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华胄》 楔子 我们是博学的,但也是无知的。 我们是聪明的,但也是愚蠢的。 我们接受未知的能力无人能及,但这也是我们最大的不幸。 我们不知道,在洪荒时空之中,是否还有其他空间;创造空间文明的是人类,还是外星人;甚至,我们不知道灵魂是否真的存在…… 文明也许是一种精神,而魂魄只是一抹意识,记忆也就成了曾经。 当时空结界发生撞击,宿命发生改变,连灵魂都为之震荡时,一切都将变得不可思议,而又那么顺理成章。 伊和来到这里已经三个月了。 一觉醒来时,她偶尔还会分不清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 小解的时候,她会很自然的忘记蹲下来,尿湿了好几次衣服。 早晨起床后,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她会疑惑自己何时养了一头浓密的长发。 而母亲在这个时候,会站在一旁微笑道:“我们古牧的女孩子是要学会自己梳辫子的。” 伊和看了一眼院子里的积雪,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晓得了,你说过很多次了。”随即,转身从书架上取来一张羊皮卷,展开,上面扭扭曲曲的线条,腥红的领地标识,组成一副蝴蝶翅膀似的地图。 罗莱,南炎,古牧,纳西,贵金。 古牧国,现在的古牧族,也是伊和现在所生活的地方。 “武氏,你说,萨摩巫师真的可以召唤灵魂吗?”母亲告诉过她,三个月前她差点病死,是萨摩巫师救了她。 “嗯,也许是的。”武氏一边帮她把头发变成小辫,一边道:”今天要背的《本草药经》我已经放在桌上了,两天之后我会检查,到时若是背不出来的话,你一个月都不许再出去了。” “是。”微微昂头,她看到武氏的脸,那是一张年轻的瓜子脸,在鼻梁处有几粒雀斑,但不影响美观,反而添了一丝俏皮。 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长长的头发,穿着翻领长袍和百褶裙,文静典雅。 她就是颐和的母亲,但却不能称呼为母亲,要称姓氏。 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他又怎么会来到这里? 这里看不到山,也看不到湖泊,还没有下雪的时候能看到天空一群群飞过的大雁,而下雪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脑海中两种记忆时刻发生着冲突与矛盾,不断地折磨着她。时而,她会想起一些水泥建筑,豪华的轿车,还有男男女女,明白自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是一个男人……,时而,她又在提醒自己,她是一个八岁的小姑娘,不能站着小解,要学会梳辫子,要学会做一名女孩子。 “为什么女孩子要梳这么多的小辫子?” “女孩子梳了这样的辫子才漂亮,才能嫁给最勇敢的勇士。” “这地图上的五个国家,武氏去过吗?” “……去过的,”武氏将下颚抵在伊和的头顶上,”将来颐和也会去的。” “我为什么也会去?”伊和回头看她。 “因为你必须去。” 合上羊皮卷,伊和甩甩一头的小辫子,三个月了,她还是没有学会辫辫子。很抱歉地说:”好吧,我会去。”继而,她又问道:”为什么这里没有其他人?” 武氏说:”这个问题不要再问了,你迟早会知道的。” 第1章 一魂一魄 这个问题,她想不明白。 嘴里的青草发出苦涩的味道,头顶一颗暖哄哄的太阳悬着,蔚蓝的天上一丝云朵也看不见。 这样的天气,是最适合睡觉的。躺在青石上,伊和将手枕在脑后,衣领上细软的绒毛就抚在了脸上,痒痒地,暖暖地,不一会儿她就进入了梦乡。 梦里,有一个男人叫伊和。 伊和三十二岁生日的第二天,他向上司递交了辞职信,然后带着行李回到老家苗寨,准备结婚。新娘是同一个村子里的,长得很是漂亮,两个人跑了七年的马拉松,到现在终于修成正果了。 七年的时间说长也不短了,伊和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是因为那女孩子年纪要比伊和大三岁,而现在同意了,是因为女孩有了身子,马上就要生了。 三十多岁了,要当新郎又要当爹了,真是喜事,伊和提着行李箱喜滋滋的往家赶,一路白墙黑瓦,一路小桥流水,伊和走着走着,突然一阵眩晕,接着就是笔直的倒了下去…… 在苗寨,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劫了三魂三魄,那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伊和的三魂三魄尖叫着四处逃散,可他们还是被一股奇异的力量吸向了一个方向,在夜空里一闪而过,冲进了一个钵盂之中。 “嘿嘿!”钵盂的主人怪笑一声,将高举的钵盂拿到面前,突然,钵盂里猛然发出刺目的银白光亮,一道幽兰色的光芒一飞冲天,逃了出去,在这光亮之中,隐藏在长发后的钵盂主人的脸,显示了出来——这是一张有着尖尖的下巴,高高的鼻梁的老妪。 见逃走了一魂一魄,老妪猛然瞪大了血色的眼睛,右手在空中连动,她的手指发出微微的光亮,在空中形成了一条莹绿色的光带,使空气如同水波般荡漾开去,随即,老妪喝道:“收!” 谁知,这一魂一魄在空中一扭就消失了踪影,老妪抬头望着一魂一魄消失的地方,一脸的震惊,抖着嘴唇道:“好久没见过这样的魂魄了……” 能钻进空间裂缝的魂魄确实难见,但这也证明了伊和的魂魄是何其强悍。 伊和的一魂一魄消失在空间裂缝之中,无意识的,随着不知从哪儿吹来的一阵风,游荡在一片白色中。这一魂一魄是伊和的记忆魂与无情魄,主宰着**的记忆与恨。 不知过了多久,这一魂一魄突然遭遇一股风暴漩涡,一拉一扯就随着风暴卷进了漩涡的正中心。而在这风暴漩涡中,还有无数道带着彩色光亮的光带,因着漩涡的剧烈旋转而相互死死地缠绕在了一起。 剧烈的挤压,光带破碎,星光纷飞。 而在另一个不知名的空间里,细碎了铃声与号角,悠悠地响起。 空旷的祭祀圣坛上,篝火冉冉,神玲叮当,号角呜咽,牛皮鼓声声震耳欲聋。 白巫师狂摇手中的神铃,他双手伸向天空,脚步孔武有力,一句句祝由词从他嘴里说出来。大概的意思是:颐和这个孩子,生来就是善良的子民。她一心为天神,为父母,为亲人,为朋友,请天神恩赐她重新陪伴在众人的身边。 呼地一下,篝火上的火焰在风的作用下矮去一大截,但瞬间又蹿了回来。 要救活一个已死的人,白巫师不得不将治疗术换成召唤术,企图从天神的手中拉回一缕适合的灵魂。 在这冉冉篝火围绕的祭祀仪式中心,参加仪式的武氏跪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寒风吹着她单薄的身体。作为母亲,颐和最亲的人,她必须这么做,必须虔诚的为孩子祈祷。 因为在《大萨摩录》中记载,只有死者最亲的人真诚的祈祷,召唤仪式才会有效。可谁能保证这一定有效呢?但质朴纯良的古牧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白巫师的能力,哪怕患者死在了祭台上,他们也只是会说一句:天神这是看中了他(她)的善良,召他(她)去享福了。 白巫师一手高举着神铃,另一只手成爪状在空中抽搐般舞蹈,口里念道:回来吧!回来吧!无家可归的灵魂。 夜空之上,一颗星子,猛然亮了一下。 高台上,平躺的女孩突然坐起了身子。 “天神保佑我古牧呀!”见此,祭台上的人激动的大声高呼,手舞足蹈都不足以表达他此时的激动之情。 她醒了,她醒了,真是太好了! “天神!天神!”巫师们高呼起来,激动情绪难以用笔墨描述。 而醒来的颐和,脑子的记忆却是一个男人的,她坐直了身子,向四周欢呼的人们望了一眼,眼前一黑,又晕了过去。 在这里生活了也有三个月了,伊和没有见过除了武氏以外的任何人,武氏也从来不跟她解释,这个好似秘密一般的问题。 半响,伊和猛地坐起来,吐掉嘴里的草,骂道:“草泥马的,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破事了?” 这里太陌生了,没有汽车,没有电脑,没有电灯,连最基本的生火工具都不是打火机,落后这个词,不止一次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有时候,她会从记忆中知道自己是男人,生活在一个发达的国度里。而现实是,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女孩,脖子上挂着象征着年龄的檀木珠,还有一头浓密的长发,生活在疑似草原的地方。 为什么她的记忆不是关于自己的,而是一个男人的记忆。 她被人做过手脚? 还是脑子里的一切都是幻想? 为什么她想不起三个月以前的事情?是忘记了,还是失忆了? 她的身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奇怪的事情? 如果他是伊和,那她又是谁? 一阵秋风刮过,一旁的白杨树林里发出簌簌地声响,一只不知名的鸟在林子里叫着。 伊和站在青石上远眺,身边围绕着的是数不清的石头。这里的石林是一组迷宫,不了解地形的人,进来了就甭打算再出去。 而这里,是伊和偷懒的地方,保准谁也找不着她。 “……救救我……”白杨树林边,一个妇人怀抱着个孩子,踉跄着,一步扑倒在地。 在这里三个月都没有见到外人,伊和猛一看到这两人,别说心里的激动与惊喜,跳下脚下的青石,就向着两人跑过去。 到了近前,她这才发现,这两个人已经昏迷了过去。这妇人穿着毛织布衣,银盘脸上色白如纸,细长的眉毛有修剪过的痕迹,她怀中的孩子,五六岁的样子,紧闭着双眼,脸色泛紫,下颚处有疑似血液干结后留下的痕迹。妇人将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如同睡着了似的。 伊和轻摇妇人的手臂,试探着道:”醒醒,快醒醒。” 而妇人却没有醒来的迹象,一探鼻息,幸好还有呼吸。 “还好没有死。”低声咕囔了一句,伊和随即又试探了孩子的鼻息,也是活的,她这才略微放心。于是,她打算将妇人怀里的孩子先抱出来,再进行治疗,谁知刚拉开妇人紧箍住的手臂,那长袖下就露出了一截布满伤疤的手臂来,翻开袖口一看,只见那细长的手臂上竟是无一完好,血淋淋的布满了牙印,令人发秫。 第2章 救人 秋风吹动着白杨树林,发出簌簌声响,而在树林旁,有一大二小三个人。 “够狠的!”想必是为了养活孩子,这妇人把自己的血当作了食物,以致失血过多休克了。 世间上,也只有母亲会这样做吧,伊和的脑子里无端的闪现出武氏的身影。 “碰上我,也算是你们好运,不然呐,你们都得成野狼的点心。”一边嘟囔着,伊和一边将孩子抱起放在一旁,又分别给两人喂了点水,捏肌肉,掐人中,忙活了好一会儿。 小孩先醒了过来,坐起了身子,水灵灵的眼睛里先是一片迷茫,看见伊和后就变成了不安,”你是谁?是来杀我的吗?” 伊和眯着眼睛,指了指隔在两人中间的躺在地上的妇人,道:”我是救你们的人,我是你们的大恩人!” 谁知孩子一把挥开她的手,狠狠的扑在妇人的身上,红着眼说:”你杀了我的娘,你是坏人!”看样子是以为尚未苏醒的妇人已经死了。 孩子护母心切,根本就没注意到伊和脖子上挂着了檀木珠,及笄的女孩可不会再戴这玩意儿,也就是说伊和比他大不了多少。 “小家伙,诬陷人可不好,何况她还没有死。”伊和收回手,还就和他杠上了。 “你骗人,我母亲肯定死了。”说着就哭了起来。 “……千儿……”一旁的妇人低声唤了一声,醒了。名唤千儿的孩子闻声,扭头看向母亲,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伊和一见她醒了,忙凑上前问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儿了?” 那妇人看了一眼千儿,苍白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欢喜,这才幽幽地转过头来看向伊和,气若游丝地说:”我……我是熙雅朵,救……救救……”一句话还没说完,头一歪,也不知是死是晕了。 伊和吃了一惊,连忙伸手试探熙雅朵的鼻息,而一旁的千儿见母亲闭了眼,顿时哭喊道:”娘,娘,你醒醒阿,醒醒阿。” 这失血过多,就是精气损耗过多,昏迷也是正常事,只是一时半会儿肯定是调养不过来的。 “哭什么,还没死呢。”伊和嘟囔了一句,就琢磨着怎么安排这母子俩,不料从石林的一侧传来了武氏的声音:”颐和,颐和,你去哪儿了?” 伊和对千儿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可千儿根本就不理她,仰天哭得更凶了,一边还嚷着:”你是坏人,你杀了我娘。” 武氏闻声跑来,她先看看一脸无辜的伊和,又看了一眼千儿,视线才落在晕迷不醒的熙雅朵身上。伊和指着熙雅朵说:”这个人失血过多,武氏,我……” 武氏略一沉吟,蹲下身就开始切脉,一面打量着妇人:熙雅朵身上的衣服虽然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可细致的做工还是能略见一二;一头蓬乱的头发黑亮细密,连着细长的眉儿也是漆黑的,脸蛋儿苍白如纸,却皮肤细腻。她说:“把她带回家吧,在这儿可救不了她。“转头又对止了哭泣的千儿道:“你娘没死,别哭了。” “我就说你娘没死吧,你还不信,武氏也说你娘没死,这下你该信了吧?”伊和道。 千儿瞪了一眼伊和,不搭理她,却眼巴巴的望着武氏,拿着袖子胡乱的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脆生生地问道:“那我娘怎么还不醒?” 武氏一边和伊和一起扶起熙雅朵,一边道:“你这孩子的问题比伊和的还多,再不回去你娘就真的要死了。” 这里离静苑并不远,依着一片桑榆树就是了。草原上的树林并不多,有树林的地方野兽也多,要不是这里石柱林立,是天然的屏障,武氏也不会让伊和一个人来这里玩耍。 千儿到了静苑,一双眼就不够看了,石头垒成的屋子,还有那满院子的药草与淡淡地药香都让他稀奇不已,想问伊和的问题有一大摞,但却拉不下面子,去跟一个贫民似的丫头问话,每每张口了就是说不出话来,只睁大了眼睛看着武氏母女俩。 武氏将熙雅朵安置在暖炕上,转身在院子里取了点人参、白术、茯苓与甘草,交给伊和,并轻声嘱咐道:“你把他带出去,然后将这些草药煎了给他喝下,不能让他闯了进来,晓得了么?” “嗯,这个简单。”伊和接了草药,对千儿说:“千儿,到这儿来。”这满院子的草药都是她照着医书采回来的,没想到还有用上的一天,也不枉她近三个月的辛苦了。 伊和难得的和气,到叫凌千有些害怕,支支吾吾的涨红了脸,“我……我要陪我娘。”他说。 “你娘好好的躺在炕上呢,跟我走吧,我带你去看野马。”伊和不由分说,另一只手就一把抓住了千儿的胳膊,将他拉出了屋子,“我跟你说,石林那边的野马最精了,一只只的吃草时还把耳朵竖的高高的……” “你好笨哦!马是一匹匹的,不是一只只的。”千儿被伊和拉出了屋子很不高兴,此时听到伊和话里的瑕疵,就很不客气批评起来。 “嗨!你个小不点,还跟我嚼字眼儿。”伊和顺手就在千儿的头顶来了个板栗,板着脸说:“我说是只就是只,不许和我嚼字眼儿!” 十多天的风餐露宿,还有黑衣人的追杀,早就在凌千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他一见伊和板起了脸,初见面时的勇气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低着头再也不敢看伊和一眼。 凌千是个胆小的人。 看着千儿的样子,伊和在心里琢磨着:我可不能太凶了,好不容易来了个小孩,可不能把人给吓到了。她一面将草药放进药罐里,加水添柴生火,一面絮絮叨叨:“小孩子要将礼貌,不讲礼貌的小孩是不讨人喜欢的……” 伊和说个不停,而千儿却是一句都不再搭理她。 熬好了草药,伊和端着药碗对千儿说:“男子汉大丈夫,喝碗药不是什么难事,快喝吧。” 凌千知道这是武氏让她熬的药,不用伊和用激将法自个儿就将药碗夺过去,喝了。完了还砸吧着嘴说:“我不是小孩子了,你的激将法对我没用。” 伊和吃了一惊,暗道:这小孩咋这么成熟呢?干笑了一声,岔开话题道:“武氏在屋里帮你娘包扎伤口,我们就不要去打扰她们了,我带你去看野马。” 草原上的秋天是很短的,也是很冷的,野马也快迁徙了。千儿一听伊和提到了母亲,似乎是想起了熙雅朵用自己的血给他当食物的情形,也或许是伊和对他的态度让他有所感触,总之他又湿了眼睛,阐述了他的遭遇:“我娘给我喝了她的血,我……我不能,我,我想陪我娘。” 他可怜巴巴的望着伊和,一双通红的眼睛里全是希翼。伊和被他看得不自在,差点就举旗投降了,但到底是没忘武氏的交待,“武氏和你娘在一起呢,你放心吧。等你玩回来了,你娘就活蹦乱跳的站在你面前了。” 千儿还是不愿去玩,精神萎靡,嘴里反复着一句话:我想陪着我娘。 一句话说地伊和心里酸得不得了,也就不好再使强硬的手段了。正一筹莫展时,吱呀一声,石屋的门,开了。武氏走了出来,脸上的表情让伊和觉得很不安,忙问道:“他娘怎么样了?” “让他进来见她最后一面吧。”武氏说。 伊和愣了下,明白熙雅朵是活不久了。她转头对千儿笑了笑,眼里却含了泪,说:“你娘想见你哩!”千儿一听,高兴坏了,撒腿就往石屋跑去。 望着千儿的背影消失在门后,伊和才对上武氏冷漠的脸,心里终究是忍不住叹息了一声: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要没了。 她虽然才接触熙雅朵,又没有和她说过几句话,可一个伟大母亲的感动,足以让她落泪了。 伊和看着武氏,希望她能对她说点什么,可武氏一句话都没有说,转身去了厨房。 天色暗了,呼啸的秋风在院子里盘旋着。伊和进了屋子,看见千儿趴在炕沿边,小小的背影是那样的悲伤。她眨眨眼,又退出了屋子。 当天夜里,熙雅朵去了。而千儿只知道亲人死了是要狠命的哭,却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死了。他看着熙雅朵一张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天真的问武氏:“我娘是不是太累了?所以她睡着了,没有听见我的话?” 武氏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一把就将熙雅朵拖下了炕,伊和吓了一跳,只听见千儿哇的一下哭起来:“你干什么?快把我娘放下!” “一个死人怎么能让活人冻死了。”武氏将熙雅朵的遗体安置在西边的地毯上后,来到千儿的面前,冷酷地说:“明天,你就得离开这里,明白吗?” 这一刻,伊和觉得武氏真的很冷酷,而且不近人情。她一把将千儿拉到自己的身后,大声的对武氏吼起来:“他才没了娘!” “明天他必须离开!”武氏不容拒绝道。 “他这么小,离开我们肯定会死的!”伊和说。 在凌千的面前谈论他的去留,是非常残忍的。他紧紧地缩在伊和的背后,瞪大了眼看着武氏,像是要把这个并不是很美丽的女人,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一样。而伊和的形象,在他的心里却是变得无比高大,高大到让他鼓足了勇气对武氏坚定的吼道:“我娘没死!她只是睡着了!” 千儿的大吼并没有激怒武氏,她依旧我行我素,说着无情的话,“今天你们就在这里休息吧,明天我会送你离开这里的。”说完,转身就去了寝室。 伊和见武氏走了,这才转身看着千儿,抹着他脸上的泪,安慰道:“先别哭了,我给你求求情去。” 原来,伊和觉得自己是这世间最可怜的人,但现在,她觉得千儿才是世间最可怜的人。 第3章 大宗师 伊和忐忑不安地去找武氏,心里想了好多话要对她说,可不想,武氏在屋里一句话都不回应,也不开门。武氏的寝室,向来是不让伊和进去的,有这样的结果,伊和早就知道了。没办法,伊和只得转身回来。 屋里面,千儿正极力搬动着熙雅朵的遗体,但他力气太小,根本搬不动。伊和一进门,看见的就是这样的场景,惊得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跑到千儿的身边,吃惊的问道:“你……你在干什么?” “我娘怕冷,我不能让我娘睡在地上!”千儿看也不看伊和,眼里、心里,只有熙雅朵。 站在一旁,伊和看见千儿的小脸涨得通红,一时间竟不晓得要怎么告诉千儿,熙雅朵已经死了的事实。好一会儿,她轻轻地对千儿说:“你搬不动的,我们拿被子给你娘盖着吧。” 闻言,凌千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狠狠地一点头。 两个人将炕上的两床被子都盖在了熙雅朵的遗体上,千儿望着母亲的容颜,小脸上第一次显出了安心的笑容。 而这个若隐若现的笑容,在伊和的眼里,却成了无声的疼痛。人的一生,能有一个人为自己舍生忘死,那也是值得的了。 在伊和的脑海里,记忆中的那个男人,看见过不少把子女当作筹码的例子,亲情在那个世界是那么的淡漠,甚至是只有相互利用的份。她知道,千儿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将来也可能在这方面吃亏,但他会有很多朋友,在他身边帮助他,支持他。 “千儿,你和你娘遇到什么事了?”坐在炕沿上,伊和看着一直守在熙雅朵的身旁,就算打了好几个哈欠也不肯离开的千儿,终于将忍了好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这对母女以血为生一路跑到这里,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这样的以命拼命呢?如果不是遇到了她,那就是死路一条啊! “我……我们……”凌千垂下了头,似乎是在琢磨该不该说。他虽然才六岁,却已经跟随师傅们学习了一年的兵师知识,初步的了解了什么叫激将法,什么是旁敲侧击,如果不是因为暴乱,他们一家人现在应该还是生活在禹都的皇宫里。 “……发生了暴乱,爷爷带着我们从地道里逃出来的时候,跟我和我娘走散了,然后就有很多人要杀我们,我就是那个时候生病的,然后我娘就拿她的血来喂我……我不想的……”他喃喃的说着,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在伊和的想象里,这样的故事只会出现在屋里的那一排排书册之中,和脑子里的那个男人的观点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发生在身边,那只是叫人同情,但如果是发生在身边的,那就不是同情那么简单的了。一时间,伊和竟不知道怎么开口,千儿还这么小,就这么老成了,这是要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才能让人变得如此啊? “你也不想这样的,不要太伤心了,你还有爷爷呢。”咧咧嘴,伊和换了一个问题,“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虽然在熙雅朵哪儿知道叫他千儿,可伊和却不知道他的全名。 闻言,坐在地上的小孩儿一脸的诧异,好像是听到了最不可思议的问题,“我是世子王凌千,你连我都不知道?” 他小孩儿在皇宫之中,长这么大了还没有人不认识他。虽然纳西皇帝对四岁之前的他漠不关心,可唯一的皇储病逝后,嫡长孙凌都早夭,凌千就成了唯一的皇位继承人了。纳西皇帝对这个的孙子的宠爱,那是要天上的星星,不带给月亮的,册封世子王不算,两年的世间,就让凌千之名,响遍了整个纳西的所有贵族世家。 “不认识。”伊和老实的说。 “那大兵师莫千影你知道吗?我的老师就是莫千影!”千儿抓抓脑袋,丢出一个名震五国的人名来。 莫千影,那是五国中响当当的人物,曾经带领一万精兵智破雍城,生杀敌军五万,成立今天的天门关,名噪一时。 大兵师,那是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伟大智才,运筹帷幄,从人的内心引爆不见血的战争,至尊至贵的称谓,连皇帝见了都要礼让三分。 百年以前,楚越秦三国相互开战,狼烟四起,民不聊生,谁也不肯退一步。 饿殍载道,哀鸿遍野,人口凋零,风雨如晦。 兵匪天下,风起云涌。半年内,民间又爆发了数次起义,百姓苦不堪言。 然,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抗争。当是时,五名大宗师勇敢的站了出来,联名上表,极力要求停战,签订休战盟约。三个国家终于结束了烽火,但却分割成了如今的罗莱,南炎,古牧,纳西与贵金五国。 能称得上‘师’这个字的人,无一不是人中娇娇,声望崇高者,在江湖上,乃至三国,都是相当的有影响力。民间有句话叫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而这五大宗师就是状元中的状元。他们涉及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其影响力连皇族的最高统治者也只是与之平分秋色。 这五位大宗师,分别是雕刻师,药师,兵师,萨摩巫师以及酒师。雕刻师手上生花,药师手掌长生界,而兵师则是以兵法著称,萨摩巫师能通鬼神,酒师遍布全天下。只不过,历经了近百年历史,萨摩巫师这一宗门因为选择传人的条件极为苛刻,酒师这个行业虽遍布天下,却因再难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出突破,都即将失去他们追逐了一生的‘师’,这个字。 所以,当今天下,只剩下雕刻师,药师,以及兵师还在继续传承着。世人称这三大宗师的传承为,宗门。即雕刻宗,药宗,国宗。兵师这一派,被称为国宗,那是因为在百年盟约中,兵师在里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个作用,那是挽救了万民于水火之中,所以,深受战争之苦的百姓们,热情的将之称为国宗。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五国国主都在极力的拉拢兵师,拼起了兵师数量,就算是耗费巨资,那也是不惜的。 而莫千影,就是国宗传人。 “这个我知道,那是一个名震四海的人啊。”伊和心里的震撼不是点吧点的,武氏藏书中,除了药典,就是为数不多的人物传记了,而这些人物传记里,就有莫千影。 伊和在心里想到:恐怕武氏早就知道他们是皇室中人了吧,可是,她为什么一定要送走千儿呢?难道武氏与纳西皇室有什么仇怨? 凌千的脸上溢出得意之色,“你知道就好。” 石屋里的两个小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却都不知道:草原的夜,那是宁静祥和之中暗藏杀机的。 一轮洁白的玄月,洒下柔和的月光,幽幽怨怨地缓慢移动着,月下,两骑青骢马狂奔而来,马蹄赫赫。 那门,砰的一下就开了。武氏从屋里走了出来,一脸的肃穆,严肃地说:“你们快躲起来,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说罢,武氏看了一眼伊和,转身就出了门。 什么事情让她这样的害怕?望着那消失在门边的身影,伊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武氏从来都是从容不迫的,她冷静沉着,不喜不卑,自伊和苏醒以来,她还没见过武氏的脸上出现过这样的神色。 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伊和急急地对凌千说:“你快躲起来,我去看看。”话音落,伊和拔脚就冲向了门外。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她已经没有时间嘱咐凌千要躲在哪儿了。 月光下,小小的院子里,好似下了一层白霜,有蝈蝈在草丛里鸣叫,伊和轻手轻脚的躲在一处月光照不到地方,向院门处看去,却只见到武氏走远的背影。 伊和不知道武氏要做什么,只是空旷的原野里传来的马蹄声很叫她不安。见武氏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黑暗里,伊和这才缓缓地走出来,回到屋里,她也没有心思继续和凌千说话,两个人抱成一团躲在衣柜里,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4章 习药 她又梦到那个诡异的梦了,真是的! 梦中,是同一个男人的生活细节。这个男人的喜怒哀乐,上班的,下班的,事无巨细林林总总,一个片段接着一个片段,巡回演出着。偶尔,她也会梦到现在的自己,梦中的自己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浑身洋溢着舒坦与得意。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就是那个男人,名叫伊和,可事实好像并不是那样,如果她不是伊和,又是谁呢?武氏也是叫她伊和的啊。 伊和慢慢睁开眼,发觉右手臂被凌千压麻木了,好似一群虫子在血肉里钻来钻去。 倾耳听了一会儿,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伊和这才小心翼翼的将手臂从千儿的脖子下抽出来,然后轻轻地将衣柜的门打开,从里面钻出来,活动了一点手脚,才又钻进衣柜里,将凌千叫醒,“千儿,快醒醒,醒醒。” 凌千晕乎乎地被伊和晃醒了,涩哑地道:“吵什么,我好难受……” 什么?好难受?伊和迟疑着将手放在千儿的额头上,呀!好烫!武氏不在,她又不会配药,这该怎么办呀? 此时天光已经放了白,榆树林里阵阵鸟鸣,伊和瞧了瞧窗外透进来的光亮,将千儿半拖半抱的弄上暖炕,安慰道:“千儿,你别怕,武氏很快就会回来的,她会配药,吃了药,你就会好的。” 千儿微微睁眼,轻轻地“嗯”了一声。 伊和着急的在屋里转了两圈,这武氏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发热这种病可不能多等啊,不管了,伊和刷的转身就出了屋子,在院子里的药篓子里取了点陈皮,生姜,甘草什么的,一把放进了药罐子开始煎水。 发热了,那就先给他散热,发发汗。 书上说,六淫邪气入体为外因,七情所伤为内因,不管是什么病因,总都是阴气多于阳气,煎一锅阳气的药没错。 咕噜咕噜,罐子里的药终于煎好了,伊和赶紧将汤药撇进碗里,放下罐子,可她又迟疑了,是药三分毒,如果千儿喝了她配的的药,出了问题可怎么办呀? 端起药碗,伊和一发狠,笔直的就进了屋子,这几种药毒性都不大,喝不死人的。把药给凌千灌下去后,千儿就昏昏睡去了,而伊和转身就去查药书去了,她要治千儿的病! 日头缓缓地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 时间如梭,转眼一天就过去了,院子里一片寂静。 而武氏还没有回来。 伊和坐在门边的小凳上,托着下巴望着院门,喃喃道:“武氏,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千儿吃了我配的药都能下床了……” “那个……”从屋里走出来的千儿,望着伊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饿了。”他们早上和中午吃的都是昨天吃剩下的馒头,现在太阳都下山了,他已经饿了。 “哦,我不会做饭。”伊和懒懒的对千儿说,不是只有他饿,她也饿。 正说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跑来,伊和二人闻声望去:远远地,武氏骑着一匹白色的正向这边跑来,黑衣白马,好不耀眼啊! 一会儿的功夫,武氏就进了院子,她下的马来,说:“都饿了吧,我去给你们做饭去。”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伊和这才将千儿生病的事,和自己配了药给他喝的事一并说给武氏听了,听罢,武氏给千儿切了脉,对伊和说:“你配的药是什么?” 伊和赶紧将几味药名都报了上来,武氏道:“你的用的药药性弱了一点,效果太慢,我让你看的书都白看了。”她看见伊和撅起的小嘴,又道:“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学医吧,能学到多少就看你的本事了。” 一旁的千儿眼睛一亮,兴奋地叫起来:“你是医师?!” 武氏冷哼一声,“医师算什么东西,从今以后,”武氏对伊和说,“伊和,你每天四个时辰跟我学习医药,在这四个时辰之内,谁都不能来打扰。” 千儿被武氏的冰冷吓得直缩脖子,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凶的女人,可怜巴巴地看了伊和一眼,他说:“今天的太阳真大啊,我出去晒晒太阳。”话音落,人就一摇三晃地走了。 额头上一滴冷汗流下来,伊和抬头看了一眼高悬夜空的月亮,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凌千这个家伙,有时候笨的可以,有时候又成熟的不像小孩,真不愧是莫千影的徒弟啊! 武氏又是一声冷哼,将伊和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说:“这个小家伙的身份不一般,跟他在一起你迟早是要吃亏的。” 她知道凌千的身份!伊和心里暗叫一声不好,随即扬起扬灿烂的笑容,讨好道:“我知道错啦,以后我都听你的话。” 突然,武氏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一把将伊和的手拽过去,一边把脉,一边急切的问道:“你今天喝药了没有?” “没……”武氏在的时候,每天都会给她煎一碗药,今天武氏不在,她就没有药喝了。 武氏听了,起身就去了厨房,而伊和只好乖巧的跟在她的身后,但一面她又回头看看坐在院子里晒月亮的凌千,心惊胆战的。 喝了药,武氏又给伊和把了把脉,伊和想问她出去的这段时间干什么去了,但张了张口,又什么都没有问。一直以来,武氏给她的感觉就是神神秘秘的,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也正常,如果武氏要她知道时,自然就会跟她说了。 而且,武氏绝不会是凌千说的,是医师,那样简单。 这时,武氏很肃穆的直视着她,面色严肃道:“颐和,一旦走上这条路,那就不能回头了,你要不要学,我让你自己选,如果你不想学的话,我绝不强迫你。” 伊和不知道武氏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注意了,来让她自己来选择。可她还是忙不迭的答道:“要学,要学,我看了那么多的医书,可不就是为了今天么。” 闻言,武氏很是欣慰,伸手摸了摸伊和的脑袋,道:“今后就算吃再多的苦,你也要咬牙挺过去,知道吗?” 笑着点点头,小小的八岁孩童,一脸的自信。 瞧着伊和的模样,武氏心里泛出一丝好笑,摇摇头,淡淡的道:“你跟我来。” 说罢,武氏站起身子就朝自己的寝室走去,伊和眨眨眼,跟着去了。 还没进武氏的屋子,一股幽幽地香气就窜进了伊和的鼻子。她从来都没有来过武氏的寝室,突然之间被武氏带进来,她心里有点期待,但更多的却是好奇。 亦步亦趋的跟在武氏的身后,伊和微微探出身子往哪屋子里一看,房间里的东西一目了然,入目的是:一床一梳妆台,一副小巧的药臼,一只药柜,再无其他。 第5章 喝人血,通经脉 屋子里,弥漫了一股说不出来的香味,似是胭脂,却又带着一股甘涩,伊和使劲儿嗅了嗅,那眼珠子却不离武氏。只见武氏走到梳妆台边,拉开了一只小抽屉,回过头来说:“把门关上。” 伊和依言转身将门关上了,一回头,猛然见到武氏拿了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左手腕划了一道口子,正往一只白玉瓷碗中放血呢,吃了一惊,忙道:“你这是干嘛?!” 武氏不说话,只见武氏手腕上的血一条珠链似的,滴答滴答落进碗里,血成艳红色,非常浓稠,并且隐隐之中泛着银白之色。艳红色的血,眨眼的功夫就将碗底给淹没了。伊和几步奔到武氏的身边,一把就按住了武氏手腕上的静脉血管,一边喊着:“快止血快止血,武氏,你这是干什么呀?” 武氏一推伊和,喝道:“放手!” 伊和不解,瞧着武氏那一脸的坚决,咬紧了牙道:“不放!” “放手,你在不放手,我这血就都浪费了。” “我这一放手,你保证马上包扎吗?” “我还不想死,我答应过要教你药术,又怎么可能会寻死。”武氏知道伊和误会了她的意思,解释道,“药柜上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支青花瓷药瓶,是补血丸,你将它拿过来。” 伊和迟疑了一下,慢慢地松了手,转身就在药柜上开始找补血丸,等她找到药回过身时,武氏果然不在放血了,她在受伤的手腕上方两寸与琵琶骨下三寸点了一下,说:“将补血丸倒出两粒。” 瞧着武氏的手法,伊和知道自己这是见识到了点穴功夫,武氏果然不是要寻死。于是忙从青花瓷瓶里倒出两粒药丸,药丸呈殷红色,只有绿豆大小,却有着浓郁的腥气,十分难闻。 武氏随意的捏起药丸,吞了下去,然后将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才道:“这药术的修炼和功夫的修炼不一样。功夫的修炼讲究的是奇经八脉,而药术讲究的是十二正经,想要学药术,就必须打通这十二正经,而这打通这十二正脉的最上乘的方法就是喝人血,再以心法修炼。” 武氏缓缓地说了一段深奥的话,然后让伊和慢慢地消化。而她的意思就是,要学药术的话,就必须喝她的血。 “喝……喝人血啊。”伊和咽了咽口水,瞪着那小半碗血直发愣。虽然她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和那个名叫地球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可也不要有这么大的差距啊,修炼啊,她听都没听过。 “药术的修炼和其他功法的修炼一样,讲究气的运行。” “气属阳,血属阴,两者相互资生,相互依存,你没有练过任何真气,体内是空白的,若是在打通你的经脉的这个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的话,轻者终身不得修炼任何真气,重者瘫痪一生。” 武氏知道颐和八年来从未接触过外界,不明白药术的修炼过程也属自然,于是细心的解释道:“药术的修炼,就是修习血液与药物以及气的结合,所以,被药师治疗过的人的身体不仅会比原来更加健康,而且还有可能益寿延年,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说药师手掌长生界的原因。” 武氏叹了一口气,接着说:“虽然药师以血液包裹真气救人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当今世上能做到的,恐怕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这也就是为什么药宗凋零,医师却却越发昌盛的原因。给你喝我的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好吧,喝就喝。伊和一闭眼,仰头就把碗里的血喝了下去。武氏道:“你在这里盘腿坐下,我助你打通十二正经。” 依言盘腿坐在武氏的身前。伊和喝了人血,只觉得心里恶心的慌,赶紧在嘴里捣鼓了许多唾沫,将嘴里的铁锈味冲冲,一并吞下肚子。 武氏见伊和坐好了,便将自己的两只手放在了离伊和背部三公分处,缓缓将自己的真气从奇恒之腑处缓缓运行至手臂,再缓缓输入伊和的体内。 奇恒之腑,那是脑、髓、骨、脉、胆、女子胞的总称,即是修炼药术时,真气藏匿之所。不像功夫的修炼,真气不运行时,存储在丹田即可,药术的修炼,真气是要分布在全身各处的。 练武功的人,真气是行走在任、督、冲、带四脉,而修炼药术的真气,是行走在手三阳、手三阴、足三阳、足三阴十二条经脉之中,也就是说,修炼药术,要比修炼武功更艰难,而且复杂的多。 伊和本是睁着眼盘坐在床榻上的,但武氏一将真气输入她的体内时,一股暖流直舒服的伊和不自觉得就将眼睛闭上了。那暖流从背心处,缓缓地流向四肢,所经之处,骨头酥软,肌肉欢呼,放佛是吃了灵丹妙药似的,飘飘然的。 修炼药术,第一步就是打通十二正脉。 十二正脉,又称十二经脉。打通十二正脉就是将十二条经脉中的经脉穴窝打开,这经脉穴窝因人体质而异,有人多,有人少,还有些人天生没有经脉穴窝。而颐和是因为三个月前的一场大病,使得伊和的一魂一魄入了体,调换了她的记忆之外,还强行的将她的全身的经脉给打通了,这也是因祸得福吧,武氏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自己的真气在她的体内运行了一个周天。 当然,也因为伊和的一魂一魄强行的改变了颐和的记忆的原因,到现在为止,颐和还搞不清自己是伊和,还是颐和。 寝室里,一片宁静,安神的幽香弥漫整个房间。 如此有人在这里的话,定然能看见从武氏手心里传输出来的莹莹白光,缓慢的将伊和整个背部都包裹在了里面,那白光之强烈,在包裹了伊和的背部的同时,也将武氏的手包裹了进去。 真气外放,还要隔空传输进一个人的体内,可见,修炼药术的人,都是不简单的人。 院子里,凌千一个人呆坐了好半天,他见到武氏将伊和带进了一间屋子,心里顿时难过很,熙雅朵死了,爷爷还不知道在哪儿,现在的他,不是孤儿,也和孤儿没两样。 院子里一阵秋风刮过来,冷得刺骨。凌千想起两天前,熙雅朵抱着他四处躲避杀手,草原上没有地方藏身,他们就躲进了树林里,秋天的树林有吃的,熙雅朵摘了好多浆果给他吃,可是他却嫌弃浆果不好看,拒绝吃…… “娘……孩儿好想你。”他轻轻地呢喃着,话语之中,是从未有过的哀伤。 第6章 少年 一抹橘色的晨曦从天边跳跃出来,金色的光线眨眼间洒遍大地,驱逐了黑夜里的最后一抹寒冷。 静谧的房间内,盘腿坐在床榻上的女孩,双目紧闭,呼吸平稳,一双纤细的手在丹田处结了一个莲花结。 在女孩的身边,一只墨黑色的火盆里,一缕缕蓝色的烟雾不断有冒出,随即,被女孩缓缓地吸进了体内。 火盆里燃烧的是一种加强经脉韧性的药物,名黑精。虽然它是一种圆形颗粒,但是,与一般的药物不同的是,黑精不能内服,也不能外敷,只能以火炽之法,从人的皮肤慢慢渗入才有效。 站起身子,武氏看了看床榻上打坐的伊和,满意的点点头。一个人的修炼成绩,从他第一次入定就能看出来。 伊和自从昨晚开始入定后,到现在都还没有醒,对此,武氏很是惊异。要知道,药术的修炼,就是对自身血液的修炼,难度可不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可以坚持的。 因为静苑里还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武氏知道伊和还有一会儿才能醒,所以就先去准备早饭去了,另外,熙雅朵的遗体也该处理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坐在床榻的女孩,长长的睫毛微微动了动,继而缓慢的睁开,清醒过来的伊和,疲惫的一伸懒腰,全身的骨头噼里啪啦一阵响,“好累呀!” 自从一个月前开始药术修炼以来,伊和每天都要进行两个时辰的药物学习以及两个时辰的真气修炼,日子虽然枯燥,但结果却是喜人的。现在的伊和,已经可以随时感觉到一股热流在体内流淌,他们有时无处不在,有时在胸腔里凝结,很是奇异。 转了转脖子,伊和一边捶着麻木的双腿,然后才缓缓地下床,走出屋子。自从她开始修炼以来,一天十二个时辰里几乎就有八个时辰是在武氏的屋子里的,再不出去走走,伊和都要觉得自己的骨头要生锈了。 而这一个月里,凌千虽然很少能和伊和在一起了,可是,这并不能阻止他小人儿对友情的忠臣,每次伊和出屋来,凌千总是第一个跑上前,一口一个姐姐的叫着。 一见伊和出屋,千儿就拎着手里的野兔,直接奔到伊和的面前,举起手里的野兔,开心道:“姐姐,你出来啦!我刚刚在石林那边抓到一只野兔哦!” “抓野兔有什么,我们去抓老鹰吧,现在这个时候最好抓老鹰了。”草原上的秋天是短暂的,十一月里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饥饿的野兽们为了食物会变得愚蠢,相当的好抓。伊和一边说着,亮眼就发了绿光。 “好啊,我要去!”千儿欢呼一声,将手里抓着的野兔一丢,拉着伊和的手臂就要跑。 “等会儿,抓老鹰可不是抓兔子那样挖个陷阱就可以了,我们得准备工具。”伊和一把拉住千儿,很是有经验的说。 “抓老鹰要什么工具?” “兔子,快抓兔子!”一边说着,伊和也不管凌千了,满院子开始找兔子,抓到兔子后,伊和又从柴房里取出来好多工具,有网有绳子,还有一只铁锤。 将东西都准备好后,伊和道:“有一句叫‘不见兔子不撒鹰’,老鹰就是见到了兔子才会落入猎人的陷阱,这只兔子就是我们得诱饵,明白了吗?” 凌千现在是反应过了,他比伊和要小两岁,自然是以伊和马首是瞻,虽然有时候还是会摆出世子王的架子,但伊和根本吃他那一套,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趁着天色刚刚亮,两个人对武氏打了一个招呼就往石林跑了。伊和一边跑,一边向千儿解释怎么抓设陷阱,怎么抓老鹰,“老鹰这种天上飞的东西,在冬天没食物的时候……” 马蹄声踏踏,将厚厚的积雪踩得吱吱呀呀,随着马蹄声,一道清脆的声音道:“你能肯定是在这边吗?” 说话的是一个少年,看样子也只有十五六岁,穿着一身高贵的玄色长袍,黑发在身后飞扬着,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冷。 “应该错不了,经过属下多年的打探,古牧大汗八年里,有很多次只带了摩帖一人夜里到这边来,而且,在三个月前,稀和还请了萨摩巫师到这里,只不过属下无能,并不能打听到具体的地点。”少年身后一个中年人道。 少年没有再说话,清冷的目光淡淡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色,突然,他指着不远处的高坡道:“你看哪里。” 中年人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看去,在不远的山坡上,有两个小孩正蹲在地上在忙着什么,中年人道:“是两个孩子。” 而这两个孩子不是伊和与凌千,有是谁呢。 “走,过去看看。”澹台绝一夹马腹,向山坡跑去,身后的中年人立马就跟了上去。 伊和与凌千才在雪地里挖了两个坑,正要将大网绑在两根事先准备好的棍子上时,一阵哒哒声就近了,伊和闻声,眨眨眼,望着骑马而来的两人。 少年骑在马上,垂下眼帘,看着马下的伊和,而一旁的中年人开口问道:“姑娘,这附近可有人家?我们在这里迷路了,三天没有吃饭了,肚子饿坏了。”他打探了多年,可还不知道这里还有两个孩子啊,难道他们找到地方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凌千好奇的看着两人,又看看伊和,上前一步道:“你们是什么人?”千儿在这里呆了一个月,除了武氏与伊和,他还没有见过第三个人,这突然冒出来的两人,不会是来杀他的吧? 中年人瞟了一眼少年,道:“我们兄弟俩三天前在这附近猎大鹅,不想迷了路,找了三天才找到这里,小兄弟,你们家大人呢?” “你们……”凌千还要问什么,却被伊和一把拉住,往后退了好几步。 凌千看不出来,伊和却是看得出来,昨天下了一天大雪,草原上与林子里到处都是雪,但这两个人的靴子上只有一点新泥,而且精神奕奕的根本就不像三天没吃饭的样子,更重要的是,伊和在武氏那里了解过,古牧的人是以肉食为主,吃饭根本就不叫吃饭。 将千儿拉到一边,伊和这才与中年人对视,扬起一张干净的小脸蛋,一边指着石林,说:“这里当然有人家,在那边,有好多人家的。” 顺着伊和手指的方向看去,少年皱了皱眉,看了中年人一眼。中年人又问:“姑娘,你可以为我们带路吗?” 闻言,伊和顿时就竖起了眉毛,大咧咧的说:“这路很好走的,走到那边你们自然就看到人家了,我没有时间,我还要抓老鹰呢。”听着伊和的话,她身后的凌千顿时警惕的看着这两个人,并且悄悄地往伊和身后躲了躲。 第7章 炼药 高高的山坡上,一地雪白,少年坐下的马儿打着响鼻。 拍了拍坐下的马儿,少年一个翻身从马上下来了,在伊和不解的瞪视之中,缓缓地走到两人的面前,蹲在地上,随意的看了看地上捕鹰的工具,旋即起身对伊和敬佩地说:“没想到姑娘还有这样的手段,我也很有兴趣,不如我们一起去打猎怎么样?” 闻言,伊和稍了稍脑袋,盯着澹台绝看了好半天,才试探着道:“你们……不是古牧人吧?” 微微吃惊,澹台绝点点头,道:“我们不是古牧人,我们是来自南炎国的商贩,做皮毛生意的,”说着,他就指着身旁的中年人介绍道,“他是我伯父家的长子,我们原本是想抓一些活的野兽回去饲养,但是却不小心迷路了,能遇到姑娘与小兄弟真是我们的荣幸。” 澹台绝盯着伊和的小脸,缓慢的说着,却不知道,他越说,伊和越觉得这个人不是好人。在伊和的体内,有着来自地球的经受了三十二年淬炼的一魂一魄,这一魂一魄,对伊和的影响那是一点点潜移默化的,就算现在的伊和还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可是,她的行为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孩子那么简单了。 那是一种,介于孩童和成人的一种矛盾体的存在。 “哦,你们不是要吃饭么,到石林那边就可以看到人家了。”眨了眨眼,伊和无比天真的说。 “如此,就多谢姑娘了。”澹台绝知道再说无益,这小丫头片子太机灵了,再说下去,他可不知道要怎么编下去了。 随即,两个人就骑着自己的马朝石林方向去了,同时,一股罪恶感在伊和心里出现,“我可不是有意让你们去送死的,如果老天不让你们死的话,那肯定会活着出来的。”她在心里安慰着自己,然后,赶紧拉着还在发呆的凌千往静苑跑。 自从上次救了千儿之后,武氏就警告过伊和,下次若是再遇到陌生人,绝不能将他们引来静苑,否则,不仅凌千性命不保,她们两个也可能会引来杀生之祸。武氏的话,伊和那是记得牢牢的。 “姐姐,我们为什么要跑呀?他们不是走了么。”凌千边跑边问。 一边往静苑的方向跑着,伊和一边对凌千说:“刚才的那两个人不是走了,是被我骗了,等会儿他们回过神来,我们就跑不掉了。” 一听这话,凌千便发狠了劲儿跑,伊和既然是骗他们的,那这两个人肯定不是好人,更有肯能是来杀他的,爷爷没有找到,熙雅朵的仇还没有报,他还不能死啊! 两个人一路狂奔,一口气跑回了静苑,正好看见武氏在院子里剥狐狸皮,伊和就像遇到主心骨一般,两只手撑着膝盖,一边喘气一边说:“武氏,有……有人!” 看着伊和与凌千两人喘着大气,武氏不解的问:“有什么人?” 伊和只觉得嗓门干裂嘶哑的疼,于是猛吞了几口口水,“我们刚刚在山坡上遇到了两个骑马的人,一个中年人,一个比我大一些的少年,……他们说他们是做皮货生意的商人,在林子里迷路的三天了,可是他们的靴子干净的不得了……他们一定是来抓千儿的,所以我就把他们骗到石林去了,武氏,我们快躲起来吧?” 微微的皱了皱眉,武氏略一沉吟,道:“你小孩子不要自己吓自己,如果是要抓千儿的,当时就把他抓去了,那还会等你骗他们去石林,”旋即,武氏对一脸苍白的凌千说:“你如果还想为你母亲报仇的话,就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问题。”说罢,武氏就低下头,继续剥狐狸皮。 摸了摸鼻子,难道她错了吗?伊和与凌千面面相觑,继而回了屋子。 随后,武氏将狐狸皮晒在了院子里,又将中午要吃的手抓肉准备好后,这才进了屋子。 屋子里,伊和已经在打坐修炼了,一旁的火盆里,黑精正冒着蓝色的烟雾。武氏进了屋子,立在伊和不远处,注视着双目紧闭的伊和。似是感觉到武氏的注视,伊和抬抬眼,坚决道:“我可以肯定刚才的那两个人不是商贩。” “……也许,”勾了勾嘴角,武氏淡淡地说。 伊和瘪瘪嘴,偏过头看向屋里的某一点。 “今天我会炼制一枚丹药给你看,你要看仔细了,我只会炼制三遍。”看着伊和别扭的样子,武氏缓缓走到床榻上盘腿而坐,目光牢牢的锁定伊和。 终于要学习炼制丹药了么?伊和听言猛然看向了武氏,眨眨眼,急切的说:“武氏要炼制什么丹药?是濯照丹吗?” 濯照丹,别名长生不老丹,一枚长生不老丹可延长寿命五年,比之活死人肉白骨更具吸引力。伊和学习药术也有一个多月了,武氏告诉过她世上最神奇的十大丹药,这濯照丹位于第五位。 “排行榜上的丹药是那么好炼制的么?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药师了。”摇摇头,武氏好笑的看着伊和一脸的憋屈,从衣袖里取出黑蓝白三只小瓷瓶,排成一排。“今天炼制的是烈火丸,一种逃命的东西。” 舔了舔嘴唇,伊和一听是逃命的东西,脑子里想到的就是假死药。 只听武氏解释说:“因为药师修炼的真气不能强身健体,体质比虽然要比一般人强上不少,却没有一点自卫能力,所以药师们在医师的基础上,研制出了防御、攻击以及潜伏等类型的丹药,这烈火丹就是防御类的丹药,而我每天让你喝的汤药,也是防御类药物。” 秀气的眉毛一挑,伊和静静地听着武氏继续说道:“我每天让你和的汤药,名叫千金汤,根据不同的配比,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眼睛的颜色。”武氏一改肃穆的语调,有些恳请的味道,对伊和说:“颐和,你要答应我,在你找到另外的半个玉葫芦之前,一定不能停药。” 半个玉葫芦?伊和不自觉得伸手覆盖在胸前,那衣服里,就躺着半个玉葫芦。 微微挑了挑眉,伊和轻轻地点了点头。 旋即,只见武氏从蓝色瓶子里倒出一抹蓝色的粉末,从黑色瓷瓶里倒出一块黑色的晶石,而白色的瓷瓶里是淡黄色的晶石。武氏将三种药物依次放入药臼之中,一边锤捣一边说:“蓝色的粉末是蓝血粉,黑色的是黑硝,黄色的是硫磺。” 将晶石与粉末捣碎搅拌均匀后,武氏小心翼翼的伸出了右手手,手心里缓缓地升腾起一缕白色的光,伊和知道这是真气外放的结果,便知道炼制烈火丹的重点来了,看得便更仔细起来。 武氏小心翼翼的将药臼里的粉末缓缓地往右手心倒去,却只见那药粉神奇的没有落在手心里,而是被白色的真气包裹着。 三种药粉现在已成灰黑色,在真气的包裹下缓缓地蠕动着,并且蠕动的越来越快。在某一瞬间,武氏右手上的白色真气变成了粉红色,那药粉蠕动此时也慢了下去,一刻钟后,武氏收了真气,一颗黑色中带着血红色花纹的丹药就落在了她的手心里。 “这就是烈火丹?怎么用啊?”好奇的拿起丹药,触手一片滚烫,伊和不仅皱了皱眉。 “投掷出去就好,就像这样。”话音一落,在伊和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武氏就将手里的烈火丹丢下了床榻。 “噗”的一下,丹药还没有落地就冒出了幽兰色的火苗,既而‘轰’的一下炸裂开来,满屋子里顿时一片白茫茫的烟雾,什么也看不见了。 伸手在眼前挥了挥,伊和被烟硝呛的直咳嗽。 因为是在屋子里,烟雾消失的很慢,而等伊和能看的见东西时,原本坐在她对面的武氏却不见了。 第8章 被抓 “真是好东西。”舔了舔嘴唇,伊和有些惊愕的说。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伊和将自己关在屋子了专心研究烈火丹的炼制,只是她修炼的时间还太短,真气根本不足以外放,所以一直都不能炼制出烈火丹。 “砰!”轰然一声爆炸,伊和从屋里奔了出来。 “轰”,伊和头顶着一团火焰跑了出来。 “砰”,伊和嘴里吐着黑烟缓缓地走出了屋子,随即,她指着在院子里晒草药的武氏大叫起来,“武氏,你是不是玩我的啊?都二个月了,我连真气都不能外放!” “你自己没本事,又怎么能怪的了别人。”抬抬眼皮,武氏继续晒草药。 一旁拿着一本医书在看的凌千,惨不忍睹似的偷偷用书将脸盖住,缓缓地移动医书,露出一只眼睛,偷偷瞄了瞄,又赶紧用医书挡住了自己的视线,并且悄悄地起身往后退去。 “哼!”伊和鼻子里发出一声,转身就又跑进了屋子。武氏的屋子现在已经成了她的实验室了,每天不爆炸个三四回都不正常。 盘腿坐在床榻上,双目紧闭,双手在丹田处结成一朵莲花结。伊和指挥着体内的真气由丹田处向手三阴、手三阳六条经脉游走,然后由奇恒之腑蔓延去足三阴,足三阳六条经脉,随即又回到丹田处,完成一个周天的修炼。 现在的伊和一天能完成十一个周天的修炼,到第十二个时,就会因为后力不足,而全部溃散在四肢百骸了。 药术的修炼的唯一的好处就是,不怕真气逆流,导致走火入魔,可是,真气的修炼却是点吧点的难。都三个月了,伊和才能完成十一个周天,真气还不能外放。 她把她的情况说给武氏听了,可武氏依旧是一句话:好好修炼,炼制丹药的事情不能急。 好吧,她不着急,慢慢地修炼就是,只是,已经三个月了,她还是一点进步没有,连凌千那小鬼都要嘲笑她了。 又完成了三个周天后,伊和缓缓睁开眼,指挥着体内的所有真气往右手汇聚而去,那缓缓游走的暖流向手掌游过去…… “这个小鬼是谁?”隐约中,一声爆喝在院子里响起。 稀和突然的到来,让武氏没有丝毫准备,在院子里玩耍的凌千终究是被发现了。 稀和大汗从来都是在晚上过来,武氏没想到他会大白天的就过来的,是以,脸色微微变了变,放下手中的一株苜蓿,缓缓道:“你怎么过来了?” “告诉我!”稀和唰地一下将腰间的佩剑抵在凌千的脖子上,威胁道。小千儿吓得不敢动弹,苍白了小脸,可怜的看着武氏大叫:“姑姑救我!”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武氏走到稀和的对面,站定,“一个孤儿,捡的。” 沉着脸,稀和缓缓地将手里的佩剑送入剑鞘,凌千一见脖子上的威胁没有了,转身就要逃走,不料那长臂一伸,稀和就抓到了凌千的衣领,“你这里不许有其他人。” 稀和的侍卫摩帖上前将凌千接了过去,千儿害怕的挣扎着,大喊着:“姑姑救我!姑姑救我!” 微微抬了抬眼,武氏看着稀和的脸,一句话都没说。 稀和道:“三个月的期限已经到了,你该跟我走了。” “为什么要跟你走?”伊和从屋里走了出来,微微扬起小脸,缓缓看向场地里的男人,清冷地说道。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伊和又怎么会听不到。 闻言,武氏猛然回头,望着缓缓走来的伊和,催促道:“这里没你的事,快回屋去。” 将视线转到武氏不算美丽的脸上,淡淡的勾起嘴角,“怎么不关我的事,你是我的母亲,不管是谁要带走我的母亲,都绝对不可以。”三十二年的记忆里,那个男人为了亲情而奔波了一辈子的人,他珍惜亲人,守护亲人,而她,觉得此时的自己,就是他,有着义无反顾的义务去阻止这件事。 “怎么,你要反悔吗?”稀和冷笑一声,紧逼着武氏的眼睛。 “你要答应我,放了伊和和这个孩子。” “我们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稀和上前一把,一把捏住了武氏的下巴,道。 他们当初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交易吗?伊和看了看武氏倔强的脸,再看了一眼被抓的凌千,怒气轰的就窜上了脑门,“我不管你们当初是怎么说的,要带走武氏的话,就从我的身上踏过去!”几步上前,挡在武氏的面前,直视着稀和圆溜溜的大眼,咬着牙发狠道:“你一个大男人,这么欺负一个女人和孩子,说出去不要笑掉人的大牙了。” 说着,伊和抄手就向稀和身上推去,迫使毫无准备的稀和放开了武氏,而摩帖在伊和闯进武氏与稀和大汗两人中间,就做好了攻击的准备。他一手将凌千夹在腋下,另一只手上面已是缓缓升腾了一缕蓝色的真气,真气外放,可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到的。 “颐和不可!”武氏一把将伊和拉住,并且往后退了好几步,警惕的望着涨红了脸的稀和,“稀和,我只要求你放了颐和。” 满脸金色的胡须,在盛怒下全部张扬开来,稀和的样子如同一只金毛狮子,嗤笑一声,有些嘲讽的道:“哼,这个野种我可没答应过要放过她,如果要我放过她也简单,拿五颗濯照丹换她的命吧。” 闻言,伊和诧异的看向武氏,旋即又看向自以为是的男人,他穿着镶黑边的火狐狸大氅,头上戴着的毡帽上镶嵌着闪着红色光芒的宝石,锐利的眼神里透露出的是上位者的高傲。瘪瘪嘴,伊和不顾武氏的阻拦,上前一步道:“白日做梦吧你,濯照丹没有,命就一条。” 要比气势,她伊和体内的三十二年的记忆可不是摆设,虽然她人小,可胆子却不小。 “放肆!”摩帖厉喝一声,一掌就向伊和拍了过去。武氏虽然是稀和最想得到的人,但这个小不点可不是,对陛下不敬的人,他会一律除个干净。 带着光芒的手,转眼就到了伊和的面前。对方的手还没有打在身上,伊和就感觉到一股劲风吹在脸上,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砰的一下,伊和觉得自己的身体飞了起来,原本紧盯着拍过来的摩帖的大手的双眸,看见中掌倒下的武氏,伊和脑中顿时一阵空白。 凌千见此,拼命的挣扎起来,一边大叫着:“姐!姐!” 原来在摩帖的手即将要拍在伊和的身上时,武氏极尽全力拉住伊和往身后一丢,自己用身体替伊和挨了这一掌。 伊和砰的摔倒在地,眼看着鲜红的有些粘稠的血从武氏的嘴角流下来,心疼的大叫一声:“妈!”她从来都没有叫过武氏母亲,而这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包含了她全部的对武氏的情感。 抓着凌千的摩帖,看见伊和摔倒在地,几步就走到了她的面前,抬起一脚就揣在伊和的心窝上,伊和只觉得心口一闷,噗的吐出一口血,紧接着双眼一闭,就晕了过去。 看着武氏痛苦的捂着胸口,稀和一甩袖子,冷酷的说:“哼,你就在这里好好想想吧,是要这个小野种,还是要跟我回宫,你自己看着办吧。” 眼波流转,武氏望着倒在地上的伊和,又咳出一口血,忍痛叫了一声,“颐和!”双眼一闭,一行清泪就流了下来。 第9章 静安宝公主 颐和醒了,但眼前的东西都不是她熟悉的。 头顶上,粉色的宫帐上金线闪闪发光,琉璃珠结成的穗子挂在两边;一侧头,看见的就是好几个俏丽女子,她们穿着同样的服饰,戴着同样的帽子,面容上是同样的妆容,脖子上带着数量不一的檀木珠,却说着同样的话:小姐,你醒啦! 再远一点,橘红色的帘子,殷红色的博古架,长长的弓箭,威武的大刀……这一切都不是她所熟悉的!并不理睬女子们的问话,伊和劈手掀开被子,然后在一阵尖叫声里,赤脚冲出了豪华宫殿,那惊恐万分的小模样吓倒了宫殿外一排溜儿巡逻的侍卫。 在可汗王庭,男人是可以自由穿行各个行宫的——都是身披战甲的军骑及从御卫军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侍卫,再有的就是贵族家庭里的奴隶。 “你们是谁?这里又是哪里?”站定,颐和抓住一个侍卫劈头就问。 “哟!这是谁呀?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远远的,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伊和闻声望去,只见一个风姿飒爽的女孩,正向这边走来,而一路上,所有看见她的人,无不对她问安行礼,好不风光。 走来的女孩,瘦长脸蛋,浓眉大眼,额头上绑着一根镶嵌了红宝石的抹额;脖子上的檀木珠上,镶嵌了各种宝石;她穿着束身短装,修长的大腿路在外面,与腰间的红色鞭子一忖,显得是那样邪魅。 “你是谁?”歪了歪头,伊和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根本就不在乎眼前的是那一尊大神,她现在最在乎的是:自己现在是在哪儿,武氏与凌千又在哪里。 闻言,宝公主铁青了一张俏脸,讥讽道:“不要以为父汗将你接回来了,你就是公主了,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野种!”原来,伊和被带回可汗王庭后,稀和没有说明她是什么身份,可越是这样,王庭里的流言蜚语就越是被传得有鼻子有眼,都说这小小的被带回来的小女孩是稀和大汗的私生女,这让静安宝公主怎能不好奇与愤怒。 静安宝公主,是古牧王妃的女儿,在稀和的众多子女当中排行老三。今年她十三岁,年纪虽小,却继承了稀和大汗的勇敢与果断,曾经一鞭子打死一只母羊,只是飞扬跋扈的个性却是王庭之最。 静安宝公主说的凌厉,可伊和根本不吃她那一套,她眨了眨眼,淡淡的道:“呵,如果公主都是你这样的,我还是当我的野种比较好。” 嚣张,真是太嚣张了! 宝公主气极,二话不说,甩手就一鞭子抽去,空气的呼啸声转眼即至,周围的侍女吓得惊叫着闭上了眼。 “啪!”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鞭子,双脚稍稍移动了半分,伊和猛地回身,飞快的以双肘缠绕长鞭欺近鞭子的主人,一截鞭子顿时在两人之间绷的笔直。颐和冷着声道:“小爪子还挺利害的。” 宝公主虽然吃惊伊和的速度,但反应也快,电光火石之间,飞脚就踹向了伊和的小腹,同时尖锐的叫道:“放开。”这个野种的胆子倒是不小,她一定会让她好好见识见识她的厉害! “好阿,”声落手松,宝公主猝不及防间惊呼一声,后退了两步,而伊和则笑眯眯的拍拍双手,“你让我松的。” 远处,两个骑着马驹的少年好奇的向这边望来,年幼的少年问道:“她是谁?” “哦,那是大汗昨天带回来的孩子,好像是……六公主。”稍微年长的伴当说。传言中是这么说的吧? “我警告你,不要拿别人对你的忍耐当做客气,我可不是心慈手软的人,“伊和说着,拍了拍小手,缓缓地往回走,一边走,她一边说:“你也别生气或者想再和我斗一场,因为结果都是你输。但是我还要告诉你的是,人不可以没有自知之明,一次失败也不等于永远的失败” 周围的侍女与侍卫,没有一个敢掺和进来,更别提出言劝阻了。 一个是陛下最疼爱的公主,一个是大汗亲自接回来的六公主,谁也得罪不起呀! 宝公主一脸铁青,想她是古牧一族唯一一位有封号的公主,又是诺红王妃嫡嫡亲的女儿,何时受过这样的侮辱,这突然冒出来的野种,分明就是要跟她过不去嘛! 捏紧了手中的长鞭,宝公主一步踏出,高高举起了手…… “圣旨到!”一声高喊,直直的阻止了宝公主。伊和好奇的回头望去,原来是那个打伤她的人。 莫帖的出现,一下子就将教场习武的小孩儿们和大人们,侍卫侍女们,都吸引了过来。 “颐和姑娘,接旨!”摩帖微微躬身,对伊和笑道。 稀和大汗身边的红人,摩帖的表现,不免让人更加确信,流言中,伊和是稀和大汗的女儿的事实。 不远处的主仆二人,绕有兴趣地对视一眼,红古王子道:“走,我们也过去看看。” 有好戏看,他这个王子自然是不会错过的啦。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宝公主虽然想不通,但她打不过伊和却是事实,自觉丢了颜面的宝公主,气得将弓箭一丢,跑了。 微微一愣,颐和对着宝公主跑远的背影吹了声口哨,这才抬起左手叩胸行礼。 见此,莫帖打开玄色圣旨,扬声宣读:“奉陛下旨意……资尔颐和,乃朕之义女也……封尔为和顺公主,赐之金册。……赐居顾华宫……侍女六名,奴隶百人。钦此。” 颐和望着跟在摩帖身后的一排溜儿侍女侍卫,浓密的睫毛下,通透的眸子忽闪忽闪含着不解。缓缓地打开摩帖递过来的所谓的圣旨,一目三行阅读完,额?颐和?原来她叫颐和,而非伊和,好吧,原来她一直都弄错了自己的姓名,武氏叫的颐和,而她却听成了伊和。 为了使故事看起来不再混乱,伊和自此改称为颐和,一个身上有男人的一魂一魄的女孩,精彩而奇异的故事,为您拉开第一道蒙面纱。 颐和的心里激荡出了莫大的波浪,而此时,莫帖将脸靠近颐和,笑呵呵地道:“公主,陛下口喻让您去见武氏。” 武氏,那是一位严厉,却不失慈爱的母亲。她柔软的手,可以将粗鄙的野菜做美味的食物;可以将一根根丝线织成布匹,做成暖和的衣服;还会在伊和疲惫的时候抚摸她的头顶…… 眨巴眨巴眸子,颐和露出喜悦之情,“有劳,麻烦……将军带我去见武氏。” 第10章 武氏 盛世花,诉衷情。 想当年万里觅封侯,曾几度并刀斥桑秋。 望凤尾金钗叹琉璃,视宫殿孤鸿繁华尘。 弃轻裘衣裳解连环,来不去丰年永还休。 酣酣袅袅如水上行,泠泠清清梦花似影。 这歌声飘飘渺渺,似草原苍鹰翱翔天际,孤傲独立,与世隔绝。 由摩帖带领着,追寻歌声,颐和找了过去。 转花厅,过耳房,一面屏风之后,清冷地歌声传来。 “武氏。”轻轻唤了一声,人也走了过去。 屏风后的妇人,一身朴素,乌发层叠,闻声转头就望了过来,不算漂亮的脸上,有着点点熟悉的雀斑,这人,不是武氏又是谁呢。 话来不及说,武氏就一把将颐和抱个满怀,泪珠儿吧哒吧哒往下掉。 “颐儿,他们待你可好?真是想死我了。”武氏抚摸着颐和的身子,她有多久没有见到颐和了呢?感觉好久好久了呢。 美丽的杏眼上下打量着颐和,突然,眼角瞥见一道黑影闪了进来,正是稀和的贴身侍卫莫帖。 “莫将军有何事?”武氏顿时冷下了脸。 “莫帖奉命将公主带来与您见面。”莫帖弓身回答,言语中的恭敬不难听出。 颐和闻言,侧头看去。耳旁传来武氏的声音:“如果将军没事的话就请去外面等着吧。” 莫贴微微侧目,果真不敢违背,转身退了出去:“我就在门外守着。” 瞧见莫帖出去了颐和立马就脱离了武氏,歪着头满屋子乱看,只见着了东边窗台下的小茶几上有只药碗,却不见半个服侍的宫人。一旁,红器博古架寥寥可数的摆放着四五件花瓶,座盘等物,连一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往里室去的隔断处挂着墨绿色银色暗纹的拖地帘子,过道中间孤单单的摆着一尊兽耳三足烧炭炉子,连地毯都没有。 武氏的住所怎么这么寒酸? 还有,她的伤好了吗? 颐和定定的看着武氏的脸,那心疼的样子是不言而喻的。 武氏抹着脸上的泪,吃惊的看着她,“颐儿,你怎么了?” 颐和并不说话,而是再次扑在武氏的怀里,将武氏的腰肢紧紧的抱着,耳边传来武氏的话:“我知道你是在怨恨我,因为我不配做你的母亲,救不了你。” 闻言,颐和打断武氏的话,说:“不,你是我的母亲,我永远都不会怪你,更不会怨你什么,”颐和抬头望着武氏的脸,伸出手去擦拭她的眼泪,“武氏,在这里,你过的好吗?伤好了没有?他们有没有打你?” 这一下武氏哭的更汹涌,眼泪不要钱的往下掉,颤抖着身子,痛声道:“没有,颐儿,他们对我很好。”决堤洪水一般的泪吧哒吧哒掉下好几滴在颐和的手背上,温温的,湿腻腻的。 感受着手背上的湿腻,颐和红了眼睛。“不要哭了,等我,总有一天我会带你走的。”她说。潜意识中,颐和知道,目前的情况是她不能抗衡的,更何况,从刚刚的所谓的圣旨中,颐和隐隐知道抓她们的人决定是有着滔天的权利——能下圣旨的人,绝对是一国之中最高高的统治者。 话音落,颐和转身就走,不给武氏任何挽留的机会——她的倔强与执拗,不允许她在武氏面前表现出懦弱的一面,想要救武氏的决心,就这么狠狠地在心底生了根,发了芽。 摩帖的监视,让颐和明白,在实力不足以战胜对方时,那就要采取迂回政策。而且,心底里有一道声音在告诉她:武氏所受的苦难,一定要替她找回公道。 踉跄的出了静苑,颐和突然拉住了身前领路的莫帖的手,说:“抱我回去,我走不了了。” 莫帖低头看见一双血红的眼,二话不说就抱起她。而颐和却是再也不隐忍,毫不客气的一口咬在莫帖的肩上,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她在心痛,真的好痛,从未有过的痛,痛的她都走不了路。 莫帖此时却出奇的好脾气,把颐和的蛮横无礼全都忍了下来。他把头窝在颐和的胸前,急步快走,让谁也没看不见他流下的泪。 快到顾华宫时,颐和才止住了泪,从莫帖身上下来,也不要他跟了,一头就冲进了宫殿。 一分钟不到,寝宫中就传来瓷器破碎的声音,“砰!”“砰!”“砰!” 宫殿中装饰用的一人高的大花瓷瓶碎了一地。 一边走着,颐和见到什么就摧毁什么,闻声而来的侍女们个个吓的不敢动弹。 “啪!”“啪!”“啪!”“砰!”“砰!”“砰”不管是瓷器还是陶器,还是杯盘茶碗,那是摔了一地,碎了一地。 紧紧咬住嘴唇,颐和面色阴沉的可以杀人,那手一刻也不停,见到东西就摔。 她从来没有过这样不安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这样不安的感觉,她无从发泄,只有发疯似的砸,在震耳欲聋的破碎声里,她才能找到那么一丁点的寄慰。 见屋里能摔的东西基本都砸完了,颐和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可那一脸阴沉一分都没有减少。 “我知道你是在怨恨我,因为我不配做你的母亲,救不了你。” “颐儿!”“颐儿!”“颐儿!” “我知道你是在怨恨我,因为我不配做你的母亲,救不了你。” 武氏的话又出现在脑海里,回荡不去,一声一声如同催命符,搅地她心疼,头疼,全身都疼。 “阿——!”一声大叫,颐和痛苦的跑了出去。 “砰!”“砰!”“砰!”后院之中,磨盘大小的石头,在颐和拼命的攻击下碎成一片片的。 真气不自觉的汇聚在拳头上,握成拳头的双手,狠命的捶在石头上,却还是血肉模糊——颐和的样子跟疯了没两样。 侍女呼啦啦在远处站了一圈,她们纷纷被颐和的疯狂给震撼住了,震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更是没有人愿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去给更大汗或者是王妃汇报。 这和顺公主,不是个疯子吧?侍女们面面相觑,随即个个将脖子缩了缩,往后一退再退。 深深的喘了一口气,颐和感觉好多了,痛到抽搐的心脏,终于沉寂了。 挥手丢掉手中的刀柄,立马就有侍女围上来给她处理伤口,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如同见了狮子似的。 微微侧头,颐和看见远处观望的侍女们一哄而散,扬了扬眉,她说:“你们很怕我?” 侍女们将她的伤口包扎好,退到了一边,却都不敢答她的话。 ………… 后帐侧妃宫中,稀和坐在暖坑上一口喝干杯中的烈酒,一旁着华服的淑侧妃立马将空杯中满上酒,一面娇柔道:“陛下已经很久没有来看望勒施了,勒施……” 稀和望了一眼低垂的帐帘,打断她的话:“红古那小子又去打猎了吗?这季节到是能猎到不少猎物。” 无论是草原还是其他地方,在春天这个繁衍的季节里,那满山满林奔走的野兽为食物,为争夺地盘与雌性,都是极其暴躁的,为要它的命,你就得掂量掂量自己可有那个本事。 淑侧妃哀怨的看着大汗,小心提醒道:“这个季节的猎物也都是最凶悍的。” 稀和却没有再接话,而是拿起桌上的大刀出去了。 淑侧妃见此赶紧起身,踩着已经旧了的地毯追到宫殿门口才停下来,眼睛红红的,银牙咬住了下唇。只一瞬间,一颗剔透的泪珠儿就滑下了脸蛋儿。 稀和的离去,让这位出生低下的侧妃更加自卑,她觉得到底还是酋长女儿的身份影响了大汗对她的感情——一国之主是不会对氏族部落酋长的女儿付诸感情的,纵然这个女子救过他的命,成为他的妻子后又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第11章 交锋(上) 在后来的日子里,在顾华宫里就再难见到和顺公主的影子,因为她从来都是不着屋的,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转悠。她不见稀和大汗,也不见古牧王妃,可汗王庭中的王子公主们她也不见,只是到处瞎逛;到了晚上,颐和在修炼之余,会静静地看一会儿书。 百年以前,楚越秦相争,天下五分——古牧金、南炎、贵金、罗莱、纳西。而颐和,就是在古牧国,在古牧族的可汗王庭之中,并且成了古牧可汗的公主;而古牧可汗,就是抓了自己与武氏到这里的人,那个长了一脸胡子的大。跟随在稀和身边的侍卫,是摩帖将军,亦是与稀和可汗一起长大的伴当。 稀和大汗,有正妃诺红,侧妃那勒施,大王子罗奇,二王子古红,三公主静安,四公主与五王子具已夭折,而颐和,就是六公主和顺。 时间,转眼就到了天宁节。 天宁节,国主生辰之日。 实际上,它是当年十大宗师立下的,维持百年盟约的准绳。 虽然,古牧金国经受国土流失,楚妖之乱,国力锐减等等磨难之后,被诸国耻笑,成为第一个以族立足的国家,国号古牧,已经有三十年了,可它依旧得必须遵循百年盟约行事。 虽然,而人人都知道,当年的十大宗师中只有雕刻师,药剂师,兵师三大门宗流传了下来,其他的门宗具已流逝在了洪荒岁月里。 但是,在百年期限内,如果有哪一个国家的使者没有出现天宁节上。 那么,很好。 你将会面临其他四国以及三大宗师传人的围攻,直至灭了你为止。 这日,颐和难得的靠在门边儿瞧着忙碌的人群,看着看着她竟然痴痴地笑了。冷硬且粗犷的可汗王庭处处挂着灯笼,彩绸飘扬,就连来往的侍女们也都比平常美艳许多,个个擦脂抹粉,别个有心的还在毡帽上做了心思。 经过颐和身边的侍女及侍卫们小心见礼,纳闷了好半天,但却没人敢上前捋一下虎须,可见颐和的粗暴,在顾华宫已是传的人人皆知。 这时,大皇子罗奇领着必颚匆匆走来。“父汗这一次大发雷霆定又是纳西族的事情,等一下你就按本王说的做,知道吗?。”罗奇边走边说。 “是,记住了。”必颚忙点头附和,然后与罗奇分道而去。 颐和抱着手臂看见罗奇向自己走来,而她不记得自己何时与王子有了交集,于是纳闷起来,“罗奇王子有事?” 大王子罗奇是诺红王妃的儿子,更是嫡长子,只不过稀和一直不喜欢这个儿子。因为稀和大汗当初迎娶诺红只是为了得到她背后势力的支持,他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自然对她的儿子也谈不上喜欢——在稀和眼中,罗奇只是可汗王庭中的成员之一而已。 但是,罗奇却不这么认为,嫡长子的特殊身份给了他滋生野心,与发愤图强的根本。 因为母亲是王妃的原因,小时候的罗奇得不到父汗的宠爱,所以他会为了引起父汗的注意而努力,可渐渐地,年龄的增长,他懂的了利用功绩引起稀和的注意,并逐渐地对权势产生了渴望与幻想。 并且,这种渴望与幻想随着时间日益膨胀,最终使罗奇对汗位产生了觊觎之心。 为了觊觎已久的大汗王位,罗奇时刻都做着引起稀和大汗注意的事情,并且私下结党营私,勾结各大贵族,俨然成为了一名实力派王子。 闻言,罗奇非常吃惊颐和对自己的称呼,但他却没有表现出来:“这不是天宁节了嘛,我怕颐和妹妹不熟悉宫里的规矩,所以特来邀你一同去给王妃请安。” 颐和了然的点点头,心道帝王之家果真无善辈,这罗奇心机颇深,嘴上却说:“王妃不喜欢我,我还是不去了吧。” “王妃怎会不喜欢你?”罗奇蹲下身子,温和的问道。 颐和道:“颐和从小毛躁惯了,这一去肯定惹得王妃不快活,自己不快活,还不如不去。” 大皇子大笑起来,“我们草原人向来不拘小节,颐和不必担心的。” 颐和直视着他,没有迎合的意思。 罗奇尴尬的停止笑声,道:“那本王先走了,有空了便来看你。”从袖袋里摸出两枚红枣递过去,看颐和接了才转身走远了。 虽说颐和不愿与人打交道,更不愿与女人打交道,但还是不得不在午膳前去给王妃请安。 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得罪不起,颐和还是有分寸的。 在王妃宫中,诺红王妃拉着她的手,欣慰道:“那一日大汗将你带回来,我还担心你过不惯宫里的生活,但看样子,过的还不错。” “谢王妃挂念,颐和很好。”嘴上谨慎的回答着,颐和心底却暗自担忧着那抓着自己不放的有长指甲的手,会不会突然间挥起抓烂自己的脸。 “好就好,今晚的国宴,我也就不担心你玩儿了。”边让颐和坐下,诺红王妃边让人上了一些饴糖果脯,要颐和抓了吃。这时,宫殿外小旋风似的刮进来一个猴儿一样的男孩,他一进来就嚷嚷着:“这就是颐和妹妹吗,长得真漂亮!” 颐和闻声望去,只见男孩戴着毡帽,着羽服,腰间挂着小刀与火石,足下是皮靴。此时精瘦的小身板挺的笔直,黑黑的小脸看起来像只不安分的猴子。 “颐和妹妹吃的什么?我也要吃。”红古王子巴巴的凑上去,却得了颐和的冷屁股,“这是王妃赏的,你吃就是。” “这是二皇子红古,淑侧妃的儿子。”王妃介绍道。 瞧着这个与自己差不多高的男孩,颐和笑了笑:“颐和有些累了,就不打扰王妃了。”说完行了礼就走,却不想红古在后面喊了一句:有空我去找你玩儿! 颐和好似没听见一般,眨眼就跑了个没影儿,直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她赶紧将刚刚吃下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别人不知道,她跟着武氏学了那么久的药术,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这点心里的门道。 ps:本文中古牧皇族,是按照中国古代柔然国**制度及虚构写的。大汗即皇帝。 第12章 交锋(中)一更 作者的话:因为昨天去乡下了,文文不能更新,所以今天会有两章,谢谢大家的支持了。另,文文即将签约,求收藏!求推荐!朵朵不甚感激。 可汗王庭,气势恢宏。 国宴之上,吹啦弹唱。 乐伶宫人来去如织,犹如蹿花蝴蝶。 一大早便已奉旨入王庭的王亲贵戚们纷纷从各处歇脚的地方冒出来,放眼望去,男的高大威猛,女的落落大方,就连一向不爱打扮的宝公主也盛装出席了,她腰间的邦典?是那样华丽夺目,如同天边的彩虹那般耀眼。 草原勇士们纷纷向她投去了赞叹,赞美她的美丽与高贵。而女人们则对她献出了羡慕的目光,继而转变成了妒忌,只因少女容光焕发的容颜真是太刺眼了。 灯光琉璃的王庭很热闹,但颐和却躲在一旁照不到光亮的地方,暗自伤脑筋。 从王妃处回来后,她便着人出去打听了二王子的为人——这位二王子并没有因为生母平民的出生而觉得自己低下,反而是更加勤勉好学,加上天生神力,性格坚韧不拔,深得稀和可汗的称赞,但因为其母是平民出生而不能封王赐封地,只得了一个武王的头衔。 这二王子虽然年纪比颐和大不了几岁,却已经是王庭中侍女侍卫们最崇拜的萨哈达?,将来极有可能会成为年纪最小的兵师。 ………… 大汗宫正殿中,坐在王位上的古牧可汗,他有着壮硕的身材,圆圆的脸上长满胡须,像只金毛狮子,威风凛凛。与他同坐的是古牧唯一的女主人诺红王妃,她黑髻高挽,华服加身,举手投足间满是古牧女子特有的豪爽气质。 沿着诺红王妃的左首下坐着的则是稀和大汗唯一的侧妃那勒施,封号淑侧妃。 不同与诺红王妃是,这位淑侧妃则要柔和恭顺的多,娇柔的身子骨都能掐出一把水来。 他们的身后站着一排溜儿侍女与侍卫,斟酒布菜忙个脚不沾地。 王位右下首分别坐着的是四国来访使者,以及北方其他游牧各族派来的使者;王位左下首坐着的则是古牧一族的亲王宗室及文武百官,按尊卑次序依次排开,张驰有度。 国宴开始时,数位套着黄色窄袖套的宫人同时高举双手,击打面前的大鼓,鼓声如宏,似有涛涛江水席卷不息,起落间宛若流星。 鼓声三遍,国宴正式开始。 一群露着肚皮的妖艳舞娘缓缓入场,轻纱曼舞,铃声清脆。 稀和可汗满面春风,笑声不断。 颐和百无聊赖的坐在位置上,看着入场的舞娘扭着细腰,雪白的皮肤在灯光下如同水蛇一般。可以说,这次国宴,是颐和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人,眼花缭乱中,她有些不安,有些期待。稀和将她册封为公主,如今又让她参加这样隆重的国宴,颐和隐隐的知道:稀和看似待她极好,可实际上是在拿她威胁武氏,所以,她绝对不能让他人拿到把柄,让武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还有凌千那家伙,她一定会把他找出来的!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罗莱国年轻的使者从座位上站起来,奉上了他的贺礼,并高声向稀和道:“此潋滟水晶臂钏历时六个月,由我罗莱国当年名震天下的镇国公主华秀亲手铸造而成,运用了阴阳雕刻技艺以及镂空雕刻工艺。其上祥云翻滚,镂空蝙蝠更是栩栩如生,寓意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是鄙国皇帝亲自挑选的祝贺之礼。 在此,罗莱国华?祝福陛下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罗莱镇国公主的名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她的事迹,那是早已传遍了各国——她的雕刻技艺堪称举世第一,是三十年前有名的雕刻大宗师。 此外,华绣名满天下的原因可不是她的雕刻师身份,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才华,将雕刻师这一宗门发展成了人人可学的学问。 只是镇国公主隐世的早,使得留下的传世之作并不多,导致她练手的玩意儿都千金难求,在当年可是以得她一件作品而为荣。 稀和深知华绣之能,大笑道:“好!天德皇帝真是有心了,请使者代我向贵国皇帝问好。” 坐在下手的颐和,好奇的向那金光闪闪的臂钏望去,只见得:黑金色的锦锻盒之中,一只臂钏流光溢彩,两指宽的晶体红的耀眼,红的深沉,似玛瑙却比玛瑙更剔透,其上的雕刻更是精致,如同混然天成。 好东西呀真是好东西! 轻轻地摇了摇头,颐和拿起桌上的一杯石榴汁,润润嘴唇。微微抬了抬眼,向说话的少年看去,这少年十五六的年纪,却粉雕玉琢般俏丽,少了分男子该有的刚毅,多了丝脂粉味。 突然,一道更清脆响亮的声音响起,“南炎国澹台绝代表吾皇祝大汗陛下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颐和被这声音吸引了,猛然抬头,眼睛更是唰地一下看向了澹台绝——淡雅如雾里星光,不亢不卑,墨玉黑发,俊朗风貌一支梨花压海棠,隐隐透着干练与坚韧——这少年,不是那日在山坡上被骗去石林的人,又是谁! 颐和的吃惊,不是点吧点的,这个人,竟然是他!因为国宴上的人太多,心事重重的颐和漫不经心的看着歌舞,根本就没注意到澹台绝居然也在这些人里面,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颐和皱了皱眉,悄悄地将脑袋低了低,考虑着堂堂世子曾经出现在静苑的真正目的。 彼时,在坐的诸国使者及王公贵族们,有的停下了喝酒,有的停止了交谈,纷纷望向南炎国的国之利器——南炎国懿王世子。澹台绝威名远播,小小年纪就已经带兵驻守边境,数十次击退前来打草谷的古牧兵,短短三年就叫古牧兵谈虎色变。传言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莫千影第二,是南炎国不可多得的天才。 只听得澹台绝的话,如银瓶乍破:“澹台绝这次没有带来什么实际礼物,只将皇姑康嘉公主澹台琦送来贵国以示南炎最真诚的祝福!” 箜篌悠悠,马头琴缠绵,四下了无人声,一地寂静。 这听过送牛送马,可没有送公主的呀。 再说,南炎国可不是看起来的那样和顺,把公主当做礼物到底打的什么注意呢? 注:?邦典:藏族妇女系在腰间的装饰品,色彩艳丽,形如彩虹。在这里,我将它用作是皇族女孩的专用物。 ?萨哈达:在蒙语中,是最勇敢的勇士的意思。 第13章 交锋(下)二更! 作者的话:因为昨天去乡下了,今天虽然还是在乡下。但是我找了个联网的电脑,来更新,顺便补上昨天的文文,所以会有两更哦。另外,为感谢大家的支持,推荐票过300时会加更哦,求收藏,求推荐。 声落,澹台绝的邻座,一位少女缓缓步出,她身量高挑,皮肤白皙,红唇如线,一双杏眼更是如同会说话一般。 少女缓缓走出座位,行到王座对面:“南炎国澹台琦见过大汗,愿大汗福寿康宁,吉祥如意。” 微微侧首看了大汗一眼,古牧王妃笑意盈盈道:“真是一个美人儿,看着就让人喜欢。” 不想,古牧三公主静安宝公主突然开口道:“只是这南边的姑娘就是没有我们古牧人大方豪爽,说话走路都是扭扭捏捏的。” 颐和愣了愣,有些惊愕的看向宝公主,轻道了一句:白痴! 而首座上,稀和兀的沉下了脸,配上一脸的胡须,那模样要多吓人就有多吓人。 彼时,在场的众使者们皆愣住了,连古牧古牧亲王贵族都不知该作何反应。 诺红王妃微微一笑,拿起桌上的酒杯,“小孩子口无遮拦也是常有的,我们古牧人就是直接了些,这是我们古牧族的静安宝公主,让诸位使者见笑了,来,请品尝一下我古牧一族的佳酿。” “王妃说的不错,我们古牧乃游牧民族,向来不拘小节性格豪爽,自然是和南方的姑娘不一样。”一名古牧族大臣附和了一声。在坐的人都不是简单的人物,心领神会,都附和着大度地笑了笑,对着首座上的人遥遥举杯,一饮而尽。 却不想,宝公主根本就不注意场合,转头轻蔑的看了一眼颐和,才对着对面的使者们道:“我听说在你们中原有个传统,说是做子女的必须在父亲的生辰上表演个节目,是吗?” 宝公主的问话,顿时让前来祝贺的使臣们沸腾了,一番交头接耳后,却是澹台绝站了出来,道:“公主殿下,在我们南炎国是有这样的习俗。” 颐和微微侧首,看见首座上古牧族最高的两个人脸色都颇为难看,只听宝公主颐指气使的说:“是就好。颐和妹妹,你不是有节目表演给父汗看么,快出来吧!” 什么?颐和吃惊地看向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的宝公主,她什么时候说有节目要表演了?她是存心要她出丑是吧? 首座上,稀和瞪着一双牛眼看了宝公主一眼,又将目光盯在了颐和身上,心底寻思着:武氏被囚禁了,这丫头还会准备节目给她? 一旁,宝公主的生母诺红王妃,微微低头,轻轻地用花格子手帕擦了擦嘴角,表示着她根本不管两个小丫头之间的较量。那天颐和与宝公主发生冲突,她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事后,虽然她没有惩罚颐和,甚至连召见都没有,但在这古牧族,冲撞她们的人还没有出世! 在座的所有不认识颐和的人,尤其是就坐在颐和对面的各国使者,听完宝公主的话后,无不好奇的,纷纷伸长了脖子,努力的在坐在对面的人群里,寻找宝公主嘴里说的‘颐和妹妹’。 摸摸鼻子,看着对面伸长了脖子的人,颐和无奈的站了起来,说:“公主真是心地善良,知道我胆子小,就帮我开了这个头,只是,在这国宴上,只有我一个表演也不太好,而且,我刚刚来,什么规矩都不懂,要不,姐姐给妹妹示范一下?” 这时,一道视线落在她身上,颐和顺着感觉望去,却见南炎国使者澹台绝正盯着她,那眼神深沉锐利,直勾勾地,像是猫儿遇到老鼠似的。 他认出自己了吗? 颐和的小心脏顿时扑通扑通乱跳了一阵,随即,她想到事情都过去了那么久了,他未必还人的自己,于是便释怀了。 宝公主气的牙痒,她早知道这个丫头能说会道,却没想到她的胆子会这么大,紧攥着一双玉手,真想拿鞭子抽她个满脸开花,可是,这里正举行着国宴,容不得她放肆。咯咯一笑,宝公主道:“我从小就不擅长歌舞,也没个特长,还是颐和妹妹出个节目,让父汗高兴一下吧!” 高台上,古牧王妃轻轻咳嗽了几声,微微侧身道:“陛下,今日是天宁节,就不,就让她们两个给陛下表演一个节目吧?” 稀和想了想,大手一挥,声音如宏:“谁都别争了,你们两个都出一个节目,谁的节目好,有赏!”又对坐在诺红王妃下首的淑侧妃道:“勒施,你去准备下。” 一撅嘴,宝公主一跺脚,不甘地叫了一声:“母后!”她原本是想让颐和出丑的,不料母亲都不帮她,转头瞪了一眼颐和,宝公主恨恨的下去准备了。 张了张嘴,没想到稀和会这样安排,颐和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一个还没成年的丫头,整天跟在身后要整自己,她好像没得罪过她吧?女人还真是最麻烦的动物! ………… 宝公主因为陷害颐和不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只得表演自己最拿手的鞭法。七岁的时候,静安宝公主习武的第三个年头,那时她的真气还不能外放,可精湛的鞭法,使得她一鞭子下去,可以将一头带了肚子的母羊尸首分家。所以,自那以后,宝公主和鞭子结上了不解之缘,鞭子是她的骄傲,是她静安宝公主的象征,到哪儿都不离身。 宝公主的一手绝妙的鞭法,耍的是行云流水,虎虎生风,摔打在地毯上啪啪直响,隐隐约约能听到破空之声。 “鞭子耍的是不错,就是人太欠揍了,像个野孩子。”摸着下巴,颐和一边看,一边小声评论着。 可能是体内的伊和的一魂一魄的关系,颐和对妖娆的女人很感兴趣,而对骄横无理的女人,那是绝对不感冒的,甚至有点厌恶。 表演完,掌声雷动,宝公主得意的走下台,看样子刚刚的表演她是很满意的了。走到颐和面前,她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小野种,好好表演啊!”擦身而过,宝公主接过一名侍女递上来的手帕,一边抹着额头的汗渍,一边回头向颐和嘲讽般笑了笑。 望着她的背影,颐和眨眨眼,提着一把比自己还长的弓箭,缓步走上了高台。 第14章 风光事,招引祸 一直在静苑生活的颐和,从小就是在山上野惯了的,除了读过一点医书,旁的一点东西都不会,而宝公主就是知道了这一点,特意要为难颐和,好叫她永远的明白:在古牧族,她静安,才是唯一的最尊贵的公主,而她颐和,不过是个野种! 可是,静安不知道的是,颐和除了读书,也经常打猎,自小就练出了一手奇准的箭法,一箭射死奔跑中的麋鹿,都是小儿科的事。 颐和上台后,在她的身后陆续的上来八个孔武有力的王庭御卫军。 一步站定,颐和瞥了一眼台下的人,便毫不犹豫的举起了手中的弓箭,因臂力不够就用脚狠蹬着弓弦,慢慢地拉开长弓…… 此时,八个御卫军训练有序的在颐和对面站成一条线,同时将一颗石榴顶在了头顶,从颐和的位置看去,那就是一个人。 台下,稀和放下了手中的佳酿,目光锁定台上的信心十足的小人;捏着一块锦帕的诺红王妃,吃惊的忘记了接下来的动作;静安宝公主瞬间瞪大了眼睛,不自觉得将手捏成了拳头。 南炎国使者澹台绝,微微眯起了眼,死死地盯着台上的女孩,突然,心头一道明亮闪过,他知道在哪儿见过这个女孩了。 就在台下的所有目光都聚集在颐和身上时,颐和沉静的搭上羽翎箭,随即“咻”的一声,对面的八个石榴应声而裂,那速度,当真是迅雷不及掩耳。 古牧族是游牧民族,民风尚武,无论是剑法还是骑射,都是他们所喜爱的,而且,他们都非常崇拜武艺高强者。颐和的这一手,让现场寂静。 “萨哈达!”不知是谁喊了一声,顿时像是点燃了导火索似的,四下里顿时一片高喊:萨哈达!萨哈达! “好箭法!”“好功夫!”“好啊……”喝彩声顿时响成一片,遥遥冲上天去。 台下,宝公主铁青了一张俏脸,放在桌上的芊手不自觉得捏成的拳头,咬牙切齿地隐晦的骂道:小野种,你别得意,本公主迟早要将你赶出可汗王庭! 首座上,诺红王妃缓缓地将手放在了腿上,狠狠地捏紧了锦帕,而一直注视着诺红王妃的淑侧妃,缓缓地用锦帕掩住了嘴唇…… “哈哈哈,”稀和看完颐和的表演,大笑起来,“真不愧是我古牧一族的好儿女,赏!”说这话的时候,作为一名父亲的稀和,完全的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亲生女儿,静安宝公主的那一双怨恨的眼神,从颐和的身上,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同时,古牧王妃将女儿的不甘看在了眼里,那眼,一下就深了下去。 然而,就在台下一片闹哄哄的时候,又一双杏眼,将古牧一族的所有人的变化,都看在了眼里…… ………… “她再不是也是大汗亲封的公主,”诺红王妃瞥了瞥坐在一旁的静安,安慰道:“静儿,我知道你不甘心,等会儿她来了,我让你处理那个野种,你别整天绷着脸了,多不好看。” 距离天宁节已过去了三日,许多使者都已离去,宝公主终于忍不住向母亲诉说了自己的愤怒。在天宁节上,颐和比她这个‘真正的公主’还要风光,一手漂亮的箭法,几乎闪瞎了所有人的眼珠子,这样的待遇应该是她静安的,怎么会是那个野种的,真是太不公平了。 “母亲,我要让那个野种永远的消失在我的面前,我要杀了她!”宝公主偎依在王妃的怀里,狠毒的说。 “不行,你想怎么罚她都可以,唯独这一点不行。”诺红急忙打断女儿的想法。 “为什嘛?她不过是一个野种,你为什么也要偏袒她?”静安大叫了一声,脱离王妃的怀抱,粉嫩的俏丽瞬间阴沉下来。 “和顺公主到。”宫殿外,一声洪亮的通报声传来,随即,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儿,昂首挺胸的,大步流星走进来。经过二个月的修养,颐和吃好喝好,瘪瘪的小身子已经长了好些肉,现在看起来虽然不是胖嘟嘟的,却也是能在脸上拧出小肉肉了。 因为诺红王妃的‘邀请’,所以她特意穿上了稀和大汗赏赐的锦缎做成的衣服,还在腰间绑上了绚丽的邦典,粗长的头发辫成一根大辫子搭在左肩,额头上一根花纹繁复的殷红色抹额。 宝公主看见颐和的一霎那,愤怒的火苗就窜进了脑子里,还不等颐和行礼,就道:“好大胆的贱婢,见到王妃和我居然敢不行礼!” 侧目瞥了宝公主一眼,颐和不紧不慢一边行礼一边道:“颐和见过王妃,见过……姐姐。”如果她颐和是贱婢,是野种,那么她静安也好不了哪儿去,一样的是贱婢,是野种的姐姐。 “咳!”诺红轻轻地咳嗽一声,宝公主只好不再说话,只听诺红道:“颐和,你可知道在王庭之中公然顶撞长辈是什么罪?” 不明白诺红的意思,颐和却还是说出了王庭里的规矩,“顶撞一句鞭挞二十,两句廷杖二十,三句就……”不想却被诺红打断了去,“颐和,我再问你,不遵循王庭规矩,从不给王妃与大汗请安,又是什么罪?” 唰地睁大眼睛,颐和没有接话,而是看向了一旁得意洋洋的静安宝公主。 冷哼一声,诺红缓步走到颐和的对面,开始数落起颐和的罪责:“身为王庭公主,从不给王妃与大汗请安,顶撞长姐,在国宴上大抢长姐的风头,你这个和顺公主还真是胆大包天,目空无人,谁也进不了你的法眼!” 颐和还是一句话都不说,心里却是明镜似的:这对母女是要除她而后快呢,现在不弄死她,也是迟早的事,话多无益,还是闭嘴的好。 诺红见她不说话,便道:“不要以为大汗会真心的疼惜你,他不过是拿你的命来威胁武氏,小丫头,你没想到吧?” “你们把武氏怎么样了?”武氏是颐和的软肋,是她的逆鳞,一听到武氏,颐和就不自觉的上前一步,失控的问道。 并不回答颐和的话,诺红王妃一挥手,道:“来人,”一声高呼,从殿外走进来两位侍女,“将她带下去,让她好好的学一下规矩。” 颐和就这样被带下去了,连挣扎逃跑的可能都没有。 望着消失在转角的人影,宝公主欢快的抱住了母亲的腰肢,兴奋道:“还是母亲有办法!” 点点静安的额头,诺红笑道:“你这个丫头啊!” ………… 颐和被两名侍女一路带出了诺红王妃的处所,来到一间灰蒙蒙的石头房子,里面漆黑的锁链,发亮的刀刃,盘旋的长鞭,还有烧的通红的烙铁……此时,有两名执事正围着一张方桌说话,见有人进来便立马站起身来。 其中一个侍女从袖中掏出一物,对屋里的两名执事道:“王妃有旨,要你们好好的教导一下和顺公主可汗王庭里的规矩。” 这一路,锁住颐和两只胳膊的侍女,都是修炼过功夫的人,真气从她们两人的身上流淌到颐和身上,冰冷如玄铁,使得颐和体内的真气冻结住了,身体动不了,也说不了话。 再瞧火塘边站着的执事,高大的犹如一座小山,这样的人行刑的效果自是不必说的了。顿时,颐和的额头上就冒了冷汗。 “敢问姐姐,这位公主是不是就是三天之前在国宴上表演了一手好箭法的和顺公主?”左边的执事轻声道。 闻言,那侍女眉头一竖,厉声道:“??率裁矗?桓梦实氖卤鸲嘧臁!?p>  “是是是,姐姐莫生气,我这兄弟是刚来的。”右边的执事赶紧陪了不是,忙拉着左边的那人一起架着颐和办事去了。 一边走着,颐和秀气的眉儿不禁皱成了一团,喃喃道:“哎!这下可要倒霉啦!” “小丫头,你忍着点。”将颐和绑在行刑的木架子上,新来的执事一边轻声在颐和耳边道。 话音才落,颐和就听见唰的一声,背上狠狠地一痛,自己也不知不觉得尖叫了一声。 武氏虽然对她严厉,可也不曾这样打过她呀! 啪!又是一鞭子。 颐和咬紧了嘴唇,紧闭了双眼,缓缓地运行心经。 啪!啪!啪! 一连打了五十下,颐和硬是一声都没吭。 两个执事小心翼翼的给她松绑,发现她细小的手腕竟被绳子勒出了血,就连嘴角也满是血。 …………分割线………… 文文已经上三万了,求收藏,求推荐,朵朵感激不尽! 第15章 誓言起,生死路 作者的话:推荐三百就加更哦,求推荐,求收藏,求长评。另外,文文的签约合同已经寄出,请各位看官多多阅读,打赏,留言,收藏,推荐。 ………… 如果诺红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的话,她绝不会因为颐和不讨自己母女的厌恶而责罚她。颐和虽然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可是她不仅是武氏的女儿,而且对稀和来说,用处也是极大的,诺红不知道稀和为什么要把这孩子接到王庭,还封为公主,但是,有着武氏的一层关系,诺红也是极有分寸的,她要给颐和一个下马威,但绝不会要了她的命。 可是,诺红虽然明白这一点,但是她却忘记了,来到王庭两个月的颐和,并没有如果静安一样,或者是古红王子一样,修炼武功,或者学习兵术,颐和只练习了一点药术心经,体质比古牧族任何贵族家的孩子都要虚弱,她的命令,几乎就是要了颐和的本条命! 跑马场上,微风习习。 稀和可汗与澹台绝牵着马并肩而行,两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澹台绝终于开口打破了沉默,他说:“陛下,澹台绝此次前来贵国还有一要事请陛下成全。” 稀和可汗拢了拢缩在窄袖中的手,吸吸鼻子道:“哦?你说说。” 澹台绝道:“陛下,其实澹台绝此次前来一是为了天宁节,二是奉了圣旨娶一名美丽的世子妃回去。” 澹台绝是懿王世子,他的未来是充满奇迹与陷阱的。所以稀和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盯着澹台绝稍显稚嫩的脸庞,思考了很久,才道:“我只有两个女儿,可她们都还是孩子,我会在王室里面选出一名最美丽的姑娘作为你的妻子,你觉得呢?” 稀和不愿将静安远嫁,颐和还未满十岁,更是不可能嫁人的了,但他也不愿与南炎国撕破脸,于是提出了这个办法,可这无疑是对南炎国的羞辱,对澹台绝的羞辱。 因为在天宁节上,南炎国把康嘉公主当成礼物送给了古牧可汗。 澹台绝脸上的肌肉微不可见的颤了颤,笑了笑,道:“天门关近年来风景很是秀美,百姓们年年都有吃不完的粮食和用不完的布匹,在我的封地中,公主绝不会吃苦,而且澹台绝也绝不会辜负公主,所以,澹台绝恳请请陛下成全。” 每一年秋冬,古牧边境的粮食不够吃,就会有贫民或杂种部落从齐云关出发往天门关发动打草谷活动,杀烧抢夺无所不作,抢夺到的粮食财务都够部落用到来年的夏天。可是,三年前,澹台绝成为天门关的少主人,一夜之间,城内蓄兵三十万,并且澹台绝请了恩师莫千影来坐镇,天门关自此真的成为天门,只可远观,难以近身。 稀和一惊,“世子年少有成,威名远播,我怎么会质疑世子,只是我的女儿们都尚为成年……”这一年过去了,澹台绝这名少年将军谈判的手段更上一层楼阿。 猛然跪在了地上,澹台绝恳求道:“陛下,澹台绝恳请陛下将和顺公主下嫁与我,我愿意与她白头偕老。” 稀和忽的紧盯着他,并不说话,目光中却经露出了警告的味道。 “颐和姑娘,我说的是颐和姑娘,我相信以她的身份与才情,足以配得上南炎国世子妃的头衔。”澹台绝毫不畏惧的盯着稀和的眼睛道。 稀和一言不发,阔面阴沉,澹台绝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嚣张的人。颐和远嫁南炎国,成为南炎世子妃,那……武氏会更恨他吧?稀和摇摇头道:“不行,颐和才八岁,太小了。” “年龄并不成问题,我可以等她长大,我可以用我师父的名义来起誓,若是有生之年,我澹台绝辜负了和顺公主,必将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澹台绝三指指天,毫不迟疑的就起了誓。不论是古牧族,还是南炎国,亦或者是其他几个国家,都极为重视誓言,虽然违背誓言不会真的天打雷劈,可违背誓言的人,在几国的皇族中,至今还没有诞生。 闻言,稀和的大胡子顿时张扬开来,如同发怒的狮子一般,他低吼着:“世子说话可要算话,否则我稀和定不善罢甘休!”随即一挥手,远远的就有士兵走过来将稀和手中的缰绳接过去。稀和斜着眼看了澹台绝一眼,忍着怒意走了。 冬季的残阳照在稀和的背上,将他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澹台绝看见一个将军模样的人迎上了稀和。 莫帖将驼毛制成的大氅披在稀和的身上,并轻声报告了刚刚得到的消息:“陛下,顾华宫刚刚传来消息,和顺昏迷了两天了还没有醒,请了医师来也没效果……您看是否要请萨摩巫师?” 萨摩巫师,分黑白巫师两种神职,在这里是指拥有治疗、祈雨、驱邪、招魂和占星的能力的白巫师。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国师。而且,半年前,颐和就是被萨摩巫师救醒的。 闻言,稀和瞬间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道:“到底怎么回事?” “颐和……她是被王妃责罚……已经……”莫帖低下了头。 “马上请萨摩巫师过去,不惜一切代价救活她。”稀和烦躁的挥挥手,仿佛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是!”弓着身体,莫帖转身就退了下去。这位追随大汗二十几年的侍卫长将军,又怎么会不了解他的主人。 ………… 顾华宫内,寂静无声,一大群侍女和医女将床畔围了个满满当当,每个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给颐和切脉的医师的身上。 躺在床上的颐和,脸色潮红,双目紧闭,额头上布满冷汗,在场的所有人都为她捏了一把汗:在顾华宫当值的人都知道,颐和虽然在顾华宫落户三个月了,可是稀和大汗却没有安排任何一名导师给她,所以颐和在顾华宫的日子,只是吃喝玩乐,不用学骑射武术,不用学兵术,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没有半点真气的小孩。 没有真气护体,又被打了五十鞭,能活着那就是造化了! “公主受伤太重了,微臣……”坐在床畔的医师,久久才说出一句话来。 话落,那刚刚从诺红王妃处过来的摩帖,心里一紧,抬步就挤上前,厉声道:“和顺公主绝对不能有事,不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就醒她!” 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颐和,只觉得后背一片火辣,就连真气运行起来都觉得格外艰难,她感觉到有一大团一大团的红色在阻止自己前行,仿佛自己就置身在一片红海之中,难以前行一步,难以后退一寸。 第16章 双瞳女,议嫁娶 一次又一次的真气冲击,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溃散,一次又一次的不屈不饶。颐和躺在床上虽然不能动,可她的意识却是从未有过的清醒,在心底默默地诵念心经,催动真气从丹田处涌向四肢百骸,慢慢地向十二正经靠拢,可是,那一股真气眼看着就要冲破丹田识海了,猛然一个水浪打过来,那若隐若现的真气就又回了头,反涌进丹田。 “轰”的一下,出去与进来的两股真气猛然相撞,继而如同烟雾似的,转眼两两抵消了,如此数十下,颐和终于是累得再也提不起一丁点精神力了,暗暗叹了一口气,陷入了昏迷之中。 时间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恍恍惚惚间,颐和只觉得有人在推她,侍女莫菲菲的声音萦绕在耳边,“公主,公主您醒了吗?公主?” 缓缓睁开眼,只见得是一片朦胧,耳边顿时嘈杂一片,颐和动了动嘴唇,又陷入了昏迷。 当颐和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内体好不容易聚集的一点点真气完全消失了,怎么也不能催动出来,这是怎么了? 在这时,颐和却听见有人在小声的议论: “公主的眼睛你们看见了吗?我听说这样的眼睛是不祥的征兆呢?” “你快说说,有什么不祥了,回头我们也好防备防备。” “我跟你们说了,你们可一定要替我保密,千万不能对外乱说,会杀头的。” “恩恩,我们一定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如果我将娜塔说的秘密说出去一个字,必遭天谴!”另外几个人也都相继发了誓言,才听娜塔压低了嗓音说:“我听我爹说过……” 三十年前,古牧国因为武则的一首歌谣,由国变成族,成为五国中实力最弱的一个。二十年后,南炎国天宁节上,上位五年零二个月十四天的古牧大汗亲自远赴南炎祝贺,途中,稀和与几名侍卫骑着马,快乐的唱起了古牧民谣:青青地草地,蓝蓝地天,放牧的女人最爱勇敢的猎人……突然,稀和指着一处高坡道:“摩帖,你快看看那是什么?” 摩帖手搭凉棚,顺着稀和手指方向看去,只见在高高的山坡旁,一个穿着蓝色印花服饰的女子,一动也不动的趴在地上,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几乎比女子还要长,虽看不清长相,但那纤细的身量就已经表面该女子定是个妖娆的美人,摩帖放下手,对稀和道:“好像是一位小姐。” “你去把她带过来。”稀和望了望四周,除了古牧皇族的卤簿仪仗,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缓缓地命令道。 摩帖得令,轻夹马腹,向着那高坡就跑了过去,把那昏迷的女子放在马背上带了回来,稀和大汗这才看清了这人的长相:尖长脸,飞眉入鬓,双眸紧闭,高高的鼻梁,厚度适中的嘴唇,在脖子上,有一个小小的喉结——他居然是个少年,而不是小姐。 稀和盯着少年的头发说:“摩帖,你说什么样的人会养这么长的头发?”从衣着上看,这人应该是古牧人无疑了,可就算身为大汗的稀和,也没见过养了这么长的头发的男人,一时间,他对这少年来了兴趣。 “属下不知。”摩帖摇摇头,随即劝道:“陛下,这人来历不明,还是谨慎些的好。”他知道稀和大汗在可汗王庭里呆了太久了,现今一下遇到这样的人不免好奇心就出来了,可稀和是大汗,安全第一啊。 不想,原本昏迷的人,在这时醒了,那紧闭的双眼一睁开,稀和吓得倒退一步,摩帖条件反射的已经将佩剑出了鞘,直指那人到:“你是什么人?!” “就是这样,咱们的稀和大汗救了那个有双瞳的人,后来,这人就在古牧住了下来。可是,你们不知道,这人不知好歹,短短半年时间就把我们古牧搅得腥风血雨的,使得好多人都离开咱们古牧……而且啊,我还听说,因为这个人叫耶律楚,百姓们就将他引起的混乱称之为楚妖之乱……” 彼时,床上的颐和,嘤咛一声,气若游丝的虚弱道:“我的药呢……” 娜塔等侍女听到声音,顿时噤若寒蝉,纷纷散开来,侍女莫菲菲见状,也想要离开,转头一看床上的颐和,咬了咬牙,将颐和每天都要喝的药端了过去。喂颐和喝下药后,颐和这才睁开了眼,见是莫菲菲,似是宽慰一般,翘起了嘴角,“我说过的话,现在就只有你一个人记得。”刚刚来到王庭时,颐和就嘱咐过让侍女为自己准备千金汤,她昏迷的这几天,莫菲菲却时刻记得煎千金汤给颐和预备着,等她醒了好给颐和服用。 却不想,话落,莫菲菲就像是受了惊吓的小兽一般,“啊”的一声尖叫,指着颐和的眼睛,害怕地说:“你……你的眼睛!” 原来,莫菲菲并不知道这千金汤有什么作用,而武氏亦是骗了颐和,这千金汤不是改变眼睛的颜色,而是将双瞳变成普通的单瞳。服用了千金汤的颐和,那妖冶的双瞳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单瞳,看见整个过程的莫菲菲,自然是吓得不轻。而听见莫菲菲尖叫的其他侍女,呼啦一下,纷纷从各自的角落里冒了出来,看向了床榻上的一大一小。 “我的眼睛怎么了?”颐和淡淡地问道——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断药后会成什么样子,自己的眼睛真的变了颜色了吗? “公主的眼睛……没……没什么。”双瞳,在古牧,甚至五国之内,那都是禁忌,而颐和的冷漠的样子,让只有十五岁的莫菲菲心底咯噔一下,觉得自己是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支支吾吾的,最终还是不敢提。 颐和笑了笑,伸出一只手将被子掀开来,“伺候我起床吧。” “是。”莫菲菲弓了弓身,安排侍女伺候颐和起床。 一时间,侍女们穿梭如织,梳洗打扮的,准备吃食,来往不绝,不一会儿功夫,颐和就穿戴整齐了,各式奶茶点心酥饼就摆了一桌。 而在这空档了,已经有人去禀报稀和,有人去传递消息。 刚刚坐定,宫殿外就突然响起了匆匆脚步声,颐和暗暗挑了挑眉毛,心道不知又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抬头望向宫殿的大门方向,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侍女跑了进来,“来了来了,南炎国的人来了!” 心念电转,不动声色的握紧手中的小刀,颐和道,“南炎国都来了那些人?”刚刚在梳洗的时候,莫菲菲就告诉了她,稀和陛下将她许配给澹台绝的事情,真是荒唐的紧! 只见那传话的侍女满脸喜气,匆匆忙忙行礼后,便絮叨开来:驸马大人率銮仪卫和内务府大臣数百人迎亲来了,着有武士两人,奴仆百人给公主,并有千匹宝马及锦帛,丝绸,绫罗,还有油,醋,茶叶等好多东西当做聘礼。现下可汗陛下正在大汗宫接见他们呢! 叹了一口气,颐和命人退下膳食,带着人就向大汗宫去了。 大汗宫内 古牧大王子罗奇道:“按照我们古牧的规矩,世子是要在这里呆上三年才可以将颐和接到你们南炎国……” 迎亲钦差大使林典打断他的话:“三年的时间太久了,你们古牧的孩子都会骑马了,大汗陛下,我们可能折中一个办法呢?” 稀和一拍桌子,“你们不愿娶,我还不愿嫁呢。” “陛下此言差矣,我国皇帝若是没有诚意又怎会将他最心爱的公主送来古牧呢。”澹台绝应对的游刃有余。 林典道:“按照我们南炎国的习俗,热孝之内若有婚嫁的话则必须要马上完成,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准世子妃若是热孝内嫁去我南炎国,实乃大孝的表现阿。” 稀和唰的就看向林典,“这是在我古牧的领土之上,自然是按照我古牧的规矩来。” 澹台绝皱起眉头,“若是一定要三年后才能迎接回世子妃,就连是我都不敢肯定这期间不会发生任何意外,大汗陛下能保证吗?” 听了这话,稀和有了一瞬间的犹豫,而就在这短短的几秒时间内,一道不容拒绝声音传来:“既然我左右是要嫁到南炎国去的,那就按照南炎国的习俗来也没什么不好。” 声落,稀和、澹台绝、林典以及古牧的二位王子公主并大臣们都望向了大汗宫的入口处,那眼神中都只有吃惊二字再无其他。只见门口处,一个精致的小女孩,挑了挑眉,“你们有异议?” “公主果真是熟读我南炎圣贤书阿,身体力行,老朽佩服!”林典弓身就朝颐和行了一礼,噎的稀和没话说了。随即就有古牧大臣附和了要求商讨具体日期,吵吵嚷嚷一直到夜幕四合才定下于三日后,大皇子罗奇为送亲使者,领导公主卤簿出发去南炎。 翌日一早,颐和恍恍惚惚的,只觉得有人在推她,缓缓睁开眼,侍女莫菲菲的一张大脸便映入眼帘,只听到:公主,驸马爷的礼物到了,您见吗? “不见”。 “公主,王妃娘娘着人送了东西过来,您见吗?”继续追问。 “不见。” “公主,大汗陛下着人请您过去,您醒了吗?”莫菲菲又在推她家的公主,这日头都快当顶了,她家的公主怎么还不醒呢?伸手去试探颐和的额头,并没有发热呀,真是奇了怪了。 颐和闭着眼,声音脆脆的道:“我没病,只是昨夜里没有休息好。”其实,她是后悔自己昨天在大汗宫太冲动了,凌千还没有找到,武氏也还没救出来,失去修炼真气的契机后,她对在离开古牧后再回来救武氏,真的没底。 一听这话,莫菲菲终于松了一口气,忙唤其他侍女进来给公主梳洗更衣,准备千金汤,以及稀和大汗一早派人送过来的丹药——生肌丸。生肌丸,具有神奇的生肌效果,六个时辰就可以使伤口痊愈,不留一点疤痕。稀和将生肌丸给颐和,不外是为了颐和早点痊愈。 现在的颐和还很虚弱,服用生肌丸后,就又陷入了昏睡,可等她一觉睡醒后,她发觉自己背上的伤口居然都痊愈了,当下,颐和便想去教练场试试那所谓的生肌丸可真的是将自己给治好了。 ……………… ps:求推荐,求收藏,求长评,多多感激不尽! 第17章 世子妃,远嫁女 带着澹台绝送来的两名武士,颐和第一次来到教场。 望去,四月的古牧草原,广袤无边,美的让人窒息。 远处,一只金雕猛地从山坡上飞了起来,双腿一蹬,有力的翅膀急速煽动,眨眼的功夫就好像与那蓝色的高空融为了一体。金雕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它凌利的眸子四下寻找目标,渐渐的,它飞到了古牧族习武教场的上空。突然,“咻”的一声破空响,吓得金雕一声惊叫。 “砰”的一声响,一支羽翎箭射在了一块巨石上,入石三分。 教场中,颐和手持弓箭,微微侧身,双眼直视被当作箭靶的巨石,身后的侍卫及奴才们盯着那巨石上尤自颤动的羽翎箭,数秒的沉默之后,一股整齐划一的喝彩爆发出来:萨哈达,萨哈达。 声势震天,声浪滚滚。 而在这声势震天的欢呼声中,谁都没有注意到射箭的正主,露出的遗憾神情:还是太弱呀! 既然不能修炼真气了,那就不能继续修炼药术,可是,她绝不会放弃救武氏,找凌千。 空中飞翔的金雕又是惊叫一声,翅膀急速拍打起来——这是一只受惊的飞禽。颐和仰头望去,手上取箭,拉弓,瞄准,射!紧接着便是一声凄唳的悲鸣传来,那本在天空盘旋的鸟儿瞬息就掉落下来,人群中一声未平一声又起,萨哈达!萨哈达! “公主真厉害,不愧是我们的萨哈达!”侍女云朵雀跃的说。她和莫菲菲都是颐和的贴身侍女,分别只有十一岁与十五岁,而不同与沉稳的莫菲菲,云朵是活泼可爱的。 “一个有人生没人教的野种而已,就算真的当了世子妃也变不成凤凰。”一旁,宝公主突然恶语相向,一张俏脸冷若寒霜,话音铺落,四周的欢呼就停了下来,纷纷注视着时下风头最劲的两名公主。 他们认为宝公主现在还是对颐和成为公主的事实而耿耿于怀,可谁也没有注意到静安愤怒的言语下,是浓浓的妒忌,以及她想要维护自己最高贵的公主身份的决心和面对王权的巨大无奈。 颐和虽是看出来了,但她却是默不做声,只淡淡地扫了一眼当年能一鞭子打死母羊的女孩,并从她身边从容的走了去过。 一边走,一边说:“又不是我要当公主的,也不是我要当什么世子妃的,凤凰不凤凰我根本不稀罕,如果你想当这世子妃什么的话大可以向陛下说一下嘛,除非陛下是根本就不想把你嫁出去,你可是快要行成年礼了。”古牧族女子十六岁为成年,成年后的女子在嫁人后就会檀木珠换成璎珞项圈。 颐和的举动惹怒了静安,她大声尖叫起来,“你那是什么眼神?信不信我立马就让你滚出王庭。” 身旁的伴当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袖,意图阻止红璎的不当行为,或者,称为愚蠢行为要更恰当一点。 “你不看我又怎么知道我看了你?又怎么知道我拿什么眼神看你了?”颐和气定神闲。 “你,你只是一个野种,当年要不是父汗可怜你,你又怎么可能活到现在!”宝公主气到口不择言,惊得四周抽气连连。 “那又如何,我现在是公主了,而且,”颐和说着手中便提起了弓箭,拉弓,“我是南炎国指定的世子妃,注定要做人上人,你一个小小的公主怎敢对我指手画脚。”在侍女的惊叫声中,颐和毫不客气的将箭头对准了眼前之人。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你疯啦,快住手快住手!”红璎顿时就害怕了,颤着声道,并悄悄挪动身子,但还是被箭头指着。 “如果你还想在古牧呆下去,就老实一点。”颐和冷着脸道。这孩子,真是太烦人,吃过一次亏了怎么还不收敛呢。 红璎苍白了一张俏脸,浑身都在发抖,颐和见此,也不愿将事情闹大,瘪瘪嘴,随手就将弓箭丢给了叶子,自己牵着马匹走了。叶子,澹台绝送给她的武士之一。 身后,宝公主虽然知道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可那双眼却是更加怨毒的瞪着渐渐消失的背影。 微微眯眼,似笑非笑,叶子一把抓住小主子丢过来的弓箭,揶庾道:“主子,您这弓箭练的还不行阿,只能打鸟儿。” 此时颐和已走远,却依旧传来她的声音: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拿你当箭靶试一试。 三天的时间过的飞快,天空上的云朵随着春天的到来也更加轻盈,如柳絮般从这头飘到那头。 颐和这日起的格外早,洗漱过后,便由侍女服侍着穿上隆重的白色喜服:喜服上素白色暗纹绣的锦鸡、神兔、奔马相交辉映,卷云纹层层叠叠,对襟领口绒毛颤颤,高贵而活泼。然后在腰间绑着色彩艳丽的象征身份的邦典,凸显了颐和纤细的腰肢;最后才罩上以金银线绣成繁复花纹的绛色霞披,其上镶嵌珠宝碎玉,敛艳生辉。 长发辫成小辫盘成发髻,饰上金色公主冠并一把绞丝金钗。脖子上挂着璀璨琉璃璎珞项圈,手臂上戴着手钏,脚上一双乌皮靴。颐和对着镜子看了好半天,好似在看服饰是否符合身份,又好像在看身上到底都挂了多少珠宝,然后才在侍女的催促下出了宫殿。 按照族制,出嫁的公主都需要向古牧一族最至高无上的可汗陛下与古牧王妃告别。 王帐首位上,稀和与诺红皆是隆重宫装,庄严而肃穆。 如木偶般,颐和僵硬的三跪九叩:“儿臣今后不能承欢父汗与王妃膝下,不孝之至,望父汗与王妃原谅。” 稀和盯着颐和的一张小脸,竟朝她伸出了手,惋惜道:“你小小年纪就身负重任,我岂会怪责与你,快起来,到父汗这里来,”走过去拉住稀和的大手,只听到,“我儿颐和乖巧懂事,为父深感愧疚阿,只愿你去了南炎国能过的好,有人爱你。” 颐和默默的听了,却不回话,只是看向稀和的眼神深了下去。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她颐和迟早有一日,会回来为武氏,为自己,为凌千,好好的‘照顾’你。 旁边诺红王妃道:“敬公主此次远嫁南炎国,我十分心疼你小小年纪就要受这样的苦楚,……真是可怜的孩子,到了那边,千万要小心说话做事,那南炎国可不比古牧,你任重道远,千万仔细了。” 这几句话说的颐和眼红鼻子红,道:“谢陛下王妃,颐和……颐和能不能向母告别一下,我这不孝女此去南炎国,怕是一去不复返了,望陛下与王妃成全。”闻言,首位上的两人都愣了,稀和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好孩子,去吧。” 得了应允,颐和这才对着西南方向行了二跪六叩礼。 而后,颐和出了大汗宫,站在廊下,默默地出来了神。不知是因为远嫁而伤心,还是在舍不得生活已久的地方,但她的沉默在别人眼中,却是完全不符合年龄的成熟。 在她的身边是,送亲使者大皇子罗奇和神采俊奕的澹台绝,两人身后则是武士叶子与鸿毛,及一干媵(ying)侍?。这些媵侍之中,却有一个是颐和的“试婚”侍婢,负责颐和及笄之前,服侍驸马的工作,待得颐和及笄之后,这侍婢就会成为澹台绝的众妃嫔中的一个。 注?:媵侍:出自古代的媵嫁制度,有所改编。媵嫁制度:周代一夫多妻制的一种婚姻形式。妻分嫡、庶之别。贵族男子在娶嫡妻时,同时娶若干陪嫁女子,这就是媵制。春秋时,一个夫人带侄女、姐妹随嫁。一国嫁女,别国送媵,此制是远古习俗。陪嫁女子处于从嫁地位。媵妾制是古代一夫多妻制的表现形式。秦汉后演变成封建帝王的后妃制。陪嫁的女子就是媵。 第18章 草原夜,野狼嚎 “公主今天真漂亮。”澹台绝称赞的顺口,暧昧的语气里,只有颐和一人听得懂其中的意思。第一次见面时,颐和就骗了他,差点让他死在石林里,这个账,他澹台绝可是记得牢牢地。 “谢世子美赞。”微微点头,颐和随意的看了眼前的人一眼——少年风神俊奕,黑发如玉,略带稚气的脸,浑身撒发着干练的铁血气息。颐和不禁心道:真不愧是主动请殷镇守边境的少年世子。 “公主,该上路了。”这时,一旁的世妇突然出言提醒道。 闻言,颐和顿时涨红了脸,她居然为了一个少年看痴迷了,真是见鬼。匆匆转身离去,身后却传来好几个侍女的低笑。 乘凤辇出王庭,公主卤簿引路,南炎国銮仪卫紧随,一路上,全城百姓夹道相送,红毯铺地,鲜花缤纷,画角呜咽。 苍穹之上,飞鹰盘旋,嗷嗷叫声不绝于耳。 迎亲队直奔皇城城门。皇城的城墙外雕刻着每一代帝王的肖像,从东华门一直延续到西华门,在靠近中间的位置上是当今的掌权者稀和大汗的雕像。在雕像的上下方则是卷云纹和奔马飞鹰的图像。 一眼望去,长长的皇城爽朗而大气,粗狂而不失精致。 “公主?”侍女云朵轻轻唤了一声。颐和这才回过神来,眼角撇见澹台绝探索的目光,心中微微不舒服,面上却不动声色由云朵扶上了十二人大轿。 出发后,颐和在窗沿的木头上叩着手指,一边想着:她差点害死了他,可他还指定她为世子妃,图的是什呢? 随即,她掀开厚重的窗帘纵目远望:碧草连天,远处的草地上零星的牧民在放羊,碧蓝的天空有几只苍鹰在盘旋;而鸾轿前后是一片红艳艳的卤簿仪仗,旗幡飘扬,乐舞浩荡,显示出一副皇家的威风赫赫与气势磅礴。 出城十里,与世子卤簿汇合,由人力轿换成马车。送亲队已变成很长很长的一支夹杂着藏青与深红的队伍,壮观而磅礴。这支队伍,一半是古牧武士,一半是南炎国士兵。 ………… 草原的夜,微凉,漆黑如墨。 时而,夜枭鸣叫,野狼呼啸,尽显草原瑰丽的危机风情。 临时帐篷里,颐和全身泡在浴桶中,如雾的水气将她包裹,熏得她面色绯红,娇艳如花。侍女莫菲菲手提了一篮新鲜的花瓣进来,瞧了一眼站在屏风外的云朵,便站在原地,对屏风里的颐和道:“公主,世子着人送了一篮鲜花,说是要您沐浴时放在水里。”似是有些偏见,她接着道:“南炎国洗个澡都这样多的花样,恐怕其他的事物上还会有更多的规矩呢,公主嫁过去可不是受罪嘛。” “难道因为这样我就不嫁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才会嫁到南炎国的。”颐和漫不经心地睁开眼,淡淡的说。 莫菲菲与云朵自从分配到颐和身边,就已经见识过颐和的冷静与孤傲,而此时,颐和的话无疑就是对她们最严厉的批评。因为颐和向来都没有对她们说过一句重话,今天这样的语气说话还是头一遭。 “奴婢知错了。”将花篮放在一旁,莫菲菲对云朵道:“这里由我服侍吧,你去外面守着别让人鲁莽的闯了进来,惊到公主就不好了。” 眯了眯眼,颐和仔细的听着帐外的动静,脸上的疑惑那是不言而喻的。 云朵奇怪的看了莫菲菲一眼,但如今莫菲菲的身份是敬公主的“试婚”媵侍,要比她高贵很多,容不得她反驳,只得答应一声出去了。莫菲菲悄悄跟过去见云朵走远了,才回过身来,走进屏风,低着头,对颐和道:“公主,奴婢为传陛下旨意不得不这样做,请公主听完陛下旨意再责罚奴婢。 颐和没有马上回应,而是将身子沉进了水里,只露出一颗小脑袋,道:“说吧。” “陛下希望公主嫁到南炎国之后,能将他们的军事部署图弄到手,如果可以,最好将南炎国上下闹它个天翻地覆,”她盯着自己的脚尖,坚定不移道,“以祭慰被天神召唤去的武氏。武氏……她得知南炎世子逼婚,陛下却没有拒绝,所以……纵火自、焚了。公主,如果不是南炎人居心叵测,您也不会失去母亲呀。”原来,莫菲菲这个人,不仅是公主媵侍,还肩负了这样的任务。 ……所以,所以她远嫁南炎国这样重要的日子,武氏才不能出现,是吗? 可是,武氏答应过她,一定会等她回去的,怎么就…… 武氏因为稀和没有拒绝澹台绝而自、焚,如果是普通的小孩,自然想不明白这其中的门道,可颐和并不是普通的小孩,她看事情,绝对不会只看表象。 稀和为了效果的逼真,难怪那一刻老家伙会变得真的像是个父亲似的,原来打的是这个注意。可是,不管武氏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件事情根本就和她远嫁的事情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武氏答应过她会等她回来,又怎么会拖累她,又怎么会自、焚。 武氏绝对不会自、焚,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想到这个可能,颐和顿时怒气攻心,“哗”的一下,狠狠地一拳锤在水里,溅起无数水花;银牙咬紧,迫使自己不要流泪,颐和咬着牙,隐忍着怒意,问道:“是不是稀和做的?” 惊愕的抬起头,莫菲菲不敢纠正颐和对稀和大汗的称呼,而是低声叫了一句:“公主……,公主怎么能这么想……武氏,武氏是因为南炎国世子,才会选择离开您的啊……”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颐和知道莫菲菲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她真相,于是装作了相信她的话的样子,问道:“武氏她……为什么大汗都不告诉我真相?” 莫菲菲道:“大汗也是怕公主受不了打击,一时冲动就拒绝远嫁南炎国,毕竟两国联姻是大事啊,一个不小心就会引起战争,到时候,受苦的不仅仅是公主您,古牧的所有人都会跟着饱受战争之苦啊。”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强忍着内心的悲痛,颐和道:“大汗要我应该怎么做呢?” “陛下说您需要先控制住南炎国的世子,这才有利于计划的实施。”莫菲菲默默的转述着,她的眼睛缓缓地看向颐和的小脸,希翼能从上面看出更多的东西,可是她发现颐和的脸上居然一丁点异样都没有。 “知道了。”淡淡的回了一句,颐和平静的从水中站了起来,莫菲菲见此,感觉上前一步,服饰颐和穿衣。 ………… 云朵在外帐听到了狼嚎,心底不免有些发毛,这是她第一次远离家乡阿,可不想死在了畜生嘴里。 正这么想着,云朵见到莫菲菲陪同颐和出来了,于是忙走上前道:“公主,菲姐姐,你们听到狼叫了吗?好恐怖阿。” 莫菲菲与颐和的对话,她一句都没听到,也完全不知道她的公主,刚刚经历了什么。 闻言,颐和轻笑一声,“别听着感觉野狼像是离我们挺近的,实际上还远着呢,而且,一般的情况下,野狼是不会攻击人的,你就放心吧。” “公主怎么知道的呢?”云朵好奇的问道。 颐和狡黠地一笑,道:“书上看的。”随即云朵二人拥簇着走向内室。 而此时的莫菲菲却因颐和的一席话迷茫了,她不晓得敬公主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她不知道的,颐和的话又有几分是真的。并且,就颐和的表现来看,莫菲菲竟突然觉得颐和太冷血无情了,根本不是一个小孩该有的样子。 服侍颐和睡下后,莫菲菲带着疑惑出了大帐,她深深的望了一眼夜色当中的苍穹,才和云朵回到了自己的小帐休息。 这一晚,莫菲菲觉得自己重新认识了和顺敬公主。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19章 草原夜,暗影动 帐篷群落中,数十组巡逻小队交叉值夜巡逻,布置的严丝无缝。再远一点,两米高的杉木做成的拒马组成的圆圈将十几个帐篷保护在内。拒马外,撒了厚厚的一层硫磺。再远一点,十几个巨大的深坑,坑底栽满削的尖锐的木桩——为了防御夜袭与野兽,不熟悉草原的南炎人做足了功夫,只是为了哪一点不存在的安全感。 而另一个帐篷当中,隐在帐篷帘子后面的少年,眼看着那关注已久的烛光暗了下去后,便换上了黑色的便服,扑了过去。 澹台绝自幼习武,轻功了得,避开巡逻队再轻松不过。 左闪右躲,在巡逻队交班时的空白期,一个猛扑便进了帐篷。轻轻的嗅了嗅空气里浓郁的水汽,澹台绝缓缓起身,朝床的方向望了过去,突然,帐篷中响起了叮咚水声,突兀、很突兀! 随即,澹台绝果断的朝屏风后摸了过去。 “这么晚了,世子真有雅兴。”轻飘飘的一句话之后,水声停了。 愣了一愣,澹台绝反而毫不掩饰的就朝屏风走了过去,然而,他到了跟前才发觉这沐浴间一个人影也没有,心下一紧,嚯的转身,入目的却是一支闪着寒光的凤钗,近在咫尺。 原来颐和已从屏风的另一边快速地拐了出来,澹台绝自然是找不到人了。颐和一手持着金钗,冷漠的看着闯进帐篷的人,冷硬道:“世子,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是要偷窥颐和沐浴吗?” 澹台绝不语,伸手就向那纤细的手腕抓去。黑暗中,颐和如同早已洞悉一切般,在手腕被抓住的一瞬间往下360度扭动,挣脱了钳制,另一只手后来居上一掌拍了过去。 不退反进,澹台绝侧身避让,猿臂长探,再一个追近,颐和便落进了他的怀里。 “古牧的姑娘都像你这样吗?”澹台绝掀了掀嘴唇,笑得好不得意。 “世子不会这样着急吧?颐和可还是孩子。”嘲笑出声,随即飞脚直击立于背后之人的头颅。 风声赫赫,凌利异常。 她已经感觉到他一闪即逝的杀气。 松开手,澹台绝退在一边,威胁道:“你既然是我未过门的妻子,那就老实一点,不要让我抓到任何把柄。” “我还不是你的妻子。”颐和好笑得出言提醒。这小子真自大。 “回到南炎国你便是了,现在只是提前称呼而已。”澹台绝看也不看她一眼,道。 捋一捋耳边落下的发丝,抱起手臂,颐和道:“那就等到了南炎国再改称呼吧,小子。” “你!”澹台绝气极了,再一次威胁道,“小丫头嘴挺硬的,信不信我立马就杀了你!” “啧啧,原来指定了娶我的原因就是为了杀我?”颐和毫不在意的说。 澹台绝顿时没了言语,半天才冷哼一声,“时辰不早了,公主早些休息吧。”声落,人已经钻出了帐篷。 帐篷外,澹台绝的突然出现,让巡逻的士兵们吃了一惊,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去的公主帐篷的同时,又一边暗自揣测世子与公主在帐篷内做了什么,或是这两人是不是早就认识了?然后和顺公主的各种光荣事迹又被翻出来细细碎碎的说开来,并时而发出压抑的笑声。 夜色深深,暗影浮动。 原来南炎要求换亲还真是有目的的,难怪非古牧公主不娶,恐怕就连稀和要她去当内应,也不是这样简单。 好,真好,居然有那么多人把她当做棋子。 不过,真是可惜,颐和可不是一般的小孩。 一甩手,凤钗稳稳扎进屏风的木质骨架上。 他没有马上要她的命。 那她,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瞧瞧你这南炎世子到底卖的什么药。 揉身蹿进如墨夜色中,屏住呼吸,飞快的靠近澹台绝所住的帐篷。 紧贴地面,悄声摸过去,到达目的地之后,便静静地匍匐在地上,将耳朵紧紧的贴在靠近地面的帐篷布上。 “世子,你……你太冲动了,这里可不是我们的地盘,如果东窗事发,我们就是有来无回了。” “林太傅大可不必担心,这里还是稀和的地盘,就算我要做什么也不会选在这里。” “那世子……” “日前鸿毛传话说和顺公主性格古怪难测,明明老成持重却装作小孩子模样,我很怀疑……他是不是在计划什么。” 而林太傅,南炎国正一品大臣,此番婚嫁的迎亲钦差大使,庞眉紧锁,沉思片刻才道:“世子是说古牧也和我们打的一个主意?” “有这个可能。稀和那老匹夫外愚内智,你我都需小心行事。还有,皇爷爷那边要时刻主意着,任何事情都要及时向我汇报。