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今世前生》 第1章 我在这等你 (1) 夜色里的庄园,一树红梅因一支灯光的穿透变得一大半暗一小半明,赵晓晓以为在这样无人又静溢的空间,可以自由如鱼儿游戏。 她迅速带上耳机,听最近芳芳qq里常放的一首歌“烟火里的尘埃”,这是歌手华晨宇唱的,以前很少听他的歌,而这一首只看到歌名,她就已很是喜欢。 听着听着有些恍恍惚惚,也有些沉溺不由地跟着他的‘歌声轻轻地哼唱,也许是自己沉醉这种情绪中最后便跟着扯开了嗓子嚎叫,感觉快要痛快淋漓的状态时,忽见婆娑树影下走出一挂白色身影,轻飘飘地朝她走来。 顿时,她就像一片枯萎的花瓣失去了水份还哑了声,瑟瑟发抖中手脚无处安放。当瞳孔已撑到发痛的边缘,她由不得自己僵硬的身躯努力向后挣扎然后狂奔,可是她才刚刚不过跑了几步,便听见额头撞上了这株梅树枝干的声音,还未来得及疼痛,那个从后面飘来的身影已将她裹紧,她便在他的怀里昏迷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时间,也不知飞过多少山间林海,只有耳际边的风告诉她:她是被人挟在掖间飞奔。 她不知她是否活着,却又睁不开眼睛,只感觉有古代武打电视剧里风声鹤唳的错觉,她也觉察不了她额头有没有被撞破,这副尊容是鹂晓晓这一生唯一让自已感到满足,没有缺陷,如若破了相她岂不等同死去。 想着想着不由得反手抱住了挟她行走的男子,她生怕某些突发的意外让她跌落在这听不见汽笛声又闻不着城市特有的气息,如若是荒山野外,或幽深的山谷,对于一个路痴辨不了东南西北方的姑娘家家来说,就是一场快到人生终点的自生自灭。 可是身子老这样悬空着,她有些难受,想挪动挪动变换个姿势,正欲想用点力气翻过来面对这男子时,不料这男子却拽着她的脖颈腾空而起,她双手用尽了力气拉着自己的衣领,这样让十指隔开衣领和脖颈之间留些距离,要不她真的就会死在这夜深不知名的山林。 同时赵晓晓使劲地作深呼吸,想让体内五官充沛点,多争取点点时间不至于被窒息。 喘息间赵晓晓有些怀疑挟她身的男子只是一个被魔化了的躯体,她闻不见他的呼吸,也感受不到他的温度,而且他的肉体似柔软无骨,穿的好像也是一件丝质绸缎的衣裳,所以她始终无处着力,心想着要是他身上有根皮带,她至少也可以依靠上一点点,不会这么身无着处的累啊。 忽然她的脖颈像要被掐断一样地难受,她感觉她就要死去,快撑不住脑袋要垂下来的时候,当脖子舒缓的同时她的身子却一直一直往下坠…… 也许她就要跌落十八层地狱,那里有端着孟婆汤的孟婆,有长着长长獠牙的恶鬼,还有咕噜咕噜翻滚着的油锅,当然还会有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的秦广王蒋。 这世她还未尝够人间喜乐,还未享受到男欢女爱,还未做妈妈呀。 (2) 想着地狱的那些鬼门关,她怎么熬过去呀,她的命怎么这么轻咯,碰一下梅树枝干就死了。 就在这时身子像是有了着落,赵晓晓似乎是被某个东西接住了,只有腰间感觉有了物体的碰撞,产生一种麻木的疼痛,其余一切甚好没什么不自在。 她想赶紧地睁开双眼,可眼皮依然纹丝不动,眼睛也感受不到一丝光亮。她不得不将双手向四处伸展,希望能触碰到一些可以让她相信她不是去了十八层地狱就万事大吉哈。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还是那件丝质绸缎的衣衫,和那个柔软无骨也无温度的躯体。总算还活着,便失去了恐惧,内心又雀跃了起来。 人只要不死只要活着,就总有一天会寻到回去的时机,到了那时她就必须要好好去享受人生。 暂且那就在人家屋檐下学会忍隐地好好混日子哈,这样想着想着人整个便放松了下来,居然就这样心大地睡去了。 不到一刻钟,便做起了梦来。她睡在一张松软温暖的公主床上,四周垂着浅粉的帐帘,一层又一层甚是好看。 若大的房间有两个穿浅蓝色的裙装丫环正在准备她穿的衣衫,看上去挺精致。屋内的书案上还插着一枝正盛开的红梅,茶具杯几都还是玉器的咧。 又闻一股参汤味钻入鼻孔,忽感肚子有些饿,便挣扎着起来,一丫环听她这边有响声便回个头来,见她正欲起身,便急急过来扶她。 她在心里暗笑,这梦做的真舒坦。 还将手伸过去,任丫鬟为她整理衣衫梳好发髻,挂上耳环和戴上珠链,再为她扑上胭脂,递上一张染唇的红纸。 另一丫环已端着参汤站在小小的圆桌旁等她过去喝。“小姐,汤的温度刚刚好,可以喝了。” 叫赵晓晓小姐,嘻嘻,活在现实真的太累,每天忙着挣钱,忙着张扬自已的虚荣。然在梦里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姐,多带劲呀。 可是此时此刻的赵晓晓却很想念余笙做的红烧排骨,红烧猪蹄,清蒸鲈鱼和香椿煎蛋。每每想起这些菜,她就冒口水,就饥肠辘辘。 现在的余笙会在干嘛呢,会不会想着去找找赵晓晓,好几天不见了啊。 赵晓晓突然想起来,她的手机呢?是不是跌在那晚的红梅树下,有没有人捡起并想着要联系她,又或者捡到手机的人当晚就报了警了。 有些困惑,现在的她到底是谁,又怎么来到这里,她该怎么去混啊,谁的名字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在这里有没有亲娘亲爹,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又或什么关系着我生死的旁人,应该会有一个很宠爱她的奶奶。 赵晓晓想:得想想办法把她在这里的身世和家族,还有自己的脾性和习惯打探清楚,可是先该找谁呢? 她刚刚是睡在床上,大白天的怎么会睡床上呢,是不是自已生病了,还是出现了什么状况,那她是不是可以装病然后装失忆,然后再一一探问个清楚,这想法不错不错。 (3) 赵哓晓赶忙端起参汤一口喝完,就走到床边准备睡觉。那两丫头瞧见她这样子,甚是谅讶一同走过来问赵晓晓:小姐,你今天好些了吗?赵晓晓装作把眉头拧了拧,压低声音回答:好些了,只是头还有些昏乎乎的胀痛。 两丫头又对上了眼晴,以示疑惑:刚才小姐那喝汤的表情不是好了吗?另一丫头就说:公子说,小姐睡二天就没事了,那为何还没见好呢?要不我来帮小姐揉揉太阳穴!赵晓晓点点头表示可以,然后闭上眼任她拿捏揉她的额头与太阳穴。 这两个丫鬟叫什么名字呀?可又不能直接问她们。只得直接跟她们说:你们俩个还是去帮我弄点吃的来,我有些饿。 “小姐,你让青桃在这帮你揉揉头,我一个人去灶伙拿来就是,大小姐怕你醒来会饿,早就准备了你的哺食了。“哺食”应该是饭菜了,她得记着。 大小姐又长什么样呢?赵晓晓又开始思索了。 她不知是叫她姐姐还是叫别的什么称呼呢?和大小姐亲密吗?应该大小姐对她好,大小姐都担心她饿,可是她还有那个什么公子怎么都不来看她呀?大小姐和公子又是什么关系,他们都是好人,那公子哥是不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爷呢? 赵晓晓想到这里,突然好想见到他们两个。想问这丫头,刧不知怎么开口,便侧头望了望这个丫头,发现长得很灵秀,一双眼晴像噙着一汪清泉。 赵晓晓不由地对她说了一句:你真好看! 丫头吓得直接跪在地上打哆嗦,这啥意思,赵晓晓浆糊了。“你真好看”是犯了哪个的忌了吗?可又不能问她是什么个意思。便起来,准备走过来扶起她。 这时去灶伙拿哺食的丫头己回来了,赵晓晓忙对青桃说:快起来,当我没说过这句话。青桃站起来,眼角还挂着泪。 好在端饭菜的丫头没看见青桃下跪,她把饭菜一一摆上了桌子,然后对青桃说:你在这伺候小姐吃饭,大小姐叫我过去一趟,我去看看大小姐有什么吩咐。青桃嗯嗯应了二声。 赵晓晓试着拿起这短短的银质筷子,青桃忙说:小姐,这双筷子是试菜的筷子,您拿这双长点的筷子吃,我先试个菜。 赵晓晓的思维又停顿了一下,我吃个饭还要人先试菜,这家到底是什么主,这小姐当得好金贵哟。我顺着眼光看着青桃把三菜一汤都试过后,端起饭便急急吃了起来。 感觉这些菜的味道还真可以,虽然没有余笙做的红烧肉好吃也没有辣椒味,可香香的吃在嘴里脆脆的,虽不知叫什么菜名,却真的很好吃。 这一个菜就吃得我胃口大增,忙叫青桃帮自已添饭,青桃傻傻地望着小姐,小心翼翼地对赵晓晓说:小姐,这是我第一次看你这样子吃饭,吃的真香!赵晓晓边夹菜边问她:我以前是哪样子吃饭呢? 青桃说,小姐以前吃得很慢,很秀气,现在小姐吃得很香,很舒爽。赵晓晓怔了怔然后回答:我可能是饿了的缘故。 正感觉尴尬,门外就有了喊声:小姐,大小姐看你来了。 (4) 大小姐来了,赵晓晓不知是站着好还是去床上躺着好。她还在纠结着该怎么开口时,大小姐已来到了面前,看了看她:哇哦,这是我家那个娇滴滴的小姐嘛,怎么就感觉变味了呢? 我去,我变味了?我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什么娇滴滴的小妞,别扭死了我得躺床上去装死算了。于是赵晓晓就迈开了步子朝床边走去。 也只能叫春桃帮她宽衣解带了,那个丫头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现在唯有闭口装痴了看能不能解了这眼前的困局。 可是大小姐又看了看桌子上的残羹剩汤说:绿萍,这是小姐刚吃完的哺食吗?那另一个丫头原来叫“绿萍”。“是的,大小姐,今天小姐胃口真的很好,吃了两碗饭呢。” 这个小妮子又没看见她吃饭,怎么就知道她吃了两碗呢,赵晓晓就拿眼晴瞪着青桃,见她面露心虚的低了头才收回眸光。 “吃了两碗饭,这菜碟都快见底了,我看你应该肚子撑饱了,有必要再装睡吗?”大小姐直呼呼地走过来,还在赵晓晓身边转来转去,转得她很是不安。 但赵晓晓始终不愿开口相驳。大概原家小姐与大小姐也不会是那种很亲密的姐妹情深,相反可能她们之间还有隔阂或许还有不知道的情仇家恨。 呵呵,说不定哪天她会帮小姐报个什么“一箭之仇”的,哈哈,真有趣。 看到绿萍在收拾桌子,赵晓晓便只对青桃说:我出去走走。这样青桃肯定会跟着,然后就可以套个什么话探个什么底什么什么的。可是青桃却一动不动,眼睛还时不时地望着大小姐。 “我家小姐,你忘了爹出门时说的话了吗?要你待在闺房满了一个月才能出去。现在才几天呀,憋不住了吗?哦,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爹昨天又捎回信,说还要一个半月后才能回来,我看你呀,就好好地待这房子里咯。这样可以少给我惹麻烦。”大。说完便匆匆而去。 赵晓晓莫名地有些想哭,这分明是被软禁了。这原家小姐到底经历了什么事,居然被自己亲爹禁足一个月。我不得不退回房间,静默着整理自己的思路。 赵晓晓明知自已不可能在这里住上这么久的,所以她得想办法回到她的今世去。 但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得找到那个柔软无骨穿丝质绸缎的男子。 可是出不了门,又不知这二个丫头跟原家小姐的关系咋样,真是着急,连个送信的人都没有。她该怎办? 唉,烦死了,烦死了。 本以为只是做了个美梦,结果却是实实在在地在穿越。在今世没读多少书的赵晓晓真不可能去凭着几件家具几件衣衫几个丫鬟就知道这是什么年代。 她努力地想着在碰到梅枝树干时前的情景,一挂白色衣衫轻飘飘的身影,她好似没看到脚在走路,她也没看到这个人的脸。 她压住自已突突突的心跳,难道那个挟她来这的男人是个鬼魅。 天啦,她到底在哪啊! (5) ”青桃,你过来。” ”嗯,好的,小姐,我马上过来。” ”你能告诉我,你所说的那个公子是谁,他怎么知道我睡够二天就会醒来。” ”他是你的郎君呀,只是他家现已破败,娶不了你了。” ”啊,我的郎君,为何娶不了我了,我会嫌弃他家没钱吗?还是因为他长得丑啊” “小姐,公子长得一点都不丑,而且很好看咧,白白的高高的瘦瘦的。你又没有嫌弃她,只是……” ”那又是为何不娶我呀。” 我一脸的好奇和一脸的无辜。 ”小姐,你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呀,你都忘记了吗?你当时可是哭了二天二夜,最后哭昏过去的。” 原来我不是生病才躺床上的,也明白了爹要禁足我一个月的缘由,更知道大小姐所说的“麻烦”。 既然是这样子的事,赵晓晓反而也不着急了,不就一个娶不了她的男人吗?何况有可能是都没见过什么面的男人,在古代女孩都是养在闺阁中的,那原家小姐怎么会哭昏过去呢,难道他们偷食禁果了,可为什么那公子娶不了她了咧。 “春桃,那公子为什么不娶我了啊,他是不要我了吗?” ”小姐,他不是不要你。他是要娶你,老爷不答应,然后他带你私奔,结果被老爷抓到,所以被关起来啊。你都记不起来了吗,小姐,你是不是得了那个什么什么……!” “什么那个什么?公子被我爹关起来了,要关多久,关在哪?” “小姐,你都去那看过公子了,可结果被老爷知道,然后公子就被老爷送衙门了呀,可能暂时出来不了。原本,你不这么闹,公子只要答应老爷不娶你,他就不会关进衙门。” “那我睡了多久才醒的呀,我怎么都忘记了呢?那我爹什么时候回,我要告诉我爹,我不嫁公子了,让爹把公子放出来。” 反正赵晓晓不知公子是谁,肯定也就不会喜欢公子啦,更加谈不上嫁给公子了,心想着如能求爹爹放了公子,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可大小姐说还要一个半月以后,那那那怎么办啊,那我岂不还要在这间房子住上45天。 那赵晓晓今生的亲人他们找不到她,会不会着急担心,她的亲爸亲妈还好吗?可不可以托个梦给他们二老,她好好的,二个月后就会回家去了。 赵晓晓的隔壁邻居余笙会想她吗?他会不会知道她喜欢他呢?应该是知道的,余笙每次炒了好菜,就会叫赵晓晓去他家吃饭,应该也是喜欢她的。 就在上个月,余笙还带着赵晓晓去看了一场电影,吃了卤串,烧烤,还在夜市上买了一个漂亮的笔筒送给她,多么开心的一天。 要是那个撞梅树枝干的夜晚,他在家多好呀,赵晓晓就不会一个人去庭院,也就不会有这种离奇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啦。 唉,时光机呀,你可以带我回去那晚吗?求求你了,放我回去! (6) 赵晓晓呆在房间里,百无聊赖地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没电视没手机。她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体,只有吃饭时才能证明自已活着。 一日一日地熬着,看窗前的叶子随着风起舞,看花儿开了又败数着星星盯着月亮,等着爹从江南回来,然后做着一个个回去现实的美梦。 这天夜晚,大少姐突然来看赵晓晓,青桃绿萍都不在。她倚在窗前,像个布娃娃似的颓废,连抬起头来看大小姐一眼都觉得很费劲,当然下意识里根本她就不想动。 “爹爹捎话回来了,要是你实在想出去透透气,就跟两丫头在庭院里坐坐,也好恢复一些生气,别像个袋子一样每天耷拉着。”大小姐平稳的口吻就像一个传话的机器,赵小姐也不吱声,她转身就走了。 刚走,绿萍青桃就回来了,手上端着看上去挺新鲜的荔枝和一碟什么糕点。 绿萍放下荔枝剥了一粒给赵晓晓吃:“小姐,大小姐刚才说让我们俩个明天陪你去院子里坐坐走走,你看可好?” “嗯,明天再说。”赵晓晓的视线依然还在窗外。 看着月亮从树梢穿过庭院里那个亭子,在池塘边桥上的夜空挂着。 看到这么圆的月亮,才想起今天又是月半了,赵晓晓已在这个府中住了将近二个月的时间啦。 想着想着,她便有些犯困,摸着床像然后像门板似地直挺挺躺下。二个丫头已经见怪不怪,这二个月她们已经可以直视她的种种无趣和懒散了。 庭院深深,却草长莺飞。风一吹,池塘的涟漪便漾开来,有几朵淡粉的睡莲就那样随着涟漪跳跃,此时鹂晓晓却想坐在池塘边的大石头上挽起裤管把脚尖轻轻放入水中。 忽然感觉这些场景似是熟悉,顺着眸光她看见池塘的另一边是一座假山,她恍惚去过那里一样。 记忆慢慢袭来,有穿锦色绸缎的年轻男子玉树临风般地站在假山旁对着她含笑而立。 赵晓晓忍不住提着裙摆轻快地朝着他飞奔,那眉眼如此熟悉,如此熟悉。 赵晓晓再也管不住她的眼泪,任它随着她的狂奔而飞散,她的余笙,居然就在这里,她伸开双手,多想抱住她的余笙,从此不再分开。 赵晓晓叫着笑着飞奔着,可是余笙却在她快走近的时候突然向后退去,隐身在假山里。 ”余笙,不要离开我。是我呀,我是赵晓晓啊。” “小姐,小姐,你醒醒,醒醒。” 赵晓晓的意识还在梦里,耳边却有了呼唤声声。我努力睁开眼晴,看见了这浅粉的帐顶,原来不过是一场梦。 我偷偷擦掉眼角的泪水,又闭上了眼晴,我想回去梦里,…却再也睡不着。 看着天渐渐地亮起来,赵晓晓不想等绿萍和青桃醒来,就穿上衣服套上布靴打开门,直奔她昨晚梦里的假山。 她沿着廊坊一路走去,只有楼阁和立在庭院中的小亭。前面有是一栋好大的房子,赵晓晓绕过房子旁是这一大片的梅园,终于看见一洼池塘,她又寻着记忆看到了一座假山,她终于看见了她梦里的人,却不是她的余笙。 穿一锦绣绸缎的公子,不似梦里有含笑的双眼,却饱含着深深的思念,他缓缓抬脚走来,扬起嘴角轻言软语地说:知道你会来,我才在这等你。 第2章 赵晓晓眼睛里的江湖 (1) 一清早听说爹回来了,赵晓晓赶急地出了闺房去找爹,可爹还是在她来之前就出门去了。 赵晓晓蔫蔫巴巴的只得一个人爬去后山坡,看着眼前的一片绿草如茵,想着今早爹爹和哥哥挥鞭策马去青山镇的情景,心里升腾起想要飞的念头。 转身钻进一片林子,来到自家的马圈,牵出一匹比自已个儿高些些的马,翻身而上。 她想像着马鞭一挥马就似流星人会似箭,她要身轻如叶,那种策马红尘的快感,并不是一匹马驮着在走,而是更像一只神鹰载着她在凌空。 这种感觉快乐之极,以前因为在今世都难得见到马,更别说有马可骑了。 刚开始她还担心马会摔到,但现在看来是有些多余,今天马和她就越来越轻松,带着她一路狂奔,一路欢呼,要把所有的一切抛在脑后,此时此刻只有她与马,在风儿刮过她的脸,偶尔有叶片扎痛她的额头,还有林间的雾气沾上了她的眉眼时,只有一个字“爽”,心情也随之变得豪迈而痛快极了。 或许整日整日关在家中做做女红的赵晓晓并不是真的她,因为那一点都不快乐,在这间小小的屋子安置不了多少乐趣和心情。 今天的赵晓晓才是真的赵晓晓,做了自已想做的事,浑身上下都轻快又舒缓,心情更是不用说,哟呵。 快马驰骋了不知多久,感觉到太阳已越来越毒辣,看阳光在树丛间的光影,知道时间已近响午,她得赶回家了,否则娘问起她去哪发呆了,那又得吱唔着搪塞娘。 马儿可能也累了,速度慢慢减下来,刚才还一鼓作气,低头猛冲此刻却东张张西望望,偶尔会停下来闻闻野花,赵晓晓见它跑得慢了就腾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颈背。 回去路上的一个土坡上突然飞出一少年,他在马上挺起身子,一手甩鞭,一手挽缰,那架势气贯如虹,那姿态从容洒脱。 突见他掉转马头,向赵晓晓急驰过来,还未等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他的马早掠过赵晓晓。 赵晓晓受到惊吓,再回头看他时已消失在灌木丛中,半空中只留下一句话:快回去,别四处乱跑。 赵晓晓懵懵地望着那个身影已经消失的地方,内心茫茫中裂开一条缝,有风雨欲来的惶恐,又有明月清风相伴的羞涩,一会惊慌一会暗沉。 她木然地沿着来时的路慢悠悠地骑着马往回赶,一路上只想着这个骑马的少年会是谁呢?咋会像家人一样地叫她回家去啊?还叮嘱她不要乱跑,是在关心她吗。 慢腾腾地走到家,看见爹爹和哥哥正在指挥人往家里搬东西。 “爹,女儿想你了。”赵晓晓小跑着上去,抱住了爹爹。爹抬起手把她额前的发丝拢在脑后,目光里充满了慈爱:“又去哪撒野了,女孩子家家的,不好好呆在家。” (2) 辰时的天空朦朦的还飘着小雨,欲去青山镇购家中的所有供给,就只能选择驾马车去。 在家困了太久的赵晓晓,好想出去玩玩,于是她央求哥哥带上她。赵金宝看着赵晓晓,好一会才说:你去换套哥的男装穿。“好。”多么愉快的决定。 赵晓晓穿上赵金宝二年前的衣服,青桃都看呆了:好一个月朗星亮的少年郎。 赵晓晓抓过荷包便踏出房门,见哥哥正招手叫她快点。坐上了马车,心才安定下来,又有些期待,骗赵金宝说,只是想去青山镇集市上买些胭脂水粉和女儿家家的玩意。哥哥一向宠她,没有不答应的。 赵晓晓掀开车帘,看沿途风景。因下雨,四处升起雾霾,却也侵染了整个大地,像一副流动的山水画。她迷上了这种飘渺的景致,人在雾中如仙人飘飘,听不到尘世的喧嚣与车水马龙。 马车行至一石桥,有点坡度。人流熙熙攘攘,街道变得有些拥挤。赵金宝下了马车,又伸手牵赵晓晓下来。 赵晓晓的眼睛望向了对面一座茶舍,有一桌子只坐一个人,穿着藏青锦锻衣裳,面庞如玉剑眉如黛眼似宝石,他抬着下巴像是故意扫赵晓晓了一眼,赵晓晓便全身惊颤,一种被电流刷过的酥麻感蔓延全身。 赵金宝低头府在赵晓晓耳际:你站这一会不要乱跑,我去去就来。 赵晓晓看着哥走向对面,走向那个锦衣郎,说了几句话递过去一个东西就马上回来了。同时赵晓晓也迎接了一缕明媚的暖阳来自那个锦衣郎,她愣了愣忙转身掩饰面容。 赵金宝此时来到她身边:走,我们去前面买东西去。赵晓晓不敢回头,她紧跟着哥哥的大长腿一路小跑,才一会功夫,就已经气喘呼呼。 好在赵金宝已停在一家店铺前,左右前后看了看就走了进去,待赵晓晓掀开店铺的门帘,却见哥哥手上拿了二个长长的布袋就拽着她又回到了马车上。 赵晓晓没有问话,也没有再掀开车帘,马车慢一阵快一阵地在青卵石铺成的路上颠簸,不知走了多长一条路,赵金宝回转头叫她下车去买自已想要的东西。 赵晓晓下车后见左侧有一家胭脂水粉店铺,流苏的门帘好看极了。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一层层一排排,她竟不知从何下手也不知确定要买什么,更不知她荷包里的银子够不够。 赵晓晓四顾左右相望,依然不能确定她必须要买的。其实她是怕买了这样又丢下了那样没买,只得走向柜头,把荷包里的银子全部倒在柜面上跟老板说:她想要女孩家的胭脂水粉头钗,这些钱够买多少,您就帮我挑多少。 店铺老板瞧了一眼银子,立时眼都亮了,声音宏亮地回答:好咧,公子你等着。 不一会就拿来十多样东西,真个一套齐全,赵晓晓也不多说拿上东西就走。店老板追着在后面叫:公子,下次再来啊! 赵金宝见鹂晓晓一副满足的模样,但并没看她买的东西,只叫她快上车。赵晓晓还没坐稳,马车就飞奔起来,比来时快了许多。 (3) 马车摇摇晃晃越来越颠簸,不一会儿赵晓晓就闻到了自已胃里上冲的气味,真想叫赵金宝停下马车容她稍作休息。 可是哥哥像是听不见似的,只顾着赶路。而赵晓晓也早已觉察这不是回家去的那条路,鹂歌带着她到底要去哪呢? “坚持一下快到了。”哥哥头也不回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赵晓晓掀开车帘一看,外面是一片白茫茫的河滩,没有人没有房屋没有船只,只感觉风很大,她忙把头缩回车内。 马车突然停了,赵晓晓就急着下车想呼吸一下,把嘴巴里的怪味让风给吹掉,可是赵金宝却叫她推车。 赵晓晓一看车头竟是一滩芦苇荡,好大一片。她和哥哥把马车推进芦苇荡里,哥哥还特意扯了些干的芦苇杆放在马车上,又叫她守在这,还说一步都不要走动。 赵晓晓等着赵金宝回来,等得心慌慌。好在没等多久,赵金宝就回来了还背着那个坐在镇上茶舍喝茶的锦衣郎。 当赵晓晓帮哥哥把他抬上马车时,看着那血肉模糊的一身心莫名的有些想哭。 “哥,他是谁呀。”赵晓晓扭拗着问哥。 “你帮我看着他,别让他跌下马车了。”赵金宝却回答我一句这样的话。 呼,呼,呼,那好! “哥,哥,快停车,他冒血了。”赵晓晓看到他口角冒出的污血,被吓坏了。 赵金宝用帕子把那血擦干,然后在一排坐凳下掏出一个小瓶子倒了一粒应该是药丸一样的东西放进了这个只有出气没有吸气的人的口里。 赵晓晓怕了,不敢再乱动他,她还把她的软垫子枕在了他的头下。心想着,万一他就这样挂了,她的心也不安了。 赵晓晓不知还要颠簸多久,才能到家。她浑身难受,脚上也沾了血,这可是她唯一的一双配男装的靴子。 唔唔唔,好不容易溜出来玩一次,结果还碰上这个遭心的人。哥哥也是,怎么会和这种人认识。 可是哥和他好像不只是一般的关系唉,赵晓晓感觉他们很铁彼此很默契又很熟的两个人。究竟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呢? 这种丢命的事我得叫哥别做,要是爹爹知道了如何是好啊。娘虽不喜欢管爹和哥的事,可是可是万一被娘看到了,娘岂不会成天抹眼泪。 看着地上躺着的这个人,真的有些烦燥,都这个样子了,哥会把他送去哪呢,还是会把他送回家?那他的家又在哪呢? 算了哥哥会救他的,她就别操心了,只愿他能早点好,离开哥就好! (4) 再也无心看风景,无心想眼前的事,只想快快到家,不让爹爹发现,填饱肚子然后安安稳稳地睡个大觉。 当一切都以为可以搪塞过去时,赵金宝却直接把他拖回了家。而且爹爹已在大门口等待已久,似乎那个人和赵晓晓家的每个人都很熟,只是她孤陋寡闻了。 那么这样也好,问了爹爹好,赵晓晓就直接回了她的房。懒得去参和男人世界的事物。她只想美美地睡上一觉,忘掉今天外出所看见的一切。 可是她似乎已经忘不掉了。这个生死不明的躯体在赵家兄妹到来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听赵金宝说起:那是一片浩浩荡荡的芦苇,风一吹就排山倒海地扑过来。 当那个被砍得血肉模糊的人骑着马行至芦苇荡时,八个戴着面具的壮年男子早已等在这里。 于是八对一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斗,一柱香的功夫大家都有些急红了眼,这时天上的云黑压压地扑下来,是无数只扑腾着翅膀的怪兽撕吼着直冲向那地面搏斗的九人,而他们的长刀闪着寒光,只有死去的哀嚎和长刀碰击的声音。 怪兽却越聚越多,把天空和芦苇荡搅拌得一片狼藉。四处是卷起的撕裂的衣衫飘在那些还未被长刀切割断的芦苇杆上,场景惨不忍睹。 几个人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一个个地东倒西歪似乎就要被怪兽叼去,忽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急驰而来,闯进了芦苇荡。 撑刀而起的锦衣郎顾不上身体四处的疼痛和胸膛快要被炸开的感觉,提着长刀使出最后的力气刺倒了那几个戴着面具的男子,然后仰面就跌在芦苇上,眼里慢慢失去光芒。 那些怪兽却没有府冲下来,而是发着撕嚎盘旋在芦苇荡上。 从马车上来的男子一个腾空飞过芦苇荡,刚好落在锦衣郎躺着的芦杆上,从怀里摸出一卷隐隐闪着蓝色火焰的画匹,只见那些怪兽便急急地飞入滚滚的黑云,一个眨眼它们便不见了影迹。 马车上的男子叫赵金宝,是赵宏达的大公子,二九年龄长得丰姿奇秀,白暂的皮肤有一种高贵清华感。 奄奄一息的锦衣郎就是赵宏达收养的义子,叫雷森。这次独自去昌山只为送一个武林盟主的传家玉扣。 这玉扣价值其实很一般,却是南山武林盟主的一件私物,被一个家奴偷走后就遗落于民间。哪料当这个玉扣再次出现时竟在万家村一户一夜之间全部被屠杀的镇衙门的案头上。 刚好第一个看到的是武林盟主的亲侄付雷捕快。付雷与赵金宝在官面上还是有些交情的,于是托赵金宝把玉扣交给武林盟主。 原本以为只是一次帮忙的镖,却不曾惹出了这一场人魔交战的惊险搏斗,又是谁摆了这一局,意为所何。 好在雷森还活着,没有人命,但赵宏达己经动了追查之心。 (5) 天高风柔的日子,只有几丝薄如蝉翼的云悬浮在天空,像是告诉地球上的人,天其实并不是那么高。 赵晓晓没事去荡荡秋千,想在那株梅树的旁边。只有在那里她依稀可见一些隔世的旧模样,旧的记忆,旧的尘世故园。 他在她梦里,又像在她的今世,一半尘埃一半花事,他是她今世的余笙。 那里月色朦胧,树影层层叠叠。他好喜欢在后面搂着她的蛮腰,头靠在她的小小肩头。他们不用说话,什么也不用说,他们只管守着这一片安宁,这种白月光的情怀。 只怪那个白衫鬼魅,在她没有他的梅庄,挟她来到这前世尝一种生离死别的疼痛。 可是,这里的一切多么熟悉。 赵晓晓被自已的梦给扰醒,她想起那一挂白影,多么像梦里的余笙。 那她现在要不要去找赵金宝,好想知道前世的赵晓晓身边还有什么“特殊”的男人。因为赵晓晓的四维空间似乎一直有个他的存在。 可青桃不在,绿萍也不在。 赵晓晓又挽不起自己的发,只能把头发一把缠住,然后用了今天新买的头钗一插,只要发丝不散就能出得门去。 刚把脚迈出一小步,就见青桃和绿萍走过来,并齐齐问赵晓晓:小姐,这是要去哪? “我找哥哥玩去。”赵晓晓越过她们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姐,不要去呀。”绿萍叫喊着。听她声音的高度,赵晓晓猜想着哥哥那里可能在忙,至于忙什么便没往深处想。 “那你们两个过来陪我去假山那么走走。”赵晓晓晓叫着她们两个。 “小姐,这时候你应该待在房子里比较好,老爷那边来了好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挺大,似乎在争论什么,你就不要过去咯。”绿萍怕赵晓晓逛院子时会碰到一些外人,让老爷知道了又怕怪罪于她们不挡着赵晓晓,让她出了闺房。 “那,那我不去就是了。”赵晓晓又缩回了屋子。 赵晓晓还是无法安静下来,想起了那片芦苇荡,想起了那个受伤的锦衣郎,还有梦里的余笙。 赵晓晓无法确定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但她知道他们是我前世今生息息相关的人,虽然不知道为何会是这样的形式相见及拥有,但她知道既已出现在彼此生命中便一定有某种非常特定的意义。 他们纠缠在她的今世前生,一定爱之深痛之切,否则不会如此放不下,非要两两不相忘,受尽人间万般相思苦。 如若她只爱了一世,又怎么会在那样诡异的夜晚穿越到她的前生;如若她只爱这一生,又怎么梦中全是那个疼她惜她的现世人。 她爱那个现世的温良男人,她很享受余笙给予她的安稳和舒适。现在的他独自一个人会不会感觉到孤单,还去像往常那样去往梅庄吗?即使她已在今世不知所踪,余笙他还会不会隔三差五地做那几道她最喜欢吃的菜…… (6) 赵晓晓今早特地起了个早床,她要早早地去向爹娘请安,已有好几日未见到娘亲了,不知娘此去云台山调养,身体是否已安康。 赵晓晓还更加迫切地想为娘插上她新买的头钗,让娘知道她的孝顺和乖巧。 “娘,我好想你!”娘似乎瘦了一些,赵晓晓有些心痛。 “晓晓我儿,吃过早哺了吗?”娘慈爱地问。 “吃过了,娘:你怎么瘦了些。”赵晓晓双手搭着娘的双肩,顺手帮娘捏了捏脖颈。 “娘,我给你买了头钗,现在给你插上,你看好不好看。”赵晓晓晓欢喜地说。 这时赵金灵闯了进来:“娘,你上次提的那个药丸放那里,我想要。” “什么药丸?你要药丸干啥,你又在胡闹什么?”娘对着赵金灵一连串的问号。 “我没有,你问她,她知道我要干啥。”赵金灵指着赵晓晓 “我又啥了,你拿药丸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打你。”赵晓晓莫名生出一丝气恼。 “就你上次跟哥出去时完好无事,就雷森他到现在还没睁开眼过,你却不闻不问,你有没有良心?”赵金灵急吼吼地说。 “那个半死人又不是我打的,再说有哥哥,你还怕他的伤不好吗?”赵晓晓伸长脖子说完这句话时,忽然感觉胸口有些堵。 “娘,你看晓儿说的话。雷森都伤成那样了,她还怼我。”赵金灵下睫毛瞬间挂上了泪。 “好了,都少说二句。灵儿,药都放我床边柜子里,你自已去找找,看是什么样的药可以拿去给小森。”娘指指柜子,又瞅着赵晓晓:“晓儿,你这些天没在外面惹祸。” “娘,我没有,别听姐胡扯。”赵晓晓小声地跟娘讲。 “那就好,”娘摸了摸头钗,笑着问:“晓儿一个人去买的头钗吗?” “就是那天哥带我去买头钗,然后又带我去救了那个雷森,可我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见哥哥喂了他药丸,哥哥会照看好他的对,娘。”我急急地跟娘解释了一番。 见姐姐要走,赵晓晓忙跟上去,“娘,我走了。” 在赵家偏房,哥哥正守在雷森床边,看了看他的嘴唇,不是很苍白,应该没多大的事情。可能是伤得太重,需要时间慢慢痊愈。现在没有力气醒来就多睡睡觉补充体力很好啊。 为什么赵金灵会那么担心呢?她把药丸给了哥哥,哥哥看了看,没有马上喂他吃,只是说了一句:“灵儿,雷森会好的,我已经给他服过药了。这个药要等他好得差不多了才能吃。” “雷森几天会醒过来?”赵金灵还是有点担扰地问。 赵晓晓悄悄走出了房间,有姐姐和哥哥的照看,雷森应该会很快地好起来的。 赵晓晓突然又想起那双被他弄脏了的靴子,等他醒过来,等他可以和她站着说话,等他可以骑马挥鞭的时候,她想一定要叫他赔她一双靴子,一双比弄脏的这双好上十倍的靴子。 赵晓晓也不知哥哥所说的几天到底是二天还是三天?到那天雷森醒了就一定要让他知道我也是和哥哥一起救了他的,最主要的是让他陪她去青山镇买一双骑马靴,她一定会花光他口袋里所有的碎银,因为赵晓晓真的很需要一双好看的骑马靴。 雷森,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第3章 赵晓晓今世的春暖花开 (1) 赵晓晓又开始想余笙了。 那时的余笙还在念着别人,而赵晓晓就是那个喝着余笙的酒听余笙讲故事的人。 余笙说:总会在某个地方,遇见一些入了眸的景致,令人留连忘返,暂时忘记城市的浮躁,只想躲在这里,看着车水马龙,看着明月清风。 世事兵荒马乱,人心焦虑不安,却依然面不改色笑容可掬,捧一杯温热的茶,然后坐在这城市的角落,想眼前的迷乱想过往的旧事想那些身边的牵绊,可是茶入口后的淡淡余香依然无法缓解这落在心里的忧思。 赵晓晓侧目看见,余笙目光深海似的望向远方。半刻之后燃起一支烟,用尽所有力量吸入肺里,一个恍惚间便只剩下海绵体,那个细细的蓝色烟蒂就这样静静地躺在余笙的脚边。 赵晓晓猜想这一定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心有些痒痒,却又不能开口,怕惊扰到余笙对这段记忆的沉沦。 于是晓晓在墙边的一棵樱花树上摘下一朵樱花,放在手心翻来复去的摆放。其实是空气有些凝固,她又不敢在有风口的庭院里走来走去,她怕那尊已沉入海底的面容会因为她撩动的声响对着她毫无人性地撕吼或站起一晃而过。 感觉过去了一个世纪久,在风拂过的空气里飘过来浓浓的菜香时桌上也摆了几瓶啤酒,然后看着余笙倒酒,夹菜,喝汤,把一整杯啤酒喝完,再将酒倒满,似乎在酝酿着怎么开始再次讲他的人世烟火。 沉默了很久后余笙说:如今的日子太冷清,没有一点温存的夜色也是不完整的人生。 余笙说:他记得是一日傍晚,因为堵车他还看了看天边那团团的火烧云,从玻璃看透过树隙斜射的夕阳,就像一件金色的嫁衣。 而就在那时他碰上了她,却没有认出是她,但我听见她在叫着什么“颜如玉”。而当时的余笙已完全忘记什么是“颜如玉”这回事了,所当车子可以移动时,他就开车走了。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他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声音才知是她,于是他说想见她,而她却拒绝了余笙。 那时余笙喜欢她的时候不止一次跟她说过:她是他读书偶遇得来的美人,所以他要送她一个专称“颜如玉”。那天她叫他“颜如玉”,是想看余笙能不能够有所感应,可是他一点反应也没有,也许可能分开太久,当年的“颜如玉”已不再在余笙的记忆中了。 晓晓那刻是懂你蔓延的忧伤和疼痛的。 余笙你知道吗?那年你喝酒的模样已深深烙印在晓晓的脑海中。 是的,经年的一个偶遇,成就了一个缘份,就像晓晓那天来到你的庄园,恰巧又成了你的树洞,而晓晓在那样的时间竟觉得很幸福。 你有酒有故事,而晓晓有时光。 (2) 云淡风轻的日子匆匆忙忙又是数月,晓晓依然喜欢在工作的间隙里拍照,堆积文字,写一些偶尔的心情。 其实水瓶座的晓晓对于孤独总是很适应,而相当于热闹却有些茫茫然。 然而忘了是在哪个细雨斜飘的走廊,晓晓听到了余笙的一声叫喊:晓晓。当时,晓晓有错觉,她以为自已又开始幻觉。可是是真的,你温暖又笑意盈盈地站在晓晓十步的前方并缓缓向她走来…… 往后的日子余笙和晓晓会相邀作伴,看一场电影,亦或晚饭后相约,但只要是相见,都会听到余笙那如沐春风的一句“晓晓”。 那年风华正茂的余笙,?温润如玉,看一眼就桃红满天,却也只能看一眼,满腹心绪,不允许他人窥探。 桃花还满眼,热闹的夏天就已到来。鼻息间的温度在急骤加高。文字依然缱绻而慵懒,低低地轻呤无痕岁月如山风又如画卷。 一日晓晓欢快地出入梅庄,正待进门,惊见余笙领一路人在指点江山,晓晓的目光就此不肯离开余笙的后背。可仅仅几秒,余笙如炬的目光直射过来,晓晓怔怔地不知何故,竟忘了垂下眼帘,那一瞬,待惊觉时已是一身汗。 那时想来,余笙在晓晓心里感觉很微妙,每次被余笙撞见的晓晓总是那么莫名心慌慌。 在花枝招展的时候想奇遇余笙,越是碰不见;晓晓无所事事心里焦虑又未收拾好自已的时候,反而能看见余笙。可是那样的晓晓又怎能笑脸如花样地面对他,于是乎每次都像兔子一样地跳着跳着就跳开了。 虽然公司每次搞活动或在中国传统式的节日里,晓晓都会静静地望着台上那个熠熠生辉的余笙,内心却奔涌着狂喜,可晓晓不敢上去给余笙一个长长的拥抱,晓晓生怕有些东西会就此萌芽…… 又有一段日子未见,心里百挠抓心,晓晓很想余笙,却不敢找余笙,连一个电话都不敢打,她怕她这一次就是飞蛾扑火,会直至烧死才可方休。 这是一段煎熬又相思的日子,晓晓再也没遇到余笙,余笙像在人间突然就消失了。晓晓偶尔从别人口中听到余笙的名字,都是他去了哪里然后他又去了哪里。 直到晓晓有天休息,百无聊赖地行走在去往梅庄的路上,因为没有人陪着晓晓,就只能一首歌循环地听。听着听着心便有了落寞,于是晓晓想找一处地方,来平息她的心情。 当晓晓取下耳机那一瞬的转身,她却看到了余笙。余笙依然笑眼如初,温暖如春。而晓晓竟不知怎样面对余笙,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在狂奔,她看着余笙的眼睛,就想看到他的内心,晓晓想知道她能不能够可不可以走近余笙拥抱余笙。 余笙像是看穿了赵晓晓的心事,他朝她走过来,拉着晓晓的手放在了余笙的腰上然后抱住了赵晓晓。 赵晓晓哭了,那一刻所有的委屈所有的等待所有的煎熬和假装的坚强在余笙的怀抱里土崩瓦解。 (3) 也许,赵晓晓春暖花开的季节已经到来。 赵晓晓的生命里了出现一个无比热爱的人,每天能量满满斗志昂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赵晓晓想吃的糖醋排骨,红烧肥肉,香葱煎蛋余笙每天会轮着给赵晓晓做。 那种幸福快要溢满赵晓晓整个小小的心窝窝。赵晓晓想要飞,想要告诉所有的她世界里的亲朋好友和那些经常在工作上给她补刀的人。 赵晓晓就是一个连在阳光里遇见自已喜欢的绿植,都拍下放进自已的相册,由着自已日后随意翻看,当然或许在翻看的时候还会惹出一些心思来。 这是哪家的屋檐,这是株叫什么名字的绿植,开的花为何是这种形状,还有这么多的刺,它的果实又是啥样子的呢,还会有人和我一样喜欢吗? 人生不易,赵晓晓就是活着的绿植,长在阳光下,花开在喜欢的人眼里,虽然浑身长着刺,那只是防范外来未知侵犯的自我保护。 遇见就是一缕光,任何形状的绿植只要是开在阳光下,便会变得柔软而养眼…… 现在的赵晓晓柔软而快乐,温暖又赖人,日子变得美好又温暖。赵晓晓做着世界所有善男信女喜欢做的事情,朝在江畔慢跑看霞辉,夕阳守着窗台看日落看书。 又是一年的端午,雨水狂涨,赵晓晓己是两天未去江畔跑步,听说江水己盖过河滩,快溢满江边的绿化带,放生台那里都有水往上涌,河岸上都己经有积水。 端午节后的第二天,余笙刚进屋,赵晓晓便瞧见他眼底有深深的哀伤。赵晓晓不敢开口相问,只默默地接过余笙的手提包,顺手递给他拖鞋。 平常的日子余笙都会道:我自已来,洗过手之后才会和晓晓抱抱说说当天发生的一些日常所见所闻或突发的每些状况,当然从没有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回家来。 可是今天,余笙的眉眼变得死气沉沉,整个身体尽乎秃废,找不到依靠的点,随时就会坍塌,赵晓晓扶着余笙进了卧室让他睡会,替他盖上被子,他都未跟赵晓晓说一句话。 赵晓晓掩上门之后,有些不安。自那次在去梅庄的路上遇见并相互拥抱之后,他们之间己无隔阂,所有的快乐和鸡毛蒜皮都会一起分享并沉侵这份愉悦中。 时间将近四点半,以前都是赵晓晓煮饭余笙做菜然后一起吃饭,饭后晓晓会清理饭桌把碗筷洗掉后又一起窝在沙发上,余笙呢就会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而赵晓晓则是追着她爱看的肥皂剧。 赵晓晓瞧了瞧那卧室门,看来今天她得自已动手了。 好在平常站在余笙身旁看他做菜,基本操作是没问题的,只是担心火候不够亦或菜会没有入味。 想着自已上不了灶台的手艺,所决定只做几道简单的菜,既不浪费食材,还可以吃个顺口不饿肚子。 快六点时,我开了一个西红柿蛋汤,炒了一个苦瓜肥肠(肥肠余笙昨晚己炒好),加一个大红辣椒炒五花肉,还一个溜丝瓜。自我感觉色香味都有,成就感指数还蛮高。 赵晓晓摆好碗筷端好饭,把一双油手洗干净后,就去敲门见无反应开了门走至床前。 余笙也许并未睡着,眼角滑下的泪己侵染到枕头。我轻轻推了推他:余笙,该吃饭了。 余笙睁开眼晴,看了看赵晓晓,突然起身抱住晓晓像个孩子样地哭了:那个…那个她跳江死了…… (4) 余笙想念的她死了。 赵晓晓听后麻麻木木地站着,她不明白这是咋回事,更不明白从余笙口里说出来又意外着什么?或者这个“颜如玉”的死跟余笙有关系吗?还是其它的种种…… 可是那个“颜如玉”应该还很年轻,有什么天大过不去的事让她绝裂地走向死亡呢?被余笙喜欢过的女人应该是花容月貌,还应该是那种自立自强的女子,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生病无法医治了还是遇到了人生解不开的结就走了死胡同? 突然赵晓晓脑子里出现一个男同学的名字,他是赵晓晓的邻居。他叫王强,家里有三个姐姐,他是老幺。在70年代的农村,有一个十九岁又生养得高大耐看的儿子对父母来说,可谓是一件很欣慰的事。 也是一年的夏天扮禾时节。赵晓晓在王家村上的井旁挑水,王强还喊了她,并说黑石铺今晚有电影放,问赵晓晓去看不?赵晓晓回答:你姐去吗,她去我就跟你们一起去。王强一边拿着一个好大的货车轮胎,头也不回地说:那等我家吃了晚饭叫我姐去叫你。 王强就这样一个头也不回,从此他与赵晓晓就是阴阳两隔生离死别。 在赵晓晓挑第二担水回家时,路上遇到他的妈妈,哭得呼天抢地。晓晓急忙放下水桶,跑过去:婶,你这是怎么啦? 王强妈妈看了晓晓一眼,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地从眼眶里跌落:我强伢子跳到水里就冒人哒呢,葛哒不听话的崽啊,…… “婶,你搞错哒,我才还看见他,他还喊我晚上去黑石铺看电影呀。” …… 有时候就这么一个恍惚,这世界就少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天天跟你一块上学一起玩耍还经常约好去附近山上采果子去田野摘莲蓬的邻居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晓晓和他的世界。 此时,赵晓晓看着余笙憔悴的脸庞,她却无从安慰,只能抱着他默默地陪着,他的这份伤痛也只能由余笙自已独自承载了。 或许在余笙的心里藏着他与她太多的美好。在他们相爱的时候该是甜蜜的,仍至于余笙想了那么多年独自走过一段非常难熬的岁月。只因世事变迁,时光回不去,再回首相见不相识,故人已不在阑珊处。 或许余笙也会怪责自已,那次遇见为什么不能摇下窗看看那个叫自已的女子呢?摇下窗就知道是“颜如玉”了呀,那她就不会去跳江了! (5) 这一夜,赵晓晓听着余笙辗转不成眠,而她亦也无法安睡。 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经不起一丝的游戏态度。活着的人却又总是在挣扎,苦疫人生。 你的累与你的痛没有人会理会,他人的苦与泪你也体会不到。而人世间真正能相知相爱的红尘男女又总会在利欲下变成相爱相杀。 芸芸众生,苦乐悲喜,谁能与共,谁又能与谁相拥着走一生? 天刚蒙蒙亮,余笙的电话急促地响起来。他翻身坐起,可能用力过猛,昨晚又没吃什么东西,还差点掉下床。 余笙拿过手机一接,只听他说了一句话:好,我马上来。然后去洗手间冲了一个澡,赵晓晓帮他找好衣服,然后去冰厢给他拿了一盒牛奶。 水珠都还未擦干,余笙便穿好了衣服。拿起牛奶跟赵晓晓说了一句:谢谢老婆,等我回来。 赵晓晓有些懵圈,第一次叫她老婆,竟然这样顺口,还是在这种情况下,她有点怀疑他脑袋昨晚想糊涂了。 余笙今天去的地方应该是去了那个“颜如玉”的地方。毕竟好过一场,终是要去送送的。 而赵晓晓的心里却是空空的,她不明白她在想什么?又或许她不该去想什么。 毕竟未来的日子还很长,那都会是我想要的日子。有余笙,有岁月,有风花雨雪,有她平稳生活的一切支撑。 那好,过了今天余笙的前尘便已成为了过去。 赵晓晓收拾好心情,去上班了。 刚走出电梯,就听到一个男的在打电话:小彬,你今天去了黄河北路,听说江边那条路已经封了……是前二天有二个跳江的人今天被打捞上来了……嗯嗯,你走珠江南路就对了。 赵晓晓来不及去将这听到耳朵里的话思量,只是习惯性地看了看手表,时间指向七点四十分,赵晓晓得赶紧骑着她“电动小王子”上班去。 赵晓晓今天的工作量有些多,细细碎碎的事情一忙起来便挺占用时间的,这样也好省得有时间去想那些有用没用的东东。 在吃中饭的时间赵晓晓的耳朵又被风吹进一句话:你们知道吗?江边放生台那里死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打捞上来时还抱在一起咧,这年代还有殉情的,真稀罕! 一男一女,殉情?赵晓晓无法想象,这到底是一对怎样的冤孽。突然想起,余笙的那个她。赵晓晓越来越陷入困惑,越想就越想不明白。 赵晓晓索性认真吃饭,今天的伙食还不错,辣子鸡真的还蛮辣也好应饭,小南瓜丝吃下去挺爽口,一碗香香的米饭,真舒服。 也可能是昨天晚上没吃好,早上又只喝了一瓶牛奶,所以胃口才好的。吃完饭,赵晓晓抹抹嘴巴看看时间休息还有五分钟,去上个洗手间时间够了。 赵晓晓下午追打了几个电话后,便没什么事了,整理了一下桌面。看到一本书夹在墙和电脑桌的中间,书刚好那个空隙间的厚度,还费了一些力气才拿出来。 赵晓晓看了看那灰尘,像是落在那好久了,却不是她的。 回头想问下却看到同事们陆陆续续背起包,下班时间到了。赵晓晓也赶紧地关了电脑,关了电源,查看了一下抽屉是否锁好,就打卡下班了。 (6) 赵晓晓走出电梯,心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余笙今晚回不回去吃饭,她好顺便买菜回家。 手机却响了起来,是余笙打来的,问晓晓:到哪里了,要不要来接。 晓晓说不用,坐公车很快的。 余笙又说,那我先回去做饭吃,有些饿了,晓晓你自个回要注意安全。 晓晓嗯嗯二声,又回了一句:余笙,你也要注意安全! 夏天傍晚五点半时的太阳还是有点大,赵晓晓想抬头看看天空,却被太阳照射得闭上了眼,还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身体越来越重,跟余笙在一起好吃好喝的多了不少,把胃口也撑大了。余笙做的菜餐餐被晓晓吃得精光,饭后还配有水果,把她喂养得越来越丰润,不再是往日那干板板似的身材。 下了公交车,只有二站路就到家了,想着中午吃的太多,便索性走起了路。 突然又想起中午吃饭时同事说过的话,要是真的,那余笙也会知道了。他又会怎样去想他的那个“颜如玉”呢? 唉,算了,这些都不该赵晓晓去想的。 回想了一下刚才余笙打电话时的声音,感觉还挺正常的。我便加快了步子回家。 知道余笙在做饭,赵晓晓便自已用钥匙开了门,放下包包直接进入厨房从后面抱住了余笙。 赵晓晓真的好喜欢这种感觉,脱口就来了一句:家里有个男人真好! “丫头,厨房热,出去看会电视,饭菜马上就好了。”余笙没理会赵晓晓的感慨,直叫晓晓出去。 晓晓乖乖地走出厨房,却没有看电视。她来到阳台,20楼有点高,她不敢往地面看,只能平视或仰望天空。 这时有架飞机从天空飞过,拖着长长的云彩,机尾还闪着红蓝灯。这里离机场不远,天气好的话抬头不用多久都是能看到飞机的。 不知为什么,赵晓晓今晚突然很想喝酒。她又跑进厨房,还是从后面抱了余笙,问道:亲爱的,今晚我想喝点酒,可以吗? “好啊,那我就陪你喝点,你去洗两个红酒杯,小心点。” “好咧,”晓晓高兴地领命。 当饭菜上桌,当红酒倒入酒杯,晓晓满满的欢心举起了杯向着余笙,一本正经地说:余笙,谢谢你,今世能遇上你真好! 余笙也举起酒杯:为我们美好的相遇干杯! 赵晓晓喜滋滋地干了三杯,又啃了个猪脚,吃了大半碗绿豆稀饭,然后坐着看余笙吃饭。 余笙看晓晓没吃饭了,也放下碗筷,抽了一张纸擦了擦嘴巴,然后望了晓晓三秒才说:“晓晓,我跟你说件事。” 晓晓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晓晓,我今天去江边放生台看了她,当时一起捞上来的还有另处一个男人,我不清楚那是她的谁。我本是看看她就走的,但后来我看见她妈妈哭得很伤心很伤心,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让我有些难受,我便托人送给她二万块钱,当时我确实有点冲动。你会怪我吗?” 晓晓听完余笙的话,回他:“余笙,你怎么能对前女人的妈这样好呢?为了你今天的过错,今晚罚你,今晚罚你帮我搓背。”说完,晓晓笑着就离开桌子。 余笙见晓晓想跑,把凳子一拉,大长腿一迈,“不用到今晚,就现在。” 第5章 一晃晓晓就长大了 在那些漫游着忧伤的日子里,晓晓突然想变成一只小鸟,可以拥着自已的翅膀在天空飞,身体那么小,可以飞去很多地方。 不会读书的晓晓混到毕业之后就一直待在家,啥事也没干。 在那年的秋后,姑姑姑爹从长沙回到乡下见奶奶。 姑姑姑爹就说东西比较多,要晓晓随她们一起回长沙。 那是晓晓第一次离开家乡,带着初入世的迷茫和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心情她来到了长沙。 第一次感受楼处有楼的景象,一栋挨一栋的楼宇矗立在眼前,需要仰着脖子看。 第一次感受车子之多,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各种颜色的车辆在宽敞的路上穿梭。 第一次感受站在人群中的孤独,身边是各种各样的人,听着不同口音的话,还能看见几张外国人的脸庞,但表情都有着不同的冷漠。 回到姑姑家时已近傍晚,表哥表嫂接过我们的东西,就说今天先吃点,明天再买些好菜给晓妹子呷。 对于晓晓来说,吃没什么兴趣,她只想趁着夜色好好去看看大城市晚上的天空和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是啥样,可姑姑不肯我出去玩说:怕她一个人走丢。 姑姑叫晓晓休息一天,姑姑说帮她打几个电话,看看表哥表姐能否给晓晓在长沙先找个什么事做,这样才可以好好地在长沙见见世面。 第二天下午表姐打来电话说一个酒楼需要服务员,包吃包住工资也可以。晓晓想着先做个半年等熟悉了长沙多了一些认识的人再去找找别的事情做,就答应了表姐。第二天晓晓就去了酒楼,换上了工服,晓晓在长沙便有了落脚之地。 工作时间也还好,既不要早起,也不会睡得太晚,一个月还有四天休。 适应了三天,晓晓就跟着领班在青平会的包厢做餐前准备,上菜,给客人倒酒,到客人走后的收餐具,搞完卫生后,然后清查东西都在就可以下班了。 日子就这样在新奇和忙碌中匆匆过了一月,发现自已长胖了一些也变白了一些。 不上班的时候闲着太无聊,就会去买本书看或者写写日记,记下的都是流水账,也没特别的人或物。 只是有一天因为是休息日,便没有去吃早餐,十点钟的时候晓晓有些肚子饿,便下楼想去买点吃的,结果在太阳底下因为低血糖突然晕倒在地。 却在这一天遇到了笙哥。因为他去过晓晓那个酒楼,并是在她的包厢吃的饭,所以认得晓晓。看见了晓晓晕倒,急忙去买了荔枝糖水罐头和二个鲜肉包把晓晓救了过来。 后来又碰见一次,晓晓想谢谢他那天救了她,请他吃一餐便饭可结果还是笙哥出的钱,因为那是在一家相当高级的庭院式的餐厅。 慢慢地晓晓对包厢上菜的流程和对客服务越来越熟悉时,领班就让晓晓一个人管一间包厢,这样第三个月的时候晓晓的工资就有了提成,挺高兴的。 八月半的时候生意特别好,所有的包厢都是满的,晚上晓晓的这一桌客人刚走,领班又带五个人客人进来,说是熟客刚来要进晓晓的包厢,还把自带的酒交给了晓晓。 晓晓一看到二瓶1573的酒和二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就觉得今晚定会要加班,好在领班要银杏包厢的菱菱和晓晓一起服务这桌客人。 七点正式上菜,半个小时菜就上齐了。菱菱负责倒酒,晓晓就帮客人又上了新的餐桌毛巾。 刚准备去打米饭时,有位客人拍了晓晓一下肩膀,晓晓回头一看,才看清是笙哥。 “笙哥,怎么会是你?!不好意思哈,你们来的时候刚走一桌有些手忙脚乱的,还没来得及看到你。笙哥,你今天好飒。”今天穿上西服的笙哥是真真的帅气。 笙哥看了看晓晓的工作牌:“赵晓晓。晓晓能帮笙哥一个忙不?” “笙哥,你先说。”晓晓微笑着看着笙哥。 (2) “晓晓,笙哥今天请的这桌人很重要,所以你呢要时时刻刻地盯着他们酒杯,一有空杯或半杯就都要满上,我呢,可以少喝一点点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笙哥跟晓晓眨眼睛。 “行,笙哥。”晓晓爽快地答应了他。 晓晓把菱菱喊过来,告诉她笙哥让我们这样做,然后晓晓又说:“菱菱,要不我来负责添酒,你做其它的可以吗?” “好。”菱菱说完就去打米饭了。 刚好笙哥他们一齐碰了一杯,晓晓就端着酒盏去帮他们各自添了一杯酒,不过刚好到笙哥那酒盏就空了,晓晓就去包厢的柜子上拿另一个酒盏帮笙哥把酒倒满。 笙哥端起酒站起就开始一个一个地敬酒,这时菱菱回来了,晓晓就叫菱菱还是去添酒,不过就笙哥的酒由她来添。 同是在包厢里做服务员,菱菱当然知道晓晓的意思。 所以笙哥一敬完一杯,晓晓就替笙哥满上,菱菱就替别的客人满上。笙哥敬完一轮酒后,客人们就开始吃菜,互相敬酒。笙哥说要停会儿,自已己喝了六杯了,不行了。 看笙哥的酒杯是满的,晓晓就去换了另外一个酒盏帮其它客人添酒。 这几个客人轮流相敬各自又喝了一杯,每个客人相当于已喝了四杯白酒了。 笙哥又朝晓晓眨眼晴,我知道笙哥又一轮敬酒开始了,晓晓也朝菱菱使了个眼色,菱菱回望了晓晓一眼。 晓晓去酒柜上换了一个酒盏就站在笙哥身边,菱菱也把酒盏加满白酒去了另一个客人身边。 这个客人喝完这杯酒就连说:不行了,不能再喝了。但菱菱还是把他的空酒杯加满了1573。 笙哥又走向另一个客人,然后又仰头把酒喝下,让他随意,那客人也不好意思不喝,也把酒一口干了。 晓晓帮笙哥倒满了酒,笙哥走向另二个稍稍年轻一点的警官说:“哥们,今天有点喝高了,你们二个我就一起了。”然后头一仰笙哥就干了这杯。 那二个也干了然后也说:“我们也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菱菱又把空杯全部添满了酒。 笙哥向晓晓招了招手:“晓晓,你过来,帮我兄弟们把毛巾换了,再倒几杯浓茶来,好吗,辛苦你们了。” “好的,笙哥。”晓晓应了一声马上叫菱菱去前台下茶水单。 另一个年青的客人:“喂哟,笙哥,你好像跟这个漂亮的服务员很熟哈。” “是熟啊,来这个包厢吃了三次饭了,自然就熟了。”笙哥看着晓晓,朗朗地笑着说。 “既然这么熟了,那笙哥你不和她喝一杯。”晓晓见那年轻的警官要醉了的样子,忙说:“笙哥,我们上班时间不能喝酒。不好意思啊!” 笙哥这时端起酒杯:“郭队,兄弟们,这是最后一杯白酒,我今天高兴就喝了,你们随意。” 那几个警官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都高兴,都高兴。” 这时六杯浓浓的茶和六杯蜂蜜水都放在包厢柜台上了。 晓晓把白酒杯和碟子收了还添上了饭,菱菱就把蜂蜜水和茶又上到餐桌上。 笙哥见晓晓添了饭:郭队,兄弟们,这饭是热的,吃上几口,胃就舒服了。他自已也端起饭碗扒了几口饭。 然后笙哥走过来说:晓晓,今天辛苦你了! “没有没有,这只是我们的工作。”晓晓笑着回答。 (3) 晓晓对穿着制服的男人有莫名其妙的好感,如果这人又高又好看,晓晓便会迷恋,当然只会放在心里。 笙哥昨天晚上把那没开动的两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放在酒楼晓晓的包厢了,今天又过来拿。 晓晓刚好在包厢摆餐具,看见笙哥来了,就打开餐柜把红酒拿出来给他,他走过来说:“晓晓,谢谢你。我有胃病,喝不了酒,昨晚上要不是你,我又会喝趴的。” “笙哥,这真的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对包厢客人的服务要求都应该努力做到,昨晚帮你倒酒这是我们对客服务必须做到的要求,你不必放在心上。”晓晓真实地对笙哥说。 “嗯,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笙哥又说了一句谢谢才走。 工作依然是忙而不乱,今晚这一桌客人是家宴,比较随意不需要我们倒酒。方姐还叫晓晓打了米饭就可以了,其余的她们可以自己来。既然她这样说,晓晓就站在门外等着方姐有事叫她。 这一桌人真好,刚到7:50就叫晓晓去买单,结完账就高高兴兴地走了。 晓晓去收餐具时,看见桌上有一副眼镜,拿起赶忙追出去,好在他们还刚出酒楼,在那慢慢地走。 晓晓把眼镜交给那方姐,就跑回来了。可是晓晓的包厢此时却多了一个人,笙哥又出现了。 “晓晓,你还要多久才下班?”杉哥问晓晓。 ”半个小时,笙哥,有什么事吗?”晓晓反笙哥。 “那我等等你,我先出去抽根烟,我在酒楼外边的板栗树下的车子里等你。”笙哥手里拿着烟,边走边说。 “笙哥,今晚你找我什么事啊?”晓晓还是追出去问了一遍,我有点纳闷,毕竟我没什么可以帮笙哥解忧的。 “没多大的事,你先忙咯。”笙哥还是不肯先说。 晓晓回到包厢,收餐具的姐姐们都已把餐具收走了,她只要铺上桌布,把餐具摆好,把地扫好,再拖一次地,清查一下餐具要没问题就可以下班了。 这时,领班来了,让晓晓去一下前台。去了前台才知是昨晚上有加班费,晓晓接了加班费就高兴朝酒楼外走去。 晓晓不想让笙哥等她太久。 笙哥见晓晓来了,便下了车,走到后备厢,搬出一厢苹果:“晓晓,你的寝室在哪?我帮你搬过去。” “笙哥,你送我苹果干啥呀,无功不受禄,你先说什么事,要不,我可不敢要你的苹果。”晓晓有些急,不明白笙哥无缘无故送她一厢苹果的原由。 “晓晓,看你急的。笙哥就不能送苹果给你吃?你一个人在外,又没有朋友,笙哥想当你在长沙的第一个朋友,可以!”见笙哥这样说,晓晓也就收下了这一厢苹果。 晓晓带着笙哥,笙哥搬着苹果,就回了她的宿舍。笙哥把苹果放在茶几上就出了晓晓的宿舍,晓晓说“谢谢笙哥。” ”晓晓,你每天下了班,就回宿舍吗?”笙哥出门是问了晓晓一句。 “是的,笙哥,我没地方可去,这哪儿是哪儿也不太熟悉,怕走丢。”晓晓老实地跟笙哥说。 (4) “晓晓,要不我今天就带你去兜兜风,可好?”笙哥试探着问晓晓。 “都这晚了,不好,笙哥你明天不上班吗?” “上班呀,现在才八点班,我们出去溜一个小时就送你回来,这样可以。” “那好,笙哥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洗个手哈。”晓晓关了门,脱了工装,换了一套自已的衣服,洗了个手就出了宿舍。 笙哥已经走到楼下了,晓晓急忙跑下去。 晓晓坐在笙哥车子的副驾驶座上,看着往两边后退的高楼大厦和街上面走动的人群,还有那些灯火澜珊处的地方,对晓晓来说都充满了憧憬和好奇。 这是晓晓来长沙第一次真正地看夜景。晓晓按下了玻璃车窗,让呼呼的风吹打在她的脸上,她要感受一下城市的风带给她的享受。 晓晓喜欢这种行走的方式,只有这样她才能觉得自已是在城市里生活,因为只有这样的晓晓目光才不会只在一个小小的方寸之间来来回回地张望,那看不见她想要的光阴色彩。 “笙哥,谢谢你带我看夜色,城市的夜真好,灯火通明,这么晚了还依然很热闹,街上的人依然还这么多。”晓晓羡慕地说。 “晓晓,你要是喜欢城市的夜景,以后笙哥有时间就带你出来溜溜街,兜兜风,好吗。” “那会不会很麻烦笙哥呀,再说你的工作性质需要你休息好,我占了你的时间不好!” “晓晓,不会的。我休息前一晚才带你出来逛夜市就是啊,无论多晚,第二天休息就没事,对不?”晓晓借着路灯闪过时看了看笙哥好看的侧脸。 握在方向盘上面的手一看就是很有力量的,…… 晓晓不能再看着笙哥了,她怕自已会胡思乱想。 想着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回去算了,即便夜色如水,风吹着舒服。 “笙哥,还是早点回去,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晓晓看着在夜色里忽明忽暗的笙哥的侧脸说。 “好,我送你回去。”笙哥把车拐进一个了小巷子。 这个小巷子里全部是仓库之内的房子,有几栋二三层楼的房子也好像是私人家彻的房子,外墙都开始老化和脱落,想来这是老巷子了。 穿着这条巷子就到了红星南路,路口有好多摆夜摊的,好几桌人在那喝着啤酒剥着龙虾吃着毛豆。 笙哥看了晓晓一眼,问我要不要下车去吃点东西。 晓晓说不用了,吃了东西会睡不着,而且太晚吃东西会积食。 “晓晓,下次我带你去江边吃霸王虾,那里味道还不错,我去吃过二次,比这里的环境要好。” “嗯,谢谢笙哥。”晓晓来长沙三个多月了,还没在外面吃过夜宵呢,所以有点想,就答应了笙哥。 送晓晓到宿舍楼,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笙哥看着晓晓上了楼,便开车走了。晓晓回到宿舍喝了口水,又发了一会儿呆,看见那厢苹果,想尝尝便洗了一个略微青皮的。 苹果还真甜,水份也比较多,脆脆的,好吃。 突然就想到笙哥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又请吃饭,又送苹果的。 晓晓想着不知下次是否真的要跟他去吃夜宵。 (5) 这个星期晓晓除了正常上班还要在酒楼培训。学习端盘子,折杯花,对客服务的标准用语和怎样开红酒瓶与倒红酒的基本准则。 一个星期就这样有声有色地过了。晓晓学到了一些东西,也跟同事之间有了沟通与了解,在平常的工作之余也多了一些问候和话语,在酒楼也不再那样孤单了。 想着今天休息可以出去逛逛街吃吃美食,当然也要去买一双工作时穿的低跟的黑色单皮鞋。 可是晓晓一上午在宿舍磨磨蹭蹭的,就洗了几件工服和二双鞋子,吃了一碗泡面和躺在床上看了近二个小时的小说。 看着看着小说又睡了一个响午觉,醒来时差不多了快下午三点多了,想着要去买鞋子,就赶紧地漱口洗脸换衣服下了宿舍楼。 晓晓是个有拖延症的人,所以每次需要做的事情必须让自己早点做好,否则一拖拉便又不知要拖到哪天去。可上班要站好几个小时,原先那双鞋子鞋底太硬了,让脚长时间站立不舒服。 在147路公交车站等车时,笙哥突然出现在身边,晓晓有些惊讶。 “笙哥,你怎么在这呀?”晓晓问笙哥。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呢?”笙哥幽幽地说。 “能,”晓晓笑着回答:“笙哥,我想去五一路买双工鞋,你又去哪?” “要不要我陪你去,我刚好今天没事。”笙哥望着晓晓。 “你陪我?那当然好。我刚好不怎么熟悉路。” “那走,我带你去。”晓晓跟着笙哥又回到酒楼的门口,看见他的电动车了。 今天他是吃同事孩子的满月酒,顺便问了一下晓晓同事,听说晓晓休息便想着找晓晓。然后就看见晓晓一个人出来直奔公交车站,以为晓晓有约,便等了一会儿。 见没人来搭理晓晓,才叫晓晓的。 晓晓坐上了他的电动车,听他说一些他岁月里的故事和长沙这个城市哪里好玩,有时间的话可以一起去。 又问晓晓,下个星期六可以休息不,他是那天休,可以一起出来玩,顺便带晓晓去看一场电影。 提到看电影,晓晓又有点期待了:“笙哥,我想今天看电影,可以不?我来长沙这么久了,还没去过电影院。” “好啊,买了鞋子就去。”笙哥把电动车停好,他们便在门店一路看过去。 看到一家奶茶店,笙哥就问晓晓吃什么奶茶,晓晓说“珍珠原味奶茶。” 大概看了上十个门店,才找到一双晓晓想要买的鞋子。便问了一下价格,也差不多在晓晓的计划中,晓晓就试了一下觉得鞋底挺软的穿上脚也感觉舒服便买下了。 笙哥要掏钱,晓晓不肯。他也没坚持,必竟我们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不是,只是见过几次面的熟人而已。 把鞋子放进他的电动车,笙哥就带着晓晓去找电影院。 晓晓跟在他后面,看着散发着男人味气息的他,莫名地有了紧张。 就在晓晓神思迷乱时笙哥突然一回头,晓晓竟然有些脸红心跳,慌张低下了头。 笙哥见我这样,往回走了两步:“晓晓,你这是怎么啦。” “没,没怎么,只是感觉有点热。”晓晓低低地说。 笙哥把手按在晓晓的额头上,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自已的额头。 “晓晓,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 (6) 笙哥便牵上了晓晓的手,朝着五一广场上走,看见有个空了的凳子。 笙哥和晓晓坐在登子上,晓晓双手捧着奶茶喝,眼睛望着地面。 “晓晓,你怎么了,突然变得这么拘束?”笙哥侧着脸盯着晓晓。 “笙哥,要不我们还是回去。”晓晓迎着他的目光说。 笙哥突然伸出双手轻柔地捧着我的脸,:“晓晓,你就是怎么啦,说好看电影的。”然后又用他的额头碰了一下晓晓的额头才放开了手。 笙哥站起来,把晓晓拖起:“走,看电影去。” 晓晓被他有力的大手牵着,无法挣脱。 进了电影院,问晓晓看什么电影?我就指着《魔戒2》说:“我想看这个。” 买了两张电影票,笙哥又去买了一桶爆米花和一包牛肉干二瓶百岁山的水。 还要等上40分钟才能入场,他们就在电影院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着。 “晓晓,你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哪有,笙哥,你不要盯着我眼睛看嘛。”晓晓迎着笙哥的眼睛说。 “因为你奇怪,才盯着你看的呀。” “那你说,我哪奇怪了?” “晓晓,你看我的眼神忽然就变得躲闪了,以前可不这样的。” “哪有,你又怎么知道我看你眼神有些躲闪了。”我此时故意睁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 “晓晓,你知道我是干嘛的,你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都在告诉我一件事。” “笙哥,你别吓我呀,我哪有。”晓晓别过头,不再搭理他。 笙哥拧开百岁山水瓶,仰头喝了一口便沉默着不再作声。 快到入场时,笙哥问晓晓要不要去趟洗手间,晓晓朝他笑了笑放下东西就去了。 入了场晓晓才知笙哥买的坐位票竟然是情侣座,晓晓装作不知道大方地坐了下来。 电影开演了,晓晓捧着爆米花一边吃一边看,看得入了迷。 晓晓一直就喜欢看这样的大片,而且看电影也是她最喜欢的事情。 当爆米花被晓晓吃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发现口有点干,这时笙哥把另一瓶百岁山开了递到晓晓手上,晓晓说了句谢谢接过水便喝了起来。 不知为何竟然被呛到了,笙哥又递给她一张纸巾,晓晓有点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笙哥把水放好之后,就伸过一支手臂拢住了晓晓的小蛮腰,晓晓没抗拒,但也没靠近他,他又往晓晓这边移了移身子。 晓晓让自已坐着舒服一点后,又棒起爆米花边吃也看电影。 晓晓的眼睛虽然望着电影屏幕上跳动的画面,然而她的大脑里却总是想着笙哥的这支手臂什么时候会移开? 这样坐着身子一下就变得有些僵硬,想了想还是靠向了笙哥的肩膀,这样整个人就舒服多了。 电影很快就放完了,她们走出电影院,晓晓便要笙哥直接送她回了宿舍,一路上谁也没说话,晓晓拿了鞋子跟笙哥说了谢谢,便快速地上了楼梯。 此后很长一段日子,也不见笙哥来找晓晓…… 第6章 晓晓梦里有了前世的延续 (1) 看着雨从屋檐一滴一滴落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雨水把窗前的一丛墨竹洗得油墨光亮,如果能把这片刻的景致画下来,那可真是一幅好的水墨画。 想着无事,赵晓晓便试试临摹这一帘窗景。 “青桃,绿萍你们一个帮我磨墨,一个去坐在窗前托着腮听雨。”赵晓晓饶有兴致地说。 铺开宣纸,对着窗口望才觉察到桌子摆的位置不对。把桌子往右移了一尺又向窗前移了一点距离。 这样窗口够亮,许是下了太久的雨,天空的云变得稀薄了,太阳光就穿透而下了。 这缕光照在绿萍的侧身,恰好像被一道金线镶着,炫目却也自然。 于是赵晓晓的临摹里有阳光,云朵,一簇墨竹,一抹侧影,一挂雨珠。 折腾了半天,只是把这些东西都画进去了,却看不出什么含义。 刚想把笔墨收了,把桌子移回原地,雷森却笑哈哈地拿了一盘洗好的葡萄进房间了。 一场病,让雷森变了许多。以前的他不苟言笑,也不会像今天一样随意就进了赵晓晓的房间,说话也多了随心所欲。 雷森夺过赵晓晓欲丢之的纸,将笔墨重新摆好,看了几眼,就在那簇墨竹旁画了一个吹笛的男子,眼光却望向了画中的绿萍。 这幅画有了雷森的神笔点缀便变得有了些雅致,赵晓晓交给了绿萍让她收藏起来。 绿萍也喜滋滋地小心翼翼地拿回了她的房间。 “雷森,你来我这干啥来了?”赵晓晓知道他肯定有事而来。 “如果哪天晓晓想骑马猎兔了我雷森愿意相陪,但你一定要挑个好日子。”雷森慢悠悠地说。 “当真,那我看好哪天,就去找你。”赵晓晓有点高兴,毕竟这事终于提上日程了。 雷森前脚走,赵晓晓后脚就出了房间门,她要去娘那里拿回骑马服和马靴。 跳跃进入门,刚想问娘,娘却用手指指着桌子上那个包裹。 娘开口道:“你来我这几次都是问这个,今天刚好雷森去了趟青山坞,便把你的东西捎回来了。” 这下赵晓晓才明白,雷森是见她新做了骑马服和马靴才邀她的。 也罢,反正去骑马有人陪就好。 赵晓晓想着这两天半雨半晴的天气,那山坡上的泥土都没干,而且看天空那厚厚的积云也不确定这二天就不会下雨。 再说这两天爹爹总叫赵晓晓在家不要出去,不会有她什么事。 赵晓晓拿出骑马服和马靴,一看真的好喜欢,便决定先试穿一下。 穿上身,赵晓晓锦衣玉面啊,这一身红再配上一双红色马靴无比俏丽,真飒。 待到风起,穿上这身衣服,有雷森陪她骑马猎兔,想想就开心。 要不要准备一些食物呢,像牛肉干什么的,猪肉脯也行,还有得带上四个肉夹膜,她想去玩上一天。 要是雷森能带她去更远的山林骝马就好,那就要早早地去晚晚地回,这样才算得上一天嘛。 赵金宝不知回家了没,赵晓晓得去问问哥哥哪里的山林最好玩。 (2) 吃完早膳,赶着哥还未出门,赵晓晓直奔他的房。 赵金宝刚要出门,见赵晓晓来了倒显得惊讶:“小妹,难得你起早,找哥有事吗?” 赵晓晓走近哥二步:“我想你带我出去玩一天,呆家里太闷了。”晓晓央求着哥哥。 “晓晓,我不是去玩,哥有很重要的事情做,等忙完这件事就带你去昌山玩。”赵金宝一本正经地说。 “哥哥,你带我去咯,说不定我还能帮你做这件事,像上次一样守马车呀,帮你拿东西的,都可以啊。”晓晓真心想跟哥哥出去见见世面。 “晓晓,这次真是不能带你去,如下次方便,一定带你啊。”哥哥为难地说。 “哥,那你要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已咯。”说完站着看哥哥收拾东西。 “赵兄,我在大门口等你。”突然间听见雷森在叫哥。 “哥,你们两个去呀?”晓晓有些羡慕雷森。 “是啊,一件很麻烦的事,需要雷森帮忙。”赵金宝看了一眼晓晓说,随即便出了门。 赵晓晓跟在赵金宝身后,看他和雷森一起牵着马,跃上马,又挥鞭策马消失于她的视线。 赵晓晓每次看赵金宝出门,都能感觉到她的怅然若失,不是别的,就是不能和哥哥一样出门闯江湖而闹心。 这次哥和雷森两个出去,我又担心哥哥和他,像上次出现那种情况。 好在那次有哥哥出现,雷森才活着回来。赵晓晓想不明白雷森为何要去招惹那一些鸟。 这次他们一起出去,还是为那件玉扣的事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能送出去呢? 今天的赵晓晓看来又只能一个人待在房子里了,真无趣。 回到屋子里,她又看她了的骑马服,也不知哪天才能去骑马猎兔。 想着想着赵晓晓心里痒痒的,就换上了骑马服又换上马靴。要不今天就出去蹓跶蹓跶,反正他们都不在。 这样一想,赵晓晓又把头发挽成一个髻,用一根红丝带把头发绑好,带上爹爹送给她的那柄小剑,偷偷地跳窗从后门溜出了家。 又有些开始兴奋了,这种独自行走的自由和呼吸大自然的氧气真能令人精神饱满。 赵晓晓一眼就看到上次骑的那匹马在用马尾驱赶蚊蝇,眼睛却望向了她。不会,这马还能认出人来。 那好,就你了。赵晓晓把马牵出来,又用毛掸子把马全身至马腿全部掸了一遍,好啦! 拉马鞍一跃,赵晓晓就在马背上了,迎着风跑。 马儿撒开四蹄,一路欢腾,见弯闪弯见道跨道,真个带劲。 赵晓晓把马鞭向着天空挥,双腿夹紧马腹,左手紧紧拽着马鞍,马儿狂了一般向山坡下冲,赵晓晓又觉得自已有了飞的畅快感。 前面出现一条小溪,浅浅的都看见水中很多很多光滑又均匀的石子,还有些小鱼儿随着水儿往下游,赵晓晓停下来跳下马准备休息一下,因为这条小溪好让她喜欢。 刚跳下马,就听见雷森的声音飘来:“赵晓晓,快上马往林子里跑。” 赵晓晓只得又骑在马背上朝着他的方向奔向前面那一片树林。 (3) 冲进树林找到藏身的土沟就听到跶跶跶的马蹄声,好像有好多马快速地向小溪那边奔去。 赵晓晓还未来得及跟雷森说话,他又拽起缰绳扬马而去,朝着那群人的左侧一路飞奔。 我知道不能跟着去,怕他要做什么事还要分心照顾我。只得留在这土坡后休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似乎是在这土坡上睡着了,隐隐约约地听见有声音朝这边飘来。 我趴在土坡后看见二匹马朝这边跑过来,骑在马上面的是哥哥和雷森。 我立马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还有树梢叶末。 “哥,我在这。”赵晓晓骑上马迎上去。 ”晓晓,快过来,我们回去。”赵金宝向赵晓晓招手。 晓晓快到哥哥跟前时,赵金宝望了望她身上,见她没事,便说:“晓晓,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出来骑马,发生了什么状况就不好了。” 赵晓晓用力点了点头,便跟着他们回家。 回到家,就被娘撞见,训了几句赵晓晓,然后叫她换了衣服去吃饭。 桌子边,爹爹也在。 爹爹看了看赵晓晓,说:“晓晓,今天没吓着。” 晓晓低下了头,“爹,没有。我以后也不会一个人去骑马了。”赵晓晓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木偶人,因为不曾真正感受过肉体的害怕和疼痛,每次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那就好,晓晓,来,坐爹这边。”姐姐忙起身,把位子让了出来。 “晓晓,宁家今天带了很多聘礼来了,你等下去看看。”爹爹说完喝了一口酒。 ”爹,您不是答应女儿二年后再出嫁的吗?怎么又接了聘礼了?”我又有些急了。 “晓晓,宁家今天说了,先把聘礼放在家里,二年后再来娶你。要是你愿意的话,提前一年也可以。不愿意就二年后,但要爹爹保证你一切安好!”爹爹又喝了一口酒。 “爹,娘,我以后会乖乖呆在家里的,不会惹你们生气了。”我拉着爹娘手说。 姐姐这时候夹了一块鱼肉放我碗里,“妹妹,吃鱼。” 我的心突地跌落,空空荡荡的…… 大家各自吃着饭,吃得很慢很轻,我努力地把这一碗饭吃完,就坐桌边看大家吃。 其实,那宁宇看上去也不令人生厌,他家应该也是大户人家,我也答应嫁了啊,可看今天大家的表情,都很压抑,这是为什么呢? 我离桌后,走去假山那边坐,我觉得我也没那么难受,可爹爹好像生闷气一样。 “鹂晓晓,你愿意嫁给宁宇吗?”艾晨站我面前质问。 “艾晨,你干嘛这么问,那个宁宇有问题吗?”我也大声反问。 “鹂晓晓,你知不知道你在鹂家呆了十八年,没有亲情吗?你不喜欢这个家吗?”艾晨在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我喜欢这个家啊,我也知道爹娘生养了我十八年了呀,可这和嫁人有关系吗,哪家女儿大了不嫁人呢?莫名其妙!”我争辩着。 “鹂晓晓,如果这鹂家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人?”我看着艾晨,不明白他在说啥。 (4) “鹂晓晓,我说如果这家里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人?”艾晨再一次很严肃地说着这句话。 “这家里有人喜欢我,我就可以不嫁人啦?艾晨,你这是什么话,有人喜欢我,我就不嫁人了?”我听不明白这是一句什么话。 “鹂晓晓,你就是个猪,长着一颗猪脑袋。”艾晨气呼呼地走了。 我越想就越想不明白,喜欢家人和嫁人有关系吗? 艾晨:你才是猪,鹂燕燕那么喜欢你,你却不知道。 我在树枝折了一朵花,又一瓣一瓣地剥下来,丢进池子。 那一瓣一瓣的粉红忽然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睡床,也是粉红色的。娘总会坐在旁边手上拿着那有两个铃铛的小小的双面鼓摇着,摇着看着我直到入睡。 今天我再想起时,我己是十八岁了,再过二年我就要嫁人了,那时,我也要离开娘了。 我想再看看这一瓣瓣浮在水面的花瓣,我想再忆起这童年的铃铛鼓摇床。 小时候,总是哥哥牵着我的手带我走遍这楼阁小院,这一亭一廊,这一洼一坑。 小时候,也总是哥哥带着我读一篇篇的圣贤书,背一行行的三字经,手拉手教我学写字,学画画。 小时候,姐姐总会把她的糖果偷偷地拿来给我吃,还有密饯果子。 小时候,姐姐总把她喜欢的头饰插在我的头上,帮我涂胭脂抹粉,把我弄成个小花脸,挨过娘不少的打。 当我还在需要他们的温暖和爱的时候,我就巳经长大了,我就要面对嫁人这个大问题了。 此时我不想长大,也不想嫁人,我还想赖在娘的怀里撒撒欢撒撒娇。 想到娘,我就想去抱抱娘。 ”娘,我来了。”我见娘在窗边坐登上打盹。 “宝贝,来娘这边坐。”娘把凳子拉过来靠着她。 “娘,你还好,要不要去床上躺着呀!”我望着娘。 “你陪娘说说话就好,娘不想躺着。”娘拉着我的手,不愿松开。 娘: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告诉我好不? “好”,你说。 “娘,今天爹爹是不是在生闷气呀。” “你爹今天心口疼,不舒服,没有生闷气咧。” “娘,我不想嫁人。我想这样陪着你陪着爹一辈子好不好。” “宝贝,爹娘也不想你长大,爹娘也不愿你嫁人。” “娘,那我不嫁人好不好,吃爹娘一辈子的饭,你答应不?” 娘答应,娘答应就是。 …… 出了娘的屋子,我就想爹怎么今天会胸口痛呢?爹的身体一直都很好很好的。从没听爹娘说过爹有胸口痛的毛病呀。 娘今天也是不怎么高兴。从不见她在窗口边打过盹,今天她说话的声音都是带着伤感的和感叹的。 而且我总觉得艾晨的话里有话,可我想不明白呀,什么叫如果有人喜欢我我就不用嫁人了,这到底什么个意思啊。 那个宁宇也是怪,二年后才能娶我,现在送什么聘礼呀,搞得大家都不舒服。这几个什么意思呀。 我还是要去找艾晨问个明白清楚。 (5) 这个艾晨又不知跑哪去了,找得我脚板都生痛了,还没看见他。 算了,不问也罢。 反正嫁人是两年后的事情。而两年有足够的找他问个清楚,亦或在这两年时间里可以知道一些不知道不明白不清楚的事情。 今天也有些累了,回房睡觉去。 青桃不知在鼔打什么东西,哐哐哐的有点惹我烦燥,让人忍不住想生气。 可走近一看,这弄的啥呀。桶不像桶,坐凳不像坐凳。 “小姐,眼看就快入冬了,我想给你做个烤脚的炉子,到冬天坐着脚就不冷了。”青桃边敲边说。 “青桃,我不需要你做,下次我哥去青山坞叫他捎个回来就好,何必要做呀,这么麻烦。”我叫青桃不要做了。 “小姐,我都快做好了,自已做的还可以烤东西吃,我在这做了一层放东西的烤层。”青桃不理会我还继续敲敲打打。 我听到还可以烤东西吃,就懒得理她了,随她去做。 这时候绿萍又端来一碟板栗,都好大一粒,还见生鲜。“小姐,艾晨刚从外面山上摘来的,让我剥了给了你。”绿萍笑意盈盈地跟我说。 我说:“绿萍,先把板栗放窗边桌台上晾晒风干二天,到时又好剥又是甜的,现在吃有水份还不好剥。” “好咧,小姐。”绿萍把板栗倒在一个小纸盒里然后放在桌台上。 “绿萍,我问你啊,你认识宁宇吗?”我没有看绿萍,就当是随口问。 “小姐,宁公子我不认识,但我在老爷的书房见过两次。长得挺俊的,看上去像读书人。小姐,那人怎么啦?”绿萍望着我。 “没什么,就问问你认识他不,不认识就算了。”想来的她从是不知道什么的。 “哦,小姐,那我做事了。”绿萍走出了屋子。 “青桃,你知道艾晨家里是住哪里的吗?”我又问青桃。 “小姐,听少爷说过,艾晨住晶山那边的。”青桃马上答我。 “那晶山离这里远吗?” “小姐,有好远咧,听少爷说,骑马快的话都要二天。” “青桃,你还知道最近艾晨都在偏厢房住是为什么吗?” “小姐,听夫人说是要保护你。” “我住家里,又没出去,保护我干嘛呀,我还只是个二小姐,他怎么不去保护大小组呀。”听到这个我又头大了。 总是弄不个明白,我好端端的一个人又住家里,用得他保护。他怎么不去保护我爹呀。 可是,我好想去趟晶山。那天哥哥也说有空就带我去晶山。好了,从明天起,我就每天去问下哥哥,要他带我去晶山玩。 今天说话有点多,要青桃帮我沏一杯蜂蜜玫瑰花茶。 我坐摇椅上慢慢摇,慢慢摇。想着去晶山好不好玩,那是个什么地方,那地方大不大,又或者可以去艾晨家里看看,他家还有些什么人,他家又是做什么的,……感觉脑袋想的东西太多了,装不下了。 (6) 这日,风清日朗的,我在亭台学着娘修剪花的枝叶,忽见一缕白色衣衫飘入哥哥房间,我急忙追上去,想要探个究竟,却不料什么都没瞧见,正欲转身,就看见了一张好看的脸,肤白剑眉挺鼻厚唇珠齿,我感觉自已一下变傻了,愣愣地就这么望着他。 他的眼珠转了一圈后,问我:看够了吗?我居然答:没看够。世上总会有我这种白痴女子。 “那好,等你嫁到我家后我让你看个清楚。”我有些懵。 “那你是谁?你根本不是宁宇。”我一直以为去年和爹去彭山看见的那个男人才是宁宇。 ”我当然不是宁宇,娶你的人也不是宁宇,而是我宁宆,今天你就要记住我的名字和容貌。看到你还乖,下次我还要来看你,别跟人说你看见我了。”因为近距离,我的眼睛望着有点酸,等了眨了一下眼睛后,就不见了那个自称宁宆的男人。 我揉着眼晴,又走向亭台。想着这突然出现的宁穹。 在亭台,我看见了艾晨。 “鹂晓晓,你哥哥说要带你去晶山去我家玩一天。”艾晨说这话居然有些可爱,露出两颗虎牙。 “好啊,是哪天呀?”我急着问。 “明天或后天就去,你准备一下。”我听了懵懵的。 “艾晨,我需要准备什么呀,不就玩一天吗?还要带衣衫呀。” ”不是,我是想要你晚上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去我家挺远的,路上又颠簸。”艾晨说完就走了。 去晶山玩一天,那我要不要带骑马服去呢?唉,还是不带了,那么远哥肯定是坐马车去。 第二天,好早青桃就把我叫醒了,说我要去晶山就赶快起床。 还没穿好衣服姐姐又过来看我起床了没。 难道姐姐也去。 这下就好玩了,哥哥,姐姐,艾晨,还有我一起去晶山。 在马车上,就我一个人比较雀跃,总喜欢把头伸出车帘。姐姐呢,又总把我拉回去。哥哥望着我浅笑不语,艾晨却在那剥板栗吃。 既然看不了风景,那我就剥板栗吃,总可以了。 哥哥看我坐这边凳子上来了,他就坐姐姐旁边去了。 我吃了两个板粟后,就问艾晨:“晶山快到了不,还有多久才到呢?” 艾晨:“不知道。” 我:“去你家还不知道呀。” 艾晨:“我又没打开车帘,再说告诉你,你就会老实坐着吗。” 听到艾晨这句话:哥哥姐姐都笑了。 我,“艾晨,那我问你,你认识宁宇吗?” 艾晨:“认识呀,我跟他交情还颇深的。” 我,“那我问你,他为何不娶姐姐,非要娶我。” 艾晨:“宁宇既不娶你姐姐,也不娶你。” 我,“我爹那天说,宁宇送了好多的聘礼来了,二年后便来迎娶我,这是假的吗?” 艾晨:“是真的呀,是宁宇送过来的聘礼,你二年后也是要嫁去他家的,但娶你的人是他哥哥。” 我,“他哥哥是谁?长得好看吗?” 艾晨:“他哥哥叫宁宆,长得比你好看。” 比我好看,这是啥意思?鹂晓晓摸了摸自已的脸。这下心里有数了,那天那个人说的是真的。 第7章 晶山 (1) 原本以为晶山是一座山,有庙宇,有上晓晓稀罕的风景和走不完的树林,还有一条清澈干净的小溪。 可是它不是山,它是一座城,一座繁华又古老的城。在来晶山的路上人便慢慢多了起来,衣服也越来越锦绣华丽,官轿也越来越多。 进入晶山的城墙高得需要仰头望,护城墙下有两排城门士卒,进出都需盘查。 坐在马车上,上官晓紧挨着上官智,上官燕和艾晨坐在另一边。 盘查时一城门士卒挑帘查看时,上官晓却在装睡,听见他问了几句,艾晨答了几句,便进了城门。 喧闹的声音便四处飘来,空气中更是弥漫着各种各样的香气,而上官晓的鼻子更是对吃的比较敏感,她竟然闻到了烤羊肉的味道,肚子此时也战鼓擂擂,上官智此时似乎觉察到上官晓的饥肠辘辘,于是便下了马车。 一行四人沿街行走,上官智说先找一家干净的酒肆吃饭。而上官晓的眼睛四处望,外面挂着的好多东西她都想去看看,上官智却拽着她的手不肯她单独走。 艾晨在街中的交叉路口的拐角看到了一处酒肆,像是新开的,我们便沿着木梯走了进去。 屋里坐了几桌人,有二桌已上了酒菜,那菜香直扑上官晓鼻子。上官智在里面墙角找了一张不太大的桌子坐下,叫艾晨去点菜。伙计把饭筷拿过来,顺便帮每个人倒了一杯茶水,接着又端过来一碟花生米。 上官晓发现柜头有一个人总盯着她们看,我便告诉了上官智。上官智告诉上官晓不要去看别人,只管自已吃饭就好。 这时艾晨已把菜点好,坐回了桌子,还让伙计温了半斤酒。 当饭菜摆上桌时,上官晓拿起筷子就夹了一点西兰花放进嘴巴里,又扒了一大口饭,总算是吃到饭了。 上官燕似乎也饿了,但她并不急,先喝了几口热汤后再添了饭再夹菜吃饭,当然也吃了肉和干菌,却是吃得细嚼慢咽的。 上官智和艾晨喝着酒说着话,把那一碟花生米都吃光了,又叫伙计拿了一碟来。他们吃着烤羊肉还打着猜拳令这顿饭大家都吃得比较舒服。 吃过饭又回到马车上,上官晓掀帘看这喧哗的街道,我似乎看见墙壁上那沧海桑田变迁的种种海市蜃楼。 这里每一处都浓缩着这个城市岁月的浮沉和雕刻了这座城市时光的影像。 忽然上官晓有一种迈过千山万水的豪情,把脚步安在这片繁华土地的美好。 这一座城池,燃起了上官晓所有的希望和寻找;上官晓有某种感念,她会在这个城市看一场花开花落。 (2) 快到艾晨家时,时间已近黄昏。 望着一地的落叶,和满眼在树叶上跳跃的金色余晖,她们的马车奔驰在这条金黄的路上,听虫啾蛙叫,好一幅生活的画卷。 停下马车,便是艾晨的梅庄。 想来艾晨极爱梅花。这满园的梅树大约有一百好几十棵,虽然此季节不是梅花开的季节,但一行行,一竖竖,一坑一洼都是梅花树。 绕过这片梅花园,进入一栋房子,三间敞而亮的房屋并排而立。中间似是客厅,左边是书房和用膳的地方,右边是二间偏房,应该是住人的。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东西。 从中间屋子笔直走,穿过一道房门,便看见一个走廊,还有一个亭子,亭子周围也有好几十株梅树,大概这亭子便是赏梅品酒之地。 走过亭子,便见一处楼宇,都是石头堆彻而成,依山而建,似有七间房屋。 屋子摆设低调却大气,该有的都有,一点都不显杂乱,只是整个梅庄却找不到一丝女人的胭脂水粉气息。 大家都奔波了一天,按到艾晨说的回到各自的房间便早早熄灯休息。 已是深秋,夜晚有些凉。蜷缩在松软的被子里突然感觉很舒服,不一会儿就沉沉睡着。 阵阵暗香扑鼻而来,上官晓抬头望向窗,浅浅月光浮窗前,有一缕光破帘而入。 岁月缱绻,你说想我,在这一株株的梅树下。 我在泪眼朦胧中让你忘了我,毕竟我己回不去今世。 你温热的手掌伸过我的脖颈,让我靠在你滚烫的胸膛。 我颤抖着泪流满面,已至深秋,落雪转眼就至,你的梅庄会在一场纷纷扰扰的大雪中使红梅朵朵压枝头,你便不再感觉凄凉。 如若有一天有人寻梅踏雪而来,请你留住她,为你站成梅庄的另一树梅花。 你为我抺掉眼泪,然后深吻我眉心,把我轻轻安放于枕头。 我不愿睁开眼,我怕你就此离开我的梦,我知你此时还在我的床沿坐着看我。 天色微亮,你终是要走,而漫漫长夜,我唯愿相依…… 天亮,我在梅树下等你。 天亮,你在梅树下等我。 此刻,你已离开我的床沿,只留下一个梦境。 而上官晓依然愿意困在梦境中:我记得我们的今世就相遇在你的梅庄,我贪恋你梅庄这驾枝凌雪的朵朵红梅,也贪恋你梅庄每一场如期而至的大雪,更贪恋你梅庄的每一次呼吸和每一种忧伤。 可是现世的你还好吗?还是我忧伤中的你吗?或是我快乐中的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没有死去,而是来到了我的前生,可惜这里没有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真的希望你好好爱自已,爱曾经那个欢喜的自己,也爱这个失意人生的自已,唯有爱自己,才会有人替我来爱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真的好想你。 想倦了的你,靠在我的肩膀就好,听我哼一首慢悠悠的小调,或听我讲一个可以让你舒缓眉头的久远故事,然后抱着微睡的你,我轻轻地笑开…… (3) 门吱吱地响着,上官晓明知天已亮,阳光会照进她的屋子,艾晨也会来敲门。 可上官晓还是想赖在床上,想昨夜入我她梦的他:温热的手掌,滚烫的胸膛,泪湿的衣衫,见明日天亮时梅树下的她,见明日天亮时梅树下的他。 天啦,抓一件衣衫就奔出房门,上官晓怕他在梅树下等太久,会把脚心站痛。 她来了,请再等等她。 是的,他已来了,请再等等她。 上官晓飞快地跑过走廊,跨过亭台,穿过三间大房,来到这大片的梅树下。 上官晓开始挨着一颗梅树一颗梅树找寻他,她知道他会来,他也会等她。 她知道他要来就会来这一片梅树中,清晨的太阳己爬上山坡,马上就会照耀到这梅庄的每颗梅树,而她将在这万缕晨光中找到他。 上官晓面朝梅庄的木门而静默,她知道他一定会来。 她的感念已越来越重,他的气息也越来越浓,当梅庄的木门被一只手推开,她知道那是他的到来。 他终于站在我面前,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 他来了,就站在她面前,他今世的他,她前生的她。 艾晨走过来,一脸的惊诧:上官晓你会醒得这么早! 她不语,亦无言。 为什么出现的是艾晨? 他为什么没来! 她恍恍惚惚,自言自语:你说在这等我,为什么不来? 上官晓闷闷地回到睡的房间,整理了床铺和衣衫后,肚子有点饿了。 “哥,我饿了!”上官晓只对上官智说。 上官智抬起头:“晓晓,过来吃饭。” 上官晓坐到哥哥边上,跟他们说:我今早一觉醒来,就去了梅园。 “哥,我怎么对这梅园好熟悉呀,感觉来过一样,这是为什么呀?” 艾晨闷声闷气地来一句:你是对哪里的梅园梅庄都熟悉,好。 上官晓立马确定地回复:不,这个梅园和其它梅园不一样。 上官燕见上官晓回答的利索,就说:那你今早在梅园呆了这么久,发现哪里不一样了? 上官晓说:“姐啊,那你告诉我是哪里不一样?” “你说不一样,怎么又问我呢?”上官燕怏怏地说。 上官智说:先吃饭! 上官智又说:吃了饭我们就去晶山,昨天带的东西全都带上。要是不想逛晶山了,我们就回去。 上官晓立马表示:哥,我想逛逛,我这是第一次来晶山,你带着我多逛逛,好不好,哥。 上官燕也说:哥,小妹想逛,就带她逛,我也再想逛逛。 艾晨见她们都想逛:那今天不回去了,那东西可以留在这梅花庄。 上官智答应了。 (4) 一行四人,骑马飞腾,山野的风景徐徐向后移去,不到一刻钟,她们便赶至晶山城。 艾晨把马牵去马厮后,他们便随着人流挤进了各行各业这熙熙攘攘的人堆。 街道两边是摊位,有卖刀卖板登箩筐的一些自制的家用品,还有算命看相什么抓”葵花籽”的那种街头诈骗,也有卖肉卖鸡鸭鱼的小商贩,反正各种吆喝声大大小小的都夹在各种喧闹声中一起涌入耳膜。 东街上更加拥挤,各种马车,平板车,官府家的轿子和一些官员的阵仗把街道塞得满满的。 街道两边的店铺琳琅满目,好多招牌渡了金边,进进出出的人不是显富贵就像达官贵人。 有一些人倚在护城河的栏杆窃窃私语,或成群地推推掐掐闹成一团,还有一些扶着栏杆交头接耳眼睛却瞟着河中那几只船艘。 上官燕在东街的口子上闻到了炒板栗的香味,走近一看还有烤串儿吃。她立马就要了好几串烤肉串儿,想分给他们吃,他们却不要,她只好一个人慢慢地吃。 还没吃完,又瞧见有卖桃酥饼的,她又买了一斤。上官燕却在卖丝绸店铺的门前停了下来,见她拿起一条丝巾在脸上比着,然后叫店老板在柜子里取了三条颜色不一样的丝巾,看过之后便买了下来,就给了我一条红色的。 上官晓还挺喜欢的,看到这红丝巾,她又想到了她的那一套红色骑马服和马靴,心想着,她现在只缺一双红色的骑马用的手套了,如果今天被她寻到,她一定买下。 上官智这时跟他们说:昨天来不及逛的,今天就都好好地看看,不要像昨天那样只带眼晴飘过的。 既然上官智这么说了,上官晓还真想进卖首饰的门铺看看。脚还未踏进门店,我便被人推了一把,险些摔倒。我的手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包,不见了。 上官晓回头就对艾晨叫:“我的腰包丢了。” 上官燕听到后几个箭步追上一个油光粉脸的男子,让他交出腰包。男子把双手一摊,笑嘻嘻地说:“漂亮的姐姐,你要搜身吗?这个倒是可以,搜不到就陪我一晚好不好。” 艾晨走上前,左手揪住他的胳膊,右手便抡起手臂想要打人。 这时旁边却有人叫他不要打人,跟着他去拿腰包就好。 上官智听见便走上前:“我去跟你拿腰包。”哥哥又回转身跟艾晨说:“你看住他。” 想跟哥哥前去,哥哥却不让她跟去。 上官晓便把视线追随着哥哥,还好,不过一丈远,哥哥就在一看面相的男人那里拿回了腰包。 艾晨放了那男人,上官晓也没心情逛这家店了。 上官晓忍不住想看看我腰包里的碎银是不是还一样多,却发现多了一个玉扣。 “怎么多了个玉扣?”上官晓把腰包递给哥哥。 上官智接过腰包,把玉扣拿手里看了看,又掂了掂重量,然后把玉扣给艾晨看。 艾晨看过之后:“不是同一个玉扣。” “走,我们回梅庄。”哥哥说。 哥哥要艾晨先去牵马过来,他们就在这个店铺门外的茶舍准备了和水一些干粮。 “燕,晓晓,你们丢在梅庄的东西是必需的吗?”哥哥问。 “就二件衣衫。”上官晓晓说。 ”哥,必需的我都带在身上。”上官燕也告诉了哥哥。 “嗯,知道了。” 这时艾晨牵了马过来。 “艾晨,你一个人回趟梅庄把重要的,必需的拿过来就好,她们丢在梅庄的东西不用拿了,然后来追我们。我带她们先往回赶。”上官智边说边检查了一遍马鞍。 “好。”艾晨跃上马就往梅庄急驰。 上官智把马交给她们,说:这街上就牵着马走,我们出了城门再骑。 此时已近傍晚,街上的人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牵马挤出这条长街,已把她们累得够呛。 快到城门口,出城的人依然多。她们只好跟着慢慢挪。 在上官晓的前方,有一双人儿吸引了她的目光,男的温暖如玉,女的甜美似糖,身姿都轻轻巧巧的恍若无骨。 出了城门,上官智把水拿出来让上官晓和上官燕喝了几口后,吩咐她们上马回家。 夕阳下的晶山郊外,薄雾笼罩,若纱若缕,在有点风凉的深秋,感觉有种淡淡如霜的清冷。 哥哥姐姐如箭似的急驰而奔,上官晓在后面挥鞭急赶,这一路马背上的颠簸把她震得全身生痛。 想起往日骑马出去玩时,双腿从没有过现在的僵硬感。望着哥哥姐姐飒爽的背影,她有点失落感。 回去的路程还有这么远,上官晓有点坚持不了的感觉。哥哥姐姐离她越来越远,艾晨又不知何时能出现。 正心情低落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了灯影,几点几点的闪闪烁烁。 当上官晓发现几盏灯光也能明媚一个人时,那些天天在外的江湖人会不会也如她一般有如此敏锐的感触。 有马蹄声在由远至近的靠过来,艾晨就追赶上来了吗?真好。 忽然又有了力气,双腿一夹拽着马鞍挥着马鞭向灯光处冲去。 马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似乎就要超过上官晓。 上官晓回头一瞥,这哪是艾晨,这是那二个在城墙下她望见的一双男女。 一匹马,一双男女,一段颠簸又相依相靠的旅程。 而且是在这月色如钩树影层层叠叠如鬼魅的深秋,太有些风花雪月的感觉了。 “晓晓,上官晓,是你吗?”上官智的声音飘过来。 “哥,我过来了。”上官晓应着上官智。 灯火处,上官智上官燕并排而站,见她答应着转身就坐回地上的一段截枝上。 上官晓跳下马,挨着哥哥坐下,姐姐递过来水,又拿上一个肉夹膜给她。 这火烤得太舒服,把上官晓身上衣服沾染的水雾都被烤干了。姐姐还让她转过背也烤一下,上官晓依言转过去。 “哥,艾晨会快到了不?我们要等等他吗?”上官晓问哥哥。 “晓晓,你说要等不等?”哥哥反问上官晓。 “哥哥,等他一下,让他也烤烤火,吃个肉夹膜,然后我们四个一起回去。”其实上官晓还想多坐会儿,她的大腿还是有些麻木感。 “那就依你。”上官智笑着说。 (6) 晓晓还在揉着大腿,忽闻四匹快马从眼前一晃便过去了,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你们快上马。燕儿你陪着晓晓走,我先去前面看看”。上官智跃上马,便去追那几匹马了。 “姐,这离家还有多远呀。”上官晓问上官燕。 “他们骑快马二个多小时,我们这样骑要三个多小时。” “姐,艾晨快赶上来了不。”虽然有姐姐陪着,也有月光,其实上官晓还是有些担心。 挥鞭又赶了一程,没有看见哥哥,却听到了清脆的刀的碰撞声。但只有二把刀的声音,这里没有哥哥的刀声,这是那个温暖如玉的男人挥的刀。 那那个甜蜜似糖的女人呢?上官晓看了一下上官燕,“走”上官燕只说了一个字,上官晓就跟上官燕往前走。 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我们又听到了格斗声。这一次她看见了哥哥也看见了那个女人。 “上官燕,看好上官晓,别过来。”上官智也瞧见了她们。 “好,哥哥。”上官燕扶上官晓下马并带她来到一偏处。 上官智和那个甜蜜似糖的女人各自对付着一个慓悍的男人。看那女人的身手还挺厉害的,对付男人一点也不吃亏,相反上官智这边还有点吃力。 上官燕看了上官晓一眼,就去帮忙了。 上官晓躲进灌木边,看他们撕杀在一起。 嗖嗖的刀声,凉透了这夜晚,上官晓见那女的撕杀离她这越来越近,就搬了一大块石头,想看准机会帮她咂一下那个男子。 果不其然,女子一个箭步往前一跨,又一个旋身横刀一切,逼得男子直往我这边跑。 还未等男人站稳,那女人拽着一根竹子把自已的腿当箭直射男子,而男子一个蹲身后又一跃,把长刀直插那腿。 上官晓吓得赶紧闭上眼,只听到哐当一声,有刀子落地的声音。 睁开眼一看,居然那个温暖如玉的男人及时赶到把那个慓悍的男人杀了。 那么哥哥和姐姐正在撕杀,另一个慓悍男人见死了同伴,便无心恋战,虚晃一刀,窜入竹林想跑。 “晓晓,快出来。”上官智叫。 上官晓从灌木丛里跑过去,”哥,我为什么小时候没学武呀,你回去教我点武功。” 上官智:“行,你想学,我就教你几招防身。” 上官晓疑惑地着着哥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 上官智:“当然是真的,只要你学,哥哥就教你。” 这时,那一双男女走过来,男的抱拳致谢:“谢谢上官公子的搭救之恩,他日如有幸可以报之,定肝脑涂地相报。我叫庞上月白,今日不便久留,我们先走一步。” 上官智抱拳:庞上公子,后会有期。 “切,帮了这么大的忙,就这样走啦!”上官晓看着那双背影。 这一双男女又同乘一匹马并快速地消失在月色朦胧里。 上官智从树林牵出马,抬头看了看月光,说艾晨应快追上了。 她们三个骑着马缓缓而行,只等艾晨追上来。许是上官智刚才打斗,消耗了一些力气,需要在马背上稍稍作休息。 当一只什么鸟突然从树林里飞出时,艾晨已赶上她们。 上官智问艾晨:”一路上可还好。”艾晨答:“还好。” 上官智:“那我们快点回家。” 四人便各自扬起马鞭,飞奔回家。 第8章 玉扣的出现 (1) 爹爹看到玉扣只喃喃说了一句话:玉扣又出现了—— 有一年,三堂会堂主的女儿朱雀写下这纸字后,便去玲珑玉峰山上的尼姑庵住了整整三年。 这三年她晚上青灯作伴,白天打扫庵内台阶走廊。没有回过一次家,每月未都是她爹娘去尼姑庵看她一次。 三年后,她爹把她接了回家。回家前半年她依然按照尼姑庵的作息时间起床打扫庭院,然后回自已屋里做女红,也会偶然在楼阁呆坐,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晚上守着烛灯读些诗经的什么的。 半年都不曾踏出过家门,清心寡欲地过着她每天的日子,她爹娘看她这样安心倒也安生。 可是半年后,朱雀和往常一样在楼阁门口掩一卷书正在发呆。家中突然来了一公子,带着很大二厢的金银珠宝锦匹绸缎来跟她爹提亲。 她爹娘以为朱雀己放下这段情事,便想瞒着女儿悄悄回绝这个公子,哪料这公子取出一把小刀便将一幺手指剁下,让朱雀爹娘交于朱雀,并说:“这一节手指也算作我聘礼,她若不肯嫁我也罢。但请转告朱雀,我已苦等了她三年半了,再也不想等了。若她嫁我,我便迎娶她。若她不想嫁我,我也不再来打扰她。我三天后我还会来您府上求个答案。”说完,便飘然而去。 这三堂会堂主二夫妻怕女儿朱雀知道后会做傻事,就带着那二厢东西来到女儿屋里,如实地说了一切。 朱雀听后只说了一句话:“她娘子死了,我就嫁。” 她爹娘一听,又慌了:“我们当时吓到了,忘问了。” “爹娘,那三天后他来了,再问他就是。”朱雀说完就坐回楼阁处继续她的发呆去了。 她爹娘相互对了一眼就走出了朱雀的房间。 三天后,那公子显然是用心修拾了一下,比前三日清秀俊朗了许多。 三堂会堂主叫他坐下先喝口茶。 然后轻声婉言地说:“雀儿要我问一句,你家娘子病好了吗?” “娘子在三年前就因郁郁不欢而死。”公子吐字清楚,却也带着暗伤。 “既然这样,你先去庭院那株梅树下等会儿,我去告诉她一声,看她愿不愿意来见你。”朱雀娘跟那公子说。 (2) 公子起身谢过,便脚步轻快地走向那走廊西角的梅树下。 朱雀娘看见朱雀,忽然想问些什么又不敢问女儿。她太清楚女儿的脾气了,她决定的事从不动摇。 朱雀见娘来了,便知他已来了,走近娘,却不问。 朱雀娘也不说话,俩娘女就这样互相耗着时间。 半盏茶的功夫后,朱雀拉一帖又准备临摹了,朱雀娘知道朱雀不会先开口了,就说了:“那公子说了,他娘子三年前因郁郁不欢已死去。”朱雀娘停顿了好一会又说:“我已叫那公子在庭院的梅树下等你。我得走了,该给你爹熬药去了。”朱雀娘说完就走了。 朱雀迅速地脱下平日里穿的素净衣服,换上一款粉色系的衣裳,略略扑了些胭脂在脸上,也印上了唇红,然后对镜一笑又回眸,竟是万般风情绕眉梢。 丫环珠珠都傻眼了,这四年小姐在任何事情面前都一个表情。 朱雀跨过门,便飞跑了起来,不敢再多担搁哪怕只一秒的时间,她不想再等了。 相思有多苦,谁有比她更清楚呢? 那个日日在梦里要离她而去的人,今日就在家中庭院里那株梅树下等她。 一千一百多个日子的苦熬,以为往后就这样夜夜青灯为伴,白日扫扫庭前阶梯以渡此生了。 然而今日,朱雀的心心念念就在眼前,伸手可及。 就在眼前,就在眼前,就在眼前…… 终于,一双手抱住了朱雀。有今日这般的相拥,所有的等待与煎熬都是值得的。 泪眼婆娑的脸,朱雀仰头:“夛西,你拿什么娶我?” ”我拿我的命娶你,好吗?”夛西深情的眸子里全是星光。 “夛西,你快说拿什么娶我?”朱雀又一次咬着公子的耳朵问。 “雀儿,你停下来,我想跟你说清一件事情好吗,你停下来。”公子把朱雀怀里扯开一点点,刚好有面对面的距离。 朱雀推了一下公子:你娶我的东西呢,拿来。 夛西:雀儿,我跟你说哈。你静静听着就好。 朱雀:好,我听着。 夛西:雀儿,我把玉扣弄丢了,我已找了整整三年,我找不到了。我不想等了,我要先娶你回家,然后再去找玉扣好吗? 朱雀:夛西,玉扣是我们说好的嫁娶证物,你怎么就把它弄丢了呢? 夛西:雀儿,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了。其实,我一直是挂在脖子上的。 三年前的有一个晚上,我突然发现我脖子上的玉扣不见了,我就跟她要,我知道一定是她偷走了。可她死活一个字都不说,我就把她关在房子里一个月,想着哪天她把玉扣还给我,我就把门打开。 一个月后,她还是不肯把玉扣给我,想着她老是被关着也解决不了事,就没关她了。 第二天,她出门了一趟,买回许多玉扣,说要赔给我。我没要,我说因为这不是我的那个玉扣。当晚,丫环就来告诉我,她上吊了。 我把她的后事处理了之后,我就一直在家里找那个玉扣,但找了三年,我也没找到。 一起付了银子后,便又找了一家茶舍继续争辩。争来争去话题竟说出此生非你不嫁,此生你肯嫁我便肯娶你的话来。 然后两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此吵吵闹闹纠纠缠缠三月之久,突然有一日朱雀竟然发现夛西家已有妻室,于是决定放手。 然而夛西不肯就此断了二人相互爱慕的关系。朱雀却已心生倦怠,就道出一句:你若真有心娶我,我便等你有一天可以来娶我,这玉扣留给你那天来娶我时的信物,说完便飘泪离开。 不能相见的日子太难受,可朱雀也不想夺人之爱,于是决定去玲珑山峰上的尼姑庵住段日子,以此断了这尘缘。 那日出门,刚过了渡口,又碰见夛西这冤家,索性说明去向便脱身。 哪料夛西死活不肯分开,并且说他会想办法让她妻子离开的。朱雀自知这是一句不能实现的话,于是便抛出一句:“夛西,那我等她死了之后,你拿着玉扣来娶我。”说完飞跑远离。 夛西久久望着朱雀远去的方向伫立…… 朱雀来到玲珑山峰的尼姑庵,以为住上几个月就会把夛西忘个干干净净,哪曾料想住到五个月时更加难受,没有哪一个夜晚不是闭上眼睛念着他入睡的,没有哪一次早晨不是睁开眼就想他的。 这样的日子一住就是三年,怎么都忘不了,而娘的身体越来越不好。 那一天,娘说要带她回家,她便跟着娘回家了。 回到家有爹娘的照顾和陪伴,朱雀发现自已已不再那么难受了,只是会偶尔地想起他,不过心情还是高兴不起来,每天依然是懒懒的,颓废的。 这样又是数月有余,其实这时候的朱雀眼睛里已有些色彩了,她能看见窗前开了一树石榴花,也能看见那一池水因石子的跌落而起的涟漪。 可是他却来了,带着骋礼和一节手指,还有那个她居然真死了消息。朱雀不太相信,她其实并不想她死,她只是急脱口而说出的一句话,哪能当真这样想咧。 然而事实又摆在面前,她真死了,夛西寻玉扣也快变成疯魔了。 朱雀忽然意识到,这个玉扣似乎有某种牵制人的魔性。 夛西他说的玉扣丢了可能是真的丢了,而玉扣也有可能是被某一个人藏了起来也并不一定,但夛西一定是不知道这玉扣到底是被谁拿去的。 朱雀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跟爹爹把这件事说开,想看爹爹能不能帮忙解开一些问题,必竟爹爹见识多了些,或会听闻到些什么由此联想到玉扣这东西还有没有别的来处。 (4) 朱雀见到爹,刚想把玉扣的事情说清楚,却张了张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朱雀摸了摸嗓子,干哑的干哑的,刚才不还好好的吗?看见桌子上茶壶里有水,便自已倒了杯白开水一口喝完。 “……” 天啦,朱雀突然说不了话,她的眼泪一下就从眼眶里往下流,她爹见她这样子,突然心慌心堵人一下就酸软酸软的。 朱雀也不是突然就想到玉扣有问题,她是那天听她爹说:夛西把手指剁了,就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想想自己什么时候会为了一个自已喜欢的东西(玉扣)而和别人争论,发展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那个夛西看上去也并不是爱争辩论曲直的人,他娘子也死得稀奇古怪,就为了一个并不值很多钱的玉扣寻短见。 朱雀想到这些都是说不过去的,却又偏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不行,还是要告诉爹一声。便找来纸笔,写上“玉扣有问题,请爹爹去寻夛西来家里,我想问清楚。”写完,要绿萍交给我爹爹。 朱雀想着:今晚睡一觉,明天应该就没事了。 可她这一晚,根本就没能睡上觉。只要一闭上眼,脑袋里全是夛西他娘子的哀怨。 朱雀从没见过她,那次知道夛西有娘子还是因为夛西喝酒醉了的时候听到的,其实他们感情还挺好,就只因那个玉扣,白白送了一条命。 朱雀一闭上眼就是她要朱雀和夛西结婚,说她没能为夛西生个孩子,是件很遗憾的事,希望朱雀能圆了她这个心念。 朱雀越来越怕,她不敢闭上眼晴,她努力地撑着眼皮,可眼皮就是搭在一起了。 一声司仪声响起,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双双入洞房。 洞房里,帐纬内,…… 日子扯了一下,便到了第二年初春,窗外桃树早已开了花,柳条也沾上了嫩黄,朱雀和夛西 两人面无表情地一起坐在房内的一条板登上,两人双眼都是痴呆呆地望着天空。 他们没有言语,也没有肢体语言,就像两个大大的布娃娃,而且还是连体的。 他们每天一起吃饭,一起上床,一起醒来,一起坐在那条板登看朝晖斜阳,这就是他们的日常。 朱雀的老爹娘早已流干了泪,眼睛看东西也已模糊不清。人生最悲情的莫过于活着早已失去意义,都还要如纸菩萨一样地活着。 朱雀老爹老娘想带着女儿一起赴黄泉,却怎么都拿不动朱雀。老爹老娘要是先行一步的话也放不下苟活在世上的朱雀,好端端的一个女儿如今活成了人线木偶,咋不叫老爹老娘心碎。 世上有太多的事原本说不透如果一家人还活在这种说不透的事情里,就是一个悲剧。 无解的悲剧啊? 直到有一天,朱雀眼角有了泪痕,一直看着老娘,然后用手摸着肚子,朱雀眼睛里有一种喜悦。 (5) 像死了一样活着的朱雀意外地有了孩子,对于老娘老爹来说有了希望和动力,却又开启了新一轮的煎熬。 这孩子能不能在肚子里安然存活,又会不会如期健康地生下来,朱雀爹娘每夭点香燃烛在佛前求菩萨保佑雀儿顺顺利利生下孩子。 有一天,街口一家的老药师者,听闻了朱雀的病因,决定想去看看那孩子。 于是提着药厢,带着顺手配了几副安胎的药,来到朱雀家。 当朱雀娘把朱雀的手交给老药师的时候,都老泪纵横了。 当老药师告诉朱雀爹娘,朱雀身体其实没有异样,一切都好,只是她的大脑意识和体症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状态中,是浑沌与错乱的,对身体没坏处,只是脑神经受到破坏,但不会对生命造成危险。 朱雀爹娘终于有了欢喜,朱雀爹握着老药师的手感激不尽。 老药师叫朱雀爹用细火慢慢地煎熬胎药,一副药熬一次,熬的药水分早上,傍晚二次喝,吃七天药,只要在生孩子前不出现意外状况,就可以保胎儿大人无恙。 朱雀爹激动得一个劲地“好,好,好。” 朱雀娘一听到煎药,便急着去找药灌洗了。 一家人因有了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就有了希望,有了憧憬,有了力气。 朱雀的脸上也有了小小的变化,不再是那段日子样的呆滞和面无表情,这些天的她有了一丝丝的温和,虽然依然不说话没有过多的动作,依然是和夛西坐在窗前看日出日落,看花开花谢,看光阴离去。 朱雀娘现在看到朱雀和夛西的背影已不再感觉是悲苦和死寂,偶然撞到夛西侧脸看着朱雀的表情有一种安宁和静美岁月的安好。 日子在波澜不惊的时间里慢慢复苏,太阳光照射到窗棍时,朱雀和夛西己起床,有时候朱雀娘也会让夛西牵着朱雀的手去外面庭院坐坐。 今天夛西就自然地牵起了朱雀的手往门外面走去,当阳光照在朱雀身上时,腹部己微微有了凸起,证明生命在生长。 朱雀爹今天也去集市采购家里的所需物品去了,他感觉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未曾感受到阳光的照佛了,今天的他明知道不能阳光不能直视,可还是抬头看了看树尖枝上那跳跃的暖阳。 来到集市,买好了家中所需物品,想起已多日未见侯四爷了,便往侯四爷茶舍走。 拐了二条巷子,刚踏上茶舍的阶梯,就听到侯四爷的声音。 “哟呵,你这老兄今日被哪道风吹到我门子里来了?” “侯四爷,你可真乐,天天一把扇儿满嘴泡泡,老夫真羡慕你的自在呀。”朱雀爹发着感慨。 “朱家老儿,听说你家闺女病好了,又添喜了,恭喜恭喜。”侯四爷快嘴快语。 “你听哪个港咯,冒得的事啊,冒得的事。”朱雀爹怕生事,便不想确定这事。 “朱家老儿,您这是怕我去您府上讨水酒喝赖,这是好事哒,还有掩着藏着的。”侯四爷凑近朱雀爹说。 “想去我府上喝酒,只看侯四爷哪天方便,我天天在家候着。今日我还有点事,就不讨扰了。”朱雀爹拉起东西就去了城西。 (6) 城西有家当铺叫玲珑当铺,就是当年朱雀和夛西认识的地方,也是玉扣出现的地方。 经探问得之:这家当铺原是一个武林盟主的相好开的,后因武林纠葛她也被卷入武林后被人杀了抛尸荒野。 虽然那武林盟主后来找到并让她入土为安立了牌,而这当铺也曾是闹过几回鬼的。 听到这些,朱雀的爹己是额门冒汗。 回到家后,马上找朱雀娘商量为朱雀夛西两人做一件法事。法事做了整整一天,朱雀爹娘心里也就踏实了。 眼看朱雀的孩子月份快满,朱雀爹娘心里也是焦虑不安,生怕会有什么闪失。 于是又去请来那个老药师为朱雀诊脉,好在胎儿很稳。 朱雀爹娘又松了一口气。次日朱雀爹又把接生婆请好了,只待日子一到通知接生婆就好。 一个月后的桂花飘香之夜,朱雀生下一个7斤6两的大胖小子,接生婆都笑得咧开了嘴,说这是她今天接的最顺产的一个孩子,五官清楚,哭声像狮子吼。 朱雀爹娘高兴坏了,给了接生婆一个重重的钱袋另加一匹丝绸布料。 第二天朱雀又去请来老药师帮孩子诊脉,老药师也说,这孩子体格好,命相好。 孩子满月那一天,朱雀家里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地争着要看孩子,特别是附近邻舍的人,传说更加邪乎:这孩子将来可是有大出息的,生的那晚屋子后面有狮子吼。 这孩子呢,也真真的好带。在孩子一岁半的样子,朱雀又怀上了。朱雀爹娘又忙里忙外,即欢喜又焦虑。 朱雀和夛西虽无病无痛也安生地呆在家,却需要人照顾,总是不能恢复到还没有看见玉扣的那个时候的他们。 八个半月后,朱雀生下一个女孩,5斤9两,红通通的四肢却修长得很。 朱雀爹娘高兴得只管笑。接生婆让他们去烧热水来抹身子也没听到。 然而在这个孩子满月的那个晚上,夛西的那个死了的娘子却炸尸了。 三天后,朱雀和夛西也无缘无故地死在床上,没有痛苦,身上也没有伤痕。 然后在她们死的那个床上发现了一枚玉扣,上面还沾着血迹,朱雀爹娘看到了当场双双倒地,一家四人就此黄泉路上作伴。 两个孩子也在那一夜消失不见,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发现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玉扣在当晚也不知去向。 衙门的人是第二天听人说朱家冲死了人才能查看现场的,当然也没查出什么蜘丝马迹的:。 爹爹说完这些时,长叹了一声后又道:己经十八年过去了,没有再听到玉扣的任何消息,如今在二个月之内,出现了二个玉扣,这到底有什么联系呢,为什么这一只玉扣会放在鸿儿的腰包里? 第9章 我是乖乖女 (1) 自从晶山梅花坞回来,上官儿便打不起精神,整天恍恍惚惚的。 不知咋的,还被暮云珂知道,动不动就跑来,看我是否恢复精气神。 唉,为何玉扣会在我的腰包里,它的出现又预示什么呢? 而我只是一个待在闺中的女子,什么都没做过的呀。 莫名地,我陷入黑暗里,我有些怕,怕那些风过耳际的传闻,又怕我美好的年华会遭遇某些噩梦,更怕发生的事故在若干年之后又在我的身边重演。 娘说:“鸿儿,没事的,一些传闻而已。” 爹说:“鸿儿,你只要不将一件事放心里,这件事便影响不了你。” 好,我依然做我美丽如初的自已,过我安静如溪水的美好岁月,任它慢慢的流淌…… 我一抬头,却发现残阳如血漫过天际正在慢慢腐蚀大地。 那些云,那些云朵,那些悬浮在天空的云朵骤然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它们幻变成无数的模样,正拥着风踏着残阳朝我卷来。 那些山野的树林也咆哮着如列队的士兵正朝着我的方向急驰而来。 还有四野的动物,奔跑的,爬行的,都朝着我涌来。 而我是孤单的,一个人寻不到去路,也回望不了来路,绿植生长的地方像些妖魔鬼怪四处蔓延,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就要将我缠住。我拼命的跑,恐惧中夹带着崩溃,可我甩不掉那个迷雾的竹林和那条延伸又咆哮的小溪还有那些笑声怪异的石头。 有一个声音在天空指引我:来我这,这里只有戈壁,只有黄沙,四野茫茫。可是绿植就快伸到我的脚跟,我没时间去回应那个声音也根本回应不了那个声音,我只有不停地跑,不停地跑,才能不让竹林里的藤蔓缠住。 我已经没有力气,像个溺水者一样沉入深水中,泯灭了最后的挣扎。 然而就在我快要绝裂地离开时,一道光已覆盖我额头,你骑着马正穿水而入,看到我只用长臂一搂便将我带离这快要令我窒息的水底。 我好想靠着你的后背睡个长长的觉,可我的身子软绵无力,我的手臂抱不住你的腰身,我似乎又正在往水里滑去。 我仿佛间听到马嗷嗷的声音,又仿佛我已被一双手托着,我…… 我终于闭上了我美丽的眼晴,我好累好累。 “不要睡了,鸿儿,我来看你了。” “鸿儿,鸿儿,快快醒来。” 耳旁一直有个声音在呼唤,可我好想睡。 我知道,是谁在喊我。 我知道,是你来看我了。 可是我好想睡。 真的,我好想睡。 不知道自已睡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还会睡去。 此时,我醒了。 房间空空的,没有人声,没有人影。 那个来看我的人呢,你哪去了? 那个说要我醒醒的人,为何不等我醒来你就走了。 爹娘呢?你们都在哪?我好想喝水,可我没力气呀。 这时眼皮又要快撑不住了,哥哥姐姐,你们在哪?我好想看看你们啊。 我一个人像在海上飘,没有风浪,没有日光,只有黑暗,和深褐色的海水。 我能感觉到深海中有蓝色的光亮的东西,还有许多游动的鱼尾,对,我只看见游着摆动的鱼尾,硕大的摆动的鱼尾,没有鱼头,它们的身上有一种蓝莹莹的光。 我就这样漂浮着在海水里与它们并存着。 (2) 有一种声音由远至及近慢慢靠近,有着浓郁的香甜气息,你又来看我了。 “鸿儿,醒醒,不要老是睡呀,醒醒,最不醒来我就要吃你的樱桃了。”这是暮云珂的声音。 我已经好久未看到他了,我得醒来,我要醒来。 我又总能不乖,我那么喜欢他,那么那么依赖他,我想睁开眼晴,用清澈闪着光彩的眼睛看着他,要让他明白,我是有多么的乖,多么地想靠在他的滚烫的胸膛,听他说着情意绵绵的话。 是的,他真的这么做了,把我抱在他的怀里,用他温热的唇覆盖了我的嘴。 “暮云珂,你在干嘛,我睡觉都不清静,你还欺负我。”我一醒来我就发现我不是梦里那个温婉的我。 说话如此的这般,惹司马珂笑意渐浓。他把我拥得更紧,:”我就欺负你怎么哒,我就爱欺负你一一上官鸿雁。” “暮云珂,我睡了多久啊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我看着暮云珂高高的鼻尖轻声问。 “上官鸿雁,你睡懵了,你都睡了三天了,整整三天,真是个懒虫。”我居然睡了三天? “青桃,绿萍呢,她们哪去了?赶紧叫她们过来。”我叫嚷着。 “小姐,你醒了啊?我去给你准备吃的去,青桃给你打热水去了。”绿萍急急走过来说完又匆匆走了。 我看着暮云珂,暮云珂看着我。 “暮云珂,我要起床了,烦请你走开点点,可以吗?”我瞪着眼睛望着他说。 “好呀,起床好呀,来,鸿儿我扶你。”暮云珂一脸猴相。 “你将在这里,我怎么下床,我还能走,不需要你扶,暮云珂,你今天到底怎么啦。”我有些奇怪,暮云珂为何这般对我? 青桃走过来,偷偷掩嘴而笑。 青桃见我看她:“小姐,这几天你老做噩梦,一做噩梦就叫司马霆,你一叫司马霆,暮云公子次次都听到。”哦,原来是这样。 “司马霆这几天哪去了,来过我屋里吗?”我小声地问青桃。 “司马霆每天来都是来了,不过就第一天进屋了,后面二天被暮云公子挡外面了。”青桃也小声地回话。 “那我爹娘来瞅我了没有,我哥我姐呢,他们都来了没有?我怎么就睡了三天呢?”我竟然睡了三天! 爹娘这三天还找人偷偷地给我做了法,安宅除魔障。 哥哥姐姐去武林盟主那里求取玉扣的“解药”了。 司马霆今天去了灵音庙,为小姐求一道护身的符。 原来,他们都怕我有事,就四处奔波只愿我平安健康地度过一生。 现在,我好想抱抱他们。 “爹娘,你们在哪?”我迈进娘的房,却没看见爹娘。 出了门,正见爹娘过来。“娘,爹爹,女儿好想你们。”我一把抱住爹娘。 “乖女儿,走,去娘房里。”娘端了一碗汤药,生怕被洒了一星半点。 我扶着爹走进娘房里。 (3) 爹娘看着我把药吃完,然后叫我坐着。 “爹,娘我这几天怎么啦?为什么要吃药,我不是好好的吗?”虽然有玉扣的事在作祟,但我并不相信世上真有如此鬼怪。 “鸿儿,你睡了三天三夜,感觉还好吗?是不是做了噩梦?”娘小心翼翼地问。 “娘,鸿儿好着咧。可能是随哥哥们出去玩了二天累了的缘故,回家就特想睡觉,一睡觉我就习惯性的做梦。这一回是看见了打架,就做了噩梦。但是我很好啊,真的,娘,爹,我很好。”其实,我真没什么事,不想让爹娘为我操太多的心。 “鸿儿,没事就好。以后少跟哥哥姐姐一起出去,他们要是真有事,就管不了你多少,你还是在家安生些。”爹还是有些为我担心。 “好,爹,我以后会尽量少出去的。”最近,确实不太想出去了。 睡了三天,能量满满的,我在庭院里四处逛。 忽然看见司马霆往石头假山那里去了,我的好奇心又来了。 我悄悄地跟了上去,到了石头假山又不见了司马霆。 司马霆到底跑哪去了,这个地方除了一片梅园,没地方藏身啊。 突然想起梅园里有一处拐角走廊,很少有人去那里走动,因为那挨着山边,山边边上还有一座小坟,也没有什么出路。 司马霆会去那吗?他去那又是干嘛呢? 我决定去那个拐角走廊看看,看司马霆到底是不是去了那里。 然而,我还未走过去。就看见司马霆,暮云珂和暮云粱三个人一边争吵一边朝这边走出来。 好奇怪,他们吵什么呢?暮云珂两兄弟在这干嘛呢?见他们的脸色,都似乎藏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可能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 想着他们可能还没看到我,我就沿着假山快步离开,然后一路小跑回了自己屋里。 “青桃,我要喝杯冷水。”见青桃在,我只管坐在窗棂下,看那三个人会不会往这边来。 “青桃,我问你一件事情。”青桃递了水给我又准备走。 “小姐,什么事啊?”青桃站得笔直。 “青桃,我问你哈:最近你有没有看见司马霆和暮云珂暮云粱三个人在一起过,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往假山梅园那拐角走廊去过?”我随口问着青桃。 青桃望着我,一脸的疑惑:“小姐,我不知道啊,我也没看见他们去过那里,因为我没去过那里。” “那你去忙,我就随口问问。”见青桃这样子说,就算了。 我又把绿萍叫了过来:“绿萍,你说这司马霆最近这段时间都住在我家,是老爷叫他住这的,还是他自已要住这的呀?” “小姐,司马霆不是那次在外面伤得很重时,你和上官公子一起带回家养病的吗?只是后来病好了,又为何没走,我就不知道了。”绿萍说的好像也是这么一回事。 那段时间都是姐姐在照顾他,我哪天要问问司马霆,他可否喜欢姐姐? (4) 在窗棂下坐了有好一会儿了,也没看见他们过来。 于是,我又走到假山那边去看,结果这三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奇怪了,他们会去哪儿呢?要不去司马霆住的屋子看看。 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司马霆的屋子,还真在屋里。 “司马霆,我来看你了。”我在外面大声地叫。 我听见脚步声,也听见了开门声。 “司马…”我以为是司马霆来开门,结果话还没说完,嘴巴就给暮云珂给堵住了。 “鸿儿,下次不要再来司马霆住的房间,如果被我看见了,刚才这个动作会随时随地发生,不管是人多还是没人的地方。现在回你自已房间去,我们有事情商量。”我还没见到司马霆就被暮云珂以这样的方式赶出了门。 我有些懵圈却也只得乖乖地往回走。感觉每个人都有事,就我一个人百无聊赖。 在池塘边,看见有一条白色带花的锦锂鱼悠然自得地游着,我就坐在池边石子上,看它在水里游来游去,偶尔还会吐出一串泡泡来。 我的手不经意触碰到一颗石子,顺手捡起又丢向那条鱼,可能是石子太小的原因,这条鱼依然还是在水面游着,一点也不感知到害怕。 于是,我又找到一颗比刚才石子还大一倍的石子,再次打向那条鱼,这次它摆了两下尾巴就游到了荷叶底下去了。 呵呵,到底是知道怕了。 坐着坐着,忽然记忆里出现一些景像。 那是一个有些暮色的黄昏,我也是坐在这池塘边看鱼,看荷叶,看荷花。 当时就有一个穿着白色锦衣绸缎的男子轻轻地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看鱼,看荷叶,看荷花,直到夜深渐凉,我站起身慢慢走回屋,他也未曾和我说一句话。 出于是女子的原因,我没有望向他的脸,也没开口问他为何要坐我旁边,由着他陪我从黄昏至月挂梅枝上。 那是几年前了,我还有点小,现在想来,那个影子有些像薯云珂,因为他不说话时,就是那种不让人打扰的冷漠。 “上官鸿儿,你是在这等我吗?”走廊上传来暮云珂有些愉悦的声音。 我不想作声,依然不动地坐在这池塘边。 “上官鸿儿,快来,我有事跟你涚。”暮云珂有喜上眉梢的开心。 我想着老坐这里也不好,便就起了身,想随处走走。 “鸿儿,下个月我带你去江南玩一趟,十五天左右就会回来。”暮云珂走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 “暮云珂,是真的吗?你带我去,我爹娘会同意吗?”我好开心,又可以出去玩了。 “鸿儿,只要你答应了我,我就有把握求你爹娘答应我啊。”暮云珂等我答应。 “好,我答应,你去跟我爹娘说。”我说完就跑开了,只等他去跟我爹娘说。 今天还是月半,去江南还要半个月,也好,我得准备准备,这是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 (5) 我坐在房间里静等暮云珂。 “青桃,绿萍你们过来。”我看到她们二个,就想喊她们。 ”小姐,你这么开心,叫我们是做什么呢?”她们二个站我面前望着我。 “绿萍,青桃,明天要是天气好,出太阳的话,你们俩帮我把那两个盛衣服的箱子拿出去晒晒。另外帮我挑十套漂亮的新衣服也拿出去晒晒,折好就放到那二个箱子里,另外还要给我装进去二双鞋子,和一些胭脂水粉头饰,对了,把那套我新做的男装也给我装进箱子去。装不了,就减二套女装。记得哈,这二天帮我做好这件事。”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有些口干,找水喝去,懒得看这两丫头的表情。 今天也累了,就早点休息,反正还有这么久,也不用太急。 一阵敲门声传来:“青桃,去看谁来了,如果是暮云珂,就说我今天有些累,已睡了。” 青桃“哦”了一声,便转身去开门。 门一开,果然是暮云公子,便说:“小姐已睡下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说。” “我才听到她说话,哪有这么快睡着的,我说二句话就走。”暮云珂边说边向里间走。 我听到说话声,赶紧掀帘而出。 “你不是睡了吗?怕我欺负你啊。”暮云珂见我穿戴整齐,忍不住又挤兑一句。 “不是见你暮云大公子来了吗?我总有不起身迎客的道理。说,有什么事?”我不想暮云珂在房间里逗留太久。 ”鸿儿,你爹娘答应了,只等你哥哥姐姐回来,我们就可以去江南了。还有暮云粱和司马霆也去,到时你得跟着我,少跟司马霆说话。”暮云珂这般说话惹我想笑。 “行,我听暮云大公子的。”我只想他快点走。 “上官鸿儿,你应该叫我老公了,哈哈哈……”暮云珂笑着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叫青桃把门关好。自已也准备睡了。 躺在床上,想着和他们一起去江南玩上半个月,真真是太好了。 也不知暮云珂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居然会想到把我们叫在一起去江南玩?还是他们有事去江南顺便把我带上? 哥哥姐姐他们二个出门好些个日子了,为何还没有消息说快回家了。当年的武林盟主时隔十八年,还会是以前那个人吗,又或者他还会记得起当年那段往事吗。哥哥姐姐这样冒险前去打扰,不知是否能安然无事回家。 这二天爹爹好像事情也挺多,总是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出去办事也不带上司马霆,怎么说司马霆帮着赶赶马车,出些力气还是可以的不。 这司马霆也是的,这两天也是神出鬼没的,看不到人影,还跟暮云珂两兄弟走得这么近,不知道是在搞什么? 突然想起,上次去晶山还留下二套衣服在他梅庄,我得哪天遇见他得问问他,什么时候去晶山顺便把我的衣服带回来。 想着想着有些倦意袭来,我闭上了眼,稳稳睡去。 (6) 隐隐有阳光从窗帘射进来,微微睁开眼,天色已大亮,一夜无梦,精神倍好。 随意找了件衣服穿好,虽然旧了点,但旧衣服穿着硬是舒适些。 青桃和绿萍把我九成新的衣服全部拿出去晒了,连带二件顶好的披风。 看着满院子飘红扬绿的衣裳,全都是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有一种满足感。 我的两个大大的厢子也被安置在太阳下哂着。心想着下个月的远行,还是跟着我喜欢的他们,快乐极了。 走过庭院,跨过走廊,看见娘又在收剪花花草草。 “娘,我来帮你弄这些。”我带上护手套,便学着娘收剪花枝枯萎了的叶和花瓣。 “你小心点,别把我的花儿折了。”娘怕我力气使不匀,反倒把花枝折断了。 “娘,我不会的。我只用剪刀把枯了的叶和花瓣剪掉,把草儿拔掉,其余留给娘弄。”我告诉娘我会怎么样做,不让她担心我会弄坏她的花。 “嗯,那你小心花瓣上的刺。”娘终于不再拿眼瞟着我怎么弄花了。 而我自然是不会弄折娘的花朵,我只想找些时间好好陪陪娘,陪她养养花,听她说说话,看她的一枝一叶,和她在阳光下的一颦一笑…… 时间又着急地过去了三个月,留在家的二年时间又少了三个月,余下的日子还会有些时间不在家中,所能陪娘的时光是越来越少啦,我得好好看看娘,以便他日娘不在身边时,我也能清晰地想起娘的容颜来。 “娘,最近爹好忙啊,我都好几天没见着爹了。”我问娘。 “是的,鸿儿,燕儿不在家,家里家外的事就只能你爹一个人做咯!”娘缓缓地说。 “娘,你叫爹带着司马霆啊,他多多少少可以帮下爹的。至少爹有个照应。”我跟娘提议。 “我也叫你爹带上他,可你爹不肯,说没什么用力气的事,就是跑跑腿,传传话之类的。花力气或别的事等你哥哥姐姐回来再去做就是。”娘说完也把剪刀抹干净准备收好回屋了。 我帮娘提着一个放这些收剪工具的箱子。 把这些东西刚放好,薯云珂就来了。 娘看着暮云珂,又看看我:“你们不用管我了,自个去玩。” 我把最近我爹忙的事情跟暮云珂说,暮云珂就接着说,上官宇儿和上官燕儿过二天就该回了,大概在家还有十天的样子,那家里的事情也会处理的差不多。 我听暮云珂这么说,也就没说别的了。反正到了那天看哥哥怎么说,也可以在江南少玩几天也行,不用玩十五天,这样就家里也放心些,而且玩个八九天也够了。 爹爹年纪大了,不能太过操劳了。 我侧目看着暮云珂,皮肤好白,在阳光里他脸上那层毛绒绒的汗毛都变得无比生动,轮廓分明的面庞太容易让人心动。 我忍不住问他:“暮云珂,你怎么想着带我去江南玩呀。” 暮云珂:“因为我的鸿儿乖啊!” 第10章 身在江南 (1) 哥哥姐姐终于回来了,满脸的风尘,一身的疲倦。 娘特意在鸡汤里加了许多名贵药材好让他们俩个能快点恢复精气。 哥哥姐姐喝了鸡汤之后各自睡了一天又一晚,便在第三天的早上醒来。 刚刚醒来,家里堆积了很多的事,就摆在他们面前等着处理,好在白天虽然忙,晚上回家就能吃到热饭热菜,也能安心睡个好觉。 十天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完了,家里堆积的事也基本办好了,我们准备去江南也该提上日程了。 当然,一去又是好几天,回来又会有堆积的事,爹爹的脚又有些不方便,所以哥哥还是决定自已留在家里。 第二天,我们五人就浩浩荡荡地向着江南出发了。 我们刚到江南,就迎来一场大雨,那些无人注目的野草,却因了这场雨焕发出更强劲的生机来。 我们在船上用自带好的粮食充饥。途经近百公里的陌生水路,到达这个叫做江南的地方,陌生的东西让我兴奋,看着一片茫茫的海,这样的快乐接近极致。 江南的水面飘满浮萍,水底还会长出细长的水草,水便因了它而变得干净清咧,可以映照出雨过天晴后的天空,不染一丝尘垢。 江南多雨,那无数的水珠沾在它们肥嫩的叶片上,我几乎能看见阳光在水珠上折射出的五彩幻境。 江南多烟雨,浩浩淼淼,人在雨中行,那种与天地相接合的快乐令我比较舒缓。 江南的话语声,软糯糯的,有点浓稠,像化不开的蜂蜜水味道。 好不容易看见一个饭庄,正升起炊烟,未闻到饭香就感一阵饥肠辘辘,我眼瞅着他们是否也如我般这种馋。 暮云珂领我们走了进去,我看见进门桌上摆着一碟糖醋排骨,味道即刻扑入我鼻孔,口里便多了口水。 暮云珂让我们坐在里边靠墙的外置,他打量了饭庄的每一处。 随后叫来店里伙计,点菜,叫酒水一气呵成。 我想看他是否点了糖醋排骨,又怕他把我说成猴急相。只好忍着,可还是跟姐姐说了一句:”姐,你要是喜欢吃糖醋排骨就叫暮云珂点上一份。” “鸿儿,姐不吃糖醋排骨,太甜,暮云珂,我想吃的是酸辣水煮鱼头。”姐看了看我,直接跟暮云珂说她喜欢吃的是江南的酸辣水煮鱼头。 暮云珂喝了一口水,回答了我们:“这二个菜都点了。” 又看一眼司马霆:“你喜欢吃的卤水牛肉片也点了。暮云粱的口味和我差不多,八个菜,应该够我们吃了。” 我拿眼瞧着暮云珂,我一直以为只有我哥上官宇儿才知我所有的喜欢,却不知他也知道。 店里小二快速地上了几个凉菜后又把热菜都上齐了,我拿起筷子只等他们夹菜我就开吃了,实在有点饿了。 他们三个男的,要了一斤水酒,慢慢地夹几粒花生米,吃几片黑木耳,而我已连续啃了三块糖醋排骨了。 那个水煮酸辣鱼也真好吃,酸酸辣辣的好应饭。还有那个辣子鸡丁也很好吃,又辣又嫩。 我吃完时看他们边吃边聊慢慢腾腾的,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吃完,怪自已吃得太快,这下子干坐着看他们吃。 (2) 我起身朝窗户边走去。 看见斑驳的墙面,有脱落的石灰,这一年又一年的印记,褪色后的红砖青瓦也倍感沧桑。一排排房屋整齐排列,檐角向上轻轻翘起,似乎是一个绝美的笑容。烟雨中的江南古镇似乎埋藏了多年的心事,经过这么多年雨水的洗礼和风暴的夹击,终于再也无法隐遁了,它需要倾诉,它想给这一片天,诉说那些古老而神秘的往事…… 而我静静地看着这堵快失去原有色彩的城墙这片城市风卷落叶的地面和云叠云涌的天空,还有几只云雀似的小鸟俯冲天际又瞬间如落叶般飘然落下。 正欲看小鸟跌落去何处,身后响起暮云珂的声音:“上管鸿儿,在看什么呢?要走了。” “嗯,好的。”我转身走向他们。 跟随他们走下了楼,绕过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巷子,司马霆说:“客栈就在前面,上官燕儿你陪我去买点东西。” 我们三个就站在原地等他们。 “鸿儿,你要不要去买些吃的?”暮云珂问我。 “我不想去买,有些累。”我小声说。 “暮云粱,你去买些糕点和炒的板栗回来吃。”暮云珂又叫暮云粱去买东西。 街对面就是买东西的地方,暮云粱一会就买回来了,板粟还热乎乎的。 我原以为姐姐他们买东西很快就回,可眼看天都快黑了,还看不见到他们。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街角等他们,为何不去客栈等他们回? “暮云珂,我们可以先回客栈吗?这样站在这里等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我跟暮云珂说。 ”就在这等他们,直到他们回。”暮云珂语气坚持。 站在这里,等他们,是等他们吗,我怎么感觉不像是等他们,而是我们故意站在这,就是想让某人或某些人发现。 否则,我真想不明白站这街上等他们回有些什么意义? 正在我想不明白的时候,我还真发现了二个人,正在从晶山回家的那个晚上遇到的那俩兄妹。 那俩兄妹应该早就看见我们了,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条街的楼上喝着茶。 “暮云珂,暮云粱买板栗的那楼上坐着的两个人我认识。”我告诉了暮云珂。 ”你怎么会认识这地方的人?”暮云珂神色疑重地看着我。 “就是上次去晶山我们回的那个晚上认识的,当时哥哥姐姐还帮他们解了围,有人想杀他们。”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了暮云珂。 姐姐为何还不回?我有点担心,怕她和司马霆又遇上什么意外情况。 我又看了那二个人一眼,他们还是那样坐在那里慢慢的喝着茶。 要是哥哥在,就好了。哥哥一定会记得他们。 司马霆怎么还不回,买东西需要这么久吗?这暮云珂是什么意思啊,天都黑了,还站在这街上动也不动。 实在是揣摩不了暮云珂的心思,我只有安静地跟他们等着。 (3) 我走到暮云梁身边,问他要板栗吃。 我接过板栗,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慢慢剥板栗吃。 正剥第四粒板栗时,司马霆上官燕儿回来了。 我走过去,把板栗又放回暮云粱的腰包里。 我跟着他们跳上马车,又找到里面一点的位置坐下,我想好好地眯一下。 刚才站在街上那么久,瞪着眼睛四处望,把眼晴都瞪涩涩的了。 “听上官鸿儿说,她刚看见你们从晶山回的那个晚上帮他解困的那一对兄妹。”暮马珂说。 “他们也来江南了吗?怎么这么巧,还碰上了。他们往哪去了?”上官燕儿的话。 “他们和我们同一个方向,难道也是为同样的事?”暮云珂说着又像在思考一件事。 “我们先去塘湾找个客栈休息一晚,明天再去确定那事。”司马霆的声音。 “也好,那就这样。”暮云珂的声音。 原来他们来江南是有事要办,要办的事又不肯我知道,又带着我来,还真是有意思,既然这样,我也装作不知道,随你们怎么玩。 客栈订二间房,我和姐姐一间,他们三个一间。 姐姐把东西归置好之后,要我先洗洗就睡觉,她还有东西在司马霆那。 我找出衣服,洗涮了一下,又洗了个澡身子暖暖地正好睡个好觉。 他们把我置于事外,我也就装不知道,我连花拳绣腿都耍弄不了,反正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忙。 虽然没做什么,跑来跑去的也挺累。 在这么一个偌大的江南,怎么就在那个地方碰上那一对兄妹,仅仅只是巧合吗?这分明就是他们在做同一样事情。 而我一点也不知晓,他们也不让我知道。可是为什么又要带我来江南。 那个暮云珂说好要带我去玩,应该是等事情办好之后。那我就明天自已先去外面看看热闹。 我把衣服拿出来重新摆好一下,明天就穿这套浅粉的衣服。 门响了,姐姐回来了。 “姐,明天你们会去哪里?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房间里。”我问姐姐。 “会带你去的,你只要不乱跑,只要紧跟着我们,明天去的那地方人多,我们都要在一起,散开了就难找。”姐说着就去洗澡了。 既然姐姐这样跟我说,那就一定会带我去的。 风总是把窗户吹得吱吱地响,我晚上是听不得声响地,于是想去把窗户固定好。 走至窗前,随意地往外面看了一眼,突然发现暮云珂兄弟俩正出去。 我便想着司马霆一个人在房间,可以去问问他们是去干什么了? 我加了一件披风,开了门直朝他们的房间走,我刚想敲门,司马霆却在走廊那头叫我。 “司马霆,我刚刚关窗户准备睡觉,却看见暮云珂两兄弟出去了,我就想来问问你他们干什么去了。”我想司马霆会跟我说的。 “上官鸿儿,明天他们会跟你说的,今儿晚了,你先回去睡。”