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君,求别坑》 第一章 坑死了几个 卫小歌茫然地站在两扇古色古香的大门之前,每扇门上写着一个不容忽视的字,并且是她所熟悉的简体字。 一扇写着大大的“男”字,另外一扇则写着“女”。 场景说不出的怪诞,因为她已经死了,理当不需要上厕所吧。 投胎还有得挑拣。 她原本想随手推开写着“男”字的门,忽然仿佛记得自己是女子,摇了摇头,便面带微笑欣然推开了那扇写着“女”字的大门。 让她觉得困扰的是,门后还有一溜色色俱全让人眼花缭乱的门,从一端排到另外一端,数了数一共有九扇。 这次门上却没写着大字注释。 有矮矮的破柴门,普通得没半点特色的木门,看着就觉得根本推不开的厚重铁门,还有闪着柔润莹光的白玉门。 竟然有一道绣着各色花朵的布帘子充数。 然而,当她趋步到最后一道门,精神顿时为之一震。这扇应该是贵戚权门了,真是又高又阔,金碧辉煌,盘龙雕凤,并且还是双开的。 “就你了!”卫小歌颌首,对此门颇觉可心。 按照常理推断,破柴门后面肯定是当穷人,木门是普通人,大花布帘子估计是当个闺秀,最后的这一道必定是富贵显赫。 既然是选择投胎,总得投到有钱富贵人家才划算。 还当要极其费力才能推开,不料她手指刚触上门边,大门立刻飞速打开。 然而,为什么门是朝外开的呢?这是她最后的念头,因为整个人给拍飞了。 ...... ...... 卫小歌缓缓睁开眼睛,立即发现臆想和真相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一万光年。 一滴水落在她的额头上,紧接着是第二滴,第三滴...... 躺在一张木板床上,身上的被子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霉味。屋子是茅草的顶,屋外下大雨,屋内有局部小雨。 屋漏偏逢连夜雨,点点滴滴在额头。 伸手抹了抹一脸带着霉草味的雨水,她坐起身来,惊异地打量着四周。至于为什么投胎不是个婴儿,这点卫小歌彻底已无法以常理推断了。 第一,她太受挫了。第二,她肚子极饿。第三,床前还有一大一小两个破衣烂衫的小男孩,用非常激动的眼神看着她。 “姐姐,你醒了。”大的那个男孩刚说完这句话,眼泪就吧嗒吧嗒掉下来,看得让人酸楚不已,恨不得与他一起抱头痛哭。 他大约十岁上下的模样,长得略显单薄,细长的丹凤眼略微上挑,别说还有几分白皙清秀,只是嘴唇没多少血色。 小的那个最多三四岁,小脸脏兮兮,白一块黑一块连模样都瞧不真切,大约还太小站得不大稳当,怯生生双手环抱着大男孩的腿。 然后,小的那个也发表了更令人酸楚的心声,“姐姐,我饿。” 如木雕泥塑的卫小歌,终于缓过神来,微微一笑弯腰伸手摸了摸小男娃的头,安慰道:“姐姐这就找吃的。” 米缸是破的,里面干净得如同被老鼠舔过似的。 没有吃的,什么都没有。 眼前一阵阵发黑,卫小歌强自支持着虚弱的身体,在茅草屋中搜了几圈,翻遍了屋子里每个角落,连只耗子都没找到。 她正想问问大的男孩这些年是怎么过活的,忽然脑中蹦出一连串的声音。 “叮!女主系统激活,请确认。” “叮!女主系统激活,请确认。” ...... 声音非常像打电话投诉的电话录音,卫小歌并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幻听了。不过等听到第三遍的时候,她果断地答道:确认! “女主系统确定,请输入姓名。” 请给我个键盘行吗?卫小歌默默念叨了一句。 “女主系统确定,请输入姓名。”死板的声音开始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并没有变出一个键盘。 “卫小歌。”她大声叫出了自己的名字,不断地机械重复声让人感到腻歪得很。 站在一边的大男孩露出困惑之色,“姐姐,你叫自己的名字做什么?” “姐姐叫着玩呢!”卫小歌拍了拍男孩的肩膀,随意安抚了一声。名字竟然与从前一样,倒是十分便利。 “姓名确定,女主卫小歌,系统绑定,请稍候。滴滴滴滴......” 大概等了三分钟。 卫小歌忽然发现她身处在一个没门没窗小房间,眼前只有一名背对着她站立的白衣男子。 背影修长略显瘦长,宽袍大袖,一头滑溜的青丝无风自动,飘飘渺渺。如果将这背影丢到某个苍松叠翠的悬崖边,立刻就是个传统的羽化飞仙之姿。 就是长袍下摆实在很长,仿佛裁下来还可以做一件衣裳。 男子缓缓转身,面容冷冷清清,长眉入鬓,仿若刀裁。他垂着双眼,似乎没瞧见面前多了个人似的,带着说不出的高高在上。 这名衣袂飘飞、仙气凛然的男子,手中却握着一根老寿星们常用的红木龙头拐杖。顿时让人觉得意境立刻跌了三成。 “卫小歌,你有何问题便问吧,能说的我都会告知与你。”男子眼皮都不抬,淡淡说道。 很高冷很禁欲,卫小歌不小心倒抽了口凉气,不过她很快便若无其事问道:“大哥,您是哪位啊?” “系统,我就是你的女主系统。”白衣男子还是那副寡淡的面孔。 真是说不出的违和,但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卫小歌摇了摇头,不过她一肚子疑问,总得问清楚才行。 如放炮仗似的,她一口气问出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 “仙人哥,我死后为什么并没投胎变婴儿吗?为什么推开了一扇很华丽的大门,却穷得这么销魂。还有,女主系统到底是什么鬼?” 大概是对仙人哥这个称呼不太满意,白衣男子皱眉不已,第一件事就是介绍了他的本名。 “我不叫仙人哥,你可以叫我丁土。如你这等死后带着记忆的人,不叫投胎,叫做穿越,魂穿懂不懂。谁叫你推开那扇走上人生巅峰的大门,当然要经历一些必要的坎坷。” 丁土?卫小歌愕然了片刻,名字很跳戏,仙人意境顿时又跌了三成。 穿越这个词显得十分耳熟,前世的记忆带着些是而非的模糊。她略加揣摩,大约是一种另类的投胎。 然而,系统是什么?这个名词让卫小歌有再次感到耳熟,然而又不记得确切应该是怎样操作的。 这些事慢慢来吧,想到能重新活一回,她稍微有些释怀,“老丁,女主系统什么的,你能给详细的介绍一下吗?” 似乎对老丁这个名字更加不满意,丁土那原本飘然若仙的脸,此刻带着一丝明显的嫌弃。 “哦,这个啊,慢慢就知道了,总之你会有很多金手指,只要按照系统的指示完成每一项任务,就能发家致富,拥有对你非常宠爱痴情的美男子,人生会一路走向巅峰。” 说这些虚里吧唧的做什么,燃眉之急先得解决,卫小歌忙问道:“眼下正等米下锅,我该怎么找些吃食。” “你是女主啊,这些事难不倒你吧,去山上挖蘑菇不就行了。” 说完这句话,仙气缭绕的男子举起手里的龙头拐杖,朝着卫小歌的头轻轻敲了一下。 眼前一花,她立刻发现她回到了先前的茅草屋,两个弟弟仍旧用天真无邪,并且充满饥饿的眼神看着她。 “你们先等等,我去外面找吃的。” 卫小歌说完便提脚往外走,刚走到门口忽然发现忘记带个背篓之类的,忙掉转矛头。 “姐姐,这个给你?”大一些的男孩将一个破篮子递给她。 她震惊了,大弟好伶俐,简直跟会读心术似的。 看了看大男孩那只白皙的小手,她接过篮子好奇地问道:“咦,真聪明,你怎么知道我需要篮子。” 大约是被夸奖,大男孩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低着头讲道:“姐姐晕了几天了,家里没吃的,出去采蘑菇总得要个篮子吧。” 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啊,寻思了一阵,她忽然明白了,彻底明白了。 重重地将篮子放到脚边,卫小歌一屁股坐到床上,沉声说道:“大弟,姐姐晕了几天了?这几天你和小弟都是怎么过的。” “呃,吃的是姐姐上次采的蘑菇,还有一些竹笋,不过都吃光了。” “你叫什么名字,小弟叫什么?” 大男孩惊异地睁大了一双眼睛问道:“姐姐你不记得了吗?” 笑了笑,卫小歌站起身来,将那个三岁小男孩抱起,很亲昵地轻轻捏了捏他的脸。 “小弟,你要吃什么?” 小娃娃听到一个吃字,口水立刻流到下巴上,“姐姐,饿,饿。哥哥偷鸡吃。” 卫小歌又笑了,将小弟抱得更紧了,对一旁显得强自镇定的大弟说道:“你站那么远做什么,过来,弟弟在我手里呢!” 低头瞅了瞅小弟胸前的油渍,她啧啧称奇,“大弟你本事不错哟,先前似乎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肉香。” 大弟眨了眨眼睛,瘪着嘴一脸委屈,忽然放声大哭,眼泪哗哗地流,一点假都不掺的真泪。 “姐姐你晕了好些天,我着实没办法这才去偷了一只鸡,往后再也不做偷鸡摸狗的事了。” 看他哭得伤心,卫小歌抱着小弟走到跟前,毫不犹豫飞起一脚,将他踹得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半天没爬起来。 她阴森森地说道:“别跟我耍心机,你到底坑死了几个了?” “姐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大弟满面惊恐狼狈地倒在地上,仿佛如见了鬼似的看着卫小歌。 “再不说我掐死小弟。”卫小歌面目狰狞地讲道。作势将手放在小弟的脖子上。 这小混蛋不是一般的能装。 她从头到尾都没说要去采蘑菇,这小子竟然急不可耐地拿了个篮子。昏迷了几天,没问半句身体有事没事,谁家的弟弟这么没良心。 再则,茅草屋虽然漏雨,但是也不是所有地方都在漏。 可是这位看似面面俱到,很是伶俐的弟弟,眼见雨水滴到她的额头,也不将昏迷不醒的姐姐换个方向。 淋脚也比淋脑袋好啊! 卫小歌气势汹汹,再次逼问了几句之后,大弟全线崩溃,终于放弃伪装,颓然说道:“你别伤了我弟弟,我什么都说。” 大一些的男娃叫做卫长贵,小的那个那个叫做卫长富。 姐弟三人父母双亡,极品亲戚大伯占了原先的房子和田地,将他们给赶到茅草屋。 姐姐没多久就死了,结果半夜诈尸,忽然醒来了。 醒来的姐姐什么都不记得了,第一件事就是去采蘑菇,不料吃了毒蘑菇却死了。 再次诈尸,又什么都不记得,又去采蘑菇...... 四个姐姐消失了之后,来了一个认识蘑菇的“姐姐”。 这位认得各种毒蘑菇的姐姐,略施小计,将大伯一家全给毒翻了。只有大伯的一个儿子大概是抗毒能力强,活了下来。 可是,那位姐姐却被大伯的儿子给打死了。 眼前的卫小歌,是第六次死而复生。 第二章 系统一点都不系统 卫长贵边说边不断抽泣,表情充满悲伤,“你们一个个跑来霸占我姐姐的身体,个个都要去采蘑菇,要不是我能识得毒蘑菇,早跟着糊里糊涂一起死了。” 又在胡说了,这小子不是一般的奸诈。卫小歌一脸鄙视斜着眼看他,哭得好假。 野生蘑菇谁敢胡乱吃,她们必定是知道没毒才煮了。长贵肯定暗中下手混了些毒蘑菇进去,坑死了数人。 说起来,长贵生得细皮嫩肉,手上连茧子都没有,长富也肉乎乎的,就剩下这个姐姐瘦得皮包骨。 