尤其是皇爷爷服用的丹药,一定要查清楚是什么药材做的。”澹台绝目光如炬,缓缓下令道。 帐篷外,颐和不禁勾起了嘴角,悄悄的摸回了自己的帐篷当中。 “是。微臣告退。”林典微一点头,转身出了帐篷。 看着林典的身影消失后,澹台绝揉了揉太阳穴,头疼的厉害。他明白林太傅对自己毕恭毕敬不过是因为他的父王是比太子更适合登上皇位的人选。若不是祭司大人预测到将有一个颠覆性的女子诞生在了这两个国家之中,为了国家安定,他才懒得掺和进夺位之争。 只是,那个小丫头好像和初次见面不一样了,是哪里出了错呢? “哼!我倒要看看你在玩什么把戏!”轻哼一声,澹台绝一挥广袖,帐内顿时漆黑一片。 ps:求收藏,求推荐,下一章会是小**,很精彩! 第20章 草原夜,杀野狼 人活一世,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死人,一种是活人。 帐篷外巡逻队依旧来往值班,他们对刚刚发生的偷窥事件一无所知。 巡逻队的脚步声一阵一阵路过各个帐篷的四周,他们手中的火把冒着橙红色火焰,不时迸出“毕卜”声。高广的夜空隐约传来夜枭的鸣叫,凄凉而恐怖,并隐隐带着寂寥之感。 草原的夜空,漆黑如墨,繁星似画,不同与白昼的喧嚣,也没有血色杀戮,静谧悠悠,草蛉低吟。而看不见不代表不会发生,夜幕下的草原是最危险的,不仅仅因为有你看不见的危险,还有出其不意的袭击。 “呜……呜呜……呜呜呜……” “有野狼来袭,快来人阿!” “一批人快去组织人手防止野狼伤人!另一批人去保护各帐篷中的大人,剩下一批人跟我去杀狼!”军人大多数是锻炼身体,而不是修炼真气,所以,一遇到拼杀,那就是把自己的命当作炮灰。 三天后的夜里,一大群忍受了整个冬季的饥饿的野狼袭击了送亲队。 这群野狼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数量多的吓人。它们个个龇牙咧嘴,一对发绿的眸子上下蹿动眨眼间就到了跟前,一时间,号角呜咽,人仰马翻,狼嚎马嘶,杀喊声不断。 拒马外的大坑对这些跳跃能力极强的狼来说一点作用都没有,闪着幽兰光芒的狼眼瞅准了目标就会毫无顾忌的猛扑过去撕咬。如果这一匹狼不幸亡命刀下,后面立马就有狼替补上这个空缺,对准了脖子一口咬下去,顿时血水长流。 颐和在帐外第一声异常响动响起时就睁开了眼,她唰的一下坐起身,转念一想,自己是身份尊贵的公主,自然有人会来保护她,加上自己不会武,出去了还真是危险呢,想罢,颐和闭眼又接着睡自己的。 不对!草原上的狼群轻易是不会攻击人类的。颐和猛地睁眼,似有什么东西在体内隐隐作祟,帐外士兵的呼叫与野狼的低吼将这个东西无限扩大,诱出,控制不住。 南炎国地处西南,国人甚少能接触到这么凶猛的动物,猛一见面之下,不用进攻,信心就已经丧失了一半。 狼群前赴后继,两米高的拒马很快就被狼群扑倒一片,强大的冲击力下,士兵节节败退。 隐约之中,澹台绝气急败坏的怒吼声传来:“哪里来的狼群?一定要给我查清楚!” “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我养你们这些废物是吃干饭的吗?还不快去保护林太傅与古牧的贵客!” “不要让它们闯进任何帐篷,阻止它们!” 澹台绝虽然学习兵术已经很久了,论起行军打仗,澹台绝绝对不比军中的老将差,可是,亲自上战场杀敌,他勇气可嘉,却是经验不足,体内储存的真气流水似的往外淌。 狼群还在继续攻击,面对寒光闪闪的刀刃长戟,低吼连连,龇牙裂目,数个士兵面对它们能侥幸逃生,一个士兵面对它们只有死路一条。 营地的杀喊声使迎亲钦差大使林典惊的一咕噜就从床上掉了来,连鞋子也来不及穿就冲出了帐篷。林典是文官,动脑筋就行,遇上这种事,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急急忙忙,慌慌张张的出了帐篷他就被眼前的景象吓软了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这时奉命前来守卫的士兵也到了,七手八脚的把他扶了起来,向世子绝所在的地方靠拢。 不管了,迅速翻身下床,挥手间拿上匕首,直奔帐外。 出得帐篷,颐和一眼就看见场地上指挥若定的澹台绝。这个人,一身肃杀,边指挥边杀戮,手起刀落间就会有野狼丧生。 突然,一声高亢的马嘶传来,在晃动的火把光亮下,颐和眼看见一匹黑色的马被七八只野狼同时攻击,有咬腿的,咬屁股的,也有咬脖子的,不一会儿功夫,黑马就倒地不起了,也渐渐停止的挣扎。远处,澹台绝也看见了马厩里的境况,有心去救马,却最终是分身无术——毕竟野狼数量太多了,他脱不开身。 一刀挥下,斩杀了一只猛扑过来的凶狼。林太傅在五个士兵的保护下终于走到了澹台绝的身边,筛糠般颤着声劝道:“世子,这里太危险了,你还是回帐篷里去吧,这里让……让侍卫们拼命就是了,你身份高贵可不能出了什么意外呀。”如果他的腿肚子不要颤抖的那么厉害,说话不要那么抖,他整个人又是挂着士兵的身上,这几句话还是有几分作用的。 “不用!林太傅还是回帐吧,你手无缚鸡之力在这里太危险了。”紧紧关注局势的澹台绝冷静沉着。 “不好啦!走水啦!”突然,一名士兵惊叫起来。 闻声,林典脸色瞬间煞白如纸,澹台绝的心头也不免颤了一颤,望着浓烟滚滚的粮草车,皆是怀疑是不是有敌袭,又是那一方势力操作的。 “这些畜生怕火!”一道稚嫩的女声响起,宛如晴天霹雳,惊醒了一地人。 原来是颐和趁着混乱点燃了粮草。古牧与罗莱都是用毒烟驱狼,颐和手上没有毒烟包,那只有点火了。 “这些狼怕火,还不快去点火!”澹台绝大吼一声,夺下一名士兵手上的火把就冲向了粮草库。 不管这个人是谁,只要能击退狼群一切都好说。 风借火威,火借风势。颐和一把火点了十车粮草,那火攀着草原席卷的夜风腾腾地就往上窜起了妖娆的火焰,野狼群惊见大火,顿时就夹住了尾巴,但还是没有放弃到嘴的“食物”。可四周挥舞着长枪大刀的士兵绝不会错失如此良机,一拥而上,举刀就砍,真是杀的酣畅淋漓。 澹台绝侧目看了颐和一眼,扔掉火把,推着一辆“火车”就往野狼最多的对方冲了过去,滚滚火焰,热浪涛涛,瞬间就吓退了数十匹野狼,一旁伺机而动的士兵们紧随其后蜂拥而至,长枪猛刺,挑,剔,热血狂撒,效果显著。 “世子小心!”猛然一声大吼,澹台绝反应已来不及,右腿一股剧痛猛然传来,身体跟着就扑倒在地,另一只野狼趁机就对着他的脖子咬过去。电火火石间,旁边突然飞来一只脚将野狼揣飞了出去,但是颐和整个人也倒了,扑在了澹台绝的身上。 “你死了,会有更多的人跟着陪葬,所以给我小心点。”她这具身体的力量还是太小了,揣飞一只狼都要用上身体的撞击力,真是差劲! 这时叶子飞快的跑了过来,一剑就将澹台绝脚边的野狼分成了两半,那血直接喷了颐和一脸,叫人看了格外的恐怖。 “md,不会看准了再砍呀!”将危机解除,颐和爬起来对着叶子就踹了一脚。事情紧急,颐和也没有给叶子说话的机会,提起地上的一把长枪就走了——侍女住的帐篷因为没有武士保护遭到野狼的围困,莫菲菲为了保护云朵惨遭野狼围攻,再不支援定会双双命丧于此。 此时,大批的士兵已经向澹台绝围笼过去,快速的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保护圈。在叶子与林典的扶持之下,澹台绝被送进了大帐,在这个过程当中,澹台绝担忧的回头望了一眼颐和消失的方向,只是他只看见了晃动的人影,哪儿有颐和的影子。 不远处,罗奇也不在使用毒烟包,和士兵们一起点粮草,推火车,酣杀狼群……终于,在天空泛起鱼肚白时,狼群放弃了抵抗,在头狼的呼啸声中,夹住尾巴,拖着一匹死去的马与三具尸体走了。 ps:求点击,求推荐,求收藏! 第21章 巧装相,施计谋 远远的天边微露晨曦,慵慵懒懒的粉霞色,好似女子娇羞的面庞。而这美丽的朝霞之下,满是野狼的尸体,和一动不动的人的尸体,以及灼烧的漆黑的独轮车。 清晨微湿的风从草原上走过,将浓郁的血腥味送到更远的地方。 营地满目疮痍,轻烟袅袅。幸存者的耳旁弥漫着未死透的野狼大声的喘息低吼,伤员包扎伤口的痛呼和呻吟。 颐和直起身子,对身旁正在给伤员包扎的医师道:“这些被抓伤或咬伤的士兵一定要注意伤口的消毒,避免他们受感染而发狂。” “是。”医师点点头,手下却是依旧麻利的士兵检查伤口,消毒,包扎。 颐和的陪嫁品当中就有不少药材,给昨晚受伤的兵士用上,相信很快就可以痊愈。 “公主殿下真是太辛苦你了,快去休息吧。”另一个医师对颐和说道。颐和处理伤口的手段让这一帮医师对她刮目相看,这一夜的相处让他们的目光由原来的恭顺变成恭敬。 在静苑生活那么久,对狼的习性,颐和那是了解的不得了,而且,颐和不仅很用心的学习了武氏的药术,在脑子里,三十二年的记忆,对颐和的帮助,那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的清的。 “好。你们要注意病人的一切异样,一旦发现有发狂征兆的就必须做出处理,我许你们先斩后奏。”颐和点点头,将自己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随后,她默默的转身离去。 而回去的途中,颐和看见两个人正在指挥士兵处理野狼的尸体,剥皮宰肉,血腥味已经弥漫了这一方的空气,就连颐和也忍不住这刺鼻的气味而皱眉。 叶子与鸿毛见到拖拽着厚重裙摆走过来的颐和,纷纷下跪行礼,却见她一摆手,冷酷道:“如果是在战场上,你们的礼仪足以丢掉自己的小命,既然澹台绝将你们送给了我,那就要按我的要求去做,难道你们忘记了我说过的话了?”随即又补充道:“我要找一些东西,你们都到一边去。” “世子妃教训的是。”叶子吐吐舌赶紧站了起来,顺便撞了撞一起起身的鸿毛的胳膊,用下巴示意颐和肃穆的脸色有多么难看,才与士兵们站在了一边。 颐和蹲下身子,将一匹狼的眼睑打开查看了一会儿,然后盯着死狼的鼻子与牙齿舌头看了半天,最后又检查死狼身上的伤口,仔细的程度好像一个仵作在检查死者的死因。 站在一旁的叶子额头直冒冷汗,悄悄对好兄弟咬起了耳朵:“毛毛,世子妃这是干嘛呢?这狼是她的亲戚吗?” 狠狠地瞪他一样,鸿毛极度反感“毛毛”这个昵称,“你再叫我毛毛,小心我废了你。” “别呀,不叫就不叫,”叶子大叫一声,带着委屈道:“毛毛这名字多适合你呀,你怎么就不喜欢呢?” 眉毛一挑,鸿毛懒的理他,径自盘腿坐在了地上,但某个无聊的家伙却不会放过他,半蹲着身子问:“告诉我嘛,你为什么不喜欢毛毛这个名字?” 闻言,有个士兵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叶子偏偏头,又问:“我问的问题很好笑吗?”然后他就看见从大帐那边走过来一个女人,看衣着就知道是颐和身边的侍女,“她来干嘛?” 走近了,侍女云朵面露愁苦道:“公主,南炎世子醒了,要您马上组织队伍出发回南炎国,可菲姐姐和好多姐妹兄弟都受了不轻的伤,您看可怎么办呀?” 颐和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直接就去了澹台绝的大帐。澹台绝的帐篷与颐和的帐篷相邻,是这里的最大的两个帐篷了。 颐和进去时,正有一个医师从里面出来,而靠床的位置上有一把行军椅,坐着的是迎亲钦差大使林典,此外没有一个服侍的人——想必是医师的嘱咐才让侍女们都出去了。不紧不慢的走到床边,颐和很自然的拉起澹台绝的手腕开始把脉,一边挤兑道:“我还以为你会一睡不醒呢。” “死不了。”澹台绝无所谓的看着手腕上颐和的小手,邪气的眯起了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旁刚刚站起身的林典腾的一下睁大了眼,似戒备又似警告的瞪着颐和,大有一言不和就扑上去的架势。 “他的命都是我救的,我若想害他还会等到现在吗?”放下澹台绝的手,颐和转身为自己倒了一杯绿茶喝下,斜眼儿看了杵在床边的林典一眼,“林大人不回去休息吗?” 如果不是为了重伤的士兵,她也懒的跑这一趟,可这林典怎么搞的她和他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似的?简直莫名其妙。 “林大人也一夜未休息了,下去休息吧。”澹台绝顺着颐和的话说。 林典确实也撑不住了,能回去休息一会儿自然乐意的不得了,可他又怕这个古牧公主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伤害到世子可就是大罪过了,于是他醒了醒脑子,道:“世子伤的这样重,老夫怎可回去休息呢,如若再出意外,老夫就是死上几千次也难辞其咎阿。” “无妨,只是皮肉伤而已,如果林大人也累倒了,可就没人能主持大局了,回去南炎还很远呢。”澹台绝摆了摆手道。林典无奈,只好回去自己的帐篷,可还不到门口,他就听到澹台绝的惨叫:“我要杀了你!” 顿时吓得他赶紧回身像只老母鸡似的赶紧转身往回跑,只是,当他看见颐和一手拿刀抵住世子绝的的胸口,一手紧紧捏着世子绝腿上的伤口,世子绝则是掐着颐和的脖子时,林典彻底地僵住了身子。 床上姿势怪异的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收手,颐和嘿嘿怪笑一声,瞟了瞟澹台绝腿上包扎伤口的纱布上晕开红艳艳的一片,“世子的恢复力真是惊人。” 澹台绝疼的额头直冒冷汗,那眼睛里的怒火差点没把颐和吞没,但他却隐忍着没有发作,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道:“好说。只是敬公主不在帐篷里休息,来我这里有何贵干?” 颐和的眼睛一亮,缓缓道:“昨夜的混战伤了不少侍卫,如果现在启程的话那些人只有死路一条,若是休整两天再出发对谁都好,世子以为呢?” “你什么意思?” “昨晚的那些狼是被人控制了,都带了毒的,现在启程的话只会促使暗中下手的人更加不择手段,加快速度下毒手,”看到澹台绝变色的脸,颐和笑了:“你还不更改自己愚蠢的军令吗?” 林典看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额头就冒了冷汗出来,终于大着胆子呵斥了一句:“你一个小娃娃怎得如此胆大妄为,狼可是野兽,什么人能控制的住?再说军令如山,怎么能说改就改。” “军令如山不代表就能拿别人的命当儿戏。”稍稍睨过去一眼,颐和又盯着澹台绝道:“你觉得是你的命令重要还是士兵是命重要?” “你这是造谣生事无中生有,这可是死罪。”林典瞪她。 “难道这群狼是林大人控制的?”颐和挑眉,“这里通国外,寓意谋害南炎世子的罪可不轻阿。” 跟她打嘴帐,简直鸡蛋碰石头。 颐和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肆无忌惮,这样的她才是最可怕的,也最真实的。 林典气地胡子都翘起来了,直嚷着污蔑陷害,又是赌咒发誓的表明自己的忠心。 “林大人,你先下去休息吧,这件事我会处理的。”澹台绝挥了挥手道,意思是他自有计较。 林典狠狠瞪了颐和一眼,冷哼一声,一甩手出去了。在他的眼中,颐和这个异族小女孩又怎会是世子绝的对手,刚刚一定是世子让着她的。 挑了挑眉,颐和毫不在意林典那带有警告意味的瞪视,等林典出去后,她倒了一杯奶茶给澹台绝,说道:“这个糟老头太不识时务了,也不看看是谁救了你的命。” “现在可以说说你的来意了吧?”喝完奶茶,澹台绝直勾勾的盯着颐和道。 “这茶的味道应该不错吧?”一边给澹台绝的伤口换药,颐和笑的诡异,她的手法算不上粗鲁,但绝对让人疼的抽冷气。 让她服侍人这还是头一遭,不讨点利息怎么行呢。 看了看手中的茶碗,澹台绝缓缓地觉得全身越来越使不上力气,于是咬牙道:“你在奶茶里下了毒?” 伤口的疼痛他可以忍,可中毒这样的事,他是没办法忍的。 他顿时想到,古牧公主的背后可是还有一位古牧大王子罗奇,他真实失策。 “你还觉得娶我,值得吗?”不知道澹台绝想法的颐和,嘴角勾出讽刺的笑意,这就是小看对手的下场。 牙齿咬的噶蹦响,澹台绝硬是提不起一丁点力气,渐渐地,连眼睛也睁不开了,颐和的影子在他面前模糊了又清晰,接着又模糊了,然后在一眨眼的功夫彻底黑暗了。 眼看着澹台绝昏睡了过去,颐和伸出小爪子拍了拍他的脸,“放心吧小子,我不会要你的命的。”只不过是把你软禁了而已。 将垂在胸前的粗长发辫抚去身后,颐和这才大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刚刚一番争斗耗了她不少力气,不过总算是将计划开始了,到也是让人欣慰。 深深地吐了一口气,颐和这才有时间考虑目前所发生的种种事件,稀和的计划、澹台绝与林典的谈话,被控制的狼群,它们是否有关系,又有什么关系?幕后主使又是谁? 不过,不管这个人是谁,都没有理由阻止她的行动。 这次的狼袭,如果是为了要她的命,或者是要对她的命有影响的人的脑袋,她都不会轻易让他们得手的。 休息了一阵,颐和才从大帐中出来,站在大帐门口,她微微歪了歪头,随意道:“世子殿下身体违和,正在里面休息,除了我以外,没有他的召唤不许任何人进去打扰他。” “是。”门口的两个守门神回答的铿锵有力。 ps:朵朵想让新书榜上的名次更上一层楼,各位看书的朋友多多支持,求点击,推荐与收藏,可以的话,来点长评吧!感激不尽! 第22章 挟世子,斗城府 颐和这几天很嚣张,也很猖狂,因为只有她可以出入澹台绝的宫帐。 不仅如此,澹台绝竟然将指挥大权都交给了她,由着她将队伍的速度指挥的犹如龟爬。这还不算,颐和甚至是将它当成自己私兵似的由白天赶路变成了晚上行军;而且,颐和时常会和迎亲队里的兵油子们混在一处,摔跤比武,喝酒笑骂,毫无男女之防,狂妄至极。 林典气呼呼的想找世子绝抗议,却不想在帐外遇到了笑得很无辜的颐和,“林大人呀,真是对不住,世子他现在不见外人。” “我怎么能算外人呢?我看你这个异族女子才算外人吧。”林典瞪着眼,搞不懂世子绝怎么就被这么个小孩吃的死死的,她有什么好的。 “林大人自然不是外人,我一个“异族女子”自然不敢阻拦大人。”将“异族女子”四个字咬的极重,却也不再阻拦,颐和勾起嘴角率先进了宫帐。 林典冷哼一声,跟着颐和就要进宫帐,哪晓得门口的两座门神锵地一下就支起了配刀,将他阻挡在外。一个侍卫道:“林大人请回。” “我要见世子。”林典昂起骄傲的头颅,一张猴腮脸尽显权贵之色。 “不得世子召唤,任何人不得踏进一步。” “我是太傅,有大事要和世子商量,要是耽误了大事你们吃罪的起吗?”林典忍不住咆哮。 “林大人请回。”就是不放行。 大帐内,颐和又在给澹台绝喂软骨散。为了在走出古牧边境之前回到可汗王庭,她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哪怕计划失败将自己送入万劫不复之地而在所不惜。 林典依旧在和门神讨价还价,但对他这样自视过高的人来说,凉着他就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你今天的脸色还不错,伤口也愈合的差不多了。”放下手里的药碗,她说的很自然随意,“我跟你说啊,我刚刚遇到林大人了,他想找你,估计是有事,可他进不来。”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澹台绝暴起了满额头的青筋,面目狰狞而可怖。 不知这丫头是故意的,还是碰巧。她把自己和他放在一个不许人进出的帐篷里,无形中将他们两个都放在了最安全的位置,任何一方势力都动不了手。 现在的颐和只能用胆边生毛来形容,胆大妄为都逊色了一圈。没有回答澹台绝的问话,颐和哧溜下床,活动了一下手腕,“没什么,只是未到达齐云关之前要委屈世子了。” 齐云关是古牧边境之地,再过去就是南炎国国土,到那时澹台绝就是天王老子了,谁也奈何不了他。可到那时,颐和也早就不知去向了吧。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澹台绝咬牙切齿。 闻言,颐和老神在在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当然知道,因为我不会嫁给你。” 澹台绝瞪大了眼看她,不解。 “我这么跟你说吧,”放下茶杯,颐和道:“既然你娶我是有目的的,为什么我嫁给你就不能没有目的呢?我嫁给你就是为了不嫁给你,就这么简单。” 澹台绝沉默了,他突然觉得颐和是因为恶作剧才这样对待他的,以他这样的身份那个姑娘不想嫁给他呢?然而就算想问为什么也不可能,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说第三句话,只能拿眼神狠狠的瞪着她。 勾了勾嘴角,颐和非常满意澹台绝的表情,一边拿起桌上的匕首,一边道:“你好好休息吧,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希望在我离开之前,你能明白这个道理。” 身后,澹台绝瞪着血红的双眼,貌似有点后悔当初的决定,招惹这个看似乖巧的丫头。 草原无际,夏风和煦。 马匹散漫,驼羊成群。 钻出帐篷的颐和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那腰间挂着的匕首寒气森森,在金黄的阳光下发出夺目光亮。 守在帐外的叶子与鸿毛,见颐和出来,立马就站在了其身后。 不远处,古牧护卫与南炎国侍卫正在较量,一大群无所事事的人围着起哄,都在给己方大将呐喊助威。 南炎人看不起古牧人的粗狂,总叫他们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笨狗熊,而古牧人同样不屑南炎人小鸡仔似的身板,放下豪言要拿他们当棒槌使唤都还嫌太轻。你来我往之下,口角之争就变得不过瘾,所以就拳脚上见真章,而这样的事情在最近的几天愈演愈烈。 这一帮小兔崽子们,晚上折腾了一夜还这样精神,不错不错。 都说打是情骂是爱,越打越骂越相爱。 所以,打吧,感情都是打出来的。 颐和慢慢靠了过去,而那刚从帐篷出来的古牧大王子罗奇一眼就看到这连日里歇息在澹台绝大帐里的妹子,于是大步流星就朝她走了过去。 “妹妹,我可是见到你了,那世子绝没把你怎么样吧?”一边问着,罗奇还瞥了瞥跟在颐和身后的两个人。 颐和奇怪的看着他,“他能把我怎么样?”反应过来后,嘿嘿地笑着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眨眨眼,颐和又向喧天喝彩的热闹场地去了。 远去的娇小的身影,莫名的散发出自信与兴趣盎然。 这话说的,他这个兄长关心一下她难道不应该吗? 对着那娇小的背影,有那么一瞬间,如果不是颐和那双天真的双眼与稚嫩的脸庞,罗奇都要以为这个女孩根本就是经久训练的细作。 这时,扎堆比武的人群里已经斗出了胜负,爆发出的喝彩声震天响,洋溢着欢喜。 罗奇听见从耳边刮过的风的呼啸,闻到巴朗草原上斑斓花朵的香味,看到正在和南炎武士缠斗的勇士,不安的心神安定了下来。 这巴朗草原,还是它古牧的地盘阿! 颐和抱着手臂站在外围看的兴致勃勃,好不清闲逍遥。 人群之中,新上场的南炎兵娇小灵活,左右腾挪上下闪避,尽显中原武学特色。 “你奶奶的!”粗壮汉子被戏弄的大爆粗口。 “占巴朗,快抓住他,不要丢了我们古牧人的脸!”一旁看热闹的古牧勇士起哄道。 “快躲快躲,还击呀!”围观的南炎士兵不甘示弱,声音盖住了古牧的吼叫。 场上南炎兵又躲过一道袭击,回过头讥笑道:“想抓我,哪有那么容易。” 说罢扭身就走,却不想被占巴朗一把从背后扣住了腰带,臂上肌肉虬结高高的隆起,眼看就要将他举起。南炎兵见机极快,下盘稳扎随即来了个千斤坠,教那粗壮汉子怎么也举不起来。 这两个汉子互相用蛮力互博着,却是谁也奈何不了谁,围观的人群里南炎士兵与古牧兵此时的喝彩倒像是比谁的声音更大一些。一方说扫腿,占巴朗扫他的腿;另一方则道李卫快躲开他的腿。而于此同时,矮个子李卫趁着占巴朗纠缠在自己的裤腰带上时,一拳打在了占巴朗的小腹上,顿时就让他后退了三步。 “好!”颐和也跟着人群大喝大声,她看出李卫是个练家子,内家功夫底子很是不错,于是一溜身进了场地,笑着道:“你的功夫到是不错,我跟你练练。” 叶子与鸿毛倒也没阻拦自己的主子,而败下阵的占巴朗这时也退下去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占巴朗看的很是通透。颐和这位不像公主的公主最近跟这帮兵油子可没少打交道,大家早混了个熟,谁也不会拿这个时候的颐和当公主看,都只想着怎么才能打败这个人小功夫高的对手。 颐和与李卫练了一阵,觉得不过瘾,大笑着对围观的兵油子们道:“这样打着实在不过瘾,你们一起上吧!” 林典已经心神不灵好几天了,銮仪卫和世子卤簿不听自己指挥,公主卤簿更不是自己能指挥的,而且世子不见自己,种种事迹都不得不让他怀疑世子绝已经出事了,而今天再一次被拒之门外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这可如何是好阿。 “大人,皇宫传来的飞书。”一名小将匆忙走进来。 林典诧异,这世子不见人,他这里需要处理的紧急公务都要堆积如山了,缓缓将飞书打开,一排小字跃然眼前: 君上甍逝,速归速归。 惊天噩耗宛如晴天霹雳,林典在一连两个速归当中看出了端倪。他知道,一场改朝换代的血腥争夺战即将会在南炎国宫廷上演,到底是名流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就要看自己的选择了。 自古成王败寇,赢的那一方不仅会名利双收,还会为世人所敬仰歌颂。想到这里,林典握着飞书的手掌腾腾的发热起来。他热血澎湃,仿佛已经看到自己一生当中最辉煌的一刻——只要他站对了立场,选对了人,一切都将唾手可得呀! 朵朵有话说:让文文在新书榜上更上一层楼吧,推荐,收藏,长评一个都不能少! 第23章 成俘虏,恋童癖 颐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马车上,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只听的见车轱辘碾压在绒草上面的簌簌声响。挣了挣困住手脚的绳子,太紧了,没有挣开的可能——她这一回是栽了。 咚的一声将头靠着车壁上,颐和无奈的闭上了眼。说到底,还是她低估了林典,认为他绝不敢指挥部下勇闯世子绝的大帐,救助犹如困兽的澹台绝,可这下连自己也折进来了,当真是意外中的意外。 车轮轱辘轱辘滚着,其中混杂着马蹄声,以及几个年轻的士兵的谈话,撒金的天空上一只苍鹰在盘旋着,偶尔嗷嗷叫唤。 那凄凉的叫声仿佛穿越时间,一下子就将睡的朦胧的颐和惊醒,逼得她不得不回想起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 一场车轮战似的搏斗以颐和一脚踹翻抱着她小腿的士兵而结束。颐和叉着腰昂着头蔑视着手下败将们,“你们真该好好练练了,这么多人连我一个都打不过!”一句话说的地上哎哟叫唤的两国勇士个个涨红了脸,低下了脑袋不敢看她。 围着地上的人看了一圈,颐和嘿嘿一笑道:“今天这场比武不作数,你们在我之前就用了好多力气,我是胜之不武了,我们明天再比过,到那时如果是我输了,我给你们每人洗一个月的衣服。” “既然公主这样说了,我们从命就是,有公主护着有什么好怕的。”占巴朗揉着屁股瓮声瓮气的憨笑道。 身份这种东西,有时候在这群草原勇士的眼中真的不算什么。天性豪爽的他们一般都会在不违背处罚条例的前提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再说,公主给他们洗过衣服,愿赌服输的事情说出去脸上都带光的。当下,一个个鼻青脸肿的从地上爬起来的兵油子们都高声欢呼起来。直到指引出发的号角声响起,众人才散开去,各干各的准备事宜去了。 打出了一身汗的颐和自然也不会多留,她先是回到自己的帐篷嘱咐云朵与莫菲菲二人准备了一些早就备下的热水抹身,然后再去了澹台绝所在的大帐。 两个时辰之后他们就要进行再一次的夜行之旅,不管是古牧人还是南炎人,个个都忙着将东西打包装车或是挂在骆驼的背上。 但每天的这个时候都是颐和最担心的时候,她通常是一切小心又好似再正常不过的安排古牧带过来的医师将澹台绝扶上马车,又将澹台绝服用的药物仔细的收藏起来,显的是那样的小心与仔细。可是今天她到了澹台绝的帐篷时,里面竟然多了一个人,这惊得颐和差点变了脸色。 林典放下手中的茶杯,好整以暇看着帐篷里呆站着的颐和,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道:“公主,你的胆子可真不小阿。” 颐和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到也不否认,目光扫了一下依旧躺在床上的澹台绝,以及床边帐篷上的一个不明显的破洞,她很自然的走到林典身旁坐下,道:“我到不晓得林太傅还有这等手艺,此次东窗事发是我失查了,如今落在你手里,你要怎么处罚都行,我悉听尊便。” “我可不相信你小小年纪怎会这样歹毒,定是背后有人指使才会教你犯下这等不可饶恕的罪行,你就快招了吧,是谁让你这么干的?” “林太傅觉得什么人能指使得了我?别忘了我公主,又是你们的准世子妃。”颐和为自己倒了一杯茶,回答的不急不缓。 “难道是稀……”林典话未说完就闭上了嘴,在别人的地盘上这样妄自猜测土地的所有者的罪行,何况这个所有者是一国之主,就算林典也要谨而慎言。可是颐和的话却是让他想起澹台绝曾经说过的话,一时间脊背上的贴身衣物湿了个彻底。 多说多错,林太傅干脆的唤来几个澹台绝的贴身侍卫将颐和绑了,并派人看管起来。 被救的澹台绝在灌了好几碗甘草汤之后,终于有了力气。在第一时间里,他就撤销了夜里行军的命令,并将颐和的两个贴身丫头云朵与莫菲菲等侍女抓起来,准备进行严刑考打。 林典很乐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他原本一直在皇城根下给皇帝办事,对于懿王世子绝的丰功伟绩本就持着一定的怀疑态度,如今亲眼见到澹台绝的雷厉风行,他别提有多得意与高兴了,他现在是深深的肯定自己没有押错宝。 侍女云朵向来单纯而忠心,颐和出事后,她是第一个受审的,可她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的人,澹台绝自然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至于莫菲菲这个身负重任,身份又特殊的侍女,她的保密工作是做的相当好的,尽管她不知道颐和这么做,是为了遵循稀和陛下的旨意还是另有目的,可她依旧是选择了装傻充愣,成功的开脱了自己与颐和的嫌疑。 古牧王子罗奇同样得到了软禁的待遇,只是他被抓的前一个时辰就飞书去了可汗王庭将颐和被抓的事情汇报了上去,进而稀和在第一时间内给澹台绝施加了压力。 这样,澹台绝就很无奈了,老皇帝的逝世给他的冲击蛮大,如今已是不能再拖延行程,又迫于古牧方面传来的压力,而且,颐和给他下药到更像是恶作剧,种种压力与怀疑,让他决定先放了他们,打算暗中观察了之后,再做决定。 “看来公主很喜欢生活在马车上,为什么不下来走走?”澹台绝裹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将马车帘子一掀,霸道的盯着车内用午膳的颐和道。自从澹台绝得到自由之后,颐和就自觉得和马车寸步不离起来,让监视她的侍卫都难以知道她在车里做什么。 抬了抬眼皮,从澹台绝背后射过来的阳光刺到了她的眼睛,颐和微微侧脸躲避着光线,说:“原来是世子,吃过午膳了吗?要不要在我这里吃点?” 澹台绝的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颐和下毒的手段让他印象深刻,“不必了,我可不想把小命搭进来。” 虽然澹台绝没有其他皇子混迹宫廷斗争时的城府,但长期的军队生活却造就了他直来直去却不乏诡计的性格,小心翼翼与步步为营在他身上是常见的东西,何况,他认定了颐和只是一个没有吃过苦头的不受宠的贵族后裔,嚣张,跋扈,恶作剧,都是她在无形的保护自己而已。 “世子在怕我?”她说。 澹台绝答非所问道:“明天晌午我们就能抵达齐云关了,过了齐云关就是南炎的国土,公主还要倔强到什么时候才会向我低头?” 颐和放下手里的小刀,看着澹台绝一屁股坐在离自己不远的车辕上,道:“我想稀和陛下派来御卫军应该还没有走远,世子应该注意下自己说话的态度。” 自从他们两以未婚夫妻身份出现在世人眼中之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暗地里的较量。两人各自失手了一次,到现在变得谁输谁赢已不再重要,他们双方莫名的堵在了一口气上,看谁先向对方低下高傲的头颅,成为他们现在的最感兴趣的游戏。 可是,澹台绝却没有想到,颐和根本不是一般的孩子,她的冷傲并不是上位者的专横跋扈,她的老成也不是小孩子的恶作剧,而是实实在在的真性情。 “你没有和我讨价还价的条件,你现在是我的俘虏!”澹台绝生气的说。 “风水轮流转而已,别忘了世子曾经也是我的俘虏。”说着,颐和不待澹台绝反应就将他一脚踹下了马车,“不要在我面前提着个词,世子如果觉得我是俘虏的话,一个娶俘虏为妻的人又是什么!” 她的言辞很激烈,以致澹台绝措手不及之下显的很是震惊。 周围休整进餐的士兵们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个个都屏住了呼吸,只有少数好事者悄悄的与同伴挤眉弄眼的,那意思是说他们的世子又栽在了准世子妃手上,丢尽了多年积累起来的荣耀,以及做为世子身份的脸面。 队伍里的马匹与骆驼羊羔,在附近悠闲的啃食地上粗壮的苜蓿,白云飘荡在蓝天上。 颐和趴在车辕对坐在草地上的人大声骂道:“你这个人真够不要脸的,有那么多的成年女人不娶,非点名要一个九岁的小孩,你是有恋童癖吗!” “看你长的这样清秀,想不到会有这样肮脏的思想,如果不是你身份特殊的话我早就替天行道了!”颐和骂的很畅快,一解她压抑许久的抑郁。 而澹台绝的脸色分外难看,将手中一把厚重的配刀狠狠地往车辕上一摆,气的脖子涨的老粗,“你嘴巴放干净点!” 见此,车内的颐和坐直了身子,讥讽道:“我的脖子就在这儿,有本事就过来一刀砍了它!” 澹台绝不是傻子,瞧着颐和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挫败了,拿了自己的配刀转身就走。 这时,云朵从马车里面伸出脑袋来,“公主,驸马又被你气走了,不要紧吗?” “没事,他好着呢!”颐和扯起一个大大的笑,继续为自己的肚皮奋战。 朵朵有话说:读者朋友们,你对作者的支持,就是作者的动力,请多多砸票给我吧,朵朵会努力写文的。 第24章 火轮车,土箸人 古牧抵达南炎国的最后城关名叫齐云关,关内有一座高山名叫郝原山,山上全是合欢树。 这种树还有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叫做马璎花。是历代萨摩巫师最喜欢的植物药之一,因此齐云山也是萨摩巫师们心中的圣地,他们每年都会来此采摘马璎花制作药物。 “那就是齐云关最高的的郝原山,是这一片草原上杂种部落越冬的地方。”占巴朗指着不远处的一片延绵山脉说。他的旁边是坐在车辕上,荡着双腿的颐和,以及两名贴身侍女,云朵和莫菲菲。占巴朗正按照颐和的要求为她介绍齐云关的特色。 杂种部落在这里其实就是不被统治者认同的氏族部落,和反对统治者治世的异族的统称,他们常年带着私兵与家族成员在边境游荡,侵夺他人财物,引发战争。 无论是氏族部落还是异族部落,都设有最高统治者酋长一名,萨摩巫师一名,以及三至十位数量不等的将军职位,共同统治整个部落。但就算有着相同的中央集权设定,异族部落却要比氏族部落生活的格外艰辛——这不仅仅是因为部落成员稀少,更是由于部落内几个掌握兵权的家伙谁都不服从除了酋长以外的人。 杂种部落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每年的冬天需要在郝原山躲避酷寒,保护刚出生的孩子,并为来年养精蓄锐——萨摩巫师们心目中的圣地在杂种部落的酋长眼中,只不过是一座可以保护他们过冬的山脉。 颐和眯眼顺着占巴朗手指的方向看去,“等我们到山脚。天都黑了,杂种部落会不会袭击我们?”这杂种部落和土著人还真像,酋长是头目。 虽然这还是在古牧境内,可杂种部落这四个字就给了她一种极不好的感觉。 占巴朗吃了一惊,不明白颐和为什么会这样问,“他们当然不敢袭击我们,他们只是一个部落而已!” 这时,侍女云朵惊奇的叫了起来,“公主快看,火轮车,真是比我们的马跑的快呢。” 颐和也只是听说过没见过,可汗王庭好多东西就是由火轮车从别国运输过来的,她初听这个名次时还好奇了好久,只可惜无缘一见。 抬眼望去,只见不远处,一个怪模怪样的脑袋似的东西正在冒着烟,后面跟着四节长盒子似的东西,跑在两根细细的铁条上,它们虽然外观笨拙,速度也不是很快,可它的造型,却是让颐和震惊的不得了——这个东西可真相火车! 莫菲菲感慨道:“听说这是费了好多雕刻家几十年才做出来的呢,真不可思议!” “它可以坐人吗?”颐和急急的问,见众人都不解,她着急的脸蛋都白了,“就是像马车这样,人坐在里面。” “不能,它只能运输东西,人在里面会死的。”云朵怪异的望着颐和说。 掩不住的失望浮上面庞,颐和耷拉着脑袋,目光凝在了逐渐远去的火轮车上,“哦,这样啊。” 大王子罗奇见颐和这边聚了几个人说的热闹,策马走将过来却见到颐和一脸不快的样子,于是说道:“颐和这是怎么了?如果是因为火轮车的话,到了齐云关你就可以看到了,哪里有一个新建的火轮车码头。” 正这样说着,突然一声刺耳的爆响吓了众人一跳,而于此同时,颐和猛的推开坐在身前的莫菲菲跳下了马车,大声的喊道:“火轮车遇到袭击了,占巴朗快来看看是哪个部落的人。” 古牧边境势力的分布颐和不懂,但这并不妨碍她做出判断。 距离迎亲队三四里的距离,靠近一座山坡的地方,两节车厢一个车头全部侧翻在地,一个赤膊汉子被甩出来,浓郁的白烟数息就包裹了车头,而后面的车厢因为是空的倒没什么。一群穿着五颜六色各种材料做的衣裳的人,以一种威风凛凛的阵势,从山坡的另一边极快的显出身形。 被甩出操作室的汉子,落在了三米外的草坪上,昏迷不醒,却依旧极快的被从山坡的另一边冲上来的人包围了。这些人大声的欢呼与喝彩,看样子到像是在向某人示威。 云朵与莫菲菲也已经下了马车,她们虽然害怕,但还是勇敢的站在了颐和身边,意图将她保护在中间。罗奇与占巴朗更是握紧了腰侧的配刀,严阵以待。 严肃而肃穆的气氛,悄悄地从队伍里弥漫出来。 “是异族部落的人,这些人在穿着上没有氏族部落讲究,但是要比氏族部落狠毒的多,在草原上,他们比狮子更凶残可怕。”占巴朗用自己最简洁的语言为颐和解说着。 于此同是,从齐云关方向快速的追来一批人马,飞扬的尘土犹如一条长龙,轰隆隆的马蹄声,震地大地也抖了三抖。 离的近了,颐和从为首之人头戴皂罗巾,身穿盘领衣,脚穿尖头鞋,判断出这是一个穿着常服的古牧人,但是在他身后的人群里,居然夹杂了穿着长袍的人,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而紧跟这群人的后面,又出现了一批人马,他们全部都是清一色古牧服装,并且直奔迎亲队而来。 “是赤勒将军,想必是接到了斥候的通报来迎接我们了。”赤勒将军作为齐云关守城,名气之大竟连云朵这小小侍女都知道了。 这时,古牧大王子也已看清了来人正是赤勒将军,于是打马上前去迎接他,“赤勒将军好久不见!” “赤勒见过罗奇王子,公主殿下,”赤勒在马上抱了抱拳,“请王子与公主速速离开这里,到齐云关去,这里马上就要爆发一场战争了!” “刚刚过去的那些是什么人?”颐和大声的问道。 “那是丹照商行的人,火轮车就是他们搞的东西,”赤勒正说着,山坡那边却响起了震耳的嘶吼声,眼看着丹照商行的人就要被生吞活剥了,“来不及细说了,请王子与公主马上离开!” “公主快走吧。”云朵一边劝说着,那边一个眼色就指使了占巴朗将颐和抱进了马车,随即莫菲菲与云朵也上了马车。 颐和公主的身份,让人再一次将她列为保护对象,占巴朗的速度与粗鲁,第一次让颐和反感。 “有劳将军了。”罗奇喊了一声,调转了马头就带着迎亲队里的古牧人,急速向齐云关冲去。属于澹台绝的兵,自有澹台绝自己去管,罗奇可不会再次小看他的能力。 赤勒将军的人马,丹照商行,以及一群异族部落,在他们的身后周旋。而罗奇却是做为领队带领着众人急速奔跑,跑了大概有半个时辰,罗奇才放慢速度,带领众人顺着一个小山坡?柿烁鐾洌?鸾ハ?г阱ln?氖酉咧?凇?p>  因为澹台绝带领的南炎人在古牧境内,是属于流动人员,就算隶属南炎国皇家军队,但在过关时却仍是需要印鉴通关文碟,需要和守城交涉,所以他就先行一步去了齐云关,却没想到齐云关守城会在办了一半手续后,弃他而不顾,跑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刚从齐云关过来,他就看见古牧大王子带领一票人马逃命似的狂奔,并转眼消失在了一个山坡后面。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迷惑了。 朵朵有话说:求推荐,求收藏!新书榜上要更上一层楼啊! 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25章 郝原山,四兄弟 颐和三人在马车里,犹如倒地葫芦似的满地滚,颠了个七荤八素,满眼星星,就算速度慢了,她们三个人还是会晕乎乎的缓不过来,靠着车壁直不起腰。 渐渐地,耳边听到的竟分别不清是马蹄声还是车轱辘声,她们都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声是最大的,一下一下的剧烈跳动着。莫菲菲一把扶正了自己的帽子,然后才将脚边云朵的帽子捡起来递给她,问道:“大王子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儿?我记得我父亲说过去齐云关的路可是很好走的。” 云朵戴上帽子,说:“难道说大王子要害我们?这不可能。” 而颐和却是一言不发,伸手打开了车窗,往外一看,竟发现车外的侍卫,不知何时变成了刚刚看到的穿着五颜六色的异族部落的人,云朵和莫菲菲也看到了,吓的顿时大叫出声,随即又赶紧捂住了嘴,只留下一双因惊恐而挣大的眼。 “哈哈哈!”车外的人在听到她们的尖叫后,大声笑了起来。 “小娘皮的声音还真是好听,像夜里的莺子似的,哈哈哈。”一道粗狂的声音说。 “这里面可是有三个,回头你向酋长要一个好了,也好让兄弟我也高兴高兴,阿!” “别吵了,还是赶路要紧,回头再向酋长请求也不迟。” “一下子抓到这么多女人,嘿嘿,这可是头一遭呀!” “再多的女人是不是有你们的份,可都是酋长说了算,你们就别??铝耍?旄下钒伞!?p>  马车里的三人将他们的对话听了个清楚。最纤弱的云朵是直接晕了过去,莫菲菲却纤细的手掌紧紧地握成了拳头,目光盯着颐和一眨不眨,好像是等她那主意似的。 “我们会没事的。”颐和安慰她,一边握住了莫菲菲冰冷的手。越是危险,颐和就越冷静。 “快放了公主!”占巴朗特有的嗓门突然响起,这让莫菲菲惊喜的立马爬向窗户,向外看,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有那高大的郝原山逐渐在眼前放大。 而马车外的匪徒们,再听到占巴朗的叫喊之后,更是加快了速度赶路。 “我们会没事的,相信我。”颐和又说了一遍。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一点打斗的声响都没有,自己等人就成了别人的俘虏,而且不知道罗奇是不是也和她们一样被抓了,颐和心里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不知道这些土著似的人会把她们带去哪里,又会对她们做什么,抓她们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一切,都是这样诡异,让人不知所措。 这时,莫菲菲默默地回过头来,幽幽地唤了一声“公主”,她流着泪说,“如果我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誓死跟随你!” 颐和没有说话,只是一句话不说的看着她,像是在鼓励莫菲菲说下去。 “只是公主,”莫菲菲一把抓住了颐和的手,泪珠子掉的更快,“我们,我们逃不掉了!” “那天夜里,我看见莫帖将军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往冷宫走,我很好奇,所以就悄悄地跟了过去。” 莫帖是稀和最忠实的部下,身居要职,绝不会偷偷摸摸的做事,而他却以这种方式出现出现在静苑,怎么也说不通,不是吗?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他是奉了某个人的命令,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 那么,他是要做什么事情呢? 这件事,和关在冷宫的武氏有什么关系呢? “我看见莫帖将军是翻苑门进去的,我进不去,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就一会儿的功夫,里面就发生了火灾,那火真的很大,一下子就将房子全部烧着了。当时的我都吓傻了。”莫菲菲一边说着,惊恐的表情好似又看见了当时的场景般,“再后来,莫帖将军发现了我,他把我带到了一个石洞里藏了起来,不许我说话……后来,后来御卫军把火扑灭后,我就看见……就看见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莫菲菲终于哭喊了出来:“武氏,武氏是陛下派莫将军害死的呀,公主,是不是陛下也想要我们的命呀?” 这个才十五岁的姑娘,终于禁不住内心的考验,恐惧害怕的情绪使她说出了心中埋藏已久的秘密。 颐和终于明白了武氏的死亡真相。她的心,一下子豁然开朗:这么说,这一切都是稀和计划的,那之前对她所作所为都是假象咯。 他们结束武氏的生命了,现在要取她的人头了?可是,她们母女并没有与人结仇阿,怎么就招了这样的无妄之灾?还是帝王之家最无情,人命如草芥? 颐和心里顿时发了恨:tmd,这帮披着人皮的狼,做事还真够狠毒的,斩草除根阿。 可是,颐和又想:要除去她们母女,一刀杀了不是简单快捷,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张费尽心力的部下这样的局?还是说,如此赶尽杀绝根本就不是为了除去她们母女?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颐和只觉得一个东西砸中了马车车厢,随即一道粗狂的声音道:“嚎丧个nnd!” 莫菲菲吓得不敢动弹,睁大了眼睛看着颐和。而此时,晕过去的云朵终于幽幽转醒了。 ……………… 马车不知又跑了多少路,反正路况是越来越难走,到了后来根本就不能使用马车了。 在一处满地石块,靠近山林的地方,颐和等人被强行拉下了马车,但是她们看到的是一同被俘虏的占巴朗等十多名古牧士兵,却是不见了其余人以及大王子罗奇,可容不得多想,便在绑匪的催促下,开始了徒步进山。 这群异族部落队伍是由四个粗壮汉子带队的,他们其中一个是独眼龙弋兹,另外三个分别是粗狂嗓门巴昂达,以及牧札牧斯兄弟。他们都是异族部落中的龙头老大脱脱部落,海华斯酋长的部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四个人的关系是那种部落当中难得的,可以把背部交给对方的那种关系。他们的感情之好,足以让其他异族部落中凡是稍有点名气人,都为之羡慕嫉妒恨。 颐和现在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精力旺盛,而且她心思敏捷。早在这四人开口说话时,她就已经察觉出独眼龙弋兹是他们的老大,说话有权威,行事果敢而干练,其他为其马首是瞻。 也就是说:想要逃跑,必须是不能惊动他,或者是干翻他——不然自己等人只有等待死神的召唤这一条路可走。 这四个人分成前二后二,将所有退路都封了个死。牧扎牧斯兄弟在前面带路,她们先是走过了一段布满石块的路,接着又走了一段掩在灌木之下的羊肠小道,才到了一处满是合欢树的山坡上。颐和悄悄向山下望了望,嘿,原来他们竟是上了郝原山了。 接着又走了一段路,颐和猛然发现,在郝原山的对面,竟然出现了一座高耸入云,犹如拔地而起的春笋似的高山,正与自己所在的郝原山遥遥相对。 朵朵有话说:求推荐,求收藏!朵朵感激不尽! 第26章 全羊宴,老头儿 这座高山山顶云雾袅绕,山体周围更是斧劈似的绝壁,其上一条银帘飞挂而下,好不壮观,。此时,她虽然不知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却已经被它深深的震撼到了。 “看什么看,还不快走。”粗嗓门巴昂达在她们身后大吼了一声。颐和回头对他看了一眼,复又继续往前走。 这些脱脱部落党羽也不知是不是太自信,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他们并没有刻意的去做防止俘虏逃跑的任何措施,就这样带着颐和等人一直到了一个山洞,并将她们关押在其中。 这个山洞是一间能容下二十多人的石室,由人工挖凿而成,石壁上的凿痕里氤蕴了水迹,并且长有墨绿色的苔藓,地上零星散落了一些看不清原型的东西,到处都爬着蟑螂与老鼠,浓稠的腐烂气息弥漫了整个石室,令人作呕。 “公主,我们怎么办呀?”一等弋兹等人离开,云朵便迫不及待的问道。这里的昏暗与腐烂的气息让她感到恐惧。 而摆在她们面前的第一道阻碍,是七八根粗细适中的木棍组成的牢门,再外面则是四个喽??椿匮猜撸?浔傅乃淙徊谎希?匆彩呛苣烟油选?p>  “这么简易的牢门我一脚就可以踹开它了,公主,我们什么时候逃走?”占巴朗扶着牢门上的木棍说。 “等着吧。”说着,颐和一屁股坐了下来,但潮湿的土壤很快就濡湿了她的衣服,所以她只好改坐为蹲,之后就不吭声了。 而天色在这时逐渐暗了下来,本就昏暗的石室就更是陷入了一片漆黑,就连莫菲菲也害怕的与颐和靠拢,占巴朗等粗壮汉子因得不到颐和的命令,只好席地而坐。但每个人的呼吸,在此时,都莫名的变得粗重了。 ………… 罗奇揉着脑袋从地上爬起来,胀痛的头脑使他站不稳,重新坐在了地上,他的坐骑也已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四周的寂静使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落单了。 头顶的烈日,晒得人头昏脑涨,罗奇只记得自己从马背上掉了下去,在地上滚动的时候额头磕在一块石头上,然后自己就昏迷了过去,等他醒来后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举目望去都是碧绿的草场,郝原山屹立在蓝天白云之下,显得高大而遥远。 罗奇心想,不管自己现在的处境如何,他都必须找到队伍,哪怕是澹台绝的队伍也可以。于是,他想先爬上身旁的山坡,只要爬到山坡顶上,他就可以站的高看的远,早些得救。 可是,当他艰难的爬上山坡后,那满山坡的践踏痕迹,立马就充斥了他的眼球,要从这里面寻出线索无疑大海捞针阿,这该如何是好呢? 突然,罗奇看见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一块蓝格子巾帕,这让他兴奋不已,急忙爬了过去,将巾帕捡起来一看,上面赫然用丝线绣了弋兹二字。 罗奇对这个名字早有耳闻。早在年初的时候,纳西族皇帝兵逃古牧,就是被脱脱部落的弋兹设计劫持了,所以稀和大汗才会震怒,只不过因为事情是爆发在齐云关,稀和有心无力,也就派了罗奇象征性的查了一番,最后不了了之。 然而,这次与自己交手的居然会是他,罗奇在心底燃烧起一股难以抑制的愤怒。 烈日之下热浪扑人,一声“罗奇王子……”“和顺公主殿下……”悠悠然传来,是林典带着銮仪卫寻人过来了。 “罗奇王子……”“和顺公主殿下……”一声接着一声,呼喊声逐渐清晰明朗,罗奇一惊,连忙四下寻找起来。 他艰难的半撑着身子,回了一句:“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 弋兹和巴昂达以及牧氏兄弟因为这次的大获全胜,被他们的酋长海华斯邀请进了酋长大帐,享受豪华的全羊宴。 “这全羊宴是为你们兄弟几个专门准备的,可要放开了肚皮吃。”坐在首位的年轻的海华斯酋长低沉着嗓音说。 能让海华斯亲自舍下全羊宴款待的人可不多,因此,这全羊宴对脱脱部落里的人来说,那可是代表了无上荣誉的。 “我老远就闻到香味了,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下我可不客气了。”大嗓门巴昂达哈哈大笑,一边说着就已经抄起大手抓起了一只烤羊腿,大口吃起来。 牧扎牧斯兄弟两感情好的出奇,他们在这样的豪华宴席上依旧是把亲兄弟放在第一位,无视首座上坐着的他们最强大的酋长,相互先碰了杯,喝了个爽快才开始搭理其他人。哥哥牧扎道:“果然是酋长这里的酒最酣醇,喝之口齿留香。” “弋兹哥哥,来,来,我们喝一个。”四人当中年纪最小的牧斯坨红了脸,对弋兹举起海碗又喝了个底朝天。 “哈哈哈,我巴昂达可是好久都没有吃到全羊宴了,这回真是托了弋兹哥哥的福了。”巴昂达吃得满嘴油光。他一生当中只有两个爱好,一是女人,二是全羊宴,海华斯的这顿饭着实是大大的满足了他的口腹之欲。 弋兹钟爱全羊宴中的一道名为迎风扇的菜,其中的荷兰豆与竹笋都不是古牧有的东西,因此特别难得。闻言,弋兹放下手中的空碗,对巴昂达说:“我们是沾了酋长的福才对,全羊宴七十二道菜,不是大喜的日子可是吃不到的。”说着,他一边伸手向自己腰间摸去,可这一摸之下却是令他紧皱了眉头。 “怎么了?丢了东西了吗?”巴昂达问道。 “哦,我的巾帕不见了。”弋兹说。 四人当中,弋兹是最爱干净的,每次吃饭都离不开巾帕,这已是四人中谁都知道的,当下其他三人都连忙命人去取新的巾帕来。 海华斯看着他们,不仅失笑道:“不就是一条巾帕么,明日我送你五十条。现在,让我看看你们的战利品吧,我可是听说抓了好多女人呢。”说罢,大手一挥,便有那听话的属下去牢房领人去了。 ………… 时间久了,占巴朗便不耐烦的在石室里到处乱走,地上的东西被他踩的咯吱响,老鼠乱窜。“唉!”他重重的又叹了一口气, “你别走来走去的了,让人头晕。”从来都没吃过苦头的云朵,忍不住开口道。这石室中的老鼠早就把她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占巴朗来回走动的声响更是刺激了她的神经。 这时,蹲麻了双腿的颐和站起了身子,活动着筋骨,一边轻声说:“等一下我会将门外的看守吸引过来,你们见机行事,所以现在都不要再争论不休了,赶紧养养精神,一旦我们逃了出去,可是没有时间停下来给你们休息的。” 占巴朗听了眼睛一亮,也压抑着嗓门道:“公主,我们什么时候动手?”与占巴朗一起被抓来的古牧士兵,都是与颐和有过拳脚情谊,他们都被颐和精湛的武技所折服,现在一听颐和的计划,纷纷抬起了脑袋,望向比自己小一大截的女娃娃,透着兴奋与期待。 虽然颐和年纪不大,可她曾经打败过南炎国的澹台绝,长了古牧士兵的脸面;而且她又愿意和他们亲近,自是不知不觉中赢得了他们的推崇。颐和深知这一点,于是她缓缓道:“刚刚我已想好了脱身的办法,只是有些冒险,所以烦请各位勇士要保护好这里的姐姐们。”说吧,她深深地对着面前的汉子们鞠了一弓。 黑暗中,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每个人都觉得从身体里冒出了一种使命感,暖洋洋的充斥着全身,他们更是从身旁散发出的体温上,感觉到严阵以待的肃穆。 “噗!”“咯吱咯吱!” 突然,一阵诡异的声音响了起来,惊得人脊背发凉。 “什么人?!”占巴朗大喝一声走向声源。他胆子虽然大,可在这漆黑麻乌的山洞里,他也只能两眼一抹黑,乱走几步,“什么人在这里?快点出来。”停下脚步,他又喊了一声。 一个颤颤巍巍的声音说,“你踩到我的手了!” 好嘛!这吓死人不偿命的东西竟然真是个人,而且就在他的脚底下。 占巴朗赶紧跳开一步,右手习惯性的摸向了腰际,但摸了个空。他的腰刀早在被俘的时候就被没收。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这里的蟑螂实在是太难吃了,你们要走的话,带我一起走吧,我实在是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原来那诡异的声音是吃蟑螂的声音。这时,山洞外投进来一缕莹色月光,颐和和占巴朗等人借着月光终于看清了地上的人:一个老头儿蓬头垢面的匍匐在地上,四肢瘦骨如柴皮包骨,微扬起的脑袋上,乱草似的灰白头发遮住了大半个脸面,一双饿得泛了绿光的眼睛若隐若现,苍白的嘴边露出半截蟑螂的尸体。 看到这样的场景,就连颐和都忍不住皱紧了眉头,“你是什么人?” “我享受了一辈子的荣华富贵,玩了一辈子鹰,如今被鹰啄了眼,落得了今日的下场。你们就带我走吧,我一把年纪了自是不会害你们的。”老头儿凄凉地说着,一边缓缓坐直了身子。刚刚山洞中太黑,根本就看不清东西,也难怪没有发现靠近石壁的地上居然“躲了”一个人。 “好,我救你出去。”颐和想了想,答应了下来。随即她一挥手,示意占巴朗等人开始准备。 朵朵有话说:读者朋友们,你对作者的支持,就是作者的动力,请多多砸票给我吧,朵朵会努力写文的。 第27章 为逃命,血洗山 草原上夜莺的叫声是很美妙的,清脆靓丽而悠扬婉转,足以融化了任何草原汉子比钢铁还硬的心。 颐和倾耳听了听外面的动静,让占巴朗将老头儿捆绑在背上,才弱弱地走到牢门边,摇动着伸出门外的小手臂,一边可怜地哀求道:“外面的大哥哥,可怜可怜我吧,给点水喝,我快渴死啦!” 石室里的众人皆竖着耳朵听动静,但外面的两个看守好似都没有听到似的,没有一丁点儿的反应,于是颐和放大了声音又说了一边。 此时,莫菲菲紧张的手心都出了汗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颐和,不敢有一丝放松,胆小的云朵更是紧紧地靠在她身边,浑身发抖。 “叫什么叫,少喝点儿水死不了人。”石洞外一个人说着,就提了一只小木桶走了进来,走到颐和面前后,伸手在小木桶里用瓷碗舀了半碗水递给她,一边说:“五个子儿,一个都不能少。” 谁知,那手才将瓷碗递过去,眼前的小女娃儿就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并且眨眼的功夫,连反应时间都没有,就将他连手带身子一下子卡在了牢门上木棍缝隙里。见状,牢房里余下的人中立马就蹿出两个人来,一人将看守死死的固定住,另一人就在他身上开始找钥匙。 颐和一把掐着看守的脖子,冷声问道:“说,你们是什么人?和我们一起来的人被关在哪儿了?” 时间紧迫,这看守到是硬气的一句话都不吭,颐和又不敢大力施暴,就怕引来更多的人,于是手上又加了三分力,直掐的那人眼珠子瞪的老大,“说是不说?” 另一边,阚门举起手中在看守的身上找到的钥匙,颐和见此,二话不说一刀手就将人给劈晕了,道:“快走!一直往南走!” 事情发生的不过数息时间,阚门一打开牢门,占巴朗就领着众人直奔南边而去,颐和与阚门还有另一人殿后,秩序井然,呼啦啦一下跑了个精光。 一边跑,颐和一边解释道:“南边的山坡虽然陡峭了点,可这是我们目前离开这里的最便捷的路,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跑哪里,明白了吗?”不待他们回答,负责看守山洞的另外三个人眨眨眼的功夫就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直觉。 白天的时候,颐和观察到看守山洞一共是十二个人分四波巡逻看守,现下虽然已经解决了四个,可他们还要留着体力逃跑,所以不能浪费一丁点儿力气。 所以,他们个个都埋头苦奔,谁要是阻止他们都只有死路一条。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然而,海华斯的属下也正好到了石洞要提人,可眼前发生的事情却叫他目瞪口呆,呼啦啦二十多号人横冲直撞的就到了眼前,他大喝一声:“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颐和哪里会搭理他,跑到跟前就飞起一脚踹向他的肚子,她身后跟着的阚门更是不客气,一见这家伙躲过了公主的攻击,他的飞腿后发后制,砰的一下踢中了那人的屁股,将人踢晕了过去,随即跟着队伍就跑了。 嘿!颐和的这办法可不卑鄙,她只是为了节省力气而已,一人一脚或一拳,是龙也得给她窝着,是虎也得给她趴着。 跑一路打一路,毕竟还是逃命要紧,敌人的数量又多,难免有漏网之鱼。而海华斯很快就接到了消息,带着巴昂达等人气势汹汹的就追了过去。 颐和跑了一阵,只得暗自叫苦。队伍中的云朵与莫菲菲等女性明显拖了大家的后腿,到后来,她也因体力不支而需要人背着,真是tnnd,何时才是个头阿! 又跑了一阵,身后的追兵也已经追上来了,黑漆漆冷森森的大山里,颐和急得满头大汗,她想着:莫不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吧? 突然,她居然发现身后的追兵,正在被一支神秘的力量消减着,嗯阿声一片,刺鼻的血腥味随着山风飘来飘去。 “颐和,你没事吧?”一个修长的身影窜到颐和身边,焦急地问道。 颐和微微吃惊,道:“你来的正是时候,我没事。” 原来是罗奇被救之后,众人根据他捡到的巾帕,判断出颐和是被脱脱部落给虏走了。于是澹台绝与罗奇首次合作,带着三万兵马,趁着夜色的掩盖,完美的潜伏到了郝原山脱脱部落的老巢,经过激烈的厮杀之后,活捉了酋长海华斯,牧扎牧斯兄弟,乱刀砍死了弋兹和巴昂达。可是,等他们找到山洞时,里面的人早已跑的不知去向,正着急时,一阵搏斗之声将他们引了过来,这才与颐和见了面了。 局势瞬间逆转,颐和顿时松了一口气,向澹台绝的背后瞧了瞧,话还没有问出口,澹台绝便道:“罗奇王子从马上摔下来了,所以才逃过一劫,还好没有受伤,现在正在向这边赶来呢。” “哦。”颐和点点头,又听澹台绝继续说道:“罗奇王子在山坡上捡到了弋兹的巾帕,这才知道你极有可能是被他们抓走的,不然我还不知道要到哪儿去寻你呢。” 看他的神色不像作假,颐和心道:你这小子到挺会察言观色的,知道我在想什么。嘴上却道:“世子神勇,始一出现就救了我等小命,颐和在这里多谢世子救命之恩。” “公主客气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回去天门关再说吧。”澹台绝说着就拉起颐和的手,将她带往更安全的地方。 天门关是澹台绝的属地,只要颐和入了关,那算是失去了最有力的后盾了,生与死也就不是自己能掌握的了。这些,颐和早就打听过了,现在听到澹台绝提起,这其中的门门道道,她心里自然是再明白不过的。 此时,澹台绝带来的人马早已将脱脱部落来了个彻底的血洗,主要首脑全部活捉,能杀的一个不留,意外砍死的亦有无数。 颐和跟在世子绝的身后,一边恢复力气,一边查看着援救人马:南炎国的一万守城精兵,个个身披红色战甲,大刀嚯嚯,长戟锋利,手起刀落就会有敌人丧生;古牧人雪白的护心镜在月光下耀眼非常,高大的块头,勇猛的力气,就算没有兵器,也照样把敌人打个落花流水,骨折声一片。 一路向西南方向前进着,莫菲菲等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女子,皆被大批的救援队护在了中间,一路狂奔,血流成河,满天腥风。 很快,颐和就在澹台绝以及众士兵的保护下,安全的离开了郝原山,并且骑上了早已安排好的马匹,向着齐云关飞驰而去。 至于善后的事情,自然轮不到她去操心。 朵朵有话说:读者朋友们,你对作者的支持,就是作者的动力,请多多砸票给我吧,朵朵会努力写文的。 第28章 连环计,梦魇生 下了郝原山后,在澹台绝的带领下,颐和等人在齐云关与守城将军敕勒见上了面。敕勒将军猛一见到狼呗的颐和,第一时间就跪了下去,自责道:“敕勒没能保护好公主,让公主惨遭性命之忧,敕勒罪无可恕,请公主责罚!” 当时,因为丹照商行在齐云关试验的火轮车被脱脱部落的人炸了,敕勒需要去解决这件事,才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让弋滋四兄弟有机可乘,抓走了颐和。说起来,敕勒也是尽忠职守的人,颐和失踪后,澹台绝组织人马上郝原山发兵,他是一万个赞成,当下就派了五分之三的属下给澹台绝的兵马当向导,两军配合,这才一举歼灭了脱脱部落。 因为齐云关需要他守着,丹照商行因为脱脱部落的肆意妄为,时时刻刻坐在守城府里要讨个说法,敕勒一是脱不开身亲自去寻找公主,二是他职务所在,要时刻防范杂种部落,所以就没有参加营救行动,现在他见到公主搞的这么狼狈,真是好不悔恨自己的无能。 闻言,颐和想了想,说:“这件事还是等大王子回来再说吧,敕勒将军还是赶快安排医师给伤员们治疗吧。”因为澹台绝需要护送颐和,所以古牧大王子罗奇就留在了郝原山做善后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回来。 “我已经安排下去了。公主,给您检查身体的医师也安排好了,您也检查一下吧?” “不用了,我住在哪儿?我想休息,昨天一夜都没睡。”颐和面露疲惫的说。她现在正是好睡的时候,昨夜一宿没睡,还骑马跑了这么远的路,真是好不折腾。 “您的住所我给安排在了齐云行宫了,我这就带您去。”敕勒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颐和点点头,算是表示感谢,随即抬步跟在敕勒走了,一直在颐和旁边的世子绝,见此,抬腿就跟了上去。 路上,澹台绝问道:“不知道将军何时签发我们的通关文牒?” “懿王世子,真是对不住,因为昨天的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突然了,等大王子回来,我一定立即给世子签发通关文书。”敕勒有些歉意的说。实际上,他这样说,不过是缓兵之计,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内里却是心细如发,他从澹台绝的只字片语中,已然猜出澹台绝如此心急的真实意图。 “如此,就麻烦了。”澹台绝抱了抱拳,不再说话,径直就向大使馆去了。齐云行宫与大使馆并不在一条街上,澹台绝身为外国世子,就算是即将成为古牧女婿,但他现在也只能住在古牧安排给各国使者居住的大使馆里。 不着痕迹的眯了眯眼,敕勒对颐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公主请。” 齐云行宫,由巨大的青石修葺成石基和石阶,一座巍峨的木头构架的恢宏的宫殿,坐落其上。颐和在敕勒将军的带领下,走进书有‘齐云行宫’的巨大金色匾额的门楼,转过影壁,一抬眼,便看见了:青石铺就的广场,雕龙画虎的石阶,延绵而上的是,十八根粗大的漆红柱子,飞檐翘角的黑色屋顶,屋梁处对称着四对形态不一的雄狮雕刻。 在龙蛇混杂的边境,竟还有这样精致的宫殿,难得!眨眨眼,颐和不是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小丫头,齐云行宫在精美,也比不过可汗王庭,随即,在敕勒将军的讲解下,一边向住所走过去。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安排给颐和的住所,敕勒将军因为事情多,把颐和带到后,自己也就告退了。 敕勒将军离开后,颐和嘱咐了一些事给叶子与鸿毛去做,而后围着行宫转了一圈,才在莫菲菲与云朵的服侍下休息了。 ……………… 澹台绝的父亲,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但却是宣武帝最喜欢的儿子,普一出生就封了秦王,后又加封为懿王,在朝履行奉常之职。 在这样的光环之下,才九岁的澹台绝便能听从师父的话,决心镇守动荡不安的天门关,保家卫国,阻挡一切骚扰南炎边境的任何外来势力。这便足以证明澹台绝这个人:志向坚定,心性纯善,肚子里装的是老百姓,是天生的上位者。 临行前,师父莫千影曾说过: “南炎国东与古牧接壤,南与罗莱接壤。古牧有着最广袤的草原,虽然每年都收成不足,但也没见人饿死,你可知道是因为什么?” 澹台绝不屑思考,开口就道:“那还用说嘛,他们古牧人每年来我们天门关打的草谷,就足以让他们过冬了。”澹台绝在莫千影身边的时间,要比和懿王父亲相处的时间还要久,两人的感情不是一般的亲厚,亦师亦友。 莫千影望着徒弟却只管笑,尖瘦的脸上皱成了一朵灿烂的菊花。 澹台绝见师父这样,不免心理打鼓,小心翼翼的问道:“难道我说错了吗?” “世子阿,他们古牧人在天门关劫去的粮草连塞牙缝都不够呀!”莫千影悠悠然的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半响,才高深莫测的说,“你仔细看过他们的战马没有?每一匹马都膘肥肉壮,是上好的战马呀。” 澹台绝恍然大悟,兴奋道“马都养的这么好,肯定是粮草充足了。而且,他们肯定有养马经,如果能弄到手的话,那我们也能养出好马了。” “孺子可教也。”莫千影呵呵一笑,“但是世子,据我所知,古牧人结婚的习俗与我们可大不相同阿,他们在订婚、拜门、纳币和回报之后,还需要在女方家中住上三年,才能娶回新娘子。你可不能逗留这么久阿。” 嘿!在女方家住个三年,那他镇守的天门关怎么办?澹台绝自信的说:“我一定会马上把公主娶回来的,我才不要在哪儿呆三年呢。”然后他下定决心似的,直视着师父的脸,补充说,“我会不择手段的。” 莫千影摇摇头,道:“这还不够,如果可以,你还要查出稀和把武氏关在哪儿了,知道吗?” 一拍大腿,澹台绝眉飞色舞,“那还用说!”师父一直在寻找武氏的下落,现在他要去古牧迎娶公主,还要参加天宁节,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会错过! ……………… 一片漆黑中,颐和什么也看不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突然,不远处猛地窜过来两只绿莹莹的东西,她来反应都来不及,那东西就到了眼前,是狼!暗叫一声不好,颐和就地一滚,避开了狼的袭击。 抬头望去,只见眼前的狼,一身漆黑,一米五的身子,已经做好了攻击姿势,一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正狠狠地盯着自己,狼嘴里森白的利牙,随时都有撕碎自己的可能。 咽了咽口水,颐和悄悄捏紧了拳头,做好随时反抗的准备,不对,她怎么是男人了? 额头上一滴汗,瞬间滴在了地上。 说是慢那时快,只眨眼的功夫,黑狼就扑了过来,来不及多想,一人一狼就抱在了一处…… 黑狼张开血盆大口,向着颐和的脖子咬去;被黑狼压在底下的颐和,死死掐住黑狼的脖子,就地一滚,将黑狼压在了身下。 “砰”的一声,颐和腾出一只拳头,一下子砸在了黑狼的眼珠子上,那血溅了如一条线似的飞出去…… 再一拳下去,那压在身下的黑狼竟然变成了一只小羚羊,圆溜溜的大眼睛,四只蹄子细长有力的,微微一愣,颐和停下高举的拳头,眨眨眼,压在身下的羚羊,瞬间又成了柔软的草坪,绿油油的,不知何时,头顶竟出现了一颗刺眼的太阳…… 站起身,好奇的看着自己的一双手,自己这是在哪儿呀? 突然,一阵劲风刮来,呼呼的风声,夹杂着沙粒,劈头盖脸的就打在了身上。 哪儿来的这么大的风呀?颐和一手蒙着眼,从手指缝里往外看了一眼,妈呀!沙尘暴! 不用看,凭打在身上的沙粒,颐和就知道这沙尘暴有多么强大,转身就跑,可人哪里跑得过风,才跑出没几步,狂风就将他刮倒了,黄沙劈天盖地的就压了过来……这一下,自己是不是就要死了? 颐和伸出一只手,大呼了一声:“救命!” “救命!”身子猛地一抽搐,颐和猛地坐起来。 一直守在颐和床边的莫菲菲闻声,吓了一跳,问道:“公主,你怎么了?梦魇了吗?” 第29章 岐山顶,幻影生 “没事,做了个噩梦而已。”抓了抓头发,颐和有些奇怪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觉得梦境里的事情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过? 听颐和这样说,莫菲菲顿时放心了很多,转身就去到了一杯水过来,递给颐和,“公主,喝一点水吧。” 喝了水,颐和将空了的杯子递给莫菲菲,一边问道:“大王子回来了吗?” 莫菲菲接过杯子,回道:“罗奇王子已经回来了,正在咱们斜对面的晓苍楼休息呢。” “我去找他。”颐和有好多问题没搞清楚,趁着澹台绝不在,现在正是一个机会。说完,颐和就下了床,让莫菲菲服侍着穿了衣服,转身就去了晓苍楼。 ………… 站在齐云行宫的晓苍楼的阁楼上,东边可以看见长满合欢树的郝原山,西边则可以看见笔直耸立于平地上的岐山。如果说郝原山是匍匐着的雄狮,那岐山就是一柄立在地上的绝世好剑。 在岐山上有一条岐江,是两关唯一的一条江流。它发源于岐山顶上,飞挂而下,如同银帘般耀眼璀璨。只是,这条岐江,是天门关的所有物,齐云关只能对其只能远观。 颐和一边欣赏着岐山,一边道:“这山叫什么名字?” 闻言,并肩而站的罗奇,缓缓地将双手背在身后,沉重的道:“那是岐山,大兵师莫千影的地方。”罗奇是稀和大汗的第一个儿子,今年三十整,体型微胖,却是人高马大的,此时往颐和身边一站,那就显得更加魁梧了。 三年前,南炎国懿王世子澹台绝主动请求镇守天门关之时,莫千影之名就已经在天门关驻足了。 莫千影成名及早,有人说他打娘胎里出来就会行军布阵;有人说,莫千影小时候救过一位世外高人,那高人为报救命之恩,这才教了莫千影兵术;还有人说,莫千影其实也是个苦命人,被部队拉去做了壮丁,跟随了当时军营里的老兵师学习了兵术,才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 要说莫千影有什么成就,在天门关那是妇孺皆知。 在天门关,人人都知道莫千影的徒弟是当今皇上的孙子,懿王的世子,这样的地位,说出去都是人人都要听命行事的;其二,莫千影是成立天门关的第一人,可以说没有莫千影,就没有天门关;其三,莫千影不仅行军打仗利害,寻医问卦那更是了得。 有一次,莫千影正锊着自己的山羊胡欣赏院子里的白菊,有一个刚娶了媳妇的农人想问一下自己何时抱儿子,莫千影随口就说了一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果然,那农人第二年菊花普开的时候,他媳妇儿就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莫千影卜卦神,一下子十里八户就都知道了。 再一次,正是世子绝慕名而来拜师学艺之时,当时还没人知道这个九岁大的小男娃是世子,那莫千影围着跪在地上不肯起来的澹台绝就说了一句:“你名字取得的好,一个‘绝’字,迟早要让你飞黄腾达。”第三年,澹台绝就自己请旨去了天门关做守城,与师父做了伴,三年时间便叫古牧人闻风丧胆。 十三年前,天门关还不叫天门关。当时,古牧人每年冬天都会南下打草谷,弄地当时的天门关,民不聊生,百姓们闻古牧而丧胆。天门关商贸不通,土匪横行,从岐山上流下的唯一的河流岐江,也被古牧边境的杂种部落霸占了去。所以,受苦受难的平民百姓们,一点点的就迁走了,当地的百姓越来越少,而强盗土匪却是越来越猖狂,使得当时的天门关,大白天的都没人敢出门。 天门关,那叫一个萧条,荒凉! 天保二十四年,南炎古牧接壤地齐云关暴乱,澹台绝才二岁。满头灰白的莫千影,在岐山安家落户,他一不开山立宗,广纳门徒;二不发挥才能,除强扶贫,保一方平安,而是整天煮酒种菊,赏月观云。岐山脚下的土匪们听说岐山上住了这么奇怪的老头儿,整天弄花弄草,逍遥的劲头儿,分明就是不把他们看在眼里,于是乎,呼啦啦三帮七派十八洞主三十二山头老大,纷纷要找这老头儿的麻烦,却不想,莫千影借力打力,三寸不烂之舌翻飞,不动一手一足,就将他们全部劝退了。 说来也奇怪,莫千影住在山里,谁也没招惹,咋就惹了齐云关里的杂种部落的不痛快了?土匪们刚走,齐云关那边的杂种部落也找上了他。 这一下,可是惹恼了莫千影了,他说:这青天白日的,我要还这岐山一个安宁! 气极的莫千影,一纸飞书向守城将军借来一万兵马。他本来就是军营里的高级将领,一句话就可以左右大帅的决定,借来一万士兵也不是不可以。莫千影领兵打仗也看得多,亲自指挥起来那更是不在话下,半个月的时间,就铲除了岐山附近大大小小四十六个山头,偶尔,他用手上的一万士兵,绞杀了齐云关五万杂种部落的人,几乎一夜之间,莫千影之名,在两关之内,家喻户晓。 澹台绝也就是在这时,点名道姓的要拜莫千影为师父。 说到以前的事情,罗奇就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微微侧头看一眼,听得仔细的颐和。颐和似是感觉到罗奇在看她,仰头便露出一嘴小细牙,笑眯眯的道:“这老头儿真有趣!” “有趣?他的手段可一点都不有趣。”罗奇摇摇头道。莫千影不是古牧人,不会为古牧效力,只会杀害古牧的子民。在罗奇的眼中,莫千影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魔头,如果不是自己的能力有限,他一定会举起大刀将他剁个十块八块的。 罗奇明白颐和就是一个土包子,莫千影的厉害她自然是不知道的,所以也就不再多说,转身就进了屋子。 一直过着隐世生活的颐和,哪里见过岐山这样美妙的景色,罗奇走了便走了,她还自在一点,歪歪的靠在躺椅里,晒着昏黄的落日。突然,颐和咦了一声,盯着那岐山顶看傻了眼,只见岐山顶上,粉色的落霞上,像是有一个人在练功。 那人穿着白色的锦衣,身形瘦长,仙风道骨,扎着马步,两手在身前缓慢的以一定的轨迹滑行,交叉,推动……以身法来看,有点像武功高手在修炼武术。 这不是海市蜃楼么,抓抓头,颐和不解的转头看向身后的云朵,而云朵也是一脸惊诧的望着岐山顶上的光影,想来也是不知道原因的了。 ps:离三百推荐票很近咯,各位亲请加油,让我加更就快快投票给我吧,呵呵。朵朵的更新是每天十二点钟,很准时,请各位看书的友友们多多支持,收藏加推荐,有打赏也行,呵呵。 另外,感谢编辑给我安排的这次分类强推,非常感激。 还有就是,第二十六章我上传错了分卷,感谢七月提醒我,已经改正过来了,非常感激,么个! 七月也是写文文的,她的书是《萌狐仙途》,这周也有很好的推荐位,各位亲也可以去看看她的文哦。 第30章 老神棍,会算命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答应的三百推荐加更,今天两更,第二更在五点钟,请亲们多多砸票给我吧。 ………………………… 这两关之所,气候很是奇怪。旁晚的时候,颐和还看见了满天彩霞,不想到了夜间,竟然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打在窗下的芭蕉叶上,沙沙声一片。躺在床上的颐和,翻来覆去睡不着,自从她失去体内的真气后,每天夜里都成了她最难熬的时候。 说颐和不恨诺红,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颐和再恨她,也不会想到要她的命。 在床上又翻了几个烙饼,颐和想起自己糊涂的记忆,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真是比乱麻还要乱;随后,她又想到凌千那个小家伙,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过的好不好。“唉!”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想那些又有什么用呢!” 澹台绝虽然送给她两个武艺高强的武士,可颐和知道,他们背地里还是会管澹台绝叫主子,绝对不会真心的站在自己这一边,为自己考虑一丁点东西。自己手无寸铁,唯一的药术现在也不能修炼了,而且整天活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颐和想自由,疯狂的想自由。 她想和以前一样,可以出去打猎,可以戏弄凌千,也可以在武氏的监视下读医书…… 这一晚,睡不着的还有古牧大王子罗奇,淅沥沥的雨声让他不安极了。颐和被脱脱部落劫持是他一早就计划好的事情,利用澹台绝的天才之名除去脱脱部落也在他的计划之内,营救颐和的活动中,他选择了殿后,不仅是让齐云关的百姓相信他这个王子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更是给两关之间的商旅吃了一颗定心丸——齐云关最厉害的脱脱部落都陨落了,去齐云关做商贸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 罗奇设下的这一局,真谓是一箭双雕。可是,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按照澹台绝的心思,他会看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他设下的局吗? 颐和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眼睛上不免就多了两个黑圈圈,整个人看起来也是萎靡不振的,吃早饭的时候,叶子从外头走进来说:“公主,你昨天救回来的那个老头儿说要见你。” “见我?”颐和歪着头看看杵在身旁的莫菲菲,在郝原山发生的事情,几个人都是记得牢牢的,这老头儿已经将他救出来了,怎的还要见她?继而颐和又道:“跟他说,我过会儿就去看他,让他好好歇着。” 见叶子没有离开的意思,颐和问道:“还有事?” “世子让您准备一下,明天出发回国。”叶子道。 瘪瘪嘴,颐和挥挥手让叶子下去了,心道:果然,这个家伙还是向着那个人的! 饭后,颐和亲自去看望老头儿,此时的老头儿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裳,头发也梳理了一遍,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尖嘴猴腮之外,还有那么点鹤骨仙风的味道,颐和奇了,走上前去,看了又看,才缓缓道:“先生仙风道骨,不知以前是做什么营生的?又怎么会被抓到山上去了?” 莫菲菲与云朵两个侍女,站在颐和身后,同样是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老头儿,见老头儿尖嘴猴腮,眼珠子直转,便觉得这老头儿不是什么好人,一副老神棍的模样,是不能相信的货。 颐和在打量老头儿的时候,老头儿也在打量她:只见颐和梳了一头小辫子,额头上绑着殷红色宽抹额,身上穿着一套樱红色短装,长相算不上好看,只能算是清秀,但是从她体内流淌出来的气质,绝对是自己平生以来,见过的最奇特的一个。 听到颐和的问话,老头儿咕噜噜一转眼珠子,道:“那天夜里我没看清小娃你的长相,现在看来也不咋滴,我问你,小娃儿你今年多大了?” 秀气的眉一挑,颐和睨着眼看着老头儿,气得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旁边,莫菲菲大声喝道:“老头儿休得放肆,这是我们的和顺公主!” “公主?我看不像,”老头儿摇摇头,围着颐和转了一圈,道:“女娃儿,你不要当那劳什子公主了,跟我学巫术吧?你的灵魂是我见过的最奇特的一个,拜我为师,日后定能成大器,五国之内任你横着走都行啊!” “先生是萨摩巫师?颐和眼拙了,”说着,颐和便恭敬的对老头儿弯了弯身,她两次被萨摩巫师救过命,是以对萨摩巫师有着不一样的情感。颐和又道:“不知我的灵魂有何不同之处?” 听颐和说的不是拜师之事,老头儿有些急躁的抓抓头,只比颐和高一个头的小身子,往后一抬脚,就蹲在了身后的一个石墩子上,嘟囔着:“你又不拜我为师,告诉你有什么用。” 见此,颐和眯了眯眼,道:“你们都下去,我和先生有话要说。”待莫菲菲等人退下后,颐和才缓缓地走到老头儿身前,淡淡的说:“人都下去了,先生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女娃儿真聪明!”老头儿嘿嘿的笑着,向颐和招了招手,道:“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 听老头儿这么一说,颐和瞬间就停住了脚,警惕着看着他。 老头儿注意到颐和的小动作,顿时就不高兴了,瘪瘪嘴,道:“你过来,我又不会害你,我想给你个东西而已。”说着,伸手就在怀里掏了半天,摸出一个粉色的玉镯子,放在嘴边亲了又亲,“老伙计,人家小娃儿救了我的命,又不愿拜我为师,我就只好将你送给她啦。” 老头儿又亲了玉镯好几下,依依不舍的递给颐和,眼巴巴的看着颐和伸过来的手:“小娃儿,这可是好东西,你可一定要好好待他呀。” 有礼物收,颐和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拒绝,一伸手就将玉镯抓住,随意的看了一眼,塞到衣兜里了,“这是先生送给我的,如果不收下,倒显得颐和看不起先生了,先生一代宗师,颐和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看着颐和将玉镯收了起来,老头儿欲言又止,那样子甭说有多舍不得了。如果颐和真的不愿当她的徒弟,玉镯就当作救命之恩了,如果颐和愿意做他的徒弟,那玉镯就是给徒弟的见面礼,怎么样颐和都不吃亏,可这么好的苗子,不是他的徒弟,于是老头儿不死心的又问道:“小娃儿,你当真不要拜我为师?” “想要我拜先生为师也行,先生得先把刚刚的那个问题给颐和回答了,颐和才能信得过先生,相信您真是的萨摩巫师,不然就是神棍!专门坑蒙拐骗像我这样的小娃儿的!”颐和狡黠的笑道。 老头儿气得跳下石墩儿,指着颐和的鼻子骂道:“还没成我徒弟呢,就这样对待师父我,成我徒弟了那还得了!” “那你说还是不说呢?”眨眨眼,颐和问道。 “唉!”老头儿叹了一口气,转身坐在石墩儿上,翘起二郎腿儿,用两只手肘低着石桌,手掌遮着自己的额头,似乎是对颐和不忍直视,“谁叫我活了一辈子了,就见到你这么一个特别的小娃儿呢!” 说着,他抬起头看向颐和,一双眼透着诡异,说:“你的体内有一魂一魄不是你自己的,很强大,很适合修炼巫术,不管是修炼白巫术,还是黑巫术,只要你修炼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萨摩巫师史上最伟大的巫师!” 颐和愣愣地看着老头儿,不知道他从哪儿得到的自信。只听老头儿又道:“从你的面相看来,你身份虽然尊贵,但是过的并不如意,最近,失去了你在乎的东西了吧?” 闻言,颐和的眼,瞬间就深了下去,脱口就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萨摩巫师,就有这个能力。”老头儿高傲的锊着下巴上稀疏的几根胡子,高深莫测的说。 沉默了一会儿,颐和摇摇头道:“我还是不能拜你为师,这一次我嫁到南炎国,可能会有性命之忧,我不能害你。” 如果没有那一晚的偷听,颐和会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可怜的和亲公主,代表的是古牧皇族,是和平。可是,事实上,南炎国是狼子野心,颐和不敢保证,去到南炎国的最中心后,自己还能不能独善其身。 老头儿不是年幼无知的孩童,从郝原山之战中,他就已经看出了猫腻,而颐和的善良与真挚,当真是又一点吸引他的东西,眼珠转了一转,老头儿道:“既然你不肯当我徒弟,我又那么喜欢你,要不,我两结拜成兄妹吧?你叫我老大哥,我叫你小妹子。” 颐和差点没惊出一头汗来,他们的年纪差了有十几轮了,怎么弄也不可能成兄妹呀!一时间,颐和都不知道说什么了,但老头儿却不管那么多,颐和不愿当他的徒弟,这拜把子一定给实现咯,当下就拉着颐和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磕了头,我们就是兄妹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只要告诉哥哥我一声,只要我能力所及,绝不推辞!” 听老头儿这样说,颐和便道:“好,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力所能及,我也一定帮你。” 这时,云朵走了过来,道:“公主,午膳时间到了。”原来说着话就到了中午了,颐和摸摸肚子,还真感觉有点饿了,于是对老头儿道:“老哥儿,和我一起去用膳吧。” 两人用了膳,老头儿才对颐和道:“既然我们是兄妹了,那我就不再瞒着你了,其实……我不是巫师,我是药师,我有一个巫师朋友,所以,算命看相的都难不倒我。” 闻言,颐和顿时就沉下了脸,不过,毕竟颐和不是一般的小孩,骨子里有的是包容,于是道:“不管老哥儿是什么人,既然是兄妹了,颐和自当不会责怪老哥儿有所隐瞒。”当下,颐和就把自己不能修炼药术的事情告诉了他,当然,她没说成武氏的名字,只说教自己药术的老师,在前一阵子被人给害了。 第31章 白幡飘,举国殇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这是今天的第二更,请读书的友友们支持哦! 给颐和切了脉,老头儿贼贼地道:“小妹子,你学的这药术,可不是正宗的药术,长久的练下去,全身的经脉受损快,修复难,迟早会让人经脉尽断而亡的呀。” 颐和的身体猛地一震,惊诧的问道:“那我这个样子,是因为修炼不得当而经脉受损吗?” 老头儿却摇摇头,说:“不是,你前阵子是不是受伤了?” “你怎么知道的?”颐和一脸诧异。 “我是药师,把一下你的脉我就知道了,你的问题不大,我给你打通经脉,你就又可以修炼了。”老头儿得意的说。颐和因为诺红的责罚,被罚了五十下鞭挞,使得内体的经脉因为淤血受阻,老头儿是何许人也,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颐和的症状,他一搭手就明白了。老头儿看颐和一脸不解的样子,又道:“还好你修炼的时日尚短,对你的身体没有造成伤害。” 只听老头儿又道:“妹子,老哥儿再告诉你一件事,我送给你的那个玉镯子,是百年前传下来的宝贝,可以修复人体受损的经脉,是药宗人人想要的宝贝,你可得看好咯,宝不露白。” 颐和听了这话好不惊喜,随后两人又说了好些话,而时间匆匆的就从两人的谈话中溜走了。 因为南炎国皇帝仙逝,澹台绝心急万分,在第三日辰时,迎亲队便开拔向天门关去了。 天门关是岐山脚下的一座城,与齐云关隔着一条岐江。迎亲队伍入城后,入眼的是满城白色,便都知道朝廷内有重要的人仙逝了,迎亲队中每个人士兵在腰间都绑上了白色的腰带,身上却穿着红色或深蓝的服饰,连卤簿仪仗中的金瓜,金戟,彩色幡幢一并都收了起来。迎亲队伍里,只有澹台绝与几个贴身侍卫,一身白。 颐和已经从叶子口中得知是南炎国皇帝驾崩,看澹台绝的眼神就不一样起来。 莫菲菲与云朵,占巴郎和阚门等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古牧草原人,看见布满白色幡旗,空旷无人的天门关大街,以及飞檐翘角的屋舍,皆都好奇的张望着,而叶子与鸿毛则是紧紧跟在公主鸾轿后面,右手轻轻地放在挂在腰间的佩刀上。 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三千多人马,缓缓地前进着,打一眼望过去,那是相当壮观的。天门关虽然是边防重地,守城士兵就有五万,可天门关普通的老百姓是没有机会见识的,所以,猛一见到这样庞大的队伍,就有那好事的平民百姓,从自家的窗台上向下望,还有的干脆一身孝衣跪在自家的大门口观看队伍。 颐和坐在轿子里,从打开的小窗向外望着随风飘动的白幡,耳旁隐隐能听见哭声,她知道那是为南炎皇帝而哭的,继而她想到未能见上最后一面的武氏,内心的悲伤一瞬间就涌了出来。 天门关有一个萨摩祭坛,此时聚集了关内六成的老百姓,一起痛哭皇帝的仙逝。一代明君昭武帝自登基以来,励精图治,兴修水利,注重农桑,宽减徭役,生活严谨简朴,而且非常关注民生问题,是百姓的好皇帝。却不想,到了晚年,昭武帝便开始派人四处寻找那只听过没见过的??照丹,一面开始服用各种滋补药物,不料,还是去见了菩萨。 颐和是有些同情澹台绝的,因为他和自己一样,没有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颐和非常感慨,原来就算是皇家的人,权势滔天,也会有自己办不到的事情,也有无奈的时候。可转念一想,如果不是澹台绝的求娶,武氏也不会遭遇不测了,想到这,颐和顿时冷哼一声,低声道:“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因着天门关是回国的第一个城市,队伍前行的路段,正好经过天门关的萨摩祭坛,澹台绝便命队伍停下,自己进了祭坛,去给仙逝老皇帝磕头。颐和虽然是准儿媳了,但毕竟还没有举行婚礼,回到南炎国帝都峥州再见礼不迟,自是在轿中没有下来。萨摩祭坛,巨大的木头构架的门楼下,白色幡旗与纱布几乎包裹了整个祭坛,而因为离得太远,里面的景况却是看不清。 颐和在轿子里看到,站在轿外的莫菲菲与云朵两人,满眼的稀奇,却是谨守着规矩,没有说话。时间仿佛过的很慢,又好像很快,从祭坛内传来的嚎哭一阵大,一阵小。又等了一会儿,才见到澹台绝从祭坛里出来,他身边多了一个高个儿的尖脸老头儿。老头儿穿着的不是孝衣,而是在腰间绑了一根白色腰带,以示对先帝的尊敬。 颐和好奇的伸着脑袋想要看清那老头儿的样子,却因为老头儿侧着身子,颐和根本看见他的全貌。 颐和不知道到的是,当她把脑袋伸出轿外时,离队伍不远的一处人流里,一双眼睛盯上了她。 萨摩祭坛门楼下的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澹台绝对老头儿抱拳施礼,回转迎亲队伍。 随后,队伍不停,向下一个城市前进,历经半个月,抵达南炎帝都峥州。 峥州的白,与天门关不同。它是没有一点杂色的白,墙体是白的,房瓦是白的,路面是白的,甚至连人都快要成为白色。颐和初次见到这样城市,眉头不禁就皱了起来。虽然一路上见到的白色已经很多了,但她却没有见过这样的彻底的白。有时候,白的太干净了,就变得不是味道了。 峥州城,大街上人迹寥寥,有哀乐从宗庙方向隐约传来,却是被比锣鼓还响亮的嚎哭掩盖了去。 昭武帝的仙逝,举国殇! 虽然昭武帝已经仙去多日,可这峥州依旧是处在一片国殇里。颐和已经听说了,澹台绝的父亲,原来的懿王,已在半个月前登基,原本应是太子的宝座,却成了一个藩王的所有物,澹台绝清楚这里面的问题,颐和同样也清楚。虽然她还不清楚南炎国现在的局势,却是知道,皇帝死了,那就该太子登基,而不是一个藩王——哪怕这个藩王样样比太子强。 颐和看见澹台绝的眼睛,再进入峥州时,越发的红了。他的身体在马背上挺得笔直,从背影看上去像是没事一般,但偶尔的一回头,颐和就看见了那张俊逸的脸上,全部是隐忍的哀痛。 什么时候,她开始那样关注他了?还是说,以己及人? 摸了摸鼻子,颐和将头转了个方向,不再看澹台绝挺立的背影。 第32章 心茫然,路何方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在颐和将头转了个方向的同时,一处酒楼的二楼上,一个坐在窗台上满脸脏兮兮的,十一二岁的少年,一边挖着鼻子,一边盯着颐和渐渐消失的身影,道:“总算放松警惕了,啧啧,真是不枉老子跟着你一路从天门关到峥州。” 少年一副短打,江湖人的样子,说这话的时候,雪亮的大眼睛格外的闪亮,随即,他斜着眼看了看身边的茶客,拿起搁在脚边的茶喝了起来。 ………… 又走了半日,迎亲队伍终于到了皇城脚下。队伍中凡是南炎子民,在这里全部换上了白色孝衣。进了城门,城内却不是单纯的白色了,偶尔还能看见别的靓丽的颜色。穿过护城河,走上白虎大街,过了一座白玉桥,穿过定安门,定广门,来到南炎国皇宫城门下。 颐和从鸾轿里好奇的伸出脑袋往外看:南炎国皇宫气势恢宏,黄色的墙体,红色的琉璃瓦盖着墙头,而皇宫高墙下有三道大门,分别是鼎新门,祥侦门与妩华门,各正门旁边还开有三道小门。銮仪卫并世子卤簿领着公主卤簿,抬着高贵的和顺公主,是从妩华门正门进入皇宫的。 后来,颐和才知道这鼎新门的正门是给大官走的路,小门是给奴才或特招入宫的官员所用,鼎新门正门只在早朝时开启,小门也只开启十二个时辰;祥侦门则是皇帝专用,什么皇家祭祀啦,狩猎大会啦,御驾亲征啦,需要皇帝亲自出马,又有浩大仪仗的,便是从这祥侦门出去了,平日里都是关着的;而妩华门的正门是节日里奉旨出入宫廷的有品级的女子们所走的,旁边的小门却是平常宫女及奉召入宫的女子出入宫廷所用,同样是正门不常开启,小门常开启。而颐和是准世子妃,南炎国皇族未来的儿媳,自然走的是妩华门正门。 进了妩华门,过了一座玉泉桥,有坐骑的人都下了马,连颐和也被请下了鸾轿。新登基的孝武帝没有派人来迎接远道而来的队伍,走在颐和身旁的老头儿对颐和抱怨道:“这皇帝老儿看不起你这个公主哩,连迎接的人都省了。” 却不想,话音刚落,从路的尽头就走过来一行人,仔细瞧去,竟然都是女子,把个老头儿的眼睛都看直了,闷闷地咳嗽一声,不再说话。 这一行女子,各个素衣加身,看年龄,为首之人应是皇帝的妃子了。澹台绝也看到了来人,快步走上前去,一个低身就跪在了为首的女子身前,快速的磕了三个头,被女子扶起身。女子道:“快快起来,我儿受苦了。” 原来这为首的女子是澹台绝的生母良妃。孝武帝澹台临一共有一妻三妾,正妻因难产母子双亡后,他便没有再娶正妻,也没有将侧妃扶正的意思,所以现下宫中就只有三位妃子。澹台临称帝后,他的妾侍与子女皆水涨船高,从良媛变成了一宫之主,从世子变成皇子,从郡主变成公主,而胜者为王败者寇,被迫害的太子一家人,从今往后都看见天上的太阳。 澹台绝的母亲,是一位很温和的人。她将澹台绝扶起来后,对着颐和微微一笑,算作打过招呼,才对澹台绝道:“你父皇正在太元殿为先皇诵经,所以才没派人过来迎接。” 昭武帝驾鹤西归,藩王澹台临以非常手段得到宝座,他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冠以孝武尊号,第二件事则是将老皇帝的遗体停放在太元殿,他从各个方面表达着自己称帝是无奈之举,自己是‘孝’字当头,是听从了先皇的旨意。 闻言,澹台绝点点头,领着颐和等人往太元殿走去,路上,良妃与颐和聊的甚欢。 良妃道:“公主一路幸苦了,路上的吃喝可方便?” 颐和低着头慢于良妃半步,道:“颐和从小就在草原上长大,对吃喝都不讲究的,倒是颐和看良妃娘娘脸色不大好,可要多多注意休息,勿要操劳了。” 一句话说的良妃眉开眼笑,直夸颐和是个懂事的孩子,又问颐和喜不喜欢南炎国,和古牧草原比较起来,哪里更美等等,说了很多话。 到了太元殿,师父老头儿在殿外被拦着不让进,而颐和被带到偏殿等待南炎皇帝的召见,澹台绝与良妃先行一步去见孝武帝,并通报颐和求见。过了一会儿,孝武帝亲自过来接见了颐和,对着一个九岁大的孩子,皇帝也没什么好问的,几句场面话后,就命人将颐和送去世子府休息,等三年孝期一过,他便给两个小人儿举行婚礼。而颐和因为一直把头低着,孝武帝问一句答一句,不多话,所以没见到皇帝到底是圆的,还是方的。 在老皇帝仙去之前,澹台绝在精英大街上就有了自己的府邸。这一条街,与皇宫只相隔二条大街,曾经住过数不清的朝廷重臣,藩王静王与廉王的府邸也在这里,曾经的懿王也在这里安下府邸,这条大街可谓是名副其实了。 澹台绝的府邸,高大的门头上,第一道鎏金匾额上书人皇王,第二道匾额则是忠勇无畏。都是孝武帝亲笔书写御赐的匾额。进入门内,入目的是一座八骏奔腾浮雕大影壁,往内,看见的便是花丛深深,奴仆来往不绝的大院,颐和被管家领着去了后院。 后院竟要比前院还要宽大,亭台楼阁,香榭若隐,更有曲廊流水荷花池,扶苏深绿,百花争艳,鸟雀斗丽。也亏得颐和到达南炎国时已是初夏,才能见到这样别致的景色,若是深冬的话,她看见的也只有积雪了。 颐和居住的院子名叫姝敏院,是世子府中的西苑,自带花园。云朵及其他几名侍女被安排在离姝敏院不远的锦绣堂,与府中其他丫鬟分开居住。而莫菲菲因为身份特别,被管家安排另行安排了一间小院,但依旧是要服侍颐和的日常生活。师父老头儿自从皇宫中出来后,就不知了去向,颐和也懒得派人去找。 折腾了一天,吃过晚饭后,颐和便早早的睡了。 ps:因为内容关系,这一章比较少,见谅哦。另外,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打赏! 第33章 双生子,看新娘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一大早就开始给各位娘娘磕头的颐和很不高兴,因为澹台绝只需要陪着皇帝呆在太元殿,而自己去给别人磕头,居然还有人不想见她,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颐和去给端元皇贵妃请安的时候,在永寿宫门口吃了一个闭门羹。照理说,她只是一个九岁大的小孩,本不用这么做的,可昭武帝仙逝,罗奇一大早就在她耳边唠叨两国邦交礼仪,所以,颐和不仅要给死去的皇帝的老婆磕头,还要给现在的皇帝的老婆磕头。而孝武帝有三个妃子。 即育有大公主的顺妃郭氏。少女时期的郭玉是如烈火一般的女子,行事夸张豪爽,不得男孩儿们的喜欢,却是深深地吸引了还是藩王的澹台临,两人成婚后,为澹台临生下了长女澹台玄。澹台玄很是争气,四岁时被药宗长老看中,成为皇族中学习药术的第一人。 可颐和第一次见到顺妃时她却是个吃斋念佛的女冠,一身道袍,肃穆而宁静。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澹台玄公主一次回家探亲,闯下了不可弥补的大祸,郭氏自知女儿难逃懿王的滔天怒火,当即送女儿回了山门,自己从此带发修行,吃斋念佛,以求弥补过错。 敬妃李氏是三皇子的生母。她是第一个跟随孝武帝的女人,因年轻时生的美貌,又极会撒娇,很讨孝武帝的欢喜。却不想,因服用了澹台玄炼制的丹药,导致未出世的二皇子胎死腹中,幸好半年后李氏再度怀孕,生下了三皇子澹台真,但澹台玄却因此而再也没有回家。从此,李氏与郭氏两人心里就埋下了巨大的隔阂。 皇帝的第三位妃子,便是澹台绝的母亲良妃赵环,居住在弄阳宫。初次见面时,颐和就很不喜欢这位温和的,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梨涡的女子,不为其他,就因为她是澹台绝的母亲,用颐和的话说,那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他澹台绝那么有心机,这个女人一定好不到哪儿去。 ……………… 人皇王世子府西苑,两个十来岁,长得一模一样的小人,双双伸着头往院子里瞧。一个说:“小皓,你看见了没?” 小皓扭着头压低了嗓子回答道:“没有,迟哥,你确定那个古牧公主住在这儿?” 迟哥缩回了脖子,压低了声音说:“我说没错就没错,你去里面看看有没有人在。”小皓看了看迟哥手里的东西,咽了咽口水,点点头,做贼似的进了院子。 “你是什么人?”突然一声娇喝响在迟哥的背后,原来颐和从宫中回来了,刚到西苑,她眼尖的看见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孩,躲在月亮门旁边的灌木里,唬得她吓了一跳,当下就呵斥了出来。 躲在灌木里的澹台迟闻声,是动也不动。跟随颐和身后的鸿毛,抬脚就走向灌木,向澹台迟逼近,一边厉声喝道:“什么人在哪里?出来!” 昭武帝的西归,以及古牧和亲公主的抵达,使峥州一夜之间涌进了数不清的江湖人,若是那个江湖人闯进了世子府,那可不是开玩笑。 澹台迟从灌木的缝隙中,看见的是一个梳着满头小辫子,黑着脸的小丫头,顿时胆子就大了,从灌木里站起身,却不忘将手上的东西藏在身后,道:“是我。” 看清了小孩的模样,鸿毛吃了一惊,当下便收了佩剑,低着头道:“原来是世子。” 眨了眨眼,颐和上前一步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的别院?” 闻言,澹台迟眼睛一亮,知道眼前之人就是古牧公主,心道长得也不怎么样,正待说话,姝敏院里传来一声轻轻地叫喊:“迟哥,里面没人!” 抬头望去,只见院子里跑出来一个小男孩,与眼前的这个一模一样,霎时间,颐和就瞪大了眼,认识到这两个人是来找自己的。澹台皓猛然见到离大哥不远的颐和,同样也是瞪大了眼,却是傲气的问道:“你就是和顺公主?” 一旁的鸿毛赶紧为双方介绍道:“这一位便是古牧公主,人皇王的准王妃。”又指着两个小人对颐和介绍道:“主子,这是静王的两位世子,世子迟和世子皓。” 孝武帝澹台临共有五位兄弟姐妹,即被废的前太子澹台步,现在的静王澹台静和廉王澹台俨,以及现在的镇国长公主澹台机,和远嫁古牧的康嘉公主。 孝武帝上台后,第一个举措就是将前太子澹台步龙收监大理寺,而太子府阖府被斩,将兄弟澹台静与澹台俨的爵号改为静王与廉王,意思是静守其位,廉孝自律,若是违抗指令,便是性命之忧。 长公主澹台机因是与澹台临一母同胞,虽然因常年跟随萨摩巫师学习巫术,性格变得古怪,澹台临还是将她加封为镇国长公主之名。而后,澹台临把自己唯一看中的儿子澹台绝加封为人皇王,很是有要澹台绝继承大统的意思。毕竟,澹台临其他的子嗣,连封号都没有。 再说这双生子,便是静王的两个孩子了。两人从小就跟着澹台绝玩,后来澹台绝跟随师父莫千影去了天门关,这三人便很少见面了。 孝武帝的冷血手段,虽然叫几个皇亲国戚都吓破了胆,可那都是大人的事,双生子今年才十岁,不敢去招惹大人的不快,却是敢来瞅一瞅和亲公主。所以,这两小子特意找了澹台绝不在府的时间段,悄悄地进了王府,打算戏弄一下未来嫂子,却不想,新娘子是一个母老虎,眼睛毒的很。 听完鸿毛的介绍,颐和冷哼一声,道:“原来是静王世子,我还道王府进了蟊贼了。” “你才是蟊贼呢,丑八怪!”世子皓气不过,指着颐和的脸就骂。 也不知道那根筋不对了,看这小子就是不顺眼,颐和直冲冲的一脚就把澹台皓撂倒了,她一边撸袖子,一边一脚踩在澹台皓的小身板上,竖着眉毛道:“在可汗王庭静安公主都斗不过我,你算哪根葱?” “快放了我皓弟!”说时迟那时快,澹台迟一声大吼,飞脚就将手里的东西踢向了颐和,被眼前的状况搞蒙了的鸿毛眼见一个东西飞向了自家主子,亮光一闪,那东西就被劈成了两半,掉在地上。 跟在颐和身后的莫菲菲,云朵,叶子等侍女武士,这才反应过来,女的尖叫,男的上前要将颐和抱开,不料,那掉在地上的东西,轰的一下,飞出密密麻麻的小虫,朝着众人就去了。 原来,澹台迟来这里早有准备,他用一块白布包裹了一只大蜂巢,眼见皓弟被欺负,他这个做哥哥岂有不帮之力,于是乎,抬脚就将蜂巢踢向了颐和。 这一次可是惹了大祸了,乌压压的毒蜂满天飞,更是在鸿毛身上结成了盔甲似的一层,尖叫声瞬间都放大几倍,闹哄哄的,又叫又跳,变跑边喊。 澹台迟不及躲避,也被叮了,那又疼又痒的感觉,瞬间让小小家伙痛哭流涕,嚷嚷着救命,一边往院子里跑。 颐和也被毒蜂叮了好几下,尤其是太阳穴边上,疼的穴位猛跳。再也不管脚下还踩着一个,开始舞动手臂驱赶毒蜂,可怜的澹台皓,因为躺在地上,毒蜂们一拥而上,把他舞动的手给包了严实,脑袋却是躲过了一劫。 眼看着毒蜂越来越多,杀不尽,赶不走,颐和气的满胸腔的怒火,却是冷静的吹起了小调,幽幽地,清脆的,时断时续,像只欢快的小鸟。 小调一出,方才还无所顾忌的毒蜂们,一下子更乱了,嗡嗡的就直冲云霄而去! 朵朵有话说:文文每天一章,适当加更,这本书肯定完结,请亲们放心读。 第34章 跟屁虫,小默默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原来,颐和与武氏住在静苑时,经常出去采集野蜂蜜,为了不被毒蜂蛰伤,武氏就是用这种小调驱蜂的,耳听目染,对付毒蜂对颐和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 被毒蜂攻击的最严重的鸿毛,以佩剑杵地,半跪在地上,脸上的青筋爆起,在蜂群飞走后,他一屁股就倒在了地上,昏迷了过去,想来也是没遇见过这样的事。 抬头望着消失在天边的蜂群,颐和刷的回头,恶狠狠的盯着坐在地上的澹台皓。这小孩整只右手上挂了不下五根蜂针,此时正嚎哭不止,间或一抽一抽的换气。听着鬼哭狼嚎似的哭声,颐和对着世子皓当胸就是一脚,边道:“好你个小子,原来是来害我的!” 莫名的又被踹了一脚,世子皓立马也不哭了,黑着一张脸,狠狠地瞪着颐和。在静王府中,他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也从来没受过这样的痛打,简直是又气又痛,随即,他大吼一声,就向颐和扑了过去。 颐和猝不及防,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要和自己打架,砰的一声就是往后一到,后脑勺着了地。眼睛一瞪,颐和正要反击,眼前一花,却是被压在身上的小子一巴掌拍在了俩上。 既然是肉搏,颐和也不会客气,抬手就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嘴里道:“好你个小子,还搞突袭!” “快放开我,放开我!”喘不过气,手又痛的要死,澹台皓憋红了脸,也掐住了颐和的脖子。 一直趴在地上抱着头的云朵,听见声音,缓缓地便抬起头看过去,这一看却是不得了,自家小公主正被人压在地上挨揍呢,惊叫一声公主,爬起身就向抱成团的两小人跑了过去。 这时被毒蜂蛰跑的几人也都回来了,叶子一边舞着手里的佩剑刺杀空中残余的毒蜂,一边急忙过来帮忙,一人一个,将地上抱成团的两人分开。 这里的动静,自然惊动了府里的管家,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赶来的时候,两小人的战争已经结束,可颐和头上的红肿,世子皓肿地和馒头似的右手,倒在地上的鸿毛,还有地上的被劈成两半的蜂巢,都显示着此处发生过一场不小的战争。 “快快快,快去找医师。”赵正忙指挥着小厮去请医师,一面又命人将颐和及世子皓并昏迷的鸿毛抬进姝敏院,随即又派人去宫里向澹台绝报信,一时间,姝敏院乱糟糟一团。 跳进湖里逃过一劫的世子迟,也被救了起来,除了喝了一肚子水,到是啥问题都没有。 老头儿不知从哪儿听闻颐和小妹子被毒蜂蛰了,弄来很多效果奇佳的药膏,给颐和涂涂抹抹,一觉醒来竟是消肿止痛了;双生子自知惹了祸,回家后,又被静王狠狠地责罚了一番;而鸿毛在服用了老头儿配置的药物后,在第二天也已醒了过来。 大行皇帝的梓宫须在太元殿停放,至新帝登基一个月以内,王公贵族,世子公主皆要在宫中斋戒,朝廷各部院大臣和官员都要到本衙门宿舍中集体住宿斋戒,不得回家;之余闲散官员,则在齐聚京都萨摩祭坛进行斋戒,直至斋戒期满。 所以,澹台绝没有回来,大王子罗奇为了颐和的事情进了一次皇宫;为了表示礼节,他又连续去了皇宫三次。是以,偌大的王府中,只有颐和一个了。 这一日,颐和正让小厨房给做了一点可口的糕点,静王双生子又来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多了一个人,廉王的独生女澹台默郡主。这小女娃比颐和还要小,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怯怯地瞅着站在琼花树下纳凉的颐和,加上圆滚滚的小身子,那模样看起来别提有多可爱了。 颐和很是稀奇,这又是闹那样?一双眼睛也瞅着躲在世子迟背后的小女孩。 这对双生子虽然说长得是一模一样,很难分的清谁是谁,可自从上次打了一架过后,颐和就从两人的气质中分别出来了。眼睛里有些傲气里的是世子迟,手上裹着纱布的是世子皓。 见三个人就站在那儿也不说话,于是她问道:“你们找我有事?” “我……我们,我们上次回家后被父王罚过了。”世子皓低着头,小声的说。感情他俩是来认错的,却是不知是被静王逼的,还是自己知错了。 颐和咳了一声,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闻言,世子迟将头一撇,脖子根却红了,一把在身后的女孩的怀里抢出一个绿色的包裹,递给颐和,硬着声道:“这是我们兄弟你的东西,权当是那一日我们错了,不该以大欺小。” “不客气,坐。”颐和指了指身旁的凳子道。既然人家都认错了,她当然不会再为难他们。一面有侍女将世子迟手里的东西接了过去。 静王与廉王的事情,颐和最近也弄明白了,自懿王夺了先太子的皇位后,继而,这两人也成了没有实权的挂名王爷,说起来也是失败者,计较起来反而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双生子别扭的坐了,那怯生生的小丫头也挨着世子迟坐了,却依旧是怯怯地拿着水灵灵的大眼看着坐在对面的颐和。颐和拿起桌上的一块水晶糕往嘴里一塞,一边嚼着,一边道:“你们南炎国的糕点蛮好吃的,你们也吃。” “不,不了。”世子皓赶紧摆手,像是看见颐和的吃像有点害怕。 闻言,颐和就瞪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你是嫌弃我这里的东西不如你们府里的好吃?” 眼看着弟弟又要被欺负,世子迟道:“我们兄弟俩吃过了才来的,公主就不必客气了。” 这对双生子,虽然说是王爷的儿子,可自小学的是四书五经,舞文弄墨还行,要打架或是吵嘴,一个颐和可以对付四个他们。听得世子迟这样说,颐和当下就是一翻白眼,道:“你吃的是你们府上的,又不是在我这儿吃的。”说着,拿起小爪子就帮三个人拿糕点,却也没有硬逼着他们吃。 看颐和吃的香,一直都是躲在人后的小郡主,忍不住拿起一块蝴蝶型的糖糕吃起来。轻轻一咬,松软芳香,还没有咀嚼就化在了嘴里,甜甜的,凉凉地,很是好吃。嘴里的味道,让澹台默高兴的直点头,小脸都红了。 见此,颐和将几只装有糕点的盘子放在了小郡主的面前,笑眯眯的道:“喜欢吃就多吃一点,我这里还有很多呢。” 小郡主澹台默今年才五岁,原本天真活泼,却是在一夜之间变得沉默寡言,而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原因。 因为澹台默的开吃,双生子的馋虫也被勾了起来,对望一眼,便开始吃起来。 看着三人都喜欢自己的糕点,颐和也很高兴,吃的毫无顾忌,到最后更是比赛看谁吃的多,不料,四个人都吃多了,午膳也免了。 双生子吃了个肚儿圆回了王府,小郡主也被颐和派人送回了廉王府。 几碟子糕点就收服了双生子,颐和有些小得意,哼起了小曲,只是,她想不到的是,自己从此摊上了一条小尾巴。 自从在人皇王的府上吃到冰凉凉的糕点后,小郡主竟然隔三差五的就带着小丫鬟过来蹭吃的,这真是前所未见。 “吃了姐姐的糕点,很神奇的感觉不到热呢。我最怕热了。”这是澹台默第一次一个人找颐和时的说法。 颐和命糕点师在糕点里面加了薄荷,自然吃起来冰冰凉凉的,夏天吃这样的糕点最好了。 “姐姐的糕点比我们府上的好吃,小默爱吃。”这是澹台默第二次单独来找颐和时的说法。 感情这小丫头是被糕点收买的,真简单。颐和忍不住想。 “姐姐人真好,长得也好看。”澹台默一边吃着糕点,一边说。 颐和失笑,被人讨好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郡主觉得好吃,我让人给你打包带回去。” 小郡主狠狠地点点头,真心的觉得这个古牧公主不错,除了说话的声音好听之外,待她也好,一点都不像皓哥说的母老虎。 ps:几个小娃打架,这一章朵朵写的很欢ing~~求推荐,求收藏! 第35章 世子王,苦修炼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不许停,继续跑!”随着一声大吼,长鞭呼啸的声音随即而至,“啪”的一下在一个男孩的后背上响起。 再看那男孩背上落鞭处,已经不下五条血痕。 凌千觉得自己的腿无比沉重,胸腔里如撕裂一般的疼,就连呼吸也变得困难无比,最可恶的是头顶的太阳,晒得人实在是吃不消。 他被稀和抓住以后,就被关在了这里。这里是一处被青石围起来的院子,空旷的操场,一座孤零零的帐篷,帐篷外一只架在火堆上的铁锅,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被关在这里之后,凌千所过的每一天都痛苦无比。 “跑,快跑!”大汉大叫着,又是一甩鞭子,“没吃饭还是没吃奶,快跑!” 闪身避过从身后打过来的鞭子,铁青着一张脸的凌千猛然一回身,从大汉的脚边跑了过去,一边骂道:“你才没吃奶呢!” 郁壮嘿了一声,道:“跟我耍小把戏!”掉过头就追上凌千,涨红的国字脸上满是戏谑的味道,“再给我跑十圈。” 这个人从凌千被关在这里后,就一直在玩弄他。至少凌千是这么认为的。 刚来的那一天,凌千睁眼就看见这个高大威猛的草原汉子在身边练着石锁,手臂上的肌肉虬结高耸,打第一眼起,凌千就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个,想逃跑出去,却是发现这个院子没有出去的门,高达三米的围墙,他是怎么都过不去的。 凌千苏醒后的第一天,郁壮并没有管他,就是一直跟着他,让吓得凌千大气都不敢出;第二天,郁壮没有跟着他,而是坐在高高的围墙上,看着凌千满院子找出口;第三天,郁壮猛然爆发了,拎着一根长鞭追着凌千跑,他没有打他,就是要他跑,围着院子跑…… 第十二天,郁壮不再是只拎着鞭子追着凌千满院子跑了,而是又加一道练石锁的过程,每天要练二十下石锁,然后每日递增。凌千是想逃逃不掉,打又不是人家的对手,小小年纪就要打断牙齿和血吞,那心里的委屈与怨恨,害怕与无助,无人诉说。 被关了一个月后,院子里多了一个精瘦的老头儿,整天缠着凌千玩攻城游戏。若是凌千赢了,那就需要继续玩,如果输了,凌千就会被郁壮抓去跑圈儿,练石锁,然后,继续陪老头儿玩工程游戏。 郁壮是个只会发狠的家伙,从来不和凌千多说话,但是苍征老头儿却是个话痨。在一次玩攻城游戏的时候,凌千突然明白这两个人可能是来帮助自己的,不然不会这么折腾他,更不会教他那么多以前没接触过的东西。 可是,虽然是想明白了,可凌千心里却更难受了几分。学好了本领是能为自己,为熙雅朵报仇,更有可能找到与自己失散的爷爷,但是,稀和这么一定是有目的的吧?会有什么目的呢?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凌千对外间的事情一概不知,更是不知道他的颐和姐姐已经嫁到南炎国去了。 昔日的世子王,沦落到今天阶下囚一般的处境,凌千好恨,也有点欣慰。 “快跑!”郁壮忽地一下出现在凌千的身边,吓得他一个哆嗦,脚下就不听使唤了,往前一趴,摔了个狗啃泥。 “小畜生,爬起来再跑,我数十声,如果还跑不完剩下的三圈,你今天就不要用膳了,一……。” 闻言,凌千一骨碌就爬了起来,蒙头往前跑。每一天都是跑步,练石锁,玩攻城游戏,三个花样中,有两个是消耗体力的,而在这院子里,凌千每天只能吃两餐,没有食物吃,下午就会因为没有体力,而被罚的更厉害,第二天可能都会没有食物吃。这个苦头,凌千可是受过好几次了。 忍着胸腔里的刺痛,凌千终于在郁壮数到第九声的时候,跑完了三圈。坐在帐篷边的苍征见此,精瘦的脸笑得像一朵灿烂的菊花,“小鬼,跑完了就过来。” 喘着粗气走到苍征的身边,凌千还没坐下,嘴里就开始了攻城游戏,“守城三千人马分成两批,一批分成二千人,一批分成一千人;二千人在敌阵前形成平阳阵,剩下的分成两拨,从两翼夹攻对方城市。” 苍征一边听着,一边将属于凌千的兵马分批划拨,形成阵队,却是摇摇头道:“你小子倒是现学现卖,可你这样排兵,兵力不集中,就算有二千兵马是主攻,不下两回合就会输的。” “不试试你怎么会知道?”呼吸平稳后,凌千颇有大将风范的一摔衣袍,端坐在苍征的对面。 “好小子,挺有自信,如果你能不被郁壮那小子追着跑,就更好了。”苍征锊着下颚上稀疏的胡子道。 闻言,凌千不悦的一挑眉毛,道:“罗嗦什么,等我把你打败了,你再笑话我不迟!”说着,两人就开始了积木沙土上的征伐。 凌千的守城取名纳西,寓意是他迟早回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苍征的守城取名苍征,意思是他的城池,就是他。 纳西城与苍征城,兵力相等,皆为三千步兵。 凌千现在所摆下的平阳阵,是一个以少胜多而著称的阵法,陷入其中的兵力,无论有多么强悍,都会败的一塌糊涂。 苍征自是知道平阳阵的厉害,但他更知道凌千道行尚浅,运用平阳阵对他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他见凌千已摆好平阳阵,双翼的人马也已就势待发,便呵呵的笑着,将三千人马平均分配给前锋与双翼。这叫敌强我弱,直接拼杀。 两军对垒,杀气森森。 他们的这场攻城之战,就如同赌博一般。 当下,凌千二话不说,主力军就上前攻城,双翼也不停,从两侧骚扰敌军。 而苍征却是老神在在的任由对方的主力军将自己的前锋军杀个片甲不留,凌千见此,冷笑一声,道:“老头儿,你要输了。” 看战局确实是这样,主战场上,苍征的兵估计没几个是站着的了,而凌千的兵马正一节一节向纳西城攻占而去。 然而,苍征悠悠然的摇摇头,道:“你可要看仔细了,你的城旗可马上就要倒了。” 暗叫一声不好,凌千刷的一下向自己的城旗看去,只见在不远处,苍征的兵马已经将自己的兵杀光了,正向着无人看守的城旗挺进,“又输了!”他大叫一声,往后一趟,再也不愿起来了。 原来,凌千只顾着前锋的冲刺了,他觉得自己有两千前锋,定能突破地方的一千兵马,却不想,自己两翼只有五百,更本抵不过对方的一千大军。苍征那老家伙,是故意让他在前锋战场上赢了,因为他的双翼的兵马,快于自己的阻杀! ……………… 大汗宫侧殿 稀和正坐在御用桌前审阅宰相慕天的请示:大皇子并齐云关守城敕勒将军,一举歼灭扰乱郝原山安宁的脱脱部落,真是大喜事一桩,慕天上奏请示稀和陛下嘉奖大王子罗奇。 罗奇这几年确实是很能干,不仅找到了消失在古牧境内的纳西世子王,而且解决了稀和多年的心头病,确实是好样的。 想到这儿,稀和微微抬头,问道:“苍征那边怎么样了?” 一直守候在稀和身边的摩帖,闻言,上前一步,恭敬的答道:“回陛下,凌千世子王已经开始学习攻城之术了,听郁壮少将回话说,凌千很是有魄力,占领纳西族指日可待。” “嗯,多教一些也好,可绝不能让他太聪明了。”若是脱离了我的掌控,会很难办。将后半句隐了下来,说完,稀和低下头去,思考着罗奇什么时候从南炎国回来,听说那昭武帝仙逝了有一个月了,他也该回来了。 第36章 侧淑妃,演马术 《遥遥华胄》书迷群号:226855463,敲门砖:遥遥华胄。 康嘉公主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不仅有美妙的舞技,更是有一副绝妙的歌喉。 她的歌声,可以将草原上自由飞翔的鸟儿招来,与她一同歌唱。 这真是一位奇妙的人儿。稀和大汗自从得到这位远道而来的公主之后,竟觉得自己要是能再年轻十岁就好了。他觉得,得到了康嘉公主,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事情。 忙了一天后,稀和总是要到康嘉的宫中休息片刻,无论多晚,他总会来坐坐。康嘉年轻,有活力,比淑妃更能懂他,是他的解花语。 一边捏着稀和的肩膀,康健细声细语的道:“陛下,您今天是不是有什么高兴的事儿啊?说来我也高兴高兴嘛。”南炎人要比古牧人更细腻,温柔似水的语调要把稀和给化了。 “小家伙,你怎么猜到的?”稀和闭着眼睛,满脸胡子的圆脸洋溢着享受。 “陛下的手告诉我的。”贴近稀和的耳朵,康嘉意有所指道。 闻言,一直在康嘉的大腿上轻轻揉捏的手,故意地使劲捏了捏,随即,稀和翻身就将康嘉压在了身下,道:“明年,给我生一个儿子。” ………… 淑妃处所中,侍女娜塔正在点燃安神香。自从稀和被康嘉公主迷住后,已经很久没有来她这里了,日子过的如此窝囊,那勒施失眠了,不过,庆幸的是陛下也没有去王妃哪里。 “陛下又去公主哪儿了吗?”就算不用问就已经知道了,淑妃还是忍不住问了。 娜塔将熏香炉的七宝顶盖盖上,一边回答道:“是的。陛下一出书房就过去了。” 颐和远嫁南炎后,娜塔就被派到了那勒施身边服侍,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已变得谨慎很多,就算淑妃没有点名是哪一位公主,她也知道淑妃指的是备受稀和大汗宠爱的南炎国康嘉公主。 康嘉公主聚集了南炎国所有女子的好,她时而娇憨,时而聪慧,时而又有点笨头笨脑,时而豪爽,时而也会逞能,无论如何,稀和大汗都是她的裙下臣。 康嘉公主有着古牧女子没有的娇媚,可以放下公主的架子,哄稀和大汗开心。望着陷入哀伤的淑妃,娜塔明白,尽管那勒施拥有比任何古牧女子都温柔的性子,也比不过那位来的乖巧,更得陛下的心。 “主子,您别伤心了,大汗也许只是对康嘉公主一时新鲜呢,他迟早会回到您这儿来的。”娜塔说。 摇摇头,那勒施无比伤心的说:“他不会回来了。” 娜塔转身去放下帐帘,想了一会儿,道:“既然陛下经常去康嘉公主哪儿,如果主子也去康嘉公主哪儿,是不是能遇上陛下呢?” 闻言,那勒施微微有些惊愕,娜塔说的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只是,“不行,我怎么可以用那样卑劣的办法去引起陛下的注意。” 话虽然是这样说,可那勒施心里却明白的很,当年诺红王妃就是凭着家族的势力,让自己得了陛下的青眼,那又何尝不是卑劣的手段。只是,她那勒施对稀和陛下是有救命之恩的,陛下就算再怎么喜欢一个外族女子,也不会忘记他那勒施对他的好,对他的恩情。 还有一点就是,陛下不喜欢大王子罗奇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那勒施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自己比诺红多一分赢回稀和陛下的机会。 听淑妃这样说,娜塔便不再说话,将自己的事情做好后就出去了。 那勒施没有读过书,可她却是聪明人。既然不可以去找陛下,那么,就让陛下来找自己。 第二天一早,那勒施起的很早,但她却没有穿喜爱的翻领长袍,却是穿了一身短装,窄袖口,收脚裤,短筒小牛皮靴,那模样真是文静中带着一丝俏皮,很是不一样。 “我穿成这样好看吗?”看着铜镜中的自己,那勒施问道。 “主子不管穿什么衣裳都好看。”娜塔一边将淑妃的头发挽起来,一边答道。 “那就好,等会儿和我一起去教场,我要练习武术。”那勒施自信满满的说。 她本是齐云关出来的人,自小就学过武术,现在重新捡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她这样的身份去教场,不免有些招摇。 刚一到教场,王庭中早练的贵族子弟们,一个个都看傻了眼。淑妃娘娘款款步行,穿惯了长袍的人突然穿上了短装,看起来是那么的别扭,就连走路的姿势都是那样的奇怪。那勒施却好像没有看到小兔崽子们的眼神,很自然的将手里的弓箭背在背上,从娜塔的手里接过缰绳,她一边拍着马儿的脸,一边轻声道:“好马儿,真乖!” 随即,教场上的贵族子弟们就看见他们的淑妃娘娘一个翻身,上了马背,“驾!”那勒施用力一夹马腹,奔了出去。 从来都见过淑妃骑马的人们,瞬间瞪大的眼睛:原来,淑妃娘娘也会骑马! “好马儿。”跑出一段路程后,那勒施将背上的弓箭取了下来,控制住马匹跑平稳后,她挽起大弓便对准了教场另一头树立的箭靶,只听的“咻”的一声,箭支呼啸着就射中了对面的靶心。 “真利害啊。”人群中,不知谁说了这么一句,随即更多的不可思议就爆发了开来。 站在原地的娜塔,兴奋地脸蛋红扑扑的。真没有想到,淑妃如此深藏不露,难道说,这就是主子吸引陛下的办法吗?看着那勒施又射了一箭,耳边听着周围人群的喝彩声,娜塔更确信了自己的猜测。 接下来的几天里,那勒施都准时的出现在了教场,骑射对她来说并不难,难得是,为什么这么多天过去了,稀和陛下还没有来找她,难道她的努力还不够吗? 今天,那勒施不玩骑射了,她改成马术,即是马背上的表演。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表演,一个不小心就会从马上掉下来,后果就是性命之忧。 极力的控制着身下的马儿,那勒施放开了缰绳,随即慢慢的将身体侧坐在了马背上。 马匹不停,速度极快,那勒施抱紧了马脖子,见准机会,那身子往下就是一沉,从马儿的脖子下一绕,从另一边上了马背,动作极快,还丝毫未伤。一直在后方追视着淑妃的人群,瞬间爆发了喝彩声。这几天他们天天观看淑妃的表演,各个的心底都非常震撼。 当然,也有一些人是不屑的,这些人都知道淑妃的出身,打心眼里看不起她。 那勒施下马后,娜塔急忙上前接过缰绳,服侍着淑妃回宫。那勒施在教场上虽然赢得了很多人的喝彩,但她从来都不与任何人说话,就算有人主动向她请安问好,娜塔也会帮她阻拦下去,“淑妃主子已经很累了,大人若有什么事情请到宫中一叙。” 话说到这份上了,不管是谁,也都只有悄悄地走开的份。 走到寝宫门口,那勒施见到石雕走廊下站了一个高大的穿着御卫军服侍的人,细一看,竟是摩帖将军,心跳瞬间加快,那紧张的模样,如同情窦初开的女郎。 那勒施低了低头,查看自己的衣服是否妥当,随后才缓缓地向寝宫走了过去。 第37章 毒康嘉,设诡计 摩帖见淑妃回来了,上前几步便躬身道:“摩帖给淑妃请安,康嘉公主已经等您多时了。” 什么?不是陛下?淑妃脸上的喜色瞬间消失,抬抬手,道:“知道了。将军辛苦了,请进去吃点茶点吧。” 摩帖是稀和陛下身边的红人,王庭中除了稀和陛下,谁都要给他三分面子。 摩帖站着没动,而是恭敬的说:“摩帖职务在身,不敢打扰两位主子。”说着便后退一步,站在了更远的地方。显然,他是奉了稀和陛下的命令,送康嘉公主到这里来与自己的相聚。 陛下对她真是宠爱啊,连摩帖将军都舍得暂时的给她用。那勒施心里忍不住这样想。 进了屋子,果然看见了正在吃点心的康嘉公主。澹台琦今日穿了一身藏青色镶金线图案的长裙,头上钗环闪闪发光,长长的头发挽成南炎国特有的凤凰髻,整个人从内里散发出一抹逼人的气势来。屋中一暗,康嘉公主抬起头来,如细线一般的红唇微微一勾,用一种很是开心的语气说:“淑妃姐姐总算回来了,让我好等啊。” 南炎国的人,果然是细腻温婉,那勒施在她的脸上找不出一丁点异样。于是,淑妃道:“让公主久等了,待我去换了衣裳再来与公主叙话。” 康嘉却道:“淑妃姐姐的这身衣裳真好看,是古牧女子练武时穿的吗?” 本已向内室走去的那勒施,停了下来,微微回头,道:“是的,这还是陛下命人给我做的。”说完,便进了内室。 很明显,那勒施不习惯康嘉公主的热情。自从稀和陛下专宠康嘉公主以后,她打心眼里觉得南炎国的人是比豺狼虎豹更恶毒东西,是世上最难掌控了解的奇怪物种。 是的,用萨摩巫师的话来说,他们就是奇怪而恶毒的物种! 一边由娜塔服侍着更衣,那勒施更是忍不住想到十多年前:稀和陛下在平定齐云关暴乱时,南炎国的人是多么的险恶,尤其是那莫千影,一万人马竟灭了五万古牧子民,更是灭了自己全族,真是罪无可恕,可恶至极。 自己虽然是齐云关氏族部落酋长的女儿出身,可她也知道民族大义,也知道忠君爱国,也知道国耻不忘,家仇必报。所以,她恨南炎国的人,康嘉公主一来可汗王庭,她就不喜欢她。 可是,她现在是古牧的妃子,代表的就是古牧人,绝不能因小失大,在康嘉公主的面前,做出有损国体的事情。 换好衣裳,淑妃命人去煮古牧最好喝的奶茶,自己款款袅袅的来到康嘉公主的面前,坐在首座上,道:“今日是什么风将公主殿下吹到我这儿来了?”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南炎国的话是这样说的吧?” 微微有些吃惊,澹台琦点点头,说:“淑妃姐姐学的很像。” “公主来古牧也有些日子了吧?过的可还习惯?”淑妃微笑着问道。 “古牧的生活与南炎国却是有很大的不同,小琦很喜欢这样的生活。白天可以在草原上牧马放羊,看云卷云舒,夜里可以喝道美味的奶茶。呵呵,说来也好玩,在这里生活不过三个月,小琦竟觉得自己不是南炎人,而是古牧人了。”澹台琦一脸纯真的笑着。 闻言,那勒施的眼中不自觉得露出厌恶,却很快的消失不见,她道:“只要公主喜欢就好,如果公主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一声,不要拘束了。” 那勒施觉得自己真的和康嘉公主没有话说,本想敷衍几句就打发了她,却不想,在康嘉公主那天真的模样中,她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同样的形单影只,背井离乡。 澹台琦很是亲昵的向那勒施坐近了一些,道:“淑妃姐姐对小琦真好,因为我对这里不太熟悉,所以一直都没有来拜访你,真是对不起啊,小琦不是故意的。”继而楚楚可怜的看着那勒施,说,“前儿我才知道不来给王妃和姐姐请安,在王庭中是大罪,还望姐姐不要和小琦计较。” “公主需要服侍陛下,这些虚的东西有什么要紧的,公主太客气了。”淑妃将娜塔端上来的奶茶,亲手端给康嘉公主,一边说道。 闻言,康嘉公主咯咯的娇笑起来,说:“都说淑妃姐姐是王庭中最好的人了,真是一点都不假。其实,我今天来不为其他的,就是为了姐姐而来。”她神秘的看了看站在淑妃身后的娜塔,更加靠近那勒施,轻轻地道:“姐姐,我一个人服侍陛下力不从心,请姐姐帮我。” 天啊!这南炎公主竟然比她们古牧的女子还要豪放!那勒施大吃一惊,一张脸瞬间涨红,不知该做何反应。只听澹台琦悄声道:“您也知道,诺红王妃是因为家族的势力,才有今天,虽然说育有一双子女,可大王子并不喜欢大王子,宝公主迟早也是别人的人。” “姐姐,陛下眼下是对我宠爱有加,但小琦终究是外族女子,再得宠,也不过是三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姐姐不同,您对陛下是有救命之恩的,只要姐姐与我联手,还怕做不上王妃的宝座吗?小琦成为二人之下,又有何难?” “公主!”那勒施一声大喝,猛然站起来,沉声道:“这样话公主还是不要再提了吧!” “淑妃姐姐,我……”澹台琦惊慌失措的站起身,小脸苍白,“我,小琦告辞。”说罢,自觉无颜再见人,掩面而逃。 走廊上,摩帖将军突然听见淑妃的一声大吼,惊诧之后,他就看见康嘉公主掩面走来,于是紧忙上前,躬身问道:“您还好吗?” 淑妃那勒施的性子一向平和,怎么会对康嘉公主如此失态?他心里好大的疑问。 澹台琦梨花带雨的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走廊下的将军,也不说话,飞跑着与其擦身而过。 …………………… 夜幕四合,听闻康嘉公主是从淑妃宫中哭着跑回来的稀和,难得的在入夜后没有去澹台琦的处所,而是到了淑妃的宫中,甫一进屋,就问道:“康嘉公主来找你了?” 宫中几个极有见色的侍女,悄悄地退了出去,并关上了殿门。 微微变了脸色,淑妃道:“是,她来过。” “她给你气受了?”稀和问。 他这样问的意思很是让那勒施琢磨不透,按照她对他的了解,专宠一个女人是从未有过的事情,而为一个女人去责问自己的另一个女人,更是没有过的事。陛下这样问,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那勒施有点害怕起来。 