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回房去睡了。 回房后倒床上便睡着。 (4) 我还在睡梦中,姐姐就把我喊醒。 我又赖床上几分钟后才睁开眼睛醒来。 穿上昨天准备好的衣服,涂了一点点胭脂就出门去找他们了。 推开门见他们在吃东西,清早就买了一个全烤鸡,我真真地惊呆了。 “鸿,快吃点好东西,今天我们会去一个地方,那地方没有饭吃,还要很晚才能回,所以早上要吃点肉,大家才会有力气赶路,你也吃个鸡腿。”说完就撕了一个鸡腿给我。 鸡腿闻着还挺香,吃着也挺嫩的,这么大一个烤鸡,我们二姐妹吃腿,司马霆和暮云粱吃鸡翅,暮云珂撕了半边鸡身在吃。 另外桌子上还有五笼饺子,还有几碟凉菜,卤猪肝,盐水花生米,木耳。 “我们不能带些吃的吗,早上吃的最多,到了下午还是会饿的呀。”我觉得我一天吃一顿饭是不够的。 ”那带的也是干粮,只能填一个肚子,也不能带很多,今天去见一个人,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简单,干净,清爽。”暮云珂说。 既然这样,还能说什么话呢? 吃完之后,司马霆就只准备了一壶水和五个肉夹馍,其余都没带。 我们轻装前行,放马扬蹄,一路向着三雀山奔去。 暮云珂说,这地方不是很远,不过十里地,可是从山下到山顶那可要好几个小时,上去还好可以爬,下山就不好玩咯,只要不踩稳,那一跌下来就吓人啦,那么高的山,还比较峭。 我一听有点受吓,“暮云珂,我不想去了。” ”我们都要去,这次都要去。”暮云珂说。 “为什么啊,为什么非要爬这么高的山,到底去干什么呀,那山上又有什么可以帮我们的吗?”我真的想不明白,去那干嘛。 暮云珂不说话了,只赶着马儿跑,我们不得不跟上。 突然,我的身边奔过去二匹快马,一男一女,都是白色衣衫,束高高的发,对,就是那对兄妹。一下,二匹马又跃过了暮云珂了。 暮云珂也没追,任他们走前,我们几个还是原先的速度拽着马疆向前跑。 没过多久,就看到了那座山,高高地直耸入云端。 又跑了一阵,才到山的脚下。 司马霆和暮云粱,先去探探路,看有没有人多一点的一条路,如果有那条路就是最好走的一条路。 暮云珂把马牵去马棚,便回转来,带着我们去爬山。 我望着这头顶的山,有些畏惧,这么高的山,靠双腿走上去,不知道要爬几个小时。 我又望向那山腰,今天好像没什么人爬山,人影都不见一个。 只有我们几个人在往山上走,还没开始爬,我腿就有些发软,今儿个怎么上去咯。 忽然听见姐姐叫:“你们看,他们都到那儿了。” “谁呀,谁到哪儿了?”我寻着姐姐指的方向看。 真的,就那兄妹俩,还爬得挺快的。 (5) 我真不想爬,这么高的山。我怕我有命爬上去,却没命走下来,那么高的山,仰着脖子看颈梗都是痛的,还要爬上去又走下来,这是上去成仙吗? “暮云珂,我能不上去吗?我不想上去,去那上面干嘛呀?”我大声对暮云珂嚷嚷。 暮云珂见我真的没爬,也懒得说我,自已迅速地往上爬。司马霆,暮云粱,上官飞燕跟随其后。 看他们那架式,定是想赶上那俩兄妹,如若我跟着爬,只怕他们还要爬上爬下地管我。 我不用爬了,倒也安了心。我忙走下来,离山远一点,再看他们又爬了多高也不那么累了。 一眨眼间,就感觉他们到了半山腰,只见几个点点在动,我已分辨不出那谁是谁了。 一个人也没意思,便看了看路,记住了几个高点的风景,想着去看这山附近的风景时还知道回到这地方来。 看看这山上的树大得我都一个人抱不过来,还有一些奇异的花果虫草。 这山上还有好多的果树,我大都叫不出名字来,真想摘下几个解渴,却又怕有毒。 这红得发紫拳头大小的果子我闻着像是熟了的果子香,我便摘下一个,然后把皮撕掉,小心地咬了一小口,舌头并没有被麻的感觉,我又咬了一口大的吃,酸酸甜甜的,挺好吃,不过还是感觉太熟了一点,要生一点点更好吃。 于是我又在这看似灌木丛一样地植物枝桠上找,希望还能摘一个吃。 可是我多么仔细地找,终究是没有了,还没吃够味道就没得吃了。 心想着,既然这里有,就不可能只有一颗长这样果子的树,我便顺着这间隙一片灌木丛一片灌木丛地找。 找了好大一片地方,还真不再有这样的树和果子。 像别的可以叫出名字的果子。有梨子,这山上就有好多这种野梨子树,也长了许多梨子,不过这梨子皮是黑皮,上面还长着芝麻一样的点点。 还有石榴花,毛栗子什么的。 想着不能走太远,我就转回来坐在他们爬山的地方等着他们下山来。 抬头一看,都没影了。不知道他们到了山顶了没?或者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了不?还是见了他们想见的人。 说不定那山上有成了仙的仙人,然后看到他们就传一些功夫和秘笈。 还有就是去了山顶,看见了道人,寻到了自已想要的药丸。 药丸,我有点迷乱,他们是为我寻药丸才去爬山的吗?但是我真的没有病啊。 看前眼前这座山,忽然感觉如此的高不可测,高不可攀。 看不到他们,我突然有些想念。然而现在的我,只有坐在这里等着他们下山来。 风徐徐地吹,吹起我的发丝,也吹皱了我的心房,荡起了一层一层的漪涟,在我的内心卷起一朵美好的花来。 圣洁地开在这座山上,开在这葱茏又茂盛的山野之上。 (6) 夕阳穿透树梢,洒下万缕金边,落在山花上,落在草地上,也落在我的眼眸里。 在这山林的暮光里,我想起我那今世也有那么几个人,对我也是真真的好。 在那年十七岁的盛夏,我们有太多埋在心里的理想和不可挣扎的贫乏的现实。 然而因那几个人,我的青春依然有着色彩和骄傲。 我喜欢爬上树坐在枝杆上在有月亮的夜晚,听风赏月想一些有可能在未来发生的美好事情。 也喜欢听那几个人讲他们世界里所有的兴奋和青春岁月里偶然激动人心的插曲和青涩的爱恋。 在那样旺盛生长的雨季里,还有些朦胧又懵懂的期待中,他也曾暖心地待我如明月。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们相约去邻村看电影,不料天黑我跌下一个土坡,一阵麻痛后他扶我起来才发现左手断了。 不知是因疼痛产生的恐惧还是因为无钱治好手臂而害怕,突然就昏倒了。 是他背着我在黑夜里行走5里的地,找到镇上的专门治跌打损伤的赤脚医生那里治我的手伤,又跑回家去抓了3只大黑母鸡背了家中一坛十斤装的药酒送去那赤脚医生家当医手臂的费用。 因了他帮我及时地送到医生那里治病,我的手臂三天就好了,当时在我年少的心里这段心情曾温暖我很长很长的一段岁月。 也因了3只母鸡和十斤的药酒他被他的父亲狠狠地用树枝抽打了一次,三天都只能抱着忱头府身而睡。 我知道后哭得无比的心痛却又不知如何去安慰他。只得把奶奶给我的二块零食钱和家里的几个鸡蛋送去给他。 我现在都清楚地记得他咧开嘴笑得模样:明媚温暖,不惹风尘。 后来那些和我和他都玩在一起的伙伴知道我和他的事情后,有人从家里偷一只鸡送去给他,有人从家里用瓶子装二斤米酒拿给他,也有人在家里抓一只家兔送去他家。 那些他不能出门的日子,我们起去河边抓的鲫鱼,池塘里摸的田螺都会送去一份给他家吃。 有时候几个男生晚上也会把他偷偷架出来,我们晚上坐在晒谷场看天上的月亮,数天上的星星,吃着自家菜地里摘来的黄瓜… 慢慢地他父母也不再生气,不再骂他,而我们年少的友谊更加醇香,更加坚固。 那些年,那些岁月,那些年少的一起长大的伙伴真的可以讲出很多的精彩又有人世温情的故事来,纯净得如早晨叶脉中托着的露珠,晶莹又透亮。 一晃岁月又无声无息地辗转数年,我那些少年的朋友如今洒落在我不可及的人间盛世,过着我想过的日子,做着我年少理想中的事情,枕着他们的白月光舒适地生活着。 而我时常会坐在我小小的窗台,卷起一角窗帘,静静地看着窗外城市夜色中的千万窗灯,怀念着那些一想起就热泪盈眶的最初欢喜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少年那相依相扶陪伴的成长时光。 第11章 故人归 春去春来,花落花开,故人从江南缓缓归。 离别十二年,所有的记忆已淡得如一杯过了夜的茶水,不能再拿来喝,即使当年的思念浓烈到如血液几乎割断不开。 看见了你,依然感觉是一种美好,是一种对往事如烟的了断,至少你我彼此在这一生遇见时惊艳,擦肩又难舍,回眸时百媚生,热爱中又突然离去,留下十二年杳无音信的疼痛与暗伤,当一切往事能风轻云淡般飘过时,你又站在我眼前,我却已恍若隔世。 你能安好,便是一种圆满。 你却跟我说,要听听我这十二年的风、花、雪、月。 好啊,即使过日子有种煎熬难耐,不过现在也可以偶尔坐在窗台看云卷云舒。 那年,你自离去,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当时,我总以为你有一天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只是离开了些日子,却依然想着要尽快回来。 当一种等待在寒来暑往中慢慢终结,我才知道你此一去,便是山高水远只有天涯没有咫尺。 于是我把空落落的心丢置于楼阁,任它风干成蜘蛛网,哪怕沾染了灰尘和苍蝇我也不想再去感觉疼痛。 夜,终是要来的。 孤独,疲倦,身躯似行尸走肉,躺下闭上眼就会昏昏沉沉睡去。 当窗户有些微光,一日又已开始,机械性地重复一日又一日的工作,过着最简单的日子,不会有悲喜亦不曾忧伤或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在太阳底下昏倒,是他把我扶到树荫下,为我买来荔枝罐头和二个鲜肉包,吃完我才恢复了气色。 他告诉我,我是低血糖的身子,所以我要一日三餐吃饱吃好,别再饿着自己,要学会照顾好自已,学会快乐地生活。 我感激他给我的提醒,原来这世上除了你还会有别人愿我快乐地生活。 慢慢的我开始学着做好吃的菜,也会一个人出去逛逛,偶尔独自去看场电影。 有时还会和同事一起去参加活动,爬山唱歌打打麻将。 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生活,一有休息日,就会主动找人聊天,找人玩,心情越来越好。 又一日,我又碰上了他。 我想跟他说声谢谢,并请他吃一餐便饭。 他愉快地答应了我,并带我去了一家庭院式的餐厅,挺有格调的西式餐厅,他点了一瓶红酒,四个菜。 那晚我很开心,那是你离开后一年时间里唯一的一次真正的开心。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便没有开他的电动车,却坚持走路送我回家。 他说今晚的风刚好可以吹醒微熏的人,在有月色的夜晚有人陪着走走路,说说话真好! 是的,有人陪着笑,陪着吃饭,陪着看夜色,真好! 平常老觉得回家的路很长,路灯都数不过来,可那晚回家的路变得很近很近,几乎就只是几句话的时间就走完了那段长长的路,连路灯还没来得及数,家就在眼中了。 我跟他说:谢谢你,今晚有你,我真的很开心,我己经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他说:回去,睡个好觉! 当然,今晚一定会睡个好觉! (2) 你可还记得,我们的遇见! 我还记得呢,那是一个喜庆的日子,我的一个远房堂哥结婚,安排我去接亲。接亲的那一天下着绵绵细雨,因为人太多,我也不太喜欢热闹,当都和新娘子取乐的时候我便悄悄溜到邻家的屋檐下坐着。 那时我还年少,也活在理想中,而你就是我理想中的“王子”。 而就在那个时候,你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那么绵绵的细雨,那还是在四月,天还是有点微微凉,我就那么看着你在井旁洗衣服。 其实,那时候的我特喜欢穿军装的还帅帅的男生。那天雨中的你就是我特喜欢的模样:高高瘦瘦的,脸上皮肤白白的,浓眉大眼,剪了寸头的头型配上白色衬衣和一条绿色的军裤真的是帅呆了。 我就一直坐在那屋檐下看你洗衣服,一直一直那样看着,不曾换过姿势。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在看你,我记得你好似不曾回头看过我,所以我就一在看着你直到你把衣服洗完。 当你站起来时,提着洗衣服的桶子往我这方向走来时,我才别过脸往新娘子家走。 然而那一天我便记住了你,而且记忆深刻。 只是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那天是否看到了在那个屋檐下看你的我。 自那日后,我便没遇见过你。 因为新娘子的家离我家太远,我是不可能去那个地方找你当作偶遇的。 日子一晃就半年之久。 偶一日,我在镇上赶集去一家理发店想剪个留海。恰巧就碰见了你,我一眼就知道你就是我放在心里念想了半年的帅帅的当兵的男生。 而你从镜子里看到了我,我故意地也从镜子里望向你,我想相互望着的时间应该足足有一分钟,我的小小心脏就扑腾扑腾整整地跳了六十次。 然后我装着面无表情地找了个登子和你背向而坐。 当然我也听到了你跟理发店师傅说话的声音,还听到你有些调皮的话语和朗朗的笑声…… 理发店师傅解下了你的围布后便直接用你的围布抖了抖就套上了我脖颈,我感觉还带有一丝温度。 于是就跟师傅说,这围布上好像有头发,你能再抖抖吗? 你当时马上就跟那师傅说:呵,人家嫌弃我系过的围布了。 我当时不敢发声,也不转头看你。 而你却走到我侧边,低下了你的头,用你如星晨大海般的眼晴盯着我说:别嫌弃我咯,其实我是洗了个澡换了衣服才来理发的。 你说这句话时,我的脸上有了你的气息。我抬头望向你,发现了你眸子里有我的影子,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但脸却莫名地有些发烫。 那师傅笑着说:扬帆,人家给你看得脸都红了,你还好意思盯着不放,莫非是一眼万年了,哈哈哈… 扬帆,我瞬间就记住了你的名字,并且在心里默念了好多次。直到你离开,我的脸一直烫烫的,我低着头,不敢让师傅看见,怕他取笑我。 后来还是从师傅口里得知,你昨天刚从部队转业回家,今天一大早就特么想来赶集,说好几年没赶过集了。 当然,我还听到一句,他说你希望会在赶集时碰上半年前在你家屋檐下看你洗衣服的那个女孩就好。 原来在你家屋檐下看你的那天你就知道了我的样子,那么今天的你也就是认出了我。 (3) 时光莫名其妙就被沦陷。 我不知道那师傅是否知道我就是那个在你家屋檐偷看你洗衣服的女孩,还是只是随意地说给我听。 而你扬帆的大名我是记住了,只是不知你我下次又会有怎样的机缘巧合而再次碰见。 喜欢一件事时,会总是想着去做,而喜欢一个人时,便总会去那个碰见的地方走走,这样的话有可能会出现奇迹——再次偶遇你。 因为动不动就想着那张帅帅的脸,总是在静下来的时间便会回味那呼在我脸上的清爽气息,这让日子变得有些寂寞与难耐。 这日,被欣欣拖着去她婶婶家里拿猪血。(在乡下,自己家里杀猪会把猪血全部留着,然后会叫上自已家的亲戚熟人来拿猪血回家吃。)我坐在欣欣自行车的后座上正无聚交点地看一排一排的天线杆向后退去,偶尔有几只麻雀在电线上扑腾扑腾地飞着。 经过河边这条路,便可看见她婶婶家了。可是这条路被车子压得很烂不好走,只得扶着自行车向前推。 不好不坏的心情被一声口哨给硬生生地勾了过去,而且一看还吓一跳:去了那么多次的镇上都未遇见的人却在这河边给撞上了,还听见欣欣惊喜地叫着:扬帆,你啥时候回来的呀。 天啦,居然欣欣认识还很熟! 你走近我们,笑着看了看我然后回答欣欣:我回来快有半个月了。 “都半个月了啊,你去看你外婆了吗?”欣欣又问。 “现在就是去看外婆,这么巧却碰到了你。”你又瞟了一眼我对着欣欣说。 “扬帆,上次你回家探亲时说要找女朋友,怎么的,找了没有?”欣欣管他的事真多。 ”哈哈,这你问到点上了,我还没找到了,要不你给我介绍,你身边这位就很好,你帮我问问,看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你一本正经地。 欣欣看着你,又看看我,笑得一个花技乱摇。 “扬帆呀杨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想不到今天才知道我不过是一厢情愿,而你喜欢小妖,小妖你又是什么时候认得他了。(陶是我的姓,陶小妖是欣欣给我起的小名)” “欣欣,别听他胡说,我都还不认识他。”我着急分辨。 “说什么不认识呢,你我这是第三次碰见了,我真的是这样子想的。”你面红耳赤地表态。 “陶小妖,你留下和他讨论这个问题,我走了。”欣欣说完就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地走了。 “杨帆” “陶小妖” 我们一齐喊了一声。 立马又双双哑口了。 我转背想走,可你丢下自行车,走过来一把抱住我,“我真的很喜欢你,从你安静地坐在我家屋檐下看我洗衣服那天开始,我就想你,己经想了你整整七个多月了,我也看得出来,你也是喜欢我的。”扬帆从后面抱着我,说话时的气息都落满了我的脖颈,有些温润已开始蔓延…… (4) 白云朵朵,有阳光穿透云层,给房舍和树木渡上一圈霞光,这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 我跟随姐姐去菜园浇了菜又摘了些菜回家,吃过饭后我想去欣欣家玩。 路上又遇上了你,或许我隐隐知道你今天还是会来找我一,于是我就早早地出了门。 我欢喜这种喜欢,却又有些忐忑不安和忧思焦虑。 你把自行车放置一户人家,然后拉着我的手慢慢地走。 你我都不说话,怕一开口就会是思念,哪怕昨天才见过。 憋了一会儿,你还是抱住了我的腰,“陶小妖,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真的好喜欢你。只要你答应,我就让我爸妈找个人陪他们去你家提亲,定了亲后,我带你去长沙找事做,赚了钱就回家结婚。”你一口气就把话说完了,好似也像松了一口气样地傻愣愣地看着我。 而我,听你像背书一样地说完这段话后,一想到原本可以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以带着爱满世界去流浪,可以天涯海角跟随的浪漫与爱情的跌宕起伏似乎都会随着我的答应而变成失去。 可是爱情还未开始,就要开启另一种实质性的人生了,那么我这一生就像爸妈一样了吗。 当然一生只爱一个人是我的愿望,像爸妈一样一生相依相扶地朝夕相伴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好想你先带我去看看世界,经历一些人生的起起落落之后,再回来谈婚论嫁生儿育女。 可你执意要先确定关系,说不愿太浪费时间,每一种选择都不想遗憾,所以就要在做选择的时候同时负担责任和懂得付出。 我只是想先去看看世界,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山川河流,走一走自已的人生路。 而不是刚刚在父母的眼中长大,突然地又变成你“小孩”式的爱人,那我这一辈子哪个时候是做了我自已,活成我自已想要的模样。 我没有不答应做你女朋友,而是只是想做你的女朋友,却不想这么快就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哪怕这个人是你,因为我还太年轻。 “扬帆,我真的很喜欢你,也愿意做你的女朋友。但我还没有做好要做妈妈的准备,所以不要去我家提亲,一旦定了亲,我就不能违背你的意愿了。” “你就这么不想要我,相爱就要相拥,就要在一起,除非你不爱我。” “我真的爱你,可是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时间段。今天我们才是第四次见面,昨天才算是相互见识,今天就要确定关系,你是不是也太急了点啊,朱波。”我有点累。 “陶小妖,我就是喜欢你,就想爱你,就要拥有你,我一刻都不想等了。”他也有些颓败。 (5) 这几日时间静止得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我也不再想什么,有些东西放着便放着了,提起来会生痛。 除了做些家务活,便跟着姐姐去菜园子淋菜摘菜,大多数时间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看漫画,看杂志,也看散文,只要是能消磨时光就由着自已慵懒地活。 这一日又逢集市,姐姐叫我去镇上帮她卖她自己在田地里挖的泥鳅,她呢需要给家里买些生活日常用品回家。 在集市,我看着这大半桶的泥鳅呆呆地立着,姐姐告诉我七块钱一斤,六块五也行,只要能卖掉就好。 站了大半个小时,无人问,我有些待不住了,心想要是有钱就好,把钱给姐姐,自已提着这半桶泥鳅回家自已油炸了吃。 就在生烦时,来了一个男的,问泥鳅多少钱一斤,我脱口说了十块,男人也没答话拿了漏子就在铁桶里捞泥鳅,提起时有半漏子的泥鳅,问这要多少钱?我说不知道,你要这么多就随你给钱。那人给了我20块钱,就走了。 没隔多久,又来一个男人,又问我泥鳅怎么卖,我还是说了十块一斤,他又拿漏子捞,看他捞的比先那个男的少了一些,就要他给十五块钱就好,那男的掏了钱给我就走了,居然捞子也顺带走了,我也没发觉。 第三个买泥鳅的,还是一个男人,我说这桶里也没多少泥鳅了,你要的话30块钱全部拿走,那男的说行,速拿出个漏子把泥鳅全倒进漏子给了我30块钱走了。 卖泥鳅的地方全是水,我就提着铁桶换了个不远的地方等姐姐。 刚过一会,姐姐就来了。我把钱给了姐姐,姐姐又给我五块钱,我接了便想着买点东西回去吃。 一个转身你就站我面前,说我们一起去走走。姐姐见状,提了桶子说她先回去了。 我只得跟着你离开这热闹的集市住人少的河边走去,一路上你没说话,我也没问你话。 在过桥坝的时候,你想牵着我的手,我也没挣扎,任你牵着。 过了桥坝你问我:“小妖精,你答应我订婚好吗?我妈说了按你家的礼数来,只要能做到的都可以答应你。我妈还说,订婚后一起出去是最好的,过年就回家把婚结了。” 其实我好想答应你,可是我还没想明白,我们才见了几次面,还不怎么了解彼此的个性,喜欢和各自对未来的要求,就这么快地订了婚,总觉得还是有些急和不妥。 就婉转地跟你说,我姐姐都还没嫁人,我自已也还没挣一分钱给爹娘,他们才把我养大,我就要嫁出去了,我跟他们说不出口。 “小妖,你就嫁给我咯,我真的好想娶你。我总想着第一次你坐在我家看我洗衣服的那天,我从那天起就爱上了你,就想娶你做我的女人。到现在已过去七个多月了,我不想再等了,想你太苦了,每晚都睡不着觉。”你捧着我的脸说。 “扬帆,可是也不能这么急啊,推迟几个月好不好,我想谈几个月恋爱再嫁人。”我仰着头认真地跟你说。 “那谈恋爱可以在一起吗?”你追问我。 ”不告诉你。”我跑开了…… (6) 不知道我为什么老是拒绝他,我明明是喜欢他的,喜欢他的模样,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每一次奔跑。 我的内心真的好纠结,很想跟他一世油盐酱醋地过日子,伴着他的朝朝暮暮,却又不想这么早地把自己交付于他,我很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还有我想去的远方和天涯,我有我的理想与现实。 当时的我真不想太早地结婚,太早地生儿育女,可他一见面就是要把我的未来缩小在他的眼里,手心里,那种感觉既浓郁又甜蜜但又充满忧伤与茫然。 每天想见他想和他喜笑怒骂又温柔相依,看他明眸浩齿的笑和低头含怒的沉默;于他的每一种时光都是快乐又难舍,每一次相见的浓烈到绝裂,都让我慢慢地无所适从。 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一切的表情都是真的,可是太孩子气,只有眼前想要的人与婚姻。 而我坚持着我的人生观和要去追逐的梦与理想,哪怕未来头破血流无处安放自已的灵魂也要出去闯闯。 “陶小妖,嫁给我,我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为你赚钱,为你创造你想要的生活,为你打马天下只愿要你一世婚姻。”我记得这是你消失前的最后一次告白。 我也记得那天心情很好,我就要满口答应你的所愿,做那个你所希望的我,你所需要的我。 可是你总是在我心迷意乱的情况下还要更多…… 所以那次我还是强势挣脱后像撒开蹄的马儿一路狂奔着离开了你。 然后我便几天不见你,我也没想去见你。 然后我见不到你,也找不到你了。 然后的然后就是你消失不见的十二年。 在那半年,我独个去过我们在一起走过的每一条山路,每一条小溪边,那一条河边更是走过无数次,总是在我们坐的石块上想我们匆匆而别的恋情与岁月,你知道吗?你突然消失不见我当时有多心慌就有多失落。 别人的恋情都是一年有四季,四季有花月相随,而我除了和你疯就是和你吵,没有四季也没有缓缓看风月的时光,你连一个完结的故事都没讲过给我听。 你说你爱我,却又忍心一别就不回头,丢下一个失魂落魄的我独自面对我们的短暂过去却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萌芽的春天。 是我错了吗?喜欢你还要去看未知的世界,喜欢你还要做理想的自已。 还是你要的太急,让我一下子无所适从,得不到便将我抛下,弃之。 多年后你的出现,你要听我讲我这十二年的风、花、雪、月又是何种心绪? 而在那半年之后我就去了我想去的长沙,开启了我的另一段人生之旅。 第12章 我开始了自已的人生 (1) 离开家乡,带着初入世的迷茫和想看看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心情我来到长沙。 第一次感受楼处有楼的景象,一栋挨一栋的楼宇矗立在眼前,需要仰着脖子看。 第一次感受车子之多,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各种颜色的车辆在宽敞的路上穿梭。 第一次感受站在人群中的孤独,身边是各种各样的人,听着不同口音的话,还能看见几张外国人的容颜,但表情都有着不同的冷漠。 找了一上午才找到姑姑家,告诉姑姑想先在长沙找份工作然后租个小房子。 姑姑叫我休息一天,她说帮我打几个电话,看看表哥表姐能否给我安排个工作。 下午表姐打来电话说一个酒楼需要服务员,包吃包住工资也可以。我想着先做个半年等熟悉了长沙多了一些认识的人再去找找别的事情做,就答应了表姐。第二天我就去了酒楼,换上了工服,我在长沙便有了落脚之地。 工作时间也还好,既不要早起,也不会睡得太晚,一个月还有四天休。 适应了三天,我就跟着领班在青平会的包厢做餐前准备,上菜,给客人倒酒,到客人走后的收餐具,搞完卫生后,然后清查东西都在就可以下班了。 日子就这样在新奇和忙碌中匆匆过了一月,发现自已长胖了一些也变白了一些。 不上班的时候闲着太无聊,就会去买本书看或者写写日记,记下的都是流水账,也没特别的人或物。 只是有一天因为是休息日,便没有去吃早餐,十点钟的时候有些肚子饿,便下楼想去买点吃的,结果在太阳底下因为低血糖突然晕倒在地。 却在这一天遇到了他。因为他去过我们酒楼,并是在我的包厢吃的饭,所以认得我。看见了我晕倒,急忙去买了荔枝糖水罐头和二个鲜肉包把我救了过来。 后来又碰见一次,我想谢谢他那天救了我,请他吃一餐便饭可结果是他出的钱,还是在一家相当高级的庭院式的餐厅。 慢慢地我对包厢上菜的流程和对客服务越来越熟悉时,领班就让我一个人管一间包厢,这样第三个月的时候我的工资就有了提成,挺高兴的。 八月半的时候生意特别好,所有的包厢都是满的,晚上我的这一桌客人刚走,领班又带五个人客人进来,说是熟客刚来要进我的包厢,还把提的酒交给我。 我一看到二瓶1573的酒和二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就觉得今晚定会要加班,好在领班要银杏包厢的菱菱和我一起服务这桌客人。 七点正式上菜,半个小时菜就上齐了。菱菱负责倒酒,我就帮客人又上了新的餐桌毛巾。 刚准备去打米饭时,有位客人拍了我一下肩膀,我回头一看,才看清是他。 “杉哥,怎么会是你?!不好意思哈,你们来的时候刚走一桌有些手忙脚乱的,还没来得及看到你。杉哥,你今天好飒。”今天穿上警服的杉哥是真真的帅气。 杉哥看了看我的工作牌:“陶小夭。小夭能帮智哥一个忙不?” “杉哥,你先说。”我微笑着看着智哥。 (2) “小夭,杉哥今天请的这桌人很重要,所以你呢要时时刻刻地盯着他们酒杯,一有空杯或半杯就都要满上,我呢,可以少喝一点点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杉哥跟我眨眼睛。 “行,杉哥。”我爽快地答应了他。 我把菱菱喊过来,告诉她杉哥让我们这样做,然后我又说:“菱菱,要不我来负责添酒,你做其它的可以吗?” “好。”菱菱说完就去打米饭了。 刚好杉哥他们一齐碰了一杯,我就端着酒盏去帮他们各自添了一杯酒,不过刚好到杉哥那酒盏就空了,我就去包厢的柜子上拿另一个酒盏帮杉哥把酒倒满。 杉哥端起酒站起就开始一个一个地敬酒,这时菱菱回来了,我就叫菱菱还是去添酒,不过就杉哥的酒我来添。 同是在包厢里服务员,菱菱当然知道我的意思。 所以杉哥一敬完一杯,我就替哥满上,菱菱就替别的客人满上。杉哥敬完一轮酒后,客人们就开始吃菜,互相敬酒。杉哥说要停会儿,自已己喝了六杯了,不行了。 看杉哥的酒杯是满的,我就去换了另外一个酒盏帮其它客人添酒。 这几个客人轮流相敬各自又喝了一杯,每个客人相当于已喝了四杯白酒了。 杉哥又朝我眨眼晴,我知道杉哥又一轮敬酒开始了,我也朝菱菱使了个眼色,菱菱回望了我一眼。 我去酒柜上换了一个酒盏就站在杉哥身边,菱菱也把酒盏加满白酒去了另一个客人身边。 这个客人喝完这杯酒就连说:不行了,不能再喝了。但菱菱还是把他的空酒杯加满了1573。 杉哥又走向另一个客人,然后又仰把酒喝下,让他随意,那客人也不好意思不喝,也把酒一口干了。 我帮杉哥倒满了酒,智哥走向另二个稍稍年轻一点的警官说:“哥们,今天有点喝高了,你们二个我就一起了。”然后头一仰杉哥就干了这杯。 那二个也干了然后也说:“我也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菱菱又把空杯全部添满了酒。 杉哥向我招了招手:“小夭,你过来,帮我兄弟们把毛巾换了,再倒几杯浓茶来。” “好,杉哥。”我应了一声马上叫菱菱去前台下茶水单。 另一个年青的客人:“喂哟,杉哥,你好像跟小夭很熟哈。” “是熟啊,来这个包厢吃了三次饭了,自然就熟了。”杉哥看着我,朗朗地笑着说。 “既然这么熟了,那杉哥你不和她喝一杯。”我见那年轻的警官要醉了的样子,忙说:“我们上班时间不能喝酒。不好意思啊!” 杉哥这时端起酒杯:“郭队,兄弟们,这是最后一杯白酒,我今天高兴就喝了,你们随意。” 那几个警官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都高兴,都高兴。” 这时六杯浓浓的茶和六杯蜂蜜水都放在包厢柜台上了。 我把白酒杯和碟子收了还添上了饭,菱菱就把蜂蜜水和茶又上到餐桌上。 杉哥见我添了饭:郭队,兄弟们,这饭是热的,吃上几口,胃就舒服了。他自已也端起饭碗几口就把饭吃完了。 然后杉哥走过来说:小夭,今天辛苦你了! “没有没有,这只是我们的工作。”我笑着回答。 (3) 我总是对穿着制服的男人有莫名其妙的好感,如果这人又高又好看,我便会迷恋,当然只会放在心里。 杉哥昨天晚上把那没开动的两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放在酒楼我的包厢了,今天又过来拿。 我刚好在包厢摆餐具,看见杉哥来,我就打开餐柜把红酒拿出来给他,他走过来说:“小夭,谢谢你。我有胃病,喝不了酒,昨晚上要不是你,我又会喝趴的。” “杉哥,这真的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对包厢客人的服务要求都应该努力做到,昨晚帮你倒酒这是我们对客服务必须做到的要求,你不必放在心上。”我真实地对杉哥说。 “嗯,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杉哥又说了一句谢谢才走。 工作依然是忙而不乱,今晚这一桌客人是家宴,比较随意不需要我们倒酒。方姐还叫我打了米饭就可以了,其余的她们可以自己来。既然她这样说,我就站在门外等着她们有事叫我。 这一桌人真好,刚到7:50就叫我去买单,结完账就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去收餐具时,看见桌上有一副眼镜,拿起赶忙追出去,好在他们还刚出酒楼,在那慢慢地走。 我把眼镜交给那方姐,就跑回来了。可是我包厢却多了一个人,杉哥又来了。 “小夭,你还要多久才下班?”杉哥问我。 ”半个小时,杉哥,有什么事吗?”我反问杉哥。 “那我等等你,我先出去抽根烟,我在酒楼外边的板栗树下的车子里等你。”杉哥手里拿着烟,边走边说。 “杉哥,今晚你找我什么事啊?”我还是追出去问了一遍,我有点纳闷,毕竟我没什么可以帮杉哥解忧的。 “没多大的事,你先忙咯。”杉哥还是不肯先说。 我回到包厢,收餐具的姐姐们都已把餐具收走了,我只要铺上桌布,把餐具摆好,把地扫好,再拖一次地,清查一下餐具要没问题就可以下班了。 这时,领班来了,让我去一下前台。去了前台才知是昨晚上有加班费,我接了就朝酒楼外走去。 我不想杉哥等我太久。 杉哥见我来了,便下了车,走到后备厢,搬出一厢苹果:“小夭,你的寝室在哪?我帮你搬过去。” “杉哥,你送我苹果干啥呀,无功不受禄,你先说什么事,要不,我可不敢要你的苹果。”我有些急,不明白杉哥无缘无故送我一厢苹果的原由。 “小夭,看你急的。杉哥就不能送苹果给你吃?你一个人在外,又没有朋友,杉哥想当你在长沙的第一个朋友,可以!”见杉哥这样说,我也就不绕舌了。 我带着杉哥,智哥搬着苹果,就回了我的宿舍。杉哥把苹果放在茶几上就出了我的宿舍门,我说“谢谢杉哥。” ”小夭,你每天下了班,就回宿舍吗?”杉哥问。 “是的,杉哥,我没地方可去,这哪儿是哪儿也不太熟悉,怕走丢。”我老实地跟杉哥说。 (4) “小夭,要不我今天就带你去兜兜风,可好?”杉哥试探着问我。 “都这晚了,不好,杉哥你明天不上班吗?” “上班呀,现在才八点班,我们出去溜一个小时就送你回来,这样可以。” “那好,杉哥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洗个手哈。”我关了门,脱了工装,换了一套自已的衣服,洗了个手就开了门。 杉哥已经走到楼下了,我急忙跑下去。 坐在杉哥车子的副驾驶座上,看着往两边后退的高楼大厦和街上面走动的人群,还有那些灯火阑珊处的地方,对我来说都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这是我来长沙第一次真正地看夜景。我按下了玻璃车窗,让呼呼的风吹打在我的脸上,我要感受一下城市的风带给我的享受。 我喜欢这种行走的方式,只有这样我才能觉得自已是在城市里生活,因为只有这样我的目光才不会只在一个小小的方寸之间来来回回地张望,那看不见我想要的光阴的色彩的屋子。 “杉哥,谢谢你带我看夜色,城市的夜真好,灯火通明,这么晚了还依然很热闹,街上的人依然还这么多。”我由衷地说。 “小夭,你要是喜欢城市的夜景,以后杉哥有了时间就带你出来溜溜街,兜兜风。” “那会不会很麻烦杉哥呀,再说你的工作性质需要你休息好,我占了你的时间不好!” “小夭,不会的。我休息前一晚才带你出来逛夜市就是啊,无论多晚,第二天休息就没事,对不?”我借着路灯闪过时看了看杉哥好看的侧脸。 握在方向盘上面的手一看就是很有力量的,…… 我不能再看着杉哥了,我怕我会胡思乱想。 想着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回去算了,即便夜色如水,风吹着舒服。 “杉哥,还是早点回去,夜色都浓了,明天还要上班。”我看着在夜色里忽明忽暗的杉哥的侧脸说。 “好,我送你回去。”杉哥把车拐进一个了小巷子。 这个小巷子里全部是仓库之内的房子,有几栋二三层楼的房子也好像是私人家彻的房子,外墙都开始老化和脱落,想来这是老巷子了。 穿着这条巷子就到了红星南路,路口有好多摆夜摊的,好几桌人在那喝着啤酒剥着龙虾吃着毛豆。 杉哥看了我一眼,问我要不要下车去吃点东西。 我说不用了,吃了东西会睡不着,而且太晚吃东西会积食。 “小夭,下次我带你去江边吃霸王虾,那里味道还不错,我去吃过二次,比这里的环境要好。” “嗯,谢谢杉哥。”来长沙二个多月了,还没在外面吃过夜宵呢,所以有点想,就答应了杉哥。 送我到宿舍楼,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杉哥看我上了楼,便开车走了。我回到宿舍喝了口水,又发了一会儿呆,看见那厢苹果,想尝尝便洗了一个略微青皮的。 苹果还真甜,水份也比较多,脆脆的,好吃。 突然就想到杉哥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又请我吃饭,又送我苹果的。 下次还真的要跟他去吃夜宵吗? (5) 这个星期我除了正常上班还要在酒楼培训。学习端盘子,折杯花,对客服务的标准用语和怎样开红酒瓶与倒红酒的基本准则。 一个星期就这样有声有响地过了。学了一些东西,也跟同事之间有了沟通与了解,在平常的工作之余也多了一些问候和话语,在酒楼也不再那样孤单了。 想着今天休息可以出去逛逛街吃吃美食,当然也要去买一双工作时穿的低跟的黑色单皮鞋。 可是一上午在宿舍磨磨蹭蹭的,就洗了几件工服和二双鞋子,吃了一碗泡面和躺在床上看了二个小时的小说。 看着看着小说又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差不多了快下午两点了,想着要去买鞋子,就赶紧地漱口洗脸换衣服下了宿舍楼。 我是个有拖延症的人,所以每次需要做的事情必须让自己早点做好,否则一拖拉便又要拖到哪天去。可上班要站好几个小时,原先那双鞋子鞋底太硬了,让脚长时间站立不舒服。 在147路公交车站等车时,杉哥突然出现在身边,我有些惊讶。 “杉哥,你怎么在这呀?”我问杉哥。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呢?”杉哥幽幽地说。 “能,”我笑着回答:“杉哥,我想去五一路买双工鞋,你又去哪?” “要不要我陪你去,我刚好今天没事。”杉哥望着我。 “你陪我?那当然好。我刚好不怎么熟悉路。” “那走,我带你去。”我跟着杉哥又回到酒楼的门口,看见他的电动车了。 今天他是吃同事孩子的满月酒,顺便问了一下我同事,听说我休息便想着找我。然后就看见我一个人出来直奔公交车站,以为我有约,便等了一会儿。 见没人来搭理我,才叫我的。 我坐上了他的电动车,听他说一些他岁月里的故事和长沙这个城市哪里好玩,可以有时间的话可以一起去。 又问我,下个星期六可以休息不,他是那天休,可以一起出来玩,顺便带我看一场电影。 提到看电影,我又有点期待了:“杉哥,我想今天看电影,可以不?我来长沙这么久了,还没去过电影院。” “好啊,买了鞋子就去。”杉哥把电动车停好,我们便在门店一路看过去。 看到一家奶茶店,杉哥就问我吃什么奶茶,我说“珍珠原味奶茶。” 大概看了上十个门店,才找到一双我想要买的鞋子。便问了一下价格,也差不多在我的计划中,我就试了一下觉得鞋底挺软的穿上脚也感觉舒服便买下了。 杉哥要掏钱,我不肯。他也没坚持,必竟我们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不是,只是见过几次面的熟人而已。 把鞋子放进他的电动车,杉哥就带着我去找电影院。 我跟在他后面,看着散发着男人味气息的他,莫名地有了紧张。 就在我神思迷乱时杉哥突然一回头,我竞然有些脸红心跳,慌张着低下了头。 杉哥见我这样,往回走了两步:“小夭,你这是怎么啦。” “没,没怎么,只是感觉有点热。”我低低地说。 杉哥把手按在我的额头上,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自已的额头。 “小夭,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 (6) 杉哥便牵上了我的手,朝着五一广场上走,看见有个空了的登子。 杉哥和我坐在登子上,我双手捧着奶茶喝,眼睛望着地面。 “小夭,你怎么了,突然变得这么拘谨?”杉哥侧着脸盯着我。 “杉哥,要不我们还是回去。”我迎着他的目光说。 杉哥突然伸出双手轻柔地捧着我的脸,:“小夭,你就是怎么啦,说好看电影的。”然后又用他的额头碰了一下我的额头才放开了手。 杉哥站起来,把我拖起:“小夭,走,看电影去。” 我被他有力的大手牵着,无法挣脱。 进了电影院,问我看什么电影?我就指着《魔戒2》说:“我想看这个。” 买了两张电影票,智哥又去买了一桶爆米花和一包牛肉干二瓶百岁山的水。 还要等上40分钟才能入场,我们就在电影院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着。 “小夭,你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哪有,杉哥,你干嘛老盯着我看呀。” “因为你奇怪,才盯着你看的呀。” “那你说,我哪奇怪了?” “小夭,你看我的眼神忽然就变得躲闪了,以前可不这样的。” “哪有,你又怎么知道我看你眼神有些躲闪了。”我此时故意睁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 “小夭,你知道我是干嘛的,你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都在告诉我一件事。” “杉哥,你别吓我呀,我哪有。”我别过头,不再搭理他。 他拧开百岁山水瓶,仰头喝了一口便沉默着不再作声。 快到入场时,他问我要不要去洗手间,我朝他笑了笑放下东西就去了。 入了场他买的坐位票竟然是情侣座,我当作不知道大方地坐了下来。 电影开演了,我捧着爆米花一边吃一边看,看得入了迷。 我一直就喜欢看这样的大片,而且看电影也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当爆米花被我吃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发现口有点干,这时杉哥把另一瓶百岁山开了递到我手上,我说了句谢谢接过水便喝了起来。 不知为何竟然被呛到了,杉哥又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有点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杉哥把水放好之后,就伸过一支手臂拢住了我的小蛮腰,我没抗拒,但也没靠近他,他又往我这也移了移身子。 我让自已坐着舒服一点后,又棒起爆米花边吃也看电影。 眼睛虽然望着电影屏幕上跳动的画面,然而我的大脑里却总是想着杉哥的这支手臂什么时候会移开? 这样坐着身子一下就变得有些僵硬,想了想还是靠向了杉哥的肩膀,这样整个人就舒服多了。 电影很快就放完了,我们走出电影院,我便要杉哥直接送我回了宿舍,一路上谁也没说话,我拿了鞋子跟杉哥说了谢谢,便快速地上了楼梯。 此后很长一段日子,也不见杉哥来找我…… 第13章 再见,是朋友 (1) 吹着过堂的风,念着夜色无来由的思念,不敢打扰,亦不会海市蜃楼。 安静的不是人心,也不会是空气。 我依然在酒楼上着自已的班,过着自已的日子,偶尔会在窗前伫立一会儿,看亭前那一株绿植越长越茂,枝条也变得越来越粗壮。 有些东西看着甚是喜欢,却成不了自己的专属;有些人站在身边是美好,却知道那不过是一种烟火,燃烧了天空,却又注定在眼睛里慢慢消失。 苹果吃起来还是脆脆的,也是甜的,而我亦有半个月未见你了。 你或许不会再来。 20点30分准时下班,20点40到宿舍,21点基本已躺在床上看书。 这也许是我在夜晚唯一消磨时光的方式。 似乎听到敲门声,可我却不敢去开门,来这里这么久了,没有听到过敲门声,任别人去敲,知道敲错了门便会走开。 又有几声敲门声传来,我壮了壮胆子,没有开灯,也没穿鞋子,赤脚走到客厅,听到几声“小夭小夭”的喊声。 又走近贴着门再次听到喊声,是杉哥。 我打开了门,又开了灯,不明白这时候杉哥来我宿舍的意思。 “杉哥,你怎么来这了呀?” “我,我就想来看看你,我可以进来坐会儿吗?” “嗯,进来。” 杉哥还带来了三瓶哈啤啤酒和一份毛豆,一份唆螺,一份韭菜和十串烧烤。 我把桌子移到了房子中间,又泡了二杯茶。 我看着杉哥,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说些什么。 “小夭,陪我喝杯酒,聊聊天好吗?”杉哥用牙齿把三瓶啤酒都打开了。 白炽灯光下的杉哥真是俊朗极了,眉黑肤白唇红眼睛明亮。 我愣愣地望着他,只说了一个嗯字,算是回答。 杉哥把酒倒在酒杯里,递了一杯给我。 我接过了酒杯捧着。 “小夭,我能做你的朋友吗?”杉哥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问。 “杉哥,你我早就是朋友了。”是真的,我早就把杉哥当朋友了,在我心里也是喜欢杉哥的。喜欢穿制服的他,又飒又帅又年轻又朝气蓬勃。 “那我们喝了这杯,当是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说完碰了一下我的杯子,仰头就一口喝完了一杯。 “好。”我也把酒杯里的酒喝完了,不过喝了三口才喝完。 杉哥又把空杯倒满酒,递了双一次性的筷子给我“吃,我们边吃边说说话。” 我接过筷子,夹了韭菜吃。一吃发现味道好极了,又夹了个毛豆,居然都挺好吃。 我的胃口来了,放下筷子,向杉哥回了一杯酒。 我夹了唆螺使劲唆,却没有唆出来,便拿了一根牙鉴,把唆螺肉刁了出来放进嘴里。 我又拿起一串骨肉相连,真的都好好吃。 杉哥见我吃得很开心,也默默地吃着东西,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又给自已倒上了一杯。 我没有再喝一杯一杯地喝,都是小口小口地喝,我拍喝多了头昏。 杉哥夹起一筷子韭菜,放进嘴里嚼着,咽下了后又喝完一杯酒。 “小夭,你真好看。”杉哥低下头说着。 (2) 面对杉哥这句突然而来的话,我有些些紧张,却没有回话,装作没听见地喝了一口茶。 杉哥也不再说第二遍,他夹了个毛豆吃着然后又沉默着。 我突然想起了还有几个苹果,便起身去拿了二个苹果洗了。 “杉哥,上次你送的苹果真好吃,你也吃个。”我把苹果递给杉哥。 杉哥把苹果放到桌边边上“小夭,苹果还有吗,既然好吃就过两天再送你一厢。” “还有还有,杉哥你不用送我了,老送我东西我会不好意思收,你都这么照顾我了,还把我当朋友,我已是很谢谢你了,你就不用送我东西了。”我说的又急又快。 “小夭,你是不是不喜欢杉哥呀?” “没有啊,我挺喜欢杉哥的呀。”脱口而出的话,让我自已脸红了。 “小夭,你说的是真的吗?那再陪杉哥喝一杯。”杉哥又向我举起了酒杯。 我端起杯子,只喝了一口,我怕醉了不好。 杉哥见我没喝完,也没说什么。却递了串骨肉相连给我,“快吃。” 这时候的我发现自已吃撑了,便咬了一口苹果,苹果带酸性,可以消化食物。 “杉哥,你多吃点,我已经吃撑了。”我放下筷子,决定不吃了。 看看酒瓶,也只剩下半瓶了,我帮杉哥添满了酒。 “杉哥,你喝了这么多酒,你没开车了。” “小夭,你就赶我走呀。”我觉得杉哥此时有些微醉了。 ”杉哥,看酒喝完了,我就问问。” ”小夭,我能不回去吗?” “你不回去,那你睡哪?” “就睡这沙发上,可以吗?” “不行,杉哥你还是回去,这沙发上不好睡。” “小夭,我们都是朋友了,你还赶我走?” “杉哥,我们只是朋友,你在这睡,我睡不着啊。” “我不会去你房间的,就呆这屋子里,我今天心情不好,就想你能陪陪我。” “杉哥,我,我……” “小夭,相信杉哥,我是警察,我知道也些事是不能逾越的,你放心。如果真动了你,杉哥就会娶你的。你去睡,我酒醒了,就自个走了。” ”杉哥,那我还帮你倒杯茶。”“好。” 看这一桌子太乱,我又把东西全部抹进了垃圾桶,把酒瓶也丢进了垃圾桶,洗了抹布又抹了一遍桌子。把地扫了,还快速地拖了一次地。 “杉哥,那我去睡了啊,你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把门关好。”我对杉哥说完就回我自已的房了。 还是怕发生什么,我又悄悄把门锁好,反扣好,然后又把小小的书柜拉门后挡着。 躺在床上时,还是睡不着,翻来复去的…… 我真想不明白,今晚杉哥为何来我这,还不回家睡。 要是我是城市的女孩,有一份好的工作,说不定杉哥会喜欢上我的。我的脑袋突然冒出这种想法,我掐了自已,不让这样的想法再继续下去。 可是我又想杉哥那张俊朗的脸了,哪怕他此时就在我另外的一个房间。 这样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3) 梦里我在一处盛放的梅园里,坐在一棵梅树下的用二根结实的绳子和简易的木板做成的秋千上,我慢慢地荡着,荡着,荡着…… 却发现秋千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像是到了天上,白云朵朵,像巨大的棉花团,那么白那么软那么多那么大。 然后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去找杉哥,我想跑着去找杉哥,可是我走不动也跑不起来,我使劲地挣扎,使劲地想跑起来。 云朵被我撕烂了,撕掉了一朵又一朵,眼看撕成了一个大窟窿,可我还是挪不动我的脚。 突然一片明亮晃了我的眼晴,一看我身下一片虚空,我在往下面跌,一直住下面跌。 “啊,救命啦……”我惊醒了自已,也惊了睡旁边屋的杉哥。 他使劲地敲着门“小夭,小夭你没事。” 我揉了揉眼晴,按了按太阳穴,回了杉哥我没事。 突然间又感觉要上厕所了,我必须的要出去。我只得又轻轻地移了书柜,拉开了反扣,开了门。 “杉哥,你咋还没睡呀。”看杉哥那样子,根本就没合眼一样。 “小夭,你做梦了吗?那么大的叫声,做什么梦了。”杉哥想探听我的梦。 “杉哥,我刚睡着就做梦,梦见从山上摔下来。”我告诉杉哥。 “杉哥,你酒醒了吗?” “小夭,我能抱抱你吗?” “杉哥,你该走了,反正你在这里又睡不着。” “小夭,我想抱抱你,特别特别地想。” “杉哥,你回去,己经快天亮了,回去好好眯一下,明天还要上班呢。” “小夭,你是不是讨厌杉哥。” “我没有啦,我一乡下姑娘,哪敢讨厌杉哥。” “那你总对我保持距离,若即若离的。” “那不是对你好吗,我一乡下姑娘要是跟你纠葛多了,对你杉哥不好。” “小夭,要是你不抗拒杉哥我的走近,我们就试着交往好吗?” “杉哥,这事以后再说,今晚你先回去好吗?” “小夭,我想抱抱你就走。” ”杉哥,我送你下楼。” 我走过去,拉上杉哥的手,想拖他出门,却不知反被他用力一拉,我一个趔趄,就往他身上撞。 他的胸膛好结实,好有安全感又有温度。 只那么一下,我就想沉沦,可我又迅速地推开他,“杉哥,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的话说得软绵无力。 “小夭,我真的好喜欢你,好想你。”杉哥那表情显得好痛苦。 “杉哥,我也喜欢你,可是我还不想谈恋爱。你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吗?” “我们是朋友啊,也可以是男女朋友啊。” “我们就当朋友,我还才来长沙,还没有资格做灰姑娘。” “小夭,你是拒绝我了吗,任何一段感情都是时间堆积起来的,我们交往了这么多次,一直都很愉快呀,是你一遇到这个问题,就有点抗拒,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啊。” (4) “杉哥,你想听实话吗?”我想跟杉哥说清楚。 “小夭,你说。”杉哥现在可能有点酒上头,连眼睛都带着血丝。 “杉哥,你这么优秀,年轻,帅气,穿上制服更俊朗,不知会有多少的女人喜欢你。即使现在你喜欢的人是我,哪怕你现在也爱上了我,可你总会有一天会后悔,后悔为何娶个乡下没读多少书的女人,没钱又没一份好工作的女人。虽然我现在因为年轻,长相还可以,可是我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会是一样的吗,哪怕你迁就我,可这又不是一个月,或者二年的事情,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不会娶我的,所以我不会为了一点点温存就依身在你的肩膀,虽然我一个人在长沙也很寂寞,很无聊。”我把我想说的都说了。 “小夭,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娶你。我们都还这么年轻,即使你是乡下来的,只要努力一样会拥有城市女孩的一切,只要我们坚持也可以创造出我们想要的一切。我知道你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来,但我觉得你会变得很优秀的。我就喜欢你身上这种单纯和这种不染俗事的清淡。没有什么三观不合,我看出你是个有精神追求的好姑娘,只要我们相爱,只要在一起慢慢磨合,我们都会为对方而改变的。小夭,别低估你自已,你真的很漂亮,很优秀,这是我从那次在你包厢吃饭时就看出来的,你真的胜过城里大多数姑娘。” “杉哥,真的吗?”其实我是喜欢杉哥的,可是我也知道,如果答应了他,就意外着…… “是真的。小夭,你是喜欢我的,对吗,要不你不会让我进屋来。你只是怕我们以后会分手,对吗?” “杉哥,我是喜欢你,最喜欢看穿制服的你。我拒绝你是因为我在你身边有自卑的感觉。” “小夭,我们给自己一个机会好吗?三个月,先做朋友,如果三个月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又能相处愉快,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 我望着杉哥这张好看的脸,还是忍不住脱口说了一个“嗯”字。 杉哥站了起来,还是把我拉进了他的怀里,这一次我没有挣脱,只是身子有些僵。 “小夭,那我走了,你去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上班。”杉哥捧着我的脸,在我的额头唧了一下,就开门走了。 我把门关好,洗了一把脸,走到房间仰头躺在床上。 我和杉哥会有三个月相处的时间,真好。 在这三个月里,我就不会再孤单了,至少我可以想他。 在偶尔闲适的日子里,我还可以把他写进我的日记里,这样我的本子里就不会只是流水账和日常的笔录了。 也可以写心情,美好的心情,写一些白日梦,梦里有杉哥。 一晚上没睡,精神却很好,想着还要上班,只得闭上眼,可怎么都睡不着。 只得拿着酒楼的一本书,努力地把自已的心思全部都抛开,只看这本书。 因为我每次一拿这本介绍酒楼的书,我就会犯困,今晚就让它来令我睡去。 (5) 早上被闹铃叫醒,昨晚设置的闹铃是七点半,我就得快快起床,穿好工服,洗脸刷牙盘好头发化了个淡妆,快快地赶去酒楼。 今天有个例会,会检查妆容和抽查昨天主管叫我们背的酒楼文化和对客服务的要求。 昨晚下班后忘记去背了,好在在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看了几次,有些记忆,等下吃早餐时再看二三次,应该会背得差不多。 这样想着,也没那么担心了。 快走到酒楼的前台,碰上了菱菱。 “小夭,昨天主管让我们背的那些你写了吗,我还记不住,你能借给我让我再看看。” “我也没记好,我们一起去吃早餐,等下一起看,一起背。 “好”,菱菱的手搭上我的肩膀,我们搭肩搭背地去了食堂。 “陶小夭,朱菱菱你们背了酒楼的行为准则了吗?”大堂主管在我们后面叫。 我和菱菱互看了一下,赶紧分开。菱菱回了一句大堂主管:“看了。” “那你背背行为准则的八条和十二条。”大堂主管看向菱菱。 “陈主管,我们错了,我再也不在酒楼大声笑和勾肩搭背了,挡着你的路不好。” “不要让我下次看见。”陈主管望了望,就越过我们走了。 菱菱朝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跟在她后面往食堂前。 我们打了各自的早餐就坐一张桌上,我掏出小本子让菱菱看,我就一条一条地背着,哪条背错了漏背了,菱菱就更正我告诉我。 背了二次后,觉得差不多了,就让菱菱背。 菱菱其实意思都懂,就是不能完全地用这行为准则上的文字背下来,我让她再读二遍。 看开例会的时间到了,把餐具送到指定点我就把小本本交给了菱菱,“你例会后再给我。” 开例会时,菱菱老是低着头盯着小本本碎碎念,而我每次看到总经理望向菱菱时就用胳膊碰下菱菱,因为过一天后就会有个二十桌生日宴,又是这个星期的头一次例会,酒楼总经理也在,平常例会的日子他大多不在。 主管才说了几句话,总经理就指着菱菱,“你叫什么名字,请上前来。” 菱菱还是低着头,我又用胳膊撞了一下她,并说”总经理在叫你。” 菱菱抬头,还是呆呆地站着。我只得又告诉她,“叫你上去。” “你们二个都上来。”总经理连我也叫上了。 我瞪了菱菱一眼,拉着她走到台前。 “你叫什么名字?”总经理问菱菱。“朱菱菱。” ”你叫什么名字?”总经理又指着我。“陶小夭。” “你们俩个相对而站,先看看对方的妆容。”总经理又说。我听了暗自庆幸,今天涂了口红,平时只会画下眉。 “然后,陶小夭你背行为准则,朱菱菱听,看她有没有背错的。” 对于背书一样地背行为准则,这个我是没什么问题,要是总经理说第几条第几条那样抽查我,我就会背不出来。 (6) 虽然我普通话说的不是很清楚,却依然能让大家听得很明白,共二十二条行为准则和对客服务大概二分钟之内我就全部背完。 总经理问菱菱:“她背的如何?”菱菱答:“都是对的。” 总经理又对菱菱说:“你背下行为准则的六条和对客服务的十一条。”菱菱张了张嘴,却没有背,直直地望着我,而我看着菱菱却没有去想这行为准则的六条是什么和对客服务的十一条又是什么只僵在那里。 总经理望着菱菱:“现在可以说了。”菱菱总是望着我,我不得不想了下,然后指着脸和做了个倒酒的手式。 菱菱小声地说了一句:“六条是上班之前要化淡妆,十一条是给客人倒酒时酒瓶瓶口不要对着客人。” 我对着菱菱竖起了大拇指。 总经理又让我们面向大家:“你们说说看她们的妆容怎么样。” “陶小夭的比较标准。”有人大声说了句。 总经理又看了一眼我,然后对着大家:“你们以后化的妆容可以以陶小夭的化妆作参考,头发要像她这样盘高点,还有我建议你们口红颜色还可以深点。其余行为准则和对客服务要背熟记好。这个月陶小夭的绩效考核多加二分。大家还有别的事要说不。” “没有那就散会。”总经理说完就走了。 “菱菱,你今天怎么搞的老不在状态。”我问菱菱。 “小夭,我今天老是感觉会抽我,我就紧张,一紧张就记不住东西,好在有你提醒我。”菱菱又想把手搭上我肩膀。 我把她的手一甩,便直接跑到我的包厢。 接着把桌面的碗筷酒杯都检查了一遍,又把台面的花去换了水加了二枝新的假梅枝。 然后又去前台领了几包餐桌抽纸和一包牙签放进牙签瓶。 这时菱菱又跑了过来:“小夭,我在酒楼会所看见那个穿警服的帅哥。” “看了就看了,告诉我干嘛?” “是那个那天在你包间请客的那个警察。”菱菱见我没反应过来又说。 “你说的是杉哥呀,那有什么稀罕的,来这吃饭的人多了去了,又不只他一个帅哥。”我随口答复着菱菱。 “陶小夭,你是猪呀,你看不出杉哥喜欢你啊,那么好看的男人,你不在意吗?等到哪天被别人吃了你就后悔你就哭去。” ”菱菱,我是乡下来的姑娘,又是酒楼服务员,怎么好意思贴上去咯。”我是我的心里话。 菱菱看着我,像看个怪物:“小夭,我觉得你过于迂腐。乡下来的怎么啦,酒楼服务员又怎么啦,你这么漂亮,身材又这么好,找个杉哥这样的城市男人那是叫不委屈自已。赶紧地去打个招呼。”菱菱说完就走了。 我在包间想了想,还是没有去酒楼会所见杉哥。 第14章 初秋的快乐 (1) 包厢太过热闹,我一个人忙着各种的端茶递水打饭拖地,因为小孩多,各种落地的食物必须马上清扫,否有人不小心踩上,那只会制造更多的麻烦和叫嚷声。 趁着打开水的时间,溜进银杏包厢,想看菱菱在不在,见她这里只有四个人,便要她帮忙盯下我的包厢。 好在打完水来到包厢,地上没有我想像的脏乱,便又端了几个茶杯和果汁杯去清洗。 一个人的包厢得趁着干隙把事做了,等客人一走,就只等收餐具的姐姐收走餐具,换上桌布,再摆上十人的餐具,搞完地面卫生就可以下班了。 菱菱那包厢是四个男人,因为他们喝酒,到晚上20点30分还不见有走的意思,我便陪了陪她。 “小夭,这个月发了工资我就去买手机,你陪我去不?”菱菱问我。 ”好啊,我也想买手机,还想买套衣服,到时一起休假去。”我应着。 “这个月的工资不知有多少?我还要寄点钱给我妈。”菱菱又说。 “我几个月没回去了,不知我爸妈还好不,都想他们了。”我跟着菱菱的话说。 “他来了。”菱菱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谁来了。”我转身想看看是谁。 “杉哥,你咋在这?”智哥今天穿着一件白衬衣和一条深蓝的西裤,一双发亮的黑皮鞋,脸带着微笑正朝我走过来。 “小夭,我来接你下班。”我有点恍惚。 以前总觉得杉哥穿警服好看,却不知他穿白衬衣更好看,这么帅帅的男人咋让我遇见了。 刚认识杉哥的时候,皮肤也没这么有光泽,胡子拉渣的,人也显得疲倦,我都在心里叫他大哥。 “杉哥,这个月我和小夭发了工资会去买手机,你带我们去好不好,小夭刚才说她要买手机,却不知买什么款式的手机。”菱菱连珠带炮地把话说完。 ”菱菱,我不买手机。”我朝菱菱眨眼晴。 我不明白菱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两个去买手机买衣服逛街不好吗,加上杉哥会不会很尴尬。 “小夭,我们在长沙还不熟悉,有杉哥带着逛街买手机不很好吗?杉哥,你说对不对。”菱菱望着杉哥问。 “小夭,你要买手机呀?”杉哥问我。 “杉哥,我就刚才跟她说了一句,还没确定买,因为有了手机,也不知道打给谁,我没什么朋友。”我说的也是实话。 “你叫菱菱,快下班了吗?”杉哥问菱菱。 “买单。”这时包厢传来一句买单。 “我和小夭在外面等你下班,我们一起去吃宵夜,你快点啊。”杉哥对菱菱说完,拉着我就走。 “小夭,你回去换下衣服,半个小时在酒楼门口等我。”杉哥说了这句话就走了,留下愣愣的我。 我想了想又回到菱菱包厢,见她去买单了,我就帮她把碗筷收了。 客人一走,菱菱送碗筷去了,我又帮她摆台。刚摆好,菱菱来了就扫地,我就拖地,一下子事就做完了,可以下班啦。 “菱菱,你干嘛要告诉杉哥我们要买手机啊?”我不解地问菱菱。 “我就想看看杉哥是不是真的喜欢你呀?”菱菱侧脸看着我,像是要把我看穿。 “带我去买了手机,就是真的喜欢我?”我还是不明白。 “傻小夭,你的智哥呢?不是说要带我们去吃夜宵吗?”出了酒楼看不见杉哥,菱菱又问。 (2) “他叫我们回去换了衣服,来这里等他。” “那我们回去换衣服,还没人请我吃过夜宵咧,今天就沾沾你的光。” “好,那我们要快点了。”快走了三步菱菱就慢下来了。 “走那么急干嘛,夜宵就是要吃得晚。”我听了觉得也是的。 我们回了宿舍,我就随意冲了个澡,换好衣服,把头发结了个麻花辫盘在头顶,在脸上抹了点润肤乳,画了个眉,涂了唇膏,一切准备妥当。 看菱菱磨磨蹭蹭的也不知要搞到什么时候去,“菱菱,我先去酒楼那里,杉哥要是来了我就在那等你,他要是没来,我半个小时就回来,不过,你也要快点啊。” “好的,你先去。” 我一路小跑,刚到酒楼拐角,就看到了杉哥。 他穿了一件黑色长袖薄卫衣,一条牛仔裤,黑色网状运动鞋。每一次看见他,都会让我眼前一亮。 我走向前:“杉哥,你越来越好看了。” “你傻了,我还越来越好看了。”杉哥摸了摸我的头,“菱菱呢?” “她还在化妆,我先下来了,怕你一个人等得不耐烦。” “那我们去车里等。”你边走边说。 坐在车上,我又有点感觉慌乱,每次在人多的地方我看见杉哥都没事,可一在窄小的空间,我和杉哥呆一起就变得紧张,无所适从。 杉哥在后座包包里拿出一个手机盒子递给我:“看看,喜欢不?” “杉哥,我不能要。” “这是个华为牌子的手机,当时三千多买的,我用了二个月后就买了我现在这个苹果手机,你拿去用,反正旧手机也换不了几个钱。” “那我发了工资就给你一千,当我买你的。” “说了你拿去用,我放抽屉也是放。” “你不收钱我就不要你的手机,这手机新的一样,二个月少了二千块,我都赚发了。”我咧开嘴笑着。 “那行,盒子里还有发票,可以在一年之内去贴一次钢化膜。” “嗯,我先下去看菱菱来了没?” “你等一下,先把手机收好,别告诉菱菱这手机是我的。” “好,杉哥还有事吗?”我故意问他。 “还有事呀,你又不会答应,你去看菱菱来了不?” 我一下车,就看见了菱菱正一脚一脚地走过来。 “哇,菱菱,这大晚上的你还穿高跟鞋。” “这鞋买了,就没穿过,所想穿穿不。” “那你好点在哈,这么高的跟,杉哥他在车里等我们。” 我把车后座门打开,等菱菱进去后,我也钻了进去。 杉哥把车一开动,就问:“你们有吃夜宵的地方吗?” “没有。”我和菱菱齐声回答。 话刚落,三个人都笑了。 (3) “那我带你们去坡子街吃,我和队友去吃过一次,味道还可以。” “那地方远不?”我问杉哥。 “有点远,开车要几十分钟。” “就这附近找地方吃咯,太远了占时间,明天还要上班,我不想太晚睡觉。”我说。 “小夭,你昨晚没睡好吗?”菱菱问我。 “嗯,昨晚看书忘了时间,就睡晚了,所以今晚不想太晚睡。” “那就前面拐角那地方吃,上次看到的那地方,吃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应该味道可以。”杉哥说。 “菱菱,要得不?”我问菱菱。 “哪里吃都一样,我就是想出来吹吹风,喝杯啤酒,然后回去躺床上一觉睡到天亮。”菱菱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菱菱,要不你今晚和我一起睡,谁跌下床另一个人就把她扶到床上继续睡。”我突然想逗一下菱菱。 “那好呀,我要抱着你睡,今晚你可别把我推下床。”菱菱装模作样地就想着来抱我。 “到了,你们去找个靠边的桌子,我停了车就来。” “好的。”我和菱菱下了车,就朝夜宵摊走去,人太多,感觉到热。 只得往巷子边上走,好在弄堂里有一股风吹过来,特舒服,我拉着菱菱就坐这里。 “”菱菱,你吃什么”?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我们点醋溜藕片,毛豆,哈啤,剩下的要杉哥点。” ”好,我反正也不知什么好吃。” “杉哥,我们想吃醋溜藕片,毛豆,二瓶哈啤,这是我们想点的,看你吃什么就点什么。”杉哥刚坐下,菱菱就说了。 我帮杉哥拆了餐具,给他用茶水烫了烫杯子和碗筷,又添上茶水:“杉哥,茶。” 杉哥点了一份龙虾,一份太极头,一份丝瓜和一份凉菜木耳,加上醋溜藕片,毛豆,还有四瓶啤酒。 三个人,能全部吃完,也是不错了。 “我去洗个手。”杉哥说。 “小夭,都快十点了,吃完怕是到十二点了。” 等菜上了,我们就快点吃,快点喝,争取十一点半赶到家。 杉哥刚坐下,菜也陆续地上桌了。杉哥把酒瓶盖打开,每个人一瓶啤酒各自倒各自的酒。 “来,菱菱,敬杉哥一杯,谢谢杉哥带我们来吃夜宵。”我把一杯酒一口就喝完了,其实我是口干了。 我又把酒杯添上,吃了二片藕片,酸酸的脆脆的真好吃。 “小夭,菱菱,你们多吃菜,要全部吃完才能走。”杉哥把龙虾往我们这边移了移。 “来,喝了这杯剥龙虾吃,一个碟子一个碟子地干掉。”杉哥向我们端起了酒杯。 “好,干。”我也端起了酒杯,但这次我只喝了一大口酒。 我把一次性手套带上,开始剥龙虾吃,我只吃龙虾身子上的肉,我不习惯咬那两个龙虾钳。 杉哥看见了,他就把龙虾肉给我,一连剥了好几个。 菱菱这时站起来,把酒杯一举:“祝你们相亲相爱,快乐无边。” 我和杉哥相对笑了笑,然后举起酒杯:“一起快乐无边。” (4) 星期四下午有半天休,我就想着去趟姑姑家。 姑姑家离酒楼还是有蛮远,所以下了班回宿舍换了衣服就走。 到酒楼还是去找了一下菱菱:“菱菱,吃晚饭时你帮我留一份饭带去宿舍好吗,我想去趟我姑姑家,路远我可能不在她家吃饭了,看看我姑姑就会回。” “好,我记着咯。”菱菱边洗茶杯边说。 我走出酒楼,往姑姑家去,我有点搞不清方向,只得走向车站去看了看车牌,发现有两趟车是到我姑姑家的。 我在站牌下,等了有十分钟,才见602车徐徐开来,我在包里找了二块零钱,就排队上车。 车上人不多,我在后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看着窗外的人流和车辆涌动,店铺之多楼与楼紧挨着,只有一条条的路供人们行走,感觉城市真的太拥挤。 我好像来长沙这么久了,都未曾抬头看看天,我好似不曾看到星星过,每天就是下了班回宿舍呆着,第二天出了宿舍就是上班,都没想过在回宿舍的时候抬头看看天,数数星星了。 想着想着人就有点想家,不知妈妈的身体可好,弟弟在家又干了什么了,爹爹是否回乡下去了,姐姐学缝纫会出师了吗?我的那些玩伴都还好。 这时车子报了一下站名,我好似听到过,感觉离姑姑家不远了,我便认真地瞅着车窗外,看有没有我见过的地方,以便好找到姑姑家。 就在我眼睛四处望的时候,我看见姑姑姑父带着表哥的儿子走过一家蛋糕店。于是我想着就在这站下车。 我起身准备下车,不到一分钟,车就靠站了。 待我下了车,回头再去那蛋糕店找姑姑他们时,他们又不见了,想着他们带着孩子也走不了多快,便站在斑马线边上等着。 等了一会儿,还是看不到人,便只能直接去姑姑家了,想着不能空手去姑姑家,那就去买些水果。 然而却在水果店碰见了柏林表哥,柏林表哥长得很像我爸爸,特别是那厚厚的嘴唇和那两颗门牙。 “表哥。”我走上去。 “小夭,你怎么在这?”表哥见到我,满脸欢喜。 “今天我休半天假,就想来看看姑姑。”我跟表哥说。 “那好,我带你回去。”表哥提着一个香瓜一个哈密瓜。 我也不知买什么,就问老板,那样子的一箱苹果多少钱? 老板说,给你88块 我又对老板说,还来一件旺仔牛奶,一起多少钱? 老板回我:“一共132块。” 我把钱付给老板,提着牛奶和苹果就跟着表哥走。 表哥一回头,见我还在水果店门口,叫我快些,又见我拿着这么多的东西,便回个头帮我提:“来看看姑姑就好,不用买东西啦。” “就买点水果给姑姑吃,也就意思下。”我一说完,就看到姑姑姑父他们在前面走。 “表哥,姑姑他们在前面。”我喊了声表哥告诉他。 (5) “姑姑,姑父。”我跑上前,大声地叫了一句。 “小夭,你来了呀。你姑爹昨天还在念你,咋不来玩。”姑姑见是我,挺高兴的。 “想来看姑姑姑爹,又不太熟悉路,今天还是忍不住来了。” “先到家再说。”表哥催姑姑回去。 “工作怎么样,还做得过来吗?”姑姑又问我。 “还好,也没多忙,已经适应了。”我回答姑姑。 “那就好,雪妹子还怕你做不来。”雪妹子是我表姐。 “我还要谢谢表姐帮我找了工作。”我对姑姑说。 表哥把门打开,给我倒了杯茶,然后跟姑姑说:“我去买点菜,就回来。” “表哥,不要忙了,我等下就回酒楼了。”我叫住表哥。 “小夭,你说啥呀,来了姑姑家哪有不吃饭的。” “今天我就是来看看姑姑姑父,已经记着路了,哪个休息天都可以来姑姑家吃饭啊。”我跟表哥说。 “那今天为何不可,刚好我在家,可以多炒二个菜给你吃。”表哥像是有些生气。 “表哥,今晚上和我一起住宿舍的同事菱菱过二十岁生日,她叫我一定要赶回去,我来的时候答应她了。”我跟表哥解释。 “那既然是这样,那下次休息记得再来看姑姑,多陪姑姑说会话。”姑姑看着我说。 “嗯,会的,姑姑。” “表哥,我等下在哪坐车回酒楼方便些?”我问表哥。 “就在我们刚卖水果的地方往左前方有个公交车站,在那等就是,你走时我送你。”表哥说。 “不用送了,表哥,我知道去。”我又朝表哥点了点头。 “你先陪姑姑说会话,我去切点哈密瓜来吃。”表哥转身进了厨房。 “小夭,你一个人在那做事,没人欺负你。”姑姑有点担心我。 “没有,她们对我都很好。我现在一个人管一间包厢,做好我自已的事,只要做好了,就不会有人管我啦。” “那就好,那就好。” 这时表哥端来了哈密瓜,都切成一小块一小块,上面还放了几根牙签。 我吃了几块,真甜。 抬头看见墙上的挂钟指向16点50。 “姑姑姑父,我先走了,哪天休息再来看你们。”说着,我就站起来了。 表哥见我走,马上站起来要送我。 我出了姑姑家门,就问表哥:“表哥,你能带我去办一张手机卡吗?” “现在吗?”表哥问我。 我点点头。 ”那你带了身份证了吗?”“带了。”我说。 “那前面就有办移动卡的铺面,我们去那办。”我跟在表哥后面。 表哥一进铺面就问要办张卡,需要多少钱? 营业员说:“有带身份证吗,交一百块钱就可以了。” 我把身份证递上,表哥要我选号,我就选了个带我生日尾号的移动电话卡。 营业员又帮我把卡装进手机里,要表哥试打一个电话,又帮我调了音乐,把我电话卡的名字存上去。 都弄好了,我们走出门店,往公交车站走。 表哥回过头来:“小夭,有空就过来玩,陪陪姑姑。” “嗯,好的。”刚好车来了:“表哥,谢谢你!” (6) 回到酒楼,已是快到18点,我肚子有点饿,就想去找菱菱,看为我留了饭没。 还只上酒楼的阶梯,就听到杉哥的声音:“小夭,快过来,我们去吃饭。” “杉哥,你怎么知道我肚子饿了?”我跑过去就问杉哥。 “快上来,是我饿了,叫你陪我去吃饭。” “你饿了,那你不去先吃饭,还坐这里等我。” “我下了班来看你,菱菱说你去你姑姑家了,我刚准备走,又看见你了,就得叫上你陪我去吃饭咯!” “那好,刚好我也唱空城记了。”我侧脸望向杉哥,又说:“杉哥,我办了张移动手机卡。” “那你打我的手机,我等下把你的号码存起来。” “那你告诉我号码。” 我拔过去电话后,听到杉哥手机响了3声才挂断电话,然后把它存了起来。 ”杉哥,我们去哪吃饭?别走太远呀。”我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记了,只想早点吃到饭。 “今天吃饭的地方有些远,你就忍忍。” 车子开了快四十分钟,才来到一个庄园。 红墙青瓦竹林潇潇,一栋白色的二层高房子落在满塘荷池边,池子里游着太多太多的锦鲤,有好些大概是刚吃完饭的食客在这庄园里赏景观花。 下了车后,杉哥又拉着我穿过这白色的房子,我和他的脚下就延伸了一条青色鹅卵石铺就的走廊,石子上铺了薄薄一层被风吹进来的叶子和一些枯花瓣。 这些叶子和枯花辨被这走廊的弄堂风一吹,如同在光影里嬉戏的孩童,在我和杉哥的脚边来来回回卷起又飘落。 我紧拉着杉哥的手,愿时光就此停住,等初秋的晚风再次吹起,我要依着杉哥轻轻地走过这,不会踏碎枯叶和花瓣,不会惊扰树梢欢叫的鸟儿。 我好喜欢这里,仰头看向杉哥。 杉哥府首望着我,一脸慵懒和缱绻,唇角有慢慢荡开的浅笑,惹我无限向往。 “杉哥。”我在心里低迷地叫着,他会听得到吗? 杉哥的手忽然拢住了我的腰,我眼角的笑意更浓,多想踮起脚尖面向智哥…… “杉兄,一些日子不见,怎么地就有了春风?”声音陡地而起,一个清瘦的男人如风一般飘来,落在杉哥面前,伸出手左一拳右一拳。 “哈哈,好巧被你肆弟瞅见了,一起去喝一杯?”杉哥的哈哈声有点震耳。 “行啊,几日不见换新颜了,下巴都光灿灿的了。” “最近是我手脚勤快了点,怎么地你有意见?” “那倒不敢,只是杉兄你春风别吹得太烈,怕烧焦了一片土地,来日又会伤感。” “这种事情啊,要吹得足够烈,才可一世不憾。” 他们的对话,听得我如雾里看花,一片白茫茫。 “走,小夭,今天碰见了财主,想吃啥尽管点,有人替咱俩买单。” 我笑了笑,不敢张口。 “在哪里寻来的宝贝,还害羞。”那叫肆的男子贴上了杉哥的耳朵。 “有缘自会遇见她,不管是在哪里。”杉哥含笑望着我,连眉梢都挂上了快乐。 第15章 许岁月静好 (1) 杉哥拢着我,随着明走进一楼阁,又上了二层。站在二层的护栏处,可以把这庄园后院的景尽收眼底。 庭院内,一条带着烟气水雾的人工小溪从高处的柴门倾泻而下,落入只有一块石头的水池之中,岸边有七八枝默竹,相互交错地以慵懒的姿态立在风中。 而青瓦木柱间几盏亮起的红灯笼在这秋风入院的夜色里平添了几许意境,可以让穿行于楼阁间的食客们暂时忘记城市的浮躁,轻松地在这如世外桃源之处闲适品酒茗茶和打趣生活。 “小夭,吃饭了。”杉哥轻声呼唤。 我回到桌边坐下:“杉哥,谢谢你带我来这么美的地方吃饭。” “你喜欢就好。小夭,你陪杉哥喝杯红酒。”杉哥把红酒倒进了我面前的酒杯。 ”嗯。”我望着杉哥,把情意隐藏在眼晴里。 “小夭,你今晚真美,像入画的人儿。”智哥打趣我。 “杉哥,你才是画上的人。”我说完低下了头,我的脸已开始微微发热。 “来,小夭,我们碰个杯。”杉哥举起了酒杯。 我端起酒杯,轻轻地撞上了杉哥的酒杯,叮的一声余音绕梁,我整个人瞬间被融化。 “这么诗情画意,我来不是添堵吗?”肆端来一份落雁肥肉。 “桌上都摆满了,哪还能放下?”杉哥不理会肆哥说什么,只挪动菜碟。 “越满越好,今天招待的可是你。”肆哥笑着的眼睛细长细长的。 “小夭,敬肆哥一杯。”智哥示意我。 我端起红酒杯:“小夭敬肆哥一杯,谢谢你让我吃到这么多的美食菜肴,谢谢!”我碰了肆哥的酒杯,又浅浅地喝了一口红酒。 “小夭,把杯里的酒都喝完。”肆哥点醒我。 “哈哈,没关系的,慢慢喝,小夭。” 肆哥好似不太在意我喝不喝完这杯中的酒,但肆哥说了,我就必须喝完。 我再次端起杯把红酒喝完。看肆哥也把酒喝了,就顺手把他的酒杯倒上三分之一的红酒。 然后夹了一点落雁肥肉放进自己嘴巴里,又扒了一大口饭吃下。 今晚的每一道菜,都让我食欲大增。像清蒸鲈鱼,大蒜辣椒炒脚蹄,黄焖仔鸭…这些菜都是下饭的好菜,又辣又入味,当然清蒸鲈鱼比较清淡,肉细嫩少刺。 我不喜欢吃那些凉的,生的食物。虽然在酒楼做事,大餐都是那冷盘,但我从不吃。 我又给自已添上一碗饭,吃着大祘辣椒炒猪蹄,让我想到妈妈每餐都要炒个大祘辣椒,说这样有下饭的菜。 ”小夭,你自己的酒杯还没倒酒。”肆哥看见我的酒杯空着。 “肆哥,我今晚不能喝了。” “小夭,你还倒点,这杯慢慢喝,多吃菜。”杉哥又说。 “那好,杉哥我帮你添碗饭。”我边帮杉哥添饭边说,也给肆哥添了一碗饭,然后安静地听他们说着他们的所见所闻和他们想说的话。 夜色如水,坐我面前的二个男人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上有了红晕,眼晴里也有些迷离,话语中隐着兴奋,这半醺半醒的模样惹我又端起酒杯轻泯一口:我也想和他们一样半醺半醒,岂不美哉! “小夭,坐我边上来,你离我太远了。”杉哥突然说这么一句话,应该是醉了。 但我还是乖乖地走过去然后挨着他坐下。 (2) 庄园逐渐变得冷清,食客们几乎都走完了,庄园内的工作人员也都下班了,只有雁南飞的灯还亮着,因为我们三个还未走。 时间已指向21点35分,某二人还在喝个不休,这已是第三瓶红酒了,不知是否已醉。 突然想到杉哥如果醉了,那我该如何回宿舍,他倒是可以去肆弟那里睡。 我只得走至杉哥身旁,摇着他的肩膀:“杉哥,都晚上九点半了,你会不会回去呀?” “我不回去呀,今晚就睡在这里。”杉哥张着一口的酒气和我说话。 “那你不早说,这么晚了我一个人怎么回去呢?杉哥,我不知道回去呀?” “小夭,你也在这里睡一晚,明天早上六点送你回去。” “杉哥,我不想睡这里,要不你送我去马路上,我坐的士回去,好不好?” “你姑娘家家一个人敢这么晚坐的士。”杉哥瞪着我。 ”可我想回去嘛。” “小夭,你是不是怕我吃了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打个电话把你接回去。” “好。”我听说可以叫车回去,脱口而出一个好字。 “小夭,你当真是怕我吃了你?”此时杉哥说这话时似乎醒了一半的酒。 “杉哥,我不是这意思,你看你现在还在喝酒,也不知道喝到什么时候,要是你醉了明早就会睡着不醒,你还是送不了我,不如我今天就回去,你反正在这睡,明天你就可以多睡几个小时。”我努力地辩解着。 “那你的意思是要丢下我咯?”杉哥又这样说,我…… “我怎么是丢下你咯,是不想拖着你。你和肆哥,好久没见着了,今天喝酒又这么有兴致,我呢今天去姑姑家又没睡午觉,现在热不住想困了。” “小夭,那我找个房间给你,你先去睡。明天跟杉哥一起回去。”肆哥说。 “可你们喝酒要喝到什么时候呀,万一杉哥明天六点半醒不来,我那么早一个人也回去不了啊!”我低声地说。 “那你先回去,小夭。”杉哥喝着酒说了这么一句。 “杉哥,那你还要喝多久呀?你可不可以不要喝了呀。”都晚上十点了,还叫我一个人回去,一喝上酒,怎么就变这样。 “我可以不喝了,那你还回去吗?”杉哥依然摇着酒杯,有些冷淡。 ”我不回去,那我又睡哪里?在这生地方我又睡不着。”我真不想睡这里,万一…… “那,小夭,我陪你睡好不好?你睡床,我睡沙发。”杉哥又阴一句。 我怎么就发觉杉哥今晚带我来这吃饭,就是故意的。 “我才不要咧,万一你醉了打我,我可就惨了。”我故意这么说给杉哥听。 ”我会打你?小夭,你脑袋在想什么呀?” ”肆哥,你给我一个房间,我真想睡觉了。” “好,你跟我来。” 我才不想管杉哥了,他喝了酒,等下胡来我又推不开他,还不如随他怎样。 (3) “小夭,你就这么不待见我?”杉哥追了上来。 “没有啊,我只是不想和喝酒喝醉了的人呆一块,万一有什么状况发生,我又保护不了自已。” “你把我当什么了,你杉哥的酒品很差劲吗?”杉哥红着眼睛。 “我只是怕万一,我现在还是姑娘家,还不是你女朋友。” “那我今晚就要你做我女朋友,你也会不肯的。” “杉哥,你怎么老是拐不过来呀?”我真有点累了。 “小夭,你上来,房门帮你开了。”肆哥在三楼窗户叫我。 “好,我就上来。杉哥你上去不?” “你要我上去不。”发现喝了酒的杉哥有点憨。 “那你别上去了。我叫肆哥快点下来就是。”我转背就往楼上奔。 “小夭,你跑那么快干嘛?”杉哥在后面追着叫着。 我跑到三楼,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想从肆哥手上拿到钥匙。 ”肆哥,你在哪?”我大声喊肆哥,想他快点出来。 “在这咧。”肆哥从3058房出来。 “钥匙呢?”我问肆哥钥匙。 肆哥从口袋掏出钥匙,丢给我。 我接过钥匙,速速进房间,推出肆哥,把门关好拴好洗澡睡觉。 外面敲门声打战鼓一样,可我不能放狼进来,特别是红了眼的狼。 可是总有些不安,随意抹了一把脸和冲了个凉换了个淋浴室的袍子,口干又喝了两口水,爬进被子就睡觉。 无论杉哥本人有多好,对我有多好,但保护自已是理所当然的。 有些晕晕沉沉,眼皮在打架,实在是太困了。 终于可以睡着了。 外面杉哥捶着捶着门,突然急着要上厕所,肆哥把他领进门,又劝他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安稳地睡个觉。 杉哥呢,上个厕所抽了根烟,看见自已血红的眼睛,就不得不先洗把脸,又接着漱了牙,想着还洗个澡,待换上浴室的袍子时,也是困意袭来,看到床就倒了。 肆哥也是好,还帮杉哥盖上被子才关好门离开。 一夜就这样安静了。没有争吵,没有“战争”,没有故事。 而我却做了个长长的梦:在一处山花烂漫的山谷,我挽着高高的发髻,穿着春天的衣衫,正缓缓地游走于一片花海之中,杉哥从山头款款而下,他眼中一眸春光。 步入山谷时,看见他喜欢的花儿便采上一枝,慢慢地手中便有了一棒花,五彩斑斓明艳春光。 他浅浅笑,缓缓来,如风般自由,如雨般清咧,一步又一步朝我走近。 忽然肆哥从山谷中奔向他,抢走了智哥手中的一棒花,笑着奔跑离开后还不知藏在哪片花丛中,杉哥那身影一晃便不见了。 “不要走啊,不要走,杉哥!”我大声叫着,我的心突然生出些疼痛来…… (4) “夭夭,夭夭,开门啦!”我还在梦里疼痛,却又似乎有听到敲门声。 可是我不愿醒来,我想要我的梦,哪怕是破碎的梦,疼痛的梦。 ”小夭,开门,开门。”声音越来越大,还有一阵莫名其妙的铃声,吵得我头疼。 我的意识渐渐回转,睁开眼,一间陌生的房,杉哥的声音从门那里传来。 我来不及穿上鞋,只管跑到门边,打开房门,看见杉哥便投进了他的怀抱。 “小夭,怎么啦,是不是又做梦了。”杉哥揉着我的头发,轻声地问我。 “杉哥,你不要离开我。”我带着点哭声。 我有爱上杉哥吗,不可能呀,可我又为什么怕他离开呢?做梦是反的。 “小夭,杉哥不离开你,你去睡,我在旁边房间,怕就来找我哈。”杉哥温言细语地。 “杉哥,你等我睡了再走,好不?”我用脸蹭着杉哥滚烫烫的胸膛。 “小夭,我能抱抱你吗?”我感觉到杉哥的呼吸有种狂热的味道。 “杉哥,你怎么啦?”我又看见杉哥血红的眼睛,我又怕了。 转身离开杉哥的身体,回到房间顺手把门一关又拴好安全扣。 “小夭,那你先睡,我走了。”门外又无声响了。 可是我已无睡意,仰头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就这么瞪着天花板,只一会儿就感觉天花板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连房顶灯都似乎要跌下来一样,快要跌下来了,不…… 我开了门,直奔旁边智哥的房,“膨膨膨,杉哥是我。” “杉哥,是我。”我看到杉哥打开门的瞬间便一拥而上,抱住了杉哥。 “小夭,你怎么啦。你这样不睡,明天怎么上班啊。”杉哥的胸膛滚烫滚烫的,可是抱住杉哥又好舒服,我舍不得离开。 “小夭,你睡我床,我去跟肆哥睡。”杉哥想推开我。 “杉哥,你不是想抱我吗,怎么现在又不想抱了?可是我现在想抱着你了。”我迷迷糊糊地说。 “小夭,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这是在引诱我,我怕我扛不住了,会吃了你。快松开,回房睡觉去。”杉哥板开我的手,又把我推至房间关上门。 我有些头痛欲裂,不只是因为喝了红酒的缘故,还有杉哥的推开…… 我想安静地睡下,可这我不能,我想唱歌,我想嚎叫,我想哭,我想杉哥…… 想起你对肆哥说的一句话:有缘我们自是会遇见,不管是在哪里。我们多想相互抱抱,感觉一下体温,可是又怕发生某些事故,煎熬又纠结,缠绵又撕裂。 此时此刻的我多想跟你说:我想从了你,可是你又推开了我,你推开了我,不是不想要我,而是怕伤害我。而我也多想做你的女人,可是我又怕自已成为你的负累,你既推开我就离开,心疼痛难忍,为爱还是不该爱。 杉哥,你现在睡着了吗?如果睡着了,会允许我进入你的梦吗? (5) 我推开窗,看黑沉沉的夜,四处寂黑一片,我心如这片夜空般不敢发出一丝声响,怕风吹草动后引起狂躁。 有一种沦陷叫天亮前的黑暗,这是我自已的外衣,沉重得如这掀不开的黑夜。 我关上窗,拉上窗帘,安静地躺床上,等天亮。 想哼一曲小调,可是不知怎么起调。 想唱一首情歌,却也记不起歌词。 想赋诗一首,又看不见夜空的白月光。 ……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小夭,快开门,都七点半了,还不起来,就赶不到上班了。 我一听,一秒就弹跳而起,快速穿好自已的衣服,清查了自已包包里的东西,都在。 赶紧刷牙洗脸梳头打开门。 “杉哥,你昨晚睡得好吗?”杉哥恢复了正常的明眸浩齿,朝我笑了笑就拉着我跑。 跑出庄园,像是又回到了人间,这种感觉很真实,可以触摸。 我再回头一看,庄园已离我很远,恍若一场梦境。 看着车窗外薄雾缭绕,人影幻动,时间已近八点,只有一个小时了,还要回宿舍换工服。 不由得有些急,却又不能催杉哥,我知道,他也在赶时间。 这时衫哥开了音乐,我只听了一句就放松了心情。 闭着眼又听了二首歌,都是比较轻快的流行歌。 “小夭,要不要去买点早餐路上吃。”杉哥目光直视前方,手握着方向盘,神情轻松又愉悦。 “不用了,酒楼有吃的东西。” ”那好,再过二个街口就到了。”“嗯”我又点了点头。 我下了车,杉哥也跟着下了车,我走过去,紧紧地拥抱了智哥一分钟:“杉哥,开车慢点,注意安全,我要回宿舍换工服了。” ”好,夭夭,明天见!” “明天见!”我回头挥了一下手。 到了酒楼,也顾不上去吃东西,昨天休了半天假,我得清查碗筷数量有没有破损,给花换水。 “小夭,我昨天帮你领了工资。财务处说你下个月的工资就直接打到卡上了。” “谢谢你,等下跟你聊,我现在有点忙。” “好,回头见。”菱菱越来越愿意帮我忙,真好。 好在中午我的包厢是五个客人,三男二女看样子是官面上的人,敬完几杯酒聊几句就会走的。 我就只管把饭打好,茶泡好,毛巾上好,上菜时把菜品位置摆对,再帮他们倒上第一杯酒,基本上就可以了。 官面上的人不太喜欢我们在包厢做太多细致服务,当然请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菱菱,昨晚生意忙不?”我见菱菱从包厢出了,随口问了一句,其实上班时间是不准私聊的。 “忙呀,忙死了。我这包厢还好,你那包厢十五个人,我搞完自已的,还要去你包厢帮忙,主管说大厅调不出人来,只得让我搭把手。” “那辛苦你了,回去拿苹果给你吃。” “谢谢,我先做事了。”菱菱说完就进了包厢。 (6) 今晚早早就睡了,梦也找上了我。 梦里的我是孤单的,一个人寻不到去路,也回望不了来路,绿植生长的地方像些妖魔鬼怪四处蔓延,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就要将我缠住。我拼命的跑,恐惧中夹带着崩溃,可我甩不掉那个迷雾的竹林和那条延伸又咆哮的小溪还有那些笑声怪异的石头。 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天空指引我:来我这,这里只有戈壁,只有黄沙,四野茫茫。可是绿植就快伸到我的脚跟,我没时间去回应那个声音也根本回应不了那个声音,我只有不停地跑,不停地跑,才能不让竹林里的藤蔓缠住。 可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眼看就要摔下,轻飘飘的身子近乎虚脱,我闭上眼等着那些像蛇舌头样的绿植藤蔓爬满我的身躯…… 可是我没有倒下,也不敢睁开眼,我怕这些长满茸茸毛的藤蔓附在我身上的妖娆,我更怕我将在这迷雾的竹林一个人忍受黑暗孤独连哭都不能有声音的恐惧感。 我奇怪我怎么没倒下,我想努力睁开眼睛可我还是好怕,好怕。忽然耳旁有呼呼的风声,脸上也好像有掠过竹叶的疼痛感,我好想用手摸摸自已的脸颊,可我没有力气抬手。我就这样虚无力气地飘着,对,我是飘着的。 我感觉自已一直在飘,一直在飘。沙沙的竹叶声和藤蔓快速爬行的声音像极了蛇游走的声音。我的心脏突地变得压缩,也快呼吸不了了,我无力地用手四处抓挠,想拽着些让自已停下来的东西,我想睁开眼,看看我身处什么场景。虽然很怕很怕,可我得睁开眼啊,要不我就可能快窒息。 眼皮好重,好重。我想叫,我想喊,我想哭,可我发不出声音。我的身体还是飘的,还是有呼呼的风声和竹叶碰撞我身子的痛感。 就在我快要放弃我有感觉的念头时,我的脚尖有了巨大的麻痛感,我全身在开始颤抖,我感觉蛇已咬上了我的脚。可我毫无力气挣脱,任它冰凉又恶心的爬上了我的腿。 …… 我的大脑开始出现幻境。一片紫色梦幻的森林,日光温暖地抚照着每一棵挺拔的竹子,在竹林间飞舞的蝴蝶披着长长的日光影子,那一条条的光影就像一抹七彩的虹,悬浮在竹叶上。 绿植藤蔓也染上了紫色的光晕,它们不再生长,而是静静地妖娆着,吐蕊的叶子像蛇的舌头伸展得近乎完美。 我赤脚缓缓地移步于每一片绿苔上,轻柔地划过它们妙曼的身躯,仰望每一株伸向天空的竹,目光探寻每一片叶脉上晶晶亮的水珠,看蝴蝶翻飞的幸福。 我欢喜地走走停停,忍不住打扰蝴蝶和它们嬉戏,忍不住折一条细细的藤蔓把它圆成圈放置自已头顶,忍不住去抓那些飘浮在森林里的灵光…… 忽然发现在光最亮的地方,有一株很沧桑又奇特的树,并不是很高,顺着枝丫,我已爬到树顶,坐在树干放眼森林,开阔的视野令我惊叹。 正要惊呼如此眼界时,一朵艳得耀眼的六瓣花正在我手指可以触到的地方妖娆地盛开着…… 我惊喜地扑上去想吸吸花的味道,可我发现我怎么也亲近不了这花朵,哪怕光亮已来——睁开眼,我却是从梦幻中醒来…… 第16章 杉哥,我想你了 (1) 从梦里醒来,我知道我的春天到了。要不为何会出现那么多的绿植和藤蔓。 人有时是个很奇怪的物体。爱了又怕失去,不爱,也怕失去。 爱了怕失去是因为一种圣洁与人共享,便没有了完整的自己,于不够强大的灵魂来说已经变得残缺,它将依附他人给予的爱和情而得到快乐。如若有一天这个他会远离,灵魂将会痛苦,肉体就会寂寞。 不爱就是一种舍弃。明明喜欢,却又不敢爱,不敢想,不敢要。保持了独个的完整,却会失去快乐。因为没有一件事物会永远在一个点上一条线上,当所有风景看透,所有欢喜不再兴奋,它便会在应该中慢慢变得习以为常,失去依恋,从而走远。 爱,可以得到欢愉,得到快乐,得到两个人创造的世界。哪怕有一天会失去,但拥有过便是一种美好。记忆是存在的,不管好与丑,它永远都在。 何况衫哥是真的很好看又是我喜欢的那一款。 “陶小夭,今天你去酒楼会所值班。”我还在例会上神游,突然被点名。 “主管,是不是我这间包厢没有预定。”我不知为何要把我调去酒楼会所。 “今天是有人订了你的包厢,但人数偏多,就把你这桌客人安排在酒楼会所,而菲菲今天又休假,所以今天只要酒楼会所有预定,你就得值班。” “好。”我听明白了。 “小夭,你下个月有可能会被调去酒楼会所当值。”菱菱淡淡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呀,包厢那么大,客人又都是讲究的主。”我不喜欢酒楼会所。 ”因为你这个月被调去酒楼会所3次了啊。”菱菱翻我个白眼。 “被调去会所做完一个月又会换地。”我想着我未来的30天怎么挺过去。 “你做的好的话,以后就会隔一个月调一次。”不过是自言自语,可菱菱还是回答了我。 其实我对于餐饮还是不太热爱,想着先挣到二万块就去做的别的什么事情,例如学个理发美容什么的来个一年半载,参师去二年,再打工一年磨磨手艺,然后搞个小店当个小老板养活自己,生活质量提高些些就够好。 今天这一桌人弄得我够呛,好在主管还叫来二个帮手。 红酒,白酒,啤酒,浓茶,白开水,饮料,豆奶,把桌子塞得满满的。 小丽和吴佳佳负责倒酒和菜品。我主洗杯子,打饭,打水催菜拿掉一些喝完的瓶子等一些跑腿的事。 二十个人的说话声,各种酒气渗透一起,鼻子闻着特不舒服,好在这些人没有一个抽烟的。 二个半小时,把我们三个转得头昏眼花,有多日没吃肉样的贫血状况。 小丽陪着去结了帐送走客人后,我硬是坐了三分钟才收拾桌面,让收餐具的姐姐把餐具收走。 酒瓶饮料瓶是六大厢,我和吴佳佳把这些拿走都费了好大力气。 九点一刻才把所有事情做好,准备下班。小丽吴佳佳她们俩个有男朋友接,先走了十分钟。 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宿舍洗了个澡就趴床上,一动不动。 十点才想起要发个信息给杉哥:杉哥,我今天发工资了,你明天可以来一趟吗,我把手机钱给你。本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睡了,打扰到他的睡眠。 (2) 一晚睡到大天亮,这样的睡眠让人特舒服,没做梦的脑袋早上醒来特清爽。 洗了个苹果就准备上班,一看时间还早就又洗了个苹果准备敲菱菱的门,却听到她在打电话,就把苹果放茶几上了,想回自已房间等她二十分钟。 这时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点开一看:夭夭,我这两天出差了,到家就去看你。想你的一杉哥。 “等你回家,保护好自已。夭夭”我回了杉哥的短信,心情莫名地就开心起来。 掀开窗帘,打开窗户,早晨湿漉漉的空气涌进来,吸进鼻子里有一股桂花香气。 听到屋内有动静,菱菱应该是出来了,我便关好窗户走出房门:“菱菱,我帮你洗了个苹果放茶几上了,你等下记得拿着吃。我先下楼了。” “好咯。” 我吃着苹果看着天空,秋天来了,云层都变厚了很多,有点往下压的感觉。还是城市的天因为大气层的缘故,所以看上去不像乡下的天空那么高远和清澈。 可是杉哥却比乡下的男孩子都好看,因为皮肤白又不显粗糙五官还轮廓分明。 我居然看着天空都能联想到杉哥,大概是“走火入魔”了。 独个地在心里笑了笑,见菱菱还没下来,我就往公交车站去走了走,想在车站牌上看有没有我想去的公园或好玩一点的地方。 “陶小夭,你穿着工服在这干嘛,今天休息吗?”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经理。“我是去酒楼上班呀,经理。” “那你在车站看什么?” “我就想看看附近要是有什么公园,哪天就去玩玩。” “那你找到你要去的公园了吗?” “还没有。” “既然还没有,就去上班,上班时间都到了。” ”是,经理。” 待我赶到包厢,菱菱还没来,难道是吃早饭去了吗? 我还是决定去食堂看看,顺便吃点东西。 “夭夭,我在这,快来。”菱菱却在酒楼的烟雨楼叫我。 “你在那里干嘛,我想去吃点东西。” “来这里,这里有东西吃” “能饱肚子不。”我故意的。 “能,我帮你留的。”菱菱总让我感到温暖。 走过去,菱菱把一碗热豆浆和二个鲜肉包子递给我。 “还真能填饱肚子,菱菱,谢谢你。” “你猜,这是谁让我给你留的。” “谁呀?”这酒搂里除了菱菱对我好,我还真想不起谁会为我留早餐。 “你觉得你应该猜不到,那就别猜了,费脑筋。”菱菱又给我几颗板栗,我们就回了各自的包厢。 包子快吃完的时候,我突然想经理,难道是他。因为他看见我在公交车站,感觉我没吃早餐,就张了一句口,让菱菱给我留点吃的。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但我还是想证实一下,便走进菱菱的包厢:“菱菱,你还是告诉我,我要是猜不出是谁,那我一天都会想这个事的,请你告诉我好吗?” ”是经理,想不到。”“嗯,没想到。” (3) 返回自已的包厢,又看了一下台面,然后推开了窗户。 酒楼的左前方,有一栋房屋,在久远的时光里有被拆除改建的部分,大体上还算完整,那木质的窗户,窗檐的乌黑方砖,砖缝间还长满了青苔,一棵我无法合抱的大龄榉树根部也因阴暗潮湿长出了野生菌类,树稍上还挂着一个鸟窝,不过看那松塌的样子应该不会有鸟来住了。 屋后阴郁的竹林,一口老井被杂树荒草遮掩。这老屋应该被当成仓库了?!屋前那株高高的棕榈,又是谁,在年年剥着你的棕‘叶? 没有杉哥的出现,日子变得百无聊赖,看一处地方都涂抹上了伤感。 回转身躯,寻到一块抹布,想着擦一下窗玻璃,却看着窗前与城市格格不入的景不自觉我轻轻哼唱着江跚的《梦里水乡》: 春天的黄昏请你陪我到梦中的水乡 那挥动的手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那些缠绵的往事 化作一缕轻烟已消失在远方 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 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 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 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 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转回头迎着你的笑颜 心事全都被你发现 梦里遥远的幸福他就在我的身旁 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 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 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 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 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转回头迎着你的笑颜 心事全都被你发现 梦里遥远的幸福他就在我的身旁 “菱菱,经理叫你去一趟他办公室,”我回头一看菱菱手里还提着热水瓶。 “好,我马上去。”我应着菱菱。 把抹布又藏在客人看不到的地方,想着顺便打一壶开水,就拿着热水瓶去竹园,也不知经理找我有什么指示。 我敲开了经理的门:“经理,我来了。” “陶小夭,你对你现在的工作还满意吗?” “满意呀。” “你有没有想过去前台。”经理想我去前台? “经理,我没想过,我怕我算不好账。”我有些惊惊颤颤。他怎么莫名其妙的跟我说这个,我包厢工作没做的吗。 “你回包厢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就来找我。”他低头做着他手上的事,未曾看我。 ”好的。”我退出房间。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不做得好好的吗。 (4) 晚上九点半,饿急了,就在宿舍泡了包方便面,吃了个苹果。 突然又想起和杉哥去吃萝卜骨头汤的那晚。萝卜煮的很烂,骨头也熬得久,一根骨头有很多的肉,闻着很香,杉哥叫我把骨髓都吸干净。 菱菱房间里搬东西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想念。我走回房间却抵不住夜的静,天空有几点隐约的星光眨呀眨着眼睛。 忽一阵晚风吹来有些凉意,我便关了窗户,拉上窗帘,时间突然变得很漫长,我想念杉哥了。 我拿出手机,给杉哥发个信息:杉哥,你会回了吗?我想你了。 然后躺床上,不想动。 今天经理那话是啥意思呢,难道想调我去前台? 太过安静的房间,一声突然的手机铃声都把我吓了一跳:“夭夭,我明天下午可以到家,晚上去接你下班。想你的杉哥。” 我捧着手机安稳香甜地睡去。 早上的天一直下着雨,缠绵的秋雨落下,侵润了这一片绿花带的落叶间,我又一次看见了你藏在烂叶下的你根菌菇。 杉哥不在家没人陪我,我便喜欢四处游走,今天上午有半天休。我便寻来到这片巷子尾的拆迁处。 停下脚步,我细细地打量这根菌菇,这样的心情与闲适我可以多花一点时间,探究和我无关的轮回。 这一棵菌菇长得像我家乡做的纸伞,不过是宿小版的,我却没有在家乡的山乡看见过。 上一次见到这种菌菇,就是杉哥带我去的庄园。我在二层的楼阁因不想听两个男人的酒后狂言,便立身栏杆处,却发现一株不起眼的菌菇孤独地生长在水杉落叶之间,我特从楼梯间飞旋而下,俯身,用手机拍照,发qq,愿有人能叫出你的名字。 然而,没人理会我,觉得我是太过无聊,竟然花时间弄一个知名的菌姑。 小时候没什么玩具,就地取材,去山上或有刺藤的地方,拆一根分了叉的竹条,然后在刺藤上采些小花,扯掉绿叶,把它插进竹叶里,拿着那根插了几朵小花的竹条,也会喜欢很久。 还记得一次拿着小刀去剪竹条,却看到一朵好绒的花朵,淡雅从容的美,一半红一半白。看着非常欢喜,就摘下它插进竹叶,那一次我高兴了很久。后来,无意从书中知道了它的学名,叫合欢,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 此时便很怀念那段少年时光,曾让一朵花悍动了少年的初心,让无常岁月因一朵花,或一根菌菇,烙进你柔软的内心,并欢喜不已。 最近变得异常柔软,总是发呆,无心做事和理会旁的事。 下午刚到洒楼上班,就被同事传话去经理办公室。 我不知什么事,特去向菱菱打探:菱菱,经理叫我去办公室,你知道什么事吗? “我不清楚,不过今天上午去前台拿酒时听小丽说,前台有人辞职,可能就会找一个漂亮的人去前台收银,经理叫你去,是不是看上你了。”菱菱话里有话,我没心思和她闹。 (5) 我敲了三下经理的门。 “进来。”经理的声音回荡在这间不算大的屋子里。 “经理,你找我?”我声音不大,却吐字清晰。 “陶小夭,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考虑了没有。那天我叫你想好了,就告诉我,结果你好像没把这个事放心上。”经理的话有点硬。 ”我想了啊,只是忘了告诉你。”我平缓地说。 “那你的结论是……?” “听经理的安排。” “那好,下个月1号你就去前台上班。这几天你还在你那包厢服务,我叫人事给你准备二套前台工服。”经理抬头看了我一眼:”走。” “谢谢经理。”我轻轻退出房间并带上了门。 想着再过一星期,便不用去包厢端盘子帮别人倒酒添饭什么的,心里甚是高兴。 走至石头彻成的护墙,这里竟然有一根从石头缝隙里挤出来的竹子。 它已经长在人的头顶了,为何酒楼的管理者没发现这根竹子挡着走过的人的路了吗?还是故意任竹这样生长,给路过的人一点情趣? 我弯腰从竹下走过,居然感觉挺舒适,并不觉得有多恼。 去打水处拿了开水瓶回四季春包厢。我要记住这包厢的名字,再呆几天,我在这包厢就刚刚好满一百天。 四季春的一百天,我有菱菱,有杉哥,有和食客的故事,哪天若提起,也是一种遇见即美好。 突然就想去江边走一走,不知杉哥是否已回家,晚上会不会来接我下班。 城市刚下过雨,此时,云层已散开,露出了些许蓝来,我微微摇了下头,止住了自己的思路。 陆续地有客人到齐,我一一递上刚泡好的茶水,请他们安座,主客早已把菜点好,晚上6点准时上菜。 看他们都像公务员,时间定在这个时候,应该是为了方便他们。可看他们相互间也不是很熟,我就想着先去端果盆,先吃点东西填个肚子。 有个打电话的男人,说话声软糯软糯,那么会是上海人吗? 突然想到影星葛优。这男人身材也比较精干,和葛优差不多,但额宽鼻高丹风眼厚唇挺耐看,也不知江南这样的男人多不多。 上菜了,先是上了四个凉菜。热菜第一个菜是羊肉(不好意思,忘了菜名。只记得好大一盘,里面加了红薯粉。) 江南人也喜欢吃羊肉,听颜大说过:江南的大街小巷有不少专营的羊庄,不过一般只营业半年,深秋到初春气温稍低的当口,最有名的是藏书羊肉,兴许是除了沙县小吃、兰州牛肉拉面外规模最大的“联锁”饮食店,还有邻县的中国羊肉之乡双凤也比较有名,在颜市有浒浦羊庄、徐市羊庄比较有名,冠以“和尚”、“哑巴”等等名号,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好,颜大是可庄人,最早吃到的是可庄的羊肉,所以一直习惯着可庄的味道,并认为,那才是正宗的羊肉味道。 第二个菜是冷盘,三文鱼。看食客吃三文鱼都会点上芥末,这东西辛辣,我是闻不得也吃不惯,但食客大多都喜欢吃,是因为肉嫩鲜美且营养。 陆陆续续地又上了七八道菜,每一道菜肴精致又好入口。 (6) 今天喝的只有红酒,给客人倒上了第一杯红酒,主人就跟我说他们等下都要开车回去,叫我不要再倒酒了,他会自已看着倒的。 见没我什么事了,我就去配菜间打饭了。 菱菱见我去打饭,叫我帮她带一桶饭过来。 走至大厅,今天生意只一般,大厅坐了七桌,人数也不是很多。 菲菲这时从会所走出来,看见我便问了我一句:“听主管说,你下个月去前台呀?” “还不确定呢?”我随口答了一句。 菲菲挺能干的,一个广东丫头,是在网上应聘过来的。听别人说她有可能去做酒楼公关,因为她能歌善舞又会讲话,当然更重要的是会喝酒。 我还听说了她在苏洲河畔上的爱情故事。 苏州河在繁华的上海,是一条侵蚀了历史文化底蕴的河流。 她曾在那里拥有过她最初的欢颜,只是在物欲横流的苏洲,像她这类初涉江湖的小女子终是成了别人的炮灰。 她并没回头,就追问了一句那个他:如果我离开,你会像马达一样找我吗?会一直找下去吗? 那个他回答:“会。” “会找到死吗?”“会……” 可是,最后她与他天各一方,像一本已尘封的书,被彻彻底底地遗忘。 多年后闲来无事,不爱文艺片的我莫名地在网络上搜索着看了一遍《苏州河》,那入了情节的套,戏中的男主角真的是心不在焉回答的正是:一个“会”字。 而菲菲,辗转多年的红尘后最终原谅了他,或许那个他多半也曾想像马达一样找到菲菲,不过可能在现实面前一次次失去了微弱的勇气! 今日看着菲菲依然如此娇俏的背影,我心生羡慕。 回到包厢,客人也喝得差不多了,我为他们添上热饭。 又带着主客去买了单,再为他们赠上餐后水果。 大概十五分钟的样子,客人就连贯起身和主客告辞。我用对讲机通知收餐具的姐姐准备来四季春包厢收餐具。 等客人一走,我把红酒杯和茶杯收了,等下要自已洗的。又把碗筷碟子这些放一边,交去洗餐具的阿姨那。 这时菱菱也过来帮忙,我就先去洗杯子了。回来把碗筷送去洗餐具那里。 菱菱这时已帮我铺好台布,她摆碗筷,我扫地拖地。 三分钟,一切搞定。 这时时间指向20点10分,杉哥今晚还会来不? 刚好菱菱那包厢也走人了,我看还有二十分钟下班,就去帮她,她的包厢小,人数每次就五六个,很容易搞卫生。 还在摆碗筷,杉哥就来了。 “杉哥,等我一会。”我喊了一声杉哥,心里好甜好暖的。 杉哥说菱菱哪去了,我说她洗杯子去了。 杉哥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了我。 我回头用手中的红酒杯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杉哥,我也想你了。 包厢外有菱菱的声音传来,我迅速挣脱了杉哥长长的手臂。 第17章 杉哥那所见所闻的人世烟火 (1) 莫名地我就想着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了这我两个月未休假,加上去的那个月有四天假期,十二天稳妥妥的啦。 我想看去枫叶,在不急不噪的十月去昌山,听说站在昌山的树林里有那种身在画中的感觉,。 十月的昌山,枫叶应该是红胜火了,总想着那种踏在落叶上看夕阳斜照的金色晚秋,如画卷般慵懒又缱绻。 我央求杉哥,求着他带我去。他去我会轻松很多,例如找店住呀,吃饭呀,安保问题啦都会不用操心。 当然,我也听别人说,谈恋爱时两个人必须有一趟旅行,这样可以知道两个人到底合不合适在一起,在旅途中都可以感觉出来。 人生如此,人性亦如此。 我喜欢的人终要为我做点事才能让我心甘情愿做他喜欢的人。 而他想要成为我所喜欢的人必先要和我经历一次劳累筋骨,苦其心智又相当愉悦的旅途。 终于在我软磨硬泡之下,他答应了,毕竟几个月来我们也算是”你侬我侬”。 我们为减少时间,他决定开着他的车去。其实我是想坐火车的,旅行嘛,就是要放松,而一个人开这么远的车我担心杉哥会很累的。 可他却喜欢这种自由的感觉,想走就走,想沿路看看风景就可以慢下来,遇到心动的小桥流处也可以停下来观赏,不用担心时间会过,也不用担心天黑了就得找地方睡。 为此旅途,他把他的车去大修了一次,车接回来的当晚就出发了。 终于在第二天的下午,我们来到了昌山。 从未有过一种山川的红,染得如此匀称,像傍晚的残阳如血,昌山的秋大概如是。 昌山的山峰并不高,溪流相伴,层峦起伏,我的双眼再也看不见别的色彩了。 当我们站在这山谷的时候,我知道,我爱上了这里的秋天和这红胜火的枫叶。 然而坐在裹着石头的枫叶上,我却听他讲着他的人世烟火。 他说,那一次他也是自己开车去旅行。 在去一个叫石古的地方。远远的,我就看见了她,站在路边,总向着飞驰的车挥动着她的手臂。大多的司机眼睛都是匆匆从她身边飞过。 可能是我一个人开车有疲劳感,便想着能有个同行的路人,于是我缓了下油门,轻轻带着刹车,慢慢地停在她的身旁,并放下车窗,看向她却并未开口问她。 她朝我笑笑,并说:脚有些痛,想请我带她一程,她去石古。 我用眼睛扫了扫四周,确定只有她一个人:那好,我也去那个地方,上车。 这时我用余光偷看杉哥的表情后,还是不忍打断他的话。 她谢了我之后,把一个大大的些小包往我后座一丢,并快速地坐在了副驾驶上。 她说她叫梅,是个大三的学生,从湘乡徒步过来。除了名字,我把她别的话直接忽略。我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而已,不想打瞌睡,怕疲劳驾驶,哪怕我只听有声音就行。 她说了一会儿,便沉默了,我也就随意念了起来。我嘛,工作太忙,已半年没休假了,熬不了了,想躲躲,来这里是找清静,当然,还来拍几张照片的,证明自已出来游玩过。 我们都去昌山,这个是对的就好。 到了地儿,下了车,我看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一寻思,这个事她没说慌,动了怜香惜玉的凡心。 我让她坐在路边的石阶上,让她脱了鞋子和袜子。她警觉地打量我一番,最后还是顺从地照做了。 脱了袜子,一股子酸醋的味道冒了出来,差点让我吐了。我忍住了,端起她的脚检查一番,果然,一大一小两个水泡,晶莹剔透,甚为美丽。 在外面跑,必备各种应急的玩意,后备箱都是现成的。我故做微笑地帮她处理好,用酒精棉擦了针,刺破了水泡,放得干净,又用碘酒擦试,再贴上创可贴,动作娴熟。 她夸我,太专业了。 我笑着回她说,我是大学兽医专业的教授。 处理好了,她走路略舒服些。既然大家目的地一致,正好都单着,那就搭伴一起走走。 (2) 进了山谷,拾溪而上。游人三三两两,沉浸在枫林中,或隐或现。偶有情侣卿卿我我,踩着阳光透过枝叶投到石板路上的斑驳光影,红,从四面袭来,风花雪月也没了滋味。 我和梅混在游人中,各顾各的,谁也没再言语。我不停地举着手中的单反,四处胡乱拍了起来,管他是游人,或是枫叶,或是溪流。 走得累了,在一处清幽溪流边,找了一处石子滩,我和梅坐了下来,静静地盯着水面发呆。 那里的水早被山林染了色,红得吸人。 梅突然说,这水能淹死人吗? 我愣了一下,拣起个石子扔进水里,激起的小浪花像弄皱了大红的缎子:这么浅的水坑,问这么愚蠢的问题,不如直接问这水能不能淹死鱼。 梅不以为然:我觉得能。 我又看了看慢慢平静的水面:你这丫头是不是从海里出生的? 梅:怎么? 见她不解,我乐了:满脑子水,还带咸味的。 梅瞪了我一眼,没再搭理我,拣起石子往水里扔着,一块又一块。 我盯着她,正想着这是什么神操作,突然注意到她的左手腕有道很明显的疤痕。又想起她刚说的话,她不是跑到这来自杀的。想想心毛楞起来,四处望望,到处是红,紧张而压抑。 我蹬掉鞋子,跳进了水里,指着漫过自己小腿的水面:看到没,这水,淹不死人,只能淹死驴! 说完,我弯腰向四周扬起了水,有些水花飞溅到月的身上。显然这刺激到了她,她索性也脱了鞋子迈进了水里 我去买了两瓶水,回来的时候,正看见梅坐在一棵树下的长椅上,一头长发压在鸭舌帽下面,俏皮而精致。 梅说原本特别怕水,一个人时,常常会感觉到处是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把自己团团围住,越裹越紧,直到透不上一口气。今天她壮着胆儿走进水里,才知道水是舒缓和温柔的。 梅说谢谢我陪她看了一次血色的秋。 我说这不是血色的,这是非常喜庆的色彩,在为秋的收获而欢庆。 梅并没有理我,继续着她的嘟囔,她说她从小不和道爸爸去哪了。后来妈妈嫁给了一个男人,她跟着到了那个男人家里。 那个男人是个海员,有时几个月不在家,回来时候,大包小包地带着,也会送我一样比较特别的礼物,这样的日子还是开心的。 直到妈妈和那个男人生了个男孩儿。从那时起,妈妈再没多少时间管她了。不管也罢了,免得受那个小男孩子的气。转眼间自己也读了初中,像个大姑娘的样子了。 有一天放学,正好碰上大雨,她淋了个透心凉。进屋的时候,恰好妈妈不在,那男人正坐在小客厅的茶几上摆了两个小菜,喝着白酒。 湿透的衣服紧紧裹着她,少女的身材显露无遗。他瞪着布满红色血丝的眼,直勾勾盯着她。突然,他过来拉着她的手,她不懂他要做什么,她只是很害怕。 她努力挣扎着跑开,听见身后那阵阵诡异的冷笑,这让她心里总是充满恐惧。 妈妈回来时,她想把刚才的一幕告诉妈妈,可看着妈妈抱着弟弟忙碌的样子,她终是没有说什么。 从那天起,她总能感觉到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色的眼在盯着自己。后来类似的事又发生了几次,她好想着快些摆脱,直到她考上了大学。 (3) 我瞪着小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我开始相信她拦车说的话了。我问她怎么会这么信任我,告诉我这么多。 她笑了,和信任无关,因为我是陌生人。 我只好苦笑,追问她,怎么会一个人徒步,徒步的人多见,一个女孩子徒步真的很愚蠢。 梅说她到了大学后,视野宽广起来,同学们也都很友善,甚至还有男孩子追她,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然而好日子不长,她感觉自己的心态变了,越来越感觉到孤独。同学们超热情,她却越来越孤寂,有男孩子的追求就会躲起,变得胆小畏惧。 有时夜半,她常会一个人起来,走到卫生间,她会打开水龙头,反复冲自己的双手。站在窗户那望着外面发呆,总感觉外面有人在召唤,她害怕有一天会突然就跳了出去。 你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的。 她去看了医生,诊断结果是她患了抑郁症,至少是中度。她吃了一个月药,并没有什么改善,反倒看着药特别的厌烦,直到每次倒出来药看看直接丢掉。 她休学了,她天真地以为,或许一次掏空躯体和灵魂的旅行,会让她蜕变成新的自己。于是,她想完成一次人生的旅程,把终点设在了昌山,便一路走来。 她没什么徒步经历,在网上胡乱参考了一些徒步大神分享的经验,就匆匆上路,走到一天还没够着石古的边。 我开车送梅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们的话多了起来。 经过这次不远不近的路程,她的心胸真的开阔起来,旅途上的人让她见识了很多想象不到的事。 我说重点还是好人多,比如遇见我。 梅说,她以前对人的认识太狭隘,走了二百公里,她懂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是充满温暖和善良的。 我说,人嘛,有时也不能太执念,比如这次,走到计划的终点并不是目的,在路上找到答案才重要。 梅说,对,每个人都有自己属于自己的精彩,不需要感动别人,只想活出自己。 我并不懂什么抑郁症,好端端的美女,好好活着多好,怎么会和死亡联系到一起。看着她走进候车室的时候,我在后面猛地喊住了她,相互对视了一会,我说:梅,要好好活着。 她看看我,笑了,用力点了点头,转身进了候车室。 我刚要拉开车门,梅从里面跑了出来,远远地喊住了我,她说忘记问我叫什么了。 我摘下太阳镜,告诉她,我叫阿杉。 听到这,我问杉哥,你有没有一丁点的想留住她? 杉哥望着我:我不会喜欢这种有心里创伤的女子,会让人感到压抑;我只喜欢像你这种坦荡明亮的女孩,至少可以快乐些。 (4) 坐在酒栈,一壶清酒,几样晕素,我却伸不出筷子,可能是不太喜欢这菜的颜色。而杉哥一口酒一粒花生米就已把他的另一段听来的故事说开。 塔尔寺,一个与红尘无关的地方。 有的人降临凡间就背负着使命,宗喀巴便是如此。在他呱呱落地那一刻,香萨阿切的脐带血滴洒在地,那是作为一个母亲倾尽一生汇成的爱。没人在意那滴血有着怎样的命运,它并没有随风而逝,默默地长出一棵白旃檀树。 儿时的宗喀巴常到这棵白旃檀树下玩耍,树陪伴着他一起长大,成了最忠诚的小伙伴。神奇总是超出常人所料,三年,它已参天,繁茂的树冠长了十万片叶子,每片叶子上都隐藏着一尊狮子吼佛像。 鲁本格慌了,他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他是元朝末年当地军政官员,蒙古族人,在当地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藏族女人香萨阿切是他的妻子,宗喀巴是他们第四个孩子,也是他们最疼爱的一个。 生显异象自有天命,幸得高僧指点,告诉鲁本格,宗喀巴非凡夫,乃是文殊菩萨转世,循入空门为不二之选。鲁本格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岂敢违天命,把3岁的宗喀巴送到夏宗寺受近事戒。 异人自有贵人助力,显然上天已有安排。别的孩子玩泥巴的岁月,小小的宗喀巴已显现出对佛学超人的学识和智慧。夏琼寺的高僧拜访了鲁本格,并送上一些牛羊,请求将宗喀巴送入夏琼寺受沙弥戒学经弘法。 那一年宗喀巴7岁,一入空门再无红尘,转身的瞬间,父亲沉默了,母亲哭了。 宗喀巴在夏琼寺潜心修为9年,对佛学的求知欲愈加强烈,毅然决定远赴拉萨遍访高僧名师。那一年,他16岁。 拉萨,千里之遥,宗喀巴不是唐僧,有白龙马骑,有仨徒弟护驾,纵然一路没有妖魔鬼怪,但青藏高原的恶劣自然环境,此去必将九死一生。 冥冥之中佛主的召唤,还有什么可以阻挡呢? 宗喀巴把阿妈搂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一滴泪已偷偷埋在她的发间。 走了,三步一回首,他看到了阿妈的泪。他没有哭,没有停,他知道只要一停下来,这一生再也迈不出那一步,修行是寂寞的,而路更孤独,此行,永绝凡心! 姐姐始终躲在那棵白旃檀树背面,她没有勇气看着弟弟远行的背影,至此人佛两相隔。 不回头,大爱在前。 宗喀巴在拉萨,朝拜各派寺院名师学经习法,佛学日益精进,渊博的学识让他名望远播。 香萨阿切思儿心切夜夜无眠,看着酥油灯一点点耗尽,竞生得满头白发,她老了。 细细一算宗喀巴已整整六年未归,鲁本格走了,却没有办法告诉远在千里的儿子,叹一声人生的离散总是让人无能为力。 一天,她听邻居说诺日桑布要去拉萨经商,她剪一束白发包好交给了诺日桑布,请他到拉萨找到宗喀巴传口信:阿妈已经年迈,日夜思儿,心在游走,望儿归来一见。 诺日桑布知道宗喀巴,充满了敬仰,欣然应允。 在拉萨经商期间,他天天打听宗喀巴的消息。有一天顾客说宗喀巴大师游学归来。他带着香萨阿切的那束白发匆匆去见。 宗喀巴双手捧着阿妈的那束白发,沉默良久,整整六年,常念阿妈,尝尽甘苦,诚心求学,而此时自己正处在修佛的关键时刻,这束白发是佛主对自己大彻大悟最诚实的鉴证。 宗喀巴打破了殿堂的寂静,表达了对诺日桑布的感激并请他明天再来有事相托。 (5) 诺日桑布走后,宗喀巴强忍住的热泪终于落下,鼻孔血流不止。阿妈已经忘记他的样子了,要让阿妈看到现在的自己,于是他用鼻血、眼泪绘制了一幅自画像。 诺日桑布第二日如约而至。宗喀巴让诺日桑布给阿妈和姐姐带口信回去,他一字一句地传授:儿已接到阿妈的口信和信物,对家乡对亲人无限思念。奈何教法未及,众生无渡,归乡无期。如能在他出生的地方用十万狮子吼佛像和那棵白旃檀树为塔心修建一座佛塔,就能看到他了。另请姐姐全心照顾阿妈。 诺日桑布记下了,宗喀巴又将自画像取出交予他,并一再叮嘱一定要亲手交给阿妈,并又单独传口信给阿妈:亲爱的阿妈,当您见到这副画像,就如同见到您儿子,他就是现在的我,您是否看到我的成长。您把画像挂起,画像会叫您一声阿妈,陪您说上三天三夜的话。 诺日桑布从xz经商归来,路上几番拿出宗喀巴自画像端详,同时又联想拉萨僧众对宗喀巴的拥戴,如此年青就万众嘱目,越发感觉这幅自画像是极具加持的珍贵圣物,如香萨阿切保管不善,弄破画像,将是整个信众不可估量的损失。 诺日桑布自做主张,花了高价请人临摹了这副自画像。他将临摹的画像交给香萨阿切,将宗喀巴不能返乡和建塔的口信传给宗喀巴的阿妈和姐姐,而关于画像的秘密他却一字未提! 香萨阿切拿到画像抚摸着,泪如雨注,突然画像上面的宗喀巴对着她张起了嘴巴:阿妈!阿妈!阿妈! 香萨阿切听闻画像叫她三声阿妈激动难抑,顿时晕了过去,姐姐更是哭似泪人,那是她最心疼的弟弟,却远在他乡不得相见! (6) 这幅临摹的画像喊了三声阿妈后再也没有张嘴,并没有陪香萨阿切说上三天三夜。 母亲的伟大永远是不知疲惫的付出。按照宗喀巴的请求建塔,不仅是对儿子的思念,更是对儿子弘扬佛法大德的支持。 第二年,即明朝洪武十二年,香萨阿切四处奔走,终于得到了当地五个部落的支持,在宗喀巴出生的地方以那棵白旃檀树和宗喀巴自画像为心脏用石片砌成一座石塔,取名“莲聚塔”。 睹塔思儿,香萨阿切至死都没有归来。 宗喀巴16岁离开家乡求学至63岁圆寂整整47年,再也没踏回他出生的那片土地。一生都没有看到母亲为他建的那座塔。 聚莲塔从孤单的一座塔直到今天大小建筑共1000多座,终成天下名寺塔尔寺,藏族的高级学府之一。清康熙年间,皇帝御批用黄金1300两、白银一万多两,建成大金瓦殿,将那座塔藏在里面。同时用纯银,黄金,各种珠宝将石片塔装饰成大银塔,照耀着每个修行者的佛心。 塔尔寺,因母爱而生,儿子用大爱回报了母亲。聚莲塔站在那里,沧桑七百年,是思乡的儿子还是盼子的母亲,谁说的清?宗喀巴终成天下之大爱,虽离乡再未见到母亲,却把母爱传遍了这片高原。 曾经的青灯下,那个小喇嘛,在佛前插满檀香,放手浮生一跪蒲团上,只为诵经匆忙。喧闹与轻狂,隔起了红墙,门后的阿娘,快快收起您的泪光,您的儿子染了尘心更易受伤。抚着他额头的师父说去,去,你的世界里才有天堂。 世事轮回,你童年的样子依旧,儿时的记忆已经灰白,但阿妈的怀抱永远温暖。都说母亲是一尊佛,而我们却只看到了人间烟火。 杉哥说完,喝了一口,接着是沉默…… 而我虽说是认真地听了,却没记住多少,自是没多少感慨。 只是想起了老妈,想着下个月一定回去抱抱她。 其实,生而为人。没有哪一个人不是哭着从娘的肚子里出来,然后孤独地走过漫长又煎熬的一生,区别只在于每个人的欲望和他(她)对自己的要求而已。 旅途虽美,可杉哥的故事却听着有些苦难感。 而我能靠着杉哥的手臂坐在这傍水依山的朦胧石桥上,是带着幸福感的,因为心中有爱,有自由。 第18章 一个人的时光 (1) 还来不及调整心态,就来到酒楼前台收银,各种事情混一起,变得忙碌又紧张。 大概心思不在,老是记不住各种数据和操作,又或者忘了给客人送赠卷和营销。 好在忙碌的时候由小君和蒋果果收银打单,我只管给各个包厢服务员拿烟,拿各种酒,拿饮料,加单,催单等等。 十天之后才慢慢熟悉和理顺顺序,心才稍稍放松了点。 星期五快下班时,接到姐姐电话,说伯伯下个星期日做五十岁,姑姑表哥他们会开车回乡下,要是我回去,就跟他们一起。 下班时,我打了个电话给主管,说想请两天假,因为我四个月没回去了,我妈妈想我了,叫我回去一趟。 主管说要跟经理打请假条,批准后才能回去,并且会扣掉当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我说没关系,只要批准我回去。 第二天我就写了请假条并交给主管,主管签字后我又直接去了经理室,因为我实在是想家想爸妈了。 经理听到我说四个半月没回家了,便说我可以把这两日假期放到下个月去,这样就只要扣掉全勤奖,只是下个月只休二天问我能不能做到,我说可以坚持。经理居然就这样批了我假,他太可爱了,我连声说着谢谢。 这事确定后,才给杉哥发了个短信,告知他我下个星期日会回乡下。 杉哥竟然问我:带不带他回去。 我知这是杉哥开玩笑,我就逗着他:可以呀,只要你给我爸妈买好多好吃的。 杉哥回话:我只想把自已送给他们做半个儿子,你看行不? 我说:不行,你又不在乡下呆多久,又不能帮他们挑东西也不能帮他们提个什么,假半个儿子有啥意思。 杉哥回话:看你这样子,我不送点东西还不能跟你回去咯? 我说,你又不会跟我回乡下,装什么呀。 杉哥回话:真不是装,我星期日休息,一个人没味,刚好可以去乡下玩玩。 我说:算了,我家那乡下一点都不好玩。 杉哥回话:小夭,你这是拒绝我。 我说:我要忙了,不聊了。又加了一个笑脸过去。 杉哥回我一个尴尬。 上班时间到了,是不准玩手机的,而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便不再搭理杉哥。 这时主管叫我去大厅帮忙,前台有蒋果果和小君。 我就跟主管去了大厅,一看原来大厅有十桌酒席,今天为了请假条,我都未去看订台情况。 还好,没人问我。 主管要我负责九台和十台的上菜后转身就走了。 我看还不太忙,便跟负责大厅的领班说去下洗手间。 刚好在洗手间碰到菱菱,就跟她说了杉哥想去我家的事,菱菱说他想去就让他去呗。 可我总觉得还太合适,因为我伯伯做五十岁,有很多亲戚要来的。 “那有什么关系,杉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菱菱说完就跑了。 我总觉得这件事不能答应杉哥。 回到大厅,人陆陆续续就坐满了。 也开始上菜了…… 一忙时间就溜得好快! 等客人走完,六个人很快就把“战场”清扫干净并摆好台面。 一天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下了班出了酒楼后,看了看夜色,四处灯火阑珊车流人涌,唯我走向宿舍的路是寂静的,我用力吸了吸空气,人便变得舒爽了很多。 (2) 一晚睡得安稳而且无梦。 一个人去上班,一个人吃早餐。 好在一上班,便没有了游离的思想,忙忙碌碌又近中午,今天上早班,便回去的也早些。 想着要回去总要买点东西,便蹓跶着来到超市,一个人慢慢地逛。 平常也没怎么逛超市,毕竟我吃住在酒楼,也不太喜欢一个人出来游走。 今天逛超市便多看了看,转了一圈下来就挑了几样平常爸妈爱吃却也不经常买的坚果和营养补品。 好了,回去也不会空手了。 上完这几天班就可以回去了。 真好,莫名地就哼起了歌,其实我不会唱歌,五音不全,可有时侯一个人又喜欢哼哼—— 这是突然来了一个电话,说什么我在支付宝上面的蚂蚁金服上购买了一套男式西装,而且是分期付款,叫我还款。 我想想这卡才办了几天,我现在都还没使用过支付宝的,为什么我就有这么一个麻烦的事呢? 左想右想都想不明白,也问了别人,别人告诉我是骗钱的,不用理他。 可是才刚刚一下,就接了好几个电话,都是这件事情。 我该怎么办?没买东西却要还钱我不可能出呀,可别人硬说是我替别人买的,这套西服本只要一百多块钱,现在却要我还六百多。说要是不还,还会起诉我。 我真是比窦娥还冤。 好好的心情就被这莫名的电话给破坏了,唉,烦人! 回到宿舍,把东西一放,心情变得无比郁闷。 躺床上想来想去,就是想不明白:才办的手机卡都还没打几个电话,为啥就有了这样的事,头都大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又睡不着,只能望着天花板数羊,一只白羊,二只黑羊,三只肥羊,四只瘦羊,五只花羊,六只大羊,七只小羊,八只老羊,九只美羊,十只红羊,十一只死羊…… 眼皮终于合上了。 我行走在森林,一群鸟鸦在我头顶飞来飞去。 我有些烦燥,拣了块石头向那群鸟鸦投去。 却发现那群鸟鸦瞬间变成了穿警服的公安。我惊呆之时,有二个公安走过来,并把我使劲地摁住,问我为什么欠款不还。 我虽惊恐万分,却不承认我欠款不还,因为我从没借过别人的钱。 有一个人就问我,你没欠款,为何别人单单指控你。 我一听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抬头一看,却是杉哥。 “杉哥,真不是我,我没有欠别人款。要不我把手机给你看,我都没用过支付宝呢?”我急急地争辩。 “你跟我回局里去好好聊一聊,说说你为你欠款不还。” 我一下哭了:我没有,我没有…… 杉哥朝另外二个人招手:“把她带去局里。” 我哭声越来越大,却没人理会我。 (3) “陶小夭,你老实交待,你欠了谁的钱?” 我泪眼婆娑,不相信杉哥会这样对我,一点都不愿相信我。 我越来越懵,越来越想哭,心口也突然变得难受,越来越难受。 “把它关二天,这么不老实。”一摔门,杉哥走了。 我昏厥在地,巳没有气息。 在一座矗立的山下,我等了很久很久。 我的姐姐,暮云珂,暮云粱,司马霆为何还不从山上下来呀,他们在山上会遇上奇怪的事吗,还有那俊俏的一对兄妹,都不见下来。 我已在这山下呆了三天三夜,我还要继续等他们吗,或者是一个人回去,告诉爹爹和哥哥,叫他们想想办法,要不要叫人去山上找他们。 可是万一他们在我离开之后又下来了,寻我不到他们肯定会担心,可我已经无法判断到底是依旧在这山下等他们还是回去跟爹爹哥哥说下情况呢? 我真的不知如何办。毕竟回去一趟也要二天,可我快饿死了。 我又看向山顶,脑袋突然开窍,我可以在这山下找一颗树,扒光一圈树皮,用石头刻上一行字,告诉他们我回家了,不必担心。我想他们一定会看到的。 就这么办。 我吃了几个上午摘的野果子,觉得有了一点点力气,便站起来四处寻石块。 沿着山边找,有些石块看着硬,却不划画皮,便碎了,我又只得重新找。 起码有半个时辰,我才找到一块比较透明的石块,赶紧地往最大的树下走。 我把这石块当刀子,一下又一下地砍这棵大树的皮,而且我要砍下很大的一块树皮。 我要让他们只要下了山,在这山底下随意找找我,就能看到这颗大树上无皮地方的字。 说来也奇怪,这块石头真就很锋利,在树上一划便能划掉一层树皮,所以没用多久时间我就划掉了很大一块树皮。 更奇怪的是,用这块石头在光溜溜的树干上写字,还能像上了墨一样地清晰。 所以当我写完这些字时,我不想扔下这块石头,我要带着它回去,交给爹爹和哥哥,看它到底是一块怎样的石头。 于是把这块石头用一些干了的草包住然后把它放进腰包。 又走了快半里路,才看到马棚。牵出自己骑来的那匹马,便跨上马背,挥鞭向渡口赶。 要是日落之前赶不到渡口,那又要等天亮那一趟回家的船了。这到渡口差不多有十五里地的路。 太阳已经往下坠了,我得加急! 路一节一节地缩短,我在马背上颠得难受,好想下马休息一下,可如果赶上最后一趟往北的船,又得多一晚上才能到家。 所以我不能停下来…… 跑,马儿,快跑。 胸口也痛了起来,加之三天三夜没吃上饱肚子的东西了,我体力已经快乏了。 好在已经到了那个我们几个等姐姐和司马霆的巷口了,我稍稍用大腿使劲夹了夹马腹,当马慢下来时,我下了马,从腰了掏了一粒碎银去街也店铺买了一个鸡腿,咬了二口鸡肉又跨上了马背。 应该只剩五里地了,我心里想着。 看了一眼天上,太阳可以不用一柱香的时间便会落下去。 (4) 为了能在马背上吃上两口鸡肉补充体力,我差点摔下马去,夹在马鞍里的脚背痛得我眼泪直溅。 我又拽着疆绳才慢慢扶上马背,等坐定后往前看终于看到渡口。 可是那船夫已经在吆喝着放下船索了,我只得拉着声音喊:等等我。 还没到渡口,我便拽紧了疆绳,马只慢了那么一点,我就跳下了马背,飞奔至渡口,拉住了船的绳索绑在石柱上,又回头把马牵上船才去解船的绳索,船夫看着我一脸懵逼,我上了船从腰包掏出一锭银子给了船公,才坐在船上。 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几乎是趴在船板上。等船公走到船的前面,我又把腰包里大多数碎银和那石块放靴子里,留下三粒碎银在腰包,便闭上了眼装睡了。 想睡又不敢睡,只能闭目养眼。 隐隐约约有脚步的移动声,我却睁不开眼太困。但那声音越来越靠近,我都感觉有人在动我的腰包,我也睁不开眼晴。 不知熬到什么时候就迷迷糊糊就睡去。 醒来时天已大亮,却发现马不见了,我腰包里的钱也不见了,只有一个空空的腰包了。 好在没人打我人的主意,要不死了扔进海里都不知道是谁把我扔海里的。 睡了一晚,感觉有了精神,便站起来。 故意大声地叫着船公,问是否看见我的马跑了。 船公说不知道,他一直在前面。 算了,我知道问不出结果来。 船一靠岸,我就跳上岸,没有再和这黑心老板说上半句。 我得先去买匹马,好在我把银子都分开放了,要不只怕这时只有哭的份了。 可是去哪儿买马呢? 我想起那次哥哥带我来彭山,就去了一家店,只是这时候我忘了店面,得沿着街找找,或许看见了,就会有记忆了。 我就一直找那店铺,也问人在哪里可以买到马。 这时突然从巷子尾传出马的叫声,我寻着马的叫声找去,天啦,我居然看到我的马。 我走上前,把绳子一解,骑着马儿就跑,马也似乎懂我心思,没有再叫。 我一路挥鞭猛跑,也急,怕追上来。 也可能是没人会想到有人来偷马,故无人出来看,如果现在不追上来,再过五个时辰我便可安然到家了。 想着,甚时欢喜,便更加挥鞭急驰。 一路上,也没什么人,天气也好,只是刚才只顾找马,现在肚子饿了。 还是得找个地儿随意吃点再赶路,要不,怕自己会在路上饿倒。 刚好这时前面有一家粥铺,我下马,把马牵到棚下,用绳子系好。 “老板,来一碗粥,加一中份卤牛肉和一碟小份花生米。” ”客馆,您坐,马上给您端来。” 不一会,便端来了牛肉和花生米。 刚放桌上,我就开吃,夹了三片牛肉放入口中。 等粥端来的时候,牛肉只剩到二片了。 我用勺子连续喝了几口粥后,才让胃舒服点,感觉人整个有了温度。 夹了几粒花生米吃,然后把剩下的二片牛肉吃了。 又端起碗把粥也喝完,再夹了几粒花生米吃后,掏出银子放桌子上,叫了一声老板过来收钱就走了。 (5) 看屋子旁边有一些草还比较茂密,便把马牵过来,让它也吃点草。 看他圪得也差不多,把马牵出来一些,我跃到马背上,往家的方向赶。 一路上不敢再停,只愿快些到家。 路上行人三三二二,还是没什么人。 这几天一个人呆着,像是一下子明白了许多事情。 以前因为有哥哥,姐姐,爹,不但很少出门,而且很少去想问题。 可见几天,连吃的都要自已解决,去寻食物来饱腹,才会想到爹爹和哥哥在外面行走是多么辛苦。 一想到爹爹,就想马上到家。 驾,驾,驾。 前面有辆马车朝这个方向赶来,像是自家的马车。 我又挥了两鞭,驾,驾。 待走近,还真是自家的车,是哥哥。 哥哥也看见是我,立马下车,在路边等我。 我也拽住马绳,见慢下来,就跃下马,奔向哥哥。 “哥哥,看见你真好。”我抱着哥哥,突然哭了。 哥哥让我伏在他肩膀哭了一下,便把我从他怀里拿开我:“鸿儿,坐车上去,我们回家。” 我“嗯”了一声,就上了马车。 可是看见一排登子,我坐上去便缩在了登子上想睡会儿。 虽然车子这么颠,可我还是睡着了。 哥哥见没声响,回头瞅了我一眼,见我睡去,也不再言语。 我不知睡了多久,但我记得有一个梦境:一帮子男的,又一帮子女的,又两帮子人我又都认得,还有一个男的的手好像截断了手臂,我有些担心去山上的姐姐和朋友。 而且,我还穿了一个件烂衣衫,在一间很脏的房子里清理什么东西,然而捡到自已以前丢失的些首饰, 我到的怎么啦,竟然会有这种梦境产生。 看着眼前的哥哥,像忽然有了依靠,不再没饭吃,也不再不敢睡觉。 “哥,还要多久才能到家,我好想爹娘了。” “一个时辰,快到了啊,鸿儿你还躺会。” “哥,你带水了吗?我好口渴。” “登子底下的一个壶里有水,你自已拿。 ”好的。”喝了几大口水,喉咙也不再火辣生痛。 我掀开车帘,看向山林处云雾缭绕,似是有雨要来。 好在在这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哥哥,我也不用担心任何意外的事情了。 我嘴角有了一丝淡淡的笑,因为我就要到家了。 我从腰包里翻出那块很薄却又坚硬的石块,翻来翻去的看,可是我又看不出名堂来。回去就交给爹爹,让他看看,看能不能瞧出什么端头来。 想着我要的江南梦就这样结束了,而且姐姐他们还没有归来,心里不免有些焦虑,他们又会遇到什么事呢? 等下见到爹爹我又怎么说呢,我竟然丢下他们一个人就回来了。 爹爹会怪我吗?,刚才那个梦境到底有什么兆头呢?我有些找不出头绪。 (6) “娘,爹,我好想你们。”一下车我就看到爹妈,好生感慨在家的温暖。 我把我和姐姐们去山上的前前后后和我捡到的奇怪石块都跟爹爹和哥哥复述了一篇。 又从腰包里掏出那块石头,交给爹爹。 然后看着他们的神情,希望爹爹和哥哥不会生出烦恼。 最终我未能从爹爹和哥哥的神态上瞅出什么,反而爹爹叫我先回房去休息。 我只好回房间,我也真是想念我的大床了。 青桃与绿萍见我这副憔悴的摸样,便扶着我坐下:“小姐,你先坐会,我去帮你打热水,你先泡个澡再睡。” “嗯”,我点点头。 绿萍为了准备了一套丝绸的贴身衣服和皮质拖鞋。 又帮我把发髻上的钗子取下,然后放下我的头发,还帮我梳了梳。 青桃先打了一桶水倒进木质的浴盆里,然后又去打水了。 绿萍就去浴盆里探了探水温,还放入了精油和玫瑰花瓣。 等青桃再打来一桶水,我便可以去泡澡了。我摸了摸我这几天被风刮得干燥的脸庞和手,突然感觉闯江湖的不易。 一个恍惚,我又想到那一对”玉颜”的姐妹,为什么她们却生得那么俊俏妩媚呢? 我的心暗自下沉,原来我就是一朵温室的花朵,经不起一点点的风雨和苦涩。 姐姐也不过比我大二岁多,却己经在江湖闯荡了很久了,而我这次却当了一个真正的“逃兵。” 听青桃把第二桶水倒进浴盘,我便起身往浴室走去,不管怎样,我得先泡着很长的澡。 然后再想想我要不要再去一趟那个山脚下,或者学着他们一步一步往山上爬。 就这么着,先洗个澡,然后睡一晚好觉,再然后准备些事物,多带上点银子,挑一匹好马,就只能偷偷溜出去了。 因为我知道爹娘是不会再让我出门的,哪怕是彭山也不会让我去的。 在他们眼里除了是她们宠爱的乖女儿外,其余还真没什么。 我是不是有些令他们失望。想到这,我的心莫名痛了一下。 而就在这时,娘带着桔黄端来一些菜和点心。我闻着香气就好想吃,可我又不能浪费这刚倒入浴盆的两桶水,而且已经放了精油了和玫瑰花瓣了。 “娘,你等等我啊,我还想泡一柱香的澡。” “你先,等下吃了饭来我屋一趟。 ”好,娘。”我高声答应着。 屋里一下子又没了动静,青桃和绿萍又哪去了。 我干脆闭日养起神来。 差不多一柱香的时间,我就睁开了眼,迅速穿好衣服,把头发用干的大的手帕包好就出了浴室。 看见桌上的炖鸡汤,顾不上分到小碗里就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喝,真是美味。 又撕下一个鸡腿啃着,还好娘不在这,要是她看见我这模样吃食物,怕是要生出心疼了。 我还瞧上了那碗米饭,已经五天没吃上一碗白白的米饭了,我得好好扒上几口。 这鸡汤,这米饭是我此时生出精神的灵丹妙药。 第19章 上官鸿儿的江湖行 (1) 饭饱汤足之后,上官鸿儿吃得有些撑,便想着去走廊走个几百步或千步。 风吹来有些刮脸,可能是吃太多的缘故,整个人感觉是皮球,有种热量在膨胀。 上官鸿儿摸着吃撑的肚子,仰头看着这几缕薄云的天空,被夕阳斜照着,似乎生出几丝血样的云彩。 傍晚的天空是深灰色的,却因这几丝血样的云彩就变得高阔,也有了一些亮色。 