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和书》 第一章 苏丹 引子 故事发生在卡拉迪亚大陆,一个美丽的地方,当时六个帝国瓜分着世界,分别是位居西北方的诺德王国,东北方的维吉亚王国,中方的斯瓦迪亚王国,西方的罗多克王国,东方的库吉特汗国,和南方的萨兰德苏丹国。诺德王国靠海,占据着当时最大的海湾“诺德海湾”,维吉亚王国位处雪原,终年白雪皑皑,天气寒冷,斯瓦迪亚王国拥有最大的领土面积,是当时实力最强的王国,罗多克王国位于大陆最美丽的西方,山脉,河流,热带雨林应有尽有,库吉特汗国位处高原,军队大多为骑兵,是游牧民族,萨兰德苏丹国位处沙漠,居民大多遮脸蒙纱,身穿黄色衣服。 我出生在罗多克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听说我出生那一年家乡闹了饥荒,稻穗散落在土地上,随着落在地上的还有父亲的心,我被视为是一个灾星,没有人喜欢我,母亲倍受歧视,父亲也对我毫无希望,在一次大暴动之后,母亲抱着我逃离了那个凄凉的村庄,来到了南方沙漠,在一个名为括乌特的村子定居。 如今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这么多年让我学会了很多,至少学会了如何宽容。 在来到括乌特第三年的冬天,我也不记得是不是冬天了,因为沙漠的那天很温暖,但在我心里那天却比北方的冬天还要冷,母亲躺在床上不断的呻吟,她显得很痛苦,但我却无能为力,在靠近夜晚的时候,她撒手离开了人世,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哭,那时我认为已经看破红尘,但现在想来,我要学的还有很多。 母亲死后,我结束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我开始学着独立,我在农场里帮着村民种地,每天靠他们接济我的两三个第纳尔度日,那段时间很苦,但却很快乐,至少还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虚情假意。原本以为我会就这样一辈子平凡的过下去,童年遭受歧视的我能有那么幸福的生活真的很满足。 但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样过了一年后,库吉特汗国向萨兰德苏丹国发动了战争,我被征收为了一名苏丹战士,接到征兵信时我内心是复杂的,很明显,没有人比我更合适去参加这场战争,至少我也无牵无挂,和我一起的还有十二个村里的壮年,其中和我玩的最好的是一个叫穆哈伊的人,在我们离开村庄的那天,村里的妇女老小都来了,看着他们母亲在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我忍下了要流下的眼泪,一个村里的小女孩走到了我的面前,在父母的催促下将手中自己用贝壳串成的手链送给了我,在失去关怀的这一年中,我渴望得到任何心灵的慰藉,看着面前的小女孩,我激动的将她抱了起来,她显得很紧张,在我的怀抱中不断挣扎。 “你叫什么名字。”看着那纯洁可人的脸庞,我忍不住问道。 “伊阿亚*雅尔”她颤抖的说道。 我放下了她,她也很快躲到母亲背后,在这一年中,那次是我最快乐的一瞬间,这个女孩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在一阵令人心酸的离别后,我们踏上了征程。 一望无际的沙漠上,我们这十三个骑在骆驼上的年轻人排成笔直的一队慢慢的行进着,令人发疯的高温蒸腾着大地,热气流使我们的队形看着有些模糊,海市蜃楼不仅一次考验着我们的肠胃,直到我们看见一队骑着马匹的刀客慢慢向我们靠过来,他们可不像苏丹国的士兵,在一阵猜疑后,我们得到了一个可怕的结论,他们就是臭名昭著的“沙漠之狼”,一个在沙漠中纵横绝当十年的强盗团,被他们劫持过的商队比我割过的麦穗还多。 那年我才十六岁,其他十二人也基本和我同龄,在村庄前一夜还斗志激昂的我们竟然没有任何抵抗就缴械投降了,他们俘虏我们后抢走了我们的财物,拉走了我们的骆驼,顺道带走了我们用来过夜的棉被。然后就把我们扔在浩瀚的沙漠上,甚至都没有解开我们身上的枷锁,黑夜已经越来越近,气温也越来越低,连续几天的缺水使我们筋疲力尽,我们紧紧的挤在一起,感受着其他人身上的余温,我以为我会就那样窝囊的死去,但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条小女孩送给我的手链,在黑夜中它发着微弱的光芒,似乎在使我振作起来,我碰了一下身边的穆哈伊,让他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拿了出来,我们就那样合力割着套在手上的枷锁,我们尽量让自己的动作大些,以便能使自身的温度升高一点,但寂静的夜是熬煞人的,过了没多久,面对这渺茫的希望,有三四个人放弃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庆幸我还活着,也为我的朋友穆哈伊感到幸运,他也活了下来,但其他人的运气就没我们这么好了,十三人最终也就活下来我们两个,况且当时我们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我们待在原地不敢离开,依稀记得我们在那呆了整整三天,我们俩是喝了同伴的血才活下来的。 但命运之神还在捉弄我们,我和穆哈伊离开那里后,连续向东走了两天,但除了金色的沙漠还是金色的沙漠,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我对着脚下的沙粒呐喊,宣泄,但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回音。 “不要停”这是那时支撑我们的信念,我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多久,只知道在半途我晕了过去,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屋里,但却没见穆哈伊,那个救了我的人是个苏丹国的商人,在途经官道时看见了晕倒在地上的我,就把我救了回来,我问他这是哪里,他看了看窗外对我说道:“都库巴。” 我记得我的征兵信上写的便是都库巴的征兵处,我很激动,不但活了下来还到达了我的目的地,我又向他问道 “有没有看见和我一样打扮的一个人,他是我的朋友,我们原本一起来这的,但我却没看见他。” 他显得很诧异,说道 “抱歉先生,我们在路上只看到了你,没有其他人。” 听完后,我内心有些伤心,他为什么会抛下我,我也为他的生命安全感到一些担忧,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吧,我没有在酒馆多逗留,毅然去了征兵处。 那里人很多,大多都是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少年,也有一些是征战多年的老兵,看着将近三十岁,还有一些前线回来的伤员,他们躺在座椅上,或者在地上,那些来参军的都是站好了排着队,将身旁的座椅让给那些伤残人士。 我也自然的走到了队伍最后面,看着前面串动的人群,我不经感慨,这场战争会害了多少人,至少我是无牵无挂的,但他们可不是,想起跟我同行的那十二个人,临行前他们的家人还凝视着他们的脸庞,可竟还没到这里,就被恐怖的沙漠给吞噬了。 排队排了将近一上午,那时烈阳高照,不时有中间的人晕倒在地,这些柔弱的人上了战场不就是送死吗,因为晕倒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轮到了我,我领到了一把银色的剑,和一套黄色的皮甲,穿上战袍的我又恢复了以前的豪情壮志。 第二章 加米耶德堡 我被编到了38兵团,团长是一个叫罗格的人,他是有一撮英俊红色胡须的男人,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很压抑的感觉,腰间挂着一把长剑,在头盔下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很凶,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说的那句“你们玩女人的力气都没有,还去杀什么敌人,给敌人做老婆吧。”每次他说这句话我们都会发笑,不知是默认了他的话,还是他的话真的很好笑。 我训练很刻苦,因为我相信只有现在努力点,以后才不会给敌人去当老婆。在一个月苦闷的训练后,我们接到了前往加米耶德堡的命令,那里快要失守了,守城将军乌凯斯已经向哈基姆苏丹发出了数十封救急信,最后的一封信上的最后一行是这样写的: “加米耶德堡的城墙已经被打的全是窟窿,目前危在旦夕,如果31日还没救援到达,那我的脑袋将被敌人挂在自家城门上。” 哈基姆苏丹看到这封信时肯定是发疯的,离加米耶德堡最近的我们自然就是所谓的支援,于是今天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就要第一次上战场了。罗格这天站在我们的前面做着最后的心里辅导,我们每个都听得很认真,因为没人知道明天谁还会活着,这天晚上,我们出发了。夜晚的沙漠显得很寒冷,我不时打着哆嗦,旁边的一个人好像很不安分,低温并没有冻住他那张嘴,他慢慢的靠到我面前,对着我轻声说道: “兄弟,听着,下面的这个故事绝对是个好故事。” 我没有拒绝他,毕竟在乏味的行军中能找到一个聊伴也不是什么坏事。身后的几个人也都靠了过来,提着兴趣等着那个人的故事。 “我的生日连我的父母都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在生我之前已经造了八个人,你可不要以为这样家中就热闹了,是热闹了,但他们也就慢慢的忘掉我了,每次我都是吃剩食,不过现在我的生活水平可提高了,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前八个儿子在三年全都战死了,他们不得不注意我了,当都库巴的阿提斯酋长今年又向他们征兵时,我父亲可是把挂在墙上的弩拽了下来,对着那傻瓜的脑袋说道:“没有人可以拿走我最后一个儿子。”那阿提斯酋长走之前吹白胡子的样可现在还历历在目,笑死我了,他最后竟然没教训我家的那老头。” 这时罗格骑着马走到了他的身后,我们都赶紧闭嘴,他也发现了不对,当转头看见罗格那红色的胡须后,他一个踉跄,罗格并没有骂他,只是问他:“那你怎么还是来了。” 他松了口气,又恢复了刚刚神采飞扬的样子,理直气壮的说道:“我可是苏丹国的战士,不是那老头的崽子,我要杀掉八个库吉特人,再把八颗头颅挂在我家的门前,来祭奠我那死去的八个兄弟。”我们听完都笑了笑,罗格也不例外,他又问道;“今年你多大。”这声音很低,他好像没太听清,大声的回答道:“什么,你问我多大,十五。”罗格听完强咧出一个笑容,但原本就不正常的脸又加上这不正常的表情,使他看起来很怪。 我看着他,向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人也转过头看着我,说道:“我的名字可不好听,你还是叫我斯比克吧,别人都这么叫我。” “为什么?” “因为我嘴都没停过。”…… 翻过了一座高山,我们看到一片废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只有最前面那破败不堪的城墙标志着那是一座城堡,连夜跋涉的我们没做任何的休息就来到了城内,不过有人可不怎么好客,乌凯斯看见来了一堆小孩,急忙跑到罗格旁边吵了起来,最后也没吵出什么结果。这天库吉特人又发动了进攻,我们被罗格拦了下来,没有上战场。不过听到城墙上的厮杀我们也感受的到这场战争到底有多么可怕。 夜里,罗格来到了乌凯斯的营帐,看着椅子上眉头紧皱的乌凯斯,他叹了口气,对他说道:“这座城守下去还有意义吗,哈基姆分明就是在耍你,让一群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支援你,他也真想的出来。”乌凯斯听透了的他的话,说道:“这么说,你想弃城。”罗格看着乌凯斯将头慢慢靠过来,郑重的点了点头。 “不行,我们这是军事要塞,我们跑了苏丹国怎么办,苏丹的子民怎么办。”乌凯斯用力甩了甩头说道。 罗格看着乌凯斯踌躇的样子,心中着急,说道:“难道你就忍心让那些孩子上战场吗?”乌凯斯的样子很痛苦,但还是坚定的说道:“只能这样,保卫苏丹国每个人都有责任,国家需要他们死,他们就只能死。”罗格看着他固执的样子,摇了摇头,慢慢的走出了营帐,留下了瘫坐在座位上的乌凯斯。 第二天,我们被派上了战场,第一次要面对敌人的我们显得万分紧张,昨天城墙上的厮杀声让我们的心里压了一块大石头,但我们没有退路,罗格在城门前对我们进行最后的鼓舞: “苏丹国的勇士们,敌人已经兵临城下,伟大的祖国需要我们,苏丹国万千子民需要我们,为了他们我们决不能后退,握紧你们手中的剑,神会在天上保佑你们,记住在战场上只有狠的人才能活下去。” 说罢,他就将剑指向了即将倒下的城门,我们也都严阵以待,准备进行经常被他们说的很神圣的战争。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后,巨大的城门轰然倒塌,我的脑子一阵恍惚,只听杀声四起,我紧紧握着手中的剑,跟着队伍向前冲去,因为我曾经在沙漠里吃过人肉,所以对杀人还不是特别陌生,但其他人可没有这经历,一时竟然有下不去杀手的情况,外面的库吉特人穿着灰色的鱼鳞甲,带着游牧帽,手里拿着弯刀,异常凶狠,我们刚刚冲上去竟就有招架不住的样子,冲在前面的人不时有丢掉手中的剑跑回来的,又跟要杀出去的人堵在一起,结果退不进来杀不出去,人少的非常快,我是排在队伍靠后面的,所以我被落在了城里,城门被堵住了。 第三章 血 我当时虽然焦急,但只能等,在城门中卡着的人甚至死了都没有供他躺下的地方,我们也许可以将死尸堆在那里堵住敌人,很快有很多人都退了回来,敌人冲破了我们的防线,开始不断的涌进来,现在的形势可不像是守城,明明是屠杀,看着昔日的伙伴一个一个倒在我面前,我竟奇迹般的冲了上去。 我找准了一个库吉特士兵,将剑指着他,他也小心的慢慢向我靠近,那时的我竟然没有一点儿恐惧,手中的剑仿佛都趁手多了,第一次和敌人交战的我虽然没有经验,但我相信我的勇猛绝对会吓住他,我不停的挥剑,有时手都会有些发麻,但我相信他的手会更麻,库吉特人的弯刀质量可真不怎么样,还没等我筋疲力尽,他的弯刀竟然应声折断,我抓准机会一剑捅进了他的肚子里,他把血吐在了我的脸上,他那时的表情永远的刻在了我的心中,那是对生命包含遗憾的表情,我相信他有很多事还没来得及做,或许还没结婚,或许要等这场战争结束后去结婚,第一次杀人的我就那么呆在了那里。 直到另一声尖锐的声音惊醒了我,罗格将剑捅进了一个刚要砍过来的库吉特人的喉咙里,他抓着我的衣领,对我大声吼道:“你傻了吗,他是敌人,他死得其所,你杀的名至实归。”说罢就把还在恐惧中的我重重的扔在了地上,接着向远处跑去,他那时焦急的背影使我记忆犹新,我相信他想要救下所有的人。 混战一直持续到了晚上,死尸遍地,血流成河,我就那样躺在血泊里,腥喂的血水不断向我的嘴里涌来,和我一起来的1000人我不知道还剩下多少,我记得我被抬到了城堡的后方,接着我就昏了过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见到了我终生难忘的画面,总共有十几排人,每排将近有五十多人,各个都脸色苍白如雪,当时静的煞人,我渴望找到一个活人,我对着他们大喊,不停的大喊,但没有一个人回答,那时的天空是红色的,我失魂落魄的在那里游荡,就像一个搜魂的厉鬼,天空慢慢下起了雨,冲刷着地上的血迹,也冲刷着我身上的污垢,沙漠中很少下雨,但那天下的却很大,史无前列的大,我又躺倒在了地上,或许我不该活下来的。 就在那时,一声咳嗽让我空洞的大脑多了一丝醒悟,我疯狂的向声源处走去,当我跑过去后,我看见斯比克那紧闭的双眼,我不停的按压着他的胸膛,看着他依旧闭着的双眼,我万分焦急,加快了按压的频率,终于,他的眼睛还是万分艰难的睁开了,我激动的抱住了他,泪水情不自禁的涌了出来,大雨击打着我们,丝丝寒意不断袭来,但他是温暖的。 我们在那个城堡转了一圈又一圈,没有看到一个活人,但我们可以肯定这里失守了,原本破败不堪的城墙早已倒塌,我不知道这个城堡以前是什么样,不过我想我再也没机会看见了,它已经消失在战争的梦魇中,我们将所有的死尸都聚集到一起,不管是敌人的还是我们的,然后等雨停后就一把火烧了这里。 当我离开这里时,我仿佛听到了怨声四起,哀转久绝,我和斯比克就这样相互搀扶着,慢慢消失在了天际…… 离开那里后,我们向都库巴走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敌人的军队应该已经到了都库巴城下,我们想要找到我们的军队,找到罗格,路上经常有倒在地上的死尸,我们见到了无数的灾民向南方迁移,也有很多向我们一样走散的士兵,时不时有强盗拦着我们的路,我们只能将手上的剑给了他们,直到到了什巴·祖默,我都没有看见什么像样的军队,我们听说哈基姆苏丹将军队都调到了东方,在沙拉瓦堡准备向库吉特进行总攻,或许可以理解为,他抛弃了我们,抛弃了西方的子民。 到了什巴·祖默,我见到了一个民兵部队,他们在这里接受难民,顺便招收像我们这样的士兵,来组成微弱的力量支援都库巴,我向他询问了有关加米耶德堡的部队,他也向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原来我差不多昏迷了三天,加米耶德堡的守军很早之前就来到了这里,紧跟着他们的是来自库吉特的军队,他说库吉特人很多,黑压压的一片,都骑着马,现在已经将都库巴围了整整两天了,他们在这招收到的士兵不到三百人,都库巴的守军也不过仅仅三千多人,但库吉特的军队最起码有一万人。 我又向他询问了有没有其他地方也在招收部队,他说在塔姆努也像他们一样,估计现在差不多集结了四百多人。 我们跟其他士兵一样待在了这里,当时我心里忐忑不安,兵力相差这么悬殊,打胜的希望微乎其微,军心涣散,民众流离失所,或许这里真是我们的葬身之地,我领到了一把用来杀猪的屠宰刀,其他人也都领到的是镰刀,锄头,鱼叉等农用品,我又对这场战争失去了仅有的一点信心。 在这里的士兵穿的都是一些残破不堪的盔甲,头上满是灰尘,一点军人的尊严都没有,我们也只能坐在他们中间等待着死亡的到来,一个瘸腿的老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慢慢向他移过去,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和他闲聊着。 “你那个部队的?” “****。” 听到他的回答我很激动,在这里碰到一个部队的人,我们很快就有了话题,我向他询问了我晕倒后发生了什么,他说我晕倒的那天晚上部队就撤了,他们把死尸搬到了城堡的后面,防止被那些库吉特人践踏,后来就一路来到了都库巴,他因为掉队就到了这里。 我没有想到我们竟然就守了一天便让敌人长驱直入,虽然或许马上就要死了,但我还是感觉到了耻辱,不过老兵向我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情报,在撤退的过程中,部队没有受到任何攻击,库吉特人比我们的速度快很多,虽然我们比他们多走了一个晚上,但也不至于连我们的尾巴都没看到,这让我想到一件事,库吉特的军队虽然庞大,但大多都是骑兵,速度自然不慢,但为何连我们都追不上,库吉特人数量庞大,没有足够的物资是不可能支撑起来的,这说明他们在途中修建了驿站,控制运输通路,让后方为他们输送物资,如果把这条运输线切断,他们肯定就支撑不了多久,那我们就有胜算了。 我想到这点后,赶忙向这里的指挥官汇报了我的观点,他很赞同我,并让我指挥三百人摧毁敌人途中的驿站,劫取输送的物资,看着他对我鼓励的目光,我很乐意的接受了这项任命,他让村里的铁匠给我打造了一身金色盔甲,和一把白色长剑,还有一个镶嵌宝石的头盔,又赠送了我一匹披甲骏马,这使看起来很像一个将军。 就这样,我一生中第一次成为了将军,它是我成功道路的开始。 第四章 转折 我让斯比克当了军队的副指挥官,然后就带领着三百个士兵向色库腾出发,那是一个在什巴·祖默和加米耶德堡之间的一个村庄,那里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沙漠中行军或许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我们却状况百出,因为他们的指挥官是我,还因为他们好几天都没吃过饱饭了。 我们在沙漠将近走了两天,水和食物是当时最大的问题,不断有人晕倒在沙地上,我相信今天要是再没有收获,我们这场战争就输定了,我心中开始有些着急,这里距离色库腾还有两天的路程,最快也得到明天中午,到那里已经不可能了,现在只能期盼找到一个库吉特的运输队,但命运女神可不会这么眷顾我,我们到了晚上还是一无所获,我们停在了一个小沙丘下面来躲避晚上的风沙,士兵们将家里带来的民服铺在沙子上,几个人挤在一起取暖,我让人点了一个火堆,他们也都靠了过来,我又叫来了斯比克,让他带领五十个人在方圆三里都设好了绊马索。 做完这一切后,我看着那扑朔迷离的火光,心中默默的祈祷,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手链,再次想起了那个在括乌特的小女孩,不知怎么,我心中竟然燃起了希望之火,这场战争一定要赢,渐渐地,我在火堆旁睡着了。 直到一阵骚乱将我从梦中惊醒,我赶紧叫来了斯比克,向他询问情况,原来是一个库吉特的运输队被我们的绊马索给撂倒了,其他人都蜂拥上去,现在在抢夺他们的物资,我听完后非常激动,这是活下去的希望,我赶忙跑了上去,尽量控制着局面,最后过了好久,形势才慢慢稳定下来,我点了一下物资,总共有一百把弯刀,三十套库吉特战甲,最重要的是他们带来了三百公斤的食物,和四百公斤水。 欣喜的我可没高兴的冲昏头脑,我又赶忙向斯比克问道:“有没有抓到几个活着的库吉特人。”斯比克略微想了想说道:“有,不过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听完这话,我微微皱了皱眉,跟着他找到了俘虏。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不成人样了,我很艰难的找到了他的头,抓着他的头发问道:“你们的队伍下一站要到哪里?”他早就吓破了胆,只不过刚刚他连招供的机会都没有,现在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急忙说道:“我们要去十里外的一个驿站,在哪里休息一天再到都库巴去。”我又向他问道:“你们总共有多少个驿站,都位于哪里你知道吗?”那个俘虏犹豫了一下,但我又将抓他辫子的手加重了一分力道,他捂住了他的辫子说道:“我知道,我带你去,但你要保证我的安全。”我松开了手,说道:“这你放心,我们优待俘虏。”“……” 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很快找到了他所说的一个驿站,驿站不大,很明显是刚刚修建的,把守驿站的有三十多个人,但最让我头疼的是有五个骑兵,若让他们跑了计划就全败露了。 我让斯比克找来了几个会射箭的士兵,和他们说道:“等会当他们发现我们的时候,你们就先动手射杀那几个骑马的库吉特人,然后再管其他的。”他们都点了点头,我们慢慢的向那个驿站靠近,直到他们发现我们后我们才冲了上去。 正如我计划的那样,五个骑兵都是先被攻击的对象,但不知是我们的箭术太烂,还是他们跑的太快,仍有两个骑兵跑了出去,我毅然追了上去,他们的马没有我快,但还是跑出去好远,慢慢的大部队已经看不见了,他们也停下了马,可能因为就一个人追了上来,我穿的又像个将军,所以他们想要在那里结果我。 缺乏战斗经验的我很紧张,但还是立住了马脚迎战,我将手中的长剑一寸一寸的拔了出来,指着前面的两个库吉特人,向他们做了个挑斗的样子,他们很显然看不起我这个乳臭未干的少年,就只有一个人从里面冲了出来,我也紧了一下马背,向着那人骑去。 我们沿着两极向中间骑去,我将剑张开,当我们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那低质量的弯刀又坑了他们一次,弯刀又是在一声脆响后折断,他也被我砍掉了半个身子,我没有停,而是又向另外一个库吉特人冲去,那个库吉特人显然感到很惊讶,但并没有退缩,依旧骑着马向我冲来,我没有像之前一样到他的跟前,而是将手中的剑直接飞了出去,他也没想到我会突然换招,还没来得及防御,长剑就穿透了他的心脏。 我将插在他心头的剑拔了出来,又忍着心中的恐惧将他们的脑袋割了下来,待我回到军队时我将两个血淋淋的脑袋举过了头顶,又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我那时听到了欢呼声,我相信那时的我已经在军队中树立了一定的威信。 听那个库吉特的俘虏说,总共有十二个驿站,分别散落在加米耶德堡到都库巴的官道上,通常一个运输队只途经四个驿站,我想要是全部摧毁这些驿站肯定要废不少周折,我看十二个驿站中最重要的就是位于色库腾的那个,那是中转站,每条道路都要通过那里。 我们又开始向北面前进,途中又劫持了五六个运输队,我派了一百多人将劫持到的武器,装备,食物和水运到了什巴·祖默,并给那里的指挥官写了一封信: “库吉特人的运输线在两天后将会崩溃,一切进行的很顺利,但在途中跑掉了几个俘虏,所以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在都库巴外面的敌军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会因此加快进度,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在这两天就会发动总攻,让守军做好准备,最后祝你好运。” 大战在即,谁能抓住时间谁就能赢,我们加快了行军速度,最终在一天之内到达了色库腾,这里的防御超乎想象,守军多达一百人,他们装备精良,骑兵将近占了半数,并且都配有弓箭,我们那时只剩不到一百五十人,并且武器装备和他们相差很大,骑兵不到三十人,弓箭手只有四十人,其他的也都是不正规的步兵,况且村庄内还有许多的苏丹村民,这将是场恶战。 第五章 恶战 我们没有发动进攻而是在等着黑夜的到来,看着慢慢暗下来的天色和远方斜下去的太阳,我知道我们动手的时候到了,库吉特人总共设了三十多个岗哨,差不多有五十人一起放哨,他们可真细心,整个村庄几乎没有空隙让我们的人钻进去,我在军中找了十几个夜猫子,这时只能信任他们了,我让他们每个人都配了打火石,准备在村庄中点火,最好找到马厩,先点那里,嘱咐完他们,他们就乘着夜色向村庄移去。 我紧紧的抓住手,能不能成功全靠他们了,过了好大一会,什么声响都没有,我紧张极了,因为这里看不到情况,我也有点心虚,一声惨叫从那里传来,我瘫坐在了沙地上,心想完了,当我正准备命令部队进攻时,一点火星传进了我的目光中,我将手向后摆了两下“先等等。” 紧接着,一声马叫传了出来,我惊讶极了,他们竟然成功了,马队向外疯狂的跑出来,撞击着房屋,也撞击着那些库吉特人,我可不会放过这次好机会,急忙率领着部队进攻,让弓箭手守住靠近村庄的沙头,因为火光的照亮,他们可以看得见敌人,然后让骑兵绕着村庄骑,扰乱他们的准星,顺便剿灭那些落单的敌人,然后就亲自带领步兵进攻,我将马给了斯比克,让他指挥骑兵。 我知道库吉特人的强悍,但这是锻炼的好机会,也是立威的好机会,我很快就带领着步兵冲进了村庄,紧接着,村里的居民也都冲了出来,将家里的杀猪刀拿了出来,估计库吉特人在这里没少虐待他们,但我们依然不能放松警惕,我们这些杂兵要对付正规部队还是有些困难的。 我很快成了被攻击的对象,谁让我穿的那么华丽,不过凭他们的弯刀想穿透我的盔甲还是有些困难的,但我的手臂和脚环还是有些没披盔甲的位置,所以我打的很小心。 因为有很多人围着我,所以弓箭手可以很好的找到目标,都朝着我这个方向射,甚至可以不用瞄准,谁让人多呢,我的后方有我带来的步兵,所以我没有陷入被包围的境地,看着眼前还有一些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的库吉特士兵,我哭笑不得,我的手臂已经麻了,将军的盔甲也不能做的太华丽,不然太好辨认。 慢慢的我体力已经有些不支了,我的士兵也看出来了,于是开始向前杀去,将敌人的气势压了下去,我也得以有些喘息的时间,虽然夜里很冷,但汗水还是早已打湿了我的后背,一道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臂上面传过来,刚刚因为手臂麻木了没有感觉到,但现在却是钻心的疼,我想退出战场,我吹了一声马勺,斯比克骑着马到了我这里,将我拉上了马背,刚刚把马给他也是有这方面的打算。 我可以感觉到当时我的脸很苍白,手臂上的血止不住的流,原本流下的汗水早就蒸发了,阵阵寒意不断袭来,斯比克将我带到一个远离村庄的沙丘上,他在沙地上铺好铺垫,再慢慢的扶着我躺下,又在我身上铺上了厚厚的棉被,最后担心的看了我一眼,才回到了战场。 风不断的吹动,将地上的沙尘吹过我的脸旁,脸上充斥着苦涩的痛,远处着火的村庄,夜晚冷清的沙漠,将士骑马飞奔的背影,这画面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 战斗一直持续到了天亮,我目睹了整个过程,第二天,我在斯比克的搀扶下审视士兵,在左臂上的伤痕我故意包扎的很明显,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我昨晚杀的很拼命。 算上村民,我们将近死了一百二十人,我军死了五十人,敌军被全歼,总的来说这个结果还是可以的,但对于那些村民来说就太过残酷,库吉特的运输线已经截断了,我们只要守住这里就行了,我们开始帮村民重修村庄,村里有个巨大的葡萄园,村民们摘了很多葡萄来犒劳我们,他们说原本他们已经对苏丹国失去了希望,是我们让他们振作了起来,苏丹国的士兵们还在,他们的保护神还在。 