摊开手板,卫小歌自己看着都觉得惨不忍睹。 “长贵啊,你瞧瞧,我手上的老茧层层叠叠,是不是你亲姐姐还是两说。如果我真去采蘑菇,你肯定会放几个最毒的到我碗里。” 卫长贵的眼泪忽然奇迹般止住了。 他长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卫小歌,“你占的这具身体的确不是我亲姐姐,是我娘买来的。不过我真的希望姐姐还能回来,可惜这次仍旧不是她......” 昨天偷的鸡还剩下不少,不过却不在屋子,长贵转了一圈回来,手里捧着个不小的瓦罐。 到底要不要下毒呢?他有些拿不定主意,这位新姐姐一看就是个不好糊弄的,精明得厉害,还是先看看再说吧。 生火的手势不算纯熟,长贵很老实地将昨天剩下的鸡汤热好,捞出一大块肉摆到木盘子上,放到垂涎欲滴的长富面前。 表示此汤无毒。 卫小歌一直很仔细地盯着长贵的一举一动,发现他的确没弄鬼。将自己的这一碗汤和他的交换了,这才放心地开吃。 “长贵,我跟你说,你那个买来的姐姐应该是真死了。咱们这就是一顿散伙饭,吃饱有点力气马上走,免得我在这里碍着你的眼。” 卫长贵正慢慢咀嚼一快鸡肉,他吃得很慢也很斯文,身上一点油都没沾上,简直不像个农家孩子。 “急什么,天晚了,外边还下着雨,你也没地方去。” “呵呵。” 卫小歌假笑了两声,不再搭理长贵。不料转头见小长富抱着一大块鸡胸肉,啃得口水长流也啃不到多少肉,费劲得要命。 实在看不过眼,她忙放下自己手里的鸡腿,将鸡胸脯夺下,直接丢进长贵的碗里。 随即便取了一块很嫩的鸡大腿肉,用手撕得细细的,然后放到小长富专用的粗糙木头盘子中。 感觉鸡丝杂乱无章,放在盘中不美观,她顺手将一条条的鸡丝摆成一朵花。 这下顿时满意了少许。 充满善意地摸了摸小长富的头,卫小歌温柔地讲道:“长富乖,慢慢吃,吃完了你哥改天再去偷。偷了这个村去隔壁村偷,偷不了鸡,还有别家的菜园子,乡里乡亲的,一般被抓到了也打不死人。” 卫长贵瞅了瞅长富盘中鸡丝组成的花朵,一双细长的眼睛忽然睁大了,然后微微笑了笑。 良久之后他才说道:“姐姐的身体不能让你带走。这样吧,我们约法三章,你不能动长富,我也不动你。大家想办法一起过日子,我毕竟还小,很多事不方便做。” 听了这番充满内涵的话,卫小歌惊异地看着他,“你竟然到现在还打算杀我。你信不信我先搞死你,然后将长富卖了换钱。” 长贵羞涩地笑,“这会并不会想着杀你了,刚才的确有那个念头。” 相信你才是傻子呢,卫小歌懒懒地讲道:“你大伯一家,是不是你怂恿上个姐姐杀的?” 长贵断然摇头,“说这么难听做什么,她自己要去报仇。蘑菇是她采的,毒也是她要下的。” 感叹之余,卫小歌忍不住浑身发毛,感觉还是早走早脱身为好。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先下手为强这种事却是做不到。说起来,毕竟都是些外来的鬼魂占了人家姐姐的身体,卫长贵算不得杀人,最多是驱鬼罢了。 呃,至于大伯一家,算了,那是他们的私人恩怨。反正不是好东西,占了人家的田地,将小孩子赶到茅草屋里住,不值得同情。 “我吃饱了,先眯一下,等下再聊。” 她站了起来,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漱了漱口,吐到茅草屋的外面。 肚子里塞了些吃食,躺在床上卫小歌忍不住再次茫然犯傻。 传说中的那些事,没一样是真的,还以为先得去看看三生石,在忘川旁散个步,欣赏下红艳艳的彼岸花,然后喝碗孟婆汤。 孟婆汤...... 好像有关自身的一切全不记得了,嗯,卫小歌这个名字都说不定是系统塞给她的。 躺着胡思乱想,她并不打算睡觉,只想略作歇息就赶紧跑路。 卫长贵那小子简直比毒蛇还危险,她敢用项上人头担保,茅草屋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肯定藏着晾干的蘑菇,而且是最毒的那一种。正等着她睡着了,往她口里塞。 然而事与愿违,眼皮真的很沉很沉,除了有人帮忙锥刺股,卫小歌感觉怎么挣扎都是徒劳。 无法抵挡的睡意,似乎比无法抵挡的敌人更难抵挡。 “嗯,你又来了。”仙人丁土淡淡地讲道。仿佛将对方召来,与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原来是被老丁给摄走了,卫小歌叹了口气,“老丁啊,咱们敞开窗户说亮话,我能不能不做卫小歌,趁身子还没捂热,重新投胎。” 丁土甩了甩宽大的白袖子,仿佛上面沾了灰尘似的,缓缓摇头道:“对不起,这可不成,你已经投胎了,这具身体眼下就是你的。” 卫小歌摇头,“二手的身体我可没兴致,那是人家的姐姐,来一个鬼魂他就赶走一个。等下我回去就立刻服毒自尽,你再去找别人当冤大头吧!” 丁土挑了挑眉,一点都不受威胁,“你已经和女主系统绑定了,任务没有完成就死,会直接进到忘川河里当孤魂野鬼,被万鬼啃噬永不超生。什么都别想,乖乖做你的事。” 大概是感觉所说内容稍微冷硬了点,他将口气放缓和了少许,“你不明白你是多么的幸运,多少人想穿越当女主都当不了。再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报酬和危险是并存的。 你如果想富可敌国,就得先穷得叮当响。你如果想拥有最强大最深情的美男......” 白瞎了他一副仙人模样,竟然这么唠叨,卫子歌有些吃惊,忙摆手打断对方。 “打住打住,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我现在最后悔的就是没干脆挑个普通的木头门,快快活活地过日子。” 丁土挥挥袖子,“都一样啦,各有各的难处。” 这死人脸的假仙人,卫小歌终于确定了一点,每个门后面都是一样。 她当然不是真的要服毒自尽,好死不如赖活着。至于被万鬼啃咬的画面,脑补一下有点吓人,不过听着似乎有些假。 定了定神她便道:“说吧,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活得长久。” 摸了摸老寿星们常用的红木龙头拐杖,丁土终于不再扮高冷仙人,用一副用孺子可教的眼神看着对方。 “这样就对了,只要你完成女主任务,就可以积攒大把的光环功德,在你需要的时候,女主光环的功德可以救命。” “那么现在我有多少功德了?” “十点。” “我完成的什么任务得到这个功德。” “激活系统附送的。你现在还没完成任何任务呢!” 满脸的不可思议,卫小歌大声讲道:“老丁你也太不像话了,我好歹喂饱了长贵和他弟弟,这难道不是一件大功德。” 鸡虽然是长贵偷的,但是好歹是她强迫着那小子烧熟的。 丁土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疏漏,“这样啊,上次没给任务就让你回去了,等等,让我看看你的任务单子。” 他随手一抽,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本老旧得发黄的线装书,精致淡雅的嘴唇对着书轻轻吹了一下,书页便翻开了。 卫小歌看得一脸鄙夷,装神弄鬼倒是十分在行。 “嗯,你的任务就是要发家致富,保证两个孩子吃饱穿暖,读圣贤书懂道理,成为高尚的正道人士。如果他们死了,你会被直接抹杀。这是绑定的长线任务,不能有半点疏忽。 要完成长线任务,必须要完成一系列的主线任务。 接下来是你的第一个主线任务,第一个任务很简单,去山上挖竹笋蘑菇,反正挖什么随你,然后拿去卖钱。赚十两银子就能获得一百光环功德。” 十两银子是个什么概念,卫小歌是彻底没多少概念,但是感觉不是小数目。没奈何她继续问道:“如果我不完成任务会怎样?” 丁土从线装书中抬起头,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在说,你问这种废话做什么。 “会死么?” 丁土很肯定地点点头,“必死无疑,不做系统任务,你还想逍遥自在的活着,简直白日做梦。你的存在就是为了这些任务,当光环功德为零的时候,就是你的死期。 有一件事,你必须要牢牢记在心头,光环功德每天会倒扣一点。 今天是第一天,明天你的命就只剩下九天了! 再提醒你一点,暴露了女主系统,也会被立即抹杀,严惩不贷。” 一口气听了数个“死”字,卫小歌大惊失色,刚投胎这条小命就得马上进入倒计时。 九天! 九天! 只剩下九天了,不带这么坑人的! 卫小歌强忍着怒火,又问了一些问题。丁土说得颠三倒四的,丝毫没多少条理。 不过,她确定了一点:女主系统,一点都不系统,纯粹扯淡。 不但没有功法秘籍,也没有给她加什么力量点,敏捷点,智力点之类的,光环功德也换不来装备。 哪个脑残的给设计的系统啊? 卫小歌正沉思着,忽然丁土手里的拐杖扬起,轻轻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下,口中念叨了一声,“走你!” 白光一闪,她再次回到了茅草屋子里。 第三章 这就是女主光环 睁开眼睛,卫小歌发现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小长富盘子里的鸡肉还剩下一大半,而长贵却是带着些好奇的眼神盯着她。 “你看我做什么?” 长贵微微一笑,“你与其他那几个不同。你们都是从哪里来的?我听前几个偶尔自言自语,说些古里古怪的话,什么只要有女主光环,就能混得风生水起,坐拥美男。” 美男......能当劈柴烧么?卫小歌感慨万分。 “长贵,你就不害怕,我可是个鬼魂呢!” 长贵很惊讶,“这有什么好怕的,现在你又不是鬼魂,再说一般来讲,活人比鬼更吓人吧!” “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像个鬼魂呢,而且是个很老的老鬼。” 长贵抿嘴一笑,“姐姐说笑了,我怎么可能是鬼魂,你别吓到了小长富了。” 太老成的孩子真是一点都不可爱,卫小歌竟无言以对。 长富听到哥哥提到自己,大约是吃得饱了,注意力从油嗒嗒的鸡肉上转移到这边,抬起头来,给大家一个油腻腻的憨笑。 亏得这个娃十分乖巧憨厚,卫小歌暗道。 不过,女主系统什么的,简直太坑了。 这一时半会儿的,不仅摆脱不了这两兄弟,竟然还得将他们养大成人。 长贵简直就不像个小孩子,杀人不眨眼,他哪里用人养。提心吊胆与这种怪小孩生活在一起,这算个什么事啊。 还以为投胎之后来享福,结果是来给人当个随时会丧命的保姆。 一晚上她睡得很不踏实,仿佛记得前世也差不多,睡着了都睁着一只眼,风吹草动便会马上跳起来。 ...... ...... 此地三面环山,如同一个大大的马蹄。中间一大块地,有不少村落,而卫小歌穿越来的稻花村便是其中之一。 山里面据说还有山民,以打猎为生,常有恶狼猛虎出没,寻常的普通村民不会走很远,还是以耕种田地为主。 三面是山,大马蹄的缺口,是唯一能连接外面的去处。