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渊欢之》 第一百五十四章 宋欢与对方交手,只觉得对方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说不出那种感觉。 若非要形容的话,就是那种,感觉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招式却有些滞涩。 一炷香后。 宋欢用手上的绑带把他双手缚在身后,再用另一只手上的绑带把他的双脚绑住。 汉子咬牙道,“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后果不是你能承受的。”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四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三章七夕 在书院的日子过得很快。 眨眼间就到了七月初七乞巧节。 建安郡的乞巧节与阳江府的七巧节略有不同。 在阳江府乞巧节的基础上,晚上拜月后还有灯会。 宵禁延迟到亥时中。 这一晚,互生情愫的少女少年们可·以看灯会的借口进行“约会”。 长辈若是互相满意,自然睁只眼闭只眼默认。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三章七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二章石游平 这时,隐求斋又来了两位客人。 柳文若以及他的友人,石游平。 石煜,字游平。 石家人。 四大茶商已出其三。 宋欢当初知道他的表字时,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 油瓶,(」???)???? 多么新奇独特的名字。 ╮(─▽─)╭ 石游平是个翩翩少年郎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二章石游平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一章梅清 雨后的石板路缝隙间藏着一抹沧桑又亘野的生命,青绿萃然。 宋欢拎着食盒走在路上,绕过凤尾竹丛。 就见好些个人拦着前路。 宋欢停下脚步,打量了拦路之人。 原来是那几颗老鼠屎。 脚步刚站定,身后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宋欢回头看去。 看着急匆匆而来的人,还是熟人,宋欢问道,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一章梅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章休息 自从上次蹴鞠比赛后,紫阳书院又恢复了平静,仿佛要把阿弟赶出去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般。 日子很快就到了十天一休。 宋欢三人回到了赁的院子。 宋欢特地查看了报警器,发现还完好无损这才放心。 进书院之前,宋欢就把情况跟颜六说了一遍,又说了书院放假休息的时间。 他要是有事情要么就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章休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九章恍然 宋欢一拍额头,只觉得自己之前真是急傻了。 她仔细分析了球场规则。 只要绊住人不就好了? 她的力气不需要用来“嫩”他们,也可以绊住他们,只要让他们困在自己身边不去干扰别人不就行了嘛! 压根不用想那么多啊! 战略布局,以少胜多,在人不能参加的前提下就是空的。 宋欢视线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九章恍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八章 翌日 下午 晚对亭外围的草地上 这是紫阳书院专门辟出来做骑射和蹴鞠的场地。 此时场地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因为今日的比赛,所以很多学子都跑来看热闹,当然先生也不例外。 甚至童先生还被拉出来做裁判。 人老了,远视眼,看得清。 蹴鞠比赛的规则非常简单,每个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八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七章小心机 “咳咳咳……” 宋欢和柳文若一僵,两人抬头就看到头上从窗里探出一脑袋。 宋欢,“!!!!” 为什么有种上课开小差被老师抓包的感觉?! 柳文若心理比宋欢强大,端然起身,“童先生。” 童先生视线在宋欢和柳文若身上来回扫,问道,“文若,你在这干什么?” 柳文若淡然自若,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七章小心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六章不讲武德 宋欢一边逃命一边暗骂。 想起郭运生她就想嫩死他! 你tmd找账本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不说也行。 离开之前好歹提醒一下,让我有个防备也好不是吗?! 个渣渣! 江湖人居然也不讲武德!!! 所以这件事明白了。 郭运生背后是长隆标行,长隆标行后面若真是传言中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六章不讲武德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五章闲得无聊 大哭一场后,宋欢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当天夜里就把“报警器”给做好了。 宋欢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懒洋洋自言自语道,“出去吃个宵夜!” 建安郡繁荣,夜里的热闹不比白天差,更不是阳江府可以比拟的。 白日宋欢待的大树下的茶棚里,说书先生又上班了,回到了他的专属位置,继续酣畅淋漓地说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五章闲得无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四章去紫阳书院 宋欢醒来知道自己醉茶的时候,“……” 好丢人! 阿弟还语重心长道,“阿姐,下次你就记得喝少点就行,糕点吃多没事。” 宋欢,“……” 这让她如何接话? 宋欢把阿弟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转移话题,“你们明天就去紫阳书院了?” 阿弟高兴地忙不迭点头,“傅大哥厉害,否则我们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四章去紫阳书院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三章茶会 傅渊之没想到来到这还能碰见一个熟人。 柳文若,他们的房东。 柳文若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们,这个时间段才刚过了殿试,既然傅渊之人在这里,那他就是没去京城参加会试。 “柳兄,别来无恙。”傅渊之上前打招呼。 阿弟也跟上前唤了一声柳大哥。 柳文若揖礼,“你们怎么来了这里?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三章茶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捡人 “阿姐,这哥哥怎么还不醒啊?” 一旁正在收拾东西的身影回身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说道,“可能睡着了。” 听着这话,小孩子陷入了沉默。 有些蜡黄的脸上满是苦恼,半响才长叹一口气,仿若大人一般,背着手走了出去,不久又回到床边,给男子扇扇风。 八月的天,即便是在山里,也热的厉害。 被叫做阿姐的小姑娘走到小孩子的身边,揉了揉他毛绒绒的小脑袋,蹲下来温柔的说道,“阿弟好好在家,帮阿姐照顾哥哥好不好呀。” 小大人用力一点头,“阿弟会的,阿姐放心。” 阿姐又说道,“阿姐还没回来不准开门噢。” 阿弟点头,“阿弟知道啦。” 话音落下阿弟就双手环过阿姐的脖颈,抱住了阿姐,在她耳侧说道,“阿姐要注意脚下,快些回来,阿弟会等阿姐的。” 阿姐趁着阿弟松手便双手捧着阿弟的脸颊,捏了捏那不多的脸颊肉。 心里叹,还是胖点好。 嘴上却逗趣,“小大人,阿姐知道啦,尽瞎操心。” 小大人乖巧的不反抗,只是嘴里支支吾吾的,在阿姐双手不停地揉搓下说不清楚。 但是阿姐也能知道他说什么,无外乎就是我已经长大了之类的话。 阿姐关上门后就往林子里走。 阿姐,也就是宋欢,习以为常的走在一条略微踩出一点痕迹的路上。 一个月的时间,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现在的熟练且自得其乐,她觉得自己的接受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这个家里仅剩下她和阿弟,父母已经过世,母亲是为了生下阿弟难产而死,父亲是上个月去世的,可能是对母亲思念成疾,在母亲去世后他就没有了精神支撑,日渐衰弱。 姐弟俩在她还没过来之前就是依靠父亲之前做的陷阱猎到食物,最终她还是过来了。 宋欢身姿轻巧的跃上树,看了一眼下方不远处的陷阱,里面空空,并没有猎物。 宋欢脸上并没有显露失望的神色。 意料之中的事,这陷阱是原身父亲在世时做的,这么久的时间,动物聪明警觉,这陷阱怕是不能再用了。 宋欢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去,小小的身影并不被这满林子的杂草树木所限制,身姿仿若小鹿般轻盈敏捷。 藤蔓上的野生猕猴桃有个别几个已经被鸟儿啄出了洞,肉眼可见的微微干皱。还有新的被啃咬的痕迹,可能是听到了宋欢的动静偷偷逃走了。 宋欢将几个完好的摘下,扯了一些草放在竹篓底部垫好,再将猕猴桃放进,接着纤巧的身影又没入丛林中。 宋家里 阿弟去堂屋喝了口水又进了房里,见哥哥还没醒,他便动作小心的将床尾上自己的衣物拿上又出去了。 出了堂屋便是小院子,左侧是水流进缸里的声音。 水缸上方是被一劈两半的长竹筒,里面的关节被打通,水流就是这样慢慢地从竹筒流了过来。 院子里的水去阿姐前些日子引过来的。 屋子外面不远的地方有股小水流,爹在世的时候都是爹去外面提水回来,后来姐姐为了轻省些就把水引流进了院子里,果然很是方便。 阿弟将衣物丢进木盆里,再吭哧吭哧地把木盆推到紧挨着水缸往外溢出流水的地方,慢慢接水。 他人小,力气也小,却每次还是会自己洗衣物,拧不动也没关系,等阿姐回来拧就好,阿姐不用帮自己洗衣物也能多轻省点。 山里的水很凉爽,用宋欢的形容来说就是那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水,在八月的天里能喝上一口解暑的舒爽。 阿弟被晒的这会儿就已经满头大汗,两只小手做捧状接了一捧水直接就往脸上贴,凉水敷面的一瞬间,阿弟咧嘴一笑,接着就干劲十足的蹲下搓衣物。 他的衣物并不脏,只是在水里搓搓,把之前的汗渍洗掉而已,不然这么热的天气,衣服会酸臭。 在清洗衣物的同时阿弟也不免小心翼翼,他就一套衣物换洗,如果身上这套湿了,被阿姐看到,他又要被骂一顿然后就丢进被窝里了。 如今他可不能再这样了,不然被醒来的哥哥看到,该笑话他和阿姐了。 日渐西斜,宋欢的收获还不错,这附近活动最多的果然还是野兔。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有树木的混交林内,宋家处在的这片山林简直就是野兔聚集地。 宋欢也不贪多,只要两三天能得到一只大的就好了。 她进林子不会去捕捉小兔子,即便遇见了她也不理会,这叫资源再生,可持续发展。 宋欢背着竹篓,到了门口,喊了一声阿弟,随即便听到噔噔噔的跑步声从屋里传来,接着由远及近,一生惊喜的阿姐声刚落下,大门也被打开了。 宋欢一脚踏进院子,手就出现在了阿弟的脑袋上,撸了一把,夸奖道,“阿弟真能干。” 小小的人儿照例脸红害羞了,自从阿姐上次醒了过来后,就没少揉自己的脑袋,虽然每次头发都被弄的乱糟糟,但他知道,自己很喜欢阿姐这样,那种很开心很轻松的感觉,他真的好喜欢这样的阿姐啊…… 待小人儿回过神的时候,宋欢已经把野兔放在一边,竹篓也解了下来。 见此,他急忙关上门,噌噌噌的跑到阿姐身边,“阿姐,今晚吃它吗?” 四肢被捆还在挣扎的野兔,两只耳朵听着这话支楞起来,鼻子一耸一耸的,那模样甚是灵性。 宋欢摇头,“待会儿把它关进笼子里。” 她没养过野兔,不知道野兔能不能像宠物兔好养,万一得了抑郁挨不到五天后的集会,她也只能磨刀霍霍了。 阿弟戳了戳兔子耳朵,用力点头。 宋欢将竹篓里的猕猴桃拿了出来,伸到阿弟的面前,阿弟一脸惊喜,“阿姐,阿姐,又到吃毛桃子的时候啦!” 宋欢恍然。 奥,这里人把猕猴桃叫做毛桃子。 阿弟用衣摆接过毛桃子,接着又是噔噔噔的跑进堂屋,去到左侧的柜子,把毛桃子一个一个地轻轻放进了竹篮里,数了数个数,六个,真好,他和姐姐都可以吃三个。 咧嘴看了好一会儿,又把它们摆了摆姿势,这才把一块烂布盖在上面。 宋欢笑着摇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小半篓的板栗倒进簸箕里,再把外头的野兔解放四肢丢进后院的棚子下的笼子里。 宋欢侧身用手挡住西斜的太阳,看了它的大致位置,估摸着也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就兜头转身进了厨房。 房间内,已经默默清醒的少年听着外头的动静,不知是该喊一声,还是该制造点动静,让主人家别忘了他们屋内还有一个陌生人。 少年扫了眼除了床什么都没有的房间,又默默的闭上了眼睛,病弱苍白的脸上浮现了一抹复杂的神色。 第二章宋家 宋家的厨房还挺大的,比她以前的厨房还大出两倍。 门口右侧是灶台。 灶台上有两口锅,做饭菜挺方便的,可以同时进行。 左侧是一张长桌,桌上放着三寸厚的砧板,砧板就是从树桩上直接锯下来的,完完整整的圆柱体。 砧板上还放了一把厚菜刀,一旁放着簸箕,里面装着方才倒进去的板栗。 桌子底下也有三三两两摞着的空篮子和簸箕。 长桌的里侧放着橱柜,橱柜有两层,每层有两扇橱柜门,上层每扇橱柜门里分设上下两个空间,右侧里面放着碗筷,左侧里面是两罐腌制的酸菜。 下层橱柜门打开是一个大空间,里面只有两寸厚的米袋,显得空落落的。 长桌和灶台中间大致有三尺多的活动范围,墙上有两个竹钉,被敲进墙里,上面挂着已经熏干的腊兔腊鱼。 宋欢舀了一小竹筒的米,又看着米袋里的量,顿了顿,估计吃不了五天,又默默倒了一点进去。 宋欢的强迫症也被她带了过来,别的地方还好,就是这米袋子。 米袋子不满,她的心就像被抓住了一样,难受的紧。 她抿了抿唇,如今她迫切的想多挣些钱。 短期目标就是——得把米袋填满才行! 以前淘米得淘三次,现在,淘一次是她最后的倔强! 将米和水倒进锅里,水不知是米的多少倍,没办法,以她们目前的情况,只能喝粥了。 宋欢先将煮粥的那处灶里生火,生好后阿弟直接把矮凳移了过去,小小的人儿双脚并好,双手端放在膝盖上,双目炯炯地乖巧看火,一系列的熟练动作,已然是他每天的任务。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又好一顿夸奖后,这才把盆里已经洗好的腊兔放在砧板上砍成小块,阿弟年龄小,不能吃太硬的东西,只能砍小块多炖一会儿。 以往她都是会把肉提前一两个时辰给泡好,这样就不用煮太久,倒是今日因为救了人,所以就耽搁了。 宋欢这一想,手中砍肉的动作一停,这才哎呀一声,恍然道,“阿弟,屋里的哥哥醒了吗?” 阿弟也一副才记起他的模样,赶紧起身,“阿姐,我这就去看看。” 屋里听见声音的少年这才睁开眼,叹了口气,终于是记起他来了。 阿弟从竹席帘子底下出来,就立马对上了两只黑黝黝的眼睛,立马不好意思咧嘴道,“大哥哥你醒啦?” 少年低声嗯了一声,明知故问道,“就你一个人吗?” 阿弟摇摇头,“我和阿姐呢,阿姐在厨房做夕食……”然后就把宋欢什么时候救他回来的事通通交代了出来。 阿姐说了,做好事得留名,莫欺少年穷,她们俩姐弟孤苦无依的,需得广施善缘,多给自己留后路。 他是好阿弟,时时刻刻记住阿姐的嘱咐。 少年此刻还头痛的厉害,不过已经清醒一会儿后也比方才好了很多,最起码不会动一下就晕眩想吐。 少年犹豫了片刻,说道,“小兄弟,你能带我去更衣吗?” …… 少年看着大树底下的坑,好一顿沉默。 阿弟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解释道,“阿姐说了,这样就不用洗恭桶,又能回馈给……额,大,大自然。” 大自然是谁? 大自然应该是阿姐给这棵大树起的名字。 少年干笑,点头夸道,“你阿姐很聪慧。” 阿弟没听出其中的含义,对字面上的意思狠狠点头,他很开心大哥哥也像自己一样觉得阿姐很聪明。 少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还拉进来自己和孩子的距离。 “大哥哥,你现在要回家吗?”阿弟在少年解决好问题后就问道。 少年准备进屋里的动作一顿。 慢慢卡顿地低头看向这个眨巴着眼睛的孩子。 少年本就苍白病弱的容颜更白了一分,但在逐渐昏暗的天色中,阿弟并没有看出来。 少年右手握拳在嘴边咳了一声,刚想说什么,脑子一阵晕眩后又倒了下去。 阿弟眼看着他要栽倒在坑里赶紧用力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 少年和阿弟双双倒进菜地里。 阿弟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拍了拍衣服裤子,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 泥巴不脏,坑里脏,家里没有给大哥哥换洗的衣物。 阿弟拍了拍少年,说了声大哥哥对不起后,就跑走了。 少年听逐渐小声都脚步声,偷偷的揉了揉被撞的地方,嘴角抽了抽。 不多会儿,宋欢被阿弟拉了出来。 宋欢看着毫无形象的病弱少年嘴角抽了抽。 让阿弟走远点儿后,宋欢直接一个公主抱就抱起来了。 不过,宋欢一下子忘记了原身的情况,不到家门口,她便累的有些手脚无力。 宋欢觉得,既然他已经昏迷了,想必不会介意,再躺一会儿地上……? 少年从一开始震惊到感觉慢慢往下坠,再又躺回了地上,闻着草地混着泥土的腥味,他心底对着这对姐弟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们,确定不是故意的? 少年由着宋欢,躺地公主抱来来回回折腾了三次,他终于被挪回了床上。 待宋欢又回厨房的时候,阿弟还没走。 少年想,其实他们姐弟还不错,弟弟为了不让自己掉进尿坑又因力气小,所以用脑袋撞自己。姐姐是个姑娘,力气也不能大,这么努力的把自己挪进床上已经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 他正想的入神,不知不觉,阿弟已经手脚并用爬上了床,正用不大的小手帮他拍泥巴碎屑。 少年感觉到了阿弟的动作,心里默默感动。 厨房里,兔肉已经炖的差不多了。 只是在汤汁快收干的时候,加了点姜蒜,味道说不上好,但也不能说太差。 宋欢将菜舀出,闻了闻香味。 深呼一口气,还是怀念用卤料炖煮炸炒的饭菜。但是这些都属于中药材,药铺卖的还不便宜,也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 床上还在拍碎屑的阿弟听见阿姐叫自己吃饭了后,又叫了两声大哥哥,见人还没醒,小大人地叹了口气。 大哥哥肯定是今日伤的太严重了。 爬下床后趿拉着鞋子就出到了堂屋,桌上已经摆好了粥菜。 阿弟闻了好几口香味,这才将鞋子穿好跑出去洗手。 宋欢问阿弟,知道少年还没醒,就只拿出来两副碗筷。 宋欢借着天色,给挑了几块没有骨头的软肉。 阿弟吸溜白粥混着兔肉,只觉得越嚼越香,好吃的双眼眯了起来。 只是下一息他便僵硬了,他的碗里多了很多青菜。 宋欢拍了拍他的脑袋,语重心长道,“阿弟要多吃些青菜这样才能长高高知道吗?” 阿弟苦着脸,低声反驳说道,“可是阿爹说了,吃肉才能长高。” 宋欢又给阿弟多加了一筷子青菜,“乖,阿爹说的也没错,我们阿弟既要多吃肉也要多吃青菜噢。” 第三章想留下 少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他被饿醒了。 借着竹席帘子看向窗棂,外面还是昏暗一片,屋外的虫鸣声比之他住的家里更是热闹,还有院里流水的声音,这样的环境让他感觉很舒服,心安。 再睡一觉感觉身体好了一些,他按着白日里的记忆借着微弱的月光慢慢起身。 待他掀起帘子的那一刻,就见正前方站着个人影,他险些没再吓昏厥去。 对面的人显然也知道他会怕,急忙过来捂住了他的嘴。 耳边传来低声,“是我,别怕。” 少年很想问,别说这么熟稔的话,他并不知道她是谁啊?! 心里这么想,但他也没敢出声,制住他的人力气太大,他挣扎不开,“……” 宋欢把仅剩的一点油灯点燃,这本来是留着中秋祭奠神龛的。 又多一笔开销! 宋欢拿着油灯带着少年来到了厨房,灶台里已经没有火碳了,宋欢又生火。 宋欢看着正在发呆的少年说道,“过来看火吧。” 少年回过神来,大步一跨,晕眩来袭,眼前一黑差点又摔了,幸好宋欢扶的及时。 少年面颊泛红,声音带有略微地羞涩,“多谢姑娘。” 四个字充分展示了婉转绵延…… 宋欢被这一声惊得膝盖一软,正了正神色,这才摆手道不客气。 “我晚上留了粥,见你还没醒就放锅里温着,不过现在得重新热一下。”宋欢解释道,并不想对方误会。 病弱的少年嗯了一声,发着好人卡,“姑娘是好心人。” 宋欢闭眼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内心的躁动。 不好意思,是暴躁的动。 宋欢把剩下的小半碗兔肉都倒进锅里,就着白粥一起热了。 少年见火势渐小,又添了一把。 胃里痉挛再加上头晕的加持,微凉的夜里,竟开始冒出丝丝冷汗。 宋欢见此,问道,“你家在哪儿?我明日送你回去吧。” 少年不吭声。 宋欢又问道,“你有银子吗?有的话我带你去医馆,可以收你十文钱,运费和今日的住宿费都包含在内。” 说实话真的很便宜了。 她都没算刚才的灯油! 少年,“……” 少年低头,掩盖眼底的神色,声音透着股忐忑,“我,我,没有。” 宋欢叹了口气,“那没办法了,我也没钱。” 都是穷惹的祸啊。 没钱病都看不起。 空气中静默了良久。 屋外,月色如层薄纱笼罩着大地,水缸里的月亮泛起波纹,流水粼粼。 宋欢人对着门口,发着呆,听着外面的虫鸣流水声,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这种释放从内心直达天灵盖,灵台一片轻松,整个人心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 她突然觉得这里也没什么不好,除了没有手机电脑,上厕所没有抽水马桶,洗澡没有花洒,没有电灯,没有扫地机器人,没有外卖,没有苦情剧,没有车只能腿着走,没有钱…… 除了生活质量太差,没多大毛病!(T▽T) 这时有个声音传来。 少年微微抬头,问出了一个问题,“我……我可以留下来吗?” 宋欢,“!!!” woc,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宋欢摇头,强硬的拒绝,“你我非亲非故,家里没有长辈,你我又已到了适婚年龄,郎未娶女未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惹人非议,这事儿绝对不行!!!” 少年垂头,火光掩映的精致轮廓,仿若刚投入人间的精灵。一缕垂在肩头的墨发滑落至胸前,单薄寂寥的模样恨不得让人把之前的话收回。 宋欢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心底默默告诉自己,美色在前也没用,没钱消受! 她连忙起身,把锅盖揭开,热气腾腾,拿起一旁的碗筷盛了出来,递给一动不动的人,“赶紧吃吧,别饿坏了。” 肚子都在敲打击乐了,她可忽略不了。 少年抬头,眼角微红,好像哭过了一般,双手默默接了过来,低低地又道了一声谢。 宋欢见他傻呆呆地直往嘴送,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伸手拦住他,“已经滚沸了,你吹吹,等冷一些再吃,会烫坏。” 少年卷翘的羽睫颤了颤,几不可见地点头。 宋欢见他这副好似被“欺负”的模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隐约记得以前的一个同学跟她说,古代男子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具体是从哪个年代开始的她不记得了,但是她记得最深的,是曹操的儿子曹植! 一个格外热衷于敷粉的人,据说他粉不离面,一次一位贵宾突然来访,他竟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来敷粉,硬生生让别人等了一个多时辰。 一个多时辰什么概念?两个多小时啊,比她那个年代的女孩子更甚。 所以说,那些男朋友,老公的,多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怎么了?!再久也久不过曹植啊! 手痒!有点控制不住。 想发朋友圈!姑娘们,怼回去啊! 咳咳咳,所以说这个年代如果男子都这模样,她……可能有点下不了嘴!(ToT) 阿弟,你千万不要这样,不然,阿姐会忍不住把你踹飞。 睡梦中的阿弟打了个冷战,默默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这才又缓缓沉睡。 旭日东升,微风不燥。 早已经起来的阿弟已经喂了兔子,此时正坐在院里大树下摇头晃脑背三字经。 宋家只有一间房间,宋爹宋娘原来计划在后院再起一间给闺女做闺房,谁知道宋娘的过世导致这一计划一拖再拖,直到宋爹去世也没能建起来。 所以,当少年从帘子下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窗棂旁边的帐幔里还有一个娇小的身影。 少年非礼勿视赶紧移开视线,一步一步慢慢走出堂屋。 站在门口,看着院里的景象,他的眼神悠远绵长,透过阿弟像是看到另一个身影,也是这个年龄,也是这么摇头晃脑的背书。 “大哥哥!”阿弟惊喜的声音传出来。 少年回过神,面上依然病弱苍白,单薄的身子仿佛在风中摇摇欲坠。 阿弟在跑到少年面前时紧急刹车。 “大哥哥身体怎么样?好些了吗?”关切的神色就这么纳入了少年的眼里。 少年扬唇微笑,“好多了,多谢小兄弟的关心。” 阿弟咧嘴笑,他有些喜欢这个大哥哥了。 他昨夜能和阿姐一起睡,都是大哥哥的功劳! 阿弟要对大哥哥好一些! 少年犹豫了片刻,又接着问了一声更衣的地方。 昨夜白粥,水多米少,喝了整整三碗,方才就是被憋醒的。 阿弟热情的给少年带路,虽然昨夜已经知道大概景象,白天看到还是有些回不过神,算了,能解决就行! 浑身轻松的少年同阿弟一起坐在大树下,听着阿弟又背了一遍三字经,这才开口问道,“你吃朝食了吗?” 阿弟摇摇头,“还在煮呢。” 其实已经煮好了,只是家里粮食不多,他早上煮的粥一般都会煮到晌午和阿姐一起吃,而且煮了一早的粥,会白白的,浓稠滑滑的,和米汤似的,他觉得挺好喝。 “你阿姐什么时候起来?”少年问道。 阿弟看了眼地上树的影子,指了指脚下的地方,“等影子到这里阿姐就起来了。” 少年看了阿弟所指的地方。 噢,午时。 第四章暂时留下 清风拂面,窗棂透彻。 帐幔里的人终于有了动静。 宋欢揉了揉眼睛,盯着帐幔顶部,眼神涣散。 也不知道为什么,来的这一个月,天天都睡到这个时候,雷打不动,就好像是要把上辈子缺的觉全部补回来。 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 不过没关系,现在她不用上班,睡多晚都行。 梳妆好了后,宋欢走出堂屋,看到在树下假寐的少年,以及正在拿着草折腾的阿弟。 伸了个懒腰,宋欢叫了正在沉浸其中的阿弟,阿弟抬头,放下手里一团乱麻的草坨坨,“阿姐,我就知道你会这个时候起来,粥已经煮好啦!” 宋欢点头,“阿弟想吃什么?” 阿弟欢快道,“只要不是青菜都行!” 话音刚落脑袋就被动吃了一记“栗子”,虽然不痛,但是阿弟还是双手捂着脑袋哇哇直叫。 少年看着这一幕,眼里也不自觉的带着笑意。 宋欢问候了一下少年的身体,得知恢复地还不错,也就没再多问。 阿弟拉着宋欢直奔厨房,厨房里飘出一股甜糯的粥香。 宋欢问了后,阿弟指了指罐子。 这个罐子是她过来的第二日特地拿出来给阿弟自己煮朝食吃的。 宋欢也知道每次阿弟都不会自己先吃,都是等自己起来了才吃。 怎么说他都不听,只会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还是会等着她,年纪小小就学会阳奉阴违了,这聪明劲儿,想当初她可是到了二十七才通了这一窍! 知道心疼姐姐的小大人,懂事了。 每次想到这,她就忍不住心酸,更是要求自己在不养歪的情况下尽量对他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把他当成自己亲弟弟疼了。 宋欢又揉了一把阿弟的脑袋,直到变成鸡窝后这才满意的收手。 宋欢揭开盖子,里面有黄色的板栗以及另外不明显的块状。 宋欢问道,“这是什么?” 阿弟一副阿姐也有你认不出来的东西,“这是红薯啊。” 宋欢恍然地点点头,切成这么小块,又煮的变了颜色,她确实是没认出来。 “这是我们阿弟做的吗?”宋欢惊喜问道。 阿弟摇摇头,指了指外边的少年,“是大哥哥!” 宋欢看向已经起身准备过来的少年,待他走近后,这才感谢道,“多谢公子。” 少年道,“我手艺不好,若不好吃还请姑娘多担待。” 宋欢摆手,“公子谦逊了。” 这罐子并不大,所以勉勉强强盛了三碗出来,再从酸坛子里拿出了点酸萝卜干。 锅里把昨天的板栗全都下锅煮了,待会儿饿了吃两颗垫垫肚,这玩意儿挺顶饿的。 堂屋里,阿弟左看看阿姐,右看看大哥哥,见阿姐动筷后,这才开始喝粥。 宋欢虽然不介意谁先吃谁后吃,但是在这里,看着对面的少年和阿弟都在等自己先动筷后才开始吃,前者是因为自己是主人,后者是因为自己是长辈,即使有些不习惯但她知道,这个礼仪她必须记下并遵循。 其实这种礼仪上辈子也不少,有些家族里还是很注重这餐桌礼仪的。 但是在小地方或者是底蕴文化不深的地方,这种礼仪是很少看见的,也属于大部分的情况。 她并没有说把上辈子行为自由言论自由的那一套放在自己的阿弟上,这不是对他好,而是害他。 时代不一样,社会背景不一样,她不能搬用上辈子那一套,更不能大肆宣扬什么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里,那二十四字存在的本身就是个错误,所以,只能说每个时代都有适应每个时代该遵循的规则。 在这里,她只能在一些基础上做一些无关紧要,却又能对阿弟具有深远意义的小改动。 来到这里,不是别人适应自己,而且自己适应他们。 吃了一顿感觉吃了跟没吃一样的午饭后,少年叫住了宋欢,这次,他并没有昨夜那种若有似无的复杂模样,而是神情认真道,“我会做饭,会缝补,会种菜翻地,会洗碗刷锅,并且我留下的这些日子按每日十文钱的住宿算。” 一开始没动静的宋欢听到最后一句每日十文的时候控制不住了,在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问道,“昨夜也算?” 少年认真道,“算!” 宋欢控制住快要扬起来的嘴角,“行!” 少年呼出一口气。 “你要写一张欠条,并且在借住的这些日子你要帮做你刚刚说的那些事!”宋欢补充道。 欲行不轨这种就不用强调了,少年那弱柳扶风的模样,不被自己不轨就不错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少年爽快答应,但随机打商量道,“那姑娘可否答应伤势好了之后再……” 宋欢打断他,“可以。” 本来就是附加的条件,只要他给那每日十文的住宿钱。 少年微笑,这次的微笑不参杂任何意味,真有点公子世无双的感觉。 宋欢移开视线,好看是好看,可惜了,不是自己的菜。 宋欢视线落在正在洗碗的阿弟身上,又表扬了一句阿弟真勤快。 阿弟咧开嘴,干劲十足,哼哧哼哧的用水瓜络刷洗。 宋欢不想阿弟养成一个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所以即便年纪小了点,力所能及的事能帮做的也让他做,即使做不好那又有什么关系? 意识要有,长大了也能慢慢做好。 这么一想,宋欢深深嫉妒了,有她这么个好姐姐,未来弟媳肯定是个幸福的女人。 宋欢看看时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进山,这基本上是她每日的任务,去陷阱找猎物,或者把被破坏的陷阱加固,再摘些野果野菜,晚餐就有了,再说了,四天后有集会,她还想卖点肉挣钱,只能一天不落的进山。 “你准备去哪?”少年问。 宋欢下巴对着山里的方向扬了扬,“山里。” 少年抿了抿唇,“你昨天救我的时候有看到一个包袱吗?” 宋欢系带子的动作一顿,回忆了一下,摇头,“不记得了,当时只记得把你带回来,可能被我忽略了,待会儿我去帮你看看。” 少年点点头,“多谢姑娘。” 宋欢随口回了一句,“顺便的事儿,不用那么客气。” 一日十文钱,她很乐意为他提供服务,或许他的银钱就在包袱里呢? 如果昨天她再仔细看一下,或许现在就能有十文钱到手了! 想想就可惜。 这么一想,她想了想,干脆先去看看有没有包袱,心动不如行动,她叮嘱阿弟好好待在家跟大哥哥一起后就快速消失了。 少年看见她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点破,他包袱里是有积蓄下来的银钱,但他不确定还在不在。 树下,微风偶尔带下一两片落叶,凳子上,少年正教孩童编织蚂蚱。 沙沙的树叶声,空灵的鸟叫声为主旋律,兴奋的呼喊和温柔的声音作为副歌。 第五章进山 这个陷阱是当年野猪进村的时候宋爹做的,为了不被野猪察觉,当时做的很隐蔽,昨日若不是宋欢心血来潮去看一看,少年还不知会在里面躺多久。 宋欢跃上树查看了一番,确定了包袱的位置后,一跃而下拿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碎屑枯叶,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后,她这才借力出了陷阱。 这一来一回只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少年只觉眼前一花,包袱就落怀里了。 宋欢拍拍手,盯着少年,说道,“你看看东西都在不在。” 少年直接拆开包袱,里面没什么不能见人的。 拆开的包袱里,只有一套衣物,还有一包帕子包裹的干粮,里面已经爬了不少蚂蚁。 虽然不明显,但是能看出少年肩膀耷拉了下来。 宋欢见此还能说什么,肯定银子不见了。 宋欢拍了拍少年,安慰道,“银子没了还可以挣,放心,我顶多少你一半的利息。” 听着这话的阿弟赞同地点点头。 少年再次抬头,神情已经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眼角带着些许潮红,像是涂抹了胭脂,苍白的脸上多了一抹艳色,他微笑道,“姑娘道义。” 宋欢哈哈干笑,这让她怎么接话? 如今耽搁了会儿,她得赶紧进山才行,“公子既然拿回了衣物,可以先换洗一番。” 毕竟经过昨天的折腾,说实话,要不是他的颜值在那撑着,整个人都没什么可入眼的地方。 少年也清楚自己的狼狈,“多谢姑娘挂怀。” 宋欢又道了一声客气。 这才多久?都听了多少遍道谢的话了? 宋欢逗了一会儿阿弟,就说道,“待会儿大哥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阿弟就帮帮大哥哥啊。” 阿弟用力嗯了一声,“阿姐放心,阿弟会的!” “真乖~” 宋欢打算今日再往深处走走,布置几个陷阱,等往回走的时候再去昨天布置的地方瞧瞧,顺便再捡些板栗。 板栗熟的快,每天都有掉落,若是晚几天都能被松鼠山鼠这类啃完。 虽然她缺钱,可是她也不想打鼠类吃,想想上辈子见到的那只比猫还肥硕的老鼠她就汗毛倒竖,这玩意儿打死她都不吃。 步入深处,树木更加茂盛,地上阴凉,宋欢回忆起宋爹曾经说的诀窍选择了两处比较合适的地形后就开始制作陷阱。 一个时辰后,宋欢才做好第一个陷阱,抬头看了看头上的阳光,皱了皱眉,看来今天制作两个陷阱的计划是不成了。 宋欢再次触发机关,确认无误后,再次复原,这才返回。 回去的路上她还挺意外的,居然发现了枞树菌,数量还挺多。 宋欢摘了半篓子,决定今晚尝尝鲜,剩下的明天拿个麻袋来装,回去晒干保存,冬天又能多一道菜吃。 宋欢做了个记号就急匆匆的往回赶了,回去的路上只来得及去看陷阱,板栗只能明天去捡了。 新陷阱没令宋欢失望。 一只山鸡被捕住了,可惜,是只公山鸡。 它的羽色华丽,颈部有白色颈圈,长的还挺好看。就和公孔雀似的,不漂亮吸引不了异性,果然,不论什么种族,还得是看颜值啊。 宋欢领着已经脱力的山鸡回家。 今天到家的时间比昨天晚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半步跨进山头了。 一进门就看到阿弟皱眉,抱怨道,“阿姐怎么今日回来晚了?!” 宋欢讪讪一笑,“阿姐今天多做了两个陷阱,还摘了菌子噢,这才耽误了时间,下次,下次阿姐一定早早回来啊。” 阿弟哼了一声,走上前,右手握拳伸出小指头,“拉勾!” 宋欢很配合的跟他拉勾。 阿弟这才开心,看到山鸡就是惊呼出声,开心的直转圈圈。 宋欢把竹篓解下来,先去把山鸡关上,这才到水缸边把枞树菌丢进盆里。 阿弟对这菌子并不是很热衷,对他来说,再怎么好吃也不是肉。 倒是出来的少年见此,沉默了许久才提出了疑问,“这个菌,可以吃?” 宋欢抬头诧异的看他,反问道,“不能吃?” 少年咳了一声,摇头,“我从来没吃过,但是从小长辈就说,菌不能吃,会死人。” 宋欢为他们可惜,这得错过多少美味? “菌分种类的,有的吃了会出现幻觉,有的可以直接吃,有的就会吃死人,我手里这种就是可以直接食用的。”宋欢解释道。 少年点头,不愧是在山里活动的,懂得就是多。 “我擅自主张已经煮好粥了,菜准备做什么?”少年说道。 宋欢惊喜,这人还挺上道啊,“我晌午泡了腊鱼,晚上吃腊鱼,再加一个菌汤。” 少年应了一声就准备回去清洗腊鱼,宋欢接着说道,“你会杀鸡吗?” 少年脚步一顿,迟疑的点头。 宋欢一笑,露出了整整齐齐的八颗小白牙,“那明日你先把鸡处理好,等我再把枞树菌采回来,做一道山鸡枞菌汤,顺便给你补补身子。” 少年呆愣了少了,眼底浮上复杂的神色,最后归于平静,笑着道,“好。” 他慢慢走近厨房,还听到宋欢对着阿弟说,可惜今日回来太晚,不然就吃了它,明天再吃不知道会不会饿瘦了。 阿弟一听,那可还好,赶紧说明日我去捉虫给他吃,保证它不会饿瘦! 宋欢一听也觉得是个好主意,但补充说道,“只能在菜地和院子,不能去林子里,万一碰到陷阱怎么办?” 阿弟一听,颓丧地点头也不反驳。 主要是宋欢挨过,那会儿她才过来三天,后来就被宋爹的陷阱给祸害了,这不仅一次,这个月陆陆续续加上已经有五六次了,这坑孩子的爹,还好不在了,不然,她都得上手揍一顿消消气!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这乱七八糟出其不意的陷阱,为家里的安全度增高了不少,她还想着,等有空了还要在屋子外面多做几个,如此安全级别也能上升几层。 这个月,阿弟听多了阿姐的抱怨也深知事情的严重性,只能乖乖的在附近活动,没敢往陌生地方走去。 就目前他能活动的地方都是阿姐一一排查后才放心给他去的。 想到这,他也是深深叹口气。 宋欢看着认真洗菌子的阿弟小大人一样的皱眉叹气,忍不住点了他的脑门,笑骂道,“才多大就叹气,等阿姐有空了再把范围扩大,这样你能活动的范围也大了,到时候你就要开始跑步锻炼身体了!” 阿弟听了,惊喜道,“这样我就可以和阿姐进山里了吗?” 宋欢点头,鼓励道,“阿弟只要把阿姐设置的关卡都过关就行!” 阿弟迫不及待,“那阿姐什么时候有空啊?” 宋欢想了想,“等我们橱柜里装满粮食!” 宋欢并没有说等有空,等有空等有空,等到什么时候有空? 这都是上一辈父母惯用的话术,她不想阿弟也从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失望。 她说把橱柜装满,届时短期内吃食不会太紧缺,到那时每天也能挪出一部分时间把地拓宽。 第六章夕食 家里已经没油了,锅里就直接烧开水,酸菜切断下锅,再放入拍扁的姜蒜,撒一点盐粒子,待汤沸了后再把腊鱼放锅里,盖上锅盖闷煮。 宋欢看着对面一大一小,一人守着一个灶台,少年换洗过后面色依然苍白,却也难掩精致容貌。 宋欢突然想起,问道,“还不知如何称呼你?” 少年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她不认识自己,旋即回道,“傅姓,字渊之。” 宋欢心想,还挺好听。 一旁的阿弟感觉自己被忽略了,把凳子移到傅渊之的身旁,眨巴着眼睛喊道,“傅哥哥。” 傅渊之应了一声回以微笑。 阿弟中间打岔的时间,宋欢已经揭开锅盖准备把菜舀出来了。 阿弟这时习惯性的就站在一旁等着帮忙端菜。 不待宋欢开口,傅渊之就起身,“我来吧。” 宋欢也不客气,直接递给傅渊之。 今天的鱼汤又多又烫,怕阿弟拿不住,即便傅渊之不开口,宋欢也不会给他拿。 锅里重新加入的水不多会儿又沸腾了,宋欢直接把洗好的菌子倒入锅中,盖上锅盖多闷一会儿,菌子得煮熟透了。 阿弟开心的等待,自宋爹去世后,家里桌上就没出现过两道菜,今晚上是这么久以来吃的最多的一餐,他就……很兴奋。 宋欢把粥盛出来,这一锅大概是每人两碗的量。 傅渊之留下来后,宋欢也没有多放米,只是多加了些水,如果说之前姐弟俩吃的粥还算有点稠,现在只能说跟稠没啥关系。 但是酸菜腊鱼她煮了很多,多吃点酸菜和鱼吧,好歹也有肉。 酸菜鱼和菌汤中间还放了两块干粮,是白日拆开的包袱里那被蚂蚁吃过的。 傅渊之当时就把蚂蚁拍掉,晚上煮粥的时候还用锅热了热,还能吃。 傅渊之没有丝毫挑剔,低头看着碗里的鱼肉思绪飘远。 鱼肉即便味道不好,还带着股烟熏也熏不走的土腥味儿,到了他的嘴中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四年的时间,吃肉对他来说已经是件很遥远的事情。 没想到,这才两天的时间就吃了两顿肉了。 正发呆的他就见一双筷子戳穿干粮抖啊抖地放进他碗里,戳穿的筷子又慢慢从干粮洞里渐渐缩回直至不见,傅渊之的视线随着筷子的移动看到了筷子的主人,是阿弟。 傅渊之也看见他碗里的干粮,又看向正啃鱼刺的宋欢,“我和你分吧。” 宋欢摇头,“你正需要恢复伤势,多吃点好。” 阿弟说道,“我和阿姐分。” 宋欢摇摇头,催着道,“阿弟吃,阿姐不饿啊。” 宋欢觉得自己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她现在不缺肉吃,还不至于饿昏了吃有蚂蚁爬过的食物,她的胃不允许她吃,她怕自己会把其他食物吐出来,这样反而浪费了。 宋欢的这番心思对面两人不知,只觉得宋欢(阿姐)是为了他们才不吃的,一时间傅渊之有些不好意思又心底微微触动。 阿弟觉得阿姐对自己真是太好了,阿姐怎么可能不饿,只是为了自己,阿姐吃不饱还骗自己不饿,他是阿姐听话的阿弟,不能拆穿阿姐,可是阿姐不吃会饿,那他少吃点肉,这样阿姐就能多吃些,不会被饿着了。 阿弟咧嘴偷笑。 他真聪明,这样阿姐也不会知道自己已经知道阿姐撒谎骗自己了。 爹说,善良的谎言可以不拆穿,他觉得阿姐现在说的就是善良的谎言,阿姐真好,他真的好幸福啊。 阿爹,你和阿娘也要好好的,明天晨起我会多陪你们一会儿,你们记得起床噢,不要像阿姐一样睡到晌午,阿弟很忙的,要照顾阿姐,你们起晚了可就看不着阿弟了,得等后天了。 第二天,八月初七 八月的雨,清凉而温婉,烟云雾盘绕,湿气迷蒙,雨雾打湿的丛林变得恍惚不定,有种半遮半掩的含蓄美。 院子里湿漉漉一片,阿弟撑着把只能遮挡一半的油纸伞在院子里活动,主要是给家里的两个新成员喂食。 可能是他不经常捉虫子,有或许是山里的虫子比较多?刚才在菜地里一下子捉到了五只蚂蚱,把它们喂给山鸡后又丢了几片有些微黄的菜叶给兔子。 做完这些后,他就回到屋檐下,确认鞋子只是粘泥没有被打湿后,就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开始发呆。 傅渊之起来后就见这幅场景。 昨晚吃了夕食后宋欢把房里三个大箱子移到门口,给傅渊之隔出一个通道,这样既能让他能出去,也能让他不会看到宋欢的床。 傅渊之通过昨晚对宋欢的力道有了初步认识,谁家的姑娘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搬起有自己一半身高的樟木箱? “你今日不背书了?”傅渊之问。 阿弟咧嘴叫了一声傅哥哥后这才回道,“我已经背了三遍了,阿姐该教新文章了。” 傅渊之也随他坐下,“那傅哥哥教你一篇百家姓吧?” 阿弟连忙点头。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 傅渊之琅琅上口,阿弟瞬间就被他的声音所吸引,也不自觉地跟着节奏摇头摆脑。 云遮雾绕,朦胧烟雨,雨雾飘浮着若隐若现的绿意,檐下一大一小陶醉在自己的世界,虚实相生,仿若一幅用淡墨渍染,浓淡相宜的水墨画。 宋欢斜靠门侧环手抱胸,欣赏这不可多得的景色。 她想,这要是能用摄像机拍下来,绝对是放在摄影展的C位。 虽然下了雨,但宋欢并不打算放弃进山,这场雨是真及时,那枞树菌肯定又冒出来不少。 吃了寡淡的晌午饭后,宋欢就开始期待夕食了,她不仅得采枞树菌,还得把板栗也捡回来,三样一起炖,想想就流口水。 阿弟和傅渊之送她离开后,傅渊之便直接进了厨房开始生火烧水。 昨天鬼使神差地就点头,他只是见过杀鸡,他目前还处于理论阶段,趁着现在还早,他才有一定把握能在宋欢回来之前把鸡处理好! 阿弟听见说要准备杀鸡了后,就忙个不停,搬柴,洗盆,只要他能想到的,他就自觉的去忙活。 嘴里还不停的重复背诵百家姓,时间被他利用个彻底。 后院的山鸡可能预感到了自己命不久矣,不停地去撞笼子,作着最后的挣扎。 所以当傅渊之轻易就把鸡捉住的时候还在想,抓它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很容易嘛,回厨房的路上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野兔目送山鸡兄离开,默默为它哀悼,同时也为自己的将来担忧,为了弥补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它开始了不停地咔嚓咔嚓吃青菜。 第七章山鸡枞树菌 雨天山路很不好走,昨天她半个时辰就能到,今天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宋欢去了昨天的陷阱去看了看,没有捕到猎物,旋即就回身去枞树菌的地方。 原来计划今天再做一个陷阱,受到天气的限制只能暂停,还好有枞树菌,也不算没有收获。 果不其然,昨天还稀稀拉拉的枞树菌一夜之间冒出来了一大片,宋欢不贪多,只采大的,小的还可以再生长。 采摘的时间一晃而过,虽然只采摘大的,但也花了半个多时辰,抖了抖背篓见还差三寸就满了,宋欢收获满满的笑了。 哼着小曲儿背上背篓慢慢往板栗树的位置赶去。 花了半个时辰到达地点,只见满地的栗包。 今天路程花费的时间挺长,她不能再把板栗从栗包里剥出来,只能用麻袋装住那些看起来完好的,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她就把麻袋装满了,见此她毫不犹豫就回去了。 虽然是细雨,但因为没有太阳她对时间的判断都是按这一个月以来积累的经验,再说天色也有些暗了,她便不想再在山里多做停留。 安全第一! 宋欢又花了半个多时辰这才回到家,远远就看到厨房的方向正冒着炊烟。 走近一瞧,院里冲洗的异常干净,水缸旁边的一块平整的石板上放着已经清洗好的鸡毛。 宋欢在院外喊了一句我回来啦,屋里就传来声响,阿弟已经飞快来开门了,傅渊之也手快的结果她手中的麻袋。 宋欢看着两人,扬唇笑,“今天虽然没有肉,但也收获满满。” 这菌子晒干后,她们也可以吃好几天了。 阿弟拍手叫好。 傅渊之见里面完整的栗包就知道宋欢没来得及收拾,直接就把袋子拿到檐下先放好,又帮扶着背篓,宋欢就轻松的卸下背篓,里面都是黄色的枞树菌。 宋欢看向傅渊之问道,“鸡你砍了吗?” 傅渊之一僵,他只来得及把鸡毛,“还没。” 宋欢就好像没看到傅渊之那一瞬的僵硬,直接说道,“那你们俩剥板栗,洗菌子,我去处理鸡。” 傅渊之轻呼口气,答应道,“好。” 阿弟直接就问,“阿姐,洗多少菌啊?” 阿弟昨天和阿姐一起洗过,已经有经验的他直接把洗菌子的任务揽下来。 宋欢下意识用手比了比,“大概这么多。”这么说完她就反应过来可能阿弟不是很能理解,就说了,“大概半篮子。” 三个人,除了阿弟食量不大,她和傅渊之都挺能吃的。 肉不够,只能多用素菜才来凑。 宋欢回到厨房,看见完完整整,干净的不剩一丝毛的鸡愣了愣,没想到啊,傅渊之还是个强迫症患者。 她直接把它开膛了膛,回忆自己以前买鸡时那老板现杀剖肚的场景,原模原样复刻出来。 把鸡肠和鸡肚子里的**处理干净后,她便直接把鸡给大卸很多块,留了三个鸡腿,给阿弟最大鸡腿,她和傅渊之的都是鸡翅膀的那个小腿。 直接把鸡块下锅,倒了大半锅水,又把姜片丢进去再加入一一点宋爹没来及的喝完的清酒,结束盖上锅盖后,她又加了把柴这才出去帮忙。 宋欢一蹲下就见傅渊之剥开栗包,又把板栗取出来放入篮子里,轻车熟路。 见此,宋欢习惯性地夸赞了一句,惊的傅渊之差点被栗包扎手。 宋欢见此反应过来,对面这人可不是自己阿弟,随即尴尬一笑,“哈哈哈,平时夸阿弟夸多了,一时没反应过来,见谅?” 傅渊之垂眸,敛下眸光,“无事,你可以多夸夸。” 宋欢,“???” 是说多夸夸阿弟的意思?? 宋欢想不明白也不想了,觉得这里已经不用自己帮忙了,就直接起身去了厨房里拿碗出来,把傅渊之剥好的板栗倒进去,又进了厨房,只留下一句,“我进去剥板栗。” 要是她自己吃她就直接上嘴剥了。 宋欢一边想着一边拿起菜刀手起刀落给一颗一颗板栗划出个X,如此这般剥开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宋欢还特地丢了几颗进烧火灶里,用炭火烧熟的板栗也好吃。 焦香软糯,她最欢这么吃了。 上辈子,那会儿才上一年级吧,没钱买零食,经常去捡了板栗就跑回家这么吃。 鸡汤的香味浓郁,最后再撒了点葱段,就可以盛出来了。 今儿好不容易吃了顿好的,宋欢拿了两个碗分别盛了小半碗粥再加两块肉,一个放到神龛祭奠祖先,一个拿到了宋爹宋娘的墓前。 其实具体来说,应该是宋爹,宋娘以及真正的宋欢。 她过来后,拿了一件原身小时候的衣物给她做了个衣冠冢,让她能跟宋爹宋娘相聚,顺便也能蹭蹭香火。 阿弟也跟着宋欢祭拜,嘴里嘟囔着让爹娘多吃点,吃饱饱的,不够就让她们托梦回来告诉自己,保佑阿姐能打到多多的猎物,这样等阿姐下次再打到山鸡他就多加几块肉给他们…… 宋欢听着扯的越来越远的话,没忍住就笑出来。 小大人,啥事都能让你操心了,你后半辈子怕不是个操心命哦~ 院子门口,傅渊之隔着菜地看向两个身影,神色说不清的复杂和晦暗,还夹带一丝羡慕。 也不知宋欢说了什么,阿弟突然跳起作势就要打她,只听宋欢哈哈一笑就溜进院子,还抽空跟傅渊之说道,“吃肉去,傻愣愣的站这干什么?” 傅渊之还没回过神,阿弟就撞进了他的怀里抱住他大腿,抬头问道,“大哥哥也想你的爹娘了吗?” 傅渊之没料到他会这么问,停顿了一会儿回过神来这才回复道,“是啊,哥哥也想爹娘了。” 阿弟很能体会他的心情,说道,“大哥哥的爹娘在哪儿,我陪大哥哥一起去,还要带上肉。” 傅渊之摸摸他的脑袋,“下次,下次你阿姐再打到山鸡你就陪哥哥去怎么样?” 阿弟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可以,随即答应下来。 傅渊之微微一笑,牵过阿弟的手,“那我们去吃肉。” 阿弟兴奋的喔喔两声,“吃肉吃肉!” 声音响亮的传到院子的每一处,笼里的兔子吓的支楞着两个耳朵,四下望了望,见没什么危险后这才又把吓掉的青菜叼回嘴里,继续咔嚓咔嚓。 宋欢也不知外头两个人说了啥,一下子兴奋成这样,笑着喊了一句,“瞎叫啥,快进屋吃鸡腿,不然我可不给你们留了啊!” 阿弟这下兴奋不起来了,抽出手,直接朝着堂屋跑去,边跑边哇哇大喊,“阿姐阿姐,我要吃鸡腿!给我留鸡腿!” 跑到一半的阿弟突然发现傅渊之没跟上来,回过身大喊,“大哥哥,快点快点,不然阿姐不给吃鸡腿啦!” 傅渊之无奈地笑着应道,“好!” 第八章河边 暮色渐深,氤氲雾气又笼罩在山上林间。 堂屋里,清香四溢。 宋欢吹着热气喝了一口,枞树菌的鲜和板栗的甜与其融为一体,鲜美甘醇。 宋欢眼睛一亮,好喝! 傅渊之和阿弟更是没停下来,一人啃着一个鸡腿,好吃的都没抬起头。 傅渊之似乎察觉到了宋欢的视线,身子一僵,条件反射的将动作慢了下来。 宋欢笑眯着眼,心下惊叹傅渊之的敏锐,只不过扫一眼就能感觉到。 仿佛察觉到他的变化,视线定格在阿弟身上,“阿弟,多吃点长身体哦。” 随即又才仿若无事的对着傅渊之说,“傅渊之你是病人也多吃点,这样身体才能恢复的快。” 阿弟也接过话,腮帮子还咀嚼着肉,吐字不清,“傅锅锅,多次森体好德快。” 宋欢笑骂,“咽下去再说话!” 看着宋欢和阿弟又互相抬杠热闹起来,傅渊之这才慢慢放松,不过吃饭的速度却也没再像方才那般,只细嚼慢咽了起来。 宋欢见此终于松了口气。 惊弓之鸟怕也不过如此。 感觉,傅渊之之前怕是身处的环境也不好。 躺床的时侯宋欢才反应过来,傅渊之能付得起一天十文的住宿费? 而此时,傅渊之在黑夜中睁着眼,手不自觉地覆在暖热的胃。 黑曜石一般的眼里看不出任何情绪。 翌日 天光大好,天朗气清。 今天宋欢计划去山脚下的湖滩里网鱼,湖滩水浅,湖湾水深,昨天下了一天的雨,今天下网,明天应该能网到一些。 从宋家院子里往山下看去,可以看到溪流的走向,蜿蜒曲折,距离大榕树村一段距离有一块较大的湖滩,是从大榕树村的溪流和另一条溪流的汇聚地。 从大榕树村通向湖滩有一片竹林,一到冬季就会有村民过来挖冬笋,所以这路平坦也还算好走。 宋欢带着阿弟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用竹篓捞鱼,隔着不远处还有人在钓鱼。 这些人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宋欢并不认识。 原身很少进村,上一次还是宋娘还在的时候,自宋娘去世后,她就留在家里带阿弟。 原身好歹还下过山,阿弟因为年岁小,从小到大都被父亲拘着不给出来。 所以,除了上个月来帮忙办丧事的那些叔伯婶娘外,村里的年轻人她俩都不认识。 宋欢和阿弟的到来引起了那些少年的注意。 距离宋欢最近的叉鱼少年,甩了甩脸上被溅起的水珠,问道,“你是谁?外村的?这里属于我们大榕树村。” 宋欢听着他驱赶的话,看了眼阿弟,阿弟很上道的回话,“我和阿姐也是大榕树村的!” 少年狐疑地打量一眼,不信道,“少骗人,村里的孩子谁我不认识?!我梁大勇可不是能随意糊弄过去的!” 阿弟双手叉腰,“我们又不跟你们一起住!我们是在山上住的!” 这么一说梁大勇还真有印象,上下打量了姐弟俩,山上有一猎户人家他是知道的,上个月宋叔去世,他爹还去帮忙了。 他爹回来后还兀自感叹,留下两个不大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去。 “你们叫什么?”梁大勇问道。 阿弟几不可闻地亲哼一声,“我阿姐叫宋欢,我叫宋逸!” 梁大勇这才点头,都姓宋,那应该就是宋叔家的两个孩子了! “行吧,既然是村里的,我也不多说,我们划分好了,这儿已经没你们的地方了,你们要抓就去那边看看吧。” 梁大勇指了指下游的方向。 阿弟不知鱼是从上游下来的,只乐呵呵地拉着阿姐就往那边走。 宋欢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就开始撒网。 原计划她是打算今天撒网,明天来收,这会儿这么多人,她们一走,不说网不网得到鱼,就这渔网还不知道还能不能留住。 毕竟这也是好东西。 平日里用的少,百姓家里不常用,但是白得的就不一定了。 这网着鱼,没桶也没法子装啊。 宋欢这么一想,又得回家拿桶。 宋欢看着兴奋的阿弟,抿了抿唇,“阿弟在这等会儿阿姐,阿姐回家拿了桶就回来如何?” 阿弟兴奋的到处张望,点头,“嗯啊,阿姐快去快去,阿弟会看好鱼的!” 宋欢又叮嘱了不能离水太近,要注意安全,阿弟也都一一乖巧的答应。 宋欢实在有些不放心,一路疾驰回家,看了正在洗衣服的傅渊之,“你待会把桶腾给我啊,我拿去装鱼。” 说完就回到厨房把背篓拿了出来,正好傅渊之把桶扶手上的衣服拿开,问道,“阿弟呢?” 宋欢一边把桶放进背篓,一边说道,“他还在看鱼,我要赶紧回去,不放心。” “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宋欢留下一句就出了院子,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宋欢这来来回回就花了大半个时辰,真是用上了跑八百米的速度,看着安然无恙的阿弟,弯腰撑膝,长舒一口气! 还好,还好,没有那种离开后就必然发生争执的苦情剧情节! 背上突然传来危险,宋欢脑子还没反应,身体已经条件反射地往右侧一偏,就见眼前一花,桶从背篓里滑出来,幸好没砸着自己! 不远处的梁大勇哈哈大笑,一旁其他人寻着声音看过来也笑了出来。 梁大勇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你一姑娘家,东西都背不稳,还跑来抓鱼!” 宋欢也懒得理这些个小屁孩,自己先喘平气这才爬起来拿上桶,朝着少年们说道,“这么大声,也不怕鱼吓着全跑我那去?” 这话一出,几个少年都噤声了。 那钓鱼的少年饱含泪水,他看到了,他的鱼马上就咬钩了,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跑了…… 他的鱼……?_? 宋欢还不知道自己丢下的这句话有多爆炸,只是看着一个人乖巧地坐在石头上的阿弟就忍不住加快步伐。 阿弟看到阿姐就立马起身摇手,不敢喊出声。 宋欢过来的时候就一把抱住阿弟,贴贴脸,夸奖道,“阿弟最听话了!真能干!” 阿弟双手戳戳,羞涩低头,阿姐越来越喜欢贴贴了。 还好没有外人看见,不然,阿弟是不会给阿姐贴贴的! 阿姐真是,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不懂分寸,他以后去念书阿姐可怎么办才好!? 唉,烦恼! 第九章下雨 农谚有一句,“八月八落雨,八个月无焦土”。 所谓“八个月”,就是从农历八月开始,一直到明年农历三月份,这个时间段还是比较长的,直接跨越了今年秋天、冬天以及明年春天。 所以当头顶上又开始下蒙蒙细雨的时候,不远处的几个少年又开始欢呼起来。 明明昨天也下了雨,可是今天的雨对他们甚至对百姓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那是老天借着雨告诉大家,来年依然是风调雨顺的一年。 对于百姓来说,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苛政,即便再苦再累,只要地里能种下庄稼,能看到一点希望,他们就能勒紧裤腰带努力活下去。 这雨来的猝不及防,宋欢也没有犹豫,马上收网准备回去。 在这里,有时候普通感冒就能让人没了。 阿弟年龄还小,宋欢不想冒险。 阿弟虽然有些失落,但是总体来说,他还是很开心的。 看到了新的景象,见到了更多的的人。 宋欢把网收了上来,里面只有三条手掌宽的鱼,也不算白跑一趟。把鱼放进桶里,再把渔网和阿弟放进背篓里,经过一片野芋头地,她顺便摘了一张叶子让阿弟顶在头上,然后踏上坑洼的路面赶回家。 河边的野芋头一般不能吃,会导致过敏和肠胃不适的情况发生,具体来说就是皮肤发红发痒肿胀,胃部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百姓都说是毒芋头。 所以一般不到活不下去的局面,为了不做一个饿死鬼,这种野芋头是不会有人冒险吃的。 雨势虽然不大,但是宋欢到家的时候衣物也潮润了,再加上背上背着的和手里拿着的,汗流浃背,更不用说了。 宋欢一进院子,傅渊之就听见声音了,他刚从厨房出来。 宋欢见此喊到他,“傅渊之,过来帮忙。” 傅渊之看着在背篓里整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笑得开心的阿弟,“大哥哥,抱!” 傅渊之不由得加快脚步,接过已经探出身的阿弟。 宋欢只觉背上一轻,确认阿弟人已经出来了后她就直接放下背篓。 背后的衣裳都湿透了,贴着背部让人有些不自在,若是就穿成这样在家里晃荡也有失礼节,更不用说家里还有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少年。 她一溜烟就回房里,阿弟扭头看向傅渊之,“大哥哥,我们去烧水吧。” 傅渊之提起装有鱼的桶,就跟着进了厨房。 阿弟把今天去到水边的事情都用自己的视角讲了一遍,傅渊之只觉得那个他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被他这么一说都美丽生动了不少。 阿弟说的和他以前看到的很不一样,若不是知道阿弟说的地方他去过,他只觉得很陌生。 其实傅渊之早在发现下雨的时候就烧水了,所以夕食之前阿弟就被宋欢勒令洗了澡。 山鸡没有多少肉,再加上有三个人吃,第三餐的时候也不剩下什么了,晚上也只是用剩下的,没什么油花的一碗鸡汤,兑了两瓢水煮菌子继续吃。 昨天饱餐一顿,今晚就不吃肉了,吃了寡淡无味地一道菌菇汤后,三人老样子随着夜色就睡下了。 傅渊之辗转难眠,只觉得这一夜很漫长,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已经被模糊了面容的温柔的娘亲,带着自己书写念书的爹爹,还有学堂上热闹读书场景,不过美好总是很短暂。 这些画面后,便是冬天的夜里蜷缩坐在一角,发抖漫长等天亮的日子,一天一个拳头大的米糠饼。 米糠饼就是用稀碎的米和着稻壳研磨出来摊成的,碎米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稻壳磨的不细腻,卡嗓子。 每次吃一口都得用口水慢慢把它浸软,同时还得喝水辅助咽下去。 等他慢慢长大后,开始夜里偷偷出去打牙祭,偶尔还会碰到那个送自己山鸡的高大魁梧的身影。 直到上个月那个身影也没有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偷了干粮和衣服准备破釜沉舟时,现实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细细听着隔壁两个浅浅地呼吸声,傅渊之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或许,这个巴掌也许不是巴掌,而是那颗枣。 傅渊之不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时只听见外头传来声音。 “阿姐,大哥哥还没醒哦。” “大哥哥居然比阿姐还能睡。” “睡懒觉怎么了?小大人,现在不睡懒觉你想啥时候睡,成亲生子后想睡懒觉都不行了,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阿姐你说的不对,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而且我才五岁,成亲离我还很远,但是念书离我很近,现在是我要念书考状元,给阿姐挣诰命,这样阿姐就不用辛苦了。” “阿弟说的没错,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是阿弟得记住保护好眼睛,要劳逸结合,要知道多少人因为眼不离书导致眼睛看不见的?到时候状元可就离得越来越远了啊。” “听阿姐的,每半个时辰后我就揉眼睛,看远山。” 傅渊之勾唇一笑。 今天是院试的第一天,因为这个原因而沉重的心情也被这对话冲散了不少。 餐桌上,傅渊之提出了要跟着一起。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宋欢接着又看了看傅渊之的脑袋,“你的头好了?” 傅渊之点头,“好多了,除了偶尔的恶心之外,没什么大问题。” 宋欢又疑惑问道,“你怎么想着要跟我去?” 傅渊之也用疑惑的眼神回望,“明天是集会,若是陷阱的猎物多,你一个人拿的了那么多?” 傅渊之看着宋欢的眼神又继续道,“即便猎物不多,但是昨天又下了一场雨,我也可以帮忙采菌子。” 宋欢想了想觉得也是,多个劳力确实是能多干点,但是,“你对山里的情况不熟悉,为此我还得分心照顾你,这么下来能做的事儿并不多。” 傅渊之没想到,自己的存在对于宋欢而言居然是累赘,他辩解开口道,“我之前只是因为受伤的缘故才会如此,其实我体力尚算可以。” 宋欢见他坚持,也不多说,不知道他还得在家里住多久,且他身无分文,既然他有帮忙的意向就不能拒绝,他主动总比被自己逼迫好吧?她可不想多养一个祖宗! 另一个祖宗并不知道自己又被自己亲爱的阿姐给**了一下。 第十章野猪 傅渊之的身体力行让宋欢见识到他确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弱,进来了半个时辰没有休息,他居然都没有多吭一声,虽然这其中也有宋欢特地试探他的缘故。 到达了之前挖的陷阱,宋欢惊喜了一下,没想到里面掉进了一头小野猪,旁边有复杂凌乱的脚印,应该是小野猪母亲留下来的,现在小野猪母亲不在了,估计小野猪是被放弃了。 宋欢跳下去,摸了一下小野猪,身体还有一点温热,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饿晕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绑了它的四肢后,这才丢进背篓出了陷阱。 今天时间还早,再有傅渊之帮忙采枞树菌,她可以有一个时辰时间再做一个陷阱,这次她打算做个再大一些深一些的,万一能把那头大野猪也猎到就更好了。 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等傅渊之把菌子采的差不多的时候,上来一看,宋欢已经做了一大半了。 “需要帮忙吗?”傅渊之看着这个用着娇小的身体爆发出惊人力量的小身影,虽然觉得对方可能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但是他还是问了出来。 宋欢停下动作,深吐出一口气,抹了抹额角的汗,摇头,“你在旁边看好东西,顺便休息会儿,这两天有野猪在附近活动,你注意听动静,一有不对立马出声。” 傅渊之也看到了那头小野猪,见此听话的安静坐在石头上,然后一动不动,只有偶尔的声响让他警觉的查看以外,其他时候看起来就像一座石雕。 一座雕刻精美的石雕。 深山里很安静,偶尔的鸟叫声便能在整个山谷里回荡,响亮而悠长。 树林茂密,湿气阴凉,只有零星的光斑撒下,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人除非有很强大的意志,否则时间长了很容易惊悸慌张。 傅渊之从前虽然也会偶尔捉猎物打牙祭,但是从来没有深入山林,这是他第一次进入这么深的密林,也是第一次体会树林深处给人从心里滋生出的震悚,如果不是一旁还有宋欢,他怕是已经坐不住了。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宋欢开口说回去的时候,终于肩膀一松,身上附着的焦虑烦躁也随着这句话而消散。 宋欢背着野猪,傅渊之背着枞树菌,两人步履从容地往外走去。 途中傅渊之没忍住开口,“你有没有想过万一猎物没打到,怎么办?” 宋欢头也没回,只回了一句,傅渊之便沉默,后半段路程都在细细品味那句话。 中间宋欢还带着傅渊之去板栗树下捡板栗,经过之前宋爹做的陷阱处抓到了三只兔子。 这趟可以说是收获满满。 回到家后,傅渊之不动声色的松了口气,坐在灶台那一动不动,偶尔添一把柴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今天他顶着那口气坚持了一下午,就算是没受伤之前他也没这么透支力气过,更何况他还没完全恢复。 那口气也就只能够支撑他到家了,现在的他都有点不知道手脚在哪儿的感觉。 自己虽然知道自己的情况,但是从表面上看,此时的他跟其他时候并没有什么两样。 同时,这一趟也更加深了他对宋欢体力上的认识。 在亲眼见到后他才知道,原来那么纤细的身体也能蕴含与之不成正比的巨大力量,不愧是他的孩子。 已经在笼子里待了几天的灰兔,直不楞登地看着对面的三只兔子,鼻子一耸一耸,耳朵竖直。 不久后四只兔子围在一起,以自己特有的语言互相交流自己的经历以及即将面对的处境。 声音不时地传出,饱含着对宋欢的指控以及痛骂。 阿弟见此只觉得它们很精神,开心得又多摘了几片叶子放了进去。 心里想着,兔兔们,多吃点,争取再胖点,这样就能多卖几文钱了! 兔兔们:…… 收获颇丰,宋欢开心的把三条鱼炖了,一条单独炖清汤,另外两条炖酸菜鱼。 她和阿弟的口味偏重,所以一般情况她俩都会吃酸菜鱼。 在她准备放第三条鱼下锅的时候就突然停了下来。 傅渊之还生病,清淡的鱼汤会对身体比较好,毕竟酸菜里有亚硝酸盐,在受伤的前提下还是注意一下比较好。 而且今天他出力颇多,额外费力多做一个清汤鱼,算是给他今天出力的回报吧。 所以当菜上桌,傅渊之看到特地放在他位置前面的清汤鱼的时候愣了愣。 他住这几天,对宋欢两姐弟的口味也稍微了解,所以特地多出来的这道清汤鱼,不用多做他想,这就是特地给他炖的。 脑袋一片混乱,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给对方一个合适的反应。 吃饭的期间只是呆愣愣地低头吃饭。 看得宋欢有些皱眉,他不会是不喜欢吃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宋欢还特地解释了一下,“你还没彻底恢复,今天又累了一下午,这鱼做成清汤是为了你身体着想,你若是不喜欢下次就……” 宋欢还没说完,傅渊之就抬头看着宋欢的双眼,很认真地回道,“没有,味道很好,我很喜欢,你别误会,只是有些累了而已。” 下午苦苦地坚持就这么轻飘飘的被一道鱼汤给攻破了。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认真的回她,也没有多想,可能对方是真的累了。他没误会就好。 宋欢回道,“那就好,身体最重要。” 混乱的脑子终于消停下来,傅渊之也恢复了正常,只是回过神的时候,桌面的那独属于他的那道鱼汤已经空了。 原本准备留一半到第二天吃的他,“……” 耳朵微红。 宋欢已经去厨房了,一旁的阿弟并没有看出傅渊之的窘迫,只是把掉在桌上的一点酸菜又放进嘴里后,顺便过来把傅渊之的碗收了起来,“大哥哥,你先好好休息会啊,我阿姐第一次进山可累了,回家倒头就睡,大哥哥可比阿姐厉害多了!阿弟以后也要跟大哥哥一样!” 傅渊之只觉得更羞窘了。 他觉得阿弟说的这话就是安慰他的,并不是事实。 自己在堂屋待了好一会儿,自顾冷静片刻后这才又回到厨房帮忙添柴烧水。 村里那些人都是隔三差五才洗一次澡,偶尔也就因为天热可能会多一两次,来了这里他才知道,这姐弟俩基本上天天都会沐浴后才睡下。 相比于昨晚的辗转难眠,今夜他的沉沉入睡。 或许是因为白天宋欢的话,他的心情总算回落,不再泥于那想象的结果。 宋欢:“人生啊,最亏的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 第十一章赶集 翌日 八月初十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朝晖穿透窗棂,蝉鸣鸟唤,婉转轻唱。 因为今天也能跟着阿姐去集会的原因,阿弟兴奋的早早就起来。 为了多挣几文钱,他无师自通的运用了农村百姓卖家禽的小心机。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叶子给兔子们吃,吃多了总比少吃了好,虽然菜叶子也不占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碍他想把兔子们卖个好价钱。 喂完兔子,见天色差不多了他便噔噔噔地跑回房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给唤醒。 因为集会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欢特地让阿弟见他起床,赶早不赶晚。 辰时三刻,宋欢被阿弟叫醒了。 宋欢揉了揉还懵着的脑袋,清醒了许久这才起身。 还在阿弟唤宋欢的时候,傅渊之也醒了,比宋欢还早一刻钟起来。 宋欢去水缸旁边用水瓢舀水把脸帕子打湿,直接敷脸上,清凉瞬间把睡意消弭。 傅渊之不跟宋欢姐弟去集会,所以就让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枞树菌和板栗处理一下,晒干的晒干,剥皮的剥皮。 午餐的话让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买一点米回来。 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大不了她多累点,没什么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东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价值。 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地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第十二章食肆 食肆有两层楼,穿过大堂就到了后院,宽敞的后院基本上都摞着笼子,多数是空着的,少数几个里面关着鸡鸭鹅兔等,甚至还有鸽子,数量不多,但是品种多样,一旁还有一个大水缸,宋欢猜测里面应该是养着鱼。 从这家食肆准备的材料来看就知道,他家面对的消费群体整体水平不低,最起码也是这个镇上不缺钱的人物。 掌柜喊了一声,厨子便从厨房里出来验货,同时掌柜又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宋欢低头回道,“回掌柜的话,这是山里打的。” 掌柜又打量了两人一眼,“谁打的?” 宋欢一笑,“回掌柜的,是我们阿爹打的。” 宋欢不能说是自己打的,也不能说爹娘已经没了,这年代,有长辈总比没长辈省很多事儿。 掌柜喝了口茶水,“那你阿爹怎么没来?让你们姐弟来?” 掌柜说这话明摆着就是不信,但是他怎么也不相信就这么丁点大的孩子也能进山猎到这么多猎物。 “我阿爹昨天被野猪拱伤了,这才让我们姐弟来的。”宋欢扯了这么个借口,毕竟野猪确实是群体活动,只是刚巧有落单的又刚巧被自己碰上。 掌柜知道背篓底下有一头小野猪,勉强接受这个答复。 厨子在掌柜扫过来的视线中点头,掌柜就明白这货能收,“这兔子我们收一斤八文。这野猪嘛,说实话卖不了多少,这野猪肉不香、难嚼还有腥膻味,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多也是给顾客尝个新鲜。虽然也是猪,但也只能收你十文一斤,能接受?” 刚刚看了集市上卖的兔子,普遍卖的是十文一斤,猪肉价格没法对比,确实也像掌柜说的肉质不好,顶多给顾客尝个新鲜,但是目前的情况已经比集会上好太多了,宋欢点头,“谢掌柜好意,我们能接受。” 掌柜其实也不算欺负她们,这市场价和拿货价本身就会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他也不算太亏待这姐弟俩。 小二把戥秤拿了出来,联合厨子在一旁一一把猎物上称,随着重量一次一次报出来,四只兔子分别是六斤,五斤三两,五斤,六斤一两,野猪换了一个大的戥秤称重,有一百斤四两。 掌柜还在打算盘的时候宋欢已经算好了,兔子是179.2文,野猪是1006文,一共是1185.2文。 掌柜算好后,说道,“总计一千一百八十五文。” 宋欢点点头,“那就一千一百八十文吧,抹掉的零头算是给掌柜和小二哥大厨哥的一点茶钱。” 小二和厨子对视一眼,真是没看出来啊,这小姑娘会做生意! 掌柜毕竟是见识过各色各样的人,只是诧异片刻后就回过神,笑着说着,“小姑娘敞亮。” 宋欢拱手,“掌柜夸赞了,要说敞亮还得是掌柜。” 宋欢把掌柜并没有店大压人,反而算是公平的收下了她的猎物的意思表明,话里的意思是她明白掌柜的好意。 掌柜知道自己的善意对方明白,也算是不白浪费这功夫,人啊做好事最开心的还得是对方能明白自己受到了对方的援手,这样人家做好事也不算白做。 所以宋欢收到了好意,就一定得给出反馈,让掌柜的不白费他的施出援手。 掌柜开心了,直接又开口道,“日后若还有活的,也可带来这里,能收的基本都会收。” 宋欢听着这话哪还不明白,高兴的扶着阿弟一起鞠躬,“掌柜大善,多谢掌柜!” 掌柜哈哈一笑,挥手,“你这小丫头,还真是客气,得得得,赶紧走吧,你爹不是被野猪撞伤了?赶紧去药铺买点药吧。” 宋欢见此又感谢了掌柜一翻,接过银钱后又对送她出店的小二道谢后这才牵着阿弟离开。 宋欢带着阿弟先拐进无人的巷角,两人躲在别人堆放的杂物后面,数了数确认钱的数量没错后就开心的将其一分为二,存下五百文,剩下的买柴米油盐酱醋,若是还能买下一匹布更好。 把包好的五百文贴身放好,宋欢又从怀中的另外一袋银钱里拿出两文钱放到阿弟手里。 阿弟惊讶出声,“阿姐。” 宋欢竖起食指放在嘴前,“阿弟待会儿自己买糖葫芦怎么样?” 阿弟眼睛蹭的一下亮了起来,点头,“嗯啊!” 宋欢揉揉他的脑袋瓜子,“收好哦,不见了阿姐是不会再给你买冰糖葫芦的哦!” 阿弟还没说话肚子就发出了抗议。 阿弟双手捂着肚子,就见阿姐的肚子也唱起双簧来,就嘿嘿笑了起来。 宋欢拿出十文钱,“走,我们去吃顿好吃的!” 出了巷口,宋欢就拉着阿弟往之前经过的摊贩走去,到了一家馄饨摊位停下,宋欢一路观察过来就见这家店主是位三十多的妇人,双手粗糙手上很干净,没有留指甲,指甲缝也干净,不会动不动抠鼻子,也就这家卫生能过关。 宋欢和阿弟找了位置坐下,妇人就迎了上来问吃什么,宋欢直接点了两碗馄饨,接着妇人便应声回去煮馄饨。 宋欢和阿弟趁着这个空档都在侧身看着街上的情况,从街道布局到停停走走陆陆续续的行人,从商铺门面到走街串巷的货郎,从衣着鲜亮的富人到补丁遍身的农人,从精致小巧的首饰到香气四溢的包子…… 宋欢和阿弟都在用自己的视角观察着这个镇上的生活尘烟。 直到鼻尖飘着香气,两人这才回过神,面前摆放着两碗很实在的馄饨,泛着点油花的汤面上漂浮着葱花点缀。 入口皮薄馅多,肉香四溢,味道鲜美,阿弟恨不得把舌头都得吞下,店家手艺是真不错。 姐弟俩把一碗干完,就连汤都不剩,宋欢还帮阿弟吃了几个馄饨,两碗馄饨花了六文钱,吃饱的两人浑身得劲地去看需要买的东西。 宋欢先去看了重量轻的盐,盐粒子分三个品种,一种雪白的,另外两种只是黑色参杂的杂质多少的问题。 宋欢问了雪白的盐粒子多少钱,店主说道,“二百五十文一斗。” 宋欢记得一斗是相当于12.5斤,相当于20文一斤,这是比肉还会贵一倍啊。 她和阿弟都还小,杂质的盐吃多了也不好,味道也会苦涩,宋爹一直以来买的也是好品类的盐粒子,所以在这上面宋欢不能抠搜。 宋欢姐弟暂时要不了一斗这么多,只说了让秤六十文的量,也就是三斤,够吃一阵子了,平日里打的猎物也可以搓盐熏干做成腊肉。 第十三章购置 热闹的街道里穿梭着两个身影,这里的铺子卖的品类并不划分区域,规划的并不细致,基本上就是你想在哪儿开什么样的铺子都随意。 买盐的旁边不一定是卖酱的,卖粮的旁边不一定是卖油的,有可能是卖首饰的,卖糕点的,所以当宋欢买了盐后又绕了两个巷子这才找到卖酱的铺子。 这家铺子酱料品种还比较丰富,她就选了酱油,黄豆酱以及豆瓣酱,因为这里面都含有盐,价格也不便宜,但也比盐便宜,这是按照一碗五文来计算,宋欢就花了三十文,毕竟不知味道如何,一样就买了十文尝尝鲜。 油的话宋欢打算买点猪板油回去炼,猪油炒菜比较于香油(芝麻油)可便宜多了。 来到肉铺,肥肉十八文一斤,五花肉十五一斤,排骨十文一斤,筒骨一文一根,肥肉越少的地方越便宜。 宋欢要了两斤肥肉,看着很便宜的筒骨没忍住也要了两根,屠夫卖了这么久的肉,头一次见主动买筒骨的,见姐弟俩的模样也大概清楚情况了,说,“既然你们要了这么多,我再多送你两根筒骨吧。” 这样也不算太占两个孩子的便宜,毕竟筒骨没肉,平日里到了下晌他都得当添头来卖。 宋欢不知道,若是知道肯定得吐血,毕竟她不知道筒骨在这里能到白送的地步。 现下宋欢还在为屠户要多送两根筒骨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得了便宜。 最后来到了粮铺,大米四文一斤,白面十八文一斤,宋欢要了四十斤大米,再要了两斤白面,一共花了一百九十六文,因为要的多,店家爽快的送了三斤黄豆。 宋欢还去了布庄看了看,布料太贵了,她买不起,只能再等段日子,只要在天冷之前买上就好。 准备出城的路上终于碰上了卖糖葫芦的,宋欢在旁边看着阿弟自己问价格自己买下糖葫芦,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一幕就觉得,嗯,长大了,也会花钱了。 出乎她的意料,阿弟居然会讨价还价,虽然失败了,但是这也说明他在有意识的觉得买东西的时候是可以跟店家有这么一个过程的,万一便宜了呢? 总算不是白来一场不是吗? 宋欢将视线从书肆铺面移开,等钱再多点她就给阿弟买书和笔墨纸砚! 回去的宋欢姐弟走的是直接回大榕树村的路线,翻过两座大山,回到大榕树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好在夏天天黑的慢,而且她们也已经进村了,再花两刻钟就可以到家了。 傅渊之知道集会的赶集不会到太晚,一般到申时就会结束。 当宋欢姐弟酉时还没回家的时候他便有些担心了。 傅渊之从院子眺望到山脚的大榕树村,没有发现他想找的两个身影,该不会出什么事儿了? 一刻钟后,傅渊之把家门把挂上,确认关好后就下了山。 下山的路因为茂密的树木而没有投下多少光线,有些森暗,一路寂静只剩虫鸣和脚步声。 当前面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时传入耳中便会异常清晰。 阿弟最先看到傅渊之,叫了大哥哥后便高举手臂左右摇摆,就好像这样的举动会让大哥哥快速看到他们,当然并没有让阿弟失望,傅渊之看到她们立马应声,疾步下来。 宋欢此时已经放下阿弟,把背篓放在一旁手扶着。 背上背着的,手里抱着的,加起来都有一百多斤了,她得喘喘。 傅渊之见此哪里还能不明白,“你们去了镇上?” 阿弟嗯啊嗯啊的应着,即使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时辰了他还是止不住的兴奋,那是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场景,还见到了很多各种模样的人。 忍不住的倾诉欲,嘴里噼里啪啦的往外蹦,“镇上有好多人,比集会热闹多了,还有好看的房屋,我们还遇到了一个胖胖的人很好的掌柜,还吃了好吃的馄饨,还买了骨头和肉……” 就这么边走边说,不一会儿三人就到了家里,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傅渊之去厨房把火点着,然后烧水。 三人都还没吃晚餐,还好宋欢回来买了四个大肉包子两个馒头,烧水蒸上就可以了。 宋欢就着火光,把大米和白面放进了橱柜,装米面的袋子是店家送的。还把肥肉拿了出来,待会儿吃了夕食后得提前把肉炼成油,这天气太热了,放一晚怕坏了。 盐也倒进陶罐里,免得潮了。 突然想起来,她忘记买糖霜和鸡蛋了。 鸡蛋到时候可以跟村里人换,但是糖霜估计还是得去趟镇上买才行,今天兴奋过头都忘记这茬了。 傅渊之看着自己被分到的两个肉包子,抿了抿唇,“我不用……” 宋欢给阿弟使了个眼色,阿弟就忙说道,“大哥哥,今天我和阿姐吃了好吃的馄饨,本来想给你也带一份的可是不好拿,阿姐还得抱着我,所以我们就只能带肉包子了,下次我们就可以一起去镇上吃馄饨了!” 傅渊之看着阿弟,又看向宋欢,还是拒绝道,“我只是借住而已,没必要吃这么好。” 宋欢咽下馒头,说道,“既然你坚决,那你看这样如何,这相当于我借给你的,这肉包子两文一个,那就相当于你又欠我4文。” 傅渊之:“……” 他这是无形中又多了一笔账? 傅渊之见拒绝不了只能收下,点头,“好。” 肉包4个,傅渊之吃两个,宋欢和阿弟一人一个肉包和馒头。 阿弟食量小,只吃了肉包子,剩下的馒头他想留到明天吃,宋欢也不拦着他,让他用两个碗盖合住,别被小强吃了就行。 宋欢吃的速度很快,拿起肥肉就去院里清洗。 过几天就是中秋了,今晚的月亮也跟圆月差不不了多少,皎洁明亮,宋欢也能借着月色把肥肉清洗好。 在院子里把肥肉切成小块后就直接放进木盆里,正好锅里的热水刚舀出来给阿弟洗澡,宋欢便直接将肥肉一股脑的全倒进去,随着铲子不断翻动,被煎制出来的猪油香味也越来越浓郁。 只是一刻钟的时间,锅里便是油渣香味四溢,令人口齿生津。 傅渊之把火把凑近,宋欢见肥肉被炸的差不多了,已经变成油渣,再久就得糊了,就让退下火。 接下来就用勺子把猪油舀进油罐中,为了不浪费任何一滴,宋欢每一次都小心翼翼时刻注意着,傅渊之也时刻关注火光,若是火快灭了就提醒宋欢待他换一根再继续,以确保宋欢的光线充足。 第十四章结余 郁郁葱葱的大树随风摇摆,炙热的太阳已经悬空高挂,万里无云,蔚蓝一片。 院外阿弟跟着傅渊之背书,房间里宋欢正双腿盘膝输钱,昨天进账一千一百八十,减掉花费的还剩下八百三十九文。 不错不错,虽然去镇上的路途确实远,但是进账也是很可观的。 打猎确实挺挣钱,其实宋爹也给姐弟俩留了一笔,但是原身要给宋爹买体面的棺椁,还要款待来帮忙的叔伯婶娘,这么弄了几天也就没剩下什么钱了。 她刚来的一个月,一直吃的都是老本,她一来不想还没与这个时代融合好就早早出去人前晃,万一有什么处理不当就后悔莫及了。再一个,家里的存量细细计算着也够吃一个月的,如今一个月的时间她适应也适应了,吃食等生活所用也都得扛上日程了。 这八百多文别看着很多似的,置办冬衣,买被子,这都不够,而且因为自己经常进山的缘故,鞋子也已经破洞了,还得买双鞋,就连草鞋都需要十文一双,更遑论还想给阿弟买书,买笔墨纸砚了,这点钱远远不够花的。 计划越多,花费也越多,这么想着宋欢恨不得立马进山,再多挖几个陷阱。 宋欢昨天太忙没来得及说,这会儿想起来了对这傅渊之说道,“你头好些了吗?” 傅渊之不知道对方怎么突然关心自己的伤势来了,但也开口回答道,“快好了。” 宋欢点头,“昨天我们经过医馆本想给你抓副药,但是我想着大夫都得通过望闻问切才能开药,我进去胡乱说一通也不能拿到对症的药,所以你要是不舒服就说,我带你去医馆看大夫。” 上辈子各种药效都写出来都不能乱吃,这里她本身就不熟悉,还乱抓药,那怎么行? 傅渊之没想宋欢出来跟她说的居然是这个,他掩下心中的复杂,这才开口道,“谢姑娘挂心,渊之好很多了。” 宋欢一见他文绉绉的就受不住,既然没事她就不多说了,省得待会儿起鸡皮疙瘩。 傅渊之不知道宋欢为什么突然就快步离开,黑曜石一般的眼里冒出疑惑。 他也没说错什么吧? 傅渊之看向阿弟,想让对方给出答案,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看出什么? 阿弟现在想着就是马上可以吃晌午饭了,他便从凳子上滑下来,看着呆愣愣的傅渊之说道,“大哥哥,走,吃饭去!” 傅渊之,“……” 他在指望什么? 一个只想着干饭的五岁孩童,能给他什么提示? 呵呵 虽然有了收入,宋欢也没有计划马上就吃上干饭,但是可以煮浓稠的白粥。 稠是怎么稠?就是漂着的米汤也是浓稠洁白的。 炖了一晚上的四根筒骨,汤汁浓郁,泛着一层薄薄的油花,白粥是用筒骨汤煮出来的,再丢了一小块姜进入调味。 白粥浓稠软绵,骨香浓郁,入口即滑,清润可口,滋味非凡,这是这么久以来她在家吃的最舒服的一顿,就连阿弟和傅渊之也吃的有滋有味。 阿弟留下来的馒头一分为三,放进粥里吃也不掩其口感,微微的甜意让阿弟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宋欢一连吃了两碗满满的粥,这才有了饱意。 整个人靠着院里的大树眯着眼,享受微凉的夏风,哼着小曲,好不悠闲。 阿弟在一旁有样学样,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傅渊之在厨房收尾出来后就看到这一幕,眼睛里倒映着两个人影渐渐拉近,随即聚焦在那个大的身影上,越来越清晰,色彩也越来越丰富,慢慢的那个身影就像魔力一般向四周渗开,溢满了整个瞳孔。 黑曜石不再是黑曜石,而是一幅被精雕细琢的人像画。 东流逝水,桂花飘香 转眼,八月十四就到了。 大清早,宋欢就被阿弟这个人形闹钟给闹醒了。 三天的时间,宋欢每天都会进山,累计收获了两只山鸡,三只野兔。 傅渊之也跟着进了两次山,他主要是去捡板栗和采菌子,这两样主要是为过冬储备物资。 宋欢原打算明日也就是中秋再去卖猎物,但一想着明天估计掌柜的很忙不一定有时间,想想还是今天去比较保险,明天她们也可以直接去镇上玩一圈。 这次醒来的早,也有上次的经验,不用去赶集直接从大榕树村去镇里路程上也会节省一部分时间。 傅渊之还是一样没有跟着去镇上,宋欢还想让他去看看大夫,既然他说没事了那就没事吧,反正他的身体他知道就行。 就这样,为了不像上次饿的前胸贴后背的,三人破天荒的大清早吃了一顿朝食,傅渊之目送宋欢姐弟俩出发后就回到堂屋里,把夜里收进来的枞树菌和板栗又拿出院子里铺摊开晒了起来。 这活自从他来后就归他管了,太阳出来的时候拿出来晒,太阳落山了又拿进屋里放着免得被晨露浸湿。 跟着进了三次山,板栗树距离家里并不是特别远,大概三刻钟的路程,昨天他虽然是跟着宋欢一起进山的,但是走到一半就各奔自己的目的地去了,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捡板栗也是可以了。 傅渊之想着自己也无事,背着剩下的一个背篓,拿起麻袋就出发进山了。 这几日板栗掉落的差不多了,再过几天估计就没有了,所以能尽量捡回来就捡回来吧。 两个时辰后,宋欢姐弟再次出现在太平食肆门口,小二马上就认出来姐弟俩,主要是这姑娘会来事儿,上次掌柜的也没让吃茶,转身直接拿出四文分给了他和老李,这多好的好事! 太平食肆今天人多了一点,可能是到了晌午的原因,小二擦完了桌子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这才出来,笑着招呼道,“姑娘又来了?” 宋欢挺喜欢这个小二的,将微笑服务做的非常到位,“小二哥今天看着比上次可精神了不少。” 小二一听这话,笑容更真切了三分,好话谁都爱听,不分人,“承蒙姑娘夸奖,这不明天就中秋了,来预定的客人有点多,食肆生意好了我们也能好。” 宋欢一听小二透出来的话,就知道这是自己的这点东西食肆能都拿下。 宋欢收到小二的好意,也随着小二进了后院找了厨子,这回掌柜的压根就没时间来看,只让小二帮着看,按上次的价收就行。 第十五章再来 食肆里多是一些府里的仆从前来预定位置,所以这掌柜得记下位置,人数,以及需要的菜色,忙的不可开交。 兔子按着上次的价格收了,可是野鸡如何算还真不知道,小二想着也别让小姑娘家太吃亏就直接去问了掌柜的。 市面上收鸡是五十五文一只,掌柜的想着这是野鸡,这野鸡平日里少,可以让客人换个口味,再加上明日中秋节这价位活动的空间就可观了,这么想着,掌柜的就让小二按市面价收了野鸡。 三只兔子分别是六斤六两,五斤八两,六斤二两,共计十三斤也就是一百零四文,再加上两只野鸡,一百一十文,共计二百一十四文。 宋欢接过小二递过来的银钱,道了感谢后,恍若突然想起直接又去背篓里翻出一个小袋子,“小二哥,这是山里捡的板栗,不值什么钱,但是跟着这野鸡炖味道很是鲜美可口,单煮着也香甜软糯。” 小二笑着接过板栗,他是真是不敢相信,猎户家的小姑娘居然懂这些。 这板栗跟上次的零头虽然不一样,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直接说抹零头,会让自己觉得不舒服,好像他就盯着对方那点零头了。 送这板栗就不一样了。 况且还说了跟野鸡炖着好吃,这不是间接也告诉他们,食肆可以做这么一道菜? 就这么个主意,他就能在掌柜那得了好,这不送钱胜似送钱啊~ 若说上次只是让小二觉得这人会来事,但来往也限于表面功夫,这次真是让他对这姑娘是真另眼相看了,这人,得比大拇指! 送俩字,厉害!(°?°)b 宋欢带着阿弟揣着新进账的两百余文去买了糖霜,她打算明天做面包,就是蛋糕胚子那种,打奶油就算了,她不会。 糖霜价格太贵了,味道其实差不了多少,就是糖霜看起来更精贵而已,她就直接挑了红糖,买了二十文。 这次进账没有上次来的让人满足,上次还是多亏了那头小野猪。不过,野猪是真难得,自那次之后,就没再见野猪在附近活动过,想想就可惜。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这安全系数也高了,野猪的破坏力惊人,没有足够对抗的能力的时候能远离就尽量远离。 牵着阿弟去到上次的馄饨摊子,妇人对姐弟俩还有印象,直接就笑着迎了上来,“姐弟俩今儿还吃馄饨?” 阿弟喜欢这个笑的很好看的老板娘,很兴奋的点头,他惦记这口很久了! 老板娘笑着宋欢姐弟俩上了馄饨,宋欢这一看,数目不对,好像给多了,刚想唤回老板娘这么一看过去又不好开口,这摊位上那么多人,这说不说的都不是好时机。 宋欢伸头一看,阿弟的数目也不对,她只能拦住阿弟准备吃到动作,等老板娘再次经过她们的时候,她这才拉住老板娘,手指了指两个碗,示意她看那多出来的馄饨。 老板娘视线扫过碗里,了然一笑,这俩孩子还真是实诚,今天从开张到现在,她每个碗里都多给了两个馄饨,只有她发现了的同时还来想自己求证。 老板娘弯腰脑袋凑到两个孩子中间,压低声音,“明天中秋,就当我提前祝你们中秋愉快。” 宋欢和阿弟也同样压低声音,“也提前祝老板娘中秋愉快,日子红火。” 老板娘拍了拍阿弟的小脑瓜子,就去接待新来的客人了。 宋欢收回视线,低头就见阿弟用勺子舀了馄饨过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生怕把它弄掉了。 待馄饨安全落进阿姐碗里后,阿弟抬头刚好对上阿姐的视线,阿弟笑眯眼,咧嘴露出两颗小门牙,声音甜甜,“阿弟也提前祝福阿姐中秋愉快。” 宋欢心软的一塌糊涂,“阿弟也愉快,赶紧吃,吃好了待会儿我们再去买好吃的。” 阿弟用力点头,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将脸埋进碗里,一面吹着馄饨一面不住的咽口水。 今天镇上热闹不少,人数比前几天还多了很多,宋欢低头吃馄饨的时候就听到车轱辘不断与地面接触的声音,而且还不止一辆。 宋欢和阿弟都被声音吸引住,只见几个身材健硕的男子并行在街道,中间有两辆驴车,车上堆满了东西,几人这架势就是护送这辆车物品的。 四周的百姓都习以为常,见此都纷纷避开,不敢多生事端。 宋欢也只是多看了两眼,反倒是阿弟新奇的看着问,“阿姐那是什么?” 阿弟是没见识过这种生物和代步的车的,所以一下子便打开了他的思绪新领域。 宋欢解释了一下,阿弟就又问,“那能装人吗?” 宋欢点头,“那是当然,一般把那车再装个车厢,这样人就能呆在里面休息,又能轻松到达地方了。” 阿弟兴奋道,“阿姐阿姐,以后我们也买!这样阿姐赶路就不那么辛苦了!” 宋欢很开心阿弟有这份心,鼓励地回复他。 做长辈的不能因为没银子就打击孩子,这样因为没钱而颇受限制会影响孩子的思绪,之后做事都会先下意识考虑钱够不够,也间接导致他不敢放开手脚做事。 钱没了她可以挣,而且她也相信自己会买得起驴车的! 阿弟立下壮志后又低头跟馄饨大战。 驴车的事就这么被揭过。 今日回到大榕树村的时辰比上次早了一个时辰,宋欢追着阿弟刚好到达村口的那颗大榕树。 阿弟等着阿姐跟上来了后这才抬手指向前方,试探性问道,“阿姐,那个是不是大哥哥?” 宋欢随着阿弟的指向看去,那个蹲着的身影的确是傅渊之。“走,过去看看。” 傅渊之低头将地上的书籍捡起,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泥巴碎屑拍掉,这时斜刺里出现一个身影。 阿弟已经把捡起来的书递了过来,“大哥哥,给。” 傅渊之点头接过,同时也看到了落后几步的宋欢,点点头后又低头继续整理书籍。 宋欢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帮忙捡书,而是先打量了一番正前方的这户人家。 青砖砌成的房屋,虽然看着有些年了,但是在村里还是少有的。 可以说,整个大榕树村除了不远处里正家,就数这户人家是最殷实的,最起码从表面看是如此。 宋欢把背篓里的东西码整齐,随后找了一些干草盖在上面,对着傅渊之说道,“书放这里吧。” 目之所及,书大概也有十几二十本吧?或者更多,毕竟这个年代的书不厚。 傅渊之没有拒绝,把已经整理好的书就整整齐齐的放在了里面。 第十六章中秋准备 薄暮冥冥,清风吹拂,树荫摇曳,花木扶疏。 回家的路上阿弟沉不住这压抑的气氛率先先开了口,“大哥哥,今天阿姐给我三文钱买了三根糖葫芦!” 傅渊之背着阿弟在背上调整好姿势后这才开口,“那这次得一天吃一颗,知道吗?” 阿弟嘿嘿一笑,“好,我一定不会犯上次的错了!” 可能是因为阿弟从没吃过,那天晚上吃了后一直闹着肚子疼,宋欢和傅渊之轮流给他揉肚子后,第二天才好的,见他确实是没事儿了,活蹦乱跳的这才安心,否则宋欢就得给他送到镇上看大夫了。 这次虽然还是给他买了,但是得限制数量,吃适宜的量才行。 之所以多买一根也是因为上次傅渊之吃了山楂后觉得头也好了很多,所以她就多买了一根,就当食疗了。 回到家天色也不早了,宋欢进了厨房把买回来的物品一一放好。 因为去镇上的次数不多,得看猎物的多寡,所以宋欢计划之后每次去镇上都得带一些大米,当是提前囤积过冬的粮食了。 其实她还有一个担心,怕冬季的粮食会涨价,趁着现在是收稻的季节多买些,存款并不多的她只能多多计划打算着。 所以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今天她带了二十斤大米,花了八十文,买了三串糖葫芦花了三文。 明天中秋佳节,她咬咬牙,买了三个三仁月饼,每个三文钱。 还有红糖,她买了二十文,原本计划是中秋做面包的,想想还是算了,这种稀奇吃食,她一个深山村姑,怎么可能会?若是只有阿弟也还好,忽悠忽悠就行了,可是有一个明摆着还算见识过世面的傅渊之在,她不敢,红糖就当先备着之后再用了。 