我们在村庄呆了两天,直到一个传令兵到了这里,他带来了一封信,是都库巴的阿提斯酋长写的,信的内容如下: “我很高兴你们摧毁了库吉特人的运输线,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但战争仍在继续,哈基姆苏丹将调走西瓦带领的驻守阿默拉德的一支守军,我们和库吉特的兵力相差依然很大,这场战争胜利的几率还是很小,虽然我知道违背哈基姆苏丹的命令是不好的,但这是决定我们胜利的关键因素,我希望你能说服西瓦,让他为我们带来阿默拉德的支援。” 看完这封信我内心是不安的,很显然,民众已经对哈基姆苏丹的决定饱含愤怒,如果我没说服西瓦,说明苏丹中部还是支持哈基姆的,那西部就会沦陷,但至少还有打回来的机会,苏丹国还会统一,但如果我说服了西瓦,让他带来了支援,说明中部已经公然反对哈基姆,但西瓦和阿提斯是谁都不会服谁的,他们不会确立谁是最高指挥官,所以这场战争之后,苏丹国将会陷入内战,甚至会四分五裂。或许我一个小官不该考虑这么么多,但这是苏丹国的未来。 事到如今,我只能去阿默拉德了,我带了二十名骑兵,将其他人留在了色库腾,斯比克也被我留在了这里,我让他只要一有什么事情就传信给我。 阿默拉德在苏丹国的中部,如果全是骑兵的话,大概需要两天就可以到达,但路途凶险,我可不想像上次一样遇到“沙漠之狼”,但我却只能在内心祈祷,谁知道运气会不会那么好。 在那天中午的时候,我们出发了,我早就将我身上那一套华丽的盔甲脱了下来给了斯比克,我现在带了一个遮脸的沙漠头巾,穿着黄色的商人服和一双皮靴,腰上挂着一柄长剑,脚下驾着灰色的沙漠马,其他骑兵都是穿着黄色皮甲,背上背着轻骑兵枪,腰间挂着一把弯刀,骑着棕色的沙漠马。我将军中最好的装备都给了他们,只是为了让我们看起来像一个正规军,使那些强盗动手前先掂量掂量,自己惹不惹的起。 第六章 西瓦 苏丹国的西部和中部割着一条大荒漠,之间只有一些早已被毁坏的村庄,时不时有一些干枯的树木上面立着一两只乌鸦,这里没有水源,我们带好了足量的水和食物,但我还是有点心虚,毕竟我上次就是和死神擦肩而过。 但事实并不像我想的那样,旅途一路顺畅,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今天下午就可以到阿默拉德,看着我们的部队,我悬着的心慢慢放松下来,忽然,一阵冰冷的感觉从右方传了过来,我转过头看见了一个在远处沙头上的黑影,我吓了一跳,急忙拉住了马,带领其他人冲了上去,但当我到那个沙头时他已经消失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把剑。 那把剑有大约一米长,剑柄用黑砂带缠绕着,剑头上雕刻了一只鹰头,更耀眼的是那剑身,纯血色的,没有一点杂色,在沙漠中泛着红光,看起来就像一道目光,来自地狱的目光,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把剑,它震颤了我的心灵。 我那时兴奋极了,卷起袖子,抓着剑柄,一用力就将那把利刃拔了出来,它仿佛也很高兴,发出阵阵剑鸣,我从不相信剑会有生命,直到那一次。我把他放进了我的剑鞘中,黑色的剑鞘很显然配不上它,但这也会遮盖一下它耀眼的光芒,我也可以更轻松的拥有这把剑,至于那个黑影,很显然他是给我送东西的,所以我并没有太多的担心,只是加快了行军的速度。 和计划一样,我们下午就到达了阿默拉德,一个富饶的城市,或许西瓦对苏丹国统一的观念没有正确的态度,但他的政治能力我不得不肯定,在他的领导下,中部基本没参加过战争,民众也安居乐业,所以造就了阿默拉德这一苏丹最繁荣的城市,但这也让我更加紧张,西瓦对我们的心机了如指掌,这让我和他交谈就更加被动。 我们进了城镇,到处都是喧嚣的景象,商贩各占位置,最耀眼的就是武器商人的那几柄散发着光泽的宝剑,但他卖的宝剑很显然都和我的那柄血色剑差多了,我并没有在市集多逗留,而是径直走向了城堡。 我向城堡护卫说明了缘由,很快西瓦就把我们请了进去,他并不像我之前想的那样臃肿肥胖,他瘦的可怕,憔悴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眼窝深陷,一双手上满是老茧,整个身体仿佛就是一具皮包骨头,很难想象他竟是中部三万大军的最高统帅,但他却很精神,根根头发像铁钉一样树立着,胡须很茂盛,几乎盖住了整个嘴巴,最让我惊讶的就是他的背,我真担心他那两条橡细树枝一样的双腿支撑不住上身部位,但不仅撑住了,而且背还挺的特别直,仿佛他有种傲视群雄的实力和胆量。 他看见了我,只是笑了笑,但在我看来那却比哭还难看,他请我们坐下又请属下上了几杯葡萄酒,便和我交谈起来。我记得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经等你很久了,哈基姆那头蠢猪想要攻破库吉特汗国就是痴人说梦,我为西方的子民感到悲哀,能有这样的统治者是他们的不幸,所以我毅然决定派兵支援西方。”我还没有说话,他就已经表明了他的立场,而且听他的口气,竟然对哈基姆苏丹张口就骂,很显然他很有胆量,至少比我们那里没用的阿提斯好多了,如果是别人或许早就被他的言辞所打动,会毫不犹豫的给他打上正气凛然的标牌,但今天是我见他,我得表明我的要求和立场:“尊敬的西瓦酋长,我们西方的战事并没有到火烧眉毛的地步,我这次来只是为了确定哈基姆苏丹在沙拉瓦堡集结的命令,和西瓦酋长对这个命令的看法,并没有要求援的意思。”他听了我的话很是惊讶,很显然他对我这个当时还是雏鸟的少年感到了兴趣。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心平气和的说道:“哈基姆的确有在沙拉瓦堡集结的命令,不过我并不打算遵守,你最好也别去,负责你的生命安全会得不到保障。” 我身旁的几个士兵听出了不对,都站了起来,准备保护我的安全,从四面八方出来了很多苏丹卫士,我这时感到了有些恐惧,但我并没有在脸上展现出来,我强装镇定,依旧对他说道:“西部的战争的确打的有些艰难,我也有来求援的意思,但这不是请求,而是商量,更准确的说是交易,很显然你要背叛哈基姆,阿提斯也有背叛哈基姆的意思,但我们谁占主导地位你应该要清楚,哈基姆在东方,离这里总归比西方进,他先灭掉谁你肯定很清楚,如果你想得到西部的支持就不要动西方的一草一木,等战争结束立马离开西方,不然你可就要被前后夹击了,我们或许打仗没什么本事,但是翻脸却说一不二,该翻脸时就翻脸。” 听完我的话后他很显然犹豫了,最后他摆了摆手,说道:“我去西方只是为了帮助西方子民对抗外敌,绝对没有侵占的意思,等战争结束后我一定离开。”虽然他都这么说了,但我还是和他签订了协议,看着手上白纸黑字写的整整齐齐的条约,我从心里有一种自豪感。他又和我交代了一些事情,我便走出了城堡。 我没有继续在阿默拉德待下去,而是当天就起身回色库腾了,离开时我看见了西瓦那无奈的神色,眼神除了可惜还有一丝欣赏,对我的欣赏,我真没想到西瓦只是见了我一次,就会对我感到欣赏,我顿时对我的实力又重新审视了一翻,西瓦说他的增援部队一定会在十天后出现在都库巴,他让我们无论如何坚持到那一刻,看着他对我说话时的坚定,我对这个瘦老头感到了好感,至少在苏丹国我发现了一个真正可以依靠的人。 萨兰德苏丹国是一个在沙漠中诞生的国度,或许它现在已经被欺凌的残破不堪,但迟早有一天它会崛起,就像初生的太阳,虽然很艰难,但它的光芒很耀眼。 第七章 都库巴保卫战 我们向西行进了整整三天,这期间我见够了难民,野狗和路边的那一具具冰冷的尸体,秃鹫到处都是,它们不会再吃腐烂的骆驼了,它们开始吃人,我射杀了每一只我见到的秃鹫,苏丹人的尸体永远不能够被动物残食,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三天后,我们到了色库腾,斯比克看到我很激动,他不只一次认为我死了,当我到的时候,他还在考虑是支援都库巴还是原地待命,还好,在他踌躇不决的时候,我到了。这里也成了难民的避难所,不断有难民涌进来,我虽然要来了中部的支援,但我依然很清楚,支援会到七天后才来,这七天是最艰难的七天,也是苏丹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么久的努力,在这七天会得到验证,它究竟值不值得。我也开始像什巴·祖默那样招收落单的苏丹士兵,让他们重新参军,因为我们在这里劫了很多库吉特的运输队,所以我们的武器装备都是足够的,水和食物也相当充足,到了那天晚上,我总共招收了一百多名士兵,但他们只是披着狼皮的羊,看起来坚不可摧,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算上我之前在这留下的一百人,我们那时总共有两百多人。 民众们很支持我,他们说我是苏丹国的希望,他们也开始接下一些事物,这缓解了我们军队的压力,听斯比克说这几天一直没有看到库吉特人,以前他们还会经常攻击我们,但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我隐隐察觉出来了,库吉特人已经放弃了这里,他们打算这几天就攻下都库巴,所以后部不会再对前面的军队提供支援了,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都库巴的守军现在肯定处于水深火热中,我在这又等了一天,还是没有看见任何库吉特的军队,所以这天夜里我打算支援都库巴,我在这留了五十人,斯比克还是被我留在了这里,至于其他人都被我带走了。 我们走的很快,因为这样就不会冷了,没有人敢停下来,或许是被寒冷的气温吓到,也可能是出于自己对祖国的热爱。我们天亮之前就到了都库巴,都库巴前方被围的水泄不通,我们绕过了围城部队,进入了城镇,城墙上都是一些睡着的士兵,他们互相靠着,有的就躺在冰冷的地上,他们看着我们,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他们脸上的绝望使我一阵心痛。过了城墙就是残破不堪的房屋,有的还冒着滚滚浓烟,伤兵充满了城堡,有的就死在城堡门前,我走了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罗格,他不再有当初的斗志,有的只有迷茫和颓然,我看见他很激动,但看到他肮脏不宜的胡子和蓬乱瓮臭的头发,我吓了一跳,乌凯斯和他的情况也差不多,整个城堡也只有阿提斯那个白痴在精神抖擞的说着大话,看着这荣光不再的苏丹军队,我心中感到一阵悲哀。 我没有再看那些丢掉灵魂的将领,而是慢慢走到城堡的最高处,将苏丹国的国旗慢慢举起,旗上那只鹰头的双眼还是那么炯炯有神,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我看了过来,包括罗格和乌凯斯,阿提斯很显然对我竟然抢他风头感到不满,但看到其他人狂热的目光,他将心中的怒火压了下去,看着那代表苏丹国的国旗,我心中涌起了很多画面,路旁的死尸,死尸旁的秃鹫,为国捐躯的苏丹勇士,西瓦那坚定的眼神,民众充满希望的脸庞。。。最后我心中满腔的斗志化作一声最嘹亮的呐喊从口中喊出:“苏丹,万岁。” 其他人也都被我感染,“苏丹,万岁”的吼声在城镇内不停回荡,一声声怒吼震颤着每个苏丹人的心头,城里的人都站了起来,将目光投向城内的最高处,他们重新将身边的剑捡了起来,并将它举国头顶。 城外的库吉特人很显然也听到了这声音,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经过我的鼓舞,军队的士气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再次回到战场的他们战斗力十足,我将一把剑递给了罗格,跟他说道:“罗格先生,你永远是我们的团长,拿稳你的剑,就像你当初教我们的那样,重新回到战场,我们需要你。”看着我清澈的眼神,一行泪从他的眼角滑下,他感激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句:“谢谢你,你是苏丹国的希望。”说完就向战场冲去。 我也重新穿上战甲,站在了城头上,那些士兵都向我投来钦佩的目光,他们中的一个军官走了出来对我说道:“尊敬的勇士,我们听你指挥。”我激动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向城下的敌人看去。 我将城头6把巨弩调到了最高处,让它朝着城外的几个大坑攻击,又将骑兵召集了起来,我也骑上了战马,穿上我那华丽的盔甲,后面有将近三百名骑士,我立在他们的最前面,面朝着城门,将那把血红色的剑缓慢而有力的拔了出来,接着我让他们把城门打开,看着即将开启的城门,我心中只剩下愤怒,不知是对敌人的愤怒还是对苏丹统治者的愤怒,或者是对那些贫苦的百姓被屠杀自己却无能为力而感到愤怒。 终于,城门开了,我率先冲了出去,伴随着三百名骑士的冲锋,城门外的库吉特人很显然支撑不住,被弹回了好大一段距离,出来后,我赶紧下命令,让骑士们攻击投石机,那是 真正关键的东西,敌人如果没有投石机,那想要冲破都库巴的防御至少需要几个月,但城外的局面却没有那么容易控制,很多苏丹骑士都杀红了眼,哪里敌人多就冲向哪里,三百名骑士很快就走散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库吉特人开始重新合拢到城门,而我视线中基本看不到任何苏丹骑士,有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库吉特步兵。 我勉强召集了几十人冲到了投石机旁边,我用那把血红色的剑斩断了投石机的绳索,令我欣喜的情况发生了,那绳索被斩断后竟然燃烧了起来,这样就可以省很多事了,投石机旁边有一个大坑,很多库吉特人陷在里面,巨弩发出一支长箭一下穿透了数十人的胸膛,巨大的冲击力差点让我人仰马翻,我环顾四周,场面乱的一塌糊涂,第二波攻击马上就要开始,而我们还没有做好任何防御措施。 第八章 守城 我尽量多的召集军队,但却无济于事,最后我决定还是退回城堡,我只带回来了一百多名骑士,其他的生死未卜,我身上原本华丽的战甲已经有些裂痕,退回来后我顾不得休息,急忙登上了城楼,城下混乱不堪,远处的敌军已经到了跟前,还带了一辆攻城车,城内的尸体堆得到处都是,远处的投石机在城墙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坑,6把巨弩只剩下了4把,正当我举棋不定的时候,罗格走到了我身旁,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城堡的右方已经失守,敌人冲到了我们城里。 我没有再想什么,直接带人杀到了右城门,正如罗格所说的,这里的场面很血腥,有很多人都躺在地上,还有的抱着自己断掉的腿凄凉的惨叫着,但可没有时间让我们反应,敌人的骑兵也到了,马踏着尸体的双蹄血淋淋的,库吉特骑兵的骑抢上还吊着一两块人肉。。。。 一个骑兵冲到了我面前,他将骑抢前指,看着越来越近的敌人,我的脸上闪过一道枪头发出的锋芒,我冒出了冷汗,但随机冷静下来,我将身子后仰,枪头仅仅只距离我的脸庞几公分,险而又险的在我眼角上方划过去。我的手没有停,我用力将手腕翻转一周,剑顺势转了一圈,正好切掉了军马的马蹄,骑兵也应声从马上摔了下来,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时,我就知道他不会活下去了。 混战一直到了夜里,直到库吉特人撤军,右边的城门已经被我们用碎石堵住了,我们还在后面堆了很多尸体,以防库吉特人再从那里冲进来,战斗了一天的我早已筋疲力尽,我拿出了水袋,深深的往嘴里灌了一口,清凉的水顺着喉咙滋润着全身,一阵舒爽蔓延开来,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不过,当我看到阿提斯那头蠢驴时,我收起了笑容。 他现在像一个大元帅,在士兵中间不断穿梭着,可我白天杀敌的时候怎么没看见他。“缩头乌龟。”我低声的嘟囔了一句,虽然声音很低,但对于敏感的阿提斯来说,上帝的悄悄话他都能听到一清二楚,他朝着我瞪了一眼,看着他怨恨的眼神,我就知道,他记住我了。 我找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背靠着城墙,抬头看着星空,天空乌黑的一片,在之间还泛着淡淡紫气,很多星星聚在一起,一闪一闪的,好像小孩的目光正好奇的看着我们,也好像在议论我们,或许在嘲笑我们,我就这样抬着头,慢慢的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梦到了一个樱花盛开的地方,迷人的花朵,诱人的香气,更珍贵的是那里没有战争。 第二天,我从梦中惊醒,自然而然的拿起了身旁的剑,但并没有什么情况,我看见一些士兵在城头轻声讨论着什么,便朝城下看去,敌人还没有进攻,难道敌人也睡懒觉,看着可不像。有人已经在叫醒守军,但这次却没有敌人,很多人都有些疑惑。可是很快远处密密麻麻的黑影告诉我们,敌人没有撤退。 库吉特的军队排的整整齐齐,前方是手持弯刀的步兵,紧接着步兵的位于中方的是数以万计的弓箭手,弓箭手后面便是骑在马背上凶神恶煞的骑兵,但是这群骑兵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们的盔甲比一般的骑兵要厚,头盔都是遮住整个脸,只露出两个眼珠,手里拿着明晃晃的骑抢,腰间别着剑,他们胯下的马也是全副武装,马蹄上都配有马鞍,马头上还带有两个马角,不时发出阵阵马嘶。 这群骑兵很明显比之前来的更有杀伤力,还没有等我想好对策,那边已经发动了进攻。 只见最前面的指挥官将腰上那象征权利的长剑拔了出来,在头上甩了一圈,最后用力向前一指,后面的军队便沸沸扬扬的冲了过来。 步兵们推着攻城车慢慢向城门靠近,后面的投石机也已经就位,弓箭手们都在背上的箭娄里拿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对着已是破败不堪的城楼,远处的骑兵也都握紧了手上的骑抢,准备随时发动进攻。 我们城墙上的烽火台升起了狼烟,我军的弓箭手也在城楼上各就位置,城内也开始集结步兵。 也不知道是谁放出了第一箭,随即整个战场便像一个火药桶碰到了一点火星沸腾起来。 城墙很快被射成了刺猬,城墙上的弓箭手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城下的库吉特弓箭手也是,双方互有伤亡,库吉特步兵在众多人的掩护下推着攻城车一点点的接近城门。 投石机将火球扔进了城里,击在了一个巨大的民宅上,在屋顶打出了一个巨大的窟窿,随即整个屋子便沉浸在火海中。 很快攻城车就到了第一个城门前,敌人用攻城车不停的撞击着城门,很快城门就不堪重负,轰然倒塌。他们也推着攻城车朝里面的城门推去。 我叫来了几个弓箭手,又让步兵搬来几个巨大的花岗石,然后就到两个城门中间夹着的那个空间上方的城楼上。 弓箭手向下面的库吉特步兵发动攻击,步兵们背着花岗石在慢慢的走过来。 下面的库吉特人也开始还击,不断有弓箭手中箭从城楼上跌下去,不过很快步兵就背着花岗石到了,我让他们将背上的花岗石狠狠的往下砸,下面的库吉特人想走已经走不掉了,他们不是被砸死就是中箭身亡,攻城车也被巨石砸的支离破碎。 花岗石挡住了路,只留下人可以走过去的缝隙,库吉特人便放弃了使用攻城车,而是派步兵冲进来用身体撞击城门。 那些库吉特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发疯似的往里面冲,全然不顾上方我们的弓箭手,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就踩着他的尸体继续冲。 看着这么勇猛的敌人,我感到了一种无力感,很快,那个城门就支撑不住了,和前面的那个城门一样,轰然倒塌。 敌人冲进了城里,但成千上万的库吉特人想冲进一个只允许3人并排通过的道路还是有些困难的,所以冲进来的敌人相对少一些。 我们城内的步兵早已等候多时了,一下子蜂拥而上。 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我无能为力,在这场战争中能保住自己性命就已经烧高香了,谁会去顾及其他人的生命。 第九章 马穆鲁克 城内一下子成了一面倒的趋势,敌人虽然冲进来了,但人数却不多,但敌人也不是傻子,他们开始搬动挡在城门上的花岗石。 远处的库吉特骑兵都拉紧了一下马绳,这个细节正好被城墙上的我捕捉到了。 我赶忙向城内的步兵叫到:“不要让敌人搬走石头,快去阻止他们。” 听到我的命令,步兵们开始向城外杀去,空间小的可怜的城门一下就成了最重要的战场。 城外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看着我军逐渐败下阵来,我抓起了身旁血红色的剑,正要去支援城下,但就在那时,罗格抓住了我握剑的手腕。 他看见我那把剑很明显愣了一下,从他的眼神中我居然看到了贪婪,但只是一瞬间,他很快回过神来,对我说道:“战场上指挥官必须活下来,认清你的位置,尊敬的勇士,你是这场战争胜利的希望。”说罢他就要带人向城下杀去。 但他走到一半时,突然回过头来,对我说道:“虽然我很不愿提起,但我害怕我不会再有机会跟你说了,你的剑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它很华丽,但掩饰不了它的嗜血,永远不要被你的剑控制了。”他说完,便没有任何的停顿,径直向城下冲去。 我将目光又投向了我手上的那把血剑,在血气弥漫的战场上,它泛着淡淡红光,在它的周围还飘浮着一些像火星一样的红点,只是它比火星多了一分血色。 看着这把剑,我竟然出神了,那把剑在我眼中慢慢亮了起来,从剑锋处突然发出一道红光,那道红光刚刚出来就贪婪的向我的天灵盖射去,它穿过了我的额头,向我的神识迸发,我头一吃痛,赶忙把手中的剑扔了出去,趴在地上痛苦的叫了起来。 身边的士兵也发现了我的异样,但现在的形势我很清楚,我绝不能倒下,我艰难的站了起来,伴随着身体的抽搐,然后我又走到那把血色剑的旁边,重新将它拿了起来,但我不敢再去看它,只能强装镇定。 那阵头痛持续了好长时间,它使我头脑一阵恍惚,战场的情况又恶化了,城门的花岗石已经要被清空了,远处的骑兵都将骑抢慢慢的平放下来,向前指去,我知道他们要进攻了。 果然,不出我的意料,城门的花岗石还没有清除完,他们就拉动了马匹。一个个锋利的枪头无一不对着已是强弩之末的城内守军,一阵不好的预感传了过来。 我又看向了城门下,罗格立在最前面,跟在他后面的是五十个视死如归的苏丹勇士,他们不是用的弯刀,而是都换成了长枪,他们打算用肉体挡住宛如潮水的库吉特骑兵。 我想喊住罗格,但却无济于事,他已是报着必死的信念,我那时异常的着急,以至于我相当的失态,如果不是身边的人拉住我,我一定会和他们一样去见上帝。 在库吉特骑兵来到的最后时刻,罗格向我看了过来,他那时的眼神充满了释然,并不是我以前看到的绝望,那是对于我来说在这场战争看到的唯一好的东西。 接着,敌人的骑兵就到了,伴随着整齐的马蹄声,然后就是血,所有人的血都在那时喷了出来,喷在对面人的脸上,第一排骑兵都被步兵的长枪捅了下来,步兵也被骑兵的骑抢刺穿,还有的被马撞飞,我就那样看着罗格的心脏被锋利的骑抢穿透,他的尸体被群马践踏成肉泥,我那时哽咽了,没有哭出来。。 这队骑兵的强大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他们冲破了罗格和五十名战士的防御,但他们的队形只是稍微颤抖了一下,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失,况且他们还是在狭小的城门里冲进来,竟然没有造成任何拥堵。 现在的我可来不及伤心,我向城下看去,然后让十个人设好绊马索,接着带领着数十个步兵跑下城楼,边跑我边向他们问道:“城堡里有用做建筑材料的圆木吗?”他们喘息的回答道:“有,在阿提斯酋长的私人仓库里。”我听完心中很畅快,说道:“那再好不过了。” 我们很快到了阿提斯的私人仓库,这里大的要死,地面都是用脆木做的,踩在上面还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屋顶是用钢打造的,库吉特人的投石机都没给这里带来丝毫伤害,我让他们尽可能多的带走木头,然后我便开始审查这个仓库,我找了一个梯子,慢慢的爬上了屋顶,看着屋顶的结构,我心中突然一喜,居然有螺丝,刚想叫人卸开这些螺丝,突然,我想到了我的剑。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我奋力用剑向纯刚做的螺丝砍去,接下来放生的事出乎我的意料,不但螺丝变得粉碎,整个屋顶都被掀了起来,另一边的螺丝却没有动,屋顶一下就翻了过来,正好形成了一个斜坡。 我叫上那些还在搬木头的士兵,让他们将木头从这里滚下去,正好远处就是库吉特的骑兵。 看着已经被拉上斜坡的木头,我又看向了那把血色的剑,真想知道它还有什么作用,我将剑轻轻的平放在木头上方,接着,整个圆木都着起火来,我霎时差点没有站稳,看着那些还没回过神的士兵,我叫了一句:“看我干嘛,滚啊!”他们应了一声才慌忙的将顶端的圆木推了下去。 圆木滚的很快,它还烧着了一片菜地,后来我才知道那菜地是阿提斯的,不过就算是他的也没什么,反正我们俩的仇是结下了。 远处的骑兵还没冲到城堡前,圆木就冲垮了他们的阵型,我们发出了一阵欢呼声,不过即使受到了如此强大的冲击,碰到如此硕大无比,速度奇快的圆木,他们依旧排好了他们的队伍,只是改变了方向,向着城外冲去。 我没有让人拦他们,因为我知道,这里恐怕没有什么人能拦的住,很快他们就冲出了城门,战场形式终于得到了缓解。 接下来,在这一天里,我没再看见那些库吉特骑兵,敌人不再发动大规模进攻,而是只进行小规模的骚扰。 那天夜里,我找到了罗格的那把剑,他的剑已经断了,上面布满灰尘,剑柄已经被马践踏成了畸形,我找不到他的尸体,只能花好长时间找到他的佩剑,我在城镇后方一片肥沃的土地上,给他建了一个小坟墓,然后就把他的剑插在了上面。 今天我听到了一个崭新的名词,它就是那群骑兵的名字:“马穆鲁克”,他也在我后来的事业生涯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十章 敌人撤退了 天又要黑了,远处的天际被染成了一片血红,在这场战争活下来的人都应该得到一枚奖章,当然除了一些坐吃等死的人。已经是三天过去了,胜利离我们又进了一步,但它又显得那么漫长,每一天我们都在担心自己能活多久,后面的这些天也不例外。 我又想起了乌凯斯,那个加米耶德堡的守城将军,说实话这几天我也没看见他,希望他还没死。 我又回到了那个角落,将手中的剑往地上一插,接着我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了下来,背靠着城墙,大口喘息着,连我都累成这样,其他的士兵就更不用说了。 身边的剑又亮了起来,它发出的红光照亮了我的脸庞,我内心感到很烦躁,将它拔了出来扔向远处,想起罗格生前对我说的话,我虽然对这把剑感到好奇,但避免不了心中对它感到的恐惧,我决定将它扔掉,可是扔在哪里呢,我相信见过他的人都对他垂延已久,所以这是个问题。 一个失明的士兵一摇一晃的向前走着,手中的木棍不断敲击着地面,看着他我心中感到很同情,便站起来拉住了他的手,说道:“我给你引引路吧。”他头微微低了一下,以示回应,我带着他往前走,顺便拾起了被我扔在地上的剑。 那把剑散发出了淡淡的热量,使我们在冰冷的夜晚感到了温暖,那个盲人突然问道:“你的剑很不一样。” 我冷淡的回答道:“它不一样我比你更清楚。” 那个盲人皱起了眉头,说道:“但是它却嗜血。” 我感到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他坦然的说:“可能用剑用的多了吧,我是盲人,自然只能把精神放在剑上面,用心去体会,你能感受到的。” 我恢复了刚刚的冷漠:“你也说了,它嗜血,所以我打算扔掉它。” 他皱起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其实并不一定要这样做,你扔掉了总归还会有人捡到。” 我依旧冷漠的说道:“别人捡到就捡到,至少那个嗜血的人就不是我了。” 他突然大笑了起来:“嗜血不是看剑的,而是看用剑的人,人是主题,如果人不嗜血,剑又怎么会嗜血呢,控制好自己的心态,这把剑是不能左右到你的。”接着他又说道:“留着这把剑吧,说不定他能带我们赢得这场战争,但是一定不要有贪念,不然它会让你生不如死。” 说罢,他放开了我握住他的手,一摇一晃的向着黑暗走去,直到他慢慢的消失在了黑暗尽头,我才对他说了声“谢谢。” 我回到了那个角落,把剑放在了腿上,细细的观察起来,还是上次那样,从剑锋中射出一道红光,向我的天灵盖射去,只是这次我没有抗拒它,慢慢的它又向我的神识进发,接踵而来的就是剧烈的头痛,我差点忍不住大叫起来,冷汗从我的额头不断向下流,我想坚持下来,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做到,我艰难的将剑拿起来扔了出去,然后就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抽搐,还从口中吐出了一口献血。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从剧烈的头痛中走了出来,天已经快亮了,夜里我曾不止一次的想靠近它,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再试一次,拿起了它,只是没有去看,我握着它在手里掂量了掂量,心中纳闷,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远处又传来了马蹄声,我慌忙的向城下看去,还好这一次来的不是马穆鲁克,要不然我们还真守不住了,库吉特人改变了战术,他们让弓箭手在最前面,骑兵在中间,步兵在最后面,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但我们还是迎战了。 慢慢的我才发现了不对,敌人越来越少,他们竟然要撤退,想到了这一点,我差点高兴的叫了起来,但我还是耐心的等到敌人慢慢的消失了,我才敢肯定,他们是撤退了。 我马上下了城楼,要来了一匹马就要出城,虽然有很多人都劝我留下,这很可能是敌人的圈套,但我认为不可能,食物的短缺和中部一万军队的威胁都压迫着这支军队,他们很可能是真撤退了,我不顾劝阻,骑马出了城门。 疾驰在炽热的沙漠上,我感到异常的兴奋,我们要赢了。 