长贵说,外头有个镇子,再往外走有个县城,更远的地方他也没听说过。 一路走着山路,卫小歌没跟长贵打马虎眼,直接问道:“看来你懂得识字?” “我知道你在怀疑我也是和你一样的鬼魂,我娘曾经大户人家的丫鬟,认识不少字。” 看长贵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卫小歌总觉得心里发寒,于是不得不再次提醒他。 “你姐姐是真的回不来的,别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我不会随便杀人,不过你要是惹到了我,大约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至于长富,你放心好了,就算你死了,我也会将他养大,娶个媳妇延续你们卫家香火。” 长贵点头表示明白,“嗯,你说过两次了。说那么多做什么,这里毒蛇多得很,等下咬了你,我可不负责。别指望我救你。” 浑身一僵,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踩在半腿高的杂草中。她忙轻手轻脚挪了个地方,站到长贵的身边。 长富此刻被卫小歌放在背后的篓子,将他一个人丢在家里,当然不放心。没有长富这个挡箭牌,长贵绝对会将她带到沟里去,说不定一把将她推进猎人的陷阱里。 先前就已经避开了两个陷阱。 并且在其中一个陷阱中捞出一只兔子,由卫小歌拴着绳子将长贵吊进坑中取出。一共有两只灰毛野兔,他们拿了一只小的。 血淋淋的兔子用一些树叶和长草裹着,与长富共用一个背篓。那小子也不怕,乐呵呵揪着草叶子,不断将杂草丢出篓子来。 去山里采蘑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得走到潮湿阴暗的地方,在那些腐烂的木头下才有。 靠采蘑菇发家致富,这比卖火柴还难吧。 就算是表演胸口碎大石,碎完石头当众表演吃蘑菇,人家也不可能会买。毕竟野生的蘑菇,是个人都知道很可能有毒。 所以卫小歌是来碰运气打猎的,抓几只山鸡也好啊! 她唯一的问题是不认识路,山里拐来拐去的回不到稻花村就麻烦了。其实倒不是真的怕走丢了,问题是她不能离开这两个弟弟。 弟弟们就是长线任务,没有任务她会被抹杀的。这个险万万不能冒。 并且光环功德每天倒扣一点,她只有十天的功夫赚十两银子。不,现在只有八天了。功德点扣光了,她也玩完了。 眼下的收获有兔子一只,山鸡一只,卫小歌已经又眯着眼瞄准了一只松鼠。 手里的石子从以拇指和中指弹了出去,速度极快。 可惜,只打中了松鼠那蓬松的大尾巴,倒是让它吓得惊慌失措,嗖嗖嗖跑得没影子了。 山鸡很傻,松鼠却是一点都不傻,速度贼快。 卫小歌对自己的手段略有些不满意,隐约记得从前可没这么差劲。 别说一只松鼠,按说她这手媲美弹指神功的绝活,连天上的飞鸟都能打下来。至于一脚踹死一条乱咬人的野狗,根本算不得什么了。 山里的小动物一点都不多,据长贵说,都给附近的村民给杀光了。 好吧,那就只能找大动物的晦气了,卫小歌摸了摸别在腰上的杀猪刀,这是长贵的私货,被她强行抢了过来充当临时武器。 走了一阵,猛然前方似乎有个红影子闪了闪,仿佛是个非常矮小的孩子。 她顿时大吃一惊。 这年头的小孩子都这么生猛么?大伙儿已经离村子老远了,山路一点都不好走,尤其是前两天还下了一场雨,这会儿还没干透,脚下一片稀烂。 不知道是好奇,还是本着做好事的心,她拔腿便追了过去。 红光闪了好几次,忽左忽右,仿佛在和她玩捉迷藏似的。 跟我斗,你想太多了。卫小歌边跑边将手里的绳子打了个圈,在头顶晃动着。 这是牧民套马的手势,她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一招。 瞅准了红衣小孩子的动向,绳子猛地甩过去。见套住了小孩,忙用力一拉。 只要拉住,活结就会缩紧,防止对方逃走。 绳索前端的圈圈在缩小,不断缩小,再缩小...... 目瞪口呆地将绳索收回,卫小歌却发现竟然绑着一根小孩手臂粗的深紫色萝卜? 这当然不是萝卜,就算是傻子也晓得不知道多少年的老人参。有很明显的头,四条健壮结实的肢体,根须十分完整。 急急忙忙奔过来的长贵,比卫小歌还吃惊。 他左右瞅了瞅,急忙从长富的头上将一截红头绳给取了下来,慌慌张张地扎在老人参的脖子上。 “用红绳拴住它就不会跑了,这东西据说跑得可快了,眨眼就不见了。我小时候听人说过的,山里有老参,最厉害的猎户用箭射都赶不上。”长贵解释下红绳子的作用。 长贵你本来是小孩子,哪里还有小时候。丫真是个变态。 刚才并没见人参跑得有多利索,卫小歌茫然不解。 她真的是以为有个腿脚利索的调皮孩子跑进了山,打算随随便便用绳子将那孩子给套住,等下带下山,积点德当一回雷锋。 然后,她随随便便就套了个不知道多少年的人参精。 “这就是女主光环。”系统丁土的声音不知道从那个角落传来。 “嗯,我明白了。”卫小歌呆滞地喃喃自语,没想到丁土不用将她拉进那个小房间也能交流。 为什么平时喊他又似乎从来都不在。 系统显然十分紊乱,经常掉线。 如此看来,在女主光环的照耀之下,天上会掉千年万年的老人参,而且人参有腿都跑不快,偏偏给她用套马的方式给圈住了。 真的太扯了。 更扯的是,老人参真的能跑能跳。 这是个什么离奇怪诞的世界啊! 到底是小孩子,长贵一脸惊喜抱着人参不肯撒手,看似纯良的眼睛眨巴眨巴说道:“姐,咱们家发财了,改天将这老参拿去县里卖了,盖间大瓦房,还能买不少地。” 冷笑一声,卫小歌忍不住出言讥讽,“有人参了就认姐姐了,还咱们家呢。这东西卖不得,至少不是在这小地方卖,你不怕死我还怕!” 虽然不知道到底能值多少,都成了形的老参拿去县城里卖,既浪费还招祸。 长贵嘿嘿了两声不再说话,面上的喜色不言而喻。 卫小歌斜着眼看了他两眼,明明手里有钱。鸡可以偷,黄瓜豆子都可以偷,但是盐和油哪里来的。小心翼翼地住个破茅草屋,生怕人家欺负上门,这会儿却怂恿她去卖参。 混帐东西!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从山道上斜斜跑来一只通体黝黑的驴子。 卫小歌上下仔细打量,最终确定了。如假包换,真的是一头驴。 既然是驴子就没什么兴致了。不管是骡子是马是驴,都不是她的盘子里的菜,肯定是附近村民的所有物,主人大约就在附近。 如果是好对付又值钱的鹿该多好。 驴子很自来熟,站定了脚步,湿漉漉的大眼睛瞅着卫小歌与长贵。 “我不认得这头驴,姐,你看是不是要......”长贵侧过头对卫小歌说道。 言下之意,如果附近没瞧见驴子的主人,就干脆果断的据为己有。 在卫小歌的眼里,驴子都长一个模样。一般来讲,有一个与身体很不相称的大脑袋,竖着长长的耳朵,眼睛大得古怪。 这头驴也是如此,但是它与别的驴子不同之处在于,全身黑得没半根杂毛,偏偏鼻子上绕着好大的一圈白毛。 和老戏文里的白鼻子丑角似的。 长得这么奇怪的驴,长贵要是见过却不记得,那才见鬼了。 黑驴子扭扭捏捏地凑过来,边走身上还滴着大颗的汗水,裂开嘴喘气,似乎跑了很远的路。 难道又是女主光环,有坐骑自动投靠? 第四章 被驴啃了 驴子这类型的坐骑,显然不可能拉风到哪里,卫小歌稍微有些不满意。不满意也没办法,她没法子将一头驴子,摇身一变,换成一匹雪白毛发在风中飞扬的大宛名驹。 如果真是个没主的,拖回家去也不错,往后去外头买米买面很是方便。再说,使用神骏的高头大马去赶集,就跟开着敞篷跑车去拉煤炭似的,更加丢人。 如果此驴有主人也不打紧,帮忙人家找到走失的驴子,说不定可以得点小报酬。 这么一琢磨,卫小歌就没那么嫌弃了。 她带着充满善意的微笑,很轻柔地摸了摸驴子的大脑袋,仿佛如春风拂面一样温柔。然后从地上扯了一把看着还算嫩的草,亲昵地递到驴子的嘴边。 白鼻子黑驴子很自来熟,张嘴就将草咬住,大板牙交错咀嚼,嘴巴一歪一歪的,很痛快地吃上了。 它边吃边挪到长贵的身边,将头垂下在他身上蹭了两下,仿佛是在求抚摸似的。 大约是小孩心性,没见过这么有趣的驴子,长贵满脸兴致,学着卫小歌的模样,面露和善的微笑,伸出手来打算在驴头上摸一把。 小手碰到驴子的脑袋,顺着毛摸了两下。那驴子似乎也很合作,轻微地摆动着大脑袋。 好一幅山间小童逗驴图。 忽然之间,驴子一口咬住被长贵抱着的人参。只见它那个大脑袋猛地一甩,便想将人参给抽出手掌桎梏。 不料长贵死心眼得很,抱得牢牢的怎么也不肯撒手。一驴一人就这么杠上了。 驴子似乎觉得没办法,干脆果断“咔嚓”一声,将人参的头部给咬掉了一小截。 它得了手并不恋战,撒开蹄子就想跑。刚跑了没几步,脖子一紧竟然被一条绳子给套住了。 一条普通的绳子它还不看在眼里,挣扎不开拖着人跑就是了,如果对方不怕被磨得一身的伤,不放手也得放手。 猛地再往前窜了两步,脖子上的绳子却猛地绷成一条直线,紧绷绷的。它顿时眼前一黑,差点给勒断了气。 绳子的另外一头早被绑在一株大树上,还绕了两圈,打了个结。 “跟我斗!”卫小歌神气活现地大声叫道。 本来就打算将这头驴子给收了当坐骑,趁着它与长贵腻歪的时候,卫小歌已经作好了准备,这下刚刚好合用。 拴住了驴子,见它跑不掉了,她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毫不迟疑,“噗”地弹到驴子的大脑袋上。 用力很大,足够打死一只松鼠了。 “哎哟!”驴子痛得大叫一声,“你......咳咳......怎么打人啊!” 因为脖子被卡住了,它说话很不利索,当中还夹杂着几声痛苦的咳嗽。 说完马上就发现所有人用见个鬼的眼神盯着它,驴子不由自主地抬起蹄子,掩住自己那张露出大板牙的嘴。 此时,一缕殷红的鲜血顺着驴子的额头淌下,缓缓流到白色的鼻子上。 那是被卫小歌绝活,弹指神通给打的...... 有会跑的人参精,有会说人话的驴子精。 还有很犯愁的卫小歌。 她的世界观彻底大抖乱,这世道明显不对劲。还以为是来到古代,越看越不是那么回事。 没煤气炉抽水马桶还是小事,但是有妖怪就是大事了。 不过,此刻最让卫小歌痛苦的不是这些,她的心已经痛得在颤抖了。 成了形的人参毁了,绝对遭天打雷劈。 人参这种东西,就讲究个完整,缺了条根须都会少很多钱,何况被咬的是最值钱的顶部。 人家阔气的买家,打开包装精美的檀香木盒子一看,咦,怎么少了一小截,价钱立刻跌了八成。 她心痛得连驴子会说人话这件事,都快忽略掉了。 蠢驴额头还滴着血,仍旧奋勇直前,努力挣扎。可惜,每次都给绳索勒得直翻白眼。 就算是个妖精又怎样,吃了人参就得赔。钱债肉偿,天经地义!卫小歌丝毫不打算和它客气。 左右看了看,石头满地都是,不过打死了驴子更亏。见地上有一根胳膊粗的树干,她忙用双手握起,杀气腾腾地冲着驴子而去。 “别打别打,我吐出来还给你,还给你。”驴子大惊失色,立刻大叫起来。 它完全没意识到,因为倒退了几步,脖子上的活套绳索松了少许,撩起蹄子掀开绳子就能逃跑了。 