如此她还买了肥肉一斤,筒骨两根,花了二十文,那老板人不错,又多送了两根筒骨。 还有她打算拓宽菜园,准备种萝卜白菜。 到时候下雪,屋里烧火煮着筒骨汤,放进萝卜或者是白菜,再做一碗辣椒碟,筒骨汤炖萝卜泡饭,烫白菜沾辣椒,也很好吃的。 她目前居住的这个村在是南方,这两种菜是可以在菜地里留着过冬吃的。 所以她请教了一下店家后就直接买了萝卜籽和菜籽回来,一文一包,用油纸包起来的。 哦,忘了说了,这边的萝卜叫莱菔,萝卜籽叫莱菔子。 如此这般算下来,她今日收入二百一十四文,支出一百四十文,结余七十四文,再加上次的结余,存款有九百一十三文。 其实,今天路过一个皮毛摊位的时候她就萌生了个小小的想法。 她记忆中原身是有帮忙宋爹鞣质毛皮的,家里也有几张,不过多数还是被宋爹拿去镇上卖了。 那么她也可以自己试着硝制毛皮,猎到野兔用来自己吃的时候,皮毛就可以留下,到时候硝制好了后拼接在一起不就可以做成毛毯了? 这样她就不用执着于被子了。 不过,这也得看数量,她不想放弃食肆的生意,可是这样她就没有皮毛做毯子。 还是得好好算算。 在宋欢还在拾掇东西的时候,傅渊之放好书籍后又来到厨房烧火洗锅了。 “今晚吃什么?”傅渊之冷不丁的问一句让宋欢的思绪被打断。 宋欢把前面的筒骨推过去,“炖上它,肥肉炼油,好了后盛一勺放进灯里,明天要用。剩下的放进油罐就好了,然后今晚吃油渣炒青菜,粥还有吗?” 傅渊之嗯了一声,“有。” 白天他煮好了粥才下山的。 傅渊之拿过筒骨就去外边清洗了。 阿弟则在一旁把宋欢给他的糖葫芦,小心翼翼地,一个一个的拔下来放进碗里,天气热,外面的糖容易融化,放在碗里就不用怕了,融化了也可以倒水进去喝甜水。再有一个就是方便保存,吃剩下的可以用一个碗把碗口盖住,这样就不怕蟑螂趁机而入。 宋欢给锅加水,方便傅渊之把筒骨放进去,然后就去把肥肉拿出来准备冲洗一下就切成片状用来炼油。 一斤肥肉不多,不多会儿就切好了,宋欢直接将它下锅炼油。 此时的傅渊之已经又给灶火添柴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菜了。 天气热,宋欢想着省着点用灯油就直接让把菜摆在院子里了,三人就着仅剩余晖吃着夕食。 阿弟一左一右给阿姐和大哥哥夹肉,奶声奶气的说道,“阿姐,大哥哥今天很辛苦,要多吃肉才能长身体。” 宋欢也夹了油渣和青菜放进阿弟的碗里,“阿弟也辛苦啦,待会儿早些休息,明天中秋,我们早些起来去给爹娘的墓打理一下,好不好呀?” 阿弟皱眉想了想,语重心长道,“阿姐,家里起的最晚的就是你了。” 宋欢吃菜的动作一僵,心虚一笑,“明天你早点叫阿姐起来不就行了,快快快,吃饭,有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宋欢又趁着说话的功夫给阿弟夹青菜,“多吃点,补身体。” 阿弟扒拉一下碗里的青菜深深叹气,阿姐的惯用伎俩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恼羞成怒嘛! 阿爹说阿娘也经常这样对他的,所以他就每次都让阿娘,装作不知道阿娘的羞意,所以阿弟也要体贴阿姐,装作不知道。 可是他真的不是很喜欢吃青菜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是碗里的青菜依然被阿弟吃的干干净净。 月挂枝头,圆润皎洁如水,撒下轻柔的月光,穿过树阴,留下一地碎玉。 沐浴出来就见如此美景之下那个单薄的背影,他面朝月光山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欢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情,一只脚已经踏进堂屋的时候,院子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停下脚步,看了过去,那个背朝着自己的人不知道何时已经转过身来。 清冷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愈发的显得他身形修长,整个人仿若镀上了一层银晖,淡淡光晕围绕周身。 宋欢用手梳了梳还有些湿的头发,走了过去,“还不睡?” 傅渊之摇头笑了笑,“你好像一点也不好奇。” 宋欢明知故问,“好奇什么?” “好奇我是谁?家里有什么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陷阱里?为什么又赖在这不走?”傅渊之很疑惑,按常理来说一般人不会收留陌生人这么久,而且还是家里没了长辈,姐弟俩年龄也不大的前提。 宋欢沉默了片刻,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她还以为他要跟她倾诉诉苦呢。 好吧,是自己想太多,八卦了。 “首先,你问题我一个都不好奇,至于救你,我觉得是人遇见这种情况也不会见死不救。至于你赖在这就赖呗,家里也没有家产万贯给你惦记,而且你还交住宿费,一天十文呢,还能帮干活,这不挺好的?” 傅渊之,“……” 他竟然被她说的有一瞬间觉得还挺有道理的。 第十七章盘算 零星的几朵灰色的云薄薄的萦绕在月光下,山下逶迤的溪流泛着粼粼波光,像一条缀着宝石的绸带。 山脚下,已经收割好的田里,稻草摞子像一座座小房子,被月光笼上了一层轻纱。 宋欢一下子没回过神,这种景色,她上辈子从来没有驻足欣赏过,现在看着只觉灵台清明,通体舒畅。 傅渊之觉得自己已经组织好语言了,就说道,“其实,你救我的那天我是要赶路去参加院试。” 宋欢这一听,回忆过去的记忆,然后就惊讶道,“你已经是童生了?” 傅渊之,“……”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不是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陷阱里吗? 你要再这么一惊一乍的,我真的很难再继续维持着忧郁中带着黯然神伤的人设了! 宋欢也觉得自己好像抓错重点了,然后心虚一笑,“你,你继续,继续。” 傅渊之,“我走在路上,只觉脑袋被重击后,就晕了过去,然后就醒来了,但我晕的地方绝不是陷阱。” “也就是说,有人故意害你,不想让你去院试?还有可能害命,万一你醒不过来了呢?丢在陷阱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若是你醒了,那陷阱你没人帮忙,上去也得花很长一段时间,再有,若是你没醒,这就是变相的抛尸灭迹!” 宋欢啧啧出声,觉得自己分析的很到位! 傅渊之,“……” 好了,他不用说了,她已经分析的差不多了。 还真是跟他说的大相径庭,安静少言?手无缚鸡之力? 呵呵 算了,可能每位父亲眼中的孩子都是这样吧? 若是宋欢知道他想什么肯定会说,这就是父亲对女儿的滤镜,知道不! 不过原身确实安静少言,但是手无缚鸡之力确实是夸张了,原身继承了宋爹,力大如牛都不为夸张的! 可能宋爹也怕会吓到别人,一般别人问起,只把自家闺女往他以前看到过的大家闺秀身上套。 生怕自己家闺女嫁不出去啊! 可把他给愁坏了,到时候他怎么去面对自家妻子,孩子他娘啊! 宋欢还沉浸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的同时突然想起,“那你还有存款吗?啊,不,银钱吗?” 傅渊之摇头,仅剩的银子都被他挖出来了。 他是存着破釜沉舟的心情去的,所以当那二两银子也没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天要亡他吧? 宋欢摩挲着下巴,心里打着小算计。 阿弟翻年就六岁了,听说古代启蒙都挺早的,她也观察过,镇上也就一个老童生在招收学生,而且升学率不高,意思就是他交出来的学生十个也就一个能考上童生,能出秀才的几率基本为零。 这送去镇上的意义就不大了,至于去县城,肯定有好的教学资源,可是吃喝拉撒住,还得找机会挣钱,这事儿她一时半会儿的不敢想,哪都费钱,她上辈子挨过租房的痛苦,一个月要交出一半以上的工资去给房东,想想心就痛,要不怎么说社畜呢? 还有一个,古代笔墨纸砚真贵啊,她问过价格,普通好一点的毛笔两百文。 当然,也有便宜的,羊毛笔五文。 店家说了,这羊毛笔是“笔之最下者”,在村里镇上用用没人说,但是去了县城,这笔就不能拿出来,县城里的读书人从不看羊毛笔! 好,就算她现在给阿弟买羊毛笔,这里只花费五文。 再有就是墨,最便宜的墨一百文一条。 一刀纸七十文,这一刀不是一百张哦,是七十张,以前有过一百张,后来价格上涨就变成七十张一刀了。 还有砚台,最便宜的砚台也要一百文一枚。 砚台就买这一枚,只要不摔坏,基本上可以不用考虑之后的花销。 笔墨持久性也比较久,笔大致能用两个月,墨大致能用两三个月,这两者都看书写量。 但纸就不一样了,纸的花销最大,就算一天写十张大字,七天用一刀,一个月就得用四刀至五刀的纸,就按五刀来算,每个月固定花销三百五十文。 这哪儿是她目前能供的起的? 对了,还有书,书是一百文到两百文左右的价格,这还得是常见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类书! 按半年算下来,这笔墨纸砚的花费得有两千五百文左右,就是二点五两银子,一年下来就得有五两银子花费在念书这上面,还没加上平日的生活花销,吃的,用的,喝的,穿的。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非她能经常打到野猪,否则,供不起啊,真是供不起啊。 她正在头疼这事儿上面,这不,老天就给她送来了个读书人了。 这么年轻的童生,那对书上的知识肯定有不一样的见解,如此可不比镇上的老童生好太多? 而且还不用去镇上,在家里也能教,这老师来家里一对一辅导,包吃包住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能帮她看着阿弟,还不耽误她挣钱,偶尔还能帮干家务活,看家护院缝补都能做,这等好事儿都被自己碰上了! 宋欢越想越觉得好,留下傅渊之简直就是捡了大宝贝了! “要不你就留下来吧,就当我请你来家里教导阿弟,之后你的衣食住行我都包了,你只管教导我弟读书识字赶考就行,嗯,但是有一个前提得说好了,这个决定就今晚开始,但是之前九天的住宿费你得还啊?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 宋欢月下算账,把小算盘打的蹭蹭响。 傅渊之看她那精明的小模样,再往墓碑的方向看去。 心下暗叹,这精明样还需要他照顾? 她不坑别人就不错了! 傅渊之欣然答应了宋欢的要求,就这么,阿弟睡一觉的功夫就多了一位老师。 从此童年不再,书声不灭! 清早,阿弟自己小心爬下床,窸窸窣窣穿好衣服后就去了院子,一边清扫落叶一边背诵百家姓,当他背完三遍时落叶也清扫干净了。 这时,太阳已经升起,被几片朝霞掩映着,阳光从缝隙中倾泻而下,就像聚光灯打下来一般。 这时,傅渊之也起来了,阿弟喊了一声大哥哥后就往堂屋里探,最终还是失望的叹口气,阿姐还是得要自己叫起来才行! 傅渊之拿着帕子到水缸旁边,用葫芦舀水淋湿帕子,拧干后擦了擦脸,可能是昨晚跟宋欢的谈话,也可能是他昨晚睡的很好,刚起来的心情不错,面上也一敛昨日的神伤,展眼舒眉,越发隽秀。 第十八章中秋 宋欢和阿弟把宋爹宋娘的墓清理干净后,两人就回了院子。 昨天去了镇上没有进山看陷阱,宋欢想趁着现在还早进一趟山里,若是猎到猎物就直接用来做中秋的大餐,若是没有那就顺便砍一扛柴回家,这样也不算没收获。 中秋不是除夕,没有太过隆重,多数人都在家里晚上祭月吃个月饼,一家人团团圆圆吃餐饭就好,白天依然是该干嘛还干嘛! 宋欢也没打算今天去镇上,一来去镇上没钱花难受,二来一来一回费时间,还不如等来年再去,或许可以直接去县城也不一定。 心里这么打算也这么跟家里的一大一小说了,宋欢拿起竹篓背上柴刀,最后叼着一颗阿弟塞过来的冰糖葫芦进了山。 板栗已经被捡的差不多了,家里的簸箕里都晒着板栗和枞树菌,如今她只用去看陷阱就好了。 可能是宋爹宋娘在天上眷顾,宋欢得了两只灰兔,回去可以做麻辣兔肉。 得了猎物宋欢也不多待,在快到家的地方再砍了一扛柴,这才慢慢悠悠的家去。 傅渊之对身份定位很适应,今天已经开始上手给阿弟检查基础,确定三字经百家姓已经背熟后,就从昨天的书里翻出三字经,让阿弟按着他指示的方向,一个字一个字背诵地同时和书上的字对应上。 学字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傅渊之决定让阿弟慢慢熟悉字样后,先识字,等买了笔墨纸砚再练字。 宋欢进了院子就看到阿弟端正坐在堂屋的木桌,桌上放着一本书,低头食指一个字一个字的指过去,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傅渊之则在一旁,手拿一根竹枝,宋欢猜,那应该就是所谓的“戒尺”。 阿弟被宋欢的动静吸引下意识的一抬头,刚扬眉就见“戒尺”出现在眼前,立马就低头继续识字。 傅渊之见阿弟不再分心,这才出来,“没抓到猎物?” 宋欢遥指不远处的地上,“那儿呢,我要放柴,直接丢那了,今晚我们吃麻辣兔肉。” 傅渊之看着宋欢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怔忪片刻后这才应了一声,然后默默地把两只兔子先关进了后院的笼子里。 宋欢砍的这柴是山上已经晒干的,她就直接放进堂屋里。 堂屋空间挺大,所以宋家一直以来都会将干柴放在堂屋堆着,需要用的时候就会抱一摞放在厨房。 宋欢把摘到的猕猴桃继续留在竹篓,特地留下来给阿弟放,既能劳逸结合又能体会收获的喜悦心情。 今天宋欢回来的比平日早了一个多时辰,她就喝了口茶水,坐在树下小憩,刚好可以看见正在努力认字的阿弟,想想曾经九年义务教育的自己,再看看阿弟。 只能说,加油,阿姐会支持你的! 现在已经开始识字了,那她真得想办法挣钱了,否则一年五两银子的开销再加上老师的束脩,还有衣食住行的费用,年收入没有十两,就别奢望了,直接让他学打猎算了! 好在他才五岁,自己还有时间。 还没生孩子就开始体验养家糊口的生活了。 而原身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女孩而已,若不是自己过来了,相比原身和阿弟都不一定能挨过这个冬季。 宋欢闭着眼,心神渐渐融入风声,树叶的沙沙声以及断断续续的读书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树下的少女,背倚树干,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已经不合身量了,细白的皓腕露出一节,与已经有些粗粝的手掌并不相符,仿若两人。 黑发垂直落在胸前,偶有调皮的随风飘摇,鸦睫轻颤,立体的五官,粉嫩樱唇,忽略一身不合其貌的衣裳,就像是养在深闺备受娇养的大家闺秀。 傅渊之想,或许之前宋叔说的没错,只是因为没了长辈,这双瘦弱单薄的肩膀为了这个家扛起了一切。 他或许应该早点来…… 但是,又能改变什么?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无奈苦笑,他力气还没人家姑娘大呢,他还记得之前下雨天进山,差点被摔了,还是人姑娘扶的他。 阿弟声音不知何时停了下来,他看向大哥哥,又看看已经睡着的阿姐,眼睛闪着好奇,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如此,只能自己又默默从头开始一字一字的认识。 读书声又渐渐而起,只是比之之前却也低了许多。 宋欢意识已经开始慢慢归拢,可是身子还是软绵绵的,这是沉睡后醒来的反应,宋欢先动了动手指头,慢慢唤醒肢体,不多会儿,她便睁开眼睛,看了看天色,霞光满天。 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堂屋里的两人已经不在了,宋欢直接去了厨房,叫他们正商量着煮多少米时,倚门说道,“今晚吃干饭,多煮点,没吃完就明天用来煮粥。” 阿弟开心的高呼起来,他好久好久没吃干饭了。 傅渊之皱眉,迟疑片刻还是问道,“这样怕是以后不太够?” 宋欢知道他担忧以后不够吃,说道,“没事儿,趁着这段时间天气好,又刚收成,粮价即便不降也不会涨,我准备这段日子多备着些,万一入冬涨价了我们也能少花些。” 傅渊之想想也行,每年入冬是最难熬的。 普通百姓家只要能有口吃的,有足够的柴保暖,就能挺过去,所以多备些粮食确实以备万一。 “你其实可以跟村里人换谷子,米铺收粮一般会低于市价一至两文,你跟他们换是最划算的。”傅渊之把自己知道的告诉宋欢。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以,现在正是收成的时候,家里有多余的就会拿出来卖换成银钱。 “他们是直接卖白米还是谷子?”宋欢问道。 傅渊之,“谷子,粮铺怕村民舂米舂的不好,一般收的都会是谷子。” 宋欢想了想,大家一个村的,若是跟村里人买白净的大米,大家就都知道自家吃的是白胖胖的大米,这不是变相吸引嫉妒? 若是还误以为自家有钱,吸引来了小偷,那更是得不偿失。 那她就直接换谷子,到时候回家自己舂米也行,反正自己力气大,就是得多道程序,不过入冬了,到时候没啥事儿也不怕耽误功夫。 宋欢这么想,明天就拿剩下的那只兔子去村里换。 不能拿太多,一下换了太多也太扎眼了,上次来帮忙的叔伯婶娘看了她家的大白米就有个别眼红了,只是看着俩孤寡姐弟,心疼的同时也还有一点宋爹平日里的余荫作用。 人啊,同情弱者,你过得比对方差,收获同情却也不会引来麻烦,大家过的差不多,也能维持良好的来往关系,若是过的比对方好一点,那就会有很多不自觉的麻烦。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扮猪吃老虎,装穷。 第十九章开荒 宋欢熟练的给兔子扒皮,放在檐下风干。 将兔肉洗净去筋膜,切成均匀的大小放入盆中,加清水浸泡两刻钟,发白后去其血污。沥干水分,加酒、盐、鸡蛋上浆,拌匀。 净锅烧热,放入猪油,五成热时,放入辣椒段炸香,再下入花椒,炒匀出香味,投入葱片、姜片,倒入兔肉,加盐、酒、酱油、翻炒均匀出锅入盘。 花椒是她之前在山里发现的,摘了不少回来直接晒干了,等过两天她再去把剩下的都摘回来。 麻辣兔肉的炒制她记得步骤大致如此,其实兔肉下锅之前还需要放进油里滑散至熟,这太费油了,她就直接省略这一步骤了,反正味道差不多就行了。 麻辣的香味充斥着整个院子,阿弟哈喇子都流出来了,不自觉的抹抹嘴角的口水。 宋欢可不敢让他端上桌,直接给了傅渊之。 阿弟跟在傅渊之脚后跟一颠一颠跑着。 傅渊之对今天的这道菜也是惊叹不已,味道麻辣鲜香,吃了还想吃。 宋欢倒是觉得还差点意思,只不过在这种条件下做成这样已经是出乎她意料了。 麻辣兔肉很下饭,宋欢原以为米饭还有剩,谁知道,不知不觉已经见底了。 阿弟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随着一呼一吸肚子也是一圆一扁,自己跟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三人吃完,傅渊之熟练的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好,直接去洗碗,宋欢则打断阿弟的自娱自乐,两人把桌上的骨头收拾好找个坑埋了。 中秋佳节就是赏月,三人围坐在桌子一旁,靠着躺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儿。 桌上摆放着切成小块的三仁月饼团。 作酥为皮,中间用松仁、核桃仁、瓜子仁为细末,微加糖和猪油作馅。吃的时候不会觉得太甜,口感香松柔腻。 宋欢觉得比从前吃的月饼好吃,甜而不腻。 从前吃的月饼跟吃糖似的,甜的发腻,感觉商家不是卖月饼而是卖糖! 宋欢品味着嘴里的香软,要是能有一口酒,或者饮料就好了。 中秋之夜,月亮撒下了银白的光辉,犹如一张巨大的轻纱轻轻的笼罩整片大地,月光透过树叶撒下星星点点,如碎玉般,显得宁静而美丽。 较之昨晚,月色更加明亮些。 阿弟觉得一直惦记着白天傅渊之的话,闹着让傅渊之说书上的故事,傅渊之想了想就把一本曾经看过的游记上记录的内容说了出来。 少年声音有节奏而又磁性,平静而又干净,不知不觉间,宋欢也停下满脑子的思绪,渐渐沉浸在少年口中的故事里。 少年声音如靡靡之音被微风携裹四散,树叶沙沙声和满地的碎玉都成为了他的听众。 中秋团圆夜,不论是遥远县城的热闹,还是村落一盏微弱小灯,那都属于人们喜欢的热爱的方式。 短暂的悠闲过后,就又是繁忙的时节。 翌日,宋欢就扛上锄头去院外的菜园子衡量宽度,拓宽菜园不是一蹴而就,而且还得观察地理位置,多往坡度小的地方挖,以防止大雨天出现局部塌方。 宋欢大致定好了位置后,看了看,大只有一丈的宽度,这也不错了,她主要也是开垦出来种些葱姜蒜辣椒,以及萝卜白菜之类的。 先给另外三块小菜地翻地播下种子,而新开辟出来的菜地估计得明年才能用上。 另外三块小菜地其实不大,丈量起来还没一丈宽,只不过是划分了一下,免得中间不好下脚。 宋欢先回家拿了柴刀把一些小灌木丛砍掉再用镰刀割出一块隔离带,中间那块一丈宽用来做菜地使用的,上面的那些枝干草叶全被火苗划为灰烬,到时候翻地可以直接作为养料。 为了防止走野火,宋欢还搬出来两桶水出来把隔离带浇湿,再留下两桶水备用,自己和傅渊之各站在一侧,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劲就直接将其摁灭在摇篮中! 大门口,阿弟坐在门槛上,双手托腮,眼睛满是认真的看着阿姐和大哥哥在处理事情。 宋欢特地和傅渊之商量了,今天暂时停下授课,算是给阿弟上的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劳。 这种劳动技能即便阿弟还小不能参与但也得旁观,就像有一句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不管阿弟的未来如何,或许他未来可能会用不上。但是,她也必须要让他了解,百姓生活的基本技能,他们一年四季会做什么,如何挣钱,如何养家糊口,为什么挣不到钱的原因? 秀才不到地里来,见了小麦当韭菜。 这种不懂农桑的人,还来做劝课农桑的活,这不是误人子弟?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教育方法适不适应这个时代,但是落实“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肯定是没错,即便有三观对撞,但是只要能灵活运用应该也是会有效果的,所以,她会尽自己的努力。 如果自己能有本事把他供出来当个小县令,那她希望,她的阿弟不是一个尸位素餐的官儿,而是能为治下百姓服务的,能让百姓活得下去的官。 火势渐灭,宋欢确认后把剩余的两桶水全部浇在还有火星的地方,现在八月份天干物燥,如此举动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做完这些天色也不早了,宋欢洗了手直接回屋里换了一双鞋。 穿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布面上的那个指头大小的破洞已经被缝补好,上面一朵小红花栩栩如生。 宋欢回忆起上次见到的情景,勾唇一笑,傅渊之除了性别不对,从外貌到脾气看着都像姑娘家,就连缝补技能也被点亮,最起码比自己好,自己当初可只会一针从头到尾像波浪线一般穿过去。 宋欢想,下次去镇上,可以多添置一项物品——针线包。 傅渊之只有一双鞋,此时还在水缸一旁清理鞋子。 宋欢哼着小曲,脚步轻快的出来。傅渊之蹲着,只看一眼就看到了鞋面上那点红色,仿佛知道了什么,耳朵有些泛红,遂又垂下眸子,认真清理鞋子,只是眼角也带上了一丝笑意。 任谁看到自己释放的好意且对方有了积极的回应,都会心情好。 阿弟这时也跑到阿姐旁,问道,“阿姐,阿弟知道为什么要多费工夫割草,而不是直接就用火烧了!” 宋欢揉了揉他的脑瓜子,待头发乱糟糟后又心虚的瘦收手,一脸若无其事的给枞树菌翻面。 阿弟仰起头,说道,“是为了不把其他的地方也烧了,这样就只用烧到阿姐想烧的那块地了!” 宋欢表扬道,“阿弟真聪明!那阿弟知道阿姐和大哥哥为什么要分开站在那里吗?” 阿弟想了想,“阿姐和大哥哥都拿着树杈子,时不时的就会拍打一下,是不是把飘出来的火给打灭,这样火势就不会扩大了!” 第二十章以物换物 老牛粗了耕耘债,啮草坡头卧夕阳。 宋欢背着背篓来到了山脚,山脚路边不远处就有一户人家。 宋欢在外面唤了一句,这时里面传出来声音,宋欢挑眉,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果不其然,出来的人宋欢有过一面之缘。 这人就是那个眼含泪水的钓鱼少年。 显然,少年对宋欢也还有印象,直接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宋欢耸肩,“一个村的人,没必要这么意外吧?” 少年讪讪一笑,主要是这人也不经常在村里活动,腼腆一笑,“你有事吗?” 宋欢点头,“你家长辈在吗?” 少年摇头,“都去地里了。”随即看了看天色,又接着道,“这个时辰他们也快回来了。” “来了来了。”少年指着不远处几人,扛着锄头,背着背篓。 带他们走近后,宋欢叫了一声叔婶。 少年父亲看着宋欢,“小宋怎么下来了?” 宋欢直接回道,“我想跟梁叔换粮食。” 梁叔看了看她的背篓,点头,“先进屋。” 进屋坐下,泪包少年给宋欢和梁叔倒了水。 梁叔说道,“你准备用什么换?” 宋欢直接把背篓里的兔子拿出来。 泪包少年不自觉的咽了口水。 梁叔见此,其实有些为难,肉他们确实不经常吃到,但是,今年多余的粮食他是想换成银两的,家里老大准备成亲了,没银两不好办事。 泪包少年显然也知道家里的情况,直接出去了,不多会儿,泪包少年的娘亲也进来了。 婶娘说道,“小宋啊,不是叔婶不帮你,主要是家里现在也不轻省。不过,这次分量不多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帮忙的。” 婶娘看向宋叔,宋叔点头。 婶娘道,“你这兔子,我们待会儿称称重量,按照市面价给你对应的粮食如何?你是直接买谷子还是大米?” “谷子我们一般卖给粮商是两文一斤,大米是三文一斤。” 宋欢听着价格确实比铺面便宜,她还在犹豫,自己舂米是可以,但是她还得花钱买工具,直接买米就省事。而且想以后都跟村里人换米也不实际,大家都想用粮换钱。她手里只有肉,肉村民虽然也想吃,但得排在必需品后面。 不过,之后她可以直接用钱跟村里买米,但是,这样就太招摇了,如此,这招想走长远却是行不通了。 一番思量后,宋欢说道,“那就换成白米吧。” 婶娘满意点头,买白米价格贵份量也没那么重,而且舂米剩下的碎米和稻壳她们也可以留下来做成米糠饼。 婶娘还说了一句,“这新谷子刚收下来,还没晒好,现在剩下的是陈米,不过你放心,味道不差的,我们保存的很好。” 梁叔家没有称,只能去了后面大梁叔家称重,宋欢也跟着去了,没想到还看到了梁大勇。 宋欢和他点头示意一下就去看称重了,这只兔子五斤八两。 梁叔直接当场就说道,“兔子市面价是十文一斤,如此五斤八两就是……” 宋欢脱口出道,“五十八文。” 梁叔一脸诧异的看着宋欢,最后看了一眼大梁叔确认,大梁叔也才算完,点头,确实是五十八文。 大梁叔夸赞了一句,“小宋算数不错啊。” 宋欢谦逊回了一声。 梁叔咳了一声,接着又说道,“如此你就可以得到大米……” 大梁叔接过话,“十九斤。” 宋欢点头,接着梁叔又从家里拿出一袋白米,宋欢直接把自己带来的米袋子递过去。 村里人,就是一个麻袋也很是珍惜的。 梁叔用袋子称出十九斤,让宋欢确认好后就直接递过来。 宋欢道了谢后就把米放进背篓离开了。 梁叔摇摇头,叹口气,“这俩孩子……”剩下的话怎么也说不口。 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宋弟在的日子,这俩孩子也没吃什么苦,现在人也走了,俩孩子对花销没概念,还吃着大白米,不知道以后可怎么过啊。 婶娘嗔了一眼,埋怨,“你还有功夫担心她们,我前几天还远远看着她带着她弟去了镇上呢,说不得人家日子过的比我们好多了,有这功夫你还是先想想福寿的婚事吧!” 梁叔听自己媳妇这么说,想想也是,人家怎么也不会缺肉吃,过的可不就比自己家好?! 他们都不适合伤春悲秋。 宋欢一只兔子换了十九斤粮食还是很乐观的,只可惜这种便宜不能常有。 谁也不是傻子,今日这样的情景,她日后也不想跟村里换粮食了,一个村里的,不能让别人总觉得自己姐弟占大家便宜吧? 谁都不是蠢人,这里的人虽然读书识字的少,但是这种方面可精的很,绝不会让自己吃亏。 梁大勇拍了拍泪包少年,羡慕道,“福财,你今天可有肉吃了。” 泪包少年摇头,“哪能啊,过两天有人来家里,得招待他们。” 梁大勇瞬间了然,伯娘给福寿相看的事儿他也听说了,“好歹也能沾沾肉味。” 泪包少年也同意他的说法。 上次辛苦了一下午,一条鱼也没掉到,如此一想,他瞬间想到一个主意,“宋欢不是有渔网?平日里也少见她去网鱼,要不我们去跟她借渔网来,如何?” 梁大勇一听,眼睛一亮,可行!“那我们……” 两人心灵感应,瞬间就跑了出去,后面的长辈喊回家吃饭烧火都不理会。 宋欢脚步不慢,两人一刻钟后才追上,宋欢听着声音回头,叫两人上气不接下气的,便放下背篓原地等待。 “你们怎么追上来了?”宋欢问道。 梁大勇说道,“我们找你有事商量。” 宋欢挑眉,她不觉自己和他们能有什么事是可以商量的? 泪包少年把他们的目的说了出来。 宋欢想了想,觉得可行,不过,“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们得付我十文钱做为押金,之后你们不用了还回来的时候,我检查没损坏就可以把三文钱退给你们,若有损坏,你们能修理好我也全部退还,否则我得根据渔网破损程度扣一定的押金,再把剩下的退还给你们。平日里你们捉到了就分一成的鱼给我就行,比如说,捉了十条就给我一条。” 梁大勇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下意识问,“若是只得了一条呢?” 宋欢想了想,“那就分个鱼头给我就行。” 梁大勇,“……” 泪包少年倒是花了时间消化了一下,再把宋欢刚才的话都重复了一遍,确认后没错后就回一句,“我们回去商量一下,确认后我们去找你。” 宋欢无可无不可的点头。 第二十一章借渔网一 梁大勇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这不是空手套白狼?” 泪包少年已经不想再纠正梁大勇乱用词汇了,说了也没用,只是摇头道,“也不算吧,我记得渔网不止十文,如果不损坏,她不是也说了可以全额退还。而且我们用坏了渔网确实也得陪不是吗?” 梁大勇想想也是,毕竟渔网是人家的,也不能白借,收的利息也算情理之中。 “那明天我们召集一下大家伙,没事的都过来大家商量商量,正好稻谷已经收的差不多了,大家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网鱼加餐,如果量多,我们还可以拿去镇上卖。” 泪包也是真的想的,两人一拍即合,只等明天召集小伙伴一起决定。 宋欢没想到下山一趟还有送上门的好事儿。 其实网鱼她不是没有想法,但数量多了,她没有推车推,鱼死了后又不新鲜,这价钱就得打折。 劳动成本时间成本都太大了,她并不是很愿意做。 再有就是,上次看到那么多村里少年后她就打消这个念头了,那些鱼不止自己在打主意,村里人也在打主意。 里面的鱼可以算是大家的公共财产,谁能钓到就归谁,可是宋欢要是用渔网去网,这算什么? 久而久之,大家定会生怨愤。 如果那些少年真打这主意,她只需要把渔网借出去,就能顺便收些利息给家里的孩子补身体,她还是很乐见其成的。 以后还是把主战场放在山里吧。 回到家后,宋欢就把渔网整理好,万一明天人家来了看着乱七八糟的渔网得多糟心。 吃夕食的时候宋欢就把这事说了出来,傅渊之听宋欢的分析就说道,“既然你不打算把目标放在鱼那里,如此也算是双方得益,还是可行的。” 阿弟则说,“阿姐,那我之后是不是可以经常吃到鱼了?” 宋欢点头,“是啊,阿弟读书辛苦,多喝点鱼汤补补身体,当然了,青菜也不能少哦。” 阿弟还没从能常喝鱼汤中兴奋过来,就被青菜打击了。 傅渊之皱了皱眉,“不过,到时候不能让大家知道我和你们住一起,否则,有碍宋姑娘的名声。” 宋欢想了想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要求,其实并不严苛,女主也可以上街做生意,抛头露面都常见,只是对于名声相对来说还是很看重的。 若是知道她和傅渊之同居肯定不好,自己倒是还好,她本就是不婚族,结不结婚无所谓,享受生活就好。 到时候阿弟成亲后她还没到三十,就可以四处旅游,看看未受污染的美好山河。 所以主要是傅渊之,到了他想娶妻怕是也落得个不好,来相看的妻子质量也不行,毕竟好人家的姑娘也不愿意嫁给有婚前同居史的渣男。 宋欢点头,“那从明天开始,你就在房间里给阿弟授课吧,待会儿我去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收拾一下,到时候你们就在那念书识字。” 那是宋欢的闺房,傅渊之还想说不合规矩,可是一想从他住进来开始就已经不合规矩了,现在来讲究倒是有点故作姿态的意味了。 张了张嘴只能默默喝粥。 这样瞒着不是长久之计,只希望能拖一时是一时。 自己怎么样不要紧,最重要的还是不能让人好心救了自己,自己反而恩将仇报把好好姑娘的名声搞臭。 清晨的山林,有些淡淡的薄雾尚未散去,若有若无,像是舞动的轻纱。 阿弟清晨起来照例清扫了院落后,开始做伸展运动,从他开始念书后,阿姐就教他做这个运动。 一个人在院里嘿嚯嘿嚯。 门口传来敲门声,阿弟一溜烟跑过去,从门缝看见外面站了两个人。 他朝着门外喊到,奶音奶气,“你们找谁?” 梁大勇记性很好,还记得这孩子叫宋忆,“宋忆啊,我们找你姐。” 宋忆把门开出一条小缝,“是你们啊。” 泪包少年点点头。 宋忆一脸无辜的说道,“可是我阿姐还没起呢!” 梁大勇,“???” “两位哥哥,你们先进来坐,我给你们倒水。”阿弟一手牵一人,带进院子,坐在了树下的树桩桌子。 梁大勇反应过来,不可置信的对着泪包少年说道,“我没听错吧?” 又抬头看了看挂在山头的太阳,这会儿家里小妹都已经起来帮忙做活了。 泪包少年摇摇头,“应该是没听错。” 梁大勇诧异开了口,“这都日晒三杆了,她居然还不起,难怪她算的这么好,我们不就是现成给她送吃的?” 泪包赞同,这么懒,不这样怎么活得下去? 阿弟端了两碗水出来。 梁大勇看他一副要摔倒又没有摔倒的模样都不自觉的屏住呼吸,等两碗水终于放在桌上后才后知后觉的深呼吸。 梁大勇打量了一下阿弟,语重心长的说,“难为你了!” 阿弟,“???”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也不好说人家姐姐懒,只问道,“你姐什么时候起来?” 阿弟用曾经回答傅渊之的答案回了回去,“影子到脚底下就醒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说道,“那你能不能把你姐姐叫醒来,我们好跟她说事。” 阿弟抿抿唇,为难的摇摇头,“阿弟没用,叫不醒阿姐。” 泪包少年,“……” 梁大勇,“要不,我们下午再来?” 泪包少年,“可是……我不想一天爬两次山。” 梁大勇,“……” 他也是。 等宋欢打着哈欠伸着懒腰起来时,就见院里空荡荡。 仔细一听,菜园的方向传来有规律的沉闷声响。 宋欢走到门口,定睛一看,差点没咬到舌头。 此时梁大勇正挥汗如土,一锄头一锄头地开荒,泪包少年和阿弟正用铲子用力向外拔留下来的树根。 看着精神饱满的三个男孩子正进行劳作。 啊,如此励志的画面。 她竟不忍心打扰! 阿弟是最先发现阿姐的人,草根也不拔了,摇手,“阿姐,两个哥哥来找你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只觉这句话非常的动听。 梁大勇地也不锄了,拿起锄头和泪包少年上前来。 宋欢看着满头大汗的两人,“先进来喝水。” 梁大勇两人继续做回了早上来时的位置,猛的灌了两碗水这才舒服。 宋欢先对阿弟说道,“阿弟,去拿两个毛桃给哥哥们。” 阿弟应了声就噔噔噔的跑进堂屋了。 泪包少年摆摆手,“不用如此,不用如此,我们也只是顺手而为。” 宋欢不接话,直接又把两人面前的碗又满上水,“商量的如何了?” 见宋欢谈正事,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挺直了身子。 第二十二章借渔网二 炎热的中午,太阳像一个火球无情地烤着大地。 烤着正在地里辛勤劳作的人们,烤着地里的花儿,草儿。 梁大勇擦了把额间的汗,说道,“网到鱼给你一成没问题,可押金的事儿,我们几个,说实话是真凑不出来,家里爹娘管的紧,况且这个押金只是为了防备渔网不能损坏,大家都是地里做活的,心疼它还来不及哪能搞破坏,即便损坏了到时候我们也肯定会赔,能不能……” 宋欢摇头,“押金的事儿不可能免了,若是你们怕我不返还押金可以立字据。至于十文钱,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拿出来,你们网鱼网多了拿去镇上卖,到时候钱自然就挣到了,然后再把押金补上。” “我相信你们真弄坏了也会赔,可是,弄坏的人愿不愿意赔?不愿意赔怎么办?到时候还需要我去跟他商榷? 恕我直言,若是如此,我便是把渔网放坏了,也好比去跟人家争执的好,毕竟我是一个姑娘家,一旦闹大长辈介入,我又如何自处? 我上无父母长辈,下还有年幼弟弟,到时候谁来帮我主持公道?你们能吗? 况且,你们俩不也不能帮其他伙伴保证不是吗?若你们换成我,你们会不会像我这样做?” “毕竟我们都是一个村的,我想着放着也是放着,能让大家伙多个收入也算结个善缘,大家互相帮助,关系处着处着也就慢慢近了。 但是,若是出了问题,出了麻烦,还要我出面料理,我宁愿不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姐弟俩都已经自顾不暇了,难道还要上赶着自找麻烦吗?” 对面两少年被宋欢这番说辞说的哑口无言,平心而论,宋欢没错。 她只是在为自己上保险,在保护自己,东西是人家的,人也有不借的权利,出发点也是为了大家伙好,话也说这份上了,他们要还继续就真有些强盗了。 梁大勇虽然是孩子王,但是,毕竟涉及到钱财问题,他也不敢擅自做大家的主,最后两人又只能先下了山。 宋欢还想留人家吃口饭,谁知这俩跑的忒快,一个转身人就溜了,人家白白干了一早上活,她也怪不好意思的。 以后有机会再说。 两人一离开,傅渊之也出来了,早上听着声音他就没再出来,都在看书。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背,正襟危坐道,“为什么两哥哥会跟你一起去地里忙活?是你要求的?” 阿弟摇摇头,“我想帮阿姐,给哥哥们倒了水就让他们在这等阿姐,我就出去拔草了……”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家里有客人,不能这么失礼,知道吗?” 阿弟摇摇头,不懂,“什么是失礼?是让他们在这等着阿姐,我去拔草就是失礼吗?” 宋欢想了想,换种方式说,“那你想想,如果阿姐带你去哥哥家,哥哥不搭理我们,让我们自己在院子里坐着,你觉得好不好?” 阿弟想了想阿姐形容的场景,摇摇头,“阿弟会伤心。” 宋欢点头,“是啊,所以阿弟下次不能这样对待客人了,知道吗?” 阿弟点头,“好!” 宋欢又问,“阿弟为什么不叫阿姐起来呢?” 阿弟低头,不说话。 宋欢把他抱过来,坐在自己的腿上,“是不是觉得阿姐很辛苦,想让阿姐多睡会?” 阿弟抬脸快速看了一眼宋欢,又马上低下头,弱弱点头。 宋欢抱紧了阿弟,额头贴着阿弟的额头,“阿姐很开心,阿弟一直照顾阿姐,为阿姐着想,但是,阿弟愿意听见其他哥哥姐姐们,说阿姐是大懒虫吗?” 阿弟眼含泪珠,奶音带着哭腔,“阿姐不懒,阿姐每天都很辛苦。” 宋欢轻轻擦掉阿弟掉下来的金豆子,“是呀,但是别人不知道呀。诶呦呦,阿弟不哭噢,金豆子都掉下来了。” 阿弟吸吸鼻子,小拳头揉了揉眼角,泪汪汪,奶声声,“阿姐,阿弟知道了!不能让别人误会阿姐是大懒虫。” 宋欢皱眉,她是不是引导错了,她重点不是让阿弟对待客人不能太失礼吗?怎么歪到不能让外人误会自己是大懒虫了? 宋欢只能继续问,“还有吗?” 阿弟一边吸鼻子,一边回想,片刻后才说道,“不能把哥哥们单独丢在院里,自己去做活。” 宋欢呼出一口气,还好阿弟聪明,话题被扭转回来。 宋欢激动的亲了一口阿弟的脸颊,“阿弟真聪明!” 阿弟瞬间脸红耳朵红,赶紧从阿姐的腿上爬下来,留下一句“阿姐羞羞!”就一溜烟跑去找他老师了。 宋欢觉得自己第一次引导孩子成功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哼着小曲就丢下害羞的阿弟进厨房煮饭。 宋欢把红薯切成丁,混着米煮了一锅红薯粥,甜糯香稠,暖人心胃。 饭后休息了一刻钟,宋欢就把斗笠一戴,扛着锄头出了院子开荒去了。 中午阿弟是需要午睡的,傅渊之洗好碗筷后,跟着阿弟小憩一会儿,一个时辰后这才开始今天的学习。 宋欢床头旁的窗棂被叉杆支撑起来,带着燥意的微风就这么直直吹了进来。 傅渊之和阿弟两人就这么一教一学,一读一跟,一背一指,慢慢将声音浸入风中,逐渐融合,燥意也逐渐微凉。 山林间一处不大的院子,院外的人挥汗如雨,院里的人朗朗书声。 宋欢把茶壶的水一饮而尽,拎着空壶又进厨房满上,经过水缸的时候,双手捧水浇脸,暑意一驱而散。 这太阳可真烈啊,但也只能趁着天气好的时候做,等冬天地上被冻硬了更不好挖,还好不是特别宽,一丈而已,辛苦一段时间就好。 宋欢锄锄停停,虽然汗水直流,忙里偷闲也悠然自在,累了就坐在树荫下纳凉,喝茶,斗笠放在手边,一举一动中都能画下,作《山中农作图》。 傅渊之出来看见的就是这副场景,手指微动,若是有纸,他也想把这一幕画下来。 宋欢的劳作没有村里人那种压抑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 村里的那些人,每每都累的一脸苦相,少有说说笑笑的场景,周围萦绕一种名为沉闷的气氛。 而宋欢,则恰恰相反,是把劳作当做一种享受,她享受其中的每一刻,随心所欲,率性而为。 两种心态碰撞,迸发出两种不一样地光景。 这,就是修心吗? 第二十三章九月二十五 时光如白驹过隙,岁月流转,寒露已来,秋分已过。 在这里,二十四节气准的不行。 天气渐凉,如今已是九月二十五,再过两天就到了霜降,天气也会越来越冷。 山林里,院子并没有萧瑟,院外的菜地冒出一片翠绿,院里屋檐下,挂着斗笠蓑衣,还有锄头篮子等物,屋子里自然还有那从不间断的读书声。 此时的宋欢正从镇上往回赶,今天她又去镇上补充物资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去了四次镇上,每次都会固定买二十斤大米回来,固定支出八十文,再加上买肥肉的花费,四次总收入八百八十四文,累计支出四百二十四文,结余四百六十文,加上之前的九百一十三文,总结余为一千三百七十三文,也就是一两又三百七十三文。 今天去镇上带了五只兔子,三只山鸡,收入三百五十五文。 今天的花销是她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开销最大的一次。 阿弟练字不能再拖了,她今天就把笔墨纸砚都买了。 五文一支的羊毛笔,一方砚台一百文,一条墨一百文,一刀纸七十文,四样东西花费了二百七十五文。 所以说这笔墨纸砚是真贵啊,她买了二十斤大米,六十文的盐,三十文酱也才花了一百七十文。 如果不供孩子念书,一年下来一户人家可以省下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下一亩上等水田。 可以想见,在这个年代,家庭经济不好的人家要供孩子进学念书,简直需要莫大的勇气! 因为天气渐凉,她索性大出血一次,花了一百五十文买了一匹布,一个针线包二十文,三双鞋底六十文。 到时候用剩下的碎步纳三双布鞋,这里就花费了二百三十文。 背篓装的那是塞都塞不下了。 回去她得好好算算,她的存款还剩多少。 这次购置的东西比较多,宋欢回到村里时天就已经黑下来了。 还好宋欢夜视还不错,直接一口气回了家里。 家里已经亮起了微弱的灯光,阿弟听了傅渊之的话,套了宋爹留下来的衣裳后,这才坐在门槛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路口。 当前方传来窸窸窣窣的走路声时,阿弟一激动就站起来,身子不断往前探了又探。 等熟悉的人影出现时就开心喊道,“阿姐?阿姐!” 宋欢摆摆手,“夜里天凉,你还跑出来?赶紧进屋去!” 阿弟吐舌,“阿姐,阿弟想你了!” 宋欢回了一句阿姐也想阿弟后,接着两人关上院门,直接进到堂屋里。 傅渊之听到动静也从厨房出来,看着满背篓的东西一怔,不过转瞬脸就帮着宋欢把背篓卸下来。 “看看,我买了很多东西!”宋欢今天算是过了一把购物的瘾。 宋欢把桌上的油灯给傅渊之拿着,“拿好,都是好东西可不能被弄坏了。” 傅渊之默默接过,“……” 阿弟兴奋的扶着背篓不停的催促,“阿姐阿姐,快快快,阿弟想看。” 宋欢嘿嘿一笑,直接就从背篓里掏出东西来。 文房四宝是宋欢特地要求店家包好的,又被宋欢放在最上面,包装什么的都没损坏。 轻轻放在桌上,一拆开,宋欢清新清越,“当当当当,给阿弟的,文房四宝!” 阿弟激动的扑过去,“哇,阿姐,开心,阿弟好开心!” 小手拿了拿笔,又摸了摸墨条,抓起砚台,“阿姐,这摸着像石头。” 宋欢说道,“小心别砸着自己,喜欢吗?” 阿弟点头,“喜欢!” 宋欢哈哈一笑,“那还不赶紧放好?这可是这一背篓里最贵的了。” 阿弟一听,哪里还能淡定,紧张的手忙脚乱,最后干脆跑到傅渊之旁边,“大哥哥,大哥哥,你来帮阿弟好不好?” 傅渊之无奈的帮他收进房间的梳妆台上,最后还细心的把窗棂关好。 接着,宋欢又把布和针线包还有鞋底拿出来,不好意思的对着傅渊之说,“这东西我是买回来了,我们三人一人一身,剩下的碎步用来纳鞋子,如何?” 傅渊之本来以为宋欢说笑,没想到她真的都买回来了,还有自己的一份。 心里不可谓不复杂,四年时间,足够他尝尽人间冷暖,而暖,他在宋家体会到了。 “好,都交给我。”傅渊之回道。 阿弟开心抱住傅渊之的大腿,“喔喔,我们要有新衣裳穿了!” 剩下的盐酱米宋欢一句话就带过了,拿着就去厨房放好。 宋欢闻着锅里散发的香味,“今晚吃鱼汤?” 阿弟回道,“是啊,是啊,白天梁哥哥送来了两条鱼。” 上次之后,梁大勇他们还是接受了条件,来的时候拿了一张字据,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的,勉强能认。 宋欢确认没问题后,两人双双按了手印,之后不到五天,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就上来送了押金十文钱,以及一桶鱼。 之后每两三天,泪包少年或者梁大勇就轮流上来送鱼,大小数量层次不齐。 有一次宋欢见拇指大小的鱼他们也给弄上来就多说了一句,之后他们听了也觉得有理,就不再跟蝗虫过境般,太小的就放生让其继续长大,大的就留下来。 资源再生,这样才能日久天长。 宋欢饿的前胸贴后背,最后三人在厨房对着灶台吃夕食,暖和又方便。 宋欢百忙之中夸了一句,“傅渊之,你厨艺越来越好了,好吃!” 阿弟也连忙点头,“是啊是啊,比阿姐做的还好吃!” 宋欢哼了一声,给阿弟脑门弹了一指。 阿弟吃痛,哎呦一声,委屈道,“阿姐,阿弟说的是实话嘛!” 傅渊之无奈叹口气,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 翌日清晨,万籁俱静,东边地平线泛起一丝光亮,随着光亮越来越亮,清晨的冷意也渐渐消散。 院子里,阿弟和傅渊之一起打了两套拳,如今已是天光大亮。 傅渊之把布匹铺开,先给阿弟量了尺寸,然后就开始裁布,待桌面空出来后,阿弟也开始一字一字地对应着识字。 不知不觉时光在指缝中流逝,宋欢在床上翻身,随即意识慢慢归拢。 宋欢直接起身,从床头下把钱翻开出来,一个一个的数下来,还剩下一千零五十三文,就是一两又五十三文。 昨天她居然花了六百七十五文! 闭眼,深吸口气! 冷静,冷静! 都是必须要花的! 早花晚花都是迟早的,她不过是提前体会了这抓心的痛苦! 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每个月固定的五刀纸花费,三百五十文。 啊,心在滴血! 挣钱,她得抓紧挣钱,争取年收入十两银! 第二十四章硝制皮毛 宋欢今天的计划就是硝制兔皮毛。 她这段日子也积累了九张皮毛,一次性硝制会方便些。 硝制皮毛得花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硝制好也快到小雪了,正是冷的时候。 宋欢轻手轻脚离开堂屋,去到厨房,灶头上正熬着粥,另一个锅里也有热水,宋欢用热水洗了把脸,漱个口。 接着给熬粥的灶里又加了一根柴,另一个灶里烧旺火准备煮茶叶水。 鞣制皮毛的方法好像有挺多种的,但是她没有触及这个知识领域,这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如今脑子里只有宋爹教给原身的这个方法,就是用茶叶水鞣制。 煮茶的时候尽量多煮一会儿,要让茶叶里的元素(单宁酸)完全渗出到水中。 当茶叶水的温度降到常温后,取一些茶叶水倾倒在毛皮无毛的内侧,然后不断的用手搓揉。 搓揉要持续很长时间,因为要让皮子吸透茶叶水才行。 除此以外,毛皮带有毛发的一侧不用接触茶叶水。 当茶叶水被皮子吸收以后,再另外取少许茶叶水洒在毛皮内侧,然后将内面与内面迭折包裹起来。 注意了,折叠的过程不要让茶叶水从毛皮里流出来。 当毛皮包裹好以后,将其放置到阴凉的地方半个月,之后就可以取出来进行拍打、搓揉了。 当皮子彻底鞣制好了以后,要用清水清洗一下,然后用框架将其拉伸晾干就可以了。 现在灶台煮着茶叶水,宋欢就去院子外将生皮软化。 她之前都是将生兔皮风干,下雨天就放在厨房用烟熏干,如此,只需要将其放入清水中浸泡软化就可以了。 生皮在水中浸泡时,要不断搅拌和搓揉,要将生皮内外两侧上的污渍清洗掉。 清洗干净生皮以后,将毛皮放在一个倾斜的木桩上,大约是四十五度角左右。 将毛皮无毛的一侧朝上,然后用一个比较钝的刀具或刮刀,将生皮上还残存着的油脂和血肉刮下。 刮出残留物的时候,要稍微用点力气,否则残留物难以刮干净。但同时也要小心,防止太过用力而在皮子上割出口子。 这一下午时间宋欢都没清理好九张皮子,可能是泡的时间不够,皮子都没泡得彻底胀开,更别说皮子上的残留物了,宋欢直接放弃,把它们继续留在桶里泡着。 只可惜茶叶水已经煮好了,好在夜间天气凉,多放一天也没事。 一天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 翌日 天色如晦,灰色浓云堆积在天空。 宋欢起来的时候就把已经泡了一夜的皮毛搅拌搅拌,大约花了一刻钟,清洗两遍后就把昨天的茶叶水按程序处理,刮残留物不是最累的,拍打揉搓才是。 为了让皮毛充分吸收茶叶水,她只能不断的揉搓拍打,还得小心不要流出皮毛外侧。 待九张毛皮都摞在阴凉处后,宋欢只觉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此时阿弟正从屋里倒了一杯热水出来,“阿姐,喝水。” 宋欢左手支撑在墙上,右手接过水,一饮而尽,“阿弟今天写了什么字啊?” 阿弟直接从屋里把自己的字拿出来,“阿姐,你看。” 宋欢一字一字仔细看过去,点点头,表扬道,“阿弟的字写的越来越好了!” 阿弟害羞的把字又放回去,小心翼翼的放好,明天他也要把这些带过去给爹娘看看。 宋欢侧头探出屋檐,看了天色。 今天是阴天,一整天都阴沉沉的。 看着还在奋斗的傅渊之说道,“这天儿太暗了,先别做了,可别读书没坏眼睛,做衣裳的时候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顿了顿,“那我先把这一针收了口,忙完这点就好了。” 宋欢点头,“那你快点,眼睛重要。” 随即拍了拍身边的阿弟,“快,去督促你大哥哥。” 阿弟嘿嘿一笑,跑到傅渊之身边坐下,回看阿姐。 宋欢给了个“做的好”的眼神。 阿弟接收到后就一直看着傅渊之,“大哥哥,阿弟陪你。” 傅渊之,“……” 宋欢去到水缸旁边,把锄头用磨刀石打磨一下,这样挖土也会轻奢许多。 天气渐凉,她打算在菜园旁的背阳的坡处挖个碳窑。 她虽然没有挖过,但是小时候跟爸妈去看过他们以前烧的碳窑,知道大致的模样,虽然说一模一样的复刻可能有点难,但是大概轮廓应该能行。 就是对烧出成碳的把握度不大,不知道要烧多久,也不知道什么程度可以封窑,具体封多久才能拆。 她隐约记得,如果拆窑太早的话,里面的成碳就会化掉,这不就白烧了? 开窑没多大关系,她七八天才拆总行了吧?主要还是烧制过程。 如今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到时候慢慢琢磨,总会有成功的时候。 这样阿弟他们读书练字,旁边放个碳盆也舒服许多,而且等下雪了或者霜冻了,晚上房间里也可以摆上碳盆,到时候也能暖和些。 宋欢花了两刻钟打磨一下锄头,干干净净的把它们放在屋檐下,明天去一趟山里看看有没有猎物,后天就可以直接开工挖窑了。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昨天进山里,收获不算大,倒是得了一篓子鸡蛋大小的野梨子,用这里的话说叫“鸟梨”。 至于为啥叫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给鸟吃的? 宋欢尝了一个,入口是一点甜意,咀嚼几口后酸意,涩意就慢慢上来了,只能说口感层次很丰富,用来给阿弟提神的话还是挺不错的。 宋欢今天把大致范围划分一下,这里土质较软,石头较少,用来挖窑会方便轻松很多。 至于挖出来的土,她打算倒在新来的那片地上,总不能浪费了。 她大致回忆了一下,按她爸以前进去的姿势,最高需要挖一米二左右的高度,里面的空间大致是个圆柱体。 这工作量就有些大了,这不仅需要锄头,还得用铲子才行,铲子用的少,宋爹丢在后院的棚子里都生锈了。 宋欢只能又把它翻出来又打磨了一番才用上。 还是铲子好用,一下午的时间,她也挖了一个小洞了,还把挖出来的土背到了菜地里。 如此这般,一天去看陷阱,有猎物带猎物,没猎物就砍一扛柴回来,一天就挖窑洞,两件事儿来回反复,花了半个月时间,窑洞终于大功告成。 窑洞口旁边还堆积了一片石头,到时候封窑需要。 挖出来的新土只在地上浅浅覆盖一层,其他的都堆积在菜地里。 第二十五章成亲 十月十四,立冬。 宜嫁娶。 宋欢正在菜园里把土刨平,泪包少年打了一声招呼,就熟练的把桶里的鱼倒进院里的水桶,出来后直接拎着空桶走到菜园门口喊道,“宋丫,我大哥今天娶媳妇,待会儿带着小弟来家里吃席啊!” 宋欢回道,“好,先代我跟你哥嫂说声恭喜,我拾掇会儿就下去!” 泪包摆摆手,“那你快点啊,酉时!别忘了!” 宋欢又应了一声,泪包少年这才回去。 在这里,婚礼都是晨迎昏行,男方热闹也得傍晚时分。 宋欢拾掇好菜地后已经是申时三刻,换身衣服拿上礼也该出发了。 宋欢拎了半只风干兔肉作为礼物,作为无父无母的两个不大孩子,能拿出半只风干兔肉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它不是别的,这可是肉,应该也算村里中数一数二的礼了。 宋欢让阿弟先提前停了学习,在给阿弟重新梳头的时候跟傅渊之说道,“今天立冬,也算是个小节日了,你自己弄点肉吃,我们俩吃席看能不能也打包点回来给你。” 傅渊之点头,“只管去吧,早些回。” 宋欢嗯了一声,“你不用赶着做衣裳,该休息就休息,可别把眼睛熬坏了。” 傅渊之放下刚拿起来的针线,“好。” 宋欢轻轻拍了拍阿弟的脑袋,“好了,小小先生出炉了了!” 阿弟捂嘴笑。 可能是宋欢养的好,阿弟这两个月头发也黑了,面颊也能看到一些肉了,皮肤白嫩,婴儿肥的模样,可爱的不行! 妥妥的小帅哥! 大榕树村之所以叫大榕树村,就是因为村里有一棵不知多少年岁的大榕树。 它舒展着苍翠欲滴而又繁茂的枝叶,皮皱的树身粗壮无比,垂落一地修长的胡须,像一位历经沧桑,饱经风霜的耄耋老人。 它以龙钟老态的姿势,与青山绿水作伴,与瑞鸟为友,闲卧河畔数年。 静听红尘,看四季变换,与春花同歌舞,与秋叶共蹁跹,看水过流年,赏一份天高云淡。 大榕树不远处就是泪包少年的家,宋欢姐弟俩从小径走下来,跨过溪水没有没过的大石头,直行过去就是他家。 此时整个大榕树村吹吹打打的热闹极了。 整个院子里摆了好几桌子,甚至都摆到了大榕树下。 桌上摞着清一色的黑碗,一旁放着一堆竹子削成的筷子和一摞勺子。 另外一侧还临时摞起两个灶台,上面放着大锅,锅里正翻炒着传来阵阵扑鼻地菜香味儿。 除了几个特地在厨房帮忙的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在泪包少年家堂屋,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看着新郎新娘拜天地。 成亲并不稀奇,但是村里难得热闹一会儿,大家伙也属实兴奋。 平日里大家生活中都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平淡而愁苦,缺乏调味剂。 如今这成亲就是那难得的调味品,大家有借口聚在一起,唠嗑的唠嗑,喝酒的喝酒,嘀咕八卦的嘀咕八卦。 可能是平日里被琐碎生活封印久了,这会儿真真正正地凑热闹的估计就最里面的那一层人,其他的人三三两两的扎堆,嘴里磕着南瓜子,脸上表情丰富的都可以做表情包了。 宋欢牵着阿弟,穿过人群,好不容易找到了泪包少年,把他拉倒一侧,再把手里包着的肉干给他,他看着露出来的小部位就知道是什么了,“这会不会太贵重了?” 虽然他知道她家院里最多的就是这风干的肉了。 从一开始的移不开视线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宋欢姐弟跟大家不一样,家里没田地,她们就靠着这些过冬了。 宋欢说道,“你也知道,我家里没什么能拿出手的,唯一能有的也就这个和鱼了,你们也知道我的情况,我也没充大头,就半只,给新娘子尝尝味儿。” 泪包少年点点头,收下了,“下次不行了啊。” 泪包少年自觉这一个多月的接触以来,对她家的情况也大致了解。 所以说话也直接,也真心为她着想,反正办酒席多两个人吃也不算什么,本也是一个村的。 他叫了姐弟俩来就是想让他们饱餐一顿,能少一顿花销也好,谁知道,宋欢给的礼也算是村里的独一份了。 谁登门就直接送肉的? 这么多年以来,反正他是没听说过。 说话的功夫,堂屋里的热闹已经散了,小童子已经去新房里滚床说祝福话了。 只见一个白净的比阿弟大一点的小男童,一脸紧张的一边滚床一边把背了几天的祝福语一一说出来,“铺床叠被,荣华富贵!被子宽褥子长,生个后代气状元郎!褥子长被子宽,生个娃娃做大官!” 热闹的声音响起后,大家就分别入座,男女不同席。 宋欢被安排着坐到了一桌跟她差不多年龄的女桌。 阿弟则被梁大勇带走了,宋欢在村里同辈中也只是稍微熟悉这两人了。 泪包少年作为主家肯定没空而且位置也不合适,若是梁大勇,就会好一些,宋欢就让他多照顾阿弟了。 宋欢坐下后,同桌的姑娘们纷纷打量着她。 宋欢微笑点头。 坐在宋欢左边是一个很腼腆的姑娘,从坐下开始就不说话,偶尔在别人打量宋欢的视线下还会把头更放低,一看就不适应,估计是社恐。 右边是一个大眼睛塌鼻梁的姑娘,一直跟着她右手边的姑娘聊天。 宋欢耳力不错,说的还是是今天新娘子的八卦。 宋欢没什么兴趣,正好已经有人把菜端上来了,宋欢注意力就放在菜色上了。 八道菜,只有两道荤的,一是蛋羹,一是水煮鱼。 鱼想必就是泪包少年这段时间存下来的,难怪他送上去的鱼也变多了,她还想着他们倒是挺勤的,没想到原因在此。 剩下的菜色便是萝卜,白菜,晒干的萝卜菜,豆腐等等。 宋欢平日里多数时间还是吃肉,难得有这么多素菜,就着稀粥吃的也是津津有味。 男席。 梁大勇那一桌多数都是捕鱼的那队人,对阿弟倒是挺照顾。 阿弟也很懂事,没吃肉,就吃了梁大勇帮舀的一勺蛋羹,其余也都是吃的素菜。 自从他开始念书以来,阿姐就让他每天吃一个鸡蛋。 他从来不知道别人家里吃什么,现在才有了认识,知道自己家吃的已经算很好了,最起码他偶尔还能吃干饭。 还能吃冰糖葫芦! 第二十六章再去镇上 夜色渐暗。 吃席速度很快,跟宋欢记忆中农村的吃席,说一样也差不多,说不一样也有点不一样。 宋欢这桌还算好,毕竟是年轻姑娘,不好太过放开,都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若是表现太差,如何还能有好名声? 但是其他桌就不一样了,大婶们嘴里吃着,菜还没尝出啥味儿,就咽下去了,接着下一口又进了嘴巴里。 大叔们可能是觉得怕丢面儿,即使很想像大婶们一样,但还是克制住了。 年轻小伙子就不一样了,那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阿弟只觉得眼前一花,桌上就干净了一半,再眨巴眼就没了,碗里只存梁大勇抽空帮忙夹的菜。 梁大勇看着发呆的阿弟,催促道,“快点吃,不然就没你份儿了,宋丫还算聪明,我手速可是村里最快的,不然你只能干喝粥。” 话落,阿弟碗里又多了一块豆腐。 阿弟像是听进去了,也有可能是环境影响,一股脑埋进碗里,只见他手里的筷子不停,腮帮子也不停,哼哧哼哧努力吃。 不多会儿,阿弟可能感觉到了其中的快乐,还抽空看一眼梁大勇众兄弟,嘿嘿一笑又埋进碗里。 梁大勇可没空注意这傻孩子,只一个劲儿的盯着桌面,一个人夹两个人的菜,忙的不可开交。 最后大婶们吃饱喝足,兜里也偷偷揣了个米糠饼,心满意足的帮忙收拾碗筷桌子。 姑娘们也被自家娘亲们喊着帮忙,最后演变成了姑娘们一个劲儿的洗碗收拾碗筷,一旁站着的大婶们互相交流着什么。 宋欢突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 像菜市场的大妈们在挑选笼子里的鸡鸭哪只最肥,吃着口感不错,买了最划算的那种感觉。 宋欢猛的回神,心里不断庆幸,还好,还好,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宋欢早已经就被周围的大婶们注意到了,只有她跟着她们这帮妇人站这儿,如此的鹤立鸡群。 出彩的样貌,大方的气质,对比起那些被自家母亲(婆婆)使唤的姑娘们儿媳们,看在大家眼里,瞬间高下立见。 正因为如此,她的独特也让不少大婶们心底打了不字。 物色儿媳的妇人想,果然是没了爹娘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而且还不会看眼色。 儿媳妇不懂事还能教教,可身边还有个小累赘,这算什么?到时候是取个媳妇,还是娶个祖宗? 准备物色女婿的妇人咬牙,这样貌一出来,可不就把自己女儿衬到尘埃里去了? 可是这帮妇人即便心里如何翻腾,面上也无可奈何。 这姑娘没爹没娘的,跟本村人也不沾亲带故,心里不喜也不兴指使人家,到时候可不得拖儿子(女儿)的后腿,如何还能谈上一个好亲家? 宋欢不知道自己在村里人心中已经被打了叉叉,若是知道也无所谓,或者还挺开心。 这个村里的少年人虽然不见任何女相,敷粉,但是不论是从三观还是思维方式,处事方式等等各种都会不合。 而且,在这里嫁了人跟上了枷锁一般,她也不想这样。 她只想等阿弟成家立业后,她就可以过属于自己的潇洒日子。 按这里成亲的年龄,到那时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华,享受生活才刚刚开始。 宋欢从梁大勇手里接过阿弟,见到主家都还忙着,也不上前话别,只让梁大勇带句话给泪包少年后,就带着阿弟趁着天色赶紧回家。 宋欢没有打包什么,回到家一边跟傅渊之说吃席的情景,一边就着傅渊之煮剩下的红薯粥喝了起来,她和阿弟都没吃饱,如今胃口也越来越大,都是长身体的年纪,宋欢只想吃饱,不能半夜再饿醒来。 傅渊之看着一连吃了两碗的宋欢,笑着说,“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里吃了再去。” 宋欢和阿弟忙不迭低头。 宋欢说道,“有经验了下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宋欢没吃桌上的米糠饼,那东西她一时半会儿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没拿。 宋欢觉得她还是得努力挣钱,最起码衣食住行,还有阿弟的学习都不能亏待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欢背着猎物,手里提着麻袋,又踏上了去镇上的路。 累计了十几天的量,收获当然也算可以,野鸡五只,野兔八只。 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价收,五只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总重量为三十九斤,收入总计五百八十七文。 宋欢从食肆出来就直接去了书肆,五刀纸直接让今天的收入缩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两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灯用的比较快,毕竟天黑的快了,宋欢又买了一斤肥肉,两根筒骨,屠户照例还是给她送了两根。 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还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结余还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欢把东西塞好,路过包子铺想了想,又买了六个馒头,她路上吃了一个,剩下的留着回去。 如此,她的结余从一百三十五文变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欢出了城门还是如往常一样往回走。 不多会儿就见一个身影在慢慢往前赶路,身着一席浅云色书生打扮,身背箱笼。 箱笼是为了书生在户外行走便利,模仿背篓的设计,增添了背带。考虑赶路不免日晒雨淋,就在顶部挑出两杆,用以绑缚苫(shàn)布,增加了顶棚。 男子年纪不大,应该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岁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为赶路不免有些皱巴,碎屑,面上因为赶路泛红,额头冒着微汗。 他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过头,面上有些疑惑不过瞬间就恢复,见宋欢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还脚步稳健,不见喘气,面色有些尴尬,不过也没吱声,停下侧身让宋欢先行,谨遵男女有别的礼节。 宋欢也不客气,村里人她不是特别熟,而且又是女儿家,突然跟一个青壮少年打招呼,别造成没必要的误会。 而且,这个少年还是读书人。 不是她想太坏,而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都是金饽饽。 别到时候让人父母知道了,还以为自己想攀附他们,闹的一地鸡毛。 而且,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推理,这少年要么是里正家的公子,要么就是跟傅渊之有渊源的那一家的儿子。 第二十七章成碳 宋欢走过弯曲的小路,心里还在回忆之前从梁大勇口中无意中听到的话。 他们这一辈的读书人村里一共有三个,里正家的一个,槐树傅家的两个。 民间流传有“门前有棵槐,官位即将来”,“面三槐,三公位焉”这两句俗语。 话里都提到了槐树,意思是门前栽种槐树,有利家人当官。 所以村里一直称呼为槐树傅家。 槐树傅家在上一辈中出了一个童生,此童生与现在槐树傅家的户主是亲兄弟。 户主为兄,童生为弟。 童生在院试落榜后就不再继续,而是留在村中建了一个小书塾。 而自从童生过世后,书塾就成为了傅姓族人的族产,可能等傅姓的三个孩子出息了,就直接用来办族学。 而傅渊之就是那个童生唯一的儿子。 目前为止,村里人都以为傅渊之去赶考了。 宋欢可以肯定,槐树傅家肯定清楚傅渊之去没去。 傅渊之会出现在陷阱里,宋欢觉得槐树傅家有很大的作案动机。 只是……是不是后面这个读书人动的手脚就有待商榷了。 宋欢回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大概申时末。 宋欢把纸给了傅渊之,每天阿弟取用多少都由他这个先生定。 宋欢基本不插手傅渊之的教导,上辈子的观念和当下的观念碰撞,她怕耽误阿弟。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每个时代它该有的规则,宋欢没那个勇气去挑战,人生只有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在这个年代拥有太过不现实太过超前的想法,只会让自己忍受痛苦,还有无可奈何和不甘。 晚上吃了夕食后,两串糖葫芦就出现在阿弟面前,阿弟先是一呆,随后就啊啊啊的兴奋直叫,奶声奶气的抱住宋欢的脖子,“冰糖葫芦,冰糖葫芦!阿姐,阿弟好开心!阿弟心中阿姐是最好了!” 宋欢拍拍他的脑袋,说道,“一天只准吃一颗!现在天气凉,可以放久,知道不知道?” 阿弟忙不迭的连连点头,“阿弟听阿姐的话!” 宋欢趁此再次提要求,“只准早上或者晌午的时候吃!” 阿弟想了想还是不明白,问道,“为什么不能晚上吃呀?阿弟想晚上吃。” 宋欢指了指他的牙,“阿弟想以后都吃不了肉的话就晚上吃。” 阿弟立马捂嘴,摇摇头,随即手放开,说道,“阿弟早上吃冰糖葫芦!” 宋欢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的像不怀好意的狼外婆,“乖~” 这时候傅渊之把折叠好的衣服拿了出来。 “给你。” 宋欢惊喜接过,“这么快?” 傅渊之点头,“你先去试试,有不合穿的地方告诉我,我再改改。” 宋欢开心的点头,直接就进了房里。 阿弟把手中的冰糖葫芦对着傅渊之挥了挥,“大哥哥,明天我们一起吃糖葫芦!” 之前傅渊之吃糖葫芦是因为里面的山楂具有行气散瘀的功效,吃了后头会舒服很多,所以阿弟形成了习惯,有了冰糖葫芦也记着要分给傅渊之。 傅渊之摇头,“阿弟吃,吃了冰糖葫芦,阿弟得多背一遍千字文。” 阿弟,“……” 阿弟颓丧了一瞬后看了看手中的冰糖葫芦,瞬间亢奋,“好!” 有冰糖葫芦吃,多背两遍都行! 阿弟忍不住偷偷舔了一口最上方的冰糖葫芦,听见房里传出动静后马上拿开,抿唇品尝那丝丝甜味。 一席天缥色(淡青色)素群,傅渊之多花了几天功夫,分别在领口袖口裙摆三处地方秀了白色云纹,云纹的处理明显比上次鞋子上的小花精致好看许多。 显然是经常绣过的花样,宋欢有看到过他的衣袖,也是用祥云镶边,用的绣线和衣裳的颜色一致,不细看看不出来,细看下来也别有一番雅致。 墨发用一根木簪随意挽起,再加上这合身的新衣裳,衬得她清灵如兰花,一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仿佛汇集了天地灵气,脸上泛着惬意慵懒的表情,嘴角带着一抹简单的笑意。 阿弟微张着嘴,看得一愣一愣。 傅渊之也没想到,粗制的衣裳配着几朵浅浅的祥云穿在她的身上竟凭生出几分雅致。 宋欢见两人都没说话,就率先打破寂静,“举手活动间会不方便,不过你这衣裳做的好,我平日里去做事还是穿旧衣服吧。” 阿弟点头附和,“阿姐好看!” 宋欢飞了个赞同的眼神给阿弟,阿弟乐的握着冰糖葫芦摇头晃脑扭身子。 憨憨又可爱。 枯黄的树叶随着萧萧的寒风纷纷垂落,铺了一地。 时至立冬。 冬月二十九。 宋家菜园背阳坡传来兴奋的笑声。 不久后,宋欢便背着一背篓的黑炭进了院子! “阿弟,傅渊之快出来看看!”宋欢把背篓放在屋檐下,面上沾着几道黑灰痕迹。 阿弟出来的速度很快,看到背篓里的东西后就兴奋的说到,“阿姐阿姐,这就是炭吗!” 宋欢高兴的余韵还没落下,“对啊,我们阿弟可以烤炭火就不会被冷着啦!” 宋欢沾着黑色的手指在阿弟脸颊上捏了捏,出现了两个印子。 阿弟对此毫无所知,双手鼓掌,“阿姐好厉害!” 傅渊之一开始对宋欢的决定有些怀疑,谁知道宋欢的实践能力如此强,一个多月的时间真就把成炭制了出来。 碳这种东西是金贵物,普通百姓压根用不起。 宋欢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弄出来了。 这时宋欢已经到厨房里舀了灰放进铁盆里去,铁盆是之前宋欢去镇上捡漏的,花了二十文。 铁盆底部铺了厚厚一层灰后,把已经烧红的碳放在灰上,再把黑炭摞在周围,等它慢慢引燃。 阿弟把小手往铁盆里探去,手掌传来一丝热量,笑嘻嘻的马上收回手。 宋欢把铁盆放进了梳妆台下,又让两人继续读书习字,她要出去把剩下的黑炭给拿回来。 后院的棚子里被宋欢清理出大致两个平方的宽度,里面已经堆积了一些黑炭细碎,都是之前的失败品的残留。 之前的四次窑,要么就是没烧透不成碳,要么就是烧过头没有及时封窑而化成灰,失败了几次后,宋欢这次终于成功了。 这次成碳率还不错,宋欢估计了一下大致有两百多斤。 按一天用十五斤的量,那么只能用十五天左右,省着点用的话就大致二十天左右。 那么她至少得烧三窑或者四窑,成碳率高的话她能少烧一窑。 第二十八章买棉花 冬天的山上,一些树木叶子已经凋零,一些树木绿意犹在,像是一位沉稳含蓄的老者。 白鬓漂浮,历尽沧桑,宁静而不黯然。 寒风吹拂山林,透过木板的缝隙钻入房中,冷风还在,但房间内多出一股热意。 阿弟和傅渊之脚边放着一个炭盆,源源不断的热意从脚边传来。 阿弟也不再像之前一般时不时地得起身蹦跳暖身。 宋欢今日去了山里把下一窑需要用的柴给砍了。 几次下来她也总结了一些诀窍,越硬的树烧出来就越不容易碎,而且需要的必须得是生柴才行。 宋欢先去距离近的几个陷阱看了见没收获,这才把已经砍好的树扛上。 砍成能放进窑里的长度,大致四尺左右,竖着放进去,堆放完后两侧的空隙还可以塞下一些短的木柴,待塞满后就用石头把窑口砌好,再用和好的泥巴附上,把多余的缝隙堵严实。 接着就在窑洞侧边水平以下,另外开出的引火口烧柴,燃烧的烟顺着风从一条接通窑里的管道进入窑里,待另一侧的烟囱冒出浓密的白烟说明窑里的生柴已经开始燃烧。 燃烧的过程大致持续一个多时辰,待没有浓密的白烟后,就可以把烟囱和引火口密封起来,静待五天时间就可以拆窑取碳了。 趁着封窑的几天空隙,宋欢把已经处理好的皮毛拿出来,皮毛比较厚,普通的细针很难将其拼接起来,宋欢只能重新去铁匠铺定制了一根铁针,花了十文钱。 这毛皮不需要缝补的太细致,宋欢打算自己缝补。 宋欢上手没过第五针,毛皮有毛的一侧就弄的乱糟糟的,像毛线打了死结一般。 出来喝水的傅渊之看着还在跟毛皮奋斗的人,“……” 他两刻钟之前就看她在倒腾了。 最终他怕那兔毛被她给拔秃,开口道,“放着给我来吧。” 宋欢讪讪一笑,摸了摸鼻子,“看来我手艺还有待加强,这毛也太容易拔出来了。” 傅渊之似笑非笑的接过皮毛。 空气弥漫着那难以言述的尴尬气氛令宋欢不自在,眨眼就溜了出去。 她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傅渊之失笑摇头蹲下,把那掉落的兔毛收集起来,放进篮子里。 阿弟收回视线捂嘴偷笑,被大哥哥发现后立马端正表情,转过身继续练字。 宋欢去后院看着自己的收获。 说实话,她在纠结要不要拿这个碳去换钱。 县里用的起碳的人家就那几户,这么多年人家用多少都是有定量的,县里那卖碳的心里都有数,自己横插一脚,影响到了别人的利益。 宋欢想了再想,最终还是决定不去卖碳了,到时候去镇上给食肆和馄饨铺送一袋就行了。 第二天,天擦亮宋欢就带着仅有的两只野鸡还有两袋碳就去了镇上。 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宋欢雷打不动的生物钟也紊乱了,天冷得早早就醒来了。 冬月初十的时候就涨价了,大多数都涨了两文。 大米之前二十斤只需八十文,涨价后买得话得花一百二十文。 肥肉也从十八文一斤涨到二十文一斤。 涨价有好有坏,食肆收的价格也涨了上来,这两只野鸡也由五十五一只涨到了五十八文一只。 这两只鸡就有一百一十六的收入。 这次的目的主要是不知道之后物价会不会再上涨,她还想趁着现在再多买点。 有粮就不怕挨不过寒冷的冬天,再加上还有碳。 食肆里,掌柜和小二们跟宋欢已经很熟悉了,宋欢直接去到后院,找到了掌柜的后就结了账。 当宋欢把碳给掌柜的时候他还诧异的问,“给我们的?” 宋欢点头,“现在天气越来越冷,猎物也越来越不好捕,我想着这次顺便给你们带过来,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可能得到开春了。” 掌柜点头,“行,待会儿你去老郑那,昨天员外家老夫人寿辰,还剩下一些菜,你带些回去。” 宋欢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后就去到厨房找了老郑,又是一番寒暄后宋欢这才去到馄饨铺。 馄饨铺还是妇人在等着,可能因为天气缘故,吃馄饨的人不少反增,宋欢跟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后就把碳给她放进了推车旁,然后就去购置物品去了。 宋欢最近一次结余是一两又七百二十文,再加上刚才的一百一十六文,也有一两八百三十六文了。 宋欢这次把钱都带了过来,棉花和被子她还是得买,早知道会涨价这么快她就早早买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能趁着还没再次涨价的时候买。 棉花八十文一斤,宋欢买了十二斤,分成两床六斤的被子,花了九百六十文。 还买了三斤肥肉,四根筒骨,四斤白面,六十文盐,三十文酱,五刀纸,一共花了一两半银子又四十四文钱。 这么一番下来,宋欢的存款还剩下二百九十二文。 宋欢忍着心痛拿着东西步伐匆匆的离开镇里。 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痛苦真是太难受了。 被子其实家里也还有,但是太薄了,她一个非土著真心受不住,睡着睡着就被冷醒的那种感觉真是够够的。 而且那被子好几年了,已经不那么暖和了。 宋欢是无论如何都得暖暖和和的睡上一觉才行。 即便兜里还剩下两百多文钱她也不觉得后悔,钱就得花在刀刃上。 与其冷着生病还得花看病钱,还不如睡的舒舒服服,还不容易生病。 宋欢还是走在回去的羊肠小道上,北风呼呼,路两旁的树被吹动的沙沙响。 宋欢走着走着就听到了拳打到肉以及呼喊的声音。 宋欢走到拐角,十几个人正在扭打。 宋欢本来不想多管闲事,谁知道就从里面看到了两个熟人。 这不是梁大勇和泪包少年? 宋欢把背篓和东西都放好,确认战场波及不到后,这才快速出现在人群里。 宋欢凭着不多的印象确认了一下两波人,仅凭一双手很难让人停下。 宋欢正愁有什么办法,就见她眼疾手快的拦住了即将打在泪包少年眼睛的拳头。 泪包少年这会儿也发现了宋欢,脸上一喜,随即又担忧喊道,“宋丫,快走!” 泪包少年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花,一个人就倒飞出去。 宋欢刚才全身心对付那个人,一时没听清泪包少年的话,这会儿一脸茫然的问号脸看向泪包少年。 泪包少年,“……” 第二十九章路遇 凌厉的北风“呼呼”的刮着,像是在向人们示威,一股接一股的向着山面涌来。 路旁的树被这位吹得东倒西歪,像喝醉了酒似的。 小草也成了风的脚下石,被压弯了腰也不敢作声。 不敢做声的岂止是小草,地上扎堆捂眼睛的几人也低头委屈的不敢出声。 梁大勇一行人把同伴扶起来,确认没受什么重伤后就赶紧把掉在地上的死鱼捡起来。 宋欢也知道了前因后果。 说详细点,这其中也牵扯了自己。 都是因为这两个月梁大勇他们捕鱼捕的太过分了,下游洞溪村就没捕什么鱼了。 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别的原因,直到前段时间,洞溪村一少年来大榕树村后这才清楚什么情况。 这不,闹清楚原因后,这洞溪村的少年们就把梁大勇他们堵在这儿,来个人赃并获免得死不赖账! 洞溪村的高二郎算得上是这帮人的主事人,他委委屈屈的对着宋欢把事情说了出来,“本来大家这些年相安无事,也不知道梁大勇这货从哪儿弄来了渔网,他这么网下去,我们下游的人还怎么过?这可不止是大榕树村的东西!” 宋·渔网持有者·欢,“……” 其他小弟也附和高二郎,“就是就是,我们也不想这样,可是大家往年都还能捕上几条解解馋,谁知道,今年我们抓上来的不是拇指大小就是没有!这可怎么办啊?我娘说了,没有鱼,我们今年都吃不上肉了……” 附和的少年说着说着就哭了,旁边几个也都默默擦眼泪,一个个身着单薄,瘦的只剩皮包骨的手露出来。 这一幕弄的梁大勇和泪包少年等人也有些讪讪。 说起来,也是他们太过分了。 从尝到卖鱼能有钱到手后的滋味后,他们就轮流去网鱼,就是要达到不能有一条“漏网之鱼”的目标! 大家被挣钱的喜悦冲昏的头脑这会儿也醒了不少。 宋欢觉得这事儿也不该自己来办,最后跟高二郎和梁大勇说道,“既然这事涉及了两个村的,不如请两边的里正来商量一下该如何处理,如果有需要我出面的地方就上我家去找我就行了。” 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也知道,他们私下处理是不实际的,总会有不服气的地方,大家都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人,所以这事儿还是得里正出面才行。 高二郎倒没什么异议,而梁大勇等人就有些闷闷不乐,就这么请里正过来,他们私下挣钱的消息是如何也瞒不过自家爹娘了。 宋欢可不管他们怎么想的,只要不闹出人命就行,宋欢背上背篓拿上东西又开始踏上回家的路。 只是这次不再是她自己,后面还跟了十几个人。 跟小跟班似的,梁大勇等人垂头丧气,高二郎等人也是郁郁寡言。 前者是觉得自己以后不能偷偷挣钱而闷闷不乐,后者是因为自己无缘无故多了两只熊猫眼而自尊受挫。 大家情绪都不高涨,只有宋欢除外。 宋欢哼着大家从没听过的小曲儿边走边哼唱。 后面的一群颓丧“鸭”,随着她的音调节奏一摆一摆,完美合拍。 泪包少年此时却还沉浸在宋欢的武力值中,这是不是游学先生口中的武林高手? 泪包少年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他怎么能因为对方是个姑娘,就忽略了平日里发现的不和谐的地方? 泪包少年眼神晶亮的看着前面的人影。 背着背篓,手里拿着东西还能脚步轻快,这要是换成村里其他姑娘,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松。 不仅打败了洞溪村少年,还能脸不红气不喘! 泪包少年此时很后悔,觉得自己错过了很多! 梁大勇也没想到宋欢身手如此厉害,但他没有泪包少年那般惊讶,能在山里待的猎户,怎么可能没有点武功傍身? 到了大榕树村后,宋欢径自上了山,独留下众人面面相对。 最后高二郎才反应过来,他们还没派人去通知里正呢,怎么就跟过了来? 高二郎想到宋欢又黑下了脸。 就是那个女人搞的鬼! 最后高二郎和梁大勇等人约定了第二天跟两边的里正说清楚。 宋欢对于他们的安排并不关注,她只心心念念的想把被子加厚,还有兔毛做毯,一定能睡舒舒服服的一觉。 粮食暂时也不用愁了,每次固定去买的二十斤大米,按照每人一餐吃二两,一天三餐花一斤多,两百多斤的大米够吃好几个月了。 宋欢终于舒了一口气,至少不会被冷死饿死了! 养家真不容易! 宋欢回到家后就闻到饭香了,放下东西就扎进厨房,喝了口水后就看到正在煮的咕噜咕噜叫的粥。 是栗粥。 之前晒干的板栗剥皮清洗干净,切开后和大米一同倒入锅里,加适量水,旺火烧开,再以小火煮至栗子酥烂,粥汤稠浓,加点糖就好。 宋欢去偶然一次煮出来的,那会儿红薯吃腻了,就试了一下板栗煮粥是什么味儿,这么一试就不得了,特别和她的口味。 傅渊之见正在添柴的宋欢说道,“夕食吃甜的行吗?不行的话就留到明天,重新再做一些别的?” 宋欢摇头,“我没那么多讲究,有吃就行。” “对了,刚才食肆掌柜的送了我一些菜,待会儿我们都热着吃了,我瞧着都是挺好的菜。” 傅渊之稍微诧异后又恢复平静了。 宋欢的能力出乎意料的出众,可惜不是男儿身。 “对了,我买了棉花,明天我们把棉花弹好,弹好就把它们放进被子里,夜里也能睡的舒坦些。” 傅渊之点头,他已经看到背篓里的棉花了。 在衣食住行方面,宋欢还真是舍得的。 “那你买的肥肉呢?今晚处理了?”傅渊之问。 宋欢想了想,“我买了三斤,要不今晚都处理了?” 傅渊之嗯了一声,“那就早些吃夕食。” 宋欢点头,突然就想起今天路上发生的事情就跟傅渊之说了,这种事儿虽然牵扯自己,但是还是掩盖不了她从上辈子带过来的八卦心性。 阿弟太小,分享了也不懂,但是傅渊之就不一样了,跟他说也能有反馈,就不会憋在心里,充分满足了她的倾诉欲。 至于之前宋欢半路遇见书生没跟傅渊之说的问题,只能说,既然已经这样了,说了也只是平添烦恼,再说了,傅渊之不会一辈子不下山,而且对方并不能妨碍他赶考,至于槐树傅家之后是什么情况又如何呢? 待傅渊之考上之日,该他的就都会回来了。 现在不过是“寄放”在他处而已! 第三十章决定 肆虐的风一阵阵吹过,呼啸声一浪一浪。 宋欢把摞了一成灰的弹棉花的木弓拿出来。 阿弟今天休息半天,下午的时候就一起来参与弹棉花。 宋欢把棉花弹松,阿弟和傅渊之就把这些铺在另一边。 阿弟抱着棉花,整个脸也埋在棉花里,虽然不重,但看着还是觉得他吃力,宋欢无奈的说道,“阿弟,你可别把棉花吸进肚子里哦,不然棉花就从你肚子里长出来的哦?” 阿弟放好棉花就懵了,看了看床上的棉花再低头看了看鼻子,最后看着阿姐,“阿姐阿姐,快帮阿弟看看,棉花没进去吧?” 宋欢指了指傅渊之,“让你大哥哥帮你看看。” 说罢就趁着阿弟转过身的时候对着傅渊之使眼色,傅渊之无奈接收,配合着姐弟俩。 弹棉花过程就花了三个时辰,最后宋欢和傅渊之用细绳将棉花纵横交错着,像是棉花上铺上一层网般,把那些棉絮固定住。 新棉被一般都是会拿来当床垫使,把棉花压实了后这才用来盖,否则容易松散开。 宋欢和傅渊之合力将两张棉被铺上床。 这回后,宋欢算是了却一桩心事,如今炭,棉被,皮毛,粮食这些都有。 这刺骨寒冷的冬天终于能好好挨过去了。 日子一天比一天冷,宋欢也从泪包少年口中知道了后续。 两个村协商后最终决定,每个月轮流去打鱼。 比如说,正月大榕树村去,二月就要留给洞溪村,两个村相互交换。 至于渔网的问题,最终由两个村的少年们以租赁的形式相互交接。 大榕树村依然送鱼,洞溪村则每月给宋欢两文,同样的还得押十文钱押金。 这是泪包少年和杨大勇们争取出来的。 既然宋欢是看着同村的份上不收他们钱,那他们也不能让宋欢被亏待了。 洞溪村不是大榕树村,跟宋欢没关系,所以他们就不一样了,得交钱。 而且往后的每个月,交接渔网都得派人检查一番,免得弄坏了,到时候谁赔都不服。 宋欢是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安排无所谓,一开始她也没想用渔网获得多少好处。 出乎意料的每个月多得两文钱,宋欢也乐的收下。 有钱不拿是傻子。 进入腊月,山里更加冷,风从四面八方来。 宋欢偶尔也能收获不少猎物,特别是兔子,只要在草多的地方设置陷阱,基本不落空。 宋欢现在又恢复到每天进一趟山的情况,不受伤的小兔子宋欢都会把它放回。 炭她已经烧了四窑,后院的棚子里堆了一大半,堂屋也放着。 不过堂屋里的那都是之前第一窑的炭。 为了确保安全,宋欢一般确认没有火星后这才放进家里,若是里面还有没灭的火星,待风一吹,呵呵,那场面,不用想。 捕到的野兔多,宋欢就会留下一部分皮色好的给自家做兔毛毯,另外的兔子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就拿去食肆卖。 腊月十八宋欢又来到了食肆,这次一见宋欢,小二哥便马上去叫来了掌柜。 宋欢被带到后院厨房里坐着烤火,手里被塞了一杯热茶。 宋欢觉得有些懵,这是咋滴? 这态度让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待掌柜来了后,宋欢这才明白原由。 “那炭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需要的话也只能匀出两百斤。”宋欢思考了一下这才回道。 掌柜的点头,“行,就这么多。还好你来的及时,这炭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就是前几天刚好把炭放在厢房里,你拿来的炭烟少,不熏人,就这么给县令公子大人发现了,过几天就是县令老夫人做寿,那是隔几天就派人来问我炭的事儿,勒令我无论如何都得把这炭拿出来。正愁眉不展的时候,你就上门了。” 掌柜真是后悔平日里没多问问,宋欢是哪个村的人,家在何处。 若是知道,也不会生生担忧了好几天,天天让小二在门口盯着宋欢来不来。 他是生怕宋欢这个冬天就不来了。 宋欢奇怪问道,“我们不是镇上?县令夫人公子们也会来?” 掌柜的摇头,“我们这种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大人物的行迹,说来也是运气,平日里哪会有这些大人物来,更别说这大冷天的。” 宋欢点头,当官的行迹,普通百姓怎么可能知道。 还是因为信息传递太慢了。 而且,这个年代,瞒着消息可比传递消息更容易。 宋欢又问道,“那炭怎么运过去?” 掌柜想着也是愁眉,“正是这理,镇上没有专门的镖局,想押送东西也找不着人。” 宋欢思考了一下,又问道,“掌柜的找到人了吗?” 掌柜摇头。 宋欢又道,“那押送人员也算我一个吧。” 掌柜和小二惊讶的看着她,“你能行?” 宋欢点头,“这炭是我烧,若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也比较清楚,也免得把事情搞砸让县令夫人对食肆失望。” 掌柜的犹豫一会儿,想了想确实如宋欢所说,这炭毕竟是她烧的,他借花献佛是可以,若是出了问题…… 掌柜应下,“那行,明天我让人赶车去大榕树村,到时候去把炭搬下来就直接出发去县里,你回去就准备一下。” 宋欢点头,六只兔子出手,得了三百三十六文,虽然掌柜跟自己拿货价也涨了两文,但是冬天的兔子重量没有之前的重,卖出的价格也不多。 鹿县距离镇上有两天一夜的路程,那路上就得准备干粮,宋欢得再买些白面和曲蘖(niè),回去自己做些小馒头带上,还有开胃下饭的辣酱。 上次的麻辣兔肉就不错。 这次就做成麻辣兔肉丁,酱肉末夹在馒头里,那滋味想必不会太差。 宋欢买了两斤白面,再买了两根冰糖葫芦就回家了。 宋欢回到家就直接把明天跟队去鹿县的事儿说了。 这是四个月以来,她第一次外出这么久,如果不耽搁,来返就得花四天三夜。 而且那一百斤碳的价格想必县令夫人不会吝啬。 傅渊之倒是没说什么,日子能越过越好,有好盼头这是好事。 可是阿弟就不行了,从小到大阿姐送没有离开自己,即便去镇上,那晚上也会回家,这次出去这么久,他不想阿姐离开这么久,哭着喊着说他不念书了,不学字了,不要啊姐离开。 宋欢强迫他冷静下来,劝慰了一番还是没有效果,最后阿弟是哭着睡着了。 宋欢轻手轻脚的把阿弟放进床里,盖好被子,把阿弟眼角的眼泪擦干。 傅渊之在厨房烧火,宋欢进来就坐在他旁边,两人一起烧热水。 “你有别的打算?”傅渊之开口就问道。 宋欢点头,“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又有谓‘近朱则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说明此理。” 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周围的人的言行影响,孩子在幼儿时期模仿力最强,所以应该给他们良好的环境。 古人教导我们要与圣人为伍,远离琐碎事和卑鄙小人,才能有所成就,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孟子学成,他的母亲功不可没。 第三十一章出发 纵观历朝历代各种思潮、制度,屡屡变更,皆没有一定。 俗话说得好“环境造就人”,环境能影响人,可以熏陶人,也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 它能从多个侧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并支配着孩子思想道德行为。 良好的环境能成就一个人,而不良的环境也将会给一个人的成长带来负面作用,当然这里的环境既指家庭环境、也指求学环境和国家社会环境。 宋欢在尽可能的给他,自己所能给的引导,以及需要的环境。 现在能有机会往前一步,宋欢是不会放手的。 她从没想过凭借打猎就能让阿弟念书无忧,所以她在找下一步的出路。 去到县城,看多了了解多了,也就能够摸索出自己能走的路了。 傅渊之并没有阻拦宋欢,相反,他很支持宋欢能有这种想法。 为什么一些读书人没有考上秀才?进士? 举全族之力供出个秀才都已经是极限? 穷是一方面,先生的能力,自己的所见所识,所处的环境更是不可忽视。 所以说,为什么世家的孩子到年龄了会出去游学? 就是为了增长见识,言之有物,持之以恒。 第二天清晨 晨露滴落在地,晨雾弥漫在山腰,氤氲 宋欢不知道傅渊之和阿弟说了什么,只见阿弟回来后就乖巧的叮嘱宋欢,要吃饱要以身体为重,安全第一。 阿弟是把宋欢平日里叮嘱他的话全都一股脑的用在了宋欢身上。 宋欢很认真的听着阿弟一一嘱咐,最后听阿弟的再重复一遍,阿弟就小大人的说道,“阿姐,阿弟等阿姐回家!” 宋欢点头,回头看向檐下的傅渊之,“拜托你了。” 傅渊之点头,说道,“一路平安,等你回来。” 宋欢点头。 两百斤宋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背上下了山。 阿弟跑出院外看了很久, 山下大榕树 一辆牛车正在树下,呼出的气都是白色的。 牛车旁站着一个中年人。 中年人一身水墨色粗布短褐,身材魁梧,浓眉方脸,相貌威武。 他见宋欢扛着两袋麻袋,立马上去接了过来。 眼底划过一丝诧异,旋即恢复如常。 宋欢脸不红气不喘地感谢。 待放好碳后,两人就坐上牛车,慢悠悠地离开了村里。 槐树傅家 正在窗下苦读的少年看着渐渐消失的身影,收回视线,又沉浸在书中。 他回来就打听了,这姑娘就是山上猎户家的女儿。 他也知道,傅渊之正在她家中。 泪包少年一早就注意到了一身短打的中年男子,他就知道肯定是来找宋丫的! 果不其然! 泪包少年看着逐渐远去的身影,眼神发光。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宋欢和中年男子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毕竟要相处几天,总不能喂喂喂的叫对方吧? 中年人自称老徐,以前曾干过押镖,后来就在镇上定居下来了,这次也是掌柜的出面他才答应下来。 牛车来大榕树村是真不容易,道路不宽敞,村里里正家有牛,但也舍不得用来拉东西,只有农耕的时候才会让它出力。 宋欢看老徐驾轻就熟的驾驶技巧就知道这人对驾车有一手。 宋欢一边观察,一边问,老徐对宋欢印象还不错,也算知无不答。 晌午时分,两人非常默契的没有留在镇上吃。 出了镇后,这才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停下来。 宋欢跳下车,跺跺脚,搓了搓手,天气太冷了。 “徐叔,我去捡柴,烤烤火。”宋欢指了指后方的林子。 老徐见此点点头,这会儿也去把牵绳绑在树上,地上还有一些青草,老牛就低头吃草。 老徐又在车上把一个水盆拿下来,去一旁舀了一盆水放在牛的跟前。 宋欢抱柴回来时,老徐已经用石头摞了一个灶,宋欢把柴放下,老徐就把火折子拿了出来。 宋欢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锅,煮上一锅热水,接着又用树杈子把馒头让在一旁烤着。 宋欢说道,“徐叔尝尝我的手艺。” 老徐有些不好意思,拿出两个饼,“这是我买街上买的,一起尝尝。” 水沸了后就把锅拿下来在一旁放温。 宋欢把串成一串的馒头放在火上烤热一些,接着宋欢就从罐子里把麻辣兔肉丁拿出来。 宋欢把馒头破开两半,把肉丁放在里面,再淋上一层辣椒油。 老徐只闻着味儿就流口水了,刚咽下口水,就见宋欢把加肉的馒头递了过来。 老徐是个直爽性子,道了声谢后就接过来咬了一口。 盐香麻辣的口味,再加上一点肉,老徐只觉得口舌生津一阵猛吃。 一连吃了三个后老徐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兔肉?” 宋欢点头,“山里打的,我觉得这样吃比较合口味。” 老徐点头,“这味道好极,老陆那可没这种好菜,用来下酒最合适!” 宋欢笑,这话她可不好接。 老徐把烤热了的饼拿下来,“这个可以吗?” 宋欢应道,“可以,一样的方法。” 老徐点头,“那再来一份,去了县城我请你去吃马肉米粉!那家的马肉米粉最正宗。” 宋欢点头,“那可得麻烦徐叔多照顾照顾我了。” 老徐摆摆手,“我是没成亲,成亲了我的孩子也跟你差不多大了,既然你叫我一声叔,那我可不能轻易就占你便宜了。” “鹿县,我还算熟悉,到时候你有需要就找你徐叔。”老徐辣的嘴巴发热发麻。 好想喝一口酒。 老徐叹了口气,跑了这趟就能有酒喝了。 宋欢吃了两个馒头又吃了一个饼觉得差不多了,两人分别把水囊装满,宋欢直接连喝了几口,整个人彻底舒服了。 胃里暖洋洋的,就连寒风都觉得没有那么冷了。 两人把火熄灭又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寒风愈烈。 宋欢裹紧脖子的衣服,吸吸鼻子,问道,“徐叔,我们去哪儿过夜?” 老徐甩下一鞭,“前方有一个村庄,到时候去借助就行了,一夜五文,再加一文包晚餐。” 宋欢口齿打颤的回了一声后就把脸埋进衣服里。 她真是佩服徐叔,一身不厚的短褐也不见发抖。 真是不怕冷啊! 宋欢现在只希望快点到达村庄,吃点热乎的,烤烤火,让身体回温,她感觉双脚已经没有知觉了。 半个时辰后,宋欢终于看到了村庄,“徐叔,是这个吗?” 老徐也感觉冷了,抖抖身子点头,“走,我有个熟人。” 第三十二章鹿县 凌厉寒风吹过,村庄变得清瘦,屋旁的枝杈此时也露出了峥嵘。 老徐把牛车赶到一家门户前,宋欢下车敲门。 里面很快就来人开门,先打量了一下宋欢,问道,“姑娘这是?” 宋欢刚准备开口后方徐叔就传来声音,“老刘,是我,老徐!” 老刘这一听,戒备消散一脸热情,“哎呦!老徐!多久不见了?快快快,赶紧进来!” 宋欢帮着把门敞开,待牛车进了棚子后,大家这才进堂屋里。 宋欢接过热水,对妇人笑的温和,“多谢婶子。” 妇人抿唇一笑。 妇人性格内敛,并不多话,只是又把火拨大些。 徐叔和刘叔正喝着热茶唠些过往。 宋欢见妇人准备做夕食,喝下手中的热水就跟着她去了厨房。 一个小辈,去厨房帮忙烧火也比干坐着强。 妇人一开始摆手拒绝,宋欢就直接坐在灶口。 妇人失笑后就继续手里的活。 夕食菜色就是平日的家常菜,宋欢把麻辣兔肉拿出来,热了一下,准备给大家尝尝。 老徐在桌上对这道菜赞不绝口,老刘试着吃一口,眼睛一扬,“这个下酒可以!” “等等,我去把那坛酒拿出来!”老刘咽下不停泛出来的口水。 老刘把酒塞拔开,一股酒香弥漫出来。 老刘一边倒酒一边指了指麻辣兔丁,“这菜好!这小丫头是你家的?” 老徐摇头,“我哪里有这福气。” 