当我到了敌人的围城营地,后面的人也都追了上来,这里一片狼藉,有的帐篷还没有来得及收拾,远处敌人冲忙离去的背影还没有完全消失,这都意味着他们撤退了,我们赢了,我没有再向前追去,而是回过头,对冲出来的守军说道:“伟大的苏丹勇士们,现在我可以完全肯定的告诉你们,敌人撤退了,我们胜利了,这是苏丹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胜利,它足以被载入史册,而你们,活下来的守城士兵,每一个都将成为英雄。” 胜利的消息来得太突然了,很多士兵都面面相觑,最后他们以一声响彻天际的欢呼回答了我,我也激动的流下了泪水。 在士兵的簇拥下我回到了城堡,今天注定是一个狂欢日,只是我没有允许他们喝酒,整个城堡洋溢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 只是我突然想到了库吉特人的撤退路线。我让士兵找来了地图,看着每一个通向库吉特汗国的道路,我开始紧张起来,几乎每一条路都经过色库腾,可斯比克和五十名士兵还在那,我禁不住站了起来,我得去通知他们,身旁的士兵们都担心我的安全,要跟我一起去,我推辞不下,只好同意了。 但他们说要向阿提斯酋长请示,这可就倒霉了,我们走进了城堡,阿提斯自然不会让我们走,他说库吉特人是否撤退还不得而知,所以每一位守军都必须呆在城堡里。 我救人心切,可等不了他,其他人都畏惧阿提斯的命令,没有再跟着我,既然这样,我还是一个人去吧。当我去拉马匹的时候,乌凯斯找到了我,他看起来很憔悴,一点儿也没有当年的豪情壮志,他手里拿着酒瓶,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你还好吗,乌凯斯将军。”我打招呼道。 “别管这个了,我还有三十个士兵,你带走他们。”他似乎很烦躁的说道。 “我不能这么做,将军。”我无情的拒绝了。 他走到了我面前,突然放下了手中的酒瓶,一把将我按到墙上,用不可质疑的语气说道:“你必须带走他们。” 我看着他可怕的眼神,迟疑的点了点头,他放开了我,又变回刚刚颓然的样子,一摇一晃的向前走着,在走到拐角处时,他停了下来,又对我说了一句:“还有,让他们永远不要回来。” 第十一章 离开苏丹吧 我很纳闷为什么乌凯斯会这么说,但我可不敢耽搁,色库腾那么多人的生命还掌握在我的手里。 我带上乌凯斯的30名士兵,出了城镇,渐渐的我们消失在了视野中,城墙上的阿提斯看着我们远去的背影,嘴角翘起了笑容。“乌凯斯,这是你自己想死。” 那时正当中午,太阳火辣辣的,我们行进了一会儿,各个都是口干舌燥,我也渴的厉害,一直咽着口水,但我没有停,后面也没人敢说停。 就这样我们一直超负荷的骑马骑到了夜里,才停下来歇息,我拿出水袋,拼命的往嘴里灌水,清凉的水顺着喉咙慢慢向下划,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喝完水后,我不经发出了一声感叹。 我将水袋又放回了腰间,然后抱着双腿围在火堆旁准备睡觉,我没有说一句话,下面的人也没人敢说话,一片寂静,这个夜就这么过去了,一切都是快节奏的。 第二天,太阳还没升起我们就继续赶路,生怕敌人比我们先到,我们还不敢走官道,因为那样很可能就和库吉特的军队撞个正着。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两天后终于到了色库腾,我没有停顿直接下马进了村庄,旁边的士兵想拉住我,但被我推开了。 这个村庄很平静,也很正常,村民不断走来走去,只是他们看我的眼神多了一分异样。一个5岁多的小男孩站在了我的面前,纯洁的看着我,我也一直看着他,就这样过了一分钟,他突然向后面跑去,我一惊,也跟着他跑了过去。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屋子里,屋里不透光,是一片漆黑,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几张床,还散发出腐臭的气味,一阵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那个小孩将我带到了最里面的那张床旁边,他又看了我一眼便走出了房屋。 我没有叫住他,只是呆呆的看着那张床,床上铺着被褥,看的出来下面有个人,被褥盖住了他的全身。 我不敢动,更不敢去揭开被褥,只是那样的站着。 过了好长时间,我终究还是忍不住,慢慢的抬起了手,也不知怎么,手仿佛有千斤重,仅仅是一个小动作,我头上却全是汗水,终于,我碰到了盖在他头上的被褥,我吐了一口气,将被褥猛地向后一拉。 当看到那人的脸时,我那已是疲惫不堪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了,双腿直接软了下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滚烫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床上躺着的就是斯比克,我的副官,我倒在地上,长大了嘴,发出一声声竭尽全力的嘶喊。 这喊声惊动了随我一起来的士兵,他们冲进了屋子,看着痛苦不堪的我,一时不知所措。 身体的疲惫和心灵的浩劫都吞噬着我,我很快晕了过去。 梦里我又梦到了斯比克曾经的种种,一起去加米耶德堡,在色库腾的那场恶战,骑马带着我远离战场,我去西瓦那里时他忧伤的眼神………… 这些都像刀子一样割着我的心。 我猛然坐了起来,原来我躺在床上,阳光透过窗纱祥和的照在地板上,只是我无心享受。 我扶着墙壁走了出去,外面人很多,有色库腾的村民也有我带过来的那30个士兵。 我叫来了一个士兵,他眼里也含着泪水,他哽咽的说道:“将军,我们在这等你一天一夜了,村民说库吉特人两天前就到了这里,他们只杀了反抗他们的人,没有伤害其他人。” 我抬头看着天空,发出了一声赞叹:“云真美啊。”看着别人诧异的目光,我又说了一句:“我要回都库巴,你们留在这吧。” 跟我来的30个士兵都低下了头,不知该怎么办,我拍了拍刚刚那个士兵的肩膀说道:“真不是我不要你们,是你们的老大乌凯斯无论如何都让我不能带你们回去,所以我们的缘就到这吧,你们想回老家还是去哪都由你们,我也会像你们一样,这种生活未必不好。” 说罢,不等他们回答,我按着头一摇一晃的向马厩走去。 我调了一匹好马,翻身骑了上去,又回头看了看村庄,最后疾驰而去,这辈子我再也没有来过这。 我又变成了孤身一人,向着都库巴骑去,就好像来参军的时候,什么都没改变。 向南骑了两天,我到了目的地,这里跟我离开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城墙被加厚了一寸,城门也重修好了,城内的守军多了起来,我知道是西瓦的支援到了。 我直接去了城堡,要见见阿提斯,当我到了的时候,城堡前挂着一个头颅,我心中一震,又仔细看去,那竟然是乌凯斯的,下面还写着一行字: 因乌凯斯将军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擅自派遣士兵离城,这体现了他的极度胆小与懦弱,最后以叛国罪处以乌凯斯死刑。 看完后,我心里的火不打一处来,蹬下马直接走了进去,连武器都带了进去。 阿提斯此时正跟西瓦聊的津津有味,我心中的怒火又增加了一分。 他看见了我,眼中的不屑与憎恶显露无疑,西瓦也在他的身旁,他的脸上没有展现出任何的情感波动。 阿提斯站了起来,指着我骂道:“你还敢回来,你知不知道你已经犯了逆天大罪,只有死路一条。”说罢,他旁边闪出了很多装备好的苏丹士兵,旁边的西瓦还是若无其事的喝着手中的酒。 我没有理会旁边的苏丹士兵,而是拔出了剑鞘里的血剑,一步一步的向阿提斯走去,看到我的剑,除了西瓦其他人都吓坏了,甚至已经有士兵扔下了手里的剑,我就那样畅通无阻的走到阿提斯面前,拿剑架着他的脖子,说道:“你有种再说一遍。” 他没有刚刚的威风,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陪着笑脸,我在他脸上吐了一口口水,接着便放开了他,向门外走去。 西瓦也没有再坐着,和我一起走了出去。 站在城外的大道上,西瓦对我说道:“你应该还记得我。” 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还是以前的那份直率,随即便说:“我知道你得离开苏丹国了,我有一个叫维达的朋友在斯瓦迪亚的德赫瑞姆,你可以去那里,正好我给你准备好了一个商队,他们今晚就出发。” 我这次转过了头,看着他说道:“为什么帮我。”他轻笑了一声说道:“三点,一,你能斩断库吉特人的运输路线说明你有军事才能,二,你能说服我不霸占西方领土说明你有政治才能,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敢用剑架着阿提斯的脖子说明你不畏上级,而我则最需要这样的人。” 听完他的话,我心中有些愧疚,对他说道:“你小心吧,阿提斯一定是哈基姆的走狗,我食言了。” 他听完,没有指责我,而是说道:“我是一个生意人,我这么帮你是因为我以后会用的到你,而不只是纯粹的帮你。” 第十二章 剑给你 看着西瓦依旧没有任何生机的脸,我没有再说话。 西瓦带我去了商队休息的酒馆,商队首领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名叫蒙德。他头发已经有些发白,眉毛浓黑,两只眼睛像鹰一样灼灼逼人,鼻梁高挺,看的出来不是苏丹人,上身充满了爆炸性的肌肉,背上背着两把斧子,双手骨骼突出,虎口生茧,双腿粗壮而扎实,此刻正在上下打量着我。 我们很快就认识了,他为人很豪爽,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他是罗多克人,家乡在亚伦。 巧了,我家乡也在罗多克,但我可以说是被赶出来的,这也注定了我们俩之间的隔阂。 西瓦将我们留在了酒馆,自己便回去了,他想让我们互相了解一下,这对接下来的行程有好处。 我开始跟他交谈起来,原来这个商队的人都是来自各个国家,他们也经常游走于世界各地,我也因为跟他的交谈而对大陆国家有了简单的了解。 就靠的进的几个帝国说,斯瓦迪亚跟罗多克的冲突就很频繁,两国人都势不两立,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两个国家都是位于中原,一山不容二虎,迟早有只老虎会被灭掉。以目前的形式来看,罗多克想要称霸,非常难,斯瓦迪亚可是卡拉迪亚最强大坚固的帝国。 还有就是北方,那里就是大部分人向往的圣地了,虽然也分成两个国家,诺德和维吉亚,但诺德人民纯朴善良,维吉亚人又懒散松懈,所以它们很难爆发一些大规模的战争。 商队将一直护送我到德赫瑞姆,途中会经过库吉特人的地盘,所以这场旅行可不会太过愉快。 商队共有76人,30个骑马的商队护卫,20个骑射手,还有25个重骑兵,商队护卫都是轻便的装备,他们身着一身皮甲,穿着民靴,带着普通的风帽,背上背着一把斧子,脚下胯着普通的灰色马。 骑射手身穿射手轻甲,脚上是一双长筒靴,头带步兵盔,背上背着箭娄,手上拿着长弓,胯下驾着披着绿色轻甲的草原马。 重骑兵比起前面的可就华丽多了,他们身穿厚厚的银色重甲,穿着链甲靴,头戴高顶银色头盔,手里拿着重骑士长枪,腰间挂着散发着白色光芒的长剑,骑着披着纯黑色盔甲的战马,这样的骑兵看着就很威风。 我们没有再多做停顿,将近夜里的时候,我们就准备要离开了,对我来说,越快离开这越好,整个城镇都是乌烟瘴气的。 当我们走到城门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又来挡我的道了,就是阿提斯,好死不死的蠢猪。 他这次可是有备而来,身前蹲着50多名弓箭手,身后又是排着整整齐齐50多名骑兵,大有一副居高临下的感觉。 看他的阵势,可不想放我走,商队的骑兵都拿出武器准备战斗,我也拿出了我那把还没出鞘的血剑,我曾经说过黑色的剑鞘配不上它,但我以为这样可以更好的拥有它,但我错了,想要拥有它,就永远不要让它出鞘。 阿提斯看着我的眼神只剩下了无穷进的怨恨,只是远远的看着我他就已经咬牙切齿。 我依旧是高傲的看着他,对这种人我没有一丝好感。 他突然转愤怒为笑脸,对我说道:“今天我不是来要你命的,要不是西瓦酋长吩咐,你也活不到现在,小子,你应该学会感恩。” 我冷哼一声:“我会学会你所谓的感恩的,并将他原封不动的报答给你。” 面对我的挑衅他第一次忍住了脾气,没有换脸,他接着说道:“西瓦说过不要动你我就不会动你,但你有一样东西是我想要的。” 我将那把血剑抓在手里展现在他面前:“是这个吧。” 他没有说话,只是贪婪的点了点头,我发出一声冷笑,翻身下马,一步一步的向他走去。 这次我没有拔剑,但依旧没有人敢靠近我,我再次顺畅无阻的到了他跟前。 这次,我在他眼前将剑慢慢的拔了出来,将剑鞘扔在地上,他吓得瑟瑟发抖,我也满脸冷汗,那把血剑同时吓到了我们两个人。 我将剑插在了他的前方,随后便往回走,说道:“你想要,拿去好了。” 他原本恐惧的神情立马变成了贪婪,他疯狂的拿起了剑,指着我大声吼道:“看好了,卑劣的下等人,这是真正的强者才能拥有的佩剑,你不配,不配。”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忽然疯狂起来,原因估计都在剑身上,我将头转向了蒙德,说道:“我们走吧,别理这个神经。” 他掩笑着点了点头,一起出了城门。 我们刚刚走出城门,城里的阿提斯就遭遇了悲剧,他整个人都被那个剑所支配,成了一个傀儡,怪不得那个盲人最后跟我说了那句话:“一定不要有贪念,不然这把剑会让你生不如死。” 当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么多。 我们在沙漠里一路畅通,按蒙德的话说,就是:“在沙漠里,我们可以杀掉任何人。”出色的骑兵优势在沙漠里显露无疑,这里没有参天的大树挡路,没有高耸的山脉攀爬,只有无尽的干涩的沙粒。 就这样过了5天,我们出了苏丹的国土,来到中原,我看到的终于不只是沙子,出了苏丹就代表我的人生会多出亮丽绚烂的一笔。 我们又行使了3天,来到了一个库吉特的城镇:哈尔玛。 城墙上那个耸立着的旗帜上的狼头让我不寒而栗,过去这么久的时光里,我都是在和这样的一个民族作斗争,库吉特族我们或许可以称它为狼族,它也确实配的上这个称号。 你会在黑夜里看到两只发光的眼睛,接着就会听到阵阵狼嚎,随即便是噩梦的开始,到处都会有他们,他们让你无家可归,四处漂泊,你会和他们斗争,但你的统治者却不一定会,他们只会把你独自丢弃在荒芜的雾霾中,到底不是敌人的原因,只是自身的原因,如果不能成为他们的领导者,就找一个你认为可以成功打到侵略者的领导人。 第十三章 哈尔玛的小酒馆 我很害怕,库吉特的守军在上方正询问着我们,得知我们是通往斯瓦迪亚的商队时,一个士兵架着腰刀走了过来。 我那时是唯一一个蒙着脸的人,我怕这里有人可能见过我。 他走到我面前,迟疑了一会,不过并没有掀开我蒙着脸的面纱。 他摆了摆手,让城内守军放我们进城。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库吉特人的城镇,到底是游牧民族,居民带的都是游牧帽,马匹贩子的生意是最火爆的,武器商人只卖些弯刀,盔甲商人卖的都是是鱼鳞甲和游牧盾。 商队说要在这里买一些天鹅绒卖到斯瓦迪亚去,这可是大买卖,如果不出意外可以赚到3000第纳尔,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这么多钱。不经有些咋舌。 不过蒙德又说道:“不要高兴的太早,这一路到处都是强盗土匪,想毫发无损的到达目的地,难。”说罢他解开胸前的衣服,两道深的见骨的伤疤印入眼帘。 我吃了一惊,这些人都是天天在刀尖上舔血度日的人,他们除了有一分沧桑还有一分血腥。 我们打算在这里休息一天,便去了城镇的酒馆,这里人满为患,不时有碰杯的声音,我们走进去自然成了被关注的对象,一下又进去了70多个人,整个酒馆就显得异常拥挤,因为其他人的极力反对,我们只能分成三队,分别住进城里的三个酒馆。 我到了城里最小的那个,这里显得很安静,开酒馆的是一对40多岁的夫妇,他们很热情,这个酒馆的客人也不像其他两个那样大吵大闹。 在酒馆左上方的角落里,一个游方艺人正揣着吉他悠扬的弹奏着,来到这里我心情一下子放松起来,有时候酒馆不一定要多么的奢华,只要有个舒适的环境也是极好的。我找了个位置坐下,蒙德挨着我坐,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胡须皆白,头发也尽数脱落,此刻正专心致志的注视着面前的棋盘。 他看到有人坐下,抬起了头,用极具东方的口音跟我说道:“朋友,沙漠来的吧。”我心中一惊,但却不知所措,只能迎合道:“你怎么知道?”那个老者轻笑一声说道:“怎么不知道,你嘴唇发干,皮肤发黄,可不是高原人的样子。” 听完他的话我只能点了点头,但我身边的蒙德随即发现了不对,这可是库吉特人的地盘,他抬起头,警惕的看着那个老人,不过老人倒没有任何表情,接着说道:“不要紧张,来下盘棋,赢了我就不告发你。”我暗暗叫苦,对他说道:“可是我不会下棋。“ 他又抬起了头,坏笑一声,说道:“不会可以学啊。”“.......” 他教我道:“规则很简单,双方各持一色棋子,空枰开局,黑先白后,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这些棋子就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此处的气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气,就不能在棋盘上存在。把无气之子清理出棋盘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1、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2、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着子后不得使对方重复面临曾出现过的局面。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时,为终局。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时,为终局。双方连续使用虚着,为终局。“ 他讲解完,我还是半知半解,但也只好迎战。 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天赋,我们总共来了两个时辰,这期间我常常举棋不定,但也能应对他的奇怪异招,可最后我还是主动认输了,老人的下棋方法犀利,不遵守套路,反其道而行,终究还是老油条。 我认输时,老人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第一次能下成这样,不错了。”我又满怀希望的抬起了头,用恳求的语气对他说道:“那你还告发我吗?”他又笑了起来,说道:“我没说过要告发你啊。”听完他的话,我松了口气。 他把他的棋盘送给了我,让我有空的时候研究研究,我可不敢推辞,赶忙接了下来,至于以后会不会专研,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我们在那个酒馆呆了一夜,这一夜我睡的很香,好久都没睡过这么好的安稳觉了,远离战争的生活在向我招手。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了我居住的客房,也照进了我的心房,我的心第一次放晴了。 下了床,穿好衣服,我向楼下走去,因为时间还早,天都没有亮,所以酒馆没有多少人,但那个在角落里弹奏吉他的人却早早的就起了,此刻他正在深情的抚摸着他的乐器。 我走到他身旁,向他问道:“先生,你能教教我乐器吗。”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慢慢抬起了头,激动的看着我,他赶忙让我坐下。 原来他是个哑巴,由于对音乐的热爱,他没有放弃,将希望全都寄托在了乐器上,酒馆的那对夫妇心肠很好,收留了他在这里演奏。 他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所以才会那么激动的看着我,他教会了我好几首歌曲,还把自己一个深爱着的口琴送给了我,我无以回报,就给他买了把匕首。 后来我就和商队离开了,在后来的几天中,我经常练习口琴,也将学会的歌曲吹给商队的人听,看着他们放松陶醉的神情,我第一次发现了音乐的魅力。 那个棋盘我也有研究过,但终究是没什么毅力,只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程度上就不再专研了。接下来的旅程很愉快,但我们新的挑战又来临了,一片森林,这里驻扎着一群土匪,曾经斯瓦迪亚人说过在这里谁都活不下来。 第十四章 森林里的强盗 这片森林不是一般的庞大,两旁的树木直耸入天,树枝交错相通,枝叶异常的茂盛,只有少数光才能透过叶子间的空隙射进来。 蒙德已经将背上的两把斧子拿了下来,其他人也将手放在了剑鞘旁,随时准备迎击敌人。 我要来了一把剑,也进入警戒状态。 寂静的森林不时有鸟飞过,树上的猕猴一直盯着我们,它使我们一阵心虚紧张。 当我们走到森林深处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一个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那人头发黑长而凌乱,脸黑黝黝的,黑色的胡渣上面还有吃剩的油脂,腰阔八围,呈八字步站立,他身穿着破烂的民服,肩上扛着一把巨剑,此刻全身上下都透露着强烈的杀气。气场之大甚至让我喘不过气来。 他突然把抗在肩上的剑拿了下来,插在地上,对我们大叫道:“人和货物,选一个吧。”蒙德很明显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他显得很镇定,对那个人说道:“人和货物就在这里,有种就来拿啊。” 那人冷哼一声,抓住巨剑的剑柄,右脚向前一跨,接着大吼一声,就拖着巨剑向我们这里跑来,巨剑划过地面,留下了一道三寸的裂缝。 一阵冷风吹过脸庞,这力量的强大真吓到我了,当到了蒙德身旁时,他顺着剑的趋势,将剑举起往蒙德头上砸去,蒙德将两把斧子交叉费力的挡住了这一击。他胯下的马都被巨大的冲击力压的跪了下来,发出一声马嘶。 一声箭咻从右边的森林里传了出来,目标正是我,我来不及反应,只能将身子一斜,那支箭插在了我右臂上,因为后坐力我摔下了马。 四面八方都冲出了头戴纱巾的强盗,他们手里拿着长枪,整个商队的士兵马上进入战斗状态,重骑兵都拿出腰间的长剑准备进行近站。 蒙德被他这一下重击打的虎口发麻,他艰难的将那人的巨剑弹出去,随即就跳下马背,将双斧向他砍去。 我中了箭,躺在地上不停的颤抖,但我还是坚持的将掉在地上的剑拿了起来,正好有个敌人向我砍来,我一咬牙,把剑横着举过头顶,艰难的挡了过去,但我身体里也是气血翻涌,一口血都到了喉咙眼,我又生生的将它咽了回去。 右臂又是一刺痛,献血不断从中流下来,箭的尖端有钩子,所以不能硬将其拉出来,我只好在外面把箭折断。 现在的情形可不适合我,我向四周看了看,商队护卫们基本都下了马,蒙德也被牵制住了。 现在只能跑了,我找准了一个方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钻进了森林,后面有几个强盗看见了我,追了过来。 血止不住的流,洒在了我逃走了路上,这可不行,他们一定找得到我。我抬起了头,上面全是树叶,透过的光照在我的脸上,一阵眩晕侵嗜着大脑,我没有站稳,跌倒在了地上。 远处几个身影慢慢靠近,我那时还有直觉只是不能再动了,他们没有杀我,而是用绳子绑住了我的双手,他们绑的很用力,我忍不住大叫了一声。 接着他们把我抬了起来,向战场走去,我额头冒着冷汗,脸色一片惨白,他们把我扔在了地上,对着前方的商队护卫叫道:“都停手,不让我杀了他。” 所有人都向我这里看来,蒙德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和他对战的那个人退了回来,他将脚踩在我的身上,对蒙德说道:“我想你不会让我杀了他的,他不是你们商队的人,把货物留下吧,我也留他一条命。”我艰难的睁开眼,将头抬了起来,望着蒙德青筋暴起,我感到很愧疚。 但蒙德还是答应了他,那人冷哼一声,抓着我的领子将我拎了起来,又踹了我一脚,让我自己走过去,我感到了万分的耻辱。但却只能厚着脸皮往前走,蒙德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说话。 货物给了那群土匪,我们的士气都很低落,这一切的责任都在我,羞耻和愧疚之意涌上心头。那天夜里,我找到了蒙德,我一直不敢抬头,对他说道:“今天的事都赖我,我会还你人情的。”他并没有怪我,对我说道:“这不能赖你,谁都会像我这么选。你的伤还疼吗?”我抬起了头,坚定的说道:“我会还你人情的,我发誓。” 他只是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我们出了森林,又向西走了3天,这三天我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手臂至少能动了,三天后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德赫瑞姆,这是我当时见到过的最宏伟的城市,巨大的城门阻隔着不受欢迎的人,城门里面是居民区,民众的房子奢华而高大,这里见到金子做的屋顶,钻石雕刻的房檐都不足为奇,后面是街市,连买菜的都可以开栋楼,武器商人和防具商人就更不用说了。 蒙德带我去了一个昏暗的巷子,他对我说:“西瓦给你介绍的维达是个人精,你跟他相处得小心点。”刚刚说完,巷子的另一头就出来一个矮胖子,他满脸的赘肉,肚子大的跟孕妇似得,一副酒肉过度的样子,走大八步,一抖一抖的走向我这里走,样子嚣张至极,我点了点头,对身旁的蒙德说道:“这样的胖子我最喜欢。”维达满脸轻视的看着我,问道:“你就是西瓦介绍来的,年龄不大吧,怎么还是个小白脸。“ 我笑了起来,抓起胖子的手就翻转一周,他立马疼的大叫起来,我又加重了一分力道,说道:“小白脸照样打你。”他很快见风使舵,连忙点头称是。 我放开了他,又在他屁股上来了一脚,他一个踉跄差点就摔倒在地,他转过头,不过已是满脸猥琐的微笑,对我说道:“不愧是西瓦酋长请来的贵客,果然不同凡响,来,这边请,让你看看我这么多年在德赫瑞姆的成就。”我很好奇的跟着他,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我自然会需要导游,眼前的矮胖子是最好的人选。 第十五章 我的酒馆 维达是个杂货铺的商人,专门经营天鹅绒的生意,这次商队被劫,他的损失是最大的,但他却很精明,没有再提这件事。 他的杂货铺是后街最豪华的一个,这里是他的地盘,蒙德是他请来的雇佣兵,两个人一起合作10几年了。 蒙德有一次接下了维达运送600匹天鹅绒的任务,但却在阿默拉德附近被沙漠之狼劫持,是西瓦酋长率军救下了他,维达收到货物后,毫不犹豫的往西瓦那里送了4000第纳尔。西瓦又原封不动的送了回去,两人的交情就是那时结下的。 维达在前面走着,看了看身后的我,说道:“怎么样,我在这可是混的风生水起的,以后遇事报我的名字,保证没人敢动你。”我呵呵的笑了起来。 看着他夸夸其谈的样子,我突然萌生一个念头,向他说道:“我想在这开个酒馆,你得资助我点。”他惊讶的哦了一声,说道:“小子很有志气嘛,只是德赫瑞姆的酒馆可不好开,先不说这里的酒馆很多,你的生意肯定不会好。” 他又向前指了指远处的一栋高楼,说道“看见那栋楼没有,那就是最大的一个酒馆,名叫红美人,他的老板就是城里臭名昭著的灰大褂普昇,他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一个大恶棍,他每天都会收其他酒馆5个第纳尔的保护费。你要惹了他,我都保不了你。”我感到很疑惑,又问道:“城里的保安队不管吗?”维达感叹的笑了笑:“钱,在斯瓦迪亚能解决一切事情。” 我略微思考了一下,说道:“不怕,只要你资助我1000第纳尔,我一定把酒馆开好。”维达看我竟然还没放弃,又说道:“不,我给你4000第纳尔,你要是能开好,我认你做老大。”我开心的笑了起来:“这可是你说的。”说罢,我就不再理他,将双手撑着头,吹着口哨向前走去。 我走后,维达笑了起来,对身旁的蒙德说道:“这小孩有点意思,正好我欠西瓦4000第纳尔,给他吧,就当换西瓦人情了。” 我离开他们后,就直接去了街市,我得找个好地面,为开酒馆做好准备。 天必护佑善人义士,还真有个好地方,一个在拐角处的空房,那里人流窜动,行人都饥肠辘辘,口干舌燥,特别是中午的时候,离这里最近的酒馆就是普昇的那个红美人,但那里消费肯定不低,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这里是空房了,谁敢在这开酒馆,这可是抢普昇的生意,但我可不认识他。 我走进了空房,左右看了看,风水也不错,地方还不小,那时就已经下定决心,酒馆就开在这里了。 我又去了红美人酒馆,得去照看一下未来的冤家。 这里就是纨绔之弟的世界了,一些将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贵族少爷们都在女人堆里左拥右抱,这里赌场多的数不胜数,有很多人都围在一个桌子上疯狂的买庄,不过他们输光是迟早的事,输给谁,输给普昇,这里我见到了一个新玩意,一种好像葫芦的东西,听别人说那叫罂粟,是一种能让你飘飘欲仙的东西。不过看别人享受完半死不活的样子,我还是不要试了。 我找到了柜台,对里面的酒保说道:“我找普昇。”说罢,推给他5个第纳尔,他接过钱,跟旁边的人说了一声,便带着我上楼去了。 那栋楼一共有6层,在当时已经相当于皇宫的高度了,普昇正是在顶楼,酒保把我带到5楼的大厅,让我在那里等着,自己上楼向普昇请示一下,啧啧,他还真有点排场。 我闲着无事,就观察起这栋楼的建筑风格,这普昇还真不是省油的灯,整个大厅看着不大,但真正走起来感觉却完全不一样,差不多竟有100多平方米,这还是五楼,下面的几层肯定还要大,这总共有四根柱子,每一根上面都雕刻了条龙,抬起头一看,看到的是一片金色,他奢华到用金子刷漆,地板是朽木做的,花纹繁密,蹲下来,敲两下,发出咯咯的脆响,最右边还横放着一张长桌,左右摆了七把椅子,最前面赫然摆了张最惹人注目的一张太师椅。 