虽然心疼被咬的人参,可是见驴子那副惊恐的模样,卫小歌顿时又觉得好笑之极。 不过这几棍子杀威棒还是得奉送,不然它就不晓得身为坐骑,该有个什么样的思想觉悟。 她握紧手中的树干,心想真他奶奶的沉,记得从前力气没这么小的。然而那是前世的事,这会儿全都不记得了,想那么多没用,还是打了再说。 “嘭,嘭,嘭!” 结结实实的三棒子打在肚子上,驴子大声讨饶。 “别打了,都说吐出来还给你。不带这么打人的。” 画风太清新,卫小歌憋着笑,一脸凶残地讲道:“驴子竟然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人。人参给你吞下去了,眼下只能杀了你,剥洗干净下油锅炸了下酒,料想肯定是大补之物。” 驴子睁着那双不成比例的大眼睛,满含恐惧,“别别......我好歹修炼了两百年,能口吐人言,杀了真的很可惜。” “那你打算怎么赔偿?” 大约是觉得卫小歌这句话有些松动,驴子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它耸了耸白鼻子,皱着脸仔细思索,“我追着人参精一路过来,看到不少死人骨头,还有很多的金银珠宝,你若是想要的话,可以给你带路。” 一头驴也会骗人,卫小歌顿时心服口服。荒山野岭的,哪里来的金银珠宝,牛黄狗宝有一些还说不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个傻子,山里怎么会有金银珠宝,想活命的就给我老实点。刚才三棍子只是打在你的肚子上。砸你脑袋的石头也小得很,等下换个大石头,你脑袋开花了,就没这么多瞎话了。” 说话间,旁边的长贵不知从哪里搬着一个大石头,一脚深一脚浅地走过来了,足足有足球那么大,也不怕砸将自己的脚砸成鸭掌。 这么大的石头,他抱得极其吃力,一脸便秘的模样。 驴子一看顿时傻眼,娘哦,这下真要死驴了。 豆大的汗淌下数滴,它忙大叫,“哎哎,慢点慢点,没......没金银珠宝,但是我真的瞧见死人了,仔细翻翻肯定能找点啥好东西。” “有多远?” “近得很近得很,就算脚程慢,最多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 手按着驴背,卫小歌很痛快地翻身而上,拔出腰间的杀猪刀比着驴子的脖子。 “你老老实实地带路,捡到的东西就算是利息,暂时就不打你了。哼哼,吃掉了一口几万年的老人参,如果什么都没捡到,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人参精再怎么老,也不可能是几万年啊!感觉到杀猪刀上透过来的寒气,驴子不敢争辩,脑袋扬得高高的,努力避开刀锋。 “应该有点什么的,死人身上总会带点钱财,咱们去看看再说行不!” 见驴子不像是在骗人,卫小歌转头对长贵说道:“将你手里的石头丢了,去解开绑在树上的绳子。” 满脸愉快,长贵很小心地抛下手里的石头。这东西死沉死沉,要不是为了配合姐姐的威势,谁会干这种粗活。 他还是个娇嫩的小孩子啊! 很麻利地解开了绳索,他小跑着过来交给卫小歌,然后伸出手等着姐姐拉他上驴背。 卫小歌没拉他的手,却讲道:“长贵,瞧你带路带得挺利索,没少来这一带吧。你赶紧带长富回家,免得太阳落山了看不清路。” 长贵哪里肯回去,抿着嘴收回手来,却是绕到后面,一言不发抓着驴尾巴便往上爬。 尾巴被拉得极痛,驴子本能的就想撩后蹄踢人,忽然想到如果这一脚踢过去,脖子上的杀猪刀估计就捅进来了。 它呲牙裂嘴地叫道:“哎哟喂,小孩你......你别拉尾巴,会断的。” 这孩子真不省心啊,简直拿他没辙。卫小歌长叹一口气。长富还在背后的篓子里,驴屁股根本就没地方坐,长贵就算能扯着驴尾巴爬上去,颠簸两下铁定就得掉地上。 脖子摔断,什么都玩完了。 长贵长富的命,因为女主系统的关系,与她栓在一起了。想到这里卫小歌又是一阵头痛欲裂。 “长贵你过来,坐到我身前,我拉你上驴就是了。” ========== (求推荐,求收藏,新书急需大家帮忙养大哦。) 第五章 十八具人 大家牢牢坐定,驴子便开始欢快的小跑。 绳索的一头套在驴脖子上,另外一头握在卫小歌的手里。她怕驴子使坏,将自己与长贵绑在一起,免得被颠下来。 这条绳索并不普通,原本是长贵给的,大概是他平时用来偷东西翻人家围墙的工具。 嫌弃不结实,卫小歌又添了些坚韧的树皮编织到一起。 一头修炼了两百年的野驴精都挣不开,当然也是因为套住的是脖子这种特殊的部位,它稍微一用力就被勒得翻白眼,浑身无力。 吃了人参的驴子精神很旺盛,不过每次跑得太快,脖子上便是一紧,它是有力都没办法使。 脚上没办法挥洒浑多出来的大量精力,它嘴巴里的废话自然多了起来。 “......姑娘啊,你说得轻巧,两百年的修炼顶个屁用,什么法术都没有,就能开口说两句人话。我们这种小妖平时就是巡个山,还不敢跑太远,碰到个喜欢收妖的和尚道士,马上就打回原形。” “你眼下是驴子形啊,还能打成什么样的原形。” 驴子愣了愣,“呃,这倒也是,不过修为会没了,会变成个傻驴子的。” 本来就是一头傻驴,卫小歌心想。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套话。 驴子大概是许久没见外人,反正它能开口说话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因此没多少顾忌,有问必答,十分爽利。 因为长着醒目的白鼻子,鹿大王赐了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白泽,据说是远古神兽的名字,当时它还吓了一跳,生怕自己遭天打雷劈。 本来坚决推辞不肯受用,奈何众妖早就白泽白泽的朗朗上口,它见也没出什么事,如今将就用着。 深山里的妖大致分了三拨,它们这一批吃草茹素的。虽然数量不少但是战力极差,地盘其实最小,并且离人类居住的地方算不得远。 再往深里去,有个虎大王和一个犀牛大王,各自占山为王,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手底下豹子狼豺等凶残的妖精不少。 白泽很得意地讲道,“......不过我们鹿鸣山也不是好惹的,光是在数量上就可以碾压它们。” 它又压低了声音,仿佛是在说个大秘密似的。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可别同别人说起。我巡山的时候,遇到两个道士要去灭妖,还是我给指的路。眼下虎大王那边肯定要倒霉,以后再也不会来鹿鸣山找茬。” 卫小歌全当是在听西游记,饶有兴致地继续问,“白泽你也是妖,两个道士怎么没灭了你呢?” 驴子呼噜噜打了个响鼻,很得意地讲道:“真正有素质的道士与和尚,最是讲究吃素。我从不沾荤腥,身上没怪味,他们杀了我绝对会遭天谴的。最多是收了我的修为。 并且因为我帮忙指了路,于是就有了因果,所以他们连修为都不能收了去。因果这个词你懂不懂,就是帮他们做了事,就不能卸磨杀驴。 你也不能打我,我虽然吃了你小小一口人参,可是马上就能付了利息了,打了我就是卸磨杀驴。” 原来说这么多废话就是为了这个,给自己找点由头,免得再挨打,卫小歌顿时敬服不已。 她呵呵一笑,大声的赞扬,“白泽,你这个成语用得非常好,如果那个道士杀了你,杀的可不就是真正的驴么? 放心好了,只要你好好安心付利息,我不但不会将你下油锅炸了,也不会打你,以后掰点人参须给你吃也未必可知。” 对待坐骑,必须胡萝卜加大棒子,不然它就不晓得马王爷有三只眼。 白泽听到以后还有人参须可以吃,顿时干劲十足,昂起头撩起蹄子就拼命狂奔。 “慢点慢点,要是将我弟弟给颠得掉下去,小心我抽你一顿。”卫小歌忙高声怒吼,将手里的绳子扯紧。 白泽给勒得喘不上气,马上慢下步子。 “哦,忘记这茬了,你先前说过三次了。”它猛然想起来,颇有些不好意思,连脖子被勒了也觉得似乎罪有应得。 何止三次,这货隔一阵就发癫,跟得了狂犬病似的,卫小歌扶额。 好在它腿脚倒真不慢,似乎快赶上马匹了,跑山路如履平地。不然谁要花那么大气力,又是拉拢又是威胁的。 说话间,前方已经可看见十几具横七竖八的尸体,血糊糊地摆了一地。 还有几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尖嘴鸟在啄食,看着很是恶心。 “长贵,等下将长富的眼睛给挡住,带他到远处去。” 小孩子见了太血腥场面,如果惊吓过度,将来难保不会有心理障碍,严重的会变成德州电锯杀人狂。 德州是哪里?卫小歌愣了愣,脑子里尽是些古里古怪的地名和想法。 没办法,估计肯定只喝了半碗孟婆汤,她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解下装着小长富的背篓,扭头一看,发现这小子竟然睡着了。白泽的背上颠簸得跟过山车似的,这样都能睡着,倒是个心宽的孩子。 以防万一,她仍旧将篓子的盖子给虚虚掩住,将小长富交给长贵。 “走远些,别让吵醒小弟。这种血腥场面你也不要看,免得引起心理疾病。嗯,我个人觉得,你已经有心理疾病了。” 虽然不懂什么叫做“心里疾病”,一知半解的白泽也在旁边忙道:“我也不看了,从前看过一些血腥的场面,有时候晚上睡觉会做恶梦,梦见自己被人大卸八块,然后摆上桌子变成一盘驴肉。” 卫小歌顿时对白泽的文采有些钦佩,连大卸八块都懂得使用,往后干脆让它当长贵的老师算了。 丁土不是说要让长贵识字懂道理么。 她随口说道,“你这么大的个头,恐怕不止一盘子驴肉,总得有一大锅。你带着长贵去一边呆着,我去那边看看。” “得令!” 白泽仿佛有一种被鹿大王吩咐去干重要活计的错觉。主要这会儿除了卫小歌,它就是老二了,也就是二大王这种高贵的身份。 它忙低下脑袋,用鼻子很愉快地拱了拱长贵的肩膀,催着他赶紧走。 血腥味熏得它头晕脑胀的。 见长贵伸长了脖子往那头看,白泽摆出架势来,大声说道:“快走,姑娘大王吩咐了,小孩子不能看。” 这驴子真是人性十足,卫小歌“噗哧”地笑出声来。 笑了一声又觉得不太对头,难道她竟然完全不怕血腥,想到德州电锯杀人狂,她心中不由得一凛。 不再理会白泽他们,她很冷静地开始低着头开始看路,仿佛是本能似的,她每一脚都踏进已经存在的脚印之中。 不敢留下任何她来过的痕迹。 一共是十八具尸体,看了几眼之后卫小歌很快点清了人数。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手脚粗大,人人都配备了弓箭与同样的阔刀。 他们的死法很相似,被剑所伤,来自同一柄细而锋利无匹的剑。这点从伤口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 不用看得太仔细,她很快就判断出来,所有人全死在一人手中。 这名杀人的剑客的手段着实高明,真让人胆骨寒毛竖。十八人多数都是要害部位一剑毙命。 