老刘哈哈一笑,对着宋欢说道,“丫头,你以后路过给叔带这道菜,你刘叔家任你住!” 宋欢笑道,“哪能,这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刘叔和徐叔想吃随时说一声就行。” 宋欢吃了饭后就开始走神。 有牵挂了,即便出了远门也还是不放心。 不知道阿弟如何,有没有偷偷哭。 宋欢叹了口气。 月娘走到宋欢身边,递过来几颗花生。 宋欢怔愣片刻,随机接过,“谢谢婶子。” 月娘抿唇笑眯眼,旋即又走开了。 夜风寒冷刺骨。 屋外寂静萧肃,屋内热闹温暖。 一夜很快就过去。 宋欢第二天天还没亮就醒来了,一是不习惯,二是冷。 醒来的不止宋欢。 院子中,月娘正手提篮子,准备喂鸡。 她头发上围了一块毡巾,身穿粗布,却不掩眉眼温柔。 岁月善待了这个女人,看着她,谁都会心情平静下来。 宋欢也是才知道,原来月娘是哑巴。 即便如此,刘叔也没有丝毫埋怨和嫌弃。 墙上刚好符合婶子身高的木钉。 昨夜刘叔不自觉的给婶子用手背试温度的茶杯。 还有院子里的晾衣架子,那高度,婶子别说晾了,能举手握住就不错了。 安身于红尘,幽居于烟火,生命淡淡绽放。 淡淡的情,浓浓的爱,无不显示在生活的细节当中。 他们是万家灯火里最常态的夫妻,也是恩爱的伴侣。 他们过着平淡却也幸福的生活,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温暖的避风港。 有时候宋欢想,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她上辈子没什么遗憾,也不需要重头开始。 一开始觉得,她的任务就是让阿弟能有一个好的归处,待阿弟成家立业后呢? 她想享受这个朝代的壮丽山景。 或许也可以不仅仅局限在此,也可以看看人间酸甜苦辣的生活。 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宋欢有了目标后,整个人状态瞬间发生变化,老徐就深有体会。 说不上哪里变了,可又感觉哪都变了。 酉时三刻,宋欢和老徐进了鹿县。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等等。 街道两侧的旷地上还有不少小商贩。 街上的行人比镇上的人多多了。 走街串巷挑担的,驾牛车的,赶着毛驴的等等行商。 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央,两边的屋宇星罗棋布,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货行等等。 鹿县比之镇上更大也更热闹。 老徐知道路线,直接就赶着牛车前往县衙后院门房。 老徐把来意一说,门房的小哥就进去禀报,不多久就出现一个穿着更加体面的中年人,听门房小哥称呼陈管家。 陈管家早就得了上头的吩咐,如今货送来了心头也是一松,毕竟是老夫人,若是寿宴出了差池,还不得他们这些下人遭殃。 县令大人一向有爱民如子的名声,所以亏欠工钱这种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陈管家确认宋欢两人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里的人后,有确认了一下碳,确实是跟他平日里采买的不一样,就是品貌不佳而已。 此次带过来的碳有两百三十七斤,按县里一斤十五文的价格算下来,就是三千五百五十五文,就是三两半的银子。 陈管事把银钱拿出来给了老徐,话也不多说,就直接搬进院里。 老徐把银钱给了宋欢。 宋欢愣愣接过来。 满脸都是“我全拿?”的意思。 老徐被宋欢的表情逗乐,“老陆说了,这钱都归你,这次不召祸已是大幸,而且他那食肆也算是在县令夫人跟前挂上号了,也不亏。若是之后还有人来跟他买碳,就抽你一成利。” 陆掌柜可不知道老徐转眼就把自己玩笑的打算话给说了出来。 宋欢这么一听,也笑了,“那行,我就不客气了,徐叔,那我们走?请你吃饭去!” 老徐这两天跟宋欢也熟了,大家都是爽快人,太客气就见外了,“行!上车!我带你逛逛。” 县城和镇上大不一样。 馄饨,糕点,面,米粉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吃。 最后老徐带着宋欢去到马肉米粉铺子吃了碗马肉米粉。 这家铺子位置偏僻,巷子角落,不是特地去寻还真是难发现,但这并不影响铺子的生意。 从古至今,从不缺乏委屈肚子的人。 能来这里吃的,都是为满足口腹之欲的人。 老徐带着宋欢坐下,直接熟练的要了两碗马肉米粉。 卤制的马肉,切成薄片,加上自己腌制的酸豆角,酸笋以及各种卤料制成的卤水,炒香的花生米或者是炸黄豆,干拌或者是加汤都行,看个人口味。 根据个人喜好,还可以加葱花,蒜泥,辣椒。 宋欢觉得,为了这口记忆中的味道也得来县城。 这味道比上辈子吃的可好多了,纯正的卤料,不含添加剂,酸辣辛香,熟悉的味道让她一瞬间有种回到上辈子的感觉。 老徐看着宋欢吃的投入,就开心,“这家好吃吧?” 宋欢眨巴眨巴眼睛,把一丝亮光滑散,这才抬头,努力把嘴里的米粉咽下,“好吃!这味道简直了!” 老徐哈哈哈一笑,“我就知道合你口味!好吃就多吃点!” 第三十三章回家 一家客栈,三层楼,装潢对比其他家也老旧一些,地处偏僻。 但价格也实惠。 两人各要了一间人字号房间,花了十五文。 宋欢的房间刚好靠近街道,夜色将近,各家商铺还在营业,只是把油灯点起,灯火通明,门口的灯笼点亮,上面写着各家铺子的商号。 比如说李记糕点,灯笼上就写着李记。 宋欢想自己去逛逛,跟徐叔说了一声后就离开了客栈。 徐叔看着宋欢的背影笑着摇摇头。 年轻人啊。 徐叔抖了抖。 太冷了,他还是赶紧睡下吧。 别看他一路上好像不怕冷似的,那都是为了面子! 在一个可以当自己孩子的面前,他觉得自己还是得要点脸面! 回头得跟老陆说说,匀一套衣服给他穿穿。 夜晚下的鹿县没有白天的热闹,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白天道路两旁的摊子也仅剩下个别几家。 最热闹的当然就属花街,酒楼以及茶馆了。 宋欢路过一家酒楼,楼下的人不多,多数是第二层第三层在亮着油灯。 这种宋欢见过,跟陆掌柜的食肆有些像,楼上一般都是包厢,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才会去。 当然,不是说没有地位的人不能去,只要你有钱。 宋欢一路看过去,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她居然还能看见马车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这里能用得起的人当然是不简单。 宋欢避过马车,见它在茶馆门口停下,一个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就着小厮放下的马凳走下来,直接就进入茶馆。 茶馆的小二就殷勤上前,牵着马车绕进了专属“停车位”。 宋欢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浮华世界,能看到人间富贵,醉生梦死,当然也能看到穷苦贫寒,为生活奔波劳累。 馄饨铺子里的一对母子,饱经风霜的母亲和沉默寡言的儿子,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夜色暗涌下,还在努力生活人比比皆是。 宋欢逛到街尾,正打算掉头回去,就听见巷口里传来闷哼声,以及拳打肉的声音。 宋欢纠结了片刻后就打算当什么都没听到就离开。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收心自敛,少管闲事,任尘世纷杂,我自气定神闲。 谁知道,宋欢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见里面的人跑了出来。 衣衫狼狈,胸前还有血渍,嘴角鲜红。 对方显然也没想到外面还有人,见宋欢孤零零一个人,忍不住咳了咳,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就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宋欢见此也不忙着离开了,路过糖水铺子,宋欢吃了一碗热乎乎的甜酒煮蛋,暖了胃后宋欢就进了客栈。 两天后,宋欢回到了大榕树村。 阿弟泪眼汪汪的奔向宋欢怀里。 长姐如母,阿弟有意识以来就从没离开过阿姐。 宋欢突然离开,让阿弟魂不守舍的,夜晚也会偷偷掉眼泪,想阿姐。 每天识字念书的任务一结束,他就会坐在门口等着。 觉得不满足,就会踩着凳子站在院子围栏处眺望山下。 只要下方的道路出现一个人影,他便会眼睛一亮,然后满怀期待的猜是不是阿姐,辨认清楚后又是一阵失望。 如今宋欢回来了,阿弟是说什么都不愿离开她,甚至早上起来阿弟也要在被窝里待着,尿憋的不行了后这才爬起来。 宋欢对此是又心疼又无奈。 不知不觉,日子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九。 明天就是除夕了,即便家里就只有三个人,宋欢也不想马虎,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除夕,之后就是抛掉过去,迎向未来。 宋欢前两日已经打了桩子把周围的篱笆加固,今天的计划就是: 第一,结束上午半天的课程后,阿弟就可以暂时停课,初二再开始学习。 第二,宋欢得去山里走一趟,看看有什么收获。 第三,打扫整个家里的卫生。 宋欢背上背篓,身上穿了一件兔皮袄子,皮在外,毛在里,暖和的不行。 家里就宋欢跑进跑出的,傅渊之就将几个皮毛缝制成了一件类似背心的袄子,这样宋欢既能暖和又能方便活动。 宋欢超喜欢这件衣服,只要穿着暖和她都喜欢! 而且,反过来穿不就是皮草了? 她也是有皮草的人了! 前几天下了雪。 雪后,绵绵的白雪装饰着整个大地。 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 今天虽然阳光明媚,一些积雪也融化了,但山里依然能看到成片的雪,一块一块的,走起来发出咯吱咯吱响,解压的很。 特别是那雪包,又厚又蓬松完整。 宋欢脚欠,就喜欢一脚踩下去。 蓬松松的雪包瞬间被脚印压实,脚印周围没有被波及到的雪依然蓬松,徒留一个小脚印。 远远看去,就像是美好寂静的林子中突然出现了一只调皮的小鹿,蹦蹦跳跳的破坏那美丽洁白的雪景。 林子里活动的不止宋欢,还有可爱的兔兔们~ 宋欢这次收获颇丰,兔兔们扎堆的往陷阱里跳,再有一次,这些兔兔们的兔皮就可以留来给阿弟和傅渊之也做一件皮草了。 兔兔们并不影响宋欢的发挥,宋欢还特地绕道一侧,踩着雪回去。 快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踩雪有多快乐,回来的脚就有多痛苦。 一双鞋脱下来,双脚红通通的,看的阿弟不停的在一旁嘟囔。 “阿姐,多大个人了还玩儿雪,生病了怎么办?”小大人鼓着腮帮子一顿说道。 完全忘记了刚下雪时,自己兴奋的模样,还吵着闹着要玩儿堆雪人,打雪球。 宋欢龇牙咧嘴的忍受着脚上传来的疼痛,还不停的对着阿弟求饶。 “阿姐错了,阿弟原谅阿姐好不好,阿姐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姐发四!” 宋欢举起四个手指头放在脑袋一侧。 阿弟可不知道宋欢打的什么注意,见此,只觉得阿姐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勉强答应后,这才端盆过来,给阿姐倒热水泡脚。 好忽悠的阿弟就这么被宋欢一个苦肉计就支使着倒热茶,加碳,捏肩等等。 傅渊之看着一个动嘴享受,一个满屋子转的团团乱。 这独属姐弟之间的乐趣他就不多掺合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打闹过后,三人这才拿上家伙什,将屋里屋外仔仔细细的打扫过一遍。 为了更方便打扫,宋欢还把被子之类的都拿出来晒了,屋外满满当当,屋里空空荡荡。 不时地传来打闹的声音,好不热闹。 第三十四章除夕一 腊月三十 除夕 晴空万里,天朗气清。 墨绿的枝叶反射着阳光,让人不自觉的微眯着眼睛。 微风习习,不远处的樟树枝杈微微拂动,连带着屋檐下的红灯笼也跟着遥相呼应。 地上萎黄的干草并着墨绿的树叶,在这寒冷的日子里,蓬勃的生机将死气沉沉压在脚下,给以远望的人一种繁忙兴旺的景象。 大清早的宋欢就被阿弟拉出被窝,到门口换新的桃木牌。 民间流传,桃木或者是桃树枝放在门口的话,脏东西就不会靠近自己的家门了。 桃木做成牌,再在上面刻有符咒当然也是市场需求的结果。 这东西还是陆掌柜送给宋欢的,说是食肆用剩下的。 自上次碳的事情后,宋欢和陆掌柜就不再是之前那种普通的供货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了。 因此,宋欢也才知道,这里除夕是不贴对联的,只会在门上画符咒,或者是像这样,挂上一块新的桃木符咒牌子。 之前宋家门口就是画的符咒,但不仔细看,痕迹基本没有了,原身之前也没注意,导致她也不是很理解,谁知道,原来这符咒是起的这个作用。 当然了,这是普通人家,大户人家就更直接了,直接制作一个大的匾额,大气又上档次。 曾经学过一首诗,其中一句诗句“总把新桃换旧符”,就是在春联出现之前,人们普遍使用的就是桃符。 挂好桃木牌后,傅渊之就去厨房里烧火,宋欢和阿弟则去打理宋爹宋娘的墓地。 按这里的规矩,今天是要开祠堂祭祖的。 但是宋家没有祠堂,也没有族人。 姐弟俩打扫好爹娘的墓地,到吃饭的时候,再拿来祭奠爹娘以及神龛的祖宗们就行了。 回去的路上,两人又拐进菜园子拔了一根萝卜和一些青菜。 身后就传来了呼喊声,“宋丫,宋丫?!” 宋欢应了声,泪包少年和梁大勇两人就顺着声音看到正在招手的宋欢。 两人也就进院子里,直接走过来。 泪包少年笑着说道,“明天又是新的一年了,今天给你送来点家里长辈做的吃食。” 宋欢接过一瞧,问道,“糍粑?” 泪包少年点头,“想着你应该没有,我们就给你送过来了,这个青色的是加了艾草的。” 宋欢开心道,“我正愁没什么吃的,这东西好啊。” 她过年是最喜欢糍粑的,软糯细滑,泡猪脚汤吃更是她的最爱。 当然了,现在是没这个条件,但是用来烤着,糍粑软了后中间夹着酸菜,那也是绝绝子! 两人跟着宋欢姐弟进了堂屋,宋欢让阿弟给两人倒热水喝。 宋欢自己则从一旁的柜子上拿下一个篮子,篮子里装了瓜子、花生、红枣自以及油纸包着的淮山薏米糕,招呼着两个人吃。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见此,咽了咽口水,最终还是移开视线,喝着热水掩饰自己不听流出来的口水。 他们是来送东西的,不是打秋风的。 宋欢见他俩不动手,直接就一人塞了一抓子,还把糕点也拆了出来给他们一人一块。 两人是拒绝也不好,不拒绝也不好。 “你们留下来吃点饭再走吧?我和我弟也没这么热闹。” 两人这么一听,那还得了,连忙摇头,泪包少年说道,“我们还得回家帮忙,就是抽空来而已,吃饭就不必了。” 这么久以来,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哪还不知道这姐弟俩吃的啥? 白米粥,或者白白胖胖的干饭,那可比他们平日里吃的米糠饼好太多太多了。 他们还特地留下来吃饭算什么? 简直不能太无耻! 两人觉得自己不能再久待了,宋丫的热情让他们也有点不知所措。 宋欢见此急急忙忙从厨房里领出来两块半只兔子,一人一块。 两人拒绝,“这不能拿!我们就给了几个糍粑而已,你拿肉给我们,我们回去指定要挨打!这我们不能拿。” 宋欢见此只能用渔网威胁两人,两人这才脸色羞红的兜里揣着糖果糕点,手里提着腊兔下了山。 早已经躲好的傅渊之这才现身,在厨房继续之前的工作。 阿弟第一次见糍粑这种东西,好奇的不得了。 “阿姐,阿姐,这个白白的怎么吃啊?” “阿姐,阿姐,绿色的这个也能吃吗?” “阿姐,阿姐,为什么这个是绿色的?” “阿姐,阿姐……” 最后宋欢一句话把他给打发了。 耳边终于清静下来,宋欢也乐的轻松,手里切着细碎腊肉薄片。 待会儿将腊肉薄片混着白米一起煮上,做成腊肉饭。 接着用新鲜兔肉炒一份麻辣兔肉丁,再煮上一锅萝卜青菜汤,加上一勺猪油,也是一道美味佳肴。 最后再有一道油渣炒酸菜。 油渣炒酸菜,加上两颗蒜米,几个辣椒,小火让酸菜慢慢被油煎香。 再用烤的表面微黄的糍粑对这包裹住油渣和酸菜。 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所以这道菜就是临时加上的。 为的就是刚才他们给的糍粑,比起另外两道菜,她更想吃后者。 未时饭菜就做好了。 宋欢装了三碗饭,两碗给宋爹宋娘,一碗放在神龛。 姐弟俩先跪在神龛下方,手举香拜了三拜,然后一边烧纸钱一边嘴里说着让祖宗保佑的吉利话。 神龛的祭祀结束后就到宋爹宋娘这边了,这里就没有那么严肃,毕竟是亲爹娘,阿弟说话也随意的很,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没有逻辑,但胜在轻松。 阿弟在一旁说,宋欢则在一旁听着,手里不听的烧着之前。 阿弟没注意的是,宋欢还会给一个小土包烧纸钱。 最后阿弟唠了一刻钟后,两人这才回家,此时傅渊之已经在桌下放好了火盆,炭火正烧的旺。 桌上则摆着麻辣兔肉丁,腊肉饭,以及油渣炒酸菜。 宋欢见此问道,“你烤糍粑了吗?” 傅渊之摇头。 宋欢指了指桌下的炭盆,“我们把粑粑架子放在这烤糍粑吧?” 宋欢见傅渊之答应后就泡进厨房拿了粑粑架出来。 粑粑架是用小手指粗的铁条焊接而成。 模样像个小型桌子,只是桌面不是一整个平面,而是四根铁条平行的镂空面。 粑粑架子架在炭火上,把糍粑放在上面,炭火可以通过铁条之间的空隙将糍粑烤软,至于表皮是软是脆全看自己的要求。 糍粑在烤的过程中,若是想吃表皮软的,就勤翻面。 若是想吃脆的,就得留着让它烤久一些。 第三十五章除夕二 糍粑包裹着酸菜入口的那瞬间,宋欢觉得,这个年,过的真***值! 可惜了,阿弟和傅渊之不吃糍粑。 她挺奇怪的,男性都不喜欢吃糍粑的吗? 上辈子,爷爷和爸爸也都不吃,只有妈妈能够和她分享快乐。 宋欢一连吃了两个糍粑这才往后一靠,满足的摸摸肚子。 傅渊之和阿弟则还在跟麻辣兔肉丁奋斗。 宋欢没有把肉和骨头分离,得仔细吃,否则一不留神就能崩牙。 阿弟正是换牙的年纪,前段时间就因为吃了鸡肉被汤里的细碎骨头崩掉了一颗门牙,现在说话都还漏风。 至此之后,阿弟每逢有骨头的菜就老老实实的慢嚼细咽。 宋欢正昏昏欲睡之际就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宋欢先是一愣,然后看了还在吃饭的两人在嘴边竖着食指表示别出声。 傅渊之见宋欢出门,直接就拿着自己的碗筷躲进了房间。 宋欢是万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 男子身上的衣服跟上次看见的差不多,只是换了个颜色而已。 他见宋欢开门,微微一笑,“宋姑娘。” 宋欢回以一笑,装作刚想起来的模样,“你是……上次遇到的那个书生?” 男子嘴角的笑意不变,拱手,“在下傅学林。” 宋欢笑了笑,说道,“傅公子,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傅学林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说道,“我找傅传林。” 宋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面带疑惑。 傅传林是谁? 随即又回过神来,古代人好像有两个名字来着。 宋欢一下子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主要这事儿自己没有权利管,万一傅渊之不想见呢? 但是人家知道傅渊之在这啊? 那她到底是装不知道呢?还是装不知道呢? 宋欢正想装糊涂糊弄过去的时候,身后就穿来了傅渊之的声音。 两个身高差不多的人,互相对视。 说实话,如果按照刚开始见到的傅渊之对比现在的傅学林的话,那是相差甚远。 个子没人家高,身体也没人家健硕,面色发黄,长的……也轮廓上占了优势,好看一丢丢,主要还是太瘦了。 如今,在宋欢这儿待了几个月,个子也拔高了,人也没有一开始单薄,脸上逐渐有了气色,脸颊也长肉了,已经不是一开始那种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的人了。 两人眉眼间有些相似,气质却截然不同。 一个身姿挺拔,步履闲雅,俊美的脸上表情淡淡。 一双凤眸淡无颜色。 一个五官清秀,眉目温润,衣着得体。 嘴角总是噙着一抹笑意。 宋欢见傅渊之出来,对着跑出来的阿弟招招手,准备出院子给两人留下空间。 谁知道傅渊之开口说道,“宋姑娘你和阿弟留下,你跟我出去。” 前一句是跟宋欢说。 后一句是对这傅学林说。 傅学林对宋欢笑笑,随即跟着傅渊之身后一起出去了。 阿弟眨巴眼,好奇地问道,“阿姐,这人是大哥哥的亲人吗?” 宋欢耸肩,“阿姐也不知道,等你大哥哥回来了你问他。” 阿弟哦了一声后,又看着外面。 突然脑袋就接收了一记“板栗”,头顶传来声音,“饭吃好了?看什么?” 阿弟短短的双手捂住脑袋,泪眼汪汪,瘪嘴,“没……” 宋欢把他拉走,一边说道,“那就赶紧吃,冷了就闹肚子了。” 阿弟乖巧的应了一声,又自己哼哧哼哧坐上自己的专属位置开始扒饭。 寒夜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天上繁星密布。 今晚依然吃中午的剩菜,另外再加了一道清蒸鱼。 她晚上才想起来,年年有余这个寓意菜。 晚上不仅加了这道菜,还另外在神龛和宋爹宋娘两边再祭祀了一番。 宋欢真是被那糍粑给冲昏了头了! 这种要紧事也能忘记。 而傅渊之这人,估计也不是很在意。 而且他平日里也是听宋欢说什么就做什么。 不过,这种时候,他也可能是心神不宁,心思也不在饭菜上。 傅渊之今天和傅学林出去了半个时辰,回来的时候面上虽然跟平时无异样,但是宋欢和阿弟还是能敏感察觉到其中的一点差别。 说到底,傅学林前来的目的还是让他心绪紊乱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上次他掉进陷阱,没法去院试的事情有关。 总的来说,他们俩说了什么,宋欢姐弟也管不着,也没立场管。 饱餐一顿后,宋欢就扎头进了厨房里,煮“枫药水”。 具体是不是这个“枫”字,宋欢不得而知,只是从嘴上听出来的名字叫这个名字。 这是这一带的习俗,除夕当晚都得将这些药材拿出来煮,煮出来的水就拿去洗澡。 也是一种寓意,洗去这一年的晦气。 带着对新的一年美好的期盼。 “枫药水”这是一个总体的叫法。 一共有七十二种药材。 但并不是就得把这七十二种药材全都备齐。 有时间就在年前几天在山里采摘三四种就行了。 像是这边土话说的,老蛙泡,酒药藤,见风消等等。 这种药材有学名,但是普通百姓如何能知道。 只是一代传一代,口头上告诉的,可以用来洗澡。 具体用都是根据药草想什么样就取一个自己能够容易记下来的名字。 比如说,狮子藤,就是因为长的像狮子毛,百姓们一个传一个,口口相传下来大家就自然而然的把它称呼为狮子藤了。 大家都是认识哪些就采摘哪些。 种类多多少少,也就是一个寓意而已。 至于量的问题,大致每种药材的量都差不多,反正就是一只手握不完,两只手又握不满的那种量。 放在锅里煮水,煮沸了后还得再多煮两刻钟至三刻钟,这时间上也不确定。 反正就是一个词,差不多就行了。 宋欢第一次接触,哪里知道差不多是个什么差不多的情况? 最后让泪包少年回去问他爹娘,得出个差不多的回答。 泪包少年说:差不多两三刻钟的时间。 宋欢,“……” 反正他们是跟差不多离不开了。 宋欢也没办法,只能估计着来了。 药水好了后,宋欢就让阿弟先去洗,自己加水又开始熬煮第二锅。 宋欢还特地在门口对着阿弟说了,不仅得洗身子,还得洗头。 就是得从头到脚都得洗过一遍。 宋欢虽然知道这是百姓安慰自己的一种心理作用。 当然,她指的是洗掉旧岁,迎接更加美好的新岁的寓意。 更不是在否认这些草药没有用,相反这些药材确实有强身健体的成分。 即便没有那种心理安慰,洗这药水也能调节身体中的风湿小毛病等等,一个好的身体,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第二年也是美好的一年。 第三十六章除夕三 今夜的温度并没有之前那么寒冷,宋欢洗好出来就能体会其中的差别。 宋欢坐在灶口对面的凳子,一边擦头发,一边烤火,里面放了炭火。 厨房面积小,烧炭火会比较暖和,今天大家得守岁就直接来了厨房里。 中间的火盆也没有熄火,上方架着铁丝网,铁丝网上烤着一壶茶,茶壶周围放着红枣、红薯、花生以及糍粑。 糍粑被宋欢砍成了拇指大小的方块,熟了也可以一口一个。 白天嚷嚷着要陪着守岁的阿弟此时已经眯着眼,脑袋往下一点一点的。 宋欢懒得吵醒他,待会儿一放回床又得跟着出来,还不如让他睡熟了。 宋欢直接把阿弟的脑袋往自己腿上靠,等着他睡熟。 说起来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以前用吹风机吹干头发,头发是干得快,但是也没那么丝滑柔顺。 现在用布巾把头发上的水吸干,头发不仅滑腻柔软还如风一般飘逸。 淘米水也不比洗发水差多少。 古人虽然缺乏高新科技,但不缺乏能替代的好东西。 这并不是说新新科技不好,新新科技很好,生活便利,学习知识只要自己想,网络上就能找到各种你需要的,只是希望两者能够并行。 能为科技未来做贡献的同时,也能够保存属于中华文化的传统手艺以及各种知识,而不是什么都去博物馆参观。 有些老一辈传下来的手艺,知识,如果年轻一辈不耐住“寂寞”学习,没有传承人,那么这些东西也就只能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 当曾经的人物,知识,手艺变成只是字面上的文字,有时候也是一种悲哀。 宋欢叹息,就算她没有重生,在那个年代,年轻人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里还能够有如此的奉献精神,耐住“诱惑,寂寞”,沉寂下来学习? 所以不论是现在,还是曾经。 古往今来以及将来,也不过为了那一口吃的,穿的,住的。 而已。 宋欢出神的这会儿傅渊之也披散着头发进来了。 湿了的一头墨发。 顺着脸颊流下来的水珠,缓缓滑进微微松开的衣领,再加上那深邃的眼睛。 宋欢咽了咽口水,急忙意识到不妥,垂下眼睛,直接就把腿侧的阿弟一把抱起来,留下一句,“我先送阿弟睡觉。” 傅渊之看着急忙慌的宋欢微微蹙眉。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意识到不妥后也面色泛红。 什么神思不属这一会儿都被抛开。 宋欢放下阿弟没急着进厨房,而是走到院里看山脚下。 家家户户都有一盏微弱的光亮,宋欢猜大多数都是用柴烧的。 既能在寒夜中取暖,也能让守岁容易熬一些。 即便平日里再抠门的人,在除夕至正月十五也不得不忍着心疼,吃些好吃的,用着平日里舍不得用的。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家稍微好一些,有宋欢给的碳,能省下一部分柴,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度过这漫漫长夜。 本来两家人也不舍得用这金贵东西,却被两个孩子说着劝着,最后想想也是这个理,到时候他们不如何,山上那对姐弟怕是不好过了。 平日里这些家人帮着宋欢遮掩着,所以这么久以来宋欢这么“能干”也没在村里惹人眼,反倒是因为渔网的事儿让宋欢得了一些好名声。 这事儿,说实话,换成别人可不会这么大方,能舍出这些好处。 不说之前,只说现在两个村的孩子轮流用渔网,每个月每人手里也能分上十文左右,虽然不多,但自己的孩子能挣钱了,家里人还是高兴更多一些。 所以啊,在大榕树村,不说别的,单单是那些跟着梁大勇和泪包少年去网鱼的人家,间接受益的,是不会去说道宋欢姐弟的不是的。 反倒是有眼红的人说着她们不是的时候,还会有一两个人帮着说好话。 “这孩子也不容易,还得养着几岁的弟弟。” “是啊,想当初我带我家大郎的时候,那可是手忙脚乱的,家里银钱也是我家老头出去挣的,宋丫头能扛起这个家,也是真不容易。” “而且,这孩子是真大方,也是为了村里这些个孩子。” “可不是嘛,那条河的鱼可不是私家的东西,一直以来都是谁能钓出来就归谁。” “她还不收钱,听孩子说,收那个,叫什么,哦,对,押金,那十文钱只要大家不用渔网了,拿回去还给她,她还是会把钱退回来的。” “是啊,说来还是老宋家的会教孩子,虽然母亲早逝,但是宋丫头可也被教导了七年的,这孩子啊,真真是随了她爹娘,好心,是个好人!” 那些个眼红的听着这些话,只恨的牙痒痒,一边后悔自家孩子平日里不跟梁大勇他们搭伙,连蹭吃都蹭不到。 一边又恨宋欢,没见着村里还有很多孩子没能加入吗?给人家洞溪村算什么? 胳膊肘往外拐! 果然,不是纯正的大榕树村人,心里是不会向着自己村里的! 即便心里再如何翻腾倒海,别人已经说在这份上了,难道还要把自己心底话说出来? 这不岂不是让别人更加有理由闲话说自己了? 这么精打细算的人,当然是害怕丢了面子。 让别人知道自家因为分不到一杯羹就在那埋怨别人,对方还是个未满十四的孩子。 一段时间以来,村里那些人说来说去最后对当事人半分影响也无,受益的人也照样受益。 即便不甘心,也只能心里想想,跟自家丈夫说说。 有些丈夫明理的,也会说教几句。 “东西是人家的,人家爱给谁就给谁?谁给你的脸店里一个孩子的东西?” “这事两个里正对宋丫头也是赞不绝口的,你你是想让人知道你在不满里正?!” 这话一说出口,那几个婆娘也只能自己在心底可惜,但也不再多说闲话了。 有些自私的丈夫被自家婆娘这么一说,也会暗恨一阵。 但也就那会,天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哪里还有那么多精力放在埋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 这些闲言碎语也随着时间慢慢消散,只是偶尔提起几句就说说。 最后还是会被那些扑面而来的农活给压在了地下,不见天日。 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自己倒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 第三十七章不囿于心 钩月悬挂,星海密布。 夜风徐徐而来。 枯叶纷飞,树影摇。 灯光缥缈,偶有在外活动的人捂面缩头,衣摆被寒风带动飘起。 透过缝隙穿堂而进的冷风难以阻挠,宋欢哆哆嗦身关好堂屋门,掉头就直接钻进了厨房。 傅渊之已经收敛好情绪,头发依旧还垂着,见宋欢进来,直接就倒茶,“暖暖身。” 茶是院子里的,之前宋爹移栽进来的。 具体是什么品种宋欢也不认识。 自记忆中,宋爹就是将一把茶叶放进去,再加一颗拇指大的姜,拍散直接煮开就可以喝了。 宋欢来了后也经常喝,味道她挺喜欢的。 等到了谷雨时分,就可以采摘一道茶了,立夏时分就是二道茶。 只要采摘及时,叶嫩,味道就容易出来,茶水香浓。 要是叶子长开了,也可以泡茶,只是味道会淡些,而且茶叶也得放多。 宋欢喝下一口,胃里暖洋洋。 随手捡起红枣,咬了一口,不脆,还得再烤烤。 花生倒是行了,干脆浓香,宋欢一边吃一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明年到了耕田的时候,我打算让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跟梁大勇他们去地里。” 傅渊之蹙眉,有些不理解,“他年纪还小,是不是为时尚早?” 宋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首先,她并没有让阿弟一定要在科举路上走到尾,如今他是有这个天赋,但是以后也说不定。 孩子就得从小抓起,而且她打算存够钱就搬去县城,那里有更好的师资力量,有别于这里的生活,让阿弟对所见所闻有属于自己的理解和感受。 书上的东西永远在书上,只有自己的东西才会属于自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有能力,也会带着阿弟游学。 真正做到,看世间百态,察人情冷暖,观形形色色,品沧桑变化。 或许自己不能带着他走完全程,但有了种子,迟早也会发芽。 所以四时农耕具体每个阶段要做什么,他即便现在不会,但是他得有这个概念。 话说的糙一些就是,最起码要做到“没吃过猪肉也要见过猪跑。” 其次,若是阿弟以后考上了,得了个一官半职,那就更应该把这些了解清楚。 为官的固定任务不就是劝课农桑? 他不清楚具体流程如何劝课农桑? 如何从百姓的角度出发? 如何让百姓丰衣足食? 从古至今,哪个皇帝不重农的? 当然,除了个别求仙问道,沉迷美色,安于享乐的。 历代均在法律上赋予农业以最崇高的地位。 前有秦始皇重农抑商。 后有清朝政府为了奖励垦荒,还将垦荒作为官吏的考评内容之一,规定垦荒有功的官吏可以升职。 鼓励耕作,禁止抛荒。 明代对不务耕种的无业游民严加惩处。 设立专条,维护垦荒者的经济利益,严惩故意抛荒者。 保证有足够的农业劳动力。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甚至鼓励生育。 汉代以晚婚罚加赋税的办法强制早婚,以减免赋税徭役,颁发鼓励人口的繁殖。 元代初年,强调抓住农时。 唐太宗强调“不以失农时为本。” 制定农业操作规范。 明代初年,兴修水利。 历朝历代都以农耕为重。 所以宋欢是不能让阿弟对此毫无所知,错把稻苗认成韭菜? 这种笑话宋欢是不会让他范的。 一番话说下来,傅渊之也沉默了。 这番新颖的说辞,他从来没听说过。 但是,他竟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这番话不是一个囿于一方小天地的女子会有的。 她,坚强,独立,大方,有毅力。 什么都知道,不知道的事情,过段时间她也能琢磨明白。 想法很多,敢想敢做,这是一些男子都难以达到的地步。 就像那碳,就这么被她琢磨出来了。 她是人间少有的女子,阿弟能有一个这样对他的阿姐,是他的幸运。 说不定,他成长以后会有不朽的光辉。 她就是他成长路上的引路灯。 傅渊之眼底划过一丝复杂,其中掺杂着羡慕,诧异以及欣赏等等。 泼墨般夜空缀着繁星。 一盏灯,一座院子,两个人,一壶茶,零零散散的点心糖果,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时间过的很快,子时一到,山下就传来声声响亮的响炮声。 爆竹,当地喊响炮,它的起源很早。 按上辈子的记载,到现代她那个年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早在南朝时期就有详细的记载。 梁代的《荆楚岁时记》中说: “正月一日, 鸡鸣而起。 先于庭前爆竹, 以辟山臊恶鬼。” 这是最早关于“爆竹”的说法。 现在的民俗,燃响炮(爆竹)是为了驱除妖魔鬼怪。 跟桃木牌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系列活动习俗都是人们在春节期间,为祈求平安而进行的活动。 宋欢也买了响炮,跟着傅渊之一起到了院门口把响炮点然,点燃的线快速缩短,在没入鞭炮里的同时,噼里啪啦的声音瞬间响起,一起加入了山下的队伍。 连绵的响炮声,响彻云霄,响炮的迸发更是让整个夜空变得热闹非凡。 大榕树村里激昂的炮声,欢乐的笑声也尽收夜里。 在小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大人们也露出来真诚的笑意,那是对未来的期盼,对新年的展望,对孩子的期望。 放完响炮后,大家就灭火睡下。 宋欢把炭盆加了炭,放在房间里,窗棂用木棍撑开一丝缝隙,保证空气流通。 自从宋欢把炭烧出来后,她们晚上就是这么睡的。 如此既能保证房间能够温暖,也能不一氧化碳中毒。 说实话,就这木房子,压根拦不住寒风的侵袭。 但宋欢就是那种怕万一的性格,只能把窗棂打开缝隙,如此更加安全保险。 她重来一世,总不能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吧? 多亏! 身边有个人暖被窝是真舒服,宋欢钻进被窝,把阿弟一抱,小火炉似的,瞬间让自己暖和起来。 不过一息,绵长平缓的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傅渊之则相反。 睡意全无。 他还在想宋欢今夜说的那段话,剥离分析,分析再整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傅渊之一笑。 犹如昙花一现,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 不囿于物,不困于形,不萦于心。 不让往事成为自己的牵绊,束缚自己的思想。 不论是谁让他出现在那里,他都要感谢对方。 是对方让自己提前来到宋欢身边,也让自己不囿于心,方有此时的宁静。 他无法想象,如果他真的踏上了院试的路,即便有了更好的当下,自己的心能够解放吗? 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答案。 不能。 他重物,重形,重心,因为那些都是属于他的,他不贪不属于自己的一分一毫,可是即便那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也不再是了。 宋欢让他看到了,不役于物,不囿于心,不困于情,删繁就简,才是最好的状态。 人,不役于物,方得洒脱。 不囿于心,方得宁静。 不困于情,方得自在。 宋欢,谢谢。 第三十八章癸卯年 癸卯年 癸丑月 庚辰日,大年初一 漫山都是腾起的雨雾,缭绕围绕着山体,像裹着一层薄薄的丝绸。 雨雾掩映下,似湖光山色,远远近近,似有似无。 老一辈的说过,初一下雨,预示着来年风调雨顺,收获丰非。 雨水能冲刷去年的一切不顺。 且不论是否真的会洗刷不顺,但就这寓意,众人也会宁可信其有。 所以初一下雨,整个朝廷百姓都会很开心。 大年初一,大家一般都会在家闲着,拜年的也有,仅限距离近的且婆家体贴的。 比如说,大榕树村的姑娘嫁给了大榕树村另一户人家,就像上次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一般。 宋欢却带着傅渊之和阿弟去院子附近捡柴,那些一两根回家就行了。 “进柴”谐音“进财”。 回来后,大家这才慢悠悠的吃剩菜。 为啥是剩菜? 因为,年年有余啊。 宋欢还是吃糍粑包酸菜,今天不活动,不用吃多少,还有零嘴,再加上昨晚熬夜,吃的也没少,竟然也没饿。 院子里有雨雾,宋欢直接把堂屋的窗子打开,外面是“湖”光山色,雨雾缭绕,屋内躺着躺椅,旁边放着火盆茶壶。 那种坐看云起云舒的闲适惬意感。 阿弟则相反,忙的是不亦乐乎。 不是给阿姐剥花生南瓜子,就是倒茶烤糍粑,然后又是按摩肩膀腿脚。 偶尔自己也会截胡吃上一二,像是给阿姐剥了三颗花生后就会给自己剥一颗。 给阿姐喝两杯茶,他也会喝两杯茶。 给阿姐剥南瓜子,自己也吃南瓜子。 这种火烤的东西最易上火,所以阿弟停不住,正是贪吃的年纪,宋欢只能用这种方式减少他的吃货欲。 当然了,她也毫不掩饰自己享受阿弟的伺候。 过来这么久,又当爹娘又当姐的,还不能享受享受了? 傅渊之坐在另一侧,借着天光翻看那些陈旧的书籍,偶尔翻页的时候就喝杯茶。 屋檐下,火盆旁,氤氲雨雾。 宁静的人,闲暇的时光。 偶有翻动书页的声音,空气中浮动着茶的清香。 当然,这美好的一幕得排除一个忙碌的小身影。 初二,阿弟恢复了读书习字,宋欢则又进山捕猎物去了。 她还没忘记自己的目标,今年年收入十两! 只是靠打猎来供阿弟读书习字怕是有些困难。 于是,她想来想去,觉得她可以有另一条路走。 就像之前跟徐叔一起去县里一样,只要镇上有需要,她可以加入押送队伍,她觉得自己可以试着争取。 新年的氛围并没有持续超过初五,初五之后,大家又开始陆陆续续的忙碌起来。 初十这日,大榕树村来了一大伙人,男女老少一大堆。 这浩浩荡荡的架势让那些地里刨土的人,都纷纷丢下锄头着急忙慌地回了村里。 大榕树村里正被唤了出来。 大家伙靠近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对方是洞溪村的人,其中还有上次过来调解的里正。 既然不是陌生人,大榕树村严正以待的架势也和缓了许多。 两方里正进行官方寒暄后,洞溪村里正这才把正题托出,“今日我们村的小伙子去河边,发现了一具女尸,问遍全村人,都不认识此女,怀疑是从上游飘来的,所以我就来问问。” 这么一说,在场的大榕树村村民们都怔愣了。 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大过年的,发生这种事岂不是自找晦气? 大榕树村里正也不知具体情况,这几日拜年,来来往往的,是不是大榕树村的也不清楚。 大榕树村里正问了一下在场的本村人,都没有任何异常反馈。 “这样,让我们村的人也去看看?” 随即原本就庞大的队伍又增大一倍,浩浩荡荡又离开。 蜿蜒的水流淙淙而下,河边的水也降下了大致三至四尺的深度,属于退潮时期。 岸边一具女尸已经被好心的村民捞了上来。 身体已经有些浮肿,但是面部容貌还是能辨别出来。 一行人中,一个颧骨高而无肉的妇人惊讶呼出,“这不是杨家的二丫头?” 一句话犹如一滴水滴进热油锅里,人群立刻如炸锅,惊叹疑惑八卦的声音逐渐由小及大。 最后,是由两村里正将那些不好的言论都压下,这才两人抬到了大榕树村,杨家的院子前。 杨家人得知自家女儿已死,涕泪横流。 杨氏嘴里嘀咕着,“孩子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 “你不是说了要去小姑家拜年的吗?” “怎么一夜间就如此了呢?” “我的孩啊……老天爷,你睁开眼瞧瞧吧,我家二丫多好的一个孩子啊,怎么就会如此了啊……” “就是你!”杨氏陡然变脸,指着一个妇人说道。 妇人脸色骤然黑下,“杨氏!你是疯了吧?死了女儿,你冤枉我干什么?有毛病吧?” 杨氏眼泪不住的流出来,“不是你们那几个死八婆,嘴里说着那些难听话,我闺女会这么死掉?!” 妇人脸色一变,心底有些虚,嗓门却越加响亮,“放你的狗屁!我们说了什么?你可别冤枉了好人!” 杨氏冷笑,“好人?你们算好人?” “平日里好吃懒做,也不看看你家老头子瘦成什么模样,自己吃的和个肥猪一样,过年杀的猪都比你轻!” 妇人瞪着不大的眼睛,脸上青红交加,嗓门更上一层,只差一点点就破音,“你说什么呢!谁是肥猪!我们好心帮你把女儿带过来,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 杨氏也不在乎脸面了,一把抹掉眼泪,眼睛血丝布满眼熟,“呵呵,就你!抬过来的是你?是你?还是你们?” 杨氏一连指出了好几个来看热闹的妇人。 被无辜躺枪的妇人们也是脸红脖粗,却也只敢干瞪眼。 “什么好事就往你们自己的身上揽,坏事就别人担着,你们怎么就算的这么精?” “家里比不上你们的,你们说人家没能力。比你们厉害的,又嫉妒,恨不得人家第二天就倾家荡产,见不得人好的坏东西!你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 “一个个的没有妖精的美貌,却又要学妖精吸男人的精气!” “霍霍自家人也就罢了,还跑出来祸害别人!” “闺女是我的,吃你家大米了?是你养育成人的?!满嘴胡沁,害人性命!” “自家一亩三分地还管不好,还管人家!” 杨氏嘴巴不停的把埋在心底的话一股脑全倒出来。 被骂的妇人面上泛着五彩斑斓的颜色,气的胸口不断起伏,手指颤颤抖抖,却一个字也蹦不出。 第三十九章吃瓜吃到自己头上 宋欢牵着阿弟背着一背篓平日常备的物品回到村里。 走至大榕树下,就见大榕树河对岸一户人家,门口被脸熟的不脸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的那叫个水泄不通。 今儿又整出了什么热闹的活动? 宋欢还在纠结去不去看热闹的时候,泪包少年刚从家里出来。 “宋丫,去我家坐坐?喝杯水。”泪包少年面色有些不好。 宋欢想了想还是点头。 泪包少年她还算了解,平日里这个时候也不会这么特地跑出来叫自己留下,毕竟天色也不早了。 宋欢带着阿弟进了泪包少年的家里,此时家中没有长辈,堂屋里正待着两位少年少女。 少女已是妇人打扮。 宋欢猜测,这应该就是泪包少年的大哥大嫂了。 泪包少年也给双方做了介绍。 双方互相寒暄几句,大嫂就去给宋欢姐弟去倒水。 泪包少年则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跟宋欢大致说了一下。 宋欢诧异,居然有人跳河自尽?居然还没有人去报官? 泪包少年以为宋欢长年在山里,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了解,就大致解释了一下,“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村里的里正出面的。” 宋欢不解,按逻辑,出现这种情况得跟县令禀报,然后请仵作来验尸,这才能判断是否是他杀还是自杀吧? 泪包少年的大哥这才说道,“一般在县城,或者距离县城比较近,家里殷实的人才会去报。而且出动的官爷越多,花费也越多。普通的就如今天这种情况,一般是里正问清楚后,私下解决就行了。” 宋欢明白了,就是家里不宽裕,没那个时间精力把这种事情耗在报官上,而且这中间也就衙役来意思意思,人来的多,你还得负责人家的吃喝住。 猜想还不能普通菜色,得有肉和米饭,毕竟是官爷,人家给你办事,你不给吃好点,人家还以为你看不起他,得罪一个官爷哪是普通百姓能承受得起的? 所以这是宁愿私下解决,也不愿意叫官的原因。 最多也只是想让里正偏帮自己,能多争取一些好处。 所以一个村的里正若是不能公正办事,那一个村生活的也是水生火热。 大榕树村和洞溪村的里正人品还算好,从渔网的事情就能看出来了。 毕竟也都能在为自家村争取利益,懂礼识理。 “所以,现在还在闹是为了什么?”宋欢问出了关键。 说起这,泪包少年的大哥,还有进来的大嫂俱是一默。 泪包少年也是一脸烦心,“这事儿说起来还跟我们家扯上了一些关系。” 宋欢,“???” “二丫姐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性子腼腆,我大哥……平日里对二丫姐也不错……” “去年我娘相看的时候,也考虑过二丫姐,可是二丫姐性子不适合做家里的长媳,所以就定了大嫂。” 宋欢视线飘过对面的大哥,见大嫂瞪着大哥,大哥心虚没敢出声,只默默喝水。 泪包少年继续说道,“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的,就被苗婶子她们传来传去说是二丫姐不洁身自好,这才被我家退了亲。” 宋欢摇头,叹息,“真是三人成虎,积毁销骨啊!” 泪包少年点头,“方才我爹娘被里正叫走就是因为这事,又因为大哥大嫂被牵连其中,怕杨婶子激动出现什么不好的情况,这才留在家中。” 宋欢还在想,但这事儿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吗? 还特地叫自己来他们家里来吃他们的“瓜”? 泪包少年叹口气,有些羞于启齿,“我们村……确实有一个姑娘不检点,但不是二丫姐。” 宋欢瞪大眼睛,哦豁!还有这种瓜? 这是祸水东引,栽赃嫁祸? 她真的很想问是谁,但是又怕在场的各位觉得自己太八卦,而且阿弟还在身边! 对哦! 阿弟还在一旁。 宋欢立马转身看向旁边的阿弟,阿弟双手举杯做喝茶状,那双浓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亮晶晶里满是好奇与不解! 乖乖! 人天性就爱八卦是没错的! 不分男女,不分老少! 宋欢拍了一下装模作样的阿弟,瞪了一眼,这才调转话题,开口,“所以,现在是个什么解决章程?” 泪包少年摇头,“我们也不清楚,但杨婶子是不可能让二丫姐背着这个不贞洁的名声死去的,否则不说小丫是否能嫁出去,就杨家几个兄弟都不可能娶到媳妇,根苗哥与大哥同龄,今年正是相看的时候。” “那这个不贞洁的姑娘,要么被找出来。要么,就是再找一个背锅的,而这个最佳人选……” 泪包少年看向宋欢。 宋欢面上不显。 心底却呵呵。 她可不就是最佳人选? 一个“三无产品”! 无长辈,无根基,无族人。 她还不是纯粹的大榕树村人,若是里正真想快速息事宁人,把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大榕树村人排挤出去,总比拉出一个真正的“不贞洁”的本村人弄出去的好! 无根基的在村人也能减少给大榕树村带来的影响。 对外可以说是大榕树村根子是好的,只是心善眼瞎,收留错了人。 是外人影响了村里的风气风水。 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宋欢面上平淡,笑着说道,“我们村的人淳朴善良,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 泪包少年欲言又止,这村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传着不好听的声音了。 爹娘和那些婶子们能帮一时不能帮一世,而且说大点,涉及整个村的利益的话…… 他现在也只能提醒,“还是得提心提防,你最近一定要注意,能不外出就先留在家里,等过了这阵风头再说。小心无大错。” 宋欢点头感谢,“你们的心意我领了,我会的。” 宋欢又再三感谢了一番后,这才准备告辞。 泪包少年送宋欢出门,又加了一句,“之前渔网的事,村里有些人没能得到便宜,所以也有不少关于你的风言风语,你最好这段日子都不要下山为好。” 宋欢没想到还有这回事儿,说了让泪包少年放心的话后,这才带着阿弟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她就头脑风暴! 最后头疼的手捂额。 傅渊之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宋欢,下意识想问一下情况就被阿弟毫无逻辑的说了一通,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其中关键理了出来。 傅渊之对村里情况不说一清二楚,但是什么样的人什么脾性他还是了解一些的。 第四十章牵扯 宋欢晚上想来想去,一个办法也没憋出来,第二天懒觉都没睡就钻山里去了。 傅渊之看着远去的身影眼神深邃。 不过三天的时间,舆论发酵很快。 不知不觉中,杨氏闺女二丫的死已经被淡化,反倒是那个不知名的不贞洁的女子成了整个村里的关注重点。 从一开始质疑到后来有人亲眼见证,说的是有模有样! 也有自作聪明开始分析的,一来二去,果不其然话题扯到了宋欢身上。 那些因为宋欢渔网而受益的人家也不敢再多说,谁家里还没有几个未成家的孩子,若是真因为宋丫头而受牵连,那是万万不愿意见到的。 一些明理的人家,当然是觉得荒谬,但是涉及整个村的名声,也不可能有人站出来。 若是牺牲一个宋欢能保全整个大榕树村年轻人的名声,整个大榕树村的人是不会有意见的。 杨二丫死了,杨家自是伤心难过的,但是,比起死人,活着的人才最重要。 只要二丫不背负不贞洁的名声,家里的孩子就能正常嫁娶,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大家淡忘了后,再重新给根苗想看人家就好了。 只是可惜,根苗又得耽误时间了。 也不知道十八岁还能不能找到好人家的闺女…… 过完元宵的第二天。 正月十六。 俗语说:“正月十六晴,种田不问神”。 百姓们还在开心今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这其中只有一个地方除外。 大榕树村酝酿了五天,最终大家都跑到里正家,商议着把宋欢姐弟除名大榕树村。 里正叹气,“且不说是不是宋丫头,即便是,除名也不是我一个里正能够说的算的。” 有村民就愁苦,“这可如何是好?再这样下去,我们村就出名了!” 气氛沉寂片刻。 有人出主意道,“既然不能除名,就让她们人离开不就行了?” 这句话一出,激起千层浪。 人群瞬间在里正家消失。 傅学林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消失在大榕树下,皱了皱眉,随即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这时,推门进来一个妇人,身穿松石色衣裳,约三十二三岁的年纪,容色清秀。 “林儿,来喝点鸡汤。” 妇人把汤放在桌上,整好瞧见大榕树下的情景。 “别的事情你不用操心,这事儿影响不到我们家。” 傅学林嗯了一声,“娘,你先去休息吧,我再看会儿书。” 妇人神色温柔,轻嗯了一声,叮嘱道,“记得喝汤,冷了就不好了。” 轻手轻脚关上房门,妇人站在廊下看着大榕树方向,眼神悠远,也不知多久,随即又进了厨房。 宋欢家,提前来报信的泪包少年和梁大勇没见着宋欢,只见到了阿弟和傅渊之。 两人愣是没回过神,梁大勇指着跟阿弟站在一起的人,“傅传林,你,你怎么在这儿?!” 傅渊之懒得理会他俩这个问题,直接问,“你们怎么突然上来了?”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收回神,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只说道,“村里的人都往这儿来了。” 阿弟听的懵懂,傅渊之却变了脸色。 “宋欢此时不在家。” 泪包少年着急道,“我不是说了让她待在家不要下山的吗?怎么还说不听呢!” 傅渊之不紧不慢解释道,“进山了。” 泪包少年,“……” 梁大勇也着急说道,“这可怎么办?” 泪包少年说道,“他们马上就要到了! 要不,大家一起躲进山里?” 傅渊之看了看阿弟,点头同意,“关上门,你们跟我走。” 傅渊之等人消失不久,众人就到了门口。 其中叫嚷着最凶的就是那些个之前没占到便宜的妇人,见大门紧闭还以为俩孩子躲在家里不敢出声,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 待妇人们骂了差不多一刻钟,人群中才有人小声指出,“是不是人没在家?” 自以为出了口气的妇人们,“……” 感情,她们骂了个寂寞?! 这发现,让一个妇人瞬间气炸,抬腿就要踹门。 看了一出好戏的宋欢,此时出声道,“谁敢踹坏了就给我赔钱!” 听到赔钱俩字,抬腿的妇人下意识地停住了动作。 这会儿众人随着传来声音的方向侧头,看到的正是手提猎物的宋欢。 一身由宋欢出口,傅渊之动手改装的一件葱绿褂子和“阔腿裤”,专属于她的爬山服。 一双浓黑眼睛含俏,嘴角勾着一抹似笑非笑,头上扎着辫子绕的丸子头,横插一根木簪,耳前的两缕发丝自然垂落,随风飘摇。 夕阳撒在她脸上,只见她雪白的脸被“火光”一映,更觉秀丽之极。 明珠生晕,美玉莹光。 极清的声音传入众人的耳朵。 众人一下没回过神,这是宋家的丫头? “不知各位叔伯婶娘来我宋家为了何事?”宋欢身子一动未动,直接问道。 “还有这位婶子,金鸡独立不累吗?” 这句话瞬间让众人的目光又移到院门的妇人身上。 妇人感受到众人的目光,面红脖粗的放下脚。 “你个不要脸的小!贱!人!”话语从妇人的齿缝中传出。 宋欢把猎物放下,双手抱胸,惬意的回道,“小贱人骂谁?” 妇人的话不过脑子,直接脱口而出,“小贱人骂你!” 宋欢一脸恍然大悟。 妇人这才觉得不对劲,回过味来,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小贱人,你……” 宋欢冷笑,“各位还是说说此行的目的吧?总不能是特地来我家骂人的?” 妇人被这话一噎,喉头哽住,要上不上,要下不下。 只这一会儿打岔的功夫,原本主动权在握的人瞬间被动。 人群中这才站出一个妇人,此人一身布衣,慈眉善目,三十五六的年纪。 声音也如容貌,温声道,“宋丫头,我也不拐弯抹角,大家此行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们姐弟离开大榕树村。” 宋欢疑惑的“哦?”了一声,才道,“为什么?” 妇人面色不变,“你一个小丫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村,具体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你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村的声誉,为了你一个人,影响整个村里的孩子,想必你心里也会过意不去的吧?” “孩子,我们也不想逼你离开,待几年后,这波风声过去了,你们再回来也不迟,不是吗?” 宋欢心下冷笑,面上却疑惑问道,“婶子这话我就不明白了,为何我出村就是给村里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别人出村就不会呢? 难道,你家孩子都像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足不出户?” 第四十一章拳头来凑 暖阳西下,余晖映亮空气中每一粒细小的尘埃。 风微微拂动。 枝叶在慢慢招手。 妇人不紧不慢地回道,“宋丫头,你理解错了,不是出村影响,而是频繁出村。 若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你们姐弟日子能过的如此滋润?甚至不比你父亲在世时差。” 宋欢又道,“去镇上挣钱也成了见不得人的事儿,那各位叔伯婶娘可得互相看好自家的老伴儿! 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镇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拿着自家的辛苦钱,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或者是养那些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妇人见宋欢完全不憷,脸上虽然还是一样的慈眉善目却有了不一样的变化,声音也压低一个音调,“宋丫头,你不用嘴硬了,事实自在人心,你们姐弟还是赶紧离开吧,否则……” 妇人看向这处院落,“这院子烧了,还真是可惜了。” 宋欢真想仰天大笑!过去给她两个巴掌! 居然还敢威胁她! 宋欢眸色泛冷,含笑放下狠话,“我们姐弟无牵无挂,可不如各位扎根深厚,家大业大,到时候可以看看,谁的损失更大!” 妇人面色一变。 居然是个软硬不吃的东西! 众人面色也凝重下来,这么难啃的骨头,若真做了什么事损失当然是不可挽回的。 一个猎户家的,要田没田,要地没地。 谁损失大,一目了然! 如此就变成了僵局。 宋欢见此,缓和下气氛,“我也算是看出来了,各位只是不想让大榕树村声誉尽毁。 既然如此,不如把真正的人抓出来不就迎刃而解了,为何执着于我的身上?”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心里其实很清楚,宋欢可能只是推出来的靶子,只是这个靶子太难啃了,现在已经脱离了计划。 如此一来,真正着急的就只有那一家人了。 人群中有人说话,“话说的好听,哪里能这么容易找出来?!” 宋欢想了想,说道,“这事儿交给我,既然把我推出来,我也想看看到底是谁。 只是……大家得答应,需要大家配合的地方大家不得推辞。 否则,这一来,不知道要推迟到何时?半年?一年?还是三年? 你们等得,想必家中适龄的孩子怕是等不得了吧?” 人群中的另一个妇人说道,“说的好听,你怎么证明不是你? 到时,谁知道是不是你栽赃嫁祸让别人顶替!” 宋欢压下自己的暴脾气,“那各位又有什么证据说明,我就是?!!!” 妇人指了指院子,又指了指宋欢,“你们姐弟,没有挣钱来源,却长的珠圆玉润,白嫩嫩的跟大家少爷小姐似的,不是别人养你们,你们怎的过的如此滋润?”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自家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嫉妒了! 典型的见不得人好!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宋欢说道,“你是我什么人?你又如何知道我们平日里过的如何?吃的如何?” “过的比你们好就说是被别人养着,那槐树傅家,里正家,镇上的那些人家,是谁养的?” 妇人被宋欢顶的面红耳赤,骂道,“他们是有男人在外挣钱! 你一个丫头,除了躺下,哪里还有什么能挣钱的地方?” 宋欢瞬间气炸! 我了个去! 士可忍孰不可忍! 居然还人身攻击! 宋欢直接就把一旁如手腕粗细的小树连根拔起,再掰成两段! 这一幕发生的猝不及防,让众人瞬间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这是人能干的事? 这是人能干的事! 宋欢把两半树干精准无误的丢在了慈眉善目的妇人跟前三尺距离。 接着发出巨大的声响。 嘴巴不够,拳头来凑! 慈眉善目妇人的唇色泛白,脚下一软,差点没倒下去。 人群里的妇人也默默闭嘴,面无人色。 一番思量后,众人也只得答应宋欢之前的话,然后灰溜溜的下山了。 宋欢冷哼一声。 早知道拳头这么好使,她之前废什么话? 这时身后传来阿弟的兴奋声,“阿姐,阿姐!好厉害!” 阿弟此时正在傅渊之的背上鼓掌,面上激动,眼睛蹭亮! 傅渊之正抱紧阿弟的双腿,努力维持平衡。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那是一脸震惊还没回神,只知道傻傻的跟着傅渊之。 宋欢给了阿弟一个满意的神色,“那可不!你阿姐最厉害!” 阿弟用力点头! 回到院里,宋欢对梁大勇和泪包少年感谢说道,“谢谢你们来报信!” 让阿弟远离了这场无硝烟的战场。 梁大勇和泪包少年连忙摆手,“大家都是朋友,这是应该的。” 宋欢也不多说,再多说就夹生了。 宋欢把刚刚猎到的两只兔子给了两人,“朋友,拿回去加餐!本想留你们吃饭,但是今天怕是不方便。” 两人又是拒绝又是客气,最后耐不住宋欢的拳头,两人拿着兔子就走了,再晚他们就看不见路了。 待人都走后,宋欢那口气一泄,直接躺进躺椅里,神色恹恹。 傅渊之来到她跟前,“今天还真是出乎意料,之前看你焦躁烦闷还以为你没有应对之策。” 宋欢哼了一声,“这世上,最亏本的事情,就是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担忧,为自己想象的结果而焦虑!我才没那么傻呢!” 傅渊之笑道,“那之前一直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人,是谁?” 宋欢咬牙嘴硬道,“爱谁谁,反正不是我!” 傅渊之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龇牙咧嘴像被抓个正着的小猫! 宋欢听声音,直接对着傅渊之一瞪眼,眼神中传达着“你要是再敢笑话我,我就嫩死你”的眼神。 傅渊之无奈摇头,“我去做饭,今晚想吃什么?” 宋欢又恢复到精神萎靡的模样,懒懒的说道,“随~便~” 阿弟是个体贴的小棉袄,直接就搬凳子到了宋欢旁边,把宋欢的脚一把抬了起来(某人顺着力道),阿弟轻轻的捶着,“阿姐好好休息,阿姐这样舒服吗?” 宋欢眯着眼,轻轻嗯了一声,再提出要求,“力道可以再重点。” 阿弟又加重了几分,“这样呢?” 宋欢嗯了一声,顺便鼓励,“可以,阿弟不错,阿弟最棒!” 阿弟被宋欢这么一鼓励,像打了鸡血似的,努力让阿姐更舒坦一些。 宋欢一边享受一遍感叹。 这弟弟,没白养! 第四十二章真正的人 万物葱绿的春天过去了,弹指一挥间就来到了夏天。 夏天是一个突飞猛进的季节。 万物都在肆无忌惮地疯长,尤其是那漫山遍野的绿色,又浓又深。 雨后的春笋纷纷冒出大地,竹子快速拔高,关节肉眼可见的成长。 宋欢的院落,晒着都是之前去竹林里掰下的春笋。 与此同时,她还在不经意间发现了竹鼠洞,从此开辟新地图,现在宋欢的主收入一个是兔子,另一个就是竹鼠。 竹鼠呈体鼹(yǎn)型,外形粗壮似鼢(fén)鼠。 竹鼠收入可观,食肆收她十二文一斤,捕到最重的能有六七斤,一只就能有84文。 六月初六。 大暑。 绿树成荫。 一片比人还高的草丛中传来了少儿不宜的声音,良久后动静才停下。 一个轻柔得能牵引男子神魂的声音传了出来,“你怎么突然来了?” 男子的呼吸还未平缓,“这不是想你了?都半年了!” 女子叹了口气,“这事没完呢!若不是宋欢骨头太硬,我们也不用等太久。” 男子听到宋欢两个字的时候,手上的动作一停,眼皮微敛,回避眼神交流。 女子并没发觉男子的异样,只觉得心里发慌,“我觉得,还是得等这风头过了才行,否则,我心不安。” 男子这才看过来,拍了拍她,“那行,等这事儿过了咱们再续前缘。” 说着男子轻佻的刮了刮女子的鼻子。 女子面色潮红未退又起羞红,嗔了一眼男子。 男子心底叹了口气。 张嘴欲说,最后还是抿嘴恢复了平静,“穿好衣服,走吧。” 话音刚落,一声尖叫声破空而出。 两人慌忙欲躲藏。 谁知,四周迅速围来了十几个人。 “竟然是你!”这声音,来自人群中的一个男子声音。 女子惊慌失措地跌在了地上,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完了。 这件事轰动整个大榕树村。 女子重新穿戴整齐整理仪容后,这才出现在了里正家。 这其中最难受的还不是此女的爹娘,非属里正不可! 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是傅氏族人?! 女子名为傅学书,父亲傅泊树是里正未出五服的亲戚,傅学书此行为不止给傅氏族人打脸,也给他这个里正打脸! 今年里正本就到了换届的时候,临了还给他一刀,这真是想气死他啊! 至于村里其他人的想法,这属于傅氏族人的私事,大家既然知道真正的人是谁,也没必要非揪着不放,别人问起,也有了答案。 毕竟人家也跟里正有亲戚关系,不能把里正的面子给缴了。 杨氏心里的浊气也吐了出来,对着傅泊树家方向就吐了口唾沫! 双手合并,对着上天拜了三拜,又进堂屋在神龛拜了三拜。 上天保佑,祖宗保佑! 自家闺女终于正名了,闺女,你好好的,你在下面终于可以瞑目了。 列祖列宗,请保佑我家根苗能找到个好媳妇儿,生儿育女,光耀门楣! 列祖列宗保佑! 当天下午,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就跑到了宋家,把抓到人的事儿给说了出来。 宋欢漫不经意地看了眼傅渊之,收回视线随即讶然,“这么巧?” 梁大勇说道,“可不是巧吗?当时我们路过,见路上有只野兔就追了上去,我们刚逮住野兔,就听到一声尖叫,然后就看到了他们两人,啧啧啧……” 有小孩在旁边,梁大勇可不敢描述的太详细,否则,宋丫的拳头饶不了自己。 宋欢津津有味的听着梁大勇的描述,一边回想当时的场景。 可惜了,她怕打草惊蛇没有观看全程高速。 宋欢冷哼一声。 当初吃喜宴的时候没想到,坐在她左手边是自杀的受害者,右手边正是今日的主角。 这运气,真该去买张彩票! 这几个月,宋欢为了挣钱经常进出村里镇上,所以来返村里她也会偶尔碰上几个陌生人。 上次的事结束后,宋欢就将自己不认识的几个人的外貌描述出来,傅渊之一一还原在画上。 傅渊之是大榕树村土生土长本村人,自然对本村人面熟。 比对过后,傅渊之拿出一张画像,这是他排除后的结果,极大几率就是那个不贞洁女的相好。 之后宋欢就三天两头的去镇上,问了食肆的人,徐叔,又问了馄饨铺子的老板娘,问了卖包子的老板,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让她给找到了。 随即宋欢在一个昏暗的无人的巷子,用了拳头再加上傅渊之教的话,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让男子主动交代并配合,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幕。 翌日 泪包少年和梁大勇带来了他们猜想的真相。 杨氏去了里正家闹,毕竟她家是苦主,若是没有交代,他这个里正真该提前退位让贤了! 傅学书并没有和盘托出,但大家都不是蠢人,自然可以猜出一些。 一开始傅学书估计也没有这个想法,谁知道被人发现了蹊跷,傅学书心下害怕。 刚好又听见苗婶子她们传出来的话,这才灵机一动顺水推舟,将此推到了杨二丫的身上,料想二丫性格腼腆不擅言语,定不会将事情闹大。 事情也果然如傅学书所猜测的那般,谁知道,二丫本身因为不善言辞而心下自卑,再加上没能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本就难受,后又因村里妇人的异样眼神以及背后的风言风语,如此打击下,终是跳了河,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二丫死的时候她一连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噩梦。 这动静当然瞒不了自家母亲的眼睛,傅学书在母亲的逼问下,和盘托出。 傅学书和男子的遇见其实挺戏剧化的。 傅学书长相一般,但男子偏偏擅长发现美,所以他发现了傅学书的不一般。 那就是,傅学书与生俱来的媚意,那双眼睛不自觉流露出的妖俏,水遮雾绕。 随即她在男子的刻意偶遇下,俘获了傅学书的芳心,然后不顾礼教偷尝禁果。 古往今来,从不缺恋爱脑啊! 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放肆大胆,终是被人察觉了异样。 为了自保,恶从胆边生,然后就出现了二丫自尽的事情。 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傅学书母亲,秋婶子,也就是那个慈眉善目来逼宋欢离开村里的妇人。 同样的计策不在乎老套,只在乎它管用! 宋欢能被牵扯其中,便是秋婶子推波助澜的结果。 适时的引导风向,煽风点火。 难怪当初她话里话外都在把事情按在宋欢头上,原本是天衣无缝的计划,谁知道偏偏碰上了铁板。 时也命也! 第四十三章良言,恶语 阿弟在泪包少年两人离开后,这才来到宋欢身边,一知半解下问了一句,“阿姐,为什么二丫姐姐会自尽?大哥哥曾跟我说过,清者自清。” 宋欢拿过一张凳子,摆在自己的正前方,拍拍凳子。 阿弟坐下,等着阿姐的回答。 宋欢说道,“那你还听过‘清者自清,人言可畏’吗?” 阿弟想了想,摇摇头。 宋欢又说道,“就像你平日里洗毛笔,一碗水滴上一滴墨水就全黑,而名声清誉就如这一碗水,一滴墨水就是那一分毁谤。 已经做到了九分的清誉却也会被一分的毁谤全污了。 我们总以为清者自清,却忘了人言可畏。” 宋欢看着阿弟认真的说道,“阿姐今天教你的,你要铭记心里!” 阿弟用力点头,“好,阿弟答应阿姐,一定会一直一直都记着。” 宋欢看着阿弟的眼睛,认真的说道,“这其一就是,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意思就是说,一句良善有益的话,能让听者即使在三冬严寒中也倍感温暖。相反,尖酸刻薄的恶毒语言,即使在六月大暑天,也会让人觉得寒冷。 这也告诉我们,要学习用爱语结善缘,很多时候,一句同情理解的话,就能给人很大安慰,增添勇气。 如果那时候,二丫姐姐能有一个好朋友安慰她,开解她,她的家人不给她压力,给予适时的理解和疏导,或许她的结局就是另一个走向。” 宋欢拍了拍阿弟的脑袋,问道,“记住了吗?” 阿弟点头,“记住了!”然后稚气声音响起,一字不漏的重复了一遍。 阿弟又问道,“可是,阿姐,阿弟还是不理解,清者自清,没有做这件事,帐就赖不到她的头上来,二丫姐姐完全可以不理他人的言语,却还是被受伤了,她这是在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吗?” 宋欢一愣后,笑了,“是啊,二丫姐姐明明可以对他人的言论不予理睬,为什么呢? 这就是刚才阿姐说的,‘人言可畏’,当然这是外在因素,主要还是在于她,一个是因为她的性格,二嘛就是她的抵抗压力的能力弱。 如果像阿弟所说的,能够维持本心,清者自清,能抵挡住人言,舆论压力,她也会是另一个结局。 这世上从不缺乏爱八卦,喜谣言的人,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 所以与其改变他人,不如改变自己,让自己坚强起来,不受舆论压力,不受他人的影响,往自己的目标前进,当你回头看时,你会发现,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在你人生中最是微不足道。” 见阿弟在思考,宋欢并没有催他,直至阿弟接着问后,宋欢这才说到第二点,“其二就是,你做了不好的事情,终究会纸包不住火。 火是可以把纸燃烧的,所以不可能把它包住。 这次事件的另一个主人公傅学书,她做了有伤道德间接害人性命的事实是掩盖不了的,苍天有眼,终有一天会暴露在阳光下。” 阿弟表示自己记住了,然后又兴奋的说道,“阿姐,阿弟还知道一个!” 宋欢诧异地“奥?”了一声,鼓励他说。 阿弟眼神晶亮晶亮,“自己要有实力,别人就不会欺负到我们头上!” 宋欢笑了,“是,这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手段。 我们可以不欺人,但是不能让别人有欺我们的机会。” 阿弟忙不迭点头,那日的景象他还记着呢! 阿姐威武霸气! 阿弟也要像阿姐一般! 傅渊之靠在门口,静静听着宋欢的话。 她还真是……金句频出啊。 傅渊之的存在泪包少年和梁大勇都已经知道了,现在读书学习也不用躲在房间里避着,又回到了堂屋中。 那日两人本来想问傅渊之留在宋家的原因,但接二连三的被其他的爆炸性新闻给挤得记不起来了,等他们回过神的时候转眼已经到八月份。 两个月前的事件,宋欢也没有特地去了解,只知道,最后傅学书和那个男子成婚了。 没彩礼嫁妆的那种! 原计划上半年让阿弟去学习撒秧种田的,因为之前的那个插曲,宋欢就没让他去,这事儿就一直拖延到了现在。 如今既然到了收割稻谷的时候,宋欢就让阿弟跟着泪包少年去了田里,也不用多做什么,偶尔帮把手,不帮倒忙就行了。 主要目的还是得看得观察大家是如何做的,有时候阿弟有看不明白的还会特地去问。 一来二去的,阿弟也慢慢打入了集体中,泪包少年的弟弟梁福康最先成为阿弟的小伙伴。 两人年纪相仿,梁福康本就是家中最小,现在来了个比自己还小的弟弟,开心的不行。 自觉上升到哥哥的角色。 作为小哥哥,他时常带着阿弟去稻田捉“打屁虫”,这个虫子有害庄稼,这个年代又没有杀虫剂,只能人工除虫,所以两人的任务就是去到还没收割的田里把打屁虫抓住。 打屁虫没被惊扰的时候是没有异味的,一旦它受惊被抓住,那一阵难闻的气味就出来了,所以百姓们就把它称之为——打屁虫。 阿弟在玩的过程中也不忘阿姐的话,谨记自己来的目的。 有时候碰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他就会问梁福康,梁福康知道的就会说,不知道的就会把阿弟带到哥哥们身边问,当然了,再不懂的就只能去问叔叔婶子了。 阿弟上午学习,下午去田里,傅渊之下午的时间就腾了出来,有时候他会留在家里看书,打理家务,有时候也会跟着宋欢进山。 八月初七这日下午。 傅渊之便随着宋欢一道进山,宋欢来了也有一年了,这片林子不说全都走过一遍,但大多数地方她是如果的,具体有什么,她也大致清楚了一二。 现在正直八月,林子里不仅有去年捡的板栗,还有锥子。 锥子味道跟板栗差不多,只是模样有些不一样,多数成水滴状。 不止这些,还有酸枣,毛桃子。 她还跟着泪包少年学习了野菜,认识了野淮山,鸭脚菜,野芹菜还有鱼腥草。 鱼腥草她认识,这玩意儿她上辈子有接触过,只是像另外三样就只是听过没有实实在在的去认识。 还有野辣椒菜,打汤吃是挺好吃的。 傅渊之和宋欢两人背着背篓,两人到地方,一个捡板栗,摘野菜,一个去看陷阱,待宋欢回来后,傅渊之也弄的差不多,两人又辗转其他地方,不知不觉中,时间就慢慢推移。 第四十四章寒来暑往 寒来暑往,四序迁流。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又是一年夏天,骄阳似火,草长莺飞。 不知不觉,三年已过。 鹿县街道。 一行三人,两个少年少女,一个孩童。 男子步履闲雅,身姿挺拔,一席月白儒衫长袍,轮廓精致,剑眉星目,面上表情淡淡。 女子一身淡绿长裙,腰间不盈一握,皮肤细润如温玉,小嘴不点而赤,淡扫娥眉,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灵动。 孩童面容与女子有三分相似,圆润的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 一行三人来到了打索巷,在左侧的第三家停下,宋欢上前敲门。 不久后,一个衣衫狼狈不修边幅的男子前来开门。 他眼神浑浊无光,仿若没有聚光,嘴角还有一丝青紫,声音微微沙哑,“你们找谁?” 宋欢笑道,“我们找柳文若,请问他在吗?” 男子眼神扫视了三人,最后定格在宋欢身上,“我就是。” 宋欢一愣,随即笑道,“柳公子你好,我们是太平镇太平食肆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听说您这招租?” 柳文若听他们这么说,门稍微打开,点头,“你们租多久?我这只租一年以上,短租不租。” 宋欢应道,“我们是长租。” 柳文若见几人手上也没拿什么东西,“我那只是空屋子,除了桌椅床,什么东西都没有,你们租房子都不带行李?” 宋欢没想到他这么问,解释道,“我们今天也只是想来看看房子,若确认下来,下晌我便会把行李送过来。” 柳文若点头,又说道,“先说好了,我这得提前收半年的租金,你能接受就住,不能接受就走。” 宋欢迟疑片刻后,问道,“那,我们能先看看屋子再决定吗?” 柳文若想了想,点头,“跟我进来吧。” 这座院子是两进的,穿堂出檐起脊的瓦房,左右挺立两棵大树,枝叶婆娑,地上零散的洒落着落叶,石缝中也冒出了青草,院落雅致漂亮,只是主人没有精心打理,显得荒芜。 男子领着宋欢几人进了后院,介绍到,“中间这里两道门可以锁起来,到时候前后院不会通路。 后院在这边有一个后门,你们到时候出去可以不用经过前院,从这里走就行了,出去的路程大致跟前院差不多。” 男子指了指角落上栓落灰的门。 宋欢大致扫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不知道下雨天会不会漏雨?” 柳文若摇头,“几年前是不会,我已经很久没进这里了。” “如果漏雨的话,你们自己负责。” 宋欢一哽,这人还真没把陆掌柜的面子放心上。 “这里比其他地方好一点的就是有水井,你们打水取水方便。”柳文若指了一侧的井。 这处两进的院子当初也是两个院子合并改修的,之前一直没空把这个井填掉,倒是方便出租。 “怎么收费?”宋欢问道。 “一两银子一个月。”柳文若说罢。 宋欢好在有心理准备,并没有被吓到,“能优惠点吗?” 柳文若想了想,“既然你们是陆掌柜介绍过来的,就打个折把,九百文。” 宋欢想了想,“成交。” 宋欢之所以这么爽快答应,还真是没有能找到比这更合适的房子了,这里距离私塾近,而且环境也好,价格她也还算能接受。 她这两年跟着徐叔跑,一年也有两三次来县城,对县城也有一些了解。 今年她就已经着手了解租房这个环境,牙行代自己去看的环境好的叫价离谱,价格低的环境却乌烟瘴气。 这事儿可让宋欢愁了好几个月。 后来陆掌柜估计是从徐叔那里听到了消息,这才把这个消息告诉宋欢。 宋欢见此哪里还等得及,在她心里,未来几年肯定都得租住在这儿了,所以这次宋欢直接把傅渊之和阿弟带来,看看环境,没什么大问题就定下来。 柳文若也没想到对方这么爽快的答应下来,又把租房注意事项说一遍,又从屋里拿出一张契书,文契上写明了柳文若所说的,还有详细补充说明。 像是不得损坏房屋以及配套现有的东西,提前交半年的租金,租住必须一年以上,不租得提前一月告知等等。 一式两份的文契,双方互相签字画押后各自收好,柳文若也没客气,直接说到,“六个月,每个月九百文,五两又四百文。” 柳文若接过宋欢给的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人还真是脾气古怪。 有一说一,跟他相处起来也轻松,打交道不费劲。 阿弟正满院子到处转,宋欢也不搭理他,直接对着傅渊之说道,“我待会儿把牛车拉过来,你和阿弟先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好处理的统计一下,等我回来。” 傅渊之点头,“路上小心。” 柳文若早已经把前院和后院的两道门锁上了,宋欢只得从后门出去。 手在鼻尖摆了摆,眉间微蹙,屏住呼吸把灰尘挥到一边方快速出了门。 宋欢出了院子后,走了几步这才难掩心疼的捂了捂钱包。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居然还得重新挨过一回租房的痛苦。 五两多的银子啊! 她这三年来才存下来二十七两又二百九十文! 如今,就单单租房而已,就已经去了五分之一! 到时候阿弟去了私塾,还得加上额外的束脩和生活费。 还有未来赶考的费用……,以及傅渊之马上要去院试的费用。 为什么傅渊之的费用得宋欢出? 人家免费帮忙教导了三年阿弟,还帮忙做家务,只是包吃包住就能抵扣束脩了? 她可不是那没良心之人! 宋欢只觉脚下的路突然冒出了大片荆棘,戳的哪哪儿都疼。 忙了整个下午,终于把厨房和房间打理出来了。 中间的厢房有两间房间,傅渊之和阿弟一间,宋欢一间。 阿弟去年就不和宋欢同一张床了,男女七岁是个分界线,得有性别意识了。 自此阿弟便和傅渊之一起睡。 今天已经是八月初三了,八月初九就是院试,鹿县距离府城又有两天的距离,傅渊之最晚得初八到,最佳到达时间是初七,还能有一天缓和时间。 那就只剩下四天时间,其中两天用来赶路,就只有两天时间来准备。 所以这也是宋欢为什么这么快定下住所的原因。 银钱能够挣,时间不等人,为了省下的那几文钱,耽误前途,那才是傻! 院试还好,只考初九,十二,十五三日,中途可以出来,只午餐在里面解决。 吃的倒是不用担心,只要不生病,正常发挥,能不能中就看个人的才学以及运气了! 从进到府城考院试再等到放榜那日,怎么也得有十二三天的光景,光住宿就得花不少。 宋欢抓狂了! 第四十五章岁月斑斓 初升的太阳光线很柔和,随着它慢慢地往上升,光线越来越亮。 碎金一般的阳光洒进院子,简朴而宁静。 岁月斑斓的墙上刻画的年迈裂痕被阳光凸显的一清二楚。 飞檐下的墙角,杂草野花绽放,青翠欲滴的爬藤攀着墙,努力地向上向外伸展,枝藤与清冷缠绕着,遍布墙头,固执地守护着这个院子。 宋欢一身青色素裙,头上松松垮垮的挽着一根木簪,此时正在檐下伸懒腰。 右侧的窗棂被撑开,傅渊之已经坐在窗下读书。 今年是他的重要时刻,过了年宋欢就让阿弟自己练字念书巩固前两年的知识,不要再打扰傅渊之学习。 阿弟也很听话,阿姐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即便傅渊之说“不费事”之类的话,他也坚持听阿姐的话。 傅渊之见此也不再阻拦,只让阿弟碰到不解的地方就来问自己。 其实这两年多他也不是虚度光阴,在教导阿弟的同时他又有了不同的理解。 这个过程相当于自己再重新学过,这些内容现在更加扎实在心。 宋欢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篮子,家里有读书人,以前是没法偷懒,现在走两步就有现成的朝食,她也就懒得去做了。 当然了,因为并不宽裕的钱袋子,中午和晚上的饭菜还是得做的,只是早上就小小的偷懒一下下啦。 宋欢哼着小调出了家门,去到甜水巷。 甜水巷是打索巷、木梳巷以及织机坊三条街中间的一条“小吃街。” 说是小吃街也不完全,这里只是临时出来摆的摊位,只会在卯时和辰时开放,这个时间一过就没了,就是个临时摆摊的早餐街。 甜水巷距离打索巷并不远,出门左转再左转就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程。 甜水巷左右两边摆着小摊位,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宋欢一一看过去,豆浆油条豆腐花,花卷馒头肉包子以及米粉馄饨萝卜饼。 种类多,人也多,其中多数是妇人。 头发全都盘起,有的发上穿插着毡布,身穿补丁布衣,有的头发带普通发簪,身着干整洁没有补丁的布衣。 前来的人手中无一不拎着篮子,当然了除了就在摊位吃的人之外。 宋欢看着她们从篮子里拿出竹筒来装豆浆、豆腐花、馄饨这些的。 宋欢,“……” 她忘记带竹筒了! 最后宋欢带了八个馒头回家。 傅渊之和阿弟随着年龄的增长,胃口当然也跟着上来了。 傅渊之吃三个,阿弟和自己吃两个,留下一个给阿弟和傅渊之拿来当零嘴,不吃就留到中午。 家里还有正月晒好的腌菜,用的是萝卜叶子做的,先晒干,后洗干净切碎腌制,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吃了,多了可以拿来晒干,方便保存。 想吃了就倒出一碗,拌着猪油一起炒,再放点辣椒和大蒜,就这么一碗腌菜就着馒头吃就很好吃。 想吃肉也可以加点肉沫,稍微煎制出油,如此更香,阿弟和傅渊之就很喜欢吃这个。 下晌,院里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把手中的扫把放在墙根这才上前开门,见到门外的人,宋欢惊喜喊道,“徐叔!” 徐叔跟前两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那副模样,只见他哈哈一笑,“还好我问了老陆地址,否则我都不一定能找到。” 宋欢嘿嘿一笑,“前两天我不还准备跟您借车嘛,谁知您外出了,也没来得及告诉您一声。 只能在陆掌柜还有刘叔那帮留了个话给您。 哎呀,说着说着就忘记了,先进屋说。” 老徐跟着进了院子,点点头,夸道,“挺宽敞,采光不错。” “可以自己做饭。”老徐指了指厨房。 宋欢点头,“还是得自己做饭,县城开销大,就连馒头卖的都比镇上贵。” 镇上一般是一文两个,涨价的时候最高也就两文三个。 今天买的价格居然一文一个,在镇上她都能用同样的价格买一个素包子了! 所以,她决定了,在经济还没有完全自由之前,她还是不要这么奢侈了,一捆柴都才五文呢! 算了,这种奢侈暂时不适合出现在宋家。 影响大家的心情! 主要是自己的心情!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宋欢为自己加油鼓劲! 徐叔点头赞同,“这是确实,不过这也没办法,但从口感上来说,县里的确实比镇上的好吃一点。” 宋欢这没法反驳,确实如此。 县里的馒头,白白胖胖,松软可口,镇上的紧实弹牙有些扁平,这只能说他们差距就是技术层面的问题。 而且,搞不好县里的用料还没镇上的实在。 毕竟镇里受技术限制。 很少会有人跑到县里学这玩意儿,而且这个年代秉承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除非家传,否则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很难。 当然了,你要是舍得粮食,慢慢研究也成,这就得看个人能不能豁得出去了! 宋欢给老徐倒了杯茶水。 这茶还是之前家里的茶叶,三年间,每年两道茶她次次不落的采摘,制成的茶叶也有两大布袋,这还是送给陆掌柜之后剩下的。 嫩茶叶茶味浓香,一次放一点点就能喝一天。 茶叶放进茶壶,泡了一壶喝完又继续泡第二道,基本在第四道茶味就不重了,区别在于只跟白开水差了一点颜色而已。 这茶平日里很少喝,但现在苦夏,不说那两个读书人会不会犯困,反正宋欢到了中午下午就开始犯困,为了提神,宋欢就把之前喝的白开水替换成了茶水。 还别说,真有点效果,阿弟都还特地跑到宋欢跟前说了,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书都不犯困了。 宋欢知道后就一直煮茶叶水了,偶尔喝腻味了还会加上一块姜块。 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 反正没坏处就行了。 宋欢跟着落座,徐叔也打量完了院子,问了一般长辈都会问的问题,“花了多少银钱?” 宋欢把金额报出。 徐叔叹口气,“租房子就是这样,价格高昂,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城西会有那么多贫民窟了。” 宋欢叹气,“若是朝廷能够颁布一些关于租房的法令,或者是朝廷插手自己建房租房,能够将租房的价格拉下来,想必情况会大不一样。” 宋欢这话一出,徐叔一愣,然后哈哈一笑,“你这丫头,生为女子真是可惜了!” 徐叔不是第一次感叹了,宋欢虽然对有些事情格格不入,但就武力和一些为民的思想而言,也能让人不住惊叹,只道可惜了! 若她为男子,又能为官,就凭她的想法,如何不能善待一方百姓?! 第四十六章矛盾 微风拂过院子,墙头的腾叶在风中摇曳。 宋欢的斜后方,傅渊之不知何时已经放下手中的书。 眼神悠长,脑海里还在想着宋欢方才那不经意的话。 若是如此,想必太平盛世也不过如此吧? 徐叔也回归了正题,“前几天外出我就是因为这事儿,老刘家媳妇已经怀上了,老刘也想趁着孩子还小挣点‘养胎钱’。” 宋欢想了想,这才为难道,“其他我都没问题,但是,我想把我弟也带上,你看行吗?” 徐叔是见过宋忆的,一个很懂事乖巧的孩子,念书习字也不在话下,只是他毕竟还小。 徐叔这么想也这么把顾虑说了出来,“他才八岁吧?” 宋欢点头,“我带他来就是为了让他去私塾念书,只是后天早上傅渊之也得赶路去府城,家里只剩阿弟,我不放心……” “而且……”宋欢欲言又止。 徐叔直接说道,“还有什么顾虑?” 宋欢摇头,“我想让他去府城见见世面,让他知道除了大榕树村、太平镇、鹿县之外,还有更大的世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徐叔这么一听,当即拍板,“行!那就带上,别的不说,就冲着那句‘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同意的!” 徐叔读书虽然不多,但早些年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识多了也自有自己一套行为章程,思想方式。 本来他的计划就是想下半辈子在太平镇安定下来,但真到这一步,他却觉得不行。 有时候思想上的‘寂寞’,是那些永远在那片天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人所不能感同身受的。 如果没有走出去过,那他现在应该也会和众乡亲们抱着同一理想: 经过几年的辛劳,娶个满意的勤快媳妇,生几个大胖小子乖巧闺女。 加上自己强健的体魄,成为一个出色的庄稼人。 “不幸”的是,他知道的,看到的太多了。 用宋欢的话来说,就是:当你的眼界远远大于现下,才会出现这种矛盾。 认知大于能力,是很痛苦的。 思想上的格格不入。 见过更大的世界,你便会心存向往。 就在这里,他更多的是痛苦和麻木。 不满现状,却又无力改变。 所以,他走出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跟宋丫头成为忘年交! 有些东西,宋丫头能够代替他从口中说出来,虽然他自认还没有到达宋丫头那种更深层次的思想。 但是!最起码,宋丫头能够理解他精神上的矛盾,痛苦。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 两日后 群山环绕奇秀,碧空如洗澄澈。 一行五人踏上了去往府城的官道。 牛车上,阿弟一直处于兴奋状态。 从一开始坐牛车的兴奋,到对周围环境的沉浸。 一路上叽叽喳喳问个不停,还好徐叔和刘叔很有耐心。 徐叔那是对阿弟带有滤镜,而且阿弟确实惹人爱,徐叔自己都没发现,和阿弟说话时自己眼尾的笑意就没下去过。 刘叔则是对着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想着以后他的好大儿也得像这样。 精神!好学! 想想他就开心到合不拢嘴,对阿弟当然也是知无不答,言无不尽。 甚至还把以前路上碰见过的有趣的见闻也说了出来,徐叔偶尔加上几句增添色彩。 宋欢三人听的是津津有味。 这不比说书先生说的还好? 亲身经历和说书先生的旁观角度说出来是两种感觉,加上刘叔抑扬顿挫的“情景再现”很容易就将众人吸引进去。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要吃午饭的时间。 徐叔说道,前方不远处有股山泉水,清甜冰凉,到时候在那休息就成。 距离越来越近,只是前方好像堵车了一般,不能通行,刘叔身姿一跃跳下车,微眯着眼睛,“你们在这等着,我上前瞧瞧。” 这个时间,太阳高悬头顶,灼烧着大地,一丝风也没有,热浪凝滞不动。 宋欢三人先跑到一旁的树下纳凉,徐叔带着斗笠倒也还好,只是热的不停的流汗。 不到一刻钟刘叔就回来了,喝了口竹筒里仅剩的一点水,说道,“前方在收水费。” 水费其实就是变相的过路费。 这个山头有一个石笋寨,是个土匪窝。 现在那帮人都跑下来,美名其曰收水费,那不就跟抢劫差不多。 这种天气,大家又没带多少水,就指着那股子山泉水解渴,现在倒好,人家要收费,你能怎么办? 只能老老实实受着吧。 你说报官? 也不是没人干过,可是人家没范抢劫罪啊? 这水是他们山头下来的,就是他们的财产,你不能白拿吧? 官差一问:他们有抢劫你吗? 没有吧? 有打伤你吗? 没有吧? 有妨碍你赶路吗? 只要你不接水,畅通无阻对吧? 这官差来了都没法! 再说了,朝廷没有下令清剿这些人,那些官差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剿匪对不? 有些关系好的,还能收点小“税”,挣些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对双方关系而言,两全其美而已。 只是受苦的就是过路的百姓了。 这几天是学子赶考的高峰期,那帮土匪精心谋算,这才有了这一出。 这其中就不得不说一个情况了。 道上有个不成文的江湖规矩。 那就是山贼路匪不得对赶考的学子下手。 这是对寒窗苦读多年学子的尊重,其实也是考虑到穷书生没几个钱。 但是,他们不对学子下手,其他人可以啊! 有些独身一人的学子那就算了,家里有点家底的肯定是会有书童或者家里的亲戚跟着陪考照顾起居,这不就是好时机了?! 院试一般会有六千人参加,石笋寨占了这条通往城东城门的路,一般会有两千左右的学子经过。 假设每个学子都有一个人陪伴,一人五文钱的话,差不多就是十个一千文,几天下来那能挣十两银子,到时候返乡又有十两,半个月时间能够轻轻松松收入二十两,你说那帮土匪能不惦记? 为什么没人反抗? 土匪们个个身强体壮,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手中拿着木棍,一个个紧挨着在道路两侧站着,神情凶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宁愿花钱消灾也不能在这档口影响了孩子的前程。 土匪们也是抓住了百姓的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乐的轻松自在,钱轻松拿到手! 至于那些坐马车的人,那更不用说了,花钱免灾。 再说了对他们而言五文钱也不是个事儿,就当布施了! 第四十七章收水费 天气热的像个蒸笼,排队往前走的人们也满头大汗精神萎靡。 三刻钟的时间终于轮到了宋欢五人。 收钱的人很舒坦,头上有人用油纸遮阳,两侧站着孔武有力的汉子,正噗嗤噗嗤地扇风。 此人身材魁梧,坐下的凳子岌岌可危仿佛下一秒就能散架。 他身前的桌上放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摞着一大堆铜钱。 男子上下打量了五人,指着傅渊之,说道,“只有他是学子?” 宋欢又把傅渊之身侧的阿弟也拉了出来,“还有他。” 男子打量了一下,吐槽,“这是要出个神童了啊?!” 宋欢笑不接话。 阿弟视线呆萌清澈的看着土匪。 他还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人,看见这样的阵仗,心底忍不住的好奇。 但是他聪明,懂得根据当下的情况判定局势,知道现在不是开口的恰当时机。 男子清了清嗓子,有些不自在的从阿弟身上收回视线。 哎呀妈,这娃跟他家姑娘差不多大,眼睛还长的像,这可不能看久了,不然他不得心软啊! 男子又把视线放在几人身上来回扫动,视线放在宋欢身上,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宋欢没想到,交过路费还得查户口? 宋欢收回思绪,介绍道,“那是我哥,我弟,这是我爹,那是我大伯。” 徐·爹·叔,刘·大伯·叔,配合的笑着,让表情尽量憨厚和蔼,瞧着就有几分变扭。 男子眉头微蹙,打量了宋欢三个年轻的,又看了看两个老的。 对着宋欢猝不及防的说了一句肯定句,“你娘一定很漂亮!” 宋欢,“???” 男子又把视线放在老徐和老刘身上来回看了一眼,上下打量着老徐,摇摇头撇嘴道,“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老·走狗屎运·徐,深呼吸忍住,“!!!” 你心里想想就行了,你说出来干什么? 还有,老子一脸正气,不说帅但也不跟丑挨边把吧?! 别以为你们人多势众我就不敢揍你,你丫的有本事跟我单挑啊! 老徐咬牙,面上还得假笑,看得男子心里更是频频摇头。 这爹不行! 可惜了! 老刘在后面嘴角时不时地抽动,明显在忍笑,仿佛下一息他就忍不住了! 男子无聊的摆摆手,“行吧,他俩过去,你们仨交钱,十五文。” 宋欢点点头,从袋子里掏出了十五文放在桌上,“您清点。” 男子看了眼旁边的人,用下巴示意。 待旁边的人确认没错后,男子这才放行。 再次启程,老刘就没停下笑过,老徐懒得搭理这货。 暮色降临 一行人赶到了一个村落,只是可惜了,整个村已经被住满。 那些人家自己都已经搬出来住了,就是为了挣那点住宿费糊口。 好在这天气不冷,在外面留宿一夜也能接受,还能欣赏满天繁星。 就是有一点不好,蚊子太多了。 宋欢和阿弟是最受蚊子青睐的,宋欢基本没睡,一夜都在帮着阿弟驱赶蚊子。 第二天早上,宋欢顶着两个黑眼圈出发,整个人倒在车上直接开始补眠。 阿弟贴心的给宋欢扇风,傅渊之悄悄挪动身体,盘腿坐好,双手紧扶着车板,腰板挺直给宋欢遮阳。 老刘和老徐将此景纳入眼底,两个中年人对视,眉毛一挑一挑的,不知道在眉飞色舞啥。 宋欢能睡的功夫算是在老刘老徐那挂上号了,午饭都没吃,直接睡到了阳江府。 阳江府城门恢宏威武。 中间的大门敞开,两侧小门紧闭。 门口两侧站着两个手持长枪的官兵,还有两个官兵则是对进出的人进行盘查。 对比进出场景,往城外的人少,进去的人多,长龙似的队伍排出来几百丈远,马车牛车驴车,徒步赶路背着行囊的书生,赶着货物的行商,挑着担子的货郎,形形色色,好不拥挤。 宋欢睡眼惺忪,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问道,“到啦?” 阿弟“嗯呀嗯呀”的点头。 “阿姐阿姐,府城城门好高好大,霸气!”阿弟满眼惊叹,把自己见到的情景迫不及待的分享给宋欢。 宋欢打了个哈欠,眼角泛出泪意,“哦~是吗?跟鹿县有什么区别?” 阿弟说道,“比县城门更高更大,用的墙砖颜色也不一样! 而且人很多! 前面那里还有人坐马车! 还有拉着很多货物的驴车,这里的人比镇上有钱! 好多马车、牛车、驴车,还有好多好多人!好热闹!” 宋欢点头,“以后你有机会进京赶考,那里只会比这里更雄伟壮观,人也更多!也更有钱!更威武!” 那里一块砖砸下来都能砸到一大片有权有势的人。 “不过啊,阿弟还是先看看阳江府,咱们一步一步来。” 阿弟听话点头,眼睛满是璀璨的亮光,“阿姐,我会努力的!” 宋欢摸摸阿弟的脑袋,问道,“饿了吗?” 阿弟摸了摸肚子,“有一点点,不过阿弟能忍的。” 宋欢屈指弹了他的小脑门,“这么长的队伍还不知道排到什么时候呢,先吃点东西,主要是你阿姐饿了!” 阿弟嘿嘿一笑,“那我吃那个。” 宋欢朝他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妇人正在摆摊,正方形的模板上用一个个小方格子装着一个个白色的糕点。 宋欢点头,“我过去问问。” 原来这里也不缺临时摆摊的人,就像过年高速路堵车,旁边的村落得着机会运吃的去卖,一样的道理。 宋欢先到馒头摊位,这是他们在家里蒸好直接用箩筐装过来的,早已经凉了。 妇人笑着说道,“一文两个,姑娘,我家的馒头很好吃的,你看个大松软,买了你绝对不吃亏的!” 妇人一边说着一遍把盖着的布掀开让宋欢看得更清楚。 宋欢挑眉,比县城卖的便宜,看着模样也不差什么,直接说道,“帮我拿十四个,送到那辆牛车上,方便吗?” 妇人笑着应道,“好嘞,方便方便,姑娘只管放心!姑娘,承惠七文。” 宋欢直接数了七文递过去,妇人又自己一个一个的数了一遍,这才小心翼翼地放好。 “那我现在送过去。” 见妇人把馒头拿过去,宋欢朝着傅渊之挥了挥手,指了指妇人,傅渊之点头。 宋欢这才去到阿弟指的这个摊位,“请问,这是什么吃的?” 妇人一脸笑意,声音夹着这边的方言,说道,“姑娘,这是我们阳江府特有的桂花糕呢!” 宋欢确实闻到了一股桂花香味,“怎么卖?” “一文一块。” 宋欢惊讶,砍价道,“馒头都比你这便宜呢!” 妇人摆手,“这不一样呢姑娘,我这用料实在!” 宋欢再多说了几句,妇人怎么也不肯降价,宋欢只得花了五文买了五块,一人一块,尝尝这里的特产。 第四十八章日月双鎏楼 宋欢一行人终于在戌时中进了城门。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夜空似是藏蓝色帷幕,点缀着繁星,钩月悬挂在侧。 一眼看去,整个街道人潮涌动,花灯溢彩。 城里的繁华盛景并未随着黑夜的降临而偃旗息鼓。 只见鳞次栉比的商铺都挂上了火红的灯笼,一个个迎风摇曳。 一路走过,也有那大官豪客的宅府,翘檐下更是灯火璀璨。 这些烛火燃烧时所发出的阵阵青烟,飘渺不散,笼罩在整个府城上空,倒勾画出了一副难得的人间烟火图。 不愧是高峰期,宋欢五人找了半个多时辰,赶着夜禁开始前一刻进了一家名为木龙客栈的,定了四间人字号房。 木龙客栈位于城西,距离城东院试考点很远,具体多远只能明天去踩点到时候估算一下。 没办法,他们今天来晚了,距离近的客栈房间已经住满,就连柴房都不剩的那种,能找到这里也还算幸运。 一路风尘仆仆,一行几人除了宋欢,大家都已经呼呼睡下。 宋欢给阿弟掖了掖被角,把窗棂打开,透着敞开的缝隙看向外面,此时已不是刚进城的模样,只还能看到繁多的红光,已不见街上有人,隐约之间还能听见丝竹管乐之声。 难怪这边价格低廉还剩有房间。 环境不好会影响学子发挥。 明天还是问一问傅渊之吧,看看能不能再找到合适的。 能在城东找到最好,不能的话,最起码也得找个环境安静的,保证睡眠。 谁知道,第二天傅渊之给了一句意料之外的回答,“堵上耳朵就行了”。 宋欢,“……” 真是好有道理!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宋欢给了二十文给小二让他定时给傅渊之那个房间送饭菜。 宋欢则带着阿弟去踩点,看看这年头的考场长什么模样。 至于押送货物的事情,就由徐叔和刘叔去处理就行了。 昨天进来夜色已经黑了,白天看更加能感受独属于府城的繁华热闹。 街道两侧店肆林立,红墙绿瓦,阁楼飞檐,高高飘扬的招牌旗帜。 空地上还有统一规定大小模样的小摊位,占地面积小,能满足小商贩摆摊需求,又能美化街道,不显杂乱无章。 街道东西南北各向四周延伸,每走过一段距离就会有十字街道。 街上行人络绎不绝。 有刚刚赶到的儒衫学子,有只顾低头挑担赶路的货郎,有喊着让旁边的人让开,快速驾牛车(驴车)送货的车夫,有驻足观赏湖中景色的少男少女。 宋欢和阿弟腿着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到了所谓的考点。 外面已经有众多官兵把守,威严肃穆。 还有个别官兵一直盯着宋欢姐弟俩的,仿佛她俩再前进一步就给打死! 宋欢陪笑保持着参观模样,时刻注意着不做出什么令人可疑的动作,如此这般才在官兵的忍耐底线下看了个大概。 其实能看的不多,大门紧闭,能看到的也就大门和围墙。 此次作为考点的是阳江书院左侧的考棚。 考棚的棚不是你理解的那种四根柱子戳地里,上面搭块雨布的那种。 这里的考棚相当于一座大宅院。 坐南朝北,占地面积很大。 进入先是龙门(北面方向),里面还有一个坊,坊后面是艺圃,艺圃东西南三侧才是号舍,号舍就是给学子们考试的地方。 宋欢对考棚具体多大没兴趣,只把距离算好,确定明天什么时辰出发,傅渊之不会错过考试就行。 回来的路上宋欢和阿弟就敞开肚子敞开嘴,左手糖葫芦,右手肉包子,慢慢逛慢慢吃。 碰到喜欢的宋欢也会买下来,当然了,仅限于像小糖人这种十文以内的,价格低廉的东西。 宋欢还看到了很多令人惊叹的工艺品。 铺子里展示的那些手艺品可不是上辈子那种可以睥睨的。 如果没有对比,她上辈子就觉得那些传统手艺者做的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直到现在,有了对比后,上辈子那些也就小孩子家家了。 用竹编制成栩栩如生的小动物,做工精细,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是竹子做的。 还有核桃雕刻出来的小船,无论是船体跨梁,还是亭台楼阁,所有结构的零部件全是用榫卯结构精准嵌合。 衔接严密无缝,许多小部位也是活的,门窗可以推动打开,风帆可以改变方向,自由升降。 宋欢相信,如果能等比例放大的话,这船真能用。 商品繁多数不胜数,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可惜,奈何兜里没钱。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她目前能买得起的。 两人逛着逛着就来到了一处巨大的湖泊。 阿弟跑到大树下,指着湖面中心的两座高耸的楼宇,感叹道,“阿姐,这是什么,好漂亮啊!” 宋欢也看过去,“确实很漂亮!这应该就是阳江府标志性建筑了。” 阿弟仰头疑惑问道,“标志性建筑是什么意思?” 宋欢解释道,“就是人们一想起它就会想起阳江府,一说起阳江府就会想起它。” 阿弟一知半解的点头。 这时旁边的一对路人甲乙丙丁刚好在讨论这两座楼宇,宋欢和阿弟就蹭了一段“导游”解说。 原来,双楼名曰“日月双鎏楼”,它地处阳江府杉湖中心,向周围四散,楼宇鳞次栉比,茶坊、酒肆、客栈、绸缎庄、金银楼、当铺、赌坊等等不胜枚举。 日月双鎏楼是阳江府一大特色,两座楼与其说是楼不如说是塔更为接近。 因为双楼高耸入云,直指日月,故名曰“日楼”、“月楼”。 日楼是九层八角宝塔模样,高约十二丈五尺,月楼高十丈五尺,共七层。 所有构件如楼什、瓦面、翘角、斗拱、雀替、门窗、柱梁、天面、地面完全由铜壁画装饰。 每层的雕花彩绘门窗俱带有不同的寓意。 到了晚上,两座楼宇都挂满了红灯笼,听说点燃那些灯就得从午时开始,到了晚上,湖面上倒映双楼灯火,若隐若现,无一不充溢着奢靡。 日月双鎏楼本质是酒楼茶楼的综合体。 它只有最下面的四层开放,上面的都是噱头,当然了也可登上最顶层,将整座阳江府的布局景色一览无余。 双楼如此特别,当然能进去的人也都是特权阶级。 至于特权阶级的范围到哪儿,她们这些普通百姓肯定是没机会知道的。 听说进去那里还得有日月双鎏楼发的令牌,乘坐专门的画舫才能进入。 否则,除非是皇帝亲驾,不然其他人想无牌闯入有且只有死路一条。 第四十九章进龙门 卯时一到,正式开放龙门允许学子进考场。 为什么这么早? 当然是学子太多,进场为防作弊,还得脱衣搜身。 这个过程太浪费时间了,所以得预留出两个时辰给考生进场。 傅渊之昨夜早早就睡下了,寅时初就起床,准备拿上东西前往。 当他开门时,宋欢四人早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傅渊之看向阿弟,“你怎么也起来了?” 阿弟先是叫了一声大哥哥,这才说道,“阿姐说让我提前感受一下气氛。” 说罢阿弟就含泪打了个哈欠。 宋欢拍了拍阿弟,看着傅渊之笑道,声音清越,“走吧,我们陪你。” 傅渊之一一和徐叔刘叔对视,眼里含着谢意,最后他才看着宋欢,眸底深处温柔不散,声音朗润,“好。” 夜色暗涌,繁星点点。 白天的热浪被驱散干净,甚至怕冷的人都能感受到一丝凉意。 到达龙门外,已经有很多学子提前到达排队,身边跟着书童帮拿着箧笥。 真是人潮涌动堆成浪,前呼后拥挤成团。 傅渊之看了看情况也选了一列队伍接着末尾排上。 往年出现不少没来得及进考场的情况,其实那些人也不算来迟,只是人数众多,排到他的时候已经到达既定的时间,直接就关门不给进了。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最好更早到达,如此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卯时。 进场之前搜子搜查考生全身,确认学子没有怀挟抄写等纸张后方能入场,学子得到命令后才拿着衣裳鞋袜进入龙门后的大院,立院等候喊名。 傅渊之是辰时一刻进场的,目送他进去后大家这才返回。 在回客栈的途中四人还去吃了碗马肉米粉。 宋欢吃了后,夸赞道,“徐叔,这味道跟县里那家差不多啊。” 老徐点头,“那可不,县里的那家老板娘是这家老板的闺女。” 宋欢比出个大拇指,“这您都知道!” 老刘哈哈哈一笑,“你徐叔最喜八卦。” 徐叔哼了一声,“就你话多。” “我之前只是多嘴问了一下而已,那老板娘就说来了府城可以来这吃吃,她爹娘的手艺更地道。”徐叔回道。 阿弟是第一次吃马肉米粉,酸辣咸香,好吃得头也没抬,只剩嗦粉的声音。 “明天我们就要启程了,小忆跟我们一起还是留在这儿。”徐叔看着宋欢问道。 宋欢还没来得及回答,阿弟就抢先说道,“我要跟阿姐徐叔刘叔你们一起!” 宋欢帮阿弟把嘴角的辣椒籽拿下来,笑道,“你也可以在这儿陪着大哥哥。” 阿弟摇摇头,“我怕打扰到大哥哥,到时候他还得多费心思照顾我! 而且,我也想看看阿姐和叔叔们平日里是怎么押运货物的。 阿姐,你不是说让我多看多听吗?那我跟你们一起,不算吗?” 宋欢被他这么一问,瞬间哑然。 好小子,知道用她之前的话回怼她了! “这次会比上次辛苦哦,要在野外留宿,会有比上次更多的蚊子叮你,很难受的。” 阿弟握紧手中的筷子,“阿姐能做的,阿弟也能!阿姐,你就别劝我了,我已经是大人了!” 宋欢,“……” 是,八岁的大人! 其实,这个年代的孩子比上辈子的孩子懂事明理的早。 阿弟这个年纪放在上辈子,就是才读二年级的学生,能懂什么大道理? 可是阿弟不一样,或者说这里的孩子不一样,他们的思维方式已经是上辈子初中阶段的孩子才有的。 上辈子,普通学生到了初中都不一定能把四书五经背下来,可这里就不一样了。 就阿弟八岁的年龄,就已经能流利地背下《孟子》和《周礼》了。 可能是生活太单调,娱乐的项目也就那几样而已吧…… “行行行,听阿弟的,但是阿弟得和阿姐承诺一件事!”宋欢提出问题。 阿弟点头,“阿姐,你说吧,我一定能做到。” 宋欢点头,“到时候阿弟不能喊累,不能偷偷依赖叔叔们。 叔叔们和阿姐要看货物,没那么多精力照顾阿弟,阿弟得学会在路上自己照顾好自己,不准离开阿姐和叔叔们视线范围内,能做到吗?” 阿弟点头,“能做到!” 宋欢拍拍他的脑袋瓜,“好,那就给阿弟看看阿姐是怎么挣钱的!” 阿弟用力点头! 他要努力念书,努力出息! 这样阿姐就不用跑这么远挣钱,不用这么累,不用在被蚊子叮咬的睡不着的时候还得努力看货! 他看到越多,了解的越多,就越想给阿姐更好的,迫不及待的想长大! 这次来到府城,见识了更大的世界,看见了那些过的生活很好很好的人。 他也想让阿姐过上有大院子住,有丫鬟服侍的日子。 吃了马肉米粉后,徐叔和刘叔就先去商家那边了解情况,宋欢则带着阿弟准备出去城外。 刚才他们吃粉的时候,后面有一桌客人正谈论着去鉴山寺上香,请求神仙保佑家中孩子得中。 这个宋欢一般不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主要是被他们后面一句吸引住了,就是——鉴山寺上可以俯瞰整个阳江府。 既然来都来了,今天肯定是逛不完阳江府的,能看一看阳江府地处多辽阔,布局如何也是不枉此行! 跟阿弟把计划一说,阿弟也赞同,“阿姐,那我们赶紧去吧,也上柱香,帮大哥哥告诉一声他爹娘,让伯伯婶子他们在天上保佑大哥哥!” 宋欢揉了揉阿弟的脸颊,“阿弟说的对,那我们赶紧去。” 鉴山寺倚山而建,前墙高数丈,后墙仅三砖高,大佛端坐殿内,高达三丈,金碧辉煌。 寺内东厢房里,十八罗汉塑像姿态各异,栩栩如生。 整个鉴山寺建筑古朴,雄伟壮观,总建筑占地八亩多,其规模之大,堪称阳江府范围最大寺院。 人们排着长长的队伍,只为在那佛像前三叩大拜,以祈求平安,今天可能还会多加一项,祈求高中! 宋欢和阿弟拜了三拜上了香,捐了十文香油钱。 出到院子,问了僧人路怎么走后又接着爬山。 半个时辰后,一处角亭出现,立在坐上方,旁边一块平地还有山石堆砌。 宋欢姐弟不是第一批到的人,也不是最后一批。 终于登上来的时候,只觉汗流浃背,通体舒畅。 这上面的风很大,虽然边缘用木桩做了简易栅栏,但宋欢依旧不放心,紧紧抓住阿弟的手。 第五十章俯瞰阳江府 站在差不多山顶的位置,极目远望。 阳江府的风貌尽收眼底,楼宇宅院鳞次栉比,络绎不绝的人像是蚂蚁一般的,若隐若现。 最显眼的还数湖中的日月双鎏楼,四周都是湖水,显得它遗世而独立。 原来阳江府是有两条河流自北向南贯穿,左手边的是阳江,右手边的人桂江。 整个府城中间还有三个占地颇大的湖泊。 说三个其实也不太准确,因为靠着城北的两个湖泊中间是有一条小河衔接的。 就好比原本是一个椭圆,中间被挤压后,就变成了两头粗,中间细,但又没有被一分为二,处于那种“藕断丝连”的状态。 往南方向就有日月双鎏楼的杉湖,再往南就是护城河了。 阳江府说是风水宝地都不足为过。 山峰奇秀,平地拔起。 阳江与桂江的水,蜿蜒曲折。 真是峰峦叠嶂,碧水如镜,青山浮水,倒影翩翩,景色犹如百里画廊。 “山青、水秀、洞奇、石美”为阳江府“四绝”,如今其中三样她已经深感体会,就差最后一样“洞奇”了。 阿弟感叹道,“阿姐,从这里看下去,跟在家里看村里的景象很不一样!” 同样都是从山上往下看,在村里,他至多能看到那条逶迤的长河。 在这里,视野更宽广,阳江府的一切尽收眼底,甚至他还能找到昨天他经过的地方,日月双鎏楼! 一种他无法言说的气概由心腾升! 由宋欢来说就是那种雄姿挺拔,使人慨叹自己之渺小,如沧海一粟。 环眺远山之绵延,却又起逐日之志。 姐弟俩在鉴山寺吃了一顿素斋后这才下了山。 到了山底,阿弟一边走还一边说,“阿姐,寺庙的饭菜不如阿姐和大哥哥做的好吃。” 宋欢拍了拍阿弟脑袋瓜子,“那是你阿姐和大哥哥舍得用调料。” 阿弟嘻嘻笑着,然后把心中一直以来的疑问问出来,“阿姐,如果大哥哥中榜了,还会跟我们一起回县里吗?” 宋欢想了想说了一句,“阿弟想大哥哥中榜吗?” 阿弟点头,“当然了!” 大哥哥很努力的,睡的比自己晚,起的比自己早! 读书习字比自己还要认真对待! “大哥哥中榜后就跨越到另一条道路上了,跟我们的路不一样了。” 阿弟迷茫的挠挠头,“为什么?我明明走的也是和大哥哥一样的路!” 宋欢蹲在地上,竖着画上一条长直线,在线中间画一条与长直线垂直的短直线,在短直线上下点了两个点,指着下面的点道,“是,我们跟大哥哥是在一条道上,可阿弟你看,我们还在这个位置,可大哥哥的位置已经在这么上面了。” 阿弟抿抿唇,“那大哥哥会回头找我们吗?” 宋欢笑着道,“为什么要大哥哥回头呢?你追上去不行吗?” 阿弟眼睛一亮,“阿姐,那我追上来了,大哥哥又能和我们一起了吗?” 宋欢并没有接下这句话,只说道,“你先追上再说吧。” 阿弟看着两个点,努力点头,他会努力追上的! 大哥哥中榜就成了秀才,只要自己成了秀才,大家一起是秀才,肯定就能继续在一起了! 阿弟看着阿姐说道,“阿姐,回了县里我们赶紧去学塾吧?” 宋欢眼底溢着爱怜和温柔,“好!” 宋欢脑海里回忆当初相遇,然后让他留下,这三年共同走到现在,没有一丝不舍是不可能的。 人啊,相遇是猝不及防,而离别却是蓄谋已久。 总有一些人会慢慢淡出你的生活。 我们要学会的是接受,而不是怀念。 酉时末,宋欢一行人又来到龙门口接人。 傅渊之提着箧笥踏出门口,先是在台阶上四处张望,看到宋欢和阿弟在招手后,这才步下台阶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 阿弟被宋欢勒令不准提问考试情况,就只能问累不累,饿不饿,困不困的这些话题。 从傅渊之的表情上看,看不出是考得好还是考的不好,反正专心熬过这几天再说。 回到客栈,大家一起吃了夕食,宋欢再把第二天离开的事儿说了,傅渊之也理解接受,出发的时候他就知道,所以这没什么可纠结难受的。 阿弟则说道,“大哥哥,等你考中了,阿姐说带你去吃大餐庆祝!” 傅渊之一愣,随即如昙花绽放般笑了一下,然后点头,“好,那阿弟想吃什么?” 阿弟想了想,“吃肉!” 宋欢立马给阿弟头上赏了两个小包,“肉肉肉,你看看你个子!多吃菜!” 宋欢直接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阿弟碗里,阿弟瘪嘴不敢吱声埋头吃。 傅渊之笑着摇头,看着宋欢问道,“你们押送这趟得多久?还来府城吗?” 徐叔刘叔同时转头看向宋欢,小伙子问的肯定不是他俩,两人乐的看热闹。 宋欢无视两个老不正经的,直接说道,“西溪学塾准备招生了,我打算给阿弟报名,可能来不了了。” 西溪学塾是县里唯二比较正规的学塾,当然了,还有一个官方县学,阿弟进不去的,得考上秀才才行。 另一个学塾宋欢打听过了,是个年轻先生开办的,为的估计就是挣点盘缠好准备之后的赶考,那他肯定还是会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傅渊之这般掏心掏肺的。 而且宋欢还觉得自己可能有点阴谋论,不是她自夸,阿弟才学确实不错,可以说是过目不忘的那种,傅渊之也不止一次夸奖过。 天赋没得说,主要是三观问题。 这么久以来阿弟在跟自己相处的过程中,肯定也会耳濡目染地被自己的三观带歪一丢丢,虽然她自己已经极力克制住自己不要太显得格格不入,但是总会有遗漏的地方。 所以很多时候可能她自己没觉得,傅渊之在这么久的相处下来,估计也没感觉出不一样,但是!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有这方面的顾虑。 而且,徐叔也经常说自己对某些地方理解有偏颇,有些格格不入。 更不用说这里土生土长的先生们了,若是发现阿弟的一些小异常,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处理手段就更不知道了。 宋欢怕那个年轻先生嫉妒阿弟的才学,毕竟在这里就算亲生父子,出现父亲嫉妒儿子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又怕阿弟偶尔的惊天言论刺激年轻先生的自尊心,想想觉得还是老先生比较好,经历多,对万事万物皆有不同的看法和一定的包容心,也不会存在什么得不到就要遏制毁灭的心理,如此比较下来还是西溪学塾适合阿弟。 西溪学塾是一位老先生开办的,老先生家里也是县里的大家族,不缺钱,也不会再对功名有太多的执着。 在他这个年龄不在家颐养天年,反而出来教书,想必他也是有一颗对教育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对下一代人关爱的初心。 第五十一章回程 老先生名声在外,德高望重,才学造诣想必不差,就是收学生的门槛比较高,所以宋欢还是比较看中这次招生的。 傅渊之对西溪学塾有一点了解,说道,“阿弟天赋不错,进西溪学塾想必不会有什么难度。” 宋欢不敢断定说道,“在事情还没有定论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傅渊之赞同,鼓励阿弟道,“阿弟要加把劲儿了。” 阿弟用力点头,“好的,大哥哥!” 他还要追赶大哥哥呢,不加把劲儿怎么行! 得好多好多把劲儿才行! 第二天清晨,天色才有点微亮宋欢几人就起了。 退了房间后,宋欢背着阿弟跟着徐叔刘叔来到了一家作坊的后门。 那里已经有一个小厮在等待了。 他见徐叔刘叔两人后面还跟着两个人,一个小姑娘就算了,还有一个不大的孩子,眉心皱了皱,最终还是没问出口。 货物出了这个门就不是他负责了,他也不用管这么多,只要货物没问题,他们带十个孩子都管不着! 宋欢见小厮拿出两张文契,没看清上面写着什么内容,但大致的宋欢能猜的着,无非就是货物数量,种类还有保证之类的。 双方画押好后,这才又出现几个小厮把货物报到牛车上,五个大木箱摞起来,整个牛车也就留出两个不大的位置,“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徐叔和刘叔开箱确认货物,宋欢在旁帮忙,数量以及货品没有损坏,确定跟文契上的内容一样后大家这才出发。 徐叔坐在驾驶座,阿弟坐在副驾驶座吃馒头,牛车两侧一左一右分别站着刘叔和宋欢。 四人趁着天儿早,慢慢悠悠地出了城门。 傅渊之站在商铺廊檐下目送大家没了人影后,这才回了客栈。 昨晚宋欢说了今天就不道别了,也不想打扰傅渊之睡眠。 可傅渊之还是起来了。 看着渐行渐远的人,仿佛他们正从自己生命里走出,心口像被石头重压一般难受的慌。 傅渊之转过身。 背影落寞而萧索。 相比起来府城的匆忙,回去的路上因为不赶时间,慢悠悠地反而更加令人心情愉悦,轻松畅快。 本来两天的路程,也被他们走出来三天的路程。 在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大家又来到了前几天土匪收水费的地方。 这次没有上次的阵仗大,只两三个人坐在旁边,嘴里叼着根竹签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其中一个中年人看见宋欢等人,对着身后的两人一招手,直接就站了起来,喊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此水是我挖,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中年人说罢还双手使劲,把手臂肌肉和胸肌鼓囊起来,后面的两个人配合的把手中长枪用力戳地,发出“嘭”的声响。 宋欢,“……” 阿弟惊叹,双眼瞪的如铜铃大。 刘叔则上前,给了一两银子。 为首的男子看了眼牛车上的货,问道,“那是什么?” 刘叔笑道,“就是一些读书人用的砚台。” 中年人点点头,“读书人的东西都金贵,再多加一两。” 刘叔脸色一变,“大哥,这条路我们经常走,从没听说还得另外收费的。” 中年人用鼻子哼了一声,把手臂肌肉往刘叔跟前一扬,威胁意味浓重。 刘叔面上讪讪一笑,“我回去跟大家伙商量商量。” 中年男人不以为意摆摆手。 商量有什么用,还不是得交钱!难道还要打道回府? 中年男人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只能说宋欢他们此行运气不好,刚好碰到了这个不守规矩的土匪。 按寨里的规矩,收来的路费上交寨里,如此就是一两上交寨里,他们三人后面再拿的一两就能自己私自存下。 老徐听了后皱眉。 老刘耐不住性子,直接说道,“不如这样,我们直接打过去!反正我们已经交够了,石笋寨也没法说什么!” “二两银子不少了,我们这趟都只挣四两!” 一半的钱都给出去了,这也太不划算了,而是他们又不是打不过这三个! 这时,阿弟捂着肚子面色有些苍白,“阿姐,肚子痛。” 宋欢见一时半会儿过不去,就带着阿弟到了旁边的草丛里,“你先解决,待会儿好了就叫阿姐。” 阿弟急忙点头。 宋欢回来的时候,徐叔和刘叔两人还在纠结。 宋欢一听要二两银子,也皱眉了,这一给出去,大家不是没什么赚头了? 那边的中年男子皱眉,见他们还迟迟没下决心,走了过来,用手中的长枪敲击着木箱。 宋欢直接就把长枪给截了,这里面可是贵重物品,虽说是砚台,可不是宋欢给阿弟买的那种普通货色,里面有紫砚、右砚、端砚和陶砚,分别是四十两、一百两、一百五十两、一百两! 这还是按单价算,若是总的数量下来,那就是上千两的东西,可不是宋欢三人能赔的起的。 中年男子见自己的长枪被宋欢抓住了,先是一愣,然后怒意上涌,“你个小娘皮!给老子放手!” 宋欢不放,只是淡定的说,“东西坏了,你赔,我就放。” 中年男子冷笑,“我呸!还老子赔?!小娘皮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宋欢摇头,“那我不放。” 中年男子气急,手中用力想从宋欢手里拔出枪,可偏偏没有半点动静! 中年男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对着后面的两个小跟班骂道,“还傻愣着干嘛呢!上啊!” 这句话就是信号,两个小跟班动了,徐叔和刘叔也动了。 徐叔和刘叔武功底子不错,不说武功盖世,自保能力还是有的,不然也不会干这行。 中年男子见刷刷刷的几下,两个小跟班就被干趴下,眼神凶狠却掩盖不住眸底深处的忌惮,口齿凶狠却结巴道,“你们,你们是想我们石笋寨杀上门是不是! 你们真是长了天大的胆子!敢跟我们石笋寨作对! 有本事你们报上名来!看老子明天不带上人踏平你们!” 老徐和刘老刘无辜的对视一眼,老徐说道,“是你们先动的手,我们只是自保。” 老刘接着道,“如果不是你们贪心不足,我们早就过去了,还用得着在这跟你浪费功夫!” 中年男子没想到自己踢到了铁板,这事儿要是闹大了,被老大知道,他们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石笋寨之所以能够存在这么久,当然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业准则的原因。 就拿水费来说,每年都收五文一个人,多一文不要,少一文不行,读书人坚决不动。 中年男子最终屈服于三人的武力,说道,“那,那,你们走吧。” 宋欢看了眼徐叔和刘叔,见徐叔点头后,宋欢这才放手,力道一卸中年男子一个没注意,整个人脚下蹭蹭蹭的往后腿,上半身直接往下倒,整个人嘭的一声倒在地上。 宋欢摇摇头,浪费了这身腱子肉。 虚的厉害! 第五十二章被抓 宋欢回头准备去找阿弟时,只剩一地的残余臭味,却空无一人。 宋欢急的在旁边叫了几声,都没听见回应,又跑到附近查看了一番痕迹,什么都没发现。 或许是草太多太深的缘故,宋欢又没有确认的方向,很难查找。 阿弟去哪里不可能不跟自己说,如今人不见了,只有一种情况。 宋欢回过头来就把中年男子衣领一拎,眼神冰冷,逼近问道,“我弟去哪儿了?!” 中年男子被宋欢眼神一吓,说道,“我哪儿知道?!” 宋欢皱眉,“你们就三个人?” 中年男子和后面被制服的两个小弟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宋欢和老徐老刘对视一眼。 老徐说道,“我们分开找找。” 宋欢看了一眼牛车,摇头,“这事不妥,我们都在路上,人肯定还在山里,还有机会。这批货贵重,徐叔你和刘叔先把货物运送回去,我留下来找。” 她不能拖累了徐叔和刘叔。 徐叔和刘叔还在坚持,宋欢坚决拒绝,“你们送达后再来帮我也不迟,就还有半天的路程就到鹿县了。” 最后徐叔和刘叔耐不过宋欢,只能先走一步。 宋欢这才逼问中年男子,“这附近除了石笋寨的人,还有别的人吗?” 中年男子见老徐和老刘离开,觉得没了威胁,虽然宋欢神情冰冷,他也无所惧,一脸倨傲不搭理宋欢。 宋欢心里呵呵,给你脸了? 宋欢遂抬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左边爬起来的小跟班又踹回了地上,五体投地,尘土飞扬。 小跟班脸埋在土里欲哭无泪,为什么倒霉的总是自己?! 中年男子,“……” 宋欢揪紧中年男子的领子,“你要想体会一番才说,我也不介意。” 说着宋欢就打算上手。 中年男子连忙叫道,“等等等等”,咽了咽口水,屈服在宋欢的狠劲儿下,摇头老实说道,“没了。” 宋欢想了想,这附近有土匪,拐子不可能来这里拐人,那只有石笋寨的人动机比较大。 无论如何,她都得去石笋寨一趟! 石笋寨建立在山坳,四面环山,中间的平地就是石笋寨的驻扎地。 木屋错落有致,一旁多余的土地还被开辟出来种菜,还有棚子里的牛羊以及正在自食其力的走地鸡。 里面的人欢声笑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个远离世外的“桃花源”。 宋欢让中年男子告诉村里的布局,中年男子哼了一声,倔强的不配合。 宋欢知道,他这意思是“另外的价钱”。 随即又是一通单方面碾压的打架,中年男子和两个跟班鼻青脸肿的吐了口血水。 那个被宋欢踹进地里的小跟班吐字不清的哭着喊着,“老大,老大,你就说吧,我受不了了老大!呜呜呜……” 中年男子也受不了了,只是自己倔脾气上来了一下子拉不下脸,现在有台阶下他也很识时务。 宋欢得知土匪老大的住所后,就手掌做刀劈晕了三人。 将他们捆绑好,再在他们嘴里塞了他们的衣物,这才放心离开。 或许是因为石笋寨威震一方,并不会有人会不长眼的来这里,所以里面的景象跟普通村落差不多,耕田种地,放羊喂牛,捉虫打闹,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土匪寨子?! 唯一区别的就是在寨子入口处建了一座哨塔,但里面却没有人。 宋欢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进了石笋寨。 屋檐下吊挂的葫芦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干净整洁的青石板,陈旧古朴的木屋,屋内陈设简单摆设整齐。 土匪头子正在院里给自家闺女修理秋千。 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土匪头子转头就看见自家漂亮闺女回来了。 一身用经蓝靛染成黑色的布扣上衣,外衣长达腰部,下穿百褶长裙,脚缠绑腿。 腰部以上两边衣襟绣有多种小花图案,丝绣腰带系腰。 若干对红、绿、黄色两端悬吊丝穗的珠琉,成串红绒围着胸前,头缠长条彩带。 小姑娘配着彩绣服饰,头腰饰银质碎铃,走动时叮当作响。 “阿爹~阿爹~”小姑娘清脆悦耳的声音由远及近。 土匪头子整个人的气质瞬间软化,“哎呦~我的小姑奶奶,慢点慢点~” 小姑娘一双杏眼,扑簌扑簌的浓密睫毛,皮肤白里透红,长发乌黑亮丽,笑容像翩翩起舞的蝴蝶。 小姑娘一把扑进土匪头子的怀里,然后抬头,眨巴眼睛邀功道,“阿爹,阿爹,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小姑娘朝着门口喊道,“进来吧。” 接着土匪头子就见两个下属胆颤心惊地抬着一个男孩子进来了,头垂在胸前不敢看老大的脸色。 土匪头子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阿爹,阿爹!这是我给自己找的压寨相公!是不是很好看!”小姑娘没有察觉到自己阿爹已经黑下来的脸色,只满心欢喜。 土匪头子压下火气,“青青啊,你哪儿弄来的人啊?” 青青小姑娘毫无所觉,声音甜甜的,“在山脚啊~” 土匪头子只觉自己好伤心,又问了一句,“只有他一个人吗?” 小姑娘摇摇头,“有呀,他们在和大壮叔叔他们一起,但是我带他来的时候就是他一个人哦~” 土匪头子无语,只能说,真不愧是自己的好闺女吗?! “青青要压寨相公干什么?”土匪头子欲哭无泪的问道。 青青回道,“有了压寨相公,阿爹就可以不用辛苦给青青挣钱啦!” 这是什么真理? 啊呸! 土匪头子哭笑不得,小心哄道,“青青,你还太小了,过几年再找压寨相公好不好?多陪阿爹几年啊?” 青青摇头,“青青有压寨相公也会陪着阿爹啊,让压寨相公出去挣钱就好啦!” 土匪头子同情的看着地上的男孩子,“他这么小,哪能挣钱啊!” 青青嘟嘴,“可是他长的好看!比其他人好看多了!” 这人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了! 土匪头子,“……” 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能挣钱了? 他也真是没想到,村里的孩子们还拉高了闺女的审美。 “阿爹以后给青青换个更好看的人好不好啊?” 青青摇头退出土匪头子的怀里,“不要,不要,青青就要他!” 土匪头子,“……” 没爱了! 才多大的孩子就要相公了?他这个做爹的怎么办? 土匪头子眼色不善的盯着晕厥的孩子,一腔恨不得立马把他大卸八块的怒意! 第五十三章醒来 阿弟醒来的时候,外面已是夕阳西下。 窗外的大树底下一个宛若小精灵的女孩子正在嬉笑荡着秋千,帮她推秋千的人阿弟眼熟。 他不是那个收他们水费的大叔吗? 他怎么在这儿? 阿姐呢? 阿弟四处张望,整个屋里就他一个人。 阿弟泪花在眼里积蓄,瘪嘴,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惊天的哭声吓到了屋外正享受天伦之乐父女二人。 青青看着阿爹,“阿爹,相公是不是在哭?” 土匪头子心一梗,这咋滴还叫上相公了? 忽略震天雷一般的哭声,土匪头子专心致志的让自家乖女儿不要这么称呼别人。 青青疑惑,“那什么时候可以呢?” 土匪头子想都没想就回道,“等你十八岁的时候。” 青青掰了掰手指头,“那还得十年哦?” 小姑娘只会数十个手指头的数。 土匪头子轻声纠正,“是十一年哦。” 小姑娘点头,“好的,那阿爹,我现在如何称呼相公呢?” 土匪头子忍着心痛说道,“就叫哥哥吧。” 小姑娘点点头,甜声回答,“好的,青青听话。” 土匪头子终于欣慰了。 小姑娘接着就指着哭声处,“阿爹,哥哥在哭呢!” 土匪头子叹了口气,一把抱起闺女,“走,我们一起去看看。” 阿弟看着开门进来的父女二人抽噎着问道,“叔叔,我阿姐呢?” 土匪头子哪里知道?! 估计还在哪个旮旯找你吧! 阿弟见土匪头子没回自己,声音更大声了。 青青在土匪头子怀抱里挣扎着,土匪头子无奈只能把她放下。 青青蹭蹭蹭的跑到阿弟床上,轻声细语的问道,“你阿姐是谁啊?” 阿弟抹了抹鼻涕,“阿姐就是阿姐,阿姐长的很漂亮的。” 青青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个大壮叔叔也打不过的姐姐。 她只看见了背影,不知道长的漂不漂亮。 “那你同意我一件事,我就帮你带你的阿姐来,好不好?” 爹爹教导过,事情涉及到别人,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才行。 阿弟情绪稳定了很多,声音还带着一丝哭腔,“什么事情?” 青青赶在土匪头子的阻拦之前把话说了出来,“你做我的压寨相公好不好?” 阿弟疑惑,相公他知道,压寨相公是什么? 青青听到他的疑惑就解释说,“压寨相公就是挣钱给我花啊!” 阿弟疑惑,“我为什么要挣钱给你花?” 青青回答,“因为你是我的压寨相公啊!” “我为什么会是你的压寨相公?” “因为你好看啊!” “那么多好看的人,为什么是我?” “我见过的人当中,你最好看啊!” “那以后你遇见更好看的人是不是就换成别人当你的压寨相公啦?” 青青沉思良久。 然后说了一句,“好像也可以哦!” 土匪头子瞬间捂脸。 我的闺女呦~ 青青又说道,“不过,在我还没碰到更好看的人之前,你还得做我的压寨相公!” 阿弟想了想,“除非你能马上把阿姐带过来,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青青还没发现自己已经从主动变成了被动,高兴的点头,“好啊!一言为定!” 青青伸出小指头,阿弟纠结片刻后也伸手,手指勾着手指,两人一起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就是大黄狗(小黄狗)!” 青青惊讶,“为什么是大黄狗!” 阿弟回想村里的那头大黄狗,“凶一点?” 青青想想也是,小黄狗很可爱的,“好!那重来一遍。”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就是大黄狗!” 两人收回手,青青转身对自己的亲亲阿爹说道,“阿爹,你快去把哥哥的阿姐带来吧?” 土匪头子皮笑肉不笑。 我的好闺女,难得你还记得你有个阿爹哦! 自己闺女闯出来的烂摊子,只能自己收拾! 土匪头子离了自家闺女又变成了威武雄壮,霸气侧漏的土匪老大,命令人去找人后,自己也跟着出去了。 当下他不想待在家里,看着那一幕就心梗。 土匪头子前脚刚离开,后脚宋欢就跳进窗里。 青青疑惑的看着这个漂亮姐姐,还想问她是谁,就见自家压寨相公喊道,“阿姐!” 阿弟的声音带着惊喜急切还有委屈。 宋欢抱着阿弟哄了片刻,这才安抚好他的情绪。 宋欢看着眼前这个眼睛布灵布灵的可爱小姑娘,笑眯着眼温柔道,“弟媳妇儿~” 青青笑嘻嘻也跟着自家压寨相公喊,“阿姐~是阿爹带你过来的吗?好快哦~” “相公好看,相公的阿姐也好看!青青好开心!”青青最喜欢好看的人了! 宋欢没想到啊,阿弟消失这会儿都能有媳妇儿了,这送上门的媳妇多好,都不用自己操心了! 跟个小精灵似的弟媳妇儿,挺好! 宋欢回夸道,“你也好看哦~” 青青害羞的捏着布扣外衣扭着身子。 “青青的阿爹在吗?”宋欢问道。 青青摇头,“刚刚出去了,我去把阿爹叫回来。” 宋欢目送远去的小身影,然后捏了捏阿弟的面颊,“小样儿,都被掳来当压寨相公了!得亏这张脸!真行啊!” 阿弟抱紧阿姐,对阿姐揉脸的动作也不吱声,还沉浸在刚才的害怕当中。 宋欢一开始就奔着土匪头子的住所来的,想着擒贼先擒王,这样找人也快。 谁知道刚跳进来就听见了阿弟的哭声,随着声音来到房子外面,然后一不小心就听到了整段对话。 还真是,彪悍的逻辑,彪悍的对话,彪悍的……“弟媳妇儿”! 土匪头子被自家闺女一顿毫无逻辑的夸赞的话终于弄清楚了! 人家属都摸进寨里来了! 还进了自己的家! 多么恐怖的事情! 土匪头子抱着自家闺女,手拿着大刀跑了进来。 看见的就是一个俊俏姑娘坐在床沿,怀里抱着那个男孩子。 看着是多么无害,却能单枪匹马的偷偷进来了! “这位如何称呼?”土匪头子看着宋欢问道。 宋欢笑着道,“宋欢,听闻石笋寨寨主颇有江湖侠义!今日之事……” 土匪头子见对方没有恶意,也就不再是如临大敌的模样,“这都是我闺女不懂事,既然姑娘已经找到了令弟,我就不多留了。 今日之事属实抱歉,还望见谅。” 土匪头子敢作敢当,没有觉得跟一个小姑娘道歉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宋欢觉得这人排除身份,还是挺有意思的一个人。 宋欢离开前很好心的告诉了土匪头子那三个人被绑的方位,顺便还告了一状。 土匪头子,“……” 丢人丢到家了! 看着离开的两个背影,土匪头子突然一拍额头。 他想起来了,这不是那好看的三兄妹吗? 第五十四章六礼束脩 西溪学塾位于双桂巷,打索巷距离双桂巷倒是不远,经过洒金桥右转的第一家院子就是了。 八月十三 宜入学 西溪学塾的院子门口排了一条长龙。 宋欢带着阿弟排在队伍的中间,无法想象辰时就来排队居然还有比她们更早的!说明进西溪学塾念书确实是个好的选择,好学塾才受欢迎嘛! 宋欢其实并不了解这个年代所谓的招生是怎么个录取法? 这个老先生所谓的门槛是个什么程度? 她帮不了阿弟,只能让他自己加油了! 午时初终于轮到了阿弟,宋欢给阿弟整理一下衣冠,鼓励道,“加油!” 阿弟听多了自然知道加油的意思,信心满满,“阿姐放心!” 两刻钟后,阿弟出来了,面上满心欢喜! 宋欢连忙先背上他突破人海,进了打索巷这才问道,“成功了吗?” 阿弟兴奋道,“成功了!阿姐我被录取了!” 宋欢咧嘴,这种激动开心的心情该死的令人沉醉! “老先生怎么说?” 阿弟回忆方才老先生的话,“老先生说我年龄虽然大了一点,但好在有了基础,进去可以直接上丙班了,而且老先生让我背诵的内容都是大哥哥教导过的!” 宋欢觉得自己真该好好感谢傅渊之了! 这年代的儿童一般四至七岁入学塾读书,称之为“破蒙”。 现在阿弟八岁才进学塾确实是晚了,好在她也算是请了个先生进家里教学,具体认真算下来阿弟真正破蒙是在五岁的时候,不算晚。 宋欢庆幸自己盘算的好! “先生有说什么时候去学塾吗?”宋欢问道。 阿弟回道,“十八!” 宋欢惊讶,“怎么这么晚?” 阿弟想了想说道,“先生考校我后就出现一个婆婆给我量了身高尺寸,可能是要给我做衣服?” 宋欢恍然,那估计是统一的学子服。 按照老先生的惯例,一般只会录取十几个或者二十几个的学子,那确实要几天时间做学子服。 在入学的前的这几天,宋欢得去了解入学前需要准备的东西。 宋欢来到了杂货铺,小二哥知道她的目的后先是恭喜,然后就热情介绍了具体的束脩,还给宋欢普及了一下知识。 入泮礼包括了“拜先生”这一个环节,拜先生的时候,学生要向先生赠送“六礼束脩”。 “六礼”:学生要送给老师六种礼品。 “束脩”:“六礼”之中的其中一样,就是十条干瘦肉条。 六礼包括: 芹菜:寓意为“勤奋好学、业精于勤”; 莲子心苦:寓意为“苦心教育”; 红豆:则含有“鸿运高照”之意; 枣子:寓意为“早早高中”; 桂圆:寓意为“功德圆满”; 干瘦肉条:用以表达弟子心意。 宋欢确认无误后就把小二哥分装好的纸包放进背篓,一共花了八百七十四文。 这里没有芹菜还得去集市买,莲子、红豆、桂圆以及红枣这四样不贵,也就花了十八文,但是干瘦肉条价格昂贵。 干瘦肉条按二十文一斤,每条差不多三斤多四斤左右,十条就花了八百五十六文。 芹菜花了两文。 去府城押运这一趟挣的一两银子就只剩下一百二十四文了! 之前剩下的二十一两又八百九十文,减去前往府城花费的,还有给傅渊之二两的生活费,还剩下十九两又五百二十五文,加上刚才剩下的一百二十四文,结余十九两六百四十九文。 宋欢还得给阿弟买新的毛笔墨条和纸,还得买个褡裢[dā lián]。 褡裢相当于书包。 它是民间长期使用的一种布口袋,质量很结实,长方形中间开口。 学子可以在里面放纸、笔、墨盒以及书籍砚台。 那些账房先生和商人之类的不仅装这些,还装信封信笺、印章印泥、地契文书、证件帐簿……等等这些处理文牍的用具。 现在在大街上就能看到来来往往的商人或帐房先生都将它搭在肩上。 褡裢搭在肩上,人们就能空出两手行动方便。 而且比箧笥(箱笼)好,不重,适合阿弟这种年龄还小的学子。 宋欢又买了一只普通常用的毛笔,一百文,还有墨条两条两百文,再加上十刀纸,每刀纸一百文,价格比镇上的贵,数量不变也还是七十张一刀。 但是纸质更加细腻一些,没有什么比较可言。 镇上用的估计都是残次品。 入了学塾就不比从前了,练字书写肯定会成倍增长,宋欢就只能根据自身情况买这么多,少了再来买就是。 褡裢宋欢在几家铺子逛了又逛,最后选择一款蓝靛色的纯布包,有刺绣的比它贵上一两倍。 男娃娃嘛,人长得好看就行了,走极简风格。 花里胡哨的跟个娘娘腔似的,像什么话! 最后褡裢花了三十文。 如此一来,宋欢就还剩下十八两又三百一十九文。 来县城这才几天? 都把她一年的收入给花没了! 唉,任重而道远啊! 宋欢背好背篓回家,走到打索巷的时候就听到了打斗声,宋欢一开始不以为意,直到发现声音是从自家院子传出来的时候就不淡定了。 宋欢一脚把后门踹开,然后就傻眼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 满院的杂乱。 土匪头子以一敌十好几个小混混,肌肉喷张,力道爆发十足,棍棍打到肉,丝毫没吃亏,小混混不得近身又不断挨打,痛苦又恼怒,热闹得不亦乐乎。 前院和后院连接的大门旁,房东鼻青脸肿再加两个黑眼圈,狼狈的坐在地上,流着眼泪用衣袖正擦着不停流下来的鼻血。 宋欢瞥到台阶上,就看到台阶上正哭的稀里哗啦的阿弟。 而阿弟…… 被昨天的可爱小女孩揽着肩膀抱在怀里,小声甜甜的安慰。 她用着洁白的小手帕给阿弟擦完鼻涕又擦眼泪,糊的满脸都是鼻涕眼泪。 宋欢有点没眼看,“……” 阿弟……你很有吃软饭的潜质啊! 打斗进行的如火如荼。 看着那些发觉打不过就求饶却不被理会的小混混们,宋欢同情的摇头,土匪头子估计还没撒完心火。 女儿控的爹,发现自家闺女的心中自己不再是第一位的时候,那种伤心,悲愤,急于发泄的心情,宋欢觉得自己能体会,只是倒霉了这些小混混。 送上门的出气筒,不用白不用! 宋欢淡定的进了厨房,放好背篓这才出来,清点一下被毁的财物,好方便待会儿向他们索赔。 第五十五章索赔 “什么!你这不是抢劫?!”混混头子气愤的指着宋欢。 宋欢无辜耸肩道,“没有啊。” 混混气的牙痒痒,捂着受伤的胸口,眼睛瞪得都快掉下来了,一口气说完,“你刚才说了,修理门三十文,水壶茶杯二十文,两张凳子八十文,扫把五文,水桶十文,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四十五文,怎么就变成一两银子了!” 宋欢一副没算错的表情,认真点头,“没错啊!剩下的都是精神损失费啊!” “你们没看见我阿弟现在还在哭吗?他万一被你们吓着生病了怎么办?他还得去学塾进学呢! 为了不耽误进学我是不是得叫大夫?得抓药?这不要钱啊?!” 宋欢摸索着下巴状似疑惑地嘶了一声,看向土匪头子,“你说,我是不是要少了?” 土匪头子,“……” 要说抢这门功夫,你不比老子差! 这厚脸皮的劲儿,怎么就是个女娃娃呢! 土匪头子暗道可惜。 一边的混混头子则气的直捂胸口,后面那些捂着脑袋、肚子、小腿直不起腰的小弟们,连忙紧张的不顾伤势也要上前扶着人直喊大哥,就怕他撅了过去独留下他们顶枪火。 混混头子看了眼土匪头子,又看着一脸无害乖巧碰瓷的宋欢,闭上眼睛深呼吸,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手微微颤抖,“拿去,给他们!” 小弟颤颤巍巍的接过银子,直接双手递给土匪头子,土匪头子脸一板,眼睛一瞪,语气凶狠,“给我干什么!” 小弟被吓得差点崴脚倒地,随即又连忙一瘸一拐的递给宋欢,宋欢伸手,小弟小心翼翼地把银子放在她手心,尽量不触碰宋欢。 门口坐在地上的柳文若见宋欢要赔偿成功了,也开口想说就被混混头子凶狠的瞪了一眼憋了回去。 混混头子一脸凶狠地对着柳文若放狠话道,“柳文若!你要是十日内不把钱还给我,我就把你丢进河里喂鱼!” 说罢,十几个人一瘸一拐互相搀扶着,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原本还想抵扣一些债务的柳文若,“……” 算了,是他痴心妄想了! 柳文若坚强的扶着墙站了起来,宋欢想着这毕竟也是房东,好心问了一句,“要不要帮叫大夫?” 柳文若摆摆手,“不了,今天的事对不住,作为赔偿,你们可以少交一个月的租金。” 说罢,柳文若就关门锁上,院子里又恢复了寂静,除了阿弟偶尔的吸鼻涕的声音。 宋欢看向土匪头子,土匪头子也看着宋欢。 “您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啊!多亏您救了我阿弟,之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宋欢感谢道。 土匪头子哼了一声,心想。 还一笔勾销呢? 老子不认,你又有什么可勾销的,还不是只能吃瘪! “阿爹~”软软糯糯的甜声钻进土匪头子的耳朵里。 土匪头子面色一软,又成了那普通众爹的一员。 “欸~青青怎么了?” 青青把手帕递了过来,“帕子脏了……” 土匪头子,“……” 都是那臭小子的眼泪鼻涕,弄脏了自己闺女的手帕,还要让自己这个当爹的洗吗!!! 也不用这么上赶着吧! 这抢回来的压寨相公哪是给自家闺女挣钱使得?分明是给她爹抢了个小祖宗回来嘛啊! 宋欢忍住笑,一把抽过土匪头子手中的帕子,说道,“我来洗,保证还给青青一块香喷喷的干干净净的帕子!” 青青甜甜的回了一声,“谢谢阿姐~” 宋欢笑眯着眼,声音温柔,“不客气~” 这么惹人爱的小姑娘,谁不喜欢,要真成了自己的弟媳妇,那可不赚了?! 宋欢抛给阿弟一个“加油”的眼神,阿弟擦了擦眼睛,不懂阿姐是什么意思,只抽咽着鼻子小声喃喃,“阿姐……” 土匪头子都快气炸了,这都什么跟什么?! 怎么一个两个的都忽略自己,没看到自己都快发飙了吗! 啊啊啊啊,刚才就不应该让那几个混账东西这么轻易的离开! 已经出了打索巷的混混们齐齐打个冷颤,看了眼背后的巷子,又加快了脚步。 想要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有个小混混还后悔地说着,“下次出门一定要找个道士算算日子,今天真他,娘,的倒霉!” 另外一个小混混上来就直接给了他后脑勺一个大巴掌,嘴里恨铁不成钢的骂道,“算算算就知道算!没钱怎么算!赶紧走吧!就知道叽里咕噜的说些没用的废话!” 小混混揉了揉后脑勺,委屈瘪嘴,吸着鼻涕也赶忙跟上。 宋欢和着土匪头子把院里整理了一番。 土匪头子被自己闺女支使的团团转,却不见丝毫不耐烦。 是个好爹。 宋欢拍了拍手,损坏的东西明天再修理吧,今天来了客人还及时救了阿弟,不留饭不像话。 正巧,土匪头子也是这么想的,免费打手都做了,吃你家一顿饭怎么了? 而且,要不是自己,宋欢能宰得了对方一两银子? 我不分账就不错了! 宋欢出去集市里,买了二斤肥肉,一斤五花,共花了六十四文。 一斤肥肉二十二文一斤,比镇上贵了四文钱,五花一斤二十文,贵了五文。 买了一条河鱼,三文一斤,花了九文。 宋欢还买了豆豉、辣椒、白菜以及两块豆腐。 豆豉一文一碗,豆腐一文两块,白菜一文一斤,辣椒三文一斤,共花了六文。 总的花了七十九文。 回家里宋欢就把白米饭煮上,另外用一斤肥肉和一斤五花混着姜丝大蒜以及一点豆豉炒了一碟辣椒炒肉。 用另外一斤肥肉炼油变成油炸后和白菜一起炒,最后拍颗蒜丢进去炒香,就成了一道猪肉白菜。 最后再煮上一道奶白色鱼汤炖豆腐。 两菜一汤,不多,但都是肉菜! 这香味一出来,待在院里的土匪头子和青青就有点坐不住了,嘴里直泛口水。 阿弟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青青忍不住,“阿爹~阿姐炒菜好香哦~我能去看看吗?” 土匪头子喝水掩盖自己的异常,听见闺女的话,放下水杯,揉了揉青青的小脑袋,说道,“青青乖,待会儿上菜就知道了,现在过去是不礼貌的行为~青青是乖孩子,不能这么做的,对不对?” 青青抿抿唇,虽然失落,但还是乖巧点头,“好的,阿爹,那青青再等一等。” 土匪头子满意的点头,闺女还是在意自己这个阿爹的。 土匪头子才心满意足,就见自家闺女又贴到臭小子身边,不知道在小声嘀咕着什么。 土匪头子只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第五十六章留饭 三道色香味俱全的菜放在桌上时,土匪头子父女俩的眼睛就不动了。 看上去滑嫩带点酱色的肉片,泛着油光的辣椒,热气腾腾一股肉香夹杂着辣椒香直钻入鼻子,让人口水泛滥。 一块块雪白的豆腐,一段段的葱花,一块块大大的鱼肉,在加上那鲜美的汤汁,谁看了都会垂涎三尺! 宋欢给大家盛好饭,客气说道,“菜色不多,也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胃口。” 青青流着口水盯着菜,肯定回答,“合胃口合胃口!” 土匪头子顶着一张威武霸气的脸,高冷地说道,“勉勉强强!” 宋欢看着不动声色的土匪头子,试探性问,“那开动吧?!” 土匪头子“嗯”了一声。 话音一落,土匪头子就马上拿起筷子给青青夹了几块他早就看好的大肉片,还不忘夹一筷子青菜,确定自家闺女已经开吃没啥问题后,这才自己埋头狠吃。 肉质软嫩有肉香,辣椒的香多过辣,没有生辣味不呛口,碗底有一层油汤,整个菜的辣椒味道猪肉香气,汤汁的油润感都是融合起来的。 土匪头子只觉得皇帝吃的也就那样了,这么一对比,平日里他吃的就是猪食嘛! 宋欢又拿出碗,给大家分别盛了一碗汤,汤色奶白浓醇。 宋欢轻柔地对青青说,“还烫,等凉一些再喝啊~” 青青点头! 嘴里包着饭菜,口齿不清的不知道说了什么。 宋欢宠溺一笑。 阿弟也埋头吃,只不过没有土匪头子那么迫切,时不时地还会给青青夹一筷子青菜。 青青嘟嘟嘴,疑惑问道,“哥哥你怎么不给我夹肉?” 阿弟心虚的收回筷子,把宋欢平日里对他说的话也告诉给青青,“吃青菜长得高。” 青青乖乖的“哦”了一声,吃下去,眼睛一亮。 好吃! “哥哥,我还要~”青青看着阿弟提出要求。 阿弟心虚一散,咧嘴笑,“好!” 宋欢对阿弟那点小九九已经见怪不怪了,懒得在人家面前拆穿他。 宋欢吹了吹气,喝了口鱼汤,滋味香滑可口,味道超赞! 一刻钟的功夫,桌面上只剩下鱼刺鱼骨和一些辣椒。 三斤肉,一条鱼,两块豆腐一斤青菜全被干没,大多数都是进了土匪头子的肚子里。 不愧长了那么大的个头,食量惊人啊! 土匪头子抱着肚子往凳子一靠,打了个嗝,舒服的叹了口气。 吃的真舒服。 这小丫头手艺不错啊! 阿弟照例帮着收拾碗筷,青青看了看自家闭着眼睛的阿爹,又看了看哥哥,小嫩手也伸到桌面上,帮着收拾起来。 阿弟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的地方,看着那小手,直接就把筷子塞在了青青的手里,“你帮拿着筷子就行了。” 青青双手握紧筷子,懵懂的“奥”了一声。 青青就乖巧的站在一旁,看着哥哥认认真真的把鱼刺鱼骨拨到一堆,再拨到碟子里。然后又把小碗分两堆摞在一起,再把碟子重叠。 接着阿弟就抱着碗筷出去了,青青见此也跟着跑了出去。 土匪头子睁开眼睛,看着两个小背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最后又闭上眼睛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宋欢这时才从隔壁房东院子回来,她留了一点油渣白菜给隔壁的。 身上有伤口,不能吃辣吃发物,她就只留了这道菜给他。 宋欢没见着人,放下饭菜就直接回了。 宋欢见着青青正帮忙收拾东西就对阿弟说,“青青是客人,你怎么让人家帮忙呢?” 阿弟挠了挠脑袋,看着青青同样一脸懵懂的模样后,这才对着阿姐说,“我错了,阿姐……” 青青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能帮着做,有些委屈,“阿姐,为什么哥哥可以做,我不可以?” 宋欢蹲下来,告诉青青,“因为青青是客人啊,如果客人来了家里还要客人帮忙做活,这是不礼貌的行为,知道吗?” 青青疑惑,“为什么我是客人?” 宋欢,“……” 青青又问,“哥哥是我的压寨相公,我不算客人……” 宋欢,“……” 很有道理,可是你们不还没定下来嘛…… 而且,她也只当是个玩笑,人堂堂一个寨主,手底下有一帮为自己卖命的下属,有钱有势的,怎么会看上自家阿弟做女婿的对不对? 玩笑而已,不必当真的! 可是这话不能宋欢说吧,而且她也不忍心告诉小丫头,说这事不能当真的? 人家今天来还救了阿弟,让人家闺女哭着回去,多不好?! 宋欢还纠结着怎么回答比较合适,人小丫头就直接过去帮忙阿弟倒水洗碗去了,虽然倒的到处都是…… 宋欢,“……” 宋欢纠结的看着正在闭目养神的土匪头子,心下暗叹,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嘛! 柳文若开门就看到地上热腾腾的饭菜,走出来看着后院方向,目光悠长复杂。 忽略他一身的伤势和猪头一般的脸,还是能看出是个走忧郁路线的翩翩公子。 半个时辰后,土匪头子起身告辞。 宋欢也不多挽留,客气的说几句场面话就得了,倒是对青青温柔的多说了两句,“青青有空就来找阿姐玩儿啊~” 青青开心的点头,“青青会的!” 土匪头子,“……” 他难道以后都要奔赴在来县城的路上了吗? 不过,如果能蹭到宋欢做的饭菜,也不是不可以…… 宋欢摆摆手和阿弟目送两人离开。 回到屋里,宋欢这才问了今天的情况。 原来,宋欢出去没多久,那帮混混就来找了隔壁的柳文若,好一阵吵闹摔打过后,然后就破门进了后院。 阿弟匆忙之下躲进了厨房里,后来被其中一个混混拎了出来。 即便柳文若极力阻止,他们也没有打算停下打阿弟的动作,这一幕恰巧被带着闺女来的土匪头子登门瞧见了,然后就被闺女催促着救自家的压寨相公! 宋欢抱着阿弟,还好没受伤! 随即又叹了口气,有个惹事的房东也不是好事! 可都已经交了房租了,又不能退,而且这里去西溪学塾也方便。 能找到位置合适,价位也合适的地方是真不容易! 若是柳文若能把自己的事情摆平就好了。 借钱给他还钱是不可能了,其他方面倒是能帮上一点,不过这都是宋欢的自作多情,保不准人家也不想自己多管闲事。 宋欢摸了摸阿弟的小脑袋,揉着细滑柔软的发质,看来这十天她是不能出远门了。 虽然这次他们是被土匪头子给打怕了,但等他们弄清楚原因后会不会又找上门来,这可就说不定了。 第五十七章进学,出榜 癸卯年 辛酉月 癸巳日,八月十八 卯时中 宋欢爬起来去集市买了猪肝、芹菜、尾鲮鱼、豆腐。 回到院里就开始做猪肝炒芹菜、蒸全尾鲮鱼、豆腐干葱以及红鸡蛋。 干葱是前几天就晒好的,红鸡蛋待会儿鸡蛋直接煮熟用红曲粉染上就行了。 这几道菜的寓意则分别是勤学当官、跃入龙门、聪明伶俐、连中双元。 宋欢虽然还是坚信自己努力最重要,但是仪式感总要有,这种好寓意当然也不嫌多。 阿弟起来每样都吃些,最后把两个鸡蛋都吃光后,宋欢这带着阿弟去到西溪学塾。 辰时初,西溪学塾大门敞开,一个个满怀期待的大人们把孩子送进学塾。 宋欢当然也是其中的一员。 阿弟第一次经历这种,虽然很紧张,但是只要想到晚上还会回家,心情就会好很多。 阿弟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学塾,宋欢也感叹了一句,孩子长大了! 先生姓陈,一般大家都会称呼陈老先生。 院子里,二十多个学子肩搭褡裢,均换好学子服端端正正的站在院中。 老先生满意点点头,捋了捋胡须,接着开口说,“现在举行入泮礼,你们等会儿跟着最前方的学兄,学兄说怎么做,你们就怎么做,明白了吗?” 阿弟随着大家一起回答,“明白了,先生!” “入泮礼”是一个相当庄重的仪式,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马虎。 “入泮礼”的第一个环节是:“正衣冠”。 在这个环节里,新入学的学子们被学兄安排好一一站立,排列整齐,再由先生依次为学童们整理好衣冠。 第二个环节是:“拜孔子”。 学生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集合于学堂前。 恭立片刻后,在先生的带领下,跨过一个半圆形的水池之后,拜孔子。 先生口中默念“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之类的话。 第三个环节是“拜先生”。 拜先生时,学生就可以一一上前向先生赠送六礼束修。 第四个环节是“洗净手”。 学兄们一一抱着一个个水盆放在对应的每个新学子前,新学子们将手放到水盆里,正反各洗一次,然后擦干。 洗手的寓意在于净手净心,去杂存精,希望能在日后的学习中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接着又到学堂一侧的书案旁填写一张“亲供”。 这个相当于新生入学登记表。 写下学子的“年龄、籍贯”。 由于没有照片,所以还必须在“亲供”中注明“身高、面白、或有须、或无须(一般新入学的也不会有须,一般会在县学府学之类的有)”,再由老师统一收集存放。 这一项因为学子们很多都还没有开始破蒙,所以由新学子口述学兄代为掌笔。 在开始授课之前,先生还要为学生举行“开笔破蒙”,通过“点破朦胧、笔画朱砂”来进行。 最后,一个个新学子眉心点着朱砂在学兄的带领下,进入了自己所在的班级。 阿弟则被一个学兄带入了丙班。 丙班算上阿弟刚好有十二个人。 阿弟被安排坐在了进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 同班的学生先是看了一眼阿弟,随即又低头默默看书或者背书练字。 阿弟盘腿坐下,把褡裢放在书案(书桌)一旁,把准备好的笔墨纸砚拿出来摆放好,自己开始磨墨。 宋欢回到了院里,自己一个人坐在屋檐下,喝着茶水。 突然就觉得空了下来。 阿弟去学塾了,傅渊之去考院试了…… 唉…… 诶???! 宋欢突然猛的一起身,她突然想起,今天好像是院试出成绩的日子! 宋欢一想到去府城的距离,又缓缓坐下。 迟早能知道的,过两天傅渊之估计就回来了,他就算中了,去府学念书那也得回来收拾行李吧,他那宝贝书还就在这呢! 这么一想,宋欢又不着急了。 不对,她着急什么? 宋欢驱赶杂念,又恢复慢条斯理的状态,闭目养神。 空气寂静,墙上的爬藤和角落的野花随风摆动。 只有生活慢下来,才能发现生活中的细节,才会发现它的美好。 宋欢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阳江府 榜单贴在考棚的外墙上。 寅时公布 此次得中秀才的有一百五十二人。 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四十人,这四十人均为廪生,全称廪膳生员。 进入府学后,会每个月按时发给廪生廪米六斗。 一斗十二斤,一个月七十二斤米,一个人差不多够了。 二等四十人,这四十人均为增生,是增广生员的简称。 它出现的原因是由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于是朝廷就在定额的廪生之外,再增加额外的生员。 增生不享受廪米。 为了和廪生区分开,最开始这批可以领廪米的生员被叫做廪膳生员,这一批后增加的就叫作增广生员。 随着书生越来越多,这就导致了更多人要求进学。 所以朝廷在迫不得已之下就在这两种生员之后,又再增加了第三种生员。 因为尾附于前两种生员的后面,所以得名“附生”。 这一百五十二名秀才,从第八十一名(包括八十一名)开始到最后一名就都是附生。 除了廪生、增生、附生外,当然还有一种捷径能成为生员。 这种就是看个人的“钞”能力了! “例生”就是这种捷径下的产物。 他们通过向朝廷捐赠钱粮取得生员的秀才。 因为不是靠着真才实学考进来的,所以例生很让人瞧不起。 一般都是商贾之家为了不让自己的社会地位太差,面上无光而不得不捐赠的。 傅渊之没有书童,也没人帮去看榜,自己身上这两套衣裳都是宋欢帮置办的,他不舍得它们有损坏,所以他就没有第一时间前去查看名次,等这波高峰期过了他再去看也行。 然而他忽略了一种职业,报喜员。 傅渊之不去看,自有人帮看。 傅渊之还在吃朝食的时候就有一个年轻人跑进客栈,大声恭喜,“傅渊之,傅廪生获一等十四名!请问,哪位是傅渊之傅廪生?” 傅渊之这才顶着众人寻找的目光站了起来,周围人看傅渊之相貌堂堂,丰姿俊秀具是笑脸迎上,上前恭喜,傅渊之一一接下,从容不迫的回应。 前来报喜的人也被傅渊之打赏了二十文。 这种钱不能抠门,傅渊之先前也没想那么多,就把身上揣着的二十文零钱塞了过去。 报喜的人感受手里的重量,面上一喜,又是一番高声恭贺后就跑去下一家。 这时,客栈的掌柜来到傅渊之跟前也是好一番恭贺,表达了要给傅渊之退这十二天的住宿费以及伙食费,且请傅渊之写上一篇文章留给客栈。 若他日傅渊之高中进士或者更高,那这篇文章就给客栈带来更大更长远的好处。 若是没高中也没关系,四百二十文客栈也亏的起。 往年也没少有打水漂的,这都是惯例提前投资了。 第五十八章回鹿县 榜单一出,府城的豪商们就开始让下人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礼送去给登榜的一百五十二名生员。 这礼也分上中下三等,虽然均为笔墨纸砚但也分质量的好坏。 上等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级别,当然这仅限于案首才能拥有的。 傅渊之拿的就是上等这一级别的。 至于为什么商人会有送礼这一行为,这还得归功于朝廷重农抑商的原因。 “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中,商人被排在末尾。 为了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很多商人都会在这种情况进行投资,选一些未发迹的士子进行资助。 一旦这些士子入朝为官,那对于他们日后的生意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傅渊之在离开府城时,手里有了一大包袱的礼物里面甚至还有银子。 一些商人,觉得与其买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给人,还不如直接送钱来的实在,想买啥人自己去买就好了。 傅渊之雇了一辆牛车就包袱款款的回了鹿县。 两天后。 傅渊之难掩欣喜的到达门口时,门上挂着锁,院里一片寂静。 傅渊之,“……” 分享的喜悦瞬间被打半折。 此时的宋欢早已经在城外的山林里挖陷阱去了。 阿弟辰时初上学,酉时中下学,宋欢睡不了懒觉,看着兜里那快速下降的银钱,宋欢直接就扛上锄头,背上柴刀竹篓进山了。 鹿县外,进城的右手边有一片竹林,宋欢进去看过,里面的土地有人为挖过的痕迹,有可能是腊月时候有人来挖冬笋留下来的。 宋欢一路走一路寻找看看有没有竹鼠留下来的啃咬痕迹,一无所获后,宋欢直接穿过竹林进入更深一些的林子。 说深其实也只是出了竹林,再往树林里走了差不多一刻钟的距离,只在这段范围里活动。 宋欢对这里的地势环境不太熟,不敢一下子进到深处,只选择了三个合适的地方做了简易陷阱,又在附近查看有没有其他猎物生活的痕迹。 没有收获宋欢也不气馁,说明范围还不够大,而是这一带估计是因为靠近竹林,而竹林会频繁有人出现的原因,所以猎物出现的少。 宋欢直接砍了一扛柴,用藤蔓把柴的两端固定好,直接一提,压在右侧肩膀上,健步如飞的进城。 门锁开了,宋欢第一反应是进贼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如果傅渊之不耽误时间的话,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到家。 宋欢推开门,就见院子里晒着一竹杆的衣裳,地上是没拧干后垂落下来的水渍。 傅渊之听着动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你回来了?去哪儿了?” 傅渊之帮忙宋欢卸下肩上的柴,宋欢拍了拍手,又拍了拍两肩的碎屑,“我去城外了,你回来的挺快啊。” 傅渊之点头,“九月初一我就要进府学了,想赶紧回来。” 宋欢算了算日子,今天二十一,再加上还要赶路的两天,这么算下来就还有七天的时间。 宋欢算完日子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看着傅渊之,声音激动,“你中啦?!” 傅渊之眼底泛着笑意,温柔的“嗯”了一声。 宋欢下意识地追问,“第几名啊?” 问出口宋欢就后悔了,万一名次不好,这么问真是扫兴了! 傅渊之倒没想那么多,“一等十四名。” 宋欢又问,“一共有多少人中了?” “一百五十二名。” 宋欢比出大拇指,“厉害!” 宋欢还在沉浸喜悦当中,傅渊之又继续丢出炸弹,“我这个名次是可以拿到廪米的,每个月朝廷会发下六斗廪米给我。” 宋欢心里只剩下哇塞! 这就开始吃皇粮了! 可以啊你小子! “前途无量!加油!”宋欢直接赞扬! 傅渊之十七岁考中秀才,算是很厉害了。 若三年后乡试得中,在第四年的会试一举中榜进士,再在进入同年的殿试,他也才二十四。 若是阿弟以这种速度,那她到时就是三十一岁。 宋欢摇摇头,三十一其实也还好,在上辈子那正是有钱有闲的时候,这里虽然可能大概率快当奶奶的年纪了…… 但,她又不是本土人!╮(╯▽╰)╭ 刚好努力挣钱,到时候直接潇洒走山河! 宋欢看了天色,突然着急忙慌道,“遭了遭了,阿弟快放学了,我先去接人啊,你先休息啊,等会回来我们一起去食肆庆祝你大喜日子!” 傅渊之看着快速现实的身影无奈笑了出来,把后门掩上,又一头扎进厨房里。 傅渊之大概能知道宋欢的钱花了多少,如今不比以前。 不仅要负担阿弟笔墨纸束脩的费用,还有吃穿住,她现在压力不小。 回到家里阿弟就快速奔到傅渊之的怀抱,十几天的分别,阿弟虽然没在宋欢面前表现出来,可是心底还是对傅渊之很想念。 特别是知道过几天傅渊之就要去府城进学,以后很难再见了的时候,他不舍的心情更是上达到顶峰。 阿弟抱着傅渊之的大腿,抬头对傅渊之说,“大哥哥,阿弟好想你!” 傅渊之摸摸他的脑袋,“我也很想阿弟,学塾进学如何?遇到不知道的问题有没有问先生?” 阿弟点头,“嗯!阿弟问了!可是先生和大哥哥的方式不一样,阿弟还在适应。” 阿弟从五岁开始就是傅渊之教导的,而且任务量不大。 一个原因是阿弟聪颖学得快,另一个原因就是宋欢和傅渊之商量的那件事,上午学习,下午劳作,劳逸结合能让阿弟不厌恶学习的同时也能保持一段美好的童年。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要真正跨入夙兴夜寐的状态了。 最终三人还是没有去食肆,傅渊之做了粉蒸肉、大蒜炒扣肉、炒青菜。 夕食过后,傅渊之就把自己一路带回来的包袱放在了桌上,死结打开,里面摞着一个个简单精美的礼盒。 有两个礼盒没摞稳,宋欢和阿弟一改呆愣状态,身体快过脑子作出反应,两人一左一右分别侧身向桌角急忙接住盒子。 宋欢和阿弟轻舒一口气。 宋欢也回过神来,看着满桌的东西,问道,“你哪儿来的?” 阿弟也一脸好奇点头。 傅渊之就把自己在府城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 宋欢懂了。 广撒网,提前投资。 以小博大。 阿弟听了眼睛亮闪闪的,原来是这样,那自己是不是考中大哥哥口中的案首得到的会更多? 阿姐就不用这么累了! 第五十九章恼火 价值三两的歙(shè)砚有六端,四十两的紫砚一端,三十两一条的月团墨一对,两百文的普通墨六对,两百文的紫毫笔和狼毫笔分别有五只和二只,还有四十两的银子。 宋欢虽然没看出月团墨的价格,但是那鎏金的三个字也无时无刻在告诉他们它的价格。 大致算下来价值一百多两的文房四宝,还有四十两的现银。 宋欢羡慕了…… 就那四十两现银她都得不吃不喝的奋斗两年多呢! 她来县城之前在家里其实有算过她来这的第二第三年的总收入,加上第一年的结余是三十九两又五百七十文。 这其中有打猎、卖炭、皮毛还有跟徐叔他们一起去押送货物的总收入。 后面的两年花费是十二两又二百八十文。 宋欢思绪跑偏的时候,傅渊之则把适合阿弟使用的毛笔挑了出来,“这两只适合你用,明天你就拿一只去学塾。” 阿弟摇摇头,“阿姐给我买了一只新笔了。” 傅渊之放回去,“那等你要换笔的时候就拿来用。” 阿弟连连点头。 对于阿弟来说,狼毫笔是最好的选择。 它的笔头坚硬,可以很好的锻炼阿弟的控笔能力。 傅渊之自己又单独拿出了一只紫毫笔,一对墨条,一端歙砚,还有五两银子。 剩下的文房四宝傅渊之又包了起来,最后把三十五两银子放在宋欢的面前。 宋欢疑惑的看着傅渊之,“你这是干什么?” “给你。”傅渊之认真说道。 “给我干什么?”宋欢没搞明白他的意思? “这三年的住宿费还有吃穿用之类的。”傅渊之很认真的说道。 宋欢抿唇。 这是考上秀才,为了前程,想要封口的意思吧? “不用,你教导了阿弟三年,我还没给你束脩呢!”宋欢语气有些冷硬。 傅渊之似是没看出宋欢的变化,“你拿着吧,阿弟进学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些笔墨砚台也留着给阿弟用,还有房租,这些都是不得不花的,拿着这些你这段日子担子也会减轻不少,等我……” 傅渊之解释的同时也把包袱推了过来。 宋欢打断傅渊之的话,视线转向阿弟身上,“阿弟,你先去睡。” 阿弟看着面色不好的阿姐,没敢多说话,乖巧的滑下凳子跑进了房间。 门一关上,阿弟就附耳贴在门缝。 就听见自家阿姐在外头说了一句,“还不躺床你就站一晚!” 阿弟委屈又可怜巴巴地“噢”了一声,这才不情不愿的脱下外套鞋子爬上床。 虽然耳朵极力想听到外头的动静,但可能是宋欢和傅渊之特地压低了声音,最后也没听出什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黑夜里。 宋欢辗转反侧没睡好,越想越恼火,又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自己气什么? 别人上赶着送钱自己还往外推? 是不是傻?! 当初要不是自己救他收留他,他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待着呢! 他的衣食住行,还能有时间温书学习,若不是自己给他创造环境,他能考中秀才? 还是那种能领皇粮的廪生! 就他现在以及未来的身价,这点银子换救命之恩都不够! 宋欢咬牙,白要白不要! 宋欢气着气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起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 宋欢用手掌挡了挡阳光,坐在床边发了会儿呆,然后眼睛猛的瞪大,瞬间跳起来,心里直喊完了完了。 一遍快速穿衣服鞋子,一遍喊着,“阿弟!阿弟快起床!迟到了迟到了!” 宋欢开门直接就跑到对面敲门。 然后直接奔向厨房,就看到正在忙碌的傅渊之。 宋欢挽头发的动作一顿,这才想起来。 噢,他已经回来了。 然后也同样记起来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幕。 两人对视着,漫长却又短暂。 最终还是傅渊之先开了口,“我已经送阿弟去学塾了,你若是还困,可以再睡个回笼觉。” 宋欢很想给个白眼,这人怎么能一副啥事都没发生的模样? “不睡了!”宋欢冷硬的回道。 傅渊之仿佛没听出宋欢的冷漠,只乖巧垂眸,然后揭开锅盖,把锅里温着的板栗粥端了出来,柔声说道,“粥还有点烫,你洗漱完了刚好合适,洗脸水我已经舀好了,粥我先帮你端到中堂。” 说着他就端着粥出了厨房。 宋欢看着他消失的身影,“……” 她为什么有股火憋着?!! 真是,憋死她算了! 宋欢走到洗脸盆处,愤愤的搓着洗脸巾。 傅渊之! 你到底想干什么!? 洗了脸,宋欢也清醒了不少。 这样子的她,太陌生了…… 闭眼深呼吸,宋欢强迫自己恢复平静后,这才若无其事的去喝了粥。 粥炖的软糯香甜,宋欢快速喝完就背上昨天的装备,又准备出发。 谁知道,她刚走出门口,就听到后面的人也关门上锁,背上背着背篓。 宋欢装作不知道,直接往城外走去。 出了城门,宋欢率先败下阵来,回头对着傅渊之无语中带着早上没有发出来的一丝火气,说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傅渊之睫毛微颤,哑声道,“我去摘野菜。” 宋欢深吐一口气,甩下两个字“随你!”,然后脚步加快直接进了竹林。 傅渊之在后面看着宋欢那无意中用力下脚踩着的土地脚印,默了默,也加快脚步跟上。 宋欢走着走着,注意力就不在这上面了。 昨天的三个陷阱,两个陷阱已经被触发了但是没抓到,另一个陷阱没被触发。 说明是有猎物的,有可能是鼠类,速度快且体型小。 宋欢想到另一种陷阱,杀伤力会比昨天做的大。 宋欢想也没想就转身回去找了一棵大小合适的竹子,就用柴刀砍了起来。 傅渊之没带柴刀,一副想问又不敢问的模样。 乖巧站在不远处,宋欢余光瞟过去,倒是有点可怜兮兮的模样。 傅渊之没发现宋欢偷瞟了自己,见宋欢一脸认真,没功夫搭理他,就默默的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做,接着就见他就在附近转转,看看有什么野菜。 倒也不算毫无收获。 摘了一些车前草,也是野菜的一种,可以煲骨头汤吃。 也能用来煮水喝,具有下火功效。 多数是用来煮水喝。 一般百姓会把它叫做田钻草,竹益草或者是竹黑菜。 还有一些鱼腥草,也叫折耳根,一般都用来凉拌吃。 不喜凉拌的也可以用瘦肉一起做汤,加些姜片,味道还不错,这需要看个人口味。 平日里有点感冒咳嗽的,大家就会来采摘它煮水喝。 第六十章陷阱 八月份的天气很灼热,但是在竹林里却凉风阵阵。 宋欢把竹子砍成大约四尺的长度。 将其中一头破开。 另一头完好无损。 将竹子放置好位置,搬起几块大石头压在没有破开的那一头。 确认压好不会轻易挪动位置后,这才将破开的那头加上枝杈,设置好触发机制。 陷阱的种类其实非常的多。 最主要的是因地制宜。 昨天她做的是落石陷阱以及吊脚套原理的陷阱,没捕捉到猎物,可能是因为她触发杆选择的不好。 触发杆的灵敏度非常重要。 细一点的触发杆可以增加陷阱的灵敏度。 连接点最好是精细一点,轻巧一些,这样它就会更灵敏。 动物碰到的时候触发时间就会更短,效率也更高。 重新改善陷阱后,再在周围插上一些枝叶,增强陷阱的隐蔽性。 宋欢又到附近转了一圈。 在昨天的基础上,再往里拓宽了一段距离。 这其中宋欢就发现了几棵芭蕉树。 上面已经挂了成串的小而青的芭蕉,以及垂落在最底下的芭蕉花。 芭蕉花穗状花序顶生,下垂。 苞片佛焰苞状,红褐色又包含着紫色,每苞片有多数小花。 宋欢上辈子是吃过芭蕉花的,味道类似竹笋那样子。 芭蕉花摘掉,其实对芭蕉果实的成长有好处,摘掉花蕾后的芭蕉个头明显要饱满很多,所以以前在村子里,在路过的芭蕉树底下摘芭蕉花,是不会被村里人说的。 宋欢没有犹豫,直接就把几朵芭蕉花割了下来。 过段日子再回来看,这个芭蕉如果个头不再长了,就摘下来催熟。 生芭蕉放在米缸里,二至三天就能成熟了。 一旁的傅渊之虽然不知道宋欢摘芭蕉花有何用处,但是他以他对宋欢的了解,她是肯定不会主动将芭蕉花放进背篓里。 所以傅渊之就默默的,自己去把地上的芭蕉花放进了背篓里。 宋欢假装没看见。 反正不是自己要他做的,是他自己去干的,不关她的事儿。 一整天傅渊之就跟个不会说话的小跟班似的,默默的跟在宋欢后面,偶尔脚下打滑,也不敢吱声默默的爬起来继续跟上。 毛桃子、板栗、锥子这些她都没发现,反倒是发现了一颗酸枣树。 地上掉落着已经成熟的酸枣。 有些已经被小动物吃过。 宋欢弯腰捡了两颗完好无损的酸枣,应该是刚掉落下来的。 宋欢剥皮吃了一口,额角一跳。 入口微甜,接下来就全剩酸了。 宋欢面色平淡,若无其事的递了一颗给傅渊之。 傅渊之眼底一喜接过,脑子里没想那么多,直接就剥皮放入嘴里。 只见他眼睛一睁,眼角泛着因生理反应而溢出的水光。 宋欢直接对傅渊之说,“不准吐!” 傅渊之抿着嘴,嘴里抿化酸意,眼角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点头轻嗯了一声。 宋欢心里舒服了,一脸的志得意满。 记住了酸枣树的位置后又继续前进。 傅渊之看着前方气息软化下来的宋欢,轻舒了一口气。 眼角的泪意已经消散。 嘴里的酸意也已经淡化,只剩下略带纤维的酸枣核。 傅渊之没舍得吐掉。 像含着一颗硬糖,来回在嘴里滚动。 眼底眸色深邃,若此时宋欢回过身看,就会发现,现在的傅渊之不像方才那般可怜兮兮,一副被欺负了的小奶狗模样。 今天的收获不大,也不算小。 只能说没有白走一趟。 傅渊之背篓里放着今天采摘的野菜。 宋欢则接着扛着一扛柴,两人申时末就赶着回城了。 接回了阿弟。 晚上吃的是凉拌折耳根,车前草煮的汤水,以及芭蕉花。 芭蕉花是宋欢炒的。 将芭蕉花外层老掉的部分摘掉,选择花瓣发白的这种颜色的花瓣才嫩。 而红紫色的花瓣则偏涩,所以所以在选择芭蕉花的时候,也是有讲究的。 把每层的花取出来后,去掉花瓣里面长长的花蕊后放入碗中待用。 芭蕉花需要经过处理,不然会青涩,口感不好。 首先得把摘好的芭蕉花瓣放入烧开的热水中焯水,取出后用盐轻柔地将涩水逼出,再用清水漂净。 锅中下油,由于芭蕉花嫩,油温不宜过高。 待油温适中,放入葱,干辣椒翻炒几下后倒入芭蕉花,翻炒加盐至熟即可,装盘上桌前还可以撒上野葱叶。 放入口中,细细品味,一股特有的清香充满整个口腔,芭蕉花看似嫩黄却非常有韧劲。 芭蕉花除了素炒外,还能搭配肉丝或者豆豉,也可以煮排骨炖汤。 饭桌上阿弟仔细观察阿姐和大哥哥的情况,见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异样,心里偷偷舒了一口气。 他还以为大哥哥今天就要被阿姐赶出家门了,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大哥哥了。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夜里,阿弟特地等傅渊之躺上来。 阿弟这才开口问道,“大哥哥,你是不是去了府城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傅渊之没有立刻回答,反而反问道,“阿弟希望大哥哥不回来吗?” 阿弟瑶头,“我问过阿姐,阿姐说,大哥哥跟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条路上了。 人生很长,总会有旧人离开,也会有新人再来,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傅渊之没有再继续说话,一阵失落袭上心头。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吗? 良久后,傅渊之才问,“你阿姐……还说什么了吗?” 阿弟回道,“阿姐说,虽然你已经超过我们很多了,但是我可以追上去。” “大哥哥,是不是我追上了,我们就能接着像现在和以前一样继续生活下去? 大哥哥你可以等我吗?我会努力追赶上去的。让我们像从前一样,快乐的过着属于我们自己的日子。” 虽然他告诉自己追上去了大家就又能在一起,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要大哥哥亲口告诉自己才行。 傅渊之给阿弟掩好被角,“大哥哥跟你们一直在一条道上。 看着很远,其实很近。 阿弟的担心不会发生,大哥哥一直都在。” 阿弟惊喜道,“真的吗?!” 傅渊之很认真的回了一声。 三年前,来到宋家他没有离开。 三年后,他也没有想过要离开。 雏鹰迟早会飞翔。 到时候他希望宋欢身边还能有一个人能陪着她,看雏鹰变成雄鹰,飞翔于天地风云之间,藐视一切险阻。 而那个人,只能是自己。 “大哥哥只是暂时去府城进学而已,就跟阿弟要去西溪学塾进学一样,只是你距离家里近,而我距离家远而已,明白吗?”傅渊之说道。 阿弟想了想,确实如大哥哥所说。 阿弟开心道,“那我是不是就不用追上大哥哥了,大哥哥就在我们身边。” “但是阿弟得努力念书,只有这样阿弟才能不辜负你阿姐的一番苦心。” 宋欢这些年来的辛苦片段清晰的出现在脑海里。 正因为知道自己曾经的无能为力,所以才有了昨晚的那一幕。 可能他证明的方式错了,所以她才会生气…… 第六十一章再次偶遇 翌日 清风拂过墙头,爬藤的余荫在地上摇摆。 宋欢又再一次起晚了。 这次她不着急了,反正有人送阿弟。 宋欢一打开房门,中堂的桌子上堆着一套衣服,傅渊之正低头缝补。 宋欢看了看外面的竹竿,又看了看桌面上那极其眼熟的衣服,“你干什么?” 傅渊之立马做端正,抬头看着宋欢说道,“我看你的外衫被勾破了。” 宋欢当然知道自己的衣服勾破了。 她其实就有些尴尬。 她还在生气呢! 自己的衣服就让他缝补了,那她就更支棱不起来了! 可是细细一品味,她又有些暗喜是什么鬼?! 宋欢不能直视自己的感受。 既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宋欢直接就去洗漱了。 傅渊之看着有点气急败坏的背影,眼眸含笑,扬起宠溺的微笑。 宋欢洗漱和吃朝食全都是在厨房进行的,她目前还不想出去面对那个人。 可是她不过去,人家就不能过来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杰作给宋欢看,“这个花纹怎么样?” 三年间这一幕经常发生。 宋欢都习以为常了,条件反射就看过去,回道,“你不是一直都绣这个?” 说罢,宋欢就“……” 傅渊之看了眼祥云绣样,“你不觉得有些退步了?” 宋欢冷呵了一声。 傅渊之轻笑,“我再改进一下,我看你荷包也磨损的厉害,再给绣一个吧,还是老样子?” 宋欢右手捂住荷包,内心抓狂,“……” 你快走吧!大哥! 求你了! 傅渊之前脚刚进了中堂坐下,宋欢后脚就飞速拿上装备出了院子。 一路疾走。 出了城门,宋欢就直奔昨天的地点。 突然,宋欢听到身后有人喊自己。 宋欢不确定的回头看去。 乍一瞧,面熟。 仔细一看,噢~这人她认识。 宋欢也不知道这人叫自己干什么,只礼貌微笑,“傅公子,才回家啊?” 傅学林点头,“留下来参加了文会,这才晚了一些。 宋姑娘这是准备去哪儿?” 宋欢直接就把竹林那块位置指出来,“去打猎。” 傅学林温柔一笑,“宋姑娘很厉害,说起来在我见到过的女子当中,属你最特别。” 宋欢,“……” 是啊,她无父无母,再不特别一些,她和阿弟就得喝西北风了。 傅学林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是很合适,转移话题道,“传林还在你那儿吗?劳烦宋姑娘帮我给他带句祝贺,原本以为他会留下来参加文会,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离开了。” 宋欢,“……” 算起来你俩亲堂兄弟,我还是个外人呢。 不过,也情有可原。 三年间,傅渊之可是一直没理会傅氏一族。 宋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反而问道,“文会是什么?” 傅学林语气不改温柔,也没有因为宋欢的反应而不悦,“文会其实就学士一起聚集起来饮酒赋诗,切磋学问的集会。” 宋欢明白了。 也算是间接结交拓宽人脉的意思了吧? 傅渊之居然没有参加? 啧啧啧,没想到他骨子里还挺清高? 傅渊之要知道宋欢如此想,肯定得叫冤了。 说实在的,这种文会傅渊之是不擅长的。 在宋家相当于与世隔绝的三年,再加上之前的四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岁去府试的景象。 时隔七年,很多地方他都不适应。 可以这么说,宋欢这个非土著都比他这个土著适应良好。 文会上就学问作诗而言,他还能跟着其他人说个子丑寅卯来。 若是谈论当下时事,那是几天都恶补不来的。 张口就能暴露他是啥啥都不关心的书呆子。 虽然他是被动的。 而且在那种场合,他还需要再三考虑后才敢开口,毕竟里面可能随随便便拎出一个人也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如此一来,他心神损耗就大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去。 趁着这几日把时事恶补一些。 邸抄他都买好了。 宋欢和傅学林其实真不熟,大榕树村的三年也不常见。 作为大榕树村的未来之星,夸张来说,距离他方圆十里都不能出现即将谈婚论嫁的女性。 只要有一点苗头,都能被傅氏一族给掐灭。 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说,自觉差不多了就互相告辞分开了。 傅学林看着宋欢进了竹林后,这才转身进了茶棚。 茶棚里,一个身穿褐色儒衫的年轻男子正喝着茶水,身旁放着一个大包袱。 “这么快就回来了?没想到啊,你跟那个宋丫这么熟?” 傅清林一脸揶揄的看着傅学林。 他可从来没看到过傅学林主动唤过哪个女子。 傅学林摇摇头,“你误会了。” 傅清林可不相信,见傅学林一副不想多说的模样,他也就闭嘴了。 傅学林别看着人温润亲和,可他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还是安分守己些为好。 傅清林就是三年前大榕树村里正家的孙子,比傅学林大一岁。 学识不差,就是运气有点差,上次摔伤了腿没法去,这次院试又没考上。 他倒是不怎么往心里去,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倒是把里正给愁坏了。 两人结账后就又继续往大榕树村赶路了。 宋欢来到昨天制作陷阱的地方。 一连几天,总算有了收获。 一个陷阱套住了只野鸡,落石陷阱砸中了山鼠,昨天用竹子做的陷阱没被触发。 宋欢看着山鼠就头皮发麻,可是既然抓住了,不拿总觉得不划算。 山鼠也是肉,自己不吃,拿去卖,应该有人要吧…… 宋欢把野鸡和山鼠往麻袋里丢,接着又以陷阱为圆心做圆周拓宽陌生领域,逐渐扩大探索半径。 走到一个陡坡时,宋欢发现那个地方的蕨菜叶子是翻过来的。 按正常情况,蕨菜是正面朝上。 但现在它翻过来就说明有动物从这里经过。 而且这个动物个头还不小。 宋欢猜想,可能是野猪。 距离宋欢上一次捕捉野猪还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也是她走了狗屎运。 后来别说野猪了,野猪毛都没看见过。 想起上次野猪的卖价,就让宋欢心里激动。 野猪是极其凶猛的野生动物,特别是成年的野猪。 它的破坏力极大,皮糙肉厚,有极强的攻击性。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每个族群包括六到二十只,四至十只为一群较为常见。 宋欢是不可能直接对上集群的野猪,特别这其中还有成年野猪。 不过,她也可以像上次一挖上陷阱,让野猪自己掉进去,如此她的胜算就会大很多,也避免了受伤的可能。 可是她今天并没有带锄头。 这事儿只能明天再来干了。 第六十二章新邻居(修) 鹿县的消费能力果然比太平镇强。 宋欢在集市摆摊,野鸡和山鼠都卖出不错的价格。 来问宋欢的应该是一个家底不错的府里管事。 确认宋欢是在山上打的野物后,二话不说的就把山鸡买了,山鼠是搭头,主要是人家给的价格很可观。 宋欢有点不好意思拿人七十文一只的价,就直接送给人家了,至于他们怎么处理,那就不是宋欢该管的事了。 还给宋欢留了句话,若以后还打到野物就直接送到城东的梁府。 宋欢很开心,自己又有了固定出货渠道。 宋欢一回到家就发现了不对劲儿。 院子里衔接着前院和后院的两道门锁被打开,两道小门都正敞开着。 只见前院有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老妇人正在打扫。 恰好这时候后院中堂里也传出来一道乖巧甜糯的声音。 这不就是土匪头子的闺女青青吗? 宋欢一走进院子就看见廊下,傅渊之与土匪头子僵硬对持的景象。 宋欢没有理会傅渊之,而是先对着债主开口问道,“寨主今天怎么有空驾临寒舍?” 土匪头子也没有拐弯,直接就说道,“我把前院租下来了,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特地过来打声招呼。” 宋欢算了算日子,今天不就是那些混混给柳文若的十日之期的最后一天了吗? 若是柳文若的事由土匪头子摆平了,那也算是两相皆宜,各取所需了。 如此一来,有了土匪头子这么个邻居,想必这处宅院的安全系数能够更上一个阶层。 至于人家堂堂一个寨主为什么偏偏就租在她们隔壁,这也不是她能够知道的。 人家自是有自己的一番考虑。 宋欢也不是一个喜欢深问的人。 宋欢笑道,“能得寨主做邻居是我们姐弟的荣幸,以后还请寨主多加关照。” 土匪头子摆了摆手,“看你倒是情愿,只不过……你这哥哥倒是很不乐意的样子。” 宋欢一听这才想起来,傅渊之回来这么多天,他一直没把回城的事情告诉他。 待到土匪头子把青青带回了前院后,宋欢这才把那天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傅渊之,还把土匪头子救了阿弟的事情也一并说了。 傅渊之没想到她们回来的时候,还发生了这样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被宋欢这么一说,傅渊之倒是对寨主他们住在隔壁没什么意见了。 反倒因为宋欢的话,他觉得与其让一个欠着外债随时能给宋欢她们带来危险的房东住在隔壁,还不如让寨主住在隔壁,毕竟两家有着这么一段匪人所思的关系在里边儿。 毕竟石笋寨的寨主威名在外,也不屑欺压孤苦无依的姐弟。 第二天,当宋欢看着院子里站着挺立的小人儿,一身和阿弟去进学时穿的那一模一样的学子服时,她多少有点明白了。 宋欢直至把两人送进了西溪学熟都还没反应过来,土匪头子是如何让老先生同意让青青一个女娃娃也能进去学习的? 难道老先生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高风亮节,不同流俗的人? 或许是寨主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 威逼利诱? 牛不喝水硬按角?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理想的。 青青走了后门,进入西溪学塾做了插班生。 时间过得很快,傅渊之在恶补邸抄和绣荷包中度过了短暂的五天。 宋欢虽然生气,但终究还是给傅渊之准备了东西。 不多,也都是必备的东西。 有已经炒好的辣子鸡丁,腌菜肉沫,馒头,都是准备着给他在赶路的时候吃的。 还有一把伞,防日晒雨淋。 至于六礼束脩以及其他能用银钱买的,不是赶路必需的东西就一律去府城买。 府城的物价比鹿县的低,如此既能轻省又能省钱,一举两得。 这一夜,阿弟埋在傅渊之的怀里哭了很久。 不知从何时起,记忆中宋爹的身影逐渐被傅渊之所代替。 生活中,傅渊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了宋爹的角色。 阿弟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就是在村里的时候。 阿姐虽然偶尔会远行挣钱,但是也不会超过五天,而且,他知道,阿姐不会离开自己。 但是这次不一样了。 大哥哥和阿姐不一样…… 自从来了县城他们生活就什么都不一样了,是翻天地覆的变化。 他得风雨无阻的准时出现在学塾,一天的时间都在学塾中度过,和阿姐大哥哥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 如今,大哥哥也要去府城了,这一去就是半年,这如何能不让他难过? 他迫切的想回归以前的时光。 他努力念书的目标也已经不再局限于让阿姐过上更好的生活,还有就是希望他们三个人又能一起生活下去的愿望。 只有他追上了大哥哥的步伐,他们才会再重新开始。 才不怕会渐行渐远。 傅渊之的安慰在今晚也失效了,只能沉默的抱着阿弟,轻柔而有节奏的拍着阿弟的后背,不知不觉中怀里人的呼吸这才变得节奏而绵长。 傅渊之把阿弟放躺平,盖好被子后,这才头枕着手,透过打开的窗棂看向被月光洒下银辉的地砖。 眼神深邃如墨,墨里的一点光明亮而璀璨如点漆,墨与光的结合无法掩藏他的所思所想。 有能力,才有资格拥有。 有能力,才能保护自己所拥有。 所以这条路,他是非走不可。 坚如磐石,他现在最缺的就只是时间而已。 月光穿过窗棂撒在床上,宋欢半边脸出现在月光之下,白皙的皮肤仿若白玉。 翻来覆去,好眠的她也一反常态失眠了。 其实她心里明白。 这几日她情绪反复不稳定,如此的令自己陌生。 而她并没有讨厌这种感觉。 她能大概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明白他能牵动自己情绪这意味着什么。 但是,宋欢需要一段时间看明白。 看明白这种感觉的萌生是因为什么原因? 是不习惯分离? 还是那种感情? 她来了三年,他也陪伴了三年。 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情愫是因为她潜意识中的依赖,还是因为喜欢? 一段感情,她希望美好的开始是从两情相悦而起。 若是因为喜欢,她也不会退缩,她争取过,成与不成也不会后悔。 即便不成功那也只是一时失落而已,而且打从一开始她就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只是中途出了意外。 若这个意外是他,她或许可以试一试。 她那颗漂浮的心,也能有一个安定的归处吧? 第六十三章分别(修) 八月二十八 宜出行。 天气还如往常一般,亮的早。 太阳已经露出了半边身子,光辉透过云朵洒下大地。 饭桌上,阿弟磨磨蹭蹭的喝着粥。 青青擦干净嘴角,疑惑的问道,“哥哥今天好慢哦~” 宋欢瞥到阿弟还剩下不多的粥,笑了一声,“可能是没胃口吧。” 阿弟听到宋欢那一声笑,急忙把碗底剩下最后一口粥给吃进嘴里。 青青看着速度突然又变快的阿弟,心底疑惑,视线移到阿弟的胃部蹙眉。 哥哥是不是不舒服? 青青只有生病了才会没有胃口,其他时候胃口都很好的…… 待阿弟擦干嘴后,宋欢起身把青青的褡裢拿在手上,“走吧,拿上东西去学塾。” 阿弟乖乖跑进房里就把褡裢披上。 傅渊之也随着一起出来。 宋欢看着傅渊之,“你不赶时间?” 傅渊之摇头,“不差这会儿。” 宋欢点头,“那就一起去送阿弟进学吧……” 阿弟眼睛一亮,期待的看向傅渊之。 见傅渊之同意后,阿弟这才蹦蹦跳跳的去牵起青青的手,声音愉悦,“青青,走,一起去学塾!” 青青看着突然又开心的阿弟,甜甜的回道,“好的!” 两人像两只快乐的小松鼠,蹦蹦跳跳的出到院子,翘着尾巴回头等待后面的两只大松鼠。 一路上两小松鼠欢乐在前,两只大松鼠在后。 阿弟时不时就会回头看着大哥哥和阿姐。 明亮而温暖的光线打在两个人的身上,散发着一圈像绒毛一般的晕圈。 一样都是出色的容貌,一个修长挺拔,一个亭亭玉立,才子佳人,竟如天造地设一般。 一道想法如闪电一般贯穿脑海,阿弟一下子没抓住。 挠了挠脑袋,眼里闪烁着疑惑。 虽然一时之间他没抓到,但闪电划过的痕迹依旧在那,他总会沿着痕迹慢慢寻找出答案。 宋欢和傅渊之回到院子,两人这才开始吃朝食。 吃罢后,宋欢把自己准备的为数不多的东西拿了出来,两道菜都用小陶罐装着,这样热菜也方便。外面还用一层油纸包裹的好好儿的,怕流油出来污了箱笼和箱笼里的东西就不好了。 傅渊之接过好生的放在箱笼里。 宋欢看着傅渊之把东西都收拾差不多后,这才去拿上锄头柴刀以及竹篓,两人沉默的离开了院子。 一路无话,出了城门直至两人要岔开走后,傅渊之才打破沉默。 他的眼神仿佛粘在宋欢身上一般,全身散发着仿若被抛弃了的小奶狗,声音微微低沉,“此行一去就是好几个月,你和阿弟要好好照顾自己。” 宋欢眼神有些闪躲,就是不和傅渊之对视,点头,“你也照顾好自己,注意休息,劳逸结合。” 宋欢想了想后又接着道,“你若有什么需要可以让人递信回来。” 傅渊之乖乖点头,“你也是,有什么事不要一个人担着,我一直都在。” 两人分别,傅渊之直至宋欢身影不见这才离开。 宋欢则快速登上竹林里那块高大的攀有青苔的石山。 看着下方朝着府城方向渐行渐远的人,宋欢又跳下来慢慢一步一个脚印的进了深林。 世间万物,因缘际会,都离不开一个缘字。 相遇是缘。 离别是缘。 缘来相遇,缘散离别。 况且,他们也不算缘散,只是暂时分别而已。 夏日炎炎渐远,冬色正昂然。 甲子月,丙午日 冬月初二 宜:破屋、治病、馀事勿取、坏垣。 忌:诸事不宜。 馀事勿取,分宜和忌。 宜是: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 忌是:除了特别提出的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做。 坏垣:拆除围墙。 诸事不宜:也分宜和忌。 “宜: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没有特别合适做得事。