正当我忍不住发出惊讶声时,普昇走了下来,他倒不胖,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穿着斯瓦迪亚带着花边的贵族服饰,方方正正的脸,一双浓眉像石墨画上去的一样,还有就是他的眼睛,真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我见过有所作为的人他的双眼都是那么的有神,尖锐,让人不敢与其直视,他的胡须不多,只有嘴上有一小撮。 他看见了我,只是眼珠动了动,其他的还是那么自然,他坐到长桌前面的太师椅上,我没等他开口,坐在了他旁边的一张椅子上,酒保立刻就有打人的姿势,说道:“老板还没让你坐,你敢坐。”我笑了笑没搭理他,而是慢慢靠近普昇,说道:“大爷,我是新来的,要在你的地盘附近那个拐角处办个酒馆,我是来问问有什么条件的。”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一样靠了过来,说道:“没有条件,你不能在那开,要是你开了,我就砸了它。”我停止了笑容,板起了脸,说道:”你可认识维达,知不知道他有个朋友是苏丹国的一个大领主,我是那个领主派来的,你心里可要想清楚。“他脸上的愤怒显现了出来,但过了一会,紧锁的眉头还是舒展了开来,对我说道:”开酒馆可以,但每天你都要交10个第纳尔,还得先交500第纳尔的保证金。”我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说道:“没问题,钱今天晚上我就让人给你送来。” 他可没想到我会这么洒脱的答应了,顿时有点后悔,不过我可不会给他反悔的机会,急忙站起身,向楼下走去,嘴角情不自禁的牵动起来,刚出酒馆,我就大笑起来,终于要开一个属于自己的资产了。 我去了维达的那个杂货铺,要了1000第纳尔,去镇长那里交500第纳尔买下了那块地,晚上又让人上普昇那里交了500第纳尔,想想今天的花费,真不知道我怎么敢花出手的,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第十六章 拐角处的痞子们 第二天我就打算去那块空房,我得赶紧收拾收拾准备开张。 到了拐角处,我看到了三个游手好闲的大约14岁的少年,原本以为他们只是路过,我就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树荫下等了等,但很显然不是,他们一直在空房旁边聊天,时不时在空房内走进走出,我原本不想惹事,只是想走过去跟他们交流一下,但他们其中的一人却在我之前开口了:“那个小鬼,我注意你很久了,没事待在我们的地盘干嘛,想挨打吗,识相的就赶紧滚。” 我一开始认为他们是普昇的人,但又很快否认了这个想法,普昇那么高的地位犯不着跟我反悔吧,一定有猫腻,我便装着害怕的样子,双腿不停的发抖,颤栗的说道:“对不起这位大哥,可是我昨天才向镇长那里买下了这块地,为什么它又是您的地盘。”那个少年显得很不耐烦,说道:“小子你第一天来是吧,争取了镇长的同意就好了,这里是我们老大刨耳的地盘,你还得向我老大交200第纳尔呢。”我听完心中不经感慨,如果我没有维达的资助,没有西瓦的后台,我这辈子在这只有干苦力的份。 那个少年好像想到了什么事,又问道:“小子,你该不会在这要开酒馆吧,你脑子没病吧,看见旁边的那个大酒馆没,它的老板你把你祖宗叫过来都惹不起。”我冷笑了起来,说道:“那真不好意思,昨天他已经同意我在这开酒馆了。”少年听了我的话,很明显愣了一下,他眼里闪过一丝的顾忌和害怕,但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举起拳头就骂道:“你丫唬我呢。”说罢一拳就向我打了过来。 我不慌不忙的接下了他的这一拳,他的动作还行,只是力道差了点,我抬起前腿,然后猛的一踩地,后腿跟着扫了一出去,那人就被撂倒在了地上,他倒下后,我得势不饶人,一脚踩在了他的档上,他的脸一下就紫了,张着嘴又叫不出声来,另外一人看见朋友被打了,操起身边的家伙就冲了过来,还有一个站在原地,他绝对看见了,但就是不过来。 那个操家伙的拿着一个木棒就气势汹汹的跑了过来,我站在原地,动都懒得动,把手温柔的放在了裤边,木棒带着一道黑影发出飕飕的声音向我砸来,我脚尖踮起,很快向旁边一侧,他吃了一空,由于惯性他没有站稳,向地上倒去,我可不会放过机会,一脚踩在了他的背上。 原本我想收点力道的,但一下手就停不住,咔擦的一声,我听到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我心疼的叹息了一声,远处还有一个少年,但他早就跑开了,边跑边叫着:“你牛逼,有种你在这别跑。”我不经感叹,还是这熊孩子聪明,我可不敢在这久留,谁知道他能带多少人,我也得去维达那里搬救兵,想到这点,我急忙往回跑。 到了维达那宏伟的杂货铺,我刚进去就气喘吁吁,维达正在柜台上摆弄着东西,他很平静,头也不回的说道:“年轻人,淡定。”我对着维达喘息着说道:“胖..胖子,我摊上事了。”他的头向抽风一样的转了过来,说道:“小子,第一天就给我惹事,好样的,跟谁结仇了,要是普昇我可保不了你。”我连忙补充道:“不是,不是,是个这儿的混混头,叫刨耳,我打了他的小弟。”维达放下手中的活,冷笑道:“一个小小的猪肉贩子也敢这么叼,走,带我去,看我不拔下他一层皮。” 原本我只是以为维达是这里的一个小富豪,但今天我算见识了,他一招手就来了50多个凶神恶煞,孔武有力的壮汉。这排场,不比普昇差多少啊!我悬着的心也慢慢的放了下来。 此时的拐角处,刚刚那个逃跑的少年正站在刨耳身旁,旁边躺着刚刚那两被打的少年,刨耳共带了20多个人,正在这骂街,“谁把我小弟打成这样的,打狗也得看主人啊,况且还是我这么有权势又这么帅的主人......“ 我首先走了过去,逃跑的那个少年很快就指了指我,刨耳将目光移了过来,就看见我一个人,霎时就用手中的木棍指着我就要骂,不过接着后面来的一群蛮荒大汉使他已经到嘴边的“小婊砸”生生的咽了回去。维达走到他的身前,说道:“刚刚就是你说的打狗要看主人是吧。”刨耳早已缩回了手中的木棒,畏畏缩缩的点了点头,接着维达又靠近了一分说道:”那我的狗你敢打吗?“我听完一愣,随即有些恼火,这是骂我狗呢。 那刨耳的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但维达可不会就这么完事,又靠近了一分,说道:“那我都来了,总不能白来一趟吧,你知道吗,我是推掉国王的邀请来你这帮小弟出气的。“刨耳眼泪都快吓出来了,说道:”维老大,你要多少,出个价。“维达很同情搭理的伸出了两根手指头,刨耳马上笑了起来,说道:“200第纳尔啊,好说,好说。”维达看了他一眼,毫不留情的说道:“200,你太天真了,加个零,给我那个小弟,算精神损失费了。”刨耳听完就瘫坐了下来,他的心在滴血,他肯定是这样想的:我的精神损失谁陪。 维达可不管坐在地上的刨耳,自顾自的向他的杂货铺走去,我也小跑到他的身边,向他问道:“蒙德呢,我怎么没见他。”维达没有转过头,只是眼珠动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说道:“蒙德去护送商队了,他可不像你,这么败家。”我拍了拍胸腹,说道:“你放心,6000个第纳尔,我会一分不少的还给你的。”他轻笑了两下,说道:“这儿可不像你想的那样,凡事小心,扛得住就抗,扛不住就躲,你不能总靠我。” 我讶异了一下,停了下来,看着维达臃肿的背影,我坚定了心中的信念,一定要开好酒馆。 我转过头,向拐角处走去,脸色阴沉,维达的话有些刺痛了我,我也发现了,来到这我都是依靠别人,如果没有他们,我什么都不算。现在我欠蒙德一个人情,又欠维达一个人情,我不喜欢欠别人什么,我一定会还给他们。 第十七章 正式开张 我又回到了空房,刨耳他们却还没走,一个个都呆在了那里,我很奇怪,向他们问道:“你们干嘛还不走,怎么,2000第纳尔还不够赔。”刨耳听完脑袋一阵,忽然抓住我的手说道:“大哥,这2000第纳尔你不要了,我命也给你好不好。”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正好酒馆还需要几个伙计,算他们走运了,我摆了摆手,说道:“可以,不要就不要,但你们得在我的酒馆干上起码三年。”刨耳激动的拽着我的手,说道:“别说三年,这辈子都跟你混了。”我又问道:“你总共有多少人?”他指了指后面:“就这么二十几个,这回掏家底的都给叫过来了。”我点了点头,说道:“可以,这么多人够了。” 我刚想走进酒馆,但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指着刚刚逃跑的那个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他倒没有回答我,直接跪了下来,我一楞,说道:“原本不想让你磕头的,但你既然都跪下了,那就先给我磕三个头吧。”他到不犹豫,“咣咣咣”磕的响亮又到位。 起来后额头还有血迹,我心疼的摸了摸他的头,问道:“疼不疼啊,小兄弟。”他还摇摇头,我顿时就无语了。后来我得知他叫法利,6年前跟父母从农村来到这里安家,他四肢健全却整天游手好闲,不愿意干父母那样的苦力,整天就跟着刨耳混,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偷东西,水平还一流,我因此恐吓他道:”要是你偷酒馆一个第纳尔我就剁你一根手指头,两个就两根,三个我就剁你一只手。他听完坚定的点了点头,还给我立了一个保证书。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以后你就在我的酒馆当管家吧,我需要一个机灵的酒保,希望那三下头没把你的脑袋磕坏。”他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不仅是他,其他人也都是。我环顾看了他们一圈,叫道:”都看我干嘛,赶紧去把空房收拾收拾。“他们一窝蜂的冲进了房子,各个干的都很卖力。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叫来了两个人,让他们带我去看一下一些很畅销的酒和一些比较好的点心,肉食。他们直接把我带出了城,向附近的一家酒庄走去,他们说:“那里的酒堪称一绝,平常人我都不告诉他。”...... 还没到酒庄,就飘来了一阵浓烈的酒香,这香味包含了清新的酸,典雅的苦,麦芽的芬芳,可以感觉的出,是大陆赫赫有名的麦芽酒,进了庄中,只见一个醉汉躺在酒窖旁,有客人来了都没有起身欢迎,我前面那两个人能显然经常来这里,并没有很惊讶,只是上前推醒了那个醉汉,我走到一个酒坛旁边,拿起水瓢就尧上一瓢酒灌进嘴里,刚开始是辣,辣的我眼睛泪汪汪的,接着就是一阵苦酸袭了上来,正当酸辣到极点时,又突然充塞出甜味,接着就是满嘴的清香,真是好酒。 那个醉汉迷迷糊糊的站了起来,我向他问道:“这酒是你酿的?”他摇了摇头,说道:“这种好酒怎么会是人酿的呢,此物只应天上有,我只不过是将其稍微转一下向,送到这里而已。”我可听不懂他疯癫的言语,说道:“我要买下你的配方,我出3000第纳尔,行吗。”如此高价,估计维达都不敢开出来。 但他竟然拒绝了,说道:“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卖掉配方。”我又说道:“你还有什么条件,尽管开。”他倒是摆出一分为难的样子,说道:“能出3000第纳尔说明你还挺有诚意,要不这样,你可以让人每天从这里带走2缸酒,一年给我1000第纳尔就行。”我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紧接着说道:“就这么定了,不能反悔。”他撇了我一眼,说道:“当然不会反悔。” 我又开口道:“好,今年的酒钱我今天晚上就让人给你送过来。”他抬起了头,忽然问道:“你在哪开酒馆。”我想到了什么,对他说道:“后城第三条街的拐角处。”他笑了起来,说道:“不用,酒钱年底给我。”我满怀深意的点了点头,说道:“那好。”说罢我就离开了那里。 我走之后,那个醉汉再也没了刚刚的摇摇欲坠,站住了身子看着我离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希望你的酒馆能开到年底吧。”.... 酒好了,其他的就简单多了,我又去进了些小点心,现在只差些肉了,这很好办,刨耳就是开猪肉铺的,去他那拿就好了,总算一切都准备好了,我又回到了空房,这里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地方还真不小,总共差不多有50多平方米,还有3层,底楼有4个房间,我都计划好了,最大的那个用来招待客人,右边的房间是厕所,左边的是厨房,前面的就给我们这些人吃午饭好了,二楼有6个房间,都用来住客好了,顶楼也有6个房间,一个给我,两个给值日的伙计住,另外三个也住客,空房外的一个小房子也被我买下了,那里就当仓库。 弄完这一切后,我就带领他们去运送东西,到了晚上,这里总算有个酒馆的样子了,还差个名字,这我得好好想想,这里位于拐角处,四方的交汇点,正好是殊途同归,酒馆的大门和道路对面,照着的正好是顾客来时的路,能让顾客感受一下走过的路也是好的,就叫“回头”酒馆好了。 想好名字后,我就让人在酒馆门上挂上了牌子,两个雄劲有力的大字最能惹人注目,“回头”。看着这两个字,我不禁就回想起了以前,以前经过的风风雨雨,想来很有感触,我拿出那个游方艺人送给我的口琴,放在嘴边,悠然的吹了起来,琴声波澜起伏,抑扬顿挫,极具感染力,旁边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停下来听我演奏,我演的很投入,浑然不觉身边的事,直到一曲作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里的人不仅仅是20几个了,来了很多邻近的居民,他们听的很投入,我吹完。他们才像刚刚醒来一样。 音乐在那时跟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我这辈子都没有离开它,我也把这样东西带到了大家的视线里,这是一项唯一没有隔阂,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艺术。 第十八章 来自诺德的母女 “终于开张了。”那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我就站在酒馆前面畅怀的叫着,还不知生意如何,现在大街上并没有多少行人,只有一些苦命的人在焦急的踱着步。 我闲着无聊,也在空旷的街道上散步,刨耳那20个人早早的就来到了酒馆,其实并不需要多少人,他们这些人主要的作用就是保镖,防止闹事,酒馆只需要一个酒保,四个伙计,刨耳做饭还算一流,就让他来当厨师,至于其他人嘛,就装装样子巡逻,保卫自己的地盘,见到打架的就拉一拉。相处的肯定很愉快。 渐渐的,街上的行人多了起来,酒馆也慢慢有了客人,他们大都是本城的人,就住在附近,来这都是吃早饭的,所以大多要的都是些点心。过了饭点,人就明显稀少了起来,只有偶尔外地来的人在这歇歇脚。 酒馆也就清闲起来,我突然萌发出一个念头,我想在酒馆招一个游方艺人,给客人弹奏音乐,我出了酒馆在街上闲逛起来,这里招收游方艺人可不容易,城内懂音乐的人少之又少,他们大多还都有了工作,毕竟玩音乐不能当饭吃,我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招不到也很正常。 渐渐到了中午,太阳高照,气温升高了起来,但对于我这种沙漠来的人来说,这点温度真算不了什么,我没有回酒馆,依旧在街上闲逛,别说懂音乐的游方艺人了,就算是乐器都找不到哪有卖的。 最后我还是在菜市场旁边的地摊上,看到了一把吉他,价格出奇的便宜,只要50个铜板(相当于半个第纳尔),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它,吉他表面已经铺上了一层灰尘,地摊贩子都没打算把它清洗一下再卖,我吹去了上面的灰尘,试着弹了弹琴弦,虽然吉他已经老旧,但调倒是没跑,正好留着吧,自己可以在平常的时候练一练。 我又回到了酒馆,这里的客人已经多了起来,都坐在位置上喝着酒,碰着杯,我拿着吉他也怪招引目光,法利和其他4个伙计都忙的不可开交,我走到一个角落,想学着之前在哈尔玛看到的那个游方艺人一样弹奏一曲,我还是第一次碰吉他,之前只吹过口琴,不过在哈尔玛那个艺人也教过我吉他怎么弹,我手慢慢放到琴弦上,轻轻的拨动着,没有一会儿我就进入了状态,弹的乐声悠扬。 旁边的客人一开始还以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过了一会又恢复了原先的吵闹,直到他们慢慢的再次留意我,到最后彻底被我的音乐所吸引,我早就沉积在音乐的海洋中,全然不知身边发生的事情...... 一阵急促的脚步打断了我,酒馆进来了两个人,她们都蒙盖着纱布,遮住了脸,倒有点像我们沙漠的打扮,不过看着她们隆起的胸部,就知道她们是女的。 因为她们比较像沙漠来的人,我起了好感,在她们对面坐了下来,向她们问道:“你们是沙漠来的吗,我也是。”她们只是抬头看了一下我,其中个头稍微大点的人冷淡的回答道:“不是。”场面一下有点尴尬,我没好意思再在她们对面坐着,只好走开了。 我到了厨房,看着超负荷的刨耳,我知道明天得再找个厨子了帮帮他,一个人真的忙不过来,我又在酒馆闲逛了两圈,觉得真的没有什么事了,便到了顶楼,蒙头大睡了起来。 楼下的吵闹声打扰了我的美梦,我迷瞪的睁开眼,刺眼的光芒射了进来,我又赶紧把眼睛闭上,过了好一会,才慢慢睁开,下了床,穿上鞋我就朝楼下走去,摔板凳的声音清晰的传入了我的耳朵,我吓了一跳,刚开张就有人砸场子,我加快了速度。 到了楼下后,是一片狼藉,我看见的正是中午来的那两个女的,还有就是城里斯瓦迪亚的巡逻队,这俩女的还是逃犯,这回是摊上事了,我赶忙走到两队人中间,想要阻止他们,或者要打去外面打啊,这地方小,身手施展不开就先不说,砸了我的东西谁陪啊。 不过他们倒不领情,在酒馆打的不亦乐乎,我只好找到那个穿的好像头子的人,说:“大人,我这刚开张,在这打不好吧,要不你行行好,我给你100第纳尔,你放过这两女的行不行。”他转过了头,说道:“这两个女的来历可不小,赏金都250第纳尔呢,你才给100。“我咬了咬牙:”300第纳尔,你放过她们好吧。“那个头听到后立马喊停,最后接了我的300第纳尔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我心里愤愤不平的骂道“禽兽”,接着目光就转向了两个女的,她们看见巡逻多走了,就要走出酒馆,我赶紧喊住了她们:“我刚刚给你摆平事,还陪了300第纳尔,你们就这么走了啊。”那俩女的回过头,说道:“那你还想怎样。”我顿时就不乐了:“什么叫我还想怎样,是我帮了你们,你们好歹露个脸吧。”结果她们真的揭开了面纱,我的目光直溜溜的盯着他们,上下打量着,两人一大一小,大的30多岁,小的估计还没我大,大的虽然已经过了青春年华,但却多了些成熟韵味,身材凹凸有致,看的出来,年轻时是个大美女。 小的就更有吸引力了,精致的小脸上挂着淡淡的不安与羞涩,微微发红,还有意识的向旁边的那个女的身后躲,她们看着我色咪咪的眼神又要往外走,我怎么会放过如此佳机,这可是花300第纳尔换来的啊。 我拦住了她们,她们顿时有警戒的架势,把手中的剑拔了出来,只是小的力气还太薄弱,硬是没有拔出来,但这中年妇女的剑法我可不敢大意,离她远远的,商量道:“我帮你们摆平了这么大的麻烦,你们不应该感谢感谢我吗,正好我的酒馆还差人手,你们给我来做工怎么样。”那个女的收回了剑,竟然直接就答应了:“可以,但是我又要求。” 我不敢怠慢,说道:“什么要求,你们尽管说。”中年妇女显得很老练,说道:“一,要有住的房子。二,一日三餐,三,不能让我女儿干苦力。”我毅然决然的同意了,这要求很合理,我又问道:“你们来自哪里。” 母女齐声回答道:“诺德。” 第十九章 爱情的萌芽 母女第二天就在我的酒馆工作了,那个中年妇女叫丝哈,厨艺很好,我让她帮着刨耳做饭,那个小的叫丝薇,我还没想好让她干什么,只好带着她,不时挑逗挑逗。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酒馆的生意越来越好,将近已经赚了500第纳尔,这天丝薇看我在窗户前弹奏吉他,居然显现出强烈的好奇,吵着嚷着让我教她,我巴不得她学呢,但我依旧装着要拒绝的样子,说:“这可不是小孩子玩的东西,边去。”这么一说她的兴趣一下子被提了上来,一天到晚缠着我不停地撒娇,到了晚上,我觉得逗她逗得差不多了,便用手捧起她的小脸说道:“你真想学?”她听后赶紧点了点头,生怕我后悔一样。 我摸了摸她的头,她倒是没有反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就这样,我把她带到底楼的那个角落,拿了两个板凳,面对面坐着,我弹一遍,再把吉他给她,她再弹一遍。丝薇的音乐天赋也不算太差,就学了三四遍基本就能够弹奏一首曲子了,不过她母亲丝哈看我们的眼神可不怎么友好,我尽量回避着她的眼神,浑身都有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到了夜里,丝哈找到了我,因为她们没有住处,所以我就把她们安排到顶楼我的住处旁边那个屋子,屋子不大不小,住下她俩刚好。 丝哈看我的眼神充满着幽怨,最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离我女儿远点,不然我可不会让你好过。”我马上装出一种被冤枉的样子,说:“是她一直缠着我要学的,关我什么事。”丝哈的眼神又加狠了一分,说道:“那你就不要教她。”说罢她就回房了。 一直看着她们屋子的灯熄灭,我才回到了自己的房中,暗暗叹了口气,看来这个小姑娘不好挖啊。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酒馆发展的更好了,又过了一个月,酒馆扩大了规模,周围的空地都被我们收购了,建成了酒窖,仓库,每天都会有人去城外的那个酒庄收购酒水。 我自从丝哈的警告后就没有再教过小丝薇弹吉他,但她却很努力,经常在底楼客房的那个角落练习,她也知道是她妈妈的原因,我才没有再教她,她真的很懂事,没有再缠过我。不过她每天在角落里的用功使我看出了她对音乐的极其热爱,经过一个月的苦练,我还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教她什么,估计她的水平早就超过我了。谁让我做事不懂坚持呢,一些兴趣爱好经常半途而废,不像小丝薇这样懂得坚持。 小丝薇的琴声给我吸引了很多客人,所以这个月的利润翻了个翻,将近赚了1000第纳尔,我最担心的就是丝薇她妈突然要求离开,我特意给她们设了点工资,一对母女一个月赚了也将近150第纳尔,这估计是在城里一个月赚的最多的了,所以丝哈也从来没提过辞职的事。 秋天马上要到了,酒馆旁的白杨树叶子都微微发黄,街道上已经铺上了一层金黄色,那是落叶的颜色,我是第一次看到了和沙子不一样的金色,所以早早的就出了酒馆,在街道上悠闲的游览着。 今天很不一样,之所以不一样是因为小丝薇竟然主动和我一起走出来散步,更蹊跷的是她母亲竟然没反对,但我可不敢干什么,还有意识的保持着距离。 小丝薇倒显得很大方,不时的向我靠过来,她的美貌吸引了不少行人,但他们看见我躲躲闪闪的样子都是一阵唏嘘,这让我很没有面子。她带我去了一片小树林,对的,是小树林。 我的心碰碰直跳,正琢磨着她要干嘛,带我来这种地方,还孤男寡女,不过小丝薇的心灵却显得很纯洁,没有我的这么多瑕疵,她用充满稚嫩的童音向我说道:“树林里的落叶是最美的,我知道你是沙漠来的,没有见过这种美景,所以特地带你来看看,不过这里却没有我的老家诺德美。”我突然想到了两个月前来的那对巡逻兵,我怀着小心的语气,谨慎的问道:“你为什么会来斯瓦迪亚呢,这里没有你的老家美。” 小丝薇的神色暗淡了下来,说道:“我的父亲是诺德鲁达堡的一位将军,我的童年很快乐,那时我觉得世界是美好的,任何不美的东西都不存在,那时战争对我来说根本不会发生,但是我错了,就在今年3月份,正当春意盎然,生机勃勃,我还在百花齐放的花园中熟睡的时候,一阵号角声将我惊醒,斯瓦迪亚的铁骑来到了城下,我看到了他们是怎样屠杀民众的,他们在我母亲面前将父亲的头颅割下,要不是因为城内发疯的牛群,我和母亲早就死在了那里。”说到后面她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我很心疼她,慢慢向她靠去。 但我没想到她竟然直接往我的怀里扑来,我原本的动作一下子僵住了,看着怀中不断抽泣的小丝薇,我尴尬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刚想用手扶住她的后背时,一阵杀气从后方传来,我机械的转过了头,小丝薇的母亲正站在不远处,浑身上下散发着杀气,但她却没带菜刀,我一咬牙,一下子抱住了小丝薇,看着丝哈那要冒出热气的脑袋,我心中乐的不行。 小丝薇也感觉到了不对,挣脱了我的怀抱正好看到了她母亲的生气的脸,接着丝哈就气愤的走开了,小丝薇大感不好,锤了我一下,嗔骂道:“我妈来了你干嘛不跟我说啊?”我很无辜的说道:“你又没让我跟你说。“小丝薇一下愁了起来,嘟起了嘴,这表情一下子让我呆住了,她真的是说不出的可爱。 我又捏了捏她的嘴巴,说道:“别怕,没事的。”她甩开了我的手,叫道:“你走开。”说罢就小跑到了酒馆。 一阵不好的预感袭上了心头,这回丝哈估计真要撂摊子不干了,这可就就麻烦了,老天保佑我吧。 我又回到了酒馆,这里多了几个凶猛大汉,有的竟然还穿着破旧的军装,他们的武器都放在桌子边上,点的全是肉,刀叉都不用,直接用手抓,样子粗鲁无比,我知道他们的职业,跟蒙德的一样,他们就是雇佣兵,一些合法的靠添血度日的高危人士。 第二十章 乌木骑士团 我走到那群雇佣兵旁边,找了个位子坐下,向他们问道:“几位哪里来的?生面孔啊。”他们其中的一人放下手中的食物对我说道:“这个你需要知道吗?”我尴尬的笑了笑,只能从口袋里拿出20个第纳尔给他,他直勾勾的盯着第纳尔,最后伸出手,慢慢将那第纳尔收到他的口袋里,我接着说道:“知道这个自然有用处,你说说吧。”收了钱的他一扫刚刚的冷漠,对我说道:“我们是来自罗多克的亡命之徒,躲到斯瓦迪亚避难,为了在这生存下去我们只能做雇佣兵,四处寻找专门为雇佣兵准备的营地,营地是不会在任何地图上显示的,如果不是雇佣兵的话,你就算去了你也不会发现那是雇佣兵营地,那里看起来只是一个旅馆,实际上收留了我们很多的亡命徒,政府的军队对此只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会去过分的管束。毕竟这里的雇佣兵不占少数,政府可不会砸这么多人的饭碗。“ 我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道:“那这么说你的营地就在城镇附近了。“那个人点了点头:”营地就在西城城郊,沿着马路走2公里北边的树林里。“我略微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又给了他十个第纳尔。 接着我就向楼上走去,刚转身,就和丝哈那发烫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她旁边站着小丝薇,此时正低着头,玩弄着衣角,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生怕她会开口辞职,这可是大事情,不过她只是多瞪了我几眼,并没有开口,我松了口气,她们母女现在可是酒馆的大宝贝,失去谁都不能失掉她们。 到了中午,正当客满为患的时候,维达突然来到了我的酒馆,身边还带着两个壮汉。他看着我蒸蒸日上的酒馆,欣慰的点了点头,我是下楼的时候见到他的,我站在楼梯上,他站在平地上,很搞笑的场面,他原本就不高的个子还站的比我低,脑袋只到了我的腰间,之前他还想拍拍我的肩膀,但现在,我只能摸了摸他的头。 他用力甩开了我的手,说道:“这次我来是有正事的,在隔壁城堡驻扎的乌木骑士团今天就会进城,我来提醒你做好准备,他们可不是好惹的主,仗着皇室的支撑,他们在这一手遮天,他们就是老大。“我听完感到很郁闷,问道:”为什么皇室会给他们做后盾?“维达自嘲的笑笑,说道:”你以为斯瓦迪亚能成为大陆最强大的王国靠的是什么,二十万的军队?可不是,是因为斯瓦迪亚拥有很多个独一无二的骑士团。“维达转了个身,边走边说道:”每个骑士团的规模都不一样,据我所知,有十五个规模较大,将近有2000个成员的大骑士团,在德赫瑞姆周围就有了4个骑士团驻扎,分别在四个方向,北面的是黑矛骑士团,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他们的毛很黑,南面的是龙骑士团,除了各个长的像条龙之外没有任何优点,西面的是黄昏骑士团,就是很黄的骑士团,东面的就是乌木骑士团,他们下午就到了,你自己观察观察好了。” 说完他就离开了酒馆,我心里对这个即将要来的乌木骑士团挺期待的,肯定会很炫,我心里默默的想着。 过了不大一会,酒馆外变得沸沸扬扬,我走出酒馆,一眼就看见了远处的骑士团,那个可真威风,每个骑士后面都批了个斗篷,盔甲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腰间别着铁锤,手里拿着骑抢,都是清一色的黑色骑抢,白色的枪头明晃晃的,发出一道道刺眼的白光。 他们胯下的马也都是佩着黑色盔甲,马蹄踏着地面发出“咯嗒,咯嗒”的声响,路边围了不少的行人,看见这威武的骑士团都扯破喉咙的欢呼着,骑士团在城内转悠了一下午。 到了晚上,几个乌木骑士团的骑士到我的酒馆喝酒,我非常谨慎,没有让小丝薇出来弹琴,并且自己亲自伺候着他们。 因为我这么给他们面子,他们也没怎么挑事,和我一起爽快的喝着酒。但不知是伙计休息了还是怎么,丝哈竟然亲自端着盆子送菜。 我原本以为300第纳尔就可以摆平母女的麻烦,但我又错了,这只是摆平了那个巡逻队的麻烦,并不是她们所有的麻烦。 一个喝醉了的乌木骑士突然抓住了丝哈的手,左右看了两下,直到声音慢慢变冷,说道:“你不是本国人,你是诺德人。”骑士这一开口可吓坏我了,刚以为他要去抓丝哈,但他却噗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我暗暗送了口气,还好只是喝醉了,旁边的几个骑士根本没听到他说话,依旧在自顾自的喝酒享乐。 