那名最后的死的大约是个首领,腰间刀鞘上镶嵌了一颗红通通的宝石,并且手里的刀也也比其他人显得质量更好一些,闪着蓝汪汪的寒光。 刀上有乌黑凝结的血。 显然那名剑客应该也受伤了,不知道死了没有,反正尸体肯定不在这里。 地上有一双其他黑衣人不同款式的靴子印,足迹却是很明显的一深一浅,剑客受伤不轻,有一条腿几乎废了。 卫小歌脸色凝重,心跳得很快,剑客肯定受伤,但是绝对没死。 更要命的是,万一还有另外一拨的黑衣人正在狩猎。 一个不小心,刚投胎的小命,说不定马上就要英年早逝。 第六章银子买根草 没有用手去翻动尸体,卫小歌就近除掉某一个黑衣人的靴子,直接套在自己的鞋子外。落脚的地点也很小心,全部踩在地上杂乱无章的脚印之中。 以树枝挑开黑衣人的衣裳,这些人没有挂什么腰牌,但是怀中却有装银子的钱袋,还有包扎起来没吃完的干粮。 十八个钱袋,每个人至少有几片金叶子,还有不少散碎的银子。 卫小哥没有将所有的钱都搜走,每个钱袋取了大概三分之一,便将荷包原样用树枝放进他们的怀中。 慢慢退出尸群,最后将脚下的靴子除掉,重新穿回到尸体的脚上,然后瞅准了地上的大脚印,慢慢倒退着回到白泽的身边。 “走吧,赶紧走,这地方绝对不能待。” “是,姑娘大王。” 白泽已经开始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不知道为什么,它对眼前这名十几岁的小姑娘感觉有些忌惮。它本能的感觉到对方身上的那股铁血冷硬的气息,比看到道士还觉得心颤。 将背篓重新背到肩膀,卫小歌揭开盖子瞅了一眼,长富睡得很香甜,嘴角朝上弯着,带着傻乎乎的笑容,不知在做什么美梦。 手按在白泽的背上,她翻身而上,然后弯腰将胳膊垂下,递到长贵的跟前。 握着长贵的手稍微使力,借了些巧劲,便将他给拉到驴背上。 似乎感觉到气氛的凝重,长贵一言不发,什么都没问。 白泽得了号令,便赶忙往回走。“大王,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回家,饿了很久了,回去得好好吃一顿。” 白泽兴高采烈地往回跑,完全忽略了大王衣衫褴褛,家里怎么可能有好东西等着它大嚼。 主要是它根本就不饿,一小口老人参,对于它这种修炼的小妖来讲,顶一两个月都行。 沉默了许久的长贵终于忍不住开口了,“姐姐,今天一大早吃饭前,你在院子里是在练武吗?” “怎么,你想学?” “嗯,学了本事才不怕被人欺负。” 卫小歌晒然,“我还以为只有你欺负别人的份。” 长贵略加思索便讲道:“如果欺负我的是普通人,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是很厉害的人,光有脑子却不够。” 作为二大王,白泽忙插嘴道:“我没什么脑子,但是蹄子非常厉害,在鹿鸣山巡山的小妖中,算得上一把好手呢!反正每次和虎大王那边开战,我都没死。” 只听说马蹄可以踢伤人,驴蹄子有什么可厉害的,卫小歌不予置评。 其实长贵说得并没有错。在杀人与被杀之间,诡道最终还是小道。绝对的武力之下,任何阴谋诡计都是个大笑话。 习惯用脑子的人往往有一种高高在上的错觉,认为可以用计谋坑死很多人。问题是,谁没事会经常上当,在同一个坑里不断跌倒的人并不多。再则,真正一力降十会的强者,用阴谋是弄不死的。 比如说那位与十八名黑衣人对敌的剑客,这样的强者哪里用得着耍阴谋。 黑衣人不是没有使手段,刀上抹了毒,蓝汪汪刀色很不正常。地上有些黑得发臭的血应该是剑客的,附近的蜈蚣虫蚁死了好大一圈。 但是杀死十八名黑衣人的剑客,中了毒还活着,很可能还在山中游荡。 黑衣人的行头,绝对不简单。 而剑客的手段更是令人生畏。一想到那一剑封喉的惊悚场景,即便是她这个不怕尸体的人,也觉得头皮发麻。 这是一场高手之间的仇杀,地点又是如此的隐秘,她还带着两个孩子,卷入其中就是被灭口的结果,肯定没多少活路。 卫小歌只是想求财捡漏,并不想惹事生非。 白泽撒开蹄子欢快地狂奔,这次卫小歌没阻止它。 担心背篓里长富被颠出来,她将小弟牢牢地绑在后背。身子朝前趴着,长贵被她死死地按在驴背上。 背篓也寻个了陡峭的山崖,直接丢了下去,里面的兔子和山鸡都不要了。 没鞍没脚蹬的快速奔跑,还得护着两个孩子,她这一颗心七上八下,生怕被白泽给甩下去。 一路跑到之前套人参遇见白泽的地方,卫小歌拍了拍驴背,勒住手中绳索。 “停下来。” 白泽跑得兴起,彻底收不住蹄子,又往前冲了个十来米,这才打住脚步。 “我们在这里下来,你吃多了人参,瞧你精力过剩,再去跑个几圈吧。哦,沿着死人的地方绕,别走一样的路。绕够了十圈,回头再给你吃一根人参须。” “你是要拿我当诱饵啊,不干!”白泽猛摇头,果断拒绝。 “对方又不是道士,你怕个什么怕,你不开口谁知道你会说人话。山里就是你的地头,你腿脚利索,能跑得过你的压根就没有。对了,人参的利息我收了,还债的事暂时不急,放心我不会催你的。” 卫小歌说罢便利索地跳下驴背,抬起手臂将长贵也赶紧扶了下来,套在白泽脖子上的绳索一并解开。 紧接着她头也不回的,背着长富往前一溜小跑。 脖子上没有绳子圈着,身上也没有人骑着,白泽抖了抖浑身的毛,感到一阵松快。可是不知为何,心头竟然泛起一种怅然若失的失落感。 “喂,姑娘大王,我跑完了十圈怎么找你?” 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卫小歌诧异之极,难道真有女主光环不成。原本都不打算拿白泽当坐骑,如此这般大度放它归山快活,这货竟然主动赖上了。 不过她也没什么太多好心眼,放白泽走,当然是怕什么古怪的人顺着驴蹄子印追上门。 胡萝卜和大棒子政策对动物太管用了,简直管用得过头了。 心中略带点歉意,卫小歌在远处大声讲道:“白泽,你自己小心些,拿出巡山的机灵来,看到人就赶紧跑。道士们和农人不杀驴子,但是其他人可没那么好心。三天后我在这里等你,放心好了,人参少不了你的。” “是,大王!”白泽感觉白鼻子有些发酸,举起前右蹄子揉了揉。它似乎从来不记得鹿大王这么亲切地叮嘱过谁。 见白泽已经急急忙忙地跑远了,长贵喃喃自语,“驴子都比人要好,这年头到底是怎么了?” 卫小歌拍了下他的后脑勺,“你想多了,它最多是头脑简单一点罢了。要是没啃饱了那一口人参,才不会这么积极。饿着肚子的人和兽差不多,要么什么事都不干,或者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最后这句话说得很拗口,长贵仔细琢磨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大意是,饿着肚子的人,你要它白干活那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一口吃的,杀头的事也做得出来。 他想想的确是这个理,反正他为了那口吃的,费尽心机。 姐姐如此小心谨慎从死人身上扒银子,拿了钱就夺命狂奔,先前还要驴子白泽去跑几圈故布疑阵。 真是提着脑袋赚这口饭啊! 情况很诡异,并且非常危险,从卫小歌凝重的表情中,长贵哪里看不出来。 他没有多问,一路紧紧挨着姐姐,心缩得紧紧的,,不由自主地拉着她的衣角。另外一只握着树枝拨草打蛇的手,不知为何控制不了地颤抖着。 仿佛觉得自己跟长富变成小孩子似的。 快出山了,卫小歌忽然停住脚步,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包裹递给长贵。 “这里面全是银子,你先拿着。等下我从地上拔一根草给你,然后你必须将这根草买下来。就用我现在给你的这包银子。” 长贵绕是聪明也听得一头雾水。他一脸茫然地捧着包裹,好奇地看着姐姐蹲下身子,从地上随便拔了一根杂草,然后递给他。 “还愣着做什么,将草接过去,银子给我。”卫小歌催促道。 长贵莫名其妙接过那根没什么特别,与其它杂草一样的草,然后将刚拿到手还没捂热的银子还了回去。 “好了,买卖交易完成。”卫小歌一把将银子揣进怀中,拍了拍手掌。 长贵十二分的好奇,弄不懂其中的道道,“姐,这根草怎么办?” “随便你,吃了扔了都行。”卫小歌头也不回地朝前走。 她当然不会告诉长贵,这是在完成第一次的系统任务。 任务标明,得从山里挖东西卖十两银子,如此可换到一百个光环功德点。 山里的草也是可以卖的,至于银子到底是谁的,这点就不需要太过深究了。 终于下了山,卫小歌心情仍旧有些紧张,紧张中带着愉悦。 虽然不知道外头的物价几何,手里有金叶子还有不少银子,怎么都可以吃很长一段时间的饱饭吧! 第七章 万众期待的任务 卫小歌刚走到山脚下,迎面走来两个肤色黝黑的村人,看样子打算上山。 两名村汉见到是卫家的几个小孩,顿时一脸犹疑排斥的神色。 最后大约是憨厚的本性占了上风,其中一人勉为其难打了声招呼,“卫家小娘子吃过饭了吗?” 嗯,似乎一般遇到熟人,不会说“你好”,都会说“你吃过了吗”。 微微颌首,卫小歌很有礼貌地答道:“两位大叔好,先前进山好像遥遥瞧见一匹狼,大叔还是早去早回的好。” 听说有狼,两村民摸了摸腰上的砍刀,露出迟疑之色。 先前说话的那人,点着些感激又道:“多谢卫小娘子提点,我们只是去看看套子里有没有逮到点野味。家里好些天没吃上肉了。” “还是多上点心好,我先回去了。”卫小歌笑了笑道。 死了十八个黑衣人,还有个没死的剑客,林子里乱着呢。既然看到了,乡里乡亲的总得提个醒才是。 两村民再次称谢,面上的表情缓和了不少。 人家瞅着挺老实,可是似乎对自家没多少好感。卫小歌斜着眼看了看身边的长贵,卫家从前到底是个什么不讨喜的德行? 长贵见姐姐看他,以为又要他出力,仰着头很乖巧地讲道:“姐姐,我们什么吃的都没挖到,就剩下小半碗野菜了,都留给长富吃好不好?” 长贵你又在作什么怪?没事干嘛哄这种老实人。 卫小歌很想揍他一顿。 两名村人对视了一眼,多话的那人脸上带着点同情,“等下如果陷阱里有多的猎物,回头分一点给你们。” 陷阱里本来有两只兔子,她取了一只,还剩下一只。不过,因为一路狂奔,担心长富从背篓里颠出来,篓子早抛下陡坡,里面还有一只山鸡和一只兔子。 其实,主要是担心动物的血,沿途滴到地上。万一死掉的黑衣人有后手,顺着血迹追来就冤大了。不幸看到了凶杀案的现场,必须拼命撇清,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留下。 眼下陷阱里只有一只兔子,自家人吃都不够呢。卫小歌没指望人家会施舍,随口讲道:“多谢两位大叔,你们也不容易。” 与两位好心的大叔告别,精疲力尽的卫小歌,拖着同样精疲力尽的长贵,继续迈向回家的路。 身子骨真弱,走了些山路,在白泽的背上颠簸了许久,彻底熬不住了。遥遥看到孤零零的茅草屋,想到那张摇摇欲坠的木板床,竟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 她极其渴望立刻倒在床上睡上一大觉。 摇摇晃晃地进了门,卫小歌眼前有些发黑,嘴角泛起苦笑。