不吉不凶,平。 “忌: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做事犯忌,凶。 路边的摊位上,一个老道正在给一个中年人算日子,分析其中的意思。 总的来说,就是今天啥也不适合干。 宋欢经过听了一耳朵。 虽然她不怎么迷信,可她就是莫名心下不安。 这种不安其实八月份就有了。 经过米铺看着上面的价格从原来的六文一斤变成了十文一斤的时候,她约莫有了猜测。 八月初的时候,那会儿她们还没搬出来。 大榕树村的大家伙儿正在地里热火朝天的割稻子。 这时,村里突然来了几个人,身穿布衣,虽然不见得多富裕,但也没到需要缝补丁的地步。 身高体壮,言行举止也不见胆小怯懦。 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帮人来买粮。 对,收稻卖稻很正常,但是,他们以比往年高出两文钱的价格收稻,这就很不正常了。 都是风调雨顺的时候,已经连着好几年二文一斤的价格收粮,怎么今年就涨两文了? 都比上镇里卖白米的价格了。 来收稻的人还不是本地人,那一口浓重的乡音一听就能分辨出来。 大家伙都不是蠢人,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果不其然,时隔三月终于出现了。 宋欢来了三年,粮价的波动基本没有,只有因为地方消费水平和品质的差异而出现略有不同,且差距也不会太大。 就像太平镇是四文一斤,县里是六文一斤,这其中的价格差异其实只是品质不同。 镇上的白米,里面是舂米后直接筛出来的,会有碎米和零星的稻壳。 镇里就不一样了,都是白米且完整,没有那种残次的碎米。 这两者不可放在一起比较,因为压根就不是一个层次。 米铺里,一摞摞米袋子,每个分类的价格板上都有了变化,基本都涨了几文。 宋欢这些年都会有囤粮的习惯,但是囤粮她也不会一次性囤完,米容易生虫,放八角虽然能延迟,但总会有一些没保存好。 宋欢今天也是准备来买粮,就发现了其中的变化。 宋欢原来打算只买二十斤的计划要有变动了。 按照自己和阿弟的用量,每个月大致三十斤。 除了早上会吃粥,其他时候基本都是吃白米饭了。 之前囤下来的还有大约九十斤左右。 如果真如她所设想的那般情况的话,最起码家里的粮食得囤到明年的八月份,也就是再一次秋收的时候才能得以保证不被饿死。 九十斤也就够他和阿弟再吃三个月,也才到明年的一月份。 而且她还得多加上一人份,傅渊之那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她得提前备好。 俗话说得好,手里粮多,心里不慌。 宋欢大致估算了一下,身上没带那么多银子,转头回了家拿了十两银子。 第六十四章囤积(修) 把家里已经有的九十斤米抛开不算,按三个人囤十个月的粮来算的话。 每个月四十五斤米,十个月就是四百五十斤米。 每斤米十文,就要花四千五百文,也就是四两半银子。 宋欢来到米铺,直接说要订四百五十斤的米粮。 店铺小二狐疑中带着些许戒备的打量了宋欢两眼,问道,“你要这么多粮干什么?” 宋欢心里一咯噔,笑着说道,“这不是家里有点小生意吗?所以想提前预备着。” 小二虽然不太相信,但也没再说什么,低头倒腾自己的活计说,“每人一天限购五十斤,你自己看着办吧。” 宋欢只觉得情势估计比自己想象的更不妙。 以前购粮是不会限购的。 现在米铺出现了限购的情况,要么就是价格还会有更大的波动,米铺能获取更大的利益,要么就是粮仓的粮没跟上。 虽然很不想把事情想太糟,但宋欢的直觉告诉自己,现在是第一种情况。 虽然限购了,但宋欢还是要买的,结账后就立马赶回家把粮食放好。 出来时再去另一家米铺购买,同样的还是限购五十斤。 县城一共也就三家米铺,宋欢忙碌了一天也只买到了一百五十斤的米。 这么算下来,她得连续再买两天才能把四百五十斤米凑齐。 宋欢看到厨房里三大袋子米,觉得还是不够。 万一明后天的价格又有了变动,她的银钱跟不上的话,就得用其他东西代替米。 这么想着,她也就去了集市。 在逛集市的时候她就看到了黄豆,黄豆是村里人挑来县里卖的。 一斤五文,宋欢直接就把他的黄豆给包圆了。 一百斤黄豆花了五百文。 接着宋欢又买了八角、盐、酒曲、酱这些。 因为宋欢打猎的原因,所以盐是宋家必不可少的,宋欢打算备上五斤盐,每斤盐三十文,五斤盐就是一百五十文。 接着又买了一百二十文的酱、一包酒曲十文、两包八角六文。 酒曲是用来处理豆腐渣的。 她知道一个方子,用酒曲处理豆腐渣,冬天时候用烟熏干,熏干之后的豆腐渣可以存放一年甚至更久,只要用烟熏着不变质就能吃。 这个可以说是宋欢的底牌。 只要有能够保存久的食物,他们就能熬过这场灾难。 如此一来,她今天已经花了两千一百三十六文钱。 回来的时候宋欢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土匪头子,虽然只是自己的猜测,做不得准。 但是她说了,对方信不信就由他了。 她只为无愧于心。 土匪头子并没有不信,相反,因为宋欢的话他想通了一些事情,反而更加确定了一些东西。 石笋寨收的就是路费,谁经过那条道,只要上心特地打听就能够了解的一清二楚。 最近下面的人也跟他说过,来往鹿县的外乡人突然增多。 正因为他对这方面的消息比较灵通,所以他一直也被困扰着。 为什么突如其来会多了这么多外乡人?而且出了鹿县,还会拉上一大批粮食。 偶尔一两批还正常,可是最近一段日子,每隔个五六天、六七天就会有一批运往县城外的粮食这就很不正常了。 现在经过宋欢的这么一提醒,他就想通了,这帮人绝对跟现在的粮价上涨有关系。 宋欢蹙眉,问道,“这事儿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土匪头子回忆了一下当初的情况,说道,“大致有两三个月了。先开始只是半个月一两趟,到了上个月基本上每隔五天就有一趟,每趟会有四五车左右,时间跨度越来越密集。” 宋欢心下暗喜忖度,看来跟去大榕树村的那几人在时间上去差不多的。 “寨主能打听到他们是哪的人吗?外面有什么情况?出现了天灾还是人祸?”宋欢最想闹清楚的就是这其中的原因。 人祸可控,天灾不可控。 如果知道事情的缘由,自己对此事的判断也能更清晰一些,对今后的计划打算也能够制定的更加详细周密一些。 土匪头子被宋欢这么一问,也觉得这事儿得调查清楚,他还有一个寨子的人要养活,这事儿可不小,不能马虎。 随即他就对宋欢说,“青青这几天先留在你这儿,我回去让人打探打探消息,如果有事儿需要找我,你就让我院里的王婆子去寨里找我。” 宋欢目送快速离开的土匪头子,心中只觉是好似有一团火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个时候就能显现出消息滞后的弊端。 人之所以能对事物判断正确,是因为他所收集的消息比较全面和及时。 如今她们到现在就连为什么出现这种原因都不知道。 她猜想,一个方面就是那些人有利可图,不愿意把事情说出来,这些买粮出去的人就是这个原因。 他们在与时间赛跑,抓紧时间囤积粮食,大发国难财。 另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朝廷不愿意将消息泄露出来,引起其他地方百姓的慌乱。 但是,隐瞒消息就能够稳住百姓的心吗? 百姓只能担惊受怕,一方面要做好心理准备,来年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一方面又在期盼,或许只是短暂的,他们还有希望。 面对这种未知的情况,朝廷就像把钝刀子,磨着百姓的肉。 宋欢把自己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拍飞,一切都只是自己的猜测而已,不能太过当真。 可是即便这么安慰自己,宋欢的心情依然沉重,胃口都减半了。 青青知道爹爹回寨里也不伤心,反正爹爹很快就会回来的,跟阿姐一起睡她也很开心。 阿弟因为自己曾经也经历过阿姐出远门的情况,觉得青青也会像自己一样会很难过。 得知青青是第一次离开他爹爹,更是一直跟在青青身边,陪伴着她,怕她会像当初的自己一样,难过想哭。 青青虽然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这么黏着自己,但她乐意被哥哥黏着。 因为她的年龄比哥哥的年龄小,也没有念书的基础,所以她所在的班是丁班,跟哥哥不是同一个班。 白天在学塾,也只能休息的时候见面,所以虽然他们两个都在学塾,但是相处下来的时间还不如在家里的多。 如今看着哥哥黏在自己身边,跟自己一起玩,她反倒是最开心的,毕竟她一开始进学塾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跟哥哥在一起吗? 宋欢看着无忧无虑的两个孩子,只想着要是自己也是个孩子就好了,不用想太多,不用操心太多。 但这个念头也就一闪而过,若此时自己跟阿弟年龄差不多,那才是更大的麻烦。 想拥有自保能力都困难。 宋欢虽然担心,但也确实只是自己的猜想,在事情没有真正到来之前,那都是虚的,自己乱想的。 虽然这个年代人为的灾害和天灾不断,但就目前而言鹿县这一带是安全的,最多只是被受牵连而已,只要挨过最困难的一段日子,应该就会慢慢变好了。 第六十五章涨价 天监丙午年丁酉月壬辰,荧惑守南斗。 占曰:籴(dí)贵,五谷不成。大旱…… ——丙午年钦天监记 第二天清晨,风吹在脸上如刀割一般,宋欢送两小只去学塾后就裹紧衣裳前去米铺。 虽然这个年代信息传达滞后,但在同一个地方,百姓们的那张嘴传递速度也不遑多让。 米铺前那长龙一般的队伍就是证明。 宋欢猜想到了这种局面的出现。 这个时代不如上辈子那般,在这里,这些百姓每天面对的都是在活下去和努力活下去中徘徊。 所以,对粮价波动最敏感的也是他们。 宋欢很幸运,也就比他们快了那么一步,能提前囤下一百五十斤的粮食。 可是按照今天这个情况,宋欢要想囤到一百五十斤的粮食,根本不可能。 宋欢一边啃着馒头,一边排队等着买粮。 排了整整两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宋欢。 这次的价格直接由昨天的十文一斤变成了二十文一斤,限购二十斤。 买粮的人太多,队伍太长,一天下来也只买到四十斤的米,第三个铺子还没来得及去,天就已经黑了。 形势比宋欢预想的更严重。 宋欢连去看城外的陷阱的心情都没有,只一心想买够足够的粮食。 一连两天,米价从冬月初三的二十文一斤到冬月初四的三十文一斤,再到冬月初五的五十文一斤。 从限购二十斤到十斤,再到五斤。 宋欢后面两天也只买到了三十斤粮。 单从初三到初五这三天就花了一千九百文。 短短四天时间,粮价就涨了四回,宋欢也花了四两又三十六文,却只囤到了二百二十斤粮食,加上家里原有的九十斤,家里一共存米三百一十斤外加一百斤黄豆。 只要不吃干米饭,每天喝点稀粥的话,基本应该也能坚持到明年的八月份。 今天冬月初六,宋欢决定不再排队购粮。 而是去城外的陷阱瞧一瞧,如果有猎物的话她就直接拿回家不再卖了,如果没有就多砍些柴回来备着。 天气越来越冷,如果没有足够的柴,粮食也煮不熟。 宋欢在守城官兵面前已经是熟面孔了,但是因为目前的形势严峻,即便当差的官兵知道宋欢出城是去干什么的,依然要例行公事盘问。 宋欢到达山林处,如今两个月,她的捕猎范围已经又扩大了。 宋欢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了最近的陷阱处。 宋欢很失望,这里打猎不如在大榕树村来的容易。 上次她在发现野猪的踪迹旁挖了一个大的陷阱,也不知道是野猪太聪明,还是她运气太差,直到现在那一个陷阱都没有被触发。 白白浪费了她三天的时间。 宋欢又走到河边。 这是一条从两座山贯穿而过的河流,目前为止两个月,宋欢没有发现有任何人烟的迹象。 宋欢猜想这条河流应该是桂江或者是阳江的一条分支流,蜿蜒而下。 河道两侧树木黄绿半掺,树根粗野的扎在河边。 一棵高大的树仿若钓鱼竿一般,高悬在河流的上空,树尖散发着绿意,在经过阳光的照射倒映在水面上。 因为正处于旱季,暴露在水上的石头微微发黄,水下的石头与污泥融为一体。 水清澈见底,偶尔见到一两条巴掌大的鱼在水中畅游。 宋欢在发现这条河的时候水位已经下落,宋欢为了捕捉到鱼,在河道比较窄的地方筑了一个斜的石坝。 鱼从上游下来的话,就会被建起来的石坝阻拦道路,就只能顺着她特意留出来的出口,随着水流到达浅水区,这用士人的话来说就叫请君入瓮。 接着再把浅水滩用石头围住,分成一小个一小个的小池子。 这样鱼游到了这些小池子里面就很难再出去了。 而且因为小池子的水比较浅,这样抓起鱼来也比较容易,这招就叫做瓮中捉鳖。 浅水滩也要把里面的石头稍微清理一下,这样鱼待着可能会舒服一些,减少它逃跑的概率。 而且她也可以隔几天来看一次,不用每天都跑来看。 收尾的时候,再在河道两岸折下一些树杈,挡住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这样鱼从石头缝隙游出去的几率也变小了。 大费周章做了一个大型陷阱,也算值得,这样鱼抓起来就省时省力很多。 宋欢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六条鱼,有一条还挺机灵,躲在树杈下,只露出一点银白色的身躯,宋欢差点没发现它。 宋欢摘了几片野生芋蒙叶,用它把鱼包裹住后才放进背篓里。 宋又来到当初发现鸡爪糖的地方,这会儿正是它成熟的时节。 鸡爪糖学名枳棋子,它也有很多别名,像是拐枣、龙爪果、鸡爪梨、万寿果等等,端看各地方喜欢怎么称呼了。 它的味道甘酸,为了节省银钱,用这个给阿弟和青青做零嘴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宋欢只摘果肉部分,枝杈留在树上,这样也能节省空间,宋欢摘了大半袋子后,这才罢休。 这种形式下,宋欢其实有考虑是否先回大榕树村。 毕竟大榕树村猎物比较多,维持温饱是没问题的。 可是搬回去,不说阿弟的学习,就那房间里存下来的三百多斤粮,就不可能让她安然的回到大榕树村。 所以这个纠结其实只是给她平添烦恼,不是她不愿意回大榕树村,而是如今的情势已经让她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好在县里好歹还有县衙捕快,可以维持秩序。 在村里没有事发生还好,一旦有事她双拳难敌四手。 说起来土匪头子做邻居也不是没有好处。 他一无聊就会和自己过招,虽然每次宋欢都被打到脱力,身上青紫,但进步也是肉眼可见的。 她过来三年,虽然她本身拥有一些武术基础,但是她对原主本身具有的那力大如牛的体质却是无可奈何。 就好像她身怀巨宝,却只能空看着,没有找到能打开它的方法。 而经过土匪头子偶尔的提点,她渐渐从招式中领悟了如何运用本身的气力,从生疏到娴熟,从繁杂到归一。 她也从一开始坚持的一刻钟,到后来的半个时辰,慢慢的越来越久。 她一一挺过来的同时还能偶尔坑一把对方。 这滋味不得不说,很畅快! 深林复杂的地势在宋欢脚下如履平地,脚下轻灵,身轻似燕。 最后,宋欢还是很幸运的抓到了一只山鸡,把它弄晕后直接丢背篓里。再扛一把柴,在夜色降临之前回了家。 回到家,两小只已经乖巧的在油灯下伏案练字。 这几天接两小只下学都是王婆子,宋欢排队买米会比较晚,有时候天黑了才回来,所以这事儿只能托给她了。 第六十六章现存 截至目前,宋家现存下的吃食有: 白米有三百一十斤,盐五斤外加之前剩下的一个小罐。 八角两包,酒曲一包,酱一坛。 白面四斤,黄豆一百斤,糖二斤。 这其中有些是早之前就买来用剩下的。 碳五百斤,这是宋欢之前抽出时间回大榕树村提前烧制的。 其中有三百斤是原计划卖给梨花巷梁府,赚一笔拿来过年的。 但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宋欢是不打算再卖给梁府了。 腊兔五只,腊鸡三只,腊鱼五条,红薯一麻袋,大概五十斤左右,南瓜两个。 晒干的板栗一袋,大约有十斤左右,晒干的枞树菌一袋,约摸八斤左右。 茶叶两袋,干笋半袋,腌菜一坛。 鲜鱼六条,鸡爪糖大半袋。 宋欢也不知道这些能吃到明年具体的七月还是八月,反正趁着现在还能出城,尽可能的在山上多找一些食物,不拘荤素。 还得多砍一些柴,她要做的烟熏豆腐渣必须得烧有足够的柴才能把它熏干,否则全白搭。 对了,她还得需要一个个石磨。 没想到啊,她居然在计划囤粮的花费之外,还得额外花钱买一个石磨,想想就心梗。 只能心怀期待,希望在这种局势下,石磨的价格会低一些。 杂货铺的伙计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来购买石磨,稀奇的打量了宋欢好几眼。 心里嘀咕,看这穿着打扮也不像大户人家啊。 宋欢没注意伙计的神游,她则看着大大小小的石磨,寻摸着合适的。 问了价格后心下叹气,终究是她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 原以为粮价涨了,其他东西或许会稍微降价,但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小号的石磨都需要两百文。 宋欢想到家里的那一百斤黄豆,还是下定决心把石磨给买回了家。 宋欢经过粮铺的时候看了一下米价。 米价已经从五十文一斤又涨到了八十文一斤。 限购依然还是五斤。 排队的人数不减反增,依然还是一条长龙。 即便粮价上涨如此之快,百姓也不得不颤抖着手也要掏空兜里仅有的钱买米。 大家都心里明白,越往后米价越贵,可是又能有什么法子? 他们只能天天来买。 就限购这一条,就能耗掉大多数百姓的压箱钱。 上句的百姓并不囊括自耕农。 自耕农的情况还算不错。 就像大榕树村里那些村民,他们自己会留下够自己一家吃到明年秋收的粮食,以及够明年耕种的粮种,有多余的粮才会卖给行商。 像鹿县当下这种被其他地方牵连的情况下,反倒是自耕农受的影响最小。 若是直接发生灾害,则反之。 鹿县周边多为佃户和长工,他们的生活水平要比自耕农低多了。 丰年,佃户收入大抵只有自耕农的一半。 若赶上歉收,佃户还要向主家借贷,这就使得佃户的收入基本在自耕农的一半甚至更低,难以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 长工由主家供给的饮食米五石五,值五千五百文。 盘缠银一两,农具三百文,柴酒银一千二百文,诸项合计,长工每年收入为七千五百文,也就是七两半银子。 折算下来,每天大约能有二十文,基本能糊口。 能与自耕农收入水平类似的大抵只有能够给朝廷做事儿的工匠。 匠籍,世代相袭。 他们属于身怀一技之长的类型。 在县里,佣工日价三十文每天。 在村里,佣工日价二十多文每天。 那手艺好的能够给朝廷官府裱褙玉牒的匠人,全年收入能有十八两,如此才能与自耕农的收入基本持平。 中午,即便空中悬挂太阳,却依然让人感到寒风瑟瑟。 土匪头子终于回了院子。 土匪头子此行就是来带走轻轻的。 比起读书练字,他更希望青青能够平安快乐的长大。 等度过了这一劫,她若还想回来,就再回来继续念书。 土匪头子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跟宋欢大致说了一下。 因满城出现旱灾,所以才导致距离它最近的阳江府产生了这种连锁反应。 宋欢疑惑问道,“难道朝廷没有开仓放粮?” 土匪头子摇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但,想必即便是开仓放粮了,估计也满足不了那一带百姓的需求。” 所以才有了从满城来人到阳江府地界内低价买入粮食,再回到满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差价的行为。 宋欢问道,“那债主可有消息知道满城那边现下的情况?是否已经有了好转?” 土匪头子摇头,“满城距离太远,前来购粮的也都是一些小人物,对大方向的事情还真不知道。” 宋欢叹气,这就是信息滞后所带来的不便。 土匪头子见宋欢这模样,就开口问道,“不然你跟我们一起回石笋寨?地方虽不大,容纳你们两姐弟还是可以的。” 宋欢想了想摇头道,“虽然我也很想答应寨主的提议,但我想还是留在这里吧。” 宋欢之所以不答应一同前往,主要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怕府城那边传来什么消息,她没能及时接到。 二是石笋寨地处偏远,消息更加滞后,若想要打听情况了解局势都不是最佳的地点。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次旱灾所带来的影响。 就眼下情况来看,当前的局势,她还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上一辈子的记忆以及所见所闻,对目前的发展以及未来将会出现的趋势有一定的判断。 若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她也能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但若去了石笋寨,她就只有被动的接收不全面的消息,以及漫长而忐忑的等待。 太过被动,反而让宋欢更加没有安全感。 土匪头子也不强留。 宋欢的身手他了解。 在这里能够伤到她的寥寥无几。 于是土匪头子带着青青和王婆子离开的时候最后留下一句话,“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你们可以去石笋寨找我。” 宋欢道谢,“多谢,我会的。寨主也请多多保重。” 一旁的阿弟目送青青离开,开口问道,“阿姐,大哥哥那里要紧吗?” 宋欢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应该不会太差。 府学是官府开办,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什么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 又加上你大哥哥他每个月都能领到廪米,按理说他应该也不会被饿着。” 不会挨饿,又不会有危险,那就是没问题了。 阿弟输了一口气。 心道,那就好! 宋欢遥看府城方向,心里祷念。 但愿如自己所说,你一切安好。 第六十七章消息 天气越来冷,北风如刀子一般刮过行人的脸,枯枝无力地吱吱作响,做着最后的挣扎。 宋家院子后门巷子角落。 宋欢临时搭建了一个小摊子,借着角落阻挡住那喧嚣放肆的寒风,油布做顶,木杆做支柱。 油布下方摆了五张小杌子,杌子围着的中间是一个燃着炭火的小炉子,上方正煨着一壶热水。 随着灾情越来越严重,街道上也不准人们四处走动,巡逻也越来越密布。 宋欢前几日发现巡逻的衙役们会经过后门的这条巷子 宋欢想着打听打听外界的消息,就临时想了这么个法子。 几天下来,她也算是在大家伙面前挂了号了。 毕竟大冷天的还能有个人在巷子里免费煮热水给他们,也算是有心了。 宋欢从一开始听那些衙役聊天,到后来不经意间的插话,到现在能偶尔聊上几句,虽然进度慢,但也不算没有收获。 好歹她是知道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消息。 前天夜里,织机坊有人家被抢劫了。 贫民窟在城西,距离织机坊只有一条街的距离,而打索巷距离织机坊也只有一条街的距离。 就……有点危险。 宋欢低头看着炉火,一旁经过一个女子。 女子已是妇人打扮,一身洗得发白的补丁布衣,面色虽然发黄却也泛着点红润。 只见她直接走过宋欢的铺子,再往前走两户人家,直接敲门。 片刻后里面的一个老婆婆就打开门让女子进去。 宋欢在心里默数,数到三十的时候,里面不出意外的传来了女子撕心裂肺的争吵声以及老婆子的恳求哭咽声。 宋欢叹气。 这声音,她不止一次听见了。 自从不能出城门,阿弟学塾停课,她一天天的尽待在家里,自然就发现了这一幕。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那女子一开始还隔个五六天才来一次,这会儿三天来两次,越来越频繁。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女子心满意足的拿着一个小布袋离开。 宋欢扫了眼她手中的份量,大概有一碗满满的量。 女子察觉了宋欢的视线,便面色一肃,眉头一压,凶狠的瞪着宋欢。 那意思表达的很明白。 宋欢收回视线。 但女子的身影离开巷子后,那户人家就传来老婆婆的哭声。 宋欢记得那户人家好像姓于。 有一个挺大的男孩子,也是西溪学塾的学子。 只不过他比阿弟大,应该不是同一个班。 虽然宋欢知道他是西溪学塾的学子,但也没有过任何交流。 主要是宋欢也没空。 早上送阿弟去学塾,回来后就去城外打猎,除此之外,不是找野菜就是砍柴,不是砍柴就是烧炭。 她没有这个时间去经营这些关系。 宋欢虽然没有过多去了解于家,但依她这几个月的观察,这户人家的成员只有那个男孩子和老婆婆,还有就是这个年轻的女子。 宋欢猜这个女子应该是那个男孩子的姐姐。 至于为什么姐姐要这么对待她的奶奶和弟弟就不得知了。 按正常的思维来说,举全家之力供出一个读书人来,这样家里甚至族里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 即便没有考上功名,他读书识字也能让他去找账房之类的工作,收入也可观。 但是这个女子的做法恰恰相反,她给宋欢一种她不愿意让她弟弟考上功名的感觉。 甚至给人一种是巴不得那老婆婆和男孩子早点死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宋欢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但具体人家的家事有什么不被人知的隐情就得问当事人了。 宋欢还在想这衙役怎么还不来的时候,人就来了。 衙役甲乙丙丁,分别落座,双手齐齐伸到火炉子旁,吸收那为数不多的热量。 衙役甲抖抖脚,嘴唇泛紫,说道,“还好有口热水喝,否则这天气真是难熬。” 衙役乙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拿起热水吹了两口,这才说道,“可不就是。” 宋欢余光瞥到衙役乙放下的东西,眼底震惊,那不就是刚才那个女子才拿到手的粮食? 不会是被这帮甲乙丙丁给当成抢劫犯缴了充公吧? 宋欢倒是不同情那个女子,反倒是替于家那祖孙俩感到心疼。 女子粮食没到手肯定不会罢休,等衙役们一走,那女子去而复返,祖孙俩今天不得倒贴两碗粮食出来? 衙役接下来的话让宋欢不再想着于家的事儿。 因为她听到了这几天一直在关心的问题。 衙役甲说道,“我见城外越来越多难民了,这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啊?” 衙役丁说道,“你不知道?” 衙役甲乙丙俱是一脸疑惑的看向衙役丁。 衙役丁清了清嗓子,这才压低声音说道,“满城出现暴动了。” 衙役甲乙丙惊讶出声,也不忘压低声音,“暴动?” 衙役丁认真的点头,说道,“我媳妇家的大伯的侄子的儿媳妇的表嫂那传来的消息,真的不能再真!” 宋欢,“……” 这关系,好远,好绕。 衙役乙好奇问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暴动了?” 宋欢心下默默给衙役乙点赞,她也想知道。 衙役丁说道,“听说是满城的知府报灾不实,致使那些灾民没有享受到朝廷规定的相应蠲(juān)免赋役。” 衙役甲乙丙一脸吃了很大的瓜后。 衙役甲这才一脸愤愤,“可不就是,若是满城知府能够及时上报灾害,没有谎报,或许阳江府也不会有这一遭,我们鹿县也不会出现饥荒。” 这话一出,衙役甲乙丙丁具是一脸无奈。 蠲免赋役也分受灾情况。 条文规定: 诸田有水旱虫霜为灾处,据见营田,州县检实,具帐申省。 十分损四分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租、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 若已役、已输者,听折来年,经二年后不在折现。 其应免者,通计麦(稻)用为分数。 宋欢想,这涉及到百姓自身生命和利益,怪不得他们会暴动。 在这个年代,服役也会出现大批量的死亡数。 若是能免一年徭役,免三年税,他们的日子就很有盼头了,最起码能够让百姓们喘口气,有恢复原气的时间。 报灾不实对百姓有巨大的实质性伤害,事关人命。 而知府却只需被杖七十。 这是何其的可笑又可悲…… 而且以宋欢这三年对这个年代的人的了解,那比菜籽粒还小的胆子估计也不敢做出这么轰动天下的事情。 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这事就是朝堂党派博弈出来的结果。 后面那只无形的手正控制着百姓,通过百姓而获取自己想要的结果。 第六十八章下诏罪己 县衙门口右侧的墙上,新张贴了一张布告。 上书: 从来天人感召之理,捷于影响。凡地方水旱灾祲,皆由人事所致,或朝廷政事有所阙失。 若督抚大吏不修其职,或郡县守令不得其人,又或一乡一邑之中人心诈伪,风俗浇漓。 此数端者,皆足以干天和而召灾祲…… 为督抚者,当体朕察吏安民之苦心,竭城秉公,倡率百僚,使地方有司皆能实尽父母斯民之道,则上与下合为一心,官与民联为一体,和气致祥,休嘉日集,断不致旱涝之为忧矣。 丙午年庚子月(上戳盖印章) 历朝历代以来,受因灾修德的思想每逢灾荒之时,帝王必下诏罪己,以求感应上天,使灾祸不再发生。 这张罪己诏上的时间是冬月,现在已经是腊月初十了。 这就是交通不发达的弊处。 腊月初十,大寒。 宋欢把院子巡逻了一圈,确认自己布置的装置没有失误后,这才舒口气。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普通百姓的粮食也越来越少,继织机坊被抢后,甜水巷也出现了被抢的情况。 打索巷距离甜水巷只有一个转角的距离,宋欢虽然自觉有武功傍身,可还是小心谨慎一些为好。 宋欢制作的这个机制就是制造响动的。 夜间若是有人翻墙进来,碰到了制作的简易版警报后,宋欢也能及时做出反应。 隔壁是土匪头子赁下来的,不知道他租多久,反正直到现在房东也没过来找人。 宋欢过去巡视了一番,这个宅子前院后院中间的两扇门并不如大门那么牢固。 若只顾后院显然不实际,如此一来,宋欢只能把前院也纳入警戒范围内。 入夜。 风声“鹤唳”,风刮打着糨纸,发出呜呜声。 宋欢把油灯吹灭,如今宋欢和阿弟又继续睡在一个屋里,只是分开睡,宋欢睡在一旁的塌上。 床和塌中间燃烧着一个火盆,热源以火盆为中心向周围四散。 继续睡一个房间是有两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因为外界环境太危险,宋欢怕有个万一没照顾好阿弟,所以近距离些有利于宋欢好保护阿弟。 二是为了节省炭火。 冬季最冷的是冬月、腊月、正月,二月次之,三月大地复苏,气温会稍微回暖一些。 现在才腊月,宋欢觉得还是得节省着用比较好,毕竟未来不知会不会有变故发生。 没有变故最好,若有,她也能有个准备,不会把自己陷入太过被动的局面。 宋欢把自己包裹的紧紧的,今夜的风声很大,宋欢听着外面的声音只觉得心下不安。 闭上眼睛,只觉听力更加灵敏清晰。 宋家墙外头,后巷。 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跃跃欲试。 他们手里拿着飞爪,不断的在手中转着圈圈,仿佛他们不是在抢劫,而是在闲逛。 飞爪,想名字好听点可以叫飞挝。 绳子尽头穿着一个铁爪子,类似鹰爪,用来钩人或攀岩。 贼人甲对身边的贼人乙确认道,“确定是这家?” 贼人乙一脸笃定道,“不会错的!” 他可是特地踩了点的! 贼人甲一脸“又有收获”的兴奋状态,伸手对着后面的几人往墙头一指,“哥们~上!” 飞爪勾住墙头上,在呼呼风声的掩盖下并没有让睡梦中的人察觉出异样。 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这几人都已经熟能生巧了。 手脚利索的爬上墙头,又轻巧的落到地面。 谁知今夜却不如之前那么顺利。 贼人丙跳下来的时候,发现手被一根绳子勾住,接着院里就接二连三的传出仿若铃铛的响声,随着强烈的风声,反而有越来越响亮的趋势。 贼人丙先是一慌,看着已经跳下来的几个同伴又不慌了,就一年轻姐弟而已,没必要这么惊慌失措。 贼人甲用手中的匕首把绳子割断,声音果然没有那么大了,冷嗤一声,“闲人多作怪,这种玩意儿做了有什么用?” 贼人甲对着身边的兄弟们笑着道,“又拦不住我们!哈哈哈……” 这话一出,大家轰然一笑。 因为知道已经暴露了,贼人们就毫不掩饰的把声音从院中传开。 此时宋欢早已经穿好了衣服,把立在门边的木棍拿在手中,一副随时能够战斗的模样。 宋欢打开门,呼啸中带着巨大推力的寒风直接从门口穿进中堂而后消弭。 宋欢把门关上,淡定的走至院中。 夜色涌动,就连夜空中的月亮也黯淡无光。 宋欢的出现并没有让贼人们惧怕。 身形娇小玲珑,贼人甲只觉得他单手就能把对面的姑娘给撂翻。 贼人甲不屑的看着宋欢手上的木棍,“小姑娘,你以为有那根木棍就能阻拦我们?我看你还是想的太简单了! 你若是乖乖把粮食交出来,我们也不会太为难你。” 宋欢抡起木棍,木棍在她手中旋转翻飞,直接放下话,“那你们就看看,它能不能阻止!” 贼人乙哼了一声,“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宋欢不想跟他们废话,直接就动作迅速,借力腾跃,手中的木棍直接击向贼人甲。 大家想象一下,大冷天的,狂风大作,两方人傻愣愣的在院子里互相放狠话,看着傻不傻? 宋欢看是挺傻的。 贼人们没想到居然会碰到一个这么勇的人,还是个姑娘。 贼人甲虽然心觉不妙,但都已经到这种情况了,不上也得上了。 贼人甲还是有点底子的,他侧身躲过宋欢的木棍,手中的匕首反射着寒光,看准时机,猛攻宋欢的要害之处,却被宋欢腾跃躲开。 贼人一共五人,齐齐上阵让宋欢对付的有些吃力,小腿被不知谁用力横扫,顿觉一阵麻意上涌。 还好之前经过土匪头子的“毒打”,身体已经有一定的抗击打能力。 麻意退散很快,宋欢知道以一敌五赢的困难,要想快速解决就得分而化之。 宋欢身子如飞花蝴蝶般在几人中穿过,贼人怕误伤队友,苦于没有下手的地方。 宋欢闪电出手直接紧紧攥着一个贼人的胳膊。 贼人只觉得胳膊一疼,想挣扎开,对方的手却如铁钳一般难以撼动。 宋欢单手使力,利用原身的优势,把对方的胳膊瞬间卸掉。 贼人被疼痛瞬间袭满。 宋欢趁着贼人疼痛的向前俯身,用力一提对方的后领,只见贼人双脚离地,就这么被轻易的举起来。 宋欢看着快速向自己冲来的三人,就直接把手中的人往几人身上扔去。 贼人倏然飞起,横拦着带着惯性以及自由落体附带的冲击把三人压在地上。 唯一没被压住的贼人甲咬咬牙坚持上阵。 贼人甲手中的匕首比较棘手,宋欢快速奔跑中,身子一拐,几步踩上墙面,上升中脚下猛然一蹬,借力凌空翻身,手中的木棍带着雷霆之势打掉贼人甲手中的匕首,顺便还在他的手上留下了深红的印记。 这一行云流水的动作后,宋欢又是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接着才稳稳落在地上。 在贼人甲转过身来之时,宋欢一个扫腿,把他整个人踹到墙上,后背用力与墙面触碰,接着就发出嘭的一声响,人呈大字形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第六十九章来信 贼人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无往不利中被人当头一棒。 被压倒的三人见同伴被卸了胳膊,又见老大扑倒在地毫无动静,俱是瑟瑟发抖不敢动作。 他们当中,武力值最高的就是贼人甲,他们也是贼人甲组织起来的。 所以当队伍中实力最强的也被干趴下的时候,剩下的人自然也没有了反抗的心思。 宋欢把贼人甲掉落在地的匕首捡起,握着手柄,在月光下翻转着锋刃。 刀把为玄黑色,雕刻着繁复的图案,刀刃通体银白,一旦有光芒照射,便会泛出溢彩光芒。 短小锋利,不起眼,携带方便。 在近战和突袭方面是具有极大优势的。 真是把不错的武器。 宋欢从贼人甲腰间把装匕首的鞘拿了下来,套住后就别在自己的腰间。 不敢吱声的几个贼人们默默看着宋欢的土匪行径。 能怎么办? 只准他们抢她,不准她抢他们? 打又打不过,还能如何? 报官吗? 那进去的是谁? 宋欢看了眼还完好无损的三人,“你们还想继续待这儿?” 三人这才反应过来。 两人连忙起身绕过宋欢把贼人甲背了起来,另外一个人扶着被卸了胳膊的人。 无事可做的那个人,眼神带着怯懦,怂怂的指了一下后门,“可以从那出去吗?” 宋欢一脸这还用问的表情点了点头。 “你们要想原路返回我也不介意。” 那人一听这可不行,然后仿若被大赦般快速跑过去开门,另外几人也脚下生风跑出去。 速度快的宋欢都得给他们点赞。 背着贼人甲的手下最吃力,想叫人过来帮忙可又不敢,只能拼命的跑,真,怂的可怜。 至于宋欢为什么没把人送进县衙去? 这真没必要。 进去两天又出来的那种? 还不如不送。 这帮人为何如此猖狂? 县衙若真有心,根本不可能这么久都没抓住一个人。 宋欢何必费力不讨好,做了无用功还得罪了后面的势力? 今晚这一打击算是给他们一个信号,只要不来她家,她是不会跟他们作对的,两相退步,各自安好。 宋欢的能力太小,如沧海一粟,无能为力的同时也只能勉强做到保护自己。 宋欢回到房间,暖意瞬间席卷全身。 阿弟轻轻的喊了一声,“阿姐?” 宋欢放下木棍,拿起火折子点亮油灯,看向床边,“阿弟醒了?” 阿弟从被窝了爬起来,“阿姐,刚才是有人进来了对吗?” 宋欢没有隐瞒阿弟,直接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阿弟快速爬下来,抓着宋欢的手,到处打量,担心关怀道,“阿姐没受伤吧?” 宋欢拉过凳子在火盆旁边坐下,“没有,去床上待着,天冷。” 阿弟抿抿唇,直接去把外衣穿上,也坐在火盆旁边。 “阿姐,我也想习武。” 火光映在阿弟满是认真的眼里。 宋欢用带着冷意的手戳了戳阿弟腮帮子的嫩肉,“很累。” 阿弟抓着宋欢的手,“阿弟不怕,阿弟保证!也一定不会耽误进学。” 宋欢定定的看着阿弟。 阿弟见阿姐没说话,以为阿姐不同意,又继续说道,“下学回来后阿姐就教我习武怎么样?以后我早起晚睡,这样就能腾出时间来了。” 宋欢倒没反对,之前在大榕树村就说了要习武,但小孩子忘性大,跟着村里的孩子玩的不亦乐乎就压根不记得这事儿了。 宋欢也没逼着,这种事还是得自己愿意才行。 现在阿弟既然主动提起,还是如此的坚定决心,宋欢也没有理由阻拦。 这不就是除了读书还额外上个兴趣班吗? 正常的很。 能学到多少看觉悟,主要还是得锻炼身体。 科举可是很费身体的。 宋欢可不想阿弟为了科举把身体弄废,无论到了哪儿,她都坚信,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翌日下午 后门被敲响。 宋欢前来开门,首先看到的就是立在门口的小厮,接着就是他后面的的驴车。 宋欢问道,“请问小哥你找谁?” 小厮连忙道不敢当,只说道,“姑娘折煞小的了,小的是来给姑娘送粮的,这车上的粮食就是我们公子让拿来给您的。” 宋欢满头问号。“???” 她可没认识什么少爷公子一类的有钱人。 “你是不是找错地儿了?”宋欢还是开口让对方确认。 小厮笑着问道,“您是宋欢姑娘吧?” 宋欢点头。 小厮笑容更大,说道,“那就没错了,那小的给您搬进去?” 宋欢还是没让,说道,“我不认识你家公子,你家公子是谁?” 小厮说道,“是王家大公子。” 王家?她不认识,不知道。 “姑娘的相公不是跟我家公子是同窗吗?”小厮一语把宋欢劈成两半。 她什么时候有相公了?!!! 傅渊之那个渣渣!居然敢毁她名声! 宋欢只觉拳头都硬了。 知道是谁送来的,宋欢也没再阻拦。 估计这王家大公子是傅渊之在府学结交的友人? 五袋白白的大米就这么放进来宋家的厨房。 小厮临走之前还给宋欢塞了一封信。 宋欢客气的把小厮送走后,这才关门回到中堂。 阿弟早就听到有信的消息了,宋欢一进来他就快速跑到宋欢身边,催促着拆信看信。 宋欢无语,直接递给阿弟,“喏~你来。” 阿弟兴奋接过,看着信的封面上面写着,“见字如晤”。 接着就是撕开信封,一顿操作行云流水,然后展开折叠的信,开始朗读,“宋姑娘,展信佳,与汝阔别,三月有余……” 内容总结来说就是他过的挺好,吃的好,睡得好,每天都有努力学习。 满城受灾,阳江府府城虽然受影响,但是牵扯不到府学,只要不出府学就行,日子过的也与以前无二。 那些粮食是他托友人王公子送来的,如果以后有麻烦可以去王家商铺递信就行了。 阿弟松了口气,小心放好信件,“还好大哥哥没事,还这么厉害给我们送来这么多粮食。” 宋欢也松了一口气,没事儿就好。 他三个月不来信,她也不是没有想法,原以为他是想一刀两断的意思,她也就没主动去信。 当然,也有可能是送了信也送不进来。 谁知道,他居然在这种关键时候出现了,虽然人没出现,但他的心意有了,还解决了燃眉之急,还是不一样的。 阿弟把信件又塞回信封里,拿起贴在自己胸前,“阿姐,我想把信收起来。” 宋欢随意摆摆手,“去吧去吧。” 不就一封信吗?弄的比银钱还宝贝。 宋欢手托腮支着脑袋想,既然有了粮食,暂时也不愁吃的,宋欢想今天奢侈一把,吃一餐白米饭犒劳犒劳自己的五脏庙。 第七十章王大宇 两个月前 府学 庐舍 男子一身学子服,虽然看着同一般学子一样,但是仔细观察就从细节可以看出其中的奢侈。 头发以通体晶莹的白玉冠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稀有雅致香味。 此时男子满是愁容与无语。 他看着正在缝补的傅渊之默了默,忍了很久的他终于开口道,“你这是在绣荷包?” 傅渊之头也没抬,理所当然的语气,“不明显?” 男子在傅渊之面前左右踱步徘徊,蹙着眉头,一脸的不解,“正是因为明显才疑惑!” “你有意中人了?” “还是成亲了?” “对方是多强势哈?还得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缩在这儿给她绣荷包?!” “这不是女子该给男子干的事儿?怎么到你身上就反过来了?真是奇了怪了?!” 男子越想越觉得闹心。 弄的正在绣荷包的好像不是傅渊之而是他自己一般。 傅渊之没否认,随男子怎么想,只专心致志的倒腾手里的活计。 他的时间不多,给宋欢做这些都是趁着休息挤出来的时间,每次完成的进度也不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宋欢的荷包损坏率特别高,基本三个月就得换一次。 傅渊之只得努力赶制,希望能在两个月后送过去给她。 宋欢若是知道傅渊之的想法也只能讪讪一笑,她有个毛病,喜欢抠东西,把荷包上的绣线一根一根的抠出来她心里就特别舒服特别满足。 这毛病她一直没敢暴露出来,怕挨骂。 这应该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最费钱的毛病了,毕竟傅渊之绣出来的荷包也是能够卖十文钱的。 当然了,前提是有个傅渊之能不间断的提供免费荷包使用,否则宋欢也不可能允许自己有这么奢侈的毛病。 满城受灾,傅渊之得知消息后就满心焦急。 想回鹿县却被王大宇阻拦,“这种情况下你去也是白费,你能安全到达都算你厉害。 而且,你那相好的不是身手了得吗?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啊!” 傅渊之哪里真能放心,他存下来的银子还有米,他都没有办法给她送回去。 即便托人送回去也是送到难民手里。 就王大宇家聘请难么多打手都能丢一部分的情况下,他这么一小点也是“石沉大海”。 傅渊之只满脑子想着,她有没有提前囤粮,有没有提前发现问题,行事有没有小心谨慎…… 一直冬月二十八,王大宇有关系路子送消息回鹿县,傅渊之这才搭了趟顺丰“车”,给宋欢送了一封报平安的信。 东西送不进去,只能托王大宇送了点粮食给宋欢。 王大宇出手阔气,傅渊之跟他借两袋,他一个被阳江府称为“阳江大贾”的王家大公子怎么可能出手这么抠门? 他直接就自作主张的又给添了几袋。 傅渊之得知宋欢安全以及收到了粮食后这才安心继续念书。 坐在傅渊之一侧的王大宇支起下巴看得啧啧称奇,“没想到啊,你还是个痴情种儿。” 傅渊之瞥了眼王大宇,没否认,“等你遇见你的那个人,你也会的。” 王大宇摇摇头,“我吧,觉得现在就挺好,潇洒自在,恣意妄行,没人管束。” 傅渊之摇摇头,说道,“享受当下吧。” 他现在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还有个爹在上面顶着。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恣意妄行,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而已。 人一辈子,实现完全自由怕是很难吧。 傅渊之不自觉的又想到了宋欢,其实那三年,他也过的很自在放松。 傅渊之再次下笔,浑身又满是使不完的劲,只觉自己还要更努力。 王大宇眼睁睁的看着傅渊之从走神到现在如打了鸡血一般的模样,理解不了的摇摇头。 情爱啊,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王大宇是个有福的白嫩微胖少年。 他是属于用“钞”能力进来的生员。 虽然他有钱,但因为进府学的特殊方式而导致他身边除了捧着他,需要他钱的虚伪士人之外,没有什么真心朋友。 王大宇也有自知之明,所以对那些捧着自己的人也不理会。 直到他遇见了傅渊之。 这人是他目前为止看过最合眼缘合心意的人。 他一开始以为傅渊之是不知道自己是例生,后来机缘巧合下,他才知道原来傅渊之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眼里从来没有对自己是例生的不屑和高傲,也没有虚伪的捧着自己。 他在傅渊之的身边体会到了那种正常朋友之间才有的情谊。 所以,自此之后,孤独了十六年的王家大公子终于结交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纯粹的朋友。 然后,他又用了“钞”能力换了舍友,跟傅渊之在同一个庐舍。 其实他进来的目的也不纯。 父亲虽然给他提供了成为生员的路,但是因为作为“商”的原因,他注定在科举之路上走不了多远。 生员的称号也不过是让他身份上“好听”一些而已。 所以他进来的目的其实就是来结交有潜力的士子。 待对方在朝廷上有了举重若轻的地位时,对王家的发展也能多加上一层保障,能进一步最好,不能进步也要保证不退步。 王大宇觉得傅渊之也是属于有潜力的那一类人。 不声不响的闷声学习。 偶尔超前的想法,令教谕也赞不绝口。 傅渊之的观念和行事方式让他觉得对方其实不是一个刚从村里出来的人,新颖而又美好。 他觉得,傅渊之或许就是他在这个府学里挖掘出来的最大宝贝。 而他不知道的是,最大的宝贝不是傅渊之,而是影响傅渊之的那个人。 宋欢在中堂连着打了四个喷嚏才结束,害的认真练字的阿弟也连忙放下笔过来关心问道,“阿姐,阿姐,怎么了?有哪儿不舒服吗?” 宋欢摇摇头,揉了揉鼻子,“可能是鼻子太敏感了。” 宋欢起身用铁夹翻了翻烤红薯,再用手快速按了按,还有一侧不够软,得再烤烤。 阿弟见此又乖乖回到案桌继续练字。 宋欢则继续拿起那本游记看着,难得有时间,她就把这些书当调味品,打发时间了。 游记里面的很多字她还不认识,还得时不时地问阿弟。 说实话,她一个大学生来了这里居然就被第一道门槛给卡住了,想想也是心酸的很。 所以宋欢为了方便,就坐在案桌一侧,遇上不认识的字就直接指着让阿弟侧头告诉就一声行了。 不用担心没有粮食的日子过的确实很舒心,宋欢悠然自得的看书,还有闲情烤红薯解馋,日子过的要多畅快就有多畅快,要多逍遥就有多逍遥。 第七十一章于家少年 腊月十五 昨晚开始已经下了一夜的飘雪,地上似铺盖着厚厚一层雪白的盐粒。 雪花像柳絮一样轻飘飘的落下。 纷纷扬扬向地面飘去,柔软轻盈。 宋欢陪着阿弟在院里堆雪人,两个人也能玩出十几个人的热闹氛围。 这时阿弟因为躲避雪球而跑到后门时,恰巧听见了一点类似挠门的声音。 阿弟立马定住不动了,看向门口,确认声源。 宋欢见阿弟这模样也跟着过来,静听片刻后,确定是从门外传来的声音。 宋欢对阿弟比了个“嘘”的手势,她步上台阶走到后门,透过门缝看出去,视线限制让她并没有看到什么异样,阿弟则跟在后面附耳倾听。 宋欢慢慢打开后门,就见一个少年脸色苍白,嘴唇青紫的靠着后门左侧,随着门打开而无力支撑跟着往后倒。 阿弟眼疾手快的扶住少年。 宋欢则站在门口向街道四处查看。 没见其他人。 且地面上已经没有这个少年过来的痕迹,这只能说明少年待在门口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宋欢帮着阿弟把人扶起来。 阿弟说道,“阿姐,现在怎么办?” 宋欢看了眼已经昏迷过去的少年说道,“先扶他去进屋去休息,暖暖身体,等他醒了再看情况。” 阿弟应了一声后,两人就把少年放在了榻上,盖好被子。 宋欢仔细打量了一番少年的容貌,其实她对于家少年并没有过多留意,对他的相貌更没印象。 如果不是他身上一目了然的西溪学塾学子服,她怕是一下子也猜不出他是于家孩子。 毕竟在打索巷只有阿弟和于家少年是西溪学塾的学生。 他都这副模样了,也不知道他家里的老人是什么情况。 宋欢看着不掩关切的阿弟说道,“阿弟,你在这儿照顾他,我去看看他家里情况。” 阿弟点头,“阿姐多穿点再出去。” 宋欢回了一声,然后披了件外套就去到于家门口敲门。 敲了几声见没人回应,而大门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宋欢进入院子,院子里不大,摆设简单,东西零零散散的堆放着,覆盖着厚厚的雪,没有一点人为痕迹, 宋欢在院中喊了几声,还是无人回应。 她这才大着胆子在院里找人,看了空落落的厨房,又转进中堂。 只见一扇房门正打开着,宋欢走到门前,就见房里只有一张床,上面躺着一个人。 宋欢站在门口唤了一声,床上的人也没动静。 她有些犹豫,说实话,这情况让她有点左右为难。 进去吧,不礼貌,而且自己又有些害怕。 不进去吧,人家没回自己,万一人生病了呢,若是因为自己没进去导致对方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呢? 宋欢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踏了进去,绕到床侧,看着老婆婆正闭着眼,好像睡着了。 宋欢先是轻轻摇了摇对方,见对方没有回应,皱了皱眉。 犹豫片刻后,宋欢把手放在对方的鼻翼下。 一,二,三…… 什么都没有! 宋欢瞳孔瞬间放大,吓得脸上的血色立马退散,只剩苍白,脚下疾步倒退到墙根,整个人紧紧贴着墙壁。 死,死人!!! 宋欢此时满脑子空白,来不及想什么,直接快速跑离于家。 宋欢裹挟着风雪迅速到家,破开中堂的门,在看到阿弟后,这才吐了口气。 神情慢慢松懈下来,坐在火盆旁烤着身子,舒缓心中的失措和恐惧。 宋欢仿佛精气都被吸走了,整个人萎靡不振,她看了眼床上的少年,问阿弟,“他醒来了吗?” 阿弟摇摇头,“还没醒,阿姐,学兄家还有人吗?” 宋欢没说话,身子往后一靠,眼睛也不敢闭上,只说道,“阿姐休息会儿,他醒了记得叫我。” 说罢宋欢便眼神发散,心底不断反复默念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 和平年代她什么时候真正见过尸体!? 就算是那些车祸现场,人家新闻报道也会打码。 宋欢过来这么久好像也从来没有正面想过,这样的灾害到底会出现什么惨烈局面? 物资缺乏,百姓吃不饱穿不暖,每年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 今天于家婆婆的死,不过是让她窥到了这个朝代的冰山一角。 悲惨,无奈,苦难,酸涩。 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剧,那些因触犯天条而被贬下凡的神仙…… 那么对于神仙来说,其实凡间就是十八层地狱吧? 所以…… 她是犯了多重的天条才会被“贬”两次???!!! 血压瞬间飙升。 宋欢闹不明白,是真的闹不明白。 想当初她也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扶老奶奶过斑马线、做志愿者扫大街等等,好事没少做。 步入社会了,她也安分守己做社畜。 她真没觉得自己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 阿弟看着阿姐的模样蹙眉,刚刚是有什么事发生吗? 阿弟又看着塌上的少年,垂眸抿了抿唇。 一个时辰后 少年醒了过来,纳入眼底的就是两个人头。 少年差点没被再次吓晕过去。 宋欢见人已经醒了过来,直接问道,“怎么样?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没?” 少年摇摇头,“还好。” 其实,他有点头晕来着。 少年突然回过神,直接坐起身,换个姿势对着宋欢恳求道,“这位……姐姐,我,能不能跟你借些粮食,我和阿奶已经有三天没吃东西了……” 宋欢一愣,看着这个好像还不知情况的少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说我去看过了,你阿奶已经死了? 她说不出口。 宋欢说道,“你想借多少?” 少年从怀里拿出一个不大的布袋,小心翼翼地开口道,“一袋?” 少年怕宋欢觉得为难又说道,“如果不能,半袋,半袋也行……” 宋欢接过布袋,说道,“那我去给你装粮,你先休息会儿。” 少年点点头,抬脸非常认真的说道,“谢谢姐姐,以后我会还给你的!” 宋欢笑了笑,没说话。 转过身就让阿弟给少年倒杯热水,把烤红薯给他暖暖胃,自己则出去装粮。 宋欢之前被吓着了,心神还没回过来,也没记起来要煮粥,只能暂时用烤红薯顶上。 少年显然饿极了,皮也没来得及剥开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根本不在乎它的味道。 阿弟端着水站在一旁,看着少年这样不由得关心说道,“学兄,吃慢点不着急,小心别噎着。” 接着阿弟就把手中的温水递了过去,“喝水。” 少年口齿不清的道了谢后就把水猛的灌入。 阿弟又递了一个烤红薯给少年,少年接过却不再吃了。 阿弟疑惑道,“学兄不吃了吗?” 少年有些羞赧,“我拿回去给阿奶吃……” 阿弟看了眼火盆旁边还剩下的两个红薯说道,“没事儿,那还有呢。” 少年摇摇头,“不用了,已经够了。” 他跟他们借粮,已经是够麻烦他们了。 不能不识抬举。 第七十二章生病 宋欢把粮给了少年,少年就撑着不适下了床,跟宋欢道谢后就迫不及待的要回家了。 宋欢到现在都没勇气开口,只能默默跟在后面。 万一有个万一,她也能帮把手。 少年见宋欢和阿弟跟着过来也没说什么,家里确实是揭不开锅了,若是不信,那就看看吧。 宋欢和阿弟目送少年进了中堂,姐弟俩却在院中等待着。 阿弟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不跟着进去,但依然乖巧的陪着阿姐。 不过片刻功夫,里面就传出失声恸哭。 声音哀痛欲绝,让人闻之动容。 阿弟仿佛知道了什么,看着自家阿姐,牵着阿姐的手逐渐抓紧。 眼底划过难受和庆幸。 阿弟一直知道这几个月发生了什么,可是知道跟了解是两码事。 灾害给他带来的,也不过是那次入夜来家里抢劫。 却也被阿姐轻描淡写揭过。 接着,因为他一直在家念书习字,慢慢又恢复了往日没出事之前的样子。 所以从来没见过灾害的他,对这场灾害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现在,他再一次受到了灾害带来的冲击。 虽然对象不是自己。 但比上次更直观,更直击灵魂。 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村里的爷爷叔叔伯伯们,每年祭祀祈求风调雨顺的原因了。 在这之后就是给少年的阿奶入殓,可惜城里已经死了太多人,棺材铺已经没有棺材卖了。 因为城内没地儿埋人,最后只能由衙役用竹席一裹,把尸体带去义庄了。 于家婆婆被抬离的当天,少年就病了。 少年发了烧,脸上通红,额头发汗,意识不清梦呓。 宋欢没法置之不理,直接去医馆请大夫,却根本没找到人。 大夫太少,特权阶层的人太多。 县里的那些“贵”人们早就已经花大价钱把大夫“霸占”了。 宋欢没办法,最后只能用折耳根煮水给他喝。 折耳根是之前她囤来以备万一,没想到还真派上用场了。 折耳根有清热解毒的功效,也具备消炎止痛的作用,发烧之后适当的喝它煮的汤,是可以缓解病情发展的。 宋欢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这少年能不能熬过去,全看他的求生意志了。 她已经尽人事,就剩下听天命了。 今年的除夕没有响炮,也没有刻符咒的辟邪桃木牌。 整个鹿县被名为凄凉悲惨的薄纱笼罩着。 直至正月二十七,受灾地区和非受灾地区才等来了曙光。 朝廷颁布的政令下来了。 首先,查办不服政令,有害救灾之人。 有害救灾的人不止官员,还包括某些商人和农民,他们逐利卖粮,导致非灾区出现饥荒。 这一步的目的是朝廷通过抑制借危机谋利者,来消除百姓各种敌对情绪,以维系天下的稳定。 其次,设立仓廪,有余粮者纳粮以救灾。 这里主要面对的对象还是商人,特别是有粮铺的商人,其次才是百官。 接着,平抑物价,惩处囤积居奇者。 这道政令出来并没有实际意义,天高皇帝远,平抑物价的情况全看县令的执行能力。 至于惩处囤积居奇者,朝廷并不知道谁在囤积,粮铺也不可能实名登记买粮。 当然,有一种直接的方法能够知道,让官兵破门而入,查看是否有囤积粮食的情况。 可是这行为又影响了民心,等于跟第一条冲撞了,所以这条可以直接忽略。 最后,要求农民节俭用度,减省礼仪。 类似祭祀嫁娶之类的,能减省就减省,能薄礼就不要厚礼。 鹿县属于非灾区,这个冬季死的人也不在少数。 一条巷子十家有七家挂起白布,等一切安定下来的时候,已经进入了五月。 如今宋欢已经不用每天接送阿弟去学塾了,因为有于栄(róng)少年的帮忙。 每天早上他都会来到后门,喊一声后就和阿弟一起去学塾,下学也直接把阿弟送到家,让宋欢省事不少。 那会儿于栄终于还是熬了过来。 虽然宋欢每次看着他都觉得他半只脚都快踏入棺材了,但他的生命力确实顽强。 他最值得宋欢佩服的就是思想积极向上。 他不一味的沉浸在哀伤中,把悲恸转换成动力,读书习字已经到了疯魔的程度。 头悬梁锥刺股形容他都不为过。 他是时刻都不放松。 端午这天,宋欢收到了一个包袱,还是上次的小厮送过来的。 宋欢进到中堂拆开包袱,里面有两套衣裳,一套浅云色的是阿弟的,一套淡绿色的显然是自己的。 袖口、裙摆以及领口上都用天缥色的丝线绣了祥云。 还有两个精致的荷包,依旧是祥云的绣样。 纯净淡雅,底色用高明度的浅蓝色为主,搭配白色丝线,整体清新雅致,含蓄秀美。 旁边还有一个锦盒,宋欢打开,里面有一叠纸。 宋欢打开看,是一些文章的注释和解析,跟译文相似。 应该是傅渊之上课做的笔记,这玩意儿放在这个年代可是非常珍贵重要的。 说起译文,宋欢觉得自己又有话说了。 译文有利有弊。 在这个年代,译文为什么重要? 那是译文重要吗? 那是翻译译文的人重要! 著书立说的大儒写出来的译文和普通秀才的译文能一样? 不一样! 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是由朝廷直接任命。 府学训导以及县学教谕、训导、嘱托,多为举人、贡生出身,由藩司指派。 这些人都是十年寒窗,从万万人中选拔出来的精英。 其学识渊博能力突出,对事件对文章的看法自然更深刻长远。 宋欢连忙小心把它放好,下学后交给阿弟。 包袱里还有一个没有任何花样的靛蓝色荷包。 宋欢打开,里面是一块银子和一些铜板。 这像是傅渊之零零散散存下来的。 一共是一两又七十八文。 宋欢抛了抛荷包,眼底的愉悦仿若要凝成实质,嘴角的笑意怎么压也没压下来。 不同于上次的那笔银子,这次的钱并没有让宋欢有什么抵触心理,反而有种喜悦。 是那种肩上的担子,被卸下一半似的轻松。 宋欢数了好几遍银子后,这才把压在最底下的信件打开。 “宋姑娘,见字如晤,展信舒颜,犹记…… 兹际炎暑,希自珍重。 渊之。” 信里的大致意思就是一别就是一年,因为灾情,原来有的田假被取消。 但是九月份的授衣假,他可以有一个月的假期能回县城。 这个朝代有旬假、田假和授衣假。 旬假每十天休息一天,类似于周休制度。 田假是农忙假,农历五月份放假,时长一个月,类似于暑假。 授衣假是在农历九月份,方便学生回家取冬衣,类似于寒假。 因为阳江府地处位置独特,气候特殊,这里的百姓一年只种一季稻子。 在阳江府,清明前后就得撒秧种田了,所以这里放田假是在农历三月。 而授衣假时间则不变。 现在五月,还有四个月傅渊之就可以休假回县城。 宋欢一边心里计算着日子,一边把信折叠放好。 阿弟下学回来肯定会看信,若是看到自己把信件随意丢一边指定又会被念叨。 把包袱又重新绑好,阿弟下学回来也能增加拆包袱的参与感。 宋欢哼着小曲又慢悠悠的去厨房烧火煮粽子了。 这个粽子是,肉啊豆子啥的都没放,也没有那个条件。 只用了一种糯米秸烧成的灰,拌在糯米里染成黑色,再包成三角粽。 这样煮出来的粽子带着些黑色。 这粽子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长寿粽,寓意很美好。 第七十三章找工作? 晨间,鹿县四周的山峦笼罩着薄薄的微雾。 平坦的田畴上,青青欲滴的软柔稻苗,苍翠湖绿的丛丛蕉叶,俱在风中摇曳,呈现了一片生机盎然之意。 当朝十二项荒政,有一项为“散利”。 前朝贾公彦疏为,“丰时聚之,荒时散之。积而能散,使民利益。” 灾荒时,朝廷给百姓借贷种籽和粮食,给百姓使之得利。 所以,当正月出了这些政令措施后,虽然有延迟,但也没耽误阳江府百姓种植水稻。 毕竟阳江府是被牵连的非灾区,若是耽误了春种,知府、州县官、里长等人就是第一批被罢职不叙的人。 所以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官职,自当积极督促,不敢有任何闪失。 鹿县城外。 如果没有被挖的一干二净,寸草不生的黄土地,这场灾情或许已经被时间带走的不留痕迹可循。 宋欢还记得自己今年第一次出城时候的场景。 那会儿难民已经被疏散,城外已经归于平静。 可原先茂密的林子,杂草丛生的草地都俱已消失。 只留下一地的黄。 光秃秃一片,想找只毛毛虫估计都得“掘地三尺”。 鹿县县令为保证鹿县的安全,不准难民入城。 城内虽然出现民人聚众入人家抢劫粮食,但总体来说也比那些难民好。 最起码还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难民难以忍受饥饿,不顾身体,树皮野草只要能入口的他们都吃。 宋欢没有见过当时的场景,但是根据城外的情况也能知道当时的艰难。 因为饥荒的原因,宋欢去城外打猎的计划泡汤。 宋欢还在苦于找挣钱路子的时候,一个出乎意料的人登门了。 衙役甲,梁宽。 先是在城门有了面熟的基础,再在之前在后巷摆摊,为特地打探消息而特意接近从而熟悉的人。 宋欢看着一身青袍的梁宽,先是客气寒暄几句后就请进院里坐着,门敞开着。 宋欢是女子,梁宽为男子,敞开门自然是为了避嫌。 梁宽喝了杯茶水后,这才把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听说你武功不错,最近我手底下缺人,正好你帮顶几天……” 具体情况就是衙门要派人押送之前聚众入人家抢劫粮食的那批犯人去流放地,衙役都去押送犯人了,只能临时调集几人暂时顶上他们的差,宋欢就是梁宽的选择之一。 说是流放地其实也不远,也就四五天的距离,来回就是差不多十天的时间。 毕竟阳江府本就是属于京城的流放地列表里的其中之一,再远也远不到哪儿去了。 虽然,衙役押送流放犯人是显而易见的苦差事。 但事实上,这种看似辛苦的押送流放犯的工作,对衙役们而言却是争先恐后地“美差”。 这么说还得从头说起。 这年代绝大多数衙役的俸禄很低。 一年累到头,也只能拿到十二两白银不等,比自耕农还不如。 平均到一天也就几文钱,即便省吃俭用,也无法满足一天的吃喝。 既然做衙役无法满足自己的吃喝,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呢? 因为衙役的主要收入并不靠俸禄,而是靠工作中捞取的规费和外快。 衙役工作期间,如果县衙内有案子要办,势必就会涉及到出差、吃住,这些花销衙门并不给报销,就只能由当事人来出。 衙役办案期间,多迁延一些时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只是衙役的做法会掏空当事人的荷包,不是光明磊落之举。 这就是之前村里杨二丫死的时候杨家为什么不愿意报官,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还要再花积蓄请衙役,杨家显然承受不起这样的花费,最后只能以那样的情况收场。 咳,扯远了,话题拉回。 办案虽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却是没有案子可办的,这时候衙役们也有办法。 他们会将娼妓户和宰牲户作为敛财的目标,向他们索要陋规。 衙役们的做法,在一般的州县都被视为“合理做法”,这也是衙门养衙役的一种方式。 但这些钱显然也不够他们的日常所需,这就是衙役为何要抢着押送流放犯人。 其一,犯人家属给的“孝敬钱”往往很多。 为了押送流放地的途中让犯人好过一些,犯人的亲属往往会拿出银两给押送的衙役。 这就给了他们一个“灰色收入”的机会。 其二,押送流放犯人的门道多。 押送流放犯人的差事与其他差事区别很大。 即便朝廷不给补贴,州县衙门也会想办法给拿盘缠。 对于衙役而言,这又多了一份收入。 除此之外,犯人虽然被流放,但也需要口粮维持生命。 他们的饭食费用都掌握在押送的衙役手中,途中给犯人吃饱还是吃少,甚至让犯人挨饿几顿,都是衙役说了算。 如果犯人有钱,自然可以吃饱喝好,但是犯人没钱,衙役也不能白白辛苦。 这就是衙役为什么动不动就克扣犯人的饭钱的原因。 还是在于“钞”能力。 其三也是最后一点,可以躲避繁杂琐碎的工作。 你以为只有现代人才不愿意当社畜?这个年代也是啊。 押送流放犯人固然辛苦,却也有逍遥自在的一面。 不用到衙门报到,每天按时按点押送即可,投宿后还能享受美食。 简直不能太舒服。 可能是这次押送的油水很大,梁宽以十天五百文的薪资让宋欢做临时执役,事毕仍复为民。 算下来平均一天能有五十文的工钱,她也算暂时踏入“高收入”群体了。 送走梁宽,宋欢就把傅渊之之前剩下来的衣服拿出来套了一下,太大了,不合身。 她从没想过自己还得女扮男装去上班。 说实话,自己都闹不懂他怎么会想着让自己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去干这活? 三天后,她到了地点就明白了。 衣着虽然干净却皱皱巴巴的几个人看见宋欢就立马变色,疾步退后拉开距离。 这应该就是那几个抢自己的人? 宋欢上下打量了一番想再确认一下,过来这么久了,她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毕竟那天是晚上,而且光线昏暗。 其中一个人壮着胆子对宋欢问道,“你,你干什么来了?” 宋欢双手环胸,下巴微扬,做出一副高高在上,他们就是一群手下败将的模样,语气不好的说道,“梁宽没跟你们说?” 对面那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眼底俱是苦涩。 他们知道会有一个头儿来,可是没想到是这姑娘啊! 梁宽到底在想什么? 几人流下了痛苦的泪水,就知道这差事不好当!! 宋欢心底则暗自庆幸。 这帮人果然有后台,若是她不知天高地厚地把这几人送进狱里,他们不仅能提前出来,她的麻烦估计也不少。 第七十四章“四有” 午时,金乌恣意横行,挥舞着它的铜盾横立在充满黄色烟雾的天空中。 宋欢坐在茶肆喝茶,身边的几个人一脸我很难受可是我很努力营业的“积极”模样。 一旁的茶肆老板缩在一旁,不敢吱声,只要桌上的瓜子少了,就会很识时务的默默续上。 宋欢觉得衙役的工作确实挺轻松的,只要巡视一下县城,维持治安就好了,这钱挣得容易。 或许还有很多零碎繁琐的小事,但这种也不是宋欢这么短时间能去接触的。 一旁的几人迫于宋欢的威慑,只能如一只只乖巧的大熊默默坐在不符合身量的小凳子上,把以往的凶恶都得收敛了起来。 为什么? 因为宋欢看不爽的话可能会揍他们。 为了少挨揍,几人只能强迫自己“慈眉善目”。 只是平日里县里的多数人都知道这几个人的德性,所以一面看着变扭,一面心里又在暗爽。 呸!该! 宋欢嗑着瓜子,视线扫到街上一位老爷爷挑担子摔倒了,手指了过去。 不用宋欢多说,其中一个人就立马起身去帮忙老爷爷。 现在他们几个人就是“四有”好代班衙役青年。 哪“四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宋欢正努力把他们往积极向上的人生引导。 有文化暂时是没办法解决,但是另外三个还是可以努力一把。 老爷爷是从村里挑菜来县里卖的,见突然跑过来的人,立马眼泪都出来了,“大爷,我,我这菜都给你们,求求你放过我,小老儿真没钱……” “大熊”,“……” 你管谁叫大爷呢? 老子还年轻的很,你还想把老子先送下去是吧?! 要是以往他早就一脚过去了。 可现在,呵呵。 万般不由他。 他生生压制住了自己的动作。 偷偷看向茶肆,见宋欢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微眯着眼看着自己。 那肆意潇洒的模样,该死的让人觉得恐惧。 一旁的几个兄弟一脸的同情外加暗自庆幸。 只见宋欢一挑眉,“大熊”就苦下脸,随即立马又换上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声音温柔而又僵硬,“大爷,你这菜都掉出来了,我帮你啊。” 说着男子就快速帮忙收拾。 看的一旁的老爷爷一愣一愣的。 这是什么情况? 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老爷爷看了眼头顶的太阳,被阳光刺着眼又快速低头。 大中午的看不出来,傍晚他得注意瞧瞧。 这稀奇的一幕最近在县城里经常上演,都已经成为鹿县的特有景色。 也已经成为百姓茶前饭后的谈资。 稀罕又稀奇,好笑又活该。 这天,宋欢带着几个一脸颓丧萎靡的“大熊”们逛街。 哦不,巡街。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前方巷子走过。 宋欢赶紧跟过去。 后面的几只“大熊”见此,互相对望一眼后,也只能跟上。 偷溜? 只要你敢。 前面的人并没有发现自己后面突然多了几个“狗狗祟祟”的人。 柳文若拿着药包直接开门进了一间小屋,这可比柳宅差远了。 若按满分十分来算,柳宅能有五分,这间屋子就只有一分。 宋欢在门前定住,上下左右看了一遍后,最终还是决定敲门看看,确认对方是不是房东。 从去年八月份算起到今年五月,已经有十个月了,她一开始给了半年租金,房东后来给免了一个月租金,到现在自己已经倒欠了人家三个月的租金了。 谁知这房东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咋滴,一直到现在也没来收租。 宋欢今天看见这熟悉的身影只能上来试试看,万一就是呢? 像自己这么上赶着交租金的人也是少见了。 宋欢叩击门锁,没过多久里面就传来声音。 门开后,宋欢确认了。 人没错。 柳文若一脸诧异,“你怎么来了?” 宋欢无奈道,“我还欠你三个月房租呢,你不来收?” 柳文若一听,有些不自在的笑了笑。 宋欢拿出荷包把银钱送上,“今天只带了这么多。” 宋欢给了二两银子,一般情况下她身上也不会带太多银子的。 如果是去打猎,她就更不会随身携带银钱了。 如今身上的二两银子,也是因为要巡街,为防万一备着的。 柳文若接过来,打趣道,“还真没见过上赶着交租的租客。” 宋欢耸耸肩,她也不想。 可能是九年义务教育教导的好。 宋欢正准备出声告辞,屋子里就穿来了咳嗽声以及碗摔碎的声音。 柳文若也来不及说什么,面色一变直接就快速转身回屋。 宋欢在门口就有些纠结。 她离开,这叫不辞而别。 她若是进去,看见别人隐私是不是不大好? 几只“大熊”见宋欢一脸纠结,直接就帮她做了选择。 在宋欢的呆愣下,几人就不请自去的进了屋。 宋欢回过神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宋欢,“……” 孺子不可教也! 宋欢进了屋,就见几只“大熊”一脸震惊的看着另一个方向。 宋欢也看过去,“!!!!” 柳文若也没理会几人,直接把之前已经熬煮好的药又端来了一碗,直接喂给对方。 “大熊”们回过神,低声谈论。 “这不是杨楼街花楼的花魁?” “是啊,她什么时候赎身了?” “可惜了,从良对象不是我!” “你倒是想得美!不过,这人什么来头?能帮萱绫赎身?” “看样子不像是富贵人家。” “难道是萱绫自赎自身?” “这可说不好,自赎自身再嫁给一个书生,这不就是说书先生嘴里的‘杜十娘’?” “杜十娘嫁的可是富家公子,她这都算不上……” “哈哈哈……” 宋欢,“……” 宋欢过去直接一人给一脚,咬牙凶道,“把织机坊的大街扫了,待会儿我去验收。” 这帮人,就是欠收拾! “大熊”们,“……” 他们又做错了什么? 几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溜了。 宋欢原也打算离开了,谁知被萱绫叫住了。 宋欢有些不好意思看着这个美丽缱绻的女子。 刚才几人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被称为花魁的萱绫显然也已经听到了。 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羞愧、自卑、麻木的情绪,整个人意气自若,言笑自如。 这个年代的女子多数都是因为活不下去,还有就是被逼为娼,皆是身不由己。 她身上透出来的松弛,优雅,让人能看出并不是强自假装,而是由内而外,浑然天成。 她的坦然,无畏,让人敬佩这是个能坦然面对自己的人。 宋欢如是想。 对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极致温柔且美丽的女子,宋欢是没有免疫力的。 说白了就是颜痴。 古人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尚美之道,千古之风。 宋欢也不能免俗啊…… 第七十五章萱绫 萱绫眉间的清秋,明眸的温情,柔情似波,清新如茶。 宋欢只觉得单只看着萱绫都能让她一天都心情舒畅。 萱绫面色苍白,形容憔悴,病后甚添慵弱之态。 “你先好好休息,有什么话你让柳公子转述给我也行。”宋欢见不得美人如此,忍不住放轻声音先开了口。 萱绫背靠着床头,勾唇摇摇头,“只身在屋里实在是太孤单了,如今好不容易来了姑娘,突然就想多说说话……” 宋欢在距离床不远的窗下坐着,窗棂后的阳光撒在宋欢身上,这一幕让萱绫美目一漾。 若说美貌,宋欢和萱绫各具特色。 宋欢的美,灵动、随性所欲、独立、自信…… 柳眉幽眸之间透露出随性随心的畅然之意,身上悠然自得,恣意洒脱的气势散发出来,真是让身为女子的她都移不开目光。 原来,世上真的有女子能够活出如此纵情的模样。 萱绫目光悠远,透过宋欢,好像看到了梦中幻想出来的自己。 萱绫不知何时回过神,温言道,“姑娘想必也知道我的身份了,曾经的花楼花魁,名萱绫。” 宋欢也自我介绍道,“柳公子是我房东,我叫宋欢。” 萱绫听见柳文若的名字,笑意虽看着没什么变化,眼底却多了一丝痛苦和戚然。 “柳公子是我的恩人。”萱绫看向门外空旷的院子,声音带着感恩。 “刚才听你们的谈话,姑娘是特地找过来送租金的?”萱绫视线放在宋欢身上,温柔如水的美目里映着她的身形。 宋欢没看出来,她的目光里含着一点明明灭灭的光,那是一道名为神往,神驰的光。 宋欢一听她这么问就说道,“柳公子可能忘记了,今天恰巧看到他就过来了。” 柳文若在柳宅的不修边幅到现在的衣衫整齐,宋欢那颗名为八卦的心告诉自己,肯定和对面这个美人有关。 萱绫含笑,“姑娘真性情中人。” 宋欢一笑。 她真是不习惯跟这帮土著聊天,就有点心累。 弯弯绕绕的有时候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之前傅渊之也是,后来相处久了他也能改变,双方相处这才和谐下来。 这冷不丁的跟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女聊天,她还是很有压力的。 萱绫不愧是花魁,可能是因为她曾经职业原因,接触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本身谈吐和为人处事就被锻炼的进退得宜。 宋欢细微的变化自然也没逃出萱绫的眼睛。 萱绫则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让气氛不至于凝滞而让宋欢尴尬。 两人互相说了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情。 宋欢这才一副大开眼界的模样,原来青楼里也有那么多奇葩事儿。 而萱绫也是意犹未尽的品味着,宋欢嘴里那悠然闲适,潇洒自在的山野生活。 两人如此一说,便不觉时间流逝,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时辰,话题随着柳文若再次端药进来而终止。 宋欢看了看外头的阳光,想起自己还要上班呢,就对着两人辞行。 宋欢离开后。 萱绫意犹未尽的品味着宋欢的话,喝下了苦涩的汤药。 柳文若舒了口气,总算是能好好喝药了。 “宋姑娘真是个有趣的人。”萱绫把碗递了过去,说道。 柳文若点头,“是啊,也是个坚强的女子。” 萱绫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柳文若就把自己对宋欢一家简单的了解说了。 原来宋欢父母俱亡,还需要挣钱供兄长和弟弟进学。 柳文若并不知道傅渊之和宋欢的关系,所以在柳文若看来就是宋欢顶替了她父母,挣钱养家还得供两个人念书进学。 萱绫回想起刚才看到的宋欢,暗道,还真是看不出…… 想起刚才那几个恶霸屈于宋欢的威势,又觉得宋欢更厉害了。 “宋姑娘是做了什么?怎么能够让他们几个如此言听计从?”萱绫疑惑问道。 柳文若想了想,只把自己最近听到的新奇事儿说了。 萱绫在脑海里浮现那些场景,噗嗤一笑,“他们算是踢到铁板了,宋姑娘可是给鹿县造福了。” 柳文若也赞同点头,只是可惜道,“不过这都是暂时的,等押送的衙役回来了,鹿县又会归于之前的平淡了。” 萱绫想,世事艰难,女子由甚。 不知宋姑娘会不会也是这么想的…… 她生于花楼,也快终结于花楼,仅有的这点自由时光竟也还要躺在床上。 在见宋姑娘之前,她满足当下,见了宋姑娘之后,她想出去走走看看。 看日出日落,看云卷云舒,看大地万物,看一切的人间值得。 萱绫只想如宋姑娘一般,恣意潇洒,翩跹人间,做一回属于自己的自己。 柳文若看着面前仿佛气色都好了不少的人儿,眸底黯然神伤如一滴水滴进河流里,淹没其中不见痕迹。 不过片刻便收敛好情绪,面上带着不自觉露出的宠溺,答应道,“好。” 只要你想,我都答应。 陪你走遍山河,陪你看尽人间的繁华与平凡。 宋欢第二天来到柳文若的住所,就被他的邻居告知人已经离开了。 宋欢接过邻居递过来的信件。 宋欢看了内容,随即笑了起来,把信贴身放好,又继续心怀“感恩”教导“四有”青年。 没想到啊,以后交租金也成了难事。 ……(番) 柳文若那年,被同窗带进了花楼后,可以说是一见萱绫误终生。 萱绫的美貌在他眼里远不如她复杂而矛盾的气质吸引他。 他恍若看到了一条一直在海里挣扎的鱼。 鱼,为什么想要离开海里? 他想把她捞起来…… 因为好奇,他更想看清楚她的所思所想。 他沉溺其中,不断挖掘,不知不觉间他自己也身附黄泥。 原来,他在踏出那一步就已经陷了进去。 之后,他成了花楼的常客。 他每次见到她,都能更深层次的发现她若闭溺的挣扎。 他想存钱替她赎身。 可是钱还没存下,她就生病了。 她不知道自己早已经知道。 老鸨原不想再给她找大夫了,他只能恳求老鸨。 他想尽一切办法,抄书,借贷,每次都把银钱交给老鸨,让她帮忙请大夫给她医治。 奈何他能力微小,终是没能力做到。 他终于向家里妥协了,原以为终于能救她,没想到,鱼儿离开了海,却迎来了死亡。 少年的倔强并没有给他带来自由,反而将他推进了深渊。 …… 萱绫是流放犯官的后人,十三岁成为花楼力捧的花魁。 因谈吐优雅,举止得体,成为花楼几十年来花魁之最。 每天有无数人前赴后继,用着令她恶心的目光看着自己。 明明穿着衣裳,却仿佛被他们的视线一层层缓慢剥离。 每每都是窒息的痛。 直到她发现了那一道清澈目光的主人。 他多次为自己解围,从他眼里,她看到了自己,那个暂时被解开枷锁的自己。 他就好像是老天爷听到了自己的请求,给自己送下来的一道救赎的光。 此后,她每一次出场都会不自觉的环伺场内,她都能精准的一眼找到属于她的光。 如此这般下来,她觉得这样的日子也还算是有盼头。 直到一个噩耗来临。 她患了病。 三年多的时间,她的病没有好转。 灾害来了,她没想到老鸨会把自己卖给他。 他没有嫌弃自己,对自己一如既往的温润有礼,举手投足间始终小心翼翼,将自己视若珍宝。 他的眸子是如此的清澈明亮。 让自己觉得靠近他,就会被灼伤。 她毕竟是风月场中出来的人。 心再高,也是命薄如纸。 她最奢望也最不敢面对的,就是“情”之一字…… 她不敢也无法回应他。 光,是给她希冀的。 不是拿在手里的。 她,握不住…… 第七十六章媒婆 微风拂面,天朗气清。 枝头的鸟儿也成双成对。 宋家门被敲响。 宋欢打开门,就见一个穿着像只花孔雀似的媒婆站在门口。 媒婆上上下下好一番打量,面上扯出大大的笑容。 “宋姑娘真是气若幽兰、美若天仙啊~奴家是王媒婆,受李家请托前来说媒……” 宋欢可不知道什么李家不李家。 直接拦声打断,“不了,你回吧。” 王媒婆可是收了银子的,哪能这么轻易就离开,宋欢见此直接将门一关。 懒得理。 王媒婆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什么媒她没说过,没成过? 宋欢这样的小姑娘,面皮薄,家里又无父母,还不是她想怎样就怎样? 王媒婆也不着急,打算着慢慢磨,三天两头的就来门口喊一段,弄的街坊邻里谁不知道她王媒婆来帮忙说亲? 这年代的媒婆是撮合婚姻最为重要的角色。 这其中就有多数在说媒中,贪财好利,哄骗欺瞒,坑害了不少的青年男女。 于栄的阿姐就是这众青年中“受害者”之一。 说起来,于栄和他阿奶也都有责任,阿奶为了能够供于栄进学,不管不顾的就把于绣嫁了出去,拿了高价聘礼送于栄进学。 一开始于绣确实是过得不错,可是男方好赌,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因为赌而起起伏伏,更是在灾害期间把自家陷入困境。 所以才有了于绣上门拿粮的一幕。 遇到这种情况,多数普通百姓不开智,想不到曲里拐弯的法子,便只能认命,但是那些严守礼教的人家就会嫌媒婆常为男女穿针引线,败坏家风。 所以,在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阶层中,媒婆的名声很坏,常被人唾弃。 当然,在这种市场不好的情况下,媒婆能挣的也少,所以得着机会就肯定不放过。 媒婆的收入主要是来自买家的谢礼。 “说好一门亲,好穿一身新装”,就反映了这个年代媒人的收入状况。 李家给王媒婆的银钱并不少,王媒婆这一开张就能吃三年,可不得积极? 宋欢之所以有这一遭,还是因为她的特殊招了人眼。 少年姐弟在这种世态下,宋欢能以一己之力供家里的弟弟去进学,其本身能力就不弱。 若是娶进家门,谁家就有福了! 这不就相当于捡了个钱袋子回来? 李家打这算盘不可谓不精。 可宋欢又不是土著人,哪里会上上这个贼船? 王媒婆的招就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上。 日子久了,外头演变越来越厉害的风言风语并没有让宋欢上心,该吃吃该喝喝,该出去打猎还是得去看看。 这天下学。 阿弟还没到家。 宋欢去看于家敲门,也没见人回来。 宋欢皱眉。 随即就锁门去找人,拐出打索巷,洒金桥下,宋欢看到了要找的人。 阿弟发丝凌乱,嘴角紫红,手上还有擦伤。 于栄衣裳褶皱,不复之前的整洁模样。 宋欢快步上前。 阿弟见到阿姐,急忙把嘴角挡住,唤了一声阿姐。 宋欢看着阿弟掩耳盗铃也不拆穿,目露担忧,“怎么回事?” 阿弟垂眸,小声说道,“没……” 宋欢看向于栄,于栄犹豫片刻,还是把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是阿弟听了有关宋欢的风言风语,露骨难听的让他受不住,直接上前理论,理论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双方都上了手。 宋欢没说话,直接背上阿弟,又跟于栄确认了他没受伤后,就直接带着阿弟回了家。 拿了跌打损伤的药酒出来揉搓,阿弟没敢出声。 气氛凝滞。 阿弟实在没忍住,直接垂头弱弱开口道歉,“阿姐,我错了……” 宋欢直接拍了他的脑袋,“错?哪儿错了?” 阿弟抿了抿唇,“我不该动手的。” 宋欢揉了揉他的脑袋,“确实是!” 阿弟委屈的低头。 “对方人多势众,你单枪匹马闯进去这叫逞匹夫之勇!傻! 下次不要干这种没有把握的事儿! 受伤了我可没钱给你治伤!” 阿弟原本颓丧的模样瞬间支楞起来! 眼角泛泪,感动的小声呢喃,“阿姐……” 宋欢抱住阿弟,一下一下摸着阿弟的脑袋,“阿弟能够保护阿姐了,阿弟长大了。” “可是阿弟处理的方式还有待进步。” 阿弟在怀里点头,“阿姐,阿弟下次一定有把握了才出手!” 宋欢笑了笑,垂眸,“流言并不会让阿姐受伤,可是阿弟受伤了会让阿姐心疼,知道吗? 阿弟可是阿姐唯一家人了……” 阿弟眯着眼睛,抱紧阿姐,用力点头,“阿姐也是阿弟唯一的家人,阿姐放心,阿弟以后会好好保护好自己的。” 宋欢嗯了一声,说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阿弟记住了,很多事儿,都是庸人自扰。” “烦恼的根源不在世间,而在于自己。” 宋欢直至阿弟睡下,这才闭眼,揉了揉眉心。 她又忘了。 这里不是她那个年代。 流言蜚语自己不放心上又如何? 阿弟是要科举的,若是自己名声不好,影响可就大了。 宋欢吐了口浊气。 这招不是没有破解的办法。 对方不就是为了让她嫁出去? 她已经定了人家,对方能有什么法子? 或者让他们转移重心。 至于那些刻意无中生有的难听话,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第二天 早已经解放了的“大熊”们正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晃荡在街上,有吃有喝,有说有笑。 冷不伶仃被宋欢的喊声给吓得瞬间支楞起来。 那几天的折磨,对于他们而言那是直击灵魂深处的。 几人的头咔嚓咔嚓地僵硬的转向声源。 宋欢双手环胸。 “大家日子过的挺滋润啊?”宋欢似笑非笑的看着几人。 努力往“四有”青年路上带的几人最终还是没引导上去,毕竟混混了十好几年,想用十天改变一个人? 呵呵 做梦比较快。 养成一个习惯都得二十一天呢! 更何况一个人的思想和道德。 所以宋欢只能武力压制。 最近有关宋欢的流言他们也有所了解,其实事情不大,只是在打索巷正在风头上而已。 但他们几个是什么人,加上宋欢的厉害根植脑海,再刻意留意就这么知道了。 宋欢找他们也不为什么,就是有点小忙让他们帮帮。 人有人道,鼠有鼠道。 道路何其多? 王媒婆想把自己的名声搞坏,让自己迫于压力嫁进李家。 她想毁了自己,那就别怪自己出手。 原以为任它风起云涌,我自波澜不惊。 但阿弟因此而受伤,那就是打在了她的痛点上,不从王媒婆和李家收点利息。 当初青青掳走阿弟,背后有一个寨的寨主,人多势众且自己无根无基,小孩子又不懂事,这才不得不忍下那口气,不了了之。 人啊,总得适当识时务,好在阿弟无事,否则…… 可若李家和王媒婆这种人也能踩上一脚,那她可以直接回大榕树村缩着了。 还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危啊? 第七十七章归来 翌日,天光微亮。 木梳巷 早起干活的人基本都已经出来吃朝食了。 李家照常早起摆粥摊。 正是热闹时候,几个壮汉大喇喇的坐下。 壮汉大家都认识,一个煞星就已够令人退避三舍了,更何况是几个? 已经开吃的人,心下胆颤却不想浪费已经花钱的吃食,只能加快速度,囫囵吞下就赶紧离开。 而正准备买吃食的人则立马散去。 朝食铺子多的是,不是非要在这里吃。 远离煞星才是大家当下的一致想法。 李家婆娘看着这幕,只觉到手的银钱长了翅膀,噗嗤噗嗤地飞了出去。 可是壮汉也不是她能得罪的起的。 只忍耐下心疼,速速给壮汉们上吃的。 心里想着让他们赶紧吃饱赶紧走,免得耽误自己做生意。 可偏偏事与愿违。 壮汉吃饱喝足却还在摊位上待着。 怎么请也不走。 说什么也不管用。 李家婆娘都快哭出来了。 这算怎么回事儿嘛?! 而另一边,正挥着手帕扭着腰要去宋欢家的王媒婆,哼着小曲就突然被中途出现的两个大汉给吓得调转回头。 王媒婆以为往回走就没事儿了。 但她想错了。 王媒婆是走哪,大汉就跟着去哪儿。 高大的大汉双腿跨步打开,挺直腰背双手环胸,下巴一扬,眼睛一瞪,一脸凶狠,这模样谁还敢跟王媒婆靠近? 王媒婆哭天抢地也没办法,只能哭唧唧的躲回了家里,两大汉子就如门神一般靠在门口,一边嗑瓜子,一边笑着开黄腔。 这阵势,吓得周遭在门口一边做手中活计,一边聊天打发时间的妇人们既恼怒又羞赧,纷纷快速避回家中。 屋里的王媒婆是又愁又急,只顾团团转了。 这一幕上演了半个月,李家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摊了。 他们是因为当初宋欢去隔壁摊子买包子的时候,注意到的宋欢。 后来偷偷打听了宋家情况后,这才打了想要将人娶进门的注意。 谁能知道这丫头居然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居然把他们折腾到这种地步。 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嘛! 躲在家里的这几天,李家婆娘上被婆婆话里话外挤兑痛骂,下被自家儿子埋怨,自家丈夫还不理解自己,还动手打人。 可明明一开始全家都同意的,到了这个地步又全都怪在自己身上,李家婆娘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把这些委屈咽下肚子里,默默抹泪。 王媒婆则被自家丈夫打的不敢出门。 任谁能接受其他陌生大汉在自家门口开自己媳妇儿的黄腔? 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能忍! 对付不了大汉,就只能在家里撒闷火! 王媒婆一脸青紫,缩在中堂的墙角,声音颤抖中带着惧怕,“当家的,奴家错了,别,别再打奴家了。” 王媒婆丈夫却恍若未闻,凶狠道,“老子头上的草都快把老子压死了,什么东西! 人家可是梁头儿请来做执役的,那是能压制恶霸的人,那是区区一个粥铺人家能惦记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你这死婆娘!什么都没弄清楚就乱折腾,我看你真是嫌命长了!” 王媒婆心下苦涩,她哪里知道这宋姑娘就是之前的风云人物啊! 也没转过弯儿来,谁能想娇滴滴的女娃娃居然女扮男装成了隽秀小郎君啊? 可都已经到了这地步,后悔也无济于事啊! 大家也甭觉得宋欢做的过分。 这事儿换做这里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能迫于舆论压力嫁进去,当牛做马了此一生。 或是那不愿意嫁的,要么出家做尼姑,要么就只能一死了之。 无论是哪个选择,代价都是一辈子。 人又能有几个一辈子? 她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是她的脾气秉性。 而且她一开始也不想理会,只是对方的方式触碰了她的底线,那就不怪自己出手了。 李家有钱请媒婆,那就让他们没钱就好了。 王媒婆想把自己的名声搞臭,那就别怪自己把她名声也搞臭。 宋欢自觉程度还算把握的挺好。 做什么也不是非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对吧? 而这其中知道并且参与了事情前因后果的几只“大熊”,心理阴影就有点大了。 女人,得罪不起! 长得漂亮还有手段的女人,更是得罪不起……! 因为宋欢的原因,大熊们都限制了自己的活动范围。 能避开宋欢尽量避开。 宋欢不知道原来自己还间接维护了街道治安。 晃眼间就到了八月底。 今年的丰收,并没有让粮价恢复去年的六文一斤的价格,而是十文一斤。 价格上涨了,想下来就难了,即便平抑物价又如何。 粮铺就是以这个价格售卖,你想吃上米饭你就得花这个价钱买。 而此时,隔壁的土匪头子也带着自家闺女来了县城。 一走就是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土匪头子自觉与其让闺女整日在寨子里疯跑疯玩,还不如来县里进学。 毕竟她娘也是知书达礼的闺秀,她不能学她老子,不通文墨大字不识,他老子这辈子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她若长大后能有三分她娘的样子老子也知足了。 自此,进学的队伍又多了一个人,两人变成了三人。 宋欢也和土匪头子聊了一下旱灾的情况。 好在土匪头子提前做了准备,后来就连路费,要的也不是银子了,而是粮食。 后期因为寨子地势优越,易守难攻,这才没让难民给完全攻进来。 但是损耗还是有的,所以这段日子他一直在寨子里大兴基建。 力求让寨子更加安全坚固。 土匪头子并没有在柳宅待多久,第三天他就离开县城,留下之前的王婆子打理青青的日常起居。 日子仿佛又回归了从前的平静。 傅渊之也在平静中放假归来,背上背着一个大包袱。 这次比上次好,好在家里有人。 此去年强在有人帮忙开门了。 傅渊之满怀期待的心情,眼底溢出掩饰不住的喜悦,在看到王婆子时戛然而止…… 整个人瞬间从彩色变成灰色,仿若假山,扑簌簌地掉碎石。 傅渊之,“……” 得嘞。 即便信递得早还是晚,人也不会在家里等自己。 明白了,不要自作多情。 王婆子是认识傅渊之的,直接上前要帮把手,傅渊之摇摇头,道了谢就直接进了中堂。 还是跟去年一样,宋欢去林子。 只是因为旱灾,猎物难打,所以现在她主要是来打鱼,捡酸枣和板栗这些。 长在树上的今年还能有些收获,其他的像毛桃子这类就不行了,估计得到明年这片林子才能恢复元气。 因为旱灾的原因,宋欢今年得过河对岸的另一片山林捕猎才行。 因为没有桥的原因,宋欢只能等到枯水期才能过去。 这条河枯水期时间是当年九月至第二年二月,所以宋欢只能等这个时间段过去。 现在刚好是枯水期,水位不是一下子就马上降下来,宋欢今日也只是来看看情况。 之前丰水期的时候,浅水区都变深水区了,所以宋欢只能买个大长竹篓放河里。 这个长竹篓还花了她二十文钱呢! 一般常用大小的,也就五文到十文左右,因为宋欢要的是特大号的,这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竹篓一头绑上绳子丢进河里,另一头则绑在树上。 这样竹篓就不会被河水冲走,宋欢每次也只需顺着绳子把河里的长竹篓拉过来就行了。 对了,竹篓里还得放有带腥味的诱饵吸引鱼类才行,否则,鱼儿是不可能进竹篓的。 诱饵呢,宋欢用的就是上一次捕获的鱼内脏。 现场用匕首把鱼腹破开,把内脏取出,这样就充分利用不会造成浪费。 顺便也把鱼儿清洗干净,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早剖晚剖都得剖。 宋欢站在树下,把竹篓拉了过来。 虽然竹篓经过浸泡变得更重,但这对于宋欢就轻而易举了。 打开竹篓,里面有七条鱼,三条长度大约一尺的鱼儿,剩下的就比较小了。 宋欢也不失望,有就行了。 其实丰水期捕鱼比较好,能得到的鱼比较肥大。 枯水期就不行了,鱼儿小,也就一个巴掌的长度。 枯水期好就好在自己能过河对岸捕猎,能有其他的收获。 所以两相比较,宋欢还是喜欢枯水期。 第七十八章胭脂 时隔一年,宋欢和傅渊之无论外貌还是气质都有了不少变化。 少年神清骨秀。 少女钟灵毓秀。 阿弟他们还没下学,王婆子识时务的给两人腾空间,去到前院打扫院子。 中堂。 宋欢和傅渊之坐在对面。 以往只觉心里有多话,可到了现在却一片空白啥也说不出来。 傅渊之,“你……” 宋欢,“你……” 两人异口同声。 随即两人又一起,“我……” 停顿片刻后,异口同声道,“你先说。” 宋欢,“……” 宋欢手指抠着凳子。 唧唧歪歪的扭捏死了。 这尴尬气氛都够她抠出三室两厅了! 傅渊之“灵光一闪”,立马起身去房里把自己带回来的大包袱拿了出来。 宋欢直愣愣地看着能把傅渊之压倒的大包袱被他放在桌上。 宋欢直接阻拦他的动作,询问道,“要不等阿弟回来先?” 阿弟那脾气,这事儿不等他一起参与,指定得闹。 宋欢可是怕了。 傅渊之面上的神情以及拆包袱的动作皆是一僵,“……” 他,给忘了。 可,拿都拿出来了…… 傅渊之说道,“到时候依样放回去,等阿弟回来再拆一次就好了。” 说着傅渊之又开始了动作。 宋欢,“……” 这骚操作怎么那么熟悉? 傅渊之迅速拆开包袱。 一边给宋欢看,一边介绍。 “这个小包袱里是你的衣裳以及荷包。” “这个是我抄写下来的书,还有这些,这些是我这一年进学整理的随笔记录(笔记),都是阿弟能用的上的。” “还有这个,这个是府城采芝斋的糕点,很有名的,这份是桂花糖蒸栗粉糕,他家的招牌点心,还有一份是如意糕。” “还有这个……” 傅渊之眼底划过一抹不自在,手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珐琅掐丝的椭圆盒子。 精致漂亮。 宋欢接过来,打开一看。 好家伙,灼灼如霞,香气扑鼻。 这应该就是这年代的胭脂了吧? 傅渊之看着宋欢一脸稀奇的模样,以为她不认识这个胭脂,就解释道,“我听同窗说,他家里的姐姐妹妹们用的就是这种胭脂,我也不知道好不好,你先试试……不好的话,我再看看别的。” 宋欢一脸诧异的看着傅渊之。 府城果然繁华,才去府城一年,都学会给姑娘买胭脂了? 还别说,宋欢真挺喜欢的。 胭脂先不论,单就这外包装的珐琅掐丝就很别致,颜色艳丽,花纹繁复,她就喜欢这种艺术品。 “好看。”宋欢表达了自己的喜爱。 傅渊之见此,面上矜持微笑。 心底则像放烟花一般,咻咻咻的格外绚烂。 缱绻旖旎的氛围正在中堂缓慢飙升。 等院中传来阿弟和青青的呼喊声时,这种如同泡泡一般的旖旎气氛一个个瞬间爆开,转瞬间归于平静。 宋欢连忙把手中的东西丢进包袱,神情焦急。 一边小声的催促傅渊之赶紧绑好包袱,一边又扒着门缝张望着阿弟到哪儿了。 两人手忙脚乱,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正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 阿弟和青青互相疑惑的看向对方,按以往的情况阿姐听到声音早就出来了,难道还没回家? 阿弟对青青说,“阿姐可能还没回家,我们先进去放褡裢。” 青青睁着圆圆的杏眼,乖巧的嗯了一声。 阿弟手刚要推门,门就从里自己打开了,阿弟抬头一看,惊讶道,“阿姐?” 宋欢又心虚又尴尬的扯出一笑,“阿弟和青青放学啦?” 阿弟嗯了一声,敏锐的他把疑惑的视线穿过宋欢的身后。 