鸟名声大噪。
而且,上了胭脂评。
青鸟,不愧是青鸟。
千秋阁的一等大丫鬟!
一战成名,破境入大宗师。
人美,且飒!
第四百二十一章 【给青鸟穿鞋】
第432章 【给青鸟穿鞋】
提兵山上。
徐千秋来到一处凉亭。
亭内,一大一小两女,背对着他。
青鸟盘膝坐,靠着廊柱,闭目养神。
背有一杆长条布囊包裹的兵器。
小女孩托着腮帮,趴在长椅上。
亭内,地上有大小两双绣鞋,一双青,一双红。
小女孩轻声唱着一首小乡谣,嗓音清脆。
徐千秋站在远处,静静看着。
被野蛮抓住衣领,飞上山来的徐北枳,心头怨念很深。
读书人,能否温雅些?
这些个练武的匹夫!
罢了,罢了。
这时,一群扈从已留心到这边,虎视眈眈。
他扯了扯徐千秋衣袖。
这群扈从,一看就不好惹。
尽是些五大三粗之辈。
手腕比胳膊腿儿还粗三分。
怒目圆睁,似生吃人肉的地狱恶鬼。
这些人,皆是前来提兵山挑战山主的。
败于其手,自愿留下,镇守山门。
如今,提兵山女婿董卓,将一个小女孩儿留在此地。
临走时撂下话,若小丫头受了委屈,他便家暴自己媳妇儿。
为了女儿考虑,身为岳父的提兵山山主,只得派人保护小丫头陶满武。
徐北枳看着场中一幕,只觉无比惊叹务荒诞。
一刹那,白衣虚影一掠入亭。
肉眼所及,只看到一串虚影。
背对徐北枳,以及措手不及的提兵山扈从,徐千秋缓缓蹲下身,轻轻给青衣女子穿上了那双青绣鞋。
“公子。”
徐千秋揉了揉她的头发,又刮了一下鼻梁。
唱完小歌谣的女孩,趴在长椅上,转头瞥见这人闯入了亭中,初时错愕,之后,一张小脸蛋,如阴雨后骤放光明,无比欢喜。
徐千秋给青鸟穿上青绣鞋,转头对这个小妮子竖起食指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女孩儿立即双手使劲捂住嘴巴,生怕漏嘴了秘密。
之后,似乎觉得这样的动作太唐突,颇有淑女风范地正襟危坐起来。
可惜,发现自己光着脚丫,一双织有孔雀缎面的锦鞋,还躺在地上。
于是,有些脸红。
亭外,提兵山扈从如临大敌。
来人武功境界,又一个大宗师!
亭中那人,一杆长枪,打得山主连连后退,毫无招架之力。
最终,以指玄胜天象。
继而,破境入天象。
如今,又来一位大宗师,这江湖,大宗师已不值钱了么?
亭中的小姑娘,可是提兵山的贵客,是山主女婿,董胖子留在山上的心肝。
可不能有所损伤。
亭子内外,气氛微妙。
小女孩打破僵局,依次伯伯叔叔喊了一遍,然后,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请他们先上山。
这等做派,明面上不伤和气,可谓圆滑。
很显然,小丫头师从她的董叔叔。
这些时日,提兵山也习惯了小丫头的老成。
人小鬼大。
一番权衡,几位被第五貉安排贴身护驾的扈从,默默离开。
但,都没有走远。
在凉亭视野外静候。
其中一人,前去山主那边禀报消息。
不远处,徐北枳也不做庸人自扰深思,而是在亭外俯瞰大好风光。
徐千秋与青鸟并肩而坐,伸手摘去狭长枪囊,露出那杆刹那枪的真容,问道:
“宝树和尚怎么样了?”
她把一面脸颊贴着微凉的梁柱,柔声道:
“公子放心,性命无忧,但一身修为尽费。”
人没死就成。
“怎么想起找提兵山山主比武?”
青鸟温言道:“不想输给红薯。”
她指的,应该是红薯做了敦煌城城主一事。
徐千秋哑然失笑,“瞎较劲。”
她默然。
千秋阁中,仅有两位一等大丫鬟。
青鸟和红薯,各有千秋。
一直被冷落晾在角落的小女孩咳嗽几声,偷偷穿好绣鞋,瞪大眼睛,凝视这个一点都没有久别重逢情绪的“负心汉”。
这让满怀雀跃的她,倍感失落。
只得好心好意,出声提醒他,这儿还站着自己呢。
徐千秋早已料到,董卓会把她安置在提兵山,因此,也没感到丝毫意外。
这小丫头,有望气穿心的天赋,来提兵山这么久,却没露馅。
也没将自己天赋暴露与他人得知。
个子稍稍长高一些的小女孩,手中握着一只小漆盒。
那是徐千秋在飞狐城集市上给她买的奇巧。
乞巧,寓意牛郎织女。
只是,盒内储藏的蜘蛛早已死去。
如今盒内,只剩下一片稀稀拉拉的破网。
徐千秋看着这个,也算曾患难与共的小女孩,百感交集。
小丫头陶满武,瞥了眼亭外背有沉重行囊的徐北枳。
记起当初,自己被这个家伙拿饭食要挟,背那大袋钱囊。
心下有些替那个相貌粗野的叔叔打抱不平。
随即,心中叹息,这个小气鬼,到哪儿都不忘使唤别人做苦力。
亏得自己这些时日,还担忧他会不会没银子吃饱饭。
徐千秋笑问道:“我教你那套养气功夫,可曾落下?”
陶满武立即演示一番吐纳之法,没有丝毫差错。
徐千秋从她手上拿过小木漆盒,打趣道:
“这破玩意儿还不扔了?
你董叔叔,金山银山,你就算跟他要一个,比伱人还大的奇巧盒也不难。
我帮你丢了。”
徐千秋作势要丢出凉亭,陶满武可劲儿跳起,双手死死抱住他那只手臂。
于是,整个人滑稽地吊挂在那里。
青鸟眼神温暖,怜惜地摸了摸陶满武的脑袋。
她也不知为何,小丫头会对自己抱以亲近感。
这几日,陶满武一直黏糊在她身边。
只可惜,她爹是北莽边境留下城的城牧。
小姑娘的娘亲,也不幸死在奔丧途中。
青鸟望着向自家公子。
小姑娘无意间,瞥了一眼认识没多久的青衣姐姐。
徐千秋知晓她天赋异禀,能看穿人心。
也大概能猜到,青鸟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
但,他并未阻止。
看穿人心,小丫头松手。
转头,怔怔望着徐千秋,泪流满面。
那复杂至极的矛盾眼神,如同昂贵奇巧盒中的一张蜘蛛网。
密密麻麻,没有缝隙。
这眼神,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天真善良小女孩的眼眸中。
陶满武只是流泪,也不哭出声。
最后,将小盒子狠狠砸在徐千秋身上,跑出凉亭。
青鸟茫然望向公子。
徐千秋苦笑道:“她有看穿人心的本事。”
第四百二十一章 【给青鸟穿鞋】
第432章 【给青鸟穿鞋】
提兵山上。
徐千秋来到一处凉亭。
亭内,一大一小两女,背对着他。
青鸟盘膝坐,靠着廊柱,闭目养神。
背有一杆长条布囊包裹的兵器。
小女孩托着腮帮,趴在长椅上。
亭内,地上有大小两双绣鞋,一双青,一双红。
小女孩轻声唱着一首小乡谣,嗓音清脆。
徐千秋站在远处,静静看着。
被野蛮抓住衣领,飞上山来的徐北枳,心头怨念很深。
读书人,能否温雅些?
这些个练武的匹夫!
罢了,罢了。
这时,一群扈从已留心到这边,虎视眈眈。
他扯了扯徐千秋衣袖。
这群扈从,一看就不好惹。
尽是些五大三粗之辈。
手腕比胳膊腿儿还粗三分。
怒目圆睁,似生吃人肉的地狱恶鬼。
这些人,皆是前来提兵山挑战山主的。
败于其手,自愿留下,镇守山门。
如今,提兵山女婿董卓,将一个小女孩儿留在此地。
临走时撂下话,若小丫头受了委屈,他便家暴自己媳妇儿。
为了女儿考虑,身为岳父的提兵山山主,只得派人保护小丫头陶满武。
徐北枳看着场中一幕,只觉无比惊叹务荒诞。
一刹那,白衣虚影一掠入亭。
肉眼所及,只看到一串虚影。
背对徐北枳,以及措手不及的提兵山扈从,徐千秋缓缓蹲下身,轻轻给青衣女子穿上了那双青绣鞋。
“公子。”
徐千秋揉了揉她的头发,又刮了一下鼻梁。
唱完小歌谣的女孩,趴在长椅上,转头瞥见这人闯入了亭中,初时错愕,之后,一张小脸蛋,如阴雨后骤放光明,无比欢喜。
徐千秋给青鸟穿上青绣鞋,转头对这个小妮子竖起食指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女孩儿立即双手使劲捂住嘴巴,生怕漏嘴了秘密。
之后,似乎觉得这样的动作太唐突,颇有淑女风范地正襟危坐起来。
可惜,发现自己光着脚丫,一双织有孔雀缎面的锦鞋,还躺在地上。
于是,有些脸红。
亭外,提兵山扈从如临大敌。
来人武功境界,又一个大宗师!
亭中那人,一杆长枪,打得山主连连后退,毫无招架之力。
最终,以指玄胜天象。
继而,破境入天象。
如今,又来一位大宗师,这江湖,大宗师已不值钱了么?
亭中的小姑娘,可是提兵山的贵客,是山主女婿,董胖子留在山上的心肝。
可不能有所损伤。
亭子内外,气氛微妙。
小女孩打破僵局,依次伯伯叔叔喊了一遍,然后,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请他们先上山。
这等做派,明面上不伤和气,可谓圆滑。
很显然,小丫头师从她的董叔叔。
这些时日,提兵山也习惯了小丫头的老成。
人小鬼大。
一番权衡,几位被第五貉安排贴身护驾的扈从,默默离开。
但,都没有走远。
在凉亭视野外静候。
其中一人,前去山主那边禀报消息。
不远处,徐北枳也不做庸人自扰深思,而是在亭外俯瞰大好风光。
徐千秋与青鸟并肩而坐,伸手摘去狭长枪囊,露出那杆刹那枪的真容,问道:
“宝树和尚怎么样了?”
她把一面脸颊贴着微凉的梁柱,柔声道:
“公子放心,性命无忧,但一身修为尽费。”
人没死就成。
“怎么想起找提兵山山主比武?”
青鸟温言道:“不想输给红薯。”
她指的,应该是红薯做了敦煌城城主一事。
徐千秋哑然失笑,“瞎较劲。”
她默然。
千秋阁中,仅有两位一等大丫鬟。
青鸟和红薯,各有千秋。
一直被冷落晾在角落的小女孩咳嗽几声,偷偷穿好绣鞋,瞪大眼睛,凝视这个一点都没有久别重逢情绪的“负心汉”。
这让满怀雀跃的她,倍感失落。
只得好心好意,出声提醒他,这儿还站着自己呢。
徐千秋早已料到,董卓会把她安置在提兵山,因此,也没感到丝毫意外。
这小丫头,有望气穿心的天赋,来提兵山这么久,却没露馅。
也没将自己天赋暴露与他人得知。
个子稍稍长高一些的小女孩,手中握着一只小漆盒。
那是徐千秋在飞狐城集市上给她买的奇巧。
乞巧,寓意牛郎织女。
只是,盒内储藏的蜘蛛早已死去。
如今盒内,只剩下一片稀稀拉拉的破网。
徐千秋看着这个,也算曾患难与共的小女孩,百感交集。
小丫头陶满武,瞥了眼亭外背有沉重行囊的徐北枳。
记起当初,自己被这个家伙拿饭食要挟,背那大袋钱囊。
心下有些替那个相貌粗野的叔叔打抱不平。
随即,心中叹息,这个小气鬼,到哪儿都不忘使唤别人做苦力。
亏得自己这些时日,还担忧他会不会没银子吃饱饭。
徐千秋笑问道:“我教你那套养气功夫,可曾落下?”
陶满武立即演示一番吐纳之法,没有丝毫差错。
徐千秋从她手上拿过小木漆盒,打趣道:
“这破玩意儿还不扔了?
你董叔叔,金山银山,你就算跟他要一个,比伱人还大的奇巧盒也不难。
我帮你丢了。”
徐千秋作势要丢出凉亭,陶满武可劲儿跳起,双手死死抱住他那只手臂。
于是,整个人滑稽地吊挂在那里。
青鸟眼神温暖,怜惜地摸了摸陶满武的脑袋。
她也不知为何,小丫头会对自己抱以亲近感。
这几日,陶满武一直黏糊在她身边。
只可惜,她爹是北莽边境留下城的城牧。
小姑娘的娘亲,也不幸死在奔丧途中。
青鸟望着向自家公子。
小姑娘无意间,瞥了一眼认识没多久的青衣姐姐。
徐千秋知晓她天赋异禀,能看穿人心。
也大概能猜到,青鸟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
但,他并未阻止。
看穿人心,小丫头松手。
转头,怔怔望着徐千秋,泪流满面。
那复杂至极的矛盾眼神,如同昂贵奇巧盒中的一张蜘蛛网。
密密麻麻,没有缝隙。
这眼神,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天真善良小女孩的眼眸中。
陶满武只是流泪,也不哭出声。
最后,将小盒子狠狠砸在徐千秋身上,跑出凉亭。
青鸟茫然望向公子。
徐千秋苦笑道:“她有看穿人心的本事。”
第四百二十二章 【徐渭熊领兵,千里救夫】
第433章 【徐渭熊领兵,千里救夫】
自知无意间酿下大错的青鸟,一脸悔恨,正要说话,徐千秋摆摆手。
将刹那枪重新藏入布囊中,平静道:
“本就没想骗她一辈子,早一天知道真相,她也早一天轻松。
不过,这种事情我自己说出口,也难。
被她自己识破,刚好。”
徐千秋站起身,将刹那还给青鸟,自嘲笑道:
“走了走了,咱们三人啊,就等着被提兵山追杀。”
说罢,握住徐北枳一臂,带着毫无异议的青鸟,一同往山下急速掠去。
徐北枳只觉得腾云驾雾。
提兵山。
小姑娘哭着跑开。
那些没敢远离凉亭的扈从见着这一幕,下意识便要杀下山去。
小丫头强行挤出笑脸,解释道,青衣姐姐跟熟人下山,她有些舍不得。
众人将信将疑,也不好询问什么。
只是,山主与那青衣女子有约,再战一场。
不曾想,竟就这么走了。
陶满武走了一段路程,就不让扈从跟随。
转头跑向凉亭。
见到那只乞巧盒,弯腰捡起,就要狠狠丢到山下。
可她抬起手,抬了半天,还是没能鼓起勇气将其丢掉。
又被自己的不争气给气哭了。
跑到亭子外,蹲下身,用小手挖了个坑,将盒子埋入其中。
擦去泪水,回到山上雅静小院子,爬上床,抱着瓷枕缩在角落,用棉被将自己藏起来。
偷偷哭泣……
下山后,前行不远距离,徐千秋骤然停下脚步。
前方,三千骑,严阵以待。
为首之人,正是提兵山山主,第五貉,指玄巅峰高手。
青鸟手中,刹那枪起,直指第五貉:“早死!”
这位提兵山山主自信一笑道:
“既然来了,便留下!”
徐千秋似笑非笑道:“山主便如此自信,能留下两个天象高手?”
此刻,他的境界亦是天象。
“你一身本事,加上王绣女儿的弧字枪,再加上暗中跟随那头巨大红袍怪物,还不足以活命。”
说罢,挥手间,暗中走出三名提兵山客卿。
第五貉哈哈大笑:“以王绣之女为婢女,你的身份,已呼之欲出,北凉新王徐千秋。
今日,我便以北凉新王的人头,血祭三军。
若非确认,你不过天象境,我还不敢放手一搏。
不过现在……”
话音落下,四面八方,七千骑兵围堵而来。
重重包围。
一万大军,成功合围。
与此同时,背对徐千秋的第五貉眼眸逐之中,泛红,泛紫。
气息快速运转。
自己竟败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衣小丫头手中,还被当作踏脚石,成就她人天象。
一生不曾受此屈辱的提兵山山主,如何能隐忍?