此时的天空看不见星星,就像上官鸿儿在那座山下看不见姐姐他们一样的有些难受,感觉无端地被谁抓走了心情般压抑。 这么一想着,上官鸿儿决定必须要去再找一趟姐姐。 第二天,趁着大家还未起床,上官鸿儿只留下一张写了她要找姐姐的纸条,还是放在她喝水的杯子下压着,不过这纸条不会很快就被发现,上官鸿儿低头一笑全副武装地出了发。 还是一个人,一匹马,唯独的是多了一个大大的包裹,除了一套换洗衣服,其余全部是吃的。 当太阳西斜时,上官鸿儿就赶到了渡口,上了船,还是去江南。 想着要在这船上呆一晚上,上官鸿儿找了一处干净又敞亮的地方,将包襄藏在马腹下,仅衣服的包襄和一些生活日常的东西就当枕头了。 这样躺着,该怎么样找姐姐他们呢?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上官鸿儿就醒了,看见渡口离她很近了。 上官鸿儿就找了一下包裹,见都在,就又塞进了一个大的袋子里,背在身上。 牵着马,走上渡口,跃上马,就随着大路策马前行。 也不知走了几个时辰,始终见不到记忆里的房舍,难道上错了岸,这一下子上官鸿儿懵了,正想着往回走,却看见一个老头赶着一辆牛车在慢慢走。 就向前问了问,老头说,你要去的地方这里也可以去,他指着一座山,绕过那座山就到了。 于是又骑行了将近两个时辰,上官鸿儿却发现了一片无人的死寂之地。 没有飞禽走兽。山林寂静无声。四处充斥着死亡的气息。 (2) 上官鸿儿只得端坐在马背上,一脸好奇,于漫漫的黑暗中,凝视眼前的这片水草区。 无数条溪流好似八爪鱼似的,从黑森林的林木间缓缓爬过,顺着布满青苔,凹陷成漏洞的崖壁滑下,坠入一个巨大的,状若木桶的黑色深潭,没有哗哗流水的声音,而是诡异的水泡泡声。 透过缭绕的灰白色水雾,看到黑色的潭水缄默成一面圆形的黑色镜子,水面之上,成千上万朵的蓝莲花漂浮在深潭的幽黑水面上,如夜空中眨着鬼眼的飞鸟。 上官鸿儿看着望不到底的潭,黑色的潭水像急躁地奔涌着,撕吼着,她心口涌着莫名的恐惧。 上官鸿儿眼前浮现出奇形怪状的水妖在潭底窜来窜去,而就在一个隐秘的角落,见一个人被五花大绑,即将被水妖开肠破肚。 上官鸿儿看到水妖张开血盆大口时闪着油光的锋利獠牙,不由得浑身一哆嗦。 上官鸿儿猛然睁开眼睛,身体还在哆嗦。山间的寒凉空气直冲脸面,直冷得汗毛竖起。她吐出一口气,努力稳住心神,一个声音在心底呐喊,既然碰上这些事,便打算看个明白,探个清楚。 她决心已定。她俯下身去,身体贴在马背上,嘴巴凑近马耳,轻轻对马说道:“随爷一起战斗,准备好了吗?”马似乎听懂了她的话,马蹄踏着地,发出得得之声。 上官鸿儿遂双腿使力夹紧马肚,依旧保持之前的姿势,发出一声:“冲。” 马儿会意,向身后退了数步之后,后蹄猛地蹬地,往前窜出,随着一声雄壮的嘶鸣,跃入幽冥深潭。 “噗通”声响起,马撕开深潭里污黑的脏水,将水面上的蓝莲花漾起,杀将下去。上官鸿儿顿时被无尽的黑暗吞噬,双眼一抹黑,耳畔传来夹杂水流奔涌的呼呼声,似乎坠落到了地府深渊。她骑在马上不断下坠、下坠,不知过了多久,马蹄落在泛着缕缕幽光的鬼草上,停止了下坠之势。鬼草随着地底暗流涌动随波摇曳,宛如吊死在歪脖子柳树上的女鬼垂下来的乱发。 前方不远处,在诡异的幽蓝光芒下,豁然出现一座阴森森、死沉沉的石殿。 插在墙壁上的火把燃着的熊熊磷火,照亮空空荡荡的大殿,显得阴森恐怖。 身披暗蓝色战衣的鬼迷鬼眼的鱼群队列齐整地在石殿四周游弋,擒在手中的短刀寒光闪闪。 大殿门口,河蚌鬼见愁郁郁寡欢,独自一人提着一把形状怪异的黑色铁锤把守。它正为大王委以重任给水蛇蓝欧鹭而生气。 此时上官鸿儿看到水族猛士鲢鱼和胖头鱼得意洋洋地押解着昏迷不醒的一个人回宫复命,就有了英雄豪气。她挥着手中的长剑,刺死了这二位,救走它们手中的那个人。 “去,告诉你家大王,就说上官鸿想闯一闯这龙潭了。”上官鸿儿在马背上调转身体,伸手解开渔网。困在网中的二妖从敞开的网口钻出,蹦到长满鬼草的地上。 “丫头片子,别嚣张。你等着!”二妖摇头晃脑地舒展了下筋骨,抛下这句,像是脚底踩着隐形的风火轮,头也不回,呲溜小跑着跑向石殿。 (3) 这时,游弋的鱼群齐刷刷的注视着慌慌张张地跑进石殿的两位殿前侍卫,均觉惊讶。随即,警觉的巡逻卫队循着它们来的方向,发现了不速之客。 与此同时,河蚌鬼见愁也是瞧见了来者不善的闯客,哇呀呀的提铁锤奔向上官鸿儿。 它心中嘀咕道:“别着了狡诈的人类调虎离山之际,擅离职守可是要被大王砍掉脑袋。”于是,它刚跑出几步后,又转身折回,复又守在石殿殿门口,虎视眈眈的蹬着端坐在马上,朝石殿而来的上官鸿儿。 上官鸿儿骑着马往宫殿方向没走几步,便被全副武装的群鱼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群鱼擒在手中的短刀犹如黑暗塔盘旋而上的楼梯,自下而上地将她罩在中间,刀锋上的光芒宛如强烈的阳光照在数百面镜子上折射出的光亮。 上官鸿儿顿感时睁眼都觉困难,更是莫说挺枪迎战群妖了。就在她不由自主的用手挡住双眼时,训练有素的群鱼齐刷刷的将短刀递出,密密麻麻地刺向上官鸿儿的全身。 上官鸿儿己经慌乱。 马儿也跟着撕鸣。 说时迟那时快,上官鸿儿的头顶泄下千丝万缕的银丝将她的全身裹住,顿成了蝉蛹中的蝉,群鱼刺向上官鸿儿的利刃纷纷的刺在银丝之上,犹如刺在了密不透风的铜墙铁壁之上,发出叮叮叮叮的声响。 上官鸿儿猛的睁开眼睛,那耀眼的白光不见了,发现自己仿佛置身于春暖花开时柳条摇曳的杨柳树下,不知哪里来的百千条垂落的银丝护住全身。不过,她循着银丝抬眼看时,却是不由得粲然一笑。 群鱼仿佛潮水般退却,急急的躲闪开来。待它们慌乱查究时,看到上官鸿儿头顶上空,一胡须白的老头踏着水,手持一把年代久远的拂尘,刚才列阵的一击不中,正是着了老头手中的拂尘的奇妙招数。 老头也不答话,挥动着飘飘然的拂尘,闪电般使出一招纠缠不清,银色的拂尘只那么一挥一抖,柔软的拂尘顷刻间化为利器,宛如拉长散开的银针,泛着银色的光芒刺向散开还没来得及变阵的群鱼。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路上遇着的赶牛的老头。 别看老头身影清瘦,但是他手中的拂尘被他使将出来,时而如柔软的柳丝,时而又似坚韧的钢丝,时而又似片片飞舞的雪花,劈、缠、拉、抖、扫变化多端,一把拂尘杂糅了刀、剑、鞭、镖等的特点,一气呵成,自然流畅,招式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眨眼间,十数条鱼妖中招,鱼肚破碎,手中的短刀好似落叶,纷纷被击落。 “老头,谢了。”上官鸿儿见群鱼凌厉的刀阵被老头轻松地破掉,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于是,她双腿夹紧马肚,催马前行,仿佛一道白光似的杀向宫殿大门。 “老子终于可以杀人了!”河蚌鬼见愁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不由得哈哈大笑,张开背上的巨大蚌壳,粗短有力的双手舞动一把怪异的黑色铁锤和上官鸿儿搅在一起。 上官鸿儿瞧着鬼见愁的模样,想起司马霆那次在芦苇荡被一群从天而落的乌漆漆的鸟啄伤后昏迷不醒的情形。 (4) 想起司马霆睡了那么久才醒来,上官鸿儿的气愤度瞬间飘升。可这些妖怪却把上官鸿儿当成了另外一个叫朱凤的女子。 “哼,原来你就是让我家大王寝食难安的朱凤?我还以为长了三头六臂,原来就是弱不禁风的臭丫头一个。”河蚌鬼见愁胸脯一挺,“当晚,若不是老子手下留情,那晚郝蔡早被我手中的铁锤打得粉身碎骨了。不错,郝蔡此刻正在幽冥宫殿之中。若是想救郝蔡,先吃我三百铁锤,砸死莫怪!” 河蚌鬼见愁声音粗嘎刺耳,嚣张的话声犹似锋利的蚌壳划破上官鸿儿的皮肤,刺穿跳动的心脏。上官鸿儿恐惧慌乱气炸,一个箭闪,便躲在了老头身后。 “受死!”河蚌鬼见愁此言一出,上官鸿儿顿时怒从心头起头,嘴里一声轻啸,挺剑便刺。 河蚌鬼见愁蛮力极大,铁锤舞动起来时发出呼呼的声风,招招沉重。 上官鸿儿的剑化成了一条灵动异常的蟒蛇,指东打西,招数极快又狠。 潭水荡漾。 一人一妖越打越快,转眼已过百招。 过招许久,鬼见愁见上官鸿儿的剑法简直和那天郝蔡用木棍使出的枪法简直就是一个炉子倒出来,两人虽然使出的招数无异,但是力量迥异。郝蔡的枪法力量上乘,但是上官鸿儿的剑使出的招数力量奇大无比,心中暗暗吃惊。 号称水族第一勇士的鬼见愁喘着粗气,脸上的两块白皙的肥肉变得通红,步伐散乱起来。 上官飞鸿见时机成熟,刺出的一招名为长驱直入,乃是沥泉剑法中的杀招之一,沥泉剑隐隐夹带风雷之声刺向鬼见愁的胸口。慌乱中,鬼见愁双手猛的将铁锤横起护在胸前,却不料上官鸿儿使出的乃是虚招,眼见刺向鬼见愁胸口的剑头猛然挑高数寸,刺向其面门。待鬼见愁欲变招时为时已晚,扑哧一声响,冰冷的剑头直扎进河蚌肥厚的脸上。鬼见愁哀嚎着向后栽倒,手中的铁锤落下砸在黑不溜秋的蚌壳上,发出玻璃碎掉的脆响声。 上官鸿儿欲为司马霆报仇,因此并未将手中的沥泉剑抽回,而是继续用力,沥泉剑将鬼见愁钉在宫殿大门口,绿色的血液在沥泉剑扎碎掉的地面上渲染开来。 河蚌鬼见愁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上官鸿儿手中使力,将沥泉剑抽回,旋即驱动马,杀进幽冥宫殿中。 小鱼小虾被老头出神入化的拂尘打得死伤无数,鬼见愁的哀嚎声让本就无心恋战的鱼虾加速了瓦解,它们弃了短刀,发一声喊,各自逃命去了。 老头也不追赶,用拂尘拨开浮在水中的死鱼,随后收了拂尘,跨过横在殿门口的鬼见愁的尸体,追赶上官鸿儿而去,矫捷的身影消失在鬼气森森的石殿的阴影里。 进入另一条石头筑基的通道,上官鸿儿感受到了无形的压迫。 蝙蝠军团沉默着在黑色古树间穿行,循着上官鸿儿的踪迹追赶着,仿佛流动的黑烟。 黑夜的影子里,一匹马驮着一人二妖在蜿蜒曲折的小径上前行,马蹄翻飞,得得的马蹄声在寂静之地回荡着,宛若平静无波的湖面在微风中荡起一圈圈涟漪。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阴曹地府的腐朽血肉味道,腐烂的肉味和刺鼻的血腥味混合的味道,空气中闻不见雨后花草的清香味儿。 (5) 自从进了黑森林,上官鸿儿便觉五脏六腑被毫无防备冲进鼻腔的那股子味道搅得天翻地覆,不由得眯起了眼睛,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阿上官鸿儿从未有过这种奇怪的感受,先是一种恶心,随后便是感到孤独无助,继而冷得打了个摆子,接着就是懒洋洋的,浑身提不起劲,什么也不想干,甚至忘记了是来干什么,也忘记了仇恨,也失去了对危险的警觉。 二妖见上官鸿儿那难受劲,一面殷勤地指路,一面暗自窃喜:“看来黑森林中的冤孽之气蛊惑了臭丫头,接下来奉送的那道菜更是有得她受的。” 上官鸿儿昏昏欲睡,眼睑越来越沉,渐渐地趴在马背上睡着了,夹紧马肚的双腿慢慢的松开。 小径后方传来土块松开脱落的声音,随后的一声轰然巨响后,一棵歪脖子树古树脱离地面,两条黑色的树根从泥土中抽离出来,一根树根踏在小径上,留下章鱼脚似的印记,树根上的黑色泥沙落在地上,簌簌作响。 歪脖子古树在小径上行走,两条手臂似的粗壮的枝条左右摆动,树干上的两个黑洞紧盯着前方马背上的上官鸿儿,似乎要喷出怒火。它是闻到活人的味道,苏醒过来的树妖。 只见树妖加紧步伐,在小径上跑动起来,长短不一的树须左摇右摆,跑过的地上散落一地的黑色泥沙,宛如搬运食物的黑色蚂蚁队伍。 上官鸿儿对此浑然不觉,身体在马背上摇摇摆摆,随时都有坠落下马的危险。 树妖步步逼近,很快便距离马只有数步之遥了。 马察觉到了危险,发出悲壮的嘶鸣。 就在马蹄飞起,准备狂奔时,树妖追赶过来,仅马尾后几步距离。它的树干陡然弯曲,一条手臂似的粗壮枝条上的细枝和树叶裹成拳头模样,忽的冲着上官儿的脑袋横扫过来。 一个没有手臂的黑色的巨大拳头和横扫过来即将击中上官鸿儿头部树妖的拳头撞击在一起,发出巨大的砰的闷响,树妖尖形的黑色树叶纷飞。 两拳击打形成的气流将上官鸿儿扫落马下,马也被气流刮中,嘶叫着窜了出去。 就在上官鸿儿落在马肚下方时,即将触地的瞬间,一条张开的飞毯拖住她下坠的身体,略微向下一沉后,奋力地飞向空中。没有手臂的拳头散落开来,旋即又聚成拳头,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不管是形成的拳头,还是变成的飞毯,那都是蝙蝠军团的士兵聚在一起的杰作。 树妖一击不中,粗鲁的向前跨出一大步,另一个细枝和树叶裹成的拳头使出一记凌厉的直拳,朝蝙蝠兵拼成的飞毯上的上官鸿儿打去。那只蝙蝠聚成的拳头第二拳挥出,和树妖的拳头正面交锋,发出砰的一声。 蝙蝠兵拼成的飞毯缓缓落地,将上官鸿儿轻轻放在小径上。随后,飞毯碎掉了,紧接着在空中聚成拳头,和另外一只拳头遥相呼应,迎击树妖。 四个拳头打在一处,宛如拳击场上两个势均力敌的拳手搏斗。双方都不甘示弱,拳拳到肉。蝙蝠兵不时的被树妖打散,很快又聚成拳头。树妖遭遇蝙蝠兵的顽强对抗,树枝上的尖形的树叶被打落了一地,树枝和叶片裹成的拳头在十数个回合的搏斗后颓然成了一对狰狞的骷髅拳头。 (6) 树妖渐渐不敌。 见时机已到,形成一对铁拳的蝙蝠兵团骤然散开,纷纷地拔出腰间长剑,继而组成一字长蛇阵,同时挥剑刺向树妖。歪脖子古树的树妖从树巅自树根同时中剑,树身喷射出黑色的树汁,溅得到处都是。紧接着,轰隆的一声,树妖歪斜着倒伏在小径上,树叶纷飞的同时,小径上的枯枝败叶也溅得到处都是。 蝙蝠兵团四散开来,蝙蝠兵将宝剑入鞘,随后振动蝠翼,落在四周的参天古木上,细小的眼珠子射出寒光,警惕的搜索周遭的一切。 上官鸿儿的脸上传来一阵清凉,她悠悠的醒来。 上官鸿儿缓缓地睁开双眼。马儿不知何时返回到了她的身旁,柔软的舌头舔着她苍白的脸颊,目光更是温柔。 上官鸿儿茫然四顾,奇怪自己为何会躺在脏兮兮的地上,更是奇怪身后那棵歪脖子柳树上为何会斜倒在小径之上。 当然啰,上官鸿儿更是没有细心探究古树上的那群相助的不速之客。 随后,上官鸿儿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掸掉头发上的一截枯枝,甩了甩混混僵僵的脑袋,爬上了尚有她余温的马背。 困在渔网中的二妖见树妖袭击上官鸿儿失败后,虽然内心愤怒的诅咒,但是它们懂事的紧闭着嘴巴,倒是没有发出嘲弄的聒噪。 “驾!”上官鸿儿双腿夹紧马肚,嘴里轻唤了一声和马再次启程,朝着老头所指的山峰方向走去。 只是刚才就像一场要吞噬她的噩梦,上官鸿儿像是着了什么道样地去了那个鬼地方。 那个老头到底是谁?此时又去了哪里?那些个妖魔鬼怪怎么又齐齐地消失不见,难道我刚才只是吸了这水草地里的毒气,才会产生幻觉。 上官鸿儿庆幸自已还留了一条命,这一回经历又当是一次历险,藏在自已心里身上就好,不要告诉任何人。 看见前面一棵大树下有一处石头,想着那应该干净,得吃点东西填下肚子了。 来到石头处,竟然有发现一条随山而下小溪,上官鸿儿见水清澈,便府下身洗干净了手,又捧着水洗了把脸,还辫了头发。 再次洗了洗手,捧着一捧水试了一口,舌尖没觉察异味,就用溪水漱了次口。 然后回到石头上,吃起东西。 上官鸿儿边吃东西边看着前面矗立的那座山峰,想着姐姐她们都在山上面呆了这么多天了,不知是否还好。 这时,好似有车轮子声。 上官鸿儿赶紧地收起吃的东西,跳下石块,把马牵到石堆后,轻抚马的头部,希望马不会发出声音。 马也知她心思,乖乖地和她挨着石堆站着。 上官鸿儿从石堆缝里瞧见了那里赶牛车的老头,却也不敢冒然出去。 看那老头走的方向也是那座山,那我就在石堆上还吃点东西,顺便休息下,再去跟着他走就好。 第20章 今夜上官鸿儿的孤独 (1) 看着老头从上官鸿儿躲着的石堆旁经过,也看着老头是朝那座矗立的山峰走去。 原本老头赶着牛车,而上官鸿儿则是骑着马,只不过才几了三块桂花糕,喝了二口自带的水,怎么就看不到那赶牛车的老头了呢? 上官鸿儿有些纳闷,想着去寻找姐姐的路上能有个人影相伴,多多少少不会那么孤单,可是,那老头忽然就从山路上消失了。 上官鸿儿想着如此一条不熟悉的路,而且又是在夜里,她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一晚的时间。 她想在马背上唱歌:落花醉了梅苑 恍若人生是初见… 才唱了两句,上官鸿儿就有了想流泪的感觉,他现在已经不知道出走是否有真正的意义。 想着是去找姐姐上官燕,可上官鸿儿现在才想明白:这样只是让爹娘担心,担扰。如果今晚就在那石堆上睡一晚,明早从原路返家,又是否会安全呢? 可是上官鸿儿是不愿再走原路的,那里雾霾太重,毒气也重,如果再一次被抽空了体内氧气,又出现那种幻境和妖鬼,就死定了。 如果不在石堆上睡一晚,难道要在山路上行走一通晚吗?要最碰上了山贼,路霸,还有那些在江湖上的游侠,上官鸿儿一个人又怎么办呢?打是打不过的,溜也溜不掉呀。 “朋友,救救我……”忽然在这时传来气若游丝的呼救,着实把上官鸿儿吓得不轻。 上官鸿儿寻着声音找去,他根本就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人,又怎么会在这个地喊救命。才闯江湖的上官鸿儿对江湖上的套路又什么都不懂,怎么救人啊。 天已经黑了下来,有一点星子光,可上官鸿儿还是看不见人。 再说,这声音像是个男人,上官鸿儿一个女孩家家的,可怎么救呢?思来想去,只得先问问情况。 “兄弟,你在哪,我看不见你啊。”上官鸿儿只得下马后喊了一句。 突然上官鸿儿感觉手臂被人拍了一下,疼痛莫名袭来,而此时马也狂奔起来,挣脱了他手中的绳。 而地上,已无半点声息,是的,上官飞鸿的马被地上那个喊救命的人骑走了。 此时上官鸿儿欲哭无泪,在这没娘没爹的地方,又乌漆八黑的山路边茫然地走着。 明天还走打道回府,姐姐我实在对不住你,我太有心无力了,上官鸿儿已经哭出声来了。 “孩子,哭什么呢?”一个声音在叫,是叫我吗?上官鸿儿睁大了一双哭眼,往声音处望。 ”孩子,快上我车来,这地方有山贼,别一个人走夜路。”咦,这声音像那老头的。 上官鸿儿伸出手摸了摸,抓到一个竹杆样的柱子,便依着它爬上了牛车,坐好。 “爷爷,你怎么还在这,你不是走远了吗?”上官鸿儿有点不解。 “我在这不好啊,那你下去,我跑远点就是啦。”老头像是生气的样子说。 ”爷爷,我包里有吃的,你现在吃东西不。”上官鸿儿忙着讨好这老头。 “不吃,我牙齿不好。” “爷爷,我跟你商量件事好不?” ”么子事。” “我想从现在起就陪着你,你别赶我下马车,我明天拿工钱跟你,要得不?” ”那要看你拿多少工钱给我。” “爷爷,那你说个价,我给你就是。” (2) 上官鸿儿挨着老头坐着,这样他心里才有安全感,好像有了依靠一样。 “爷爷,你这是去哪,怎么在夜里赶路?”上官鸿儿还是有些担扰自已。 ”我是来救你的,小丫头。”老头拉长了声音说。 “爷爷,太谢谢你了,今晚有你真好。”上官鸿儿激动不已。 “爷爷,我现在能睡会吗?我好困。”上官鸿儿一说完便扑通一声倒在牛车上睡着了。 “这孩子,这样就睡着了。”老头望了一眼上官鸿儿。 刚睡着,上官鸿儿就说起了梦话:不,不要,我不去,不去…… 老头看了看睡在旁边的上官鸿儿,身子在不停地抖。 此时此刻,一道闪电袭来,照亮暗黑的天空。雨丝纷飞,闪电的亮光下,仿佛闪着光芒的银针刺向大地。?? 山贼们步步逼近,面目狰狞,雨水滴落在手中的兵刃上,寒光闪闪。?? “活鬼又来咬人了,快醒来!”老头一挥绳。 空气似乎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冻住了。?? 除了风雨声,世界也寂静下来了。?? 马鸣风雨急!?? 突然,黑色夜空传来的振聋发聩的马鸣声打破即将惨烈厮杀前的平静,一匹马从雷明闪电中而来。?? 好一匹神奇的白马!只见它踏雨而来,四蹄翻飞,白色的长鬃飞扬,仰天长啸声引得四方回响。伴随着一声雄壮的嘶鸣,白马稳健的落在牛车面前,挡在那些手持兵刃的山贼面前,马蹄踏踏。?? 老头看那白马时,初始惊讶,继而苍白的脸孔上露出狂喜的笑——朱凤身穿软猬甲,手端沥泉剑,稳坐于马背之上,红色的披风随风摆动。?? 老头倒是忽略了朱凤腰间系着的东西——一张薄如蝉翼的透明渔网。?? “阿爹,赶紧走。”朱凤持剑从白马上飞身跃下,一个箭步冲到阿爹车前。 “看你的了。”老头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长出一口气。? “大姐暂时帮我保管这个背包。”朱凤将背包递给紫竹。紫竹接过朱凤的包,随即将包背在身上。?? “嘿,你们这群不知好歹的山贼,且听我一言,哪里来回哪里去。如若继续在此捣乱,可别怪我手中的沥泉剑不长眼,在尔等身上捅出几个大窟窿来!”朱凤声若洪钟,话声直振得山贼的耳朵嗡嗡作响。?? “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刚才在路上哭着的小姑娘呀。朱凤,你还真是命大呀!哼,小姑娘刚才既然侥幸不死,还是赶快逃命去。为何还敢在我们地盘前叫嚣不已?”山大王一脸不屑,“谁有兴趣,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阔的小姑娘?谁若是擒得此女,大王必定重重有赏!”?? “把头功交给我们兄弟,定把这丫头打得满地找牙!”在它们眼中,朱凤只是手下败将,虽然不知何故的逃过一劫,不过这次她必定逃无可逃,无非就是两兄弟再次使点力,弄死她,好似捏死一只蚂蚁简单。?? 眼见山妖持刀砍来,朱凤粲然一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从那笑意中透出的凌厉杀气,必定联想到海洋杀手鲨鱼的锋利巨齿来。?? 果不其然,钉耙带着呼啸声扫向朱凤面门,瓦面金锏也是不甘示弱,忽的砸其腰际,一上一下,左右夹攻,眼看朱凤要遭毒手。?? 说时迟那时快,朱凤脚一点地,身体腾空而起,旋即侧倒,在钉耙和瓦面金锏的间隙间,整个人横着窜了出去,乌黑的秀发还从钉耙滑过,动作潇洒之极。 二山贼直痛得甩动受伤的手,一面嗷嗷直叫,一面移动脚步,试图捡起兵刃和朱凤再战高下。?? (3) 世间哪有这等便宜的事情!还没等山贼捡起兵刃,朱凤扯出腰间的渔网,轻轻挥出,宛如天女散花般,那张轻如蝉翼的渔网便罩住了两个山贼。?? 二山贼又岂肯坐以待毙,不断地在网中挣扎,却是越挣扎,渔网罩得越紧。山贼苦不堪言。 “谁愿前往,和丫头片子一较高下?”?? “我来收拾这臭丫头!”癞蛤蟆样的这个山贼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朝朱凤走去,眼里却透着凶光似是要把人吃掉。?? 山贼不再说话,默默的往前走去,使出千斤坠功夫,千年修行的功力聚集在脚上,走过的地方,地面上的一块块青石板碎裂开来,留下它的锯齿脚印,令人心惊胆寒。?? “朱凤当心,此妖功力深不可测,莫大意了!”一旁的上官鸿儿一看,便知此山贼是劲敌,均是脸露忧色,十分担心朱凤的安危。?? 他可是山中的元老级人物,据说功夫深不可测,除山大王之外,山中无人可与之匹敌。这次居然是不请自来,倒是奇了怪了?莫非它要和我抢这头功?莫非它是大王请来的?难道大王不相信我的能耐??? 越想越不对劲,山贼脸上的笑意渐渐地被一张苦脸代替,本就丑陋的脸,愈加的变形难看。?? 朱凤看见老山贼空手上来,于是抬腕将手中的沥泉剑掷出,一道银光快如闪电的飞向不远处的一棵千年古松。沥泉剑插进坚硬的古松里,枪身兀自颤动不已。??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老山贼嘴嘟囔道,“妹子这样的无名之辈,死在我手上也是你的福气。来受死!”?? 等山贼的眼神从沥泉剑移开时,朱凤和山贼己经斗在一处。?? 老山贼看似笨拙的身体其实灵论,双掌使出的招式即快又狠,可谓招招致命。朱凤的自家拳法一招招使将出来,一字拳、二梅花、三门桩,招招沉稳,变化多端。很快,一人一妖已战百合,兀自不分身负。?? 一个初出茅庐,名不见经传的丫头片子如此缠斗,在武林老一辈面前,居然平分秋色,山贼不由得大为光火,觉得在后辈面前失了面子。它想:“看来只能使出多年不用的看家本领了。”于是,它四肢着地,趴在地上,双眼鼓突,腮帮鼓起又凹下,鼓起又凹下,忽然它的嘴巴猛的张开,脑袋朝前,身体忽地飞出,犹如一颗飞速的子弹,带着强劲的气流袭向阿霞。?? 朱凤早有准备,一提丹田之气,身体像一支冲天炮激射而起,穿过云层,急速地飞向空中,堪堪躲过老山贼蛤蟆神功的致命一击。?? 山贼的蛤蟆神功余势未减,身体撞向龙家古宅的围墙。波的一声巨响,那堵围墙并没有轰然倒塌,山贼撞在一道无形的网上,又快如闪电的被弹了回来,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 山贼甩了甩脑袋,从地上爬起来,重又四肢着地,一面寻找朱风,一面运功而动。?? (4) 万丈霞光中,朱凤从天而降,使出自家拳法的搏击术的精华——天罗地网,犹如天外飞来的陨石,双脚狠狠地踏在山贼的身上,笨重山贼被那股强大的力量打入地下,形成一个深坑。深坑周围的青石板被击成粉末状。?? 朱凤咧嘴一笑,双脚挪开,闪到一边。?? 老山贼从深坑里爬起来,趁朱凤不备,从嘴里吐出了一把黑黝黝的利刃,带着恶心的粘液滑到它手中握住,旋即奋力刺向朱凤的胸口。朱凤毫不费力的夺下利刃,随即又是一掌开门见山倏然击出。?? 老山贼圆塌塌的脸上是一脸死灰,心知难逃一死,于是闭上鼓突的双眼等死。?? 朱凤这招刚刚悟出的招式可谓拳势凌厉,拳锋擦过癞蛤蟆身体,击中几丈外的一棵古树。古树顿时形成一个巨大的手掌窟窿,随后咔嚓一声断裂,古树轰地到底,落叶纷飞,水花四溅。断掉的树干宛如推土机般向前冲去,把一名吓得目瞪口呆的小山贼直撞飞了去。?? “我认输了,我认输了!”老山贼缓缓睁开眼睛,像一堆烂泥似的跪在地上哭泣着,泪水从眼角流淌下来,流到身上,“丫头,你是天下第一!我从此退出江湖,不再过问世事。”?? 山贼们越看越是心惊,心凉了半截,也无心废话,朝面面相觑的众山贼一挥手。众山贼的双脚仿佛被寒凉的雨水冻住,钉在原地,不敢上前。山贼小王不由得大怒,抽出红色软鞭,一鞭子抽翻试图逃跑的小山贼。小山贼一个倒栽葱,头撞在坚硬的青石板地面上,脑浆迸裂,一命呜呼。其余众山饿惧怕山贼淫威,勉强提兵刃杀了上去。?? 朱凤毫无惧色,依旧赤手空拳而上。?? 朱凤使出自家拳法,和众山贼斗在一起,偶尔使出一招水妖不久前使过的招数,直打得山贼人仰马翻,鬼哭狼嚎。山贼时而被朱凤一拳打翻,手中的兵刃落地时哐啷哐啷响,时而被朱凤一脚踢飞,兵刃落下时插进青石板的缝隙中,颤动不已。?? 雨势渐小。?? 山贼开始溃败,如鸟兽散。?? (5) 山贼小王早已不知所踪。它甚至没有和朱凤真正的过招,哪怕一招半式。?? 自从朱凤骑白马从天而降,手中的沥泉剑虽然没有使出一招一式,但是小山五却被一条毒蛇啃咬。它知道,沥泉神剑一出,便是它这个山贼败北之日。谁叫那把剑是毒蛇山贼的亡命之剑呢。?? 山贼小王潜入冰凉的水渠里,任凭滚滚而来的河水冲刷,内心思忖是逃回山贼深处,还是躲得远远的,静观其变。内心纠结。许久后方才下定决心:若是山王胜出,它便潜回山贼的窝,向大王负荆请罪,依旧做个耀武扬威的山中守卫,若是朱凤侥幸得胜,那么,它便只能亡命天涯了。?? 望着仓皇出逃的众山贼,豪庭大酒店的三位当家欢欣雀跃,拍手称快。?? 朱凤则是来到古松旁,拔出沥泉剑,再返回到白马前,翻身上马。水韵会意,提起困住二水妖的渔网,上前递给朱凤。 朱凤将二山贼搁在马背上,向三姐妹拱手道:“此去救郝蔡,生死未卜。三位姐姐保重了,若我和郝蔡均遭遇不幸,求姐姐们将我们两夫妻葬在一起!说谢了。”?? “保重!”?? “朱凤定能旗开得胜!”?? “各自珍重!”?? “二山贼听好了,带我去找郝蔡。尔等若是听话,我定饶二位一命。”?? 被朱凤擒获的两名守卫山贼已经苏醒,在渔网里裹成了蝉蛹,身体动弹不得,狡黠的眼珠子骨碌碌直转。?? 二山贼本是不服,以为朱凤定是使了阴招,才将它们擒获,但是经过刚才一役,算是见识了朱凤的功夫,只得唯唯诺诺。它们心中暗想:“你既然想从大王手中捞郝蔡,那么我们便引你去送死,哈哈!”山贼的眼中露出狡黠的目光,答曰:“遵女侠命!往西北方的山贼老窝去。”?? 朱凤夹紧马肚,白马腾空而起,朝西南方的山贼老窝,踏云而去。?? 老头目送朱凤离去,直到白马和朱凤消失在暗沉沉的天际。?? 有谁成想,就在几个小时前,就在这座烟雨笼罩的龙家古宅,朱凤从周身钻心的疼痛中醒来。她回想自己坠入虚无之境,迷失在无尽的黑暗中。一盏白色的灯笼漂浮在空中,发出滢滢的光芒。她追寻灯笼,在黑暗中艰难前行。一个声音响起,似曾相识的声音:“朱凤,黑暗不属于你,堕落还不是时候。有人为你即将失去生命,有人还在为你拼杀,而且,你还有属于你的使命。醒来!”“郝蔡,你在哪里?”她嘴里发出低吼,随即睁开双眼,发现发现自己被白色的纱布包成了木乃伊,于是,她扯掉身上那层裹尸布,从长条椅上一咕噜坐起来,留下一椅子的碎纱布,让人联想起破茧成蝶的画面。?? (6) 朱凤抓起放在一旁的背包,跌跌撞撞的朝尽头那间没有上锁的堆满杂物的房间走去,打开没有上锁的木门,推门而入。她穿过堆集得歪歪斜斜的杂物,来到铜镜前,扯掉罩在铜镜上的白布,铜镜前出现她形单影只的身影,她凝视片刻,镜中的自己有一张苍白的脸。随即,她甩了甩凌乱的秀发,义无反顾地从铜镜中穿过,再次来到秘境。?? 朱凤从包里翻找出那两片鳞片,把它们嵌入石墙上马肚的凹槽处,那堵墙宛若大厦将倾似的倒了下去,消失在朱凤眼前,那间密室再次出现在她眼前。?? 朱凤从墙上取下软猬甲穿戴在身上,再取下沥泉剑,走出密室。她的前脚刚踏出密室,忽然想起什么,又转身返回,从那堵墙上取走渔网,系在腰间。她不知道为何要拿渔网,似乎是那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在提醒她,这张看似普通的渔网非常重要。?? 朱凤出了密室,身后那堵消失的墙重又出现。墙上的那匹白色的骏马朝朱凤眨巴眨巴眼睛。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于是莞尔一笑,伸手去取那两片苍耳变成的鳞片。就在她的指尖触碰到鳞片的瞬间,传来一声嘶鸣。墙上的白马摇晃了一下脑袋,洁白的鬃毛犹如白雪般飘荡。?? 朱凤倒吸一口冷气,惊讶得连退了数步。?? 这时,白马悄无声息的从石墙上飘落下来,马蹄踏在地面上,发出哒哒声。?? 阿霞再次用手揉了揉眼睛,随后用手使劲的揪了揪惨白的脸,脸上顿时起了一团红晕,隐隐作痛。?? 朱凤暗忖,这不是梦境,这是真的!?? 朱凤瞅瞅眼前活生生的白马,再去看那堵石墙——石墙上的白马浮雕图案不见了,留下马形的凹槽,一整匹马的凹槽!?? 不知怎的,朱凤不再震惊,而是手提沥泉剑翻身上马。白马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没有人告诉她如何骑马,但是她就是知道。她第一次骑马,却是知道双腿夹紧马肚,坐在马背上,稳如磐石。?? 白马先是低着头,驮着朱凤在龙家古宅的走廊上慢行,随即来到天井。随着一声长长的嘶鸣,白马从马厮里腾空而起。她的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冰冷的雨水罩住全身,头脑清醒,浑身充满力量。她端着沥泉剑,白马从天而降。?? 于是,山贼想尽千方百计,欲致朱凤于死地,却是阴差阳错地无意间打通了她的任督二脉。?? 朱风,这样一位柔柔弱弱的江南女子,脱胎换骨成了江湖的绝世高手。?? 上官鸿儿大气不敢出的躲在一棵的树后,看了一场生死大战。 上官鸿儿此时还是呆若木鸡,也许经过了这一夜她再也不愿涉世江湖。 血雨腥风的江湖可能也不适合她这种怕疼痛善良无脑的女子。 “哟哟,该醒了,快到山脚下了。”老头推醒了上官鸿儿,。 睡醒了的上官鸿儿顺着这微亮的晨曦,看着遮掩的山和眼前的路,还是辨别不出这是哪? 老头说:“小丫头,这是渡口,你这柔弱的模样不应该一个人在外面游走。现在马也丢了,该回去了。” “谢谢老头,你真是个好人!”上官鸿儿假装整理衣衫,背过了身去,从身上拿出一锭银子放在这老头的烟竿处。 然后跳下牛车,跟老头挥手。 第21章 大伯的故事 (1) 星期六陶小夭跟着姑姑姑父表哥表嫂回到家,感觉心情一下特别地舒畅。 她把买回来的东西都交给了妈妈,另外还交给妈妈500块钱。 妈妈收下东西又把钱锁进箱里,便去招呼姑姑姑父他们了。因为大伯家做寿,他家客人太多,所姑姑姑父便住在我家。 大伯早些年在人民公社工作,当过几年副社长,后平调县里,先后在几个部门任过职,但“副”字始终没抹掉。没拧“正”也有没拧“正”的好处,遇着好事办一办,出了大事推一推,省得担责操心。反正领导有甚他有甚,喝酒吃肉都有份。 大伯调到了房管所,如愿以偿当了一把手,不过房管所是计委的二级单位,大伯明升暗降,属于括号干部。 对组织上的使用,大伯自有看法,去房管所上任时,计委主任在职工会上介绍,说大伯到房管所上任,仍按副科级待遇。大伯插话,“房管所是名副其实的股级单位,我充其量就是个股长,股字还是屁股的股。”大伯的幽默引得下面哈哈大笑。 别小看大伯这个“股”级干部,羊粪珠珠打炭,大小也算一颗圪蛋,全县公有住房的管理和分配都归他管。 小松是个快二十四岁的人了,因房子问题,婚期一推再推,父母急得团团转。我曾多次向领导申请,但由于房源紧张得不到解决。 听说大伯调到了房管所,小松满怀信心走进了大伯的办公室,因为小松和大伯不仅有一层老乡关系,还有一层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关系,大伯是我二婶两姨的姑舅哥哥,因此,大伯属于“叔”字辈。 一进门,看见大伯坐在那把交椅上,嘴里噙着一根烟,面前放着一杯茶,小松手里拿着一张报,进门后,我很有礼貌地尊称道:“大伯!” 大伯眼皮向上一翻,从眼镜上面的缝隙里看了我一眼,嘴里“嗯”了一声,只说了一个字:“坐”。 看到大伯这幅似理不理,冷若冰霜的面孔,才体会到人们说的正确,顿觉心里凉了半截。勉强将我的困难说了一遍,大伯只管看报、喝茶,连眼皮都懒得再向上翻了。 小松说完后,二伯半天才慢悠悠吐出两个字:“没房。” 看着大伯这幅姿态,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生。但小松转念一想:求人办事哪能理直气壮,既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强压怒火,勉强恳求道:“陶所长,我工作也好几年了,父母亲为我的婚事着急得一筹莫展,你看能不能想点考虑!” 这时大伯放下手中的报纸,摘下架在鼻垂上的眼镜,不耐烦地从椅子上“腾”地站起,我满怀希望,没想到大伯口气更加生硬,用无名指敲打着桌子,劈头盖脑训斥道:“你怎么年轻轻的这么罗嗦,没房就是没房,我又不会造房,有什么考虑头,不相信你找政府去。” 听到此时,小松再也按捺不住胸中的怒火,口气也变得有点生硬: “找政府?找政府要你们房管所干甚?” “政府不给拨款,我不会造房。”大伯摆出了他的理由。 小松说“不管会不会造房,你不应该这么讲。” “我怎么讲,实事求是嘛,没房就是没房。” “没房?你们怎么有房,轮到我就没房了?” 小松一鼓作气把憋在肚子里的窝火,一古脑儿地全部倾泻到身上,气得大伯直抖,喊叫道:“谁的儿子住了好房?你今天得说清楚?” 这时房管所的其他职工听到我们吵闹都跑来看热闹,凑红火。有的职工故意起哄道:“后生,你说话可得负责任,谁的儿子住了好房,你得给大家说清楚?”其他人也故意说:“对对对,话可不能胡说。” 其实,对大伯的做法大家也是褒贬不一,多数人对他很有意见,话里话外都想让小松把这个窟窿捅破。 (2) 借此机会小松也豁出去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截了当,一针见血就挖到了大伯的烂处。“我当然要说清楚啊。”小松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说道 小松这一问,像揭了疮疤一样,疼得大吼道:“你别在这血口喷人,胡说八道,那是组织上同意的。” “组织上同意的?” 小松反复咀嚼着这句话的用意。原本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现在却成了这些人用来推卸责任的法宝。就像一颗没边没际、没楞没角、没抓没拿的刺猬,你想上去咬一口,都找不到下口处。 “这是哪个组织同意的?”小松一点也不退让。 那是去年冬天的事,大伯的大儿子要结婚,却没有房子,急得大伯也是团团转。 大伯原在计委任副主任,机构改革开始,计委几个头头年龄都在四十岁以上,如果原班人马不动,年龄降不下来,年轻干部就提不上去。正好房管所有一个空缺,县委几次研究,大伯几十年来大错没犯,加之又不到退居二线的年龄,文化虽然不高,也捉不住放下去的把柄,就这样大伯理所当然,趾高气扬地来到房管所任了一把手。 “这便是所谓的“组织上同意的。” 父亲那套一进两开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 后来,群众对大伯这一作法意见较大,反响强烈,县委、县政府对群众反映的这些不正之风,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在一次县委召集的环节干部会议上,大伯做了一番自我检查,并承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尽快将儿子的住房腾出来。 这时,大伯心里虽不好受,但表面装得却一本正经,洋洋得意地反问我一句:“有什么问题?比这严重的事多着呢,你不服可以到纪委告去!” 这时,房管所的另一位领导进来,见我们僵持不下,便把小松拉到他的办公室,给我解释了一番,最后答应“研究研究。” 有一天,大伯突然来到我家,一进门便惊讶地说:“啊呀,松部长,这就是你的家呀”?然后他环顾四周非常关切地说道:“这房太危险、太窄憋了”。然后双手一摊:“你看看,你看看,我们有些工作人员也真成问题,这是我的失职,我的失职……” 大伯这时把责任全部归于自已。小松心里不觉好笑,便吩咐老婆:“陶所长第一次登门,不管条件好赖,你给咱们炒两个菜,我和陶所长喝两盅”。 大伯见小松这样,也没加阻拦。三杯下肚后,大伯的话匣子又打开了,他端起酒杯在炕上跪了起来说道:“老哥过去有些事情做得有点过分,对不起!”说着便把腰一弯,头一低,双手把酒盅举过了头。 本来大伯比小松大将近二十岁,还是我的长辈,小松刚当了个副部长,充其量不过是个兵头将尾的副科级。大伯的工龄也快有我年龄大呀,这样恭维已经让我很不自在,大伯对小松又左一声“部长”、右一声“领导”,让小松非常难堪。 (3) 临走时,大伯悄悄对小松说:“最近畜牧局陈局长马上要搬家。松部长不嫌旧的话,你就搬过去。我马上派人维修维修,等下一年盖起新房,一定给你一套。” 不长时间,小松便举行了乔迁之喜。 大伯典着个大肚子前来“祝贺”。一进门大伯两手合抱,头一点一点的,脸上呈现出像完成了一件光荣使命似的,那种喜悦的神色。 小松说“多亏陶所长的帮忙”。 “话不能这么说,这是我们房管所应尽的义务,也是领导干部应该享受的呀”!大伯在说这话的时候,声调拉得很长,给人一种甜丝丝的感觉。 是啊,“应尽的义务”、“应该享受的呀”!小松感慨万分地长吁了一口气,这时也只有在这时,小松才真正体会到了“官”的“威力”和“权”的“伟大”! “三星照你,四季来财,一定你输……”房间里回荡着高所长猜拳行令的洪亮声音。 “哈、哈、哈,”大伯一声嘹亮清脆的声音”你输了,把这六杯酒喝完。 小松今天一高兴,端起六杯起仰起脖子一口一杯。 (4) 大伯之后常说:“咱们都是陶家祠堂的后人,以后不管走到哪里,一定要记住自己的祖宗,常回去填填土、上个香、点个纸的就好。 他还跟我们说起更久远的年代。 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八,风和日丽,正值日过午头。在这个小小的山村有一声嘹亮清脆的婴儿啼哭“哇…哇…哇”地惊醒了这个沉寂已久的沙窝窝,奶奶喜出望外吼道:“生了,生了,长蛋的……!”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报告给了站在门外等候的爷爷。 这个“长蛋的”便是大伯。 爷爷盼孙心切,一个人在门外踱来踱去,手里捏着一个旱烟袋,“嗒,嗒”地抽着老旱烟。听到奶奶这一声嘶喊,放心地在鞋帮上磕磕旱烟锅,起身看他的那群牛去了。他按捺不住期盼已久的喜悦,手背转一路走一路哼,哼着哼着就哼出了一首他最拿手的好戏: “一条扁担软溜溜,担上黄米我下苏州呀么呼儿嘿,苏州爱我的软黄米呀,我爱苏州的大闺女呀么呼儿嘿”。 见是生下传家接代的根苗,一家人都很开心。 奶奶跑前拾后,打里照外,伺候着月子里的母亲。 那时正值早春二月,乍暖还寒。一天,阴云密布,死气沉沉,天空洋洋洒洒飘着几朵雪花。屋里的炉灶不快,直往家里冒烟。 奶奶怕呛着大伯这个宝贝,拖着一双小脚独自爬到自家那个茅庵房子的屋顶去捅烟囱。 屋顶是个拱棚形状,泥抹房顶,加之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如一个溜冰场。奶奶好不容易爬上去,一不小心“滋溜溜”地滑落到了地面。 好在那时的茅庵房子不高,但这一跤也跌得不轻,奶奶的一只脚崴了,脚踝错位,脚跟朝前。她呲牙咧嘴,咬紧牙关喘着长气,未吭一声趴着挪回了那个小屋,焦急地等待着爷爷的归来。 那双可怜的小脚拖累了她一辈子,这回更是雪上加霜,一下子红肿得像个起了面的馒头。 爷爷放牛回来,奶奶二话没说伸出那只被崴了的脚:“快、快,给我拧过来”。爷爷用作浑身力气,“咔嚓”,奶奶的脚恢复了原位。 大伯十二岁那年爷爷去世。爷爷去世时留下三女两男五个孩子。大伯是长子,一个十二岁的娃娃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支撑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当时家里穷得锅底朝天,锅里没一颗米,孩子们饿得面黄肌瘦,皮包骨头。 每到揭不开锅的时候,奶奶便出去剜野菜或山上挖红薯。 大伯每次瞧见都很难过,没办法就把他两个弟弟叫来,让其跟着一起去挖野菜和红薯。 拿回家,奶奶洗干净切好放锅里加水煮一锅子就这样喂养着五个孩子。 (5) 提起那段岁月,大伯总是长吁短叹。 大伯十九岁那年。寡妇老妈四处托人提亲,可是好一点的人家谁也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这样的清贫家庭,最后还是奶奶亲自出马,跑到村外另一个寡妇家商量。 两个寡妇同病相怜,都觉得门当户对,一家为儿,一家为女,也就痛快地答应了这门亲事。 成婚的那一年,家里穷得要什么没什么。眼看十冬腊月,婚期在即,全家人穿得还是棉袄棉裤改装的那身单衣。 那时大伯也开始做点工,看着全家老小衣衫破烂,他只得厚着脸皮,向掌柜张口借了几块钱,跑回神木城买了两匹白粗布,拿回家用草灰煮一煮,算是染了色,每人做了一件衣服。 穷人结婚,也没举行什么仪式,借了几斗谷子当聘礼就把伯母接过来,就这样简单地把婚事办了。 然后伯母在家跟奶奶操持家务,大伯四处寻工做,到婚后第二年才去山上砍了三棵树,做了一个简单的木板床,才有了大伯和伯母的婚床。 再后来伯母在婚后一年半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年后,生下一个女。看着日子有了一点想头,然而村里还里却要大伯去当兵。 大伯后来还参加了抗美援朝,虽然受了伤,便只得转业回家,后来的后来就又回到了这个山村。 有一次,大伯在回家的半道上被一小股土匪逮着,一个大眼窝的家伙端着一杆枪,逼着大伯问道: “你是赵家什么人?” 大伯说“邻居。” 那个家伙继续追问:“何掌柜在哪儿?” 大伯回答:“在家了。” 那个家伙眼一楞,眼珠子就像两颗玻璃球:“在家?”冲着大伯屁股钉了一枪托子,问道:“在家还用问你?你知道他藏哪儿了?”。 大伯才意识到掌柜肯定是跑脱了,至于跑到什么地方,他确实不知道。 大伯脾气暴躁,口气有点生硬回答道:“我们只是邻居,掌柜藏哪我不知道!” 一句话惹怒了众村霸,一个当家模样的人过来说:“今天遇上刺儿头了,把这个愣球带回去,给点颜色看看。” 众匪徒如一群饿狼扑上来,把大伯一绳子绑住,一个住户人家的家里,宅院就是一个烂土房子,周围比较平坦,面前一条大川,房子被一片竹笈林包围。 这是这一小股抢头的临时驻地,几个匪徒把大伯五花大绑吊在房梁上,派了两个打手用水蘸麻绳抽打大伯,问“何掌柜藏哪里你不知道,你是何家的邻居,又是何家的伙计,何家的粮食,何家的银钱在哪里你该知道?” 大伯对何家的金银珠宝藏哪里确实不知道,就只得沉默不再说话任村霸们如何诈呼。 村霸们实在没办法,就把绳子砍断,把大伯丢在那竹林宅院里,就离开了。 大伯只得背着墙壁慢慢爬起来,因为双手被绑着好久才站起来。 沿着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又是晚上,找不到一个人来帮他解开绳索。 直到看见一住户才用脚踢了别人家的门,说清状况后那家男人才帮大伯解开绳索,然而大伯又向他家讨了一杯水喝。 那家人也是好心人,见大伯要走还拿了一个红薯给大伯。大伯连声说:谢谢,有眼泪星子在眼眶涌出来。 (6) 后来,大伯家的日子慢慢地好了起来。 彻了几间大土房。土房前挖了一个池塘,有了自家的几块菜地,也喂好些鸡,猪圈里还有一头母猪和几头猪仔。 大伯说:“看我们生产队的大队干部都忙成了狗,生产队的社员们一天到晚争工分,有自留地有饭吃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只是手上却总没几个零花钱呢?全家的银行是个鸡屁股与自家喂养的猪,老乡亲们吃饱了饭又想着需要有些余钱。” 大伯也说:“早些年我家每人分了十五斤小麦,再加上为孩子生满月代了一回客。剩下的麦子只够给小孩子喝点面条了。”别人喝了口酒也跟着说说:“国家支援农村喂猪,让每家养猪交任务猪。允许生产队留下一猪饮料地。我们不动集体队里的集体地,让社员们把荒地分成成猪饲料地,每家分上二分地,种什么怎么种,我们不用管,收成是自家的,这样也许没有那么多的饥荒。” 大伯可能喝醉了,讲话是东一句西一句,前后都不贯通,一下前一下后,只要是大脑里存在的记忆,他都想把它说出来。 于是听得我们稀里糊涂,有时候也搞不清他说的究竟是他的事还是别人的事。 有人吃口花生米问他:“这三只鸡是社会主义的,怎么四只就不是社会主义的了呢?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还有人搔着头皮干笑着:“反正是上面是这样要求的,多了要犯错误哩。割尾巴哩。生产小队可以弄点事业来分红。就如生产大队的专业队榨油作坊一样。” 大伯深思了会,抽了口烟,也就是七分钱的红灯笼牌香烟,悠悠地吐了个眼圈试探地问:“我们木工组用工余时间在晚上扎些生产队用的耙子,悄悄地卖给生产队里,行吗?”继绅神秘地看着继林继品,二人点头。继绅沉吟:而尽:“你悄悄地来弄,我们不要声张。等到赚钱后我们来喝酒。就这样好了。”三人听着只点头。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斜月西沉,鸡半夜打鸣,巷子深处的狗吠形吠声地叫了一两声。酒喝了两瓶,众人皆有醉意而我独醒。妈妈却有些困倦,倚西风灯光摇曳着。妈妈说:“酒喝足了不?我给你们下碗面吗?”众人酒意阑珊,纷纷告辞回家休息。 不过,大伯确实是去过抗美援朝的,也是得过勋章的,村里大大小小的人都知道,因为大伯只要喝醉了或者跟陌生人聊天总会说这一件事。 后来村上搞规划,需要提一些人为干部,大伯又四处游说:硬是因为抗美援朝这件事当了村官。 高兴之余摆了几桌,招待了村上所有的人,大伯说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份自已心中的荣誉感,我必须为党为民做一切事情。 第22章 乡村的孽缘 (1) 秋天的雨下得像豆子,一阵赛过一阵,院子里的白杨树在风雨中瑟瑟发抖,片片黄叶没了魂儿似的在空中盘旋,走出医院大门,陈皮再也止不住悲伤,躲在一个无的角落用眼泪放肆渲染。 陈皮想着想着又顺手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对那种人还心疼,那老头配你心疼的吗?你忘了他做的孽了?你忘了你受过的罪吗?他这是活该、报应,他早就该去见阎王。”陈皮边数落边骂,哭着恨着唾弃地埋怨自己:“你个没出息的,还心疼他,呸!” 那老头,是陈皮的爹。二十多年来,陈皮从未喊过爹,一直叫他那老头。陈皮恨他,他只能把憋屈埋在心里,一次次诅咒,一次次发誓,发誓一辈子不跟那老头说话,发誓等那老头死了也不去看他一眼,就当从来没有爹。 每当黑夜像一口大锅子罩住他的时候,多年前的一幕,就会陈皮的脑子里放电影一般,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那一年,陈皮6岁半,刚上小学一年级。那是临放寒假的前一天,天阴沉的能滴出水来,陈皮坐在教室冻得手脚发麻,不停地搓搓手,跺跺脚,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陈皮想起了家里的热炕,想起了大雪天坐在热炕上啃着妈妈烙的葱油饼,想着想着陈皮似乎闻到了油饼的香气儿 终于放学了。天却下起了雨,打在人的脸上,脖子上,飒飒作响,冰冷疼痛。陈皮讨厌这样的雨粒,还偏偏赶上放学。收拾完书包的时候,小雪粒变已成小雪片,不足一盏茶的功夫,眼看雨越下越大,地上快有积水了,想着家里妈妈的热饭,陈皮开始一路小跑。 眼看经过窗户就可到家了。 突然,陈皮在窗子外听到“咚”的一声巨响,他连忙起身回头看。只见妈妈像一片树叶,脚下没跟,失了轻重,轻飘飘向后倒下去,紧接着扑通一声滑倒在地上,像一块石头高空坠落,几欲弹跳却没了张力,随后一动不动陷入沉寂。一切那么突然,一切那么惊愕,仿佛就在眨眼间,来不及思索,来不及回味,来不及转动眼球,恍惚间,他看到父亲的手青筋毕露,凝固在半空,长久地保持着愤怒下推动母亲的姿势如雕塑一般,张大了嘴巴,呆然伫立。?? 一秒,两秒强子醒悟过来,发疯一般冲进屋子拉扯着躺在地上的母亲:“妈,妈。”陈皮拉着母亲的手,发疯似的喊着,可是母亲好无回应。陈皮又转身小拳头如雨点般的打在父亲的肚皮上,“为什么打我妈,你个坏蛋,你赔我妈”。?? “皮儿…”?? “妈”听见母亲微弱的的声音,强子忙蹲下去扶妈妈坐起。?? “我看你就是当着儿子面故意的,你这个恶毒的女人,躺地上装晕,趁早把这些小把戏收起来。”看见母亲苏醒,父亲毫无怜悯甚至有点发狠的挤出恶语。可惜陈皮那时只有六岁多,根本听不懂。眼睁睁的看着父亲说完摔门出去,这一走,再见已是过完年。?? 灶台里柴火毕剥作响,火苗疯狂舔舐着锅底。锅内葱油饼由白变黄,由黄变黑,一股焦糊的味道幽灵一般飘荡在屋子里。陈皮扶妈妈回屋里炕上躺着后,忙去厢房喊爷爷。不一会儿爷爷过来,看见母亲一声哀叹,“玉呀,看在孩子的份上,别跟那畜牲一般见识,等他浪够了,回家看怎么收拾他。”陈听不懂爷爷的话,只是知道当时妈妈哭的很凶。?? 这个冬天的雪也来了,一直疯狂地肆虐。直到快过年也没见到父亲,母亲自从那次摔倒之后,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精神也有些恍惚,好在有爷爷帮忙,过年的东西也准备齐全。 大年初三,陈皮清楚的记得,大年初三的下午,母亲拉着他的手说:“皮皮乖,好好长大,跟着爷爷吃住,妈只是出去转转,串串门”。说完之后,母亲恍恍惚惚的走了。 晚上的时候也不见回家,陈皮好害怕,去找爷爷,爷爷跟着开始满村子找,沟子里的大婶大伯们也都出来找,甚至找了妈妈的娘家,没有一点线索。结果就是妈妈丢了。?? 陈皮趴在雪地里,反复揉搓着自己七岁少儿尚不谙世事的心,找?还是不去找?找,一定要找,妈妈丢了,我一定要找到妈妈,先告诉爹。可是爹去哪儿了,好多天已没回家。?? 爹终于回来了,还带了个女人,很是妖艳。爹让陈皮叫莫姨,陈看一眼就不喜欢,也懒得搭理,一心只想让爹赶快把妈找回来。妈失踪已经有十多天了。村里有人说那天看见妈,一个人失魂落魄嘴里絮絮叨叨,有点神志不清向西北方向走了。?? 爷爷听说爹回来赶了过来,告诉爹,孩他娘离家出走,可能精神受了刺激,身上也没钱,你得找她回来。 在谁知爹却说:“管她跑那去呢,指不定被人拐跑呢,那样更好。刚好省事,我还正熬煎咋处理呢,爹,以后她就是你儿媳妇,就算他回来我也不要她了。”?? “啪”一声,爹话音刚落,爷爷一个耳光轮了过去,“畜牲,孩子还在这呢,你作孽,告诉你除了,谁来孩子他娘,我谁都不认,休想进老李家的门。”爷爷说完气呼呼的拉着强子,“来,陈皮,走,去爷爷那住。”?? 自那以后,陈皮跟着爷爷住,上学读书。村里只要有人说那那街上发现个疯女人,爷爷就赶快跑去看看;那那野地里有个死人,爷爷也赶快跑去看看,如是这般一跑一找四五年过去了,没有任何母亲的消息,母亲一人就像人间蒸发一般,不留一点痕迹的没了。到是爹从来就没找过妈,他和那个女人冠冕堂皇不知羞耻的过着日子,而且还生了个女儿。爷爷刚开始还过去说说骂骂,日子一久也就皮了,懒得管了,强子不想让爷爷伤心,把思念和泪水压在了梦里,白天拼命的读书学习,盼着有朝一日,能再见到亲娘。?? 日子就这样在不咸不淡中一天天流着,强子一天天长大,爷爷一天天老去,父亲和那个女人还有她们的孩子如是一家过着日子,母亲的消息也慢慢淡出了话题,村子里不再有任何传说,一切是那样自然那样应该,仿佛世间从未有过一个叫云儿的女人。只有梦里,也只有梦里,强子才能真实感受到娘的温暖,大多数醒来的时候都是眼含泪花,自此强子的嘴里再也没叫过“爹”。?? 那年高考结束,陈皮就去了县城打工。爷爷年迈,身体大不如从前,陈皮要为自己挣学费,他坚信自己可以考上大学,他坚信自己可以也能养活他和爷爷。他和爷爷从来就不去找那个男人(他的父亲),而那个男人自从娘走后就没在管过陈皮,也从未给过强子一分钱。陈皮不稀罕,就当自己没爹!?? 大一那年的暑假,陈皮在外打工,突然接到村里人的电话,说爷爷病重。匆忙结算完工钱,当陈皮赶回家的时候爷爷已经奄奄一息,邻居说通知他爹了,他爹说忙过两天就来。陈皮听了当时就火冒三丈,当天夜里爷爷就撇下陈皮散手走了,临终前嘱咐强子,不要跟他爹治气,毕竟是血脉相连,多让着点后娘,也就是那个莫姨,一定要完成学业。?? 爷爷的离去,对于陈皮的人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给爷爷筹备棺材钱,陈皮子挨个给村里的大叔大伯们磕头求救,东家50,西家100,张家30,王家60,总之只要能借的都借了,陈皮不记得磕了多少个头,写了多少个借据。有人劝他去找他爹,倔强的陈皮不肯,他说,如果他有心,如果他还算个人,这时候他就应该主动买副棺材,主动张罗着把他爹埋了,他既然不来,我不回去求他,永远不会!?? 爷爷下葬那天下着大雨,老天也在哭泣。陈皮孤单的抱着灵位一袭白孝裹身,前来送行的左邻右舍们都很可怜强子,叽喳嘀咕着他爹不是个东西,逼疯老婆,不管老人不养孩子,猪狗不如!这一切陈皮都听在耳里,早已麻木。送葬的队伍走出村口的时候,陈皮爹来了,跪在路中间哭喊着:“爹,儿来晚了,没能见着您老人家最后一面,儿不孝啊,爹呀……”?? “你起来,爷爷没你这样的儿,他生病的时候你在哪?这会儿来当孝子了,你不配,走!”陈皮憋着差不多十几年的委屈,像泄了闸的哄水,奔涌凶猛,难掩愤怒,嚎啕大哭,哭他可怜的娘生死不明,哭他可怜的爷爷养儿不孝,更是哭他自己从此再无亲人。?? 葬完爷爷,陈皮就大病一场,多亏邻居帮忙,听说那天陈皮爹一直跟在送葬队伍的后面,直到下葬圈坟祭拜完毕才离去。?? 病好以后,陈皮守了爷爷的头七后便告别了乡邻。 (4) 十五年后,陈皮在一座大厦写字楼里已是冰市鸿峰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执行总经理皆董事。 当然,此时的他叫陈树,而不是陈皮。 电话是从医院打过来的。陈树挂了电话简单给秘书交待了一下,开车直奔医院。 到了医院,主治医生告诉他大约10点多的时候过来查房,发现床上早已没人,药瓶里还剩一半的水就被拔掉了。 陈树拿出电话拨通莫荳的电话,可是话筒传来了一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之后就只剩下“嘀嘀”声,接连打了几个都是这样。 陈树突然感觉心特别慌,似乎一下子被掏空。他发了一条“莫荳,你最好给我乖乖回来”的微信,又嘱咐医生一定要照看好刘思涵,然后匆忙返回公司。 陈树知道董事会里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服他,所以他接下来也要做些成绩出来以堵住他们那泱泱之口。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陈树几乎吃住在公司。股东的不信任,副董事的从中作梗,都是他前进的阻碍。他不能输,一夜之间生活把他推向了浪尖,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拍死在岸边,他别无选择。 莫荳一直都没消息,他已经派出去几波人寻找,缺毫无结果。刘思涵还是老样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世界已跟她无关。 “老板,这是芬兰耶迩的合作书”“总经理,这是新西兰那边的报表”“总经理,这是”……坐在宽大老板桌后的陈树看着递过来的一份份一张张合同书和报表,嘴角微微上扬。 三年了,他终于成功地打造出属于他理想中的商业帝国。如今的华海集团业务已经拓展的世界各地,再也没人敢质疑他的能力和眼界。 在商场他是才俊,这么多年来身边只出现个莫荳这一有名有姓的姑娘。 陈树某某想到这件事,便百思不得其解。 都三年了,那个死丫头到底哪去了? 陈树无数次地梦见,莫荳离她不是很远,每次梦里刚要要把她拢住,她又飘然而去。她总在前面前方一丈之远。 莫荳上完摄影课,便去食堂吃完,吃完饭回到办公楼拿上包包和教材,就回了屋。 莫荳走至窗前,看向远处的云雾缭绕,群山若隐若现,美若仙境。 三年了,自从那日从医院逃离,机缘凑巧学校刚好有一个山区支教名额是xz的,没人想去还怕有高反,她自告奋勇来了。她懂陈树内心的纠结,她更相信陈树一定会照看好妈妈的,她和他都需要时间,所以她选择了远赴xz支教。 凉山彝族自治区火窝学生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她的支教期限已满。这最后一程她决定陪孩子走出大山看世界。 孩子们都是第一次来到城市,爬沪山看猴子,去邛海捡贝壳,第一次坐船,第一次超市购物,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去博物馆,第一次去图书馆买自己喜欢的书,第一次……莫荳感觉自己好开心,好幸福,是她给了孩子们这么多第一次,“老师,那是什么?”稚嫩的呼叫,纯纯的笑脸,“老师、老师,老师……”“啊、哈、同学们”,莫荳被叫得应接不暇,掉过头,转起身,啊,坏了,踩住路人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莫荳赶忙弯腰道歉,“几年过去了,你还是只会说对不起,就没一点长进。” “啊”莫荳惊愕了,这——怎么可能? 现实就是现实,莫荳被突然从天而降的陈树吓懵了,半张着嘴,时间就此停歇。 陈树没理会莫荳的错愕,转身打了个手势,随从识趣的走过去,把学生们喊到其它地方游玩了。 一切像是偶遇与重逢,却不知为了这一次相见陈皮己消磨了多少时光和心思。 陈树拉上莫荳的手,转身走向一个餐厅。他要和莫荳好好谈谈,并且再也不会让她从视线里消失。 他要娶她为妻,这么多年太孤单和寂寞了。每到夜晚连说会话的人都没有。 好像他的骨头是家乡的石头打磨的,他一碰上那些个胭脂水粉般的女子,就莫名地产生一种恶心和抗拒。 直到在电梯口遇见莫荳,在进出之面交错的一眼,便让他心口突然有种莫名地感觉,促使他走近她。 于是他跟着她去了一家教育机构,知道了她是在这工作后才离开。 后来为了搞一个培训,方秘书竟然又把莫荳带到公司。在交中两人感到无比愉悦。便一来二往的慢慢熟悉起来。 真正让彼此真正感到亲切的是当莫荳说要让陈树陪她回去一趟看外婆时,陈树才知道那是他阔别十六年的故乡。 从此两人有了更多的话题与趣味。 在陈树的心里,故乡的那片天空已太遥远,在他儿时离开的妈妈就像天边的云彩,好想走近却只能看看不可触摸。 妈妈的容颜在陈树多年前的记忆里就己经开始模糊。只记得妈妈有一条长长的麻花辫一年四季在她的后背随着妈妈的走动而跳跃。 这是陈树对妈妈唯一的清晰记忆。 在陈树和莫荳共餐的一个小时里,他们已解开心结,两颗相思的心再次相聚一起。 爱,便更浓烈了。 陈树又陪着莫荳匆匆结束了支教工作之后,一起回了冰市。 陈树也未作休息,而是迅速地去了他的城池召开全体董事会议。 医院那边也传来好消息,说刘思涵的脑神经并未全死,如果能找到她最在乎的东西进行潜意识的刺激,兴许会醒过来。 莫荳便把他和陈树的相遇,相爱,到去支教的三年和现在要和陈树结婚的事统统都说给 日子说着说着就到了,这期间陈树忙着筹备婚礼,莫荳每天都去医院,能想到的她都会说妈妈听。 可是刘思涵始终没有半点反应,这个也成了莫荳内心最大的痛。 明天就是婚礼了,莫荳试好婚纱拉着陈树来到妈妈的病房。 结婚前的这天晚上莫荳来了妈妈的病床前,又重复了一次和陈树的所有故事。 “妈妈,明天女儿就要大婚,您的女婿就是陈树,妈,你看,阿树也来了,妈妈,女儿多想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妈妈”莫荳抚摸着妈妈的脸颊,珠泪盈眶,“妈,不管您能否听见,我都要说,明天我们就要成婚了,你再不醒我就当你是赞同了。完婚后,陈树答应陪我回坡子村看外婆。” 陈树拉着莫荳的手,宠溺的看了一眼:“我们走,让妈妈休息”。说完起身拉着莫荳走出病房。 莫荳似有遗憾,走出门的瞬间又回头看了一眼,“阿树,我好像看见妈妈手动了一下,医生,医生”莫荳不太确定但还是难掩惊喜,陈树顺着莫荳的惊呼,顺眼看向病房,只见刘思涵的手指的确在动,“医生,医生”一霎时,伴着激动,伴着惊喜,伴着震撼两人冲进病房,莫荳扑向病床钱,一把握住妈妈的手,这一次真真切切感觉到了,妈妈的手就在她的掌心,一下一下轻微的动。 医生很快就到了病房,经过检查不出意外再有一两个小时就会彻底醒过来,不过可能身体会很虚,也有可能是回光返照。医生检查完后把营养针换成治疗真,然后把情况也大概给两人说了一下,让她们好有心里准备。 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刘思涵眼皮微微振动,“妈妈,妈妈”莫荳很快就扑捉到了,手下用力抓紧,嘴里不停的叫着。刘思涵感觉自己好像在云端飘游,脚下无根,有一个人站在七彩祥云处招呼着他,好熟悉可惜看不清脸,耳边有好像听见女儿在喊妈妈,不行,不能过去,还有心事未了。女儿,想到女儿,刘思涵努力地停止飘游,慢慢睁开了双眼,“好妈”。刘思涵转动眼球女儿瘦了,更漂亮,怎么穿着婚纱,旁边怎么还有阿树。“你们”刘思涵艰难地太起胳膊,好累。“妈妈,谢谢你,终于醒了,知道吗,你已经睡了三年了,明天我就要和阿树结婚了,妈妈你得陪我啊。”莫荳又是激动又是兴奋,拉着妈妈的胳膊不停地摇晃着,开心的眼泪都出来了。陈树搂着莫荳的肩,眼里也是泪光闪闪。 “阿树,荳儿,你们不能结婚,不能!” “为什么?”陈树莫荳异口同声地问道。 “阿荳,你爸呢,把你爸叫过来,我有话想跟他说。” “妈妈,为什么呀,就算你和我爸爸有什么,那也是你们上一辈的恩怨呀。”莫荳不理解,究竟为什么? “我爸在你离开的当天因血冲脑就去世了。”莫荳盯着刘思涵的眼睛,一字一句说,他想从刘思涵的眼里看出段谬。 刘思涵听到莫喜已去世,眼里闪过一丝痛惜但很快就平静了。 陈树紧盯着刘思涵,眼里已射出恨意。刘思涵无奈地一声哀叹,两滴清泪从眼角益处,她颤颤巍巍抬起胳膊拉着陈树,无奈地说出了一句惊天的秘密:“因为你和莫荳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不……。”莫荳听了之后便精神恍惚地走出了病房。 第23章 陶军的爱情 (1) 那一年的冬天,雪呼啦啦地飘,而陶军刚满十九岁。 某一天,陶军正坐在大院门吹口琴,突然听到有人问:“刘老师住这里吗?“ 我转头一看,惊喜叫道:“三姐,你咋来了?“ 三姐一见是我,笑着把眼镜往上一推,“不欢迎嗦?“ “欢迎欢迎!“我兴奋地回答三姐,高声喊,“妈,成都三姐来了!“ 眨眼间,妈和姐已闻声出来,姐热情招呼道:“哟,三妹来了,快进屋坐。'''' “二娘娘,这是表叔的两个女儿,月姝、月清。“ “哦哟,月姝,月清长这么高了。月姝有十七岁,月清十六岁了?“妈拉着她俩的手,笑得满脸灿烂。 “表娘说对了。“姝回道,轻言轻语。 原来这两位姑娘是陶军远房表叔的亲戚,这是陶军第一次见这二个姑娘。 陶军拿眼偷偷地打量着这两个表妹。 姝妹有着一张杏脸,清清秀秀,文文静静。 清的脸偏圆,眼睛大而清澈。她东看西看,一点也不怯生。 “来来来,我给你两姐妹介绍一下。“三姐点卯似的,“这是玫姐,这是军哥,这位姝叫元弟,清叫元哥。“她又对姐俩说,“你们也互相打个招呼。“ 姝话语轻柔,“军哥。“长这么大还没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叫我军哥,我心里甜滋滋的,忙不迭地回道:“唉、唉、唉。“ 吃晚饭时,妈说:“军现在长大了,也能干了,家里烧煤的烟囱灶和圆桌、沙发都是他打得。“陶军看见,姝脸红着飞快地看了他一眼,陶军心中倏然涌出一股莫明的欢欣。 陶军妈说,明天上午全家陪着她们上县城逛街、看电影。 陶军很想去,但脑中突然冒出个想法,“妈,你们都去,我在家推豆花,做红烧肉。等你们耍了回来吃。“ 陶军妈笑了,“好,你在家做饭。玫今天晚上就把黄豆泡起。“陶军妈大概也想陶军露两手。儿能干,妈脸上有光啊。 晚饭后,三姐提议爱好文艺的姝跳段《洗衣舞》,我拉二胡,弟弟弹琴。 前奏曲一起,“嘿哎……是谁帮咱们修公路……“姐和三姐跟着乐曲唱起来。姝仿佛变了个人,脸上神采飞扬,甩手踢腿,眼波闪闪,天啦!她跳的舞如此有激情,像文工团的专业舞蹈演员! 陶军的心“格登“了一下,血往上涌,感觉从未有过的一种东西爬上心头。 当晚亢奋,闭上眼,全是姝舒展的舞姿。 第二天吃过早饭,大家已准备出发,姝突然红着脸说,“表娘,我不去了,我要跟晓哥学做豆花。“ 陶军妈和三姐问姝:“你咋不想去了?“ 姝没回答,脸却更红了。 毕竟姑娘最了解姑娘的心思,清赶紧说:“表娘,就让大姐跟军哥学,我们几个去。“说完,对我眨了眨眼。 清这一眨眼,陶军的心无端地“咚咚咚“乱跳起来。 陶军妈和三姐她们一走,家里只剩下陶军和姝。两个刚进入青春期的年轻人独处一屋,都有点窘,一时找不到话说。 还是姝先开口,“军哥,我们开始。“ “哦、哦,好、好,开始。“陶军有些语无论次。 “我做啥?''''姝问陶军。陶军指着灶台,“我推磨,你往磨孔中添黄豆。你把这围腰系上,免得豆汁弄脏了衣服。“ 姝背对着,轻声说:“军哥,你帮我系。“ 陶军有点紧张,帮姝系时,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后腰。 霎时,陶军像触电一般,一股说不清的感觉顿时贯穿全身。姝的身子也颤栗了一下。 也许姝害羞了,他俩眼光相碰时,姝马上红着脸躲开了。 姝不说话,陶军也不敢开口,院子里很静,只有“咔嗤、咔嗤“不紧不慢地推磨声。 “姝为啥沉默了?该不会认为我是故意碰她的,生气了?“陶军东想西想,心中七上八下起来。 中午,陶军妈她们回来了。 清一见一大铁锅白嫩白嫩的豆花,一铝锅油亮油亮的红烧肉,高兴地叫道:“好巴适、好巴适!“她问陶军俩,“你们一起做的?“姝笑道,“都是军哥做的,我打帮手。“ 啥,姝还叫我军哥,而且语气依然那么亲切? 我的天,陶军瞬间有种无罪释放的感觉! 在陶军家的三天时间中,她们都耍得很开心。尤其是姝,脸上总是红扑扑地,蛮有精神。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雪风直往人的衣口领口钻。可陶军的心里像有一把火,暖暖地。 三天一晃而过,她们要返程了。 姝隔我千里之遥,此次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陶军的心开始坠落。姝文静的脸上也呈现出隐约不安。 送她们到县汽车站那天,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姐、三姐、清打着伞有说有笑走在前面。陶军和姝各打一把伞走在后面。 然而他俩竟一路无言。 她们上车后,汽车马达响了。 该说再见了。 此时,陶军有种冲动,多想再看姝一眼,多想再听姝亲切地叫我一声:“军哥。“ 三姐和清趴在车窗囗,不停地说再见再见,唯独没有姝的身影出现。 陶军的心像被这隆冬的雨狠命抽打,瓦凉瓦凉地痛。 陶军觉得自已很可笑,在自作多情,在白日做梦,在一厢情愿。 陶军木然地对三姐和清摆手,木然地看着车轮开始转动,木然地想,一切都结束了! 可就这瞬间,姝突然冲到车窗前,泪流满面,对着陶军喊:“军哥,给我写信!“随即,丢下一坨纸团。 陶军急忙捡起在地上的纸团,顺手插进裤袋子里。 看着汽车越开越远,陶军的心像抽空一般,泪水禁不住一下涌了出来。 谁说男儿不掉泪,只因未到伤心处啊! “弟弟!“ “嗯。“我揉了揉眼睛,心情沉重地回答。 “别伤心了!快打开纸团,看看姝给你写了什么。“ 陶军这才想起捏在手中的小纸团。急忙展开一看:只有九个字。 姐瞥了一眼,似乎有点失望。 陶军却即刻兴奋了起来。 这是姝的家庭地址。它给朱军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一一她要与我陶军通信。这说明,姝是真心喜欢陶军了。 霎时,陶军心中云开日出,离愁别绪一扫而光。 吃过中午饭,陶军立即跑到房间关上门,开始给姝写信。 坐在桌前,面对信笺纸,似有千言万语向她倾诉,可拿起笔来竟无从开口。 因为,这封信还真不好写。 第一、我俩的关系没挑明,用词不能太亲切。 第二、这封信如果她父母看了,没留下好的印象,陶军和姝的关系就会被咔嚓。 第三、信既要使她知道陶军想念她,还要使这种情绪不被旁人看出来。 斟酌再三,陶军写出了人生中第一封接头暗号般的情书。 满篇,一堆废话,但废话中有暗语:妹妹记得我们一起推豆花的场景,真快乐啊! 陶军 见字见人,听锣听音,姝一定明白,陶军字里对她的心心念念。 信寄出几天后,陶军就已开始焦灼地盼着姝的回信。 等待是漫长而煎熬的。 半个月后,陶军终于收到了姝的信。 抽出信笺时,陶军手微微发抖。陶军不知道时隔十五天后收到的这封信会带给陶军多大的快乐和幸福。因为,青春期的感情,有太多不确定因素。 当看到第一行字,我立刻眼睛发亮,“亲爱的军哥,你好!“哇!姝叫陶军亲爱的!陶军瞬间兴奋到几乎要跳起来! 陶军迫不及待地看完信又关起房门又给姝写了回信。回信较之前热烈,但仍不敢称姝为亲爱的。 “亲爱的“,怕引起表叔表婶的反感。 于是,一年中,写信、盼信、回信成了陶军乐此不疲的事,就如同一年四季,有风有雨,还有伤感和快乐。 新春来临之前,陶军又给姝寄出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 然而过了二十多天后,都设有收到姝的回信。 “姝怎么了?“陶军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又过了十多天,还是未有回信。 瑞雪纷纷扬扬飘舞空中,镇上的人们开始热热闹闹准备年货了。 可断了与姝联系的陶军,却与小镇洋溢的欢乐气氛相反,越来越忧郁。 此时,陶军多么渴望,姝的信能飞过千山万水,一下出现在陶军眼前啊!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归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突然想起这首词,陶军的眼泪,止不住顺着脸颊流下来。 陶军妈看着陶军,莫名其妙地笑了:这孩子,还当真了。 上天总是爱给人开玩笑。 陶军的情绪正处最低谷时,倏然间,又像坐过山车,跃到最高处。 “刘老师,电报。“邮递员敲着自行车车铃喊陶军妈。 “电报?不是信?“妈问。 “对,签字。“ 陶军姐走上去,拿过电报,看后,激动地喊道:“妈,姝发来电报,说表婶让弟弟到南广市去过年。“ 陶军一下子傻了。真的假的?不是做梦? 陶军猛地站起来,冲过去,抓过电报一看:“军哥,妈请你腊月二十八到南过年,盼速来。姝。“ 千真万确! 陶军妈笑了,陶军姐乐了,陶军自已高兴得跑了起来。 陶军妈说:“军,跟我走。“ “妈,到哪里?“ “到裁缝铺,给你做件新衣。“ 好高兴!陶军正愁穿什么衣服到南广。 腊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多,陶军手提装满土特产的上海牌大包,出现在姝家里。 姝一家七囗人都在等陶军。桌上摆着满满一桌菜。 “陶军,这些菜我们都热了两遍。“表婶笑着说。 “对不起,让您们等久了,“陶军心中十分感动,连连说:“谢谢谢谢。“ 吃过饭,陶军争着洗碗,姝的外婆急忙阻拦,“你是客人,咋能让你洗碗,快休息一下。“表婶说:“就让军和姝一起洗。“表叔也说:“这么多碗,两个人洗要快些。“ 朱军明白,这是两个长辈考虑到他们一年未见,故意给我们留下单独相处的机会。 没人了,陶军才敢大胆看姝。姝满十八岁了,出落的越发漂亮丰满。 “姝,你为啥这么久都没给我回信?“陶军悄悄问她。 “爸妈一直在考虑,是不是请你到南广来。“ “让我到南广来,他们应该是同意了我们的关系了,对吗?“ 姝脸一红,“你说喃?“ 陶军心中一阵狂喜,我终于通过了她父母考查,等到了被认可的这一天。 碗差不多要洗完了,表婶笑着走进来,“军,你看这新灶打得怎么样?“我看了一下,“挺好的。““有没你打得好?““这是专业泥匠打得,肯定比我打得好。“表婶一摇头,“我不觉得好。明天你把它拆了重打。大年三十用你打的灶做年夜饭。“ 陶军一时懵了,一天时间,我一个人又拆又打,行吗? 看着这座齐腰高的、水气都未收干的双口大铁锅烟囱灶,陶军突然明白了,这灶是专门为考验我准备的。 陶军必须经历这次考验。而且,只能胜,不能败。 “好,我今晚就干。“ 当天晚上,陶军就把灶拆了,只保留了烟囱。 第二天除了吃饭,陶军一刻没休息。到晚上十一点,烧柴火、烟煤的双口灶完美收官。 看着煤在马蹄型灶膛熊熊燃烧,表婶称出了大拇指,“不错,能干。“ 因为太累,那晚,陶军睡得很沉。 半夜,陶军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帮他盖东西,我醒忪着睁开眼,是姝!她穿着睡衣,披着一件棉袱。 陶军一下激动起来,小声喊道:“姝,你咋来了。“ 姝用手比划着“嘘“了一声,意思叫陶军别惊动人。然后,侧耳听了听屋外的动静,轻手轻脚走到陶军床前,俯下身子,瀑布般的长发泻在我的脸上,淡淡的体香飘入我鼻中。 霎时,陶军的心脏似要跳出胸口。看着夜色朦胧中姝那张秀美的脸,陶军突然按捺不着自已的冲动,从被窝里伸出双手,颤声说道:“姝,我……“话没说完,姝赶紧指了指墙两边。她头趴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哥,睡觉不要凉腿,不然以后要得风湿病。记住哈,我走了。“说完在我额头亲了一下,然后踮起脚尖走出屋子。 稍许,家院厕所门响了一下,等会又响了一下。 陶军暗暗笑了,“姝真聪明。“ 大年初一,按当地习俗,开始走亲戚。表婶带着陶军和姝走东家访西家。大家端杯喝酒时,姝常常抓几颗炒花生在桌子下面,把花生皮搓了,悄悄塞在陶军手心里。 姝说,“军哥,你看我妈好喜欢你。“陶军轻声说:“这叫老丈母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她在陶军大腿上一拧,笑道,“看把你得瑟的。“ 晚上,是陶军给表妹们讲故事的时间。这个时候,姝总是双手托腮看着陶军,眼里盈满秋水。 初五,该返程了。 姝在市医院值班不能送陶军,刚走出大门,她眼里湿湿的,哽咽着说:“军哥,回家后马上给我写信,我等着。“外婆拄着拐杖,用手帕擦着眼泪,“军,你还会到南广看外婆吗?“我鼻子一酸,安慰她,“外婆,我会来的。““军啊,你和姝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可要好好珍惜。““外婆放心,我一定好好珍惜。“陶军忙回答。 表叔抬腕一看,“行了行了,别再说了,军还要赶火车呢。'''' 南广火车站。 陶军刚找好座位,“呜……“绿皮火车一声长笛,车轮便“哐嚓哐嚓“转动起来。 陶军赶紧伸出头向表叔他们扬手再见。这时,表婶温婉地笑着,接着,三个表妹大声地朝我喊着:“军哥,有时间再来玩”。 火车开动了,三个表妹站在原地,直到陶军看不见她们。 一根根电线杆从车窗外飞速闪过。 “再见了南广,我一定还会来的!“陶军的眼角湿湿的,暗暗发誓。 火车一路急驰,雪花奋不顾身扑向车窗,又悄然滑下。 突然想起齐秦那首《大约在冬季》: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自己。没有我的岁月里,你要保重你自己。“ 哦,姝,刚分开,陶军又想念你了! 回到小镇,一切如初。 陶军和姝仍旧在书信中品味爱的幸福,在书信中诉说无尽的相思。 又过一年。 陶军妈说,“军你快到二十二岁,足岁后,我就亲自陪你到南广正式提亲。“ 陶军听后无比兴奋。 陶军把这消息告知了姝。姝也极为高兴,“军哥,结婚那天,我们一定要好好吻一次。“ 是的,新婚之夜,我们一定要好好吻一次。因为,我们从未吻过。 七百三十天的日子里,陶军的爱情之舟一帆风顺,正朝着希望的彼岸,顺利前行。 可,在陶军满怀希望时却猝不及防地被搁浅了。 陶军突然近两个月未收到姝的回信了。 陶军的第六感觉告诉他,可能有麻烦了。 陶军安慰自己,“甭慌,说不定像上次一样,姝会来个意外的惊喜。'''' 可两个月过去了,依然不见姝的信。 陶军这下真地慌了,每天上下午都往邮电所跑。可每次都空手而归。 陶军有些失落了。 转眼,已到深秋。 一天傍晚,陶军刚回家,姐就激动地喊我,“弟弟,你盼的信来了。“ 陶军急问:“在哪里?“ “饭桌上。“ 陶军拿起这封迟来的信,心中隐隐不安。 “亲爱的晓哥,你好。“ 没事啊!妹的话还是那么亲切温暖。 “这是我最后一次写信给你。“ 啊!? 陶军急忙往下读:“有个副市长的儿子看上了我。我拒绝后,他母亲托了不少人给我父母作工作。起初,都被父母婉拒了。可这些人三番五次找父母。父母不敢得罪人家,又考虑我结婚在本市确实要好一些,他们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他们把这件事给我讲了之后,我气愤不已。我指责他们,为啥没征求我的意见,就乱定我的终身?我坚决不同意! 在我与父母赌气的那段时间,父母消瘦憔悴了很多,头上白发也增添了不少。看着他们苍老的面容,愁眉苦脸的样子,我的心软了,最后还是违心地顺从了他们。 父母笑了。 我却哭了。 那天晚上,我睡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从此,我将永远失去你!你的爱将属于别人!我好后悔,后悔我没把身子交给你!后悔我们爱了这么久,竟没有拥抱、亲吻过一次。 我们真傻啊! 哥,也许我是个很笨的人,我想不出如何兼顾你和父母的情。无奈之下,只能忍痛割舍我们的爱。 哥,请你不要责怪我的父母,他们只是两个普通人。他们要我写信时,一定向你转达他们的歉意。 哥,我一直是含着泪给你写这封信。写到这里,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了,不断长淌。我很难受,相当相当难受。不能再写下去了。 让我最后说一声:哥哥,我爱你!爱你! 姝 读完姝的信,陶军脑子一片空白,手脚冰凉。绝望之痛,弥漫全身。 陶军踉踉跄跄走进屋里,关上门,坐在滕椅上,任委屈、绝望、痛苦的泪水夺眶而出。 良久,突然想起,姝一定在焦急地等我的回信。于是,拿起笔,心情沉重地写下四个字:哥理解你。 陶军把写给姝的最后这封信,慢慢装进了信封。 这段无疾而终的情,也随之黯然退场,深深埋进我的心底。 陶军最初的少年情怀就这样被距离折了翅膀。 好在年少,在家哀伤不过几天,又去和少年的朋友一起玩玩闹闹,才不到二个月时间,当她家再问陶军还想不想姝时,陶军说:“有人提起就会想一下,不像以前那样一心只等着姝来信,然后写信,一切的心情都在写信,看信上。现在没有了希望,也就失去了执念,反而觉得日子空荡起来,不像以前那样压抑了。” 陶军姐:“弟,你能这样想就好。好好去玩,姐希望你会越来越快乐。” 三个月后的陶军经人本地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美丽的姑娘。 陶军居然只看了一眼那姑娘,就大大方方地说对介绍人说:“只要她看我顺眼,我就成。” 介绍人喝完茶就对陶军说:“那我现在就去问问,你在家等我消息。” 陶军看着介绍人的背影,笑了。 第24章 生命中的火花 (1) 我回到长沙,又开始了二点一线的生活。 这天休息,闲着没事,便想去街上蹓蹓。 我举了一串糖油粑粑从店里出来,正准备从斑马线通过马路时,被两个农民工模样的男子迎面挡住了去路,走在前面的农民工向我问道:“请问美女,你知道6路公交车站台在哪里?” 我指着马路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对他说:“那边就有个公交站台。” “我们刚去看过了,6路车不经过那里。”那农民工说道。 “我对这里的路况也不熟,不清楚去哪里坐6路公交车,你们再问问别人。”我对他俩说。 听了我的话,他俩转身去向别人问路。 我在公交站台刚刚站定,那两个农民工也赶了过来。看样子,他们没有打听到6路公交车站台,只好又返回来了。 我仔细打量这两个农民工,向我问路的农民工大概有四十岁左右,个子比较矮,穿一身已经褪色迷彩服。跟在他身后的高个儿农民工上了年纪,走路背有点驼,满脸的沧桑,说话时,露出满嘴的豁牙。 他俩走到站台指示牌前,仔细查看着每一路车的线路,这里只通过137路、147路、602路,4路,14路公交车。看到他们着急的样子,我猜想他们也许找到了挣钱的活儿,正急着赶到那里去。我不禁对他们心生同情,问道:“你们准备去哪里?” 那位年轻农民工回答道:“我们去凤凰佳苑,听说坐6路车就可以到那里,可这附近没有6路车的站台。” “那就要看坐哪一路公交车离凤凰佳苑近。”我一边说一边上前帮他们查看。 “坐14路就可以!”这声音听着熟悉,我转身一看说话的悬杉哥,他只要一笑着眼睛就像是二弯细长的月亮。 可能在我和农民工查看指示牌时,杉哥就来到了站台,听到了我和农民工的谈话,他一开口插话,我们才注意到他。在他身边,还站着几位候车人。 杉哥对两位农民工说:“我坐14路,你们跟我一起上车,到凤凰佳苑附近的站台我提醒你们下车,你们步行过去。” 正说着,一辆公交车停靠在马路对面的站台上。两位农民工一看,正是他们要坐的6路车,一下子急了,他俩飞快地从车流中穿过马路,双手扒着马路中间的护栏,抬起腿就准备往过翻越。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杉哥大声朝他们喊道:“快返回来,危险!” 两位农民工听到喊声,停止了翻越护栏,返回了站台。 我不由得责怪他们道:“前面就有斑马线,你们怎么能去翻护栏,路上那么多的车,太危险了!” 听了我的话,两位农民工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涨红这脸,讪笑着说:“我们……急着赶车……” 杉哥说:“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再急也不能干危险的事!再说到马路对面站台坐车,方向是反的,到不了你们要去的地方!最近城市搞海绵工程,许多公交车都改道了。那边站台停6路车,说明这边也一定经过6路车,你们在这边等着!” 刚说完这话,他的手机响了,他走到旁边接起了电话。 年长的农民工听了杉哥的话,便双手插进裤兜里嘴里却还是嘟囔着:“这可咋办?从家里走的急,没有准备零钱。”他看着同伴,希望他能帮忙,同伴表示他没有带多余的零钱,没有办法帮助他。 看到他无助的样子,我真想帮助他,可我也没有二块零钱。 站台上候车五六个人,看着那农民工干着急而无动于衷,也许大家都没有带多余的零钱。 杉哥接完电话,走了过来,看到那农民工皱着眉头的样子,问道:你还急什么? 农民工说:“我今天还忘记带口罩了,我口袋有二块零钱可是我要坐车,老板规定我们要戴口罩。” “你没有口罩吗?我这儿有多余的口罩。”杉一边说,一边从肩上取下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包口罩,抽出二个,递给二个农民工。农民工双手接过口罩,满脸的感激。 我被杉哥的行为感动了,连忙对那个农民工说:“还不快说声谢谢。”听了我的话,农民工冲着中年男子说:“谢谢你!” 杉哥摆了摆手,说:“不用谢我,我只是随身带着口罩,举手之劳。” 刚说完话,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两位农民工说“坐公交需要二元钱,你们带零钱了吗? 两位农民工连忙从各自的兜里掏出二元钱,向中年男子表示,他们有零钱坐车。 “6路车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话音刚落,6路公交车缓缓驶入了站台。正如杉哥所说,公交车果然改了线路,两位农民工满心欢喜地上车离去。 杉哥望着6路公交车远去的背影,舒心地笑了。 这次路遇,让我想了很多。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为了生存,外出务工。每每看到当他们灰头土脸出现在公交车或地铁里,一些衣衫光鲜的城里人,看他们的眼光尽是嫌弃和鄙夷。而眼前的杉哥,看到两位农民工遇到了困难,及时的伸出了援手。 在杉哥的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光亮。 (3) 我走近杉哥,挽着他的胳膊:“杉哥,你怎会在这里?” “星期天没事,就想来找你,刚把车子停好,就看见你了。” 于是我坐上了杉哥的一车子,因为他想让我跟他学跳舞。 在舞厅里,当他握住我的手时,心砰砰直跳,还有些紧张。 这是我第一次进舞厅,也是第一次在城市里的舞厅学跳舞。 杉哥一米七七的身材,又是军人似的铿锵的脚步,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男神形象,他在我眼里定格成完美。?? ?“我能请你跳舞吗?”他彬彬有礼地邀约我,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微笑,欣然同意。?? ? ? 舞池中,杉哥带着我旋转着,我发觉自已像一片树叶,杉哥是风,托着我起舞。三个小时的时光,转着笑着就这么一下就过去了。 ?走出舞厅已是夜晚,他拉我游荡在这深夜的街,这时走过来一卖花小妹,杉哥买了一朵送给我,这一刻,我幸福得有点晕眩。?? ? ? “喜欢玫瑰花吗?”他含笑地问。?? ?我点点头,表示喜欢。?? “杉哥,我是不会跳舞的,怎么你一带着我,我竟然感觉自己会跳舞。” 杉哥走到我前面,静静地注视着我,突然抱着我,旋转了三圈,在这夜色的风月里。 ? 这一刻,我有点昏昏然,亦有点飘飘然。 ? 我们并肩走在无人的小径上。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明天我要去出差,我回来想送你一件礼物,你想要什么?”?? ?我抬头看着杉哥,认真地说:“杉哥,把你自已带回来就行,我只要你”。?? ?“真的,那我就现在把自已送给你,好不?”杉哥的嘴唇已靠近我的鼻尖。 我已闻到了杉哥的呼吸,令我有些迷离,如果我还不逃,就成了他口中的香蜜了。 杉哥又说:“小夭,今晚我能要你吗?”??这神低哑蛊惑的声音绵绵袭来,似乎要酥软我的骨头。 我踮起脚尖,狠狠地咬了杉哥的耳垂一口,在他感觉到痛的时候,我挣脱了他那海绵似的怀抱。 我转身就跑,快乐地像一只蝴蝶。 杉哥从后面追上来:“小夭,你太坏了。” ?我回敬杉哥,“坏坏的我,你爱不爱?” “爱呀,小夭,我是真的好想你。” ?我用余光看到了杉哥的深情,这是我只有保持缄默。 “小夭,你怎么老是这样呀?” “杉哥,你怎么老是这样呀,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不是一般的喜欢呀,可是你又老问那个问题,我们早说好有三个月的磨合期呀。” “那我们谈情说爱好不好,小夭,我真的好饿。” “杉哥,不是我不想,我就是有些怕。” ”小夭,你怕什么呀,你说出来,我们沟通一下嘛?” “杉哥,我怕我们走在了一起,会发生很多的不愉快和出现一些意外。” “会有什么不愉快?又会有一些意外,你说说看。” “以前,我在酒楼从未关注别人的恋情,后来因为出现了你,我忽然喜欢听别人的八卦了。杉哥,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谈恋爱出现的问题,我们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呀,毕竟我还不够自立,也没有多少能力在长沙能够如鱼得水地生活,一旦有状况发生,我就得回乡下去,可我不想回乡下了,我想好好地呆在长沙,哪怕只是以打工的形式存在。” ?“小夭,你想在长沙好好呆着和这谈恋爱有什么冲突?”杉哥的声音有点大。 “没多大冲突,可会发生一些事呀。会令你我不开心的事。”我坚持着自已的想法。 ? ?“那你说说看,是什么不开心的事?”杉哥也继续问。 “例如,你要是总来酒楼,便会打扰我的工作,侵占我的时间,虽然我也想你来,喜欢和你呆一起。” ”例如,我要和你在一起了,由于某次安全措施未到位,有了意外惊喜,你会和我结婚吗?” 说到结婚,我突然想到香冰——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 香冰是个工作狂,三十好几了都还没婚嫁,连个对象的影儿都没见着,这可急坏了亲妈。 以至于亲妈每天给香冰物色各种对象,可奈何要不就香冰看不上,要不就别人看不上她。 折腾了两个多月还是没对象,亲妈倔强的使出最后招数,总算是物色到了香冰择偶的最低标准周志勇,香冰婚后想要过二人世界。 可对方没房,但又怕下一个连最低标准都没了,正当香冰犹豫不决时,作为大龄剩男的周志勇意识到张雯的顾虑后,急忙拍着胸脯给香冰放话: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立马在二线城市买房子。 香冰这一听满意了,加之亲妈怕夜长梦多,赶忙拉上亲家将他们的婚事商量妥当。 在双方的凑合计划下,两人在一个月之内便火急火速的领了证,结了婚,摆了婚宴,并住进了周志勇在二线城市所购买的房子。 婚后,婆婆就急不可待的催促香冰要孩子,天天来香冰家明着暗着在香冰耳旁念叨,两人年纪都不小啦,是时候要个孩子热闹热闹啦。 香冰听到耳朵起茧,最终拗不过婆婆的整日念经,辞了职在家精心备胎。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精心准备孕下,香冰成功的在二个月内怀上了宝宝,这可乐坏了婆婆,天天提着各种补品就往香冰家里跑,导致生产时香冰营养过剩差点难产。 香冰在孕前的存款以及周志勇的工资足够给这个孩子最好的教育,所以产子后,香冰便当起了家庭主妇,和一般的宝妈一样,一心一意的照顾宝宝和经营小家,这让香冰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原本香冰自己原本以为自己的会过一辈子在家相夫教子,而周志勇在外拼搏奋斗美好而又平静的生活,直到要携带人上门,在打破了这个寂静后,同时也让香冰的婚后生活从天堂直坠地狱。 周志勇上班后,香冰便开启了新的一天,打理完家务后,刚坐下逗儿子开心,这时有人找上门来,点着公公的名字要账。 香冰以为是小款小额,便说自己是他的儿媳妇,替他还就可以了,但接过账单一看,香冰就直接傻了眼。 40多万的欠款刺激着香冰的眼球,同时还刺激着她的心脏,这债额都够买这座房子的首付了! 待缓过气来,进一步了解,香冰一口老血险些没喷出来,原来自己的公公其实是个滥赌成瘾的人。 没有工作收入的公公总是通过借款打白条方式得来赌资,考虑到先前借的都是小款小额,也遵守了信用,而且公公此次的继承,被儿子儿媳的名义为担保,签署了条约。 其实一条就是公公还不起,就由儿子儿媳承担,现在期限已过,要债人找不着人,就顺着公公提供的地址找上门来了。 待一看签署时间,香冰这下彻底呆了,原来签署日期是在香冰婚前的日期,而是没等香冰进门,公公就策划算计了自己儿媳! 待要债人走后,香冰就如同火烧屁股火燎火燎的把正上班的周志勇给叫了回来,并引起了刚才的情况。 周志勇在听完后只是呆了呆就回过神来,又见香冰联系不上自己亲爸,便淡定的说:“现在也联系不上爸了,我毕竟是他的儿子,父债子还是应该的,你身为他儿媳,也算是他半个女儿,所以债款我们aa。” 这让香冰勃然大怒:凭什么你爸在婚前的赌资欠款要我还? 香冰的勃然大怒让周志勇陡然惊醒,称为自己说了错话,赶忙安抚香冰。 啊,冰冰,别生气嘛,我这不是刚被你叫回来脑子有些糊涂嘛,但你也是知道的,婚后的生活费都是我来支付要是还了债款,我就没钱养家了 本来香冰就是想和周志勇aa摊了这笔债款的,但见徐志勇说的那么理所当然,这让她很不爽。 当下生了气,直到周志勇的好说好哄香冰才又同意,两人aa后,公公就又出现在他们面前了,这让香冰感到无比厌恶和恶心,当下便减少了和婆家的来往。 如果说这只是香冰婚前的前头戏,那么香冰悲惨的婚烟生活真正开始了。 香冰在还款后,看着工资卡里仅剩的十多万,便托婆婆过来照看孩子,自己外出打工。 哪料,婆婆不止自己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领着大包小包的大姑姐,说是要寄宿一阵子,原因是与婆家闹掰了被赶出来了。 见此情况香冰直接傻了眼了,虽然两人没正面发生过口角,但也因婚前是婆家付的首付,娘家没有参与而对香冰有意见。 香冰担心大姑姐进来后,两人会直接发生不愉快,当下便回绝了。 直接明了的告诉大姑姐,婆婆过来帮自己带孩子了,乡下会空出婆婆的房间,她正好可以住进去。 大姑姐脸一拉,尚未待开口就被刚回来的周志勇听了个全,当下就不爽的数落香冰不懂事:那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亲姐,那既然她在婆家受了委屈,那家里就是她的避风港,回来住一段又怎样了。 说完便提着大姑姐的行李进去,香冰呆住了,婚后这么多年周志勇都没有说过这种话,她有点无法接受,更不能接受的是大姑姐刚才对她的挑衅的目光。 就这样在大姑姐住了进来,同在屋檐下,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姑姐也没少给香冰脸色看,但香冰每次都吞声忍气,安慰自己她就住几天就走了。 哪知,这一住就是半年,但好在香冰白天上班,晚上大姑姐外出打麻将,两人碰面的次数不多,没有发生过正面口角,因此香冰也不管她,所以前段时间两人都相安无事。 真正发生口角是在香冰意外怀孕后,孕吐厉害的香冰不得不提前休假在家养胎,这下好了,两人天天碰面,大姑姐那时不时冷着眼瞅着她的肚子,让香冰一度怀疑她是不是要弄死这个孩子。 而且香冰还发现自己都舍不得使用的护肤品在大姑姐眼里都是不要钱的,大把大把的挖着用,香冰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去跟周志勇诉苦,而周志勇每次都只是敷衍了事或是不耐烦的呵斥香冰花钱大手脚,买那么贵的护肤品,从来都没有怪过大姑姐的行为途径。 这就让香冰很不爽了,加之香冰孕期情绪变化重,也从一开始的没回应到吵到不可开交。 在此期间周志勇只是睁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到也从不会去劝架,更别说安慰香冰了,而婆婆也只是冷眼旁观,这直接把香冰气到动了胎气,一家子人才慢吞吞的将人送去医院。 从医院回来后,怕孙子有什么意外,婆婆象征性的呵斥了大姑姐几句,让香冰安宁了几日又开始了她们之间的战争。 原因是香冰看到大姑姐在恐吓自己儿子,美其名日教小孩,让他懂事乖巧。 香冰气的快疯了,儿子可是自己捧在手心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的心尖尖,哪能容得大姑姐这般恐吓,当下两人就撕破了脸皮。 大姑姐双手叉腰,瞪着眼骂香冰太矫情,儿子都舍不得训。 香冰气的几欲吐血,敢情不是自己儿子就不心疼啊,香冰正要怼回去,周志勇却开门出来了,不耐烦的朝香冰喊:你能不能安静点啊,再怎么说姐也是你长辈,教训一下小辈怎么了,哪来的那么多事! 香冰惊愕的睁大了眼睛,半响说不出话来,这可是他儿子,自己的心头宝啊,他怎么能说出这种话,而且还是不知缘由的就怪自己了。 香冰心里第一次对周志勇感到绝望,绝望周志勇自打结婚以来,自己和婆家人发生口角,周志勇从来都是不分黑白皂红的就责怪香冰。 香冰觉得这日子也许过不下去了,没有再理他们,转身进房间收拾自己的衣服和儿子,正准备离开时,床头柜上周志勇的电话响了,香冰习惯性的顺手捞起就接。 不接还好,一接香冰整个人都如晴天霹雳,原来周志勇在外还借了一笔钱!起码五十几万! 香冰再也沉不住气,必须和周志勇理论。 哪知周志勇尚未开口,婆婆就在一旁旁手冷眼的看着香冰说:怎么欠的?还不是为了娶你借的?现在好了,房子买了且你也在住,你就把你的银行卡给志勇一起还了就可以了。 香冰气得快背过气,艰难的看向周志勇,却发现他也是那副嘴脸,香冰连废话都不想说了,直接忽略儿子气呼呼的摔门而去。 婆婆见香冰摔门而出,就朝香冰叫嚣:哼!你有本事回娘家,你就别回来啊,看你肚子里的咋办! 出了门,香冰泣不成声,她对这段婚姻以及无耻的婆家已经失望透顶,但眼下还有个三岁的儿子和肚子里已经6个月的胎儿,她又该何去何从? 第25章 哎呦,我的日子 (1) 回到宿舍,有些怅然若失,我突然很想念那些个能写字的日子。 又有好几日未念叨到你了,今晚我想用笔来记录我此刻的心思。 当太多世俗的事压在我的24小时,我就不能静下心来写这些来自心上笔尖的文字。 只记得我是一直喜欢看书,写字。也总有人对我说:你真不错,能坚持写字…… 是的,这个习惯已坚持了n多年。无论悲喜,无论相逢还是别离,无论开心还是懊恼,只要有空想写字就会拿笔写一些断章残句。不为什么,只是喜欢写字。偶然也回头看看自已写过的字,有时会笑,有时会忧伤,毕竟那每一个时间段都是我自已走过的人生。 那一日,你带我去了一处似世外桃源的地方,青瓦红墙鱼跃满池,瓜果飘香满眼芬芳,忍不住步步留连这个城市中的庄园。 也恰巧是在那一天,我还拿起了笔写了一段:你着一件简单不过的汗衫,大步流星似的行走在那有株桑葚树的石拱桥上,平直的目光如炬燃烧在这七月的傍晚,竟然也会染上一抹带些色彩的落寞。 于是,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这个有点仙气飘飘又有人间烟火的在钢筋水泥城市里别有生趣的一角风景。 ?只一眼我便惊讶有如此的就餐环境,还说:哇,这里很适合约会耶! 你把我拢在你的手臂里,含着笑意说,只要你喜欢,有空便再带你来坐坐。 可是,自那天以后你好像便忘了这个庄园,忘了你说过的这句话。 只有我,总沉溺于那个庄一成了任何一种我想要的沧海。 我痴迷于岁月的明媚,也惆怅我工作的酒楼为何不是你朋友的庄园。我真的好喜欢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花,一眼一世界。 而我也仅仅只是喜欢,就如同文字,喜欢的只是它给予我的这一份自由与慷慨,而不是压抑和索取。 我好想为你筑起城堡,在你赐予的城池里,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心绪,也会让我在梅花开的暮光里斗志昂扬。 可是有一天,那一篇篇的文字里全部是你的影子。那每一种情绪都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有时见到你就躲开的幼稚和在酒楼看不到你身影的苦闷。那种你呼喊的声音忽地从耳旁响起…… 都会令我有某种从心底涌出的莫名心慌慌。 我终于知道,有段时间的文字不再只是文字,而你也不再只是你。我的文字便是我写下的你,而你在那样的光阴里也烙下了我写的文字。文字是你,你是文字,我终已知道。 我想你,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每一个黑夜的孤寂里,在我每一个清晨的目光里。 只是此时的你,却在另一个城市的霓虹里,喝酒谈笑,享受生活。 “你哪天回呀,杉哥。” 我拔了你的手机号,我的手机便传来你微醺的声音:“小夭,你是想我了吗?” “杉哥,你喝了多少酒呀,都醉了!” “没喝多少,只是我现在心情好,喜欢这样的感觉。” “杉哥,你喝了酒,回去时别开车啊。” “嗯嗯,小夭乖哦,你早点睡,我过两天就会回长沙了。到时带你出去吃饭哈。” (2) 最近看苏清涛的《恋爱真相:最好的爱情是彼此高攀》,作者说:?? 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我相信,我既有能力从“高大上”的诗和远方中获得乐趣,也有能力从世俗的柴米油盐中获得非凡的满足感。?? 还引用了周国平的一段话:“最好的情书,并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炼进柴米油盐里。”?? 话说我和杉哥的故事,就是从吃开始的。我和杉哥每一次的见面,每天为去哪吃饭或吃什么,都是要寻思很久的。 杉哥曾取笑我:“听说在酒楼里上班的女人都很会做饭,没想到你却是个例外。”?? 也曾想过宿舍里自已做饭,我还特地买了一套做饭的工具,刀呀,碗呀,锅呀,还油盐酱醋都备齐。却无法忍受在厨房里被油烟呛得难受的样子,我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杉哥却总是鼓励我做做饭,说哪怕我每天只做一道自已喜欢的菜。 ?我上头有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大,承担的自然比我多一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会了姐姐做饭。?? 而我,每次一拿刀,总会弄出几滴血来,母亲不太忍心,便不再教我。 因为不会做饭,还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我不愿出去。一个人在家懒在家想自已做个菜煮点饭,结果总是吃得像没有放油盐的菜,没有一点味道就只得倒掉,弄了半天,结果还得饿肚子。 其中闹了不少笑话,有时把菜炒糊了,有时为了图方便,就烧一个西红柿煮蛋汤,不知道是鼓励还是真的好吃,杉哥有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第一次做麻婆豆腐,居然买了6片,到如今杉哥还说我“眼大肚子小”。更让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杉哥让我去买韭菜,结果我把葱买回来了。 其实我是能区分葱和韭菜的,而我也以为这二个菜应是一样的,我却分不清哪样菜里加什么会更好吃就不知道了。 后来就慢慢喜欢上了做饭,尤其是在每次想要偷懒,纠结出去吃还是在家吃的时候,杉哥会买来食材鼓励我做:“在家做,我喜欢吃你做的饭。”?? 有时候,做的菜简单清淡,却也能吃饱。后来便尝试煮过几次鱼,做过几次辣椒炒肉,竟然也能让自已吃到撑,吃到开心。 为了让自己吃上可口的饭菜,我开始向每一个会做饭的人学习,没事还特意去酒楼后厨看师傅们做菜。 一开始只会做素菜,后来学会了做荤菜。一开始只会炒a,后来会a炒b,再后来会a炒b炒c。一开始做一两个菜也要很长时间,后来一顿饭可以做好几个菜,还学会了搭配。?? 有段时间杉哥居然说:“有一份薪水还不算太低的工作,有一个女人为我做几个菜,我就感到很满足了,这种日子也悠然自得。。”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 我喜欢择一个阳光满满的午后,伴着生活阳台上的暖阳,一个人安静地待在厨房,完成自己想要做的家常菜。?? 在厨房里,流水声是轻音乐,锅碗瓢盆是摇滚,蒸、煮、煎、炸是交响乐。?? 我还喜欢想象着西红柿、橘子、菠萝、青椒、蓝莓、茄子、菠萝……幻化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大世界。?? (3) 还有些小幸福是属于小小厨房的,比如第一次做面包,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 杉哥不停地揉面,我负责看视频怎样操作,还抢着做每一步能做的,我还负责拍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瞬间。这期间,杉哥有些好奇,没过多久就会去看面粉发酵情况,面卷儿进入电饭锅后还去偷偷打开过盖子,面团第一次发酵好后还被他按了一个印子。?? 我们喜欢看面粉在黑暗中撕裂,经过漫长的等待,变成强大一倍的自己。?? 忽然想起苏清涛说过的一段话:“对普通人及泛泛之交来说,从世俗的交流上升到精神上的交流,是关系变亲密的标志;但对咱们这种不食人间烟火、互相深爱着对方的人来说,能放下那些‘灵魂对话’,去谈论柴米油盐,才是关系的升华。”?? 让爱在细水流长中传递,最好的爱情,就把它们写在柴米油盐里。我记得你喜欢吃牛排,你记得我喜欢吃小龙虾,这就是最好的情书。?? 后来的后来,我和杉哥最大的快乐竟然是在休息日里一起去买菜,一起择菜做饭,一起享受自已做的饭菜。 然后相互依靠着窝在宿舍里看电视,把大好日子过好了”老夫老妻”。 有时候不想把日子过得太慵懒,杉哥也会带我出去走走,偶时也会去某个农家菜馆点几个菜加一碟花生米,和三瓶啤酒对着日暮聊日常的喜乐。 (4)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楼下的老街每日沉浸在这烟火气里,任谁走过都觉几分亲切。?? 街角路灯下,有一个卖越南壮馍的小吃摊,壮馍属于半发面馍,需要提前发面,卖时把馍烙好,抗熟,加入鸡蛋,生菜,大酱,外焦里嫩是孩子们的最爱。?? 小吃摊主人是一对夫妻,男人高高的瘦瘦的,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负责在炉子上抗馍,长方形的馍坯一放在铁板上,象变魔术一样讯速鼓了起来,高到一定程度,男人就把一个鸡蛋打入小碗放入韭菜和油盐,然后用筷子捅破馍皮,把蛋液倒入,稍等片刻,把馍翻面。两翻之后,焦香扑鼻的壮馍就烤好了,涂上大酱,夹上生菜,还可加入火腿等肉食。?? 这时旁边围着的孩子口水都要流出来。?? 迫不急待的接过热馍,大口的嚼了起来。其它孩子见了,也急着发问,哪个是我的?好没有??? 人多的时候,铁板上放着6个馍坯,得观察每个馍的火候,该翻面了,该放鸡蛋了,该加菜了,还得记住每个人的口味儿,一个人也能应对千军万马,且还是游刃有余。?? 这时候,女主人也会从制作备用馍坯中停下手,帮着确认先来后到,还要记牢各自的口味,她不爱说话,碰到熟客多数时会抿嘴笑笑。?? 加一个鸡蛋的状馍是5块钱。架子上放了一个铁盒子,里面有1元、5元、10元。多一个鸡蛋加一元,加一个火腿,也是加一元。?? 一共多少钱自己都能算清楚,你只需要把钱放进盒子里,然后自己把剩余该找的钱拿出就行。?? 第一次来的人都很惊讶,因为这份信任。?? 甚至有很多家长让自家孩子去算钱。我见过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喃喃自语,多加一个鸡蛋6块钱,加两个7块钱,加三个8块钱,加4个9块钱,加5个10块钱,老板,我要再加5个鸡蛋,不用找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这是个小老板儿呀,壕横!?? 男主人笑着说:“回家让你妈给你煎6个鸡蛋。6个鸡蛋我可加不进去呀,小老板。”?? 后来孩子退而求其次,加了三个鸡蛋,心满意足的拿着加重版壮馍走了。?? 除了极个别的时候,街角的壮馍炉子都会在早晨6:00出现,到中午收摊,两个人配合默契,独特的收费方式成为老街一景。?? 我也好奇过为何在这里会有这样的相互信任。有人说,这两口子是聋哑学校的老师。?? 噢,原来如此!?? 那为何在这卖馍呀??? 唉,他们的女儿考上大学后得了重病,花了很多钱,有人给他们出主意,学了这门手艺。停薪留职,干了十几年了。闰女的病养的差不多了,又有了一个孩子。别看只是这样一个小摊位,人家的日子现在好着呢。?? 原来,那个收钱的铁盒子里面盛着善良和信任,壮馍的香气里包裹着底气和希翼。?? 虽然辛苦,还是要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 ?(5) 静下来,寻找更好的自己。? 在喧嚣的尘世中,我们总是匆匆忙忙在行走。忘了看花开花落,来不及看云卷云舒。生活就像一把小重锤,每天狠狠地追着你的时间在奔跑。于是我们就忘了,忘了自己的心灵也需要休息,忘了身体也很疲惫,可是我们更习惯于给自己寻找理由,生活已经这么辛苦了,就不要把眼睛盯的太多了??? 突然间放下手中忙碌的一切,本以为不可以,却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静下来而发生什么改变,可是内心的那种感受,却又像变了味道一样。从前追踪和热捧的,为何在短短的时间内,会变得如此索然乏味??? 才知道自己的心灵,原来已经孤独的太久。在城市的喧嚣中,原来已经迷失了那么久。闭上已经混沌的双眼,倾听内心的声音。?? 你需要什么?你在寻找着什么?你希望将来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在50岁的时候,还能够用童稚的目光看世界。还可以心怀美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微笑着,用真诚去对待身边每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 一笑而过,原谅的不是别人,而是放过了自己的内心。不再去纠结,只把未来的光阴,慢慢拥抱在怀中,让自己独处,少一些热闹,多一些自己的温暖。?? 人只有在静下来的时候,才能够看到自己心灵深处的需要。才知道,冥冥之中发生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静下来,真诚面对自己的内心。不受外界太多的影响,认真的把每一天,放在时光中,一分一秒,细细品味。别说自己不行,也不要告诉自己不知道,其实一切答案都在心中。你想要的生活,就在你的手中把控着。不羡神仙,也是一种境界,那是一种大彻之后的宁静。?? 悠悠白云,可以慵懒的在天空行走!内心宁静的人儿,可以逍遥自在在人间乐活,闭上眼睛就是全世界,睁开眼睛就是有目标的过生活。心中的云卷云舒,远比天空中的更美丽。?? 我在时光中停止了脚步,这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少了人间的烟火味道,却多了一些从容淡定,留下更多的时间和美丽,告诉自己,人生其实可以这样活。生活,没有统一的标准,当然就没有答案。?? 静下来,寻找更好的自己。怕什么别人说三道四?心安,就是一支最美丽的歌谣。?? (6) 昨天下午去看姑姑,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看她撑着伞在雨幕中匆匆忙忙地走着。?? 叫了她几声,她才听到,回过头来看着我:“是你呀?这么大的雨,夭伢子今天是休息?”?? “是呀,这么大的雨,姑姑你出来干嘛呢?”我问。?? 姑妈穿着一双浅口的胶鞋,因为雨太大,她的裤子已经湿到膝盖了。又一阵大风带着雨点向我们泼了过来,我和姑妈躲到了一个屋檐下。?? 刚好那个屋檐下还躲着一个卖各种热饮和冷饮的大妈,我给姑妈买了一杯热热的红豆沙,并随手摇了摇,就递给了姑姑。 姑姑说,她刚从表哥那郊区回。 表哥在郊外搞了一处地方喂猪。听说有二三万头猪,每年也能赚不少的钱。 姑姑有事没事总喜欢去那瞧瞧,还弄了一个小菜园子,她种菜只是为了自已能吃上新鲜的没泡过水的时令蔬菜。 柏林表哥也只能由着她,有时还帮她把菜施施肥,浇浇水的。 柏林表哥其实很能干,整天还笑呵呵的。找的表嫂有些微胖,皮肤很白嫩,开了个理发店,生意很好。 我就曾想过,如果哪天我不在酒楼干活了,我就去找表嫂学美发,做个几年也像表嫂一样开个小小的理发店,这样子的话我就能在不看别人的脸色也有一份自已的收入。 而在这个城市能够养活自己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如若能生根发芽,会不会觉得每天都很美好。 当自已又陷入一种幻想里时,姑姑及时地叫醒了我。 ”夭伢子,你在酒楼做事还好。” “好咧,也没多少事做,只是每天必须站着有些累,其余的事都能做好。” “不能有空就坐坐吗?” “不能,姑姑,我现在是在前台收银了,在前台做事形象问题更加要注意。” “小夭,长得好看还是有好处的,你看你现在不要端盘子了,高兴些不。” “还好,站前台收银时间也短些,每天上班就不要那么长的时间。” “那就好。”,姑姑说完,就进了厨房。 而我却看见沙发上有一本书,就随手拿起翻了翻,突然掉下来一张纸,上面写着: 微闭着双眼我枕着山的臂弯?? 任山林清脆的鸟叫声从耳朵进进出出?? 不需要喧嚣的热闹来打扰我此刻的安宁?? 让我安静地呼吸这带着潮湿的氧气?? 风,却在此时吹起了号角?? 在山谷摄人心魂又低迷地回旋?? 我不想你,至少现在不?? 踮起脚尖跳跃于这还沾有露水的草绒上?? 去那棵生长了五百年的树上摘一朵花?? 插在自己挽起的高高发髻上?? 跳一支舞,为前世为今生?? 为这生生不息的牵念与不确定的回响?? 我旋转,我旋转,我旋转?? 我把天地旋转成一股强大的龙卷风?? 被它裹着卷入了昏天暗地?? 我不敢去想,下一秒我会跌落在哪个?? 万丈深渊,或某个孤独的岛上?? 亦或是这个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多依树?? …… 我知道,这肯定是表哥随手写的,表哥平常也是喜欢写写画画,听说表嫂就是因为这点才爱上表哥的。 想着下次再去看姑姑时,一定要姑姑问问柏林表哥,要她帮我问问:表嫂带不带徒弟,我想学理发,如果可以,赚到二万块钱就辞掉酒楼工作去表嫂那当学徒。 正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小夭,在哪?” “刚回宿舍,怎么啦。” “那你快换好衣服,我就来接你。”杉哥说完这句就挂了,我都还没问换了衣服去干嘛。 但我也只能先换好衣服,坐在梳妆台随意化化妆等他来咯,反正还早才晚上八点四十。 要不一个人在宿舍除了看书,也没别的事情做,睡太多了也没精神,反而会有些颓废。 有杉哥陪着,那一定会开心很多。因为喜欢和杉哥呆一块,而且杉哥也是个有趣的人,会玩的人。 好,那就去感觉一次夜色?。 ?说不定还能吃上一些美味食物,刚思索到食物,就觉得肚子还真是感觉有些饿了。 管它什么时候,管它身处什么地方,管它明早会不会有熊猫眼,先填饱肚子再说!?? 已经倦了时光,趁着还有喝一杯的兴趣,就带着笑容,带着故事,带着满满的夜色把温暖荡开。?? 灯光下,酒有些诱人,虽喝的是爽口的啤酒,但这样可以大口大口的喝,一杯一杯地干,不用担心会醉它个方休,待撑到肚子难受就行,哈哈哈……?? 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到了一些开心的食客,和一个能谈过往能念古今的楼阁大快朵颐,真好! 今晚有些醉意,我摇晃着身子,看见杉哥在打电话,我撞了过去,便好似找了一张好大的床,我躺在上面,四周是白色的云朵…… 第26章 菱菱的故事 (1) 今天下午2点就下了班,我一个人在宿舍洗了一个苹果啃着,想着这天气越来越凉,要不要去买一件风衣来穿。 可抬头一看时间,已快下午3点了,便想哪天有空再去。 于是就躺在沙发上看小说,看着看着竟还睡着了。 当睁开眼睛时,处面已是暮色,城市霓虹闪烁,树影婆娑,车声杂噪声混在一起夜色就开始了。 刚听到开门声,一回头就见菱菱己在屋内。 菱菱的眼睛有点红,我走上去递了个刚洗的苹果给她。 菱菱告诉我,她今天在酒楼看见了那个夺走她在这世上第一束光亮的女人。 菱菱的包厢今天有六个男客人,又喝啤酒又喝白酒的,忙得她一个人够呛。 当她再次去前台替客人拿啤酒时,却看到站在她面前的朱菲菲。 这一刻,世界处于静音状态,她的耳朵里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而这个世界里,也仅仅只剩下她和朱菲菲两个人。?? 这个朱菲菲就是夺走她人生中第一束光亮的人。 朱菲菲坐在高一(六)班的教室里,这是她们入学的第一天,朱菲菲以紧贴分数线的成绩步入了这所高中。?? 进入县一中,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槛,这是朱菲菲她爸当时告诉她的。可对于大学,她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之所以在初三最后的几个月奋力拼搏,是因为她少还答应,只要考上了县一中,就带她去北京看一场周杰伦的演唱会。?? 朱菲菲看着窗外,思绪又回到了让她全身细胞沸腾的演唱会现场,她老爸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当时为了那张门票,她爸没少费劲,提前预订都没弄到票,气的朱菲菲大骂她爸是个骗子!最后,还是找了“黄牛”,才捣鼓到一张门票,而且还是比较靠后的那种。用朱菲菲的话讲,就只能看到周杰伦的大概轮廓,至于上面是不是他,朱菲菲也不敢确定。?? 朱菲菲作为周杰伦的铁粉,就算能远远地看一下自己的偶像,那心里也超级满足了。她整个人陷入了现场热烈的气氛中,尤其是周杰伦出现的时候,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随着音乐,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点点蓝光汇聚在一起,犹如一片星海。朱菲菲彻底陶醉了,她能够感觉到,偶像正在跨过星海向她走来……?? 一阵敲黑板的声音把她从火爆的演唱会现场拉了回来。这个时候,朱菲菲才发现,站在讲台上的老师,面露怒色地看着她,而周围的同学也正看向她这边,有几个人还发出了笑声。?? 朱菲菲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在她看向班主任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讲台上,班主任的旁边多了一个人。 (2) 这是一个发育很完美的女孩,虽然女孩穿的很朴素,白色底子的格子衬衫配了一条浅青色的裤子,两只穿着帆布鞋的脚紧紧地并拢着。可能是有些紧张,女孩一直轻轻咬着嘴唇,两只手紧紧抓着书包带。?? 她叫宋菱菱,是今年中考状元,被校长挖来的尖子生,班主任对宋菱菱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当然基本上都是溢美之词。朱菲菲轻“嗤”了一声,又开始看向窗外,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班主任竟然把宋菱菱安排到了她的旁边。?? 朱菲菲看着坐在她旁边的宋菱菱,两只眼睛不停地的进行打量,让宋菱菱感觉有些不自在。 宋菱菱的皮肤有点点黑,和普通农村孩子没什么两样,不过长的很清秀,尤其是她的那双大眼睛,让人感觉特别的清澈,不过那个时候,朱菲菲对这都没啥感觉,只是觉得身边多了一个人而已。?? 而宋菱菱瞧见了朱菲菲对自已的冷漠与疏离,便也不想贴上去,就只在自已的座位安静地看书,写字,听课。 她们虽然是同桌,但朱菲菲和宋菱菱之间没有多少交集,各自都有自已的“朋友圈”。课间的时候,朱菲菲和几个同学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聊着各种明星八卦,她会不时看向宋菱菱的座位,几个热衷学习的同学会把宋菱菱围在座位上,讨论着问题。?? 朱菲菲觉得她和宋菱菱就像两根平行线,永远没有交集。宋菱菱呢是住校生,而朱菲菲是走读生,上课的时候,本就很少没有什么话讲,再多不过就是借借橡皮、墨水之类的,放学就是你回你的家,我回我的宿舍。?? 直至那天放学后,朱菲菲背起书包回家,平时和朱菲菲顺路的人不多。今天也就她一个人,到家也就五六站的距离,她妈给她办了公交车卡,可她从来没有坐过。用她的话讲,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公交车上,还不如来看看沿途的风景,而且还能锻炼身体。?? 她一般会穿过一个小胡同,那是条捷径,本来回家要半个多小时,可穿过这条胡同,十几分钟就能到了。就是有点太过偏僻,这胡同的人不多,走在里面,朱菲菲总能感到有阴风刮过的感觉。她有时会在内心嘲笑自己,是不是恐怖小说看得有点多了。?? 走着走着,她就有点感觉不太对劲,总是觉得后面似乎有人跟着她,可当她回头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继续往前走,等她走到胡同深处的时候,她明显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她回过头,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一个长得有些猥琐的中年男人正站在她的身后。男人面露邪光,笑着一步步地向朱菲菲靠近。 朱菲菲步步后退,她想跑,却被男人一把抓住摁到了墙上,顺手就要拉扯朱菲菲的衣服。朱菲菲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她的双腿在不停地颤抖,额头上已经开始渗出汗珠,一直顺着她的脖子流了下去。双手不停地抓着背后的墙,隐约中可以听到细墙灰脱落的声音。?? 朱菲菲想呼喊,男人见状用手捂住她的嘴。朱菲菲狠狠地咬住男人的手,男人“嗷”的一声,脸上的青筋抽动着,反手给你朱菲菲一巴掌。?? “臭婊子!敢咬我!”男人看着这瞪着他的朱菲菲生气的骂道。?? 这一巴掌把朱菲菲的嘴角打出了血,鼻孔也流出了鲜红的血液。 男人看见血液就像一头发了狂的野兽,贪婪地享受着他的猎物。朱菲菲无力地挣扎着,却因男人的力气太大,只得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嘴里呜咽着。 (3) 突然,她听到“啪”一声闷响,男人停止了动作,倒在了地上。朱菲菲睁开了眼睛,只见那个男人仰天倒在地上,头上正向外冒着血。而她的面前却站着的是宋菱菱,只见宋菱菱手里拿着砖头的手不断地颤抖。?? 倒在地上的男人想要爬起来,这时,宋菱菱拉着呆住的朱菲菲跑出了胡同。两个人就像失去方向的小鹿,极速地向前奔跑。不知跑了多久,直到确定那个男人没有追上来,她们瘫坐在地上。 这个时候,朱菲菲才发现自己竟然跑丢了一只鞋子。朱菲菲抱住宋菱菱,低声抽泣起来,宋菱菱地拍着朱菲菲的后背,轻声地安慰着朱菲菲,好在没有出现大问题,只是一场有惊无险,你回去好好睡一觉,醒来就忘了这件事,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的。 第二天,宋菱菱在校门口等到朱菲菲的出现,便走上去搂着她的肩,一同出现在教室。 从那日后食堂里,校园里多了两个成双入对的身影,两个人的关系从此好到在学校变得形影不离。 朱菲菲会经常从家里带来一些,她老爸从香港出差带回的一些零食分享给宋菱菱。这些东西对宋菱菱来说,都是很新鲜的,她都没有见过。有时她会不好意思吃,朱菲菲便会假装出很生气的样子。?? 宋菱菱在学习上也给了朱菲菲很多帮助,成绩明显比之前提高不少。几次考试成绩,虽说不能名列前茅,但也算有所进步,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周末,朱菲菲邀请宋菱菱去家里做客。朱妈妈很喜欢宋菱菱,尤其是听说宋菱菱考试全校第一,顿时眼前一亮,让朱菲菲多多向宋菱菱学习。?? 时间过得很快,高中生活步入了第三年,也进入她们高考的冲刺阶段。可朱菲菲的成绩却一直不太理想,尽管有宋菱菱的帮忙,但也只是有所提高,离进入一个好大学的标准相差甚远。用朱菲菲的话讲,她天生就不是学习的料,就算骑上八匹马也追不上宋菱菱。?? 那天,宋菱菱来到学校,上课铃都响了,依然没有看到朱菲菲。整整一天,朱菲菲都没有来上课。宋菱菱一急就跑去问老师,才知道是朱菲菲的爷爷去世了,请了几天假。?? 宋菱菱见过朱菲菲的爷爷,是教育局的一位退休干部,很有涵养的一个人。朱菲菲曾告诉她,朱爷爷最大的心愿就是朱菲菲可以考上a大。?? 一周后,朱菲菲回到了学校,爷爷的去世对她打击很大,她整个人陷入了一种低沉的状态,经常会一个人趴在座位上发呆,而且学习也变得特别的用功,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 可是高考前模拟考的成绩,依然还是不理想,朱菲菲跑到了楼顶,一个人号啕大哭起来。宋菱菱担心她,就跟着她跑上了楼顶,看着跪在地上的朱菲菲。?? “我是不是特别的没用,连爷爷唯一的愿望都实现不了。”朱菲菲抱着宋菱菱,哭得很是伤心。?? 宋菱菱用手轻轻拍着她,一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朱菲菲,她觉得这个时候说什么,好像都有些徒劳。?? 宋菱菱的成绩保持着十分稳定,老师们对她寄予厚望,很快便到了高考的日子,宋菱菱看着步入考场的朱菲菲,给她打出了胜利的姿势,朱菲菲向她报以微笑。?? (4) 高考结束后的日子,宋菱菱一直在家里等待着通知书,也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朱菲菲。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可她还是没有等来自己的通知书。 直到有一天,她去县里遇到了同学,得知通知书早已下达,那位同学对于宋菱菱没有收到通知书一事感到有些诧异,也劝慰宋菱菱可以去学校问一下老师,可能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让她不要着急。?? 宋菱菱心里就像压了一块石头,让她有些呼吸困难,一种不详的预感萦绕在她的心头。当她来到学校的时候,正值放假期间,学校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热闹。教室也变得空荡荡的。她不自觉来到她们的教室,透过玻璃窗,她看到了自己的座位,也想到了朱菲菲那张挂满灿烂笑容的脸。?? 来到校办公室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这个时候虽然出于放假期间,但都会留有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报考事宜。宋菱菱等了一会,刚要离开,转身看到了一位老师提着水壶进来。她认得这位老师,这位老师对她也不陌生,看了宋菱菱一眼,老师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慢慢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两只手十指交叉,稍稍用了用力,抬起头看着宋菱菱。?? “你是个好苗子,就是有点可惜了,复读,明年还有机会!”说完,又低下头,似乎是在翻看报纸,但眼睛又好像瞟着站在一旁的宋菱菱。?? 宋菱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学校的,这个消息对她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她始料未及。她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抽身而去,自己犹如一具行走的尸体。?? 那段时间,宋菱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整个精神就垮了一样。体弱多病的母亲坐在一旁偷偷地抹眼泪,母亲不敢哭出声来,生怕再次刺激宋菱菱。?? 对于这个有些贫寒的家庭来说,读书几乎是宋菱菱唯一的出路,宋菱菱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干活的时候,从高处跌落,丢了命。母亲身体不太好,常年不能干重活,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弟弟。?? 也许这就是命,自己的苦命,命苦有时就得认命。?? 宋菱菱经历了一个多星期的思想崩溃,又再一次从高考失利的泥潭里爬了出来,她没有选择复读,也许上天的安排就是让她撑起这个家。邻家有个姐姐从外地打工回来,知道宋菱菱高考失利,便跑来看她。聊了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和有趣的事情,宋菱菱有点动心,便萌生要跟着这位姐姐出去打工的念头。??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精彩的背后也充满了各种心酸。辛苦的劳动也只换来了微薄的收入,而且她他只是给自己留了一部分生活费,其余的都寄给了家里。??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块上紧发条的时钟,一刻也不敢停歇。不幸的是,她先前工作的工厂倒闭了,而她又失业了。?? (5) 就在她失业的第二天,她一个人游走在大街上,眼睛到处搜索着招工信息。不知不觉地来到了a大,她站在校门口,看着里面进进出出的人,自己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这是几年前她报考的那所大学。?? 她的手不由自主地去摸了摸校门上牌匾,这时候,一位保安模样的大爷走了过来,问宋菱菱有什么事??? 宋菱菱不知怎的嘴里问了一句,这里招不招人?保安大爷听宋娟说是找工作的,便告诉她,正好这个学校食堂在招临时工,让她去试试。?? 食堂领导见了宋菱菱之后,能看出她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手脚也利索,就留下了她。宋菱菱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进入这所大学,看到那些在食堂里吃饭聊天的学生们,不由得的心生羡慕。?? 一次聊天,食堂里一个老阿姨告诉宋菱菱,校长老婆也叫宋菱菱,年轻的很,据说是上学那会就跟校长好上了。老阿姨问宋菱菱是哪里人,宋菱菱告诉她后,老阿姨吃了一惊,没想到宋菱菱和校长老婆不仅同名还是同乡。宋菱菱只是觉得实属巧合,微微笑了一下,没有多想。?? 正聊着,食堂经理跑了过来,说校长家今天有客人,让食堂做几个菜给送过去。老阿姨看了看宋菱菱就说,你去,说不定还能跟校长老婆攀个同乡。?? 学校家属楼就在操场的旁边,有点老旧,整个家属楼被成片的爬山虎覆盖着。校长家在二楼,宋娟一手提着打包的饭菜,一手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位脸上画着淡妆的女人站在了门口,女人看着提着东西的宋菱菱,眼睛里露出了一丝慌张,宋菱菱认出来了这个女人,嘴里刚想喊:“朱菲菲……”?? “宋菱菱,是不是食堂里的人来了,快把东西让她拿过来。”屋里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哐当”一声,宋菱菱手里的东西掉到了地上,她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韩晓菲。??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一件几乎超出她想象的事情。宋菱菱跑下了楼,她无法接受这件事情,她不知道这件事情到底怎么发生的,但她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已经占据了她的一切。?? 宋菱菱跑到了学校的操场上,朱菲菲也从后面跟了上来,看着背对着她的宋菱菱,她想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讲。?? “菲菲,这是你的通知书,你终于可以达成你爷爷的心愿,去a大上学了。”?? 朱菲菲展开通知书,看着上面的名字,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我不去!”朱菲菲把通知书扔到了一边。?? “不去!你知道为这事我们付出了多大心力,托了多少关系。”看着朱菲菲把通知书扔到一边,朱妈妈不由得有些生气。?? “她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这样做!你们为什么要去祸害别人?”?? “朋友!别傻了,我的傻闺女,上了大学,她都不会记得你。”?? “那我也不去!我要是去了,这一辈都会活在一种阴影里。”?? “不去!忘了你爷爷的愿望,这事捅出去,看着我和你爸坐牢吗?!”朱妈妈越说越有点激动。?? ”坐牢?你们也知道会坐牢?别人的妈妈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本来再过几年她们家就有了依靠,而宋菱菱的人生就可以朝着她的理想慢慢靠近,她那么努力地读书就是想以后可以过好一点的日子,而你们却都做了什么?” 说完,朱菲菲便跑出了家里,风呼呼地吹着,她却看不见她未来的路,朱菲菲已经知道,她这一世都将活在罪孽中。 (6) 坐牢!朱菲菲像对什么击中了一样,她又想到了爷爷临终时的情景。?? ”对不起!”朱菲菲嘴里挤出了这三个字。?? “对不起?!好简单啊!你是太对得起我了,那次在胡同里我就不该救你,你这种人根夲就不配体面地活着。我的人生已不能被换回来了!我曾经奋斗的时光也被你全毁了!你就是个贼!你们全家都是贼,你偷走了我的一切!我会天天向着天空诅咒你的。”?? 宋菱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有的委屈都涌上了心头。眼泪顺着眼角留到了嘴里,这也许是世界上最苦的味道。?? 朱菲菲跪倒在宋菱菱的面前,嘴里边抽泣边说着“对不起……”她用想牵着宋菱菱的手,可被宋菱菱甩到了一边。?? 夜色暗了下来,宋菱菱不再理会跪在地上的朱菲菲,而是失魂落魄一样渐渐走在黑暗里……?? 我呆呆地听完她所讲的一切时,我都有点觉着不可思议,那些只在别人口中传来传去的故事,竟会发生在我的身边,这太让我愤怒。 “菱菱,你为什么不去报案,这事一定可以追查出来的,你现在过得这么辛苦,你应该去争取点什么,至少要为读书那几年的努力讨个说法不。”我站起来跟菱菱说。 “这就是一个人的命,夭夭:我认命了。”菱菱却丢给我一句这样的话,让我想不通。 菱菱就是太善良,被别人的眼泪蒙敝了自已双眼,她看不透那些人的恶心。 看着此时憔悴的菱菱,心中太过气愤,这么悲催的事情落在了她的身上,她都不想去抗争一下。 第27章 菱菱这兵荒马乱的岁月 (1) 经过一番肉体和灵魂的挣扎后,菱菱决定放弃曾经的前尘往事。 虽然努力后的成绩被人窃取,但毕竟努力过,那段苦是熬过的,所以读过的书,做过的习题,都是存在的,并且是有记忆的。 几日后的菱菱,如一只蝴蝶飞过。 这个下午,菱菱还在刚睡醒的状态,缓缓步入这微风徐徐吹来的角落。 菱菱很快便看到一片刺藤,正有一只和花儿甜言蜜语的小蝴蝶。 浓墨的黑色打底,轻盈剔透,蓝的绿的妆点,好清丽的一只生灵。 停留在这片废墟的杂草间,草丛开出那几朵红色的小花上。 一种欣喜油然而生,懒散的困意消失不见,停下脚步,远远地望着她。 一些记忆里的日子,那些隐藏在灵魂深处的场景,多少都和蝴蝶儿有点关系。 好想去触摸它,那薄如光亮的翅膀。 菱菱想好好观赏这只好久不见的小蝴蝶,只是我还未走近,她就似乎受到了惊吓,忽闪忽闪地飞起来。 飞到我的左边,飞到上边,又飞到右边。 “嗨,小蝴蝶,你别跑啊,我可不会伤害你的。” 可是它听不到菱菱的呼喊,小蝴蝶又飞走了。 太阳似乎也不是很晒,菱菱的心也跟着小蝴蝶飞走了。 飞到未知的花儿上面,飞到不知名的天地中。 这样的日子大雨总是那么地频繁,之于这只小小的蝴蝶,还有菱菱的心。 是不是都要接受一种洗礼。 ? 在去往西部的一列普客列车上,菱菱遇见了他。?? 穿一身米黄色套装,在阳光下有些耀眼。 笔挺的身子,立在风中,像一棵白扬。?? 一路颠簸,一路风尘。他一直沉默着,从不与人交谈。更多的时候,菱菱看见的是他的侧影。?? 他的眼睛始终向着窗外。只有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在眼前闪过时,才隐约看见他的眼里有一丝丝亮光。?? 前方就要到达目的地。那无边的荒漠和戈壁,无法阻止人们心怀景仰之情。菱菱的心里这个远方的梦,己然在她的眼睛里明亮。?? 顺着目光,透过车窗,菱菱能望见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棵棵屹立的胡杨。?? “我感觉你一直在看着我,好像看了很长时间……”这时,那个男子把视线收回。对着菱菱,缓缓地说。?? “是的。我感觉你很有个性,似乎也不太开心。”菱菱的诚恳,显然让那个他有些震惊。?? “哈哈……”他笑了,笑得很大声,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这是菱菱上车以来,看见他的第一次笑容。?? “其实,你笑的时候很好看。”他想活跃一下气氛。?? “好看有什么用。”说完,菱菱的脸继续向着窗外。?? 谈话陷入僵局。?? 不知过了多久,菱菱再次把目光从窗外移过来。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但他一言不发,就这样沉默着相向而坐。菱菱想开口找人聊些什么,只是,菱菱对着陌生人,不知怎么开口又从何说起。?? 如雪的细沙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沙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蓝天。看着干净而晴朗的西部风光,菱菱想,再阴郁的心情大概也会好起来的。?? 暮色慢慢降临,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砖头般厚重的本子递给菱菱,点点头,示意菱菱翻看。?? 亲爱的:我现在还不能来西部看你。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可是,爱人,你知道的,我的心,早已经在奔向你的路上……?? 这显然是一封信。这些充满感情的句子让我不忍心继续阅读。?? 在如今每个人都有n个信箱的网络时代,拥有这本厚重的手写信件,显得是那样的珍贵与奢侈。?? 没等菱菱把信看完,他就一反常态地泪水喷涌而出:?? 我一生下来就想方设法地想死去。因为,父亲背叛了母亲。尔后,没有工作的母亲凭借美貌做了“三陪”小姐。后又被查患了疾病,不久于人世。我与奶奶相依为命,老人靠给人当保姆,供我读书。可是,中学没毕业,唯一的亲人奶奶就去世了。??