她弱弱地道“没……没有,她……她,”话还没有说出来,脸就先红了,支支吾吾的,干脆眼睛一闭,垂着头,倒豆子似的说:“她说,她说一个人服侍陛下怕有不周到之处,要我,要我帮她一下……”那勒施聪明的将澹台琦说的大逆不道的话瞒了下来。 “哈哈哈,”稀和哈哈大笑,往内室走去,一边道:“好,看来你人不错啊,小琦才来古牧,谁都没有去看望过,你是第一个!” “陛下!”那勒施一声娇柔的呼喊,连脖子也红了,跟在稀和的身后道:“公主她,她连那种话都说的出口!”古牧人虽然奔放,却没有开放到澹台琦那种程度,一个女子,竟说出那样的话,真是不知羞耻为何物。 第38章 女人心,海底针 走进内室,稀和宽慰着淑妃道:“好了,小琦那丫头是与众不同了一些,你啊!”说完又笑了起来。 稀和的大半生都是在战场上渡过的,所以他的妻妾并不多,也从未想过一个女人能给他带来欢愉,而一个康嘉公主,竟能让死气沉沉的可汗王庭,变得如此有活力。稀和很是纳罕,不自觉得又笑了起来。 “今晚我在你这儿过夜了。”他说。 闻言,那勒施的脸上不再是羞恼的红,继而娇柔的叫了一声陛下。 ………………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这一夜,那勒施给了稀和陛下无尽的温柔,她时而羞涩,时而妩媚,时而又如同那草原上狡猾的狐狸,令稀和琢磨不透,欲罢不能。 殿外值夜的侍女,听着那羞人的私语,无不面红耳赤。 望着稀和沉睡过去的面容,那勒施知道,是否能挽回陛下的心,就在这一夜了。 康嘉公主的话又出现在她的耳边,淑妃不禁想到:从现下的局势来看,稀和陛下已成为古牧最强大的王,吞并草原其他贵族指日可待,诺氏家族还不是陛下的囊中之物?再者罗奇那小子不受宠,无缘角逐可汗之位已成定局。 只不过,康嘉公主会诚心帮她吗? 以她南炎国公主的身份来看,在王庭之中再受宠,最高不过会册封成品尚夫人,而诺红是绝不会让一个外国公主成为可以掌握兵权的夫人,但是如果换一个人坐上古牧王妃的宝座,那所有的问题不就迎刃而解? 只要自己站在陛下的角度去考虑,成为古牧王妃又有何难呢?让澹台琦成为品尚夫人又有何难? 拉回思绪,淑妃往稀和的怀里钻了钻。 这笔交易,得意者唯她那勒施一人! ………… 次日一早,稀和刚从淑妃宫中离开,康嘉公主便到了。 “姐姐,昨晚陛下可是来了你这里?”澹台琦以袖半掩着面容笑问道。 坐在首座上,那勒施从茶碗里抬起头来,看着澹台琦笑意吟吟的眸子,一道不好的念头从心头闪过,道:“公主这是何意?难道陛下去谁的宫里还要向公主禀告?” 康嘉道:“姐姐莫生气,我这是高兴糊涂了,昨晚陛下没有去我哪里,我就猜是来了姐姐这里,所以一早就来向姐姐道喜来了,不想,陛下他没来……”边说着,声音就弱了下去。 淑妃闻言,脸色更加难看起来,道:“这么说,我还得感激公主咯?” 咯咯一阵娇笑后,澹台琦道:“姐姐当然要感谢我了,今晚,我还会让陛下来姐姐的宫中。”说完,她调皮的向那勒施眨眨眼,“如此,小琦就告辞了。” 康嘉公主的样子,气得那勒施差点吐血,稀和陛下来她的宫中,竟然是她使得计策,南炎人真是小看不得! “好一个不要脸的女人!”那勒施咬着牙,恨恨地道。 诺红王妃宫中 宝公主来给母亲请安,却见到诺红一脸疲色,便关心的问道:“母亲昨晚又没有休息好吗?” 自从稀和专宠与康嘉公主后,诺红便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萨摩巫师告诉过她,诺家将泯灭于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嘴唇细薄,心肠恶毒。隐约的,诺红不自觉得康嘉公主就是那个会灭她全族的女人。而最近,陛下已经要对草原上的贵族们下手了,她们诺家,能逃的过稀和的手段吗? 诺红将女儿拉近自己的身边,无比疲惫的道:“陛下要对我们诺家下手了,我怎么能睡的着。” 静安捏紧了拳头,恨恨的道:“这都是那个女人搞的鬼,母亲,我们不能让她继续快活下去了,不然,我们诺家就玩了。” “静儿,你还不懂,如果陛下能被一个女人驱使的话,他就不是你的父汗了,他这是要颠覆整个古牧啊。”诺红道。 静安紧紧的偎依在母亲的怀里,隐有不忿,“母亲,你曾说过,父汗是因为诺家的支持才成为古牧的王的,那他为什么要恩将仇报,要吞并我们诺家?” 诺红道:“因为他是古牧的可汗,是古牧最伟大的王。” 这就是原因,一个王,是绝不允许任何威胁势力存在的。诺家就算一直效忠于稀和,那也只是诺家的势力,不是稀和的所有物。稀和是在担心,有一天诺家会背叛他。 静安道:“身为一个王,就一定要那么绝情吗?” 诺红纠正女儿的话,“那不是绝情,是每一个王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她能理解稀和的心思,可要拿家族的命运去换取稀和的安心,诺红还是做不到的,这对她来说是太难,太难的抉择了。 “哼,要我看,一定是康嘉那个女人使得诡计,是她迷惑了父汗,父汗不是那么狠心的人!”宝公主说。 “你父汗当然不是狠心的人,他能为了救命之恩而去娶那勒施那个女人,又怎么会狠心的不顾我的感受。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草原各大氏族族长们见你父汗沉迷女色之中,就以为机会来了,一个个都蠢蠢欲动,如果不是大汗自己的军队还不足以震慑他们,陛下又怎么会把注意打到我们诺家身上。”诺红深深地明白,贵族们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私兵交出来的的,所以,诺家必亡。 “母亲,我们诺家……”静安望着母亲决绝的脸,两行无奈的眼泪缓缓流下来。 这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侍女云升走了进来,猛一见到宝公主也在,便退在一边,等待王妃的召唤。 坐在首位上的诺红见此,便对女儿道:“静儿,母亲有事要处理,你先回去吧。” “哦。”不情愿的离开母亲的怀抱,宝公主拖着腿出了宫殿。云升这才来到诺红王妃的旁边,轻声道:“主子,昨晚陛下是在淑妃宫里歇下的。” “哦?”诧异一声,诺红道,“他终于舍得从那个女人的屋子出来了?” “昨天摩帖将军亲自送康嘉公主去了淑妃哪儿,两个人在屋里不知说了什么,结果康嘉公主哭着跑了出来,到了夜里,大汗就没有回去物华宫,直接到了淑芳宫,知道今天早上才出来。”云升道。 闻言,诺红挥挥手,道:“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康嘉公主哭着从那勒施哪里出来?那勒施对她做了什么了吗?诺红在屋里转了几圈,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朵朵有话说:文文马上就要展开情节了,展开情节后每章节三千字,亲们,请把手中的票票投给我哦!还有就是,朵朵承诺,在点击过万的时候,会有加更,所以,亲们,喜欢本文的请收藏了,下次看起来方便。 第39章 牺牲品,傲静安 朵朵有话说:文文下一章就会展开情节了,展开情节后每章节三千字,亲们,请把手中的票票投给我哦!还有就是,朵朵承诺,在点击过万的时候,会有加更,所以,亲们,喜欢本文的请收藏了,下次看起来方便。 罗莱国,南炎国,古牧族,纳西族,贵金国,是百年前签署停战盟约的国家。五国中,古牧族在中间,以西、南方向是南炎国与罗莱国,以东、南方向为纳西族和贵金国;而罗莱国与贵金国并不接壤。 贵金国盛产黄金矿,是五国中最富有的国家,而其国内金蚕锦缎亦是闻名国内外。 今天,稀和便收到了一张来自贵金国的密函,上书:发现黄金山脉。 贵金国已经有将近十年没有发现新的黄金矿了,现在一下子发现了一座黄金山脉,这是要引起战乱了呀。 望着悬挂在墙壁上,如同一只妖异蝴蝶的五国版图,稀和不禁想到:自己能得到密函,其他三国也一定都收到了,如果引起抢夺黄金山脉的战乱,虽算战线拉的过长,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罗莱国与南炎国也一定不会放弃这一杯甜羹,而进军贵金国的必经之地就是古牧族! 因为内乱,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自己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挣一挣,看着其他四国将一座黄金山脉瓜分,稀和的心里气愤极了,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分一点甜头呢?光看着其他四国吃肉,难道自己连汤都没得喝吗? 而就在这时,大汗宫外一声嗷叫声传来,随即一只神鹰拍着翅膀飞进来,在空中盘旋了一圈后,落在了稀和的肩膀上。神鹰目光炯炯,铁嘴弯钩,尖利的爪子粗壮有力。看见它,稀和面上露出一抹希翼,连忙将神鹰腿上绑着的小竹筒取下来。 这只海里青,已经跟随稀和三十年之久了,是稀和的宠物,也是传递讯息的好帮手。 颐和远嫁南炎国之时,他将这只神鹰交给了莫菲菲,目的就是让她传递信息之用,现在,它飞回来了。 将小竹筒里的卷纸取出,缓缓摊开,一目十行看完后,稀和气愤的一拳砸在御用桌上,愤怒道:“好一个莫千影,难怪拥有万夫不当之勇,原来是会妖术!” 在齐云关齐云行宫中,颐和看见了海市蜃楼,莫菲菲同样是看见了,她认得莫千影,知道他是无人能敌的大宗师,可他的影像竟然能出现在朝霞之上,不是妖术是什么?于是,她立马就将所见所闻传回了可汗王庭。 莫菲菲是宰相慕天的女儿,自然效忠于稀和陛下,陛下的任何吩咐,她都会极尽全力去完成。 略微沉思后,稀和道:“下旨,将静安宝公主赐婚于贵金国皇帝陛下,以结秦晋之好。”百年盟约将近,战乱即将开始,它贵金国的黄金矿就是导火索,如此还不够,他还要让这天下更乱一点! 一直站在旁边守职的摩帖闻言,走出岗位,答应了一声是,这才行礼退出去了。 ………… 教场上,宝公主正在气愤地甩着鞭子,而她的面前已经有三只羊的死尸了。不管是稀和的行动,还是康嘉公主卑鄙,亦或是诺红王妃的无奈,都不是她一个小小公主能改变的事情,所以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来发泄。 “唰”的一声,宝公主一鞭子抽在了教场的草地上,草屑翻飞。 “可恶!”咬牙大骂了一声,静安将鞭子摔在地上,然后往休息区走去,侍女小雅一路小跑着跟在她的身后,焦急的劝说道:“公主您消消气,要不我们去打猎吧?” “哼!”停住脚,静安冷哼一声道,“父汗都被那个狐狸精迷住了,要打猎的话,我头一个就要杀了那个狐狸精!” 静安的怒气中烧,让侍女小雅很是害怕,于是立马将头低下去,轻轻地道了一句公主息怒,便不再说话。 草原上没有春天,夏天很早很早就来了。 一眼望去,碧绿的古牧教场,攒动的人群,奔驰的骏马,还有飞扬在空中旌旗,一切都朝气蓬勃,生机盎然。 一边喝着水,静安边打量着教场上两个正在赛马的少年。一个是二王子古红,另一个是宰相的嫡长子慕链。 古红王子一身红色盘领衣,腰系吐鹘带,脚穿乌皮尖头靴,骑在马上的身子紧紧贴服在马背上,一脸的的认真。与古红相距了半个马身的慕链,紧紧的盯着身前二王子的背影,啪的一下又给了坐骑一鞭子。 “没用的家伙,这么快就被追上的了,真是丢尽了王族的脸面。”放下茶碗,静安嘟嚷着就向一旁栓马的地方走了过去,解下自己的马儿红枣儿,宝公主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背。 红枣儿不受控制的在原地转了两圈,喷了一个响鼻,静安一夹马腹,便向跑道上赛马的两名少年冲了过去。 “驾!”嘴里一声娇喝,转眼间红枣儿就跑到了慕链的身后。 “公主!”宝公主的速度太快,实在是危险的很,小雅担忧的往前跑了两步,轻呼一声,随即,她眼看着红枣儿超越了慕链的马,继而向前面古红的马头靠了过去。 “驾!”静安眼见就要超越古红了,一咬牙,又给了红枣儿一鞭子。虽然,因为奔跑速度太快,她已隐隐感觉到红枣儿不受自己控制了,危险的信号也在脑子闪了一下,可生性好强的她,眼看胜利就在眼前了,又怎会轻易的放弃。 吃惊于身后的女声,古红回头望了一眼,果然见到的是妹妹静安,于是他也给了坐骑一鞭子。吃了一鞭,那马儿咻的一下就往前冲了去,将静安与慕链都丢在了身后。 “哼!”“驾,驾,驾!”见此,静安恼怒的连续的给了红枣儿三鞭子,俯下身子,意欲追上古红。不料,红枣儿吃痛,斜着身子就往跑道右侧的栏杆撞了过去,撞开了护栏,行状如疯了一般,前蹄举起,后腿猛踢,一副要把宝公主从马背上甩下来的架势。 意识到危险的静安,一把就抱住了马脖子,那红枣儿却是更加疯狂起来,嘶叫着猛力弹动后腿。 “不好啦,不好啦,快来人啊,快救公主殿下!”远远的看见宝公主遇险,小雅大声呼救。与此同时,看见这一幕的胆小的侍女们,无不尖叫起来,听到动静的古红与慕链纷纷将马匹驰向了远一点的地方,停马翻身而下,向静安所在的方向跑去…… 一时间,教场上人仰马翻。受了惊吓的红枣儿猛然一个跳跃,宝公主一声惊呼,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红枣儿却是发力的向教场中央跑了过去。 忽然,从教场入口处,一道黑色的影子,飞快的向发狂的红枣儿奔了过去。摩帖将军是过来传达稀和陛下的旨意的,不想刚一到教场就听见里面传来惊呼之声。 摩帖将军的武艺在古牧虽算不上最好的,但也是高手之列。几个起落间就到了红枣儿的身旁,铁臂长伸,拽住缰绳就是一拉,轰的一声,红枣儿摔倒在地,但是它却依旧在发狂,使劲的想爬起身子。 摩帖二话不说,一个刀手就插进了马脖子里,将动脉拉了出来,顿时大量的血液就从伤口喷薄而出,染红了一片土地,以及摩帖的手。 如此血腥的一面,不常来教场的人呕吐成了一团,教场的常客却是习以为常。 看着红枣儿慢慢地躺在地上,不再动弹后,摩帖将军这才放开了右手里紧抓了猩红的血管,左手从胸前的盔甲中摸出一条金蚕锦缎织就的手帕,一边擦拭着手中的血液,一边淡淡道:“摩帖奉陛下旨意,传旨静安宝公主。”徒手杀了一匹宝马,对于他摩帖来说,已经是提都不提的小事。 而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宝公主,却是在侍女及几个贵族子弟的包围圈里,大声的哭喊出来,声音嘶哑而绝望,“我的腿!” 她的右腿,摔断了,一截红白色的小腿骨穿破了皮肤,从膝盖下五公分出支了出来。 第40章 双生子,大黑狗 朵朵有话说:文文已经展开情节了,以后每个章节三千字加,所以,亲们,喜欢看的话,就把手中的票票投给朵朵吧。另外,朵朵承诺点击过万时,将会加更,所以,亲们,喜欢本文的话,就收藏了吧,下次看起来方便。 而就在宝公主摔断腿的时候,南炎国皇宫中,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辩论`。 从天门关赶回京都的莫千影也在其列,虽然他未说一句话,可在场的人,无不都看他的脸色。 林典道:“王爷现在虽然已经将和顺公主顺利的从古牧接回来,可是他们毕竟还没有成亲,要和顺公主守皇陵,这于理不合啊皇上。” 原来,大行皇帝的梓宫需在太元殿停灵七七四十九日,第五十日上,便入寝皇陵,可是,孝武帝登基后,就将先帝的另外两位皇子下令圈禁在了京都,不得恩准,不得踏出京都一步。 以南炎国重孝道来说,先帝的几个儿子及公主,那都是必须到场观摩下葬礼仪的,而且,在众多子嗣当中,必须要有一人代替众人去守皇陵尽孝道。所以,早在十多天以前,静王与廉王便在太元殿中,当着斋戒的大臣们及贵族眷属的面,恳求孝武帝让他们去送一送老父亲,可澹台临却没有答应。 他说:“弟弟们的心情我能理解,可不是我不答应,而是不能答应。”他用‘我’字自称,而不是用万万之上的‘朕’字,“我刚刚登基,根基不稳,朝中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在这个时候,如果两位弟弟也去了凉城,这南炎国京都就无人坐镇了呀。” “再者,作为兄长,我也不能让两位弟弟冒险,我已得到消息,天圣会的乱党将会在先帝大葬之日,对皇陵进行毁坏,两位皇弟,在这期间,我南炎国就要交给二位了。”澹台临言之切切,句句诚恳,可静王与廉王却是越听脸色越难看。 他们两个只是没有实权的王爷,手下虽然还有几个忠诚的部下,可一旦监国的话,那还不是坐实了谋逆之心,澹台临这是在害他们呀!而且,天圣会的乱党会出来袭击皇家卫队,分明就是借口,不让他们去送先帝最后一程的借口。 可此时,太元殿中,就算众大臣都知道这可能是皇帝的借口,那天圣会就算有天大的的胆子,也是不敢明面上和皇族过不去的,可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两位王爷说话。 澹台静与澹台俨同时想到:太子被他除去了,连个血脉都没有留下,自己若是继续请求下去,极就是先太子的下场,所以,不能去凉城,也不能留在皇宫里。于是,两人赶紧跪趴在地上,异口同声道:“臣弟无心与朝政,实不能为皇上效尤,还请皇上恩准臣弟归田养老。” “二位皇弟,你们不帮我,谁还能帮我呀?”澹台临痛惜道。 “请陛下恩准臣弟归田养老,臣弟愿终生不踏进皇宫半步。”澹台静与澹台俨同时伏在地上恳切道。 “好吧,既然如此,朕也不为难你们了,你们何时出发,通知一声,朕派人送你们一程。”孝武帝弯身将静王与廉王扶起来,一边道,“都是一家人,没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快快起来。” 二位王爷哪敢让皇帝扶自己,就势便起来了。却是都心知肚明:这是皇帝下的套,就是怕别人说他的皇位来路不明,也怕自己招兵结党谋篡他的皇位。 随后,一众大臣便开始商量守陵之事,目前的南炎国皇族中,除去二王,以及身有残疾的三皇子,那就剩下四皇子澹台绝,与大公主澹台玄,这两人中该选谁去呢? 大公主澹台玄自从出逃后,十年间都没有回来过,要不是昭武帝仙逝,估计她还不会回来。但毕竟是血浓于水,孝武帝对这个天才女儿是又爱又恨,十年来头一次见面时,那是又骂又罚,转眼的功夫,却是将宫中大堆大堆的稀有宝物送给她,谁知,人家根本不要,这又叫澹台临气得牙痒痒,大发了一通脾气后,命人将东西全部留在了大公主屋里。 所以,皇帝陛下是不可能让大公主去替父守陵,那只有人皇王澹台绝了,想到这儿,左相金远走出列为道:“人皇王年轻有为,可替君守陵。” 此话一出,在场的左相一派纷纷开口附和,而右相一派却反对道:“人皇王刚刚从古牧回来,又有那和顺公主住在王爷府上,臣以为,人皇王不合适,而三皇子却不失为守陵人选。”三皇子澹台真,十一岁修炼武术走火入魔,导致真气逆流,以致半身瘫痪,在宫中已修养了六年之久,凉城环境清冷,是最好的修养之地。 “万万不可啊皇上,二皇子身体抱恙,怎可舟车劳顿,去那么远的地方。” “皇上,人皇王还需要去镇守天门关,天门关不可没有人皇王呀!” “天门关有莫千影大宗师在,自是不必担忧,吾国以孝道为先,人皇王是最合适的人选啊!” “皇上,古有孝女替父从军,而和顺公主即已到达我南炎国,就是我南炎国人皇王的妃子了,既然人皇王不得离开天门关,那和顺公主亦可代替王爷去守皇陵啊。” “微臣同意林将军所说。” “皇上,和顺公主毕竟还没有和王爷成婚,就让她代替王爷去守皇陵,这于理不合啊皇上。” “是啊,皇上,这于理不合啊,而且那和顺公主尚且年幼,又怎可担当此大任啊。” 太元殿正争论不休,在人皇王府上,却是另一幅情景。 海棠树下,花香袅袅,蜂蝶乱舞。 树下,穿着碧色琵琶对襟襦裙,将头发完全挽起的颐和,正悠哉的吃着冰镇西瓜。越来越热的夏天,知了在树枝上不知疲倦的叫着,颐和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么怕热的,而小馋嘴澹台默竟然知道王府中有冰,如此,颐和便有了现在这般的享受。 在离颐和不远的小椅子上,小郡主手捧着一片冰镇过的西瓜,吃得满脸的西瓜汁,裙子上也沾染上了红色的汁水。这丫头不过几天的功夫,就成了颐和的跟班,那一幅要好的样子恨不得与颐和同吃同睡,人皇王府都要成了小郡主的第二个家了。 “颐和姐姐,你再给我说说你们古牧的事情吧,你昨天跟我说的真是太有趣了。”某天颐和和小郡主分享了一下自己在静苑时的生活,不想这丫头听上瘾了,每天都缠着颐和说故事。 闻言,颐和丢掉手里的西瓜皮,说:“我昨天不是说过了么,抓兔子,杀野狼,采野蜂蜜,都说完了。” 嘴一瘪,小郡主一脸无辜的看着颐和,可怜兮兮道:“姐姐,你就再给我讲一个吧,默默想听姐姐说故事。” 天不怕地不怕的颐和,最怕的就是这个表情,一扶额头,哀嚎起来,“默默,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个表情看着我。” “颐和姐姐,你好凶哦。”六岁大的澹台默,瞪大了眼睛看着颐和道。 “谁在欺负阿妞?”不见其人只闻其声,颐和寻声望去,还没见到双生子,一声狗叫就传了来,声音中气十足,霸气十足,颐和不禁腹诽:怎么把狗带来了,莫不是要我的小厨房做一道狗肉火锅? 正这样想着,本来离颐和还有些距离的小郡主,飞快的将自己藏在了颐和的身后,还一边说:“颐和姐姐,皓哥养了一只大狗,我怕。” 一挑眉毛,颐和睨了澹台默一眼,毫不客气的骂道:“你这么胆小,难怪老被那两个家伙欺负了,一只狗也怕成这样。” “汪!汪!汪汪汪!”嚣张的畜生,拉着澹台皓窜进了颐和的眼帘,打眼看去,黑狗直立的个子比小男孩的个子只高不矮,飞奔而来的力气,世子皓根本就拽不住。 这又是要闹那样?颐和唰地一下就站了起来,冷着脸道:“你拉着这畜生来这里做什么?” 被世子皓牵在手里的黑狗,一身滑亮的皮毛,黄色眼瞳里戾气恒生,龇出嘴唇的牙齿雪白锋利,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恐吓声,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好惹的家伙。世子皓的脸,笑得好不灿烂,说:“没什么啊,就是让你看看我的小黑。” 紧随世子皓身后的澹台迟,缓缓地走到所谓的小黑的身边,抚摸着小黑的皮毛,道:“和顺公主也过来试试?” 他们这是在挑衅!颐和横了一眼过去,露出一嘴小白牙,道:“让我过去,别把你的小黑吓死,在草原上,我可是杀过狼的。” “嗯嗯。”躲在颐和身后的小郡主,猛点头附和,表示颐和说的不是假的。 此话一出口,双生子果然被震慑了,愣愣地不知该怎么对付这个外族公主,过了好一会儿,澹台迟道:“你说你杀过狼,你就杀过么,我们可没见到过,你不敢过来,是不是怕小黑会咬你啊?哈哈哈” “你先别笑的得意,如果你的小黑在我这儿拉了屎的话,你们就看着吧。”敢威胁她,他们还嫩了点。 双生子猛然被颐和的粗鄙惊呆了,他们想不到一国公主怎么说话这么难听,一下子两人的脸色就变得无比难看,好似吃了一只苍蝇。 还是哥哥澹台迟反应的快一点,结结巴巴的说:“今天我们有事,就暂且先回去了,改日再来找你玩。”因为又一次败在了颐和的嘴下,而父亲廉王刚刚从宫中派人捎信回来说等一会儿就会回来了,他们两还是有点畏惧父亲,于是,灰溜溜的双双牵着小黑走了。 小郡主从颐和的身后走出来,说:“颐和姐姐好厉害哦。” 第41章 替夫行,守皇陵 过了几天,一直没有回来的澹台绝突然回府了,匆匆忙忙的,将人皇王府做了一些安排后,连颐和的面都没见,就出门了,后来,管家告诉颐和,人皇王这是去了天门关,要一个月后才能回来。 当时,颐和只是点点头,就回了自己的屋子,澹台绝去哪儿跟她没有关系。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澹台绝在这个时候去天门关的原因,是因为莫千影回峥州了。 而在澹台绝出门不久,小郡主就派人过来说,她也要出远门,一并双生子也不来人皇王府了,一下子,人皇王再也没有以前的热闹劲了。 古牧大王子罗奇不日也要离开南炎国,回去古牧复命,颐和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十几天的时间并不能让人的感情有多深,颐和对于离开的小鬼头们也没有什么留恋的,整天里除了让管家买来许多药物以外,就是把自己扔在摇椅上,吃点水果,喝点茶汤。 日子悠悠闲闲的又过了几日,宫里突然来了一位内监,传了皇帝的圣旨,大概的意思就是,澹台绝身为皇子,本应该代替皇帝陛下去凉城守皇陵,但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作为准王妃的颐和,需要代替夫君,上凉城,为先皇守陵。 乍一听,颐和表面上虽然是没有什么波动,恭恭敬敬的将圣旨接下了,心里却是将皇帝老儿骂了个遍,好好的日子,就这样被破坏了。 先帝出殡那一天,颐和一夜没睡,在皇宫里呆了一天,然后随着浩浩荡荡的皇帝卤簿大驾,缓缓地向凉城出发了。 凉城位于峥州东部,是一处环境颇为优美的地方,且传说这里是龙脉所在。 凉城为群山所怀抱,终年碧玉青葱。春来凉城百花争艳,飞鸟繁衍,生机勃勃;仲夏之日万禽朝歌,山上的果林便是鸟儿的天堂;秋来枫叶簌簌,红透整座山头;冬来有热汤,闲来便可上山泡温泉。知道要去凉城,颐和便向管家赵正打听了凉城的情况,不想一个死人睡觉的地方,竟然会这样美妙,心里不禁暗叹:不愧是龙脉所在啊! 颐和不知道皇帝为什么要将她安排来守皇陵,却是明白,孝武帝的指令不是自己能抗衡的了的。于是早早的就做好了要去凉城的准备,却是那老头儿不知从哪儿得知的消息,知道颐和要去凉城守皇陵,便在颐和出发的前一天,传来一纸飞书,意思是他会在凉城等她,然后会给她一个惊喜。 摇摇头,颐和笑了笑,不知道这个便宜哥哥会给她什么惊喜。 在马车上过了两夜,皇帝卤簿大驾才抵达凉城,而这一路上夹道哭送的老百姓,是吵的颐和不得安宁,整天睡眠不足,哈欠不停,要不是莫菲菲与云朵扶着,只怕已经站不住脚了。 微微眯着眼,颐和连话也不想说了。她一个小孩儿,虽然顶着准王妃的头衔,代替夫君守皇陵,可实际上却是什么都不需要做,站在一旁观看下葬仪式便成。三个时辰后,仪式结束,颐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几天,她很累。 苍州凉城之名,由来已久。皇陵坐落在凉城东部的赤练山山脚,坐北朝南,日出而照,背对着赤练山主峰,而据说皇陵坐落之地,就是龙脉所在,皇陵在此处有着吸收龙脉灵气,永保澹台氏永世为王。赤练行宫建立在皇陵的西边,有着一主二侧宫殿,两个后殿,以及底下宫殿一所和无数间厢房,以供守陵人员住宿。当然,赤练行宫不是人人都能住的。此次守陵人中,就连颐和也只是住在后殿,主殿与侧殿,都是给皇帝皇子祭祀时住的。 不管是玲珑精致的行宫,还是肃穆清冷地底下皇陵,皆有重兵把守。 一觉醒来,老头儿已经来了,颐和笑眯眯地看着他,挥挥手将莫菲菲与云朵遣了出去,才道:“有什么惊喜给我?”这老头儿上次给了一个宝贝手镯,这次的宝贝应该是更厉害的,所以,她不愿意给其他人知道。 老头儿蹲在凳子上,指着颐和笑骂道:“你这个鬼丫头,一醒来就问我要惊喜,没有了,没有了。” “骗子。”颐和淡淡道。说罢,便不再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的品着。这茶叶是上好的雨前龙井,一芽一叶都是精心挑选的,在汤汁中芽芽直立,幽香四溢,很是香醇。 老头儿冷哼一声,撅着嘴偷偷瞄一眼不动声色的颐和,插着腰道:“小妹子,你别这么小气好不好,这就生气了?” 颐和不理他,继续品茶。 拽拽颐和的袖子,老头儿嘿嘿笑着,一边搓着手说:“好啦,好啦,我跟你说啦,就是我给你的镯子啦,可以修炼真气,你原先在府里,不方便修炼,在这里你大可放心的修炼啦。” 闻言,颐和眼睛一亮,说:“你要帮我修炼吗?”这就是惊喜吗?确实是惊喜呢。 嘿嘿笑着,老头儿猛点头,下巴上的几根胡子神气的上下摆动着,他说:“帮你没问题,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嘿嘿。” 话音落,在颐和头顶的屋梁上,一个黑色人影,将头往外伸了伸。 “什么条件?” “我知道你这儿有一个大宗师华绣亲手制作的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老头儿搓着手,一脸讨好的样子。 有些好笑的看着老头儿的样子,颐和眨眨眼,道:“做什么?”这老头儿要罗莱镇国公主的东西做什么?难道那东西真的是一个稀世宝贝? “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啊,我听人说,华绣公主从来都没有制作过臂钏这类的物品,好奇死了,你就拿出来给我看看吧。”老头儿腆着脸道。 “可是我没有带在身上啊,你给我的镯子我倒是带了,不如你先帮我打通经脉吧,回头我让人快马加鞭回府里取来。”颐和笑眯眯的说。要她拿潋滟水晶臂钏,才不肯能呢,那玩意儿太值钱了。 闻言,老头儿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颐和气鼓鼓的道:“你这个丫头真坏!好吧,我就先帮你把经脉打通。” 说罢,径自在桌上取了一只茶杯,然后就对着自己的左手腕咬了一口,松口后,那血就滴答滴答的滴进瓷杯中,浓稠的殷黑色,带着药香。老头儿说:“这也就是小丫头你,如果是别人,我就给她一个屁!” 藏在房梁上的黑影,瞥了瞥老头儿,悄悄地缩了缩身子,随即消失了去。 一眨不眨的盯着瓷杯里的血,从颜色与药香来看,颐和知道老头儿这会儿是没有再骗她了,他是一名药师,而且药术不低。 武氏曾跟她说过,药师的药术修炼时间长短,可以从血液辨别,血液越是浓稠,颜色越是暗沉,药香越是浓郁,那修炼的时间便越长,炼出来的丹药,效果越佳,否则反之。武氏还说过,一个人是在药术上有所成绩,那是要看天赋的,像颐和这样的,其实是完全不适合修炼药术的。 一般修炼药术的人,在打通经脉时,便可以将体内流转的真气释放出来,以助炼制丹药,加固经脉韧性,可是,颐和在打通经脉之后的三个月,都还不能将真气外放,其天赋可以说是为负数。如果天赋是以数值来计算的话。 看见颐和一脸垂涎的样子,老头儿得意道:“怎么样,我们这个交易,你不吃亏吧?”因为血液太浓稠,滴下十多滴就不再滴了,老头儿收回手腕,赶紧将伤口上残留的血液舔舐了,嘴里还说着,不能浪费了之类的话。 闻言,颐和说:“你能炼制排行榜上的丹药吗?” 老头儿愣了愣,拿着一副嫌弃的嘴脸对着颐和道:“那些丹药也算是丹药,简直就是个屁!”说完了,将桌子上的装着血液的瓷杯往颐和面前一放,“你的经脉都堵塞了,体内的真气也都消失了,所以,一切只能从头开始了,小妹子,这一次打通经脉可不像你第一次打通经脉那样,你可得忍着点啊。” 颐和点点头,仰头就把杯子里的血液喝了。血液入口,完全没有铁锈味,而是如同奶昔一般,裹着浓郁的药香,入口即化,淡淡地甜腻与绵绸的感觉散开…… 咂咂嘴,颐和道:“可以开始了吗?” 看着颐和喝自己的血,像是品茶似的,老头儿一脸肉痛的表情,活动活动刚刚包扎好的左手,走到颐和的身后,抬起双手,轻贴在颐和的背上,也没见他怎么着,颐和突然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唰地转过头,狠狠地瞪着他,说:“你要谋杀了我啊,那么烫!” 看看自己的两只手,老头儿瘪瘪嘴,道:“我跟你说过啦,要你忍着点的,快,盘腿做好。” 狠狠地一瞪老头儿,颐和这才重新坐了回去。 老头儿重新将手掌贴在颐和的背后,继而,两者相连的间隙里,发出粉色光芒,颐和的身体不由自主的猛的一颤,便感觉到一股滚烫的热流从背部涌入。 咬着牙齿,忍耐着后背刺人的灼痛,颐和感觉到,一股火辣辣的热流从老头儿手掌贴放之处,往丹田处钻去,所过经脉无不痛苦的呻吟,像是有千万根银针同时在经脉血管里横行,向十二正经涌去。 朵朵有话说:喜欢本文的亲们,请将票票投给朵朵哦。 第42章 通经脉,千金丸 老头儿的真气霸道无比,如同千万根灼热的钢针在强行冲击,很是疼痛,而且,因为他是紧贴着颐和的背部将真气输送进颐和的体内的,那疼痛感更甚。 轰隆隆的,颐和好像听见体内有波涛在汹涌,而那灼痛的感觉也更甚了。本就是大热天,强忍着剧痛的颐和,全身上下一会儿的功夫就湿了个透。脸色涨红,汗水直冒,尤其是了老头儿双手紧贴的地方,竟然缓缓冒出了粉色的烟雾……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颐和才开始感觉到背后的热流缓缓减下了速度,不过,她却没有放松,而是尽可能的用尽全力,运转这些从体外涌进来的真气。 室外一阵夏风吹过,树枝摇摆,室内的颐和却是满头大汗。 老头儿不知什么时候将自己的双手撤离了,坐在一边的凳子上,一边喝着茶,一边观察颐和的动静。 坐在软榻上的颐和,小脸红扑扑的,一头大汗,秀气的柳叶眉,鼻子挺翘,尤其是在鼻尖的地方,竟然往下弯曲了一点点弧度,给整张脸添加了一丝邪气。 摸摸下巴,老头儿心道:这张脸,好像在哪儿见过。 他虽然已经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但是,见过的人,还是有一点印象的。抓抓头,他又盯着颐和的脸看了半天,却依旧是想不出个所以然了,又抓抓头,脑子里却是浆糊也似,眼珠一转,索性不再想了,跳下凳子,偷偷摸摸的往内室走去。 小丫头说潋滟水晶臂钏没有带在身上,他才不信呢,定要自己找出来好好欣赏一下。 弓着腰,老头儿回头看看还在打坐的颐和,踮起脚尖,轻手轻脚的偷偷摸摸的向内室走。 往里去,入目的便是隐在纱帐后的内室,空气里弥漫着檀香的味道。一个转身,老头儿哧溜一下穿过纱帐,莫菲菲等侍女都被颐和支出去了,现在这里半个人影都看不见,自是让老头儿为所欲为。 只见他大摇大摆的直起腰,贼眉鼠眼的环伺一周,然后迈着八字步,背着手,径直就往梳妆台方向去了。女人都喜欢首饰放在梳妆台匣子里,这臂钏既然是属于首饰,那小丫头肯定也会吧东西放在梳妆台,嘿嘿,看我不把你偷出来,不,是借出来玩几天。 正这样想着,老头儿却不知道,他刚刚进内室,颐和就醒了,而且看着他鬼鬼祟祟的走进了内室。颐和本就疑心重,见此,哧溜下地,就跟上去了,就在老头儿要翻箱倒柜,要打开梳妆台上一个七宝匣子的时候,颐和纯真的道:“你在找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不要不要,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老头儿头也不回的说,说完,这才反应过来是谁在跟自己说话,顿时尴尬的不知道手往哪儿摆,转过身来,揪着衣角,不敢看颐和,嘟嘟囔囔道:“你,你醒啦!” “嗯,醒了。”颐和点点头,一边伸着懒腰,直瞅着老头儿羞红的脸不知在想什么。 老头儿被她看地好不难受,吞吞吐吐的道:“哎呀,你就别这么看着我拉,我可是……第一,第一次……,没想到就被你抓住了……”不好意思的笑笑,老头儿使劲儿揪着衣角,瞟一眼颐和,赶紧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丫子。他现在的心里就跟猫挠了一样,这第一次做贼就给抓住了,这以后怎么混江湖啊!丢脸,真丢脸。 走上前去,随意摆弄着梳妆台上的几支金钗,颐和瞄了老头儿一眼,恍然大悟般,道:“老哥哥是想进来找药的吧?还别说,我从京都出来什么都没带,就带了好几车的草药,不过,那些草药可不是放在这儿的,我带你去。”说着,便把老头儿带出了内室,刚刚她发现梳妆台上的东西被人动过了,想来这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 一出内室,颐和就对老头儿比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指指内室,示意里面有其他人。老头儿是个老顽童,知道颐和这里闯进了小贼,浑身来劲儿,捂着嘴指自己,又指指内室,然后偷偷摸摸的把头伸出去,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满屋子打量。 颐和自知有老头儿在,那小贼如果还没有逃走的话,肯定是逃不掉的了,于是也就大胆的跟在老头儿的身后,查看内室的各个角落,最后,两人在屋梁上看到几个脚印,看脚印大小,应该还是个少年。 “哼,居然给他逃了,气死我了!”在屋里找了半天,就这点儿收获,老头儿气得直哼哼。 颐和好整以暇的喝了一口茶,说:“东西还没到手,他还会再来的。” “你怎么那么肯定啊?”凑近颐和的小脸,老头儿问。 “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部翻动过,但是却没有少一样,而且,我这里也没有丢东西,所以他还会再来。”颐和淡淡道。 “你真聪明!那我们就可以来一个守株待兔了,”跳到桌上坐着,老头儿兴奋道:“嘿嘿,今晚我就睡在你的房梁了,那一定会抓到那个小偷。” 颐和翻了一个白眼,道:“他不一定就是晚上过来偷啊。” 点点头,老头儿说:“说的到也有理。”说着竟然捂着嘴笑了。你不让我晚上过来,我偏要过来,而且我还会把你的东西上面都加点好东西,让那个小贼过来偷,把东西偷走后,我再去追,哈哈,真好玩! 颐和并不知道他再想什么,便道:“你也不要想着偷偷的过来,如果被侍卫抓住了,我也救不了你。”这里可是皇陵,被抓住了可以当场处决。 闻言,老头儿一脸的不高兴,指责颐和道:“刚刚还夸你聪明呢,这会儿这么不好玩。” 一翻白眼,颐和不理他,径自从桌上的一只药罐里倒出一碗药汤喝下,老头儿自觉得没劲,便盯着桌上的药罐瞅着,还一面用手指沾了一点药罐边沿上的药汁尝了尝,入口甜甜的,有药香,“这里面放了白术,赤芍,还有桐华石……” 闻言,本不在意的颐和,一下子就惊呆了,盯着老头儿的眼神就像是要把他吃了一样,而老头又沾了点药汁,一脸认真道:“我再尝尝哈,啧啧,岩峰蜜,天玄胆,还有……还有雪地草!” 颐和眯起眼,暗道:他竟然把千金汤所用的药材全部尝出来了。 凑近颐和,老头儿很是希翼的问道:“丫头,我说对了没有?” 点点头,颐和呆呆的道:“嗯,一个都没错,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被夸的老头儿很得意,嘿嘿笑道:“小颐和,你这汤药是谁配给你的啊?配方这么奇怪的啊?还有啊,你喝它干什么用的啊?” 千金汤可是颐和的秘密,自然是不能告诉老头儿的,颐和道:“有什么奇怪的?” 抓了抓头,老头儿道:“小颐和,你告诉我,这个配方是谁给你的,我拿炼丹的方法跟你换,好不好?” 颐和道:“告诉你也可以,不过,你得先将炼丹的方法告诉我才可以。”如果千金汤可以炼制成丹药,以后服用起来就不用如此麻烦了。 听到颐和这样说,老头儿自是很高兴,说了一句你不许骗我,便拿着桌上的药罐去了一旁,开始炼制丹药。 与武氏炼制丹药不同,老头儿直接将药罐放在手掌上,运转真气给药罐加热。 颐和在一旁看见,老头儿外放的真气带着粉色的光芒从药罐的底部,缓缓向上,包裹住药罐。原本温热的汤药,一会儿的功夫就咕噜咕噜的翻腾起来,药香弥漫。 老头儿无比严肃的说:“水制汤药里面含有太多的水,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汤药里面的水除去。” 咕噜咕噜的药罐中,不一会儿便有淡淡地白色蒸汽漫出,药香更浓,室内的温度有点点升高。 蒸汽越来越多,将颐和的视线都遮住了,她看不见老头儿的表情,但却听到他说:“这几种药材的药性都在药材里面,你用水制之法只能取之一二,所以大部分药性还在,现在,我就用它教你如何炼制丹药。” 渐渐的,蒸汽少了,老头儿将湿漉漉的药材从药罐中取了出来,并且分门别类的将各种药材拣出来备用。 老头儿最先炼制的是桐华石。只见他将几粒桐华石放在手中,用真气包裹,颐和只觉得,空气的温度猛然上升了好几倍,放在桌上的药碗里的残汁以飞快的速度蒸发了,只留下一圈淡淡的褐色残渍。 “这桐华石因为是石药,炼制起来不麻烦,只要温度高,力度要大,将它粉碎了就好。”说着,只见老头儿手掌做了一个狠抓的动作,静躺在手心里的药材就全部化作了糜粉,被真气裹住,随即,空中的温度降了一点点,一丝丝黑色的烟雾便从桐华石粉末中漂浮而出。 颐和知道这是原生药材当中的杂质,而祛除药材里的杂质便是修炼药术的第一步,当初武氏也是这样炼制丹药的,不过,这老头儿的手段却是更加纯熟与高明一些。 将桐华石粉末放进一只光洁的大盘子里,老头儿继而将白术放在手心里,真气涌出,包裹住白术。老头儿道:“白术因是植物药,温度与力度都必须小心,不然就会使药效报废。” 第43章 半月街,三只手 老头儿的手中,柔和的粉色真气涌动着,温度也降了下来,手指微微内抓,瞬时白术也被粉碎了,祛除杂质后放在盘子里备用。 随后,老头儿将天玄胆和雪地草也粉碎了,放在盘子里,才对颐和道:“岩峰蜜都已经容在这些药材里面了,所以现在只要把他们炼制成丹药就行,不过,这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成败在此一举了。” 早已看痴迷的颐和,舔舔嘴唇,盯紧着老头儿手上的动作。 手掌中涌出的真气散发着粉色的光芒,老头儿按照桐华石,白术,赤芍,天玄胆,雪地草的顺序,将它们都投入真气当中。老头儿道:“每一种药材都有自己的属性,所以就要用不同的办法将不同的药材融合在一起,再这一过程当中,任何差错都会导致药材化为灰烬,所以一定不能马虎。” 老头儿一边说着,手上不停,只见一团黑绿色粉末状在真气中蠕动,一面还有黑色的烟雾从中飘出。这是几种相溶时所报废的料,此时被真气锻炼出来,更能提高丹药的质量。 五中药粉相溶的体积如同鸟蛋大小,还微微散发着粉色光芒。 从掌心中逼出一滴血液,融入正在锻炼的药粉中,药粉蠕动了几下,便凝结成了一粒完成的丹药,随即,手指微微内抓,一粒丹药即被震碎成十几粒同样大小的药丸,又温养了一会儿,老头儿一收真气,药丸就落在了盘子里。 见到大功告成,老头儿立马跳到颐和的跟前问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药方是谁告诉你的了吧?” 眨眨眼,颐和道:“这就好了吗?” 老头儿没好气的说:“那你还想怎么样?” 颐和捏起一粒丹药,道:“这药方是我自己配着玩的,这些药材虽然难得了一些,却是没有副作用,还能强筋健骨,所以我一直都喝着,现在老哥哥帮我炼制了药丸,以后我把它当糖吃都可以了。” “你个坏小孩,我居然又上了你的当了,不好玩不好玩,我走了!”老头儿是个静不住的性子,见颐和不跟自己说实话,自觉得也没趣,便从窗户跳了出去,消失不见了。 看着手里的药丸,颐和暗道:有了这千金丸,以后去哪儿都方便了。 孝武帝要她在这里呆三年,替澹台氏守祖宗,未免太儿戏了一点…… ………… 半月街是凉城最热闹的一条街,茶楼酒肆,市坊商户,鳞次栉比,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颐和与云朵皆是一身男装在前面走着,叶子与鸿毛远远的跟着,再后面,却是不知隐藏了多少人在暗中保护她们。 街道两旁,半掩在白布下的肉包子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小摊贩正在大声的吆喝;车夫驾着马车从街道正中间疾驰而过,留下匆匆的车轱辘声;不知谁家的孩子正在哭闹;两个年轻的女子在一个卖首饰的小摊位上讨价还价,有着越挣越厉的趋势。 颐和与云朵都没见过这样热闹的街,两个人是看什么都新奇,东看看西摸摸,见到喜欢的就买下来,好吃的也要尝一尝,有热闹一定会上去看看…… 原本颐和就是想出来看看凉城是什么样的地方,不成想,一下子就看见了这么多没见过的东西,简直是看见什么都想要,不过,她到底不是一般的小孩,克制力要比云朵好的多,她不发话,云朵自是只有跟在后面的份,忽然,颐和停住了脚,说要到对面看看。 云朵顺着颐和的目光望去,只见对面的马路上,一家敞开大门的普普通通的商户,朱漆门头上挂着一张黑色的牌匾,上面写着:锦绣书行,而就是这样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商户,来往的人却都是穿金戴银之人,与文人雅士之流。 “走,进去看看。”话音落,颐和率先便向店铺走去。她听说过在罗莱国镇国公主华秀为广泛宣扬雕刻之术建立了锦绣雕刻堂,专门教习雕刻知识,却是不知道这锦绣书行,与那锦绣雕刻堂是否有关系。 进了店,便有胖乎乎的小二过来招呼道:“公子要看点什么?是名人传记,还是小说野史?” 颐和笑笑,道:“我随便看看。” 小二见这两位小公子,虽然年纪小,但穿着却是不凡,听开口音虽不像本地人,但保不准是哪个大官公子出来游玩的,便道:“公子是外乡人吧?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下?也方便公子挑选钟意的书。” 微微眯眼,颐和还是摇头,“我自己随便看看就好。”闻言,小二只得去招呼其他新来的客人。 颐和这才仔细打量书行,只见书行的右手边是一排排书架,上面琳琅满目全部都是书,一旁的角落里有四五只茶座,几个文人雅士在其中穿走,鲜少富贵之人;而书行的左边,却是放置了两架高高的柜台,上面放满了各种器具,有雕刻师用的斧子,榔头,弧形刀,修光刀;也有药师需要的用于存放药材的瓷瓶,瓦罐与药鼎,以及酒师用于酿制酒水的容器和器皿,甚至连萨摩巫师做法事用的神器与兵师演练行军布阵的模型都有。不得不说,这里的东西很是的很齐全。 随意看了看,所见无非是呆头呆脑的读书人,和一些死物,颐和便仰头望楼梯口望了望,又见周围的人没有注意到自己,便带着云朵往楼上走。 人还没到,鼻下便嗅到了好闻的熏香,这越发的激起了颐和的好奇心,不想,刚刚的那个小二拦住了两人的去路:“两位公子,真是不好意思,不是熟客是不能上去的。” 既然人家这样说了,颐和也只好下楼,向书架走去。 跟在身后的云朵,满脸不服气道:“少爷,为什么他不让我们上去,我们就不上去?”在云朵的眼中,自家公主是最大的,那些平民百姓却不把公主放在眼里,她自是很生气。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里是外面,可不是家里。”颐和道。 云朵闻言,不免又抱怨起来,“公主,你为什么不把身份告诉他们呀?这样看谁还敢不把公主放在眼里……” 颐和转身一把捂住她的嘴,低声道:“小声点,你想让他们知道来凉城守皇陵的和顺公主跑出来逛街吗?” 被捂住了嘴巴,云朵只好使劲摇头,表示自己懂了颐和的意思。 颐和见她也是无意的,便放开了云朵,偷偷看了一眼周围看书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便暗松一口气,赶紧拉着云朵往外走。 出了锦绣书行,两个人又开始往前走,而站在一个小摊边详装看东西的叶子,一见颐和两人出来了,丢下手里的东西便跟了上去,后面的小摊贩不满的骂了一句:不买东西还站在我这挡着我做生意,作死啊! 靠在距离锦绣书行不远的一面墙脚,一直注视着锦绣书行的动静的鸿毛,见到颐和与云朵出来了,一提腰际挎着的佩刀,便远远的跟随了上去。 烈日东升,缓缓地爬上人们的头顶。 半月街上,人群渐少。 颐和与云朵二人走的也累了,便打算找一个茶馆坐坐,而在这时,一个慌慌张张的脏了吧唧的瘦弱少年,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东西,从前方的一个拐角处跑了出来,向着颐和二人就冲了过去,嘴里还嚷着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少年两人中间一窜而过,往更远的地方窜去,云朵气的大骂道:“慌慌张张的赶去投胎呀!” 正在气愤的当头,身后传来一声:“小兔崽子我要杀了你,快把包子还给我!” 闻言,颐和与云朵皆转身望去,只见一个高大而魁梧的,光着上身,腰上系着一条围腰的胖男人举着一把菜刀杀将过来,一边跑着一边骂道:“小兔崽子快还我包子!我求求你啦,还给我啊!” 这拿着菜刀的男人,确实是长得魁梧,一身肥肉在跑动间上下甩动,而他的胖脸上,一副欲哭无泪的可怜模样,好不无辜,一面跨着细小的步子从颐和二人身边跑过去,追着少年而去。 云朵看得呆了,不禁道:“没想到南炎国还有这样壮硕的男子!” 而颐和却是盯着胖子远去的背影道:“你看清那胖子围腰上绣的花没有?” “夕颜花啊,怎么了公主?”云朵好奇的问道。 “你不觉得怪异吗?”颐和反问道。 跟随在两人身后的鸿毛,走过来道:“这夕颜花在凉城只有一个地方有,能在这里见到却是很怪异。” 颐和道:“什么地方有夕颜花?” “凉城东升私塾,那里的山长林先生喜欢夕颜花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东升私塾的后山漫山遍野都是夕颜花。”鸿毛道。 点点头,忽然,云朵道:“哎呀,我的荷包丢了!” 闻言,只见云朵全身上下在找荷包,却是连个影子都不见了,鸿毛道:“是刚才的那个乞丐!” 第44章 小童儿,买药材 也对,一路走走来,就刚刚的那个乞丐与她们擦肩而过,现在荷包丢了,肯定就是那个乞丐偷走了。 颐和望了望乞丐消失的路口,回过头来说:“只是一些银子而已,丢了便丢了,我们回去吧。”实际上,颐和是不想与江湖上的人有过多的瓜葛。 “是。”鸿毛道了声是,三个人便开始往回走,一直没有现身的叶子,却是远远的吊在几人的身后,当着一名暗卫。 …………………… 而就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从颐和几人的背后的屋顶上,冒出来两个脑袋,一大一小,一肥一瘦。 “他们走了吗?”小脑袋问。 “嗯,走了。”大脑袋答。 “我们数数一共有多少钱哈!一,二,三,四……”小脑袋底下头,将一只绣着五色锦鸡的荷包掏了出来,开始数钱。而看这两颗脑袋,与两个相差悬殊的体型,不是刚刚与颐和擦肩而过的乞丐与穿夕颜花围腰的男人,又是谁? 说完钱后,夕颜花开心的道:“好多钱哦,可以买好多包子了。” 乞丐翻了一个白眼道:“这么点钱就多?你是没见过钱多的,想当年,我可是见过……算了说了你也不知道,哪,我们四六分,把钱收好了,我走咯。”说完,乞丐便要跳下屋檐,却被夕颜花一把抓住了衣角,道:“你不是才回来么?又要去哪儿?” 他们是相识多年的朋友,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而童月又经常欺负他,但是,他就是喜欢被他欺负。 “我有事啊,等我办完了事情,再来找你,这些银子够你吃好几个月的包子了。”童月说着,从分给自己的银子当中,又取了五两给他,然后拍拍他的肩膀道:“大个子,你保重!”话音落,人便跳下了屋梁,消失在某条小巷子的拐角处。 ……………… 回到行宫,云朵便迫不及待的和莫菲菲说了自己的遭遇,最后,很是可惜的说:“那可是五十两银子呢,给我能买好多桂花糕了,可惜就这么没了。” 颐和在一旁听了很是无奈的摇摇头,有这样一个会精打会算的丫头在身边,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晚膳过后,颐和将莫菲菲等侍女遣出寝室,然后将白天买的几种药材取了出来,一一放在面前备用。自从老头儿帮她把经脉打通后,她每晚都会修炼真气,经过进一个多月的修炼,她终于能将真气外放,可以炼制丹药了,于是,便迫不及待的想试一试炼制丹药。 莫菲菲与云朵虽然不知道公主在寝室做什么,但看那模样,却是要修炼的样子,便知道一定是老头儿与公主说了什么,不过,既然公主要修炼的话,她们这些做侍女的,为其护法便是。 寝室内,颐和拿起一株白骨花,慢慢地观察起来。脑海中曾经记忆的药典自动出现: 白骨花,通体雪白,其上有棉絮状白绒,果实微小略黄,有活血白肤之效。 应该不错了,颐和点点头,又拿起另一株药材比对着,没有错误后,便开始修炼真气,当真气运转了十个周天后,颐和睁开眼,将白骨花放在了手心里。 运转真气,一丝淡白色荧光将白骨花包裹,屋中的温度微微有些升高,而被包裹在真气里的白骨花已通体泛黄,随即一缕黑色的烟雾从中飘散而出,颐和知道这是白骨花里的杂质,便更加小心翼翼的控制真气的温度与力度,还有血液里律动。 武氏曾经跟她说过,这美艳丹是药师们开始学习炼制丹药时,最好的练手的丹药,不仅所需药材少,而且炼制过程比较简单。 但饶是如此小心翼翼,颐和还是将第一株白骨花给练成了一撮漆黑的灰烬。 炼制美艳丹需要三种药材,即白骨花,魏星莲子,以及纯色海棠根。 第一株药材报废后,颐和虽然更加小心翼翼了,但还是报废了六株白骨花,四颗魏星莲子和四根纯色海棠根后,才炼制出一颗美艳丹。而此时,天色已经泛了鱼肚白,颐和值得收拾一下东西,钻回被窝里睡觉去了。 在赤练行宫中,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早起去给别人请安问好,而那些需要给颐和请安问好的署官们,自有莫菲菲等人为她挡驾护航。 颐和有早起的习惯,到也不会晚起,由云朵和莫菲菲服侍着穿衣用膳后,负责行宫安全的最高署官夏大人便来给颐和请安问好,随后,颐和便会在后殿的小院子里打坐一个时辰。 自从知道和顺公主在跟着老头儿在修炼后,莫菲菲与云朵,叶子和鸿毛便尽量不去打扰颐和,这也让颐和有更多的时间琢磨药术。 而这几天以来,老头儿虽然依旧是形影无踪的,但只要他出现在行宫中,颐和总是有办法在他身上套出一两个药方来,最后,老头儿借口了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情,需要去找一个人,从此在赤练行宫中消失不见。 偶尔,颐和会带着叶子鸿毛他们去赤练山打猎,或者穿上男装去凉城集市上去逛逛,总之,日子是过的相当悠闲,而在这期间,几乎每隔一天的夜里,颐和都会练习炼制美艳丹,成功率也从十分之一提升到到十分之三。 在炼制美艳丹期间,颐和也炼制了一些黑精与烈火丹,因为烈火丹所用的药材都是矿物,成功率要比美艳丹还要高一些,这个发现,让颐和对修炼药术更加有了信心。 虽然武氏曾经说过颐和是不合适修炼药术的,但是,颐和的体内却因为比一般人多了一魂一魄,而导致从性质上改变了颐和的体质,她现在修炼药术的速度可谓是一日千里。 凉城赤练山行宫,因坐落在赤练山脚下,颐和所需要的一般药材,在这里便可以采集的到,只是,越是有奇效的丹药,所需要的药材便更是难得,光在赤练山上采集药材,完全不能满足颐和修炼的需要,于是,这便需要颐和使用公主的身份去收集药材,或是亲自下山去寻药。 这一日,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正是出去郊游的好日子。 颐和将莫菲菲遣出寝室后,便换上了男装,从窗户溜了出去。 避过巡逻的侍卫,颐和直奔凉城而去,一路看山玩水,逍遥快活无比。 到了半月街,颐和照着脑中的记忆就到了一家成衣店,她身上的这套衣服太过华丽惹眼,一眼就看出是宫里出来的东西,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换一套普通的比较好。 从成衣店出来,颐和已经换上了一见青色短打,长发在后脑勺挽成一个髻丫,做书童打扮。成衣店门口做小买卖的摊贩,见颐从一个秀气的公子哥变成了一个小书童,不禁心道:又是一个家道中的公子哥啊,这世道,活命都不容易。 颐和自是不知道这些的,从成衣店出来,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径直就往一家药铺走了过去。 医师是衍生于药师,是不会修炼真气的普通老百姓向往药师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职业,而随着药宗人才凋零,医师在百姓眼中越渐重要,凡是有个病痛便会寻找医师治疗。 医师虽然不能修炼丹药,却也是使用药材,让服用的人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医师要比药师好亲近的多,就算药材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普通老百姓还是一如既往的选择信任医师,而不是去寻找虚无缥缈的药师。 医师与药师还有一个不同点就是,医师以医治为主,而药师则是以丹药为主,所以,医师是普通百姓所需要的,而药师则是权势之家趋之如骛的职业。 药铺的门头上挂着一张悬壶济世扁,简单的原木底色,字体苍劲有力行云流水,是名家之作。颐和走进去后,一小童便上前道:“小兄弟,你是抓药还是看病?” 颐和现在只有九岁,尚未发育,此时一身男装,自是会被认为是那一家的小孩出来给大人办事。 颐和正对着药铺大堂中密密麻麻的药斗发愣,听见小童的问话,这才醒悟过来,道:“我来抓药的。” “那你可有药方?”说着,小童便对颐和伸出一只手来,来这儿的哪一个不是有求于他师父,所以,他的话里不免就带了一丝傲气,但他在这里学徒八个月也不是一点事儿都不懂,从颐和身上的布料小童便看出颐和是一个有钱人家的书童,说话便客气很多。 颐和自是没有药方的,摇摇头,道:“我没有药方。” “没有药方你抓什么药?”小童不耐烦的说,就要赶颐和出去。 颐和一把就将小童推开,道:“我家主人说了,需要十年的沈芨草一株,不晓得你们这里有没有?”虽然她个子还不到小童的肩膀,但说话掷地有声,中气十足,扬起的下巴,却是比小童还要高傲。 小童被颐和的样子镇住了,正琢磨要怎么回话的时候,一道柔和的声音响起:“小兄弟,你要这沈芨草做什么?” 回过头来向声源往去,只见从后堂走出来一位白发白须的老人家,老人穿着朴素,却是鹤发童颜,隐隐一副世外高人模样,此时双目正炯炯有神的看着颐和的脸。 颐和心脏一阵扑通扑通乱跳,生怕被老人家看出端倪来,于是一弯腰,对人家行了一个礼,才道:“这是我家主人要的药材。” 沈芨草通体朱红,三年长叶,三年开花,三年结果,三年成熟,微毒,是炼制丹药的常用药材,一般医师却是很少能用的到它,颐和自是不会说实话。 “可否告知你家主人名讳?”老人走近颐和,微弯下腰,目光中透露出一抹慈爱。老人姓甄名烨修,年轻时曾救过一名药师,得到半个月的指点,这才才有了这一家药铺,而且人气不错。 所以,他知道沈芨草是药师炼制丹药的常用药材,但他也没有说破,只是那火辣辣的眼神实在是让颐和有些害怕。 见师父出来了,小童便站在一旁不再说话,间或看一眼大门口是否有人上门求医,耳朵却是竖地高高的听二人谈话。 颐和道:“主人交代过不能将他的名讳告诉他人,”接着又道:“老先生,你这里可有沈芨草?主人交代我要在午时将药材带回去呢。” 朵朵有话说:有票的捧个票长,没票的捧个人场哈!感激天天三千字哦。 第45章 卖药材,被跟踪 甄烨修走到一张椅子前坐下,一面对颐和道:“这沈芨草我们店铺现在没有现货,需要去仓库去取,来回一个时辰,若是小兄弟信的过老夫的话,不妨将贵府的地址告诉留下,老夫派人将沈芨草送到贵府,如何?” 看着老人家的话也不似作假,颐和有些拿捏不住主意的样子,想了半天,才道:“这不行啊,主人见我空手回去,肯定又要骂我了,我还是去别家看看好了。”说着转身便要走,却被甄烨修拦了下来,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小兄弟,你莫着急走,我这里还有一些药材,不知你家主人可有兴趣?” 颐和一惊,转过身来,甄烨修放开手道:“小兄弟,我这里有一些从古牧运过来的岩峰蜜,送与小兄弟一些可好?还请小兄弟在你家主人面前引荐一下老夫。” 甄烨修的小徒儿小圆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师父,心里不自觉的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这种感觉名叫:讨好。 这老头儿怎么这样讨好自己?连在古牧都算是稀有的岩峰蜜都送给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颐和后退了几步,对甄烨修道:“岩峰蜜我就不要,既然你这里没有沈芨草,我便去别处找了。”话音落,人就逃也似跑出了药铺。 看着颐和慌慌张张逃离的背影,小圆子不解地问道:“师父,你干嘛要送她岩峰蜜呀?” 甄烨修一副心痛的模样,依依不舍的望着颐和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口,道:“她的主人极有可能是一名药师。” 闻言,小圆子吃惊的张开嘴,一时竟然呆掉了。他经常听甄烨修说起年轻时的际遇,自是对药师有所了解,却不想,刚刚那个小矮子的主人竟然是药师,真是晴天里的一道霹雳啊,意想不到。 出了药铺后,颐和便顺着街道往前走,现在街上的人虽不上多,但也不少,她可不想再一次被人顺走钱包。 这半月街虽然也来过几次了,但每一次都举得新鲜,卖包子的小贩大声的吆喝,卖糖葫芦的满大街走,还有耍把戏玩杂技的,很是热闹。 忽然,颐和觉得自己的身后跟了一个人,而且像是已经跟了很久的样子,于是,她往一个僻静的小巷子一拐,疾步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后,猛然回头一看,只见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穿黑袍,将脸也隐在黑色斗篷里的人。 心中一颤,颐和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 黑袍子里传来一道压抑的女声:“小不点还挺机灵,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帮你什么忙?我只是一个书童而已,帮不到你什么。”颐和警惕道。 “你能的,”黑袍人缓缓递给颐和一支黑色瓷瓶,“你的主人需要沈芨草,我可以现在就给你,但你必须先告诉我,这支瓶子里的丹药用了那些药材。” 这个黑袍人太过诡异,虽然她提出来的条件对颐和来说有益无害,可她们非亲非故,为什么要帮她呢?想了想,颐和道:“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帮你?” “你需要沈芨草,而我有,而且我相信这难不倒你。”扬了扬手中的瓷瓶,黑袍人道。 看了看四周的地形,颐和自知难以逃脱,便道:“好。” 接过黑袍人递过来的瓷瓶,颐和将之打开,一抹淡淡地药香便萦绕在鼻尖,轻轻地嗅了嗅,淡淡道:“丹药中有一琴草,碧云芝,芳青果,泡桐花,岩峰蜜。” 颐和抬头看了黑袍人一眼,见她对自己并没有恶意,便将瓷瓶还给她,黑袍人接过瓷瓶道:“多谢小兄弟,三天后我会再找你的。这是沈芨草,你收好。”黑袍人说着便从宽大的衣袖中递出一株朱红色药草,交给颐和,然后缓缓向小巷子的更深处走去,在一个拐弯处消失不见。 自始至终颐和都没有看见她的脸,甚至连体型都没有看清,轻呼了一口气,颐和看着手里的沈芨草有些发愣,好像刚刚发生的就是一场梦。 微微摇摇头,将药草收好,颐和缓步走出小巷子。 回到行宫,颐和发现莫菲菲和云朵都没有发现自己出去了,顿时暗松一口气,赶紧换下了衣裳。 白驹过隙,斗转星移,转眼便到了第三天。 这三天,颐和在行宫中表现的到是很乖巧,早起早睡,偶尔让小厨房准备一些时令水果消消暑,好不自在。她本想着,自己这几天一直躲在行宫中,量谁也想不到,古牧的和亲公主会扮成小书童去集市,而那黑袍人定也想不道自己会不去赴约,自是在行宫中为所欲为。 却不料,夜里,颐和正打算开始炼制丹药时,窗外一阵黑风刮过,一抹黑影便站在了颐和的面前,阴沉着语气道:“你今天为什么不去赴约?我在哪里等了你三个时辰。” 早已呆住的颐和,手上一松,一支白玉瓷瓶顺势便往地上落去,黑袍人脚一勾,手一伸,那瓶子就稳稳的落在了她的手里,见颐和不说话,便气愤的将瓶子往颐和怀里一丢,道:“不要以为躲在这儿不出去我就找不到你了,我一路从古牧跟踪你到这儿,可不是让你逃避我的,记住,颐和,你不管去哪儿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这世上最让人恐惧的便是,你不知道对手是什么人,但他却知道你的一切。 听了黑袍人的话,颐和激灵灵打了一个寒颤,咽了咽口水道:“你到底是谁?”如果不是她体内有那一魂一魄作为支撑的话,想必她已经害怕的说不出来话了。 “我是谁?”黑袍人冷笑一声,坐在颐和的对面,容貌隐在了黑色的斗篷里,“我是谁不重要,只要你忙我办几件小事就可以了,当然,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就像我们第一次的交易那样。” 什么,从古牧就开始跟踪她了,她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跟踪她?而且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何居心? 颐和往床榻里面缩了缩身子,压抑不住的颤抖,道:“你,你为什么要跟踪我?” 话音落,黑袍人唰地一下就将一把匕首抵在了颐和的脖子上,一手掏出一支黑色的瓷瓶放在颐和的鼻下,威胁道:“这里面的丹药用了那些药材,不说的话我就杀了你。” 不用闻,鼻尖便萦绕了浓烈的药香,颐和皱着眉,动也不敢动,值得使劲去辨别药香中有哪些药草,一面缓缓道:“用了合气果,御风草,四香莲,还有……” “还有什么?快说。”黑袍人一使劲,匕首更是抵进了颐和的皮肤里,却幸好没有破皮。 绞尽脑汁的颐和,冒了满头大汗,结结巴巴的道:“还有,还有彩云桃和人参……” “还有呢?”黑袍人狠厉道。 “没有了。”颐和悄悄地捏紧了拳头,更是害怕的连骨头都软了,如果这女人再用一点劲,她的小命就要交待在这儿了。 冷哼一声,颐和清晰的感觉到她落在自己脸上的神情有多么毒辣,才收了匕首,黑袍人道:“这一次就姑且信你一次,下次若是出了一定点错,我便会让你留下点东西来。”说完,颐和只觉得眼前一阵黑影闪过,再看时,那还有黑袍人的影子。 大舒了一口气,颐和顿时就摊在了床上,感觉手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软的都不能动了。 躺在床上,颐和不禁想:这个女人知道她的身份,还敢找上门来,那定是早有预谋的了,她会是谁派来的人呢?是稀和的人?还是孝武帝的人?还是澹台绝的人呢? 下一次如果自己答不出来的话,她会不会直接就要了自己的命呢?不,这两次见面她都有机会下手,但是她却没有那么做,那就是说,自己于她还有一些作用,而且,应该不只是为了辨别一些丹药的成分那么简单。 她是从古牧追到南炎国的,肯定也是去过峥州人皇王府了,而那个时候她为什么不着自己呢? 还有就是,在古牧的时候,自己一直没有透露熟读药典的事情,那这个人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熟悉各种药材的呢?难道,这个人是她认识的?会是谁呢? 这么想着,天空已微微泛了白,颐和从床上爬起来,将放在矮几上的药材并容器都收了起来,若是让莫菲菲和云朵那两个侍女知道她半夜里又在炼丹,肯定又会在耳边罗嗦好几天了。 重新躺回被窝里,颐和深深地觉得自己时运太不济了,自从莫名其妙成为公主以后,她的运气就一直没有好过,武氏的去世,凌千的失踪,还被派来看守别人祖宗的坟墓,真是连老天爷都不帮她呢。 突然,颐和想到,那黑衣人说她是从古牧开始就跟踪自己了,那野狼夜袭营地的事情会是她做的吗?她可以拿出那么多丹药来,而武氏也说过,一些丹药是可以暂时控制野兽的神志,让它们去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所以……所以那天夜里的野狼一定是被药物控制的了,所以自己会觉得那些野狼身上有一些熟悉的东西,原来竟是药香!没错,当初自己在检查野狼尸体的时候,确实是在野狼的尸体上闻见了淡淡地药香味! 想到这儿,颐和的原本闭着的眼眸,唰地一下睁开,心里发狠道:很好,居然在那个时候就盯上自己了,那她,绝会让她好看! 第46章 小童儿,寻暗坊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颐和迫不及待的掀起被子便跑下了床,来到凉城后,她的钱一直都是人皇王府出的月钱,数量有限,自己可得省着点花呀。 将荷包里的钱全部倒出来,颐和仔细数了数,满打满算只够买二株白骨花,这可如何是好? 没有钱,她要怎么为武氏报仇呢?又要怎么提高自己的药术呢? “唉!”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颐和自责道:“就这么点钱,以后可再怎么办呀?”转过头望了望收在药柜上的几瓶装有丹药的瓷瓶,舔了舔嘴唇,修炼了这么多的丹药,却不能换钱还要花钱,真是心痛啊。 对啊,可以拿丹药去换钱呀,想到这儿,颐和眉开眼笑,将银子重新装进荷包里,翻身上了床,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用过早膳后,颐和便偷偷地带着叶子出了赤练行宫。如果让云朵和莫菲菲知道她又要出去,肯定会不让她去。 入秋的凉城,红叶遍野,成熟的果子在街道上飘出一丝丰硕的喜悦。 小摊贩们将橙红的柿子晒干了,串成一串挂在摊子旁的竹竿上做招牌,几个小孩儿嘴馋的蹲在地上望着柿子流口水;一摞摞褐色的板栗,装满斗,一颗颗硕大饱满的样子,让人惹不住伸手去抓一抓,通红的苹果,淡黄的梨,晶莹的葡萄,小巧的山楂,一路走过去,水果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在南炎国,也只要苍州的凉城才有这么多品种的水果。 大街上,一大一小两个人慢慢的走着,今天颐和依旧是一副书童的打扮,而叶子却是一副有钱少爷的扮相。 走了一阵,颐和突然停下来道:“叶子,你走我前面,你是有钱人,我是书童,要扮也要有个样子才行。” 闻言,叶子只好走在颐和的前面,并且将手里的一把折扇舞的像模像样,笑嘻嘻的回头问道:“公主,你看我扮得像不像有钱人?” 颐和围着叶子转看一圈,道:“如果你不叫我公主,会更像!”说完,颐和抬脚继续往前走。 摸摸鼻子,叶子追上去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颐和的本事他是见识过的,自那野狼袭击事件过后,他和鸿毛,就是颐和最忠心的属下,自是对颐和唯命是从。 “我要卖丹药,你带路。” ……………… 跟着叶子在宽敞的街道上窜来走去,然后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又走了一段路后,两人终于站在一家不起眼的小作坊门前,颐和好奇的打量着小作坊:门头上一只无字黑扁,大门半开,门边两根木柱丝丝裂纹盘布,整座小楼成淡灰色,看起来已有些年头了。 叶子摆了摆手中的扇子,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颐和,一收折扇,领头进去了,见此,颐和抬脚就跟在了叶子的身后,进入小作坊,却是别有洞天:一律漆红的家具摆设,随处可见的绿色植物,大堂顶上垂下一只硕大的红色灯笼,青纱帐曼舞,不知从哪儿传来的琴声,时而淡雅清心,时而急如泼雨,引人入胜。 大堂中,来往的人虽然不多,却个个都是穿金戴银之辈,而且,其中不乏穿着妖娆的女子。 颐和跟随在叶子身后,只听的耳边有人道: “听说云春楼今天拍卖的是一位绝世美人,那模样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呢。” “是啊,我就是听说有绝世美人才来这里的,这还要多谢贤弟的引荐啊。” “哪里哪里,你我兄弟乃同道中人,是应该的应该的。” 皱了皱眉,颐和见叶子要往楼上去,便跟了上去。由右边的楼梯上了二楼,耳边渐闻莺笑燕语,香风扑鼻,过道上的创智上倒映着摇曳的烛火之光,对面一名矮胖女子走过来,直面扑向叶子道:“大人何来?” 叶子避开女子扑上来的身子,颐和这才看清这矮胖女子的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白色的粉末随着她说话的动作簌簌地往下落,叶子道:“我找玉娘,烦请通报一声。”说着,就递过去一锭银子。 矮胖女子见了银子,一把便抢了过去,放在嘴里咬了咬,才咬着头道:“你们来晚了,拍卖会已经开始了。” 叶子又取出一锭银子道:“带我去找玉娘,这锭银子就是你的了。” 香风从鼻尖飘过,银子已然又落在了矮胖女子的手里,“好说,跟我来。”话音落,女子转身便扭着腰肢走了,见此,叶子与颐和抬脚便跟了上去。 云春楼的三楼与二楼不一样,宽大的房间能容下上百个人,没有茶桌,只在上首有一个小小的舞台。四周厚重的粉色帐幔,清雅的琴声,花卉争奇斗艳,来往的人群里,有穿乞丐似的老头,也有瘦的皮包骨的青年男子,更是七八岁的书童满地跑,站在楼道门口的丫鬟,随叫随到,被这群人呼来唤去,从无怨言。 矮胖女子将颐和二人带至三楼,道:“就是这里了,玉娘等会儿就出来了。”然后转身就走了。 听那矮胖女子刚刚说的话,颐和知道这里将有一场拍卖会,可是,什么是拍卖会呢?她并不了解,想要叶子给她解释下吧,这里这么多人,时机不对,她便只好忍着了。 叶子将颐和带到一处人少的角落中,躲开繁杂的人群,等待玉娘的出现, 不一会儿,从上首舞台边的帐幔里走出来一位高挑女子,她装束虽然极其艳丽,行动间充满蛊惑般的妖娆,可只能算是清丽的面容,却是未尚一丁点儿脂粉。 她双手下压,示意在场的人安静,笑吟吟的道:“玉娘不是废话多的人,想必在场的诸位都知道云春楼今晚的商品有多稀有,那么,就请有兴趣的客人开价吧。”说完,拍了拍手,便有两个大汉抬着一只被红布盖住的四四方方的东西上来,玉娘将红布扯下,竟然是一只黑色的铁笼,笼中一个卷缩着身体的纤弱少女,在红布被掀开的那一霎那,抬起精致的小脸,惊恐的望着笼外的人。 绕是在古牧可汗王庭中见过不少没人的颐和,也觉得这女子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吞了吞口水,颐和侧头望了望站在身边的叶子,复又见舞台上,一个珠圆玉润的女子上台代替了玉娘,而则玉娘走了下来,与几位穿着极其奢华的男人交,此时已有人开始报价: “五十两黄金!” “一百两黄金!” “我出一百一十两!” 颐和见玉娘走下了舞台,便轻轻地拉了拉叶子的衣袖,虽没说话,叶子却是明白了她的意思,两人便向着玉娘走了过去,围在玉娘身边的人甚多,叶子为避免颐和在人群里被伤到,身子左右摇摆,便将颐和护在了身后,真气轻轻地将四周的人推开,缓缓地来到玉娘的面前。 夹在人群中的玉娘,见叶子带着一个小童向自己走来,便排开周围的人,主动靠上前去,道:“公子长得好俊俏,玉娘有礼了。”说着,对着叶子福了福身子,笑吟吟的看着叶子。 叶子抱拳还以一礼,这才道:“娘子客气了,在下有些东西想请玉娘代为转卖,不知可有安静的地方谈一谈呢?” 玉娘眯了眯眼,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道:“请跟我来。” 玉娘将二人带到一间安静的客房,瞥了瞥一直跟在叶子身后的颐和,笑着道:“请坐,不知公子想卖什么东西?” 叶子坐下后,看了一眼站在身旁的颐和,道:“不知道娘子这里可否转卖丹药?” 玉娘一挑好看的眉毛,道:“当然,难道先生是想卖丹药吗?”玉娘见色极快,从只字片语中便知道叶子的身份一定不简单,所以连称呼都变了。 叶子笑了笑,却是颐和接过了话头:“我家主人想卖掉一些美艳丹。”只要知道药师的人,都知道药师炼制的丹药,具有奇效,而且,因为药师的稀有,药师所炼制的丹药就更罕见。 一听是美艳丹,玉娘的眼睛便瞪得老大,动容的问道:“不知美艳丹有和功效,怎么使用?” 颐和取出一只白玉瓶放在桌上道:“美艳丹,具有美艳养容的功效,一天一粒,连续口服十二天,便可有除皱,美白,这里正好是十二粒美艳丹。” 玉娘将信将疑的拿起白玉瓶,将之打开,放在鼻下嗅了嗅,一股淡淡地药香从瓶子里溢出,“先生请稍等,我去请一位先生过来鉴别一下。”美容的药物,玉娘见过的不知道有多少,但大多数都是外敷的,却没有见过口服的,而且,这是真的是药师炼制的丹药吗?她有一些怀疑。 “好。”叶子点点头,玉娘这才走到客房的门口,唤来一个小丫鬟,吩咐了几句,便又回来坐下,道:“我这里有雨前龙井,大红袍,和红茶,不知先生喜欢喝什么茶?”这玉娘果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一句话便想拉拢这位能炼制丹药的药师,难怪能开这么大的一个黑市,可她却是不知道,这炼制丹药的另有其人。 很快,一个小丫鬟便带着一位老者过来了,老者白须白发,穿着朴素,一副仙风道骨模样,而一见这老者,颐和便是大吃一惊,只听得玉娘道:“这是甄烨修老先生,是凉城有名的药师。” 而在颐和看清老者的模样时,甄烨修也看到了他,当下便是呵呵一笑,道:“我们已经见过面了,不知小兄弟可还记得老夫?” 没错,这老头就是颐和买想沈芨草的那家药铺里的老人家。 第47章 美艳丹,被掉包 其实,甄烨修又哪里是什么药师了,他不过是因为在年轻时救过一名药师,受其指点了半个月,对药材的了解,便真成了凉城第一人,而且因得到药师赠送的一剂药方,便对外称呼自己是药师传人,引来更多的求药之人。 颐和吃惊的指着甄烨修,道:“是你!” “是老夫,”甄烨修点点头,站在一旁的玉娘将装有美艳丹的白玉瓶递给甄烨修,并道:“这便是美艳丹。” 接过白玉瓶,甄烨修嗅了嗅那淡淡地药香,将瓶子微微倾斜,倒出一粒美艳丹放在手中,丹药成乳白色,绿豆大小,散发着淡淡荧光,见此,甄烨修从怀中取出一个布包,摊开后里面竟然是粗细长短不一的银针,取出一根稍长的银针,缓缓地刺向丹药,而美艳丹外一层荧光一闪便暗淡了下去,当银针离开后,丹药上又重新散发出了荧光。 片刻之后,甄烨修将银针收起,带着敬意道:“这是药师炼制的美艳丹,玉娘尽可为其安排拍卖事宜。” 叶子微微点头,道:“能给我安排最快的拍卖时间吗?” “这个自然不成问题,现在外面正在拍卖,先生随我来就是。”玉娘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叶子便不在停留,当先出门,颐和跟在他的身后。 重新进入三楼拍卖场,刚刚的那个关在笼子里的女孩已经被拍卖走了,现在正在拍卖的是一册孤本,一会儿的功夫,喊价已经从五十两白银,变成了三十两黄金被人拍走,震得四周的人猛吸冷气。 接着,玉娘便走了上去,笑意吟吟的道:“呵呵,在场的大人们想必都知道药师的丹药有多神奇,而我呢,正好刚刚得到一瓶丹药,我想各位都会有兴趣的,尤其是夫人与小姐们……”玉娘轻声蛊惑着,玉手一挥,便有小丫鬟端着一只盖着金色布帛的托盘,走上到玉娘的身旁,“这是具有美容奇效的美艳丹,只要连续服用十二日,便可除皱,消斑,美白,很有奇效。” 场地中不少人听到药师之名,具是眼前一亮,蠢蠢欲动,相互之间轻声讨论起来,更有那离丹药距离近的人,恨不能可以上台好好的看一看药师炼制的丹药是什么样的。 一时间,嗡嗡声一片,好不热闹。 看见某些人的表情,玉娘轻轻笑道:“美艳丹:拍卖低价五十两白银一颗。” 话音落,便有人问道:“玉娘,你这丹药真的是药师炼制的吗?”药师的稀有程度,在凉城只有四处流浪的江湖人才知道他的一丝消息,而平民百姓甚至是药师都不知道。 “我们云春楼的药师先生已经看过丹药了,绝不会有问题,各位大可放心。”玉娘含笑道,目光在人群里移了一圈,最后看向了两个穿着穿着异常高贵的女子身上,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这两位有钱有爱美的女子才能得到。 不过,就在玉娘回答了提问的同时,场内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一些人在考虑了丹药的功效之后,便打消了购买的兴趣。 颐和向场内扫视了一圈,大多数人都是在相互低声交谈,并没有购买的意思,不由得向叶子递了递眼神,而叶子亦是对此莫可奈何。 见场地里半天没有动静,玉娘笑了笑,道:“呵呵,没有人想要得到这一瓶丹药吗?” “既然没有人要,那我便出六百两白银。”玉娘的话刚落,便有人开口喊出了价格。 “谁说没有人要,我出一千两。”加价之声紧随其后。 颐和听见有人喊了价,连忙向人群里找了过去,只见先前喊价的居然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头发蓬松,一脸不羁,身上的衣服补了七八块补丁,而另一个喊价的则是一名穿白袍的年轻公子,手拿着一把骨玉折扇,从行为举止上就看得出是名门之后。 颐和不解的向叶子看去,而叶子也正好向她看过来,两人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不解:这女子喜欢的丹药,两个男子抢夺个什么劲。 “哦,这位公子出价一千两,还有没有更高的加价呢?”玉娘向一直没动静的两名高贵女子看去,笑道。她的心目中,还是这两名女子才是丹药的得主人选。 “如果没人开价,这美艳丹就是这位公子的了。”玉娘接着又道。 “一千一百两!” “一千五百两!” 零零落落的喊价声响起,毕竟花一千多两白银买一瓶丹药,实在是有些不划算,使得很多人望而却步。 “一千六百两,可还有人加价了?”玉娘笑眯眯的道。 寂静的场地,在玉娘的话音落下之后,轰然响起议论之声,而在这乱哄哄的声音里,一道清丽的声音道:“三千两。” 四周嘎然一静,这个价格升的未免太高,场地里不少人都被这豪言给镇住了,纷纷看向出价的女子。这女子相貌平平,但其身上的任何一件东西拿出去,都抵得上平民百姓一年甚至的三五年的用度。 在凉城,几乎人人都知道,梁家的二小姐梁初雪是一个极会花钱又极会赚钱的主,一见是她,认识她的人也都见怪不怪了。 这开价之人,正是玉娘一直关注的两位女子当中的一个。 高台上,玉娘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道:“原来是梁初雪小姐,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愿意提出更高的价格呢。”她这句话算是和梁二小姐打过招呼,亦是让叶子知道,这可一个很有钱的主。 “我想,是没有人会和我抢东西的吧。”梁初雪看上的东西,无论花多大的价钱,都会弄到手。 “既然无人加价,那这瓶美艳丹便为梁二小姐所得!”玉娘笑了笑,点点头,手中的小锤轻轻在桌上一敲,便是结束了这一场拍卖。 看见丹药已经被人买去,颐和低声对叶子道:“我们走吧。”走了几步,颐和听见一个声音道:“梁二小姐,既然这瓶丹药已被您买去了,不知道可否让在下看一眼呢?” “当然可以。” 好奇心起的颐和,回头看去,正好看见梁初雪将装有美艳丹的瓷瓶递给第二个喊价的白袍少年,而第一个喊价的疑似乞丐的少年一把将即将落入白破少年手中的瓷瓶抢了过去,一面嬉皮笑脸道:“既然你能看一眼,那我也能看一眼咯,我就不客气啦……” 人影攒动见,一只带着幻影的手,快速的在瓷瓶的上方一晃而过…… 不过,既然这美艳丹既然已经卖出去了,便跟自己没关系了,颐和眨了眨眼,跟在叶子身后,走了。 来到刚刚与玉娘见面的客房里,颐和在房中转了转,回过头来对坐在桌边的叶子道:“刚刚的那个小乞丐,你去调查一下,回来跟我说。”她还是没有忍住自己的好奇心。 “是。”为了不让人怀疑他们的主仆关系,所以在颐和的要求下,叶子只好坐在桌边,继续扮演高深莫测的药师。 不一会儿,玉娘便带着一个丫鬟进来,丫鬟手中托盘里的一叠银票,玉娘笑呵呵的道:“让二位久等了,因为办理手续花费了一些时间。” 叶子点点头,表示理解。 玉娘从丫鬟手中取过托盘,转递给颐和,道:“这里是拍卖美艳丹的银两,其中扣除了百分之十的手续费,以及需要缴纳的税金,都在这里了。” 一对视一眼,颐和上前一步,将玉娘手中的托盘接了过来,叶子向玉娘点点头,拱手道:“多谢,后会有期。” 说完,叶子带着颐和转身便离开了云春楼。 刚刚出小巷子,颐和抬眼就看见刚刚在云春楼出现的乞丐,从街的另一边跑进了一条巷子里,哪跑动的姿势…… 脑中一道灵光一闪而过,颐和想起这人就是那次偷了云朵荷包的人,于是对身旁的叶子道:“你去跟踪一下,看他做什么去了。”如果她所猜不错的话,他应该是去销赃了。 叶子不放心的看着颐和,没有动,见此,颐和又道:“放心,我在哪里等你。”顺手便指了街对面的一家酒楼,叶子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记住酒楼的名字,转进背后的小巷子,运气轻功上了屋顶,向着小乞丐消失的方向就追了过去。 看见叶子的身影消失在屋顶上,颐和抬腿就向合约酒楼走去。 而在这时,一俩马车疯了一般的就向这边冲来,马车夫一边极力驾着马车,一边大声喊着:“快闪开,快闪开!” 马车的速度太快,又是从拐弯处冲过来的,颐和要躲避俨然已来不及,正在这紧要关头,从身后伸来一双手,将颐和夹在腰间,飞身一跃,一脚踏在马车箱顶盖上,继而一个转身,便落在了地上。 颐和被突然出现的情况弄傻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地上了,而那个救她的人就站在她的身边,一边摸着她的头一边说:“走路都这么不小心,下次一定要注意了。” 第48章 武林贴,起浩荡 眼前的这个人,有一张好看的脸,透着和气,浅浅的笑容边,一只梨涡深陷,一身金线镶边的华贵衣袍,却是将他的脸色衬得更外苍白。 这个人真好看。颐和有些愣愣地看着他。 “小兄弟,你没事吧?”伸出手在颐和的面前摇了摇,华程道。 听见问话,颐和回过神来,有些尴尬的说:“没,没事,多谢公子相救。” 闻言,华程咯咯一笑,似是想到什么了,咳嗽一声,道:“不用客气啦,既然你没事我就先走了。” 颐和向其一抱拳,朗声道:“还未请教恩公大名,日后要怎么找你呢?” 摆摆手,华程回头看了看,面上显出一丝焦虑,急忙道:“来不及跟你说了,有缘分的话我们还会再见的。”说完,转身就跑了。 他似乎在被什么人追杀的样子,颐和望了望华程消失的地方,转身便要进酒楼,却突然发现脚边有一张暗红色洒金的请帖,好奇心的促使下,她将其捡起来,翻转直正面,只见武林帖三个烫金大字,打开一看,一目十行看完。 武林帖,广邀天下英雄豪杰,与天保二十六年,祁凉山庄比武斗宝。受邀之人凭贴入庄。 颐和想到:这么重要的东西,一定是恩公丢的了。于是抬脚就向着华程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而就在颐和动身没多久,一群身穿青色家丁服饰的人,气势汹汹的找了过来,领头之人一边指挥着其他人,一边向周围的人打听,听那描述,正是华程。 不一会儿功夫,颐和便在人群里看见的华程的背影,于是赶忙追了上去。而华程因为已经跑了一段路程了,体力不支,很快就被颐和追上了。 颐和递上帖子,道:“这是恩公掉的吧,我给送过来了。” 微微一愣,华程还是接过帖子,朝身后望了望,一边喘气,一边说:“多谢小兄弟了。” 正在这时,追踪的人也看到了华程,那领头人一声大喝:“快点,就在那儿,快追!” 闻声,华程顾不了许多,拉着颐和就跑,“快跑,一定不能让他们抓到我。” 本只是想将帖子送给他,不想却被拉着一块儿拼命的跑,颐和有点摸不着头脑,却只能抬高了短腿,拼命的跑。 左拐右拐,两人终于甩掉了那一帮人,华程看着脸色涨得通红,猛喘气的颐和,咯咯的笑起来,“原来你也是女子!”原来,在一阵疾跑中,颐和的发绳散开了,暴露了性别。 胸腔里针扎一般的刺痛,使得颐和说不出一句话来,而话音一落,华程就伸手将自己头上的发箍摘了下来,漆黑的长发,闪着柔顺的光亮,从颐和眼前布展开,令她吃惊的张开了嘴。 华程笑眯眯的看着颐和,咯咯的笑着:“你一直把我当成了爷们儿,看来我的扮相还是不错的。” 以双手撑着膝盖,颐和喘了好一会儿气,才道:“他们为什么要追你呀?” 华程调皮的吐吐舌头,觉得这小丫头的问话太尖锐,却还是老实的说:“因为我偷了他们的武林帖呀。” 什么?!这帖子竟然是她偷的,颐和顿时有种助纣为虐的感觉,于是不悦的说:“虽然你对我有救命之恩,但一个人的原则,即有所做而又有所不做,既然你已经逃脱他们的追捕,我这就告辞了。”从灵魂的深处,她极其痛恨小偷。 “你别走啊,”华程拉住她,任性道:“你看,都到了我住的地方了,你不进来坐坐?而且,我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叫华程,你叫什么?” 华是罗莱国国姓,这个女子是罗莱国皇族的人。颐和不禁对华程又看了两眼,心念电转,道:“我是药儿。”罗莱国皇族的人,来凉城所为何事呢?她不得不提防着点。 华程笑眯了眼,拉着颐和就往一处小院子走,一边道:“药儿,你知道吗,我是为了清华丹来的,我听说这凉城有人在拍卖这个,所以我就来了,然后我又听说祁凉山庄再广发武林帖,一时好玩就偷了一个过来,你别小看这武林贴,整个南炎国能得到此帖的人,不会超过五百……” 秀气的眉毛,不自觉得挑了挑,颐和受不了华程的热情,连拉带拽的给拉进了一个小院子。院中,四五只母鸡在篱下刨食,屋檐下堆放着一摞柴火,旁边一只小凳子,而墙头上搭着的一根竹竿上,晒着大人与小孩的衣物,却不见一个人影。 华程如同一只快乐的小燕子飞进屋里,一边跑着,还一边招呼颐和:“药儿快来,他们在吃饭了。” 已经中午了么?她还真是后知后觉。 华程拉着颐和进屋,欢快道:“我回来了,还带来一个朋友,小丸子,我还给你带了蜜饯呢!” 四方的饭桌边,坐了一家四口人,一对老夫妻,一个中年男人,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华程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递给孩子,然后指着老夫妻给颐和介绍道:“这是李大叔和李婶,李婶做的饭可好吃了。”李大叔个子瘦小,纵横交错的皱纹似是在脸上开了一朵菊花,耷拉着眼皮,瞧向颐和的目光中透着一股农人的憨厚与精明,说话间,李婶已经去厨房拿碗筷了。 华程又指着中年男人对颐和介绍道:“这是李大哥,很会打猎哦。”中年人的左脸颊上一道长长的疤痕,从眉角一直延续到了腮帮处,加上高大而壮士的身体,样子看起来很是凶狠。 颐和眯了眯眼,干干的说:“李大叔,李大婶,李大哥,你们好。”眼神却瞟向了忙着吃蜜饯的小家伙,这个孩子长的要比凌千壮实多了,虎头虎脑的,黑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 “快吃饭!”李大叔也看见了小家伙嘴馋的样子,说着一巴掌就拍在了小家伙的脑袋上,随即一把将蜜饯夺了过去,放在一旁。 颐和的心一揪,目光紧紧贴在小家伙泫然欲泣的小脸上。 这时,坐在李大叔对面的中年男人,蹭的一下站起来,阴沉着脸,那长长的疤痕,红如鲜血,目光凶狠的瞪着李大叔。 华程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到,看李富贵的样子,如果真的和李大叔打起来的话,李大叔肯定是要吃亏的,而就在她要去劝解时,李大叔呵斥儿子道:“怎么,我不能打你儿子吗?你还要打我吗?” 李富贵阴沉着脸,逼视着自己的父亲,猛然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嘴巴子,打的是脸上的肌肉一阵颤抖,他依旧瞪着李大叔,狠狠地说:“你打我儿子,我就打你儿子!” 看来,李富贵还是一个护犊的人,只不过,有点傻乎乎的,白长了一副孔武有力的身板。 华程与颐和见此,纷纷暗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颐和在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点东西。 这个时候,李大婶也已经将碗筷准备好了,看见丈夫与儿子都站着,瞪着对方,便知道儿子的傻劲又上来了,便不理睬他们,招呼华程与颐和吃饭。 朵朵有话说:最近的成绩一直都不好,所以心情也跟着不好,所以今天的字数少了,往后我会每章二千字更新,质量方面与风格方面会与以前有点不一样,但代入感会更好一点,所以,亲们,喜欢的话就收藏起来吧,方便下次观看啊。感激了。 第49章 我不喜欢你 窗外,一颗胭脂般艳丽的落日,将余晖轻披万物之上,一群群归巢的鸟儿悄悄地从太阳的面前飞过。 李大婶的出现,并没有阻止让这对父子停战,就在李大婶将碗筷摆好的那一瞬间,李富贵狠狠地在自己的脸上打了两个耳刮子,响亮而清脆,在场的人都被他的这一举动惊呆了。 李富贵虽然长得五大三粗,有点傻乎乎的,却是真正的孝心之人。脑海中的那些记忆,给颐和的感触很深,深到让她觉得这世间上的人,都是为了利益而活,都是自私的,而眼前的李富贵,就好像是陷入泥潭的世人中最干净的一个。 隐隐之中,颐和对李富贵产生了敬佩之情。 “你这孩子,又犯傻了,快吃饭。”李大婶劝说道,一面夹了一块野兔肉放进他的碗里。 家中有客,居然发生了这样令人尴尬的事情,李大叔的一张老脸难看的很,为了缓解气氛,他也开始叫大家吃饭,颐和与华程字便自动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从脑中抹去,端起碗吃饭。 李富贵将自己碗里的兔肉夹给儿子,坐下来,大口的将白米饭往嘴里送,看他这样,却是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回到和悦酒楼时,天边已出现黄昏晓,明亮,璀璨,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 在脑海中的记忆里,自己总是混迹在是非之地,做着各种任务,陪伴自己最多的就是天上第一个出现的星辰与最后消失的星辰,黄昏晓与启明星。 屋顶上细微的响动,引起颐和向屋顶望去,窗外竹影攒动,树欲静而风不止,踏叶而来的人,半跪于颐和的面前,卑微的低着脑袋,道:“主子,叶子讨赏来了。” 勾起嘴角,将琉璃般的大眼弯成月牙儿,“带回什么好消息了?” 一个少爷,表情恭敬,半跪于一个书童的面前,此情此景,真是诡异至极。 “那乞丐确实如主人所说,在不知不觉中将美艳丹掉了包,并藏在了一处秘密场所。” “你明日就回峥州吧。”颐和冷酷的坐下来,端起桌上的一盏茶汤,轻吹漂浮在水面的茶叶。 不是她无情,而是这叶子在跟随自己的这四个月以来,浮躁的性子一点都没有改,这在别人的眼中,或许没什么,但在颐和的眼里,不仅是缺乏沉稳的表现,更是致命的索命铁链。 叶子一愣,吃惊的抬头望向颐和,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半响,吐出一个是字。颐和的命令,他从不会有疑问或违背。 “你不问我为什么吗?”颐和好奇的问。叶子是澹台绝送给自己的礼物,若是送回峥州,不止澹台绝,甚至是正好澹台氏都会掩面无光。 “为什么?”叶子依言问道。 “因为我不喜欢你。”她说的很是直接, 叶子没说什么,依旧半跪于地。主子不喜欢奴才,天经地义。 挥挥小手,颐和厌倦道:“你下去吧,明早便出发。” 叶子担忧道:“主子,您不回行宫吗?” “额……”颐和眨眨眼,似是在回想什么,看着叶子一脸认真的样子,她恍然大悟:“你不说我都打算在这里休息了。”她现在还小嘛,耍懒的理由有很多。 “请您快点回行宫。”叶子低头道。这么对颐和说还还是第一次,不免有些不安。 “好啦好啦,回去。”颐和害怕他继续??孪氯ィ?诎谑郑?疽庖蹲佣紫吕矗?缓笤谝蹲油溲?紫碌囊凰蚕拢?∫煤推怂?谋常?19?畹溃骸澳惚澄一厝ィ ?p> 第50章 复活人,被察觉 趴在叶子的背上,颐和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仿佛是回到了那个陌生的世界里,重伤的自己,伏在一个纤细的女子的后背,就算女子已经没有力气了,她还是没有放弃放弃生命垂危的自己。 有多久没有出现这样的错觉了呢?颐和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她却始终不能忘记,自己是基地里最年轻的首领,统御了十个手下……现在,她的记忆,仿佛在一点点的复苏。 叶子背着颐和走在僻静的小路上,悠悠的晚风沁着凉意。 突然,沙沙的脚步声停止了,伏在叶子背上睡着的颐和,缓缓睁开眼,朦胧中,看见前方一个黑衣人挡住了叶子的去路。 静默,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树木的苦涩味弥漫在三人之间,有点诡异。 黑衣人用一成不变的语气道:“我说过,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她简直就是跗骨之蛆,走哪儿跟哪儿! 可是,她要是把颐和当作鱼肉,那就大错特错了。 颐和吸了吸鼻子,将眼睛笑成了月牙儿,甜甜地道:“你今天熏香了?真好闻。” 准备随时先发制人的叶子,差点晕倒,别人都说自己神经大条,不按理出牌,他家的小主子比自己更厉害。 愣了一愣,虽然一直都知道颐和对气味很是敏感,却不知道已经到了这样可怕的地步。缓缓走近颐和,黑衣人道:“那你可知道我熏的什么香?” 颐和依旧是笑眯眯的,对身下紧绷着身体的叶子,根本就是毫不理会,道:“她也喜欢用这种香。”她在武氏的房间中呆了一个多月,对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了,这香味就算已被树木的气味掩盖去了一大半,可颐和又怎么会忘记武氏的味道。 黑衣人虽然与自己见过好几次了,可之前的几次都没有这种香味,所以,突然闻到这种香味,颐和有种不真实感,悠悠的接了一句:“她是我的母亲。” 颐和看见,黑衣人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明显的顿了一顿。 全身笼罩在黑袍里的武氏,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睛,心脏一抽一抽的疼痛,原来,她的颐和并没有忘记自己,她对自己是眷念的。 当时,摩帖本是奉了稀和的命令,来处死她的,可是,看着一脸决绝的武氏,他改变了注意…… 侥幸逃过一劫的武氏,跟在颐和的身边,看着她修炼药术,看着她真气溃散,看着她与双生子周旋,看着小郡主天天缠着颐和,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心里不知是欣慰还是苦闷。 现在,颐和看出了端倪,她要不要告诉她,她就是武氏呢? 武氏的心里,莫名的不安,挣扎着。 颐和见她不说话,于是拍拍叶子的肩膀,让叶子放自己下来,站在叶子的身边,一脸坦然的看着黑衣人,道:“你今天要拿什么丹药让我辨别呢?” 每次黑衣人找她都会拿一种丹药出来让自己辨别成分,这一次会是什么呢? 手掌一翻,一瓶漆黑的瓷瓶便出现在黑衣人的手上,道:“这一瓶丹药来之不易,我给你一日的时间,出了辨别出它的成分以外,我哦还要哦它的功效。”手掌一甩,黑色瓷瓶就飞向了颐和,被她一把接了下来。 黑衣人又道:“另外,一个月后,我会找你取清华丹。”话音落,她转身便要离开。 将黑色瓷瓶收起来,颐和气笑了,这人每一次都让她做亏本买卖,以前就算了,现在还要她炼制清华丹,简直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了,“大婶,我好歹也帮你好几次了,你就一点回报都不给我吗?” “你研究出此次丹药的成分,自然就会有你想不到的回报。”黑衣人情不自禁颤了颤身子,停下脚步。 “你就不能透露一下吗?”颐和追问道。 “这瓶丹药是从皇宫里出来的。”丢下一句话,黑衣人转到了一棵大树后面,消失不见。 自始自终,叶子都没有说话,但这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从颐和的表现来看,黑衣人与她显然是打过好几次交道了,而且是在他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行的。 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 他的小主子究竟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重新背起颐和,缓缓地向行宫行去。 “你不好奇吗?”颐和问道。 “做奴才的,不该问的不问。”叶子难得的沉稳道。 他的回答让颐和一愣,叶子什么时候转性了?说话的语气真像鸿毛!紧接着,叶子又说了一句:“如果是鸿毛那家伙,一定是这么说的,主子,我学的像不像?” 顿时,三条黑线挂在额角,颐和一个板栗赏在叶子的脑袋上,道:“就知道你不会一下子变得这么沉稳。” 叶子背着颐和,笑眯眯的道:“你们做主子的,从来都只看到表面,鸿毛那家伙虽然看起来比我稳重的多,可真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我可是比他有用的多。” 将脑袋搭在叶子的肩膀上,颐和道:“我知道,你虽然性子活脱一些,却是比鸿毛灵活的……” “主子,刚刚那个黑衣人,你们认识很久了吗?”叶子终于转到主题上来了。 “不久,但是很熟悉。”颐和淡淡道。黑衣人她自然是认识不久,可如果这个黑衣人是武氏的话,那…… 武氏还活着的可能几乎为零啊,稀和那个人,可不是会心慈手软的。 无论是从药术,还是从身上熏香的味道,都是那么的熟悉,除了武氏,颐和想不出还有谁的身上会带有药香和松木香,这两种香味。 可是,她如果不是武氏,又会是谁呢? 曾经,自己发过誓,要回古牧为武氏报仇,不求血刃那些伤害过武氏和自己的人,哪怕是让他们看看,自己的今天,都是他们一手造成的,也会让人觉得很欣慰了。可是,武氏,你究竟是死了还是一直跟随着我的呢? 颐和吸吸鼻子,望了望星辰渐多的夜空,将眼泪逼回眼眶。 此时,她真的很想武氏! 如果,刚刚的那个黑衣人是武氏的话,那该有多好! 朵朵有话说:因为现在在乡下,文文一直都是抽时间写的,所以昨天的那一章字数特别少,真的很对不起啊,而且,朵朵这里没有网络,所以这几天的文文一直是好朋友代发的,所以,亲们,请继续支持朵朵哦,等朵朵忙完这几天,就会加更来补偿大家,另,在质量与字数方面也会提升上去。感激啦! 第51章 清华丹,不安日 朵朵有话说:上了首页的文字推,很高兴哦,嘻嘻,感谢责编的安排!么么哒!还有,感谢帮我上传文文的亲,么么哒! 最近在凉城,流传着一种传言:云春楼将要拍卖价值上千万的清华丹! 传说,此种丹药已经销声匿迹三十年了,是当年武则研究出来的,它养颜祛毒,可保一年百毒不侵,是十大丹药排行榜上第十,其功效,不言而喻。 这三十多年以来,可谓是,只闻其名而不见其物,它的神奇之处,更是被传成是天外仙人所赐仙丹。 听着鸿毛的报告,颐和若有所思的喝着杯中上好的雨前龙井,一面看着鸿毛面瘫似的脸,皱了皱眉,道:“鸿毛,你笑起来应该会很好看。” 鸿毛长眉入鬓,双眼凹陷,鼻梁高挺,五官的线条很是明朗深刻。这样的一副面孔,整天面无表情的,确实是太冷酷了。 颐和也不会想着去改变别人,只是会自私的想着,身边的这些人,到底都不是只忠心于自己的属下,能不能一直放在身边使用都是问题,所以,她轻易不会和他们说实话。 微弯着腰的鸿毛,听见颐和的话,试着弯了弯嘴角,果真是好看的不得了,但是却太亮眼了,于是,颐和摆摆手,道:“你还是别笑了。”接着她又喝了一口茶,嗯,入秋了,多喝点水还是好的。 她又道:“现在叶子已经回去峥州了,现在我的身边就只剩下你一个是武功高强的了,而我这里又大多是女子,你应该知道要怎么做吧?”她不知道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对于身边的这些侍女与侍卫,都不相信。 闻言,鸿毛转身就跪在颐和的面前,诚恳道:“是,鸿毛明白。鸿毛去打探消息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行踪诡秘的黑衣人与玉娘来往慎密,因为她们见面的地方是地下室,我怕打草惊蛇就没有跟踪,我怀疑,清华丹之事就是这个黑衣人搞的鬼。” 黑衣人?玉娘?清华丹?原来是这么回事。将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颐和搁下茶盏,对鸿毛道:“怀疑是没有用的,我要的是证据确凿。”说罢,便起身去了内室。 凉城如此热闹,她怎么可能还能在行宫里若无其事的呆下去。 鸿毛虽然不知道颐和要炼制清华丹,但是,那个黑衣人却是知道的,颐和打算在清华丹炼制出来之前,搞清楚那个黑衣人是什么身份! 颐和虽然还没有见过她的面,但是,就凭着那一股熏香,她也要查出她的真实身份来。 鸿毛因为颐和的一句话,自觉的很没用,连一个女孩子的话都没有办法找出瑕疵来。如果是一般的小孩子,一定会因为自己的武功而四处张扬,惹是生非,欺压平民百姓,可是,在颐和的身上,她好像看见了一双智慧的双眼,光明而圣神。 颐和体内,散发着一股摄人心魄的气势,能驾驭卑微者,能使人的能力得到提升,能使自卑者充满自信。 鸿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这却是怎么都遮掩不掉的事实! 望着消失在帐幔里的小身影,鸿毛站起身,静默了一会儿,便出去了。颐和一句话就将自己高傲的心灵击的粉碎,正在将他的灵魂慢慢扶正! 换好衣服的颐和,从内室转出来,便去招呼云朵与莫菲菲二人也都换上便服,向凉城出发。 莫菲菲身上有武功,云朵也会简单的鞭法,而自己更是对自己的逃跑功夫充满信心,自是不怕三个女子在凉城里会有什么不测,只要不遇到那个小乞丐,这一切肯定都不会有问题。 这样想着,带着书童装扮的云朵与莫菲菲二人的颐和,按着脑海中,叶子说的地址找到藏着美艳丹的破庙,而那一直和颐和过不去的小乞丐,竟然在破庙里睡觉,见此,云朵便要上前去将人给弄醒,却被颐和阻止了,她道:“那美艳丹肯定不会在这里的,定是那人在骗我,我们走吧。”说完,抬脚便要带人离开,云朵与莫菲菲听到颐和要走,只得跟上,却不想,那一直躺在草地上睡觉的乞丐,腾的一下坐起身,叫嚷着:“哎哎哎,你别走。” 云朵与莫菲菲吃惊的对视一眼,具在对方的眼中看出了笑意:她们的主子太聪明了! 停住脚,颐和微微回过身,问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一见是颐和,那乞丐顿时一脸的颓色,低声嘟囔道:“怎么是你啊!”一直以来,童月都有莫大的信心不叫颐和寻到自己的踪迹,就算让她发现了蛛丝马迹那也一定是自己故意留下来的,可现在,颐和就正大光明的站在自己的面前,而且,一针见血道出美艳丹的去处! 他不禁暗道:这丫头!真是太可怕了! 颐和笑眯眯的看着他,所答非问,“怎么就不能是我呢?话说,你打算怎么处理那些东西呢?”那些东西,当然是指美艳丹。 眼前的小乞丐,虽然看上去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也没一件是干净的,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是漆黑而明亮,闪着狡黠。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就算是乞丐,那也一定不是普通的乞丐。 童月盘腿坐着,瘪瘪嘴,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既然你已经知道是我拿了美艳丹,你就说说你想怎么着吧,要我一只手还是一双手,随便。” 别看他年纪好似不大,行走江湖也是有些年头的了,一路走来,他也是有着自己规矩的,‘办事’以来,不被抓住则已,若是被抓,那边悉听尊便。如今,已经有人找上门来了,他也就无话可说了。 颐和走到他的身边,席地而坐,云朵想要去阻止却是被莫菲菲拉住了手臂,颐和环顾四周道:“这里真是一处宝地,清晨闻朝露,夜来观星雨,好地方。” 童月却不和她废话,问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你怎么知道我找你有事?”颐和反问道。 叼着一根稻草,童月信心十足道:“第一,你既然知道是我将清华丹掉包了,却没有急于让我付出代价,干我们这一行的,被抓住了却没有被打残杀死,很难说的过去;第二,你没有说明来意,说明你有求于我,我可不认为被我祸害过的人会放过我,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你有事要我去办。说吧,看我能不能帮你办到。” 颐和竖起一颗大拇指,道:“够聪明,我要你帮我查一下最近风头大起的清华丹。” 第52章 清华丹,好暧昧 这个人既然能在玉娘的眼皮下做手脚,而不被玉娘发现,那一定是有自己的消息渠道了,并且,手上的功夫也应是神乎其技的,为自己办这点小事,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而,童月却是摇摇头道:“这件事我办不到,清华丹那样的丹药,据我所知,在五国之中,已经有三十二年没有人炼制出来了,而这一次竟然有人要拍卖这种东西,依我看,这必然是江湖浩劫,所以,我是不会淌这趟浑水的。” 童月这样说也不是没有道理,以现今五国局势来说,因为贵金国发现了黄金矿,而导致其他四国都对其蠢蠢欲动,凭借着百年盟约在即,谁都张开了大口,想要咬到最肥嫩的一块肉。在这样的局势下,南炎国昭武帝仙逝,民间传闻是其服用的丹药被人做的了手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凉城竟然传出有人要拍卖清华丹,这不是要让这浑水更加的浑浊么。 浑水好摸鱼!这是有人在打五国的注意呢! 而不管这个人是谁,他童月才没兴趣。他和普通老百姓一样,谁当皇帝都没事,只要自己有一口饱饭吃就一切不成问题。社稷大洗牌,苦的是老百姓,可不是他。 闻言,颐和的眼睛不自觉的深了深,在她的眼里,眼前的少年,又神秘了一分。于是,她坦言道:“我能炼制清华丹,这样,你是否会答应我的条件呢?” 童月并没有马上回答颐和的问话,而是使劲的嚼着嘴里的稻草,好似那根稻草就是天下间最美味的东西,怎么吃怎么咬都不觉得腻味。半响,童月点点头,道:“我相信你可以炼制出清华丹,但我还是不会答应你的条件。” 原本,颐和已经做好了看他吃惊的样子,却不想,童月根本不买她的账,宁愿自己断手断脚或者丢了性命,也不愿帮自己查出那清华丹背后的事情,看来,自己真的是小看了他。 “为什么?”颐和不禁问道。 “还是刚才的原因。我很惜命,不会为了不相干的人丢掉性命。” “这么说,你知道这清华丹背后的黑手咯?”颐和追问道。既然他能这么说,那一定是对清华丹背后的黑手有一定的了解,才会这样说的,才会知道这件事的危险性。 惊讶于颐和的聪慧,童月点点头,算是承认了她的推测,随即下达逐客令:“既然你们已经没有事情了,那就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别打扰我睡觉了。”说罢就躺下了身子,那嘴里的稻草也被他吐了出来。 见此,颐和挑了挑秀气的眉,在她的记忆之中,还没有人敢这样和自己说话呢。于是,她二话不说,在云朵与莫菲菲的惊呼声下,劈手揪起童月的衣襟,邪气且狂傲道:“你这家伙长得不错,很像街上拉客的兔儿爷,你是不是也想尝尝那个滋味呢?” 激灵灵打个寒颤,想不到这女娃娃还有这样邪恶的一面,怎么自己从古牧一直跟随她到这里都没有发现呢?童月咽了咽口水,直愣愣的看着颐和发光的眸子,道:“你要做什么?” 不得不说,他们现在的姿势要比当初与澹台绝初次较量的时候,要暧昧的多。只见颐和整个人已经压在了童月的身上,童月的两只手离颐和的手臂只有一寸的距离,而颐和一手揪着他的衣襟,一手抵在他的胸口上…… 上面的一个人,衣着华丽,表情邪气,一身狷狂…… 下面的那人,小巧的脸,可怜的二愣子表情,加上穿着的是破烂的乞丐服…… 这一幕,和某人饥不择食的样子有的一拼! 一旁,云朵捂着小嘴,愣住了:她的小主子啥时变得这样霸道了? 莫菲菲僵硬了手脚,张大的嘴巴好似吃了一只苍蝇:公主呀,你这样让我怎么回报给稀和陛下呀?难道要如实禀告您对一个乞丐上下其手吗? 依旧压在童月身上的颐和,一点觉悟都没有,恶狠狠的盯着他的眼睛,也不说话,那威压,已经将从童月头顶旁边的一只路过的蚂蚁震晕过去。 看着颐和的眼睛,童月有些不自在的扭扭身子,道:“大小姐,您有话先起来说,成不?”好歹他也行过弱冠礼了,被一个姑娘趴在身上像什么样子,最主要的是她的眼神,好像要把他吃了一样,真吓人! dmd!她是他见过的最恐怖的女人!童月心里极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 云朵依旧捂着嘴,嗡声道:“公子……你先下来吧!”就算她家公主穿的是男装,那也是货真价实的女子啊,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 手脚终于恢复的莫菲菲,上前一步,道了声得罪,就将颐和从童月的身上抱了下来。和顺公主在凉城有如此不检点的行为,若是穿将出去,那还是丢尽了古牧族的脸面,就算是冒着被责罚的奉贤,她也一定要组织胺颐和继续发疯下去! 逃脱颐和的魔爪的童月,好似差点被强上的女子,捂紧衣襟,涨红了一张脸,坐在稻草铺上,警惕的盯着颐和,道:“你可一点都不想女子,真不晓得是不是所有的古牧公主都是你这个德行!” 呵,看样子,这小子知道的东西还真不少。颐和的眼睛亮了一亮,趁着莫菲菲被童月的一句话震蒙了的时候,挣脱开她的钳制,一边撸起袖子,一边道:“你这个家伙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随即,一掌就打了过去。 不是颐和性子暴躁,而这在她眼中,这个小偷实在是不识时务,杀了他觉得可惜了,不杀吧,颐和觉得很不安,所以,逼急了,她就先打他几下出出气再说。 而颐和劈手向他打去的时候,童月条件反射的支起手臂便要招架,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挡住颐和另一只手的突袭,狠狠地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啪!”一声,清脆。 颐和愣住了,童月也愣住了。 “你为什么不躲开?” “这镯子你是从哪儿的来的?” 两人同时开口问道。 第53章 清华丹,药宗门 推荐朋友的书: 异界功法推广大师简介:穿越异界,推广绝世功法。 童月没有听清颐和说了什么,颐和同样也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颐和明白是他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梦游天际似的没有躲开自己的突袭,而童月却是心系颐和手腕上的那一抹粉色,激动地一把抓起她的手腕,厉声问道:“你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自己的手腕,突然被人抓住,颐和条件反射的,左手一把便捏住了对方的脉门,随即身子一转,使出过肩摔,将那人甩了出去,云朵与莫菲菲在一旁看得好不吃惊。颐和冷笑道:“我最讨厌被人抓我的手腕!”记忆中,抓过她的手腕的人,具是折断手腕的下场。 也不是颐和狠毒,而是基地中的生活就是这般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没有铁血手腕,你只能是别人的踏脚石! 被摔蒙了的童月,躺在地上半天回不来神,直愣愣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她究竟是什么人?武功竟然这样怪异! 其实,现在的颐和,也只是会一些粗浅的格斗技巧而已,前世的那些精深的武艺,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恢复的过来的,更别提,与这里的那些会真气的武功高手相提并论了,能将童月摔蒙,只是出其不意而已。 童月被彻底激怒了,他一个鲤鱼打挺便站了起来,向颐和步步紧逼,“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手镯?” 原先,他只是觉得,就算对方是古牧的和亲公主,性子是出了名的怪异,却是不会对自己怎么样,想不到,她居然会有春意药镯。这个镯子,已经消失了整整四十年了,现如今,怎么会出现在她手里呢? 是那个人出现了么? 还是古牧皇帝赏赐给她的呢?可如果是稀和赏赐的,自己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发现了童月的异常,颐和站住脚,毫不退步,直视着对方,气势更加坚定,隐隐中一股上位者的气质破体而出。 童月不管不管的一把揪住颐和的衣襟,同时,云朵与莫菲菲纷纷取出藏在靴筒内侧的匕首抵在他的颈边,四个人,受威胁最大的依旧是童月。 看了一眼两个护主的侍女,童月道:“我的命早就不是我自己的了,但是我一定会在我死之前将她的脖子拧断。” 颐和却是老神在在的任由他将自己拎起来,一面将粉色手镯往童月的眼前晃了晃,道:“你若能说出这镯子的来历,我自然如实以告。”自己的命都在对方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恐怕也只有颐和会这样悠哉了。 其实不然,颐和这样大胆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她从童月的眼中看出了镯子对他的重要性,所以,她可以肯定,对方轻易不会要了自己的小命,所以才会这样胆大妄为,却是吓坏了贴身的两名侍女。 云朵在听完童月的一席话之后,紧张的手心直冒冷汗,紧绷的神经更是一分都不敢放松;莫菲菲却是要比云朵镇定很多,虽然也紧张,但双眼却是炯炯有神的,狠狠地钉在童月的脸上,似是要从他的身上剜出二两肉来。 气氛很是微妙,谁都不会轻易动一下。 顿时,童月的脸变得异常狰狞,心里不自觉得认为,颐和是以非常手段得到春意药镯的,怒意横生,不管颐和的背后是否有强大的靠山,高举手臂就将她甩出去,颐和在地上滚动了两圈,减轻了冲撞的力度。云朵与莫菲菲在他将颐和甩出去的同时,手臂同时前刺,却被童月飞起的左腿挡了回去,冲到颐和的面前,喝道:“快说,你是怎么得到春意的?!” 原来这镯子名叫春意,心中闪过一丝明了,颐和爬起身来,云朵与莫菲菲的第二波攻击眨眼即到,一人攻上,一个攻下。 情势危急,谁也没想到,童月抄手就将颐和抓了起来,随即蹿过残破的矮墙,就这样不战而逃了。 莫菲菲焦急的大喊一声公主,与云朵追将出去时,已看不见童月的影子了。 靠第三只手吃饭的家伙,轻功果真了得! 被童月押着手臂,飞窜在树丛之中。 童月也是极聪明的人,在二个侍女攻向自己的时候,他已经想到:如果自己与她们打起来的话,颐和定会有机会给自己来一个出其不意,而自己就将以一敌三,自己肯定是打不过她们的. 而颐和身为古牧公主,又是代替人皇王来守陵的,如果她在凉城里被人抓走,极其看重颜面的孝武帝不一定会派人来找颐和,而古牧却是一定要来讨要说法,古牧与南炎必定大乱,这时,自己肯定以从颐和嘴里得知春意药镯出现的原因。 不一会儿功夫,童月就带着颐和窜出了丛林,到了一处绝壁,前面是万丈悬崖,而身侧是一座青色的大石,挡住了去路,大石边几丛杂乱却是繁茂中透着荒凉。 突然,童月一把拽起颐和的手臂,将她的衣袖刺啦一下撕裂,拽下半只袖子,随意的丢弃在距离悬崖不远的地方,颐和从童月的举动中明白了他的用意,也就不再反抗,她知道童月这是要制造假象,迷惑追兵,而他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 拐卖女童?看样子也不大像啊! 随后,童月在大石上东南角与西南角两处摸了摸,大石旁的杂草便向两边移开,露出一个黑色的洞口。 颐和知道机关遁甲乃是雕刻师所专长的,在赤练行宫也看见过一些,可与眼前的这个比较起来,却是逊色不少。所以,看见童月打开机关,她不是太吃惊,只是有点惊讶,在这样荒凉的地方,什么人会在这里建立这样复杂的机关来。 正这样想着,童月回过头来,对她说:“进去。” 进去就进去,难不成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会吃了她不成。 矮身踏进洞口,里面黑漆漆的看不见东西,所以颐和走的非常慢,走在她身后的童月,不知动了哪里的开关,身后一道石门沙沙的从洞口上方滑下来,咔哒一声,关闭了出口。 颐和轻轻颤了颤身子,站定,不再前行一步,而是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么浓重的药味?” 她身后的童月,也似停了下来,道:“这里是药宗宗门”说着,就一把拽住了颐和的手臂,将她手腕上的春意药镯露出来,漆黑的甬道内顿时有了淡淡的粉色光亮,虽然不是很亮,却已是能看得见脚下的路了。 “走吧。”童月道。 这条甬道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往前走的途中,颐和的手上和脸上都碰到不少蜘蛛丝,石壁上更是有不知名的东西,爬出了匆匆的沙沙声,很是诡异 第54章 药宗门,掌门人 在淡淡地光亮下,童月拽着颐和的手走在前面,并不时的停下来,在石壁上摸一摸,或是按住某块突出来的石头,旋转扭动,一阵机括声之后,再拉着颐和继续往前走。 甬道狭长而机关重重,颐和虽然看不见前面的路,也不知道还有多长的路才能到底,但鼻尖下越来越浓郁的湿气在告诉她,他们已经进入地低了,而且,从甬道的坡度来看,有着越渐向下的趋势。 童月停下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拉住颐和的手的力道也减轻了,而且,颐和明显的感觉到,童月不仅呼吸加重了很多,手掌里也出了很多汗,捏住自己的时候,她敏锐的察觉到,童月紧张的全身的骨头,都在轻微的颤抖着。 手指扣动石壁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进甬道里,颐和还听见水滴滴进水洼了的声音,等了一会儿,颐和道:“按照你紧张的程度来看,你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吧?”这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童月没有理她,而是认真的在眼前的石壁上算着什么,又过了好一会儿,两人面前的石壁轰隆隆的升起来,石壁上方的缝隙里,沙沙的落下瀑布似的沙土,浓重的灰尘呛的两人睁不开眼。 又过了好一会儿,尘埃落定,颐和听见身边的人,重重的舒了一口气,缓缓睁开眼,颐和就看见眼前是一只泛着金光的一人高的大鼎,浓郁的药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之前的疲惫与萎靡,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里的空间很大,四周的石壁上一颗颗硕大的夜明珠散发着柔和的光亮,在大鼎的四方,分别有一只蒲团,蒲团的两边摆放着高度适中的矮几,其上皆有数量颜色大小不等的瓷瓶十数只。 大鼎的正东方位,一块丈高石碑,其他在无一物。 这里就是药宗最核心的地方吗?相比较进来的时候,那不停歇的机括声,这里到也是简朴。 石室中因湿气颇重,而泛着浓重的霉味,期间夹杂着浓郁的药香,这味道,真算不上好闻。 童月缓缓的走向距离大鼎最近的一只蒲团,向大鼎望去,自言自语道:“也许,武则前辈就是在这个位置上炼制丹药的。” 武则在药师界有多大的影响,颐和自是知道,听童月这样感叹,不免对中间的大鼎对看了两眼。武氏曾跟她说过,越是有难度的丹药,所依靠的外物就越严格,炼制这样的丹药,首先要看药师本身对此丹药的了解程度,以及能否掌握炼制过程中的各种能量的细微变化,其次是要看药材的年份与成熟度,最后要看使用的药鼎的辅助作用的多少,这样才能炼制出上品丹药来。 这只大鼎呈暗金色,三足,圆肚,东南西北四方各镶嵌了一孔透明水晶,似是用于观察丹药;在水晶的下方,各有一块墨锭般大小的凸起;大鼎的上方,有一只同色鼎盖,与鼎身是完全连接起来的。 整只大鼎上没有任何雕刻,只有最原始的锻造痕迹,不平整,触手微寒。颐和知道,只有上等乌金与玄铁打造出来的器皿才有这样的触感。 这种材料打造的大鼎,在可汗王庭中她也没少见,可是,一人多高的药鼎,颐和还是第一次见到,更是第一次听闻可以用这么大的药鼎炼制丹药。 回过头来,童月不知何时站在了石碑面前,表情肃穆而庄重,走过去,颐和问道:“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没有回头,童月所答非问,道:“只有药宗掌门人才能将名字刻在这面石碑上,以供后世瞻仰,留存千古。” “你知道吗?我的祖父,我的父亲,都是为了保护掌门人而丢了性命,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我不会为药宗卖命,更不会去当药宗掌门人的第一护卫。” 他转过身来,睁着血红的双眼,盯着颐和道:“可天不遂人愿,让我遇到了你!” 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掌门人,他就不会因为失去亲人,而被宗门长老们逼迫,更不会自爆自弃到甘愿流落街头,只为躲避药宗的追查。 这十多年来,他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所以,他恨药宗里的所有人,他要破坏一切丹药交易,他要让药宗永不翻身! 宗门长老们越气愤,他就越高兴。 宗门长老们越愤怒,他就越兴奋。 “快说!是谁给你镯子的?!!”童月狰狞道。春意药镯,药宗掌门人的信物,就是它害死了他的亲人。 “你冷静一点,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要么一生一死,要么都死,你那么激动干嘛?”颐和淡淡地道,一面走近石碑,与童月并肩站着,看向石碑。 石碑上的字迹,有些已经看不清了,有些却能看得清清楚楚,都是人名。 闻言,童月颓废的倒退一步,一个小孩都比自己看的透,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严重了,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我们聊聊。”颐和的冷静与沉着,怎么看怎么都不像一个九岁的孩子。 她的话,有一股莫名的魅力,不容抗拒。 见童月沉默不语,颐和道:“这只镯子害得你家破人亡了,是吗?” “而我呢,没有八岁以前的记忆,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至今生死不明,自己又被当成了棋子弄到这里,我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更别提找人报仇了,可我都活的好好的,你又有什么理由在这里乱发脾气呢,至少,你还知道仇人是谁。” 歪着头看着童月,颐和皱了皱眉,“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不会离开药宗,而是坚守在掌门人的身边,延续家族的使命,完成父亲与祖父的遗愿,毕竟他们已经死了,不会复活了。” “你又知道什么,我童月才不要一辈子给人做狗,没有自己的思想,那样活着还不如死了,他们就是因为愚忠,才断送了自己的命!”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的父亲与祖父,是不是甘愿为掌门人死的呢?据我所知,药宗的掌门人,不仅药术了得,品行更是得到宗门上下的认同的,为这样的人去死,又有什么不可以?” 记忆中,在那个世界里,自己可以为手下去挡子弹,他们同样会为自己挡住敌人的攻击,所以,颐和觉得,甘愿为一个人去死,真的没什么。 第55章 药宗门,双尸骨 然而,自小就在江湖上流浪的童月可不这么认为,颐和的话无疑就是一簇点燃导火索的明火,只听童月以一种极其气愤的语气道:“可以自由自在的为自己而活,为什么要甘愿给别人当走狗,这有什么尊严骨气?真是愚蠢!” 顿了一顿,他轻声的补充道:“这样下贱的事,我童月做可做不来!” 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是不会骗人的。颐和看到,童月的眸子中,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哀伤。 要经历过什么事情,才能使一个孩子,对自己的父亲,产生那么沉重的恨意呢? 又要经历过什么,才能使童月,对亲情又爱又恨呢? 童月的童年,过的很痛苦吧? 他不能释怀祖父与父亲丢下自己而去,不能原谅祖父与父亲的死,不能理解追随的意思! 颐和咽了咽口水,目光转移到石碑上,缓慢游弋着,淡淡道:“你的祖父与父亲也许只是因为职责而追随了药宗掌门一辈子,也为了掌门而死,而一个活人,为一个死去了的人痛苦一辈子,不值得。” 听了颐和的话,童月的激荡情绪缓缓平息下来,被一个孩子这样说教,还真是第一次!斜眼看向颐和,一时间,童月找不到形容颐和的词语。 “咦?”颐和蹲下身子,拂去石碑基座上的灰尘,露出一枚更加清晰的掌印,“你快看,这是以内力打上去的。” 从掌印的大小,可以判断出这是一个成年男人的手掌印。 从掌印印入石碑基座的深度可以判断出,这个掌印的主人,内功深厚。 颐和觉得童月应该知道些什么,于是抬头向他看去,眼角却意外的瞄到,童月身后的石壁上,纵横交错了十数道剑痕,于是,越过童月,颐和直接走到石壁面前,肯定道:“看来,这里经历过一场拼斗。” 童月拿自己的手掌,和石碑基座上的掌印,比划了两下,道:“的确发生过一场拼斗,看这掌印,出手快恨急,是杀招。”童月自小被父亲当作继承人培养,药宗里的大小事务大小耳听目染,各个大小传言也都听说过,可药宗禁地里发生过打斗,他还真不知道。 颐和顺着石壁往童月的方向走着,边道:“就是不知道是什么人?” “仇人呗。”童月好像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这时,童月看见石碑基座后面伸出来一块布条,于是对颐和招招手,指指石碑基座后面,示意两人从两个方向过去查看。 这里是药宗禁地,除了宗门长老与掌门人,一般人是不能进来的,如果这里有其他人的话,他和颐和,就将会面临生死大难。 一步步走近,石碑后的东西动也不动,似是死物。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石室中一片寂静。 颐和能感觉的到自己的心跳声,手心里也开始冒冷汗。被澹台绝威胁的时候,被黑衣人胁迫的时候,被童月劫持的时候,颐和都没有这样紧张过,现在,在这密不透风的石室里,颐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 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太阳穴也开始抽搐,右眼皮也跟着跳动,好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走近,颐和嗅到空气里有浓浓地腐朽的味道,几乎一童月同一时间里,直视石碑的后面。 在石碑的后面,两具尸骨相互紧缠在一起。 森森白骨,附着腐烂了一半的衣裳,一黑一青。 青衣人一手掐住黑衣人的脖子,捏断他的颈骨,另一只手护主腹部;青衣人腹部被对方的佩剑贯穿,同归于尽,双双倒在石碑上。 童月慢慢走近两具尸骨,目光呆滞,颐和看出他的异样,皱了皱眉。 “原来你是死在了这里,难怪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都没有找到你。”童月嘶哑着嗓子道。 颐和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声嘶力竭,与压抑着的情感。她猜测,这两具尸骨,一定与他有莫大的关系。 突然,童月抬腿就踢向了青衣尸骨,两具尸骨同时四散开来,击在地面上发出一阵啪嗒声,其中,夹杂着一声咯噔,童月二人都没有注意到,就只见从石碑的正方,猛然从石室顶部降下八块石壁,向二人紧逼而来。 突然出现的状况,使二人措手不及,连忙后退。 机括声连连,夹杂着细小的沙沙声,颐和低头一看,在石碑的背面,因为没有了尸骨的遮挡,一截手腕粗细的按钮正在缓缓升起。 随着按钮的升起,石壁逐渐逼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两人就会被这些逼过来的墙体,压成肉馅。 石壁逼近,颐和飞快的跑到石碑边,双手紧紧按住按钮,可人力又怎可抵得过运行起来的机关的力度,童月见状,飞扑过来,二人合力将按钮死死按住。 可是,一点作用都没有,那按钮根本就没有下降分毫,反而以缓慢的速度上升着。 眼看着石壁向石碑逼过来,而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两人,只好后退,依着身后的一堵石壁,想着对策。 尘土翻滚,轰然一下,石碑被推到,继而被那机关催动着的石壁推动着,向颐和二人逼近,森然白骨,亦被石壁推动着,有些被石壁压碎,发出细微的破裂声。 情况越来越危机,生命受到威胁。 颐和道:“这里一定还有其他机关,快找!” 突然,颐和的手在身后的石壁上,摸到了一条印记,是一个圆形,粗细像是一根镯子。 这个印记会是机关吗?颐和有些迟疑,毕竟这里她不熟悉,而眼下,自己的小命正受到威胁。 机关运行,机括声赫赫, 石壁距离二人越来越近。 一米…… 九十公分…… 五十公分…… 死马当活马医吧,颐和摘下手上的镯子,对准那印记就按了进去,可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旁,童月见此,伸手就抓住了春意药镯,然后轻轻扭动…… 是生是死,就在靠它了。 颐和的额头,不禁紧张到冒出了冷汗! 沙沙声响起,逼近的石壁戛然而止,眼前的石壁上,四道石门缓缓升起,沙尘飞扬! 第56章 药宗门,万有亮 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具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庆幸。 大难不死的感觉,真好! 啪嗒,啪嗒,啪嗒。 才喘一口气,颐和就敏锐的听到有脚步声向这边跑来,倾耳细听时,便听见有人道:“有人闯进来了,快去搜。”话音落,脚步声猛然就多了起来,人声渐多,嘈杂,毫无章法。 童月显然也听到了,知道是刚刚触动的机关,引他们过来的,虽说这里是禁地,没什么人有权利进来,可药宗的万有亮三长老,一定会搜查这里,所以,他们一定要赶快藏起来。 有同样想法的颐和,看了童月一眼,转身就向前冲了出去,身后,童月惊叫一声:“你去哪儿?”不知不觉中,童月开始担心颐和的安全,而他自己却没有发现。 看着颐和向那一堆尸骨跑,童月恨恨的一跺脚,追了上去。 颐和麻利的将外衫脱了下来,才看见童月也跟着跑过来了,于是,她仰脸一笑,问道:“你怎么也过来了?”一边问着,她一面就将衣裳铺在地上,然后飞快的将青衣尸骨拣出头骨与完整的腿骨,突然,她的手被童月抓住,“你这是做什么?” 颐和回头望去,只见童月一脸铁青,不知在想什么。 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再不快点就来不及了,童月自然也知道这一点,一手将地上颐和的衣裳拾起,另一只手拉着颐和,朝着距离最近的一个石洞就冲了过去。 