临别之际,自然要送北凉新王一份离别赠礼。
这位提兵山山主,以秘法,强行破境。
一脚踏指玄,一脚强行入天象。
强行破境,必有后遗症。
但,比起一颗北凉王的头颅,他赚大了。
三名盯梢客卿,与第五貉四周护法。
青鸟抬头看了一眼自家公子,见他并无指示,于是,也不着急。
怪异一幕,竟不慌不忙,似在等候第五貉成功破境。
一万铁骑,虎视眈眈。
知晓眼前之人便是北凉新王,战意更浓。
恨不得马上就能以其鲜血,洗礼自己手中兵刃。
忽地,天空惊雷起。
第五貉披头散发,伸出双臂,仰天大笑。
有一种举世无敌的自负。
已成功踏入天象伪境,但秘法尚未结束。
要对付三人联手,只有天象,可不够。
若能入陆地神仙伪境,方才算得上绰绰有余。
第五貉眨眼间,紫色双眸,变金眸。
天地骤然响惊雷,乌云密布。
第五貉气机汹涌,终于踏入陆地神仙伪境。
如此秘术,反噬极大。
而且极有可能,这一生就这么废了。
但,提兵山山主,似已下定了决心,眼前三人,必杀!
一炷香时间。
提兵山山主,暂时超凡入圣,成就地仙伪境。
徐千秋缓缓抬起右手。
变掌为爪。
第五貉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因为,眼前之人,江湖徐一指的境界,在不断攀升。
眨眼间,便已由天象入陆地神仙。
这才是真正上的陆地神仙,而非一般伪境。
而且,已攀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超越自己所能理解的无上境界。
提兵山山主第五貉,终于慌神了。
武榜果然不靠谱。
这哪里是第十!
分明是足以抗衡王仙芝的怪物!
陆地神仙?
也不准确。
武榜,垃圾!
红袍怪物,飘飘荡荡,来到第五貉身后,一嘴咬住其脖子,疯狂汲取他的修为。
徐千秋挥袖间,飞刀出,割下脑袋。
“区区伪境,也妄图前来劫杀,与麒麟真人一样,狂妄自负。”
反观那位草原军师,及天下第四,在没确定自己底细之前,都不会亲自现身。
一万铁骑,开始冲杀。
一行三人,且杀且退。
即便是陆地神仙,被大军团团包围,也是头疼。
而且,若数量达到一定极限,便是陆地神仙,也不是不能杀。
试问,北凉三十五万铁骑,谁人不惧?
此番提兵山之行,本为杀董卓。
既然老天有意庇护,让其多活几年。
那么,杀个提兵山山主,也不错。
一方大宗师,就此陨落。
北莽再减一员猛将。
“北莽之行已近尾声,那位传说中的小妈,虽没能见上面,但总归礼要送到。
希望伱老人家喜欢。
这份礼,还不算大。
真正的大礼,还在后面。”
徐千秋喃喃自语。
红袍怪物吸收了第五貉的修为,修为扶摇直上,已达指玄巅峰。
距离天象,只临脚一步。
进入边境。
数万难民,沿着驿路两边,开始疯狂流徙。
这其中,不乏鲜衣,怒马,豪车。
北莽几线驿路,按律不准军马以外之人踏足,违者立斩不待。
但如今,成千上万人,怆惶而逃,因此即便是仓皇逃难,人流巨大,哪里还顾得上这些。
徐北枳所在的马车,逆流而下,身后不断有从他处疾驰赶至的军镇铁骑,迅猛南下。
徐北枳打探消息,得知答案,他愈发瞠目结舌。
在黄宋濮已亲率九万精骑,与北凉军对峙的前提下,一支北凉铁骑,仍直接杀穿了紧急布置而起的防线。
径直往南朝京府刺去。
势如破竹,锋芒无限。
视三位大将军如无物。
视两位持节令如摆设。
这是打算将南朝庙堂的文武百官,一窝端啊!
此番北凉来犯,究竟何人领军,竟如此气魄!
目前为止,这支骑兵数目尚未确定的骑军。
只知,一律白马,白甲。
北凉大雪龙骑!
第四百二十二章 【徐渭熊领兵,千里救夫】
第433章 【徐渭熊领兵,千里救夫】
自知无意间酿下大错的青鸟,一脸悔恨,正要说话,徐千秋摆摆手。
将刹那枪重新藏入布囊中,平静道:
“本就没想骗她一辈子,早一天知道真相,她也早一天轻松。
不过,这种事情我自己说出口,也难。
被她自己识破,刚好。”
徐千秋站起身,将刹那还给青鸟,自嘲笑道:
“走了走了,咱们三人啊,就等着被提兵山追杀。”
说罢,握住徐北枳一臂,带着毫无异议的青鸟,一同往山下急速掠去。
徐北枳只觉得腾云驾雾。
提兵山。
小姑娘哭着跑开。
那些没敢远离凉亭的扈从见着这一幕,下意识便要杀下山去。
小丫头强行挤出笑脸,解释道,青衣姐姐跟熟人下山,她有些舍不得。
众人将信将疑,也不好询问什么。
只是,山主与那青衣女子有约,再战一场。
不曾想,竟就这么走了。
陶满武走了一段路程,就不让扈从跟随。
转头跑向凉亭。
见到那只乞巧盒,弯腰捡起,就要狠狠丢到山下。
可她抬起手,抬了半天,还是没能鼓起勇气将其丢掉。
又被自己的不争气给气哭了。
跑到亭子外,蹲下身,用小手挖了个坑,将盒子埋入其中。
擦去泪水,回到山上雅静小院子,爬上床,抱着瓷枕缩在角落,用棉被将自己藏起来。
偷偷哭泣……
下山后,前行不远距离,徐千秋骤然停下脚步。
前方,三千骑,严阵以待。
为首之人,正是提兵山山主,第五貉,指玄巅峰高手。
青鸟手中,刹那枪起,直指第五貉:“早死!”
这位提兵山山主自信一笑道:
“既然来了,便留下!”
徐千秋似笑非笑道:“山主便如此自信,能留下两个天象高手?”
此刻,他的境界亦是天象。
“你一身本事,加上王绣女儿的弧字枪,再加上暗中跟随那头巨大红袍怪物,还不足以活命。”
说罢,挥手间,暗中走出三名提兵山客卿。
第五貉哈哈大笑:“以王绣之女为婢女,你的身份,已呼之欲出,北凉新王徐千秋。
今日,我便以北凉新王的人头,血祭三军。
若非确认,你不过天象境,我还不敢放手一搏。
不过现在……”
话音落下,四面八方,七千骑兵围堵而来。
重重包围。
一万大军,成功合围。
与此同时,背对徐千秋的第五貉眼眸逐之中,泛红,泛紫。
气息快速运转。
自己竟败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衣小丫头手中,还被当作踏脚石,成就她人天象。
一生不曾受此屈辱的提兵山山主,如何能隐忍?
临别之际,自然要送北凉新王一份离别赠礼。
这位提兵山山主,以秘法,强行破境。
一脚踏指玄,一脚强行入天象。
强行破境,必有后遗症。
但,比起一颗北凉王的头颅,他赚大了。
三名盯梢客卿,与第五貉四周护法。
青鸟抬头看了一眼自家公子,见他并无指示,于是,也不着急。
怪异一幕,竟不慌不忙,似在等候第五貉成功破境。
一万铁骑,虎视眈眈。
知晓眼前之人便是北凉新王,战意更浓。
恨不得马上就能以其鲜血,洗礼自己手中兵刃。
忽地,天空惊雷起。
第五貉披头散发,伸出双臂,仰天大笑。
有一种举世无敌的自负。
已成功踏入天象伪境,但秘法尚未结束。
要对付三人联手,只有天象,可不够。
若能入陆地神仙伪境,方才算得上绰绰有余。
第五貉眨眼间,紫色双眸,变金眸。
天地骤然响惊雷,乌云密布。
第五貉气机汹涌,终于踏入陆地神仙伪境。
如此秘术,反噬极大。
而且极有可能,这一生就这么废了。
但,提兵山山主,似已下定了决心,眼前三人,必杀!
一炷香时间。
提兵山山主,暂时超凡入圣,成就地仙伪境。
徐千秋缓缓抬起右手。
变掌为爪。
第五貉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
因为,眼前之人,江湖徐一指的境界,在不断攀升。
眨眼间,便已由天象入陆地神仙。
这才是真正上的陆地神仙,而非一般伪境。
而且,已攀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超越自己所能理解的无上境界。
提兵山山主第五貉,终于慌神了。
武榜果然不靠谱。
这哪里是第十!
分明是足以抗衡王仙芝的怪物!
陆地神仙?
也不准确。
武榜,垃圾!
红袍怪物,飘飘荡荡,来到第五貉身后,一嘴咬住其脖子,疯狂汲取他的修为。
徐千秋挥袖间,飞刀出,割下脑袋。
“区区伪境,也妄图前来劫杀,与麒麟真人一样,狂妄自负。”
反观那位草原军师,及天下第四,在没确定自己底细之前,都不会亲自现身。
一万铁骑,开始冲杀。
一行三人,且杀且退。
即便是陆地神仙,被大军团团包围,也是头疼。
而且,若数量达到一定极限,便是陆地神仙,也不是不能杀。
试问,北凉三十五万铁骑,谁人不惧?
此番提兵山之行,本为杀董卓。
既然老天有意庇护,让其多活几年。
那么,杀个提兵山山主,也不错。
一方大宗师,就此陨落。
北莽再减一员猛将。
“北莽之行已近尾声,那位传说中的小妈,虽没能见上面,但总归礼要送到。
希望伱老人家喜欢。
这份礼,还不算大。
真正的大礼,还在后面。”
徐千秋喃喃自语。
红袍怪物吸收了第五貉的修为,修为扶摇直上,已达指玄巅峰。
距离天象,只临脚一步。
进入边境。
数万难民,沿着驿路两边,开始疯狂流徙。
这其中,不乏鲜衣,怒马,豪车。
北莽几线驿路,按律不准军马以外之人踏足,违者立斩不待。
但如今,成千上万人,怆惶而逃,因此即便是仓皇逃难,人流巨大,哪里还顾得上这些。
徐北枳所在的马车,逆流而下,身后不断有从他处疾驰赶至的军镇铁骑,迅猛南下。
徐北枳打探消息,得知答案,他愈发瞠目结舌。
在黄宋濮已亲率九万精骑,与北凉军对峙的前提下,一支北凉铁骑,仍直接杀穿了紧急布置而起的防线。
径直往南朝京府刺去。
势如破竹,锋芒无限。
视三位大将军如无物。
视两位持节令如摆设。
这是打算将南朝庙堂的文武百官,一窝端啊!
此番北凉来犯,究竟何人领军,竟如此气魄!
目前为止,这支骑兵数目尚未确定的骑军。
只知,一律白马,白甲。
北凉大雪龙骑!
第四百二十三章 【徐渭熊,率军千里】
第434章 【徐渭熊,率军千里】
北莽南朝,偏南。
百姓们已顾不上那些个将军们,对大雪龙骑来袭,是否算无遗策,是否胸有成竹。
他们也不关心,这场千里奔袭战,最终能否用无数尸体,将那股战力超绝的北凉王牌铁骑堆死。
现下,他们感到恐惧。
听说,那帮北凉蛮子的马蹄,只要入了城,便一定会屠城。
一座城,屠杀殆尽。
草原野草,春分吹又生。
但今年,也要一把大火将其烧成灰。
这骨子狠劲儿,着实骇人。
听说,屠城时,北凉刀这般锋利的兵器,砍头,都砍出了褶子。
一万龙象军,便已那般凶悍。
瓦筑,君子馆,足足三万人马,根本不够人家一万龙象军塞牙缝。
如今来袭的,可是徐人屠的三万亲军。
大雪龙骑。
北莽新人,自然毫无体会。
但众多老人,特别是春秋遗民,听闻这个名字,后背莫名有股寒意,直窜天灵盖。
之前,谁他娘信誓旦旦说,北莽铁骑只要愿意南下开战,一定能把北凉三十万甲士尸体,填满甘凉河套,堆成一座史无前例的巨大京观?
哪个龟儿子,再敢这么忽悠咱们,非一拳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
边境。
徐北枳提起帘子,给徐千秋笑着介绍窗外一支,表情异常凝重的骑军:
“这是黄岘镇的兵马,统兵的将军,姓顾名落。
是龙腰州持节令的女婿。
平时眼高于顶,看谁都不顺眼。
如今却这般凝重,如临大敌。
看来,是真给你们打怕了。
骑卒这幅表情,与慷慨赴死差不多。
前些年,但凡提及北凉军,这些人可都是,斜眼撇嘴,不屑一顾。
今日,终于是知道怕了。”
徐千秋平淡道:“更害怕的,还在后面。”
徐北枳哈哈一笑,好奇问道:
“近些时日,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消息,迅速席卷整个北莽草原。
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千里送情书。
以你们北凉三十五万铁骑为聘礼,迎娶女帝做你的小妈。
这件事,可是真的?”
徐千秋皱眉道:
“到了北凉,伱嘴上别总是挂着你们北凉,如何如何。
北凉之人,人心齐,但极为排外。
军旅,官场,亦是如此。
这种习性,利弊不说,但你要悠着点。
万一被人揍了,北凉王府可不会帮你打群架。”
徐北枳点头道:“放心,我自有计较。”
徐千秋这才回答他方才所问:
“情书是假,聘书是真。
动了不少暗棋,终于人不知,鬼不觉,将聘书放到了女帝御座之上。
待她第二日批改奏折时,自然惊喜异常。
一纸聘书,偌大蛛网,却如入无人之地,光明正大进了御书房,放在了御桌之上。
只是不曾想,女帝见此,并未生气,反而给徐骁回了信。
也不知,徐骁收到回信,作何感想。”
徐北枳哈哈大笑道:“只怕人屠也要大吃一惊。
毕竟,那聘书是你带父所写。
本意,气一气那女帝。
不曾想,她非但未曾动怒,反而回了信。”
说罢,又望了一眼车窗之外,自言自语道:
“大雪龙骑,不会真要一鼓作气,打到北莽南朝庙堂去?
这得是吃了几万斤熊心豹子胆啊,不知,何人带兵?
这不像袁左宗的风格啊。”
徐北枳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
“你有没有发现,北凉有点像柔然山,南麓田地?”
徐千秋问道:“你的意思,北凉青黄不接?”
徐北枳慢慢说道:
“北凉王六位义子,陈芝豹不用说,放在任何地方,皆足以裂土封王。
以他的才略,另起炉灶,也绰绰有余。
袁左宗嘛,当之无愧的将才,独当一面,肯定不难。
领几万精兵,便可轻松摧城拔寨。
但,统帅全局,却有些难了。
齐当国,冲锋陷阵,扛徐字王旗,为一员猛将,却也不过一莽夫而已。
叶熙真,擅长阳谋,被誉为下一任阳才赵长陵。
但说到底,仍是幕后摇羽扇的谋士,需依附于人。
姚简,是一位熟谙偏门的风水师,一向与世无争,更不用去说。
褚禄山的话……”
徐千秋笑道:“你身居北莽腹地,对北凉之事,倒是了如指掌,头头是道。
不过,你此番倒是看走眼了。
徐骁六位义子中,唯有禄球儿,勉强能与陈芝豹并肩。
也只有他,是真正的全才。
只要他会的,皆是精通。
我师父李义山,因为赵长陵掩盖,故而名声不显。
这与褚球儿与陈芝豹的情况,也差不多。
若非如此,我也不会重用他。
就他干的那些事儿,十个脑袋都不够我砍的。
不过,自从跟了我,倒是收敛了,不再祸害北凉自己人。”
徐北枳继续说道:
“韦甫诚,典雄畜,宁峨眉,这批青壮将领,比起陈芝豹,差距还是很大。
只是,我颇有好奇,这些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你的嫡系。
除去陈芝豹和褚禄山,北凉之中,能与董卓抗衡的惊艳武将,找不出第三位了。”
闻言,徐千秋笑而不语。
徐北枳问道:“难道,还有谁藏着掖着?”
徐千秋笑道:“你忘了我二姐?”
徐北枳将信将疑,说道:
“你也知道,纸上谈兵,与亲身带兵,这是两回事。”
见他笑而不语,徐北枳何等聪明,当即触类旁通,立即猜出真相,苦涩道:
“我知道了,此番率领大雪龙骑孤军深入的,便是她了。
如此统兵之才,确实难得,一路打得北莽大军顾头不顾尾,节节败退。
只是,若她能活着回北凉,我就服气。”
徐千秋长呼一口气,眉头舒展,闭眼靠着车壁,笑道:
“只要我还活着,她就死不了。
届时,必让你心服口服。
我二姐,在十四岁之前,便已记住北莽全部军镇,戊堡,部落,村庄,驿站,烽火台。”
徐北枳心中快速推敲,然后使劲摇头,觉得不可能,憋了很久,才问道:
“为什么?”