宋欢余光扫到傅渊之,见他绑好后这才侧开身,阿弟一眼就看到了傅渊之,惊喜又惊讶,思念也如泉水一般快速涌了出来,“大哥哥!” 阿弟如一只小狗般,飞速跨过门槛扎进傅渊之的怀里。 阿弟紧紧地抱着傅渊之,羽睫都被泪水浸湿,粘在一块,“大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阿弟吸溜一下流出来的鼻涕,又接着说,“阿弟好想你啊,阿弟有好多话好多话想跟大哥哥说。” 宋欢斜靠着门口,手里帮青青拎着褡裢。 青青靠着宋欢,看着那个让哥哥稀里哗啦的大哥哥,眼睛亮闪闪,嘴里赞叹,“阿姐~这个大哥哥好俊朗,可以做我的压寨相公吗?” 宋欢被青青的惊天言论给呛住了口水,“咳咳咳……” 怎么,土匪头子还没跟青青解释压寨相公是如何一回事? 宋欢低头看向一脸认真的青青,“青青知道压寨相公的意思吗?” 青青学着自己阿爹,手摩挲着下巴,苦恼地思索了一会儿,这才道,“当然!” 婆婆说了,压寨相公就是给自己钱的人,那如果压寨相公越多当然就能给的越多啦~ 自己的钱也就越多啦~ 青青真聪明! 宋欢给青青比了一个大拇指,“青青厉害,一看就是个能有大出息的姑娘!” 不愧是土匪头子的闺女,都开始着手充实后宫了。 不过,她还是得找时间跟土匪头子说说,青青可不能得着人就让人家当压寨相公,也不知道是谁,把好好一个孩子带歪成这样。 青青突然被夸,笑弯着眼睛,还不忘礼尚往来,互捧道,“阿姐也是~” 宋欢一个没忍住,朗声哈哈笑了起来。 突如其来的笑声可把另外两个正在话深情的一大一小给笑懵了。 傅渊之,“???” 阿弟吸溜鼻涕,擦掉眼角的眼泪,汪汪泪眼眨巴着疑惑,“???” 宋欢尴尬一笑,手在空中挥了挥,“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我去看看今晚吃啥。” 青青见此也跟上了阿姐,虽然她在很多常识上还不是很懂,但是她知道,现在自己不适合待在里面。 阿弟和傅渊之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扯到了之前媒婆上门的事儿。 傅渊之听了后,问道,“后来媒婆就不登门了?” 阿弟点头。 是在他受伤的第三天。 他记得特别清楚! 傅渊之又问,“你阿姐有说什么吗?” 阿弟摇摇头,“阿姐对这事儿总是一副不放在心上的样子,就好像说的人不是她一样。” 阿弟耸肩摆手。 傅渊之点头,不放在心上就好。 她还有一些时日就十七了,若是父母尚在,早就议亲成亲了。 只是…… 好在自己还有机会。 这么想着,傅渊之又想起那王媒婆。 从她之前的行事就能看出,她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主儿。 宋欢的名声都已经被她损坏,若按平常人家的闺女,也就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就妥协了。 临门一脚,王媒婆又怎么会轻言放弃? 除非…… 傅渊之看向厨房。 宋欢正和王婆子商量着今天晚上吃什么,脸上笑意盈盈,没有丝毫被琐事影响的痕迹。 傅渊之摸了摸阿弟的脑袋。 你怎么运气这么好呢? 让人心生羡慕。 其实自己运气也不错,如果用那四年的运气换来与她相遇,他觉得很值! 不,十年,二十年,他都觉得值! 第七十九章进山 山里那条河流的水位终于降下来不少,宋欢勉强可以淌过去。 傅渊之紧跟其后。 他这趟进山,不仅庆幸宋欢姐弟能够安全活下来,还对宋欢的打猎范围有了概念。 原以为最大范围也就到这条河流,没想到她还得过河对岸去开拓新领域。 傅渊之能怎么办? 跟着吧。 宋欢前进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了动物留下来的痕迹。 如今是枯水期,刚好距离河流不远。 会有一些小动物在附近觅食,她刚才发现的痕迹就是他们留下来的。 宋欢打算在附近下一个陷阱。 做一个很实用,但是特别简单的陷阱。 只需要几根小棍子,还有绳子就行了。 选择一棵与小手指头差不多粗细的小树,先试一试弹力,弹力合适就把树杆折断上半部分丢弃。 将绳子绑在那棵小树刚被折断的枝头,让树枝与根部呈弧形。 绳子取合适的长度。 在绳子末端打上一个单套环。 地上插入一个树枝枝杈做的倒钩。 触发杆放在倒钩的下方,上面放着用绳子做的圈套。 因为这根棍子比较细,而且用的绳子颜色也与树干接近。 远处看着也还算隐蔽,所以就没有必要再过多的去特地掩饰它。 当然,等会儿再放上一些饵料会更好。 不过现在她暂时还没有饵料,就只能先这样。 宋欢试了一下触发杆。 确认没问题后这才绕到另外一侧,重新前进。 傅渊之默默跟在后方。 其实他大可不必跟来。 可他心里不愿意。 他已经缺席了一年,若是回来还跟她的时间错开,不努力刷存在感,那他回来的意义是什么? 还不如留在府城抄书挣钱。 傅渊之虽然身材长的更加挺拔有安全感,但在府学的时间里都在学习,很少有锻炼的机会。 这突然进山林里,又是上坡下坡,又是淌水过河,傅渊之也累得不轻。 宋欢看出了傅渊之在勉力支撑,还特地放缓了速度,说让他原地休息等着自己,可这人非得跟着。 宋欢是怎么也不理解这人的脑回路。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男人心也不差,琢磨不透。 宋欢怕见傅渊之嘴上不说,可那腿软的都快摔到的模样就知道他有些受不住了。 宋欢就直接向前水平直走,绕着山腰走,不继续往上了。 走着走着,宋欢敏锐地听到了微弱的水流声。 宋欢加快速度。 入眼,黄叶枯枝交错在青苔附着的光滑山石上,已经腐烂的枯叶沉积在小溪流中。 浑然天成的逶迤小溪从山顶缓慢流下,延伸至山下。 宋欢加大步子到达小溪流边。 清凉的水流淌过手心,手上的黏腻感瞬间消失。 傅渊之见宋欢在前方等着自己,也脚步快速跟上去。 可能是因为溪流的原因,又或者是腐烂枯叶的原因,旁边的地面比较潮湿。 傅渊之一没注意,脚下一滑,整个人连带着背篓一起摔倒在地,傅渊之的一条腿还跪进了小溪流里,水里泛起一片浑浊。 傅渊之,“……” 他听到了,不远处那没忍住的笑声。 这存在感算是刷到了吧? 傅渊之还没来得急有下一步动作,就觉小腿传来疼痛感。 只见他侧身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已经湿了的腿抬出来。 一只紫色的山螃蟹夹着他的裤子在空中似荡秋千般摇晃。 傅渊之正想把它给甩掉,就听宋欢一声“别别别!” 傅渊之一听宋欢的话就立马停下动作僵直着腿,一动不敢动。 宋欢捏住山螃蟹的腹部,一把扯了下来,诧异道,“这里居然有山螃蟹!” 山螃蟹的底部四肢有着交错的紫色纹路,四肢细长。 深山里面的这种山螃蟹不是时时都能看见的,它一般只能在夏天雨季方能寻得。 但是,偶尔也能偶遇到。 今天就是后者。 傅渊之把腿放下,一边默默清理脏污,一边问道,“拿来吃?” 山螃蟹挣扎着想要夹宋欢,可惜白费力了,宋欢说道,“可以是可以,就是……吃这个有点费牙。” 说费牙其实还好,主要是看山螃蟹的年龄大小。 老的肯定是壳比较硬,小的当然就比较脆。 用油炸过,咔嚓咔嚓的,很有口感。 宋欢把它的钳子拔下,连带着它的整个身体一起丢进了背篓里。 “来,我们一起再找找四周,看看还有没有螃蟹。”宋欢见傅渊之反正已经这样了,也不介意再脏一些了,就拉上他一起。 傅渊之点头,“好。” 两人一边翻找,宋欢一边普及。 “一般像这样的石头下面会有螃蟹。”说着宋欢就把手伸进石头缝里面。 宋欢的手指贴着石头缝隙摸进去,然后兴奋的出声,“有一个!” 兴奋感持续还没有三息,宋欢声音又低落下去了,“钻进去了!” 宋欢也不气馁,又对着傅渊之开始说道,“它们一般喜欢待在枯叶比较多的地方。翻开石头的话,水比较容易浑浊,会看不到。不然的话,有时候搬开石头会看到它在石头下面。” 当然,如果不怕被它夹到的话,马上搬开石头用手去摸也会摸到。 “像山螃蟹也喜欢待在这些比较大的石头下面,用手指去探它,摸到它的时候,它要不来夹你,要不就会往后缩,手指碰到它,你能明显感觉到它往后缩的迹象,那就是有螃蟹。” 宋欢教授诀窍的同时也摸到了一个,声音清越又带着激动,“哎,这里有一个,他钻到石头下面去了。” 宋欢暗自跟着这个螃蟹较劲。 她感觉到了,这个螃蟹个头应该不小,最起码比刚刚送上门的大。 宋欢把枯叶扒开,手在水里慢慢感受,突然碰到不一样的触感迅速出手。 果然,一只个头还不错的山螃蟹就被宋欢扯了出来,举起来对着傅渊之挥了挥,笑眯着眼,声音轻快,“抓住啦!” 语气有些惋惜,“可惜,另一只钳子被扯断了,没带出来。” 傅渊之宠溺的看着笑得一脸开心的宋欢。 宋欢把螃蟹又丢进背篓,看傅渊之愣愣的呆站着,催促着道,“你快一起啊,我们能抓多少是多少,半个时辰后就得返回了。” 傅渊之这才回神,忙不迭的嗯了一声,手也迅速伸到石头下摸索。 宋欢来到傅渊之的旁边,带他去到上游,说道,“它会在水流比较平缓的地方,平缓的地方比较方便它觅食。 你就在这里找找看,我去另外的地方看看。” 说罢,宋欢去到另一侧,看看有泥土的地方。 山螃蟹是会在泥土里打洞。 洞也是可以抠出螃蟹的。 一时间,林子里不时的传出傅渊之闷哼吃疼的声音,偶尔传出宋欢惊喜激动地欢呼声。 两张交错,简单又快乐。 回去的时候,收获满满。 这其中,傅渊之的贡献不可谓不大。 以手做饵,抓了不少大大小小的。 只是手有些红肿,看着有些可怜,惨不忍睹的…… 第八十章将功补过 返回的路上,傅渊之还在草堆中间发现了一窝蛋。 草丛上方刚好有个窝,里面有五颗白净的蛋。 大多数的小鸟会把巢筑在树或者灌木上,都是离开地面的。 这个蛋要比鸟蛋大一些,但是要比鸡蛋小很多,它把巢筑在草的中间,还是挺聪明的。 为什么说它聪明呢? 这个蛋比鸟蛋大,那重量肯定也不轻。 即便树杈能承受得了蛋的重量,鸟儿找的筑巢材料也不一定能承受的住,万一大风刮起,最后结果也只有一个。 筑在草丛根部上,既能保护好蛋,又有一定减缓热量散失的保温作用,有利于幼雏生长发育。 一举两得。 就是有点危险,存活率不高,碰到山鼠,死绝。 当然,碰到宋欢她们也是。 一下子又有五个蛋的收获,宋欢心想,傅渊之也算是将功补过,没耽误她打猎。 之后的日子傅渊之也只是偶尔和宋欢一同进山,其他时间则在家里温书和教导阿弟,以及想让他当压寨相公的青青。 傅渊之明了青青想让他当压寨相公的原因后哭笑不得。 后来找机会和青青谈了话,青青就再也不提压寨相公这茬了。 至于说了什么,那就是他俩的秘密了。 傅渊之在家的时间不长,趁着他现在在家,让阿弟把随笔记录上的内容先看过一遍,解决一些看不懂不明白的地方。 时光好像又回到了曾经。 不急不躁,不温不火。 茶香袅袅,从容舒怡。 平淡中安稳,宁静中盛放。 茶浓淡依旧,平淡且温馨。 一直低调沉稳的时光如梭而逝。 一个不小心日子就跌碎进了两年后的仲春。 己酉年丙寅月辛卯日,县署公告考期。 二月十八开始考县试。 要求:二月初六,学子们到县署礼房报名。 报考人得提供的材料有:亲供、互结、具结。 亲供:本人的姓名,年岁,籍贯,体格以及容貌特征。 同时填写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殁履历。 过继的人要写本人亲生父母三代。 僧人、道士、犯讳者、丁忧者、冷籍、丐户、娼妓、唱戏、卖艺、府衙杂役、犯过罪等等,本人及三代皆不能有以上情况。 五童互结保单: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 具结也就是廪保。 请本县的廪生具保,称之“认保”。 保学子不冒籍,不匿丧,不替身,不假名。 保证学子身家清白,非娼优皂吏之子孙,本身亦未犯案操践业。 完成以上,方准考。 名册分存县署。 宋欢陪着阿弟上上下下跑进跑出,总算是把材料准备好了。 自家原本有个廪生,可是傅渊之今年要考乡试。 县试需要廪生现场唱保,他不在就没办法。 宋欢只得陪着阿弟找到他的一个老学兄作保,还给了二两银子做保费。 这下总算是把所有手续都弄齐全了。 就只等二月十八进龙门考试。 宋欢进了中堂直接瘫坐在椅子上,这比去打猎还累。 之前傅渊之的手续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的,宋欢从来没插手,没想到这么细碎繁琐。 虽然傅渊之有提前教过自己和阿弟,可是嘴上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啊。 又不是无纸化。 提供的所有材料都不能出现污渍,错别字! 宋欢手心出汗都不敢去碰,生怕把材料弄废了人家不收,然后又得重新补一张。 阿弟和青青对视一眼,青青会意,直接去给宋欢捶肩膀。 阿弟则跑到桌子倒水给宋欢。 宋欢享受着两个孩子的侍奉,但也不惯着自己。 宋欢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好了好了,我缓缓就行,你快县试了,赶紧去温书吧! 青青呀,你就在旁帮阿姐督促你哥哥啊。” 十一岁的青青已不再是几年前的模样,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墨发垂肩,腰插匕首,一身鹅黄衫子,光采照人。 青青清越的声音还带着尚未褪去的软糯,“好~!” 宋欢对着青青抛出一个“真乖”的眼神,青青忍不住低低笑起来。 阿弟无奈摇头。 这姐姐妹妹的,弄的他好像才是外人了。 如今的阿弟身姿挺秀,褪去稚气,个子已经到了宋欢的肩膀处,再过个一两年估计就比宋欢高了。 虽然阿弟是长开了,但模样轮廓还是与宋欢有两分相似。 乌木般的黑色瞳孔,高挺英气的鼻子,一样的雪白皮肤。 虽说容貌与宋欢相似,但他身上的气质却跟傅渊之学了个十成十,温润如沐春风,步履闲雅,姿态內紧外松。 好一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 日子在阿弟温书和宋欢去打猎中快速流逝。 转眼间就到了二月十八。 县试是由县令主持,儒学署教官监试。 各县皆有考场,考四场还是五场由县官决定。 不过按例都是五场。 不论县试还是院试的科考棚,大小均坐北朝南。 最南有东西辕门,圈以木栅,有一大院,院北为正门,叫龙门。 龙门有一大院,供考生立院等候喊名。 再北有三间大厅,中间为过道,考官坐西间,面向东点名。 再北有很多简易多排座位,供考生写作。 其实县试和院试的考棚布局大同小异,只是有一些细微变化而已。 宋欢和青青一起目送阿弟被廪生唱保进入院里后,这才离开。 青青虽然跟着念书识字,但她又不能科考,在学业上并没有压力。 土匪头子很欣赏宋欢,主要是她本身符合土匪头子对女儿未来的畅想。 能识字,还有一身不错的武功。 不轻易被那些会甜言蜜语的臭小子拐骗走,又能在有危险的时候有自保能力。 简直不能再好! 若是还能找到一个像傅渊之那样“秀外慧中”的女婿那就更不错了! 没错,土匪头子从男人的角度虽然看不上傅渊之这没出息的模样,但是从选择女婿来看,傅渊之这种类型当女婿就很不错,他满意。 家里当家做主是自家闺女,那他的基业也不用交给外人了。 土匪头子也从未想过让女婿接手自己的寨子,所以为了能让自家闺女掌权,武功是第一,识字是第二。 在建设好石笋寨后,土匪头子就一直有意识的在锻炼青青。 这些还是他从宋欢身上学的。 见宋欢如何教导宋忆那小子,他也有样学样。 只是内容换一换。 换汤不换药。 再加上他偶尔也充当两个孩子的习武先生,宋欢偶尔从旁提醒,倒是让他这几年来摸索出一些教育孩子的心得。 如今青青在武功方面也小有所成,有空也会陪着宋欢去山里打猎,收获不错还能给自己挣零花钱。 已经是“大龄未婚”的宋欢,现在出入打索巷也一如既往的自由。 自从两年前王媒婆登门后就再也没有媒婆来宋欢这儿碍眼。 王媒婆的手段在这一行那是数一数二的,同行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她被宋欢那么一折腾,谁都知道宋欢是个不好惹的主儿,怎么可能还会不长眼的去招惹她。 当然,她们这一行也都知道了宋欢就是当初那个在县里风云一时的少年郎。 所以,即便有不长眼的还想学李家的,人家只要一上门和媒婆说就会被媒婆推出去。 这单子她们不接! 她们还想多活几年,没看到现在王媒婆那样吗? 她们可不想成为另一个王媒婆。 而打索巷的街坊邻居可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只以为宋欢的对象就是傅小子。 在她们的思想中,傅小子是想在高中后才来娶宋家丫头,到时候风风光光,热热闹闹。 所以时至今日,街坊邻居也没人充红娘来打她的主意。 至于街坊邻居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这其中也不乏某人在暗戳戳地出力。 宋欢可不知道其中的兜兜绕绕,只以为是自己的方法奏效了。 第八十一章童生 第五场结束后的第五天,成绩张榜。 不没出意外阿弟通过了,取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县试为童试考试中的第一场,府试通过了才被称之为童生。 阿弟只需等四月的府试,一气呵成,若是也能通过,他到时候就是名副其实的童生了。 府试依然还在本县进行。 由知府主持。 参加府试,报名、保结与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 但保结的廪生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就是童生,可参加院试。 院试通过即为秀才。 日子在鸡飞狗跳中快速流逝。 府试也在日升日落中开始和结束。 连着考三场,三天时间后公布成绩。 阿弟成功通过资格考试,获取童生资格。 宋欢发誓,等院试的时候就让阿弟自己来就行。 她绝不沾手。 大孩子了,得成长起来! 亲力亲为是第一步。 八月就是院试,老先生说了,县令手中有一个名额,可以推荐一个学子去县学学习三个月。 县学那是什么地方? 县学是供生员读书的官方教育机构。 府学不可能把每榜一百多号生员都收纳,这其中廪生是必定会被府学录取。 剩下的增生和附生则具体看生员的手段和关系了。 有钞能力就用钞能力,没有钞能力的就找关系。 这样下来,府学每次录取的生员人数大致在六十人左右。 剩余的生员则回到自己籍贯所在地,县辖内的县学进学。 如此可以看出,这个名额是多么炙手可热。 而如何获取这个名额,则需要根据县令出的题目来写一篇策论。 这个名额面对的是已经获得童生资格的学子。 西溪学塾和另一个学塾的学子俱在其内,共计二十七人。 西溪学塾占二十二人,另一个学塾占五人。 其中二十二人俱是西溪学塾是甲班的学子。 西溪学塾甲班是已经获取童生资格准备备考院试的班级。 阿弟如今已获取了童生,直接上升至甲班。 四月二十六 二十七位童生同在西溪学塾着写策论。 上座坐着已经上任一年的新县令。 大致算下来,宋欢已经过来六七年了。 县令也换了两任了。 听说新县令是从京城派遣下来的。 宋欢猜这个县令在京城应该混的不咋地。 阳江府既然能在流放列表里出现,定然是因为不富裕。 当然不是指阳江府,而是阳江府辖内的其他县。 鹿县算得上是阳江府的中县。 经济发展不算特别好,但也不算特别差。 有上升的空间,但要说油水,怕是有点难捞。 新来的县令很年轻,二十多三十左右。 面嫩,若是没蓄须看着就二十多,蓄须了,看着就老持稳重许多。 虽说这个县令可能混的不大好,但从他这个推举名额就能看出,他还是想干实事的。 不说以前,就这几年的流水县令都没有所谓的推举名额,怎么今年突然有了? 那事实只有一个,就是如今的新县令自己增加的。 虽说阿弟有傅渊之留下的随笔记录,但能去县学长长见识还是很好的。 三天后。 结果出来了。 获得了县令名额的不是别人,就是…… 于栄。 阿弟虽然可惜自己没能去成,但还是衷心祝福学兄能够获得这个机会。 他这三年的努力,阿弟都看在眼里,所以名额落在于栄的手里也算受之无愧。 只是当老先生把于栄所答的策论放出来给大家学习参考的时候,阿弟沉默了。 当天下学,于栄拦住了阿弟。 阿弟眼神都没给他一个,只冷声道,“让开!” 于栄眼皮微垂,试图解释,“我很需要这个机会。 希望你能看在我们这三年的情谊,不要去县令面前揭穿我。” “算我求求你。” 阿弟听到于栄提起三年情谊这才把视线放在他的身上。 眼底俱是失望难过。 心底也是一片寒意。 乌木般的瞳仁映着于栄那张有些苍白的脸,“你还好意思提情谊?” 于栄垂眸没说话。 阿弟看着他这模样,只是冷笑一声。 “我以为我们是友人。” “现在看来,也不过是普通同窗而已!” “你拿我当什么了?拿我们一家当什么了?你就是这么对我家的?” 阿弟越想越气,越想越难受! 心都快碎成玻璃渣渣了。 眼睛上涌的泪意被他强压下去,“我们一家对你不错吧,你用你的真才实学获取这个名额,我不会多废话一个字!” “可是,你干了什么?” “你居然抄用大哥哥的策论!” “你这行为是,是作弊!”阿弟气的结巴。 “我只这一次,我真的非常需要这个机会。”于栄没做其他辩解,只强调这句话。 青青看不过去,说道,“你需要,别人就不需要了? 机会难得,大家都想拿到,你这样,你这样根本不公平!对大家都不公平!” 于栄不知想到什么,哼笑了一下,语气不复之前,“公平?” “何谓公平?” “佛言众生平等,诸法实相因果法性平等。” “你我皆父母俱亡,也都有姐姐在上头。 可你我的日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于栄眼皮不再垂下,定定看着阿弟。 “宋姐姐为你,不顾自己,努力挣钱让你进学,为你的将来百般计划谋算。 而我呢? 阿姐不来跟我要钱就已是万幸!” 阿弟苦涩的看向于栄,“这就是你作弊的理由?” 于栄苦笑中泛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晦涩和恨意,“怎么不是?” “世道从未对我公平,你们又为什么要求我要公平?” “我这些年过的什么日子你知道吗? 我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快速向上的机会! 既然世道不善待我,我就只能依靠自己!” “我已经受够这样的自己! 人人能欺我,戏谑我! 对我指指点点! 如果我不这么干,我未来还得经历多少这样的日日夜夜?! 你知道吗!” 于栄看着已经呆愣住的宋忆,痛苦的移开视线。 声音低沉,“只要能改变,我什么都愿意做!” 阿弟没想到于栄是这么想的,说道,“你这是,枉费先生的教诲!你怎么能这么做?” 于栄脸上扬起复杂的笑,“宋忆,你把这世道想的太简单了。 宋姐姐把你保护的很好。 你看到的都是美好,而我看到的都是丑陋,是黑暗!” 他又何曾想这样? 一切都是命…… 可他不甘心! 于栄看着宋忆,“你知道我为什么拼命也要抓住这次的机会吗? 我们经历不同,你没经历过我的苦,我也…… 没触摸过你获得的美好。” 于栄脸上划过落寞。 “若换做你是我,你未必就不会这么干!”于栄笃定的看向阿弟说道。 阿弟震惊地后退一步,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于栄。 而那个记忆中的少年郎却已被对面的“陌生”人取代。 第八十二章圣人言 “阿姐~哥哥还没出来吗?”青青看向紧闭的门问道。 宋欢点头,“让他缓缓吧。” 青青点头,“于栄学兄的行为确实不光明!不怪哥哥难受。” 宋欢喝茶说道,“那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弱,见的太少了!” 青青还没来得及说话,阿弟就突然打开门,看着自家慢条斯理的阿姐说道,“阿姐你不觉得这件事很严重吗?于栄错的很离谱吗?” 宋欢挑眉。 看来很生气啊,学兄都不叫了,直呼其名起来了。 宋欢放下茶杯,看向阿弟,“他这个行为确实错。” 阿弟疑惑,“那我怎么没看出阿姐生气?” 宋欢说道,“生气?为什么要生气?” 阿弟抿唇,“他抄大哥哥的策论,还进了县学……” 宋欢道,“只要他没在科考场作弊,是不会有人去追究那篇策论到底是谁写得。” “可是我会!”阿弟认真道。 宋欢笑了,“嗯,你会,除了你呢?” 阿弟说道,“大哥哥!” “嗯,还有呢……” 阿弟看向青青。 青青立马附和,“还有我!” “还有,我阿爹!”青青继续补充。 话落,阿弟和青青一起看着宋欢齐齐认真点头。 宋欢真是被这俩傻孩子逗笑了,“外人在意吗?” “你先生在意吗?” “其他同窗会在意吗?” “跟你们一起竞争名额的童生们会在意,可是他们不知道,知道了也拿不出证据。” 阿弟咬牙,“那我拿出证据了,去跟县令大人说呢?” 宋欢摇头,“你见不到他,一县父母官哪里有空搭理你一个小童生?” 宋欢见阿弟的模样,又退步说道,“好好好,就算你能见到县令大人,可他也不会听你的。” 阿弟不理解,“为什么?” 宋欢叹口气,“因为这事儿啊~闹大了会影响了他身为父母官的官誉,甚至还会上升到他治理一县的能力。 原来的好事变坏事,你觉得他会同意?” 阿弟沉默。 宋欢接着又道,“于栄好歹还跟你承认他抄袭了,若是碰到那些死不承认的人呢?” “若是有人说是傅渊之抄袭的呢?” 阿弟条件反射反对说道,“怎么可能?!” 宋欢耸耸肩,“怎么不可能? 大家都有脑子,只能傅渊之的脑袋能想出来,别人的脑袋就不是脑袋了?” 宋欢看着阿弟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接着说道,“是,你是不觉得,其他人呢? 你能管住其他人怎么想得?” 若是对方说是借鉴,是模仿,你又能拿对方如何?” 阿弟脑袋一片浆糊,都不知该如何反应,“我……我……” 为什么听了阿姐说地反而越来越生气? 可是,他也没法辩驳,因为阿姐说的是对的。 阿弟压着火气反问,“那照阿姐这么说,于栄还算其中比较好的?好在诚实?” 宋欢道,“理智上分析,他在你面前承认他抄袭的行为,不就是诚实? 但是他抄袭地行为是错的,得抵制。 这两者之间只能说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 道德情感上分析,这属于失德行为。” 阿弟,“……” 就好气! 宋欢忍不住说道,“今天啊,阿姐还要送你们一句话。” 青青问道,“什么话?”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宋欢端正神色说道。 “于栄后面的那些话就差把‘你们不要多管闲事’刻在脑门上了。 做人先活好自己,管好自己的嘴,这才是最应该做的。”宋欢开口道。 “你没经历过于栄的苦,怎么能去劝于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你和他的人生经历,生活环境都不同,这就造成你们看待事物的观点也会有所不同。 你无权让于栄去认同你的观点,相反,他也无权让你认同他的观点。” 宋欢往桌前倾身,看着阿弟的眼睛,说道,“你认同他的观点吗?” 阿弟摇头,“不会。” 宋欢一笑,又恢复之前模样,“于栄的对或错,我们可以试着去理解。 但理解归理解,不是认同。 他做错了,你作为他的朋友,可以提醒。 若是他不听,你也有权利可以选择是否和他再继续来往下去。 但你无权干涉他的选择,他既然做了,就已经做好了承担后果的勇气。 也不要强行去劝他,因为那只是你认为,并不代表自己认为对的,在他的眼里就是对的。 当然,这里不仅局限于于栄,还有你以后会来往的每个人,也包括我。” 阿弟听了这番话,对阿姐说的话,有所认同也有不认同。 宋欢见阿弟沉默,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既然读了圣贤书,那么就不该做这种不择手段的事儿?” 阿弟点头,“圣人言,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用尽一生也要去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那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成为圣人?又有几人能按照圣人的话去做的呢? 圣人为什么能被称为圣人? 是因为他们有勇气和胆量抛弃名利诱惑、物念贪欲。 即便身处陋室,箪食瓢饮也会快乐的人。” “可是这世间的多数人,单只是想活下来就很难。 他们一生都在穷尽全力,只为活出个人样。 这些人中就会有一部分人因为一些他们无法左右的经历,导致他们走向极端。 这样又如何能要求他们能把圣人的话奉为圭臬,摈弃功名利欲? 你要坚持自己在这条路走下去,但是别人不一定能行。” 阿弟垂头。 “于栄的经历是导致他选择走上这条路的因,而走上这条路的果不论是好是坏,只要他不后悔,那对他而言就是对的路。”宋欢说道。 阿弟想不通,他觉得阿姐的话对又不对,觉得奇怪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闷头又回到房间,这一待就是一天。 土匪头子也知道了这事儿,来到宋欢跟前说道,“你这个阿姐当的还真是……” 宋欢眼睛不复之前的澄澈,仿佛出现了一道漩涡,幽深又带着一丝惊人的气势。 宋欢替他把未尽之言道出,“残忍?” 土匪头子没接话,另外说道,“他毕竟还小,提前看明白也不过徒增烦恼,有道是‘难得糊涂’。” 宋欢笑,感叹道,“童生了,不小了。” 难得糊涂,那是人在该糊涂的时候难得糊涂。 意在凡事不必过于计较。 可是他连看都没看明白,如何又能做到难得糊涂? 就得让他清醒清醒。 过得太顺也未必是件好事。 宋欢这样想着,心下已经开始盘算着安排阿弟陪自己多进几趟山才行。 免得他只顾读圣人的之乎者也,却忘记了最根本的柴米油盐。 土匪头子道,“不心疼?” 宋欢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叹道,“心疼啊,可是雏鹰总是要长大的。” “谁又能陪着谁一辈子呢? 除了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要走,我们要接受人间常态嘛。” 阿弟接触地环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身边除了亲近的人就是士人。 这个年龄段的士人多数都怀着概然澄澈天下的志向,行为处事不会坏到哪儿。 可是于栄就不一样了,一个人能走到现在,他的经历绝不简单,所以他有那样的心思不足为奇。 环境造就人啊…… 只是没想到他会把矛头对准宋家而已。 而阿弟骤然接触到这种事情想不通也正常。 可他又岂能知道,这不过才是这个世间的沧海一粟,微不足道。 他若是碰上一件就想不通,那这辈子就只想这些算了,还谈什么科举?谈什么做官? 趁早回去种地吧! 宝剑锋从磨砺出。 阿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第八十三章后续 于栄一夜坐到天亮。 打开门的瞬间,他的眼神已经不复清澈。 他抬头看向天空,不久后又把视线转向宋家方向。 远远的还能看到柳宅建筑翘起的飞檐。 他犹记得三年前的光景。 宋姐姐救他一命,他铭记于心。 并不是他知恩不报,而是…… 他所处的环境,他的能力,都令他感到深深的无力。 于栄闭眼,深深吐一口气。 辩解又如何。 他们看到的不就是如此? 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既然选择踏出这一步,那他就绝对不会后悔。 这是他目前唯一能争取到的机会,若是一举成为廪生,那他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他其实也可以不踏出这一步,可他急于要跳出这个地方。 他不像宋忆,家里还有个进学的兄长能够指导他,而自己能依靠的却只有自己而已。 若此举能够让他有所收获,待他功成名就之时,报恩也不过是轻而易举。 人,总得向前看。 自此之后,进学时门外的呼唤声不再,打索巷常见的三人行又变回了两人行。 这一天。 傅渊之也从府城归来。 他已中举。 第九名,是亚元。 此次他回来得晚,是要参加文会,应酬来找他的富商。 相比当初得中生员的情况,此次情景更为夸张。 举人的身份,更受那些商贾的敬重。 此次不再是那些下人,而是当家的齐齐出动,可以说是络绎不绝,盛况空前。 当然,举人的地位比秀才高很多,就连特权,举人也比秀才高出许多。 秀才的特权有七点: 一、免除部分刑法; 二、戴方巾,着长靴; 三、使用奴婢; 四、见官无需下跪; 五、免除部分差赋徭役; 六、遇公事可禀见知县; 七、有资格入官学学习(府学、县学)。 举人的特权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增加过扩充: 一、免除徭役赋税; 二、司法豁免权; 三、每月有俸禄; 四、具备做官的资格; 五、参加会试给路费。 傅渊之这次回来不再是坐“顺丰牛车”而来,而是一辆青布骡车。 当然不是他买的,而是商贾赠予的。 目的自然还是跟以前一样。 这些都是当朝局势下默认的情况,傅渊之也没推辞。 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傲骨,可他总得吃饭。 等吃饱了再来谈傲骨的问题。 而且他也觉得这辆骡车宋姑娘肯定能用上,既然如此,他收下又有何妨? 人家还直接送了一座宅院给解元,他这区区骡车可比不了。 宋欢回家就看到了立在院里的骡子,以及它一旁地上的车厢。 这是后门进不来,拆开了?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傅渊之肯定考过了! 有了经验,宋欢就知道他肯定是中了。 而且成绩应该还不错,毕竟一辆骡车没有五六十两下不来。 越是健硕的骡子价格就越贵,宋欢虽然不大会相骡子,但也能看出这是头好牲口! 看着就精神嘿,很好,很好~ 这次有了骡车,傅渊之的购买欲好像被解禁了。 宋欢看着屋里大大小小的包袱,直接问道,“这么多,你是搬家吗?” 没想到宋欢真猜对了。 傅渊之点头,“府学该学的都学了,剩下的就靠自己了,待在哪儿对我来说都差不多,所以我打算搬回来。”陪你。 宋欢看着傅渊之,一副我没听错的模样。 傅渊之见此又强调道,“我搬回来。” 宋欢看着傅渊之又看向那大大小小的包袱,只说道,“我们之后可能会搬去府城。” 傅渊之,“……” 宋欢有些心虚,“那个,这个得看阿弟的成绩,万一他要是没考好或者没考上,我们肯定是不会搬的。” 要是现代就好了,一通电话的事。 虽然她觉得搬去府城有七成的几率,但是她不敢说。 傅渊之说道,“先这样吧,反正都有骡车了,也就是多跑几趟的事儿,不耽误功夫。” 宋欢讪讪回道,“是,是啊。” 傅渊之回来把阿弟的难受心情冲散了不少。 阿弟迫不及待地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傅渊之。 傅渊之不先说自己的处理方法,而是问阿弟,“你是如何想的?” 阿弟犹豫地把自己想法说了出来,“我不想于栄这样做,也不想他被县令大人和先生责怪。” 傅渊之问道,“先说如果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你觉得于栄会陷入什么局面?” 阿弟想了想,说道,“同窗排挤他,先生会责备他,县令大人可能会怪罪他,会给他治罪?” 傅渊之又问道,“他当初跟你说了他为何这样做的目的了吗?” 阿弟眼神落寞,然后点头,把于栄说的话又重述了一遍。 傅渊之又继续问道,“你先想想,这件事捅破,他仅仅只是面对你之前说的那些局面吗?” 阿弟沉默良久后,摇头,“不会,那些欺负他、戏弄他的人可能会变本加厉。” 傅渊之说道,“你愿意看到他这样吗?” 阿弟摇头,“可是我也不想他做这样的错事。 先生说,一步错步步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傅渊之说,“所以你想劝他,对吗?” 阿弟点头。 “我们是友人……” “阿姐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是没经历过他的苦,可是我可以帮他。”阿弟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傅渊之听到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话,羽睫几不可见的颤抖了一下,“你作为他的友人,能尽得了身为友人该做的情分。 可是帮,你能帮多少?”傅渊之问道。 阿弟想了想,“可以帮他把欺负他的人打跑。” 傅渊之又道,“你能保证打跑之后他不会再找回来?不会对于栄更加变本加厉?” 阿弟沉默不再说话。 “谁也不能帮谁一辈子,而且,你还记得‘升米恩,斗你仇’的典故吗?”傅渊之问道。 阿弟点头,然后把典故说了一遍。 傅渊之问道,“为什么穷人拿了一斗米回家后,还责怪富人没有多给一些?” 阿弟想了想,说道,“他太贪了,明明之前富人送的一升米救了他的命,他去富人家里感谢救命之恩,却还话里话外让富人再给他粮种。” 傅渊之点头,问道,“这其中只有穷人的错吗?” 阿弟疑惑看着傅渊之,“难道富人也有错吗?” 傅渊之道,“如果别人在危难的时候你给他很小的帮助,他会感激你。 就像富人给的那一升米,救了穷人一家性命,穷人很感激。 可如果给人的帮助太多,让对方形成了依赖,一旦停止帮助,反而会让对方忌恨。 就像穷人会觉得富人给他粮是理所应当,不给反而是富人的错了。 你想做典故中的富人吗?” 阿弟不再说话。 傅渊之继续道,“如此,最终你们也会走到像如今的这样的局面。” “那,我应该怎么做?”阿弟觉得自己更茫然了。 他觉得阿姐告诉他的话有些冷漠麻木,没有人情味。 可是大哥哥说帮太多的话,于栄最后也会反过来恨自己。 所以,他到底应该如何做? 傅渊之见阿弟愁眉,说道,“不着急,慢慢想,会有想明白那一天的。” 阿弟长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开口。 第八十四章你,会失望吗 《宋渊欢之》第八十四章你,会失望吗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八十四章你,会失望吗 傅渊之眼神发散,脑中却回想着这些年的一幕幕。 他对宋姑娘这个人可以说了解,也可以说不了解。 若说了解,那也只是宋姑娘愿意展现出来的一面。 宋姑娘给他的感觉是她心向阳,无惧悲伤,却又有一团浓黑的雾笼罩着。 她阳光,潇洒,恣意,从容,又对世事无常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一个一直生活在村里的姑娘,没有念过多少书,人生经历也简单的人,却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处理如此老练。 这是他如何也想不明白的地方。 傅渊之反复咀嚼“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 想起阿弟地描述,傅渊之想,宋姑娘更像是站在于栄那方。 或者说,她共情了于栄。 从常理来看,一般人会和阿弟共情,却不可能共情于栄。 傅渊之这一点没猜错。 宋欢共情了于栄。 抄袭,挪用,在她的那个时代太常见了。 就像是抄作业,你抄作业抄出个第一名的感觉。 所以宋欢对这件事并不觉得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但这个时代不同,所以也不怪阿弟那么激动。 宋欢共情的并不是抄袭这个错误,而是导致于栄做出这个选择的背后原因。 当然,世间众人每个人的原因都有不同,有的是不值得同情,但是于栄不在其中。 宋欢看过他为了挣银钱,脱下平常读书人“脱不下来”的儒衫。 他游走在三教九流中。 为了别人欠他的一文钱努力哀求。 他在街头挥汗如雨,努力挣钱,只为在那条岌岌可危的科举道路上站稳。 他缩在角落吸鼻抹泪,吃发馊的米糠饼。 刚到手的工钱还没捂热就被别人抢了。 以及他阿姐对他的苛待,她阿姐的情况,也只能说一个是命运,一个是因果。 如果不是他们父母早逝,或许他阿姐也不会被阿奶那么轻易的嫁出去。 若是他们家里还有积蓄,又或者于栄年龄再大一些,可能于绣都会是另一命运。 于栄经历的这些,宋欢看在眼里却没有伸出援手。 换成别人或许需要,但若是于栄,她知道,他不需要。 她的出现只会让于栄心里的那股积攒已久的劲儿散掉。 他在宋欢一家面前努力营造的假象如果因为宋欢的同情戳破,那他仅存的一丝自我就会被深渊吞噬。 正因为宋欢清楚,明白,所以她不能出现。 她从他眼里看到了倔强,不屈,不甘,不服输。 那样的眼神她太熟悉了。 那是她曾经在镜中看到的自己。 人世间的喜怒悲欢本就不相通,难过又怎么说得清楚,失落又怎能感同身受,不过只有冷暖自知而已。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讨厌别人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指责他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在没有真切地经历过别人的伤痛之前,不要随意对他指手画脚。 说不定自己经历的时候,未必能有他那么坚强豁达。 用自己的标准强求别人,本身就是一种为难。 阿弟看见的只是表面,看到的只是于栄做的这件事,而不会感觉到于栄背后的情绪。 阿弟要做的能做的,最多也是一句提点和体谅。 不是宋欢圣母心,慷他人之慨,明明于栄抄袭了且对象还是傅渊之,怎么还共情于栄。 对宋欢而言这是两码事。 傅渊之回来,一切相关决定处理都由他这个当事人决定。 而宋欢共情于栄,只是因为他不对命运服输的精神,当然,不包括不择手段这一项。 如果宋欢没有看到过他之前的苦苦挣扎,她也许也会像阿弟,像大多数人碰到这种事情时候的反应。 认为他怎么能这样做?他不应该这样做,他这样是不道德的行为! 宋欢在和阿弟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之所以一反常态让阿弟觉得冷漠,不对劲儿中甚至有一丝偏激。 也是因为于栄这件事导致她突然陷进了过往,被挑起了逆反心理。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她确实做不到轻描淡写地揭过曾经发生在自身的过往。 不得不说,她即使再重新活一次也还是个俗人。 那些刻苦铭心的经历也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只是覆盖上了一层灰,只要轻轻一吹,它就会原样显露。 她也就只能被迫重新再舔舐一遍伤痛,等它再次覆上灰尘,心才能归于平静。 恣意潇洒是要有,可是心中总有那么点熬不过去的坎,等她真能放下的时候,要么就是她成圣人了,要么就是她死了。 都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可惜,在这种事儿上她格局依然还是这么的小。 话说回来。 她虽然共情了,但是她还是以自家利益为先。 阿弟是不能再和他继续来往,关系也就止步在不来往的邻居上。 于栄是个能对自己狠得下心的人。 所以综合考量做了决定。 这件事一旦捅破,一方面傅渊之并没有收获任何实质性利益。 另一方面,于栄因此陷入更加不好的境地,若是想不开做出令人想像不了的事儿,那到时候反倒是后患无穷。 所谓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于栄这样的人不说未来的成就有多大,单说他那颗狠心,只要给他机会,以后也不会太差。 那天,其实宋欢和阿弟说完就后悔了,她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又强行想让阿弟明白那句话的道理。 她忽略了一个地方。 忽略了阿弟正值热血沸腾的青春,可不是她这种因为经历变得冷漠麻木的人,在他的这个年龄段还是得有一些少年人该有的憧憬和展望。 否则,这漫长人生过的也太他·娘·的·操·蛋·了。 入夜。 宋欢睡不着,反思着自己对待阿弟的强行喂药。 一脑袋的浆糊。 果然,没当过妈,在教育方面还是不熟练。 这么想着,宋欢直接把傅渊之带回来的酒拿了出来。 青丝半挽,披着外衫,坐在院子里,听着夜风下传来地虫鸣声,欣赏着夜空中不断闪烁地繁星。 独酌自饮,绵甜干净。 古代的米酒,不就是甜酒? 喝着跟饮料似的。 不知不觉,一坛酒就下去一半了。 “睡不着?”傅渊之在旁边坐下。 宋欢早就听到他的开门声了,也不诧异。 “来一杯?”宋欢举杯问道。 傅渊之点头。 “在想什么?”傅渊之接过酒问道。 宋欢没接话,只道,“你决定怎么处理了吗?” 傅渊之明白她问的是什么,说道,“不过一篇策论而已。” 宋欢噢了一声,点头。 “你怎么想?”傅渊之问道。 宋欢笑着摇头,“我又不是当事人,有想法的人在屋里呢。” 傅渊之说道,“他还小,长大了就知道这种事无需太过纠结,他只是太过看重情谊了。” 傅渊之看着宋欢,一副欲言又止地模样。 “想说什么?”宋欢看傅渊之又有点恢复那种扭捏模样了,这府城也是挺锻炼人的。 傅渊之定定看着宋欢的眼睛说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如果有一天,自己做了什么,你,会失望吗? 第八十五章愁 当朝举人年俸三十五石禄米,按现在的市价十文一斤白米,折合银约为四十二两。 且免除两百亩田赋。 傅氏一族族老聚集在曾经的里正现在的族长家里。 族老甲说道,“传林和学林两孩子既然都已中举,我傅氏族人的田地就能免除大部分的田赋了。” 其他族老俱是一一点头赞同,弯唇捋胡须。 族老乙则暗自撇嘴,傅传林那小子可不是他爹。 想他院试,乡试,族里可是一文钱都没出,想从那孩子身上捞好处。 他看,悬。 族老丙问道,“话说回来,传林那孩子怎么还没回来?” 前里正现族长傅泰,也就是傅清林的爷爷。 傅泰一听族老丙说这话,就不由皱眉,“学林回来就没见着他人。” 族老甲用手中的拐杖用力一敲地板,“哼,他是傅氏族人,如今得中,就该回宗族开祠祭祖!” 其他族老附和。 族老丙有些担忧,“他可是我们傅氏的孩子,不能忘本啊……” 傅渊之不回来,族人的地就没法挂在他名下,还有几个月就要交赋税了,这事可不能耽搁啊! 有这个担心的不仅是他,其他族人也担心,心里更是焦急万分。 槐树傅家 已经四十左右的妇人神色沉稳有风韵。 一侧的少女容色清秀却胜在气质,体态轻盈,举止娴雅。 “娘,您看族里会如何处理?”少女声音婉转轻柔。 “学林回来就知道了。”潘氏淡然说道。 “不用搭理无关紧要的事,倒是你的婚事,好在兄长争气。 虽然拖到了十六,晚是晚了一点,可按门当户对来选,少说你也能做举人夫人了。” 少女一听话题扯回自己身上,清秀的面上不复之前的模样,一抹红霞羞意涌上。 “娘,这事儿还早呢,明年哥哥就要参加会试了,还是让哥哥先安心温书重要。”少女说道。 潘氏点头,“这确实是重中之重,那只能让我们婉蓉再受苦一段日子了。” 傅婉蓉一副羞赧不欲多说的模样,“我去给兄长端鸡汤。” 潘氏笑意盈盈的点头。 上扬的嘴角在傅婉蓉出去时缓慢下垂。 她垂下眼皮,看着杯中的茶水,眸底神色幽暗。 不符合农妇该有的柔嫩白皙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手中的茶杯。 此时现任大榕树村里正家,也就是梁大勇家。 梁家的族人也临时凑在一起开了个会。 泪包少年以及当初捞鱼小队也在场,如今都已经是成家有娃娃的大人了,身上也不复几年前的没心没肺模样。 大榕树村今年出了两个举人,虽然都是傅氏一族的人,梁家没份,可里正是梁氏族人,也是被县令表扬过,长了脸的。 原本没有今天这个会的,可是因为傅渊之的原因给了大家一丝希望。 按理说,傅家出的两个举人他们名下免除的四百亩田赋该是给傅氏族人挂靠的。 可是,坏就坏在其中一个人是傅渊之。 当初傅渊之的情况村里老一辈可都知道。 傅氏一族吃相难看,现在想让传林小子网开一面不计前嫌,怕是有些异想天开。 可也有不同的想法,这事儿毕竟已经过去。 傅学林还是传林小子的堂兄,血脉相连。 以后两兄弟一起在官场,有个照应也比一个人单枪上阵的好。 梁氏一族会上只争论这个话题就让大家情绪热烈,气氛高涨。 泪包少年的父亲梁狗剩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传林那小子不一定愿意。” 梁老一手拄着拐杖一手说道,“毕竟血脉相连,他要是想以后和学林在官场相辅相成,这气,他就不得不咽下。”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人提起的那股精气瞬间散掉,丧了下来。 泪包少年名为梁福财,面上蓄须,已是沉着稳定的模样。 他和梁大勇对视一眼,这才说道,“我看未必。” 堂屋里的众人立马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其中一个年长的老人问道,“福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传林哥不会同意给傅氏族人的。” 他根据以前的相处判断有七成把握。 不过,大家都有好几年没见了,若是傅传林的性子没变,那他敢笃定,傅氏肯定不能得逞。 又有人问道,“可是他不给族人,也未必肯给我们啊?” 这话让梁福财没法回答,毕竟这是事实。 自己虽然和宋丫妹妹有些交情,可这也不是有些交情就能让傅传林答应的,那可是田赋。 是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 “好歹不是绝无机会,想这么多也没用,还是得找到他们人才行。”梁大勇见不得大家一副丧气样,直接说道。 “如何能找到人啊?” “是啊,大家都没什么来往……唉……” 这会儿大家又都后悔为什么之前没和傅渊之打好关系。 有人突然想起来,惊喜说道,“宋丫,找宋丫!” “对对对,他不是和宋丫一起离开的?” “可是宋丫又在哪儿?” 这话一落,大家又齐齐看向梁福康和梁大勇。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这,他们还真不知道。 以往都是宋丫自己回来,次数也少,时间也不确定。 唯一能待久些日子的时候,就是九月份回来烧炭,可是那会儿早就过了交田赋的日子了。 虽然拖后也不是不可以,但若是他们能在八月之前挂靠传林小子名下,那他们今年的田赋不就能省下来了? 那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 大榕树村两大姓氏因为这事儿愁了许久。 大榕树村是大村。 村里共有一百三十六户人家。 傅氏六十二户,梁氏五十七户,散姓十七户。 每户能有五至十亩左右的水田,八亩左右的旱地。 这其中的层次端看家里的经济情况。 若是按平均每户十亩水田,八亩旱地。 傅氏六十二户共计水田六百二十亩,旱地四百九十六亩,另外再加上十亩族田。 梁氏五十七户共计水田五百七十亩,旱地四百五十六亩。 每户十亩水田,平均亩产四石稻谷,折成大米为二点四石。 总收成约四十石稻谷,也就是二十四石大米。 每石等于一百二十斤。 二十四石大米就是二千八百八十斤大米,朝廷收三成田赋就是八百六十四斤大米。 这是每户的田赋。 若是总的算起来,傅氏一族水田总共收的田赋是四百五十三点六石。 梁氏一族水田总共收的田赋是四百一十点四石。 若是傅氏能免四百亩的田赋,就能节省二百八十八石粮食。 折合银钱就是一百三十八两又二百四十文。 梁氏一族若是能把傅渊之的两百亩名额争取过来,就能免一百四十四石大米,折合银钱为六十九两又一百二十文。 如今不仅粮铺的粮价在十文没下来,就连当初自耕农卖出去的粮价由两文一斤变成了四文一斤后也没再变过。 所以以上的田赋就是以四文一斤进行折算得出来的结果。 这对普通百姓来说那是多大的一笔银子? 他们能不激动? 第八十六章找来 大榕树村的情况傅渊之并不清楚,他目前被宋欢派以重任,一对一辅导,督促阿弟温书学习,力求能一举拿下廪生。 毕竟宋欢还是很惦记那每月六斗的皇粮。 她这能轻松多少?! 说起来,她的钱包缩水极快。 特别是今年,就两次考试请廪生就花掉了六两。 每年的束脩、米油盐酱、鞋履、儒衫。 零零散散下来,她就剩下二十四两又三百九十九文。 没错,就是这个数目。 她也打猎,可是耐不住花销大。 基本存不下钱。 这还包括了傅渊之每次带回来的二两银子。 特别说明一下,傅渊之之前给宋欢拿的那三十五两银子,宋欢压箱底了,没动。 至于为什么开销大,一个是因为旱灾后物价上涨的原因,另一个是阿弟念书的花用越来越多,笔墨纸,吃穿住行。 所以宋欢是巴不得阿弟快点考上廪生,这样她就能轻松许多,也能存得下银钱。 阿弟若是能考上廪生,不说前途未来,就当下,能像傅渊之那年往家里拿回来四十多两银子那也很好啊。 有了傅渊之的一对一辅导,宋欢就不让阿弟去学塾了,西溪学塾的甲班去不去,全看学子自己的意愿。 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在家看书。 那家里都有个举人了,她为何还要舍近求远。 她又不傻。 宋欢帮不上忙,又怕在家里影响倒计时要院试的阿弟,便天天往城外跑。 这天,傅学林依然还是在城外的茶肆旁等到了宋欢。 宋欢看着傅学林的打扮就知道他也中了。 戴方巾,着长靴。 之前说到买鞋履,就是因为等级制度,普通百姓只能穿鞋履,农工商皆是。 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士人才能着长靴。 宋欢直接对着傅学林恭喜。 傅学林先是一愣,随即夸赞道,“宋姑娘聪慧。” 宋欢回以,“哪里哪里。” 不是她聪慧,是这个时代阶级分化太严重。 宋欢以为傅学林还是如以前一样跟自己寒暄一下而已,正打算进山,就被傅学林问道,“宋姑娘能否带我去和传林见一面吗?” 宋欢面上疑惑看向他,“你找他什么事?” 宋欢不知道在她自己没察觉的下意识中,多了一丝警惕和戒备。 傅学林温和的语气不变,“宋姑娘不必紧张,我是代族长来问传林一些事情。” 宋欢一听涉及傅氏一族的事就知道没啥好事。 有那几句话怎么说来着。 曾经的你对我爱搭不理,现在的我让你高攀不起。 风水轮流转。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宋欢很想不搭理,可是没法子,这是人家一族的事儿,她又不是傅渊之的什么人,没资格管。 宋欢看了他身后的茶肆,直接说,“那你在这儿等着,我让他过来找你。” 傅学林先是一愣,随即笑着点头,“麻烦宋姑娘了。” 原以为她会带自己去找他。 宋欢回了一句客气后就返回城里去了。 傅渊之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安排好阿弟之后的作业后就随宋欢一道出城。 宋欢目送人进茶肆后就要了杯茶水一把瓜子,然后就去不远处和卖馒头的大婶款味道(聊天)去了。 她暂时不打算进山了。 先看看情况,就傅渊之那弱鸡,她不放心。 若是有个什么,她还能帮一帮。 傅渊之若是知道宋欢这么想他,也只能,“……” 茶肆 傅学林和傅渊之坐在对面。 傅学林把族长的话带到,以及族里的决定和态度。 傅渊之放下茶杯,“开祠堂?那不是早就没有我的位置了。” 傅学林料到了傅渊之会这么想,说道,“我只是话带给你,具体你想不想回去随你。” “但族里还是希望你能把那两百亩的田赋名额给族人,大家毕竟是一体。” 傅渊之语带讥讽,“呵,一体?那年的事情我可还没忘记。 告诉他们,我就是给毫无关系的其他人也不会给他们,而属于我的东西,他们也别想霸占。” 傅学林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好,我会带到。” 傅学林准备离开时,傅渊之意味深长的问候了一句,“伯母还好吗?” 傅学林温润不变的神色有一瞬间的波动,随即转过身看向傅渊之,“你想如何?” 傅渊之慢条斯理的把仅有的茶水一饮而尽,“问候一下而已,让她多注意身体。” 傅学林垂下的食指微动,“你我皆是举人,你若是能把那些事放下,我答应你三个条件。” 傅渊之起身走近傅学林,“换做你是我,你会因为区区三个条件就能当做无事发生?” 傅学林没说话。 傅渊之眸底深邃如墨,仿佛下一秒就能把眼睛四周渗黑,见傅学林没再开口他便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傅学林看向茶肆外,傅渊之慢慢走到宋欢的旁边,他一改方才的冰冷凉薄,面上是他许久没见到的温情和愉悦,两人不知道说了什么,随即又一起进了那片竹林。 傅学林闭眼坐下,又叫了一杯茶水。 很多事他想不明白。 小叔在的时候明明两家很融洽,可小叔一死就什么都变了。 母亲一夜之间就变了,对自己和妹妹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和蔼,可是对傅渊之就不一样了。 从前只觉得母亲对传林的态度是因为不善表达,可后来他隐约察觉,并不是。 他其实心里隐隐有猜测,可是他不敢想。 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为何母亲还要…… 傅学林打断自己的想法,这事不能继续想下去。 若是这样,他的家,也完了。 山林里。 宋欢带着傅渊之去摘了冷饭团,学名黑老虎。 野生水果之一。 这个季节正是它成熟的时候,宋欢每次看到有熟了的就会摘回去给阿弟。 有时候是一个,有时候多几个。 反正先紧着家里那个即将考试的人就是了。 傅渊之原本沉重的心情也在爬山和收获的喜悦中慢慢冲淡。 脑海里浮现那天晚上宋欢的话。 “善良有尺,忍让有度。 最薄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 寒天一点水,点点在心头。 不知道具体情况下劝你大度的人,一定要离他远一点,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她在告诉阿弟,不要做那个要被雷劈的人。 也告诉自己,要远离劝自己的人。 他只觉得那晚的宋姑娘眼睛在发光,而那道光不知不觉已经穿透进了他的心里,驱散了雾霭。 第八十七章登门 族老甲一掌拍在桌上,剧烈地震动让桌上的茶杯也惧怕地跳了起来,发出惊惧地声音。 “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这是自己一人得道,也不惠及自己族人?!” 族老乙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他就知道。 不叫的狗咬人最凶。 不说话的人最狠。 没想到温吞性子的泊安居然生出个好种,可惜,泊安夫妻没福分。 族老丙看着傅学林说道,“不管怎么样都得让他回来一趟,你这样传话说不到点子上,很多话我们长辈当面和他说会比较好。” 傅学林回道,“我努力试试。” 族老甲手中的拐杖用力敲击地面,口吻重道,“不是努力,是一定!” 傅学林回到家中,定定看着正在厨房忙活的母亲,好一会儿后这才走进去,喊道,“娘。” 潘氏回过头,温柔道,“学林回来了啊,来,饭菜快好了,你先去把你爹叫回来。” 傅学林离开后,潘氏放下手里的抹布,眼底晦涩不明。 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异样她当然会察觉到。 宋家 此时宋欢正在院子中用石磨磨黄豆。 昨晚她就把黄豆泡了。 今天做豆腐。 傅渊之回来她轻松不少,这样她又有时间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 傅渊之一边用竹筒把黄豆舀到进豆口,一边酌量加水。 宋欢只管动手磨,两人配合默契。 阿弟从窗下看着这一幕,满足的收回视线。 他这个年纪一些东西自然而然也了解。 如果姐夫是大哥哥的话,他乐见其成。 傅渊之倒豆子,顺便把今天早上收到信的事儿跟宋欢说了。 她那会儿正出去买吃食错过了。 “王大公子要来?”宋欢推磨的动作一顿,随即又恢复正常。 傅渊之道,“他说过来视察铺子,顺便就来拜访。” “那就来吧,友人到访自当热烈欢迎啊。”宋欢说。 宋欢其实见过王大宇两次,都是这两年间和徐叔他们去府城押货的时候。 她顺便去给傅渊之送东西,这一来二去,次数一多自然也就见上了。 王大宇初见宋欢还以为是个翩翩少年郎。 这是因为宋欢为了行走方便就直接穿上了男装。 毕竟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的限制还是有的,女子外在行走总会被世人先入为主带上几分偏见苛待。 按两辈子来算,王大宇王大公子算是宋欢唯一近距离接触过的富好几代。 虽然媒体上也会说某某某是啥啥啥的公子,小姐。 但是接触和知道还是不一样的。 宋欢和他仅有的两次见面,王大公子给她的感觉就是,这人爽朗、大气、自信以及散发着名为阔绰的光晕。 丰富物质堆砌出来的精神世界就是不一样,举止言谈间给宋欢这种社畜一种村姑进城的感觉。 有钱人的快乐她想象不出来。 王大公子遣下人正式递了拜帖过来,第二天就早早的到了宋家。 傅渊之给开的门。 院子不大却处处是生活的痕迹。 廊下那高摞的柴,绳上的熏肉,晾衣杆上的衣裳,角落的石磨。 不同于王家的奢侈富贵,却胜在平淡温馨。 王大宇不进中堂,直接坐在中堂外左侧廊下的躺椅上,手中的扇子一收放在方几上,往后一躺闭眼深呼吸,说道,“我怎么觉得你这特轻松啊!” 傅渊之没接话,见着阿弟特地出来给客人问好,直接介绍道,“这是宋忆,字子恪。” 表字是阿弟的先生在阿弟考上童生的时候给取的,意为君子慎守。 傅渊之又给阿弟介绍王大宇,“这是府学认识的同窗,王大公子,王大宇,字仲举。” 阿弟恭敬拱手问好。 王大宇摆摆手,“不用客气,当一家人就行。” 说罢,王大宇就掏出了见面礼给阿弟,说了一些院试勉励的话就又把人催回房温书了。 王大宇可没忘记,这弟弟也是个有大才的。 没想到啊,一家能出两个宝贝金疙瘩。 王大宇正得意自己的眼光好时,宋欢也从外面回来了。 想着今天家里来客没什么好招待的吃食,她特地出去排队买了一些点心茶食,以免显得招待不周。 也不用充面子,该有的有就行了。 既表现了对王大公子这次来访的看重,又不会刻意彰显自家的情况。 王大宇对宋欢的印象可谓是复杂。 他倒是没觉出宋欢与家中姐妹有多不一样。 只觉得,能让傅渊之心甘情愿为她付出这么多,她的独特肯定不在自己了解范围内。 再加上这姑娘一身不错的武功,倒是像话本中描述那些潇洒来去的江湖侠女。 总的来说,就是王大宇对宋欢的感官印象还不错,当然,其中外貌也加了不少分。 宋欢并没有强自要融入两人的交谈中,把茶水点心上好,又客气寒暄几句后就去厨房准备材料给王大公子做几道家常菜。 王大宇躺在躺椅,扫过墙头的藤蔓,感叹,“明明我和你在同一片天空下,我怎么突然有些羡慕你呢?” 王大宇有种突然想体验平淡生活的宁静,“难怪你对家念念不忘,要我,我也是。” 傅渊之刚想说话,后门又被敲响了。 傅渊之起身开门。 没想到是个熟人。 “传林哥!”梁福财惊喜喊道。 一侧的梁大勇也挤过来,又是激动又是庆幸,“可算是找到你了!” 此时宋欢和王大宇也过来,王大宇打开扇子扇风,疑惑看向宋欢,问道,“你们亲戚?” 宋欢摇头,“同村的,小时候的玩伴儿。” 王大宇恍然点头。 中堂 梁福康和梁大勇猛灌下一碗茶水后这才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出来。 梁家不愿坐以待毙。 当初宋欢去食肆卖猎物他们俩是知道地方的,毕竟在他们的世界里,掌柜就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梁大勇和梁福财想着去碰碰运气。 谁知道,峰回路转,给他们打听到了宋欢她们的住处。 两人回去跟里正一说。 梁氏一族最后商量出一个决定,就是让两人上县城找人。 梁福财和梁大勇两人头一次来县里,哪对哪儿都不知道。 昨天下午到的县城硬是被七弯八的巷子给拐迷路了,东南西北都找不到。 最后只能赶在宵禁之前去客栈住大通铺。 今天一早,两人盘算着这么晕头转向地找也不是个办法,浪费时间不说主要是浪费钱,最后两人直接给了个馒头让个小孩带他们来的。 好在上天保佑,他们没扑空。 第八十八章四十两 傅渊之没想到,傅氏族人没找上门,反倒是梁氏先来了。 也是宋欢多留了个心眼,没让傅学林知道自家住处,否则,指不定谁先来呢。 梁福财和梁大勇没有所谓的曲里拐弯,直接把族里商量的情况说了。 大致意思就是若是傅渊之能把两百亩的名额给梁氏,梁氏愿意每年上交四十两银给他。 原上交田赋该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文,也就是六十九两又一百二十银,给傅渊之四十两,他们也能节省下来二十九两又一百二十文。 如此一来,大家能轻松许多。 这是梁氏拿出来的诚意。 傅渊之并没有马上回复,只说考虑考虑。 傅渊之心里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把名额给族里,但他还需要和宋姑娘商量商量。 当然,也不能在对方面前这么明目张胆地商量,所以大家先吃些东西再说。 梁福财和梁大勇也不是空手来的,他们带了家里腌制的咸菜、晒干的笋子、还有枞树菌以及茶叶,都是宋欢离开时告诉他们的。 宋欢见此就打算做咸菜肉沫、辣椒炒肉、鱼炖豆腐汤、干笋炒腊肉、还有一个青菜。 王大宇没想到自己还凑上了一场热闹。 他知道傅渊之和傅元节是堂兄弟,两人在府学没什么交流他就猜到他们之间有龃龉,没想到他估算小了,这完全是涉及到一个宗族的事儿。 傅学林,字元节。 王大宇不参与,直接去院里看宋欢设置的防贼装置。 王大宇稀奇的上下左右看了看,伸出手,手欠地去勾线。 谁知道,同一时间整个院里都传开了响声。 厨房里的宋欢以及中堂的傅渊之三人齐齐跑出来,阿弟也从窗下探出头。 王大宇整个人僵在原地,脸上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手不停地摇晃手中的扇子,“没事儿!呵呵,好奇,好奇!” 他哪能想到,平平无奇的一根线还能牵动这么大的阵仗。 呵呵,见识少了,失礼失礼。 不用猜,这肯定是宋姑娘的手笔。 还有晾衣服的架子。 他哪里见过这种架子,竹子做成的三角形架子,上面系绳,衣裳挂在三角形架子上,绳子系在上面的竹杆,节省空间还能保持衣裳不起褶皱。 新奇的小东西还挺多啊! 王大宇看到这些东西,首先想的就是有没有市场需求,能不能卖出,能卖的话价值几何,定价多少,复购率高不高。 虽说他念书不行,但是挣钱的意识那是刻在骨子里的。 这点,毋庸置疑。 最后他决定算了,这些有巧思的小玩意儿是卖不出去的,都是一看就会,没什么技术含量。 后门外,巷子里,路过的于栄听到熟悉的响声以为宋家有麻烦,下意识想去敲门,踏出去两步后这才反应过来。 良久,面上扬起一抹苦笑,随即转身离开。 吃过午饭后,王大宇就离开了,毕竟主人家还有事儿,下次再来也一样。 傅渊之也找上宋欢,问了她想不想留下一部分。 宋欢没什么想法。 留出多少也没用,她暂时没打算买地,主要是没钱。 还不如先就给梁氏族人,之后傅渊之考上进士,免得田亩会更多,到时候再说也不迟。 傅渊之确认宋欢的想法后,这才去回复梁大勇和梁福财。 两人没想到傅渊之这就答应了,又是惊喜又是感谢。 傅渊之不回大榕树村,且挂靠的事儿得让梁氏一族的族长来签署,不是他不相信梁福财他们,只是这种事还是由族长出面比较好。 文契弄好后这才能去县衙备案。 梁大勇和梁福财两人心下激荡,得到准确回复就坐不住了,记下傅渊之说的内容后就立马辞行返回。 留都留不住。 一个原因是他们太激动,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县城消费高。 多待一晚上就多花十几文钱,这两天来县城,钱跟水似的哗哗哗就流出去了,把两人心疼得不行。 入夜 月明星稀。 庭院中。 宋欢和傅渊之靠在躺椅上,傅渊之膝盖上盖着一层折叠好的床单,防风保暖。 两者中间放着一个方几,方几上摆放着一壶酒,两个陶瓷杯,还有一碟炒得香脆的黄豆以及一碟瓜子。 宋欢好久没这么轻松了。 傅渊之拿着瓜子在手中慢慢剥开,瓜子仁则放在他特地拿出来的碟子里。 “还是待在大榕树村的日子悠闲舒坦。”宋欢抬头看着星空,感叹道。 傅渊之认真剥瓜子,随意问道,“想回去了?” 宋欢摇头,“不,等我老了,回去养老,种花养鱼,美哉~美哉~” 傅渊之一愣,暂停手中的动作,抬脸看向宋欢,眼睛如夜空的星星,粹然明净,嘴角带着笑意,口吻像是随口答应,又像是承诺,“好。” 宋欢转过脸和傅渊之对视,三息后,没忍住扬起笑意,眼睛弯弯,声音甜中带着一丝蜜,“好~” 两声好字里包含的意思双方都明白。 情,顺其自然最美。 “明天七夕了。”宋欢说道。 傅渊之剥瓜子的手一顿,问道,“你还想去‘摆七姐’?” 宋欢,“……” “不了。” 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说起“摆七姐”,这就有的来说了。 这个年代七夕节的节日氛围很浓郁,事关少男少女们的未来,也算是变相的大型相亲现场。 所以相对来说,这天的姑娘们比起平日里所受的限制会放宽很多。 当天早上起来,姑娘们就忙着摆七姐。 她们各自在自家门口安上八仙台,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或用两张凳子支着一块床板,上面摆放一盏七星灯。 七星灯只有一个灯座,上面有像枝杈一样伸出去的七个铁架,铁架上放个油灯盏,点火后就成了七星灯。 灯旁放七姐像,多用布料做成,形象飘逸。 台上放有香袋和各款精美刺绣五色彩线绣出人物、花卉、雀鸟等图案。 此外还有用火柴枝大小的木条竹枝搭成的各款房屋、亭台楼阁、小花灯等等各式各样的玩意儿,可谓琳琅满目,目不暇接。 而未婚少女们则坐在台边,神态端庄,凝神倾听观赏者的品评。 路过的观赏者都是未婚少年郎。 有开朗活泼的姑娘,还会笑容可掬地向对方推介自己的得意之作。 这时他们可饱览少女的姿色,欣赏才艺,挑选自己的意中人,届时即可遣媒到意中人家中提亲。 这仅限于普通百姓,那些有点地位有点银钱的家中,闺秀自然不会如此。 宋欢来县城过的第一个七夕节,也就是前年,那次她正好押送货回来,身上的男装还未换,说到这大家想必有一定猜测了。 宋欢本就样貌出众,身上那股潇洒自在的气势更是超过同龄少年郎。 宋欢初进巷子,里面都摆满八仙台,她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路,进了“小吃”街,都是摊位。 宋欢一时好奇就上前问了几句,没想到,几句话下来,对方竟面带羞意说要是满意可以去她家里提亲,这可把宋欢给吓着了。 有那热情开朗的,懂得抓住机会的则拦住宋欢硬是要把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宋欢,一个两个慢慢就多了,把宋欢围得那叫一个水泄不通。 虽然大家恪守礼节,但人一多那局面就不可控了,宋欢还记得自己被揩油了!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都是娇滴滴的姑娘,她也做不出把人丢出去的举动,只能慢慢往空旷地方挪,逮着机会就溜。 想起当初脱离“苦海”的情景,宋欢就不禁打哆嗦。 第八十九章懒觉无 七月初七,七夕乞巧。 大清早巷子外面就已经很热闹了。 宋欢在床上翻来覆去,闭着眼睛,深深吐口气。 睁开眼,眼角带泪。 面上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识海里,一个翻版小模样的宋欢伸出尔康手,她的懒觉…… 宋欢爬起床,直接在中堂饭桌坐下。 傅渊之正好进来,手里端着白粥。 “醒了?”傅渊之放下粥说道。 宋欢手捂嘴打哈欠,眼睛泛起生理泪水,眼前视线瞬间模糊,眼睛眨巴眨巴两下视线才清晰。 宋欢指了指外边的方向,“这么吵,我还能睡才怪。” 傅渊之笑,“一年一次,也无怪乎热闹。” 宋欢手托腮,恹恹欲睡,“是啊,事关终生大事啊,不可轻忽。” 阿弟放下书从房里出来,直接拿过勺子舀粥,顺便给自家阿姐出主意,“阿姐你把耳朵堵起来不就行了。” 宋欢白了眼阿弟,“不舒服,要你你乐意啊?” 阿弟把粥放在宋欢面前,说道,“不啊,我这不是看阿姐你困嘛!” 宋欢用勺子搅拌粥散热,叹气,“困也没法。” 阿弟又给傅渊之盛了一碗,最后再给自己盛好才坐下。 宋欢觉得脑子醒的差不多了才起身出去洗漱。 这时,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宋欢正洗脸呢,傅渊之就把人带进来了。 宋欢看着一身凌乱的王大公子,心有戚戚,惺惺相惜。 想当初,她也是这么过来的。 王大宇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太可怕了,我就想自己出来玩儿会,谁知道会是这样的情景。” 府城可没这么夸张。 外面那些姑娘家的家人也是不好招惹的,他能有这模样那些人功不可没。 朝食多了一副碗筷,宋家饭桌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王大宇适应良好,说着说着就说到打猎,然后大家就决定今天一起进山去打猎。 外面那么吵,阿弟也看不进书,不如趁此机会出去放松放松心情。 如此,大家一拍即合。 四人拿起家伙什就出发,锁上门锁,看着人头攒动的巷子大家寻着缝隙钻出街道。 进了山,一路上王大宇大惊小怪地问这问那。 “这是什么?” “这菜居然能吃?” “这个好臭,叫什么?” “你这陷阱也不难嘛!” 说着王大公子就撸起袖子嚷嚷着也要自己做一个。 宋欢、傅渊之、阿弟三人围在王大宇的旁边,看着他做最基本的4字陷阱。 宋欢站累了直接去捡了三个石头,一人一个坐在旁边,宋欢和阿弟托腮认真看着王大宇操作。 宋欢和阿弟时不时地还会指点一二,宋欢是真技术指点,阿弟则是嘴上功夫。 傅渊之夹在中间,“……” 王大宇的热情没有维持多久,一刻钟后,看着自己的触发杆根本不成功,棍子一丢,拍拍手上的灰尘,“走,看别的去!” 宋欢和阿弟对视一眼,俱是叹气摇头。 可惜了,还差一点点。 傅渊之,“……” 来到河边,王大宇眼睛特尖,看到绑在树上的藤子,指着问道,“另一头是不是就是鱼篓?” 阿弟回道,“是啊!” 王大宇又撸起袖子,把衣摆塞腰间,语气满满,“我去拉上来!” 宋欢把手里的野芹菜丢进傅渊之的背篓里。 野芹菜也叫水芹菜,长在水边。 阿弟看向大哥哥,又看向王大宇,最后看着阿姐,一腔话语终化作一声长叹。 王大宇稳住身子站好,手放在绳子上,入手就是一股巨大往外拉扯地力量。 王大宇差点没脚滑往后倒。 阿弟立马闭眼,以为这样王大宇就不会摔倒了。 王大宇颤颤巍巍稳住身子,又重新撸好袖子,嘴硬道,“都是这袖子,影响我发挥!” 傅渊之,“……” 宋欢没忍住扬起嘴角,不敢笑出声。 这人怎么这么逗! 王大宇双手抓住绳子,整个人像拔河一样,两腿绷直,屁股用力往下坐,鱼篓确实是被他拉了出来。 可是提上来却是难到他了。 竹子泡水膨胀,自然更重了。 宋欢为了不让他扫兴,帮他提起来,“你把内笼拿出来就能看到里面有没有鱼了。” 王大宇还在宋欢的力大如牛的震惊之中,被宋欢的话收回神,嘴上“奥奥奥”的应道,手里的动作也不停,听话地把内笼取出来。 “欸,有鱼!好大几条!”王大宇惊喜喊道。 “快快快,渊之兄,快来看!” 傅渊之被点名了,带着阿弟上前,外笼里几条鱼正在扭捏身体,想往外钻却找不到出处。 王大宇伸手想要抓出来,入手黏腻滑不溜秋,抓了好几次这才两手抓住拿出来,“嘿!真肥!今晚吃它!” 王大宇说着就把鱼往傅渊之三人面前晃了一圈,似炫耀似嘚瑟。 脸上兴奋神色不减反增。 若是把此时的他比做某种小动物,那他身后已经翘起地尾巴了,就能像螺旋桨一样把自己旋转起飞。 心满意足地把它放进竹篓里,接着又把里面剩下几条大大小小的也都放进竹篓。 收获的快乐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王大宇逐渐体验了各种收获的快乐,挖野菜,摘冷饭团让他一天都是兴奋不已。 当然,之前有多兴奋,返程就有多萎靡。 王大宇长到这个年龄,除了登山过重阳,爬山去烧香,其他时候还真没像今天这样。 一开始都是兴奋稀奇,过后新鲜劲儿没了,就一副打不起精神的疲懒模样。 累到虚脱的感觉。 最后是傅渊之和阿弟把王大宇送到铺子里,让店里的伙计把王公子送回府,顺便把他今晚要吃的鱼也给留下。 宋欢三人回家的时候巷子里的姑娘们都收好摊子,准备进行下一步工作。 就是,晚上“拜七姐”。 妇人姑娘们在自家院子里陈设瓜果香烛,虔诚地向织女星遥拜祈祷。 请求内容打无非就是,织女帮助她们提高刺绣缝纫的技艺,帮助他们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如意郎君。 而且她们整整一天都以瓜果为食,可以说是不沾人间烟火。 宋欢来这里这么多年也没参与这种活动,除了清明、端午、中秋、除夕这类要扫墓、祭祖、跪拜神龛这种必要的,她基本不会另外给自己增添麻烦。 当然了,有些环节也是需要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增添一些,入乡随俗嘛。 第九十章过后 七夕过后。 傅学林再次找上宋欢,还是老样子,宋欢把傅渊之叫出来。 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宋欢只知道比上次的时间更短。 她瓜子还没磕完,傅渊之人就出来了。 傅渊之直接接过宋欢手里剩下的瓜子。 宋欢则靠在树干纳凉喝水。 宋欢突然想起什么,猛的站起身,看着傅渊之说道,“明年是不是要会试啊?” 傅渊之点头。 宋欢看傅渊之,“可我没见你看书啊。” 傅渊之把瓜子仁递给宋欢,“都在脑子里,而且,我不打算明年赶去会试。” 宋欢接过瓜子,正准备放进嘴巴,听这话惊讶得瓜子都没吃,“什么!为什么?” 傅渊之继续剥瓜子,“我了解了一下其他府的情况,缓三年比较好。” 这意思就是明年的那一届都是神仙打架,他的成绩不说差,但也没到出类拔萃的地步。 与其为了赌一把去做炮灰,还不如下一届。 进士和同进士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他不盯一榜。 但他得在二榜,不能在三榜。 同进士如夫人,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同进士的未来。 虽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是他想再沉淀沉淀,他清楚自己的不足。 宋姑娘有一句话说的没错,当官的不能脱离百姓,他对农事虽然了解大致但也没到一清二楚的地步,许多事还是得多看多记多锻炼才行,刚好可以利用这几年静心积累沉淀。 宋欢听他分析下来也觉得推后再说比较好,事关未来得慎重慎重再慎重! 这不像她那个时代,大学没考好还能复读重考,这里,考上同进士那是退也不能退。 这么说吧,要么考上进士,要么没考上来年再战。 这个“同”字,其实就是“不同”的意思。 “同进士”着实是令读书人尴尬。 就好似饥肠辘辘之时,旁人端上好饭好菜,却赫然发现盘中粘着一只青头苍蝇。 为肚肠计,不能不伸筷子,一伸筷子,又恶心得难受。 因此,稍稍自尊自爱之人,都会将“同进士出身”当作一种不能一洗了之的难言之隐。 它是进士的后备人选。 比进士低但又高于举人。 总之就是地位尴尬,就像小老婆一样,不然怎么有句老话说,“同进士如夫人”呢? 在院试来临之前,傅渊之和梁氏族长签下文契,去了县衙备案。 这事儿算是定了下来,族长很有诚意,把四十两银子交给了傅渊之。 这么算下来傅渊之即便啥也不做,一年的收入也有八十二两了。 宋欢想想就羡慕。 她自己呢? 任重而道远啊~ 傅氏一族并没有什么后续动作。 不知道傅渊之和傅学林说了什么,还是里正中间起了调解。 日子很快就到了八月初六,想想几年前刚到县城的日子,上次是送傅渊之,这次是送阿弟,宋欢感叹人生如梦。 青青比阿弟小一届,自然还在进学,她不能科举,没必要一直如此,但是阿姐说过,有始有终。 青青觉得还是得坚持到最后为好,青青和王婆子在城门口目送宋欢一行人离开后这才回城。 去府城的路上,这次比上次好,好就好在还有骡车,外面再晒也有地方遮。 没想到啊,几年前她们排队交水费时还得在路边树下纳凉,现在却可以躲在车厢里,喝茶扇风。 物质基础果然是最快能让人感愉快乐的好东西~ 初七晌午,一行三人到了阳江府。 可能是出发早的缘故,队伍不似那年那么长,不过小半个时辰就进了城。 这次来得早,靠近考场的客栈还有那么一两个房间。 三人还在找,一家牌匾右下角有王氏商号徽印的客栈伙计,直接跑出来说大公子给她们留了房间。 宋欢和阿弟齐齐看向傅渊之,没错,伙计虽然另外两人不认识,但是和大公子是朋友的傅渊之他是认识的。 傅渊之点头,对着宋欢和阿弟说道,“那我们进去吧。” 王大宇的好意,他们是得领。 这客栈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清雅安静,宋欢爬上楼梯还能透过扶手边的窗棂看到庭院中间的假山流水以及桂花树,不愧叫“上好客栈”,简洁明了,直奔主题。 为什么是桂花树呢? 由于科举考试恰逢桂花花开之时,故把夺冠登科比喻成“折桂”,这其中就有“金榜题名”的寓意。 三间房都是上房。 宋欢有种住进五星级大酒店套房的感觉,两个字,舒服,一个字,爽。 雅致的布局,柔软的床,采光也好,另一侧窗刚好对着湖,杨柳低垂,碧水云天,视野开阔,心情舒畅。 宋欢感叹,不愧是府城! 她也初步且深刻体会了被称为“阳江大贾”的王家大公子,是多有钱的人了。 同样的不止宋欢在开拓有钱人的视野,阿弟也同样。 他还跑去了傅渊之的房间看布局,两相对比中,又是惊叹又是感慨。 此情此景让他对好日子的标准又有了升华。 阿弟为了让阿姐过上好日子的目标一直没变。 当他看了这些后又有了对好日子的具体概念。 他想着,以后他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可是他不能当贪官,这钱得从哪儿来呢……? 阿弟愁眉苦思。 阿弟的烦恼并没有持续多久,被跑过来的宋欢给一把打断。 “吃了饭就赶紧温书去!”宋欢毫不心软的让阿弟去看书。 临时抱佛脚也挺管用的。 想当初她初中的时候,就是靠着头一晚上熬夜看书看出个年级前二十的成绩。 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对了,再坐之前的小朋友们大朋友们可不要学阿姐哦~ 临时抱佛脚只是暂时记忆,扎实基础,温故知新才真正属于自己的哦。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没进考场前,一秒钟都不能浪费! 阿弟耷拉着肩膀,只得老老实实回房看书。 宋欢她们比上次提前一天到达府城,又节省了找客栈的时间,这一时半会儿的就闲下来了。 傅渊之好歹在这待了好几年,虽说对府城不是特别熟,但也比宋欢强上一点。 宋欢虽然来押送货物,但是她仅限于熟悉目的地和府学的那条道。 傅渊之提议道,“要不我带你去采芝斋买糕点吃?你不是喜欢吃桂花糖蒸栗粉糕吗?” 傅渊之这么一说,宋欢这馋虫就被勾出来了,“好呀!” 两人就这么把阿弟“抛弃”在了客栈里。 被嘱咐不要离开客栈的,阿·奋发图强·倒计时考试·弟,“……” 两次逛府城,身边由阿弟变成了傅渊之,这种变化并没有让宋欢不自在,毕竟两人相处也很久了。 傅渊之自己平日里只买该买的笔墨纸之类的,不会大手大脚,手里有钱,心里不虚。 一路上,两人一路逛一路吃,不知不觉就到了采芝斋。 第九十一章拉近 采芝斋装潢雅致,整个铺子弥漫着点心香味。 墙上挂着的四块挂屏上分别写着,市食点心,四时皆有,任便索唤,不误主顾。 四花色有如意糕、桂花糖蒸栗粉糕、豌豆黄、马打滚、圆欢喜、米糕等等不计其数。 宋欢看得眼花缭乱,她可是颜控,这么多好看的糕点她是恨不得全都买一些,可把她憋坏了。 只是可惜,不能当饭吃,天热还坏的快。 最后宋欢还是选择了三样,桂花糖蒸栗粉糕是必点,再然后就是如意糕和圆欢喜。 后面两样就图个吉利。 桂花糖蒸栗粉糕和如意糕均为十文六个,圆欢喜十文四个。 回去给阿弟看两眼,吃一丢丢,多了怕吃坏肚子,还是少量为好。 两人付了银子后又继续逛。 傅渊之觉得今天的收获远比之前的几年来的还要多得多得多。 陪着宋姑娘逛了一下午,他算是了解宋姑娘的喜好了。 一句话总结下来就是,什么好看她喜欢什么,就是长的有特色的乌龟,她都会眼睛亮闪闪地看好一会儿,最后一脸可惜地离开了,把摊主弄的是空欢喜一场。 还有就是吃食,宋姑娘也会喜欢好看的,名字好听的也是。 但名字好听长的好看的吃食,它不一定好吃。 傅渊之跟在后面手捂嘴,小声打了个饱嗝。 他一下午尽把宋姑娘觉得不好吃的吃食给打扫了。 得亏要回客栈了,否则,他怕他英年早逝,原因还是撑死的。 到了客栈,伙计就迎了上来,说了雅间号,等会儿大公子会过来。 傅渊之表示知道后,伙计就退下了。 今天的王大公子真是面色红润有光泽,穿衣打扮有品味。 四人一如之前在宋家,说说笑笑。 自上次有一同进山打猎的经历,大家相处也越来越自在融洽。 王大公子说起府城的事那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听的阿弟是一愣一愣。 宋欢也边吃边听,就当下饭菜了。 傅渊之面前的碗筷一动不动,一副很认真地听着王大宇的说话,可把王大宇给说得越来越起劲。 傅渊之默默咽下上涌的嗝,他真心吃不下了。 翌日,王大宇早早就来到客栈,昨晚说好了大家今天去游湖,就是日月双鎏楼北面的木龙湖。 当然这个大家里没包括阿弟。 阿弟,“……” 一个努力在客栈奋斗,另外三个在游湖。 对比之下,阿弟更加可怜了。 八月初八,阳光灿烂,云朵如絮,山青柳翠。 木龙湖两岸杨柳荫浓,鲜花锦簇。 湖水清澈碧绿,水明如镜,在阳光的照耀下,像碎银子一样闪烁着。 “阳江大贾”王家的画舫就是不一样。 画舫舱口阔大,可容二三十人。 碧瓦朱薨,两侧竹帘卷上,河房里摆设讲究,内置红木家具,窗格碉镂细致,还焚着香,轻纱流苏,芳香悠然。 那是宋欢从没闻过的香,分辨不出来,只知道是好香,好闻。 宋欢乖乖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背景是穿透进来,仿若撒下碎金的阳光。 看着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可当事人不觉得。 自己居然,晕船。 宋欢一开始上来还没觉得,画舫都开出一段距离了后,她才慢慢有感觉。 只觉得嘴里不断泛口水,头晕目眩。 好好的游湖游景,就这么被宋欢生生给打断了。 初八就在宋欢缓解晕船后遗症中快速流逝。 初九,宋欢和傅渊之也早早就起来了。 不同于上次,这次大家是送阿弟进考场。 时过境迁啊~ 来到考场门口,也是乌泱泱一大片人。 阿弟是第一个发现于栄的人。 于栄对比之前更消瘦了,可能是希望就在眼前的缘故,他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于栄也看到了阿弟三人,他对着三人扯出一丝不含杂质的笑,一如以前去到宋家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个他,什么都没变,却又什么都变了。 于栄走到傅渊之的跟前,垂眼,声音饱含歉意道,“傅大哥,对不起。” 傅渊之神色没变,不提其他,只说道,“好好考。” 既然抓住了机会,那就不要放手,尽自己能力走到最后。 他想看看,于栄会走到哪一步。 阿弟还是孩子心性,偏过头不想搭理。 宋欢笑笑,看着前方已经开始进场了,她说道,“排队去吧,别落在后面了。” 于栄点头应好。 有些事情发生了,总会留有痕迹,想要当做无事发生回归以前,基本是不可能了。 阿弟一进场,宋欢就央着傅渊之一起出城上香。 可能在这里待久了的缘故,又或者是宋欢想图个心安,总觉得还是得去寺庙拜拜才行。 走在相同的路,身边的人变了,景却未变。 两人从众多人群中挤出来,傅渊之这才问出心中所想,“那年你们也来上香了?” 宋欢喘了口气,大大方方承认道,“对啊,还给你捐了十文香油钱,够意思吧~” 傅渊之从胸腔溢出一丝低笑,眼睛含着的宠溺仿佛要溢满而出,“对,够意思。” 宋欢老脸一红。 MD,她最受不了傅渊之这么笑了,声音低沉有磁性,配上那张脸,我的天,绝了。 快快快,谁来扶她一把? 脚软了。 宋欢显然忘记了,想当初她刚遇到傅渊之的时候,还可惜人家不是自己的菜。 嫌弃人家娘们儿唧唧。 这会儿打脸的声音也挺响。 所以大家都这样的吗? 明明自己有理想型,最后的对象却都是与理想型相反的? 比如说,明明想找一米八大个,对象却一米七? 宋欢立马移开视线,平复情绪,清清嗓子,指着后山,“你还没去过那上面的亭子吧? 走,一起去看看。 那里可以俯瞰整个阳江府,还能看到山河走势,很壮阔。” 宋欢说罢,不等傅渊之回应就立马加快步伐开溜。 不溜不行啊! 她怕她下一刻要化身为狼了! 身后的傅渊之面上笑容不变,眼底的宠溺依旧。 他定定地看着宋欢的背影,而前方的宋欢见自己还没跟上,立马停下脚步转身向自己招手。 傅渊之回应她,提步沉稳而又快速跟上。 靠近宋姑娘,耳边是她介绍上一次她和阿弟上去看的景象,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变化。 傅渊之认真听,一字一句认真回复。 随着两人相处的时间越久,宋姑娘的软肋喜好,他也越来越清楚了解。 他好像懂得,怎么让宋姑娘越来越靠近他了…… 第九十二章焦点 八月十八 傅渊之有了经验,三人压根儿不着急去看榜,待宋欢起床时,王大宇已经把消息带过来了。 阿弟中了,一榜第五名,廪生! 宋欢真是有种喜极而泣的感觉。 这感觉不亚于高考考中双一流。 算了,这感觉还是留到会试吧。 反正就是心情很激动,激动的恨不得跳起来的那种。 王大宇也高兴啊,他最初结交傅渊之的目的虽然纯中带着不纯,但是,突然发现自己捡的是双响炮,那也是不同于宋欢的另一种激动。 王大公子一开心,大家都开心。 王大公子一挥手,全场他买单。 王大公子十分的霸气豪爽。 被请客的在场众人献上最热烈地欢呼和掌声。 宋欢直观体验了一把这滋味,用四川一带的方言那就叫做巴适得板? 宋欢也想这么豪情地吐出“全场,我宋欢买单!”,但是希望渺茫,基本不可能。 两辈子都做不到。 宋欢默默吐槽自己,她还是做好自己的打工人吧…… 阿弟能有这个成绩其实很正常,他的记忆比之过目不忘就差几分,还有傅渊之这个曾经妥妥廪生现在妥妥举人的外挂。 廪生手到擒来。 洒洒水啦~ 傅渊之也替阿弟开心,不过他看的既不是在场最瞩目的王大公子,也不是今天的主角阿弟,而是宋姑娘。 其实,在他心中阿弟能有这样的成绩,宋姑娘功不可没。 她不是先生,却胜过先生。 她在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渗透着影响着,无声无息,潜移默化。 …… 阿弟进府学已是铁板钉钉的事儿,可是宋欢却碰到了困难,府城租房子太贵了。 还没有合适的地段。 同样的,好的地段价格昂贵,价格符合的地段乌烟瘴气。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阿弟一个月就三天假,十天放一天,其余的时间也不回来,那她租个又贵又用不上的院子空在那儿,摆阔吗? 根本没必要。 至于为什么说是空着在那儿呢? 因为宋欢找到工作了。 镖行镖师。 其实在这个时代还不是这个“镖”,是“木”字旁,示字“标”。 称“标行”。 她的职位是标(镖)师,日常工作,走标(镖)。 徐叔之前的江湖朋友在府城的标行做标师,这标行知道后就由那位标师前辈出面请徐叔他们留下,徐叔刘叔就顺便把自己这个“走关系”的一起带进去了。 宋欢靠打猎已经跟不上花的速度了,也只能走上这条道。 虽然阿弟中廪生得了五十两现银还有价值两百两的笔墨纸砚,可是这些宋欢想给他存下,以后他要花的还很多,总不能只看当下吧? 所以宋欢还是得努力挣钱。 再说打猎,这府城太大了,外面的地界也都是有钱有权人家的庄子山林,她可不能乱进。 迫于生计,她也不得不这样做了。 不在府城租房,县城就继续租着。 宋欢找到工作和不去府城租房的消息一出,家里的两个男性的反应不一。 阿弟没意见,傅大哥以往到了田假授衣假才回,他觉得自己也行。 傅渊之则有了考量。 宋欢走标意味着长期不着家,虽然他一个人在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他也有他的想法和打算。 人在家里,如何开拓眼界,丰富阅历? 如何静下心沉淀自己? 傅渊之有了这个想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宋欢见两人都没意见,就拍案决定继续租着原来这个院子,也省的搬家。 搬家也麻烦。 这几年购置了多少零零散散的家伙什,这用骡车拉都得拉好几趟。 宋欢和徐叔刘叔约好了在府城碰面,到时候送阿弟进府学后她就直接去标行找他们。 对了,刘叔得了个闺女,如今已经两岁多快三岁了。 听说月娘婶子又有了,这不,刘叔还没从奶爸中解脱出来又得挣钱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宋欢想了想,说道,“那你先和我一起去,到时候看徐叔能不能安排,如果不行你就缀在队伍后面。” 到时候她也能兼顾一二。 傅渊之点头,“好。” 因为傅渊之也想跟着一起去的原因,家里就空下来了。 那吃食一类就都清一清,米粮油酱盐肉干菜等等都得分装起来。 赶路的途中也不用买了,直接把这些吃完,没了再买。 好在有骡车,否则不一定能装得完。 八月二十八 巳时初 土匪头子和青青目送宋欢三人离开。 土匪头子看着有些失落的青青,心疼道,“闺女,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青青眨巴眼睛,把失落压下,扬起笑容,“阿爹,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就像阿姐曾经说的,人和人之所以会相聚,那是因为他们接下来的一段人生节奏一致,待节奏不一致的时候,就会渐行渐远,直至走远。 如今看来,自己和她们接下来的人生已经开始分叉了。 不过,阿姐说了,她们的根就在这儿,飞得再远,也会有回来的一天。 而自己,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大家以后还会再见的。 青青定定看着在逶迤官道上渐行渐远的骡车,“山高水远长,阿爹,我想出去看看。” 土匪头子一脸懵,话题怎么转到这里了? 不对,闺女怎么突然有这个想法? 什么时候的事儿? 青青转过身看着自己阿爹说道,“阿爹不是想让我找一个像傅大哥那样的女婿吗?我不出去走走,怎么能找到呢?” 土匪头子,“……” 这么想,他也不是很需要这样的女婿了。 土匪头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让闺女读书识字没让那些臭小子给拐跑,她自己却先要飞了。 识字明理,也让人开了智。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青青如今被书开阔了视野,感悟也从懵懂变成了成熟。 她能看的已经不再是这一方小天地,思维也不像其他平常姑娘一般局限在儿女情长,柴米油盐中。 她畅想书中描述的世间繁华与萧索,白云之上的云卷和云舒,礁石旁听海浪拍打沙滩,高山之巅赏日出和日落。 当然,若是能像阿姐一样找一个能够心意相通的男子,也是一件很幸福很美好的事情。 土匪头子挠挠头,他也并非什么都不明白。 他就是舍不得。 闺女大了,总有离开自己的时候,只是他没想到她不是因为成亲,而是想去江湖上走走看看。 青青抱住土匪头子的胳膊,声音甜而糯,“阿爹,我就出去三年,待三年后我就回来陪您,给您养老。” 土匪头子鼻尖一酸,声音带着强自镇定,“你老子我还年轻的很,养什么老!尽说些老子不爱听的!” 青青晃着自家阿爹的手,“对对对,那就阿爹养我。” 土匪头子哈哈一笑,“这个我看行!老子可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给养这么大的。” 父女两人渐渐淹没在回城的人群里。 青青: 愿鲜花绿草相随,为兄长阿姐铺展远大的前程。 第九十三章标行 标行,是专门为人保护财物或人身安全的机构。 因为这年代交通不便,客旅艰辛不安全,保标行业应运而生,标行随之成立。 不过现在的标行运的货物都是贵重物品,像是奇珍异宝之类的,反正都是不普通的东西。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懂功夫的人保护才能完成。 不像她那个年代,只要会开车就行了。 其中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标行组织包括标行主人、总标头、以及从事保标工作的标头和标师、大掌柜、管理杂物的伙计(趟子手)和杂役。 标行主人讲的是人面广、关系好。 有钱有势,打出旗号,黑门槛不敢招惹。 万一出了事摆得平官府,标被劫了赔得起银两。 黑门槛是指黑道人物或是绿林好汉。 大掌柜讲的是眼明心细算盘精。 看货不走眼,估价不离谱,上下里外该打点的绝少不了,该开销的绝不浪费。 至于总标头,通常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不是本身艺业惊人,就是退休名捕以及退役行伍之流。 标行的买卖叫做“出标”或“走标”。 由总标头或是经验老道独当一面的标头“押标”,带着几个有功夫底子的标师,和一群手脚俐落的伙计。 银货锁在“标车”里,车子上插着“标旗”,趟子手嘴里吆喝着“标号”,浩浩荡荡骑马拉车就可以起运了。 总之,咱们的宋欢姑娘就是给自己找了一份干物流的工作,还兼职当保安(保镖)。 或许是因为傅渊之是举人,又或者是因为不用他们负责人身安全,标行收了二两银子意思意思就答应了。 宋欢初来乍到,虽说是“走关系”进来的,但是标头还是得看看宋欢的身手。 一番点到为止的打斗下来,标头满意点头。 “不错,是个好苗子,再过几年就是你们这帮年轻人的天下了。” 标头名为郭运生,师承形意拳门派。 以“半步崩拳”打遍天下而著称江湖武林。 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因为铲除恶霸而犯了人命官司,被关进监牢仍苦练功夫。 由于项上有枷锁,脚上有铁镣的缘故,练就了只能迈出半步的绝技——半步崩拳。 后来他名扬大江南北,又遍游各省,不知因何原因竟甘愿待在此处做一个小小标头。 现在廊檐下围观这场打斗的李昌松,对着一旁的老徐老刘说道,“这么好的后生你们从哪儿挖来的?” 老徐和老刘俱是哈哈一笑,老徐感叹道,“一切都是缘分啊。” 李昌松一啐,“才多久不见,你们倒是开始学会卖关子了。” 这边热闹,另一边宋欢额角冒汗,揉了揉被拳头打疼的肩膀和震得发麻的手臂。 半步崩拳不是开玩笑的,即便郭运生只出了三成力道,宋欢对付得也很勉强。 若说宋欢是力大无穷,那郭运生就是神力了。 傅渊之心疼,关心道,“我去买跌打酒来。” 宋欢摇摇头,“不用,过两天就好了。” 她身体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 傅渊之皱眉。 江湖人的点到为止都这样凶猛? 那他要重新定义江湖这个概念了。 阳江府长隆标行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这其中当然少不了郭运生这个人的加成。 标行其实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 官、商、江湖皆有来往。 同官府有关系,又和黑道绿林有来往,其得益决定了这个时代标行的特殊性质。 所以说标行生意有三硬: 一是,官府有硬靠山。 二是,绿林有硬关系。 三是,自身有硬功夫。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听说,长隆标行在官府的靠山就是日月双鎏楼背后的主人。 只是听说而已,最终解释权归长隆标行所有。 至于挣钱收费问题,标行是按脚程远近、货物所值、危险程度取不同的“标利”。 这个标利在此基础上还会根据委托对象进行划分。 就是说对待不同的消费者,标行有不同的收费套餐。 比如说,委托对象是商贾,一百两货物收利五两,十万两收利五千两。 委托对象是官府,一万两收利五两,十万两收利五十两。 官府比商贾少了十倍。 