发死人财真不是个容易的事,劳神费力还得担惊受怕。 不对,屋子里有血腥气!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忽然脖子后面猛地一痛,竟然被人劈了一记手刀。 人立刻倒在地上晕了过去,哼都来不及哼一声。 晕过去的的卫小歌,没多久就睁开了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背对着的丁土。 总摆姿势不累么? 脖子后面的痛感没有消失,人晕陶陶的,不过她立刻便说道:“老丁,卖山货的钱我赚到了,一百光环功德点麻烦你给先记上。” 缓缓转过身来,丁土撩开雪白长袍的下摆,慢条斯理地问道:“你卖了什么,谁买的?” “难道你没看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卫小歌一脸惊讶地讲道。 躺在地上,用这个角度看丁土,真是越看越是精致。下巴上竟然还有点微青的胡茬子。 系统人物做得好逼真,连脖子上的喉结都没省略。 不过,丁土脸上带着些说不出的愤怒,简直都有些扭曲了。 “你......你竟然卖了一株草给长贵,银子原本就是你的。这也算完成任务,能不能不要这么敷衍了事?” 还有脸发火,挖山货自己吃都不够,怎么可能卖钱。 卫小歌也不甘示弱,撞天叫屈。 “你这人懂不懂当系统啊,明明是你亲口说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山上挖竹笋蘑菇,反正挖什么随便我,然后拿去卖钱。 一根草也得算啊!只要卖掉山上挖来的东西,赚十两银子就能获得一百光环功德点。一字不漏,我记得清清楚楚,自己去看看任务清单上怎么写的。” 真是这样?丁土有些难以置信。那本线装书被他抽出,来回读了两遍,果然没错。并没注明说银子原本的来路,只要是山上挖的东西,卖掉就成。 无可奈何,他掏出一只毛笔,口中还念念有词,“任务完成,光环功德一百点。” 卫小歌没忘记提醒他,“老丁,激活系统附送的十点你别忘了。” “废话,当然没忘记。”丁土没抬起头,手里的笔继续慢慢画着,自言自语地念叨,“一百加上十点,一共是一百一十点,扣掉两点,一共是一百零八点。” 要是他忘记那扣掉的两点多好!第一次的任务完成,好歹多了三个多月的寿命,她稍微松了一口气。 记载完毕,丁土那仙风缭绕的大袖子挥了挥,显得有些不耐烦。 “下面的话你可要听清楚了,我不重复第二遍。 下一个主线任务,也就是第二个任务,获取强大男子的好感度,时间限制是六十天。完成任务后会获得两百个功德点。别说我没提醒你,不完成主线任务会被抹杀的。” 卫小歌茫然。 太莫名其妙了,不是说好了,长线任务是要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为什么要获得强大男人的好感度? 再说,什么叫做“强大男子”,村里的村长算不算? 心中满是疑问,她正要询问,不料丁土已经滔滔不绝开口。 “哦,顺便告诉你一声,万众期待的隐藏支线任务也同时开启了。没有完成倒是不打紧,不过会倒扣功德点。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现在马上送你回去,祝你好运哦。” 都没说是什么“万众期待”的支线任务,就要就要将人送走,并且一点都不期待好不好。卫小歌不是一般的介意。 “等等,什么支线任务你得说清楚。再说我现在被人打晕了,如果要解决眼前的困难,需要多少个光环功德点。” “支线都是隐藏任务,只能一步一步的透露,你到底懂不懂系统?而且不到生死关头,不能以光环功德点救命,并且每次救命至少得花费五百点。” 被一顿抢白,卫小歌瞪大了眼睛看着丁土那张冷然的仙人脸,却仿佛看到一个刻薄之极的地主老财。 什么垃圾系统!一不给装备,二不给功法,三不给人物增加属性点。还说她不懂系统,显然系统本身都不懂系统。 第二个主线任务,需要获得强大男子的好感度,这已经奇怪了。竟然还有个什么隐藏的支线任务。 卫小歌刚想破口大骂了,对方的红木龙头拐杖就敲到头上了,“走你!” “太混蛋了!”大叫一声,她已经回到茅草屋中。 茅草屋里很热闹,除了他们姐弟三人之外,多了一大一小两个人。 旁边躺着的是长贵,这会儿没醒,估计也是给劈晕过去了。 大约是以为哥哥姐姐睡觉了,小长富并没觉得异常。他乐陶陶的,与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娃娃,一起坐在不远处的木板床上,两人互相玩着彼此的手指。 口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仿佛在热烈交谈。 两个三岁的娃能说个毛的话,一边说还一边掉口水。 至于多出来的那个大人,这名男子,实在是非常的......非常的禽兽啊! 挖空心思防火防盗,夺命狂奔。却没想到被黑衣人追杀的受伤剑客,竟然活生生地坐在眼前。 这也是女主光环吗?卫小歌幽幽长叹了一口气。 第八章 剑客 仿佛是为了印证丁土所言,福祸各种彼此相依。 轻松地弄了根老人参,驴子伸过头在上面咬了一小口。本来想发点死人财,以为是被山里野兽给咬死的山民或者猎户,结果却见到一地诡异的黑衣人。 此刻剑客突如其来坐在她家,不管从那只眼睛看,都应该是已经卷入人家的仇杀之中了。 晦气!卫小歌心中苦闷难言。 男子很年轻,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脸色苍白,五官稍显柔和文秀。发髻束得很紧,眼角都给提上去少许。修长扁平的身体稍微有些瘦,却不显文弱,仿佛每一寸都是紧实的肌肉。 他懒懒散散地坐在屋子的一角,似乎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立刻如兔子一般蹦起来。 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腰上悬着的一柄剑。剑鞘华丽却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看剑柄也晓得此剑偏细。 细剑啊!卫小歌心中一抖,忍不住又多瞅了几眼,十八名黑衣人全部死在这口凶器之下。 不过剑客受伤不轻,身上的伤口竟然不下二十道。 他光着上身,只穿了一条不算厚的单裤,左边裤腿卷得高高的。大腿侧边有一道惊悚的伤口,附近腐烂的肉已经被削掉,几乎可以看见骨头。 果然腿部受伤,并且中毒了。 卫小歌彻底服了。前两天下了雨山路泥泞难行,并且路途遥远,这人拖着条稀烂的腿,难不成是开坦克过来的? 其实前胸也有一些横七竖八的小伤,不过剑客却是听之任之,并没有治疗。所谓小伤口,那是与腿上的大洞相比较。至少一寸到两寸,小口子张开着。看着好慎人。 好彪悍的剑客,她鉴定完毕。 剑客最彪悍的地方,不在于他有媲美关公刮骨疗伤的魄力,而是他竟然还带着个与长富差不多大小的孩子。 丫怎么能这么厉害,干掉了十八名背着弓箭的大汉,小娃娃身上的衣服都没破,这绝对是人类史上的第十一大奇迹。 太有剑客风采了,太禽兽了。 要不是被他刚打晕,卫小歌几乎想与这人结交一二。 战力指数悬殊,先看看风头再说。她扭过身子,探了探长贵的鼻息。感觉他呼吸均匀,并未受伤。 原本紧张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剑客的力道恰到好处,并未伤人,并不是要搞什么杀人灭口。 这边卫小歌旁若无人,探查弟弟的鼻息,那边的剑客却是震惊了。 小姑娘醒得这么快? 刚将她劈晕,竟然马上苏醒。按照他的估计,这名有些瘦弱的小姑娘挨了一下,少说要晕个把时辰。 面对一名浑身是伤的陌生来客,竟然如此从容坦然。就算是老家燕城里,那些喜欢舞刀弄枪的刁蛮丫头们,也没见过她这么四平八稳的。 既然她并未尖叫暴露他的行踪,再打晕人家就很不讲理了。 起身拱手行礼后,剑客很客气地说道:“姑娘勿要惊慌,在下并无恶意,先前乃是怕姑娘惊叫,因此不得已伤人。” 这是在耍幽默感吗,正常人能不惊慌吗,谁会相信你没恶意?换了个真正的小村姑肯定活活被你吓死。 好在卫小歌是个假村姑,基本还是分辨得出好歹。 眼下还是拉写好感值吧,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英雄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别再将我打晕了,不会叫喊的。” 两人的距离近了很多,卫小歌又忍不住上下打量了对方几眼,目光放在对方被挖了个洞的大腿上。 这小姑娘好生稀奇,难道不懂得非礼勿视么?剑客忍不住犯嘀咕。 他再次抱拳,“当不得英雄二字,在下失礼在先。嗯,因遗失了随身包裹,并无衣衫替换。还请姑娘勿要见怪,着实失礼了。” 说罢,他退后了几步,将身子侧开挡住那条光腿,避开卫小歌探究的眼神。 原本苍白的脸,泛起一丝淡淡的红色。 被女子上下打量光溜溜着的上身和腿,这还是平时头一次。他颇觉得有些凉飕飕的羞涩之感,脸有点发烧。 山野之人,果然丝毫不晓得廉耻为何物,剑客暗道。 中的毒被他逼出体外,伤口尚未愈合。长袍臭不可闻倒是小事,主要是沾了不少毒血,套在身上岂不又得中毒。 见剑客显得有几分扭捏的模样,卫小歌满心不解,怎么画风不对了,说好的彪悍剑客呢! 也就是光着个上身,露出一条大腿罢了,还矫情地侧过去。又没露屁股辣人的眼睛,谁管你。 脸都诡异的红了,简直像个大姑娘。 有点男子气概好不好? 人家这么害羞,她也不好说什么,笑了笑道:“不必多礼,家中并无男子衣衫借给阁下替换,倒是我们准备不周了。” 听了这话,剑客稍微释然了一点。小姑娘倒是通情达理,就是太不知羞耻了,想必家中没有年长女子教导。 孤男寡女的,实在不妥,他忙从腰间内夹层口袋中,取出一片薄薄的金叶子。 “姑娘,这里有些许钱财。倘若方便的话,可否去买一套男子衣衫,准备一些吃食,余下全归你所有。” 很大方嘛,卫小歌又笑了。 扭捏不要紧,迂腐也不要紧,只要掏钱的姿态够帅气就行。 闲闲地说了两句话,她这才明白彻底就是无妄之灾。 剑客之所以闯入茅草屋,主要是此屋靠近山脚,距离其他的村民远得很,而且看着好似无人居住。 因此他不请自来,鸠占鹊巢,没什么其他特别的原因。 其实是她想多了。 剑客的要求不多,暂借茅草屋住了两天,恢复下伤势马上就撤。这两天内,随便弄些吃食来就成,不拘质量只需管饱。 不好办啊!卫小歌拿着金叶子犯愁。 向村民购买食物和衣服,基本就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别说金子,就算是一小锭银子也不大好花出去。 倘若黑衣人有同伙,随便在村子里打听下,马上就会发现其中的蹊跷。咦,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茅草屋的三个孩子发达了,手里有银子买大量食物。 