徐千秋揉了揉脸,轻声道:
“小时候,她与我大姐,打过一个赌。
二姐说,她一定会在三十岁之前,带兵杀到南京府。
两人的赌注分别是,一本兵书,一盒胭脂,还有……一个弟弟。”
第四百二十三章 【徐渭熊,率军千里】
第434章 【徐渭熊,率军千里】
北莽南朝,偏南。
百姓们已顾不上那些个将军们,对大雪龙骑来袭,是否算无遗策,是否胸有成竹。
他们也不关心,这场千里奔袭战,最终能否用无数尸体,将那股战力超绝的北凉王牌铁骑堆死。
现下,他们感到恐惧。
听说,那帮北凉蛮子的马蹄,只要入了城,便一定会屠城。
一座城,屠杀殆尽。
草原野草,春分吹又生。
但今年,也要一把大火将其烧成灰。
这骨子狠劲儿,着实骇人。
听说,屠城时,北凉刀这般锋利的兵器,砍头,都砍出了褶子。
一万龙象军,便已那般凶悍。
瓦筑,君子馆,足足三万人马,根本不够人家一万龙象军塞牙缝。
如今来袭的,可是徐人屠的三万亲军。
大雪龙骑。
北莽新人,自然毫无体会。
但众多老人,特别是春秋遗民,听闻这个名字,后背莫名有股寒意,直窜天灵盖。
之前,谁他娘信誓旦旦说,北莽铁骑只要愿意南下开战,一定能把北凉三十万甲士尸体,填满甘凉河套,堆成一座史无前例的巨大京观?
哪个龟儿子,再敢这么忽悠咱们,非一拳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
边境。
徐北枳提起帘子,给徐千秋笑着介绍窗外一支,表情异常凝重的骑军:
“这是黄岘镇的兵马,统兵的将军,姓顾名落。
是龙腰州持节令的女婿。
平时眼高于顶,看谁都不顺眼。
如今却这般凝重,如临大敌。
看来,是真给你们打怕了。
骑卒这幅表情,与慷慨赴死差不多。
前些年,但凡提及北凉军,这些人可都是,斜眼撇嘴,不屑一顾。
今日,终于是知道怕了。”
徐千秋平淡道:“更害怕的,还在后面。”
徐北枳哈哈一笑,好奇问道:
“近些时日,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消息,迅速席卷整个北莽草原。
北凉新王,孤身入北莽,千里送情书。
以你们北凉三十五万铁骑为聘礼,迎娶女帝做你的小妈。
这件事,可是真的?”
徐千秋皱眉道:
“到了北凉,伱嘴上别总是挂着你们北凉,如何如何。
北凉之人,人心齐,但极为排外。
军旅,官场,亦是如此。
这种习性,利弊不说,但你要悠着点。
万一被人揍了,北凉王府可不会帮你打群架。”
徐北枳点头道:“放心,我自有计较。”
徐千秋这才回答他方才所问:
“情书是假,聘书是真。
动了不少暗棋,终于人不知,鬼不觉,将聘书放到了女帝御座之上。
待她第二日批改奏折时,自然惊喜异常。
一纸聘书,偌大蛛网,却如入无人之地,光明正大进了御书房,放在了御桌之上。
只是不曾想,女帝见此,并未生气,反而给徐骁回了信。
也不知,徐骁收到回信,作何感想。”
徐北枳哈哈大笑道:“只怕人屠也要大吃一惊。
毕竟,那聘书是你带父所写。
本意,气一气那女帝。
不曾想,她非但未曾动怒,反而回了信。”
说罢,又望了一眼车窗之外,自言自语道:
“大雪龙骑,不会真要一鼓作气,打到北莽南朝庙堂去?
这得是吃了几万斤熊心豹子胆啊,不知,何人带兵?
这不像袁左宗的风格啊。”
徐北枳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
“你有没有发现,北凉有点像柔然山,南麓田地?”
徐千秋问道:“你的意思,北凉青黄不接?”
徐北枳慢慢说道:
“北凉王六位义子,陈芝豹不用说,放在任何地方,皆足以裂土封王。
以他的才略,另起炉灶,也绰绰有余。
袁左宗嘛,当之无愧的将才,独当一面,肯定不难。
领几万精兵,便可轻松摧城拔寨。
但,统帅全局,却有些难了。
齐当国,冲锋陷阵,扛徐字王旗,为一员猛将,却也不过一莽夫而已。
叶熙真,擅长阳谋,被誉为下一任阳才赵长陵。
但说到底,仍是幕后摇羽扇的谋士,需依附于人。
姚简,是一位熟谙偏门的风水师,一向与世无争,更不用去说。
褚禄山的话……”
徐千秋笑道:“你身居北莽腹地,对北凉之事,倒是了如指掌,头头是道。
不过,你此番倒是看走眼了。
徐骁六位义子中,唯有禄球儿,勉强能与陈芝豹并肩。
也只有他,是真正的全才。
只要他会的,皆是精通。
我师父李义山,因为赵长陵掩盖,故而名声不显。
这与褚球儿与陈芝豹的情况,也差不多。
若非如此,我也不会重用他。
就他干的那些事儿,十个脑袋都不够我砍的。
不过,自从跟了我,倒是收敛了,不再祸害北凉自己人。”
徐北枳继续说道:
“韦甫诚,典雄畜,宁峨眉,这批青壮将领,比起陈芝豹,差距还是很大。
只是,我颇有好奇,这些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你的嫡系。
除去陈芝豹和褚禄山,北凉之中,能与董卓抗衡的惊艳武将,找不出第三位了。”
闻言,徐千秋笑而不语。
徐北枳问道:“难道,还有谁藏着掖着?”
徐千秋笑道:“你忘了我二姐?”
徐北枳将信将疑,说道:
“你也知道,纸上谈兵,与亲身带兵,这是两回事。”
见他笑而不语,徐北枳何等聪明,当即触类旁通,立即猜出真相,苦涩道:
“我知道了,此番率领大雪龙骑孤军深入的,便是她了。
如此统兵之才,确实难得,一路打得北莽大军顾头不顾尾,节节败退。
只是,若她能活着回北凉,我就服气。”
徐千秋长呼一口气,眉头舒展,闭眼靠着车壁,笑道:
“只要我还活着,她就死不了。
届时,必让你心服口服。
我二姐,在十四岁之前,便已记住北莽全部军镇,戊堡,部落,村庄,驿站,烽火台。”
徐北枳心中快速推敲,然后使劲摇头,觉得不可能,憋了很久,才问道:
“为什么?”
徐千秋揉了揉脸,轻声道:
“小时候,她与我大姐,打过一个赌。
二姐说,她一定会在三十岁之前,带兵杀到南京府。
两人的赌注分别是,一本兵书,一盒胭脂,还有……一个弟弟。”
第四百二十四章 【徐渭熊,屠北莽都城】
第435章 【徐渭熊,屠北莽都城】
徐北枳嗤鼻一声道:
“军情大事,岂能儿戏!
龙象军的行军路线,是经过兵法大家精确计算过的,以军队损伤,搏取全局之势。
若我盘算无差,龙象军的突袭,应该是你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争取时间。
至于你的暗棋计划,我苦思三日,始终无果。
我收回方才所言,能与陈芝豹匹敌的,你算一个。
不过,大雪龙骑,千里奔袭,目标直指南朝宫廷,伱二姐意欲何为?
将南朝都城高官一网打尽?”
徐千秋调侃道:
“你有胆子,下次见着了她,自己问去。
反正我是不敢。”
徐北枳愣了一下道:
“你敢去弱水,敢杀第五貉,敢杀麒麟国师分身,竟不敢见你二姐?”
徐千秋唉声叹气,有些头疼。
初知他习武,见面不说话,提剑便砍。
如今,又瞒着她孤身入北莽,绕了一个大圆。
陆地神仙了不起,天下第十了不起,照样被她拿剑追着砍?
那个女人,可强势着呢。
大雪龙骑,一万铁骑,深入腹地。
一路闯来,如庖丁解牛,绕过诸多军镇险隘,在北莽版图上,以最快速度,撕扯出一条绝佳曲线。
速度之快,战力之强,目标之明确,超乎北莽所有人的想象极限。
这是,将大部队打出了特种战的味道。
闪电战,游击战。
如此战术,不知点灯熬油多少个日夜,徐千秋终于将此战术传授于二姐徐渭熊。
除此之外,在徐千秋手下,还有一支特战队。
皆是三品到二品。
十人一组,各有所长。
此番大雪龙骑横扫北莽草原,特战队功不可没。
所到之处,所向披靡。
刺探情报,刺杀敌军首领,烧毁粮草,无所不利。
暗中,再有天下第一楼情报网辅助。
这些特战队,共计一千人。
所发挥出来的威力,却胜过一万人。
大雪龙骑特战队,训练一直都是秘密进行。
便是北凉王府之中,也唯有少数几人知晓。
徐骁,徐渭熊,李义山,禄球儿,仅此而已。
近日接连几战,大雪龙骑及大雪龙骑特战队,再次扬名天下。
令人闻风丧胆。
得知大雪龙骑特战队一事,兵仙陈芝豹,大将军顾海棠,皆沉默许久。
这是一种全新的战法。
突袭战,闪电战。
分分合合,虚虚实实,让人无法摸清脉搏。
此时。
大雪龙骑为首之人,披甲而不戴头盔。
徐渭熊视野中,已出现那座北莽南朝最大城池的雄伟轮廓。
身后九千大雪龙骑,眼神之中,都透着疯狂炙热的崇拜。
从来不知道,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
一路杀来,犹如进入自家后花园。
遇上毫无还手之力的,不听话孩子,就狠狠收拾一顿。
每次接触战之前,都如她所说,会在何时,何地,与多少兵马交锋。
绕过了全部硬骨头。
以大雪龙骑雄甲天下的威力,收拾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一路北上,轻而易举。
不过,接下来转身南下才是硬仗!
但,老子特么连南京府的城门都瞧见了,还怕你们这群孙子?
为首之人,那女子容颜,算不上什么倾国倾城,只是英武非凡。
气质之中,绝无半点妩媚娇柔。
有的,只是狠辣和铁血。
在她身旁,一白马背上,一倒骑白马的年轻道士,正打着瞌睡。
迷迷糊糊间,鼻孔还能吹起泡泡。
但,八千大雪龙骑,傲气如他们,却无一人敢小觑那鼻孔吹泡泡的道士。
你见过攻城略地时,随手一掌,便将坚不可摧的城墙摧毁的道士?
他们见过!
直到,他们知道那人身份。
便是武当那位,一剑斩去离阳王朝九朵气运莲之人,再看他,眼神之中,突然多了几分敬重,以及亲近之感。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早看离阳王朝不爽了。
而且,这道士也算得上自己人。
当年世子殿下抢亲之举,如今看来,倒成了一桩美谈。
那些个崇拜眼神,唯有骑牛的道士自己心里清楚,宝宝苦,但宝宝不说。
如今回想起来,洪洗象终于明白。
原来,多年前,那年纪轻轻,却负手而立的家伙,随口说的一句:
“找姐夫,就是为了冲锋陷阵用的,如果死了,大不了再找一个。”
如今想来,竟是真的。
而并非是开玩笑。
徐渭熊下马后,从怀中掏出一本
泛黄书籍,点燃火褶子,烧去成灰。
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抓起一把泥沙,轻轻扬起,嘴唇微动,然后默默上马。
挥手,喝道:
“火箭,准备!”
八千大雪龙骑,人手一张弓弩。
八千弓弩。
挽弓。
搭箭。
点火。
八千人,八千弓,整齐划一,毫无瑕疵。
这,便是大雪龙骑。
“放!”
“准备!”
“放!”
“再放!”
一道道口令,宛如一句句杀神之音。
漫天箭雨,熊熊大火。
瞬间蔓延南京府。
南京府,便是北莽南朝的首都。
一时间,大火全城。
哭声,逃跑声,慌乱声,声身绝耳。
八千大雪龙骑,每人十支箭。
一气呵成,整齐划一。
挽弓,搭箭,毫无错乱。
便是收起弓弩的速度节奏,也丝毫不差。
为首之人,戴上头盔,再度发号施令。
“拔刀!”
八千北凉刀,刹那出鞘。
连成一片,雪亮,嗜血。
“破城,杀!”
这一日,南京府大火通天。
人头滚滚。
南朝高官,无一幸免。
斩尽杀绝。
屠城!
时隔二十年,大雪龙骑,再次以鲜血昭告天下。
破国灭都,历史不可忘!
大雪龙骑,还是大雪龙骑。
人,还在。
刀,也还在!
大雪龙骑,天下无双。
破国灭都,本就是大雪龙骑常做之事。
二十年前可以,今天,一样可以。
辱我北凉者,虽远必诛!
杀无赦!
屠城,也不是第一次。
战报出,天下惊。
无数人瑟瑟发抖。
他们,似乎又看到了另外一个人屠的崛起。
这是北凉正式第一战。
也是宣告天下的一战。
是北凉新王上任后,所策划的第一战。
即日起,北凉新王,正式继位。
借此,通告天下!
第四百二十四章 【徐渭熊,屠北莽都城】
第435章 【徐渭熊,屠北莽都城】
徐北枳嗤鼻一声道:
“军情大事,岂能儿戏!
龙象军的行军路线,是经过兵法大家精确计算过的,以军队损伤,搏取全局之势。
若我盘算无差,龙象军的突袭,应该是你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争取时间。
至于你的暗棋计划,我苦思三日,始终无果。
我收回方才所言,能与陈芝豹匹敌的,你算一个。
不过,大雪龙骑,千里奔袭,目标直指南朝宫廷,伱二姐意欲何为?
将南朝都城高官一网打尽?”
徐千秋调侃道:
“你有胆子,下次见着了她,自己问去。
反正我是不敢。”
徐北枳愣了一下道:
“你敢去弱水,敢杀第五貉,敢杀麒麟国师分身,竟不敢见你二姐?”
徐千秋唉声叹气,有些头疼。
初知他习武,见面不说话,提剑便砍。
如今,又瞒着她孤身入北莽,绕了一个大圆。
陆地神仙了不起,天下第十了不起,照样被她拿剑追着砍?
那个女人,可强势着呢。
大雪龙骑,一万铁骑,深入腹地。
一路闯来,如庖丁解牛,绕过诸多军镇险隘,在北莽版图上,以最快速度,撕扯出一条绝佳曲线。
速度之快,战力之强,目标之明确,超乎北莽所有人的想象极限。
这是,将大部队打出了特种战的味道。
闪电战,游击战。
如此战术,不知点灯熬油多少个日夜,徐千秋终于将此战术传授于二姐徐渭熊。
除此之外,在徐千秋手下,还有一支特战队。
皆是三品到二品。
十人一组,各有所长。
此番大雪龙骑横扫北莽草原,特战队功不可没。
所到之处,所向披靡。
刺探情报,刺杀敌军首领,烧毁粮草,无所不利。
暗中,再有天下第一楼情报网辅助。
这些特战队,共计一千人。
所发挥出来的威力,却胜过一万人。
大雪龙骑特战队,训练一直都是秘密进行。
便是北凉王府之中,也唯有少数几人知晓。
徐骁,徐渭熊,李义山,禄球儿,仅此而已。
近日接连几战,大雪龙骑及大雪龙骑特战队,再次扬名天下。
令人闻风丧胆。
得知大雪龙骑特战队一事,兵仙陈芝豹,大将军顾海棠,皆沉默许久。
这是一种全新的战法。
突袭战,闪电战。
分分合合,虚虚实实,让人无法摸清脉搏。
此时。
大雪龙骑为首之人,披甲而不戴头盔。
徐渭熊视野中,已出现那座北莽南朝最大城池的雄伟轮廓。
身后九千大雪龙骑,眼神之中,都透着疯狂炙热的崇拜。
从来不知道,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
一路杀来,犹如进入自家后花园。
遇上毫无还手之力的,不听话孩子,就狠狠收拾一顿。
每次接触战之前,都如她所说,会在何时,何地,与多少兵马交锋。
绕过了全部硬骨头。
以大雪龙骑雄甲天下的威力,收拾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一路北上,轻而易举。
不过,接下来转身南下才是硬仗!
但,老子特么连南京府的城门都瞧见了,还怕你们这群孙子?
为首之人,那女子容颜,算不上什么倾国倾城,只是英武非凡。
气质之中,绝无半点妩媚娇柔。
有的,只是狠辣和铁血。
在她身旁,一白马背上,一倒骑白马的年轻道士,正打着瞌睡。
迷迷糊糊间,鼻孔还能吹起泡泡。
但,八千大雪龙骑,傲气如他们,却无一人敢小觑那鼻孔吹泡泡的道士。
你见过攻城略地时,随手一掌,便将坚不可摧的城墙摧毁的道士?
他们见过!