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跳进了家乡的小河,而他却奋不顾身的救了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同的命运,让我们相爱了。?? 为了生存,他告别了故乡告别了我。经熟人介绍,在西部一家大型私企打工。要不是以后一次偶然事故,我们或许会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过着普通人最普通的幸福生活。?? 由于工作出色,他被老板重用,当了一名采购员。记得那天,风沙特别大,我把他送到车站。站台上,他望着我的双眼:?? “这次出差后,老板答应我,给予我一次性奖励,我们会有很多钱。我一定要给你买水晶钻戒,你等着我回来……”?? 火车一声嘶鸣呼啸而去,他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是火车脱轨,与另一辆列车相撞……?? 都说,如果双方真心相爱,残留的那个人决不肯苟活。?? 听到噩耗的时候,我静静地卧在铁轨上,等待着火车从我的身上碾过。那个冰冷的冬天,阳光刺眼、冰冷而虚弱。?? …………?? 他的故事讲完了,菱菱与他一样,内心充满了凄凉与悲痛。?? 终于明白,20岁的他为什么眼睛深沉得如一泓池水,那里装满了太多的疼痛与辛酸。?? 月光下的鸣沙山一片寂静,而他在菱菱的面前坐成了一幅凄美的画。?? “我的他,成了一棵树,一棵胡杨树。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枯,枯了千年不倒,倒下千年不腐,他永远活在我的生命里。我心中的胡杨,要等多久我们才能相逢?”?? 鸣沙山的夜色凝聚在他深色的睫毛上,月光如风般梳理着她的哀伤。?? 为了她心中的胡杨,他再次来到了西部。这次西行,他说,不走了。他要把自己的心与灵魂一起埋葬在这里,与他的爱人一起生死相依。?? 他的真情诉说,感动着菱菱。在彼此的泪水中,我们俨然成了最知心的朋友。她无限伤感地对我说,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能,一定能。?? 回南方时,他送菱菱。?? “下次来,我带你去看大漠中的胡杨,也看看她的墓碑。”?? “好的,一言为定。但是,你一定要快乐健康。这是我们的愿望,更是他的愿望。”?? 西部的天是诧异的蓝,高高低低的树错落有致,举着倔强的枝桠,树下的沙象火山灰一样柔细而润白,与绿色的金黄的胡杨树,以及她那像大理石雕塑般的容颜,共同组成一幅绝美图画,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愈久弥新,不因岁月流逝,而忘却。?? 苦难悲情的人生,生死不渝的爱情,警示着我们时时具有感恩情结。?? 身在太阳的清曙中,不要忘记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拥有的幸福……?? 菱菱从西部回来,总喜欢赖在沙发上,就那样呆着,有时是几个小时,有时是一上午或一午。 二个月后的一天,酒楼突然来了一个男人。问朱菱菱在哪? 我说:“你是谁呀?” 那男子的目光有些幽冷,我内心有些恐惧。我不知道他找菱菱干嘛。 而菱菱,此时正想着要不要再去一趟西部,去那里多呆些日子。 在朱菲菲事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大她六岁的男人,相处几次后,那人强势拥有了他。 可是菱菱似乎并不想与这人发展下去。于是便说走就走去了一趟西部。 回来后,对上班己失去了热情,跟我讲得最多的一句就是还要去西部。 可是,今天这里出现的这个男人会让她去吗?我看见这个男人就想起菱菱口中那个侵犯了她的男人。 不行,我得告诉菱菱。我刚想转身找手机偷偷打电话给菱菱,经理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陶小夭,这么忙的时候,你竟然在找你的手机。” “经理,我,我……” “行了,别什么我我我的,这个月扣二分绩效分,赶紧地做事。” 我望了望酒楼拥挤的客流,只得低下头做事。 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宿舍,菱菱那静止的人影令我心痛。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敢轻轻地为她抚去眼角的泪,问她:“好些了吗?” “夭夭,我想杀了他。”菱菱狂吼,速而扑我身上哭得撕心裂肺。 “谁,你要杀了谁?”我吓得不轻。 “对不起,夭夭。刚才我失疯了,我想清楚再跟你说明白。”菱菱的眼角又有眼泪涌出来。 萧遥说着又小心扶我起来。我避开他的手,自己撑坐起来,待他打开车门下去了,我才跨步出车门。刚一站到冰天雪地里,腿一软便往下跌去。萧遥赶紧一把扶住我,记得他用脚把车门踢上,便背着我往宿舍楼上走去。我在他背上迷迷糊糊,也懒得再挣扎,脸斜靠着他的肩膀,有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凉丝丝的。他背着我一步一步上了楼梯,最后把我背回到自己的“小窝”里。虽然就在一个小区里,不知道是因为下雪还是我太累,觉得这一路走得特别漫长。 屋里空调还在运作。我撑着柜子换了拖鞋,往屋里走去。走得歪歪扭扭的,我的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我顾不上尴尬,就在萧遥的注视下狼狈不堪地走进房间,把自己挪上床去。全身像要散架似的,一靠在床上便沉沉睡去。 半夜醒来一次,听见萧遥正在跟一只猫决斗。家里还有个讨厌鬼,我差点把它忘记了。 “喵——呜——”讨厌鬼不知道什么偷溜到房间里来了。 “什么东西?菱菱,这是你弄到家里来的吗?”萧遥大惊小怪地吼道。我知道他看到这样的带毛的物种一定会乱了方寸。外婆家的除夕遍地撒欢惟独不敢踏进他的房间。 “喵呜!” 萌萌哒猫小姐也恼怒了。 萧遥拎起它的后颈作势把它扔到窗外去。 “你给我放下它!”我一睁开眼正好看到这残忍的一幕,赶忙喝止。 “菱菱,你知道这些动物身上有多脏吗?怎么能让它与我们共处一室?” 我看他是害怕!洁癖患者,可笑。 “那你走啊。”我闭上眼不想理他们。 “喵——喵!”讨厌鬼被关在了房门外,还不肯善罢干休,输“猫”不输阵地狠叫一声。 大清早又被萧遥的声音吵醒。 “干嘛啊!我要睡觉。”只觉得自己疲倦至极。 “菱菱,你在发烧!” 萧遥着急的声音让我心烦意乱。你应该冷酷到底才对嘛!怎么大清早就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天还下雪吗?空调好像没起作用呢?屋里冷得像冰窖。我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萧遥。以前,他们说你冷得像冰山,但你对我是最热情最温柔的。我以为你只对我一个人温柔呢,如今你是不是把温柔都给了别人,对我只留下凶狠?现在你是在关心我吗?还是在责怪我给你添麻烦了? 现在你是在关心我吗?还是在责怪我给你添麻烦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猜忌和悲观了?我也不是原来的菱菱了。与其这样,萧遥,让我们回到以前!就好像我们没有见过面,只在网上无话不谈。但现在,等我再睡一会儿。?? “别吵了。”我迷迷糊糊地又闭上眼睛,好像在呓语,“要分手也等我睡醒了再说。”?? 感觉萧遥把额头靠在我的额上,我往一边转过脸去。他又在屋里翻来翻去,又用测温仪给我测试体温。?? “天啦!高烧了,马上去医院!”?? 然后他又不由分说得帮我穿外套,拖着我出门。?? “要我抱你?”他伸手到我腰间。?? “不要。”?? 开什么玩笑!大白天的,要是被同事看到,我可是丢脸到家了。外面雪已经停了,花园和地面都是花白的斑驳的雪景。我别别扭扭地跟他来到停车场角落。这里只有两辆汽车并列排放着,上面覆着一层松软的雪毯。?? 我瞄了一眼我的车,本来的白色现在又穿着白衣,想着昨晚就在里面上演的剧烈动作片,我的脸不禁更烫了。回看恰见萧遥眼里神采奕奕,嘴角似乎滑过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 他淡定自若地打开旁边的那辆越野车,让我进去。?? 我防备地看了他一眼。?? 他居然微伏身躯用嘴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在你生病的时候欺负你的。”?? 言语里有说不出的暧昧与无耻。?? 大概看到我忿忿的神色,他又恢复高傲的严肃语气,只说:“不敢上车了?是暗示我还想再来一次?有什么事,从医院回来再说。”?? 我头痛,肚子也难受,全身不舒服极了,没有心情跟他开玩笑。现在也不想跟他讨论去留的问题,万一不小心惹恼了他,这个人再做出什么破格的事情来我可是得不偿失。虽说他一副挺好说话的样子,如今的萧遥真的是我猜不透他的心思。?? 我们上了车。像以往每一次那样,他开车的时候很少说话,双唇紧闭,两眼平视前方。他的侧影,像雕刻出来的完美艺术品,英气勃发,神采俊朗,潇洒不羁。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看到这副样子让我沉醉又忧伤。?? 这是我记忆中的萧遥的样子,他脸上找不出任何让我感觉疏远的痕迹,他的心意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吗?我心里反复痛苦纠结着,该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傻傻地任随自己痴恋下去?不,理智告诉我,我们的感情容不下任何虚伪的杂质,被欺骗的爱情,我宁可不要!??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他没有转过头来,突然说话了,“菱菱,什么事情让你愁眉苦脸的?好好休息一会,很快到了。”?? “你……”我正开口,车子晃动一下,他急促地摁着喇叭掠过一辆靠近的飞车。?? “你小心开车。”我转过头闭上了眼睛。?? 在医院发热急诊科。护士再一次给我测量体温,396,当然还在发高烧。?? 医生一边询问,一边在电脑上快速地开药。?? “没力气,想睡觉……都是正常的,还有哪里不舒服?”??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萧遥,尴尬地说:“小腹有点痛。”?? 医生突然停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萧遥,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次月经是什么时候来的?”戴眼镜的青年男医生用专业的口吻问道。?? “是多久?上个月几号?我忘记了。”我小声地说。?? “是10号。”萧遥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了医生的问题。?? 真是让人无地自容!该是两个大男人之间讨论的话题吗?好像没有我什么事了。话说最近真是情绪跌荡起伏啊,把生理期都搞乱了。?? “先去查个血。检查单已经开好了。”医生看着屏幕一本正经地说。?? “哦。”?? 我慢慢地跟在萧遥后面,在检验窗口抽血,然后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等待。萧遥在旁边环着我的肩,轻拍了拍我的手臂,说:?? “好心疼,回去给你补起来。”?? 我沉默不语。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待到他从自动打印机里取出检查报告单来,他又拉着我回到先前的医生那里。?? 医生看了眼单子,用充满同情的语调对萧遥说:“你要注意点,动作不要太猛烈了。最好近期不要同房。”?? 我在一边早已窘得不行,像个透明人被人看穿了似的。接着听到医生又响亮地说:?? “怀孕才10来天,不稳当。”?? “什么?你是说我怀孕了吗?”我吃惊地大叫。?? “嗯。”医生低调地应答了一声,“也没什么大碍,回去吃点退烧药,先观察一下,这两天要注意休息。”?? 萧遥掩饰不住喜悦地给医生道着谢,一边拉我手走出诊断室。他走在我略前方,我的手被他紧握着,心里五味杂陈,有惊喜、激动,也有紧张、忐忑,摆脱不了隐隐的忧虑。我们都没有说话。?? 萧遥一直拉着我的手帮我开了副驾驶的门,让我坐好,他才关门绕到另一边,坐上驾驶座来,又伸手过来,说:?? “菱菱,我实在太激动太激动了!”?? 他说得并不是很大声,但我从他的语气中感觉得到跟平常很不一样,确实很激动。他的脸色微微泛红,双眼放光。我被他的情绪感染到了,以至他把我往他怀里拉的时候我没法拒绝,只是无声地靠着他。?? 他轻轻地搂着我,嘴里呢喃着:?? “让我再抱一会!我要当爸爸了,菱菱,你要当妈妈了,这感觉是不是很棒?”?? 好一会儿,他才松开我,眼睛里仿佛有泪光闪过。?? 我喃喃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我就怀孕了呢!”?? “怎么就不会怀孕呢?”他已恢复略为正常的语气说。?? “反正早晚你都要怀的嘛,我们有宝宝,你不高兴吗?”他宠溺地反问我,眉眼掩饰不住欢喜。?? 我假装懂得,回复了一句:听不懂……算了,还是永远听不懂的好…… 菱菱已经没力气想这些问题了,只想好好睡一觉后好好吃一顿,然后再去医院。 她要彻底告别过去,告别自已,她要去一个新的地方,寻回刚长大的自已。 不想再沉溺于这些不开心和不喜欢的事物和人身上。 菱菱忽然讨厌长大,讨厌一切的强势与欺凌,她要去一个可以让心灵平静的地方。 原来,长大了,对那些好玩的东西就失去了原有的兴趣。 原来,光会喷火还远远不够,还要学会孤独和承受意外和悲伤。 菱菱以为所看到的繁华可以真的存在,那些被人为折损的树木,所做的只是它们最后的一点努力,然后体面地离去。 陪你走过一段路的不一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棵树,一只怪兽。 菱菱一直在哀伤中诉说着她遭遇的岁月,好似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地发生,其实有些东西她根本还不想要,可有人就那么强势地给了她。 我不想问,如果不要,别人是不能得到你的。 可是我还是忍住了,谁也不知谁在某些时候经历了些什么,因为在某些时候你根本不知道她遇到的是人还是鬼。 第28章 我想哭会儿 (1) 今夜哭了,就因为妈妈一句话:“明早记得把风扇拿上楼去,他回来了怕他港。”他指我弟弟。 我瞬间就泪崩,原来我在妈妈的眼里什么也不是。 就因为妈妈明天过生日,我便看在我没上班有时间就特意早回来了两天。 这二天,我做饭,去别人家摘菜,去镇上买油买米买菜,只是想如果我回长沙,妈妈一个人在家也可以吃上一段日子。 今天吃早饭时已是九点,好多人去看家门口那条河新搭建的桥是否己完工。 我也说了一句,吃完饭我也去看。 妈妈却来一句,我也一直想去看看,栽个跟头这辈子就到此为止,也不拖累谁了。 我说:“这啥意思啊!” 妈妈说:“这几天老是梦见死去的爸爸和大姨。” 我说:“我好久未梦见爸爸了,看来爸爸已忘了我了。” 妈妈说:“你爸死的那个早上还吃了两晚饭,下午又叫我帮他洗澡。你爸是吃饱了饭和干干净净走的。” 我说:“妈,桥都还没完工,天又这么热,那地方还是别去。” 我见妈妈已吃完饭,便收了碗筷去洗了。 我喝了二口水,就准备洗锅子煎油。 锅子已经很久未用了,所以锅子里有一层层厚厚的黄锈,我洗了上十次,才算是把锅子洗干净。 然后洗切好的肥肉放锅子里,这样弄好后又去添了几把柴火。因为是一百钱肥肉需要大锅子,所以选择用柴火煎油。 今天的肥油没有买好,油出得很少,以前买一百块钱肥油可以煎至少要比今天多百分之二十。 快到十一点时才把油煎好,我把油一勺一勺掏进装油的铁桶,油渣子也放在一个大的盆子里,又还特意把锅子洗涮干净。 从早上七点起床,一直站到十一点半,脚有些痛。 便坐下来玩了一会儿手机,听了几首歌,心情还是有些沉默。 快到十二点半了,我才站起来去把空心菜洗好,又从今早买来的50块钱肉切下来一些,用刀切成肉片,把辣椒切成斜条后才去淘米煮饭。 等饭煮熟需要半个小时,我可以用这半个小时炒菜,摆好碗筷,还可以去村上开的小店买回一瓶啤酒。 下午一点我们才吃中饭。 吃饭时我家又来了几个村上的男人。是因为他们的稻田都要灌水,我家又刚好在抽水的地方。 他们先聊了聊今年的气候,又聊了村上种稻田的只有六家人。如果他们六家的这几个老一点的人不种田了,那么我们就不会有人种田了,就会像别的村一样稻田都会荒了去。 然后又聊青山桥中心小学那里死了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这个男人先被一个叫赵峰的朋友叫去喝饭,当时是喝了酒的。然后又被二个人拖去打野鸭,野鸭落在了池塘里,他们便叫那个死去的人去池塘里捞野鸭,岸上的三个人是看着那个人怎么死的,有二个人想去救却被另一个人拦着。 听说那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是协警,好像要判很重的刑,另二个就要坐三年牢,还要各自赔偿二十九万给死去的那个人。 我听着有些不想讲话,这人与人之间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看着自已熟悉的人死去而不下水相救呢? 人心真是太冷漠无情了。 (2) 妈妈一边听,一边念叨:死了倒也干脆。 因为妈妈年纪大了,脑袋有些糊涂,别人说有老年痴呆症症状了。 妈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又想起她吃早饭时说的那句:不如死掉,一了百了。 于是我就发了微信给姐姐,简单地把今天发生的情况说了一下。 姐姐便要我联系车子把妈妈送去株洲她家。而妈妈又不肯:“我去她家,会愁死去。” 其实我也明白,现在姐姐家房子是够大,但姐姐一个人还要照顾瘫在床得了糖尿病的姐夫,侄女是在医院上班,二十七岁的年纪在男方家已做了结婚酒,因为还没怀孕暂还未在株洲做回门酒。侄女婿是在同一个医院当教授还是医师忘了,都是早出晚归,或半夜出门又早归的人。 一家大大小小都是姐姐操劳,要是多了一个痴呆症的妈去了家里,虽然心甘情愿,但还是会有些时候会有脾气的。 一有脾气,妈会憋屈,姐会委屈,侄女也会不开心。 所以那些灌水的人一分析,觉得我妈不要去株洲姐姐家。 我想了想,又觉得太麻烦姐姐了。只得又打电话告诉姐姐这些个意思。 姐姐说,那就随妈妈咯,想去就联系车子,妈不想去就在家呆着,要我去打电话联系装视频的。 有个视频即使妈妈一个人在家,晚上我们三姊妹想看妈时就可以看到。 那么我就要去找人打电话来装视频,姐姐愿意出装视频的钱,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可每次答应得是好好的,却一拖又是半年了。 我今天刚好在家,就四处找人问有没有人有装视频的人的电话号码。 村上的赵友军是个热心人,听说后立马打了电话,但那人没接,于是他又发了视频,还是没有人接,就告诉我回了电话会来我家告诉我的。 另外一个人就是赵群,比我少二岁,也为此找了人说了装视频的事,那装视频的告诉他只要装还是很快的,贵一点的是多少钱一年,便宜一点就是去别人家搭根线,只要线钱和视频机子钱就ok了。 可我觉得去人家搭线不好,毕竟麻烦人家更不好,宁愿贵一点自己装损得以后扯不清这几十块钱的问题。 于是又跟姐姐联系,姐姐也赞同我的想法,要装就自已装,不要装个视频都跟别人家扯上关系。 我跟姐姐联系好了以后,就打了电话问弟弟什么时候回?弟说明天回。 那好,他在家更好装视频,毕竟这个家是他的。 村上这几个人在一起又多说了几句闲话,赵群话峰一转,说了一句,他(指我弟弟)其实也难,女儿读高中要三万块钱一年,叫我不要逼他。 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不爽。装这视频我姐出钱,只要他叫人来家装电话就可以了。 装个视频不管有没有多大作用,但能买我们姐妹一点点安心,什么叫逼弟弟啊。 我们的妈妈也是他的妈妈,又没叫他出一分钱,只是叫他打几个电话就叫逼他吗? (3) 谁又不难啊,谁的人生不是熬过苦走过山走过水的。 我一去长沙,他也去了湘潭,姐姐在株洲,没人在家照顾妈妈,装个视频又没让他出钱咋叫为难他了。 听着听着心里越想越难受,嫁出去的女真不该多操心,本只想让妈的日子好过一点点,结果是成了皇帝不急急了太监。 晚上更可气的是,我从楼上拿风扇下来,妈妈都跟我说一句,让我明天在弟弟回来之前就把风扇拿上去,免得他说。 我是娘的女,他的姐姐,拿个风扇吹怎么了啦,我如果连个风扇都吹不得,那我回娘家有什么意思,今晚要不是没有车回长沙,我不会在娘家多住上这一晚。 今晚睡不着想起这么些年,妈妈所对我的态度,我的心像是被撕裂成一道道的口子,还被她撒上了盐。 记得那年,我和弟弟上山摘桃子。因为我比他大,(我比弟弟大一岁零十个月)那时候我们是十岁的样子,还有住隔壁家的几个孩子在同一棵树上摘桃子,弟弟又爬不上树,我就爬上树去摘桃子,然后把桃子丢地上叫他捡,他也捡不过人家,大的桃子都被人捡去了,我只不过说了他二句,并且我还分了一半桃子给他,他回到家就哭,害我遭一阵打。 又一年忘了是什么事了,我们从大姨娘家回来,堂姐问我和弟弟看没看见她,我说没有,弟弟莫名其妙地哭了,我不知他为啥要哭,堂姐既没骂他又没打他,然后回到家他一哭,妈又把我骂一阵,差一点就哭了。 还有一年,他和隔壁家的赵群打玩的仗。那时我们住的房子是76年发大水把自已家的房子淹了,村上就砌了一排连墙的房子的村庄。我们家和赵群家是隔壁邻居。他和赵群打玩仗是赵群是在屋檐上的天井坪上向弟弟掷瓦子,弟弟身上被挨了好几个瓦片子。我刚放学进屋就看见了,忙从地上拾起瓦片向赵群丢,恰巧就丢正了,并且瓦片落在了赵群的脸上,还渗出了血,吓得我跑出了家。赵群把我追了好远,可当时跑过几个房子就躲在别人家的田地里,那时禾快结谷穗了,所以我蹲着别人是看不见。后来是我叫弟弟回家弄点饭送给我吃,他却把赵群爸叫来了,害我挨了两个耳光,那天我真的好气愤。 后来读书,全班同学都有钱买算术练习册,需要二块钱,就我妈不给我,我还记着后来是我用5分钱买了个写字本,把那个算术练习册全部抄下来,老师才没说我。 后来还有一次,我和弟弟还有几个人玩工兵抓强盗,我被别人抓着后拖下扮禾桶的时候弄断了手,和我一起玩的二个伙伴跑到菜园子告诉我妈,我妈竟然没什么反应,硬是栽了那二块菜土地的菜秧子才回家的。 后来……太多的事让我在今晚一一想起,我哭得很心口好疼,我终于知道从儿时到现在妈妈从来没喜欢过我。 (4) 记忆如过漏的沙,漏掉的只是时间,沙子就是记忆。 长大的我依然不被妈妈喜欢。姐姐抵了爸爸的职,当了工人。 弟弟因为年纪小抵不了爸爸的职,所以家里砌的房子就归弟弟。 在我看来就是家里给了姐姐前程,又给了弟弟家产,却只给了我一条烂命。 可我还是无所畏惧地长大了,像森林里的竹子,越长越高乀,越长越直。 十八岁那年,离开了家,妈妈也不曾给过我一分路费。 出了家门,难怪不曾念家,原来家不是我能念的,在娘家吹个风扇都这样委屈,我要回来是干嘛来着。 我其实,不是敏感的孩子,可这次突然间就顿悟了一样,任何一种坚持如果不被善待,就走不到终点,于是我便只能此时转身回自已家。 很久以前,经常会从这条路经过去另外一个意义的外婆家,外婆久病,但她是沙溪老裕泰纱厂的员工,裕泰,真的是沙溪有历史的老厂,医疗是有保障的。? ? 我记不得她得的是什么病了,但还能记得她用的白色塑料病里装的药名,反正和天麻有关,柜子上排了许多用过的空药瓶。?? 天麻我认识,成熟后种子像薄公英一样,一吹,满世界乱飞。?? 只是,所有我曾熟悉的路都变了,再难找到从前的印象。?? 印象里那地方叫洪泾村,五十年代有位村妇和伟人握过次手,回来后一直不舍得洗,在当时人的说法里叫洪泾老太婆,当然,早不在世了。?? 包括外婆,也早成了历史,洪泾村大部也拆迁到了居民小区。?? 我找不到当时的泥路,靠着导航抵达,再靠导航回可庄。?? 外婆早呆在公墓里,我朝墓碑拜了三拜,墓碑上有她的名字:曾二娘。?? 蝉声连绵,我在颜市与大仓交界处的一座水泥桥上逗留,云层墨黑低沉,大片黑瓦覆盖了陈旧的建筑,这里本来也是座古镇。?? 原本那座被我称作颜桥的石桥早已废弃,,以前人们称它大石桥,正式的名字大概是五福桥,现在,两边残留的条石桥墩边长满了构树。?? 只是,很多熟悉的老路,渐渐湮没在时光里,回头再望,已没有了踪迹。 是的,一切都没有回头再望的可能,我在妈妈的眼里一直是如此的不堪。? 清晨,离开妈妈家,我想独自走走。 看着这些曾在年少飞扬过的青山绿水,此时在眼中变得如此的陌生。 请原谅,我真的想不起你原来的样子。? 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是儿时欢笑之处,称之为青山。 山里水乡的样子,枕河而居。? 青砖细腻,不生不灭。? 旧时的瓦当,已缀满了青苔。? 古老的传承,用数十把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铁凿,作一件亘古的艺术品,这是献给时光的祭品。 如今,我望着日渐白发的老妈,实在是难移半步,可一想起在她的眼里没有我这个女儿时,心里有多么的薄凉。 生离死别也不过如此,本不想计较,但如果连站立的地方都不给,又何必呆在这让人生厌。 记得我二十岁回家那一年经历了那么痛的一段时光,妈却只想着把我嫁掉,却不曾想问问做女儿的我,可曾愿意。 那一年,回家遇上同学艳子。三年不见,加之曾也是同桌情谊,聊着聊着便也熟悉起来,便相约一起去玩。 可是约在一起的那一次却还有另外二个男同学,一个叫泽,一个叫峰,都是班上的活跃人物。 自从出了学校门,就是在家呆着的我,即使出门打了几个月工,却也不曾有过男女之情,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更是生疏得很。 可是那一次却让我背负了一生的沉重。 艳子喜欢泽,峰是泽的邻居。艳子约了泽,泽听说还有我,便把峰也叫了出来。 其实那次在南岳玩得也挺开心,我们四人是开着车去的,车开到山脚下便进了停车场,我们四个走路爬上了顶峰,说什么要看日出,就租了个帐篷四人一起。 二个男生把所有的吃的东西从二个人的背包里拿出来,我当时看到有酒感到很惊讶,想着自己等下可不能喝酒。 可是说着说着笑着笑着我竟然喝了第一口酒。 当然就会有第二口酒。我在有些醉的时候就听到峰在唱赵雷的歌—— ? 成都??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那晚的我竟然很享受他的歌声。 后来还迷迷糊糊地听他讲了一段他的奇趣事。 他说:“那是冬天莽原,更是莽莽苍苍的一片死寂的森林,零下二三十度,好似把声音也冻住了,万径人踪灭呀。我们伐木人有三十多个人,住在森林里的木屋里,四面是齐腰深的积雪呀,我们带的粮食够吃一个多月的。大部分是白菜炖粉条,有时候在森林里套个野兔,打个狍子。可大部分的时间是从事着高强度的伐森林木的劳作。那是大都是几抱粗的原始红松树下,我们用锯子斜着锯树,先用斧子砍个深树洞,顺着它来锯,接近锯透的时候,往往顺着风顺着砍的深树坑轰然倒下。可也有邪门的时候,明明是锯透了,就是屹立不倒。这时扛把子就脱下他的大棉袍子,往空中猛一往一方向用力抛,大声喊着:''大树顺风倒呀。顺风倒。''倒也神了,树往往轰然顺着袍子落的方向倒去。”?? 我好奇地问:“你那么单薄的小身板,抬大木你能吃得消?”?? 他沧桑地笑:“在外面挣生活,哪有容易的呢?吃的大部分是玉米馇子,上顿是粉条炒白菜,下顿还是白菜炖粉条。新鲜的蔬菜哪能吃得上?全是白茫茫的雪原,缺少碘呀,缺少维生素呀,就不少人要得雪盲眼呀。所以木帮们就让我们这些山东人去采购海带来各吃。最可怕的是寂寞呀,在原始的森林里,与外世隔绝,会把人逼疯的。说起抬大木,那没有把子力气和吃得苦的人,是不适合人生存的。弱者是被人看不起的,说得也是,在严峻的生活自然面前,同情人是往往把人害死的。一旦把木头抬起一个人如果丢松拉稀,不使劲,偷奸耍滑,那会伤人的。所以大家伙抬起木头,呼着号子,大声喊着:''挺起胸呀,脚站稳呀,身莫晃呀,齐步走呀。''扛把子一旦看到抬不稳或有人不合力不用力,往往是采用减法,抽掉人,抽两个人不行就抽四个人,说也奇了,一抽人,木头抬得更合拍了。”?? 我听他感叹着生活的不容易,很多人是负重前行,和着泪水与汗水苦苦地谋生挣扎。?? 他还说:“没什么,大部分人不都是这样活着吗?”?? 我黯然,也是的,很多人都死力地挣生活嘛。?? 他接着说:“我父亲在三十多岁轰然病倒,贫瘠的土地生产不出什么,吃饭抓药把一家人愁苦得不行。我姐上学还行,我就十六岁出去闯荡去了。都是生活能逼人,生活磨炼人哩。这不,人也能生活得很好的?谁不遭遇在坑呀,坎呀的。咬咬牙,不都能挺过来吗?这不姐姐能大学毕业了。”?? 他又说:“人要把苦难看着如吃饭一样平常。看开了,也就不苦了。拖拉机拉石头,车头上要站在前沿,免得车头直立。载着几吨的石头从陡峭的山上往下开时,要一个人站在车厢前,拿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捌着车厢与地面,磨砂着山路上的陡峭的石面,缓缓地放下山来。做什么事情都有规程里,按规矩来,按章程来,也就不危险了。”?? 听到峰说了这一切,我还对峰行了仰慕的注目礼,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峰。 过了几天,峰和艳子还带了另外一个人来我家提亲,我妈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后来发生很多事情都令我很伤神,我觉得那是一段苦难人生。 第30章 夜晚的呼吸 (1) 当夜色越来越浓,我便喜欢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想一些过往。 除了甜蜜,还有太多的心酸。 能让自已生出疼痛的都是一些熟悉的人和事物。 熟悉的陌生,听起来好像是矛盾的,但有些事情你仔细想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人际交往也好,工作生活也好,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熟悉的陌生人。?? 我有过很多熟悉的人,与当初相比,他们的形体确实变了,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每当和他们接触后,从其言谈举止中,竟然发现其做人的底线也变了,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子了。这就让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那初时的模样也变得模糊和陌生起来。??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人与人之间,往往在顺境中熟悉,在逆境中就陌生。曾经熟悉的人,有的可能一飞冲天,有的可能倒地不起,而逆境中的伙伴,就能使苦难大大减轻。?? 拿微信来说,每一个人的朋友圈里大概都是熟悉的人。许多人一开始还把自己的朋友圈里有多少多少熟人作为炫耀的资本。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才发现,经常互动聊天或者互致问候的也就那么几个人。绝大多数的所谓朋友,都变成了杳无音信的陌生人。?? 再说说同学聚会,曾经的同窗,天真无邪的伙伴,可算是相当熟悉的人了。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历经多少年后,尽管又兴致勃勃地聚到一起,但实际要好的还是曾经的那几个。而其中的大多数人似曾相识,感觉经过了岁月的洗礼后,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这种情景,还真让人有点尴尬。?? 父母和子女是非常熟悉和了解的了,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其实不然,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父母和子女之间代沟越来越深,沟通越来越困难的现象,导致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这样的陌生感是可悲的。?? 有的人说他朋友有多少多少,我想他真正熟悉的不会太多。这里的熟悉,不是指外在的形象,而是内心的相知程度。要知道,不是每个人所交到的朋友都是知心的,一切表象绝不能代表心灵的相知。心有灵犀一点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亲戚之间也会很微妙。穷在闹市无人问,即使你们的血缘关系再近,从小一起长大,一旦有了交集往往就会出现形同陌路的情景。富在深山有远亲,即使你们之间不是很熟悉,但现在的人就是很现实,好像所有的陌生感统统烟消云散了,你就像美丽的鲜花一样,肯定会招来许多蜂蝶绕飞。?? 我们常常说的心心相印,一般是指幸福融洽的夫妻关系。心心相印,就是熟悉的极峰。当彼此已经渐渐有了陌生感的时候,那就说明夫妻之间已经出现了问题。对于夫妻而言,那种熟悉后的陌生更可怕。?? 有一句话叫做熟人好办事。这是一个很广的话题。事情办的怎么样,与熟悉的程度有关,那么,陌生的人就不办事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而现实当中,如果两个人从一开始很陌生,到后来变成了很熟悉,那办成事的几率就更大了。如果从很熟悉变成了很陌生,那一般都是把事情搞咂了。?? 你认识了很多人,不等于你熟悉了很多人。认识不等同于熟悉。你熟悉一个人,最本质的是要熟知他一些内在的东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一些随时出现的陌生。?? 日常生活中,那些熟悉后的陌生是最不值得去费太多的脑筋的。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那些生命中熟悉的过客,终究还是陌生的,也不值得去留恋。?? 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这是熟悉的高境界。如果像维护健康一样来维护我们的各种关系和感情,那所谓的陌生感又会从何而来呢? 记得上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会有分享的冲动,哪怕是吃了一顿大餐或是穿了一件喜欢的衣服都会迫不及待地放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让千里之外的朋友能看到自己的近况。 那个时候,身边的所用东西总是显得会比自己更重要,你希望别人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有多光鲜亮丽,而是想让他们一起经历你的经历,一起看到你看到的东西,一起体会你的心情。 只是工作之后,我们渐渐变得不再那么热心了,可能眼前的风景再美都很难让自己驻足在那里多看一眼,又哪来分享的心情。 被层层包裹住的我们,现实中已经慢慢习惯了说一些别人都喜欢的假话,走一段寻常人都在走的老路,朋友圈里也同样丢了一份特立独行。 成年后,生活渐渐回归到家庭这个小的天地,捎带着,也关闭了曾经渴望分享的大门,有人不情不愿,有人可有可无。 蔡康永说,朋友圈是一个人际关系的展示场,可是不是一个面对自我的地方。 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走了进来,你的圈子越来越大,可朋友却越来越少。 很多时候不肯把自己的心情放在朋友圈,因为会害怕打扰到别人,所以从半年到一个月,再到三天可见。 那个展示场慢慢成立,可又去哪找一个能面对自己的地方。 前段时间,小柒一直没有发朋友圈,如果点开头像,除了一条横线之外,你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临近年底,总是有写不完的材料和开不完的会,这个时候你连照顾好自己都有些困难了,也就不会太在意朋友圈的事情。 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习惯了报喜不报忧,我会把所有的好放在朋友圈里让别人看到,而那些慢慢增多的不开心、焦虑和苦恼,只会放在心里,然后一个人消化掉。 有人说,你要多出去走走,跟朋友聊聊。 很不幸,我既没有出去走走的时间,身边也没有几个可以推心置腹,毫无防备地倾诉所有秘密的朋友。 那些可以坐到一起,不谈工作,肆意妄为的人,好像在结束学生身份的那天,都各奔东西了。 我常会在闲下来的时候,给那些闺蜜打一个电话聊聊,或是年假的时候,三三两两地聚上一次,然后继续各奔东西。 好像只有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才能找到那个可以面对自己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能一个人扛着所有前行。 欣欣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关系一直很好。 后来也变得不再打扰,只是因为我把我的初恋从开始到结束都告诉了她,可是从那以后我就不想和她说话了,反正再说就略显尴尬。 她也曾经不知为了什么事,来我家住过一晚,敞开心扉也讲了很多她的事,我都记着咧,但现在却不敢再去打扰她的安宁。 前些日子,她打来电话,刚接通就是一通乱吼,“你丫没死啊!,好几月朋友圈没动静,以为你出事了呐!“ 额。。。她就这样,只是那些话听着,就像久违的人突然就出现在你面前一样,简单几句,就可以让你放下所有防备,让你丢掉所有展示的欲望。 “过年回来不?“ “回的,敢不让我回来!都说好了,过段时间我先回,素素和梅子要到年前了。“ 小朱是我们的死党,梅子一起玩到大的伙伴,以前总是我们四个人,后来梅子结婚,嫁给了老家的一个医生,算起来,我们有3年没有见过她了。 “那你先回就你做东了,回去就跟着你混啦。“ “切,知道你们会这么说,回来就行!“ 就这样,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因为工作,又不得不挂了电话各忙各的。 只不过,即使回家,我们多半也只能在外面聚上一次,不能通宵,除了聊天之外,筷子还真动不了几下。 毕竟,这么多年,最小的梅子都嫁人了,我们几个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你曾幻想过到四五十岁还能在一起放浪不羁的日子,也就只是想想而已了。 工作的时间长了,人都会习惯给自己一个善意的伪装,那更像是在历尽了磨难之后,各自生长出的壳,不会害人,却也不得不防人。 那些在上学的时候,或是工作的时候遇到的,说一辈子好兄弟,好姐妹的人,到后来总会因为距离和时间,变得疏远。 那些最为熟悉的陌生人,常常舍不得删掉联系,又不想轻易打扰。 到后来,你会发现我们的好友列表越来越多,可忙上几天以后再打开微信,朋友圈的消息拉都拉不完,却没有几个人,能让你真的停下来多看看。 李诞在《笑场》中写过这样一段对话: “没有朋友多孤独啊!“ “有了也一样。“ 这或许就是现实中,我们的生活写照,你不得不在这个关系场里一步步往前走,只是后来朋友越多,反倒要让自己慢慢习惯孤独。 多数人并不能陪我们走完一生,在各自完成一个阶段的使命之后,总有旧人离场,也同样会有新人降临。 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想一想,这个展示场,自己真的需要吗? 你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把伪装延伸进了自己的朋友圈,却忘了抽空去找找那个真实的自己。 村上春树曾说,人的本质就是孤独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我们渐渐适应着身边人的来来往往,也习惯了在和人沟通的时候,保留着一些秘密。 孤独,更像是成年人应该主动去适应的一个生活状态,那些在无忧无虑的年纪环绕在身边的友情,总会因为事业、家庭以及自己的取舍慢慢离开。 习惯不了的人,只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用的社交和不得不面对的人际关系上面。 可你经营的再好,也不会对自己有太大的提高。 现实中,同样是晚上八点,有人在朋友圈给别人点赞,有人在精心设计自己的朋友圈,有人闲来无事约几个熟悉的人吃饭,也有人闷在房子里,刷剧聊天。 同样的一个晚上,虽然经历的事情不同,但我们都在这样的重复中,没有半点提高。 然而,同样是晚上八点,有人还在读书,有人还在加班,有人努力到没有时间去和朋友聊聊,也有人已经停下来,开始考虑今后该怎么往前走。 他们在享受孤独带给自己提高的机会,也在成长的路上,找到了可以面对自己的途径。 因为,在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让自己有更多的收入和更好的前景的路上,你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而已。 如果你还年轻,大可以把青春用在朋友身上,但终有一天,要学着让它们成为自己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如果已经长大,需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了,就不要在朋友圈里待的太久,而是学着去面对自己,面对孤独。 真正的友情,并不需要经营,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会历久弥新。 弹指一挥间,人生已过几十载。回望过往,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但人生终究不是湖水,无法永远保持风平浪静,反倒随时都有可能波涛汹涌。?? 然而正是一次次的跌宕起伏、悲喜交叠,拓展了生命的宽度和广度,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立体、多样。面对起起落落,心态极大程度决定了你的未来走向。? 很多时候面对问题,人们会习惯性地抱怨,吐槽命运对自己不公,抑或逃避已经产生的危机。?? 其实,这时最应该做的是——接受。一位作家曾说过:“人世间的任何境遇都有其优点和乐趣,只要我们愿意接受现实。”?? 当选择面对和接受时,内心的恐惧反而会逐渐消解,焦虑也能被逐渐放下。冷静地分析完现状之后,你可能会发现,自己所担忧的一切,都只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是自己的逃避无形中放大了恐慌。?? 大学同学李伟之前找我吐槽公司交给他一个苦差,问我怎么推脱掉。详细了解才知道,是老板派人去外地出差两个月对接新项目,老员工们都不愿接这个烫手山芋,最后,他一个新人被推去。?? 得知此事,我耐心劝慰他:“你大学时不还经常被夸做事积极主动的嘛,怎么现在退缩了呢?没去做做,怎么就知道一定是个苦差呢?”李伟恍然大悟,静下心来分析了现在的工作内容,并提前做了不少功课。果不其然,完成这个新项目后,他因表现良好,被升职为部门主管,引得不少人羡慕。??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除了极少数的“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外,大部分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头驴子不慎跌落枯井,惨叫了好几个钟头,期待有人来救援。可不曾想到,等来的竟是人们填井的一铲铲泥土。驴子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开始更加绝望地嘶吼,试图得到救援。?? 然而,填土的人无动于衷。驴子逐渐冷静下来,做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它将砸到身上的土迅速抖落下来,狠狠地踩在脚下。就这样,不一会儿,堆积的泥土竟然把驴子“升”到了井口,它纵身跳出枯井,在瞠目结舌的众人面前快步跑开。?? 驴子之所以能够找到如此奇妙的解决办法,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改变了消极心态,即便在困境中,也能运用身边的资源,竭力突破现状。?? 生活丢给我们的困难和挫折,又何尝不像那一铲铲泥土呢?当悲观和绝望有时会接连落到我们头上时,但要想从这枯井里绝处逢生,那就要将它们通通抖落在地,狠狠踩在脚下。?? 困境也是人生的一块垫脚石。要想虎口求生,就要学着改变现状,与困境斗智斗勇。每战胜一次困难,我们离成功也就更近了一步。?? 我们遇到的可能是危机,也可能是转机。我们永远不知道危机的背后是否潜藏着机会,可能转念后就是一番新天地。每个敢于改变的人,总能在挑战中找到一线生机,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我们必须承认,不是和所有人的感情都能有结果,有时也会渐行渐远;不是所有你想要争取的事都会得偿所愿,有时也必须接受生命里会存在一些缺憾。?? 握得太紧的东西,碎了,就别再握了,扎疼的是自己;挽留不了的人,走了,就别再留了,强求的幸福不会长久;不愿接受的事情,成真了,就别再难过了,人生总要一直往前走。?? 柏拉图曾说过:“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乐,那就放手;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 不要在应该放弃的时候过度消耗自己,也不要在可以转身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对过往的沉溺不会改变已经发生的结果,反而会使自己过得愈发艰难。时间不是药,时间里面藏着药。终有一天,曾经使你痛彻心扉的一切,都能被淡然说出。?? 生活掌握在自己手中,没必要为别人委屈了自己,没必要为过去牺牲自己的快乐。无法接受,亦无法改变的,倒不如潇洒离开。?? 敢于去爱,敢于拥抱,也要敢于离开。不再适合的,再不舍也要放手,为真正的重要腾出空间和心绪。只有生活不再负重前行,未来才能如愿到来。?? 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经历了苦,才会体会到回味的甘甜,感受到美好。?? 上面这些话还是很多年前写的,现在拿来读觉得已有了伤感,不知何时,我们已忘了打扰,忘了互道安好,忘了过年时的祝福。 惭渐地就变得淡漠与疏离,再也不今煲电话粥了,也不再会在朋友圈发想念了。 昨天碰到一个同学,和她聊了将近二个小时。 她和我年纪差不多,因她妈妈手脚不太方便,她便想着回去看看。 一回她娘家,她就又买米买油买菜的。 在第二天晚上,她知道她哥要回家了,便告诉了她娘。 她娘却说:“你明早早点起床,把风扇拿楼上去,你哥回来看见了不好。” 她听了她娘这句话,很不高兴。 就和她娘吵了几句,她娘还怪她发脾气,不就是把风扇拿上去吗。 她告诉我:“早一段时间,她回家,她哥嫂就怪她把家里的米吃光了。那次她没做声,只是想着她以后要少回去。” 所以这一次隔了好几个月,听说娘病了才回去,可是回去呀还不如不回去。 跟别人说,都是我大题小做,再说,自已的娘年纪都这么大了,不必计较啊,她只是老糊涂了。 是啊,她是老糊涂了。可是买回来的东西要放哪里都明明白白的,送她的东西她可都知道,但你拿她的东西那一万个的要小心呀,每次回来都是这样,我就想不明白了,自已也是她的女啊。 为什么每次拿东西买东西回家她都曾不说什么,但凡你一用她们家里的东西,就那么那么的不高兴呢? 这么多年了,都是这个样。 第二天早上我就回家了,也没再叫她。 我也不想再回去了,因为每次回去都不开心。 在娘的心里我从来是没有位置的,她的嘴上只有哥哥和姐姐,还老是把我喊成姐姐的名字。 这么多年了,也未念及过我一次,只会说她儿子苦,大女儿苦。 所以我这几年心里有太多憋屈和不争。 这一次我是真的生气啦,以后也不会回去了,因为我发现真没有回去的必要了。 我没有劝她,静下来再看时这满天夜色,才发现心中是多么荒芜的空,匆匆的浮光掠影,都未曾在心中落下痕迹,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好好的爱过这个世界了。 “人之初,性本善……”在一些关系中,真的不只能是一个人的付出。就如同一个人向前走了99步,她累了就有可能不会走这第100步。 是呀,有人说压死某个人的是最后的一根稻草。其实是这个人早已积攒了太多的失望和失落,其实这最后的一根稻草不过是一根火柴,借着一点火燃烧了自己…… 第31章 杉哥说的礼物没收到 (1) 回到长沙瞬间郁闷极了,想着这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头都大了沉了。 原本以为回去是可以好好玩玩的,见见熟悉的人,走走熟悉的路,可是,可是那些繁俗的身边的事情,让我只想逃。 上班的时间还是有点恍惚,脑子还在乡下的事情里纠结着。 还好收到杉哥发来的短信,说有礼物送给我,要我下班之后在酒楼大门口左边的槐树下等他。 而此时酒楼的生意,也变得忙碌起来,刚好大厅需要人帮忙,我便主动申请去大厅帮忙。 现在的我越来越愿意干一些不喜欢动脑筋的事。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我忽然有些疲倦,想坐着呼吸一些比较新鲜的空气,于是急匆匆地去了酒楼的天井。 每次胸闷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我现在越来容易感觉累,就好像那种有低血糖的感觉。 看身体舒缓过来了,我便慢慢走向前台,此时买单的人已不多。 我便清理台面和搞前台卫生。这时电话铃声突地想起,刚想放下手中的抹布接电话时,吴君己把话筒拿起。 吴君只说了一个“好”就放下了话筒,然后跟我说:“陶小夭,经理叫你马上去他办公室。” 丢下抹布,去洗了个手,走去经理室,敲了二下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句“进来。” “经理,你找我呀?”我的声音不大。 “陶小夭,你对前台的工作还满意吗?”经理放下手中的笔抬起了他的头望着我。 我瞬间有点懵,不知道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咋个意思。 “经理,我是不是没做好事情呀,你说,我以后认真改正。”我态度很好。 “我每次经过前台,都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经理再次问我。 “经理,我还好,是我身体的缘因,我最近有点低血糖,不过没关系的,我不会影响工作的。” “那你就请假休息二天。” “不需要了,谢谢你,经理。我以后会认真工作的。” ”那好。” 我灰溜溜地走出经理室。心情又莫名其妙的变得压抑起来。 好在下班时间到了,我去打了卡便准备下班。今天是吴君值前台的班,她要全部的客人走了才能下班。 我拿起手机跟吴君说了句“明天见。”就走向酒楼外。 杉哥己在等我。 我走过去,没有喊杉哥,而且突然间想要一种温暖的依靠。 杉哥把我依在他怀里,“小夭,你怎么了?” “杉哥,我没事,就是有点感觉累。” “那我送你回宿舍。”“好的。” 回到宿舍,开了门,便直接倒沙发上坐着了。 杉哥却拉开装苹果的箱子“小夭,箱子里没苹果了,你也不告诉我。” “有啊,我早上还吃了一个。” “刚好就这一个了,我洗了给你吃。” ”我不吃,杉哥你吃。” 杉哥洗了苹果后,给了我“小夭,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去买箱苹果回来。” 我吃着手中的苹果,发现这个苹果好甜。吃完苹果,我闭上眼睛躺沙发上。 可能不到一分钟我就睡着了,怎么会这么困呢? 杉哥买了苹果回来我也没醒,杉哥也没叫醒我,直到我突然醒了,才知道自已都睡了好久了,还睡得这么沉。 “小夭,你没事,怎么这么没精神。”杉哥关切地问我。 “没事啊,女人的假期到了,有点疲而已。” “那就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嗯,杉哥,你说给我礼物呢?” “你哪天好了,再给你。”杉哥点了我额头一下,就走了。 (2) 清早,似乎还在睡梦中,就被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给弄醒。 爬起来,见是菱菱翻厢倒柜的,也不知道要干嘛。 我没问,洗了个苹果给她。菱菱也是个苦命的人,老是遇不上良人,性格其实还挺单纯可骨子里清高。 我本想找她聊聊,可总找不到好的时机。加上我自己事情也多,便一直看她一个人如此折腾的快不像我刚认识的她了。 看时间已近八点,我便开始了洗漱。 “菱菱,我们一起去酒楼。” “你先去,我不想吃早餐,我得清下东西。” ”那我给你留个菜包子,中午要站包厢不吃东西哪行。” “好,谢谢小夭。” 我换上工作服,便去了酒楼。 刚到酒搂门口,就碰上了经理:“经理早。” “陶小夭,今天心情不错哈,眼睛都亮了。” “谢谢经理关心,可能是昨天睡得好的缘故。” “还是年轻好啊,睡一觉就精力充沛。” ”经理,你也年轻啊,只是这语气有点到了秋色。” “陶小夭,你有男朋友了,昨天还病怏怏的,过一晚上,就如此快乐了起来,心情也如此明媚了,是不是谈恋爱了。” “经理,我去吃早餐了。”我飞一般地远离了经理。 吃早餐时,我想到杉哥要送我礼物。 它会是什么礼物呢,我好想知道,可我却问不出口。 吃着稀饭,嚼着包子,脑袋里老是想着这礼物会是什么呢? “陶小夭,在发什么愣?” “经理,你咋来这?” ”我咋不能来这,陶小夭,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我没想什么呀!”我看向经理。 “你真没想什么?我看你是在想你男朋友。”经理投射过来的目光有些毒。 我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今天经理怎么啦,老追着我问这个问题。 ”陶小夭!” “啊,经理,有什么事吗?”我瞪着眼睛看着经理。 “陶小夭,你谈恋爱了吗?” “经理,你问这个干嘛呀?”我有点脾气来了。 “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经理勤追猛打。 “我没有,没有男朋友。”我才不要告诉他,我有没有男朋友关他经理什么事啊。 “陶小夭,你不要撒谎,否则后果自负哟。”经理有些莫名其妙,像是在发神经。 “没有就没有,我吃完了,再见。”我端起碗就走。 ”陶小夭,你自已说的哈,你没有男朋友。”今天怕是见了鬼了,经理居然声音如此清晰地在食堂里说,难道不怕同事们听到吗?? 我好好的心情又没了,这经理啥意思啊? 上次见他带了个女孩子来酒楼呀,漂漂亮亮的身材也单单廋瘦的,当时我和菱菱都说这女孩子应该是经理的女朋友。 (3) 中午杉哥发来个信息:小夭,我晚上要出差,我回来再去看你。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要乖哦! 我回了杉哥一个信息:我知道啦,杉哥,你在外面要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已,也要吃好睡好,我会乖乖地等你回来。 晚上在宿舍我没事,手痒痒又想着写一篇日记。 最近老是想着写作这条路,凡是跟写作赚钱有关的话题一丁点都不想错过,从开始的踌躇满志到现在的想放弃又不甘,想再向前走一步又觉得太难了,毫无希望。?? 写作虐我千百遍,我待写作如初恋啊!?? 写到这里,大家也看出来了!这篇“靠业余写作,我赚了一百多万”,是真的,但它又是假的。?? 这让人比羡慕嫉妒恨还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别人不抱任何目的,就那么歪打正着的赚了钱了呢,而且还是一百多万哪!太励志了有冒有!?? 这近两年来不能说没一点收获,也不能说没靠写作赚到一分钱,但是跟这些时间的努力相比,收获太渺小,可以忽略不计那种。?? 那篇文章中的钟晓芹太幸运了,把她的运气分我一半我都会开心到飞起!?? 但现实永远太残酷,和梦想相差十万里。?? 人家写作还是一气呵成,想到哪写到哪,不打草稿不构思的。我呢,有时候连睡觉都在想情节段落怎么安排?怎么写才能吸引眼球?哪个时间段发布看的人会多一些?想的脑袋大头疼,结果写出来看的人还是聊聊无几。?? 流量为王的时代,每天迷迷糊糊睁开眼摸到手机就是看自己昨晚写的文章浏览量多少,粉丝涨了几个,哪怕涨一个粉心里也是安慰的,掉一个粉心里要懊悔半天,到底是我哪里写的不好,对方取关了?以后我得改正。?? 甚至有想查查到底是哪个朋友取关了,想私信问人家为什么取关,好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还是要点脸皮!既然人家都不喜欢你写的文章了,何苦再打扰别人呢,问了人家还不一定搭理你呢,多尴尬!?? 文章最后几段,写钟晓芹竟然辞去了白领的工作,要专心写作,做个职业作家,而且还说下本书的版权出版社已经跟她谈好了,简直就是我理想中的生活啊!?? 一直梦想着有一天我能靠写作走向财富自由之路,但是为了自己不被饿死,还不敢专职写作。?? 纵然这条路再难,我依然相信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我依然激情满满。?? 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你只管努力,其他的交给时间。?? 而且我坚信有一天,我也可以跟钟晓芹一样,成为专职作家,得到一切自己想要的。?? 愿在这条路上苦苦追求的人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4) 记忆是一扇生了锈的窗,只有越过那久远岁月的门楣,才能打开它。 深秋的夜晚风很大,透着些许的凉意,街上除了几个低头急走的路人,几乎看不到其它的行人。 马路旁有几片枯黄了的叶子被风簇拥着,一路跌跌撞撞地紧随着风,歪歪歪斜斜地努力奔跑着。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紧走几步并裹紧了外套。 我无意中望了一眼夜空,它有些暗淡、低垂。远远的发现有几朵瓦灰色的云,正快速的从西北角的方向悄悄地向我移动过来,它们瞬间就把月亮给遮住了。 我的四周忽然一下子就暗了下来,黑漆漆的没有一丝的光亮,我惊恐的回头望了一眼身后,我的影子不见了?它消失了。 每个人的记忆里都会有几段珍贵的故事,它们或长或短;或许在你不经意之间的一点触动,它都会被你掀开。 总会那么一个人、一件事,占据你心底的一份美好记忆。或许许多年以后想起她,你还会久久地不曾忘怀。 记忆还得从一个电话说起。 晚上刚吃过晚饭,电话就极不情愿地响了起来,电话是我一个初中的老同学打过来的。 “小夭,你还记得郭彤吗?她得了重症,需要我们捐款。” “亮子,你说谁?让我想想,她咋了?” “郭彤,得了重症,她需要很大一笔钱来治疗,我们群里八十四人,目前捐赠一笔,昨天给你发微信没回,我想你是忙得没看到。” “昨晚我和她通了电话,我想问你一下,你要不要去看看她?目前还有几个同学没联系上。” “郭彤?咋这么熟悉的名字?” “你不记得了?她就是你小时候的影子啊!你俩从小学到中学总是形影不离的,我可以做你们的见证人。” “你还记得不?有一次中学时晚上放学,我们在公交车站等车,十几个人总是站在路灯下互相踩影子玩,然后我一不小心在你的影子上乱踩,嘴里喊着踩郭彤!!她气得追撵着打我,你还有印象没?” “我不记得了!” “如今她得了重病,需要我们大家的帮助。” “嗯!” “行!” “郭彤,你让我想想。” 老同学林亮的一番电话,搅得我的心如同这深秋里窗外的那缕风泛着微凉。 “她怎么会得了重症?” 想想,我的脑袋嗡的就大了,记忆的深处里,她是位健康、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5) 记忆里在我家老屋院墙的后面,是一大片空旷、荒芜的青草地,内藏有多处的水洼。 尤其是夏天雨水过后,繁茂的青草叶尖上,静悄悄地滚动着颗颗晶莹的雨滴,一阵微风吹过,草尖上的雨滴在叶片上颤动着滚来滚去,一个不小心就会跌落到草丛中。 看那些集满雨水的小水洼里,偶尔会有很小的鱼,大多数都是小爬虫之类。 你看它们扭动细小的触角,贴在水面上一阵急行,就像武侠小说里描述的水上飘。 水洼里由于多次集雨,再被太阳暴晒,墨绿色如稠缎般的水面上行走着几只小爬虫。那里曾是我和发小郭彤,在夏天经常从家里偷跑出去玩耍的好地方。 我们会从家里拿着我们自己独有的玩具,一个小塑料桶和一个尖形的小塑料铲。泼着水,铲着泥土,弄一身的泥浆。 傍晚时分,小小的塑料桶里会有几只小鱼、小虾,我们会在母亲的吆喝声里快步走回家。 那个时候,我和前院的郭彤上学放学都在一起玩,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从小学一直到初中。 “今天早自习,你身后那个坏小子顾军把你的椅往后移,亏我发现的早,气得我用脚也把他的椅子向后踢!” “你没发现他那样,一边挪椅子一边和我举拳头示威。” “哼!我可不怕他,惹急了我就告诉周老师去。” 晚上放学,郭彤和我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得开心。 “我听到了你们俩说话,可就是没听明白你俩说啥?” “结果还不都是一样啊?我不拦着你早都摔到地上了!” “啊?” “哈哈……” “你还笑,你该及时告诉我的?是不是你们两个联合害我?” “你快说?” ”怎么会呢?小夭,我比你大,我可是你小姐姐啊!” 看着郭彤和我并排走在尘土飞扬的放学路上,她的一只吊辫随着走路的幅度在左右摇摆,我的小辫子也跟着左右摆动。 记忆的画面里,两个背着双肩包的小姑娘,躲着机动车道上的车,行走在马路的一侧。 ”喜欢郭彤!” 这是记忆里我妈常说的一句话。她说郭彤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女孩子,嘴巴又甜,还非常懂事。 可我就不行,我不会讨别人喜欢,还爱闹个小脾气,梢有不满意,我就会撂脸子走人。这些毛病都是在参加工作多年后才改正过来。 认识郭彤应该是在上小学二年级的那个夏天,一个很热的夏天。 还记得那天下午我和哥哥,还有父母是坐着一辆三个轱辘的蹦蹦车一路颠簸着来到这个小巷子口,车子安静的就停在了路边。 记忆里的我抱着父亲的同事给的小白狗,一路哭咧咧地不愿意跟父母还有哥哥来新家,因为新家没有小朋友和我一起玩捉迷藏。 一脸的灰尘和颠簸使得我的胳膊、腿酸软,我极不情愿地被父亲抱下车,怀里抱着的小白狗在不安地舔着我的脸,它似乎在给我安慰。 当蹦蹦车停在个小巷子口时,我看到马路右侧站着一个扎小辫的女孩儿,低头在认真看着什么?鹅黄色的小纱裙被风鼓起好高。 我看见她手里拿着一截小树棍站在巷子口靠南面的那棵杨树下,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什么?手里的小木棍在不时地动来动去。 我好奇的抱着小狗跑过去看她。 (6) 茂盛的杨树,斑驳的杨树皮上,爬着好多黑色有着长长触须的黑色天牛。吓得我一下子蹦出去好远,我的小狗也被丢到了地上。 “你叫什么名字呀?” “别怕,它不咬人的。” “我叫郭彤,你看看,我都敢用手拿着它们玩。” 我刚一转身,看到她手里拿着一只黑色的天牛,两根细小的手指轻盈的捏着那只天牛肚子的两端,天牛头上的两条触须在不停的摆动着。 我被吓得哇哇大哭,快速躲藏到父亲的身后。 “丫头,别怕!不就是一只虫子吗?它又不咬人,人家小姑娘都不怕,你也不应该怕它,勇敢点!” 我被父亲从身后慢慢的拉到他的身前,看着父亲从那个小姑娘手里拿过天牛,也捏在手里,我竟然不害怕了。 “那个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你家就在这住吗?” 父亲的手里离我远远的举着那只黑色的天牛,他一边看,一边和那个小姑娘说话。 “你以后可不可以和我家姑娘玩啊?看你俩年龄好像差不多呢?” “我叫郭彤,读二年级,她叫什么名?读几年级了?” 那边郭彤像个小大人般成熟地和父亲说着话。 我家姑娘叫小夭,以后你多带着她玩,她胆子比较小,这样不行。你帮我把她的胆子练大点,我相信你们以后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个时候我的小狗也回到我的脚边,我弯腰抱起了它,它在兴奋地仰头看着我,并使劲地摆动着它的尾巴,嗓子里还在呜呜的发出声响。 从此以后,我们真的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几乎是形影不离,除了吃饭和睡觉。 升了中学,我们还是在一起上学、放学,只是已经不在是同桌。后来报考了高中,才彼此分开。 读高中时,尽管各科学习繁重,可我们晚上还会抽时间打个电话,聊下天,说说彼此的学习状态。再后来由于功课的学习紧张,电话也很少打了。 只有放寒假或暑假不补课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 那个时候,这个小巷子已经开始动迁,陆陆续续的一些老邻居开始搬走了,我们家也不例外。 再一次放暑假回家时,听母亲说,郭彤家已经搬走了,郭彤还过来看过我的母亲,只是没留下什么地址,我俩失联了。 后来听母亲说,她进了一所金融学校。可那个时候几乎我们已经没有了联系,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再后来是已经彻底的遗忘。 可是今晚,老同学林亮的一番话,让我的心久久地不能平静。他的一个电话又勾起了我对儿时的玩伴郭彤的美好回忆。 可令我难过的是,她如今重病在身,可我却一无所知。 忽然,我的眼前一片明亮,我抬头发现,那几片瓦灰色的云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已经飘远了。夜空上除了一轮明镜般的圆月,和几颗在遥远处眨着眼睛的星星外,寂静的夜色里,无一丝的声响。 只有一阵阵的微风很惬意的吹过,那树影的婆娑身姿,在皎洁的月光下摇曳。 又是将近子夜,起来活动活动了身躯,又洗了个苹果吃完,走了一百步,才爬上床睡觉:希望梦里有杉哥。 第32章 意外的惊吓 (1) 这几天老是碰上经理,所以今天我不想去酒楼食堂吃早餐了。 因想着好久未吃汤粉了,故下楼去早餐店打包了一份汤粉,又要了菱菱要吃的豆奶和油条。 快到八点半我们俩个才悠哉游哉地去酒楼上班。 这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我一听,一位陌生女子的声音,“喂,请问你是小夭吗?“ 我有些诧异,她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但我还是礼貌地回答:“我是小夭。“ “小夭你好,我是周杉的妹妹周雪。“陌生女子作了自我介绍。 “小夭,明天上午我要约你说点事。如果你不来的话,我就到你酒楼找你。时间八点,知道你要上班,所约你这个时间点,你看行不?“周雪听我嗯了声,便挂了。 我想不起她为何要打这个电话给我,这周雪真的是周杉的亲妹妹吗。 我想了想然后拨通了周杉的手机,却是盲音。 我又打了一个电话,还是无人接听。 这时我手机出现一个座机电话,我忙接了,一听是杉哥。 “小夭,我刚想接你电话,手机就没电自动关机了,我现在在派出所,等下就要出勤了。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你了,就想听听你的声音,现在没事了,你出勤时注意安全啊。” ”好的,晚上接你下班。88” 菱菱见我打完了电话,才问了我一句:“没事。” “没事呀,走,我们摘板栗吃去。”我拉着菱菱的手就跑。 可就在酒楼拐角处,还是碰上了经理。 “小夭,今天这么高兴,说出来,让我也乐呵乐呵。”经理目不转睛地直望着我。 “经理大人,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了,麻烦你告诉我在哪,我好把它拿掉。”我有些堵气。 菱菱插话:“小夭,你脸上没有脏东西。是经理看你长得好看,想瞧瞧你呗。” “小夭,你有男朋友了吗,你长这么好看,应该有男朋友了?”经理见缝插针地说。 “我没有,菱菱,我们走。” 我急速地拖着菱菱逃似地离开了经理的视线。 这一天因是星期一,订桌的客人不是很多,我便比较轻松。 第二天早上八点,我刚到酒楼,周雪已站在门口等我。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周雪,人瘦高瘦高的,穿一件米色春秋披风长衣,一头有型的长发,五官端正,但不算漂亮。 她见到我,试问道:“你是小夭?“ 对上了号,我俩便在酒楼一靠角落的座位坐下。 我给周雪泡了一杯青山绿水,双眼看着周雪,“你有什么事,这么急找我?“ “也没多大的事,就过来看看你,听我哥讲了很多次了。” 我一听,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周雪接着说:“小夭,我知道我哥喜欢你。但如果我哥带某个女人来了我家,又不是你,……” 我听了之后,才明白啥意思,就说:“小雪,谢谢你。” 第二天,晚上九点,我和杉哥在我宿舍边吃毛豆边喝啤酒,话也越来越多。 可昨天周雪那个问题我还不知如何开口。 杉哥将一杯酒倒进嘴里,摇着头,“小夭,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杉哥长叹一口气,“早几天,我在同学会上见到了陈丽。她那晚喝醉了,我们又都没有身份证,就叫我妹妹送了张身份证。“ 说到此处,杉哥眉头紧锁,“陈丽有外遇,但不是我。那个男人叫李显,也是我同学。那天我们是同学聚餐,快吃完的时候陈丽的老公来了,举着刀子就朝李显砍。好在李显被旁边的同学拖了一下,那刀砍在凳子上,才没要了李由的命。女同学都吓跑了,几个男同学拖的拖李由,抱的抱陈丽的老公。他们叫我把陈丽带走。当时陈丽的老公像疯子。” 听完杉哥叙述,我明白了:陈丽和李显有外遇,被陈丽的老公知道,所以她老公提刀砍李显,匆忙之中杉哥把陈丽带回了家。 杉哥喝了一口啤酒又说: 早知今日,他们何必当初啊。 记得是那年草长茑飞的早春三月。 有天要下班时,李显给我打来电话,说请我到华龙镇吃鱼,他来接我。请吃晚饭,我当然高兴。 五点钟,我刚下搂,李显已在大门等我,当时车上已坐着陈丽。原本陈丽和李显就是一对,只是后来李显被一个女孩子追,陈丽知道了,两人吵了一架就分开了。 后来李显就去了深圳,直到去年才回,也没有找女朋友。 后来在一个他以前老去吃饭的地方碰上了陈丽,陈丽才知道是她错了,她后悔了。 陈丽要和李显和好,可李显说陈丽你结婚了,我们就只能做朋友了,要不连朋友也不能做了。 可那天回去后,陈丽就跟他老公说要离婚,房子和车子都不要,她和她老公结婚才三个月,她婚后才知她老公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她,现在还没有孩子。 那天他们三人要了五斤鱼,三瓶红酒, 边喝酒边吹牛。酒过三巡,李显话多起来。 他指着陈丽笑说:“周杉,记得吗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啊,想当初,与她搭话都不敢。高冷美啊,谁想到我们后来还谈恋爱了。“ 陈丽酒量也不差,喝得与我们等量,此时白皙的脸上红霞一片。 她娇羞地说道:“杉哥不要听他乱说。当年李显是班上的学霸,人又长得很帅,还是团支部书记,暗恋他的女生不知有多少。“ 李显一听此话,哈哈大笑,“那你暗恋过我吗?“ 陈丽悄悄看了我一眼,见我微笑不语,借着酒意也将她当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我岂止是暗恋。有一天见操场上无人,我还给你塞过纸条,只不过你从小就是当官的料,怕有不好的影响,没有理踩我,弄得我热脸蛋贴了个冷屁股。“ 可能觉得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句话有点不妥,陈丽哈哈笑了起。我和李显也哈哈哈大笑起来。 吃完饭,免不了0k一下。我们又要了啤酒,相互碰杯谈笑。我记得我先唱了一首《千里之外》,李显唱了一首《成都》,陈丽唱了一首《我只在乎你》。后来酒劲上来了,我二麻二麻的就记不得我还唱了什么,只记得李显和陈丽在一起跳舞,好像还搂得很紧。 午夜一点过,我们才往回赶。 李显先送了陈丽,然后送我。车上,我问李显:“你和陈丽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李显很得意,笑着对我说:“上个星期同学会,我们留了联系方式。今天是我第一次约她出来。“ 我也笑着说:“看你俩今天那个亲热劲,恐怕要上演一场罗米欧与朱丽叶。不过你可千万小心点,不要玩得过火,否则,就怕到时你猫抓糍粑脱不到爪爪。“ 李显笑嘻嘻地说:“不会,不会,我会掌握分寸。“ 到家己是凌晨两点赶紧洗、刷、睡。 第二天上班后,我已把此事抛在脑后。与朋友吃顿晚饭,唱唱歌,这种事太寻常,很容易忽略。 但是,从那天以后,李显约我的时间少了。我隐约感到,这些时间,他都和陈丽在一起。 大约一个月后,李显又打来电话约喝酒。 我与李显左一杯右一杯喝着酒,两个人都不知如何开口,他在默默想着他的心事。 李显点上一支烟,说:“有件事我没对你讲。半月前,陈丽老公将她骗上车,说是一起去找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的事。陈丽心里暗自高兴,便上了车。谁知她老公一直高速开,又往石古开,开到昌山脚下才停下来。 看了看四下无人,她老公说,今天你必须说清楚,你到底还要不要这个家,到底还要不要我。如果你说不要,我就将车直接开上山。我们一起同归于尽。 陈丽知道她老公的性格,说得出做得出。她怕从此再也见不到我,所以,她骗她老公,家还是要。但是回到家后,她就跑到她妈家去住了,再也没回过她自己的家。“ 李显无可奈何地说:“杉哥,面对这么爱你的女人,你说,怎么能够说放弃就放弃,又怎么舍得放弃?不放弃又能怎样,我好悔呀。” 听了他的话,我感觉他面临的事情越来越复杂,处理不好,不仅会丢掉陈丽的命`,连他这一世都将背一个沉重的包袝。 更重要的是,很有可能搭上人命。作为他最好的哥们,我一定要救他,而且,只有我才能救他。因为,这种事他不可能、也不敢给任何人讲。 我很严肃也很真诚地对他说:“李显,陈丽对你一片真心,这点毫无疑问。她老公呢?难道对她的感情就是假的?“ 我喝了口酒,继续说:“你想过没有,如果她们离婚后,一个本来完好的家庭马上就会支离破碎?你和陈丽就会幸福了吗?既然已经错过,为何还要重蹈覆辙。 还有,你们俩的爱,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李显听完我的一席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过一会,他抬起头,征求我的意见,“那你说怎么处理才好?“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现在思绪混乱,我给你提三点建议: 第一、你回去想清楚后,再找个日子跟陈丽把事情讲清楚,必须承认错误。 第二、与陈丽分手必须果断决绝。但又必须讲究策略,以缓慢为宜。能不见面千万不见面。 同时,由于陈丽陷得不可自拔,有可能想不通走极端,你要有心理准备和应急措施,你不方便时,我可出面替你处理。“ 李显一直听我说完,不停点头。事情就这样定下来。 喝完酒,我们各自回家。当晚我俩未联系。 第二天上午,李显给我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我,他与陈丽的矛盾全部解决了,对我再三感谢。至于如何解决的,他没说,我没问。过程不重要,结果好就对了。 李显又恢复了平静和安宁。 可是,李显担心,陈丽这边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这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绑在他身上,早晚会引爆。 不出李显所料,过了不久,这颗炸弹终于引爆了。而且,爆得可谓惊心动魄。 有天周末,我外出参加朋友聚会,回到家已是晚上11点。我手机一响,打开一看是李显发来的微信。点开聊天栏一瞅,我立即惊愕地张大了嘴。 短信说:周杉,我刚才收到陈丽发来微信,说她发完这条短信后,马上割腕自杀。她一直住她妈家,地址天府街五十二号。我不宜出面,请你前往观察一下具体情况,然后即短信于我。致谢。此短信看后删掉。 我抓起车辆钥匙就咚咚咚跑下楼。 深夜车辆少,我一路狂奔,从西门到南门,只用了十多分钟。 到了天府街,我放慢车速,观察五十二号附近情况。没有救护车,也没有警车。整条街冷冷清清,只有几家卖冷啖杯的鬼饮食摊,在招呼零零星星的客人。 五十二号旁边有一杂货店还未关门,亮着昏亮的灯光。我将车停在店前,探头问道:“请问老板,陈丽妈住这里吗?“ 老板说:“是啊,你找陈妈?“ 我灵机一动,说:“我是陈丽的同事,给她送资料,明天上午她要用。“ 老板沉重地说:“送啥资料啊,她恐怕好久都上不了班了。“ “她出事了?“我急问。 “割腕了,床上、地上、身上都是血。幸亏她妈及时发现,否则,人都不在球了。不晓得她啥子事想不开,真是个烈女子。“老板叹息着,边说边摇头。 我也不想再多问。抢救陈丽的医院,应该就在附近的市一医院。我径直把车开进医院停车场,然后匆匆冲上二楼外科住院部。 我先到护士站,确定了陈丽就在此楼,而且是割腕。我问陈丽有没有生命危险。护士说:“发现的早,没有流太多的血。只给她输了血,现在生命体症正常。“ 我连声说:“谢谢,谢谢。“然后找到她的房号,透过门上玻璃,见她身边有一个中年男子,像陈丽一样的脸型,我想应该是她哥,另外一个老太太,应该是她妈了。 我轻轻推开病房门,走进她的床边,对二人自我介绍,“我是陈丽的同事,刚才给她送资料,听杂货店老板说了这件事,赶紧过来看看。“ 我的理由合情合理,我的表情除了关切和同情,没有丝毫做贼心虚,二人收回了狐疑中略带仇视的眼光。 此时,陈丽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一看是我,便什么都明白了。也许我的出现,使她心里得到了安慰,她紧绷的脸松驰了一些。 她清楚,我来看他,是受李显委托,也代表李显对她的关心,表示李显心中还牵挂着她。就为这点点,她可能觉得今天流的血,受的伤,也值了。 望着陈丽鼻孔中的氧气管、床边的心电图、吊挂着的液体,和守着她的妈妈、哥哥,我心中不由深深感叹一一女人啊,为了一个“情“字,竟然敢面对悬崖,不管不顾,纵身一跳。从古至今,多少多情女子都毁在这个“情“字上啊。 我明知顾问:“阿姨,陈丽遇到了啥子事,严重到想不开的地步?我明天给领导汇报一下,让他和同事们都来看望她。“ 陈丽妈赶紧说:“不用,不用,她是俩口子一直不和,闷在心头,才做出这傻事。这种事丢人,请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谢谢了。“ 看着陈丽妈有苦说不出的表情,我心里又涌出一阵酸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该死的所谓美妙无比的婚外情,连累了多少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们! 走出医院,我给李显发了个短信:割腕发生,已住医院,现已无碍。当此关键时刻,切切不可再与陈联系,让其逐渐冷静,慢慢自拔。 陈丽自杀未遂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事似乎风平浪静了。可是,没想到,就在这风平浪静下,一场骇然大波,正在慢慢汇聚。 五月初,陈丽再次自杀! 如果说上次陈丽选择在娘家中割腕,还有吓唬和引起李显关注的因素,那么,陈丽这次自杀却是非常决绝。 几乎整个春天,陈丽都一直沉浸在无法得到李显的悲伤中,成天以泪洗面。春夏相交的暖风暖阳也驱散不了她心中的阴霾和凄凉。想起昔日与李显的缠绵深情,此时却无法唤回的情,她感到活着太难,生不如死。 五月小长假的一天,她再次给李显发了一个短信,“你好了。我未好。今晚自杀,从此,你我阴阳两相隔。“ 正与朋友在一百公里外龙峰峡度假的李显接到短信,急得要命,马上给我发了求援信息。 我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分析:一、陈丽对李显的爱深入骨髓,即使选择死,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这对李显来说,是绝对安全的。二、陈丽如果已死,只能面对。三、陈丽住在母亲家,若被抢救,陈家人为了面子,不会再次选择一医院,而会选择就近的陆军医院。 第二天上午十点,我驱车直奔陆军医院。到医院后我赶紧到急诊室,咨询昨晚是否收治了一位叫陈丽的病人。 急诊室护士说,有,是一位服了大量安眠药的女士。被110送来。听说这位女士躺在对面锦江岸边草丛中,当时已昏迷不醒,被科大两位大学生情侣发现,打了110。女士被送往医院后,医生立即给她洗胃,输液。现在已苏醒,只是身体很虚弱。 我马上到医院小卖部给陈丽买了两提牛奶,往内科住院部急急走去。 找到她的病房,只有她一人躺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发神。 一见我进来,她慌忙坐了起来:“杉哥,又麻烦你来看我。“ 我一见坐在病床上的陈丽,与往日竟判若两人。那张美丽的脸变得蜡黄,整个人瘦成一堆皮包骨。身穿一件黑长裙。看着这件黑裙,我顿时明白,昨晚她是决心死去,这件黑裙就是她的寿衣。 我问她:“你家里人呢?“ “没通知他们“她淡淡地回答。 今天既没有她的家人,又无其他人,我想,机会难得,无论如何也要好好劝劝她。 我对陈丽说:“自杀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两次了,你心里一清二楚,谁会这么关心你,才让我第一时间来看望你。这足以说明,他不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同时也说明他未亲自来看你,有多痛苦多无奈多情不由己。“ 我真心诚意地说:“但是,你们经历了这么多事,你也受了这么多苦,遭了这么多罪,你想想,换来了什么?又改变什么?换来得,只是你们双方痛苦不堪、忧郁成疾。俗话说,是你的,跑都跑不悼,不是你的,求都求不来。陈丽呀,你真该面对现实了,赶快从你的梦中醒来! 想想你的家人,想想你的父母,你这样做对得起他们吗?如果你用这样的方式离开他们,他们该有多么伤心。再想想你和老公,曾经也相爱,尽管已发生了了这么多事,他仍然不愿与你离婚,说明他心中依然爱着你。难道你就不能放下面子,主动与他重归于好吗?“ 陈丽只是默默地听我说,眼眶慢慢浸满了泪水,然后任它们一滴一滴流下。但,自始至终,她没说一句话。只是告别时,她哽咽着让我把我的手机号告诉了她。 出了病房,我长长地松了口气。我相信,陈丽一定会自拔出来。因为,我从她长淌的眼泪中看到了后悔,从她的沉默中看出了她的若有所思。 我想,在这场旷日以久的婚外情战中,陈丽拼死拼活,一无所获,她已经精疲力竭,已经太累太累。也许她会慢慢反省:这样执着坚持,到底值不值? 听杉哥讲故事一样地讲完,我还是心有余悸,他口中的那些像惊涛骇浪冲击我的神经。 过了一周,李显带着另外一个姑娘约杉哥和我到昌山旅游区度家村玩耍。我们两个女人在山顶湖中划船,他俩在湖边喝茶。看到这女子的一脸笑颜和李显的一脸惬意,我知道那事巳经成为过去。 这样多好,简单又快乐,幸福也会多很多。 眼前的女子肤白性情温婉,一笑便会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现在是市中心医院的护士,年龄才25岁,比李显少2岁。高矮胖瘦他们都好配。 第33章 昨晚做了个长长的梦 (1)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陪杉哥喝了点郎酒,结果做了一晚的梦,而且这场梦非常有触感—— 小夭的麻花辫上洒满了金灿灿的阳光,她在蜿蜒曲折的河边奔跑着,还时不时慌乱地望向天空。 天空中的阳光刺眼,少女从银杏树下走过,有几片银杏叶儿飘落。 回来的路上,有一处栽了几株腊梅的庭院。 庭院中心的桌子上,一支蜡烛在安静的燃烧,有几滴烛泪悄悄散落。小夭凑近灯火,用绣花针一针一针地挑着那烛的棉芯,可能弯腰有些累,便缓缓坐下来,盯着那支燃着的烛,看着看着,好久了也未曾移动。 不知过了多久,画面里出现了另一个场景—— 一座院子里,有一户人家。 小梅似乎觉察到了少女的动静,放下针线,走到床边俯身看周杉,少女轻轻地合上眼,假装熟睡,小头没言语,轻轻地帮小一一掖紧了被窝。 小梅重新坐下时,小一一微微睁开眼,那盏微弱的灯火在她眼前恍惚着晃动了一阵。 周泽英俊的脸上,隐隐可以看到皮肤下不安份的胡子根基,小一一每每燃起摸摸周泽下巴的想法时,自已啥时候也可以长出胡渣,去喳喳小梅。周泽在讲对联,五月夕阳醉,三人迷离眼,这世界上还有这种随手拈来的对子,小一一觉得周泽好有才,什么都知道。 小一一不喜欢她自已的性格,喜欢自由,以为文字应该天马行空,但很奇怪,她记住了这不是对子的对子,多年后才明白,这根本不是对子,夕阳醉和迷离眼对的再工整,也只不过是个填字游戏而已。 据说,亊物都是有关联的,关键是你能找到那个点。更多年以后的一个雨季,垂垂老矣的小一一在房间独酌,透过江南朦朦的细雨和柔软的慈孝竹林,她看到了周泽刮净胡子的英俊面容,隐约想起那对子来,原来,夕阳醉确实和迷离眼有关系。 原来所有的字,都不曾凭空捏造,你想要懂得,就要有足够的耐心。 清早醒来,小一一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枝银杏树节,有着灰褐色的枝干,和几片舒展的银杏叶,它只是静静的躺在那里,不知是哪个所放? 小一一在床头怔征呆坐了几分钟,最后咬咬牙,想着谁把这一折了的银杏放这里,她想找来一个小瓶子,放入一些水,然后再去河滩上加入一些沙,想把这枝折了的这枝银杏置在桌上,可以平添几分生气。 这样在这个有些沉闷的房间里不至于心慌的难受和孤独。 应该是昨天傍晚,小一一特地又去了那颗老了几百年的银杏树下绕过几圈。洗澡前,在掏出火机钥匙香烟钱包的同时,这一小截枯枝被遗落在床头柜了。 我们所见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就算是一小截枯枝,也存在很大的空间有无数不堪的想象,问题的重点在于,你如何将它们设计成情节,并让它们顺利成章地成为一体,相互印证。 清晨,小一一不得不接受小夭的嚷嚷,鸭棚里发现了好几枚蛋壳,其中一枚鸭蛋没吃完,她把它放在一块切青菜的砧板上做样品,非让小一一下楼来看。 那枚鸭蛋上还粘着新鲜的鸭屎,碎裂的很不规则,朝阳透过一只装青菜用的竹蓝,在砧板上留下许多镂空的棱形。小夭说肯定是黄鼠狼做的坏事,小一一有不同的看法,黄鼠狼吃蛋,一般只会咬一个小孔,从孔中把蛋液吸得一干二净,小梅气急时,忽略了这个细节。 小一一想起那两只落魄的流浪狗来,它们经常窜入院子,不久前还被小夭狠揍过一顿,哀嚎着落荒而逃,小一一没那么狠心,就前天它俩钻进围鸡用的尼龙网,小一一也没落井下石,还好心地帮助它们脱离了网阵。 这破碎的痕迹,不像细致的黄鼠狼干的,更像是饿急了的流浪狗的手法。 小一一保留了自己的疑惑,没有发表意见,这事儿和一截枯枝有本质的不同,你可以轻易地区别一枯枝和是折了的枝条,却没办法断定,到底是黄鼠狼还是流浪狗偷吃了自家的鸭蛋。 各有各的看法,小夭对,或小一一不对,又或许都不对,只是,流浪狗也好黄鼠狼也好,都没有申辩的机会,就算是冤案,也只能无奈地接受。 时光真好,历尽千帆后,你总是可以把你的经历相互贯通,你见过的,不一定是真的。 2019年的某一天,夜归的小一一远远望见自己房间里亮着灯光,透过薄薄的窗帘,灯光变成模糊的桔黄色,映出了窗棂的方格来,窗外,一株记不清种了多少年的蜡梅在盛开,因了灯光,在夜色中犹如一幅金黄的剪影。 小一一想起少女时代做过的梦来,铺天盖地的油菜花,母亲在昏暗的灯光下织花边,父亲蹲在地上不停忙碌着编竹器,它们可以换取微薄的收入,以换取些许裹腹的粮食。 母亲掖好了盖在小一一身上陈旧的棉被,坐回凳子时,那盏豆油灯扑闪着晃动,把周杉的脸映的彤红。 其时,月光照亮了长木条子做的窗棂,和窗外盛开着的蜡梅,那个叫小一一的少女,偷偷睁开明亮的眸子,出神地看着月光,在心里默默想,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可以停下手中的活,来陪我一起睡觉呢? 对了,就是现在窗前的这株不知活了多久的蜡梅,在这样可人的夜色里,你可以把它看成浪漫的温暖,你,也可能会透过江南安静的空气,看到一个多甲子以前的抵力前行,那种压抑的,无法表述的温暖。 所以,你可以把枯枝误认为是折了的银杏枝,认为夕阳醉和迷离眼是绝配,也可以随意地臆想黄鼠狼和流浪狗做的“好事”。 数十年前,一位少女,就着昏黄的灯光,望见月光下满树盛开的蜡梅。 如今耄耋之年的小一一越过满树盛开的腊梅,望见房间里昏黄的灯光,恍惚间,灯光下还有两个忙碌的人影,周泽的脸,被光,生出重影。 小夭的梦里又有了长琴。 很久远的一个年份了,长琴出世,翁老爷极开心,吩咐仆人到虞山掘银杏,植于园中。据说银杏辟邪,意长寿。当日,翁老爷赐树名“避过”,从此,拥有这名字的银杏注定了和翁家大小姐有了关联。 银杏很喜欢翁府,假山亭阁,丫鬟如云,贵宾迭入,丝竹长盈。翁老爷气度不凡,时时折扇轻摇,朗笑而过。偶尔,银杏也可以看到长琴被奶妈放在推车里慢慢走过曲折的回廊,不过推车上蒙了层薄纱,银杏看不清长琴的脸,只有她清脆的啼哭,一次次告诉我她的所在。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并且以为会长久下去。可没到一年,翁老爷高中,被朝廷委以重任,携带家眷赴京为官去了。 银杏在庭院里寂寞地存在着,什么也不是。十年后,银杏的枝叶越过院墙看到了对面的虞山,银杏才知道变得强壮高大了,才发现自己渐渐不惧风雨了。 银杏激动,原来可以改变,可以有向上的方向。 20年后,银杏探出了院墙,青山在目,墙外鹅卵石铺就的马路上不绝的马车,过往的各式人物……银杏还看到街对面的小药铺扩展成了大药店,店老板是个胖子,新近又娶了媳妇…… 又经历几多光景,庭院内却杂草丛生,一片荒芜。里里外外的种种变化让银杏茫然,然后,渐变冷酷固执,银杏只想继续长高,高过这个城市的方塔,这样或者就可以望到长琴了。 终于有一天,翁府的沉寂被打破,来了数十个劳工,一天时间,翁府变得纤尘不染,鎏金溢彩。 第二天,长队的马车缓缓进人这条街,前面的官差举着''回避''''肃静''的木牌鸣锣开道,在翁府前停下,就看到仆人从车上扶下长须飘飘的翁老爷,他朝侍立于旁的知县大人微微颔首,然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抬头看门匾,良久,才说了一句话:30年啦!! 那天夜里府内张灯结彩,官宦商贾文人雅士云集,桄筹交错,热闹非凡,醉了岂止八九个,才知翁老爷在京做了大官,现虽告老还乡,还是少不了拍马迎合之人。 三更过后,客早散尽,老爷披了件大衣踱到银杏面前,长立良久。 银杏不知道老爷为什么不开心,银杏也不开心,因为银杏没看到长琴。 那天夜里老爷房中的灯亮了一夜,第二天,客厅换了幅中堂:“三十载任浮华,六十岁知沉寂”,横批是“避过”。是老爷的笔迹,“纵横跌宕”豪放却内敛,别人永远学不来的。 翁府又恢复了三十年前的景象,银杏却再无法习惯这样的繁华。老爷竟然和银杏一样,郁郁寡欢,时不时默默在我面前,一年后,老爷病倒了。 夏末的黄昏,整个虞山被绚丽的云彩笼罩,太美。山就显得特别深邃;有微风拂过,伴蝉声隐约起伏,让银杏的心极不安,这样的不安是银杏三十多年来从没有过的。 街那头急急驶来两部马车,直奔翁府,从车上匆匆下来的少妇使我有亲近感,一行人进府后少妇被丫鬟引到老爷房前,良久没动静。银杏隐约明白了,她就是长琴,这种隐约加上银杏三十年的等待,让银杏空空的心又被填满了……。 第二天清晨,长琴在丫鬟的陪伴下,走过曲折的长廊,轻挪小步,在银杏面前站定:这就是“避过”?她自语。而银杏惊异于她的美丽,无法言语。长发微挽,眉若游鱼,目未动自流转,鼻小挺拔,唇朱欲滴,绯颊含春,臂嫩如凝在袍下似露非露,成熟而不失童真。长琴啊长琴,你竟然也知道银杏,那我这三十年的等待,又能算什么? 长琴在的日子,银杏是最快乐的,每天她都要来看看银杏,偶尔会抚摩银杏粗糙的身体。但是在她大大的眼睛里,银杏明明看到了不快乐,永远隐藏着不易被人发现的忧郁。傍晚,她还会搬来椅子,和丫鬟在树下下棋;有时,一个人对我说着她的心事,原来,十多年前,老爷就把她许配给了新科进士,现在她的相公在沧州任知府,公事繁忙,并且另有新欢;而她在一次踏青时爱上了一个叫“青山”的书生,这爱在她心里,让她欢喜让她忧……我始终酸酸地沉默着,因为银杏只是棵树,虽然银杏知道“避过”和长琴之间冥冥中有关联,虽然银杏多么希望长琴一直在翁府,因为银杏是树,从1671年5月25那天起,银杏在这里没动过。 注定是个迷乱的深夜,长琴摇摇晃晃到银杏面前,她明显醉了,可她还是举起手中的瓶灌着,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好象提到了“青山”。当她把酒倒在银杏根上时,于是我第一次知道了酒的味道,猛烈而炽热,灼痛了银杏的每根纤维,随之而来的是兴奋和快乐,银杏不由的想飘起来,想离开银杏伫立了三十年的地方。这时长琴扑到了银杏的身上,她的嘴唇出奇不意地印过来,银杏没法回避;她的舌头滑过银杏平整的树干,似乎有什么纠缠隐藏在其中,如潮;银杏想回应,可银杏只有一种僵直的姿势,银杏觉出了狂乱的激情,在这行将毁灭的夏夜发泄。 夜深,银杏也觉出了长琴的疲惫,银杏不明白她复杂的情感,并且最后,她狠狠地咬下一块树皮,一丝极微的疼痛侵人树心,再一口,又一口……直到有液体流出,是她的血,又甜又咸又涩,那丝疼痛连绵着游走于银杏的纤维。再后来,她倒在树下,沉沉睡去。整整一晚,银杏身上特殊的气味为她驱赶着昆虫的侵扰。 关于长琴的点滴,银杏都记得特别清楚,第二天清晨,长琴慵懒地靠近银杏,凝视着银杏身上的伤口,和伤口上很淡的血痕,眼中慢慢有怜惜的温柔,伸出柔软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伤口,神情有说不出的落寞。那丝隐约而真实的疼痛,因她的抚摸,随着血丝,又缓缓地流经银杏的纤维,银杏第一次知道了疼痛和快乐可以同时存在。 就在这天中午,老爷撒手了,临去嘱咐,把他埋于虞山北麓,向北可望沧州。哀伤长时间地笼罩着翁府,银杏看不到长琴,银杏知道她的悲痛,银杏希望能为她分担,但银杏只是树,只能无言。 沧州知府来了,有点象药铺的老板,更胖更高点,肚子微突,银杏没看到他脸,只能想象他作为官者的沉着。 8天后的清晨,长琴才又一次走向银杏,面无表情地看着银杏的伤口,银杏却可以看到她心中的哀戚和哀戚外快乐的成份。银杏还是没能懂她的思想,事实上银杏和长琴之间也没有多少来往,银杏对她的了解也甚少,有的只是隐约注定的相通。 银杏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女子张开了双臂,而银杏的臂膀从来都张开着,是银杏永远值得得意的姿势。长琴紧紧地,紧紧地拥抱着银杏。 银杏真实地感觉到了她的身体,温暖而柔软,银杏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努力地体会着,银杏要记住它,因为我是树,因为银杏知道,这样的拥抱,银杏不可能再有…… 长琴走了,银杏似乎看到她用眼睛和银杏说了声再见,银杏目送着马车离开,银杏竟能感觉到长琴在车内,频频回望。“长琴,银杏是一棵树,不管你走多远,回过头来,银杏还在这里等你;就算银杏死了,树根还在。”银杏很想说话,但不可能,银杏是树,树心里在想,长琴听到了。 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银杏已习惯了沉默,习惯了固执地慢慢往上长,习惯了默默把思念埋在心底;银杏也习惯了在雨天流泪,习惯了在风中轻轻地笑;银杏习惯了寂寞,更习惯了将痛苦和快乐搅和,还习惯了,那个伤口时时柔软而隐约的疼痛;当然,最习惯的是银杏知道自已是一棵树,一直在翁府大院等待,没离开过半步。 三百年过后,鹅卵石早变成了水泥板路,街道却没有从前的繁华,几乎看不到行人了。三百年来,很多人拥抱过银杏,可顽固的银杏只记得一次;三百年来,银杏尝到了不少酒,可银杏只记得一种酒的味道,是很猛烈的白酒。 三百年来,银杏受到的伤害很多,但是我只记得这一次。这段时间,银杏的记忆一直不停地往复重叠着,银杏有预感,自已快不行了。 2001年夏天,是5月25,午后的太阳热辣辣的懒,街对面一家烟杂店里在放流行歌曲,是阿杜的《坚持到底》,银杏有点迷糊。这时,街那头走来一个女子,长发披肩,黑色的t恤衬得她的皮肤很白,她走的很优雅,手中的蛋糕随着脚步微晃,似曾相识。再近点,细眉大眼,是长琴,虽然她换了衣服改变了形象,虽然300年了,我还是一下认出来了,银杏又紧张了。 银杏长呼,但是没有声音,高跟鞋在水泥板路面上清晰的声音压过了音乐,震撼着银杏的每根错结的根须。经过银杏身边的一瞬,她睥了眼我前面的石碑,银杏知道那碑上是什么:银杏国家一级古树名木树龄300年。人们不知道银杏的确切年纪,除非锯开银杏的身体看银杏的心,可银杏清楚的很,我1671年2月初2出生在虞山,1671年5月25被搬到翁府,到现在银杏足足330岁了。“300年?”银杏听到长琴喃喃,抬头看了下银杏苍老的容颜,微微笑了下,那笑很灿烂,银杏觉出了快乐中的疼痛,可随即,她转过头去,没改变行走的方向。 “长琴------”银杏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嘶声长号,却还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其实,此时看到的长琴是小夭。 奇迹出现在银杏的绝望后,长琴突然停下了,缓缓转身,正对着银杏,十米,就十米,她静静地凝望着银杏。渐渐,银杏看到了300年前长琴脸上略带忧郁的神情。 没有风,所以银杏纹丝不动,时间在瞬间停止,远处汽车的喇叭声,近处的音乐……好象在突然之间消失。 “长琴,你知道吗?我思念你有多深?知道吗?1671年5月25我就喜欢你了;知道吗?1701年夏天我发觉,我是爱你的;知道吗?300年前我想说的话:我是一棵树,不管你走多远,回过头来,我还在这里等你,就算我死了,树根还在。” “长琴,你可曾,喜欢过我?哪怕一点点。” 银杏没办法计算和长琴对望的时间,十米,已让银杏觉得很近,很近。 终于,长琴若有所思地走向银杏,仔细地看着银杏,象在回忆什么,然后伸出了她细腻的手,触摸到了银杏的树疮。300年了,这伤口一直没痊愈,现在已经烂到了树心,一被触摸,那疼如丝,很清晰地直达银杏的心。银杏突然流泪了,天没下雨,银杏怎会有泪?但是银杏就是要痛哭,就是忍不住,有泪水喷涌。银杏很奇怪地看着那伤口,那伤口在流血。“避过?”长琴轻轻地说了两个字。银杏的记忆回到从前,那个狂乱的吻,那个真切的拥抱,和那丝痛苦的快乐。 银杏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急速地流,银杏低头看到我的伤口鲜血如瀑,染红了长琴,染红了整条小街,这血又一路狂奔,经过西门大街,直达虞山,染红了半边虞山,和大半个天空。 长琴:你知道吗?我是“银杏”,老爷叫我“避过”,我曾告诉你,我叫“青山”,而你的前世是一株腊梅。 我大叫一声,醒了,对面烟杂店还在放着:前世烟雨里,你眼角的怜惜…… 已是黄昏,太阳在山头显得很大,染红了半边天空。原来是梦,怪不得,天不下雨我会有泪流,怪不得我的伤口会流血,怪不得,300年后我还可以看到长琴。 梦里有太多的景象和人物,那是我在今世都想不起的景物和人。 梦里我也不知我是谁,依稀记得这可能是我前生没去过的那座山,前世的姐姐和朋友们都还在那山上…… 第34章 今夜无语 不想做任何事,找找书读。日子每天战鼓一样地催着,都没有好好呼吸的自由时间了。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读这样的圣经时,口气就像一个年老的审判者,严肃而得意。仿佛他不是世人,其他人都是世人。?? 世人,世人是谁呢?艺大师说得很简单很干脆,在这世上活着的人,都是世人。我们高谈阔论的时候,常常用手一指,就把自己和世人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于是,世人都是这样:?? 自私,俗气,虚荣,贪婪,爱比较,夸张,浪费,好胜,攀比,无节制…?? 无疑的,我们这些动不动就说“世人,世人”的,就成了那个与世人不同的有资格来品评世人的人,无形中我们逃避了“世人”最不好的那些概念,仿佛我们可以置身事外,不受“世人”那十宗罪!”的控诉。?? 《人间失格》里,这一句话,如一重锤,敲中了我们发昏的脑袋:??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你吗?”?? 它的原意也许不是我所领会的意思,但是我们单独看这句话时,我愿意理解为:我们都是世人,天下乌鸦,一样一样黑。?? 在教会生活这么多年,世人,这词还是有固定的概念的。我们通常认为“世人”其实就是不信主的人。他们硬着颈项,不肯承认神的存在,这也不信那也不信,就信眼前有钱能买到什么,就信权力至上,就信官大一级压死人,就信一切用眼睛看得见的东西。?? 神是看不见的。灵魂的事也是靠体验和深度感觉的,这个浮躁的社会,这群骄纵的世人,他们没有耐心来想这些。?? 是的,这样子说“世人”的概念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是“世人”,并且很自然而然地跟世人之间有了一道“分别为圣”的界线………事实上,在真正的世人的眼里,我们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还不如“世人”呢!?? 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没想到,你还不如这“世人”,可怜啊。?? 昨晚陪一合作多年的同行喝酒,他还顺带了他的一个朋友,我们也顺便叫了刚从老家那边过来的发小——牛贩子,于是,四男一女五人围了个桌子涮起了肥牛,席间,男人们的话越说越过份,我听着这群“世人”的谈话,只是笑而不语。时不时我会插一句,他们终于开始注意我。?? 最后,那个同行阿吉终于靠近我问我一句:“小夭啊,听杉哥说你是喜欢读圣经,你说,真的有神这回事吗?”?? “你觉得没有吗?”我问。? “我觉得不可思议,居然有那么多人信!”他说。?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居然有那么多人不信!”我说。? “小夭,你说到底有没有神?”他还是追问我。? “你若相信我说的,我就告诉你,你若不相信,我告诉你也没用”。我永远是这么说话的。? 他们都笑了,阿吉带过来的朋友说,他朋友的老婆还是溪东堂的牧师……他看到过太多跟他传福音的人,那些人一碰见他,就是送书啊邀请去教会啊要为他祷告啊没完没了热情得让人想逃。? 他说,小夭,倒是你,你怎么不会像他们那样?你怎么不说你学的那一套?? 我说,因为我不如他们……? 他们又笑了……既然有那么多人跟他们传过福音他们都不信,我今天再呱啦呱啦讲许多,无非是让他们更加厌烦。我才不会开口,福音并不廉价……你问我,我当然会回答,但叫我主动说起,我再说一次,我不是他们眼中的那群宗教狂。?? 这样,我就心安理得地不主动传福音,保罗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哈哈,我若是怕有祸我才传福音,我觉得,我传的又是何等的无奈的福音呢??? 因此,比起他们眼中那群传福音的人,我简直不像个有信仰的人,在他们看来,我应该还算是另类的“世人”,而他们,却是正宗的世人:对信仰充满好奇,同时又反感又排斥,想知道些什么,却又不想把宗教的束缚放在自己身上……?? 世人都有这些担心,就算是书生,他会天天读圣经,并且他总是站在一个文学的角度来和我分享神的话,我和他讨论信仰的时候,他还是会有所保留地说,我去找教会看看,如果感觉不太对,希望教会不要强留我……?? 世人也都是这么固执的。我嘲笑世人的时候,我自己也是这么固执——难道不是吗?因着他们的反感,我几乎很少说信仰的事,这不是顺从他们吗?因着他们恐惧说教的那一套,我就尽量不说教,这不是一种迎合吗?在写文的时候,我太多的笔力都在扯那些世俗的蛋,生怕一触及到信仰别人就对我另眼相看,这两年来,我写了几篇能荣耀神见证主的文章?极少。??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我吗?我甚至还不如一般的世人!因为他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眼中那有“十宗罪”的世人,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神的道,我这个深谙神之真道的人,却故意装作不知,是不是更加“世人”更加不堪呢??? 在同学群里,我发现了以神之道要求自己反思的另外“十宗罪”,我的天,对照后,十条罪状我简直条条有份……可怕之极!?? “基督徒不冷不热的十大征兆,我们都来对照看看,看哪一项是说你的 1、你终日思想世上的事过于思想关于永恒的事。? 2、你将剩余的献上,而不是先把当奉献给神的献上。? 3、你经常只有在迫于无奈时才会想到寻找神。? 4、你说你相信神,但却活得好像他不存在似的。? 5、你说你相信神,但你却不努力去更认识他。? 6、你寻求人对你的接纳,多于你寻求神的接纳和肯定。? 7、你很少或从来都没有与他人分享你的信仰。? 8、你将你的道德标准放在跟别人的比较上,而不是放在神的话语上。? 9、你的生活方式实际上和世上其他的人没什么分别。? 10、你只是想认识基督到一个它可以拯救你的地步,而不是到足以让他改变你生活方式和让他做主的地步。”? 我很佩服那提出这“十宗罪”的人,不知道他是否有几条可以对上号?我就是担心,我们高高在上总结出这些高标配的时候,我们自己,都配置好了吗??? 我也是,我能操心好自己的信仰生活就很不错了,为什么还担心别人呢?为什么总是能大言不惭地将自己置于一个更高的地位?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不就是……我吗???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赶紧说来听听,让我们大家都开心开心………?? 自从大家都知道了这句关于人性认知中最经典的话后,我再也没听别人说起过不开心的事了。只要聊天,都是开心的。都很顺利。都很平安。生意都很好,身体都很健康,都跟新冠没有关系,基本都在旅游,家有高三的孩子都考上了大学,都在平安稳定幸福自由中迎来了2020美好的秋天。?? 果然一派大好。面对如此一派大好,看来,我没法开心了——那种坐享其成的开心没有了——我再也没法在别人的曲折和坎坷中找到点,那种靠幸灾乐祸变幻出来的快乐是没有了,彻底没有了。现在是要靠我自己创造快乐和开心的时候了,尼玛,这太难了。?? 找不到参照物,汽车不知道自己是开动的,小溪不知道自己是奔流的,同样的,找不到可以与之pk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呆板的还是生动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开心的还是应该郁闷的。大家都说不好的时候,我挺平衡的,因为我也不好啊。可是大家都说好的时候,我慌了,他们都好,我好么?我好像没那么好。?? 生意像发神经似的,有一天没一天,一天累死你一天闲死你。人家一天赚的钱够我们一月花销的。我们一月赚的钱只够他们一天喝酒的,这是一种怎样的区别?干别的不行,拉低gdp水准的事不在话下,我想寻开心,这能算一条么?这能叫我开心么??? 关健是我这般一耷拉,别人更开心了!他们纷纷从我这里找到了快乐和自信的支点!比如小白,打听到我的身高后,她就乐呵呵地心安理得地做起了白富美,比如小草,给我看了她的房车后,我就更加沮丧无趣地让她赢了个气场,比如大师,一圈游记下来后,我就知道了她的女权地位不知要高出我多少倍……?? 如今要是把这不开心说出去,她们得更开心了,哦天,蛋蛋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弄疼的,悄悄地疼着还不敢声张。别问我是男的还是女的,我就是想像得出,蛋疼的滋味是怎样的。?? ? 飞飞说得对,上图这思考者会思考什么呢?还不是在思考到底穿什么衣服出门吗……最后他还是光着身子。我们一天在想些什么呢?就是在想我有哪些地方比别人强……结果都不会比别人强,于是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思考者永远光着身子,而我们,永远赤裸着思想,赤裸裸地想比别人强,赤裸裸地想靠着别人倒霉来给自己充点精神食粮。?? 好痒痒的人性。好可怕的潜意识。别人的痛才可以给自己止痒,找不到止痒的家伙,我们的蛋就疼了。?? 幸福是比较出来的………那种比较真的很不靠谱。因为跟谁比太关键了。有没有想过其实跟谁比都没可比性。可是不比,又感觉不出幸福的味道。我为什么总没有幸福感?因为我实在知道这幸福其实就是麻醉自己的一种状态……?? 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活着,清醒地疼着,清醒地比较着,在差距里被鼓舞着,又被伤害着,时而安慰自己,时而抵毁自己,所以你们总是会一边看到我的励志,一边又能看到我脏话连篇的颓废,激励别人是想知道自己有多虚伪,被别人激励又是想知道别人有几分真实,我就是这么搞事的。?? 幸福的人不会随便搞事。因为他事事满足,事事如意啊……请听我说,幸福指数很高的地区,你可别指望那里有深度好文,有扎心好歌,有冲击视觉震撼灵魂的绘画……但是,美景美食不会缺,异乡人的叹息和梦想也不会缺。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永比我们知道的事情多,比如眼前这个八面威风的穿制服的家伙,他在执法,那么威严那么高冷,谁知道昨晚又有谁在他脸上唾过一口沫呢??? 都在找差距。都在找平衡点。都在私底下试着这样想,假如我是马,假如我是王,假如我是刘……结果我们都会很扫兴,很落寞,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财富的最强积累者,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 自以为是的心理引导者会这样告诉你,要这样想:幸亏我不是新冠患者,幸亏我不是在叙利亚,幸亏我没有在黎巴嫩的爆炸现场路过,幸亏那个守候在重症监护室的人不是我,幸亏那个换肾的不是我,幸亏那个失踪的不是我的家人……这样一想,你就会开心了,不由自主地开心了。?? 我会呆呆地看着自己的照片,像是看别人一样,并且,我会思考,这个人是谁呢?为什么会有这个人?正好是这个样子,这种身份,这种头脑,这种命运,给正在思考的“我”来演绎她,来感受她,来经历各种的爱与恨,悲与喜,好奇怪。?? 活着有很多奇怪的事。不是吗?其实我们都很想讨论我们从不敢公开讨论的事,比如性,比如被虐心理,比如我是谁,比如死亡,比如此刻别人心里在想什么。因为不敢讨论,这些事越发显得神秘,而我们的认知,在一些误区中越陷越深。?? 比如老是听一些老人说老了会淡漠性的事,好像比较厌倦性生活,并且老是以一幅嫌弃那种事的样子,所以就误导了我们年轻人的认知,以为老人真没有那些性生活的事了。而事实呢,应该不是这样。但具体是怎样呢?又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只能等自己一边老一边去知晓。?? 大家都死死地裹紧这些事的真相,像捂紧自己的私处一样,让本该敞亮的东西变得扑朔迷离,然后,留给那些爱思考的人去涉险。?? 我会一个人呆呆地想这些事,常常想起,不由自主地想起。想起上帝的创造,想起祂为什么要安排这些男女之事,又把这些事搞得神神秘秘,做得说不得,说得又说透不得,有小孩在场说不得,男男女女不熟悉也说不得,几乎没有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场合,来讨论这些实实在在每天都要面对的事。?? 那就让人无穷无尽地去想。?? 活着最快活的事,在身体上,难道不是性这个事吗?我讨厌人类遮遮掩掩,但我更讨厌有人敢毫无遮掩。我盼望大家都能大大方方说这个事,但是因为罪性无处不在,我们不可能赤露敞开了,所以就讨厌别有用心的故意说起,也不敢听别人高谈阔论说起,谁可以理解我这种无法调和的矛盾心理呢??? ?我的脑思维,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延伸到“我是谁”这个可怕的问题上。我在想,别人会不会像我这样呢?是不是也这样莫名其妙地在想这些问题?独处的时候,我常常抽离一个“我”出来,思考另一个“我”是谁。?? 这个思考,常常会让我顺便延伸到终极问题上,比如死亡。这种思绪能指导我去做很疯狂的事,但我会很快把两个“我”重合,回到现实当中,不敢发疯,也不让自己发疯。?? 爱思考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完全不思考的人很少,只要有思考的能力,我们总会有一些思考。思考基本是没有结果的,它只会把人带进一个更深邃更无边的黑洞中。有人突然醒悟过来,就不会继续把自己置入那种境遇中回不过神来,而我,喜欢记录这个过程,找不到结果没关系,我思考过,我是这样思考的,这很重要。?? 我说爱思考是一件危险的事,是因为我们有人会在无边无际的无知中回不来,回不来的人就疯了,不可知的世界是存在的,你敢去碰,必死无疑。?? 所幸,我回得来。我想过不回来,就让思绪这么无限地延伸下去,让自己疯……疯子,就是这么诞生的。?? 我知道人的一生会做许多不合时宜的事,会说许多不太恰当的话,如果可以选择,很多人愿意选择删掉,不但想删掉自己的,还想删掉别人的。?? 我才不是那个爱删掉自己东西的人,但,我却是那个常被人建议说删掉的人。?? 因为我说得多,写得多啊。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没有错,我说得多,写得也多——不说我从前怎么爱发朋友圈那些事,单说我后来写的文章,真的,从亲戚到朋友,从不关别人卵事到与别人有些相关的事,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我说过这样一些话:删掉,不写这个,不好。?? 老实说,对我说这话就等于挖我祖坟。书写过程中,感觉不合适的,我都已经删掉了,我想发出来的,和已经发出来的,都是我特别想表达的,我就从没想过要删,你叫我删掉,这等于就是否定我,是叫我重新回娘肚里的感觉,我心里自然是特别反感。?? 这不是偏执,我愿意接受别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接受用另外的表达方式来代替,但是你硬生生叫我删掉,我就恨上你了。?? 有些人也没怎么关心过我写作的事,却偶尔会蹦出来一句“写这个干什么”?? “不要写这些……”“删掉……”包括我一些长辈,有时提醒我不要写家庭矛盾的事啊,生活中那些比较没面子的事啊,我都会反感,我是不会听这些建议的。老人不懂文章事,甚烦人,其他人不懂,更烦人,我心里没少骂过娘。?? 这些否定的话,叫我删掉的话,某人说得最多,他就是那个身后永远有一桶冷水时刻准备着,随时可泼我的人。发个朋友圈他都有疑虑,从不点赞就算了,总是感觉我做得不对似的,怕这怕那,说生意好怕人家眼红,发生意差又怕人家笑话,生活中的事一发出来又觉得我这是太闲……总之我没有做合适过。活得这么怕,为什么不死掉呢?人家就没得话说了是不是???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发朋友圈这些事,早知道这么格格不入,就像是两个走在最极端的人,如此水火不容,一定是不会走到一起的。?? 我总认为,活着没有故意搞事,事也会来搞我们,你不说你生活中的那些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事,那些事还是存在的。谁没有呢?为什么会怕别人说东说西呢?真以为别人会很在意你过得怎么样怎么样啊?要知道,这个世上,真正在意你的,只有你自己,你自己的事,也只有你自己在意。?? 爱你的人在意,那是关心你。想搞你的人在意,记住,他在意的耐心绝对不会超过你的恒心——尤其是像我这种持久能恶心人的人,早把那些想搞我的人恶心死了,我还怕什么呢??? 倒是这些不痛不痒时不时叫我删掉些什么的人,像虱子一样让我反感,别惹我,我根本不在意那件华丽的外袍,随时可脱掉,你咬谁去??? 我什么都想说,说的东西都是真实的。我说的时候我痛快了,就是这个好处而已,因为不说出来我会痛苦,我说完了你还叫我删掉,叫我收回去,你不是想我痛快,你只是叫我痛苦,并且比一开始不说更痛苦。?? 人生每天都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又逃不掉,只得憋屈自已,我写我的字,你别看就行! 第35章 突然有些想离开酒楼 (1) 一早起来,忽感肚子饿,洗濑之后便想洗个苹果吃,结果箱子里空空,看时间还赶得急,换了工服,便提了这空了的苹果纸箱往楼下走。 咦,今天酒楼咋这安静,不过我也没想太多,毕竟此时我没有力气去想。 快到食堂,才看到三个同事在吃早餐。 我照样只拿了一个肉包子和一碗稀饭,还有一小碟榨菜。 忽然发现我的工衣上没有工牌。 “菱菱,你还在宿舍吗?”我打电话给菱菱。 “在啊,小夭你有事吗?我快出门了。” “菱菱,我的工牌忘记了,丢在宿舍,你帮我找找。两个地方,床头柜上,洗手间的架子上。” ”嗯,我去看看啊。我拿到了,出门了。” “菱菱,还有肉包子,需不需要帮你拿一个填肚子呀。” “好,谢谢小夭。” 我挂了电话,安静地喝着稀饭。 忽然手机铃声又想起,一看是的陌生号码,便懒得接。 那号码又打来了,接通电话直问:”你是谁呀?” “哟,今天心情不好啊。” “杉哥,你换手机号了啊,你哪天回呀?” “我下午会到家,晚上接你下班呀。” “好的。”杉哥终于快回了。 我走出食堂直接去了菱菱的包厢。 我把还是热的肉包子给她,我也拿回了工牌。 然后回到前台,准备接班。 ”小夭,你要下午1点才上班,咋现在就来了。”同事笑着问我。 “我都忘了,那我就回宿舍了啊。” 我今天咋回事了连上班的时间都搞错了。 不管了,那回去睡觉,免得下午来接班又没精神。 走至酒楼拐角,却碰上了经理。 “经理好。”这次我大大方方地先叫了他。 “陶小夭?你这去哪里?不上班吗?”经理一抬头,见是我,一连问了几个问题。 “经理,我是下午1点半的班。”我老实地回答了经理。 “小夭,能跟你好好讲几句话吗?” “经理,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经理:小夭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经理,你怎么一见到我就是这个问题呀? 经理:你就回答我有没有啊。 我:经理,你要给我介绍对象吗? 经理:小夭,是这样的。我有个表哥比我大一岁,身高1米76,长得也比我帅。有次在柴门的时候看见你,后来向我打听了你二次,问你有没有男朋友?我答应了他,问问你。你现在告诉我,你有没有男朋友。 我:经理,你吓我呀,你这么好的表哥,咋会看上我?! 经理:要不我现在叫他过来,你们一起在这酒楼吃个中饭,你自已跟他去说。小夭,你帮帮我,成不成就这一次,下次我碰到你决不问你这个问题了,好不? 我:经理,我有男朋友,只是还没确定这男女朋友的关系。真的,你问宋菱菱,我们三个还一起吃个饭呢。 经理:真有男朋友了,那你上几次都还说没有。 我:我怎知你问是为了这个呀,再说我有没有男朋友跟你没关系呀,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经理:陶小夭,你跟我表哥吃个饭也没关系呀,我帮你们点几个菜就是,这样的话彼此多个机会不是吗? 我:也行,刚好我中午没地方吃饭。 经理:那我打电话给我表哥了哈,中午你十一点到这酒楼的大厅105号吃饭,我们三个。 我:好,谢谢经理。 (2) 我回去洗了个脸就躺床上,玩了一把消消乐就睡着了。 一阵手机铃声把我给吵醒了,”小夭,经理叫你快来酒楼,我不知道什么事,你快来,我有点忙,挂了啊。” “嗯,我知道了。”我看手机上的时间都上午十一点四十五了。 我麻溜地起床,洗漱了一下,擦了点脸霜,画了眉,涂了口红,还是穿上了工服,下午要上班,难得换来换去。 十二点前,我赶到了酒楼大厅,我一看经理旁边坐着的那个男人心里有些发慌。 怎么会是他呢? 二个月前,我端了一盘赠送给客人吃的水果往柴门走,因为天黑又下着雨,我只顾走路,没想到会碰上一个客人。 当时吓我一跳,盛水果的盘子也随之跌落于地,我惊慌之中忙着找扫把,只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后来柴门的同事告诉我,那个盘子跌下去溅落的瓷片弄伤了他的脚踝,还出了血。 真不该答应经理来吃饭,这下怎么办呢? “陶小夭,还站那里干嘛,快过来吃东西。”经理巳经看到我了。 我只得走至桌前,靠着墙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表哥赵智,这是陶小夭。”经理用手指点了一下算是给我与他做了介绍。 ”智哥,上次真对不起你,我去拿了扫地的来你就走了。今天在这跟你说声对不起。” “哦,这事都过去这么久了,不必说了。” “嗯,那谢谢你了啊””我站起来,准备走,这气氛太难受了。 “经理,那我走了啊,下午还有班。”我转头对经理说。 “好,那你走。”经理可能也觉得气氛太压抑了,就答应我走。 “陶小夭,你又想溜呀。”赵智的话我有些不舒服。 “表哥,今天小夭真的还要上班。”经理帮我说话。 “行,那喝了这杯,就不说了。”智哥还要我喝酒。 ”我下午要上班,喝不了酒呀。”我有些急。 ”喝完这杯酒,你就可以走。”智哥一点也不想放过我? “那就这一杯,经理你得帮我记着:只喝这一杯。”我面向经理。 这一杯白酒,还难不倒我。小时候妈妈经理酿酒,我是喝过的。 我端起酒杯,仰头就喝了下去。我坐下,夹了二筷子西兰花吃,又扒啦了二口饭,完了我得走,这个智哥不好对付。 “智言,我喝完,可以走了。”我说完就拉开登子,想走。 “今天我爽了跟别人的酒局,就想来见你一面,而你又有多不情愿。”智哥生气了,可我没不情愿呀,只是想离开。 ”经理,我可不可以走了啊,”还是得走,这人惹不起。 ”智哥,还有十五分钟我就得上班了,真是不好意思。我酒也喝了,你看我可不可以走了。” “行,可以走。但必须答应我有下次,这次喝酒吃饭这么匆忙,连话也没讲几句,太不真诚了。” 乌云压头顶,我才不想有下次,跟这个人喝酒太闷了,不想再约了。 其实这一杯酒真不会让我醉的,可此时我晕乎乎的,突然有一些记忆在大脑里涌出来—— 那一年,桅子花开的季节,我家又熬酒了。 有风有月的夜晚,你说带我去看影,那是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心情如清风明月般轻柔飘渺。 那一年,走过去才知是传闻。 晚上杉哥来接我,我心情依然不好。 他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风口上的手机,连接着蓝牙,另一只手随意翻点自己的喜欢音乐,趁着红绿灯的片刻。?? 音乐还没选好,后面车辆想起了鸣声,于是随机播放,发动车子,跟随前进。?? 熟悉的音乐响起,带着这个雨天特有的味道,在这个封闭的移动的小小空间中弥漫。?? (3) 那首动人的歌《我要找到你》,很多年前,他就特别喜欢,直到今天。?? 其实我也喜欢这首歌,可生活像这无数的叶子,任无尽的风席卷着,有的向上而去,有的向下狂奔。?? 那些已经落在车道上的叶子,似乎不甘心,随着车流呼啸,跟着车尾,爬起来抖动,还未安静下来,又被后面的车辆再次唤醒。?? 难道秋天就这样到来,不知不觉地降临世间嘛,她一边想着,一边观察这种情形。?? 突然几片叶子,像利剑一样直射到前玻璃上,响起“嘭嘭”的声音,幸好有防风玻璃,只是透明的感觉,吓我一惊,仿佛锯齿一样割过皮肤,心里隐隐作痛。?? 好顽强的叶子,趁着生命最后的存在,拼命地撞击,回应它生活过的天地,同时这另她感到莫名的伤感。?? 还没留意成长,就到了这个年龄,还没体味夏日的疯狂,就已经到了秋天。?? 夏季就这样匆匆结束了,她想着,过些天还会有更多漫天挣扎的叶子,不过也没什么,四季更替,生命轮回,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自然现象。?? 车流慢慢变得稀少起来,离开了城市。稍稍打开一点车窗,让大自然新鲜的空气吹进来,即使漏进来一点小雨,也没问题。?? 正好清醒一点,让风儿顺便也带走独处和音乐带来的感伤。?? 没饭吃,没住所,还是没有一点事业成绩,都还好,有什么可伤感的呢,她摇摇头,自言自语“没什么的。”?? 一向乐观自信的她,又岂会让一点初秋的景象扰乱自己的心,依照她的个性,这种情形也只会逗留片刻,在心里挥一挥手,远离这份无奈。?? 夜幕低垂,歌声,小雨,还有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不管伤感与否,都还要前往那个目的地。?? 我也记得,我也还为那些岁月涂鸦过诗词,当然不过是玩玩。 “夭妹妹妆安”,听到这句我笑了? 想要喝杯酒,在这夏风入帘的夜里?? 静坐窗前,看远处星火点点?? 那吹笛的白衣少年,会在哪一抹夜色里?? 笛音绵绵,唤情思深深? 也许一墨书香可以深谐其音?? 迫不及待地找出已落了尘埃的书籍?? 也不知多久未曾好好读一本书了?? 内心已粗糙成风中那棵千年的树?? 布满了荆棘全是现眼的脉络? 不怕啊,杯中的红酒迤逦开来?? 便成一个可以书写的故事?? 在如此屏息静望的夜色里?? 默念一首久远的情书?? 让入帘的风裹着红红的衣裳?? 轻舞一段柔软时光…… (4) 那一年,那一抹青涩的记忆,在岁月里沉寂。暮然回首,那些爱过的人,痛过的事,都已变得云淡风轻。重拾往事,与风同行,守着一次次的承诺,等候着彼岸明月。?? 月光如水,如散落的芦苇花,缱绻着往事的欢笑。固守着窗外的一轮弯月,任心事蔓延。青石板的巷口回荡着熟悉的歌声,巷头的墙上,藤蔓上都留有你风飘过的痕迹,那朵墙头微露的蔷薇,绽放最后的笑嫣,收一星点的快乐,书写在绿色的日记中。?? 有风的声音吹过河畔,夹着落花的残香,落日无声地消散在天际,世界回到当初的安静。落叶散尽,携一片徘红的叶子,隽刻上你的名字,在红尘中,让它随风……?? 时光的年轮里,懵懂的你我,那羞怯的笑容,定格在相识的瞬间。美好,在风的记忆里,镶嵌成永远的爱,不管身在何处,亦不管彼此心灵有没有归属。斑驳的岁月里,平添的风霜,哪一道是你最初的心伤!多年沧桑、青涩的回忆,停留在风惊过的季节,落红深处,一份馨香,袅袅了浅浅的情缘,轻轻的诉说,添香思被看,斜阳醉芳菲,拂过光阴的弦,弹奏一帘幽梦,默写唐诗宋词,描摹水墨丹青。寸寸情长,不离不弃,相约人生,与风同行。?? 时光中,你那听风的少年? 蓝天下,你挽高高的发髻,在有风的路口等他来做你时光中的王子。?? 岁月兵荒马乱,红尘颠沛流离,唯他在你的时光中如一匹草原上欢腾的马儿,日日饮露为晨,沐夕以眠。?? 一路打趣,有时也静待花开,守季节如春。?? 一直努力地想要安放生命中的种种,于是你想去繁花遍野的庄园采几株玫瑰来芬芳你的日夜,可是他指着叶子告诉你:它在等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独自一人去山野是为了追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爬上高高的树是为了采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整日整日像雕塑般地立在旷野是为了等风来。?? 红尘纤陌,诵经千篇,也无法求回自已的圆满。?? 你嘴角的弧度延伸成没有边的海平线时,便放了手让他去听风。 (5) 一个人,一份职业工作时间的太长,估计都会像我一样,会多多少少在某一个时间段出现一些倦怠。?? 起初的热情,期待,规划,在岁月的有意无意的洗涤下,慢慢地退化成了本职。?? 不是说一个人的毅力不够强,而是有的事淬炼了时间和人情,就变得没有起初时想象得那么高尚,疲倦期,心累期,总是要经历一段,才能重新拾起来时的那束光。?? 工作如此,写作如是,生活亦逃不过这样的循环,没有什么好与坏,只是在不好不坏的心情中磨去了棱角。?? 许多年后,棱角依然保持分明的人,要么刚强如斯,要么淡然处事。?? 在接受与不接受的时候,都是深思反省之后的选择,没有对错,一切只为了让自己内心好过一点。 清晨,看到他们的时候,然后对比一下自己的工作环境,就会突然发现,原来幸福真的是要有比较,才会显得更加分明。?? 珍惜,知足的字眼,会随着出现在脑海里,回想一下,对比一下,心中的那丝倦意便开始消散了。?? 我找了一个角度,蹲在地上,拿着手机开始拍他们工作忙碌的样子。?? 开始的时候,也许是工作投入,他们并未发现我,直到随手拍了好几张后,老人家终于察觉到了。?? 他说:“你在拍照啊?”?? 我点点头,笑着告诉他:“嗯,拍你们上班的样子,很好看!”?? 和父亲一样的年纪,看到他们用铁锹铲东西的样子就会想起多年前读书时,父亲工作的样子。?? 那时,读书在外看不到他具体工作的模样,但现在想来,当初也应该是这样顶着夏日的太阳,流着汗水,脖子上搭着毛巾的。?? 看着这样的场景,心会存一些柔软,为他们,更为那些年为了儿女拼命工作的父亲。?? 而现在又多了一些庆幸,因为父亲终于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了。?? 不用再像这些老人一样在原本退休养老的年龄,无法呆在想去的地方舒心颐养,为了后代,为了自己,只能继续这样辛苦作业了。 想着他们的辛苦,我就在想他们的年纪估计干不了多久了,那么将来这些布满汗水的劳作,该由什么人来继承??? 90后,00后,在蜜罐中娇养的一代,是否能做得了这样的工作??? 答案或许是不能,但无法靠学业和知识吃饭的成年人,总是会有一天为了谋生,会学着像这样负重前行的。?? 也迟早有一刻会明白,快不快乐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只要不经常品尝苦涩便好。?? 想好了,等暑假工作结束了一定要出去走一圈,不论去哪,去见没见过的人,去看没看过的风景……?? (6)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位痛苦的人,他是一位诗人,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我知道他一定还在被病痛所折磨,一定还在大地上行走,一定还在深夜里哭泣,一定还在阳光下微笑。?? 诗人天天都在和身体做着斗争,有时候咬紧牙关,有时候在地上翻滚,更有时候歇斯底里。?? 家乡没有了,被滚滚建设的洪流彻底地瓦解,父母没有了,只有山头上迎风摇摆的白色哀旗。?? 诗人去了繁华的北京,在建筑工地上,那是真正的搬砖,没有一丝的矫情,睡在城市的地板上,不过,有空的时候他还在读诗。?? 后来,诗人去了北方,游荡在麦田之中,但是那里没有诗意,为了生存啊,日复一日的劳作着。?? 再后来,诗人还去了南方,他去那里求医,得到了人生中最无价的友谊和人间最美的爱情。?? 其实这一切都和我没关系,我没那样的人生,直到有一天,我买了几本他打折不能在打折的诗集,?? 如今这些诗集跟随我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跟着我住到一个地方,又搬离,去往下一个地方。?? 痛苦的诗人啊,并不是在传递着那份可以令人人绝望的崩溃。正相反,他一直都在爱着,爱着万物,爱着大地,爱着天空,爱着生命和无所不在的真谛。?? 我很忙吗?我很累吗?我很贫穷吗?每当我莫名地感到迷茫和困惑,我都被自己无知的情感而羞愧。?? 刚刚翻了几页,我就忍不住地颤抖,我的心随着每一个文字而震动,我惹不住开口去轻轻的读着,读着那一份真诚,赤诚和无所畏惧。?? 我欠世界很多,不知如何偿还? 我欠路很多,每天踩着离开回来? 什么人铺的,都不知道? 我欠房子,供我睡觉吃饭写诗? 供我寂寞痛苦,更供我幸福? 虽然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 我欠农民,吃的粮食和蔬菜是他们种的? 我欠制衣女工,穿的衣服是她们缝的? 我欠祖先,读的书上的字是他们创造的? 安慰我心灵的诗,是他们写的? 我欠太阳和月亮,他们轮流照耀我? 不让我沦落黑暗,我欠春天? 年年送给我温暖,我欠夏天? 把天地都打开,让我飞,我欠秋天? 她的花谢了,又拿出一地落叶? 任我践踏,我欠冬天,无数老人死了? 使我懂得生命,我欠陌生人? 他实际上是另一个我? 我们擦肩而过,他脸上的笑我从来不及珍惜?? 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爱的奇迹,我一直都不太相信,我也很难付诸于行动去爱自己,爱他人,越来越不理解爱是什么。?? 无地自容啊,此刻我看着我的鞋子,我的衣服,我身边的一件一件物件,随着诗人给我的那份心,我真的欠这个世界太多太多。?? 很难相信,我们的诗歌总在寻找华丽和隐晦,总在想表达一种伤感和无奈,都是这个时代的错嘛,都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代价嘛。?? 我距离诗歌越来越远,趁着这个傍晚时分,我又翻起手边的一本诗集。?? 远方的诗人,你还好嘛,你还有药物镇压那种疾病嘛,我知道它在一步一步地侵蚀着你的躯体,多少年过去了,你的消息越来越少,就连网络上都查不到了。?? 这就是在酒楼的日子,没有激情和理想,要靠着填字来过日子,真想离开了…… 第36章 一阵风过,我又回到前生 (1) 一阵风过,我又回到前生 呼呼的风在夜晚的竹林上空盘璇,吼叫。 彭山近日格外的云雾遮掩,即使没下雨,出外如果不带伞,也能把衣服湿透。 上官鸿儿背着包裹踏上这片人声沸腾的地方。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略显湿的衣服,有些不自在,得赶紧回家。 上官鸿儿这次去良山找她的暮云珂哥哥蓝姬姐姐,是有决心的。只是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薄弱,不得不打道回府。 为了不想让娘亲担心,上官鸿儿想着如果有看到买衣服的店铺,还是要换掉身上这件能拢出水的衣裳。 刚好一抬头便看见街市的左边有一间店铺,门庭里穿出涌进的都是女子,便掀门帘而入。 里面搭在架子上的衣裳真一个多,上官鸿儿转了一圈,便从衣架上拿下一件浅蓝的广袖长裙,腰间合上的地方有流苏金线。 换了装,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瞬间便多了几份水灵的模样。 掌柜的老板娘一个劲儿地说好看合身,如量身定做的一样合体。 于是付了老板娘银子走出店铺。?? 又去找买马的地方,想着今天吃晚饭之前一定要赶到家。 上官鸿儿只好又沿着青石板的路往巷子深处走去。想着一路找有些盲目,还不如开口去问问这街上游走的人,说不定能早些时间知道去哪里能找到马棚。 想起曾经跟上官宇儿和司马霆他们出来时,哪样哪样都不曾让她操心,还对她呵护备至,如今想出来一趟,真难。 跶跶跶,忽听见马蹄声声由远至近,上官鸿儿忙退至店铺前,若是被奔跑的马儿撞上,可要丢掉半条命的。 上官鸿儿一回头,有四匹高大威猛的马儿卷着尘土奔来。 咦,那女子啥意思,不要命了吗,还在巷子中间慢悠悠地走,她听不见马蹄声吗? 随着一声:“你找死呀。”那女子应声倒地。 可是马还是急驰而去,那女子也缓慢地爬起,似乎被马吓倒在地也并不当一回事。 此时的她还在想着要在彭山找一处地方安置下来,等见到她的彭斯哥哥,两人再一起想办法赚钱,慢慢在偌大的彭城站稳脚跟。?? 心中一点一滴编织着美好的未来,她和彭斯哥哥许久未见,二人一直靠着书信来往。 彭斯哥哥在信里说他在彭城过得很好,只是没时间回去,也不想回去了,但偶尔还是会寄回去一些钱,让彭素素好好过日子。?? 可是信里从来没提过接她的事,彭素素还是有些不放心,就一个人跋山涉水地来了彭城。?? 她写信说她来了。?? 彭斯回信,约她断桥相见。?? 雨,连着下了几天,她匆匆向掌柜请假,撑着油纸伞赶到断桥边,步履匆匆,肩膀和裙边都湿了。 彭斯见到精心打扮的彭素素,好想告之她真相,又担心她放不下他。?? 彭斯一咬牙就说了:“素素,对不起,我已不爱你了,我们到此为止。”?? 毫无准备的素素一听这话,只呆呆地绝望地看着他撂下一句话后决绝转身。?? (2) 但不过几秒素素又不顾浑身湿透,追上他抓着他的手半跪在地上问他为什么不要她了。?? 彭斯艰难地开口:“一户千金小姐喜欢上了我,我们半年前就生米成熟饭了。”?? “你不会这样的,……”彭斯冷冰冰的话语让素素觉得陌生而残酷。?? 她扑倒下去,沾了一身泥。?? 掌柜的见彭素素高高兴兴地去回来却一身的狼狈觉得奇怪,晚上特地把饭送上来,敲她房间门迟迟不应。?? 不详的预感,掌柜大力推门而入,只见一道白绫,上面挂着个人……?? 彭素素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 掌柜告诉她,:“因你回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令她有些担心,便稍微多了个心眼,结果……” 得知一切的素素苦笑,没想到平时抠门的的掌柜这回对自己这么好。?? “姑娘啊,别在犯傻了,为了个负心汉不值得!”?? “你怎么知道?”素素虚弱地支起身子又被掌柜按下嘱咐好好躺着。?? “老娘我也算是过来人,你每天点灯提笔写信,出去拿信回来那心花怒放的模样我会没看见么?