谁知,刚刚蹿进石洞,轰一声,石门就落了下来,与此同时,颐和听到连续的三声巨响,她知道这是另外三个石洞也被封闭了。 来不及理会空气里弥漫的灰尘,二人就靠在石壁上,听着外面的动静。 只听一人道:“此处是宗门禁地,你们去其他地方搜查。” 颐和注意到,身旁的童月,捏紧了拳头,仰头看向他的脸,只见他额际的青筋鼓起,双眼通红,于是道:“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他随时都有可能进来。” 童月却道:“没有春意药镯,他是进不来的。” 闻言,颐和倾耳听了听,那人果然只是在石壁的另一边走来走去,淡淡的看了童月一眼,问道:“他是什么人?” 叹了一口气,顿了顿,童月抬脚往前走去,这间石室里有一眼看不到边的书架,往上直达石室的顶部,书架成半圆形,一圈圈向内延伸着。 每一部书籍上,都有名目标记,都掩盖在了厚厚的灰尘之下。 童月淡淡地道:“那个人是药宗的三长老万有亮,有权有势,在宗门里,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颐和好奇的打开一卷书籍,是黑精的药方,再打开一卷,依旧是药方,连续打开十几册书籍,全部都是药方,颐和皱了皱眉,眼角瞄到不知何时来到身边的童月,放下手里的书籍,转身,微微仰头看向他。 童月道:“这里是药宗历年来收集的药方,任何一方药方流落出去,都可以引起一场不小的风波。我也只是听说过,今天是第一次见到。” “童宫涯,你也有今天啊!哈哈哈!”万有亮的声音,朦胧的传来,颐和看向童月,像是要在他的脸上找到什么,而耳边依旧传来万有亮的狂妄笑声:“你死的真是好啊,等我拿到春意药镯,我看谁还能反对我,我是掌门人!” 颐和拉住童月,将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他噤声,两人轻声走到石门边,听到石壁的另一边,万有亮狂笑道:“你还不知道吧,武则那老不死的,已经被我打下山崖了,还有童月那小子,十多年前就失踪了,宗门里已经没有人能反对了,哈哈哈……” “黑药大师兄,感谢你帮了我一个大忙呀,和童宫涯一起死了,哈哈哈……” 只字片语,足以让人震惊到说不出一个字。 童月与颐和相互捂住对方的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他们能清晰的听见万有亮来回走动的声音,那万有亮一定也能听到这边的声音了,如果被他发现,唯有死路一条。 过了一会儿,颐和听到一阵脚步声缓缓远去,应该是万有亮离开了。 舒了一口气,颐和和童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走了。”不知是说给童月听的,还是说给自己的听的。药宗长老将掌门打下悬崖,听到这样的机密,任何人都会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此时,颐和才注意到,这里的夜明珠比外面的还要大,还要明亮,不禁暗道:这里有这么多的宝贝,难怪要设立那么多机关了。 在颐和的认知中,让她杀人,那是很容易就可以办到的事情,而对奇门遁甲,她就是一窍不通,这一路走来,如果没有童月的话,颐和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十回八回了。 石门已经被封闭,他们暂时是出不去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颐和已经看了几十本书籍了,记下了不下百种药方,童月因为对这些并没有什么兴趣,靠着石壁,悠悠地睡了过去。 咕噜噜,咕噜噜,颐和的肚子饿了,她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也快。 摸摸肚子,颐和瞅了瞅手上记了一半的药方,咽了咽口水,心中一发狠,继续默记。 突然,灵光一闪,童月都不知道这间石室里的机关,那这些书籍中,可有记载出去的方法呢?于是,说干就干,颐和围着书架转了几圈,不经意间,发现石室的顶部,有北斗七星阵,而勺子所指的方向,正是他们进来的那个石门,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颐和知道自己一个人研究这个,几天几夜都不会有结果,于是她叫醒童月,跟他说了自己的发现,果然,童月一看星阵就知道了出去的办法。 于是,两人蹑手蹑脚打开机关,他们进来的那个石门,果真缓慢的升了起来,倾耳听了听动静,确定没有人后,二人顺着来时的路,开始往回走。 不料,咕噜噜,咕噜噜,颐和的肚子由发起来抗议,声音之大,惊呆了童月。 童月知道颐和是小孩子,不经饿,可在这样紧要的关头,肚子叫的这么大声,不是催命符嘛!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们一定还在这里!”人没见,声先到,万有亮这家伙,不能小觑! 第57章 药宗门,新掌门 万有亮很狡猾,原来他一直都没有离开,专门在这里等着他们呢。守株待兔。 随着万有亮的笑声,一大群身穿浅黄色短装的药宗弟子,拿着刀枪剑,分分钟就将颐和二人包围了。 虽说药师很少会有武功的,可这么多人,一人一拳都可以将颐和他们永远的留在这里了。以多欺少,真够卑鄙的。 而就在这时,人群中分开一条路,一个子矮小,留着山羊胡,着青色长袍的灰发男子走了出来,他一边一边道:“尔等是何人?竟敢擅闯我药宗禁地!” 被包围在中央的颐和犀利的盯着万有亮,不说话。看他的架势,分明是要置自己二人于死地,那么,又有什么好说的。 童月与颐和背靠着背,警惕着面前蓄势待发的黄短装们。 见颐和他们不说话,万有亮冷哼一声,厉声喝道:“快说,是谁让你们来的?闯我宗门禁地有何目的?” 颐和与童月对视一眼,当万有亮说的话是空气。 那边,万有亮恨不能立马处死这两个小贼,大吼一声,“既然你们不说话,就休要怪我没有给你们机会!”继而命令道,“擅闯禁地者杀无赦,杀了他们!” 黄短装们得令,挥着手上的武器就要向颐和他们砍去,手臂高举,一脸杀气。 “慢着!”颐和举着手,脆声道。 只见在她的手腕上,一抹粉色,正散发着淡淡地光芒。 “春意药镯!”万有亮惊呼一声,黄短装们也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停住了手。 “没错,这就是春意药镯,万长老认识就好,它有什么作用,自也就不用我多说了吧?”以二敌众,唯有死路一条,还不如以智胜敌。 “那是假的,千万不能相信他们,快杀了他们!”万有亮一愣,连忙指挥黄短装们。 他找了四十多年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一个小娃的身上,这是不是说,那个人没死?不然的话,没有人指点,这孩子又怎能进得来?顿时,万有亮心里拔凉拔凉的。 “假的?你要试试吗?”童月邪笑,转过身,一步步走向万有亮,道:“好久不见,三长老!” “你……你!”他怎么和童宫涯那家伙长得一模一样!万有亮吓得不轻,童月,那是童宫涯的儿子,是药宗掌门人的守护传人啊,那就是说,那个小孩真的……不,“不,你,你是人是鬼?” 刚刚童月一直与颐和背靠着背,万有亮没有看到童月的样子,自然没有认出他来,而现在童月主动站出来,自是让他吃惊不小。 看见万有亮的反应,不少黄短装都迟疑了。春意药镯是药宗的圣物,人人皆知,而圣物一直都不在宗门内,这就是说万有亮一直在欺骗他们,而不论这小孩手上的药镯是真是假,都是不能乱来的。 见黄短装们都不动手,万有亮气急败坏,大叫道:“快杀了他们呀,他们是骗你们的,药镯在宗门内好好好!” “是吗?”一道女声响起,在场的众人闻声望去,只见不远处,一个黑衣人正向这边走来。 她一身黑色,头戴维帽,将全身遮得严严实实。 随着她的来到,黄短装们快速的分开一条道路,并恭敬的微微弯腰行礼。 高高在上的万有亮,在看见这黑衣人后,收敛了满脸的煞气。 见此,颐和皱了皱眉,心道:看来,这女人在药宗身份不低啊。 正这样想着,那黑衣人却是缓缓地将维帽摘了下来,露出一张年轻的瓜子脸,不是很漂亮,长头发,黑纱裙摆飘荡…… 颐和霎那间呆住,不知作何反应。 武氏……真的是你吗? “如果我说,这孩子手里的药镯是真的呢?”女子站在颐和的面前,道。 因为站的近了,那熟悉的熏香蹿进鼻尖,颐和红了眼睛,控制不住的颤抖着身子。 万有亮极力道:“圣女,您是掌门人的女儿,自是不会错认春意药镯,可药镯分明就在宗门内,一直在掌门身边,您怎么能随便指着一个镯子就说是春意药镯呢?” 武氏嗤笑一声,质问道:“我父亲已经消失了四十年了,你能说他在这期间没有把药镯传给新掌门吗?” 万有亮哑口无言,张了张嘴,干干的道:“掌门怎么会将本门圣物教给一个孩子,这太荒唐了,那镯子一定是假的!” 而武氏却是不再理他,看了颐和一眼,对黄短装们道:“既然我父亲已经将本门圣物交给了这个孩子,那她就是本门的掌门人,包括我在内,都必须听她差遣!”说着,武氏一摆衣袖,双手交叠在额前,对着颐和跪下,朗声道:“药宗第三十四代圣女武瑶,见过掌门人!” 寂静了两秒,在场的人,除了万有亮与童月,纷纷朝着颐和跪下,大声道:“参见掌门人!” 连圣女都承认了这孩子是掌门人,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颐和不是新掌门? 见所有人都跪下了,万有亮脸色难看得犹如吃下了一只懒蛤蟆,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然而,在这么多双眼睛的盯视之下,他也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跪下,极其不甘愿道:“万有亮见过掌门。” 尚未从眼前的震惊中醒过来,颐和一瞬不瞬的盯着跪在脚下的武氏的后背,心中犹自不敢相信,眼前的是就是武氏,百转千回,她真的是武氏吗? 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思念,多少个午夜梦回,她总是希望武氏就陪伴在自己身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自己。 多少回她都从梦中哭醒,她发誓要回去古牧,为武氏报仇。 现在,她就在眼前,她反而不敢相信了。 “你怎么了?”察觉出颐和的一样,童月低头,便看见颐和一脸的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拥有春意药镯,就是药宗的掌门,这是童月早就预见的事情,虽然圣女的出现出乎了童月的意料,但,颐和的反应却是最让他吃惊的。 颐和的心中,翻江倒海,五味杂陈,她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这样戏剧性的一幕,武氏不仅没死,而且是药宗的圣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老头儿,他到底是谁? 第58章 药宗门,俱往矣 夜,不知不觉中已经降临,月明星稀。 颐和站在窗前,望着摇曳在晚风中的翠竹出神,她依旧不能释怀,武氏的隐瞒。 颐和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回在梦里哭醒。 她不是爱哭的人,可一想到武氏再也不能出现,从心底弥漫上来的伤感,就压抑不住的,使她掉眼泪。 怎么从石室中出来的,她也已记不清了,只知道武氏的脸,一直在她的眼前晃来晃去,童月的脸也出现她的面前,挥之不去。 醒来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在这里了,童月守在身旁,脸上的担忧显而易见。 “你醒了?我去倒杯水给你。” “这是哪儿?”颐和干涩着嗓子问。 “这里是药宗历代掌门修养的茅舍,你晕过去了,圣女就把你安排在了这里。”童月细心的垫了一个枕头在她的脑后,才喂颐和喝水,然后拿衣袖擦了擦她嘴角了水渍。 看着这样小心翼翼的童月,颐和很意外,向来桀骜不逊的人,服侍人的时候也如此有模有样啊。 童月被她看得不自在,脸上一红,从颐和的脸上转开视线,道:“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他才不会成为自己因为颐和的关系,变得有些不像自己了。 颐和看着闹别扭的童月,没有说话,而是勾了勾嘴角,笑开了。 这模样让童月更是尴尬,丢下茶杯,不悦道:“我第一次服侍人,你还笑话我!”气呼呼的往外走,末了,在门边停下,头也不回道:“你早点休息吧。” “哈哈哈。”没想到童月闹起别扭是这样可爱的,颐和大笑。 这时,一身黑衣的武氏,从外面进来,将颐和的笑声,硬生生的给压下去了,随即,颐和咕噜一下钻进被子,蒙着头,表示不想看到她。 “颐和?”武氏轻轻地呼唤一声,在床边坐下,她的手,想要去抚摸躲在被子里的颐和,却停了下来,继续叫了一声颐儿。 这个称呼,是武氏对她的溺爱。她想以此请求颐和的原谅。 躲在被中的颐和,握紧了双手,赌气道:“你出去,我不想见到你。” 听到颐和这样说,武氏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能原谅我,每一次与你见面都不和你相认,让你伤心了。” “可我也有我的苦衷,万有亮时时刻刻都派人监视着我,我不能让你有危险,你知道吗?” 被中的颐和,依旧没有动静,却是对武氏话,动容万分。 “我也想不到童月会带你跑到这里来,更想不到父亲会将药镯传给你……” 颐和掀起被子,怒气冲冲的质问道:“所以,如果不是春意药镯的话,你根本就不会帮我,也不会与我相认,是吗?” “不是的,我……”武氏无力反驳,当时,她只知道有人闯进来药宗禁地,却不知道是颐和,所以,当她看见颐和高举着春意药镯的时候,也是吃惊不小。 “那是什么?”颐和咄咄逼人。 “那镯子是我父亲的东西,我……我是不会看着你死的!”武氏一把将颐和抱在了怀里,嘤嘤哭泣,“那镯子是我爹一直带在身上的东西,你是我的孩子,我怎么会看着万有亮那老贼将你们都毁了……” 颐和吃惊:武氏是武则的女儿,那老头儿不就是……万有亮在禁地里说的话,浮现在颐和的脑海中:你还不知道吧,武则那老不死的,已经被我打下山崖啦! 只听武氏继续道:“我知道,你还小,不懂什么是仇什么是恨,可是,仇与恨,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为了你的安全,我,我不能和你相认啊……” “颐儿,无论你愿不愿意接受,父亲既然已经将药镯送给了你,你就要肩负起光大药宗的重任,为祖父报仇,知道吗?” 从武氏的话语中,不难听出她已经知道仇家是谁,颐和抹着武氏脸上的眼泪,坚定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将万有亮抓来,血祭老哥哥,额……祖父!” 自己的祖父,与自己结成了异性兄弟,这关系,真是够混乱的。 幸好,武氏并没有听出异样,止住哭,为颐和说起药宗掌门人第一护卫的事情。 那时,五国尚未建国,烽火连天,兵匪天下。 江湖上出现了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童白,他武艺高强,杀烧抢掠无恶不作,时常是半夜出现,利剑出鞘便要见血,只要是他看不顺眼的人,事,都会挺剑而出,血花四溅,而不罢休。 一天,药宗掌门大宗师路过一个小村庄,发现这里的人全部被杀,而凶手就坐在死人堆里喝着酒——也有人传言童白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喝人血,后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掌门大宗师废了一只手,而童白从此金盆洗手,一心一意跟随在大宗师的身边,并发誓:童氏后代,子子孙孙,世世代代为药宗掌门第一护卫。所以,童月是这一代的药宗掌门人的护卫。 可是,药宗的人,都非常反对童白进入宗门,当时,童白在宗门内百般被人羞辱,他都没有反抗过,硬是守在大宗师身边,不离不弃,坚守着自己的承若……童白的后人,因为童白依旧被宗门排斥,直到武则掌门提出将药术传扬天下,开设学堂,宗门里的几个长老极力反对,在万有亮和黑药的煽动下,长老会要求罢免武则的掌门之位,一时之间,药宗四分五裂。保武派,中立派,还有王友良一党,势力胶着,相争不下……突然有一天,武则失踪了,连他的第一护卫童宫涯,四长老黑药一同消失了,最后,在药宗禁地发现了童宫涯后黑药的尸骨。 听到这儿,颐和看了一眼,坐在台阶上童月孤寂的背影,一抹同情浮现在心尖上:原来,这世上还有比自己还可怜的人。 颐和道:“他父亲的尸骨,埋到药宗墓地去吧。” 武氏点点头,顺着颐和的目光,一同看向月光下,那孤单的背影。 第59章 重亲情,颐和心 “娘。”轻轻地唤了一声,颐和重新偎依在武氏的怀里。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人是要向前看的。 轻轻抚摸着颐和的头发,武氏又一次落下泪来:颐和终于肯原谅她了。 “天色不早了,你该休息了,童月就在外面,你放心睡吧。”武氏欣慰道。 颐和却拉住她的手,摇摇头,难得的第一次露出小女儿般的不舍,“娘,你别走。”远在在静苑的时候,武氏从不让她这样称呼她,现在,她很想叫个够。 记得在另一个世界里,自己是一个孤儿,虽然是基地里最年轻的首领,但也是孤独的人,没有亲人的那种感觉,太可怕,所以,这一辈子,她要好好珍惜武氏,绝不让亲情轻易从手边溜走。 又一次听到颐和这么称呼自己,武氏只觉得心脏猛然一揪,疼的难以忍受,再看向颐和的那双希翼的眼神,心中的不忍,缓缓地流淌出来。但她却是强忍着悲痛,问道:“怎么了?” 吸吸鼻子,颐和道:“我不想呆在赤练行宫了,我想永远的和娘在一起。” “傻孩子,你是和顺公主,现在只是替夫君在这里守皇陵而已,三年后,你就可以回去南炎皇宫了。”武氏怜爱的抚着颐和的脸,轻声安慰道。在她眼中,颐和永远都是自己的孩子,单纯。 可是,颐和却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不要回去当和顺公主,我要守护在武氏的身边,保护你!” 肯定的眼神,看着武氏,坚决的语气,表示她的决心。 武氏道:“我是大人,不用你保护的,只要你平安,什么都好。” 闻言,颐和低下了头,武氏的回答让她很伤心。好不容易找到母亲了,但却不能回到她的身边,这都是南炎国皇帝搞出来的事,如果不是他提出和亲,颐和也就不会成为公主,武氏也就不会与她分开了这么久。 还有澹台绝那小子,如果不是他点名到姓要她和亲的话,她也不会有今天。 恨意,从心尖爆炸,宛如火山喷发。 这两个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打定主意后,颐和又来了精神,道:“如果我真的在哪里呆不下去了,我就来找你,无论用什么办法。”前提是,那对父子,一定得到了相应了报复。 武氏笑着点点头,这孩子,还是这样任性。 颐和见武氏答应了,心里融化了一般,甜甜的。 偎在武氏的怀里,嗅着那熟悉的熏香,颐和觉得自己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真实。 过了好一会儿,颐和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娘,你是怎么逃出来的?莫菲菲说……稀和他要杀你……”这句话,她问的好不艰难。 看着颐和的头发,又长长了不少,武氏知道她得不到答案是不罢休的,于是道:“嗯,他是要杀了我的,只不过,那一天,摩帖去静苑的时候,我不在,所以他一把火将静苑烧了,而我逃过了一劫。” 武氏说的简单,但听在颐和的心里,却是那么的不是滋味。 这一切,都是因为稀和,因为澹台绝,因为联姻。 因为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从来都是把别人都作棋子。 颐和暗中下定决心,一定要为武氏做些什么,才能弥补心中的愧疚。 是的,颐和觉得自己愧对武氏,她认为自己没有保护好武氏,让她受了这么多苦,都是因为自己。 这时,武氏却问道:“清华丹你会炼制了吗?”这一阵子,她一直以这种方式锻炼颐和对丹药的敏感度,清华丹是她交给颐和的任务,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她们母子还在以那种熟悉的陌生人的方式交流吧。 闻言,颐和有些气馁,道:“我炼制过好几次了,都没有成功。”紧接着,颐和好奇的问道,“娘,你上次给我的丹药是从哪儿得到的?”里面有好几种药材,只有皇宫里才能用的到,这个发现,已经让她困惑了好几天了。 听到颐和这样问,武氏知道定是她发现了什么,于是有些调皮的眨眨眼,道:“是昭武帝服用的丹药。” 昭武帝是因为服用丹药不当,所以才会一命归西。这是百姓间的传言,颐和早有耳闻,只是她想不到药宗竟然有这样的手段,连皇宫里的东西都能拿到,不禁道:“药宗在皇宫里有线人?” 武氏却是笑而不答。 密室 万有亮暴怒,掀翻了棋盘,黑白棋掉落一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颐和带着春意药镯出现在宗门禁地,使他到手的掌门之位就这样飞了,真是气死他也。还有武瑶那贱、人,消失了近十年又突然出现了,仗着自己是武则的女儿,在宗门里耀武扬威,如果不是时机不成熟,他早就一刀劈了她了,哼! 早些年的时候,武则还在宗门里的时候,见到自己都要客客气气的礼让三分,而这个小丫头,**年不见,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她虽然还是宗门里的圣女,可她又为宗门做过什么事情?这药宗,谁有他的功劳大?谁又能和他相比? 这么多年以来,宗门的大小事务,哪一件不需要自己出手?真是狡兔死走狗烹,气死了气死了! 他一定要她们不得好死,掌门之位是他的,永远都是他的! 翌日一早,颐和在鸟鸣声里醒来,这是她睡的最舒心的一觉了。 桌上已经准备好早膳,清粥一碗,酱菜一碟,还有三只白面馒头。 虽然是简陋了点,但对颐和来说,却是最好的食物了。 端起碗,轻轻地嗅了嗅清粥的香味,颐和勾了勾嘴角,舔舔嘴唇,舀起一汤勺就要往嘴里送,不料,手一抖,啪一声,清粥洒了一地。 从屋外进来的童月,瞧了瞧地上的粥,再看了一眼颐和难看的脸,道:“这里任何人送的东西都不要吃,小心有毒。” 对哦,她怎么就忘记了,这里还有一个时刻想要自己小命的万有亮。瘪瘪嘴,颐和道:“是我糊涂了,一看见清粥就想起以前和武氏在一起的日子,所以……呵呵,谢谢你啦。” 童月一边将手上的食物放下,一边道:“应该是我谢你,我父亲的尸骨……以后,童月会追随你一生一世!” 第60章 丹药成,桃花劫 闻言,颐和惊愕的看着童月,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这样的话。 而童月却是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将早点摆放好之后,就出去了。一直以来,童月对父亲的执着不能释怀,直至父亲为了掌门人而死,这更令他想不明白,生命是那么的宝贵,怎么就轻易的可以为他人而舍弃自己的命。 他不懂。 直到他听见颐和与武氏的谈话,才明白父亲是因为追随二字,而甘愿为了掌门人去死。这么多年以来,历届掌门人都对他们童氏不薄,所以,不管是为了报恩,还是承诺,掌门人的信任就足以让他们折服。 所以,他心甘情愿成为颐和的第一护卫,他要体验一下,父亲以及祖父,追随掌门人的感觉。 见童月并不想多说什么,颐和也只好随他去,拿起童月为自己准备的包子,大口吃起来。 饭后,武氏施施然前来,依旧一身黑色。 黑色,好似已成为她的专属颜色。 颐和见到武氏,心情格外的好,亲昵的偎依在她的身旁,像是离不开母亲的孩子。“娘,你怎么过来了?我还想去找你呢。” 武氏对颐和亲昵的态度有些无奈,嗔怪道:“都是宗门的掌门了,怎么还这样小家子气,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颐和反驳道:“在我眼里,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啊,就算我头发都白了,也不会变,嘻嘻。” 伸出食指,点点颐和的额头,武氏道:“你这孩子。” 颐和却是不管不顾的往武氏的怀里蹭了蹭,才笑嘻嘻的道:“当掌门有什么好的,要不是祖父亲自把药镯给我,要我来我都不愿意呢。”那个世界的自己,就是整天管这管那,肩上的责任重着呢。 “你知道就好,父亲是将药宗的未来都交到你的手上,你可不能让他失望啊,”武氏正色道,“你出来也有两天了,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找你的人马,我看,你还是快回去吧。”和亲公主被人劫持了,这可不是小事,引起国家之间的战争都是有可能的,到时候,苦的依旧是老百姓。 武氏是个软心肠,她不愿看到因为颐和的原因,而导致无辜的人死去。 闻言,颐和一张灿烂的笑脸,顿时阴沉下来,虽然不高兴,但她到底不是普通的小孩,事情的关键不用武氏提醒,自己也明白,于是道:“那我可以来找你吗?” “当然可以,不过,一定不能让人发现。”武氏摸摸颐和的头发,心有不舍,却隐忍不发。 颐和点点头,对守在门外的童月道:“童月,你和我回行宫吧。” “好。”童月淡淡的应了一声。 路上,颐和一言不发,童月也不知该怎么劝慰她,两人就这样,一路无话,由童月驾着马车,缓缓朝赤练行宫的方向行去。 八月并不是什么好季节,没有繁花烂漫,烈日当空,知了鼓噪。 因为武氏并没有死,所以,颐和的心情一直很好,炼制丹药的成功率也是直线上升,在第三天夜里就将丹药炼制出来了,并交给童月,让他送去药宗给武氏。 她知道武氏要她勤练药术也是为了她好,想要当好掌门,药术也是很重要的,如若不然,药宗不仅会凋零,更是会让了无音讯的武则失望。 因为心情不错,颐和心血来潮的让云朵与莫菲菲找了十几棵树苗,偷偷的带到药宗后山竹屋边栽种起来,吃了午膳才回行宫,急坏了云朵与莫菲菲一干侍女侍卫。 现在颐和去哪儿也不带着他们了,叶子回了峥州,鸿毛被颐和勒令守护行宫的安全,所以,现在的颐和去哪儿都只带着那个童月。 日子清清淡淡的,一晃眼十几日就过去了。 而在这期间,凉城内却发生了一见不大不小的事情。 云春楼传出消息说,八月十五日这天夜里,他们有绝世丹药拍卖。 何为绝世丹药?就是能让服用的人,百毒不侵,还可以祛毒养颜。 这一重磅炸弹,一夜之间就将整个凉城推至顶峰,名声大噪,无论是南炎国内,还是相邻的罗莱国和古牧,顿时就轰动了。 听完童月打听来的消息,颐和勾了勾嘴角,笑得很是甜美,“这一下凉城可就热闹咯!” 武氏要将清华丹拿出来拍卖,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能让武氏高兴去做的事情,她全部不会干涉,阻止。 见颐和的心情很好的样子,童月又道:“我在回来的路上还听到了一件很稀奇的事。” “什么事?”颐和问。 “清水园里的桃花开了。”照理说,这都八月天了,正是桃子成熟的季节才对,怎么会开花呢,物反必妖。 闻言,颐和挑了挑眉。清水园她是知道的,在凉城东,里面供奉着天上的各路神仙,每年的浴佛节都是在清水园举行,而且,因为园中有一汪温泉,很是受周围城市里的千金小姐们的亲耐。 因为自己的身份比较特殊,不宜外出,又一直忙于炼制丹药,所以一直都没有去过,想到这儿,颐和便道:“下午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 这一次颐和扮成了富家公子,童月是她的护卫。 二人一行来到凉城,租了一辆马车,慢慢悠悠的,一面看着风景,向城东清水园去了。 还未到地方,颐和就惊讶的发现,这清水园人气真旺,以前逛街时都看不到什么人影儿,在这儿竟然要摩肩接踵,仿佛所有的凉城老百姓都跑到这儿来了。看来都是被八月桃花这股妖风给吸引来的。 “这是菩萨显灵啊,预示新帝登基是对的啊。”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道。 “是啊,从来都没见过八月还开桃花的,我们也去上香吧,晚了就来不及了!”一个中年男子附和道。 从马车上下来的颐和,好奇的东瞅瞅西看看,也没见到传说中的清水园,却看到了一大群一大群的鸿儒书生们扎堆在一起,还有一些大胆的姑娘们,朝鸿儒们偷偷瞄一眼,羞红了脸跑开,再就有布衣荆钗,提篮挎篓,都往一个方向走着。 路边上,买卖瓜果零食的小摊贩亦不再少数,都在卯足了劲儿夸自家的东西怎样怎样好,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有内涵。 颐和招呼了童月,顺着人流走,约莫过了半个钟头,终于见到了一座高高的石雕牌坊,上面清水园三个字龙飞凤舞,细腻中带着一股苍劲,是好字。牌坊的两根石柱上,雕刻飞禽走兽,花鸟鱼虫,活灵活现。 雕刻师一门与药宗、兵师不同,分成大家与小家。小家主各种雕刻,花丝和漆器等塑形工艺,而大家却是主奇门遁甲,制作木牛流马,机关楼等,在战争有主导地位,其特殊地位与兵师一般。 雕刻大家与兵师的组合,在战争上,无可匹敌。 颐和的眼前一亮,在药宗禁地她已领教过雕刻大家的厉害,而牌坊上的雕刻,外行人定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内行人一看,便知道这座牌坊,是一座宝。它运用了阴雕,阳雕,还有透雕工艺,还加上了镶嵌手段使花丝作品完美的嵌入其中,这一座牌坊,可谓是融入了所有雕刻小家的技艺,诠释了雕刻小家的意义。 摸了摸石雕,出手温良,颐和回头冲童月笑了笑,才迈步进去。 第61章 清水园,请喝酒 清水园,原本是凉城第一财主的私庄,因庄园依山傍水而建,故而命名为清水园。 后来,不知什么缘故,这主人家在私庄被人一夜杀光,死不见尸,随即便有人传言说这里怨气太重,住不得人,将来这私庄周围的人都会慢慢的死去,这样的谣言一经传播开来,凉城顿时人心惶惶,不得安宁,为了平息此事,苍州太守上奏皇帝拨款修建了现在的清水园,里面供奉了人们所知道的所有神灵,因此,清水园成了凉城,乃至苍州最大的庙宇群。 站在一处凉亭里歇脚,老远,颐和就嗅到了浓郁的香烛味,却是连半棵桃树的影子都没看见,擦擦额头上的汗,问童月道:“还有多久才能到?” 这会儿上香的人太多,凉亭里早就塞满了歇脚的人,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颐和万万没想到,这都赶了两个时辰的路了,为何还不见一座房子?早知道她就不下马车了,也不至于赶了这么久的路,还没到目的地,再这样下去,天黑了她也未必能看到桃花。 把时间浪费在赶路上,这真不是她的作风! 童月知道颐和的不满,却只当没听见她的问话,径自往一处密林去了,人有三急,不能不解决嘛! 眨眨眼,颐和只好由他去,往来时的方向看了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那穿着镶银边锦绣袍的人不是澹台绝嘛,他怎么也来了? 不自觉得,颐和只觉得背后直冒冷汗,心虚的紧。 自己名义上是替夫守皇陵,那就是得在赤练行宫呆着,如果被澹台绝看到了那还得了?于是她赶紧转身,往凉亭里面挤了挤,心里头一遭请求天上的神仙保佑,不要被澹台绝看到。 澹台绝确实没有看到她,不急不缓的从她的背后走过去,然后,一步站定在一处阴凉里,不走了。这里已经没有歇脚的地方,赶了那么远的路,谁都要歇一歇的。 回头瞄了瞄,看见那人竟然不走了,颐和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等会儿童月回来了,找她说话的话会不会穿帮呢? 心里就跟猫挠了一样难受,颐和不敢回头,就僵硬着身子站着,一动也不敢动,就怕被澹台绝看到了。 在颐和的对面,坐了一对母子,孩子很小,刚学走路,顽皮的很,硬是要拽颐和腰带上挂着的香囊,颐和站着又不动,孩子的母亲怪不好意思的,一把就将孩子箍在怀里,面带的愧疚的对颐和笑笑,见颐和面色不大好,便担忧的问道:“公子可是有隐疾?奴家这里让你坐吧。” 说着就要站起来给颐和让座,而她的一席话,让凉亭里的人都聚焦在了颐和的脸上,当下便有人小声道:“这么年轻就有隐疾,真是可怜!”“还好这里的菩萨灵验的很,来上上香,保不定病就好了!”一人轻声附和道。 颐和顿时满头黑线,你才有隐疾呢! 突然,心头灵光一闪,颐和笑了,对那妇人道:“多谢大嫂,我没事,就是累了,呵呵!”她现在是男人,怕个什么劲儿!凉澹台绝再聪明,也不会把哪位远在赤练行宫守皇陵的和顺公主,和自己联系到一块会儿去! 转过身来,颐和大摇大摆的走到凉亭外面,眼角瞥见澹台绝正手持一把白玉骨扇扇风祛暑。密林里,童月解决了三急,往这边赶来,见颐和站在外面,知道她是等的急了,于是加快脚步往这边赶,随即,他发现颐和的表情有些怪异,顺着视线往旁边一看,见到澹台绝,心知不妙,赶紧站在颐和的身边,挡住澹台绝探寻过来的视线,走人。 南炎国人皇王,别人不认识,他童月却是认识的,想当初从古牧一路到南炎,他可没少观察这匹黑马。 匆匆赶路,在转过一道弯路后,终于看到了坐落在山腰里的清水园,一眼望去,飞檐翘角,高台宝刹,黄瓦红墙,好不庄严肃穆。清水园前一汪碧潭,倒映着庙宇群,碧水涟漪,有各色桃花瓣晃动,见此,颐和大喜,便在庙宇群里细细的搜索起来,不一会儿功夫,果真给她找到了桃花,有大红的,也有浅粉的,紫红的,一团团一簇簇,美不胜收。 不枉此行,不枉此行啊!颐和搓搓手,指着桃花对童月道:“八月的桃花,果然够妖艳!走。” 颐和根本没把他当成护卫,而是朋友,童月心里出现这个感觉,摸摸鼻子,慢悠悠的辍在颐和的身后。 沿着湖泊小路走着,这里的人更多,做买卖的也多,香烛味更浓,颐和浑不在意,和童月向路边的一家小茶摊要了一碗清茶,坐下歇歇脚,邻座的是几个刚从山上下了的儒生,正酸溜溜的写诗句,一人写毕,便朗读开来,其余的人听了,皆都大夸特夸好诗好诗。 而听在颐和耳里却是狗屁不通,气候变幻导致八月开桃花,又不是什么神仙显灵,也不是什么物反必妖,怎么搞的就和世界末日一样了? 这时候,另一人也写好了,也读了一遍,周围的人又是猛夸一通,这帮酸秀才真是够无知的,颐和走到儒生们旁边,道:“你们都是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如果真的有神仙,为什么不变个十万八万两银子给你们?如果真的有神仙,为什么不把书里的美女变出来给你当老婆?把书里面的黄金屋变出来给你们住?死读书还不如不读书!” 一席话说的众儒生瞪大了眼,面色煞白,其中一个白袍男子道:“你是何人?胆敢在此大发厥词?” 颐和翻了翻白眼道:“你知道我是谁有什么用?难不成你可以请神仙下来收了我?”听到颐和这样怪异的说法的童月,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他向来秉承求神仙不如求己,所以,到也是赞同了颐和的说法。 颐和斜眼瞪了童月一眼,又继续道:“所以我说嘛,你们在这里写一些有的没得有什么用?内心空虚啊?那还不如努力读书,来年考个好名次,当大官,为朝廷效力,到时候改变了国运,就真的是菩萨显灵了!” “这桃花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开呢,是因为现在的气候适合它开花,所以它就开了,而且,现在它开了花,明年就不会开了,不是什么预兆,更不是什么鬼神作怪,更不可能影响到南炎国的国运!” 颐和说的轻描淡写,却惊煞了茶摊里的所有人,店小二将茶杯里的水倒满了都不知道,那白袍男子更是张大了嘴,飞进去一只苍蝇都没反应,唯有茶摊边一个吃冰糖葫芦的小女孩,嘎嘣嘎嘣咬着糖衣,傻傻的看着舌战群儒的颐和,眼冒桃心。 寂静中,突然响起一道熟悉且陌生的声音:“小兄弟的见解真独特,不知可否赏脸喝一杯?” 路过茶摊的澹台绝,听到颐和的这一番独特的见底,于是好奇的走进来,却见到说话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公子,心里顿时产生了结交的想法。这样的才气,不能纳为己用岂不可惜了? 朵朵有话说:这一周的成绩太差了,朵朵都心灰意冷了,求亲们多多支持阿!!我会努力写出精彩的故事给大家看的。另外,因为这个月家里实在太忙,更新时间非常不稳定,但保证每天都有更新,请亲们放心看文。 第62章 大文豪,耶律楚 “噗!”童月一口茶喷了出来,真是冤家路窄啊。 缓缓地回过头来,颐和皮笑肉不笑,道:“哪里哪里!”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只见澹台绝对颐和拱了拱手,道:“在下姓黄,家中排行老四,小兄弟可叫我一声黄大哥。” “啊哟喂,烫烫烫!”“咳咳咳!”店小二与那白袍男子终于反应过来了,一个疼的直跳脚,一个猛咳嗽,茶摊边的小女孩,咯咯地笑起来。 一时间,鸡飞狗跳,乱成一锅粥。 黄老四……颐和挑挑眉,这是在明目张胆的说谎吗? 她也朝澹台绝拱拱手,道:“公子叫我药儿便成。”一面指着走过来的童月道,“这是我大哥,童月。” 好嘛,她是拿自己当兄弟呢。童月深深地看了颐和一眼,方才对澹台绝拱手作揖,客气道:“在下童月,舍弟顽劣,让公子见笑了。” 看着颐和的一张小脸,澹台绝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继而,他想到自己远嫁而来的王妃和顺公主,这两人还真是像呢! 对颐和二人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澹台绝道:“二位若是不嫌弃,便由在下做东,小酌一杯吧,请。”颐和与药儿,一女一男,他压根就没敢想这是同一个人。 颐和笑嘻嘻的看着澹台绝,心里得意道:看吧,我就在你面前呢,你也认不出我来。 颐和笑得正欢,童月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肘,意思是:别笑的那么欢,当心被认出来! 这时,不甘心的儒生们,纷纷站起来,将颐和三人围在中间,那白袍男子道:“怎么,侮辱了我等,这就想走了?” 见此,颐和不屑道:“怎么,你们一大群人想和我较量一下吗?”你们都是大人,我还是个孩子呢,你一群大人和我一个孩子较量,才是真正的羞辱呢。 “你!”白袍男子指着颐和,气得说不出话来,想他白镜湖在这凉城,也是名门之后,家族嫡子,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何时受过这样的气了。 澹台绝上前一步,拍拍白袍男子的肩膀,劝解道:“冤家宜解不宜结,我看,还是算了吧。” 才拍了两下,白袍男子便觉得胸腔里一热,气血翻腾,瞬时便涨红了脸,明白眼前的人都不是自己惹的起的,于是道:“既然公子说情,我等也就不与你这黄毛小儿多做纠缠了,告辞。”说罢,步履艰难的出了茶摊,没走两步,便噗的一下,吐出一口黑血来,将路人吓得尖叫跑开,男子的同伴,立即叫来滑杆,将男子接下山去。 眼神真够毒的,颐和不禁多看了澹台绝两眼,那个人虽然说话还有点底气,但从面相看,双眼深陷,天庭泛黑,嘴唇与指甲都呈现出不正常的青紫色,是中毒的表现。颐和本想把他气的吐血的,可澹台绝的出现阻碍了她的计划,不过,瞧澹台绝的手段,到是比她的方法好用。 “请!”澹台绝若无其事道。 随后,三人来到清凉寺邀月台,请僧人上来素酒与斋菜,便聊开来。清水园庙宇众多,清凉寺便是其中之一。 邀月台本是清凉寺里的晒经台,因是寺中高台,背面湖泊,无风无浪,景观极佳,许多文人雅士多喜欢来此赏月题词,所以又名邀月台。又有传言,说是一代文豪耶律楚也来过这里,并题了一首邀月,所以这晒经台才又叫邀月台。 “这耶律楚年纪轻轻,文学造诣不低,只可惜死的太早。”看完墙壁上的雕刻的邀月,颐和发出感叹。 耶律楚,即是引起古牧楚妖之乱的罪魁祸首,同时,他也是文人们最尊敬的大文豪。 那是十年以前,南炎国天宁节之后的半年,稀和陛下因为救了一名陌生的少年,引发了自歌谣之后的又一大混乱。少年虽然年纪很小,却在文学造诣上无人能及,他重新赋予了武则歌谣的新的灵魂,使得当时陷入旱灾困扰的古牧百姓,对歌谣中描述的水乡产生无限憧憬,纷纷背井离乡,走出了国土。 “盛世花,诉衷情。想当年万里觅封侯,曾几度并刀斥桑秋。望凤尾金钗叹琉璃,视宫殿孤鸿繁华尘。弃轻裘衣裳解连环,来不去丰年永还休。酣酣袅袅如水上行,泠泠清清梦花似影。”想象着当年耶律楚的狂妄不羁,颐和不自觉得就哼唱起了那最著名的,在古牧是禁止传播的歌谣来。在静苑的时候,武氏是最喜欢哼唱这首歌谣的,到现在,颐和才明白,原来这是祖父传到古牧的东西。 一个人,一生中最难回报的莫过于父母的恩情。 歌声飘渺悠扬,带着狷狂的气息,和无限的希望,回荡在邀月台上。 已到午时,邀月台上的游人渐多,不少人都听见了颐和的歌唱,纷纷驻足观望,因这首歌谣在古牧已被禁止十年之久,在场的人几乎都没听过,乍一听之下,竟觉得通体舒泰,有身临其境之感。 曲罢,澹台绝久久不能回神,过了好半天才问道:“这首歌谣是贤弟所创吗?妙极妙极。”在茶摊上他见识了颐和的奇异观点,所以现在听到这歌谣便以为是颐和所创。 从称呼上就能看出,澹台绝在拉拢她。 童月虽然闯荡江湖多年,却也没听过这首歌谣,听澹台绝问起,便也好奇的看向颐和。 颐和笑笑,没有回答,而是拿起桌上一杯素酒,仰头喝了个干净,才对澹台绝道:“我们兄弟出来已久,再不回去就挨骂了,若有机会,我们再见吧。” 澹台绝却道:“我看小兄弟有如此才情,为兄十分艳羡,不如我们约定一个时间聚一聚,如何?” 闻言,童月轻轻咳嗽了一声,站起身来,对澹台绝拱手道:“兄台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家教甚严,恐怕要辜负公子美意了。” 你想见我们,我们还不想见你呢。 澹台绝却是不放过他们,拿出一张黑色的木雕令牌,递给颐和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好阻拦,为兄出来也没带什么好东西,只有这令牌一枚,还望贤弟能收下,正好三日后云春楼有一场拍卖,实属难得,若是有空便去看看吧。”看来,他真是对药儿喜欢的紧,连云春楼贵宾牌都舍得拿出来。 第63章 皇陵宫,现杀机 随意的一瞥令牌,颐和便伸手接了过来,道:“黄大哥好意,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如若有缘,我们定还会再见的。”随即跟着童月走出邀月台。 澹台绝盯着那娇小的背影,若有所思,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而就在颐和的身影即将消失在抬价下时,一声活泼的声音,伴随着药儿高举的手,传来:“青山绿水,后会有期!” 愣了一愣,澹台绝勾了勾嘴角:这孩子真是个吸引人的小家伙! 澹台绝的想法,颐和自是不知道的,只是那双琉璃般通透的眸子,在离开清水园就变得格外深幽。 赶着马车的童月担忧的回头看了颐和一眼,生怕澹台绝的出现,会扰乱药宗现在的计划。 颐和在药宗的地位无人能及,若是因为她个人的原因,而将药宗陷入不复之地,那她前面的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并且,颐和也就背负千古罪人的恶名,一直活下去。这是童月最不愿看见的事情,所以,他一定会阻止澹台绝对她的影响。 半响,颐和坐在马车里对童月道:“我们不去宗门了,回行宫。”以澹台绝多疑的个性,他一定会去赤练行宫查探一番,所以,必须赶在他的前面赶回行宫。 什么也不多说,童月驾着马车便在下一个路口转了个方向,加快速度向赤练行宫的方向几本而去。 半个时辰后,终于隐约见得赤练行宫巍峨的宫殿。 赤练行宫是皇家陵园,自是守卫森严,童月将马车停在距离皇陵还有二里的距离,便下了车,与颐和在林中将衣裳换下,再徒步向行宫赶去。 然而,刚一进行宫,颐和便察觉到了异常,平日里虽然皇陵中都有侍卫来回巡逻,但近日巡逻队交接的次数,与巡逻队的班次,明显多于往日,而且,行宫守职的侍女与侍卫们的脸色也与往日不同,往日里,他们的面上仅仅是严谨,而今天的他们,面上多了一层小心翼翼。 正在疑惑间,从老远的地方,莫菲菲面带悲痛的跑过来,她痛苦道:“公主,你可回来了,出大事了,云朵她……” 颐和见她面上有泪痕,暗道一声坏了,便急忙往后殿走,一面问道:“出什么事了?”莫菲菲的性子,颐和知道,除非遇到不能解决的大事,她才会露出这样无助且忧伤的神情来,除了那一次在齐云关被劫持的时候,莫菲菲露出过这样的神色过,这是第二次。 莫菲菲的眼泪顿时如同决堤的洪水,簌簌地往下掉,“云朵被人害了!” 脚下的步伐,猛然顿了一顿,继而以更快的速度往后殿赶去,冷声道:“带我去。” 莫菲菲略一迟疑,撇头看见颐和脸上认真的态度,狠狠地点头,在前面带路。其实,莫菲菲在颐和回来之前,犹豫过要不要告诉颐和这件事,毕竟颐和还是个孩子,就是平时老练冷静的让人害怕,可一个九岁的孩子,能对云朵的死做什么呢? 可是,她就是忍不住想在第一时间告诉颐和这件事,无论有用无用。 尚未抵达侍女居住的宫殿,颐和便嗅到了空气里弥漫着的浓郁的血腥味,和淡淡地辛夷花的香味,长长的走廊上,女贞树的叶子散落一地,走廊外站着几十名侍女,伸着脖子向宫殿内望去,有的面带惊惧,有点充满好奇,还有的是幸灾乐祸。 见到颐和过来,侍女们纷纷向其行礼,随即又忍不住向宫殿内伸脖子,颐和匆匆瞥了一眼这些侍女,疾步向宫殿走去,突然,她停住脚,盯住了脚下掩在绿叶里的暗红色,只一眼,颐和便肯定那是人血。 眼眸在地上的绿叶中扫了扫,没有看见其他血痕。这是云朵的血,还是凶手留下来的呢?心中掠过这样的疑问,脚下不停,已进到宫殿内。 “诸位还有什么没有交待的呢?请尽快告诉薛某。”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说话之人是凉城的最高行政长官薛秋满薛太守,在刚来赤练行宫的时候,颐和曾经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薛秋满的来到,颐和一点都不奇怪,公主的陪嫁侍女在皇家陵园意外身亡,虽然不是什么大案件,却也足够引起重视。因为不管那凶手的目标是谁,能在皇陵中无声无息的杀死一名侍女,而不被发现,就足以证明,皇陵的安全存在着巨大漏洞,进一步猜测的话,如果那人将目标放在历代皇帝的陵墓之中……其后果,不是任何人都能负的起责任的。 颐和进屋时,薛秋满刚刚提问完最后一个见到云朵的侍女花红,屋里的光线一暗,薛秋满抬头看去,见是颐和,赤红色的脸庞微有惊疑,随即行礼道:“薛秋满见过公主。” 颐和点点头,算是对这位凉城最大的长官的敬意,遂站在一边,轻轻扫了一眼满屋子里的人,便不再说话。不管薛秋满的能力如何,颐和暂时还不想与他有太深的交流。 这一间宫殿里,住了三名侍女,即云朵,莫菲菲,还有就是花红。宫殿的内室中,只有西边开了一扇窗户,此时正有阳光从窗外射入,使室内阴凉中泛出一丝光明的错觉。三个侍女的三张床铺是以屏风隔开的,分别在西南北三个不同的方向,而云朵的床铺,正是在西边的窗下。 空气里,血腥味极重,辛夷花的香味也越浓。 “公主,您不该来这里的。”夏天低着头恭敬的对颐和道。 闻言,颐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我想看看云朵。” 夏天虽经常能见到这位异国公主,但相处的时间却不长,出于对颐和年龄的考虑,他是不同意让颐和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的,于是道:“公主,这里并不适合您来,您请回去吧。” 而颐和却是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转过了屏风。缓缓将目光定在西窗下,云朵的尸体正斜斜的躺在床上,盖着色彩绚烂的花格子毛毯,若不是苍白的脸色,和床榻下流成河水一般的血液,都会让人以为她只是睡着了。 只一眼,颐和便知道这是一场精心布置的局,可是,她却想不透,像云朵这样单纯的人,为什么有人要杀她呢?动机又是什么? 朵朵第一次写杀人文,写的不好请见谅啦!求收藏,推荐,和打赏。 第64章 疑云处,避危机 一名年幼的皇室公主,竟然不畏惧死人。这是薛秋满看见颐和的大胆举动后的第一个想法。 纵然古牧人天性勇敢,但和顺公主不过也才是九岁的孩子,她哪里有这样大的胆子呢?薛秋满满腹疑问,盯着颐和看个不停。 床榻上的云朵,面色平和,除了过分苍白看不出痛苦的样子,可以判断出凶手是一击致命,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 云朵的下巴半隐在毛毯之下,所以看不出她伤在哪里,但她的血却是流了一地,那一定是被人割断了大动脉,身上也可能还有其他的伤口,正在迟疑着要不要掀开毛毯一看究竟,薛秋满却在一旁道:“卑职知道您很难受,不过,请您放心,卑职一定会抓到凶手,所以,还请公主保重。”薛秋满说着,一面向莫菲菲递了一个眼神,莫菲菲随即道:“公主,这里太血腥了,我们还是走吧!” 闻言,沉默了片刻,颐和逼视着莫菲菲,淡漠无比道:“我想亲自查出凶手。”云朵这样单纯的姑娘,却死于非命,无论是现在的颐和,还是另一个世界的那个前世颐和,都不允许嗜血的镰刀掠夺无辜者的生命。 从现场来看,云朵的表情可以说明,这是熟人作案,而在这赤练行宫之中,除了莫菲菲,谁还是云朵最熟悉的人的呢? 被颐和逼视,莫菲菲一阵心慌,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道:“公主,有薛大人在,您不必如此的。”而且,这查案的事,您也不会呀,后一句,莫菲菲没有说出口。 而颐和下一句话却是让莫菲菲惊到脸色煞白:“云朵出事的时候,你在哪儿?” “公主是在怀疑我杀了云朵吗?”莫菲菲一脸痛苦,她纵然早已习惯了颐和的冷静与心机,却还是忍不住为自己叫屈。 “人不是她杀的,”一旁,薛秋满冷硬道:“云朵姑娘出事的时候,莫菲菲正在厨房里做甜点,有侍女墨兰作证。”薛秋满是武官出生,虽做了文官,却依旧改不了他耿直的本性,因为颐和是个孩子,虽然是公主,但说的话听在他的耳里就是无理取闹,毫无根据,所以,他非常反感。 兀的转头,颐和看向薛秋满,以更加冷静的口气道:“一,云朵的尸体被人冷冻过,所以她的脸色才会比常人更加苍白,而且,地上的这些血液,应该称之为血水才更合适,因为里面不仅有血液还有冰融化后的水。” 颐和走近云朵,指着她身上的毛毯道:“凶手之所以将毛毯盖住她的全身,甚至是连她的脖子都盖住了,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云朵的身体被冰冻过,所以,只有当血水流淌出来的时候,才有人发现云朵被害了。”她的语气很肯定,而且无情,没有一丝一毫小孩的影子。 在场的人,听了颐和的分析后,具觉得这孩子太可怕,她说到的事情,他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过。 淡淡地扫了一眼众人的川剧变脸,颐和缓缓道:“二,云朵的脸上是和平,没有痛苦,也没有惊讶,更没有惊恐,这说明凶手是她熟悉的人,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对她下的手。” 在场的人,听过颐和的分析后,无不倒吸一口凉气,皆认为这孩子太过恐怖。 转头看向脸色苍白如纸的莫菲菲,颐和下达最后判书:“而与云朵最熟悉的,除了你,还会有谁?” 后退一步,莫菲菲一步坐到在地,哭诉道:“公主,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她面带惊恐,泪流满面的解释着,“我今天一整天都在厨房里与,有很多人可以为我作证的,公主,我对你忠心耿耿,我没有杀云朵。” 正此时,颐和忽然觉得眼前的光线一暗,身边已多了一个人。童月轻轻掀开了床上盖住云朵的毛毯,在掀开毛毯一角的那那一瞬间,屋里不少人都吓得后退一步,或尖叫出声,只因为,从毛毯掀开的细缝中看到,云朵的肩膀是裸露的…… 这时,薛秋满突然开口道:“在仵作未来之前,谁都不可以乱动尸体!”最近凉城因为清华丹即将在云春楼拍卖的事情,引来不少江湖人士,促进了斗殴事件的发生,意外生死的江湖人数量急剧增加,导致凉城仵作不够用,需要到邻城请来,所以,薛秋满才会先审核有关的人,一面等仵作的到来。 童月满脸尴尬的松了手,虽然在别人眼里,他是颐和面前的大红人,可他也是一个男人,猛然见到一个光溜溜的女子肩膀,自是很难为情。纵然这女子是尸体了也一样。然而,因那匆匆一瞥,颐和却看清了尸体挨近床榻的肌肤上,满是尸斑。颐和更加确定了心里的判断,只是,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正在思索,那边从外面就进来一名侍女,禀告道:“公主,有贵客到。” 在这个时候有贵客?会是谁呢? 颐和的面上的惊慌一闪即逝,看了童月一眼,然后对薛秋满道:“薛大人稍后,我去去就来。”意思就是,这件案子,我一定要参与! 随着侍女的带路,颐和来到会客厅,站在门口,果真见到的便是那着镶银边锦绣袍的澹台绝,坐在桌边品茗。 那人一身贵气,却因常年在边关带兵,从骨子里透出一股铁血,黑玉般的发丝,静静地躺在背后,刀削斧刻的面容,俊逸神朗。 “王爷。”轻轻地福了福身,颐和暗中感慨幸亏没有去药宗,不然就穿帮了。作为颐和的第一护卫,童月守职的站在了门外。 澹台绝已然从脚步声里知道有人来了,但因着严格的宫廷教养,使他没有立即放下茶盏,而是缓缓将茶盏放下,才对颐和展颜一笑,一举一动中无不透露着高雅贵气,“见过公主!”澹台绝还礼道。 随即,他的目光就毫不避讳的死死盯在颐和的脸上。 目光如炬,烧的颐和脸上火辣辣的。 有些心虚的侧脸,颐和羞涩道:“王爷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难得的小女儿态,竟让澹台绝看得一愣一愣的,难道真的不是一个人吗? 第65章 俏颐和,城府深 “咳咳!”咳嗽一声,澹台绝尴尬的转开视线,心脏乱跳一阵,急忙端起茶盏往嘴里猛灌,不想,“噗”一下全部喷了出来,赶紧跳将起来,却依旧洒落了满怀里的茶汁,一时间,狼狈非常,没有丝毫王爷的影子。 “你没事吧?”颐和拿出帕子给他擦拭,不说颐和现在才九岁,可从她体内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干净利落,丝毫不做作,行动举止中完全看不见当初的狠厉,有的只有贤惠。 “多谢。”对于颐和的变化,澹台绝有不小的吃惊,但他却不想表达出来,依旧冷着一张脸。 也是,澹台绝早已行过弱冠礼,又师承莫千影,自然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因为早先与颐和发生过冲突,面对突然柔和起来的颐和,他怎么都不习惯,更别提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了。 “对我你还客气什么?”颐和水汪汪的看他一看,低下头去,淡淡的话语中满是委屈,“我千里迢迢来到南炎国全是因为你,我来这里也是因为你,到头来,你还对我这样客气。” 她这句话,说的很有内海,听的澹台绝一愣,脸上顿时就红了,从小到大还没有一个女孩子跟他说过这样的话。澹台绝可以为了战士上刀山下火海,哼都不会哼一声,可面对这样委屈的女孩,他钢铁打造的心肠也不仅一颤,不明白是个什么情况。 “我……”他哑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赤练行宫什么都好,我在这里生活不委屈。”颐和又加了一句。 “我……”他应该接什么话呢?澹台绝突然觉得自己怎么突然变笨了。 眨眨眼,颐和又说了一句:“王爷脸色这样难看,病了吗?” “没……没有,我很好。”恭喜,他终于找到自己的舌头了,说完,澹台绝为了掩饰自己的手粗无措,又去端茶盏,不想端起的是一只空杯子,只得放下,绕着桌子走了一圈,才道:“公主可住的习惯?” 颐和笑眯眯的没有回答他,而是对守在门外的鸿毛道:“去取干净的衣裳过来,王爷的衣裳湿了。” 趁此间隙,澹台绝怕是被人发现似的,偷偷的瞄向颐和,只见那一身浅紫色齐胸襦裙,墨黑的发丝挽成调皮的双丫髻,原先瘦小的个子现在也长了一些肉,隐约中,澹台绝感觉颐和真的是变了性子了,不由得又多看了两眼。 “王爷这样看着我做什么?”颐和双手扭着麻花,缓缓地则过身子,道。她就是要让澹台绝出现错误的判断,这样,药儿才安全不是。 尴尬的的咳嗽一声,澹台绝觉得在这里他很难受,根本没办法和颐和说话,更没有办法好好的把药儿和她进行比较,便道:“我还有事,不能多呆,有空时我会再来看你。”说完,他就后悔了,看着颐和粉嫩的脸颊,动动嘴唇,想说什么,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直接抬脚便出去了。 看着澹台绝狼狈离去的身影,颐和邪气的一勾嘴角,心道:澹台绝,你可是有落下小尾巴啦! 一直守在门外的童月见澹台绝匆忙的离开,便进了客厅,对颐和竖起大拇指:“厉害!杀人于无形嘛!”瞧澹台绝刚刚的那样子,将军的风姿被颐和的几句话就击的支离破碎啊。 收敛起脸上的笑意,颐和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道:“走吧。” 虽然云朵跟随她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短了,现在突然遭遇这样的事情,颐和坚强的内心虽然能接受命运不公的事实,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初的自己,好似被感情束缚住已是她今生的命运。 疾步回到凶杀案现场,颐和进屋便问:“薛大人,如何了?”她不相信薛秋满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出真凶,却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听到问话,薛秋满飞快的走过来,对颐和深深地行了一个大礼,恭敬道:“刚才多有冒犯之处,还请公主大人有大量!” “嗯。”淡淡地点头,颐和越过薛秋满来到内室,从薛秋满的表现中,已然说明有仵作过来验过尸了,而且结果与自己说的应该相差无几。 果然,在尸体的旁边,多了两个人,颐和知道他们是仵作,便也就没有打扰他们,而是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死者颈部贯通伤一处,从切口可判断是从后面刺入,凶器为匕首一类,该处伤口为致命伤;腹部有十一处伤口,均为刀伤,伤口微裂,可以判断出凶手将其杀害后冷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导致血水融化后才指使伤口裂开;死者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后侧呈现暗紫红色云雾状,条块状尸斑,有化片现象,有移尸痕迹……”花白头发的老者一边检查死者遗体,另一名年轻人则用笔记录。 听着老者的检查结果,颐和也在心里总结自己的发现。在另一个世界中,自己虽然不是法医,但因为职业需要,所以他对人体的了解,甚至都超过了一些低级的法医,而云朵身体上的尸斑及被冷冻过的原因,结合最后看见她的时间,可以断定,她的死亡时间是在八个时辰之前。 而在这八个时辰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凶手将她这么残忍的杀害呢? 颐和一边想着,一边来到屋外,缓缓扫视着这在场的所有人,最终,她将目光定在一个侍女的脸上,这侍女低垂着脑袋,双手放在伸手,微微缩着身子,看不清容貌,却可以从身上的气质可以判断出她是南炎国人,而自己好像并没有见过这名女子…… 朵朵有话说:不会写这样的文,亲们将就着看哈! 第66章 天圣会,惊心魄 轻轻一挥手,童月便来到颐和的身边,“最后面的那个侍女,去搜一下她的屋子。”不是颐和太狂傲,而是她有足够的信心。 微一点头,童月看了那侍女一眼,转身便离开了,而这时,那边也完成了验尸,那名老者将手套摘下,走到了薛秋满身边,与他汇报情况,见此,颐和便走了过去。老者见一女孩儿衣着华丽,举止不凡的走来,便躬身行了一个大礼,方才对薛秋满继续说道:“这个凶手手段实在是残忍,请恕小老儿无能,不能判断出准确的死亡时间。” 在南炎国,仵作虽然是一门职业,但却是最低贱的贫民才会做的事情,所以老者见到颐和这样高贵的人,出于对上位者的敬意,才对颐和行礼。 颐和看了薛秋满一眼,淡淡道:“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八个时辰之前。”见二人不解,便走到尸体旁,指着云朵颈部的贯通伤道:“此处伤口可以导致死者当场死亡,在不移动尸体的情况下,两柱香至半个时辰之内在死者身上便可出现尸斑,可见在这个过程之中凶手并没有对死者进行任何处理——这期间凶手可能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找冰块,或者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 颐和淡淡地看了一眼仵作,见他并没有特别的反应,便继续道:“但是死者身上却有部分尸斑发生移位,这说明在四至五个时辰之内尸体发生了移位——我们可以猜测为凶手将死者搬到了有冰的地方,但为了某种目的,凶手又将死者搬移到了这里,还伪造了奸杀现场。能这么熟悉后殿的环境,这个凶手可能是皇陵里的侍卫或宫女,那么她(他)的作息时间一定很固定的,所以用八个时辰布置一场杀人案也不是没有可能。” 听了颐和的分析之后,薛秋满与那仵作仿佛是看见了凶手的作案过程一样,逻辑清晰,细致而合理,可这样的的分析能力,真是令人惊悚! 末了,颐和淡淡地下出一个评论:“这个凶手很笨,到处都是破绽,可见是第一次杀人,而且一定是女人。”皇陵里侍卫和侍女的住所是分开来的,这个凶手能将云朵安排在她的床榻上,可见这个凶手是侍女,且和云朵的关系很要好。 正在这时,童月完成任务过来了,走到颐和身边,附耳说了一些话,使得颐和脸色一变,继而对薛秋满道:“不用找真凶了,我想请诸位看一样东西,还请随我来。”说罢递了一个眼色给童月,随即抬脚就往外走去。 “公主已经找到凶手了?”薛秋满惊疑,因为颐和的年纪实在太小,就算她不怕死尸,对验尸结果又说的头头是道,实在是让他惊诧,不知道该拿什么词汇来形容眼前信心满满的和顺公主。但这对验尸四十多年的老者来说,不管颐和的能力如何,自己一个贱民就算极想要与她交流一下验尸经验,那也只能默不作声的,跟在薛秋满身后,来个口不语,眼见为实。 “找到凶手如何,也不过就是一只老鼠。”颐和平淡道,随即转身走出房间,身后薛秋满等人见此陆续跟了上去。 路程不远,只隔了一段走廊,不一会儿的功夫,众人便在颐和的带领下,来到了目的地。与刚刚那个侍女的房间一样,在西南北三个方向分别安置了床铺,也是以屏风隔断视线,站在门口处,可以看见即将下沉的夕阳,泛着瑰丽的玫红色,如一抹胭脂。 走进屋,颐和什么话都没说,而是走到窗前望着即将沉下的夕阳。她面色平淡,不悲不惧,宛若在这世间没有一样事情是可以打动她的。薛秋满一惊,立即停止心中的荒唐想法,转而去观察屋里的摆设。跟着进来的仵作,在薛秋满身后一步远的地方站定,不敢做出任何逾矩行为。 过了好一会儿,薛秋满等的有些焦急的时候,站在窗边的颐和,突然开口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闻言,薛秋满沉吟,更加笃定心中的想法,不自觉中把颐和在心里的位置又升高了一层。这之后,又是沉默,颐和不发话,薛秋满也只有等待。 又过了一会儿功夫,童月才带了一名侍女进来,此侍女长相一般,浓眉杏眼,厚厚的嘴唇,双手交叉置于小腹处,静静的站在那儿却透着一股谨慎。 童月道:“主子,就是她了。” 点点头,颐和围绕着侍女细细打量,与此同时,薛秋满也在盯着这侍女看,淡淡问道:“我问你,你和圣天会是什么关系?” 一句话,如果巨石滚落碧湖,激起惊涛骇浪。 薛秋满错愕道:“圣天会!”瞪大眼眸死死钉在那侍女的身上,天圣会是南炎国第一邪教,朝廷绞杀多年仍旧不能清楚余党,是先帝心中的一大隐患,亦是现在的孝武帝狠抓的事项,而眼前的这名侍女,是天圣会成员,这如何不叫他震惊。 侍女低垂着头,不回话。 颐和道:“你不回答也没事,我有的是手段,把她带下去吧。”然后转过身对薛秋满道:“薛大人也看见了,那侍女嘴硬的很,所以我便将扣押了下来,待来日慢慢审问,而这事关皇陵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所以我想请薛大人暗中调查此事,务必做到不惊动凉城百姓。” “当然,就算公主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薛秋满点点头,答道。按理说。颐和目前的身份只是异国公主而已,薛秋满是不需要听她号令的,只是颐和先前的所作所为已经让薛秋满不拿她当普通的孩子来看了,所以在言语上,不自觉中就夹杂了一些敬意。 一旁,那仵作也是既有眼色的,在薛秋满之后,他立马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老夫只会验尸,别的一概不知。” 朵朵有话说:最近的成绩不理想啊,又没有推荐,在此,朵朵哭求推荐,收藏和打赏。无论多晚,每天都有更新的,亲们放心看好了。 第67章 十三堂,林锦绣 这仵作反应极快,可见是个能守住秘密的人,虽然不见得有多老实,但至少知道什么是能说的,什么是不能说的,颐和轻轻点头,“嗯”了一声,又对薛秋满道:“这天色已晚,颐和便不多留二位了,如果从那侍女口中得到任何线索,颐和定当第一时间告知薛大人。” 虽然对这名异国公主不是很了解,但从刚刚的验尸,再到带凶手来这里见他,便可看出颐和是一个雷厉风行,极有主见的人,虽然年纪小,却一点都不妨碍薛秋满对颐和的高度评价,于是拱手道:“卑职还有要事在身,那就不打扰公主了,在未抓到幕后真凶之前,还请公主多家注意安全。” “多谢。”颐和颔首,心思却随着薛秋满的话语不知道跑去哪儿了,淡淡的目光中,仿佛是穿透了薛秋满,看到了另一个人身上去。 薛秋满恭敬的对颐和行了一礼,方才带着仵作出去,然后由鸿毛代替颐和送出赤练行宫。 终于安静了,微微松了一口气,颐和抬抬眼皮,看向一直守在身旁的童月,感觉今天的他和往常不大一样,略微沉默后,道:“澹台绝来凉城了,你有什么看法?” “他那个人一向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巨大的利益或非来不可的原因的话,我想,他是不会这样神神秘秘的来凉城的,”童月就事论事,但淡淡地话语中颐和却听出了他好似对自己有些偏见,将双臂抱在脑后,跟在颐和的身后走着,道:“今天侥幸的将他糊弄过去了,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好运气。” 闻言,颐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以她对自己的了解,那是情愿去和敌人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也不愿意面对澹台绝张刚硬的脸。对付敌人她有成千上百条计划,而澹台绝不是敌人,却是比敌人更可怕,介于敌人与对手之间,还是自己的未来夫婿,这最是让颐和头疼。 “走一步算一步吧。”颐和有气无力道,缓缓走向自己的寝宫,今天真是有些累了,不过,她又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做,遂停下来,转过身看向童月,问道:“你对天圣会了解多少?” 先前童月告诉她在侍女居住的房间里找到了绣有夕颜花的手帕,以及标有锦绣书行字样的匕首一把,这两样的其中任何一样摆在人前都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而如果两样东西放在一起的话,那就有了别的意思了。 自从颐和听说有个私塾先生喜爱夕颜花到了痴迷的地步后,又无意间去了锦绣书行,她本以为这只是巧合,却不想有一次武氏告诉她,天生会十三堂堂主在凉城已经潜伏十年之久,至今没有查出其真实的身份,只知道姓林名锦绣,根据这一点,颐和便对武氏说出了自己的猜想,而不多日,武氏便派人传话说,天圣会的十三堂堂主就是那东升私塾的先生林锦绣。 而今,赤练行宫里竟然出现了夕颜花,颐和怎能不小心呢。 就算那侍女只是喜欢夕颜花,而又有锦绣书行的匕首防身,也尤为可知,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颐和从来都不会将隐患放在身边。 站在颐和对面,淡薄的月光照在他明朗的脸上,泛出淡淡光华,目光中带着点轻佻,看向颐和肃穆的眼眸,道:“这么严肃,一点都不可爱!” 童月这家伙又在犯浑了,这和她可不可爱有什么关系!颐和翻翻白眼,不打算继续纠缠这个问题,转身便往寝室走。 看着走廊上渐渐走远的颐和,月光将她的背影拉的很长,透露着坚硬的倔强和淡淡的火气,童月摸摸鼻子,跟上去道:“我只知道林锦绣是天圣会里的堂主,其他的并不了解。” 这家伙……脑海中呼的闪过一抹身影,虽看不清长相,颐和却清晰的知道这个人和童月有一样的性子,行事率真,桀骜不逊……低着眼眸,瞥了一眼脚边紧跟的身影,抿了抿嘴唇,加快了脚步往回走。 华灯初上,夜凉如水。 颐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索性翻身坐起,来到窗边,吹拂着夜风,仰望天边一轮洁白无瑕的明月,静若处,子,静若谧水。 再过一日便是清华丹拍卖的日子,不晓得武氏那边安排的怎么样了。颐和不安的想着,不是她不放心武氏,而是那邪教天圣会,不晓得是否打清华丹的注意。 正这样想着,那边忽然有人高声喊道“快来人呀,有刺客”,伴随着的是长长的火龙,逶迤而来,铠甲的撞击声,喧闹声,命令声一时齐发,在火龙的尽头,一抹黑色的影子上下跳跃间眨眼消失在阴暗里。 颐和一挑秀气的眉,死盯着黑影消失的方向,搁在床沿上的手不禁捏成了拳头。挑这个时候夜闯赤练行宫,这个刺客的胆子也恁大了点。 护卫颐和安全的童月,不知从何处赶来,跃上窗沿,头也不回道:“主人小心。” “小心你自己吧。”一声粗沉的声音说完,斜刺里忽地出现一柄雪亮的剑对着童月的喉咙就刺了过去,童月蹲在窗沿上对来人飞出一支银针,与此同时,颐和一个后翻空退至安全地带,再看时,那还有刺客的影子。 又是一个对赤练行宫了若指掌的人。颐和蹙紧了眉头,手指微动,袖箭蓄势待发。 来到凉城的时间虽短,但她惹上的敌人却不少,所以武氏给她配上了不少防身武器,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窗台上童月,见夏天已带着人赶到,便退至颐和身前,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改天你拜我为师吧,不然每天来一个小贼,我会死的很快的。”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瞥一眼童月好看的脸,颐和淡漠道。 童月当真不再说话,手里拿着三枚银针提防着那贼人的偷袭。 “公主,您没事吧?”说话间,夏天已然来到,担忧道。 第68章 万两金,为引见 看着眼前的众侍卫,想来那贼人也不敢再来,颐和道了声没事便坐在了圆桌前,端起茶壶倒了一杯茶,轻抿了一口,抬眼淡淡的看了一眼满脸自责的夏天,道:“夏大人不必自责,该来的总会来,这是没办法阻止的。” 颐和说话向来直言直语,这句话是说给夏天听的,也是说给童月听的。毕竟,想要她的命的人,还没有谁知道颐和公主的身份,而童月在未跟随颐和之前,一直混迹江湖,惹上一些仇家也是可能的,只是那人的胆子未免太大了,在凉城如此形势之下,竟然敢夜袭,不是有足够的自信,就是有强大的依靠。当然,这只是颐和的猜测。 战战兢兢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夏天这才敢对颐和恭敬的道:“卑职无能让公主受惊了。” 一直在一旁等待的颐和,依旧是淡淡的额表情,神情镇定如常,“夏大人日理万机,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索性没有人员伤亡,日后加紧防范便是,”顿了一顿,看了一眼夏天满脸受教的脸,又道:“既然现在没事了,尔等便下去吧。” “多谢公主,卑职告退。”夏天不敢直视颐和的脸,但颐和的话语中的意思,他是再明白不过的,只是一个九岁大的孩子,竟能在面对刺客的时候冷静如斯,且面不改色的静坐喝茶,这让夏天心里多少有些适应不了。 夏天带着侍卫守在后殿周围,以防不测。 见夏天已退下,颐和也不愿多说一句话,慢腾腾的走到床边,倒下便睡了,不一会儿的功夫便传出轻微的鼾声。看来这几日她实在是累的紧了,夜里有折腾了这么许久,才会这么嗜睡。 帮颐和轻轻地盖上被子,童月盯着颐和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才这么丁点大,就要硬撑着所有的事情,真是难为你了。” 又盯着颐和的鼻子看了好一会儿,才起身消失在寝宫之内。 夜渐深,繁星点点,有更声回荡在街巷中,给寂静的凉城添了一丝魅惑,显得不那么死气沉沉。 云春楼内,玉娘正要去休息,那边一个丫鬟过来道:“娘子,有贵客想见您。” 这么晚了,想来见她的人,无非是那些不愿透露姓名身份的皇族,或是一些神秘的家伙,玉娘是个通透的人,不用细想便已知道了一二,略微整理了一下衣裙,“走吧。” 深夜造访云春楼的人,都是云春楼的财主。 跟着丫鬟,远远的便看见在待客大厅内,坐了一位年轻的公子,刀削斧刻的五官,器宇轩昂的气质,虽是坐着,也能看出这人颀长的身材。玉娘站在门外一处暗影里,见这人并未带小厮,却衣着不凡,喝茶的动作优雅高贵,坐姿谨慎,想来不是大家族里的公子,便是宫里出来的贵人,想及此,便笑脸踏进厅内,道:“不知贵客深夜到访,玉娘未曾远迎,失礼了。” 闻声,澹台绝抬头看去,只见是个半老徐娘,乌黑的头发盘成朝天髻,未施粉黛的脸上一双勾魂摄魄眼,荡漾着风情,青色束胸襦裙,隐隐露出当家主人的威严,于是拱手道:“我想见炼制清华丹的药师。不知玉娘可有办法?” 玉娘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说话这样直接,有一瞬间的错愕之后便恢复了正常,咯咯娇笑了一声,道:“最近到我这儿来的都是对那清华丹有兴趣的。”说完眨眨眼看着澹台绝俊逸的面庞,心里暗道:这位小哥儿长得可真是俊。不过,她但不是那没见过世面的姑娘,澹台绝虽然长相俊逸,却也不至于就将她迷的不知道方向。 被玉娘**裸的盯着,澹台绝没有丝毫慌乱,俨然是一副享受的模样任由她看,道:“既然如此,玉娘定是知道如何联系那药师的了,那还烦请玉娘能告知一二,小子这里有黄金万两,愿意孝敬给您。”玉娘话里的意思,澹台绝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一面说着,一面就从衣袖里取出一纸契书,补充道,“若是这笔交易能成的话,这万两黄金便是玉娘您的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任何人都明白的道理。 一万两黄金,无论在那个朝代,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闻言,玉娘的眼睛顿时便大放精光,直勾勾的盯着澹台绝手上的契书,贪婪的神色暴露无遗,不过,她很快就移开了目光,轻轻地咳嗽一声,笑道:“公子真有魄力,玉娘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话音落,一只雪白的芊芊手指忽地一下便将澹台绝手里的契书抽走,玉娘笑看着手上的契书,头也不抬道:“明日的拍卖会之后,我会给您引见的。” “那就多谢玉娘了。”澹台绝抬了抬眉梢,淡淡的说了又说了一些话之后便告辞了。 送走澹台绝之后,玉娘一边往回走,一面将契书塞进袖子里,不知是对身后的丫鬟还是对自己说,“如果每天都这这样事情多好啊!” 这玉娘竟是在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人少的时候一套,人多的时候一套,真是百变的个性,令人费解的生活模式。 正这样感慨着,一道缓缓地磁性嗓音道:“原来这才是云春楼老板娘的真实面孔!” 突然出现的声音,将玉娘吓了一跳,赶紧查看四周,却是没有看见任何人影,然而这云春楼虽然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到底在这凉城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底下拍卖场,手下的打手中不乏武功高手,若是有人潜入,不可能不被发现,想到此处,玉娘信心十足,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紧跟着的丫鬟,又继续往楼上走。 不想,玉娘回头后,在她侧面的窗沿上便坐了一名青袍年轻男子,那磁性的嗓音又道:“好久不见了,玉娘。” 皱起修剪的好看的柳眉,玉娘盯着年轻男子道:“私塾先生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原来,这着青袍的男子,正是东升私塾的先生,林锦绣。 只见他瘦长的脸,墨黑的发丝飞舞在夜空之中,浓眉入鬓,明亮的双眸在月光下显得很是邪魅,薄薄的嘴唇似笑非笑,青色的袍子传在他的身上,典雅儒气,但此时的他却多了一分狷狂与不羁。 第69章 为复仇,下黑手 林锦绣是一个很儒雅的人,他的学问很高,在凉城有很高的威望,但当他微笑的时候,就会使人觉得有一抹幸福的光束降临在自己的身上。微微转头看向玉娘,林锦绣微微一笑,道:“在下许久未来看望玉娘,很是想念,所以就来了。” 林锦绣的话有一股魔力,很容易使人坚信不疑。 不过,玉娘却不是普通人,她虽然爱财,但一个私塾先生半夜来访云春楼,她还是有些警惕的,于是道:“想念奴家也不用半夜里来呀,有什么事情先生不妨直说。” “玉娘还是这样豪爽。那我便直说了,”林锦绣顿了一顿,从窗台下来,一边整理衣袍,一边道,“我想知道炼制清华丹的人是何人。” 翻翻白眼,玉娘心中暗道,怎么又是来问那药师的人!看来这清华丹定能让我大赚一笔了。道:“云春楼自来有规矩是不透露客户的信息的,先生就为难奴家了吧。” 被直言拒绝,林锦绣却没有表现出一丝不悦,温和的看着玉娘,淡淡道:“玉娘不再考虑一下吗?”他刚刚可是将玉娘与那男子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如果玉娘不答应他的请求的话,是相当说不过去。 林锦绣说的很隐秘,玉娘却是明白其中的意思的,但她了解的林锦绣是一个光有才气,而没有财气的读书人,拿出一百两银子都是很纳罕的事情了,要他拿出一万两黄金来比杀了他还难,于是道:“先生真是说笑话了,玉娘若是对先生开了这个头,这日子不就是到头儿了么。” 而林锦绣依旧坚持己见道:“如果我用五间商铺与你交换呢?玉娘不会和钱过不去吧?” 猛一听见这个数字,玉娘有一瞬间的错愕,但很快就反应过来,道:“十间。” “成交。”林锦绣淡淡地敲定协议,转头望了一眼窗外高悬的明月,继而道:“这样没好的夜晚能与玉娘达成共识,真是美事一桩。” 读书人就是一副穷酸样,玉娘心里这样想,但却没有表现出现,而是道:“若是先生不着急回去的话,不如陪奴家喝上一杯,如何?” “林某正有此意,那便打扰玉娘了。”林锦绣说着,便对玉娘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然后在玉娘的带领下,向云春楼三楼客房走去。 凉城百姓皆知道东升私塾林先生嗜酒如命,可以没有其他,但一定得有酒,所以在玉娘提出喝一杯的时候,林锦绣不暇思索的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翌日清晨,颐和在鸟鸣中醒来,一夜的好眠让她精神抖擞,由莫菲菲和花红服侍着穿了衣裳,才施施然来到前厅用膳。自从云朵被害之后,她很少会这样的安心的由侍女折腾,总觉得在赤练行宫有一抹杀机紧随着她。 正在用膳,童月才不知从那个角落里出现,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颐和身旁的凳子上,不客气的舀了一碗清粥,大口的喝起来。从来到赤练行宫开始,他就没有一天是有规有矩的样子,虽然如此,但因为颐和曾经下达过命令,在赤练行宫宫任何人不得阻碍童月的行动,是以,就算莫菲菲看童月再不顺眼,也不敢职责什么。 默默地用完早膳,颐和这才挥手遣退了众侍女,问道:“昨晚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童月虽然桀骜不逊,但办事向来不用颐和吩咐,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童月的分寸把握的很好。 童月坐在凳子上,翘着二郎腿,道:“昨晚的刺客并没有查到任何蛛丝马迹,倒是刚才圣女飞鸽传书来说万有亮昨天夜里离开过药宗。”万有亮曾经有过想要除去颐和的和童月的记录,而在凉城颐和所有的敌人当中,也只有万有亮会那种非除去颐和不可的心思,所以,他的嫌疑最大。 听了童月的话,颐和却说了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明天晚上就要举行拍卖了,不晓得那边安排的怎么样了。” 颐和向来想的深远,而对已经过去了的事情,她从来都不会深究,当然,招惹过她的人,她是不会放过的。 童月显然有些跟不上颐和跳跃性的思维,愣了一会儿才道:“清华丹在南炎国早已引起不小的风波,相信玉娘心中会有数的。” 他这疑似安慰的话,其实说了跟没说是一个样子,颐和紧紧的瞪了他一眼,好似再说:不要拿我当小孩子看,“昨晚的刺客不可能是万有亮的,不过,这颗毒牙一日不处,我心中就一日不得安宁,我们便在近日将这事处理掉吧。” 想到什么便坐什么,颐和说完,又瞪了一眼张大嘴巴的童月,淡淡道:“你若是不想去,便留在这里。” 药宗是童月父亲身死的地方,因此也是童月心中的一个郁结,颐和这么说,算是考虑了童月的感受,这让童月莫名的有些感动,“你不必为我考虑什么的,既然我选择这条路,便会一直走下去。”他很少会有这样认真而肃穆的表情,突然说出这样感性的话,有些好笑之余,颐和觉得这也是童月心里想说了很久的话。 “药宗的事情我会去处理的,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颐和略微停顿,思考着要如何表达才不会让童月太惊诧,“我想了很久,才决定进行这个计划,或许你会觉得我人小心毒,但我只是为了报仇而已。” “当初要不是孝武帝派澹台绝去古牧求亲,我也就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武氏也就不用经历死亡,还和我分开半年之久……这个仇,我相信是时候报了。” 颐和淡淡地说着,但她眼里的仇恨却浓的要溢出来。颐和所经历的事情,童月也听说过,加上他从小流落江湖,很是能体谅颐和的苦,听着颐和的话,他诚恳的点点头,道:“你这丫头受过不少苦,需要我做什么便说吧。” 得到童月的这句话,颐和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道:“我要你将孝武帝给昭武帝服用毒丹一事告诉圈禁在峥州的二位王爷,并且要想办法让澹台绝知道也知道这件事。” 如果让澹台绝知道,自己的父亲用毒药毒杀了爷爷,这样的打击,够他受的了。 朵朵有话说:最近成绩一直都不好,朵朵心情很差,烦请读者们留个言,点评下,好让朵朵知道怎么安排下文,在此感激不尽。 第70章 有空了,才杀你(一更,求赏) 童月深深地看了一眼颐和,像是在探究这小小人儿的脑袋瓜子是怎么长得,怎会有这样深沉的心思,然后在颐和猛然的一声咳嗽声下惊醒过来,道:“我晓得了。” 颐和这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呢。 南炎国有大难咯!童月在心里幸灾乐祸暗道了一句,起身便出去了,颐和的安全他才不用担心呢,武氏那边不晓得派了多少暗卫保护她,少他一个不算少。 看着童月的身影眨眼消失在殿中,颐和微微低眸,安然的喝了一口茶,又静坐了一会儿,才起身往外走去。 守在门口的侍卫见她出来,恭敬的对其行了一礼,随即恢复成门神似的站直了目不斜视,并未跟随在颐和的身后。 因为颐和的寝室很大,童月与颐和的对话又很小声,所以这两个守在门口的侍卫们并没有听见他们两说了什么,这一点颐和很放心。 站在走廊上,颐和吐纳了一会儿,才唤来鸿毛道:“今日我有要事要出去一趟,你随我去吧。” 鸿毛躬身道了声是,便下去准备马车,颐和径自回屋换了一身绯红色圆领长袍,然后坐着马车,向凉城城内而去。 到了半月街,颐和命鸿毛将马车停在云春楼的门口,然后就一直坐在车内,从车窗往看着来往于云春楼的行人,这些人有的是古稀老者,有的是华袍青年,也有一些是满身风尘的青衣女子……这些人有些是江湖人,也有些是世家子弟,而这些人无意不是去云春楼的。 颐和斜歪在靠塌里,手边是一盒八宝锦绣食盘,里面四五种果铺和蜜饯。她向来不爱吃些写东西,可那些侍女总是会给她备下这些零食,供她食用,低眸看着盘子里的零食,颐和捏起一枚蜜饯丢进嘴里。 在这时,马车外就传来了一声催促,“前面的快让让,让让!”伴随的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转眼间就抵达耳边,车外鸿毛清冷的声音道:“闹事之中不许骑马。”这话听起来平淡,却隐含了不可抑止的怒火。 颐和皱了皱眉,不明白鸿毛这是对谁有意见,开口道:“让他们过去吧。” 外面顿了顿,传来鸿毛的应答之声,马车随之动了起来,颐和补充道:“去恒泰酒楼吧。” “是。”鸿毛清冷的应了一声,驾着马车缓缓行去。 鸿毛与叶子的性格有很大的不同,一个热情如火,一个冰冷如铁,一个罗里吧嗦,一个惜字如金。这样性格迥异的两枚奇葩,不晓得澹台绝费了多少心血才搜罗来。 路上,静默了很久,颐和坐在车内突然问道:“叶子去了峥州有多久了?” 等了一会儿,布帘外传来鸿毛稳重而清冷的嗓音道:“已有二十三日了,公子。” 在外面,鸿毛对颐和的称呼改变的很顺口,却不知这顺口里,是不是还含有对旧主的忠心。毕竟他和叶子都是澹台绝送给颐和的武士,颐和根本就不相信这两个人会全心全意的忠心自己,而她这么问,也不过是顺口而已,却想不到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淡淡的回了声“哦”,颐和感慨道:“都去了那么久了啊。” 听车内颐和略带伤感的话,鸿毛猜测是颐和想念叶子了,便道:“如果公子需要叶子的话,便把他招回来吧。” 久久,颐和都没有再说话,马车很快就到恒泰酒楼,颐和察觉到马车停了,便从车上下来,往酒楼内去,鸿毛将马车交给酒楼里迎出来的一个满脸谄媚笑容的小二,问道:“二位是吃饭还是住宿?” 记得初次见到澹台绝时,就是因为吃饭和用膳这两个词,颐和认定了澹台绝不是好人,而把他们引去了石林。 “要吃饭时自然会叫你们。”鸿毛淡淡的道,随后在颐和身后,进了一个临街的包厢。 抿了一口茶,颐和看了一眼楼下来往的人群,然后用手指沾了茶水在桌上写道:“去锦绣书行看着他们的掌柜的,一旦有夕颜花标识的人去找他,立即汇报。” 自从童月来到赤练行宫之后,颐和的行踪就变得诡异起来,行宫中除了服侍她的莫菲菲和贴身护卫童月,几乎没有人能猜测到颐和在想什么,现在颐和让他去做这件事,鸿毛心里猛然跳动了几下,知道自己的机会到了,却没有露出丝毫的异样,微微朝颐和点点头,起身便走了。 看着鸿毛消失在拐角处的背影,颐和翘起嘴角,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紧跟着便起身往酒楼后门去了。 让鸿毛去监视锦绣书行掌柜的,不过是她支开鸿毛的小伎俩,不这么做的的话,她是没有办法去药宗见武氏的。 出了恒泰酒楼,颐和在酒楼后门对面和一个卖字画的书生对上了暗号之后,便由书生租来一辆马车,直奔药宗而去。 而此时的药宗,正在经历一场血腥的拼杀,进入药宗的甬道空无一人,却处处能听得到喊杀声,与武器的碰撞声,听见这些声音,颐和站在甬道内,猛然回身一把捏住了书生的脖子,平淡而隐含狠厉道:“药宗内发生叛乱,你不会不知道吧?” 书生因脖子被颐和紧掐,呼吸困难而面色酱紫,一面想要扒开颐和的手指,一面瞪着颐和的平淡无波的脸,断断续续道:“我……我只是……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颐和虽然比书生矮了很多,但气势绝对强势,紧紧的盯着书生的眼睛,似是盯着他的灵魂。他这样的药宗外围弟子,根本接触不到药宗的核心,颐和这样想着,手上一松,便放了书生,冷酷道:“不想死的话就留在这里。”话音落,她已迈着坚定的步伐,顺着甬道往药宗深处走去。 最近见过太多的血腥,颐和变得不爱说话,心思也深沉了很多,像是一串被点燃的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这样冰冷的颐和,和她梦中的那个男人极为相似,冷酷,无情,冷血,狠厉。这个感觉,最近所面对的事情,使颐和有种熟悉感,觉得再差一点点,她就找到心中埋藏了很久的答案。 听着声音,颐和顺着甬道行道药宗禁地,人影憧憧间,血腥味弥漫,她这才发现斗争已经结束,因为不知是哪一方硬了,所以她将自己隐在一块巨石之后,只听的一名女生道: “万长老,武瑶原先留着你的命,不是因为你是药宗的长老而不敢杀你,而是没有时间杀你,才让你活了这么多日,”顿了一顿,武氏围着跪在地上的万有亮走了一圈,继续道,“既然你自己这么想去见阎王,那武瑶便成全了你吧。”说罢,颐和只听得一声刀刺入**的声音,然后是血水洒落在地的声音。 第71章 新线索,夕颜花 听了武氏的话,藏在巨石之后的颐和,不自觉的裂开嘴角,心中暗道:“有妈的孩子是快宝啊!” 缓缓步出,周围见到她的人,纷纷让开一条路来,并恭声道一声:见过掌门! 因为万有亮叛变失败,武氏圣女之名力挺,童月第一护卫相伴,颐和已是当之无愧的药宗掌门。 听见动静的武氏,抬头一看,便见颐和笑吟吟的向自己走来,她身边失去头颅的万有亮的尸体倒在地上,鲜血洒了一地,当下便有人将万有亮的尸体拖走处理掉,武氏引着颐和向休息室走去,一面问道:“掌门怎么来了?” 武氏原先还有些担心颐和会被刚刚的血腥场景吓到,不过看她的样子,却是一点异样都没有,心里稍稍安心,打量着颐和瘦下去的小脸,满眼里的心疼,勉强才能压抑住。 思考了一会儿,颐和还是决定如实相告,“我遇到澹台绝了,我想,他可能也是为了清华丹而来。” “哦?你是怎么遇到他的?”武氏好奇的问道。据她掌握的消息,澹台绝现在应该还在天门关才是,怎会突然就出现在凉城呢?难道他是微服而来? 颐和便将在清水园偶遇澹台绝,和澹台绝出现在赤练行宫的事情告诉了武氏,然后将澹台绝送给她的云春楼贵宾牌取出来,放在桌上,道:“幸好他并未认出我来。” 听完以后的话,武氏一颗提起来的心终于落地,却也不由得担心道:“以后你出门要更加当心,不能给那些人抓到把柄啊。” “嗯。”武氏的嘱咐,颐和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自己的感觉真的很好呢。微笑着看着武氏,颐和的目光里,难得的柔和起来,随即,她似想到了什么,问道:“万有亮终于出手了吗?” 说道这个,武氏便是一脸气愤,眉宇中都露着煞气,“那个老匹夫,因为知道你能炼制清华丹而心生妒忌,趁着你不在药宗内,带领着一些心腹手下反叛,如果不是我时时刻刻都提防着他的话,近日差点就让他得逞了。” 从话语中,不难听出武氏有多么生气与愤怒,万有亮仗着自己是药宗里的长老,青年时期对药宗也确实做过不少事情,便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尤其是武氏因再古牧生活了八年而未回来药宗,回来之后没多久,突然冒出来的新掌门居然是武氏的女儿,对此,万有亮一直耿耿于怀,欲除去这对母女而后快。 只是,武氏对于武则失踪一事早有耳闻,又在前不久得知武则和黑药其实都是被万有亮设计害死的之后,便对他处处提防起来,万有亮以为自己思虑的周全,却不想武氏早有安排,故而他的失败也在情理之中。 随即母女俩有说了一些话,颐和便因为怕鸿毛起疑,便先回去了恒泰酒楼。依旧是由酒楼的后门进入,颐和见鸿毛并没有回来,便赶紧回到包厢做好,一面让小二上了几道菜,一面吃着,一面等鸿毛的出现。 恒泰酒楼的地理位置很好,坐落在凉城唯一的河流凉水河之畔,南面包厢临着热闹的半月街,北面包厢则是对着凉城中唯一的河流凉水河,无论是风光景色,还是喜欢闹市之情,都可以得到满足。 三菜一汤很快就上来了,正吃着一道醋溜排骨,那边包厢的们便从外面被人打开,鸿毛缓步走进来,见颐和正在吃饭,便站在了一旁,不打扰。 颐和的眼角瞥见鸿毛的举动,喝完碗里的汤羹,鸿毛立马帮颐和又添了半碗,然后又站在她身后,不言不语,伺候着颐和吃饭。 又尝了尝一道拔丝花生,才开口道:“坐下一起吃吧。”颐和向来是没有架子的,每次带他们出来时也都是全部上桌吃饭,所以,当颐和开口后,鸿毛也不推辞,直接走到颐和的下手,开始吃饭。 二人用完饭后,颐和喝了茶,才问鸿毛,“查到什么了?”鸿毛的稳重颐和很是欣赏,只是这人不爱说话,向来是问一句答一句,有些死气沉沉的。 “是。属下看见一个鞋底有夕颜花印纹的人去了锦绣书行。”鸿毛的话没有丝毫人气,但他直接的话语不仅让颐和大大的皱眉,一个人的鞋底下有什么花纹,你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你把每一个进去书行的人都全身找遍看不成? 感受颐和的不悦,鸿毛解释道:“那人进来的时候,与一个拿着了装满墨汁的砚台的青年装了一下,砚台掉在了地上,洒了一地墨汁,那人踩了墨汁,属下才知道他的鞋底有夕颜花花纹。” 闻言,颐和点点头,道:“我们回去吧。”她原本让鸿毛去监视锦绣书行,也不是为了真的能让鸿毛找到什么线索,而现在得到的这个线索,让她觉得那个在鞋底刻上夕颜花的人,非林锦绣莫属。 一,传闻林锦绣是一个痴迷夕颜花的人,痴迷的程度致使整个凉城都知道东升私塾有一个教书先生稀和夕颜花,而这样喜欢夕颜花的人,为了掩藏自己的另一个身份,不得不将夕颜花隐藏起来,所以,这个爱花之人,想到将夕颜花印在鞋底;二,一个男子,却将夕颜花印在鞋底,不是有某种癖好,就是有其他用处,而这个用处,极有可能就是某种标识。所以,综合这两点,这个在鞋底印上夕颜花的人,极大的可能就是林锦绣。 林锦绣隐藏夕颜花出现锦绣书行,那就是验证了一件事:锦绣书行和天圣会有关系,而且,天圣会可能正在进行某个计划,不然林锦绣是没有必要亲自去锦绣书行的,而联想到近日风头最火的莫过于清华丹的拍卖,那也就是,天圣会有意于清华丹。 想到这儿,颐和抿紧了嘴唇,让鸿毛加快速度往赤练行宫赶去。 颐和在心中祈祷着:童月,你快点回来吧。 第72章 一杯茶,起疑心 因晚间要去云春楼参与清华丹的拍卖会,颐和回到行宫之后,便由莫菲菲服侍着休息了。 窗外的知了声渐渐弱下去,和煦的夏风袅袅绕绕的吹拂着,不知何时,竟然淅沥里的下起了小雨。 蒙蒙中,一声声女声传来,嘶哑而无助,痛苦而绝望。 颐和知道这是在梦里,却怎么都醒不过来,云朵的呼救声越来越近,仿若就在耳边。 猛然一回头,一张苍白的脸近在眼前,一双充满痛苦的眼,直直的看着伊和,没有恨意,却有抹之不去的绝望,留着鲜血的嘴唇,无力的喊着:为什么?! 冰凉的雾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云朵飞速的远去,转眼间就被雾气包裹,颐和上前呼喊了一声云朵,却是再也看不到云朵的身影。 忽地一惊,颐和醒了过来,耳边传来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于是她拥被坐起,而这时莫菲菲正端了一壶茶进来,见颐和已经醒了,有些惊讶,“公主,你醒啦,喝点水吧。” 颐和淡淡地嗯了一声,接过莫菲菲递过来的茶杯,却在准备喝一口的时候,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在这里头放了什么?” “是菊花。”莫菲菲温和的笑着道,“我听说这里的人喜欢喝菊花茶,所以特意准备了一些给公主,就是不知道公主喜不喜欢?”莫菲菲的笑容里,很温和,明亮的眼眸里,满是期待。 颐和淡淡的瞅了一眼莫菲菲,轻轻地抿了一口,便放了下来,转头看向窗外,道:“下次不要放菊花了。”她对于拒绝被人的好意,总感觉有些愧疚,每一次拒绝被人的时候,她都不愿意看对方失落的眼睛。 也许是因为她从根本上还是一个女孩的原因,就算因为记忆影响她很多东西,但小女孩的柔软心肠的天性,依旧没有改变。她性格怪异,无所欲为,有时会有仗剑走天涯的气概,有时也会有不敢面对的善良,不懂的如何去处理一些小事。 莫菲菲见她有些不高兴,便有些犹豫,欲言又止,却又不得不说,正在为难之际,颐和转头看向她,问道:“你有事?” 支支吾吾的,莫菲菲咽了咽口水,不敢直视颐和的眼睛,“稀和陛下……有信传来。”见颐和皱眉,一脸的不悦,便快速的说道:“稀和陛下在信里,要求公主找到罗莱国公主华程殿下,然后将她安排在行宫住下。”她知道颐和不喜欢陛下,每一次提到稀和,颐和都会满脸的仇恨模样,所以,莫菲菲在说完话之后,立马底下了头去。 颐和对她有救命之恩,惹她不高兴,莫菲菲心理很是矛盾,却又不能不传递陛下的命令。 听完莫菲菲的话,颐和的秀美皱的更紧了,就连那挺翘的鼻梁,都充斥了厌恶,“嗯,你下去吧。”淡淡的应了一声,颐和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那双琉璃般的眼眸,看的莫菲菲如坐针毡,起身就逃了出去。 见莫菲菲出去,颐和这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在她的记忆中,莫菲菲是一个沉稳而又胆量的人,有思想,也有报复,只是,她为什么要在茶水里下药呢? 颐和有些想不通,为什么在云朵去了之后,莫菲菲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眼神躲躲藏藏,行事小心翼翼,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稳重,颐和却总觉得她隐瞒了什么事情? 一下午,颐和便没有再出去,静静地坐在窗下,聆听外面的的雨声,看了一会儿医书,难得安静,使人的心灵,得到了片刻的休息。 安静闲适中,一晃眼就到了晚膳时间,用了晚膳,莫菲菲端上一壶茶给颐和漱口,看着杯中旋转的花朵,颐和挑了挑眉,“这是什么?” 莫菲菲飘忽着视线,不敢看颐和的脸,“这是玫瑰花。”她因为颐和不喜菊花,便换了玫瑰。 闻言,颐和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她不喜欢花茶,而莫菲菲今天竟然换着花样的给她花茶,难道她之前的话,让她误会了吗?“端下去吧,让鸿毛准备马车,我要出去一趟。” “是。”莫菲菲躬身退了下去,而就在她的身影消失的那一瞬间,颐和似是想到什么,然而仔细的去想的时候,却是什么都没有抓住。 不过,刚刚那一壶花茶,里面依旧下了药。颐和不禁想到:莫菲菲这是奉了谁的命令要给自己下药呢?目的又是什么? 不一会儿功夫,鸿毛便将马车被好了,而此时,雨也已经停了,屋檐下的水缸里滴答滴答的响起稀稀落落的水声,夜空漆黑,陆续有蛙声响起。 颐和上了马车,再也不愿想起莫菲菲最近的异样。她有些自责,最近一直忙于药宗的事情,而忽视了身边的人,尤其是云朵意外死亡之后,她就好像是逃避一般,不愿去想真凶。 ps:这一章因为内容关系字数比较少,见谅哦。 第73章 药贤弟,好巧阿 因为下了一下午的雨,墨色的苍穹之上没有星辰,气温微凉,颐和放下帘子,靠在车壁上,闭上了幽深的眸子,假寐片刻。 可是,就在她闭上眼睛的霎那,云朵痛苦的脸就浮现在了她的眼前,而与之前在梦中看到的不同的是,颐和看见了从雾气之中显现出来的云朵的身子,看不见凶器,却能看见云朵的胸腹,不断出现伤痕,鲜血如瀑,鲜红的刺眼。 “为什么?”依旧是那一句得不到答案的话。 她总是看见惨死的云朵,是不是在怨恨她没有将真凶揪出来呢?颐和的心猛然揪痛,愧疚的唤了一声云朵,向要靠近近在咫尺的女子,但才迈出一步,就听见云朵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句为什么,迅速消失在雾气之中。 “云朵!”一声惊呼,颐和惊醒,马车外传来鸿毛的清冷的声音,“公子,到了。”随即,车帘便被从外掀开,颐和抬头看向鸿毛万年不变冰山脸,额角一滴冷汗淌了下来。 过了三息,颐和才感觉找到了自己的大脑,碰上鸿毛疑问的眼神,顿时生出一股气恼,遂快速的爬下了马车。 云春楼门口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热闹非凡,仿佛是凉城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都来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浅浅的而富有深意的笑容。年轻的女子们,或三五成群,或是随着家人,言笑晏晏之间风华尽显;身着华袍的男子们,挂着势在必得的笑容,与认识的人打着招呼,或者直接步入云春楼,也有一些人站在原地便与人聊开了。 鸿毛见颐和已下来,便将马车牵去后院。 颐和淡淡地扫视了周围的人一眼,这些人里面没有认识她的人,但她却多少知道这些人的身份,而正在这时,一道磁性的声音在颐和耳畔出现。 “药贤弟,好巧啊!”澹台绝一身藏蓝色圆领长袍,出现在颐和的身边,和煦的笑颜,几乎闪瞎颐和的双眼。 澹台绝微笑着看着颐和,没有想到“他”真的会来这里,心底冒出一丝喜悦,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对刚才对颐和称呼,更加喜欢。 她怎么就忘了澹台绝有云春楼贵宾牌的话,那一定会参加今晚清华丹的拍卖了,心底闪过一丝懊恼,嘴上却条件反射的道:“是啊,好巧!” 澹台绝听出了颐和话语里的不悦,对颐和左右望了望,没有看见童月,便猜想是因为和童月闹了小别扭,是以才会闷闷不乐,“贤弟一个人来的吗?怎么不带护卫?”最近凉城来了不少江湖人,保不齐里面就有匪徒,药儿这样精灵的孩子,最容易是他们的目标了。 见澹台绝这样问,颐和心中一惊,生怕鸿毛会坏了自己的大事,便哈哈哈一笑,道:“当然是我一个人来的,我已经是大人了,要那些没用的护卫做什么,走走走,我们进去说话!”说着便与澹台绝并肩而行,往云春楼而去。 身后,停好马车的鸿毛刚好看见颐和与澹台绝同行而去,心里奇怪王爷是何时到的凉城,但看颐和与他有说有笑的,便猜测是颐和约了王爷来此,是以,他便远远的跟在二人身后,不去打扰。 一路行到二楼,颐和一面担忧着鸿毛会突然出现,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一面与澹台绝说话,“前些日子小弟便想来这里玩,但哥哥不让我来,所以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呢。” 颐和的话语中透着无邪,还有信任,澹台绝受用至极,但一看颐和那张陌生且熟悉的脸,想蹂躏颐和头发的手便放了下来,“这里是凉城最大的拍卖会,物品之齐全连京师都望尘莫及,”见颐和一脸疑惑的模样,便解释道,“峥州虽是首善之地,但这样有影响力的拍卖会是不允许存在的,所以……”也就是说,云春楼这座拍卖场是黑市,却因为每一年都会上缴惊人的税费,才被允许存在。 无商不奸,无官不贪。云春楼打着茶楼的旗号,行着拍卖的事实,就算地方官都知道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却不会有人去告发。 澹台绝说的隐晦,颐和却是明白,玉娘是在京里有人呢,不然哪有那个胆子开拍卖场。 上到二楼,澹台绝对一绿裙婢女出示了一下贵宾牌,那婢女原本恭敬的表情变得更加恭敬,一面交给二人各一张号牌,“请二位妥善保管此牌,楼上请。” 三楼是云春楼招待贵客的地方,有专门的包厢,居高临下直对着拍卖会场。 澹台绝收了牌子,与颐和上楼,而鸿毛在二人身后不远处跟着,却因为澹台绝一门心思都在颐和身上,未曾回头看过一眼,便一直不知道颐和其实就是赤练行宫的那一位。 二人在东边的包厢坐定,颐和有些奇怪鸿毛为何这么久了都不曾跟上来,转头去看包厢门口,却见到一角青衣,瞬时便眯起了眼,心道:这鸿毛为什么守在门外,而不进来给澹台绝见礼呢? 因三楼所有的包厢都在面对会场高台的方向开了一道小窗,是以能看得见其他包厢里的人在做什么。而与颐和对面的包厢里,坐的是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容貌姣好的年轻女子,而此时,女子正在用口喂食与男子;左边的包厢中,坐了四五个人,看相貌似是一家人,中年男子华服加身,气场稳重,**岁的少年则活泼的多,眼神儿到处看,另外两名女子年纪相差不大,却一个朴素,一个妖艳;右边的包厢中,却只坐了一名青年,因侧着脸,看不到全貌,但他喝茶的样子极优雅,一看便知道其身份不凡。 澹台绝快速的扫过对面的三个包厢里的人,转过头来见颐和心不在焉的模样,便问:“贤弟有心事?” 澹台绝在面对和顺公主的时候,与现在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温柔细腻,让颐和很不适应,“没有的事啦,只是来之前喝了一些花茶,到现在都不怎么舒服!”她从骨子里不喜欢喝花茶,以为莫菲菲的好心,她已难受了一天了。 第74章 华程式,骂人法 闻言,澹台绝有些尴尬的端起桌上的一杯茶,用杯盖撇着飘在水面上的茶叶,就算他在战场上的本事再大,再想对对颐和便显出关怀之意,也不懂得药物上的事情。 顿了一顿,澹台绝放要说话的时候,底下的高台上,便传来一道女声:“今日是中秋节,玉娘在这里先祝福大家吉祥如意,心想事成。”玉娘的开场白很俗套,却依旧有很多人捧场,随即便听她继续道,“也因此,云春楼今次的拍卖将会与以往不同,会在开拍之前举行一个开幕仪式,而贵宾人选就是以拥有云春楼贵宾牌的客人们手中的号牌来决定。这号牌名为子母牌,母牌为大写数字,而子牌则是小写数字……” 闻言,手中有号牌的人,纷纷将之取出来,左右观看,颐和也好奇的将号牌取出来,低头观看时,感觉一道炙热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身上,抬头看时,便见到澹台绝一双含笑的黑玉眸子,七分真诚,二分善意,还有一分不明的深意,颐和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脸上兀自滚烫起来,“你在看什么?” 高台上玉娘在说什么,二人便不再注意,澹台绝突然笑眯眯的望着颐和的发热的脸道:“有没有人告诉过贤弟,如果你是女儿身的话,一定是位美人。” 虽然南炎国受古牧国影响,民风开放,允许未婚男女外出幽会,但对着一个‘男孩’说这样的话,还是很唐突的,若颐和现在是女装的话,澹台绝这句话,不免就有些调戏的意味。 然而,澹台绝此话一出,颐和却只是一瞬间的不悦,便笑得更加没心没肺,“当然有过,因此我还被逼着穿了耳洞,扮了观音身旁的童子。”说着,颐和微侧过头,让澹台绝看她的耳垂,果然有一个细小的耳洞。这却是颐和因为害怕澹台绝是故意试探自己,故意这样说的。 而澹台绝却因为颐和满脸不在乎的表情,会错了意,更加认定和顺公主和药儿不是同一人,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但面上却无比诚恳,“看来为兄并不是第一个这样认为的人。” 瞧着澹台绝眼中掩藏不住的笑意,颐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随即鼓着嘴低下头去,拼命往脸上运行真气,使得整张脸通红如浆果,连脖子根都红了,扭捏的模样和发小脾气的男孩儿无异。 耳畔传来澹台绝隐忍的笑声,而在这时,包厢的竹帘被人从外面掀开,一绿裙女子走进来,向澹台绝二人行了礼,清脆的声音道:“请二位公子显示号牌。” 颐和这才从鸵鸟状恢复成人形,将号牌递与绿裙女子,绿裙女子又看了一眼澹台绝递过来的号牌,然后对颐和躬身道:“请公子随我来。” 看着眼前婢女的恭敬的样子,颐和心念电转,知道这是一个杜绝意外的机会,起身便跟着绿裙女子出去了,在门口的时候,目不斜视的对鸿毛道:“跟我来。”口气之果断,鸿毛连给旧主行礼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匆匆的跟在颐和的身后。 在拐下包厢的楼梯上,颐和轻声对鸿毛道:“突然想吃蜜饯了,你去买一些来给我。”**岁大的孩子,还是爱吃的年纪。纵然古人早熟。 点点头,鸿毛应了声是,然后随着颐和往下走去。 坐在包厢里的澹台绝,猛然听见鸿毛的声音,好奇之下仔细去听时却是满耳朵的嘈杂之声,难道出现了幻觉不成?他不仅心想。 被绿裙女子带至高台上,颐和这才明白这就是以号牌选择贵宾,而鸿毛又被她支走了,当心便满脸微笑,带着兴奋地红晕,和玉娘以及高台上其他四位人略略打过招呼,遂在玉娘的口号声下,拿起剪刀,将手中长长的红色绸布剪断。 下得高台,颐和不自觉得朝楼梯口张望了一下,幸好鸿毛还没有来,方松了一口气,便听见楼下有吵嚷声,似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瞥了一眼去包厢的楼梯,颐和转身便向楼下走去,距离越近,声音便越清晰,只听的一个女声尖声道:“你这人看着长得人模人样,怎会如此无赖,欺负一个小姑娘,这凉城还有没有王法!”听这说话方式,不是华程那离家出走的公主又是谁呢? 这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么?原本颐和觉得找到那个行为乖张的公主已无望了,却不想自己送上门了,来到楼下,见人不是很多,大多是车夫或侍卫婢女,而此时这些人正围成一个圈,有哭泣声,也有狠厉的辱骂声,以及一道极其醒目的女高音。 挤进人群,果真是华程与人发生了纠纷,颐和皱了皱眉,因鸿毛随时都有可能会回来,她不可能在这里浪费时间,于是对着那正在大声辱骂的瘦高个满脸胡须的中年男子道:“今日是中秋节,不去过节反而在这里生事,果真是胆大的!”转而又对华程道,“恩人,原来是你啊,我们楼山一叙可好?” 从颐和身上的衣服,便可得知这年纪不大的公子身份不凡,而他又是从云春楼出来的,身份自不是这些挣扎在穷苦边缘的人可以亵渎的;而观之华程,一身粗布衣裳,上面还有几个补丁,自然是身份底下的人,而颐和叫他恩人,更是将这些生活在下层生活的老百姓们震得找不到嘴巴。 华程也认出了颐和,因气愤而涨红的脸蛋很是诱人,好像是有了靠山似得,对那不敢反抗颐和的中年胡须男道:“南炎国就是因为有太多像你这样的人,才不能更加富饶,你简直就是社会渣宰,人类的败类!”骂完又不解气,从衣襟下扯出一一枚玉佩,“不要以为老娘穿的寒酸,我也是有钱人!”人不可貌相就是这么来的么?胡须男出了一头汗,一阵踢到铁板的镇痛在心尖尖上挥之不去,强赔着小脸,这不男不女的还不理他。 而颐和却是再也看不下去了,急得团团转,一抬头,正好看见买完蜜饯回来的鸿毛,便高声将鸿毛唤了过来,嘱咐道:“将这人扭送官府,再来这里找我吧。”闻言,鸿毛觉得今夜里颐和叫他出来,就是要整他的,不过,他却不能说半个不字,将蜜饯交到颐和手上后,在那胡须男的求饶声里,一把剪住了他的双手,往不远处正在巡逻的衙役们送了过去。 第75章 拍卖会,心思多 瞧着那胡须男被颐和的手下带走,华程吐了吐舌头,放转头对颐和道:“你来的正是时候呢,刚才那个人太可恶了,偷了这个小女孩的钱袋,反倒诬陷她偷了他的钱袋,真真是太可恶了!送他去官府真是便宜他了,应该剁了他一双手才对!”想起那胡须男的丑陋嘴脸,华程到现在还一脸气愤的模样。 颐和拉着她的衣袖,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安慰道:“别光顾着发泄了,快看看那小女孩吧。”说这话时,颐和压根就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小孩。 竟颐和提醒,华程惊醒般“哦”了一声,蹲下身去将缩在地上浑身颤抖的女孩扶起来,见她只是受了惊吓,并无大碍,便将脖子上的玉佩取下来,交给女孩,“你不是想去云春楼拍一颗救命丹药么,这枚玉佩足够了,你快进去吧,不然就晚了。”见华程竟将玉佩送给一个才见面的穷丫头,围观的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唏嘘声。 这女孩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枯黄的头发在脑后随意的挽成丫髻,蜡黄而消瘦的脸颊上,一双泪眼朦胧,在听完华程的话之后大吃一惊,连忙拒绝道:“这么贵重的东西,小衣不能接受,再说姑娘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我怎可再接受恩人的馈赠。” 那胡须男偷走了她的钱袋,后又看小衣长得不错,起来歹心,只是被突然冒出来的华程坏了好事,于是便诬赖小衣偷了他的钱袋,还硬要搜小衣的身。目击胡须男偷了小衣钱袋的华程,当然是不答应的,于是几人便吵了起来,而幸运的是,颐和适时地出现了。 见小衣拒绝自己,华程便强硬的一把将玉牌塞进小衣的手心里,唬着脸道:“这可不是给你的,而是让你去换取救命丹药救你兄长的,你若是不收下,便是看起我了。” 一旁的颐和见鸿毛已返回,而她出来已多时,生怕澹台绝因此会找来,便对小衣道,“你且收下这玉佩吧,也是代表了恩人的一片心意!”然后握了握小衣的手,递过去一个浅浅的微笑,转而对华程道,“里面的已经开始了,我们还是进去吧。”这时,刚刚站起来的小衣却又跪了下去。 柔软而坚定的声音道,“二位恩公,你们的大恩大德小衣没齿难忘,等小衣救回哥哥之后,定会做牛做马的来报答各位!”说完,便在地上磕头,咚咚有声。颐和对此不以为意,轻轻瞥一眼伏在地上磕头不止的小衣,对完成任务归来的鸿毛嘱咐道:“将她扶起来。” 从前的华程,是过惯了接受奴婢侍卫跪拜的生活,而现在的华程因为在凉城厮混了一个月,早已从富家公子,变成了流浪乞丐,对小衣的这种行为见过很多次,所以一下子便感动的不行,连忙将小衣扶起来,“快快起来,还是救你的哥哥要紧,别的稍后再说吧。”然后拉着小衣往云春楼而去,身后又是一阵唏嘘声,此起彼伏。 包厢中,澹台绝因见其他抽中号牌的人都已回来,却独独不见颐和,心里顿时有些不安,但此次他来云春楼却是有要紧的事情要办,值得守在包厢内,等待玉娘的通知。 楼道上一阵脚步向这边走来,轻盈的说话声徐徐传来,忽地包厢的门被从外外面打开,澹台绝抬头一看,见是出去许久的颐和,心头明面的冒出一丝喜悦,却在看到颐和之后进来的人,起了波澜。 罗莱国如意公主华程,澹台绝月前曾见过她的画像,听密探汇报,如意公主离宫出走,行踪不明。而如今,在这里见到了华程……澹台绝不得不怀疑,这是罗莱国皇帝设下的圈套。 见澹台绝一瞬不瞬的盯着华程看,颐和干咳一声道,“这是曾经救过我一命的华公子,刚刚在楼下见到的,便请上来了,”又指着最后进来的小衣道,“这是刚刚在楼下认识的小衣,因她想拍一枚丹药,便一并带上来了。”虽然颐和自己就是药师,但因为她是药宗的掌门,有是清华丹真正的炼制之人,不便暴露身份,便有意隐瞒自己的身份。 华程与小衣身上的衣裳都有补丁,但一个是久经熏陶的上位者气质,一个是清秀恬静气质。 澹台绝轻轻地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方才放下茶盏,微微颔首,一旁颐和介绍道:“这位便是我刚刚提到过的黄四爷。” 澹台绝虽然面色和善,但华程却觉得他的眼睛无论落在自己身上的任何地方,都会冰住一块肉。怯怯地快速瞅了一眼澹台绝俊逸的脸,然后迅速的底下头去,不可否认的,她有些害怕澹台绝的眼神。 而小衣因华程与颐和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本着恭敬的心思跟在二人身后,心里想着这黄四爷即是颐和的异性兄弟,便也一定是好人,遂不敢直视澹台绝的脸,当是三人当中,最沉着的一个。 落座后,几人相互寒暄了几句,便专心听底下高台上进行的拍卖会。 此时拍卖的是罗莱国公主亲手做的金花丝如意芙蓉座盘,盘子的中间是数朵怒放的芙蓉花,配以吉祥的如意纹,寓意美满吉祥。而整只盘子由纯金花丝堆砌,编制,焊接而成,整个底座还想有璎珞,玛瑙,与玉石。精美的制作,完美的工艺,加之是华秀公主亲手制成,价格便翻了几番。 颐和对这些艺术作品并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并不怎么关注,倒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华丽物品的小衣,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座盘,简直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翻版。 澹台绝气定神闲的坐着,好像是在听拍卖师说话,但他的双眸却好似走了神一般,不知在看什么。 而表现的最夸张的就非华程莫属,她一手抵在下巴上,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座盘点评着。 “华丽是华丽,却是有些俗气。” “金花丝的编制也太粗糙了一点,而且打磨的不平整。” “最差的就是那几朵芙蓉花了,工艺太差了。” “还有就是那个底座上的几个璎珞玛瑙,简直就是有喧宾夺主的嫌疑!” 第76章 拍卖会,暗潮涌 这一厢,拍卖会正进行的如火如荼,而在颐和所在的包厢的隔壁,坐了三位客人,一位着紫红色圆领常服微微发福的中年男子,方正脸,大红色的酒糟鼻,正用杯盖撇着茶杯中的茶沫;他的对面则坐着一男一女,男的二十多岁,着一身白衣,长相普通,皮肤略黑,而女子则一身橙黄色裙裙,虽长相一般,却因肤白如脂而显得很是艳丽,此时她正坐在男子的身旁,用一只小锤敲着核桃,不时地拿眼瞥一眼高台上推出来的物品,兴趣缺缺的模样。 若是有凉城或周边做大买卖的人在此经过,那一点就会认出,这三人当中,中年男子乃是凉城富豪排行榜中前五位的邹观邹大老板,那年轻一些的男子则是半月街上何家车行的当家人何河,女子便是曾经的凉城梨园教坊中的花魁娘子云芝。 似乎是被云芝敲核桃的声音弄的有些烦了,邹观放下手中的茶杯,清清嗓子,眼睛虽是看着云芝,话却是对何河说的:“看样子,这次的拍卖会玉娘可是下了不少心血,五大宗门中出现了三大宗门的东西,看来是拿出了多年收集的宝贝了。” 清华丹是药宗之物,刚刚拍卖的金花丝如意芙蓉座盘是雕刻师的作品,而现在拍卖的则是酒宗的东西,云春楼还是首次一下子将三个宗门的东西都拿出来,可见玉娘是为了分散有心之人的心思才作此决定的。清华丹的作用,可是比那些好看而不实用的东西要吸引人的多。 闻言,何河将视线从高台上展示的五坛五十年状元红上收回来,表示赞同道:“玉娘能下出这样的血本,应该是很看重压轴的东西了,借此机会能见识一下那东西,邹老板,你我都不枉此行了。”言下之意,即是对他们来此的目标势在必得。 在别人眼中,估计会猜测是邹何二人有生意上的来往,所以约在此处一面谈生意,一面拍卖自己钟意的东西,而不为人所知的是,这两人包括云春楼掌柜的玉娘,都是丹照商行的堂主。 在凉城,有一个妇孺皆知的商行便是丹照商行,他们的堂会曾经邀请几乎全南炎国的雕刻师,花费近三十年的时间,研制出贯通五国的运输工具火轮车。曾经在齐云关的时候,颐和就被火轮车的造型深深地震撼过。虽然目前的火轮车还不能乘坐人,但火轮车的发明却是五国运输史上一次伟大的创造,奠定了交通运输业的里程碑。 只是,以上评论都是见得了光的,而见不得光的则是,丹照商行是一支无可匹敌的情报组织,因来往于各国,携带情报之隐秘,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而且,就算有怀疑,也极难查出幕后之人。邹观与何河选择一同来云春楼,不外是因为玉娘通知他们,清华丹的炼制者将会在今晚现身。 药师的神秘早因为药宗的衰退而更加稀有,如果能得到一位能炼制清华丹这种绝世丹药的药师,那丹照商行则将会与日月同辉。 夜色如水,华灯璀璨。 两位年轻的女子正在集市上观赏华灯,忽然其中一名女子指着灯摊后面的屋顶道:“快看,屋顶上有人。”与她并肩而立的女子闻声望去,却是空空如也,偶有在夜空炸开的眼花一闪一灭,便道,“那儿有人了,我看是你看花眼了。”先前的女子有些糊涂,嘟嚷着:“难道真是看花了眼么?”随即又想屋顶看了个仔细,当真是什么也没有。 而在离这里不远的前面,一个被大人牵着只顾着吃糖葫芦的小孩儿,在啃糖葫芦的时候,偶一抬头便看见从自家屋顶上刷刷刷飞过去十数道黑影,顿时吓得将眼睛瞪得老大,半响才哇的哭出来,“屋顶上有鬼!”那牵着孩子的年轻女子,抬头向屋顶看了看,却只见五颜六色的烟花明灭,全然没有什么鬼,于是蹲下来劝慰孩子,“宝儿莫怕,那是烟花呢。” 林锦绣一身黑衣,领着十四名手下飞快的向云春楼飞掠而去,为了完成宫主交待的任务,为了重振天圣会,无论清华丹落入谁的手里,他都要将之抢夺回来。 他心里明白玉娘已经在怀疑他的身份,或许还有更多的人知道了他的身份,但是机会就只有一次,夺取清华丹与结交药师,一定要志在必得。 半刻钟后,林锦绣带着人落在云春楼的屋顶上,惊飞了几只盘旋在此处的蝙蝠,耳畔能听得见云春楼里玉娘妖娆的说话声,以及各种买主的报价声,但尚未隐藏好身形,那边云春楼的护卫便在暗处发现了他们,一声尖锐的哨声随即响起,淹没在明灭的烟花声里。不用林锦绣指挥,黑衣人们自动的纷纷往远处逃窜而去,不消片刻,便有细小的脖子被扭断或刀身入肉的声音响起,血腥味悄悄地在夜色里的掩饰下弥漫开来,而后不久,十数道黑影复又出现在云春楼屋顶,而此次没有一个人去打扰他们。 颐和好似是喝了太多的茶水,总是要去出虚厕,关闭包厢的门,颐和抬头便看见站在门口的鸿毛,再这样下去,她迟早会暴露身份的,颐和寻思着要如何将自己的身份隐瞒下去,身后鸿毛缓缓地跟在她的身后,到了楼下,颐和却没有去厕所,而是站在了一处比较偏避的包厢门口,在门上敲出一长二短的暗号,回头对鸿毛嘱咐道:“你在这里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临进门,颐和又补充了一句,“不要让人发现了你。”才进了包厢。 这间包厢是武氏和她约定的地方,因为澹台绝的关系,她一直拖到现在才借机过来,一见到坐在桌边气定神闲的武氏,颐和便无比担忧道:“武氏,我被澹台绝缠住了,而且我还遇到了罗莱国华程公主。”在听到罗莱国的时候,武氏的身子不可察觉的颤抖了一下,瞬间又恢复了正常。 “华程公主?她怎么来了?”武氏皱着眉道。 颐和在屋内转了一圈,见武氏皱眉,便以为武氏与罗莱国也有仇恨,“前些日子稀和传信来叫我想方设法的找到华程公主,没想到事情竟会这样巧合,我担心澹台绝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 朵朵有话说:马上就要一千推荐票了,请亲们多多支持阿,满一千推荐与一万点击,朵朵有都会加更哦。求收藏,求推荐,求留言。 第77章 拍卖会,风云起(上) 以澹台绝缜密的心思,发现颐和的真实身份是迟早的事情。想到这儿,武氏也不禁皱了皱眉,而在这时,包厢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颐和灵机一动闪身藏在了包厢内唯一可以藏人的地方——屏风之后,恰好在此时包厢的门被人敲响,约莫过了三息,门被推开,进来一个绿裙婢女,她对武氏颔首,道:“我家主人有请大人前往兰馨阁一叙。”在五国之中,大人不仅是对官员的称呼,也是对心中崇敬之人的敬称。 闻言,武氏不禁心想:清华丹尚未开始拍卖,玉娘找她有何事?“回去告诉玉娘,在清华丹尚未拍卖之前,我是哪儿都不会去的。”说罢,眼也不抬的端起桌上的一杯茶盏,撇着茶沫轻轻抿了一口。绿裙婢女有些犹豫,偷眼瞧一眼武氏冷漠的脸,转身便回去传话了。 不消片刻,玉娘果真亲自来到包厢,人未到,声先到:“是我乱了规矩了,还望大人海涵啊!”话音甫落,一抹艳丽的身影便出现在包厢内,玉娘谄笑着将身后一人让将出来,一面道:“这位公子多次求我就为了见大人一面,说几句话,我也是个心软的人……就擅自做主带他来见您了,呵呵。”武氏在玉娘来之前已用黑纱蒙了面,是以玉娘并不能看清她的脸,干干的笑了几声,耳边传来年轻男子的声音。 “小子姓黄名绝,见过大人。”一面说着,男子便对武氏行了一个大礼,玉娘见也没自己什么事,道了声告辞便退出了包厢。 一直不曾离去的颐和,在听到男子的声音时,强悍如她也不仅吓出一身冷汗。 面前的年轻人十六七岁,恭谦有礼,藏蓝色圆领长袍将其凸显的更加沉稳内敛,光看身形便知道是一位受过严格教育的人,不知道玉娘是收了他多少好处,甘愿得罪自己也要将他带来,“你找我有什么事?”因武氏并不没见过澹台绝,是以只当他是一般权贵子弟。 颐和悄悄探出头去,快速的瞄了一眼站在武氏对面的人,那人不是澹台绝有是谁!原来他也是为了清华丹而来。 澹台绝知道入武氏这样的人,多少都会有些怪癖,因此下澹台绝并不觉得怪异,站直了身子,依旧是恭敬的样子,道:“那小子便斗胆说了。前不久我的一个朋友交给我一些丹药,请我查一下药性,但小子查了许久都没有结果,却因是应承了朋友的,不便反口,所以只好前来叨扰大人。还请大人一定要帮我。” 他到是个重情重信之人,武氏瞥了一眼澹台绝,淡淡道:“我凭什么帮你?” “因为我那朋友说,这是丹药乃是丹药排行榜上排名第五的??照丹,我相信大人一定会感兴趣的。”澹台绝微微抬头,漆黑的眸子里写满笃定,信心满满的道。 ??照丹三个字一出,武氏脑中哄的一下炸响,知道眼前的青年就是澹台绝,于是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轻笑道:“??照丹?据我所知,可没人会炼制这个东西。” 据她所知,??照丹的秘密,在南炎国皇宫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知道,首当其冲便是幕后黑手澹台临,而很显然的,他不可能是澹台临派来的,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他在怀疑先帝的死因。 躲在屏风后的颐和,听到澹台绝的话,眼眸中不仅淡出笑意,澹台绝可真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她原本还想着要怎样将他拉下水呢。 听着武氏嘲笑的话,澹台绝握紧了放在身侧的手,心底浅浅的翻了波涛,但他却掩饰的很好,“大人就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武氏没有马上接话,约莫过了三四息的时间,才缓缓开口道:“你将丹药留下吧,有了结果了我会在城东留下标记,然后第二天子夜城外十里亭见。”颐和已派童月去峥州搅混水,那她就在这里推波助澜一把。 澹台绝难得见到一个女人也能如此厉风雷行,不禁多看了两眼。武氏一身黑衣,黑纱蒙面,岁看不见容貌,但其身上散发出来的药香味与气度,便不是一般女人能有的,澹台绝猜测她极有可能是药宗的人,而且地位不会太低。 澹台绝将一叠契书放在桌上,朝武氏拱拱手,“事成之后还有重谢。”随即道了声告辞便出去了。 而就在澹台绝出去不久,颐和便也向武氏告辞,正往回走,迎面一个人风风火火的蹿将过来,堵在颐和的面前,生气的道:“你们一个两个都去干什么呢?都不带着我,让我一个人好无聊!”如意公主指责颐和与澹台绝的怠慢之处,鼓鼓的脸颊甚是可爱。 闻言,颐和顿时满头大汗,她怎么就将这尊大神给忘记了,只好借口道:“我迷路了,这不才找到回去的路嘛,你就来了。”这时,颐和隐约的听到清华丹已经开始拍卖了,于是便对华程道:“今晚的重头戏来了,我们快走吧。”拉着华程就往三楼的包厢而去。 …………因为内容字数较少,见谅哦。 第78章 拍卖会,风云起(下) 包厢之中,澹台绝听闻开门的声音,回头便见风风火火闯进来的华程与颐和,当即黑眸盈满笑意的道:“我还道贤弟迷路了,正要派人去寻呢。”话音落,方才对当先进来的华程点点头,算是见过了。 小衣灵活的目光,在颐和与华程的身上转了转,眼里全是笑意。 澹台绝调侃的话,惹得颐和瞪眼,越是与澹台绝相处,她就越觉得摸不透这个人,正要回答,却被那快言快语的华程抢先一步,道:“你说的还真是一点都没错,她刚刚就是迷路了,”落座后,见澹台绝一副不信的模样,便补充道:“她上个茅房也能跑到二楼去,要不是我,估计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听她的口气,好似对颐和已是了若指掌,而颐和实实在在的成了一名路痴。 澹台绝眼里的笑意更深,看颐和的眼神都变得不同,“我却不知道贤弟还有这个毛病,下次自当注意了。” 颐和听罢,只觉得恶寒,浑身的鸡皮疙瘩突突直冒,虽然澹台绝是开玩笑的,但颐和还是在他的话语当中听出了一些猫腻,不禁怀疑澹台绝认出了自己,所以说话才这样暧昧不清,但他不说破,那自己也不会傻到不打自招,随即装作恼羞成怒的模样,气哄哄的扭过头道:“有好宝贝不看,尽来看我的笑话。” 听到澹台绝的话后,小衣一脸的忍俊不禁,想笑又不敢笑得样子,被颐和狠狠瞪一眼后,更是憋的好不难受。 拍卖会场,价格不断攀升,转眼就到了二千八。玉娘笑意盈盈道:“二千八百两,可还有人出更高的价?”因丹药向来都是有价无市,就算有心想买也出不起价,所以在场的人大多数是来图个热闹,只有很少的人能出得起价,是以在拍卖的过程中有些清冷。 “四千!”台下一人喊道。 “四千五!”数息之后,一人出了更高的价格。而玉娘对这些价格好似并不满意,漂亮的凤眼往三楼的某个包厢扫了扫,优雅的道:“四千五百两了,可还有人加价?”这时,一个绿裙婢女从三楼匆匆来到高台,轻声对玉娘说了什么,使得她精神一震,道:“邹观邹老板出价一万两!” 这一声,犹如银瓶乍破,惊得四周一片哗然,更是有人在惊愕之余猛然站起身。 将所有人的反应尽收眼底,玉娘微笑道:“再没有人加价的话,这清华丹可就要归邹老板所有了。”说这话的时候,玉娘好似不经意间,又朝三楼的某个包厢瞄了瞄。 清晰的看见玉娘看过来的眼神,颐和愣了一愣,随即转头看一眼正专注的撇着茶盏中茶沫的澹台绝,难得安静的华程,正趴在窗口看得津津有味。 感觉到颐和探视的目光,澹台绝抬眸望过去,却只见颐和惊慌的回头,眸中的笑意一瞬间散去,在颐和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恢复成笑意盎然的样子。 见澹台绝所在的包厢并无反应,玉娘面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心里有没有讲澹台绝诅咒个遍却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那么此次。”正要结束此次拍卖定下买主之时,一道弱弱的声音打断了玉娘的话。 “我,我可以买这枚丹药吗?” 因为声音太小,玉娘不确定是否真的有人加价,便四处看了一眼,却并没有找到说话的人。 包厢内,华程催促道,“小衣,快说呀,不然丹药就要被人买走了。”因玉娘就要定下买主了,华程这才想起小衣的事情,于是拼命的催催她,但小衣性格胆小,竟只弱弱了开了口,却不敢再开口了。 见华程一副大火烧到眉毛的样子,小衣咬紧了下唇,看了看颐和一副淡漠的样子,似是得到勇气,冲着玉娘便喊道:“还有我,我要买。”说完,她还冲玉娘挥舞手臂,那一枚通透的玉佩,随着手臂的晃动不断摇曳着。 见玉娘终于看到了自己,于是转身便下了楼,冲到玉娘的面前,将玉佩递给她,“我要拿这个买这枚丹药!” 忽然跑出来一个满身补丁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愣住,寂静无声,落针可闻。云春楼也曾经接待过满身补丁的人物,虽然看穿着是没什么钱的样子,但一打听才知道是大名鼎鼎的酒宗传人,是以,在拍卖场见到这样的人,是轻易不能得罪的。 因小衣的动作太快,澹台绝并没有看见那没玉佩的样子,而现在他居高临下,清晰的看见了小衣手中的玉佩,便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华程果然来了凉城,而且生活窘迫。 屋顶上,林锦绣猛然见到小衣手中的玉佩,瞳孔不禁一缩。五国之中,无论是世家大族,还是皇室宗族,无论男女都喜欢佩戴一些代表身份的东西,如玉佩,手镯,扳指。而被小衣用来买丹药的玉佩,成双鱼型,色泽温润,一看便知是罗莱国如意公主的东西。那么,这个女孩儿会是如意公主华程吗?林锦绣不禁想到。他一早就得知如意公主离宫出走的消息了。 接过小衣手中的玉佩,玉娘眼中猛然闪过精光,看小衣的眼光便不一样起来,却遗憾的摇摇头道:“玉是好玉,但却买不了丹药。”玉娘一眼便认出玉佩乃是皇室中物,为了不招惹麻烦,她聪明的拒绝了小衣的要求。 听到玉娘的决绝,小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泫泫欲泣,哀求道:“您行行好,这真的不能买到那枚丹药吗?”说罢就给玉娘下跪,却被玉娘一把拉住了手,从高台下飞奔上来两名大汉,一把抓住小衣就往下拉去。 突然出现的状况,让华程气愤难挡,当下便开口骂道:“这枚玉佩把你整个云春楼买下来都行,怎么就不能买清华丹了?” 听到华程的话,颐和顿时流了满头大汗,因她知道华程的身份,便知道她给小衣的玉佩定然价值连城,但她却想不到华程竟会如此冲动行事,便拉住华程道:“人家不愿买,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不想,这厢正说着,突然从镂花木窗外冲进来十数名黑衣人,刀光剑影中,桌椅的倒地声,女子的哭喊声,脚步声,顿时乱成一锅粥。 黑衣人从十多个方向将高台围住,在云春楼护卫还未靠近的时候,便突然发起了攻击,从没见过这种场面的小衣,尖叫一声顿时就软在了地上,玉娘见此,往后推了推,一把抓住清华丹就往嘴里塞,斜刺里猛然飞来一脚,制止住了玉娘的行为。 而就在这时,从三楼包厢内,猛然窜下了二十多名衣着不同的人,与黑衣人对上了。 突然出现的状况,出乎颐和的意料,也在意料之内。