直到,他们知道那人身份。
便是武当那位,一剑斩去离阳王朝九朵气运莲之人,再看他,眼神之中,突然多了几分敬重,以及亲近之感。
北凉三十五万铁骑,早看离阳王朝不爽了。
而且,这道士也算得上自己人。
当年世子殿下抢亲之举,如今看来,倒成了一桩美谈。
那些个崇拜眼神,唯有骑牛的道士自己心里清楚,宝宝苦,但宝宝不说。
如今回想起来,洪洗象终于明白。
原来,多年前,那年纪轻轻,却负手而立的家伙,随口说的一句:
“找姐夫,就是为了冲锋陷阵用的,如果死了,大不了再找一个。”
如今想来,竟是真的。
而并非是开玩笑。
徐渭熊下马后,从怀中掏出一本
泛黄书籍,点燃火褶子,烧去成灰。
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抓起一把泥沙,轻轻扬起,嘴唇微动,然后默默上马。
挥手,喝道:
“火箭,准备!”
八千大雪龙骑,人手一张弓弩。
八千弓弩。
挽弓。
搭箭。
点火。
八千人,八千弓,整齐划一,毫无瑕疵。
这,便是大雪龙骑。
“放!”
“准备!”
“放!”
“再放!”
一道道口令,宛如一句句杀神之音。
漫天箭雨,熊熊大火。
瞬间蔓延南京府。
南京府,便是北莽南朝的首都。
一时间,大火全城。
哭声,逃跑声,慌乱声,声身绝耳。
八千大雪龙骑,每人十支箭。
一气呵成,整齐划一。
挽弓,搭箭,毫无错乱。
便是收起弓弩的速度节奏,也丝毫不差。
为首之人,戴上头盔,再度发号施令。
“拔刀!”
八千北凉刀,刹那出鞘。
连成一片,雪亮,嗜血。
“破城,杀!”
这一日,南京府大火通天。
人头滚滚。
南朝高官,无一幸免。
斩尽杀绝。
屠城!
时隔二十年,大雪龙骑,再次以鲜血昭告天下。
破国灭都,历史不可忘!
大雪龙骑,还是大雪龙骑。
人,还在。
刀,也还在!
大雪龙骑,天下无双。
破国灭都,本就是大雪龙骑常做之事。
二十年前可以,今天,一样可以。
辱我北凉者,虽远必诛!
杀无赦!
屠城,也不是第一次。
战报出,天下惊。
无数人瑟瑟发抖。
他们,似乎又看到了另外一个人屠的崛起。
这是北凉正式第一战。
也是宣告天下的一战。
是北凉新王上任后,所策划的第一战。
即日起,北凉新王,正式继位。
借此,通告天下!
第四百二十五章 【冰原之战,一夜白头】
第436章 【冰原之战,一夜白头】
在一名笼罩与黑袍之中的男子带领下,徐千秋乘马车进入茂隆军镇。
那沉默寡言的男子,亲自做马夫。
城中步步戒严。
巡城甲士见到男子的令牌后,俱是肃然站定。
将军令!
偌大北凉,整整三十五万铁骑
将军令,总计九枚。
大将军的六位义子,各有一枚。
其余三枚,不知持在谁人之手。
徐千秋认得那枚将军令,自然也就认得马夫的身份。
此人只有一个称号,丑。
徐骁的地支死士之一。
春秋之战,妃子坟一战,活下来的,其实不止袁左宗一人。
还有这名死士。
他所杀之人,不比白熊,袁左宗少。
徐千秋并未显露身份,并未下榻于茂隆军镇的将军府邸。
而只是挑了一座僻静客栈,安静入住。
客栈掌柜,伙计,皆早已逃命。
不过,有青鸟在身边,自然轮不到他动手。
青鸟就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徐千秋打算在这里多住几天,死士丑自然不会有异议。
这名铁石心肠的死士,对徐千秋还算尊敬。
他是极少数跟在徐骁身边,一步步见证徐千秋成长起来的人。
自然也明白,北凉新王的真实才学,外人所见,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六岁入北凉军,八岁开始暗中掌权。
于客栈之中,徐千秋闭关了几日。
极北冰原的消息,陆陆续续传来。
拓跋菩萨,已入冰原。
闭关多日,久不见人。
青鸟每日守候于屋外。
实际上,屋内空无一人。
徐千秋早已暗中离去。
看似离去,实则暗中返回。
草原军神?
这位菩萨可并非易与之辈,警觉着呢。
任何风吹草动,都难以逃过他的耳目。
三日后。
极北冰原,传来噩耗。
有高手相争,大打出手,天崩地裂。
极北冰原,从中裂开,发生崩塌。
洪水倾泻而来。
北莽多个军镇,毁于一旦。
洪川所至,奔腾不息,无人能挡。
待消息确实后,举国震惊。
离阳,北凉,北莽,无数目光,尽数投向极北冰原。
谁也没注意到,如此万众瞩目之际,所有目光投向极北冰原,天下第一楼又开始在暗中行动了。
消息已确实。
交战之人:草原军神拓跋菩萨,江湖徐一指,天下第一魔头洛阳。
徐一指联手魔头洛阳,围杀拓跋菩萨。
此一战,如天人之战,双方皆大打出手。
此一战,声势浩大,远胜武帝城之战。
可谓天崩地裂,三川逆流。
可惜,其中详情却无人得知。
修为稍弱一些,胆子却大之人,尚未靠近,便已被天地之力绞杀。
三人一战,动用了天地之力。
这时,天下强者纷纷侧目。
两位陆地神仙,一位天象巅峰。
全力出手。
为何……
天门不开?
消息一出,江湖动荡。
这是否意味着,从此无法飞升?
之前那些,隐居于山林的老不死,终于开始慌了。
那些个老乌龟,之前不愿飞升,那是因为随时可以飞升。
可如今,天门已封,不再打开。
其中后果,谁人能接受。
刚出江湖的毛头小子,自然无碍。
可那些老不死,如何能接受?
一时间,天下武林,人心惶惶。
天门,到底发生了什么?
江湖徐一指,草原军神拓跋菩萨,天下第一魔头洛阳,三人全力一战,天门没有不开的道理。
这世道,终于要变天了。
仙界。
不少仙人,齐聚天门,七嘴八舌。
众仙人合力,天门依旧无法打开。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放纵人间不断成长,不过是养猪流而已。
待气运浓郁,再行掠夺之举。
可如今,天门被封闭,该如何是好?
人间的气运,那可是极为诱人的宝贝。
众仙怎可轻易放弃。
可,一再合力攻击天门,却依旧无法打开。
而且,众仙之力,攻击于天门之上,似乎被某种神秘力量所吸收。
而且,那股力量,正不断壮大。
这让众仙愈发捉摸不定。
下界,似乎发生了大战……
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
天崩地裂,山河破碎。
冰原融化,大战方止。
三人却从众人视线之中消失不见。
青鸟守护七日,房间终于打开。
看着公子一头白发,青鸟直直愣在原地,满眼心疼。
“公子……”
拓跋菩萨竟如此之强?
知她担忧,徐千秋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刮了一下鼻梁,宽慰道:
“放心,无碍,白发并未是因为拓跋菩萨。”
“那公子这是为何?”
徐千秋讪讪一笑道,并未回答。
心里暗道:为了救洛阳。
替其续命。
死士丑在书写密信,向徐骁汇报此战情况时,其中四字时,他的手在轻微颤抖。
世子白头。
再三天,徐千秋终于动身出城南下,返回北凉。
马车尚未到达离谷军镇。
一阵阵铁蹄,震颤大地。
五千白马铁骑,如一线大雪,铺天盖地涌来。
徐千秋苦笑着,缓缓走出马车。
转身走向后边追来的铁骑。
当头一骑疾驰,继而缓行。
女子策马来到徐千秋十几步之外,冷眼俯视着他。
她原本有太多训斥的言语,藏在腹中,甚至想着,给他几马鞭。
然后再将他五花大绑,送回北凉。
陆地神仙又如何,陆地神仙也会死。
自己男人,还是放在身边安心。
一腔怒言,当她看到眼前异常陌生的白发之人,这名入北莽如入无人之境的神武女子,即便是屠城,心绪也未曾有任何波动,此刻却嘴唇颤动,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徐千秋欲言又止。
她扬起马鞭,指向徐千秋,怒极道:
“徐千秋,你有本事就死在北莽!”
她调转马头,狂奔出去。
待她背对着那个白发男子后,视线开始模糊起来。
一手捂住心口。
徐千秋呆呆站在原地,抬头望向天空,伸手遮了遮刺眼的阳光。
如雪铁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正要返回马车,一名赤足黑衣少年,从天空中斜着,轰然坠落,砸出一个巨坑。
走出马车,站在马旁,徐北枳张大嘴巴。
黑衣少年原本一脸憨笑,痴痴望向哥哥,看见那一头白发,顿时嚎啕大哭。
然后朝,北边发出一声嘶吼。
徐北枳捂住耳朵,仍承受不住。
两匹马当场七窍流血,暴毙而亡。
徐北枳若非有死士丑搭住胳膊,绝对好不到哪儿去。
徐千秋却全然不遭罪。
黑衣少年蹲下身,背起他以为,已受了重伤的哥哥。
想着,就这么背着回家。
徐千秋拍了拍黄蛮儿的脑袋,笑道:
“我没事,你先去拦着二姐,不要让她带兵北行。”
那疯女人,为了自己男人,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第四百二十五章 【冰原之战,一夜白头】
第436章 【冰原之战,一夜白头】
在一名笼罩与黑袍之中的男子带领下,徐千秋乘马车进入茂隆军镇。
那沉默寡言的男子,亲自做马夫。
城中步步戒严。
巡城甲士见到男子的令牌后,俱是肃然站定。
将军令!
偌大北凉,整整三十五万铁骑
将军令,总计九枚。
大将军的六位义子,各有一枚。
其余三枚,不知持在谁人之手。
徐千秋认得那枚将军令,自然也就认得马夫的身份。
此人只有一个称号,丑。
徐骁的地支死士之一。
春秋之战,妃子坟一战,活下来的,其实不止袁左宗一人。
还有这名死士。
他所杀之人,不比白熊,袁左宗少。
徐千秋并未显露身份,并未下榻于茂隆军镇的将军府邸。
而只是挑了一座僻静客栈,安静入住。
客栈掌柜,伙计,皆早已逃命。
不过,有青鸟在身边,自然轮不到他动手。
青鸟就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徐千秋打算在这里多住几天,死士丑自然不会有异议。
这名铁石心肠的死士,对徐千秋还算尊敬。
他是极少数跟在徐骁身边,一步步见证徐千秋成长起来的人。
自然也明白,北凉新王的真实才学,外人所见,不过冰山一角罢了。
六岁入北凉军,八岁开始暗中掌权。
于客栈之中,徐千秋闭关了几日。
极北冰原的消息,陆陆续续传来。
拓跋菩萨,已入冰原。
闭关多日,久不见人。
青鸟每日守候于屋外。
实际上,屋内空无一人。
徐千秋早已暗中离去。
看似离去,实则暗中返回。
草原军神?
这位菩萨可并非易与之辈,警觉着呢。
任何风吹草动,都难以逃过他的耳目。
三日后。
极北冰原,传来噩耗。
有高手相争,大打出手,天崩地裂。
极北冰原,从中裂开,发生崩塌。
洪水倾泻而来。
北莽多个军镇,毁于一旦。
洪川所至,奔腾不息,无人能挡。
待消息确实后,举国震惊。
离阳,北凉,北莽,无数目光,尽数投向极北冰原。
谁也没注意到,如此万众瞩目之际,所有目光投向极北冰原,天下第一楼又开始在暗中行动了。
消息已确实。
交战之人:草原军神拓跋菩萨,江湖徐一指,天下第一魔头洛阳。
徐一指联手魔头洛阳,围杀拓跋菩萨。
此一战,如天人之战,双方皆大打出手。
此一战,声势浩大,远胜武帝城之战。
可谓天崩地裂,三川逆流。
可惜,其中详情却无人得知。
修为稍弱一些,胆子却大之人,尚未靠近,便已被天地之力绞杀。
三人一战,动用了天地之力。
这时,天下强者纷纷侧目。
两位陆地神仙,一位天象巅峰。
全力出手。
为何……
天门不开?
消息一出,江湖动荡。
这是否意味着,从此无法飞升?
之前那些,隐居于山林的老不死,终于开始慌了。
那些个老乌龟,之前不愿飞升,那是因为随时可以飞升。
可如今,天门已封,不再打开。
其中后果,谁人能接受。
刚出江湖的毛头小子,自然无碍。
可那些老不死,如何能接受?
一时间,天下武林,人心惶惶。
天门,到底发生了什么?
江湖徐一指,草原军神拓跋菩萨,天下第一魔头洛阳,三人全力一战,天门没有不开的道理。
这世道,终于要变天了。
仙界。
不少仙人,齐聚天门,七嘴八舌。
众仙人合力,天门依旧无法打开。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放纵人间不断成长,不过是养猪流而已。
待气运浓郁,再行掠夺之举。
可如今,天门被封闭,该如何是好?
人间的气运,那可是极为诱人的宝贝。
众仙怎可轻易放弃。
可,一再合力攻击天门,却依旧无法打开。
而且,众仙之力,攻击于天门之上,似乎被某种神秘力量所吸收。
而且,那股力量,正不断壮大。
这让众仙愈发捉摸不定。
下界,似乎发生了大战……
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
天崩地裂,山河破碎。
冰原融化,大战方止。
三人却从众人视线之中消失不见。
青鸟守护七日,房间终于打开。
看着公子一头白发,青鸟直直愣在原地,满眼心疼。
“公子……”
拓跋菩萨竟如此之强?
知她担忧,徐千秋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刮了一下鼻梁,宽慰道:
“放心,无碍,白发并未是因为拓跋菩萨。”
“那公子这是为何?”
徐千秋讪讪一笑道,并未回答。
心里暗道:为了救洛阳。
替其续命。
死士丑在书写密信,向徐骁汇报此战情况时,其中四字时,他的手在轻微颤抖。
世子白头。
再三天,徐千秋终于动身出城南下,返回北凉。
马车尚未到达离谷军镇。
一阵阵铁蹄,震颤大地。
五千白马铁骑,如一线大雪,铺天盖地涌来。
徐千秋苦笑着,缓缓走出马车。
转身走向后边追来的铁骑。
当头一骑疾驰,继而缓行。
女子策马来到徐千秋十几步之外,冷眼俯视着他。
她原本有太多训斥的言语,藏在腹中,甚至想着,给他几马鞭。
然后再将他五花大绑,送回北凉。
陆地神仙又如何,陆地神仙也会死。
自己男人,还是放在身边安心。
一腔怒言,当她看到眼前异常陌生的白发之人,这名入北莽如入无人之境的神武女子,即便是屠城,心绪也未曾有任何波动,此刻却嘴唇颤动,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徐千秋欲言又止。
她扬起马鞭,指向徐千秋,怒极道:
“徐千秋,你有本事就死在北莽!”
她调转马头,狂奔出去。
待她背对着那个白发男子后,视线开始模糊起来。
一手捂住心口。
徐千秋呆呆站在原地,抬头望向天空,伸手遮了遮刺眼的阳光。
如雪铁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正要返回马车,一名赤足黑衣少年,从天空中斜着,轰然坠落,砸出一个巨坑。
走出马车,站在马旁,徐北枳张大嘴巴。
黑衣少年原本一脸憨笑,痴痴望向哥哥,看见那一头白发,顿时嚎啕大哭。
然后朝,北边发出一声嘶吼。
徐北枳捂住耳朵,仍承受不住。
两匹马当场七窍流血,暴毙而亡。
徐北枳若非有死士丑搭住胳膊,绝对好不到哪儿去。
徐千秋却全然不遭罪。
黑衣少年蹲下身,背起他以为,已受了重伤的哥哥。
想着,就这么背着回家。
徐千秋拍了拍黄蛮儿的脑袋,笑道:
“我没事,你先去拦着二姐,不要让她带兵北行。”
那疯女人,为了自己男人,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第四百二十六章 【给徐渭熊送礼】
第437章 【给徐渭熊送礼】
黄蛮儿使劲摇了摇头。
天大地大,哥哥最大。
这傻黄蛮!