女为悦己者容,你买的那好看的衣服平常不穿,就今天说出去见个朋友才穿,那朋友想必就是你的心上人。”?? “是,我们在家乡时有了婚约,可是如今……”脸上的失落不言而喻。?? 掌柜拿来一袋银子,“这是你这几天的工钱。拿着这些钱要么走要么留,重新过日子,别为了那个人白白浪费自己一条命,不值得!”?? 老板的好意打动素素,是啊,他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彭斯哥哥了,还念着他有何意义……?? 彭素素觉得掌柜给自己的工钱多了,为了报答她多做了十日才离开彭城。?? 那日素素离开时,巷子的马车上有一老一少两个男人。 “怎么样,她好端端地离开了,你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了?”老男人是彭城一个铁铺老板,数年前收了个徒弟便是眼前这个叫彭斯的人。 彭斯是遭受了一场路霸的毒打后几经辗转流落到这,刚开始打铁人收留他的时候是因为他受伤严重,如不救治,必性命难保。 后来总算是保住了命,却已不能行天妻之礼,所那日见彭素素不得不狠心说了几句伤人的话。 这些年因为放不下彭素素,就拖着一直不开这个口,既然她亲自来了,也许缘份便到了头了。?? 彭斯心里其实怪难受,他也想留她,可终究又怕害了她一世。 打铁人似欣慰似遗憾,闭上眼睛,苍老声音悠悠道:“人各有命啊!” (3) 扯的太远了,那日在彭城所见的四匹马上坐的人就是上官蓝姬,暮云珂,暮云粱,司马霆他们。 我当时只是看见他们一闪而过,未曾好好去看他们在马背上的身姿,更没去打量那四张入世倾城的面容。 还因那下午关注了那个差点被马碰伤的叫彭素素的姑娘,一时忘了去寻找买马的地方,所当天色快入夜时才发觉忘了去买马,却又不敢一个人在晚上回家,毕竟需要四五个时辰。 所便在彭城留宿了一晚。当第二天买了马回到家时看见他们,上官鸿儿就再也控制不了情绪地哭了出来。 想起那几日姐姐他们去爬山,我独自在山脚等待的焦虑不安和饿得肚子都贴上后背的饥饿感觉,那是真真的不好受啊。 一个人在山脚下总是无端地猜测他们在山上会怎么怎么样,那三天时间也想着要不要爬上山去找姐姐他们,又不敢真正地去爬那座陡峭的山,因为怕没功夫又怕摔下来,一命呜呼就完了。 回到家见到他们上官鸿儿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要娘好好地准备顿饭,她要和他们喝酒吃饭聊聊想念,聊聊这几日上官鸿11来来回回在外折腾的心情时的那个心慌。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上官鸿儿又可以有人陪骑马打趣逛街玩耍赏梅了。 此时坐在屋檐下的上官鸿儿,好想写字作诗,感谢上天保若她的一家,让他们又平安又健康地回到家。 上官鸿儿拿起笔奋笔写下,一气呵成: 经由一团岁月,兵荒马乱之后,归于平静。?? 我坐屋檐下,听风呢喃:?? 远去一山峦,草木茂盛,阳光正好,花儿怒放。?? 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经常撑一把透明的伞在有白雾的清晨于林间游走。?? 也许她是森林里的公主,一袭白衫,高高挽起的发髻,娇艳的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也许她是这片树林的蝴蝶精灵,看她轻柔的步履在草儿上轻走,像极了翩翩起舞的蝴蝶。?? 风儿还在念念不休,像读一本入世的经书,轻婉地声音如诉如呤。?? 曾经这片山峦也来过一白衣少年,飘逸俊秀,阳光明媚,带着相机,带着画架,带着食物,带着帐篷。?? 那是一个雨后的响午,万丈阳光照耀树林,那片光金灿灿,你惊叹这世间有如此美妙的光景,于是你和树共舞,亲吻鲜花,摘几株狗尾草在林间狂奔跳跃。?? 至累至无力气才停下那欢乐的呐喊,依树而坐,眼睛依然游离于草木花瓣上那折射着光的雨珠。?? 你撑起画架把惊鸿一瞥,把雀跃,把这一片光,把这一团岁月都画了下来。?? 风此时陷入沉思,又似在努力忆起往事 那阳光灿烂的响午,四个骄健的身躯一晃便入了山林。 美丽的姑娘为了心中的不舍独自等待,独自领悟这几日的风雨日晒…… 哎哎,实在编不下去了,算了,不写了。 看娘是否已把饭菜准备好,上官鸿儿今儿个得好好陪姐陪哥哥他们喝上几杯。 可暮云珂为什么直接就回家了呢? 那暮云珂明天会不会来我家看我呀。 上官鸿儿好是期待。 “娘,爹爹又哪去了?为什么爹爹老是这么忙啊?”我今天突然想到:我要是有一匹自已的马那该有多好呀!想问爹要爹又不在家。 “娘,上官蓝姬呢,她还在睡觉吗?!哥哥和司马霆也不见人,到底都去哪了呀?” “他们都随你爹爹出去了,我也不知你爹爹他们干嘛去了。” “啊,他们都不在,那我还是回房算了。” (3) “青桃,你去帮我弄点吃的来,我现在就饿了。”我还郁闷呀,总感觉一个人一样,孤零零的,好寂寞呀。 “小姐,你是吃饭还是嘴馋了。”青桃问。 “随意,有吃的就行。” “好的,小姐,现在也到了吃饭的时辰了。” 我躺在窗前的摇椅上,闭着眼睛,想不知有多少天未见到暮云珂了,也不知道他明天会不会来看我? 突见暄哗声,我抬眼一望,不由大吃一惊:??想曹操曹操就到。 可我此时又懒得动了,闭上了眼睛,假装睡着了。 因为我确实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讲什么,还是由他来讲。 奇怪,刚才明明是他传来的声音,怎么现在又鸦雀无声了呢? 我好想立即跑去前院探个清楚,可又怕他也是故意弄没了声音。 说不定他此时就躲在门后,等我一推门,他就进来了,我必须忍忍。 然而都这么久了,还不进来,不忍了,我得出去看看。 一路小跑去庭院,才知是我家门前的小商贩起了争执。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掀翻了常年在我家门口摆摊的老人的小板车,骑在老人身上,边挥拳猛打,边破口大骂,“老家伙,叫你坏规规。“?? “别打了,人家那么大年龄了。“ 一些声音都在呵斥那中年男人,可那中年男人根本就听不进去。 还放肆地挥舞着他的拳头,本来心情不怎么好的上官鸿儿,变得更加烦燥了。 “放开!“上官鸿儿一脸的不厌烦,但仍尽量克制要爆发的情绪。?? “不放!“他强硬回答。?? “放不放!“我怒吼了。?? “不放!“中年男子歇斯底里狂叫。?? 说话间,只听“噗嗤“一声,我的竹棒被他抢走还一脚就踩烂了。 这下,我被彻底激怒,立即飞起一记“扫膛腿“,将他直接扫翻在地。?? 围观群众一阵叫好。??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一骨碌爬起来,挥拳向我打来。?? 上官鸿儿瞅准他出拳时,顺手来了个“苏秦背剑“,将他右手反扭在背后,往上一提,他立马疼得嗷嗷大叫。?? 上官鸿儿把他朝前一推,“滚!“?? 他踉踉跄跄跌了几步,站稳后,立即滚到了他卖菜的摊位。?? 见他滚回去了,我便对围观的群众喊道:“散了,散了。“?? 嘿,未曾想,这事还散不了。?? (4) 上官鸿儿刚站在门口,邻居便急促地对我说:“你看,你看,他在干啥子?“??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心中“格蹬“地跳了一下。?? 只见这中年男人从摊上拿起一瓶白酒,“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光,然后对旁边一位年轻男人悄悄耳语了几句,接着,抓起人家铁器摊上的一把菜刀,咬牙切齿,冲了过来。?? 邻居慌了,赶紧推上官鸿儿,“快进屋藏起来!“?? 中年男人在街中间没见到上官鸿儿,便提刀冲到这边街沿上寻找。?? 他误认为隔了几间门的樊老幺家是上官鸿儿家,一手叉腰,一手挥刀,站在门口,嘴里吼道:“狗日的,你出来,老子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樊老幺见他气势汹汹冲过来,早已吓得跑出几丈之外。他一气之下,将樊老幺门前的蛋架一脚揣倒,蛋清蛋黄黏糊糊的,满地都是。?? 上官鸿儿两三步走到街中间,大声喊:“拿刀的崽子,你过来,你找的人在这里!“?? 中年男人定睛一看,上官鸿儿正是他要找得人,便红着眼睛,向上官鸿儿扑过去。?? 他有刀,上官鸿儿空手。 不能强攻,上官鸿儿想着只能智取。?? 也许一瓶白酒连同这燥热的天气已将他对我的仇恨燃成烈焰,他的脸在酒精和汗水下,扭曲变型,人完全处于疯狂状态,挥着亮晃晃的菜刀对我左砍右劈。?? 上官鸿儿滑着之字步,始终保持着他菜刀够不着的距离。稍后,他酒劲开始上来,脚步有些迟顿,上官鸿儿趁机突然滑至他身后,猛然蹲下,把他两只脚杆往我面前一拉,大喊一声,“下去!“他便一个狗吃屎,扑倒在地。?? 上官鸿儿正欲去捡那把菜刀,突然,身上被什么东西狠狠击打了一下。我转头一看一一是他,那个与中年男人悄悄密语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拿着一足有两米长、酒杯粗的新鲜竹杆,对上官鸿儿横打竖戳。?? 中年男人见同伙前来助阵,一下来了精神,“呼“地一声从地下爬起,抓起菜刀又开始对我进攻。?? 上官鸿儿腹背受敌,前有菜刀,后有竹杆,情势着实危急。虽然菜刀没砍到我,身上却被竹杆打到了好多次。?? 此时,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可是,竟无一人像上官鸿儿一样,毫不犹豫站出来制止他们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 那一刻,我很心凉。?? (5) 正当孤军作战时,披着湿漉漉长发的姐姐突然跑进圈里,抓着中年男人拿菜刀的手就狠狠咬下去。中年男人“哎哟“一声,菜刀落地。?? 啊!我的姐姐。 她正在后院井边洗头,听人说了此事,来不及擦头,便匆匆跑来,顾不及凶险,便一头扎进来,立即投入了战斗。?? “快去叫哥哥“我大声喊她。?? 姐姐迅速离去。?? 现在,此刻,我最恨的就是这个拿着长竹杆打我,我却伤不着他丝毫皮毛的年轻人。?? 上官鸿儿暗暗发誓,在我哥哥来了前后,我必须让你为留在我身上的伤痕付出代价。?? 中年男人被上官鸿儿整怕了,虽然仍狂舞菜刀,却明显看得出他已是色厉内荏。所以,我只需用眼角余光瞟着他,离他远一点即行。?? 小伙子精力旺盛,扫过来的竹杆“呼呼“生风。我在躲闪他地击打中,尽力捕捉反击的机会。终于,他有一次甩过来的竹杆力量弱了些,我便一把抓着了竹杆。?? 反击的机会来了!?? 上官鸿儿双手顺着竹杆,迅速滑至他面前。然后,用脚后跟死命往他脚趾一踩,他便疼得弯下腰来。就在这当口,我膝盖往他下巴上狠劲往上一撞,这小子便仰面躺在地上。?? 人群自然分出一个通道过来,我们双方也停止了打斗。?? 上官鸿儿、卖菜老大爷、两菜霸(为当事人),巷子的肖奶奶、樊老幺(为目击证人),一起跟着到了衙门。?? 衙门的官员肯定了上官鸿儿,说小小年纪就见义勇为,说长大了就是女侠。然后,委婉地说,止暴也需注意自身安全。?? 我说对、对、对,我以后一定要注意。?? 其实,我有点不服气情况那么危急,哪里还会想到那么多?你去试试??? 我觉得,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对我高赞了,我只不过是有点同情心,打了个抱不平。?? 出了衙门的门,我问了个一直纳闷的问题,“肖奶奶,今天这场打斗就在你家门口,我也看见了你站在那里,你为啥不出来管一下?“?? 肖奶奶脸红了,这两个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一个人吃了全家饱。你们打起来后,大家都没敢出来管,就是害怕他们事后报复。哦,对了,你的家人以后都要注意点,千万要防着他们报复你。“?? 原来,大家不敢管的原因在这里!?? 如此说来,单单我是个傻子??? 这世风怎么了??? 今后遇到这种事,我还要不要管??? 郁闷!?? 当天,拿刀的中年男人和那帮人都被关了几日衙门,只是多几日少几日的问题。 (6) 自上次打架之后,我出门都有人向我行注目礼了,这种感觉相当的舒服,以前走哪里都没尝过这种美妙的滋味。 又几日后,上官鸿儿刚骑马回来,青桃就神情紧张地告诉上官鸿儿,“今天老爷叫我去买些新鲜的蔬菜,在弄堂碰到了那个拿刀子的男人,小姐,你说他还会来寻仇吗?“?? “有可能。“上官鸿儿回答,“应该不敢了,上次哥哥那么厉害,他都吃了苦头了。“?? 隔了一天,上官鸿儿也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上官鸿儿。 奇怪,几秒后,他的眼光竟有些慌乱,躲开了上官鸿儿。?? 哈哈哈……我心里暗暗好笑,原来,我们都在顾忌对方报复自己。?? 从此,他们没惹我,我也不欺他们,大家相安无事。?? 从此,他们也不再欺行霸市,不再期负老实人。?? 看来,这一仗,打得值!?? 从此,上官鸿儿也知道了,正义还是要的,帮助老人弱小者也是要的,这样会让自已心情好好,有些小小骄傲,还有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有那份坦荡荡的胸襟,真是太好了。 第39章 青桃 (1) 青桃原是晶山梅花坞人,她爹爹在坞里买肉杀猪娘有一门裁缝的手艺,她还有个十二岁的弟弟,一家人过得温饱而安乐。 有一天,青桃的娘让青桃把坞里胖大婶的衣服送过去。青桃把衣服放进篮子,提着便出了门。 青桃每次去胖大婶家都会哼着歌,一路欢喜。从家里到胖大婶家,刚好要经过弟弟的私塾,而私塾里有她看不厌的私塾先生。 而弟弟每次在私塾见到她,也会很高兴。因为青桃会给弟弟带去二粒糖果或一个烤熟的红薯或其它吃的东西。 每次去私塾时,青桃都会站在私塾的那棵大柳树下听上一柱香时间的课,都成了一种习惯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透过门缝,她看见私塾先生在一字一句地诵读诗词。 然而今天青桃听到的声音有些不一样,但这声音都很是吸引她。 于是青桃便慢慢移近私塾的窗户,想看私塾先生还是不是以前看见的私塾先生。 今天的私塾先生给青桃的感觉不同于其他的塾书先生,以前那些先生念起书来摇头晃脑的,好生做作。 而今天的私塾先生穿了一件青色的长袍,温文尔雅,眼眸里还透着温柔的笑意,还是青桃心里理想化的私塾先生。 青桃看得入神,不由得轻声跟读: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青桃却不知道,她这入神的模样也入了私塾先生的眼,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青桃念着念着就背会了这一句,然后记起要去给胖大婶送衣服已是过了时间,只得撒腿就跑,连兜里的几粒板栗都忘了给弟弟。 快到傍晚时,读私塾的弟弟回来了。 “姐,”弟弟回家看到青桃,兴奋地扑到她怀中,“姐姐我们私塾的同学都说你长得好看。” ”姐好看那是自然,来来来,跟姐姐说说今日私塾的事情。”青桃不动声色把弟弟拉到一旁。 “姐,我们私塾先生也说你长得好看。” “私塾先生也看见我了,还说我长得好看。” 弟弟点点头,继续说到:“私塾先生说今日有人在窗外站了许久,便问了我们是哪个同学的家人。” “那你说了没?” “我没说话,但我猜就知道是你。” (2) “先生可对我有评价?” 小弟歪头想了想,说到;“先生说,那人好生奇怪。” “啊,什么好生奇怪!”他觉得我好生奇怪,那可怎么办!青桃有点郁闷。 以至于弟弟后面的话语已完全听不清。 第二天,青桃帮爹爹去卖肉,因生意不好,到响午才回。 下午又去帮娘送了几家衣服。 黄昏后,青桃在离家不远的河边浣衣,落日余晖晒在女孩脸上,好生漂亮。女孩觉得有些疲乏,想站起来伸个懒腰。 ”姐姐,你看谁来了。”青桃听到弟弟叫唤想转过身,却不料踩到石头边上绿苔扑腾一声裁倒在河里。 “姐姐……先生,先生,快救救我姐,快救她呀。” 私塾先生丢下手中的衣服,三步跑到河边一跳就下了水。划了几下就到看到青桃的手,牵到手后把青桃手臂放自已脖上绕着,然后拢着青桃走向岸。 把青桃救起来的书生以为青桃被水呛到,满脸着急,赶紧抱起青桃想送诊,“姑娘莫怕,我马上送你去医馆。” “公子莫慌,我并无大碍,若公子方便,可否让我恢复一下。” “方,方便。”听到女孩回话后,书生松了一口气,才发现他们靠得如此近,书生有点不知所措,又不敢随意放下女孩,于是,他就这么抱着女孩,站在原地。 “姐,你可是吓死我了!”小弟哭丧着脸跑过来,打破了这甜蜜却又尴尬的局面。 “你还说,还不是你突然吓到我!” “我可不是故意的,幸好私塾先生在,救了你。”弟弟看到青桃生龙活虎的模样,安心下来,打趣到:“只是姐姐没事的话,就赶紧下来,先生抱了你那么久,怪累的。” 青桃才想起此时她还被书生抱着,脸红心跳得更加厉害,赶紧跳了下来,跑去责怪小弟为何不提前告知私塾先生会来,以掩饰自已害羞。 弟弟拼命喊冤,昨晚明明说了好几遍,私塾书生今天会跟他一同回来,把私塾的衣服送来清洗。 私塾先生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俩打闹,不禁笑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私塾先生不禁又念起了这句诗。 (3)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梅花坞有个习俗,每年三月七日是女儿节,亦是桃花节。这天,故里的女孩子都会穿上漂亮的衣裳,画上精致的妆容,去山上的桃花林赏花。而这天,男子可以情意寄桃花,送予自己心爱的姑娘。 这天一大早,青桃便开始挑选衣服,浅施粉黛,腰系香囊,轻挽长发。看着铜镜里打扮得清丽秀气的自己时,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青桃原想过约书生的,奈何又不敢。 ”姐姐还不出门吗?”弟弟走进来问。 ”一人前往,实在无趣。”青桃托着腮帮子,一脸惆怅。 ”私熟先生他也是一人前去,没听他说无聊。” “那你知道私塾先生说什么时候去,去哪里?” “午后三时,百年桃花树下。” 青桃高兴地抱了抱弟弟,提起裙子兴冲冲出门。 弟弟无奈摇了摇头,这两人都是胆小鬼,幸亏他聪明,也以同样的方式暗示了书生,想想书生此时已在路上了。 青桃来到桃花树下,假装赏花,实则在人海中寻找书生的身影。 “姑娘。” 身后传来一男子声音,定是他。女孩兴奋回头,看清那人相貌后,一脸兴奋的表情变成失落。 眼前男子锦衣华服,腰间佩戴的是上好玉石,从衣着打扮看来,应是外来经商之人。 ”公子何事?” ”在下初来此地经商,听闻今日是一年一度的桃花节,甚感兴趣,却才疏学浅,不懂风俗,冒昧打扰姑娘,姑娘可得空,解说一二?”富商礼貌拱手。 ”实在抱歉,我在等人,不大方便。”青桃此时只想把富商赶紧打发走,不然书生来了,难以假装偶遇。 富商见状,便行礼告辞。 富商走后,连续有几位男子前来搭讪,都被女孩一一拒绝。 “姑娘。” “都说我在等人。”女孩头也不回,不耐烦应道。 “姑娘不是一人?” “不……”不对,这声音好生熟悉,女孩连忙转过身来,真是私塾先生,“是……” “那是一人,还不是一人?”私塾先生眼带笑意。 “原是一人,现不知。” “哦?”私塾先生笑意更浓,“那可否让我同行?” 青桃暗喜,连忙点头答应。 桃花缤纷,书生不时赋诗三两句,女孩听得入神。 (4) “听说晚上有烟火大会,姑娘可愿共赏?” “落樱缤纷,烟火绚烂,早就想看看了。”看向书生时,女孩眼里仿佛带有光芒。 星辰升起,第一朵烟火在夜空中绽放,绚丽夺目。两人看着满空烟火,心中一些特别的情愫,也在悄悄绽放。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姑娘可记得此诗句?” 青桃点头,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书生的情景。 “第一次见到公子时,公子教学用的正是此诗句。当时觉得甚是好听,只是不知,是何意?”女孩笑着,眼睛弯弯的。 “我如此爱慕你,你可知道呢?”书生看向女孩,深情款款。 女孩瞬间满脸通红。 “这便是诗句的意思。”书生笑着继续说到。 “啊?公子在戏谑我。”青桃心里有点失落,原来是自己多想。 “不不不。”书生连忙摆手。“并非戏谑,初见姑娘,便……便心生爱慕。” 书生从怀里拿出一只玲珑红豆玉佩,紧张兮兮地递给青机,“今日很早便到了桃花树下,才发现把想送姑娘的玉佩忘在家中,又再次返回,耽误好些时间,原以为见不着姑娘了。” 书生挠了挠头,憨憨的样子很是可爱。 “看到在桃花下等待的姑娘时,才意识到,我比想象中的还要喜欢姑娘,是想娶你为妻的喜欢。”书生深吸一口气,“斗胆问姑娘,入骨相思是小生一厢情愿,还是两情相悦?” 女孩连耳根子都红了,害羞地低下头来,接过玉佩,轻声说到:“是两情相悦。” 书生兴奋地抱起女孩,满脸幸福。自己是何其幸运,才能得一良人,互相爱慕。 次日,青桃做了桃花糕,拿到书生家中给他品尝。不料刚进门,就看见昨日那富商也在屋里坐着。 “这是我前段日子认识的公子,路经此地经商,才华满腹,我们许多观点甚有同感,真真相见恨晚。”书生高兴介绍道。 “原来是姑娘,可真有缘。”富商笑着说。 “你俩认识?” “一面之缘。”女孩把桃花糕递给书生。“尝尝。” “昨日桃花节见过。”富商继续补充着,“不想竟是兄台意中人。” 女孩与书生相视,害羞微笑。 (5) 女孩本以为富商不久便会离开,却不料他们二人饮酒赋诗,大谈经典,虽说女孩很喜欢看书生赋诗作对的样子,但身边的富商确实碍眼。 原以为可以两人独处,现在硬生生变成了三人同行。 而往后好几次青桃去找书生,富商都会一起。青桃曾三番两次暗示富商离开,奈何富商不通气,完全忽视青桃暗示。次数多了,一方面青桃也习惯和私塾先生约会时,身边总有一个不识趣的人。 约莫半个月,富商在桃花故里的生意已经谈妥,得返回城里。 青桃大喜,看着富商和私塾先生两人在依依惜别。 “兄台日后有空,定要前来再聚。”书生举起一杯酒,一口饮尽。 “能认识兄台与姑娘,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兄台才华横溢,思想独特,不该局限于此,还望兄台听我建议,上京赴考。”富商言语间,皆是惜才。 “我会好生思量。”私塾先生再举一杯酒,酒杯相碰,杯酒入肚,三人就此分别。 自富商离开后,私塾先生总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可在想上京赴考之事?”青桃坐在私塾先生身旁,为他研磨。 “本以为,我在故里教书育人,成亲生子,一生安稳便过去了。” “这不好?” “很好,只是……” “只是你不甘于此。”青桃微笑着看向私塾先生,“你去,我等你。” 私塾先生执起女孩双手,久久不能言语。 “三年后桃花盛开之日,便是我归来娶你之时。”私塾先生揽上女孩细腰,深深拥吻。 离别之日,女孩赠与书生一条桃花手帕,上面的桃花是女孩亲手所绣。 “见物如人,当作路上有我相伴。” 书生接过手帕,久久抱着青桃。 (6) “阿姊,我们不嫁了,等我长大,就可以工作赚钱,你别嫁可好?”房间内,小弟捉住女孩的手,苦苦哀求。 “听我说,阿爹病重,阿娘身体亦不好,阿姊出嫁后,家里全赖你一人,你要替阿姊照顾爹娘,要好好学习,成为有用之人,将来娶一情投意合之女子,不求大富大贵,但要幸福安康。”女孩摸了摸小弟的脑袋,微笑说到。 “可私塾先生怎办?还有半年,便足三年了。姐姐,你舍得吗?” 私塾先生离开之后,女孩原是一边重复着平淡的日子,一边等待着书生归来。只是好景不长,半年前父亲突然重病,至今仍卧床不起,若再无钱医治,怕是性命垂危。 恰巧前段时间有富商上门提亲,说要娶她当四姨太,彩礼千金,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我出嫁后,不要来看望我。莫怪阿姊心狠,唯有忘了桃花故里的一切,才不会觉得自己负了他。” “阿姊……”小弟抱着女孩,嚎嚎大哭。 成婚之日,锣鼓喧天,喜乐不绝。女孩如墨乌发全梳至头顶,盘成扬凤发髻,两边插上凤凰六珠长步摇,黛眉轻染,朱唇微点,两颊胭脂淡淡扫开,眼角贴上金色花钿,一身流光溢彩的大红色喜袍倾泻而下,美得让人失魂。 鲜红盖头盖了下来,盖住了女孩的泪千行,却盖不住她如丝线般缠绕心脏的悲伤。 (七) 晚上,一身酒气的富商进了新房,跌跌撞撞走到床边,掀开了女孩的红盖头,两人对视,女孩一脸惊讶,富商愣了好久好久。 “你真好看。”富商冲女孩笑了笑,伸手解开她上衣纽扣,亲吻她的朱唇。 女孩本能闪躲,随后想起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便如傀儡般顺从,却不知自己眼角已有泪花。 富商停下了亲吻她的动作,双手有点颤抖,停顿一下之后起床径自走到桌子旁坐下,倒了一杯清茶,一口饮尽。 富商岂会看不出青桃的惊讶与不情愿,不过选择忽略罢了。只是女孩眼泪落下的时候,他便知道无法勉强,只是仍有一丝期待,趁着酒意,他说到:“你并非自愿嫁给我……我还是娶了你,你以后……不要,不要念着那个人了。” “你可是我的四姨太,我的。”说完,富商拂袖而去。 青桃看着富商离开的背影,面无表情。 府里上下都传着“新婚之夜,四姨太受尽冷落”的言语。自此,青桃在府里很不受待见。却不以为然,也许于她而言,这样是最好的结局。 (6)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年。 “今日后,你自由了。” 青桃又回到梅花坞。 老管家叹了一气。 “管家是不舍吗?”站在一旁的家仆问到。 “四太太盼了很多年,才盼到离开的一天,我该替她高兴,并无不舍。” “那管家为何叹气?” “只是替老爷叹气罢了。” 很多年前的桃花节,富商在桃花树下,一眼便爱上了女孩,萌生了要娶她为妻的念头,不料她已有所爱之人,那人恰巧是他赏识之士。若是其他任意一人,他都会设法抢走青桃,可惜是书生,连富商自己也觉得,青桃与书生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后来,他在梅花坞里的日子,大多是和私塾先生青桃一起度过的。他也不是不知青桃想与书生独处,只是他贪心,贪恋能与青桃一起的每分每秒。 离开梅花坞后,富商很快便又纳了一妾,原以为这样便会忘记女孩。只是他自己也没想到,对女孩的爱如此深沉,一直无法忘怀。最后他派人去暗中打探女孩消息,若那两人幸福美满,他也只能释然了。 但得到的消息却是,书生上京赴考,两年多了无音讯,甚至一纸书信都从未寄回,姑娘曾想法联系书生,始终无果。大家都说,书生定是在京城移情别恋,攀上权贵,忘了故里的女孩。 女孩虽然担心,但自然不会相信书生移情之说。他们说好的,三年后桃花盛开之日,他便会归来,迎娶女孩。 三年,快满了。 得知此消息后,富商很是在意,便命人去调查书生的下落。 若书生攀上权力,忘记女孩,他便利用京城人脉,让书生仕途坎坷。 若书生迷上财富,嫌弃女孩,他即便用上全部身家,也会让书生满盘尽输。 若书生恋上美色,移情别恋,他便会赶跑书生身边妖媚女子,让书生回心转意。 富商想过无数个书生失踪的可能,却始终没料到—— 书生赴京途中,染上瘟疫,不治,病逝。 疫情严重,死亡人数很多,官府没有一一核对死者身份,大多被当作身份不明的流浪者处理,统一火葬。 书生死前,手中紧握着一条桃花刺绣手帕,喃喃自语着: 今生无缘,来世再续。 权力、财富、美色,无论哪种原因,富商都有办法让书生回来,唯独死亡,谁也无能为力。 得知书生死讯后,富商彻夜喝酒。第二天醒来,便派管家去女孩家提亲,聘礼千金。 女孩一家都知道,这份聘礼是他们的救命稻草。女孩看着卧病在床的父亲,以及每天以泪洗面的母亲,答应了婚事。 从青桃家中回来后,管家曾问过富商,为何不告诉女孩心意,却要以钱财相迫? “一个人若真心爱上了一个人,心里便再也容不下别人。告诉她,又有何用呢?” “只求她日后能看到你的好。” “无妨了,这辈子能留着她身边,护她周全便足矣。” 老管家看着府内桃花依旧,仿佛看到了当年老爷为四太太移植桃花的场景。 富商说,青桃离开了梅花坞,能让她想起的便只有桃花了。 为什么是桃花? 富商是在桃花树下爱上了女孩,女孩青桃是在桃花树下与私塾先生订下终生。 这份记忆对他们而言,都是格外珍惜却不想提起的。 旁人以为,老富翁好色无情,妻妾成群,娶女孩不过是贪图新鲜。 没人知道,所娶妻妾,有为权势,有图钱财,唯独对四太太,别无所图,也无再娶,用情至深。 老管家摇了摇头,负手走回府中。 辗转三天,青桃终于回到故里。故里变化甚大,她差点认不出来。走到往日的家门口外,木门虚掩,青桃轻轻推开,走了进去。 只见一老头坐在院中石凳上,手持玲珑红豆玉扣,看见青桃进来,笑得宛如孩子般灿烂。 “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青桃看到此番景象,顿时嚎嚎大哭,像是把几十年的情绪全倾泻出来。 “回来便好,”弟弟抱着仍在哭泣的青桃,“姐姐,这些年我真的好想你啊!” 不知过了多久,青桃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 小弟把玲珑红豆玉扣交到姐姐手中,说到:“这玉扣,替姐姐保管几十年了,今日物归原主。” “依旧没有他音讯吗?” “一直以来,音讯全无。” 青桃把弄着手中的玉扣。 “我想去桃花林看看。” “桃花林?” 青桃点头。 “姐姐不知?”小弟略有惊讶,但很快便想通了什么似的,“姐姐出嫁后不久,富商派人来故里,把桃花全移植走了。说是家中娇妻想念家乡,闷闷不乐,故把桃花移回府上,只想博娇妻一笑。” 青桃努力回忆,那年府上确实一夜之间院里满是桃花,不过她念的是桃花下的少年,没了少年,要这桃花又有何用。 “姐姐,我想他是真心爱你。” 青桃深叹一口气,她岂会不知。 不过是,一辈子太短,只够爱一场。 第41章 凡人的因果,是几世的缱绻 (1) 玉扣你为何要进我的腰包? 上官鸿雁在马背上已被癫得十分难受,可她还是想着那玉扣,真不愿司马霆再去招惹那些乌漆麻黑的飞鸟,因为它会吃人。 赶到家已是深夜,为了不惊醒爹娘,便各自回房睡觉。 而上官鸿雁却无法睡去,她突然想起司马霆的一句话:如果这个家里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 上官鸿雁想到上官宇轩和上官蓝姬都有一身上好的武功,可她却没有。 上次暮云粱送来聘礼,爹娘无端地不开心,似是在隐藏什么? 暮云珂为什么要娶我,而不是娶上官蓝姬,我到底是谁?如果我不是上官家的孩子,那我是谁家的孩子。 上次听上官宇轩说玉扣是一个武林盟主的私物,然而送去时又遭遇伏击,还有那么讨厌的一群鸟,居然听唤于上官宇轩,否则司马霆不可活了。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爹爹总叫我不要出门,那个暮云珂来了两次家里,也叫我不要告诉旁人。还有去晶山的梅花坞,我感觉是那么熟悉,似乎在那里待过很长一段时间。 (2) 梵香袅袅,佛音靡靡。大佛寺,香客如云。?? 寺里院中一株桃树,经年累月,在这香火旺盛之中,聆听佛音,树枝香烟缠绕,被香客环绕,花开愈加绚烂夺目,芳香四溢,却原来是悟性其高,开了灵智,有了精魄。?? 了空经过树前,看着灼灼桃花,“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一介桃木,有了如此造化,也罢。”?? 之后每日伴着晨曦,于此诵读佛家心经,温润如玉的声音,不疾不徐,显得悠远而绵长,心静如水。?? 桃树精魄渐渐开始幻化其形,日日听着那声音,有种迫不及待想要看那人,但也知道能开智化形,实属不易,因而也不敢大意,操之过急。?? 花瓣漫天飞舞,飘飘扬扬,一女子现于其中,花瓣环绕化为粉色长裙着于女子身上,只见那女子面若桃花,明眸皓齿,额间一枚桃花印迹点缀,艳丽而不落俗气,身姿窈窕,端的是一位倾城佳人。??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了空见桃树幻化完便停止了诵经,波澜不惊地看了女子一眼。?? 女子听到声音,转身便看到了一袭袈裟曳地,眉清目秀,长身玉立的了空,面对那平静如水的面容,遂向了空施以一礼:“多谢师傅连日来的诵经,才得以今日能够幻化成人形。”?? “阿弥陀佛,众生平等,你能有如此造化皆是佛祖慈悲,以及你的悟性,贫僧只是略尽绵薄之力,无须挂怀。”了空双手合十。?? 女子依然再次道谢。?? “还未请教师傅法号?”?? “贫僧了空。”?? “了空师傅,我能否留在寺中,继续修行,以巩固自己不稳定的修为。”?? “不可,寺中皆是僧人,你若留于此多有不便。”?? “我可以栖居于桃树之中。”?? 了空看了一眼光秃秃的树枝,说道:“也罢,你本是与我佛有缘,便留于树中,只是寺内僧人,来往香客众多,切不可轻易显于人前。”?? “多谢了空师傅。”?? “阿弥陀佛。”?? 女子也是名唤凝落,日日不辍地沐浴在佛音中巩固修炼,悠悠岁月恍然而过。?? 凝落修炼到了瓶颈之期,再无了任何增长的可能。?? 这日,凝落看到了了空,便向其请教。?? “了空师傅,现今我日日不落听佛音,却再也无半点感悟,这是缘为何?”?? “阿弥陀佛,凡是修行之人,皆须踏入红尘之中,历经人事沧桑,方能得大道,精灵亦是如此。?? “那我岂不是要去红尘走一遭。”?? “是该如此。”?? “可是我从未涉入红尘之中,不懂凡俗之事,又该如何而为之呢?”凝落迷惑不解。?? “无碍,可自封法力,扮着普通人即可。”?? “为何需要封住法力”?? “在人世间使用法力有违天和,这是万万不可的。”?? “可是没有法力,我对尘世什么都不懂,又该如何是好?”?? “也罢,可择一家投胎为其人,忘却你现在的记忆,没有法力,点点滴滴从头开始。”?? “尚可。”凝落想了想,做一回真正的人未为不可。?? “待我寻一物,助你投胎成人,切记在尘世未了之前,不能回归桃树本体。”?? “多谢了空师傅。你的大恩大德,凝落铭记于心。”?? “阿弥陀佛。”了空致意,转身施施然离去,为凝落筹备此事。?? 凝落虽是为成大道,作出了决择,然而心有戚戚,不知道这人世走一遭,结局如何。?? 院里一夜桃花全开,芬芳满院。?? 敲门声响起,片刻后,小侍前来禀报陶大人,说道:“老爷,外面来了一位大佛寺的和尚,想见老爷。”?? “还不快请进来。”陶大人迅速吩咐小侍。?? 一会,僧人进来见到陶大人,“贫僧法号了空,是大佛寺的僧人,也是住持慧能大师的弟子。听闻贵府桃花盛开,前来一观。”?? “久仰慧能大师之名,这边请。”陶大人说着礼让了空前去观赏桃花?? 映入眼帘便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一声啼哭,陶家嫡长女来到此世间。陶大人顿时笑容满面,了空看着陶大人,“可否让贫僧得观令千金一眼。”?? 陶大人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 遂让奶娘抱了孩子过来,只见那白嫩可爱的脸庞,一双眸子乌黑清澈如水,额间一朵桃花印记,依稀可见未来倾城之貌。?? 了空拿出一枚晶莹剔透的玉扣,说道:“恕贫僧冒昧,今日恰逢令千金降生,便赠此玉坠愿她平安顺遂。”?? “多谢了空大师。”说着,便让奶娘把孩子抱回房里。?? “既然如此,能否请了空大师为小女择字取名。”?? “令千金可唤着凝落。”?? 陶大人点了点头,再次致谢。?? “阿弥陀佛。”了空见事了,便告辞离去。?? 年复一年,桃花开得正艳,像极了天边的云霞,如梦似幻,美得缥缈,美得虚无。?? 陶家女名为凝落的千金,渐长成,二八年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倾城绝色,冠盖满京华,无数名门公子、风流才子倾心不已,而不得见。?? 近日,陶府气氛略显凝重,陶大人并公子早出晚归,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 晚间,凝落看着父亲几日便两鬓双白,忧心不已。?? “父亲,现在情况危急吗?”?? “凝落,别担心,有老夫和你兄长在,只是老夫和王大人政见不和罢了,不碍事,你多看顾你母亲,她本就身体不好,更不能让她操心。”陶大人没有说的是,岂止不和,现在已到了剑拔弩张之际,如今王家女入宫更添助力,陶府本就处于弱势更是雪上加霜。?? “是的,父亲。”凝落眼见父亲不欲多说,便也只能作罢。纵使自己再有才,对朝廷的漩涡,也无计可施。?? 凝落能做的只有好好照顾母亲和处理府中事务,不让父亲还担忧府里。?? “母亲,您今天好点了吗?”凝落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柔声询问道。?? “凝落,无须过多担心,我今日好多了,倒是你父亲他们那里?”?? “是哪个不听话的丫头又在你面前嚼舌根。”?? “不用瞒我,多少我也略知一二。就是不知道你的婚事,谢家应当如何?”?? “现如今这种境遇,端看父亲与兄长能否化险为夷。”?? 凝落与母亲正说着话,侍女打帘进来,说道:“启禀夫人和小姐,谢夫人并管家丫鬟嬷嬷来探望夫人。”?? “凝落,快帮母亲梳妆,也不知道谢家夫人到来是好还是坏?”?? “母亲,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这厢着装完毕,进到大厅,便与谢夫人寒暄完毕。?? 谢夫人便点明来意:“我今日来贵府是来给我儿与令千金退婚的。”?? “退婚?何故于此?”母亲大惊道。?? “令千金姿色容貌倾城,不退婚也可,但只能为妾。”谢夫人趾高气扬道。?? “谢夫人,你别欺人太甚。”凝落生气道,转身看向母亲:“这门婚事便作罢,把谢公子的庚帖退给他们,我不嫁也不为妾。?? 陶夫人容不得谢夫人如此作践凝落,遂吩咐丫鬟拿来庚帖交还与谢夫人,并对其下了逐客令。?? 谢夫人撇撇嘴,带着仆从走了,心想,过两天就不能神气不了了,且看罢。?? 母亲见了谢夫人之后,脸色愈加难看,忧心忡忡:“凝落以后可怎么办,今朝退婚是有损于你的名声。”?? “母亲且放宽心,凝落找不到真心人不嫁也罢。”?? 凝落倚窗而立,今日之事不知道那谢公子可是知晓,尽管果断应了此事,然而想到往日种种与谢公子订婚,传了一段佳话,时至今日终是无法违抗父母之命,心也有无法言明之伤,也罢,终究是有缘无份。?? 桃花随风飘零,留下淡淡残香。?? 陶府被皇上问责,判定陶家父子斩首示众,罚没家财。一夕之间,陶府瞬息破败不堪,仆从四散逃开,陶夫人在听闻圣旨下达之时,便一病不起,终是在陶家父子斩首之日先一步而去。?? 凝落,看着母亲父亲兄长相继逝去,留下自己孤苦无依,憔悴不堪,身着白衣,欲随风而去。?? 有那盯着陶府不怀好意之人,欲摘此娇花。?? 危难之际,了空大师出现解救了凝落。?? “阿弥陀佛。”?? “多谢了空大师。”?? “施主,且放宽心,前路正长。”?? “上苍为何待我如此,剥夺了我的父母,兄长,留我一人在这世间。”??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上天有好生之德,有因必有果,存在即为合理。”?? “可是我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多走走,多看看。”?? “了空大师,我可否与你一起到处看看,普席众生。我一个弱女子行走江湖多有不便。”?? “可,你便与我一道。”?? “多谢了空大师。”?? “阿弥陀佛。”?? 凝落着素衣跟着了空大师一起为百姓诵经念佛,济世救人,度化众人,也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有时,凝落对这些佛音,佛经有种特别熟悉之感,好像听过千百回,也渐渐平心静气,不再自怨自艾,只默默为父母兄长祈福,积善成德,若有来世,愿他们一生顺遂平安。?? 即使知道谢公子另娶他人,也不曾起一丝波澜。京城再无陶家其女,繁花盛开,终是凋谢零落。?? 在到了洪灾过后,突发瘟疫之地,凝落由于体弱感染疫病,身体逐渐衰败了下来,不得医治。?? 在弥留之际,凝落仿佛看到了昔日府中自家院落里的桃花,绚烂夺目。?? 了空守着凝落,看着她闭上了沉静如水的双眸。清风徐来,花瓣纷纷扬扬,有一瓣飘至肩头,淡淡残香萦绕心头。?? 待散去,凝落已消失不见,只余一截桃枝,已然枯萎。?? 了空回到寺中,找到住持慧能大师,想找到能滋养桃枝的方法。?? “阿弥陀佛。”慧能大师看了看了空,道一句:“痴儿,罢了,且拿去。”?? 说着拿出一瓶堪比玉液琼浆的圣物给了空。?? “多谢师傅。”?? 世间轮回,沧海桑田。慧能大师已坐化圆寂,了空成了大佛寺的住持,香火依然旺盛,寺中那棵桃树早已焕发生机,正值开花时节,朵朵桃花盛开,鲜艳夺目,了空凝望着桃花,仿佛看到了若隐若现的绝色佳人藏匿其中。? 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白云山下碧溪村。?? 太阳初升,鸡犬相闻。三间草舍内,传来一阵咳嗽声,随之而来说话声起。?? “娘,您又咳嗽了。”温润如玉的男声响起。?? “瑜儿,娘这是老毛病了,无须担忧,倒是我儿近日日夜苦读,还操心为娘,你该是多注意身体。”慈爱而孱弱的妇人透着关怀说道。?? 却说这茅舍是一对母子相依为命居于此,男子为一介书生,姓暮云名唤瑾瑜。?? “娘,我还是去白云山上给您采点药,冬天来了可如何是好。”瑾瑜担忧道。?? “苦了瑜儿,只怪你父亲过早离世,为娘身体孱弱,拖累我儿了。”林氏无奈如此家贫!?? “娘,何须如此说,孝顺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之事,谈何拖累,还请娘放宽心,好好休养身体,只待儿子高中那一日。”瑾瑜劝慰母亲。?? 林氏看了看瑾瑜,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多言。?? 瑾瑜看母亲不再言语,便转身出去端来清淡早餐,想着吃了饭便去山上走一遭。?? 瑾瑜饭毕,收拾好竹篓,告之于母亲,并前去拜托邻里婶子照应一下,遂向山上出发。?? 只见一层又一层的山峰烟雾缭绕,隐约迷离。?? 瑾瑜渐行渐远,慢慢身影朦胧,不知不觉已到深处,草药种类繁多,顿时喜上眉梢,早已忘却母亲的叮嘱:“切不可前往深山里,易迷失于山林中,山上多野兽与毒虫之类。”?? 瑾瑜只想到草药可以缓解母亲的病症,更可以卖与药铺换取些许银两,以备不时之需。?? 采了一竹篓,才发现天色已晚,不可辨别身在何方,草木茂盛,已然淹没来时之印迹。越走越加陌生,隐约听闻鸟兽声音,害怕与焦虑交织在一起,身上衣衫被汗水与露珠浸湿,想起母亲的叮咛,后悔不迭。?? 在这时,前方不远处,大石上屹立一个白色的身影,待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姑娘,眉目如画,身姿轻盈,青丝随风飞扬,缥缈若仙,瑾瑜瞬时呆若木鸡一般,目不转睛地看着姑娘,不知觉喃喃道:“我这是看到仙女了吗?”?? 噗嗤一声,那姑娘轻笑:“呆子。”?? 瑾瑜瞬间清醒过来,绯红爬满白玉的脸颊,手足无措:“小生唐突姑娘了,请恕小生的冒昧。”?? “无碍,你为何在此,这里可不是你这个书呆子该来的地方。”那姑娘看着瑾瑜,顿觉有趣。?? “家母身体素来有一点病症,换季易咳嗽,为此,小生前来采点药,不想迷路了。”?? “公子去镇上药铺买点药即可,你一介书生,不必冒险来此深山中。”姑娘疑惑道。?? “惭愧,小生家境贫寒,囊中羞涩,无奈于此。”?? “公子无需介怀。”?? “敢问姑娘缘何于此?”?? ”小女子家在深山,以打猎为生。”?? “难道姑娘不怕深山野兽?”?? “小女子不怕,家父身怀绝技,野兽无可奈何。”?? “原来如此,敢问姑娘能否帮小生引路?家母还等小生回去,恐久了让家母担忧。”?? “现天色已晚,若不然公子前去寒舍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小女子带公子下山。”?? “不知家中还有其他人否,小生去姑娘家,是否有不便。”?? “无妨,家父今出去了,还有一老妪在家中,平民之家无那么多繁文缛节。”?? “多谢姑娘,可否告知小生芳名,以待来日报姑娘的大恩大德。”?? “小女名唤凝落。”?? “凝落姑娘,小生这厢失礼了。”?? 凝落微微一笑,瞬间天地便明亮了些许,瑾瑜再次呆住了,一下子逗得凝落开怀了。?? 瑾瑜觉得能博凝落姑娘一笑也值了。?? 瑾瑜一步三回头,渐渐凝落的身影隐没在山林中。?? 瑾瑜回到碧溪村,感觉沧海变桑田。拉着村里老相识问了,才惊觉山中一日,山下已一年。?? 终于知道,一年前母亲以为自己在山中被野兽袭击而亡,尸骨无存,遂一病不起,不日便因郁结于心而逝世。?? 瑾瑜来到母亲墓前,痛哭不已,后悔莫及。?? 当瑾瑜再次返回山林之际,却再也寻不见前往深山之路。 睁眼再见到凝落,恍若隔世。?? 用过早餐,瑾瑜提出告辞。“多谢姑娘的款待,家母还在盼望小生的回去,烦劳凝落姑娘为小生引路。”?? “好。”铃兰点头同意,遂让老妪把竹篓交还给瑾瑜。?? 铃兰带瑾瑜带到离村口较近的路上,两人被依依惜别之事包围,瑾瑜心中明白,此去便是恐难再见,便想看着凝落先走。 凝落浅浅一笑便转身缓步而行,直至身影消失在山间,瑾瑜才踏上返家之路,心里被必然若失之感所萦绕。?? 瑾瑜回到家中,看到因自己一夜未归而担心不已的母亲,想到那梦中的场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痛苦,暗自庆幸不已。?? 瑾瑜整理竹篓,才发现里面有一棵百年人参,想来是那凝落姑娘的好意,只是让瑾瑜愧疚不已,只恨不得此种恩情,结草衔环得以报答。?? 望着家徒四壁,瑾瑜为了母亲和科考,便卖了此人参,以作母亲买药和参加科举的盘缠,对于凝落姑娘的心意铭记于心,始终不能忘怀。?? 自此,瑾瑜悬梁刺股,日夜苦读,一路过关斩将,高中魁首,金榜题名。?? 殿试之后,因其俊雅容貌,被皇上钦点为探花郎。?? 京城跨马游街,无数人瞻仰其风姿,一时风头无两。?? 琼林宴,皇上下旨招瑾瑜为三公主驸马,择吉日完婚。瑾瑜平静接下圣旨,出宫路途中,偶遇一高贵而典雅的女子,眉目如画,不自觉便痴了。?? 女子用锦帕半遮面,轻笑一声便钻入轿中。 瑾瑜恍若又见当年山中石头上飘然而立的一袭白影……。 往后几日茶饭不思,心心念念的全是那女子锦帕半遮面的容颜。 三日恍恍惚惚已过,瑾瑜得去皇宫迎娶三公主凝落。 凝落?“小女名唤凝落。”这是记忆里的声音,又回想那日在出宫路中锦帕半遮面的微微倾颜,心中大悦,瑾瑜急急赶住宫中。 第42章 每个人的故事都不一样 (一) 她叫荆花,荆花是农村一种叫荆条的灌木开的花,花瓣像小米粒儿般大小,生长环境差,花期长。 荆花即将出生的时候她娘正在地里劳作,是漫山遍野的紫色荆花让她强忍着阵痛坚持走到家生下了我,娘希望我能像荆花一样无论贫瘠肥沃,都能盛开的又美又香又花期长。 如娘所愿,长大后的荆花漂亮、幸福,有爱她的丈夫和一双可爱的儿女。 但不那么完美的是,她在30岁时得了一种急病,被她小叔子送到医院的时候我快死了。 这两年记性愈发的差了,她已经忘了医生判定她是得的什么病,但这些年在村子里见得多了,她高度怀疑当年她可能是死于急性心脏病,好像只有那种病才能让她那么快死亡,像她二嫂一样。 她死的时候我儿子八岁、女儿六岁,他们还是连生死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子,而她男人在广州打工,连个给她擦洗干净换上漂亮衣服的人都没有,对此她一直耿耿于怀。 由于她是死在夏天,村子里有“热丧不能停放”的风俗,所以她死的第二天就被村里的族老们张罗着要埋掉。 看着她的孩子们懵懵的被族里的大娘拉着换上孝衣、磕了头,孩子们执着白皤跟着族里的大人们将躺在脏兮兮的三轮车上的她送到了村子里的坟地。 她的“新家”是一方窄窄的长方形的土坑,一个小小的土堆,土堆外边既没有碑文又没有标记,这简陋随意的模样让她怀疑她男人回来能不能找到她。 她刚被埋掉的第一天晚上,她非常担心如的孩子们,怕他们没人做饭、没人哄睡、没人洗衣、没人依靠,她尝试着跳出坟头像活着的时候一样走走,发现身轻如燕,能跑能跳,她兴奋的跑回了家里,不过孩子们都已经睡着了。 她死的第二天,一到天黑透,她就早早的跑回了家里,她想在孩子们没睡着之前好好看看他们。 但她竟然看到有人跑到她家去拿东西,还欺负她的孩子们,她忍不住恶作剧的吓了他,她看到他被我吓的屁滚尿流的跑出了她家,心里畅快极了。 她死的第三天,她男人终于回来了,他是坐了两天火车赶回来的。她听到邻居说他“你先休息休息再去看荆花,你看你脸色难看的像鬼一样”,她赶紧跑到镜子里打量打量我自己,还是大大的眼睛、白净的脸蛋,一点儿也不可怕不难看呀,可她男人的脸色灰白,着实不怎么好看。 她倚在门框看他拥抱了孩子们,看他收拾了屋子,看他在箱底找到了她最喜欢的那条紫色碎花裙子,其实她最喜欢穿裙子了,但她婆婆说当了人媳妇儿就要恪守本分不能穿裙子,那条裙子就被她压到了箱底。 她跟着他来到了我的坟头,她看到他放声大哭,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她自己死了我还没哭过呢,但看着他哭我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虽然她不会流泪。 她走过去抱着他,轻声对他说“大壮,对不起,不能陪你白头到老了,这无常的人生让我连句遗言都没来得及说。从此以后,天高路远你要自己走下去了,你以后不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打工了,在家附近找个工作;你以后不要总是不吃早饭就去干活对你身体不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教导我们的孩子……” 今天是她死的第七天,我听娘说人死七天后就魂飞魄散了,她挺害怕的,不知道魂飞魄散是什么感觉。 她战战兢兢的等着上天的安排,但她竟然安然无恙的度过了第七天,她依然可以夜里在她们村里自由穿梭,别问她为什么白天不行,鬼都不能白天出来的好不好,白天在干什么她也不知道,从她死之后她就没有任何关于白天的记忆。 后来经过她慎重的分析,她想大概是她牵挂太多、执念太深,老天垂怜,给了她继续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机会! 她就这样终日在村子里游荡,她看着她儿子不好好学习出去胡混气得她想拿棍子揍他;看到她的女儿被同龄的小女孩欺负她好想冲出去保护她。 如心男人带着我的孩子们会在我的忌日、清明节、中元节、寒食节给她上坟,摆上漂亮的花圈、如生前喜欢吃的水果和红烧肉。看着他们这么想着她念着她,她一颗鬼心幸福的都要飘出来了。 有时候她好想告诉他们她还在他们身边,她会尝试着在晚上飞快的冲过他们身边,或者吹吹他们的头发,期望那一阵阵的风告诉他们她在他们身边,但他们一次都没有猜出来是她,她有点难过。 她死后的第五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常感觉到虚弱,往往是在家里待不了多久就累得没有意识了。 她儿子上初中了,一周才回来两天,她家丫头这几天在闹脾气,好像不想去上学了,这小小年纪不上学怎么办?等等,她怎么发现家里好像布置的有点不太一样了,她和她男人的结婚照哪里去了?为什么多了一个红色的大箱子?房间怎么收拾的如此干净?她男人还买了崭新的西装?女人,不,女鬼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不对劲。 经过她几天的特意、仔细观察,终于知道了原因:她那“深爱”我的男人要娶新媳妇儿了。 这个事情让她非常难受,虽然她理解她男人在她死的这些年既当爹又当妈,生活着实过的辛苦,家里是该有个女人帮忙收拾打理。但理解是一回儿事,接受又是另外一回儿事了,目前她接受不了,她有点生闷气的决定晚上不回去了,眼不见为净。 她赌气了没几天又忍不住跑了回去,她见到了她男人新娶的媳妇儿:眼睛没她大,皮肤没我白,哪哪都没她好看。可那个她是活生生的人,她无奈的撇撇嘴。 她男人的新媳妇儿人温温柔柔的,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做的饭也是喷香喷香的。她看着她女儿终于蓄了长发看着像大丫头了,她看着她儿子变得自信乐观了很多,她看着她男人天天笑的像花儿一样。 果然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慢慢地她也接受了她男人的媳妇儿,除了地自己偶尔有点伤心之外,觉得他们一家四口也挺好的。 她死之后的第七年,她终于连回家的力气也没有了,天天只能在她那丑丑的坟堆上趴着看星星,偶尔拽拽坟头的小草,突然她意识到了一件事:她死后第一年她男人和孩子们来看她十来次,慢慢的变成七八次、三四次、一二次,现在他们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看过过了,她已经想不起来他们上一次来看她是什么时候了,他们是不是把她忘了。 “妈妈,快来摘构蒲穗”,迷迷糊糊的她突然被一个声音惊醒,好像是女儿的声音;她挣扎着爬到坟堆上,原来现在是白天,这是她死之后第一次对白天有意识。 她看见她女儿挎着她新妈妈的胳膊在摘野菜,她儿子都长得像他爸爸一样高了,他提着篮子伸手接过野菜,她男人扛着锄头看着他们宠溺的微笑。 多幸福的一家四口呀,幸福的让她忍不住落泪,一向不会流泪的她今天竟然泪水止不住的啪嗒啪嗒往下落,好像要把她这些年想流的泪全都流完,泪水滴到她的手上、身上,灼出来一个个的大洞,她也终于要灰飞烟灭了。 在她最后残存的一丝意识里,她终于明白:原来不是上天厚待她,而是她男人和我儿女们对她的思念和爱让她有幸这么多年陪在他们身边,现在他们开启了新的幸福生活,她也要离开退出了。 第二年春天,荒野里一个丑丑的坟头上长了一簇荆条,慢慢地荆条越长越多,整个坟头都被荆条覆盖了,花开时节,紫色的荆花层层叠叠,路过的人无不赞一声花开好繁盛。 (二) 雨淅沥沥地下着,打在脸上凉嗖嗖的,走得久了,身上感觉有点冷。那是四月底的湘西小城,凤凰。一切都被湿气笼罩着,雾气升起渐渐被运到山尖上,周围的树林竹林翠色欲滴。湿润而清冷的天气,如果遇见半日的晴朗便会兴奋不已。 落到地上的雨水顺着街边规整的排水道流走了,石板路被洗得亮晶晶的,有些滑。我就是在这时看到了阿妹。 渐渐习惯了南方的绵绵雨水之后,就不再那么喜欢淋雨寻找诗意了,看着雨滴颤巍巍地挂在竹叶上也不似初时那么揪心地感动,只觉得生动、好看。不大的小城已经走了几个遍,不再有新鲜神秘的感觉。有时外出随便走走就回,只想安静地坐着或者躺着听雨,但,并不想离开。 有时闷在屋里没意思我就下楼跟她们聊天,碰上邻居来串门,有人问我是不是亲戚,她就笑着说:“是北京的亲戚哦。”有个常来坐坐的中年女人对我说:“她可是个漂亮的苗妹子啊!”我才知道阿妹是苗族。和阿妹渐渐熟悉起来,有时雨大我不出门,就坐在门前跟她一起剥豆,她也会跟我说些她自己的事。我总觉得细雨天就是说故事时候。 阿妹小时候生活在深山的寨子里,她说自己是苗寨里最漂亮最勤快的姑娘。后来,从城里来了知青,她见到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小伙子,斯斯文文的,立刻就爱上了,发誓要嫁给他,她要嫁给汉人,绝不嫁苗人,并且永远离开寨子。她的父亲不同意,觉得嫁给汉人很丢脸,但是很久以后她还是如愿地离开了那里。 阿妹五岁没了母亲,她说母亲是饿死的。之后,她相继有过三个继母也都死了,“饿死的”,她说。母亲们起初是生病,没有钱医病,父亲就不再给她们饭吃,直到死去。阿妹说得轻描淡写,但她对饿死心有余悸,仿佛进城生活就是逃过了一劫,仿佛不这样注定会和母亲们有同样的命运。母亲们只给她留下一个弟弟,仍保持着断续的来往。她的父亲是说话的前一年死的,她接他进城医病,住在自己家里侍候,直到死去。她说:“我不要和他一样。”父亲只活到了六十四岁。 坐在阿妹家门口抬头看,是巷子对面有个石门洞的院子。门洞上有石匾,上面刻着“恒顺”二字。阿妹时不时会抬头看两眼,再望进深深的院子。有天,她突然拉我去院子里参观。院子很古老,一共二层,有圆圆的木柱支撑,每层伸出的屋檐都覆盖着整齐的灰瓦,每层并排着很多房间,涂着暗红色的漆。天井的地面不是石板的,而是用大块石头铺成的,已经磨得很光滑,中间有个水池和水龙头,有石槽伸向外面的排水系统。这里住着很多人家,有几个人在洗衣洗菜,有点像以前北京的大杂院。 阿妹站在天井里,指着那些房间大声说:“这里都是我们家的。”我看着她觉得很突兀,也有些尴尬。她说,这个地方原来是她爷爷的,土改时被没收了,所以她的父亲总是想着小时候的生活,总是感叹天和地的差别,阿妹一直认定这个院子是他们家的,恒顺二字别人是不许用的。我不知如何反应,听到或者没听到的人也都不搭理她,我们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回去继续剥豆。 关于石匾,有天我问阿妹巷子口上“承皇庙”那个扁是指哪里,为什么她家也叫承皇庙。她一笑,神秘地一指说“就是这里”,她指着与自家相连,往巷子里去的一个大房子,就在我住的二楼窗下。“就这儿,房顶都塌了!”我说。“很吓人?里面有好多菩萨,这片地都叫承皇庙。”以后,我将脸贴在二楼的玻璃上向下望,看着塌出个大洞的屋顶,努力想象里面有四大金刚和菩萨,但还是觉得阴森森的。黑夜里,我们围着炭火闲坐在门廊里,看那变了色的木门,上面有一把生锈的大锁。阿妹说从她嫁过来就没见庙门打开过,她有时会在庙门口烧烧香,她烧香从来不要别人看,立刻让我的好奇心扑了个空。 庙快要修了,修庙就会修路,她家也会沾光,以后的客人会多起来的。 阿妹真正跟我亲近起来是一霎那的事。有天闲聊,她问我为什么我的父母会让我一个人出来,我知道无法对她解释清楚到处乱转对我心灵的意义,就瞎扯别的,由此她知道我没了母亲有些时候了。虽然那时我也老大不小了,我依然在瞬间感受到了她强烈的无法拒绝的母性,和褪去了所有的戒备的轻松。于是,她就准备出更多的故事讲给我听。 我问阿妹她的丈夫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说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她还胖胖的,现在越来越瘦,受苦噢!我说:“你现在也很漂亮啊!”她笑笑说:“以前还可以哦!” 知青返程后,她就跟着丈夫进城了,丈夫姓田,是个教师,他们的第一胎是对双胞胎女儿,第二胎是身边这个女儿,后来丈夫很想要个儿子,有天从外面领回个小男孩说要抱养当儿子,她无奈便同意了。因此田先生必须学着别人出去打工挣钱,后来去四川开车,有天她听到死讯就去四川收尸,“撞车了,车里十个人都死了。四川大山好大的,车小小的在那下面,拖不上来的”。后面,不但死了人,她还拖上了官司。 “带着四个孩子好难!” 丈夫死后,她带着男孩去张家界卖旅游用品,有天晚上男孩跑回家说把人打伤了,他们便连夜跑回来,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了。阿妹说的时候有点恨恨的,似乎她的厄运都是由男孩而来,也许她心里确实这样想。她无法理解,也没有精力去探究男孩为什么总是打架惹事,总有人找上门来,反正有一天她把他赶出家门,不要了。我心里有些可怜这个没有爹妈疼得孩子,但是也理解阿妹心中的怨气。每当有人说阿妹有个儿子,她便回说:“我早就不要他了。”男孩偶尔回来吃顿饭睡个觉,她从不过问,随便他来去。 阿妹无论什么时候手里都在不停地忙,没见过她闲着。我准备走的那天,她停下所有的事,依着先前的许诺陪我上后山转了一圈。 前一天是个好天气,我去了远处足足逛了一天,晚上回时被突然下起的雨淋了个透。她的小女儿把我的湿衣服都放在一个炭火盆的架子上烤,后来我离开她家时还带着一身烟气。因为回来太晚,外面的饭馆都关门了,阿妹破例让我吃了她家的饭,很简单的一晚米饭和剥的青豆外加一勺腌菜。我第一次见她们母女吃的时候她还试图回避,后来就不再躲,但绝不让我尝。我问她怎么不辣,她说也奇怪了,她就不爱吃辣。 我们仨围着另一个炭火盆坐下,女儿在方方的支架上盖了一个方方的小被子,把腿放到被子下面很暖和。我说:“明天我得走了,一会把账结了。”和她们在一起这几天很愉快。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是啊,你是说住几天就走。这么快啊,不是还要去爬山吗?”“天气不好就不爬了,看你也很忙。明天还要赶车。”她站起来解开围裙,说:“早点睡,你明天早早起,带你去爬,明天是好天气。”看她这样,我心里就把行程推迟了。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一来是说好早起,二来是身上的湿疹痒得睡不好。 凤凰是个地道的山城,离巷子不远就是山坡,山坡上长满郁郁葱葱的大树,现在叫森林公园,新修的石阶路,很干净,有很多晨练的人跑上跑下。阿妹说山路修好后只来过一次,以前来都是进山砍柴,路很窄,土的。她怕想起当年,现在从来不一个人上山。 我们走了一段石阶路后,她往右一转,带我下了石阶走上土路,这边山上的竹子渐渐地多起来,安静极了,空气也更清凉。我的父亲喜欢竹子,也培养了我这个北方人对竹子的感情。她说等一等,太阳会出来的。我指着一根很粗的竹子,问:“这个要长多少年?”她拍了拍竹子说:“不要多少年的,只要一年!竹子长得好快,一年就可以用。”她指着一些细细的说:“这些是刚长出来的。”指指这个,摸摸那个,她像个活泼的小女孩一样在前面当向导,完全不是坐门前剥豆的样子。在绿色的竹林里穿行,仿佛时间会倒流一样。 我问阿妹想不想再找一个,她大声回答:“不想了,二十年的生活,印象太深,再找合适的会很不容易。孩子们都不反对,女儿们很懂事的。” 双胞胎女儿中大的在大学教书,小的离她不远,女婿们都好。她打算把店给小女儿管,自己给他们带孩子了。我没说话,但我想小女儿应该并不想接这个店,经常看到她坐在一旁看书,好像还写笔记。她应该有自己的想法的,只是怜惜自己的母亲,默默地做事而已。 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年男人打招呼,阿妹对他解释说是带着客人来爬山,并不停步,走远一点了,她说:“我不喜欢这个人。”我回头看那人还停在原处看我们。我只问了一句:“不好吗?”也没指望她回答,因为她走远了。走了一会儿,又碰上个很客气的男人,看着岁数大得多一些,阿妹让我在前面慢慢走。等她喘吁吁追上我,我逗她:“你这是陪我爬山,还是我陪你约会啊?!”她很不好意思。我又问:“第二个好?”她解释了一句:“他帮了很多忙,也不怕别人说的。”后面的路上,我俩不再有话。看得出她的心事,我就不打扰了,自己欣赏竹林外渐渐投过来的阳光和沙沙的风声。 在古城边告别阿妹,我逛去别处了。回头看,却发现照片里只有恒顺二字,没有阿妹的影子,是她不让照吗?忘了。只在心里永远留着漂亮的苗妹子的身影。 第43章 八月的燥热 (1) 彩云有时候认为自己不应该这么活,但什么也不是。做的事都不是自已想做的事。 夜已沉寂,树梢纹丝不动。又圆又大的月亮挂在树梢,此时是比平常颜色浓了许多。枝繁叶茂的树木像是涂了太多的颜料,月亮像被谁拴了绳子,彩云坐在院内盯着看。墙上传来几声“喵喵”的叫声,歇斯底里许久才又归于沉寂。不一会儿又传来一声“喵”,接着咕咚声像是东西从墙上坠落,继而草丛里传来嗖嗖声,爪子抓树的哧哧声。两只猫追逐着,躲着藏着好不热闹。彩云竖起耳朵目光搜着暗处。 突然一只狸猫跑进院来藏在树荫里,另一只猫追来那是只又肥又大的黑猫。从影影幢幢中射来两道光,不,是四道。“喵”,不知哪知猫传来怪叫,不那不是怪叫,彩云听了怪怪的心里掠过一些饥渴,搜寻着,听着。黑暗中传来呼呼声,晃动的影子属于那团漆黑。 彩云莫名地躁动起来在院里走着,来到树荫下一团黑。她知道那黑中是什么又止了步。一阵风刮来树梢摇动月亮羞色地躲了起来。她想搂着那月亮,那树木,那黑夜,她想和它们相欢。舔着她的皮肤,月光汁液在体内滋生。在她的体内纠缠撕咬着它的皮肉骨头神经,从瞳孔,口鼻耳朵,从皮肤下滋生出来,四处挥洒枝繁叶茂。 (2) 下午彩云从地里回来,在井边喝着井水,冲洗着脚上手上的泥。小声骂了句:他妈的累死老娘了,死驴的活永也干不完。屋内彩云的婆婆和她回家的女儿吃着西瓜。 见外面有了动静知是彩云回来了,就从屋里摆着手出来。 “锄了了?”婆婆看了一眼彩云从喉咙里飘出几个字。 “锄了了。”彩云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见彩云衣服都湿透了,头发贴在脸上,一身都汗浸浸的。 “洗洗,就来吃西瓜,你姐回来了。”婆婆说完这句又回屋去凉快了。 彩云从屋里拿了干的衣服,提了二大桶水,去了洗澡间。 想着头发湿了,刚好可以用用昨天买的洗发水,头发得洗点热水,于是又去灶屋打了一大盆热水。 六月的夏天太阳毒辣辣得,树上蝉鸣聒噪。 太阳已偏西,夏天的觉好睡,春杏还没醒。彩云在院里喊,有人吗春杏你家桃子都被人摘没了。春杏婆婆猛得惊醒跑出来。看是她气得睁大了眼。彩云摘了几个又红又大的桃子,满嘴的鲜甜的桃汁四溅。没忘递一个给春杏婆婆,她撇了撇嘴接过没吃。 “你这孩子大热天乱跑啥?” “婶,我上午在玉米地锄了一上午的地,找春杏说说话。她呢回娘家去了?” 春杏婆婆指了指屋内,彩云嘘了声,冲她扮着鬼脸,大踏步跨进屋。春杏婆婆来不及跺着脚,桃掉了滚到一旁。 “这悠闲的俺要有你三分之一的福就好了,你咋这么好命呢?还在睡晚上你偷人去啊。春杏,春杏起来。” 推开虚掩的门,彩云吓了一跳。春杏坐在床边瞪着她。 “干什么呢,人家送桃给你吃还这副样子。” 彩云递给春杏又大又红的桃子新鲜水润,她扑哧笑了起来。 彩云靠书桌站着,又干脆把半个屁股挪到床边。彩云看着床上崭新的席子,鸳鸯的枕子,桃红的蚊帐咂咂咂着嘴。摸摸席子拭拭薄纱的帐子两眼透出奇异的光。 春杏扭着头盯着彩云看,突然觉得彩云有些不一样。 场上废弃的草料屋内污烟漳气叫骂声吵闹声混杂,左拉带着几个人在赌博。一个电风扇吱嚓吱嚓地转着,像一个年迈的老人。屋内沉闷透着臊气汗味。 “哥,今儿赢了不少呆会到哪吃,要不要再找个妞。” 麻二胳膊捅了他一下。左拉嘿嘿地笑,烟在嘴上移动,露出又黑又大的牙齿,黄眼珠转了转斜了麻二一眼。 麻二见五大三粗的左拉斜了他一眼,心领神会没再吭声几人又打了起来。太阳偏西阴凉多起来,七婶提着花裤子趿着凉鞋,啃着自家树上的梨。踩不死蚂蚁似的田头路上转悠。 玉米已落了缨,又粗又壮的叶掖里长着长长的玉米。青色的皮包着乳白刚成形的玉米粒,让人眼馋。彩云钻在地里锄草,汗顺着脖子滑进衣服里,身上又痒又红。玉米棵晃动一片哗哗。 “谁在地里,是谁?” 七婶惊悚地声音细了,壮胆地追问着。玉米地里一片哗哗。 “喊什么喊,有人无人还用问,没人玉米是这动静?” 彩云披头散发搭着湿漉漉的毛巾钻出玉米地,七婶倒退了几步。 “妈呀,人不人鬼不鬼的想吓死人呢!” 彩云顾不上手上的泥擦着汗扇着衣角。 “七婶,瞧膲你闲的轧马路呢!” “乖乖看你热的扔了那狗日的地,热死了谁知道,瞧瞧这几个小媳妇谁像你?咋不知道心疼自己呢?” 彩云眼皮浅,心头一热眼泪嗒嗒地直掉。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走回家去。” 七婶说。彩云转过身看了看风中摇晃的玉米棵,迟疑地站着。 “还有几步就到了。” “走,不管剩多少明天没天了,没你这样的孩子。” 彩云手里握着毛巾,和七婶一边说着话回来了,心里有些不自在。家门口她婆婆坐在那,她不由自主地声音低了几分。 “妈,还有几步没锄完明天我早起来再锄。” “能做完为什么不做离天黑还早?” “我遇到七婶她在路上喊就回来了。” “那死婆子整天不干活还不让人干,地里草长得比玉米还高谁不指脊梁骨,还美美的乱晃。” 2新平吃过饭又没了影,彩云想和他说说话的功夫也没有。她擦过席子洗过澡够屋内绳子上的衣服换,旁边有个板凳伸手就够到了,衣服短了在镜前照了照跟肚脐一齐,左瞧右瞅也没弄明白。 在床上睡不着屋内有股晦味,又想起好久没回家了该回去看看了。想着不觉睡了。 “妈,你发现没彩云比以前长高了,最起码有五公分不是十公分。妈呀,女人结了婚还能长个。我咋不长呢?” “你好吃好喝的像个猪。” 她婆婆望着她,发现新大陆似的。 “你别说我还真没发现,真长高了不少人也变得水灵了,还是傻了叽的。没法跟你比。” 春否咬了一口桃,递给婆婆也咬了一口。婆媳俩一唱一和仍没睡意。 沉闷躁热的虫子吱吱叫着,月亮红通通挂在纹丝不动的枝头。左拉屋里坐不住吹着口哨在村里闲荡。他翻墙在春杏家窗下听了听,像条死狗贴在墙上左抓右挠禁不住就离开了。见新平家还亮着灯,推开大门刚走了两步,东屋里黑黝黝的传来一个声音。 “新平,睡了咋不拉灯?” 传来起床的声音,左拉抽回前腿蹑手蹑脚溜了出来。刚走两步传来拴门和新平妈说话的声音。心里有些后悔跺了脚走了。 新平进了屋彩云白皙的皮肤闪着光。在桔黄色的灯光中整个人变得朦胧像被镀了一层什么,在白色的帐子中她呼吸均匀睫毛密密地投射下一个弧形的阴影,高耸的像黄舍切割点搭配在胴体上。两年多了他这才看清她,这娘们有点意思。他的心怦怦乱跳喘气粗重,扒啦扒啦了衣裤趴了上去。 彩云猛得惊醒,一阵拳打脚踢敌不过只好任他去。他胡乱地喘着气,不知如何是好匆匆了事,彩云瞪着他睡去。 外面下起了雨,窸窸索索。像蚕食桑叶,像谁轻轻抽打着叶子。左拉在新平家窗下听了一会,灯亮了又熄了咽了口水回家去了。 村上传来猫叫声,像小孩的声音又不像。 “喵,喵,喵……” 传来追逐打斗的声音,雨大了起来,没了猫声。一切都沉入深渊里。 彩云穿着隐隐露肚眼的衣服回了娘家。街上又有几家在盖房子,几个干活的汉子晒得流油,冲她诡魅地笑。街里那条南北的沙土有人拿着仪器量着什么,丢着石灰点,又多了几家卖衣服的店,门口有人在喊什么。她没心思去看。 门口长了许多草。她家那条小黄狗趴在门口。旁边放着又脏又破的食盆。门口有二三个老人坐着。 “爸,爸,我回来了。” 大家笑着,其中两个老人打趣地说,你闺女回来了买好吃的来了。彩云父亲坐在椅上点着头。 “彩云回来了。” “你小心点。” 那两人说。 “二大爷四大爷来家坐呢。” 彩云打着招呼。两位老人寒暄着离去。 摸索站起颤颤抖抖,彩云上前拉着板登给他坐。把二斤水果放在桌上。 “爸,你最近好么?” “好,有时做饭晚邻居端些来。” “知道了,我做点饭在锅里别忘了吃。” 她爸点着头。彩云顾不上坐屋内屋外打扫一遍,桌椅板凳摆好碗筷洗好,收拾利索干净了才回家。 今儿是逢集,彩云拿着婆婆给的几十块钱驮着春杏去赶集。春杏挺着大肚子动作笨拙,后坐上喊彩云骑得慢些。彩云哈哈地笑。 “把你肚子里的蛋颠掉才好,难看死了。” “你个恶毒的女人,撕碎你的嘴。” 春杏拧着她身上的肉,彩云嗷嗷求饶。左拉骑着车从后面赶上来,和她们说话没理,春杏歪着头身子向后倾着直到人没了影。 “春杏,那谁啊?” “你不知道最好,一个光棍。” 彩云哦了一声,吃力地蹬着车子,眼热地盯着那魅梧的身子越来越小,她觉得那才是条汉子。哪像她家那个陀锣,就差一个鞭子整天没有影想想就来气。 (二) 那只狸猫慵懒地从床底下爬出来,舔舔爪子咬咬尾巴伸着懒腰。就着早晨日出的旋律,如心情极好的t台女模走了。七婶盛着鸡蛋汤从屋内出来,唤着猫咪回来吃饭了,它扭头看了一眼,冷漠而优雅地蹄子落在半空,全然不顾。外面草丛里那只黑猫注视着。?? 新平卖了几十个鸡蛋和粮食,从街上回到家,腰里像绑了钢板,彩云拉着他进屋挣脱了。他要如数交给妈妈。彩云坐在床边啃青色的苹果,新平进来乘她不备咬了一口,递给她两张卷在一起的票子。彩云甩了他下出去了。?? “死婆娘就知道串门下不来崽。”?? 新平妈从屋里出来冲着背影嘀咕。?? “妈,春杏快要生了,肚子好大。”?? 新平妈白了儿子一眼,没好气地数落他,有种你也种出一个来,那是娘们的事。截了他一脑袋瓜子新平便低着头,他母亲再转过头人已不见了,院里便传出叮咚的声。?? 彩云坐在七婶屋内喝着烧好的稀饭,喝了一碗又一碗,七婶咂着舌。最后一碗盛得少了许多。彩云还是叽叽地喝完了。抹一把嘴,说着家里的事。?? “乖乖像挨十八年饿似的,喜欢吃下次七婶再做。”?? 彩云等着七婶给她出出主意,或些许无关轻重的安慰的话,七婶像忘了似的,根本不提这茬。?? 她吃着彩云拿来的苹果。又不忍心地看了她一眼。?? “你这孩子太实诚,卖什么自己去卖。又不是找不到集算不来帐。”?? 彩云如获至宝点头像捣蒜。?? “彩云来也不短了肚子咋没动静,去医院检查了没有?”?? “去了,新平死活也不去。婆婆说不下崽的鸡还怪别人,新平说他丢不起这个人。”?? 七婶若有所思没再说什么。彩云捅了她下着,她没领会还是笑了下。?? 晚饭早早坐好了,彩云望着太阳落了山,新平还是没有影,婆婆让她到人家找找。她应了声跑去了。?? 村西牛二牵着牛回来,赤着肥硕黝黑的上身,彩云不知是谁退到路边。?? “这不新平家的媳妇吗找新平?”?? 彩云点着头脸转向别处。?? “在左拉家。”?? “在哪?”“场上”。?? 彩云小跑着向村西头西北方向的场上跑去。前后两排废弃的草料场,里面散发着牛的屎尿和草的味道。在两间宽敞的屋内几个人打得上瘾。彩云走到新平身后拧了他一把,新平大叫地扭头。?? “这不是彩云妹子吗稀奇啊!怎到哥这屋来了想哥了?”?? 麻二吹着烟斜睨着,左拉忘了出牌,新平不是味地坐着。?? “谁上你来的,等一会。”?? 彩云站在新平身后,屋里乌烟瘴气呛得她流眼泪。?? 不知谁拧了彩云一把,彩云疼得吸着气,没敢吱声。左拉瞪了麻二一眼。?? “今晚不赢不走。彩云回家端饭去。”?? 彩云望着新平,新平撂下牌拉着彩云走到门口,说回家拿钱并端饭。麻二和其他两个人没有防备只好让他们走了。左拉扔了烟头牌骂了起来。?? 彩云揉着屁股跟在新平后面回家。?? “那个大个子是谁真去拿钱端饭来?”?? “谁让你来的,下回我无论在哪不准找。”?? 新平脸憋得通红,边说边走,彩云远远地跟在后面。?? “明天跟我去医院。”?? “干什么?老子不去。”?? 彩云声音只有自己可以听到,哦了声。?? 路旁的玉米又长高了不少,一阵风吹来像千军万马彩云喊等等我,新平只顾大步流星。?? 婆婆一早没了影,彩云睡到天亮伸着懒腰,朝各屋伸着头。婆婆去了哪,她可耍开了伸伸胳膊,踢踢腿哼着歌开始做饭。去你的鬼稀饭,姑奶奶做米饭烧鸡蛋吃。彩云想着欢快地淘米做饭。?? 太阳升了老高,婆婆衣裤湿漉漉地回来了。彩云盛好饭菜端上桌。看婆婆坐定闷头吃饭。?? “地里又长了许多草,这草咋就锄不尽呢。”?? 彩云冷着脸出去舀水。?? “还用锄吗让新平跟我一起去。”?? 婆婆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新平没回来。?? “闲着好能坐得住。大眼瞪小眼管吃管喝。”?? 彩云撅着嘴没话接。?? 七婶在屋内梳头,对着镜子看新买的衣服。彩云进了屋。来时婆婆盯她看,牙骨格格响。?? “哎呀走路咋没动静,来了也喊一声吗?吓了我一跳。”?? “七婶,你有啥好一跳的?”?? “这孩子真没老没小的。我怕你是贼。”?? 七叔一旁吃饭嘿嘿地笑。?? “你七婶胆小,胆小。”?? “吃你饭去。”?? 七婶回了句,七叔便去涮碗喂鸡了。?? “哟,哟,这件衣服好看,桃红的衬你更白。你这孩子咋又长高了呢,不再是刚来时那个小白菜了黄了叽的又皱又土。”?? 彩云盯着镜子连问,是吗是吗,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我咋觉得新平最近老缠人,她妈说话也阴阳怪气的。就是气死她,气死这个老妖婆。七婶笑了又突然捂着她的嘴,看了下门外压低声音说。?? “小声点万一被你婆婆听了去,没你好日子过。还跟小孩似的。”?? 彩云捂了嘴吃吃地笑。门外传来脚步声。?? “死孩子哪去躲懒了,七婶彩云来了没有。”?? 彩云吓得不知躲在哪,在屋里像苍蝇乱撞。七婶一把逮着她拉着出来。?? “嫂子,这大热天的也出来找人,快进来凉快凉快。”?? “妈。”?? “哦在这呢跟我回家凉快去,没记性的也好来打搅你七婶。”?? 彩云婆婆眯眯笑着,没进屋,彩云朝七婶挤了下眼娘俩一前一后走了。?? 七婶回屋吃彩云带来的两个苹果,来了句“这孩子咋这样呢。”嘴角满是苹果汁。?? 水牛在沟边吃着草,几只蜻蜓飞来又飞去,草丛中开着荽荽花,紫色的带点白。清新淡雅,天空飘来几朵流云,碧绿的河水清浅映着一切。牛二靠着树望着远处的田野,山坡下浓密的杨树林,平常熟悉的花啊草啊树啊,都变得好看起来。那头老牛连牛身上的牛蜢也不那么讨厌了。?? 彩云低着头躲避的样子,不敢看他的神情,让他觉得新鲜。不像村里的其他女人见他走来,不是捂着鼻子,就是盯着他黑黑流油的上身看,还说牛二,牛二咋说你呢,一个大男人还长着女人的东西,如若给你个孩子也能奶饱。牛二拿着赶牛的柳条,抽打着去去去,把牛抽打着跑过。后面传来女人的哄嘡大笑。七婶是声音最响的,还跟了几步,牛留下的屎她常踩了去,又惹得大伙一阵笑。?? 春杏生孩子时她男人回来一趟住了几日,又匆匆走了。彩云好长时间没去她家串门了,婆婆看得紧,有时溜去门拴了只好作罢。七婶家没少去,去也只是站站,七婶很少在家。她家两个丫头不是说走亲戚了,就是去赶集了。彩云觉得没意思极了。?? 满月时春杏带着孩子从集上回来,见着她拉着不让走。彩云看见小孩像是见了宝贝,摸着小手小脚亲着脸蛋,全不知春杏讲什么。?? “彩云,街上修了一条又宽又长的柏油路,街上开了许多新店。什么桑拿,美容中心,影像店,游戏厅,养生馆。乖乖从来没听说过,我要去烫头去洗桑拿做美容。你去吗,我们一起去。门口贴着告示招人呢,里面的小姐个个柳腰细眉翘屁股,进去的人别想出来。”?? “你去不去,别光顾着亲弄脏了孩子的新衣。”?? “你男人呢没回来吗?”?? “他敢不回来住了几日看了孩子走了。得赚钱养我们啊,哪像你家新平那么清闲。”?? “孬人不在这样的。”?? 彩云白了她一眼。?? “孩子爷爷也没回?”?? “他回不回不重要,也没人想要他回来。”春杏看了眼门外。?? 彩云看着春杏的脸,似明白又不明白。?? “说正经的彩云,你也赶紧要一个,没个孩子总之说不过去。”?? 彩云逗着小孩哼了声。?? 麻二手痒痒,来找左拉打牌。好奇地左拉在屋内睡觉。?? “怎么了不舒服?”?? “受伤了。”?? 左拉说。?? “哪里哪里?”?? 麻二找。?? “内伤心里。”?? “谁这么能耐把我大哥伤了,我找他算账。 “你跟谁去算账,你知道个屁呀。” 左拉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第44章 朋友圈里的故事 (1) 我有一年多不发朋友圈了,为啥呢??? 因为觉得没什么可发的了。?? 翻看以前的朋友圈,除了晒孩子就是晒各种的吃喝玩乐,偶尔也会转发一些心灵鸡汤。晒来晒去,无非就是这么几样。?? 我以前发朋友圈,说是为了记录生活,其实内心深处多少也有一些显摆的意思。?? 每发一条朋友圈,我就特别在意家人、朋友、同事的评论和点赞。?? 我希望把自己的朋友圈弄的尽量精致一些,弄的尽量高级一些,使自己的生活显得很幸福,很惬意。?? 多半年不出去吃一顿饭,一出去吃饭,吃饭之前先拍照片,为的是饭后能发个朋友圈;(发这些图片是为了告诉大家我又出去吃好吃的了!)?? 多半年不出去玩一趟,一到景点先忙着拍照,为的是旅游完能发个朋友圈;(发这些图片是为了告诉大家我又出去旅游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显摆占了很大一部分。你看我又去吃好吃的了,你看我又出去玩去了,说明我的生活过得很好,很幸福。?? 其实,朋友圈的生活并不是我真实的生活,也不是我生活的常态,而是我真实生活中最精彩的部分。?? 看似惬意、悠闲的生活背后,更多的是平凡和枯燥,甚至伴随着焦虑和无奈。?? 这样真实的生活,别人是无法在我的朋友圈看到的。我也不愿意在朋友圈发这样的状态,这样发会显得自己过得太颓废,太不如人,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好面子的人,所以粉饰自己的朋友圈,多少也能满足这颗爱慕虚荣的心。?? 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增多,我变得越来越不愿发朋友圈,不再去和他人分享,不再去向别人显摆。?? 生活过得好与不好,都是自己的事情,冷暖自知,与别人无关。?? 年龄大了,性子冷了,自己也能忍得住孤独,性格也变得更加坚强了。?? 没有必要通过发朋友圈去刷存在感,弄不好还会让别人的感觉到反感。?? 朋友圈到底是什么??? 我没有答案,但是我知道真正关心你的人即使你从不发朋友圈,他也会知道你的现状。?? 我的朋友圈中真正的朋友并不多,也就那么几位。60是从未见面,从未打过交道的人;20是同事;10是同学和朋友;10是家人和亲戚。?? 朋友圈中各种微商广告占朋友圈内容的50,剩下的就是各种晒了!?? 我看了看,整个朋友圈中经常联系的朋友不会超过5个,绝大多数的人只存在朋友圈中,与现实世界并无多大关联。?? 发不发朋友圈是个人的事情,没有对错之分,自己开心就好!?? 我的观点不见得对,也有可能错的离谱,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 孤独的人也许会变得越来越孤独!? (2) 喜欢一个人,就被一个人喜欢,珍惜一个人,就被一个人珍惜,这是所有人对爱情的希冀。?? 只是虽然谁都觉得,人与人之间理当如此,然而感情的世界,却从来都并不公平。?? 一路走来,见过不少姑娘,在喜欢一个人时,她们掏心掏肺,经常哪怕是委屈自己,也要去成全对方,把所有好的,全部都留给对方,哪怕是借钱,也不愿意辜负对方的期待。?? 她们全心全意为爱付出,只为求得对方的善待,然而她们越是如此,对方却越是不把她们当回事,最后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剩下。?? 每当这种时候,虽然付出是心甘情愿,她们还是会心有不甘,甚至心里会生出好些负面情绪。?? 人非圣贤,被辜负的时候,被伤害的时候,你做不到淡定,这很正常,只是你却也并没有必要非要去做些什么,去报复对方,一定要让对方难堪。?? ? 报复对方,那会很浪费自己的时间。?? 你有没有想过,一旦有一天你产生了想要报复他的情绪,那必然是因为他真的辜负了你,你也已经深深认识到了,他根本就不是那么对的人。?? 当你有了这样的认知,说明你已经是醒悟了。你醒悟了,心里不想要再跟他继续了,但同时却也会因为你之前的付出,感到心意难平,并不愿意就这样便宜了他,直接选择离去。?? 这时候,你的确可以不赶紧离开,还一直和他耗着,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此一来,他耽误的,就不会只是你的过去,还会是你的现在,甚至是你接下来好长一段岁月。?? 生命那么短暂,人生那么可贵,说实在的,你真的没有必要把自己的时光,一直耗在一个不对的人身上,那不会有结果,甚至只会让你的日子变得越来越苦涩。?? 别傻了,对于不对的人,多跟他在一起一秒,那都是浪费。?? 不论过去如何,你究竟付出了多少,其实你都不必过于计较,而该及时止损。?? ?(3) 在报复时,你很有可能会伤到自己。?? 见过不少报复的例子,有些人经常去扰乱对方的生活,对方却只是无动于衷,有些人冲动地做出一些于对方不利的事情,结果真的伤到了对方,却也搭进去了自己。?? 偶然认识的一位姑娘,在被一个男人欺骗人财两空后,因为太恨对方了,她不惜以命相搏,结果对方真的付出了代价,然而她却也为此失去了自己好些年的自由。?? 后来的她总是说,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要如此冲动,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白白毁掉自己的人生,可是生活从来都没有重来,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你们都并没有办法回头。?? 报复这种事情,当你报复一个人的时候,你未必可以真的有多伤害到对方,当你真的伤害到了,你自己却也很难做到全身而退,最后反而只会是你自己受伤更深。?? 你总以为不论自己要承受什么样的代价,也要报复他,可是当你真的那样做了,留给你的,未必会是痛快,只会是无尽的悔恨。?? 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耽误自己的一生,那样的行为,真的很愚蠢。?? ? 最好的报复,是把以后的日子过好。?? 有句话说,对于伤害你的人,你可以不原谅,但是一定要选择遗忘,跟自己说一句算了。?? 是的,比起去做出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直接挥一挥衣袖,那反而来得更好。?? 有些事,有些人,你越是在意,他就越是会得意,越是容易伤害到你,可是当你只是一副无所谓,完全若无其事的样子,对方反而会觉得诧异,一点都不敢再小瞧你。?? 最好的反击,不是他欠你的,你一定要让他还回来,而是在以后的岁月里,你要让自己一反常态,不再那么傻,不再那么作践自己,懂得好好爱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当你越来越好,什么都不用说,对方自然会觉得后悔,反省他当初的所作所为。而就算他并不知道你越来越好了,那也没有什么关系,活得足够好的你,才不会有时间总是去介意过去。?? 到了最后,你只会庆幸自己早早选择了离开,也正是因为自己的离开,才让自己虽然以前并不怎么好,但是后来的日子,却变得越来越幸运。?? ? 不珍惜你的男人,你不必报复,虽然结局很不堪,当初你对他的感情,那毕竟是真的。?? 本来就并不是每一份付出,都能换来一个回报,也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圆满。?? 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那是对你的恩赐,让你得以感受到幸福,但是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他真的就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让你长点教训。?? 他教会你的那些事,你就尽管铭记在心,以后不要再犯。?? 在那以后,你终会遇到一个人,他会比所有人都更加重视你,珍惜你,和宠爱你。?? 那个人,在告别错的之后,兜兜转转才遇见的那个人,他才会是你的余生。?? (4) 一不小心就点开了你今天的朋友圈。?? 你的朋友圈里只有一个字:“嘿。”?? 还有一张有你的照片,照片上的你穿一件白色的圆领的汗衫,口里在含着一根大概是棒棒糖,因为我看见了一截绿色的小小管子。?? 我还好清楚地看到你没有剃掉的胡渣,好an的男人。?? 照片上的你正在你和你朋友开的田小狗的饭店里打牌和另外三个男人。?? 你应该快四十岁了。?? 记得那年初遇你的时候,你三十三岁。我不会记错。?? 我的微信里有107个微信好友。?? 他们是我的亲人,亲戚和朋友,同事,同学,邻居,还有一些做微商的,更多的是陌生人的微信,因没写备注,现在都忘了是为了什么事或人添加的微信。?? 其实,每隔半年我就会删掉一些活在我朋友圈的“僵尸。”因为我不太喜欢跟人聊天,我生性冷淡,不善交流。?? 在我的朋友圈里那些做微信的我都设置成不看他的朋友圈了。?? 而剩下来的就是一些亲戚朋友和同学同事,偶尔的会点个赞。?? 其实我不愿意帮朋友弄那个什么“砍一刀”什么“助力”什么“拉票”的,因为一旦帮了他们,我就要下载一些东西,然后又莫名其妙的多一些程序呀,群的。?? 真的,我很烦这些东西。?? 唯有你,从不会来打扰我,而我也不会去打扰你。?? 但你发的朋友圈我每次都会很认真地看,认真地去猜你写的话是什么意思,哪怕字面意思很明显,我都会去想一想的。?? 所以,你的每个朋友圈都会给我带来念想,欢喜和惆怅。?? 有时候也会很奇怪地想:这个朋友圈会不会是发给我的呢?因为我才发了朋友圈,你就跟着发个朋友圈,很多这样的时候我的感觉会很强烈。?? 那么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变得思想活跃,心情美美的,我会不自觉地笑,会不断地点击你发的朋友圈看呀看的。?? 是的,从离开你的晴溪庄园开始,我就没有见过你。?? 但在我的梦境里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有你的存在。?? 有人说,如果梦里有一个人的出现,是代表这个人正在遗忘你。?? 也有人说,如果我的梦里出现了一个人,那我应该去找他,去见他,去跟他说……?? 而我从来就不会拥有这种勇气和这种勇敢。?? 因为不管我有多么的想念或者多么的愿意,可我找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去见你的理由和身份。?? 真的,找不出。?? 有时候就会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去想一个不属于我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和我没有任何的交流和交集,他只是活在我的朋友圈里,想想这样的事觉得挺荒唐。?? 可是,是真的,我真的很想你,想得莫名其妙。?? 唉,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的灵魂很空虚,所以会去找一个虚幻的对象来填补来慰藉我的?? 灵魂与精神。?? 曾经我试着删掉你的朋友圈,可我马上又加回了你,后来我再也不敢有这种想法了,我怕我万一删了你,我就加不回了,这种感觉很难受,很没有理由。?? 今天,我写了这么多的字,我又有点担心了,我怕我今晚的梦里又会有你。?? 夜己经很深了,你应该已经进入梦乡了,不知你是否睡得安好,我怕我此时对你的念念有词会打扰到你的休息。?? 那我就此搁笔,晚安! (5) 12年的4月份,我离婚了。急需找一份工作来应付我的日常开销。? 生了孩子后,就一直在家带孩子,做了全职妈妈。? 直到孩子三岁,才发现老公出轨了。? 是老公喝了酒醉醺醺的一次,我扶着他躺到床上。? 老公把手机就放在床头柜上,手机总是有来了短信的提示音。我本没打算看的,直到听到五六个提示音的时候,我怕有谁着急找他,就按亮了屏,看了一下。? 这一看让我动了肝火,我直接记住了这个号码并存到手机里,然后飞奔下楼,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就拔了这个手机号码。? 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你好,你是哪位?”? 我急火攻心:“我不是哪位,就想问你,你为什么要叫我的老公为老公,你是没人要了吗?”? “我怎么没人要咧,你老公要了我啊,你这蠢堂客们,到现在才知道。”这臭女人还挺嚣张。? “你还真是不要脸,不就是发骚了,想偷别人家的老公,也不怕出门被车撞死。”我真是气死了,说话也毫不犹豫地开骂。? “我就叫他老公,我愿意,你老公也喜欢听。”这世上还有这种女人,真气死我了。? “一副贱相,你会有报应的一天。”我本不会吵架和骂人,心里又急又恼,来来去去就这么几句咒她死的话。? 那臭女人唇枪舌箭还挺有能耐的,到最后我说不赢就只能挂了电话。? 我直接去幼儿园把我女儿接了回家。? 准备拿了衣服就回娘家,后来又想爸爸身体不好,最近妈妈也挺累的,所以干脆把所有吃的水果和零食全部拿进我家客房,又把门反锁了。? 然后就抱着女儿哭。女儿被我的哭吓坏了,也跟着哭。? 我只得抹干眼泪,哄好了女儿后,打开了门给女儿做饭吃。? 喂饱了女儿,又帮她洗了澡,逗她玩了一会儿,就累了,看女儿堆积木也没什么兴致,便带着女儿睡觉了。? 半夜的时候,老公来敲门,我当作睡着了,没理他。? 第二天,带女儿洗脸濑口换了衣服后,去楼下门面和女儿吃了早餐就送她去了幼儿园。? 回到家不见老公,便打了他的电话,接通后刚想说话他又挂了。? 我第六感觉就是老公在那臭女人那里,便发了个信息:“忙完了就回来,你我去民政局一趟,离了。”? 老公也没回信息。我就想着先去找个工作,暂时能赚到生活费就可以。? 于是出门去,刚下了楼就碰到了住一楼的芳芳,她也是刚把他儿子送去幼儿园。? 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就问她:“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工作。”? 芳芳以为我开玩笑。我说是真的,我现在真需要一份工作,只要人家要我,我就去。不管是什么工作。? 她想了想就说:“晴溪庄园正在招人,你去问问,顺便看看环境。”? 我谢谢芳芳之后,走到小区门口直接叫了摩托车去晴溪庄园。? 到了晴溪庄园后,我转了一大圈,发现我还挺喜欢这工作环境。? 这是一家中西餐厅,里面有青瓦红墙,亭台楼阁,绿树环绕,一条人工小溪雾气蒙蒙,还有一个小池塘,好多鱼儿在水面上游。? 我被服务员带到一个当主管的人面前,他要我把表格填了之后,然后就说:“晴溪庄园欢迎你的加入。”? 我对主管说了句谢谢,还说我要三天后才能来上班,我一定会来的。? 主管说:“可以,那三天后来了庄园再来找我要工装,到时我们就是同事了。”? “谢谢主管,那你忙,我先回去了。”? 我找到了工作,心情好了很多。 (6) 当离婚证拿到手之后,忽然如释重负,我抬头看了看天。? 天空湛蓝而高远,有丝丝缕缕的云悬浮在天上。? 想收拾一下心情,然后去上班,过我自在的日子。? 便在五点钟去幼儿园接了女儿回家,我们换上了漂亮的衣服,带着女儿去了麦当劳。? 鸡腿,鸡翅,汉堡包,薯条,热牛奶,还有一个卷,每人一份。? 我居然胃口挺好,一会工夫就把我这份都吃完了。? 看女儿才吃了一块鸡翅,薯条才只吃了半份,但热牛奶却喝完了。? “宝贝,还需要热牛奶吗?”我一边问她边帮她擦掉嘴角边的蕃茄酱。? “妈妈,我想吃冰淇淋。”女儿看着旁边桌子上的小男生说。? “那你是要买这种草莓味道的冰淇淋吗?”我指着小男生的冰淇淋说。? “是的。”? ”好,那妈妈半个小时后再去买好吗?”? “妈妈,我现在就想吃。”? “可你刚吃了热的牛奶,如果现在就吃冷的冰淇淋,肚子会痛的。”? “那半个小时后就可以吃了吗?”? “宝贝,是的。”? “妈妈,你以后还会带我来吗?”? “会呀,只要宝贝乖。”? “妈妈,我会很乖的。”? “宝贝,妈妈跟你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妈妈,你说。”? “妈妈明天就要去上班了,所以每个下午就由爷爷奶奶去幼儿园接你,妈妈晚上八点半下了班再去爷爷奶奶家接你好吗?”? “妈妈,你做什么样的工作呀。”? “是服务员。”? “服务员是干什么的呀。”? “服务员就是帮助客人吃到饭呀,要打扫卫生,还要学会倒酒,端菜。”? “妈妈,那你会不会很辛苦?”? “妈妈在想呀,当服务员就不用好早就去上班呀,这样妈妈就可以早上送你去幼儿园啊,晚上也不会太晚呀。”? “那好。”? “宝贝,等妈妈适应了上班,再过二年就上小学了,妈妈就去干挣好多钱的工作好不好?”? “好,妈妈我爱你!”? ”宝贝,你吃好了吗?”? “吃好了,妈妈。”? 那我们回家好不好。? “好。”? 我把女儿未吃动的食物放一个袋子,又帮女儿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就牵着她的小手手回家了。? 刚回家,就接到她奶奶的电话,“喂,妈,有事吗?”? “你怎么就跟浩然离婚了呢?你这孩子,这么大的事都不打个电话来。”? “妈,我们早就没夫妻情份了,离了也好,怕耽误了他。”? “你们真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说一出就做一出。”? …… 一家一本经,一人一冷暖。 第45章 年少的情怀 (1) 记得十岁那年的某个傍晚,老妈突然跟我说,如果我今天可以把晚餐的碗筷全部洗掉,就奖励我五块钱。 那时五块钱意味着可以买十袋小浣熊干脆面,或者一大袋大白兔奶糖,甚至是几个奢侈的冰激凌蛋筒。 我欣喜若狂地承接了这个任务,还自告奋勇地承担了更多的职责,比如,洗完碗后,我把炤台和橱柜擦得一尘不染。 当我满头大汗地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时候,老妈果然信守承诺,递给我五块钱,还满脸慈爱地说:“我家丫头真是长大了。” 这句赞许,远比手上的五块钱更让我开心。 因为那时候的我,以为当大人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可以拥有花不完的钱,可以随心所欲地买自己所有心仪的零食。 可惜后来我发现,长大并总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因为老妈不会再给我一毛钱,却继续指使我洗掉家里成堆的碗筷。 再后来上了初中,一到暑假,我的无偿劳动范围就扩展到家里的一日三餐,一百多平上下两层的地板清洁,还有晚上睡觉前的席子,要用喷有花露水的凉水,仔细地擦试几遍。 好几次,我跟老妈闹革命,表示同学在自己这个年龄,会得到很多零花钱,跑去买贝克汉姆的贴画,而我,什么都没有。 老妈插着腰说,你从十岁开始,就已经长大了,怎么还惦记着那些幼稚的贴画? 这一刻我才知道,当初的五块钱,已经买断了我所有幼稚的权利,可我又不是眼前这个严厉而精明的女人的对手。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当一个空有“大人名分”的小孩。 不过,老妈这种“揠苗助长”式培养计划,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2) 那时,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必须每天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才放学,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星期天下午的四个小时是自由的,可是老师会在下课前塞很多试卷过来。 而老妈这时候,辞工成了全职家庭主妇,照顾我的日常起居,而我也理所当然地推掉了一切繁琐的家务,家庭地位突飞猛进,成为重点保护对象。 渐渐地,老妈对我的照顾,已经体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天回到家,浴室的水已经放好,温度调试完毕,换洗的衣服整齐地码在了一旁。如果是寒冬,提前灌好的热水袋已经把床铺烘得暖暖的,如若是夏天,老妈会提前把席子铺好擦好,风扇也早早备在旁边。 于是,高中的三年,我彻底退化成了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柴。再后来外出求学,宿舍里有阿姨专门洗床单,食堂里有新鲜的一日三餐,我除了洗几件衣服和整理床铺外,几乎到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地步。 (3) 这直接导致工作后我第一次外出买菜,竟茫然到不知如何下手,脑海里拼凑不出一盆菜该有的样子。 于是我挑了几个番茄和鸡蛋就灰溜溜地回来了。 到底也是有过做饭经验的人,我望着案板上稀拉拉的几个食材,终于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的菜谱,西红柿蛋花汤。 于是我先烧了一小锅开水,然后把鸡蛋搅拌搅拌,倒进锅里,再把番茄切成块,扔进去,最后撒了一点盐。 几分钟后,关掉煤气,等锅里翻滚的热气消停下来,我发现西红柿和鸡蛋像是两个吵了架的恋人,谁也不黏着谁,舀了一勺汤小心放进嘴里,发觉像是喝了一口咸开水,也就是说,不仅是西红柿和鸡蛋分家,连水都带着盐自立门户,他们根本不屑于跟对方产生任何化学反应。 最后我放弃了这锅烫咸水,生吃了剩下的番茄,然后跑去便利店买了酸菜牛肉泡面填充了饥肠辘辘的肠胃。 不过作为一个从小被磨砺过的废柴,唤醒记忆是迟早的事情。大约半年后,我又可以游刃有余地做出两三道像模像样的家常菜了,加上每个月按时到账的薪水,我终于可以做一个胡吃海喝的大人了。 可是作为一个大人的烦恼又接踵而至。 毕业后的第二年,老妈像是魔怔了一般,隔三差五打电话过来,跟我唠叨着城东有个青年才俊,城西有个适婚青年,这节奏好似我第二天就会成为婚嫁市场上的黄花菜。 (4) 这简直就是二十一世纪的班内特太太嘛,但现实可没有宾格利以及达西这样腰缠万贯的邻居。 那时,为了争夺自己所谓的婚恋自由权,我把青春期缺席的叛逆劲儿全部使了出来,听不进老妈的任何一句“忠言逆耳”,还作对一般,喜欢上了一个比我还瘦的穷小子,老周。 老妈知道后,失眠到半夜,老爸连连叹气。一开始,两个人统一战线坚决反对。 但我越挫越勇,用争吵和冷战逼迫他们屈服。而这招也十分奏效,小时候总是一声怒吼就能把我吓尿的老爸,看见我一把鼻涕一把眼地瞪着眼睛死倔死倔的样子,只能长长地叹一口气,亲手把我送上了去往老周家里的长途汽车。 那天,我坐在汽车上,看着老爸佝偻着背,低头蹒跚地走出车站,突然理解了朱自清写《背影》时的心情,心酸得直掉眼泪。 身边坐着我笃定的爱人,眼前是无奈而不舍的父母,我突然明白了那句话,我与父母注定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途。 但我,还是以全盘背叛的姿态,逃离了父母,逃离了家乡,走上了自认为完全自由的道路。 可是自由的路并没有放任我飞奔多久,命运就给了我一记毫不留情的重击。 这个重击来自母亲,她病了。 听闻老妈身体不适的那天,是我刚入职新公司的第一个月,我一边应付新工作到焦头烂额。一边面对着医院接踵而至的预约检查单。 (5) 那段时间,医院的门槛都快被我踏破了。 但坏消息一个跟着一个,检查报告的数据像学生时代的试卷分数,揭晓的那一刻就是死神的审判。我第一次体验到恼怒但无力的感觉。 恼怒来自于对命运不公的强烈不满。 也是那个时候,我学会了面不改色的撒谎。老妈每次问起病情,我都满不在乎地说,这点小毛病担心什么,我们可是在医疗发达的上海,我害怕医生嫌弃我们大材小用呢。 可是离开病房后,我经常焦虑到需要用暴走来缓解自己无处释放的压力。 有一次,我下班后赶到医院,老妈正和临床的病友聊天,病友看见我,啧啧称赞,说老妈有了这样一个懂事孝顺的女儿,真实有福气。 老妈第一次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这个赞赏,自豪地说,对呀,我家丫头,真的长大了。 这次,我找了一个去洗手间的借口,狠狠擦了一把眼泪。 原来,成长是需要隐藏眼泪,原来,成长是需要学会说谎,原来,成长是以父母的衰老换来的。 再后来,老妈的病情渐渐稳定了下来。医生宣布她可以不用再住院的时候,我的开心,比高考成绩揭晓的那一刻更开心,也懂得了这世间所有的成功和喜悦都不及身边至亲的健康和平安。 我不知道当我懂得这句话的时候,算不算真的长大。那天牵着老妈走出医院的时候,面对着晃眼的阳光和如潮的人海,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妈妈牵着生病的我,慢慢走出医院,那时我的手里,正津津有味的吸着一支棒棒糖。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我的长大,其实很缓慢,缓慢到老妈真的老了,有了满头白发,有了满脸风霜,有了面对生活的不知所措。 但还好,我总算长大了。 我们又分别多年了,2018年春节到姑姑家,同你本来是可以见面的。但是那一次,我心情无比的沉重,明知你就站在家门边看人打牌,从你家经过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但就是不想见到你,为了逃避你的目光,我选择了绕道而行。? 我童年就喜欢你,当然是偷偷相思的那种。回首这段暗恋,我有太多的遗憾,太多的伤感,我遗憾少女年代没有同你通信的记录,也遗憾爱了20几年从不敢主动同你讲话……。? 从小到大我们频频见面,一起插秧,割禾,玩耍。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因为我思想很保守,总是错过了一次次相聚的机会,有几次我到外婆家,遇到同样也去看望外婆的你,我们没有说话擦肩而过!? 昔日我的控制能力很强,虽然很早就暗恋你,但一直隐藏得很好。谁也没有发现我心思,一个小女孩守了这个秘密多年,这种苦涩太不容易了!?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这么小就迷恋你。曾记否,每一个周末到姑姑家带表弟,我的眼睛总是到处寻觅你的身影,曾记否,每次从深圳回家,我总是第一时间跑到姑姑家,就是为了能见到你,曾记否,在广州繁华的北京路同风景秀丽的越秀公园,你给了我太多的呵护同温暖。? 那年五一节我们约好了见面,因为交通不便要转车,我的票是12点到达广州东站,又购了下午5点的票从省站返家乡,中途有五个小时停留很郁闷。? 那天我没有到广州找姐姐同妹妹,一直坐在省站等候。我们互发了几十条信息,你说注意看车来了没有,不要只顾着发字,我也很留意按提示守在候车室。 眼看就快五点了,还没有看到汕头班的车。于是就问了乘务员,她说这班车已经走了,听了我惊呆了,背着沉重的包一边落泪一边跑着去追车,很多年过去了,那段哭泣着追车的经历仍然停留在我的脑海中,确实很凄惨……。? 后来改签车票就跑了几个地方,天色已晚了,我向你倾诉内心的恐慌,你发字安慰我:“天啊,你找到姐姐没有,我快要哭了,真是担忧啊,找到打电话告诉我。”? 在没回到兴宁前,你一次次发字问:“现在到了没有,大约几点到,要注意安全,记得带齐行礼,我一定来接你。”? 那天下午三点顺利到达福兴车站,看到你微笑着向我挥手,这个情景曾经无数次在梦幻中呈现,我好感动啊!见到你的时候,天空正下小雨,为我们的久别重逢增加了一份浪漫。?? (4) 我坐你的麾托车后面,感到无比的兴奋,虽然同用一张雨衣,还听到了彼此的心跳,我忍不住笑得很甜蜜,但就是缺乏勇气抱住你的腰。? 我曾经讲过:“兴宁城大太了,我方向感很不好,今后逛兴城要购一份地图,哈,免得迷路了。”你听了就说:“不用,那里我很熟,以后有空我做你导游。”? 你说要携我到大酒店吃,要好好聊天,毕竟从广州一别有十几年没有聚,听了之后,我竟没有同意说:“大酒店的菜很贵的,你做钱多不易,我不能浪费你的钱。”? 后来我要求吃快餐,看到雨快停了,就叫你搭我到外婆家,唉,你一定不知道,看到你转身离去的背影,那刻我后悔莫及!多么难得的机会,你说了要陪我聊到晚上十点,怪我六点多就催你快回家,硬把你推走。? 那几天全广东省也在下雨,我为了能每天见你,就住在姑姑家。爸爸专程打电话交待姑父,天气不好就让我住他家,你每天的职业就是天不亮到偏避的山上打鸟,然后把鸟处理干净拿到城里卖。 你曾经告诉我,你厨艺一流,可以同大厨师媲美,因为每天到酒店送货,你都经常同厨师交流做菜的技巧,所以菜做得很正。? 我回来第二天,姑父就叫你把电脑借给我上网,那天你购了几条农村鱼,买了上等的酸菜,亲自做鱼丸,当我正在你家楼上的房间玩qq农场偷菜正乐时,看到你发的一条信息:“落来吃鱼丸。”? 我吃了很多,天啊,这是我吃到的世上最鲜甜,最美味的鱼丸,鱼肉很爽甜,配了上等的酸菜,味道就更好。你看我吃得高兴就笑了,说:“难得回来多吃几个啊。”姑姑不知道内情问:“江勇为什么对你这般友好。”我听了就笑,扔她一句话:“不知道,哈哈。”? 我把刊有我写你的二本《惠州文学》《侨乡文艺》同一本登有我同另二位青春少女做杂志封面的《江门文艺》刊物赠给你,看了你很欣赏,说要永久珍藏,来纪念这份多年的珍贵感情。? 我那几天经常同姑姑打牌,你就坐在旁边看,有一天晚上,你悄悄地往我手上塞了一封信,看了很惊喜,就快速跑到楼上仔细阅读。? 信还没有读完,我就泪流不止,你写了二页:“雨兰,从广州一别已有十多年,你现在过得幸福吗?快乐吗?童年留恋一个异性,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们已经回不到从前,qq上细诉?”? (5) 你写了好多,有些内容已不记得了,那睌我整夜也在看你的信,读着读着又伤心落泪,你写得情深意切,语句透着有对我的关心,但更多的是惋惜同不舍。? 我每天上午跑到你家玩电脑,经过厨房门边时,你不是用筷子挟菜我吃,就是叫我入来聊天,一次正同姑姑酿板,就收到信息:“雨,到我这边聊聊。”? 有一次看我脸上有些脏,你就很自然地用手帮我擦净,就是那么不经意的瞬间,我都觉得好幸福的啊。你用柔情的眼睛望着我讲:“这次见到面,你回家后就把我忘记,我一个生存在最底层的人,不配你掂记。”? 我俩都是有道德观念的人,只能心里思念对方,在我回粤北的前一天,你约我见了一次面,我拿着你的信边读边落泪,你用手帮我擦眼泪,我抱着你大哭一场,也终于等到你为我抹眼泪的一天。? 你问:“为何爱了我这么久,我是一无所有的打工仔,真的不值得,分别以后你要珍惜自己的家庭,不要再思念我,好不,咱俩也要各自幸福。”? 我点头同意,聚了一个上午,看着你离开的背影而难过,我晓得这一别,不知何年再重逢,当我坐车后,你发了很多条信息,:“雨兰,我在感情上欠你很多,今生今世也还不了。”? 我对你有太深的爱,你虽然没有学历,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但你不抽烟不喝酒,你很勤奋做家务,又没有不良的爱好,你从小长得帅,说话就很风趣,声音特别好听,每次见到你,我的心就在跳。? 你一定不知道,分别半年后,我把你用心写的信撕碎了,连复制件也没留,倘若留住它,每次看了也泪眼朦胧,最主要的是,我眼睛只要一哭就红肿,为了呵护我的这对眼睛,只有忍着痛把它撕了。? 幸运的是当看到它变成了碎片,我竟没有心疼的感觉,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我终于解开了心结,彻底放下压在我心中二十年的你!? 转眼又是九年,我们没有再联系,也许再次见面时已物是人非,很多东东已变得面目全非,我从没有后悔爱上你,在我的内心深处,世间所有的相遇也不如遇见你。?? (6) 走过的路,有过迷茫,有过心酸,但都只为了抵达。一个人走过了青山绿水,经过了人情冷暖,体味过了五味杂陈,心中便多了一份厚重。?? 人这一辈子能做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定是经过了一番酸甜苦辣的领悟,卸下鲜衣怒马,开始理解生活,化干戈为玉帛,懂得与这世界温柔相待。?? 无论是在平淡的日子里,还是在迷茫低落的时候,我都尽量靠近阳光,喜欢在阳光下眺望,只为寻一抹亮色,只要有阳光在,希望就在。?? 生活难免会有高低浮沉,岁月总会有寒来暑往,请相信命运给予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无论是好的坏的,坚持住了,就会变成照亮你前行的灯盏。?? 一个人在尘世中行走,无论多么坚强,都会有孤单无助的时候,于是便渴望被关爱,但生活总是忽明忽暗,缘份总有聚散离合,谁又能真正参透,慢慢的学会了抱紧自己,苦而不言,痛而不语。?? 林语堂说,我们最重要的不是去计较真与伪,得与失,名与利,贵与贱,富与贫,而是如何好好地快乐度日,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 尽管日子很平淡,却也有闪光的,尽管会有一地鸡毛的琐事,却也会有开心和快乐,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如若我们不抱怨,糊涂一些,烦恼就会少些,日子即便是平庸,但也活得踏实安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多了一些责任,人到中年,与岁月已是隔着几重山水,曾经我们都想活成自己的模样,却不得不向生活妥协,曾经我们都曾想用双手握紧光阴,却也不得不随波逐流。?? 生活实苦,没有谁的天空永远阳光明媚,也许只有熬过了不如意,才能更好地拥抱诗和远方,活着,只要今天比昨天有一点进步,就要懂得满足。?? 如果你没有梅花的清香,牡丹的华贵,那就做一株向日葵,温暖向阳,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过好每一天。?? 人生最重要的,保特一份好心情,做一个快乐的人,将美好收藏,不必纠结遗憾,也不要总是后悔彷徨,只有心胸宽广,才能释然,只有懂得取舍,才能接近幸福。?? 岁月深重,阳光满目是日子,大雨倾城也是日子,阴与晴,风景自在人心,微笑是一种力量,能选择微笑时,请一定不要忧伤。?? 一个人,能做到不被环境左右,不被天气变化影响,始终与自己微笑明亮着,就是最好的修行。?? 揽一份从容,一起见证岁月的美,将心停泊在温暖明媚的地方,未来的路上,微笑向暖,安之若素。?? 第46章 赵晓晓的懵懂年少 (1) 这日,赵晓晓又无所事事,闭着眼听风吹竹林感觉有雨滴落至脸的潇潇暮色,便生了一种情致,于是扬笔写下: 我是一颗从天而落下的雨珠 悄悄地挂在叶子的尖尖 好怕一阵风儿掠过 撞落我摇摇欲坠的身子 又好怕马儿转过脸来 连同叶子和我一把咀嚼 我提心吊胆地过着每一刻 直到一缕阳光倾射整个森林 我拥有了一种光 通体都发亮 我有了自已的生命 有了属于自已的魂魄 我梦呓般地轻声哼着六月的歌 缠绵入骨又潇潇暮色 随着风润绿每一根草润红每一朵花 我痴迷地游走于森林的每一条幽 径 直到跌进你深深的眼眸 落成一颗晶莹的泪…… 写完读了数遍,竟有些些喜欢。 突又想起你也曾在这一大片竹中与年少的我何嬉笑怒骂,欢乐之极。 某某当日子变得恬淡,便会想起你来。?? 经常在有月亮的夜色里,想象你在这片竹林中的有一袭长袍,满腹诗华,只是眉眼锁着忧伤,淡淡的像天边清冷月光的余辉。 认识你已很久,久到鼻翼间都沾染到浓浓的墨香。每每读你的文字,都要放在唇齿间流连。?? 每一次在词句里徜徉,都能邂逅一段明月。习习的晚风吹着,经遇一个由你开启的故事……?? 久远到依稀只剩轮廓,却依然很是想念,入字里行间,重温画面,酿一个温良的过去。?? 也许你只是念一段过往,甚至不带情绪地记下曾经,没有刻意描述过程,就那么一直一直写,直到一个故事的完结后才知道,明月一直伴着你悬在这长长的岁月。?? 今晚依然是清风朗朗,抬头又见明月。 (2) 我是是赵晓晓,说起身世,真有几分玄幻。本是官家女子,中了狐蛊,疼痛至死,父母怜我年幼,就把我葬在了后园。 一个八十一日后,傍晚的土丘被风刮得山雨欲来,黑云压下,看不到一丝天色。?? 在狂风躁雨中有一道白光就着雷电直入我安睡肉身的棺材。?? 我没有抗拒,也由不得我抗拒,我早已是一具快要腐烂的肉身。?? 可是,自从那白光入我身体之后,我有了异样。我的肉身在慢慢变好,我似乎有了灵魂,而且头发和指甲长得出奇地快。?? 有个声音在我的眉心低迷:沉睡,三百年之后,你就成了孤。? 是的,三百年之后,我还真成了一个狐妖。?? 我通体是白白的毛,浓密又柔软,我的尾巴像极了一百倍的狗尾巴草。?? 我还要去那个我三百年前死的地方,依稀中只记得有一个一袭白衫的年青男人,看着我自笑非笑,眼睛通红。?? 然而,我早已分不清东西,我辨别不出那条路在记忆中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我又快饿晕,我东窜西跳,欲寻食物。却看见小溪旁有一个飘逸的身影,面水而站,似在沉思,又似在远眺。?? 我轻钩树梢,垂下身躯,我看到一张俊俏的侧脸,鼻粱挺直,肤如凝脂。 后园偏远,一众狐仙在这里成人形,她们见我孤苦无依,便施法救我,让我得以复生,可是,要一直活着就得一直修炼,我也不能够再回去做我的官家小姐了,跟着几个姐姐在一处,一边修炼,一边在人间游玩。 虽然我不是狐妖,但是因为跟着狐妖在一起处久了,便有了几分飘然的妖气,容貌也愈发狐媚起来。 修炼的时间甚为漫长,我渐渐都忘记了自己的年岁,反正我还是死的时候那副十五六岁的样子,至于和我最交好的几个姐姐,我就更不知道她们的年岁。 在狐妖的世界里,年岁是顶顶不重要的事儿,反正也不会变老变丑,只是日子无聊难打发,就有姐妹常常去人间找一个男子,让他陪着自己经历一次情爱,让无聊的日子也有点色彩。 经常与我在一处的有三个姐姐,三姐和我最好,最近,她有点心事,因为与她在人间相遇那个男子,辜负了她。 那是个穷书生,在破庙寄宿,每每整夜苦读,三姐被他的勤奋上进打动,于是便一颗心掏出来给了他。 待辅佐了他金榜题名,他却和别个女子洞房花烛,据说是道台之女,而三姐当初接近他,编造了自己是个孤女的身世,对他的仕途完全无用,于是惨遭抛弃。 看三姐讲完泪涟涟,我却觉得无聊地打起了哈欠——又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我端详着三姐,她的容貌无可挑剔,眼角眉梢都是风情,连我这个女人都心旌摇动,至于荣华富贵,在狐妖的眼里更是唾手可得,再加上三姐的温柔多情和一番真心,这男人还真是现实啊,辜负三姐这么一个尤物。 我说三姐,你为什么不给自己编造一个富贵的身世呢?这样他不就不会嫌弃你了? 三姐抬起一双泪眼看着我,只温柔地笑,她说,我还没有经历过,我不懂。 有啥不懂的?三姐不过就是想要那个男子一点真心,富贵傍身总是觉得不够纯粹,结果,还不是被富贵的人夺了心头爱。 唉,三姐明明是个道行高深的狐妖,这心里头怎么还是住着个小孩子,连我这个假狐妖都懂的道理,她却不懂。 喜欢一个人,当然就是用尽了办法让他必须在身边,离不开撂不下就行了,至于他的心——他人在这里,心又能去哪里? 唉,这个傻姐姐,还说我不懂呢,我真是心疼她的天真! 还是当个狐妖日子过得逍遥,这一日,我们姐妹四个游荡到了昌山地界,听说这里新来了一个当官的,家在梅花坞,妻小都在梅花坞,就他自己在这边做官。 我们姐妹四个,很久没有来官署中玩了,那些当官的男子,别看在外头人模狗样的,回到家什么德行的都有,好色的、贪财的、有怪癖的,真是道貌岸然。 很多年以前,我们曾经捉弄过一个人,把他的衣服扒光扔到了街上。 后来听说:一直有官署抓狐祟的传言,我们听了,只是笑——让这些当官的怕点什么才好,不敢判冤案,也算是我们姐妹的修为了。 到了那当官的屋里,我们看他只一个在那里坐着看书,一本正经的模样,倒是不难看,只是年纪不小了,有三十多了,我们四个毫不顾忌就进了屋里,对着他品头论足。 看他那神色,明明是看到我们了,却没有用正眼看我们一眼,哎呦,瞧不起人吗?我有点生气了,手里的手绢就照着他的脸丢过去,他接住了,居然扔到了窗外! 哎呦,气死我了,这不把人放在眼里,是在对我挑衅!我哼地一声就走,几个姐姐看我走了,也跟过来。 等我跟她们说了我要干什么,她们都惊呆了,我说我要给这个人做媳妇儿。 几个姐姐并没有看上他,这个年纪的男人,远没有少年郎乖巧可爱,在官场浸淫得久了,有一种老油条的油腻感。 我说,我偏不,像三姐一样,跟着一个青瓜蛋子伤心难过,莫不如跟这个老男人势均力敌地较量一番,看谁先离不开谁。 姐姐们只是有一会惊讶,便不再理论——有着超长的生命,想做什么也不过是多一番经历罢了,前阵子还因为穷书生伤心着的三姐,现在不正在人间和富家公子恋得死去活来吗?你看她,颜色都更好看了呢。 情爱不过是搽脸的胭脂,用着好的就用得久一点,不然就换一个好用的,何必在一个人身上蹉跎,这么简单的道理,世间女子多半是不懂,要不哪来那么多伤心人。 5、 我没有编造什么身世去接近那个老油条,反正他这个年纪也不相信话本子里面的故事,我只让大姐去他面前问,愿不愿意娶我,就是这么直接。 如我所料,他没个不愿意的,我这等容貌,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再说,白捡便宜的事儿,男人都不会放手,丑陋无盐女白睡了也不吃亏。 我就变出了一身喜服,盖着盖头,让小丫鬟搀扶着,进了他的房里,他还以为我会有一条尾巴呢,嘻嘻,真是没见识。 从那以后,我就是他的小媳妇,里外的仆从婢女对我都客气,因为,谁的嘴甜,我就多给赏赐,渐渐地,人心都向我这边靠过来。 一堆树叶子石头子变成的铜钱、银块就把这些凡人哄得团团转。 6、 到了他寿辰的时候,来得宾客云集,有三十几桌要办,后厨的人手不够,现招也招不到,他应付不来,急得转圈圈。 我在一旁看着他踱步画圈地,心想着,嗯,好像应该表现出来什么了,便说道,只是做饭而已,别急别急,我来,你看着。 于是,我便把后厨封上了,用帘子挡住,门口摆上一张大桌子,人都派出去跑腿,我动动手指,各种物什自己就劳动起来,叮叮当当地开始做菜。 我随手一点,做好的菜便自动摆上了门前的桌上,三十几桌?我一个人做一百桌又有何难,只是,我不能让菜自己飞到餐桌上,容易吓到这些凡人。 我只是来凡间游乐,可不想节外生枝。 菜做好了,一旁候着的人便陆陆续续将菜端上桌——他们当然看不到我的操控,只觉得一眨眼就一桌菜了。 我要休息了,结果前面宴席又要吃面,哼,根本也没有备下食材好吗?不过,我眉头一皱,就计上心来,掐指一算,欻地,热腾腾的面就做好了,让人端上去。 宴席结束,我当然受到了他的赞许,不过,我跟他讲,赶紧去谁家谁家,把人家的面钱给付了,我可是跟人家“借”的,忽然一下面都没了,不一定把人吓成啥样呢。 一想到去送面钱的仆人要面对那一家的惊慌神色,我就好笑。 7、 上次帮他张罗一次酒席之后,他便事事都与我商议,看起来一副仰仗我的意思,我呢,倒也享受这种感觉,对他的所求也就有求必应,毕竟,他看重的事情,很多于我也不过就是区区小事。 有一日,他喝酒的时候,念叨说想家了,想喝家里的青稞酒,我便一笑,说,那你等着,就出了房门,心思一动,一个酒坛子就到了我的脚边,我进屋告诉他,这大男人居然抱着我流了眼泪。 许是这么多年看几个姐姐在人间经历的多了,我不相信什么情情爱爱的能支撑着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真心有多久。 就像我跟他,我从不觉得我有多爱,只是帮他做点事情,让他有面子,他自然就很看重我、需要我、离不开我。 仿佛这样的关系,更加紧密也更加安稳似的。 8、 他的夫人一直在梅花坞为他操持着家务,可能也知道了我的存在,但是妇人不能善妒,她也只能交代她官人好好保重自己,说有我在一边照顾,她很放心。 她放心不放心我不知道,不过,她心里难道真的没有不甘心吗?我不相信。只是,就算有,她也不能说罢了,要不然我怎么不愿意再回去做人,做人难,做女人更难,规矩压死人,还得口是心非地装着贤惠,切! 他家里派了两个仆从来这边,信儿还没送到,我就掐算出来了,不过,我有些不高兴,就暗自动了手脚。 两个仆人,一到了青山镇,其中一个就扶着头大喊头疼,那嚎叫声从城门一直穿到我的院子里来,我整理了衣服,理理头发,等着他来问我。 果不其然,他一会就进来了,跟我说那仆从进城就头疼,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歪着头不在意地说,你问问他,背后是怎么议论我的?夫人就夫人,还狐夫人,我这不过是略施薄惩,让他知道一下规矩! 他知道这是我整蛊,居然笑了,饶了他,别太淘气了,我自然会给你立威,不会让他们造次。 我哼地一声,不再看他,黏着手指喃喃几声前面院子的嚎叫声就停止了,我让人送去一个羊皮袄子和五两银子,算是补偿那仆从的痛苦。 刚才家里来的说,家中一切都好,只是,他深深地看着我,戏谑道,有一个晚上,活脱脱地丢了一坛子青稞酒,你说可是奇怪不奇怪,我抿着嘴也笑起来。 9、 他为我画了一个小像,就挂在他书房的内室里。我想,这是他在对我表达爱意,这成熟男子,仿佛真的知道怎么讨女人欢心呢,于是我也施了一点法术在那画上,一边让画中人更为传神,一边有什么动静,我也早早知悉。 我的名声,渐渐地出去了,没办法,不管我如何被他看重,在世间人眼中也只是他的小老婆,不如大老婆那么端庄,可以随意观看。 有个老不羞,居然提出来要见见他的美妾——就是我,他虽然拒绝了,但是却把我的小像给那人看!偏偏那老不羞不要脸面,一把把画像抢了去,要回家好好观摩,气死我了! 我不但生这个老不羞的气,我还生他(我丈夫)的气,他居然没有把我的画像抢回来!看来,又得我自己出马了。 我透过画像看到那老不羞日夜对着我的小像祷告,让我转投怀抱,去帮他升官发财,还说反正他也不比我的丈夫差……我一生气,就拿起他房中的一块界方,对着他的额头就拍! 我看着他吃了痛知道了怕,把画卷起来屁滚尿流地还回来,还与我丈夫顾左右而言他地欲盖弥彰,我忍不住,透过那画儿对他说,额头痛不痛啊? 看他吓得捂着脑袋跑出门去,还差点栽在地上,我笑得不行,没一会,我那个丈夫进来了,一副拿我没办法的模样。 这么过了几年,我和他在昌山,他的妻小还在梅花坞,一直相安无事。 他的女儿大了,嫁了一个丈夫,姓唐,说要来拜见我,其实是想着我这几个散碎银两,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这个唐公子来了,我跟他隔着帘子对话,他倒是也没有什么失礼,作揖问话之后,我就让他退下,结果,他嘴里应着,一双眼睛却骨碌碌地不老实,哼,你这是自找的! 我喊了一声,“女婿回头看!”便大笑起来,我的笑声里面施了法,能镇出人的魂魄来,我见他先是腿软了倒下去,又艰难地向门边爬,魂魄就要离体,才止住了笑,看他跌跌撞撞地出去。 刚娶了媳妇就对我这个庶母不敬,不给你点颜色,你不知道我的厉害! 不过,教训完了,依旧是要有表示,我让女婢送过去二十两,果不其然,他嫌少,说道,小娘恐怕不知道,我素日挥霍,不用小钱的。 这是嫌少的意思,我只让婢女带话过去,我纵是有万贯家财,也不能任凭你索求,再者,我给了,你也无福消受。 知道我的厉害,他也只能悻悻离去。 还没见到这个人,我就知道是个贪心不足的。以为我为了这个丈夫,什么都舍得出去吗?切!还没到那个份儿上。 又过了几年,我算出了他的劫数。 此地要有兵乱,他家的二儿子,要在这动乱中丢命。 我让他上书,换到更偏远地方去做官,躲避这个劫数,他哀求我救救他的二儿子,我只能对他无语,他也看出了我的无力,不再强求。 这么多年,我能做的,会不遗余力,但是不能做的,从来不会逆天而行,他知道我的底线,我对他也没有愧疚,我只是个假狐妖,能耐没有大到有逆天改命的本领,即便是有,我也不愿意为他付出到这样的地步。 结果自然是他因为调离,逃过了此地的一劫,而他的儿子,果真也是命丧于此。 后来,他又因为被牵连,家产都被抄没了去,我又没得办法,帮他变出了三千两银子,才安顿了他一家。 我有些厌倦了,这么多年,仿佛一直是我在为他筹谋,他又为我做了什么呢?除了给我一些虚无的爱,还是带着点目的的,什么都没有。 突然之间就想着离开。 离开那日,我谁也没告诉,不过把他办后事的灵幡都做好了留在那里,就算是,我与他相伴一世,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儿。 我意兴阑珊地回到了姐姐们的身边,姐姐们问我这一番经历,有什么心得,我说到,太累了,下一次我要做个傻白甜,和一个年轻的书生淡的一场甜甜的爱恋…… 姐姐们都笑我不定性,心思总是突变,我说道,那又怎么样,修行这么漫长无聊,总得有点乐子才好。 其实,现实中的我也是可以看见阴火的,这一世过得不好不坏,也缘于我年少经遇的一场变故。 十九那年,村上的强伢子在刚扮完禾的傍晚余辉里,像一条游鱼样地钻入水里游玩嘻戏。 我还记得,当时我就在不远处割着鱼草,他还摘了二个莲蓬给我吃。笑嘻嘻地说:如果我愿意,真的很想做我男朋友。 我还在恍恍惚惚中,然而,就见他扑腾扑腾地和水在玩命,看得我心生慌,忙叫别人来救他。 当别人赶到时,他已沉入水中。被别人从水中拖出水面放至晒谷坪时,我看见一团犮着亮光的东西慢慢地升腾,然后飘向天空,最后消失于夜色中。 我晚上便做了梦,梦见他对我说:这一辈子他会护我周全。 于是我这一生没有大病大灾,却在婚姻里苦苦挣扎,即使活得通透,却真的不曽幸福过,总似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的婚姻变得疏离和背叛。 我痛苦又孤独寂寞,无人解我烦闷,性情变得越来越孤僻。 其实我真的渴望友情,好想拥有亲情,想有闺蜜可以彼此在身边疗伤也可互相慰藉找寻些快乐。 可是我的嘴巴总会拒人以千里之外,我真的好生苦恼。 心里明明都懂人世的红尘际遇和眉眼的风月,可就是处着处着就没了以后,没了陪伴,没了想要的今世今生执子之手,相儒白首…… 第47章 江湖风起… (1) 马车平稳前进着,而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离下一个驿站还有十几里距离,但愿平安无事的到达,上官鸿雁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突然天空中出现一阵烟花信号的响声,紧接着一阵打斗声传来,暮云珂率先下了马车,上官鸿雁掀开窗幔,只见大约七八个身穿异域衣服的人在与花翎国的士兵厮杀着,无影也在其中,奋力对战着,突然两个人脱离了队伍朝我们马车的方向袭来。 上官鸿雁吓得赶快放下窗幔,快速和上官蓝姬下了马车,马车四周打斗声一片,只见暮云珂与他们二人周旋着,暮云珂以一敌二,明显占下风,三人打的难分难舍,电光火石之间,另外一个身穿奇异服装的人拿着剑朝上官鸿雁和上官蓝姬的方向刺来。 上官蓝姬和上官鸿雁迅速分开,身子一侧,躲过了穿奇异服装人的剑峰,他再次步步逼紧,招招都是致命的招式,上官蓝姬深知,以她的武功对北临一流高手,不出三招,就必败,突然手臂传来一阵剧痛,上官蓝姬被击退好几步,暮云珂在后面扶住了上官蓝姬的手臂。 “血。”上官湾雁突然看着自己手上的血惊呼道。 “不碍事,快去上官蓝姬有危险。”上官鸿雁说话的同时,只见一个北临杀手健步如飞的朝上官蓝姬的方向走去。 突然,那人大手一挥,一枚匕首准确无误的插进上官蓝姬的胸口处,上官蓝姬眼里透出一股难以置信的目光,指着北临杀手说:“你” 随后,上官蓝姬的身子歪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匕首处涌出,染红了她身上的白衣,紧接着,一阵哨声响起,其他人迅速撤离,速度之快,似乎他们从未出现过一样。 上官鸿雁快速走到上官蓝姬身边说道“姐姐,你要坚持啊,哥哥马上就快赶到?”而上官蓝姬脸上挂着一抹苦笑,气若游丝的说道“我没事能挺住。她口中的鲜血慢慢从嘴角滑落,上官蓝姬顿了顿,慢慢说,”每一天都好累,要是能这样离开,也不悔。” “姐姐,说什么呢?哥哥马上就到了,你这样说爹娘会伤心的。” 上官鸿雁希望上官蓝姬能说话,怕她睡过去甜不会醒来。 上官篮姬:司马霆…似乎还有话没说完,我继续听着。 ”玉扣长乐镇桃花村16号。叫司马霆去取……”上官蓝姬像是在吩咐未完成的事。 “姐,司马霆来了,快快坐起。” 上官宇轩跳下马,边走边从衣襟里掏东西,又跑了几步,弯腰扶起上官蓝姬,把一粒药丸放进上官蓝姬嘴里。 司马霆从身上取下水壶,让上官蓝姬靠着他的胸膛,把水壶对着上官蓝姬的嘴,想让她喝口水,让药丸吞下去。 而上官蓝姬实在太累,都没力气喝水了。 司马霆只得叫上官鸿雁喝口水并灌进上官蓝姬口里。 上官鸿雁连续喝了二口,才将水灌进上官蓝姬口里,才看到上官蓝姬的喉咙动了一下。 只是她最后说了个地址,是何意?长乐镇桃花村16号,暮云珂和上官宇轩面面相觑。 “司马霆和鸿儿留这里照顾上官蓝姬,我们去长乐镇。”说完他们还有镖局的人齐齐跃上马,踏着暮光而去。 “鸿儿,我们回去再说。”司马霆说着一只手撑着地面站起一只手拢着上官蓝姬起来又抱进马车里让她平躺着。 由于我们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方才纵然有厮杀,也并没有惊动走在最前面的爹爹等人,随后若爹爹问起,便说遇到山贼即可,毕竟这是北临和西凉国的事,上官家的人也重要。 司马霆又仔细为上官鸿雁包扎了伤口,司马霆若有所思的说“他们的目的就为了杀人灭口。” “上官蓝姬当初只想护着我,才挨上了这实实的一刀。”上官鸿雁说完,眼睛又红了。 司马霆看了看上官鸿雁:“上官蓝姬没事,她闯江湖已有几年,救过很多人,她不会有事的。” (2) “据十三先生的情报,上官蓝姬十三年那年跟在南宫北宸身边,为他挡了无数的危险,也许她觉得她这份情,可以抵得上他的一次例外,可是今天南宫北宸没有。” 听着司马霆的话,上官鸿雁沉默不语,这世间有多少的一厢情愿都付了流水,又有多少江湖恩仇在悄悄沦陷:姐姐太不易,这么年少便跟着哥哥闯江湖很多年,次次惊心动魄。 周围又恢复了平静,大概过了两刻钟,我们到了驿站,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继续赶路,在天黑之前,我们回到了梅花坞。 上次来过这后,司马霆便留了二个丫头在梅边坞。 千柔走后,语墨正在修剪盘摘里的碎枝,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小姐,方才看你慌慌张张的回来,怎么了?”语墨一边修剪着枝叶一边询问我 “我今日闲逛之时,无意间听到一个惊天秘密。” 语墨听到我的话,手中修剪枝叶的动作顿了一顿,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到语墨眼中一股寒光射出,身上瞬间散发出冰冷的气息。 “小姐,什么秘密啊?”恍惚间,语墨又好像是原来的语墨,或许是我多虑了。 “此事说来话长,等顾倾尘来,我问问他有没有听到别的风声。” “好,小姐你也不必担心,小姐乃心善之人,无论遇到何危险,一定会逢凶化吉的。” “但愿如此” “小姐,奴婢最近跟顾妈学了一点茶艺之道,你想不想尝尝奴婢的手艺?” “顾妈确实泡得一手好茶,说起来也有好些日子没尝到顾妈泡的茶,甚是想念,你去泡一壶我尝尝看。” “是,小姐。” 不一会,语墨端着一壶茶过来,她小心翼翼的把茶倒进青花瓷杯里,我看着滚烫的茶冒着热气,恍惚间,我似乎又看见那年花开之时,我坐在梨花树下,母妃给我讲着深奥的茶艺之道,顾妈在一旁伺候着,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小姐,在想什么呢?快尝尝。”语墨的叫唤打断了我的思绪 “也没什么,不过有点睹物思人罢了。” “嗯,我尝尝。” 色泽黄浓清透,端起茶杯,一股天然馥郁的兰花香扑鼻而来,我微微一抿,清香沁入心田,让人回味无穷的味道,是那种安静与世无争的甘甜,这茶有''音韵''茶音高而持久,可谓''七泡有余香''。 “语墨,这茶泡得着实不错,只是味道浓了些许,顾妈泡的则刚刚好,有点不解的是,为何有点不同于往日的味道? “小姐,这微乎其微的味道你也能品得出来,不得不说,你心思很是细密”。 “语墨,你在说什么?”我有点疑惑,此时的语墨似乎变了一个人,完全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语墨。 “你说的没错,这加了我北临独有产物,味道当然不一样了。” “什么?”心中一慌,我机警的看着眼前这个人。 “奴婢说,这加了我北临独有的产物,味道当然不一样了。” “北临?”叮~,手中的茶杯滑落,碎了一地,此时感觉身上的力气一点点的被抽离,我用手扶着案桌,才勉强保持身子不偏离。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瞪着她说道 “放心,不会要了你的命,只是让你暂时安份些。” “你到底是谁?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如此对我?” 语墨沉默不语,利索的拿绳子捆住我的双手双脚,我挣扎的摔落地上,地上的茶杯碎片刺入我的身上,鲜血染红了我的衣裳,暗灰色的地面瞬间开出娇艳欲滴的花儿来。 等她做好一系列的动作后,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埃说道“你确实与我无冤无仇,错就错在,你是西凉二王妃。” “我是西凉二王妃与你何干?” “看在你曾经待我不错的份上,我就实话告诉你,若你不想命丧黄泉,就老老实实的呆着,等我处理完他,再带你回去复命?你想怎样?” “别急,一会你就知道了。” (3) 说完,语墨把我搬到床上平躺着,点了我的哑穴,让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并用被子掩盖好我身上的伤,紧接着,她把地上的血迹和茶杯碎片一一清理干净。 做完这一切后,她回到我的床边,细声对我说,“现在,我要请二王子喝茶了,你好生呆着。” 说完,她端着刚才为我冲泡的茶朝庭院的凉亭方向走去,我挣扎着摇着头,内心呼喊着,“不要,不要”可喉咙发不出半点的声响。 “现在怎么办,怎么办?”内心慌乱得一塌糊涂,全身抖动的厉害,眼泪不停的从眼角滑落,打湿了两鬓发丝。 “曦月冷静,冷静,不能哭”。我拼命止住内心的慌乱与泪水,深吸了一口气,“对,现在先想办法解开手脚的绳索”。 我用藏在手心的茶杯碎片用力的割着手腕处的麻绳,割了许久,粗大的麻绳依旧没有断半分,我却感觉双手是黏黏,一股血的腥味传入鼻息。 “太慢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环视四周,对,匕首,枕头底下有匕首,这是也是顾妈为了预防我有危险,让我在枕头下放把防身的利器。” 我一点一点的把身体往下移,慢慢的转过身来,用脚把枕头翻起,看到匕首的那一刻,我松了一口气,由于身上的力气在慢慢流失,有匕首的我割开绳索也是费了些时间。 我撞撞跌跌的下了床,摔落在地上,却不觉得疼痛,手一寸一寸的向梳妆台方向爬去,地面上留下我一个个鲜红的手掌印,触目惊心,可我顾不了这么多,我需要快速拿到七叔公给我的百解丸,我需要快速恢复自己的力气。 我吃了一颗,并多拿了一颗放在手心紧紧的拽着,白色的药丸瞬间被染成了刺目的红色。 我扶着墙一步一步朝庭院走去,每走一步,似乎要花尽我所有的力气,所幸,吃过百解丸后,力气一点一滴的回来了,虽是微小的变化,我还是能感受到。 当我走到庭院的转角处,扶着墙朝凉亭看去,只见顾倾尘已无力的趴在石板桌上,我急红了双眼,指尖用力按在墙上,关节发白,鲜红的血从伤口溢出,几条血线顺着墙慢慢流下。 顾倾尘和无影一定也没想到,在我身边居然潜藏了一个这么危险的人,他才会毫无防备的喝下了语墨的茶,无影也放松了警惕。 我的视线紧紧的锁定在雨墨的身上,只见语墨在顾倾尘的身上下翻看,似乎要找什么东西,不一会,她在顾倾尘的怀里取出一枚黄色的玉佩,露出满意的笑容。 此时,我的力气已恢复了三成,但我仍旧不是她的对手,我必须要与她打斗起来,发出声响,才能引来无影的注意,我一步步的靠近她,只见她看了一会,又在顾倾尘的身上翻找。 “还有一块呢?”语墨恶狠狠的说 “你别想找到。”顾倾尘用力的瞪着她说 “你说不说。”语墨在顾倾尘的背上一阵拳打,他嘴角慢慢的溢出血丝来。 “别白费力气了,你们永远也不会找到。”顾倾尘的声音虽微小,仍旧带着不可忽视的威严。 “是不是在花曦月的身上?”顾倾尘眼神中略过一丝紧张,却还是被雨墨捕捉到了。 “果然,你的表情已告诉我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若遇见心爱之人,她会成为你心中的柔软,也会成为敌人眼中最大的破绽,你以为隐藏的很好,殊不知那双眼睛永远也骗不了人。 (4) 听着他们的对话,越听越糊涂,什么在我身上?只是我看着语墨手上拿的玉佩,怎么那么熟悉? 不容我多想,语墨转过身来,我拿起旁边的棍子朝语墨扫去,只是对于一个身经百战的杀手来说,我这点武功,她想要制止我,易如反掌,我很轻易的被她反手扣住,与顾轻尘并排一起,我趁机把手心的百解丸塞到顾倾尘的手中,示意他吃下。 “你放开她,她什么都不知道。”顾倾尘急红的双眼说 “你闭嘴,老娘一会再收拾你。” “既然他不肯说,你来说。”语墨对我说到 语墨一只脚踩在我旁边的石板凳上,另一只手从腰间掏出玉佩放在我面前说“你好好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这样一块玉佩?” 看着这玉佩,我愣住了,这不就是明公子的玉佩吗?上面轻轻楚楚的刻着一个‘日’字,而我身上的是刻着一个‘月’字,两个玉佩合起来,便是‘明’字,他的名字。 我拧过头去看着顾倾尘,想从他眼中得到答案。 “问你话呢?”有还是没有?语墨大力的敲了一下桌子,桌子上的茶杯不受控制的跳动了几下。 “没有。”我坚决的说,虽然不知道她为何要找这玉佩,但看她势在必得的样子,这玉佩定然藏着我不知道的秘密。 “你最好想清楚再说,否则我不敢保证这匕首会不会滑破你美丽的脖子”。她用手中的匕首缓缓抬着我的下巴说道,匕首发出渗人的寒光,像是嗜血的魔鬼,等着主人为它开刃,我不由的也打了个寒颤。 “语墨,你别乱来。”顾倾尘盯着她手中的匕首说 “行,那你告诉我,还有一块在哪里?” “告诉你可以,但你得告诉本王,是谁派你来的?” “你觉得你有资格跟我谈条件吗?”语墨一脸轻蔑的笑意说道 “本王说有呢?”顾倾尘似笑非笑的看着语墨说道,此时看他,似乎恢复了点力气,再拖延些时间,我们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你们到底说不说。”她突然匕首一挥,一道寒光闪过,她身旁一盘万年青慢慢倒下,散落了一地,我甚至没看清她的动作,速度之快让我汗颜。 “再不说,你们的下场就如同这万年青一般,身首异处,支离破碎。” 语墨见我们还是无动于衷,如鬼魅般来到我的身边“看来,不给点颜色你们看看,是不会说的了。” “我看你这小脸长得甚好,肤如凝脂,不如,今日由你为我的宝刀开个刃。”语墨手里的匕首在我的脸上慢慢移动,我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她真的一刀下来。 “只是不知,你这小脸划破了,你身边这个男人还会像从前那样爱你?” “语墨,你疯了,有什么朝我来,别动她。” “怎么?心疼了?” “我就见不得你们好,我就要拆散你们。”此时的语墨像是发疯了一样说。 “为什么你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幸福?为什么我不行?为什么我为他做尽一切,他仍旧不会抬眼看我半分,为什么?”语墨咆哮的说,手中的匕首也跟着她的身体抖动的厉害。 “哎”我突然感觉脸上一阵疼痛。 顾倾尘看着我,眼中的烈火熊熊的烧起来,俊美的脸扭成一团,脸色黑得吓人。 “哈哈”语墨疯狂的笑起来 “别急,这只是开始,好戏还在后头。”语墨的匕首依旧在我的脸上晃动着 “啊”,顾倾城破天大吼了一声,手中的绳索被他挣断,他的手腕处一片淤红,有些地方还在滴着血,也许是中了软骨散还没恢复的缘故,经过刚才的用力,身体摇摇欲坠,似乎风轻轻一吹,就会倒下去,他扶着石板桌子的边缘,才勉强保持站立的姿势,血顺着手腕处流下来,大理石桌子被染红了一片。 语墨似乎也没有想到他居然挣脱了绳索,被他的举动吓得连退了两步。 身为杀手的她,很快冷静了下来,拿起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顾轻尘刺去。 “不要”,千钧一发之时,我用身体挡了过去,此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不希望顾倾尘受伤,胸口一阵疼痛传来,不过都没关系,以往都是他一直护着我,如今,我终于也护他一回了。 (5) “曦月”我听到一声紧张且痛苦的叫声,紧接着跌入一个熟悉的怀抱中,看着他的眼眸,与他相遇的点点滴滴,如潮水般涌进脑海,曾经,想与他白首偕老,举案齐眉,如今,怕是不可能了。?? “曦月,你怎么样了?”顾倾尘用手捂住我不断冒出血的伤口。?? “有些疼,但有你在身边就好。”?? “你怎么这么傻?”他颤抖的拿起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眼中的泪水打湿了他的脸。?? “不哭。”我用指尖抚去他脸上的泪水。?? “嗯,不哭,你撑住,我们回去。”说着他把我抱起来。?? “别,我有话要问你。”?? “有什么话以后再说,你先休息。”他似乎看到我眼中的坚定,叹了一口气说“你说”?? “那玉佩是你的吗?”?? “是”他哽咽的说?? 我听到他的回答后,内心欣喜与释怀并存,等待了许久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苦苦寻找的人,原来一直在身边。?? “怎么之前不告诉我?”?? “当我想要告诉你,却听到你说,你有喜欢的人了,你想要的生活,我都会努力成全,所以,我只有退出,默默守护你。”?? “后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不忍心你成为和亲的棋子,我也深知顾浩天(西凉太子)是什么人,我绝不允许你嫁给他,所以不顾一切把你留在身边”。?? 我颤抖从怀里取出刻着‘月’字的玉佩说,“我从前说喜欢的人是他,等的人也是他,如今,想要与之白头偕老,共度余生的人,也是他。”?? 顾倾尘握着我手中的玉佩,“原来,你一直说的人是说,一直喜欢的人也是我,是我太傻了。”他用手轻轻帮我缕了缕额前的碎发。?? 了却了这一桩心事,内心似乎平静了不少,渐渐的,意识模糊了起来,我朦朦胧胧听到他大声叫唤我的名字,此时的我,已无力回答他。?? 十天后,我蒙蒙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说话“曦月,今天的天气很好,庭院里的花都开了,我们一起去看花好不好?”?? “还记得我们一起看桃花的情形,你站在灼灼桃花下,人比花娇,我在想,若每年桃花开之时,能与你一起赏桃花就好了。”?? “如今,你却,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 第50章 他的一场旧梦 (1) 秋风萧瑟,泛黄的叶子在风中飞旋,然后片片凋落,积累,沉淀,覆盖了整个大地,把缕缕哀怨、愁绪,熏染得淋漓尽致。 多少年了,他早已习惯一个人,从那个最爱的女子,到那个曾与自己无数次并肩作战的上一任煜城王,他们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了自己,这一场山河永寂,只留他一人在这世间浮沉。?? 近些时日,他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想来大限将至,却满心欢喜,终于不用再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空荡荡的皇城。 他努力抬起头,天高云淡,那已昏花了的眼睛穿透那白云之上,依稀仿若又回到了那些年……?? 这个久经沙场,在血雨腥风中一路爬上王位的男子,握过剑拿过刀的手竟有些许颤抖,他的心情有点忐忑又有点激动,稍稍一用力,那用金线镶嵌的精致盖头瞬间滑落下来—— 独孤辰含笑低头望去,在她眉宇之间竟发现似有无限的心事和忧虑,四目相对,他在她的眼睛中看到了无尽的陌生,想来她是把他忘了,也难怪,想想已经八年了,八年之前他们都还是年少的孩子呢,若不是当时他留意打探了她的身份,怕是今日他也找不到她了。 这八年,他从任性骄纵的小皇子蜕变成了高高在上,心思缜密,谋划人心的天子。 有时候他看着那镜中之人,都会怀疑这还是他自己吗? 这无上的权利真的如毒蛇猛兽一般侵蚀着每一个人的心,他的兄弟们为了登上这权利的巅峰,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出卖灵魂,每一个都想置他于死地。 他为她轻轻摘下头上沉甸甸的凤冠,端过桌上的合卺酒递于她,她看着眼前的这杯酒,一饮而下,仿若饮下的是一杯毒药……?? (2) 林花谢了春红,太过匆匆,转眼两年过去了,时间如白驹过隙,那两年是他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些日子他费劲心思,给了花青语他所能想到的所有爱,她脸上的笑渐渐也多了起来,仿若又回到了那时初见的姑娘。 草原的女子善于骑射,不喜欢被拘束,他带着她去围场打猎骑马驰骋,偶尔她也会依偎在他的身旁,看那林中花开,听那树梢枝头的鸟鸣。?? 命运半点不由人,就在他以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取得自己心仪女子欢心,让她展露欢颜不再烦忧的时候,临渊城传来战报,边境战火再燃,狼烟又起。 苍翼族来势汹汹,眼看战火蔓延,百姓即将流离失所,众大臣商议之下又无良策,铭景帝决定亲着战甲带兵前往临渊城誓要将苍翼族挡在城门之外。?? 不知不觉他率兵出征已十天有余,这些时日皇宫之中讨论最多的便是那临渊战事,花青语坐在念语殿的院中,听着小丫鬟们在那说着她们的皇帝是多么威武,多么霸气,十余天的时间将苍翼族之前优势一一击破,扭转了战局,听着这些话语,她微微露出笑容,他应该也快回来了,她缓缓起身准备回到殿中去。?? “听说这次苍翼族带兵的将军特别厉害,好像叫……叫舒什么来着”一个小丫鬟忘记了那个名字。?? “叫舒明夜,确实很厉害呢,……”另一个丫头接过话,后面她们再说了什么,花青语已经听不清了,那个熟悉的名字直击心底最深处,那被自己深深锁在心底的种子,像是受到了雨露的浇灌,迅速从禁锢中挣脱,成长,她顷刻间只觉的天旋地转,一下跌坐在软椅之上。?? ……?? 临渊城下,两军对战,独孤辰占尽了优势,这次应该是临渊战役的决战了,他带着必胜的决心,要让苍翼族自此再不敢有半分非分之想。战马之上,他与苍翼的将军舒明夜,二人你来我往,打的不分上下,其实这些天来,他从心里也是佩服这个舒明夜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下来,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将军,无一不展示着他的军事才华与战斗的实力,他深知这样的人才要是不能为己用,绝不能留下活口,不然日后必成大患,想到这里他手上的剑又加重了力度,舒明夜一边持刀与之抗衡,一边又细细观察与他,这是这些天他第一次直面于这个帝王,之前只是见识了他用兵如神,今日一见方知他在马上竟也未有丝毫逊色,一番争斗,苍翼军节节败退渐渐不支,舒明夜见败势已定,不再与独孤辰纠缠,下令收兵撤退,他一手持刀挡住独孤辰落下来的剑,一手手持缰绳,调转马的方向,独孤辰见他要撤离,不想放虎归山,紧跟而上,苍翼军见状,纷纷上前拦截,掩护舒明夜离开。独孤辰斩杀拦截之人于剑下后,迅速自马侧取出弓箭,拉弓满弦,搭箭,瞄向远处马上的舒明夜,“嗖”箭应声而出,几乎在同一时间他身后传来一声呼喊:“不要杀他,明夜当心身后!”?? 是她,那个本该在皇宫之中的女子,此刻竟然一身劲装出现在这战场之上,独孤辰一脸疑惑的看着她,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喊出那一声,更不知道为什么她不让杀他,可箭已离弦,他想收回也已来不及。马上正在远去的舒明夜听到这喊声,立即调转马头,他躲闪不及,硬生生的挨上飞来的箭,血自伤口流出,他丝毫不在意,纵马向那女子来的方向奔去。 “你们在做什么!”一声严厉的质问脱口而出,而那两个人仿若没听到一般,眼中只有彼此,难舍难分,花青语哭的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他从马上下来,靠过去想将两人分开,却听到舒明夜趴在花青语肩上说道:“青语,我终于见到你了,也不枉我费劲了心思。”?? 花青语听到他说话,从他身上离开,看到身前被他的血染成一片殷红,伸出手拼命去捂住他身上的伤口,想把血止住,却发现根本无能为力,他身体里的血透过她的指缝一路蔓延至她的衣袖,她茫然的哭着:“明夜,真的是你吗?你……你怎么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青语,是我,真的是我,自山崖掉落之后,我受了重伤,……被路过的苍翼族人相救。 青语,别哭,这两年我想了好多的办法想去找你,可那皇宫铜墙铁壁,守卫森严,我实在是进不去,只好答应苍翼族的族长,做了这场战争的将军,我想着……想着万一,万一我带兵为帅攻城的消息能传入那城墙之内,你能出来见我一面呢,没想到,我真的成功了,呵呵,青语,你真的来了,我真的见到你了……咳咳,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舒明夜,别说了,求你先别说了,我……我们先去找大夫,我们去把伤治好,你想说的我都懂……我都明白,你不要再说了。 “青语……别……别白费力气了,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了解,我活着就是想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你一面,如今我不止见到了你,还能再真真实实的抱着你,我已经很知足了……我……咳咳,死而无憾。青语,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好好活着,不可以再哭了。 “我不哭,明夜,我不哭,我答应你我不哭,你也要答应我,一定要活下去。”青语慌乱的抹掉脸上的泪痕:“我一定会找最好大夫治好你的伤,你信我,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我们还要回草原去,还要一起骑马,追日落看星星呢。你答应过我的,你不能失言啊……”?? “是啊,太阳又要落山了,好美啊!青语,真的很想再和你一起骑一次马,一起去追落日……那时候多好啊,咳咳……我也很想听你再给我唱一支歌……”他半躺在青语的怀里,睁开眼睛,望向远方,似有光芒在他眼中射出,他仿若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他与心爱的姑娘骑在马上缓缓而来。突然他似想到了什么,努力看向独孤辰的方向,孤独辰呆立在原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早已做不出半分的反应,原来真相竟是这样,这几年她眼中的忧伤,她心中的忧思,都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之前所有的疑惑他都懂了,之前所有的不解他也都明白了。 舒明夜的声音已近乎于微弱,他靠近青语耳边:“青语,他很好……不要怪他,他是配的上你的,他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好君王,你要……要……要幸福啊……青语,再为我唱支歌,我很想……很想……”话还没有说完,那握着青语的手缓缓松开,垂落在身侧,带着无限的留恋和不舍,缓缓闭上了眼睛。?? “舒明夜……舒明夜”一声声恸彻心扉的呼唤,唤不回怀中那个离开的人。?? 这夕阳之下,两军之中无人再动半分,他们所有人都站在那里,看着这余晖一点点吞噬那依旧在他们中间的三个人,听着那带着哭泣的歌声自风中传来:?? 轻轻的风?? 绿绿的草?? 桥畔的鸟儿在舞蹈?? 马背上的人啊?? 停下脚?? 看天上的云儿飘?? 看草原的姑娘笑?? ……?? 不知道过了多久,青语似将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她再也哭不出半分,孤独辰始终没有上前,也没有离开,他看着她抱着怀里的那人,呆坐在那里仿若一尊石像,终是失了魂魄,他到现在都无法相信这样惨烈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身上,他亲手射出的箭,杀死了他最爱的女子的心上人,他苍白着脸望着她,眼神冷漠,仿若死的那个人是他。?? 可是他能怎么办,他是这天下君王,这满朝的文武,这千百万热血奋战的男儿都在看着他,即便是早就知道那是她的心上人,即便是那一箭当时能够收的回,他真的就可以重新来过吗?他清楚的意识到,有些东西,或许真的比儿女情长更为重要,他想聪慧如她,怕也是明白的,只是无论如何他都无法再去同那一个死去的人争什么,他连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都没有留给自己,舒明夜果然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临渊战役大捷,苍翼族递上降书,普天同庆,太平盛世,百姓们可以安居乐业,他是人口称赞的君主,队伍浩浩荡荡返回京都之时,京中之人夹道欢迎,大街小巷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可是那骑在马上的帝王却没有半分的欢喜之色,他频频回头望向那个女子,他的心在那女子毫无色彩的目光中,越来越痛,仿佛是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在临渊城,他很想回去找回来,可是他回不去,也找不回,他真的赢了吗?所有人都是这样觉得的,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知道,在那一场战争之中他输了什么……?? 3?? 再见她时,已是一年之后,她回到京城,就把自己关在了念语殿中,再不肯踏出殿门半步,每每他站在院中,她明明坐在窗前,却怎么也不愿与他相见。如今见到她时,她躺在床榻之上,早已抑郁成疾,病入膏肓。御医一一瞧过,都无奈的退了出去,独孤辰不死心,唤人再去民间召集大夫前来诊治,却被她制止,她将其他人都遣至殿外,唤独孤辰至床边,让他坐在自己身侧,她努力起身,独孤辰上前扶她靠在床上,她用已尽干涸的嘴唇对他说了那段草原上的故事:“我和舒明夜在5岁时就已相识,年幼的我们,经常一起偷偷跑出去玩,每次我因为贪玩被父亲责罚,他都挺身而出,替我受过,后来随着年龄渐长,我们彼此心生爱意,他是我们草原楼黎部落最厉害的勇士,他的马术是我见过所有人中最好的,部落里无数的姑娘为之倾倒,可是他心里眼中只有我一个,我骑马的技术是他教的,我们曾并肩骑行去追逐落日和晚霞,我们曾在月光下一起细数天上闪烁的星星,我曾天真的以为我们就会手牵手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可是那突如其来的一纸婚书,打破了所有的憧憬,我拼命求父亲不要把我远嫁,可是以一个女子就能换来强大如你们的庇护,诱惑实在是太大,他见说服不了父亲,便想带我逃离,我们还没有逃出草原就被追上,他与那些追捕我们的人起了争执,从悬崖之上摔下,我本想随他而去,我的父亲、我的亲人一个一个跪在我面前,为了他们,为了楼黎部落的族人,我妥协了,我离开了自幼生长的草原,踏上了中原这片土地,嫁给你做了这天下的皇后,……”她停顿了下,脑海中出现了大段大段追忆中的画面,她静静的闭上眼睛,她想她很快就要回到那段时光里了,她会和那个记忆中的人再度相逢,他一定是在等她的,他知道自己最怕一个人。?? 独孤辰听完这些,心中五味杂陈,可是见她面带倦意,又忍不住心疼,他起身去为她倒水,递到她面前,温柔的劝着:“青语,累了,你先好好休息,等你身体好些了,咱们有的是时间再说,我也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我也有很多事情想问你,到时候咱们一起好不好?”?? 她轻轻抿了一口水咳了半天,伸手拽着独孤辰的衣袖不让他走:“我咳咳……,独孤辰,我不累,让我说,我怕不说之后就没有机会了,我一定要说。咳咳……”?? “好,好,你说,那你躺下,躺下来说,会舒服一些。”他扶着青语躺在柔软的枕头上,听她继续说下去。?? “其实……其实孤独辰,我什么都懂,我知道你亦是真心对我,我也曾试着把他埋在心底接受你对我的好,真的,那两年我是把你当做我的夫君来依靠的,可是当舒明夜再一次出现,我……我,唉,或许我是真的不适合做这母仪天下的皇后,我血液里流淌着的依旧还是楼黎人倔强的性子,我无法原谅你亲手杀死舒明夜,但是我不恨,独孤辰我不恨你,可是……可是我就是不能原谅你,你的手上沾有舒明夜的血,他毕竟是我刻在骨子里爱着的人啊。我年少时所有的快乐,所有的回忆都与他有关,你在我眼前亲手毁了它,你说我该如何……我该如何……。”?? 她的眼角有泪水划过,独孤辰伸手想为她拭去,却想起刚刚她说过的话,他的手又无力的放下,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伸手去怀中,自怀中取出一方丝帕,仔细的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她一眼看到那丝帕,那是她当年送于别人的丝帕,此刻怎么会……她激动的想努力起身,却没有力气,独孤辰看着她的样子,将她抱在自己怀中:“青语,你也许不知道,我年少迤梦,那梦中之人是你啊,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第一次见你时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跑出去,在那样空旷的大草原上,我受了伤,没有人管我,就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我那一刻就认定了你,我想那是上天送你来到我身边的……”?? “小哥哥?你是那个被我救下的小哥哥?你……”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是记得的,多年前的那天,她本是在那里等舒明夜带她去骑马玩耍的,却不曾想碰到了一个受伤的少年,她见他伤势不轻,又满脸泥污,甚是可怜,她拿出手帕为他擦拭伤口和脸上的泥泞,又费力的将他带去治疗,还因此错过了和舒明夜见面的时间,舒明夜以为她有事耽搁了没有来,她回去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呵呵”她苦笑了起来,原来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她再也无力说些什么,他们三个人这一世像是演了一出话本,而剧情早就设定好了,只有他们自己浑然不觉罢了。?? “这方帕子我已经留了十多年了,现在是时候该还给它的主人了。”独孤辰那双深不见底的眼中竟隐约泛出闪着光的泪花。?? “独孤辰,我们的事情是解释不清了,一切都是命,如今,我只想求你一件事,请你务必答应我好不好?”?? “好,你只管说,我答应,我都答应……”?? “小哥哥,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叫我小哥哥。”?? “待我,待我离去……,你可以把我送回草原去吗?我想回到那里,那里有自由奔驰的马儿,有最明亮闪烁的星,有我的亲人,有我所有的回忆……”?? “恩,好,我一定会如你所愿,青语……”他摸着她的头发,一遍遍的拂过。?? “嗯?”?? “我是不是……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没有,没有,小哥哥,你已经做的很好了,真的……很好了,我们谁都没有错……错的是这命运弄人……”?? ……?? 4?? 自皇后花青语离世之后,独孤辰在位多年,一直再未册封新的皇后,他经常一个人居于念语殿中,日复一日,呕心沥血,宵衣旰食的处理着各种政事,没有一丝懈怠,他励精图治,减免税负,平定叛乱,终成为一个被万众景仰、万民称赞的帝王。?? “圣上,起风了,披件衣服”那些侍从见他一个人在这城楼上站了这么久,怕他着凉,递上衣服,他披上衣服后又向城楼边站了站,在夕阳下他脸上露出了奇异的笑,一声深深的叹息。 独孤天下,果然是独孤天下,那些离开的人就真的离开了,她或是他永远不会再回来,戎马一生,赢得生前身后名,却逃不过寂寞如雪……?? 他觉得有些疲惫,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周围突然就变得很静,只有风在耳边掠过,宛如一场旧梦。?? “小哥哥,小哥哥……你受伤了,疼吗,我带你去包扎一下。”?? “这帕子我留下了,等我,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一定要等我”?? “好”?? 梦中的那个女子向他伸出手,他毫不犹豫的拉住,再不松开……?? 第51章 人间已是九月 (1) 人间已是九月。 此刻,晚风轻拂,月色撩人,一如往常的风中闲坐,不辜负这样的月色,也不辜负每寸光阴。 弦月半圆,隐约之间,月影穿梭云朵,忽明忽暗,是风的追逐,也是月色阑珊。 最喜此时的风,清浅秋日,缕缕凉意,徐徐缓缓之间,让人心生惬意。 夜色无边,风吹起心底涟漪,让人思绪万千,是如此闲情,也是如此感慨。 凭栏远望,万家灯火,迷离闪烁,思绪如同这月色一样迷离朦胧,微风拂过,吹乱过肩的发,吹皱心底旧事。 风在耳边莎莎轻语,说着春夏秋冬,走过四季沐歌;说着春花秋月的风华韵事,又说着夏雨冬雪的绝代清寂。 风的无尽漂泊,蓄满四季,每次驻足,浅吟低唱,是相聚一刻,还是离别之际,轻轻触摸,柔柔相拥,所有的心事,且听风吟。 生活的奔波劳碌,总要有精神上的闲情逸致来稀释。 记得曾经看过这样的文字:人生中总要有一两个兴趣爱好,才能抵挡岁月时光,才能对抗生活琐事。是啊,体力的劳累,常常唤醒精神上的共鸣,才能保持生活情趣,也才能让平凡清淡的生活闪光生趣。 有时候,感觉时间很贪婪,独自吞噬人生的某段细节;有时候,感觉时间很公平,让你失去的风物,又在不经意时得到;有时候,感觉时间很回捉弄人,明明决定了你的生命中会遇见谁,却让你兜兜转转,历经磨难,眸然回首时,擦肩而过或者如约而至。 等到千帆历尽,一切归于平静,终于明白:原来生活中的每时每刻,每个段落,都有时间带给我们的礼物,看透了一切,也学会了一切。 人生路上的成长,都是冥冥中的早注定,总会有柳暗花明的境遇。尘世间那些该知道的,那些该得到的,都会如期而至。 心绪在时间中彷徨,风在月色中飘渺,沉醉在风里,且听风吟。 忽然之间,心底深处随着风声,浅吟低唱……突然落下的夜晚灯火已隔世般阑珊昨天已经去得很远我的窗前已模糊一片大风声像没发生太多的记忆又怎样放开我的手怕你说那些被风吹起的日子在深夜收紧我的心日子快消失了一半那些梦又怎能做完…… 夜空深邃,思绪万千,此刻的心境,更加感觉歌词是如此美妙,意境如此契合。 最不能控制的是思绪,总是穿越眼帘,总是随风漫舞,最不能捉摸的是风,在月色中撩人,然后绝尘而去。 夜色朦胧,星光点缀,且听风吟。 白落梅说:“在流年里等待花开,处繁华中守住真淳,于纷芜中静养心性。” (2) 遇到一群老友,其中一个和我常有点联系。 他告诉我:以后千万别再跟这群人玩,不然十年后还是混得这个鬼样子。 我说:那你以后干吗? 他大气地说:那得以后再说,时代是一直会变的,干什么都会一直变。 我说:你到底干吗? 见第一面时掰子就已经摔断了腿,所以“掰子”这个名字我们一叫就是三年。 误伤完全不影响他装x撩妹。毕竟掰子这型男身材是初中妹子的恋爱标准,也就是一直以来所说的“有安全感”。可到最后,掰子还是一个女朋友没有,我们的青春唯独他没有恋爱一次。 要不是哥几个有厚意之交,掰子的原形决对骇人听闻。乍一看他像极了一个文化生,高额头、高鼻梁和一副比尔盖茨同款的眼镜,似乎已经成了当代人看外貌初步确认读书人士的模范。 除此之外,掰子更像当代穷酸社会青年。不是因为别的,他的穿着、发型、身材都与当代社会青年完全匹配。接近之后才会发现,他本就是,至少曾经一直都是。 说实话,掰子这人是我见过最惨又是最幸运的。 惨,惨在每次意外重伤都是他一人承包。第一年就把腿给摔断了,其次是手、腰最后还把脸给整花了。但他从不说自己倒霉悲催。我想,这应该就是上帝平等待人,他有一副好皮囊必然会有不好的遭遇。 与他共宿的人都知道,掰子是“小眼人”。三年的床单春夏秋冬都是同一张;十二个柜子永远只有他的那个上了锁;两年前一直没舍得开的洗发水还留在里头,还有他这个拿不稳笔的人的文具套装。挺齐全,本子笔芯全都有。对于我们来说,掰子的柜子里就是博人眼球的稀奇东西,每一件物品都有年代感了。你说,这种在最后才上场的男人上哪去找。 说起来也是另人费解,衣食无忧的掰子这样去过日子。一双鞋子要一直留着,裤子春夏秋冬不分季地穿。脚踝露了一大截,这一露就是三年,所有的裤子都是修身没什么两样。他这一身打扮也就是我们相遇的半生,因为那个时候流行地就是这个穿法。 掰子当真一点不穷,但从不会为自己身上花多了钱。他总觉得没必要,有这一身一直都挺好,那个时候乔总编了一个笑话: 掰子高高兴兴回到家打开柜子:一排排闪闪发亮的精神牛仔裤映入眼帘,照得他睁不开眼。 没有人知道他的钱花在哪了。 掰子没啥别的,唯一兴趣就是爱足球。他曾经输了比赛,执意要留级重新夺回光荣,但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击,他爹亲自改变了他这个这个想法。但他还是爱足球。 那天掰子告诉我他一定要去国足,他说中国国足还得让人重新拯救,他一定要去当前锋。这大概是掰子的第一个梦。 掰子这人呐前面说到,长得帅,人缘人品也都挺好。可硬是在学校呆坐了三年。他也是我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唯一一个三年一直没变的人。 (3) 这三年他暗恋了一个女生,瞒了我们一年才说出来。 那个女生叫阿廖,微黑皮肤,瓜子脸型杏仁双眼,丝滑短发,也算是一个混混女。就这样一个女生让掰子爱了三年,最后还是没在一起。 从掰子摔断腿就开始暗恋阿廖,那个时候当真每一个人知道,连阿廖自己都没一点感觉,他俩人当时在我们眼里仅仅只是过路人。后来才对我们公布,所有人都是吃惊: “你怎么会喜欢阿廖?” 这一群还未半成年人的爱情是最简单的,随随便便都是可以被人看出来的。可能只是简简单单的俩人靠近,我们都公认他们一定是一对。可掰子能藏我们所有人大半年。 我们都笑掰子怂,劝他直接去表白。 第一次掰子要到了q,然后发消息表白,没有一点情话天赋的他果然一口拒绝。这俩人其实挺好笑,只交流过三次,三次都是在网络上;三次都是掰子表白;三次都是阿廖拒绝。可这是掰子的三年啊。 我还记得掰子说地那句话:阿廖说我们只适合做朋友,做你妹的朋友,老子从来不缺朋友。 这也是掰子最后一次谈起阿廖,所有人都以为掰子死心了。只有我还知道,他一直都喜欢阿廖。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掰子这么痴迷? 阿廖最不同的特点就是对掰子没感情,但对其他人都有感情。她一手拒掰子另一手又找了别人,这时掰子开始舔,发狂地舔。 掰子每天都在阿廖身旁刷任何一个存在感,尝试让哥几个在阿廖面前提起他,尝试为了阿廖换套衣服等。但掰子的生活还是没变,没别的:上课等着下课,上学等着放假,放假等着放长假。 时间在一个人等待它的时候是很难熬地。 但掰子真的熬过来了。 他等了三年,他也真正做到了三年成绩稳稳地保持在倒一。 他呆坐的这段时间,打完了这一生的野,钓上了他和阿廖在一起的大鱼,大概这一辈子都想完了。 这并不是妄想症,像掰子这样的人,知道自己读不进书,但会尝试学任何一点知识。他的头脑会朝着这些去想,然后打野想着阿廖更起劲了。他的网络头像不会换,朋友圈说说不会更新,但总想让人察觉。或许他的朋友比谁都要多,他的废话比谁都要少。 往前看他的梦呢。 掰子被拒的第二次,那晚刚好放假。他大手出钱请我们喝酒,掰子酒量不好但把来得所有人都敬了一遍,后来喝得烂醉结不了账。 那晚掰子说着酒话:阿廖说他要去稻城三神山去看雪,我一定要带她去。没别的就图她喜欢。这大概是掰子的第二个梦。 第二天,掰子找了几个兄弟一起去纹身。 纹什么花样的都有,只有掰子一个全纹的关于阿廖。胸口是阿廖的生日,还有一大块花样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肯定是关于阿廖的。 又回到学校,掰子又回到从前。又是一次表白失败,那个暗恋三年的女孩就这样离开我们嘴喷生活。可她一定还在掰子心里。 当年那个掰子又回来了,还是最穷的那个模样。 后来掰子就开始一直出意外。 掰子有辆机车,他开车技术很稳,却在下车时拐到了脚,疼了他好几天;掰子腿长,短跑飞快,却在一次短跑把腰子扭伤了,整的走路都难;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有天一上来脸上全是血,摔得不成人样。 每次意外都成了我们的笑话,我们笑这跟阿廖肯定脱不了干系。 意外谁也说不准,但当意外来临时,总有人拿得稳。我相信掰子就是。 难得有一次机会,我跟掰子俩人独处。我们在宿舍防护栏空隙看着黑夜,真是没有一点光呢,连一颗星星都没有。 掰子递给我一支烟。我们一直被关在笼子里,却一直都没有逃出去了。 我问他:分开之后你要去哪。 他告诉我:以后千万别再跟这群人玩,不然十年后还是混得这个鬼样子。 我说:那你以后干吗? 他大气地说:那得以后再说,时代是一直会变的,干什么都会一直变。 我说:你到底干吗? 他很坚定地说:国防。 我没再多问一句话,我知道掰子一定是发自内心的。 (4) 那段时间,掰子离开了,以感冒为由。 他离开了好几天,没人知道他去干吗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又一个人去瞎搞,回来又是重伤。那天只有我没把这再当成玩笑,我相信掰子一定是去干正事了。 最后中考冲刺那段时间,我没再关注掰子。或许他还是像从前一样,变没变已经不在重要了。我们并不是同一类人,他有他的梦想,我要去我的远方,不会有事物能改变两个人一直以来的不同方向。至少从来没有任何事物能让我改变一直正在追寻的方向,只有干扰我的。或许掰子这类人就是。 考完我是一个人离开的,我以为我并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我错了,我觉得很遗憾,没能说上最后一句话,两类人的不同感情再也不能交流。听说他们一起喝得烂醉,在网一起等着天亮,等着鸡鸣。 而我,等着掰子消息,等着一同走过来人的消息。我一个喝,却怎么也醉不了。后来倒在地上一直到天亮,我也不知道那晚到底是怎样过得,那最好。什么都不知道的一夜才是谁得最安稳的。 我醒来唯独记得一个梦。 今日,翻看朋友圈,你说:我踏着月色赶回家的路。 你说,这十天独自的流浪,让心真正地放松了一回,逃离喧嚣的城市其实很容易,十天半月的一个人也会熬得过去,因为知道有归期,所以走在山水间,忘却世间事,真的会让自已洗尽铅华,过一种内心平和的日子其实很美妙,很轻松,也很柔软。 你说:然而还是很想念,城市的夜色,城市的声色犬马和人来人往,因为这样,便觉得自己被活着,可以感受爱,感受欢愉,感受疼痛和挣扎。 所以,你还是喜欢喧哗的人生! (5) 我们乘电梯到达二楼,门一开,就有两位云鬓高耸、脸嫰得能滴出水来的咨客、穿着凹凸有致的青花旗袍含笑迎了上来。旗袍的开叉很高,她们一走动,就露出了她们修长纤细的美腿。 见到江少,两咨客一左一右挎着他的胳膊娇笑着说:“江总晚上好!您定的8号房已给您留着,菜已按照您的要求叫厨房备好了,只等您们大驾光临!” 江少抽出自己的两条胳膊,伸手在她们的脸上轻轻拧了一下,笑着说:“你们挺会来事的,等哪天你们休息,打电话给我,我请你们吃饭。” 两咨客笑嘻嘻地答应了,然后她们又向我和阿七微微欠了欠身,齐声说:“阿七姐晚上好!小姐晚上好!欢迎光临!” 阿七娇笑道:“哟,阿丽阿凤,几天不见,愈发漂亮,也愈发会事了。” 阿丽和阿凤又笑嘻嘻地拉着阿七的胳膊说:“阿七姐,你什么时候过来这边呀?我们江总对你那叫一个望眼欲穿!”江少闻言立即停止脚步,目光灼灼地望向阿七。 阿七皱了一下眉,旋及又舒展开来,笑着说:“两个小妮子什么时候学会胳膊大腿朝外拐了?这么向着你们江总,枉我从前那么照顾你们!” 阿丽和阿凤扭股糖一样抱着阿七的胳膊撒娇道:“我们在这儿孤零零的,若不是江总看在你的面子上对我们格外照顾,我们就被人事科的那个大胖子,发配到厨房当地喱端盘子去了。阿七姐,其实江总他人挺好的,又大方又和气,对你又真心,这么多年一直痴心不改,连我们都被感动了。阿七姐,你早点过来这边?我们好姐妹不仅可以聚在一起,还解了江总的燃眉之急。” 阿七笑着甩开她们八爪鱼一样粘着她的手,打趣道:“哟,老实交代,江总给了你们多少好处费,你们一见面就帮他说好话?” 江少闻言赶紧走过来揽着阿七的腰说:“七七,天地良心,我对你怎么样,你心中应该有数,还需要外人说吗?尽管这么多年我身边桃花不断,但是我最在乎的人还是你。在这酒店没开张之前,我就去找过你,看在我们多年的情分上,叫你过来帮帮我。现在酒店试营业都一个月了,你还无动于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和我老爸交差了!” 阿七收敛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这么说来,江总今晚请我吃饭,是鸿门宴了?” 江少打个哈哈道:“怎么会呢?今晚单纯吃饭,顺便为你表妹接风。” 阿七灿然一笑,像微风拂过的荷花,又妩媚又娇羞,说不出的明艳动人,江少的眼睛都直了,我这才明白什么是一笑倾人城了! 说话间,我们已走到8号房,看房的服务员身着及膝的青花短旗袍,面露微笑地对我们一哈腰,轻声说:“晚上好!欢迎光临!” 江少略一颔首,轻声说:“可以叫厨房准备上菜了!”服务员答应一声,推开门,向我们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待我们落座后,她迅速沏好一壶上好的铁观音,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然后带上门离开了。 服务员离开没多久,房门外传来了轻轻地叩击声,江少大声说:“进来!” 我以为是服务员送菜来了,谁知道一抬头,惊得我手上的茶杯“砰”地跌到了桌子上。 (6) 今夜又要无眠了,可能爱情就是这样,有初见的美好,也有苦涩,最美好的是,在这青春最美的梦中,遇见你了,苦涩的是,短暂而又遗憾。 你以为我要走,却不知道,我只是想听你的一句挽留,后来我真的走了,你也没有再找过我,你没挽留,我也默契地不再回头了。毕竟,人呐,得识趣不是嘛?没回应,就是最好的答案,你不开口,我又怎知你的心意。 明明相互喜欢的两个人却因为种种误解和阴差阳错而始终不能走在一起。误会很奇妙,它可以呈现出幸福和不幸两个极端,此刻,我要澄清一下,我喜欢你,不是误会,错过你,才是误会。 我能感受到你的失望和决绝,可是我没有资格恳求你给我机会,因为我真的不值得,我不是个好女孩,也不是一个好人。 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你,一直以来心里都是你,我以为我真的远离了你,可是自那以后,我遇见的人怎么都变的有些像你,可是我知道那都不是你,终于忍不住回去看你,看到你的现况,我知道,没有我,你也一样过的很好,我没有向前走,因为放不下,也偶尔会回头看,但是却不会再去刻意找你,因为只是远离你,已经耗费了我很大的力气和决心。 你喜欢对我说,好久不见,可是你知道嘛?我真的不想听到你对我说这四个字,这意味着,我又一次不争气的忍不住回去找你。 我曾经天真的认为,用真心对任何人,就可以得到真正的友情,真正的爱情。后来,认识了一些人,经历了一些事,才知道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我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也该告一段落了,现在的我过的很充实,每天都在学习各种各样的事情,不会刻意的想你,只是在某一瞬间,脑子里突然闪现出曾经有关于你的种种,仅此而已,我还想你,不过还好,还能克制。 算了,眼泪都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交给酒精,也许你会觉得,我变了,喝酒就是学坏了,是啊,我讨厌酒的味道,却恋上了醉的感觉,坏就坏,反正也回不去了,我也从未说过自己是好人。 如果不是相互喜欢,你的痴情就是别人的负担,主动得不到回应就离开,死乞白赖求来的是伤害。谁都不傻,总是敷衍,都会渐行渐远,谁也不笨,没被看重,都要越来越淡。 南墙我撞了,故事我忘了。以前以为牵了手就是永远,现在觉得能遇见你便是万幸了。情爱一事,十有九悲。 过去的种种,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但唯独感情这东西,就算新的来了旧的也没有走,我们说好的,若再遇见,一定要笑着跟对方说,好久不见,我不在,你过得也一定很好。 第52章 最初的遇见 (1) 人生在兜兜转转中总会遇见一些惊艳的风景,虽然早已擦肩,却在风轻云淡的日子里时不时地就会拿出来念念叨叨叨。 那年在一个酒庄,随着好友在一栋白色的房子里品着红酒。 这是我第一次坐在如此优雅的环境里,享受着我人生第一次入世的美好。 虽然好友带我来了这里之后,便不知去向,但我一点也不孤单。 我端着精致的高脚杯,喝着入囗有一丝丝酸甜的红酒,找了一个有点偏的坐位,可以看到窗外美好的景色,我已经有些迷离。 喜欢这种独个享受的过程,可以静静地沉下所有心思,只愿捧一杯红酒坐在这有风景的窗台,看世间一切的美妙。 “美女,这有人坐吗?”一个帅帅的高高的男人端着洒杯嘴角带笑地站在我身边三步之远的地方问我。 “没人坐。”我说完轻泯嘴唇。 “谢谢,那我就坐了。”你边说边坐了下来。 我又无声地沉醉在自已的世界。 “美女,你喝酒的样子真美。”那人又用软糯的嗓子送过来一句话。 “谢谢你的赞美。”我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头,条件反射地又轻泯了一囗红酒。 “天啦,美女的酒窝真好看!世上还会有如此的颜如玉般的美女,找今天总算是开了眼界。”男人缓缓而说,语气略带惊艳。 我不再回话,用手轻轻摇着快见底的红酒。 男人站起身,走了却把酒杯留在了桌子上。 一分钟的样子,帅帅的男子回到了座位,手中却多了一杯红酒。 “美女,可以为你加上一杯酒吗?”这声音,这种姿态让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静默了十秒钟,我把手中的高脚杯,放在了他双手捧着的酒瓶底下的桌面上。 “谢谢,可以添加一点。我喝不了太多的洒。” “好的,知道了,就帮你倒一点。” 我看着他把红酒倒入了我的高脚杯,也看着那红酒在倒入了酒杯后沿着酒杯壁升腾而起。 看来,这男人是经常喝红酒的人,因为连倒红酒这么简单的事却做得如此有艺术感。 我不禁仰头望着他,他也垂下眼帘看着着。 当然,我只是看着他,只想想知道为何要在一个陌生的女人面前把红酒倒得如此极致。 当然,我也不想去问,因为我实在不想从一个陌生男人的口里听到一些虚浮的形容词。 突然间有些迷糊,望着望着我的脑袋里尽出现些“奇怪”的感觉。 我不得不低下头,承认自已比不过别人的对视。 “美女,遇见你真好!” “谢谢。”我依然不想有太多的交流,毕竟这品红酒的圈子不是我这平凡的女人能随时随地可以步入的。 “美女,我坐在这里是不是打扰到你了?”他见我不说话,便试探着问我。 “没有,我还要谢谢你坐在这里咧,让我不觉得孤单。不过,我这人不太懂得和陌生人交谈,不好意思哈。”我真诚地向他解释。 “原来是这样啊,没打扰到你就好,就好。”他端起酒杯向我举过来。 我不得已把酒杯端起碰上了他的酒杯。 (2) 手机里传来一连串单调的铃声。我在心里犯嘀咕,他就这样,连铃声也舍不得换成彩铃,哎呀,你快点接电话呀,怎么这么久也不接呢? 就在铃声刚要停的时候,传来胡先生熟悉的声音。 胡先生是一名刑警。他在他的那个城市工作,我在我的这个城市工作,我俩的恋爱正跑着马拉松。 胡先生曾经给我分享过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风吹黄叶雪纷飞》。 故事讲述的大意是这样的: “一名警察叫锋,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幸牺牲,他生前有一个未婚妻,俩人正在热恋阶段,准备走进婚姻的殿堂。 未婚妻叫雪雁,她生于南方,未曾真正见过雪,因此对那洁白的精灵甚是向往,锋答应以后有机会一定会带她去堆雪人打雪仗,在雪中漫步共白头。 很巧,锋为了追捕一个犯人到了他方,那里下起了漫天大雪。他不幸中枪后,血染在雪地里开出一朵朵鲜红鲜红的花。 在锋弥留之际,用最后一口气将自己的遗愿告诉了同事。他的同事将一个神秘的礼盒送到雪雁面前的时候,她泪如雨下,瞬间明白了一切。她慢慢打开礼盒,伸出手去,颤抖着抚摸着她期待已久的精灵——雪。” 看完这个故事,我特别感动,流着泪打电话给胡先生,说了一句话: “我不再想去看海了,不再期盼你带我去看海,我只要你平安,一生平安……” 是的,我很喜欢海。我曾经告诉胡先生,只想和他去看海,那怕一次便已足够。 胡先生笑了,在电话里传来他那狂妄的笑声,有如杨过的洒脱和不羁。 他说:“傻瓜!这只是别人编的故事。” 我抹了抹眼泪说:“我相信这样凄美的爱情故事是真实存在的,他们的爱情已经得到了永存,在最爱对方的时候将爱冰封起来,虽然很悲惨,但却让爱得到了永恒……” 不知过了多久,飘远的思绪被一阵手机铃声拉回了现实,胡先生来电,我迫不及待按了接听键。 我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心在怦怦乱跳,为什么不是他呢?为什么廉会突然用他手机给我打电话呢? 廉说:“有一件事需要告诉你,希望你千万别慌,胡先生出了一点意外,现在仍然昏迷着,你能来吗?” 聚积在眼眶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急切地问:“什么意外?……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因为慌张与害怕,我说话也不连贯了。 廉说,胡先生本来已经完成了那个审讯,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正当胡先生放松警惕的时候,那个嫌疑人却突然将自己的头狠狠地撞到了附近的墙角,鲜血淋漓。 胡先生一直负责此案的追踪与调查,日以继夜地忙碌才将嫌疑人捉捕归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义无反顾地与两个同事一起将嫌疑人送往医院抢救。 由于此突发事件发生在他们局里,而他又是事件的目击人,因此必须马上回局里配合处理后续工作,剩余两个同事留在医院。不幸的是,许是太累,在回程中却出了交通意外…… 廉继续说:“你别慌,他没有生命危险,撞到脑袋了,脑震荡。如果你能来,我到车站去接你。” 我放下电话的那刻,头嗡嗡作响,心怦怦直跳,脑子一片空白,有那么一瞬间,茫然不知所措。稍作停顿之后,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必须要马上见到他!同时,心在猛烈祈求着,但愿他平安,但愿他平安…… 胡先生曾经分享的那个凄美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回荡,同样是警察叔叔,同样是在工作中受伤…… 我越想越害怕,迷茫,六神无主…… 我以最快的速度打了滴滴专车赶往火车站,买了最早班次的高铁票,揣着万分忧虑的心,踏上了奔向他所在城市的路。 平时觉得还不算遥远的路途,那天,觉得仿佛目的地远在天涯海角。 当抵达人来人往的火车站,跑出站台,远远便看见廉来接应。 我迫不及待地问:“他怎么样?醒来了吗?” 廉说:“没事,醒了!” 然后,带着我直奔医院。 好不容易来到医院,本来紧绷的神经一旦放松,爱哭的我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廉越是安慰,我越是哭得稀里哗啦。后来,廉说,别哭了,别让他担心你。我马上用双手抹去泪水,在外面逗留片刻,等情绪稳定下来,才敢走进病房。 我轻轻把门推开,看见胡先生躺在床上,正打着点滴,额头用绷带包裹着,露出头顶的一束头发。往日帅气的他,一脸疲惫,眉头深锁,紧闭着眼睛。 他不知道我已经到来,我轻轻地走近他的床前,用手轻轻地抚触那深锁的眉头,希望能帮他抚平伤痛。 一瞬间,他醒了,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两个人在一起,不叫爱情;两颗心在一起,才是爱情。 “痛吗?”我俯下腰轻轻靠近他,小声问道。 “不痛!”他轻声回答,目光依然停留在我脸上,露出往日的深情。他伸出左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庞,用手指轻轻地捏着我的那对小嗲窝,轻轻地说了一句: “我刚刚梦见它们了,那么甜,那么美……” 顿了顿,他接着说:“是它们,在冥冥之中,让我从梦中挣脱了出来……” 我笑了笑,尽量让它们在我的嘴角绽放得更加灿烂。 心顿时变得明朗起来。当初听到廉说“脑震荡”“昏迷”这些字眼的时候,我特别害怕,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多了电视剧,那狗血的剧情时常刺痛我的心,我害怕他被撞了脑袋之后,把我忘记了,那我该怎么办? 除了脑震荡,他的右手手腕骨折了,不能动弹,左眼眉梢也受了伤,嘴角也有擦伤,我看着,觉得心被刺了一下。 他指着自己的眉梢对我调侃:“幸好已经有了你,不然,这儿破了点相,以后找老婆可难了!” 我听罢,笑而不语。 晚上,我就拿了张椅子坐着,趴在他的床边守候着他,迷迷糊糊待到天亮。 我要把这件事永远刻在脑海里。有些事情一旦印在了脑海就挥之不去了,也不愿挥去,就让它们长存在记忆的最深处,当闲暇时回忆,就如翻阅一本心爱的书籍一般,越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觉。 两个人在一起,不叫爱情;两颗心在一起,才是爱情。 即使我和胡先生现在暂时不能在一起…… 二 大海,我还是极向往的。 都说“结了伤疤忘了痛”,当初因为那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伤感,害怕那样的悲剧会落在自己身上,故而说出“不再期待和他去看海”的说话,当那个故事在脑海里慢慢淡忘的时候,我还是会腻着胡先生带我去看海的。 胡先生再也不忍看到我满眼流露出来的小可怜,他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走!带你去看海!” 我看着他,一边傻笑着一边将头点得像小鸡啄米,心中的欢喜之情无法言喻。 八月,最美的夏,繁花馥郁,稻谷飘香,浪花朵朵。在这美好的日子,我们出发了。 大海,我们来了! 傍晚,我们手牵手漫步在细软的沙滩上。胡先生高大的身影投映在沙滩上,被月光拉得很长,特别帅。我小鸟依人般依偎在他身边,两道影子,一高一矮,在月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 一道道一深一浅的脚印一路追随着我们,偶尔回头一看,只见它们一直延伸过去,直到路的尽头。 海风吹来,咸咸的感觉。我挽着胡先生的手,偶尔笑盈盈地转头看着他,当两道目光相撞的片刻,他的眼睛特别亮,脸庞特别帅。 我们沿着海岸线一路走,一路走。时至深夜,打算看完日出再离开。偶尔也能碰见一两对像我们这般傻的情侣,在吹着海风等待看日出。 我们来到天涯海角处,他转过身说道: “燕儿,站在这,别动,闭上眼睛!” 似乎感觉得到他要给我制造什么惊喜,我笑了笑,心想,虽然情节特别老土,但是本公主仍然很期待呢。于是我极度配合,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良久,还没见他有任何动静,心急的我眯着眼睛偷偷地看。 只见他跑到十米开外的地方,拿出打火机,“嗖”一声将他脚下的不明物体点燃了,透着夜色看过去,他手里好像拴着一根绳子。 我故意大声地问:“好了吗?这么久!” 他大声地说:“刚刚好!请我的公主睁开眼睛。” 我迫不及待地睁开了半眯着的眼睛,由于半闭着,突然一下子接触亮光,眼前出现了一道光的重影。定睛一会儿,那道光越来越清晰了,只见一道彩色的光瞬间出现在我的眼前。 红黄蓝绿相间隔着,一直延伸过来,组成了一个阿拉伯数字“8”的形状,两道光一直向我跑过来,然后汇成一点。我不由得兴奋地往后跳,并掩着嘴巴大声地笑着。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网络名词,如今网络流行的特别酷的名词——无穷符号! 对,就是无穷符号,也叫无限符号。 还没完。 走!带你看海去! 只见胡先生用手轻轻一扯那原本拴在手里的白绳。我眼前的那道彩色的光像波浪一样一路倒了下去,慢慢向着他站的方向漫延过去了。 眼前那道光一路向前,从点到线延展着…… 一瞬间我感到了深深的震撼。虽然知道他会带给我惊喜,但没想到这惊喜会如此强烈。 爱流泪的我,眼睛朦胧了。 胡先生向我挥着手,示意我向他跑过去。 我顺着倒下去的光向他快速跑过去,裙摆在夜色里飞扬。我跑到他身边,马上扑过去,将自己挂在他身上。 我伸出手抹去泪水,微微上扬着头,对他笑了笑。 他将我放下,也伸出手帮我抹去脸上的泪痕,柔声说: “我的公主,要变小花猫脸了……” 深夜,微凉的海风,身边所爱的这个人,给我展示了一幅彩色的画,哎,莫名地感动。 我们站着没动,就让这无穷符号静静地铺在脚下。 胡先生说:“我的公主,咱们结束这场马拉松!” 三 我愕然了,定睛看着他。他又重复一遍刚才那句话。 我终于听明白了,将头猛点,笑着。 海风吹着海浪,海浪拍打着海岸,细沙被海浪过滤了无数遍。 许是刚才太忘情了,直到这时才发现,原来旁边站着其他情侣,他们笑着,向我们送来祝福。 我们的这场爱情马拉松终于要结束了,屈指一数五年了呀。 海风轻拂着我俩的脸庞,幸福浸润全身。我们躺在细软的沙滩上,仰望星空,繁星点点。这银河也太美了! 突然有一个问题,它像可怕的蛇一样,瞬间侵占了我的思想。我对胡先生说: “你的父母一直反对我俩在一起……” 胡先生说:“有我在。” 我沉默不语。 他翻过身来,脸孔靠近我的脸庞,气息喷在我的脸上,温热。他对我说: “不如咱们现在就结婚!” “现,现在?在,在这里?”我惊得语无伦次。 他将头猛点。然后一骨碌爬起来,向我俯下身子,伸手将我拉起,来到刚才燃烧无穷符号的旁边。胡先生指了指天空,指了指那个还亮着微光的符号,指了指大海,笑着说: “燕儿,就让天地作证,外加这无穷符号作证,我们就在这拜天地……” 我愣了一会儿神,将他的话在心里默默地过滤了一遍,当清醒过来时,终于对那两句话理解透彻了。 我猛地点着头,算是同意。五年了,我二十岁开始认识胡先生,经历了五年的爱情长跑,如今二十五岁,我俩都属晚婚了。 在我还想着这个“晚婚年龄”的时候,胡先生双膝跪在我面前,他拉了拉我的手,我也立刻跪在地上了,沙滩软绵绵的。 胡先生举起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作发誓状,我也跟着他做了同样的动作。 浪扑打着海岸,似在帮我们的誓言作伴奏,月亮与星辰同在,似是真的在做见证,见证我们宣誓爱情这神圣的一刻。 然后,他侧过头看着我,又郑重其事地说道:“一拜天地……” 我俩并排着向大海深情一拜。 “二拜高堂……”他继续用那个调说着。 话音刚落,我俩转面向着无穷符号深深地拜了下去。 “夫妻对拜……”可以听得出胡先生的声音有点哽咽了,不知为何我的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胡先生向着我拜下去的同时,我也向他深深地拜了下去。 他携着我的手深情地说:“从今往后,燕儿就是我的妻子了!我好幸福哦……” 他伸手抹去我脸上的泪水,我也伸手抹去他眼里的泪水。 整个过程,我们都是跪在地上完成的。大海作证,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作证,在那带着亮光的夜晚,我们算是行礼了…… 借着海风,胡先生将吻贴在我的小嗲窝上,然后又慢慢移到我的唇上,温热中夹着一丝凉意。 飘零,唯美 四 这个旅途愉快地结束了。我们都回到各自的城市,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平静地生活着。 从大海回来之后,我在内心许下了另一份期盼。我希望早日披上洁白的婚纱,永远留在胡先生身边不再分离。 我的父母及亲友都认识胡先生,早已把他当成了准女婿,而他的父母却不喜欢我。 春来又秋去,很快,一年过去了。 所有人都以为我俩会正式走进婚姻殿堂,我也坚定了尽自己的努力迎合他父母的决心,期待着做他真正的妻子。 胡先生紧紧地牵着我的手,领着我正式拜见他的父母及亲人,并让我受到热情的款待…… 可惜,这样的画面只是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罢了。 我始终觉得,我们的这段感情必须得到他父母的祝福才算完美,于是向胡先生提出找个机会去拜见他的父母。 在一个冰冷的冬天,我抱着“丑妇终须见家翁”的决心千里迢迢跑到他所在的城市。哪知,胡先生委婉地拒绝了我的要求,这让我失望之极。 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觉得他并不重视我…… 女人的第六感特别灵敏。诸多迹象表明,如今的胡先生并非当初深爱着我的那个胡先生,他变了,他对我的爱也变了。 许是因为偏执,许是因为武断,许是因为自尊心强烈,我的心伤透了,我完全无视胡先生的感受,单方面果断地结束了这段恋情。 在最爱对方的时候,将这份爱冰封起来,是最唯美的,也是永恒的,我始终相信这一点。 从此,远远关心,远远分享,各自安好,便好。 至于我的小嗲窝,胡先生曾经说过,它们是我们来世相认的唯一标志。我想,我们今生有缘无份,来世还有缘再见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在第一眼就能认出我,胡先生。 小嗲窝就象征着我,小嗲窝就是我! 胡先生,再见!珍重! 第53章 梓木和蒲公英 (1) 在梅花坞,家家户户不但种梅花,房前屋后还会栽上各种名目的树木,只有这样,才会感觉更像家园。 所以除了常见的桃树、李树、柏树外,梓木也是最常见的植物。而“梓木”可能相对比较要陌生一点了。其实,这梓木也是一种常见的树木,有情系桑梓叶落归根的雅意。 它耐旱、生长快,能修房造屋打家具,曾被誉为“正统之材”,古时为贡木,其根和树皮还能入药,有祛风去湿,活血化瘀等疗效。 父母与奶奶分家前,父亲请人看好了屋基,在离屋基十来丈的地方种了一株梓木,种的时候树已经有锄把那么粗。 父母请人筑好了土墙房子,搬过来的时候,那梓木就有碗口那么粗了。从我记事时起,那棵梓木树就有水桶那么粗了。在水井上的那片我家的地里,还有一棵稍大一点的梓木,是包产到户时分给我家的树木之一。 小时候,父亲对这两棵梓木好像有种特别的感情。他在地里干活累了时,总喜欢到梓木树下的石头上坐着抽支烟,起来时用手丈量那树干,在烟雾缭绕之中围着树走上一圈,还不时点头微笑。 我们觉得奇怪,曾经问过他原因,他总是摇头:“你们会知道的,现在还早。”有一年秋后,屋后那块玉米地收割了,只冒着玉米秆茬子的田地正是放牛的好场所。我把牛赶到地里,然后就放心地回家看动画片了。 不一会儿,听到父亲愤怒的声音在屋后响起:“你怎么放牛的,给老子出来!”我慢腾腾地走出家门,战战兢兢地到地里一看,牛正在那棵父亲栽的梓木树下悠闲地吃着草。 父亲正站在梓木树旁边瞪着我:“上来,老子给你说错在哪里!”我心惊胆战地走到他身边,他扬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 他又冲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你看,树皮都被牛擦掉了,你怎么放的牛,嗯?这么大一块皮都掉了,你讨打不是?”我一看,确实有一段树干上的树皮被牛用角挑开了,裸露出了两段约有三指宽的树干。 父亲很愤怒,我觉得很无辜,眼泪早已夺眶而出:“不就是掉了两块树皮吗,有什么了不起?”父亲见状,又扬起了大手,我吓得赶紧开溜,身后传来了父亲的怒吼声:“站住,抓住了打死你!”父亲追了上来,抓住了我,他的手里挥舞着一根竹枝…… 晚上,母亲看着我脸上的手指印,不住地落泪,又不住地叹气:“那是你爸爸留来归天以后做房子的树。”见我不解,母亲又补充道:“就是种来做棺材的木料,你怎么让牛把树皮给擦掉了呢?” 过了几天,哥哥放牛时又把水井后那棵梓木的皮给擦掉了一块。父亲暴怒,抓住哥哥就是一顿狠揍。 晚上的时候,母亲看着哥哥脸上红红的五个指印,依旧是不住落泪、不住叹息:“你怎么也这么不小心呢,你看前几天你弟弟才因为梓木树被打,今天你又被打了,唉!”看着哥哥不服气的样子,母亲长长地叹了口气:“那是你爸爸留来给我归天后做房子的树!” 从此之后,那两棵梓木树所在处就成了我们放牛时最小心的地方。也就在那个时候才知道,父亲已计划好那两棵梓木的用处,它们将是父母最后的归宿——难怪他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葫芦寨和其它很多地方一样,人到一定年纪之后就会请木匠给自己做好棺材,用黑色的土漆刷好,立于两条高凳子之上,紧靠屋后。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敬畏,不知道什么是生死,经常在那些棺材下捉迷藏,在那棺材边疯跑。 而做棺材,葫芦寨多用柏树与梓木,有人说柏木棺材木质好,不怕水浸、不易腐烂,但也有人说还是梓木棺材好一点,也不容易腐烂,并且梓木与“子木”音同,能保佑子子孙孙生生不息、大富大贵——看来父亲是相信梓木为棺的理论的。 (2) 哥哥先于我上了师范,第二年我也上了师范。一家有两个读书的孩子,不提学费,单是生活费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父亲在学校里做民办教师,每个月的工资养家糊口都成问题,主要经济收入还是靠种烤烟。 1998年秋季要开学的时候,父亲到处去借我们的学费,亲戚们都是在农村,家里都不宽裕,自然是没有闲钱借的;他又去银行贷款,但是没有贷到,因为前些年的贷款还没有还上。 父亲就和母亲商量卖梓木树。母亲拦住不让父亲卖:“木料不能卖,以后到哪里找这么好的木料,就算重新栽,你想想要多少年才长得大啊?”我们也在一边附和。父亲白了我们一眼:“不卖,还有其它办法啊?你们来想啊!总不能用针把你们的嘴巴缝起来?” “砸锅卖铁、卖房子我也要把你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凑齐。”他铿锵有力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悲壮。但家里的猪和牛不能卖,牛是唯一的,猪还没有长大,值钱的东西也只有木材贩子早就想买的而父亲拒绝了多次的梓木了。 木材贩子来了,父亲的本意是卖屋后的那棵梓木,但母亲带他们看了水井后的梓木后,他们觉得水井后的梓木更好,于是就选择了水井后的那棵。砍树那天,父亲在学校上课,没有回来。 第二天一早他又在树桩旁边补种了一株梓木树。其实砍了那棵梓木树,母亲是很开心的,她对我和哥哥说:“你们能读书我就很高兴了,至于以后,管它的哦。万一哪一天我死了,你们用席子把我卷着埋了就行,反正死都死了,知道哪样?” 1998年,老天开了个玩笑,从冬天直到第二年的四月,一直没下雨。后来下雨了,1999年季节误了,烤烟收成不好,粮食也没多少收成。秋季开学的时候,我与哥哥的学费与生活费又差了一大截,父亲又到处想办法借贷,但没有收获是在意料之中的。 父亲又约了木材贩子,这次只能卖屋后的梓木了。那天是星期六,父亲早早地起来,围着那棵要两个成年人才能合抱的梓木,上下左右的打量了一番,坐在树下抽了几支烟。 木材贩子来了后,乐于助人的父亲溜回了家,破例亲自去放起了牛。那些人斧头锯子齐上,七手八脚地砍倒了树,锯成几截后用农用车运走了。 木材贩子走后,母亲关上门郑重地对我和哥哥说:“你们要专心读书,以后有工作了,一定要好好给你爸爸买口棺材啊!”说完话,母亲背着背篼走出门了,却见她又返身回来:“要买梓木的,你爸爸喜欢梓木,说那个能保佑子孙后代!” 父亲又在屋后的梓木树桩边补种了一株梓木树。 工作后,我慢慢地把这事忘记了,不知道哥哥也是否一样。后来县里面废除土葬,要求必须要火葬,棺材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就更把这事忘记了…… 今年春节,与父亲一起回家祭祖,回到早已闲置多年的老宅。父亲指着已经拆了的猪圈边上的梓木树对我说:“那棵梓木是你出生的时候栽的!” 他抽了支烟,目光又投向了房子对面水井上的那棵梓木树的方向,继而又转向了屋后他补种的那棵梓木,我顺过他的目光,那两株补种的梓木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它们枝繁叶茂、长势蓬勃,估计也要成年人l才能合抱了。 (4) 小蒋老师像蒲公英一样美丽,高高扎起的马尾辫,白皙的瓜子脸,黑葡萄般的眼眸,笑容灿烂,就像蒲公英开在春光里的黄花。素颜朝天,配上素装、纯净的蒲公英,像飘逸在风中的白色精灵。 平日孩子感冒发热,老师声带发炎,小蒋老师会用蒲公英熬成汤汁给他们喝。这样的女子自然会招来热心人牵线说媒,她总莞尔一笑,大家估计这姑娘眼光太高。 五月,春光明媚。小蒋老师准备骑车去田野,顺便再采一篮新鲜的蒲公英来,春天感冒多发,备些有用。 车子推出学校门口刚准备骑,发现车后轮瘪了。 门口小店里闪出一个小伙子。 “怕是扎到了,我来给你补”,不由她分说,径自回里屋抱出工具箱。 后轮果真被一颗图钉扎了。扒胎、挫皮、压自贴胶、打气,动作娴熟,一气呵成,小伙简直就是一个熟练的修车工。 “小蒋老师准备去哪?”这小伙子认得她? “嗯”她一时竟答非所问,脸颊飞出羞赧的红晕,嗯了半天才说,“噢,我准备去采些蒲公英的。” “天不早了,像要下雨,在我家吃饭再去。”小伙子抬头望天,热情邀请。 “哦,不了不了,谢谢,谢谢你啊!”一向娴静的小蒋老师,红着脸仓促“逃离”。 从食堂午饭后回到宿舍,小蒋老师坐到窗前发呆:小伙子长得干净端庄的,还认识我呢!哎呀,自己怎么像个花痴似的,真不害臊! 窗外的云由白渐青,不一会,春雨飘然而至,绵密如丝般滑进她的心田。 小蒋老师回过神,想起要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却找不到手机了,究竟丢哪去了呢? 唉,魂不守舍的。 “咚,咚咚”有人敲门。 当“修车工”把落在柜台上的手机送回时,在那场及时雨中拉开了爱情的序幕。 “修车工”叫小蔡,不过修车不是他的本行,他的本行是警察。 诗和远方,在婚后变成一本流水账。 时光在流水账里缓缓流淌,当年青春帅气的小蔡变成了两百多斤的蔡胖子,小蒋老师称谓里的“小”字也顺着时光流走了。 岁月简单美好。 闲下来时,想想蔡胖子为自己修车情景还是蛮温馨的,姻缘天注定啊。 儿子蔡毛12岁剃毛头的那晚,老蔡喝了不少,坐在床边给蒋老师捧上一件杏黄色的开襟毛衣。 “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有什么事?” “我对夫人忠心耿耿,天地可鉴!”老蔡作搜肠刮肚的思考状,“噢……这辈子只干过一件坏事。” “说,坦白从宽!” “2002的春天,老蔡虔诚地“忏悔”道,“我用图钉扎了一个老师的自行车……” “你个混蛋!”蒋老师卯足劲把这两百多斤的胖子给踹到地上去。 最近家里有点怪。 蔡毛嚷嚷他的几本课外书找不到了,蒋老师怪他粗心大意。但过几天她自己也犯嘀咕了,嫂子送自己的那盒护肤套装,明明记得是放在盥洗池下面的柜子里,怎么也找不到了。 另外,老蔡前段时间跟对门张阿姨津津乐道地聊起她家的猫,经常上网看图片查资料,看一种纯灰色的猫,毛发很短,眼神诡异。 “这是什么猫?”蒋老师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 “英短。” “会说人话吗?”蒋老师有点生气了,“什么英长英短的!” “噢,是一种宠物猫,英国的品种,全称叫‘英国短毛’。”老蔡抱以歉意。 你的背影迷到我了。 “那估计价格不低,别买回来添乱啊!你不问家里的事,可我忙完学校,还得惦记着全家四代人的吃喝拉撒、人情往来,这流水账你记过几次?孩子的作业你看过几回?心思全放在单位上了!” 夜里,蒋老师琢磨哪里不对劲,趁着老蔡睡着了,翻他的qq聊天记录,一个花仙子头像在闪动,打开一看,气得头皮炸裂! “自打这只猫来,他就有了笑容,真的不知该怎么感谢你!” 下面是几张猫的照片,不正是那什么“英短”嘛!看来我还自作多情了,继续看: “几本书快看完了,尤其喜欢这本《海底两万里》。” “这套化妆品太贵重,我真的不能收!” “死胖子,当上大队长,你就能耐了!”(5) 老太爷下周一要过九十大寿。 作为长孙,老蔡本该高兴,可他心里有点窝火,这两天像欠了老婆大人债似的,要么不理不睬,要么摔碗摔碟,横眉冷对。 罢了,不跟她计较了,晚上妈妈还要来商量祝寿的事情呢。 “小蒋啊,周一你请个假,提前回来操持操持。”老太爷是武汉市着名的教育界老前辈,桃李满天下,老蔡母亲今天特地跑来找蒋老师商量。 忙碌的人在路上。 “妈,您放心,我们星期天就回去。”见蒋老师半晌不答话,老蔡赶快救场。 “快期末考试了,要去你去,我没时间。”蒋老师头都没抬。 “这,噢……”老蔡支吾了一下,转移话题,“还是在家里吃饭的感觉好!只是这西红柿炒蛋盐放少了点。” “你一星期回家几次呀?不吃拉倒!” “你浑身长刺了是!”老蔡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把筷子重重地摔在餐桌上,晚饭不欢而散。 死胖子真的半个月没回来,蒋老师心里想:许你在外面偷荤沾腥,还要给你好脸色?说我浑身长刺,要不是蔡毛还小,我还想摔锅走人呢! 炎热的暑假到了。 蒲公英真是个好东西,夏天容易烦躁上火,口舌生疮,用它泡水喝清热解毒,春天收的蒲公英还有一蛇皮袋没用完,趁着好太阳,拿到阳台上晾晒一下。 十多天的阳光都这么炽烈,也烘散了蒋老师心里的阴霾,带着儿子去了一趟丽江,似乎又找到“诗和远方”了。 回来她悟出:在生活这本“流水账”上也可以写下自己的诗行。先把书房收拾干净,打开从前的书籍,为自己制定一个阅读计划,要像蒲公英那样花开二度,让生命焕发出崭新的光彩。 开学不久,蒋老师的几篇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其中一篇获湖北省“行知杯”一等奖。各类荣誉也纷沓而至:“模范班主任”、“第十七届华人少年作文比赛优秀指导老师”、市“师德标兵”等。 蔡毛的学习成绩一直居年级前五,小小年纪博览群书,五四演讲荣获市区一等奖,演讲词《缤纷五月》刊登在当地的报纸和杂志上:“十多年来,做警察的爸爸,指导我锻炼身体,在晨曦中奔向朝阳;当教师的妈妈,从儿童绘本到经典名着中,教会我含英咀华,博采众长。” 至亲莫过父子啊,演讲都把他爸放在我前面,便宜了胖子,不劳而功,他那两百多斤早就卖给单位了! (6) 回头说,那个暑假里还发生了一件事。 老蔡单位姓夏的厨师,今天登上门来,神情腼腆,说是蔡大队介绍他来找蒋老师帮忙的。 这个夏师傅过得挺苦,小儿麻痹症落下右腿残疾,前妻丢下一个男孩后跟人跑了。巡特警大队后院的家属楼里住着一个秦老太,瞅着夏师傅实诚厚道,把姨侄孙女介绍给夏师傅。 女子姓何,长得小巧白净,在浙江打工时认识一个四川绵阳男子,婚后回四川老家,生个男孩,过得蛮好,可孩子5岁时,这男子死于2008年汶川地震中,孩子因为在“灾难症候群”的第三阶段康复不良,落下抑郁症。 这些年来,何姓女子也经人介绍处过几个对象,却都嫌弃孩子的病,但夏师傅待孩子视同己出,这不,现在就是为孩子转学到此地来请蒋老师帮忙。蒋老师答应帮这忙,但夏师傅没走,接着拉起家常来。 蒋老师啊,这孩子来这里人生地不熟,抑郁症更重,有天捡回一只灰色的流浪猫后,他的心情才慢慢舒展起来,可谁想到那只猫不久就让大队的队员开车给撞了,碾成一张变形的猫皮,孩子突发惊吓,低烧说胡话。 蔡大队领着那队员,带上礼物来看望孩子,孩子不吃不喝,眼神空洞,小何也泪眼婆娑。医生推测,孩子把压死猫这事和2008年的大地震自动关联,可能患上应激性心理障碍,这可把蔡大队急坏了! 后来蔡大队托人花钱买一只漂亮的灰色宠物猫,这孩子现在到哪都把这猫抱怀里,生怕它出事,情绪也渐渐好转起来,蔡大队还时常带礼物来看孩子。 噢对了,小何特地让我感谢你给她买化妆品,她说自己粗皮糙肉的,用不上,今天又让我给带回来。 巡特警这碗饭吃得最没有规律,谁不知道吃夜宵伤胃?谁不知道熬夜伤身?可巡逻到凌晨六七点,你不熬怎么办?你不吃能撑得住?摊上大任务,一连几天夜巡,两眼熬得跟红灯笼似的。 蔡胖子不含糊,这几年大队的业绩比他的体重增长还快。他开设“115大课堂”,进行警营文化创新;他组建“野狼特战队”,在练兵比武中崭露头角,昂扬士气,大队陈列室里整齐排列着各类锦旗、奖杯、奖状。 老蔡个人也多次荣获优秀所队长和三等功,家庭被评为全区“书香之家”、全市“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 他知道,这一切离不开背后的女人。 蒋老师的生日是在中秋前,今年又碰巧和教师节连在一起。趁着大队还没有进入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一定要陪她好好过这个生日。 “夫人,预祝你生日快乐!教师节快乐!”提前一个礼拜,老蔡就开始讨好夫人,“另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被评为‘最美警嫂’了!” 荣誉的背后有你一半。 “呵呵,蒲公英带刺,但清热解毒,好着呢!”他笑着说,“我陪你逛街,想要什么礼物?” “这话都讲十多年了,空头支票!” “这次绝不打诳语了,如有食言,天打雷轰……” “闭上你的臭嘴,陪我去看《昭君出塞》歌舞剧。” 大剧院里,李玉刚华丽登场,歌声在大厅里飘荡: 琵琶声声 谁悲泣 秋意浓 雁归程 愿常相忆 …… 场景凄美,歌声哀婉,观众潸然泪下时,身边却响起不协调的呼噜声,周围人转头侧视,蒋老师窘迫地拧了老蔡的大腿,老蔡揉着通红的眼睛,报以尴尬的微笑。 生活就如夜场,有人唱戏,有人看戏,也有人在人生如戏的地方打着呼噜,睡着他的安稳觉。 每个人每段记忆都是人生的写照,如梓木如蒲公英,都是人一生精彩纷呈的缩写。 第54章 在异乡的故友 (1) 高伟一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和许多投资移民来到渥太华的杭洲商人没甚两样。我之所以和高先生成为商业合作伙伴,完全是因为他是个爱读书的儒商。 第一次听到我先生大力推荐高先生,我不是太热心。合作伙伴可以带来商机,也可能带来巨大的麻烦。我们公司的业务当时已经走上正轨,锦上添花的事情我不太有兴趣。 我先生不肯放弃:“他又请我们吃饭了。给我个面子,就去这一次,好不好?” 高先生在渥太华的家布置得很有杭洲味儿,讲究风水,号称“活水聚财”的大鱼缸占了一面墙。我顺着那面墙看过去,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高先生,这些书你都读过?” 他有一个巨大的书架,文史经哲各种书都有,小心地藏在鱼缸后头的角落里。别的杭洲商人因为“书”“输”同音,很少在客厅放书——我怀疑那帮人在别的房间也未必有书。 高先生大大咧咧地说:“你也爱看书吗?有喜欢的拿去看。”说完熟门熟路抽出两本书推荐给我,一本王小波《白银时代》,一本莫言《檀香刑》。《白银时代》我看过,算是复习,那本《檀香刑》让我做噩梦好多天。 高先生会说粤语,但他其实是地道的西北汉子,大学毕业后去杭州创业的。当晚我们从《平凡的世界》开始,惋惜了一通田晓霞,但一致认为她不得不死,要不这故事没法儿往下续。毕竟《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接着聊敦煌,聊西安,丝绸之路,鸣沙山,还有米脂的婆姨到底好看在哪儿,绥德的汉子找谁代言。 高太太不许我帮她收拾厨房:“难得我家老高高兴,你们接着侃。”一瓶红酒喝完,高先生拍着胸脯说:“今天聊得痛快,你这个妹子我认下了!”我先生在旁边气得鼻子都歪了。 回家后,我说:“我觉得可以合作。” 我先生气哼哼地说:“这样你好经常跟高先生聊天,对!” 我说:“聊个天而已。这个年纪还能读书,并且读懂书的人,至少有颗赤子之心。就算生意不成,高先生也不会坑我们。” 高太太后来告诉我,老高说他有识人之明。他说你这种看个小说还能看哭了的人,大概还没学会坑人。 我说:“知我者,高先生。你别多想啊,文人要么相亲,要么知己。我跟你老公就是那种可以说废话的知己。” 高太太也挺豪爽:“就他,也配有你这样的知己?你看看他周围那帮人,一人带一个小三儿,就仗自己有俩臭钱。我宁可他跟你聊天,好过跟他那帮狐朋狗友泡一块儿,学不了好!” (2) 高先生和我们的合作很顺利。我看了一下他们的合作意向书,觉得条款有点不公平,建议高先生多拿几个点利益分成,毕竟货源在他那里。 高先生坚辞不受,他说没有销售推广,好酒也怕巷子深,就按目前的条款签字。我说咱们这个成了《镜花缘》里的君子国,生怕对方吃亏。好像正常人不是这样谈合同的。 高先生说在广州的时候推广国内市场,他也是这个路数。理论上讲这种做法很难撑下去,可他偏偏有回头客。尽管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他和老婆两人的厂也一年一年做下来了,利润还不错。高先生归之于运气,我倒觉得运气靠人品撑着。 生意开发前期,需要拜访顾客做市场调研,然后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当地市场。我先生经过仔细观察,终于相信我和高先生的交往“君子坦荡荡”。于是有时候短途的客户拜访就是我们两个去。 有一次要拜访的客户地处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交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途中发现路边小镇居然有个中餐馆。我俩大喜过望,停车打尖儿。点好菜后,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座位被人占了。 餐厅里有那么多空位,有个大汉偏偏坐在高先生对面,正含情脉脉地盯着他吃面。我看见那人左边耳朵上穿的耳环,明白了一二。 我拉了把椅子打横坐下,让服务生把我的套餐挤在桌边放下。那家伙并不走,非常嫌弃地瞪我一眼,继续追问高先生,“那你结婚多少年了?你的婚姻幸福吗?” 高先生忍不住了,回了一句,“关你什么事?” 坐进车里的时候高先生还在生气,“墨尔本这里的人,有时候热心过了头,就没有边界感。萍水相逢,他问我的婚姻做什么?我跟他又不熟!” 我也很惊讶:“哎,你真不知道这是他看上你了吗?” 给高先生气得:“我一纯爷们儿,他看上我干啥?等等……你先别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什么?” 他满脸无辜的表情让这事更滑稽。我给他科普了一下如何通过男人的耳环来判断,他是不是那个什么。 高先生听完更气了:“他凭什么认准了我是呢?我娘炮吗,啊?”我刚刚止住笑,忍不住又笑一轮儿。 那件事之后,高先生对渥太华颇有成见。我倒是给他保密的,可他有次喝高了告诉了自己太太。弄得他老婆忧心忡忡地来找我:“我在国内光操心小三儿就好,到这儿还得担心别的男人看上他?”我只好保证尽量替她关照高先生,免得他再被其它男人瞧上。 高先生眼里的渥太华终究是隔心隔肺的。他承认青山绿水可以修心养性,同时怀念杭州丰富多彩的夜生活。生意走上正轨,基本上处于自动运行状态,反而更让他无聊。这里不需要宴请工商税务。政府部门给纳税人服务,除了办事效率低下,再没别的毛病。 高先生商科出身,擅长发展人脉。在国内的时候,各官方检查部门都由他一人搞定。在渥太华一起吃过几次饭,我就领教了他的本事:中文,英文外加广东话三种语言随意切换,从来不曾卷了舌头。 他把所有人的口味都照顾周全。谁家的琐事都记得,什么话头都能轻松接起。真正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如果给他围上条围裙,他就是那阿庆嫂,“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 这等人材,浑身的本事在渥太华全无用武之地。就像水浒传里卖刀的杨志,“空有一身武艺,找不着一个识货的”。难怪他郁闷。 郁闷之余,他家里经常设宴跟杭州旧友聚餐。我嫌他们大多语言无味,坚辞不去,偶尔去了也是坐会儿就走。为此高先生经常责我“太清高”。我先生通常会留下,我就晚些再去接他回家,以免他酒驾。好在我们两家离得不远。 (4) 有一次快半夜了,我先生还不来电话。我决定自己开车去高先生家看看究竟。打老远就见他家院子里灯火通明,人仰马嘶。高先生的邻居牵着自己的德国牧羊犬,站在他家门口,满脸狐疑。盯住高太太问是否需要报警。屋里几个男人试图夺回王先生手里的椅子,他家墙上一个大洞。 高太太看我来了,哭得更厉害了。我揽着她的肩膀去卧室;不忘告诉她家邻居,我能讲英语,如有必要,我会报警的。邻居那条半人高的德牧训练有素,冷静地审视着面前的闹剧,我估计高先生的酒醒了不少。 高太太告诉我说,她先生一直如此。平时像个好人,喝完酒开始耍酒疯,打女人打孩子。墙上那个洞就是他用椅子砸的,刚才几个男人都拉不住他,就跟吃错药似的。 高太太自己是堂堂名牌大学科班出身的化学工程师,她家国内的工厂靠她把关新品配方和产品质量。没想到人后有这么多委屈。记得我第一次见她曾经叫她“红姐”,被她婉拒。她要求我称她高太太,想要时时提醒高先生她的正室地位。 我给她拿来纸巾,“要我报警吗?就算他今天没对你动手,砸墙也是家庭暴力了。何况家里有孩子,让孩子看到这一切也是家庭暴力。” “不用啊,千万别报警!他是我老公啊。明天酒醒了,他就正常了。” 我又气愤又无语。对和错明明都摆在那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件事不对。 高先生后来试图找我问罪:“听说你打算把我送监狱去,你够狠啊!我一直对你不错?” 我说:“你早该去!和那帮家暴男每周末聚会一次服刑,平时正常上班养活老婆孩子。我还真不是吓唬你,再有下次,我不报警也有你家邻居报警。” “你们渥太华的人怎么这么爱管闲事呢?你来这儿时间太长了,给同化了。” 我说:“同化了不好吗?女人就该被家暴男欺负死?” 高先生虽然嘴硬,行动收敛了许多。高太太对他的变化非常满意,经常跟我说:“幸亏我们移民了,否则我天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我儿子说了,四年居住期一满就入籍,坚决不回广州。" 高先生依然思念着他的广州。广州家里来人探亲了。高太太的父母一起过来,看看女儿一家定居生活的地方。 高先生每天尽职尽责开着他家的丰田七人座,带全家出去玩。所有景点逐一逛过来。公司也很少来。我可以理解中国人的骨肉团聚之情,全力支持。 一天晚上,我正在准备晚餐的羊排,接到高太太电话:“你赶紧来,我们出车祸了。” 高先生的车在拐弯的时候没有给迎头过来的直行车辆让路,迎头相撞。偏偏对方车辆是个四驱越野,毫发无伤。偏偏高先生那天开得是太太的丰田花冠,不是他通常开的七人座大车。他家的受损车辆被拖车送到修车厂,那儿的老板第一反应是:"死了几个?这车还修什么修,撞成这样了,直接报废啊!“ 当天花冠车里坐了五个人,四个受伤,分送三个医院。高先生是唯一没受伤的人。他和我先生光找着那三个医院在哪儿就费了半宿功夫。车祸刚出的时候,据说警车,拖车,消防车,救护车都来了。救护车来了不是一辆,是一串儿。 最早到达现场的竟然是7号台新闻采访车,这帮新闻从业者真是无孔不入。记者们一打听,“没死人?那没啥可报导的,撤!”于是记者摄像一行人匆匆登车离去。气得高先生大骂新闻记者都是冷血动物。 警车随后赶到,对浑身沾着不明血迹的高先生毫不同情,当场给了一张“严重疏忽驾驶“罚单,扣分加罚款。还好无数路人停车相助,有人抬车,有人义务翻译,有人打电话,有人陪伴伤者。高先生总算不能再抱怨墨尔本老百姓不厚道。 那天我先生陪着高先生在三个医院往来穿梭一整夜,第二天早晨才回来。我在家里接听电话兼翻译,手机都烫手了。 还好重伤只有他岳母一个人。其余的轻伤病人两三天后就陆续出院了。他家老太太以前就做过无数次手术,切过部分胃和脾。渥太华医生也吓得不轻,不明白出个车祸怎么会半个胃没有了。直到杭州的医院把老太太国内病例传过来厚厚一本,渥太华的一群专家级医生会诊之后,才把手术方案才定下来。 高先生面如死灰,“早听说渥太华医疗费是天价。icu一天六千。我家老太太是旅游签证,这下大发了。我算算还有多少现金,不行把国内的厂卖了。倾家荡产我也得治好她呀,那天是我开的车。” 我有点明白为什么高太太不离开他了。高先生毛病再多,也算得上有情有义有担当。 后来医院财务部来人拿来一摞文件让高先生填。他心神不定,看得云里雾里,我拿过来给他做。把文件过了一遍以后,我说:“大哥,你的厂保住了。渥太华公路局全额报销医疗支出,只要是渥太华境内车祸引起的费用,他们全包。签证类别无所谓。” 打那以后,高先生再也不说“你们渥太华”了,改成“咱们渥太华”。只有他岳母对这趟探亲旅行不满意,半年签证有一大半时间耗在疗养院。不过她也承认,经过小半年的专业康复训练和饮食营养管理之后,她的整体健康水平改善了许多。 (5) 高先生在国内的工厂交由他家亲戚打理。别人终究没有高先生口吐莲花的人际沟通能力,加之当家不做主,礼品打点力度不够,他家工厂那阵子频频遭受各种检查整顿。 高先生决定亲自回国打理业务,力挽狂澜。一回到杭州,他就满血复活了。再也没空研究菜谱园艺,枸杞绿茶不泡了,微信养生垃圾文章也不转了。接个电话都是日理万机的架势:“咱们长话短说啊,我得去见个朋友。渥太华的事情,你们全权处理。” 高太太暂时不能跟着老公回中国。孩子上私校,离家远,她必须每天接送。隔三岔五的,她会过来找我抱怨:“老高又开始抽烟了。来了渥太华好不容易戒掉,回国两礼拜就抽上了。” 渥太华对烟草课以重税,一包烟大约25-30澳元左右。这些年持续涨价,反正烟民对价格不敏感,再贵他们也买。高先生身家颇丰,本不该计较。但是他习惯了国内的亲民烟草价格,每次把渥太华香烟价钱转换成人民币,他也心痛不已。所以他在渥太华生活的时候成功戒烟若干载。 我可以想象高先生回到广州穿梭于各种酒局饭局,香车宝马的生活。我也没法多劝他太太,毕竟是他们夫妻的生活。好在高太太在渥太华这几年积极投资房产,在墨尔本坐拥豪宅若干。就算有什么变故,这些身家也能保她衣食无忧。 高先生再次回到渥太华已经是圣诞节前后。正好打个时间差,这里陪家人过个洋节,回广州正好在春节前夕打点一轮国内关系户。一年就这么过下来了。 高先生到家就给我打电话:“赶紧来我家,一年的《小说月报》我都给你抗来了。” 我大喜过望,带着全家人就冲过去了。我先生极为不满:“这么兴奋,又不是见情人。” 我说:“见情人倒不用这么兴奋,可这是《小说月报》唉!” 高先生显然烟酒过度,眼圈儿都是青的,他非说是飞机上没法睡觉困得。我看见高太太冲我使眼色,替她发问:“你就打算一直这样两头飞?” 高先生显然和太太没往一块儿想。“我在渥太华很闷啊。感觉这个城市,有我没我都一样。” 高太太接了句:“广州之大,才是有你没你都一样呢。” “不对,渥太华的生意太稳了,没有暴利,也不亏钱。广州的生意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稍不小心,就得从头再来。所以我必须盯住了。” 我问他:“你挣的钱下辈子花都够了,何况你挣钱再多,只吃一碗羊肉面。这样飞来飞去图什么?” 高先生思考了一下,“这还真是一个重大人生问题。我不挣钱也能过下去,我厂里可是上百口子呢。生意黄了他们不得重新找工作?大部分员工都跟我十多年了。三四十岁的人,在国内不好找工啦你说,我不管他们,谁管?” 高先生的儿子正在练琴,弹的是中国古典名曲《春江花月夜》。这个发誓居住期要求满足后就立马申请渥太华护照的少年,最擅长演绎的还是中国名曲。他的钢琴已经过了十级,达到了舞台演奏水准。优美的琴声传到客厅,所有人都沉默了。 眼前餐桌上放的是中国名酒五粮液,电视里用卫星天线直播中国新闻联播,圣诞树上过的是中国结。高先生分明把他杭州的家移到了渥太华。 我怀疑高先生未必需要死死盯住杭州的生意。心安之处是家乡,渥太华还是不能让他心安。不过听他这么一说,貌似也有道理。不能以天下为己任,至少他以厂里百十口员工为己任。 高先生酒意微醺,大喊一声:“儿子,来首《步步高》”。用钢琴演奏广东民乐,有个会弹琴的儿子才能这样随心所欲。这次高先生没有酒后生事,渥太华的法律体系渐渐把他变成了绅士。 光阴荏苒,一晃已经十年过去了。由于产品转型,我们的生意合作项目已经结束。就像君子国宾主一样,我们和和气气分清账目,然后高高兴兴打开一瓶红酒。商机无限,想做的生意是做不完的,何必在乎眼前?本来市场的变化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那就顺乎潮流,随遇而安好了。 高先生终于还是揣着他的六渥太华永居签证回广州定居,高太太陪孩子到高考结束,也回到广州。用她的话讲,“不看住不行啊,如今年轻的女孩子咣咣地往上扑啊。”脑补一下满脸无辜的高先生被扑到的场景,真是无比滑稽。 夫妻团聚总是好的。不能长相守,那还算什么夫妻?时间一长,未必长相思。好多移民家庭就这样散的。小心翼翼的高太太一直就是个聪明女人。 高先生的儿子最清楚自己的人生目的。这小哥墨大学音乐系毕业,有时演出,有时教学生弹琴,有时打游戏。就是没听说他找女朋友,可能他只是不想和我们这些无聊的大人分享他的秘密。不管怎样,这孩子以他的爱好为职业,自己活得有滋有味。他显然比父辈生活得更自在。 生意结束并没有结束我们的友谊。前几天冷不丁接到高先生的电话:“我被疫情困在渥太华,回不去了。你们赶紧过来,大家喝酒聊天啊!” 物是人非,高先生还是那个高先生,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我只是说:“你家的鱼还活着没?发照片来给我看看。” 然而,这张照片到现在,我都未收到。 成年人的告别总是无声无息,不是因为忘记也不是因为不再想起。 或许有一天偶尔又相遇,也不会感到尴尬,那是的不再联系不过是不知该说什么了。 时间日转星移,该来的巳来,该去的也会离去,已不需要说再见,那些远方的故事和人。 第55章 一个老头在大巴上说的鬼故事 (1) 一辆开往山区的大巴上,一个老头叼着根旱烟,和房边的孙子在正说着鬼子: 废旧颓败的小木屋在三月透着寒气的风里咯吱作响。一个瘦小单薄的女孩流着泪躲在墙角,双手环胸瑟瑟发抖。迷你短裙下,鲜红一片。 她浑身颤抖地将头埋在两腿间,不愿再多看一眼地上那块从自己大腿上生生别下来的皮肉。为了能拥有一个人人羡慕的皮包,她将自己最完美的一块皮割了下来。 两根长长的铁丝从暗处伸出来夹走那块鲜活的血淋淋的皮肉。 然而,女孩还没来得及再次抬起头,便听得轰的一声响,脆弱的木屋在风中轰然倒塌。那样轻的木头,即使全部压在女孩身上也不会对生命构成威胁。 但女孩却再也没有出来。呼啸的寒风怒吼着,像要吹尽世间的丑恶。 这天李一和叼着根白沙烟,吞云吐雾地来到网包厢,凑到陈宇耳边奸笑:“哥们儿,今儿钓到条大鱼了!”说着,得意地晃了晃手中鲜红得有些耀眼的钱包。 陈宇原本紧盯着电脑上那活色生香的画面的眼睛一下子被钱包吸引住,两个人凑到一块儿打开钱包,里面有一大堆证件,身份证上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儿,名字叫苏昕。李一和狠琐地对陈宇道:“这妹长得倒挺好看的。” “要不哥把这些相片留给你去意淫,钱给我?” 美你,捧着个相片意淫咱还不如一起去快活城逍遥了!”李一和说着从钱包里将所有的现金都掏了出来。 好几张鲜红的票子,够两人快活一阵子了。 钱包的皮质很好,看起来不是便宜货,李一和把里面没用的证件全扔了,留下钱包准备以后把妹的时候好好利用。当然,他还很不道德地留下了苏听的照片。 用陈宇的话来说,这妹是个意淫的好对象。 当天晚上,两人便迫不及待地去快活城逍遥了一把。快活城的小姐一个个长得珠圆玉润的,伺候得李一和恨不得死在那张床上。但无奈囊中羞涩,这种放纵的日子估计也就能享受这么一天了。 为了留住小姐的心,李一和打算提早动用这个高档的钱包。 然而,当他将手伸进裤兜的时候,脸色却微微一怔。 怎么是空的?他明明记得钱包是放在口袋的。 “小美,你有没有看到过一个红色的钱包?”小美就是这晚伺候李一的小姐。 小美翘着二朗腿,鲜红的手指夹着葡萄往嘴里送,漫不经心境陶答“我只管伺候你就行了,谁还有闲工夫盯你的钱包?” 李一和不信,太邪门了呢,难道它还长了腿自己走了不成?这个钱包本就是偷来的,丢了也无所谓,可问题是这丢得也去莫名其妙了。 李一和不甘心:“那昨晚有人进来没?“ 你自己不是一晚上都在吗?有没有人进来还用问我?” 李一和对小美的床上功夫很满意,但这说话的态度可就真让人窝火了。 于是他气冲冲地穿好衣服,付了钱后摔门而出。 陈宇表示他没有拿过那个钱包,这样就更奇怪了。但是两人却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作罢。反正钱已经花了,在乎那个钱包干吗呢? (2) 李一和和陈宇仍然穿梭于各辆公交车上,物色着他们的猎物。一个星期不用做任何事,他们都能凭一双“巧手”养活自己。 这一次,作案的是陈宇,李一和打掩护。猎物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从他们接近她到离开她都是一路顺利,没有遭到任何的怀疑。 两人不敢久留,车一到站便马上溜了下来。找个僻静的地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他们还没来得及看清楚的钱包。摸在手里软软滑滑的,手感很好。 然而,当钱包掏出来的时候,两人的脸色都变了。 李一和尴尬地笑了笑,“现在怎么这么流行红……”话未说完,他的瞳孔便随着陈宇打开钱包的动作而放大。 当他看到钱包里贴着的那张他曾意淫过的清秀面容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陈宇更是条件反射般地将钱包扔到了地上。两人恐惧地对视。 怎么回事?那个钱包怎么… 没错,他们这次偷到的钱包正是上次莫名其妙失踪的钱包。更让人疑惑的是,钱包不但神奇地回来了,就连被他们扔了的各种证件也回来了。 摊在地上的钱包里面,身份证上那个略显苍白的苏听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 李一和皱了皱眉,见还没有人往这里来,连忙对陈宇道:“这钱包有些古怪,我们还是快走!” 然而,陈宇却一动不动地看着钱包,具体来说应该是看着钱包里的那些相片,喃喃地道:“她在笑。” “什么?”李一和一时没反应过来,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吓得差点就尿了。 因为,就在他将目光投过去的那一瞬间,他竟然看到身份证上的苏听像是活了一般转过头来,凶狠地瞅着他。 两人不敢久留,落荒而逃。 很戏剧化的,就在两人离开后,天空竟然很快阴暗了起来,接着,细细密密的雨点滴落下来,滴到钱包里苏听的脸上,像是她的泪。 李一和开始严肃而慎重地考虑自己的行为了,他觉得肯定是他做多了坏事,所以老天跟他开了个小玩笑来惩罚他一下。这几天他必须收手,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 如此决定后,不管陈宇怎么邀他,他就是咬定了主意不出门。没过几天,李一和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陈宇打过来的。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禾苗,你猜我碰到什么好事了?” “什么好事?”不管是偷到了多少钱,李一和都没了什么兴趣,声音淡淡的回答着。 “那张银行卡里面居然有五万块钱i哈哈哈,哥们儿,五万块啊!够我们把多少个妹了?” 李一和一听到五万块,一个激灵坐了起来。这数字太庞大了,他们小偷小摸这么久,一万块都没偷到过啊,更别说五万块! (4) 李一和对陈宇的五万块也很来兴趣,因此,他也兴致勃勃地出门同哥们儿一起道遥快活去了。 “什么主儿啊?居然这么阔。” 原本只是随口一问,谁知陈宇却神秘兮兮地叫他凑过耳朵去。”我告诉你你先别激动啊。”说着,他警觉地看了看四周,做贼般地轻声道:“是苏听的。” “什么?”李一和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听到苏听这个名字一下子就弹了起来。 陈宇连忙按住他:“我说了叫你别激动嘛,瞧你那点出息。 李一和也压低了声音:“你说我能不激动吗?这算什么事?我们那天不是把那该死的钱包扔了吗?你又跑回去捡了?” 我哪会去做那种事啊。是昨天偷到的。我跟你讲,这事儿确实邪门,不过都是有理由的。李一和不屑:“还有理由?” 陈宇喝了一口酒,脸红红地正色道:“李一和,你相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 “鬼才信,你哄谁呢?喝不了就别喝,说这种胡话来吓人。” 陈宇笑笑:“我就知道你不会相信,说实话,在我见到她之前我也不信。 但事实就是这样,我碰到了一只叫苏听的鬼,还是只漂亮的女鬼。”说到这里,他脸上有的是掩饰不住的兴奋而没有半点害怕。 李一和却感觉自己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浑身透凉。看陈宇那样子不像在撒谎。他扶正摇摇晃晃的陈宇,紧张地问:“哥们儿,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在陈字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李一和明白了个大概。 陈宇在这几天继续出去作案,昨天又说异地偷到了苏听那个钱包,他没恩心扔掉便带回家,结果可好,人家带回个田螺姑娘,他带回个钱包姑娘。苏听凄凄惨惨地诉说了她悲惨的故事,什么她被人害死啊被抛尸荒野啊想找个人帮她回魂啊云云…… 李一和听得直打哈欠,他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鬼,什么年代了,还以为进入聊斋呢! 于是他对陈宇那所谓的五万块钱也没兴趣了,招呼他:“兄弟,你悠着点喝,我得回家了。” 陈宇其实根本就没喝醉,他是太兴奋了,他酒量大着呢!看着李一和远去的背影,他的双眸突然沉了下去, 如同大晴天里突然刮起了一阵冷风,吹得陈宇的背凉飕飕的。 李一和回到家,刚脱下鞋子手机便尖锐地响了起来。 “你好,请问你是陈宇的朋友吗?” “嗯,怎么啦?” “陈宇在西二环xx路段出了车祸,我们无法联系上他的家人,您方便过来一下吗?” 陈宇死了。 是昨天晚上的事。可是今天白天李一和还陪他喝酒了o 二和想起了陈字说的那个叫苏听的女鬼,他觉得,他可能真的地到鬼了。 那天晚上,李一和彻夜未眠,书头聚在诚子里不放出来。旁边传来的冰冷的压抑感提醒他,床边站了一个人,床边站了一个人…可是,他相不到他的单身公寓里,只有他自己有阴匙的单身公寓里,怎么可能会进来其他人… 第二天日上三竿李一和才掀开被子打算起床。一晚没画好的他在看到枕头旁静静地卧着的那个鲜红的如同粘稠的血液的钱包时吓得大叫一声直接滚到了床底下…… 四、阴魂不散的钱包 李一和不敢再大意了,陈宇已经死了,肯定跟这该死的钱包脱不了干系。不信鬼又怎样?这冤鬼就偏找上他了。 他觉得自己很委屈,充其量他也不过是个小偷而已,没杀过人没放过火,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个阴魂不散的东西呢? 他把钱包扔了无数次,但每次起床还是可以看到它好端端地又躺在了他枕头旁。他不敢在家里睡了,在旅社租了个房子,旅社人多,阳气重,应该能避避邪。 可是……即便如此,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是看到了那一抹论异而邪恶的红。这该死的钱包竟然像幽灵般缠上了他。 钱包里的苏听明明是个那么清秀那么可人的女孩,为什么此刻看起来却让人不寒而栗呢?尤其是他对上她的眼睛时,那种沉闷的压抑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手上传来的细腻触感像是抚摸着女人细嫩的肌肤,一个恍饱,竟然有了毛茸茸的感觉。 李一和吓得不敢再多碰它一下,把它扔进一堆点燃的废纸中,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想着即使是鬼应该也会被火烧死,鬼不是最怕火的吗? 于是,直到看着那个红红的钱包随着一堆废纸化为了灰烬,李一和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由于这该死的钱包的事,李一和已经很久没出去作案了,生活过得很是拮据。这次将钱包烧了后,他感觉全身都是精神,处处都很舒爽,手便又开始痒了起来。 这次瞄中的仍然是一个女学生,提着大大的行李箱,还在埋头玩着手机。正是行动的好时机,即使没了陈宇的掩护,他也做得得心应手。 就在钱包被勾出来一半时,一心一意玩手机的女生突然猛地转过身来,空洞的眼睛直直地望着他,凶利的目光慢慢地移到李一和仓惶收回的手上, 冰冷的话语如同尸体口中呵出的寒气:“你干什么?” 李一和的脚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不是因为行窃被发现了,而是…… 这个凶很地器着他的女生精然就是他看过无数遍了的钥确不散的——苏断!!! 统在这时,公交车一个蛋地剩车,李一和一个没站稳直接滚到了地上,惹得一车人的大笑。其实很多人都看到了他阴刚的动作,只是没有人愿意站出来管这档子闭事。但的时看到能摔倒在地上,便见缝摄针地嘲笑起来。 但是李一和在乎的却不是这个,他脸色然白地看着上边的苏听,结线巴巴地问:“你……你是人是鬼?” 人们又是一阵大笑。苏听长相清秀,说起话来却是锋利无比:“您还真会说笑,您的意思是您刚刚打算偷一个鬼的钱包吗?” 李一和在此起彼伏的笑声中窘得无地自容,司机也很好心地破例为他打开了车门,让他这祸害中途下车了。 五、是人还是鬼? 李一和屁滚尿流地逃回自己的单身公寓,总感觉背后似乎有个人跟着,不远不近,不快不慢,就在那里,用苍白的眼睛看着他。 他并没有因为苏听有着尖锐刻的声音而消除对她的恐惧,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拿一大包盐来撤在门口。 尽管由于日本核辐射导致现在盐比油贵,但他还是希望在世界末日来临文前好好地活着。 做好一切防御措施后,他像块布条儿似的倒在床上,头刚碰到枕头便惊骇地弹了起来。 那个鲜红的钱包… 竟然又来到了他枕头上!! 李一和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如果没有人来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他不立即自杀的话,他真的要崩溃了! 就在他惊恐地看着那个看起来有些刺眼但并无害的钱包时,外面突然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谁?”现在还没到月底,房东不可能这么早就来收房租?而他唯一的朋友也在不久前出车祸死了。那么,谁会来找他呢? 难道……是警察? 没有人回答他,但咚咚咚的敲门声却没有停歇,现在还没天黑,但那声音却像是击打在了他的心脏上一样,让他不寒而栗。 谁呀?他妈的别在那里装神弄鬼!”尽管他努力压抑住自己的恐惧,但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 也许是被他骂怕了,敲门声竞然真的没了。李一和松了口气,目光明向就头— 钱包也不见了!!?? 愣了几秒钟后,他突然得意地笑了起来。莫非,真的是那盐起了作用果然,贵的东西就是好啊! 如此这般,他也安心了不少。悄悄地来到门口,悄悄地打开门确实是什么也没有。 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那天晚上,李一和破天荒地睡了个安稳觉。但他不知道,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个安稳觉。 虽然中途有了个不太愉快的小插曲,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李一和准备好工具,又要开工了。 镜子中的他精神明显比前一天好了不少,好像是从盟梦中醒来还沐浴了阳光,李一和连出门都吹着口哨。 然而,当他兴致勃勃地打开房门时,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一样后退几步瘫软在了地上。 瞳孔惊恐地放大,面部表情扭曲。 裤裆下,已是潮湿一片…… 只见他的房门口,正悬挂着一具修长的女尸,她的身体像是被风吹干了一样,干瘦干瘦的。脖子被吊得老长,脸色是恶心的黄白,阵阵臭味儿扑鼻而来。 李一和吓傻了,换谁早上打开门撞上一具尸体都不会好过。况且,这具尸体还是折磨了他这么多天并且在昨天还活生生地出现在他面前的苏听。 他李一和虽然坏,但杀人的事层他对不会他的。难道是有人想陷害他? 可是,是谁呢?他虽然偷过不少人的东西,但却没有人认识他啊。 苏听明显不是作晚才死的,即使死,她也不可能特地跑到他房门口来上吊i 李一和不敢再想下去了,连滚带爬地关上门掏出手机就要打110。 六,世上真有鬼 然而,他的手还没按下去,一个阴森的笑声便从角落里传来。 他的汗毛立即倒竖起来,警惕而恐惧地喊:“谁?大白天的我可不怕啊!” 无人回答,他不敢再耽误下去了,飞快地按下数字。 手机却在他按下拨号键的那一瞬间被一只冰凉的手给凭空抢走了。看着眶当一声在地上五马分尸的手机,以及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空,李一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无助。 正在他泪流满面不知该如何是好之时,房门眶当一声响,吓得他浑身止不住地颤抖。战战兢兢地看着被尸体撞开的房门,他终于抑制不住放声大叫起来。 “啊……” “来人啊!快来人啊!!” 可是,整栋楼好像都成了一座死楼一般,除了他的回声听不到任何声响。 陈听的肺子上还性着那根相相的雇侧,地的尸体顺着被煌开的门例下来,正好倒在李一和脚边上。李一和吓得跌风推值地照起来就住窗户处础,如一头擅上了一个软绵冰冷的身体。 他浑身偏软地倒在地上,顺着双赤课的苍白得有些过分的腿往上看,目光触及处,是一大块腐烂的肉,恶心的组虫正在上面欢乐地爬来爬去。 “呕—” 李一和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头侧到一旁,却再也吐不出来了…… 因为他看到无数个鲜红的钱包正摊开在那里,无数个苏听在上面森冷地笑着。 钱包突然像融化了一般,鲜红的液体慢慢流到地板上,大片大片,消成了血海……… 李一和被无边无际的恐惧笼罩着,挣扎不掉,逃脱不掉。 头上突然传来一声阴冷的轻笑。 抬起头,一个穿着超短裙的女孩披着长长的凌乱的黑色的头发,那笑声就是从她嘴里传出来的。 李一和的牙齿发出哒哒的碰撞声; “你……你是谁?” 女孩仍是冷笑,那笑声,如同来自地狱的魔鬼,阴冷、森寒。三个简短却让人毛骨悚然的字从她长长的头发下面吐出来:“你、该、死。” 李一和一下子急了,抓着旁边的椅子就往她身上砸去:“你他妈的给我滚出去!滚出去|!” 可是,明明就在眼前,他的椅子却像是搁在了空气上,害他一个踉跄,差点又踩到了门口苏听的尸体。 他吓得扔下椅子就要从苏听的体上踏过去逃跑,脚下却踩到了什么东西猛然滑倒。 他以一个狗吃尿的姿势扑创在了苏听的尸体上,鼻孔里钻进一股巨大的尸臭味儿。他飞快地滚到一旁,看清楚了刚刚踩到的东西。 竟然是一块血淋淋的滑软的皮肉!!?? “啊!……“一声凄惨划个黑夜的天空。 李一和的死并没有给周围的人带来多大影响,很多人以为他失踪了,甚至巴不得他失踪。 或许这只是一个传闻,一个坏人被恶鬼收了的故事。 但这个听来的鬼故事,却无端地扰了我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敢独自走在夜色里…… 第56章 上官鸿雁的情书 接连下了几天雨,房间突然就变得有些湿且有些冷。 青桃说要生火,但上官鸿儿觉得才到十月的天气就生一盆火放在房间觉得太过不妥,不让青挑生火盆,况且屋子里弄一股炭火味也不好闻,现在爹娘的屋子都没生火呢。 青桃就不再坚持,她说其实也就是想试试早些日子做的那个烤火炉是否好用。 上官鸿雁就说等下个月再生火,这个月就不用了。 只是接连几天见不到阳光,上官鸿雁的确心情有些郁闷,想着昨天司马霆送个来的板栗还未还得及吃,反正自已又不像上官蓝姬和上官宇轩一样地每天见不到人影,就把板栗拿到书案上,一粒一粒地剥开来吃。 突然就想起来,上次娘做的板栗炖鸡味道好极了,便剥了一些大的均匀的板栗放置一边,等着去爹娘屋子里时送去娘那边,想吃板栗炖鸡时再让娘做来吃。 剥了差不多一大碟,当手指尖也有些生痛便不想剥了。 站起来,洗了一把手,端起碟子往娘屋里走。 这时看到迎面而来的司马霆,走路生风的他让我停住了脚步看向了他。 “上官鸿雁,你在这走廊站着干嘛呢,这么大的湿气,去屋里呆着啊。”司马霆一看到我就说。 “老呆在房子里,没什么味,都看不见你们,好无聊的。”我毫无生趣地回答着司马霆。 “听说,明天暮云珂会过来。”司马霆接过我端着的板栗碟子不紧不慢地说了这么一句。 “他来干嘛呀,家里有什么事吗?”我问司马霆。 “他是来看你的,本来昨天就说来看你,可他突然有事,就没来了。” “来看我?看我干嘛,我好好的,不需要他来看。”我无端地变得落寞起来。 就转身想回房间,无奈司马霆跟了过来。 可我已没了没说的兴趣,也不再搭理他,随他和青桃在那里嘀咕什么。 坐在梳妆台前,条件反射地拉开抽屉,想找出些什么东西来。 可抽屉里除了些瓶瓶罐罐的小玩意,都没看到能让我生出些心思的东西来。 我就走到里间,往床上一躺,闭着眼睛想睡会。 却想起多日前一封写给暮云珂还未写完的书信藏在枕头下。 翻身一找就找到了。 “珂,你说来看我,说带一件我会喜欢的礼物来,可为什么我都等你几天了,你还未来呢?我是在想你了吗,我这几天好想看见你。 可我又不敢去问别人,你到底哪天会来看我? 心生惆怅之时,我只得找来纸和笔,想在纸上倾诉我对你的思念之情,可提起笔又不知写什么,写来写去就这么几个毫无生机的字。 唉,就跟我见到你的时候一样,明明是有多么的想对你说一些动听的温暖的话来,可一开口全是日常的问候,听来还不带一丝的感觉。 珂,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趣呢?这么不会说话,连写信都写不出味道来的我,你会喜欢吗? 珂,我也好想能收到你写给我的信,这样我就可以在想你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在你不来看我的时候把信拿在手上我也能感觉到你的存在,可是,你那么忙,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想着来给我写一封信咧。 唉,我就是这么想想,因为你根本就不曾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 上官鸿雁读着这封自已未写完的信,陷入了相思中…… 第57章 上官鸿雁做了一场梦 天巳经大亮,却还是赖在床上,窗外飘过一声猫叫,不知是谁在外面走过。 这么凉爽的天,裹在被子里,甚是舒服,翻过身又想睡去。 青桃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动,搅得上官鸿雁有些睡不安生,想起床,又懒着不动,忽然觉得没事可做的日子其实也挺不好熬的。 不管了,还是唾。 一下又沉入梦乡,梦见梅花坞的梅庄出现一面墙,一面红墙,立即惊诧了上官鸿雁的眼。 在迎着风的雪花里,披上一袭素衣,在这满园绽放的粉白里,在梅花树下来回奔跑,只想飞舞的雪花落满她的衣衫。 像有很多一闪而过的灵光,它们只是走得太过匆忙,来不及捡拾,便如梦里那纷纷扰扰的雪精灵随着时光全消融在上官鸿雁的眼角。 在入园的那棵梅树下,忽然有一袭轻飘飘的身影正缓缓步入梅花树中,轻柔得不着身响,一身的素白如若不仔细看,是寻不着他的来处的。 上官鸿雁屏住呼吸,不敢喘息,似乎怕扰了他的清静,为了不被他发现,上官鸿雁悄悄地将身子贴在梅树上。 看那一袭白衫从远处慢慢地从那面红墙走向梅园的更深处,当他和梅树和雪融在一起时,上官鸿雁才轻轻站起来,却不敢迈步跟过去。 上官鸿雁呆在原地不知站了多久,头发上,披风上全落满了雪,并已开始融化变成了雨水顺着脖颈往下滴。 上官鸿雁想投起手抹掉这些雪水,却感觉到手有一些麻木和酸痛,连脚都成了工具脚搬不动了。 此时上官鸿雁心里莫名地变得像空了一样,这身子都移不动了,可怎么回家?上官鸿雁急得直想哭,想喊,可嗓子又发不出声来。 只能暗暗地使劲让腿脚不再麻木,好像能踢腿了,上官鸿雁踢了一下又一下,嘻嘻,还好还好…… “小姐,你醒醒,小姐……”青桃按着躺在床上的上官鸿雁,又回头喊人:“快来人啊,小姐做梦了,绿萍,绿萍。” 此时司马霆刚好从走廊走来,突然听见青桃的喊叫,忙大步流星地赶来,掀开流苏的门帘,只见青桃正站在上官鸿雁的床边,身子不停地抖。 紧走几步,走至床前,才知是上官鸿雁在做梦,做得是大汗淋漓,甚是惊慌。 司马霆赶紧拉住青桃,让她去叫老爷,自已站在上官鸿雁的床边,为她抹去汗水。 上官老爷此刻正准备去彭山,呼闻青桃叫,才寻声过来,一听青桃说,赶紧到上官鸿雁的屋子里。 三步并作二步走到床边,一看上官鸿雁那闭着眼的惊恐表情,也吓了一跳。 “鸿儿,鸿儿,醒醒,爹爹来了,别怕,爹爹在这,不要怕。”上官老爷抱住了上官鸿雁,并努力地想叫醒她。 上官鸿雁在梦里不停地踢腿,她只想能早点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让她感觉到冰冷的地方。 好像听到爹爹在唤她,上官鸿雁稍稍地不再有恐惧了。 又听见一句;老爷,她怎么啦,要不要摇醒她! 当上官鸿雁有了思维,当身体有了一丝温度,她的神智并在慢慢地恢复。 不一会儿,上官鸿雁在上官老爷的臂弯里睁开了眼。 当看到爹爹时,不由地搂住上官老爷的脖子:“爹爹,刚刚鸿儿好怕。” 第58章 鸿儿,我来看你了 天终于露出了笑脸,把大地照得一片金光,暮云霆把事情安排了下去,便骑着马赶往上官鸿雁家。 巳有好几天未见了,有些想念,不知这鸿儿的身子可否养好了! 一路急驰,所见之处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可能是下了太久的雨,人天天窝在家里烦闷了,今天有着如此放晴的朗朗天气,都出来散散气,凑个热闹了。 暮云珂一想到上官鸿雁,心便开始暖起来,眼里更是一眸春水荡漾。 刚进集市的巷子,便闻到了北京烤鸭的香味,想着那个馋姑娘,暮云珂跳下马,急速走进店铺,要了一只肥的烤鸭,又买了二斤不同口味的糕点和一斤牛肉干。 出门跃上书,都来不及喝口水就赶往上官鸿雁家。 又急驰了一阵,抬眼一看,近了近了那一处庄子,在蓝天下干净地不染一丝尘世,天空飘着几缕白云刚好挂在安静的上官府邸。 越过庭院,穿过走廊,暮云珂在上官鸿雁的窗台瞅见了一眸泛滥成灾的春水,正等着她去吮吸。 “鸿儿,我好想你。”暮云珂来不及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便急急抱住了上官鸿雁。 “珂哥哥,鸿儿也想你。”上官鸿雁拉着暮云珂进了房间。 春桃一看是暮云珂来了,赶紧地递上茶水:“暮云公子,请。”又急急退出房间,并轻轻带上了房门。 出门撞上了绿萍,“等下再进去,暮云公子和小姐在里面。” “哦,暮云公子来了,小姐今天该高兴了!”绿萍把手中的东西放在窗边,便和青桃离开了这个屋子。 “鸿儿,最近可好?”屋里暮云珂的声音温暖又诱人,一双眸子盛满了柔情。 “珂哥哥,我生病了,生了一场好大的病,如果你还不来,我快要死掉了。”上官鸿雁幽幽地说。 “鸿儿,对不起,我来迟了。”暮云珂轻轻地拢住了上官鸿雁的腰,把她安抚地靠在了他炙热的胸膛。 “鸿儿,再过一阵子,等所有事情都有了一些清晰的步骤,我便娶了你可好,你答应不?”暮云珂轻轻唧了一下上官鸿雁光洁的前额。 “暮云哥哥,还迟些,现在爹爹和哥哥姐姐整天不见人影,有时碰上他们都匆匆一晃又不见了,似乎最近都很忙,娘说爹爹最近焦头烂额的,我整天在家无事也无法帮他们做一点事。” “鸿儿,我听你的。最近事情确实是多些,你就好好地呆在屋子里,别去给爹爹和哥哥添堵,等他们不忙了,我要我爹爹来跟你爹妈说,这样可好?!” “嗯,暮云哥哥,今天你可以多陪陪我吗?”上官鸿雁仰着头秋水盈盈地望着暮云珂。 暮云珂再也忍不住了,捧着上官鸿雁的后脑勺,就把嘴巴亲上了上官鸿雁…… 当狂风暴雨辗压了一树梨花之后,暮云珂才放开了上官鸿雁,两人静下心来恢复气息不再言语彼此依偎着静静地享受着这世间此刻的安宁。 不知过了多久,绿萍轻叩门扉,“小姐,我可以进去吗?” “进来。”上官鸿雁缓了缓后回过神才要绿萍进来。 “小姐,暮云公子,这是夫人要我们送来的饭菜。” 上官鸿雁闻着菜香,才知肚子也饿了。 绿萍和青桃把菜摆上桌子又添上两碗饭后又双双退了出去。 “暮云哥哥,饿了,快吃。” “好,鸿儿,你也吃。” 第59章 分别又在眼前 一餐饭吃得不紧不慢,也心不在焉,上官鸿雁有些难过,却也不能说出什么来。 上官鸿雁扒拉着碗里的饭,却没有吃上几粒,总是夹着菜又送到了暮云珂的碗里。 而暮云珂也是只细嚼慢咽地吃着上官鸿雁送来的菜,也没有多的言语要说。 这时青桃推门进来,一看他们二人毫无声息地吃着饭,愣愣地站了一分钟后还是退出了房间。 “鸿儿,我得走了。”暮云珂在酝酿了无数次怎么开口时却还是选择了这简单的6个字。 “暮云哥哥,下次我们不知又要什么时候才能相见,我会想你的。”上官鸿雁说出这句话时,就已有些哽咽,离别的愁绪一下就涌了上来,令人猝不及防地笼罩着伤感。 暮云珂站起身子绕过桌边,走至上官鸿雁身边:“鸿儿,我三天后不管有没有时间,都会要挤出半日来看你,你就高兴点送我走,好吗?” “暮云哥哥,都是晚上了,你就不能在我家住上一晚,明早走行吗?”上官鸿雁还是不想让暮云珂走,她自己觉得这些日子太过寂寞,太过孤单,只有暮云珂在这才能让她轻松,让她有点存在感。 “鸿儿,又不能陪着你睡,既然要各睡各的床,我晚上回去也是一样的。” “晚上不安全啊,又不是一段段路,要走那么远,一个人,我会担心的。” “鸿儿,你不用担心,我都习惯了在夜色里行走。晚上人少,还走得快些。” “暮云哥哥,那我去帮你沏杯热茶,喝完你就走!” “好,我喝完茶再走。”暮云珂看着上官鸿雁这瘦瘦的身子,心里忽然有些疼惜,最近这几次见鸿儿都感觉到她心事越来越多,不像以前那个大大咧咧满嘴欢喜的姑娘,原本就不大的脸如今都瘦成两指宽了。 “暮云哥哥,趁着热喝了。”上官鸿雁把一杯热热的龙井茶端至暮云珂手边。 暮云珂接过茶杯,棒着,透过升起的热气看着上官鸿雁,心里突然生出不忍走的情素来。 不行,家里还有太多的事等着他回去处理,己是担搁了一天,明天回去的话,只怕爹爹会安排不了只能是他去做的事。 “鸿儿,我就走了啊。”暮云珂仰头把茶喝完,放下茶杯,把鸿儿拖至胸前紧紧抱了三分钟。 上官鸿雁看着暮云珂走出自已的屋子,走出门,走过走廊,便融入了夜色里,心突然就空了起来。 转身她又回到桌前,想着今晚怕是又会失眠,突然有了喝点酒的兴趣,或许这样就能睡上安稳的一觉。 可是这时候青桃,绿萍还在爹娘那里。 “小姐,这门咋是开着的呀,都十月了,晚上夜露寒气重。” “青桃,你去我爹那里弄一瓶酒来,我想喝上点点好睡觉。” “那好,小姐。”青桃出去时把门掩上了。 上官鸿雁看着一桌子的菜,几乎就是她夹了几筷子给暮云珂,其余都没动。 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已心思越来越重,她也想不明白,明明就是她一个人不需要做事,不需要和哥哥姐姐去处面风雨兼程,刀光剑影,风餐露宿的,可她就是快乐不起来。 上官鸿雁想着今晚喝点酒,好好睡上一觉,明早一定要去爹爹那里讨点事做,跟着爹多去见点世面也行啊。 第60章 小薇生病了 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之后,才明白人是会变的 这世界上的好人确实存在,但很大一部分的好人是根据我们强、弱划分的。 刚下班小薇就拎起包往家里跑,我问:“你急什么?” 本来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话语,她脚步微顿。眼眶焉得红了说:“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是无法看清ta人嘴脸的。” 她的生活最近出了状况,我是知道的。但我没有感同身受过,所以无法体会她的这种感慨。 直到她问:“你觉得我婆婆人怎么样?” 我答:“挺好啊!” 我发誓这句话绝对不是恭维。因为我平时跟小薇的关系不错,所以没少去过她家。 一直以来,她婆婆给我的感觉就是精明能干、懂人情世故的人。 她苦笑,眼泪只在眼眶里打转说:“我没生病之前也这么觉得,甚至我觉得她是一个和蔼善良的。” 闻言我愣住了。 心想:“难道不是吗?” 但理智让我冷静,没直接开口。 直到小薇跟我说:“前段时间我请假你知道!” 听了我点头。 她接着说:“是因为我身体出了状况,医生让做手术。10万块钱的手术费,他家人一分没给。还说,娶了我这种媳妇儿倒十八辈霉了。” 说到这儿,她的眼泪终是没忍住掉了下来。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得拍了拍她的背部以示安慰。 小薇一直都不是一个爱麻烦别人的人。虽然我们是关系要好的同事,但在此之前,她没提过只言片语。 所以,她生病的事我也是这一刻才知情的。 只见她继续说道:“手术费是我自己攒的零用钱以及父母亲的养老金,他(小薇老公)只是在医院陪侍了几天。我不知道该不该怪他,毕竟我生病是我的事情。可你知道吗?那一刻我还是很绝望。少年夫妻老来伴,我们这种少妻很难共苦,只能同甘。” 隐隐约约记得,她断断续续的跟我说了好多。 可我的脑海里只清晰的记住了那句:“少年夫妻老来伴,少妻很难共苦,只能同甘这一句。” 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谁也不能怪谁,谁也不能怨。 只能认命。劫后余生,该继续还是分离。恐怕除了当事人,谁也没办法做决定。 人是多么现实的生物? 恐怕谁都明白。 你得意时顺风顺水,求人办事挥个手就可以了; 你失利时屡屡碰壁,点头哈腰就差下跪也没人爱管。 但凡你有几分能耐,放屁都是香的。 可你要失了荆州,虾兵蟹将都不把你放在眼里。 “好”的时候有人捧也有人宠,“差”的时候有人嫌也有人恼。 谁的心里不跟明镜似的?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跟你打太极,说白了也是客套寒暄。 就一句话:“自己不牛叉,谁牛都不行。” 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 有能力的时候多给自己一份保障,以免日后面对尴尬的局面最明智。 中国一直有句古话叫做:“穷在集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自己牛逼才有人捧,自己落魄了啥也不是。别怪人家不给“面儿”,是现实如此。 看清才能看轻,也是看轻才能看清。 没事儿别给自己整压力,想明白了啥都不是事。 生活之重,生活之痛总在经历之后便会觉悟… 第61章 哥哥姐姐在家的一天 已有半月未见到哥哥姐姐了,今早却见到他们都在,很有些开心。 “哥哥姐姐,总算看到你们了。”我推开娘的房门,一眼就看到哥哥姐姐,高兴地走至他们身边。 “鸿儿,怎么感觉你瘦了些?”哥哥伸出手,拍拍我的肩。 “哥哥,这几天你们都会在家?”我发现他们不在家,家里是很冷清的。 “明天要去彭市,你跟着去不。”姐姐在旁边说。 “好,姐,明天什么时候去,记得叫我。”我看着姐,认真地说。 “会叫你的,每天呆在家也不好。出去走走,心情也会好些。”姐姐边说边帮娘扯了几根白发。 “姐,你们这次去了哪里呀,这么长时间?”我好想姐姐能告诉我一些外面的事情。 “去了霞湾,是西南,有些远。” “娘,爹爹呢?”我好像又二天没看见爹爹了,忍不住又问。 “你爹去暮云珂家了,要明天回。”娘坐着正在看哥哥送给她的一些药材。 “啊,爹去暮云珂家干嘛呀?”我一听是暮云珂家,有些好奇。 “不知道,你爹没说,是有送信的人来,你爹就去的。”娘淡淡地说。 “哥,你去过暮云珂家吗?”我又问哥哥。 “去过呀,早段时间还去了。”哥哥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 “离我家这吗?他家。”我继续问。 “鸿儿,下次暮云珂来了,你问他。”哥哥看着我笑。 “宇轩,你最近在外面,可曾遇到有眼缘的姑娘?”娘轻轻地问哥哥。 “娘,我的眼里都不曾看到过姑娘。”哥哥说这话时嘴角是含着笑的。 “宇轩,有没有想过找一家姑娘回来陪陪娘。”娘嗅着一根药材说。 “娘,鸿儿不是在家陪你吗?”哥哥脸也些红了,害羞了。 “娘,你还不知道,离我家东边二百里地的地方,有一曹府姑娘长得可好看啦,哥哥都去偷偷看过好几次了。”姐姐走近娘的身边说。 “是,那等你爹爹回来,我跟他说说。”娘抬眼看着哥哥说。 “娘,别听蓝姬说的,我只不过是代爹爹去曹府送过几次东西,根本就不是蓝姬所说的看人。”哥哥一听娘这么说,立马解释起来。 ”姐,你有看过那姑娘吗?”我问姐姐。 “看过啊,有过陪哥哥去看的。”姐姐无比爽快地说。 “蓝姬,你不要乱说话,被别人听去不好。”哥哥的语气有些慌乱。 “好的,我不乱说了。反正我下次还陪你去看就是。”姐姐说完笑着转身走出了娘的房。 “娘,你看蓝姬说的话。” “宇轩,娘知道了。”娘笑得无比慈爱。 “哥,下次也带我鸿儿去看看那曹府姑娘哈。”我轻轻扯扯哥的衣袖。 ”鸿儿,你也要跟着蓝姬凑热闹吗。” “哥,我就想去看看她呀,每天呆家里挺无聊的。” “鸿儿,下次有机会让你跟着我们四处走走也好。” “哥,这可是你说的哈,娘也听到了,到时别赖。”我好开心听哥这么说。 哥哥姐姐每次一出去就好几天,弄得家里冷冷清清的,每天陪娘剪剪枯枝也就不想干别的了,无趣极了。 要是能跟着哥哥姐姐出去走走,真好! 走出娘的屋子,我突然又想着暮云珂说三天后会来看我的。 第63章 上官宇轩的心情 一路走过的陈庄让哥哥上官宇轩的心情越来越沉重,都依然得走向陈庄的最深处。 曾经的陈庄生机盎然,人声鼎沸,只要凭着自己的劳动便可满足温饱,每家都可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 只不过在早二个月前一场暴风雨冲洗了这个以陈庄为中心的方面几百里地,把太多的农作物牲畜淹死,把一些年久未翻修的房子吹倒塌,把一少些人的日子弄得点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境况。 爹爹告诉上官宇轩说:好好地把这里的情况搞清楚,看有没有可以补救的方法帮助一些困难户。 这个陈庄是曾经是太爷爷一辈的家园,到爷爷这辈时已离开了陈庄,好多年未曾回来过,临到老时才回陈庄看过一次,但房屋和土地都被多数人进行分割,侵占,回来时早变得面目全非。 早三年前随爹娘来陈庄游玩了一次,那时的心情都是愉悦的,即使眼光所见到的不是气势磅礴的风景,却也能感觉清风吹来的惬意。 爹娘在一条小溪旁的树底下相依偎着坐了很久,直到日头偏西至傍晚,才站起身来缓缓往回走。 坐在马车上,娘跟爹说:“和你坐在那棵树下,心好安宁,谢谢你带我来这里走走。” 后来爹爹就总琢磨着要来陈庄购买一些土地,想置几间房舍,等哪一天想归隐田野几天,便有了住处。 这次上官宇轩就是来办这事的,见不是什么江湖的事,便带上了我来这里游山玩水。 只是想不到这次眼里所见之处太触景伤怀。 不过想着这山山水水只等一季春暖花开,就会回到那三年前那绿意盎然的光阴。 于是上官宇轩带着我在以陈庄为中心的地方四处游游,走走,停停又看看。 上官宇轩看着天色已晚,爹爹托他办的事还未完成,不得不想着寻一处人家或有个呆的地方歇息休养一晚上,明天再找最能有感觉的地方。 其实我早已饿得饥肠咕噜,但每次一看到哥哥那紧锁的门,又不想说出口了,只想等着他也能感觉到饿。 可是走了好几家也无法提那句借宿的事,因为一眼就能望见的地方哪还容得下我跟哥哥想为我借睡的卧塌。 可是现在回去也不可能,因为下次来又不知是何年何月,如果这次不能看到一眼就能有感受的地方,然后问清是地归谁拥有,又怎样才能买到这土地和一些风光之处都是要确定可以买下来的。 上官鸿雁跟着上官宇轩又走了好几里地,躺在马车上的我突然间恍然大悟地开窍了一样,欢喜地告诉哥,要不我们今晚睡车上,晚上顺意吃点干粮就好。 上官宇轩回头看着我:“鸿儿,这山野之地,晚上是很凉爽的,不盖被子会着凉的,而且你的身子本身也没养透又没被子你怎么能睡呀。” “哥哥,没事的,好像车上凳子里藏着一床毯子,就熬一夜应该没问题。”我知道会有些冷,但也只能跟哥哥这样说。 上官宇轩跳上马车拉开凳子上的木板,果不其然有一床毯子还有几瓶小酒,他的嘴角才有了一丝笑意。 “走,鸿儿,我们去找些干柴来烤火,干草就可以铺着睡,这样好又?!” “哥,那我就去找。”我此时有些雀跃,想到这是我第一次能在山野烤火睡觉,这种感觉很好。 “鸿儿,等我。”哥哥朝我走过来走向了林子。 第64章 司马霆阳台上的宠物 无意之间听到司马霆居然养着宠物,挺是好奇,想去看看,却几天不见他了。 便去问上官宇轩,可是他也随爹爹出去了,家里又只剩下我和老娘。 “娘,你有司马霆屋子的钥匙吗?”我问娘。 “有啊,你要去他屋里干嘛呢?” “看看小动物。” 阳台上养着三只宠物,分别是小鱼、乌龟和蝈蝈。 小鱼住在鱼缸里,乌龟住在水池里,蝈蝈住在笼子里,它们仨各有一方空间,互不干扰。 中午的时候,想着蝈蝈这几天胃口不是很好的样子,就给它丢了一个鲜虾仁。 起初,蝈蝈像往常一样傲娇,对我所投的食物不理不睬,我也不去管它,转身给乌龟也丢了一个鲜虾仁。 乌龟很给面子,不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咬虾仁,这个小吃货,果然是给什么吃什么,不像那只傻蝈蝈,挑食。 十几分钟之后,再去看它们,发现乌龟水池里的虾仁已经不见了。 吃货就是吃货,果然很能吃啊。 记得刚买来时,给乌龟喂鱼食,丢了几粒鱼食,不一会儿,就不见了。一开始还以为是鱼食在水中化掉了,因为养的其它乌龟都是不吃东西的。于是,又丢了几粒鱼食给它。 后来,我亲眼看到乌龟探出头来吃鱼食,哇哦~乌龟居然吃鱼食了,好神奇啊! 原来,乌龟也需要吃东西啊! 怪不得以前买的乌龟都活不久,可能是它们不吃东西,活生生把自己饿死的。 这只乌龟不仅会吃东西,还会拉臭臭,好大一坨! 乌龟居然会拉臭臭!以前从没有见过呢! 这是我们养的乌龟里,唯一一只会拉臭臭的乌龟! 能吃会拉,一定能活! 发现这个新大陆后,我们开开心心地去买了包龟粮。 乌龟不仅吃龟粮,还吃瘦肉、鱼等,胃口好得不得了。 吃饱没事干的时候,乌龟还会攀在水池上练习越狱。小腿一蹬一蹬的,明知是无用功,却从不放弃,像卜哥小时候一样,傻得可爱。 再去看蝈蝈,它正趴在虾仁上吃得正欢。 蝈蝈一直吃,不停地吃,它都吃好久了,还在吃,虾仁少了好多,它的肚子也撑得圆鼓鼓的。 我怕蝈蝈的肚子会撑爆炸,赶紧将虾仁取了出来,丢到小鱼的鱼缸里。 蝈蝈见美食被拿走了,趴在栏杆上,可怜兮兮地看着鱼缸,一脸的无奈。 看到蝈蝈无奈的眼神,我有些于心不忍,但是它实在是太能吃了,把自己撑死就得不偿失了,我这是在帮它。 这条小鱼也是个吃货,它是卜哥出去玩时,捞鱼老板给送的。 起初有两只小鱼,在鱼缸里作伴,琴瑟和鸣,无忧无虑。 但是大卜哥太热情,每天喂鱼都要喂半袋子鱼食,另一只小鱼就这样被撑死了。 这条小鱼比较坚强,能吃能拉,消化快,坚强地活了下来。 小鱼起初对虾仁不屑一顾,后来,它发现虾仁味美之后,不停地吃啊吃,像蝈蝈一样,没有自制力。 我怕小鱼也会被撑死,于是,将虾仁又捞了出来,分成三份,给乌龟、蝈蝈、小鱼各一份。 乌龟三两口就将虾仁给吃光了。 小鱼在鱼缸里,一下又一下地攻击那块虾仁。 而蝈蝈,似乎吃饱了,又或者伤心过度,它毫无食欲地趴在笼子上,欣赏窗外的风景。 这就是司马霆的三个小宠物,三个都是肉食动物。 第65章 现实的唠叨 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对方总是喜欢说一些打压你的话,嫌弃你不够好看,嫌弃你不如别人有本事,嫌弃你穿的衣服一点都没品,嫌弃你做的事情没有任何价值。 而且这嫌弃,还并不仅仅只是随便说说,开开玩笑,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嫌弃。 仿佛在他看来,不管你做什么都是错,他总是能从你的行为里,不断挑出各种问题。 这种发自内心看不起你的人,如果可以,就算你再怎么喜欢他,也最好还是不要选择他。 一个打从心底嫌弃你的人,在他的身边,你很难感受到任何的幸福。 经常被嫌弃,你会怀疑自己。 有句话说,人是环境的产物。的确,小时候的原生家庭,决定着你成长的模样,即使你长大成人了,你也依旧还是会不断被身边的人和事所影响。 生活之中,当你经常和积极正能量的人相处,自然而然的,你也会被他身上的气息所感染,然后自己也变得更加的自信,心态也变得更加的阳光。 可是如果你总是和一个打击你的人在一起,无形之中,你也就会变得敏感了许多。 长期生活在否定中,即使你自己再好,时间久了,你也真的很难一直对自己保持一个正确的认知,反而只会用对方的评价来重新审视自己,觉得自己很不好,甚至还变得特别自卑。 而一旦你的价值感开始丧失,你会开始变得喜欢否定自己,不喜欢自己,心情也会随之变得很低落,在很多事情上,你明明可以,也不敢再去尝试。 那样的你,状态会十分糟糕,过得会非常不好,当然并不会是你想要的样子。 在他身边,你只会过得很委屈。 一个人嫌弃你,也许是他根本就并不爱你,也许不过只是为了方便操控你。 像之前的北大女孩包丽,她明明那么优秀,但在她男朋友身边,她却经常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后来在她男朋友的操纵下,她甚至完全丧失了自我,卑微如尘埃,直接觉得对方熠熠生辉,自己不过只是垃圾,还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选择和一个嫌弃自己的人在一起,不管对方是嫌弃你什么,那种嫌弃都很容易成为他控制你的借口。到了后来,他越嫌弃你,你越是会想要证明自己,而你越想证明,他却越会更嫌弃。 如此反反复复,直到你越来越没有了底线,越来越委曲求全,越来越不把自己当回事,你在他的心里,却也永远都不会有真的能翻身的一天。 刚开始就嫌弃你的人,并不会因为时间久了,你做的多了,他就对你改观了,他只会很享受打压你的感觉,仿佛这样,会显得自己很了不起。 选择一个,会懂得欣赏你的人。 恋爱也好,结婚也好,到底要选择谁,不选择谁,你自己永远都是有权利决定的。 为了能让以后可以过得轻松一点,一个总是嫌弃你,让你觉得很难堪的人,你最好就别选了,生活从不容易,你不该再因为他,让自己的日子变得更加艰难。 余生漫漫,要和你一起携手同行的人,他可以不必多优秀,不必多有钱,但是他一定要足够喜欢你,完全接纳最真实的你,能够看见你的好,最好还有那么点欣赏你。 当一个人能够爱着最原本的你,经常在你对自己有所怀疑的时候,在你耳边给你打气,你不仅不会越来越迷失,反而还会在他的呵护之下,变得越来越喜欢自己。 嫌弃你的人,他带给你的都是消耗,无条件接纳你的人,他给你的却皆是滋养。 你会透过他,看见完全不一样的风景,感受到一段比自己一个人时,更加精彩丰富的人生。 不要嫌弃那个一直陪着你的人,不要选择那个总喜欢嫌弃你的人。 当你和一个人在一起时,一旦你发现他很嫌弃你,别犹豫,赶紧离开他。 两个人在一起,舒服最重要,让你感到不舒服,在他面前,你总是找不到自我价值的人,不要靠近,不要喜欢,不要继续,他不会成就你,只会毁了你。 毕竟是要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还要携手一起走那么些年的人,那个人,该是一个让你觉得很舒服,在他面前,你身心都能很放松的人。 这一生,你可以不指望靠对方逆转人生,但是却也不该让他阻碍了你的前行。 第66章 红尘深处,那一阙清浅 世间情多,每一次相遇的场景,如诗韵画卷,让人深深沉醉。那天,你宛若惊鸿,似一缕智慧的风,跌入我美丽而婉约的风景线,定格成一阙清浅的诗词。如果,有一天,你悄然回眸,一定会在这一行行深情的文字里,找到丝丝温情,并会感知我对你,无限的怜惜! 携一份深情,在时光里沉醉。相遇的唯美,我用不舍不弃的情衷,去记录,去隽永,去珍藏。与你一起走过的岁月,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眷眷经年,感谢你,让我来到你身边,并始终如阳光般,温暖着我满城寥落的孤单。 岁月匆匆,流年逝水,唯爱永恒。一份懂得需要多少灵犀的诠释?一份守候需要多少无言的沉默?听,是谁在菩提下,一遍遍吟唱爱的箴言?今生与你的遇见,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已是杨柳依依,落英缤纷。爱如淡淡流水,静静流淌。沿着花开的方向,让美丽的情怀,在独自静默处淡然芬芳!一指柔柔情愫,在牵念中暖了心,醉了眼。那天,那日,我如约而来,只为赴一场旧时的诺。 岁月无言,凝眸不语。听风,缓缓弹奏光阴的弦。相遇,相知,相惜的深情,在浅淡的墨香里,渐渐升华成一种安静的幸福,于彼此心中深深珍藏。等你,爱你,成了不可改变的习惯。 荷韵淡淡,琴弦渺渺,潋滟一池碧水。轮回中,是谁,轻挽三千发丝,着淡淡妆容,独上兰舟?疏影篱落处,是谁,携一份执着,将相约守成磐石?月光倾城,总有尽头暖意倾心。爱是你我,愿用一生去守候,去珍惜。 随风,放逐一瓣瓣染香的心事,丰腴我回眸的目光。光阴的故事里有你,有我,爱在山水间,便是最美的结局。我们相搀相扶,相惜相爱,不惧风霜,不怕酷暑严寒。 耳畔,有清风徐来,爱,幽若兰香。情缘,在流年里随风旖旎。花开花落间,看你一支素笔,一张清笺,用文字把爱凝成永恒!许我用缄默的方式,把你,深深来爱! 飘香的四季,洒下一路芳菲。轻轻抖落一肩的疲惫,为你深深许下一世安好。红尘纷扰,爱意不变,我愿用一弦清音的温婉,伴你每一个平淡的日出月落。花落的时候,请记得,为我拾取一枚沉香,用来装饰我想你时,每一个瑰丽的梦境! 千帆过尽,遇见,似一场花开,在轮回里妖娆。翻开记忆的扉页,将柔情翩然于轻敲的指尖,与往事淡淡相依。放飞满心的喜欢,隔窗,坐听你给的温柔。携一份只如初见,我愿看你,在最深的红尘,携一袭温婉,种一枚相思红豆,为我把相思写尽,把爱熬成你最爱的宝色莲华。 愿倾我这一世的柔情,换你三千繁华,无怨无悔。将你放在最柔软的心底,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陌上花开花谢,相约琉璃轩,唯爱是你!把你融入我滚烫的血脉,愿用生命珍惜,给你所有幸福与安暖。 奏一曲,灿烂莲华;舞一场,琉璃菩提。纵然寂寞染指流年,我也会执笔写尽荏苒韶华,不为留作回忆,只为来世还能把你记起! 许一份真心,书一份幸福,唯愿岁月静好,你我无恙!纵然韶华老去,风霜沧桑了眉眼,我依然爱你如初,把你深深的铭记,只为来世还能循着熟悉的印记,找到你。 红尘相遇,何须问情深缘浅? 我来你在,便是最美的风景! 俯身,拾一抹淡淡的牵念。摒弃红尘纷扰,且挑一处阑珊,研一池墨香,为你执笔画心,为爱许下永远。 深信,有些相遇,只一眼,便似万年。