两者之外的其他委托人则是,一千两收利四两半,十万两收四百五十两。 所以士农工商,商的地位是真的低。 也不外乎他们为什么会在院试乡试后,不计代价花大笔银钱提前投资。 手续环节问题就是,标行与委托人商定好后就会签订“标单”,在标单上注明起运地点、商号、押送货物的名称、数量以及收费多少等等。 确认无误后,标行和委托方各戳盖印章。 接着还得去官府开通行证,这也算是在官府备案的意思。 它的存在表明了这些我阳江府官府已经知道并且同意了,过了明路的,大家不必阻拦。 其他府城县城的官兵门阍见到这个通行证也就知道该给他们通过,不会找麻烦。 有个别想纠缠搞事的,标头也会让人塞点银子消灾,就当是茶酒钱。 标行队伍护送到指定地点后取得标利。 宋欢送完阿弟进学后的第二天就同徐叔他们出发,傅渊之的骡车缀在队伍的末尾。 车厢里装得是满满当当,多待一个人都不行。 一路上吃的用的穿的盖的等等,就连菜坛子都有好几个。 但凡家里跟吃的沾边儿的宋欢都给它搬出来了,否则放着也是发霉,就是有些辛苦骡兄了。 傅渊之则坐在车厢外赶车。 傅渊之是在得了骡车后被点亮的车夫技能。 没办法,家里总得有个会“开车”的才行。 宋欢也想点亮这个技能,奈何她的力道有那么些许控制不好,骡兄要么要死要活“咴儿咴儿”地叫唤打转转,要么就是立定在原地。 那叫一个“任尔东西南北风,它自‘咬定’‘青山’不放松。” 最后,宋欢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丢弃了获取技能的决心。 为此她还少吃了一碗饭。 骡兄暗舒一口气,我滴个乖乖,这人类的力道那么大,差点没把自己给弄去提前见阎王。 或许是因为在宋欢的对比之下,傅渊之觉得自己对骡子的掌控能力又精进了许多。 骡兄暗暗呸了一句,还不是自己暗暗出力,多多配合? 否则你一个比那个女人还弱的弱鸡,能这么快驾驭你骡兄? 无知的人类! 第九十四章哈武(修) 这个时代的“江湖社会”很复杂。 说它复杂,是因为它既藏龙卧虎,又藏污纳垢,鱼珠泥沙并蓄。 诗人不得志流落四方称落魄江湖,寺庙高僧也有称走江湖者,隐居隐士或遁迹江湖。 还有杀人越货、走私枉法的流寇匪盗也自称江湖中人。 四海为家到处流浪卖艺、行医、占卜或以乞讨为生计者,同样也自称是吃江湖饭的。 江湖义士为世人所褒扬敬畏,江湖骗子却是对一些江湖丑类的习惯称谓。 凡此种种,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皆为“江湖”所兼容。 交织缠绕地构成神秘而复杂的江湖文化,而这其中的黑话便是进入江湖社会最棘手的“门槛”。 “黑话”就是江湖上隐语行话的俗称。 而这黑话还具有半封闭性和封闭性。 端看是哪些组织。 就说像反清复明的天地会,这其中的黑话就是封闭性的。 一般江湖通用的黑话就是半封闭性的。 它是作为江湖上人们彼此联系的一种特殊手段。 说的通俗易懂来说就是一门独属于他们江湖人士的“外语”。 宋欢这两天就在努力恶补这些属于标行的行话。 类似,往东看,喊“哈武,倒念麻”。 往西、南、北看,就把“倒”改成对应的“窃”、“阳”、“墨”,其他不变。 出街顺道,喊“哈武,顺线”。 见庙院墙,喊“哈武,孤群麻”。 庙无院墙,喊“哈武,孤阴神堂麻”。 车走散了,喊“哈武,前拢着、后盯着。” 宋欢,“……” 她感觉比外语还令她头秃。 除了车走散了这个她能理解得了,其他的完全没逻辑嘛! 死记硬背都不知道该从何开始。 还有那每句话之前都得喊出声的“哈武~”,说真的,她真喊不出口嘛,感觉好傻。 可是为了生活,她是可以暂时把脸皮抛掉的,她豁得出去! 走标者遇事要开口先喊小号“哈武”二字,据说是纪念一位前辈,后来慢慢演变成了这一行的标志性口号,但凡听到“哈武”,大家就知道不远处来的就是走标者。 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跟着喊了几天还喊出了乐子。 宋欢和傅渊之聊天都忍不住带上它。 比如现在,“哈武,等会儿吃啥?” 傅渊之,“……” “喝粥,再加点腌菜?”傅渊之试探性商量道。 宋欢,“哈武,好的呀。” 傅渊之,“……” 宋欢,“哈武,我要吃三碗~” 傅渊之,“……好。” “哈武~我去拾柴。”宋欢起身离开。 宋欢心底暗自得意,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傅渊之目送宋欢走远,轻舒一口气。 希望自己能早点适应这样的宋姑娘。 入夜之前,队伍在一家客栈落脚,他们不是直接说打尖,而是喊,“哈武,拿湾入窑了。” 这应该是他们经常跑的路线,看伙计出来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 干保标这一行,也有一些规定和戒律。 “保标六戒”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点。 一、戒住新开客栈店房。 新开设的店因摸不透人心,标师便不去随意冒险,只要门上写有开业大吉的店不住。 二、戒住易主之店。 换了老板的店,人心叵测可能会是贼店,保标之人也不会去住。 三、戒住娼妇之店。 有些店,娼妇纠缠会中计丢标,保标之人也不去冒险。 四、戒武器离身。 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住店休息,武器都必须带在身上以防万一。 五、戒标物离人 无论是旱路上的标车,还是水路上的标船或是保护的人员(官员、商贾、其他)都不得随意离开。 六、戒忽视疑点。 当标师的必须具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觉能力,一旦出现可疑之处就要密切注视,准备投入战斗之中。 宋欢往后看了眼,见伙计已经帮傅渊之牵骡车了,放心收回视线跟着队伍进店。 标师进店看地方,虽然这里他们经常走,为以防万一他们还是会大致巡视一遍,只见趟子手气沉丹田喊到,“哈武,八仙对摆了。” 这时除了需要留下来看货物的标师以外,其他人俱分散开。 走标住店也有规律。 宋欢和傅渊之在旁怔愣的看着其他人要了一张八仙桌。 八仙桌抬进院子当中,还要点天灯。 押货车上挂上了灯笼。 至于挂灯笼的作用不止照明,还有另外一个。 徐叔是这么告诉宋欢的,“你啊,主要就听动静还有看车上的灯笼,灯笼摇动了,必有歹人到来,要留神。” 宋欢让傅渊之自己在旁解决夕食后就跟着其他人洗脸、喝茶,吃饭完毕后,标头安排大家轮流坐更。 值夜班也有一个定更喊号的规矩。 一更就喊,“哈武,定更了。”喊的人手里拿枪铛一抢,发出敲击声。 就像街上,说一句话敲一次锣的那种。 二更,喊“哈武,起更了。”铛~ 三更,听更了。铛~ 四更,坐更了。铛~ 五更,一起坐更了。铛~ 宋欢被安排在四更。 值夜班的感觉不大好。 以前她是有手机,可以精神奕奕地玩到三点,可现在不行啊。 宋欢被人叫起来,睡眼蒙眬的靠在八仙桌,看着那烛光因为夜风而摇曳,就像是要给宋欢催眠一样。 宋欢双手拍拍双颊,摇摇头,再喝杯茶清醒清醒。 这个时间点是最尴尬的,睡又睡不够,待会儿五更了又没多少睡的时间了。 但这是命令,得遵守,不像菜市场还可以讨价还价。 宋欢打了个哈欠起来在附近巡逻一遍后,这才又回到八仙桌继续盯着车上的灯笼。 她就很奇怪徐叔对自己说的那句话。 为什么灯笼摇摆就一定是歹人来呢? 风大不行吗? 这个判断标准她不是摸得很透。 她总觉得,他们根据这个来判断歹人是否来了,这观点依据是不是太“肤浅”了些? 她自己还是个新人,他们从事这行那么久了,存在即有道理,或许哪天她就能摸透其中的门道,就能瞬间顿悟了。 宋欢一边守夜,一边默背黑话。 至于宋欢为什么这么急着掌握黑话,一个是她没有安全感,另一个是毕竟是吃这碗饭的,还是得提高自身水平才行。 刚进来是菜鸟听不懂黑话别人能理解,若是久了,还不掌握,那真是自己被卖了也是活该。 掌握自己所在的这一行的行话,是江湖中人必不可少的基本常识。 可以说是存身立命之本,也是自卫,识别身份的“护身符”。 它也是用来维持这行中人际关系的基本工具。 不仅如此,还有衣食住行、礼节、职业等等,几乎成为第二个语言系统。 所以说,这黑话不可谓不重要啊! 宋欢感叹,进入这行真得有人带,否则它的黑话封闭性就决定了你不能踏足这个“世界”。 第九十五章荆棘条子 江湖人常说,艺业不可轻传,更不能滥授与人。 行话只准许江湖人知道,若叫外行人知道了,能把他们各行买卖毁喽。 ——江湖默守规则 翌日 晨光熹微,微风骀荡。 五更的时候,趟子手直接一声“哈武”把宋欢给哈醒了。 宋欢猛的坐直身子,呆傻懵懂地看着床尾方向,傻愣片刻后这才肩膀耷拉下来,面上无精打采,生无可恋。 这日子,真是…… 宋欢叹口气,真怀念她之前的日子。 虽然有挣钱压力,好歹时间是由自己安排。 果然不论哪个时代的打工人都不轻松,还是自由职业比较舒服。 大家一起来就各自洗漱吃朝食,小二还把大家伙打包的馒头也用篮子装起来。 宋欢示意傅渊之跟上,就听一声,“哈武,各管其手了。” 宋欢就连忙跟上收拾东西装车。 接着就是,“哈武,扫堂了。” 这意思是车不动,回头看,别丢下东西。 上车了,就喊,“哈武,请客上车押辕子!” 要走,就喊,“哈武,当家各自着手了。” 最后出店走了,就喊,“哈武,跟帮一溜溜了。” 这人啊,适应能力就是强,不过三四天,不仅宋欢会了,就连傅渊之也大差不差。 傅渊之虽然还有很多不理解,但是根据他们的行动也能猜到大概意思。 但仅限于他们日常固定流程,若是说聊天,这里面还有大学问,还得多学习学习。 倒是宋欢学得比傅渊之多,正在融入贯彻应用当中。 走标并不是一路顺风顺水的,偶尔也会出状况。 就像现在,队伍突然停了下来。 宋欢看了看四周,又看向队伍后面的傅渊之,确认没什么异状,侧头低声问向一侧的老徐,“徐叔,怎么停下来了?” 老徐指了指队伍最前面的地上,“看到路间那些荆棘条子了没有?” 宋欢看过去,收回视线点头。 双眼冒着疑惑,一副求解的表情。 老徐说道,“这是前边有‘恶虎拦路’……” 老徐话还没说完,前方标头郭运生就下令,“轮子盘头。” 这是要大家做好准备和劫路人见面了。 一声令下,大家伙就把所有标车围成一个圈,手里拿着武器准备御敌。 傅渊之见状则把骡车赶到不显眼的灌木丛后,人也躲了起来。 宋欢见此,舒了口气。 他们这边目标大,对方应该不会注意到傅渊之吧。 这时前方也出现了一群人,手拿枪戟双刀各种武器俱有。 身材魁梧,虽然身上的布衣颜色发白,但却不影响他们出场的骇人阵仗。 他们在路上一字摆开,挡住去路,领头右侧的人扬起下巴,狂妄道,“前边恶虎拦路!” 郭运生不愧是混迹江湖过的,面上无波,早已经淡定跳下马来。 只见郭运生上前,先抱拳,这才开口,声音铿锵有力,“前方朋友听着,我乃线上朋友,你是绿林兄弟。你在林里,我在林外,都是一家!” 对方的大汉们听后,互相对视,皆大笑,随即还是那个人站出来说道,“不是一家!哈哈哈……” 郭运生几不可见的皱眉,这段路他不记得何曾多出这么一个势力,若是来者不善的话…… 想到这,郭运生没有再继续往下想。 即便如此,郭运生还是不想节外生枝,秉着先礼后兵的精神,又说道,“五百年前俱是不分。” 对面的那些人根本不吃这套,哈哈大笑。 把郭运生的礼敬当成了胆小怕事。 估计现在正想着,这帮标师压根没有真本事。 郭运生见此又说道,“是朋友吃肉,别吃骨头,吃骨头可别后悔。” 对方不理会郭运生的话,反而叫嚣着,“车过压路,马过踩草。但是,看在咱们江湖一家的份儿上,我们也不得不给你们留点面子,只要你们把货留下,我们就放你们过去。 否则,就别怪大家伙对不住了!” 郭运生见此也知道先礼是不行了。 承认吃朋友的饭,穿朋友的衣,借朋友的路,天下习武之人同师同源,所以得讲义气。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先礼”之后又“兵”的,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对方确确实实不愿意给这个面子,那只能刀剑相向了。 郭运生对着身后直接喊道,“众家兄弟一齐打狗!哈武!” 这句话就是出战信号。 标师们一听,嘴上答,“哈武!”手中动作却不停,齐齐抽出家伙什,举在空中向对方冲杀过去。 记得六小龄童版西游记里孙悟空去请求支援,天兵天将和妖怪小兵打架的一幕吗? 现在就是那种群魔乱舞的景象,好不热闹。 宋欢感叹一声,“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啊!” 说罢,她手腕一翻,匕首脱手而出,化出一道流光,射进了不远处敌方男子的大腿,只见对方惨叫一声,身子朝后面倒去。 一旁的趟子手拍拍胸口,一副后怕模样。 哎呀妈呀,差点他就得去陪他老子了。 好在标行人的衣着她熟悉,否则,她还没认全人就得误伤己方队友了。 趟子手也来不及感谢宋欢,躲开劈头而来的双刀又去帮自己队友去了。 虽然对方人数比标行队伍人多,可耐不住对方滥竽充数,标行这边都是精英,还有一个打遍大江南北的郭运生,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战局稳定下来。 己方队友都是轻伤,对方倒是重伤的多,失血过多,如果现在赶紧去找大夫的话,估计还能有救。 这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刚才局面混乱,大家一心只想赢,谁还在意刚才有没有下狠手捅你心窝? 插你大动脉? 砍你手? 傅渊之第一次接触这种场景,不知是不是距离太近还是他的幻觉,他总觉得自己嗅到了血腥气。 他觉得人和动物的血腥味还是有区别的。 血腥味令他喉头滚动,几欲作呕。 这边陷入同样境地的还有宋欢。 宋欢刚才有多猛,现在心里就有多抖。 她几次打架,哪有这架势? 都没怎么出血。 血腥味不仅让傅渊之作呕,宋欢也是。 她距离最近,温热的气味直袭她的五官,她连嘴里泛出来的口水都咽不下去,胃里翻江倒海,一个没忍住,直接捂嘴跑远去吐了。 老徐和老刘互相看了看,心下道,也只能这样。 这个过程总要经历,他们只希望宋丫头能够快些适应。 标行其他人也俱是一副“这很正常”的模样。 第一次嘛,能理解。 宋欢闻到泥土青草的味道,只觉从脚底板到天灵盖都舒展毛孔,通透了,舒服了。 那种窒息恶心的感觉终于离开她。 待她缓过劲儿的时候,只见标头他们已经开始收尾了,宋欢想了想就没再过去,怕味道还没散尽她又得吐,帮不上忙还碍着大家。 随即她脚步调转,去了傅渊之那边。 傅渊之脸色苍白,唇色发青,虽然很不想在宋姑娘面前如此,但是他毕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他还是有些…… 虚浮无力。 第九十六章巧上加巧 标师的宗旨,以和为贵,以和平解决,和气生财为主。 ——郭运生 突然出现的这帮“拦路虎”是最近来到这一带落脚的。 虽然无往不利,但也是个半开眼的,否则,他们在看到标旗的时候就会斟酌一二。 半开眼:对于江湖事有一知半解的人。 走标的时候,标车上通常会插上三角形的小旗,小旗子的字儿是镖头的姓。 当劫镖的人一看到这是谁保的标,就不一定敢有所动作。 就像郭运生,因为他的绝技“半步崩拳”而在江湖武林出名,大家为了避免损失惨重而却步。 郭运生没忘记他们的目的,仅是保护货物安全的前提再能保护自身安全而已。 所以,没必要对这帮人赶尽杀绝,毕竟他们不是来剿匪的,这活也不该他们来干。 那帮人在见郭运生没有再追究下去的时候,就非常有眼色的脚下生风溜了。 宋欢也不用徐叔再解释荆棘条子的意思,她已经深刻体会了其中的含义。 宋欢靠着车轮,目光呆滞发散。 今天的阵仗远比她想象中更容易接受,原以为自己适应不了这种见血的场面。 可今天的行动,出乎意料的是,令她难受的竟只是血腥味而已。 这种变化令宋欢的心微微发冷。 她在恐惧。 她的观念,正在被这个时代慢慢转化…… 她猛的摇头。 心底不断默念二十四字。 她希望自己心底还能有一片净土,即便微小,但是,她想守护它。 那是属于她的烙印。 证明她曾经那里存在过。 傅渊之虽然是第一次,但因为是土著,对于劫匪人命的漠视还是适应良好。 傅渊之缓过劲儿后就见宋欢一脸怔忪,还以为她被吓着了。 傅渊之有些不知所措。 那年贼人甲他们入室窃粮,傅渊之并不在场,后来听阿弟说了此事,知道情况危险紧急,却没有亲眼目睹来的感受深。 可今天,宋欢动手他是看得真真切切,出手不落空,干脆利落,拳拳到肉,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宋姑娘。 现在的宋姑娘没有刚才的飒爽,他担心之前宋姑娘动手时事关重大,一时半刻没有来得及反应,现在缓过来了怕是被惊魂了。 傅渊之手足无措地道,“宋姑娘,你别怕,你跟着我说的做,拍拍胸口,这样就好了。” 宋欢被傅渊之唤回神,下意识拍了拍胸口,“……?” 傅渊之认真点头,“对,就这样,多拍几下,这样就不会被吓到了。” 宋欢乖巧地多拍了两下。 她还没见过这模样的傅渊之。 就,挺开心。 队伍继续行进。 老徐继续给宋欢普及行话。 宋欢在努力消化中又度过了两天,不知不觉间已经到达福城。 队伍通过检查后进入了城内。 此时已是近黄昏。 街道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福城在阳江府东北偏南方向,属于桂阳郡范围。 地势平坦,山少平原多,总体来说比阳江府经济好很多,所以这里的百姓面上笑容也比阳江府的百姓多些。 大家路过一间客栈,就见这间客栈道路外边围观了不少人,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宋欢探头往里看,就见衙役正从客栈里押了两个人走出来。 两人拼命挣扎,嘴里大喊冤枉,“是他们诬赖好人!” 这两者中,一人算命先生的打扮,手拿算命幡,另一人肩上披着褡裢,闻着有股浓重的药味。 衙役冷哼一声,“要说就回去和县官说,我不负责审,只负责抓。”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俱是一脸“飞来横祸”的憋屈。 标头对这种路边的热闹秉承着不理会不掺和的态度,直接往他们固定落脚处前进。 江湖上有一种组织,大家把这个江湖团体叫做長睶会。 長睶会囊括很多生意,比如说算卦相面的、打把式卖艺的、卖药的、变戏法的、卖偏方、耍杂技的等等生意,五花八门,包罗万象。 他们的旗下就有专门给江湖人物住的客栈。 住处名字不一样,但大家都统一叫“生意下处”。 宋欢问徐叔,“为什么叫‘生意下处’?” 徐叔被问得一噎,随即才说道,“这个,大家都这么叫,具体因为啥还真不知道。” 而这个“生意下处”里面的布局摆设都与普通客栈一致,不过就是面对的客户群不一样。 只给江湖中人入住。 就是那些懂得行话的江湖人士。 其他误入进来的客人也会被以“房间已满”的借口请出去。 这里一般也会是長睶会给来参加庙会的江湖人士安排的落脚处。 至于为什么江湖人士会来参加庙会,自然是为了谋生。 这也是本地绅士和長睶会协调出来的结果。 当地绅士想要借庙会之力,兴隆本地,首先就得通过本地成立的長睶会,给他们按着庙会日期邀请各样的生意,而長睶会则根据情况来安排江湖中这些各样玩艺。 不然大家以为,为什么庙会会有那么多江湖人来耍杂技,胸口碎大石,吞剑,喷火,他们是凭空得来的消息吗? 不是,都是通过長睶会得来消息,然后这些江湖人士由長睶会跟当地绅士协调好摊位位置,这才来到现场。 话又说回来,这“生意下处”为什么慢慢演变成了江湖人的落脚处,一个是長睶会的影响,另一个就是免得多生无妄之灾,沟通方便。 为什么说是无妄之灾,这就要说到之前见的被衙役押送去官府的两位同志了。 说起来,他们也不算无辜。 他们俩属于“新上跳板”的新人,学了几句行话就到处调侃。 他们被抓的前一晚正在那家客栈落脚。 那晚,算卦的到后院解决生理问题,提裤子往天上一看。 嘿呦,阴云四布,星斗皆无。 他进屋就对着买药的那人调侃说道,“牐(zhá)了棚啦!要摆金吧。” 卖药那人懂点行话,知道对方说的是“阴了天了,要下雨了”。 然后两人就打开话匣子调起侃来。 这好巧不巧地就被店里的伙计听见了。 伙计不是江湖中人,自然听不懂行话。 这乍一听,两人说的又是“砸棚”,又是“百金”的,心里暗道,这俩客人怕不是个好东西,许是做贼的。 哪想事情如此凑巧,当天夜里,客栈里就丢了一头驴。 这不,掌柜和伙计们一讨论一合计,就把“形迹可疑”的两人给报官了。 这才有后来宋欢等人看到的那一幕。 老徐也趁此机会告诫宋欢两人,不要没事儿就“乱团春”(不要乱说行话),胡调侃,免得别人把他们当贼办了。 第九十七章虔城 虔城是此行目的地。 虔城群山环绕。 四周山峦起伏,地势周高中低,南高北低,水系呈辐辏状向中心梅江汇集。 秋季的虔城。 风和日丽,天清气爽,正是最宜人的时候。 队伍浩浩荡荡正慢慢与虔城拉近距离。 半个月的行程,让宋欢从一开始的不适应转向习以为常。 宋欢感叹,此行果然开拓了视野,涨了不少见识。 想她从前,即便跟江湖人士打照面也不一定会分辨出其中的区别。 而现在,在虔城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她竟发现了许多江湖中人。 就像她认野菜一样,从前不认识的野菜路过了也只当是众多野草中其一,可认识后才发现原来这种野菜遍地都是。 送货到地点后,标头他们负责后续工作。 宋欢和老徐等标师只用干一件事,把车上的货物卸下,送到指定地点放置就行。 车辕上等待的傅渊之则被一道身影吸引。 一位年过六旬的老翁,头戴葛巾,身着布衣,策一竹杖,拖着羸弱的身体在秋风中踽踽独行。 乍一看,这位老人与一般村翁无异。 可在他那朴实无华的外表下却洋溢着一种高迈脱俗的气质。 他像是饿极,又像是身患疾病,像是沿街乞讨,却拉不下脸,若孩子一般难为情,口讷拙言。 一个推销自己货物的男子来到傅渊之身旁,见他看着老者,心想,这人他知道啊。 不如以这个话题切入,到时候,他的货还不愁卖? 男子自来熟的对着傅渊之说道,“我认识那人。” 傅渊之侧头疑惑地看向这个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边的货郎,“?” 货郎兀自感叹又可惜,“这人曾经还当过官呢。” 傅渊之听此,脊背都下意识挺立几分,疑惑道,“那他为何陷入如此境地?” 货郎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听说的,他是六年前来到虔城的,从前的过往谁知道呢!可能是失职?或是贪污了?” 若不是犯了大错,如何能被撤了官职? 傅渊之看向老者,心中暗想,他不像那样的人。 货郎随即又啧啧出声,“不过当官混成这样,他也是人才。要是我,我才不会让自己沦落成他这样。” 当官的哪有兜里没油的? “这话,从何说起?”傅渊之疑惑地看向货郎,使得货郎忍不住继续说下去。 “这几年他家已经生生饿死了四个儿了,原来好好儿的五个儿子,这放谁家日子过得是要多舒坦就有多舒坦,别人这个年纪都在享受孩子的孝顺,他硬是把日子混成这样。”货郎把声音放低。 “这当过官的人,不仅被撤了职,还无能地让自己儿子都能被饿死,想想都替他妻儿可悲。”货郎无力吐槽。 像他这样走街串巷的平头百姓不说让妻儿吃山珍海味,但也能让他们活下来不至于饿死。 傅渊之看向已经没有老者的巷子,沉默许久。 货郎见套近乎套得差不多了,就把自己箩筐里的小东西拿了出来,都是些女子用的首饰自己帕子,绣样品种繁多,绣功也很不错。 货郎把一条绣着兰花的帕子拿出来,“公子看看,这帕子如何?” 傅渊之想起宋欢那已经“不成样的荷包”,问道,“有荷包吗?” 货郎欣喜道,“有有有,您且稍待。” 货郎把荷包翻了出来,有扣合如意堆绣的荷包、蜜合色以及月白色缎素面荷包、银红织绣白梅荷包、折枝花荷包,这些花样可比阳江府多多了。 傅渊之挑了一个折枝花的荷包以及方才那块兰花帕子。 这些日子他忙着赶车,也没功夫准备荷包,只能暂时先买着用吧。 这边宋欢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份工资。 四两银子。 宋欢是“试用期”新人,这一趟没“正式员工”老徐老刘得的多,他们有五两银子。 再跑两次转正后,应该就能得到“正式员工”的工资了。 这押标虽然辛苦,但挣得也不少。 毕竟冒着生命危险来跑,若是工资还低,那最先不干的就是标师了。 标师一年走标一般是两次或者三次,标头会多一些,标师就得看上头安排的情况。 按这么算,一年走三趟标,也就挣十五两,这算是年薪了。 货物押送完毕后标头就打算调头回阳江府。 这其中,队伍里若是有人要留下来办事,也可以不随队伍一起回去,不是强制性回去。 大家都是江湖人,讲的就是随性义气。 更何况一年两次到三次的机会,回去也不一定轮得到自己出来,在哪儿待不是待? 还有人挂靠两个标行呢,这家走完去另外一家,如果刚好可以安排下就可以继续走标。 若是一年走四趟下来,那就是双倍年薪,三十两,小资生活是有了。 宋欢一听不是强制性的也想多留几天,反正来时的路她都知道了。 她还没忘记傅渊之此次出来的目的。 老徐和老刘也有自己的打算。 老刘是肯定得回家的,家里有怀有身孕的媳妇儿,还有嗷嗷待哺的闺女。 老徐则是想返程回福城见见老朋友,大家就这么分开了。 宋欢来骡车旁,只剩下傅渊之一人了。 货郎早已去寻觅下一个买家。 宋欢刚拿到工资,心情很是不错,说道,“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出来逛街。” 看看和阳江府有什么区别,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特色吃食。 当然,目前最直观的区别就是这里的人多一些,热闹一些,经济发展也比阳江府好很多。 两人并没有去“生意下处”落脚,而是找了一家普通客栈入住。 茶肆林立,建筑栉比鳞次的排列着。 青石板街道两侧各种小摊位。 要快速了解这个城池里的特色吃食,小吃街就是一个捷径。 其中一个宋欢最喜欢的就是鱼饼,色泽金黄,既有鱼肉炸后的香味,又有大量的汤汁包在鱼饼之中,鲜嫩味美。 还有一个酸枣糕。 宋欢每次打猎发现最多的就是酸枣,她虽然知道酸枣可以做成饼糕之类的吃食,可她从前没有去查找相关资料,对此无从下手,又舍不得浪费白面尝试,这才只是把它用作零嘴吃而已。 可是来了这,她就吃到了酸枣做的酸枣糕。 色泽透明,美似琥珀,酸甜可口,很符合宋欢的口味。 第九十八章老翁 九月十八 宋欢和傅渊之决定一起去城外的通慧寺上香。 通慧寺是一座镶嵌在悬崖峭壁之内的神奇寺庙。 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其整座寺庙镶嵌于悬崖峭壁上凹进处,远远看去就像是镶嵌在峭壁之内一样。 它的几间房屋全都隐身于悬崖岩石之内,只需一堵墙,一扇门就成了一间房子。 寺内的佛龛、神台、香案、供桌都是依着岩体而凿建。 可能是这座寺庙的独特性,让这里的人更觉它接近神佛? 反正人很多,宋欢看着才排到山腰的队伍,整个人都麻了。 这得等到天黑吧? 果然不出所料,宋欢和傅渊之下山之时,已是金乌西斜落山头,两人得赶在城门下钥之前回去。 还得多亏了现在的季节,太阳落山得晚。 宋欢脚步很快,可傅渊之就不行了,宋欢看着傅渊之恨不得立马把他背上算了。 不过,这个想法最终还是被宋欢埋藏了,这里来来往往人那么多,虽然宋欢是男装打扮,可依然显眼啊,傅渊之估计也不乐意。 两人好不容易走到山脚下,正排队进城门,就见斜刺里倒过来一人。 宋欢眼疾手快地揪住人后颈的衣服。 滑稽的一幕就被宋欢给贡献出来了。 只见倒下来的人上半身被宋欢提在空中,而下半身已经跪在地上。 宋欢,“……” 傅渊之,“!” 看清楚宋欢手里的人后,傅渊之想起来了,这不是昨天他看到的那名老翁? 宋欢见傅渊之模样,问道,“你认识他?” 傅渊之说道,“昨天见过。” 傅渊之就把货郎告诉他的话又转述了一遍,转述的过程中两人也到了医馆。 大夫显然认识这名老者,把了脉也没收钱,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宋欢两人把人带出去了。 宋欢和傅渊之只又把这人带回了客栈,要了一碗粥喂给了老翁。 可能是吃饱了,老翁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老翁起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咂摸嘴,这味道…… 傅渊之与老头是同一时间醒过来的,傅渊之端了一杯水过来,老翁道了一声感谢后就咕嘟咕嘟的把水喝尽。 “昨天多谢小友了。”老翁支起身子起身,又淡定的坐在傅渊之的对面。 傅渊之淡笑,“老人家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顺便再把救他的人是宋姑娘给说了。 老翁很是感激。 之后宋欢见老翁要回家,可腿脚不大利索,想着送佛送到西也不差这点功夫,就和傅渊之驾车把人给送了回去。 老翁家在城外不远的村里。 到了村口,前方都是阡陌交错的田间小路,骡车进不去,只能把车停在村口,把绳子系在树上。 骡兄哼哧哼哧低头吃草。 清风徐徐,恰似迎接归来的主人。 十几亩田地环绕于庭落周围,屋后绿树成荫,堂前桃李盈几。 小院掩映在浓荫之下,柴门紧闭,鸟儿栖息枝头,更显小院幽静可爱。 宋欢感叹,好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地方。 她倒是觉得这老者是避世享受生活的隐士了。 来到这儿,老翁便邀宋欢两人进屋。 简朴的庭落,狭窗的陋室。 宋欢忍不住想,隐士,原来也过得如此清贫,难怪会被饿晕。 可你说他没吃的能被饿晕,家里却还有米酒款待客人。 宋欢想不明白,也弄不明白。 老翁和傅渊之一番交谈下来,就觉得傅渊之很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憧憬。 心怀大济苍生的抱负,希望自己能展翅腾飞,遨游苍穹。 两人话古谈今,傅渊之虽跟不上老翁的很多想法,却会认真倾听,在这个过程中却也受益匪浅。 傅渊之也趁此机会把平日里困顿自己的地方向老翁求解,老翁并不吝啬,倾囊相告。 傅渊之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宋欢对于屋里的谈话没多大兴致,倒是外面的景致很吸引她。 宋欢漫步在田野间,一连半月的辛苦在此时灰飞烟灭,心情疏朗宁静。 可景色虽宜人,田间里细看却能看出这老翁缺乏种地经验。 田野里野草茂盛,菜豆稀疏。 不过,从这个年代普遍的读书人来看,他们对农事并不在行。 农事在行的没条件念书,有条件念书的家里也不会让他去地里干活。 这就是官农分层的一个原因。 劝课农桑,自己都不懂农事,劝个屁? 百姓能听你一个外行瞎指挥? 宋欢猜的并没错,老翁在之前的几仕几隐中,也由于耕植难以自给,又无其他谋生之术而去当了县令。 可他深知自己对于耕种不熟悉,不仅安排公田里种什么庄稼,就连百里之外百姓家里担水劈柴之类的事儿也要过问。 空有抱负没有处理事物的能力,对于百姓而言,那也跟剥削他们的贪官污吏没有多大的差别。 你瞎指挥,让百姓一年都没收成,百姓不得恨你? 当然,宋欢并不知道这位老翁的曾经,她只觉得这人对农事不在行。 而这时,宋欢看到了一位六旬老妇和一个看起来三十左右的男子穿行在齐腰深的草丛里,正往她这方向过来。 宋欢猜想,这两人应该就是老翁的家人。 两人面黄肌瘦,衣上的补丁叠了又叠,说是难民也不为过。 两人对家里来了陌生人也不惊讶,男子和妇人仿若没看见宋欢一般,沉默地往前走。 宋欢嘴角扬起的微笑僵在脸上,随后又恢复自然,好奇地看着他们俩进了老翁的院子。 宋欢暗道两人奇怪,随即也跟着进了院子。 老妇人和男子直接钻进了厨房,对老翁和傅渊之饮酒并没有过问以及打招呼之类的行为。 不久后,里面就烧起火,宋欢站在屋外看见他们把篮子里的野菜随意清洗一下就放进锅里煮。 两人全程无任何交流,气氛压抑而愁苦。 宋欢轻轻蹙眉。 这一方小院,仿佛被隔出了两个世界。 一个诗和远方,一个是现实生活。 老妇人把已经煮好的野菜舀出一碗,放在了老翁的面前,随即又回了厨房,不再出来。 不仅忽略宋欢,也忽略了傅渊之。 老翁扬起苦笑。 傅渊之被这一幕也弄的不知所措,毕竟涉及人家的私事儿。 可能是老翁看开了,自己反倒不觉得,在老妇人离开后,他像是要解脱一般将很多事对着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年轻人娓娓道来。 第九十九章颜昭 颜昭,字元渊。 他出生士族家庭,祖上也曾门庭显赫,称贵一时。 随着家道中落,颜家失去了优越的社会地位和充裕的生活条件。 即便如此,颜家家风还在,士族传统犹在。 祖上留下来的产业虽少,但还是能够让颜昭潜心读书。 颜昭也不枉家中期待,勤奋好学,饱览群书,甚至到“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的程度。 他天赋甚高,但也颇为自负,不屑与庸人共语,养成了心性高亢,耿介孤傲的性格。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有了后来傅渊之见到的他。 官场尔虞我诈,谄上媚下,一介贫困书生想要在这种环境下施展抱负不过是一厢情愿。 正因如此,他在取得进士后却迟迟不进入仕途。 将近而立之年,才第一次出仕。 而原因则是因为一方面不甘心将自己满腹才华湮没蒿蓬,另一方面也是因生活所迫。 他第一次出任的职位不错,还是在京城做京官。 这其中多亏家族嫡系的周旋帮助,毕竟他也不是真正的平民百姓出身,这种关系活动还是有的。 这个职位谈不上锦衣玉食,但养家糊口却绰绰有余。 初入职场,他刚直耿介的性子却使得他融入不了这个团体,时常游离在官场之外。 他看不惯上司,也看不惯周围的庸吏。 他受不了官吏们之间的虚伪谄媚种种丑态。 他为此深感厌恶,他觉得自己应该是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他怕长久待在这种环境下不仅不能施展抱负,还会让自己不能保持莲的洁身自好。 他想,与其和这帮庸人周旋共事,不如抽身返乡,躬耕田园,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 这一次的辞官并没有让颜昭对仕途绝望。 时隔六年,他再次出仕,这次不是官职,而是幕僚。 可同样的情景再现,他又觉乡里虽清苦,却与世无争,能让自己更安心读书。 时隔两年,他又一次辞官归隐。 这一次,他对仕途深感失望。 两次出仕,让他领略了官场的腐朽污浊,深知自己怕是壮志难酬。 他不愿丧志辱身,随俗沉浮。 他就安心在乡野成为身心自由的闲散一员。 而待他四十一岁那年秋,他为了生计又做了一县县令。 那年,子多且幼,不善农事的他即便秉耒耜力耕,耕种也难以自给。 遂由族人友人帮助成了一县知县。 这个县令,他只当了三个月。 最终,他还是因为不肯将自己陷入其中,不愿成为庸吏之一而挂冠离去。 十几年的几上几下,让他对仕途彻底绝望,一腔热情化为一片冰水。 明白自己大济苍生的理想就如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 官场对于一个正直的人来说无异于密网之于鱼,宏罗之于雀。朝堂的黑暗就在于这帮丑类为谋私利而无所不用其极。 既然大济苍生无望,莫如“击壤以自欢”,走一条独善其身的路。 离开官场,他如释重负,顿感身轻意舒。 闲时与友人结伴野游,觥筹交错,酬酢频频。 他的心虽超然世外,却无法不食人间烟火。 祖上留下来的产业很少,不能坐享其成,除了经营农田外并无额外的进账。 多次辗转仕途,几度为官而存蓄不多,加之他不善经营,又生性嗜酒,贫困如影随形。 直至一年一场大火,颠覆了整个颜家。 不仅带走了他的大儿子,也带走了他悠闲自在的物质基础。 狼狈的一家人只能缩在门前的船上,五个月仍然未定居下来,意外和失去儿子的伤痛在灾害来临下更是雪上加霜。 经济拮据的生活更添窘困。 粗粮裹腹,布衣御寒也成遥望而不可及。 四十七岁那年,颜家举家迁居到了虔城。 他生活拮据,在虔城多源于友人周济。 这才有了那一方小院容身。 而他这几十年以来,只看到官场尔虞我诈,还有自己的宏图难展,眼里却从来没装过身旁之人。 他没察觉,自己妻子越来越沉默,脊背越来越佝偻,鬓边的银发一天比一天多。 他没察觉自己的儿子越来越内向,寡言少语,不知上一次叫自己爹是何时。 他责怪儿子为何如此平庸,却从未想过自己从来没有教导过儿子,没过问过功课。 他农忙后有时间与友人高谈阔论,谈古论今,有时间忧国忧民,却没时间把注意力停留在身边人片刻。 友人给他的两百两,他不与妻子商量一声,竟悉数存至酒家,供随时取酒之用。 一家人,夏日饥肠如鼓,冬夜欲眠无被。 而命运并没有抛弃颜昭,在他五十四岁时,朝廷曾召他去做掌管编纂国史的属官,他坚辞不就,不肯丧志辱节。 上天给颜家伸出的援手又再一次被他亲手截断。 这次之后,颜家彻底安静下来。 贫病交加下,四个儿子陆续死去,最后就剩下唯一的小儿子。 老妻一夜白发后,从此不再开口。 他固守穷节,矢志不移,最后结果,就只剩下老妻和小儿子在身边,却如陌生人无二。 颜昭不是农家出身,缺乏农事经验,种了菜蔬却不会打理,为了不使辛勤劳作付诸东流,清晨去铲除野草,明月高悬才收工回家。 日复一日的劳作对他而言并非轻而易举,却因此偶有动摇归隐之心,而妻儿的处境却让他视而不见,哀其不幸! 或许有,只是己所不欲,却施于人而已。 宋欢听老翁感叹,“我‘甘贫贱以辞荣’,不图富贵,不慕虚名,只数独善其身竟也如此之难。” 宋欢默默喝了口水。 她只觉得有股无名火要喷涌而出。 从颜昭的叙述来说,他这人不拘小节,对乡邻朋友热情豪爽又不失随和,对达官显贵傲骨铮铮,从不苟合。 他追求摆脱尘网的羁绊,追求心灵上的解放。 他感叹时不与他,生不逢时,虽身在乡野,却难以熄灭心中火焰。 可他不幸,他的妻儿也不幸。 他是个心怀壮志有事业心,希望海晏河清的一个伟大的人。 可他的情况也导致了他的亲人是遭受反噬最大的。 五条人命的终结才换回他把视线移到身边人身上,但是,一切都晚了。 他心系天下,关心黎明百姓,把自己的疾苦同百姓的疾苦融为一体,却没有包括自己的妻儿。 第一百章感叹 宋欢最先看到的不是这位隐士有多么伟大,而是他背后的妻儿有多苦。 他在厌恶官场尔虞我诈时,妻儿正为他能吃饱而默默付出, 他在感叹壮志未酬时,妻儿正在田间挥霍汗水。 他在与友人饮酒作乐,高谈阔论时,儿子死了。 他在伤春悲秋时,身边的人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 机会没有放弃他时,他却罔顾身后的妻儿亲手斩断,只为保下自己一直以来坚守的名声,不肯丧志辱节。 就连那两百两的接济银也被他悉数存进酒肆。 他是独善其身,摆脱了尘网的羁绊,陶冶自己高尚的人格,可他忘记转身看向身后,那被羁绊压垮的亲人已经就快没命了。 他是热爱躬耕生活的诗人,是隐居乡野的洁身自爱的隐士。 美名加身,名扬士圈。 待他名流千古,后人也只会记住他多么伟大,多么高洁,从而屹立在文学史中功在千秋。 可他那苦了一辈子,没吃过一天饱饭,没穿过一件好衣裳,没享受过他一天好日子的妻儿呢? 后人会记得吗? 后人会知道他卓然独立的成就中沾染了鲜红的五条性命吗? 宋欢离开之前把车厢里仅剩的半袋米给了老妇人。 老妇人的手饱经风霜,手背粗糙得像老松树皮,裂开了一道道口子,手掌上也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她浑浊的眼里好像划过一丝泪光,不过眨眼间又没了。 她没有拒绝,手颤颤巍巍的伸过来,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世纪,手在碰到布袋时,猛的抓紧,骨节仿佛下一刻就能撑破那薄薄一层皮肤一般,颤抖的动作越发大。 她什么也没说,可那双手却也什么都替她说了。 她这辈子从没活出自我。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辈子都在遵循,“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女德。 吃糠咽菜她不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切都是命。 可五个儿子的命就这么没了,那是她永远无法磨灭的痛! 那是从血淋淋的心上不断划开口子。 是在要她的命啊…… 她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也不过是沉默下来,做无声的反抗。 返程的路上,宋欢一改往日的轻松惬意,有些没精打采。 傅渊之跟宋姑娘相处这么久下来,他自然知道宋姑娘是不开心了。 他率先打破沉默,“宋姑娘在想什么?” 宋欢深呼吸,然后说道,“什么都有想,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不知从何谈起。” 老翁这个人吧,你不能直接把是非黑白这套直接搬在他身上。 他呢,想顾天下,却无能为力同时顾不了自己,想顾百姓,却顾不上百姓也没顾上其中之一的妻儿。 他又伟大又自私。 单论他所作的文章,诗词,无疑是为了觉醒更多的读书人,也是抨击官场的黑暗,他一颗高洁的心无疑是装满了朝廷,为了百姓,也可称上伟大。 可说自私,他也不差。 娶妻生子却没有一天负过身为丈夫,父亲的责任。 是一个自我且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一切均从自身出发,没有顾及身边人的感受。 一个人即便学富五车,有崇高的理想,但如果缺少了一颗责任心,一份对家庭责任感,他的灵魂也终究是残缺不全的。 这个时代的产物如果都是这样,她觉得即便看再多她也不能接受。 女性的地位太低了,思想觉醒也不够。 若是老妇人有勇气和离,让老翁写放妻书,也是另一种生活,另一种可能。 傅渊之把车速放慢,把自己所想说了出来,道,“官场尔虞我诈这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前辈只是一开始就把期望放太高,接触过后又一下子把环境想太糟。” 当然,自负清高,刚直耿介的性子或许才是让他在那个环境生活不下去的最大原因。 至此,他选择走上了一条逃避现实,独善其身的道路。 宋欢看向傅渊之,“若是你,你待如何呢?” 傅渊之沉默片刻后,这才说道,“一条小溪,若是出现旱灾,它很快就干枯。但要是众多小溪汇集的河流,就会不易干涸。 倘若再有雨水加入,这河流就能愈涨愈高,那它就会流经各地,惠及民生。” 这小溪比喻像颜昭的这人又或者是自己,众多小溪就是同道中人,雨水就是上位者。 结合同道中人拧成一股绳,再遇上明君,这条路,会有走上光明的那一天。 宋欢疑惑反问道,“官场的尔虞我诈,皆是因为要从中得利,他们若是因你碍着他们了,拦住你的去路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傅渊之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宋欢没听懂他的意思。 普天之下,芸芸众生,不就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奔波? 这和她问的问题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傅渊之笑了。 这世上奔赴的最大最多的利益确实是钱之一字,可也不仅仅是银钱。 就像每条小溪,并不都是纯净甘甜,清澈透明,其中可能也会带有各种腐烂的臭味,浑浊的颜色,只要汇聚起来的河流是清澈的,那就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阻我,那就让他不能阻碍我,这其中当然就不乏要使用一些阳谋,人,都是有弱点的。 贪官奸,清官要更奸,前者是邪中带“正”,后者得正中带“邪”。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他的作用可以发挥,端看你如何安排使用而已。 老翁天赋卓绝,却缺少历练,思维固化,自负清高,他不知还有一条迂回的道路可以走。 傅渊之想,老翁说错了,自己不像他,也不是他。 他也不会让自己以及自己的妻儿陷入那种境地。 两人回了客栈后,又买了一些当地特色的,可以做纪念品的小东西,可以拿回去给阿弟。 吃的也买上一些,赶路的时候可以吃,他们打算过两天就离开虔城,去在附近的县城再走走逛逛。 离开的这天,宋欢和傅渊之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老翁的儿子。 他头上以及腰间系着白布带,神情恍惚地站在城门外。 他认识傅渊之的骡车,他慢慢来到车前,跪下。 宋欢立马弹跳下车,傅渊之速度上没比过宋欢,晚了一步。 宋欢只站在一旁并没有过去搀扶,毕竟男女有别。 傅渊之则上前问了情况。 身系白布带只有家里有人过世才会有这种打扮,一般情况下还要穿孝服,可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何来孝服? 没想到前几天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不在人世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一章自白 宋欢留下的米当天晚上老妇人就煮来吃了,一家人实实在在地吃了一顿白米粥。 一家人久违的一起同桌吃饭。 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贯彻了食不言的规矩。 一连着吃了三餐的米粥。 直至第二天晚上,老翁把老妻和儿子叫到床前,情绪平稳地说道,“祭文我已经写好。” “回顾这一生,虽坎坷,却清贫高洁,我心中无愧无悔。” 老翁看向老妻和儿子,这个小儿子他记得好像也才二十岁吧? 今天仔细一看,却像三十岁的模样。 老妻好像又佝偻了几分。 屋里的三个人,最像个人样的居然是他自己。 老翁只觉一股腥味上涌,他闭紧嘴,又默默把腥味咽下,作若无其事状,“想我颜昭,少年成名,天赋卓绝,不能在官场上施展抱负,就连躬耕田园的收获也不能自足。” “你我夫妻一场,竟也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若是有来生,愿你找到一个能对你好的好男儿。” 老翁的壮志犹死不休,竟也不愿来世补偿。 老翁又看向自己唯一的儿子,这个儿子寡言少语。 记忆中他小时候特别喜爱吃,如今瘦骨嶙峋的模样,竟让他有一丝后悔由心而生。 他闭上眼,再次睁开眼看着儿子道,“你要好好念书,书房里都是你爹我的珍藏以及这一生的心血,你要记住,我颜昭的儿子岂能不识文断字?” 母子俩沉默的听完了这个一家之主的遗言。 翌日清晨,那个人死了。 老妇人没有如往常一样早早就去找野菜,而是默默给老翁洗尸。 用柚子树叶蘸一点水撒在老翁脸上,这样便可净身安息。 不过,老妇人想,他一生的抱负未能施展,或许也不可能安息。 挖了一个深坑,用席子一裹,就这么埋了。 老妇人独自在坟前坐了许久。 她在回想她这一生。 她十六岁嫁给他,那时他盛名在外,她庆幸两家有了约定。 闺中的她对未来充满了幻想和希望。 她想,这么才华横溢的男子竟然能成为自己的相公。 还真是老天保佑她呢。 可嫁进颜家十年,一切幻想中的美好都没发生。 他的眼里没有自己,只有朝堂和书籍。 她安慰自己,没事儿,等相公做了官就什么都能好起来了。 在不断的期待中终于盼到了,没想到他第一次为官,职位竟是在京城,还是不枉他的才华。 她以为苦尽甘来。 可没多久,他就辞官退隐了。 田园生活确实惬意潇洒,可是在钱匣子里的银子越变越少后,这日子就变样了。 她就此拿起了锅铲,扛起了锄头,开始学习辨认野菜…… 那会儿她天真的以为,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没想到,中间的一次次希望又变成了一次次失望甚至绝望。 一场大火烧了宅子,她的大儿子也没了,一切都没有了,她不可自抑地痛哭出声。 可她不能沉溺悲伤之中,身边还有五个孩子需要她照顾。 她永远不会忘记在船上生活的那几个月,是多么的令她窒息,也让她彻底丢掉了骨子里的矜持。 卖掉了祖产,举家迁移。 她以为会重新开始,可惜,她错了。 她的相公全然不是自己所了解的相公。 他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出现,农忙之后他就不见踪影,他纵情肆意,与友人谈古论今,把酒言欢。 当朝廷派人来请相公入朝为官时,她简直开心到落泪。 神灵终于听见了她的请求。 谁知,这喜讯一告知,相公竟坚辞不就,说什么丧志辱节,说什么晚节不保,说什么不屑于庸吏共事。 他怒喝,把前来的使者打走。 她竟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局。 可是,她一介妇孺又能如何? 喜悦被彻底冲散,一切又归于平静。 儿子成年了,可是却没有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进来,自家也出不起聘礼。 儿子病了,没钱看病。 儿子饿了,没钱吃粥。 后来,儿子都死了。 她竟然都没能让他们在临死之前吃一顿饱饭。 她缩在角落里无声痛哭,一夜白头。 怎么办啊,怎么办…… 儿啊,我的儿…… 娘没能力啊! 没能给你们吃饱饭! 饿死鬼能不能投胎成人啊…… 能不能向阎王爷求求情! 儿啊…… 她突然想,向阎王爷求情,不免也得需要钱活动吧? 她一咬牙一抹泪,夜里去偷了纸,折成了元宝烧了过去。 她想,这是她这辈子干得最出格的事了吧? 嘴里念念叨叨着,身前穷,可娘一定不让你们死了还穷着上路。 人活着,就还得继续努力生存下去。 她带着小儿子在田地间不断穿梭。 她竟没想到,她原来也能认识那么多的野菜,甚至还能通过这些品出一些药用出来。 日子就这么过着过着,直到那一年他的友人来拜访,她才知道,原来他在儿子死前竟有两百两的事儿。 而他竟并不曾对自己多说一句,儿子死了! 儿子,死了…… 死了啊! 若是能有那两百两,置屋,买地,娶媳妇儿,生活是绰绰有余了。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他竟悉数存进了酒肆。 哈哈哈哈哈哈…… 她眼角流泪,无声大哭。 她这是嫁给了谁? 嫁给妖鬼也不过如此了吧!? 嗜酒如命的酒徒她算是了解了,原来在他眼里,他的妻儿也比不过他的一壶酒,一本书来得重要。 哈哈哈哈哈哈! 好一个清高旷达,秉性刚直! 好一个居身简朴,不营财利! 好一个固守穷节,矢志不移! 好一个“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的贫士! 如今,他身死一了,却苦了自己的儿子! 真是好一个“卓然独立”的隐士! “噗……” 一口鲜血喷在了墨迹未干的墓碑上。 她听见背后儿子焦急地喊声,“娘!” 老妇人把堵在喉头的血咳了又咳。 原来,老妇人忧思过度,积劳成疾,身体早已破败不堪。 可她不甘心,不甘心死在他前面,她不放心,不放心这可怜的儿子,她就只剩下这唯一的儿了…… 那是她的心头肉啊! 如今他一死,她提着的那口气也跟着散了。 她倒进一个瘦弱而温暖的怀里,早已经老花浑浊的眼睛看不清儿子的面容,可她能想象出儿子泣不成声的模样。 她的脸上凄苦麻木褪去,温柔慈爱地对着儿子道,“儿啊,娘对不起你,娘还想多陪陪你……” “可是,娘怕你几个哥哥在地下被欺负咯,娘得先去瞧瞧!你一个人要好好的。” “你爹,你爹,给你留下的那些书,你留着或是卖了,都可以……” “儿啊,以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了,娘,娘会来看你的,不要不听话啊……” 感受到怀里的人气息没了。 整个充满诗意的田野小院瞬间变得灰暗,只余那不断回荡的,饱含着不舍和绝望的一声,“娘!” 撕心裂肺的痛,原来是这样。 第一百零二章颜六 傅渊之没想到他竟然想跟在自己身边。 “我爹说,你像曾经的他,我想跟在你身边,看一看他曾经走过的路。” 想看看到底是什么,竟然比娘亲和自己以及兄长们更重要。 他一直都想不通,可既然想不通就不想了。 他已孑然一身,那就跟在这个“像爹”的人身边好好看看。 等他死了,他也好对娘亲和兄长们说一说,免得到死都不解心中疑惑。 傅渊之看着宋欢,寻求意见。 宋欢,“……你自己决定,” 宋欢虽然可怜他,可是多一张嘴的事儿,她是养不起,家里那只吞金兽都还没到法定年龄呢。 傅渊之养得起,这事儿他自己决定,反正也是跟着他,又不是跟着自己。 傅渊之看宋欢的模样就大致能猜出她的想法,“……” 最后,骡车又来到了村里,这里的景致与第一次到的时候无二,只是屋前多了两座坟墓。 短短几天,已是物是人非。 宋欢把准备好的纸元宝烧了,真钱她是给不了,但这个上路钱她还是给得起的,知道颜六还有五个兄长,宋欢一次性买了十文的纸钱和元宝,全给烧了。 院外一排的坟墓。 宋欢长叹一声,愿你们再世为人之时已是海晏河清,盛世太平,人人平等的年代。 傅渊之陪着颜六把颜昭这辈子的心血搬上了骡车,最后三人一骡车慢慢驶离在田野外。 身后,阡陌交错的小路两侧,杂乱从生的野草以及快被“淹没”的菜豆在微风中摇曳,仿佛在目送即将远行的人,带着祝福以及悠悠的长叹。 隐士是这个时代知识分子中一部分人,忍受不了社会压迫、逃离生产关系,尤其是政治关系,而与当事采取不合作态度的人。 这些人大多数是在个人生活经历中遭到挫折和不幸,厌恶了世俗生活,于是遁迹于山林。 举凡外族入侵,国内混战,党派倾轧,制度变乱,科场舞弊,求仕不遇,都可以把大批知识分子赶入与世隔绝的高山深谷。 而颜昭就是党派倾轧、求仕不遇的牺牲者。 同样的,颜昭的妻子儿子们,也都是其中的被牵连者、牺牲者。 一行三人就这么又踏上了路途。 多了一个人,宋欢和傅渊之也没之前那么自在想到啥就说啥。 傅渊之同意颜六在身边,其实并不是收做书童的意思。 他只打算让颜六待在身边一段时间,等颜六度过最艰难的时期,想明白以后的路怎么走后,就让他离开。 他也算是受到老翁的指点,没有先生之名却也有先生之实。 既然欠了因,就得还果。 颜六换上了傅渊之的衣服,虽然他俩年龄差不多,可是因为常年的营养不良,瘦得只剩下骨架子,衣服穿在身上空荡荡的。 他摸了摸手上的布料,整个人都在怔愣出神。 他从来没穿过这样的衣裳简直跟做梦一样,没有补丁还又细又软的。 粗糙的手都不敢多触碰,生怕给弄坏了。 整个人走起路来也僵硬变扭。 颜六虽然在念书上不在行,但在其他方面却学得很快,宋欢都不得不佩服。 这哥们儿就是上天为他关上一扇窗就会给他打开一扇门的典型例子。 那扇窗就是读书。 一扇门就是除了读书以外的其他…… 打猎、厨师、武打,除了武打是虚架子,其他真是一看就上手,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颜六依然还是那个寡言少语的他。 他可能觉得突然跟在别人身边,让对方负责他的吃食,很不好意思,刚开始是他没有多想,现在反应过来又实在是觉得愧疚。 一说休息他就自觉地去拾柴,找野菜,啥都抢着干,宋欢两人拦都拦不住。 宋欢有一次试着让他停下休息会儿,可这个不大会说话的男人竟然垂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小心翼翼。 宋欢,“……” 算了,随他吧。 这要扭转他的性格,任重而道远啊。 宋欢看向傅渊之,傅渊之微微一笑,“无事,让他忙起来就好了。” 人只有忙起来,才不会胡思乱想,心神不宁。 九月二十七 清晨 客栈里 傅渊之和掌柜借了厨房,一旁的颜六被傅渊之勒令坐在灶台烧火。 为什么说勒令,如果不这样,颜六就能眨眼间帮他做完。 傅渊之打算亲自下厨,做一桌宋姑娘喜欢的菜。 外边的伙计和厨师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厨房。 伙计说道,“没想到啊,这读书人还下厨?不都说什么君子远庖厨?” 厨师心不在焉点头。 谁管他下不下厨,老子也是君子呢,老子不也下厨? 厨师注意力都在傅渊之的身上,观察了一下,没想到这读书人做的还有模有样的,做的菜式是他没见过的,难道是其他地方的特色吃食? 也不知道味道好不好,若是可以,嘿嘿,学下来,他又有一道拿手好菜。 路程不赶时间,宋欢就会睡懒觉。 待宋欢起来的时候,傅渊之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傅渊之过来敲门,宋欢正好打开房门。 宋欢看到满桌都是自己喜欢的吃食,诧异问道,“这是给我做的?” 傅渊之笑着点头。 颜六一脸懵逼状态。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宋欢开心一笑,“那我得多吃些。” 傅渊之做的量不大,够三个人吃。 饭后,三人就到客栈不远处的小溪去待着。 一根简陋的钓鱼竿在溪水上空凸显它的存在。 宋欢直接倒在已经被晒暖和的大石头上。 石头原来是丰水期的小溪底部,被溪水冲刷的光滑细腻。 如今已是枯水期就露了出来。 宋欢躺在上方,翘着二郎腿,面上盖着斗笠遮光,听着流水淙淙,哼着小曲。 微风习习,好不悠闲。 其实今天不是宋欢真正的生日,而是原身的。 她的生日在昨天。 很巧吧? 差一天而已,没多大区别。 宋欢今天生日,啥也不想干,就想停下来休息休息,放松一下身心。 阿弟去了府学,她的压力骤减,只要不乱花,生活也还算自在。 只要慢慢存下他以后进京赶考的花销就行了。 路费官府可以报销,生活费就得自己管了,不过日子还久,慢慢积累就好。 没有“拖油瓶”的日子还是很轻松的,管好自己就行了,不用想太多。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三章核桃小船 夜幕降临,满天繁星闪烁,安静幽深的山林,绵亘蜿蜒的官道都披上了月的银光。 只有客栈门口的烛光在夜风中摇曳。 俯瞰这片土地,整个黑夜中只有那一点微弱的光芒。 客栈屋顶上 傅渊之紧张的抓紧身侧的瓦片,头微微往前倾,眼里除了瓦片和远处的林子,什么也看不到。 身侧的宋欢看着这一幕勾唇一笑。 “你可以不用这么勉强。”宋欢看着紧张无措的傅渊之说道。 傅渊之咽了口口水,喉头滚动,“没,适应适应就好。” 宋欢意味深长的噢了一声,“喏”。 宋欢把炒花生递过去,“给你”。 傅渊之摇头,“等会儿先”。 待他缓缓。 宋欢丢了一颗进嘴里,看着漫天繁星,“这是你陪我过的第几个生辰了?” 傅渊之听宋欢这么一问,想了想,说道,“除了旱灾那年,有六次了吧。” 宋欢感叹,“原来才七年啊。我怎么觉得很久很久了……” 久到自己快记不住上辈子的事儿了。 那会儿,她是怎么过生日来着? 噢,一个人。 在出租屋里。 傅渊之想起当初相遇的时候笑了,“是很久了。” 如果他当初没那一遭,也不知道此时的他在干什么。 傅渊之从怀里把一个荷包拿了出来,递到宋欢面前。 宋欢惊喜接过,“生辰礼物?” 傅渊之点头,暂时把由恐高而产生的紧张抛去,眼底满是宠溺,“生辰快乐。” 宋欢以为只是个荷包,没想到里面还有东西,打开一看。 是一个精致的核桃小船,还有一方帕子。 宋欢拿出核桃小船,惊讶出声,“你居然把它买下来了?” 她当初还是在阳江府看到的呢。 这个比起她那次看到的更精致。 宋欢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小窗户,“!” 真的能打开耶! 这东西得二两银子一个呢! 傅渊之见宋欢欣喜的样子,说道,“喜欢吗?” 虔城的核桃小船更加精致。 他原想在阳江府买,可那两天时间太赶,宋姑娘一直在自己身边,他也腾不出时间去买,还好虔城有卖,而且做工精细比之阳江府的更甚。 宋欢爱不释手,“那是当然,我可是馋了很久。” 想当初她第一次去阳江府就惦记上了。 原以为拥有它还得再过个好几年,没想到啊…… 楼下等得快要眯瞪过去的颜六,“……” 他真是没想到,两个男人也能一起看星星看这么久? 又不是在饮酒作诗。 没错,颜六到现在也不知道宋欢是女子。 不过,时间久了自然也就知道了。 颜六脑海里想着曾经听到过的那些话,冷不丁打个激灵。 这里面,应该没他的事儿。 宋欢两人当然不知道楼下还有个在苦苦熬着等他们下去的人,也不知道她们俩如此正常的约会,到了他那里渐渐往不可言说的方向延伸。 返程途中,原来计划买好的粮食不够,需要进城补粮。 而距离最近的城池也就是福城了。 也不知道徐叔还在不在福城。 从官道远远看去,福城热闹程度也不下于阳江府,甚至更甚,却弱于虔城,介于两者之间。 官兵门阍查了路引,确认没问题后这才放人。 只是进来没多久,大家就被人流带到了巷子里。 只见很多人围在一户人家外面,嘴里讨论着什么,零零散散的听到什么“和尚”、“三天”、“火焰”之类的。 仅凭这几个词,很难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时,颜六自告奋勇地道,“我进去打听打听。” 傅渊之和宋欢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跳下马车随着人流进入核心地带。 宋欢和傅渊之面面相觑。 宋欢担心道,“这不要紧吧?” 傅渊之看了看人头攒动的巷子,“应该吧。” 宋欢就怕出现脚踏事件。 她可是看到过那种拥挤到人拔都拔不出来的场景。 她隐约记得,死了一百多号人吧。 颜六瘦不拉几的,这样进去真的没问题吗? 宋欢保持怀疑态度。 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能让大家像是蜜蜂找花蜜似的不停往里钻? 骡车不能在巷口停着,到时候会交通堵塞。 宋欢和傅渊之只能先把骡车牵到不远处的茶肆,顺便给骡兄吃餐好的。 福城有一大户,姓周,为人乐善好施,人称周大善人。 三天前,有一僧人在周府门口举声说了一通话,虽然具体是什么大家不清楚,但是精华却被大家总结了下来。 僧人让周大善人施给他二百两银。 周大善人被仆人唤出来,看着僧人就说道,“无缘无故,我为何要给你二百两银?” 僧人盘膝而坐,坐在大门前说道,“你不给我就不走了。” 周大善人想着门口老坐着一个僧人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就说道,“高僧若不方便,可进府一叙。” 僧人一动未动,闭目说道,“不不不。” 周大善人显然也不可能直接给僧人二百两银把他打发走。 若是给了,那岂不是人人都会有样学样,知道往他周府大门一坐,就能轻易拿到银子!? 做梦都没这么快。 周大善人虽是乐善好施,但也不愿意做这个冤大头。 两人就这么不欢而散。 僧人这么一坐就是三天三夜,有闲着没事儿的人就会经常来看,发现对方是纹丝未动,水米不进。 众人都以为这僧人怕是已死,上前一看,居然还有气。 这不看还好,一看,大家就都认为这人是高僧。 水米不进,还能呼吸均匀,一动不动,这都没死,不是高僧是啥? 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就起哄让周大善人就把钱给僧人。 高僧大德,如何能罔顾他的照临。 一来二去,舆论高涨。 周大善人经营多年的善人形象,就这么被这僧人用短短三天的时间给坐没了。 周大善人对舆论置之不理,不过是一帮说风就是雨的无知百姓而已,过两天自然就能把舆论给压制住。 僧人见这事儿威胁不到周大善人,又心生一计。 “我潜修多年,修有一法术,名为巨佛神掌,你若是不给,你信不信我用它将你拍死?”僧人面不改色地说道。 周大善人哈哈一笑,“拭目以待。” 僧人瞥了眼周大善人,“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 话音一落,就见僧人双手合十,而后猛地一搓。 他的双手立马被一团蓝青色火焰包裹。 在场的众人惊呼出声。 有个别不信的人还特地上前观察,见和尚竟没有丝毫疼痛之状,不禁啧啧称奇。 果然是高僧啊! 第一百零四章周大善人 气氛涨至高潮,在逐渐上涨的舆论下,以及僧人展示出来的“法术”下,周大善人却依旧不允。 僧人心里暗骂这人不好骗。 心生退意,见围着那么多人,他也下不来台。 最后僧人从怀里掏出一根绳子,绑在周府门环上,用火折子点燃后,故意高声喊出话好让周围的人能够听见,“待我用三昧真火烧死你。” 说完就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围观的众人等了许久,惊奇地发现,那绳子居然一直在不停地燃烧,可就是烧不断。 众人心下害怕,有个别心善的人出来不禁告诫周大善人:“这怕是个真神仙,善人还是依了他吧。” 周大善人看着门环上的“三昧真火”笑而不语。 就这小伎俩,呵呵。 所以,真正引起这拥挤的一幕不是僧人也不是周大善人,而是门上那怎么也没燃烧完的绳子。 大家都好奇,这绳子什么时候能够烧完。 有机灵的甚至开起了赌局。 也真是闲着没事儿干了。 茶肆 傅渊之先是给宋欢把茶水续上,这才给颜六倒水。 宋欢惊诧地看着对面的颜六。 原来他是可以一口气说这么多话的啊? 感叹完后,宋欢才接话道,“这应该就是徐叔说得四大门中的‘马’门了。” 马,就是单枪匹马,一个人行骗,和“风”这个团伙行骗对应。 这种人不是扮作道人就是扮作僧人,给人一种世外高人的感觉,如此一来才好进行诈骗。 她记得爷爷曾经说过,他年轻时还和那些来行骗的人买了一只金龟。 被骗了一千块钱。 不过当时好几个人装作探金队伍,那应该算是“风”门了。 这骗术在他们那些人手里那是玩得溜溜的。 这也就骗骗那些不懂的人,放在那些见过世面的江湖人眼里,那是心里门清儿。 这个小插曲仿佛给颜六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等后来宋欢和傅渊之知道他干了什么的时候,也只来得及感叹一句。 造化弄人啊。 半个月的路程,慢悠悠地走了差不多一个月。 到阳江府的时候已经十月二十二了。 宋欢去标行“报个到”,接着又给阿弟送了一堆,零零碎碎七七八八,现在用得上,未来可能用得上的东西。 阿弟,“……” 阿姐是暴富了吗? 宋·暴富?·欢作为阿姐例行查问学习生活情况,“怎么样?还适应吗?” 阿弟把东西放在一旁的石桌上,一脸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的模样。 宋欢是看着阿弟长大的,他有啥事儿哪里能瞒住做阿姐的,问道,“发生了什么?” 谈恋爱了? 还是,遇到校园暴力了? 阿弟凑到阿姐身边,泪眼汪汪地看着阿姐,跟某种小动物很像,“阿姐……” 宋欢撸袖子,“说,谁欺负你了,阿姐去帮你打回来!” 阿弟,“……” 阿弟立马起身拦住宋欢,“阿姐,你在想什么呢?!” 宋欢看向几个月不见的阿弟,嗯,还是老样子。 “那你想说什么?婆婆妈妈的。”宋欢坐下,把碍着视线的包袱移开。 阿弟帮忙扶着包袱说道,“阿姐,先生说的那些内容,大哥哥的随笔记录都有。” 他都已经学过了。 宋欢,“这……总有些没有的吧?” 阿弟摇头。 一模一样的教科书,一模一样的教学重难点和教学方式,不同的只是学生而已。 宋欢,“……” 所以这是学霸提前把课程内容学完了,又还没到考试时间,的,烦恼? “那就……再学一遍?”宋欢试探性开口。 阿弟,“……” 宋欢见此,立马找补道,“温故而知新嘛,实在不行,那就看看其他的书嘛。” 书那么多,哪里有看得完的时候。 阿弟,“……” 书在哪儿不能看? 他就是想……和阿姐还有大哥哥一起。 宋欢不知道阿弟的小九九,只看向一旁一直被当做空气许久的傅渊之。 “你怎么看?”宋欢问向傅渊之。 傅渊之看着阿弟,又看向宋欢,说道,“我和他谈谈,你标行的事儿不是还没忙完吗?你先去忙。” 宋欢,“……” 她不是已经报到了? 宋欢看看傅渊之又看向阿弟。 这两人,有什么秘密是自己不能知道的? 宋欢识时务地离开了。 又不是真有事儿。 宋欢出街左拐直接去摊位上吃了碗醪糟鸡蛋。 原本她还想把颜六带出来的,谁知这人知道自己是女的后,就很自觉的拉开距离,深刻演绎了男女有别这个礼节。 两刻钟后,宋欢回去。 两人早已经谈好了。 宋欢看向傅渊之,挑眉,“???” 搞定了? 傅渊之微微一笑,点头。 宋欢舒了口气,孩子不读书可不行。 待阿弟会府学后,宋欢听傅渊之的话,一激动,站起来。 “什么?” “不读了?” “为什么?” 傅渊之把宋欢按下,“你先别激动,先听我慢慢跟你说。 你不是有打算带他游学么? 既然他在学校收获的也就那些内容,那还不如跟我们一起,这样你我也放心。” 宋欢,“……” 她是有这个打算,可是她没想让阿弟十二岁就带他去游学啊。 放现代也就是个五六年级的娃啊! 最,最起码也得十六吧? 她都计划好了,读完府学年纪刚好。 傅渊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他此行收获不菲。 阿弟很聪明,在学习理解方面比自己更有天赋,正因为如此,与其让阿弟在府学耽误时间,还不如出来见识世态。 颜昭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而且,当初于栄的事情也让他看清楚了阿弟的不足。 这孩子,若是一直在宋姑娘身边或许会更好。 否则,很难不成为下一个颜昭。 而府学这个地方,不说不好,只能说得看个人的坚持和自律,里面的诱惑谋算也不少。 而阿弟的这个年纪,太多不确定性,宋姑娘不懂府学里的情况,不认同也正常…… 所以这才是他为什么答应阿弟的原因。 宋欢听了傅渊之的解释,沉默了。 若是真如傅渊之所说,当前确实是帮阿弟树立正确三观的重要时候,读书什么时候都不晚,可若是没在关键时段把三观品德培养好,那这人以后还真不好说。 她脑子里闪过老妇人的模样…… 宋欢又看向外头的颜六。 颜六坐在杌子上,整个缩成一团,低头全神贯注,手里不知道在折腾什么。 宋欢,“……” 那就不读了。 反正身边还有个傅渊之呢,学习方面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番外) 两日后的一个傍晚,僧人趁着天黑,悄悄回来了,叩开了周大善人的后门 僧人问道,“你是怎么识破的?” 周大善人笑道:“你要不施这些技法,没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没准我会给你几个钱,可被你这么一弄,我倒想和你玩一玩。 我周大善人不是愚善,如果是个人来了我就傻乎乎地给钱,那岂不是傻子了?” “呵呵。”僧人笑了。 “你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没饿死,别人不知怎么回事,可我却知道。 你脖子上戴了一圈罗汉珠,仔细观察,其中有十九颗颜色不一致,三天后我数了数,十九颗变成了十三颗。 那珠子就是人参做成的,有抗病延寿之效,你每天吃两颗,故而没事。 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其中的变化,但我注意到了。” 僧人尴尬笑了。 “你那巨佛神掌并不复杂,其实就是在手上裹上了面糊,又调和了火石(白磷),火石自燃,自然烧不到你的手。 至于那根绳子嘛。 无非是先将其在盐卤水里浸泡过了。” 僧人开怀大笑,“哈哈哈哈!” 僧人随即凑上前来,说道,“不打不相识,周大善人,看在鄙人如此煞费心机骗你的份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就发发慈悲赏鄙人两个吧!” 周大善人上下觑了眼僧人,微微一笑,“有这智商,做点什么不好?” 说着就拿出一锭银子,抛给了僧人,劝道,“好好做点正事吧。” 僧人拿着银子抛了抛,随即放进怀里揣好,竖起手掌,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道了一声“阿弥陀佛”后,仰天大笑转身离去。 事后,周大善人仔细思考了一番,摇头感叹,“唉,还是被这小子给骗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五章回村 既然阿弟要跟着一起了,宋欢就得好好盘算盘算手里的银钱了。 当初剩下的二十八两又三百九十九文,加上五十两商贾赠送的现银,还有四两的工资,减去这段时间的开销,就还剩八十一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若是加上傅渊之给的压箱底三十五两,总计是一百一十六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看着是很多,也不知道耐不耐用,宋欢是尽量能不动就不动那五十两还有三十五两银,这样的话,能动用的就只有三十一两又三百四十五文。 宋欢摸了摸钱袋子,长叹一口气。 游学又不经常回来,那车里准备的东西得更加齐全了。 跌打药酒,还有什么金疮药啥的能放得久的又有可能用得上的药都得备着,有个应急包能放心些。 宋欢把自己要准备的东西一一用炭笔在纸上记录下来。 傅渊之经过看了眼,“要不,我们换个大一些的车厢?” 之前送的车厢只能说中等大小平日里基本够用。 可现在不一样,人多了,备的东西也多,若是加上宋姑娘罗列地这些,怕是会装不下。 宋欢,“……” 车厢里已经放置好的东西就已经是必须品了,可她纸上罗列出来的也是必须品。 宋欢泄气,一趴桌子。 生活啊…… 大的车厢都得要好几两银子呢! 长途跋涉,还得备个质量好的。 宋欢觉得自己兜里十两银子就这么飞了。 傅渊之一笑,“我和颜六先去订车厢,你先在家好好休息,顺便再想想还有什么要补上的。” 宋欢无力地挥挥手,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对了,今年过年得回大榕树村一趟才行。 祭祖,还得给宋爹宋娘还有原身报备一声。 保佑大家此行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这么一想,不仅得准备东西,好多事儿也都得安排上了。 宋欢连忙把这事儿也写上去,还有要准备的香烛纸钱等等。 …… 转眼间就到了十二月。 宋欢原计划打算过年再回大榕树村,可惜,因为铺子里的炭价给把她提前吓回了大榕树村。 自从她能烧出炭以后,天一冷家里就开始置火盆。 这习惯一直就保持到现在。 如今已经把家里仅剩下的炭给烧完了。 宋欢打算去铺子买一点,直接被伙计报出的炭价吓退,一斤二十文,太恐怖了。 于是,她就动了回村烧炭的心思。 最好还能再挣一把炭钱。 而傅渊之和颜六则打算把阿弟接回来后再回大榕树村,这不,宋欢已经包袱款款到了大榕树村。 大榕树村的景象没有多大变化。 但氛围却是比往年热闹许多。 或许是因为村里两个举人的缘故,因为免赋的原因,村里两大姓氏族人的日子缓解不少。 那些小屁孩们扎头在大榕树下嬉闹,追逐玩乐。 这景象还真难得。 她还在村里的时候,哪里见过这场景。 那些半大的孩子一有玩的苗头都能被爹娘无情给掐灭,不是在捉虫,就是在捉虫的路上。 宋欢欣赏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拍拍屁股进村。 第一个发现宋欢的不是别人,正是在地里忙活的泪包少年,哦,梁福财。 梁福财把锄头扛在肩上,顺着坡,打溜步下来,肩上的锄头一副马上要砸到他后脑勺的模样。 看得宋欢那是瞪大眼睛,嘴上打结替他着急,连忙喊着,“慢慢慢慢慢慢,慢点!” 梁福财快速来到宋欢跟前,“宋丫,你怎么回来了?” 然后又遥看后面的道路,“怎么不见其他人?” 宋欢想当然地知道他想问谁。 宋欢说道,“过几天吧,等把阿弟接回来,再一起回来。” 但只是“可能”。 毕竟傅渊之是不想回大榕树村的。 如果他想留在县里也可以,反正有颜六,两人有伴。 梁福财说道,“我问的是阿弟。” 宋欢,“???” 梁福财则瞬间从宋欢嘴里提取出了一个令他震惊地消息,声音都拔高了,“传林哥没去京城赶考?” 宋欢突然被吓一跳,“……没去。” 梁福财担心问道,“是不是银钱不够啊?你们可以回来说的嘛! 差多少? 算了,我先让我爹去跟族长说说,把今年的钱先给上? 现在去还来得及吧?” 宋欢拦住不淡定的梁福财,说道,“没,是因为其他原因。” 梁福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压根没注意宋欢的话,兀自盘算着。 这事儿怎么能耽搁呢? 听说下一次得等三年后呢,那传林哥又得老三岁。 傅渊之,“……” 我真谢谢你哦! 什么时候他们这么“兄弟情深”了? 宋欢是好一顿解释,这才把梁福财拉回神。 这说话的功夫也到了梁家门外。 只听见里面一个女声温柔地喊了一声相公。 宋欢看过去,一个纤瘦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两三岁大的小男娃。 宋欢认识这妇人,是梁福财的媳妇儿,不是本村的,是洞溪村高家的四姑娘,平日里都叫她高小妹。 至于这两人如何结缘,还得从那年渔网说起。 洞溪村那帮少年中有一个叫高二郎的,和梁福财是玩儿得要好的朋友之一。 本来两村的矛盾也不大,后来因为渔网的原因大家接触多了,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玩在一起了。 这不,在听说梁婶子要给梁福财相看媳妇儿后,高二郎就懂了心思。 他觉得梁福财是个不错的人,品行端正,人又机灵顾家,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就顺便提了一句自家小妹。 这梁婶子盘算来,自个儿村里的姑娘们什么脾性的她也大差不差的知道些,说实话,不是特别满意。 反正多看看其他人家也多一个选择,这么想着就请人带话,两家人去上香。 这么一见,诶呦,梁婶子就看上了。 温温柔柔地最合适不过。 当初梁福财大哥的事儿一出,梁婶子面上不显,心里却是膈应得慌。 当初她不是没考虑杨二丫,可是那性子不适合他们家老大,她这才和白家结了亲。 白家大姑娘性子直爽,大大方方的。 这样的姑娘做家里的长媳才好。 管得了自己丈夫,未来也能压制得住下面几个小的。 如此,家才能万事和顺。 没成想,好好的一段良缘硬是被泼上了污渍,闹出了那么大个事儿。 好在家里大儿子和大儿媳不放在心上,日子反倒是越过越和顺,感情没受影响。 否则,她吐两天血都缓不过来。 第一百零六章小胖墩 高小妹是个标准的圆脸,虽然身材纤细,但是那张脸看着就让人觉得有福气。 “宋丫妹妹。”温柔地声音也拂过宋欢的耳朵。 宋欢笑着回了一声二嫂。 高小妹手里牵着的小胖墩,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着对面那个好看的姑姑。 宋欢把早已经准备好的糖块拿出来,蹲下在小胖墩面前,说道,“小胖墩真可爱,叫一声姑姑,姑姑就给你糖吃。” 小胖墩嘴角流口水,一听有糖,眼睛亮闪闪,奶声奶气地喊,“姑、姑姑~” 宋欢被萌的心痒痒,双手做捧状揉着小胖墩肉乎乎的小脸蛋,过了瘾后这才把用油纸装好的糖递给他,“拿稳了哦,不拿稳就掉地上给蚂蚁吃了哦~” 小胖墩一听有蚂蚁跟自己抢糖,就双手抱紧糖贴在自己的小胸口,摇头,“不给蚂蚁吃,不给蚂蚁吃。” “哈哈哈哈哈哈……”宋欢哈哈大笑。 梁福财和高小妹也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属于大人的恶趣味小胖墩不懂,只是好奇的想,姑姑和爹爹娘亲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梁福财邀请宋欢道,“今晚来我家吃饭啊,你家里那些今天打理也来不及了,明天让小杏上去帮你一起拾掇拾掇。” 高小妹名为高小杏。 宋欢也没客气,只说先回去看看,待会儿再下来。 宋家 庭院里没有想象中落叶满地杂草丛生的模样,干净得仿佛她从来没离开过。 宋欢猜应该是梁福财和梁大勇常来帮忙打理的缘故。 遥看宋爹宋娘的墓地,还有祭拜过的痕迹。 宋欢暖心一笑。 宋欢回村,傅氏族人马上就收到了消息。 第三天上午,高小妹正帮着宋欢一起整理家务时,傅氏一族的人登门了。 孙氏,傅清林的母亲。 且看她约莫四十来岁,身着紫绿色素衣,双目湛湛有神,修眉端鼻,颊边梨涡微现,是一个和蔼中又带着一丝锐利的妇人。 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宋欢有些眼熟的妇人。 噢~想起来了! 是傅学书她娘,秋婶。 来者不善啊。 宋欢把东西放下,对着两人客气的寒暄了几句。 孙氏在堂屋坐下,她从前基本没注意过这个宋家的闺女。 没想到长得比她娘还美,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宋欢秉着进门是客的原则给两人倒了水,顺便再让高小妹先回去。 高小妹皱眉,“你确定吗?” 宋丫妹妹可能不知道,孙氏和她一样也是洞溪村的人,孙氏一族是洞溪村三大姓氏之一,也是最不好惹的。 宋欢说道,“无事,你先回去带小胖墩,我这里也没什么需要帮忙的了,很快就完事儿。” 高小妹皱眉,现在说也来不及了。 宋欢进屋,直接就坐在一旁的凳子上。 孙氏喝茶的动作一顿,随即放下,“宋姑娘果然率性,不拘形迹,颇有宋大哥的风范。” 宋欢没听出她说自己没礼貌并且还带上了宋爹的意思,只当对方夸自己。 也不知道此时用“对牛弹琴”合不合适。 孙氏见宋欢并没有理解到自己的意思,心头一梗。 就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配得上传林? 孙氏也不再拐弯抹角,直奔此行的主题,“宋丫今年也有二十了吧?” 孙氏见宋欢没接话,只得继续说下去,“宋大哥和陆姐姐过世得早,丢下你们姐弟孤苦无依。 你是个好的,为了照顾弟弟,把自己生生耽误到现在。 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有失职的地方,如今挽救也不算迟。 宋丫也得给我们这些长辈一次机会,替你爹娘好好照顾你们。” 宋欢听了孙氏这么一番话下来,算是明白了。 又是年龄,又是挽救,又是替爹娘照顾。 自己还能有哪方面的照顾? 到这个年龄也只有婚事了。 宋欢只笑不语,眼底若有似无的幽光在秋婶身上停顿片刻,秋婶瞬间想起当初那一幕,浓密的发丝里立马布上细汗。 孙氏深吸一口气,被一个小辈无视,简直让她忍无可忍。 孙氏假笑道,“伯娘有个远房亲戚,家里在县城做些小生意,不说富户,但糊口是没问题的,人既会过日子又老实本分,不若哪天伯娘带你去和对方见见面?” 听到会过日子,老实本分。 宋欢脑子里立马想起曾经朋友的吐槽。 会过日子:小气抠门。 老实本分:老,实话不多,没有优点。 宋欢,“……” 宋欢看向孙氏,说了一句让人抓不着头脑的话,“听说县里的染坊卖布了。” 秋婶,“???” 这是让去买布的意思? 孙氏,“!!!!” 孙氏压制怒火,这事儿公公派她来,就是不能让自己搞砸的意思。 她深呼吸,再喝了口水,强迫自己拉出一抹笑,“宋丫先好好想想,对方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说罢,孙氏就以家里还有事儿为借口带着秋婶快速离开了。 宋欢冷哼一声。 在自己面前端长辈的谱儿,想都别想。 这帮人说让自己嫁给谁就嫁给谁? 在想什么好事儿呢? 她无父无母,无亲戚,能以孝压自己基本不可能。 更何况她还有一个已经是秀才的阿弟。 她们以为傅氏一族出了个举人就能左右自己了? 傅渊之还站在自己这边呢! 谁还没个靠山? 也不知道这帮人的脑回路怎么想的。 宋欢把大门一关,又去处理自己的事儿了,完全不理会这帮蹦跶的厉害的蚂蚱。 她目前只想赶紧收拾好家里,然后去烧炭挣钱。 挣钱才是当务之急。 下山的时候,秋婶把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 孙氏冷笑一声,“这哪里是让去买布?那是说我们多管闲事呢!” 染坊的职责就是染布,而卖布是店铺的事,所以染坊里卖布是瞎操心,是多管闲事! 孙氏气得半死,她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被这么挤兑过? 可是想起公公的话又不得不暂时咽下这口气,若是傅传林考上了进士,那免得田赋会更多,那不仅傅氏一族,还有自己家也都能受益。 孙氏平复心情,心里冷笑,待宋丫嫁了人,有得是苦让她吃! 孙氏走进家门,没注意到另一处正有人在阴影下。 不远处的槐树傅家,潘氏站在槐树下,幽幽地看向宋家方向。 天福星? 为福德之星天福星,最喜与吉星加会。 既然是这样。 那,破了不就行了? 潘氏把手中的叶子一分两半。 叶子轻飘飘地落在了脚边。 潘氏转身离开,一脚踩在了叶子上。 第一百零七章登门 孙氏一回到家,傅泰就问了情况。 孙氏只说宋欢不好打发。 傅泰皱眉,“在看她爹还有当初她为了村里的份上,不想让她那么没脸。 她若是执意如此,只要不误了传林的婚事,做小也可答应她。” 孙氏应得很好。 心里则是另一想法。 今日她态度若好,她还能让她进传林的门,可现在,呵,别想了。 给自己找个敌人当上司,她还没那么蠢。 两天后 孙氏再次找上门,可惜,人不在。 孙氏握紧拳头,“……!!!” 她不是说了今天会来吗! 故意的! 就是故意的! 这个无礼,无知的臭丫头! 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 秋婶犹豫说道,“要不,我们改日再来?” 孙氏面上并无波动,只淡淡道,“等吧。” 而中心人物的宋欢此时正在布置陷阱,顺便砍柴。 要说宋欢故意不在家那也不是。 过两天,对于宋欢而言是一种外交辞令。 它包含了两个意思。 第一、是真的两天后。 第二、好几天,不确定是哪天或者就是没有那一天的意思。 所以宋欢哪里知道孙氏是第一种意思? 也就是后一种意思。 等宋欢忙完回家时,已经是申时中了。 等了差不多一天的孙氏,“……” 宋欢看到孙氏这才记起对方前两天说的话。 宋欢走近,把肩上那捆巨大的柴砰的一声砸在地上,秋婶条件反射的后退一步。 孙氏看像宋欢,宋欢拍拍肩上的灰尘,对着孙氏笑得很官方道,“伯娘又来了啊?” 孙氏尴尬一笑,“这是去砍柴了?” 用得着砍一天? 宋欢摇头,“还得去做陷阱,不然就得饿肚子了。 说来,我好像记得那天伯娘说要尽长辈的职责,可是要接济接济侄女儿一二?” 孙氏,“……” 她是这个意思吗? 孙氏尴尬一笑,“今天来得太急,一下忘记你是刚回来,确实是伯娘这个做长辈的太粗心了。” 宋欢打开门锁,又轻飘飘地把那捆柴扛进后院的棚子里。 孙氏站在庭院,紧握泛白的拳头在宋欢转身回来的时候又立马放开。 宋欢可没茶水招待两人,开门见山道,“伯娘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孙氏脸上梨涡渐深,“前两日跟你说的,你想清楚了吗?没想清楚也没关系,见一见不满意再换就是。” 宋欢把手上的水甩了甩,孙氏和秋婶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想要躲开水渍。 宋欢恍若未觉,面上显出烦恼,“伯娘说得很有道理,这么好的人还是介绍给你娘家那边的姑娘吧。否则,伯娘要被骂胳膊肘往外拐了。” 宋欢一副替她不值的模样,“到时候村里传出伯娘不孝不仁不义,这事可就大了。” 孙氏一笑,“这不用担心,他们都能体谅你无父无母孤苦无依。” 宋欢心里呵呵哒。 孙氏又道,“你一个姑娘家,都到这年纪了还不成亲,外面不知道有多少风言风语,这对你和你弟弟都不好,你不为自己想想,也要多为你弟弟考虑考虑。” 宋欢很想翻个白眼,大婶,我跟你真的不熟,不用你来教我怎么做事! 宋欢换上一副无害的笑容说道,“清林堂兄还没考上秀才吧?伯娘啊,我建议你还是得多去寺庙上上香,多捐些香油钱,清林堂兄这么倒霉很有可能就是你们心不诚。 明明学识不差,偏偏就是差那点运气。 伯娘啊,做长辈的不能为了那么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银钱而耽误了清林堂兄的前程啊,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多考虑考虑清林堂兄啊。” 宋欢看着孙氏,长叹一口气。 一副替傅清林可惜的模样。 孙氏差点没一个白眼厥过去。 这贱丫头! 居然敢咒自己的清林! 她心诚不诚用得着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臭丫头说?! 孙氏怎么离开的她自己都不知道,但她回过神后,她咬牙想着,绝对绝对不会让她攀上傅传林! 想都别想! 宋欢以为这么不欢而散他们应该不会再找上门了,谁知道,他们还真是将坚持不懈运用彻底。 三天两头来进行洗脑。 孙氏从一开始的气愤到后来的平静再到最后的麻木。 她只是一个进行洗脑任务的工具人而已。 宋欢完全无视对方。 已经不想搭理了。 可是孙氏没有办法,很多招数在宋欢身上根本用不了。 她没朋友,没亲人(除了没在这里的弟弟外)。 威胁威胁不了。 邀出去谁也请不动她啊! 梁家倒是可以,可梁家能帮傅氏? 那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都不可能。 所以当孙氏真的了解了宋欢的起居生活后,就被这个死宅给气的睡不着。 打肯定打不过。 骂,人家回怼得也不差。 不带脏字骂人。 让你反驳都不知该如何下嘴。 想用些小手段,呵呵,那也得有地方施展吧? 这丫头就是无缝的鸡蛋,苍蝇压根叮不了。 还得遭到反噬,撞得眼歪嘴斜。 这事儿就这么僵在这儿。 上上不来,下下不去。 这天,孙氏终于忍不住了,说道,“传林他爹已经给他订了一门婚事了,那可是镇上方童生的小女儿,人家可是大家闺秀,我看你还是别在做白日梦了。” 宋欢动作几不可见地停顿了一下,随即又恢复自然。 这事儿她从来没听傅渊之说过。 先不说是真是假。 就这事本身就是自己和他的事儿,要说也得傅渊之说。 宋欢没有回应,仿佛没听到这句话。 孙氏仿佛得逞一般,哼了一声。 一个是举人,一个是猎户的女儿,怎么可能会走到一起。 没有自己,这两人也迟早得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就这样,宋欢烧好了一窑炭。 拿去镇上卖的时候顺便送了一小袋炭给梁福财他们,算是感谢之前大家的帮忙。 她年前也就只能卖这一次,也就不给多了。 太平食肆 掌柜的可好久没见着这丫头了,大概也快一年了。 每次见面也都是宋欢顺路送炭过来。 这次看见这么大的一车,他也以为还是老样子,剩下的送去县城。 谁知道,“你这,都拿来卖?” 宋欢点头,“我打算先去逛逛,看看有谁要,能挣一点是一点。” 陆掌柜摇头失笑,还是老样子。 看着宋欢逐渐远去,大声说道,“待会儿有空回来一趟。” 宋欢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宋欢卖得很快,她那几年也不算在镇上白混。 宋欢的炭品质好,即便人家已经囤好一个冬季的量了,可是不缺钱的人家当然是更注重享受,屋里时刻有呛人气味那不叫享受叫受罪。 今年炭价上涨至一斤二十文,宋欢四百二十斤的炭卖出了八两又四百文的价,这可把车厢的钱给挣回来了。 宋欢轻舒一口气。 总算不是太亏。 现在她倒是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回来烧炭了,也不知道之前为什么没有把脑子转过来。 可惜了,若是她能赶在年前再烧两窑,镇上卖不了,县城也可以啊。 太可惜了。 宋欢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怎么那么不灵光呢。 第一百零八章变绝点 宋欢把牛车还给徐叔的路上她看到了一家新开的铺子。 什么时候开的她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第一见。 宋欢仔细观察了一番,这铺子透着一股子江湖骗子的气息。 打从开了这道“新世界大门”后,她在街上行走就会不由自主地注意到这些人啊,物啊,事啊。 脑子里像是有道连线题,不断连接对应,不断积累,愈来愈多。 回到食肆,掌柜的就让人把饭菜端上来,宋欢也没客气,坐下好好吃着。 这时她旁边桌的谈话内容吸引住了宋欢。 一开始宋欢听他们说的是行话,所以特别留意了一下。 后来才是被谈话的内容所吸引。 刚开始两人只道这太平镇挣钱不易,随即又把话题引到了一家卦馆。 甲说道,“倒是给他挣了一大笔。” 乙摇头说道,“那生意太‘伤攒子’,伤天害理,缺德!” 伤攒子是江湖人对管做缺德事的人都调侃。 做亏心事亦然。 甲感叹,“是啊,不过没想到啊,这小地方也有这种事儿。” 乙意味深长笑着道,“好事若无间阻,幽欢却是寻常啊~” 一般滋味,就中香美,除是偷尝。 甲哈哈一笑,抬起酒杯,酒杯碰撞,两人直接又一杯浊酒下肚。 乙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来找那做变绝点儿的人是谁家的不?” “变绝点儿”,是江湖人管给人打胎的叫变绝点。 这是指对胎儿而言,十月临盆能够活得小命一条,人给治死了,由活变成气绝了。 走江湖的人们,对于骗取人的银钱都不在乎,唯有对做这“变绝”生意的都统一保持不赞成。 甲摇头。 这事儿他哪能知道啊。 乙神秘一笑。 甲看乙这模样就知道,“你知道?” 随即兴奋又好奇地追问,“谁家的?” 乙先是警戒的四处看看,这才放下心低声对甲道出。 话音一落,宋欢碗里的粥都不香了,瞪大眼睛,“!!!!” 她没听错吧? 方家? 这镇上有两户夕水方家吗? 她没记错吧? 孙氏说的应该是方童生家的小女儿吧?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搞清楚这其中的事儿。 傅渊之这个所谓的未婚妻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待考证,但若是真的,他们想逼着傅渊之娶对方,这也是一个把柄。 而且,傅渊之未娶就先戴了绿帽子,这个笑话也够她笑一年的! 咳咳咳,正经正经。 宋欢囫囵地把粥喝完,一旁的伙计以为宋欢要回村里,把已经用油纸包好的几道剩菜拿来出来。 别以为是剩菜不好。 这菜里有肉,还是好肉,放了十足的好东西,都是那些有钱人来这里谈生意没怎么动过筷的剩菜,也算是新菜,只是冷了而已。 这菜不是熟悉有情分的人那都不给的。 宋欢道了一声感谢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伙计看着宋欢的背影道了一声奇怪,难道还有别的事儿没忙完? 甲乙两人注意到了宋欢,只是两人压根没放心上。 他俩哪里能知道这个年纪轻轻的看着就不像江湖中人的小辈,偏偏是个一只脚已经踏入江湖中的人,能听得懂他们这行的话。 宋欢直觉,那两人说的变绝点的就是刚才她留意过的那家卦馆。 卦馆门前那八个字,“圆光寻物,专打鬼胎”。 大家都能理解,身为现代人,对像“鬼”、“胎”这些敏感词肯定是会特别留意一下。 宋欢就对此印象深刻。 当然,她的思维是把她往那种方向发展。 这年代的普通百姓就不一样,这其中也除了像甲乙这种知晓内幕的江湖人以外。 “圆光寻物”,那些不知内幕的人都以为此卦馆的人会圆光,丢了东西,圆光圆得出来是何人偷了去。 至于对“专打鬼胎”的理解是,谁家有邪魔外祟,他们就会去捉妖除魔。 大家基本不会往那种乱七八糟的方面去想。 宋欢来到了这家铺面,铺面不大,但能糊弄人的“门面”还是很全的。 门面就是道具、工具之类的。 宋欢才到门口,里面一中年男子就迎了上来,容貌中等,宽衣博带,以一副普通文人的形象出现在宋欢面前。 他声音温和道,“这位小姑(娘),小公子,可有什么需要小店帮忙的地方?” 他明显是看出宋欢是女子了,下意识开口又突觉不妥,这才改了口。 宋欢见此脑中灵光一闪,一个主意袭上心头,脸上瞬间换上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中年男子见此,连忙让宋欢赶紧进铺子里坐,顺手倒了杯茶水递给宋欢,然后就坐好,扮演上倾听者的角色。 宋欢握着茶杯,眉间微蹙,一丝愁苦染上眉间。 看得人那叫一个心疼。 宋欢吸了吸没有鼻涕的鼻子,很是伤心道,“我……,我发现了……” 宋欢话未说完又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那叫一个矫揉造作啊~ 之后宋欢就断断续续地对着中年男子述说了自己的“苦处”。 中年男子总结下来就是,与姑娘有婚约的郎君还没等她过门儿就在外面开始偷吃了,还被她这个未过门儿的媳妇儿给知晓了。 这兄弟也是倒霉。 等过门儿了再去外面吃不行么? 唉~ 扯远了,所以这姑娘是想干啥? 中年男子这么想也这么问了。 宋欢用帕子拭了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这才开口道出她此行的目的,“看店家您也是个好心人,您能不能发发善心告诉小女子,我那未成婚的郎君究竟是和谁……和谁……一起,也让小女子能够彻底死了心,不再纠缠于他。” 话落,宋欢又开始“抽泣”。 中年男子嘴角抽了抽。 就为了这事儿,这有必要么? 中年男子为难道,“小姑娘有所不知,干我们这一行的,那首要做到的就是守口如瓶啊,否则,我们这生意还如何做得下去?” 中年男子不想和宋欢扯太多,就想以这借口把她打发走,顺便帮一帮那个人,大家都是男人,也能理解就顺手帮一把。 听这小姑娘的描述,他心里大概有数了。 这么水灵的姑娘,能跟她搭配的郎君估计也长的不差,那这段日子来他这儿的也就那位了。 毕竟也从人家手里挣了不少,就帮人帮到底吧。 宋欢忍着心痛,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碎银子。 一两银子,真是让她下血本了。 中年男子原以为做不成生意了,谁知道情势急转直下。 中年男子眼睛扫过桌面上那块碎银,犹豫道,“这……我们毕竟也要为客人着想。” 宋欢心下暗骂贪得无厌,随即又从荷包里拿出一吊钱,然后紧紧抓住荷包,哭唧唧道,“店家,这是我能拿出的所有了,剩下这些,我还得按照家里的交代买东西回去,否则,我怕是不能进家门了……” 民国奇人 第一百零九章告知 中年男子也不多为难,一个小姑娘能拿出这么多也出乎他的预料了。 他这才为难说着,“见你一个女儿家,若是真嫁错了儿郎可就苦了一辈子,算了算了,谁让我今天想发一把善心呢,且告诉与你吧。 不过,你可不能把是我告诉你的这事儿宣扬出去,我这儿还得接生意的,否则,你一小姑娘可赔不起。” 宋欢一副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十月份的时候。 他记得那天正下着大雨,正喝着茶的功夫,从外边就进来了一个人。 约莫二十岁左右,穿着打扮应该是哪家的仆人小厮,长得端正,相貌俊美。 他进门直接就问,“店家你这怎么叫打鬼胎?” 中年男子示意小厮坐下,喝着茶,装作高深莫测道,“凡是姑娘受了邪魔外祟,不夫而孕,就叫鬼胎。 妇人的丈夫不在家,受了邪魔外祟,有了孕,亦是鬼胎。 这鬼胎要是不治,长成了形,生养下来,不定是个什么东西。 这鬼胎不可怕,传说出去,亦真寒碜!” 小厮心下一喜,没想自己歪打正着来对地方了。 小厮道,“鬼胎是怎么打法?” 中年男子习惯性用食指和大拇指摸了摸两撇的八字胡,说道,“鄙人有两个法子。” 小厮追问道,“什么法子?” 中年男子自觉装得差不多了后,这才说道,“一个法子就是用针扎,见效极快。” 小厮听到这直皱眉,用针扎就不免得与这人见面。 小厮又问,“那另一个法子呢?” 中年男子又道,“这另一种法子就是吃药往下打。” 仆人蹙起的眉头这才放开,说道,“这倒是个不错的法子,那是汤药?还是丸药?” 中年人道,“汤药,丸药都可。” 小厮一听还挺便利,“那就丸药,药费多少钱一付?” 中年男子说道,“二十两一付。” 小厮一听,这人莫不是要讹自己? 小厮说道,“这药价怎的如此贵?” 中年人说道,“鬼胎鬼胎,用的药自然不便宜,皆是上等的好药,其中一味麝香就需要二两多银子,不说还有其他。 这药虽然贵,但也不是全无好处。 这丸药吃下去人不受伤,一天的工夫准能把鬼胎打掉。 老兄也不坑你,跟你说句实在话,老兄我也就挣了你一两银子而已。” 仆人这么一听,原来觉得挺贵的价格也变得还能接受了,“这,吃下去,要是不灵验呢?” 中年男子完全不憷,挥手道,“不管事,原钱分文不收,全退回给你!” 仆人还是有些不放心,“不会死人?” 中年男子连忙摆手,“都是上等好药,怎么可能死人! 罢了罢了,你若是不信,自去别家瞧瞧。” 