徐千秋给他探了探脉息,感知其实力。
不愧是天生神力,内息磅礴无比,有如洪荒之力。
单以力量而论,天下少有能够与之匹敌者。
纯拼力量,或许自己这个陆地神仙,也不是傻黄蛮的对手。
真可惜,天命有缺。
傻黄蛮儿只能修炼至指玄巅峰。
若破境入天象,必遭天谴九死一生。
为此,徐千秋早已准备多年。
定能在天劫之下,护他无恙。
若黄蛮儿能入天象,定又是另外一个王仙芝。
北凉王府再添绝世高手。
“黄蛮儿,天劫就是个狗屁,有哥在,放心修炼便是。”
嘴角流着哈喇子的傻黄蛮儿憨憨一笑道:
“好,我听哥的。”
徐千秋也不嫌脏,自己用自己衣袖,给他试去嘴角哈喇子。
这时,有一骑返还。
见双马被徐龙象活活震死,徐渭熊让游弩手带来两匹马。
死士丑不宜露面,已被徐渭熊打发去暗中隐匿。
青鸟驾车。
这丫头,无所不能。
徐千秋坐在车中,徐渭熊骑马在外。
徐北枳与徐龙象,同厢而坐。
这令徐北枳浑身不自在。
如今,人屠之子徐龙象,在北莽境内可谓恶名远播。
万人敌的本领,已无人敢质疑。
徐北枳还真怕,一言不合就给这枯黄少年扯断四肢,当场分尸。
徐千秋掀起帘子,对二姐徐渭熊说道:
“我本打算由倒马关入关,你想怎么走?”
徐渭熊平淡道:“我只送你一程,毕竟,这几万大雪龙骑,可不是用来送死的。
至于你的账,待我回家慢慢和伱算。”
语气一如既往地冷。
在床上也冷。
但很用力。
徐千秋故意忽略言语之中的含沙射影,笑道:
“离别前,我送你份礼物。”
徐渭熊不置可否,假装没听到。
她送出了七八里路,停马后说道:
“离古茂隆一线,虽已没有千人以上的成制北莽军,但残留下许多马栏子。”
徐千秋走下马车,递给徐渭熊一个行囊,一脸无所谓道:
“没事,除了青鸟和丑,还有一头游荡在百里以外的怪物,它有指玄境。
况且,我也不是纸糊的,想杀我,没百十万大军,不过是白费力气,送人头给我砍而已。”
徐渭熊将棉布行囊随手挂在马鞍一侧,徐千秋无奈道:
“可别没看一眼,就给丢了。”
徐渭熊犹豫了一下,并未急于策马掉头。
略微思量片刻,冷清脾性不变,问道:“是第五貉,提兵山山主,董卓岳父的脑袋?”
徐千秋点了点头。
徐渭熊终于给了一分笑脸,说道:
“撞上你,算他倒霉,命数该尽!”
徐千秋哑然。
这时,她看向那位与徐千秋一道走下马车,却站得较远的徐北枳,轻声道:
“北院大王徐淮南的庶孙,怎么改换门庭了?
打算什么时候去离阳朝廷,做三姓家奴?”
对徐渭熊而言,北莽之事,了如指掌。
毕竟,她可是天下第一楼中人。
而且是高层。
对她不留情的讽刺,徐北枳却未曾解释什么。
徐千秋打圆场道:
“二姐,别吓唬橘子。他人还不错,前不久还夸你诗文无雌气来着。
还说了,要与你切磋切磋三守学问。”
徐渭熊拍了拍腰间古剑,笑道:
“切磋?切磋剑术吗?
你没告诉他,我喜欢与文人比剑,跟武夫比文?”
徐北枳脸露苦涩,终于领教到了北凉二郡主的蛮横。
徐千秋无可奈何,与之道别后,嘱咐一二。
“一切按计划行事,不可鲁莽。”
谁知,这蛮狠女人却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徐千秋扶额。
这么高冷,真的好吗?
徐渭熊疾驰而去。
徐千秋与徐北枳相视一笑,都有些如释重负。
徐北枳轻声感慨道:
“有慕容女帝风度。”
徐千秋笑道:“敢这么说我姐,你想死?”
身为读书人,徐北枳有些不明所以,自己这话,有什么毛病吗?
夸赞也不行?
徐千秋淡然笑道:“你以后会知道的。”
坐下后,徐千秋把剑匣丢给一直笑得合不拢嘴的徐龙象:
“黄蛮儿,这剑匣之中有三柄剑,送你了。
之前那个一截柳,刺过你一剑,下次见到了,还他三剑!”
徐龙象捧着剑匣痴笑。
徐千秋转头对徐北枳说道:
“北凉王府藏书极丰,你有喜欢的尽管拿,都算你私人藏书,当做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如何?”
徐北枳真诚笑道:
“足矣!”
徐千秋想了想,说道:“到了王府,你要不改个名字?”
徐北枳摇摇头,算是谢过了徐千秋的好意。
以徐淮南孙子的身份,在北凉招摇过市,显然不明智。
但是,有些事情,徐北枳不想退缩。
徐千秋遗憾道:“徐橘子,多欢庆讨喜的名字。”
徐北枳笑笑,未曾反驳。
曾经,他很怕自己要效忠的君主,是个才疏学浅的庸人。
但,更怕自己遇上一个看似恭敬谦让,表面上与你情深意切,恨不得同枕而歇,同碗而食,内心深处却对待读书人,只当做提笔杀人的侩子手。
遇上如此如此府极深的主子,那便是谋士一生所不幸。
徐北枳不希望自己的学识,被糟践于察言观色,揣摩心思这种事情之上。
徐北枳放下书,忧虑重重,说道:
“在你进入北莽之前,离阳朝廷便已开始着手布局,让诸位皇子出京,分封次于藩王一级的郡王。
郡王手无兵权,但可以参与地方道州郡政事。
这些第一代郡王,赐以单字。
目前,已有唐,楚,蜀,三王。
我想,蜀王十之八九会落在赵楷头上。
第二任靖安王,赵珣,在其身后有高人出谋划策,第一个主动提出全部交出兵权。
这让燕敕王,广陵王,很是头疼。
听说,你与靖安王尤为交恶,襄樊却又是天下首屈一指的雄城重镇。
不论将来你打算挥师南下,吞并离阳王朝,还是固守北凉三州。
无论东西,还是南北对峙。
襄樊皆是必争之地。
依我之见,该早做谋划。”
徐千秋笑而不语。
等你小子给我出谋划策,我才开始谋划襄樊,北凉早亡了。
徐千秋笑道:
“赵珣曾被我打成落水狗,之后,我又抢了他日夜思慕的靖安王妃。
这小子,恨不得将我扒皮抽筋,才能解气。”
徐北枳愣了一下,咬牙问道:
“等等,什么叫你抢了靖安王妃?”
徐千秋笑道:“靖安王妃,名叫叫裴南苇,是离阳王朝有数的大美人。
第二次游历,途径襄樊,被我顺手掳走,抢到了北凉王府。”
闻言,徐北枳一脚朝徐千秋踹来。
徐千秋巧妙躲过,却也不跟他计较。
无奈道:“又不是你媳妇儿,你急眼什么。”
徐北枳怒目相向。
第四百二十六章 【给徐渭熊送礼】
第437章 【给徐渭熊送礼】
黄蛮儿使劲摇了摇头。
天大地大,哥哥最大。
这傻黄蛮!
徐千秋给他探了探脉息,感知其实力。
不愧是天生神力,内息磅礴无比,有如洪荒之力。
单以力量而论,天下少有能够与之匹敌者。
纯拼力量,或许自己这个陆地神仙,也不是傻黄蛮的对手。
真可惜,天命有缺。
傻黄蛮儿只能修炼至指玄巅峰。
若破境入天象,必遭天谴九死一生。
为此,徐千秋早已准备多年。
定能在天劫之下,护他无恙。
若黄蛮儿能入天象,定又是另外一个王仙芝。
北凉王府再添绝世高手。
“黄蛮儿,天劫就是个狗屁,有哥在,放心修炼便是。”
嘴角流着哈喇子的傻黄蛮儿憨憨一笑道:
“好,我听哥的。”
徐千秋也不嫌脏,自己用自己衣袖,给他试去嘴角哈喇子。
这时,有一骑返还。
见双马被徐龙象活活震死,徐渭熊让游弩手带来两匹马。
死士丑不宜露面,已被徐渭熊打发去暗中隐匿。
青鸟驾车。
这丫头,无所不能。
徐千秋坐在车中,徐渭熊骑马在外。
徐北枳与徐龙象,同厢而坐。
这令徐北枳浑身不自在。
如今,人屠之子徐龙象,在北莽境内可谓恶名远播。
万人敌的本领,已无人敢质疑。
徐北枳还真怕,一言不合就给这枯黄少年扯断四肢,当场分尸。
徐千秋掀起帘子,对二姐徐渭熊说道:
“我本打算由倒马关入关,你想怎么走?”
徐渭熊平淡道:“我只送你一程,毕竟,这几万大雪龙骑,可不是用来送死的。
至于你的账,待我回家慢慢和伱算。”
语气一如既往地冷。
在床上也冷。
但很用力。
徐千秋故意忽略言语之中的含沙射影,笑道:
“离别前,我送你份礼物。”
徐渭熊不置可否,假装没听到。
她送出了七八里路,停马后说道:
“离古茂隆一线,虽已没有千人以上的成制北莽军,但残留下许多马栏子。”
徐千秋走下马车,递给徐渭熊一个行囊,一脸无所谓道:
“没事,除了青鸟和丑,还有一头游荡在百里以外的怪物,它有指玄境。
况且,我也不是纸糊的,想杀我,没百十万大军,不过是白费力气,送人头给我砍而已。”
徐渭熊将棉布行囊随手挂在马鞍一侧,徐千秋无奈道:
“可别没看一眼,就给丢了。”
徐渭熊犹豫了一下,并未急于策马掉头。
略微思量片刻,冷清脾性不变,问道:“是第五貉,提兵山山主,董卓岳父的脑袋?”
徐千秋点了点头。
徐渭熊终于给了一分笑脸,说道:
“撞上你,算他倒霉,命数该尽!”
徐千秋哑然。
这时,她看向那位与徐千秋一道走下马车,却站得较远的徐北枳,轻声道:
“北院大王徐淮南的庶孙,怎么改换门庭了?
打算什么时候去离阳朝廷,做三姓家奴?”
对徐渭熊而言,北莽之事,了如指掌。
毕竟,她可是天下第一楼中人。
而且是高层。
对她不留情的讽刺,徐北枳却未曾解释什么。
徐千秋打圆场道:
“二姐,别吓唬橘子。他人还不错,前不久还夸你诗文无雌气来着。
还说了,要与你切磋切磋三守学问。”
徐渭熊拍了拍腰间古剑,笑道:
“切磋?切磋剑术吗?
你没告诉他,我喜欢与文人比剑,跟武夫比文?”
徐北枳脸露苦涩,终于领教到了北凉二郡主的蛮横。
徐千秋无可奈何,与之道别后,嘱咐一二。
“一切按计划行事,不可鲁莽。”
谁知,这蛮狠女人却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徐千秋扶额。
这么高冷,真的好吗?
徐渭熊疾驰而去。
徐千秋与徐北枳相视一笑,都有些如释重负。
徐北枳轻声感慨道:
“有慕容女帝风度。”
徐千秋笑道:“敢这么说我姐,你想死?”
身为读书人,徐北枳有些不明所以,自己这话,有什么毛病吗?
夸赞也不行?
徐千秋淡然笑道:“你以后会知道的。”
坐下后,徐千秋把剑匣丢给一直笑得合不拢嘴的徐龙象:
“黄蛮儿,这剑匣之中有三柄剑,送你了。
之前那个一截柳,刺过你一剑,下次见到了,还他三剑!”
徐龙象捧着剑匣痴笑。
徐千秋转头对徐北枳说道:
“北凉王府藏书极丰,你有喜欢的尽管拿,都算你私人藏书,当做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如何?”
徐北枳真诚笑道:
“足矣!”
徐千秋想了想,说道:“到了王府,你要不改个名字?”
徐北枳摇摇头,算是谢过了徐千秋的好意。
以徐淮南孙子的身份,在北凉招摇过市,显然不明智。
但是,有些事情,徐北枳不想退缩。
徐千秋遗憾道:“徐橘子,多欢庆讨喜的名字。”
徐北枳笑笑,未曾反驳。
曾经,他很怕自己要效忠的君主,是个才疏学浅的庸人。
但,更怕自己遇上一个看似恭敬谦让,表面上与你情深意切,恨不得同枕而歇,同碗而食,内心深处却对待读书人,只当做提笔杀人的侩子手。
遇上如此如此府极深的主子,那便是谋士一生所不幸。
徐北枳不希望自己的学识,被糟践于察言观色,揣摩心思这种事情之上。
徐北枳放下书,忧虑重重,说道:
“在你进入北莽之前,离阳朝廷便已开始着手布局,让诸位皇子出京,分封次于藩王一级的郡王。
郡王手无兵权,但可以参与地方道州郡政事。
这些第一代郡王,赐以单字。
目前,已有唐,楚,蜀,三王。
我想,蜀王十之八九会落在赵楷头上。
第二任靖安王,赵珣,在其身后有高人出谋划策,第一个主动提出全部交出兵权。
这让燕敕王,广陵王,很是头疼。
听说,你与靖安王尤为交恶,襄樊却又是天下首屈一指的雄城重镇。
不论将来你打算挥师南下,吞并离阳王朝,还是固守北凉三州。
无论东西,还是南北对峙。
襄樊皆是必争之地。
依我之见,该早做谋划。”
徐千秋笑而不语。
等你小子给我出谋划策,我才开始谋划襄樊,北凉早亡了。
徐千秋笑道:
“赵珣曾被我打成落水狗,之后,我又抢了他日夜思慕的靖安王妃。
这小子,恨不得将我扒皮抽筋,才能解气。”
徐北枳愣了一下,咬牙问道:
“等等,什么叫你抢了靖安王妃?”
徐千秋笑道:“靖安王妃,名叫叫裴南苇,是离阳王朝有数的大美人。
第二次游历,途径襄樊,被我顺手掳走,抢到了北凉王府。”
闻言,徐北枳一脚朝徐千秋踹来。
徐千秋巧妙躲过,却也不跟他计较。
无奈道:“又不是你媳妇儿,你急眼什么。”
徐北枳怒目相向。
第四百二十七章 【三十万后宫】
第438章 【三十万后宫】
一旁,面黄肌瘦的黑衣徐龙象,见有人踢自己心中敬若神明的哥哥,却也不生气。
他天生便能感知,他人的善意,歹意。
徐千秋笑道:
“徐橘子,难道你没听说过江湖传闻,关于我的远大抱负?”
徐北枳一脸疑惑。
这时,黄蛮儿开口道:
“这个我知道,哥的理想是后宫三十万。”
说罢,憨纳一笑道:
“哥,你放心,等我行走江湖,看见漂亮的,都给你抢回来,一定凑足三十万个。”
徐千秋摸了摸自家弟弟的头,笑道:“好,哥等着!”
一旁,徐北枳冷哼一声。
自古英雄多红颜,福兮祸兮,福祸相依。
不少帝王便死于女人肚皮上。
徐北枳正要说话,徐千秋一句话,便让他将已到了喉咙的话给咽回去。
“伱怎地跟我未过门小媳妇似的,这个也管?”
说罢,徐千秋故作毛骨悚然,挪了挪屁股:
“徐橘子,你有断袖之癖?
事先说好,这个我可受不了。
你要忍不住,我可花钱请你去青楼找小相公。”
读书人徐北枳,终于破天荒爆了一句粗口。
徐千秋一脸平静道:
“徐橘子,你可是我亲自招来的谋士,重视起见,我会安排丹婴在你身边!
指玄高手护卫左右,你扪心自问,我对你好不好?”