而与你的相遇,不早也不晚,许我用一生的时光去守候,爱你岁岁年年。 许我用一生的时光去守候,爱你岁岁年年。 第67章 岁月回眸,秋风十里 岁月,依旧如水静静流淌。翻过的日历,寂静,安然,落满花开花落的香。 已是浅秋了,却是一笺落雨的清词,少了一份浮躁,多了一份厚重。 湿漉漉的时光里,藏着萱草的叹息,落叶的从容,还有大雁南飞时留下的一声长鸣。我在秋里,一边南山采菊煮茶弄桑麻,一边听风诉说别后重逢的喜悦。 那一片天高云淡,从浅秋微凉到深秋霜冷,不过一个转身,便有了荒凉的模样。窗外,是谁在轻轻吟唱“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彼岸,谁又在赏,月落乌啼霜满天? “黄叶无风自落,秋云不雨长阴”。天空的云,许是阴到不愿再阴,雨就一场接着一场的来了,而且一场比一场来的凉,一场比一场来的萧瑟。 向来是不喜欢雨的,是因为从小就怕极了冷,每每听到有雨敲窗,就有一种淡淡的惆怅。这惆怅,不是易安的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欲语还休。也不是致远的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这惆怅,只是因了季节难留,转眼就沧桑,而我,总是走得太慢,追不上四季的脚步,怪时光匆匆太匆匆。 轻倚在时光的门楣,看着枝头的叶子,慢慢变黄,心中总会有淡淡的惆怅与感动。 这些年,遇见的,擦肩的,快乐的,忧伤的,经过时光的涤荡,都被妥帖成了一笺笺安静的诗词,潋滟着更迭的四季。还好,你一直在远方,未说永远,不说再见,安静而温良。 经过身边的风,很温柔,亦是有了些许寒意。落在心上的雨,惹了点点轻愁,潮湿了心绪。一直以来,习惯把你放在心深处。却从未告诉你,你在,或不在的时光,于我,都是喜欢。我不要太多的海誓山盟,也不要太多的非你不可。只愿岁月静美,你我无恙。 安静的夜,不言,不语。信手拈起一些往事,放进茶香,任凭记忆的微澜缓缓打开。曾经,成了一帧泛黄的山水画,再也无法惊扰,无法打探。 那青梅煮酒的温柔,被谁遗落在了烟沙塞外?那匹青青的竹马,至今还在谁的天涯漂泊?风寒露冷多珍重,橘子熟了,可否饮一杯? 时间呵,总是这样不经磨。走着走着,秋天就走到了尽头,寒露晶莹,栖满了枝头。远方,水瘦山寒,谁披一身月光白,踏露而来。 月从那天白,露在今日冷。蒹葭苍苍,白雾茫茫,你已走到了哪一方?于云水间,采一钵桂花,酿一壶桂花酒。待你抵达的那一刻,点燃搁置许久的红泥小炉,为你烘干一路兼程的风寒露冷。 你不在的日子,习惯了,以素颜对万水千山,以素心对沧海桑田,以琉璃的无尘,走过岁月的每一段宁静清雅。心静了,闲了,是不是可以一个人写几行小诗,无关风月,只是把一些淡淡的想念,浅浅的落在纸宣。那一轮月缺,你何时来圆? 若,渐渐苍寂的年华,会被岁月温柔的手,慢慢抚平所有的忧伤与哀愁。那么我愿,用此生万种风情,陪你妥帖一生初遇的暖。 陌上,繁华笙歌落,日渐短,夜渐长,风也有了一种萧瑟的冷。却依然有花儿兀自开着,叶儿兀自黄着,我依然寂静着,喜欢着,等待着…… 那些走过的一山又一川,安静如秋水长天的落日,绚烂到极致,惊艳到初见。此刻的秋,多像一笺素素的清词,婉约而纯粹,清新而厚重。 低眉,拾一枚秋叶静美,浅笑着,落一笺珍重。于十里秋风,轻轻剪一段最美的秋色,写一笺最红的秋词,饮一杯最浓的桂花酒。若你回眸,定能看到我安放在流年里的魂,宁静,且琉璃。 因为你在,无惧,一场秋雨一场寒。采一朵南山的菊,沏一杯菊花茶,邀你,邀风。我们坐在摇摇椅,围炉夜话,临窗抚琴,浅酌慢饮,闲煮余生光阴。 第68章 失眠的夜 最近失眠的厉害,为一些苦苦寻不来的答案,为一些不能痛快淋漓的呼喊,每一次每一次的压抑,每一个难熬的夜晚,都是精神游离的过程,让我细细的去回想,我还真的难以回答。 我想,很多人都有过,失眠的经历。而失眠的原因,会有许多,难过,兴奋,或许是缱绻的爱恋缠绵……失眠久的人,好多倒像是入夜难眠,白天可以呼呼大睡,晚上则可以彻夜不眠。 而最近的我也像是熬夜成瘾了。不得不说夜晚甚是微妙,它能让人冥想,也能让人把一堆思绪在脑袋里转得嗡嗡作响。 我喜欢夜晚,喜欢一个人用睡姿安放稍微躁动的心。喜欢乘着音乐躲避白天喧嚣的声音,更享受面对孤独的自己。 我给夜晚插上鲜花,凝望月光不及的地板,在黑暗中伸出白天张狂的手指,听着自己缓急不均的呼吸声,夹带着枕头下面扑来的心跳声,细细品味过往的人生。失眠夜,我经常骑着白马四处遨游,把漫画一般的世界刻画的无比真实,我会沉浸在童话里不能自拔。 我让自己居身在一片白皑皑的房子里,外面是银光闪闪的雪,我不安总有一天雪会崩,也庆幸它们还是没有被融化。我幻想雪的外面是一大片森林,有各种动物跟我为伴,我光着身子,不再像走在大街上顾及别人觉得羞耻的目光,因为我爱我的身体。在夜空里,我点缀的星星总是可以在白天就能看见,树梢上的虫子都长得很是可爱。连儿时最为害怕的蛇,也能四处缠绕我的躯干,显得温柔极了。 我忘记了自己的模样,用最美的样子刻画临摹出少年的面庞。我抚摸着那张脸,拭去眼角的泪,带他笑看山水。我们双宿双栖,遨游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们偶尔停留片刻,少年如我,我似少年。 命运多舛,痴迷淡然。夜晚是我感叹最多的时候,堆积的烦恼都在这个失眠的夜里释放,但又害怕烦恼打扰平静的夜,所以我格外的小心翼翼。我就是学会在失眠的夜,消化这世间的不美好,我试着把自己变得强大。利用着别人熟睡的时间,消化着生活带给我的恶意。 我看着面前的少年,与他相拥而泣,把泪光在夜里拭干,好在阳光面前挂着笑容。然后,接着晨曦的光,再洋洋洒洒的面对生活。 我与他约定,明年再去看海。一起躺在水里,慢慢漂浮,直到未知的彼岸开满樱花,我们方从泅过的浅滩里爬起。光着的脚丫打磨在松软细碎的沙土里,温润的海水,裹住最鲜嫩的那一层皮肤。我们不用走太远的路,就能栖戏在樱花雨中,捻起一瓣零落的碎花,用鼻息体味悠长的清香。 当清晨的阳光,钻过叶透过窗清浅的打在脸上,夜里的那种感觉好近,我还能看见少年奔跑的样子,灿烂的笑脸,还在花海中绽放。 因失眠便会煎熬到很晚,在天亮时才会睡去,然后这样的睡着其实是没有质量的,醒来头会痛脑袋会胀会浑沌。 因为失眠在恍若睡着的时候头脑会出现无数的影像,场景,那些远离的人身边的事物,好的坏的东西,都会在醒来的那一刻包裹着你,令人透不过气。 哎,…… 第69章 生活无时不刻的令人难堪 话说山东济南一家店铺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个人仅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 这一天,小伙子走进店铺,对伙计说:“打劫,把钱拿出来。” 伙计大吃一惊,以为真的是一次意义上的打劫,心里慌张得不得了。 可是等他仔细地打量走进来的小伙子,却是越看越纳闷。 只见小伙子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也没有手拿兵器,更不是那种凶神恶煞的丑态。 反而非常冷静,也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实在不怎么像一个劫匪的样子,就以为是穷途末路之人,迫不得已弄得钱救急什么的,于是就好心拿出二十块钱给小伙子。 谁知小伙子拿到钱之后,并没有急着离开超市,也没有嫌弃钱少,更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反而冷静地对伙计说:赶紧地叫警察来抓我。 小伙子的主动让伙计摸不着头脑,一脸懵逼,心里实在不知道小伙子这是唱的哪一曲戏。 无奈之下,只好打了电话报警。看到伙计报了警,小伙再也没有其他动作,呆呆地站在原地,等待束手就擒。 警察到场后简单问了一下,便带走了小伙子。 警察在派出所问了才知道,这个小伙子姓于,刚来济南打工不久,因为工作没有着落,女朋友也跟着跑了,心里特别憋屈和烦闷,于是想找一个地方让自已静一静。 可是失业的他没地方住便一门心思想让自已犯点错,来躲避这残酷的现实生活。 最终,这个20多岁的小伙算是得偿所愿,被行政拘留七天。 成年人的世界里远没有容易二字,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必须去努力拼命争取,遇到任何事情,就得自己死命去硬扛,没有人会来帮你,只有自已死扛。 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需要竭尽全力,多少人着风轻云淡,真实内心早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记得村上春树《海边卡夫卡》中有一段这样的话:某种情况下,命运这种东西类似不断改变前进方向们局部沙尘暴。你变换脚步力图避开它,不料沙尘暴就像配合你似们同样在变更。 你再次变换场景,沙尘暴又会席卷而来。如此地无数次周而复始跟着你,恰如黎明前同死神一起跳的炼狱舞。 所以,沙尘暴不是来自远处什么地方的某样东西,来你这蹓跶一下就会离开,其实它是你的本身遭遇的一些什么然而纠缠在一起,令人无休无止地沉沦在这片沼泽地里。 这个地方远离太阳,离月亮也远,没有方向,有时甚至没有时间,唯有碎骨一样细细白白的沙尘在高空盘旋,时时来侵蚀你伪装的坚持。 实际上,生活从某种意义上就和村上春树所说的命运一般无二,从来就无法逃避,除了直面,别无他法。 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就像先前所提到的那个故意抢劫的小伙子,虽然如愿以偿地逃到了监狱去冷静几天,但七天之后出来还是要面对同样的问题。 有人说,生活无时不刻地在令你难堪。无论当下你经历着什么,最终你都得踏着荆棘继续前行。 逃避只是你成为弱者徒劳无功多此一举的白痴行径,直面才是强者行之有效一劳永逸的光明大路。 任凭风吹日晒雨淋,无论艰苦磨难,愿人依然能坚挺地活出自已独有的风采。 第73章 跳出其外,方显其微 凌玲是我调动工作后多年的朋友,热情洋溢,经常是满面春风,似乎找不到一丁点儿阴霾,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 我说:“你这一生应该是没受什么苦,一路阳光一路欢嘛。” “谁说我不受过苦?我受过情的苦,还差点儿送出小命!不过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摆出一张臭脸给人看了。好也罢,坏也罢,都是有个过程让自己来消化,所以,无论怎样都要笑着过!” 接着,凌玲慢条斯理地对我说,说起那好像很遥远的过去,那件影响她人生态度的过去的事。 凌玲十九岁那一年,高考失利的她只考上了一个大专院校,本是心性高傲的人,彼时犹如在冰天雪地里被泼了一盆冷水,寒到心底,失望至极,痛如刀绞。 暗地里相恋多年的男友豪超常发挥,平时成绩不如凌玲,高考却考上了重点大学,这本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如果两人心能相随,凌玲高考失利一点又算得什么呢? 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发展。拿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豪告诉凌玲:“我们两个在一起不合适,还是分手。” 凌玲听了犹如晴天霹雳,想起自己平时对他的用心辅导,想起平时的各种甜蜜,她怎么甘心呢?所以,凌玲用尽了所有的语言去哀求,去哭诉,也挽不回一颗冷酷又坚硬的心,豪还是绝然地转身走开。 过了不久,凌玲看到了豪挽着班花的胳膊走在街上,两人腻腻歪歪的姿态大大地刺激了她,凌玲跑过去质问豪:“这就是你跟我分手的原因吗?请你跟我说清楚!” “对,你都看到了,你应该不会弱智到这个地步?我们还是好聚好散。” 凌玲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更别说责骂豪了,她突然觉得自己好怂,觉得自己好愚蠢。凌玲一整天徘徊在外边,不敢回家面对父母复杂的眼神,没有一个亲朋好友可以倾诉,凌玲觉得天都塌了。 傍晚时分,桥上的行人少了。凌玲攀过护栏,纵身一跃,一头扎进河里,她或许也想今生就这样完了…… 等她醒过来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身旁守着一位老伯。她迷茫地望着那双关切的眼睛,想开口说话,随即又把嘴闭上,她脑中空空。老伯温柔地说道:“你醒了啊,感觉好点没有?”凌玲点点头算是回答。 “姑娘啊,凡事想开一点,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别轻易抛弃!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很多时候,都是自己把悲伤的事放大而已,记住人的生命最可贵!来日方长,怎样糟糕的事最终都是笑笑而过。” 玲玲明白自己是被老伯救起的,至于怎么搭救,她不问,老伯也不说。 经过了鬼门关一闯,凌玲如醍醐灌顶,她觉得老伯的话极其正确。随后,她向老伯鞠躬言谢,老伯笑了笑说:“不用谢!你没事就好!回家去,家人正等着你呢。” 凌玲一身湿透地回家去了。 这件事她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起过,包括自己的父母,如今她对我说起,想必她是把什么事都想得通透了。正如那位老伯说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当代着名学者、作家周国平说过:一样东西,如果你太想要,就会把它看得很大,甚至大到成了整个世界,占据了你的全部心思。 然后他劝告世人:最后无论你是否如愿以偿,都要及时从中跳出来,如实地看清它在整个世界中的真实位置,即它在无限时空中的微不足道。 这样,你得到了不会忘乎所以,没有得到也不会痛不欲生。 这些话说得太好了!我非常相信这些话所包涵的内容,它非常真实,不容置疑。 第74章 偶尔,我还是会很想你 一生之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见很多的人。 太多的人只是擦肩而过,并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大多数人只是短暂停留,离开后就变得悄无声息,然而却还有着那么一个人,他虽然同样是来了就走了,但是后来却一直住在了心里。 他刚刚离开的时候,情不自禁的,你就会不断跟身边的人说起他,以这种方式来思念他。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你说的太多了,别人听的烦了,虽然不情愿,你还是住嘴了。 你不再跟别人提起他,也不再说起他的名字,但是你却从来也都不曾,真的将他忘记。 一天一天里,你表面若无其事,一副早就忘了他的样子,但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闲下来的时刻,每当在街上看到一个跟他相像的背影,你都不自觉又变得伤感了起来。 不管你承不承认,你心里其实都很明白,没有他的这些日子里,你一直都还是很想念他。 想念那些,呆在他身边的过去。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很多天,和很多的瞬间,但是记忆会记住的,却并不会有太多。 对于曾经走过的过往,太多你以为自己不会忘记的人和事,你都已经忘记了,太多对你造成过伤害的点点滴滴,你都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与他有关的一切,你却还一直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看着你时的眼神,他对着你微笑的样子,他皱着眉头时的神情,他和你一起走过的街,他跟你说过的那些话,一切的一切,你都刻骨铭心。 你怀念那时候的他,也怀念那时候在他身边的自己,那个纯真的自己,那段美丽的年华。 那时候,你以为你们一定可以在一起一辈子的,谁曾想,一个转身,你们就成为各自天涯。 此时此刻,他的身边已经不再有你,你的身边也已经不再有他,但是你们的过去,却不可磨灭,你从来都不需要刻意想起,因为你从来都不曾真的忘记。 会想要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分开之后,你们就断去了联系,已经有好些年,你都不曾和他联系过了。 但是很奇怪,你始终都觉得,你们不过才刚刚分开,他似乎还一直都在。 每当看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你总是会想起他,想要分享给他,每当听说了什么好吃的,你总是会想到他,想要让他也尝一尝看,每当看到什么好看的风景,你总是想跟他合影。 你总是会想起他,只是你的身边却再也没有他,你也并不知道他现在究竟在哪,过的如何。 常常,忍不住的,你还是会很好奇,好奇他现在在哪座城市,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谁,那个人跟你像不像,对他好不好,他又偶尔会不会同样也想起你。 有时候,你希望现在的他过得很好,有良人相伴,早已经将你遗忘,有时候,你又希望他一直都记得你,身边的人不如你,经常都会想起你的好,同样会对你非常的思念。 时常还会幻想,和他有一个未来。 用心爱过,入了心的人,终究并没有那么容易说忘记就能忘记,说放下就能放下。 虽然你们再也没有了往来,好些年都不曾见过,你也怀疑过,他应该早就有了全新的未来,但是你却还是会忍不住地就很想他,盼望着突然有一天,他又出现在了你的身边。 不管是偶遇也好,是他忽然联系你也好,只要是他出现了,跟你说重头再来,你仿佛根本就根本不会有任何的考虑,只会立即就扑进他的怀里,跟他说,这一次,慢慢来。 对于你们的未来,你想过很多遍,想的是,如果你们当初不分开,未来会呈现的模样,也是如果有一天你们重逢了,未来又会是什么样。 你一边用幻想安慰着自己,一边又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当各种思绪纷至沓来,不自觉的,你就心情又不好了,只能赶紧让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 不论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始终是你心中的意难平,那不能言说的伤。 偶尔,我还是会很想你,你的心里,总是会这样说着,这声音,你希望他听到,又怕他听到。 第76章 消失在夜色里的身影 夜,漆黑一片。?? 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睡。?? 寂静的街道上走来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深一脚浅一脚走着,像一个喝了酒的醉汉,夜风中传来她急切的呼喊:“丽丽~”?? 母亲出来寻人了。?? 丽丽摔门而出之后,母亲本来没太在意,因为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过一次,上次娘俩吵完架后,丽丽跑到楼下王阿姨家,和小莹说了会话,就回来了。?? 丽丽和小莹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从幼儿园到小学一直是同班同学,上了初中虽然不在一个班,但并不影响她们之间的友情,上学放学都是一起,真正的形影不离。母亲想当然的以为,这么晚了,丽丽一定是去王阿姨家了。?? 母亲仍然不紧不慢地忙着自己的活,洗完衣服又拖了地,给丽丽和自己找出第二天要穿的衣物,然后用热水泡了脚。由于白天太累了,以至于泡脚的时候因太舒服而打起盹来,等她惊醒时,水已经凉透了,一抬头才发现,时针已经指向了午夜12点,距离丽丽出门已过了一个小时。?? 母亲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急忙拿起手机拨通了小莹妈妈的电话。?? “丽丽?没来啊,小莹今天还说丽丽这两天都不怎么和她说话了,孩子没事……”?? 小莹妈妈后面说了什么,母亲已经完全听不到了,她匆匆挂了电话,思考着丽丽会去哪里。难道是去了她爸爸哪里?不对,她爸爸还没回来,母亲立刻否定了。那就是去她外婆那里了。?? 母亲立刻拿起了电话。?? “妈,丽丽去你那里了吗?”?? “没有啊!”从睡梦中被吵醒的老人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半天才明白什么事。?? “平时就给你说,不要老骂孩子,你总是不听,孩子大了也有自尊心了,多好的孩子啊,上周来还给我说天凉了,让我多穿点……”?? “好了,妈。”母亲打断了老太太的唠叨,“没事,我先挂了。”?? “你等着,我穿衣服和你一起去找。”?? “您老就别添乱了行吗,找到我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 母亲好说歹说才劝住老人,她顾不上后悔,又拿起电话,一家挨着一家打过去。?? 亲戚家,没有;朋友家,没有。?? 母亲去了丽丽的书房,想找一找有没有丽丽同学或好朋友的电话。?? 在翻丽丽书桌的时候,母亲发现了一张小小的纸片,就压在语文书的下面,看起来应该是今晚才写的。?? 上面写着一段话:?? 人世间有那么多的美好,但没有一种是属于我的。好想离开这个冰冷的世界!!!?? 下面画了一个鬼面人,旁边潦草地写着:黑无常快来!?? 这一刻,母亲才是真的慌了。?? 她来不及换鞋,来不及穿厚衣服,抓起手机就拉开门往外冲,由于太过着急,下楼梯时一脚踩空,差点从四楼摔下去,情急之下她扶住了把手,只听到咔嚓一声,脚踝处传来一阵刺痛,母亲知道,脚扭伤了,而且不轻。?? 但是,她什么都顾不上了。?? 她忍着剧痛,一瘸一拐地向夜色中走去,开始了急切而又盲目的寻找。 妈妈的目光已经呆滞,她不知道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每一条纵横交错的十字路口,哪一个霓虹闪烁的打牌下面,或者在哪个不经意的拐角,她的丽丽会站在那里等着她的妈妈,亦或在夜色里会自已回家……?? 第77章 暗恋,是内心的一场小欢喜 她叫木子夕,长相普通,不爱说话,性格有点小自卑,甚至从不把自己的欢喜或悲伤表现出来。 这,大概也是她的初恋,迟迟走不到阳光之下的原因! 2006年,那年她14岁,以较好的成绩考进了镇中学一班。 虽然班级排名落后,但对于整个家庭而言,已经是最大的欢喜。在他们看来,从小没有爸爸教导的她,能这样上进,已然很争气。 ‘没有爸爸的孩子’,仿佛从小就是她的标签。村里的人,每次只要看到她,便会给予一种怜悯的眼光,包括她年迈的奶奶,逢人便会说:“这孩子太可怜了”。 可是她不懂,村里的叔叔阿姨怜悯她,为什么还能对独自抚养她的妈妈破口大骂;她更不懂,为什么奶奶关心她,却还是在她爸爸刚去世那年和小叔搬离老宅。 所以,争气在她看来,是一个讽刺的词!毕竟她争不争气,与他们有何干系?她需要的,从来不是这些虚伪的表面。 当然,即使她不喜欢也不能说,因为她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从不会忤逆的乖孩子。这些人情冷漠,只需要嗤之以鼻就好了。 每天7:00起床上学,20:00下晚自习,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没有一点点波澜 转眼间,迎来了新的学期。 开学的第一节课,班主任进入教室的第一件事,便是介绍转班的新同学。班里来了什么人,这一向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同学们好,我叫慕杨,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 听到名字,木子夕有一阵熟悉感,抬头看了看便又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过了一会,她听到旁边稀稀疏疏的声音,有人坐了下来。 因为人缘不好,她一直是一个人坐,早已形成了习惯,突然身边有人,很是不自在。但尽管不悦,也只能皱了皱眉。 “嗨,你好!不记得我了吗?” 木子夕瞟了一眼,心里默念道:“我应该认识你吗?神经病”。 嘴上却说着:“不好意思,我记性不太好!” “啊!小学六年欸!我是得多不起眼,才让你一点印象都没有!” 其实这期间,木子夕多多少少有点印象了,只是还不习惯和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便不再做解释。 慕杨人如其名,很是张扬,也很讨班级同学的喜欢。仅仅一周的时间,便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他很喜欢打篮球,但总是喜欢命令木子夕作为同桌,得去给他呐喊助威。开始她本不予理会,可每一次只要木子夕不到场,慕杨打球结束后便会坐在她旁边一直念叨。 “说!你为什么又没去!你知道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害我又输了吗?” 尽管木子夕认为,慕杨输球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但奈何不想听他的碎碎念。此后的每一场球赛,便会主动到场,只不过都是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安静的看书。 不知道为何,每次慕杨还总是一眼就能看到她。一下场,便直奔她来,抱怨她都不认真看他打球。 慢慢地,木子夕好像也习惯了这样的状态,甚至有点喜欢上篮球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不经意间来到了初三,他们即将要开始中考了。木子夕的目标是市一中,而慕杨却无所谓哪里,毕竟他根本不在乎读哪所学校。 初三,是整个初中生涯最紧张的一年,大家都开始了激烈的埋头苦干,包括木子夕。唯有慕杨还是懒懒散散,依旧在每次打球的时候要求她去观看,木子夕懒得理会。 有一日被缠得烦了,便吼了一句:“你这人能不能别这么无理取闹,你不在乎前途,但请别耽误我的前途,好吗?” 如她所愿,慕杨不再骚扰她,世界从此安静了下来。她依旧每日刷题,偶尔会觉得没有那个烦人精念叨,有点不习惯,但也不在意。 但她以为的不在意,也仅仅是自以为而已! 当偶然间,听到同学说慕杨谈恋爱了那一刻,她的内心还是猛然间慌了一下,仿佛有一个什么重要的东西被弄丢了一样 此后,她放下平日的冷漠,偶尔会去向慕杨搭话,但都被简单的“嗯”“噢”给打发了。 于是,她想,他大概再也不想理自己了!那,也就算了! 2009年,她以五百六十一分的成绩,险进市一中。又一次,开始了新的日复一日学习生活。 只是,身边再也没有了那个令人烦躁却不舍的声音。 木子夕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这个声音的,也许是那一句起初见面的简单开场白,也许是那每日的絮絮叨叨。 但后来的她知道,那个声音再也回不来了。 第78章 想像的美好与诗意 天渐渐地有了一丝凉,闻着桂花的香气,我们想象的那种生活,都是想像的美好加向往的诗意。 渴望去读一个博士,回来进一座高校。有寒暑假,有属于自己的日月星辰,把更多的心思用在愉悦自己。看各个地方的日出,开一个咖啡厅或者,岁月安稳,看云卷云舒。 守自己的一张书桌,看自己喜欢的书。内心干净澄澈,没有一点杂质。对于现实,我们不管不顾,我们一心奔赴我们的星辰大海、诗和远方。 一直朝着日光的地方,内心的梦想不死,眼睛里的光芒不散。相信自己的脚步,听从自己内心的节奏,一边挣钱养家,一边浪迹天涯。 我怀念这样的岁月,眸子里闪烁的都是梦想的光芒。我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着跟这个世界相安无事,幻想着什么都不做,那些理想的生活就能翩然而至,那个理想的爱人就能出现在你身边。 经历了那么多事,才知道文艺青年的梦想,跟一颗玻璃心一样,斑斓而又易碎。 这个世界哪里有什么东西,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来的?你必须一步紧跟一步,把牙关咬紧,把自己扔到炉火里锻造,让自己百炼成钢,才能成为那个绕指柔。你必须信任自己的双手双脚,你要得到的东西,你一定会得到,但是你得依靠你自己,不要试图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一个人身上。你会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你的后背生出薄薄的羽翼,能够守护你的,还是你自己。试图把自己托付给任何人的行为,只会让自己摔得更痛,你会发现,当你的身边站着你的公主,你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配得上。 人都是自先沉稳,而后爱人。试图通过爱人解决自己沉稳的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人如果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情感的问题,更解决不了婚姻的问题(多年之后的今天,才真正明白,如果自己不够强大,便过不上理想中的自由生活)。 我相信大器晚成这件事。当很多人已经耗尽自己的才华、灵气,开始变成一潭死水,我们的灵魂刚刚苏醒,我们经历了漫长的寻觅,最终找到自己的渡船,度你去理想的彼岸。我们得有多珍惜。我们太乐在其中了。比起缥缈的理想,我们更加相信自己的双手,只有自己才能带自己去诗和远方。 这个世界如此喧哗,认清自己的心,并做好长期跋涉的准备。这个路上没有谁是终生的伴侣,到了点都得各自靠岸,我们要做好孤身远行的准备,有时候是一段,有时候是一生那样的漫长。 风风雨雨中依旧能守住自己灵魂香气的人,太难得。多少人耐不住寂寞,选择了把幸福的希望投靠给别人,有多少人缺乏决心,在中途选择了退场。只有极少数的人,最终到达了彼岸,他们终于感受到自由的风,划过自己的脸颊,他们配得上去谈一谈自由,配得上谈一谈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该是多么的幸福,每一个毛孔都感觉到舒张。 自由不是站在山脚等日出来找你,是你经过漫长的跋涉,最终到达山顶,迎接一天的第一缕阳光。你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自由,又用自己的双手去感受自由。 于是,这个世界就有了光。 第79章 今夜起风了 几场秋雨,缕缕清凉,把大地弄得湿漉漉的。 也许有关心情,也许是秋日诗意,总感觉今夜的风,缠绵,生动。 每个人都想把美据为己有,谁都会贪恋世间美意。或是弥补情感亏空,或是厚重内心不足,也或是增加无可凭靠的安全感,总把那些擦肩而过的心动放在惆怅的窗前,日复一日地进行缅怀。 安静,是自然而然的心静,也是无处着落的哀伤,我想寻回一些记忆,却偏偏又遗失在过往里。 思绪轻轻缓缓,随着微风,融进秋日,生出诗意,使光阴绵软悠长,让文字在心底浮现,不惊不扰,让人心生欢喜,沉醉这夜色,迷失于微风。 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独自矗立,放眼远方,静静的感受光阴。 越来越喜欢安静,聆听内心轻诉,聆听这清风缓缓,聆听这落叶簌簌,感知季节的脚步渐近。 天际的余光隐去,夜幕徐徐拉开,街灯次第亮起,熠熠闪烁,周围笼罩着夜色幽深,有种迷离的气息,让人陶醉。 浅秋之际,黄昏时光,徐徐缓缓的风,有着缠绵辽远的深意;深邃的夜空沉醉,有着漫不经心的柔曼;幽幽飘浮的桂花香味,唤醒抛锚的思绪。 偶然的起心动念,如同久远的某个时刻,如同随意流泻的心事,无须落下文字,无须有人分担,只是光阴随风,只是一念心动。 如同没有目的的旅途,如同偶遇的风景,如同一次说走就走的远行…… 想起清晨时,听到友人的抱怨,抱怨自然天地的花落花残,抱怨深秋的雨缠绵悠长,不是弄没了明媚,就是覆盖了怀念……明明是一副沉沦的模样,可就是不知为啥还生出一丝丝的没有出路的疼痛。 自然无常是对的,心绪万千也是对的。 独立于夜色阑珊,感受着拂过的凉风,幽幽之间,一声叹息,将心事托付,将旧年的情意归于静默,将过往的记忆层叠风逝,将曾经的心碎与心痛赋予岁月。 想起昨日雨中的花朵,被雨滴击打零落,被秋风碾碎迷失,心底深处满满的惆怅,怅然若失中,花香遁去,生动而凄美。 就这样安静下来,空白一片,黑夜里的眼睛,寻寻觅觅,牵动心事万千,前尘往事,一幕幕在心底浮现,来不及驻足,盘旋而去,如同旷野的花,独自绽放,又无所适从。 夜色太美,花香怡人。陶醉其中,无法言说的心情,风是如此恣意,花又如此多情,落下文字,只是本能。 心醉了,不小心,又铺满了文字,惹心去诗意的秋落里跌跌撞撞,不叩柴扉。 有谁还记得,这物是人非的来处,在无数个没有风月的夜里就像一壶陈年的佳酿,散着浓烈的酒香,引人一点一点地想去收集记忆,以至于往往把自己弄伤,还无处安置。 每回有什么风吹草动,总忍不住凑凑热闹,像个无心无肺的快乐人,只管隔着玻璃瞅他个饱,直到眼睛酸痛,人儿巳去……… 捧着书终不过是做做样子,脑袋里装的全是你的如沐春风的笑脸和眉眼弯弯,那一路的微风把人吹得甜甜美美的。 只是日子又过去了这么久,你依然是我压在心里的秘密,偶尔在朋友圈也能觉察到你的欢喜,却再也不能像过去张扬着像拥有着全世界的喜欢一样笑得不分日夜…… 第80章 如果爱,就请深爱 在感情中,很多人因为不爱一个人,所以选择推开。 这样的人,推开了也就推开了,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同时,有的人却明明很喜欢,也依旧还是会反复试探,反复将对方推离自己的身边。 而她之所以选择不断推开,却又不是真的想要和对方就此分开,从此不相往来,不过就是,想要确认对方是真的很喜欢自己,不会离开自己。 仿佛只有当对方一次一次被自己推开,都并不会走远,每一次都会回来,她才能确信,这份感情是可靠的,也只有到了那时候,她才敢放心去爱。 每一个会不断推开对方的人,内心都是很缺乏安全感的人,都很是渴望能被一个人好好宠爱,只是当你越是渴望,却越是不断在赶走对方,这却也很有可能,让你根本就拥有不了爱情。 再喜欢,再想要和你在一起的人,他也根本就经受不住你一次又一次的将他推远。 喜欢就好好爱,千万别太作了。 看到一句话说,在一起的时候,一个人总是倾向于觉得对方没那么喜欢自己,然后各种作,以此来证明爱,但是当分开了,却又总是会找各种蛛丝马迹,证明着对方还爱自己。 这仿佛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这却真的也显得很本末倒置,实在是不应该。 其实,一个人爱不爱你,你心里是有数的,只要在大多数时候,你从他对你的态度和行为里,感受到了他对你的爱意,那么就算他偶尔没有顾及到你,你也不必去故意为难他。 世界那么大,你们都是等了那么些年,才好不容易穿越人海,和彼此相遇了,当相遇是那么不容易,你何不好好珍惜,又何必去为难对方,同时还为难你自己。 太作,太无理取闹,太去从对方身上找存在感,那终究很难给到你真正的安心,只会让你反反复复,时而觉得对方爱你,时而又想要继续去试,觉得不是。 当你们总是这样相处,这只会让你自己觉得很累,也让对方觉得很累。 反复推开,对方真的就会离开。 曾接触过一位姑娘,她明明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但是她却依旧还是经常都觉得特别不安心,然后就总是说分手,假装将对方从身边赶走。 庆幸的是,每次她这样说的时候,她男朋友都很明白她的口是心非,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会各种好脾气的哄她,直到让她变得开心,才会放心留下她一个人。 然而,即使她男朋友一次次哄她,她却也依旧还是一次次继续让对方离开。 随着次数多了,她终于开始相信,对方对她是认真的了,可是就在她打算控制自己,以后不再这样,再最后试一次的时候,她男朋友却真的走了,再也不愿意回头了。 有句话说,分分合合,最后终究还是会分的。事实的确就是如此,再爱你的人也根本就承受不了你的反复推开,你每推开一次,对方就会受伤一次,你们的感情也就会裂开一次。 直到最后,受伤多了,他的心也就会慢慢死了,再也不会愿意跟你有任何瓜葛了。 感情经不起折腾,要好好经营。 总有人以为,如果一个人爱自己,就一定该要怎么怎么样,不论自己再怎么做,对方也一定不会选择离开,可是感情从来都并不是单方面的付出,而需要两个人共同好好好用心呵护。 很多感情,从来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牢固,根本就经不起太多的风雨。 一旦你们的感情都还不够牢固,你又总是觉得对方不够爱你,不断让他用低声下气来证明,比起他总是想要向你证明,相反,他只会觉得算了,就别作践自己了。 想要让一个人一直留在你的身边,不断推开他,这不但不对,反而还很愚蠢。 真正能够让一段感情长远的,是你们要相互付出,相互关心,相互信任。 然后在一天天中,在对方好好待你的同时,你也始终好好为对方着想,各种对对方好,比任何人都对他更好,让他待在你的身边,始终都是开心的,这样他自然也就不会生出别的心思。 不要反复推开一个人,如果你真的爱他,想要和他在一起。 爱一个人,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尽管跟随自己的心,别口是心非,也别言不由衷。 别骗自己,也别骗对方,在感情中,你就尽管对自己诚实一点。 太多的明明想,却说不想,太多的明明想让对方留下,却让对方走,太多的明明想要挽留,却只是说想让对方离开,这真的就不会让你获得幸福,只会让幸福和你相差甚远。 而当你懂得诚实面对自己的感受,也不去间接折磨对方,你们相处起来,才会更轻松一些,你们也才会更加容易,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真的是,有的人一旦推开就不再,好好善待,才会有未来。 第81章 风中的怒吼 小时候,我们村里有个疯子。?? 他没有亲人,一个人住在村里最破的草房里,不吵不闹,也没有攻击力。?? 村里人都可怜他,剩饭会送一些给他,穿旧的衣服也偶尔会扔一两件给他。?? 他每天在村里四处晃悠,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一些听不懂的疯话。?? 唯有看到天上有飞机经过的时候,他才会疯狂的奔跑起来。?? 一边跑,一边往上跳着,嘴里还哇哇的叫着:“等等我,等等我”?? 孩子们都不怕他,经常围着他起哄,也会有一些调皮的孩子扔石子欺负他,他都浑然无觉,每天目光呆滞的走来走去,两只胳膊围绕一个半圆,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蹒跚的扭来扭去向前走去。?? 年复一年,落叶黄了又绿,就这样,过了很多年。?? 我后来问妈妈疯子的故事,妈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缓缓的告诉了我。?? 原来疯子曾经是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个直升飞机飞行员,虽然成分不好,但是因为飞行员实在太紧缺了,政府就找他谈话,说你只要来开飞机,我们就把你家的成分抹平,一笔勾销了,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可惜命运喜欢开玩笑,疯子的爸爸这时候去世了,那个被压抑了一辈子的小脚妈妈自作主张将疯子关了起来,不让他去当飞行员。?? “妈,我那么多年才考的飞行员,你让我去,我去了我们家一切都会好起来了,求你了!”?? 疯子呼啦呼啦在屋里面锤门,哭着求他的小脚妈妈。?? 可惜这个小脚太太虽然一辈子被压迫,却是一个死犟的人,打定主意宁愿把儿子关在屋里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开飞机,理由也很简单:“飞机飞那么高,摔下来,尸体都找不到,不能去。”?? 说的斩钉截铁。?? 疯子终究没有去当飞行员,疯子最后疯了。?? 那本该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黄昏了,家家户户炊烟袅袅,孩子在村里奔跑嬉闹,大人们在准备晚饭,一切都波澜不惊。?? 那天村支书李叔家的外甥来走亲戚,小伙子给李叔家的五岁儿子小虎带了一个遥控直升飞机。?? 这可乐坏了小虎,当即拿着遥控飞机就飞出了家门。?? “哇,好漂亮的飞机啊,小虎给我们玩玩?”?? “让飞机飞起来,飞起来”?? “飞起来,飞起来”?? 一群孩子围着小虎兴奋的嚷嚷着,让小虎的虚荣心瞬间爆棚?? 他开心的把飞机放在地面上放平,抓起遥控开始摆弄按钮,所有的孩子都睁着渴望的眼睛,等待飞机起飞的那一刻。?? “大家准备好了啊,我要让飞机起飞啦!”小虎郑重的向朋友们宣布。?? 大家都嗯嗯嗯的点头,迫切的催促小虎赶紧废话少说,把飞机放飞。?? 这时人群忽然被冲散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影子忽然闯进来,抱走了遥控飞机,又一个影子一样飞奔了出去。?? 事情来的太突然,有那么一阵,大家谁也没有反应过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愣了。?? 随后,“哇”一声,小虎坐在地上开始打滚吵闹,人群才慢慢反应过来,有去追抢飞机的人的,有去李叔家里叫家长的,呼啦一下就散了。?? 李叔家的大人很快就来了,问清楚原因后带着小虎奔向疯子跑的方向。?? 农村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巷子本来就没有几个,疯子能去的地方本也不多,不到半个小时,大家就在一个枯井边找到了疯子,只见他像宝贝一样把遥控飞机摆好,坐在它对面嘿嘿的笑,嘴里还念念有词:“飞,飞,飞”?? “你个疯子,怎么能抢小孩子的东西!”李叔家的外甥长得高大,冲过去一把抓住疯子的领子吼道。?? “飞,飞,飞”疯子领子被揪着,脚已经离了地,眼睛依然执拗的盯着地上的飞机,嘴里嘟囔着,口水也流了出来。?? 人群里这时开始窃窃私语:?? “这疯子到现在还哎”?? “造孽啊。”?? 小虎这时候看到了他的遥控飞机,已经抹干了眼泪冲过去了,疯子看见小虎跑过来,忽然又来了劲,用力挣扎了起来,嘴里哇啦哇啦的叫个不停,双手也开始乱抓,李叔家那个外甥是个二愣子,本来打算出完气就放了他了,这时火又大了起来,使劲往后推了一下。?? 疯子这时憋着脸,怒吼道:“滚开。”?? “砰”?? “啊”?? 空气又静止了几秒,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死人啦!“?? 人群里一下子炸了,“杀人啦,杀人啦”?? 警察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分开了人群,一个个咨询情况。?? 李叔的那个亲戚二十来岁,是他的外甥,已经被警察控制带到警察局,李叔老婆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冲警察嚷嚷个不停,李叔则闷着头站在门口,一声不吭。?? 民警问:“我需要你们配合调查,给我们讲下当时发生了什么,前前后后仔细的回忆,不能有遗漏。”?? 李叔仍然抱着头,沉默者。?? 民警这天晚上问了一家又一家,终究是无功而返。所有人都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没有看清楚。?? 由于全村人都没有看清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有李叔的老婆作证,案件很清晰,审理了一天就结了案,李叔的外甥被疯子推搡,防卫过当,失手杀人,移交看守所后判刑五年,缓期五年执行。?? 没人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总之疯子的案子很快结了案,因为疯子没有亲属,由政府负责进行了火葬。?? 那之后,村里人很久不敢晚上出来?? 有人说晚上经常会听到疯子的哭声?? 也有人说路过枯井时,似乎还能听到疯子的怒吼?? 那怒吼声延绵不断,让听的人也跟着心碎。 不久后,李叔的村支书不干了,带着全家搬走了。?? 再后来,疯子坠落的枯井边,多了许多小雏菊,迎着风,无声的诉说着什么。?? 又过了很久,枯井边又多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纸飞机,有时候还五彩斑斓的,阳光下,惹人流连忘返。 第82章 秋已深,念君安 o 时光如流水,静静地流淌。看季节的风穿过浅秋的五彩斑斓,看片片黄叶飘飘落下,一切恍如昨,蓦然秋已深。 四季之中,我最钟情于秋。喜欢清秋的秋水共长天一色,也喜欢秋林的层林尽染。走在铺满落叶的小径上,世界如此静寂,只有脚步的沙沙声。清风轻轻吹过,片片黄叶如蝶舞纷飞,飘然而下。亦如一个舞者,忘情的将自己一生之绚烂毫不保留的表现出来,将秋的内心独白诠释到极致。 在这摇曳的秋风里,任快乐和忧伤肆意流淌。我多想是那缕秋风,将落叶对大树的眷念,牵着永相知莫相忘的光阴,缠绕一程指尖滑落的温柔。我也多想是那绵绵的秋雨,将落花的惆怅叹息轻轻抹去,将繁花的曾经流年的静好揉进旖旎的梦里。 陌上花开花落,流年的叹息唤醒忧伤的记忆。几度春如许,几度秋叶黄。在我们相识的落花小径,轻轻触摸你曾经来过的痕迹。你说待你功成名就,带我览尽春花漫,赏遍菊花黄,策马与我去赏大漠孤烟直。誓言还在,你却忘了归期。 红尘陌上,我在三生三世十里桃源等你。当枫叶红了,秋风吹落最后一颗凋零,秋水流走最后一抹惆怅,那醉人的晚霞留下的长长的影,便是我挽着相思缓缓而归。 一场相遇,艳丽了一季花开,带着一丝暖一丝感动放在眉间。一个转身,一场细雨,又带着剔透的秋风等在心里。 那一眼回眸,成了烙在心里朱砂。今昔,你在此岸我在彼岸,我们隔着一帘烟雨,你成了我永远抵达不了的远方。 今秋风的落花处,一颗疲惫的心已经走到尽头,当温情慢慢退场,回首泪已阑珊。那些含香的过往,在秋雨滴落的离愁中,终于读懂了岁月里的温柔 多想留住你回眸时的深情,留下你我曾经的期许,亦如重温你暖暖的温柔;多想携一缕秋风,带去我的问候,吹向有你的远方。 今夜,守着月儿弯弯,夜色中透着落寞。独酌一杯菊花黄,我把执念放在酒中,夹着泛黄的薄凉,自斟自饮。风读懂了我的忧伤,月儿知晓我的秘密。只有酒醉时,我与你只隔一个梦的距离。我知道有些爱再深也是奢望,有些情再真也只能流着泪分开,只能把爱深埋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窗外,秋风又起,尽是思念。手捧千年的诗卷,迷了眼眸,醉了心魂。当我轻捻菩提,许下菩提愿。来生我们共守佛前,安暖与共,馨香与共,可否?当我泛黄的笔墨,再次途径你的秋水天长。不为朝朝暮暮,唯念君安。 第83章 记忆中的那片小池塘 昨夜,那场大雨,让我滞留老家,不得返程。 清晨,被一阵清脆的蛙声唤醒。细听,犹如一首美妙的交响乐。望向窗外,还下着蒙蒙细雨。 我是有些讨厌下雨的,阴郁的天空,潮湿的空气,让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可此刻,这阵阵蛙声,却让我的好心情瞬间点燃。 穿上衣服,拎起雨伞,匆匆奔向门外。母亲见状,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便有些着急的在厨房里喊我。 “去小池塘看看” 奔向那片小池塘,站在岸边,面前的场景,让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小池塘里水波荡漾,微风吹过,柳叶飘落到水面上,引起阵阵涟漪。 不时,会有青蛙从池塘里,欢快地游动着四肢,仿佛很久没有这么痛快地伸展了。或独自待在树旁,或成群躲在阴凉处,它们正欢快地唱着歌儿,歌声嘹亮而又清脆。 有只青蛙,不知何时跳到了我的脚下,一双明亮的大眼瞅着我,似乎要把我看个究竟。我平日里是有点惧怕青蛙的,但不知为何这时,我却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小的时候,小池塘便干涸了,这么多年,忙于学习和工作,我都没有去看看它。此刻,我有些感激昨夜的那场雨。如果不是因为下雨滞留老家,我岂不错过,一睹小池塘往日的风采。 小池塘位于村子的中央,犹如一颗小巧的心脏,有节奏的欢快跳动。它的每一下跳动,都为这里生命带来了勃勃生机。 小池塘里的水清澈见底,很多鱼儿随着河水流到这里,在这里繁衍生息。鱼儿种类很多,不乏草鱼、鲢鱼之类。清澈水面下,鱼儿欢快地游来游去。 每逢雨季,河水暴涨,会有很多鲤鱼游到这里。听长辈们讲,这些都是鱼塘里的鱼,被雨水冲到了这里。 我记得,每到周末放学,和堂弟跟着堂哥一起约上伙伴,去这池塘里面勾鱼。 那时的鱼钩,可没有现在这么高级,我们会把家里的缝衣针,用蜡烛烤红,用钳子弯成一个鱼钩模样。找一根竹竿,用风筝线挂住鱼钩,一个略显简陋的钓鱼竿就算完成。 之所以说是勾鱼,而非钓鱼,就是因为我们的鱼竿没有鱼饵。想要用这种鱼竿捉住鱼,不仅要眼急,更要手快。 将鱼钩抛入水中,两眼紧盯水面,待鱼儿游来的时候,抓住时机,用力一勾,鱼儿便收入囊中。 我和堂弟的勾鱼水平不高,往往,一个下午也就勾个一两条。勾鱼高手当属堂哥,下手又快,勾鱼又准,勾七八条不是问题。 看着堂哥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儿,很是眼馋。他似乎也看透我的心思,总会分两三条给我。 母亲通常会把鱼洗净,用盐腌一下,煎来吃。看着被煎的金黄,透着香味的鱼,口水直流。现在生活好了,鱼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但总感觉没有那时煎鱼的味道。 在小池塘的西南角,是一片荷花,这荷花不知道是谁种下的,只是从我记事起,便在那里。每逢初夏时节,在那片绿色的荷叶中间,便会盛开一朵粉红的荷花。 那朵荷花美丽纯洁,犹如仙子被身披绿甲的勇士,静静守护。远远的看去,那片小池塘,便如一幅清新淡雅的水墨画,让人怎能不生爱怜。 大人们说,那朵荷花是仙子所化。还有人说,有时夜深人静时,会看到小池塘里,有一位美丽的仙女,脚踏荷叶,轻盈起舞。 河边是一片垂柳,春天的时候,细细的柳枝会垂到河面,河面映着她美丽的倩影。远远看去,犹如一位妙龄少女在安静的梳妆。 那个时候,我和堂弟会偷偷跑去小池塘游泳。我们都是属于旱鸭子,即使是堂哥亲手教过我们,在喝了几次河水之后,仍然不得要领。可我们又喜欢游泳,河水的那种清凉感觉十分惬意。 为了去池塘里游泳,我便偷偷将父亲的拖拉机轮胎拿了出来。打上气,套在身上,跳到池塘里。 我们就好像两只笨拙的鸭子,在池塘里来回的扑通。游累了,便跑到那片垂柳底下,美美地睡上一觉。 清脆的蝉鸣像催眠曲一样,将我们俩带入梦乡,在那里,我能看到两位美丽的仙子,在那里翩翩起舞。 上初中那会,在我们村不到两里的地方,建起了一座现代化的食品工厂。看新闻了解到,这是一家规模宏大的食品工厂,主要用来制作味精,好像产值能达几千万。开工那天,不少领导前来剪彩。 那时的我,从来没有把味精,这种美味的东西和化工原料联系到一起。因为婶婶在那里上班,所以没到周末,堂弟都会拿来不少味精、五香粉之类的,我和小伙伴们非常羡慕。 随着这家食品厂的拔地而起,我们村里就开始隔三岔五的闻到,像化肥一样的味道。 浓烈的时候,甚至是不敢开窗子的。就连我们的那条小池塘,也慢慢变了颜色,又黑又臭,总有一种让人作呕的感觉。 打那之后,我也再没有见过池塘里那朵荷花,就连那片荷叶都消失了踪影。 记得,那是我上初二的一个夜晚,村里喇叭广播之后,父亲便和一些长辈们,急匆匆地走出了家门,走的时候,手里还拿着铁掀。我偷偷的跟了出去,走了很远,只见在村外的河边站满了人。 我用力挤进人群,就见两个穿着工作制服样式的年轻男人,面色惊恐,被拿着铁掀的村里人那样围着。 我无法想象当时两个人脑子里再想些什么,但从他们的表情来看,肯定特别后悔来到这里。 不知道村里怎么解决的这件事情,只是后来,我们村外的那条小河,被村里人用土填平。 那些污水不知道流向了那里,我没再见过,只会在有风的天气里闻到阵阵的恶臭。 由于河道的封堵,小池塘也慢慢地变得干涸。那颗欢快跳动的小池塘,慢慢失去了生机。失去了河水的滋润,周围的垂柳也呈现出一副衰败的样子。 打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朵荷花。它是圣洁的,岂能忍受这样的污染,它走了,走的时候一定是包含泪水。 我离开家乡,去外地上学,直到参加工作,都没有再去看过那片小池塘。我不想再去看它衰败的样子,我会难受。我愿在我的心里保留那一抹绿色。 清脆的蛙声把我从回忆中唤醒,我感觉那些已经有些枯老的垂柳,又开始冒出点点新绿。而那家食品厂已经衰败,近些年回到家已经闻不到化肥般的气味。 一次看到新闻,讲到要重挖县里水系,让徒骇河的水重新流进各个乡村。 我想这是个好事情,也许不久的将来,我还可以见到小池塘里那朵盛开的荷花,它依旧会像以前一样圣洁美丽。 第84章 好好爱自已 经历人生了的岁数,才知好好爱自已才是对生命的尊重,因为旁人哪怕是至亲至爱都无法感受你的悲喜与疼痛,他们能做的只是来看看你,看你是如何不爱自己的。 每个人的日子都有自已的压迫感和失衡,所以自己只有爱自已,才能让旁人来爱你,喜欢你,接受你,是因为你过好了,旁人才会有轻松感和愉悦感,否则旁人看着你心累,就不会和你走近聊人生。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放宽心胸,排解忧愁,微笑生活,才是明智之举。 生活百味,有苦有甜,有笑有泪,有悲有喜;人生之路,有窄有宽,有平有坎,有曲有直。 聪明的你,既然看透了世事,就该洒脱的生活;既然明白了事理,就不要与谁过不去;既然冷暖已自知,就该好好爱自己! 心烦的时候,多多地安慰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阴云消散是丽日;失意的时候,默默地告诫自己,风雨之后现彩虹,没有什么了不起;无奈的时候,暗暗鼓励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走出困境是生机;成功的时候,悄悄地提醒自己,前路依然有荆棘,不骄不躁是正理。生而为人,就要坚强地挺着,轻松地过着,开心地活着,千万不要愁眉苦脸,悲悲戚戚。 永远都要坚信:只要心情好,一切都会好;只要心胸宽,啥事都不难;只要能坚持,成功就会围绕你;只要不失意,快乐就会相伴你;只要勇搏取,幸福就会属于你。 要常常这样劝自己:不要看啥不顺眼,大小长短是常事。人的身材有高低,十指伸出不般齐。与人赌气心烦恼,与人争斗伤自己。属于你的,它永远都在,不属于你的,它自然远离。该走的,你留不住;该留的,它离不开你。若强求,徒增烦恼;若放下,轻松无比。看开、看轻、看淡,才是你该持有的生活方式。 要知道,无论你多么优秀,都会有人指责你;无论你多么善良,都会有人挑剔你;无论你多么诚实,都会有人怀疑你;无论你多么成功,都会有人蔑视你;无论你多么友好,都会有人诽谤你。 不要一味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不要常常淹没在别人的口水里,把握好自己的度,衡量好自己的尺,走好自己的路,流言蜚语莫在意,指指点点别生气,无愧于心最满意。 自己的苦,心里最清楚;自己的痛,别人不知底;自己的冷,默默地去驱赶;自己的暖,悄悄地藏心里。酸甜苦辣笑着品尝,喜怒哀乐淡然处之。 有人关爱你,道一声“谢谢”;有人刺痛你,不一定回击;有人非议你,你置之不理;有人误解你,你一笑了之。时间是最好的证明,事实是有力的证据。待到日久见了人心,不可交往的,就会分道扬镳;该是朋友的,还会不离不弃;曾经错怪你的,还会回过头来求你原谅,到那时“化敌为友”,握手言和,彼此皆大欢喜! 人生苦短,生命珍贵,微笑善待生活,好好善待自己。苦难,只不过是一种经历,挫折,只不过是一段插曲。多彩的人生,让我们活得津津有味,丰富的生活,让我们冷暖自知。 我们最自信,只要心年轻,只要人阳光,只要肯努力,一定会活出一个最精彩、最美丽的自己。 第86章 种一片花,让它自然生长 如果真的,能种出一阳台的花,那也太幸福啦… 晚上刷着手机闲逛的时候,无意间看见了太阳花,想说,哇塞,这花也太活泼了!叶片只有松针一般细细的一条,但花儿们却在争先恐后的从一团浓绿里尽力伸展腰肢,开的热热闹闹,毫不掩饰的表达着对生命的渴望与喜爱,所以我立刻买下它,好让在我的房间里,满满开上几盆,5颗?10颗?30颗!反正我不嫌多,正好,晒着阳光,陪着我! 对于花草的喜爱,仿佛与生俱来的。 四五岁的时候,喜欢人家学校里的紫丁香,奋力去摘,结果一个趔趄跌在铁栏上,脑门右上角被戳了一个大洞,露出了白花花的骨头渣儿,撞落了一树丁香花,倒栽那一地如梦如烟的浅浅紫色之中,没觉得痛,恍恍惚惚,只觉得真香啊! 曾经游植物园,被一片芍药迷住,在几片花池前站了一个多小时,愣是不想走出来了!大大小小球形的圆纸灯笼,半开的,未开的,低低矮矮地挂着,粉的裹着白的,黄的夹着红的,一层洁白一层水粉,一层鹅黄一层锈红,小小姑娘一般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着! 我常常想着,有一天,可以种满一室的花,能开花的我都爱,一推开门满眼全是的花草,淡淡的香气所窨透,房间仿佛已被各种草与花所据,又乐于被各种植物所居。 纱窗竹帐,无不带着淡淡的清香。墙里墙外都相当安静,坐在房间里,沏一壶清清亮亮的茉莉花,看着轻轻垂下来的老叶新芽,绿丛之间隐隐地藏着清丽雅致的香兰,冒出来肚圆朵大的牡丹,或是简简单单几颗纯色的叶子花,然后端着茶杯悠哉悠哉,其香使人不知身在何处。 女朋友不屑地斜着眼睛看我,你,种花种草,这是要过60岁以后的生活?!嘻嘻,如果能这样生活,我宁愿提早退休,生活的简单一点,干净一点,纯粹一点,不好么?!反正人都是要慢慢变老的。 我希望我的生活每天可以不慌不忙,花一两个小时研究食谱,然后做两道健康又美味的食物,花两三个小时画一幅画,再用四五个小时写两篇小文,到院子里转转,然后学习除草种花,捡几块烤不成功的饼干碎片,顺便填饱饥饿窘迫的小动物。 实话实说是,我并不爱和别人做交际,更不擅长做生意,我内心更喜欢宅着,非常容易沉迷于琐碎的小事情,我喜欢看一本书,可以反反复复看许多回,我欣赏一部电影,可以循环往复看很多次,我爱上一朵花,可以照着它的样子画上十几遍,我坚信许多事情要慢慢来,可是,现实生活总是让人陷入惴惴不安的情绪,那种“想要爱,又无力;想放弃,又难过”的循环往复之中。 我在床尾放着的,一盆快要被我浇烂了的仙人掌,又开花了,我每周虽然只给它喂一次水,但是它显然是曲解了我的意思,蹿成直挺挺的难看样子来报答我了。 阴暗之处,也会开花,然后悄悄地结着果子,还会长成你不喜欢的样子,不过又能怎样呢? 生活本来就不是你一厢情愿的样子!成长的路上往往没有办法摆脱的是理想主义,因为那个无法触及,都无法全然释放自己。但一想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会为了家人所忍受和放弃自己的梦,就觉得非常可惜! 所以,我想要种下一片花海,让他自然生长在万物之间…… 第87章 烟雨中飘来桂花香 一直在心心念念的盼望着,盼望着庚子中秋,盼望着能找回春节团圆的快乐。难得中秋国庆撞了个满怀。黎明即起,街道灰蒙蒙的,天阴沉着,照例跑步,不时有小雨点落在头发上。刚跑完设定的时间,雨就下大了。路上的行人形色匆匆,车不多,街道空旷,难得的假期,能出去的都出去了。 雨淋湿了头发,清冷就裹满了周身,但凉风冷雨里却有丝丝缕缕的桂花香袅袅婷婷的穿鼻沁肺而来,让人心神豁然通透,心情瞬间明媚,好似有阳光穿云裂石而出。便一直脚步追随花香而去。 一颗枝叶葳蕤的桂花树掩藏在路边绿化带里,很不起眼的一棵绿树,如果不是芳香袅袅,是没人会去注意它的,绿色的枝叶和路边的绿化树没有什么两样,但当我走到树下,抬眼就能那深绿色的叶片的枝岔间开满了橙红色的米粒般大小的花朵。站在花树下,香味更是馥郁,拉过一根枝条,贪婪的把头埋在在花朵间,拉长呼吸,狠狠的嗅闻,想要把那花香都吸引到心肺,把那心底的污浊气都给过滤掉。伸手摘了几朵小如米粒的花朵,橙红色的颜色很是艳丽,一朵朵密集的聚集在一棵花苞上,也算是一奶同胞了。花朵橙红色的叫金桂,旁边的一棵便是花开米黄色,俗称银桂,但花香都很馥郁。古诗曾云: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那种香味可以香彻整个寰宇。 小时候,每到中秋月圆夜,坐在外婆怀里,听她讲着那些月亮里的神话,随着外婆的手指,真的看到了月宫里的桂花树和树下的吴刚,听着外婆说吴刚每天都在砍伐着月宫里的桂花树,只要他把桂花树砍倒了,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们团聚了,可每当他要砍到了,天就亮了,月宫里的桂花树就又长的完好如初了,玉帝就是用这种方式在惩罚他,那奔月而去的嫦娥,也只能舒起广袖,舞姿飘飘的诉说着寂寞的心情。她们都在羡慕着人间万家灯火,团圆祥和。于是他们就慷慨的把桂花的香味在这月圆时节里送出九霄云外,让它们飘香人间。 故事是那么美好,可小时候生长在北方,没看到过桂花树,没看过开放的桂花,更没闻到过馥郁的桂花香。直到上学了,读到了“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诗句,当时一直在疑惑:不是说八月桂花香吗?怎么古诗里又是桂花落,春山空,这个春山是春天的山还是这座山就叫春山?当时很是不理解,遂站起来问了老师,老师当时的解释说,让我好好读书,等上大学了自己去找答案。现在想,老师也许和我一个样,也不理解,但他没找到答案。答案留给了我。以后的以后里,每到八月桂花香时我都能想起这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一个人间八月里,我真的闻到了风里送来的陌生但很馥郁的花香,寻着花香,便找到了这颗开在单位大门旁侧的桂花树。我便很确定的知道了它就是桂花树,香味便是这小如米粒的米黄色的花儿送出来的,那时竟激动的唤来几个同事,告诉她们这就是桂花,但很激动的仍旧只有我一人!看着树上的花朵,想着曾无数次诵读的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的诗句,感叹着古人的修辞高明,因为我竟无语了。 又是一年中秋期,只是乌云漠漠,细雨潺潺但依然桂香袅袅。只可惜冷露湿桂花,冷香随风飘。时常在想,桂花无锁,香飘寰宇,不管是秋阳高照,还是秋雨绵绵,它都依旧花开第一流,香飘满城香!它本是瑶池仙品,种在月宫,古人曾有“蟾宫折桂”来比喻科场高中。但如今,它就长在身边的绿化带里,开在春花秋风里,因为我找到了答案,桂花有春桂和秋桂之分,但秋桂最为珍贵!它正好印证了花开为秋实!它也总是在提醒花开飘香时,便是人间团圆日!每逢佳节倍思亲!夜深人静时总是在心底轻轻的问佛,思念到极致会是什么感觉?冥冥之中有一个发自内心的声音“只要岁岁平安,那怕生生不见”! 十五的夜里乌云遮月,阴雨绵绵,但依然有桂香袅袅!整个的假期都是阴云漠漠,时而秋雨点点,但桂花无锁,桂香云外飘!团圆祥和便包围在着这丝丝缕缕的桂香里。看着这落地人间的桂花树,心想这样天上的桂花才不会孤,只是寂寞的姮娥更要无。 虽然中秋无月,其实只要是认真生活的人都能拥有月亮做的渔网,心底时时会有星星点点的月光,即使身处黑暗也依然能捕捉到善良的星光和月亮。 时光荏苒,每个人的容颜都会老去,四季不会停,那些散碎在笔尖的光阴,成诗成句,相思如雪,寂静欢喜! 第88章 市井中的苦命人生 一颗心要多久才能暖,一个眼神就能冷了心田。那夜在冰的辱骂下,良子又一次转身离开了家… 29年的婚姻史,一路凄风苦雨,摸爬滚打,摔得心碎了一地,还在坚持、忍让… 那夜,冰一个接着一个电话…多少年来冰醉心酗酒,良子早已伤痕累累。 电话那头劈头盖脸的骂声:“我x你妈的,老子掉进沟里了,你死了吗?不来管我…”良子下意识的惊恐万分…压着极度恐慌的声调问:你掉那个沟里了? “他妈的,我不知道这是哪里?走着走着他妈的就掉沟里了,到处挖的,好像有管子…”冰语无伦次的、不停的骂骂咧咧的,良子努力让自己心情平静。这个人张口就爆粗口,半辈子了,不习惯也得强忍着。电话那头你又继续“妈的,我从坑里爬出来了,这会又不知走到哪里了?” 良子小心翼翼的让冰发个定位,我和姑娘去接你。可你嘴里全是错词败语,语无伦次、含糊不清的说自己好像在西关,到了路上,拦不住车。良子想,那个出租车司机看见你这么个醉汉,绕着走都来不及。 良子和姑娘出门打车去接你,姑娘没有拿手机,我只好挂了你的电话,扫码付车费,还没有付出去,你电话又来了“我x你妈,你为什么要挂我的电话?”良子再次强忍着心头的怒火,给冰解释。可冰满嘴喷粪,乱骂一顿。 出租车司机听着良子要接个醉鬼,立马说:“喝酒的我不拉,前几天,我拉了个醉汉,到了地方不下车,在车上乱闹腾…”就在这时,良子发现左手马路边上站着个人,形似冰,连忙让停车,看过去,的确是冰。可惜出租车已快速的消失在夜幕中。 这个地方是东街,距离西关还有一截路。良子恐慌的抬头一瞬间,就看见了冰低头拿着手机,身子有些斜歪,心里再次慌乱。想起那句“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多好的句子,可惜灯火阑珊处的冰,如今已面目全非了。 姑娘奔着冰的方向去了,良子紧跟其后过了马路。眼前的你,一身的土,慌忙给你净土,心里五味杂陈,欲言又止但还是有着太多的情绪在心里… 冰喋喋不休的言辞,缺少了正常人的思维;冰那晃动不停的身子,明眼人一眼就知道是个醉汉。良子和姑娘尽量搀扶着冰,可惜,冰的东倒西歪的身子暴露了此时的状态。没有一辆出租车嘎然而止,反而都绝尘而去… 没有办法,良子让姑娘拉着冰,一个人向前跨一步拦车,最终是有一辆出租车停下了。好不容易到了小区楼下,冰死活不进楼,又开始了说说说。最后姑娘冷的直打哆嗦,良子怒了冰才跟着回了家。 回到家里,冰又开始演说。越说越激动,越激动越离谱。最终毛头对准了良子,埋怨、辱骂,不堪入耳的言辞铺天盖地的砸向了良子。再有几句就开始暴力了,良子借着上厕所,赶紧逃出了门,离开了冰这个撒旦。 良子踏着夜幕清辉何去何从?今夜一盘冷月葬送谁的花魂? 多少年来的屈辱,难道一并葬送在今夜吗? 在这举步维艰时,良子给同事打了个电话,是和良子一个小区的,熬过今晚再说。 冰一直不停的给良子打电话,还用姑娘的电话不停的打,良子始终没有接。 直到凌晨一点,姑娘给良子发了个信息“妈妈,你离婚!我和我弟都成年了,我们可以接受的,你的忍让,换来的只是变本加厉的侮辱,离!我支持你!”看到消息,多少年来的屈辱都在此时一泻不可收,多少心酸与痛苦撕裂着心脏,那种痛是多年来沉淀的不幸。 独自坐在窗前仰望深邃的苍穹。良子的身后,原来还有两个坚强的后盾。谢谢宝贝!你们长大了! 这一夜良子想了很多…最后决定,与其让彼此过的如此痛苦,还是分开! 婚姻过到了这一步,维系没有意义了,还是现实些!于是天刚蒙蒙亮时,良子回家和冰一协商离婚。刚进卧室,冰就红着眼,问良子昨晚去哪了,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老实回答,冰就没有了下文。 在和冰谈判离婚没有任何结果时,良子出门去一趟律师事务所。 生活没有谁离不开谁,没有谁是谁生命里的必需品。良子付出了,冰不珍惜。 冷了热,热了冷,冷了再热,热了再冷的饭菜,是否也会难以下咽? 既然忍了半辈子,也不差这几个月了。 2021年良子的人生就五十了,再也不用忙碌的去赶着上班。 良子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做个安静欢喜的女子。 第89章 一张老照片 阳光照进杂屋,看见灰尘跳舞,鞋盒便有了光的颜色。 打开鞋盒,看见一些信封,也从信封里拿出一张快看不清楚的黑白老照片。 是那一年,父亲把我送到大伯家,见着了我爷爷。 爷爷很喜欢我,并把我送到了可庄街上桂村初级小学堂读书,成了学堂里唯一的女生。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几年后退学时,我还着实松了一口气。 爷爷对我寄予厚望,把我接到邻县他的家里,手把手教我诗书礼仪,我却心心念念着想回自己的家,想过不受羁绊的日子。 可惜世界不太平,异族举着刺刀杀气腾腾地闯入了江南。 四处都是令人不安的消息,爷爷吩咐伯父收拾细软家什,做好逃亡的准备,并托人四处联络转移的事宜。爷爷整天捧着个被摸得锃亮的银质水烟壶,时不时叭嗒叭嗒吸上几口,忧虑着失去了管教我的心思,由得我在花园前庭里鱼贯出入,也不再训斥于我。 就在这当口,我见到宅第门口的两个陌生人,站前面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头发梳得整齐油亮,肤色白晰,大冬天的还戴着副金边墨镜,遮不住的是他逼人的英气。 我大咧咧地走向门口,问,你们找谁?小伙子盯着我愣了一回神,我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他如梦初醒的样子,整了下大衣的毛领,拱手作了个揖,说,鄙人张宣,敢问小姐,伊剑伊老爷子在家吗? 在爷爷家久了,我最不爽的就是忠义廉耻、三拜九磕之类的规矩,但那小伙子声音柔和软糯,让我讨厌不起来。 我也没还礼,转头扯开喉咙朝院子里吆喝了一声,李管家,有客人来啦!惊飞了天井旁柿子树上的两只麻雀。 我在门外往客厅偷看,爷爷对这个自称叫张宣的年轻人很客气,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甚至接过了他递过来的一支粗壮雪茄,费力地抽了几口,吐出淡淡的烟来。 我乘机溜进客厅,绕到爷爷背后,双手撑着红木太师椅的靠背,笑盈盈地看旁边摘了墨镜的张宣,没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倒是张宣被我看得不好意思地微红了脸,用左手握成拳状掩住嘴,低头干咳了两声。 爷爷转过头,轻声呵斥了一句:晓晓,大人在说重要事情,不要胡闹!语气里却没有丝毫责备的意思。张宣却似乎有点着急,连声说没事没事,世伯放宽心,自家人不必避讳。爷爷这才罢休,介绍说我是他孙女,没见过世面,让世侄见笑了。 原来张宣是苏州人,他父亲托他到大仓来,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上海已经沦陷,要爷爷早作打算,想一个万全之策。 爷爷说他知晓些局势,已托人做了安排,不日要启程往首都南京避难,不知张老爷和世侄怎么打算?如果合适,结伴而行是最好不过了。张宣分析着我听不懂的形势,说,异族风头正劲,我方失利,应对仓促,南京恐也不久矣,不如去武汉,或者干脆往重庆。 爷爷不断点头,神色中多有赞许,我很少见到爷爷对一个人如此认同。我收起了笑容,安静地听他们谈话,不时打量着张宣,张宣偶一抬头,遇上我的目光,他又一次低垂眼眸,红了脸。 两天后,爷爷和张宣计议妥当,张宣要告辞回苏州向父亲禀报,爷爷却说,反正也不急这两天,世侄不如差佣人回去? 兵荒马乱的时候,爷爷的这提议有点不合逻辑,我私心里却赞同着。意外地是张宣竟也同意了这建议,两人各修了封书信,差佣人速去速回。 原来,爷爷看上了张宣,私下里和张宣提亲,张宣说要征询父亲大人的意思,爷爷看张宣默许,便有心留下张宣,以便不日后同行往重庆。 民国二十七年,我正值二八华年,哪里懂男女之事,想起他一个男人脸红的样子,莫名地就心生了欢喜,嘴上却老实起来,说了句堂皇的话:全凭爷爷做主。 张宣说,人面桃花相映红,我知道这是崔护的名句,却笑着没接话。 心里早盘算着人生中的第一次远行,可惜的是我的远行,与想象中的谬以千里。 爷爷和张宣苦等苏州的消息不得,局势却迅速恶化,渐渐地惶恐起来,异族的脚步却越来越近。 忽一日,张宣失踪了。 在我一再追问下,爷爷叹了口气,张宣临别时回爷爷话,转告我,说他和我不合适,望我谅解。 爷爷携伯父和家眷匆忙往重庆避难,我说什么也不愿跟着一起去。爷爷很生气,让李管家将我绑上,我倔强地说,绑我也没用,我反正不走,我要等张宣! 爷爷没再坚持。 说是领县,其实距离不远,就在交界处。 我成战利品,辗转上海、南京,受尽凌辱,无数次想一死了之,但是,我不能死,我要等张宣,我要亲耳听他对不合适的解释。 历经九死一生,我逃出了魔掌,随难民四处逃亡。 抗战胜利、内战结束、特殊运动、改革开放…… 我又回到了王二浜,静静地看花开花落,没有人知道我在等一个人。桃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一晃七十年,我终于等到一位耄耋之人,说,他从台湾来。 他给我一张照片,说他和张宣战友,民国三十年同在国民第十军并肩与异族的第十一军作战。在长沙郊外的一次阻击战中,张宣腹部中弹,流血不止,当时伤兵众多,没有医疗条件,眼看着不行了,他还在挣扎着哀求救他,他说他不怕死,但是他不能死,他还要见一个人。 那是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一日,他记得清楚,那个日子很奇怪,都是一。还有,那天的晚霞殷红似血,所以记得清晰。张宣交给他一张照片,托他交给苏州大仓的赵晓晓。 后来战事忙碌,又打了好多年仗,直到逃往宝岛,两岸失了联系。 通航后他到大仓找好几次,没想到,赵晓晓早搬回到了王二浜,不过还是被他找着了。 我想起那一夜,我连续着抽完了从爷爷桌上偷来的一包烟,结果烟醉了,恶心呕吐,精神萎靡了好一阵。 老人说,张宣让他向我转告歉意,当初的那句不合适,只是怕赵晓晓担心。 是张很陈旧的照片,依稀可辩是我年少的笑靥。我翻转照片,背面有几个繁体字:待吾凯镟归。 张宣,你不知道,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看繁体字了,特别是最后一个归字,我凝神,看了很久很久,越看越模糊。 第90章 青春应是一种光芒 人人都说生命可贵,尤其是青春年少,在花开的季节,张扬又放肆。 当执着坚守,求而不得时,青春便有了颓废,让光阴失去了鲜亮的色彩。 二十二岁的年纪,正是盛开的年龄,世上那么多有趣的事和有趣的人,看不完的山水唱不完的歌,走走停停的风景和世界的奇形异物,都是需要去探索的。 只是一回到家,七大姑八大婆便会轮着轰炸:你这孩子为什么不谈对象?你为什么不去找个稳定的工作?你看,你二表哥,三表弟都混得人模狗样的,你怎么还是在浪? 浪!大概是对一个人一事无成的评价。此时的你再也不能理直气壮的说,“我还小,我在追求梦想。” 你甚至都不敢去和别人谈你的梦想是什么,也不敢大声说话,喝水都得躲在角落,因为你已经成为她们的反面教材。 此刻你得堆起假笑,以此来表现你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可是这样值得吗? 二十二岁你本该意气风发,挥洒热汗,在机会和名利场上拼杀,只为三十岁的华丽转身;二十二岁你本该英姿勃发,潇洒倜傥,在山川荒野中纵横驰骋,享受青春的骄狂;二十二岁你本可以无拘无束,选择你想要过的生活;二十二岁你可以做更多。 但你选择了最苦痛的安逸,你不愿忍受医院刺鼻的药味,也不愿忍受领导和甲方爸爸画蛇添足般乱指挥,更不远忍受你成为一只只会“咯咯”叫唤的生蛋鸡。 所以一句:“成为自己的甲方!” 你再度跨越山河大海,去寻找你以为的远方,不料半途飞机坠落,一头扎在荒芜人烟的岛上。 二十二岁你提前过上了胡子掉渣的生活,不是不愿动,而是懒得去清理,因为你知道这一切都毫无意义。 以前在乎的脸面,早已被甲方爸爸和领导揉烂,以前所谓的意气风发,早就喂给了一个名叫lol的狗。 你学会了偷家,抢人头,挂机,无意义地谩骂,学会了悄悄咪咪地躺赢,学会平稳的过活。 你不想要车,不想要房,甚至失去许多欲望。 你觉得,人生不过如此,总有人飞黄腾达,总有人得过且过,总有人在你眼前嘚瑟,总有会自以为是的把你的智商蹂躏。 后来你明白,那些把经验当教条的人里面会加上你的名字。 不努力,怨天尤人,如蛆般蠕动。 时代终究把你抛弃,去鼓动又一些更年轻的人去追逐梦想。如此一代又一代,你走了很久,你的老板也换了好几个蛋鸡。 你呢,终究会变成一个连蛋鸡都不如的废物,被一浪接着一浪的后浪淘汰。 当你在陌生人的群里面说着曾经一些记忆犹新的“热词”时,你会发现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久到你都依然守着过去的“辉煌”过活。 你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开始diss那些炫耀“经验”,“装逼”的前辈。 然后你默默无闻的点了删除群聊,从此寡人自居,独来独往。 后来你会发现其实我们都是鱼儿,都会有上岸的那一天。 到那时候他的后辈又做着同样的事情。 而后,当我们所有人老去,除开一些特定年代的记忆外,你会发现,原来青春都是一样。 最后,由着自已变成了那个你最讨厌的自已。 直到有一天,你看到叶脉上的一颗水珠,晶莹剔透闪着七彩的光芒,你看着看着,莫名地湿了双眼。 突然太阳钻进了云层,水珠变失去了光泽,你站了起来,仰望着这天宇,等待着那穿透云层的阳光把你照耀:原来你还是想要做一个有光芒的人! 第91章 那走着走着就散了的爱情 01 无意间听到了一首刘佳的《孤城》,听着其中让我觉得句句扎心的歌词,不经让我想到,似乎现在的男女之情,大抵都如此。?? 一份遇见,能生出千丝万缕的情绪,那应是生过根发过芽的,只是岁月漫长,不知在哪天,突然就看不见灯火阑珊处嫣然的侧脸了。 有的人爱着爱着突然就淡了,梦着梦着突然就断了,走着走着突然就散了……而这些都是两人当初在一起时,以为不会发生的事,可事实就是那么的残酷。?? 在这个思想相对开放的年代,喜欢上一个人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大胆去追求对方。既然喜欢,又何必藏着掖着呢,大胆示爱,把握主动权。?? 也许是因为身处在这个“快餐化”的时代,很多时候,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看着身边许多情侣分了又合,合了又分。?? ? 不知道他们这是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下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的,难道只是为了贪图爱情的新鲜感?还是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爱过,但又无法割舍,然后继续再爱一次??? 当然也有的人爱过一次,就不想再接二连三地在自己伤口上撒盐了,这样的人要不就是被伤怕了,要不就是懂得了自爱。?? 两个人当初能走到一起,我想应该都还是因为爱,彼此才会产生粘合度,但怎么样使这种粘合度更加的有黏性,那就得看彼此对这段感情的珍惜程度以及经营能力了。?? 说是实话,要是两人原本是相爱的,但只是因为任性、耍小脾气,或者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就断送了这段感情,着实让人觉得可惜。?? 但是,如果真的是缘分已尽,也不必过多强求,毕竟学会自爱也是人生中的必修课。?? ? 02?? 昨天晚上朋友杨森一个电话打过来,说想要喝点酒解解心中的烦闷,我没多问,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突然间的想借酒消愁,缘由在电话里是说不明白的,挂了电话,我直奔约定地点。?? 等我到的时候,他已经一个人独自开喝了,看着他愁容满面的模样,而且身边没有了那个经常在他身边粘着他的她,我大概猜出来缘由了,我以为他们只是吵架了,没想到的是他们分手了。?? 我默默地陪着他喝着闷酒,他心中的事,等他愿意开口了,比我追问的效果要好得多,我给他收拾自己内心的时间。?? ? 终于,在小半瓶烈酒的刺激下,他开口了,第一句就是:“我和她分手了。”?? 听到他这句话,我感到很惊讶,他们之间三四年的感情,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奔着结婚去的,而且之前看着他们都好好地,怎么现在说分就分了呢。?? 我说:“怎么好好的就分手了呢,不挽回一下?”?? 他说:“我作为被分手的对象,不是我不爱她了,是她要放弃我了,我也有自己的尊严,我不想为难她,也不想为难我自己。”?? 听到他这样说,我知道他们之间不会再有可能了,原本他就是那种倔强之人,作出了决定,一般就是闷头走到底的人。?? 既然如此,我多说不了什么,举起酒杯,陪他做现在他认为能消愁的事。?? 我不想我们之间的友情也在这“快餐化”的时代里被快速消化掉,虽然友情不能治愈他内心失去爱情的伤痛,但至少能给他在感情低谷时一丝的安慰。?? ?突然想起来在抖音里看见的一句话:明明是一场空,在梦里浮沉,还是不敢问,是假是真? 第93章 梅与竹共拥的平淡岁月 竹说,明天,我要离开云烟山村了。 梅觉出了其中隐隐的暗示,这暗示很像“无意间”正在游荡的古琴声,静,而悠远。 “不过,我想我会回来的,”竹咧咧嘴笑了笑,“我有点,离不开这个城市……” 竹想说点什么,挽留或者是祝福,但嘴巴就是吱不出声。 梅轻轻打开房门,房间里就亮了盏壁灯,灯罩是磨花玻璃做成的白色郁金香,很精致。 竹一惊,虽然他知道,这两年他太多次数半夜回家,梅从来没问。可明天,竹就要走了,可明天以后,他就用不着很晚回家了:“和朋友喝茶去了。”马上设计着应该是和哪个朋友喝的茶,但梅没再问什么,茫然地望着电视机屏幕,没再说话。 整个6月,一直空。是阴天,热,是闷热,就有几滴雨洒下来,梅边上车边嘀咕:“下雨!”天就听了他的话似的,开始时雨在挡风玻璃上细心地排满,每一滴都拖着斜斜的细尾巴,然后模糊了梅的视线。后来雨下大了,梅把雨刮器拨到最快档都来不及刮雨水。梅打开车窗,雨淋在手臂上,很舒服。 昨天竹没有约梅到无意间,其实和约了一样,他知道,梅在等他开口,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去,而车的方向,却是往谭市的中心——无意间的所在。 手机打乱了竹的思维,是他久没联系的同学雪,“今天一早你太太打了我电话,像有什么问题。”雪说话有点吞吐。 “我太太?她怎么打你电话?有什么事吗?” “我也不知道,她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不要和你在一起,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能你太太有误会了,我想你们是不是有事情?所以……也没什么,只是和你说一下……” 前面有汽车经过水洼,溅起老高的一片水花,梅速度很快地冲过,明显感觉到了水的阻力,那水被撞击成帘,一下罩住了整个车头。 梅感到不妙,赶忙看手机记录,在已拨电话里,都是他电话本里的女性朋友,同学的,生意上的……都是在早上5点到6点之间,其中有竹的电话号码。刚好车到了无意间茶楼下的川流桥,她一下把车刹停,身体的所有部件明显地加快了运转。 雨竟然停了,梅呆涩地走下车,抬起头,看到香樟树叶上无数的水滴在风中飘下来,沾在他身上,凉凉的。梅应该在树荫下的窗后,他们经常去的那间叫“任意”的包厢,从任意窗口,可以看到川流街的香樟,和树下绿色的夹竹桃,和稀疏白色的花朵。或者飘现在也在窗后,静静看他。 水顺着桥的坡度往下流,在靠花坛的街砖边特别的急,像是山间的溪流;而漫过整个的街面的水,是很均匀的一层,泛着粼粼的水波,微显急促着向下的方向。梅盯着水波看,慢慢就有了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就是这雨水?明明在挣扎,偏偏一副从容的样子。 竹在苏州大学读大二时,雪读大一,每天早上,他都帮雪买好早点,然后和她一起走过浓郁的树林,有三年。 在长沙工作,一天上午,门卫打电话说有人找,他就看到了满脸风尘的梅。 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雪,梅独自从谭市坐车到长沙来看他。 可是,这样的感动竟然也被时间慢慢拉远了。 可是,梅浅浅一笑,她的所有快乐忧伤,就成了竹的快乐。 竹打电话来说:“本来我应该走了,可是,雨很大,所以我决定不走了——不是今天。” 是啊,本来,这时竹应该走了,梅不知道自己是希望竹走还是希望他留下来,或者是他根本没想过这问题,他只是在任意着挥霍,这挥霍的结果,他真的没认真想过。 就差一天,竹第一次问梅,并且问的自然,不留痕迹。 “我现在就过来哈,你会等我。”梅听到这话时,脑中瞬间变空白。 酒,还是酒。竹不说话,只是喝酒。梅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喝酒。 从乌卡酒店出来,竹的脚步有点飘,天空阴霾,看不出时间,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他不知道要去哪里,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刚好九点三十五,今天这个时间好像有什么事?哦,对了,本来这时竹的火车早已出发… 梅模糊地说,“去滚石,去蹦迪,去,去喝酒。” 滚石的音乐很劲很吵很烈,滚石台的小姐很美很媚很热情。弦不停地喝酒,又不停地跳舞,还和小姐开着玩笑,再后来,他觉得自己不在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只是兴奋着,兴奋着……直到趴在台上,模模糊糊要睡着;飘一直静静陪着他,用忧郁的眼睛。 竹搀着梅离开滚石,梅吐了,吐了竹一身,他没擦;梅一直在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竹也没说话;上了出租车,梅又痛哭,满脸的泪,竹认真地帮他用卫生纸擦干泪水,竹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第二天,梅打电话:“昨天喝多了,不好意思……” “没什么,”竹温柔地说,“昨天你很好啊,还非得帮我付了出租车钱,不过以后要少喝点,自己的身体自己注意哦。” “中午请你喝茶,为自己陪罪!”梅执拗地说。 “过段时间好吗?”竹说。 “好,听你的。”梅抬头,看到的是连绵的青山。 “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你?我们在一起,距离很近,所以我们的心反而远了;如果我离开你,距离远了,我知道,我们的心却会变的很近。我真的没办法做决定。我希望我和你的心近,所以想离开;但是我希望我们距离近,这样我会很快乐。到最后,我选择了留下,我情愿我和你的心远去,也不愿意离你远去…… 我希望你因我快乐,我却一直不敢问,你是要我留下,还是离开?我不敢,我不敢知道答案……”对着手机,飘喃喃说着,而手机,早在说这话前,挂了。 第94章 远方的你还好吗 01 最近还好吗? 这是我最想和你说的一句话。 其实我并不是还那样固执地想和你在一起,只是想互相道个好,虽说它没有什么意义。 其实我知道,你挺好的,朋友成群,乐趣繁多,一个人是独欢,多个人是众乐,只是陪在你身边的人是谁都可以。 其实我好想已经忘了你,毕竟在我忙起来时已经不会去想你。只是夜深人静时,你还是会悄悄出现在我的梦里,模糊地声音,依旧隔着些距离。 回想起当初喜欢你,连我也觉得自己当时太过主动和冲动。 我喜欢你,你不是从我那里听说,也好像从未知道。我呢,是从你认识我却不熟悉的人那里得知。可我问你,你却说你没有意识。 而我们,就是全世界的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只有我很清楚,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想想那时候,每个傻事都先想到你,每个美好的东西都想分享给你。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好听的,我都一一印在聊天记录里,只是对话框却只有一个人说话的消息。 自言自语,那时候也不过如此,只有知道你看到了,心里就满足了。只有你回复一个字,心里就乐开了花。当然也有难过的时候,毕竟期待的心情都有而已。 那时候,没有这么冷淡,没有这么平静,跌宕起伏的心像过山车一样,即使如此,也想多一份靠近。 嗨,那时候每天考虑你、与你制造巧遇、给你多点惊喜的人,你是否已经忘记?大概会,或许从来就没留有记忆。 你看,你身边人来人往、那么繁华,可我失恋了,你也断了联系,从未提及。 走在校园的街道,走过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吃着曾经一起吃过的美味佳肴。坐在曾经一切看电影的地方,虽然它是一部科幻片,但我还是红了眼。 写下这篇,只为给我们无缘无分无再见的你。 偏爱和例外曾经都给了你,可结局的散场,我们都没有走出去。 最近还好吗?好想见见你。 最近还好吗?好想听一听你的声音。 最近还好吗?好想忘了你,可思念那么清晰。 最近还好吗?你要好好的,要很幸福,比我想要给你的还要多。 02 这么久了,忽然想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 我不清楚我们认识的开端,只是初次遇见便每天都能巧遇,那时在茫茫人海中我一眼就能望到你。 每个新的开始,对于一群不认识的人找尬聊的话题,大家大都会以恋爱作为尬聊的话题。我不清楚对你的感觉是喜欢还是只是熟悉,只是当他们问我你喜欢谁时,我脱口而出就是你。 喜欢一个人,我可以憋着不说。可当旁人问起,我嘴里都是真心。没有拿捏不稳的思量,没有口齿不清的纠结,没有扭扭捏捏的喊出你的名字,我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说出,不顾一切闲言碎语。 喜欢你,我从没有掩饰,在很多人面前给你带早餐,在闲暇的时刻给你买好吃的东西。每个假日给你出乎意料的惊喜,每次电影都抢号首映同你嬉笑欢颜。我都还记得的时刻,你曾说你是很孤独的人,怎么会对一个人的温暖熟视无睹。 你常常爱笑,却说是掩护心中的孤独。你嬉笑太盛,所以无人在乎你的认真。很多人劝我这不过是一种谎言和摆脱生活的借口,可遇见你我还是想要好好守护那份美好的笑。 喜欢的人我有标准,讨厌的人我有底线,可遇到美好笑容的人,或高或低我还是失去了理性。半天憋不出几个字的我开始绞尽脑汁得想聊天的话题,从不主动的我开始想尽办法约你吃饭、看电影。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出去玩,我紧张地把头发梳了好几遍,一套套地换着衣裳。看到你等候在那里,再腼腆一笑,心都化了。那场电影我没有认真地看完,那顿晚饭我没有吃得饱点,那次的你,和以前不同,又近又远,所以才让我不敢靠近。 在认识你之前,我就听说过你的名气,因为很多人都喜欢你,很多人都知道你,甚至时不时有人会聊起你。 当我意识到你要的不是我的存在,而是任何人的陪伴时,即使再喜欢,我也“不要”了。 而后来,每次想问问你最近还好吗?都是编了一大段仔细琢磨的文字,然后再从头至尾删去一大段。最后只字不提。 看来,我们都在撒谎。 我在撒谎骗自己我们会有机会,你在撒谎骗自己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两个人的期待才会有上天赐予的缘分,而一个人的执着只会伤害了自己。 03 书上说当你失去对一个人的分享的欲望,就是散场的开始。 成年后的相识一场,本就是马不停蹄道别和相遇。所以散场,我们也没有例外。 这一次,于己,我们真的再见了。 当有一天,你不得不和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你选择以怎样的方式道别? 我没有说再见,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就这么离开了,忘记了。 不是因为城市太大,距离太远,只是因为不爱了,所以连见一面都很难得。 好不舍啊,可是必须要说再见了。明知不可以,明知有距离,我们就不能再糊里糊涂地告诉自己还可以坚持一点。有些东西,追求到最后,那些求之不得的事终要有个结果。坚持或放弃,只是我们都不能再期骗自己。 街巷初次落叶的秋分,渐行渐远的我们。 若一切都已云烟成雨,若生命如过场电影,我再一次甜梦中惊醒。 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 如果要道别,要是以后我们真的不能做朋友了,请不要冷战,也不要忽然地不联系。 我还是希望,我们还像从前一样,坐在街边,点些烧烤,说声:好啦,不送了,我们就到这里了。 然后提着过去,走入人群。 和夏天告别,与秋天相拥,夏日的遗憾,大概都会被秋风温柔化解。 直到有一天,你笑着说自己都忘了,他的名字,你连名带姓的不再提及。可能想起来还是会心疼一下,但你知道,你在努力过得更好,也向着更好的未来奔赴而去。 会有一天,你不疯不闹,只是感慨,爱过就好。 会有一天,过去的故事,你不喜不悲,只是平静地想起,却回忆不起 第95章 那个叫晓晓的姑娘 晓晓一如既往地不满意自已的发型。 她说要见我,那天她一个人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站在谭市韶山北路的街头。 我很向往这种生活,背起行李,行走天涯。但人有两重性,看到别人流浪时,又生生地替他们担心着冷暖。 寒风吹乱了她不满意的头发,斜斜横在嘴唇之上,晓晓伸出她的小手对我说,试试冷不冷? 晓晓说一到冬天,她的手就会长冻疮。我小时候也长冻疮,知道它会让手很难看,我也不知在哪一年突然痊愈了,再没复发过,所以我以此安慰她,注意点,年纪大点就好了。 晓晓原本生长在高家坳,那里盛产茶叶。 她说起过采茶的故事,往后还寄给我不少茶叶,说是野生的,每一片都有着细细的绒毛,很好看;我为她煮过饭,她用毛线帮我织过柔软的花拖鞋,我穿了好多年。 一些往事,仿佛就在昨天。 她还和我说起她的家,充斥着争吵,不甘和怨恨,说不想回家;而谭市人与人之间的排斥倾轧欺瞒,一度让她怀疑自己是否正常,甚至失去了适应这社会的信心。 只是她走的太突然,毅然决然地了无音讯。我能想象出当时,她一个弱小的女子如何拖着个大行李箱落魄地走在谭市寒冷的街头,比起来找我那会,更漫无目的。 偶尔还会想起,如芒在背,一些文字在脑中酝酿出框架来,几乎成形,我还为它们定了题目叫斑驳。 斑驳的天空,斑驳的油菜地,斑驳的日光穿透斑驳的树影,落在斑驳的红砖墙上。晓晓穿件大花棉袄,蹲在斑驳的水泥地上,看一群蚂蚁忙碌。屋里传出他父亲大声的喝斥,“你在家干啥呢?水缸里没水了,赶紧打上!” 晓晓很不情愿地应声,攒了口唾沫,“呸“地吐到那群蚂蚁中心,几只蚂蚁被睡沫沾住,狼狈地挣扎,她想笑,没笑出来。 母亲也在抱怨着,闺女这么大了,也不懂为家里分担,晓晓知道,这个家只有弟弟才是他们的棉袄。 好多个春秋过去,晓晓突然从网络那头冒出来,说忍不住到朋友圈翻看我的“日记”,写的越发生动可爱了。我隐约想起很久前,她把我的只言片语记录着,如同记录名人的格言,把它们贴在床头的墙上。她很可笑地把我写的字当成日记,这差距实在太大了。 我自己心里明白着,把真的写得特别假、把假的写得特别真是我一贯的伎俩,生动有趣只是掩饰。 照例,我呵呵笑了,不过我没说她傻。 这么久了,晓晓也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大姑娘,她在说生动有趣,是因为她终于也有了颗平静的心。最后她还是回到了她厌恶的家,不停地理发,一些过往,随发梢跌落,终究促使人长大。 我们注定要选择性地遗忘,选择性地遗忘斑驳。 想起那年冬天,怎样慢慢冷却记录的愿望,不止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也不是晓晓集体宿舍里的潮湿、霉味、蟑螂和老鼠,以及“社会人”的穷凶极恶,她对这世界的无法理解,更多的是她口述的阳光下阴暗的难以启齿的沆瀣,被恬不知耻地装饰成风光无限。 所以当初的我在下笔前犹豫了,选择性地埋葬一些记忆,我知道,字不记录久了,自然会变成流沙。 她的小手还冰凉吗?还会在冬天长疮吗? 多半不会了,晓晓已是个大姑娘了,忘却是最好的开始,她头顶上的太阳,注定不再斑驳。 而关于斑驳的文字呢?我说过了,我早已习惯把真的写得特别假、把假的写得特别真,比如,我从没去过昌山,更未曾见过晓晓眼里的烟火。 只不过回忆起有她的一些情节,却会在记忆里重叠回映…… 第96章 回不去的是快乐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每到中秋,这首诗都会在记忆的某个角落里钻出来。牵着我回到遥远的童年。 童年是苦涩的,但童年的中秋是快乐的! 在我记事的时候,只知道周围一个村庄,挨着一个村庄,不知道除了村庄,外面还有什么。 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大人们常说的湾地(淠河支流的瓦埠湖畔)。湾地里除了水草丛生,蒿子遍地。 那里是孩子们最爱的地方,那里有渡口,码头;那里是鸟儿的天堂;那里牛羊成群,野鸭歌唱,牲畜遍地。 懵懂中,只知道爸爸很久才回来一次,而且都是半夜到家,过一天,又在天不亮离开家。 听妈妈说,有一次周末,爸爸回家,因为冬天天黑的早,爸爸所在的学校,到家有三四十里路,爸爸抄近道,走小路。夜,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漆黑一片,爸爸错把白茫茫的水沟看成大路,一个踏空,掉到水里…… 记忆中的中秋节,爸爸总是和我们一起度过。那时的中秋,也是我和小哥最快活的时候。每到中秋,爸爸提前一周,会带着我去湾地,用镰刀砍黄蒿。 到了中秋时节,满地的蒿子结满了种子,金黄一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光,一阵阵风吹来,清香清香。 爸爸挥动着镰刀,我就用手拔,太牢固就只能撸掉一点种子,捧在手里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大人们说,黄蒿枝和叶拿回家把不熟的梨放在里面捂,几天后,梨子黄黄的,香香的,吃起来香甜可口。 我们砍完蒿子,爸爸就用绳子捆绑好,用小扁担挑起,看着一捆蒿子在扁担头上荡秋千一样,爸爸只好用两只手抓住提着走,因为爸爸不是庄稼人…… 回到家里,爸爸把蒿子摊开来,晾晒在太阳下,过一阵,翻晒一下,晚上堆起来,怕露水打湿了。 第二天继续晒,直到晒干。 到了中秋节的下午,爸爸找来麻秸秆,稻草,把黄蒿夹在麻秆中间,然后用稻草一节一节扎好,一个长长的火把就做成了,我走过来转过去,越看越喜欢。 此时,妈妈也在不停忙活着炒芝麻,作糖馍。她把芝麻倒在锅里炒,不一会,院子里飘散着,炒芝麻的香味。 妈妈把炒好的芝麻,放在桌子上用擀面杖擀碎,炒好的芝麻,经擀压后,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加上红糖拌匀,香甜可口,没等妈妈和好面,我和小哥就用手抓着吃。 妈妈说:“吃光了就不够包糖馍了,糖馍更好吃”。 我们等啊等,急的在灶台前转,看着妈妈一个人锅上锅下忙着,一会添点柴火,一会揭开锅,把糖馍翻过来,贴在锅上继续添火。 有时候,趁妈妈不注意,我给她添更多柴火,心想赶快烧熟。 妈妈说:“烙糖馍先大火,然后中火,再文火,这样烙出来的糖馍两面黄,特别香,急不得”。 等啊等!糖馍终于出锅了,抓一个就咬,“小心烫着”。妈妈话音未落,这边嘴里已经烫了个泡泡,忍住痛,边吹边换着手继续吃。 那个年代,买不起月饼,即使有钱,没票也买不到,糖馍成了中秋节家家户户必备的佳肴,碗口大的饼,里面包上芝麻馅,咬一口,香甜浓郁。 吃着饼,看着月亮慢慢升起,希望在这一晚,看到传说中,月亮里的常娥仙子和玉兔。 人们把糖馍做成圆的,意味着中秋团圆,那里包着的是丰收的喜悦,是妈妈的唠叨,是妈妈的汗水,是妈妈对全家人的爱! 这时候,村头传来了“玩火把了”。 顾不上吃饭的我和哥哥,扛着火把就往村东头跑。 此时,村头老槐树下,已经聚集了不少小伙伴,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去哪里玩,去哪里能偷到花生,毛豆,和红薯烧着吃,这个活动被称作“摸秋”,我理解就是采摘秋天的果实。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只要是秋天的果实,采摘后就会在一年内不会害眼疾。 所以,这一晚,摸的果实理所当然,不会有人说是偷! 最后,锁定目标湾地后。一条火龙样的队伍开进了湾地,那里除了庄稼,没有房屋,尽情玩耍。 孩子们把火把高高举起,双手用力在眼前画圈,火团在没有遮挡的湖边呼呼作响,烧到最后,往田埂上一扔,路边的草和湖边的蒿草都被点着,这叫,“放荒”。就是用火把枯草点着,让它自然燃烧起来,火势随风蔓延,有时会蔓延到第二天,所到之处,一片被烧黑田埂。 第二年又会冒出新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我离开了家乡,去爸爸工作的镇上读书,每月回老家看望妈妈和大伯,直到初中毕业,记忆中每年中秋爸爸还是一样给我们做火把。 每到中秋,爸爸会找2个易拉罐,一个竹杠,一根铁丝,把铁丝绑在竹竿上,在易拉罐上面对称打两个眼,用铁丝串起链接上竹竿上的铁丝,里面放上棉花或破布,去店里打上一壶柴油。 到了晚上,把油倒在易拉罐的棉花上,点着火,一个现代的火把做成了,我们提着在学校球场上奔跑,柴油冒出浓浓的黑烟,直到一壶柴油烧光才会散去。 这种快乐一直延续到我儿子这一代。 第97章 在南方的他 深夜一觉醒来,便再也睡不着,辗转反侧之后忽然很想听一首,具体是什么歌什么情怀都不重要,只要是能可以马上入戏。 并且我还能闭上眼晴装着很享受的样子,或许,这样的话就会沉沦着睡去。就是传说中的寂寞? 昨天,哓军微我说,又是同一个场景的梦:南方的雨天一堵恩念的墙一颗挂满红绳的松柏树一座不高的山,还在梦中见到年少的你我,依旧是我头发你白衫的模样。 我和晓军其实玩得也不是很好,只因他和我一墙之隔,又是同龄的人,上学都差不多同时出门放学也能遇上的这样子的年少情。 他说的白衫长发是久远的记忆,那个年代白衬衫还是极具诱惑的衣服,和穿假的军装一样是可以拿来炫耀的。 那个年代其实什么都没有,只能玩纸,石子,绳子做成的玩具,在落满飞尘的地方来来回回地摔打,抓,踢踏。 当不再爱玩这些弄得手脏脏的玩具时,才惊觉你我已经长大。 所以他说起这梦来,让我感觉这岁月就是一场奇怪的梦。 他以前也说过两个梦境,我心里隐隐约约感觉到他想说什么,只是时过境迁,己远去南方的他又总能来日日安抚我的心思呢? 除了偶尔之间的联系和有时看他发的朋友圈之外,我和她真是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我们连视频也没用过,他现在长的样子都已跟我记忆里的他相差太多,我真的快记不起来他原本的模样了。 那些恍惚流经的岁月,深夜里言不由衷的脆弱话语,早已远离,除了n年这个不堪回首的数字。 我也曾经把网名改来改去,不过是为了消磨记忆里那些莫名其妙得来的压抑感和不想面对的狼狈。 其实很想认真地问句他过的好不好,可惜这句话在经年的空间里曾被无数次在唇齿之间不经意吐出,少了几丝认真,经不起风雨的侵蚀,换来的无非是用文字表达的风轻云淡,我过的很好,还配以清风明月,而彼此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表情。 现实中呢?谁知道,弄不巧,打哈哈哈几个字时,泪水早已盈满了眼眶。 我不知怎么回复他这条清早发来的突兀消息?因为关于我长发的样子,我也差不多忘了,关于她极有可能的笑靥,也纯属我茶于饭后的想象。 这样也好,n年过去,还有n年,那句歌词怎么唱的?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许多话到了嘴边,也被生生咽下,最终,变成了一句只要好好活着,未来可期,梦里出现的可能只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逃脱罢了,人活着累,就一直想逃避某些,具体逃什么,又无从解脱,都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一地鸡毛和身体的不堪承受。 也许在哪里都没有净土,在你想念啲对方那里也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温存,只要你无法给予她人一切,便也无法得到她人的一切。 除了一份可有可无的虚浮压在心底的情愫,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在现实里,在眼中都是看不见的,而看不见的就是一种安抚不了的挫败,对你对我都一样毫无力量感。 人生在世,唯有活着才是最彻底的解释,南方之南的他,愿一切安好,若初见时模样。 第98章 一些旧事 云是乌蒙蒙的云,作了天的裙摆;雪是白皑皑的雪,作了地的纱幔;冰是冷幽幽的冰,作了万物的冬天。 寒风席卷而过,那檐上的冰释然了,跌落在了青石板上,溅起了千层涟漪。 雪夜中寒风瑟瑟,夹杂着晶莹的雪的风整夜的呼着,激烈的拍打着窗子,呼呼作响。窗户里面散发着柔和的光亮,冷热交替中窗子也变得模糊了。一团诱人的气息从窗子缝隙中发散出来,窗子里人影绰绰,酒杯的碰撞声,大人的醉语,欢笑穿过了火红的对联,穿过幽深的巷子,群没能穿过这夜色。 黑夜中,垃圾箱一阵窸窣,从中飞出来几只易拉罐,锵然的摔倒在地上。昏暗中钻出来一个黑色的人影,用一双溃烂的生了脓的手拾掇着,那蓬乱的带着冰棱的头发遮住了他那满是风霜的脸,他的眼睛浑浊不看,大概是目睹了世间的太多的污浊,那双大小不一的布鞋早就被他穿破了,漏出了他的丑陋的脚趾,那件刚捡来的破烂的大衣将他臃肿的包裹在内,他很高兴,因为至少把外面的寒冷阻绝了。 被装在套子里的人啊?何不在这寂静的长夜中哀嚎?难道只是因为你失声了吗? 他艰难的蹒跚在清冷的长巷中,看着手中拾来的收成,兴许是想到了店铺中散发着热气的馍,他竟然无声的笑了,他曾吃过:他为街上的店铺的主人干过一下午活,主人说是给他五十块,最后却只扔下了五块,他最后拾着跑到包子铺买了五个白净的馍,不知馍入口他品尝到了什么。 雪下的更大了,在黑夜中,一个小黑点就这样寸寸挪动着。 六角形的雪花倾洒在这片黑幕中,轻柔的落在地面上,最后确实化作一片虚无,它来自陆地,最后也终究消散于陆地,这兴许是它的宿命。 不屈的心啊,微弱的光芒闪现着,它在蔓延,它在生长。听啊,那是空气隐隐的暴鸣。 清冷的长巷中窸窣声又清晰起来,他那双脚还在长巷中艰苦的挪动着。他的眼皮耸拉着。街道的垃圾箱已经被他翻遍了,此刻,他只想回到他的安乐窝——一所学校后面的山上的一个简单的住棚。 他将挪过巷子时,一所住宿的门“吱吖”的打开了,“平安儿,这么晚还不回家?”那是这个巷子的管理主任,一个上了年纪的孤独老头儿,无妻无子。 “唔……唔……”他比划起来,奋力的甩动着他手里的收成,一个劲的傻笑,似乎他是在炫耀。 “行,你等着,我那儿还有一些酒瓶儿,我给你拿来。”那老头儿嘿嘿的笑着,转身颤颤巍巍的钻了门去,并没有别门,里面碳火的温暖气息穿了进来,扑打在平安儿的身上,平安儿一个抖擞,深入骨子里的温暖。 两边住宅的大门上的灯笼通红,映衬了那对联儿,里面能听出嘈杂的音响,平安儿竖着耳朵仔细的听着,却什么也不能听出来。 “碰……”那老头儿出来了,一个口袋儿重重的扔在了地上,“喔豁,碎了几个,”那老头微醺着,估计乘着找酒瓶的时间又喝了几口。 平安儿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袋酒瓶,数量貌似不少,他只是站在那里,手脚却是不知道该怎样放了。 “走,新年快乐。”那老头儿招了招手,转身进了屋,门悄无声息的关上了。透过窗棂,里面黑幽幽的,不知道这老头儿进去是怎样的感叹。 雪夜中的路上留下了深浅不一的脚印,一条印被铭刻在了这里。 昏黄的路灯勾勒着他的身影,他却一头扎进了昏暗中。 他站在他的安乐窝前,看着这个小镇,仍是灯火通明,旧年已不在,温暖灯光把小镇罩在了里面。 他将他的收成一骨碌儿的倒在了他的小棚旁边,一个黑袋子从里面滚子出来,却没有造成任何响声,他拾了起来,钻入心窝的暖,他慌忙的解开了那黑袋子,还带着丝丝儿水汽的饭菜映在了他的眼前。 随着一声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黑夜的沉静,彩色的光芒快速上升着,留下一线灰色的烟雾,烟花在,空中盛开分裂成无数小小的光点,照亮了夜空,定格在了风的心里。 晶莹的泪在他的眼睛里噙着,汇聚成一滴水珠,绽放在了空中,化作了一点莲花。 平安确实是存在的,在我的家乡小镇存在,小镇的人也不知道他打哪儿来,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也记不清楚了他在我的眼前存在了几年,他的智商和身体不知道有没有缺陷,反正他是哑的,平时见了我也会嘿嘿的笑,记得在他小棚外的一条沟里和旧人烧烤时还特意去给他拿了几串,不过那时他好像病殃殃的,一脸颓废样,好像打那时起就没有再见到过他,他的棚里也没有他,不知是走了还是怎么了。 回忆自此,仅是替他发声而已。 第99章 我终于按了删除键 有人说,多少曾经深爱过的人,最后却只是住在了黑名单里。 殊不知,当那个人在黑名单里,你偶尔还能看一眼,还有机会把他从黑名单里面放出来,而如果你是把他删除了,你们却真的就江湖再见,再无瓜葛了。 每一个选择拉黑的人,是不想再给对方任何的机会,希望自己可以不再心软,而每一选择删除的人,则是不想再给自己任何的机会,希望能够和对方彻底两清。 曾几何时,你是否也曾删除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你明明是那么喜欢,想要可以和他一路走到底,结果却不过只是狠心删除了他,把他归还给了人群。 不是你不想要拥有,只是你知道,原来你们并没有可能。 对于他来说,你不过只是多余。 喜欢一个人,就会想要能够在一起,也会想要自己能够被对方所需要。 在你的内心深处,你就是这样,是那么希望自己的这份喜欢,刚好是他想要的,奈何从什么时候开始,你每次给他发消息,他要么就并不怎么回复,要么就十分敷衍。 你对他一次又一次主动,一次又一次热情满满,然而他却只是一次又一次让你失望,在他的身上,你一点都看不到任何你们有未来的迹象。 那么些日子,你从来都没有感受到过任何的希望,于是,你终于还是坚持不下去了。 本来你也是那么珍贵的你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忍受自己一直那么卑微,只是跑到他的世界里,去当一个插曲,如果注定只会是无关紧要的存在,那么你情愿选择离开。 其实你也不是一下子就下定了决心,你也想了好久,试了好多次,在好些次点了删除却没有点确认删除过后,你最后才终于还是把他给删除了。 他的存在,总是让你特别难受。 可能有人会觉得,做不成恋人,却也还可以做朋友,没有必要那么绝情,非要删除微信。 而有这种想法的人,不过只是对对方还心存幻想,或者根本就不曾真心喜欢过。 对你来说,当你那么喜欢过他,你根本就做不到去和他做朋友,因为每当看到他的微信,你就又会特别的想念,甚至还会想要拥有,每当看到他的朋友圈,你就又不自觉就会情绪失控。 虽然他对你并没有什么意思,但是他的一举一动,却就是能深深牵动着你的心。你会遗憾他的生活,没有自己的参与,也会总是去揣测他的每一条动态,都是什么意思。 就算有时候你根本就没有看到他发任何东西,甚至他都将你屏蔽了,但是一想到他就存在于那里,还在你的通讯录里,你也还是会心里觉得很膈应。 为了让自己能够轻松一些,于是你明明很想一直关注着他,还是劝了下自己,让自己放弃了这种想法,直接就只是默默地把他清理掉了。 太痛苦了,你决定放过自己了。 感情中,两厢情愿会是一段很不错的爱情,而一直注视着一个不可能的人,他会觉得你很烦,你自己却也会总是觉得自己很卑微。 常常是,你因为他心里纠结了千万遍,每一次找他都小心翼翼,经常因为他在夜里都难以入睡,而他却一点都不把你当回事,根本就不曾在意过你的情绪。 虽然你也明白,越是爱一个人,就越是容易感到痛苦,但是如果是痛并快乐着,那么你心甘情愿承受,可如今,除了痛苦,你却从不曾感受到任何的幸福。 当这份喜欢是那么沉重,又那么让你疼痛,你渐渐开始明白,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爱情。 于是,纵使依然还是有些舍不得,你也还是坚定地把他删除了,让自己以后再也找不到他。 毕竟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在这有限的生命里,你还是不想太为难自己了,还是想去爱一个心里有你,时常都能让你能够感受到开心的人。 我终于还是删除了你的微信,当你在心里对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你很无奈,却也觉得解脱。 无奈的是,你并不是真的想要删除他,却不得不删除他,解脱的是,你终于再也不用去等待他的回复,也不必再幻想着他会找你了。 从此以后,没有他的日子,你可能偶尔还是会想起他,甚至在想起他的时候,还是会有点失落,但是你却也依旧还是会,好好去过。 当然,虽然时间可能会久一点,但是你却也终将放下他。 在你的心中,你也依然期待着另外一段感情的发生,一个不会需要你去删除,能够始终留在你通讯录中,陪着你一起走到最后的人。 那个人,那样一段感情,才会是一段不错的经历,也才是你真正需要的爱情。 第100章 婆婆,是儿媳眼里的一根刺 昨天中午,没什么心情。 因为起床晚,买完菜回家已是十点半了,所只得放下一切别的事先洗菜,切菜,煮完饭之后还没见婆婆回,就想着先把地拖一拖。 拖完地就是十一点四十了,赶紧地刷锅炒菜。三菜一汤全部呈现在饭桌上时,婆婆也进屋了。 最近,因为公公脑溢血已在医院住了将近五个月了,依然不见有所好转,转到康复医院这几天还瘦了许多,陪护说情况不容乐观。 回到家的婆婆坐在沙发上闷闷地吸着烟,什么话也没说。婆婆的烟龄几十年了,每天虽然抽的不多但一包烟就二天光景的样子。 婆婆是个非常强势的一个人,在家里她就是老大,说一不二,又目光短浅,思想里都是她的陈年旧词,除了打麻将,基本上没什么其它爱好! 哦,偶尔也会在家踩踩缝纫机,那些个窗帘,空调罩子和一些布帘之类的东西都是她弄,虽然我老公有些嫌弃她做的这些,可也拿她没办法。 抽完烟的婆婆又喝了二囗水后,就过来吃饭了。 我先喊她吃饭,不知她是否听到,见她没来吃,平常也知道她每次回家都要抽根烟的,所以也就没喊第二次了。我呢,就在饭桌旁等她来一起吃饭。 我昨天手机里下载的电视剧《卧虎》还没看完,见她还一时半会没来,于是我便打开了手机的腾讯视频看起了电视。 看了大概半集的样子,婆婆过来了,她望了望桌子上的菜,就从酒柜里拿了一个小的白酒杯,倒了一杯酒,就坐下开始吃饭了。 此时我摆在桌子上的饭都冷了,但是这天气很热,我呢也懒得再去盛饭,端起碗就吃。 因为要边看电视,就没问婆婆,公公在医院怎么样了,今天还好之类的问题,天天问的也腻了。 我自顾自地看电视,吃饭,婆婆突然间问我:你回不回娘家,我当时没想,就一个随口答:什么意思哦?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突然之间问我一句回不回娘家,搞得我莫名其妙的,我就想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而这句回话,彻底就惹恼了婆婆,说我没把她当长辈看,怎么怎么地,唾沫星子像子弹一样飞了很久,搞得我也有些恼,没有逻辑性地就冲囗而出一大堆藏放在心里很久的一些憋屈话都一股脑儿地照搬出来。 这下婆婆更来气了:哈,原来你是这样看我的呀,我反正一个人啦,别人对我好我就对别人更好,别人若对我不好,我也不是好惹的,等等… 其实,婆婆在我看来,不管别人对她好不好,她都是按她的思维方式和当时的心情来对待人的。 每次对我说的话都是直指痛处的,不会挣钱了,已经年龄大了呀,每天好吃懒做的,又不会哄人呀,在她口里我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她这些话不只是跟家里人说,还跟她的亲戚,朋友,以前的同事和小区里的人说。 可能是很多年了,我从当初的爆燥到现在的心若止水,但她说的这些话和她这个人就像一本根一样她扎在我的每一寸肌肉里,而我做的就只能是忍着忍着再忍着,不敢轻易去招惹她。 第101章 晓晓做了个好长的梦 也许想念的日子过长,梦里竟有了他们… (1) 夏风,站在弄堂口任风吹着他那圆润的脸,眼中全是斗志,此时四周皆静,一切都是美好的,却也空旷。 一只蝴蝶此时正飘飘荡荡,在空中如一片八月的板栗叶悄然跌落。 夏风无语,只是盯着这片快要枯萎的树叶静静的看着,不,这是一只有着灰斑色的蝴蝶,有些平庸。 颓废的蝴蝶似乎很无力,紧贴在绿茵茵的草地,如果不仔细看,是看不清楚它的头顶在动,是风吹的缘故吗。 夏风虽然尽量控制住自己的呼吸,可终憋不住多久时间,哪怕只是一呼一吸之间它都感应到那长着灰斑的蝴蝶在颤抖。 八月的天气咋会这么冷呢,蝴蝶抬起头费力地望了望天,此时的天空还有“火烧云”,其实是个有温度的傍晚。 夏风也跟着仰起头,发现一架飞机闪着红光正从板栗树的上方飞过,穿越一团像一样的云朵,飞机就隐身于天空了。 此时夏风想走,抖了抖沾染了灰尘的衣衫,便准备离开,可一督见那发抖的灰蝴蝶又停住了脚步。 蝴蝶似乎有些难受,正无力地低垂着头。 夏风四顾左右,可周边无人。只得让自己跳起来摘了几片板栗叶盖在了蝴蝶身上才离开。 蝴蝶眸光中含泪,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喊出来。听着越走越远的脚步,蝴蝶蠕了蠕身子便缩进了板栗叶里面。 第二天太阳光从树叶缝隙倾射而下,金灿灿的光在草尖,在石头上跳跃。 蝴蝶闻见花香,听着鸟儿在唱歌便伸出手推开一片树叶,世界一眼明媚。 蝴蝶想飞,舒展舒展翅膀但还是落在了一朵野菊花上,把触角伸进花蕊,不一刻蝴蝶摇摇身子,感觉到自己有了力气。 草尖上已无露珠,蝴蝶缓缓飞起,不停地四处寻找昨天那个出现她身边的他。 可是,找不着。蝴蝶有些黯然神伤只得无奈地四处游走,像传说中的“夜游神”… 她很想跟那个他问明白: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为何要给予她这么多? 蝴蝶在山林间游走了一圈又一圈,可还是找不见那个他,只得回到最初的那棵板栗树下,再一次看向昨天那个他呆过的地方,愣了片刻就飞走了。 蝴蝶找到了同伴,日子在慢悠悠的时光里就忘记了一些往事。 夏风在这天又来弄堂口走走,同样地安静也踌躇满志,他突然想起那只灰蓝色的蝴蝶,她应该是飞走了。 …… (2) 这天夏风游走在四野,感受一种天地之间的高阔,万物复苏的繁盛,他仰躺在草地上望着只有几朵浮云的蓝蓝天空,顿时自在又轻松,闭上眼睛享受这份豁达与安宁。 一群五彩斑斓的蝴蝶从天空翩翩而来,把这世界渲染得灵动又热闹,一会像一把游走的伞,一会又像散落在大地上的野花,聚聚散散又翻腾不休。 一大片狗尾草摇摇晃晃的醉在风里,它们轻轻啍唱着那些已经久远的歌曲,低迷又沉沦于自己的时光里。 夏风忽然睁开了眼睛,他并没有向四处张望,也没有坐起来寻找那些声音。只是他觉得有一种气息在慢慢靠近,既熟悉又陌生,想记起又没有记忆,他只能靠深深呼吸来填充脑袋的空白… 五颜六色的蝴蝶开始在这一大片狗尾草里追逐与嬉戏,它们时而落在狗尾草上作片刻的喘息,时而又一大群地向着四周的刺藤飞去。 刺藤上的花是粉红的也有粉白的,但花蕊都是粉黄粉黄的,还粘着层层叠叠的花粉。 当夏风看到这些颜色不一大小不一的蝴蝶时,突然间记忆里就有了那只长着灰斑的蝴蝶她颤抖时弱弱的模样,心莫名的变得柔软又充满了感性。 此时此刻一只蝴蝶就在他的手边翻飞,却不是他见到过的那只灰斑的蝴蝶,这一只没有了灰斑,而且翅膀也大了许多,身上的颜色被太阳光拂照着变得明艳又亮眼,漂亮极了。 蝴蝶总在他不远不近的距离游离着,也不管她的同伴是否已远去,她只静静的在夏风周围的花朵上,狗尾草上扑翻着翅膀,偶尔也去夏风的发丝上嗅嗅后又回到花朵上。 而夏风也注意到这只蝴蝶,他继续仰躺在草地上屏息关注着这只蝴蝶在他面前,四方的翻飞,只是他没有去想这只蝴蝶是不是就是那只灰斑的蝴蝶。 阳光一点点地从树捎间隙里斜倾,山林的傍晚在太阳的余辉中变得温情又浪漫。此时吹来一阵风,将树丛间的落叶轻巧巧地吹起,然后又将它们散落各处。 蝴蝶抬头望了望天色,又把山林扫视了一遍,此时才知自已又是一个人,同伴都已飞走了,她变得有些急迫可又不舍。 夏风随手折了一根狗尾草,随意地将它放在唇齿间,然后双手托着脑袋又落入了草丛里。 瑚蝶在夏风的上空盘旋了几秒,便飘飘悠悠地落在了夏风的这根狗尾草上荡起了秋千…… 第102章 愿你,烟火长安 1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一曲歌儿,飘荡在群山间,不知是谁家的姑娘,有如此美丽的嗓音。 湖畔的微风,将久违的清爽送到人间,此时,有一个书生端坐于树下,拿出书来细细钻研。 清风徐来,她任由微风吹拂过脸庞,或许只有这个地方,才会在炎热的盛夏享受到习习微风,和书生一样,这群洗衣的姑娘觉得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的赏赐。 他虽然为一落魄书生,但胸怀远大志向,有着兼济天下,一展宏图的夙愿,在宋金如火如荼的战争中,他要建功立业,为天下苍生尽绵薄之力。 不知什么时候,书生感觉脸上格外凉爽,睁开眼一看,原来是有人在往自己头上洒水,咋一看,还是一位大姑娘。 “哎呀哎呀,姑娘和我有仇还是怎么滴?人家好不容易有实现丰功伟业的机会了,好梦又被你打断了,可惜啊可惜!”书生跳了起来,此时他半个身子已经湿透了。 “我说你这书生好不讲理,实话告诉你,你都已经坐在树下三个时辰了,要不是我给你一点甘霖,你怕是在自己的梦中就中暑了。”姑娘看着书生的狼狈样儿,咯咯咯的笑个不停,声音清脆的就像铜铃一般。 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回两回发生了,姑娘经常来这湖边洗衣服,总是能雷打不动的见到这个书生,他总是坐在那棵老榕树下勤学苦读,无论寒冬酷暑,累了就躺在树下眯会儿眼睛。 在姑娘看来,这书生嘴里总是说一些自己不太懂的天下大事,什么靖康之变啦,总觉得不着边际,虽然自己听不明白,但她觉得这书生还是蛮有学问的!毕竟,有他在这儿读书的日子还蛮开心的。 姑娘平时还没和他说过几句话,但别人家的孩子经常围着书生让他讲故事,姑娘总会在旁边偷偷听一听,时间久了,也就听出味儿了。 “难不成又要欠姑娘一个人情了,在下这里谢过姑娘,敢问姑娘宗姓大名,在下有机会定当登门拜谢。” “哎吆吆,你这书生说起话来真是一套一套的,看来肚子里的墨水真不是一星半点啊,听好了,本姑娘名叫于晴,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在下姓虞,名允文。” “本姑娘看你每天都来这湖边读那么长时间的书,已经一年多了,肯定很有学问了,能不能给我讲讲,让我也开开眼界呢?” “学问是纷繁复杂的,怎么可能用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呢?” 于晴叹口气,说,“原来这读书比洗衣服难那么多啊!” “姑娘见笑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嘛,读书虽然难,但洗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于晴突然停下了手中的活,眼睛盯着虞允文看了起来,大大的眼睛放着异样的光芒,白皙的面庞透着红润,模样分外迷人,她突然放声笑了起来,好久,才停下来笑声继续干起活来,总之,这个书生在她看来就是一个开心果。 片刻沉默之后,他们又开始说起话来,这样的交流机会不多,所以两人都格外珍惜。 于晴边说话边在树梢晾晒衣物,时不时停下来整顿整顿自己那一头秀发。忙了这么长时间,姑娘浑身出了不少汗水,衣服紧贴着身体,映衬出那曼妙的曲线。眼前的美景,让虞允文心跳加速,说话声都不禁颤抖了起来。 晚上,知了还在叫个不停,虞允文坐在油灯下,他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想着于晴说的每一句话。 那种专属于年轻女子的,铜铃般的动人笑声,这一切,让他面色通红,心跳加速。 想当年,自己曾经也渴望过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迷人舒适,也梦见过百万雄兵铁马金戈的铁血疆场,也崇拜过边关喋血精忠报国的赤胆忠魂,曾经有过他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的孤傲,但蓦然回首,万事万物已是桑田沧海,变成回忆里的一点星光。 2功名万里路,心事一杯中。 那时的窗外,雨疏风骤,薄纸怎奈侵袭,几滴秋雨打湿了昨夜没有合上的书卷,书上多了几处褶皱。一夜的秋雨,勾起了虞允文心中久久割舍不下的一缕情丝,缠绕着他的躯体,牢不可破。 那是离开龙谷村的第三天早晨,虞允文在一家客栈的被窝里醒来,罗衾不耐五更寒。 他清晰记得,当时离开家乡,三步一回头,此一走,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男儿的心,是雄鹰的心,属于整个天下。 虞允文永远都忘不了那湖畔的微风,还有那湖底的鹅卵石,夕阳余晖映衬出于晴那美丽的身影,这一切思来想去,让人感触颇深,他在那儿可是读了好多年的书,那段漫长的时光里,他思索了人生的真谛,还邂逅了生命中那个最美丽的人! “后生,老汉我劝你还是留下来,如今这兵荒马乱的,世道很是凶险啊,咱们这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但是不受战乱之苦,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最是养人啊!”一位老大爷推心置腹地说,“留下来,孩子,这儿的后生们需要你啊!” 听说虞允文要走,好多人来到虞允文的家里,大家很是放心不下,一方面担心虞允文。 另一方面,村里好不容易有个教书先生,是村里后一代人的希望,如今这样走了,大家很是割舍不下。 “后生啊,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你看于晴姑娘,既漂亮又贤惠,人家也很是相中你,你看几个村子那么多的后生,她的歌就唱给你一个人听,平时就主动找你一个人聊天,这样的好姑娘你去哪儿找啊!这样,你留下,我给你们做这个媒,咱们把于姑娘娶过来,和和美美的成个家,做村里的教书先生,可以吗?”一位大娘说,这也是大家的意思。 虞允文早已下定决心,走出龙谷村,参加科举考试,去博取功名。 “于晴姑娘聪慧美丽,善良贤淑,我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儿倾慕之心呢?”虞允文眼含真挚的说,“只可惜,我一颗凄凉的内心孤苦无依,连自己要去的地方都说不出在哪儿,我怎能配得上她呢?” 他要去进京赶考,尽管村民万般不舍,但他执意要走,最后,村民给他凑了点盘缠,也算丰厚,节省一点用足够走到建康。 最后,那位大爷对虞允文说:“后生啊,你读书那么多,想必参加这科举考试没什么问题,但是,我是说万一,要是没考好,不要怕丢脸,就回村里来,大家都欢迎你回来!”这一席话,说得虞允文眼圈红红的。 来了这么多人,唯独有一个人没有出现,就是于晴,虞允文有好多话要对她说,可她在哪儿呢,自己要去找找她,思来想去,虞允文还是放弃了,于晴这个姑娘,重感情,性子烈,她要是知道自己要走,估计一时承受不了。 等到他走到村口之时,他发现一个美丽的身影在那儿等着他,于晴要自己亲自送送他,虞允文此时最害怕的就是于晴,或许在她心里,自己就是一个欺骗感情,却不能和他相守的负心郎。 “爹已经答应咱俩的婚事了,你是怎么想的,真的就要离开吗,你难道就如此绝情,一定要离开这片土地吗?” “等我回来,一定来娶你!” “放心,我一定会等着你的,你如果一时不能回来,我就去京城找你!” 虞允文听了,将她深深地拥入怀中。他说,“此生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世间万千美好,皆不如家之温馨,待到离家之时,才发觉自己还有如此多的惆怅无法割舍。 3我仍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这就是爹爹和你娘的故事!” 虞允文已贵为当朝宰辅,当他给一对儿女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却是一脸的童真。 是啊,转眼已是十五年之后,他和于晴已步入中年。 官场浮浮沉沉,将满朝士子的身心精力消耗到极致,虞允文觉得自己唯一的幸运之处在于,他不同其他的许多读书人,白白奋斗一生却一事无成。 想他在官场浮浮沉沉的这些日子里,经历的人和事儿不少,也办过几件震动朝野的大事儿,一路走来,其中的个中滋味他尝遍了,倾其所有的付出却不见得国家昌盛,万民安康,如今国事不顺,虞允文万念俱寂,心中未免伤痕累累。 万事已成云烟,从穷困不堪的乡下到走进金碧辉煌的朝廷,这一路,他走了十五年,可以说,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他押上了自己的一生。 可惜!生不逢时,就在他准备意气风发治国理政之时,金国女真的铁骑却将大宋的江山蹂躏得支离破碎,堂堂大宋王朝,数十万大军灰飞烟灭,丢尽华夏颜面,大宋男儿何止千千万万,但只能空撒热泪而无用武之地。 “孩子他爹,我连夜为你修补了几件随身衣物,出发时记得带上它们,这一去路途遥远,山重水复,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多准备几件衣物,要记得经常换洗。” 话音落时,一名端庄秀丽的女子将衣物递给了虞允文,美目盼兮之间,虞允文紧紧将她揽入怀中,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忙于国事,焦头烂额,甚至疏忽了家里人。 好在于晴善解人意,聪慧善良,事事对他百依百顺,忙里忙外将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像一股温暖的热流,总能滋润他心田里的沟沟壑壑,抚平他的忧伤,化解他的悲哀,挽起他的失落。 在陪伴他的这许多年里,于晴从来没有过关于丈夫的一句怨言,在她的心里,自己的丈夫忙的是国家大事,虞允文问过她几回,嫁给自己后不后悔,她说,没有国,哪里有家呢? “我唯一对不住的,就是你和孩子,这么多年来,陪伴你们的时间少之又少,你不会记恨我!”虞允文微微一笑,问。 “你是我的男人,俗话说啊,这知心人莫过于枕边人,你心里装的天下有多大,为妻还不知道吗?我没有其他的奢望,只愿你能够平平安安的,就是老天爷对咱们这家人最大的恩赐,就比什么都强!”妻子也淡淡一笑,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 “有知己如你,允文此生足矣!”虞允文欣慰地说,自己与妻子于晴结婚十余年,一直相敬如宾如初恋,他忘不了,多年前飘着微风的湖畔。 此生,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104章 老太 我的阿太,其实是我老公的阿太,一个活到了96岁的农村老太。 第一次去老公家,见到第一面的人便是阿太。一个瘦瘦小小老太太,穿一件斜襟的棉布蓝色外套,脑后梳着一个发髻,正在厨房的灶台边准备午餐。 那时候她已经八十多岁了,耳聪目明,干净利落。兴许是缘分,老太太很喜欢我。 阿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从小就送给镇上的人家了,平时来往比较少,只有家里有大事的时候才会来看看她。 阿太的儿子就是我老公的爷爷,一共有四个儿子,二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就是我公公,我公公不是爷爷亲生的,是邻镇领来的,旧时候结婚后不生养,按照迷信的说法要先领养一个,才会引出儿子来的,用现在的说法,我公公是领来做“引流”的。 分家的时候,阿太分到大孙子家,就是我老公家。 我嫁过去的时候,老公家已经翻造了新楼,我们都搬到楼房里住了。原先前面有二间平房,现在改成了厨房和餐厅,平房前面有一块空地,乡下人家称为“道场”,可以用来晒稻草等农作物的。 楼房的后面有一间小房子,是最早的时候,乡下养猪羊用的,阿太一个人就住在这里。造新房子的时候,楼下有房间的,让阿太搬进楼房来,她死活不肯,她说:“我年纪大了,换个地方住不习惯,不搬了不搬了,这里很好。” 阿太也不肯和大家坐在一起吃,她吃的菜都是婆婆专门给她准备的蒸得很烂的菜。 我曾试图喊她和我们一起吃,阿太头摇得拨浪鼓似的:“我年纪大了,牙齿都没了,咬不动了,一个人慢慢吃。” 家里人说,阿太就是这么个人,不愿意被人嫌,这么多孙子孙媳曾孙,个个都喜欢她,尊重她,可她谁家也不去。 03 我们在外工作,平时不住家里,只有节假日才会去乡下住,每次回家,我们都会给阿太买点好吃的。 那年中秋,我给阿太买了一盒月饼,吃过晚饭,天还不是很黑,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走进阿太的小屋,泥地有些凹凸不平,但是一尘不染,干干净净。 屋子里飘出一股烧酒的香味,寻着香味望去,阿太正在桌边吃晚饭,桌上有一瓶烧酒,是本地酒厂自制的那种瓶装酒,桌上的小酒盅里还有半盅烧酒,原来阿太好这一口。 在靠西北的角落里,是她养的几只兔子,白天阿太都会去附近的田野里割草,下午的时候会清理兔子窝,所以虽然和兔子住在一窝,屋里除了酒香和草香,没有其他味的。 一时兴起,也或许是被这酒香诱惑,我在小桌旁坐下,陪着阿太喝起酒来了。酒是个好东西,过了三巡,就会去触碰记忆深处的阀门,一段段嵌入生命的岁月,便会跃然而出。 “姑娘啊,阿太老了,什么都给不了你们,看着这么多的小辈都过得很好,阿太心里高兴,”阿太满是皱褶的脸上露出了孩童般甜甜的笑容。 她拿起酒杯,慢慢地抿了一口,随手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那时候,阿太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你太公走得早,家里都靠我一个女人撑着,你公公十几岁的时候,妈妈也走了,她留下的三个儿子,我做奶奶的要把他们拉扯大,那时候,我都是半夜起来,乘着夜色,拿着值钱的东xz在包裹里,坐船去乌镇卖了换吃的。” 房间里白炽灯的灯光照着阿太,因为酒精的缘故,脸微微有些泛红,阿太继续慢条斯理地讲她的故事。 “有一次,我把家里最值钱的一对金耳钏,藏在身上,跟着队里的大宝凤珍夫妇俩,一起去乌镇,刚上船,就碰到了一伙强盗,抢走了我所有的东西,大宝夫妻俩也走散了,我一个人哭天喊地,那时候真是死的心都有了,可是想着家里头三个孙子,我爬了起来,身上没有了盘缠,一路讨饭一路往家的方向走,走了半个多月才回到家,家里人都以为我死了。” 阿太说着,声音有些哽咽,一旁的我,一阵酸楚,一滴泪水顺流而下。 借着酒兴,我又给阿太斟了点酒,说:“阿太,苦日子都过去了,现在你五世同堂,小辈们个个争气有出息,大家都羡煞你呢!” …… 听着阿太的故事,喝着小酒,不知不觉,一瓶烧酒见底了。 第二天,阿太依旧很早起床了,打扫房间,洗好衣服,把自家的道场清扫一遍,等我们下来,阿太已经去田间割草了,她去给她的几只宝贝兔子觅食了。 婆婆做饭的时候,阿太又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了,静静地坐在灶间烧火,开饭的时候,她端了她自己的菜回小屋了。 只有每年的大年三十的年夜饭,阿太才和我们坐在一起吃。 有一天,婆婆发现阿太没有来厨房,去小屋一看,阿太已经安详地睡着了。 那年,阿太九十六岁。 我想,阿太临走的时候也没有麻烦任何人,她一定也想自由自在地走。 现在想来,阿太虽然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村妇女,她却是活得最明白的人,她放下了世俗的羁绊,不受那些所谓的“应该或者不应该”所左右,这是一个人最接地气的自由状态。 想起了黑狗达的阿太说的: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当我们困在了自己营造的“皮囊”里,哪里还找得到自由的踪影? 第105章 醒来还是在梦中 凌晨2点多的街道,霓虹灯依旧闪亮得似白昼,让人不至于被黑暗吞没。 晓晓扶着路边的大树,感觉一阵又一阵的反胃,这棵城市用来装饰的树竟有一天成了她唯一的依靠。她感觉有点累,便靠着大树滑坐下来,她想:要不就先睡会儿。 她有点后悔来到这个大城市了,这个大到迷路的城市,却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脚上的高跟鞋硌得脚疼,她一脚蹬掉了鞋子,一阵风吹来,她感觉有点冷,缩了下身子,紧紧抱住了自己。她紧靠着大树,一不小心便睡着了。 她突然想到,不能这样睡在路边,这个城市中四处都是危险,需要多清醒才能保护着自己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啊!她努力的去睁开眼睛,但她失败了,她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努力强撑着:不行!我爸妈只有我,我不能有事!她拼尽全力睁开眼,这时强烈的阳光刺得她眼睛生疼。 这么快就天亮了?我睡了这么久?她不敢相信,连忙回头:“啊,还好还好,我确实是靠着这棵树睡着了,我居然睡了这么久?”她拍着胸脯松了一口气,准备站起来。 她下意识地低头,看到自己手里的包不见了,她绕着大树转了几圈,可还是没有找到。她懊恼道:“就不该相信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包还是被顺走了,这大城市有什么好的,她蹲下来绝望地把脸埋进膝盖。 她的证件全在包里面,手机也在里面,现在连请假都请不了了,旷工又要被罚钱,可她连老板的号码都不记得,怎么请假呢?