最要命的是,还得买成年男子的衣衫,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位老兄吃完几顿饱饭拍拍屁股走人,她还留在这里呢! 衣服是绝对不可能帮他买的,至于食物....... 考虑了一阵之后,卫小歌缓缓从长贵的怀中摸出大半截人参。驴子白泽吃了人参,不但没流鼻血,而且浑身都是力气。 这东西给人吃了,说不定也能管饱。 眼前这人手里有金子,应该不会贪图一点人参,再说对方似乎也没将钱看得多重。 “你......你竟然有人参精?” 剑客双眼直直地盯着几乎是完整的一条人参,满脸不可置信。他老家有一小截这样的紫色人参,还是祖上传下来的,幼年曾经吃过薄薄的一小片。 能有资格吃上那么一丝半点的家族子弟并不多。 “嗯,这东西吃了能饱肚子吗?”卫小歌问道,她猛然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 剑客显得那么惊讶,看来远远低估了手中人参的价值啊!财帛动人心,麻烦大了。 剑客一脸欣喜,“此物的确可饱腹,不知姑娘可愿出售?” 果然如她一路观察揣测,是个君子,卫小歌再次松了一口气。 亏得剑客还真不是个谋财害命的人。 也亏得他似乎......是个有钱的大款。 不是个坏人就好,卫小歌终于放下那颗悬了半天的心。 茅草屋一大一小的两人,必定与丁土所说的“万众期待的支线任务”有关。 隐藏的支线任务,不知道会有多少光环功德?她不由得心头火热。 而且主线任务,“获得强大男子的好感度”,说不定还得从这名强大的剑客身上下手。有两百个功德呢,那可是足足大半年的寿命。 忧心卷入人家的仇杀,卫小歌心中烦恼之极。可是却因为能完成系统任务,又心生喜悦。 这种百感交集的矛盾心情,真是谁经历谁知道! 第九章 各种犀利 (新书养肥中,求收藏,求推荐) ============== 将整只人参卖给剑客简直提都不消提。钱财乃是外物,珍贵的药材却是可遇不可求,留着保命才是正理。 卫小歌笑着对剑客道:“英雄还请见谅,此物稀罕,我只能卖给你一小片人参。” “在下并无足够钱财购买整只人参精。”剑客说道,眼底露出一丝遗憾。 他手里的积蓄虽然不够,不过珍稀药材极其难得,家中定然希望收购。然而小姑娘不肯出售,他也不便强买强卖。 随便拿出一片金叶子的人都买不起?卫小歌震惊了,对人参精的价格,又有了新的认识,新的高度。 站在灶台旁,将人参放在砧板上,她顺手从腰间抽出杀猪刀。上下比划了两下。刀很不趁手,要是再薄些短些才好。切得多了十分的划不来。 “让我来吧!”剑客见卫小歌犹豫不决,毛遂自荐。 怎么能让你来,切掉一大截咱会哭的。卫小歌晃了晃手里的杀猪刀,笑嘻嘻说道:“杀鸡焉能用牛刀,切人参不大方便。你要是有什么细小些的匕首,借来使使行不?” 剑客很痛快地从靴子旁抽出一柄匕首。 匕首通体黝黑看不出材质,却是寒气森森。两刃显得异常锋利,中间偏厚有一道深深的血槽。识货的人一看就晓得,捅进人的身体,马上就能放不少血。 精良装备!卫小歌眼睛立刻亮了,直勾勾地看着匕首。 “这柄匕首能当个买人参的搭头吗?”她心痒难熬忍不住问道。 “含光匕”是国主御赐,怎可随意送人。剑客本想立刻拒绝,不过转念一想,此物看着好生让人厌恶,还不如丢给陌生人,眼不见心不烦。 匕首对他而言毫无价值,用来换人参都觉得不舒坦,直接给了这小姑娘罢了。 “你好生收着,万万不可让人得知。” 卫小歌喜滋滋地点头,盯着匕首的眼睛充满渴望。 见这名小村女对他的话似乎并未放在心上,剑客又忍不住提醒,“有人在追杀于我,倘若有心人发现这柄匕首,难免给你招祸。” 剑客说得郑重其事,卫小歌忙答应,“我记住了,不会在人前随便显露的。” 接过匕首,她全神贯注,从驴子咬过的那一端,切下薄如蝉翼的一片。 然而......木头砧板却跟豆腐似的,断成两截。 她愣愣地看着手里的匕首,天哪,神兵利器? “姑娘当心些,此物异常锋利。”剑客忍不住笑了笑。 一个错手在手指上拖一下,肯定马上变残疾人,卫小歌忙点头。 从砧板裂开的缝中,剑客小心翼翼将人参薄片取出,举到鼻前闻了闻,然后用舌头舔了两下。 大约是在确定此物真伪。 接下来他才将薄片放入口中,含在嘴里好一阵,这才慢慢咀嚼。面上的喜色盖都盖不住,一副如获珍宝的模样。 那张苍白的脸,一瞬间泛起不少血色。 从白泽那边还看不出人参的好处,不过这会儿十分明显。卫小歌惊奇了,看来具备回血功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解毒。 有匕首当装备,人参是回血的药,就欠秘籍了,新手村的收获勉强算是合格。剑客看来不是BOSS,而是送财的NPC。想到这里,她脑子一阵抽搐,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大概是在体验人参带来的愉悦感,半晌之后剑客恳求道:“能否再切一点点喂孩子。” “好!”卫小歌很豪爽地说道。 虽然人参的价值远远超过她的估量,不过拿了这么犀利的匕首,心倒是没有滴血。小丈夫一日不可无钱,大丈夫一日不可无装备。没有好的装备,日子根本没法过。 再说人参都给白泽啃了一小口了,比起白泽来讲,剑客怎么也算得上是个英雄人物。 她已经大致确定,剑客一派迂腐的君子作风,看来应该是“忠”的那一方,追杀的应该是“奸”方了。 接下来切的一片更薄了,并且分成了四份,屋子里所有的人全部都吃了。 包括卫小歌在内,她觉得自己年龄大一些,挑了一片大的。 苦中带着一丝甘甜,味道马马虎虎,不能和苹果梨子比,但是带来的精力却极其惊人。 长富和另外那名小娃娃马上开始手舞足蹈,一张烂木板床随着他们咚咚咚的蹦跳,摇晃个不停。 烂床终于没能挺住,稀里哗啦,四分五裂。 人参塞进昏迷不醒的长贵口中。立竿见影,他猛地睁开眼睛,一张脸抽搐个不停,浑身如得了伤寒似的打摆子。 总算比两个小娃娃能够自控,没跟着一块儿瞎蹦。不过好似手脚都不是自己的,走路同手同脚。他无奈只好窝到墙角,抱紧膝盖强自镇定。 卫小歌压根没时间与长贵解释大家的异状。 一股暖气从口中直透心底,随即便蔓延到五脏六腑,扩散到四肢,最后连身体的每一寸骨肉都感受到了。 这股气劲让她感到说不出的舒畅,仿佛非得手舞足蹈不可。 立刻冲出了茅草屋,她飞速打了一套很熟悉的快拳,紧接着又用很慢的速度,打了另外一套慢拳。 两套截然不同的拳法,仿佛刻在骨子里。虽然前世记忆模糊,不过有些东西,却是本能。 快拳和慢拳交替着,她足足打了十来遍。感觉到人参的力道全部均匀地散入身体骨肉中,这才抹了抹额头上不断滴下来的汗水,停了下来。 白泽也太猛了,咬了那么一小口参,竟然还能保持清醒,果然是个妖。 此刻卫小歌活动开了,肚子也不饿了,心情很是愉悦,她红光满面地掉过头...... 顿时满脸错愕。 茅草是什么时候塌的,两个小娃娃这么威猛,还是长贵也打拳了? 剑客悠悠站在茅草屋前,背上扛着长贵,两只胳膊各自圈着一个小娃娃。拖家带口,如一个马上要回娘家的小媳妇。 如果再提着几只鸡鸭就齐活了。 画风真是太清奇了,也太显眼了。卫小歌笑着摇摇头道:“长贵,哪里还有藏身的地方。” 长贵从剑客的背上嗖地跳下来,两眼精光四射,神采奕奕大声道:“跟我来!” 狡兔三窟,狡猾的长贵自然也不会只有一处藏身之所。比起下山那时脚上如拖着五斤烂泥,这会儿他却是健步如飞。 吃了一小片人参,所有人都健步如飞。 大伙儿沿着山路七弯八拐,便看见一片略显得陡峭的山坡。 顺着一条明显加粗过的老树藤,长贵很利索地滑到山坡的中间,站在一块凸出来的石头平台。平台并不大,只能容两人站立。他抬起头,对着上面的人招了招手。 这小子的动作好麻利,卫小歌也不甘示弱,拉着树藤也溜了下来。站在长贵的身边。 见他扒开一大堆被石头压住的烂草,露出一个用树藤扎起来的柴门。 这里才是他的老巢。 第十章 君子之风 山洞不算大,大概只有四平方米。 最显眼的是一些奇形怪状,很有特色的小石头。堆在山洞的最里面,足足占了一小片江山。 褥子和铺盖卷齐备,竟然还有一小袋子米。好多个粗陶罐子整齐地摆在山洞的边上,不晓得里面装的是什么。 罐子上搁着一柄雕刻得很粗糙的木头剑。 木剑当然算不得什么,问题是还有一条树藤编织的绳子,绳子的一端拴着半截铁钩子。挨着铁钩,另外还有两把磨得锃亮的菜刀。 卫小歌脸色一变再变。 菜刀,带铁钩的绳子,分明就是个小盗匪窝子。她无语地看着长贵,眼神里的鄙视不言而喻。 长贵抿着嘴,有些羞涩地说道:“这不是没办法嘛。” 见两人神态怪异,剑客很好奇,“你们两人是姐弟吗?” “不是。”卫小歌随口说道。 “是。”这是长贵肯定的答复,附带一脸讨喜的笑。 谁要这种弟弟,摊上准倒霉,卫小歌瞪了长贵一眼。仗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骗死人不偿命。 剑客微微笑了。小的那个看起来才十岁上下,满脸天真,应该说的是实话。姐姐似乎对弟弟有些不满,不过姐弟两人拌嘴的模样倒是显得十分亲昵。 要是卫小歌知道他心中所想,绝对要笑掉大牙。长贵哪里天真了,再说刚做了三天姐弟,亲昵个鬼啊! 她转头对剑客拱手道:“英雄见笑了,我这弟弟十分顽皮。我姓卫,不知英雄怎么称呼?” 剑客笑道:“你们称我为穆大叔便好,其他却不便告知。” 卫小歌愣了下。 瞧着才二十出头,哪里像什么胡渣大叔。平白矮了一辈,怎么看都觉得不划算,往后反而不方便结交。 要完成第二个主线任务,“强大男子的好感度”,还得指望这位从天而降的剑客。 然而,什么叫好感度。 卫小歌一个头有两个大,难道得问对方:你对我有好感吗? 伸手抹去两滴并不存在的虚汗,她若无其事将自己的辈份往上提了一级。 “穆大哥,你先在山洞安置。衣裳的事,我再去想办法。也不晓得吃了人参能管多久,明天再送些吃食来。” 她绝对不想成天拿人参当饭吃,太暴殄天物了。 穆姓剑客点点头,忙拱手称谢。借了人家的山洞藏身,此刻又听小姑娘提起人参,这个算是大恩大德了。 “多谢卫姑娘仗义,穆大哥也不瞒你,此刻正在逃命。手头上只带了些金叶子,一路尚需要花销。购买人参的钱财暂且无法拿出,回头定当遣人送来黄金百两。” 穆剑客难道是个送财童子不成?卫小歌怔了,心中惊讶之极。还以为拿了匕首就没钱收了,想不到还有黄金百两。 黄金在他口中简直如粪土似的,说得如此轻飘飘的不当回事。她不由得抬起眼皮瞅了一眼穆剑客。 难道是逃难的王孙贵族。 要么和白泽一样,也是个妖精,化了人形在外面走动。其实家住海底龙宫,头上长一对峥嵘的角,没准这会儿藏在脑袋里没露出来呢。 有钱有本事,应该算是强大男子吧。 钱也要,强大男子的好感度也得要。卫小歌笑了笑,模棱两可说道:“黄金的事不必挂怀,穆大哥如今出门在外,诸事不易。如果有什么吩咐只管开口。” 卫姑娘不但通情达理,还这么热心,慕剑客不由得踌躇起来。 借人家的山洞避难,还吃了人家的人参精。