上辈子积累的武功,这辈子用起来倒也能解决一些事情,颐和快速的从靴子里取出匕首,并用眼神示意华程躲起来,随后她微微伸出头去寻找澹台绝的身影。 这一场混战,参与了几个势力,颐和现在还不知道,但有一点她却可以肯定:这以后,自己一定要收敛一些。 朵朵有话说:推荐票过千会有加更,点击过万时也会有加更,和氏壁以上打赏也会有打赏哦。 第79章 会为你,博天下(1) 刀光剑影,血花四溅。 连连呼救,绝望恸哭。 摒住呼吸,颐和浑身肃杀,默默注视着高台上制住玉娘的黑衣人被澹台绝打了个措手不及,微微动了动眼眸。 若此时,谁敢威胁自己一步,她就将杀他个痛快! 此时的她,好似与另一个世界的他融合了,冷静卓绝。淡淡地瞄一眼华程所在的位置,眼角一道银光眨眼即至,耳畔传来肃啸的风声,“呛!”剑与匕首擦出刺眼的火花。 顺着剑身往剑的主人看去,是一个蒙面黑衣人,颐和一手架住他的攻击,随即另一只手握成拳头直直的与对方的手掌相击,“碰”的一声,黑衣人被打下窗沿,却在下落的一瞬间一手抓住了窗台。 受了一掌,颐和快速的退了两步才稳住身子,猛一抬头见那黑衣人并未掉下去,暗暗心惊黑衣人的武力,脚下却不停,飞起一脚便砸向那人的头顶。虽然不知道这一群杀手是谁指使的,但以目前的状况来看,她显然是被人盯上了,并且很有可能已经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 这样想着,颐和却没有停下与黑衣人的战争,刀剑无眼,腿脚变幻。林锦绣想不到这年纪不大的小孩竟这样难缠。 日前得到药宗密探传来的消息,云春楼即将拍卖的清华丹就是药宗新掌门炼制的,并且万有亮随之被杀,这不得不让林锦绣猜测即将在云春楼拍卖的清华丹,就是这少年掌门所制,若是如此,制服了药宗掌门不就是等于掌管了药宗? 而且,玉娘是丹照商行的成员,她的话不可全信,药师是否真的会出现还是未知数,若是能拿到清华丹亦是不错的买卖,所以为了达到目标,他带来了十四位最放心的手下。 自己的手下,全是能以一敌十的好手,他就不信了抢不到清华丹。 救下玉娘,软剑翻飞,几个来回便杀了两个冲上来的黑衣人,澹台绝大喊一声保护清华丹,方要去屠杀其他黑衣人时,却意外看见一道黑衣人扑向颐和。 虽然认识颐和的时间并不长,可是,见到她被黑衣人攻击时,澹台绝的心就忍不住生出替他受过的念头。这个念头很不好,使他害怕。 但情势之危机已容不得他多想,脚尖在茶几上借力,施展轻功,一个呼吸便落在了颐和的身旁,一剑劈向黑衣人,急忙道:“快走!” 因澹台绝突然的袭击,林锦绣只得收剑相抵,颐和得空退到华程的身边,站稳了身子看了一眼澹台绝,略微停顿,转身拉着华程便往外跑去。 颐和不是感情用事的人,见澹台绝为自己拼命,便将一直缠绕在心头的疑虑放在了一边,无论澹台绝是否知道她的身份都已经不重要,当下拉着华程便出了包厢,正好遇见刚刚杀掉一名刺客的鸿毛。 难得的遇见一次火拼,华程虽然有些害怕,却显得很是兴奋,被颐和拉着,眼睛还不停的四处张望,见倒在血泊中的黑衣人,兴奋地大叫一声,“哇!一刀毙命,真不愧是你的护卫!” 怎么她的表现却比颐和这个护卫主人还要兴奋?鸿毛淡淡的瞥了华程一眼,不想又引来华程的尖叫,“好酷啊!” 小祖宗,我们可是在逃命啊!颐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若是另一个他,肯定是不会容忍她这样鼓噪的,一刀手下去安安静静,可现在的她勉强保护自己还行,加一个疯疯癫癫的公主就很难了,“再不走下一个就是你被杀了!”不咸不淡的在华程耳边说了一句,颐和拎着匕首便跟在鸿毛的身后往楼下冲去。 因大部分黑衣人已被引去大厅,颐和一行人并未受到阻挠顺利的下楼,却在这时,一声唿哨突然响起,残余的黑衣人们转瞬间便消失了个干净,颐和等人出了楼梯口,看见的便是这样的场景,不仅愣住,转眼见高台上吓晕过去的小衣,犹自趴在哪里,便领着华程走了过去。 身后,因突然撤退而失去对手的澹台绝从包厢跃出,落在颐和身前,只一眼便觉得有些气闷,语气却不自觉的柔和起来:“贤弟受伤了?”原来颐和在与林锦绣颤抖之时,不慎被划伤手臂,衣袖上血色融融,点点血液顺着手掌滴在了地板上。 澹台绝这样说着,便抬起颐和的手臂,因伤的不深,颐和便没有注意,此时听澹台绝提起,不禁皱了皱眉,见他动作暧昧,有些不自在的别过头,“小伤而已,不知可有留下活口?” 澹台绝自然是知道她的意思的,见伤口果然如颐和所说,心中的一口闷气像是消失了般,摇摇头,“这些都是死士,不会有活口留下的。”他这时才注意到一直处于兴奋状态的华程,话音一转,问道“你的朋友没事吧?”虽然他知道华程的身份,却聪明没有露出一丝破绽。 “没有。”颐和淡淡地回答着,却被一道靓丽的嗓音打断,华程伸直了脖子看清了大厅的情况,大呼道:“怎么这就完了?我还没有看过瘾呢!” 自小向往江湖生活的华程公主,胆量奇大,若是其他公主见到这样的血腥场面,怕是早已昏迷不醒了,而她却是兴致勃勃的,“那些黑衣人都去哪儿了?快叫他们继续回来打呀!”说完这句话,似是感觉到气氛不对,见澹台绝一张阎王脸,缩缩脖子,竟躲在了鸿毛的身后,嘀咕着,“我就这么说说嘛!” “奴家万玉娘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被澹台绝救下的玉娘,在这时走了过来,对澹台绝行大礼,而在玉娘之后,参与战斗的活着的侠士们也都围了上来。 见此,颐和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又一步,在澹台绝和众人说话的功夫,转身便逃走了。不得不说,在面对戳穿身份的这件事上,颐和是非常不愿面对的。 颐和走了,鸿毛见周围围上来更多的人,便误以为是颐和不愿见他们,所以也跟着跑了,而华程对于没有打招呼就跑了,有些生气,却很快的的就被眼前逐渐多起来的‘江湖人士’吸引,看得喜滋滋的,完全没有注意到颐和。 …………今天上传晚了,真心对不起。不过,这一章可真是花了朵朵不少心思。求收藏,求推荐。 第80章 会为你,博天下2 丹照商会,十八堂主三十六名掌事,正副分职。身为丹照商会十七堂会大掌事,邹观掌管着堂会里的决定权,老谋深算堪称第一,在林锦绣带人袭击时,他便躲在了桌下,浑身颤抖,哆哆嗦嗦示意何河也躲起来。 有钱之人大多贪生怕死,邹观明显的就是这样的人,此时他脸色一片苍白,就算是躲在了桌下,他的身子还是抑不住的颤抖。何河的胆子明显要比他大的多,手脚虽有先慌乱,却还是将自己的女人护的好好的,二人矮着身一通往桌肚下面移动。 却就在这时,包厢的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屋里的三人尚未看清发生了何事,便见一个黑衣人与一个青袍男子打了起来,刀光剑影,猛一见到这样的场面,邹观眼睛一瞪,竟然是晕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打斗已经结束了,在何河的陪同下一行人来打大厅,正巧见到玉娘对一少年行礼,便走上前道,“少年英雄啊!若不是英雄出手相救,我等恐怕就性命不保了。” 说罢便对澹台绝行礼,身后跟着的何河等人与其他参加拍卖会的人一并跟着对澹台绝行礼,等打发了这些人,澹台绝才发现颐和已经不见了,华程正蹲在地上在一个死去的黑衣人身上翻找着什么,压根不理他,顿时,一股气闷涌上心头,一双黑眸满是怨气! 云春楼外一阵马蹄声传来,澹台绝知是衙门得到消息赶来勘查的,便将华程一把拉将起来,一面往外拉,一面在华程的耳边轻语了一句,原本在挣扎的华程,在听到他的话之后,竟不再挣扎,一溜烟的消失在云春楼里。 来不及与武氏告辞,颐和匆匆回到行宫,嘱咐鸿毛不许将今晚的事透露出去后,便回到寝宫处理了伤口,然后更衣睡下。 午夜幽静,不知何时又下起了小雨,滴答滴答,清幽婉约。迷蒙中,颐和感觉到身旁多了一个人,气息轻微,却能感觉的到他的目光凌厉的定在自己的脸上,久久不曾离开。 开着的窗户飘进雨丝,空气里湿气弥漫,颐和有一些紧张,她感觉到左手臂上的伤口裂了开来,湿腻的感觉在手臂处晕开。 第一次做翻墙君子,澹台绝看着颐和安稳的睡相,心底不禁冒出一丝羞愧,半夜三更偷看女人睡觉,确实不是他的风格。纵然一直以来与颐和的相处都是剑拔弩张的,说不到两句话便会针尖对麦芒,可颐和却是不同的,虽然尚未及笄,但她冷静,有城府,她的眼中看不到小女孩该有的灵动,但澹台绝却觉得与她说话很有意思,默默地吸引着他。 不知不觉中,他竟然不知何时开始这样关注她。站了一会儿,澹台绝如来时一般消失了。 察觉到那人离开了,颐和松了一口气,过了好半天才敢睁眼,将手臂从被窝中拿出来,果然闻到了淡淡地血腥味,皱了皱眉,颐和起身将身上的雪纺绒的中衣换了下来,用之前练手的药水销毁,时辰便到了寅时(夜里三点到五点),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破绽,颐和这才安心的躺下。 这几日来她都过的提心吊胆的,难得的有这样信心十足而又安心的时候,这一觉直睡到辰时(早上七点到九点)颐和才醒,睁开眼,便看见莫菲菲忧心忡忡的跪坐在榻前,见颐和醒来,她担忧的问道:“公主,您昨天夜里起夜了吗?为什么不唤奴婢呢?” 原来颐和昨天夜里回来时,只让莫菲菲服侍了洗漱便将她打发下去了,所以莫菲菲并不知道颐和受伤的事情,而在夜里澹台绝离开后,颐和故意将寝宫中一方小几放倒,造成是夜里撞到的样子,早晨第一个进来的莫菲菲见此,便误以为是颐和半夜里起夜时不小心撞到的。 “小事而已。”这样说着颐和拥被做起,不经意间将衣袖上沾上的血暴露出来。 莫菲菲吃了一惊,慌忙的拉起颐和的手臂,见衣袖上面的血已经干结,并与皮肤粘连在了一起,脸上一白,尖声呼叫起来,“快来人呀,快去请医师过来,公主受伤了!” 颐和对莫菲菲的反应很是满意,但她却要装作很坚强的模样,“一点小伤而已,不要大惊小怪的,以前和母亲一起住在静苑的时候,这小的小伤是家常便饭,几天便会愈合的。” 外间因莫菲菲的一句话,顿时鸡飞狗跳忙成一团,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一个白发白须的老者连拉带扯的弄到了后殿,颐和在莫菲菲与花红的服侍下更了衣,做在珠链后面伸出手臂给老者检查。 这名老者姓丁名一,并不是一名真正的医师,只因少年时在山中打柴时救了一名采药的医师,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医师教了他一些简单的治疗皮外伤的知识,后来丁一长大了,竟也自学了不少医药本事,却也因此引来牢狱官司,被发配至凉城皇陵服役,当真是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在皇陵中渡过了三十多个年头,将一生中最光彩的时间都浪费在了这里,役满之后的丁一没有离开皇陵,反而是留下来为整个皇陵里的侍卫侍女行医,都说越老的医师越值得信耐,丁一今年八十三岁了,成为皇陵中最好的医师也是正常的。 丁一一眼便看出颐和手臂上的伤口,明显的是刀剑所致,一双浑浊的老眼,并不看颐和的脸,跪伏在地上,恭敬道:“公主的伤不过是皮外伤,不打紧,只要细心调养,半个月内便各痊愈。”他大半辈子都与刑犯活在一起,说话的方式难以改变,也是情有可原,听在莫菲菲等人的耳里虽是粗鄙至极,却是丁一说过的最恭敬的话了。 颐和制止了欲说话的莫菲菲,隔着珠链看着老者头顶稀疏的发丝,缓缓道:“照老先生的话做吧,我累了。” 莫菲菲难过极了,公主因为自己的失职而受了伤,这个老头儿满口粗鄙,怎能来给公主看病?见颐和有些苍白的脸,她有些心疼,但却不敢违背公主的意思,只能站在一旁,干着急! 第81章 会为你,博天下3 其实,以莫菲菲细腻的心思不难发现颐和伤口的奇特,只是她以为颐和是在宫中受的伤,便不敢往哪方面想。丁一是一个聪明人,从过问势力纷争,颐和伤的诡异,即便是夏天叫他来会诊,他也不会直白的将和顺公主被利刃所伤的事情说出来,听到颐和的话,丁一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收拾了自己的药箱,退了出去。 颐和目送着老者的身影消失在殿内,方才转头看向莫菲菲,若不是为了自己缺乏安全感,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半响,她凉飕飕的冒出了一句,“你相不相信灵魂附身之说?” 心中本就愧疚的莫菲菲,突然听到这样诡异的问话,心中又是害怕,又是担忧的道,“自是信的,”顿了一顿,补充道:“小时候我见过萨摩巫师救活过一个死了三天的人。” 看着莫菲菲乖巧的样子,颐和怎么也不能把她就是杀害云朵的凶手联系起来,刚刚的那一番谈话不过是个试探,只是没想到莫菲菲竟然能掩藏的这么好,到底是自己低估了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颐和说不明白。随即起身,在莫菲菲的搀扶下回到了寝宫,喝了药,刚刚躺下,就听见一阵阵急促的脚步与夹着惊恐的喧闹。 半盏茶的功夫,夏天便带着侍卫来求见颐和,却被守在寝宫外面的侍女阻拦下来,室内听到动静的莫菲菲出来询问事情之后,才让他见到了和顺公主。 隔着纱帐,颐和能感觉的到他的气急败坏,“公主,卑职无能,行宫中又发生了血案!”凶手忒胆大妄为了,接连着作案是将他夏天放在眼里,还是视南炎律法与不顾? 跪坐在榻边的莫菲菲低了低头,这个细节没有人注意到,但离她最近的颐和却是清晰的看见了她脸上表情的变化。隔着纱帐,颐和淡然道,“有的时候,人的命运并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 因为不懂颐和的意思,所以夏天没有回话,一时间,危机感好似遍布了整个宫殿。 “务必抓到凶手,必要时杀无赦。”半响,颐和才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转而又对身边服侍的侍女道,“你们都退下吧,不必上午膳了。” 夏天应了声是,与一众侍卫侍女退了出去。 呆呆的坐在床榻上,颐和提不起精神,脑海中却浮现了澹台绝和煦的笑颜,天庭饱满,剑眉入鬓,星眸璀璨,黑发飘逸,贵气逼人,这样的男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称得上是高富帅了。或许是因为见识过澹台绝阴狠的一面,在见到有些二的,求贤若渴的澹台绝,她潜意识里觉得这样的澹台绝才是正常的人。 上帝赋予了你一些别人没有的优势,也会收走一些其他美好的东西,这才公平。 澹台绝是为了先帝之死去找武氏的,这样一个倔强而富有正义感的人,颐和突然觉得真相似乎对他太残忍了一些。自己的父亲将爷爷毒害,这放在那个世界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何况是重视孝道的古代? 整整一上午,颐和想了很多事情,然后在极度的困意下睡了过去。 行宫之中再一次发生血案,莫菲菲的手心有些出汗,这些死去的人虽然不是她杀的,但却是因她而死。拖着双腿来到一口枯井边,莫菲菲靠着井壁滑坐在地,纤细的手臂无意识的抱着双腿,云朵惨烈的死亡过程再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因为莫菲菲有头痛的毛病,云朵对此一直很上心。那一日,云朵兴奋地告诉她,行宫中有一处荒废的院落里有辛夷花,要带她去采摘,因白日要当值,两人便约定晚上去采摘一些回来做药。 八月的夜空很美丽,满天繁星,月光柔和,云朵抬着脑袋望着满天星辰,有些羞赧的道,“若是在古牧,这样的月光下,定是有很多情人对月盟誓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想想就觉得美。” “我们家的云朵情窦初开了么?”莫菲菲笑着摘下一朵辛夷花,然后将话戴在了云朵的黑发上。云朵一团孩子气,却总会让莫菲菲感动,心头酸酸的。 “菲姐姐就会嘲笑我,我不跟你说了。”云朵嗔怪了一句,往院子的深处跑去,转眼就消失了踪迹,莫菲菲担忧的呼喊了她几声,却没有得到回应,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云朵回来,莫菲菲便前去寻找,却想不到找遍了整个院子都不见云朵,而天边已泛了鱼肚白,所以莫菲菲便以为云朵已经回去了,就提着满篮子的辛夷花回去了。 因那些阵子颐和老是跑出去,莫菲菲担心颐和在外面吃的不好,所以从院落回来后便一头扎进了厨房,准备早饭与甜点,却没想到,再见面时,云朵便已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满腔悲愤,莫菲菲埋首痛哭,零零碎碎的懊悔,伴随着哭声发泄出来,杀害云朵的凶手尚未找出来,又有人被杀了,见颐和那不漠不关心的样子,怕也是不了了之了。莫菲菲怨恨颐和不为云朵报仇,可她却又不能去恨,她所忠心的那一位,定然也不会为云朵和南炎国恶交,一时间,莫菲菲竟然觉得这天底下已经没人会帮自己,想到此,心中更加悲切。 末时,颐和醒了过来,召见了夏天,问了一些关于死者的问题后,亲自去了停尸室。 停尸室是在行宫西南角的一座废弃的后厢房中,四周都有侍卫看守,推开门边可看见停放在一张临时拼凑的木板上的盖着白布的尸体。 房间里有皂角与白术的气味,通光很好,颐和戴上早已准备好的手套,掀开白布,见到了死者。 死者并不漂亮,发丝凌乱,面目有明显血点,鼻子及周围都有瘀伤的痕迹,端详着这张年轻的脸时,颐和在她的鼻孔中发现了一根浅黄色的丝线,取出来放在了一旁准备好的白色棉布上。 “她是窒息而死,去查查谁拥有这种颜色的衣服或手帕。”摘下手套,颐和淡淡地对夏天道。原本这是薛秋满的事情,但他因去外地调查另一桩凶杀案去了,暂时未能赶来,而且颐和有些不放心这个人,所以亲自检查一遍。只是没想到,得出的结果却是机械性死亡。 第82章 会为你,博天下4 机械性窒息,是指因机械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碍所导致的窒息。死去的侍女口鼻处有瘀痕,发绀,面部瘀点性出血,在夏天给颐和的报告中提到,死者口腔内牙齿出血,并且皮肤肿胀,有明显的紫红色尸斑,加之死者发型凌乱,有明显挣扎痕迹,可以判断为他杀。 因八月的气温还比较高,虽然室内有大量的冰块,可颐和还是嗅到了轻微的尸臭味,围着尸体转了一圈,颐和在死者的右手食指指甲里发现了一片胶白色的像是植物的东西和一点点泥土,“她最后见面的是谁?”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颐和验尸了,但夏天还是被颐和严谨的态度吓得直发秫,背脊凉飕飕的,听见颐和淡漠的问话,一个机灵反应过来,忙道:“是莫姑娘。”两次案件都与莫菲菲有联系,不仅增加了她的嫌疑,而且因莫菲菲是和顺公主的陪嫁侍女,牵连甚大,容不得他不谨慎。 “莫姑娘说,她曾经在云朵头七的那天对死者提过云朵为她到处寻找辛夷花。” 颐和愣了愣,她与云朵几个人都是从古牧过来南炎的,无论是否有感情,古牧对她们的羁绊都是一样的,心底缓缓溢出愧疚,微微的疼着。 沉默了片刻,颐和摘下口罩递给身后的侍卫,转身往室外走,“看好尸体。”话音落,她已经出了停尸室,热浪扑身,颐和一阵战栗,抬头看了一眼院落中繁茂的杂草和茂盛的桂花树,肃杀的气势缓缓从体内散发出来,两个守在走廊上的侍女见此,微微吃惊,却很有规矩的行礼,跟在了颐和的身后。 虽然两起案件都好似在针对莫菲菲,而其实却是针对南炎国而来,因为只要和顺公主的安全受到威胁,南炎与古牧的联姻恐怕就会就此作罢,而阻挠联姻的人即有可能是其他三个国家,可是,这与天圣会有什么关系呢?颐和有些烦躁,一面想着案情,一面回到寝宫,在几边坐下。 最后见到死者的,也极有可能就是凶手。 颐和突然想起,在云朵的寝室中她曾经闻到过辛夷花的香味,这说明云朵真的去为莫菲菲寻找过辛夷花,而且去采摘过,所以才会在寝室中留下辛夷花的香味。那么,香杏会不会因为想要讨好莫菲菲而也去寻找辛夷花呢?毕竟莫菲菲是和顺公主的贴身侍女,而香杏不过是一个连公主的面都见不到的服役侍女。 又想了一些事情,颐和觉得有必要去见一见那名天圣会棋子。 赤练行宫暗牢,光线阴暗,空气中混杂着腐烂的气味,走下阶梯的颐和不禁皱了皱眉,目之所及,是分成小间的木制囚室,以及被烟火熏黑的墙壁,环境很恶劣。 因是在地下,空气里湿冷湿冷的,囚室里的地上的稻草有些已经腐烂成黑色,不时有老鼠或蟑螂顺着墙角爬行。在中间的囚室里,一名披头散发的女子侧卧在简单的木制床榻上,隐约可见到米色的囚衣上的血痕,看不见她的脸,所以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看守暗牢的狱卒在颐和进来的时候,就拿着一条鞭子直奔向女子,将牢门打的轰轰作响,一面大声道:“快起来,装什么死!”狱卒一面敲打着牢门,一面厉声辱骂,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女子才缓缓抬起来头,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也没有退缩,直直的看向颐和。 狱卒见此,转身对颐和恭敬的弯身行礼,才退到了一边,手中的长鞭却是随时准备着教训囚室内的女子。 颐和站在牢门外,能清晰的感觉到从那凌乱的发丝后传递过来的恨意,静默了片刻,颐和见女子复又垂下了头,一旁守候的狱卒一个箭步就到了牢门边,啪的一声一鞭子打在了牢门上,并吼道:“公主在这里,你还有睡的舒服的很,活腻歪了吧!” 颐和见女子居然半响都没有反应,遂制止了狱卒,道,“我知道你醒着,要不要和我坦白随你的便,只是机会就只有一次,你可要想好了。” 囚室里的女子依旧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理睬颐和的意思。 “前几天林锦绣在袭击云春楼的时候受伤了,你身为他最忠心的属下,一定很想知道他现在的状况吧?你不担心回去后他会得到什么什么惩罚吗?”颐和淡淡地说着,清丽的嗓音在这样的环境里显得格外阳光,只是,颐和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否能赌赢。 过了很久,女子依旧没有反应,颐和顿了顿,又道,“行宫里又死人了,想必是你的主子不再信任你,派了新人过来,你还这样忠心耿耿的对他,值吗?” 一直一动不动的女子,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终于有了反应,只见她再一次缓缓抬起头,粗哑的嗓音道,“你不用哄骗我。” 她这是间接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对你我还用不着哄骗。我知道天圣会为了得到清华丹做了不少功夫,而且不惜将林锦绣暴露出来,你觉得你会比林锦绣更重要吗?”只要她承认了就好,那么后面的一切都将好办很多,无论血案的真相是什么,她都会在铲除天圣会后,报仇雪恨。 闻言,女子又沉默了,只见她缓缓地坐起身子,伤痕累累的身子虚弱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似乎在忍受身体上传来的痛苦,过来一会儿,她才嘶哑道,“你究竟想知道什么?” 林锦绣是她的软肋,一听到林锦绣有可能会被宫主惩罚,她就忍不住想要得到更多的关于他的消息,只是她的清醒的理智却在告诉她,和顺公主并不像表面上那样弱小,所以她还是很小心的试探着。 “我不想知道什么,我只是来告诉你,林锦绣已经抛弃你这枚棋子了,是生是死,他都不会在乎,而且,下一个死掉的人有可能就是你。”颐和说这话并不是威胁,按照女子的反应,以及自己对从事黑暗的人的了解,她只能是这样的命运。颐和不指望能说服她,可天圣会却是不得不防。 女子惊诧的看着颐和,并不言语,可放在身旁的发抖的手臂却出卖了她,颐和淡淡地瞥一眼她颤抖的手臂,淡淡道,“什么时候你想通了,就叫狱卒去找我吧。” 第83章 会为你,博天下5 说罢,颐和转身便往外走,她一直押着凶案不让人彻查,并不代表她不重视,而是牵扯太大,一个不小心,就会有可能将药宗暴露,而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从发丝的缝隙中,看着颐和缓缓走远的背影,馥兰再也坚持不住的猛然趴在了床榻上,身上的痛苦抵不过心上的万分之一。虽然每一次接任务的时候都见不到那人的脸,但那厚醇的磁性嗓音,以及盯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双明亮的眼眸,就已经让自己不能自拔。情之一字离自己是那么遥远,又是那么触手可及,馥兰伏在床板上,久久,方才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嘤嘤哭泣。 狱卒将所见所闻汇报给颐和的时候,她正在一棵香樟树下煮茶,馥郁茶香袅袅绕绕,清心定神,她的脸半隐在升腾的雾气之后,淡然道:“好好的保护她。”虽然馥兰并不是天圣会重要的成员,却是她手中的鱼饵,所以在尚未引出幕后黑手之前,一定不能出事。 刚刚收到药宗的传信,得知夜袭云春楼的人就是天圣会,他们的目标是清华丹,和炼制清华丹的药师,所幸武氏并没有被他们抓走,只是受了伤。到底是受了多重的伤,信中没有说,但颐和却有不好的预感,许多不好的猜想时时冒出来,使她的手心直冒汗,所以她才会找一些事情给自己做,命令自己冷静下来,思考问题。 狱卒远远的得到命令,便躬身退了下去。 夏花烂漫,一袭轻风拂过,颐和将茶煮好时,离开许久的童月终于回来了,始一见面便端起桌上的茶一口喝尽,喘了半天气才道:“我一听说药宗出事就回来了,你还好吗?”童月的脸色涨红,额头上的汗珠如瀑,显然是刚回来便来见她了。 童月说话时虽然喘息的厉害,却令颐和的心一暖,停止手上的动作,连话也不说了。 听说药宗出事,童月便连夜奔了回来,途中死了十二匹汗血宝马,一路上他的心都高悬着,在见到颐和的那一瞬间才稍稍放心。见颐和不说话,脸上又面无表情,便凑上前去,几乎与颐和鼻子碰鼻子,“不会是见到我回来,高兴坏了吧?怎么连一点表示都没有?”他的表情依旧是那样欠揍,好看的脸颊瘦了很多,却更加俊秀了。 低下眸子,颐和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语气里没有一丝感情的道,“我以为你死在了峥州,没想到还活着。” 剑眉一挑,童月还以为自己听错话了,缓了半响才反应过来,眉头紧皱能夹死一只苍蝇,扭着头道,“真是有了异性就没有人性,”转过头来,又成了嬉皮笑脸的样子,颐和简直要怀疑他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是穿越人士了,只听童月讨好道,“你交代的事情我都办妥了,相信你的未来夫君很快就要回去了,你也就可以放心的出去混江湖了,那么,是不是要打赏一下呀?” 颐和没想到他离开了这么久,却对自己身边的事情还是这样了解,便也不再绷着脸,露出一个淡淡地笑,“幸苦了。” 童月对着三个字好似满受用,坐回凳子上,端着茶细细的品着,脸上的涨红渐渐褪去,颐和这才看见在他的眉宇间多了一道浅浅的痕迹,童月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虽然公主的情绪影响了茶的口感,但真是解渴。”啧啧嘴,又连续给自己倒了三杯茶,喝了个爽快。 童月向来洒脱惯了,原本在颐和身边收敛了一些性子,但因这次外出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所以颐和也不拘着他,只淡淡道,“天圣会恐怕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了。” 她知道童月不是真正的服从自己,亦不是自己从前的那些手下,但她就是想告诉他,“那天夜里拍卖会被天圣会袭击了,武氏因此受伤,我想让你去看看她。”既然天圣会接二连三的在行宫中行凶,就说明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如何对付自己,无论是刺杀也好绑架也罢,她暂时是不能在出去了,免得给药宗带来更多的危险。 天圣会到底是多大的势力,颐和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就那天夜袭云春楼的动静来看,他们的组织应当是相当的有纪律的,而且成员不少,最棘手的是几乎各个都是武功高手。这样的势力,澹台绝应该是知道的吧?颐和不禁想到将祸水东引,但凉城之中好似还不止这一家在觊觎自己,也许是因为记忆出现混乱,亦或者蛰伏太久,颐和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候有些力不从心。 谁知,听到武氏受伤,童月直接扭头,看也不看颐和一眼,“我不去。”童月与颐和的立场不同,武氏受伤,他立马想到的药宗会有人利用此事弹劾颐和,天圣会、丹照商行会不会在此时对颐和不利还尤为可知,而且,行宫也不安全,他不能丢下她不管。 听到这话,颐和隐隐有些生气,这是童月当她的护卫以来拒绝的最直接的一次,虽然她很体谅他刚刚回来,需要休息,但就是觉得哪怕他哄一下自己都可以,就是不能再她的伤口上撒盐,让她不要去关心武氏。是以,在听到童月这样说的时候,当即便起身离开。 看出颐和生气了,童月翻身便拉住了她的手臂,沉着脸道,“以前那个冷静的颐和去哪儿了?你明知道天圣会的目标是你,你还往上凑,不是叫圣女更担心吗?” 仿佛是被童月惊醒了,颐和看向他的眼神中终于有了神采,但却没有回答童月的问话。 “现在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别忘了你的身后还有那么的人,不仅仅有圣女一个。”童月温柔的牵起她的手,放心在自己的胸口,让她感受自己的心跳,“我的这里也有你,虽然我不能一下子帮你解决掉所有的事情,也不会为了你,博一个和平盛世给你,但我能牺牲自己的命去保护你。” 这几近情人之间的表白,使得颐和愣了很久都没有反应过来,看着童月的脸一下子涨红了,“我知道你现在可能还不能理解,但是,你现在只要明白的是,我会保护你,这就行了。” 童月不是现代人,但他却可以因为喜欢而去等待自己的喜欢的人慢慢长大,他不会表达的自己情感,却知道只要自己不再颐和的身边就会无比的担忧她,而在她的身边的时候,自己就会偷偷的观察她的一举一动,那怕是她喜欢什么样的头饰,喜欢什么样的食物,都是他关注的方向。 而颐和却因为灵魂的特别,随着童月说的话,不禁瞪大了眼,满脸吃惊。 第84章 因是你,我愿意1 “你说什么?”颐和皱眉道。她是经历过感情的人,无论是经历还是思想都要比童月成熟的多,所以她能隐约感受到此时童月看自己的眼光的不同,可她情愿自己的猜测是错的。 对一个尚未及笄的,而且有婚约的女孩说这样的话,童月也觉得自己有些孟浪了,随即干咳一声,飞快的放开颐和的手,所答非问,“我刚刚看了一下你的脉相,你是不是和人动手了?要不要我给你开一些药?”想到颐和药宗的掌门的身份,童月一张俊秀的脸更是红到了耳根下,一步一步往后退,脸上的肌肉好似抽筋了一样,僵硬着,然后在颐和的注视下狼狈的蹿出去,“我还有事,先走了!” 竟然被一个小姑娘用眼神吓跑了,随后的几天里,童月都不敢直视颐和的眼睛,极度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而颐和对此却是视而不见,将自己关在密室之中炼制了许多毒药与丹药。 抽空了,她也会听一下狱卒的回报,因颐和的命令,馥兰再也没有受到毒刑,身上的伤口虽然有化脓,但在用过药物之后已好了很多,偶尔还会让狱卒传话给颐和,虽然都是些只言片字,但在颐和看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下过一场中雨后,天蓝如洗,气温也降下很多。 颐和刚刚用过午膳正在漱口,薛秋满夹着一身风尘赶来请安,他这一去足有六日,来见颐和也很仓促,深紫色的官服上尚沾粘着些许干结的泥土,面上却精神抖擞,很好的掩饰了内心的疲惫,他对颐和见礼,“薛秋满见过公主殿下。” “薛大人客气了,请坐。”薛秋满道了声多谢,落座后瞥见颐和身边没有一个服侍的人,进来时也只见了一个护卫,不由得道:“近来行宫出现案情,公主为何不多安排一些侍卫行保护之责呢?” 在薛秋满回来之前,已有州刺史亲自过来处理案件,但因涉事甚广,只检验了女尸,盘问了几个侍女侍卫便上凑了南炎皇帝,等待批示。 在西汉中后期,州刺史的主要职务是监察,每年八月巡视所辖区域,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及断绝冤狱。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而刺史则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所以,薛秋满来见颐和并不是为了查案,而是因为皇陵进来多发凶案,作为太守理应要前来问安。 闻言,颐和并没有马上答复,而是轻轻用杯盖撇着茶沫,没有喝又放回了桌上,面无表情,仿佛又有些哀伤的道:“我的贴身侍女被杀我尚不能为力,如果那些人的目标是我的话,估计我早已死了千百十回了。”潜台词是:我一个异国公主,尚未与人皇王大婚就被迫来到这里看守皇陵,而贴身侍女想杀就被人杀了,下一个是我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们南炎国并没有将我这个公主放在眼里。 一般在她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不会出现这样的神情,更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所以薛秋满一听,便立即起身对颐和躬身道:“公主严重了,请公主放心,薛某一定会给公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薛秋满虽是武夫,也不堪精通为官之道,却胜在一个耿直与正义上,又因家族关系和血统,升上太守一职也是有迹可循,而一旦他答应的事情,便不会轻易反悔。他这么说,一是想安慰幼小的和顺公主,二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忠心。 颐和又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脸上出现淡淡的笑容,道,“我只不过是这样一说而已,如果见薛大人还要让侍卫层层包围的话,岂不是对薛大人的不信任,呵呵,”顿了顿,颐和见薛秋满坐下,便接着道,“前些天我去见了馥兰,她确实是天圣会的人,所以我猜测行宫中还有其他势力安插的人,暗中肯定还有不少人在盯梢,而我又不便出手去抓出那些老鼠,还要劳烦薛大人帮我一帮了。”有童月在室外看守,颐和自是放心不会被人听到谈话内容。 两人虽然都不怎么了解,但能让颐和说出这样的话,也足见她是对薛秋满是信任的。 薛秋满本就很欣赏颐和的胆大与爽快,而且她日后是要与人皇王成婚的,所代表的势力不仅仅是古牧,更有可能是未来的南炎,就算薛秋满再不懂得为官之道,也能看出其中的利益关系,虽然他这个案子已经转交给了上层,但他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些此次案情的具体情况。 颐和对薛秋满本就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加上几次交涉,便更是欣赏他,便直言不讳的道,“香杏与云朵死前都去了荒院采摘辛夷花,所以,薛大人不防多多注意哪里。”她和他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颐和接着补充道,“薛大人若能保得我的平安,待来日王爷时,我定会如实相告。” 做官的谁不想往上爬,更何况薛秋满还是一个地方官,升值空间还很大,颐和的这个诱饵不可谓是不诱人。 薛秋满自是满口答应了,随后两人又说了一些应当注意的东西,心情这才告辞回去。 见薛秋满走了,童月立马就蹿了进来,见颐和精神有些不振,便知道她为了今日的这个剧操了不少心,于是不自觉得走到她的身后,为其按、摩太阳穴,颐和感觉到他轻柔的动作,有些吃惊道,“你什么时候会的这个?”她并抵触别人对她好,而童月自从上次的表白事件之后,就变得更加粘着她一样,这个感觉可不怎么妙。相对于童月来说,颐和心底是更欣赏澹台绝一点,对于童月这种类型的男子,她觉得当朋友才是最好的。 闻言,童月在颐和的背后,笑得是一脸灿烂,心觉得颐和喜欢他这样做,“我看你每次一次都有烦心事的时候都会这样。”所以我就偷偷的拿自己做了很多次试验啊,不然那会给你惊喜呢,不过后面的话他可不好意思说。 而说到烦心事,颐和沉默了半响,才闭上了眼,由童月给她按、摩。 行宫中出了人命案,身在凉城的澹台绝不可能不知道,只要薛秋满将自己的话传到他的耳中,那药儿就更加安全,而药宗那边因为官府插手天圣会,将会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 颐和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做出很多的不在场证明,让澹台绝不再怀疑药儿就是她,虽然这是非常冒险的做法。鸿毛这个武士,是一个不定时炸弹啊。颐和在心中叹息道。 朵朵有话说:因答应过千票推荐有加更,所以今天有二章更新,这是一更,二更会晚一点更新。谢谢支持。 第85章 因是你,我愿意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如果澹台绝已经发现了她的秘密,那颐和就只好等待他暴风雨一样回击。 只是她并不是一个习惯坐以待毙的人,所以,她才装作很忙碌的假象,布下精心设计的局,而澹台绝会不会跳进来,她却没有把握。 因为他太冷静,一如那个世界的自己。 半响,一道清幽略暗哑的声音响起,童月一边给颐和按压太阳穴,一边道:“药宗那边传来消息,圣女因为伤势过重,被送到海外疗伤去了,所以你就算回去了也见不到她。”原来他这几日一直躲着她,并不是因为羞于见她,而是怕她问起武氏的事情。 闻言,颐和刷的睁开眼,转头盯着童月好看的脸,半响都说不出话来。武氏若是重伤了,为何不在中原治疗,去那么远的地方,就真的有救吗?还是说像前世看过的某部电视剧,女主角一句谎言和男主相隔十六年,颐和怀疑是童月骗她的,但见他的神情又不像。 在这个世界里,连穿越和拿手镯修炼的事情都有,去海外疗伤也不是不可能,定了定神,颐和缓慢的吐出几个字,“武氏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得不说,自从云朵被杀,在云春楼被袭击之后,颐和就变得冷静了很多,做事说话都三思而后行,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好似与以往不同了。 被颐和盯着,童月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而是很自然的强行将颐和压回座椅中,颐和起初很挣扎,怒视着他,但最终还是服软了,任由童月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揉捏着,“信里没说,但我可以肯定圣女一定会活蹦乱跳的回来,所以你也别着急,耐心等着吧。”随即他转了一个话题道,“有辛夷花的荒院我都去看过了,一共有四个院子,其中有一个是离这里比较近的,而且真的是杀人的好地方。” 颐和并不是一个不懂得变通的人,童月不想告诉她的事情她不会逼他说,于是顺着话题道,“云朵和香杏的死都和辛夷花有关,我怀疑那花有别的作用。” 童月不以为然道,“你们女人成天就喜欢花花草草的也不奇怪啊,要我说极有可能是她们无意间看见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事情,所以才会被杀人灭口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杀害云朵的时候要费那么大的周章,一刀杀死不就好了,比如杀害香杏的手法就干脆的多。 颐和摇摇头,正准备说话的时候,只觉得不远的窗口光线一暗,一个人逆着光线站在哪里,注视着这边,一时间,肃杀的气息萦绕不休。 僵持了三息,一道仿佛是被蒙住的醇厚的嗓音传来,“没想到药宗新任掌门是如此年轻的姑娘,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说话之人身材修长,就算看不清长相,也能看见他浑身上下透露出来的温润气息。 知道颐和的身份,自然是知道她和武则父女的关系,相较之下,颐和的修为当真是要更强上一些。童月一抖手,便将衣袖中藏着的匕首握在了手中,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颐和却依旧靠在座椅中,面上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势,平淡的道:“林先生大驾光临,何不进来喝一杯?”颐和早已在药宗得到林锦绣的资料,是以连他的身量都掌握的一清二楚,猛然见到一个身高如此相近的人,除了林锦绣外,颐和便不做他想。 只一个照面就被认出来了,林锦绣小小的吃惊一下,旋即潇洒的从窗口跃入,从容的坐在距离颐和不远的一张座椅上,颐和这才看清,他的面上戴了半只面具,将鼻尖与下颚遮挡住了,所以他说话才会有一种蒙蒙的声音。 林锦绣瞥了一眼全身紧绷的童月,丝毫不将其放在眼里,淡淡地一扫就移开了视线,冲颐和道,“掌门如此热情,林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随即话锋一转,气的童月差点吐血,“烦请掌门身后的小弟弟去取来美酒,林某在这里多谢了。”可能是因为林锦绣是读书人,纵然武功不错,但却因为与书本的交道打多了,说话慢条斯理,文邹邹的还带着一股子江湖气,说不出的别扭。 因颐和并没有饮酒的爱好,是以她的寝宫中只有几坛童月的私藏,也不知道这林锦绣是怎么知道的,童月只觉得有种剜肉的痛,一脚将座椅下一只酒坛挑起,手上用劲一推,便将酒坛送到了林锦绣的手中。 迫不及待的拍开封泥,咕咚咕咚大喝三口,半滴酒都没有浪费,林锦绣啧啧嘴,点评道:“好酒!” 颐和微微一笑,端起桌上的茶轻抿了一口,掩住了眸中一闪而过的狠厉,闲话家常似的,“林先生喜欢的话,不妨常来坐坐。”天圣会重伤了武氏,她没有去找他们,他倒是自己送上门了。 而天圣会即已知道她的身份,却敢在白天来找她,这让颐和生出了不好的预感,随即林锦绣的话便证实了她的猜想,“林某听说贵宗门圣女因重伤不治而亡,自是不信,所以冒着大风险前来一探究竟,如今看到掌门和第一护卫还在这里,想必那事定不是真的了,如此林某便放心了。”林锦绣在颐和的脸上并没有见到想见到的表情,有些奇怪之余,也没有多想,只当颐和还不知道武氏已死的消息,接着道:“那林某便告辞了。”话音落,林锦绣从哪儿来的便从哪儿消失了。 林锦绣来往行宫如无人之境,可见其功力之高,颐和盯着那扇窗口,久久不曾说话,一旁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的童月,一颗心七上八下,揪成了一团,想向她解释,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突然,颐和“噗”的吐了一大口鲜血,身子便直直的往后倒了下去,在眼前黑下去的那一霎那,她好似看见了武氏柔柔的笑颜,转眼即逝。 “颐和!”童月惊呼一声,接住她的身子,胸腔里的那颗心几乎悬到了嗓子眼。 颐和听见了童月的惊呼,却是选择性的睡了下去,她知道有时候自己不相信童月,但当童月欺骗她的时候,她根本接受不了,不管童月是不是为了她好,说的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其实,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允许自己欺骗别人,却不允许别人欺骗自己,而有的时候,宁愿选择自欺欺人,也不愿相信别人的话。 第86章 因是你,我愿意3 华灯初上,夜凉如水。 赤练行宫后殿的廊下,两排四角宫灯随着徐风摇曳,晃出鬼影重重。 颐和静静地站在窗前,淡漠的望着廊下隐约露出的微弱光亮,仿若一座精美的雕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发生的事情挠的她有些上火,所以怒气攻心之下才会吐血晕倒。发生这样的事情,颐和明白是当年被诺红王妃惩罚后的后遗症,她现在的药术修为在直线上升,身体却是日益虚弱,再加上受了林锦绣一掌,现在才爆发出来已是及幸运的了。 在她刚醒过来的时候,确实是非常痛恨童月的欺骗,但现在她已经冷静下来,并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 她曾经说过要为武氏报仇雪恨,到现在都没有实现,所以,也不在乎又多了一个报复对象。都说失去后又重新得到了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所以一而再的失去最珍惜的东西,那种痛苦也是无法形容的。 童月看着颐和无动于衷的样子,话到了嘴边却又吞了下去,如此反复数次,最终还是选择了眼不见为净,走的很是潇洒。 天圣会羽琉堂,一个妖冶的男子侧躺在巨大的首位上,青色的长袍的衣带未系,露出小麦色的肌肤,一缕黑色的长发正被他打着旋儿,略粗哑的男声缓缓道,“你们可真是有本事。” 如果说澹台绝是霸气冷酷之美,林锦绣是儒雅之美,那么这名妖冶的男子就是这两人的中和体。一双狭长的狐狸眼增添了他的邪魅,从骨子里散发出黑暗气息,而且,因他的外貌有些女性化,竟然将澹台绝与林锦绣给比下去了。 此话一出,空气兀的降温三分,跪在地上的林锦绣与一干黑衣人不禁浑身一颤,立马将身子紧贴在地面上,林锦绣咽了咽口水,艰难的求饶,“宫主饶命!” “这个月的解药下个月再来领吧。”妖妖男子微微抬头,随即起身向后堂。皇甫辰光给天圣会所有成员都服用了玄阴丹,必须每月服用解药才可抑制毒发,若是没有服用解药,虽不会致命,却会教人生不如死,全身功力会一夜全无,亦或一夜之间成为宫主之下的第一高手。练武之人,武功便是他们最宝贝的东西,这样巨大的心理落差,足以叫人抓狂。 其实林锦绣很想爬上前去抱住他的大腿,但他却拉不下这个脸。一直以来他都能很好的完成宫主布置的任务,但唯独这一次,他虽然拿回了清华丹,损失却也不小,皇甫辰光是一个爱惜羽毛的人,若非必要,他是不会让手下冒着生命危险去出任务的,所以,林锦绣感觉自己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地步。 他一动不动的跪在那里,脸色灰死,额头上汗流如瀑,一想到玄阴丹毒发之后的自己,他恨不能死了才好。 “宫主定不会这样狠心的,林堂主不妨回头再去求求他吧。”从后堂拐进来一名女子,站在帘子下轻声道。 天圣会对外号称有七堂九府十八州教众,七堂便是宫,商,角,徵,羽,黑,白七支琉堂,沿用至今。七堂表面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的等级分化却是一眼便能看出来。说话的女子是宫琉堂的堂主般若,手下清一色的都是美貌的娘子,平时也是她们服侍皇甫辰光的衣食住行,若是需要,也会有特别的服务。所以,宫琉堂便是七堂中比较特别的一支,而其他的则视功劳大小而定。 闻言,林锦绣愣了愣,才象征性向她点了点头,然后才带着手下缓缓离去。 林锦绣是羽琉堂的堂主,却因常年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使得他心气很是高傲,行事却很低调,整个羽琉堂在他的带领下染上了一丝儒气,地位在会中不上不下很是尴尬,而且他不喜与女子也打交道也是天圣会中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听到般若的话,他有些吃惊,却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入了她的眼,人家在巴结自己。 而且,林锦绣这次的对手是一个九岁大的孩子,他不是惨败,却也是败了,心底里,他觉得般若来看他的笑话的成分居多。 回到住所,林锦绣从床下捞出一坛女儿红,独自坐在屋中喝着,阴郁的情绪始终挥之不去,九月才刚刚开始而且,这往后的日子会一天比一天难熬,想到每过去一天,自己距离成为废人的日子就近一步,他就像是掉进了泥潭里似的不能自拔。 他喜欢喝酒,所以酒量不错,几乎没有醉过,但这一次,才喝了五坛酒他就觉得自己醉了,心底便渐渐的生出了一股疯狂,并有越演越烈的局势。 终于,因忍受不住玄阴丹后果的可怕摧残,林锦绣带着一身酒意走了出去。 林锦绣见到颐和的时候,颐和正在亭中打坐,小脸上一道羽睫投下的阴影,轻轻颤抖着,见此,林锦绣靠近了一步,夕阳在两人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场景很是美好。 似是感觉到有人靠近,颐和悠悠地睁开眼,便看见没有丝毫遮掩的林锦绣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身旁暗影一晃,却是童月跃到了她的身边,警惕的关注着林锦绣。 “先生有事?”颐和淡淡地问道,声音里有一丝暗哑,显得很是慵懒。 林锦绣沉默了片刻,似是在组织语言,张了张嘴,却最终是什么话都没说,翻身跃进了不远处的一片林子,消失不见。 童月跪坐到颐和的身边,不满的哼哼道,“搞什么鬼,见到我来了就跑了。” 习惯了他的自恋,颐和不动声色的让了让,像是怕被他传染一样,“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童月顿时便怪叫一声,“遇到麻烦他怎么不去找天圣会的人解决去?跑这儿就能帮他解决了?”随即眼神在颐和身上瞟了瞟,“该不会他其实是想把你给绑了?”做压寨夫人?或者是炼制丹药?这都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你想太多了。”颐和看也不看他一眼,这时一个侍女从小径走过来,在亭外住了脚,对颐和行礼道,“公主,何时用膳?” 第87章 因是你,我愿意4 用过晚膳后,颐和躺在床榻上久久睡不着,干脆起身来到窗前坐下,清莹的月光随着她开窗的动作越发的像是厚厚的冬霜,在这时,空中隐约的传来笛声,空灵清越,使人一听便想去寻找笛声的主人。 笛声时而悠扬轻柔,时而激情迸发,颐和不懂旋律却也觉得很好,空灵的意境仿若将她带入了那起伏颠荡的英雄儿女的故事中去了。 江山美人,英雄气短。金戈铁马,儿女情长。 好像不管是什么样的故事,都离不开爱情的渲染。颐和知道古人成熟的早,指腹为婚也是有的,只是这样的婚姻和爱情没有关系,一如她与他。 正这样想着,笛声却不知何时停了,黑暗的天幕下,突然静谧的有些可怕,颐和好奇的对声源的方向看了看,便听见另一支节奏欢快的曲子悠悠然的传来,好似冰融后的溪水,姗姗而来。 想了想了,颐和还是起身去寻找揍笛之人。因是皇族祖先长眠之所,路面很是整洁,虽然长廊与甬道都很长,却不妨碍颐和找人的决心。 没一会儿功夫,颐和便到了一处荒院,空气里有浓郁的辛夷花的味道,颐和猜测这是行宫中四个种植有辛夷花的院落,便站在院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既然来了,为何不进来呢?”一道清淡的女声从院中传来,清雅而不失温和。 颐和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却想不起在哪儿听过。手一抖,掌中就多了一柄精巧的匕首,寒光闪闪,再加上出来的时候她已备下了许多防护之药,若是故意引她上钩,那她也就没必要客气了。抬起步伐往里走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清淡的女声突然响在在她的背后,说,“和顺公主,您真是让奴婢吃惊。” 说话的人斜斜的靠在一棵辛夷花树枝上,脸上有花叶的影子,所以看不清长相,但以声音来说,应当是个成年女子。 颐和上前了几步,方才看见从树枝上垂下来的衣裙的裙摆,略微停顿,颐和直言不讳道,“云朵是你杀的吗?” 倚在树枝上的墨兰,微微垂下头,看着树下淡定的颐和,轻轻笑了一声,“和顺公主怎么就认定是我杀了云朵?你不是已经抓到凶手了么。” “墨兰是你的好姐妹吧。”颐和用的是肯定句,“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是馥兰杀了云朵,因为她当时的眼神很不对,但后来一直都找不到杀人动机,所以我就怀疑她是在包庇真正的凶手。” “发现云朵被杀的那天,我在走廊上发现有很多树叶,还有一些血迹,应该是你将云朵的尸体搬运到寝室的时候,听见了有人靠近,因为害怕,所以你将云朵的尸体藏在了女贞树丛里,然后等人走了之后,你才将尸体取出来造成的。随后你将尸体搬到了寝室中,并临时制造了一些假象,可惜你聪明反被聪明误,和云朵熟悉的人都知道,她很喜欢那张花格子毛毯,并且很珍惜,从来都不用,而你却用它盖尸体。” 通常情况下,杀人凶手都是为了掩盖杀人罪行,而慌不择路的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但墨兰却将那条花格子毛毯找了出来,可见,凶手非常熟悉云朵。 颐和顿了一下,仿佛是给墨兰理解的时间,接着道,“在这之前我一直想不通凶手为什么要杀云朵,而馥兰又为什么要包庇真凶,今日在这里见到你,我想明白了。” 树上的墨兰闻言,又是轻笑了一声,声音如同黄莺出谷,“公主想到了什么?” 很满意墨兰的配合,颐和面无表情道,“你和馥兰都来自天圣会,而且是感情很好的亲姐妹。” 一听这话,墨兰一直平静的嗓音中终于有了表情,虽然是愤怒,“这恐怕只是公主的猜想吧!”被人触及底线的感觉是很不妙的,何况是被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戳穿真相,墨兰从树上落下来,一张小巧的脸与馥兰有五六分相像。 对于墨兰的逼近,颐和丝毫不乱,声音如常,“你不奇怪我是怎么知道你们的关系的吗?” “怎么知道的?”墨兰显然对这一点很不理解。 “因为你和馥兰的长相实在是太像了,不让人遐想都难,而且,做杀手的想要包庇一个人的话,定然是用最愚蠢的办法暴露自己,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将所有的事情都拦到自己的身上。你和馥兰那么像,性子也差不多,更何况,在这样的多事之秋,有胆子孤身一人前来这里的人可真是不多。”馥兰被她摆了一道才会相信天圣会又派了新人过来,她很担心自己顶包的事情被天圣会的人发现,所以才会慢慢的将能说的事情都告诉了颐和,所以,颐和有理由相信,馥兰与墨兰是姐妹。 颐和笑了笑,“只是我想不通云朵与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在她死后你还要那要的侮辱她。”她脸上虽然是笑着的,但也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这笑容中掩藏了多大的悲痛。 亲近之人连续死亡,这让颐和打击很大,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她却不能软弱。 几乎就是真相的解释,让墨兰猛然感觉到了危机,心底不自觉的产生了害怕的情绪,墨兰脸上泛出一丝无力的苍白,“她发现了我的身份,还说要去告发我,所以我才杀了她。” 所有的凶案真相都是很打击人的,纵然颐和已知道答案,但在听到真相的时候,还是免不了胸口一窒。 “既然如此,你便束手就擒吧。”童月持着佩剑猛然从黑暗中冲出来。 措手不及的墨兰出现一丝慌乱,却很快就稳住了心神,从腰际摸出三枚银针射了过去,因此童月为躲避毒针,让墨兰跑了。 不过一息的功夫,两人的战斗便已结束,童月收了佩剑,朝墨兰逃离的方向恨道,“真是狡猾的人,跑的比鬼还快!”转过头来对颐和道,“以后这样事情还是少插手的好,丢了小命多划不来。” 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颐和不禁莞尔一笑,“如果你以后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也会这样对你的。”活着的时候尽力保护,死了以后亲自报仇。 闻言,童月手脚有一瞬间的僵硬,随即哈哈大笑,“有人保护的感觉真好!”其实应该是被你在乎的感觉真好,他不好意思说。 第88章 因是你,我愿意5 颐和不敢去药宗,她恨害怕面对武氏生活过的地方,所以,这半个月以来,她都将自己关在行宫之中,哪儿都不去。 墨兰逃走的那天夜里,颐和去囚室中看望了馥兰,她的话依旧不多。 囚室里的光线昏暗,颐和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感觉到她的心情不错,“墨兰逃走了,你很高兴?” 馥兰盘坐在床榻上,低垂着眼眸,沉默了半响才道,“天圣会作孽太深,墨兰回不来了。” 天圣会的邪,不仅仅在与他对属下,而且对无辜的百姓也是残忍的,所以未完成任务的墨兰回去了,只会丢了性命。 颐和能理解杀手的痛苦,却不能理解杀手的爱情,她只是觉得自己能安全的脱离组织来到这里,而馥兰却不能解脱,未免太悲哀,于是道,“我们都是生不由己的。” “身不由已么?”馥兰嗤笑,“当年林先生救了我们姐妹两,并教了我们武功,我很感激他,为了他让我做什么都可以。”馥兰一直觉得林锦绣那样一个高雅的人不适合呆在天圣会,鲜血会污浊了他的双手,所以她一直为他充当喋血之刃,使双手染满洗不尽的血……可是,就在前天晚上,玄阴丹发作,她失去了武功,再也不能为他充当刀剑了。 颐和觉得今晚的馥兰有些不同,似乎是情绪的波动太激烈了。 两个人隔着牢门,像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般聊着,烈焰腾腾的火塘中不时发出柴裂之声。 夜将尽,颐和微微笑着道,“改日我再来看你。” 馥兰终于转头看向她,目光淡然,见此,颐和起身离开。 深秋的夜气温有些低,暗牢边一个红枫被风吹得簌簌响,在朦胧中显得格外萧瑟。 颐和回到寝宫随意的梳洗了一下便钻进了被中,沉沉的睡去了。 巳时一刻时颐和醒了,她这具长在成长的身体果然很能睡,尤其是劳累之后,更是能睡个昏天暗地。 晚膳后,然后颐和拿了一本医书坐在窗下阅读,童月在她身后一张躺椅上斜斜的躺着,嘴里叼着不知从哪儿折来的青草,含糊道,“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在行宫中颐和可以静下心来看书,他可是无聊的紧了。 “你可以去斗蛐蛐,斗鸡走狗也没人会拦着你。”自从童月来到行宫后,一旦无聊了他就会将身上学的那些混混事儿拿出来与侍卫侍女们赌,什么牌九骰子,执壶斗鸡全都玩了个遍,因为没人能赢得了他,渐渐的童月就生出了一股独孤求败的精神,把一干侍卫吓得再也不敢和他赌。 讨了个没趣儿,童月气得直哼哼,翻了个身,背对着颐和,在他的面前,可以看到地上颐和的影子,很专注的翻了一页书,这样的颐和,别有一番味道! 颐和看着书,久久没有听到童月的声音,便好奇的回头来看他,而就在这时,屋顶上响起轻微的响声,有人上了屋顶,童月刷的取了佩剑就站了起来,双眼盯着屋顶上声源的方向,同时,颐和也警惕的将烛火吹灭了。 顿时,室内一片漆黑。 自从有了童月的保护之后,颐和便没有了让侍女守夜的习惯。 听着脚步声,便可以猜测来人不少,童月紧了紧手中的佩剑,担忧的向颐和的方向靠了靠。 颐和虽没有武功,但格斗术却不错,一般的武者很难近身,只是这一次她听着动静,心里却没有低,双手不停的准备着各种毒药,一边注意着杀手们的动静。 屋顶上的脚步声延伸的很长,而且窗外也有不寻常的动静,鬼魅一样的身影迅速的从这头跃去了另一边,童月可以肯定来者不下上百人。这还只是童月的猜测而已。 “是天圣会的人。”颐和轻声附耳道。就目前而言,只有天圣会与她药宗有不共戴天之仇,除此之外,颐和想不到还有谁可以一下子掉来如此之多的杀手。 一来,天圣会为抢夺清华丹,杀死药宗圣女,现在来抓或杀药宗掌门也不足为奇;二,墨兰从行宫逃走也有半个月,足以让天圣会组织人手,打无准备之杖可不是天圣会的风格;三,颐和自从来到凉城后,可没有惹过其他势力,而敢对和顺公主动手,恐怕也只有天圣会一家了;四,对皇室有恃无恐,对军队有恃无恐,对绑架或杀害公主的后果好无辜的,也只有天圣会做得到。 数息过后,四周一片寂静,就连虫鸣声都没骇人的杀气泯灭了。 “噗!”“噗!”“噗!”从室外射进无数箭支,童月用佩剑砍挡了三支,随即便将颐和扑倒在地,然后右脚猛然飞起,将一张茶几竖了起来挡在颐和的身前。 “咄!”“咄!”“咄!”一眨眼的功夫就挡下了十数只羽箭。 颐和给童月服下一枚药丸后,自己也服下了一颗,然后便将手中三支品红色药瓶打开木塞,丢在了屋子离窗不远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便有无数黑衣人从外破窗而入,也有一些直接从顶上坠下,破窗之声,瓦砾落地之声,以及刀剑呼啸之声,连成一片。 空中弥漫了无色无味的毒,瞬间毒倒了几个。 刀剑相击,火花四溅,童月瞬间与五六名黑衣人站在了一起。其实他有些害怕,这么多刺客进来行宫却没有被发现,可见那些侍卫已经被解决了,凶多吉少,但他没有放弃一丝机会。 颐和快速的避让着,带着手套的手,不时洒出毒粉逼开刺客,粘上毒粉者,刺啦啦一声响,皮肤即刻溃烂至白骨,鲜血淋漓,到也使得刺客们不敢靠近,再加之之前吸入的毒,使得黑衣人手脚发软,头晕眼花看不清东西。 颐和见起了药效,挥匕首便抹了四个距离最近的杀手,随即快速的躲开刺来的练剑,突然,颐和发现这些人并没有下杀招,而见童月那边,招招致命,童月的手臂受了一剑,青色的布帛在月色下更是幽暗。 又连续杀了三个人之后,颐和靠近童月,与他背靠着背,低声道,“他们不会杀我,快走!” 警惕着盯着面前围拢的黑衣人,童月低低的的回了一句,“我愿意为了你去死,但绝不允许他们把你带走。” 颐和皱了皱眉,紧紧抿住了唇,胸前握刀的手却紧了紧,然后在童月没注意的时候,反手一刀刺进了童月的小腹,再猛然拔出,鲜血如喷泉似的溅了颐和一脸,见周围的人满眼惊愕,丢下匕首,淡淡道,“一个不自量力的仆人,我跟你没有走。” 童月痛苦的倒地,不可置信的望着颐和淡漠的脸,“你……你说什么?”然后缓缓闭上了眼。 而颐和看也不看他一眼,率先往室外走去,身后那些黑衣人迟疑片刻,纷纷跟了上去。 其实,看似颐和下手很重,其实并不是致命伤,而童月之所以会晕倒,是因为颐和将匕首刺进他的体内时,另一只手飞快的将一根银针插进了他的风府穴,使他晕睡过去,而并非是中刀身亡。 第89章 陷囹圄,困兽斗1 昏暗的囚室中,微弱的光亮在墙壁上跳跃,浓重的腐烂气息充斥鼻尖。 一名瘦小的女孩儿侧躺在厚厚的稻草上,看不清相貌,只能瞧见被汗水濡湿的发丝粘在脸颊上,显得脸色分外苍白。 天圣会对待俘虏的待遇还算可以,吃的饱睡的暖,只是有一些不请自来的小东西经常打扰她的睡眠,严重破坏了颐和对这间囚室的感觉。 微微闭着眼,颐和能感觉到身下的稻草里有一只不安分的东西在活动,悉悉索索的,而审讯室那边又适时地响起了鞭笞声誉女子断断续续的尖叫。说来也奇怪,那被鞭笞的女子每天被受刑一个时辰,而据颐和观察,那女子的叫声从未弱下去过,可受刑完毕送回颐和隔壁的囚室时,却是由两名强壮的女子架回来,疑点未免太明显了。 被抓来之后,颐和只见过四名女性狱卒,以及隔壁定时受审的女子。曾经颐和偷偷的瞥过她两眼,纤细的身量,墨发披散,半掩着背部的血色鞭痕,垂着脑袋被女狱卒架着来往于颐和的面前。颐和猜测这是天圣会对她实施的心理战术,一旦自己恐惧了,末日恐怕就离得不远了。 所以,自那以后,颐和便不再关注那名女子,每日躺在稻草堆里,闭目养神。 脚步声渐渐响起,由远及近,停在了颐和的头顶。 颐和微微睁眼,最先看见的是一双月白色银线钩编靴,往上便是同色圆领广袖袍,是个男人,而且是个长相好看的男人。 平淡无波的略粗哑的声音道,“看你的样子,似乎在这里生活的很好。”皇甫辰光有些惊讶,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对囚室里的生活很是适应,而且他故意安排的鞭笞刑法充耳不闻,丝毫不害怕,淡定的令人纳罕。 颐和盘腿而坐,似是在示意他继续说。 “你不想知道这里是哪里?把你抓来干什么吗?”皇甫辰光带着诱惑问道。 “你不妨直说。”颐和惜字如金般接道。 皇甫辰光刷的一下打开手中折扇,轻轻摇扇,冲毫不畏惧的颐和轻笑了一声,“不愧是药宗掌门,就算药宗圣女仙去,有如此掌门在,又何愁不能名扬天下,倒是某杞人忧天了。”这话看上去柔和,实际上却是棉里藏刀,在颐和的伤口上撒盐。 “比起你天圣会,颐和自愧不如。”颐和无动于衷的还击道。比起天圣会的卑鄙与不择手段,颐和自认没有那样的毒辣。 闻言,皇甫辰光啧道,“牙尖嘴利的女子可不讨人喜欢。” 听着他的话,颐和没有继续交流的意思。 “将清华丹药方交给我,我便放了你,如何?”皇甫辰光结束了试探。 终于说出来此的目的了,颐和心中暗道一声,微微抬眼,看见一双妖冶的狐狸眼,微微一愣,缓缓道,“阁下未免太小看颐和了。”她可不相信交出药方后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 “我从未小看过你,”皇甫辰光真诚的道,“能收服童氏,本身就是一种能力,所以某可不敢小看掌门。”皇甫辰光自从知道和顺公主就是药宗掌门之后,就一直派人严密的监视了她,颐和的所作所为人格魅力他都了解,所以这句话算是他的真心话。 “你走吧。”颐和再次拒绝道,然后在皇甫辰光愕然的目光下,继续挺尸。 皇甫辰光握紧手中的折扇,漂亮的狐狸眼散发出深邃的光芒,“真是有趣。掌门不怕就某将童月那小子杀了么?”有多久没有说过这样低级的威胁的话了?皇甫辰光有些无力,竟然拿一个小孩子毫无办法! 闻言,颐和的身体不禁僵了僵,她现在还不能确定童月是否真的也被抓来了,而且皇甫辰光的为人她并不了解,以目前的情势,贸然回应定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所以她依旧保持了沉默。 颐和的机敏,使皇甫辰光再次觉得自己低估了这个小孩,随即也不再作声,缓缓转身便离开了。 听着远离的脚步声,颐和顿时松了一口气,这时她才发现背上的汗水润湿了中衣,凉飕飕的。她对童月的感情很奇怪,比友谊要深刻,却谈不上爱情,比亲情淡薄,却比一般人要深沉的多,这样的感觉,在那个世界的自己并没有拥有过,所以现在遇到了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她能感觉的到童月炙热的目光,也能感觉到他温柔的关心,只是她目前还只是一个孩子的外表,而且有婚约在身,所以她拒绝了童月的感情,但她却不想他死。 “你的胆子很大。”隔壁的女子忽然开口,暗哑的嗓音难听至极。 三日以来第一次听到女子的声音,颐和愣了愣才知道是在和自己说话,背对着女子,颐和玩笑道,“胆子不够大,早就被你的尖叫声吓死了。” 和女子的性格是颐和所欣赏的,所以开了一个小玩笑。 女子却好像有些不适应,沉默了下去,但颐和能听到她略粗重的呼吸声,知道是她的伤势引起的,便也不再说话。 过了很久,就在颐和觉得自己要睡去的时候,女子缓缓地说,“那个人是天圣会的宫主皇甫辰光,他武功很高,而且有很多手下。” 颐和闻言,知道是女子的帮自己,便竖耳倾听,只听其断断续续的道:“天圣会一宫七堂九府十八州教众,就算逃出去了也会被抓回来,所以别枉费心思了。” “宫琉堂般若阴毒,羽琉堂林锦绣脑子好使就是心善了一点,倒是可以从他这里下手,只是他从来不会来地牢,想也是白想了。” “其他琉堂的人都不在凉城,逃出去后可以先躲一阵,然后找机会逐一击破……” 女子说到后来竟有点像是疯了,有妄想症的倾向,颐和皱了皱眉,觉得不能继续得到有用的信息,便决定先养好精神再策划。她身上的东西在被关进来时全部被搜走了,在身体虚弱的条件,她可不觉得自己能逃的出去。 第90章 陷囹圄,困兽斗2 囚室中有火把在燃烧,不分昼夜,颐和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呆了多久了,也许有三天,也可能是五天。狱卒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送饭来,有荤有素并不不算苛待她,所以她乐得享受,饿了便吃困了便睡,较于行宫的生活来说就是少了自由,与成群结队的侍女侍卫。 “下一餐我想吃翡翠拔丝,没有问题吧?”见狱卒送饭过来,颐和开口提出要求。青菜萝卜猪肉烤羊腿,吃的她嘴里要淡出个鸟来,提这样小小的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狱卒从食盒中取出两素一浑,全然无视了颐和的话,然后将上一餐吃的餐具放进空空的食盒里带走,自始自终他都没有看颐和一下,行尸走肉般。 颐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拿起筷子就要开动,不料总有人和她的食物过不不去。 秦悠然背对着颐和躺着,带着一丝疑惑的语气问道,“加了佐料的东西你为什么还要吃?” 天圣会中为防止俘虏逃走,所以在他们的食物中加了微量的软经散,抑制了真气运转的同时,可以使服用者上瘾,而看颐和的样子并不像愚笨之人,而她竟会食用的很是欢愉,秦悠然隐隐觉得,颐和这样做如果不是自暴自弃的话,那就是有自己的计划,所以她有些期待,也有些担忧。 期待是来日颐和可以与皇甫辰光一较高下,担忧的是自己对她的祈望太高。期望越大失望就有多大,这是秦悠然最害怕的事情。 “他们既然这样优待正在长身体的我,不吃的话岂不是太浪费了。”颐和一边往嘴里塞着食物,含糊不清的解释道。 皇甫辰光没有达到目的,自是不会轻易的放过她,下这点儿佐料算是看得起她了。 正这样说着,从审讯室那边走过来两个强壮的狱卒,径直走到秦悠然所在的囚室面前,打开锁链,然后一人一只胳膊粗暴的将秦悠然扯起来,往审讯室拖去。 这样的场景颐和已见过很多次,起初的时候她还有些反应,总盯着秦悠然,但现在就算耳里听着秦悠然痛苦的嘶喊声,与审讯者粗鄙的问话,她也可以照吃不误,照睡不误。 “我听说锁住琵琶骨可以镇住人的灵魂,令其死后不能投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妖媚的男声道。他是秦悠然的主审官,相貌很端正,而嗜好却异常的变态,曾经令两名男性在秦悠然的面前表演限量级画面。 “这还不简单,试一试不就知道了!”书记官在一旁讨好道。 主审官低头修剪着手指甲,对书记官的话置若罔闻。 书记官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对两名狱卒大吼道,“还等什么呢,还不快去!” 被绑在木架子上的秦悠然抬了抬头,阴冷的目光从披散的发后直视主审官,身体一动不动。 狱卒得令,从刑具架子上取下两只粗大的铁钩,丢进火盆中烧至火红色后取出,然后一步步逼近秦悠然,主审官饶有兴趣的看过去,书记官见此立马催促道,“穿!” 手上一用力,铁钩穿进了琵琶骨,鲜血喷了狱卒一脸。 刺啦声中,渐渐嗅到肉香。 狱卒扭动铁钩,使琵琶骨完全被锁住。 秦悠然绷直了身体,脸色瞬间苍白如纸,但她却是哼都没哼一声,血一滴滴砸在地上,她喘息了好一会儿才艰难的开口道,“你还是这样重口味,可敢再重一点?” 书记官脸上闪过一丝难看,随即痛斥道,“秦悠然,大人给你脸你不要脸,那就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 “这里没你说话的分,”秦悠然的嘴角挂起难看的笑容,“皇甫辰光利用卑鄙的手段夺取宫主之位,还不让人说了,呵呵,若要人不知除非已不为,他就不怕晚上有冤魂找他索命吗?你就算穿了我的琵琶骨,还有千千万万的人都知道皇甫辰光的小人行径,难道你们可以穿尽所有人的琵琶骨吗?” “我就喜欢你这张小嘴,继续说。”主审官端起案几上的茶,撇上茶沫。 “花灵,有本事你就杀了我。”疼痛已经占据了她的所有神经,汗水滴答,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 黑琉堂堂主花灵,主管天圣会中一切黑暗事务,审讯秦悠然本不是他的工作,但秦悠然历经了大半个月的折磨,依旧不肯透露出其余叛逆者下落,这让他起了兴趣,所以才会有刚刚的那一幕。 胜者为王败者寇,皇甫辰光利用非常手段代替了老宫主,登上宫主之位的他由叛逆者变成王者,而失败的一方,则变成了人人喊打的逆贼。情势所逼,秦悠然被抓,却从未出低下过高傲的头颅。 颐和能模糊的听见他们的对话,也渐渐知道了天圣会的现状,深深记在了心里。 “杀了你多可惜,宫主不心疼我还心疼呢,”花灵走到秦悠然的面前,食指挑起她瘦尖的下巴,啧了一声,“看看,多漂亮的人儿,一定很疼吧?”另一只手附上铁钩,然后猛然用力往外一拉,红色的血呼啦啦往外直冒,吧嗒吧嗒砸在地上。 猝不及防间,秦悠然闷哼一声,咬破了舌头。 花灵的脸上露出变态的笑容,将秦悠然的发丝挽在而后,轻声轻语道,“乖,告诉我,燕天南那个老家伙在哪儿?” “呸!”花灵投靠皇甫辰光,秦悠然恨不能喝其血,啖其肉,寝其皮。 花灵被喷了一脸血,书记官上前就给了秦悠然一巴掌,“你这个下、贱的……”生生被秦悠然的眼神震慑住,自动吞下了后面的话。 秦悠然瞪视着他,眼中的狠绝前所未见,血丝满布,甚是恐怖。 一身狼狈的花灵也很气愤,但他还有意思理智,知道秦悠然已是强弩之末,再折磨下去就会无法对宫主交待,掏出锦帕擦拭着脸上的血,转身往外走去,一边道:“将她押下去,别让她死了。” 颐和虽然已经知道在秦悠然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见到被狱卒拖回来的秦悠然,她还是忍不住后脊梁骨发冷,惊讶的睁大了眼。 第91章 陷囹圄,困兽斗3 秦悠然垂着脑袋,任由粗鲁的狱卒拖回囚室,黑发垂下,看不见她的脸,却可以从她的肢体语言中看出生命的气息已经在悄悄流逝。 通往囚室的甬道内,秦悠然的身后留下深色的血迹,扣在她身上的锁链的一端拖在地上,发出渗人的叮当。 “要我是你啊,早就说出那帮人的下落了,何必受这样的苦头呢。”一名狱卒劝慰道。 “你少说两句吧,人都这样了不一定能听得见的。”另一个狱卒摇头惋惜。 秦悠然虽然已经成为阶下囚,却从两名狱卒的谈话中不难听出,她其实是一个很得人心的人,只是在选择主人的时候,站错了队伍。有如今的现场,作为一个忠心的俘虏,是没有其他的选择的。 颐和靠着囚室的木制栏杆坐着,眼睛顺也不瞬的看着受尽折磨的秦悠然,心中不免担忧她是否能撑得过去。 两名狱卒轻轻地将秦悠然放倒在地上,随即将牢门锁住离开。颐和飞快的走到她的面前,隔着栏杆伸出手去为秦悠然切脉,她的脉相很不稳定,失血过多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你感觉怎么样?”语气中难掩关怀之意。 颐和两世为人最欣赏的就是这样坚韧之人,在上两人算是患难之交,所以她不忍心眼睁睁的看着她一点点的失去生命。 艰难的抬了抬眼皮,秦悠然喘着粗气道,“死不了。” 皇甫辰光可以让尽情的折磨她的身体,生也好死也罢,她都不会皱一下眉头,只要她活着一日,她都不会向背叛者低头。这十七天以来,秦悠然受尽凌辱,身体上的伤痛早已超过她一介女流的承受范围,可凭着一股毅力,她活到了现在。 颐和看了一眼她胸前的锁链,鲜血已经凝固了一些,伤口却还在流血不止,于是下达最肯定的判决书:“锁链必须要取出来,如若不然,你会失血过多而死。”之前的相处中,两人只是有过寥寥数语的交流,所以谈不上什么同情或悲悯,这是颐和第一次近距离观察秦悠然,发现她的手腕很细,也很柔软,苍白的面色之下依旧能看得见往日的坚毅,淡眉凤目,算不上风华绝代,也是绝世佳人了。 “你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解脱。”颐和风淡云轻的道。意思是叫秦悠然借此机会早死早投胎。 秦悠然不语,苍白的脸上还如雨下,紧抿住的唇也失去了颜色。 “我不会放过皇甫辰光的,所以顺便可以为你报仇。”颐和盘坐于地,目光清冷的道。 “多谢,”秦悠然动也不能动,但她一双充满戾气的凤目却狠狠地钉在了颐和的脸上,艰难的将话说完整,“不过,我还不想死。” 颐和挑眉,秦悠然背后的伤口已经化脓,加上现在胸口的伤,失血过多之下,没有药师的丹药,想活下去的几率已经极小了。 远远的,凌乱的脚步声响起,颐和转头望去,见是刚刚离开的狱卒,和一名跨着药箱的老头儿,知道花灵还不敢让秦悠然出事,随即释然,皇甫辰光和秦悠然有着血海深仇,在尚未剿灭燕天南余党之时,秦悠然对于皇甫辰光来说还有点用处。 “你只要吊着她的命即可,其余的就不要多管了。”狱卒嘱咐着已经将医师带到了秦悠然的跟前。 多管闲事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聪明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这名矮胖的医师显然是聪明人,话也不说就开始给秦悠然切脉,颐和偷偷瞄了一眼,然后眼观鼻鼻观心,闭目养神去了。 把完脉,矮胖医师微微向狱卒点头示意,请二人帮忙取下秦悠然身上的铁钩,“嗤”一声,鲜血迸溅,医师稍稍处理伤口后便简单的额包扎了下,然后对狱卒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颐和便看见几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知道医师是去开药方了,于是干脆直接睡在地上,与秦悠然头顶着头道,“皇甫辰光还挺重视你。” 秦悠然已经痛的不能做出任何反应了,锁住琵琶骨的痛楚比起之前的鞭笞,简直就是翻倍数的增长。 颐和见头顶那边没了动静,不知秦悠然是死了还是晕了,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随即也不再说话。 羽琉堂小东厢,林锦绣坐立难安,心浮气躁。清华丹药方,药宗新掌门,以及天圣会书名暗士的命,这些种种相较起来,林锦绣觉得药宗新掌门是最重要的,所以她才将颐和绑架了回来,只是他想不到皇甫辰光不仅不高兴,而且狠狠地惩罚了自己,这真是令人费解。 走走停停,坐下了又站起来,林锦绣从未有过的烦躁。 朵朵有话说:这几天家中有喜事,所以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码字,请各位见谅。这几天字数会少一点,但朵朵一定会尽量的更新出来,并且在忙完这几天后,多多码字补偿大家。 第92章 陷囹圄,困兽斗4 屋外响起旖旎的脚步声,林锦绣抬头望去,微愣,旋即走向红木书桌,“你来干什么?” 站在门口的女子,一身青绿色流仙裙,阳光从其背部射过来,绚烂而圣洁,清冷的话语道,“秦悠然被锁了琵琶骨,可能活不长久了。” 闻言,林锦绣皱了皱剑眉,松开,“我和她早已成为陌路,你何必再提起她呢。”林锦绣与秦悠然的曾经是天圣会的一段佳话,如今因为立场不同,早已分道扬镳。 听到这样的消息,虽然心中兀的生出了窒息感,微微的疼着,但林锦绣却不会承认自己对秦悠然还有感情,那一丝即将泯灭的情愫,不久的将来,他就会将她忘记。当她彻底的从他的视线里消失的时候。 “在我面前,你不需这样自欺欺人。”般若走近两步,林锦绣望着她白皙的面容,缓缓的道,“我是看着你们走在一起的,然后又看着你们分开,所以几乎没有人能比的上我了解你,我知道你对她还有情愫……” “别说了!”林锦绣打断他的话,“你都说是曾经了,所以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空气中瞬间弥漫着愤怒与尴尬,林锦绣转身背对着般若,下达逐客令,“如果没有其他事,你可以走了。” 他的背影充满萧条,般若叹了一口气,这才转了话题,“宫主去见药宗掌门了,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皇甫辰光自当上宫主以来,便不再亲自去监牢审核囚徒,这一次他居然亲自去看望了颐和,这么说,他要对药宗下手了吗? 林锦绣虽然迂腐了一些,却不是笨蛋,很快就明白了般若的意思,只是别人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呢?“不管宫主做什么样的决定,我都只会是我自己。” 他的意思很明显,他林锦绣将会是皇甫辰光最忠心的属下,就算皇甫辰光断了他的解药,他也不会因此而背叛他。闻言,般若惊诧的张了张嘴,想再说点什么,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转身离开了。 般若默默地转身离去,林锦绣听见脚步声渐远,微微抬头,见西边一轮胭脂般的夕阳将要落下山头,忽地生出了一种日薄西山的悲凉,想起当年秦悠然热情的追求,还有雷厉风行的个性,这样的女子,被折磨至斯,又失去了武功,将会是怎样的无奈呢? 林锦绣不自觉捏紧了拳头,都说过不要在去想她了,怎么还会为她担忧呢?他有些痛恨自己的优柔寡断,一如当初的样子,才会被如火的秦悠然紧紧绑在身边……现在,既然两人已没有了瓜葛,担心她做什么呢? 忽然,他匆匆的往外跑去,撞到了一名送茶水的侍婢,碰翻了茶,侍婢惊慌的求饶,却转瞬间不见了林锦绣的人影。 一路狂奔,林锦绣出现在了监牢门口,两名正在饮茶的狱卒见此,吓了一跳,跳了起来道,“见过林堂主。” 林锦绣稳定了一下情绪,状似无意的问道,“秦悠然在哪里?”秦悠然曾经也是天圣会的一员,地位且不低,又没有听闻过林锦绣与秦悠然的旷世之恋,所以亲自将林锦绣带到了秦悠然的面前。 监牢中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来一波大人物,颐和见此已见怪不怪,只是现在出现的脚步声却不是之前前来监牢的人所以,于是她好奇的抬抬眼皮,打算目测一下是何方神圣。 视线的终端,出现的场景非常的有可比性:一身深色短打的狱卒,身量矮胖,短打衣裳在他的身上有种紧绷感,肚子虽然不突出,却也严重了影响了他的形象,而在狱卒身后的人,一身月白色锦绣袍,儒气文雅,举手投足间透露着高贵,墨发如玉,鼻梁高挺,林锦绣来到秦悠然的面前。 而秦悠然却好似不知道来人,躺在床榻上一动不动如同死去了一般。 颐和有些好奇,林锦绣来这里居然不是看望自己这个阶下囚,于是闭目详装在休息,耳朵却是高高的竖起来,仔细的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然而,过了很久也没有听到林锦绣说话,正不耐烦时,最先开口的居然是秦悠然。只见她微微喘息,语气里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波动,道,“你来看我了。” 林锦绣依旧能感觉的到秦悠然对自己的缱绻,而且,她说这样的话,就好似是两人还是如以前一般,现在只是在打赌,谁先低头就是谁先输了,而这一场赌博,输的人是林锦绣。 林锦绣能来看望她,秦悠然很是意外,不过却是欣喜的成分居多,她之前用廉耻心换取了与林锦绣短短的一个月的相处,本来她落入皇甫辰光之手,她就不指望能再次看见林锦绣了,不料他居然来了,这是不是说他心的也是有她的呢? 秦悠然心生安慰,不顾伤口的疼痛也要笑出最美的样子,“你能看我,我很高兴。”不管你是来看我的笑话,还是来看我什么时候死,她都很高兴。因为,毕竟当初是她强迫他的,现在就当作是还债了。 林锦绣心中的疼痛不断升级,尤其是见到秦悠然面色如纸的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的样子,她的话更是让他痛到全身毫无知觉,半响,他才缓缓蹲下来,颤着声问道,“你就那么不怕死吗?”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说出燕天南余党下落,活下去还是有希望的。 “你还是关心我的。”秦悠然淡淡地笑着。因为身体的疼痛,她只能微微的侧头看他。 没想到秦悠然会说这样的话,林锦绣急的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眉头能夹死一只苍蝇,“你就不能为自己想想吗?”他大吼。 然而秦悠然脸上的笑却固定了一般,再也不能变成其他表情,于是林锦绣焦急的大吼道,“都这样子了,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我求求你,不要在这样了!”这话,他不自觉得就说了出来,但秦悠然还是那样的表情,终于意识到不对的额林锦绣,立马喝令道,“快打开门,我要进去。” 秦悠然,你不能出事。他的心底突然冒出这样的痛惜。 然而,待他进到囚室中时,已为时已晚,秦悠然最终还是去了,在他的面前去了。 她这是要他永远的记住她呀!颐和突然听见林锦绣的嘶叫,生出了这样的感觉。 第93章 陷囹圄,困兽斗5 在这个时空里,这是颐和第一次看见一名男子为了女子而哭泣,苍凉而悲恸。她能感觉的到林锦绣对秦悠然的感情,只是他来的太晚,也太早了。 林锦绣来的太晚了,他救不了重伤的秦悠然,空留下一段伤心;林锦绣来的太早了,听到秦悠然最后的话语,这不仅不能让林锦绣释怀秦悠然对她的感情,反而会更加让他悔恨。 感情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 看着林锦绣怀抱着秦悠然,颐和突然想到在那个世界的未婚妻。 在那个世界里,自己有着双重身份,一个是市医院的外科医生,一个是行走于黑暗的基地首领。他能告诉未婚妻的人事物都只能是阳光下的东西,而关于另一个身份的人事物永远都只能深埋在地下。这算是欺骗的一种,他为此难过了很久。 一如现在的林锦绣与秦悠然,他们是对立面,却情愫缠绕,最终命各一方。 林锦绣的哭泣,是没有眼泪的,他只是在嘶吼。 过了一会儿,林锦绣便停止了嘶吼,径直将秦悠然的尸体抱了出去。大多数的侠客都会亲手埋葬早亡的心头挚爱或心中最愧疚的女子,若林锦绣这样儒气的男子去做这样的事情,到也不难看出秦悠然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颐和歪在简陋的床榻上,静静的看着隔壁猛然空旷的囚室,顿觉的心中空落落的。原本的他不是一个多么重感情的人,只是在这里苏醒后,感情对她而言好似重要了很多,秦悠然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过客,但她此时却觉得的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秦悠然虽然不在了,但日子还需要过下去,颐和一如往常吃喝不误。狱卒送来午膳后,整个囚室里便只有颐和咀嚼食物与偶然碰触碗碟的声音,菜色简单,她吃的却很香甜,不免让前来送午膳的狱卒有些困惑——一个**岁的孩子见到秦悠然那样血淋淋的死亡过程,居然还能吃得下,并且吃的很香甜,所以,狱卒们不自觉的就拿颐和当作非一般的孩子来看。 用完饭,颐和便继续盘腿坐在床榻上闭目养神,待狱卒将碗筷撤走,整个囚室里也就只剩下颐和一个活物了。随即只见她飞快的打开手心一团纸,一目十行看完纸上的内容后,就将纸张吞进了肚子。 这张纸团是她用膳的时候在碗碟底部发现了,看笔迹应是个男人所书,可到底是什么人要帮她呢?目的就只是为了让她逃跑吗? 颐和本性多疑,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天生会中出了内鬼。所有在没有弄明白那个人神秘传信者的身份之前,颐和倒也很沉静,没有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而几乎每相隔二三日她就会收到神秘人的传信,侍卫巡逻路线,交班时刻,需要注意的发现,还有一支开锁的铁针,可谓是应有尽有。 此时天圣会内有外患并起,最是逃跑的好时机,颐和在被抓来的第二十五天的时候,终于决定利用手中掌握的东西,逃出天圣会。 这一日用完晚膳后,颐和便躺在床榻上假寐,以此麻痹监牢中值班的狱卒。天圣会待她还是挺重视的,每天的巡逻队要比晚上的少很多,但纵然如此,为了成功率,颐和还是选择在夜间行动。 想必,皇甫辰光那个家伙,脑子在好使,也想不到一个九岁的娃,会选择在晚上逃跑。 而此时的赤练行宫中,澹台绝正在暴怒。和顺公主被人劫持,至今下落不明,更可气的是,总是跟随在和顺公主身边的鸿毛,却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童月被颐和‘暗算’后,就回去了药宗想对策,所以澹台绝没有见到童月。 地上跪了一大群侍卫与侍女,各个胆战心惊,抖如筛糠。 澹台绝很烦躁,大吼了起来,“你们那么多人,就没有一个人知道和顺公主被什么人绑走了吗?那我养你们这一群人是吃干饭的吗?”如果不是他前来看望和顺公主,相信这帮奴才还不敢将事情告诉他,这帮奴才,真是气死他了! “王爷恕罪!”跪在地上的人异口同声的求饶。 “和顺公主失踪一事不得外扬,如若有人泄露半句,杀无赦。”澹台绝无奈的坐下来,端起一杯普洱抿了两口,淡淡地道,“鸿毛护主不利,自己下去领罚吧。”和顺公主还未与自己成亲就被迫来此守陵,古牧早对此不满了,而现在和顺公主尽然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人掳走了,这人的目的明显就是冲着两国联姻来的,所以,澹台绝又怎能不焦虑。 澹台绝的心里只有国家大事,为了南炎国,牺牲自己的婚姻又有什么关系,而为了南炎国,他也绝对不会让人打联姻的注意。旋即,澹台绝对站立在一旁的薛秋满道,“公主是在你的辖区内被人掳走的,而且这么多日以来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此等失职之罪,你该知道怎样做了吧?” “是。”薛秋满躬身答道。澹台绝的话说的也对,虽然和顺公主被袭之时他不在凉城,但作为父母官,自当是需要担上一些责任的,所以,若不是澹台绝说的有理,薛秋满早就破口反驳了。 澹台绝顿了顿,补充道,“和顺公主至今未找到,事关重大,所以你的罪责先记上了,等找到公主之后再去自己领罚吧。” 他与颐和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尚停留在迎亲途中的各种摩擦以及属下的寥寥数语的汇报之语。颐和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动如脱兔,静如谧水,聪慧且狡诈,这样的人,从不会轻易得罪人,而非要得罪的话,那就一定不是一般的事情了。分析到这里,澹台绝更加担忧了,那个人定然是个很有势力的人,对于破坏两国联姻恐是志在必得了。 “在公主被掳走之前,她做了什么?去了哪里?和什么人接触了?都去查清楚了再来和我汇报。”澹台绝沉静道。 “是。”薛秋满躬身应道。在遇到和顺公主以前,他都认为女子只要相夫教子就好,却不想遇到了颐和,并在颐和的帮助下破了重大的杀人案,所以,他也很想早一点找到失踪的公主。 第94章 置死地 而后生1 自是刚过,躺在床榻上的人,猛然睁开了雪亮的眼眸。 琉璃般通透,一丝睡意也无。 颐和先听了一会儿监牢中的动静,在确定狱卒们没有异常时,从发丝中取出了一根铁针,靠近牢门,然后以非常熟练的手法打开锁链。 打开锁链的声音引来狱卒是必然的,所以颐和只要尽量的小心,将解开锁链的声音减到最低。 “冬瓜,你听到什么声音了没有?”一名睡的迷糊的狱卒问道。 正在开锁的颐和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另一名狱卒亦在睡意朦胧中,现在监牢中就关押了颐和一个人,而且是个孩子,所以他可以保证决计不会叫那个小人逃走。被对方疑神疑鬼的问话吵醒,冬瓜明显心情不悦,嘟囔道,“哪有什么声音,你听差了吧。”然后又趴在桌上睡起来。 “难道真是我听差了?”原先提问的狱卒又听了一会儿,然后奇怪的自言自语了一句也跟着趴在桌上睡了起来。 见狱卒并没有往这边来,颐和这才将锁链打开,然后悄悄绕到两名狱卒的身后,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将铁针刺进了其中一名狱卒的太阳穴,旋即飞起一脚压在冬瓜的背部,手上不停,往上一提便将铁针拔了出来,颐和一个转身躲过喷溅的鲜血,猛然将手上的铁针刺进了冬瓜的百会穴。 “你……”是谁?后面两个字咽在了嗓子里出不来。 颐和看也不看他一眼,拔出铁针便向出口跑去。 在监牢入口处,她停了下来,将自己隐在黑暗中,屏息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 在这个时辰,监牢外的巡逻队会有一个短暂的交接过程,一旦躲过去了后面的路就会好走很多,如果躲不过去,那就只有重新会到监牢中去,还有就是,颐和有些怀疑神秘人传递的短信的真实性——她始终都没有交出清华丹的药方,对于皇甫辰光那样的人,不难保证会不会使出障眼法。 监牢外,星空下两队巡逻队如同短信上所描述的那样,如约换岗,这期间,会有一刻钟的空白时间。而现在,颐和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她只能赌。 如果这是皇甫辰光设的局,她也只能往里面跳了。 见两队巡逻队已开始交接,颐和揉身便从墙角扑了过去,顺着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快速的往前冲去。 “跟我走。”就在颐和闪过巡逻队的时候,从后方突然冲出一道黑影,拉着她的衣领就蹿了出去。 夜风在耳边大作,颐和恨恨的翻了个白眼,为了逃命,只好任由他拉着自己的衣领往前飞了。 这人对此地甚为熟悉,提着颐和在树丛中穿行而过,根本不需要辨别方向与路径,容易的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 颐和突然一惊,反手便对身后的人使出了擒拿手,而此时两人正好在一处密林之中,林锦绣见颐和一双看似柔弱无力的小手袭来,当下便松开了手,往后一跃。 “出了这片林子,你就可以走了。” 林锦绣!颐和惊诧,愣了一下,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如果林锦绣是为了秦悠然而和天圣会反目,按照他的缜密心思,以这样的办法方她离开倒也是可能的,只是林锦绣毕竟是有前科的,要想让颐和相信他,还是需要一点时间。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林锦绣没有解释,转身就要离去。 在来时的路途的另一端,嘈杂的人声渐高,火把跳跃。 颐和心知没有时间再纠结这个问题了,既然如此,所幸便豁出去了,一头冲了出去。 日后,她定会还这个人情给他。 在颐和逃走没多久,一队巡逻队拦住了林锦绣的去路,恭敬而冷硬的问道:“林堂主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 “睡不着,出来走走。”林锦绣淡淡地答道。这些答案是他一早就想好的,就算是不会说谎,他也能答的比较自然一些。 队正微微颔额,抬头看了看天色,问道,“那不知林堂主可有看见可疑之人从这里经过呢?” 队正隶属皇甫辰光直系指挥,所以林锦绣也要给他三分薄面,而这名队正,平时很是眼高过顶,对于一些不受宫主重视的堂主们,更是摆起了主子的架子,而林锦绣目前还正受用,虽然不受宠,却也是队正不能得罪的,是以语气上要缓一点。 林锦绣仙人风姿,月下独立,美得美轮美奂,不卑不亢的回答道,“没有,我也是刚出来的。” 这话说的滴水不漏,就算队正想找茬都没有办法。队正皱了皱眉,冲林锦绣拱了拱手,“如果林堂主看见了可疑之人还请务必告知某。”言下之意就是,假如你有所隐瞒,被我发现了可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当然。”林锦绣笑笑,转身离去。潜台词就是,就算我看见了,不告诉你你也不能把我怎样,毕竟你只是一个小小的队正,而不是宫主。 “哼!”队正阴鸷的看了一眼林锦绣离去的背影,冷哼一声,左手在空中一摆,下令道,“一批人去北边,一批去南边,剩下的跟我来。”然后带着一队人笔直的就冲密林而去。 夜风萧萧,星辰灿烂,月光如水。 颐和朝着一个方向跑,夜风将树枝吹动,发出簌簌声响,很好的遮掩了颐和的脚步声。 无论如何,她都要逃出去。 很快,身后便出现了隐约的火把的亮光,还有大队人马前进的声音,只听一人道,“快搜,一定不能放掉了任何可疑之人。” “是!”应答之声彼起此落。 颐和知道是巡逻队的人追来了,于是加快脚步往前跑,突然,脚下一空,颐和整个人往下一坠,耳畔传来一道声音,“前面就是悬崖了,想来已经没人了。” 林锦绣,我终究还是错信了你。颐和的心头只来得及发出这样的懊悔。 风在耳边呼啸,不知何时才能坠落到底。 第95章 置死地,而后生2 人有的时候是很奇怪的,当你选择相信的时候,所作所为却是不信任;而心中选择质疑的时候,所作所为却是相信的。颐和对林锦绣的猜测就是这样,半信半疑,却又深信不疑。 举着火把寻找颐和的巡逻队,并不知道颐和已失足跌落悬崖,在林子里粗粗寻找了一圈后,便纷纷打道回府了。 极速往下坠落,颐和心头一颤,有些害怕自己就此见了阎王,可现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于是所幸把心一横,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如干脆一些,二十年后依旧是条好汉! 赤练行宫中,澹台绝正睡的香甜,却猛然全身一颤,惊醒过来,心底迅速升起一种不好的感觉,沉静片刻,他立即召来侍卫,“可有和顺公主的消息?” 侍卫道:“没有。”简洁干练,直叫澹台绝的心凉了一半,挥挥手,他示意侍卫退下,然后自我安慰道,“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哗”一声,颐和重重的掉进了水中,口鼻与耳朵迅速灌水,因来不及储存闭气而连连咳嗽,被流水冲散的头发蒙住了她的脸,更加阻碍了颐和呼吸。 鼻腔中撕裂般的疼,窒息感加重。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却可以肯定自己没有死。 茫茫湖水中,十月的低气温快速带走了她身体上的热量,死亡好似又开始逼近了。 颐和微微挣扎了一下,发现周围除了是水,还是水,而已因为是夜间,根本看不见周围的环境,如果这水中有致命生物的话,她恐怕难以抵抗…… 因为体温降低了许多,颐和感觉身体有些麻木了,触感也麻木了不少,这与她太不利了。 微微抬头看了看夜空,乌云遮住了月光,星辰寥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天亮。在记忆中,他只在沙漠与雨林中求生过,对于水中求生,他没有任何经验。 为了尽量保持体力,获得最大的求生的可能,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她不是去做过多的挣扎,只使身体浮在水面上,可她的身体还只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做这样的事情未免太吃力了,所以没过多久,颐和就昏睡在了水中。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想去做,就可以不去做的,这是无可奈何的,控制不住的。 当颐和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沙地上,下半身在水中,身边有一大块黑色的礁石,脑袋边一排细小的动物脚印,看足迹,只是啮齿动物,不足以对她造成致命伤害。 想及此,颐和提起来的心才又放下了,脑袋有些晕,想要支撑起身子都有些困难,努力试了两次后,颐和只好转了个身,改为爬行,缓缓地爬出了水域,躺在湖边的青草上再也不想动了。 本来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上天顾怜,没有让她死成。 缓了几口气,颐和这才坐起身子观察起眼前的湖泊:这片湖并不大,两柱香便可以走一圈,碧蓝的湖水,倒印着周围高大的红柳树,和天上雪白的云朵。 湖边一只绿色的青蛙向岸边游来,不远处两只黑色的水鸟快速的钻进草丛中消失不见,她刚刚爬上岸的沙地上的礁石边一只巴掌大的河蚌紧紧闭着壳,树林中传来愉悦的鸟鸣。如果不是刚刚历经了生死考验,颐和都要以为这里是世外桃源了。 “吱吱。”礁石后面伸出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 颐和闻声望了过去,只见一只有着黑白相间的杂色毛发,一只耳朵为白色的,尖耳猴腮的小东西,竖着毛茸茸的长尾巴,两只前爪抱着一颗红色的果子,蹲在礁石上直愣愣的与自己对视。 这只小家伙,皮毛蓬松,体型细小,颐和一眼就认出这是以植物种子为食的松鼠,于是转过头去不在看它,但这小家伙却不乐意了,冲着她又叫了起来:“吱吱吱”。 颐和无心顾它,只想早点找到出去的,或者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吱吱吱吱”松鼠抱着果子窜近颐和,叫声更加尖锐。 它居然不怕人!颐和惊诧,试探性的向松鼠招招手,继而又觉得自己有些幼稚,没见过人的动物自然是不怕人的,所以对一个动物做出人的行为来,真是诡异的很。 “吱吱。”不想,松鼠竟然胆大的抱着果子又靠近了她,而且还很人形的眨眨眼,然后将果子搁在沙地上后就一跳一跳的走了。 颐和顿时脑子当机,立马联想到某部著名的由小说改版的电视剧了。当然,一息之后她就恢复了正常,觉得是自己出现了幻想,陌生的地方,重伤的身心,遇到相似的场景,出现幻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一个指头大的果子虽然不能解饥,却也是聊胜于无了,颐和二话不说抓起果子在身上擦拭了一下就丢进了嘴里,入口酸甜,汁水不多,却很生津止渴,咀嚼了几下就吞了下肚子,颐和咂咂嘴,然后盘腿运转真气。 半盏茶的功夫之后,颐和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往这边过来,睁眼一看,只见一道灰色的影子往自己这边窜来,心中一紧,细看之下,竟然是刚刚那只走掉的松鼠,而且它的嘴里还叼着一颗红色果子,见到颐和后,吱吱的叫了起来,看样子是气愤颐和吃了它的食物了。 早就饿了的颐和把它的叫声当作耳边风,一双眼狠狠地盯上了它抱着的果子,松鼠似是知道她的意思,吱吱吱的猛叫一通,把果子一丢,又一跳一跳的跑了,比刚才的速度还要快上一些。 虽然说占动物的便宜是不道德的,但颐和已顾不得许多了,大不了等她恢复后去摘一些果子来赔偿它。于是,碧绿的湖岸边就出现了异常诡异的一幕,一只有白色耳朵的松鼠,不停的将果子丢在一个人类面前,而人类却毫无廉耻心的吃着松鼠的供奉。 二个时辰后,颐和终于觉得胃里有些东西了,满意的笑了笑,对已经愤怒到尾巴上的毛发都炸起来的松鼠道,“真是太感谢你啦,不然我可能就会死在这里了。为了报答你,我现在就去摘一些果子来当作酬谢哈!” 松鼠当然听不懂颐和的话,只知道这个人类吃掉了它的食物,而且吃完就走人,所以原本就已经很生气的松鼠,现在更生气了,冲着颐和的背影又是一通猛叫。 第96章 置死地,而后生3 湖边的景色很好,果子也很多,所以不一会儿的功夫,颐和就摘了很多果子,并且很细心的将果子放在地上,自己远远的走开后,才对一路跟着她的松鼠道,“我将果子都放在这里了,他们都属于你的了。”也不管它是不是能听得懂,转身就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林子深处走去。 采摘果子的时候,她已观察过周围的地势,知道天圣会的人很快就追上来,继续留在这里会很危险,所以就算身上的伤受下坠之势的震荡已是很严重了,但她还是得必须赶紧离开这里。 “吱吱。”松鼠不满的叫道。 颐和当然不明白它的意思,所以只回头看了一眼,笑了笑便又继续前行。 “吱吱吱吱!”松鼠一下子窜到了颐和的头顶上,一面抓着她的头发,一面猛叫。 颐和吃痛,伸手就抓住了正在‘犯罪’的家伙,面上升起了一股怒气,然而看着手中的小东西,她又下不了狠手,只好将其放开,任它逃走。颐和心底觉得,见过这样凶悍的自己,它应该不会再来烦自己了吧。 颐和看了看四周,除了树还是树,偶尔一声鸟鸣或动物在草丛总走过的声音,再无其他动静。一个人在陌生的森林中总是会害怕的,何况这里一个人影都没有。 颐和在地上捡了一根枯树枝,一边拍打着前方的路,一面往前走,午时的太阳有些炙热,烤的人有些吃不消,颐和走走停停,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听见人声,只是,这些人并不是猎户,而是来抓她的。 颐和在林中饿了只吃野果,渴了也是吃野果,体力早已消耗的差不多了,耳力自然不如以前了,所以当她发现天圣会的人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她很近了,再逃跑也已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上。 “快!她在那边!”一个天圣会成员喊道。 颐和心头一颤,脸色微微发白,此时她手上没有意见趁手的武器,面对十多个成年男人的围击,无异于螳螂挡车自取灭亡。然而,就在颐和打算与他们同归于尽的时候,从敌人的身后突然出现一道白影,在颐和吃惊的目光下,以飞快的速度在天圣会成员中绕了一圈,待白影停下来的时候,他手中竟然多了十多条腰带,童月举着手中的腰带,傲慢的道,“我说兄弟,你们出门前咋都不穿好衣服呢?看看,在一个小姑娘面前,多失礼啊!” 看着从天而降的童月,颐和的心底莫名的冒出了感动的泡泡,她知道童月受了不轻的伤,但他却能带伤找到这里来救自己,这份恩情,她觉得实在是珍贵。 人说最珍贵的友谊,不是在你有权有势时围在身边的人,而是肯为自己两肋插刀的人,而童月就是这样的人。 其实在那天夜里赤练行宫遭到袭击的时候,童月就从对手的武功路数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所以,他在醒来后就去了药宗,一面养伤,一面让药宗的人关注天圣会的动向,然后就在前不久,他就收到一份匿名信,说是有人会救出药宗新掌门,需要童月的配合,而后在昨天晚上他再次接到匿名信,上面说天圣会内部发生了小矛盾,从监牢中逃出了一个人,要他去接应,那时,他就怀疑那个人是颐和,所以他顾不得伤势就一路追了过来,上天不负有心人,那人真的是颐和。 童月的出现,让前来追铺的人措手不及,他们都不知道童月曾有过神偷之称,是以难以置信一个正人君子模样的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一个个领着自己的裤子,一手拎着武器对着童月道,“你是什么人,识相点就滚远点,不要妨碍天圣会办事。” “哟!敢威胁老子了!”童月吹了声口哨,“你们连我都不知道,就敢来抓人,胆子也恁大了点吧?”然后背影一晃,啪啪啪响起一片甩耳光的声音。 颐和也是第一次看见童月这样迅速的身后,暗暗心惊一下,想到想好没有得罪童月,不然自己可有的受罪了,随即随即释然。 童月再一次站在颐和的身边,向她递过去一个‘快夸奖我吧’的表情,然后指着面前一手捂着脸,一手领着裤子的汉子们道:“现在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他又报姓名,谁知道你是谁,他们这样想着,却没有一个人该这样说,各个警惕的童月,将其视为头等大敌,“和天圣会做对的都不会有好下场,我却阁下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 童月闻言,二话不活,将刚刚说话的那人拎出来暴打了一顿,才道:“我是药宗的第一护卫,你说关不关我的事!”众人这才知道惹到不该惹得人了,灰溜溜的转头就跑。 “哎,你们跑什么呀?不是很想和我打一架的么!”童月在后面加了一句。 谁想和你打呀,有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所以一听这话,拎着裤子跑的更快了。 见敌人跑了,童月这才正面对上了颐和,满面笑容,感叹道:“我总算找到你了。” 颐和见他没事,也很高兴,眼眸完成了月牙儿,很是欣慰的道:“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儿呢。”如果不是你即使赶到,后果真的是不敢设想,颐和有些后怕起来。 “吱吱!”这时,从颐和身旁的松树上跃下一物,正好落在颐和的头顶,于是在颐和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对她的头发又进行了一次揉拧,不到眨眼的功夫,就又蹿到了树上。 颐和抬头望着‘犯罪嫌疑鼠’,恨得牙痒痒,这个小畜生未免太得寸进尺了吧,“我不就是吃了你几个果子吗,用的这这样穷追猛打么?” “吱吱!”松鼠倒挂在树枝上冲颐和叫道。 “你有种就下来,我两比一场!”颐和被松鼠的神气样气的口不择言。 一个人竟然会对动物发起战贴,这还真是前所未见,童月顿时就爆发出震天的笑声,颐和厉眼一瞪,而童月因为伤势未愈,这样大笑的后果就是猛咳。 “吱吱!”松鼠示威似的冲颐和叫了两声,好似再说:你丫真是连畜生都不如,竟然敢抢我的食物,这会儿遭报应了吧!然后在颐和暴怒之前,转头逃之夭夭了。 第97章,置死地,而后生4 颐和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而且还可以被人如此关心,这种关心的程度简直叫人恐惧。 她此时正被勒令躺在床上养伤,而其实作为药师的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伤的并不重,只是童月执拗在此时是她从未见过的,为了不让童月继续担忧下去,所以她只好乖乖的躺在床上。 所实话,她还从来都没有这样矫情过,难道说,童月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有所改变了?所以她才会愿意为了他而改变自己? 再一次重重的叹息一声,颐和动了动身体,守在床边的童月立马关心的问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若说伤情,童月的伤应该比颐和所受的伤要重上几倍吧,只是童月是关心则乱,小题大做了,这都回来三天了,却还是不让她下床。 “没有。”颐和别过脸道。这是她第一次接受男性表达的关心,总感觉有些别扭。 眼角撇到站在垂幔边守职的侍女,顿时连耳根都红了。古牧民风开放,女子也可以有情人,但这里是南炎国,而且颐和现在的身份是人皇王未婚妻,如果她敢明目张胆的养情人的话,就是不将人皇王放在眼中,事情可大可小。 然而,童月却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旦确定的某件事,就算是豁出命去,也会将其绑在身边。他一边切着水果往颐和嘴里送,一面低低细语,“再吃一点吧。” “不了。”再吃下去,她就要把整个水果盘里的果子全吃了,这不是养伤,而是害命。所以她坚决不能再吃了。 “再吃一口。”童月坚持。颐和在天圣会的监牢中受了那么多苦,原本就瘦弱的身体现在更加瘦弱了,不好好的修养一段时间,他会不自觉得心疼。 见童月坚持,颐和无奈的只好吞下最后一口哈密瓜,一边咀嚼一边问道,“老鼠去哪儿了?”老鼠是颐和给那只超脱线的松鼠取得名字,他一向对取名字不感冒,所以为了这只一只耳朵是白色的松鼠取名,童月嘲笑了她很久。 三天前,敌军退去,颐和在确定没有生命威胁之后,由于长时间的疲劳以及突然放松下来的神经,使她突然晕了过去,然后童月就误认为颐和伤的很重,当下就抱着颐和火速往药宗赶去,而去而复返的老鼠见此,竟然脱线的一路跟着颐和到了药宗。 回到药宗,童月先是请药宗几位长老为颐和把脉,然后亲自看守,直到颐和醒来。 “吱吱!”说曹操曹操就到,老鼠不知从哪儿玩耍回来,跳到窗台上对着颐和一通乱叫,而且小身子气极没有形象的将肚皮朝上,晒起了太阳浴。 见过牛气的松鼠,没见过这么牛的。颐和顿时感到一阵头疼,痛苦的闭上的眼睛,来个眼不见为净,“以后谁都不允许把它带去香料房。”这家伙莫名的喜欢各种香料,身上的味道极度的不好闻。 童月也是一阵头疼,原本只是觉得这松鼠敢跟着他们来到人类世界,也算是一种缘分,不想,这家伙竟然灵性十足,药宗收集药材的库房,三天就被它祸害完了,并且什么东西好,就祸害什么,比如什么灵芝人参,冬虫夏草,都被它祸害了个干净。本来在抓到罪魁祸首时,童月真心想一掌拍死它,但是一想到这家伙吃了那么多的天才地宝,就算不能全部吸收,也已经是天上没有,地上难得的宝物了,所以,才没有要了它的小命,可谁知,为了使药宗的药材不再受到迫害,他们转回赤练行宫后,老鼠竟然也跟着来了。 老鼠的出现绝对是行宫上下的噩梦。白天,老鼠会依靠自己灵敏的鼻子,在厨房里搜刮各种感兴趣的东西,晚上,它会选择最舒适最柔软的地方——和顺公主的床榻休息,这使得侍女们每一天都要为和顺公主换洗棉被。 澹台绝本就是微服,所以不能大张旗鼓的命令属下寻找和顺公主,而且,颐和身为和亲公主在南炎国境内被人掳走,这件事万不能被古牧那边的人知道,所以,在颐和失踪直到被找回来,这么长的时间内,澹台绝都在做这个工作,并且,严谨命令属下将此事外穿,违令者杀无赦,是以,就算是莫菲菲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将消息传给稀和。 澹台绝一面命属下暗中寻找和顺公主,一面与薛秋满商议抓捕天圣会余党,就在颐和逃生的那天夜里,皇甫辰光因得知天圣会中出现叛徒而怒气大发之时,薛秋满带领属下将天圣会总坛包围了起来,所以,掉落崖底的颐和,才有机会在湖边休整一夜,童月也才不费吹灰之力就摆脱了天圣会成员得纠缠,找到颐和,并救了她。 事情仿佛很复杂,却也很简单,而澹台绝因为身附要任,不得在凉城逗留,是以,在布置完各项部署后,就立马赶回了天门关。此时正是齐云关附近杂种部落开始进行打草谷的时候,所以身为守城将,他必须在场。 颐和在药宗修养了三日便回到了赤练行宫,毕竟她明面上的身份还是古牧族的和亲公主,既然已经脱离了危险,考虑到国家利益,她也必须回到行宫修养。尽管童月不乐意,却也不没办法——国家利益总是大过儿女情长。 被窗台上犹自享受的老鼠的身上的味道,刺激的实在是受不了了,颐和抬手抓起老鼠就将其丢往莫菲菲的方向,莫菲菲吓了一跳,赶紧上前一步,接住老鼠,耳边只听到颐和吩咐道:“把它洗干净了再带上来。” 从颐和从不将老鼠赶下床榻便可以得知,颐和并不是真的讨厌老鼠,而是她的表达方式与别人不同,所以,在经历过数次这样的事情后,莫菲菲也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抱着呲牙咧嘴的老鼠,对颐和行了一个礼,匆匆就出去了。 见莫菲菲出去了,颐和坐起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一边道,“天天这样躺着,就算没有毛病都会养出毛病了!” 第98章 置死地,而后生5 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童月紧张的问。 颐和愣了一些,尴尬的收回伸出去的手臂,干干的笑道:“我没事。”就算她已经习惯了被人服侍,而且对于宫廷礼仪也是倒背如流,只是偶尔她还是会做出一些出格的动作,这可不能怪她,谁叫童月逼着她在床上躺了这么久,身体都要上锈了。 见颐和果然没事,童月这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水果刀,用锦帕擦手,一边无比严肃的道:“如果你有什么不适,一定要跟我说。” 闻言,颐和顿时就竖起了眉毛,“我知道我受伤了,你很难过,但是没有必要这样小心翼翼的,真的。”她自己的身体她自己知道,而且面对这样大变性格的童月,她真的是不知道怎么面对,说她故意为之也行,总之,她就是不习惯这样的童月。 听完颐和的话,童月一副很受伤的表情,微微底下头,不言不语,但他这个样子,就好似是被嫌弃的小媳妇儿。看的颐和很是不忍,于是她补充道:“我很感谢你这么关心我,但我真的没事了。” 话音落,就只见童月突然抬起头来,定定的看着颐和道:“我说过会在你的身边守护你,而你在我的守护下还受了伤,这叫我怎么过意的去。”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很受伤,明明内心很疼痛,却在喜欢的人的面前,假装很坚强。 童月的眼中于是坚定,颐和就越是不安。他将她按下,在她的腿上盖上毛毯,一举一动都形如流水,却是抑制不住从心底流淌出的受伤,“药宗那边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在我回来前,你要好好的休息。”童月对颐和勾了勾嘴角,然后飞快的转身离去。 颐和知道童月这是在逃避,但她却没有办法继续欺骗下去,如果不能给他答复,那么还是不要给他希望才好,免得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与此同时,在凉城的另一边,一个女人正在发怒。 云春楼老板娘万玉良,视一旁的十三堂堂主何河如无物,指着十七堂堂主邹观骂道:“我知道你向来怕死,但是天圣会都打上门来了,你怎么还是那样怂?那名能炼制清华丹的药师死了,药宗新任掌门也被天生会抓走了,这下你就高兴了?” 丹照商会掌握了火轮车之后,其影响力在五国之内可谓独一无二,举世无双。他们利用火轮车的便利串联了五个国家,送递各种绝密消息,贩卖各国高层领导的绝对私密,江湖交易,宫廷内斗,他们了如指掌……交易所的的利润,足够丹照商会上下挥霍五十年,只是,这样还不够,因为做这种交易的,有钱没权,一旦东窗事发,被五马分尸都是小事,只怕死后都会被拉出来鞭尸。 他们这种混江湖的,自然不怕死,只是他们大多是有妻儿家庭的,自己死了不要紧,最可怜的是那些无辜的孩子,会被株连九族。这样的结局是每一个丹照商会成员最担忧的,也是最惧怕的。 邹观也知道万玉良在害怕什么,早一日掌握清华丹的炼制方法,他们就可以早一日控制痴迷丹药的皇室中人,谁知天圣会会如此不择手段,但他有生之年都在扮演着胆小怕死的凉城第一富的角色,需要他猛然一下变成不怕死的英雄确实是难为他了。 “啪!”邹观一掌拍在桌上,脸色很难看,“你不要太分过了!”这句话,算是邹观说过的最狠的一句话了,他是凉城首富没错,但依靠是他的头脑,他是做过很多黑暗事业,但他从来不说狠话,所有狠毒的手段都是他的手下去做的,不用吩咐,自然就做的很干净的那种。 但是,万玉良竟然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胆小,这实在让他愤怒了。邹观作为凉城首富,按照丹照商会堂会规定,正堂主掌权,副堂主掌钱来说,以他的商人地位,无论如何是当不上十七堂堂主的,而他就是当上的,而且除了胆小一点,办事的效率却很好,所以在商会中,他的地位很是特殊,而万玉良却指着名字辱骂他,这不仅侮辱了他的尊严,更是不服他的表现。 而且,无论是在生意场上,还是在商会中,万玉良是第一个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人,所以,邹观以从未有过的暴怒表情怒视着她,沉声喝令道:“我知道娘子对某有不满之处,但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如此以下犯上的事,某不希望发生第二次。” 邹观的意思是:你万玉良只是从旁协助我的人,如果你不服我的调遣,就去和会长说去吧,我这里也不是很欢迎你。 万玉良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明白了邹观话里的意思,顿时气的说不出来话,他们这些正副堂主,可以说什么样的人都有,天不怕地不怕的,但就是对那个只听过声音而没见过面的会长很是惧怕,甚至到了恐惧的地步。万玉良恨的牙痒痒,捏紧了拳头,想要爆发,却又只能忍着,“你……姓邹的,不要忘记了你有今天是因为谁!”说罢,她气呼呼的坐下来,谁也不理。 何河劝道:“大家都是共患难的兄弟姐妹,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说就是,何必大动肝火呢。”当初会长会将这两个不对头的人安排在同一个堂会,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所以发生这样意见相驳的事情,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何河也很为难,却还是要劝下去。 “那么多的困难我们都闯过去了,所以这件事也一定是可以解决的。”见两人的表情都没有丝毫的改变,无从下口的何河也只好选择最不是办法的办法,“今天先就到这里吧,我先送玉娘回去。会长那边还是要尽快想出一个应对的办法才好,这次的这个失误,却是有些大了。” 淡淡地回头看了一眼万玉良,见她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于是直接便将人带走了。 这两个人的本事都是有目共睹的,只是此时都需要冷静一下。 第99章 血溅金銮殿1 古牧的冬天,向来是不好过的。他们虽然在都银建立了城邦,又有广袤的草原提供食物,百姓们也都很努力,在冬季来临之际储备了足够的粮食,但是,在古牧族依旧有一部分牧民,依旧需要依靠迁徙才能生存下去。 这些没有办法继续在原地生存下去的百姓,将会由大汗亲自指令的官员统一护送到规定的地方过冬,然后在来年春季又由官员护送回来。草原上的野狼在冬季会变得凶猛,迁徙的百姓虽不会惧怕它们,但为了渐少损失,这个规定从出现到现在已经延续了上百年。 迁徙会带来水源,也会保存牧民最后的希望。 康嘉公主偎依在古牧可汗的怀中,遥望着城外迁徙的队伍,美丽的大眼中满是好奇,“他们会去哪儿过冬?” 城墙上的风凛冽而刺骨,稀和为澹台琦裹了裹大氅,并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寒风,一面关怀道:“这里风大,我们去里面说吧。”康嘉公主利用她的美丽大方,且善解人意的美好,不过一年的时间就将稀和收服,其受宠程度用中原的话来说就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 稀和扶着康嘉公主来到殿中,立马就有侍女奉上了新的汤婆子,添加奶茶,待二人坐定,稀和道:“古牧族不比中原,到处都是食物,到处都是金银,而且气候很好,而古牧的寒风在最冷冽的时候可以冻死牛羊的,所以为了牛羊,一些大的养殖户就必须将牛羊赶到可以御寒的地方越冬,以保来年不会饿死。”稀和自继承大统以来,一直都是严于利己的,从来不过问**之事,可自从康嘉公主来了之后,事情就默默发生了变化,对他而言,康嘉是如此的不同,他可以为他改变自己。 见康嘉一脸有兴趣的样子,稀和难得的温柔起来,脸部的胡须比年前更加生机勃勃,上下颤动,“美人,你不用担心。我们的署官会将他们平安的带到越冬的山坳中,然后保护起他们的牛羊和牧民的孩子,这些牛羊和孩子将会是王庭明年的贡品,也会是不时之需的物资,孩子会是古牧的将来,所以他们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稀和原本只是为了安慰心地善良的康嘉公主,却不料澹台琦从此话中听出了另一个意思:古牧每年的冬天都将食物和孩子藏了起来,而最强壮的青年们,则会在稀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去偷袭邻国,用抢来的物资维持难捱的冬天,所以一直以来,南炎国的人才会认为古牧穷的连饭都不够吃,而事实却是,这些都是表象! 脑中瞬间闪过这些念头,澹台琦弯着如红线似的嘴唇,道:“只要和大汗在一起,小琦不怕吃苦,而且,大汗是不会让小琦吃苦的。” 糯糯的话语落在稀和的心尖尖上,轻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怜惜,稀和为她的懂事而感动,亲手端起一杯茉莉茶放在澹台琦的手中,道:“以后有什么事情,你尽可以问我,不必亲自去看个究竟,冻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 “谢大汗关心,小琦明白了。”澹台琦眨眨眼,温情似水。 “你先休息吧,晚上我再过来看你。”今天稀和收到齐云关送来的讯息,盘踞在齐云关的杂种部落们已经做好了袭击天门关的准备,而且已查出前段时间澹台绝闭关不出的真正原因,并且莫菲菲传消息来说和顺公主已平安的回来,贵金国的黄金矿已经在预计产量,很多事情都需要他做决定,所以稀和并没有多少时间来陪新宠。 来到大汗宫,稀和立马就召来了二个儿子,开始商议这个冬季需要处理的大事,而在稀和离开不久,康嘉公主便不顾严寒,驾临了淑妃的宫中。 王庭后帐中,如果说康嘉公主最为得宠之人,那么淑妃那勒施就是第二人。半年以前,澹台琦初来乍到,为了站稳脚跟,她选择了淑妃为同盟,澹台琦早已看出:这个出身低微的妃子很好控制,只要给一点甜头她就会忘了自己姓什么,要做大事,这样的人就是最好的替罪羔羊。 一进屋,澹台琦便开始抱怨,“这里的天气真是糟糕透了,风沙这么大,我都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了!” 正在内室缝制衣物的那勒施闻言走了出来,命侍女奉上香茗,落座后道:“我知道妹妹不喜欢奶茶,所以特别命侍女去内务局领了这个回来,妹妹快尝尝。”看了看康嘉公主的容颜,依旧是美艳如初,心底有丝丝妒忌冒出,却不露痕迹的夸赞道:“我看妹妹还是和初来古牧时一样美艳动人,过去的这一年可不见半点老的,倒是更加成熟美丽了。” 澹台琦料不到那勒施是这样实诚的人,分不清虚实,随即轻咳了一声,端起桌上的普洱茶嗅了嗅,然后又放在了桌上,道:“姐姐在屋里干什么?你都很久没有去我哪儿坐坐了。” 闻言,那勒施的脸上顿时散发出慈母的光辉笑容,喝了一口奶茶,才道:“眼看就要冬天了,我怕红儿的冬衣不够穿,我想给他缝制几件。”话一出口,淑妃便想到澹台琦服侍了大汗已有一年时间,却至今没有怀上孩子,在她面前提孩子恐是会招惹她不高兴,随即不再开口,低着头看杯中浓郁的乳白色奶茶。 康嘉公主却浑不在意,笑了笑,没有再看桌上的茶一眼,“近日我在城楼上吹了风,有些不适,晚上还要请姐姐将陛下请过来姐姐这里了。”稀和对她的宠爱,几乎全古牧都知道了,而康嘉将稀和推到淑妃这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那勒施并没有表现出高兴或愤怒,点点头,继续等待下文。 “刚刚陛下又将大皇子招去大汗宫了,姐姐要多提点一下二皇子了。”在争权夺利方面,淑妃永远比不上从小生活在权利中心的澹台琦,所以,几乎是康嘉公主说什么,那勒施就信什么。 “谢妹妹提点。”那勒施知道澹台琦这么做也是为了她好,在她没有怀上龙裔之前,澹台琦就会为了后路而帮助他们母子,所以,对于澹台琦始终没有怀上孩子,那勒施在心底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一旦澹台琦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就不会这样尽心尽力的帮助他们母子了。 只是,那勒施不知道的是,康嘉公主是故意不怀孩子的。 第100章 血溅金銮殿2 见淑妃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澹台琦端坐在软榻上,心思微动,挥手屏退了殿中服侍的侍女。 淑妃有些诧异,想到澹台琦现在是眼下最得宠的后妃,自己也是依靠她才会偶得春露,自己对她并没有威胁,所以她不至于现在就想除去她,随即屏退了不愿离开的两名贴身侍女。 “妹妹有事尽管直说。”现在这里就只剩下她们两个人了。 澹台琦充满魅惑的杏眼直视着那勒施,白皙的脸上神情自然无比,好似在说今天的天气,“既然如此,我就直言了。” “诺红王妃在怎么失宠,也都是**之主,有她的儿子在,你的儿子就永无出人头地的一天。”见那勒施一脸疑问,澹台琦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你放心,我是不会生下任何人的孩子的,你也知道,我只是一个联姻公主,在怎么得宠,也不会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生下孩子也只是平白的让他受苦。” 稀和上位以来,经历的第一个浩劫就是楚妖之乱,人心涣散,百姓出走,所以直到今天,稀和都对此耿耿于怀,紧抓民心团结百姓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他坚决抵制一切外来人口,也将人民外迁的手续难度替到了令人望而却步的地步。 所以,澹台琦说出这样的话,也是情有可原的——一个外来人,就算是公主,插足古牧内部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妹妹多心了,我并没有这个意思。只是,诺红虽然不受宠了,但陛下在朝中还是很依靠他们诺家。”一个女人的覆灭,不能代表她的家族就此覆灭,毁了一个诺红,还会有第二个诺红。 “你放心,陛下早已容不下诺家了,不然按照诺红那种睚眦必报的个性,又怎会容得下我。”稀和已经对诺家下手了,所以诺红才没有时间应付**之争。 此事那勒施也有耳闻,只是一直不能确定,而现在听到康嘉公主亲口这样说,顿时心底就溢出了无法言语的信心,她不自觉得挺了挺胸,已然是**主人的态度,雍容的道:“若我做上了那个位置,我一定不会忘记妹妹的良苦用心。” “一言为定。”澹台琦起身告辞,“姐姐忙吧,我先走了。” 古牧的初冬空旷,甫出淑妃的处所,澹台琦便不禁回望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重的笑,那勒施目光短浅,连侍女泡的茶也是那样惨不忍睹,要她卑躬屈膝的坐在她的脚下,也只能是一时的。 淑妃的侍女,将康嘉公主送走,转回殿中,不忿的道:“康嘉公主真是个怪人,这样名贵的东西放在她的面前,她居然看也不看一眼。” 淑妃打断她的话,“娜塔,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我与公主同为陛下的女人,理应相亲相爱的,她一个远嫁过来的公主,不习惯我们古牧的东西也是情有可原的。”娜塔是诺红王妃放置在那勒施身边的棋子,所以那勒施才会防着她。 “奴婢失言了。”娜塔知道那勒施防着她,遂也不再多说。 离开淑妃处所后,康嘉公主直奔王妃宫,挑不出错出的向诺红王妃行礼,然后在诺红的示意下坐在其下手,带着歉意道:“近日妾偶有不适,所以未来给王妃请安,还请王妃见谅。” 这些场面话,诺红虽然不耐烦与她说,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很是谅解的道:“古牧的冬天甚冷,这是公主过来古牧的第一个冬天,当多多注意一些才是。” 侍女奉上香浓的奶茶,放在康嘉公主的手边,而就在这时,康嘉公主蛾眉一皱,捂着嘴就呕吐出来,吓得侍女往后一退,跪在地上连道:“奴婢该死。” 诺红见此,心思微沉,喝茶的动作也顿了下来,隐有担忧的问道:“妹妹这是怎么了?可叫医师看过了?”一旁有侍女已取来器皿,放在康嘉公主的面前。 澹台琦虚弱的道:“只是小问题而已……”一句话尚未说完,便又开始呕吐起来。 这可不是好征兆,诺红放在茶盏,扬声对殿外的侍卫吩咐道:“去请医师过来。”如果她猜测的不错的话,康嘉极有可能是有孩子了。 康嘉公主嫁来古牧一直未能怀上龙裔,诺红一直很好奇这是为什么,是澹台琦不想要稀和陛下的孩子,还是她本身有问题,所以,她特意的去问过南炎国女子妊娠情况,而现在澹台琦的表现,与她所知道的样子,相差无二。 虽然诺红想过利用药物使澹台琦怀不上孩子,但因古牧皇族向来人丁稀薄,若为一己之私而害了整个皇族,诺红下不了这个手,可今天,她有一种难言的痛苦——别的女子怀上了她的丈夫的孩子了,而自己却因为身份不能吃醋,不能除去这个女子,还要恭喜她,保护她直至诞下龙胎。 这是她身为女人,最难以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稍稍好过一些,康嘉就指着桌上的奶茶有气无力的说:“将这个撤下去去,我闻到它的气味儿想吐!” 诺红面色更加难看一份,见澹台琦的那个样子,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猜测。 很快,侍卫便将医师请来。这是一个年轻的后生,浓眉大眼,额宽阔唇,进殿后便向诺红请安问好,再给康嘉公主问安后,才问道:“请问夫人何处不适?” “闻到奶茶的味儿我就想吐,却又吐不出什么东西来。”澹台琦由侍女扶着,蛾眉微蹙,状若迎风扶柳。 “臣可否为夫人把脉?丹丝垂目道。在王庭中虽然男性侍卫可以自由出去,但其他男子却是不能进入的,若是被召见,也是不能直视王庭中女子的容颜的。 澹台琦依言伸出手,丹丝小心翼翼的为其切脉,过了一会儿,他跪下来向澹台琦行了一个大礼,口中呼道:“恭喜夫人贺喜夫人,您这是喜脉!” 澹台琦满脸欣喜,忍住呕吐的**,急切的站起身来确认,“真的吗?” “臣绝不会把错脉,请夫人安心养胎。”丹丝肯定的说着,一面在一旁早已准备好的白纸上写下药方,“公主的身体有些虚弱,臣开了此贴,务必请夫人按时服用。” “这真是件喜事,陛下知道了肯定很高兴。”诺红大方的笑着,拉起澹台琦的手亲热的说道,一面让侍女去给稀和报喜,一面命侍女为品尚夫人准备礼物,一时间,王妃宫中热闹非凡。 第101章 血溅金銮殿3 “主人,品尚夫人在王妃宫中被诊出身孕了。”一名侍女急匆匆进来道。 那勒施正在想象不久的将来就要登上王妃宝座而喜不自胜,听到这个消息,脸上的表情瞬间就扭曲了,“啪”一掌拍在桌上。那勒施狠狠地咬牙:那个女人,才在我这里说不会怀孕,转眼就在诺红哪里被诊出身孕,她当她那勒施是傻子吗?如此戏弄于她! “她现在在哪里?”那勒施问。 “品尚夫人已经回宫了。”侍女一面答着,一面上前将淑妃扶起。 