徐北枳直挺挺躺在车厢里。
拿一本书盖在脸上,装死。
徐千秋掀起帘子,提起一壶二姐徐渭熊留下的绿蚁酒,带着黄蛮儿,一起坐在青鸟身后。
三人饮酒。
微风拂面,两鬓银丝轻柔飘摇。
黑发入北莽,白头返北凉。
徐千秋伸了一个懒腰,灌了一口辛辣烈酒。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和白狐脸共饮的时候。
那小狐狸,酒量不咋滴,却偏要装作真男人。
半壶酒下肚,分分钟迷糊睡去。
已知晓她是女扮男装,故而,也未曾作怪掀起衣服看一看……
天蒙蒙亮。
马车来到依山筑城的倒马关。
交了关牒文书。
大概是因为凉莽开战,边关巡视较之前,严厉了许多。
一名关卒,拿矛挑起车帘,每一张脸孔都仔细了一遍。
待看到徐千秋的时候,显然错愕了一下。
不过,关牒无误。
不过接下来,那几件兵器就成了棘手的事儿。
行囊都要经过翻箱倒柜,进行检查。
几件兵器,这让倒马关甲士如临大敌。
不声张,眼色传递。
不多时,一队骑卒踏马而来。
凉莽启衅,硝烟四起。
聪明一点的江湖人士,都不敢在这种时候过关。
许多边境茶马生意,也都停了下来。
避其锋芒,熬过这段时间再做打算。
徐千秋一行人,瞧着既不像商贾,也不像将门子弟。
但,携带如此之多的刀剑。
本就绷着一根弦的倒马关城卫,如何敢掉以轻心。
除一队虎视眈眈的骑兵外,暗哨将这份军情层层传递。
速度之快。
徐千秋走出马车没多久,第二队骑兵,轰然赶至。
徐千秋满意点点头。
若非如此,这倒马关怕是又要换将领了。
他不介意再血洗一次。
领头骑士记性不错,见到这张曾经混杂在那个小帮派,鱼龙帮中的眼熟脸孔后,皱了皱眉。
这半年多,鱼龙帮也有过几次经过倒马关,再也没了敢刻意刁难。
他至今记得,当初,折冲副尉,以及垂拱校尉韩涛,在果毅都尉皇甫枰跟前,卑躬屈膝。
皇甫枰事后单独走下城头,单骑去了一个倒马关不远的村庄。
内幕如何,他不敢深究。
只是,再无人敢刻意给鱼龙帮穿小鞋。
这时,再看到这个年轻人,却已白头。
将领自然以为,他也是鱼龙帮成员。
这让他很为难。
放行,有违北凉军律。
不放,万一踩到铁板,估计官位难保。
徐千秋看了眼来人,竟是次尉。
掌青铜兵符,可领兵百人。
于是笑道:“次尉大人,我们的佩刀佩剑,可按例寄放在倒马关。
待等我去州府衙门,领了署书,回头再让人拿回便是。”
如此,那人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
徐千秋坐回车厢。
徐北枳低声感触道:“北凉铁骑,的确有雄甲天下的理由。”
马车缓行。
徐千秋掀起帘子,指向窗外,笑道:
“以往那座颓败台基上,常有一些外乡的江湖武夫,技击比试。
讨些彩头和声望。
这会儿,肯定瞧不见了。
说起来,北凉的武林门派,向来比较惨,处处夹着尾巴做人。
无数江湖势力,需依附官府,方能做成事情。
我此番出行当时,便是跟着一个陵州的失势小帮派。
徐橘子,你说,我是不是可以在北凉,及北凉以外,各自扶植起一个类似棋剑乐府的宗门?
一明一暗。
让亲信的去捞个武林盟主当当。”
闻言,徐北枳很认真地思索,权衡一番,说道:
“朝廷有朝廷的国法,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未必相通。
你花银子多少,且不去说,不亲身付出大量心血,精力,如何能控制得住整个江湖?”
徐千秋顺着他的话题,继续往下说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你也知道,王府上有座武库,可以让许多武德平平,但极为武痴的江湖人士,趋之若鹜。
以前,那是拒之门外,若我主动放出一条门路,情况便会不太一样。
当然,你还不知道,我与南边徽山的轩辕家族,有点香火情。
新上位的轩辕家主,轩辕青锋,野心极大,而且,我传授了她一门魔攻。
估计要不了多久,又是一位大魔头。
以轩辕家为基石,以我二弟徐凤年为刀,劈开整个江湖。
不服从,就只有死!”
徐北枳瞥了一眼徐千秋,问道:
“王爷是要拿这件事考校我?”
徐千秋笑着摆手道:
“别疑神疑鬼,你那钻牛角尖的性子,和一身臭不可闻的书生气,不适合做这种,类似于拉~~皮条的买卖。
这件事,由我二弟负责,你不必插手。”
徐北枳冷笑道:“激将法?”
徐千秋摇头叹气道:“徐橘子,有一点你可能不大清楚。
其实,我手下并不缺各种能人。
并非缺你不可。”
第四百二十七章 【三十万后宫】
第438章 【三十万后宫】
一旁,面黄肌瘦的黑衣徐龙象,见有人踢自己心中敬若神明的哥哥,却也不生气。
他天生便能感知,他人的善意,歹意。
徐千秋笑道:
“徐橘子,难道你没听说过江湖传闻,关于我的远大抱负?”
徐北枳一脸疑惑。
这时,黄蛮儿开口道:
“这个我知道,哥的理想是后宫三十万。”
说罢,憨纳一笑道:
“哥,你放心,等我行走江湖,看见漂亮的,都给你抢回来,一定凑足三十万个。”
徐千秋摸了摸自家弟弟的头,笑道:“好,哥等着!”
一旁,徐北枳冷哼一声。
自古英雄多红颜,福兮祸兮,福祸相依。
不少帝王便死于女人肚皮上。
徐北枳正要说话,徐千秋一句话,便让他将已到了喉咙的话给咽回去。
“伱怎地跟我未过门小媳妇似的,这个也管?”
说罢,徐千秋故作毛骨悚然,挪了挪屁股:
“徐橘子,你有断袖之癖?
事先说好,这个我可受不了。
你要忍不住,我可花钱请你去青楼找小相公。”
读书人徐北枳,终于破天荒爆了一句粗口。
徐千秋一脸平静道:
“徐橘子,你可是我亲自招来的谋士,重视起见,我会安排丹婴在你身边!
指玄高手护卫左右,你扪心自问,我对你好不好?”
徐北枳直挺挺躺在车厢里。
拿一本书盖在脸上,装死。
徐千秋掀起帘子,提起一壶二姐徐渭熊留下的绿蚁酒,带着黄蛮儿,一起坐在青鸟身后。
三人饮酒。
微风拂面,两鬓银丝轻柔飘摇。
黑发入北莽,白头返北凉。
徐千秋伸了一个懒腰,灌了一口辛辣烈酒。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和白狐脸共饮的时候。
那小狐狸,酒量不咋滴,却偏要装作真男人。
半壶酒下肚,分分钟迷糊睡去。
已知晓她是女扮男装,故而,也未曾作怪掀起衣服看一看……
天蒙蒙亮。
马车来到依山筑城的倒马关。
交了关牒文书。
大概是因为凉莽开战,边关巡视较之前,严厉了许多。
一名关卒,拿矛挑起车帘,每一张脸孔都仔细了一遍。
待看到徐千秋的时候,显然错愕了一下。
不过,关牒无误。
不过接下来,那几件兵器就成了棘手的事儿。
行囊都要经过翻箱倒柜,进行检查。
几件兵器,这让倒马关甲士如临大敌。
不声张,眼色传递。
不多时,一队骑卒踏马而来。
凉莽启衅,硝烟四起。
聪明一点的江湖人士,都不敢在这种时候过关。
许多边境茶马生意,也都停了下来。
避其锋芒,熬过这段时间再做打算。
徐千秋一行人,瞧着既不像商贾,也不像将门子弟。
但,携带如此之多的刀剑。
本就绷着一根弦的倒马关城卫,如何敢掉以轻心。
除一队虎视眈眈的骑兵外,暗哨将这份军情层层传递。
速度之快。
徐千秋走出马车没多久,第二队骑兵,轰然赶至。
徐千秋满意点点头。
若非如此,这倒马关怕是又要换将领了。
他不介意再血洗一次。
领头骑士记性不错,见到这张曾经混杂在那个小帮派,鱼龙帮中的眼熟脸孔后,皱了皱眉。
这半年多,鱼龙帮也有过几次经过倒马关,再也没了敢刻意刁难。
他至今记得,当初,折冲副尉,以及垂拱校尉韩涛,在果毅都尉皇甫枰跟前,卑躬屈膝。
皇甫枰事后单独走下城头,单骑去了一个倒马关不远的村庄。
内幕如何,他不敢深究。
只是,再无人敢刻意给鱼龙帮穿小鞋。
这时,再看到这个年轻人,却已白头。
将领自然以为,他也是鱼龙帮成员。
这让他很为难。
放行,有违北凉军律。
不放,万一踩到铁板,估计官位难保。
徐千秋看了眼来人,竟是次尉。
掌青铜兵符,可领兵百人。
于是笑道:“次尉大人,我们的佩刀佩剑,可按例寄放在倒马关。
待等我去州府衙门,领了署书,回头再让人拿回便是。”
如此,那人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
徐千秋坐回车厢。
徐北枳低声感触道:“北凉铁骑,的确有雄甲天下的理由。”
马车缓行。
徐千秋掀起帘子,指向窗外,笑道:
“以往那座颓败台基上,常有一些外乡的江湖武夫,技击比试。
讨些彩头和声望。
这会儿,肯定瞧不见了。
说起来,北凉的武林门派,向来比较惨,处处夹着尾巴做人。
无数江湖势力,需依附官府,方能做成事情。
我此番出行当时,便是跟着一个陵州的失势小帮派。
徐橘子,你说,我是不是可以在北凉,及北凉以外,各自扶植起一个类似棋剑乐府的宗门?
一明一暗。
让亲信的去捞个武林盟主当当。”
闻言,徐北枳很认真地思索,权衡一番,说道:
“朝廷有朝廷的国法,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未必相通。
你花银子多少,且不去说,不亲身付出大量心血,精力,如何能控制得住整个江湖?”
徐千秋顺着他的话题,继续往下说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你也知道,王府上有座武库,可以让许多武德平平,但极为武痴的江湖人士,趋之若鹜。
以前,那是拒之门外,若我主动放出一条门路,情况便会不太一样。
当然,你还不知道,我与南边徽山的轩辕家族,有点香火情。
新上位的轩辕家主,轩辕青锋,野心极大,而且,我传授了她一门魔攻。
估计要不了多久,又是一位大魔头。
以轩辕家为基石,以我二弟徐凤年为刀,劈开整个江湖。
不服从,就只有死!”
徐北枳瞥了一眼徐千秋,问道:
“王爷是要拿这件事考校我?”
徐千秋笑着摆手道:
“别疑神疑鬼,你那钻牛角尖的性子,和一身臭不可闻的书生气,不适合做这种,类似于拉~~皮条的买卖。
这件事,由我二弟负责,你不必插手。”
徐北枳冷笑道:“激将法?”
徐千秋摇头叹气道:“徐橘子,有一点你可能不大清楚。
其实,我手下并不缺各种能人。
并非缺你不可。”
第四百二十八章 【女法王】
第439章 【女法王】
对此,徐北枳不可置否。
北凉的水有多深,他们这些人喜欢躲在阴暗里算计的人,最清楚不过。
特别是,在龙出北凉这一消息,迅速传遍天下后,无数暗探活跃异常。
最终却一无所获。
北凉这堵密不透风的墙,终于再次让天下惊悚。
北凉起兵之日,不远矣。
这已是天下默认的。
既如此,这位铁血手腕上位的北凉新王,自然不简单。
徐北凉神游万里,没来由说了一句:
“我感觉,蜀王会再进一步。
虽说,西蜀自古是偏居一隅,为守成之地。
但赵楷此人,本就遥领西域势力。
若真能一箭双雕,便能同时掐断北凉与蜀诏的牵连。
赵家这一断,断得心狠手辣啊。
一直在朝野上下,名不正,言不顺的赵楷,若真能在蜀王位置上站稳脚跟。
届时,若太子之位一旦空悬,我想,这对北凉而言,可不是什么好局面。”
徐千秋笑道:“赵楷远赴西域,生死成败,尚且两说。”
徐北枳皱眉道:“你出得了北莽,他就出不了西域?
若真有真命天子一说,那也是皇子身份的赵楷,比你符合许多。”
徐千秋笑道:“我能走出北莽,他却注定葬身川蜀之地。
因为,我会亲自前往劫杀。
这类身负大气运之人,总会有太多变数。
我去截杀,也算一报还一报。”
徐北枳讶异道:
“当真?若真如此,除非王仙芝拼死相护,否则,赵楷必输无疑。”
徐千秋瞥了一眼窗外,平静道:
“我会亲自带人去。”
并非孤身一人,而是带人去。
这得如何谨慎。
心里蔑视对手,行动上,却重视任何一个对手。
方能万无一失。
徐北枳开始在心中打算盘。
徐千秋已发现一个细节,徐北枳用心思索,推演时,手指会下意识悬空,横竖,勾画。
徐千秋想到四个字。
慧极必伤!
过慧易夭!
这读书人,注定活不过40岁。
救与不救,值与不值,徐千秋决定,先看看再说。
徐千秋让青鸟停马,去买一笼肉包,犒劳犒劳徐橘子。
这儿的包子,他亲口尝过。
物美价廉。
与此同时。
浩浩荡荡,赵楷持银瓶,过西域。
赵楷走着一条,与当年白衣僧人李当心西行万里,一模一样的路。
赵楷一行人,除了两百骑骁勇羽林卫外,还有十几名腰系黄带,佩金刀的大内侍卫。
青壮与老人,各占一半。
可见对其之重视程度。
这其中,随便一位上了年岁的老人,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名震一方的武林高手。
除此之外,还有那位,在宫中深受陛下和一位娘娘十分敬重的密教女法王。
此人,便是曾言,可与徐千秋双修之人。
女法王!
此人之强,李淳罡也未必是其对手。
剃去三千烦恼丝,姿容气度,未有丝毫减弱,反而让她的那张,说不清是柔媚,还是端庄的脸庞,愈发蛊惑人心。
这,便是身具六相的六珠菩萨!
世间,一相难寻。
更何况,身兼六相!
赵楷走过被称作黄鹤飞不过的天下第一险,揉了揉屁股,回首望去,对那尊的确不食人间烟火的女菩萨问道:
“龙虎山天师府,《化胡经》有说,道教祖师爷由这儿去的西域?
还说,老君留下三千字后,化身佛祖,西渡流沙。
可是,我咋没感觉到什么仙气,也没啥佛气?”
曾在北凉世子,及老剑神李淳罡面前,引渡万鬼出襄樊的女子,并未骑马,一直如同苦行僧般,坚持步行,平淡道:
“有紫气东来,自然有西去,只是,你身在山中,却不知山。”
赵楷嘿了一声,指着自己鼻子道:
“说我身怀紫气?
伱还真别说,在襄樊城时,遇到你之前,芦苇荡里有个很神仙的老邋遢,就夸我气运,仅次于西楚一个亡国公主。
你们可真是慧眼如炬啊!”
她不理睬这名皇子的沾沾自喜。
一袭素洁袈裟,飘摇前去。
赵楷下意识望向北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脸色阴沉。
依二师父所言,当初,北凉之所以交由徐骁镇守,实乃无奈之举。
凉甘走廊,为西北咽喉。
一旦这个口子打开,北莽百万铁骑,便可轻易从湟水谷地,以狮子搏兔之势,俯冲中原!
北凉设防,其实不易。
大多边境线上,无障可依。
如倒马关之地,为一片荒原。
若无北凉铁骑驻扎,换了离阳任何一支军队,恐怕早就给北莽的铁骑,碾压成一只破竹篮。
处处漏水。
而且,凉莽优劣在于,北莽疆域广袤,拥有几乎等同于整个中原的巨大纵深地形地貌。
如此,便形成了围棋上的厚壁之势。
北凉完全不能与之媲美的。
因此,北莽输得起,而且,可以输很多次。
北凉,则一次也输不起。
赵楷自言自语道:“徐骁不做土皇帝,谁能做?
顾剑棠?五年也支撑不下来的无能匹夫!”
虽与北凉为敌,但这不影响他对徐骁人屠的认可。
赵楷撇了撇嘴,骑马靠近一辆马车,掀开帘子瞧了眼。
是仅剩的一尊符将金甲人。
赵楷笑道:“大师父可比二师父大方多了。”
放下帘子后,心头浮起一阵挥之不去的阴霾。
从讥佛,谤佛,再到灭佛。
本有望成为天下佛头的二师父,却一直不闻不问,选择袖手旁观。
最近几年,干脆瞧不见他踪影了。
近些日子,大师父在宫里,好像也有了危机。
陛下似乎不再如以前那般信任了。
都是天下第一楼的嫁祸之举。
陛下或许明白,但终究是根刺。
他这趟西行,实在迫不得已。
树挪死,人挪活。
不跑不行啊。
那个小舅子,最近杀人太多。
从北莽归来后,说不定就得找自己麻烦了。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天干物燥,喉咙快冒烟的赵楷,艰难咽了口口水。
想起襄樊芦苇荡一战,嘴角苦涩,低语道:
“被这样的人盯上,真的很不幸啊。”
说罢,望向前方,他又回头看了眼,应该是最易设伏的剑门关,轻声道:
“徐千秋,想杀我,好像你没有机会了。”
赵楷扭了扭脖子,讥笑道:
“我呸!
天下第十又如何,如今想杀我,难如登天!