刚开始我以为事情就会这样过去,但接下来丝哈露出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我赶忙过去扑倒了她,发出的响声使其他骑士都向这里看了过来,为了演戏我只能装醉。迷迷糊糊的站了起来,其他人看就是一个醉鬼也没怎么在意,我赶紧向丝哈挤眉弄眼。她慢慢收起了匕首,只是脸上的怒意丝毫未消。在我的推扯下,她终于离开了客厅。 第二天,几个骑士在我的酒馆喝的烂醉如泥,都倒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有的直接躺在了地上,我让伙计小心翼翼的将他们抬进了客房。 今天城里发生了好多案件,强奸啊,抢劫啊,数不胜数,我敢肯定都是乌木骑士团的人干的,城内还张贴了告示,说一定会早日抓住罪犯,并与以严惩。 我心中暗暗冷笑,抓,他抓得起吗?最后也就是几个倒霉的死刑犯背了这个黑锅,这就是斯瓦迪亚,一个弱肉强食的国度。 乌木骑士团在城内待了整整三天,这三天的犯罪量比一年的犯罪量都要多,怪不得维达还亲自来告诫我:要做好准备。 不过他们总算走了,这三天小丝薇基本没出过房间,丝哈也在厨房很少出来,经过三天,能重见天日的她们如释重负,欢快的在街上漫着步。 第二十一章 一段烟缘 乌木骑士团已经走了三天,这三天过的才叫踏实,他们可真不是好惹的主啊,酒馆的发展早已稳定下来,我这个老板也开始空闲起来,我给自己定了一个计划,每天清晨都会早早地起来散步,偶尔会吹吹口琴,实在闲的时候更是会研究研究那个老者给我的棋盘。 这天丝薇又很奇怪的跟我一起出来散步,我悄悄的靠到她身前,压低声音说道:“你妈有没有跟出来?”她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的,不解的摇了摇头。我更加奇怪了,这是什么意思,小丝薇又接着说道:”我妈让我出来陪你的,她说以后不会再管我们了。“ 听到这个的我可不怎么兴奋,而是强烈的不安,新花样。 我离小丝薇远远的,就算她靠过来我也会避开,这让还是豆蔻年华的小丝薇不时的嘟着嘴,她过了一会也不再理我,我离她远远的,她也离我远远的,慢慢的我们的距离就拉开了。 路边的一个小吃摊吸引了我,我停了下来买了两个肉串,可就这一眨眼的功夫,我再往后看的时候,小丝薇却不见了踪影,我开始有些焦急起来,她这么单纯,在外面不吃亏才怪。 我在街上焦急的踱着步,又不敢走远,只能焦急的环顾四周,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小丝薇突然跳了出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身子一震,吓了一跳,她那时看着我惊讶的表情,笑的天真浪漫,俏皮的背着手,将头慢慢靠过来,小声的说道:“怎么,你担心我啊。”我一个大男人,那时居然还有点脸红,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她看我竟然还害羞了,便又靠近了一分,她柔顺的秀发碰到了我的鼻尖,痒痒的,一阵纯洁的芬芳流入了鼻中,我睁开眼,看着小丝薇干净整洁的脸庞,忍不住拿起手,用中指挑起了她的下颚,望着她鲜艳欲滴的嘴唇,我感到了饥渴,一点点的靠近那两片火红的花朵,静静的吻了下去。 那时丝哈就在不远处看着,却没有阻止,两旁移动的人群都没有打扰我们分毫,我们两人都沉浸在这别样的感觉中,过了好久,我才不舍的移开了嘴。 看着小丝薇呆萌又带点惊讶甚至是害怕的眼神,我紧紧的抱住了她,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道:“只因你太纯洁令我无法坦白的说出我爱你。“她有点想挣扎的样子,我不仅没有放手反而抱的更紧了。 她的小脸红的发烫,看我没有放开她的意思,在我怀里捶打着我的胸腹,轻声说道:“别这样,回去再说,这里这么多人。”我底下头看了看她,再次用手指挑起了她的下颚,亲密的说道:“怎么,你害羞了。”她将红透了的脸低了下去,扭捏的说道:“谁害羞了,这儿人本来就很多。” 我笑了起来,拍了拍她的香背,说道:“好,听你的,回去就回去。”说罢就牵着她的小手向酒馆走去...... 丝哈站到我们原先的位置,她的眼神异常的复杂,最后又化为了一声叹息。 我回到酒馆后,放开了小丝薇,然后便满酒馆的找丝哈,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已经决定了很多事,丝哈在中午的时候回到了酒馆,她的脸色不是很好,我挡在了她的路上,她想推开我,我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我有事跟你说,很重要的事。”但她还是要推开我,说道:“我要工作,有事晚上再说。”说罢她就向厨房走去。 我咬紧了牙关,看着丝哈那因为日夜操劳而疲惫不堪的背影,终于鼓起了勇气,再次挡住了她,说道:“工作你可以不用做,但我要娶你女儿,我能照顾好她。”丝哈猛地抬起了头,她很激动以至于脸在不停的发抖,眼角闪烁着晶莹的泪花,用颤抖的话语说道:“你能照顾好她,你拿什么,又凭什么,等你有本事了再跟我说这事。”说罢她不理会在茫然中的我,快步的走向厨房。 我沮丧的向前走着,法利在柜台上忙得手脚并用,看见低沉的我还不忘打一声招呼,伙计们快速的穿梭在餐桌之间,看着这自己一手打理起来的酒馆,我感到了一阵无力感。 小丝薇看见了我,看着我的头都快低到地上了,担心的问道:“你怎么了,不开心吗?”我强咧出一个笑脸,但晶莹的泪珠却在眼角打转,这逃不过大多数人的眼睛,但小丝薇就是没有看出来。 我回到了房间中,颓废的躺了下来,我的梦为什么还这么远。 我想振作起来,但又没有使劲处,怎么想就是想不开,解脱好难,怪不得僧侣会那么高尚呢,一个个剃个秃顶就能看破红尘,五根就清净了....... 想着想着......,我竟然也想在自己脑袋上剃个秃顶,让上帝看看我的诚意,希望你能在天上的一角看到我这发光的脑门。 剪刀都到了脑袋边,但就是下不去手,怎么咬牙就是不愿意减掉自己的头发,最后经过数百次的尝试后,还是没有成功,我把剪刀扔到了桌子上,然后抱着脑袋在床上痛苦的不停翻滚。 最后我看着窗台一直发呆,在思考人生,直到天边的云彩送走了最后一缕晚霞,太阳下山了,天际暗了下来,眼袋也变得越来越沉重,最后又看了一眼充满忧伤的夜空,我进入了梦乡。 凉爽的风儿吹动着桂花的芳香,这香味飘进了城镇,飘进了小巷,飘进了民宅,最后飘进了我的房间,知了在铺着曲子,风儿在打着节拍,香味就是伟大的演唱家,为秋天的夜晚铺送一首优美的乐曲,这乐曲在我耳旁不停的奏响,接着跟随我的神识进入了梦乡,怪不得我的梦是有声音,有味道的,它充满着桂花的芳香,还带着秋天的凉爽,这感觉是我少年时的一个标记,一个满是努力,奋斗时光的一个代表,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它注定让我感受到平常人感受不到的东西,谁让我是一个注定改变世界的人。 第二十二章 麻烦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缠着小丝薇,她每天都会在楼下客厅的角落弹吉他,她的母亲丝哈在厨房做饭,法利每时每刻都在忙得算账,而我,则天天在床上打着滚,有时一天都不会出来走走,成了标准的宅男。 就这样懒散的过了一个月后,我白了不少,或许实在是觉得太无聊了,我奇迹般的买了三本书,是在路过酒馆的一个书籍贩子那里买的,一本是剑术入门,讲的无非就是基本的减法,攻防怎么结合,怎么出奇制胜又不至于让自己处于被动状态,一本是治疗医书,这本书就有点意思了,第一页是一张人体结构图,后面就是写当人出现各种的症状时怎么对症下药,还有一些常见药材的介绍,比如白术,虎杖,大黄......还有一本就是兵法简述,里面写的是各种各样的阵法,有的地方还有些操练军队需要的注意点,不过里面的阵法大多都是夸夸其谈,只是大约概读一下,都能发现好多问题。 我主要研究的就是那本治疗医书,人活在世上,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得了什么病就靠医生,自己的生命不能掌握在其他人的手里。 我整日都不出门,使得隔壁大酒馆“红美人”的老板普昇坐不住了,这几个月他们的酒馆门庭冷落,只剩一些纨绔子弟照顾生意,有好多平常来这消费的普通老百姓都改在了我这,使他们的盈利一下低了百分之十,虽然普昇的财产已经够多了,温饱是早就解决了,就算再奢侈他的钱也养得起他,但人又怎么会嫌钱多呢?估计他已经忍我很久了,但却一直忌讳我的后台才没有动我。 不过现在,他越想越气,后来他又仔细的分析了一下,西瓦远在南方的沙漠,又怎么会因为我一个小人物而大动旗鼓的把军队调过来,还有维达,虽然他腰缠万贯,在城里的地位跟他有的一拼,但是自己难道还怕和他闹翻吗?于是他就在今天,在我的酒馆周围30米都安排了人手,只要见有人过来就推走,让他去隔壁“红美人”酒馆去,这可是赤裸裸的抢生意,一点道理都不讲。 我走出酒馆,看着周围将近围了20几个普昇的小弟,拦住我的顾客不让进,我顿时火就不打一处来,对那些喽喽说道:“我已经和你们老板立了约了,每天也如约给你们10第纳尔,保证金我也付了,你们怎么还是不让我好好的开个酒馆?” 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扔出一个大袋子,说道:“这是你共给我们的1400个第纳尔,现在一分不少的还给你,我们如约不砸掉你的酒馆,只是你不能管我们在这替你拉生意啊。”说罢,他们大声的笑了起来。 我眼中已经燃起了一团火,我走到酒馆,通知弟兄们抄家伙,小丝薇吓了一跳,放下吉他就向楼上跑去。我带领着众人走到外面,他们看我竟然带了人,还都拿着家伙,顿时有点心虚,他们原本以为我不敢闹事的,但现在,为了他们老板的面子,他们又跑不得,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打起来也自然是一面倒,这几个小喽喽还没几分钟就鼻青脸肿的,边往回跑边回头大叫着威胁的话,我们回到了酒馆,刚坐下,我就有点后悔了,这会是摊上事了,法利和刨耳都坐在我对面,过了一会,两人还是忍不住说道:“老大,要不去叫维达老板帮咱们摆平吧。”我握紧了拳头,指尖都陷入了肉里,鲜血像条小蛇一样从我的手里窜出来,经过几分钟的深思熟虑后,我抬起了头,现在头上已满是汗水,我看着他们,沉重的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想再靠他了,这次我想自己摆平。“ 他们听了我的话,还想再劝说,但欲言又止,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丝哈母女也走了过来,她们看着心乱如麻的我,心里多少有些担心。 到了晚上,我在顶楼向窗户下望去,密密麻麻的全是光点,那是一个又一个的火把,蜿蜒到天际,我吓了一跳,这普昇怎么带这么多人来,这是要我命的节奏啊,我的那些小弟都躲在我后面,战战栗栗的对我说道:“老大,咋..咋办?”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就下去吧。 我这么想也这么做了,那帮小弟看我都下去了,他们也不好意思在上面带着,都随我去了,也算为我撑撑场面,我刚下去,就看见了普昇,他还是那么绅士的打扮,他旁边站着的就是被我们打的那些人,普昇踏着坚硬的地面,一步一响的走了过来,一脸傲慢的说道:”小子,我的狗你都敢打,是不是瞧不起我。“对峙的时候气势不能输,我也回击道:”小子,你连我的财路都敢断,是不是嫌命长。“ 听完我的回答,他不怒反笑,用手指着我,说道:”小子,你挺有种,要不是上一次跟你说好了,你以为你这酒馆能开过两天啊,我做事也不绝,这样,你把你的酒馆关了,所有的事都了,要不咱就一个一个的算。“我眼珠转了转,说道:”好,我明天关。“身旁的小弟都诧异的看着我,刨耳不甘心的低声对我说道:”老大,没事,我们不怕死,放手跟他干。“我摇了摇头,对着普昇说道:“我说了明天关,就一定明天关,你还在这干吗?” 普昇从惊讶的神情中回过神来,对我说道:“好小子,上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不希望看见你还在开张。“说罢,就向后走去,伴随着放荡不羁的大笑声。 待他们的人走远后,法利靠了过来,轻声说道:“老大,明天真关门啊?”我回过头说:“当然关。”法利还是有些不甘心,说道:“我们奋斗了这么久才建好这个酒馆,说停就停啊。”我停住了脚步,侧过脸,对后面的法利说:“别伤心,我说明天关,又没说后天关,明天我要出去办些事,你跟着我去。” 第二十三章 毒室 第二天我如约关了酒馆,只是牌子上挂的是暂停营业,一大早,我和法利就走在大街上,不过后面还跟着一个人,小丝薇,原本是不想让她来的,只是纠缠不过,只好妥协了。 我们去了最近的一个马厩,挑了两匹白马,对,就是两匹,因为小丝薇不会骑马,所以她只能和我同骑一匹了,正好也省钱。 我们出了西城门,向城郊骑去,小丝薇坐在我的前方,秀发挡住了我的鼻孔,很痒也很脏,我不只一次让她靠前面点,但一拉马绳,她就又靠了过来,最后一直都是这样,我也没有再说什么,改不过来还不如不改。 因为带着小丝薇,骑马很不方便,不要以为一男一女坐在马背上,这是多么浪漫的场面,但骑马真的很不方便。 就这样,我们摇摇晃晃的往前走着,还不时夹杂着小丝薇高分贝的尖叫声,使得我耳朵嗡嗡响,漂亮的女人吸引人,但更烦人。 直到到了中午,我们向西走了两公里才到达目的地,没记错的话,雇佣兵营地就在哪边的森林里,糟,忘了是哪边的森林了。 哎~~,总归有那么一招屡试不爽,点兵点将点到谁就选谁,好的,南边。 我们随缘的走进了南边,进了森林,道路就比较难走了,有很多上坡,我们走了很久,什么都没看见,正当要扭头原路返回的时候,小丝薇突然指向了一个地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是一个小木屋,看到小木屋的我忍不住夸了她两句,下了马,我和他们慢慢向那里移去。 这地方很蹊跷,但不管怎样,我们都已经走了这么久了,要回去谁都不愿意,有时人就是这么的执迷不悟,到了门前,从远处看这里一点也不大,不过走到跟前才发现,这还真的不小。 墙壁布满了青苔,一个苍老的门上面有数不清的裂痕,我轻轻的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过了一会,那门发出了吱呀声,慢慢的被打开了。 从里面冒出一个人脸,那张脸上布满了皱纹,蓬乱的头发,双眼微眯,嘴唇干裂,还露出了一只手,那手上全是气泡,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看见这人后我一下就愣住了,法利和小丝薇早就软到在了地上。 那个老者没有任何动容,冷酷的说道:“你们来这干吗?”我很快反应过来,摆了摆手说道:“不好意思,走错了。”说吧就拉着地上的法利,小丝薇往回走。 那个人冷笑一声,喝道:“走错门,能错的这么离谱,既然来了,先坐坐再走吧。” 接着我就感到后背被一只苍劲有力的手抓住,我放开法利和小丝薇,腾出两只手,急忙往后一转,抓住了那个人的手。 这一转身,他的全貌也被我尽收眼底,他很瘦,瘦的只有骨头,却穿了一身宽松的灰衣,灰衣上面满是窟窿,只有重要部位的布还完整。 那满是气泡的手使我抓上去有一种摸到鱿鱼爪的感觉。一阵恶心感翻涌上心头,早饭吃的东西到了嗓子眼,再给我三秒绝对可以给你吐出来。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前天吃的饭都差点吐出来,他手上的气泡全都裂开了,浓黑的血水流了出来,沾上了我的手,一阵撕裂的痛从手上传来,竟然能腐蚀皮肤,我一下子就呆住了,活这么久都没见过这种招数,法利和小丝薇看见这一幕直接晕倒在地。 老者吐出了一口黑气,下一秒,我就不省人事了。 那满是气泡的手给我留下了阴影,以至于我晕倒了还在梦里梦到它,梦里见的更加细致,突然,那只手向我抓了过来,我脑浆崩裂的情景在我脑海中演示了一遍。 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刚睁开眼,就看见法利和小丝薇绑在了一起,而我则单独绑。 年少轻狂的我一下就升起了醋意,对着那人叫道:“凭什么我单独绑,他们就绑在一起。”那人从远处走来,说道:“你能和他们比吗?你会功夫,习武之人当然要耐得住寂寞。” 我还是不甘心,法利竟然和小丝薇绑在一起,法利也发现我吃醋了,连忙解释道:“老大这不能怪我,他这么绑的,你放心,我绝不乱摸。” 听完他的话我眼都快红了,大吼道:“摸,你还敢摸。”法利一撞头,大喊说错了话,小丝薇也添油加醋道:“法利你的手拿开啊,别再往前摸了。” 我的脸顿时就青了,法利这会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面带笑意的小丝薇,想不到平时人畜无害的她都学坏了。 小丝薇悄悄靠近了法利一点,低声笑道:“谁让你不借我几根羊肠做琴弦,原来的琴弦音都不准了,今天落我手里了吧,活该。” 看着他们亲亲我我,我气得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法利,回去后我一定把你阉了,你等着。”法利这会是怨透了,止不住的摇头。 远处的那人突然拿刀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不用吃醋了,我让你这辈子都碰不了女人。”说完就把刀放在了我的胯下,我吓得大叫起来,法利和小丝薇也吓得叫出了声。 我言语不清的哆嗦道:“等等,等等,我是城……城里来的,真……真走错路了,我们要去……去另一边的雇佣兵营地……对了,对……对面是不是有个雇佣兵营地,我……我真没骗你,你倒是放下刀啊,别……别在那比划了……嘶~~” 他没有阉了我,而是把刀放了下来,我早已汗流夹背,腿止不住的发抖,突然他又把刀拿了起来,放在我的胯上,我吓得双腿差点夹了起来,哆嗦道:“又……又咋了?” 他目光慢慢变冷,问道:“你来雇佣兵营地干嘛?”我来不及多想,说到:“杀……杀普昇。” 我听到刀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还听到了水流声,太丢人了,竟然尿了,不过至少那个还在。 法利和小丝薇顾不上嘲笑我,都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老者拿起了一个烟卷,用火点着,深深吸了一口问道:“你跟普昇有什么怨源,要找人杀他?”我听完有点摸不着北,但还是将我与普昇的矛盾陈述了一遍。 第二十四章 往事 那人听完我陈述与普昇的怨源,凄凉的笑了起来,说道:“此乃天理昭然,我终于有机会报仇了。”听完我很不解,小心的问道:“你跟普昇也有仇?” 那人抬头看了看天际,额~~,不是,是天花板,说道:“我跟他可不是你那种小仇小怨,当初我也糊涂,为什么就没弄死他。” 这话听得我一脸蒙蔽,他又接着说道:“我现在是一名毒师,你估计看不出来,我已经70多岁了。” 听完他的话我更傻了,虽然他看起来苍老,不过无论是看走路的姿势,还是看举止的自如都不会看出他竟是如此高龄。 他自嘲的笑了笑,继续说道:“毒师这个名词我相信你从来没听说过,因为就我所知,我应该是第一位毒师,我就是用毒,制毒的祖师爷。”听他装逼我一句都不信,还祖师爷,吹吧。当然,我无论怎样也是不敢说出来,只能迎合道:“哇,好厉害。” 他用余光鄙视了我一眼,接着说道:“我以前是罗多克的一个皇室成员,后来罗多克和斯瓦迪亚两国开战,罗多克皇室成员大多只是混吃等死之辈,额~~,虽然我也是,所以仅仅开战不到十天,我们就丢失了进15座城堡,我们的国王拉鲁大怒,基本是见到皇室成员就杀,我们只好从罗多克逃了出来,一下子好多人都成了叛国贼,罗多克国力大衰,后来乌克斯豪尔的乌木骑士团围住了罗多克的首都亚伦,拉鲁国王在地下室自杀了,罗多克王国当时基本上算是灭亡了,只有少量的游击队和斯瓦迪亚进行着迂回作战,那时我43岁,也不愿再带兵打仗,便开始从商。“ 他转了一个身,接着说道:“那时我是第一次来到了德赫瑞姆,原本以为凭借我的资产足够可以建造一座城内最豪华的酒馆,后来我的确建成了,但它却不属于我,我是在一个落魄的村子里认识普昇的,他那时脏兮兮的,还跟着她妈在马路边乞讨,我看他可怜就收留了他,后来无论我到哪都带着他,到了德赫瑞姆,我的酒馆慢慢壮大了起来,很多次的麻烦让我明白了酒馆的经营之道,当然,普昇那时很赖着我,所以他对酒馆也很了解,我原本以为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背叛我,但我还是太天真了。” 他掩饰着自己的伤痛,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接着说道:“这样过了20年,酒馆已经相当壮大了,我在当时也是城里的风云人物,在后街,没有人敢跟我作对,但是罗多克王国那条咸鱼居然还会翻身,经过二十年,罗多克居然又建国了,从斯瓦迪亚这里抢过了所有城堡,那时斯瓦迪亚在和诺德和维吉亚交战,自然无法顾及到西方的叛乱。” 听到这里,我心中暗暗惊讶一声,那不正是我出生的时候。 他的话还没停,继续说道:“因为罗多克的叛乱,那时斯瓦迪亚和罗多克的关系相当紧张,虽然现在也很紧张,但绝对没有那时那么严重,整个斯瓦迪亚的罗多克人都不能营业,任何工厂都不允许招收罗多克人,我那时心里忐忑不安,酒馆那时也到了困难期,缺货严重,基本处于瘫痪的状态,那时普昇要求设立赌场,进收罂粟,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他很固执,差不多每一次和我见面都会吵上一架,我身边有个很忠厚的老人曾经让我除掉他,我回绝了,“他绝不会背叛我。”我这样跟老人说,并炒了他的鱿鱼,后来没想到普昇竟然真的背叛了我,他上交了我是罗多克人的证明,很快,我就被撤销了酒馆老板的身份,但酒馆并没有被没收,而是由普昇接管,他那时显得很像好人,给我安排了住所,一日给我提供三餐,我那时放下了他背叛我的事实,也觉得他会把酒馆经营的很好,但直到10年后,我吃完饭,突然肚子一阵剧烈的翻涌,疼痛无比,我才发现,食物里一直含有少量的无水砷酸(俗称砒霜),他都把我害成这样了还是要杀我,我那时异常的愤怒,神志不清的逃出了城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整整十年我都没死,但我的手却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之后我就躲在这个地方,研究毒物,修炼毒功,现在已经有7年了,一开始你看到的花式只是我修炼7年的一个小成果。” 小丝薇早就坐在了地上,一副听故事的表情,法利也忘了现在的处境,一脸回味的样子,只有我现在还清醒,他是差点阉了我,又不是他们。 我又向他问道:“既然我们都跟普昇有仇,那就是同一战线的人,你还不赶紧放了我,一起去杀普昇。”他笑着回过了头,说道:“我这个年龄早已不想出去的事了,这样,我给你两瓶我研制的毒水,或许对你有些帮助,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把普昇的脑袋带过来给我。”我听完的瞬间就点了点头,拍着胸腹说道:“绝对没问题。” 他回过了头,到实验台,导弄了几只试管,把一种深黑色的液体倒进了一个瓶子内,连续倒了两瓶,掂起来给我送来。 我小心的接了下来,又举起打量了一番,是用樟木装着的,里面看不见,我向他问道:“可以打开闻闻吗?” 他笑了一声,说道:“别说闻闻。”说罢,他拿起一个试管,直接将水倒在了自己手臂上,然后说道:“这个只有从嘴里喝下去有效果,其他怎么样都没事,但记好,这个没解药。” 接着他松了我们的绑,把我们送了出去,出去后我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就用手架住了法利的脖子,吓唬道:“你该不会以为我把你忘了吧,啊~~,小子。” 法利被我勒的脸都红了,艰难的吐出几个冤字,直到小丝薇对我嗔怒了叫了一声:“好了~~,该走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了手。 我走在前面,小丝薇又悄悄的走到法利旁边,小声说道:“这次算我救了你,六根羊肠,没商量。”我看后面没人跟上来,一回头,看见小丝薇又靠到了法利身旁,忍不住大吼了一声:“法利,我看你还要打。” 第二十五章 地下洞穴 我们走到马旁边,才发现天已经黑了,整个森林静静的,也黑黑的,我们轻轻的往前走,都踮起脚,不敢发出太大的声响。 走了20分钟,法利突然向前指了指,说道:“我记得马匹就是拴在这的啊,怎么不见了?”我推开他,也只看到两个光秃秃的树,来的时候树还枝繁叶茂的,可现在怎么树皮都没了,我转头向法利问道:“你是不是记错了?”法利摇了摇头:“绝不可能,我的记性变态的我自己都害怕。” 那就蹊跷了,一阵寒风吹来,我们打了个冷颤,我突然踩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吓得惊叫了一声,这一声使原本提心吊胆的法利和小丝薇直接吓跑了,很快,我反应过来,要去叫他们,但回头一看,只是一片漆黑。 我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深咽了口口水,低下头看看踩到的是什么,两只马头出现在我的视线中,这是我那两只死去的马,我心提到了嗓子眼,不断的喘着粗气,冷汗直流。 马除了口吐白沫外,没有其他任何的伤痕,我很好奇它们是怎么死的,突然我想起了那本我看过的医书,虽然上面写的是人,但马应该也差不多,根据那本书上第一页的那副图,我拿出了腰间别着的匕首,猛地插到了马的肚子上,马头突然抬起了一下,两只血红色的眼睛正对着我,我吓得一屁股坐了下来,不断向后退着。 过了几秒,马头又倒了下去。 “正常反应,正常反应。”我心里这样自我鼓舞着,终于又重新鼓起了勇气,爬到了马旁边,用匕首继续解刨着…… 过了整整两个小时,我才完工,两匹马都是死于呼吸道中毒,说明是空气有毒,但我在这这么久怎么没事,“难道是那个毒老头,有可能。”我这样想着,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我站起身,要去找小丝薇和法利,但环顾四周,漆黑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树上还不时传来斑鸠的叫声,这上哪找去,还是呆在这等吧。 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我迷迷糊糊的坐着,神识已经不清,就要倒在地上睡去,突然,后面传来小丝薇的呼唤,虽然已经昏昏沉沉,但我还是赶忙站起,一个朦胧的女人身影在不远处站着,我尽力的向她招着手。 身影越来越近,慢慢就到了跟前,她的穿着跟小丝薇一模一样,但就是看不清脸,我揉了揉眼睛,不过那脸好像打了马赛克一样,就是看不清。 我疑惑的向她问道:“法利呢?他没跟你在一起吗?”我只看见那头摇了摇,并没有说话,我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等天亮。 我看着那头说道:“我去拿树枝点火,你在这等我。”说罢就向后跑去,跑的远了一点后,我没有找树枝,而是舍命的逃离这里,鬼,一定是鬼。 这荒郊野岭的,还真有鬼。跑了好久好久,我回过头看了看,顿时瞪大了眼镜,那个身影竟然追了上来,我不敢再再停,一转身,duang的一声,撞上了一个人,小丝薇。 我大叫起来,坐在地上挥舞着手臂,一声稚嫩的声音将我叫醒:“你怎么了,我是丝薇啊。”我用手挡着脸,透过手指间的缝隙看出去,的确是丝薇,看的清脸,我又转过了头,远处的身影消失了,再次回过头,看到的是小丝薇那清纯的脸庞。 我不信邪了,又回头看了一下,依然没有那人的身影,我抓了抓脑袋,大感疑惑,当我又把头转回来时,三根利抓突然刺透我的胸膛,小丝薇原本清纯的面貌慢慢变得狰狞起来…… “喔!!” 原来是场梦,我用手扶住了脖子,脊椎有点疼,将头转了一圈,一阵酸痛袭了上来。 忽然!从后面照过来一道诡异的绿光,我僵硬的回过头,一眼就发现了光源,是从地下传上来的光,就在不远处,有一个直径3米的大洞。 我拿起身边的一块小石头,扔了进去,等了好久,竟然没听到响声,这得多深啊,我站起身,离得远远的,防止掉下去。 但老天爷太眷顾我了,突然脚一滑,重重的摔了一跤,刚刚站起,身后又有人推了我一下,我来不及反应,奋力刹住脚,就差一点点,我就掉下去了,当我正要转过身看是谁推我的时候,脚又突然一崴,就那样掉进了洞里。 洞中到处都是藤蔓,我被几根粗壮点的缠绕住了,向下望了望,根本看不到底,又向上看了看,偶~~,藤蔓要断了。 啊!!!!!! 我摔到了洞底,落在了一个大石头上面,我稍微一侧身,就掉下了石头,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干咳几声,吐出了几口鲜红的血。我全身疼的厉害,这洞到处闪着绿光,地上还有水,我看见上面有好多断掉的藤蔓,我知道,是它们救了我。 我咬着牙慢慢站了起来,打量起这个大洞,洞里都是巨大的岩石,地面的角落里,堆着成堆的骷髅头,有很多藤蔓都悬垂下来,在不远处,有个台子若隐若现。 我忍着剧痛向那里慢慢移动着,到了跟前,我看见台子上有个支架,上面放了一把剑,我正要用手去拿那把剑,又觉得不太保险,就拿出身边的匕首向台上扔去。 剑飞了出去,化为粉末,台子突然翻了过来,我擦,竟然连个暗箭都没射一下,太不给面子了吧。 一本书呈现了出来,四角都有了破损,两边也皱了起来,页面是淡黄色,额~~,准确的说是屎黄色。 样子就是一本很老旧的书,但封面上赫然有两个用金辉谱写的大字:“资论”。 我捧起了书,左右看了看,也没什么特别的,我刚想翻开封面,但又怕有机关,但又想起了刚刚就没机关,所以我还是打开了。 刚刚打开,洞穴就摇晃了起来,原本我落下来的地方四周已经有了裂纹。我想到了什么,赶紧跑上去。 果然,下一秒,地面就向上升去,还有电梯,早说啊。 不过这“电梯”可不是服务到家,快到洞口的时候,它突然不动了,而是我踩的地面开始向下凹。 “嘌”的一声后,我被弹到了地面,摔了个四脚朝天,翻起身,我再次向原本洞的位置看去,但洞却消失了,地面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真乃奇事怪事。 