回到内室,那勒施准备了一棵上好的从南炎国购买的千年人参,与五凤国盛产的金蚕锦缎去看望康嘉公主。 丹丝是诺红所信任的医师,所以诺红对于他的诊断深信不疑。 但是她现在很生气,很愤怒,丹丝应该私下里告诉她这个消息,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布。 王庭之中,几乎是所有人,都知道品尚夫人怀上了孩子,而以眼前的情势来说,如果澹台琦意外小产的话,最大的可疑之人就是她诺红。所以,诺红不仅不能伤害澹台琦半分,还要尽心尽力的保护她,这如何不叫她愤怒。 多一个皇位继承人,罗奇就多一份威胁。 诺家就早一步步入灭亡。 她,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如果诺家注定要被皇室当作踏脚石的话,那也不会因为一个外族女子。 听到喜讯的稀和,赶到澹台琦的处所时,那勒施正带着侍女前来看望康嘉公主。 门前,两人相遇,那勒施温柔的向稀和行礼问安,“我王日安。” 因为急于见到到那个人,稀和并没有去看淑妃一眼,道了一声免礼就从其身旁走了过去。 身旁一阵微风刮过,那勒施在此时格外敏感的内心,脆弱而无助,她本以为稀和会扶起她,与她一起进去,却不想,稀和看也没看她一眼,对她置若罔闻。 她伸出去的手,僵硬在了空中,跟随其身边的侍女,见稀和匆匆就走了,立马上前扶起那勒施,并轻声提醒道:“主人,陛下已经进去了。” “我知道。”淑妃沉着脸冷硬的道,然后深深呼吸了一下,才又侍女扶着往前去。 还未进屋,就听见里面一片欢声笑语,稀和粗矿的声音道:“这是喜事,你哭什么?都哭丑了。” 澹台琦的话虽是有些责备,却不难听出她的欢喜,“陛下就爱笑话小琦,如果小琦变丑了,陛下不就可以纳更多的美人儿了么。” “胡说,我有你和淑妃就够了。”稀和笑着握住她的手。 门外有侍女低声通报道:“淑妃到!”随即就见那勒施款款而来,站定后给稀和行礼道:“见过陛下!” 她的侍女随着一并给稀和见礼,然后将带来的礼物交给康嘉公主的侍女。 稀和满面红光,豹眼都笑成了一条细缝,对那勒施道:“绿鸟有你照顾我就放心了,你们姐妹都是我的好女人!” 绿鸟是澹台琦的小名。 澹台琦顿时满脸涨红,有些幽怨的看了稀和一眼,转了话题道:“日后小琦还要请姐姐多多指点了。”她没有要感谢那勒施的意思,转头对稀和道,“淑妃姐姐服侍陛下已是很辛苦,二皇子也是操心的时候,所以,小琦想求陛下一个恩典。” “你说。” “我想请王妃照顾我,直到小琦生产之日。我知道这很失礼,但这是小琦的第一个孩子,我想让他的一生都顺顺利利的。”澹台琦我见犹怜的望着稀和,祈求一般的细语道。 而坐在一旁的那勒施,听见澹台琦这样说,心里顿时就和一只猫在抓一样。她听出了她话中的意思:诺红一定不会让怀孕的澹台琦顺利的生下孩子,所以,澹台琦才会让诺红来照顾自己,而且,这将是搬到诺家的一个机会。而她虽不至于将澹台琦放在心中至关重要的位置,但她还是很在意澹台琦的态度,所以,听到澹台琦不要她来照顾其孕期时,她莫名的有些失落。 听到康嘉公主的恳求,稀和略一考虑,就答应了下来,“就随你的意思吧,好了,我还有事情要做,就不多留了。你好好休息,安心养胎就是。”说完,稀和便起身离去。 窗外的蓝天,一朵白云缓缓被风吹动,时而像一朵洁白的兔子,一会儿又变成了奔马。 风将冬的萧瑟吹进屋中,卷起室内浓郁的奶茶香,和淡淡地茶叶香。 淑妃端起奶茶喝了一口,对一旁的侍女道,“去将竹帘放下吧,夫人已不同于往日,吹不得风。” 康嘉公主不动声色的看着她,浅浅的笑着,待掌事侍女将多余的侍女退下后,才道:“我知道姐姐一定在生我的气,但我想,依姐姐的聪明才智,也一定知道妹妹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 “我高兴还来不及,何来的生气一说。”那勒施的语气明显冷淡而含着微怒。 澹台琦不以为意,手指将胸前的一缕发丝打成旋儿,“我没有怀孕。” 一句话恍若晴天炸雷,那勒施差点从座位上摔下来,惊诧的望着她说不出话来,“你……” “丹丝是个识时务的人,陛下要铲除诺家这在朝中已不是什么秘密,所以,我只是轻轻提点了他一下,他就成了我的人了。”康嘉公主轻描淡写的诉说着。 淑妃的脸色瞬间苍白无力,澹台琦的城府她不是第一天领会,但如此明目张胆,如此的嚣张狂妄,是十个自己都比不上的,澹台琦有些胆怯了,半天反应不过来,只能等待澹台琦说。 “丹丝为了他的前途,所以才会帮我撒下这个弥天大谎,姐姐和我的目的是一样的,所以我不会害姐姐,但是,姐姐要按我说的做才行。”澹台琦一手放在小腹上,抬头望着那勒施的眼睛,“二皇子和陛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罗奇那个蠢货又怎能比得上。呵呵,当然,如果姐姐不帮小琦的话,二皇子恐怕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明显的就是一场惊天阴谋,是南炎国策划已久的阴谋,但那勒施却被蒙蔽了,她却是如澹台琦所说,目光短浅,所以不能第一时间看破这其中的奥妙。只见她微微沉思了片刻,继而以非常肯定语气道:“我答应你,但是你一定要让红儿当上未来的王。” “我何时骗过姐姐呢。”澹台琦邪魅的道。 第102章 血溅金銮殿4 那勒施定定的看着康嘉公主,仿佛是要从她的眼中看出什么来,有些疑虑,也有些动摇。 如果红古是未来的王,那她就是未来的王的母亲,就算她的出身再低,以红古孝顺的性子,也一定会让她一生荣华富贵。可是,如果逼宫失败的话,其下场……那勒施不禁狠狠地打了一个冷战,然后道:“虽然有妹妹的保证,可我还是有些害怕,不如妹妹留下一枚信物吧,我看着也安心一些。” 澹台琦不悦的道:“听姐姐的语气,您还是不相信我呢。” 淑妃被澹台琦呛的脸色一白,继而道:“我当然是相信妹妹的……” “也罢,”康嘉公主起身打断她的话,很是温怒的将茶盏,“砰”一声放在桌上,“既然姐姐如此怀疑我,这样的大逆不道的事情,往后就算是妹妹从未提过。” 那勒施一把拉住就要往外走的康嘉,急急地道,“好妹妹,刚才是姐姐糊涂了,你这要为我母子尽心尽力,我不该那样怀疑你的,今后妹妹需要姐姐做什么,妹妹尽管说就是了。” 澹台琦眼中的狡黠一闪而过,她摸透了那勒施的性子,只简简单单的一激,她就老实听话的任她命令了。心中虽然看不起那勒施,但澹台琦却没有表现出来,保持着依旧要离去的姿态,冷眼嘲讽道:“小琦并不是小气之人,只是我为姐姐设下这样的计策,也实在是为姐姐着想,而姐姐尽然这样怀疑小琦,小琦实在是很难过。” “都是姐姐的错,还望夫人能帮我一把!”那勒施一步步掉进澹台琦的陷进而不自知。 “姐姐客气了。我待二皇子就如同自己的还一样,我还想让他为我养老送终呢。”澹台琦反捏住那勒施的手,真诚的道。 那勒施被这一句话彻底的迷惑住了,当即便道:“那是自然的,红儿是个孝顺的人。” 随后两人又说了一些掏心窝子的话,那勒施被澹台琦的花言巧语套的牢牢的,她怎么也想不到澹台琦只是在利用她而已——因为澹台琦假装怀孕这样的事情都跟她说了,又怎么会欺骗她,又利用她呢。 人往往就是这样。自以为抓住了别人的把柄,就觉得对方不敢把自己怎么样,却不知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那勒施沾沾自喜的将澹台琦送走,能有澹台琦这样的智囊帮助自己,可汗宝座迟早都是红古的,她有这样的信心。而只要澹台琦帮助红古登上宝座,到时候。就是澹台琦的死期——澹台琦这样聪明的人,留下来就是一个祸患。 对着铜镜,那勒施心情很好的梳着头发,娜塔看出她的心情很好,于是也跟着好心情的道:“主子,您和夫人见面后心情就很好呢。”她其实想试探的是澹台琦跟她说了什么,会让一向小心眼的那勒施这么快就从暴怒变成了喜悦。 娜塔是诺红的人,那勒施对她向来防范,所以说话也就不尽实:“她怀孕了我自然很高兴。陛下子嗣淡薄,如今要添人口了,还有什么事情要比这件事更能让我开心的呢。”是个人都知道那勒施的这席话有多假。 那勒施防着她,娜塔是有自知的,所以也就不在往这上头打主意,遂道:“如果是夫人怀上陛下的孩子,岂不是更美好的事情?”就算是在豪放粗犷的古牧人。谄媚的功夫也是很厉害的,献计巴结更是与南炎国无异。 是个人都喜欢听奉承话,那勒施自然也不列外,最近半年的恩宠早已使她生出了傲气,以及高人一等的感觉,“你这话我爱听,回头自己去库房中领赏吧。” “谢主子。”娜塔微微福了福身子,转身出去端进来一盅茶汤,将汤汁撇进小碗中,对坐在梳妆台前淑妃道:“易子汤已经煮好了。主子是要现在喝吗?” 易子汤,顾名思义就是让女子尽快怀上孩子的汤药。在古牧,子嗣的重要程度与男人的功名前途是一样的,而稀和的孩子就只有三个,所以,那勒施急迫的想要再次怀上孩子也是有原因的。而话句话说就是。尽管现在稀和已经很少去诺红哪里了,澹台琦又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但为以防万一,怀上孩子是最保险的做法——假如失败,她还可以有身怀龙裔做借口,不让稀和做的太绝了。 那勒施虽然不是聪明人,但对于有些事情,她想的却要比任何人都要长远,但也因此,她却忽略了眼前的事情。 诺红送走澹台琦后,心情不免低落。自从宝公主从马上摔下来后,稀和就诺家就更是肆无忌惮的吞并起来,连着她也跟着失宠了,如今她就只剩下了一个王妃的空壳子,和行尸走肉已无分别。 宝公主因为曾经摔断了腿,经过半年的修养虽然能下地了,但她永远都是一个残疾的人了。诺红缓缓地来到后院,见女儿坐在轮椅上发呆,心中不禁一痛。下个月贵金国就要来人迎亲了,而她从静安受伤后就一直不敢将诺家的现状告诉她,就怕她受不了。 “静儿。”诺红轻轻地唤了一声,声音中竟然带着一丝鼻音。 静安闻言回头看她,稍稍掩住戾气,冰冷的道:“你来做什么?”从马上摔下来之后,她的脾气就变得很暴戾,原本秀丽的脸庞在侵染了半年的隐怒之后,也隐隐夹杂了生人莫近,所以,原本服侍她的侍女们,也都变得不敢在接近她,更是在接近婚期时,换了一波又一波,以致静安见到人就要发怒。 见到原本性格活泼开朗,无拘无束的女儿变成了这副模样,诺红的心一阵一阵的疼,想着下个月女儿就要离自己而去,她更是痛不欲生,眼睛瞬间就红了。 缓缓走近静安,压住心底的悲伤,诺红道:“我听云升说这几天你都不吃饭,所以我来看看你。” “滚!!”静安猛然将手中一只汤婆子砸向诺红,瞪着一双睁圆的眸子,大声的道:“你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吧,现在看完了吧,那不快滚!” 诺红避让不急,手上被烫红了一片,“哐当”一下,汤婆子落地,滚到了很远的地方,侍女云升猛地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处理洒在诺红衣服上的炭火的灰烬。 宝公主性情大变,易怒,更是随着婚期将近,更是暴怒的无法无天,见人就骂,若手中有东西,她会毫不顾忌的砸向他,就连是稀和也一样不会有差别待遇。 “静儿!”诺红一声冷厉的大吼,拉开挡在身前的云升,一步步走向静安,边走边道:“你已经消沉了半年了,你是要母亲向你下跪你才肯振作起来吗?” 闻言,静安的脸瞬间扭曲,她猛的一下站起来,却因为腿有不便,摔倒在座椅下,她怒喊道:“你看到了吧,我现在是个残疾,是个人人都看不起的残疾,要这样活一辈子,我还不如死了呢!” 一个曾经高高在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一夕之间变成了伤残,而且,从今往后都无法改变,这对一个曾经高傲的静安来说,真是生不如死。 “如果你要死的话,母亲和你一起死!”诺红一把将静安抱在怀中,像小时候一样,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流满面,“你是母亲的女儿,你再怎么不好也都是母亲的女儿,母亲是不会嫌弃你的。” 静安奋力挣扎,而诺红却是越抱越紧,“小时候你就喜欢母亲这样抱着你,现在母亲还这样抱着你,你是母亲的心肝宝贝,永远都是!” 诺红的眼泪落在静安的脸上,使她停止了挣扎。诺红平静且向往的道:“日后,诺家败落了,母亲不在是古牧最伟大的女人了,我就陪着我的好女儿,每天看日落,洗衣做饭,然后在一起吃饭,过平凡的百姓生活。” 宝公主虽然性情大变,但她的脑子还是很聪明的,尽管她半年来都没有过问后帐中事,但从诺红的语气中,明白了目前的情势不容乐观,诺家,恐是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可是,她已经很久没有和母亲好好的说话了,所以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让开口。 只听诺红带着哽咽道:“静儿,品尚夫人已经怀上了陛下的孩子了,下个月贵金国的使者也要到了,诺家也要完了,母亲也将不再是王妃了,但你不要怕,无论如何母亲都会保护你的。” 人们都说,母爱是世上最伟大的感情,平时感觉不到,一旦感觉到时,那就会是无法言语的感动。 母爱是无私的,是不需要回报的。 静安静静地由母亲抱着,听到诺红直言的表述后,主动的伸出手去环住了母亲的脖子,哭喊道:“以前都是女儿太不懂事了,让母亲受苦了。”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话。 静安是个好女孩儿,只是上天对她太不公平了。她抱着母亲,不断的说着对不起,两人的泪水洒满衣襟。 有侍女上前要将诺红怀里的静安扶到座椅上,而诺红却推开了侍女,却要亲自将女儿抱起,“我的女儿,我要自己服侍她。” “我太重了,还是让侍女来吧。”静安摇头道。 而诺红已不容她拒绝,一手挽住女儿的后劲,一手从她的腿弯穿过去,艰难的将她抱起来,吃力的往屋中走去。“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好好抱过我的女儿了,现在就让我好好的抱抱静儿吧!” 第103章 血溅金銮殿5 宝公主轻轻地靠在母亲的怀中,哽咽着说:“母亲,对不起,以前都是女儿太任性了。” 诺红抱着静安,泪水流了满面,就算已经抱不动了,也没有放下她的意思。 一群侍女担忧的围绕在二人身旁,就怕王妃一个体力不支将宝公主摔下来。 幸好,诺红的步伐很稳,也没有将宝公主摔下来。 将静安放在软榻上,诺红便从侍女的手里接过来一碗药汤,亲手喂女儿喝,“自从你上次从马上摔下来,身体就没有以前好了,所以,你一定要好好服药,这样母亲才不会担心啊。” 静安难得的乖巧的喝药,诺红说一句,她便应一句。 气氛美好而和谐,一旁服侍的侍女,见这样的场景,都不免感到心酸。 喝完药,诺红又与女儿聊了很久,直到静安睡意涌上来,她这才离开。 这一日,可汗王庭被大片乌云遮盖,厚重的阴霾遮天蔽日,让天空显得很低很低,低的让人喘不过气。 诺红知道这是大风雪的前兆,所以很是担心静安,处理后宫事务时总是心不在焉。 宝公主腿伤后,每逢天气变化,她的腿骨就会很疼。古牧的很多老人都会有这样的病症,但像静安与他们的情况有些不同,治不好,却在发病的时候分外的折磨人。 “王妃,您先歇一下吧。”云升劝道。 诺红无奈的放下笔,叹了一口气,皱眉道:“我都歇了好一会了。大风雪马上就要来了,我实在是很担心静儿,不晓得她怎么样了。” 云升递上一杯安神奶茶,安慰道:“您多心了,公主不会有事的。” “希望如此吧。”喝了茶。诺红拿起朱笔正要工作,外面进来一名侍女,通报道: “品尚夫人到访。” “我这就来。”诺红嘱咐一声。从桌后走出来。诺红办公的地方不得允许,除了稀和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而诺红会客的地方是在寝宫的第一进暖房中。 诺红的住所,按照古牧王庭后帐中最高规制设计装饰,华丽厚重,稳重而沉着。 因为澹台琦怀有龙裔,是目前可汗王庭中最重要的人,所以,身为王妃的诺红。为了表现自己的雍容与大度,更为了照顾好品尚夫人,她不得不去见她。 “这大冷的天,你怎么亲自过来了?”诺红瞥了一眼澹台琦的肚子。还未到三个月,所以尚未显怀。 “我在宫里太闷了,他们不让我、干这,也我让干那,所以只好来找王妃了。”康嘉公主缓缓坐在暖炕上。脸上洋溢着初为人母的幸福光晕。 而澹台琦的话,听在诺红的耳里却变成了炫耀,是来气她的。自从知道诺家已无翻身之地时,澹台琦被验出身孕之后,诺红就不在做毫无意义的事情。整日陪在女儿的身边,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几乎已经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地步,所以澹台琦在这样的天气还会来访,很是出乎她的意料。 她这个王妃已岌岌可危,澹台琦在这个时候来此,寓意何为呢? “你现在是有身子的人了,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了,她们不让你做事,也是为了你好。”诺红淡淡地应道。 虽然知道诺红王妃不待见自己,澹台琦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笑笑的容颜依旧,只听她道:“陛下就是太小心翼翼了……”诺红打断她的话,冷冷的道:“你怀的孩子不是一般的孩子,是陛下的孩子!” 这两人本就不对盘,一句不合就会火花四溅,空气里顿时弥漫了火药味儿,明刀暗箭,你来我往。 被诺红打断话,澹台琦有些不悦,但人家现在还是王妃,虽然已经是空壳子王妃了,但她还是不能太逾矩,随即飞快的道:“小琦失言了,王妃见谅。”现在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身怀龙种,是古牧的大恩人,所以,澹台琦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真心实意,完全是应付了事。 其实,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诺红往后靠了靠身子,神态倨傲的道:“妹妹言重了,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怀的是古牧未来的皇子,并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家的孩子,该当心就应该要当心。”你在我的眼中,其实不过是古牧的平民百姓,“我可不希望看到什么悲剧。”你如果因此掉了孩子,可不能怪我没有提醒你,而你想对我做什么手脚的话,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姜还是老的辣,澹台琦的脸色异常难看,她可以游刃有余的控制那勒施,但对诺红却徒生一阵有心无力的无力感,这个女人不愧是古牧后帐之主。康嘉公主惶恐的下地,就要对王妃俯首认错,诺红一双厉眼微眯,就有侍女上前阻止了澹台琦的动作,“动不动就下跪,对你对孩子都不好,在孩子出生前,你都无需对任何人行礼,只要安心养胎就好了。” “多谢王妃。”澹台琦不再推辞,顺着侍女的扶持站了起来,脸色有些苍白得道:“小琦出来已有一会儿了,就先告退了。” 如果不是了解后帐女人的心思,以澹台琦这副柔弱的样子,就算是诺红,也会被她的表象所迷惑。 澹台琦走后,诺红便心烦气躁,在寝宫中来回走动,窗外狂风忽作,卷起一片蒙蒙黄沙,有侍女急忙将窗户关上。 “我怎么老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呀?”诺红扶着额头说。 “没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呀。王妃,您最近太劳累了,要好休息才是。”云升递了一个汤婆子给她,“天气转冷,您要当心身体呀。” 诺红一阵感慨,“还是你最贴心了。”想了一想,诺红继续道:“去看看静儿吧,我不放心她。” 云升本想劝阻诺红,但见她一脸焦虑,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改为:“我去拿大氅。” 刚回到物华宫,稀和大汗就裹着一身风沙进来了,还没见见到品尚夫人,关怀的话就说出口了,“绿鸟,今天有大风雪,你要多穿点衣裳啊。”从内室赶来迎接的澹台琦,为稀和解下大氅,交给一旁的侍女,一边说:“陛下也是,马上就到年关了,您在忙也要注意身体,我这里您不必天天来的。” 稀和径直往室内走,带着笑意道:“你这在烦我了吗?” “绿鸟不敢。”澹台琦跟在稀和的身后,两人在软座上坐下,有侍女奉上清水。因为澹台琦闻不得奶茶味儿,稀和连着自己也不喝奶茶改清水了。 可见稀和对澹台琦的宠爱,到了何种地步。 落座后,稀和盯着澹台琦的脸看,神情温柔,富有深情,瞧的她有些羞赧,低声嗔道:“陛下为何这样看着绿鸟?” 稀和执起康嘉公主放在桌面上的手,粗矿的汉子也体现出了柔情的一面:“怎么办,我总是看不够你!” 澹台琦脸上一红,垂下头去,“还有人在呢。”南炎国的女子要含蓄的多,所以,就算澹台琦脸皮再厚,野心再大,城府再深,她也是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所以很容易脸红。 “哈哈哈”稀和一阵大笑,他就是爱极了澹台琦这样害羞的样子,但也知道过分的话会将美人儿惹恼,随即大手一挥,室内所有的侍女就都退了下去,“现在没人了,我可以好好的看你吧?” 却不料,澹台琦却挣开了他的手,站起身,笑吟吟的看着稀和,杏眼含笑,“陛下喜欢小琦什么呢?” “你的温柔,你的大方,你的善解人意,你的体贴,我都喜欢。”稀和歪在榻上,毫不掩饰的道。古牧的男子向来热情,豪放,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稀和也如此。 但是,听到这话的澹台琦,却不高兴,一脸的抑郁。 见此,稀和这才坐直身子,将澹台琦拉进自己的怀里,轻声的问道:“怎么不高兴了?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澹台琦摇摇头,表示不愿说。 “说。”男人对女人都没有耐心,稀和也是,所以干脆就一个字。 澹台琦知道稀和没耐心了,只好缓缓地说道:“没有什么,可能是第一次见到大风雪,有些不适。” 如此敷衍的话,是个人都能听得出来,稀和知道澹台琦不愿说,遂也不在问她,只是之前的好心情都被搅了,他也就没有心情再呆在这里了,“古牧的冬天会很冷,你多注意身体,我还有事,就不多留了。” “恭送陛下。”澹台琦躬身道。 从小生活在权益中心的澹台琦,早就明白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所以,她说话做事从来都是有分寸的,从来都是为了最大利益而去。 她能答应澹台临联姻的要求,就代表她有那个信心,有那个野心,也有那个手腕,可以将古牧族,这一支走下坡路的马上民族,握在手上,并且纳为己用。 天空阴暗,没有一丝光明,大风雪即将来到。 狂风呼啸,从窗边扫过,就好似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劫难的开始。 望着稀和消失的背影,澹台琦阴狠狠的勾了勾嘴角,心道:游戏就要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第104章 相约秦落园1 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凉城美得不像话。 柳树抽枝,新桃吐绿,一切的一切都是新气象。 若不是凉城的气温实在是好的不得了,才会在这样的风和日丽的天气里过春节,桃花朵朵,颐和恐怕都会忘了院子里野生的桃树了。 蹲在地上,颐和好奇的转头看向随行的侍女们,满心眼的感激之意,道:“这桃树儿平时有人照顾吗?” “有两位花匠在照顾他们。”莫菲菲回报。 点点头,颐和不以为意,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新春将至,新的一年也即将开始,所以,这一阵行宫上下都很忙。 新春又称元旦,每年的此时,五国都会举行元旦朝会,而参加南炎国元旦朝会的人,有三师、三公、宰执、三省、宣徽院、翰林院、六部、御史台、秘书省、外正副任等官员,还有诸路举人,以及各国、各藩的朝岁使。是文武百官及诸蕃使节、各部落使者,向南炎皇帝朝贺,拜祝新年的大典。所以,最近的两个月中,就不断的有人涌入凉城,向都城峥州进发。 虽然只是路过,但在一时间,凉城也变得热闹非凡,人来人往的半月街,更是陷入了极度欢快的氛围中去了。 颐和就算没有出去,身在行宫当中却还是能够感受到不一样的新年气氛。 十二月尽,俗云月穷岁尽之日谓之除夜,士庶家不以大小,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春牌,所以。颐和才会被赶到花园中来。然后她一面闲逛着,一面看侍女仆人奴隶们打扫屋子。南炎国的春节,市井百姓们都会印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及财门钝驴,回头鹿马,天行帖子,还会准备饴糖、饼子,馓子花卷儿等一些吃食,送与亲朋好友。谓之曰馈岁。 南炎国的医师会赠送屠苏袋,以五色线结成四金鱼。同心结子或百事结子,并以各种汤剂送与主顾,第宅。 平常百姓家,除夕要祭祀祖先,要迎神供佛。而因为颐和尚未嫁给澹台琦。所以不需按照南炎国的习俗过节,这些东西也就不必准备了。她平平淡淡的看着别人忙活,自己的心情好似也变好了很多,跟着一些侍女在一起守岁,说一些吉祥话祝福语,倒也有趣。 “菲菲,你看见童月了吗?”一群女子在暖阁中说说笑笑,颐和突然发现一直跟在身旁的童月不见了。 “奴婢没有看见。需要奴婢去寻他过来吗?”莫菲菲盘腿坐在颐和稍后的地方,道。 “不必了。”颐和知道童月心中有结,遂也就让他自己冷静一会儿。 童月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而父亲与祖父皆因为药宗的内部斗争而断送生命,被武氏救下后,他便活的苟延残喘,饿了冷了病了的时候,从来都得不到别人的关心,所以,他养成了现在的这种性格,每当亲人团聚的节日里,他都会暗自哀伤。 现在,他没看见如此和谐温馨的场景,也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天,正月初一。放过爆竹之后,颐和从侍女出得知,正月一日为鸡日,从今天开始,直到元宵节,凉城街上都有热闹的庙会,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 这让颐和听了很是稀奇,很想去看一下,亲身体会一下身在其中的乐趣。 而童月却是毫无人情味儿的打断她美妙的幻想,“如果你还想被人追杀的话,你就大胆的去吧。”药宗与天圣会及丹照商会已到了势同水火的地步,上次颐和从天圣会逃脱十数侥幸,而现在他们基本上都认识自己了,若是发生什么威胁到生命的事情,那就得不偿失了。 可是,总这样关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吧?她自认不是一个贪生怕死胆小如鼠之辈,“有你在我身边保护我,那我还怕什么?”童月怒瞪她,而颐和见此就有补充了一句:“如果在你的身边,我都被人害了,那就说明了一个问题!”闭嘴不说了。 等了好一会儿,没有得到答案的童月,只好问道:“什么问题?” “说明你的本事还不到家啊!身为药宗掌门的第一护卫,对手在你的眼皮子下都能把我劫走,或者直接给杀了,你的本事不是差还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啊?”现在的颐和好似学会了贫嘴了,说的童月一头的黑线。 话音落,只见童月腾地站起来,表情有点僵硬的道:“激将法对我没用。当然,你应该知道一个偷偷跑出去的后果是什么。”说完转身就走。 说不过她,他走总行了吧,总之,他就是不能让她去街上玩。 “啊!你不让我出去,我会无聊死的。”颐和大吼,向来维持的很好的形象,瞬间破碎。 自从她受伤被童月带回来后,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视线,更是半步都没有出过行宫,所以,好似是叛逆期提前到来似的,颐和在行宫里变着法儿的折腾着童月,却每每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其实,颐和一直很奇怪,童月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冷血无情’了,连她的命令都敢不听。 童月可以去药宗或者其他地方以打探消息为名,出去游玩,而她为什么就不可以?颐和独自坐在石凳上生气。 “你又在心里骂我什么?”童月从天而降。他刚刚又出宫去了,不经间再次招惹了某个腹黑的家伙。 微微抬头瞅了他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继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无比认真的说:“我发现,我对你实在是太好了。”好到连我的自由都搭进去了,实在是亏大了! 进来颐和的性格变得实在是有些大,童月有些接受不了的冷语道:“你其实还可以对我更好一点的。” 颐和翻了个白眼,她现在的这个样子,是被谁造成的啊,“如果你有空闲在这里和我打太极的话,还不如多去帮一下,你身后的那个侍女。” 童月回头,就见一个满脸芝麻粒,漂亮的不明显的侍女,侧身坐在墙头上把一只红色的吉祥结往树上挂。随意的瞄了瞄,童月道:“她自己可以解决。”果然,话音刚落,那侍女就将吉祥结挂在了树枝上。 颐和气呼呼的扭头,她现在越来越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儿了,会生气,会发脾气,也会放软性子撒撒娇,见到不顺眼的东西可以毫不客气的破口大骂,再也没有以前的那样的沉闷了。她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改变性子,但她也不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好。 童月在她身边的石凳上坐下,周围的侍女自动退后了一丈远,很有默契的样子。 “你现在越来越像个女子了。”之前的她不像女子吗?颐和瞪他。 “别瞪着我,是个人都看的出来的。”童月解释。原先的颐和,整天板着死人脸,笑容少的可怜,而且冷静的可怕,十万分之一的女子的样子都没有。这些话童月不敢讲,但在心里说还是可以的。 颐和继续瞪他,杀气腾腾的说:“你现在活的太逍遥了吧?是不是想去找祖父了?”武则把春意药镯交给他就消失了,至今没有下落,她有太多的问题想问他。所以,对自己的属下下达这样的命令,完全不算是威胁吧? 武氏去世后,颐和因为身份的原因而无法打量药宗的事情,长此以往,保不准会有第二个万有亮,为了药宗的将来,她其实是很费心力的。 童月知道颐和的力不从心,但这威胁似的话听来实在是很舒服,所以,他拒绝回答一切话,闷头猛吃猛喝,顺便将一张纸条递给身旁的人。 疑惑的打开纸张,一目十行阅读完,颐和诧异的抬头看向童月,不解的问道:“澹台绝这是什么意思?”澹台绝早已知道药儿就是她,为何还要约药儿去京都的秦洛园参加朝花节呢?还是说,澹台绝这一次又是在搞什么微服? “我也不清楚,但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的好。”吃饱喝足的童月转身坐在了亭子的围栏上,靠着红漆柱子道。嗯,在这样明亮的春季,靠在这里真是享受。 而颐和却没有理会童月,反反复复将邀请信看了好几遍,道:“你不喜欢澹台绝?”不然怎么对他那么反对呢? “肯定的。”出乎意料的,童月竟然给出了答案。 他与颐和的关系变得这尴尬,还不是因为澹台绝么,而因为颐和还太小,童月可给她时间,而他却不会放过澹台绝——就算他和颐和已经有了婚约,但只要颐和不同意,他就带她走。 自以为将童月拒绝后,他就不会对自己再抱有希望,颐和道:“我骗过他,他肯定对我起了疑心了,就算我们有婚约,为了小命,花朝节我是不会去的。” 童月眼眸一亮,瞬间活力四射,再一次确认道:“你真的不去了吗?” “是。”颐和肯定。越和童月相处下去,她就越觉得其他男人都是无趣的人,而澹台绝那样表里不一的人,还是能不去靠近就不去靠近了吧。 第105章 相约秦落园2 秦洛园是峥州的数一数二的园林,除了皇亲国戚或朝中大臣借用外,平时是不对外开放的。这处园子地处皇城外华约街尽头,宽敞的可三辆马车同行的青石路直接通向园林,一路上酒肆茶馆鳞次栉比,各种买卖铺子琳琅满目,到了尽头,便可看见一座硕大的牌坊,其上的雕刻纹饰比之清水园乃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然怎么说这是天子脚下呢。 这里如此繁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秦洛园的对面,居住的是朝中所有文官的府邸。而因为历代国君都非常注重朝中官员的仪表与行为,不允许他们与妓人、商贾有所勾结,所以华约街如此繁华却不见一家瓦舍或勾栏——朝中官员文武官员的府邸所在由皇帝决定,其指定的地方四周就算原本有娱乐设施,也会因为未免与官员府邸太过接近,怕惹上莫须有的罪名而早早的搬走。 在南炎国凡是有官府府邸的地方,其四周一定看不见任何娱乐设施,好似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一种既定的规定一样。 峥州不仅是南炎国的政治中心,更是南炎国的文化中心。 颐和站在秦洛园入口处的牌坊下,对天子脚下的奢华感到惊叹,脸一个小小的园子的门口的牌坊都要镀上黄金,这是有多土豪啊! 原本她并不想冒着危险进京见应邀的,而事情却总是那样的戏剧化,所以就算再危险,她都要来一趟峥州不可。 而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那一天,她正在后院中的香樟树下煮茶,童月歪在一旁看她煮茶。并时不时指点两句。 颐和的茶艺刚刚学了没多久,很多地方把握的并不是很好,这么优雅的事情,在她的手里就如同二十一世纪网络游戏中打怪游戏一样,直来直往,将煮茶过程中的所有美感,破坏的一干二净。 “还有不到二年的时间。你就要和人皇王举行大婚典礼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很怀疑你能否真的学会煮茶。”童月凉凉的讽刺着。 “不会煮茶的女子多了,再说我又不是南炎人,没有必要跟着他们的习俗走吧。”颐和一面说着,手手上直接将火炉上煮好的开水,随意的往茶壶中倒,哗啦哗啦一会儿就将茶叶烫了个熟。 前两天从帝都来了一位使者,他告诉颐和。皇帝陛下决定在颐和完成三年守陵期限,就即刻安排她与人皇王澹台绝举行结婚典礼。也就是说,等颐和十二岁时,就要成为有夫之妇。 虽然那个时候有莫菲菲这个媵侍满足澹台绝的**,尚不需要还没有及笄的颐和服侍他,但因为颐和脑中的认知要比这些古人先进的多。没有门户之见,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却对尚未成年就结婚这种事情很有芥蒂。 颐和反感的问使者。“为什么这么急?”他们古人可以早婚,那有没有问一下她的感受呢。 使者听了颐和的话,大为惊讶,和顺公主这么说的意思是二年后结婚早了吗?于是道:“陛下是怕公主只身一人在这里受委屈,所以才决定让公主早日晚婚的。” “那为什么要我回去做什么呢?”颐和不解。她现在还没有能力反抗,只能听你们这些迂腐老头儿的,但是,这并代表她是一只没有头脑的宠物猪。在她被送来南炎国的时候,就决定了她与澹台绝的婚姻关系,而皇帝既然已经决定二年后才为他们举行婚礼。那叫她回去干什么?一同商议婚礼日期不成? 虽然使者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和顺公主回去,于是他如实以告,“这是陛下的口谕。所以微臣也不知陛下是何用意。” 颐和顿时有些头疼,澹台临派这个一问三不知的老头儿当使者,分明就是别有目的。而澹台绝传信来叫她去秦洛园,莫非……他早就知道皇帝要叫她上京?所以,他才会说想与贤弟一叙? 颐和无奈,君命难为,只好先答应下来,然后再做打算。 所以,颐和便来到了峥州,出现在秦洛园的出口处。 与颐和一同回京的童月,见此便说:“别傻站了,走吧。”说完,抬脚便先行一步。颐和跟在她的身后,小心肝有些颤抖,小腿肚儿也有些发软,毕竟这是她谎言被拆穿之后第一次见澹台绝。 走进牌坊,颐和这才看见朝内的门楼下有两位穿着铠甲的兵士,头上的红缨随风飞扬,手拿长枪,威风凛凛,她不仅多看了两眼,心道——都说秦洛园不对外开放,怎么他们随随便便就放自己进来了? 秦洛园,古树夹道,遮天蔽日。 拐过一道影壁之后,成了九曲十八弯的羊肠小道,路边灌木繁茂,绿茵茵一片,间或有开的正好的木槿花。 颐和左右看了看,见有很多身穿锦衣或长袍的年轻男子三五成群一起往里走,说笑声一片。 一名着褚色锦衣的男子道:“我听说林大人请了凤来仪的小凤仙唱曲,尔等不如趁此机会一展身手,也好给林大人留下一点印象。” “今次在下能来这里,已属幸事,万不敢做什么文章来丢人现眼了。”一个着白袍的文士道。 “章兄,你太谦虚了。”另一个接话道,“我们就这样说定了,等会人每人做一守七律,看谁做的最好!” 这群人从颐和的身旁走过,除了那一名白袍文士没有没有看她,几乎是所有的人都扭头看她。然后就听褚色锦衣说:“刚刚的那位小姐相貌真是好,不知是哪家的小姐,能来参加柏衍席,必定是个才女了,看她那样年纪也不大,可能是位天才呢。” “看她的穿着也定是官家小姐了,只是我并没有听说这次的柏衍席邀请了哪家小姐呀。” 人群渐渐走远,颐和辍在他们的后面,欣赏着路边的景色,目不斜视的道:“你可知道这个林大人是谁?” 两个人好似闲庭散步,不急不缓,童月也乐于如此,“林航之。他的父亲是隐太子的老师,后来因为孝武帝登基而被摘了顶戴花翎,但是林航之却没有受其父的影响,皇帝不仅升了他的官,而且让他举行今年的柏衍席。” 柏衍席,也就是朝中百官联系感情,招纳门客幕僚,或选择女婿的一种开放性相亲,巩固势力的活动,这项活动每年对所有小有名气的文士开放三次,并且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了,虽然澹台临很痛恨朝中官员结党营私,但他此时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一人高的灌木后拐过来,两人便上了一座拱桥,桥下碧水涟涟,锦鲤游戏,湖泊的四周荷花婷婷,围住了湖中央的一座凉亭,亭中有两名文士在对弈。 颐和下了拱桥,再往前走了几步便清晰的看见,坐在亭中的正是澹台绝,然后只见她猛然回头,对童月道:“快,快将我挡住。” 童月不明所以的看着她,道:“你不是来见那人的么,怎么现在见到了就想走?” 颐和急急地解释说:“他要见的是药儿,不是颐和,我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他!”原来她突然想到,门楼下了那两个兵士会让他们进来,可能是因为将童月误认为是应邀的文士了,所以才没有阻拦他们,如果是这样的话,假如澹台绝并不知道她就是药儿,而她现在自投罗网的话,下场会很惨吧。 虽然有点不明白颐和的想法,但童月还是将她挡住了,并且两人很快的消失在了已从灌木之后。再出来时,颐和已换了男装,一副童子的打扮,而童月则是一名文士的装扮,手拿着一把折扇,时不时摇上一摇。 “你这样穿,还真像是一个童子。”童月笑眯眯的看着颐和道。 最近,一旦有讽刺颐和的机会,童月一次都没有放过。 颐和狠狠地瞪他一眼,若不是时机不对,她肯定会发飙的。她整了整衣裳,有些担忧的在水里照了照影子,觉得万无一失了才放心大胆的跟在童月身后,当起了一个称职的书童。 两人复又来到湖边,走过拱桥,然后顺着走廊往湖中凉亭走去。 与澹台绝对弈的那人是个青年人,长脸细白,浓眉大眼,与林典有三分相像。正在对弈的二人听见了脚步声却没有回头来看,可见二人都是心志坚毅的人,根本不会被外界环境干扰半分。 颐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认真的澹台绝,心下便有些欣赏他的坚定,然后扭头观察林航之,他的额际处已经微出拨汗,放在腿上的手微微握成了拳头,显然与澹台绝对弈的很吃力。颐和转而看向棋局,澹台绝以稳赢的全局控制着林航之的每一步棋,可以显见——虽然澹台绝年不过二十,但他的的智慧在林航之之上。 观棋不语,颐和与童月也不打扰他们,虽就在桌边看他们对弈,一刻钟之后,以澹台绝生出结束棋局。 这时,澹台绝才看到颐和,随即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对林航之介绍道:“这便是我提起过的童药贤弟。”原来,澹台绝一直不相信药儿就是颐和,颐和就是药儿,所以他故意邀请药儿来参加柏衍席,就是想看一下,他会不会来——他来,那他就是药儿,如果他不来,他就是她。 第106章 相约秦落园3 在面对残酷的真相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选择自欺欺人。澹台绝就是这样的人——尽管他被南炎国的百姓称之为天才。 颐和的心脏砰砰直跳——相比于那个世界的颐和,现在的她担心了很多,顾虑也多,所以总是畏首畏尾的,不敢太露锋芒了。 “这一位便是林航之林大人。”澹台绝并没有介绍林航之的身份。 “见过林大人。”颐和微微躬身行礼道。 澹台绝指着童月道,“这是童月兄弟,是药儿贤弟的兄长。” 童月心中鄙夷,他向来不喜欢这样的繁文缛节,便随意的道:“既然都是四爷的朋友,那大家就都是朋友了,客气的话反而生疏了。” 澹台绝有些尴尬,但看在颐和的面子上,他也不好说什么,并且,童月也是有些才气的人,遂悄悄给林航之递了个眼色。林航之在几人面上不着痕迹的扫过,哈哈大笑道:“童兄弟说的正是,今日是柏衍席,没有什么大人,只以文会友以文会友!哈哈哈……”林航之在颐和与童月二人身上转悠,这明显的主仆打扮怎么会是兄弟呢?王爷是从哪儿认识的这么奇葩的兄弟的? 知道林航之目光的含义,颐和暗中朝童月翻了个白眼,但他们现在的穿着实在是很容易让人误会,加上童月这个家伙口无遮拦,不让人探究都不行。 澹台绝也看明白了林航之的意思,轻轻咳嗽一声道:“贤弟他个性顽皮。而童兄稳重,他们出来玩耍时,经常这样乔装的。”因为林航之是曾任太傅之职的林典的儿子,所以澹台绝对这位父亲的老师的儿子也很尊敬。 林航之听了澹台绝的解释后。了然的点点头——原来他们也是官宦子弟。原来澹台绝用了乔装二字,林航之发挥自己的所有常识猜想到,出门需要乔装的,又被人皇王如此赏识,虽然这个小一点儿的人是个书童打扮,但个性有些太突出了些,而且两个人隐露贵气,南炎国历来又不许商贾与官员联系,所以,这二人应当是官宦子弟了。 而就在这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 琴声徐徐。清新而柔和。叮咚声响,时而如泉趵突,时而如绿柳扶苏。令人耳目一新。 亭中四人皆扭头向声源看去,听了一会儿琴声,林航之道:“小凤仙的曲子果真是妙音啊!” 对于琴棋书画一窍不通的颐和,曲子的好坏她讲不出来,而小凤仙是和什么样的玲珑人儿她更是没听说过,所以杵在一旁不说话,而童月是走南闯北惯了的人,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对着名被文士们捧上天的教坊娘子,他压根提不起赞扬的兴趣。所以亦没有出言。 澹台绝附和道:“在下早就听闻了凤来仪的小凤仙的琴艺在京都乃是一绝,果真是名不虚传。” “走吧,柏衍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走吧,请。”林航之对三人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童月毫不推辞,当先便出了凉亭,颐和紧随其后,澹台绝随后,林航之最后。 走过木制走廊,到得岸边,澹台绝快步走到颐和的身旁,用只有二人才能听得见的声音道:“贤弟,上次一别我们已有许久不见,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呢?”如果你是颐和的话,现在就承认了吧。 颐和扭头看他,“上次我离开的时候没来得及和你告别,就这样。”她躲避他的眼睛。 澹台绝有些受伤的移开脸,不料被童月硬生生的插进二人中间,只听他大声的招呼尽落后二步远的林航之道:“柏衍席已经开始了吧,我们得快点了。” 澹台绝已经肯定药儿就是颐和,心中自然不好受,他有些庆幸童月的及时出现,强笑着望聚会的地方赶去。 秦洛园,因中有上千棵桃树,花开时落英缤纷,故而得名。 园中小桥流水,亭榭楼台,绿树盈盈,相得益彰。 走过一段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从一丛桃树后走出来,几人面前豁然开朗,只见一大片绿色的草地上坐满了文士,每个人的面前都备有几和笔墨纸砚,依次而坐,东边的首座有三张几,现在只有一名蓄有胡须的中年男子,往下便是参加此次的应邀而来的朝中重臣,再边上一座八角亭中,粉色帐幔中,隐约见一坐二立三个人,中间的正是抚琴的小凤仙。 林航之几人甫一出现,立马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大群文士即刻起身看向这边,连坐在首座上的中年人亦站了起来,再认出与林航之同行的澹台绝后,快步走下来,作为嘉宾的其他大臣也一并认出了澹台绝,纷纷走下来,其中一名着绯色常服的男子道:“不知王爷驾临,有失远迎,请王爷赎罪。” 除了颐和与童月,以及林航之,所有的人几乎是在绯色常服男子话落的瞬间,就跪下口呼:“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诸位平身,今日是柏衍席,意在以文会友,所以,这里没有什么王爷,大家随意。”他虽然是这么说,但在场的人又有谁真的敢不拿他当王爷呢。 说完这话,澹台绝有些心虚的微微侧头看颐和,但现在人太多,他也不敢做的太过分,是以只匆匆一瞥后,就被林航之及绯色常服拥簇着往首座方向而去,在哪里有侍女飞快的添加了座位。 在首座右下方,亦有侍女为颐和二人添加了座位,请二人坐下。 诸人均落座,澹台绝趁机召来一名侍女,在她的耳边低语的几句,随后只见那侍女径直就来到了刚刚落座的颐和的面前,恭敬的俯下身子道:“王爷请您遂奴婢去更衣。” 颐和心中一惊,她现在穿的确实不适合坐在席位上,只是,也用不着吩咐侍女带她去更衣吧?转头看上坐在首座上的那名俊逸的少年,少年朝冲她笑着点点头。 落英缤纷下,席地而坐的俊逸男子,飘扬的琴声,几乎美到让人眩晕。 颐和只看了一眼,刷的就扭过头,面对侍女恭敬的目光,脸色莫名的涨红。 与颐和比邻而坐的童月,见澹台绝派了个侍女过来,即刻就靠到了颐和的身边,对那侍女虎视眈眈了一番。 “请您遂奴婢来。”侍女不为所动,做出请的动作。 “有劳。”有童月随行,颐和放心的请侍女带路,而童月亦跟着去了。 座位上主持柏衍席的林航之正在讲话,不经意间见到一侍女带颐和离去,而一身锦衣文士打扮的童月竟然也跟着后面去,心里顿时就生出了怪异的感觉:这对兄弟的感情也未必太好了吧,更衣而已还要陪伴,又不是小娘子。 而其他人则认为,王爷会给一个书童安排坐席,已经是很特别的待遇了,现在又让侍女带他去更衣,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底下的文士更是目不转睛的目送颐和离去,心中不断腹诽:王爷的口味如此特别,我等真是望尘莫及。 男风在南炎国虽然没有在贵金国那样盛行,但也没有抑制,也没有受其发展有扩张的趋势,所以,乍一眼见现场最尊贵的王爷竟然对一个书童都这么特别,有心人就不免这样猜测了。 颐和有些但澹台绝对给她准备一身女装,不过,幸运的是并没有。在颐和的执意下,侍女才愿意在屋外等候。 更衣完毕,颐和开门走出来,侍女小小的惊愕一下,然后复又恭敬的带着颐和原路返回。 回到现场,小凤仙已不再弹琴。 风和日丽下,春意正浓。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颐和身着一袭妃色圆领常服,整个人儿粉嫩嫩的,亮晶晶的,站在桃花飞舞的地方,好看极了。 澹台绝看的目瞪口呆,心跳都漏了一拍,他知道颐和相貌好,却不知道可以美成这样,继而,他便有些发狠——自己怎么对一个男孩儿生出这样的情绪来?他虽然不好女色,但也不该会对一个漂亮点的男孩生出这样的情绪啊。 童月的眼睛一亮,继而笑眯眯的点点头——他看中的人就是不错,不论是男装还是女装,都是这样迷人的。似是察觉到某人别扭的情绪,童月转头看向首座上明明静坐在哪里的,却一脸痛苦模样的澹台绝,瞬间就夸下了脸,恶狠狠的甩过去一个刀眼——颐和是我的,你休要打什么坏心思,就算你是颐和名义上的未婚夫,我也不会放过你。 收到刀眼的澹台绝也看向了童月,却领会错了意思,对他温和的笑笑。 林航之也惊艳与颐和的相貌,虽然表现的不突出,其他朝中大臣虽然亦惊愕与颐和从容的气度,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淡淡地看了颐和两眼,便与人说话去了。 表现最夸张的就要算席地而坐的文士们了,颐和的气度,气质,相貌,是他们不能比得,继而,纷纷以一种了然的姿态轻轻地哦了一下——难怪王爷会对一个书童如此特别,原来长得这样好看。 澹台绝好男风的事情,不胫而走,瞬间成为公开的秘密。 颐和在侍女的带领下,走到自己的坐席坐下,身后的童月随意的也在自己的位置坐下。 第107章 相约秦落园4 颐和回来的时候,柏衍席已经开始,她匆匆扫了一眼盘腿而坐的文士们,个个苦思冥想,亦有些已想出句子,正在下笔了。 颐和不是吟诗作对的材料,只好坐在位置上左右观望,文士们的明争暗地她丝毫不感兴趣,恨不能立马闪人去看桃花。童月乃是浪人一名,自然对文绉绉的东西不看了解,若说兴趣就谈不上了,坐在位置上只打哈欠。 忽然两人对望一眼,就明白了对方了意思,然后纷纷扭头看向坐在首座的澹台绝——这人好似蛮享受的,左右逢源,言笑晏晏,见颐和望来,竟含笑点点头,于是颐和想出去走走的话就吐进了肚子。 此次参加柏衍席的文士中,有一小半是今年大考的贡生,其中更是有前任太傅林典的门生,以及征远将军李释之子云长。这李云长自小是澹台绝的伴读,两人关系极好,澹台绝突然来参与柏衍席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他。 说来也奇怪,李云长的父亲乃是朝中有勇有谋的武将,但他的儿子却不爱武功爱文学,并且造诣不低,是今次大考前三甲,其文采与智慧曾经得到过还是皇子之时的孝文帝的夸赞,此次柏衍席他是其中佼佼者。 颐和抑郁寡欢的坐着叹气,桌上的笔墨纸砚就好似在嘲笑她一般,落上的两片桃花瓣,妖冶非常。童月转头低低的道:“就说你不要来的。” 颐和稍稍睨过去一眼,又看了一眼高台上与人说话的澹台绝。心中顿时苦闷的不行,再这样下去,她非得在这儿发霉不可了,她轻轻嗓子。正要起身向澹台绝告辞,林航之打断了。 林航之是柏衍席的主持司仪,因不满皇帝的大材小用,所以先前躲着和澹台绝对弈了,现在柏衍席已经开始,就由不得他推脱了,只见他站起身来大声道:“时辰已过了好一会了,我想已经有文士准备好了,那么就请说来与大家共同欣赏一下吧。” 话音落,就见文士中有一些人蠢蠢欲动。想要一展风采。而亦有一些人顾着风骨气节。不肯自将身份,稳坐如山,一副泰山压顶亦免不改色的清淡模样。 人群中一阵窃窃私语后。一名着褚色锦衣的青年男子站起身来,先是恭谦的首座上的司仪及首座下的几名大人见礼,最后才向周围的文士见礼,才道:“在下乃是今次大考入围前三百的贡生,姓林,字皓之,献丑了。”林姓贡生就是先前颐和遇到的那一群文士中的一个,只见一名侍女将他的作品奉上给首座上的大人们观看,而他自己则将作品吟诵出来:“龙池九曲远相通,杨柳丝牵两岸风。长似江南好风景。画船来去碧波中。东内斜将紫禁通,龙池凤苑夹城中。晓钟声断严妆罢,院院纱窗海日红。”(注1)。 南炎国新帝登基,实行守内虚外的政策,较有效地维持了内部统治局面的长期稳定,使社会经济处于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有了经济的发展,国民对精神层次的追求便越发提高了,但也因此,文士们所做的文章便趋向婉约旖旎之色。 林贡生吟完作品,面上显出一副谦虚的模样,微微低垂着眼,但颐和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人有些持才恃傲。 首座上几人都传阅了他的作品,林航之微微撇了一眼微闭眼眸的人皇王,与绯色常服轻声探讨了两句,才道:“你的文章是不错,气势与构思都很好,就是有些女气。” 话音一落,便引的台下哄堂大笑,林姓贡生刷的便脸红到了脖子根,羞愧的连忙坐下。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便又有几人作好了文章,一名白袍文士吟道:“曾是神龟开八极,九年平地起城池。危楼高颂张仪德,秦堰长流太守滋。沃野连天鱼米地,繁华似锦蜀民居。两江秀水回环绕,天府从来不识饥”(注2) 另一人的作品为:“对物深爱老俱胝,宇宙空来更有谁?曾向苍冥下浮木,夜涛相共接盲龟”(注3) 颐和听的不知所云,于是连招呼也不打了,轻声对身后服侍的一名侍女嘱咐了两句,便带着童月走了。高台上澹台绝等人正听得津津有味,浑然忘我,等那侍女传话给他时,颐和与童月已走出了柏衍席现场,影子都找不到了,澹台绝一阵气闷,有些责怪颐和不辞而别,而更多的则是自责。 颐和与童月溜出来后,便顺着园中一条清浅的小溪走着。溪边的小路由大小不等的卵形石子铺就而成,踩在脚底下略有疼痛,却是令人精神大作。秦洛园桃花开的正好,而溪边正好有一片桃林,花开时节落英缤纷,便将溪水也侵染的清香醉人。 二人闷头走了一会儿,在路边见一石碑,上曰:秦洛溪,他俩这才知道这条小溪名叫秦洛园。因着到处都有桃花遮掩,目之所及几乎都是各色的桃花,粉的,品红,白色,殷红,兜兜转转,两人从一片桃花林插进去,便听见一阵女子的说话声,因为距离远,听不真切说的什么。 颐和住步向四周望了望,见到只有桃花,便皱眉道:“这里那来的女子说话声?”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这是第一句。 童月觉得,虽然早已预知会见到澹台绝,但这见了之后会让他与颐和之间会这样尴尬,是他不曾料到的。听到颐和的问话,童月心中有些埂,暗恼颐和都比自己看的开的同时,清冷的解释道:“柏衍席是为文士举行的,同时也是为朝中大臣家中未婚女子所准备的。” 闻言,颐和瞬间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柏衍席就是古代的相亲大会! 突然,从桃林里传来一阵女子的低吟,轻轻地,带着点滴压抑,魅惑而妖媚的道:“你快点,被发现了就不得了了。” 一个猛喘息的略暗哑的男声道:“我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你放心吧,我都安排好了,没人会过来的。” 颐和虽然年纪 还小,但对着种声音却是再熟悉不过的,倒是童月,顿时成了一个大红脸,猛然的伸手将颐和的手臂拽住,直往前冲,一面低吼道:“恬不知耻!” 颐和有些好笑,原来童月也有这样的一面,她还一直以为童月要比一般的古代人要开放一些呢!只是,刚刚在桃林里野合的到底是什么人呢?颐和好奇的回头看了看,却被童月强硬的拉回了头,低斥:“不许回头!” 按照童月的说法,此次参加柏衍席的女子们都是朝中大臣未出阁的女子,那么也就是说,某个大臣的女儿再这样的一个特别的日子里与人露天偷欢,能在这样保守而重视礼教的国度里,见识到如此开放的人还是第一次呢! 这样想着,颐和就越想知道那个什么样的女子,不过怎奈童月就是拉着她不放。 急急的冲过桃林,女子的说话声便更加清晰,颐和扭头一看,便见不远处有一座精美的小楼。 秦洛楼上下三层,掩在一片殷红的桃花林中。一层聚集着众闺阁小姐带来的侍婢,二楼三楼窗户半掩,数名女子依窗而立,笑如莺啼。 突然闯进了女子聚集地,童月立马就停下了脚步,并有种吐血的感觉,真是天天倒霉,今天最倒霉!而颐和却是站在楼下向上望着那一群莺莺燕燕,且在心中将见到的女子们暗中进行了比较,那个眼睛好看,谁的鼻子好看,哪一个胖了一点,谁又高了一点,正评的不亦乐乎,从秦洛楼中冲出来一群女子,眨眼的功夫就将二人围住了。 熙熙攘攘,有女子大声喝问:“尔等真的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偷窥小姐们,还不快报上家门来!” 楼上的名媛们听到动静,胆子大点的便向下观望,见是两名俊逸的男子,脸上绯红,羞的往后躲,却又有些耐不住心中的痒痒,又对下面观看起来。 这些都是京都名媛的丫鬟,你不动手,她们就会觉得你好欺负,一个个叽叽喳喳问个不停,童月的拳头有些冒汗,他最烦的就是吵闹不休的女人了,黑着一张脸好比黑炭头了。猛然被一群女人围住,颐和也有些吃惊,想做解释吧,她们又不让你开口,真是比麻雀还吵。 “吵什么吵,就不是路过这里么,怎么搞的我什么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了!”颐和暗暗运转真气,大吼了一声,意料之中的震慑住了众丫鬟,她直翻白眼道:“我们是迷路了,又不是坏人。” 丫鬟们缓了一会儿神,瞬间又恢复过来了,但比之刚才要可爱的多,一名看似精明的丫鬟道:“两位公子,既然你们说自己是迷路了才会到这里的,那可有证据呢?” 颐和又不是文士,自然没有柏衍席请帖,她虽然认识澹台绝,自己又是和顺公主,但她现在一身男子装扮,说自己是应了人皇王的邀请才来的,谁又会信她呢! 注1:此首诗词乃是五代十国后蜀妃花蕊夫人所做。 注2:这首诗名《秦城》作者不详。 注3:这是宋云门僧人雪窦重显作所。他赞扬俱胝博爱万物的慈悲精神,但却坚持以 一指 之法接引众生,其方法之深奥独特,实宇宙之内独一人也。同时,重显像儒林士子吟诗作赋一般,善于选词用典,进一步提高了颂古的文学性与玄秘性。 第108章 相约秦落园5 正在说话间,从秦洛楼中又走出一名女子,看穿着与气质都是上佳的,周围的丫鬟见她来,纷纷让出一条道来,并行礼道:“巧姐好!”“见过巧姐!” 颐和上下打量着女子,只见她的脑后用骨钗挽了一个随云髻,并一枚翠钿做装饰,额前弯月形的刘海下,一双犀利的凤眼,琼鼻樱唇,一看便知道是个修养极好的女子。但从众人对她的称呼中,颐和猜测这也不过是一名地位比较高一些的侍婢而已。 巧姐来到颐和二人面前,先是对二人福了福,才转而对童月道:“不知如何称呼?”声音清脆如黄鹂。 “有什么事?”童月不答反问。他最不喜欢与虚伪而造作的女人打交道了,所以话语相当的不客气。 巧姐的修养的确是好,对童月的话压根没有半丝不悦,反而和颜悦色的道:“是这样的,如果二位是应邀而来的文士,我姐小姐便不追究你们的失礼之处,若是私自进来秦洛园的话,那巧儿就只有得罪了。”她面容和煦,说出的话却让人汗毛直竖。 话音落下,不知从何处出现了四五名护院,站在巧儿的身后,情势更加不妙。 童月冷笑一声,“蝼蚁竟也敢和日月争辉,真是嫌命长了。” “他们只是普通人而已,就不要惹是生非了。”颐和出言阻止童月的怒火。从童月简明的话语中,她知道童月已经不耐烦了。 也确实。这几个护院虽然长得五大三粗的,但要是真打起来,保住是护院们吃亏。 巧儿面色有一瞬间的难看,但在众名媛侍女面前。气度还是很重要的,尽管她也有些害怕得罪这样的人,“请二位冷静一下,不要忘了这里是请洛阳。”她姐小姐虽然地位不高,但这里是皇帝罩的地方,想要撒野,也要看看对方。 童月皱了皱眉,脑袋往巧儿身前凑了凑,淡淡地问道:“是你缺男人,还是你家小姐缺男人?不要逼我们说出身份来吓死你们!” 瞬间。巧儿便沉下了脸。咬牙切齿。发怒不是,隐忍亦不是,过了好半天才憋过气来。道:“那么就请二位告知巧儿身份吧,来日巧儿也好登门道歉。” 没想到这女人如此难缠,颐和向四周看了看,忽然见到一个匆匆的女子修长背影往秦洛楼跑去,当下也不在意,道:“不必了,我们出来也有许久了,想必王爷要派人来寻了,就此告辞。”清清淡淡的,将澹台绝般了出来。成功的看到周围一群女人倒吸一口凉气,原先颐和尚还不了解澹台绝在南炎国女子心目中的地位,现在是一下就知道了。 巧儿的心思本一直放在年长一些的童月的身上,这儿听见颐和的声音清清脆脆的,才将视线转到她的身上,不卑不亢的道:“小公子哪儿的话……” 远远的一声喘着粗气的男子打断了巧姐的话,“哎呀,童公子,你们真是让我好找!” 围在一起的众人纷纷扭头望去,见是林航之身边的随从,顿时每人的表情就变得相当精彩,有幸灾乐祸的,有暗自松了口气的,亦有一副看热闹的八卦眼神,在几个人的身上扫来扫去。 随从跑到颐和二人面前,边喘气边道:“你们可真会跑,王爷正在四处找你们呢!”话落,众侍女的表情更加精彩,各个眼中闪着兴奋地光芒。 巧儿惊愕了一下,连忙上前给来人见礼,然后道:“巧儿正着急呢,有你来领二位去那边自是再好不过了。”变脸也变得太快了一点了吧! 童月看也不看巧姐一眼,对那随从道:“有劳了。请。”然后一把拉着颐和的手臂就跟在随从的身后离开了。 而就在刚才,那随从说出有位王爷也在找他们的时候,颐和清楚的看见巧姐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后一抹狠厉从她眼中闪过,在巧姐给那随从见礼时,竟然又成了贤淑而真诚的模样。这个世界如果有表情帝一说的话,她巧姐当属第一! 走在路上,颐和见随从步履匆匆,像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一样,便问道:“不知如何称呼小哥?” “小人名叫双喜,大人请跟我这边来。”双喜不急不缓的答着,脚下却丝毫没有慢下来。 他们走的并不是来时的路,所以很快就到了柏衍席现场,颐和有些奇怪,这些应邀而来的文士名媛,并没有见面,也没有侍女小童传递信笺的样子,那他们是怎么进行相亲的呢? 刚一到场,便有一名长相标致的侍女奉上托盘,上面有一张空白的信笺,站在童月的面前道:“请公子赐下墨宝,奴婢在这里祝您笺得好姻缘。” 颐和望了望那朱漆托盘,顿时明悟林航之那么着急的找他们所为何事:柏衍席中男子们的活动已经结束了,现在要进行男女互动的活动了。 听了那侍女的话,颐和心里有些不舒服,便向首座的方向看去,便见澹台绝向自己微笑,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在场的文士中有一半在奋笔疾书,只有少数的几个文士面前有侍女捧着托盘伺候,一般文士就只能在面前的书桌上写了。 “我不需要。”童月扭头看了颐和一眼,拒绝了。 侍女微愣,但也不再强求,捧着托盘下去了。 童月看了一眼澹台绝,然后扭头在颐和耳边轻声道:“这信笺都是要送去秦洛楼的,那些女人们会邀请一些文采出众的人去楼上游玩,看完人品,最后就是狼狈为奸了。”童月微微眯眼,得意于自己的形容词。 颐和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什么表情都没有,就朝着自己的座位走了过去,童月紧跟其后,在颐和的身边挨着坐下后,压抑着恼火,低声问道:“你那么看着他干嘛?”童月很介意颐和看澹台绝的眼神。 而颐和却丝毫没有移动视线,看着澹台绝与林航之说着什么,不咸不淡的道:“我会来到南炎国,全是因为他。” 在未发生颐和被掳走的事件之前,童月可以很肯定颐和是痛恨澹台绝的,但那之后,再加上现在她的这样眼神,童月有些不确定了。他心中有些挣扎,也有些失落,“你能看着我说话吗?”声音中带着丝丝暗哑,与微不可察的祈求。 颐和却依旧没有回头,“虽然因为他的原因,我得到了许多,但也失去了很多,如今又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去恨他了,也不知道要不要报仇。”没见到澹台绝时,颐和对他恨之入骨,而见到他时,她有恨不起来了。 她痛恨这样的自己。 这里是公众场合,不可做的太过分,童月只好回到自己的座位去。 首座高台上,林航之满脸笑容的对澹台绝道:“王爷百忙之计还来参加柏衍席,实是某的荣幸,等会儿结束之后,请王爷移驾太白楼一叙如何?” 澹台绝眼角瞟着独自坐在位置上发愣的颐和,有些担心,一面应付道:“林大人的好意本王实在是心领了,下次吧。” 林航之道:“王爷日理万机,应当的。”然后他见到双喜在一旁招手,又指了指颐和,便道:“王爷的朋友一表人才,定时国家栋梁之才,某愿意引荐他们入仕,不知王爷。” 林航之知道澹台绝很重视这对童氏兄弟,而他们又没有功名在身,所以,要巴结他的话,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澹台绝在南炎国的威望很高,不仅因为他是大宗师莫千影的徒弟,更是孝武帝看中的皇子,是第一个封王的皇子,更是南炎国举国的骄傲,是未来的国君不二人选,能入的其法眼的人都不会是简单的人物。 林航之的心思,澹台绝又怎么会不知道,但他现在一心扑在了颐和的身上,自然没有心思再应付下去了,哈哈一笑,道:“本王还想将他们锁在身边了,你就更不用说了。”颐和的身份太复杂,他可不想现在几暴露了她的身份。 “呵呵,既然是这样,就当某没说,就当某没说。”林航之打着哈哈,离开了。 没有了烦人的林航之,澹台绝便快步来到颐和的身边,笑如春风,“贤弟刚刚去哪儿了?让我一通好找!” 颐和躲避着他的视线,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是人家双喜找了好久好不,你不是一直在这儿聊的开心的很么,嘴上却说:“只是随便走了走。” 澹台绝点点头道:“贤弟真会享受,去散步也不带着我,秦洛园的美景,我还一次都没见过呢。”他去天门关的时候只有九岁,还不能够参加柏衍席,在天门关一晃多年,所以他至今才有机会来参加一回。 颐和暗道一声:恶人先告状!手上却将桌上的纸张叠成了一只青蛙,并在桌上玩耍,“你想去散步,有的是时间啊,等会儿那些名媛们会出楼来吧?美人美景,一大美事哦。” 见颐和三两下就叠出一只青蛙,澹台绝赞道:“贤弟的手真巧,”他抬头望了望林航之那边,然后道:“何必等一会儿,现在就去吧。”反正他是这里最大的,想去哪儿还不是就去哪儿。 “我们刚回来的,有些累了,不如王爷自己去吧?”童月猛然在两人之间插话道。 第109章 你死我活1 这个家伙,真是讨人嫌!澹台绝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左手一拍额头道:“贤弟刚回来,肯定累了,那我们等会儿再去好了。”他已经打定主意懒着她了。 闻言,童月挑眉,硬生生的插在二人中间,坐了下来,“那就等会儿好了,我也正好累了。”说着,他夺下颐和手里的纸蛙,仔细的研究起来,然后飞快的将其拆了又叠出一只新的纸蛙。看他的样子,哪里有半点累着了痕迹。 澹台绝暗自捏了捏拳头,扭头看向了他处。他的身份是高贵的王爷,面对自己的未婚妻,他竟然落于情敌下方,情何以堪啊,但要他拿出王爷的身份压这个小子一下,他又觉得胜之不武。无论如何,都是他受伤。 颐和对男女相亲之事不感兴趣,在活动开始后没多久,就告辞先走了,闹得澹台绝心中又是一阵哀怨。 凉城天圣会羽琉堂,玉泉堂中,皇甫辰光正在泡温泉。 氤氲雾气缭绕,似幻如梦。 宛如神祗下凡的俊美男子,伏在池边的白玉石阶上,墨发如玉披在身后,一部分发尾荡漾在水中,邪魅妖娆。 男子微眯双眸,修长的手指旋着胸前一缕黑发,被蒸汽熏的微红的脸颊,将他本就俊美无涛的容颜更添加了一丝清纯,一丝诱人。 温泉池周边,白玉为阶,轻纱为帐,缥缥缈缈,虚虚实实,就像皇甫辰光的为人。 一黑衣奴跪在纱幔之外。恨不能整个儿全部埋进底下,只留一双耳朵听命令。 皇甫辰光不温不火的道:“既不能抓到她,亦不能掌握她的行踪,我养着你们这些废物又有什么用处?就算是狗儿见到陌生人了也会叫两声。可你们连个屁都没有一个,这是要我活剐了你们的节奏啊!” “……”跪在地上的黑衣奴紧闭双唇,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的天玄丹可不会毒坏嗓子,说话。” “和顺公主已经去了峥州,次日进宫,后来就在也没有出过门了。”黑衣奴赶紧道。他可不敢继续补充:自从入京后,她每天不管是中午还是早上,亦或是傍晚,不限时的总会瞌睡好久才会醒来。 以皇甫辰光对颐和的了解,自是不会相信颐和会那样听话。沉思了一会儿。问道:“京都近日有什么传闻没有?” 黑衣奴有些迟疑。但还是如实回答了他的问话:“有一则比较离谱,说是人皇王迷上了一个漂亮的小童,并在柏衍席上为其设下了坐席。命人为其更加,甚至有传言说人皇王为了这小童已经宠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不到一日的功夫,人皇王在柏衍席上的荒唐行为就传的人尽皆知,更是传个有鼻子有眼,什么王爷为小童亲自更衣,在柏衍席这样的盛事之下,更是不顾王爷威名与小童紧紧相拥了一个时辰;还有的传言是,人皇王为了那小童有一个配的上自己的身份,硬是让某个朝中大臣认其为干儿子…… 听到这儿,皇甫辰光睁开眼。拨弄着身边的温泉水,嗤笑一声道:“这样道听途说的事情,你竟然还敢和我说,能还敢再说一些不靠谱的事情吗?” 黑衣奴顿时吓得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皇甫辰光似良心发现,挥了挥手,“下去吧,给我盯紧了她。”在天子脚下,还是小心行事的好,想要将药宗完全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也不急于一时,万事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多一份谋算,便多一份成功。皇甫辰光在温泉池中游了一个来回,这才上岸来,早有侍女小心翼翼的为其擦身,穿衣,拧干头发。 出来玉泉堂,皇甫辰光顺着一条石子铺就的小路,径直来到一块宽敞的绿地,绿地周围花海扶苏,百花争艳,而他一袭白衣,便显得更加出尘,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皇甫辰光盘腿坐在地上吐纳,只见金色的光芒微微从他的手指尖散发,随着手臂的舞动,手指尖就形成了一条璀璨的光带,夺目,闪耀,不可直视! 一个时辰后,皇甫辰光收功,轻声唤来花海后的侍女前来拭汗,然后他这才回屋更衣,开始一天的生活。 以上这些,都是皇甫辰光每日必做的功课,不论气温如何,他从来都没有停过一天。 “去将林锦绣带来。”他冷厉的命令道。 很快就有人将林锦绣带了上来,而现在的林锦绣去之前的儒气的私塾先生却相差甚远,只见现在的林锦绣脸颊深凹,颧骨突出,原本白皙而莹润的肌肤如今透着一股死亡的灰败之色。 林锦绣被狠狠地掼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披散的头发证明他现在的生活相当的不好。 皇甫辰光斜靠在首座上的黄金交椅上,睥睨着下面狼呗的年轻男子,勾着嘴角问道:“你还不愿意承认颐和的逃脱与你有关吗?”原来自从颐和从天圣会羽琉堂坠崖逃脱后,皇甫辰光前思后想都觉得这事太过古怪,于是就派人查了一下当日夜里的可疑之处,便知道这是与林锦绣有莫大的关系,于是就将其抓进了监牢中。 所以也就有了现在的一幕。 林锦绣抵死不承认,因为受了重刑而爬不起来,只能仰着头看着那高高在上的男人,嘶哑的叫着:“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他知道一旦自己说出实情,小命也就走到了尽头,所以,就算苟活于世,也比死的窝囊要好。 “想你这样的蝼蚁,这样生不如死的活着,还不如死了干脆,也就再也不用受这样的苦了——只要你说你喝一壶逃走有关,我就放你一条生路。”皇甫辰光的耐心已经白磨光了,他最恐惧是被身边信任的人背叛,也最恐惧与会被信任的人背叛。 所以,林锦绣的生死,也就在他自己的一念之间。 “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林锦绣还是原来的话。 而皇甫辰光因为不相信林锦绣会不要命的帮助颐和,而事实却依旧摆在了他的面前,只要林锦绣一直否认,他就狠不下心杀他,可是,他总有恼怒的时候,只见他猛然真起身,手指着林锦绣直发抖,狠狠地骂道:“我早就知道事实的真相了,承认一下会死啊?”皇甫辰光暴怒了,睁大了的双眼通红,“来人,将这个叛徒拉出去剜眼割舌,丢出天圣会!” ps :因为明天要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先更新这么多,明天会补上的,请亲们不要放弃朵朵哦。 第110章 你死我活2 林锦绣被逐出了天圣会,带着他残缺的身体。 与澹台绝分别后,颐和难得的有兴趣逛夜市。 灯火阑珊,路边摆摊的小贩细心的做着云吞,一面与妻子说话,身旁两个幼儿相互追逐,高兴的笑声不断传出;卖最大转弯的年轻书生,一面背着课文,手中却在急忙翻转炭火上的鸡翅,而放在案板上的书册已粘上了斑斑点点的油渍;有卖豆浆的老奶奶,在新盛的豆浆碗中加上满满一勺砂糖,递给客人时并小心的嘱咐,豆浆烫嘴慢点喝…… 颐和走瞅瞅西看看,童月抱着后脑勺跟在她的身后,吹着口哨,清脆的曲子,婉转的曲调,如黄莺出谷,引得路上很多女子驻足观望。 “我知道你长得好看,但也用不着这样显摆吧!”颐和没有回头,说的话却令人寒气入骨。 童月愣了愣,淡淡地抛下一句话:“你想的太多了。”然后便看见颐和在一家买古物的小摊前,于是凑过去,粗粗的扫一眼,道:“就那只最不起眼的木雕瑞兽三足小香炉有点意思,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垃圾货。” 摆摊的小贩一听这话就不干了,大声嚷嚷道:“这位客官,您看不上我这里的东西,但也不能这样看不起人才是,我这里的东西有些虽然算不上好货,但我们做生意的都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当真来欺骗客人的。” 颐和低头细看着手中一个小巧的鼻烟壶,小贩立马就凑了过去。道:“小公子真是好眼光,这只鼻烟壶是高仿的,跟真的几乎一模一样,买回去保准谁都不知道这是高仿的东西。” 小贩盯着颐和的眼神。就像狐狸紧盯乌鸦嘴里的肉,说的天花乱坠。 “这东西倒是……”颐和刚要说出口的话,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声打断。转头望去,只见距离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个光着膀子背着一只刚去毛的白胖生猪,呼哧呼哧往这边闯,嘴里一面道“让一让,让一让!” 屠夫虬结的肌肉,白生生的猪肉,带着血腥味扑面而来。 一名站在廊下的中年妇女突然扬声问道:“杀猪的,你的猪肉怎么卖的啊?” 而就在这转眼间。原本熙熙朗朗的街道上。不知从何处涌来无数人群。川流不息,竟有人挤人之势。 颐和左面道路上的一群少年,向右面挤去。说说笑笑,一群粗衫麻布的年轻夫人,拖家带口的向左边行去,小孩子在母亲的怀里笑得天真烂漫。 而这一群人交汇的地方,正是颐和所在摊位面前。 小贩正在极力说服颐和,远远的一声靓丽的生意道:“相公,我给你送夜宵来了!” 颐和转头望去,是一位年轻的娘子,弯眉大眼,皮肤略黑。鼻尖上有一颗黑痣。女子虽然长得不很漂亮,但她举止大方,笑容得体,在人群中很是特别。 完美,没错,就是完美,颐和盯着女子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词语。 一个没有经受过严格教育的的女子,是不会有这样完美的言行举止的,而一个深居简出的老百姓,又怎会经历严格的教育? 小贩见颐和拿着鼻烟壶不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的妻子,顿时心中便有些恼怒,于是在女子来到近前后便介绍道:“这是内子(1)”。 话音甫落,颐和突然睁大了眸子,一把将手中的鼻烟壶砸向女子,拔腿就往人群之外跑去。 屠夫扔掉肩上的生猪,从腰间取下板斧呀呀叫唤着,笔直的冲向了童月,“呛啷”一声将童月手中的骨扇砍断。 一直口若悬河的小贩,瞬间与她的妻子一同从两只半人高的花瓶中拔出长剑,双双刺向了颐和,招招毙命。 “你们是什么人?”童月大声喝问,手下不断与屠夫过招。 这场战斗不过眨眼间便发生了,场面顿时混乱不堪,不明所以的百姓们被眼前突然发生的斗殴事件吓得四下逃窜,尖叫声一片。 廊下想买猪肉的中年妇人亦加入了战斗,抖手就对童月发射了流行般的暗器,随即被其躲了过去。童月的脸色铁青,屠夫虽然并没有武功,而一身蛮力也是极难摆脱,他战斗的相当吃力。 “天圣会要做的事情,到目前而至,还没有一件是不能完成的!”小贩的妻子道。 “是么?”颐和邪邪的勾了勾嘴角,快速的躲避着这对假夫妻的进攻,“我想,你们一定是没有听说过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 林锦绣会被剜目逐出天圣会,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颐和,所以般若今天堵截颐和,就是来报仇来了。 童月一脚踹翻屠夫,随后被反作用力震的往后退了三步,站定后,赶忙在屠夫的肩上补了一掌,咯达一声,肩骨粉碎,当场死亡。 “快走!”童月刚靠近,颐和便不知往地上摔了个什么东西,一息的时间,将四周的景物全部遮掩了起来。 “别让他们跑了!”般若提剑追上去,可一进浓雾,他们什么都看不清了,更别说颐和的人了。 雾散,颐和二人已不见踪迹,般若及属下们,气的脸都青了。 “撤呼!”般若怒气冲冲的下达命令,随即几人快速的消失在街道上。 回到住宿的客栈中,般若一身淡粉色长裙,与她冷峻的脸极不相称。 “一群没用的废物,这样都让她跑了!” “属下该死,甘愿自领责罚。”地上跪着的三个人异口同声。 “如今事迹败露了,想必药宗的长老们定会派人严密的保护他们的宗主,日后动手会难很多,不知主人有何打算?”中年妇人思虑再说后才提出自己的看法。 “不要问我日后打算如何,你们不论用什么方法,只要你们在宫主生辰之日之前,把颐和和童月杀杀了,不然就不要回来见我了。”般若再一次下达追杀命令。 “是。”逃过一场责罚,众人皆松了一口气。 “还有,一定要查清楚颐和逃走前丢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是。”众人答道。 那个会产生烟雾的东西,实在太神奇了,简直是逃命必备。 注1:内子:内子是古人对妻子的称呼。如拙荆。 朵朵有话说:昨天真的对不起哦,安顿好住宿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了,所以就推迟了,请各位原谅,这是一更,稍后还会有一更。 第111章 你死我活3 回到人皇王府,澹台绝被招进了宫,不在府中。 颐和遣下所有的奴仆,与童月在室内商议天圣会之事。 “刚刚的那名女子是天圣会宫琉堂堂主般若,这个人表面温和,内心毒辣,行事雷厉风行,是天圣会宫主的左膀右臂,而她会出现在这里行刺,不外呼有两个原因,一是天圣会的触角已经伸到了这里,二是因为你。”童月肃穆的扭头看向听得认真的颐和。 “因为我是药宗的掌门人?那她未免太小看我了。”颐和冷冷的笑道。 “不错,你应该还记得圣女的死吧?”颐和点点头,面上看不出半点情绪,童月有些担忧她,顿了顿,才继续道:“因为云春楼的主人是丹照商会所有,导致天圣会一直以为炼制清华丹的药师是圣女,为了清华丹,丹照商会,天圣会,甚至是皇族,都慕名而来,圣女意外生亡,他们才得知炼制清华丹的人是你,自然是将视线转到你这儿来了。” “那其他人你可知道身份?”她与天圣会势不两立,原本是不想这么快就他下手的,但看样子,天圣会好像已经迫不及待了,那她也就不再手软了。 闻言,童月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天圣会有七个堂主,其他的不清楚。你为什么不利用药宗是势力去查呢?” 药宗里的人,都是看在武氏的面子上,才会同意她当上掌门人。而她这个人是完全不会被现在的药宗所认同的。颐和明白,一个的权威是建立在不断增加的功绩之上的,光凭她会炼制清华丹还不足以取得他们的信任,所以。要指挥药宗去查天圣会,还不如不自己亲自取得第一手资料,然后为武氏报仇。 而童月对药宗有着深深地情怀,对武氏更是怀着感恩之心,若是他得知颐和如此的不信任药宗,心里又不知会怎么想了。 颐和摇摇头,浅浅的笑着道:“以前在和武氏住在静苑的时候,她为我做了很多,后来我们相认之后,她亦为我做了很多。她的去世也是因为我。所以我想。亲自为她做点什么,”颐和哀求着童月,“你就让我为她做点什么吧。有你帮我就够了,我不需要其他人。” 灼灼目光,如星似月,里面倒映着童月略略惊讶的脸。 他觉得嗓子有些干,嘴唇也有些干,于是拿起桌上的茶壶为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下,又到了一杯,喝了一半,道:“你就那么有把握?” 颐和的身后不仅有药宗。她还代表了古牧的友邦和平,所以,她若上书去给南炎国皇帝,要求皇帝封杀天圣会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这两个强大的势力,她一个都不选。 她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而已啊,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大的自信,甚至胸有成竹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要你帮我,我就有信心击败天圣会。”颐和肯定的说。 童月挑了挑眉,颐和这是要她选择呢。 选择帮她,那他们以后都不会有可能了。 如果不帮她的话,他们以后更是没有可能了。 帮她,可以永远跟随在她身边。 不帮她,现在就会被她赶走吧? 童月感觉自己的左边的胸腔里很痛,痛的窒息,“你是我的主人,我自然是会为你做事。” 颐和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内心其实也是很无奈的,若不如,童月会越来越受伤,而她也会活在对他的歉疚之中——这不是她想要的。 “这些年我也积累了一些钱财,你大可利用这些钱财打点,若有需要,你打可去取。”颐和将一把蝴蝶型的钥匙给了童月。 童月感觉自己的手臂重如千金,那栩栩如生的蝴蝶就在颐和的手上,一旦接到手中来,就说明两人从今以后都只能是主仆关系了。 温润的触感,使得童月精神一震,知道这是颐和贴身在身上放了许久的缘故。 眼睛有些涩,童月道,“我这就去办,你先休息吧。”说完,转身就往外走去。 他不想再呆下去了,他害怕它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 童月离开没多久,总管来报,宫中来了二位女官,是来教习颐和礼仪的。 坐在首位上,颐和打量着从宫中来的客人。 “奴婢青鸾,见过公主,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奴婢红鸾,见过公主,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在颐和的对面,站着两名女子,穿着一模一样,长相也几乎一模一样,很难分的清谁是谁。 颐和有些吃惊这两人的相似度,便走至二人的面前,脸上掩不住的欢喜,指着左边的女官道:“你是青鸾?”再指着右边的女官道:“你是红鸾?” 左边的女官对颐和福了福身子,道:“奴婢红鸾,公主万福。” 颐和赶紧上前围着红鸾走了一圈,点点头,面上的笑容更甚了,“那她就一定是青鸾了。” 右边的女官亦冲颐和福了福身子,道:“奴婢青鸾,公主吉祥。” 颐和转了个方向,围着青鸾又走了一圈,然后道:“嗯,我认识你们了,那么今天就要开始教授礼仪吗?” 她歪着头看红鸾,闪亮亮的大眼睛满是纯真。 青鸾道:“皇后娘娘都分不清奴婢二人谁是青鸾,谁是红鸾,不知公主是怎么分清我们的呢?” 颐和转身走回首座上,坐下后,才解释说:“这世上,是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东西的,人也不列外。” “我想,宫中很多贵人都分不清你们吧?但有一部分侍女却能清楚的分清你们谁是谁,我说的对吗?” “是的。”青鸾狠狠地点头,表示就是这样的。 “那些侍女呢 ,都是聪明机灵,而且细心的侍女,对吗?”颐和又问道。 “您说的一点都没错。”青鸾再次点头,面上布满惊讶,连一直没说话的红鸾都忍不住微抬起下巴,看向首座上的那个孩子,目光里的诧异一闪即逝。 “呵呵,其实很简单,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质,也都有自己的性格,我从你们的身上看到了两种气质,两种性格,所以轻易的就分别出来了。”颐和的一句话,成功的让两位在皇宫里侵染多年的女官,瞬间变了脸色,不敢置信这些话是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来的。 颐和如数家珍般说:“青鸾性子活泼,有话就说,直来直去,气质属多血质气质,而红鸾性子就沉稳的多,属于粘液质气质(1)。” 闻言青鸾与红鸾愣了下,瞬间便恢复了常态,显然对对颐和说的名词完全不能理解。 注1: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拉底提出了四种体液的气质学说,他认为人体内有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丹汁和黑胆汁。他根据哪一种液体在人体内占优势把气质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多血质(性情活跃,动作灵敏性格的人),胆汁质(性情急躁,动作迅猛性格的人),粘液质(性情沉静,动作迟缓性格的人)和抑郁质(性情脆弱,动作迟钝性格的人)。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以上几种气质。童鞋们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学习一下,蛮有趣的。 第112章 你死我活4 见二人茫然的神情,颐和也不做解释,端起几上一杯香茗,抿了一口,嘱咐下人打扫院落,为红鸾青鸾安排下住处。 翌日,东方朝霞殷红,向四方扩散。院子里初绽的西府海棠,叶片上一滴晶莹的露珠滑落。勤劳的蜜蜂已忙着采花粉,蝴蝶儿在中间翩翩起舞,景色清奇,令人心旷神怡。 颐和站在树下,定定的望着海棠花儿,心思却有些飘忽。她想不明白,距离守陵期满尚有二年的时间,孝武帝为何会在这时将她召回,并命她从现在开始就学习南炎国礼仪。孝武帝这个人的心机太深沉,距离他越近,颐和便越能体会到伴君如伴虎的压迫感。 “公主,青鸾红鸾二位女官到了。”莫菲菲进入花园道。 “请她们进来。”颐和轻声说,然后便向一旁遮荫的亭榭中走去。天子脚下,童月不便现身,颐和也不得不步步为营,以免落人把柄。 青鸾红鸾给颐和见礼后,便移步去了屋里,开始学习礼仪。 南炎国的宫中礼仪,与古代的中国礼仪差不多,三纲五常,男子为天,所以颐和学的很快,不过三个月的时间,便将所有的宫中礼仪,运用的烂熟。 颐和端庄的坐在首位上,面上露着端庄的笑容,温文尔雅的道:“这三个月来,多谢二位的指点与调教了,以备薄礼一份,请二位女官笑纳。” 钱财,是给人都不会拒绝。一旁有乖巧的侍女举着盖了红色锦帕的托盘递给二人。 “多谢公主。”青鸾红鸾微躬身道谢。 三个月相处下来。青鸾活泼好多的性格一如颐和所说,而相对于青鸾的灵敏,颐和却更欣赏沉稳的红鸾——尽管这样的人心思重,死忠心。难对付。 颐和点点头,便没有了下文,气氛就这样死寂着。 青鸾暗自在颐和的脸上瞟了瞟,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心道:这个和顺公主真不是个简单的人,这么小就知道喜怒不形于色,将来定也是个心狠手毒的主。于是垂眸道:“日后公主与王爷成婚后便是王妃了,还请准王妃多多照拂奴婢。”朝中早有风声,孝武帝有意立澹台绝为皇储,虽然南炎国向来立长不立幼。但当今圣上便不是嫡长。立人皇王为储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到会见风使拖。还没有影儿的事情,现在开始巴结了,颐和心中冷笑一声。嘴上却道:“您二位都是皇后跟前的红人。应当是您多多提点本宫才是。”颐和虽然不上场勾心斗角,但也绝不会输给这两个奴才。 气氛看似融洽,实际上此时正是几人内心最挣扎的时候。 红鸾垂眼低眸,听到青鸾明显的奉承之语,也没有什么表情,只淡淡的道:“奴婢还要回宫向皇后娘娘交差,便不多留了。” “好。”颐和起身送二人出府,正要回府,便看见街道上叶子纵马向这边狂奔而来,她皱了皱眉。如同没看见一般,抬脚便进了府。 叶子这个人武功不错,为人也很讲义气,但就性子太轻浮,最容易让人利用。所以,颐和当年便借口送他回来峥州,没想到澹台绝还一直留他在身边。 做在厅里随手拿了一本书在看,不一会儿功夫,叶子果真风风火火的闯进来,“叶子见过公主!” 久久,书册后才传来颐和淡淡的声音:“有什么事?” “您吩咐我寻找的露芝瑶草,属下已经找到了,一个月后便可去采摘。”叶子单膝跪地道。近一年的寻找,他终不负所望,将三年才开一次花,采摘期只有十二个时辰的露芝瑶草给找到了。这东西喜阴不喜阳,又专爱生长在砖墙的缝隙之中,全草只一指长,与野草无异,极难辨别,找到这一株露芝瑶草真是花费了他不少功夫。 然而,颐和对他的表现却没有半丝喜悦,轻轻地翻了一页书册,又看了一会儿,才对一旁服侍的侍女绿荷道:“这本书挺有趣,下次找找还有没有这样的书。” “是。”绿荷躬身应是,同时有些畏惧的看了叶子一眼。 颐和给了叶子一个下马威,将她牵连了进来,可就让人害怕了,若是这个武士心怀妒恨的话,私下里给她难堪还是容易的很的。 人皇王府中,除了新来的下人不知以外,几乎全都知道澹台绝身旁有一个年轻轻浮的武士,名义上是为公主寻找药材,而实际上就是不招和顺公主喜欢,硬生生的给遣回来了,听说这名武士因此喜怒无常,时常悖逆主人的命令,但武功着实的好,所以才没有被赶出府去。 绿荷虽然才进府半年,但因为与府中的下人们玩的甚好,自然知道叶子这个人皇王府里的“惹不得”。 这厢担忧着,绿荷便看见叶子这家伙在没有得到主人的许可的情况下,径直站了起来,面上虽然没有半丝不悦,但绿荷却是看得心惊肉跳,连呵斥的勇气都没有了。 叶子心中有气,他辛辛苦苦找了一年多,回来和顺公主不仅不对他嘘寒问暖也就罢了,居然叫他在地上跪了这么许久,这是说他办事不力,花费的时间太长了吗?那你自己为什么不去试一试,找那个什么草的有多难! 颐和瞥见叶子的动作,却也没有什么表示,淡淡地道:“你下去吧,一个月后我要看到瑶草。” 张了张嘴,叶子想问一下为什么连个赏赐都没有?但碍着颐和高贵的身份,不便直言,便道了声是,退下去了。 叶子一走,花红就直拍胸口,惊恐未定道:“吓死我了,公主,这人好没礼貌!” 颐和放下手中的书,仔细一看,字竟然是倒的,不咸不淡的道:“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他什么样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 闻言,花红吐吐舌头,将颐和刚刚放下的书收起来,问道:“这书最是无趣了,公主当真还要找许多看么?” “当然要找来,妆点一些书架也是好的。”颐和转而又问道:“王爷这几日都在忙什么?” 对于颐和问起澹台绝的事情,花红显得很高兴,笑道:“王爷这几天每天天不亮就进宫去了,到天黑才回来,奴婢打听到,说是圣上在准备要与古牧族开战呢……”花红自失失言,赶紧跪下来求饶,“奴婢什么都不知道,公主绕了奴婢吧!” 朵朵有话说:这是一更,下一章会晚一点。 第113章 你死我活5 只可惜的是,颐和已经听的一清二楚,“对古牧族开战,野心真是不小。”稀和的狠绝,她是见识过的,而孝武帝如此迫不及待,无异于自取灭亡。 花红吓得浑身发抖,连话也说不清了,只好一个劲儿的磕头。 “起来吧。”颐和淡淡地说。原本还还想推后几年再想南炎国,古牧族下手,现如今看来,不需要她动手,就有人迫不及待的想要下刀子了。 然而一想到,稀和虽然对她不好,但到底也让武氏有过八年的无忧生活,亦是自己的第一故乡,如果两国真的开战,颐和却有点不忍心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真是一点都没错。 然而,颐和不知道的是,稀和对品尚夫人的宠爱已经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不仅覆灭了诺家,更是对诺家赶尽杀绝,甚至是将结发妻子贬为任人差遣的侍女,更是将身残的宝公主送到了贵金国和亲去了,其所作所为令人心底发秫,背心发冷,整个可汗王庭敢怒不敢言。 古牧族是一个热情的国家,对妻儿爱护有加的马上民族,稀和这样做,不仅违背了祖训,更是违背了他们的伟大信仰,往伟大的神鹰脸上抹黑! 可是,每当有人站出来上书可汗陛下清君侧时,稀和的杀刀就抹了那人的脖子,所以,王庭上下顿时人人自危,就怕那一天每个妖女在陛下的枕边吹了吹小风,自己的命就丢了。 这是颐和在峥州渡过的第二个盛夏。回忆起初来南炎国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日,又好像已经过了许久许久。 花园中,颐和忽然道:“我回来也有许久了。还不曾去拜见静王与廉王,媵侍,你去准备准备,明日我们去见见静王。” 媵侍,是颐和对莫菲菲的称呼。孝武帝已经命人教她礼仪,直呼陪嫁侍婢的名字是不妥当的,而澹台绝又与莫菲菲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只是尚未册封,只好先这样唤着了。 “是。只是妾认为圣上既然已将二王圈禁在京中,公主还是不要去拜见的好。”莫菲菲如今已是王妃中半个主人。虽然没有名分。但也只是迟早的事情。所以,有些事情,她可以直言相劝与颐和。 成了真正的女人了就是不一样。颐和笑笑,在凉亭中坐下,不缓不急道:“你为王爷考虑本是应该的,只是静王世子与俨王郡主与我玩的好,你也是知道的,许久未见他们了,我甚是想念。”你只是一个媵侍,话虽说的不错,但我的事情,你还是少干扰的好。免得得不偿失。 “是,我这就去安排。”莫菲菲知道颐和的脾气,从话语中便知道她已经快要爆发了,于是赶紧溜走。 “你们也都下去吧。”颐和低声嘱咐了一句,然后净手开始泡茶。 泡茶能够使人静心,而颐和泡茶是为了等人。 颐和先在白瓷茶杯中,放入了适量碧螺春,再倒入热水冲泡,带芽叶舒展后,方才续加热水冲泡。杯中的茶叶,条索纤细,卷曲成螺,茸毛披覆,银绿隐翠,品尝一口,清香文雅,浓郁甘醇,鲜爽生津,回味绵长。 碧螺春一般冲三遍,一泡色淡,幽香,鲜雅;二泡翠绿,芬芳,味醇;三泡碧青,香郁,回甘。 才要开始泡第三遍,颐和要等的人便到了。 “不负所托,我将人给你带来了。”童月说着,大咧咧的坐在颐和身边的石凳上,顺手就端起桌上刚冲泡好的碧螺春往嘴里倒。 而凉亭外俏立着一名全身黑色的女子,她见童月牛饮,嗤笑一声道:“我本以为药宗的第一护卫是个懂情趣的人,不想再好的茶在你手里也不如山沟沟里解渴的泉水。” 童月不理她,自己动手将手中空了的杯子满上,颐和停下手中的动作,打量着女子,久久才开口道:“你瘦了不少,在路上吃了不少苦吧?馥兰。” 没错,颐和要童月带来的人就是囚禁在赤练行宫地下室里的馥兰,曾经的天圣会成员。 “你需要我做什么?才会放过我妹妹?”馥兰突然开口道。日前,颐和要童月将林锦绣的惨状告知馥兰,心系妹妹的馥兰果然便答应前来峥州。是想,林锦绣是羽琉堂的堂主,皇甫辰光都能下得去狠手,而墨兰不过是一个听命行事的杀手,皇甫辰光想要她的命,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替我杀三个人。”颐和淡淡地道,那样子就好像是要馥兰为她杀死三只蚂蚁一般。 “什么人?”馥兰追问。 “我暂时还没有想好,再这之前,你都不能露面,有事的话我会让童月通知你,明白吗?” 馥兰思索了一下,转身便往来时的方向走,丢下一句话道:“希望你能遵守约定。” 蝉鸣阵阵,天气渐热,颐和起身往回走,童月见此立马跟了上去。 “你想吃什么?我亲自下厨。”颐和难得好心情的问道。 童月有些惊愕,又有些惊喜,他知道颐和这里的小厨房做的点心不错,却不知道颐和也会下厨,当先便猛点头,“好啊好啊,你快去做吧,我要吃水晶糕,南瓜饼,还有马蹄糕,说多了估计你也不会做,就这些了。” 颐和翻了翻白眼,他还真不客气!但今天她心情好,所以,便直奔厨房而去,童月要跟上去看热闹,却被严令不许进入小厨房一百尺以内。 一个时辰后,点心终于做好了,童月好生期待的坐在桌边等待着,只见花红小心翼翼的从食盒中取出一盘晶亮雪白的水晶糕,热乎乎的香气自食盒打开后就冲进了他的鼻子。 童月赶紧捏起一块放进嘴里,入口即化,香软润滑,童月满足的点点头,又见花红从第二层食盒中取出一盘马蹄形的双色糕点,色香味俱全,嘴里的水晶糕还没有吐下去,便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只马蹄糕往嘴里送。 轻咬一口,口齿留香,嘴里瞬间布满果仁香,童月吃着吃着,突然觉得这味道有些熟悉,细细回味一番更是觉得自己在哪儿吃过,可他从来都没有吃过颐和做的糕点啊? 突然,只见花红从食盒的第三层端出一盘黑乎乎的东西,“噗!”童月瞬间将嘴里的马蹄糕喷了个干净,不敢置信的看着盘子里的黑乎乎的一坨就是南瓜饼,有南瓜特有的焦味与香味混合的味道从鼻端飘过,童月抹了抹嘴,指着这一坨东西小心翼翼的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南瓜饼。”花红面不改色的道。 童月被花红的答案轰的外焦里嫩,发誓再也不让颐和做点心了。 第113章 你死我活6 第二天一早,天色朦胧,人皇王府门前便人来人往,莫菲菲指挥着下人们将准备好的礼物一一放进马车,又嘱咐随行的护院要好好保护和顺公主,侍女们则要紧跟在公主的身后,莫要出了什么闪失。 卯时二刻,颐和起床后,由侍女碧湖梳了一个重鬟髻,然后选了一件桃红刻丝并蒂莲纹彩晕锦春衫。近半年来,颐和身上的戾气渐重,常常板着脸,碧湖给她梳了这样的发型,无形中缓和了颐和身上狠厉的气息,且这身穿着,让颐和也和蔼了很多。 望着镜中的自己,颐和有些发愣。除了需要进宫会穿的隆重一些外,她的衣裳大多是颜色单调款式简单的,而碧湖为她选择的这件衣裳,她从来都没有穿过。 见颐和无表情的脸,碧湖试探着道:“公主不喜欢这身衣裳吗?” 颐和伸手将发髻上的一支金钗摘下来,放在梳妆台上,道:“没有,只是觉得有些特别。近日去看望静王,无需这样隆重。” 静王与俨王都是空有头衔被圈禁的人,曾经高官厚禄,享受着无上的荣耀,如今却连家门都不能出,如果盛装去探望的话,只会招人厌恶而已。 颐和虽然并不指望能在二王处得到什么,但也不会去招惹他们的不快。 出了门,颐和见童月坐在走廊的屋顶上,手里提着一把佩剑,一身青色,在晨曦之中略显的淡薄。心头隐约升起愧疚,顿了顿脚步,扬声问道:“你同我一块儿去吧?” 童月朝这面看了一眼,飞身便下了屋顶。邪邪的勾起嘴角,道:“那就走吧。” 不得不说,有时候童月这家伙是个二货。 二个时辰后,队伍终于到了静王府。 静王是孝武帝的胞弟,应说相貌要比孝武帝年轻很多,而再一次见到静王时,颐和却差一点认不出他来。这个人耳鬓霜白,脸上皱纹满布,双眸浑浊,步态缓慢。完全看不出来这个人才三十出头。 颐和命人将东西般进屋。一面对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静王道:“立夏已经过了。太阳一天比一天毒辣,静王还是进屋休息吧,晒坏了会难受的。 澹台静双手杵着拐杖。抬头看了看天空飘着的白云,缓慢的道:“时辰还早,我要等皓儿回来吃午饭。” 闻言,颐和的目光闪了闪,也不在说什么,只是命下人将静王扶进屋去,然后粗粗的向四周看了看,居然发现不少暗哨,心下微敛,跟在静王的身后进了屋。 静王因为脑子已不太做主。府中的下人逃的逃,走的走,如今就只剩下一位十多岁的少女,少女是静王年前在路边捡回来的,当时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躲在一户人家的墙角下冻的瑟瑟发抖,静王那时的脑子已经有些不太正常,见到这可怜的孩子,便将其带回了府中。 清醒时,澹台绝会教少女认字读书,晓礼明义,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糊涂时,便会将少女抱在怀里,一面呼唤皓儿,一面泪流满面,伤心时还会大声叫喊。 少女见老爷被人扶进屋,因没有见识过比颐和还要贵气逼人的人,一时间在角落里不敢上前,怯生生的盯着颐和看,转而见到颐和身边一个配了剑的男子,心中便更加害怕,腿肚儿都开始不听使唤了。 颐和淡淡地环视一周,见到瑟缩在角落里的少女,正要上前询问时,却被人一把拉住了手腕,阻止了。 “还是我去问吧。”童月阻止了颐和,几步就到了少女的面前。 少女眼眸清澈,焦黄的头发在脑后随意的挽了一个丫髻,身上穿着大了一号的丫鬟衣裳,倒也干净整洁。 “你叫什么名字?”童月笔直的站在少女的面前问道。 少女对惊为天人的童月,没有丝毫抵抗力,“我叫绾儿。”随后看到童月手中的佩剑,便有些害怕的往后退了一步,小脸一片苍白。 “你不要怕,我们是人皇王府的,那一位便是王府未来的女主人,不会害你家老爷的。”童月放轻了声音道。 绾儿看了看衣着华丽,举止高雅的女子,满心眼里的艳羡,又见四周的奴仆对其毕恭毕敬,便相信了童月的话,乖巧的点点头。 童月随意的问道:“这里怎么就你一个人了?其他人都去哪儿了?” “老爷把我带回来的时候,府中还有好多人的,后来老爷病了,他们就偷偷的拿了府里的东西走了,现在,府里就剩下我和老爷两个人了,绾儿求求你们,老爷是好人,求求你们救救老爷吧!”绾儿说着就要给童月下跪,眼眶里扑簌簌的往下掉眼泪。 童月用剑身托住了绾儿的膝盖,阻止了她下跪的动作,“起来说话。” 颐和了解童月的性子,就遂就随他去,自己带着下人来到后院里逛了起来。 静王府的院子还是还是比较大的,九曲回廊,亭台小榭,绿意葱葱,甚至还有一汪碧池,池中荷叶婷婷,但因为缺少花匠打理,院子里长了不少野草,观赏树也都没有了原来的形状,碧池中更是长了不少浮萍,整个院子显得很是荒凉。 颐和一语不发的顺着石子路走着,据她所知,俨王的情况与静王无二,而孝武帝不可能不知道二王的情况,所以,这只能说,这是皇帝授意的,意在不知不觉中除去二王。 静王与俨王都是皇帝的亲兄弟,为哪般他要下如此狠手呢?颐和有些想不通。 花红为颐和撑着伞,眼见快要午时了,太阳渐烈,便劝道:“公主,太阳太大了,咱们还是回屋吧。” “好。”颐和点点头,前面便有领路的小厮带着众人往回走,一处高大的松柏前,一道青灰色人影一闪而过。 “谁在哪里?!”颐和话落,就有小厮前去查看,但小厮却回来汇报说没有看见有人。 颐和相信自己一定没有眼花,而那人影能那么快的消失,便说明此人对静王府的地形极为熟悉,而且,极有可能就是孝武帝派来监视澹台静的。 第114章 你死我活7 心念电闪,颐和明白,皇家的风云之斗可不是家斗宅斗,动撤白骨堆如山,小心方能行得万年船,澹台临对自己的亲兄弟都能下得去手,他要对古牧开战,也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可能是我看花了眼,回去吧。”少知道一些事情,便能活的久一些,颐和无意将那小厮牵扯进来。 几人兜兜转转便回到了大厅,童月也正好问完了话,见颐和回来,便一同回府了。 静王澹台静有二个儿子,分别是澹台迟与澹台皓。澹台迟有勇有谋,虽然有些怕事,但最是护短,而澹台皓则是毫无主见,酷爱逞强,小兄弟两个互补,相依为命,从来都是不离不弃的,走到哪儿都在一起。 可就在年前 ,澹台皓被人发现溺死在井中,紧接着,澹台迟瞒着父亲离家出走了,从此不知去向,一下子失去两个儿子,澹台静心如会死,一夜之间就白了头,说话也不在正常,常常一个人在街上乱走,每每遇见一个与澹台皓差不多大的孩子,便会上前将其拥住,又哭又叫,嘴里还念着:“皓儿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澹台静在街上遇到了无依无靠的少女,并给其取名为绾儿。澹台静将绾儿带回家,嘘寒问暖,关爱有加,绾儿很是感动,府中下人盗取府中财务逃走时劝她也走,但她却留了下来,她说:“老爷待我恩重如山。若我丢下他不管,与畜生又有什么两样呢?” 对于静王府的败落,绾儿什么都做不了,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府中值钱的东西被一点点拿走。下人一个个逃走,而无能为力。当府中只剩下澹台静与绾儿两人的时候,静王还会叫管家的名字,要管家为他做这做那,但渐渐的,澹台静连话也不怎么说了,只是每天都会坐在院门口,等待他的皓儿回来。 童月一手锤在桌上,恨恨的道:“这个狗皇帝,真是心狠手辣。从开始的谋权篡位到现在的六亲不认。简直就是畜生!” 颐和稍稍睨他一眼。凉凉的道:“向来一将功成万骨枯,做不到冷血无情,澹台临就做不了皇帝。” 冷静下来的童月怪异的看着颐和。随即又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说:“最是无情帝王家,说的一点都不错。” 颐和知道童月不是说她,便由着他去说,手上却不停,很快的就泡了一杯雨后龙井,优雅的品着。 古牧可汗王庭中,稀和拿着刚刚得到的急报,焦急的在大殿中走来走去,南炎国已集结二十万人马于天门关。其意图以非常明显,而古牧因一心扑在贵金国黄金矿上,疏忽了齐云关,如今敌军当前,齐云关那些杂种部落首当其冲,但也抵挡不住多长时间,说不定时间久了还会生出叛变。 不远的软榻上,品尚夫人一面修剪着指甲,一面提议道:“陛下莫急,有我在这里,我的皇兄是不会打过来的。”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稀和烦躁的挥手,转而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道:“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要处理。”南炎国是澹台琦的娘家,两国如今关系如此紧张,稀和有些后悔当初轻信了澹台绝的话,要不是自己当初一意孤行,认为两国联姻,就可以换来十几年的和平,却不想,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澹台临!”稀和握紧拳头,咬牙切齿,澹台临弑父杀兄,这在皇族之间已不是什么秘密,这样阴险毒辣之人,又怎会顾念百年以前的盟约呢! 稀和对澹台临的不守信用,恨之入骨,恨不得立即将其千刀万剐,恨不得将其五马分身,让他的尸首在城门上暴晒三个月! 稀和现在掌握了百分之六十的兵力,有一半都在边境防卫,剩下的一半在防御国内势力较大的氏族及自身的安危,所剩无几了。而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兵力中,古牧各大氏族占了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十尚在诺家下一任家主手中,诺家余党虽尚未清除干净,但以不足为患,眼前最重要的是,如何让各大氏族家主自愿奉出兵力抵挡南炎国。 可以说是,表面上稀和掌握了几乎全国一般的兵力,而实际上,他的兵轻易不能调动,南炎国若真的要打过来,那些氏族又只为了自己的利益的话,保不准,古牧就要割僵赔土换取和平了。 这不是稀和愿意见到的,这将是古牧史上又一奇耻大辱。 而就在这时,一名侍女匆匆跑进来,急急地行礼,道:“大事不好了陛下,夫人她……她……” 稀和正烦着,见侍女进来气喘吁吁的,面露焦虑,便没好气的问道:“夫人怎么了?” 侍女急道:“大皇子喝醉了酒闯了宫中,欲以……欲以强迫夫人!”侍女的话刚落,稀和便如旋风一般刮出去,快速抵达物华宫,尚未进去,便嗅到了空气中淡淡地酒味,稀和的火气腾的一下就上来了。 拐进内室,他一眼便看见坐在床上哭泣的女子,而在地上躺着的呼呼大睡的男子不是罗奇又是谁? “你这个畜生!”稀和上前便拎起罗奇的衣襟,啪啪两个耳光甩过去,然后一脚踢中罗奇的小腹,将人踢飞出去二米远。 罗奇被打蒙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觉得小腹与脸颊火辣辣的疼,脸上有热乎乎的东西往下流,用手一抹,竟然是血。他不解的问道:“父汗?孩儿做错了什么?” “你还有脸问!”面目狰狞的稀和,犹如一头发怒的狮子,只见他上前又是一脚,将罗奇踹翻在地,“你好好看看你做的好事!” 罗奇趴在地上,呕出一滩血,这才抬头环伺四周,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而床榻上嘤嘤哭泣的女子,更是在诉说他犯下的罪行,罗奇更蒙了,问道:“我怎么会在这里?” 澹台琦捂着毛毯,梗咽道:“这就要问你自己了。陛下,您可要为小琦做主啊!” 稀和火冒三丈,二话不说抬脚便又踹了罗奇两脚,道:“把他拉下去,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屋外快速的进来两名侍卫,一人一只胳膊,在罗奇的呼喊声下把他拉出去了。 第115章 你死我活8 稀和子嗣稀薄,就算罗奇真的做了什么错事,大理寺也不会对罗奇做出严厉的惩罚,将他收押在大理寺,粗粗的审问了几次,便不了了之,待到稀和问起之时,将人放出来便可。 在罗奇被收押期间,狱卒好吃好喝的供着,连囚室都是经过精心装饰的,算不上奢华,也是干净整洁了。 与此同时,淑芳宫中,澹台琦优雅的端着胭脂茶,茶盖与茶碗碰出清脆的响声,窗外的夕阳在女子的身上渡上了一层金边,神圣不可侵犯。 “大皇子已经被收押了,接下来就要看你的了。”品尚夫人妖媚的笑着。 这些日子以来,那勒施已经清楚的明白,澹台琦比自己还要狠辣,有她帮自己,又何愁登不上王妃宝座呢。淑妃坐在上首,微微点头,盯着澹台琦平坦的小腹,道:“这可是妹妹的功劳,姐姐自然不会忘记。” 那勒施不会承认澹台琦比自己更有头脑,更是自欺欺人的认为,澹台琦会实现当初的承诺。澹台琦诬陷诺红迫害腹中的孩儿,虽然不能使稀和下旨杀了家族已经没落的诺红,但足可见澹台琦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就算稀和对诺红还有感情,那勒施相信,只要澹台琦还在帮她,除掉这个最后的隐患只是时间的问题。 “功劳不功劳的,算不得什么,只要到时候姐姐记得妹妹的好,就可以了。”澹台琦放下茶杯,虔诚的双手合十。金色的护甲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亮光,道:“请天上的神灵保佑,古牧自此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姐姐。我用孩子都不能换取那个女人的命,可见陛下对她还有感情,要除去她可要费点心思了。”澹台琦有些苦恼的说。 “诺家现在表面上看来已经是树倒猢狲散了,但据我得知,诺家暗中的势力还是很强大的,既然明里除去她行不通,那我们就只好晚上了,妹妹你说呢?”在王庭中浸淫了这么多年,那勒施再不会谋算,这点手段还是有的。暗地里她豢养了一批死士。现在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不不不。那个女人我们暂时不动她,陛下现在正为边境之事发愁,有我在这里。我皇兄自是不会发兵,但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再多出一些事情来,实在是有利于二皇子登上宝座。”澹台琦亦有所指道,但那勒施并没有明白她的意思,品尚夫人只好解释说:“陛下现在正一心一意的想着边境的事情,如果现在在发生一些非他做决策的大事情来,陛下一定会力不从心,到时候我们的机会就来了,只要陛下。”澹台琦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这天下不就是我们的了么。” 那勒施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颤,心尖儿颤颤,连着全身的骨头都因为澹台琦的话而颤抖不止,脸色难看,“这么做会不会……” 澹台琦打断她的话,决绝的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无毒不丈夫,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一旦稀和知道是我们在背后搞的鬼,你想,我们还有命活吗?” 那勒施皱眉,澹台琦说的一点也不错,只是她与稀和好歹也是多年的夫妻,稀和待她也算很好,她真的下不去这个手。 那勒施本也是豪情,而多年的宫廷生活,以及古红的出生,都对她的性格有极大的影响,她变得细腻而体贴,温柔而高雅,过去的那些豪放与无拘无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见那勒施不说话,澹台琦也不再难为她,站起身便往外走,一面道:“要怎么做就要看姐姐的呢,二皇子现在还小,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而正因为古红现在还小,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所以现在就要为他做打算了,不然,一旦兵败,砍头都是小事了。 澹台琦的话很嚣张,那勒施却只能被她牵着鼻子走,一想到儿子的那张天真的脸颊,那勒施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回头了,为了儿子,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呢。 哪怕兵败被杀,也好过让罗奇永远的踩在脚底下。 那勒施心事重重的往教场走去,路上的侍女与侍卫纷纷驻足向其行礼,天高云阔,微风轻抚,不远处牧马在吃草,悠扬的歌谣远远的传来,那勒施的心情变得很好,然后,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最不想见到的人,使她的心情变得糟透了。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王妃呀。”淑妃嘲讽的说。 “奴婢诺红见过淑妃。”诺红正端着一些跌打伤药给王庭御卫军住所送去,却不想遇到要去教场的那勒施。 虽然说,稀和是先被那勒施所救,再成为可汗与诺红结为夫妻的,但到底一个是明媒正娶,一个只是一个妾而已。诺红曾是高高在上的王妃,如今成为王庭中最低贱的侍女,而那勒施还是淑妃,世事变幻无常,也不过如此。 “当过王妃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都是别人给你行礼,也难怪连行礼都不会了。”那勒施说着,一面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看到诺红难过,她就很激动,很开心。 诺红猛然抬头瞪视过去,淑妃身后,一名侍女上前就甩了诺红一个耳光,“啪”一声脆响,诺红的左脸瞬间印出一只手掌印,“好个没规矩的奴才,竟敢直视娘娘的眼睛!” 这几个月来,诺红也受了不少苦,经常挨打外,还吃不上饭,这侍女的一巴掌虽然挺重的,但她还是忍了下来,垂下头去,重新给那勒施见礼,“奴婢诺红见过淑妃娘娘。” 而那侍女却甩手又打了诺红一个耳光,“连行礼都不会,要本姑娘亲自教你吗?” 诺红的嘴角流下血丝,左脸肿得更高,说话也不太清楚了,但她还是重新行礼道,“诺红见过淑妃娘娘!” “啪”,“我告诉你,你已经不是王妃了,只是一个下、贱的侍女而已,如果连见礼都不会的话,呆在王庭还有什么用?……” “够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耗在这儿,檀香,我们走吧。”那勒施开口阻止了侍女,然后轻蔑的看了诺红一眼,昂首阔步的离开了。 诺红站在原地,看着那勒施的背影渐渐消失,她心中庆幸的想着:幸好静安已经远嫁了,看不到她现在受苦的样子。 转而,诺红便有些揪心,因为诺家的覆灭,稀和拿罗奇也不当儿子看待了,她不指望罗奇还能登上王座,只要他活的好便好,只是,罗奇因事被关进了大理寺,以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了解,她相信这一定是陷害,只是,她却找不出证据,还儿子一个清白。 诺红紧了紧端托盘的手,通红的眼睛看了看天,人心难测,稀和的所作所为她已经心寒,如今要哭都感觉那泪是苦的。 将药物送到御卫军处所,往回走的时候,遇到了专门等候在哪里的娜塔。 一见诺红出来,娜塔便厉声呵斥道:“你这个侍女,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找淑妃娘娘的不快,娘娘这会儿要见你!”娜塔横眉竖眼的样子,的确有些令人害怕。 诺红古井无波的应了声是,便跟在娜塔的身后走着,路上遇见的侍女与侍卫都知道娜塔是淑妃宫里的人,所以见她带着一个小侍女,便赶紧绕道而行,若实在无路可走,便只有硬着头皮与她擦身而过,就怕被这个心思如法的侍女,抓出一丁点错来。 拐过一个弯,娜塔猛然将诺红拉到了一个没人的角落里,从袖子中掏出两个葱油饼递给诺红,嘱咐道:“王妃,奴婢这里有两个饼,你快点吃吧。” 一直以来,娜塔都是诺红的人,就算诺红已经不再是王妃,娜塔对她的忠心却没有变。 诺红见到饼,一把就将手中的托盘塞给娜塔,一手一只饼,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娜塔见此,很是替她不值,“王妃,您为了让陛下安心的守住王座,心甘情愿的奉出诺家,可是陛下却这样待您,奴婢真是替您不值。” 诺红咽下嘴里的饼,道:“我既然嫁给了他,便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诺家……我对不起诺家。”说完,又开始大口的吃饼子。 心痛归心痛,该说的还是要说,娜塔道:“淑妃与品尚夫人已经密谋要对陛下下手了,到时候,我会去放大皇子出来,您带着大皇子逃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回来了。” 诺红的动作慢了下来,但马上又开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好似有人要和她抢一般,将最后一口饼咽下,诺红抹了抹嘴唇上的油渍,郑重的说:“娜塔,你要当心,千万不要被那勒施或者澹台琦发现了。” 娜塔狠狠地点点头,有些泣不成声,诺红的心太善良了,而善良的人总是得不得好报。 诺红往外看了看,见没人,这才将托盘抱在怀里,回头对娜塔道:“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以后有什么事情也不要急于联系我,安全最重要。”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诺红离开后,娜塔定了定情绪才离开,悄悄地回到淑芳宫,然而才进屋不到一丈远,身后便传来一道冷厉的声音。 “娜塔,刚刚你去哪儿了?”那勒施步步逼近娜塔。 第117章 你死我活9 娜塔僵硬的回过身,一边向淑妃行礼,一边道:“奴婢听闻陛下送给了品尚夫人两朵冰雕的雪莲花,用来避暑降温,奴婢一时好奇,便去看了一下。”不用说,这两朵冰雕雪莲花定是从罗莱国运过来的了。 罗莱国盛产雕刻师是总所周知的事情,雕刻师分大家与小家,雕刻师中能被称为小家的,定然是集石雕木雕玉雕,金银花丝漆器,塑形工艺一身的人。 近些年来,因雕刻师大家罗莱国长公主华秀的隐退,江湖上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雕刻师大家,为此,雕刻师小家中出了很多偏才怪才,而就有那些怪才将手艺般到了冰冻上,雕刻出的作品,不仅栩栩如生,更是凭添了一股灵性,也就是这股灵性,将冰雕发扬光大起来。 世人都知道,冰在炎热的夏天是很难保存的,而稀和竟会不远千里从罗莱国运来冰雕,只为了让澹台琦降暑,他对她的宠爱,当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哼!”那勒施冷哼一声,陛下竟然不顾及与南炎国正在起战事,将那个女人疼到了骨子里。紧紧的盯着娜塔低垂的脑袋,阴测测的道:“你是不是觉得跟在那个女人的身后会更有前途一些?” “娘娘对奴婢恩重如山,奴婢绝不敢这样想。”娜塔心中惶惶不安,伏在地上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迫人的压力从头顶射下来,娜塔紧伏在地上。动也不敢动。 那勒施绕过娜塔,在首位上坐下,阴沉的脸忽而变得温柔起来,“不是就好。我待你不薄,相信你也不会背叛我的,好了,你下去吧。” 娜塔应了声是,起身便退了下去,回到寝室,她这才发觉,背后的衣裳,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娜塔刚刚回到寝室不久,物华宫便有侍女过来请那勒施过去一叙。 澹台琦围着。因喝了加了软骨散的奶酒。瘫坐在地上的稀和走了两圈。漂亮的杏眼妩媚的完成了一朵弯月,薄薄的红唇一张一合的笑道:“陛下,您劳累了这么许久。该歇歇了。” 浑身使不出力气的稀和,只有瞪着一双豹眼,恨不能在这个女人的身上烧出千百个窟窿。 澹台琦用袖子掩住口鼻,娇笑道:“陛下,您是说,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您吗?很简单啊,我是南炎国的康嘉公主啊。” 原来,南炎国不惜将昭武帝最小的女儿送来和亲,目的是要吞并它古牧呀! 只可惜,稀和明白的太晚了。 淑妃来到物华宫便见到了这一幕。不仅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久久不能回神,“妹妹,你这是做什么?”那勒施惊愕的问道。 “我做什么?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么?”澹台琦亲自将那勒施扶着,向物华宫的首座走去,边走边说:“我无儿无女,在这陌生的国家谁都不认识,姐姐说只要帮你让古红王子登上宝座,你就会让我衣食无忧,所以妹妹才这么做的呀,我可都是为了姐姐呢。” 闻言,那勒施刷的惨白了一张脸,思维顿时混乱,被澹台琦按在了首位上坐下。 稀和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勒施,神情中满是不可置信,这两个人都是他的女人,他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她们会合谋害他。他更没有想到,自己吞并了诺家的势力,为这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创造了条件! “畜生!!”稀和嘶哑着嗓子叫了一声,脸上,脖子上,手背上,青筋暴突,整个人看上去异常可怖。 终于回过神来的那勒施,腾一下站起来,直扑在稀和身上,哭喊着,“陛下,陛下我没有要害你的,是她,是她要害你!”那勒施指着澹台琦控诉道。 康嘉公主满脸委屈的道:“姐姐,陛下对我好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不是你的教唆,我有陛下做依靠,何必要做下这得天地不容之事呢?” 那勒施听她这样说,顿时百口莫辩,稀和狠狠地推开了她,吼道:“你这个贱、人,离我远一点!” “陛下!”她本以为澹台琦请她过来,无非又是要炫耀稀和对她的恩宠,却不想会是这样,她无从辩解,也不知从何开始,急的眼泪簌簌地往下掉。 澹台琦一步步靠近地上的两人,扬声道:“来人啊,将陛下送到淑芳宫休息。”室外两名侍卫听到声音,快步的走进来,一边一个将稀和拖了出去,而此时的稀和,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这样被拖下去了。 紧接着,澹台琦蹲在那勒施的身边劝道:“姐姐,不要怪妹妹心狠,你我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让古红早日登上宝座,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那勒施没有说话,只是怨毒的看着她,澹台琦取出锦帕为其擦拭眼泪,继续道:“诺红失去了家族的庇佑,罗奇被关在大理寺,稀和也被你软禁起来了,再也没有人会阻碍你了,你的好日子到了,何必要哭成这样呢,你应当高兴才是啊。等二皇子登基了,我便休书一封去南炎国,让绝儿收兵,这样岂不是两全其美?” 那勒施被澹台琦说的有些动容,事已至此,已无法改变,她呆呆的看着这个比自己年轻许多的女子,不寒而栗,却没有半点办法,点点头道:“你要我怎么做?” “姐姐这样聪慧,用不着我教吧?”澹台琦笑得妖媚。稀和已经被她们控制了,剩下的便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杀了稀和和罗奇,让古红登基为帝,只有这样,你那勒施才可以高枕无忧。 那勒施明白她的意思,但明白归明白,做归做,一想到要杀了自己的丈夫,那勒施就有些胆怯,连想也不敢想。 见那勒施一脸纠结的模样,澹台琦道:“怎么,为了你的儿子,你舍不得吗?” 是啊,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儿子,为了儿子,即便即便以后古红知道是自己杀了他的父亲,他也不会责怪她的,“我知道怎么做了。”那勒施艰难的站了起来,稍稍整理妆容后,对澹台琦道:“有些事情,适可而止就可以了,多了,连老天都会看不过眼的。” 那勒施是想说,恶事做多了,死了要下地狱的。 第118章 你死我活10 那勒施回到淑芳宫,便见宫中多了两名宫女,她知道这是澹台琦的人,是以看也不看她们,环视着宫中的鎏金镶玉,明光亮彩,刚刚沉静下来的心又开始不安,澹台琦心毒狠辣,表里不一,最是会笼络人心,她将自己算计在内,至此已不能回头了,日后,她若是拿此件事威胁自己,那她也不会放过她! 正在此时,垂帘旁一侍女道:“娘娘,奴婢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那勒施闻声,向那侍女看去,心头顿时生出厌恶,但因那侍女是澹台琦派来监视自己的,便冷冷的吞出一个字:“说。” 侍女微敛眼眸,轻声道:“自开国以来便有识时务为俊杰一说,夫人心怀大志,乃真龙凤,我劝淑妃娘娘还是不要有异心的好。” 那勒施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忽然“砰”的一声,一手狠狠拍在桌上,“我要怎么做还不需要你来教!” “奴婢只是在提醒娘娘,如今陛下已经知道您和夫人合谋篡位,欲以扶持二皇子登基,您在这个时候反悔,只有一条不归路而已。”侍女不温不火的道。 淑妃放在腿上的手,不自觉狠狠地捏成了拳头,骨节泛白,指甲深深地陷进了肉里,她却没有感觉,阴沉一张不再温柔的面孔,咬牙道:“你这是在威胁我?” “奴婢不敢,奴婢只是在劝娘娘。”侍女恭敬的底下头道。 那勒施瞪了侍女一眼,明白这是澹台琦的意思。新中虽然恨得牙痒痒,但拿一个侍女发泄也不能解决目前的局面,道:“你还知道自己只是个奴婢!” “娘娘,夫人还交待了奴婢一件事。”侍女毫不在意那勒施正处在暴怒的边缘。 “说。” “夫人说。在找到玉玺之前,陛下就交由娘娘照顾,直到水到渠成的那一日起,并且,这事不能让罗奇皇子知道。” 那勒施盯着侍女的样子,就好像是透过侍女在看另一个人,这么久以来,澹台琦步步为营,精心计算,以她的手腕。根本不需要花费这么久的时间都还不知道稀和将玉玺藏在哪儿。而唯一的解释就是。稀和没有完全信任,而澹台琦着急的将稀和软禁,要是在寻找玉玺期间。发生一丁点意外的话,那所有的计划都将前功尽弃。 按照大堂琦心细如发的性子,不会想不到这一点,而她还是这样做了,那就是说,她有其他的计划,这个计划极有可能是要覆灭整个古牧。 想到这儿,那勒施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喝问道:“带我去见陛下。” 侍女不疑有他,做了个请的动作。道:“请娘娘随我来。” 跟在侍女的身后,走进内室,然后便见侍女在北面的博古架前停了下来,那勒施有些疑惑,难道她知道自己宫中的密室?不想那侍女将博古架上的一只玉碗转动了两下,便立即有微微的轰鸣声响起,那勒施脸色顿时惨白,然后就见博古架一角为丁点成扇形往外移动了三寸,咔哒咔哒的机括声中,在博古架的下面,露出一枚圆形凸起,侍女将圆形凸起往地下一按,在距离床榻一步远的距离,便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深洞,拾级而下。 “娘娘请随我来。”侍女毕恭毕敬的点了一只宫灯,缓缓地道。 寝宫中的这个密室,是那勒施住进来后秘密安排人建造了,而且在竣工之日将所有工匠都杀了,为何这侍女会这密室?那勒施手心发汗,一把揪住了侍女的衣襟,怒气冲冲的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进密室的方法的?!” 她的面孔狰狞,瞪大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看起来极为恐怖,而侍女却置若罔闻,一点都不感到恐惧,轻描淡写的捏住揪住自己衣襟的手腕,咔哒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与此同时,侍女冷冷的道:“娘娘,不是每一人都会对您的所作所为忍气吞声的,请您随奴婢下来。” 那勒施光洁的额头冷汗直冒,断腕之痛她都感觉不到了,一股冰寒之气从地底之蹿向心腔,看着侍女的目光充满了恐惧与惊骇,嘴唇哆嗦着,就是说不出话来。 室内数名侍女见此,却没有一个上前阻止,或冷观,或无视。 侍女冷冷一笑,就着手势,将那勒施强行了拉进密室中,一边走着,侍女一面道:“夫人从小生就一颗七窍玲珑心,深得先皇的喜爱,要天上的星星不带给月亮的,所以我们这些奴婢,心甘情愿为夫人卖命,想要知道你这个密室的入室之法又有何难呢。” 两人顺着阶梯往下走,昏暗的光线只能照见脚步前一点点,越往下便觉得越压抑,便知道这密室的空间不大,十数个梯阶走完,就是平整的青石板地面,那勒施惨白着一张脸,由侍女拖行着往前,到了一处拐角,侍女点燃了墙壁上的一只火把,熊熊火焰,照亮了整个密室。 在他们面前,是一只精铁焊接的铁笼,里面关着的正是曾经呼风唤雨的古牧可汗稀和,现在他已经清醒,瞪大眼眸,如同发怒的雄狮盘坐于地,那勒施见此,惧怕的往后退了一步,而侍女却拉着她的手腕不放。 那勒施挣扎,侍女放手,使得那勒施一下子坐倒在地,手腕上的剧痛瞬间侵蚀了她所有的感觉,痛叫一声,坐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侍女看也不看那勒施一眼,走到关着稀和的牢笼面前,就这么看着稀和,不说话。 见那勒施竟然会被一名侍女拿捏在手中,稀和有些疑惑,开始怀疑那勒施也遭到了澹台琦的毒手,但这并不能掩盖那勒施曾经犯下的罪行,冷厉的叱问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陛下……”那勒施轻唤了一声,她想说自己是身不由己的,是澹台琦诱惑她,威胁她的,可她就是说不出口,也没有脸面去说。心中的愧疚与爱子之情相互冲击,那勒施想拿出绝情的一面,却也想扑上前去,将稀和放出来。 眼前精铁制作的铁笼,从外面有铁链锁住,笼子里关着的是一头低声咆哮的雄狮,也是她的丈夫,更是她孩子的父亲,这让她如何下的手去? 站立一旁的侍女,微微抬眸,毫不畏惧稀和要吃人的恐怖面相,淡然的道:“这位将是古牧族未来的国母,稀和,见国母到,你怎如此无礼?还不快见来见过娘娘。 那勒施一愣,这是**裸的陷害,栽赃,然而,事已至此,她百口莫辩,也无心去辩,艰难的站起来,强忍着断腕之痛,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稀和的面前,继而狂笑着问道:“稀和,你可想过你也有今天?哈哈哈。” 稀和看向那勒施低垂的手,眼中精光一闪,便知道是澹台琦利用了她,“贱,人永远都是贱,人,成不了气候,就算穿上了凤袍也只是一只上不了台面的山鸡!” 那勒施从来不知道稀和也有这样的一面,骂起人来可以这样粗俗不堪,回过神来,那勒施冷笑道:“阶下囚的滋味不错吧?回想一下你亲手将诺红贬为侍女,将儿子关押在大理寺,然后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软禁在此,为他人作嫁衣的感觉,您一定很后悔吧?” 察觉到那勒施的疯狂,稀和反倒更加冷静了,闭上眼睛不再搭理她。 “他当然不会后悔,因为将来继承大统的依旧是他的儿子,只不过是换了一个人而已。”侍女在一旁接口道。 那勒施盯着稀和,久久才道:“人我也看过了,走吧。”然后两人便顺着原路返回,刚出密室,从外面便冲进来一群铁甲银枪的御卫军,将淑芳宫中的所有出口团团包围起来。 见突然冲进来许多御卫军,侍女立即呵斥道:“这是淑妃娘娘的寝宫,没有命令,谁让你们进来的?”站在侍女身旁的那勒施,捧着断腕的手臂,见来者不善的御卫军,心中生出浓浓地不安。 可汗王庭中有三分之一的御卫军是由稀和直接管理,其余的则是听令与虎符,在将稀和控制之前,澹台琦就已经拿到了控制御卫军的虎符,而面前这突然冲进来的人,肯定就是稀和的人,而又是谁在指挥他们呢?莫不是她们的计划已经败露? “自然是陛下让我们进来的。”一道女声,威严的响起。 