这蜀道,可不是谁都能上来的。”
第四百二十八章 【女法王】
第439章 【女法王】
对此,徐北枳不可置否。
北凉的水有多深,他们这些人喜欢躲在阴暗里算计的人,最清楚不过。
特别是,在龙出北凉这一消息,迅速传遍天下后,无数暗探活跃异常。
最终却一无所获。
北凉这堵密不透风的墙,终于再次让天下惊悚。
北凉起兵之日,不远矣。
这已是天下默认的。
既如此,这位铁血手腕上位的北凉新王,自然不简单。
徐北凉神游万里,没来由说了一句:
“我感觉,蜀王会再进一步。
虽说,西蜀自古是偏居一隅,为守成之地。
但赵楷此人,本就遥领西域势力。
若真能一箭双雕,便能同时掐断北凉与蜀诏的牵连。
赵家这一断,断得心狠手辣啊。
一直在朝野上下,名不正,言不顺的赵楷,若真能在蜀王位置上站稳脚跟。
届时,若太子之位一旦空悬,我想,这对北凉而言,可不是什么好局面。”
徐千秋笑道:“赵楷远赴西域,生死成败,尚且两说。”
徐北枳皱眉道:“你出得了北莽,他就出不了西域?
若真有真命天子一说,那也是皇子身份的赵楷,比你符合许多。”
徐千秋笑道:“我能走出北莽,他却注定葬身川蜀之地。
因为,我会亲自前往劫杀。
这类身负大气运之人,总会有太多变数。
我去截杀,也算一报还一报。”
徐北枳讶异道:
“当真?若真如此,除非王仙芝拼死相护,否则,赵楷必输无疑。”
徐千秋瞥了一眼窗外,平静道:
“我会亲自带人去。”
并非孤身一人,而是带人去。
这得如何谨慎。
心里蔑视对手,行动上,却重视任何一个对手。
方能万无一失。
徐北枳开始在心中打算盘。
徐千秋已发现一个细节,徐北枳用心思索,推演时,手指会下意识悬空,横竖,勾画。
徐千秋想到四个字。
慧极必伤!
过慧易夭!
这读书人,注定活不过40岁。
救与不救,值与不值,徐千秋决定,先看看再说。
徐千秋让青鸟停马,去买一笼肉包,犒劳犒劳徐橘子。
这儿的包子,他亲口尝过。
物美价廉。
与此同时。
浩浩荡荡,赵楷持银瓶,过西域。
赵楷走着一条,与当年白衣僧人李当心西行万里,一模一样的路。
赵楷一行人,除了两百骑骁勇羽林卫外,还有十几名腰系黄带,佩金刀的大内侍卫。
青壮与老人,各占一半。
可见对其之重视程度。
这其中,随便一位上了年岁的老人,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名震一方的武林高手。
除此之外,还有那位,在宫中深受陛下和一位娘娘十分敬重的密教女法王。
此人,便是曾言,可与徐千秋双修之人。
女法王!
此人之强,李淳罡也未必是其对手。
剃去三千烦恼丝,姿容气度,未有丝毫减弱,反而让她的那张,说不清是柔媚,还是端庄的脸庞,愈发蛊惑人心。
这,便是身具六相的六珠菩萨!
世间,一相难寻。
更何况,身兼六相!
赵楷走过被称作黄鹤飞不过的天下第一险,揉了揉屁股,回首望去,对那尊的确不食人间烟火的女菩萨问道:
“龙虎山天师府,《化胡经》有说,道教祖师爷由这儿去的西域?
还说,老君留下三千字后,化身佛祖,西渡流沙。
可是,我咋没感觉到什么仙气,也没啥佛气?”
曾在北凉世子,及老剑神李淳罡面前,引渡万鬼出襄樊的女子,并未骑马,一直如同苦行僧般,坚持步行,平淡道:
“有紫气东来,自然有西去,只是,你身在山中,却不知山。”
赵楷嘿了一声,指着自己鼻子道:
“说我身怀紫气?
伱还真别说,在襄樊城时,遇到你之前,芦苇荡里有个很神仙的老邋遢,就夸我气运,仅次于西楚一个亡国公主。
你们可真是慧眼如炬啊!”
她不理睬这名皇子的沾沾自喜。
一袭素洁袈裟,飘摇前去。
赵楷下意识望向北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脸色阴沉。
依二师父所言,当初,北凉之所以交由徐骁镇守,实乃无奈之举。
凉甘走廊,为西北咽喉。
一旦这个口子打开,北莽百万铁骑,便可轻易从湟水谷地,以狮子搏兔之势,俯冲中原!
北凉设防,其实不易。
大多边境线上,无障可依。
如倒马关之地,为一片荒原。
若无北凉铁骑驻扎,换了离阳任何一支军队,恐怕早就给北莽的铁骑,碾压成一只破竹篮。
处处漏水。
而且,凉莽优劣在于,北莽疆域广袤,拥有几乎等同于整个中原的巨大纵深地形地貌。
如此,便形成了围棋上的厚壁之势。
北凉完全不能与之媲美的。
因此,北莽输得起,而且,可以输很多次。
北凉,则一次也输不起。
赵楷自言自语道:“徐骁不做土皇帝,谁能做?
顾剑棠?五年也支撑不下来的无能匹夫!”
虽与北凉为敌,但这不影响他对徐骁人屠的认可。
赵楷撇了撇嘴,骑马靠近一辆马车,掀开帘子瞧了眼。
是仅剩的一尊符将金甲人。
赵楷笑道:“大师父可比二师父大方多了。”
放下帘子后,心头浮起一阵挥之不去的阴霾。
从讥佛,谤佛,再到灭佛。
本有望成为天下佛头的二师父,却一直不闻不问,选择袖手旁观。
最近几年,干脆瞧不见他踪影了。
近些日子,大师父在宫里,好像也有了危机。
陛下似乎不再如以前那般信任了。
都是天下第一楼的嫁祸之举。
陛下或许明白,但终究是根刺。
他这趟西行,实在迫不得已。
树挪死,人挪活。
不跑不行啊。
那个小舅子,最近杀人太多。
从北莽归来后,说不定就得找自己麻烦了。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天干物燥,喉咙快冒烟的赵楷,艰难咽了口口水。
想起襄樊芦苇荡一战,嘴角苦涩,低语道:
“被这样的人盯上,真的很不幸啊。”
说罢,望向前方,他又回头看了眼,应该是最易设伏的剑门关,轻声道:
“徐千秋,想杀我,好像你没有机会了。”
赵楷扭了扭脖子,讥笑道:
“我呸!
天下第十又如何,如今想杀我,难如登天!
这蜀道,可不是谁都能上来的。”
第四百二十九章 【刺杀北莽女帝】
第440章 【刺杀北莽女帝】
死士丑,亲自捎话给皇甫枰。
这位权势炙热的果毅都尉,立即前往竹刀城,恭敬候着。
没敢惊动地方官府和驻军。
轻车简从,只带了一队北凉王府专门拨给他的悍勇扈从。
皇甫枰独坐与车厢之中,脑海之中,不断想着种种应对。
皇甫枰,如今可谓是口碑急转直下,恶名昭彰。
前些年,皇甫家族,身为江湖上排得上号的顶尖门派,豁出性命与北凉王府死磕。
对此,江湖中人,提起皇甫二字,皆竖大拇指,称赞一句:真好汉。
可是,直到后来,皇甫枰投效于北凉王府,成为一条走狗后……
江湖之人便开始唾沫不断,口吐芬芳。
骂他不是个东西。
只为自己一人升官发财,全族性命,几乎全军覆没。
几代人,辛辛苦苦积攒下的家族金字招牌,也被他砸得稀烂。
不过,江湖荣辱是一回事,北凉军政,却又是截然不同的另外一档子事。
幽州上下,对这头新上任的豺狼,都挺心怵。
皇甫枰官价不低,身居果毅都尉,是幽州一等实权的将军。
而且,还是北凉新王提拔的人物,红极一时。
皇甫枰上任后,走遍偌大幽州。
幽州军镇中,全都做到心中有数,精心布局。
无论军政,很快便被他聚拢一股不小的势力。
如今,已然有了不小的气候。
马车之中,皇甫枰身边摆有一只锦盒。
内有名家雕刻扇骨一把。
珍稀折扇,竹刀城正是以竹刻着称。
城中官绅,互赠书扇之风盛行。
这把扇子,皇甫枰花了三千两纹银,出自金石家黄文厚之手。
竹筠方寸之间,浅刻有万字余,字体微小,尽得书法名帖神韵。
皇甫枰轻轻一笑。
他已在竹刀城外等了一上午。
中途,没有一次掀起帘子。
直到此刻,车马缓缓掉头,驶向城中,皇甫枰这才掀起帘子一角。
前方有一辆简陋马车。
见状,他轻轻放下。
车子在竹刀城一座寻常客栈门口,缓缓停下。
皇甫枰走下马车。
留下那帮,这辈子都不会真心效忠于自己的北凉王府精锐扈从。
悄悄跟上前方领路之人。
一路上,果毅都尉目不斜视,只是静静跟在后面。
进了一栋独户的幽静宅子。
屋内,徐千秋坐下后,让青鸟弄些吃的。
还是这丫头的厨艺好。
一日不吃,还真嘴馋得紧。
之后,招手,让站在门口等候的皇甫枰进屋。
这位魁梧将军,毫不扭捏,五体投地,跪在地上。
那锦盒,被放在手边。
徐千秋只是瞥了他一眼,却没立即让他起来。
一旁,徐北枳拿过锦盒。
徐千秋打开一看,啪一声打开折扇,眯眼望去,笑道:
“是浅刻里的逸品,一看就是金陵派的娴熟刀工,黄文厚的?
皇甫将军岂不是把一年的俸禄都给砸进去了?”
皇甫枰跪伏在地,轻声道:“只要王爷不嫌污了手眼就好。”
徐千秋摇了摇竹扇,抛给在一旁安静喝茶的徐北枳,这才说道:
“起来说话。”
皇甫枰不敢有丝毫矫揉,做作,果断站起身来。
低下眼皮,始终望向脚尖。
徐千秋笑道:“你按时寄往梧桐院的密信,我回去就会看。
满意的话……
应该会满意的。”
徐千秋笑着,让皇甫枰坐下:
“果毅都尉站着说话,传出去太不像话,坐下。”
皇甫枰摇头沉声道:
“末将站着说话,不敢放肆。”
这时,一旁的徐北枳打趣道:
“这是北凉道经略使大人的那一套,三见三不见。
其中一条,不见凉王不下跪。”
皇甫枰无言以对。
与这位性情叵测的北凉新王相处,用言语表忠心,实在是徒劳。
不如站着,本本分分做事。
妄图揣测其心思,离死也就不远了。
“倒马关之事,进度如何?”
“禀王爷,一切早已准备妥当,不敢耽搁。”
徐北枳迷糊,倒马关,有什么计划吗?
看这架势,应该不是一般小事儿。
否则,以这位北凉新王的本事,断然不会亲自过问。
徐千秋挥挥手道:“如此便好,你忙你,堂堂将军,总不能歇着。”
皇甫枰手心满是汗水,步步后退。
轻轻掩上房门。
站在门外,后背早已湿透。
额头之上,满是细密汗珠。
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北凉境内,人尽皆知,北凉新王赏罚分明。
但,那铁血手段,可比人屠还要狠辣几分。
如今北凉官场,提及这位北凉新王,可无人敢小觑。
一个能孤身入北莽,将北莽搅得天翻地覆的王,谁敢不从?
一旁,徐北枳一对眼珠子,差点都黏在了扇骨刻字上,头也不抬问道:
“这位就是幽州果毅都尉,皇甫枰?”
徐千秋嗯了一声,说道:
“扇子送伱了。”
徐北枳一点不客气说道:“行啊,从我俸禄里扣。”
徐千秋笑道:“说得轻巧!那得扣多少年?”
徐北枳仔细盯着黄中透着股清香的竹筠,理所当然道:
“到死为止。”
摇了摇手中扇子,又问道:“你真去刺杀女帝了?”
宋一鸣摸了摸耳边一缕白发,低语道:“有什么疑问吗?”
“见到女帝了?”
“见到了。”
“能杀?”
徐千秋想了想,说道:“应该能。”
几日前。
北莽王庭,都城。
深夜。
十万禁军围于都城之下。
城头之上,一袭黄袍女帝,饶有兴致地望向天空之中。
白衣,白发,浮空而立。
负手而行,踏立虚空。
“天下皆知,你对我那瘸腿的爹,心有情义,而且多年不变。
来北莽多日,终于是和你见上一面了。
这样,我从中牵线,你以北莽十州为嫁妆,我便认下你这个小妈,如何?”
闻言,女帝也不恼,反而哈哈大笑。
笑声回荡于都城之中。
“徐千秋,江湖人称徐一指,你与洛阳联手,偷袭拓跋菩萨,虽未能杀得了他,却也让其重伤而遁。
不过,经此一战,洛阳也该重伤而亡。
至于你,朕倒是好奇,你这一头白发,从何而来?
怎么,今夜又孤身一人,来到王庭之中,意图刺杀朕?
陆地神仙,都这么自信吗?”
女帝话音落下,黑暗之中,十余人接连现身,位于女帝身侧。
皇宫大内,死士!
全都是伪一品高手。
十万禁军,齐声道:“杀!杀!杀!”
第四百二十九章 【刺杀北莽女帝】
第440章 【刺杀北莽女帝】
死士丑,亲自捎话给皇甫枰。
这位权势炙热的果毅都尉,立即前往竹刀城,恭敬候着。
没敢惊动地方官府和驻军。
轻车简从,只带了一队北凉王府专门拨给他的悍勇扈从。
皇甫枰独坐与车厢之中,脑海之中,不断想着种种应对。
皇甫枰,如今可谓是口碑急转直下,恶名昭彰。
前些年,皇甫家族,身为江湖上排得上号的顶尖门派,豁出性命与北凉王府死磕。
对此,江湖中人,提起皇甫二字,皆竖大拇指,称赞一句:真好汉。
可是,直到后来,皇甫枰投效于北凉王府,成为一条走狗后……
江湖之人便开始唾沫不断,口吐芬芳。
骂他不是个东西。
只为自己一人升官发财,全族性命,几乎全军覆没。
几代人,辛辛苦苦积攒下的家族金字招牌,也被他砸得稀烂。
不过,江湖荣辱是一回事,北凉军政,却又是截然不同的另外一档子事。
幽州上下,对这头新上任的豺狼,都挺心怵。
皇甫枰官价不低,身居果毅都尉,是幽州一等实权的将军。
而且,还是北凉新王提拔的人物,红极一时。
皇甫枰上任后,走遍偌大幽州。
幽州军镇中,全都做到心中有数,精心布局。
无论军政,很快便被他聚拢一股不小的势力。
如今,已然有了不小的气候。
马车之中,皇甫枰身边摆有一只锦盒。
内有名家雕刻扇骨一把。
珍稀折扇,竹刀城正是以竹刻着称。
城中官绅,互赠书扇之风盛行。
这把扇子,皇甫枰花了三千两纹银,出自金石家黄文厚之手。
竹筠方寸之间,浅刻有万字余,字体微小,尽得书法名帖神韵。
皇甫枰轻轻一笑。
他已在竹刀城外等了一上午。
中途,没有一次掀起帘子。
直到此刻,车马缓缓掉头,驶向城中,皇甫枰这才掀起帘子一角。
前方有一辆简陋马车。
见状,他轻轻放下。
车子在竹刀城一座寻常客栈门口,缓缓停下。
皇甫枰走下马车。
留下那帮,这辈子都不会真心效忠于自己的北凉王府精锐扈从。
悄悄跟上前方领路之人。
一路上,果毅都尉目不斜视,只是静静跟在后面。
进了一栋独户的幽静宅子。
屋内,徐千秋坐下后,让青鸟弄些吃的。
还是这丫头的厨艺好。
一日不吃,还真嘴馋得紧。
之后,招手,让站在门口等候的皇甫枰进屋。
这位魁梧将军,毫不扭捏,五体投地,跪在地上。
那锦盒,被放在手边。
徐千秋只是瞥了他一眼,却没立即让他起来。
一旁,徐北枳拿过锦盒。
徐千秋打开一看,啪一声打开折扇,眯眼望去,笑道:
“是浅刻里的逸品,一看就是金陵派的娴熟刀工,黄文厚的?
皇甫将军岂不是把一年的俸禄都给砸进去了?”