小厮若是还有别的地方能去也就不会来这儿了,连忙拦住中年男子,说道,“店家济世救人,技艺定然精湛。” 说话的工夫,小厮从怀里拿出两锭五两银子,说道,“店家你给配这药吧,我留下十两当做定钱,明天我来取,剩下的银子一道给你带来。” 中年男子视线放在小厮手心里的那两锭银子,随手接过,嘴上还叮嘱道,“那你可得说话算数了,我还得先倒贴银钱给你配置,你若是不来,那我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对了,小哥姓甚名谁?”中年男子问道。 小厮只说了姓,“我姓吴。” “店家放心,明日这个时候,我准时来。” 说罢,小厮转身出了铺子。 待他走出一段距离后,中年男子立马把自己儿子叫出来,“看清刚才那个人了没有?” 壮实的小伙子点头,“爹,放心,看清楚了。” 中年男子这才说道,“你快去追他,跟着后头,瞧他进了哪条街巷,进了哪户府门,确认是哪家后再回来说与我听。” 壮实的小伙子听话立马拿着伞就追了出去,暗中跟踪。 中年男子的媳妇儿也掀开帘子出来,一脸担忧道,“你个狠心的,这么大雨让儿子出去,我说雇个伙计你又不乐意。” 中年男子哼了一声,“你个妇道人家懂甚? 我们这行,是江湖人也不愿意多看一眼。 雇伙计,还是把这想法打消吧。 只要人家有心,就能把我这活儿给偷学了去,到时候饿的就是我们爷仨了!” 中年男子的媳妇儿不做声了,只又转身回去熬煮姜汤,等儿子回来了多喝些,祛寒。 不多会儿,中年男子的儿子就回来了,跟着就把地址报了出来。 中年男子这些年混江湖,什么突破下限的事儿都知道些,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感叹,“怪道不乐意扎针呢!” 这时,中年男子的儿子也没进后院,坐在自家爹身边,提问解惑,“爹,你又不会扎针,你为啥先说扎针?” 中年男子说道,“你不懂,你爹是用这话探明白。” 中年男子的儿子眼睛一亮,好奇问道,“探什么?” 中年男子摇摇头,“等你再大些爹就告诉你。” 这年龄的娃最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到时候被人套两句就什么都说出来,你爹还怎么混? 中年男子的儿子瘪嘴委屈地“哦”了一声就跑去找娘了。 哼,不说就不说,我还不稀得知道! 中年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 唉,要不是媳妇儿伤了身体还得再调养几年,他真想立马再多生几个。 用宋欢的话说就是,大号养废了,想再重新练个小号。 第二天,小厮果然准时。 中年男子递过药瓶,边嘱咐道,“先将坐药用上,觉着有动静了再吃丸药。” 那小厮谨记,把剩下的十两银子给了中年男子后就迫不及待持药离去。 第四天,那小厮再次登门,比起前两次恭敬很多,对着中年男子作揖道,“先生,您这药真有效力,我特来道谢。” 说着他又拿出一两银子递给了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也不推脱,白得的银钱,谁会嫌? 中年男子又摸了把自己的小胡子,问道,“打下鬼胎后,人觉得如何?” 小厮说,“吃下药后,肚腹疼痛难忍,索性胎是落下来了。” 小厮又愁苦道,“不过,这两天病人周身软弱,不思饮食,心乱神昏……” 中年男子道,“这怕是有些不好,还得再配付产后的药吃,安神养血,补气补心。” 小厮摸了摸空空如也的钱袋子,咬牙道,“若是不吃会如何?” 中年男子摇头叹息,“若是不吃,自是鬼胎索命,九死一生啊。” 第一百一十章回村 小厮惊得后腿一步,有些害怕,随即问道,“配这产后药得多少银钱?” 中年男子道,“这倒不贵,才五两银子。” 小厮舒了口气,“那先生您先把药配成,我后天来取。” …… 宋欢听了原委这才真的确认,确实是方老童生府邸。 至于确定是不是方老童生的小女儿,随便打听打听就能推理出来。 方童生原配在生第二胎的时候难产而亡,家里只有一个小妾。 原配生的女儿已经嫁出去,那家里仅剩的两个女性就只有小妾,还有小妾生下的小女儿,也就是那个所谓的傅渊之未过门儿的媳妇儿。 原配过世,小妾当道,小妾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经常会出入自家的产业,而只要仔细留意就知道打鬼胎那段时日小妾也没闲着,那其中是谁和小厮通奸就一目了然。 宋欢啧啧称奇,这太平镇是不是风水不好? 怎得尽出这种事儿? 回去的路上,这婚约宋欢是越想怎么越觉得是假的? 傅渊之他爹是童生,给傅渊之订娃娃亲的对象同是童生家的女儿,这门当户对自然不用质疑。 可这时代也还是注重嫡庶有别啊。 她觉得傅渊之他爹不会糊涂到让自己儿子娶一个庶出的女儿。 这不会是方家想找个接盘侠胡编乱造出来的吧? 宋欢都替傅渊之心酸了,这娃,唉,说实话,他若是没有离开估计现在连骨头渣子都被人啃完了。 至于傅家为什么执意要给自己安排亲事,也就如孙氏所说的不让自己留在傅渊之身边,有她在,傅渊之接受这门婚事的难度就会加大。 傅氏得益就少。 宋欢觉得自己好像窥探到了这帮人的用心。 他们这到底是想从傅渊之身上得到好处? 还是想搞垮傅渊之? 当然,仅凭当下的了解,宋欢更趋向后者。 他们为什么极力要促成这门婚事? 若是真的,父母之命这能理解,谁能预料到如今傅渊之咸鱼翻身能考上举人的情形? 可若婚约是假的,他们让傅渊之娶一个门第相差太大的童生家的庶女,这不就是想把傅渊之搞垮? 搞垮一个人,后院起火也算是他们能用上的最快捷方式了。 这是对傅渊之不给傅氏一族挂靠田赋的报复? 宋欢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的分析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这一时半会儿的她没想得那么多。 总的来说,她今天收获不错。 最起码傅渊之想退了这门亲是有理由了。 十二月二十四 阿弟休学成功,他和颜六手里大包小包,这些都是需要放进车厢里的。 阿弟惊讶,“换了车厢啦?大了很多啊!” 傅渊之帮忙把行李堆放进去,“我们四个人,到时候用的地方多,大点好。” 阿弟点头,“是这么个理。” 从府城回大榕树村得四天半的行程,中间有一个晚上可以在县城的出租屋里住上一夜,顺便把阿弟多余的东西放在家里,再把需要带去大榕树村的东西拿上。 十二月二十九中午,一辆骡车驶进大榕树村。 骡车村里人家也有,这其中当然就是槐树傅家和傅清林家,现在的里正家则是牛车。 今日驶进来的这辆新骡车车厢更大,看着比其他家更是威武帅气。 很能满足人虚荣心的那种。 爱“车”的孩童们兴奋地在路边呼喊着。 在家里的长辈们也被这动静给喊得停下手中的事务,出来看情况了。 梁福财对着高小妹说道,“肯定是传林哥回来了。” 这一幕也被槐树傅家和傅清林一家看在眼里。 傅泰看着那渐渐驶到大榕树下的骡车眼底神色复杂,直观比想象中更让他感受到那股冲击。 有股名为嫉妒的藤蔓不断在心中滋长,蔓延。 傅渊之的骡车是上不去宋家的,只能停在路口托梁福财他们家帮忙照顾。 阿弟最先跳下车,对正好出来的梁福财和好友梁福康打招呼招手。 梁福康比阿弟大一岁,如今也还是个调皮孩子,也不讲究什么丰富,直接快速跑过来,“好啊!多久没见了,怎么比我更白净了!” 阿弟哈哈一笑,“我本来就比你白。” 梁福康一听就直接假模假样地用拳头挥舞作势锤过去。 阿弟哈哈一笑避开。 两人瞬间又闹开。 他们的情谊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被冲淡。 阿弟褪去在县城里那一副端着温润书生的模样,眨眼间又变回在田野里无忧无虑、为所欲为的野小子。 原本和阿弟玩得不错的其他同伴见此把心中的紧张隔阂一抛,也加入了两人队伍,大家嘻嘻哈哈又闹做一团。 一旁的颜六则是感叹,不同于他家那种死气沉沉的感觉,这里充满活力和希望,一股茁壮的生机正蓬勃发展。 傅渊之则和着梁福财家里的长辈寒暄,没两句就扯到了进京赶考的事儿,傅渊之只说想下次再考,并不是钱不够的原因。 可他们并不这么认为,只当是傅渊之不好意思开口说钱不够。 梁福财他爹就想着还是得和族长说说,这可不能耽误了傅渊之的前程。 骡车委托给梁家,梁福财拍拍胸口直说放心,在百姓眼里牛、骡子、驴这些都是宝贝,可以说是看得比命还重要,他们肯定照顾好。 再说了,现在傅渊之也算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照顾一头骡子,这不是应该的吗? 在傅渊之回宋家之前,梁福财把孙氏这段时间频繁找宋欢的事儿给说了,具体内容是什么高小妹不知道,他自然也就不清楚,只能让傅渊之警惕着些,不知道傅氏一族会有什么后续动作。 傅渊之眸底划过一丝能冻死人的寒意。 傅氏一族永远不知道自知之明这四个字如何写。 傅渊之和阿弟三人到家,家里静悄悄的。 嗯,很正常,他对自己回家宋姑娘不在家的情况已经习以为常。 三人把东西规整好,傅渊之则很顺其自然的进入厨房里准备烧火做夕食。 分离不过半个多月,宋欢就能把原本空空的厨房又放满了吃食。 新鲜的冬笋、已经熏了有好几天的腊兔、腊鸡以及一把一把的枳棋子。 烟火气息扑面而来。 阿弟把枳棋子拿起来,递给颜六。 他第一次见颜六是叫叔叔的,后来得知他的年龄和大哥哥差不多,才改口叫了颜大哥,“颜大哥,你尝尝,这个好吃,很甜!” 颜大哥这人真的很客气,只叫他吃东西虽然他点头应了,若是大家不主动递到他手里,他是不会去吃的。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的最大感受就是这个,就是,怎么说呢,颜大哥拘束过头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诉说 宋欢回来时就看到小院门上的锁被打开了,厨房里也冒出来炊烟。 这是多么熟悉的画面,宋欢下意识就喊了一句,“我回来啦!” 这是几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果然,下一刻,跑出来的就是阿弟,不过已经是2.0版本的阿弟了。 宋欢噗嗤就笑了。 怎么办,她好喜欢那个肉嘟嘟的阿弟呢。 不过现在的阿弟也不差,翩翩小少年郎,白皙帅气,养眼得很。 阿弟咧开嘴,声音扬起,“阿姐,你终于回来了,我肚子都饿扁了。” 宋欢哼了一声,“多饿点,看看你,肚子圆溜溜的。” 阿弟被宋欢这么一说,立马低头看肚子,并没有阿姐嘴里圆溜溜的肚子,然后抬头就对着阿姐哇哇叫,“阿姐,我已经长大了,不要再逗我了!” 宋欢哈哈一笑,“傻!” 大榕树村虽然有些地方不好,但这里是宋欢一开始过来的地方,也是原身和阿弟的出生地。 那满满的归属感是不能骗过人的感官和潜意识的。 在外如何轻松快意却总是缺少了那么一点感觉,就是这种回到熟悉的成长地方的那种归属感。 宋欢和阿弟都卸下了身上的那股劲,又回到了最初那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生活。 虽然宋欢每年也会回来烧炭,但亲人在身边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这次的对比就很明显。 是她老了吗? 怎么越来越接受不了分离了呢? 轻松下来的不止宋欢姐弟还有傅渊之。 这里承载了他的两个极端,最痛苦和最开心。 但是在宋家,他就能软化身上竖起来的刺,温和而平静。 加上颜六,大家一起围着堂屋的餐桌坐下,桌上是四菜一汤,桌下放着一个正燃烧炭火的炭盆。 它暖的不止屋子,还有几个在外许久的人心。 虽然明天就是除夕了,可是今天毕竟是阿弟回来的第一天,宋欢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去和宋爹宋娘他们说一声。 这次,傅渊之没有如往年留在屋里,也随着去了墓地。 阿弟烧香拜了三拜,第三拜起来的时候眼睛已经蓄满了泪水,“爹,娘,我回来啦,我好像你们啊,你们是不是也想我了……” 阿弟絮絮叨叨地把这些年的事儿告诉爹娘。 他去进学、学塾里发生的趣事儿,还有自己已经是廪生的好消息全都说出来。 他想告诉爹娘,自己过得很好,很出息,他已经长大了,懂得自己照顾好自己,也知道照顾阿姐了,爹娘不用担心。 宋欢和傅渊之以及不远处的颜六都定定地站着。 颜六把眼底的泪意憋回,他到底是成了孤家寡人了。 他仰头看天,心道,爹,娘,兄长们,你们放心,我现在过得很好,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看了很多事。 娘,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傅渊之敛下眼底的晦涩,他明天也得去一趟爹娘的坟前。 今时不同往日,他不必惧于他们。 大家收拾好心情后,又回到餐桌吃了一餐团圆饭。 入夜,傅渊之和颜六下山了,他们得去梁家借住。 如今,他已不方便住在宋家了。 宋欢和阿弟并没有早早入睡,反而坐在灶台烧火口聊起了天儿。 阿弟把已经烤好的花生递过去,“阿姐,你是不是希望我留在府学啊?” 宋欢摇头,“一开始是这样,但是听你傅大哥说了后,就觉得你不留也好。” 府学里的情况可能比她读的学校要复杂得更多。 而且傅渊之说的那句话震动了宋欢。 如果阿弟成为了第二个颜昭,那她是不乐意见到的。 空有想法,没有手段,眼高手低。 不甘平凡却总是想逃避,而不是想如何解决。 一件实在事都没做,不仅在职场失意,也牵连到身边的人。 朝廷、百姓,需要的是劲草,而不是空谈家。 当然她并没有完全否认了颜昭的所有,在她看不到的方面他可能有卓绝的成就吧,只是在她目之所及的那些方面来判断,这人确实有些害己害人。 颜六的一言一行,都让宋欢时刻觉得颜昭有多对不起他的妻儿。 如果阿弟成为这样的人,呵呵,她一定会暴打他一顿,不认这个弟弟,也不给她娶媳妇儿生儿子。 她还记得以前她听过的一句话,作者叫什么玲? 时间太久了,她已经起不起来了。 但是,内容让她记忆深刻。 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孩子的出生,是为了继承自己的劳碌、恐慌、贫困。 那么,不生也是一种善良。 颜六就是例子。 颜昭生而不养。 他贫困,小心翼翼,时刻怕惊扰到别人,寡言少语也不会说话,这是多么让人心酸? 他最大的错误或许就是投生错了人家。 所以,在阿弟这个年龄段,相比学习她更看重树立阿弟正确的人生观。 德智体美劳,德必须放在第一位。 既然府学给不了,那就让自己来。 阿弟听了宋欢的话,舒了口气,“阿姐,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落下学习的,你就等着别人叫你做解元姐姐吧!” 宋欢伸手捏了捏阿弟的腮帮子,“哎呦,厉害啊,瞧你这模样那解元是志在必得,是手到擒来了?!” 阿弟用力点头,“那是,阿姐的阿弟是最棒的!” 宋欢哈哈一笑,“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姐弟俩瞬间又笑做一团。 整个宋家小院迎来了久违的热闹。 院外经过几年时间又长大不少的大树们,也沙沙沙地摇晃枝叶,迎合那随风而来的欢声笑语。 翌日清晨 阿弟一如既往地早起。 如同他五岁那年傅渊之起来见到的那一幕。 阿弟手里拿着一把扫帚,清理昨夜飘散下来的枯叶,嘴里背着书。 小脸满是认真,坚决不允许落下一片叶子。 宋欢比阿弟晚了一刻钟,起来就看到这一幕。 愣神发呆了许久,待阿弟出现在自己跟前时宋欢才吓得回神。 阿弟好奇地看着阿姐,“阿姐,你发什么呆呢?今天除夕,你别想偷懒啊!” 宋欢,“……” 让自己画意诗情一下有那么难吗? 还有,我什么时候偷懒了? 宋欢咋咋呼呼反驳道,“没看到家里那么多东西吗,都是你姐弄的,你还说你姐偷懒,想挨揍是不!” 宋欢挥出的拳头一僵,看着跟自己差不多个子的阿弟,“!!!” 怎么一下子就和自己一样高了? 这长得也太快了吧? 阿弟趁着阿姐出神,快速就溜了出去。 虽然阿姐打他他不会疼,但是,他就是下意识想要躲开。 可能在小时候挨“揍”时养成了条件反射,只要那两个字被触发,他就下意识躲避拔腿跑。 第一百一十二章理论 傅渊之爹娘的墓虽然不如宋爹宋娘他们刚打扫过,却也看得出是有人来拜祭过的。 傅渊之放下手中的吃食,扎扎实实地拜了三拜。 他定定地只看着爹娘的墓,仿佛正在和爹娘对视,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爹、娘,孩儿不孝。” 原谅儿子来晚了,原谅儿子没来给你们扫墓,原谅儿子现在才来看你们…… 太多太多的话想说,他想告诉爹娘,他有喜欢的姑娘了,就是宋叔叔的闺女,宋欢。 他成了亚元,考中了举人。 他现在过得很好,他们满足现在的日子。 这些都离不开宋姑娘,也请爹娘在天上多保佑宋姑娘和阿弟。 他如今拥有的都是沾了她的福气。 傅泰不声不响地来到傅渊之身后,苍老的声音说道,“马上就要开祠祭祖了,你还呆在这干什么?!” 傅渊之收敛脸上的情绪,站起身,看向傅泰。 傅泰头发斑白,而那双布满皱纹的眼睛却显露出他的精明和想法。 “原来三爷爷还记得我是傅家人?”傅渊之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傅泰握着拐杖的手微紧,面上强自拉出笑容,“你这孩子,大过年的说什么呢?赶紧的,就等你一人了。” 说罢,傅泰就直接离开了。 傅渊之回头看向爹娘的墓,眼底划过一丝伤痛。 爹娘,儿子怕是要不孝了。 傅家祠堂。 傅渊之的到来出乎众人的意料,祠堂里的声音戛然而止。 傅渊之往记忆中的位置走去。 傅泰见此并没有多说什么。 全程傅氏一族的男人都听从族长傅泰的安排。 待祭祖流程结束后,就是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 一年中也只有这天会把整个傅氏族人团聚一起,如此才不会让一个家族越走越散。 一整个家族大家各说各话,扎堆聊天,说着哪个哪个的亲戚又出息了,哪个哪个的亲戚又可惜了。 其实,男人也挺八卦的,嫉妒也不免,只是没有妇人显露得那么明显。 族老甲是众多族老中年纪最大,平日里被恭维惯了,有些自视甚高。 傅渊之没给傅家挂靠田赋他早就堵了一肚子的火气,只是因为傅渊之没回来,没有地方撒气。 如今傅渊之一来,他便酝酿着该如何让傅渊之收回给梁氏的田赋转回来给傅氏。 “传林小子,你过来,老头子我有话跟你说。”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道开关,整个屋里的声音瞬间被静音,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傅渊之淡然地来到族老甲的跟前,恭敬地喊了一声“满爷爷”。 满爷爷很满意傅渊之这一行为,给他涨了面子,举人又如何,在自己面前不还得乖乖的? “你如今也是举人了,我们大家也都是一家人,之前念你年纪小不懂事居然把田赋名额给了梁氏,如今你回来正好,把名额拿回来,族人们也能轻松许多,你啊,要多多帮衬。 有句话怎么说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这一族能有你和学林那真是光宗耀祖了,我们这些族人也能沾光受益。 出息了,真是出息了啊,想当初你才这么点大的时候,才刚会叫人,没想到眨眼间就长大了,还考中了举人……” 屋里的众人一听田赋的事儿就不自觉的竖起耳朵,眼神死死地看着傅渊之,像是要从他脸上看出朵花似的。 傅渊之倒是没多说,只问了一句,“我若是把名额拿回来,族里准备一年给我多少银钱?” 这话一出,族人们都诧异地面面相觑,有一个人就问出声,“咋滴,还得给钱?那这和交田赋有什么区别?” “是啊,学林都是直接给大家伙的,都没提银钱的事!” “你这孩子,咋掉钱眼里去了?” 满爷爷笑的满是皱纹的脸瞬间绷紧,声音带着冷淡,“你什么意思?” 傅渊之说道,“我能有如今的成就,族里未曾出过一分力,如今想要挂靠我名下,那这该给的可不能不给。” “梁氏一族给了我四十两银一年,族里呢?是个什么章程?若是能优于梁氏,我或可考虑考虑。”傅渊之轻飘飘地把炸弹丢出,很是一副好商好量的模样。 这话一出,众人俱是一静,傅渊之能有今天的成就确实是他自己的努力,傅氏一族不说出钱,就连多照拂一二都未曾。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家里人多,谁能有多余的能力去供养一个未来可能会考上举人的人? 这事儿又不是绝对的。 大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对这种事不敢赌,也赌不起。 大家这么自我安慰。 人群里有一男子说道,“你是傅氏族人,大家血脉相连,怎么能和梁氏相比。” 这话一出,给心虚的大家伙又打上了一针强心剂,纷纷附和,整个屋里七嘴八舌,都在直接或间接地指责傅渊之的无情。 傅渊之冷笑,“我记得,我爹给了傅氏一族五亩水田作为族田,就是为了供给小辈念书的。 我为什么没有? 难道,我不算傅氏一族的小辈吗?” 这话一出,刚才说得激愤的人们又是一怔。 对啊,族学也没开,这样也不用他们出钱供传林小子,而且这些银子也足够供他了啊。 傅泊安当初捐的这水田完全可以用来养他的儿子啊。 傅渊之冷笑,开始现场算账,“我爹是在我出生那年给族里捐的水田,直至四年前的旱灾我都按两文一斤来算,期间的价格波动我也就不添加进来,这时间一共是十七年。 稻谷在旱灾后涨价四文一斤,有四年。 五亩水田,若是按当初两文一斤来算,一年能有三两收入,十七年就有五十一两银。 涨价后,一年能有六两的收入,四年就是二十四两银。 这些年存下来就有七十五两银。” 傅渊之停顿足够的时间给其他人发挥想象后,这才问道,“请问,这钱既然没给我,那是给了谁?还是,族长你存下来了?以待日后留用?” 傅泰眼底划过唳色,转瞬恢复,“当初不也没找到你人嘛,所以这钱啊,都拿来帮学林和清林了。” 傅渊之笑,“那堂兄既然受了族里的帮助自然不收大家的钱,也算是报了族里的恩,可我既然不受族里点滴帮助,自然得就事论事。 毕竟,族田也是我爹赠予的。” 不管怎么说,傅泊安的水田给了族里留给后辈念书用,那也不能把傅渊之给排开了,他也是族人,更是傅泊安的儿子,没有理由不给这个孩子。 第一百一十三章过年 宋家 宋欢和阿弟以及颜六,三人已经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一遍,该擦干净的也都擦干净了。 辟邪的符咒桃木牌也挂上了,却久久不见傅渊之踪影。 在大榕树村,他倒是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应该是被人绊住了,宋欢想。 直至申时一刻,傅渊之才回到宋家。 田赋的事儿暂且告一段落,傅渊之的不退让以及众人心虚,没能强迫他收回,而傅渊之也把它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族田的事儿上。 至于现在他没有立即进屋,而是回想着族长说的父亲给他定下婚事的事儿上。 这事儿他从没听父亲提及。 傅泰拿出来的那张婚契,上面的字迹他仔细辨认了,虽然很像,但那不是他爹的字迹。 这事儿估计是谁在背后捣鬼弄出来的。 但是,宋姑娘是不是早已知晓自己有婚约了? 孙氏是不是早已经告诉了她? 她为什么没有问自己? 是不是…… “傅渊之,你回来了?傻愣着干嘛?赶紧进来帮忙!”宋欢侧头看到了傅渊之,然后扬声喊到。 傅渊之思绪被打断,整理好情绪后就直接进屋帮忙。 宋家过年的流程也还是老样子,把具有美好寓意的菜做出来后,敬神,拜神龛,再给宋爹宋娘祭拜,然后就吃年夜饭,再放响炮,守夜就行了。 今年守夜人多,四个人一个不落。 傅渊之藏在心里的话一直没机会问出口。 待子时山下响起了响炮声后,阿弟就闹着要点响炮,拉着一脸不在状态的颜六到了院门口折腾响炮,腾出了空间后傅渊之这才有了机会把疑惑问出口。 宋欢淡定的点头,视线没离开阿弟,生怕这娃玩疯受伤,“啊,这事儿啊,我早就知道了。” 傅渊之,“……” 宋姑娘语气如此轻飘飘,也不知是生气还是不生气。 他也无从猜起。 傅渊之解释道,“这婚约是假的,我从未听父亲提起过,而且,族长拿出来的婚契字迹也不是我父亲的。” 宋欢这才把视线放在傅渊之身上,“我也猜是假的来着。” 傅渊之,“???” 这是怎么猜到的? 傅渊之问道,“你也看了那张婚契?” 傅渊之这么问是因为他之前的书就是他爹手抄的,所以宋欢能认出傅渊之他爹的字迹很正常。 宋欢摇头,然后就把自己在镇上的发现和他说了。 傅渊之没想到,他莫名其妙就被天上飞来的绿草给砸中。 不过,有了宋姑娘的话,他心也安定了下来,总之,宋姑娘没误会就好。 其他的事儿就都好办了。 院外门口 放了几颗响炮后,颜六就想回去了,谁知就被阿弟给拦住了,只见他挤眉弄眼道,“大哥哥有话要和阿姐说,你先别进去。” 别搅和了阿姐的好事儿。 颜六,“……” 有吗? 看着阿弟那双饱含着八卦,亮闪闪的眼睛。 好吧,那他再待会儿。 阿弟原以为大哥哥和阿姐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谁知道几个月下来还和以前一样。 这么久的相处下来都没进展,那,会不会是颜大哥不会看眼色造成的? 啧,他一个小的还得教比自己大的看这种眼色。 唉,阿姐,阿弟可是为你牺牲了好多啊! 宋欢若是知道阿弟这想法,指定一巴掌呼过去,小小年纪不学好,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废料? 你阿姐天生丽质难自弃,这点小事儿还用得着你个做阿弟的出马做助攻? 那她就白看那么多年的狗血剧情了。 游学,时间分配自然就可以自己自由安排了。 初七又下了一场大雪。 宋欢想利用这个正月多猎一些野兔、山鸡,熏好后就可以保存久一些,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够比这里更容易更方便猎上猎物。 这里毕竟有现成的陷阱。 能省一点是一点。 阿弟收回被放飞的心,回归了学习状态,他答应阿姐的就一定会做到,他不想也不能让阿姐失望。 还有爹娘! 颜六则和宋欢一起进山,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反正在家他也不想念书,更帮不上忙,还不如跟着来山里捕猎来得强,多学习学习,技多不压身,也能为宋欢减轻不少负担。 而且宋欢从颜六身上也学到了不少,很多她不认识的植物他却能知道,且还知道它的疗效,怕不是亲身体验过的。 宋欢听得很认真,这是她对颜六该有的尊重,也在间接地让颜六试着放松自己,不需要一直处于紧绷状态。 颜六也在努力改变自己,这段时间下来还是能看出一些细微的变化,虽然收效不大,但总算是进步了一点,慢慢来吧。 正月十六,是方老童生的生辰。 他这次大办,邀请了不少朋友,也邀请了傅泰,当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杯酒就是傅渊之,傅泰是要把他带上的。 宋欢见此,也准备这天拿上猎物去镇上。 按狗血剧情的发展,这怕不是鸿门宴。 若是趁着傅渊之喝醉把两人的关系做实了,那谁还在意婚约的真假?那是不娶也得娶。 傅渊之人单力孤,她跟着去也放心一些。 没想到,她也有要守护男朋友清白的一天? 啧啧啧,傅渊之,你可欠我太多了。 夕水方家 方老童生虽然是童生,但开着一个所谓的学塾,升学率不高(基本没有),收入也不差,因为是文化人,邀请对象也都会多多少少给他这个面子过来。 方老童生原配已逝,他并没有把小妾扶正,闺女也是庶出,出来招待客人就不合适了。 这一时半会儿可把他难住了。 不过,被邀请的那些人精都知道方老童生的情况,最后,来的也不过是各家的男人,女人是一个都没来。 他们只是来恭贺,不是送脸去对方脚下的。 这把小妾给气得半死,砸了不少好东西。 可她也知道今天是大事,不能太妄为,若是落了方老童生的面子,那她的结果显而易见。 只要那事一成,她自然就能扶正。 压制心底的不快后,她深吸一口气又把平日里的笑脸扬起,得意的一个扭身坐下。 兰花指举起茶杯,勾起唇角,狐狸眼一勾。 心想,耐心,很快了。 傅渊之被傅泰架着不得不来,这是傅渊之顺势而为的结果,其实他自己也有想来看看情况的意思。 听傅泰说,这方老童生还是爹的友人? 那他更得瞧瞧这人是个什么来头。 傅泰手中的那张婚契是否出自这人的手? 拿出这个主意的人,是不是他? 他和傅氏是不是做了什么交易? 除了从他的婚事下手,有没有牵涉到其他地方? 比如,宋姑娘? 孙氏极力要给宋姑娘相看,是不是还有别的考虑? 傅渊之心里有太多疑问,他得去把答案一一拽出来。 傅渊之坐在席上,他旁边的就是傅泰。 在他太抬头看向对面的坐席时,偏后方的位置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很面熟。 傅渊之皱了皱眉,他看到的时间太短,仅凭那一瞬间他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 傅渊之谨记宋姑娘的话,对于席间食物都不入口,敬酒的时候也就沾了沾唇,并未饮进嘴里。 第一百一十四章方老童生 宋欢处理好猎物后就把得到的四百一十五文放进荷包里。 路过包子铺还买了两个肉包子。 走到了夕水巷,她打算翻墙进去查看情况,但正门肯定不行。 宋欢又绕到另一侧,见附近没人,她便后退一段距离,直接借力踩墙翻上了墙头。 宋欢稳住身子,环顾四周,查看自己的方位以及确认自己下一步的落脚地。 这时,宋欢听到了一声细小的惊呼声。 宋欢条件反射矮下身,警惕地朝着声源看去,就见一个穿着富贵白白嫩嫩的小胖墩,正吸溜着鼻子,嘴巴呈O字,睁着大大的圆眼看着宋欢,眼里写满了惊叹与崇拜。 宋欢把嘴里叼着的包子拿下,对着小胖墩帅气地挑了挑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胖墩也学着宋欢的动作。 宋欢无声咧嘴笑,然后一个起跳就进了方家的院子。 小胖墩的娘亲这时正好出来,见自家儿子呆愣愣看着墙头,笑得一脸无奈,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 “外面冷,咱们进去烤火啊。”小胖墩娘亲摸了摸自家儿子被冻得凉凉的脸蛋。 小胖墩这时才伸出小胖手指向墙头,“娘,姐姐灰灰(飞飞)。” 小胖墩的娘亲耐心纠正道,“姐姐叫菲菲,不是灰灰。” 小胖墩正是学话的年纪,他也有个大几岁的姐姐。 小胖墩眨巴着眼睛,想说,不是这个意思。 奈何人小,表达能力不够。 只一个劲儿的灰灰灰灰,而母亲则是耐心十足的菲菲菲菲。 进入方家,宋欢打量了一下布局。 类似柳宅,却比柳宅小很多,是硬生生隔出的二进院子。 老童生府里并没有多少奴仆,宋欢轻而易举就进了后院。 宋欢待在角落先查看了情况,很快就判断出方家小女儿的房间。 就见扭着柳腰的小妾敲开了自家闺女的房间,两人在房间不知道说了什么,不久小妾就挥舞着帕子,扭着柳腰离开了。 宋欢确认没人后就想换个地方好听听墙角,这时,另一个妇人打扮的年轻女子又走了进来。 宋欢缩回身子,看着她的侧脸,疑惑地看了又看。 这人,很面熟。 她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宋欢皱眉思索的时间,妇人也进了方小姐的房间。 宋欢想不起来就不想了,直接趁着当下机会赶紧换地方。 方小姐见着来人就惊喜地唤了一声,“姐姐~” 被叫姐姐的妇人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看了眼方小姐的打扮,装糊涂问道,“你这是……” 方小姐愤愤坐下,“我娘让我……勾引那举人。” 妇人眼底精光一闪,叹气道,“你和我家广阜是没缘分了。” 方小姐想到什么就很是伤心说道,“都是因为爹……” 若是被爹知道自己喜欢家里的小厮,还为他落胎,怕是会要了他的命。 妇人拍了拍方小姐的手,“无事,你与那举子成婚以后或许会成为诰命夫人呢,也不是全无坏处。 只是,可怜了广阜……他对你一往情深……这缘分就这么生生断了。” 方小姐反手抓紧妇人,“我,我不稀罕诰命夫人,我只想和吴郎在一起!姐姐,你要相信我,我对吴郎是真心的,这几天,他都没有再来找我了,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世上再没有比吴郎对她更贴心,更爱护,更好的人了…… 妇人抓住方小姐的手,眼睛里似乎有漩涡一般,她和方小姐对视,声音带着一丝蛊惑,问道,“你真的舍不得广阜吗?” 方小姐闪着泪花的狐狸眼顶着夫人,然后很认真的点头,声音微颤,“姐姐……” 妇人声音又恢复平淡,“这也不是没有办法,你和那举人成婚,也不影响你和广阜再续前缘……” 方小姐一脸诧异,不可置信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妇人点头,“只是,怕是要好好劝一劝广阜了……” 方小姐抹了抹眼泪,“这,这如何劝?他都不来找我,我空想也无济于事啊……” 妇人安抚道,“我们姐妹一场,我怎能坐视不管?你们情投意合,两心相印,若不是遇到这事儿,你们如何不能做一对鹣鲽情深瓜瓞延绵的夫妻呢!” 方小姐一听妇人的话只觉更伤心。 方小姐或许还是不太能接受这样偷偷摸摸和吴郎在一起,这样就把她们之间的美好爱情变得不堪了,想来想去她还是有些犹豫。 妇人见此,就从另一个方面下手,说道,“你三哥本就比大哥势弱,你若是能嫁给那举人,你三哥就可逆风翻盘,如何不愁压倒大房的人?” 妇人见方小姐有所意动又继续加把火道,“如此一来,你爹也不得不重视你娘亲,或可看在那举人的面上把你娘扶正,如此,你不也成了正房嫡出了?!” 方小姐被妇人劝得心猿意马。 她最在乎的不就是自己不是嫡出的身份吗? 若是娘亲扶正,她就是堂堂正正正房嫡出,三哥也有与大哥一争的底气! 两人接着又继续把这些计划不断补充完善。 这场景这对话使得宋欢大跌眼镜。 原来,爱和肉体是可以这样分开的。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 厚颜无耻啊! 还是在这种读书人的家里。 方家前院 傅渊之看着傅泰把酒一饮而下后,这才收回视线。 酒过三巡后,傅渊之装作喝大的模样,傅泰和方老童生对视一眼,傅泰借口送傅渊之先去休息,由着小厮扶着,就这么很狗血地进了后院,还很狗血地进了方小姐的房间。 确认没问题后的傅泰正准备回前院,只觉得头有些晕身体发热,想着可能是酒喝多了,原本想要去角落休息却被一只手稳稳钳制住,人还没看清,后颈一疼,人就这么没了意识摔在了地上。 宋欢拍了拍手,人老不禁打,她都怕把人给拍死了。 宋欢拎起人就进了方小姐的房间,此时的傅渊之哪里还有醉意,右脚正踩着窗框,听着动静整个人就这么僵着。 傅渊之仿若放慢动作的卡卡卡回头,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和宋欢的眼睛对上。 空气有一瞬的凝滞。 傅渊之,“……” 这脚到底收回,还是,不收回? 这样子,是不是很,猥琐? 宋欢撇开视线,把手里的傅泰举起来,“这人怎么办?” 傅渊之咳了一声,把脚收回,弹了弹衣摆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就放在那儿吧。” 傅渊之指着方小姐的床上。 宋欢点头,听话的往床上丢去,原想离开的动作又是一顿,回头盯着最里面叠放好的被子,她直接一把扯过来盖上了傅泰,整个人就留出了一个口,能够让他呼吸不被憋死就行了。 宋欢听到门外传来的动静,向着傅渊之快速跑过去,一把搂住他的腰,起落只在眨眼间,两人就到了屋外,关上窗户的下一息,就听到房里开门的声音。 傅渊之,“……” 宋姑娘的动作有多帅气,他刚才就有多猥琐…… 民国奇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找来 进屋的方小姐看着被盖得严严实实的人,连掀开看的欲望都没有,只侧躺在外侧,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寂静的房间里,只余珠帘的另一侧,炉烟袅袅。 门外的傅渊之摇摇头,觉得有些困,甩了甩脑袋,一只手扶在墙上。 宋欢发觉了不对劲儿,压低声音问,“怎么了?” 傅渊之摆摆手,“无事,就是有些困。” 宋欢抬头看向天空,这个点就想睡了? 平日里读书习字都不困。 宋欢扶着他在墙角坐下,傅渊之头靠着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宋欢无聊地看着天空,数着角落的梅花。 也不知过了多久。 一声惊呼传遍整个后院。 傅渊之就是被这声音给吓醒的。 他刚想出声,就被宋欢给捂住了嘴。 宋欢指了指屋里头,傅渊之这才反应过来,想起他们当下的处境。 见傅渊之点头宋欢才放开手。 里面尖叫声的主人应该是方老童生的小妾。 宋欢侧耳再想听后续时,里面却没有了小妾的声音,只余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 声音停下,方老童生也正好来了。 里面小妾已经帮还没醒过来的闺女穿好了衣服。 床里侧的傅泰身上的被子也不知何时被掀开,露出了他皱纹遍布而苍老难看的容貌,他此时还昏迷着,脸上泛红,身上的衣服被他扯开,凌乱不堪,而他的特殊部位还在衣摆下坚挺屹立。 老童生见这场景血压飙升,差点没晕过去。 怎么是这样? 傅泊安儿子呢! 宋欢通过窗棂的缝隙看进屋里,没待仔细打量,就被傅渊之泛着凉意的手覆上,遮住了眼前的场景。 耳旁传来傅渊之裹挟着热气的声音,“走吧,你在太平食肆等我,我马上就去找你。” 宋欢不知道自己耳朵已经泛红,只忽略那不正常的心跳,暗道可惜,然后两人就悄无声息地撤退了。 那天具体是怎么解决的宋欢不知道,只知道那件事并没有闹大,估计知道情况的也只有当事人以及参与者。 而傅泰自那天回来后就称病不起了。 后来宋欢和傅渊之分析那天的情景,猜测给傅渊之的酒里放得应该是具有催情效果的药。 毕竟,傅渊之是先看到了里面的场景,才会把宋欢的眼睛捂上。 好在酒被傅渊之不动声色给换了,顺便还让傅泰喝了下去。 那会儿他可不知道里面掺的是什么。 而傅渊之后来觉得很困,也不是生理问题。 通过那声尖叫就可以推断出来。 声音并没把里面那两人给吵醒,那很有可能屋里放了迷药一类的东西。 可是还有一个疑问,既然是方家做的局,为何又会有迷药出现? 岂不是多此一举? 双重保险也不是这么个上法。 一个催情,一个迷药。 怎么看也不像相辅相成。 这其中难道还有别人参与? …… 傅泰并没有和方小姐成事,他在得知具体情况后脸色青黑一片,浑身气得发抖! 身体里那特殊异样他自然熟悉。 那杯酒没进傅渊之的口,反而被自己喝掉了。 他这把年纪还被一个小辈算计,真是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既然这个法子已被傅渊之识破,那只能来直接的了! 三天后,方老童生来到了大榕树村,前来的人中还有他的两个儿子以及方小姐。 方老童生直接进了槐树傅家。 说起来方老童生和槐树傅家的关系还真是复杂。 最开始方老童生和傅家的关系也就是傅泊安的友人而已。 后来随着方老童生原配的妹妹,也就是潘氏嫁给了傅泊安的兄长(傅榆安)后就成了表亲关系。 方老童生就是潘氏的姐夫。 方老童生直接找到了傅榆安,让他替傅渊之应下,履行诺言结了这门亲。 傅榆安是一个老实木讷的中年人,在整个槐树傅家的人里显得格格不入。 他衣着平常,并没有因为傅学林成为举人就换了衣着,贪图享受。 手上粗糙厚茧,皮肤因为冬季而养白了些,但总体看来也就是普普通通一耕田平民。 虽然岁月不饶人,但也能从轮廓中窥出傅榆安年轻时也是个长相不错的男人。 傅榆安只听完方老童生的话后,直接说道,“这话说得奇怪,履行婚约那也得找传林,我家只有学林。” 方老童生看向潘氏,一丝戏谑划过眼底,潘氏装作没看见。 方老童生直接道,“他爹娘不在,而妹夫你是他血脉至亲,当然由你说了算。” 傅榆安强自笑了笑,“如今在他心里,我怕不是他最恨的人。” 潘氏看了眼这个从头到尾没看自己的男人,对着方老童生道,“这事儿还是得看族里的意思。” 方老童生啧啧称奇,“成了举人就是不一样,你们虽是至亲长辈却连父母之命也不敢过多干预。” 方老童生就差直接说傅榆安没出息了。 一个小辈的婚事都做不得主,还有何用? 傅泰家 傅泰撑着病容让儿子去找了几个族老,把他们喊来家里。 大家一致认为傅渊之必须按照他父亲留下来的婚契,履行承诺,于是派了人让去梁福财家把傅渊之叫回来。 族老甲上次被傅渊之怼得都不想见到他,今日他也不想开口。 族老丙惯会做和事佬,直接打破沉默,把这事儿说了出来,“毕竟是你爹在世时订下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还是得遵守承诺,不然,怕是会被人数落不孝啊。” 其他几个族老也附和,其中一个说道,“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因为说要一心科考就不成亲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而且娶了媳妇儿,家里的琐事也有人能帮着打理,你更能专心科举之事,岂不美哉?” 傅渊之声音淡漠道,“家?我有吗?” 这话一出,整个屋里俱是一静。 其中一个族老反应过来,“不就和你大伯一起吗?” 傅渊之道,“那已经不是了。” 当初父亲过世时爷爷尚在。 父母在不分家。 如今他哪里还有家? 族老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让族长找里正再划分一块地出来,刚好给你建屋,如今你身份也不一样了,建个两进的院子正好。” 傅渊之拒绝,“我看学塾就挺好,我自小就是在那儿生活的。” 这话一出,傅泰立即咳嗽,青黑的眼袋,看着有些瘆人。 族老甲用力摔拐杖,“那是学塾!不是能做家的地方。” “能不能当做家那是我说了算,那学塾我爹可说让给族里了?”傅渊之问。 “我记得,契书上写的是我爹的名字。难道,三爷爷拿去县衙重新备案了?” 傅泰仿佛要把肺咳出来,并没有接傅渊之的话。 其他人见此也都不敢说话了。 傅榆安见此,无视手肘上阻拦的力道,站出来说道,“那契书上是写着泊安的名字,三叔还是拿出来吧。” 傅泰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催婚怎么变成了催宅子了? 傅泰被架着下不来台,只能让儿子去他房里把匣子里的契书拿出来。 族老丙尴尬地说道,“这不是说婚事吗?怎么又扯到屋子了?” “没有家如何给媳妇儿打理?怎么成亲?我还怎么安心科举呢?是吧?”傅渊之看向刚才这么对自己说的族老,把他对自己说的话又原数奉还回去。 族老,“……” “可是,这是学塾啊!族里今年就开办学塾了!你这拿回去,族里的孩子去哪儿念书!” 傅渊之淡定道,“找里正划地,想必族田这些年的产出,各家各户再出一份力,也够建一个比我爹那更大更敞亮的学塾。” “……哦,对了,当初我爹留在学塾的书还在吧?三爷爷,你记得连同屋子一并还给我,我整理清楚后再捐几本给族里,也当是我为族学尽的一点心意。” 第一百一十六章对峙 傅泰这回咳嗽真不是装的,手颤抖指着傅渊之,嘴里硬是吐不出一个字。 这小崽子! 当初就应该让他…… 傅渊之淡然的回视傅泰。 拿回属于他的东西,他无须低声下气。 这帮人,不配。 傅泰只觉一口气上不来的时候,余光扫到方老童生,不知想到了什么又突然缓了过来,喝了口水,顺了顺气,“无事,当初也是看你还小,怕你管不了,族里才帮你收着,如今确实是该物归原主了。” 傅渊之接过傅泰递过来的文契还有钥匙,随口问道,“书呢?” 傅泰的儿子说道,“书都在学塾里。” 傅渊之点头,看着文契上的傅泊安三个字,心下怅然,随即贴身放好。 傅泰见此又说道,“既然这些已经处理好了,那么该说说你的亲事了。 你的婚事按理说不该我们这帮老的做主,可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了,你爹娘已逝,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理,就当替你爹做个见证,这门婚事……” 傅渊之打断道,“你们怎知这婚事是真是假?来之前也不确认一二?” 几个不知内情的族老都看向方老童生。 他们只是听傅泰说有,那肯定就是有了。 而且,对方又不是穷苦人家,而是童生。 在槐树傅家两兄弟没考上举人之前,那都是他们仰望的存在。 他们这帮在地里刨食的人,哪里会去怀疑婚约还有造假的问题? 方老童生捋了捋胡须道,“这婚契就是证明。” 傅泰看向方老童生道,“无人证?” 方老童生不接话,道,“当初可是你爹亲手写与我的。” 傅渊之走上前,“可否让我细看?” 方老童生哈哈一笑,“你这孩子,这还能有假?” 傅渊之但笑不语。 方老童生笑容维持不住,随即把婚契放在桌上。 傅渊之又看向傅泰,“三爷爷,您的那份呢?” 傅泰示意让儿子递过去。 两张对比下来,若是宋欢在,肯定会说,这简直就是复印嘛,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傅渊之看了许久,方老童生以为已成定局,成竹在胸说道,“渊之可有疑惑?” 傅渊之点头,“是有疑惑。” 方老童生呵呵一笑,“哦?可说出来让大家为你解惑。” 傅渊之点头。 只见他从怀里也掏出了一张婚契,展示出来,说道,“我这也有张婚契,不知哪张是真,哪张是假?” 方老童生瞬间坐直身体,下意识往傅榆安身边的潘氏看去。 潘氏也是一副“怎么可能”的惊讶模样。 方老童生皱眉,随即又强自镇定下来,“这,可是泊安兄提前给你定了两门婚事?” “两份皆是迎娶为妻,不知方老先生可知我爹有让我娶两位夫人的意思?”傅渊之疑惑问道。 方老童生,“……” “可否让我老头子看一看。” 方老先生拿过婚契一看,脊背一僵。 他认识傅渊之的字,这才是傅泊安真正的字迹,两份契书只要仔细一对比,他的那份就做不得真了! 他模仿的只是皮,并没有透出那股笔力险劲的“骨”。 方老童生暗自咬牙,潘氏这个无用的妇孺,连有没有婚事的消息都没打听清楚。 如今,他丢脸都丢到十里之外了! 潘氏见此微微皱眉,她没想到泊安居然真和别家定了婚事。 方老童生自然不会想让傅渊之说出拿傅泊安的字迹出来对比的话,直接叹了口气说道,“没想到,泊安是不放心你小子啊,我和你爹既是好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既然有两张婚契,那就互为平妻好了。” 若是了解方老童生的人在场,就会知道这事有假。 按他以往的脾气秉性,怎么可能会同意自己的闺女成为平妻,这是看不起他闺女,还是看不起方家? 这事肯定有猫腻。 族老们人老成精,自然都知道这其中是有问题。 傅泰见此也附和道,“如此也好。” 无论如何,傅渊之都必须得娶了方先玉。 方老童生身后的方先玉自从看到了傅渊之,视线就没从他身上离开过。 她没想到这举人不但不是个老男人,还是个风姿绰绰、少年有为的美男子。 如今一听自己与他的婚事铁板钉钉,心里竟然有一丝欣喜,哪里还记得家里还有个她之前心心念念要嫁的吴郎? 方先玉感受到傅渊之放在自己身上的视线,低头面红娇羞。 傅渊之冷漠移开视线,“方小姐我是不会娶的,那张婚契是假的。” 方先玉面上的红色悉数褪去,只剩苍白。 方先玉的亲哥走出来,嚣张地说道,“你说假就是假?我还说你的是假的呢!” 方老童生想呵退三儿子已经来不及了。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不,是猪一样的儿子! 傅渊之点头,“既然方公子也质疑我手上这份契书,那就拿出我爹抄写的书来对比字迹就行了。” 此话一出,屋里俱是一静。 谁也没有动,大家都知道若是真的对比,结果肯定不是他们想要的局面。 傅渊之冷笑,起身道,“既然大家都不去拿,正好我那里还有。” 方老童生拍桌起身,怒斥道,“傅渊之!你莫欺人太甚!这是你爹主动和我开口的,你这是想干什么!想罔顾你我两家的关系?!想违逆你父亲的决定?!你这是不孝!” 傅渊之并没有被他带偏,淡然说道,“先证明这份婚契是真是假,再说我孝与不孝也不迟。” 方老童生见此还能说什么,一时词穷,局面僵持。 这时,潘氏站了出来,说道,“大家都知道先玉与你自小就订了亲了,这突然又不娶了,对她一个小姑娘的名声也不好,不若……” 傅渊之将视线放在这个他这几年来第一次正眼看的潘氏,好一个面慈心苦的女人。 这话傅渊之没接,却被从外进来的女声给接过,“若是因此就要他负责,那这世道可就乱了。 按您这么说,是不是谁家闺女宣扬和傅学林自小订了婚,她就能嫁给傅学林了呢?” 潘氏看向进来的宋欢,手紧了紧,“这是傅家的事儿,宋姑娘来了怕是不合适吧?” 宋欢把傅渊之手里的契书扯了出来,把上面的名字指出来,“这契书上写着的另一个名字就是我,我也算是他未过门儿的妻子了,您说合适吗?” 宋欢看向自见了自己就没有好脸色的孙氏,笑得灿烂,“哎呀,这段时间可把伯娘累坏了吧?我也没想到长辈还给我找了这么一门好婚事呢!早知道,就不麻烦伯娘了,伯娘没被娘家亲戚责怪吧?” 孙氏,“……!” 果真是越不想看到什么,什么就偏偏来了! 方老童生看着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人,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你也要?先玉不知比她强上多少倍。” 宋欢,“……” 我真是呵呵了。 说谁是“这样的女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戳中命门 宋欢慢慢走到方老童生的跟前,嘴里的话如箭矢一般根根插进对方的身体,“听说,您是镇上的童生?还开了一个学塾? 我还听人说,你学识也不咋滴,几十个人里竟没有一个人中童生的? 你收人家束脩却不真心教导,良心不愧? 哦,对不起,你可能只是真没有‘传道授业解惑也’的能力而已。” 方老童生一口气提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休要污蔑老夫!老夫是真才实学!” 宋欢上下打量了一番,觑了眼,漫不经心道,“谁污蔑了?镇上谁不知道你就是吃酒陪新娘——装模作样。” 宋欢看了眼他的大肚子,说道,“肚里只有油水,却没有多少墨水。” 宋欢见他气得脸皮子都在颤抖却没法说话,又真心实意补刀道,“我真没说假话,我在镇上也混了几年,那些家里有点钱的,宁愿把孩子送去县城的学塾也不去你那,你也不反思反思,你这点才学也就是骗骗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穷苦人家而已。” 让人掏空钱袋子,也不能供出一个读书人。 误人子弟,害人不浅! 秀才不怕衣衫破,就怕肚里没有货,更何况是童生? 方老童生活到现在,头一次被人说自己无才,对方还是个小辈。 他气得直发颤。 宋欢继续输出道,“你和傅渊之他爹是友人,当初也都是童生,为什么傅渊之考上了举人,你的儿子没有?不仅傅渊之,就连傅学林都考上了,你就从来没有反思一下自己吗? 你若是老老实实认清自己的能力,早早就送孩子去县里念书,你家估计也能出个举人了。 听说您的大儿子小时候可是神童呢!怎么就伤仲永了呢? 会不会是你的问题?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您大儿子的天赋了,不知他现在去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作为知情人,我还是要好心告诉你一声,得做好心理准备,现在县里学塾的学生都少有上二十的人了呢!” 一旁的大儿子方先明眼底划过一丝黯然。 而三儿子方先闻却是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他自觉自己不比其他人差,原来是在他爹这里出了问题。 宋欢的这句话杀伤力不可谓不大,给后来的方家制造了不知多少后患。 方老童生伸出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宋欢,“你胡说!你胡说!你个什么不懂的小丫头片子,整天只知道黄白之物的人,怎么懂我们这些读书人的事,你莫在这信口雌黄!” 宋欢点头,“没错,我重黄白之物,你不重?你一边对那些穷苦人家送孩子去念书的行为而嗤之以鼻,一边该收的银钱却丝毫不能少不能迟,你不重?牛在天上飞,你看到了吗?” 方先明走出来喝止,“这位姑娘,你过了!” 宋欢看着对面这个男子,点点头,退让一步,“好,我不说这些了,咱们就说回你们今天的主题,婚事。” 宋欢走近正瞪着自己的方先玉,“这位方小姐果然是一笑百媚生,腰约如素啊,方家果真教导有方。” 方先玉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她好不好用不着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说。 对于这个要来抢自己未来丈夫的女人她是不会给好脸色的。 宋欢勾唇一笑,说道,“说来,我最近发现镇上有一卦馆,这卦馆还真是不错,特别是他门前写的八个字。” 宋欢突一停顿,这被她勾引出好奇心的方先闻问道,“哪八个字?” 方先闻一问出来,方先玉就掐了一把方先闻的胳膊,狐狸眼一瞪,方先闻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他不是故意的。 猪队友的名头不是白戴的。 宋欢这才不卖关子,道,“圆光寻物,专打鬼胎。” 鬼胎二字一出,瞬间把方先玉定住。 她狐狸眼中媚意水润不再,只留下深深的惊惧,她不自觉后退一步,脚一软差点没跌落在地。 方先闻反应快,见此立马扶住自家小妹,低声问道,“小妹,怎么了,不舒服?” 这一异样自然被有心人收进眼底。 虽然不知这其中有何联系,但这确确实实扎在了方先玉的命门上。 方先玉无力地靠在三哥身上,怎么会,吴郎特地挑了下雨天去买的,如何能有人发现? 不,不会的,不会的! 她在虚张声势,巧合,绝对是巧合! 在场的众人包括方老先生都不知道这八个字与婚契有什么干系。 宋欢意味深长地继续说道,“容我先来说一个故事吧,十月的一天,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走进了这家卦馆,问,‘这专打鬼胎’是何意思,店家就说了,这鬼胎,凡是姑娘受了邪魔外祟,不夫而……” 孕字还没等宋欢说出口,方先闻便着急喊出声,而他身侧的方先玉已经晕了过去。 也不知是真晕还是假晕,反正宋欢是没法继续说下去了。 方老童生见此也知道其中还有他不知道的猫腻,而且傅渊之的态度表达得十分明确,这门婚事要成,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不可能。 他为了不让自己更下不来台就借此机会告辞,一家人一改来时的嚣张气焰,只顾急急忙忙地离开。 主角之一已经离开,傅泰又病未痊愈。 几个族老互相对视一眼,还能有啥说的? 就这样吧,散了散了。 树下,傅渊之看着远去的傅榆安眼底划过一丝复杂。 宋欢随着傅渊之视线看过去,说道,“不去问问?” 傅渊之道,“还不是时候。” 宋欢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走吧,阿弟念我们了。” 傅渊之一笑,“好。” 今天的两份婚契,不仅老童生手里的婚契是假的,宋欢和傅渊之那张也是假的。 前些天宋欢和傅渊之就想了破解的方法,造假了这张婚契。 若是他们这张婚契的出现能够让他们知难而退,那就不需要把方先玉的事儿捅出来。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今天见方老童生不愿放弃,宋欢也不得不使出杀手锏。 好在方先玉来了,还使出晕倒这招,不管她是真是假,能放弃就行。 若之后还要继续纠缠,那就做好身败名裂的准备吧。 其实,这么看下来,这其中参与的人也看得七七八八了。 方老童生、潘氏、傅泰、傅学书和她的丈夫以及她丈夫的弟弟,也就是方先玉口中的吴郎。 那日在方家,宋欢和傅渊之看到的熟面孔正是傅学书和她的相公。 他们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不清楚,但是宋欢想方先玉和那个吴郎的‘动人心魄’的爱情,背后怕是不简单。 傅泰虽然心里嫉妒大哥一家的孙辈出息,但若是傅渊之能娶了方先玉,然后通过方先玉把好处再给回傅氏一族(自己家),他是乐见其成的。 到那时,他这个族长难道还控制住一个不涉世事的小妇人? 所以,在他知道傅渊之还有一桩娃娃亲的时候,虽然心中存疑,知悉有假,但不管这是真是假,只要结果对他有益他便乐于促成。 第一百一十八章再遇 潘氏 她想的法子就是让宋欢对傅渊之失望,而后趁着傅渊之没回来之前,让孙氏把宋欢的心理防线冲毁,到时候说服她嫁与人妇,傅渊之回来也为时已晚。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宋欢是个水火不侵的人,傅渊之有婚约的事儿也没能让她出现正常人(当下时代的女子)该有的情绪。 不吃醋,不难过,不误会。 而在方家的事情因为傅泰的原因不得不掩盖,否则方先玉只能嫁给一个糟老头子,那不是方老童生乐意见到的。 还有方先玉的奸情,如何被宋欢提前知晓这是她最想不通的地方。 这事儿知情的也不过五个人,这种事她怎么就知道的? 不对,还有一个人! 那个卖家! 难道,宋欢认识那个店家? 可是不对啊,宋欢怎么会认识呢? 还有方先玉与吴广阜的通奸。 此事原想当做把柄抓在手中,这就成了傀儡身上的线,只要方先玉不想声名尽毁就不得不听从安排。 若是傅渊之真就乖乖娶了方先玉,那他就会被方先玉这个傀儡绊住,不说科举,就是以后积累的产业也会尽数被方先玉挪给傅氏。 这些事,串联起来确实是个很大的局。 一环扣一环。 可却一而再再而三,什么都没成功。 好好的计划,好像一开始从宋欢身就预示着一切都不会如他们计划中的那样发展。 从宋欢入手失败。 想以孝压傅渊之,谁曾想他竟不接招。 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实,他们这个局的对象若是换成另一个人早就成功了,偏偏傅渊之身边有一个宋欢。 她早就跳出了这个时代给女子画的圈。 好像再复杂的事儿到了宋欢身上都会迎刃而解。 宋欢只能呵呵一笑,那多出来的几十年不是白费的。 …… 傅学书怎么也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有报复到宋欢,还让自家处境更加糟糕。 没错,报复宋欢。 她当初被众人发现就是宋欢做的局。 后来是她的相公吴广益亲口告诉她事情的始末,她这才知道一切都不是偶然。 吴广益迫于宋欢的威慑从而提前去大榕树村找她,这才有了后来的那些事儿。 傅学书怀恨在心,后来得知原来这几年傅渊之一直和宋欢在一起。 而傅渊之今时不同往日,居然成了举人,若是让宋欢成为举人夫人,她是绝对是不愿意看到的。 傅渊之的成亲对象只要不是宋欢,其他人她都无所谓。 她参与其中也不仅全是为了报复宋欢,还因为方先玉好拿捏,若是能从中得些好处那自然更好了。 为了确保事情万无一失,她还特地趁着方先玉不在时,在她房间点燃了迷香。 谁知道,中招的居然不是傅渊之! 傅学书自觉失败,吃亏就吃亏在太心急了。 潘氏让她在方先玉和傅渊之成亲后再撺掇方先玉与吴广阜的关系。 可是,人都有私心,更何况情爱这种东西最难把握。 待她知晓时,这两人也早已生米煮成熟饭。 可她也没想到,这事儿居然成了命门,因为它,傅渊之有理由甩了这门婚事。 若是方家死缠烂打,傅渊之不顾情谊把这件事捅出来,方先玉不说嫁给傅渊之,命还有没有都不知道,方老童生更不会放过不成这一切的吴家。 此时不说登方家的门,就连吴广阜也被赶了出来,一条腿也被打折了。 没什么收入的吴家如今更是雪上加霜。 而方家,方先玉被威胁着把打胎的事儿给吐露出来。 方老童生怒不可遏。 差点就没对着这个女儿说出“你就那么缺男人吗?” 好好的一招棋,全被这个没脑子的女儿给毁了。 空有容貌却没有脑子。 这不怪小妾为什么这么多年没被扶正。 难怪傅渊之不同意娶方先玉为平妻,只要是个男人,得知这样的事谁还愿意要? 可方先玉毕竟是他闺女,把这些事掩盖住,好歹还能找一个不错的人家联姻,既然不能更进一步,那就努力维持原样。 至于之后方先闻的种种辉煌事迹,使得方家不仅不能维持现状,反而越来越走下坡路。 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这个局对于一个愚孝、软弱的人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可偏偏傅渊之不在其列。 方家自食恶果,只能说一句活该。 庚戌年 己卯月壬戌日 宜出行 万物复苏的时节,一辆骡车渐渐驶离大榕树村。 梁福财、梁福康以及梁大勇三人肩并肩,目送骡车驶离,梁福财和梁大勇没有沉浸在不舍当中,地里还有很多活要做。 两人转身准备回村。 梁福财见梁福康没跟上,叹了口气,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梁福康愣神了很久,直至骡车在逶迤的山路上消失后,他这才追上梁福财的步伐。 梁福财看着情绪有些低落的弟弟问道,“你想去念书吗?” 梁福康沉默了片刻,这才说道,“不了,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我会让他去念书的。” 梁福康眼里升起了冉冉星光,阿弟的不一样,他还是感受到了,这种变化让他很羡慕。 从前或许是天天和阿弟在一起,他的感触没有那么深刻,但是时隔几年后再次接触阿弟就觉得,念书真的很不一样。 阿弟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尽管他很努力想要恢复到没离开之前的样子,但是他和其他小伙伴都能够感觉得到其中的不一样。 梁福才哈哈一笑,“好,有志气!那我们为下一代能够进学而要更加努力了。” 梁福康笑了,他会的。 梁福康直观感受念书与不念书的差别就是: 在看到日出霞光的时候,能够吟出,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而不是,哇,今早的太阳真好。 在看到春雨降临时,能够脱口而出,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而不只是惊呼,哎哟,今儿雨真大。 阿弟把小伙伴们送的礼物都放在一个小盒子里收好。 都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却承载着满满的回忆。 什么草编织的蚂蚱、自己制作的弹弓、还有竹篾编制的装蛐蛐的笼子等等。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阿弟却很珍惜。 待宋欢一行人到阳江府时,已经进入了三月。 正好是府学放田假。 宋欢几人在逛街的时候遇上了于栄。 此时的于栄比在鹿县时候状态好了很多,原本清瘦的面颊也多了一些肉。 假期的他并没有回鹿县,而是在书肆里抄书挣钱。 当他透过窗棂看到熟悉的人影时,他便跑了下来。 他在年前时就已经得知宋忆休学的消息。 他很想问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如今他终于可以有机会问出口。 阿弟对待于栄也没有了之前的心有忿忿,语气很平淡的把自己要游学的事情告诉了他。 最后还似劝解他道,“读万卷书,更须行万里路。读六经而不阅世事,有如买椟还珠,入宝山而空回。纵使勤苦,也只是徒然费神伤身,有何益哉!” 于栄怔在原地。 许久后,露出一抹苦笑。 他努力争取来的机会,在别人眼里也不过只是踏出的第一步。 于栄落寞的走回书肆,强自提起精神,每个人走的路都不一样,他会努力走好属于自己的路。 于栄收拾好心情后,心里默念道,此去山高水长,只望珍重,岁月风平。 希望再次见面之时,你我能够心平气和,放下执着,如老友一般喝一杯浊酒,笑对流年红尘,品一品半盏清茶,谈及贫生往事。 第一百一十九章出发 游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轻松。 宋欢原想着去标行报道顺便接一单,反正他们游学的地点暂时还没有定下来。 但想归想,事实上,标行年初刚接了一单生意,已经出发好几天了,目前为止还没有长途的单子。 这事儿也不得不了了之。 最后,宋欢一行人补充好物资,就慢慢悠悠地向着东边方向驶去,也就是当初押送货物去虔城的方向。 正好,路过虔城的时候,颜六也可以回去祭拜家人。 一路上走走停停,夜间留宿的时候若是遇见有村庄就去跟村里人借住,没有的话就露营。 宋欢准备了三卷竹席,之前的毛皮也都带上了,还有被子,一匹大油布。 油布好啊,用处可多了,当然,价格也很感人,但想想之后的日子,宋欢还是咬牙买了。 咳,扯远了。 话说回来,旅途中偶尔途经有小溪的地方,大家也会停留半天休息休息,也还能去小溪捞鱼,顺便吃点新鲜的。 游学嘛,提高生存技能也算得上是其中的一项。 就像今天,阿弟听着阿姐的话,乖巧地把鱼篓放进了小溪里。 阿弟把鱼篓丢进去之后,就连忙把手放在溪水里搓了又搓。 刚才阿姐让他把蚯蚓锤碎,那股子腥臭味熏得他一下子没缓过来。 在县城的几年,虽然他也偶尔同阿姐进山打猎,但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这种玩意儿了。 虽然今年过年在村里,但他和小伙伴们都已经长大了,也不会去做把蚯蚓锤碎这种行为。 最多就是把蚯蚓挖出来,然后去钓鱼。 这样也不会有腥臭味残留在手上。 阿弟用鼻子嗅了嗅手上的气味,皱起了鼻子,赶紧把手放下。 把蚯蚓锤碎,用野芋头的叶子把蚯蚓肉包裹在里边,再用一根草松松垮垮地绑着。 这样既能不让蚯蚓的腥臭味快速消散,又能把溪水里的鱼勾引出来。 此时,骡兄已经被卸下车厢一身轻松,正自由惬意地在一旁享用美餐——青翠欲滴的嫩草。 颜六这时把柴火拾了过来。 宋欢还在用石头堆砌简易版的炉灶。 傅渊之则蹲在溪水上游用陶罐洗米,准备煮一锅腊鸡丁野菜粥。 反正有什么吃什么,能想到就把它们一起掺和进来。 还好宋欢过年的时候准备充分,他们这段时间除了住宿稍微简陋了以外,其他地方确实是没怎么委屈,特别是胃。 车厢里还有干冬笋、腌菜、干板栗、干菌子、干辣椒等等存货。 其中有很多都是和大榕树村里一些存货多的人家买的。 宋欢还做了一些鸡肉沫、兔肉沫辣椒酱,还有麻辣肉丁等等。 属实是把野炊这一团建项目给落实到位了。 颜六放下柴,说道,“我发现了一窝小挂蜂(蜜蜂)。” 阿弟惊喜地跑过来,“有蜂蜜吗?有蜂蜜吗?” 颜六点头。 阿弟随即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看向阿姐,“阿姐,那我们去摘蜂蜜吧。” 他上次吃蜂蜜已经是去年的时候了。 他可怀念了,甜丝丝的,可好吃了。 宋欢淡定地掏出火折子准备烧火,说道,“着急什么,吃了饭再去也不迟。” 今天他们是不打算再继续再赶路了,阿弟刚才下的鱼笼,就是想看看在明天出发之前能不能再弄上几条小鱼作为储备粮。 阿弟有些失落,不过三息,又兴奋起来,“阿姐,那我能自己去看吗?” 宋欢想了想,点头,“可以是可以,但你只能去看不能去碰,虽然小排蜂的攻击性不强,但被叮咬了还是会肿痛。” 阿弟兴奋点头,满口应道。 话音一落,整个人就如一匹撒了欢的野马,噌噌噌往前面跑去。 宋欢和颜六沉默对视三息。 宋欢率先打破沉默,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他知道具体位置吗?” 颜六,“……” 宋欢再把视线移到远处的阿弟身上,只见他又往回跑,嘴里大声呼喊道,“颜大哥,小挂蜂在哪儿?在哪儿?” 宋欢,“……” 傻不愣登。 傅渊之这时走过来,看着远去的阿弟和颜六,说道,“你不怕他被蛰?” 宋欢添了把柴,侧头躲过被风吹过来的柴烟,松开因为烟熏而皱起的眉毛,随即懒洋洋道,“没事,小挂蜂蛰不死人。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够。” 况且,颜六在旁边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在野外生存技能方面,他不弱的。 傅渊之,“……说得有理。” 树荫下,灌木丛上。 一窝挂蜂正悬挂在一根小藤子上面,下方不远处就是那条小溪流。 颜六看着兴奋的阿弟,不放心道,“我真去拾柴了?” 阿弟看着颜六,认真点头,“颜大哥你去吧,我在这等你。” 颜六看着阿弟那亮闪闪的眼睛,“……” 算了,他就在不远处拾柴吧。 小挂蜂也叫小排蜂。 它们天性比较温顺,不喜蜇人。 喜欢在灌木丛或者草丛里面作巢。 一般情况下它们的巢会建造在比较低矮的位置。 因为太高又招风的地方容易摇摇晃晃,不利于它们的生存。 阿弟靠近小挂蜂后它们就开始乱飞了。 阿弟僵着不动,静静看着一只小挂蜂从自己眼前飞过。 小挂蜂的尾部是黑色的。 背部有点呈红色。 它的后面还会有三道间隔的花纹。 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 因为阿弟的靠近,小挂蜂还是飞走了一部分,蜂巢的大致轮廓也显现出来。 一个接近圆形的椭圆形。 蜂巢里边儿是深黄,外围是浅黄。 很多丰巢孔已经空了,没有盖子了。 仅剩下中间一些有盖子。 有盖子的,里面就是蜂蛹。 上面嵌合棍子的一部分就是它们储存的蜂蜜,呈橄榄型。 阿弟现在不敢动,怕动了很可能会激怒它们。 他很想自己把蜂蜜摘下。 这种莫名的挑战欲由心勃发。 阿姐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毕竟他已经不是几岁的小娃娃了。 他会了,也可以帮阿姐分担了。 这种想法跳出脑海他就再也没能收回去。 于是,他就有了动作。 等小挂蜂慢慢散开以后,阿弟试着摇那根小藤子。 见蜂巢上的小挂蜂又散开了一些。 阿弟裂嘴笑了。 心念电转,忽然计上心头! 他脱下鞋袜,慢慢地扶着树杆,爬上了依附树枝的小藤子上。 阿弟右手扶着树干,脚下时不时地摇动一下藤蔓。 待小挂蜂飞得差不多了,仅剩下几只时,他便趴在枝干与藤蔓上。 手慢慢慢慢地移到蜂巢旁,反反复复如同做123木头人的游戏一般。 最终他把蜂巢连带着藤蔓一起折了下来。 蜂巢上方靠近枝干的里面都是蜂蜜,上面还有些个小排蜂。 蜂蜜还是很多的。 阿弟原想把这一整个都带回去,但想到阿姐曾经说的话又停了下来。 他只要拿蜂蜜就可以了。 阿弟把蜂蜜与蜂巢分离。 只见他把蜂巢的下半部分用棍子把它串起来,继续放回原来的位置 如此一来,它们就有可能会继续在这里生存。 当然,也有可能会搬家,离开这里,重新找地方从头开始。 第一百二十章满城 阿弟在把丰巢挂回去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突然惊扰到了小挂蜂。 斜刺里,两只小挂蜂直冲冲地向着阿弟迎面撞来。 阿弟闪躲不及。 就这样,它们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蛰在了阿弟的下巴,还有嘴唇上。 阿弟“嘶”地一声,抽了口冷气。 诶呀,疼! 阿弟喊出了声,颜六那边立马丢下柴跑了过来。 颜六见此,哪里还能不明白,“……” 阿弟虽然被叮疼了,但手却紧握住手里的蜂蜜,没掉落在地上,看得出他很坚强。 颜六连忙上前把阿弟两个伤口上的蜂针用指甲刮出来。 他曾经被小挂蜂蛰的时候,他娘就是这么帮他处理的。 注意是刮,而不是用手去挤压,也不是用手去拔。 因为小挂蜂的尾针扎进肉里面以后,它会不停的往里蠕动。 如果用手去拔的话,没有清理干净,它就会释放更多的蜂毒进体内。 颜六处理好了以后,连忙就把阿弟带离了这个地方。 这时,小溪边,宋欢和傅渊之已经在放肉了。 宋欢把腊鸡剁成小块,傅渊之则把罐子盖打开。 宋欢见到回来的两人。 阿弟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拿着蜂蜜。 宋欢并没有意外。 这年龄段的孩子,身体外形的变化会使他们产生了成人感。 且具有强烈的求知探索欲,会有一种很强的勇敢精神。 这时候的勇敢,带有莽撞和冒失的成分,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特点。 今天摘蜂蜜这事儿就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宋欢向阿弟招了招手,“被小挂蜂蛰了?” 阿弟走到宋欢跟前,委屈地点点头。 宋欢忍着笑意,接过阿弟手里的蜂蜜递给傅渊之,说道,“把手拿开,阿姐看看。” 阿弟眼睛闪烁,没有立马移开手。 宋欢关心问道,“尾针被刮出来了吗?” 阿弟点头。 宋欢这才放心,强忍着笑意,“……不捂着了,阿姐不会笑你的。” 阿弟,“……” 骗人! 他都已经看出来了! 最后,阿弟拗不过宋欢只能把手移开。 只见阿弟下巴右侧鼓起一个大包,上唇肿得和香肠一样。 宋欢噗嗤一声,大笑出声。 傅渊之也在看清楚后移开视线,在阿弟看不见的地方勾起唇角,眼里盛满了笑意。 阿弟控诉地看着自家阿姐,“……!!!” 他就知道! 只有颜大哥最好,没有笑话他。 颜六,“……”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在你没有发现的时候已经笑过了? 在喝粥的时候,阿弟只能等粥放温凉后,才能用勺子舀进嘴里。 吃东西的难度直线上升。 到了下午后。 阿弟和颜六留在营地休息,顺便看骡子和车厢。 宋欢则带着傅渊之往小溪上游走去。 中途还在小溪石缝处发现了水木耳。 它看起来跟木耳差不多。 区别在于,它是长在水里面。 可以直接生吃。 宋欢摘了一朵给傅渊之,“尝尝。” 傅渊之接过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他还真没见过这东西。 傅渊之张了张嘴,没法下嘴。 宋欢捻起一朵放入嘴里。 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入口微凉的,口感像凉粉。 有零星的沙子夹在里面。 宋欢皱眉,有点硌牙。 它除了有一些沙子,别的都还好。 宋欢用叶子包裹好,准备拿回去给颜六和阿弟尝一尝。 水木耳通体绿色,看着有些像翡翠。 这东西可不常见。 它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 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只有在特别好的水质里才会生长。 途中,宋欢还下了几个简易版4字陷阱。 这一条小溪越往上,水木耳出现的频率也越多。 她们还扯了一些春笋,有些地方也叫楠竹笋。 这玩意儿不用剥皮,直接放火旁边烤着吃都行。 宋欢和傅渊之摘了一包水木耳以及两捆春笋后这才原路返回。 就这样,大家在旅途中走走停停,不同于急匆匆地赶路,他们就好像是郊游一般,悠然惬意,自得其乐。 几天后,一行人到达了满城附近。 满城位于阳江府和福城的中间。 在阳江府的东南方向。 若把三者连线,就成了一个钝角三角形。 翻过山就能看到山下的满城。 满城经过四年前的旱灾,如今看着已经恢复了不少。 高树水田俯仰生姿,屋舍青烟相映成趣。 当然这只是好的一面。 他们所见的这幕可能只是某个商贾或官员的产业。 入了满城,店肆林立,单看建筑就能窥出曾经的繁荣。 可能是因为之前的旱灾,人口流失严重。 如今满城的人口数量远不及阳江府。 街道也不如阳江府热闹。 一个地方的人口也会算在当地官员的政绩里。 所以当初满城的人逃难到阳江府,虽然因为灾害情况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但是后来根据朝廷的政策也贷给了他们粮种以及土地进行耕种。 只不过土地需要他们自己开荒。 但可以免税三年。 听着好听。 实际上,刚开垦出来的土地并不肥沃。 碎石多,草根多。 处理起来极其麻烦。 肥力都给灌木和野草吸收了。 想种出庄稼,收成也不高或者基本没有。 想活下来还是得勒紧裤腰带,依靠野菜草根度日。 三年时间并不宽裕,只够收成慢慢变好。 待收成有了好转的时候,又得交税了。 满城的百姓就连解决温饱问题都是如此的艰难。 宋欢一行人住进了一间客栈。 这是他们找到的收费最便宜的一家客栈。 一晚十文,要了两间人字号房,宋欢一间,三个男的一间,毕竟还没有收入来源用着老本,不能太奢侈,另外还给骡兄要了点草料。 一晚上算下来得要二十一文,其中一文是骡兄的草料钱,再加上第二天早上的吃食,四人这么下来得花四十文左右。 所以,能不住客栈还是尽量不要住客栈。 在普通百姓家借住一晚上,也不过五文钱,虽然不提供吃食,但有厨房借用,他们自己也备有吃食,这吃的方面根本不需要担心。 而今天是因为,到满城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加上要补充一些物资,就只能在满城里住一晚。 至于为什么不去跟村里人买,就目前满城百姓的情况,也难。 她也不好意思讨价还价。 进了城里就不一样了。 而且像盐、糖还有驱虫药之类的也需要进城买呀。 正好也带阿弟进城来了解一下满城的物价。 在离开阳江府之前,宋欢去购买物资之时就会把阿弟带在身边,让他对阳江府的物价有所了解。 如今每到一个城池,把这些个城池当时的物价记录下来,写下具体日期。 宋欢还教阿弟做了一份表格。 如此就更快捷的对比出每个城池,这一年的是什么日期,物价几何。 或许过个几年他们再回来,再重重新记录,两张对比后,就能知道这个城池在这段时间的物价水平涨幅情况。 在他们科举答题时,能有这个数据基础作为支撑。 碰到问民生这类的题目,也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物。 第一百二十一章书生 在客栈落了脚。 大家在房间小憩了一会儿。 出来时,看着还没到宵禁时间,又听了客栈伙计的介绍就出来逛满城的夜市。 虽然满城的百姓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但一个城池里的人员组成不仅有穷人,还有小康,更有富人。 入夜的满城还是挺热闹的。 茶肆里,花楼中。 酒楼明,客栈敞。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一章书生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二章甘云远 县令大人下令,让衙役找来几户陆三家以及甘云远家的邻居。 问,“你们在那日可曾听到什么动静?” 邻居们都是老实庄稼人,对混子陆三也是深恶痛绝,自然从实说来,“甘述他们孤儿寡母的,一向老实本分,绝没有什么出格的事发生。” “这是有些小人故意编造事实来陷害忠良啊。”这个邻居也是个直性子,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二章甘云远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三章单雄 不过这事并没有让傅渊之发挥的余地。 在颜六回来之前,已经有一个人提前找上了甘家。 单(shàn)雄,是官府中的一个衙役。 白日里忙点杂事儿,黑夜时负责巡守,已经在衙门中沉浮多年。 他来到甘家,敲门进去。 此时家中只有寡母以及照顾她的邻居。 寡母因甘云远头戴强·奸·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三章单雄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四章妻舅 骡车渐渐驶离满城,消失在官道上。 绿草茵茵,清风徐来。 骡兄抵抗住路边的诱惑埋头赶路。 吭哧吭哧。 心想,最终还是它承受了所有。 宋欢和颜六步行在骡车一侧,傅渊之赶车,阿弟坐在车辕处。 因为重新补充了物资,车厢里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待着了。 宋欢和颜六的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四章妻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五章 潇潇春雨,山峦、大树,朦朦胧胧,就像浸在一片薄雾中。 空气中的青草气息夹杂着若有似无的缕缕野花香。 山间那汩汩流动的溪水,愈发湍急秀丽起来。 水势平缓处,一个身影头戴斗笠,正把裤脚挽上,衣摆塞在腰间。 整个人站在溪水中,只见他把一个鱼笼提了起来,拿到了岸边。 不一会儿,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五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六章小鸟 油布棚下 宋欢气沉丹田朝着阿弟摘四月泡的方向喊道,“回来吃饭啦!” 声音随着风飘散过来,还裹挟着细雨声。 阿弟把芭蕉叶里的四月泡都倒入篮子里,然后遥声回道,“好~” 几人吃了撒了野葱的鱼汤和馒头。 颜六眼睛一亮,好吃! 鱼汤好喝! 撒了野葱的鱼汤更好喝!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六章小鸟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七章动手 傅渊之以书生身份揖礼,“两位壮士,我们一行是为游学,此次因天公不作美,不得已骚·扰贵方,实属万不得已,失礼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刀疤男和胡茬男对视一眼,胡茬男嘲讽道,“呵,读书人和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老子劫的就是你们!” 行走江湖,没碰上行侠仗义的江湖义士,反倒让她们先撞上了江湖“丑”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七章动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八章提前离开 不一会儿的工夫,刀疤男就被打趴下。 两人背对背被颜六和阿弟合力用绳子绑在一起。 刀疤男显然是个识时务的人,他一改之前的凶相,苦苦求饶道,“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多有打扰是我们的不对,还请各位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们吧?” 审问的事宋欢三人都不在行,自然就交给了傅渊之。 傅渊之也不需要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八章提前离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二十九章三娃子 屋外,雨珠如箭矢一般狠狠射击地面,像音乐的节奏有高有低,听雨如同听曲儿。 一夜无话。 第二天 经过一夜春雨,阳光格外明媚,空气清新,温润怡人。 整片大地呈现出一派耀眼的景色。 走出屋外,入眼便是浅绿色的草地,远处是深绿浅绿交错的山峦,诱人而清新的绿色,给人强烈的视觉享受 《宋渊欢之》第一百二十九章三娃子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章张阿牛 宋欢和傅渊之是同时抵达少年的家。 阿弟发现阿姐和大哥哥也来了,惊喜地喊出声,随即又向老人介绍了宋欢两人的身份。 宋欢看向老人点点头,傅渊之也是揖礼。 老人热情地让大家进了堂屋。 少年不懂什么待客之礼,还记得要回答阿弟的问题。 拉着阿弟就直接到了他自己的房间,里面躺着一个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章张阿牛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一章送医 确认刘叔和徐叔他们在清风寨,宋欢就不可能袖手旁观。 宋欢想让傅渊之他们带着张阿牛去南城找大夫医治,顺便远离危险,而自己则留在村里,找到机会去山顶探查青峰寨的情况。 然而,傅渊之和阿弟都没同意。 颜六…… 颜六则是听大家的。 他觉得,以宋姑娘武功,只要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有事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一章送医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二章计 一连两天,宋欢已经把青峰寨的大致情况摸清楚了,收获不菲。 但是她付出的代价也很大,拿来的干粮已经不好吃,还夹带点馊。 她不能生火,若是生火,那就暴露了位置。 这两天要不是靠着精神支撑,她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她现在身体和精神都很疲惫,得需要回村先休息好,和傅渊之他们商量一下再做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二章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三章郭运生 宋欢看着头一点一点,昏昏欲睡的值班人员,轻手轻脚地翻墙进了青峰寨,借着月色直接隐藏在了阴影处。 这时,值班人也睁开惺忪的睡眼,按照以往习惯,大致打量了一下周围后,直接抱胸靠着柱子打盹了。 十几年以来,青峰寨从来没有受过袭击,这守夜也就走个过场而已。 娇小的人影在阴影之下移动,经过屋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三章郭运生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四章陀陀花 两天后 南城 医馆 大夫拿着一株因缺少水分而失去生机的植物,仔细辨认,待确认后,捋了捋长须,说道,“医书(本草纲目)有云,‘茛菪、云实、防葵、赤商陆,皆能令人狂惑,昔人有未发其义者,盖此者皆有毒,能使痰迷心窍,蔽其神明,以乱其视听故耳。’” 颜六,“……” 他听不懂。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四章陀陀花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五章 青峰寨的内讧其实已经到达了一定的程度。 许书生原还想静观其变,待到合适机会再把异心之人一并剪除。 可当他知道撅子想顶替自己与官府来往时,他不淡定了。 他对科举已经不抱希望,若是还有人来阻止他晋升之路,那就别怪他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他得到的这个消息就如同连接响炮的那根火线突然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五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六章 时间倒回 四月初十 宋欢隐匿在青峰寨的时候发现了两个人。 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还有一个看着六岁左右大小的男童。 两人所待的地方是山洞里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角落。 只有铺在地上厚厚的枯草,还有一些烂布供以取暖。 这个地方就是土匪们用来囚禁女人和孩子的地方。 女人因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六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七章南城,掌柜 队伍去建安郡需得经过南城。 从南城的西门入,东门出。 队伍停在南城补充物资的时候,王家旗下的分店掌柜找了来。 他身边还跟着张阿牛和一个大夫。 张阿牛的伤势养得差不多,伤口已经结痂,想要坚持赶路也可以了。 打工人就是这样,都已经到南城了,还有几天的时间就能到达建安郡,他的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七章南城,掌柜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八章忌讳 浩浩荡荡的队伍跨过溪流翻过青山,越往东走,经过的县、镇更是一个比一个是繁荣。 南平县 茶楼酒肆客栈林立 街道上车水马龙 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 这比鹿县强太多了。 占地起码比鹿县多一倍有余,更不用说经济和人数。 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毫无可比性。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八章忌讳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三十九章建安郡 相安无事度过一夜。 翌日清晨 宋欢四人也随着标行一起启程出发前往建安郡。 因为王大宇的原因,宋欢此行虽然不赶时间,但王大宇或许有应激后遗症,有傅渊之陪同会好很多。 如此,她们也只能跟着队伍,只要到了建安郡就好了。 建安郡 碧水丹山 岩峰交错,溪流纵横。 《宋渊欢之》第一百三十九章建安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章银号 虽然紫阳书院对傅渊之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现在并不是紫阳书院招收学子的时间。 不过也不是全无机会,建安郡每年五月初七会举行茶会。 只能看看到时候能不能有机会。 第二天,宋欢四人就去逛了建安郡。 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来逛逛,看看这里与之前去过的城镇有什么差别,物价、饮食习惯等等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章银号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一章端午 “我媳妇不老赶,她由昨天就骂我,直骂到了今天掌灯,我气极了,用刀把她砍了!” 说着话,汉子就伸手从麻袋里掏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往桌上一放,可把掌柜和伙计们都吓坏了。 只见汉子又从麻袋里掏出一把菜刀,将腿上沾血的裤子松下来,他说道,“掌柜的,咱们来说道说道!” 此时掌柜的吓得就剩下哆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一章端午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二章 王家有块茶圃,但王家并不竞争茶会主持的名额。 首先王家根基并不在此,即便用手段赢得了,也不免会有不少麻烦,反正茶会到时候大家都会去,主持不主持对王家而言并不重要。 但茶会对于本地的茶商就很重要。 主持茶会会和儒释道以及官府接触,其中运作的范围就大了。 建安郡四大茶商 暂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二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三章茶会 傅渊之没想到来到这还能碰见一个熟人。 柳文若,他们的房东。 柳文若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们,这个时间段才刚过了殿试,既然傅渊之人在这里,那他就是没去京城参加会试。 “柳兄,别来无恙。”傅渊之上前打招呼。 阿弟也跟上前唤了一声柳大哥。 柳文若揖礼,“你们怎么来了这里?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三章茶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四章去紫阳书院 宋欢醒来知道自己醉茶的时候,“……” 好丢人! 阿弟还语重心长道,“阿姐,下次你就记得喝少点就行,糕点吃多没事。” 宋欢,“……” 这让她如何接话? 宋欢把阿弟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转移话题,“你们明天就去紫阳书院了?” 阿弟高兴地忙不迭点头,“傅大哥厉害,否则我们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四章去紫阳书院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五章闲得无聊 大哭一场后,宋欢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当天夜里就把“报警器”给做好了。 宋欢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懒洋洋自言自语道,“出去吃个宵夜!” 建安郡繁荣,夜里的热闹不比白天差,更不是阳江府可以比拟的。 白日宋欢待的大树下的茶棚里,说书先生又上班了,回到了他的专属位置,继续酣畅淋漓地说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五章闲得无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六章不讲武德 宋欢一边逃命一边暗骂。 想起郭运生她就想嫩死他! 你tmd找账本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不说也行。 离开之前好歹提醒一下,让我有个防备也好不是吗?! 个渣渣! 江湖人居然也不讲武德!!! 所以这件事明白了。 郭运生背后是长隆标行,长隆标行后面若真是传言中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六章不讲武德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七章小心机 “咳咳咳……” 宋欢和柳文若一僵,两人抬头就看到头上从窗里探出一脑袋。 宋欢,“!!!!” 为什么有种上课开小差被老师抓包的感觉?! 柳文若心理比宋欢强大,端然起身,“童先生。” 童先生视线在宋欢和柳文若身上来回扫,问道,“文若,你在这干什么?” 柳文若淡然自若,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七章小心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八章 翌日 下午 晚对亭外围的草地上 这是紫阳书院专门辟出来做骑射和蹴鞠的场地。 此时场地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因为今日的比赛,所以很多学子都跑来看热闹,当然先生也不例外。 甚至童先生还被拉出来做裁判。 人老了,远视眼,看得清。 蹴鞠比赛的规则非常简单,每个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八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四十九章恍然 宋欢一拍额头,只觉得自己之前真是急傻了。 她仔细分析了球场规则。 只要绊住人不就好了? 她的力气不需要用来“嫩”他们,也可以绊住他们,只要让他们困在自己身边不去干扰别人不就行了嘛! 压根不用想那么多啊! 战略布局,以少胜多,在人不能参加的前提下就是空的。 宋欢视线 《宋渊欢之》第一百四十九章恍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章休息 自从上次蹴鞠比赛后,紫阳书院又恢复了平静,仿佛要把阿弟赶出去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般。 日子很快就到了十天一休。 宋欢三人回到了赁的院子。 宋欢特地查看了报警器,发现还完好无损这才放心。 进书院之前,宋欢就把情况跟颜六说了一遍,又说了书院放假休息的时间。 他要是有事情要么就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章休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一章梅清 雨后的石板路缝隙间藏着一抹沧桑又亘野的生命,青绿萃然。 宋欢拎着食盒走在路上,绕过凤尾竹丛。 就见好些个人拦着前路。 宋欢停下脚步,打量了拦路之人。 原来是那几颗老鼠屎。 脚步刚站定,身后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宋欢回头看去。 看着急匆匆而来的人,还是熟人,宋欢问道,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一章梅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二章石游平 这时,隐求斋又来了两位客人。 柳文若以及他的友人,石游平。 石煜,字游平。 石家人。 四大茶商已出其三。 宋欢当初知道他的表字时,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 油瓶,(」???)???? 多么新奇独特的名字。 ╮(─▽─)╭ 石游平是个翩翩少年郎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二章石游平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三章七夕 在书院的日子过得很快。 眨眼间就到了七月初七乞巧节。 建安郡的乞巧节与阳江府的七巧节略有不同。 在阳江府乞巧节的基础上,晚上拜月后还有灯会。 宵禁延迟到亥时中。 这一晚,互生情愫的少女少年们可·以看灯会的借口进行“约会”。 长辈若是互相满意,自然睁只眼闭只眼默认。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三章七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五十四章 宋欢与对方交手,只觉得对方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说不出那种感觉。 若非要形容的话,就是那种,感觉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招式却有些滞涩。 一炷香后。 宋欢用手上的绑带把他双手缚在身后,再用另一只手上的绑带把他的双脚绑住。 汉子咬牙道,“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后果不是你能承受的。” 《宋渊欢之》第一百五十四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