顺着声源看去,那勒施顿时大吃一惊,惊诧道:“是你!” “是我,”诺红一步步走近那勒施,停在安全的范围之内,“你们不是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陛下没有杀我么,我现在就来告诉你吧,因为这是我和陛下设下的苦肉计。” “忠孝两难全,我选择将诺家贡献给陛下,就是希望陛下能守住一个更加完美的和谐的大家庭,牺牲我一个小家,成全一个大家,也算是值得的了,只不过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将澹台琦赶出我们古牧。” 那勒施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接道:“所以,你可以忍心将静安那丫头远嫁到贵金国,可以放弃荣华富贵,甘愿去做一个卑贱的侍女,你真是太可怕了!” “将她们拿下!”诺红一挥手,命令御卫军们开始行动。 第119章 情势逆转1 众军士们一拥而上,而就在这时,角落中两名侍女立即从腰间抽出软剑,“叮”一声脆响,与冲进来的御卫军交手了。 内心挣扎的那勒施,在这个时候,却无比强势的道:“我是淑妃,我看你们谁敢动我?!”其实见到诺红,那勒施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而庆幸的是,儿子古红被她哄出去打猎了,需要一周才会回来,而到那个时候,一切都将尘埃落定了。 几个正要上前的御卫军闻言,便有些犹豫的停下了脚步,但眼睛却不离那勒施。 与此同时,澹台琦在得知诺红带领一众御卫军攻进淑芳宫时,澹台琦胸有成竹令一名侍女带着令牌,趁着混乱直奔大理寺,而后便从密道中逃出去了。 大理寺中,罗奇颓废的坐在床上,微仰着头看着那巴掌大的天窗,面有焦虑。那一晚,他本在自己的寝宫中读书,却不知怎么就晕乎乎的到了物华宫,而且,就在他迷糊之际,稀和就进来了,并且将他关在了这里,整个过程他的神志都非常清晰,可是身体却一直到现在都还处在无力状态,并伴有头痛,所以,他又有些怀疑是否是自己真的喝酒了,恍恍惚惚,他有些分不清什么是真实发生的,什么事又是自己幻想的。 隐隐约约中,他听见一女子在说话,可是因为有一点距离,中间又隔了几间囚室,所以听不清说了什么,过了一会儿。便有脚步声走进来,一名女子站在罗奇的面前,一面打开囚室的锁,一面急切的道:“大皇子。您快随我走吧,淑妃娘娘叛变了。” 罗奇听了大吃一惊,一把将被侍女打开的牢门重新关上了,隔着牢门道:“淑妃娘娘本性纯良,她怎么会叛变呢 ,你快说出实情,不然我不出去。” 侍女急的没办法,快速的道:“淑妃将陛下软禁在了淑芳宫密室里,这会儿夫人已经带人去救陛下了,所以。您快遂奴婢走吧。” 罗奇心念电转。这淑妃平日里不显山露水。没想到居然胆大到软禁可汗,这样大的事情,凉侍女也不敢说谎骗他。想通此节,二话不说拉开牢门就冲了出去,身后的侍女没有来得及跟上去,只得落在了后面。 大理寺中的狱卒已是澹台琦的人,是以一路走来,都没有人横加阻拦,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王庭,入眼的便是硝烟滚滚,鲜血如流,侍女们乱作一团。一些有武功的与一群御卫军打成一片,场面混乱不堪。 罗奇喘着粗气休息,突见一名御卫军直冲而来,于是待那人近了便飞起一脚踹中其胸口,那人因停不下冲势,一下子就被踹翻在地,发出痛苦的哀嚎,身后侍女及时赶到,大喊了一声,“大皇子快去淑芳宫救陛下!” 闻言,罗奇头也不回的就冲向了淑芳宫,一路之上,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虽然体力已渐渐不支,然而一想到一向贤淑的淑妃都有胆子将国君软禁,这样疯狂的女子,又有什么事是不敢做的? 很快,老远便见淑芳宫被里三层外三层被包了个严严实实,罗奇心想,这一次你可能几要命丧于此了。 带着悲壮的心情,罗奇小心翼翼的往淑芳宫里面走去,而侍女便一直紧跟他的身后,随时随地做出适当的反应。入内,果真便见到那勒施带着一群侍女抵抗着御卫军,诺红见到儿子,心中感到异常满足,信心十足的大喊一声:“无论是谁,抓到那勒施都有重赏!” 罗奇绕过几名御卫军,来到诺红的跟前,道:“母亲您受苦了,我这就去救父汗。”说罢,便跟着侍女下到密室中,而因为所有的人都被那勒施与澹台琦的人缠在了寝殿,所以密室中除了稀和以外,便没有其他人。 拿着火把,罗奇顺着甬道前行,不一会儿便看见被关在了铁笼中的稀和,稀和憔悴的面容,使得罗奇瞬间就忘却了对他的所有的算计与恨意,然后他便看见锁住的牢门,没有钥匙根本就打不开锁链,正要取藏在靴子里的匕首时,猛然从身后刺来一柄软剑,剑穿透了罗奇的身体,鲜血滴滴答答的顺着血槽往下流。 “奇儿!”铁笼中稀和见此,大叫一声,双手紧紧抓住铁门,却不能上前阻止。 燃烧的火把上火焰跳跃,火光下的情景诡异。 罗奇一把抓住剑身,随即一个使劲就扭断了软剑,断剑“叮当”一声掉在地上。 见此,侍女有些害怕,随即心一横,快速的将剑往外一拔,一股血液如喷泉一样从伤口喷洒出来,溅了侍女一脸。 接着,侍女疯狂的在罗奇的身上连续的补了好几下,才停下来,而此时她的样子已如同嗜血修罗,全身布满了鲜血,狰狞而恐怖。 眼睁睁的看着儿子被人刺杀,自己却无能为力,稀和猛摇着铁门,口中声嘶力竭的喊着,都无济于事。 罗奇先是意外中剑,然后将软剑扭断费了他不少力气,尚未缓过气来,女子顿时变本加厉,就算是断剑,也要了他的命。 身中数剑,侍女停手后,罗奇这才缓缓地倒了下去,“砰”一声,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奇儿!”稀和红着眼怒吼,脸上的青筋暴突。 侍女将手中的断剑扔掉,从罗奇的靴子里取出匕首,一步步逼近稀和,然后二话不说,劈手便向稀和刺去,稀和往后退了一步,锋利的匕首,砍在了铁笼上,发出“锵”的一声,火花四溅。 侍女狞笑了一下,缓缓绕到铁笼的另一边,准备再一次攻击,而就在这时,密室的入口处传来阵阵脚步声,侍女灵机一转,将断剑捡起,然后狠狠地对着自己的腹部刺了进去,拔出,又飞快的将铁笼上的锁链砍断,嘴中大叫道:“陛下别杀我,饶命啊陛下!” 一面又将鲜血淋漓的断剑递给冲出铁笼的稀和,自己则满脸惧色的,倒在地上,往外爬着,口中不停的道:“陛下饶命啊。” 甬道中走进一大群人,当前的便是诺红,然而,她一进来便看见稀和拿着血淋淋的断剑,追杀着一名侍女,在距离侍女不远的地方,则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罗奇,顿时心如刀绞,飞快的上前来,却依旧阻止不了稀和一剑刺进侍女的身体里。 “奇儿?你醒醒好不好?”诺红伏在地上轻轻地唤道,眼泪不自觉的就掉了下来。 另一边,稀和将手中的断剑扔下,对重任命令道:“澹台琦与那勒施合谋篡位,将二人斩立决,那家株连九族。” 话音落,密室的入口处传来一声痛苦,却是古红提前回来了。 不用稀和下令,便立即有御卫军将古红控制起来,古红挣扎,带着浓重的哭腔道:“父汗,你为什么要杀我母亲?为什么?” 那勒施谋反,稀和对她的这个孩子也厌恶起来,若不是那勒施生了他,整个古牧都应该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稀和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罗奇,对御卫军吼道:“还不将这个畜生带下去!” 古红却是什么都不明白,怎么好好的父汗就要杀了自己和母亲,难道这一切都是诺红挑唆的?他亦向诺红的方向看了看,张口就问:“罗奇哥哥怎么了?他为什么躺在地上?”问完话,古红便隐约的知道了什么,泪水哗哗的往下流,辩解道:“一定不是母亲干的,一定不是母亲干的。”而御卫军已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径直将其带了下去。 伤心欲绝的诺红,由侍女扶起来,缓缓地走到稀和的面前,突然质问道:“陛下,奇儿他……”是不是你杀的?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出来,但意思已非常清楚。 当时密室中就只有三人,稀和,罗奇,与一个领路的侍女,罗奇在诺红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倒地不起了,而侍女受重伤正在躲避稀和的追杀,在现场,只有稀和手中的断剑上有血,这个情景,不让诺红怀疑都不行。 稀和没有说话,但脸色却越来越差,看向诺红的眼神是呆滞的,这让诺红心生不安,方要开口询问时,外面一名御卫军进来报,在物华宫中发现一条密道直通王庭外,品尚夫人不见踪迹,问是否要出宫追查。 诺红听到回报,立即道:“澹台琦在古牧人生地不熟的,除非城外有人接应,不然的话,她连皇城都走不出去。” 稀和依旧没有说话,脸色却越来越难看,那军士久久得不到陛下的命令,便疑惑的抬头望去,就在这时,稀和身子一颤,张口便吐了一大口血来,随即便晕了过去,而那黑色的血喷了军士一脸。 诺红一惊,扶住稀和下滑的身子,大声道:“陛下您怎么了?快传医师来!”一时间人仰马翻,有趣找医师的,有去安排御撵的,环抱着稀和,诺红对御卫军下令道:“传令下去,封锁所有城门,许进不许出,带上品尚夫人的画像,一旦见到立马带回来,死活不论。” 第120章 情势逆转2 “是!”军士朗声应道,转身便出去了。 不一会儿功夫,数位医师便在侍女的催促下来到密室,给稀和切脉检查后,才命人将稀和抬上御撵,移驾大汗宫,而另一边, 有医师在诺红的命令下给已死去的罗奇把脉,医师的脸色很不好,只一息的功夫就给出了答案,诺红原先不相信儿子已死的事实,而现在,经受不住打击的,只觉得腿一软,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南炎国人皇王府,这几日,不知怎么回事,在颐和看望静王与俨王后,京都名媛们一个个都好似约好了一般,纷纷不请自来,与颐和像是多年不见得老朋友一般,说说笑笑就是一天。 所以,这几日颐和忙的连大门都不能出去,而这座宅子的男主人,每天天不亮就被皇帝召进宫,天黑了才回来,与颐和见面的机会几乎没有,更别提能否帮颐和,招待这群燕瘦环肥的女人们了。 坐在席位上,颐和有些走神的想着,一旁服侍的碧湖,见对面征远之女已面露不耐,着急之下灵光一闪,躬身上前为颐和续茶,然后又悄悄地退了下去。 颐和回过神,淡淡的瞥了一眼碧湖离开的背影,随即敛眸,缓声道:“颐和失礼了,不知李小姐刚刚说了什么?” 李丽华乃是征远将军李释次女,其兄长便是人皇王澹台绝的伴读,这几个人是从小的玩伴,关系极为要好。颐和甚至听说敦元皇贵妃曾经有意将李氏女赐婚于澹台绝,后被当时还是皇子的澹台临拒绝了,但就算有了这样的尴尬事,李家的人也没有生出异心。还是如原来一样,李丽华更是在颐和回都后,隔三差五的往这儿跑。 李丽华因为父亲的原因,自小稀和舞枪弄棒,性格豪爽,见颐和依旧称呼自己为小姐,便有些生气的说:“颐儿,你再这样李小姐李小姐的叫我,我可要生气了。” 颐和年纪比李丽华要小上几岁,是以李丽华便自来熟以姐自称。洒脱不羁的样子很讨颐和的喜欢。只是最近药宗方面传来消息。天圣会与丹照商会都有些小动作,在外的药宗成员经常被他们打的头破血流才逃回来,有的甚至是莫名失踪了。而颐和现在被困在这里,药宗里的那些老顽固根本不听她的话,颐和有些烦躁,昨日匆匆交待童月,让他回去宗门,协助长老们清查此事,也不知情况怎么样了。 闻言,颐和面瘫一样的脸微微抬起,难得的笑了,“生气容易使人变老的。你这花一样的美人儿,还没有嫁人就老了,多可惜!” 李丽华大吃一惊,捧着自己的脸狂叫道:“真的吗?那可是太好了,父亲大人老说我像个孩子,我老一点,可不就是大人了。”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不是孩子又是什么,颐和有些好笑,两个人又断断续续的说了一会儿话,李丽华便告辞了。 送走李丽华,碧湖跟在颐和的身后往回走,叽叽喳喳的说:“李小姐和他的哥哥真是应该换一下性格,李公子文文静静的,而李小姐真是女中豪杰,如果上战场打仗的话,怕是比一些男儿还要英勇!” 颐和回头看了她一眼,平淡的道:“如果南炎国需要女人上战场的话,恐怕也就到了灭国的时候了。” “呸呸呸,奴婢说错话了,”碧湖自责的偷偷瞅了颐和一眼,讨好的道:“公主,下午府中定不会再来人了,我们出去玩吧?” 颐和想了想,道:“好,你去准备一下。” 碧湖高兴的一跃三尺,咧着嘴傻笑着去准备了。 出发前,颐和交待了莫菲菲一些事情,然后才带着碧湖,馥兰和一名从药宗调过来的护院,驾着马车出府了。 马车上,碧湖坐下窗下,雀跃的指着满街的东西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颐和静坐着听碧湖的欢呼声,而馥兰则坐在车外,与车夫并肩而坐,不言不语。 马车上要数碧湖最高兴了,每每看见一样新奇的事务都要大叫一番: “小姐快看,那个人头上的金钗好漂亮啊!”碧湖指着一个从首饰店中出来的女子大呼小叫。 “啊!小姐快来看,那有个小贼在偷人荷包!”碧湖尚未收回来的手臂,又伸出窗外,远远的指着一条巷子里正在进行的案件。 “小姐快看,那个人长得好奇怪哦,一个人的鼻子竟然可以长成那么弯的。” 被碧湖称作怪人的白衣男子,腰间挂了一支箫,正与马车擦身而过,好似听见碧湖在说他,便扭头看向马车,而这时,颐和正向外看过来,两个人的视线匆匆相遇,而后错开,男子显得很是惊讶,停住了脚步,看着远去的马车,喃喃:“我要找的人难道是她?” 颐和也有些错愕,这么长时间以来,她都没有发现有人与自己一样有鹰钩鼻,猛一见到居然有个人和自己一样,她虽然也有些好奇,但却没放在心上。 马车骨碌碌的便走完了一条街,街上的行人渐多,不便行车,几人便下了马车,顺着青石板路往前走,而谁都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的身后,跟了一个人。 到了一座名曰祥泰楼的酒楼前,里面出来说书人的声音,急迫而清晰,似乎是讲到了精彩部分,颐和二话不说,领头就进去了,而馥兰却回头看了一眼,见没有什么异常,才进了酒楼。 而馥兰却不知,正是她的一回头,让跟踪他们的白衣男子吓了一跳,不敢跟的太紧了,选了祥泰楼对面的一家酒肆,进去了。 选了一个包厢,在小二的带领下上了楼,在二楼,颐和匆匆一瞥,见临窗的一张桌子上,一个老头儿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眼中流光一闪,颐和上前便道:“师父,您老人家去哪儿了?这么长时间都不来找我!” 这大口吃喝的老头儿不是别人,正是武氏的父亲,武则。 见到颐和,武则大喜,抹抹嘴巴,正要说话,却不知怎么突然扭头鼓着嘴,看也不看颐和一眼,像是在生颐和的气。 跟在颐和身后的人,都没见过武则,不免都有些好奇。馥兰淡淡的扫了一眼武则,见是个老顽童样的老人家,便没放在心上;碧湖一听颐和称其为师父,便有所收敛的站在颐和身后,但不时偷眼打量这个奇怪的老头;临时车夫是药宗成员,自然知道颐和的师父是谁,当下便加恭敬的跟在众人身后。 颐和猛一见到亲人,高兴的很,笑弯了眼,乖巧的道:“许久不见,师父真是越活越年轻了,徒儿甚是想念呢。” 话落,武则却是依旧没有搭理颐和的意思,盯着对面的酒肆目不转睛,面上的神情亦变得严肃,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愿见到的东西。 颐和察觉道武则的一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却是见到那个有着鹰钩鼻的白衣男子,随即问道:“师父,你认识他?” 武则没有回答,但他握着酒杯的手却在不断收紧,“咔”一声脆响,杯子被捏成了一堆粉末,顺着酒水滴在桌上。 见此,颐和一惊,药师都是没有内力的,而武则却能将一只酒杯捏成粉末,这说明武则不仅是药师,更是拥有内力的药师,除去开山祖师,武则是药宗第一个同时武功的药师,颐和不着痕迹的遮住碧湖的视线,轻描淡写的取出锦帕为武则擦拭手掌,一面道:“师父怎么这么不小心,您随我回去吧?”颐和毫不意外的发现,武则的手心没有一丝伤痕。 武则回过神,慌忙的抽回自己的手,在胸前的衣服上抹了抹,魂不守舍的道:“嗯,回去,我跟你回去。” 颐和亲自扶起武则,微微抬眼扫了一眼对楼坐着的白衣男子,他二十岁左右,乌发在脑后用一根木簪挽成发髻,线条硬朗的脸,剑眉入鬓,下面一双漆黑的眸子,高挺的鼻梁,形似鹰嘴的鼻尖,凉薄的唇,整个人清冷的坐在哪里,便有一股迫人的气势逼过来,对上他的眼睛,颐和觉得里面有种杀手的冰冷,快速的移开视线,将武则扶下酒楼,上马车时,颐和又朝男子的位置看过去,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颐和心中不安,命令快速回府,碧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却被颐和一脸的阴沉吓得不轻,一路上都不敢说话。 马蹄踏踏,马车在道路上飞快的跑着,车厢里的气氛有些怪异与沉闷。 颐和拉着武则的手,关切的问道:“师父,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 “我去找药材了啊,小丫头,我会炼制濯照丹了!”武则兴奋地在马车里东张西望,随手拉着只挂着车壁上的小铁坏,不料却拉开了一只小抽屉,这更让武则兴奋了,捡了抽屉里一枚水晶糕吃下后,手快的将车壁上所有的内嵌抽屉全部打开,然后喜不自胜的开吃。 碧湖原本对着老头儿还有些害怕,但武则不顾形象的样子,顿时让小丫头心生鄙夷,转过头看外面,也不愿再看他一眼,并且腹诽道:公主找谁当师父不好呀,找这么个没有规矩的糟老头儿! 第121章 情势逆转3 马车快速的跑着,车内的人颠成了一团,却没有一个人发出怨言。 突然,马儿受惊猛然停止前行,颐和三人在车内成了滚地葫芦,混乱中,只听外面一道女声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颐和掀开车帘的一角,发现马车已被一群黑衣人包围,而且是在闹市之中。 突然出现的黑衣人,将行人们吓得四处逃窜,尖叫声一片,更是有不少路边摊被人撞翻,东西散了一地。 颐和放下车帘,轻声道:“我们被包围了。” 碧湖的脸色从马车猛然停止之时,便已经苍白如纸,此时一听颐和的话,立马就要晕过去的样子,哆哆嗦嗦的问道:“有……有人要杀我们吗?” 而颐和却在她的眼中,意外的看见一闪而过的精光,伸出去的手便手了回来,从靴子中取出匕首,对武则道:“外面的那些人可能是天圣会的,师父,你要小心。”话音落,颐和快速的将匕首刺进了碧湖的胸腔中,然后对武则解释道:“我今天出来是临时起意的,天圣会的人不可能这么快就会知道,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身边出现了细作。” 可以称之为人瑞的武则,见颐和杀人也没什么感觉,悄悄地来到车帘旁,掀起一角对外观察起来,一手锊着胡须,道:“这几个人还不够我塞牙缝的!” 车内的颐和,顿时翻了翻白眼。这老头儿有时候说话真的是很不着调。 黑衣人没有回答馥兰的问话,对峙了数息便挥着长剑冲向了马车,刺目的阳光下,银光乱闪。馥兰抽出藏匿在腰间的软剑,身形如影,对上了黑衣人。 敌众我寡,馥兰拦下了五个黑衣人,车夫拦下了三个黑衣人,而剩下的黑衣人便直奔马车而来,情势危急,颐和自知与这群黑衣人颤抖下去,吃亏的就只会自己,于是在武则要下车时。快速的钻出了车厢。拉起缰绳。“驾!”,马车飞奔而出。 突发的状况,使黑衣人们闪让一边。错失时机。 因为马车突然前奔,坐在车帘后的武则猝不及防,一下子滚回车厢的最里面了,后脑勺“咚”一声撞在车壁上,疼的他直咧咧。 颐和一面驾车,一面思考,这群黑衣人胆敢光天化日之下行刺,肆无忌惮,如果不是背后有人有恃无恐,那便是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这个猜测甫一出现,颐和就觉得脊梁骨发冷。 京畿重地,巡捕房捕快来回巡逻,天圣会的这帮亡命之徒,在此闹市之中,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便有那好事的欲谄媚的,第一时间内,找到了那个喜欢便衣暗访的九门提督大人,不一会儿功夫,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快奔而来。 一身灰褐色粗布衣裳,瘦瘪的老头儿带着一众兵士,人还未至现场,老远的便听见兵戈相击之声,九门提督一颗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快马奔向现场,却见一辆马车直冲过来,后面还跟了数名黑衣人。 颠簸的马车中,武则搓着双手,双眼中精光一闪而过,心道:这帮兔崽子,没尝过爷爷的拳头的厉害,竟然如此嚣张,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突然,他看见一个老头儿坐在高头大马上向这边冲过来,后面一大群士兵当真的威风凛凛,眼珠一转,武则抬手从颐和的身后射出一枚暗器,打飞一名偷袭的黑衣人,随即大声嚷嚷道:“哎呀,死人脸,快来救命啊!”老头儿红润的脸颊,精光四射的眼眸,好似害怕至极而到处乱舞的手,以及东倒西歪的身子,他以极差的演技,在九门提督门前穷嚷嚷着。 九门提督一见马车上竟然还有一名白发老人,顿时怒发冲冠,法令道:“将他们拿下!” 兵士涌动,受了惊吓的马匹猛力向前奔去,车中的颐和极力控制着马车的平衡,而身后的黑衣人却紧跟不舍。 馥兰提着软剑极快的瞥见跑远的马车与紧追其后的黑衣人,面色无波,但转头盯上对手的眼眸,却幽深的令人害怕。一剑削断攻上前来的黑衣人的右臂,红色的血液喷溅,洒下一路妖娆。 今日出府前,颐和曾来找她,要她查出王府中天圣会细作,必要时先斩后奏,所以,她才跟着颐和出府,目的就是为了查出谁是细作,不料却遇到这样的事情,本来这并不在她的责任范围内,但是见到那张稚嫩的脸庞上的决绝与坚毅后,馥兰出手了。 马车夫的武功显然不敌对手,身上已经添了好几道血痕,但是他却依然在坚持着,周围突然围拢的兵士,见到他与黑衣人斗的难解难分,鲜血淋漓,却根本帮不上忙。 一掌打开迎面攻来的黑衣人,马车夫方要喘息一下,侧面便刺来更凌厉的一剑,马车夫手腕倒转,提剑而上,将利剑隔开,却在这时,从背后猛然刺来一剑,瞬间穿透了他的身体。 手中高举着佩剑,马车夫低头看一眼胸前带血的剑尖,口中不可抑止的冒出血沫,那血红的泛黑,一滴滴落下,在地上滴出一朵朵妖娆的红花。 背后的黑衣人猛然抽出利刃,与另外两名黑衣人,不约而同的飞身上了路边的房顶,转眼消失不见。 天空下,马车夫的尸体,轰然倒下,围在四周的兵士们,瞬时将手中的矛头指向了他。 馥兰的身上又添了一道血痕,她的对手亦不好受,淋漓的血浸湿了黑衣,后仰下腰,躲避袭来的一剑,却见不远的地方,马车夫笔直倒下的身体,馥兰心头微凉,手中狠招迸发,一击凌厉的梅花落,刺穿了其中一名黑衣人的身体。 驾着马车的颐和,无暇顾它,看见路就跑,不知不觉间马车便到了郊外。 突然,马车顶上“咚”的一声,便有人从后面将颐和一把抱起,跳下了马车。 武则从路边的树上扯了一把树叶,与渐渐为上来的十多名黑衣人对峙着,神情肃穆,森然的气势从其体内散发。与武则背靠着背,颐和手握匕首,阴森的盯着面前不断流血的黑衣人。 武则在马车中的小动作,颐和看得一清二楚,她虽然不知道武则的功力有多深,却是很放心的将自己的后背交付与他。 “你们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思一路将我逼到这儿来,现在怎么不动手了?”薄唇轻启,手中雪亮的刀刃的光亮投在对手的胸前。 “废话少说,纳命来吧!”一名头领似的黑衣人吼道,话落,周围的黑衣人一拥而上,霎时间刀光剑影乱闪,叮叮声不断,火花四溅。 同样身在包围圈内的武则,见黑衣人攻了上来,甩手便将手里夹着的树叶射出,紧接着便响起利器刺进**的声音,无名黑衣人同时惨叫一声,倒了下去。 隔开侧袭一剑,颐和挑了挑眉,抬起另一只手便插进了那人的眼窝,嗤一声,眼珠便被她剜了出来,然后随随便便的在黑衣人的心脏位置加了一刀。 周围的黑衣人看的胆寒,都停下了手,其中一人微微向其他做了一个眼色,颐和看的分明,心生警觉。 “小小年纪便能登上掌门之位,果然有些手段。”般若上下打量了一下颐和,小心翼翼的道。 “一个女人,能有你这样的身手,也是不简单的,有什么道道,你就画下来吧。”颐和隐藏在长袖中的手,微微颤抖着,面上却依旧风淡云轻。 颐和的脑中,有很多特别的记忆,这些记忆告诉她,面对敌人时,就算敌不过,在气势上却不能也输给对了。在那个世界中的自己,可以轻易的猎杀一切目标,完成艰难的任务,而现在,她却有些失去信心。 “废话少说,交出清华丹药方,我便饶你不死。”般若眯起眼威胁道。 原来是为了清华丹,颐和皱了皱眉,心道:天圣会果然不可小觑,居然知道她有清华丹药方。对峙着,武则突然开口道:“女娃娃,清华丹又不是安胎药,你要它做什么?” 闻言,般若的脸色瞬时涨红,不过一息的时间,立马又苍白无比,持剑手微微有些不稳。天圣会宫琉堂中的女子,除了服侍宫主的起居和传递消息外,另一个作用就是解决宫主的特殊需要,所以,般若会有身孕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宫琉堂中的女子若是意外怀了孩子,那只有一个下场——死。 “糟老头子,你是嫌命长了吧?”一旁,一名身形瘦小的黑衣人大声呵斥道。 听了这话,武则干脆转过身,一手插着腰,眉飞色舞职责道:“哎呀,我说小娃娃,你怎么和老人家这么说,真是没教养,从小你爹娘没教过你吗?” 那女人气的不轻,提剑吼道:“你才没教养呢!”说罢便攻向了武则,一触即发,此处一开战,其他黑衣人便都开始围攻,而就在这时,一只粗糙的大手,一把抓住颐和的腰带,然后用力一抛,将人甩出了包围圈。 突发状况,正要攻击颐和的黑衣人们,略一停顿,转身便追了上去,“快追,别让她跑了!” 武则将颐和甩出了包围圈,哈哈大笑一声,兔起鹘落,几个跳跃,便将追赶颐和的几个黑衣人拦了下来,并且无比嚣张的道:“你们几个小娃,真是不听话,爷爷我跟你们玩两下。”话音落,当先发起进攻。 第122章 情势逆转4 脱离包围圈,颐和焦急的回头看向武则,只见那一处,一道精瘦的白发老人,身形不断腾挪,手臂上下飞舞,使得一群黑衣人近身不得,或是甫一攻上前去,就被老人高深的功力给震出来了,亦有几个人转身攻向颐和,却是鬼使神差的,被老人‘吸’了回去。 乾坤大转移,当真是神奇无比。 武则不惜消耗真气,使出乾坤大转移,只为了颐和能有更多的机会,逃的远远的。颐和知晓他的意思,于是头也不回的,向一旁植被稀少的高低狂奔而去。 身后,惨叫声不断,兵刃割开皮肉的声音一个接一个的传进颐和的耳里,刺耳,血腥而无奈。有时候,颐和的会忍不住的想:人活这一身一世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抢夺一统天下的宝座,还是想庇荫子孙后代代,亦或者是为了一口气! 这个问题,两世为人的颐和,依旧想不透。 一路狂奔,没有丝毫停歇,而身后的杀手们紧随其后,紧咬不放。 奔跑中,颐和只觉得胸腔中因极度缺氧而刺痛着,就连心脏的跳动都是那么的剧烈,般若带着手下,手持利剑,剑刃上的亮光在四周晃动,时而砍断面前碍事的树枝压。、 “千万不能让她跑了!”宫主说过,若是颐和抵死不从,可先斩后奏,免得后患无穷。 四周的黑衣人,以更加迅捷的速度,无声的告知般若答案。 一行人在稀疏的树丛中穿梭。突然,颐和脚下一空,“轰隆”一声,整个人瞬间被脚下出现的一个深洞吞没。一名黑衣人快速的趴在洞口,向里张望了一下,继而听到“冻”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掉进了水里,黑衣人起身道:“堂主,目标已死。” 南炎国多山中多石洞,且这些石洞,有的在绝壁之上,有些便在脚底下,所以在此山林中遇到石洞。黑衣人们虽然挺新奇。但因无人知道这些石洞是通向哪儿。又有多长,便一个个都认为颐和已死。 般若快步走到洞口,朝下看了一下。洞口树叶积累,幽深的石洞内一片漆黑,从里面传来哗啦啦的轰鸣之声,便再也无他,思忖片刻,般若道:“分散下去,看看四周还有没有类似的石洞,如有发现异常,立即禀报。” “是!”黑衣人中走出一名头领似的人,手臂一挥。便有四个黑衣人上前来,各自的身后都有十多名黑衣刺客,在树叶累累之地,而黑衣人走过去时,竟然一丁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可见功力之高。 喀斯特地形的最大特点,便是底下多溶洞,山体植被稀少,颐和不慎掉进溶洞中,顺着斜斜的山体,直接掉进了一潭清澈的水流之中,鼻子耳洞瞬间灌进了不少凉水。 乌头西落,银月东升,天,很快就黑了。 般若抬头看了一下暗下来的天空,甩手便向空中发了一个金色的信号弹,随即对留在身边的两个黑衣人道:“我们回去吧。”找了这么许久,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般若断言,颐和已在石洞下遭遇不测,当心便带着人回去了。 而就在般若离开后不久,一棵茂密的望天树上,落下一个人,此人面容普通,却身形矫捷,只见他径直来到洞口,在地上捡了一颗石子,丢进洞穴中,久久才听见一道细弱的回音,眉头微皱,男子起身便离开了。 人皇王府中,澹台绝一收到消息便赶了回来,不想还是晚了一步,九门提督亲自上门将事情的原尾说了个清楚,而后澹台绝下令搜查碧湖的房间,在房中,搜出了一只通信之用的鸽子,上等金疮药数瓶,迷药数瓶,以及三支同样颜色形状的空的药瓶,不知里面的东西是什么。 澹台绝握紧了手中一只黑色描金边瓷瓶,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碧湖是管家从人伢子手中买回来的促粗使丫鬟,后因做事不错,所以才被安排在了和顺公主的身边,没想到,竟敢有人将注意打在她的头上来了,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从手上的这些东西来看,再联系在街上发生的明目张胆的袭击事件,结合听管家说和顺公主出门的时候只带了三人,一个车夫,一名女侍卫,以及碧湖,现在车夫与碧湖都被杀。而据九门提督说,他们当场时,就见女侍卫和车夫勇斗黑衣人,却是不见碧湖,最后有兵士反应是和顺公主亲手杀了碧湖,然后将其尸体抛出马车。据此种种,不难猜测,颐和的行踪是碧湖透露出去的,更有可能是碧湖与那些黑衣人是一伙的,当颐和知道是碧湖出卖的她时,必然是愤怒的将其斩杀。 “叫九门提督来见我。”澹台绝冷厉的开口道。天圣会的人竟敢在京都明目张胆的行刺,无视王法,就是他九门提督管的事情。 而此时的颐和,却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在暗河中漂流,身上的温度越来越低,冰冷刺骨,每每想要睡去的时候,她总是提醒自己,一定要醒着,武氏的仇还没有报,自己的仇也还没来得及报,就这样死在地下暗河中,她不服!所以,她一定要活着出去。 底下河流,时而涓涓温柔,时而狂暴雷霆,头顶不时的有蝙蝠飞过,颐和跌跌撞撞的,不时撞在石壁上,额头,膝盖,纤腰,已无一处不再疼痛。 手指甲已掐进了掌心的肉中,颐和强迫自己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被河水推上了岸,此处仍旧是山洞之中,只是在洞口的方向射进了一缕明亮,因此颐和能看清周围的东西。 因为浑身提不起一丝力气,颐和只能躺在沙滩上,一动不动的休息。 周身依旧很冷,但她感觉上天居然还让她活着,能在地下暗流中逃生,她颐和估计是史上第一人吧。 躺在地上,颐和想了很多事情,前世的张扬,现在的谨慎,不同的环境,连人的性格都有所改变,久久,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闭目不再去想。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颐和觉得腹中饥饿难耐,而四周又再次陷入黑暗,她能感觉的到不远处的暗河河水在涨潮,润湿了她的衣裳。 颐和觉得头很晕,眼皮也渐渐抬不起来了,她有些不安的想着,难道她就要被涨潮的暗河淹死在这儿了么?不甘心啊! 微微握手,想要挣扎起身,“咔”一声,腿骨处传来钻心的痛。 额头冒出细密的汗珠,颐和扭头看了一眼即将淹没脚踝的河水,一咬牙,开始往前爬。细腻柔软的沙子上,颐和前行的很吃力,身后涨潮的声音咕噜噜冒着泡泡一样迅速,颐和担忧的回头看了一眼,但因为洞穴中比较黑暗,她什么都看不见。 她艰难的爬着,一面猜想,童月与澹台绝这两个与自己有过纠缠的男子,会有怎样的举动,童月应该会立马召集所有药宗成员,誓必要将她找出来为止,而澹台绝,则应该是在考虑,怎样与古牧交待,而在天门关一触即发的战事,或许因此会缓上一缓…… 嘴角勾起一抹笑,颐和又坚持往前爬了一会儿,而后因为体力不支,晕了过去。 药宗议事厅,童月得知颐和掉下暗河石洞的消息,整个人都呆掉了,脑海中反复着一句话——凡是掉入暗河石洞者,九死一生。一名满头黑发而皮肤光华细腻的老者道:“不管我们是不是不服圣女的决定,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找到代理掌门。”药宗中几乎有三分之二的长老不愿承认颐和的掌门身份,所以以代理掌门称呼。 而说话的这位长老,虽然不支持一个十来岁的娃当掌门,但是却认为国不可一日无君,宗门不可一日无掌门,才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老者刚刚说完,一旁满头白发的老头随即接口道:“我想,你们都听说过‘凡是掉入暗河石洞者,九死一生’这句话,代理掌门她定然有去无回了,若有派人去寻找的时间,还不如重新选择一名新的掌门来。” “砰”,童月一拳砸在桌上,桌上放着的两杯茶盏跳了起来,掉在地上摔碎,童月红着眼道:“有我在,你们谁不敢不去营救掌门,想当年,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人,武掌门才会不辞而别数十年,导致药宗犹如一盘散沙,内斗不停,外患不断,现在好不容易有掌门了,你们还想重蹈覆辙吗?!” 他这一席,说的是正义言辞,与会的有几人低下头去。 “黄口小儿,你懂什么,宗门内的事情你又知道多少?还不快快哪儿来的去哪儿!”白发长老腾然站起身道。 “好!非常好!你们这一群人都忘记了祖训,可我童月没有忘记,我童氏与药宗掌门共存亡!你们不去救,我去救,你们不去找,我去找!”说罢,童月甩们便走,这一帮老家伙,打心底里想要铲除童氏,童氏在药宗的地位一点都不比这些长老差,为最重要的是,掌门生童氏生,掌门死童氏死,有这样的人在药宗掌门的身边,别人就休想染指掌门之位。 童月深知这些老头子的想法,他来找他们不过是无奈之举,有这样的结果,他并不惊讶。 123章 绝地逢生 颐和以为自己就这样死了,但是她却顽强的活了下来。 她醒来的时候,暗河中的水,已经淹没到了她的小腿,没有知觉,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水流的存在。 山洞外微明,一抹晨曦洒下,有鸟儿愉悦的鸣叫响起,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嘴唇干裂,四肢百骸没有一处不疼,微微一动,颐和便忍不住呻吟出声,久久,她赞够了一些力气,这才抬头望向洞外的那一抹晨曦,求生的本能,促使她继续往前爬。 没一会儿功夫,额头便冒了汗珠,失去知觉的小腿,也渐渐有了知觉。这是一个好兆头,颐和难掩心头的愉悦,加快速度往前爬,只要出了山洞,她就有办法活下去。 一寸一寸的往外爬着,没有力气了就歇一会儿,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爬到了洞口,尽管身下的石子硌的她有些难受,但接触到清新的空气的喜悦,叫她高兴的想要长啸一声,才痛快! 有多久了,有多久没有这么愉悦过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颐和可以穿越暗河而不死,是不是就是老天都要她去报仇? 熊熊烈日,如火如荼,颐和却从未有过的觉得它亲切。在太阳的照耀下,颐和身上的衣裳很快就干了,人也精神了很多,这山洞附近草被植物茂盛,没有人迹,而在不远处高大的云杉遮天蔽日,鼓噪的知了叫个不停。颐和笑看着这一切,觉得很是满足。 当一个人知道满足之时,便是她最快乐幸福的时刻。心底突然冒出这样的一句话,颐和开始动手为自己疗伤。将身上的衣裳死成布条,在从地上捡来几根较硬的树枝,固定骨折的左小腿,当她做完这些的时候,天上的日头已西斜。 “啊,好饿啊。”颐和哀叫一声,然后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山洞,随即用树枝撑起自己羸弱的身子,打算去找食物。 这里有草地,有树林。而且她观察了很久。发现这里似乎没有大型猛兽。就连狼叫都没有听到,想必这里的食物一定蛮多,这样她就饿不死了。 因为行动不便。想要抓活物是不可能的,所以颐和只摘了一下野果充饥。这些红润的果子,她没有见过,但找到这些果子的时候,发现有不少果子上有鸟儿啄过的痕迹,所以,她想,鸟儿能吃的东西,人类自然也是能吃的。在她的记忆中,吃动物吃过的东西。这种经验可不少。 日薄西山,颐和却听到了狼嚎,距离不远也不近,这让她微有不安,狼的领地性很强,若是被发现,现在的她只有死路一条,于是,颐和摘了一些果子,带在身后,才缓缓地往回走。 她本就行动不便,现在还要拿圆滚滚的果子,那速度就更慢了,不过,幸运的是,在回程的路上,她没有遇到狼,也没有遇到其他有威胁性的动物,平安的达到了山洞。 第二天一早,颐和依旧是在鸟鸣声中醒来,她的睡眠向来很浅,而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她更是不敢睡的太死,就怕会有不速之客夜半来袭。 昨日她刚刚苏醒,对四周的环境不堪了解,所以不敢打坐运功,而今天一早醒来,颐和却是憾放心的打坐了半个时辰,才走出洞外,在洞外的草丛里抓了好些蚱蜢生吃了,然后又拖着残腿在周围走了一圈,不远,两个时辰就回来了,而且带回来不少好东西,一支近百年的的野山参——被她不堪的挖掘技术损了不少,三个板栗,和一条溜得不够快的小蛇,颐和舔舔嘴唇,对着头被打的血肉模糊的小蛇流口水,今晚可以大补了! 因为吃了蛇肉,又吃了人参,颐和感觉自己比前几天好很多,尽管每天都往外面跑,腿上的伤却愈合的不错。有时候,颐和都不得不发出一句感慨:虽然这里了无人迹,却当真是人间仙境! 颐和在山洞里住宿了五天以后,原本空无一物的山洞,便开始多了一些食物,有榛子板栗,也有蘑菇药草,有水果,这些都是颐和储存下来的东西,因为当她得知这里四周没有凶兽时,便打定主意在这里养伤,直到可以离开,或是有人找到她。 有人找到她?她其实很疑惑这个想法是怎么来的,自己为何会期待有人找到她,期待的又是谁?颐和的内心很茫然。 阴雨天气,颐和便不出去,孤零零的靠在洞口,看着洞外的雨帘发呆。她的能耐再大,在这样毫无人烟的地方,也会变得孤寂,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一般无助。 “唉!”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冒着雨往外缓缓地走去。她的腿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走路时虽然还有一些跛,但设陷进抓一些小的活物已不成问题,而她现在就是要去看一下陷进里有没有猎物。 穿过云杉林,四面依旧是山,不过却有茂密的植被,往西面走不到五百米,便到一处低洼,一条细细的小溪盘旋着。颐和曾发现这里盘踞着一大群黑雕,浑身漆黑,却在脑门处生出一抹刺目的白纹,迅猛而粗暴,很难不杀,可肉质却是鲜美有嚼劲。 第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颐和正杵着一根树枝,蹲在溪边叉鱼,而这群嗅觉极其灵敏的家伙,一阵风似的从对面的灌木中冲出来,个头比藏獒还大,呲牙裂嘴,宣誓者土地所有权。不一会儿,众黑雕好似并不讲她这三两肉放在眼中,胡乱的在颐和身上瞄了瞄,转个身就走了。 而在后来的觅食之路上,颐和却是频频遇险,总是看见黑雕成群结队的抓捕猎物,血腥的冷血的场面,令人呕吐,更是有一次被两只幼龄黑雕当作玩具,追着跑了四五个时辰,才将他们甩掉,带着一身的伤回到山洞里。 说来奇怪,颐和在这里居住了也有些日子了,却不见任何动物靠近山洞,而具她观察,每每当她将抓来的活物,绑着丢进居住的山洞后,不出三天,保证全部都死,连动手杀生都省了。 她猜想,一定是洞中暗河潮汐的变化,吓得动物不敢来这里,所以,颐和相当安心的在这里安家。她从洞外般进许多坚硬的石头,在洞中搭了一块小小的高台,用兽皮垫着,自己的吃喝睡觉便都在高台上了,就算暗河潮汐变化也不怕会有大水淹了自己。 颐和在小溪边溜达了一圈,捡回一只已死的黄羊,足够她吃小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足够她冲破腿上堵塞的经脉了,一边想着,颐和一边往山洞走去,眼看临时的家就在眼前,斜刺里突然冲出一抹黑色,跳上她的肩头,快速的攀上她的头顶,抓着颐和乱糟糟的头发,“吱吱吱”叫个不停,这还不过瘾,小东西一条黑白相间的尾巴,兴奋地不断抖动。 颐和有些迟疑,继而高兴的大叫一声,没想到那只无意间收留的超脱线又极其喜欢香料的老鼠,居然会找到她,心里是又暖又感动。纵然这只是一只畜生,但也足以证明,这是一只有灵性的小家伙。 有了小家伙的陪伴,颐和的日子过的也就不那么乏味了,一连在洞里修炼十几天都不会饿死。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 时光荏苒,转眼三年。 “啊!”一声痛苦的哀嚎,响彻山谷。整个上午颐和都觉得有些不对劲,老鼠吱吱叫个不停,还围着她打转,更令人抓狂的是,没人告诉过她列假是怎么回事,看着兽皮上的点点红色,她真的是不晓得要怎么办啊! 羞恼的狠狠地抓了抓头皮,颐和从未有过的烦躁,从记忆中她知道列假是怎么回事,但是她很不习惯,非常的别扭。花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颐和体内的外来灵魂,终于与本尊融合了,记忆是一体的,性格更是发生了变化,所以,颐和才觉得自己居然有列假了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吱吱。”老鼠抓着她的头发,焦躁的叫着。 “一边去。”一巴掌将蹲在头上的老鼠拍下来,颐和在高台上团团转,静不下心修炼,也不想出去打猎,看什么都不顺服。 老鼠委屈的扭头看看她,轻轻地叫了两声,蹿出了山洞。 狠狠地一拳砸在石头上,颐和发泄了一下情绪,豁然起身,提起一旁打猎用的被削的尖锐的木棒,走出洞外。 既然已经没法改变事实,那便去接受。 只要不妨碍她报仇雪恨,怎么样都可以。 想到仇恨,颐和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继续呆在这里了,之前她总是在逃避现实,不愿接受自己新的身份,不愿离开武氏,不愿去管理药宗,不愿去认真的做事,每一个计划都是意气用事。她口口声声说要为武氏报仇,但却没有做出一点像样的事情来,而现在,她好似茅塞顿开,什么都明悟了一般。 缓缓走出山洞,望着眼前的翠绿,脑中一片空灵,竟隐隐有冲破体内阻塞的经脉之感,当即,颐和盘腿而坐,运转真气,全身运转了三个周天后,便狠狠地冲击了小腿处被阻塞经脉。 “轰!”体内经脉震动,经脉尚未冲开。 “轰!”又是一次更猛烈的冲击,却依旧是没有冲开,颐和额上冷汗直冒,只觉得五脏六腑抽搐不断,一丝鲜血从嘴角流下。 “轰!”再一次加大力度,狠狠地冲击。 “轰!”一连冲击了六七下,就在颐和将要支持不住的时候,终于冲开了体内所有阻塞的经脉,也“噗”一下,口中喷出不少鲜血,却是通体舒畅,真气修为狂飙! 第124章 殷天之境 你有过,站在一处,伸手便可以碰触到蓝天的感觉吗? 你有过,胸怀壮志,却在一瞬间觉得自己渺小不堪吗? 颐和仰头望着身前云雾缭绕的石碑,只能看见最下面的一个“境”字,殷红色,笔力遒劲,入石三分,隐约能辨别出这是指力所为,在这世间,何种隐世高手,在此立碑为界? 颐和围绕着石碑走了一圈,那石碑上放萦绕的雾气,好似有灵性似的,始终遮蔽住了她的眼眸,所以,无论颐和怎么看,都看不到石碑上面的字,更是不知道这石碑有多高。 老鼠蹲在颐和的肩上,亦是好奇的看着石碑,琉璃大眼灵活的转动,却是不敢轻易的下地。 石碑的四周,有着某种莫名的压强,使人心生胆怯,同时,在这巨大的石碑下,颐和竟然隐隐感到体内的真气在兴奋,跳跃着。 石碑的基座上,正面已被厚厚的青苔覆盖,碧绿碧绿的,往上,巨大的石碑居然看不出一点衔接的痕迹,越往上,青苔越少,所以,那斗大的“境”字,显得夺目非常。而石碑的背面,却是被风沙侵蚀成一块块,触手便脱落的沙泥,异常的干燥。 此地是颐和无意发现的,她想不到,这天地间,竟有这样神奇的地方,一般潮湿,一半干燥,也就只有大自然这鬼斧神工的力量,才能创造出如此诡异的环境。 盘腿坐在石碑之下,颐和运转着真气修炼着,她发现在这里修炼的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上不少,两年的时间就让她的真气修为从药士突破到了大宗师,这速度,不可谓不惊人。 因为颐和在这里修炼,老鼠便去四周玩耍去了,经过三个月的观察。它发现这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便恢复了往日的胆量,方圆三十里早已被它逛了个熟,若不是那石碑实在是太玄乎了,估计它也敢爬上石碑顶上去瞧一瞧。 完成一千零八十三个周天。颐和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睁开眼,雪亮而深沉的黑眸中,一丝精光闪过。继而平静无波,犹如死水一潭。 “鼠儿,回了。”薄唇轻启,清洌的女声传出。 “吱!”老远,一只黑白相间的松鼠,闪电一般冲来,不过数息,便落在女子温软的怀中,吱吱叫个不停。长长的尾巴摇啊摇。 轻手抚摸鼠儿柔亮的皮毛,只见女子一双琉璃色的深眸,仿佛是要把人给吸进去一般,深邃,黝黑,带着无限的吸引力。 鼻子挺翘。尤其在鼻尖的部分,微微向下弯曲,形似鹰钩,煞是戾气。 女子皮肤黝黑,除了脸颊以外。暴露在外的皮肤多少有些褪不去的伤痕,这是她多年来生活在从里,与那黑雕凶兽搏斗的战绩。女子身上所穿,从上到下,无一不是黑雕皮所制成的。 女子身量高挑,纤细而富有韧性,尤其是那一身黑色的兽皮,当真是夺人眼球,魅力四射。 这两年来,颐和的变化,不可谓不大。 顺着一条小路走着,颐和肩上蹲着一只黑白相间的松鼠,一身黑色皮衣,手提一根一人长的短棍,浑身散发的凌冽气势,将路途中胆小的动物吓得直发抖。如今颐和药术修炼有所大成,再困在这里就不是她颐和的作风了。 行动如风,身后及腰的长发随风飞舞,颐和脸不红气不喘,烈日对她来说已不成威胁。 以颐和的速度,向北走了二天,才走出这片森林,森林之外,是没膝的野草,一眼望去除了深绿,还是深绿,深的荒凉,绿的萧索。 这一路走来,也是危险重重。从离开石碑,径直往北,她在草丛中,沙地上,或是高大的树木上,发现了不少形体巨大的野物的尸骸或是尚未腐烂的死尸,不用说,这附近一定是有凶猛的异兽存在,而且可能一个家族。 可是,颐和千小心万谨慎,依旧是叫那些银毫巨狼发现了,他们身形巨大,一个爪印就有颐和的身子大,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就能将颐和吞下肚去。银毫巨狼家族轻轻地瞄了她一眼,派出两个尚未成年的小崽子和她过招。别看个头小了,却也是让颐和吃了些苦头,奋力逃了七八个时辰才将小狼崽子们甩掉,得以平安。 而最凶险的一次,则是在一处沼泽地中,被一条赤金豹纹蟒蛇缠住了腰身,越勒越紧,呼气都困难的情况下,若不是颐和一刀手插进蟒蛇的眼中,恐怕现在她已经是蟒蛇的排泄物了。将蟒蛇重伤后,因浑身湿透,体力透支,颐和病了,奄奄一息的在泥水中躺了两天,才有气力继续行程。也就是因为这一次的伤太过凶险,鼠儿从此对颐和不离不弃,就怕她出个三长两短。 颐和身上带了不少提前炼制好的丹药,一边服药一边赶路,不过十来天的功夫,身体也恢复的七七八八了,只是那一身黑雕皮衣,破损了不少,使得整个人看起来很是狼狈。 穿越了草原,走过了沼泽,经历了沙漠的强悍,五年来,颐和见到了第一个人类,那早已干涸的眼眶,瞬间就红了,站在原地,竟是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那人骑在高头大马上,一眼便看见一名绝色女子站在不远处,她形容狼狈,却浑身透露出冷厉的气质,一只灵性小兽,乖巧的蹲在她的肩上。 胭脂色的夕阳下,这画面,似妖,似邪,美得令人忘记呼吸。 好半天,夙沙才回过神来,打马来到颐和的身前,轻柔的问道:“姑娘,你从何处来?” 定了定心神,颐和稍稍闭眼缓解心中的激动,睁开眼时,她已恢复如初,冷静而肃杀,“我从来处而来。”话音落,人便径直往前走去,当的是傲慢无礼。 闻言,神情一愣,时间竟有如此有趣的人,想她夙沙在族中地位极高,何时见过如此冷傲的女子,心中虽然有些不悦,但见女子步伐极快,转眼间便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细小背影,眼中闪过一道惊疑,轻轻一夹马腹,追了上去,带起一路黄尘。 听见身后马蹄声渐近,颐和神色不动,微垂下眼眸,鼠儿见主人不做声,便朝哪年轻的女子低低的叫了几声。 从身后赶来的夙沙,好奇的将目光转向颐和的肩膀上,对上鼠儿灵动的双眸,再见鼠儿浑身均匀的黑白二色,尤其的一只耳朵竟然是纯白,心生喜爱,张口便道:“姑娘,你肩上的小东西,倒是挺有灵性的,你要多少钱,我买了。” 闻言,颐和不禁挑眉,斜睨了一眼蹲在肩头一脸无辜表情的鼠儿,淡漠道:“若是你们有缘,送你也无妨。” 肩头的鼠儿,顿时炸毛,对着骑在马上一脸欣喜的夙沙呲牙咧嘴,低低的发出恐吓的声响。 对于鼠儿戒备的模样,夙沙有些难过,但一想一只畜生既然能听得懂人话,便更加的喜爱,驾马与女子并肩而行,伸手去都弄鼠儿,一边道:“姑娘说的是真的吗?你我在此处相遇,亦算是有缘了,而我一见它便喜爱的不得了,也算是有缘……啊!”鼠儿一口狠狠地咬住夙沙的手指,锐利的牙齿刺破皮肤,很快便有心血流出。 夙沙惊叫一声,想要将咬住自己手指的东西摔出去,眼角却瞥见女子锋利的眼神,以及古今无波的脸,心中徒然生出惧意,不敢放肆,强忍着痛。 “鼠儿不会无缘无故的咬人的,我说要将它送你,它不高兴了,所以才会咬你。”女子说着歉意的话,但表情却一点愧疚的样子都没有。 女子伸出手去,轻轻抚摸了一下鼠儿柔顺的毛发,嘴角微微上扬,便见鼠儿松了口,舒适的往颐和手指上蹭蹭。 看着手指上浅浅的两个牙印,夙沙觉得自己是遇到世外高人了,而女子的年轻似乎又不大,这让她多少有些疑惑,正要将伤指放进嘴中吸允,女子却抛来一枚青绿色的丹药,道:“鼠儿的口中有毒,这是解药,回去用清水清洗一下伤口就可以了。” 见夙沙戒备的模样,拿着解药迟迟不吃,颐和淡淡的开口道:“我若是要害你,就不会把解药给你了。” 目光在女子与小兽之间来回看了一眼,夙沙仰头咽下解药,继而居高临下看向女子,却猛然见发现女子身上穿着的竟然是黑雕皮制成的,心尖一颤,小心翼翼的问道:“夙沙冒昧,请问一下您这身皮衣,可是黑雕兽皮制成?” 族长长老曾跟她说过,在距离漠北十七族很远很远的地方,穿越黄风肆虐的沙漠,危机四伏的沼泽地,和一望无边的草原,便会有延绵山脉,山中有一种凶兽名曰黑雕。黑雕浑身漆黑,毛发如锻,在阳光下可泛出冰冷的光泽,从小到大,夙沙也算是见识多广了,可还没见过黑的发亮的兽皮,心下有些怀疑,逐渐转为兴奋,满眼期待的望着颐和,等待答案。 颐和面无表情,没有搭理她的意思。她独自在山中生活了五年,为了生存,她才不在乎所吃的食物是什么,能填饱肚子就可以了。 见女子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夙沙有些受不了,高高在上的她,何时受过这样的气,调转马头便要离开,然而转念一想,又来到颐和的身边,笑道:“我是丁零族酋长的女儿夙沙,在这里几乎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尽管来找我好了。记住,我是丁零族酋长的女儿。” 第125章 破阵千魂 夙沙意气风发,头上的雪白的七宝白狐帽子上挂着的铜铃,随风响动,清脆活泼,转眼消失在视线中。 面前黄土飞扬,留下一串远去的浅浅马蹄印,不远处一只黑色的蜥蜴,从沙丘上快速的爬行,在一丛低矮的枯草边,停下休憩。 颐和微微睁眼,迎面席卷一阵大风,吹起黄尘一片,目之所及皆是黄沙,星点植被,也已枯死。 又继续前行了两个时辰,人流渐渐多了,但看颐和的眼神,无不流露出怪异和淡淡地戒备。 颐和缓缓前行,道路两旁逐渐有了人的生气,低矮的简易房舍,成群的骆驼,远远的还能听见吆喝牲畜的声音,和牧人的甩鞭声。 无视投射过来的戒备与警惕,颐和笔直的向前走着,半盏茶的功夫,她便看见不远处一座巍峨的巨石堆砌而成的城楼,城墙上兵士来回巡逻,数面色彩明艳的旌旗迎风招展,城楼下大门敞开,却戒备森严,两列肃穆的兵士正在守职,检查着进出城的每一个人。 而颐和的周围,却不知不觉中,围拢了上百人,各个紧盯着她,以及肩上的鼠儿,面色不善,窃窃私语。 丁零族的人普遍高大,在他们的眼中,颐和就是一个瘦弱的营养不良的孩子,但她的冷厉的气场与冰冷的眼神,却不得不叫人心生防备。 “吱吱。”鼠儿扭头环顾,不安的叫了几声。 “丁零。”薄唇轻启,念着城楼上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让开让开。”城楼上有人发现了这里状况,就见一名队正模样的兵士,带着一队手下,赶了过来,行人群中分开了一条路,径直来到颐和的面前。 周围的人见队正来,便都安静下来。但那眼神却依旧不善。 颐和毫不畏惧的直视来人,面上平淡无波,一身漆黑的黑雕装,散发出凌冽的,生人勿近的气息。 微微打量被人围住的女孩。队正高大的身影。大步的来到颐和的面前,肃冷的问道:“你是谁家孩子?怎么会到这里来?” 从颐和身上的衣装来看,并不是丁零族人惯穿的样式。而且,这样的材质的衣裳,也不是一般的族人能穿的起的,非富即贵,也有可能是奸细,所以他不得不小心。 微仰着头,见来人一身戎甲,腰间三把佩刀,手上还有一杆长枪。其身后的兵士,不过人手一杆长枪,一把佩刀。 微微敛眸,思索了一下,道:“是夙沙叫我来找她的。” 队正闻言,对身边一名兵师耳语了几句。便见那兵士转身进城去了。队正道:“请原谅,刚刚少主回城,并没有告诉我会有人来找她,所以,我并不能放你进去。一切要等少主来了才能做决定。” “随你。”说罢,席地而坐,闭目休憩。 小小年纪,处变不惊,行为举止不拘泥形式,透出淡淡地肃杀气息,队正皱眉,竟然在这女孩的身上察觉到了浓浓地杀气。 不一会儿功夫,去而复返的兵士,与队正耳语两句后,退下, 队正道:“少主有情,请随我来。”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围观的群众,听到队正的话,轰的一下炸了锅,熙熙攘攘,说话的声渐渐高扬,句句话语中充斥着严重的疑惑与不满,戒备与不安。 随着队正进城,便感到一阵肃穆,微微打量城中的百姓,颐和发现,城外的百姓,竟然要比城中的精壮不少,老少爷们儿都有,而城中却少见男子,忙活的都是女子。 见颐和面有疑惑,队正解释道:“近年战事不断,我族精壮的男子都入伍参军了,所以只剩下这些老弱妇孺了。”语气中充斥着浓浓地无奈与悲哀。 颐和听了,却没有回应,跟在队正的身后,来到一处巨石切成的石屋中,这里的建筑与古牧的极为相似,默默打量,颐和心生一抹暖意。 队正道:“请小姐在此等候,我去请少主。” “请便。”话音落,颐和便选了一个最靠近大门的位置坐下,闭目沉思,深处异乡,想要回家,靠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是不够的,她的仇还没有报,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必须要尽快的找到回家的路,而这个夙沙,便是一个很好的助力。 “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哈哈哈。”颐和闻言扭头看去,从门外进来一人,一身白色华服,头戴七宝白狐帽,不是夙沙又是谁。 颐和起身,淡淡一笑,道:“你说我有事可以来找你的。” 夙沙知道她很漂亮,不想笑起来更漂亮,心中好感节节攀升,将咬指之事忘得干干净净,刚要拍颐和的肩膀,在见到鼠儿不善的目光后,生生地收回手臂,道:“说罢,什么事情?” 淡淡地向四周瞥了一眼,夙沙会意挥手将兵士遣下去,颐和这才道:“我不会平白的要你的帮助,你是丁零族的少主,也算是半个主人,我便帮你止住此次战乱,以此为条件,你看可行?” 夙沙皱眉,有些拿不定注意,毕竟这个女子虽然本事不小,但她却是不能拿整个丁零族来打赌,而且,此次战事已持续十多年,不是说停就能停的下来的,战争不是儿戏。夙沙一手摩挲着下巴,上下打量着颐和,眼中精光一闪而过,微微凑近,喷出的热气落在颐和的脸上,“我凭什么相信你可以止战?” 微微后退一步,颐和从怀中取出一颗丹药喂给肩上的鼠儿吃下,淡淡地道:“我是一名药师。”鼠儿这只松鼠不能以常理去推断,喜欢吃丹药已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是以,原本无毒的小东西,被颐和生生的养成了一只毒兽。 夙沙看了一眼乖巧的鼠儿,想要上去亲近一下,却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对颐和道:“口说无凭,除非你能破了我的阵法,不然我很难答应你。” 杀气一闪即逝,颐和低头,抚摸着躺在怀里的鼠儿,淡然的道:“破你一个阵法看不出什么,你可以设下三关,若我闯关成功,你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而我亦会助你战胜敌方。若我闯关失败,我立马走人,不会拖累你。” “一言为定!”夙沙狠狠一握拳,眼中精光一闪,这样的好事,她可不能错过。 侵染战场十多年,夙沙对杀气异常的敏感,虽然只是淡淡地感觉,但她依旧能够判定眼前的女子,定然也是见过血水的人,可见女子身材瘦小,身高还不及自己的肩膀,便觉得再厉害也不会强过自己,而放眼漠北十七族,她就压根没见过如此娇小的女子,也不可能是奸细,继而道:“那好,三日后考核,在此之前你便住在这里,你没意见吧?” “没有。”颐和又取出一枚丹药喂鼠儿吃下,这才抬头看向满脸好奇的夙沙,解释道:“鼠儿喜欢吃丹药,这并不奇怪。” 不奇怪才奇怪哩!夙沙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颐和,轻声道:“原来它叫鼠儿啊。” “你可以称呼我颐和。”颐和抚摸着鼠儿柔顺的毛发,微抬起头看向夙沙,淡漠的道:“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 夙沙连连摆手,笑道:“没有,能得到先生相助,乃是我丁零族一大幸事,我这就为先生安排住所,有什么疑问,先生可以直接来问我。” “嗯。”颐和淡淡地点点头,只见夙沙扬声唤来侍卫,为颐和安排了住所,然后才离开。 漠北的月,圆润而大,低垂在天际,仿佛一伸手便可碰触到。 孤狼肃啸,清风微扬,浑然的漠北草原,安详的如同熟睡的孩子。 三日后,天朗云清,悠扬的号角响起,荡漾在整个丁零族上方,浑厚而威武。 颐和依旧一身黑色,笔挺的站在教场中央,手握一杆黑色旌旗,轻风扶起她长达腰际的青丝,阳光下,高挺的鼻梁,鼻子前段微微下勾,形成一道肃杀的弧度。 在她的对面,是夙沙精心布置的千魂阵,烈阳之下,阵型中缓缓升腾起嗜血的气势,威严磅礴,势不可挡。 教场的四周,色彩明丽的旌旗迎风招展,战事一触即发。 蹲坐在案几上的鼠儿,目光在颐和与千魂阵之间流连,低低的“吱吱”叫了两声,所幸蹿下案几,不过数息,便出现在了颐和的肩头。 微微抬眼,颐和看了千魂阵最后方的一杆红色旗帜,抖手便将手中的黑旗插进脚下的土中,继而甩手将蹲在肩头的鼠儿抛向夙沙,厉声道:“时辰已到,开始吧。” “吱吱——”被抛向空中的鼠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四肢在空中乱划一通,然后“咚”一声,掉进夙沙面前的酒碗里,洗了个酒浴。 说时迟那时快,千魂阵快速的运转,士兵们脚下快速移动,顿时黄沙飞舞,将阵型掩盖,而就在这时,千魂阵中响起一片叮当声,偶尔能看见一丝飞溅的火星——颐和已经发起进攻了。 千魂阵,顾名思义,利用阵型使对手心里产生变幻,失去信心,然后趁敌不备,群而攻之。颐和曾经是基地最年轻的首领,心之间地,这样的阵法根本奈何不了她。 夙沙紧盯掩盖在黄沙之下的千魂阵,不意外的察觉到了一抹孤狼般狠厉的杀气,继而她好像听见细微的刀刃刺入**的声响,心中微微不安,双眸猛然睁大,夙沙不可置信的看见一道黑色,闪电般从千魂阵的后方猛射而出,红色的旗帜飘扬,与一身黑色的女子,形成强烈的对比。 第126章 酋长洛基 夙沙不敢置信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没想到这个看似瘦小的女子,竟然能够破了她的千魂阵,一拳砸在案几上,吓得鼠儿一窜便跑向了主人的方向。千魂阵是夙沙精心研究了三年,并在母亲不断的改进下,近二年来与高山族上百次战役中,从来都没有失败过,而如今却被颐和轻易的就破了,夙沙咬咬牙,不得不承认颐和的强悍。 手持红旗,任由扑过来的鼠儿爬上肩头,颐和望着站在案几之后的夙沙,媚眼上扬,清声道:“夙沙少主,这一局我赢了。” 闻言,夙沙低头嘀咕道:“赢就赢了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面还有二关呢。”说完 ,这才直视颐和,大声道:“我夙沙从来都是输的起的人,第一关是你胜了,但是你也别得意,后面还有更厉害的阵法等着你呢。” 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决定了胜负,在场不少观摩的将士们,纷纷低头窃窃私语,在丁零族,夙沙因为研究了数个厉害的阵法而成为族中的不败战神,如今被颐和轻易的破去一阵,她觉得有失颜面,却在众将士面前故作镇定。 “拭目以待。”有士兵接下颐和手中的红旗,请颐和上座,然后一声铿锵的铜锣声响起,鸣金收兵。 骄阳东升,气温渐渐升高,坐在遮阳伞下尚不觉得怎样,而站在烈日下的士兵们却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比赛的公平性,颐和被请到屋内休息,知道夙沙布置好第二个阵法。 半个时辰后,颐和正在逗弄鼠儿,一名身穿铠甲的兵士进来禀报道:“少主有请小姐开始第二回合的闯关。” 颐和将怀中的鼠儿递给兵士,一面道:“替我照顾好它。”便径直出了门,在一名丫鬟的带领下,来到教场。 见颐和出来,夙沙一脸自信的迎上去。得意的道:“第一回合你赢了我,第二回合你不一定还能赢得了我。” 淡淡地瞥了一眼空旷的教场,颐和扬了扬眉,问道:“不知这第二回合少主是如何安排的?” 夙沙背着手,上扬的嘴角都要裂到耳根了。“战争从来不会是只是一群人的事情。有阵法就有单打独斗,你若想成为我丁零族的军师,光能破我的阵法可不行。所以这第二回合,我们就比试一下射击和智慧。”说罢,悄悄地看向颐和绝色的容颜,暗道:这么漂亮的女子,性子居然这么冷淡,真是可惜了这么一副好皮相。 颐和面色无波,微眯起眼看向由侍卫牵来的两匹枣红色汗血宝马,继而扭头对夙沙道:“这倒有趣了,不知怎么个比法?” 夙沙暗喜。看样子颐和对箭术并不精通,随即带领颐和来到教场,接过侍卫递过来的缰绳,夙沙道:“你我同时开始,人在马上,射中百步开外侍卫抛起的苹果。谁射的多谁便是胜者。” “好。”颐和利落的翻身上马,一鞭甩在马身上,一面对夙沙道:“烈日当空,极易中暑,我们这就开始吧。” 要说对马匹的熟悉度当然是夙沙。在颐和翻身上马时,她便看出颐和动作的僵硬,心中更喜,哈哈大笑着,追上颐和,两人几乎是同时提弓搭箭,瞄准百步开外七八个上抛的苹果。 “嗖!”一声,夙沙先放了一箭,同时将两个苹果牢牢的钉在地上,见此,夙沙回头得意的用右手拇指摁在鼻尖上,扮成小丑模样,吐吐舌头。 周围观摩的兵士们,发出兴奋地欢呼声,声震九天。 正要驾马返回,却见颐和一张冷厉的脸,阴沉的可怕,“嗖”一声,利箭刺破空气,一下子射穿了四个苹果,去势不停,稳稳的射中立在教场另一头竖起的箭靶中心。 原本正在为少主欢呼的兵师,顿时寂静无声,继而哗然一片。 夙沙浑身一震,这样精准的箭术,她可以肯定连契汉族的少主都做不到,看向颐和的眼神,顿时变成敬佩,竖起大拇指,毫不吝啬的夸赞道:“好样的!” 原本她以为颐和只是身手不凡,所以才能破了自己的千魂阵,没想到箭术也如此了得,不知她还有什么令人惊讶的东西没有表现出来。 听到夙沙的赞美,颐和抬头看向她,双手抱拳微微示意了一下,便驾马返回,进行第二轮射击。 这一次夙沙要比颐和领先一匹马身,在到达最佳射击位置时,夙沙也不再玩世不恭,卯足了劲射一发三箭连珠,然而,她的羽箭刚刚射出,后面便跟了四支疾驶而过的羽箭。 “咄!咄!咄!咄!咄!咄!咄!”七支羽箭,几乎是同一时间射中目标。 夙沙紧了紧握弓的手,目不转睛的看着百步开外的战况。 红色羽毛的三支羽箭,一直射中一颗苹果,其余两支羽箭各射中二颗苹果,再看白色羽箭,四支羽箭分成两股,两股羽箭分别射中了二颗苹果。 见此,夙沙勒停坐下马匹,等待颐和行将过来,恭敬的抱拳道:“夙沙佩服,这箭术再比试下去我就要丢人了,这一局,你赢了。” 颐和淡淡地笑着点点头,这夙沙竟要比古牧人还要豪爽,这样的性子,她颐和喜欢。 两人驾马来到帐篷边,下马,被夙沙牵着手进入帐篷,她忍不住的高兴的拍着颐和的肩膀,开怀的笑道:“我本以为瘦小的你,就算武功不错,也不会是我的对手,没想到这才两场比试,就让我输的心服口服,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过奖,你这个朋友我也交定了。”颐和主动握住夙沙的略显粗大的手,媚眼中满是笑意。 “三局两胜,第三场不比也罢。走,我引荐我母亲给你认识。”夙沙很高兴,无意间认识的人竟然如此厉害,要战胜高山族还不是指日可待。 说干就干,夙沙拉着颐和一路来到丁零族最奢华的象征着权利中心的殿宇,老远便大声的呼喊起来:“母亲,我带来一个人,你快来看看。” 夙沙的母亲,就是丁零族的酋长洛基,她是一个高贵的女人,小麦色的皮肤,高挑健美的身体,岁月的洗礼使得她的面容更加成熟稳重,额上镶嵌着黑色宝石,是丁零族最高荣誉及权利的代表。 屋里的丁零族酋长同女巫琥听到夙沙的喊声,对视一眼,然后转身出屋,果真便看见丁零少主风火火的跑进来,被她紧紧拽着的黑衣少女,面容绝色,皮肤略黑,一双琉璃色的眸子却仿佛黑色的漩涡,要将人吸进去一般,深幽而死寂。黑眸下,一只高挺的鼻子,尤其在鼻尖处微微弯下一个优雅的弧度,更是添加了一丝神秘——这样一副样貌,在漠北十七族,还从来没有出现过。 洛基心中略有不安,淡淡地扫了一眼颐和,便转头数落女儿道:“你是一族少主,行事还如此风风火火的,没有个定性,将来我如何能安心的将酋长之位传给你?……” 夙沙打断她的话,“这些话你稍后再同我说吧,我现在带来一个大有本事的人,有她在,我们这次肯定能将高山族一举拿下。” 见洛基将视线转向自己,颐和稍稍与她对视一眼,从她的眼中看出了一丝不信任,却仍旧低下头去,无视洛基身边一道冰冷的盯视,给洛基行了一礼,缓缓道:“我是颐和,见过酋长。” 洛基身边的女巫,一身黑色长袍,上面绘有璀璨的星辰,并以诡异的曲线连接着。 琥始终没有说话,盯着颐和的眼神却越发的不友善。琥能看见从颐和身上散发出来的戾气,但从颐和的身上,却感觉不到杀气,琥微微皱眉,担心来者不善,继而想要看一看女子的命格,却被一丛浓雾遮了个严严实实,看不清,这是她从未遇到过的事情,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酋长呢? 正在犹豫间,便听见一道清丽的女声道:“颐和见过女巫大人。”声音和姿态都无比的恭谦,如果不是真心流露的话,那便是极其善于伪装。 心中定下判决,琥微微点头,算是受了颐和的礼,但却依旧不说话。 “母亲,颐和破了我的千魂阵,而且箭术也比女儿高出很多,想我夙沙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高手,所以连第三局都没有比试了,就将她拉来见母亲了。”夙沙高兴的说道。 洛基知道今日是夙沙与颐和比试的日子,本以为是女儿赢了,不料结果会是这样的,大吃一惊,脱口就道:“她破了你的千魂阵?” 随即认真的打量颐和,只觉得这女子除了比丁零族的女子娇小一些外,漂亮一点外,身上透着一股寒气,倒也不是多么特别,而夙沙竟然对她如此的推崇,不知是好是坏。 上位者的气势透体而出,紧盯着颐和的双眸道:“小小年纪便有如此修为,确实是难得,听说你还是一名药师?” “是的。”颐和毫不畏惧的看向洛基的眼睛,回答道。 “那请问,该怎么称呼药师?”洛基进一步紧逼。 “我已达药士境界。酋长可直接叫我的名字。”颐和说着,屋外一道黑影闪过,快速的从颐和的裤脚往上爬去,然后蹲在颐和的肩上,先是蹭蹭她的脖子,继而伸出嫣红的舌头,添了添,然后便看见颐和从怀中取出一枚绿色的丹药,喂其吃下,看得洛基睁大了眼。 她听夙沙提起过颐和有一只灵性的小兽,今次一见,果然如此。 第127初战露怯 眼中一抹暗沉一闪而过,洛基长笑一声,一双杏眼却是充满敌视,道:“江山代有人才出,我们老了呀!” 洛基看上去也才三十岁出头,却在看见颐和轻易的与一只融洽的相处,便暗自猜测颐和是那一位不出世的隐世高人之后,所以才有这一番看似夸赞颐和的话,而实际上却是,暗指颐和不要对丁零族动什么歪脑筋,更不要有恃无恐。 颐和自然听出了洛基的意思,所以略一思索便有了对应之策。将肩头耍赖的鼠儿抓下来,颐和淡淡地抬头,看向洛基,不卑不亢道:“酋长过谦了,颐和一个外族人,以后还要仰仗酋长求生,有什么做错的地方,还请酋长海涵。”意思是,不论颐和是否真如洛基所言,她不过只是一个孩子,本事再大,也斗不过洛基这棵老姜。 闻言,洛基的眼底这才出现一抹淡淡地笑意,转头对夙沙道:“我儿结识一位少年英雄,母亲真为你高兴。”一旁一言不发的女巫,在这时也微微的点点头,鹅蛋脸上带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洛基继而对二人道:“你们都下去吧,我与女巫有要事商议。” 夙沙恭敬的对洛基和琥行礼一礼,拉着颐和退出来,脸上的笑意直达久久化不开。 眼见夙沙的身影消失在殿宇中,洛基便迫不及待的问道:“琥,你可看清了她的命格?” 琥略一迟疑,微皱着细长的眉。摇摇头,略有些歉意的说:“她的命格被一丛浓雾遮住了,我看不清。” 洛基有些吃惊的看着一脸思索模样的琥,不安的说:“连你也看不清她的命格?那她的出现与我丁零族来说。是好是坏呢?”丁零族女巫的地位在族中无比崇高,不仅可以以星辰之象判定战事的胜负,更可以根据婴孩出世的时辰,判断他一生的命运,更神奇的是,女巫的每一次演算,都准确无误的出现了。所以,洛基才会无比担忧突然出现的颐和,会不会改变丁零族的命运。 琥依旧是一脸沉着,半响也不见有何反应。正在洛基着急时。才淡淡地道:“天机不可泄露。” 这句话实在是有太多的意思来了。但也可以说什么意思都没有,洛基一下子有些拿不定主意,在殿中来回走动。猛然抬起头来,走到女巫的身边,一阵耳语。 “一切但看酋长的意思。”琥定定的看向洛基,不意外的看见一丝杀气,微微叹息一声,出声规劝道:“世上有因便有果,如果那孩子是丁零的劫,即便你杀了她,也不会变命运齿轮的轨迹。” “可我不能成为丁零族的罪人。”与高山族血战了十多年,丁零族的现状一日不如一日。洛基心生退意却已无法抽身,会这样歇斯底里也是情有可原。 她害怕上千年历史的丁零族会在自己的手上覆灭,她不愿成为历史上的罪人,为后世所唾骂,但一想到若是不投降,整个丁零族都会被高山族的杀光,是族称的覆灭,还是人种的覆灭,近一年来,洛基始终不敢做出选择。 与高山族一战到底也是无奈之举,琥清楚洛基心中的每一个心结,但这是洛基的命格,谁也改变不了,所以,琥选择了沉默。 回到住所,天已经黑了,一轮圆月攀上星空,沙漠里的孤狼,对月长啸。 满地凄凉,一曲萧索,好似说不尽的伤心往事。 颐和凭窗远眺,仔细的听着狼啸,沉静的面庞,不知是悲是喜,及腰长发,随风舞动,若不是那双明亮的眼眸,她整个人都掩在黑暗之中。 几天相处下来,颐和从夙沙的口中得知,在三十多年前,有一个同样自称为药师的男子,突然出现漠北十七族,男子自称姓武名则,来自遥远的古牧国,他走过森林,穿越了沙漠,横渡了沼泽,才出现在漠北十七族,后来男子在高山族居住下来,不仅学习了高山族的歌谣,更是宣传了一种至上的统治策略,使高山族成为十七族中最昌盛的一个,可是好景不长,两年后,男子不辞而别,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颐和有些震撼,这才明白为什么师父会变成顽童模样,原来他被万有亮打下山崖后,无意间来到了这里,在这里修养了两年,两种文化相互抵触,两种社会地位的差距,才使得他时而清醒,时而疯癫。颐和想,漠北十七族中一定有出去的路,而想要最快的找到这条路,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丁零族,发挥全族的力量去寻找。 洛基生性多疑,想要取得她的信任并不容易,而如今丁零族被高山族压制,这可能是一个突破口。 窗外树丛下,一声脆响,引起颐和的注意,低头望去,却只见一片低矮的灌木,被夜风吹拂着,打出簌簌声响。 缓缓睁开眼眸,颐和转身便回到寝室更衣睡觉,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能传出了浅浅的均匀的呼吸声。 而窗外盯梢的人,眼见室内灯火熄灭,这才低低的吐出一口压抑在胸口的浊气,刚刚他不小心踩断了一根枯枝,就差点被她发现,吓得他心脏都差点蹦出来。 三日后的早晨,颐和正在床榻上打坐,外面便传来夙沙风风火火的叫喊:“颐和,你怎么还没起床?今天可是你和高山族的首战啊!”转进室内,便见颐和一脸平淡,不由得更急了,“你还在打什么坐呀,快跟我走吧。” 说罢来着颐和就往外走,丁零族的女子们和古牧族的男儿一样,豪爽奔放,洒脱不羁,一旦被夙沙认定是朋友的人,她可以为其两肋插刀,颐和的首战就好像她自己上战场一样,兴奋而焦虑。 颐和抽出被她拉着的手,有些好笑的说:“你这般风风火火的,我连战甲都还没有穿呢。” “我这都是急得,太阳都老高了,你打前锋的还在这里打坐,我能不急么。”夙沙狂风一般旋出去,叫来两个侍女服侍颐和穿战甲,而被打扰了清梦的鼠儿,哧溜一下从被窝中蹿出来,快速的爬到颐和的怀中,舒适的蹭着脑袋,模样极其享受。 等在一边的夙沙见此,恨得有些牙痒痒,这小东西从来都不跟她亲近。 颐和从袖中掏出两颗丹药,喂鼠儿吃下,才对夙沙道:“鼠儿自从跟了我之后就变得喜欢睡懒觉了,你扰了它的清梦,只怕往后更难亲近它了。”正吃的欢快的鼠儿,好似听得懂人语,仰起头便对夙沙一番呲牙咧嘴。 夙沙被引起了强烈的征服欲,正要起身对鼠儿进行一番威吓,却眼珠一转,反身坐下,摆摆手道:“眼下敌情危机,不是和它斗法的时候,你若是穿戴好了,就快跟我走吧,外面的将士都到齐了,就等一人了。” 第一次上战场便让所有出战的人等她一个,这是给夙沙难堪,还是说她颐和真的有两把刷子,想要在此时给酋长一个下马威,不得而知。 二人到达城门外,三千丁零士兵已整装待发,黄沙滚滚中,一眼扫去,见到的却都是老弱残兵。 三天前,夙沙转达了洛基的命令,颐和既然已经答应为丁零族效力,而眼下又是一场硬仗即将开始,所以,为了展现颐和的真诚,酋长特封颐和为先锋,令其带领三千兵马,一举战胜高山的雄狮将军。 三千兵马,对上一万高山族强将,一方气势低迷,一方野心勃勃,想要取胜,根本就是不可能事。 站在队伍的最前方,夙沙为颐和打气道:“母亲给你三千兵马,虽然是有点少,不过,我丁零族史上却是出现过不少以少胜多的战绩,所以,你不必忧心,而且,母亲这样做只是在试探你是否真诚帮我们,没有恶意,输赢没有关系的。” 一身黑亮的铠甲,包裹着娇小的身段,长发完成一束马尾,骑在马上的颐和,相对于身后就算是老弱病残的丁零族士兵,也像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扭头冲夙沙微微一笑,坦然道:“三千对上一万,在你看来也许是必输无疑,但这是我唯一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我不会轻易的认输的。” 明亮的琉璃色眼眸,高挺了鼻梁,信心十足的脸庞,颐和灿烂的一笑,当真是绝世无双,对峙的高山族雄狮旌旗下,一名魁梧的壮汉,打马上前与颐和面对面,长长的笑声不断,好似看见世间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半响才大声的嘲笑道:“丁零族已经被我雄狮军打的没人了吗?竟然派了这么一个小娃娃来打仗,哈哈哈哈。” 骑在马上的颐和,脸色有些苍白,持着缰绳的手抖个不停,好似被吓得不轻,夙沙半天没听到颐和的反击,便一甩手中的三十六节蛇骨鞭,厉声回击道:“你是看不起女人还是怎么得?你在这儿逞凶回家还不是得挺老婆的话,再说,没有女人,哪来的你呀?” 雄狮副将巴哈气的不轻,胸口起起伏伏,一张紫膛脸格外难看,挥起大刀便叫:“小鬼,有种手上见真功夫!” ”来就来……”夙沙正要应战,却被颐和一把拉住了手腕,声音不大,却都听了个清清楚楚,”我看那人人高马大,功夫定然不浅,你若是应战,啊!"周围的人当心危险”原来洛基那个老女人,请来的高人原来是个怂包,哈哈哈!"巴哈大笑言情,不忘继续嘲讽,他身后的一万雄狮军,同时发出轰然的大笑。 第128章 战争开始 “来就来……”夙沙正要应战,却被颐和一把拉住了手腕,声音不大,周围的人却都听了个清清楚楚,“我看那人人高马大,功夫定然不浅,你若是应战,当心危险啊!” “原来洛基那个老女人,请来的高人原来是个怂包,哈哈哈!“巴哈大笑,不忘继续嘲讽,他身后的一万雄狮军,同时发出轰然的大笑。 听到这话,一直以为颐和是深藏不漏的夙沙,顿时变了脸色,甩手将颐和的手抖下去,冷着脸道:“你怕了吗?怕了就给我回去,你不应战,我来应战!” 颐和的脸色更加苍白,秀气的眉儿也皱成了一团,“我,我是怕你吃亏,你看他,一只手都可以将你拎起来了……” “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原来你是这么怂的!”夙沙涨红了一张脸,怒骂道。二人身后的三千老弱病残,却都仿若没有听见一样,低着头,瑟缩着身子,在烈日之下,斗志全无。 而在他们的对面,雄狮军们哄堂大笑,看着对面起内讧的两人,似是看见天底下最滑稽的事情,而且,无意外的,在颐和说出那一番话之后,高山族雄狮军斗志昂扬,比打了鸡血还要兴奋。 巴哈大笑着,双手拽着缰绳,幸灾乐祸道:“喂,要吵就回家吵去,这儿可不是你们娘们儿该来的地方,哈哈!” 丁零族的女子们,向来要强。夙沙更是第一,只见她刷的扭头,恶狠狠的盯着巴哈,愤怒的脸几乎到了扭曲的地步。尖声道:“巴哈,你少得意,曾经的手下败将此时放什么狗屁,吃姑奶奶一鞭!”话还没说完,人就已经纵马急冲过去了,手举三十六节蛇骨鞭,气势甚是吓人。 但就在夙沙冲出去的瞬间,身为前锋的颐和,不知什么缘故,身子一歪。便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砰”一声。黄尘四起,雪亮的铠甲瞬时布满黄色尘土,一颗黑亮的头盔。骨碌骨碌滚出好远,惹得巴哈又是一顿大笑,几乎直不起腰来。 夙沙的脸色更加难看,半途中回头看见颐和的囧样,就感觉从马上掉下来的是自己一般难堪,抿紧嘴唇,修长的美腿狠狠一夹马腹,骇人的蛇骨鞭在头顶旋成一道白色的风,直冲巴哈而去,见此。巴哈身边一名副将,快速的提着双锏就对了上去。 “刷”一声,蛇骨鞭缠住了副将右手中的铁锏,暗使巧劲,铁锏便脱了手,彼起此伏的笑声,戛然而止,而掉下马来的颐和,才堪堪让人给扶起来,站在马下,看直了眼。 而巴哈眼见副将的兵器脱手而去,也顾不得什么掩面,驾马便欲助副将一臂之力。 “无、耻!”抖手收回蛇骨鞭,夙沙口中冷冷第二道吐出两个字,挺、立在马上的身姿,更显悲壮。 以夙沙的武功,一比一自不在话下,而一比二便没了丝毫胜算,前面刚抵住面门的铁锏,斜刺里便又出现更刁钻的一刀,夙沙手忙脚乱,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看得颐和冷汗直冒,双腿发软,几乎是依靠着身边的小兵才能站稳。嘴中还不停的惊呼:“夙沙危险,快躲啊!”而伴随着颐和的呼声,是雄狮军雄壮的呐喊助威,军号威武,铁蹄赫赫,似要不分个胜负不甘休。 不过一个时辰,颐和便丢尽了丁零族的脸面,使得苦战的夙沙,恨不能钻到地缝里。 “够了!”夙沙挥开当头打来的铁锏,大吼一声,继而趁着副将呆愣的时候,击退巴哈的攻击,快速的驾着坐骑归队,胸口快速的起伏着,瞪着颐和的双眸,恨不能吃了她才好。 见夙沙总算是听了自己的话,颐和调转马头便往中影跑,一边大喊大叫道:“快撤快撤,鸣金收兵!” 这是丁零族有史以来最耻辱的一站,夙沙因为不敌,加上颐和的自甘堕落,使得她一腔热血,冰寒到了极致,使她提不起丝毫战意,怒火中烧不得发泄,再打下去只会是白白的送死,所以她才转回,哪成想,颐和这个脓包,竟然会连打都不敢打,真是丢尽了丁零族的不败神话。 夙沙气得不轻,却无可奈何,只能回转。 “啪!”甫进营地,夙沙便一鞭子砸在了地上,地上深深沟壑,吓得一帮老头儿四散逃开。柳眉倒竖,夙沙又狠狠地在地上砸了好几鞭子,才稍稍好受些,大步流星,一掀营帐布帘,便见颐和端端正正的坐着,悠闲自在的喂鼠儿吃丹药。 夙沙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来,踩着重重的步伐,站定在颐和的面前,低吼着:“你这个懦夫!逃兵!我夙沙看错你了!” 丁零族的女子,性情豪爽,有什么便说什么,不拘小节,却看不起逃兵,看不起胆小之人,颐和的行为,真真的让夙沙觉得,自己看错了人,愤懑的情绪堵塞在心口,真是难受的不得了,如果不发泄掉,她觉得自己会死掉一样。 听到夙沙的不满,颐和却没有任何不满,抬头,目光直视夙沙,淡淡地道:“小声一点,鼠儿不喜欢浑身杀气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兽心大发,到时候我可管不了。” “哼!一个畜生而已,你当真以为我怕了它?” “那你怕死吗?”颐和眼中猛然出现精光,淡然的问道。 夙沙略一迟钝,继而很拍这胸脯道:“我当然不怕,若是能战死沙场,也算是我的福气!” “如此,你就回去吧,明天我会给你一个答复的。” 颐和肯定的目光让夙沙迟疑,因为先前的事情,她已觉得颐和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骗子,而颐和的淡定却又总是使她不自觉的想要再相信她。 心中略略挣扎后,夙沙却还是道:“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明天还是和今天一样的话,不用母亲动手,我会当场杀了你。”放下狠话,夙沙不再停留,转身便出去了。 见夙沙出去,颐和便开始在心中谋划,自己根不会带兵打仗,而要以三千老弱赢得战事是洛基的考验,所以她一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在白天的试探下,她已看出巴哈是眼高于顶的人,而这样的人,往往最是粗心大意,最容易让人钻空子,所以,在他身上下功夫,她就不信,赢不了这场仗! 夜黑风高,丁零族营地帐篷里的灯火,接二连三的熄灭。 月朗星稀,草虫低鸣,好似一曲催眠的歌谣,哄人入睡。 夜半时分,人们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道黑影,快速的闪出了军营,似鬼魅。 一名巡逻的士兵,拍了拍身旁的士兵,低声问道:“兄弟,我好像看见那边有一道人影闪过,你看见吗?” “影人?我看你是老眼昏花了吧,我怎么没看见什么人影。”那人嗤笑一声,不再搭理士兵。 颐和在篝火照不到的阴影中前行,动作迅猛,快若闪电,眨眼的功夫便出了营地,但她的身影依旧是低低的勾着,迅速的往前跑了将近三里地,这才直起腰身,回头看了一眼安静的丁零族军营。 巴哈性子狂放不羁,白日里颐和故意装作胆小怕事的样子,就是为了让巴哈放下戒心。 颐和趁着夜色,快速的潜伏进雄狮军兵营中,躲在帐篷后,避过一对巡逻士兵,这才开始寻找巴哈所在的营帐,不一会儿的功夫,她便看见营地中,一个比别的营帐都要高大很多的军帐中,隐隐约约有丝竹之声传来,还有女子的笑声和巴哈特有的粗矿的嗓音,在哈哈大笑。 一面逼着巡逻的士兵,一面悄悄地靠近大帐,用匕首挑开一个洞,凑上眼去看了,便果真见到巴哈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在饮酒作乐。 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颐和缩了缩身子,靠着帐篷,歪歪的瞧着里面不知大难临头的巴哈,快活的和女子嬉戏。 这么个不守军规的家伙,如果她守在这里一夜都没有机会将其干掉的话,五年的森林生活便都是白混的了。 夜渐渐深了,寒霜露重,沙漠里的夜更冷。 颐和觉得自己的手脚都有些僵硬了,却还是见大帐中歌舞没有结束,心中淡淡地恼火,却正在这时,巴哈一边笑着,一面东倒西歪的从帐中出来了,他对里面的人挥手道:“等着,本将军一会人就回来!” 男人喝酒,哪有不撒尿的道理,颐和就是为了这一刻。 见巴哈出来,随即尾随而上。 巴哈尚不知灾难的来临,歪歪倒到走不稳步子的,来到营地一处僻静处,挺着着肚子,叉开腿,就要方便,突然,他觉得脖子有些凉呼呼的,伸手一摸,又黏糊糊的,不知是怎么回事,继而,他便觉得手脚发凉,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轰”的一声往后一倒,在那一瞬间,巴哈似乎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张绝色的脸,漂亮的令人忘记呼吸。 嘴角勾出一抹嗜血的笑容,一手提着巴哈头顶的发髻,一手拿着匕首,狠狠地在其脖子上一割。半个时辰后,雄狮军营中,锣声大作,火光四起,似乎是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第129章 背腹受敌 第129章刮目相看 雄狮军营地中,鸡飞狗跳,惊恐声不断。 巴哈将军的人头,神不知鬼不觉的被人下了,想想就觉得后脊梁骨发寒! 而始作俑者,却正背着一个血淋淋的包裹,趁着夜色,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军帐。 颐和将包裹随意的往桌上一放,发出咚的一声,随即便看到这圆圆的包裹里,缓缓渗出一滩红色的液体,诡异而惊悚。 快速的将身上的夜行衣换下,放到床底下,然后将桌上的人头一并塞了下去,处理了血迹,又炼制了一些丹药,才刚刚躺下,帐外便响起了号角之声,浑厚而浩远。 兵士们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和断断续续的呼喝,从操场上传来,在朝霞刚刚路面的清晨,显得更外壮阔雄浑,活力四射。 夙沙穿戴整齐,大步流星的来到操场点阅士兵,飒爽的风姿,竟要比一个男子,还要有气势,腰际挂着的蛇骨鞭,冷冶的令人不敢直视,“将士们,高山族派了区区一万人马就想占领我们脚下的领土,你们觉得可能吗?” 夙沙说的激昂,台下却是一片寂静,只有站在前排的一列小兵的眼中,略有光亮,微微抬起头看向夙沙。 夙沙见此,却没有气馁。她明知这些人都是炮灰的命,来到战争就是一个死字,但她却不敢露出半点异样,口中不停的鼓舞士气,就是想在结局的时候,有人可以活下来。 昨天没有完结的战事,即将在今天来完成! “将士们,虽然你们都是只身寡人,上没有老,下没有小,觉得生死不过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你们这样想就错了。你们能来到我这里,就代表以后都不再是一个人,你们还有我,还有诸位袍泽。所以,怎么来到这里的,就怎么回去,这才是我们丁零族永垂不朽的将士!是在历史上打过无数次以少胜多的民族!” “打败雄狮,你们能做到吗?”夙沙几乎喊哑了嗓子,俏脸挣的通红,但也收效颇丰。原本寂静无声的队伍中,爆发出了惊人的声势。激动人心。 “战胜雄狮,扬我族威!” “驱除高山,凯旋而归!” 见此,夙沙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有斗志,才会能活着走下战场! “上马!”夙沙翻身上马,手臂强势的一挥。正要开拔,前去打探敌情的斥候,策马奔来,手中一面艳红的旗帜,抱在胸前,斥候一脸惊喜的汇报道:“少主,属下探得昨夜有人潜入敌营中,将巴哈将军的头颅割了,敌军副将已集结了万人大军。正向我军营地冲来!” 夙沙一惊,巴哈被刺杀纵然是好事,可这万人敌军猛冲过来,自己这区区三千老兵,能抵挡得住吗?她有些担忧的望向身后一群瑟缩在风沙中的兵士们,他们各个面无表情。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夙沙在心中担忧的道,突然,她发现好像少了一个人,挥手让斥候军继续打探,转头问身旁的一名小将,道:“你可看见先锋颐和了?” “没有,莫不是睡过头了吧?”小将悄悄地说着,却突然见夙沙一脸寒气,便马上闭嘴,翻身下马,亲自去找人了。 夙沙冷着一张脸,她实在是想不到,那个看似高深莫测的女子,是个神棍一般的存在,不仅贪生拍死,而且无视军法,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里。该说她心高气傲好呢,还是不学无术好呢?夙沙狠狠地捏紧手中的蛇骨鞭,关节都泛了白。 不一会儿的功夫,颐和才跟着小将缓缓来到,她睡眼惺忪,及腰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身后,黑亮而柔顺,脑后简单的挽了一个发髻,松松的垂着,肩上蹲着的小家伙,也好似没睡醒一般,卷缩着身子,窝在颐和耳畔,美美的睡着。 见到这一幕,夙沙气不打一处来,正要开口问话,就看到颐和旁若无人的伸了一个懒腰,慵懒无比的神情,真叫人恨得牙痒痒,她的话更让人黑了一头线,“你们已经打胜仗回来了吗?” “我们还没有出发呢,你说你昨晚干什么去了?怎么现在还在睡?”夙沙大吼着道。 “我?我昨晚一直在军营里啊。”颐和走近夙沙,淡漠的问道:“难道,你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我吗?”经过昨晚的事情,颐和十分的有把握近日高山族必将举兵来袭,而一向好战的夙沙,当得知这是颐和的杰作的话,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现在,她就很期待呢。 夙沙直直的瞪视着颐和,好半响说不出一句话来,她觉得自己当初一定是疯了,才会被颐和的表象骗了,放眼望去,整个丁零族都找不出一个如此懒散的人来。 冷哼一声,夙沙夹着马腹,调转马头,凉凉的话语如同看透了世态炎凉,“与你,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今天你就留在这里吧。” 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是真的气的不轻。颐和站在原地,摸了摸鼻子,嘴角勾出一抹意味深长得到弧度,“昨晚真是累死我了,还不让我好好睡一觉,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一旁正要跟随夙沙而去的小将,听见身后颐和自言自语的话,顿时僵住了手脚,返回身来,笔直的站在颐和的面前,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态度,道:“虽然你是女子,我不便多言,可你真的的是……孺子不可教也!”多余的话他也不会说在,转身便上马追随夙沙去了。 马蹄赫赫,黄沙滚滚,就算是一群老弱,也有残烛一般的火焰,纵然不高,却也能将人灼伤。 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颐和才缓缓地朝马棚走去,选了一匹壮实的母马,直追夙沙。 雄狮军,气势汹汹,铁蹄踏气沸腾的黄尘,遮盖住了万人大军,唯有听到那整齐划一的口号。与不动如山的呐喊。铿锵有力,充满无限的悲愤。 而在另一端,夙沙瞥着身边穿着黑雕皮短装的颐和,怎么都不顺眼,心里直泛嘀咕:这家伙怎么如此目无军法,真是好不气人,而且她是自己找来的人,真要惩罚的话,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都叫什么事啊! 很快。两军被对垒了,一边气势如虹。一边抖抖颤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夙沙盯着对方,感觉手心有些冒汗,但依旧是打马上前道:“你们的事情本将军已经听说了,真是好不痛快啊!” 雄狮副将,满是横肉的脸抽了又抽,才冷厉的道:“一个娘们儿也上战场。还滚回去嫁人养孩子去!” 听了这话,夙沙不气反笑,丁零族相对于高山族来说,女人们掌握着与男人一样的权利,可以当官,可以上沙场,更是可以做男人也不敢做的事情,而高山族,女人相夫教子。男子打天下,女人们没有半分的权利,“我可不是你们高山族的人,回去奶孩子可不是你们男人说的算的,而且,我可是听说了,尊夫人很想来我丁零族见识一番呢。” 这两人嘴上的功夫斗的半斤八两,而一旁冷眼旁观的颐和,所在袖中的手,轻轻地抖了抖,手中握着的一只瓷瓶,缓缓地化成了滚烫的粉末,洋洋散散的随着风飘散在人群中。 “废话少说,昨夜里巴哈将军遇刺,我要为将军报仇!”副将呀呀大叫着,挥着手中的双锏就朝夙沙冲了过去,夙沙正是有气没处撒的时候,而且,她并不知道巴哈的人头是颐和下的,听着副将的污蔑,加上之前的怒气,现在正好发泄,不待副将近身,她抖手就将蛇骨鞭甩了出去,只听的“刷”一声,副将坐下马匹的前腿便被死死绞在了一起,“咚”一声,副将从马上摔了下来,灰头土脸的。 “哈哈!手下败将也敢来与我叫板!”夙沙盎然着,昂首挺胸,好不傲气凌人。但也就在这时,从颐和的身边开始,兵师们一个一个的倒了下去,毫无征兆的到底不起,且不知是死是活。 快速的从地上爬起来,躲过夙沙的有一次攻击,却一眼看见了她身后兵师倒地的变化,一瞬间的惊疑后,便哈哈大笑着道:“夙沙,你回头看看吧!” 闻言,夙沙回头一看,却见颐和四周的士兵已经全部到底,但唯有颐和一人直挺挺的,免不改色的端坐在马背上,见到这一幕,夙沙的双眼瞬间充血,殷红殷红的,犹如地狱爬上人间的修罗,嗜血的大叫一声:“颐和!你这个叛徒!” 颐和曾经自称为药师,而且每天都在喂鼠儿吃丹药,所以,一见到己方人马全部到底的瞬间,夙沙便自然而然的联想到,是颐和用了药物,才指使他们不战而亡,而或许,颐和本就是奸细!在这一瞬间,夙沙从未有过的痛恨自己,而且,以她的角度来说,现下已经是背腹受敌的处境,想要逃生,何其难啊! 而坐在马上的颐和,却根本不理睬她,径直驾着马来到副将的面前,意有所指的道:“将军,我为你杀了巴哈,而今丁零族全军覆没,夙沙在劫难逃,已是你的掌中物,你说,你要怎么报答我呢?” 一听这话,副将便知道巴哈是颐和所杀,只是,她现在所说的话,完完全全的是在针对他,无论他是否想过当代替巴哈,而颐和所说的话,无形中酬容他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雄狮军中一片哗然,目光瞬间转移到了副将身上,这种眼神,真是好不难受。副将大叫着:“我没有,我对将军忠心耿耿,怎么会害他,而且,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副将一手指着颐和,满脸焦急的辩解着。 第130章 意外突生1 夙沙咬紧牙关,脸色一片苍白,狠狠的瞪了一眼颐和,心中似是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才道:“想要留下我,你们也要有命在才行!” “不得不说,夙沙,你真的很勇敢。”被瞪着的颐和,一点自觉都没有,凉凉的接道。 “你这个叛徒,这里没你说话的份,回头我再收拾你!”夙沙突然狰狞的大吼,话虽然是对颐和说的,但她却是眼睛片刻都没有离开过雄狮军副将,高高的扬起手中的蛇骨鞭,便直袭副将面门,凌厉的鞭法,很不能一下子将敌人一劈两断。 “呛!”一声,夙沙控制手中的长辩,突然不受控制的被一颗石子击中,继而以抛物线的形式飞出去老远,夙沙忍着虎口的疼痛,阴沉的环绕四周,却是不知是谁暗中下的黑手,正在这时,颐和却突然道:“夙沙少主,我劝你还是投降吧,不然你的小命就都没了。” “少在这儿猫哭耗子家慈悲,哼,你要我投降,我非不投降!”夙沙突然变了一种语气,不以为然的表情,故意挑起对方的脾气。 颐和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而听着夙沙的话,甚至连高山族雄狮军副将都在怀疑,颐和是真的叛变了,正要说话,却猛然间发现一丝不对劲,盯着与夙沙并且的颐和,面上冷漠的表情,副将心中暗暗鼓励着:就算颐和不是真的叛变,但想他雄狮副将,什么样的沙场计谋没看过,所以,夙沙一个女孩,他不相信打不赢她,况且,现在丁零族大军中就剩下了两个女孩。 脑中一闪而过这些想法,副将便又是信心满满的往前冲,不料,他刚刚下达了冲锋命令,而身后一万兵,却不肯上前一步。 举起手中双锏,副将不得已再一次发号施令,“将士们,冲啊!”但却没人理他,一万将士笔挺的站着,根本就没听见他的话,正要再问一遍,不想“碰碰碰”几声,眼看着在认真工作的员工们直挺挺的到了下去,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心缓缓的揪紧了,望着对面面无表情端坐马背的颐和,不仅心生怀疑,毕竟,这面瘫一样的女人,不是高山族人。 人一旦对某人某事起了怀疑,就不会轻易的改变自己的看法,而高山族副将此时就是这样,他对颐和的看法越来越大,当下一夹马腹,上去两步,对夙沙到:“夙沙,我今天就放过你一码,日后你若落在我手里,我定不会轻易饶了你。” 他居然会带兵逃跑,这几乎是夙沙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一时反应不过来,只好呆呆的看着雄狮军到下去的人越来越多,被副将带走的也有很多,半响,见能走路的都被副将带走了,滚滚黄沙暮色中什么都看不清。 “是不是你做的?”夙沙再一次追问颐和。 “随你怎么想吧,对面倒下的兵士都即将成为我们的俘虏,你要当心点。”话语甫落,便见最先到下去的丁零族士兵,一个个都站了起来,好似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夙沙惊讶的看着重新站起来的士兵们,然后疑惑的看向颐和,便道:“他们不是都死了吗?怎么又活了?” “谁告诉你,他们都死了的?”颐和瞥瞥嘴,道“我刚刚不过是用了点迷药而已,而高山族的人,估计就没这么好运了。” 听了这话,夙沙心中不仅有些愧疚,但因为刚刚她大骂颐和是叛徒,现在这会儿倒不意思了。 “还在磨蹭什么?快动手吧。”颐和淡漠的下马,见夙沙依旧在马上,便解释道:“昨晚我趁着夜色下了巴哈的脑袋,现在他们群龙无首,又在我的药物的影响下根本没有反抗能力,这下,夙沙,你该知道我的能力了吧?”颐和走到一名雄狮军兵士面前,抽出靴筒中的匕首,毫不留情的将士兵的脑袋割下来。 鲜血喷了颐和一脸,看上去极其恐怖,滴答滴答的落在地上,被这一幕狠狠的刺激了一下,她这才过神来,翻身下马,手起刀落,不一会儿的功夫,三千老弱兵残就收获了近二千高山族的头颅。 这一场力量悬殊的战争,就这样莫名其妙状况突生的意外中,再一次大逆转。朵朵有话说: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小说写不快了,明天朵朵一定不起来,今天就这么多了。 第131章 意外突生2 “此次一共抓获雄狮军一千二百五十七人,缴获头颅三千一百三十二个,真是大胜啊!”手中捏着捷报,洛基显得很是兴奋,她的女儿一向都没看错过人,那个名叫颐和的女孩,当真是天降神兵,丁零族有救啦! 琥看着满脸激动的酋长,长长的睫羽微微动了动,细心的提醒道:“酋长,颐和虽然好,但她到底是个外来人,你可不能忘了曾经武则引起的祸乱。” 听了这话,洛基顿时冷静了些,看着手中的消息,沉吟了片刻,才试探性的道:“琥,你到真看不清她的命格吗?”当年武则的命格也是如此,巫女看不清,酋长却坚信不移,甚至产生不该有的感情,所以,琥的洛基不得不好好思虑一番。 颐和是个世外来客,和武则一般,是神秘而令人崇敬的药师,这个身份在四十年前或许没什么,而现在却因为有了另一层含义,导致漠北十七族对其视如黑雕狼豺,可是,不可否认的是,药师拥有超凡的能力,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夙沙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答应颐和的要求,而洛基也如此。 “她是一头幼年期的黑雕,酋长,你要慎重考虑才是。”琥见洛基面有迟疑,便又补充了一句,“我知道您是在忧心丁零族的未来,但颐和这个人,实在是太有城府,她并不适合留在丁零族。”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可见琥对颐和忌惮不是一点点,那是深刻到骨子里的害怕。 “颐和只是个孩子。应该不足为虑。”颐和对丁零族的利益,终究战胜了洛基心中的忧虑,她一面拍拍巫女的,肩膀,一面笑道:“我丁零族可从来没怕过什么人,你太杞人忧天了。” 洛基的表现,琥知道已无法转变她的决定。便不在说话,缓缓转身,行到殿宇最里面的一间房里,呆呆的对着一张栩栩如生的画卷前,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 洛基不肯听她的劝告。一如当年不肯怀疑武则的用心,到如今这个局面,都是武则种下的因,才会有如今的果,颐和的出现,琥深深的觉得内心不安。 琥立在画前。内心挣扎的厉害。当年师傅没有看透那人的命格,如今她也遇到一个看不透命格的人,那是不是说:她即将命不久已? 琥一站就是一天。而如果颐和在这里的话,定然能看出这画中人不是旁人,正是年轻时期的武则。 当年的武则,俊美。阳光,敢于冒险,甫一出现在高山族,就吸引了高山族酋长的视线,继而引起丁零族酋长的注意,从此,为一场空前大战埋下了不可祛除的导火索。高山的强大。全是因为突然出现的世外来客武则。 洛基是一族最大的首领,其实她深知重用颐和会给全族人民带来危险,但她眼下却已经顾不得许多,不解决高山族的威胁,丁零族下一秒就有可能成为过去,所以,她才会赌,赌丁零族在颐和的带领下,会活的更久一些。 而在这时,大获全胜的丁零军,堆了篝火,唱起了豪放的歌谣,若不是每个人的身上都身着重甲,一眼望去,大有醉生梦死之感。 夙沙端着一杯酒,歪歪斜斜的走到颐和的面前,面色潮红,酒气熏天,一面打着饱嗝,一面傻傻的笑道:“颐和,我两干,不喝干净谁是小兔子,嘿嘿!” 夙沙曾经在军中自称千杯不醉,所以她有足够的胆魄去信服那些胆小怕事却又极其讲究形象和面子的士兵。可是,她也看见颐和被人灌了不少酒,可她怎么半点醉意也没有? 嘿嘿笑着,夙沙捏着酒碗,轻轻的和颐和碰杯,仰头便望嘴里灌去,末了,用手背擦了擦嘴,并劝颐和酒,“你怎么不喝?你是在为白天的事情生我的气了吗?” 端起酒碗,仰头喝干,然后将酒碗倒扣在桌面上,淡漠的道:“你喝多了,还是少喝一些吧。” 夙沙带着醉意,倒坐在颐和的桌角边,指着场地中央熊熊的篝火,眯着眼道:“如果我是普通人家的女孩,肯定看不到这么漂亮的篝火。” 她的脸通红,平添了一丝媚气,缓解了一身铁血硬气,坐在地上,怎么都起不来了。夙沙醉的犹如一摊泥,说东道西,说个没完没了,“颐和,我母亲说你是天降神兵,比黑雕还厉害,可这么多年了,她都没夸过我一次……她从来都无视我的存在!” 毫无醉意的颐和,轻轻的摇了摇头,夙沙到底还只是一个孩子,又正是处在最敏感的时期,就算她杀过无数人,身份又是丁零族一人之下的少主,可心智却不是说成熟就成熟的。 一个人的变化,由许多因素组成,内因外因不同。比如颐和就是因为外因的变化而变得冷漠,而夙沙是内因,外因易改,内因难除,想要纠正夙沙扭曲的心理,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远比其他人多的多。 夙沙少主喝醉了,而且说了很多话,周围喝酒唱歌的人都看出来了,不知不觉中,一个个的慢慢的从二人眼前消失了。 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夙沙心理压力太大,难免心情不好,所以,这才刚开始喝,她就醉了。 女人们的感情都是由内而外的,夙沙的异样,使得颐和突然觉得不安,莫名失落,她看了一眼夙沙,招来两个侍女,将其扶回了军帐,她自己却是提了一只酒坛,往营地外的沙漠摊上去了。 夜色浓重,不知不觉在丁零族已呆了三个月了,经历了各种事情,也看透了不少东西,可她心心念念的还是南炎国古牧族,夙沙的话,让她格外的想回去,可是,她却找不到回家是路。 一个迷路者的悲哀,重重的笼罩在了颐和的身上,看不到前途。 直接将酒灌进口中,刺骨的风袭人,淡淡的黄沙在颐和身旁升腾。 一人,孤月,酒坛,说不出的寂寥。 突然,天际一颗流星划过,眨眼即逝,颐和提着酒坛的手微微一顿,随即摇摇头,狠狠的又灌了一口,墨色的衣襟,湿了一大片。 而也就在这时,颐和毫无防备,不远处一支强弩发射的箭支,瞬间贯通了酒坛,直直的将颐和订在了地上。 强忍疼,颐和正要翻身起来,就看见夜空中,一顶四人抬的滑杆,青纱飘渺之际,滑杆在空中滑行而来,稳稳的停在地上,从上面走下来一名着常服的男子。男子刀削斧刻的脸,虽然没有半点瑕疵,却是嗜血森森,狭长的眼眸,左脸下眼睑一颗红色的痣,显得更外妖冶。 “你是谁?”颐和戒备的问道。 “我是东云,很高兴见到你,丁零族伟大的药师颐和姑娘,哦,更是伟大的军师大人。”男子一步步走近颐和,在距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对颐和深深的鞠躬,面上洋溢着千年不变的笑。 闻言,颐和不仅皱了眉,缓缓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对着东云道:“我不管你是谁,若没有其他的事的话,恕我不能相陪。”手提一只酒坛,站起身,颐和摇摇晃晃的打算往回走。 “没想到还是个小辣椒,呵呵,颐和,我记住你了。”翻身坐回滑杆里,东云一脸的笑意,缓缓的消失在了夜空中。 颐和回头望去,心中直犯疑惑:她除了知道丁零族和高山族会做菜,其他的族一个都不认识,而这个人是怎么知道她叫颐和的呢? 这样想着,人已经回到了营地。月下军营,散发着铁血的气息,有一瞬间,颐和有些恍惚,仿佛在来到漠北七十族以前,她就州象在军营里生活过一样,摇摇头,甩掉脑中荒唐的想法,缓缓的回到军帐中,命人准备热水,好好的泡了一个澡,才浑身舒爽的回到床上休息。 第132章 沙场誓言 第二天一早,颐和刚刚刚刚苏醒,便听见帐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闪过,有人求见与夙沙。颐和的大账与夙沙的大账距离并不远,虽然听不清来人和夙沙说了什么,但颐和却是可以肯定一点:来人是从洛基派来的。 天色渐明,夙沙没有派人来传她,颐和倒也乐的轻松,昨夜里斥候来汇报说,雄狮军因此次伤亡惨重,被他们的酋长勒令回城,重新派来一员大将过来,具体是谁还不清楚。 洗漱好之后,颐和并没有穿铠甲,而是穿上了自己的黑雕皮衣,一个卫兵也没带,只身除了军营,来到一处了无人迹的树林中,采了一些药材,然后便席地而坐,练制丹药,不一会儿的功夫,便丹香肆意,原本尚在被窝里睡觉的鼠儿,嗅着丹香蹿了过了。 两个人在林中嬉闹了一会儿后,便往回走,到达营地时,正好见一名小将在营地入口处张望,见颐和回来,就迎了上去,焦急的道:“大人,你真是让属下好找,夙沙正在发火呢,你快去看看吧,对了,酋长来了,大人说话千万要小心了。” 点点头,颐和转身便去了夙沙的帐篷,果然,还没进账,变听见夙沙的尖叫声:“母亲,我已经是个大人了,您能不能不要再把我当成小孩来看了?” 掀起账帘走进去,颐和依旧是不冷不热的脸,轻轻的扫了一眼坐在首位上的洛基,轻声道:“夙沙,你误解了酋长了,无论你的年龄有多大,酋长永远都是你的母亲,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淡淡的向洛基行礼,继而道:“颐和来迟了,请酋长恕罪。” 端坐在首位上,洛基一脸笑容的看向颐和,再一次数落夙沙道:“颐和比你小好几岁,却这样谦虚懂礼,你要和人家好好学学。” 夙沙厥着嘴,不理她,两只略显粗糙的手却是不安分的东挠挠西捏捏,完全不将洛基看在眼里。 “啪!”终于忍无可忍,洛基一巴掌拍在桌上,站起身子,怒视着夙沙道:“瞧瞧你这个样子,哪一点像个将军的样子!真是气死我了!” “我还不稀罕呢,三千老兵打人家一万精兵,如果不是颐和聪明,使了一招障眼法,我都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这就是你这个母亲对女儿的吗?这就是一族酋长对子民的关系吗?!”夙沙大声反驳,句句都令洛基难看,脸色一变再变,猛然,洛基将目光转移到了颐和的身上,端着上位者的不可抗拒的尊严,冰冷的不带一丝感情的问道:“夙沙说的可都是真的?是你使用了障眼法才使得此次战事取得前所未有的胜利?” 微微底下头,努力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颐和知道,这对母女在打她的注意,一不小心就会中她们的圈套,自此万劫不复。小心谨慎的道:“颐和不敢居功,若没有少主的配合,这场战事能否会赢还是个未知数。” 是人都喜欢听奉承的话,洛基不例外,夙沙也不例外,颐和的这句话,不仅将功劳推给了夙沙,更是说明了夙沙是一个有才能干的人,并且,也在暗自夸赞洛基生了一个好女儿。 但颐和的如意算盘却是打错了,洛基现在正在气头上,没个撒气的地方只会做出更疯狂的事,“太谦虚了,颐和,你的人格品性都是看得见的。” “颐和,这是你的功劳,你当我是受垃圾的吗?推给我可不行。”夙沙大叫,她是洛基唯一的女儿,自然也是最了解洛基的人。 “这……”略一迟疑,便突然想出来一个好办法,“一个功绩而且,你们都要这样,可见关系真的是很好。要不,这样吧,高山族最近欺我太甚,其他几个族也都被他砸过头,你若能以我们现在的力量,扫平了高山族,我便相信你的话,如若不然,我就相信夙沙,将你赶出军营!”洛基的变脸果真是比翻书还快,颐和甚至怀疑这是她们两排练好的,只是现在颐和的地位还不足反驳她的命令,原本还说要小心不能掉入了她们圈套,不想不知不觉的就被算计了。 无奈,颐和只好发下誓言道:“颐和在此发誓,若不能覆灭漠北十七族一半的力量,不用洛基酋长赶人,我自己都走了。” “如此,洛基酋长还满意吗?”发完誓言,颐和淡淡一笑,好不鬼魅,洛基只觉得后背嗖嗖发冷,却还是说:“非常满意。” 夙沙根本不知道这是洛基设的局,达成目的的洛基,担忧日后颐和会叛变,现在便给她下了一道难题,想要其知难而退,却不想颐和会听从她的话,不仅发誓,甚至,在她的眼中,洛基看见了深邃的城府,而且,蕴含了无限自信,这叫她又有些担忧,害怕日后颐和虽然按照誓言去做事,强大了丁零族,却到后来返工倒戈,令丁零族死无翻身之地,不过,洛基却又在想,颐和能赢了此次战役不过是侥幸,下一次,颐和定然败的找不着北! 只是,洛基想不到的事,她的这一想法,竟然在日后生效了。 第133章 沙漠之狼 夙沙根本不知道这是洛基设的局,达成目的的洛基,担忧日后颐和会叛变,现在便给她下了一道难题,想要其知难而退,却不想颐和会听从她的话,不仅发誓,甚至,在她的眼中,洛基看见了深邃的城府,而且,蕴含了无限自信,这叫她又有些担忧,害怕日后颐和虽然按照誓言去做事,强大了丁零族,却到后来返工倒戈,令丁零族死无翻身之地,不过,洛基却又在想,颐和能赢了此次战役不过是侥幸,下一次,颐和定然败的找不着北! 只是,洛基想不到的是,她的这一想法,竟然在日后生效了。 沙漠的热烈,是你永远都想不到的,晨曦,当你看见东方显出一末朝阳时,你就得做好被烤熟的准备,或者,随时都要做好被风沙淹没的防备。 因为,在沙漠中,出其不意的除了敌人的冷箭外,还有无法抗衡的自然之力。 丁零族刚刚经历过一场风沙暴,所有的东西几乎都被淹没了,坐骑跑了大半,兵士被淹没的也不少,挣扎着从厚重的沙土里出来,头上脸上全身都是灰蒙蒙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抖下无数沙粒,在迅速的落下的瞬间,好似瓢泼的大雨。 颐和坐在马背上,缓缓向营地走去,风沙暴发生的时候,她正在外采集药材,所以她算是唯一一个没有风沙暴蹂躏的人。 看着一片狼藉的营地,颐和皱了皱眉,淡漠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有着优雅弧度的鼻尖因薄薄的细汗,在微亮的光线下,显得异常坚毅。 “大人。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您被风沙吞没了。”夙沙的贴身小将,一面拍着身上的尘土,戴正头上的帽子,向颐和走过来。 “少主如何?”营地里的所有帐篷都塌陷了。被淹没的人长时间得不到救助,很快就会丧生,夙沙是将军。更是少主,是丁零未来的希望,颐和对她虽没有寄托很高的期望,却也很担心她的安危。 洛基逼着她发下誓言,如果少了夙沙的支持,颐和一个外来客,很难得到将士们的信任。也就很难指挥他们。所以。夙沙的生死,决定了颐和的未来。 颐和一心想着回去,而丁零族是否会被她利用,就要看此次了。 “少主被风沙淹没了,现在还没有找到她。”小将四处张望了一下,皱着的眉头能夹死一只苍蝇,因焦虑而使得脸色有些苍白。 颐和见已有不少人从风沙中逃生。虽然个个脸色都不好,却也没有性命之忧,递了两瓶粗糙的瓷瓶给小将,并嘱咐道:“每人一粒,吃完后赶紧救少主以及同袍。” “是!”小将如同有了主心骨,脸色好看了很多,接下瓷瓶,飞奔着发丹药去了。颐和依稀记得,每次休战的时候,夙沙都会坐在营地后的山坡上远眺,有时也会在帐篷里研究作战策略,放眼望去,为营地遮挡风沙的山坡已不复存在,山坡脚下,人影稀疏,物资隐隐约约从土里露出边角,颐和不仅想:夙沙生还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老兵们吃了丹药,开始挖掘被掩埋的同袍,在烈日的照耀下显得有些无奈,手指头都挖出血了却仍旧不敢放弃。 很快,便救出不少人来,夙沙也在其中,只是已经昏迷不醒,十分的令人担忧。 “大人,少主怎么还不醒?”夙沙的贴身小将,见周围一些昏迷的老兵已经醒过来,便不安起来,看着躺在重新搭建的帐篷里的夙沙,脸色比之前稍稍好一点,但却因为长时间缺水而有些虚脱。 “她会没事的。”颐和已给夙沙切过脉,脉象平稳,只是因为埋在沙土里的时间长了,休克了。 丁零族遭此天灾,高山族必然已得到消息,如此大好的机会,若不带兵打过来实在是对不起老天,颐和心中盘算着,高山族在巴哈的死和此次的损失之后,带兵来袭的几率。如果高山酋长没有被颐和这个异数震慑到,带兵来袭的可能是非常大的,此事若是放在颐和的身上,她也不会放弃这样的大好机会,可若是高山酋长因此次损失过大,对颐和的实力有所顾忌的话,丁零族逃过此劫的可能还是有的。 心念电转,既然高山族不来,那她就打过去,坐以待毙可不是她的风格! “传令下去,一半人留下来守营救人,一半人跟我来!”扬声发令,颐和转身便上了战马,气势磅礴,强横而霸气。 听到命令的老兵们,快速的集结成队,他们是老兵,沙场上的老油条,生性散漫,难以管教,可一旦上了战场,每个人的面貌都会焕然一新,精神抖擞。 淡淡的巡视一眼,颐和一拉僵绳,稳稳的转身背对着人群,高高的一挥手,带走了一千多名老兵。 人不在多,贵在精。 一行人缓缓沿着沙坡走着,到达一处平坦的荒漠,颐和止步下马,点了五个小将,几人围成一圈,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最后,颐和只带走了百来个老兵,而剩下来的就只能听从临时的五名队长的话,站在烈日下练操。 颐和带着身后百来个士兵,也不说要去做什么,只带着他们沿着沙漠行走,偶尔见到绿地或山坡便会停下来,观看一番,然后便命人去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天,颐和这才带着一众老兵回营,而正巧遇到夙沙要出去,二人在军营门口淡淡地对视一眼,颐和转身便跟着夙沙出去了,二人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只是回来后,每个人都觉得夙沙的脸色不是很好。 漠北十七族沿河而居,丁零族也不例外,河岸边的水草丰盛,生机勃勃的,偶有一群小山似的大象在河边河水,或是一群淘气的狒狒盘踞与此。洛基沿着引进部族中央的河流走着。夙沙差点在营地殒命,这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所以,刚一得到消息,她便马上亲自来到营地看望。只是没想到,却得知颐和带了一半士兵出去了,这让她异常的恼火。 洛基不仅是部族的酋长。更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所以她对夙沙的爱有限,更不能因为私人感情而给人留下话柄,所以,夙沙一直都不能理解她,而洛基本人也一直觉得亏欠的女儿,而这一次颐和置夙沙的危险于不顾。带着一半士兵出营了。这如何不叫洛基忧心。 “夙沙现在怎样了?”望着天边碧青色的天空。思虑了很久,洛基终究还是问出来口。夙沙纵然不待见她,可是,却也有依赖她的地方,不管怎么说,洛基也是夙沙的母亲,儿行千里母担忧。这是千古不变的。 丁零族的巫女和酋长从来都是形影不离的,对于一些决定,酋长必须要依靠巫女的力量才能实行下去,而琥作为洛基的好友兼部族的神职人员,当然非常清楚洛基母女的问题所在,循着洛基的眼光望过去,琥用一尘不变的淡漠语气道:“她命中由此一劫,你不必担心。” 闻言,洛基皱起修长的眉,转而盯着琥的眼睛,质疑道:“你看过夙沙的命格了?” 不卑不亢的望过去,从洛基的眼眸中,琥看出了一丝不悦的气息,但却没有任何表示。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部族的最高统治者,也是一个孩子母亲,可以说所有女人该有的她都有,没有的她也拥有了,只是,上天赐于你一些东西,必然也会收回一些东西,洛基表面上风光无限,却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琥有些同情她,曾经的傲视天下,到现在的犹豫不决,全部都是因为参杂了太多的个人感情的原因。轻轻地吐出一口浊气,琥转身面对水光泠泠的河面,语重心长的道:“洛基,虽然你是部族的最高统治者,你活着,不仅仅是为了夙沙,更是为了整个部族的百姓,再继续意气用事下去,迟早有一日,丁零族会消失的。” “你和我说这写做什么?我想知道,你是不是给夙沙看过命格了?”洛基根本不领情,一心只想着远在边境的夙沙的安危,部族巫女可通过星象演算人的命格,甚至是改变一个人的命格,因此,巫女们有一个规定,在酋长尚未移位之前,巫女们是绝对不可以利用自己的本领,去看众继承人的命格,所以,洛基才会这样激动。 因为无论琥是否支持夙沙成为下一届酋长继承人,洛基都会毫不犹豫的将酋长之位穿给她。更改命格,对于巫女来说,虽然不是易事,却也不是难事。琥一直不同意让夙沙继承酋长之位,所以,洛基担心就算夙沙拥有继承酋长之位的命格,而琥却私自更改了夙沙的命格,导致洛基必须另选继承人的话,这将会是洛基一身当中最不敢想象的事情。 洛基深深地举得自己亏欠夙沙太多,而让夙沙继承酋长,就是洛基对她的最大的弥补,她不希望自己的计划被琥破坏。 “我的确看过她的命格,她不是继承酋长之位的命格。”琥直言不讳,眼神中丝毫看不见谎言。 盯着那一双深沉的眼,洛基不仅倒退一步,琥是不会骗她的,难道自己就注定要一声都愧对夙沙吗?一把揪起琥胸前的衣襟,洛基咬牙切齿的道:“是不是呢更改了她的命格?啊?你说呀?”从未有过的失态,出现在一个从小就被当作酋长继承人而培养起来的女子的脸上,认真的看着这张依旧精致的脸,琥一动不动的任由洛基抓着衣襟,淡漠的道:“我虽然不希望夙沙继承酋长,却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听了琥的话,洛基缓缓松开手,仿佛全身的力气都因为这句话而消失了去,洛基艰难的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一个字都没有说,很久很久,她才恢复了一丝神志,默默地,不言不语的往回走,冷峻的面容,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134章 奴隶少女 自从与夙沙谈完话之后,颐和便消失在了丁零族军营中,连她的那只怪异的老鼠也一同消失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更没人知道她去做什么了。 沙漠茫茫,席卷入苍穹。 悲壮挽歌,千里寻踪迹。 一人,单骑,默默地疾驶在苍茫的沙漠中,烈日高照,风沙漫天也阻止不了她前进的步伐。 刚刚还晴空万里,转眼间便鹅毛大雪纷飞,纵然如此,颐和的速度依旧没有半分减慢的样子。 马蹄踏踏,风啸雪狂,上了一座高坡,远眺而去,却见布天盖地的高山军人形成一道偌大的包围圈,呼喝连连,在看包围圈中央,一群小山似的大象,惊恐的紧紧挨在一起,或是伸长了鼻子,准备攻击。 站在高坡上,坡下的事情一目了然。 围猎阻杀大象么?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不料颐和坐下的骏马突然受了惊吓,扬起前蹄便发疯一般顺着山坡的山脊狂奔,黄沙四溅,马背上的颐和突遭惊变,一个踉跄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随即紧紧匍匐在马背上,却为时已晚,山坡上的动静已引起山下高山军的注意。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便从大军中分出了一队十人组小分队,向颐和夹击而来。 却正在此时,马背上的颐和突然被抛下了马背,顺着高高的山脊梁,滚地葫芦一般,直直的向高山大军滚了过去。 一匹发疯的马匹,瞬间吸引了山坡下逶迤的大军,投射过去探索的目光。 一抹黑色的娇小身影,一看便知道是个女子,经久沙漠的高山军知道,从那么高的山脊梁上滚下来,不死也伤。 所以。只一瞬间,便都收回了目光,在军令之下。向最中央的大象群吗靠拢,寒光闪闪的兵刃上。带着嗜血的气息,步步逼近。 终于,大象群中冲出了两只成年大象,鼻子一甩,如大山一般的身体,轻轻一撞,便有十数人丧命。 十人小分队缓缓靠近躺在地上不知死活的女子。虽然满身黄沙,却不难看出这是个绝色的女子,略黑的皮肤,漆黑的长发。娇小的身躯,身上穿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做成的衣裳,此时已破烂不堪,露出细腻而白皙的肤色。 “原来是个逃跑的奴隶。”手持长枪,一人判断道。 “她已经死了吧。还要不要把她带回去?”另一人低声询问。 这女人如此娇小,从那么高的地方滚下来,活下的几率并不大。 正在说着,地上昏迷不醒的女子,手指微微动了动。痛苦的呻吟出口,却还是没有睁眼。 “她还是活的!”十人分队中,一名眼尖的小兵惊叫一声。 “那就把她带回去吧,这女人不一定最后还会奖赏给我们呢 ,哈哈哈。”先前发话的人说,随即便有两个小兵上前,一个挽起一只胳膊,将女子拖向了营地。 地上留下一排拖行的痕迹,浅浅的,很快便被席卷的黄沙覆盖了。 “报告将军,属下已将人带来。” 正在指挥围猎的将军显得有些不耐烦,淡淡地瞟一眼挂在两个士兵手臂上的女子,皱起浓眉,斥责道:“一个奴隶你们也带给我看,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不快拉下去,没见我在忙么?” “是,那这个奴隶……”被训斥的小兵瑟缩一下肩膀,却还是大着胆子问道。 “和俘虏关在一起,这还要我教吗?”沙枯大手一挥,不再搭理小兵,发令道:“进攻!” 一直呈现昏迷状的颐和,瞬间便赶紧到脚下土地的震动,整齐划一,耳畔传来的呐喊声更加激烈,浓浓地杀气扑面而来。 被两个小兵再一次拖行了一段距离后,颐和被狠狠地被掼在了地上,一名小兵怒气冲冲的骂道:“你们都给我老实一点,休要生出逃跑的念头,不然她就是你们的下场!” 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铠甲摩擦的声音渐渐远去,但颐和依旧不敢放松,紧闭双目。 “快醒醒,醒醒。”耳边一道沙哑的声音传来,微微睁眼看去,见识一名满头白发的老者,脸上的褶皱像是大山里的沟壑。 在老者的扶持下,颐和缓缓地坐起身,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琉璃色的大眼,水汪汪的一片。 “你终于醒啦,快,将这个馒头吃下去,等一下监工来了,你可就没得吃了。”老者从怀中掏出一个黑色的硬的像石头一般的馒头塞到颐和的手里,关切的眼神,和蔼的笑容,露出口中橙黄的少了一颗门牙的牙齿。 看了一眼手中的黑色馒头,环顾四周,颐和沙哑着嗓子问道,“大伯,我这是在哪儿?” 老者向身后谨慎的看了看,才挨着颐和坐下来,解释道:“这里是高山族关押奴隶的地方,看你的样子不像奴隶啊,怎么就被他们抓来了呢?” 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老者浑浊的眼睛,颐和猜测这是高山族安排的局,还是这老头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奴隶,看见颐和满眼的谨慎,老者脸上的笑容更甚,尽量将嗓子放轻柔,却是更加粗哑,难听了:“我不是坏人,我也是这里的奴隶,小姑娘你不必害怕。” “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不知怎么得就被他们抓来了。”说着,颐和底下了头,而眼角却在偷偷的打量老者的神情,不见有任何异常,便梗咽着继续道:“大伯,你能救救我吗?我不想呆在这儿啊!”巴掌大的小脸,楚楚可怜,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在脸上留下两条清晰的泪痕。 看中颐和哭得伤心,老者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愤恨的说:“唉,我有个孙女和你一般大啊,被他们,被他们这帮畜生给,给祸害了呀!你放心。想尽一切办法我都会救你出去的。” “那边的两个,磨磨蹭蹭的偷懒呀,还不快过来!”刚从碉楼上走下来的监工。一眼就看见了老者和颐和,大步走过来。手中的鞭子,“啪”一声,狠狠地抽在两人的身上,口中仍旧骂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偷懒有饭吃啊,还不快去干活!”说着,一鞭子又狠狠地抽过来。 老者瑟缩着身子。躲着鞭子的同时,却将颐和很好的保护在自己的怀里,一面哀求道:“大人行行好,我这就去干活这就去干活。”拉着颐和就要往平时干活的地方走去。不料,监工却一步跨到了二人的面前,厚厚的嘴唇勾起狠厉的笑容,盯着颐和道:“我说过要她和你一起去干活吗?死老头,还不滚去干活。” 老者脸部的皮肉狠狠地抽了抽。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颐和,然后狠狠地跪在地上,恳求道:“大人,您行行好吧,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您行行好吧!”一面说着,一面猛磕头。 高山族与丁零族一般,都是彪悍的部族,下跪磕头几乎只有在祭祀的时候才能看见,自尊心向来很高的他们,向酋长行礼也不过是弯腰礼,而这名还不知道姓名的老者,竟然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下跪磕头,这深深地震撼了震撼了监工,也狠狠地刺激了他阴狠的心里。 一脚踹在老者的胸口,监工恼怒的骂道:“胆子还不小,竟敢阻止我,真是吃了豹子胆了你,反了天了你!”手中的鞭子再一次狠狠地打下去,刚开始啊老者还在躲让,却不知什么原因,跪在地上,死死地将颐和护在怀里,硬生生的承受着一下又一下的鞭打。 “大人,你行行好吧,放过这丫头吧,你要我做什么都愿意去做!” 这时,碉楼上一人大声的喊道:“四号监工,上来,我有话问你。” 正在折磨颐和二人的监工,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朝二人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狠厉的道:“回来再收拾你们,还不快去干活!”说罢转身向碉楼走去。 望着监工远去的背影,颐和的眼中闪过一道嗜血的精光,这才扶起老者,缓缓地向工地走去。 碉楼中,身着白色铠甲的监工头儿,“啪”的一巴掌甩在四号监工的脸上,破口大骂道:“这里的姑娘全部被你祸害过了,就昨天你还弄死了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我问你,你是怎么想的?你的命是命,奴隶的命就不是命吗?” 一手捂着脸,四号监工不服气的抬头顶撞道:“哥,你不知道,刚刚那个小丫头长得是我看过的所有女人中最好看的一眼,一看见她那个胆小的样子,我就……嘿嘿,哥,我敢保证,你看见了那个小丫头也一定会觉得她漂亮的不像人!” “啪”又一巴掌落下来,监工头儿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还说,到时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可是得到消息了,这次大战,丁零族不晓得从哪儿请来了一个高手,巴哈将军都被杀了,你不收敛一些,如果丁零族举兵来犯,哥哥我都保不住你。” 四号监工却不以为然,揉着脸,不屑的道:“哥哥,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们这里距离战场远着呢,丁零族再怎么厉害也打不到这里来的。” 好像也挺有道理的,监工头儿无奈,他就这么一个弟弟,不由着他又有什么办法,“你啊,下去吧,记住,收敛一些,不然上头知道了,我就都办法再护着你了。” 夜幕在纷纷扰扰中缓缓降临,颐和跟在老者的身后做了一天的活,累的不得了,早早的就睡了,她已打定主意,在摸清情况之前,绝对不会轻易出手,也绝对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沙漠的夜,寒冷非常,一天就可以体验到四季的变化,白天酷暑难耐,晚上寒冷难熬。 第135章 计划开始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洪亮的铜锣声便响了起来,混合着嘈杂的叫骂声,在奴隶军营里彼起此伏,狠辣的监工们,下手无情,哀叫之声时有传出,此情此景,堪比人间烈狱。 在白大爷的催促下,颐和快速的从沙土里爬起来。昨天夜里休工后,白大爷,也就是哪位老者,告诉颐和,在这里当奴隶,只有饭吃,没有地方睡,想要不被冻死,晚上把自己埋在土里是最好的办法,当然,这个办法千万不能被监工们发现了,不然就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刚刚将睡觉的坑重新填满,四号监工便向这边走了过来,一脸猥琐的盯着颐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猩红的舌头舔着厚实的嘴唇,一步步逼近颐和,白大爷见此上前将颐和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小心翼翼的道:“大人真早,小的这就去干活。” 说罢,拉着颐和就走,急促的动作中,颐和看出白大爷的害怕,以及对自己的关心,。 四号监工正要阻拦,却突然想到昨天哥哥对自己的警告,这才作罢,笑笑的道:“老头儿还怪勤快的,要是被我看见你在偷懒,就有你的好果子吃。” 被白大爷拉着,颐和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四号监工,矮胖的身子像是冬瓜,鼠眼朝天鼻,宽阔的嘴唇一开一合,着实令人讨厌。 等着吧大猩猩,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来到这个世上。嘴角快速的勾起笑容,随即一脸忧心的问道:“白大爷,这四号监工如此肆无忌惮就不怕上面的人发现吗?” 白大爷压低了声音道:“他们都是背后有人的,就在你来之前的一天,他就弄死了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以后见到他,你可要躲着点啊。”颐和的容貌实在是太漂亮了。四号监工在这里是出了名的好色,只怕这孩子难逃此劫啊。 心里这样想着,脚下却加快速度。来到干活的地方,白大爷递给颐和一只铁锹。嘱咐道:“四号监工很少在这里来,你尽管放心的在这里干活就是了。”颐和发现这里是距离碉楼最近的一处,站在碉楼上就可以将此处一览无余,难怪四号监工很少来这里了。 “嗯。”感激的点点头,颐和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这里的工作其实不算难,就是一般的体力活,对于颐和来说。