皇甫枰跪伏在地,轻声道:“只要王爷不嫌污了手眼就好。”
徐千秋摇了摇竹扇,抛给在一旁安静喝茶的徐北枳,这才说道:
“起来说话。”
皇甫枰不敢有丝毫矫揉,做作,果断站起身来。
低下眼皮,始终望向脚尖。
徐千秋笑道:“你按时寄往梧桐院的密信,我回去就会看。
满意的话……
应该会满意的。”
徐千秋笑着,让皇甫枰坐下:
“果毅都尉站着说话,传出去太不像话,坐下。”
皇甫枰摇头沉声道:
“末将站着说话,不敢放肆。”
这时,一旁的徐北枳打趣道:
“这是北凉道经略使大人的那一套,三见三不见。
其中一条,不见凉王不下跪。”
皇甫枰无言以对。
与这位性情叵测的北凉新王相处,用言语表忠心,实在是徒劳。
不如站着,本本分分做事。
妄图揣测其心思,离死也就不远了。
“倒马关之事,进度如何?”
“禀王爷,一切早已准备妥当,不敢耽搁。”
徐北枳迷糊,倒马关,有什么计划吗?
看这架势,应该不是一般小事儿。
否则,以这位北凉新王的本事,断然不会亲自过问。
徐千秋挥挥手道:“如此便好,你忙你,堂堂将军,总不能歇着。”
皇甫枰手心满是汗水,步步后退。
轻轻掩上房门。
站在门外,后背早已湿透。
额头之上,满是细密汗珠。
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北凉境内,人尽皆知,北凉新王赏罚分明。
但,那铁血手段,可比人屠还要狠辣几分。
如今北凉官场,提及这位北凉新王,可无人敢小觑。
一个能孤身入北莽,将北莽搅得天翻地覆的王,谁敢不从?
一旁,徐北枳一对眼珠子,差点都黏在了扇骨刻字上,头也不抬问道:
“这位就是幽州果毅都尉,皇甫枰?”
徐千秋嗯了一声,说道:
“扇子送伱了。”
徐北枳一点不客气说道:“行啊,从我俸禄里扣。”
徐千秋笑道:“说得轻巧!那得扣多少年?”
徐北枳仔细盯着黄中透着股清香的竹筠,理所当然道:
“到死为止。”
摇了摇手中扇子,又问道:“你真去刺杀女帝了?”
宋一鸣摸了摸耳边一缕白发,低语道:“有什么疑问吗?”
“见到女帝了?”
“见到了。”
“能杀?”
徐千秋想了想,说道:“应该能。”
几日前。
北莽王庭,都城。
深夜。
十万禁军围于都城之下。
城头之上,一袭黄袍女帝,饶有兴致地望向天空之中。
白衣,白发,浮空而立。
负手而行,踏立虚空。
“天下皆知,你对我那瘸腿的爹,心有情义,而且多年不变。
来北莽多日,终于是和你见上一面了。
这样,我从中牵线,你以北莽十州为嫁妆,我便认下你这个小妈,如何?”
闻言,女帝也不恼,反而哈哈大笑。
笑声回荡于都城之中。
“徐千秋,江湖人称徐一指,你与洛阳联手,偷袭拓跋菩萨,虽未能杀得了他,却也让其重伤而遁。
不过,经此一战,洛阳也该重伤而亡。
至于你,朕倒是好奇,你这一头白发,从何而来?
怎么,今夜又孤身一人,来到王庭之中,意图刺杀朕?
陆地神仙,都这么自信吗?”
女帝话音落下,黑暗之中,十余人接连现身,位于女帝身侧。
皇宫大内,死士!
全都是伪一品高手。
十万禁军,齐声道:“杀!杀!杀!”
第四百三十章 【于北莽都城,万剑归宗】(不可错过)
第441章 【于北莽都城,万剑归宗】(不可错过)
徐千秋无视十万禁军喊杀之声,对那几十个伪一品高手,更熟视无睹。
浮空而立。
与女帝对视,眉头微挑,笑道:
“我今日来,是想与陛下做个交易。”
“哦?说来朕听听。”
“挥师南下时,舍弃北凉,选择进军顾剑棠所镇守的西线。
届时,北凉不会插手,如何?”
夜风拂过,皇袍舞动。
千古女帝,自有其威严。
“若朕不答应呢?”
徐千秋心中微怒。
女帝,似乎在轻视自己。
神态,语气,似乎在看一个小孩子。
轻视,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吃饭孤身前来,徐千秋也从没想过,女帝能答应自己的交易。
既如此,那便只能……
“李淳罡有一剑,可开天门。”
“邓太阿有一剑,可杀天上仙人。”
“我徐千秋,亦有一剑,还请女帝见证!”
许久不曾并拢的双指,再次合二为一。
“剑来!”
一声剑来,声音响彻九霄。
茫茫草原夜,今晚注定不眠。
剑来二字,振聋发聩,犹如在耳边响起。
本是黑夜,乌云笼罩。
刹那间,天空明亮。
无数星辰,闪耀其中。
雷电交加,劈裂之声,五雷轰顶。
电闪雷鸣。
狂风怒吼。
草原之上,无数帐篷,在全家人的拽扯之下,终究还是飞向远方,消失不见。
茅草屋,连根拔起。
无尽草原,地面之上,一根根青草,破土而出,飞向夜空之中。
一根草,便是一柄剑!
草原,最不缺的,便是青青草。
眨眼间,夜空之中,密密麻麻,满是飞草。
剑意笼罩半个草原。
涉及五个州。
地面草原,尽数被扒光,飞向空中。
源源不断,浩浩荡荡,朝北莽王庭汇聚而去。
有序不乱。
以星辰排列。
携草原之势,星辰之力,悟心之剑意。
心之所至,剑之所指。
千里借剑!
非草原青草,尽数化为飞剑。
便是武者手中兵器,无论刀枪剑戟,尽可为剑。
十万禁军,手中兵器,脱手而出,飞空而起。
密密麻麻,剑指女帝。
这一刻。
十万禁军,无人高喊杀。
亦无人高喊护驾。
一棵草,便是一柄剑。
北莽王庭天空之中,剑意所至,飞剑覆盖一层又一层。
已不知多少飞剑。
累计多少层。
抬头,已看不见丝毫夜空。
耳边电闪雷鸣,也弱了许多。
并非雷电减弱,而是被层层飞剑阻隔了声音。
十万禁军,京都百姓。
所有人,走出屋子,抬头望向空中。
然后,立愣当场。
后背无尽寒意。
牙齿打颤,脸色苍白。
此刻,大陆震惊。
武帝城,王仙芝立于城头,望向北方,久久沉默着。
山巅,篝火旁,剑神李淳罡站起身来。
断袖随风飘摇。
嘴里低语,充满不可置信。
“这怎么可能!”
海外仙山。
桃花剑神邓太阿,手握半枝桃花,眉头紧皱。
天下武榜前五十,此刻,无论身在何处,皆心有所感。
停下手中之事,或从梦中惊醒,望向北方。
天下武者,心中澎湃不已。
天下星空,虽无飞剑遮挡。
但能看见,丝丝气运之力,被剥夺而去。
各方能人异士,手段尽出,希望能阻拦一二。
却尽是徒劳。
北莽草原某处小溪边。
黄三甲手中拿着烤鱼,仰头望向空中。
肉眼所及,近是草之飞剑。
脚下青草,一颗颗,破土而出。
老人伸手,握住一根。
刹那,手指上出现一丝血痕。
“好凌厉的杀人手段!”
“世人都说,邓太阿练剑只为杀人,今日所见,你练剑,也是杀人之剑。”
“只是,这世间真有如此剑意?”
“星辰之力?”
扰乱春秋的魔头黄三甲,掐指一算。
越算,眉头皱得越深。
无奈叹息道:“此境界,已超越陆地神仙!”
话音落下,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自言自语道:“终究是年纪大了,连这点反噬也承受不了。”
“这阵仗,从今往后,只怕整个北莽江湖,都会有心理阴影了,成为所有人修行的障碍。”
咬了一口鱼,一屁股坐下。
顿时吃痛。
低头,看着屁股之下,光秃秃一片,只有泥土。
再无一根青草可以垫屁股。
魔头黄三甲,终于爆了出口。
敦煌城。
城墙之上。
红薯仰头看向天空。
眼中,满是喜欢,无尽自豪。
继而,跳下城头,来到草原,快速拔草,撒向夜空之中……
另外一边,白衣洛阳静静看着下方那把草的一方城主,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冰原之战后,她身受重伤,已无一年可活。
却不曾想……
为救她,他一夜白头。
今夜,又孤身一人,去了北莽王庭都城。
看着眼前不断飞过的青草之剑,她笑了。
顺手摘下旁边的树叶,洒向夜空之中。
左右看看,见没人注意到自己,又摘了一把。
杀!
那地狱之声,终于还是来了。
数之不尽的飞剑,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射杀而下。
此刻,那些的大隐隐于世的高人,也不再隐藏。
纷纷出手自保。
飞剑所至,十万禁军,血洒皇宫。
宫殿建筑,千疮百孔。
继而坍塌。
都城所在,变成一片废墟。
尸体遍地。
内力所引,便是剑之所杀。
毫无内力的普通人,却能安然无恙。
这一夜,京都武林,但凡有内力之人,皆被血洗。
铺天盖地之下,能活下来的江湖中人,十不足一。
几十个伪一品高手,一个个替女帝去死。
以命保命。
一个倒下,另外一个继续扛。
血海尸上,便是如此。
天空之中的青草飞剑,却似乎不见减少。
永不枯竭。
那浮空而立,一声剑来之人,此刻化身杀神。
屠戮帝都。
之后千年,草原之人翻开史书,仍后脊直冒寒意。
大陆一统千年,草原蛮子,翻开史书,便再无反意。
这一夜,史记“血色苍穹”。
王庭帝都,肉眼所及,皆是青青草剑。
亦是今日后,北莽五州,一年内,找不到一颗草。
这个以放牧,以草原为根本的帝国,该何去何从?
没了粮草,便没了生存的条件。
人心必然大乱。
军心不稳。
据统计,血色苍穹之夜,王庭京都三十万军队,尽数死伤殆尽。
江湖中人,死伤万记。
辉煌宫殿,一度变为废墟。
翌日,女帝下昭,迁徙都城。
令,北莽边境,与北凉对峙的百万大军,立即后撤三十里。
不得昭,不可擅动。
违令者,斩!
第四百三十章 【于北莽都城,万剑归宗】(不可错过)
第441章 【于北莽都城,万剑归宗】(不可错过)
徐千秋无视十万禁军喊杀之声,对那几十个伪一品高手,更熟视无睹。
浮空而立。
与女帝对视,眉头微挑,笑道:
“我今日来,是想与陛下做个交易。”
“哦?说来朕听听。”
“挥师南下时,舍弃北凉,选择进军顾剑棠所镇守的西线。
届时,北凉不会插手,如何?”
夜风拂过,皇袍舞动。
千古女帝,自有其威严。
“若朕不答应呢?”
徐千秋心中微怒。
女帝,似乎在轻视自己。
神态,语气,似乎在看一个小孩子。
轻视,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吃饭孤身前来,徐千秋也从没想过,女帝能答应自己的交易。
既如此,那便只能……
“李淳罡有一剑,可开天门。”
“邓太阿有一剑,可杀天上仙人。”
“我徐千秋,亦有一剑,还请女帝见证!”
许久不曾并拢的双指,再次合二为一。
“剑来!”
一声剑来,声音响彻九霄。
茫茫草原夜,今晚注定不眠。
剑来二字,振聋发聩,犹如在耳边响起。
本是黑夜,乌云笼罩。
刹那间,天空明亮。
无数星辰,闪耀其中。
雷电交加,劈裂之声,五雷轰顶。
电闪雷鸣。
狂风怒吼。
草原之上,无数帐篷,在全家人的拽扯之下,终究还是飞向远方,消失不见。
茅草屋,连根拔起。
无尽草原,地面之上,一根根青草,破土而出,飞向夜空之中。
一根草,便是一柄剑!
草原,最不缺的,便是青青草。
眨眼间,夜空之中,密密麻麻,满是飞草。
剑意笼罩半个草原。
涉及五个州。
地面草原,尽数被扒光,飞向空中。
源源不断,浩浩荡荡,朝北莽王庭汇聚而去。
有序不乱。
以星辰排列。
携草原之势,星辰之力,悟心之剑意。
心之所至,剑之所指。
千里借剑!
非草原青草,尽数化为飞剑。
便是武者手中兵器,无论刀枪剑戟,尽可为剑。
十万禁军,手中兵器,脱手而出,飞空而起。
密密麻麻,剑指女帝。
这一刻。
十万禁军,无人高喊杀。
亦无人高喊护驾。
一棵草,便是一柄剑。
北莽王庭天空之中,剑意所至,飞剑覆盖一层又一层。
已不知多少飞剑。
累计多少层。
抬头,已看不见丝毫夜空。
耳边电闪雷鸣,也弱了许多。
并非雷电减弱,而是被层层飞剑阻隔了声音。
十万禁军,京都百姓。
所有人,走出屋子,抬头望向空中。
然后,立愣当场。
后背无尽寒意。
牙齿打颤,脸色苍白。
此刻,大陆震惊。
武帝城,王仙芝立于城头,望向北方,久久沉默着。
山巅,篝火旁,剑神李淳罡站起身来。
断袖随风飘摇。
嘴里低语,充满不可置信。
“这怎么可能!”
海外仙山。
桃花剑神邓太阿,手握半枝桃花,眉头紧皱。
天下武榜前五十,此刻,无论身在何处,皆心有所感。
停下手中之事,或从梦中惊醒,望向北方。
天下武者,心中澎湃不已。
天下星空,虽无飞剑遮挡。
但能看见,丝丝气运之力,被剥夺而去。
各方能人异士,手段尽出,希望能阻拦一二。
却尽是徒劳。
北莽草原某处小溪边。
黄三甲手中拿着烤鱼,仰头望向空中。
肉眼所及,近是草之飞剑。
脚下青草,一颗颗,破土而出。
老人伸手,握住一根。
刹那,手指上出现一丝血痕。
“好凌厉的杀人手段!”
“世人都说,邓太阿练剑只为杀人,今日所见,你练剑,也是杀人之剑。”
“只是,这世间真有如此剑意?”
“星辰之力?”
扰乱春秋的魔头黄三甲,掐指一算。
越算,眉头皱得越深。
无奈叹息道:“此境界,已超越陆地神仙!”
话音落下,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自言自语道:“终究是年纪大了,连这点反噬也承受不了。”
“这阵仗,从今往后,只怕整个北莽江湖,都会有心理阴影了,成为所有人修行的障碍。”
咬了一口鱼,一屁股坐下。
顿时吃痛。
低头,看着屁股之下,光秃秃一片,只有泥土。
再无一根青草可以垫屁股。
魔头黄三甲,终于爆了出口。
敦煌城。
城墙之上。
红薯仰头看向天空。
眼中,满是喜欢,无尽自豪。
继而,跳下城头,来到草原,快速拔草,撒向夜空之中……
另外一边,白衣洛阳静静看着下方那把草的一方城主,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冰原之战后,她身受重伤,已无一年可活。
却不曾想……
为救她,他一夜白头。
今夜,又孤身一人,去了北莽王庭都城。
看着眼前不断飞过的青草之剑,她笑了。
顺手摘下旁边的树叶,洒向夜空之中。
左右看看,见没人注意到自己,又摘了一把。
杀!
那地狱之声,终于还是来了。
数之不尽的飞剑,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射杀而下。
此刻,那些的大隐隐于世的高人,也不再隐藏。
纷纷出手自保。
飞剑所至,十万禁军,血洒皇宫。
宫殿建筑,千疮百孔。
继而坍塌。
都城所在,变成一片废墟。
尸体遍地。
内力所引,便是剑之所杀。
毫无内力的普通人,却能安然无恙。
这一夜,京都武林,但凡有内力之人,皆被血洗。
铺天盖地之下,能活下来的江湖中人,十不足一。
几十个伪一品高手,一个个替女帝去死。
以命保命。
一个倒下,另外一个继续扛。
血海尸上,便是如此。
天空之中的青草飞剑,却似乎不见减少。
永不枯竭。
那浮空而立,一声剑来之人,此刻化身杀神。
屠戮帝都。
之后千年,草原之人翻开史书,仍后脊直冒寒意。
大陆一统千年,草原蛮子,翻开史书,便再无反意。
这一夜,史记“血色苍穹”。
王庭帝都,肉眼所及,皆是青青草剑。
亦是今日后,北莽五州,一年内,找不到一颗草。
这个以放牧,以草原为根本的帝国,该何去何从?
没了粮草,便没了生存的条件。
人心必然大乱。
军心不稳。
据统计,血色苍穹之夜,王庭京都三十万军队,尽数死伤殆尽。
江湖中人,死伤万记。
辉煌宫殿,一度变为废墟。
翌日,女帝下昭,迁徙都城。
令,北莽边境,与北凉对峙的百万大军,立即后撤三十里。
不得昭,不可擅动。
违令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