第二十六章 雇佣兵营地 直到出了洞穴,我才发现天已经亮了,怎么这么快,地上躺着的两具马的尸体标志着昨天发生的事,昨天晚上天黑没看清,现在看着发烂的尸体上爬满了虫子,我的肚子又是一阵翻涌,居然这么恶心,不敢再在这逗留,我捂着嘴离开了。 出了森林,到了大道上,我看见小丝薇和法利正在地上呆呆的坐着,我叫了他们一声,两个人像一个被敲响的钟一样,一下恢复了生机。赶忙向我这跑来,先到的是小丝薇,我自然而然的往后退了一步,接着法利也到了跟前,我把他拉到我和小丝薇之间,隔开了我们,小丝薇头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看我离她远远的,嘴又不自觉的嘟了起来。 还是法利打圆场,向我问道:“老大,你昨天去哪了,我们等了你一夜呢。”我这才想起了昨夜的经历,对了,那本书。 我把那本资论拿了出来,用嘴吹掉了上面的灰尘,向他们说道:“昨天我掉进了一个地洞,无意间得到了这个。”他们一下好奇的围了上来,看着我手里那本普普通通的书,都想从中找出什么不同,但封面实在是太普通了,除了破旧了点。 我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我翻开了第一页,第一页的内容苦涩难懂,一个陌生的名词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制度。我那时不明白这是什么,看了一会,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就放在了口袋中。 我们又向北边的森林去了,南边没有雇佣兵营地,北边就自然有了,果然,还没有走一公里,我就看到了一个貌似旅馆的楼房,有三层。 我们走进了底层的客房,真冷门,只有奚落的几个客人,很显然旅馆建在这里不是招待游客的,是吸收杀手的,我走到柜台旁,二话不说扔出500第纳尔,然后就直截了当的说道:“我要20个雇佣兵,这么多钱够了吧。”酒保收了钱,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看你还是先了解一下这里比较好。”我稍有兴趣的听着,说道:“行,你说吧。”说罢,我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他站到我的身旁,说道:“我们这里总共有3个佣兵团,分别为,魑魅佣兵团,黎明佣兵团,白手佣兵团,三个佣兵团价格按人数而定,魑魅佣兵团人数众多,但都是些壮汉,适用于护送商队或者重要人物,黎明佣兵团是正规的骑士团,你可以让他们护卫你的军队,而白手佣兵团人数稀少,全都是刺客出身,价格是高了点,适用于暗杀重要人物,你看,你这500第纳尔花在哪里?” 我点了点头,说道:“白手佣兵团总共有多少人,一个人单价多少。”酒保机灵的一笑,说道:“白手总共有30多人,每个人将近50第纳尔。”我让法利去酒馆再拿500第纳尔,顺道让他派人调查普昇今天的行踪,然后对酒保说道:“我要20人,今晚就行动,剩余的500第纳尔等会就会送过来。”酒保爽朗的笑了笑,说道:“和贵人做生意就是痛快,行,我给你打八折。”我摇了摇头,回答道:“价格打八折,人也会打八折,你还是免了吧,记住,我要的是精英,他们刺杀的是城里一等一的富商。” 酒保很上道,没有问是哪个富商,不然他就危险了。他弯着腰,对着里面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贵人请随我上顶楼,这么大的生意要和我老板商量。”我没有拒绝,知道这是少不了的,就在酒保的引领下向顶楼走去,我没有让小丝薇跟着我,让她在楼下等候。 楼梯是螺旋梯,整个楼都是就地取材,用森林里的木料做成的,这里并没有什么奢华的装饰,但你不得不否认,这是个极好的避难所。 到了顶楼,一群一身黑衣,蒙着脸消瘦的人整齐的站成一队,都带着白手套,酒保向我介绍道:“这就是白手,你看看,还满意吧。”我点了点头,问道:“你的老板呢?”酒保暗暗一笑,走到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接着就抬起头看着我说道:“我就是这儿的老板,你的要求我答应了,这些人我会从里面挑出最好的20个给你的。”我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冷冷的说道:“既然你是老板,还把我叫上来,是在耍我吗?” 他听完,赶忙摇了摇头,表面好像很紧张,其实根本不是,装的,他一拍大腿说道:“第一次做生意,开个玩笑不要这样吧。”我暗暗一笑,说道:“就要这样呢。”他的笑容慢慢僵硬起来,我突然大笑起来,说道:“你开我一个玩笑,我再开回去,怎么,你会建议吗?” 他听完双眼又弯成了一个月牙,说道:“贵人真幽默呢。”我也笑了起来,回礼道:“彼此彼此。”我赶紧又步入正题,说道:“今晚就要行动,他们真的行吗?”他猛地站起来,说道:“你放心,我做生意还是讲质量的,你花了1000第纳尔,我把我的家底也给你掏出来,保证能成。”我摆了摆手,说道:“希望你没有在吹嘘,不然你的小弟死的太冤了。” 他冷笑了一声,说道:“看你年级轻轻,就要雇人干这活,不要太义气用事了,不然你收拾不了后果。”我转过了身,背对着他,说道:“不用你提醒,我就先回去了。”说罢,不等他回答,径直向楼下走去。 小丝薇坐在桌子上,用手撑着脑袋,看起来相当无聊,我刚下去,她就迫不及待的跑了上来,嗔怒道:“怎么这么久啊,是不是忘了楼下还有一个人啊。”我笑了笑,说道:“要是忘了的话我应该早就下来了。” 她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用手打了我一下,但又忍不住笑了笑,对我撒娇道:“你真讨厌。”昨晚的阴影还在心头,不过看她靠了过来,我坦然接受了,没有再赶走她。她也发现了这点,好奇的看着我,又嘿嘿的傻笑了起来。 第二十七章 箭在弦上 我和小丝薇走在回城的大道上,正好是上午时分,阳光明媚之际,光芒透过浓密的树叶柔和的照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我享受的伸了个懒腰,心里却隐隐有些担心,毕竟我要干的事,是维达都得好好掂量掂量的,不过我也是身不由己,我相信这是早晚的事,虽然我不想杀他,但没有比这更好的的办法了,我要马上挣到钱。 小丝薇好不容易能接近我了,现在使劲的往我这粘,我脑袋里的烦心事都被她挤掉了。 我们就这样甜蜜的走着,没多久就到了城门,我满怀感慨的看着这个自己已经来了3个月的城镇,跟身边的小丝薇说道:“去街上转转吧,先不回酒馆了。”小丝薇乖巧的点了点头,我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她头发软软的,手感很好,小丝薇对我摸她的头有点不开心,愤愤的摇着头,嗔怒道:“不要摸我的头,我最讨厌别人摸我的头了。”我可不会就此作罢,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时不时偷袭一下。 她一开始还不停的拒绝着,后来就爱理不理了,我也慢慢觉得无趣,便不再玩她的头了。 不管是什么时候,街市都很热闹,摆地摊的各就位置,不断吆喝着,行人来来往往,还不时穿梭出一两个穿戴盔甲的士兵,我正左右游览的向前走着,小丝薇突然停了下来,呆呆的看着一个地摊。 我看着她出神的样子,知道这是女生的正常反应,肯定是看到什么想要的东西了,果然,她直勾勾的盯着地摊上的一个项链,这条项链不是什么名贵之物,要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但小丝薇可不会在意那些虚荣,我最喜欢的就是她能把内心最想表达的东西在外表上显露无疑,那条项链是银白色的,是一个基督教的十字架,虽然材质不是很贵重稀有,但不得不说手工确实精美。 我突然拉起了小丝薇的手,她猛地回过了头,不敢与我对视,显得有些拘谨,我微笑的看着她,“这是撩妹的好机会。”我心里这样想,反正花费也不高。 接着,我就领她到地摊旁,指着那条项链说道:“你喜欢这个。”她慢慢移过目光看着我的眼睛,停顿了两秒,点了点头。我拿起那条项链,然后用手缕起了她的秀发,将项链郑重的佩戴到她的脖子上。 地摊老板一看就是老油条,在他眼中这条项链价格已经翻了几翻了,他故意大声说道:“这位客官好眼色,这条项链可不是凡品,戴着它可以辟邪消灾..”我打断了他的话,直接向他问道:“多少钱。” 地摊老板眼珠精明的一转,伸出了3根手指:“30第纳尔。”我讶异的重复了一遍:“30第纳尔?”地摊老板立马变脸,赔笑的献媚道:“不行咱再商量。” 我直接扔给了他30第纳尔:“成交。”然后就看着小丝薇那单纯满足的脸蛋,我慢慢的将头靠近她,她也没有抵挡,默默地闭上了眼睛,当我的嘴唇快碰到她脸的时候,地摊上的老板突然很搅和的重重地咳嗽了两声,然后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抚摸着自己的手上的陶器,还不忘对我说一句:“客官,这个青铜器也不错的。”我板起了脸,鄙视的看着他,毫不留情的说道:“坑货,再找我10第纳尔。”他一下慌了手脚,说道:“不都成交了吗。”我没有任何犹豫的从他那抢了10个第纳尔:“我管你呢,混蛋。” 然后就不在逗留,拉着小丝薇去了酒馆,巧了,在半道碰到了法利,看他紧锁的眉头我就知道,没发生什么好事。 我向他打了一声招呼,他心里在想事情,被我这一叫,吓了一跳,一看是我,他走到我面前,靠在我的耳边,低声说道:“老板,维达在酒馆等你。”我摇了摇头,他消息就是灵通。我向前面甩了下头,示意跟我来。 到了酒馆,还是没开门,暂停营业的牌子还挂在大门上,我看着停顿了两秒,接着就向里面走去,法利又靠在了我耳边,说道:“维达在顶楼。”我点了点头,然后就说道:“你停在这,还有后面那个。” 接着我就走上了楼梯,小丝薇被法利拦了下来,顿时她就想起了六根羊肠,对着法利叫道:“坏蛋,你还欠我六根羊肠呢。”……. 维达那臃肿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房间内,他的身边站着的是好久没见的蒙德,一壮一胖,还挺押韵。 我没有拘束,直接坐在了床角,维达背对着我开口了:“小子,你真打算暗杀他,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他死了,你怎么办。”我做了个不知道的样子,接着说道:“我没有想过,但我知道你给我准备好了,要不你不会来找我。”维达那肥胖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滑头,没看蒙德来了,你的后路我给你想好了,蒙德今晚有个商队要护送,你跟着他跑,安置好你的小弟,这事我帮你摆平。” 我第一次感到了不放心,问道:“你确定你能摆平。”维达笑了笑说道:“放心,一个月后,你就回来吧。”说罢扔给了我一张纸,边向后走边说道:“这是后街的地图,上面标志着蒙德商队的位置,你看着定计划吧。”说完,他就离开了这,蒙德紧跟着他也离开了。 我拿起地图,翻了开来,不愧是老狐狸,这地图把后街描绘的淋漓精致,任何地方有什么都标志的清清楚楚,这就好办多了。 当我正认真分析地图的时候,外面走进了一个人,他笔直的立在了我旁边,说道:“老板,白手们到了,就在楼下,你要不要去见见。”我卷起了地图,应和了一声:“好的,我就下去。” 我一转头,看见他笔直的站着,还有些紧张,我不经纳闷,笑道:“这么正经干吗?”他泪水在眼珠打转,有点泣不成声的说道:“老板,这次真的要杀人吗,我会死吗?我怕死。”我一下子怔住了,这一下子我突然了解到我的决定不仅关系到我,现在还关系到20多人,以后或许会关系到更多人,我心里竟然有些自责,但已经万事俱备,现在已是箭在弦上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他说道:“你不会死,要死也只是我。” 第二十八章 一触即发 我走到了楼下,这里站着很多人,白手们每个还是以前的装扮,冷酷的表情,整齐的队形,洁白的白手套,没有丝毫的变化,丝哈和刨耳也在这,小丝薇还在向法利要着6根羊肠。 我停在了第四个台阶上,站在高处略带俯视的看着众人,环顾了一圈,我走了下来,到20位白手面前,说道:“今天你们负责的不是普昇,是我,暗杀让我来,你们只需要保证我能活着走出酒馆……”当我话说到一半时,从外面走进一个小弟,他走到我的面前,低声说道:“老大,这是普昇给你的邀请函,他说今晚有个宴会,来祝贺你关门大吉。”我接过邀请函,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口说道:“嚣张,今晚就让你好看。” 旁边的小弟又拿出一张纸给我,说道:“这是维达老板送来的,里面有今天宴会的来宾和布局,他说今天他也会到。”我赶忙把纸接过,认真的看了起来。 今晚可要热闹了,城内的护卫队队长马赞也会来。酒馆里面的护卫差不多有200多人,外围还会有50多人的军队,纸的下方是一张酒馆人手分布的大致地图。我把这张纸给了领头的白手,说道:“你们看着办吧,现在想放弃或许还来得及。”他接过纸张,嘴角咧出了一个劣质的微笑,说道:“你太瞧不起我们雇佣兵了,接过的生意泼出去的水,收是绝对收不回来的。” 我听完没有再打扰他们,而是走到了丝哈的面前,她显得一脸高傲,说道:“你把我女人带坏了,我正要找你呢。”我一副难看的表情看着她,说道:“大妈,都这时候了,咱不说这个成吗?”她瞥了我一眼,说道:“那你找我什么事。”我看向了小丝薇那个方向,说道:“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她,想跟你谈谈。” 她猛地扭过头,说道:“还用谈什么,她得跟着你一起。”听到后面我惊讶了一声。丝哈接着说道:“怎么,你还想拒绝,没得商量。”我呆呆的应了一声,随即又问道:“那你怎么办?”丝哈用手指了指自己,说道:“我啊,跟着他了。”说罢,他指向了刨耳那略显肥胖的身影。 这会我是真吓住了,瞪大了眼睛,丝哈倒显现出一种初恋情人的样子,一脸花痴的表情,我诧异的淹了口口水,又向法利那走去,小丝薇还在向法利要羊肠,我的出现打断了他们,稍稍咳嗽了两声,我向法利说道:“法利,今晚你跟我一起去,我有个重要的任务给你。”法利一脸蒙蔽,顿时有点心虚,我把他拉过来,对着他耳边说道:“我知道你以前喜欢偷东西,我给你那个毒老头的毒水,你想办法把它放进普昇喝的酒里。”他想从我手里挣脱,还不断说道:“这活太大,你还是找别人吧。”我用力又拉过他,低声道:“有点出息,就这么定了。”说罢就把手中的毒水瓶给了他。旁边的小丝薇立马跳起来,叫到:“我呢,我呢?”我瞪了她一眼,说道:“你也跟着我。”刚听完我的话,她又激动的跳了起来。 然后我就向刨耳那里走去,刨耳正紧张的把弄着手指,看我来了,赶忙停下手中的动作,立正好了,跟我打招呼道:“老..老大。”我站在他的身前突然有些不自然,过了一会才开口道:“刨耳,我走了之后,所有人的担子都压在你身上了,你得小心点。”他迟疑的点了点头,我又靠到他的耳边,说道:“是不是看上丝哈了?”他听完显得有些拘谨,这可不像我以前认识的刨耳,我又对着他的耳朵说道:“喜欢她就守好她。”刨耳慢慢抬起了头,从他眼中我看出了坚定的承诺,我又向他说道:“我从红美人酒馆逃出来后,你带弟兄们拿500第纳尔到前面的道路上撒钱,制造的纷乱越多越好。”说罢,刨耳真情的点了点头,我也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安排好这些事后,我向楼上走去,现在最紧张的估计就数我了,到了房间,我软倒在了床上,不知为何,滚烫的泪水情不自禁的从眼角涌了出来,润湿了床上的被褥,我没有抵抗这种情绪,而是让它尽情的宣泄,我要把最好的状态留到今天晚上。 小丝薇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我把刚刚留下的泪水用手擦去,尽量让自己正常些,然后打开了门,门外的小丝薇第一次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支支吾吾的说道:“老大,我有…….有点紧张。”我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别紧张,今晚就一直跟着我,千万别走开。”她表情第一次严肃了起来,认真的点了点头。 为了缓解情绪,她跟我谈起了一些她在诺德发生的有趣往事,她说当他13岁的时候,有一次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个用嘴喝水再用鼻子把水喷出来的人,我噗嗤一下就笑了出来,她很不高兴的用手捏了我一下,笑骂道:“你干嘛,我说真的。”我没有停,依旧在放肆的大笑着。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红美人酒馆门口,两个衣着光鲜亮丽的男子,后面还跟着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丽女子,从一辆用水晶吊饰的马车上按先后顺序走了下来,男子有一个便是我,还有一个是法利,女子自然就是小丝薇。我雇佣的白手们早已在酒馆就位。 我昂着头,带着孤傲的眼神走进了酒馆,门口的两个侍卫行了个标准的90度鞠躬,我连看都没看,全当他们是蝼蚁。红美人酒馆内热闹非凡,比起一些王国级别的宴会,这里铺上了浓浓的一层奢华,这是土豪的世界。 刚进酒馆,法利就离开了我身后,小丝薇倒毫无警觉的继续跟着我,酒馆庞大的底层大厅内,站在最前方的除了酒馆老板普昇,还有就是城镇护卫队队长马赞,他们身后还站着5位穿着笨重盔甲的重剑士,我的眼神在他们腰间的巨剑上多停留了一会,然后就把目光放在了今晚的主角普昇身上。 当我看向他的时候,才发现他从我进门一刻就注意到我这了,我拿起一个红酒瓶,用手打开木塞,慢慢的向他走去,这期间,我的目光没有丝毫的移动,眼神充满了炙热,就连普昇这样极具枭雄本色的大亨也不敢与我对视。 第二十九章 以身试险 不断有人在我面前匆匆行过,就在普昇稍一出神的时候,法利低着头擦过我的肩膀,将手中的毒水瓶全都倒入了酒瓶中,我借着这一时刻,稍稍将酒瓶摇晃两下,这个全程都被不远处座位上的维达捕捉到了,我接着就没有任何的停顿,径直地向普昇走去。 普昇旁边的客人非常多,大部分都是名门望族,不过见我来了,他推走了其他人,在他眼里,这个宴会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他直接把我请到了他的面前,很坦然的说道:“今天我没想到你会来,真的。”我打断了他的话,说道:“今天不谈别的事,把杯子拿来。”等我说完,他没有任何的犹豫,把杯子递到了我都面前,说道:“好,给我倒一杯吧。”我看向了他,问道:“你就不怕吗?” 普昇笑了笑,说道:“我要是说我相信你呢。”听到他的话我很明显停顿了一下,有点举棋不定,这点被他捕捉到了,他也发现了不对,于是就又要来了一个杯子,递给了我,说道:“一起喝。” 我对刚刚的犹豫感到很后悔,但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我拿过酒杯倒上了丹红的葡萄酒,刚想倒入口中,小丝薇突然抢了过去,我很害怕,因为我看见了旁边的重剑士朝我递过来警觉的眼神,他们的手都不自觉的摸向了腰间的巨剑,我想拉过小丝薇,但她并没有理会我,而是对着普昇说道:“他是信基督的,犹大酿的葡萄酒他是不会喝的。”普昇讶异了一下,看的出来他心中满是怀疑,但接下来,小丝薇又赶忙说道:“我陪你喝啊。”说罢就把一整杯酒倒入了口中,但普昇却没有喝,只是静静的看着小丝薇,我知道这次是完了,也不管什么了,跑过去就要把普昇的酒倒进口中。 但他旁边的几个重剑士早就提防着我了,巨剑都向我挥了过来,我那早就潜伏好的白手们动手了,一下子20只袖箭齐发,一大片的贵族都倒在了地上,面前的重剑士在身体各个部位也稍有受伤,我得到了靠近的机会,但马赞这时候用脚踢飞了我抓过来的手掌,又在我的胸前来了一掌,我被打退了五六步。 不远处的维达异常从容的看着一切,我的余光看见了他向身后的手下摆了摆手,阻止了他们动手,我知道这次暗杀是失败了,再逗留的话,我就走不了了,我拉起小丝薇的手,向外面跑去。 但局面一乱,什么事都会发生,一直在角落跑龙套的法利这时突然出现,他从后面偷袭普昇,把他手中的酒满满的倒入了他的口中,一边倒,还一边咬牙切齿的骂道“混蛋,你去死吧。”但他很快被普昇身边的马赞反手抓住,压着跪在了地上,普昇现在拼命的按着脖子,酒已经灌了进去,他离死不远了。 法利抬起了头,向我这里看来,霎时我的脑袋里面一片空白,但我还是放开了握着小丝薇的手,无所畏惧的冲了上去,马赞手中的剑已经等我多时了,旁边的重剑士也都站起了身,挡在马赞身前。 我是抱着必死的信念,甚至都闭上了眼睛,但突然一声惨叫响彻云霄,重剑士们也都向身后看去,一把鲜红的剑从马赞身后穿过,穿透了他的心脏,维达还是忍不住动手了,几个重剑士看他们的主子死了,自然没有再管我,都杀向了维达的手下,我得此机会接过了法利的手,向身后跑去。 我抬起头,向楼上的白手们大喊道:“杀掉所有来宾,不能存活一个目击者。”维达杀了马赞后,就压低了帽檐,带着手下向酒馆外走去,小丝薇已经倒在了地上,我弯腰抱起了她,跟身后的法利也一起向酒馆门口跑去,到了外面,等待多时的刨耳带着众人不停的在街道上撒钱,使原本拭目以待的50人的军队一片混乱。我跟维达交换了一个眼神,向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当我们跑远后,后面的红美人酒馆窜出来20多条人影,然后大门就轰然倒塌,里面燃起了一团大火,大火声势浩大,里面不断传来凄凉的惨叫声,炙热的温度连我离这么远的人都能感受到,虽然这个酒馆毁了,但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怀里的小丝薇脸色一片惨白,她的双眼紧紧闭着,我的眼泪很不争气的涌了出来。抱着小丝薇痛苦的叫着。 法利心情也很低落,但他还是很理智的,对我说道:“老大,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先走吧。”我慢慢把目光从小丝薇身上移开,回应道:“你说的对,跟我来。”说罢,我们就向蒙德的商队跑去。 我们很快到了商队,蒙德早已等候多时,见我们到了赶紧让商队上路,因为过不来多久,城内肯定戒严,我抱着小丝薇上了商队后面的一个马车,蒙德让我们出城的时候注意点,便骑着马到了商队前方。 他走后,我的眼神就再也不能从小丝薇身上移开了,法利叹了口气,安慰我道:“老大,节哀顺变吧,这毒水是没有解药的。”听完后,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的流了出来,我慢慢把头栽在了小丝薇的胸上。 直到一阵抽搐将我惊醒,小丝薇鼻中喷出了鲜红的液体,然后她竟然就能开口了:“法利,你才要死呢。”我一时激动的不能自已,小丝薇慢慢把眼睛睁开,坐了起来,说道:“呛死了,这会你信了吧,真的能从嘴里喝水再从鼻子里喷出来。”我内心异常的兴奋,再也顾不得什么,一下把她揽入了怀中。 抱了一会后,小丝薇把我推开,说道:“老大你重友轻色,竟然把我落下不管。”我破泣为笑,说道:“我当然是重色轻友了,只是这个“色”得活着才行。”小丝薇听完脸朝到了一边,哼了一声。 旁边的法利还是一脸懵逼,问道:“怎么回事,那毒水不是没有解药吗?”小丝薇扭过头,说道:“你听话只听一半啊,你不记得那个毒老头说只有喝下去才管用吗?”法利这才呆呆的“哦”了一声, 我还是有些担心,又向小丝薇问道:“你确定你一点都没有喝下去。”她听完有些不耐烦,嗔怒道:“老大你好烦啊,我要是喝下去一点点,现在也早就死了。”听完他的话,我才稍微放心了点。 从车外伸进了一只手,带着已经被血染红的白手套,是白手,他放下了一个字条,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不解的拿起字条,上面写了四个雄劲的大字“合作愉快。” 第三十章 城外的景色 行李被蒙德放到了前面的马车上。 我们很顺利的出了城门,因为蒙德只需要给那几个守城的士兵5个第纳尔就行了,我拉开了车厢的帘子,爬上了车顶,如释重负的的坐了下来,城外的夜景是那么的优美,皎洁的月光在我的布衣上铺上了一层白霜,秋夜的晚风有些阴凉,我打了一个哆嗦,将身边的炫黑长袍穿在了身上,将帽子往下压了压。 后面传来了一阵骚动,小丝薇笨手笨脚的要攀上车顶,我转过了头,看见她双手艰难的撑着上身,一只腿想攀上去又攀不上去,看我回过了头,她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站起身,走过去把她拉了上来。 刚上来,她就好像很不高兴的说道:“干嘛啊,我能自己上来,谁要你帮。”我听完就合了她的意,又把她推了下去,在上面对她说道:“那你再爬一次吧,这会我保准不帮你。”小丝薇在下面刚反应过来,霎时间就指着我骂道:“你无赖,快点拉我上去。” 我可不会再理她,又坐了回去。 她在后面一边抱怨一边向上爬,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上是上来了,小肚边却磨破了一块皮,她心疼的抚摸着伤口的地方,还不忘靠过来对我埋怨道:“你看,都怪你,好疼的!”我不耐烦的推开了她,说道:“不要烦,没看见我在感悟人生吗?”她听完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捧着肚子嘻哈道:“你唬谁呢,不就是睡不着了出来月光浴吗?” 我笑了笑,又抬起了头,看向了天上的那个看了无数个夜晚却终究无法感到厌倦的月亮,小丝薇突然也停止了喧闹,慢慢的坐到了我旁边,悄悄的问道:“老大,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我先是嗯了一声,但随即发现不对,转过头,惊讶的啊了一声。 小丝薇一下子拉下了脸,嘴又情不自禁的嘟了起来,我赶忙把她搂了过来,说道:“不是,没有,没有。”她还是很不高兴,指了指我手上的手链说道:“那这个是什么?”听完我才恍然大悟:“你说这个啊,这是我老家村子里一个6岁的小女孩给我的,你该不会想一个6岁的小女孩也会威胁到你吧。”小丝薇听完笑了起来,说道:“当然会,谁知道你有没有恋童癖。” 我把小丝薇又搂过来了一点,说道:“如果你说你就是幼童,那我的恋童癖就很严重了。”她娇嫩的推了我一下:“你才是幼童呢。”我看着她可人的脸庞,突然,我的心跳加速,又有了想亲下去的冲动,但老天不作美,灯泡来了。 法利从后面也翻上了车顶,看见我们在亲热,知道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正要跳下去的时候,我叫住了他,说道:“来都来了,过来聊会天吧。”法利显得还有些不好意思,扭扭捏捏的走了过来,说道:“老大,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打断了他,指了指前面的那个车厢,说道:“让你来是有目的的,你去前面的那个车厢,把我上次拿出来的那本叫资论的书拿过来。” 法利没办法,答应了一声,就要往车厢下走,我出其不意一脚把他踹下了马车,他被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站在马车上朝他叫道:“你真以为就这样你就没事了,我怎么可能那么好说话。”法利的心中肯定是崩溃的,谁让他碰到一个我这么好的老大呢。 他屁颠屁颠的跑到了前面的车厢,翻腾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那本资论,驾车的那个马夫还不时骂他动作太大,打扰他了,法利正好把在我身上攒的火发泄到他身上,先来个偷袭,随即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打完还不忘拿走他身上唯有的几个第纳尔,真乃负责的强盗。 那本资论还是原本屎黄色的封面,我这会打算硬着头皮读完它,正好旅途是比较枯燥无味的,小丝薇和法利也挤了过来,一起跟我钻研着。 慢慢的,小丝薇靠在了我的肩上,甜甜的睡了过去,我侧过脸,摸了摸她的脸,又和法利继续钻研着,可是没过一会,法利也靠在了我的肩上…… 虽然我对男男这种事是极为抵触的,但看着法利那傻傻的睡的死死的脸,我没有忍心叫醒他,自己在继续独自钻研着。 一条十几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在宽敞的大道上缓慢的行驶着,不难发现,最后面那辆车的车顶上有三个不到20的少年紧密的坐在一起。 再厉害的人也敌不过困倦,渐渐的,我下意识的把书合了起来,和身边的两人一起,进入了梦乡。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们三已经躺在了车厢内,昨夜不用想就知道是蒙德派人把我们抬进来的,小丝薇睡觉肯定不老实,现在她两只手搂住了我的脖子,大腿压到了我的肚子上,真沉,我想轻轻的把她放下,但我旁边还有一个法利,他竟然也学着小丝薇,一只手放在了我的胸上,一条大腿也压在了我的肚子上。 这一压我差点喘不过气来,一下没忍住,一拳打到了法利的鼻子上,鲜红的鼻血一下喷涌了出来,喷了我一脸,这一动,身边的小丝薇也醒了,她睡眼朦胧的揉着眼睛,不过当他眼睛稍微睁开一点看到我血肉迷糊的脸时,发出了一声超高分贝的女高音,狭小的车厢一下就摇摆了起来。 这当然惊动了外面的侍卫,一个人拉开了帘子,正好看见里面我们不顾形象的打闹,场面有些尴尬,不,是相当尴尬。 我们都赶紧整理了起来,但我满脸的血迹哪有那么好弄,于是只能把法利的外衣脱了下来,擦了擦脸。 接过满是血迹的上衣,法利表情竟然还有点厌恶,我又把上衣往他怀里塞了塞,说道:“凑活着穿吧,如果商队被伏,装死也行。”….. 蒙德走到了我的面前,他把我带到商队前面的一个山洞前面,原来我们已经上了一座神秘的山峰,蹊跷的是蒙德从来没见过这山,看样子就是这两天才形成的。 第三十一章 神秘的洞穴 这座山峰不算太高,只算是中等偏上,但却树木丛杂,百兽争鸣,树木参天,从高处还不断传来声声猿啼,山上还有一条蜿蜒缠绵的小溪,它的水流很急,溪水中还有一种很微小但却呈金色的小鱼。 这条小溪正是从眼前的这个山洞中流出来的,山口很大,蒙德拿给我一把剑,说道:“要不要一起进去。”小丝薇也抢过来一把剑,跳起来说道:“我也要去。”我扭过头,说道:“你要是能把这把剑拔出来,我就让你去。” 她一下又变得相当沮丧,我把她手中的剑要了过来,丢给了不远处的法利,对他说道:“小子,我们一起进去。”