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都快三十岁了,她混的什么鬼样子?生活简直是越来越糟了! “喂,晓晓,你怎么还在这儿磨叽?我们找了你半天,唉,这节课都下课了,我们快去教室,下节课高数。”她听到了那熟悉却又有一点点陌生的声音,她在想那是谁,她在记忆里面搜索了很久,可是没有搜索到。 她尝试着抬头。“喂,你是被球砸懵了吗?怎么回事?看了我半天不认识了吗?每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你还敢对我脸盲?”她被拍了一下,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原来是欣欣。欣欣是她的室友,也是她最好的闺蜜,她们基本上每天都腻歪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但是她们毕业以后已经多久没见了?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很难得看到了欣欣,激动的地扑上去抱住了她。 “不至于,不至于,这么多人看着呢,怎么回事儿,砸了一下怎么变成这样了,你的女神范儿呢?”欣欣嫌弃地拍着她的肩膀。:“快点快点,马上就要上课了,我们要赶紧去教室占座,下一堂课可是高数啊!我的高数可是差到了谷底的,我得赶紧去听课。” 她慢慢地松开了欣欣,可是她又有一点糊涂了,这不是她大学的时候的场景吗?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她的眼前,难道她在做梦?还没有等她想明白,欣欣便拉起了她的手,直奔教师而去。“等一下,等一下,我的鞋子!她突然想到之前自己把鞋子给蹬掉了。”可是,她低头一看,她的鞋子穿的得好好的,是当时最流行的小白鞋,可她已经很久没穿过了,她也很久没有像这样跑起来了。对于穿习惯了高跟鞋的她来说,很不适应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她想:不会,我居然穿越了?还是在做梦呢?她尝试着去掐了一下自己,可是脸上真的很疼。原来这不是梦,!那这是什么?真的回到了过去吗? 赶到教室的时候,教室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只有高数课的时候,人才会如此的齐全。没有人敢翘课,没有人敢提前溜走,也没有人敢迟到,她们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老师还是那个微胖的中年人,看起来有点沧桑,依旧用他那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质问着大家:“这题为什么还错?这题为什么还不会?这题我都讲过无数遍了,你们不要一天天的坐在这做梦好吗?”顿了一下,他突然点名:“赵晓晓,你来给大家演示一下,全班就那么几个人做对的。”老师点到了她的名字,她还在晃神中,旁边的欣欣推了她一下,她才反应过来。她慢慢地走上黑板,感觉这就是一场梦。高数是她原先最擅长的学科,现在对于她而言却是那么地无从下手。是啊,毕业以后她就没有接触过高数了。他根本没有用到学校学的那些知识,他不知道学习了那么多年是为了什么。 “好了,你先下去,既然那么多人不会的话,我再讲最后一遍。”老师用无奈的语气给她一个台阶下,在学校,老师对优秀的学生一向是宽容的,不像在社会,老板擅长于给优秀的人更多压力,美其名曰:没有压力便没有动力。 曾经的她便是那个优秀的学生,但现在的她不知道算不算的上优秀的员工。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了,她的脑袋还是胀胀的,感觉老师讲的内容对于她而言熟悉又陌生。就像现在周围的一切一样,对于她而言,却是陌生的。她想:回来了也好,这样就不用工作了。如果可以的话,她还想要努力进修一下。她想当初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放弃了考研,现在还是有机会可以重新拼搏一下,她决定从现在开始努力一把。她不想再过那一眼看到头的生活。她不想为了那五斗米而折腰。 下课了,她和欣欣一起去食堂打饭,原来食堂的饭菜比外卖好吃上百倍。 “欣欣,我今天为什么会在那棵树那边?”她试探地问。 欣欣把手探在了她的额头上。“你没事?不会真的被砸傻了?体育课跑完800米,你在那边看你喜欢的学长打球,结果呢?一不小心一个篮球就朝你飞了过来,你的脑袋呢就顺利中招了。结果就倒下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当然是姐姐我扛不动你,我就把你扶到了这棵树下,然后我去医务室找老师过来,可是老师不在,我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呢,就看到你好好的站起来了,并且绕着这个大树一直转圈,我就觉得很奇怪。接下来就是你发生的一些点奇怪的举动和奇怪的话,你今天到底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吃饭。” “你说那学长也真是的,球砸到了人,过来道歉一声捡了球就走了,你说你喜欢这种人干什么?还给他送饮料……”欣欣又开始了她的小和尚模式。 晓晓忽然就笑了,她想:原来之前的自己是有多么地愚蠢,会为了这样一个人而放弃了考研。活成了自己越来越讨厌的模样。现在上天又给了她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一定不会重蹈覆辙的。 “11点半了,晓晓,我要关灯了。” “好的。”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有点害怕,她在想,我应该不能睡觉?万一睡一觉就回去了怎么办?她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还有那么多的过去想要去修改。她努力地睁开自己的眼睛,可是又像第一次那样,很难很难,她感觉自己的眼皮有千斤重。她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赶紧睡觉就不会有什么事情了。 “晓晓是一切都知晓的意思吗?你这名字可真好听。可你这酒量不怎么样啊,才喝了一杯呢,这就已经晕啦?”这个令人一听就全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可不就是那个难缠的客户吗?她感觉到有人伸手碰到了她,她赶紧睁开眼睛,还是在203包厢,和她的宿舍号一样。对了!那是她回到学校前和客户谈合作的地方。难道这才是梦?她伸手往大腿上掐了一下,疼得能掉下眼泪来,看来这不是梦,那刚刚在学校怎么回事?是梦么?可是她被纸划伤的口子还在呢,又怎么会是梦? “发什么愣呢?王总问你话呢!”她被旁边的女人推搡了一下,反应过来。“王总您放心,我们这个药降糖效果很好的,中成药,对于身体的伤害很小,您别看它现在市场占比小,发展前景是非常好的,您看看,这是我们的合同,我们给您……” “赵小姐,不着急,合同先收起来,咱们吃饭不谈合同。” “是我唐突了,抱歉,我这边给您赔不是了,我先干了,您随意。”她感觉到了口中的酸涩,这酒就像是眼泪的味道,终于,她还是做了她最讨厌的销售,她不懂是不是自己选择的路了,她只知道,这个城市,是她执意要选择的。她感觉脑袋很晕。她想:她一定不能晕倒在这儿,她强撑着,她起身去洗手间,靠在马桶边上使劲儿地吐,想把酒都吐出来,清醒一些,可她感觉眼皮重得不行。 “姑娘,姑娘,哎……医生啊,她啥时候醒啊?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喝酒噶么多,伤人啊!” “阿姨,我们知道您是做好事的,那您等一下,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她醒来我们没办法解释,您打的120,您就在这儿陪她会儿。” 她听了这些奇怪的对话,然后她努力地睁开眼睛,发现眼前一片苍白,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原来是医院,这个她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姑娘啊,你可终于醒了,我早上去买菜看到你在一棵树下一动不动,吓得我打了120,现在你醒了,我要回去做饭了呀。”大娘用着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表达了她的意思。她点头。大娘走了几步,又退回来:“丫头啊,医药费我已经帮你交了,以后别喝那么多酒了。你看看少了什么没?走的时候,我帮你看了周围,没啥东西落下的。” “谢谢你,阿姨,我……要不您留个号码,我回去把医药费还给你。”她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多沙哑。 “没事没事,这是小事,人没事就好,我得回去给我女儿做饭,先走了啊。”阿姨慢慢地走远了,那背影让她想起了一个人,她的眼睛有些热还有些模糊,她想,现在应该不是梦了? 她突然想起,自己做了好真实的梦啊,她想起了妈妈说过:“凌晨两点半不回家会有坏事发生的,不要在外面晃悠。” 她借了电话,拨打了那个唯一记得的号码。 “喂,晓晓呀,今天休息嘛?”那熟悉的声音,让她控制不住地哽咽。“怎么啦?发生什么事啦?别哭呀。”“我没哭,我只是感冒了,鼻炎。”这个借口她已经用了无数遍了,但是她还是信。她记得高烧396c时打电话请假,老板都没有批准,原来谎言也是要看对谁而言。 信者,谎即是真;疑者,真即是谎。 “那你要多喝点热水呀,身体最重要……” “嗯……”她听着那边的唠叨,破涕为笑,她想到老板跟她说的:“晓晓啊,你以为什么最重要?对年轻人来说,奋斗最重要,业绩啊业绩,你要有业绩!”原来,在不同的角色里,重要是不一样的。 她想,也许现在可以重新做梦?一个梦醒了,就换一个做做。 她旷工了一天,养好了身体,警察局给她拿来了她的包,里面什么都没少,司机师傅给她留了字条:“丫头,东西应该都没少,我一看到就给你送警察局了,以后出门要注意安全呀。我给你留个电话,少了啥和我说,以后那么晚打车不安全,也可以叫我,我刚好也要等我女儿下班去接她。”她看着那串电话,笑了。 她想,世界还是阳光比较多,只是她活在自己的黑暗中,忽视了阳光的温暖。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阳光,它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也许你所在的地方采光不好,但是你依然能等到有那么一刻,阳光带来温暖。 第106章 一头小狼的三生三世 1 朝鲁是个猎人,今天收获不错,打到了一头狼,策马扬鞭,一路凯歌,赶回自己的蒙古包。 狼肉不怎么好吃,狼皮可是好东西,值很多银子,朝鲁做梦都在笑。 一觉睡到大天亮,他隐约听见外面有什么声音。细听,像婴儿在啼哭。朝鲁一个鲤鱼打挺,直接从躺着的姿势站起来,几步走到外边。 一只幼狼趴在门口,奄奄一息,眼神里满是哀伤。它的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看上去就像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狗。 朝鲁和小狼对视了一会,小狼冲着他“嗷嗷”地叫着,那声音很凄厉,引得朝鲁心生爱怜。 朝鲁走近了小狼,蹲下身,伸手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有点惊恐,却没有躲。 小狼被抱进了蒙古包,喝了牛奶,吃了羊腿,睡在了朝鲁的怀里。从此,朝鲁走到哪都带着它。把小狼当儿子一样养着,打到猎物都紧着小狼吃。小狼也很依恋朝鲁,像个跟屁虫,寸步不离地跟着朝鲁。 打猎的时候,它有时候跟在马后面跑,有时候跑到前面去探路,更多的时候是和朝鲁一起骑在马上。 一天傍晚,朝鲁正在缝制狼皮袍子,突然听到不远处有很嘈杂的声音传来,似乎还有小狼的叫声。 朝鲁循着声音望去,发现四条猎狗在围攻小狼,小狼在中间无助地反抗着,嘶吼着,躲闪着。 朝鲁顺手抄起一根大木棒飞快地跑过去,大喝一声“啊!” 手起棒落,正在咬着小狼尾巴的黑色猎狗应声而倒。棒子打在了它的背上,四条腿蹬了几下,脑袋一歪,再没了生息。 第二棒再抡起来的时候,三条猎狗早已四散逃开了。朝鲁扔掉大棒,把小狼抱起来,心疼地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它。 小狼的尾巴受伤了,朝鲁用自制的草药涂在它的伤口上,还抓了几只山鸡给它补身体。小狼也很懂事,总是撕下一条鸡腿给朝鲁吃。 小狼一天天长大了,它的皮毛颜色越来越像朝鲁的那件狼皮袍子。 冬天到了,枯黄的草原盖上了厚厚的白雪。朝鲁带着小狼走了很远的路,才打到一头老狼。 当朝鲁哼着歌用尖刀剥开狼皮的时候,背后突然遭到了偷袭,他的脖子被一口咬断,他挣扎着往后看了一眼:“原来你是…来报仇的?” 2 小雨的妈妈带着他在海边玩,他蹲在沙滩上用小塑料铲铲着沙子盖碉堡。 妈妈笑眯眯地看着儿子,还把捡到的贝壳放到碉堡旁边。 “用贝壳做装饰,好吗?” “不好,我要用贝壳当炮弹,打坏人!” 妈妈刚要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她往旁边走了两步,接通了电话,是公司里关于货源的紧急问题。妈妈眉头紧缩,语调急促地讲着电话。 突然,一个巨浪打来,把正在玩沙子的小雨卷走了,等妈妈回过神来的时候,儿子,小铲,贝壳,都早已不见了踪影。 “就两分钟,就两步!怎么就没了?”妈妈撕心裂肺地哭喊,流干了眼泪,瘫软在沙滩上。 救援队马上开始搜救,一连几天,小雨音讯全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一起离奇的失踪事件。 大海中央,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荒僻小岛上,小雨睁开眼睛,四下看了看,这是在哪啊?妈妈怎么不见了? “妈妈!妈妈!”他大叫起来。一个大眼睛长睫毛的小姑娘走了过来,样子很像芭比娃娃。 “我叫小鱼,你落水了,是我把你托上小岛的。” “我妈妈呢?我要找我妈妈!” “你走不了了,我们大王说,你妈妈上辈子做了坏事,必须受到惩罚,我们救了你,就已经是最大的恩赐了。” “我要找妈妈!我要找妈妈!呜呜呜!”小雨不停地哭闹着。 突然,一个苍老而悠远的声音从空中传来:“你不要闹了,如果你还想再见到你的妈妈,你就要听话,你每天要给旁边石头缝里的这棵小树苗浇水,你只有把它养成参天大树,它才能帮助你离开这里!” 小雨四下张望,却看不到人,伤心地哭了。 “吃饭,以后你的饭只有烤鱼和野果。”长得像芭比娃娃的小鱼端着两个盘子走了过来。 小岛上只有小雨和小鱼,开始的时候,小雨总是哭,小鱼想了很多办法逗他开心。给他唱歌,给他讲故事,给他说笑话,可是小雨一直无动于衷,总是闷闷不乐的,望着大海发呆。 小雨虽然不开心,却一直精心地给石缝里的小树苗浇水。开始的时候,他把水倒在石头上,能流到缝隙里的水太少,小苗不够喝,三天两头的打蔫,叶子发黄,小雨急得直叹气。怎么才能让水流进石缝里呢? 小鱼在捞鱼的时候无意间捞到了一个尖嘴的塑料瓶子,瓶子里灌满了水小,用手一捏,就出来一股小水柱。 这个瓶子用来浇树岂不是正好?小鱼飞快地跑向小树苗,把尖嘴塞进石缝,用力地捏瓶子,满瓶水全部挤了进去。 “小雨,快来看!” 当小雨看到神奇的瓶子,能够成功解决浇水的问题后,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两个孩子很快成为了朋友,每天一起捞鱼,一起浇树,一起唱歌,过得充实而快乐,但是小雨的心里,一直在想念着妈妈。 二十年后,树根早已撑破了石头,树干比水缸还粗,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枝繁叶茂的大树招来了一群群的小鸟,小岛上的花草树木越来越多,变得生机勃勃。 当年那个奇妙的声音又出现了:“小雨,你的任务完成了,你可以回家了,当年的大树为了报答你的浇灌之恩,会助你一臂之力,去!去!” 小雨亲手砍了自己用心浇灌的大树,做成一条漂亮结实的小船。船儿载着小雨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里。 年轻的貌美的妈妈已经容颜不再,变成了一个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以乞讨为生的老太婆。 当小雨流着泪喊她妈妈时,她竟欣喜过度,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了。 3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刚开完r公司年会的钱程,耳际一直回荡着这首歌。 那个平日里连说话都没个大声的女孩,总是很害羞的样子,竟然是王菲的模仿秀,而且不仅声音像,动作像,神态像,仔细看,似乎长得也有点像。一起工作大半年了,怎么就没发现? 咦!前面不就是她吗? “董小雪,家住哪里啊?看看顺路的话,能不能送送你?” “啊!赵经理,不用了,有人接我,谢谢啊!我先走了。”一袭长裙的女孩一溜烟地跑了,空气中留下了一股甜香的味道。 赵健望着董小雪的背影,心情有些失落。 做了五年的业务部经理的赵健,为公司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个人问题,却一直没能解决。他总希望遇到一位真正动心的女孩,可是总遇不到。 第二天一早,就在电梯门即将关闭的时候,董小雪挤了进来,跑得气喘吁吁的她用手拍着心口,脸冻得微红。猛一抬眼睛,发现赵健正盯着她。 “赵经理,好巧啊!”她的小脸更红了,一时间不知道手放在哪里合适,局促不安起来。 “早!”赵健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十五层的电梯上升时间,显得那么漫长。 “不用跑这么急,慢一点没关系的。” “我怕迟到了!” 从年会那天开始,赵健的心里就像长了草,董小雪闯入了他的世界。他安排小雪和他一起出差。在外地,他们齐心合力攻下了一笔大订单。 签订合同的饭局上,赵健喝多了,小雪只能扶着他东倒西歪地回酒店。在等出租车的时候,突然闯出了三个小混混,抢了小雪的包。 小雪吓得浑身发抖,不知如何是好,报警电话也不会拨了。 赵健的酒似乎也醒了,他挣脱小雪的胳膊,大跨步的向抢包的人逃跑方向追去。小雪终于结结巴巴的报了警,也追了过去。 胡同的拐弯处,赵健在地上趴着,裤子破了,腿上流着血,手里紧紧地抱着包,抢包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赵健被送到了医院,处理好伤口他就睡着了。等他醒来,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 “医生,我们经理真的没事吗?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他家人交代?”小雪带着哭腔,焦急地问。 “我跟你说好几遍了,他真的只是皮外伤,养几天就好了,放心姑娘!” 赵健诡秘地一笑,闭上眼睛装睡。 一连几天,小雪无微不至地照顾赵健,端汤送饭,洗衣洗脸,还给他唱歌讲笑话,赵健尝到了比初恋还甜的滋味。 在聊天中,他了解到每天接送小雪上下班的人,是小雪的哥哥。兄妹俩没有父母,从小相依为命。这个消息让他心潮澎湃。 出院那天,他提前在网上预订了蛋糕和鲜花,房门打开的一霎那,烛光闪闪,音乐袅袅,小雪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过这样的生日,激动得她泪流满面。 “未来,让我和哥哥一起,陪着你,护着你,宠着你,好吗?” “可是我……” “需要征得哥哥同意是?” “啪啪!”赵健击了两下掌。 门开了,哥哥出现在门口。 “哥,你怎么来了?” 三个人抱在一起,小雪的幸福感,爆棚。 晚上,赵健做了个奇怪的梦,他梦见可怜巴巴的小狼,想念妈妈的小雨,都在冲着他笑。 第107章 十八岁的岁月如蛋糕 昏黄的灯光,把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空中的月儿圆圆的,又是一天,手机不停地闪动,小娟知道是表姐发来的信息,不用看就知道,一定是问她考虑的怎么样。 小娟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好了,十八岁的年纪,刚刚走出校园的她,本该青春洋溢,花朵一般的年纪,怎么就觉得已经凋谢,开始沧桑了呢。 父母的争吵声犹在耳边,爸爸酗酒,妈妈懦弱,爸爸在外是孙子,在家里是大爷,妈妈在外温柔端庄,在家里唠唠叨叨,可是,他们却出奇的一致,他们都不爱小娟 爸爸打妈妈,妈妈打小娟,小娟却无人可打,就像那个笑话一样,吃饭睡觉打豆豆,她就是那个豆豆。 勉强读完高中,大学,那是一个遥远的梦,可是,不上学干什么呢,去爸爸工厂做个工人,和他一样,日夜颠倒,得过且过,年龄到了,找一个老实人嫁了,过完这一生,小娟不甘心,她怕找到一个爸爸这样的人。 夏天的夜晚是闷热的,没有一丝风,走到街角那间蛋糕房,看着里面的店员,忙忙碌碌,说说笑笑。 推门而入,他们冲着她微笑,小娟觉得受到了尊重,看着那一个个精致的蛋糕,想象着它们的味道,再摸摸空空如也的钱包,没有勇气张口,扭过头,不去看,装作没有喜欢的,匆匆走出门。 刚到门口,一个小女孩追出来,喊着姐姐,小娟认识小女孩,她见过几次,小女孩是刘老师的女儿,小女孩冲着她微笑,递给她一块草莓蛋糕,“姐姐,送给你”,小娟拽着衣角,局促不安,看着小女孩的笑脸,有羡慕,有嫉妒,心口微微泛疼,刘老师温柔地笑着,把蛋糕塞进小娟的手里,“小娟,不要客气,拿着”。 小娟接下蛋糕,说声谢谢,看着她收下,小女孩高兴地拍手,男人一把把小女孩抱起来,小女孩咯咯地笑,刘老师温柔地看着小女孩,是那么慈爱,那是小娟从未体会过的温情。 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离去的背影,男人一手抱着小女孩,一手揽着老师的肩膀。 小娟的眼睛湿润了,婚姻不都像父母那般,鸡飞狗跳,还可以相濡以沫,相亲相爱。 手机还在闪动,小娟听着表姐一条条的语音,大多是催促,为她叹息,好似她不同意,这辈子就完了。 爸妈没有一条信息,他们就那么放心她一个人在黑夜里游荡,手里捧着蛋糕,像是捧着稀世珍宝,长这么大都没有过过生日,没有吃过生日蛋糕,这是第一次在生日当天收到礼物,还是草莓蛋糕,虽然只有一块。 坐在路边的长凳上,拿出小勺,挖了一勺,好甜,草莓好好吃,露出满足的微笑,望着空中的月,岁月静好。 一个想法蹦出来,“我要做蛋糕师”,想起一部电影里的台词,“做人如果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她不要做咸鱼,她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 跑回家,想要和妈妈分享她的梦想和喜悦,看到妈妈在洗菜,绿油油的小油菜,洗的专注,仔细看去,妈妈是漂亮的,只是岁月对她太过无情,愁苦爬满她的脸。 小娟喊了一声妈,妈妈冲她咧嘴一笑,显得有些傻,小娟却笑了,坐在饭桌旁,看着她忙活,直到一碗面条出锅,冒着热气,面条上面躺着绿油油的青菜,青菜上面是一个白白胖胖的荷包蛋。 妈妈依然咧着嘴笑,把碗推到小娟面前,催促她趁热吃,小娟抓着筷子,犹豫再三,还是问出口,“妈,你是不是知道今天是我生日,特意给我煮的面”,妈妈拍拍她的肩膀,不好意思的笑笑,“快吃”。 小娟吃着面条,想起过去的很多年,从记事起,好似每年生日,妈妈都会给她煮一碗面,虽然没有说过生日快乐,此刻,小娟懂了,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她不是孤独的,那颗迫切离家的心淡下来。 温情的一刻,被推门声打破,爸爸一如既往地粗鲁,把门摔得砰砰响,嘴里喊着,“饿死老子了,有没有吃的”。 小娟不知想到了什么,走上前,帮他拿出拖鞋,接过他手中的皮包,甜甜地喊了一声爸爸,瞬间安静了,脱口而出的骂声戛然而止,像是卡了壳的磁带,什么都说不出口。 乖乖地去洗手间洗手,洗脸,甚至还刮了胡子,小娟看在眼中,噗嗤一声笑出来,大着胆子打趣,“爸,打扮这么郑重,是要去相亲吗”。 男人习惯性地伸出手,伸了半天,缩回来,看着小娟,语无伦次,小娟冲他微笑,男人扭过头,粗糙的手在脸上摸索着。 小娟没有见过这样的爸爸,想起过去种种,她时时刻刻都在抱怨爸爸的无能,抱怨妈妈的懦弱,何尝给过他们好脸色。 从记事起,她就是一个势利的小孩,不喜欢爸爸,不让他去学校,不让他去开家长会,她内心是鄙视爸爸和妈妈的,他们应该是感受到的。 第一次,一家三口坐在一张桌子上安安静静地吃饭,爸爸看着她,欲言又止,妈妈面露欣喜。 直到吃完饭,躺上床,爸爸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一直不停的看着她,小娟也不知说些什么,索性什么都没有说。 一夜好眠,次日醒来,小娟开始查学校,看资料,她要选一个好学校,找一个好师傅,妈妈习惯性地拍她的背,想要用武力镇压,看到小娟冲她微笑,抬起来的手放下,坐在小娟旁边,看着她认真的模样,露出微笑。 小娟说,“妈,我要做蛋糕师,你觉得怎么样”?妈妈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在和我商量”,一副不相信的模样。 小娟拉住她的胳膊,“是呀,我的母亲大人,你感觉怎么样,我会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蛋糕师”,妈妈的双眼瞬间红了,“我相信,我相信”。 小娟看着她颤抖的肩膀,她知道妈妈在哭,这应该是她记事以来,第一次这么平静地说话。 耸耸肩膀,继续翻找,联系了几家学校,背上书包,跑去考察,没想到妈妈跟在身后,生怕她被人拐走的架势,一步不离地跟上,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母爱,虽然陌生,但不让人讨厌。 小娟试探性地拉了拉妈妈的手,那张布满老茧的手,颤抖了一下,她知道妈妈紧张了,她也紧张了,却没有舍得放开。 看完学校,已是夜幕降临,想起爸爸要下班了,妈妈一个哆嗦,吓得脸都白了,小娟知道,妈妈一定是想到爸爸的拳头了,她没有戳破,掏出手机,看着那串熟悉的号码,通话记录却是空白一片,血脉相连的亲人,谁又能相信,同在一个屋檐下,他们却不说话。 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通了,大概爸爸也把她的号码记在心里了,小娟的声音机械没有感情,“爸,我和妈在外面,去街角一起吃火锅”。 爸爸应该是开心的,她听得出,他声音中的颤抖,连说了三个好,迫不及待,生怕小娟反悔。 一年后,小娟学成归来,去了街角的蛋糕房上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有干到天荒地老的感觉,每天妈妈都会去看看她,买上一块打折的蛋糕或者面包。 晚上,爸爸会接她下班,开始时,躲在角落里,远远地跟着她,被发现时,像是犯错的孩子,小娟把他拉进店里,让他坐在椅子上,看着小娟忙活,有人问起,小娟会说,“他是我爸,来接我下班”,每当这个时候,爸爸都会挺起胸膛。 时间久了,大家都知道了,有人开始羡慕小娟,每天都有爸爸接送,妈妈在旁边嘘寒问暖,特别是那些远离家乡,在外闯荡的孩子。 家里也安静了,再也没有妈妈的哭泣声,爸爸的叫骂声,碗筷落地的声音,豆豆也翻身了,再也没有人打她了,曾经的一切好像是一场梦。 时间悄悄划过,小娟成了大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表姐是最热心的那一个,手里握着一大把好青年,像是选秀一般,对着她介绍每一个人的优点,至于缺点,一笔带过。 一时间,蛋糕房人满为患,业绩蹭蹭上涨,店长很是开心,鼓励店里未婚的男女都在店里相亲,全场八折。 小娟一边工作一边相亲,倒也充实,开始时,还有点紧张,不知道说些什么,相的多了,还能一边烤着蛋糕,一边说话。 直到小伟出现,他不像其他人,上来就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自己的丰功伟绩,自己的车,自己的房。而是手里拿着一块草莓蛋糕,推到小娟面前,看看时间,对她说,“饿了,先垫垫,等你下班了,我带你去吃大餐”。 小娟看着那块蛋糕,想起十八岁那一年,时隔七年,她依然记得那个夜晚,月亮很亮,很圆,记得那个味道,蛋糕很甜,很香。 透过玻璃窗望向远方,月儿挂在空中圆圆的,蛋糕散发着甜甜的味道,一如当年,是那么好闻,让她心生欢喜。 第108章 温暖的景姨 今天天气有点沉,太阳被遮得只剩半张脸。老天好像正在酝酿它的情绪,准备再给大地盖一层厚厚的,暖暖的,饱含希望的大雪被。 我闲坐在热得有点不像样的大暖房里,随手拿起一本书,不时有映入眼帘“感恩”“温暖”……。难道“感恩”“温暖”是当今的流行语?我又开始让思维天马行空。天马行空的顶峰,我想起温暖的你,景姨! 初见景姨,美好开始。 我和景姨的相遇是在06年。景姨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其貌不扬。瘦瘦高高的个儿超过一米七,稍微有点驼背,头发是长版的寸头。五官也无特让人眼亮的地方,就是神态特别特别放松。 听说景姨曾是优秀的初中物理老师,与现在校长有些心结,自愿下放到小学带综合科目。一听这个闲言,心中就小人地说,“此人非善茬,远离,一定远离!” 无巧不成书,景姨插进了我的办公室,插进了我的班。从此,我按照惯例称呼景姨为景姨,因为姓景,一个美丽的姓。 十几年以前的城郊小学,学生还是蛮多的,我们班五十多名孩子。因为身居毕业班,担任着学校每年的排名大任,配备就有些奢华。景姨任教综合科目,有一名姓袁的老师任教数学科目,我仗着年轻任教语文科目兼班主任。此外还有英语老师,体育老师,音乐老师,这三科的老师是全校通用。 景姨的教学效果很好地验证了,人不可貌相这个熟语。我班综合科目在屡次考试中,都是名列前茅,这引起了关注,且是大关注。 领导带一队慕名者前来听课取经,课上的精彩暂且不说,景姨的一个神操作开始流传。当有学生走神时,当着外来的二十多名领导和同仁,景姨停止讲课,神情自如地拿黑板擦敲讲桌,只到神游的学生心思归位,才泰然地继续开始…… 这让登台历史浅显的我佩服不已。 走进景姨?,温暖如春。 虽然学校坐标是城郊,但我们早上八点走入校园,会一直到下午放学,中午一般不回家。 景姨每天骑辆女士摩托车来去匆匆,风雨无阻,是学校一个鲜明而独特的存在。因为家中还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儿子,需要照顾一日三餐,衣食住行。大儿子正上大一,由此可以推断景姨已经不年轻了,即将迈入五十岁的大门。 细细碎碎的日子慢慢流淌着,我也越来越熟悉景姨了,好多温馨温情的事开始滋长。 因为早婚,且不太遵守计划生育国策的我,孩子只与景姨的小儿子小两岁。不用大人参和,俩孩子很快就成了玩伴。孩子在一起嬉戏时,我俩会一边盯梢一边闲聊,一个男孩就能闹翻天,两个男孩的威力是不可估量的,疏忽不得。 一边眼观六路,一边天南地北地闲谈。当谈到婆婆不太愿意进城帮忙带孩子的问题,我有些戚戚。我家老人的话,“孩子送回来,我就带。去城里,不行。” 景姨秉着她一贯的慢条斯理说:“孩子还是自己带,自己的娃自己都不付出,还能指望别人。管娃是有年限的,并且不可实验。否则会后悔一辈子。你看我累吗?” 我家孩子上幼儿园是学校旁边的小饭桌。小学开始,中午寄于姑姑家。当心情撞上杂事,我会化身为名副其实的怨妇,怨老公总是下乡,怨公婆不搭手……景姨的一席话,化解了心结,舒服了心灵,捎带让我的脸开了染坊。 景姨管孩子的亲力亲为如果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孩子小学六年,酷暑寒冬,风里雨里,景姨天天忘返于学校和家,旁观者都是一脸敬佩。 孩子升入初中时,因为优秀考取了外地的康杰中学,景姨二话不说陪读。临近退休的景姨办了内退。这一陪就是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直到把孩子送进北京林业大学。 在尽心尽力做一位合格母亲的同时,景姨还荫及我。我家孩子小考完,也去应考康杰初中。已经回家的景姨,把她在康杰中学边租的房屋的钥匙专门送到我家,反复嘱咐,“家比宾馆能让孩子放松。” 我家孩子升高中了,景姨马上热心传话,“谁谁谁,在学校旁边租的房子要退租,你租吗?” 孩子即将高考了,景姨的建议又来了,“考试期间住学校,不要接回来……”琐碎如亲姨,甚于亲姨。 日常景姨,强者身姿。 景姨这么和善的一个人,成长却是有些闹心的。年少失父,随母亲再嫁有了后爹。就是后爹也没叫了几年又失去了。此后就是母女俩相依为命。实实在在一个苦命孩子。 景姨结婚也是具有话题性的,找了一个二婚的帅哥。帅哥本是好事,但造就帅哥二婚的原因就有些奇葩。方圆十里有名的厉害婆婆的冠军就是景姨的婆婆,因为不喜欢上一个儿媳妇的一些行为,迫使小俩口离婚,离婚时已经有了孙女。可想而知,厉害的段位有多高。 让大家跌破眼镜的是,景姨和婆婆相安无事到如今。甚至可以说,婆媳关系融洽至极。拿景姨的话说,“婆婆说啥就是啥,能办到,办。办不到,听听,不用反驳。一个人这么多年,有些不一样的心思是难免的。” 景姨过门时,公公已经去世了。景姨的大姑子和小姑子叫景姨“姐”时,全是一脸亲昵。以心换心,这个美丽的词是景姨让我理解透彻的。 令人想不明白的还有,景姨的婆婆会在过春节时反复叫景姨的妈妈来家过年。可景姨一次都没有接自己的老母亲过来。拿景姨话说,“人性难捉摸,我不想我妈大正月的在别人家看眼色。”神态有些孤傲。 景姨的这种刚强延续到老母亲的过世。景姨老母亲过世是在侄儿家办的丧事,没有动用侄儿一毛钱,一个碗。就连卫生纸这种小东西,在老人走后,还剩一大包。 再见景姨,温暖依旧。 今年过了疫情的紧张期,我和朋友去看望景姨。景姨一边洗着水果,一边高兴地说:“我把今年的两个初三班送入高中,我就回家开始歇歇。” 景姨这几年一直在私立中学任教物理,因为效果过于好,一年一年推辞不了,这是她第三次说歇歇了。 今天趁着思念的情思,我打了个电话,景姨兴冲冲的声音传了过来,“现在在装修房子……” 景姨年过三十岁的大儿子要结婚了,一直在北京闯荡且小有成就的儿子,是景姨的自豪,也是她的心病。儿子终于选定了一座城,择了一个人!圆了景姨做为母亲的大心思。 当婆婆,景姨一定是个好婆婆。 第109章 不合时宜的爱情是一种病 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她一直低着头,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他没有勇气接近,她掉转头,走了……——电影《花样年华》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开头就是苦杏仁的气味,这使人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一个人死了,怎么死的呢,氰化物挥发至死,这座城市有很多人因为爱情受挫,服用氰化物自杀。所以,爱情是一种病……” 讲到这里,中文系女教师陈海心停顿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旧事。 “老师,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病,有没有治愈的可能?”有学生提问。 “正是因为不可治愈,爱情才使人沉沦,一切使人上瘾的都是痛苦的,反过来说也成立,一切使人痛苦的也常常使人上瘾。” 下课铃响,陈海心走出教室,她从来不拖堂,尤其是当她想起吕先生的时候。 很多爱情病症就始于那么一眼,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偶然的一瞥,便对费尔明娜开始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臆想。陈海心也是这样,她爱上了吕先生,而她并不适合爱他。 陈海心遇见吕先生的时候,她已经有了七个月身孕。那天她正在一边备课一边往嘴里塞着小零食,咀嚼时像只老鼠一样发出细微的声音,吕先生来到她的办公室,问她可否写一篇通讯稿。 吕先生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陈海心,只是在网上约过几次稿子,也要过作者几次照片,陈海心给的都是怀孕之前的照片,吕先生会情商颇高的称赞“大美女啊”,这让陈海心十分受用。 陈海心肤浅吗?是啊,一点点甜言蜜语就可以让她脸颊绯红。她是个大学老师,名牌大学博士,阅书无数,间接也算是看尽千帆,一池春水应该不至于这么容易被搅乱。 但遇见吕先生时,她最缺乏的就是这种肤浅的幸福。丈夫高湛每天加班至深夜,偶然在家,两人也是各执一部手机,毫无交汇。有时海心想和高湛聊聊,但看见他捧着手机不是玄幻就是修仙,就把到嘴边的话再吞咽回去。 吕先生一个月前调回学校,之前因为创建文明城市,吕先生被借调到市宣传中心。吕先生和海心并未见过面,他却直直的朝她走来,温润有礼的问她:“陈老师,能麻烦您写一篇关于校运动会的稿子吗?” 陈海心嘴里还塞着没被嚼完的坚果,她迅速地点点头,想要起身,双腿却不听使唤,像是遭到命运之手的强行按压。 陈海心和吕先生一来二去成了文友,网聊时金句频出,二人志同道合,三观相吻,喜欢同一个歌手,喜欢同几部电影,提起王家卫和张国荣,更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你喜欢张国荣啊?我看你朋友圈有好多他的电影剧照和台词。” “是啊,很喜欢,四月一号我看你也发纪念图了。” “李宗盛的《山丘》听了没?” “听了,不过还是更喜欢他的《鬼迷心窍》” “你那儿有《花样年华》的电影吗?我在视频网站上找不到。” “有,我一会给你送办公室。” “不不,不用了,我突然又找见了。” 现实中遇见,却有些形同陌路,谁也没有专门和谁搭话,偶尔说一两句,也是极普通的寒暄。 吕先生说要请陈海心吃饭,这话他说了三次,陈海心信了两次。 第一次是海心做了一些额外的工作,经他之手,他要请她。第二次是他主办的一个活动为教职员工送了一些纪念品,领到最后没有海心的了,他也要请她。这两次他都像是忘了,偶尔微信上不痛不痒地提一提,使海心觉得务虚。她便找了个借口,说要主动请他,临到跟前,他又说要去医院。 陈海心很想问问吕先生,你去医院干嘛?你怎么了?又觉得二人关系还没那般熟络,便忍口不提。 学院里组织了一场“送教下乡30天”活动,领导号召年轻教师要积极响应。陈海心不想去,一来觉得这种形式主义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平白给农村的老师添堵,二来自己孩子尚小,需要妈妈照顾。 领导并不考虑这些,大笔一挥,就把陈海心派到远离省城的百花村去了。百花村地处偏远,在这个初冬季节更是萧瑟难耐。海心无奈,只好将孩子托付给公婆,收拾行李准备动身。 学院的欢送仪式很隆重,这种仪式感遮掩下的道德绑架令陈海心十分不爽。但当她看到她送教任务的直管领导是吕先生时,心里生出一些小小的激动。 在市区姑娘们还是轻薄小袄的时候,百花村已然下雪了。陈海心略感伤寒,不用上课的时候就用毛毯把自己裹起来,靠在火炉边喝热普洱茶。她来百花村已经半月有余,吕先生并没有来。 好,自作多情。 就在陈海心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吕先生带着一身的山雪来了。他掀开棉布做的门帘,寒气和力量同时涌向正在火炉旁添木炭的陈海心。她嗖的一声立起身子,定定的看着他。 “雪好大啊!”吕先生说,像是工作回来的丈夫对妻子说话。 陈海心慌张跑上前,帮他掸去肩上和发丝上的落雪。 “怎么挑这么个天气来?” 这句话刚出口,陈海心就意识到不该这样问,好像人家是处心积虑专门挑时候过来,或者暴露了自己一直对他的到来满怀期待。 “喝什么?普洱还是咖啡?”她赶忙转移话题,因为着急咳嗽起来。 吕先生上来帮她拍背,边拍边说:“怎么生病了,有没有看医生?” 这阵咳嗽反而使得海心轻松一些,她笑了笑,“这儿哪来的医生呢,不过我带了一些常备药过来。” 吕先生坐下来,两人有那么一阵子没有话说,但也并不尴尬。就那样静静的围着火炉而坐,炉上熬着香醇的普洱,外面是白茫茫干净的一片大地,谁也不忍心开口戳破这如梦似幻的一刻。 突然响起的上课铃把这种美好的暧昧划开一道清醒的口子,陈海心站起来,“我要上课去了,你坐一会儿,下课我煮饭给你吃。” 等她下课急匆匆跑回房间,吕先生已经做好了半桌饭菜,但是人已不在。微信上有他的留言,“陈老师,有事先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一天后吕先生又来了,带了一大堆感冒药,他是个细心的人,有治感冒的,有发烧降温的。 “我担心你发烧了没人知道,你先生没过来看你吗?”他边整理药品边问。 “哦,他出差了,不出差的时候也会比较忙。” “经常出差吗?” “是啊。” “你有什么需要再告诉我。” “好啊,多谢。” “那我走了。” “不留下来吃饭吗?我焖了米饭。” “那也好。” 两个人坐下来用饭,十分安静。陈海心突然莞尔一笑:“我们终于吃上饭了。” 吕先生也会心一笑说,“真是好难得。”他继续说,“你一个人不上课的时候都怎么打发时间?” “我看电影,也写点影评,自己打发时间。如果是在家里,就没有自己的时间,因为要照顾孩子。” “来帮我一起做学院宣传和活动策划怎么样?”吕先生像是顺口一提。 “我?我还要给文学院上课,也没做过宣传,可能不行……”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课可以由别的老师来上。而且,我也想每天看见你。” 吕先生放下手中的碗筷,用那双多情的眼睛看着她。“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也一直避免和你见面,今天想说出来,很抱歉给你带来负担,如果你考虑好,随时找我。” “……”陈海心像是被人戳到痛处,又像是被人抚平伤口,不知道是因为生病还是因为心内焚火,她的脸潮红滚烫。 这之后吕先生再也没来过,只发了一条仅海心可见的朋友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一个月的送教下乡活动很快结束,海心回到城市的家中。儿子看见妈妈,高兴得不得了。海心也极度想念这个可爱的小家伙,抱着他亲个没完。这天她没去上班,留在家中陪儿子嬉戏,婆婆一边做饭一边感慨。 “湛儿真是辛苦,还是你当个老师轻松……” 婆婆还在说个没完,海心却已经把自己从那种聒噪中抽离出来,想到吕先生,又看看儿子,这可爱的小家伙十分依恋妈妈,只要妈妈在家,总听见他咯咯咯那天使一般的笑声。 当晚,海心约了吕先生出来。 “我不打算去学院宣传科了,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教书。” “嗯,我明白了。你要是不来,我就也要走了。” “去哪里?” “上次借调的市文明办,本来早该去,想着如果你能来,我就不去了。” “我没想到。” “你决定了就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记得给我说。” “好。” 吕先生果然走了,走之前将海心调到学院宣传科负责文案编写。坐在新办公室的陈海心感觉虚空脆弱,走在学院梧桐大道下,看谁都像是那位她藏在心里默默爱了好几年的男人。 她像生了病一样无精打采,眼泪时刻准备掉下来,如果没结婚,或者即便结婚了,她没有成为母亲,一定会义无反顾地奔到他怀里,飞蛾扑火也要去。 高湛出差归来,见妻子气色极差,他问:“你病了吗?” 海心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她索性就趴在床上大哭起来。婆婆带着儿子出去遛弯,高湛像以前一样不知所措,也像以前一样干脆去忙他的了,他觉得妻子会自己慢慢调整过来的。 第110章 陈封与文文的生活 01 一家三口的笑容再一次定格在最完美的瞬间。 这是第十张全家福。 三年前,加上怀里那个哭哭啼啼的小男孩,才算是齐齐整整的一家人。 结婚后,周文文就和陈封每年来这家照相馆照一次全家福,两个人,一家子。 漂泊在这陌生的城市已经很长时间了,长到他们都已经忘了具体多久。—— 四季轮回模糊了记忆,清晰的,只有那些年的四处奔波,失意落寞。 第一次在大雨中无助前行;第一个春节守着彼此看着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第一次创业;第一次受挫;第一次在出租屋里抱头痛哭······ 经历了那么多,走了那么远,他们才发现,生活原来没那么糟。 付出的足够多,才有资格拥有那么多。 十年前那个满街榕花飘香的夏天,当携手走进这家照相馆时,他们约定,每年都来照一张全家福,即便只有他们两人。 时间见证真情,岁月包容变迁,生活的馈赠,即便老去,也值得怀念。 陈封的饭店开在小区附近,虽然不大,但生意兴隆,老客们常说,这家饭店的小老板做人实在,做菜用心,来的是客人,交的是朋友。 陈封和周文文那时刚刚起步,吃住都在饭店,备料煮汤、洗洗涮涮,经常忙到很晚。 小区很大,总有些晚归的客人,远远看见饭店里的灯光,总会不自觉推开小饭店的大门。两口子从不恼怒,即便一碗高汤馄饨,都会做得仔仔细细,那一碗碗一盘盘,裹暖了人心,留下了口碑。 周文文很喜欢孩子,无论大小,都那么喜欢。 小区临近学校,守着一个幼儿园和一个高中,经常有小孩子在幼儿园门后可怜巴巴地等待着父母到来。 周文文看着心疼,和陈封商量过后,在饭店二楼摆上了滑梯、玩具,准备好饮料零食,每每有落单的孩子,就会招呼进来,直到孩子家长到来。 时间长了,陈封的饭店也成了孩子们的天堂,虽然每天花费在孩子们身上的不多,但常年累月也不是个小数目,有些家长过意不去,想按月交钱,却被周文文拒绝了。 “这些娃娃,看着就喜欢,还要啥钱,你们放心,我就乐意帮你们看着。”周文文一脸笑意,话里话外满是温柔。 高中的孩子们是最辛苦的,每天早出晚归,比成年人好不了多少。两口子便在饭店门口摆上一锅热气腾腾的关东煮,夏天配上冰淇凌,冬天摆上烤红薯。 孩子们晚自习回家总会三三两两地聚在店前,享受一天中为数不多的一点点悠闲。 时间一久,就连附近小区的孩子们也会经常光顾,看着他们,陈封和周文文心里虽是满足,同时也有一丝丝苦涩。 结婚已经四个年头了,虽然辛辛苦苦在这个城市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小天地,可是他们的家庭依旧不够完整,虽然他们每天能在孩子的欢声笑语中言笑晏晏,却没有自己的孩子。 02 远在老家的父母曾不止一次的催促。 曾经他们并不着急,年轻人么,总是要历练,要闯闯,等闯出了名堂,再要孩子。 “妈,别着急,我们还不到三十,有的是时间,刚刚挣下点钱,我和文文还想着开个饭店呢。”三年前,陈封这样回答母亲。 “妈,我们再准备准备,等忙过这一阵,我们马上要孩子。”两年前,文文对妈妈这样说,带着一点狡黠,其实那时,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她想给母亲一个惊喜,遂了她的心愿。 如今看来都是天意。当那个不足四个月的小天使滑落人间时,除了悲恸,文文还有一丝庆幸,庆幸那种伤心不会延续到故乡。 小产后的虚弱,和心理上的创伤,曾让文文和陈封深受打击。 陈封不舍得文文受罪,自己一个人扛起了小店所有的营生。只是没人的时候,蹲在门口,烟雾缭绕中,独自一人,泪流满面。 能在举目无亲的城市中立稳脚跟,陈封和文文早就被迫学会了坚强,只是在他们心里,隐隐做痛。 他们继续忙碌,继续生活,继续在平凡的过往中等待。 在等待中,朋友越来越多,饭店也越来越红火。 陈封不知在哪本书上曾经看过:所有通向成功的电梯都是无效的,想要成功,只有一步步向上攀登。他觉得他们正在接近成功,恰巧,文文又怀孕了。 已经三十出头了,除了家人的催促,更多的,是内心的焦虑:身边年纪相近的朋友亲戚,一个个都当了父母,每次送去祝福,夫妻俩总会莫名失落,他们知道那是什么,却从不明说。 当文文再一次欣喜若狂地告诉陈封自己怀孕这个消息时,两个人又哭又笑,像是找到心爱玩具的孩子。 从得知怀孕的第一天,文文便被安排在二楼,安心休息就是她每天的工作。 陈封特意雇了两个阿姨,除了帮忙店里的生意,还要顺带着照顾文文的生活,文文说长了这么大,第一次感觉自己活得像个格格。 文文怀孕的第三个月,听客人说南山上的观音庙要举办一次规模空前的庙会,能抢上头柱香的香客,一定会心想事成。 陈封心动了,他想要他们的孩子平平安安无灾无难,想要文文安安稳稳、心想事成。 三月初二,他在凌晨就登上了山门,在纷乱的人群中,狠命地把手中粗大的香烛插到菩萨身前。平日里精打细算的陈封那天出手阔绰,和菩萨结了好大一份香火情,他一点也不心疼。 家里老人都说观音送子,陈封一辈子没信过神仙,这次却诚心诚意。 一个月后,文文突然腹痛难忍,仿佛是个诅咒,四个月的希望,瞬间又化作泡影。 这次文文没再休息,第二天就下床干活,给孩子准备的线衣线袜在手中来回搓洗,那水冰凉刺骨,文文浑然不觉。 陈封为了讨她开心,去给文文买了最新款的手机。 手机内外,两个泪人,相对而视。 从那一天起,两人开始恐惧,开始困惑,也许这就是命运,也许这就是生活:既然接受了事业的成功,那就没资格再去拥有完整的人生。 他们买来滑梯,摆上糖果,只为能聆听孩子们的欢笑,感受为人父母的快乐,可怜巴巴,就像是祈求施舍。 他们特地加上关东煮,在门口摆上电视,不光是为了能让孩子们多少放松,也为了让他们想象如果自己的孩子将来这么大了会是什么模样。 03 像是个可怕的梦魇,一夜夜一天天,在眼前耳畔不断重复,他们向往着,却又踟蹰不前。 渐渐地,感情仿佛被一点一滴消磨殆尽,从最初的相濡以沫到冷言冷语,两个人都感觉到了从未出现在他们感情中的危机,只是他们早就习惯了彼此。于是,不断的争吵,退让,再争吵,像是无尽的海浪,重复着潮汐的彷徨。 终于,一次无关紧要的争吵中,两人的愤怒瞬间爆发,陈封摔门而去,只留下文文,独子抽泣。 陈封来到这个城市第一次独自游荡街头,夜色下的路灯昏暗凌乱,林立的高楼大厦,寂寥冷漠,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睡,只剩下自己,毫无目的,跌跌撞撞。 不对,还有她,也在深夜里难以入眠。 陈封漫无目的,顺着眼前的路一直走,那感觉好像有点熟悉,就像是老家第一次约会:他低着头,一直走,路的那边,有个女孩,看他一眼,就会笑的眉眼弯弯。 他忽然发现,已经好久没看见过文文发自肺腑的微笑了,他也好久,没再像往常那样,关心她的喜怒哀乐了。 他愧疚,那些年风里来雨里去,身边只有妻子的陪伴。两张结婚证,一份麻辣烫,就是他们的婚礼。 有哪个女孩愿意在最美的时刻放弃美丽的权利?不过是因为深情,为了迁就。 陈封有些后悔,后悔这些日子对文文的日益冷漠,只是因为孩子?没有孩子就没有了感情? 他只觉得自己有些疯狂,变得面目狰狞。他畏惧如今这个自己,更多的,是痛恨。 世界这么大,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她,而他能给的全部,到头来只剩失望。 猛地停住脚步,反身就要往回走。这时,一辆汽车从对面呼啸而过,发动机的轰鸣声震颤了夜空,刺目的强光照得他一阵眩晕,晃得整个世纪一片雪白。 陈封不了解死亡,但他此刻只觉得时间静止,脑海中的画面飞速翻转着,一幅幅一幕幕。 他无法支配行动,却在心头清晰无比地浮现出一个画面: 那年冬天,大雪纷飞。 他吃力地推着餐车,文文在一旁竭尽全力,虽然不忍心,但沉重的餐车想要推上眼前的山坡他有心无力。 忽然,餐车被路边的石块卡住,陈封想用力推过去,却没想到路面湿滑,连人带车翻到路边,陈封的额头被餐车碰得鲜血直流,文文急切地冲到他身边,一边用手不断抹去额头上的鲜血,一面哭着想用嘴吹去附在他面颊的积雪。 他笑了,那个傻姑娘,带着厚厚的口罩,任凭她如何用力,只有眼前一层薄薄的雾气。 那时,他曾下定决心,一辈子,都要给她幸福。 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和粗暴的叫嚣,车子打着横停在路中央。 那一刻,陈封还没从回忆中清醒,却听见一声熟悉的惊呼,那是文文的声音。 看着那傻丫头从不远处跑来,像极了那个风雪漫天的冬夜。 原来,她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从那天开始,小饭馆又恢复了朝气蓬勃,他们一如既往得照看孩子,忙活生意,再也听不见一句争吵。 一年后,当两人再次踏进那家照相馆时,怀里抱着宝宝,一脸幸福。 文文说:那些年的错过,只是为了更好的成长。 陈封一脸宠溺,那,就是他们的生活。 第113章 我这人间草木 从山上下山整整走了三个小时才到山下,在山上那种明月清风的舒畅感又畅然无存,此时全身疲倦,肚子也饿,突然想大口吃肉大口吃鱼吃大碗米饭。 我望着灰蒙蒙的天,感觉到马上要下雨,可我无处躲避,山下连个庙宇也没有,如果去山脚边的村庄,还要赶三里地,可我的双腿早已迈不开脚步。 坐在一个路墎上,差不多十分钟的样子,来了一辆牛车,我赶上去:大伯能捎我三里地吗?大伯看看我:上来,快下雨了。“嗯”我有些费力地爬上牛车。 有些树叶的腐蚀味从牛车上扑鼻而来,我侧目一看还有二只灰色的死了的野兔挂在牛车的把子上。 一路的沙石让牛车颠簸的厉害,喉咙里有股异味在翻滚,可我看着越来越暗沉的天,又必须的忍着,慌忙中从布袋里掏出的野酸果子也在牛车摇摆时跌落于地。 那就抬头看看天,不想这牛背上的颠簸,居然身体都轻松了不少。 天依然是乌云密布,风的呼呼声也越来越大,把路旁的树都刮得倾斜。 不过,我看见好几间房舍,有俩层,是大土砖垒彻而成的。想着既看见了房屋,便不愁见不到村舍或小小的旅店。 正在想着问问赶牛的大伯,他却牛鞭一挥一个飞跃便跳下了牛车,拽着绳子牛不再走时,就对我说:小伙子,我到了。 “大伯,谢谢你。我还想请问你,前面有住店的地方吗?”我好期待他说:要不去我家休息过一晚,明早再走? 大伯却干脆地回答了没有,并问我要了10块搭牛车的钱,然后便急急地离开了。 此时我又饿又冷还好困,看着大伯的牛车已走远,只得继续拖着早已饥渴难耐的身子往前走。 天已全部黑下来,我有了些些害怕,想回去找刚路过时看到的那几间房舍,却又想着刚才都不见那屋子亮着灯,想必就是一栋没人居住的房子,但现在必须得找个地方弄些吃的填下肚子。 想着呆在山上其实挺幸福的,不需要为吃饭操心也不必要如此狼狈地只想找个地方容身睡个觉。 眼前好像被什么一闪又重新陷入黑暗,心底里有了越来越多的恐惧,真的就想蹲在地上痛哭过后能安静地睡去,等明天天亮了再醒来。 想着这满地的泥沙,还是躺不下去,也不敢再往前移步,因为真的是看不见。 就在此时,听见一声口哨声,很清晰的在耳朵里回荡。我立马像拥有了希望一样,声音无比响亮地叫喊着:“有人吗,有人在吗。” 然而回答我的依然是夜空下的沉寂,片刻之后我再也无法支撑站立,叭的一声便倒地上了。 这样也好,睡着至少可以忘记肚子饿。 睡意中,似乎有雨落在身上的冰凉,一滴一滴越来越密集,我的眼皮都感受到了雨滴的肆意,可我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唔唔……师傅,你可曾想徒儿在离开你一天后,就有可能会去见了阎王。 悲鸣之中好想念师傅,想念那一年四季都在云雾里矗立的山顶庙堂,那里焚香缭绕,钟声低迷又扣人心弦,师兄们敲着木鱼的靡靡之音此时想着是那么美好…… 终于完全失去了所有的意识,在凄冷的雨中睡去。 (2) 我睁开了眼睛,看着烛光里的屋子,简单却不失精致,一件件的家具摆得很是方正。 有一股饭香从门缝里钻进来,我吞咽着口水却没有力气爬起,虚弱的我想不出是谁把我弄到了这里。 门吱的一声,走进一个穿棉布衣的姑娘,两根辫子在胸口跳跃着,我投过去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碗有着霉豆腐的米饭,那馋相让姑娘笑得眯起了眼。 她把我扶起,从桌子上端起饭给了我,然后退了二步端正地站着看我扒饭吃。 我几乎一口就吃了大半碗饭夹了一粒霉豆腐放在口里,感觉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一次饭。 当饭和豆腐随着食道落入肚子,才感觉自已有了热量活过来了。 我感激地朝着姑娘接连说了三句“谢谢!”,又继续吃完碗里的饭。 总算有了力气和姑娘说话了。 姑娘告诉我,她叫:晓晓。 我告诉姑娘,我叫:林辉。 我告诉晓晓:我从山上下来,去林安镇也是回我自己的家。在山上住了二年,是因为身体弱,山上的师傅就是我爸在部队里的认识的人。在一次战斗中我爸负了伤躲在树丛中,我师傅路过山路时看见了我父亲,还背着他上了山。我爸好了和师傅告别回到家乡。十年后我生了一场怪病,当地的医生都救治不了我,我父亲才请了二个人和他一起把我送到了明月山上。 晓晓走过来,示意我躺着:“既然身体弱,昨晚上又淋了整整一晚的雨,那在我家多休息二天,待你身体恢复了,我再送你去车站。” 我动了动嘴巴,想问晓晓:我昨晚是怎么到的她家,可又开不了口问。 晓晓看我的神情,说:“我今早天蒙蒙亮的时候去挑水时看见你躺在地上,以为你死了。吓着我把村上的人都叫了起来,大家奔过来一看,你还活着。昌叔与敏叔把你抬我回家,帮你抹了身子又拿了昌叔的衣服给你换上。你还是睡着不醒,直到傍晚时分看见你眼皮动了动,我就想着你醒了要吃饭,刚煮了饭就见你醒了。我不会吵菜,我爸妈做的菜我已经吃完了,我爸妈要明天下午才回的,所以我们还要吃两餐的霉豆腐。” “好呀,霉豆腐很好吃。”我看着晓晓又问:“我的衣服呢?” 晓晓说:“衣服帮你洗了,你裤袋子里有二十块钱,我烤干后把它放在你睡着的枕头底下了。” 我用手摸到了钱,给了晓晓十块:“这个给你,我留十块钱做回去的路费,我回去后等我身体好些了,再来谢谢你救了我。” 晓晓不肯接,我就说:“要不你拿去做一件衣服,姑娘家应该喜欢穿新衣服。” 暁晓说:“我不用,过年时我爸妈会给我做新衣服的。”晓晓说完,转身就出了屋子。 我困意又袭来,眯上眼晴又睡着了。 我感觉到自已在做梦,好似又回到了山上,师傅在练太极,我在旁边砍柴,忽然一只兔子从脚边窜过去,钻进了栀子树里。 我放下了砍刀,准备去看看,拔开栀子树却没看到兔子,一转身却碰到了晓晓姑娘。 我刚要喊,却发现自已喊不出声,急得我大汗淋漓时就醒了,待回个神时才知道自己是做了一个梦。 “晓晓,晓晓,……”我大声喊,却听不到晓晓的回音。 第114章 我这人间烟火 夕阳落地,村子也随之黑暗起来。 这当儿,在地里劳作了半天饥肠咕噜的刘大成已经回到了家里,到厨房“咕咕嘟嘟”一阵瓢饮,然后拿个凉馍就根葱,圪蹴于屋檐下狼吞虎咽吃起来。前天老婆走娘家,住下了至今没回,他一个人也懒得做饭。干馍难咽,噎得刘大成直伸脖子。正在梗着脖子翻白眼的当儿,三婶子一头扎进院子。 三婶子夫家姓王,和他不是本家,是屋后的邻居,虽然岁数不相上下,辈份却高了刘大成一截。“大成吔,俺可咋办呀,这个天杀的两天两夜没回个家呀!” 刘大成一听就明白了,一定是王三偷荤去了。这事搁过去是天大的事,可如今这世道,男女之事太过平常,连放屁都不如。但刘大成看不惯,也是刘大成的最恨: “和哪个女人?”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刘大成头轰的一声响,心底里莫名抽一下,随之象狗日的黑夜一样,黑暗起来。他啐了口唾沫,顺手在门旁提了锄头。 出了门,拐过弯,紧行几步,来到一处荒院子。院子是王三堂哥王来家的。王来在省城做官,老婆孩子都接进了省城,院子就由王三看管着。 “别吱声,先捉奸,要这对狗男女好看!”这时候,后面已经跟了一群看热闹的邻居。一群人“噗通”“噗通”翻过院墙,但见窗帘拉起,屋门紧闭。 刘大成上前一脚将门踹开,抢进屋里。 屋里,只有王三一个人坐在床上,正急慌慌往头上套褂子。床上被子凌乱。床上有一件女人裤子,恁眼熟?刘大成拿起锄头就往床下捅。 王三脸一紧,就说:“俺床下有狗,再捅,再捅它咬你。”床下果然传来一声狗叫。但那叫声一听就是人装的。这声音隐约间有点熟悉,熟得让刘大成头疼,就拿锄杆狠捅。随着床下的“狗”“哼”一声,刘大成的头就莫名的炸一下。屋外不知谁咋呼了一嗓子:“刘大成,王来早搬县城住了,他家的狗早死球了,肯定是只野狗!” “对,狗日的不出来,打死吃狗肉算球。” 门外的三婶子也叫:“王三,你个天杀的,你以为那女的装逼扮狗就完事了?有脸干那事就没脸承认了咋地?你让她有本事给俺爬出来!” 还没等刘大成将锄头再次捅到床底,王三就穿着个大红裤衩从床上跳了下来,哧溜跑出屋子,一把抓了三婶子头了巴掌就打,一边咬牙切齿的骂:“我让你个傻逼女人叫唤!” 看的刘大成眼里冒火:“狗日的,你偷女人还有理啦!”不知哪来的一股邪火,追出屋来不管三七二十一轮了锄头就砸。偏偏王三也是豁出去了:“好哇刘大成!给你,给你!怕死我就不是王三!”迎上前来,一副凛然不怕死的模样。刘大成收之不及,那锄头就到了,被王三眼疾手快伸把抓住,猛地往怀中一带,随着王三身后三婶子一声嚎叫,锄头的惯性将她砸了个仰面朝天,脑门子流血。 空气刹那间凝固了。事情来得太突然,从发生到结束,一切似乎只是电光石火一瞬间。 “出人命了,还不快跑——”不知道是谁低低地喊了一嗓子。 刘大成像犯了错误吓昏头的孩子,傻乎乎站着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这一嗓子把他从噩梦里惊醒,抢出院门,兔子一样窜向远方。 “刘大成杀人啦,不能让刘大成跑了!”又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几个好事的乱纷纷追了上去。 刘大成没命的跑。山沟里,野地里,最后窜向大腿深的麦田里。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偏偏,狗日的月儿贼亮,不知啥时候跑上屋顶,跑上树梢,跑上他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让刘大成无处可躲,藏无可藏。眼见腿越来越沉,追他的人越追越近,就要追上了!前面有道土沟,沟旁拐弯有个机井。罢了,跳井死了算球。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身子随之一矮,跳下井去。 却是个枯井。一只脚落在一个硬东西上,硌的生疼。是个烂铁锅。他赶紧抠起来倒扣头上。 这时候,追他的人乱纷纷的跑了过来,顺着土沟追了一阵发现没人,就又返回到井上:“这四野空旷,一眼看老远,沟里没有他,难道上天了不成?”“这有口井,r井里漆黑一团啥也看不见!”“咚咚咚,”几块砖头石头土坷垃砸下来。刘大成左腿一疼,一块尖石头砸在外露的左腿上。他强忍着,用铁锅护住头部和全身,偎紧井壁,一动不动。又几块砖头下来,砸在铁锅上,震得头生疼、脚发麻、两耳轰鸣,再也听不清上面说的什么了。 不多时,上面再不扔东西了,四下里死一般的静寂。看样子上面的危险暂时没有了。但他一时还不能上去。万一人没走,那就糟了。不一会儿,狗日的月亮爬上井口,井底一片银。他赶紧将身子压低,蜷进锅底。果然,井上伸过头颅,几声骂骂咧咧,继而杂沓离去。 好险。 他暗自苦笑了一下,放下锅,舒展了一下麻木的筋骨。然后攀住井壁,双腿用力,很快爬出井口。 蓦地,一只野狗从身旁窜过,使得他激灵灵打了个冷战。此刻,天已经很晚了。无边的麦地一片幽暗。一种不知名的虫儿若远若近呜呜咽咽如泣如诉,令刘大成心情糟糕到极点。 他很沮丧。逃跑终归不是个法,现在全国联网,往哪里跑都跑不掉。狗日的,跑不掉就不跑了,大不了挨一枪子儿。听说现在实行安乐死,那样更好。就这样思前想后,不知不觉竟睡着了。梦中不断与恶鬼打架,打倒一批来一批,打着打着被恶鬼压倒了,醒来天已经胧明了。 擦了一把冷汗,刘大成决定回家。不管怎样,先回家探探风再说。 象鬼子进村,刘大成一瘸一拐偷偷摸摸回到了家里。走娘家的老婆竟然回家了。看到他,一怔,随即倒豆子似的说了许多半是关心半埋怨的话,又说三婶子没死,被医院抢救过来了。 三婶子不死,他就没事。这消息太好了。刘大成一时心血来潮,抱住老婆就来那个,老婆挣了几下没挣掉,只好由他,就那样站着成就了好事。事后,刘大成隐约觉得老婆脖子上有一股子烟味。刘大成不吸烟,对烟特敏感。但因为“三婶子没死”这个消息太好了,太激动了,让刘大成一时也没有想太多。还因为该收麦子了,有太多太多的事,要等着刘大成去做。 转眼,麦子收割完毕,继而播上玉米,基本上又处于农闲了。刘大成长松了一口气。但随之又被村里的传闻闹得怒火攻心,牙根子直痒痒,却又无处发泄。 传闻说,他老婆翠花就是那晚的骚浪货。说的有鼻子有眼,谁谁亲眼见翠花从那屋出来的。无风不起浪,刘大成深信这点。况且,老婆的种种疑点,让刘大成疑惑不定。捉贼捉赃,捉奸拿双,光听人说和凭空怀疑不行,得拿出真凭实据。 刘大成开始留意翠花的一举一动。还别说,这一留意还真发现了蛛丝马迹。 一场雨水下来,玉米苗蹭蹭往上长,转眼就到了腰间。这天,刘大成和老婆翠花在地里给玉米施肥,施了一半没肥了。此刻天近中午,本该回家的,刘大成忽然发现王三一个人在不远处给玉米苗施肥,小眼睛不时地往这边扫一下,心里一膈应,忽然想到了其他,就对翠花说,你在地头等我,我去家里拿化肥。翠花正心痒着呢。这段时间刘大成看得紧,一直没机会,见刘大成有此一说,巴不得刘大成早早离开,就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刘大成骑了助动车往家赶,走到半路拐进了地里,往玉米林里一放,放低身子弓着腰又折回了原处。老远,隔着玉米林就看到两个人跑在一块,搂作一团。看得刘大成脑门子嗡嗡作响,浑身颤栗。他一把抄起镢头,跑过去。 惊动了翠花。她一把推开王三,惶恐的跪在地上,直向大成磕头:“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王三疑惑间扭头看到刘大成,稍一犹豫,脖儿上青筋立马梗了老高:“翠花,怕个甚?你委屈到现在,难道要委屈一辈子?既然到了这份上,离婚便是!” “王三,你狗日的胡吣!我砸死你狗日的!”刘大成抡了镢头要砸,被翠花一把抱住双腿,“大成,都是我的错,要打,你只管打我!” “翠花,你起来,和一个二尾子下跪,不值得!” “狗日的!”刘大成被戳了疼处,更是怒火冲天,一镢头砸下去,被王三伸把抓住,一使劲夺了过来,随手扔出老远:“刘大成,我今天就为翠花讨个公道!”一拳挥出,被刘大成一歪头躲了过去。很快,两人撕扯到一块,扭打成一团。吓得翠花拉这个,抱那个,反倒自己挨打最多,后来不知被谁一脚踹在小肚腹上,绞痛难忍,捂着肚子打了几个滚,最后趴在地上扭成了麻花。 “翠花!”两个男人这才罢手。王三慌忙去拉翠花,但是被翠花躲闪了。 “嗐!”刘大成恨恨着,一溜斜歪的走了。 “大成!”翠花强忍巨疼赶忙去追大成,丢下心有不甘的王三。 一连数天,刘大成都是这样,躺床上不吃,也不喝,象个活死人一样。吓得翠花整天蜡黄着脸,既担心,又害怕,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每天做好了饭端过去,又原样端出来,心里煎熬得难受,人也憔悴不少。 直到第四天后半夜,刘大成才气息虚弱的对翠花说:“我饿了,你去弄碗面条。” “哎!”翠花答应着,一边抹着泪做饭去了。 吃过饭,刘大成慢声对翠花说:“咱们离婚。” 犹如晴天霹雳,震得翠花一下委顿在地:“我不,我死也不!你是好人,我知道,……” “你听我说,这与好人无关,重要的是,我不能再耽误你了,离婚,对你我,都好。” “我……” “就这样,我困了。”刘大成一拉被子,扭头向里,再也不理翠花,任翠花嘤嘤啼哭,或者失魂落魄象失去亲娘老子一般恸哭,刘大成都象是熟睡了,一动不动。 两人很快办了离婚证。离开民政所时,刘大成说:“我们吃个面,好聚好散。”翠花不语,在后面默默的跟着。 左拐,有个离民政所不远的小饭馆,打结婚证时曾来这里吃过一次,现在离婚了,又到了这里。 小饭馆没多大变化,老板也还是原来的老板,见他俩进来,很热情的往里让座。还是那条凳子,还是那壶茶,要说变动的,就是两个人由夫妻,变陌路,以后各过各的了。触景生情,刘大成很伤感。但是刘大成压了下去。他笑着与老板娘打招呼,说老板娘又胖了,越来越韵致了,老板娘被说得哈哈大笑,他也哈哈大笑,没心没肺的样子。 很快,面端上来了,还是那碗面,口味也没变。刘大成大口大口的吃着,很香。 翠花却没有吃下去。不时揉了揉眼睛,再揉了揉眼睛。面条放到嘴边一根,又原样放回碗里一根,眼盯着碗,碗看着眼,一碗面始终没动。相反,刘大成倒是一点没剩,吃完饭,一抹拉嘴,就要站起来,见翠花没吃,也没起,就又坐下,将碗端到自己面前:“花了钱的,不吃多可惜。”呼啦几口扒下,噎得直梗脖子,又因似乎呛了嗓子,一个劲地咳,咳得腰弓如虾。慌得翠花想帮忙,又坐下,帮也不是,不帮也不是,就那样慌乱的、怜惜的、惶惶的望着刘大成。也许面条塞得嗓子眼太难受,刘大成愈发咳得厉害,咳得鼻子眼泪流了一桌子。 饭,就这样,吃了个不欢而散。两人一个向东,一个向西,越走越远,夕阳的余晖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第114章 我这人间烟火 夕阳落地,村子也随之黑暗起来。 这当儿,在地里劳作了半天饥肠咕噜的刘大成已经回到了家里,到厨房“咕咕嘟嘟”一阵瓢饮,然后拿个凉馍就根葱,圪蹴于屋檐下狼吞虎咽吃起来。前天老婆走娘家,住下了至今没回,他一个人也懒得做饭。干馍难咽,噎得刘大成直伸脖子。正在梗着脖子翻白眼的当儿,三婶子一头扎进院子。 三婶子夫家姓王,和他不是本家,是屋后的邻居,虽然岁数不相上下,辈份却高了刘大成一截。“大成吔,俺可咋办呀,这个天杀的两天两夜没回个家呀!” 刘大成一听就明白了,一定是王三偷荤去了。这事搁过去是天大的事,可如今这世道,男女之事太过平常,连放屁都不如。但刘大成看不惯,也是刘大成的最恨: “和哪个女人?”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刘大成头轰的一声响,心底里莫名抽一下,随之象狗日的黑夜一样,黑暗起来。他啐了口唾沫,顺手在门旁提了锄头。 出了门,拐过弯,紧行几步,来到一处荒院子。院子是王三堂哥王来家的。王来在省城做官,老婆孩子都接进了省城,院子就由王三看管着。 “别吱声,先捉奸,要这对狗男女好看!”这时候,后面已经跟了一群看热闹的邻居。一群人“噗通”“噗通”翻过院墙,但见窗帘拉起,屋门紧闭。 刘大成上前一脚将门踹开,抢进屋里。 屋里,只有王三一个人坐在床上,正急慌慌往头上套褂子。床上被子凌乱。床上有一件女人裤子,恁眼熟?刘大成拿起锄头就往床下捅。 王三脸一紧,就说:“俺床下有狗,再捅,再捅它咬你。”床下果然传来一声狗叫。但那叫声一听就是人装的。这声音隐约间有点熟悉,熟得让刘大成头疼,就拿锄杆狠捅。随着床下的“狗”“哼”一声,刘大成的头就莫名的炸一下。屋外不知谁咋呼了一嗓子:“刘大成,王来早搬县城住了,他家的狗早死球了,肯定是只野狗!” “对,狗日的不出来,打死吃狗肉算球。” 门外的三婶子也叫:“王三,你个天杀的,你以为那女的装逼扮狗就完事了?有脸干那事就没脸承认了咋地?你让她有本事给俺爬出来!” 还没等刘大成将锄头再次捅到床底,王三就穿着个大红裤衩从床上跳了下来,哧溜跑出屋子,一把抓了三婶子头了巴掌就打,一边咬牙切齿的骂:“我让你个傻逼女人叫唤!” 看的刘大成眼里冒火:“狗日的,你偷女人还有理啦!”不知哪来的一股邪火,追出屋来不管三七二十一轮了锄头就砸。偏偏王三也是豁出去了:“好哇刘大成!给你,给你!怕死我就不是王三!”迎上前来,一副凛然不怕死的模样。刘大成收之不及,那锄头就到了,被王三眼疾手快伸把抓住,猛地往怀中一带,随着王三身后三婶子一声嚎叫,锄头的惯性将她砸了个仰面朝天,脑门子流血。 空气刹那间凝固了。事情来得太突然,从发生到结束,一切似乎只是电光石火一瞬间。 “出人命了,还不快跑——”不知道是谁低低地喊了一嗓子。 刘大成像犯了错误吓昏头的孩子,傻乎乎站着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这一嗓子把他从噩梦里惊醒,抢出院门,兔子一样窜向远方。 “刘大成杀人啦,不能让刘大成跑了!”又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几个好事的乱纷纷追了上去。 刘大成没命的跑。山沟里,野地里,最后窜向大腿深的麦田里。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偏偏,狗日的月儿贼亮,不知啥时候跑上屋顶,跑上树梢,跑上他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让刘大成无处可躲,藏无可藏。眼见腿越来越沉,追他的人越追越近,就要追上了!前面有道土沟,沟旁拐弯有个机井。罢了,跳井死了算球。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身子随之一矮,跳下井去。 却是个枯井。一只脚落在一个硬东西上,硌的生疼。是个烂铁锅。他赶紧抠起来倒扣头上。 这时候,追他的人乱纷纷的跑了过来,顺着土沟追了一阵发现没人,就又返回到井上:“这四野空旷,一眼看老远,沟里没有他,难道上天了不成?”“这有口井,r井里漆黑一团啥也看不见!”“咚咚咚,”几块砖头石头土坷垃砸下来。刘大成左腿一疼,一块尖石头砸在外露的左腿上。他强忍着,用铁锅护住头部和全身,偎紧井壁,一动不动。又几块砖头下来,砸在铁锅上,震得头生疼、脚发麻、两耳轰鸣,再也听不清上面说的什么了。 不多时,上面再不扔东西了,四下里死一般的静寂。看样子上面的危险暂时没有了。但他一时还不能上去。万一人没走,那就糟了。不一会儿,狗日的月亮爬上井口,井底一片银。他赶紧将身子压低,蜷进锅底。果然,井上伸过头颅,几声骂骂咧咧,继而杂沓离去。 好险。 他暗自苦笑了一下,放下锅,舒展了一下麻木的筋骨。然后攀住井壁,双腿用力,很快爬出井口。 蓦地,一只野狗从身旁窜过,使得他激灵灵打了个冷战。此刻,天已经很晚了。无边的麦地一片幽暗。一种不知名的虫儿若远若近呜呜咽咽如泣如诉,令刘大成心情糟糕到极点。 他很沮丧。逃跑终归不是个法,现在全国联网,往哪里跑都跑不掉。狗日的,跑不掉就不跑了,大不了挨一枪子儿。听说现在实行安乐死,那样更好。就这样思前想后,不知不觉竟睡着了。梦中不断与恶鬼打架,打倒一批来一批,打着打着被恶鬼压倒了,醒来天已经胧明了。 擦了一把冷汗,刘大成决定回家。不管怎样,先回家探探风再说。 象鬼子进村,刘大成一瘸一拐偷偷摸摸回到了家里。走娘家的老婆竟然回家了。看到他,一怔,随即倒豆子似的说了许多半是关心半埋怨的话,又说三婶子没死,被医院抢救过来了。 三婶子不死,他就没事。这消息太好了。刘大成一时心血来潮,抱住老婆就来那个,老婆挣了几下没挣掉,只好由他,就那样站着成就了好事。事后,刘大成隐约觉得老婆脖子上有一股子烟味。刘大成不吸烟,对烟特敏感。但因为“三婶子没死”这个消息太好了,太激动了,让刘大成一时也没有想太多。还因为该收麦子了,有太多太多的事,要等着刘大成去做。 转眼,麦子收割完毕,继而播上玉米,基本上又处于农闲了。刘大成长松了一口气。但随之又被村里的传闻闹得怒火攻心,牙根子直痒痒,却又无处发泄。 传闻说,他老婆翠花就是那晚的骚浪货。说的有鼻子有眼,谁谁亲眼见翠花从那屋出来的。无风不起浪,刘大成深信这点。况且,老婆的种种疑点,让刘大成疑惑不定。捉贼捉赃,捉奸拿双,光听人说和凭空怀疑不行,得拿出真凭实据。 刘大成开始留意翠花的一举一动。还别说,这一留意还真发现了蛛丝马迹。 一场雨水下来,玉米苗蹭蹭往上长,转眼就到了腰间。这天,刘大成和老婆翠花在地里给玉米施肥,施了一半没肥了。此刻天近中午,本该回家的,刘大成忽然发现王三一个人在不远处给玉米苗施肥,小眼睛不时地往这边扫一下,心里一膈应,忽然想到了其他,就对翠花说,你在地头等我,我去家里拿化肥。翠花正心痒着呢。这段时间刘大成看得紧,一直没机会,见刘大成有此一说,巴不得刘大成早早离开,就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刘大成骑了助动车往家赶,走到半路拐进了地里,往玉米林里一放,放低身子弓着腰又折回了原处。老远,隔着玉米林就看到两个人跑在一块,搂作一团。看得刘大成脑门子嗡嗡作响,浑身颤栗。他一把抄起镢头,跑过去。 惊动了翠花。她一把推开王三,惶恐的跪在地上,直向大成磕头:“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王三疑惑间扭头看到刘大成,稍一犹豫,脖儿上青筋立马梗了老高:“翠花,怕个甚?你委屈到现在,难道要委屈一辈子?既然到了这份上,离婚便是!” “王三,你狗日的胡吣!我砸死你狗日的!”刘大成抡了镢头要砸,被翠花一把抱住双腿,“大成,都是我的错,要打,你只管打我!” “翠花,你起来,和一个二尾子下跪,不值得!” “狗日的!”刘大成被戳了疼处,更是怒火冲天,一镢头砸下去,被王三伸把抓住,一使劲夺了过来,随手扔出老远:“刘大成,我今天就为翠花讨个公道!”一拳挥出,被刘大成一歪头躲了过去。很快,两人撕扯到一块,扭打成一团。吓得翠花拉这个,抱那个,反倒自己挨打最多,后来不知被谁一脚踹在小肚腹上,绞痛难忍,捂着肚子打了几个滚,最后趴在地上扭成了麻花。 “翠花!”两个男人这才罢手。王三慌忙去拉翠花,但是被翠花躲闪了。 “嗐!”刘大成恨恨着,一溜斜歪的走了。 “大成!”翠花强忍巨疼赶忙去追大成,丢下心有不甘的王三。 一连数天,刘大成都是这样,躺床上不吃,也不喝,象个活死人一样。吓得翠花整天蜡黄着脸,既担心,又害怕,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每天做好了饭端过去,又原样端出来,心里煎熬得难受,人也憔悴不少。 直到第四天后半夜,刘大成才气息虚弱的对翠花说:“我饿了,你去弄碗面条。” “哎!”翠花答应着,一边抹着泪做饭去了。 吃过饭,刘大成慢声对翠花说:“咱们离婚。” 犹如晴天霹雳,震得翠花一下委顿在地:“我不,我死也不!你是好人,我知道,……” “你听我说,这与好人无关,重要的是,我不能再耽误你了,离婚,对你我,都好。” “我……” “就这样,我困了。”刘大成一拉被子,扭头向里,再也不理翠花,任翠花嘤嘤啼哭,或者失魂落魄象失去亲娘老子一般恸哭,刘大成都象是熟睡了,一动不动。 两人很快办了离婚证。离开民政所时,刘大成说:“我们吃个面,好聚好散。”翠花不语,在后面默默的跟着。 左拐,有个离民政所不远的小饭馆,打结婚证时曾来这里吃过一次,现在离婚了,又到了这里。 小饭馆没多大变化,老板也还是原来的老板,见他俩进来,很热情的往里让座。还是那条凳子,还是那壶茶,要说变动的,就是两个人由夫妻,变陌路,以后各过各的了。触景生情,刘大成很伤感。但是刘大成压了下去。他笑着与老板娘打招呼,说老板娘又胖了,越来越韵致了,老板娘被说得哈哈大笑,他也哈哈大笑,没心没肺的样子。 很快,面端上来了,还是那碗面,口味也没变。刘大成大口大口的吃着,很香。 翠花却没有吃下去。不时揉了揉眼睛,再揉了揉眼睛。面条放到嘴边一根,又原样放回碗里一根,眼盯着碗,碗看着眼,一碗面始终没动。相反,刘大成倒是一点没剩,吃完饭,一抹拉嘴,就要站起来,见翠花没吃,也没起,就又坐下,将碗端到自己面前:“花了钱的,不吃多可惜。”呼啦几口扒下,噎得直梗脖子,又因似乎呛了嗓子,一个劲地咳,咳得腰弓如虾。慌得翠花想帮忙,又坐下,帮也不是,不帮也不是,就那样慌乱的、怜惜的、惶惶的望着刘大成。也许面条塞得嗓子眼太难受,刘大成愈发咳得厉害,咳得鼻子眼泪流了一桌子。 饭,就这样,吃了个不欢而散。两人一个向东,一个向西,越走越远,夕阳的余晖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第115章 晓晓无知无觉的爱恋 人家年少的日子是最娇艳的花儿,而晓晓一开始就被自已的无知无觉而错失一生最美好的时光,最后留了一世不堪的记忆。 离开家人的日子,我才懂一个人漂泊他乡的孤独与无助,多么渴望温暖与关爱。 那个冬天,我们四个舍友第一次聚会时喝了点酒,但都没有醉。绿荷说时间还早,这么早就散了,不是她个性。立堂提议一起去k歌,管它开心还是不开心呢,都放声喊出来。 宇航犹豫了一下摸了摸口袋说算了。 立堂一只手捂着酒瓶子,另一只手指着天花板:今朝有酒今朝醉。蹬倒骑驴逛夜总会,该省的省该费的费。走,唱歌去。 在那时,晓晓注意到绿荷拉了一下宇航的衣角,然后她很豪气地说走。 我们去的那家歌厅并不大,选了它只缘于它的名字:往事。那条街差不多都是歌厅,往事两个字在夜色中闪烁着,映着路人的脸一会红一会绿如多变的心情。 大家推门进到大堂时,撞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青年,站在大堂中央正在数落着服务员。那个青年看着好面熟,在那一瞬间晓晓硬是没对上号,扭头看宇航时,见他也愣在那里。 倒是绿荷眼尖,自言自语地来了一句,我去,这家伙不会是李昌民。 晓晓突然想起来,这家伙就是李昌民啊。 这不正是当年我们四个小伙伴的死对头吗?晓晓正犹豫着还要不要留下来时,立堂挺身而出走在了前面,指着穿西服的家伙:李 立堂还没说完,李昌民已经到了跟前,挨个指着我们:宇航!立堂!陈晓荷!还有我们的晓晓同学!哈哈,稀客啊。 宇航也上前一步,和立堂站在一起:看来,今天这歌唱不成了。 李昌民笑着说:宇航,记仇?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们现在可是成年人,来了就唱起来,走什么走,随便唱,喝什么今天算我请的。 绿荷倒是勇敢,也跟上前:你请,我怕中毒。 李昌民看了看她哈哈大笑:还是曾经的倔样子,大家都是成年人,不玩小孩子把戏。 宇航把晓荷拉到了一边转身对大家说:李昌民请客,大家客气啥?这是他欠咱们的。 李昌民一听,顿悟一样:对,对,我欠大家的,今天一唱解旧仇。 大家听了也不再回拒,一起跟着李昌民进了包厢。 原来,大家上大学后,李昌民去了一个职业技术学院,读了几天,就跑了回来,书他是够了。在家闲着没事,曾经一起胡闹的小伙伴们都凑了上来,整天游手好闲,惹事生非。他老爸看着这样下去是个事儿,最后给他盘下了这家小歌厅,全权交给了他打理。这行业,他还很有兴趣,经营也很上心,只用了几个月,生意做的蛮红火。 桌子上摆满了酒和水果。我们几个坐下时,李昌民并没有走,他说老同学难得一见,大家一起嗨了起来。他说步入社会才懂得还是同学亲,开了歌厅后,偶尔能遇到同学来这玩,管他当年熟不熟的,都是热情招待。看来,这个李昌民真的变了,或者并不是变了,毕竟,生意人嘛,来的都是客,谁打送钱的呢? 李昌民凑到晓晓跟前说,他现在最后悔当年没把学习当个事,现在他真的是太羡慕我们这样的大学生了。 晓晓说话那会,绿荷死死地盯着我,她说,晓晓,我们俩对唱一个。 晓晓说好啊,我们唱什么呢? 绿荷说她喜欢一首老歌,叶倩文的《选择》。 晓晓犹豫了一下,心想绿荷这是话里有话,就接招。 立堂举着酒瓶子喊好,我看到他的脸已经红透了。 绿荷并没有回避,走到桌前先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回来话筒向天一指:来,晓晓,我看你能跑多远! 说完,音乐响起,她抱着话筒一脸的严肃。 晓晓选择去了西市,绿荷一个人要去向青市。 绿荷唱的很认真,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晓晓还没开始唱,却看到了她眼角的泪花。 后来,那个晚上他们都喝多了,闹腾够了,散场了。 我们往外走时李昌民突然拉了我胳膊一下,他有些坏笑的样子说:晓晓,我喜欢你。 晓晓听完吓了一跳,傻傻地瞪着他。 李昌民一脸的不以为然,压根没在乎晓晓的情绪:真的,上学时,就迷上你了。 晓晓正要回一句,突然听见立堂在门口喊我:晓晓,你跑哪去了?走了。 晓晓随口说了一句来了,然后看了一眼李昌民,转身就跑了。 我们四个小伙伴出来时,李昌民追到了门口,嘴里不停地说着有空再来玩。我们四个上了一辆出租车,临关车门的时候晓晓还看见他仍然在盯着自已。 车开动了,晓晓透着移动的车窗,看到李昌民仍站在门口久久没有离去。 大家都很安静,谁也没再说话。晓晓半眯着眼睛掩饰着过往的委屈与忧郁一一爱我的,我爱的,都咫尺之间,晓晓却无所适从。 在那个晚上歌厅一别后,晓晓再也没见过李昌民,也再也见不到了。听初中同学说,有一天晚上李昌民的歌厅来了几个小混混唱歌。他们喝大了,在包厢里调戏一个女服务员,李昌民进去教训了他们,在一片混乱中,有个家伙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正好扎在了他的胸口上。 李昌民走了。 晓晓突然想起了在歌厅里他拉住她说喜欢她时脸上坏坏的笑。晓晓有些后悔,最后一面,我怎么会什么都没说就跑了…… 第116章 巧遇易金光 初夏的晓晓正百无聊赖地行走在韶山路,路面上的一颗小石子成了她的”足球”,有时会踢到车道上,她就等车过了,再把它踢回人行道,这样来来回回不知几次,在快转回家门囗时,力稍稍用大了一点,只听到“哐当”一声响,石子踢到了一辆崭新的的奥迪车,当时的晓晓有些害怕,却也没转身离开,怔怔地望着车道对面花园一村大门囗的奥迪车。 车停了,晓晓有些心虚,手心里有了虚汗,只见一条灰咖色牛仔裤的长腿落到了地面,穿一件黑色衬衫着寸头的男子很快地钻出车头站直身子随着车子转了一圈后才看向路对面呆呆的晓晓。 晓晓的额头开始有了细密的汗珠,只盯着那双着黑色帆布鞋的大长腿,一步二步三步……十步就己踏上了晓晓站着的人行道。 “赵晓晓,你今天兴致蛮好嘛。”呵,这人谁啊,还认识我,晓晓开始在脑袋里打转转,看着男子的面容搜索记忆,可是丝毫找不到画面。 “你认识我,你谁呀?”晓晓想了一阵子,也想不起这男子是谁,就仰头直面盯着那双有些暖昧的眼睛。 “我是泰山路的易金光,你啊,可还欠我一杯酒的,哈哈!”啥意思,我还欠他一杯酒?晓晓有些头大,这人谁啊,一金光,还二金光呢。 “您好,真不好意思,我真想不起来您老是谁。”晓晓低头小声但吐词很清楚。 “你忘了呀,在天台山庄,刘芸,陈静,健波,赵晓晓你,我易金光,还有那谁谁谁…”易金光有些捉急地吐出一大串名字来。 晓晓听着这些熟悉的名字,又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有点帅的男子,可依然想不起在天台山庄的事情。 “赵晓晓,你不要装不认识人喔,你欠我一杯酒,就今天,我请你吃饭,你陪我喝一杯。”说完,转身就往路对面走。 “我今天不去,我要回家吃饭。改天,我,陈静和刘芸一起陪你喝酒哈。”晓晓不想去,单独跟一个不太熟悉的男子吃什么饭呀。 易金光听到晓晓这句话,又折回来。“赵晓晓,我带你去一个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吃饭,听说那里环境很好,适合散心,适合谈心,可我一直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陪我去,今天碰上了你,我现在就有些急不可待地想带你去那个地方。”说完,伸手拖着晓晓就穿车道。 “我不去,我才不相信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说我不喜欢一个人与一个陌生男人喝酒。”可是晓晓的话毫无意义,她的手被易金光拽着已经感觉到疼痛,生生地被他拖至到了奥迪车旁。 “真有,那地方叫晴溪庄园。我带你去看看,顺便还了我这杯酒,哈哈…”易金光说完,硬是把晓晓塞进了副驾驶座。 晴溪庄园,倒是听闺蜜芳芳说起过,突然有了兴趣。于是晓晓坐上车就没动过,任易金光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车子开至炎帝广场时,晓晓叫着要开车窗,当车窗打开一半时,随着风窜进来,晓晓的心情莫名地就变得轻松起来,不由地用手拂了拂被风吹乱的头发。 晓晓侧头望了望易金光,嘴角不由地泛起一丝笑意,心里却在想:既然你拽着我来吃饭,那我怎么地也得好好宰你一顿,晴溪庄园是,听芳芳说那里的菜有些贵~~ 第116章 巧遇易金光 初夏的晓晓正百无聊赖地行走在韶山路,路面上的一颗小石子成了她的”足球”,有时会踢到车道上,她就等车过了,再把它踢回人行道,这样来来回回不知几次,在快转回家门囗时,力稍稍用大了一点,只听到“哐当”一声响,石子踢到了一辆崭新的的奥迪车,当时的晓晓有些害怕,却也没转身离开,怔怔地望着车道对面花园一村大门囗的奥迪车。 车停了,晓晓有些心虚,手心里有了虚汗,只见一条灰咖色牛仔裤的长腿落到了地面,穿一件黑色衬衫着寸头的男子很快地钻出车头站直身子随着车子转了一圈后才看向路对面呆呆的晓晓。 晓晓的额头开始有了细密的汗珠,只盯着那双着黑色帆布鞋的大长腿,一步二步三步……十步就己踏上了晓晓站着的人行道。 “赵晓晓,你今天兴致蛮好嘛。”呵,这人谁啊,还认识我,晓晓开始在脑袋里打转转,看着男子的面容搜索记忆,可是丝毫找不到画面。 “你认识我,你谁呀?”晓晓想了一阵子,也想不起这男子是谁,就仰头直面盯着那双有些暖昧的眼睛。 “我是泰山路的易金光,你啊,可还欠我一杯酒的,哈哈!”啥意思,我还欠他一杯酒?晓晓有些头大,这人谁啊,一金光,还二金光呢。 “您好,真不好意思,我真想不起来您老是谁。”晓晓低头小声但吐词很清楚。 “你忘了呀,在天台山庄,刘芸,陈静,健波,赵晓晓你,我易金光,还有那谁谁谁…”易金光有些捉急地吐出一大串名字来。 晓晓听着这些熟悉的名字,又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有点帅的男子,可依然想不起在天台山庄的事情。 “赵晓晓,你不要装不认识人喔,你欠我一杯酒,就今天,我请你吃饭,你陪我喝一杯。”说完,转身就往路对面走。 “我今天不去,我要回家吃饭。改天,我,陈静和刘芸一起陪你喝酒哈。”晓晓不想去,单独跟一个不太熟悉的男子吃什么饭呀。 易金光听到晓晓这句话,又折回来。“赵晓晓,我带你去一个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吃饭,听说那里环境很好,适合散心,适合谈心,可我一直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陪我去,今天碰上了你,我现在就有些急不可待地想带你去那个地方。”说完,伸手拖着晓晓就穿车道。 “我不去,我才不相信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说我不喜欢一个人与一个陌生男人喝酒。”可是晓晓的话毫无意义,她的手被易金光拽着已经感觉到疼痛,生生地被他拖至到了奥迪车旁。 “真有,那地方叫晴溪庄园。我带你去看看,顺便还了我这杯酒,哈哈…”易金光说完,硬是把晓晓塞进了副驾驶座。 晴溪庄园,倒是听闺蜜芳芳说起过,突然有了兴趣。于是晓晓坐上车就没动过,任易金光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车子开至炎帝广场时,晓晓叫着要开车窗,当车窗打开一半时,随着风窜进来,晓晓的心情莫名地就变得轻松起来,不由地用手拂了拂被风吹乱的头发。 晓晓侧头望了望易金光,嘴角不由地泛起一丝笑意,心里却在想:既然你拽着我来吃饭,那我怎么地也得好好宰你一顿,晴溪庄园是,听芳芳说那里的菜有些贵~~ 第117章 惊遇梦中人 车子停在了晴溪庄园的停车场,晓晓打开车门习惯性的伸了伸腰,映入眼帘的是一团“刺藤”说不出名来茂密又葱绿,左边是一排椰子树,一棵一棵有距离地并列着。 停车场有些空阔,此时的晓晓她还未感受到易金光所说的好地方。 可是一转身,一栋白墙青瓦的小屋在一座小山丘的原生树林下很显端庄,嘻嘻,我有时候怀疑自已的用词是否欠妥,房子居然用了“端庄”二字,也,暂且用着哈。 房子外围走廊是木制的扶手和竹编的隔离网,有点“土”但又很舒服的感觉,踩在这一根根的杉木小板上,有某种怀旧的感觉。 “赵晓晓,你去人家后院干嘛,走这边。”晓晓听见喊,一回头见易金光站在椰树下全身裹在四月的夕阳里,竟然是如此温暖。 晓晓有个习惯,遇到心动的画面总想记录下来,于是就从衣服兜里掏出手机拍下了那缕撒在椰子叶间的斜阳余辉和椰树下的人影。 赵晓晓信步走向落日余晖中的人,跟着他的步子穿过一个养着荷花的池塘,踏上三个台阶,一种世外桃源的画面直入眼帘,欣喜之余还有些雀跃,嘻嘻嘻…… 晓晓飞着小步越过易金光,直入一座石彻的拱门,穿白色连襟衣的服务员在深深的庭院来回穿梭,像一条条泛着白光的鱼儿游在波光粼粼的池塘,惹人目不转睛。 喧闹声从涂着红漆的走廊随风拂过耳际,初闻的喜悦和欢快一阵盖过一阵,晓晓回眸一眼落在身后的易金光,见他款款行走的模样唇角不禁浮起笑意:谢谢你,让我在这初夏的黄昏享一幕人世的欢喜。 话刚说出口,晓晓的目光却锁定了易金光的身后那个男人。 那一张脸让晓晓想起,一个多月前梦里那张有些模糊的脸。 是他,那个生在黎明前的一场梦:…晓晓在慌乱中四处寻找的途中,丢了鞋,划破了手指,还把人家的手电筒掉水洼地里摸不上来,在一处茂密的竹林中,有一条小道很是奇怪,引诱着晓晓直奔一处房屋,屋前一颗大大的板栗树,晓晓走上几个阶梯,便直入屋子的大厅,屋子明亮得晃眼,晓晓眨眼之间,大厅的灯却突然砸了下来,灯下还立着一个墨黑体恤衫的男人,晓晓的一声惊呼,那人转身之际朝晓晓走了二步,随着身后哐当一声掉落一地的破碎水晶吊灯,男人回转身的瞬那有些崩溃,见他慢慢抬起的双手有种无力感地捧着自已的脑袋…… 那张梦里的脸庞虽模糊,可晓晓却非常认可易金光身后的这张脸就是她梦里见过的模样。 可晓晓不清楚的是,为何这个在生活中曾未见过的男人为何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又为何在做梦的一个多月后竟让晓晓在一处别致的庄园见到这张梦里的脸。 晓晓不由自主地抬起脚缓缓走向那男人,好想看清楚那张梦里的脸,然而当走至易金光面前正想越过他时,易金光一个顺手把晓晓拽住往他身前拖:赵晓晓,干嘛呢? …… 晓晓的大脑一下成浆糊了,拍实的。嘴巴张了张,却无法吐出字句,任易金光身后那个晓晓梦中人在打完电话后朝着庄园的那栋白墙青瓦走去。 晓晓的心情一下就冷了下来,面对易金光的质问毫无反应,只呆呆地立着。 易金光见赵晓晓这呆瓜样,便拖着她往庄园里面走去,进了庄园的一处拱门,就见到了好多吃饭的食客,一桌桌的欢声笑语和悦耳的高脚杯碰撞的声音又让晓晓的眼睛里有了光。 第117章 惊遇梦中人 车子停在了晴溪庄园的停车场,晓晓打开车门习惯性的伸了伸腰,映入眼帘的是一团“刺藤”说不出名来茂密又葱绿,左边是一排椰子树,一棵一棵有距离地并列着。 停车场有些空阔,此时的晓晓她还未感受到易金光所说的好地方。 可是一转身,一栋白墙青瓦的小屋在一座小山丘的原生树林下很显端庄,嘻嘻,我有时候怀疑自已的用词是否欠妥,房子居然用了“端庄”二字,也,暂且用着哈。 房子外围走廊是木制的扶手和竹编的隔离网,有点“土”但又很舒服的感觉,踩在这一根根的杉木小板上,有某种怀旧的感觉。 “赵晓晓,你去人家后院干嘛,走这边。”晓晓听见喊,一回头见易金光站在椰树下全身裹在四月的夕阳里,竟然是如此温暖。 晓晓有个习惯,遇到心动的画面总想记录下来,于是就从衣服兜里掏出手机拍下了那缕撒在椰子叶间的斜阳余辉和椰树下的人影。 赵晓晓信步走向落日余晖中的人,跟着他的步子穿过一个养着荷花的池塘,踏上三个台阶,一种世外桃源的画面直入眼帘,欣喜之余还有些雀跃,嘻嘻嘻…… 晓晓飞着小步越过易金光,直入一座石彻的拱门,穿白色连襟衣的服务员在深深的庭院来回穿梭,像一条条泛着白光的鱼儿游在波光粼粼的池塘,惹人目不转睛。 喧闹声从涂着红漆的走廊随风拂过耳际,初闻的喜悦和欢快一阵盖过一阵,晓晓回眸一眼落在身后的易金光,见他款款行走的模样唇角不禁浮起笑意:谢谢你,让我在这初夏的黄昏享一幕人世的欢喜。 话刚说出口,晓晓的目光却锁定了易金光的身后那个男人。 那一张脸让晓晓想起,一个多月前梦里那张有些模糊的脸。 是他,那个生在黎明前的一场梦:…晓晓在慌乱中四处寻找的途中,丢了鞋,划破了手指,还把人家的手电筒掉水洼地里摸不上来,在一处茂密的竹林中,有一条小道很是奇怪,引诱着晓晓直奔一处房屋,屋前一颗大大的板栗树,晓晓走上几个阶梯,便直入屋子的大厅,屋子明亮得晃眼,晓晓眨眼之间,大厅的灯却突然砸了下来,灯下还立着一个墨黑体恤衫的男人,晓晓的一声惊呼,那人转身之际朝晓晓走了二步,随着身后哐当一声掉落一地的破碎水晶吊灯,男人回转身的瞬那有些崩溃,见他慢慢抬起的双手有种无力感地捧着自已的脑袋…… 那张梦里的脸庞虽模糊,可晓晓却非常认可易金光身后的这张脸就是她梦里见过的模样。 可晓晓不清楚的是,为何这个在生活中曾未见过的男人为何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又为何在做梦的一个多月后竟让晓晓在一处别致的庄园见到这张梦里的脸。 晓晓不由自主地抬起脚缓缓走向那男人,好想看清楚那张梦里的脸,然而当走至易金光面前正想越过他时,易金光一个顺手把晓晓拽住往他身前拖:赵晓晓,干嘛呢? …… 晓晓的大脑一下成浆糊了,拍实的。嘴巴张了张,却无法吐出字句,任易金光身后那个晓晓梦中人在打完电话后朝着庄园的那栋白墙青瓦走去。 晓晓的心情一下就冷了下来,面对易金光的质问毫无反应,只呆呆地立着。 易金光见赵晓晓这呆瓜样,便拖着她往庄园里面走去,进了庄园的一处拱门,就见到了好多吃饭的食客,一桌桌的欢声笑语和悦耳的高脚杯碰撞的声音又让晓晓的眼睛里有了光。 第118章 注定的遇见 晓晓的眼睛在四处穿梭之后停到了庄园的庭院之中,叫着易金光时:我要坐在这吃饭,菜只需点二三个便可,不过能否来一瓶红酒,我想享受一下这美妙的光阴。 易金光走近晓晓,为她拉开了桌前的凳子并招手呼来服务员:给这位美丽的小姐姐来一份木瓜炖雪哈,再来一份晴溪当家肉,你还是把菜单给我看一下,……我要这瓶红酒另加二瓶啤酒,好,就这样,麻烦请快点上菜。 点好菜的易金光抬眸一看赵晓晓,见她站在一簇开得娇艳的三角梅前,用手机拍着庄园的每一处落日风景。 易金光也不叫晓晓,只静静地看着晓晓转转在那株三角梅前拍照,独个地端起晴溪的荞麦绿茶慢慢的喝着。 此时庄园的服务员端来一盘餐前水果:先生,请先吃点水果,开开胃,看看风景,菜品正在给你做,马上就可上菜了。 晓晓拍了几处风景后,接着还拍了一个长长的视频,嘴里还不住地啧啧称赞:这是谁设计的院子呀,多有情调和格局啊,这地方虽不是很大,却层层加叠叠地一处有一处的景,令人心情愉悦。 “晓晓,上菜了,过来吃饭!”易金光的呼叫声有点宠溺。 “好咧,谢谢你金光,感谢你带我来这么美的庄园吃这么好的菜还喝这么好的酒。来这一杯,我敬你!”赵晓晓端起高脚杯,用了一点力气碰上易金光的高脚杯,还咧嘴笑着说:这声音真好听。 易金光可能被晓晓感染了,就把自个儿的凳子向赵晓晓这边移了移:“晓晓,今晚这菜这酒可都要吃好喝好,要等月上树稍才走哈,我相信那时候的你会更加好看。” 简单的晓晓抬头看了一下被庄园的灯渲染的天空,有些入仙境的恍惚,于是说:“好,不醉不归。” 晓晓这话可能说中了易金光的小小心思,他忙端起酒杯:“一醉方休,哈哈哈……” 其实每次易金光倒入酒杯的红酒不算多,可喝了二杯后的晓晓还是有点点上头,刚好服务员把木瓜炖雪哈端来了,易金光就招呼着叫晓晓先把它吃完,还一个劲地说些开心的话。 晓晓可能还是第一次吃这么个炖品,一勺一勺地小心翼翼地往口里送,那种融在舌尖的美味让晓晓心里甜滋滋的。 吃完后的晓晓还用舌头在嘴唇上绕了一圈,这种撩人的动作却让易金光的眼睛忽然有了某种暖昧,他唇角的笑意更浓了。 反倒是晓晓被易金光的笑弄得有点尴尬,她是个开得起玩笑的女子,可在正儿八经时却内敛得要死的人。 所以当她感觉到易金光的目光如炬时,她就站起推开凳子,小声地说了一句:我去下洗手间,然后急急地逃离了易金光的视线。 然而慌不择路的晓晓只顾着走开,却不知洗手间在哪里?看见服务员便问了一句。 晓晓她却不知庄园的洗手间是共用的,刚推开那洗手间的门便一头钻进去,却迎面看见了想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的他,而那个他不是别人,正是晓晓梦里的那个他,此时的晓晓那眼睛瞪得如一个月亮般大…… 晓晓忙侧身低头避过,这情景大概又要消磨晓晓一段时光! 原来有些人是注定要遇见的,虽然晓晓知道这只是她一个人的心思和感慨! 第118章 注定的遇见 晓晓的眼睛在四处穿梭之后停到了庄园的庭院之中,叫着易金光时:我要坐在这吃饭,菜只需点二三个便可,不过能否来一瓶红酒,我想享受一下这美妙的光阴。 易金光走近晓晓,为她拉开了桌前的凳子并招手呼来服务员:给这位美丽的小姐姐来一份木瓜炖雪哈,再来一份晴溪当家肉,你还是把菜单给我看一下,……我要这瓶红酒另加二瓶啤酒,好,就这样,麻烦请快点上菜。 点好菜的易金光抬眸一看赵晓晓,见她站在一簇开得娇艳的三角梅前,用手机拍着庄园的每一处落日风景。 易金光也不叫晓晓,只静静地看着晓晓转转在那株三角梅前拍照,独个地端起晴溪的荞麦绿茶慢慢的喝着。 此时庄园的服务员端来一盘餐前水果:先生,请先吃点水果,开开胃,看看风景,菜品正在给你做,马上就可上菜了。 晓晓拍了几处风景后,接着还拍了一个长长的视频,嘴里还不住地啧啧称赞:这是谁设计的院子呀,多有情调和格局啊,这地方虽不是很大,却层层加叠叠地一处有一处的景,令人心情愉悦。 “晓晓,上菜了,过来吃饭!”易金光的呼叫声有点宠溺。 “好咧,谢谢你金光,感谢你带我来这么美的庄园吃这么好的菜还喝这么好的酒。来这一杯,我敬你!”赵晓晓端起高脚杯,用了一点力气碰上易金光的高脚杯,还咧嘴笑着说:这声音真好听。 易金光可能被晓晓感染了,就把自个儿的凳子向赵晓晓这边移了移:“晓晓,今晚这菜这酒可都要吃好喝好,要等月上树稍才走哈,我相信那时候的你会更加好看。” 简单的晓晓抬头看了一下被庄园的灯渲染的天空,有些入仙境的恍惚,于是说:“好,不醉不归。” 晓晓这话可能说中了易金光的小小心思,他忙端起酒杯:“一醉方休,哈哈哈……” 其实每次易金光倒入酒杯的红酒不算多,可喝了二杯后的晓晓还是有点点上头,刚好服务员把木瓜炖雪哈端来了,易金光就招呼着叫晓晓先把它吃完,还一个劲地说些开心的话。 晓晓可能还是第一次吃这么个炖品,一勺一勺地小心翼翼地往口里送,那种融在舌尖的美味让晓晓心里甜滋滋的。 吃完后的晓晓还用舌头在嘴唇上绕了一圈,这种撩人的动作却让易金光的眼睛忽然有了某种暖昧,他唇角的笑意更浓了。 反倒是晓晓被易金光的笑弄得有点尴尬,她是个开得起玩笑的女子,可在正儿八经时却内敛得要死的人。 所以当她感觉到易金光的目光如炬时,她就站起推开凳子,小声地说了一句:我去下洗手间,然后急急地逃离了易金光的视线。 然而慌不择路的晓晓只顾着走开,却不知洗手间在哪里?看见服务员便问了一句。 晓晓她却不知庄园的洗手间是共用的,刚推开那洗手间的门便一头钻进去,却迎面看见了想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的他,而那个他不是别人,正是晓晓梦里的那个他,此时的晓晓那眼睛瞪得如一个月亮般大…… 晓晓忙侧身低头避过,这情景大概又要消磨晓晓一段时光! 原来有些人是注定要遇见的,虽然晓晓知道这只是她一个人的心思和感慨! 第119章 晓晓这莫名的心思 就在晓晓侧身而过之时,那个他却叫住了晓晓:美女,你有打火机吗?能否借用一下。 晓晓停住了脚步,用眼睛的余光望了望这个他:老板,我可以拿到打火机,你等我一分钟。 晓晓绕过庄园的走廊,快步地回到自已的餐桌,拿走易金光摆在桌子上的z牌打火机,张口说着:我马上回来! 易金光看着晓晓的背影直到消失在庄园的走廊。 晓晓刚在走廊拐了个弯,就看到了那个摇摇晃晃的他,急忙上前扶住后打开了火机,一簇蓝色的火苗就燃在他的鼻翼之下,他夹着烟的手靠近了火苗,另一只手轻轻地点了点晓晓打着火机的手。 “美女,谢谢你啦!”满着酒味的气息飘至晓晓的脸上她不由地皱了皱自然眉。 “没关系,您请走好!”晓晓松开了扶住他的手,转身便小跑着回到餐桌前。 “晓晓,你拿着火机干嘛去了?”易金光不着身色的问。 “我的袜子刚挂了个洞,就用火机烧了一下,回去再换掉。”晓晓不紧不慢地答。 “晓晓,这菜不好吃吗?”易金光又看着桌面的菜轻轻浅浅的问。 “好吃呀,只是这晴溪当家肉你要多吃点,我怕生膘。”晓晓眼含笑意地说。 “好,我多吃肉,你吃其它的菜,晓晓,再碰个杯,这酒才喝到不过三分之一,要加油哦!”易金光端起酒杯示意晓晓干一个。 “好,这么好的酒肯定是要喝完的,另这些菜也是我喜欢吃的,我可不想浪费,干一个咯!”晓晓其实是个真性情女子,交朋友都是至真至纯的。 ”晓晓,你最近在干嘛?” “没干嘛,所以每天都很无聊的。” “要不找点事做,一忙起来就不无聊了。” “可我只会理发呀,现在的我走进理发店就感觉压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可以做其他的呀,你这么漂亮又聪明学什么不快呀!” “我自己就是想干清清爽爽的事,讨厌与人周璇,不喜表达,喜欢就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这种性格它不适合职场,也找了几个事做感觉好累。” ”我就喜欢你这性格,不过职场想独来独往也太不容易,除非只想领份薪水,没有别的想法。” “我就只想这样呀,可一进林子,会什么鸟都有的,你不招惹它,它也会叽叽喳喳闹个不休的。”晓晓一想到与人共事,就心生厌倦。 “那你想干点什么呢,总不能夭夭这样闲着无事。”易金光倒是希望晓晓再开个发廊,晓晓的手艺其实还真不错,做人也通透,只是人太真,不善伪装,黑白分明,喜欢与厌恶是随时挂脸上的,熟悉了如若是真君子可能会成为晓晓的至友,然而太多走近晓晓的人都是有点小小心思,才会让晓晓心感累,不愿再开发廊了,差不多十几年的手艺快要荒废了。 “哪天想找点事做,就什么事都行。”晓晓垂下头,喝起了闷酒。 “晓晓,听说这庄园在招服务员,你要不要去问问?” “啊,我可没做过这项工作,听说还要帮人倒酒,中西餐厅的要求挺高咧,我行吗?因为我好喜欢这个环境。”晓晓莫名的就想在这个庄园做事。 “那你明天来问问呀,要不你现在就去问问前台,看这庄园还招不招人。”易金光趁热打铁。 “我不想去问,觉得好难问出囗的。”晓晓自顾自的又喝了一口酒。 晓晓想着:在这个庄园里看见了两次那个梦境里的人,只要在这庄园做事,就一定会边见第三次。可晓晓却不喜欢餐饮这种应酬人的事。 第119章 晓晓这莫名的心思 就在晓晓侧身而过之时,那个他却叫住了晓晓:美女,你有打火机吗?能否借用一下。 晓晓停住了脚步,用眼睛的余光望了望这个他:老板,我可以拿到打火机,你等我一分钟。 晓晓绕过庄园的走廊,快步地回到自已的餐桌,拿走易金光摆在桌子上的z牌打火机,张口说着:我马上回来! 易金光看着晓晓的背影直到消失在庄园的走廊。 晓晓刚在走廊拐了个弯,就看到了那个摇摇晃晃的他,急忙上前扶住后打开了火机,一簇蓝色的火苗就燃在他的鼻翼之下,他夹着烟的手靠近了火苗,另一只手轻轻地点了点晓晓打着火机的手。 “美女,谢谢你啦!”满着酒味的气息飘至晓晓的脸上她不由地皱了皱自然眉。 “没关系,您请走好!”晓晓松开了扶住他的手,转身便小跑着回到餐桌前。 “晓晓,你拿着火机干嘛去了?”易金光不着身色的问。 “我的袜子刚挂了个洞,就用火机烧了一下,回去再换掉。”晓晓不紧不慢地答。 “晓晓,这菜不好吃吗?”易金光又看着桌面的菜轻轻浅浅的问。 “好吃呀,只是这晴溪当家肉你要多吃点,我怕生膘。”晓晓眼含笑意地说。 “好,我多吃肉,你吃其它的菜,晓晓,再碰个杯,这酒才喝到不过三分之一,要加油哦!”易金光端起酒杯示意晓晓干一个。 “好,这么好的酒肯定是要喝完的,另这些菜也是我喜欢吃的,我可不想浪费,干一个咯!”晓晓其实是个真性情女子,交朋友都是至真至纯的。 ”晓晓,你最近在干嘛?” “没干嘛,所以每天都很无聊的。” “要不找点事做,一忙起来就不无聊了。” “可我只会理发呀,现在的我走进理发店就感觉压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可以做其他的呀,你这么漂亮又聪明学什么不快呀!” “我自己就是想干清清爽爽的事,讨厌与人周璇,不喜表达,喜欢就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这种性格它不适合职场,也找了几个事做感觉好累。” ”我就喜欢你这性格,不过职场想独来独往也太不容易,除非只想领份薪水,没有别的想法。” “我就只想这样呀,可一进林子,会什么鸟都有的,你不招惹它,它也会叽叽喳喳闹个不休的。”晓晓一想到与人共事,就心生厌倦。 “那你想干点什么呢,总不能夭夭这样闲着无事。”易金光倒是希望晓晓再开个发廊,晓晓的手艺其实还真不错,做人也通透,只是人太真,不善伪装,黑白分明,喜欢与厌恶是随时挂脸上的,熟悉了如若是真君子可能会成为晓晓的至友,然而太多走近晓晓的人都是有点小小心思,才会让晓晓心感累,不愿再开发廊了,差不多十几年的手艺快要荒废了。 “哪天想找点事做,就什么事都行。”晓晓垂下头,喝起了闷酒。 “晓晓,听说这庄园在招服务员,你要不要去问问?” “啊,我可没做过这项工作,听说还要帮人倒酒,中西餐厅的要求挺高咧,我行吗?因为我好喜欢这个环境。”晓晓莫名的就想在这个庄园做事。 “那你明天来问问呀,要不你现在就去问问前台,看这庄园还招不招人。”易金光趁热打铁。 “我不想去问,觉得好难问出囗的。”晓晓自顾自的又喝了一口酒。 晓晓想着:在这个庄园里看见了两次那个梦境里的人,只要在这庄园做事,就一定会边见第三次。可晓晓却不喜欢餐饮这种应酬人的事。 第120章 无所事事的星期天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钻进房间,哓晓张开这双还有些不情愿打开的眼睛,使劲地揉了揉太阳穴和眉心,又在床上赖了二分钟才滚下床去。 从卧房出来直接去了阳台,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此时的阳光已有了温度,晓晓把头迎向天空,当眼睛和太阳对撞时,晓晓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低头就鼻子痒痒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此时的晓晓才是真的清醒了过来。 可是清醒了的晓晓还是没有去濑口洗脸,依然迷糊地倚在窗前。 一只鸟在窗前的红枣树上欢腾地从这个枝桠飞到那个枝桠,用嘴敲击着树干,一声声地落在了晓晓的耳朵里。 晓晓的的视线又在树叶里失去了焦点,她突然就想起那日易金光带她去晴溪庄园吃饭时,在椰子树旁的傍晚落日里那个正在打电话的剪影。 其实易金光这人挺不错的,三十岁的年纪已经是泰山路的居高官了,他那双长腿曾吸收了我很多次的目光。 只是看见他不会心跳加速,不会迷乱,也不会惊慌失措,只有一种淡淡的如见朋友般的喜悦。 手机铃声急骤地响起来,我一看手机号码是易金光,便又躺到了床上听他慢慢的说:晓晓,来华天吃早餐了,有你喜欢的虾仁炒饭和甜酒冲蛋,还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蛋糕,看起来也很好吃,还有一些水果,很不错的,快来…… “我不想去,我还想睡会。”说完等了二秒钟,见他没说话就挂了电话。 想着怕他来,赶紧地去濑口洗脸后又换了一套休闲装。然后拿起手机和钥匙就去天元超市想买点日常必需品。 刚走至楼下,就见芳芳和别人家的老公在打羽毛球,旁边还有这单元楼的几个带娃的家庭主妇们。 我看她在打球,便没喊她,直接就出了小区门口。 想着天元超市离着近,就走路过去咯。 点开手机,把耳机塞进耳朵。我听歌总是喜欢单曲循环,今天听的歌是一首《只要平凡》,我很喜欢听这首歌。 也许很远或是昨天 在这里或在对岸 长路辗转离合悲欢 人聚又人散 放过对错才知答案 活着的勇敢 没有神的光环 你我生而平凡 …… 当芳芳拽着我胳膊的时候我才侧个头一看是她,我忙扯下耳机说:看你在打球,便没叫你了。 “我去超市买菜,他们叫我,我就打了几局,天太热流汗了就不想打了,你去哪?”芳芳说。 “我也是去超市,想买些日常必备品。”我把歌关了。 “晓晓,最近的你在干嘛呢,都没看到你下来玩。” “闲着,懒得下来,天气这么热,不知道去哪。” “上次看你发朋友圈,那男的是谁呀?”芳芳的眼睛盯着我。 “哪个呀,哪个朋友圈?”我很久没发朋友圈了,也不知芳芳说的是哪一个人,我有时呆家无聊就喜欢发发朋友圈,来打发一些无聊的时光。 “就你上次在晴溪吃饭的那个男的,高高瘦瘦的,你怎么和他在一起?还只你和他两个人。”芳芳边走边说。 听芳芳讲起易金光,我不由地看了看侧脸的芳芳,娇小的女子但身上自带一种自信的光芒,加之她是做会计的,所以也透着一种精明。 此时手机铃声又响起,我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于是我接听手机时,顺便按了免提:喂,谁呀? “我易金光,你在哪?”听到这,我偷眼望了望芳芳。 “我和一美女正准备去天元超市买东西,你找我干嘛啊?”我大声地说着。 “那好,我在天元超市门囗等你们,还要多久?”我不知易金光找我干嘛,听囗气有点急。 “芳芳,我们稍微快点,你刚才问的那个人说在天元超市门口等我们。” 第120章 无所事事的星期天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钻进房间,哓晓张开这双还有些不情愿打开的眼睛,使劲地揉了揉太阳穴和眉心,又在床上赖了二分钟才滚下床去。 从卧房出来直接去了阳台,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此时的阳光已有了温度,晓晓把头迎向天空,当眼睛和太阳对撞时,晓晓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低头就鼻子痒痒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此时的晓晓才是真的清醒了过来。 可是清醒了的晓晓还是没有去濑口洗脸,依然迷糊地倚在窗前。 一只鸟在窗前的红枣树上欢腾地从这个枝桠飞到那个枝桠,用嘴敲击着树干,一声声地落在了晓晓的耳朵里。 晓晓的的视线又在树叶里失去了焦点,她突然就想起那日易金光带她去晴溪庄园吃饭时,在椰子树旁的傍晚落日里那个正在打电话的剪影。 其实易金光这人挺不错的,三十岁的年纪已经是泰山路的居高官了,他那双长腿曾吸收了我很多次的目光。 只是看见他不会心跳加速,不会迷乱,也不会惊慌失措,只有一种淡淡的如见朋友般的喜悦。 手机铃声急骤地响起来,我一看手机号码是易金光,便又躺到了床上听他慢慢的说:晓晓,来华天吃早餐了,有你喜欢的虾仁炒饭和甜酒冲蛋,还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蛋糕,看起来也很好吃,还有一些水果,很不错的,快来…… “我不想去,我还想睡会。”说完等了二秒钟,见他没说话就挂了电话。 想着怕他来,赶紧地去濑口洗脸后又换了一套休闲装。然后拿起手机和钥匙就去天元超市想买点日常必需品。 刚走至楼下,就见芳芳和别人家的老公在打羽毛球,旁边还有这单元楼的几个带娃的家庭主妇们。 我看她在打球,便没喊她,直接就出了小区门口。 想着天元超市离着近,就走路过去咯。 点开手机,把耳机塞进耳朵。我听歌总是喜欢单曲循环,今天听的歌是一首《只要平凡》,我很喜欢听这首歌。 也许很远或是昨天 在这里或在对岸 长路辗转离合悲欢 人聚又人散 放过对错才知答案 活着的勇敢 没有神的光环 你我生而平凡 …… 当芳芳拽着我胳膊的时候我才侧个头一看是她,我忙扯下耳机说:看你在打球,便没叫你了。 “我去超市买菜,他们叫我,我就打了几局,天太热流汗了就不想打了,你去哪?”芳芳说。 “我也是去超市,想买些日常必备品。”我把歌关了。 “晓晓,最近的你在干嘛呢,都没看到你下来玩。” “闲着,懒得下来,天气这么热,不知道去哪。” “上次看你发朋友圈,那男的是谁呀?”芳芳的眼睛盯着我。 “哪个呀,哪个朋友圈?”我很久没发朋友圈了,也不知芳芳说的是哪一个人,我有时呆家无聊就喜欢发发朋友圈,来打发一些无聊的时光。 “就你上次在晴溪吃饭的那个男的,高高瘦瘦的,你怎么和他在一起?还只你和他两个人。”芳芳边走边说。 听芳芳讲起易金光,我不由地看了看侧脸的芳芳,娇小的女子但身上自带一种自信的光芒,加之她是做会计的,所以也透着一种精明。 此时手机铃声又响起,我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于是我接听手机时,顺便按了免提:喂,谁呀? “我易金光,你在哪?”听到这,我偷眼望了望芳芳。 “我和一美女正准备去天元超市买东西,你找我干嘛啊?”我大声地说着。 “那好,我在天元超市门囗等你们,还要多久?”我不知易金光找我干嘛,听囗气有点急。 “芳芳,我们稍微快点,你刚才问的那个人说在天元超市门口等我们。” 第122章 错把过往当风景 今晚出去蹓逛,刚被雨洗过的长沙街头有了凉爽的感觉,偶尔掠过一阵风,会捎带几片落叶,一半青翠一半酒红,在地面翻腾不休。 我走前面,丫头走后面。不是我走得快,而是丫头在玩手机。眼看丫头离我越来越远,便找了一处地方坐下等她。 坐定之后,朝四周看了看,由于疫情期间街头没有几个人。将近暮光的天空是青藏色,白色的云朵像薄薄的蝉翼飘在天空中。 此时,一架尾处闪着红色亮光的飞机正从左边向东南飞去,直到飞入云层中不见了,我才将这颗脑袋垂下来。 就在我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已的脚趾头时,旁边来了一个女的一大屁股就坐在排椅上,那造势差点把我从椅子上摔下来。 等我坐稳后侧面偷瞄她,却惊炸到我,那副身材,那说话的嗓音,那有些卷的头发和那高高方型的额头,都像极了一个和我玩的好的同事。 只是在那年我正坐车从株洲赶回长沙,被一阵急躁的手机铃声让我不得不挺直腰杆接电话,人在某一时刻或许都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拿起手机时就知道这个电话很辣心。 果然,才按接听见,就听到一阵哭声,对方那撕哑又抑制的声音让我莫名其妙地也湿了眼眶,当听到某某己于某年的6月28日和一个不是丈夫的男人在湘江边的望生台双双跳江而溺水身亡时,我的眼泪哔哔地淌了满面。 某某曾和我是同事,她那大大咧咧的性情,还有那一笑就没完没了的时光总让我忍不住老盯着她看,有时候真的很怀疑她有没有“神经”,反正发生在她身上所有的一切事物都是带着笑点的,有时在我看来很忧郁的事在她来说就是笑点,也因如此不知不觉老想去打扰她,和她共享一切共事的所有休息时光。 那一次我正在小竹园看手机下载的小说,几乎已入佳境,身边即使有一些风吹草动我都懒得去感受。 而恰恰这时,某某搬来一盒芒果,足足八个,每个都有一二斤重,因为我感觉好大一个。她从中拿出一个,就丢在我手机上。 我惊觉之时,手机和芒果一起落在了地上,要不是我手快,手机差点随芒果一起跌落地上又被我因惊吓而弹跳的瞬间就将手机踩入泥中了。 那日刚下过一场雨,小竹园里的泥土还有着松软所致的泥土香,而我经常会一个人去竹园的大石头上坐坐。 因为大石头旁还有一条人工的小溪,每当中午和傍晚时客人比较多的时候,这条小溪还会雾气蒙蒙的,加上二十几根的翠竹和小溪旁边的几簇花藤和小溪里游来游去的各种颜色和各种名字的鱼,这里就是一个仙境。 那天她却丝毫未觉察到我的怒气,还哈哈哈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并抛过来一句话:你看我多好,见你在这玩,我忙着来帮你丰胸了。说完,又咧嘴笑…… 我站直身子呆滞地看着她笑,直到无法忍受才大步离开小竹园。那晚一生气,就接连几天未再去见某某,可不曾想…… 今晚再想起这个故人时,已没有了往日的感伤,也许时光早已将往事轻轻巧巧的抹去了,偶尔想起时已不再是风景。 第122章 错把过往当风景 今晚出去蹓逛,刚被雨洗过的长沙街头有了凉爽的感觉,偶尔掠过一阵风,会捎带几片落叶,一半青翠一半酒红,在地面翻腾不休。 我走前面,丫头走后面。不是我走得快,而是丫头在玩手机。眼看丫头离我越来越远,便找了一处地方坐下等她。 坐定之后,朝四周看了看,由于疫情期间街头没有几个人。将近暮光的天空是青藏色,白色的云朵像薄薄的蝉翼飘在天空中。 此时,一架尾处闪着红色亮光的飞机正从左边向东南飞去,直到飞入云层中不见了,我才将这颗脑袋垂下来。 就在我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已的脚趾头时,旁边来了一个女的一大屁股就坐在排椅上,那造势差点把我从椅子上摔下来。 等我坐稳后侧面偷瞄她,却惊炸到我,那副身材,那说话的嗓音,那有些卷的头发和那高高方型的额头,都像极了一个和我玩的好的同事。 只是在那年我正坐车从株洲赶回长沙,被一阵急躁的手机铃声让我不得不挺直腰杆接电话,人在某一时刻或许都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拿起手机时就知道这个电话很辣心。 果然,才按接听见,就听到一阵哭声,对方那撕哑又抑制的声音让我莫名其妙地也湿了眼眶,当听到某某己于某年的6月28日和一个不是丈夫的男人在湘江边的望生台双双跳江而溺水身亡时,我的眼泪哔哔地淌了满面。 某某曾和我是同事,她那大大咧咧的性情,还有那一笑就没完没了的时光总让我忍不住老盯着她看,有时候真的很怀疑她有没有“神经”,反正发生在她身上所有的一切事物都是带着笑点的,有时在我看来很忧郁的事在她来说就是笑点,也因如此不知不觉老想去打扰她,和她共享一切共事的所有休息时光。 那一次我正在小竹园看手机下载的小说,几乎已入佳境,身边即使有一些风吹草动我都懒得去感受。 而恰恰这时,某某搬来一盒芒果,足足八个,每个都有一二斤重,因为我感觉好大一个。她从中拿出一个,就丢在我手机上。 我惊觉之时,手机和芒果一起落在了地上,要不是我手快,手机差点随芒果一起跌落地上又被我因惊吓而弹跳的瞬间就将手机踩入泥中了。 那日刚下过一场雨,小竹园里的泥土还有着松软所致的泥土香,而我经常会一个人去竹园的大石头上坐坐。 因为大石头旁还有一条人工的小溪,每当中午和傍晚时客人比较多的时候,这条小溪还会雾气蒙蒙的,加上二十几根的翠竹和小溪旁边的几簇花藤和小溪里游来游去的各种颜色和各种名字的鱼,这里就是一个仙境。 那天她却丝毫未觉察到我的怒气,还哈哈哈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并抛过来一句话:你看我多好,见你在这玩,我忙着来帮你丰胸了。说完,又咧嘴笑…… 我站直身子呆滞地看着她笑,直到无法忍受才大步离开小竹园。那晚一生气,就接连几天未再去见某某,可不曾想…… 今晚再想起这个故人时,已没有了往日的感伤,也许时光早已将往事轻轻巧巧的抹去了,偶尔想起时已不再是风景。 第123章 庄园之夜 时至九月,依然炙热。 傍晚的火烧云映照在庄园,惹人陶醉。 嘉宾的脸被晚霞涂抹上一层红晕,像羞答答的玫瑰般娇艳。 习习的晚风吹在楼阁间庭院里,欢喜又自由。 看那盛满酒的高脚杯,早已醉在九月的夕阳里。 在这欢乐时光里,一起与晚霞干杯。 举办这次宴会的是庄园老总,他高谈阔论之后又讲到了作家大冰和《我不》中的主角们,他说他们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其实他们的故事也似乎是我们平凡人的真实生活。 大冰敎我们在无常里学会坦然,坦然中历劫着不幸,于是故事变得动人——凡人解封了神性。 大冰笔下的故事,也许正是我,你,他心中的旧事与笑谈,《我不》中的主角们,在平凡中一个个放着光,发着亮。 大冰写的书和他做人一样,桀骜不驯,笑骂不看人,就似刀子嘴豆腐心。 大冰的那些名句仿如一盏酒,足以慰风尘。 或许,我们总会在若干年后慢慢的就会明白,大冰笔下人物嬉笑怒骂的背后,所诠释的东西,是多么金贵。 看他的书有时候觉得大冰就是大神,但也有时候觉得他就是大放厥词,目空一切又自带淘气。 看看别人对大冰的评价:有人搬出高层压他,让他写推荐序,被他一句“去你奶奶的”骂了回去。 有人提着百万现金请他挂名当主编,被他撅了回去,理由是懒得沽名钓誉。 有人开价半亿投资他拍电影,被他笑拒,却侠气地无偿授权了好几个穷困潦倒有才华的电影人使用他的作品。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业界很多人说他是个傻x:不趁着巅峰期赶紧拍电影、拍电视剧,上真人秀圈钱,甚至微博上都懒得接广告,白白浪费了那么多机遇,这人太傻。 他甚至不允许我们出版他作品的精装版,理由是定价会贵,穷读者买不起。 每次新书上市我们都会和他撕一场,别人十几万字的书定价40多元钱,他30多万字的书稿,比别人厚一倍,却坚持只让我们定价30多元。 他想给他的读者省钱,能省几元省几元,为此,他主动向我们请求降低自己的稿费比例。 和其它成名作家不同,他不混圈子,不抱大腿,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助理,没有司机,他也没车,热爱挤地铁。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永远是一件破牛仔衣从冬穿到夏。 除了写书,他忙着败家。 他帮读者交学费,给读者上学路费,私下里一次又一次地给读者汇医药费。 他会在签售会上和每一个读者用力握手,握出了腱鞘炎。 别人都热衷在北上广开签售会,他热衷的是西南西北,各种边疆,他自掏路费,是最早去xz、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办读者见面会的作家。 他说那些地方的读者难得见到活的作者,他如果去了,会带动许多作者都去。 他做到了,后来很多人都去了。(感觉到大冰很伟大)…… 昨晚老总讲的大冰与大冰的《我不》,我决定要认真地去读一读,最好是像有些简友一样写些看书心得和摘抄录。 第123章 庄园之夜 时至九月,依然炙热。 傍晚的火烧云映照在庄园,惹人陶醉。 嘉宾的脸被晚霞涂抹上一层红晕,像羞答答的玫瑰般娇艳。 习习的晚风吹在楼阁间庭院里,欢喜又自由。 看那盛满酒的高脚杯,早已醉在九月的夕阳里。 在这欢乐时光里,一起与晚霞干杯。 举办这次宴会的是庄园老总,他高谈阔论之后又讲到了作家大冰和《我不》中的主角们,他说他们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其实他们的故事也似乎是我们平凡人的真实生活。 大冰敎我们在无常里学会坦然,坦然中历劫着不幸,于是故事变得动人——凡人解封了神性。 大冰笔下的故事,也许正是我,你,他心中的旧事与笑谈,《我不》中的主角们,在平凡中一个个放着光,发着亮。 大冰写的书和他做人一样,桀骜不驯,笑骂不看人,就似刀子嘴豆腐心。 大冰的那些名句仿如一盏酒,足以慰风尘。 或许,我们总会在若干年后慢慢的就会明白,大冰笔下人物嬉笑怒骂的背后,所诠释的东西,是多么金贵。 看他的书有时候觉得大冰就是大神,但也有时候觉得他就是大放厥词,目空一切又自带淘气。 看看别人对大冰的评价:有人搬出高层压他,让他写推荐序,被他一句“去你奶奶的”骂了回去。 有人提着百万现金请他挂名当主编,被他撅了回去,理由是懒得沽名钓誉。 有人开价半亿投资他拍电影,被他笑拒,却侠气地无偿授权了好几个穷困潦倒有才华的电影人使用他的作品。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业界很多人说他是个傻x:不趁着巅峰期赶紧拍电影、拍电视剧,上真人秀圈钱,甚至微博上都懒得接广告,白白浪费了那么多机遇,这人太傻。 他甚至不允许我们出版他作品的精装版,理由是定价会贵,穷读者买不起。 每次新书上市我们都会和他撕一场,别人十几万字的书定价40多元钱,他30多万字的书稿,比别人厚一倍,却坚持只让我们定价30多元。 他想给他的读者省钱,能省几元省几元,为此,他主动向我们请求降低自己的稿费比例。 和其它成名作家不同,他不混圈子,不抱大腿,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助理,没有司机,他也没车,热爱挤地铁。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永远是一件破牛仔衣从冬穿到夏。 除了写书,他忙着败家。 他帮读者交学费,给读者上学路费,私下里一次又一次地给读者汇医药费。 他会在签售会上和每一个读者用力握手,握出了腱鞘炎。 别人都热衷在北上广开签售会,他热衷的是西南西北,各种边疆,他自掏路费,是最早去xz、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办读者见面会的作家。 他说那些地方的读者难得见到活的作者,他如果去了,会带动许多作者都去。 他做到了,后来很多人都去了。(感觉到大冰很伟大)…… 昨晚老总讲的大冰与大冰的《我不》,我决定要认真地去读一读,最好是像有些简友一样写些看书心得和摘抄录。 第124章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今日午休时,突然就想到一句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然后9年制读书,现在又在社会上混,一份工作老是做不长久,人也安定不下来,这个城市飘飘那个城市打下游击。而我总想着和他们一起开个店子,一家人做一件事,可又总怕管理不了他们,到时钱又给他们掏空了。不是说他们有多坏,就是像我一样地爱当英雄,穷大方,爱享受,喜欢买买买吃吃吃。想着人生就这么一回事,可不要亏待了自已,所以养成了他们不务实,目空一切,不肯吃苦的坏习惯,一旦哪日产生矛盾,就会各自甩门而去,留我一人收拾残局,所我不敢冒险。 小时候,奶奶真的很疼我,她会在每个季节到来之前给我添置一套新衣服,总是在我去读书时在我书包里塞一个鸡蛋或两个法饼,偶然也会给我一二块钱让我去买自已喜欢吃的东西,令我在童年的时光里从不会感到饥饿(那时的孩子看到别人有好吃的都会眼馋地望着)和产生自卑。可是在我慢慢长大的日子里,我总会不听奶奶的话,跟着村里的同年龄孩子四处去野,甚至忘了爸爸妈妈交待的要照顾好奶奶,奶奶年龄大了行走不便,怕孤独,怕万一……,那年冬天,奶奶走了,而我不在她身边。听妈妈说:奶奶在这之前一直在找我。 还有就是我大姨,她走了这么多年了,一件事情我却一直耿耿于怀。大姨对我真的不错,读完书之后的我老喜欢跟别人去一个又一个城市,没有路费时我都去跟我大姨借(妈妈不肯我出去),她每次都会借给我,而且每次去她家都会给我做好吃的,我能感觉到她给了我于母亲般的疼爱。然而那年她却生病走了,我跟姐姐回家吊孝包了1000块钱,买了一床被子,还有鞭炮和一个花圈。送大姨上了山之后回到娘家。我姐姐突然说:红,我们忘了给大姨烧纸钱和送金银山衣箱了。是的,大姨走了,我们却没有给她烧些“路费钱”,当时心里真的很难过。后来就说快过鬼节了,到时叫表弟替我们烧些纸钱,然而那次表弟又把钱还给我妈了,说他忘记在纸钱上写上我的名字了。 其实,年少的我虽然是女孩子,可我就是个马大哈不会像别的女孩一样心思细腻老想着要为自己谋划着未来,例如找个家境好的老公,又或者让自已变得出类拔萃,所寻找一切机会和计算着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和物开始缔造她们的未来时,而我却总是无知无畏地给她们做一件又一件的“嫁衣”。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愚蠢到不可知,太笨了。可是现在的我又何尝不是,不知是因为天性的愚昧还是迟钝式人格分裂的问题,我总把自已处于孤独的边缘,不喜争宠,不善言辞,不去献媚,不想打扰… 生而为人,我真的很抱歉:太过于平庸的自已,所以成不了家人的骄傲,唯愿我所见的人们安然无恙,日日暖阳。 第124章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今日午休时,突然就想到一句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然后9年制读书,现在又在社会上混,一份工作老是做不长久,人也安定不下来,这个城市飘飘那个城市打下游击。而我总想着和他们一起开个店子,一家人做一件事,可又总怕管理不了他们,到时钱又给他们掏空了。不是说他们有多坏,就是像我一样地爱当英雄,穷大方,爱享受,喜欢买买买吃吃吃。想着人生就这么一回事,可不要亏待了自已,所以养成了他们不务实,目空一切,不肯吃苦的坏习惯,一旦哪日产生矛盾,就会各自甩门而去,留我一人收拾残局,所我不敢冒险。 小时候,奶奶真的很疼我,她会在每个季节到来之前给我添置一套新衣服,总是在我去读书时在我书包里塞一个鸡蛋或两个法饼,偶然也会给我一二块钱让我去买自已喜欢吃的东西,令我在童年的时光里从不会感到饥饿(那时的孩子看到别人有好吃的都会眼馋地望着)和产生自卑。可是在我慢慢长大的日子里,我总会不听奶奶的话,跟着村里的同年龄孩子四处去野,甚至忘了爸爸妈妈交待的要照顾好奶奶,奶奶年龄大了行走不便,怕孤独,怕万一……,那年冬天,奶奶走了,而我不在她身边。听妈妈说:奶奶在这之前一直在找我。 还有就是我大姨,她走了这么多年了,一件事情我却一直耿耿于怀。大姨对我真的不错,读完书之后的我老喜欢跟别人去一个又一个城市,没有路费时我都去跟我大姨借(妈妈不肯我出去),她每次都会借给我,而且每次去她家都会给我做好吃的,我能感觉到她给了我于母亲般的疼爱。然而那年她却生病走了,我跟姐姐回家吊孝包了1000块钱,买了一床被子,还有鞭炮和一个花圈。送大姨上了山之后回到娘家。我姐姐突然说:红,我们忘了给大姨烧纸钱和送金银山衣箱了。是的,大姨走了,我们却没有给她烧些“路费钱”,当时心里真的很难过。后来就说快过鬼节了,到时叫表弟替我们烧些纸钱,然而那次表弟又把钱还给我妈了,说他忘记在纸钱上写上我的名字了。 其实,年少的我虽然是女孩子,可我就是个马大哈不会像别的女孩一样心思细腻老想着要为自己谋划着未来,例如找个家境好的老公,又或者让自已变得出类拔萃,所寻找一切机会和计算着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和物开始缔造她们的未来时,而我却总是无知无畏地给她们做一件又一件的“嫁衣”。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愚蠢到不可知,太笨了。可是现在的我又何尝不是,不知是因为天性的愚昧还是迟钝式人格分裂的问题,我总把自已处于孤独的边缘,不喜争宠,不善言辞,不去献媚,不想打扰… 生而为人,我真的很抱歉:太过于平庸的自已,所以成不了家人的骄傲,唯愿我所见的人们安然无恙,日日暖阳。 第125章 那年,我听信了你的花言乱语 又是36度的天气,都已经是秋后了,为何还这么热啊? 手机有短信提示音,我拿起一看,才知是黑名单短信,也不知是谁,好奇心又让我想着去瞧瞧。 我一看短信内容,才知道是你,出于礼貌又或者其它,还是给了回了信息。 “有空吗?我想见见你。”你微信给我。 “今天出不去,心烦,改天咯”自己郁闷,还是不要出去为妙。 “我就在你家附近井湾子家具城这里,出来聊聊天嘛,好久不见了。”好久未见之人真的不想见了,徒生烦恼。 “家里有事,不能出去,也不愿出去,这么热的天,这么个心情,出去也聊不出什么来。”自从那次修路的钱拿不回来,我就不想再见他。 “今天我生日,想你陪我喝二杯。”是啊,你的生日在中秋节之后的第三天,因为你我是同龄人,我月份比你大,所以你每次都会叫我姐姐。也因这句姐姐,我那被你诓去修路的十万块钱就莫名其妙的变成泡沫了。 “祝你生日快乐!今天似乎也不适合陪你喝酒,改天。”改天只是一句托词,久违的人大概再聚也无话可说了。我知道,你也只是因为这修路的十万块钱而心生愧疚而已。 “姐,那就后天好不,我前天回到村里去了,那钱还是没接到。”已不记得,这是你n次的解说,而我真的不再有想那钱还可以拿回来。 “那件事情就算了,已经过去了,也不必再说了。你回去,天这么热,好好休息”。已经这么多年了,路都成老路了,那十万块钱我也不再有念想了,权当出资修路造福一处乡亲。 那年家乡修路,你找到我说:只要出十万块钱,三个月就可赚四万块钱。你,我,还有那个阿文各出十万做预备资金,只要一开始修路,村上就会出钱,然后在修路完之后的一个星期就可结算,你说这钱放出去不会花太多时间的就可拿回来。 想着是修路,又是村上,便没多想就答应了你的诉说。可是我不知道只是修一条村上的路,这里面的弯弯绕绕竟那么多,一些钱并不是为了修路,而是拿去应酬那些村干部,一顿饭一次卡啦ok就花费二万…… 更加可悲的是这一条路还搭上阿文的性命,他还是二个熬熬待哺孩子的父亲,那年才三十五岁而已。一切的记忆都是悲痛的,令人费解的。 好在四个月后,那条村上的路终是完工,而你答应拿回我的钱却成了一句空话,只告诉我村上修路时上面拔下来的款除了修路用去的钱,余下的钱都赔给了阿文的家人了。 为了这件事,你每次一见我就生愧疚,而我一听到你的声音就有抑郁感,既是这样,那段日子就让它成为过去! 第125章 那年,我听信了你的花言乱语 又是36度的天气,都已经是秋后了,为何还这么热啊? 手机有短信提示音,我拿起一看,才知是黑名单短信,也不知是谁,好奇心又让我想着去瞧瞧。 我一看短信内容,才知道是你,出于礼貌又或者其它,还是给了回了信息。 “有空吗?我想见见你。”你微信给我。 “今天出不去,心烦,改天咯”自己郁闷,还是不要出去为妙。 “我就在你家附近井湾子家具城这里,出来聊聊天嘛,好久不见了。”好久未见之人真的不想见了,徒生烦恼。 “家里有事,不能出去,也不愿出去,这么热的天,这么个心情,出去也聊不出什么来。”自从那次修路的钱拿不回来,我就不想再见他。 “今天我生日,想你陪我喝二杯。”是啊,你的生日在中秋节之后的第三天,因为你我是同龄人,我月份比你大,所以你每次都会叫我姐姐。也因这句姐姐,我那被你诓去修路的十万块钱就莫名其妙的变成泡沫了。 “祝你生日快乐!今天似乎也不适合陪你喝酒,改天。”改天只是一句托词,久违的人大概再聚也无话可说了。我知道,你也只是因为这修路的十万块钱而心生愧疚而已。 “姐,那就后天好不,我前天回到村里去了,那钱还是没接到。”已不记得,这是你n次的解说,而我真的不再有想那钱还可以拿回来。 “那件事情就算了,已经过去了,也不必再说了。你回去,天这么热,好好休息”。已经这么多年了,路都成老路了,那十万块钱我也不再有念想了,权当出资修路造福一处乡亲。 那年家乡修路,你找到我说:只要出十万块钱,三个月就可赚四万块钱。你,我,还有那个阿文各出十万做预备资金,只要一开始修路,村上就会出钱,然后在修路完之后的一个星期就可结算,你说这钱放出去不会花太多时间的就可拿回来。 想着是修路,又是村上,便没多想就答应了你的诉说。可是我不知道只是修一条村上的路,这里面的弯弯绕绕竟那么多,一些钱并不是为了修路,而是拿去应酬那些村干部,一顿饭一次卡啦ok就花费二万…… 更加可悲的是这一条路还搭上阿文的性命,他还是二个熬熬待哺孩子的父亲,那年才三十五岁而已。一切的记忆都是悲痛的,令人费解的。 好在四个月后,那条村上的路终是完工,而你答应拿回我的钱却成了一句空话,只告诉我村上修路时上面拔下来的款除了修路用去的钱,余下的钱都赔给了阿文的家人了。 为了这件事,你每次一见我就生愧疚,而我一听到你的声音就有抑郁感,既是这样,那段日子就让它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