随便给了个百两黄金的口头承诺,绝非君子所为。 他犹豫了半晌,便从腰间掏出一枚龙眼大的珠子,“穆大哥没什么其他的请求,只求姑娘不要透露我的行踪。这枚定风珠是个宝贝,先压在你这儿,改日送来黄金便取回。” 卫小歌顿时茫然。 这人就是个二百五傻子,难道就不怕她拿了定风珠,天高地远地跑了,从此再也不还。 再则就不怕她不小心遗失了宝贝? 这么实在的人,怎么活到现在的。要么来头不小,要么就是本事极高,根本没有人敢欺骗他。 可惜,钱财这种东西,必须有个匹配的身份,不然就是招祸的根源。不管是定风珠,还是百两黄金,三个孩子拿在手里,要是被人知道了,肯定惹来一堆烦恼。 卫小歌略皱着眉,寻思片刻,便立马有了个决断。 对待坦荡的君子,就得用君子之法,大家以诚相待最佳。 她抬起手来,带着些豪爽的大将之风,沉稳地将定风珠推了回去。 “穆大哥你这宝贝自己收着,黄金百两我一两都不要,但是我想求大哥一件事。” 这小村女竟然不要钱,她到底要什么?穆剑客愣了愣道:“敢问姑娘所求何物,但说无妨。” 摆正了一张脸,以最正派沉稳的姿态,卫小歌缓缓讲道:“我想跟你学些本事,拳脚剑法,飞檐走壁,不拘一格。” 原来这小姑娘想拜师学艺。沉默了良久,穆剑客很郑重地说道:“非是我不愿传授,你已过了习武的最佳年龄。缺少一口先天之气,经脉难以打通,骨骼早已定型,难成大器。” 心中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卫小歌很快释然。 她并不是要成为天下第一牛X的高手,能自保以及保护两个弟弟就行。 先前看穆剑客跳下陡坡的那个利索劲,脚一点就落下一丈多高。如弱柳拂风姿态优美,简直太动人心魄了,恨不得跳下去的人就是她自己。 真的是非常拉风! 如果换了她这么双脚一抖直接蹦下去,肯定砸得一头一脸的血。 卫小歌忍不住再次恳求。 “我有两个弟弟要养,这个大弟弟简直无法无天,要是手上没两把力气,他肯定会翻天。大哥也瞧见了,山洞里有一条带着铁钩的绳索,还有两把磨得锋利的菜刀。 再者,我一向好武。百两黄金对你来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想要拿财帛打动你肯定不行,不过我可以再添一片人参。” 再添一片人参也太奢侈,这东西珍贵得很,拿人的东西势必手软。然而,收徒却不是小事。穆剑客迟疑了许久,“容我再想想。” 再继续游说会让人心生反感。 卫小歌笑道:“嗯,我就是随口一说,就是想学个一招半式,大哥别太放心上。你们暂且在山洞中藏身,我们这就回去了,免得暴露了行迹。” 穆剑客拱手道别,客气了两句。 卫小歌笑了笑,尽量将目光集中在他的脸上。 主要是这人说一句话,就赶紧侧过身子,躲开她的视线,仿佛光着上身就会被人猥亵似的。再呆下去,别说好感度,肯定一肚子恶感,还以为她要拿他怎么地了。 她转身对长贵说道:“走吧,茅草屋塌了,也不能突然就这么消失,去咱们原先的家里住。” 长贵一脸天真,忽然大声地说道:“姐,我也想习武。” 臭小子瞎凑什么热闹,卫小歌笑道:“书要读,道理要懂,身体也要锻炼,一样都不能缺。说这些还太早,咱们走吧!” 这山洞实在太小,一堆人挤在里面,连喘口气都觉得局促。 就算山洞有三室两厅,也不能呆在这里。 万一黑衣人的同伙追踪而来,撞了个对脸,肯定就是妥妥的池鱼之殃。 她说完将长富牢牢绑在身后,麻利的往山洞外钻。 第十一章 姐弟各自心思 出了山洞一路往回走着,长贵心中却是满腹疑团。 眼睛朝四周溜了一圈,并没见半个人影子,他忍不住轻声问道:“姐姐,为什么我们不要黄金。其实要学穆大哥的本事还不容易,咱们只要赖着他,总能学到的。这样两头都占了,岂不更好。” “啪”地一巴掌拍到长贵的后脑,卫小歌气得发疯。坏到根子上了,到底是谁教他的这些下作心思。 “君子待我以诚,我便待人以诚。与人交往,有来有往才是正道。天下便宜都叫你一人占尽了,你当人家全是任你哄骗的蠢人吗?” 抬手摸了摸被拍痛的头,长贵很不服气地嘟嘟囔囔,“穆大哥可不就是个傻子,我要是有他那么高强的本领,肯定立刻将人参抢了。” 卫小歌冷笑一声。 这么小就是个强盗,长大了还了得。 “是不是抢完人参,再杀人灭口。古往今来,抢劫杀人都是一个路数上的。你要不是我弟弟,这会儿便几个耳刮子抽死你。” 长贵默默垂着头,仔细寻思了片刻。 姐姐说得好像有些道理,与人交往的确得有来有往。 假使贪图那百两黄金,还想着要学武,两样都占全了,人家往后未必会那么相信他。推掉黄金只求学武,必定能获得穆大哥的信任。 他那么有钱,与他交往,往后黄金肯定会滚滚而来。 穆大哥是个傻瓜,没抢人参。世上傻子何其多,村子里就有一大堆,自己只需要懂得怎么去利用别人就好。 当然,得多长个心眼,提防那些聪明人,免得被对方杀人抢劫了。 想明白了这个人生大道理,长贵愉快地抬起头来,冲着卫小歌笑了笑,这个新姐姐倒是懂得不少。 “姐姐,我记住了,往后与人交往不胡乱骗人。” 见长贵那张清秀的小脸,在渐渐西沉的夕阳中笑得真诚,卫小歌拍了拍他的肩膀,也觉得稍微有那么点欣慰。 一点一点的灌输,总能将他领到正路上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时肚子饿,偷鸡摸狗只是权宜之计。往后有能力,再补回去就是了。 哪一头都要占尽,纯粹就是欲壑难填。小小年纪坏了心性,就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无法控制自身贪念,再没回头路可走。 嗯,丁土说过,长线任务就是教导两个弟弟成为高尚的正道人士。 想到这里,卫小歌忍不住皱眉,长线任务,主线任务,支线任务......到底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任务啊? 小长富白天睡足了,又吃了人参,精神头很好。他听不懂姐姐和哥哥在讨论什么,也不晓得两人心中所思彻底南辕北辙。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玩,玩,和弟弟玩。” 今天长富认识了新朋友,跳塌了木头床,屋子也垮了,这日子过得.......对他来说,也算是非常惊喜交加了。 卫小歌拍了拍身后小娃娃的屁股,以示知道他的存在。 正事要紧,今天晚上还得找地方睡觉。 “长贵,我们家从前住哪儿?” “就在茅屋下方不远,全村最大的砖瓦房就是咱们家的。”长贵怏怏说道,仿佛并不大愿意住到那里。 “咦......” 卫小歌微怔。 稻花村基本都是土坯房,只有七八间稍微像样的砖瓦房,最阔气的就是长贵说的那栋。离其他村民的房屋有些距离。占地不小,而且看着也十分高大。 本以为是村里老财主住的。 不过,她想到长贵白皙的胳膊腿,还有长富到如今还剩下不少的肉膘,显然从前是村中富户。 这里面又有些说不得的故事了。 没走两步,身后传来“得得得”的蹄子声,卫小歌扭头一瞧,不由得乐了。 白泽竟然找到这里来了。 这货显然认定了她这个“姑娘大王”。 抢了鹿大王的驴小弟,会不会有些麻烦的首尾?卫小歌略微有些担心。管他呢,无主的驴子,谁牵回去就是谁家的。吃了那么贵的人参,它这一身驴肉卖了都赔不起。 她亲昵的冲着白泽笑了笑。 见新大王笑得如春风一样温暖,白泽很热络地蹭了蹭,急急忙忙表功。 “我已经跑满了十大圈,今天真是下脚如飞,好似腾云驾雾,非常痛快!这不,跑完了顺着你们身上的味道找来了。” 没想到它还有个灵光的狗鼻子,往后可以充当猎驴。卫小歌啼笑皆非,赶紧吩咐道:“白泽,不要说人话。” 一头驴子说话太稀奇,谁知道附近有没有村民路过。 白泽懊恼地举起蹄子,捂着大板牙又道:“哦,忘记了,总以为还是在山里。”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马上当耳旁风了,刚叮嘱它别说人话。还有,谁家的驴蹄子能举到嘴边,这种高难度动作,是不是太离奇了些。 长贵显然也意识到这点,“扑哧”笑了一声。 夕阳西下,古道西风黑驴子,外带三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徐徐走向那间与别家相比,显得阔气无比的大砖瓦房。 远处时不时传来小孩的哭闹声,妇人们高声的叫骂,一派和谐美好的田园风光。这边却安静得可闻蛐蛐声,显得卫家与整个村子格格不入。 “不是说你大伯家还剩下一个儿子吗?”卫小歌不解地问道。 “给大伯娘的娘家人接走了。”长贵淡淡答道。 “我还以为被你弄死了呢!” “姐,你当我是什么人啊,杀大伯一家的是上个姐姐,根本不关我的事。”长贵满面愤慨的解释。 卫小歌摆摆手,表示听见了。事实真相只有长贵一人知道,他的话,十句有五句含水分。大伯娘的娘家人也太善良伟大了,将一个打死人的傻子接去抚养? 哎....... 没理会他装模作样叫屈,她继续问道:“家里就没其他亲戚了吗,这么大房子没人住,也不怕浪费。” 长贵摇头,“都死光了,爹和大伯就两兄弟。原先家里雇了些别处来的长工,早走了。村里人都说咱家房子邪气,风水不好总死人,避讳得很,根本没人敢靠近。” 他眼底却是没多少动容。 死光了?卫小歌忍不住又多看了长贵一眼,说得这么轻描淡写,这小子心够硬的。 说起来,死了一家又一家,谁还敢来附近逛,难怪今天下山碰见的两个大叔一脸晦气的模样。老宅没叫人一把火给烧干净,都算是村民们善良淳朴了。 走到离篱笆墙十步远的地方,从老宅里传来咿咿呀呀的怪声,似乎是一男一女。 长贵一脸古怪,面色一红,慌忙垂下头。 “咦,不是说没人吗?”卫小歌一心注意着声音,并没察觉到长贵的异样。 她很快就分辨出这是什么怪声。 这种破事可不能让小孩瞧见,卫小歌脸色一沉,将背后的长富放下交到长贵的手里。 “长贵,你们两个在外面等等,我去赶走里面的人。” 篱笆墙正中间的院子门敞开着,往里去的棕漆大门也只是虚掩。里面的人倒是肆无忌惮到极点,在别人家里苟合,真是太糟心了。 卫小歌弯腰拾起一块石头,举手便猛地砸到大门上,发出“咚”的巨声。 “里面的人听着,赶紧滚蛋,别让我找人举着火把来瞧热闹!” 女的大声惊呼,男的却是扯着嗓子叫,“谁敢搅了老子的好事,活得不耐烦了。” 声音如破锣,说不出的刺耳。 女的似乎有些担心,“二狗子,你成日在镇上厮混,老娘还要做人呢,快些走快些走。听声音是卫家的小娘皮,她如今就是个疯子,上次还和卫大傻子撕打成一团。” 不知道那个二狗子做些什么,女子又是一声惊呼,“你个死人样,都这当口了......” “怕什么,我这就出去,黄花大闺女的滋味,可不是你这个老婆娘能比的。” 没多久,大门吱呀地打开,那个叫做二狗子的,穿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裤子,歪歪扭扭地走了出来。 手里握着一把闪着寒光的砍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