法利接过了剑,点了点头,蒙德又带了两个护卫,提着剑就向里面走去。 洞内很阴森,还有很多的水,走了将近十分钟,水就差不多淹没了小腿,现在已经黑的什么都看不见了,蒙德点燃了一个火把,照亮了前面的路,又走了大约20度分钟,水都淹到了胸前,我们突然停了下来,前面的水很浑浊,可以看出前面是泥潭,一个粗壮的长条在其中不断翻涌,吓了我们一条,这长条竟是一条蟒蛇,这条蟒蛇呈灰土色,浑身沾满了泥巴。它发现了我们,慢慢在泥潭中立起身子,朝我们这吐着信子。 法利朝我这叫道:“老大,撤吧。”我对他喷了一声,说道:“你怂什么,一条蛇都这么怕,你是不是男的。”蒙德这时对我说道:“我们去抓住它,你找机会刺进它的七寸。”听罢,我果断的点了点头。 蒙德慢慢朝旁边移过去,尽量不让蛇注意到他,我也努力配合蒙德,让法利去拿剑在那蛇的面前狂呼乱舞。 蒙德已经快移到蛇的后方了,可就在这时,不知道法利这王八犊子对那蛇干了什么,蛇反正是红眼了,朝着法利这就咬了过来,一下咬到了他右臂上方,他一吃痛,手里的剑掉在了地上。 我们都慌了,蒙德赶紧要赶过去,但我离那蛇最近,只能拿着剑上了,我找准位置,猛地砍了下去,也不知运气是不是太好,蛇松口了,我那剑正好砍到了它的头上,顺道斩下了它一只眼睛。又阴差阳错的砍到了法利的被咬的地方,还好及时刹住,没有什么大碍。 我来不及放松,因为那条蛇已经缠住了我的双腿,我的大腿突然被咬了一下,我惨叫一声,没有站住,倒在了泥潭里,剑也扔到了旁边,一大把泥巴堵住了我的嘴,使我不能呼吸,眼睛也睁不开,蛇慢慢向上缠绕着,缠绕过的地方都是猛地一紧,骨头都差点断掉,蛇慢慢缠绕上了我的脖子,我心里已经慌的不行了,感觉自己会死在了这。 可我突然又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是蛇的血,蒙德把剑刺下了蛇的七寸,他的剑就差一点点就插到了我的脖子里。 大蛇的身体从我的身上被搬开,我赶忙站起了身,出了泥潭,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我那时脸上满满的都是黏黏的泥巴,我用双手不停的擦拭着,蒙德还不忘问一句:“味道怎么样。”我很不爽,回了一句:“好极了,好的像屎一样。”他没有再回我的话,而是拿起了我的剑,扔了过来。 我又看向了法利,他此时正坐在地上,握着手臂上的伤口,我也感到有些心疼,向他问道:“疼不疼啊。”谁知这家伙竟然回答道:“蛇咬的那下没事,你砍的那下很疼。”我又上去抓了一下他的伤口:“白疼你了。”他吃痛,一咬牙,我看着他伤的不轻,说道:“还能不能走了,不然你回去吧。” 听完这话他反倒站了起来,这可跟我以前认识的法利不一样,我难得以一种诧异的目光看着他,谁知他竟然说:“不能走了,你背我回去吧。”我擦…… 后来法利就被一个手下背了出去,所以前进的道路只剩下我,蒙德和一个小弟了,我的脚腕被蛇咬了一下,现在还有些疼。还好后面的路不是特别难走,我们很快就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面前。 之所以说其是十字路口,是因为除了在前面有一条路之外,左右两边也有两条路,正好是三条路,巧了,我们正好有三个人。 自然是三个人三条路,我选了最前面的一条,为了防止意外,我在十字路口还做了一个标记,画了一个鹰头。 这条路越走越抖,坡度越来越高,空间也越来越狭小,最后走起来都会有些吃力。到了最后基本就是垂直的九十度了,这时我再也不能单纯的只是走了,我背靠着墙壁,双手双脚都按着另一面强,艰难的向上蹭着。 就这样过了将近半个小时,我都快筋疲力尽了,不过还是老天有眼,就在我上不去,下不来的时候,尽头到了,我终于看到头了。 我两只手抓住了上面,两只脚用力的往上蹬,可是有时事情就是那么巧,就当我已经快爬上去的时候,手心的汗使我的手变得很滑,一不小心竟然滑了下去。还好空间很狭小,两边的墙卡住了我,不过我的背和双腿都被磨掉了一层皮,当时的疼痛可以想象。 我咬紧了牙关,大声的叫了一声,让疼痛稍微缓解一下,接着就继续慢慢的向上蹭着,我的身上已经破掉的皮流出了鲜红的血液,就顺着垂直的墙壁流了下去,留下了一道令人警醒的印记。 过了好一会儿,我再一次看到了尽头,一滴硕大的血滴水从头上留到眼睛上,给我的眼上留下了一片血红。 我喘着粗气,吞咽着口水,一咬牙,抓住了上面,双脚猛地一蹬,双手又是用力一撑,我身体沉重的翻了出来。 我躺在地上,汗流浃背,鲜血混杂着汗水侵蚀着我身体上的每个部位。一阵恶心感涌了上来,今早吃的饭喷到了嗓子眼,我急忙坐起身,把它吐了出来。 我的眼神呆滞,浑身充斥着疼痛感,我挺着剧痛,颤抖的站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向远处走去。眼角的那一片红始终都在,它挡住了我大片视角,我没有去擦掉它,因为我懒得。 第三十二章 盘龙柱 越往里走气温就越低,我流的汗已经在我的皮肤上蒸发了,我打了个寒颤,竟然有些冷了,血污沾满了全身,我浑身散发着腥味,这味道让我自己都快要吐了出来,远处的道路慢慢的变得模糊,我想坚持却又力不从心,我的大脑恍惚,身形不稳。 我越来越累,突然猛地扎到了地上,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梦,我出现在一个悬崖上,向远处望去,是不见边际的青色平原,来自天边的孩子迎着风儿在母亲的呼喊声中奔放的跑着,这是一个安详和谐的世界,但天边突然出现一个庞大的漩涡,天空开始变的阴沉,生生闪电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雷鸣声残害着这个美好的世界,随即一道红光从漩涡的中间像离弦的箭一样射在了广袤的大地,霎时间,整片青色的草地都被染成了血红,我也被挂出来的狂风吹倒,当我站起的时候,已是另一番景象,原本望不到边际的青色变成了一片血红,到处都是生灵涂炭,在一片血红色的中央,是一把还要深红的剑,而那把持剑的人,却是我。 我猛地睁开双眼,身上全是酸痛,我忍不住发出了“嘶”的一声,还不如没醒呢,不过既然已经醒来了,我便咬牙忍着剧痛站了起来,继续向前走着,身体的疲惫和刺痛不断磨练着我的意志。 我拖着宛如泰山般沉重的身体,一小步一小步的向前移动着。脚腕被蛇咬到的那个地方鲜血止不住的流淌,我面部做痛苦状,但却叫不出来。就这样一步一步,终于,我看到了出口。 我咬紧牙关,使出了最后剩余的一点力气,跑了出去,然后就再也没了动力,摔在了地上,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了,可是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我感觉到有人在我的口中灌水,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粗壮的身影,很熟悉,正坐在我的前方,我不顾身上的伤痛,猛地坐了起来,抓住了那人的背,他回过头,正是蒙德。 我很快就振作起来,问道:“这是哪儿。”蒙德叹了口气,暗暗的说道:“不知道,不过应该是我们刚来的那个地方。”我听完心头一震,不带这么坑的。 我挣扎的站了起来,向我一开始做标记的那里望过去,一个我画的模糊的鹰头嘲弄的看着我,我简直快崩溃了,心灰意冷的坐了下来,蒙德走了过来,拍了拍我肩膀问道:“还继续往前走吗?”我低沉的摇了摇头,骂道:“走个屁,这种洞穴好恶心的说。”蒙德左右环顾了一下说道:“还有个人怎么办?”我也发现还少一个人,顿时就不好做决定了,我们只能在那又等了等。 可是时间在慢慢的流逝,但那人却不见踪影,我坐不住了,向蒙德说道:“不等了,我们去找他吧,他走的是哪条路。”蒙德指了指右边的那个。我又向蒙德说道:“我的脚太痛,走不动了,你背我去吧。” 蒙德无语的看着我,但没办法,只好背着我了, 走在路上,我向他问道:“你那条路难走吗?”他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平气和的说道:“我就只是绕了个弯,都是平坦的道路,没什么难走的。”…… 这条路也不难走,都是平坦的路,我不禁暗骂道:“凭什么就我走的路那么难,其他人都这么简单。”可是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打消了,因为我们看见了前面的一具尸体,蒙德放下了我赶紧向前面走去。 我拉住了他,说道:“别去,可能有机关。”他经过我的提醒才渐渐冷静下来。那个尸体我们仔细看了看,正是跟我们一起来的那个手下,他是被从暗处射出来的数十支暗箭所杀,而我们又看向了地面,赫然画了一个巨大的龙身,尸体就躺在龙身的旁边,龙身是在路上曲折蜿蜒的,而龙头在最前面,龙头的前面是一个巨大的大门,挡住了整个道路,我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扔向了没有龙身的地方。 石头一落地就被暗处射来的箭计击中,一下子被射成了刺猬。我又拿起了一块石头,向画有龙身的地方扔去,这次没有箭射出来,当我正要下结论的时候,突然射出来了一道闪电,击中那块石头,顿时它连块渣都不剩。 我和蒙德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又多试了几次,终于得出结论,没有画龙身的地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走的,而画有龙身的地方必须快速通过,不能停顿。蒙德这时向我征求意见,问道:“还过不过了。”我也开始犹豫起来,那个人已经死了,过去也没有意义,但这个山洞扑朔迷离,说不定里面就会有什么异世珍宝。 经过再三的踌躇,我还是决定继续往前走,我还是不甘心,都受了那么多的罪了,如果没有回报的话,我会发疯的。 我又爬上了蒙德的背上,指了指前面,说道:“蒙德,一定要快啊,我数到三,你就跑。”他点了点头,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预备,三。”说罢,蒙德就沿着龙身往前跑。跑着跑着,我很快发现了不对,这条龙身突然变得灵动起来,最后眼前的景象突然变的玄幻起来,最后这条龙竟然变成了一条盘在一根支撑天地的神柱上的一条盘龙,我和蒙德一下子就慌了手脚,天空雷电交加,这使我不自觉的想到了一个地方:不周山的盘龙神柱(至于怎么知道的,玩游戏知道的,这里就当友情客串了。) 我忍不住抓紧了蒙德的头发,不停的叫道:“跑,快点跑,快点啊,快点。”天上的闪电不时落到这条龙身上,说不准哪次就落到我们身上。 这条神龙真不是一般的长,跑起来跟跑马拉松似得,看着后面因闪电而破败不堪的道路,我又不停的大叫着:“蒙德,你再快点,妈呀,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真是嘴贱,老天竟然很配合的下起了暴雨。因为雨水,路面变得很滑,蒙德这个大块头很明显站不稳了,重重的摔了一跤,我也被扔了出去。 我刚摔在地上,就发现眼前突然一亮,然后就感觉到了温度上升的极快,我一下懵了,在这种情况,人类的本能救了我一命,我向身边一翻,险而有险的躲了过去,我回头一看,瞪大了眼睛,一道闪电就打在我的身边,差点我就一命呜呼。 第三十三章 山重水复疑无路 我赶忙站起身,向不远处的蒙德边跑边叫道:“跑,跑,跑…..”蒙德反应过来,站起了身,又把我背了上去,在大雨中拼命的向前奔跑,大雨洗刷着我们,我们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这增加了我们身上的重量,使蒙德跑起来更加吃力。 我在蒙德背上干着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鼓励蒙德:“加把劲,大块头,就快到了,这点苦难击不到我们的,啊!!!!,我的屁股烧着了,我擦,又被雨水浇灭了,蒙德你能不能再快点。”像鸡蛋大小的雨滴哗啦啦的下着,甚至都挡住了我们的视野,而且雨越下还越大,我们只知道这个柱子是螺旋状的,我们只需要顺着圆圈跑就行了。 但可能是我丧心病狂的鼓励使蒙德冲昏了头脑,竟然直接按直线往前跑,结果可想而知,我们差点就摔了下去,还好蒙德及时刹车,但还是滑了一下,蒙德整个滑了下去,我也顺着他滑了下去,还好他抓住了一片龙鳞,我也紧紧的抓住他的脚,这时就算他脚再臭我也不会松手的。 这一摔不要紧,但当我往下一看就懵逼了,下面不是很深,因此我也可以看清下面的情景,这简直就是地狱,下面是一片乌黑的沼泽,一具具骷髅在里面漫无目的的爬动着,争抢着从上面摔下来的一切东西,只需几秒钟,什么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黑漆漆的沼泽,和里面数以万计的白色骷髅。 我都快哭了,紧紧的抓着蒙德的脚,谁知就在这时,从远处射来一道闪电,不偏不倚就是打在蒙德抓的那片龙鳞上,我绝望的大叫一声,不过这死亡的呐喊还是来早了一点,蒙德只是突然放下了手,然后等闪电击打在龙鳞上的时候又用手抓住另一片龙鳞。 不能再在这等死了,蒙德对下面的我叫道:“你给我向上爬,我用手把你扔到上面去,然后我才能自己爬上去。”这情景可不会给我考虑的时间,我拼着最大的力气,拉着蒙德身上的衣服向上爬。 又一道闪电击到了蒙德旁边,击掉了一大块龙身,因为这样,上面的龙身倾斜了一片,我们差点又掉了下去,我吓得用尽全身的力气抓着蒙德,但蒙德叫的那一声我记忆犹新:“你别抓着我的蛋啊,你他妈还扯。”我立马意识到了抓错了地方,但只能很无奈的回答道:“抱歉,但你得忍一忍,很快的。”说罢,我又向下猛地一扯,蒙德那时发出的喊声我现在还记得。 终于,他的手还是抓住了我,然后他就不敢再让我呆在这,指不定还有什么变态的招式,他用力向上一甩,我飞了一个抛物线,然后重重的摔在了龙身上。蒙德也终于腾出了手,他可真厉害,就徒手爬了上来,而且速度一点也不慢,基本我摔了上去,他也爬了上去。 到了上面后,蒙德急忙背起了我,放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然后更加拼命的往前跑。这样不知跑了多久,久的差点让我就睡着了,曲折陡峭的龙身已经快走到了头,龙首就在前面了,我激动的拍了拍蒙德的肩膀,说道:“到了,到了,大个子。” 可是就在这时,蒙德突然栽了个跟头,他再也跑不动了,我也跟着他摔了个狗吃屎。我赶紧爬了起来,拍打着蒙德,说道:“快点,起来啊,起来啊,(我又指了指前面的龙头)看,就到了,你起来啊。”可无论我怎样拍打,蒙德都没有再起来,我看着他因为超负荷而变得扭曲的白色脸庞,我犹豫了,是去是留,外面的环境仿佛给我数着倒计时,我一咬牙,竟然大胆的支起蒙德庞大的身体,艰难的向前走着,“就到了,就到了。”我心里无数遍的鼓励着自己。 那时我的潜力完全被发掘了出来,虽然全身都是剧痛,但我没有放弃,而且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一咬牙,一跺脚,就过去了。我发出了一声怒吼,原本还笨拙的走着霎时变成了急速的奔跑,虽然就是短短的一段路程,但我却感觉是从东方雪山跑到了西方海岸。真是天涯海角。 终于到了龙头,我跪在了地上,却什么都没有,依旧和开始没什么区别,我绝望的望着,就那样单纯的望着,我不知道,就在这时,从龙尾发出了一道闪电,正以极快的速度摧毁着这座盘龙柱,直到声音传到了我这,我猛然回过头,整个盘龙柱以从下至上的顺序轰然倒塌这,马上就要到我这,我背起了蒙德,就在龙头也要倒塌的时候,我没有任何顾虑的向前跑去,我以为会有奇迹发生,但没有,我们很正常的摔了下去,我已经闭上了眼睛,但身边的景象慢慢变得模糊,我们竟然又回到了那个洞穴。 又一看,我们居然已经到了龙头这,前面就是门,大门此时正慢慢打开着。 卡兹一声后,大门打开了,我背着蒙德慢慢走近了这里面。这是一个很长的隧道,将近有一公里,这对正常的我没有问题,但是现在却不行,先不说我早已筋疲力尽,我还得背着蒙德这个大块头,这些都考验着我的潜力,但潜力被发掘完了就意味着死亡。 这一公里我走完就像走完了世俗的春夏秋冬,每一百米都会有不同的想法,放下蒙德,还是继续这样走着。但不知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能选择正确,蒙德还是在我的背上,悠闲的闭着眼睛,仿佛在做美梦,你可一定得醒过来啊。 这个一公里终于到了头,但是这次让我彻底的绝望了,这里怎么这么熟悉,妈的,居然又回到开始了,我一下软倒了,跪在地上,抱着头痛哭失声。 这里跟刚开始的那个十字路口一模一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哭完了我可没睡着,我稍稍振作起来,抬起了头,擦干了泪水,抹了一把鼻涕,我打算再一次面对我自己画的那个鹰头嘲笑的眼神,我在十字路口慢慢走着,但我渐渐变得激动起来,竟然没有了,我画的鹰头没有了,这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再继续走下去,而是坐下来思考起来,没道理啊,为什么我画的鹰头会凭空消失呢,难道,是两个地方,我想到了这点,兴奋的跳了起来,这就说明我们没回到起点,太好了,这个迷宫最狠的地方就是这里,如果我没有画鹰头的话现在一定是一蹶不振。 第三十四章 金子做的皇宫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蒙德还是神志不清,我早已超负荷了,现在这三条路就是命运,是死是活都在一个念头之间。 我坐了下来,感叹道:“还不如回到原先那里呢,这样还出的去,现在好了,进退两难,不得不把自己的命交给天了。”没办法了,只能用那个屡试不爽的狠招了,点兵点将点到谁就选谁,上次你坑了我,这次就当给我赔偿了。 我背起了蒙德,他好像又重了,我的脚都快陷进了地面,这条路实在是太平坦了,平坦的让我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艰难来了,我在远处隐约听到了低吼声,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紧了紧背上的蒙德,咽了口口水,向前方走去。 它那庞大的身躯挡住了整个道路,我发誓,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只熊,我一下愣住了,前面的道路被它整个挡住,可是再给我六个胆我也不敢叫醒它啊,但这很快就不需要我担心了,因为那头大熊很配合的醒了过来,它肯定是听到了我粗壮的呼吸声。 我对着那庞大的身躯笑了笑,那头大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僵硬的转过身,又一小步一小步抬着脚,生怕激怒了它,但是往往怕什么来什么,大熊没有再浪费时间,一口猛地咬了下来。 我只觉的一阵狂风袭来,差点把我吹倒,我知道是完了,但不甘心的我又稍微挣扎了一下,向旁边跳了过去,这一跳,跳的光怪陆离,背后的大熊消失了,我因为刚刚的躲闪重重的撞上了一面墙壁。 我的脸跟墙来了个亲密的接吻,我的嘴唇全都破了,鲜血沾满了我鼻子以下的地方,我满怀着怒气骂了句:“狗娘养的粪便。”但老天有时真的很听我的话,大熊是没了,但前面却满满的堆满了粪便。 实在是太臭了,我捏着鼻子,但还是感觉到了那攻击力十足的臭味,妈的,我怎么这么点背,但这总比面对一头大笨熊强。 我压着内心剧烈的恶心之感,踩在粘稠的粪便上,我真怀疑这屎会不会腐蚀,我感觉我的整个脚都快没了,越往里屎就越深,不过这关很显然不会这么好过,才走了半个钟头,粪便就淹没到了我的腰边,我真的觉得走不下去了,我的全身到处都是臭味,况且我背上还背着蒙德,他倒真幸运,不用踩在这天煞的屎上。 我狠下了心,心里想着很快就过去了,但是还没完,走着走着,我的脚突然一痛,好像踩到了像钉子一样的东西,我本能的抬起了脚,但在这粪池中却难以保持平衡,这是我最害怕的。 我努力的站稳,但越是努力做某事就越容易出错,很自然的,我整个人都摔在了粪池中,粘稠恶心的粪便给我洗了个脸,蒙德也被我扔了出去,天,这要让别人知道还得了,现在仿佛我的伤口都不痛了,浓烈的羞耻感涌了上来。 我很快站了起来,然后疯狂的大叫着,没有什么比这更能羞辱我了,我在这粪池中呆了很久,久到离谱。 但我没有后路了,游(这里只能用游了,因为粪便太深了。)到蒙德身边,抓着他继续向前走着。但还没完,最后它竟然得寸进淹过了我的喉咙,而且很快就要把我整个淹没了,死在粪便里,想想就可怕,但我这次没有犹豫,毅然将头埋进了粪池里。 谁知这一埋,竟埋出了奇迹,我们突然出现在了一条河里,原本的臭味变成了自然水还夹着一点花香的香味。我享受的沐浴在这里,身上的伤口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愈合着,更好的是,蒙德竟然醒了过来,我看着他渐渐恢复血色的脸庞,激动的抱住了他。 蒙德还没反应出怎么回事,就被我紧紧的抱住了,还以为我搞基呢,得知了情况后,他感激的向我说了一声谢谢,我听了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们在这清爽的河里泡了将近两个小时,之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刚走出河塘,我们就回到了刚开始的那个洞穴,我们已经做好了迎接新挑战的准备,但老天给我们的答案却是:没有了,什么挑战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一个门,一道绚丽无比的大门,或许称不上绚丽,但绝对称得上奢华,整个大门全是金子做的,甚至还镶嵌了几十种不同种类的钻石,这么富丽堂皇的大门,我做门卫也愿意啊。 蒙德这时走到了我的旁边,喃喃自语道:“发了,我们发了。”我却没有任何的情感波动,我现在只希望能赶紧逃出这个洞穴就行,再不求其他,也不敢求其他了。 他激动至极,以致走路都走不稳,跌跌撞撞的到了门前,小心的抚摸着大门,但却怎么推都推不开,我心里开始有些好奇,这里到底什么来头,我也走了上去,怪事发生了,我都没有推门,门却自动开了,这是为什么(当然因为我是主角了,自带主角光环。) 一道金光照来,差点亮瞎了我的眼,金子全是金子,看里面的装饰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皇宫,最奢华的皇宫,全都是用金子做的,锅碗瓢盆都是用金子做的,蒙德早已惊讶的合不拢嘴,撒起腿就往里面跑,还拿出了自己的佩剑,看看能不能削下一两块东西,这都是宝贝,而我倒显得很淡定,前面历经的磨难也只有这么多宝藏才配得上,但除了金子我还想找一些其他的东西,这么奇葩的一个地方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果然,我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句古代人的尸体。 我赶紧叫来蒙德,他显然知道的比我多,他说这个尸体的装扮是以前古代斯瓦迪亚人的装扮,很显然不是盗墓贼。看这个样子,应该是古代斯瓦迪亚的一个贵族,“贵族?”我疑惑的问道,“对,贵族,还是地位不低的贵族。” “那就厉害了。” 尸体不只一个,当我们走进一个密室的时候,惊呆了,这里堆满了尸体,大部分都是贵族的,并且这里的尸体没有一个被腐蚀掉,或者不完整的。 很快,答案就揭晓了,我们走进了一个大厅堂,在厅堂的中央,伫立着一个雕像,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这把剑好熟悉,剑柄的那个鹰头,是我以前的那把血剑。 第三十五章 血剑的传说 我惊讶极了,原来那把剑还有这样光辉的历史,我忍不住跑了过去,仔细的观察起来,握剑的人是一个英俊的中年男子,身上穿着散发着银光的白色战甲,背后还披着一条比人都长的红色斗篷,他的盔甲中央镶嵌了一块蓝色的宝石,我拿出了插在腿带上的匕首,爬上了那个雕像,悬在上面把宝石翘了出来。 这宝石竟然是渐变色,一开始是蓝色的,接着慢慢变成了绿色,过了一会儿又变成了紫色,太酷了。蒙德很不爽的看了过来,他削了这么久什么都没削到,我却就这么一小会就得到了一块价值连城的宝贝,我把宝石举到了他的面前,他强咧出一个笑脸:“好看,真好看。”我回过头,他又立即板起了脸。 我又向后面走去,后面的墙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体,好像是记录着什么,还隔三差五的画上一副图片,我饶有兴趣的看了起来。 刚开始的不是什么人物传记,而是这把剑的名字:“狮鹫。”下面还有它的来源和介绍,讲的是斯瓦迪亚第一位国王:杜比,他在一次野外巡视的时候突然被外族人袭击,正当被敌人逼到悬崖走投无路的时候,突然从远处飞来了几只狮鹫,这几只狮鹫神勇无比,竟能从乱军中救下他。 杜比顺着狮鹫飞走的方向走过了三座山峰,在第三个山峰的山顶上,一个皇室遗迹里看到了一个宝箱,此剑就放在宝箱内,杜比得到此剑后,觉得狮鹫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就重修了这片皇宫,以最奢华的形势,并定都在此,还让斯瓦迪亚所有的军队朝着狮鹫离去的地方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以狮鹫命名此剑。 下面还有狮鹫这把剑的外形介绍,第一句话就是狮鹫外表呈现白色,白色?怎么会是白色,无论是我见过的狮鹫还是雕像雕刻的狮鹫都是红色,我的兴趣一下子被提了上来,接着看了下去。 那时的斯瓦迪亚比现在的领地要小的多,算不上是大国之列,甚至有时还被一些领边小国欺负,但这一切都在杜比得到这把剑后重写,那时最大的王国就是潘德,一个比现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大的国家,那时世界上除了苏丹国之外,哪儿都在它的控制范围内,(至于苏丹为什么不是潘德的领地,因为那时苏丹还没建国,那里就是一片贫瘠的沙漠,没人看的上。) 杜比得到此剑后就开始扩张自己的领土,他相信上帝会眷顾他的,远交近攻的策略就是在那时实施的,在他的领导下斯瓦迪亚的军队变得所向披靡,周围的数十个小国都相继别灭,甚至都对潘德造成了威胁,潘德人不是傻子,很快察觉了这一隐患,出兵讨伐,这时斯瓦迪亚很聪明的联合了周围的维吉亚,萨利昂等国家,终于有了个可以和潘德相媲美的军队。 经过数十年的战争,潘德最终还是输了,宣布解体,于是有了现在的罗多克和诺德,杜比也在战争胜利的那天逝世。他没有留给自己的子孙任何东西,只留下了这把剑,并且还夸夸而谈的说道:“只要有这把剑,就能征服世界。”而更奇怪的是,他的子孙都信了,把这把剑当成镇国之宝,但斯瓦迪亚的领土却没有任何的扩张,反而还缩了点,这就尴尬了。 而当时能与斯瓦迪亚相提并论的不是罗多克,不是维吉亚,而是萨利昂,这个以北极熊为国徽的国家,但上帝都不看好他们,在三十年后,来了一场旷世的雪崩,把整个萨利昂都埋在了下面,一个庞大的王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灭亡了。 而斯瓦迪亚也没有好到哪去,多年征战连连,还打得都是败仗,那把剑渐渐被人们忘去,尘封在斯瓦迪亚的皇宫里,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但是不久后斯瓦迪亚出来了一位狂人:芮尔典。他想起了在皇宫的这把失去光芒的圣剑,他以走私天鹅绒起家,很快就成了斯瓦迪亚数一数二的富豪,在秋天的一个夜晚,他正式进入了皇室,开始了他的戎马生涯。 他以政变起身,剥夺了已经传到第20世的皇权,他的演讲慷慨激昂,激发人的斗志,斯瓦迪亚在他的领导下成就了最辉煌的时刻,开始触底反击。 这是所有人都无法相信的事实,芮尔典就花了不到60天就灭掉了20多个王国,平均3天就灭掉一个王国,在当时所有人都认为这是那把圣剑的缘故。 但更离奇的事发生了,芮尔典在战争进行最激烈的时候自尽,卡拉迪亚大陆所有的人都惊讶至极,怀着悲痛的情感给他在皇宫里建了一个雕像,就是现在我眼前的这个,狮鹫就是在那时变红的,变得血红。 之后整个皇宫也突然凋零,是那样的悄无声息,所有的贵族和皇室成员都失踪了,斯瓦迪亚一夜间变得群龙无首。 “哇!!”我突然感叹了一声,蒙德向我这看了过来,问道:“怎么了。”我摇了摇头,说道:“没事,这故事编的太好了,鬼才会信呢。” 蒙德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说道:“这些金子拿出去我们一辈子都不需要奋斗了,我不用再为运商队而拼命,你也不需要经营你那个破酒馆了,来吧伙计,搭把手。”我嘴角咧出了笑容,走了过去帮蒙德搬这些简直连城的宝贝。 但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在扫我们的兴,怎么出去,我进来这么久了竟然一刻都没想过这个问题,真是奇迹。 我们停了下来,在这个皇宫里搜寻起来,但并不是那么难,继续往里走,我们再次看见了一个大门,上面还清清楚楚写着“出口”两个大字。蒙德走到了我旁边说道:“这是不是有点扯。”我无奈的摇了摇头:“那你再去找个出口啊。” 蒙德笑了笑要继续回去搬金子,我也这么打算,但就当我要回过头时,我看到了大门上镶嵌了一个璧玉,我低下头脑子稍稍转了转,暗暗叹了口气,走到蒙德身后。 蒙德忙得不亦乐乎,看我过来了还不忘对我说道:“快点搭把手伙计。”我往手上哈了口气,试了试力道,蒙德还在叫着我,而我却没有理他,当他感觉到不对,回过头时,我一掌批了上去。 看着晕倒前一脸不可思议的蒙德,我无奈的说道:“看来我力道长进了。”我把那个卸下来的宝石又放了回去,接着就背起蒙德,走了出去。 第三十六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那块璧玉雕刻的位置很不对,在那不仅不美观还很压抑,绝对不是雕刻失误,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警示我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可蒙德不会明白这个,当他醒了,我估计就是滚出他们商队的时刻,但我还是背着他,这条路很黑,到最后什么都看不见,我只好抹黑往前走,但我很快发现了无论怎么走都不会撞到,便不去特意招呼着。 慢慢的,我听到了水声,水也越来越深,到最后淹到了我的喉咙,终于,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泥潭,和上面那条蛇的尸体,我知道出口就在前面了,我把蒙德放了下来,自己向外面走去。 再次看到光的感觉真好,外面的人早已等候多时,法利倒先跑了过来,我很不给面子的先开了口:“你怎么好这么快。”他顿时就露馅了,露出一副很尴尬的表情,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问道:“先生,蒙德长官呢?”我摇了摇头,说道:“他死在里面了,就我一个活着出来了。”其他人听了都面面相觑,很快,就有人出来质疑我:“我们凭什么相信你。”我早知道会这样,指了指山洞,说道:“不信你们进去看啊。”他们很配合的一拥而上。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拦住了法利和小丝薇,说道:“我们走吧。”两人也是一副不明白的样子,我没有再理会他们,而是向远处走去,他们虽然还是一脸茫然,但还是跟了过来,我开始从走慢慢变成小跑,接着又变成了放荡的奔跑。 很快,我们就跑远了,在一个山坡上停了下来,我向后望了望,小丝薇和法利都累的气喘吁吁,我又看向了之前商队停下的地方,他们肯定已经把蒙德抬出来了,这个结难解了,我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转过了头,无奈的向前走着,小丝薇实在走不动了,在后面叫着我:“你怎么还走啊,商队都要出发了,我们去哪啊。”我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云彩真美啊,额~~!怎么变黑了,天空不作美,一声雷响后,下起了大雨。 我赶紧拉着法利和小丝薇躲到了旁边的森林里,小丝薇要开口,我堵住了她,叫道:“你管那么多干嘛?”她还要开口,我又堵住了她:“你给我闭嘴。”她还是不放弃,我这次按住了她,吼道:“你还要讲什么。” 不过这次她挣扎了开,叫道:“你干嘛,我只是要说,妈妈说过,打雷天不能躲在树底下。”我放开了她,嘀咕了一句:“神经病。”但是随即的一道响彻天际的雷声吓了我们一跳,远处的一整片森林被从天而降的一道闪电瞬时间毁成灰烬。 我一下就愣住了,身旁的法利小声的说道:“我觉得她说的不错。”我也点了点头:“其实我也这么想。”…… 我们走出了森林,在宽阔的大道上毫无防备的被雨淋着。真是报应,我就应该拿了那些黄金的,我心里愤愤不平的想着。我们发疯似得往前跑,雨点打湿了泥土,黏在了我们脚上,又溅在了我们身上,终于,我们跑到了一个破庙前面。 我们都已经湿透了,猛地就钻了进去,但老天有眼,我们刚进去雨就停了,真点背啊,我们又从庙中跑了出来。三个人都湿透了,特别是小丝薇,那凹凸有致的身材,任谁都会不自觉的多看两眼。 任我我也会,但现在不会,我灰心的继续向前走,我们身上都沾满了泥土,看起来就像叫花子,小丝薇小跑到了我面前,说道:“你要去哪啊,我们应该回去,商队已经走了,我们这样去哪啊。”我失落的回答道:“不用回去了,蒙德会杀了我们的。”她听了这个很明显愣了一下,但接着说道:“你们在那洞里到底怎么了?”我猛地回过头,叫道:“我不想说,你想怎么样。”她被我凶的很委屈,眼珠闪着泪花,我低声的骂了一句:“滚!”她肯定更伤心了,在我后面大叫道:“你混蛋,我才不会再跟着你,”说罢就朝后面走,还对着后面的法利说道:“法利,你跟谁,我再也不要跟着那个没用的老大了。”法利有点进退两难,谁让他那边都得罪不了。 但最终他还是选择跟了小丝薇,我又成一个人了,孤独的走在大道上,谁知这时,天空又下起了雨,这次比上次下的还要大,鸽子蛋那么大的雨点打在我脸上,有些酸疼,我看了看阴沉的天空,说道:“老天爷啊,你怎么跟我一样,说翻脸就翻脸啊。” 往往什么样的心情就是什么样的天气,这天气其实也好极了,很能陪衬我此时的心情,我坐在了路边,低着头苦思起来。 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跑,我的酒馆,我的手下,我的第纳尔……霎时间什么都离我而去,我为什么要杀普昇,又为什么要阻止蒙德搬黄金,我现在的处境不都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突然想到了一点,为什么我会后悔…… 我坐在地上等了好久,雨停了又下,下了又停,这****的鬼天气,我看着在大雨中朦胧的山脉,突然又想通了,为什么我要在意这么多,这些包裹都扔掉难道不好吗,那我为什么还会伤心,因为小丝薇,对,就是因为这个小妖女。 我赶忙站起了身,向她离去的方向大喊道:“小丝薇,回来啊,我错了,宝宝错了。”看着依旧空挡的大道,还听着自己空灵的回音,我小声的嘀喃道:“宝宝真的错了。”我霎时间抓耳挠腮,没诚意,肯定是没诚意。 我甩开腿,向着她离开的方向飞奔着。 此时的法利和小丝薇正在回商队的路上,法利在一旁不停的劝着小丝薇:“姑奶奶诶,咱回去吧,老大一个人不行的。”小丝薇却一脸的不快:“我都说了我一定不会回去的,他不行就不行,还有,我没那么老,谁是你姑奶奶。”法利也只能继续恳求道:“小祖宗诶,咱不闹了,赶紧回去吧,要不真找不到老大了。”她还是一脸冷漠:“我不管,我就不回去。”法利突然停了下来,对着小丝薇说道:“你不回去了是吧,我要回去了,老大不能没有我,你爱干嘛干嘛去吧,没人管你。”说罢,就朝我这个方向走来。 小丝薇还在嘀咕着:“不回去,就是不回去。”但她突然觉得不对劲,怎么没声响了,一回头,法利都已经快走远了,她焦急的躲着脚,叫道:“法利,你也是个混蛋。”虽然这么叫着,但还是跑了过来。 法利听到了脚步声,立马回头说道:“怎么,回心转意了。”小丝薇还是不服输,大声说道:“就只原谅他这一次,就这一次。”法利嘴角笑了笑,真是女孩子,但他突然又听到了一阵更急促的脚步声,感觉不对,那个脚步声正是我的,因为跑的太急,还是低着头跑的,所以我就跟小丝薇撞了个正巧。 小丝薇躺在地上,哭着说道:“我再也不会原谅他了。” 第三十七章 我要去诺德 我还是一脸懵逼,发生了什么,直到法利朝我使了个眼神,指了指脚下,我才发现了此时哭丧着脸的小丝薇,大感不好,赶忙扶起了她,我刚扶起她,她的鼻血就忍不住的喷了出来,小丝薇哭的更大声了,我赶紧向法利叫道:“快,快,毛巾,毛巾。”法利也很快反应过来,但上哪找毛巾啊,焦急的他只能从自己衣服上撕下了一块,递了过来,此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接过后就往小丝薇脸上擦。 谁知刚碰到她的脸,她就反手把布拍了出去,叫道:“这什么玩意啊,脏死了,你还在我脸上擦。”我看向了法利,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脏的点。” 阳光又出来了,这里变得再次温暖起来,好奇心害死猫,小丝薇还是没有放弃,继续向我问道:“你们在洞里到底怎么了?怎么出来就变成这样了,蒙德真的死了吗?”我这次不打算再瞒着她了,说道:“他没死,但我想我们闹翻了。”小丝薇见我终于肯提起这事了,一下子来了兴趣,问道:“怎么闹翻了,那洞里有什么?”我双眼紧盯着她:“有金子。” 小丝薇立马张大了嘴,迫不及待的问道:“有多少金子。”我又转过了头:“很多。” “很多是多少。” “很多就是非常多。” “非常多是多少。” “非常多就是超级多。” “超级多是多少。” “超级多就是,诶,你烦不烦。” 小丝薇也感觉到了自己的问题很白痴,转移话题道:“那你们怎么闹翻的?”我轻轻的叹了口气:“蒙德要把金子搬出来,但我不同意,就趁他不注意打晕了他。”小丝薇像收到晴天霹雳一样:“你怎么这么傻,那么多的金子,竟然不拿。”我鄙视的看着她,说道:“你丫会不会聊天。”小丝薇轻轻打了我一下:“别生气嘛,继续继续。”我无奈的看着她,她倒也不害羞,依然精力充沛的问着问题:“你为什么不拿那些金子呢?” 我感到了不耐烦,向小丝薇快速的说道:“因为我不想拿,拿了肯定会出事情,别人会像我暗杀普昇那样暗杀我,蒙德和维达都逃不掉,你也会死,明白吗,你也会死,所有人都会死,包括旁边的那个呆瓜。”小丝薇在我面前呆萌的眨着眼睛,她不明白为什么我会突然就发飙。 但她还是没放弃,继续问道:“那你怎么能确定蒙德会杀了你呢。”我盯着她,眼睛一眨不眨:“因为他想要那些金子。”她还是据理力争的说道:“可是他也没有说啊,你是不是错怪他了,现在回去还来得及。”我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但却实在不想再回去,说道:“刚刚没晚,现在晚了,别想着回去了,先想想现在怎么办吧?” 小丝薇暗暗嘀咕了一声傻瓜,故意让我听到。 我停了下来,对法利问道:“你还有多少第纳尔?”法利摸了摸口袋,只掏出了我的那本资典,无奈的说道:“除了一本书,一分钱都没有,要不我们买了它。”我看向了他,骂道:“买了你我也不买它。”我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只剩5个第纳尔,我满怀希望的看向了身旁的小丝薇,她把口袋翻了出来,只有我送给她的项链。 我无力的感叹道:“不是吧,就这么点钱,谁能贡献点裤衩。”小丝薇倒显得无所谓:“老大,我们去哪浪。”我朝她笑了笑,指了指北方,说道:“去诺德好了,还有,我们可不是去浪,我们是去逃荒。”…… 我们朝着北方走,很快出了山脉,山区下面有一个马厩,我们忍痛割爱的买了两匹马,花掉了3个第纳尔,看着两个在自己手上反光的金币,我的心情复杂,以后的日子难过了,我小心的把两个第纳尔放进了口袋,又装进了怀里。 然后就向坐在我后面环抱着我的小丝薇问道:“诺德那里怎么样,好不好玩。”小丝薇嘟了一下嘴,说道:“没什么好的,全是鱼,还都是咸鱼。” 北方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里有海,对我来说是比较神秘的东西,况且那是小丝薇的故乡,自己是迟早要去的。 旅程是枯燥的,天也马上要黑了,但这里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露营也只能在野外,既然是野外就自然少不了狼,我们找了一处还算干燥的地方,点了把火,围在一起坐了下来,我看向了身旁的小丝薇,就那样一直看着,晚风吹乱了她的秀发,多了一种放荡不羁的奔放感,可她看我一直这么看着她,还有些不自在。娇嫩的脸上还有些发红,这就更显得完美了,我最喜欢这样的女孩。 法利碰了一下我的肩膀,问道:“老大,你以前经常在野外露营吗?”我摇了摇头,说道:“是,但以前都是跟一群壮汉,然后我就像这样看着那些大汉的大腿。”法利笑了笑,说道:“这附近有狼。”我吐了口口水:“你能说点我不知道的吗?”法利接着说道:“可以,它就在你的后面。” 我擦,我赶紧往身边躲过去,刚刚倒地,一条巨大的狼身袭了过来,一撮白毛擦着我的眼睛滑了过去,法利拔出身边的佩剑,站起身猛地刺穿了狼的脊椎,一匹猛狼一下就没了气力,倒在了我身上,一命呜呼。 我推开了狼身,对着法利说道:“狼血溅了我一身,你个畜生。”法利站起了身,说道:“抱歉,但现在有别的问题了。”我站起了身,一道道发着绿光的眼神透过黑夜,刺在了我们身上。 我很快冷静下来,拿起了三把火把,然后分别扔给了法利和小丝薇,狼群看见火把很显然就怂了,我知道等火把灭了我就可以抓紧时间写遗书了,我四周望了望,看见了一片树林,便向着法利说道:“小子,你带这小丝薇去那边树林。”我还没说完他就跑了,真是我刚见到他时的定义,他真聪明。 第三十八章 鲁达堡 看着远去的法利和小丝薇,我咽了口口水,独自面对起庞大的狼群,我显的不知所措,不断挥舞着火把,使它们不敢接近,还不时向后望望,直到确定小丝薇和法利都爬上树后,我开始慢慢向身后的树林那里退着,但老天爷真会挑时候,在这种时刻它居然下雨了,火光已经开始变得微弱起来,我后退的脚步开始变快起来。 到了最后,火光已经变得微乎其微了,狼群也开始靠了过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扔掉了火把,撒腿就向后跑去,雨滴打在我的脸庞上,粘在我眼睛上,使我看清前面的路变得很艰难,还好,法利这****的还有点人性,爬在树上大叫着,给我了一个明确的目标,我就随着声源处跑。 我听到小丝薇的喉咙都快喊哑了,声音也越来越大,我知道我离她那不远了,但身后的狼群已经近在咫尺,火烧眉毛之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找准一个大树就爬了上去,身后的那只狼就紧跟着我撞死在了树上。 紧接着的便是数百只狼围着树撕扯着,我尽可能快的爬上了树梢,坐在上面看着下面的狼群,只要在上面,绝对没事,我这样自我安慰着,小丝薇和法利他们还在大叫,夜实在太黑了,我看不到他们,只能回叫道:“我没事,现在被困在了一棵树上,下面的狼好像不怎么友好。”果然,他们停止了叫喊,现在除了下面的狼群发出的撕咬声就再无其他,不断有狼朝天发出一声声狼啸。 狼群在下面越累越多,只是转眼间,再看下去便是不断在晃动的眼神,要是有密集恐惧症的绝对就吐了。我咽了口口水,现在只能等了,与其在这警惕的关注着狼群,不如靠着树身好好睡上一觉。 我以为我这么想很疯狂,但我竟然真的做到了,寂静的夜使我感到很犯困,虽然我全身都被雨打湿了,但我还是睡得很甜。 第二天早上,我刚睁开眼,就发现了眼角多了一个红色的污点,我用手去擦拭,但却无济于事,我又拿起了衣服去擦,但也没用,我开始变得着急起来,加快了擦拭的频率,法利和小丝薇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大树上,听到了声音他们就知道是我,赶忙看了过来,下面的狼群早已散去,法利和小丝薇下了树,在下面向我叫道:“你还好吗,老大。” 我下了树,我买的那两匹马现在渣都不剩了,那可是三个第纳尔啊,我叹了口气,对着小丝薇说道:“没事,就是眼睛有些不舒服,没马了,赶紧赶路吧。”小丝薇点了点头,随即跟在了我后面,法利也跟了过来。 走着走着,我突然打了个哆嗦,好冷啊,小丝薇也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法利掐指一算说道:“现在好像已经立冬了,怪不得这么冷。”立冬?我突然有些莫名的激动,问道:“既然立冬了,是不是马上就会下雪了。”小丝薇笑着对我说道:“老大,你沙漠来的,肯定没见过雪吧?” 我脑筋转了转:“记得以前在罗多克的时候好像见过,但是那已经是10几年前了,早就记不清了。” 老天爷终于放晴了,阳光照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真舒服,远处隐约传来了马蹄声,我向后摆了摆手,示意停,一队骑兵向我们这里靠近,他们穿着浅蓝色的盔甲,背上背着长矛,腰间别着长剑,一个好像他们的领队下马走了过来,说道:“你们是谁,为何在这里?”我不屑的说道:“我在这你管的着吗?”那个领队将脸靠到了我的面前,说道:“抱歉先生,这是诺德的领地,我们是鲁达堡附近的巡逻队,但不管你是谁,现在请你离开。”说完,他就把腰间的长剑拔了出来。 后面的骑兵也都拿下了背上的长矛,我心里暗暗嘀咕:妈的,真点背。小丝薇这时走了出来,说道:“你凭什么让我们离开。”那个领队说道:“别逗了,你们是斯瓦迪亚来的吧,我能放你们走已经很仁慈了,别浪费时间了,现在就原路返回。可别再回来了。”说罢,他插回了长剑,上了马,随骑兵队伍疾驰而去。 我望着骑士们离去的背影,扭过了头,刚走两步,我又转过身向前走去,这可吓不到我。 小丝薇见我突然回来,吓了一跳,说道:“老大,真的继续走啊,他们真的会宰了我们的。”我做了个桀骜不驯的表情,说道:“我定好的事,可不会这么容易就改变。” 因为我的决定,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没过多久,远处的鲁达堡就露出了模糊的轮廓,我们快到了,我虽然脾气不好,但至少还冷静,我呆在了远处观察起了这个战火中的城堡,因为斯瓦迪亚的侵略,这个城堡已经破败不堪了,城门的守卫很严,进城的每个人都被拦了下来,赶往别处。 “太霸道了。”我心里暗暗想到,但是麻烦到了,后面突然传来了叫声,我回头一看,正是刚刚的那个骑兵领队,他已经拿出了长矛,做出要攻击的姿势,说道:“我说过让你滚的,但这是你自己不知好歹。”说罢,他就紧了紧手,抓紧长矛向我这里袭来。 一言不合就打架,我推开法利和小丝薇,独自和他对抗起来,长矛正对着我的鼻尖冲来,马匹带着一阵劲风,吹痛了我的脸庞。 经过多次对战的我躲闪已经成了本能,快速的做了一个侧翻,轻松躲过,那个骑兵领队顺着马的后劲又向后奔跑了几十米,才转过方向,正对起了我。远处还有10几个骑兵虎视眈眈,现在打的话没有一点好处,最好的办法就是言和。 我伸出了手,说道:“先等等,我们只是想进城歇一歇,你至于吗?”那个领队听了我的话,不满的停了下来,说道:“要打就打,哪来这么多废话,进城?你怎么证明你不是斯瓦迪亚人?”说完他又有要冲过来的趋势。 我赶忙接着喊道:“那你怎么才能让我们进城,条件你开。”他很不耐烦的再次停了下来:“小子,就你这小身板,如果可以带来三个人头,我就让你进城。” 第三十九章 两个斯瓦迪亚人 我很爽快的答应了他:“三个斯瓦迪亚人的人头换我们进城。” 他听完诧异的看了远处的骑兵们,然后卸下了自己腰间的剑,扔给了我,说道:“不是,是三个人头换三个头,你后面的两个人我要带走,我会在鲁达堡等你。”我接过了剑,拔出剑身,剑身非常光滑,映出了我的脸颊,冷冷的剑光有些刺眼。 我合上了剑柄,说道:“凭什么?”那个领队冷笑一声,说道:“本来你们三个人的命都要交代在这,只不过是我大发善心,让你带三个人的人头换你们的命而已。”我冷眼望着他,身后的小丝薇突然说道:“我是诺德人,你凭什么这样。”(这提一下,有些国家的人长的是不一样的,罗多克和斯瓦迪亚位处大陆中部,人种身材偏高,皮肤较白,高鼻梁,眼珠是绿色的,发色为黄,诺德和维吉亚位处北方,眼珠是蓝色的,头发为微黄,低鼻梁,身材矮小,皮肤呈黄色。苏丹和库吉特在大陆南方,人种身材中等,皮肤黝黑,发色是浓黑色,低鼻梁,眼珠也是黑色,虽有混血儿,但毕竟为少数,一般混血人都长的较为英俊,主角虽然从小在苏丹长大,但却是罗多克人的血统。) 领队斜眼看了她一眼,说道:“你已经不是诺德人了,从斯瓦迪亚来的诺德人只是叛徒。要不是看你是女人,你也不会活到现在。” 我走到一个骑兵面前,拿未出鞘的长剑指着他说道:“你的马归我了。”那个骑兵不屑的往我这吐了口口水,然后他就被我踢下了马背。我牵着马到了小丝薇身前,说道:“你先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然后我就骑上马扬长而去,消失在了尽头….. 我来到一个悬崖边,现在已经夕阳西下,这边天空已经黯淡下来,只有远处一角还剩一些绯红,我向山下望去,两个斯瓦迪亚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一个高大笨拙的人拦住了一个瘦小少年,他手中的弯刀甩来甩去的,显得异常凶狠,而那个少年则很懦弱,显得不知所措。 这是那两个斯瓦迪亚人的故事。 那个拿刀的人名叫迪克,他的爷爷的爷爷是位斯瓦迪亚的皇家骑士,他的爷爷是一位骑士团的骑士,他的父亲是一位普通骑士,而到了他这辈,却成不了骑士了,迪克跟着他的父亲学了好久,最后勉强成了一位二流骑士团的准骑士,后来又很不巧的在一次宴会上打翻了酒杯,把酒水洒在了骑士团团长那光秃秃的脑门上。 他被逐出了骑士团,他父亲被他气死了,可他父亲只教了他关于骑士的本领,虽然他父亲也只知道关于骑士的本领,他能把骑士信条倒背如流,却不会写一个大字,他只能在一个小小的铁匠铺内当学徒,但他生性懒惰,外加实在笨,他竟然连打铁都学不会,真是脑子打铁了。 后来老板往他脸上扔了2个第纳尔,让他滚蛋,但他也有优点,就是抗打击,虽然老板这么贬低他,但他倒丝毫不气馁,居然开始变的勤奋起来,他学着农民在田里种地,纯朴的农民都很乐意引导他,种地再学不会的人就没救了。 他学会了,并且第一年就大丰收,稻穗堆满了他的仓库,他第一次成功了,激动的留下了泪水,不幸的是,那年斯瓦迪亚四处征战,粮食供应不足,他的稻穗全被低价收购,说是低价收购不如说是抢,还好他在房间里藏了20斤稻穗,他那一年才得以存活下来,我说过,他的优点就是抗打击。 第二年,他依旧勤勤恳恳的继续耕作,这一年,他遇见了他的真命天女,一个女人出现在他的生活中,那个女人是诺德来的,蓝色的眼珠异常迷人,迪克被迷得神魂颠倒,发誓要追求她,他把自己拥有的所有东西都堆在那个女人的门口。 第二天,那个女人收了迪克所有的礼品,他欣喜若狂,但当他走进那个女人的房间,只剩一张枯木床,人早已离开了,迪克第一次经历了爱情的挫折,他变得一无所有,在那个女人的房间痛苦失声。 迪克发誓杀了她,他寻着踪迹,一直找到了诺德,在女人的老家将其暗杀,杀人偿命,迪克被城内的护卫队抓了起来,定为死刑,但乱世纷乱,斯瓦迪亚一次夜袭让他顺利的逃了出来,在鲁达堡附近的森林里落草为寇。 但我说过,他笨,即使当强盗了也没干成过一笔,今天他在路上看见了一位弱小少年,决定解决自己这个月的花销。 这个少年叫韦特,来自斯瓦迪亚一个贫苦的村庄,村民遇事就躲的性格让他变得懦弱又自卑,但他的父母却对他的期望很高,让他在村里唯一一个诗人那里学习,韦特天赋很高,但终究改不了懦弱的本性,诗人教了他两年,找到他的父母,说道:“这个小男孩只适合在家耕作,不会有出息的,他逃不了懦弱。”说完,就离开了那个村庄。 韦特的父亲大发雷霆,天天对韦特实施家暴,韦特的母亲也恨铁不成钢,但看着丈夫天天对儿子拳脚相向,心中的母性难免会被激发出来,开始心疼起自己的儿子起来。 韦特经常被村里其他的人欺负,但他却对学习出奇的喜爱,他学会了几何原本,熟读圣经,可以验算出圆周率后16位小数…… 但他父亲看他软弱的样子就会感到不屑与耻辱,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把他赶出了家门,韦特无辜,只能在马厩里住了一夜又一夜,他的母亲经常会偷偷给他送吃的,但纸包不住火,他的父亲把韦特的母亲打了一顿,并把韦特赶出了村庄。 韦特的母亲在他临走时依依不舍,往他手里塞了自己所有的积蓄:20个第纳尔。然后对他说道:“孩子,明年雪花飘零的时候,不管在外成与不成都回来吧,你父亲会原谅你的。” 韦特含泪告别了母亲,前往了诺德的一个城镇白手起家,他虽然懦弱,但他心灵手巧,聪明能干,他在城郊的树林里砍了三棵上等的树木,然后雕刻成各式各样的木偶,接着采集蓝草,红花,茜草,紫草等,碾碎,兑水,给每个木偶上色,接着就在城内的市场上摆地摊。 因为韦特的东西很特别,一下成了抢手货,一个木偶10个铜币,买10个木偶就能赚到一个第纳尔。 但韦特不仅仅只想要钱,他开始研究一些新玩意,比如机关术,因为他过硬的知识底蕴,开始并不是很难,但机关术苦涩难懂,他变得寸步难行,很难在机关术上有更进一步的成就。他把自己所了解到的一些简单的机关术画了下来,放在怀里,眼看自己已经出来一年了,马上就立冬了,他开始踏上归途。 不幸,在这里碰见了迪克。 第四十章 迷路的贵族女 迪克心中的饥饿感不断冲击着他的理智,终于他按耐不住了,面目狰狞的拿弯刀冲了上去,手无寸铁又懦弱无比的韦特在惊慌中甚至忘记了躲闪,弯刀砍断了他的一只手臂,他痛苦的躺在地上,迪克疯狂的在他身上翻第纳尔,这时,主角我终于有戏份了。 我拔出长剑,向这里骑来,马蹄声惊醒了正在翻第纳尔的迪克,他抬起头,我也正好举起长剑,甩了出去,长剑刺透了他的咽喉,他捂着喉咙,鲜血像小蛇一样流了下来,在地上抽搐了两下,然后就躺在地上一命呜呼。 我到了跟前,拔出长剑,看向了一旁的韦特,他脸发紫,不知是吓的,还是疼的。我割下了迪克的脑袋,又在衣服上撕下一块布,包着脑袋挂在马上,我又向韦特这里走来,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恐惧,但当我举起剑要刺下去的时候,他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拿出数十个第纳尔,递给我,说道:“放我走吧。”我摇了摇头:“可惜,我要的不是钱。” 他的眼神从恐惧慢慢变成了释然,他把怀中的图纸拿了出来,递给了我,我不敢再犹豫,我怕我再等一会就下不了手了,心一发狠,手中的剑插了下去。 天空下起了雪,洁白洁白的,盖住了两人的血迹,韦特留了最后一口气,他看着母亲跟他说过的雪花飘零之时,拿着图纸的手无力的掉了下来,哽咽的说道:“母亲,下雪了,我回不去了。” 时隔数十年后,我再次看到了雪,但没想到是在这种时候,我内心莫名其妙的很沉重,看着地上韦特的尸体,我拿过了他手上紧握着的图纸,但并没有打开看,直接放在了怀里,然后就紧紧盯着韦特的尸体。我和他素不相识,为什么我会可怜他? 尸体仅仅只是这么一小会就已经冰凉冰凉的了,我的眼泪居然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但韦特已经死了,我不会白白浪费一个脑袋的,虽然心中满是愧疚,但还是割下了他的头颅,头颅血淋淋的,我撕下了身上很大的一块布,把它放了进去,顺道塞了点雪。 我把它挂在了马上。现在已经两颗了,还差一颗,但我现在无论如何也起不了杀意,我把两具无头尸体处理掉以后,便在路边坐了下来,雪真美。 黄昏已经在晚霞的催促下急忙的离开了,夜晚因为白雪的照耀并不黑暗,但我却显得有些孤独。 雪越下越大,没过一会,我身上就蒙上了一层白色,头发白了,眉毛也白了,仿佛一个老人,我又拔出了那把剑,怪不得你的剑光这么刺眼。 远处又传来了声响,我合上了剑,这是最后一个人头了,明天天亮我就要集满三颗人头。马蹄声越来越响,人也越来越近,她骑着马朝我这走来,我抬起了头,吃了一惊,是个女人,鲜红的头发垂到了腰间,脸上还存有一个玫瑰刺青,从她的打扮我可以看出,她是一个贵族。女人的话我就不太能下的了手了。 她厌恶的向我这里看来,想要问路,但又忍住了,她不屑于跟我说话。我抓紧了一下剑,但我可不会鲁莽,她这种贵族女人我要想动她得先掂量掂量。 突然,我嘴角一笑,脑子里想到了一个不怎么好的点子,我翻身上马,向鲁达堡骑去,我知道她一定会跟上来。 在鲁达堡城郊,我停住了,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月光被乌云遮住了,那个贵族少女果真跟了上来,她还沿途做好标记,这正应了我计划的一部分。 她见我突然停下,心中不免有些紧张,但她是贵族,心中的傲气太重,不会卑躬屈曲的承认在跟着我,仿佛一个没事人一样,骑着马慢慢悠悠的到我前面去。 凌晨的黑暗给了我最好的掩护,她刚到我前三尺处,突然感到了后面一阵劲风吹来,接着就不省人事了。 我用剑托打晕了她,然后撤掉了她脖子上的项链,挂在了附近的一颗树上,又在那棵树上画了一个指向鲁达堡的箭头。 这会有的看了。 我到了城门下,举起了两个头颅,大叫一声,守城的正是我昨天看到了那个领队,他眼神恍惚,身形不定,脸颊还有些发红,很显然是酒肉过度。他看见我手中的头颅,便放我进来了。 进来后他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我拖着的那个贵族女人,我嘴角冷笑,等着吧,我递给了他两个人头,又放下了这个贵族女人,说道:“找不到第三个人头了,这个贵族女人抵了吧,正好我们也是两男一女。” 那个领队色眯眯的眼睛让我一阵不自然,只能为这个贵族女人叹息,可怜的娃啊,她的眼睛紧闭,手指动了一下,快醒了,我大感不好,向领队说道:“我那两个同伴在哪。”他招来了几个手下,押上了法利和小丝薇,小丝薇倒没多大事,只是法利却被打成了猪头,我隐隐猜到了怎么回事,不经感叹法利讲义气。 我给了他们那个贵族少女,他们把小丝薇和法利也送了过来,人到了我可不敢再多逗留,临走之前,我把那把沾满血的长剑又还给了领队,然后拉着法利和小丝薇赶忙向城内跑去。 我没跑远就传来了那个贵族少女的尖叫声,斯瓦迪亚没有地位的女人是不会染发和刺青的,她要么是败家女,要么就是被父母宠溺的千斤,后台绝对不小。这个领队正好还喝醉了。这会他不死都难了。 我们到了城内的一个酒馆,要了三间上房就赶紧安顿了下来。 酒馆老板一脸困倦,大深夜的来客人,他的态度可不会怎么好。 我们三人聚在了中间的一个屋子里,我先向小丝薇询问了情况,原来我刚走那个领队就图谋不轨了,但真正遭殃的却是法利,法利这个家伙关键时刻还是有些胆量的,敢和那个领队叫板,虽然被打了,但保护了我的女人。 我心中暗暗冷笑,心想那个领队,马上就让你上西天。 我们聊了一会儿就各自回房睡了,这晚我睡不着,总感觉有什么大事要放生,我好像捅了个大篓子。 反正都睡不着了,我翻身坐起,想到了今天那个懦弱的少年递给我的那张图纸,从怀中拿出了它,图上画着几个齿轮,还有一些零件,我都见过,不过下面的组装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原来还可以这么来,我很快陶醉在了其中,认真钻研起来。 断更说明 我断更并不是因为我不负责任,恰恰相反,因为我太在乎读者的感受,虽然我不知道我的书现在有没有人看,尽管现在有没有读者对于我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因为我相信好书是可以获得读者的青睐的。 这次断更可以说是对我写作能力的否定,至少是对前面我写的章节的否定,近期,我脑子空白,所写的文章并没有任何的可读性,写作近期竟然变成了任务,它竟然变成了我厌倦的累赘,这是我不能容忍的,我热爱创作,但现在的写文让我感到厌烦,所以,我决定:暂时性封笔。我要把自己的写作水平提升一个层次再带给大家更好的作品,而不是这样混日子,这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也脱离了我创作的本质。 所以,我对在关注我作品的读者奉上最真诚的歉意,我也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初心,你们可以任意的骂我,如果这样能让你们好受的话。在这里,我也想对各位在起点的作者真诚的在同一高度交流一下:“创作不是为了钱,更不是为了字数,而是为了满足自己心灵上的创作欲,如果你厌倦了创作,不应该继续马马虎虎的写文,而是应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你创作的初衷,虽然我是个新人,说这话还言之过早,但是,正因为我是新人,我创作的初衷还在,我们应该热爱创作,而不是单纯的为了凑够字数,其实创作不是满足读者的,是满足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