时间长了手脚和胳膊都会不听使唤,当然,她不会留在这里太久,看四号监工的样子。倒是可以利用一下的。 上午的时候,四号监工过来的两趟,但什么也没做,就只是看着颐和干活,绿豆大的眼睛滴溜溜的乱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下午,因为军营中来了什么厉害的人物,几个监工被拉去训话了,所以有一短时间是比较放松的,在白大爷的介绍下。颐和对整个奴隶军营有了基本的了解。整个奴隶军营最大的长官是黑当将军,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女将,为人很阴险,军营里没有人不怕她,而且,白大爷说,这黑当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但是却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玩弄娈童和长得漂亮的男子,这些东西在这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颐和却因为长得太好看了而必须要注意下,免得到时候羊入虎口可就惨了。白大爷看着伊和的一张绝色的脸,好像想到了什么,但很快就否决了,摇着头,满脸的凄苦。 一个女人,居然有这样的癖好,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颐和扁扁嘴,弯腰继续铲土,眼角却偏见白大爷欲言又止的样子,便问道:“大爷,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白大爷却摇摇头,挑起一旦土便走了。这丫头有着这么漂亮的脸蛋,真要她毁去容貌抱住平安,不晓得她会不会答应,唉,这话,这是留着晚上再说吧。 站在深坑里,颐和伸手摸了摸脸,白大爷跟她说了这么多话,就就担心她的这张脸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吧。因为平时就不怎么关注自己的长相,现在却要给自己带来麻烦,真是长得太出色了也不好啊。颐和苦笑一声,继续干活。 可能是因为军营里来了人,四号监工收敛了很多,一个下午都很尽忠职守,不仅没有鞭打奴隶,更没有在一个地方逗留超过一炷香的时间,一直到休工都是如此。 难得的过上一天的好日子,白大爷的心情似乎很好,拉着颐和坐在黑暗里看星星,一面说着他的故事。故事很凄惨,妻离子散,白大爷从一个普通的百姓成为奴隶,却还坚强的活着,说到这里,白大爷因为泣不成声了,然后两人又坐了一会儿,便各自挖洞将自己埋进去,睡觉了。 一眨眼的时间,颐和在这里已经度过了七个夜晚,她觉得在这样等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心里不免有些焦急,丁零族那边随时都有可能打过来,如果自己在不行动的话,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一面干活,颐和一面分析着局势,看一眼来回巡逻的兵师以及四处溜达的监工,仅仅一瞬间,一个大胆的念头便出现在脑海中,她来这里就是要从内部瓦解高山族,现在机会就放在眼前,她怎可放过呢! 过了一会儿,四号监工晃晃悠悠的再一次来到颐和这里,而就在这时,一直都很要强的女孩,突然倒在里坑里,一动不动,脸色苍白,冷汗直冒,看样子是病了。 四号监工二话没说,一见到颐和倒地不起就跳了下去,狠狠一鞭子甩在颐和的身上,继而破口大骂道:“装什么死,快起来干活。”一面用脚去踢人,但得到的都是一个反应,地上的女孩,仿佛真的是晕死了过去,就连鞭子打在身上都没有反应。 舔了舔嘴唇,见四周没什么人注意这里,四号监工弯身便抄起娇小的人儿,大步的向一处隐蔽的地方走了过去。 轻轻地将人儿放在地上,四号监工便迫不及待的趴了上去,双上在女孩的身上上下游走,柔软的触感让他舒服恨不能叫出来,突然,地上躺着女子刷的睁开眼,却是一双妖冶的双瞳,四号监工吓了一跳,手上的动作便停了下来。 颐和手持一根银针紧紧的抵在四号监工的脖子上,无辜的眨眨眼,瞬间双瞳就恢复成了琉璃色的深邃眸子,四号监工微微动了动手指,颐和却是加重了手中的力道,冰冷的道:“再动一下我就要了你的命。”进来这里的时候,高山族的兵士没有对颐和搜身,所以,她身上的东西都还在。 四号监工不敢在有小动作,额头上的汗却是刷刷的往下流,不晓得是热的,还是吓得,结结巴巴的说:“饶,饶命,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跟我说,我一定满足你。” 从怀中掏出一粒黑色丹药,颐和勾起嘴角微笑道:“你说我漂亮吗?” 四号监工早已被吓破了丹,一听问话,就忙不迭的点头,恨不能把脖子给点断了。 “把它吃了,然后带我去见黑当。”瞬间,刚刚还笑容满面的人儿,就变成了冷面人。 四号监工苦着一张脸道:“黑当不在这里啊。”一面悄悄地往后退着,生怕颐和一个手抖将将银针插进他的脖子里了。 发现他的意图,颐和冷哼一声,厉声道:“吃了它,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生命被威胁,你让他吃什么都行,毫不犹豫的捏起颐和手掌里的丹药放进嘴巴里,不想他本来是不想吞的,但那弹药竟然直接在嘴里化开了,像一道清凉的流水,直接就进了肚子,四号监工一惊,面上却装作镇定的样子道:“大人,你看我都吃了,你放我行吗?” 颐和摇摇头,淡漠的笑着道:“你知道我给你吃的是什么吗?” 四号监工老实的摇头,“不知道。” “这是五毒散,只要你带我去见黑当,我就把解药给你。”颐和默默地又加重了手里的力道。 感觉到脖子处的疼痛,四号监工狠狠地咽了咽口水,都快要哭了,“黑当大人真的不在这里,我不骗你啊。” “那她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 “既然你不知道,你就别想要解药了。”话落,颐和起身便要走,不想身后四号监工见她要走,上前一扑,堪堪将颐和扑倒在地,四号监工狠狠地压制着颐和的双手,面露狠厉的道:“小丫头,敢威胁老子,不想活了是吧!”甩手给了颐和一个巴掌,“啪”的一声,颐和的脸颊上瞬间肿起一只手掌印。 眼中厉色一闪而过,颐和手腕一扭,便脱离的四号监工的桎梏,手指灵活的在四号监工身上连点数下,然后快速的将银针对上了四号监工的右眼。 四号监工只见右眼前,一颗雪亮的白点,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往边上一倒,竟然动也不能动了,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心中后悔已来不及了,便不断求饶道:“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大人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我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不好好珍惜。”说罢,颐和手上不停,连续在四号监工的身上扎了好几针,而后在一声意味深长的狞笑中起身,缓缓地走出去。 本以为这尊大神就此会放过他,不想,心头刚刚放下的大石,瞬间又提了起来,只见那个女子,站在逆光之处,阴森的瞪着他,只这一眼,“砰”一声,四号监工果断的晕了过去。 第136章 黑当出现 白大爷看到颐和回来,担忧的上前去迎接她,却看见颐和脖颈处一条鲜红的鞭痕,微微有血珠从伤痕里渗出来,而颐和却是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看得白大爷好不揪心,关切的问道:“孩子,你没事吧?” “没事。”走到工作的地方,微微低垂着眉,颐和轻轻地道:“让你担心了,我没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的。”淡漠的神情,一改往日的柔弱,看在白大爷的眼中,心里更加过意不去,愧疚的说:“我,我要是早日劝你自毁了容貌,就不会有今天的事了呀!” 颐和跳下深坑,正要准备工作,突然听到白大爷如此自责的话,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大爷,却是什么话都没说,利索的干活。 与颐和一起干活的还有不少人,他们之前看见了颐和被被四号监工给抓走了,而现在见颐和脸色苍白,脖颈处还有鞭痕,一个个的都心知肚明了,惋惜的偏过眼眸,深深地同情却只能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言诉说。 白大爷欲言又止,站在深坑旁不知该怎么安慰颐和。 这又是一个被四号监工祸害的女子啊,造孽啊! 这时,一旁一同工作的奴隶,小心地提点道:“大爷,快干活吧,四号出来了。” 四号,就是对四号监工的简称。如果被他发现偷懒不干活的话,就算心情再好,他也会拿着鞭子打你一顿再说。 微微抬头看去,果然见到四号监工过来了,白大爷担忧的看了一眼颐和,挑起一旦土匆匆的走了。 正在挖坑的一群奴隶,胆战心惊的工作着,个个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不想。在距离深坑不远的地方,四号监工突然停了下来,看着深坑的方向犹豫了一下。脚下步子一拐,去了别的地方。 颐和虽然绝色无双。但她就是一朵带刺玫瑰,四号监工原本想着,在众人面前,这个杀手一样的女子定然不会把自己怎么样,只要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活活的将她打成重伤,再慢慢地折磨死。还不怕以后遇不到更漂亮的女孩么,可是,颐和给他下的毒可就没有解药了,他可不敢冒这个险。所以,以后只要是那个女子呆的地方,他绝对要绕路三丈! 深坑中,女子一边干活,一面注意到四号监工的变化。嘴角微微翘起弯弯的弧度,继而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卖力的干活。 烈日高照,晒得人头晕眼花,地上的沙土也被烤的滚烫。赤脚根本不能走人。 监工们在这时,总会放松一些,甚至是不会管奴隶,而在这个时候,却成了四号监工最害怕的时间段,他总是担心颐和会在这个时候继续找上她,但又害怕颐和不来找他,肚子里的那颗毒药,还虚要依靠颐和才能解开不是。 忧心忡忡的坐在碉楼下的阴影里,四号监工狠命的抓着头皮,颐和给他出的选择题,让他心力交瘁,不到一天的功夫,就使得四号监工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没精打采,心事重重,对偷懒的奴隶也都无视了。 然而,每当人越害怕什么事情的时候,往往这件事就会出现在眼前,就像四号监工一样,因为他还没做出决定,所以异常害怕此时遇到那座杀神,而颐和却是如影随形般,一抬眼间,四号监工就看见,斜对面的一处阴影里,颐和笔直的站在那里,直直的看着自己。 他瞬间觉得后背发凉,汗毛都竖了起来,握着鞭子的手不自觉得紧了紧,手心里不住的冒冷汗。 恐惧的望着那一双琉璃色的眼,四号监工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然后,便看见站在阴影里的女子,诡异的翘起嘴角,对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转身离去。 见女子并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四号监工重重的喘了一口气,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双腿发软,使不出一点力气,更别说支撑他那百来斤的身体了。 “你怎么了?”一名刚从碉楼上下来的监工,见四号满头大汗,脸色苍白的样子,顺口问了一句。 “没,没事。”四号的喑哑的嗓子,好似已经不是他自己的了,艰难的站起身来,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发晕,看什么都在旋转,扶住身边一根粗大的木梁,四号监工对那人露出一抹苍白的笑,却突然眼前发黑,重重的摔倒在地,再一次昏迷了过去。 “你怎么了?”那监工大叫一声,赶紧将人扶住,用手背贴在四号的额头上一试,烫的吓人,监工心中一惊,立马唤来附近的两个奴隶,将四号监工抬到碉楼上去了。 颐和两度将四号吓晕过去,并且还将人吓病了,若不是亲眼看见四号被抬上碉楼,连颐和自己都不敢相信,平时张扬跋扈为所欲为的四号监工,原来这样不经吓的。 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每天都在干着同样的活,吃着同样的食物,谁在沙土里。 往后的三天,颐和没有再吓唬四号监工,而她所在的工作区,也成了最轻松的地方,四号监工不敢主动靠近,其他监工又无权管理,日子较之以往,那是好过的不知道多少倍了,扳起手指头数数,也有六七天没有挨打了呢。 颐和没想到将四号监工吓一吓还有这样的收获,而且,往往越是贪生怕死的人,越是不敢违背威胁之人的话,四号谨遵颐和的懿旨,一直不敢将自己受到一名小小女子威胁的事情说出去,这倒让颐和对其又看低了一分。 看着四号监工耷拉着脑袋走进碉楼,好半天都没出来,一个年轻的奴隶好奇的问道:“你说这几天四号是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打我们了。” 白大爷摇摇头,靠在一根木梁上,道:“不清楚。你小子不会是一天不挨打就不习惯吧?” “嘿嘿,天天挨打习惯了,一天不被打还真不习惯。”青年奴隶憨厚的抓着头皮,笑着道。 白大爷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他的身旁,颐和正低着脑袋在地上写写画画的,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 “看,又来人了。”青年奴隶用下巴示意奴隶军营的入口处,目光中有淡淡地好奇和惧意。 闻言,颐和和白大爷同时看过去,只见一队身着黑色铠甲穿红斗篷侍卫模样的人,跟在一名着血色裾裙的女子身后,在监工头儿的陪同下上了碉楼。 远远看去,女子身材魁梧高挑,乌黑的头发在头顶利索的完成一个简单的发髻,彩色的发带,彩色的抹额,一举一动中都透露着张扬。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女子的相貌,依稀能辨别出女子皮肤很白。 白大爷眯着眼看了一会儿,对颐和道:“她就是黑当,整个奴隶军营的最高统治者。” 看着那一抹妖冶的红色,渐渐消失在视线中,颐和微微眯了眯眼,短暂的停留之后,果断的转身离去,白大爷扭头目送颐和离去,却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现在的颐和越来越令人琢磨不透,也不知其背负了什么样的仇恨,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颐和找到四号监工的时候,他正要死不活的躺在一块木板上纳凉,脸色虽然依旧苍白,却要比前几天好看了很多,一见颐和找上门来,顿时便缩紧了身子,拿着随身携带的鞭子挡在身前,仿佛这样就能挡住颐和的威胁一般,样子极其可笑。 冷漠的站在四号监工的面前,淡淡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颐和笑道:“你倒是蛮会享受,这里当真的凉快。” 潜台词便是:不要以为你躲起来了,我就找不到你了。 四号监工抑制不住的浑身一抖,看着身材娇小的颐和,如同看见了阎罗王一般,惊恐的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的道:“你,你有事?” “黑当来了,我要你将我引荐给她。”深邃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对方的眸子,如同毒蛇锁定近在眼前的猎物,阴毒而冰冷。 四号监工不自觉的又往身后缩了缩,绿豆大的眼珠子害怕的寻找周围一切可以利用的武器,亦或者是在寻找逃跑的路线,狠狠地咽了咽口水,道:“黑当是不会见你的。”这几天他一直躲着她,就是怕被她威胁着去见黑当,颐和不好惹,黑当也同样不好惹啊!四号监工只觉得这辈子,他会死在女人的手里。 深深地恐惧笼罩在四号监工的心头,说完这句话后,他以为颐和会杀了他,便狠狠地闭上了眼,仰着脖子一副等死的模样。 见此,颐和也没什么表示,只淡淡的道:“放心,在我还没有靠近黑当之前,你是不会死的,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你服下的那颗丹药,再过二个时辰就要毒发了,要不要带我去见黑当,随你的便。”说罢,颐和转身便走,她知道像四号监工这样的欺软怕硬,又胆小怕死的人,最经不住这样的威胁了。 果然,还没走几步远,四号监工就受不住心里的害怕,而猛冲过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瞪着满是期望的眼眸望着颐和问道:“如果我带你去见黑当,你当真就把解药给我?” D第137章 血色头颅 颐和淡淡一笑,反问道:“骗你我又有什么好处呢?” 悄悄盯着颐和的眼睛看了一眼,四号监工才很肯定的道:“好,那就这样说定了,下午我就带你去见她。” 听了这话,颐和微微点了点头,又问了一些关于黑当的事情,四号监工一一答了,却觉得颐和眼中的笑意更诡异了三分,不禁又是狠狠地颤抖了一回,目送着颐和离去的背影,才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 在奴隶军营,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是稀的能数出米粒的米粥,晚上是黑色的发硬的馒头。颐和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从怀里掏出攒下的半个馒头,缓缓地吃着,目光却是没有焦距的看向碉楼方向。 食物对于营地里的奴隶们来说,那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被抢走食物的悲惨下场,颐和见过很多次,所以,纵然她身怀绝技,却也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在众人面前吃东西。 警惕的着四周随时会冒出来的奴隶,心里却在仔细的策划今后的路。黑当只是一个小小奴隶军营的长官,她的生死或许能给高山族带来不小的震荡,而与她而言却是什么用处都没有的,所以,暗杀黑当是绝对行不通的,那么,就需要想出另一个绝对有利于自己的方案来。 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颐和微微松了一口气,刚要站起身来却从一旁猛然蹿出三个粗壮的奴隶,面目狰狞的对着颐和,其中一个肌肉虬结的奴隶居高临下的道:“臭娘们儿。有吃的居然敢藏私,不要命了吧?” 顿住身形,颐和微微抬头一眼就认出这三人是奴隶军营里的一霸,平时最爱强抢别人的食物,欺凌弱小,长得又五大三粗,与他们最对的都没有好下场。 高大强壮的三人组,娇小玲珑的颐和。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四号监工远远的看向这边,嘴角露出一抹阴森的笑,暗道:臭丫头,敢威胁我,现在就让你吃吃苦头! 然后,四号监工不再观看。转身回了碉楼内。 “你们想怎么样?”往后退了退,颐和警惕的看着逼近的三人,手指微微卷曲,瞬间从袖中取出三枚石子。颐和从来没有学过什么武功招式,之前在山洞里生活的时候,为了防备大型野兽的袭击,她通常会在身上带一些石子或是药粉。这个习惯她一直都没有改掉。 四号监工只是让他们来吓唬吓唬她,而这三个人却心意相通,完全无视了四号的话,一步步向颐和逼近,一个左脸颊上有条长长的伤疤的奴隶将手指掰的啪啪直响,睨着颐和道:“丫头,识相的话就把吃的交出来,我们不为难你。” 另一个却是打断他的话道:“疤子,你就别装什么正人君子了,这么好看的妞儿。不为难一下怎么说的过去?”说罢伸手就去勾颐和的下巴,嘴里啧啧有声,“真是越看越好看,老子可是注意你很久了,要不是四号发话的话,兄弟们还没这个福气呢!”颐和的顺从,令他顿时邪火上身,一边说着。便转头望碉楼的望向看了一眼,没见到四号,心中更是乐开了花。 白大爷一直没见到颐和回来,心中不免有些着急。便和另一个关系比较要好的奴隶出来寻找,才出来没一会儿就看见三人组又再欺凌弱小,而再一看,被他们欺负的居然是颐和,白大爷一下子就苍白了脸,站在原地抬不动腿,望着颐和的望向,老眼瞬间就红了。 可怜的丫头啊!心中哀嚎一声,白大爷有心上前去保护颐和,却是被同伴一把拉住了手臂,劝道:“大爷,你上去也不是被打,要怪只能怪那丫头长得太好看了。” 白大爷微微挣扎了一下,想自己一大把年纪了,早已过了争强好胜的年纪,要和那三个恶霸打的话,自己的命恐怕也就到了尽头了。堪堪站稳,白大爷颤抖着嘴唇不肯离去,一双老眼紧紧的看着颐和,就好像看见当初自己的孙女,被一群士兵祸害时的情景。 颐和微微抬头,任由那人勾着自己的下巴,双眸却是看向三人身后的碉楼方向,没有看到四号监工的影子,却是看到白大爷站在烈日下望着自己,颤抖的身躯好不明显,心中微微一颤,颐和看向面前的奴隶,问道:“你说,是四号让你们来的?” 肌肉奴隶知道自己说漏了嘴,顿时怒冲中来,一把就向颐和的肩膀推去,而早就防着他们的颐和,微微一扭,便躲了过去,冷眼看向三人,抬手就将手指间夹着的石子射了出去,正中三人的眼眸,一时间鲜血四溅,惨叫不断。 躲过一束飞溅而来的血珠,颐和冰冷着盯着三人弯曲的身影,冷冷的道:“想要活命的话,就不要招惹我。”话音落,抬脚便走人。 突发的状况,让白大爷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双腿一发软,直直的就坐在了地上。 颐和走过去将白大爷扶了起来,一边道:“大爷,天气太热了,容易中暑,我扶你过去坐会儿吧。”清清淡淡的,一如往常。 僵硬的点点头,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也不知道说什么。颐和突然变得这样凶残,白大爷猛然觉得这世界的是非黑白都翻个了个边,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谁好谁坏,统统的混乱了。 甚至,这样子的颐和,让他深深地觉得惧怕。 “你在这儿坐会儿,我去给你讨些水来。”扶着白大爷坐在一面背光的土墙下坐着,颐和这才转身离去。 沙漠里的水有多难得,这是总所周知的,而颐和却要为他讨水,坐在白大爷旁边的一个奴隶,赶紧凑上前来,讨好的问道:“老头儿。等会儿能不能分我点水啊?” 尚在惧意中的白大爷没有有听清他在说什么,所以也就没有回答他,看着颐和渐渐走远的背影,白大爷又觉得刚刚发生的血腥的一幕是幻觉。 四号监工靠在胡床上,满脸得意的猜测着,这会儿颐和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下午要去见黑当的事情也定然会不了了之,这时。一个瘦小的奴隶跑上来,对其招手。 “说。”四号咧着嘴笑道,这小子一定是来报喜讯的,不一定那个女魔头已经被三人组给折磨死了。 小奴隶得到命令,凑到四号耳边一阵嘀咕,便只见四号的脸瞬间僵硬,随即不怎么怎么得。一下子从胡床上掉了下来,慌忙的爬起来,一把抓住小奴隶的衣襟,满脸不可置信的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他们的眼睛都被打瞎了?” 小奴隶伸出一只手指头,艰难的比划着:“不,一个人还剩下一只眼睛。” 闻言,四号监工狠狠地将小奴隶掼在地上。一脚踢翻胡床,阴狠的骂道:“没用的东西!平时吆五喝六的,现在连个女娃儿都搞不定!” 小奴隶趴在地上,痛的直咧咧,见四号的脾气正大,便想着偷偷的爬出去,不想,面前突然多了一双玲珑的纤足,虽然上面沾了不少泥土,却依旧不失可爱。 缓缓抬头看去。见是一张绝色的巴掌大的脸,顿时便吓得往后一坐,双腿不住的颤抖着,随即一阵闷骚出来,竟是吓得尿失禁了:“不,不是我。”颐和是怎么打瞎三人组的眼睛的,他是看得一清二楚,所以。如此近距离看见这尊大神,他不怕才怪呢。 微微皱了皱眉,颐和看也不看小奴隶,淡漠的道:“去给我找一些干净的水来。” 小奴隶闻声。爬起来就往外冲了出去,地板上一滩橙黄的水泽,快速的被木板吸收了。 见小奴隶出去了,这里又没有其他人,四号监工瑟缩的往身后推了推,想要张口说点什么,嗓子却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淡漠的看着满脸惧意的四号,颐和缓缓地道:“你平时为所欲为就罢了,现在竟然将注意打到我的头上来了,我想,你应该是活够了吧?” 不待四号回话,颐和接着又道:“你派来的三个人是什么下场,你已经知道了吧?” “知,知道。”点点头,四号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狠命的磕头求饶道:“我是鬼迷了心窍了,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咚!咚!咚!”连续磕了好几个头,本就窄短的额头,飞速的鼓起了一个红肿的包,但四号却不敢停下了。 取下一边墙上挂着的一把长刀,颐和冷漠的道:“已经晚了。” 手起刀落,断颈处红色的血液喷射,四号的头颅滚到了颐和的脚边,睁大的眼眸中惊惧犹在。 碉楼下,阵阵铠甲摩擦的声音响起,颐和微微扭头向窗外看了一眼,果然是得到风声的黑当,带人来了。 弯腰,将四号的头颅捡起来,缓缓走出碉楼,高高的站在楼梯上,颐和冷冷的扫视正向这边飞冲过来的黑当,而营地中很快就有人发现,颐和手上提着的正是四号的头,一个个都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心中的喜悦无从说起。 终于,终于有人肯为他们这些卑贱的奴隶出头了! 但也有不少人忧心忡忡,看颐和娇小的身子,虽然胆量是够了,但毕竟还是太弱了呀! ps: 经常看到别人的上架感言,而我却没有,那久简单的说一点我自上架以来着一个月的事情吧。首先,在小说未上架之前我就断网了近二十多天(至今仍旧断网中),所以一直都是手机上传的,有时候因为信号问题,迟传了好多次,在此,朵朵道声歉哦,对不起! 再然后说说现在吧,因为出来找工作,去体检了,结果我的高压低压都比正常人低了很多(传言:低压比高压还危险),后来,又赶上感冒,晕电梯,好几天码字的时候都感觉自己是在火车厢里,头晕的厉害,其结果是,一天吃一顿饭……,当然拉,最倒霉的还在后面,今天和某公司预约面试,却发现自己保存小说的优盘中了木马,然后就为了小说,面试(仍旧丢了近百篇原创的短篇小说…)迟到了,完了之后,手机又出了问题,不能进起点后台了,而且,因为某种原因吧,保存在手机里的一部分小说也没有了。。。所以,你们懂的。。。不说啦 第138章 三个选择 “四号监工是我杀的,你们对着我来就好。”居高临下,一个娇小的女孩儿,拎着一颗尚在滴血的头颅,冷漠的睨着飞奔而来的人群,杀气弥漫。 黑色衣,红色的血,绝色的女孩,强烈的刺、激着每一个人的视觉,一些胆小的,蹲在地上呕吐,偌大的工地上,诡异的气息瞬间蔓延开来。 白大爷缓缓顺着墙根站起来,就在这短暂的时间内,他却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脏快速的跳动着,担忧,害怕,彷徨,迷茫,恐惧,等等情绪,一涌而来,让他差点透不过来气,捏紧了锤在身侧的拳头。 “呛”一声,监工头儿抽出腰间的佩剑,横放在胸前,而目光却紧紧盯在颐和手中血淋淋的人头,心中的恐惧一点点扩张开来,想要上前手刃凶手为弟报仇,但终究是被颐和的那股惊人的气势给镇住了。 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的人,才会有这样强大的杀气?浓烈的杀气,笼罩在每一个卫兵的头顶,压抑着,让人不敢直视! 一见有人动了佩剑,围拢上来的兵士们便相继抽出了佩刀,阳光下,刀光剑影四射,危机重重。 黑当走到颐和的正下方,与之对视着,用商量的口吻的道:“有什么事情,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好吗?” “没什么好谈的,四号长期的欺辱我们,我早就想杀了他了。”将手中的人头往下一抛,吓得一群奴隶尖叫的往后退了好远。 看了一眼落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的人头,黑当皱了皱眉,伸手缓缓摸向腰际缠着的彩色长鞭,沉着脸道:“如今你也杀了他了,你还想怎样?” 管理奴隶军营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她黑当就不仅仅是被笑话这么简单了。 将黑当的动作收在眼底,颐和玩转着手中的长刀。微眯着眼。缓缓地道:“不想怎么样,我听说黑当大人很喜欢娈童,而且,目前府上有一个漂亮的小童,生病了是吗?” 黑当的眼角,不自觉得抽了抽,她的这一喜好虽然人人皆知,但这却是第一次被人拿出来说,而且,她府上确实有一个染上花、柳、病的娈童。这种事情,她府上都没几个人知道。但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目光阴森的眯起来,手中的鞭子握的咔咔直响,黑当清楚的感受到,从四周投射过来的异样的目光。高山族的一些上层人士多少都会有一些癖好,但都是心照不宣的,可这个丫头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一些,咬牙切齿的道:“丫头。不要没事找事,不杀你并代表我杀不了你。” “这么说,黑当大人是默认了吗?”颐和的嘴角翘了翘。 一听这话,脾气向来火爆的黑当,当下便从身旁的兵士手中夺下弓箭,三箭连珠,瞄准颐和,狰狞的道:“还没人能从我的弓箭下逃生呢,受死吧!” 本来她看颐和有些胆色。杀死一个监工毫无惧色,可现在,黑当真的是愤怒了。 一道惊鸿闪过,黑当的鞭子缠在碉楼下一根木柱上,随之便见到艳红色的人影,自下而上直扑颐和而去! 却正在这时,颐和往后一退,大声道:“你这是恼羞成怒了吗?”说罢,顺手便将身后桌子上的一颗拳头大的圆形石球抄在手中,向飞射而来的黑当的面门掷了过去。 击中黑当的可能性虽然不大,但倒也能阻碍一下,趁着这个空隙,颐和举剑就向脚下奋力一划,堪堪能承受人的重量的木制地板,瞬间断裂,轰的的一声掉了下去。 刚刚躲避开迎面飞来的石球,转眼又看见一块面积颇大的木板掉了下来,黑当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只得回身在木柱上借力,狠狠地扭转身躯,这才避免了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黑沉着一张脸,黑当仰头盯视着楼上的人儿,恨不能用目光将她凌迟了。 睥睨着浑身杀气的黑当,颐和挑眉,犀利的道:“黑当,我不过是问了一下你府中是否有身患不治之症的孩童,你这么激动做什么?还是说,这奴隶军营中最具有权利的黑当大人,当真如同传言里说的一样?是个有特别爱好的人?” 黑当的一张脸,沉了又沉,好似早上给奴隶们煮粥的大锅的低,黑的不像话。她环视了一周,见此地已聚集了不少奴隶,脸上便有些挂不住,彩色的长鞭狠狠地在地上抽出一条深深地痕迹,尖着嗓子道:“都围在这里做什么?不用干活吗?!” 闻言,站在碉楼上的颐和不禁笑出了声,这黑当莫不是气糊涂了吧?眼下四号监工被杀,而军营中最高当权者,正在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对峙着,发生了这样的大事,谁还会去干活呀! 不过,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颐和嘴上却说:“黑当,你我心知肚明,奴隶也是人,他们心里会有各种想法,会有各种抵抗,每个人都不会心甘情愿的被人奴役,四号在营地中为所欲为,欺凌弱小,这里的人即恨他又怕他,所以,四号就算不被我杀,也会被别人所杀。你是明白人,自然不会看不出来吧?” 黑当面不改色,心底却是非常赞同颐和的话,她自己虽然因为有着那种癖好,有很多人为了巴结她而送来不少漂亮的男童来,可是,黑当自己却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人,不止一次下令奴隶军营中绝对要杜绝拉帮结派欺凌弱小的事情,只是,这偌大的军营中,也有她力不从心的事情啊。 四号监工的事情,她亦有所耳闻,只是在监工头儿的掩护下,她没有证据,所以,四号便一直在营地之中逍遥法外。 见黑当抿着唇不说话,颐和转而对四周围拢的奴隶们道:“是非黑白,老天自有公断,黑暗的奴隶军营中应该有光明才对,应该有个勇者为你们打抱不平才对,诸位都是人,就应当过着人的生活才对,而我,虽然不能以一敌万,但杀个把人还不在话下。” “诸位,为了你们的明天,愿意和我一起反抗黑当的统治吗?!”激励的话语,深深地敲响在每一个围观的奴隶心中,犹如一个巨石轰的一声,从千万丈的高空中落入湖中,溅起浪花一朵朵,涟漪不。 一时间,人群中怯怯私语。 “这丫头胆子真不小,如果黑当当真被她杀了的话,这奴隶军营就要变天了啊!” “我看难,黑当武功了得,一个指头就将小丫头捏死了,到时候苦的又是我们!” “小声点吧,如果被黑当听见,我们又要有苦头吃了,她那个人,面上不为难你,背地里的能整死人的!” “对对,还是别说了。但是,我先说好了,如果支持那女娃的人多,我也就支持她了。” 议论声渐渐消弭,颐和淡淡地看向越来越多的奴隶,向黑当下发了战书: “黑当,你对待奴隶心狠手辣,残忍不仁,今天,就算只有我一人,也要为这无数的奴隶们讨回一个公道!” 刚刚寂静的人群,顿时又扬起了一片唏嘘,一个小女娃,纵然能杀几个人,要与黑当单挑的话,还是有点不自量力了吧? 而笔直的站在碉楼上的颐和,却不理睬底下的议论,兀自从怀中取出一只黑色的瓷瓶,从里面倒出一滴青色的液体,落下地板上,“磁”一声冒出一缕青烟后,木板上瞬间被侵蚀了一个洞,然后便以肉眼可见速度迅速蔓延着。 颐和收起黑瓷瓶,随即纵身一跃,跳到与碉楼平齐的土墙上,低眸,缓缓地解释道:“我是一名药师,专长便是炼制各种毒药,这样的液体我有三千六百八十三种不同的炼制方法,黑当,我给你三个选择,一是马上放了这些奴隶,带我去见高山族酋长杰奎琳,然后永不允许踏进山高族一步。二是与我单打独斗,无论是什么手段手可以使出来,直到生死方休。三是带着这些奴隶,与我一起反对杰奎琳酋长。” 黑当早已被青色毒液震慑住了,她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此冰冷而绝色的小姑娘,居然是个药师,握在手中的长鞭,紧了又松,松了又紧,紧盯着颐和的目光中,多了一丝不解和一丝恐惧。 以刚才的那一滴毒液来看,颐和的药师等级定然不低,而她却来到这人人都敬而远之的奴隶军营蛰伏了半个月之久,可见其心性也是个不简单的。她给她的三个选择,都是杀头的大罪,无论是放了全部军营里的奴隶,还是和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毒药打斗,或是带兵起义,黑当都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你不要欺人太甚!”高山族也有药师,但仅仅能炼制一些收效甚微的丹药而已,颐和的毒药,当真是最好的威慑。 高山族的药师,都是为皇族服务的,黑当虽不是皇族,但多少有点了解,所以,此时对待颐和的态度,没有之前的趾高气昂了,多了一丝强忍与耐心。 第139章 疯狂对峙 深深的皱着眉,逆着阳光看着颐和,在霞色的光芒下,她整个人如同是神圣与邪恶的化身。而已经被毒液腐蚀的只剩下一半的碉楼 ,却在无声的诉说着一个事实——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女孩儿,其手段之狠绝,当世无人能比。 黑当实在是没想到,颐和居然胆大到当众威胁一个营地最高统治者,所以,下不了台的她,当然是不会同意颐和的要求,转身快速的从身边一个侍卫的腰际抽出佩刀,遥遥指着颐和道:“卑鄙小人,我就是死也不会和答应你的。” “骨气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你这身血肉之躯,能不能低档的住我的万年青了。”颐和狞笑一声,扬了扬手中的黑瓷瓶。 黑当大怒,但也确实是畏惧颐和手中的东西,生怕颐和一个不小心,那东西就会从高高的土墙上掉下来,那样,恐怕整个营地都会被毁个大半吧! 从未有过的憋屈,向来胆大包天的黑当大人,被一个小小女孩儿逼的束手束脚,这当真是从未有过的。 “废话少说,我们手底下见真招!”提起腰间佩剑,黑当拔地而起,直袭颐和的面目。 眼见黑当袭来,颐和转身便向土墙的另一边跳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黑当见颐和要逃走,果断的追上去,两个人一起一落,转眼间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前。 营地里的一众监工和兵士,在副官的指挥下,纷纷的向自己的岗位回归,或是向营地入口处进发,意图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上独自犯险的黑当将军的身边。 然而,原本只是一小部分人有心反抗黑当,却因为颐和的一席话,一传十十传百,转瞬间感染了数千上万的奴隶。全部集中了力量。将狠厉的兵士阻拦的下来。 有的拿铁楸,有的手握钢钎,而更多的是用一副瘦弱的肉、体,硬生生的往持刀相对的兵师怀里撞去。 一时间,血流成河,尸身堆积如山,愤怒的嘶喊声,邀震天穹! 赤身袒胸的奴隶们,不知伤痛为何物,为着心中的一丝冲动与不满。前继后涌,不断的被兵士杀死。不断的前进着。兵士再穷凶极恶,也有疲惫的时候,手中的刀刃再无情,也有卷刃的时候!而这就是他们的机会,一旦抓住这个机会,翻身之日还会远吗? 抱着这样的心念,白大爷亦是被工友们感染了。一颗正在缓缓失去希望的心,有活了回来。挤在人群中,手上虽没有强悍的武器,却也足以填满一颗热血澎湃的心。 飞奔在黄尘中颐和,鼻尖隐隐嗅到血腥,便知道一切都在按照计划在进行。于是,在一丛骆驼刺旁,颐和停了下来,等待着黑当的到来。 如今的形势是。奴隶军营中混进了药师,监工被杀,军营随之暴动,而黑当却被只身引出了军营,只要在天黑以后,才将黑当放回,让后悄悄地夜袭军营副官,那么,所有的罪责,都将是黑当来承担,而承担罪责的后果不论是什么,都将会转移杰奎琳的目光,而到时候整个高山族,也就快要走到尽头了。 微微弯起嘴角,颐和看着紧追不舍的黑当,笑道:“你还真是穷追不舍。” “哼,你若当真有所凭仗的话,见我杀来为何要急于逃跑?说吧,你潜入我奴隶军营到底有什么目的?又是谁叫你这么做的?”不愧是奴隶军营的最高长官,当真是黑心而细心,就这么会儿就冷静了下来。 “你是不是太将自己当回事了?这天大地大的,我去哪儿又何必受别人的指使。”颐和嗤笑。 一阵轻风拂过,长发飘逸,沙尘肆虐,对峙的两人,皆寂静了下来,眯着眼,紧紧的盯着对方,以防对手的偷袭。 听闻颐和的话,黑当皱了皱眉,一时间有些摸不清颐和的药师等级。刚开始看到她的万年青的毒性后,确实是狠狠地震惊了一把,但颐和的年纪看上去并不大,从别人哪里得到万年青也是有可能的,而试问,若不是常年被人恭维讨好,又怎么会说出这样自负的话来。 “你到底是谁?”黑当不仅再次问道。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你未免太小看我了。”颐和淡然一笑,又从怀中取出一只瓷瓶来,放在手心里,“清华丹是药师大宗师才能炼制出来的丹药,而在五年前我就可以炼制了,所以,你还不配问我的身份。” 一句话说的,黑当的心头狠狠地抽搐了一把,清华丹之名,她听过还没见过,而如果颐和说的都是真的话,那未免也太可怕了一点。五年前,自己还不是努力军营的将军呢,而颐和则是更小,这是需要什么样的天赋,才会在那么小的年纪成为大宗师呢? 黑当的手心,不觉冒了冷汗,半信半疑的道:“不要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怕了你,我黑当可不是被吓大的。” “黑当,我劝你还是早日明悟吧,跟随我,我不仅会放你一条生路,更会许诺你,在你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每年炼制一枚助你武功修武的丹药,你看怎么样?” 软硬兼施,看她如何应对! “休要蛊惑人了,看招!”黑当却是个软硬不吃的人,一听颐和的话便怒了,提着手中的刀,向颐和刺了过去。黑当一生忠君爱国,纵然为人狠厉,却是不失正义,所以,颐和的话,就好比在侮辱她一般,叫人无法忍受。 “叮”一声,刀剑相向,擦出一朵刺目的火花,犹如一朵盛开在悬崖之边的彩虹花,热烈而雄壮。 手中的匕首,抵住黑当的袭击,颐和双腿下劈,轻轻扫了一眼黑当的剑,便道:“还真是火爆的脾气,除了动手动脚就不会别的了吗?”说着,颐和的另一只手,快速的结成兰花指状,夹着一枚黑色的向黑当轻轻地弹了过去。 黑当躲避,却不想还是不如颐和的速度快,也不知怎么回事,身子就动弹不得了。 颐和收回手,黑当心知是颐和的搞的鬼,于是便道:“要杀要剐随你的便。”点穴一事,黑当从未听说过,更别提见过了,她只觉得身上被颐和点了下,然后只见具浑身酸麻,使不出劲来。 而颐和却道:“我说过我不会杀你的,我只是想让你带我去见杰奎琳而已。” “你有顾虑也是应该的,毕竟杰奎琳的手段你们都是见过的,但是,我还是想劝你一句,高山族的日子不长了,如果你还想活着的话,乘早抽身比较好。”黑当这个人,颐和还是蛮欣赏的,直来直往的,城府清浅,仅凭着忠心和狠辣,坐上今天的位置实属不易,所以,能说的,颐和都说了。 而她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她颐和是带着目的来你们的奴隶军营的,其目的就是要整垮你们高山族,只是因为看你比较顺眼,所以才会劝你。 黑当有种不好的预感,手上不停的攻击,脑子也飞快的转着,颐和的话到底能信积分呢?最终,黑当竖起浓郁的眉,咬牙道:“妖言惑众,你当我是三岁的孩童吗?”一剑斜斜的刺向颐和,手段端的是刁钻。 颐和避之不及,微微扭身,手中匕首直直的抵挡着长剑的刺入,却终究因为体力不支,被刺中了肩膀,黑雕皮制成的上衣,裂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雪白的肌肤和一丝血迹。 一阵对招拆招后,黑当发现颐和的功夫虽然没有什么招式,但招招狠烈,手段与技巧也是猛烈而精准的,长长能发现自己的破绽,然后直捣黄龙,要是躲避慢了,定然见血。 “你打不过我的。”黑当出言劝道,“还是快快投降吧!”按照颐和的打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凭着她的精准度和狠厉,会很快的要了对手的命的同时,也会消耗掉她的所有力气,所以,再打下去,在颐和不用毒的情况下,她是必输无疑的。 颐和在山洞中生活了五年,这五年的时间里,经常与野兽打交道,为了不受伤,就只好用一击致命的法子,而这个法子虽好,却也有最大的缺点,那就是消耗太快,通常的情况下,若是杀死一头巨大的野兽后,又遇到一头野兽,颐和都会逃之夭夭。 颐和深知自己的缺点,但因为这次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她不仅不会逃,而且会勇敢的上前。在黑当的提醒下,颐和快速的从怀中取出数只颜色不一的瓷瓶,稍一辨认后,便果断的对准黑当扔了过去,“砰”一声,黑当惧怕的躲避看来,不想,那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青色瓷瓶,竟然会在着落地面的时候,轰然爆炸,巨大的响声,吓了黑当一跳,条件反射的就往身后跃出去了三四米远,寒冰似的脸,盯在颐和的脸上,恨不能将其好看的脸瞪出两个洞来,同时,她非常的懊悔刚才提醒了颐和,要不是如此,自己何必会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 瓷瓶爆炸后,只见黑当身上妖冶的红色长裙,瞬时间落了一层厚厚的黄尘,并且因为躲避的距离稍近,左腿上部分布片已经被炸飞了,露出健硕了长腿来。 第140章 暗夜幽灵 看着狼狈的黑当,颐和紧紧的抿住艳红的唇。原本她认为,高山族的人们粗暴不看,性格野蛮,会更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却不想,遇到黑当这样软硬不吃的家伙。黑当的固执是她想象不到的,所以,才会有现在对峙的一幕。 强忍着腿上的麻痛,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黑当却依旧笔直的站着,爆炸的青色瓷瓶,不禁让她脸部的肌肉狠狠地抽了抽。颐和的年纪看起来也不过十多岁,但却随手都能掏出威力无穷的丹药来,黑当绝对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颐和有着强大的背景,那么她就一定是她嘴里所说的——大宗师。 药宗大宗师,这在整个漠北来说,都是神人的存在。黑当有些怀疑自己的猜测,盯着颐和的目光,格外凶狠,像是毒蛇的红信,吞吐着就要夺人性命。 “这炸药的滋味可不好受,这一次没重伤你,下一次就能要了你的命。”薄唇轻启,颐和遥望了一眼奴隶军营的方向,嗅着空中浓浓地血腥味,面色却是如常。 “那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疏忽大意让颐和占了便宜,黑当心里很急了,虽然惧怕颐和身上还有炸药,但还是向颐和扑了上去。 要死就一起死!黑当心中暗道了一句,打算与颐和来个玉石俱焚,不料,见黑当飞跃过来,颐和转身便向荒漠的更深处跑了,让黑当扑了个空。 强忍着心腔的刺痛,见那一抹黑色越跑越远,黑当“咚”的一声,就瘫坐在了地上,眼下虽然是颐和“被吓跑”了,但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者。却还是颐和。 如果不是颐和转身逃走了,黑当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身首异处了,手心里滑腻腻的全是冷汗,这死里逃生的感觉,她再不要经历第二回! 缓缓地爬起来,黑当也难得去追颐和了。独自一人在炎热的阳光下赶路,留下一排深深浅浅的痕迹,苍茫而寂寥,比了无人烟的地区更显一份凄凉。她心中担忧营地中的奴隶,是否被颐和蛊惑,做出不可原谅的事情。 而就在黑当离开后不久。一匹黑色的骏马缓缓地迈入了荒原,不紧不慢,低头啃食着为数不多的荒草,夕阳落在马身上,镀上了金。便又成了另一篇美妙的艺术作品。 颐和缓缓地从已从骆驼刺后转出来,淡漠的眼眸,深邃而富有滔天的决绝。高山族,颐和必定要将其拿下,既然武力不行,那就智取! 奴隶军营,浓浓地血腥气召来了荒漠上的鬣狗,他们蹲坐在不远处的山坡上,目光贪婪的盯着血洗一般得到营地,晶莹的口水时不时从嘴角流出。 黑当一瘸一拐的回来。老远就看见了奴隶军营边情况,心中微微不安,疾走几步,果真看见血流如河的奴隶军营,而就在这时,鬣狗们也发现了受了重伤的黑当,瞬间就都将目光转向了黑当,企图能用这个一身艳红的人类,打个牙祭。 黑当虽然受了伤,但气势犹在。微微敛神,强大的杀气瞬间从体内奔腾而出,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野兽的第六感都是非常敏感的,黑当的杀气之浓烈,在荒漠上称霸一方的鬣狗都不敢使其锋芒,强烈的杀气,压迫的鬣狗们纷纷底下了头,不敢触越雷霆一步,低声哀叫着,畏惧的目送黑当一步步向军营走去。 奴隶军营里的奴隶虽然要比管理他们的人多的多,可他们终究只是奴隶,在严重的营养不良的情况下,情势一边倒的被兵士们屠杀,红色血喷洒,溅在脸上,溅在身上,形成一副人间烈狱图。 踏着尸体,缓缓走进营地,迎面而来一名身穿白色铠甲的小将,恭声汇报道:“大人,你刚刚追出去时,这群奴隶就暴动了,而且异常凶猛,不得已属下就下了屠杀令,请将军责罚。”越级行事军令,重则军法处置,轻则罢官流放,只是这是奴隶军营建成以来发生的最大的一次暴动,不屠杀他们,就只有被他们屠杀的分,小将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 黑当环视四周,奴隶们死伤无数,兵士们也死伤过半,虽然暴动已经被镇住了,但黑当仍旧震惊与颐和的感染力,她才来军营没起来,今天不过短短的说了几句话,就让全营地的奴隶暴动,看来,她还真是小看她了。 紧了紧拳头,黑当一脸阴沉,命令道:“奴隶一共伤亡多少人,兵士一共有多少损失,是那些人带头的,一会儿都报给我。然后派一名医师去我的房间,我受伤了。” “是。”小将低头答应,黑当竟然没有惩罚他,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走进专属房间,黑当坐在胡床上便不想动弹了,她的腿受了不轻的伤,原本只是皮外伤,却走回来后肿胀泛紫,流出的血液都隐隐带着异样的色泽。 用匕首割开裙子,就这么一件小事,黑当做起来都觉得无比的费力,她心中又中不好的感觉,但又觉得不太可能,颐和那个孩子心机太深,而且手段毒辣,也不晓得是漠北什么势力派过来的奸细,这件事,她一定要禀报给酋长才行。 正打算好,医师便到了,仔细的给黑当检查后,担忧的道:“大人,您这伤看起来虽不严重,但您中的毒,老夫实在是没有见过啊,想要解药,恐怕……恐怕……”刚刚发生的暴动,营地里的一声都知道始作俑者是谁,所以在检查完黑当的伤口后,他并不感说出颐和二字,就怕犯了黑当的忌讳。 当时黑当一人追出去,回来时满身是伤,就说明那个年纪不大的女孩,本事不小。 闻言,黑当的脸顿时就黑了下来,紧盯着医师的眼眸,久久才道:“你的意思是说,我没救了吗?” 一听这话,医师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忙退后两步,跪倒在地求饶道:“大人饶命啊,属下绝无此意!”一边说着,一边不要命的猛磕头,不一会儿额头上就红肿了一片。 黑当挥挥手,不耐烦的道:“下去吧。”她最讨厌这样动彻下跪求饶的人,尤其是男人,太没骨气了。 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黑当躺在床上,眼前却总是闪过一道娇小的身影,妖娆的笑着,背着一把硕大的镰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比地狱修罗还要恐怖三分。 从梦中惊醒,黑当这才发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屋外有兵士在巡逻,明亮的火把照的四周明晃晃的,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再也睡不着了。左半边的身子全麻痹了,感觉不到一丁点的不适,而这些都是拜颐和所赐,想到自己所受的罪,黑当更加的心神不宁,烦躁不堪。 这时 ,一名白袍小将走了进来,见黑当醒了,便道:“大人,您终于醒了,你刚刚晕睡过去时,酋长派人过来催了好几遍了,要您即可回族殿。” 微微扭过头,看向小将的目光满是凄厉,闭了闭眼,她知道酋长是为了暴动之事,所以,无论自己病的有多重,或者现在已经是回光返照了,她也一定要去见酋长,务必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解释清楚。 动了动嘴唇,发出微弱的声音道:“让人弄一副担架过来,我要去见酋长。”黑当说完,便向坐起身,却是无比的吃力,小将见此,立马上前扶起黑当,在其身后垫了两个枕头,但在这个过程中,只眼未看颐和的双腿一下。 坐起身来,黑当惊讶的发现,自己的两腿已经肿胀的不长样子,脚趾甲也成黑紫色,微微愣了一愣,黑当很快就恢复了脸色,对自己的双腿视而不见,“我让你做的事情,都做好了吗?” “已经做好了,这是记录。”小将说着递上了一份羊皮卷,恭敬的站在距离床榻不远的地方,目不斜视。 随意的扫了一眼羊皮卷,黑当道:“放在桌上去吧,我回来再看。”用自己的双手将失去知觉得双腿挪到窗沿,小将飞快的唤来两个人,用担架抬着黑当去见高山族酋长杰奎琳。 杰奎琳刚刚得到回报,奴隶军营发生暴动,死伤无数,发生这样的事情,身为奴隶军营最高统治者,居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自己,当真是不称职,而且听说引发暴动的是一个瘦弱的女孩,不仅打伤了黑当,这未免太伤高山族的颜面了! 杰奎琳气愤异常,却在见到躺在担架上的黑当后,不免很很的震撼了一把,一个小女孩,竟然能把黑当伤成这样,真是不可思议。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足以发泄她的不满,便道:“黑当,你可知罪?” 黑当不能动弹,只能依靠抬她过来的小将,将身子垫高一下,才不足以在酋长面前太失礼,气虚的道:“黑当知罪,请酋长惩罚。”被颐和伤成这样,她也不抱活下去的希望了,渎职罪足以让她西归见佛祖去了。 杰奎琳高高的睨视着黑当,挑眉道:“你倒是爽快,既然如此……”话尚未说完,黑当便看见,在杰奎琳的身后,一道娇小的黑影一闪而过,瞬间,杰奎琳的细长的脖子,便被一枚飞镖穿了个对过,鲜血一喷,溅了黑当一脸。 第141章 新人重生 黑当一惊,这刺杀发生的未免太快,挣扎着起身,想要去追寻凶手,但在这时,却从屋外闯进来一群侍卫,事情发生的太快,黑当措手不及,扭头看去,就见一把明晃晃的刀,架在了脖子上。 屋中本只有酋长杰奎琳与黑当两人,刚刚他们在巡逻时听到异响,就见一抹黑影快速的向此地跑来,紧追而上,进入院落,便看见一束鲜血,溅洒在雪白的窗户纸上,艳红而触目惊心。 所以,他们蜂拥而入,便只看见黑当笔直的站着,而他们伟大的酋长大人,已经躺在地上,一枚血淋淋的飞镖,贯穿了她的脖颈。 只有两人的密室中,如果凶手不是黑当,又会是谁呢? 不容黑当辩解,侍卫守陵便已派人去通知巫女和其他族中长老,然后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黑当,厉声道:“黑当,酋长是不是你杀的?” 身上的伤虽然疼痛,但长这么大以来,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小小的侍卫训斥,当下便眯起眼,无所谓的扫了一眼侍卫首领的眼,继而转过头去,不再看他,也不再说话。 被一个小小的侍卫首领逼问,黑当高傲的心根本就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她明白,一旦开口,这侍卫首领就会不依不饶,所以,还不如等到巫女和长老们来了之后,才解释。 沙漠的星空,高远而清明,莫名的有种亲切感。 躲过重重侍卫,颐和安全的来到一处灌木丛中,蹲下身子,稍稍休息一下。 杰奎琳召见黑当,她便一直跟随在其身后。到了族殿,然后一举偷袭了杰奎琳,这样的刺杀,她在过去的五年中,经常拿熟睡或正在进食的野兽当作目标,和人比起来。动物要敏感的多,刺杀的难度也大多。 杰奎琳认为在自己的地盘,会非常的安全,不想颐和反其道而行,趁其不备的时候,一举便将她刺杀了。更是顺利的将黑当陷害了进去。 隔着树的缝隙,颐和看见火把上烈焰在风中乱窜,就像此时陆续的,火急火燎的奔进族殿的人群的,不安的心脏。 嘴角微微上扬。颐和从灌木丛中站起身,然后朝着人流的反方向跑去,天上有颗北斗星为引,想着北方,越走越深,在一处看不到人烟的地方,颐和从怀中取出一颗早就准备好的烟火,向星空放射。 一颗紫色的火光,快速的升上夜空,瞬间炸出无数多紫色的亮点 。继而消失于无形。 只要洛基进攻的及时,吞并高山族不过犹如探囊取物般简单。 都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杰奎琳死于非命,高山族定然要忙个底朝天,在没有领导人的情况下,被野心日渐膨胀的丁零族只是时间问题。 此时夙沙正在对着星空发愣,颐和已经走了大半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一点休息,她一个人守着军营。真是好没意思。 突然,夜空炸开一颗紫色的烟火,夙沙惊得跳了起来,指着烟火消失的地方,大叫道:“是颐和的信号,她得手了!” 那个看起来像个小不点似的女孩,当真是还有些本事呢,居然成功的刺杀了杰奎琳! 夙沙兴奋地往会跑,快速的将自己得到的消息汇报给洛基。次日,丁零族举兵进犯高山族,十五万大军压境,群龙无首的高山族节节败退,只是月余的功夫,丁零族便将高山族吞并了。 丁零族吞并高山族,瞬间在漠北十七族中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各大族高层,人人自危。 洛基心情大好,看着颐和的眼神都变了,各种奖赏纷至沓来不说,还将颐和封为丁零族的摄政王,这在整个漠北十七族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殊荣。 而颐和的心思向来令人难以捉摸,在庆功会之后,她居然又只身前往了更深处的游涯族。 游涯族的人,喜欢赶着羊群,背着行李,漫荒原的行走,想要找到他们,如果不是运气好的话,那就是比登天还难。 颐和不敢停下来,她怕自己一停下来就忍不住猜想自己是不是永远都回不去原来的那个文明国度了,所以,她拼命的做事,拼命的使自己忘记仇恨,忘记各种羁绊。 白天的沙漠的温度,足以将一块牛肉烤熟,所以颐和便选择在晚上赶路,纵然危险系数提升了不少,却也不能否认,晚上赶路的速度要比白天好很多,再加上她身上带了很多药物,可以驱逐一定范围内的野兽。 颐和身上的药味儿使得鼠儿昏昏欲睡,很显然,她也不喜欢这种味道,但因为主人对她不错,所以,她才宁愿忍着难受,也不愿离开。 赶了四五个时辰的路了,天色渐亮,颐和轻轻地抚摸从衣襟处探出了小脑袋,环顾四周,见前面一处被风沙侵蚀了大半的岩石下,隐约露出一个黝黑的洞口,心中一喜,道:“鼠儿,我知道你很难过,待会儿我将那洞里的野兽赶跑,你就舒服的在洞里休息一下吧。” 清晨的风吹过,额头上的刘海,细碎的扬起,清新而脱俗。颐和顿了顿脚步,快速的向洞口走去。 入洞,次骨的冰冷迎面袭来,来沙漠这么久,颐和还是第一次遇见如此古怪的石洞,秀眉皱起,因为不知里面会有什么野兽,便觉得心有不安,但不过迟疑了一小会儿,颐和就大着胆子点燃火折,走了进去。 洞口弯弯曲曲,越往里,墙壁地面上的霜就越后,并逐渐的形成了冰冻,一块块的坚硬非常。 眉,越皱越深,颐和猜测,住在这样冰冷的地方,如果不是超级怪兽,让人难以对付,就会是空无一物的底下山洞。置于形成的原因,颐和没有心情知道。渐渐往里走,空间就越狭窄,如果不是颐和身体娇小的话,恐怕就进不去了。 缓缓地拐过一道弯,颐和在山洞的尽头,竟然看见一名身穿淡蓝色粗布衣裳的男子,但只一个侧脸,就美得不像人了——眉如剑,尚存在一丝稚气的脸庞,高挺的鼻梁,细薄的红润的双唇,放在身侧的手,修长而富有诗意一般,颐和一下看得呆了。 这洞里的情况,她不运转体内真气都难以抵抗寒冷,而这个笔直的躺在寒冰床上的男子,如果不死的话,当真是一个奇迹了。 颐和想了想,还是缓缓走上前,为男子把脉。因为刚刚是站在远处看得,并不是非常清楚,而现在近距离的观看,颐和才发现,原来男人也可以长得这么漂亮! 颐和认识的一群人中,童月和澹台绝都是出色的男人,但和眼前的这个人一比,居然没有任何可比性,而尽管颐和念的说并不多,但她此时竟然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这个男子,用倾城倾国都不够形容的。 男子身体没有任何一样,皮肤白皙细腻,走近一些,颐和便嗅到一阵浓郁的药香,略一惊疑,颐和便站在原地,仔细辨认空气里的药香中,有哪些成分。 眉,越皱越深,颐和粗粗辨别了一下,竟然发现这药香中含有各种补药毒药,一挑眉,看向男子的眼神,怪异起来。 按照推理,胡乱的服用药物的话,会缩短人的寿命,而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如此年轻,而且,微微红润的脸色,显示其生活的不错。 短暂的沉吟后,颐和将怀中的鼠儿放了出来,然后为其把脉,片刻,颐和发现这人居然还有脉搏,虽然很微弱,但颐和却可以断定他一定没死,于是赶紧取出数种丹药,喂其吃下。 山洞里的气温很低,就算是颐和也觉得有些受不了,二个时辰左右她就不得不出来晒一会儿太阳,以免身体温度太低,不利于即将可能回发生的危险。 鼠儿圆溜溜的眼,在男子与主人的脸上移来扫去,实在是搞不懂主人为什么要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于是,又重新钻回了颐和的怀里,再也不出来了。 在洞中停留了四天,颐和才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人救醒,但这人苏醒的第一眼,竟然是看着她发呆,颐和问他什么话,他都好像听不见一般,保持沉默。 “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睡在这儿吗?又是谁给你吃的这么多药?”颐和坐在男子的面前,再一次问道。 而男子看着颐和充满活力的眼眸,微微闪了闪光芒,但依旧不说话。 颐和叹了口气,她本不想与他有太多的纠葛,但以看他傻傻呆呆的模样,不会说也不会写,一问三不答,如果要丢下他自生自灭,当初还不如不救他。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颐和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总可以告诉我吧?”男子的眼眸,光亮更甚,张了张嘴,却是只会发出嘶哑而难听的叫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颐和点燃的希望之火,顿时又灭了,她有种深深地挫败感,真是遇到什么人不好,非要这么好运气的在沙漠里遇到个这么痴傻的人。 “既然你不愿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那我也就不强人所难,只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个名字,我也不能老是喂喂的叫你,以后,我就叫你重生吧,可以吗?”颐和耐着性子道。 男子眼中的神采更明艳,只是依旧不会说说,看着颐和心里,着急非常。 第142章 急速下降 荒漠的炎热与洞中的冰寒,形成鲜明的对比,骄阳似火,炙热的烤着大地。 在快要走到洞口时,颐和回头见重生依旧在远远的跟着自己,他不敢靠近,却也不会距离她太远,像个被母亲抛弃的孩子一般无助。 在洞中有呆了三天,颐和始终不见重生开口说话,便也没了耐心继续丢在此处,于是便打算继续赶路,谁知,一直安安静静的男子,见女子要走,竟然从床榻上歪歪斜斜的爬起来,就算摔了好几跤,也要向颐和走去。 颐和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而向来一旦下定决心,她绝对是不会随意更改的,所以,沿着弯弯曲曲的甬道,通向洞外的一抹光明,越往前走,颐和便越担心身后那个干净的像个婴儿的绝色男子,会因为自己的无情而受到伤害。 不过,她终究是没有回头,在洞口适应了一会儿刺目的阳光,便一头扎进去了。 身后,脸色苍白的重生,因为耀眼的阳光,一瞬间就闭上了眼,觉得双目刺痛非常,滚烫的眼泪就留了出来,然而,一听颐和的脚步并未停下,心中便升起了极度的不安,艰难的睁开一条细缝,还是觉得难受,于是,他只好用两只手,挡住蒙住眼睛,然后从手指的细缝中,搜索颐和的身影。 他的动作很小心,也很慢,可是一旦颐和的背影消失,就算再艰难,重生也会加快步伐,生怕颐和丢下他不管。 一天当中,颐和会选择在傍晚的时候出发,清晨的时候找个地方落脚,重生便利用白天的时间,多赶一些路。来到距离颐和身边不远的地方坐着,一双大眼因为受不了阳光的毒害,已经红肿不堪,而眼瞳却还是一如之前的清澈,好似这世上,没有东西能够污染。 他的皮肤也黑了许多,显得人很狼狈。可是。却凭空的让他多了一丝难以形容的味道,成熟了,而且隐约中露出的固执的性子,着实让颐和头疼。 她这是杀人。而不是郊游! 简单的吃了一点干粮,喝了一些水,颐和看也不看他,便倒在松软的沙土上,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闭目睡去。 颐和的脚边,放着一些简单的干粮和水,重生见她睡去,才敢偷偷的过来。拿起食物往嘴里送。纵然干硬的馒头难以下咽,但他还是使不得喝一点水。 这几天,他一直很混沌,心底一个小人告诉自己,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敢随便的跟在一个陌生的女人身后,当心你被她害了还不知道,所以,一定要远离这个女人才对!而另一个小人却说,她把你唤醒,就注定了你两的缘分,如果她要害你就不会把食物给你了,所以,她一定是好人! 而在潜意识中,他觉得自己非常惧怕她,但又非常的想要靠近她。虽然脑子里没什么记忆,但看着睡的安详的颐和,他就不自觉的想要为她做点什么,哪怕是节约一点水也行。 嘴唇干裂,点点血迹粘在馒头上,重生低头看着颐和安静的睡颜,将带血的馒头一点点咬下,细细的咀嚼很久才吞下去,然后再咬一口,慢慢的咀嚼,直到吃完手中的食物为之。 颐和醒来,便看见一张苍白的,嘴唇干裂的绝色脸颊,尽在咫尺,不禁挑了挑眉:一个男人长得如此好看,像一只妖孽,也不知道老天爷是怎么想的? 从男子颈部的缝隙看去,见洞穴外的光线已经弱了,淡淡的胭脂色,涂抹在高广的苍穹上,如图一张巨大的彩绘,充满艺术气息。 微微动了动,颐和坐起身子,舒展了一下筋骨,便感觉到一道冰冷的视线落在身上,转头望去,见重生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盯着自己看,嘴角一抽,继而转过头去,像是没看见他一样,敢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道暗哑的声音,缓缓地道:“你,我……你不喜欢我吗?” 突然听到人的声音,惊诧的颐和回头看向他,琉璃色的眼眸深了深,问道:“你能说话?” 迟疑着,半响,重生才点点头,“嗯”了一声,有些局促的看向颐和的眼睛,瞬间又移开了视线,脸颊淡淡地红了,羞赧的底下头去。 想是想到什么,颐和端正身子,正色的看着正在兀自害羞的男子,道:“我不管你跟着我有什么目的,但我先跟你说明白,我要去的地方,不适合你去。” 一惊,重生抬起头诧异的看向她,认真的说:“我要去。”倔强的像个孩子。 想了想,颐和淡淡地说了一句“随你”,就起身收拾起东西,然后坐在一旁打坐,大约半个时辰后,浓烈的太阳在西边幻化成一抹娇艳的胭脂红后,颐和睁开眼,却对上了一双黝黑的眸子。 颐和突然睁开眼,将重生吓了一跳,往后推了推,脸色难看的盯着一脸阴沉的人,害怕的又往后缩了缩。 “我们走吧。”拿起地上的佩剑,颐和起身就往洞穴外走去,食物和水都留给重生拿。 眼中的光芒亮了亮,有的时候重生很愚钝,有的时候却很聪明,见颐和将食物和水全部丢下,便心情愉悦的上前将东西捡起,学着之前颐和的样子将东西背在背上,快步的追了上去。 被一个人肯定,竟然是这么开心的事情,重生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了一样,轻飘飘的,好不舒服愉悦。 紧跟在颐和的身后,走走停停半个月后,终于来到了一处残垣断壁处,四周绿意盎然,比之高山族的地盘不知好了多少倍。 颐和在残壁的四周找了找,终于在一丛茂密的绿色植物里,看见了一块黑色的石碑,上面鬼斧神工的雕刻了两个大字——游涯。游涯族在漠北十七族并不算大族,但因为其特殊的传承文化,使得她在漠北十七族中有着超然的地位。 眼中精光一闪而过,颐和站直身子,放眼望去四周绿意盎然的植物,心情猛然好很多,神采飞扬。重生不知道颐和为什么会笑,但看着她笑,他的心情也变好很多,微微勾起嘴唇,脸色虽然不好看,但这一动作,落在颐和的眼中,却是好看的不能太好看了,于是赶紧扭过头去,欣赏着周围不算美的美景。 游涯族,漠北十七族最小的部族,一向偏安一隅,与世无争,可是,颐和却知道,能够在群雄并起的漠北独安一处而不受牵连的,都是有手段的,想要将其覆灭难度不小,可相较于其他十四个部族,利用无数兵士的生命换取的胜利品,不如将目标放在这个毫不起眼却在漠北十七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部族,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这对丁零族将来的发展,无意是最好的。 颐和一边顺着石碑上的指示走着,一面整理思路,置身的盯视如无物。 走着走着,颐和脚下突然一空,不及反应,整个人便掉进了一个深坑中,跟在身后的重生,伸出手去拉颐和,却是抓了个空,不多想,就跟着跳下去了。 若说这世间谁是第一大傻瓜,非重生莫属。他白白的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一颗头颅却是摆饰。 快速的往下落,颐和反应极快的,左脚踩在右脚背上,打算借力向上跃去,不想头顶一道黑影迅速的落下,狭小的空间内,根本容不得颐和避让,两个人砰的一声撞到一起,以更快的速度往下落着。 因为下降的速度过于凶猛,纵然和颐和撞在一起使得身上很痛,但重生却在这时,闭着眼,伸手抱住了颐和的腰身,两人贴的紧紧的,连呼吸都喷在了对方的脸上。 颐和能感觉到重生温热的体温和快速的心跳,脸上一红,想要推开他,但却因为两人正在极速下降,这个动作做起来很艰难,突然,“砰”的一声巨响,颐和只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挤压了一下,喉头一甜,丝丝血迹就从嘴角流了出来。 两人总算是着地了,但是,颐和心中提起的大石尚未放下,两人的身体竟然顺着斜斜的坡,继续往下落去,身下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火辣辣的疼,额头瞬间冒出冷汗,加上重生正压在她的身上,这摩擦力便可想而知了。 下滑了一段路后,因为地势的原因,两人包成了团滚动起来。憋着一口气,颐和咬牙忍着,嘴唇都被要出了血,点点血迹,因为两人不断的更换位置,很快的就粘到了重生的脸上,绝美无涛的人,瞬间妖冶无比,如同奈何桥便绽放的蔓莎朱华。 “咚”一声,两人终于落地,受伤不起,重生从颐和的身上滚了下来,躺在一旁,眼眸微微眨了一下,然后彻底的闭上了,颐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胸腔里刺骨的疼,应该是压断了肋骨,呼吸僵住,然后以极慢的速度扭头,去查看重生的情况,见到的却是一张毫无血色的脸,一道道黑暗袭来,颐和强撑着不让自己晕过去,却终究是因为受伤太重,眨眼的功夫就晕了。 第143章 一室旖旎 眼前,很黑,看不到一丝光亮。 浑身上下,阵痛袭来,就像是海上的潮汐变幻,一个浪花一个浪花的冲击着,岸边的细腻的砂石,千万世而不变。 颐和觉得自己陷进了洪荒世界,周身的气温时而冰冷如玄冰,时而又似掉进来油锅里,热的浑身像是有蚂蚁在啃噬,刺痛从皮肤表层一点点向内附扩散。她深皱着眉头,想要醒来,而双眼却好似不受控制了一般,紧紧的闭着,没有丝毫动静。 隐约中,颐和觉得脸颊的上方有什么温热的东西在游弋,喷吐的湿热的气息覆在面上,转而变得凉凉的,很是舒服,只是自己明明醒着,身体却动不了,好似有什么东西压在自己的身上一般,难以动弹,这感觉真是好不难受。 颐和紧皱着眉,凤目紧闭,高挺的鼻梁上细密的汗珠,在墙壁上柔弱的夜明珠的光亮下,散发着星点光芒,下面一张小嘴,干燥而饱满,沙漠上的艰苦旅程,没有再她的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一时间,先一步苏醒的重生,看得呆了。 然后,缓缓地,不禁底下头去,轻轻地贴上了自己冰凉的唇,因为两人的唇都干裂了,所以触感并不怎么好,但是,此时此刻,在接触到她的唇的那一霎那,重生却猛然的生出了要一辈子陪在她的身边的想法。 微微拉开一点距离,添了添嘴唇,尝到了细微的血的味道,淡淡地铁锈似的,伸手抚住自己的唇,眼睛却是一闪不闪的看着女子的反应,半天不见女子又其他动作,便放心大胆的小心翼翼的开始将女子的衣裳一一剥开。因为血迹的干涸,有一部分衣裳沾粘在了上,重生动作更加的轻柔解开颐和腰间的一根黑色腰带,目之所及,便是大片大片雪白细腻的皮肤。 愣愣地看着面前细腻的皮肤,重生突然察觉鼻端有温热的东西流淌下来,迟疑一下。“啪嗒”一下。一滴鲜红的血就落下在了女子雪白的皮肤上,将本就诱人的美景,更是添加了意思诱,惑。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人中。有湿腻的感觉,然后就见自己的指尖上一点艳红的血,重生满是疑问的道:“怎么我也会流鼻血的吗?”师父好像告诉过他,他的血可以救人,所以不要轻易的让自己受伤,可是他可以确定自己掉进洞里时,没有伤到鼻子,哎,真是好奇怪啊! 粗鲁的用手背抹了两下鼻血。重生又开始剥颐和的衣裳。黑色的黑雕皮裙缓缓褪下,一路看过去,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只是在靠侧面的地方,有不少摩擦伤。一颗颗大小不一的沙子,混在血迹里黏在了伤口附近,看起来恐怖一场。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重生对于处理皮外伤已经到了手到擒来的地步,熟稔的动作,一个低眸,就知道伤口有多深,该怎么处理才是最好的,要怎么调养才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复原。这些东西,好似他天生就会一般,三步两下将颐和脱了个干净,简单的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口,便就地取材,从颐和一直带在身上的丹药,选择出最适合的几种,或外敷,或内服,然后又重新为其穿上衣裳,向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坐在距离颐和不远的地方,远远的看着始终皱着眉,陷入昏迷的人儿。 颐和觉得身上热的难受,体内的真气横冲直撞,在肺腑中形成强大的漩涡,折磨着她的身体,一点点的蚕食着她的感官,和神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本距离颐和有些距离的重生,歪在颐和的身旁睡着了,俊美无涛的容颜,放在外面的世界,不知会迷晕多少女子。 颐和醒来,看见的便是这一幕,体内虽然依旧难受着,却感觉真气又强悍了一些,她这一次落入此洞穴中,也不知是福是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颐和缓缓地撑起身子,看见地上东倒西歪的瓷瓶,然后发现自己的腰带并不是自己熟悉的系法,心头一惊,看向熟睡中的男子,挑了挑眉,暗中猜测道:难道刚才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是他搞的鬼? 沉思了一会儿,颐和摇摇头,重生这种连话都不怎么会说的人,怎么会对自己做出那种事情?但是,心中到底还是有些怀疑,便背着重生的方向,解开胸前一点点衣裳,然后就见一丝紫色的药汁晕开在伤口的白色布条上,强忍着疼痛,扭着头回去看重生身上的衣裳,果真,在衣摆的位置,一截形状怪异的白色布衣路在外面,颐和的脸突然红了,暗骂道:这个不要脸的,竟然偷偷的将她的衣裳都脱了! 手掌握成拳头,颐和咬紧了牙关,恨意滔天,可转眼想到,重生脱光她的衣裳,也是为了治疗,所以并不能怪他才对。 整理好衣裳,颐和起身在首位看了看,只见困住他们的是一件长形密室,上面三米出有一个小窗模样的洞口,颐和知道那正是自己等人进来这里的通道,所以也没多看,便对背面墙上的一排大字吸引了,一目三行看完,颐和不禁挑眉,自己的运气未免太好了,居然误打误撞的来到了游涯的神坛的底下密道,真是老天都在帮她呀! 密室的墙上并没有显示出去的方法,但在那一排大字的下方,颐和看到了“玄武门”四个字,一番琢磨后,颐和认为出去的方法可能就在这四个字上面,所以,这件密室肯定有机关,只是一时间很难找出来。 这时,重生醒了过来,缓缓来到距离颐和不远的地方站着,不言不语却一刻也不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但见颐和看过来,就心虚的扭头看去了别处,刚刚偷偷亲吻颐和的事情,在他的心里成了永远不能说的秘密,尴尬而难受。 “醒了就一起寻找机关。”淡漠的看着他,颐和开口道。 听了颐和的话,重生却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听不懂她的话,不知道如何下手,更不知道和为机关,隐约中记忆里师父说自己是最聪明的孩子,而现在遇到颐和,他却觉得自己是这世间的头号笨蛋! 见他满脸的不解,颐和只好不再搭理他,沿着四方的墙壁,寻找一切可能是机关的东西,突然,在玄武门的“玄”字上,颐和发现这个字竟然与别的字不一样,用了点点浮雕的手法,尤其是在第一个点的时候,突出的更明显。 略略思考后,颐和转头正在在四面的墙上寻找蛛丝马迹的重生道:“你退远一点。” 闻言,重生不明所以,却还是听话的往后退了退,然后满眼里的疑问,愣愣地看着颐和工作,呆呆的询问着,模样说不出的懵懂,吸引人。 真是妖孽!心中暗骂一句,继续自己的事情,轻轻地按动了那一个点,然后就见玄武门下衣衫门的形状石墙缓缓地移动开来,再然后,便从石门后传来一阵异香,重生眼疾手快冲上前去一把将颐和护在了怀中,低声嘱咐道:“这香有毒。” 被重生捂住口鼻,微微抬头递过去一道询问的眼神:你怎么知道有毒的? 而重生却没有看见她的询问,紧紧盯着从石洞中缓缓飘出来的雾气,微微皱眉道:“这是瘴气,毒性不大,却很容易手人迷失方向,严重者会出现幻觉。 听了重生的解释,颐和修眉一跳:这家伙竟然知道这飘扬的如同雾气一般的东西,而且还知道一旦中毒后的症状! 不过,现在并不是好奇的时候,待毒雾散去,颐和便同重生一起往里面走去。入内,一片冰凉,在这已经炎炎沙漠中,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颐和心中泛出警惕之色,但凡有异象的地方,皆会有难缠的东西,阻碍一切探宝之人。 石室内,四面的墙面上,三步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没有一丝杂质,柔和的光亮透出来。重生微微扭头对颐和望去,欣慰的一笑,顿时,满室瑰丽的画作,都失去了颜色。颐和点点头,淡淡地扫视四周墙体上的画作,是一对年轻的妖冶的男女,两人珠链壁玉,一个满身的红,一身一身白,形成鲜艳的对比,却又无与伦比的相配。 女子一头长发,随风发扬,红妆艳丽,修长身子,烈焰熊熊在女子的周身三公分外,跋扈嚣张的大笑着,身下风云乱卷,一副神仙下凡模样,圣神不可侵犯,男子绝美无双,长得竟比女子还要美丽三分,黑发妖娆,浑身泛金,外围一圈墨色若隐若现,同样是半隐在云朵之中。第二幅画是,女子高高站在一处绝壁之上,山下血流成河,有人死去,有人欢笑,烟花袅绕,腥风血雨一片,女子独立壁上,无情且冷酷,但眸中却是一丝无奈。第三幅画是,男女共乘一骑,超越紧跟其后的风沙爆,马尾虽已经被吞噬了去,但两人脸上却是从未有过的兴奋。 一副画一副画的看过去,颐和越看越心惊,竟然觉得这画中的男子和身边的重生异常的相似,每看完一副画,她都忍不住偷眼打量身边男子的神色,却是一无所获,心中不禁生气疑问:这难道是游涯族的预言?知道在末时会有一对男女出现在他们族中?并且带走他们的生命? 转而,颐和摇摇头,觉得自己的猜想太过荒唐。 第144章 神坛血祭 高高的祭坛边,虔诚的跪着一个满脸皱纹的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她双目紧闭,嘴中念念有词,开阖之间,似有玄妙气息萦绕在其周围。 这是一处底下神殿,供奉着游涯族最崇敬的太阳神。三米高的祭坛上,巍峨的太阳神石雕俯视着脚下的臣民,千年不变的神情温和中带着太阳的暴力,微微睁开的眼,仿佛只要全部睁开,这世间的所有邪恶都将消失的无影无踪。 瓮鏖念完一段祷告词,缓缓地抬头看向高大的太阳神,眼中的虔诚从她成为巫女以来就没有变化过,只要是有太阳神或没有太阳神的地方,她都带着包容万物的情怀,去与人交流。此时,瓮鏖的眼中第一次在太阳神的面前,流露出了挣扎。 游涯族酋长服毒自,尽与自己的房中,丢下群狼环伺的部族,叫野心家们蠢蠢欲动,内忧外患一时齐发,怕是游涯族走到了尽头了呀! 眼中含着的老泪,缓缓而下,在深深地沟壑中留下清浅的痕迹,一旁的使女见此,张了张嘴,欲上前劝说些什么,却又好像因为想到了什么,最终是什么都没说。 “太阳神,您是大地之主,所有的子民都是您的孩子,请您体桖属下一片虔诚之心,服侍您一百零二年的分上,给属下一丝提示吧!”满是褶皱的嘴唇,激动的颤抖着,瓮鏖从来没有这么不安过,觉得此次的请求是她最难开口的一次。 人的生死都是太阳神定的,他要谁在三更死,绝不会让他活到五更。酋长的死,是太阳神的神域,早在半年前她就从星象上观测到了这一点,但她总想着。天地循环自由其定律,酋长也许只是渡劫而已,她的身边护卫众多,守卫也很森严,定是不会发生什么不测的,只是天意难测啊,酋长竟然是自杀的!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瓮鏖都傻了。她当初选择什么都不说,就是认准了酋长轻易不会被人所杀,只是,她怎么就忘了。自从丁零族吞并了高山族后,整个漠北十七族范围内,都深深的陷入了恐慌,人人自危。作为游涯族的酋长,妇好当然不列外,她从成为酋长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心中藏着的除了伟大的太阳神,就是游涯族所有的子民。想到丁零族的强势与冷血。连一族巫女瓮鏖都忍不住胆寒,何况是年轻正好的妇好呢。 跪在蒲团上,瓮鏖的眼中涌出深深地叹息,好像是透过眼前的太阳神雕像,看到了日后的游涯族饿殍千里的画面。哀痛之色不满整张老脸。紧闭一下浑浊的眼,然后睁开,这才坚定的道:“请极品上坛!”从内附中喷射而出的声音,洪厚而掷地有声充满不可违背的旨意一般,大气磅礴。 守在旁边的使女,担忧的看了一眼神情激动的巫女大人,这样失态而气势逼人的巫女,还是第一次见到,倒是把她吓了一跳,微微躬身,退了下去,知道消失不见。 过了一会儿,使女手中手就多了一只黑色锦布蒙着的盒子,缓缓走来,盒子成长方形,以黑色纱布盖着,不知里面是什么,但看侍女的模样,便知道里面装的绝对不是一般物什。 “极品请来了。”使女恭敬的面对着仍旧跪在地上的老人到,声音如出谷黄鹂,根本不像本地人似的。 闻言,瓮鏖左右手同时掐起印结,口中诵念的东西越来越极速,不用换气一般,一会儿功夫,念完了经文,瓮鏖起身接过使女手中的盒子,恭敬地走向祭坛,而就在这时,一只小手从盒子的内部将黑色锦布打开了,伸出来。 这只手只有婴儿的手大小,刚刚能握住大人的一根手指而已,肉肉的软软的,看着就觉得盒子里的娃儿是个漂亮的小东西。然而,瓮鏖却是看也不看那只小手一眼,越发恭敬的走向神坛,缓缓地将盒子放在神坛上,掀开黑色锦布,抱出孩子,脸上没有半丝情感,冰冻的看着手中上不足满月的婴儿。 似是察觉的有危机袭来,婴儿哇的一下哭了起来,滴溜溜的大眼瞬间滑下大颗大颗的眼泪,让人好不心疼。祭坛上有一排圆形的凸起,和繁复苍劲的纹饰,延绵往里去,便是一双巨大的半掩在石头雕刻的布袍后的脚,线条优雅而古朴,这是太阳神的脚,笔直的树立在祭坛上,令人望而生畏。 瓮鏖按下其中的一个按钮,就只见原本没有一丝缝隙的太阳神雕塑轻轻颤抖起来,伴随着嗡嗡的机括的声响,不一会儿,便看见太阳神雕塑上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坑,刚好足够将月把的孩子整个放进去。 婴儿哭得很汹涌,瓮鏖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思,待机括声一停,就将小婴儿放进了深坑中,按下手边的一颗按钮,机括声再响起,石雕缓缓合上缝隙,然后便听见婴儿的哭声越来越小,伴随一声痛苦的哀嚎,最终嘎然无声,也没有见有血迹从缝隙里流出来。 瓮鏖缓缓退到蒲团上跪下,深深的磕了一个头,缓缓地祈求道:“伟大的太阳神啊,请您告诉我,谁是杀害酋长的凶手吧!您最忠心的臣民瓮鏖奉上了您最喜爱的祭品,就请您指点一二吧!”说完,瓮鏖深深地俯下身子,虔诚的趴在太阳神的脚下,经行最后的仪式。 机括声轻轻地传来,渐渐大起来,并伴随朦胧的脚步声,一步步靠近神坛。颐和的伤在地下洞穴中并不能得到良好的救治,所以,在石室中无意间开启了一扇石门,是以为了早日能出去,颐和二人便二话不说的直接走了进去,直到走到这里,嗅到了浓郁的血腥味。 颐和由重生扶着,向甬道的另一头行去,一路上倒也没有遇到陷进和事故,虽然胸腔里火急火燎的疼,但颐和终于与普通人有异,忍耐度强的多,越靠近甬道的尽头,就越发的小心谨慎。 拐过一道弯,颐和已经累的浑身虚脱了,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可见受伤的痛,不是想忍就能忍的住的。 “要歇一会儿吗?”现在重生说话要比之前流利多了,也能说一些完整的长的句子,而没有任何问题。 站住脚,停下来喘口气,颐和轻摇头道:“不用了,继续走吧,早点出去,早一点治疗。”她心中其实一点低没有,更是怀疑自己等人是误入了他人的底下密室,若是不小心撞见他们,以自己两个重伤之人,结局定然是必死无疑吧。 侧耳听了听,淡淡地人声传来,这更令颐和不安,眼前的这个世界实在是太过复杂,很多事情并不能仅仅依靠自己的想象,而是要去看现实! 重生也听见了,但他倒是兴奋地很,恨不能将颐和抱起来欢呼个够,“太好了,我们这下可以出去了。” 颐和一手扶着墙,向前看了看,随即继续赶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出去是死路一条,她就算拖着残破的身子,也要与对方博上一博。 越往里走,便不仅仅是能听得见人声,更是能闻到淡淡的血腥味。心脏猛的跳动一下,越发不安的感觉油然而生,看着重生雀跃的模样,颐和淡淡的道:“那些人可能会杀了我们,就算如此,你也要往前走吧?” 重生小孩子脾气,听见颐和的话大大的不服,桀骜的道:“人死不过头点地,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颐和被他逗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两人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终点——一面刻有繁复纹饰的石墙的面前,而在墙的那一边,可以清晰的听见女子的说话声,似乎是在求神。 颐和环顾四周,一面猜测外面的情况,如果外面只是普通人在祈求太阳神的保佑的话,他们活下去的几率就会大很多,而听刚刚那个人的话,能接触到酋长的人,身份一般都不会低,权势也不会低,所有,如果在别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定然会引起特别强烈的反感。 而如果不从这里出去的话,两人就有可能被活活饿死在这儿,似乎是看出了重生的胆怯,颐和淡淡地安慰道:“外面的人身份虽然不会太低,但只要小心行事,就一定会没事的。” “嗯。”听了颐和的话,重生的心底猛然冒出丝丝信心,狠狠地一点头,转身开始在四周寻找出去的机关。 两人中重生的伤比较轻,所以一般的事情都会由他去做,颐和微微靠在墙壁上,看着忙碌的寻找机关的重生,眼眸中竟然意外的显出一丝柔和,脸部的线条也跟着柔和了许多。 找了半天,终于在一道繁复的纹饰里发现了一颗凸起的按钮,高兴的重生满眼亮晶晶的看向颐和,如同小孩子索要夸奖一般,眉开眼笑道:“小药儿,你快过来看,我发现机关按钮咯!” 因为颐和的身上有许多药,重生便擅自称呼其药儿,却是不知药儿这个名字,正是当初颐和骗澹台绝时所用的。对上颐和的双眸,感觉到里面的柔情个人,此日士意然对自己露出这样的神色来一愣,重生更加高兴了,平时冷冰冰的一真的是值得高兴呢! 第145章 神坛偶遇 5章 巫女瓮鏖 颐和微微闪过光芒,脸色虽然苍白,却带着柔柔地光彩,缓缓地走到男子的身边,嗅到淡淡的汗味,看向墙壁上隐藏在纹饰中的按钮,淡淡地道:“这确实是机关按钮。” 得到肯定,重生二话不说,伸出修长的手指就将按钮往下按了下去,紧接着就听见沙沙的声响,面前的石壁,缓缓地向着内侧打开了,抬眼望去,满室皆是堆满书册的书架,厚厚的尘埃,在石门的打开的一瞬间,能清晰的看见,尘埃在空气里飞舞。 颐和与重生站在石门边,倒吸一口凉气,这漠北到底是谁有那么大的手笔,在地下建立一座皇城一般大的藏书室? 眼中闪过一抹诧异,颐和缓缓向内走去,一面向四周越发厚重的书籍看去。当初在静苑的时候,武氏就收藏了不少书籍,所以一下子看到如此之多的书,一股亲切感便油然而生,好似当初醒来时,被武氏逼着背诵医经。 只见这些书籍,有绝世孤本,也有连颐和也没有看过的古老书籍,更是有一些是用骨头记录的古书,也有一些书籍封面尚新,但不论怎么去看,颐和都只觉得这间书屋里的书籍,比任何实质上的物质要贵重的多。 看出颐和眼中的留念,重生上前两步,带着柔和的笑容,讨好的道:“将来,我偷偷的将这些书都搬出去,送给你可好?” 闻言,颐和一挑眉,扭过头来看他的眼睛,但是那眼中除了不知何时萌芽的眷恋意外,却是一无所获,摇摇头道:“这些书并不属于你我,如果生生的将他们据为己有,只会召来灾难而已。” 绝色的男子,蹙起眉头,不解的道:“既然你喜欢,那为什么不能要呢?他们是无主之物,送给你是理所当然的啊。”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无主之物?”颐和面不改色,依旧是淡淡地口气,却有一股威严隐含其中,“如果你能将这书屋的主人杀死,这里的书才会成为无主之物,你才有权利支配他们!”说着,颐和的眼中不自觉得露出一丝凌厉,骨子里的原则,她从来都不会违背,和她在一起的人,也必定是要按照她的规矩来办事才行。 或许说,上辈子的颐和,独裁惯了,这辈子的颐和才会依旧如此的独裁下去。 她的话,虽然难听而决绝,可是重生却从她的话中,听出了意思孤单。只有孤单的人,才会拒绝别人对她的好,也只有孤单的人,才最恐惧别人的靠近,也只有孤单的人,处处防备着他人。重生心头冒出一股股伤感,为颐和而心疼,为她而感到深深地怜惜。 于是固执的道:“好,我会打败那个人的。只要你高兴,做什么我都愿意!”信誓旦旦的说完,重生拉着颐和就往最里面走去,地上留下一串急促的脚步,一大一小,一个急切,一个淡雅。 在书屋中走了很久,两人这才终于走到了一面石壁面前,同样的有着繁复的花纹,只不过这里的纹饰却是要比上次见到的纹饰,更加优雅而又深度,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大师之手。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两人便很有默契的在石壁上开始寻找机关按钮,果不其然,没一会儿的功夫,重生便找到了一枚凸起的如梅花一般的按钮,招来颐和,重生的眼中散发着淡淡地得意,然后在颐和淡然的注视下,按下按钮…… 沙沙声响起,颐和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向发出声响的地方看去,却正在这时,“咚”的一声,机括运行的声响,猛然炸裂在耳旁,不及多想,颐和拉着重生便往一旁的地上扑倒下去,身后,就在颐和二人扑倒在地的一瞬间,灰尘滚滚而来,犹如沙暴一般,铺天盖日,猛烈的气浪,吹翻了最近的一座书架,“轰”的一声,书架向后掀翻,撞在了临近的书架上,然后紧接着不过眨眼的功夫,又是“轰”的一声,被撞得书架,如同前面的书架一样,向后倒了过去。 随后,便见这满室书架,如同多米诺骨牌一般,“轰轰”声不断,一个一个的到了下去。 颐和死死地趴在地上,清楚的感觉到底下传来的震动,亦能感觉到四周沸腾的尘埃,就像是瞬时从地狱复活的恶鬼,争先恐后的奔向自由之彼岸,疯狂而带着舍我其谁的暴力。 劲风从耳边刮过,重生被颐和猛然的动作吓了一跳,一时不及反应,便听见身边“轰”的一声响,吓得不轻,接着又是接二连三的响起巨响,想起是颐和将自己扑倒的,心中顿时又有了一丝安慰。 两人自从结伴而行后,颐和从来都是冷着脸没有什么表情的,这让他有点发秫,认为颐和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死,而现在见颐和竟然会在第一时间内将自己扑倒,可见在她的心中,自己也还是有一点位置的,不是吗? 强忍着震耳欲聋的声响,过了好半响,重生才缓缓地抬头,往颐和的方向看去,然后便只见到一个娇小的身影,紧紧的贴在地上,身上布满了尘土,原本黑色的衣裙,已经变成了灰黄色。 再看向引发灾难的墙壁,那颗罪魁祸首的按钮,已经深深地陷进石壁当中去了,见此,重生不禁气愤的狠狠一锤地面,面上第一次露出怒意,这一次都怪自己鲁莽,差点就让颐和送了性命! 听到周围的动静都安静了下来,颐和这才缓缓抬起头,却对上了一双隐含怒火的眸子,里面熊熊燃烧的火焰,都要将他给埋没了,坐骑身,一面拍打身上的泥土,颐和淡淡的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道:“下次小心一些。” 她没有责怪他,只是更加小心翼翼的向石壁走过去,查看那个已经陷进去的按钮,仔细的研究起来。 身后,重生也坐起身,看着颐和认真的背影,问道:“你是怎么这不是出去的按钮,而是陷阱的?”刚刚的沙沙声和之前开启石门的声音,并没有什么差异啊,颐和又是怎么知道危险的呢? 听到重生的问话,颐和眼睛不离石壁上的纹饰,一面答道:“第六感。” “第六感?”重生不懂。 “凡是危险的东西,都会有杀气,我的常常和野生动物在一起,所以能知道危险的临近。”颐和淡淡的说着,看着深陷进去的按钮,眼神却一点点深了下去,心道:这机关的设计可真是巧妙,如果她没有看过雕刻大宗师的手札,也必定会认为此处是一条死路,却是不知,只要再一次按动这枚深陷进去的按钮,就能开启石门! 不顾重生的恐惧,颐和淡淡地伸出手指,重重的按了下去,然后就再一次传来沙沙的机关运行的声音,洪厚沙哑,带着神秘的色彩,揪着颐和二人的心。 缓缓地,石壁上终于打开了一扇门,里面隐约可见一个高高的祭坛,四周火盆里的火焰幽蓝幽蓝的,透着一丝诡异。 重生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便乖巧的站在颐和的身后,得不到颐和的肯定,他再也不敢胡乱的按按钮。 颐和淡淡的扫视一周,这地方的气氛除了有些诡异之外,倒也没有其他一些特别的多地方。正要在心里盘算此时两人的处境,斜刺里突然出现了四名手持长剑的使女,一个个米色纱裙裹身,轻灵脱俗,带着一丝沙漠子民的狂野。 “尔等是何人?为何擅闯巫女神坛?!”一个带头模样的女子,厉声问道。 “你有事何人?”颐和为皱起眉头,反问懂道。 对方明显气得不轻,手中的长剑又逼近了一分,骄傲的道:“我乃瓮鏖巫女坐下四大使者之一的白莲,尔等是何人快速速报来,否则格杀勿论!” 突然出现的两人,虽然样子狼狈不堪,但是长得真的是很好看,就像是上次巫女大人和她说的巫女预言里的人物一样,一男一女,相貌无双。 “我们……”重生正要插话,那边听到动静的瓮鏖已经赶了过来,先前听见连续的巨响,将她吓得不轻,然后又听使女来报,说是有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擅闯神坛,于是,两想到之前的祈祷,瓮鏖心情有些激动的想:莫非是太阳神显灵,将那预言中的人物送来了? 随即,瓮鏖便迫不及待的赶到现场,果不其然的看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一个穿白衣,一个一身黑色毛绒短裙,两个人的气势隐约中有些迫人,看人的眼神也冰冷异常,如同上位者的睥睨。 瓮鏖快速的打量了一眼两人,心中微微一颤,除了已经死去上上任酋长,她还从未在谁的身上体会过这样的畏惧。当下便带着警告的味道问道:“不知两位从何而来?”这两人她从未在游涯族见过,所以,这两人定然不会是本土人士,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漠北其他部族派来的细作,二是落难的商人,而无论那一种人,出现在游涯族底下神坛的几率,都是非常小的。 “我们是来的地方来,要去往去的地方。”颐和看着瓮鏖的眼睛,淡淡地道。从瓮鏖身上的衣裳,和周围几个使女的服侍,隐约中,她有些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故而答道。 听到颐和的回来,瓮鏖微微一愣,眼中瞬间精光大盛,声音都忍不住颤抖起来,“你是说,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吗?” 鬼知道她说的哪里是那里,颐和却是颇有深意的眨眨眼,却不说话,倒是叫瓮鏖更加坚定了心中的猜测。原来,太阳神真的送来了两名神人,这一下游涯族有救了! 第146章 再次入狱 心里这样想着,但瓮鏖还是警惕的再一次观察两人。预言中说神人们都有着举世无双的容貌,而这两个人也确实拥有着绝色相貌,只是看两人的穿着,未免太狼狈了一下,有血迹不说,那女子更是像有着严重的内伤,这神人难道也会受伤吗? 心中稍稍泛起疑惑,转而瓮鏖便释然了,想她瓮鏖不也只是平凡人么,但是却因为可以利用周身的灵气来预测旦夕祸福,更是比平常人多活几十年,这不就是‘神迹’么,所以,眼前的这两个人,虽然看起来都很虚弱,但人不可貌相,若是他们真的是神人,那自己不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么? 暗自下定决心,瓮鏖微微收敛浑身的肃穆之色,再一次问道:“瓮鏖冒昧的问一句,二位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可是游涯族传承了千年的神坛的下地神坛,除了她没人知道进来的机关,就连游涯族的礼节酋长都不知道。 从瓮鏖的眼中,颐和看出了一丝怀疑,当下也不慌张,淡漠的看向她的眸子,清浅的道:“因为我们迷路了,掉进了一个山洞里,然后才到了这里,请原谅我们的无意冒犯。”她的样子很恭谦,但是,却不意外的透露出谦虚的样子,反而让人觉得狂傲无比。 瓮鏖皱了皱眉,转而看向一旁沉默的男子,眉宇皱的更深了。在她的认知中,颐和的气度已是不凡,言行举止中是个见过风浪的人,而她身后的男子,看似年纪要比女子大上一些,可是若是仔细辨认的琥啊,就不能发现,他的眼神很干净,是纯粹的干净,没有一丝的污染,用他们巫女的话来说,就是天生通灵之人,他们在一出生就拥有逼人的灵气,外部的任何污染都休要亲近与他。 而相交于男子的干净,女子就要神秘的多,一股金色迷雾遮住了其的命格,使得瓮鏖看不清她的命格。金色代表天,瓮鏖曾经在三代游涯族酋长继承人的身上看到过,而莫非,这个女子,会是将来的……游涯族酋长? 深深地打了一个颤,瓮鏖的眼眸深了深,不免对颐和多看了两眼,而就在这时,从金色雾气当中,“轰”的一声,如墨汁一般奔涌而出打量的黑色气团,企图吞没金色雾气。 瓮鏖被眼前出现的景象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不敢再看一会的眼睛。 站稳身子,瓮鏖好似想到了什么,看了一眼一旁的重生,这个男子眼神冰冷的足以将她这个老人的骨头都给冻住了。“我见二位气度非凡,想必不是一般人家的亲属,这样吧,你们告诉我地址,我派人护送你们回去。” 对于颐和的道歉,瓮鏖只字不提,看向站在颐和身后的重生,眼神变了变。一个浑身掩藏的生命契机的人,或许这才是游涯族的希望! 所以,无论如何,先将这两人留下来,再做打算也不迟。 “不必了,只要您我们送出城去就好了。哦,对了”颐和一副困惑的样子问道:“请问这里是漠北的那个部族?” “这里是游涯族。”瓮鏖细心的回答道。 点点头,颐和看向重生,一语双关的道:“看来我们是到了地方了。”第一层意思是他们的确是要到游涯族,但是因为路上出了状况,所以才会出现在这里,他们并没有恶意。第二层意思则是,既然已经到了游涯族,那么不管想什么办法,都一定要留下来,完成任务。 转而,颐和关切的问道,“刚刚听闻您在祷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使您这么担忧呢?” “没什么,二位请随我来,我这就带你们出去。”酋长被杀一事,目前只有屈指可说的几个人知道,这件事情一旦传出去,影响力可大可小,再说瓮鏖也是一个知道什么话你能说,什么话不能说的人。当下,瓮鏖一马当先现走在前面为颐和二人带路,而在后面的的颐和,浅浅的向重生使了个颜色,才跟在瓮鏖的身后,一步步的迈出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 而就在瓮鏖将二人带出地面,往神殿外走去是时,一名使女模样的女子匆匆走过来,偷眼了一眼跟在瓮鏖的身旁重生,凑到瓮鏖的耳边轻语了几句,然后离去。 而瓮鏖在听了使女的话后,变得异常难看,转过身来,在颐和二人的身上来回打量了很久,才阴沉的道:“来人,将这两个人带下去,敢欺骗我,真是胆子不小!” “是!”神殿守职的两名侍卫,得到命令,随即提着长枪一步步向颐和二人走去,银色的盔甲,在阳光下泛着刺目的光亮,肃杀而冰冷。 瓮鏖的突然改变,让颐和顿时皱紧了眉头,看向其的目光不免森冷如玄冰,一旁的重生见两名侍卫走了过来,亦是皱紧了眉,瓮鏖的突然变化,真是叫人反感。 “你这是何意?”颐和冰冷的问道。 瓮鏖厌恶的看了颐和一眼,转身就向神殿走去,根本就不屑于解释,倒是瓮鏖身后的一名使女,停在了二人面前,颐指气使的道:“你们不过是身份低贱的商人,却不知羞耻的妄想成为巫女大人的座上宾,不是欺骗又是什么?!”使女满面怒色,和她的主子一个模样,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走狗,只见她插腰对两名侍卫道:“还站着做什么啊?还不快将他们带下去。” 侍卫听到女子的话,便将手中的长枪笔直的对向了颐和二人,意思在明白不过了。然而就算马上就要被关进监狱了,颐和却依旧是不咸不淡的模样,在被押下去的时候,还抬头仔细的打量了一眼附近的景色,或是比较明显的标记。 重生虽然心有不甘,就这样莫名起的的被关起来,未免也太窝囊了一些,但是他看颐和的样子,气定神闲,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赌气。自己在这人忙里忙外的,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真是好不气人啊! “进去。”被狱卒一把推进囚室,重生向前猛地一窜,差点没撞到墙上去。 重生深深地皱眉,这件囚室未免太小了一下,不仅说明东西都没有,而且地上泛潮,使得铺在地上的枯草,糜烂出了一股腐烂的味道。 “走快点!”刚刚把重生推进去,另一名狱卒紧接着就在颐和的背后推了一把,原本骨折就没有好,被狱卒猛地一推,颐和便觉得伤口处撕裂的疼,瞬间额头就布满了汗水。 趔趄了一下,颐和强忍着疼痛在重生的扶持下站稳,脸色苍白的令人不禁想起回天乏术四个字来。 见到颐和的模样,重生忍不住心尖尖一颤,压抑的嗓子带着颤抖的问:“有没有事啊?哪里痛啊?” 被一个人关心的感觉真好,缓缓地靠着墙坐下,颐和目光柔柔的看着重生,想起当初在静苑时简单的生活,忠心不二的云朵,以及一直对她都很好的师父老人家,和亦师亦友的童月,只是他们都无列外因为她,或死或伤,没有一个是好下场的。突然间,颐和真的好想知道,重生是不是也会因为她,而改变命运? 一帮等着颐和回答的重生,着急的不得了,真是很不能自己带她受了这些折磨。久久,颐和移开目光,扭头看向身边的枯草,淡淡地道:“别对我这么好,不值得。” 曾经,好像这句话她对谁说过,可是,那人的结局…… 莫名的,颐和突然觉得好伤感,神色落寞的让人心疼。 重生一愣,不可置信自己到底听到了什么,看着颐和宁愿自己痛苦,也要强忍着的样子,有心想要说点什么,可是却是词穷的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呆愣了半响,挨着颐和坐下了。 这里关押了不少人,但大多数都是衣裳靓丽的商人,很少的犯了事的犯人。就在颐和二人坐下没多久,旁边一个囚室里一个衣着讲究的青年男子,下巴上约有一些青色的胡茬,虽然有些狼呗了,却依旧是气度不凡。他见颐和二人并不像是商人,但从气度上来说,就是非富即贵的显耀家族后生,忍不住道:“你们怎么也被抓进来了?”这两人有些漂亮的不像话,难道是因为犯了事才被抓进来的? 颐和觉得伤口实在是疼的厉害,所以就没有搭理那人,倒是重生见有人问话,便毫不拒绝的解释道:“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啊。那个,大叔你们是怎么被抓来的?” 听了重生的话,男子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唉,这都是因为丁零族吞并了高山族惹出来的祸啊,本来我们这些做买卖的都相安无事,现在却是每来一个商人或是其他身份的人,都难逃牢狱之灾啊!” 颐和挑了挑眉,艰难的坐起身,看向说话之人,道:“哦?竟然会有这种事,可据我所知,丁零族吞并高山族后就没有了下一步动作,怎么这里倒是抓人抓的厉害呢?” “姑娘你有所不知,丁零族战败高山族后,这漠北十七族啊就到了最混乱的时候,每个部族都害怕别的部族暗中派遣细作,所以,这游涯族才会将每一个没有入关通行证的人,一律都抓了起来。” “不是的,我听说啊,是因为游涯族的酋长在房间里被人杀了,所以游涯族才会乱抓人的,就怕凶手跑了。” 第147章 讨要食物 中年男子说这话的时候,神情中难以掩饰的流出出深深地畏惧。 当下便问道:“这酋长的身边高手如云,怎么还会被人刺杀成功呢?” 虽然因为一路的奔波,颐和的伤势恶化了不少,但即便如此,周围的一切动静,都在她的密切注视之中,她发现,当自己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不仅是自己所在的这间囚室,更是连相邻的几个囚室皆是瞬间就陷入了沉默之中,浓郁的畏惧气息升腾而起,霎那都三缄其口了。 将每一个人的表情都收入眼底,明白这些人都只是因为对自己尚有戒备之心而已。 生活在乱世的人们,都自有一套生存法则,面对即将可能发生的危险都存在着一种天生的预期感。 颐和微微低眸,缓缓地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无论那些当权者是生是死,苦的都只是我们老百姓而言。” 缓缓流淌而出的轻柔的声音,带着浓浓地悲哀,看似自言自语,却是一下又一下的重重的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重生诧异的看过去,淡淡的眸子中,倒映着一个闭眸缓缓靠向潮湿的石壁的女子,淡然的神情,好似全世界都没有值得她去重视的东西。眼中一丝哀伤划过,重生只觉得心里难受极了,便扭过头去,不再看颐和,似乎只有这样,才会好过一些。 好似受了颐和的话的感染,一个颤颤巍巍的白发老人,睁着一双浑浊的眼,认真的看向颐和,真诚的道:“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这样高的悟性,你说的话,可真是一点也不假,我们这些老百姓,不管是谁当酋长,只要求有一口饱饭吃就好了,但即便是这样,收到伤害最大也还只有我们。” 这老者在囚室里的地位颇高,自他开口后,便又有人大着胆子向颐和解释道:“我们不是不愿意和你说,你长得又这么漂亮,人也挺和气的,只是,你是新来的不知道,这里的牢头严着呢,假如有一句不好的话被他知道了,我们关在一起的人,全部都要倒霉的。” 闻言,颐和歉意的点点头,目光向囚室外的甬道尽头看去。在她的脑海中依稀记得,在基地经行培训的时候,教官将他们三百名十岁大的孩童关在一起,不比武力,只比智慧,谁是第一个从地下室里出来的人,谁就会成为基地重点培养的对象,而他当年是第二个出来的,所以,比起一些黑暗中的东西,她要比一般人知道的更多。 囚室里又重新活跃起来,只是话题却转移了,说的无非是谁谁谁原来是做的什么生意,利润如何,家里有什么人之类的东西,颐和对此没有什么兴趣,就靠在温热的墙上,闭眼休息去了。 重生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一双清澈的眼眸,时不时的回过头来看一眼颐和,然后又兴致勃勃的听他们说话。 迷迷糊糊中,也不知过了多久,从外面进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颐和被惊醒了,微微抬眸看去,见是两名着狱卒服侍的高大男人,一人提着一只硕大的铁通,里面热腾腾的冒着热气,有淡淡地酸臭气息从中飘出来。 而那些刚刚停止闲聊的人,见到这两名狱卒后,便纷纷爬起身来,从角落里或是从自己的怀里取出缺了口的瓷碗,然后蜂拥着,将碗递出去,争先恐后的模样令人头皮发麻。 再看那两名狱卒,一人拿着勺子往瓷碗中舀飘着几根菜叶的稀饭,一人就拿着直接从铁通中拿出黑色的窝窝头分派给大家,得到食物的人就回来坐在地上大口的吃起来,重生见此,看了颐和一眼,二话不说,也挤进了人群中,挨到他时,狱卒从铁桶中取出两只窝窝头,抬眸见是个新人,且长得很是瘦弱,心思一转,只拿了一个窝窝头递给他,道:“新来的,这是规矩。” 重生心中不服,正要说话,后面的人却一把将他挤了出去,嘴里并嚷嚷着:“拿到了就快点过去,老子还没吃呢!” 一旁蹲在地上大口吃着窝窝头的中年男子,使劲嚼着,一边道:“我刚来的时候也是和你一样的,时间久了就习惯了。” 听到这话,重生只好回到颐和的身边,将窝窝头递给她,“给你。” 颐和看着眼前修长的手掌中躺着一个鸡蛋大小的窝窝头,发黑,有淡淡的酸臭味,然后抬头看向重生一双真诚的眸子,知道眼前的男人是真的对自己好,便也不客气,拿起窝窝头就吃了起来。 无论它有多难吃,它是他为她找回来的食物,所以不能浪费。而且,只有有了力气,才有能力逃出去,所以,颐和选择吃。 看着女子大口的吃着,男子的唇弯出好看的弧度,在女子的身边坐了下来,浅笑道:“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吃东西,挺好。” 满满的满足感,包裹着每一个字,溜进颐和的心房。 颐和的动作不可察觉的停顿了一下,然后将最后一口窝窝头塞进嘴里,咀嚼,咽下,然后认真的道:“在外面的时候尚且知道食物来之不易,何况我现在有伤在身,就更加饿不得了。”颐和知道自己的借口很烂,但她实在是不想太掩瞒自己的心意。 重生满眼的笑意,落在人的身上有种暖意,只见他突然伸手,在颐和的嘴角边摘下一粒窝窝头的碎屑,“你渴不渴?我去给你讨一碗米粥来好不好?” 有生以来,重生觉得从未有过的幸福,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位别人做过什么,但是为一个自己真心想要对她好的人好,这感觉真的是很奇妙,甜甜的满足感,在心尖上飘来荡去,比之之前在外面的时候还好快乐。 “好。”点点头,颐和盘腿坐了起来,缓缓地调息内力。 男子笑意更浓,虽然颐和之前有逼迫他去做这做那,可这次是自己心甘情愿,而且心情不错的情况下去做的,所以,在难他也要为她做点什么。 重新来到狱卒的身边,重生看到铁桶里还剩下一点米粥,心中便难掩高兴,指了指铁桶里的食物,重生道:“大人,能给我一些米粥吗?” 正在说话的两个狱卒,突然被打断,纷纷扭头看过来,其中一个稍瘦的狱卒脸色不悦的道:“刚刚不是给你了吗?怎么还要?” “我不是给我要的。”重生有些尴尬的说。 “那你是为谁要的?” 稍稍回头看一眼,便见到颐和看过来的视线,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短短的接触了一下,重生顿时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也不知是个什么原因,开口就道:“我是为我媳妇要的,她身子太虚了,所以麻烦大哥行行好,就给我一点米粥吧?” 狱卒看向囚室里面,果真看到一个脸色苍白的娇小女子,便信以为真的道:“做男人做到你这个份上,也真是丢了我们男人的脸,没有米粥了,快滚吧。”狱卒说完,别和另一个狱卒提着铁桶要离开。 却是被重生伸出去的手一把抓住了袖子,求道:“我只要一点点就好了,求求你们了。” 衣袖被抓,狱卒顿时就恼了,拿起铁桶里的勺子就向重生的手臂砸去,铁勺‘砰’的一声砸在男子的手臂上,引来无数人的关注,身后的颐和见此,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却是什么都没说。 骨头传来钝痛,重生不得不放开手,但看向狱卒的眼神却是染上了怒意,正要反击,可一想到颐和还在等自己讨要米粥回去,捏成拳头的手,又松了下来,哀求道:“大人既然已经打过小的了,那么还请大人赏赐一点米粥。” 狱卒更加恼怒,打开囚室的门,进去一把揪住重生的衣襟,伸脚就揣在了重生的小腹上,“咚”一声,男子痛弯了腰。 傍边有人劝道:“大人,这人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就放了他吧?”狱卒却是不理,狠狠地又在重生的身上踹了几脚,才转身出来,和另一名狱卒一起走了。 带狱卒走后,重生这才被人扶起来,有人劝道:“小伙子,在这里不论是新人还是老人,一天都只有一餐,你还是省点力气吧。” 听到这话,颐和抬头看向重生,眼神中多了一丝说不明道不清的内容,不过,只一瞬间就恢复了清明,依旧是那样清淡的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在众人的劝说下,重生缓缓地走到颐和的身边,坐下,酝酿了一下才歉意的道:“对不起,我没给你要来米粥。” 他的眼不敢看颐和,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害怕被家长责骂。 看着男子的侧脸,颐和突然伸出一只手,捏起重生的手腕,过了一会儿,道:“你的身子虽然看似强壮了不少,但依旧还没有恢复,所以下次不要在为我做傻事了。” 闻言,重生眼中顿时神采飞扬,凑近颐和的脸道:“你这是在关心我吗?”从他苏醒见到颐和以来,她一直都是淡漠的性子,不会觉得自己的善心会超支,更不会觉得没有情绪的人是多么令人吃惊。 “你觉得是便是吧。”颐和毫不掩饰的道,然后不管重生说什么,都不再开口说话。 第148章 暗杀一事(上) 几天后,颐和身上的伤稍稍好转了一些,但依旧是不能随意动弹,每天都是重生为她去来食物,只是那两个狱卒却是不知什么原因,每次都对他横眉竖眼的,食物也只是由一个窝窝头变成两个,米汤却依旧是没有。也就是说,颐和和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水了,两人都处在了脱水的边缘。 而这期间,囚室里一股低气压越演越烈,酋长被人刺杀之事不胫而走,更有甚者传言说,为了查出凶手,就连一向与妇好酋长政见不和的摄政王由爱都动怒了,将四名侍卫六名侍女杖毙,关押了四十多名当晚巡逻的侍卫和侍女,此事,一时间在游涯族闹得腥风血雨。 所以,眼见事情已经隐瞒不下,瓮鏖极力利用自己的神职向广大民众发下诺言,一定会找出真凶,以祭妇好酋长在天之灵。 事情在狱中都已经传的沸沸扬扬,原本还稍有估计的商人们,从新被抓来的人的口中,得知最新的消息,个个都愤怒了,只道是世道不顺,妖孽出世,游涯族的天要变了。 每天囚室里都会闹上两三出暴动,狱中的狱卒由原来的十二名增加到了八十名,可是,依旧镇压不住越发焦躁不安的被抓进来的人们。 重生于颐和并坐在地上,有一句每一句的说着。 “你猜今天会发生几次暴动?”重生眯起眼看着在囚室外集结的狱卒们,俊美的容颜因为长了一些青色的胡茬而显得更加有诱惑力,眼中含笑着看向颐和的模样,和丈夫看着妻子的眼神别无二致,带着毫不掩饰的浓烈爱意。 “猜这个不如猜是谁杀了妇好。”颐和挑眉,看向重生。这些日子以来,这个男人的眼神越来越不懂得收敛了,而且,她有种错觉,觉得这个男人跟在她的身边时间越久,就越来越像那个世界的自己,邪邪的,时常挂着一张无辜的笑脸,但其实腹黑的程度,恐怕也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 “你是说你知道是谁杀了妇好?”重生一下子来了兴致。颐和曾经在闲聊的时候,曾经和他说过,她曾经对杀人一事很有研究,所以轻易不要在她睡着的时候靠近她,免得到时候误杀了可就没有办法还魂,当时重生只觉得这是颐和在说玩笑话,因为他曾经好几个夜里,偷偷的来到她的身边,可颐和好像从来都没发现过。 其实重生不知道的是,每当他夜里偷偷的来到颐和的身边躺下的时候,颐和就已经因为他的动作而苏醒了,所以才会一直都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淡淡地看了男子一眼,虽然满脸的胡茬,却依旧好看的不得了,暗骂一声妖孽,颐和缓缓分析到:“我怀疑是摄政王由爱犯下的案。” 重生忍不住插口道:“摄政王为了查出真凶杀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是她呢?” “人的心思是最复杂的一个,所以你不要小看每一个看似最不可能是凶手的人,何况,由爱与妇好一直都有矛盾,两人不仅在政见上不和,甚至在一些小事上也会产生巨大的争议,更是由于她们是姐妹,为了争夺权利,由爱想要除掉妇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心难测,从颐和的话中,重生第一次有了这种感悟,同时,他也庆幸着,在有生之年可以遇到颐和这般通透的女子。 定定的看向女子,幽深的眸子,散发铸锭的光亮,好似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靠近这样的人,重生觉得,此时的自己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见重生看过来,颐和微微别过脸,耳根热热的,而神情却是依旧的淡漠,继续道:“由爱一直都是雷厉风行的人,杀伐果断,而妇好被杀,她就少了一个对手,不拍手叫好就很不正常了,但她不仅没有一丝愉快的感觉,反而是为了查出凶手,不惜鞭笞手下至死,你不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过分夸张了吗?如果我是由爱,定然只会站在一旁,什么都不做,这才符合一个人的心理。” “什么心理?”重生好奇的问道,不明白颐和这小小的脑瓜子里都装了些什么,怎么知道的那么多。 “正常的人,见到一直和自己作对的人突然死了,当然会高兴,也有可能会因为少了一个对少而悲伤,但绝不会和由爱那样,亲自彻查,并且为了找出凶手不惜将数名下人打死,这作戏的成分未免太大,如果我猜测的不错的话,由爱这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才会这样做。”颐和淡淡地看着即将与狱卒们再一次发生冲突的商人们,微微蹙眉。 这些人整天都在这里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却放置真正的幕后推手在外继续为非作歹,长期下去,游涯族不用她推波助澜,自己就会走向灭亡,只是颐和却等不起这么长的时间。 颐和思量着,借着妇好被刺杀一事,是将游涯族一举覆灭的好机会,只是目前自己并不能接触到那些人,要动手脚未免有些难度。见颐和陷入沉思,重生便也不再追问,极为自然的与颐和并肩而坐,目光转向吵闹的人群中去了。 经过这几天的酝酿,此次的对峙似乎比前几次都要有气势,而且,就算这一群商人一直都生活在锦衣玉食中,但身体却是和狱卒们一样精壮,两相比较下来,倒也不相上下,数量较少的狱卒,隐有镇压不住的势头。 “摄政王都已经在调查凶手了,我们这些人是无辜的,为什么要抓我们?快放我们出去!”一人放开嗓子大吼着,话音尚未落下,便有无数人跟着大声的嚷嚷开了。 “你们这些吃着我们供奉的粮食的人,放着真正的凶手不去抓,却将我们关押在此,这是何道理?还不快将我放了,我要上书举报你们的恶行!”一个脸上白净的瘦小男子,挤在人群里高声道。 “我的妹妹在巫女瓮鏖身边当使女,她说太阳神已经派了两名神人下凡来帮助我们游涯族追查凶手,所以大家一定要坚决的抵抗到底,我们没有罪,快放了我们!” 挤挤桑桑,就有脾气暴躁的狱卒,拿着一根长棍狠狠地敲打在囚室里伸出来的手臂上,面目狰狞的道:“你们谁在说一句以下犯上的话,老子就劈死你们!” 粗长的棍子狠狠地打在手臂上,发出一声声闷响,被关押起来的商人或其他身份的人,纷纷缩回手,瞪视着狱卒,若眼神里的愤怒火焰能喷出来,这里守职的狱卒们,只怕都要烧成黑炭了。 “狱长打人啦!”不知是谁高声喊了一句,尖锐的声音,瞬间钻进每一个人的耳膜中。 妇好酋长在世时经常嘱咐手下要善待监狱中一切犯人和抓获的俘虏,可以说,在漠北十七族中,游涯族的囚人待遇是比较靠前的,狱卒轻易不会对关押进来的人施以惩戒或刑法,所以,见识比较广的人,一看到狱长打人,便立马扬声号召起来。 只要一个人出头,后面要反抗的人就多了,声势瞬间扩大了几倍,颐和被巨大的声浪吵醒,退出思索,就看见狱卒们与被关押进来的人矛盾突击,已经动上了手了。 眼中突然一道精光闪过,从怀里取出一粒殷红色绿豆大小的丹药,递给一旁的重生,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见的声音道:“等会儿如果有人受重伤不省人事的话,你就将这枚丹药给他服下,然后就什么都不说,站在一边就好了。” 眼中扫过一丝诧异,重生接过颐和手中的丹药,快速的收在怀里,然后凑近颐和道:“你给他们吃丹药都不给我。” 酸溜溜的语气,差点让颐和岔了气,重重的咳嗽一声,耳根更红了,却还是冰冷的道:“想吃的话,等你只剩下半条命了再说吧。” 重生瘪瘪嘴,好看的眉重重的皱了皱,道:“你这人真冷血。”随即心事重重的模样靠在墙壁上,缓缓闭上了眼。 缓缓地,慢慢地,重生似乎看见一棵开始繁茂的粉色花朵的树下,颐和一身华丽长袍静静地站着,没有说话,但投射过来的目光,却柔和的让人感觉温暖,心头微微升起暖暖的感觉,像是雪山上被灿烂的朝霞笼罩活泼的梅花鹿,充满慈爱的感觉。 突然,人群里一声大叫,“狱长打死人啦!”惊得围观的人纷纷后退,颐和抬头望去,在人群的脚边的缝隙里看见,一个着蓝色粗布衣裳的男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如同死了一般。 重生见此,淡淡地看了颐和一眼,便起身向男子走去。 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后退不敢去接触,而唯独重生一名,又是长得过分的漂亮的人,于是都不自觉的让开了一条路,让重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来到病人的身边,然后就只见重生像模像样的为晕厥过去的病人把脉,紧接着就见他从怀中取出一颗殷红色丹药,亲自喂患者吃下,然后头也不回的向囚室靠墙的一面坐下来,等待那颗神奇丹药的神奇力量。 第149章 破案 第149章破案 在牢房里打死人并不算什么,那狱长看着重生将一颗丹药为给那半死不活的人吃下去,心里不免有些好奇:重生的这颗小小丹药真的能救得那人吗? 狱长认识重生并不奇怪,因为重生是这正座牢房长得最好看的男人,而且他以一个冷漠的小丫头马首是瞻,想叫人不注意都难。 不消半刻时间,两方对峙的人,就看见那躺在地上的重伤之人,突然猛烈咳血,之后就缓缓撑起了身子,一面用手背擦着嘴角的血,一面用充血的眼睛看向狱卒们,冷笑一声:“今日你们没将我打死,是没吃饭手上没力气吗?” 一句话气的好几个狱卒就要上前,要继续胖揍这小子。 “慢着!”一道清冷的女声响起,狱卒们看向说话之人——是那一直寡言少语的少女,重生的主人。 “想要他的命,先问问我同不同意。”说着,颐和缓缓起身,缓缓地走到人群的最前方。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弧度:“你们难道不想知道是谁杀死了你们的酋长吗?” “你算什么东西,我们还要听你的不成。兄弟们,上,教训教训这帮不识时务的杂碎。”一个狱卒大吼一声,高举手中的木棒就要上前。 说时迟,那是快。那狱卒话还没落音,人就莫名的尖叫一声,单膝跪在了地上。 颐和收手,冷厉道:“带我去见由爱。” 在牢房这么多天,该了解的都已了解,在呆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 一众人早已被颐和的手段你震慑住,纷纷屏息蹑足,好半响,最有见识的狱长才缓过神来,狠狠地放下话,说你等着,就出去了。 半个时辰后,狱卒匆匆进来,样子却恭顺不少,对颐和道:“摄政王有请。” 摄政王由爱的宫殿,设在王城的最东边,高大雄伟的巨石建筑,透着股令人胆寒的气势。 宫殿门口,站着两排手持长枪的卫兵,个个鲜衣亮甲,气势不凡。 进入里面,便见七八个男女依次而坐,其中一个身着长袍的女子分外惹眼,她身量高挑,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 “你知道是谁啥了我姐姐?”女子清冷的声音传来。 “当然,”颐和看着她点点头,“如果你愿意我将凶手揪出来的话。” 闻言,由爱不禁大笑,自从成为这游崖族摄政王后,她有多久没见过这么狂妄的人了。 “真是大言不惭,那你说说谁是凶手。”由爱看颐和的眼神充满了嗜血的戏虐。 说完这话,由爱身边坐着的人都向她投过去一抹深意,却都不说话。 因为游崖族地势的原因,石头筑的宫殿在白天很是闷热,在晚间就冷飕飕的。颐和往右挪了挪,目光扫过宫殿里的摆设及上位坐着的一言不发的人们,缓缓而自信的道:“你和你酋长大人的关系一直很不好吧?” 她像是自问自答一般,“也对,姐姐成为酋长,受子民拥护,而妹妹却什么都不如姐姐,什么都没有,自然关系也就不好了。”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由爱猛的出言打断,“查不出凶手我就让你给我姐姐陪葬。” “怎么?恼羞成怒了?”颐和什么人没见过,自然不会把这女人放在眼里。 “怕我说凶手就是你吗?” 此话一出,在座的人都站了起来,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幻莫测,青红黄白,煞是精彩。 颐和接着说道:“妇好酋长一直深受子民爱戴,而且样样都比你强,所以你妒忌,恨不得她去死,所以你就杀了她!” “这只是你的片面之词,我和她关系是不好,这里的人都知道,同样他们也知道我很敬爱她!”由爱一瞬间的失态后,又恢复的高高在上的模样。 “是吗?那我就说说我的理由吧。”站着很累,颐和干脆席地而坐,“那天夜里,你和妇好因为漠北十七族动乱商量对策时起了矛盾,然后你就杀了你姐姐,并且因为你很心虚,当天夜里就杖杀了四名侍卫六名侍女,还关押了四十多名值夜侍卫侍女,随后又对全族人民许下承诺,一定要查出凶手?试问,一向对姐姐漠不关心反而恨不得她去死的人,又怎么会真心的要去查凶手是谁?” 听了颐和的分析,由爱脸色变得刷白,那些站着的游崖族高层人物,也都吃惊的上前一步,眼睛死死的盯着颐和。 “她说的都是真的?”其中一个不可置信的问由爱。 由爱见此,知道事已成定局,不过她倒是不怕这些人真的会对自己怎么样,于是冷哼一声道:“一个外人的片面之词就让你们质疑我,可见你们也并非真心实意的一心为我族,那么既然如此,我说什么都不是没有用的?” 这话当真是狠狠地打了众人一个耳光,一时间大殿里落针可闻。 然而颐和却是个异数,只见她啪啪啪击掌三下,说道:“真是巧舌如簧,既如此,本王便告退了。”说罢转身就走。 本王二字却是将所有人吓了一大跳,内心深处不免就才想到眼前的女子,就是令漠北十七族避如蛇蝎又趋之若鹜的人。 谁知,那走出去两步的人,就停了脚,回身说道:“我是丁零族的颐和,目的是一统漠北十七族,若是看得起我,明日午时烟火为信。” 这一次她是真的离开了。 大殿里的人顿时松了一口气,连衣服什么时候汗湿的都不知道,脸色就变得更加难看起来。 第150章 连环计1 第150章连环计① 于此同时,古牧族王庭,正在歌舞升平。 稀和大汗最宠爱的妃子,原南炎国康嘉公主澹台琦,着了一身粉色纱裙,正在宫帐中央翩翩起舞。 一抬足,高开叉的裙摆中玉色肌肤若隐若现,盈盈一握的腰肢扭转间,一对玉兔儿便像是要从半掩的纱衣中跳出来。 稀和微微半靠在王座上,正看的兴起,就见澹台琦一步一扭的走上前来,并妖娆的跨坐其身上。 “大汗,我这都跳的热死了,您也不心疼人家。”她气喘吁吁的说道。 娇俏的模样儿惹的稀和心情大好,大手一把抓住眼前的雪白玉兔,狠狠捏了一把:“你这个妖精,生了孩子和没生一样。” 和亲到古牧族,起初稀和以外这个汉人女子另有图谋,百般是不愿进她的宫帐的,后来经过观察,他才发现澹台琦是个纯善女子,渐渐地来她宫帐的次数就多了,就在去年年底生了一个小皇子。 奴家这辈子的愿望算是满足了,有个天下第一的夫君,还有个可爱的孩儿,就算现在就死了,也都笑着的。澹台琦生下麟儿的时候说。 稀和因为这句话,心里的天平终于完完全全倾向了她。 自此,不论去哪里都会带着她,就连处理朝政也不会避讳她。 南炎公主的风头,一时无两。 “大汗就会取笑人家,你看我这个样子还没有阏氏一半呢。”澹台琦不依的噘嘴道,歪进稀和的怀里,纤长的皓腕顺便拿了果盘里一颗橘子。 “那怎么一样,她是马背上长大的草原儿女,身体都是从小锻炼出来的,哪有你这么惹人怜爱。”稀和说着,一边吃下澹台琦亲手剥的橘子,接着道:“越儿去哪儿了?我都来了好半天了。” 越儿,就是澹台琦生的孩子的乳名,每天稀和都会来看望这个最小的儿子。 “阏氏娘娘说她那边在举办赛马,我就让孩子去凑热闹……”说着,就见一名侍女冲进来,神色惶惶不安的大哭道:“娘娘,不好拉,您……您快去看看小皇子吧!” “什么不好拉?”最烦女人哭哭啼啼的,稀和大喊一声,下面跪着的侍女这才知道大汗也在,顿时心里一慌,竟然直接白银一翻晕了过去。 澹台琦顾不得其他,便对稀和哭道:“大汗,越儿他,一定是越儿出事了,我去找他。”说完就往外跑。 待澹台琦跑到赛马场地时,就见到一圈人围住了观赛曲,她奋力的不顾侍女的阻拦挤了进去,然后就见一个大红窄袖骑马装的三岁大的孩儿,躺在碧绿的草地上,血红的血不断从他的嘴里冒出来,而一旁围着的几个萨摩巫师没有一个敢上前查看。 霎时间,澹台琦只觉得天空不断下坠,向她压过来,然后胸口就好比被大石压住喘不过气来,泪水瞬间迷糊视线,但是她也能准确的扑在那一动不动的孩儿的身上,悲动欲绝的呼唤道:“越儿,你怎么了?快醒醒,睡在这里要是受了风寒怎么是好?” 紧跟过来的稀和,见此情景自是怒不可遏,仿若草原之王的怒吼,他大喝一声:“这是怎么回事?” 周围的人早已匍匐在地等候王的怒火,而此时见稀和的态度则更是吓得惶惶不安。南炎公主刚刚受宠时,他们就见识过这位王对她的宠爱程度,那时只因侍女未及时给她更换冷却的奶茶,而遭杀头横祸,如今死的是公主唯一的儿子,他们这帮人,恐怕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诺红王妃知道澹台琦有多受宠,尽管这次的过失错不在自己,但自己也要承受王之怒火。 “刚刚有一匹马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发了疯,小皇子躲避不及就……这件事我肯定会查清楚的。”诺红道。 然而并没有人给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就见稀和如图一只狂怒的雄狮,一把揪住诺红王妃的衣襟,森森眼神好似要吃了她一样,怒吼道:“不要以外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这件事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么多年以来,就算诺红和那勒施不合斗的不可开交,可也没有人敢向他的子嗣出手,现在,竟然出现了这种事,事实证明古牧皇廷中,有人对他稀和不满! 这个认知让稀和的火气越来越大,他的脸庞由涨红转成深紫,继而,稀和觉得一股气血直往上涌。 “噗!”一声,稀和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吐血了,一旁的众人也都惊呆了。 诺红慌忙的上前搀扶稀和,并焦急道:“可汗,可汗你怎么了?快传巫师过来。” 疑心病重的稀和,遭遇此中事情,顿时谁也不相信,看谁都有嫌疑,他一把挥开诺红的手,下令道:“诺红失责至使小皇子丧命于此,传令下去,暂废诺红阏氏之位,剥夺后庭监管权,看押住所,没有我的命令不得外出。” “什么!”这变故发生的太快,诺红措施不及,就被稀和的贴身侍卫带走。 伴君如伴虎,就在众人唏嘘不已时,谁都没注意到,埋首痛哭的南炎公主,嘴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 然而,这笑容还没定型,就听稀和继续道:“康嘉公主身为小皇子的生母,却没有尽到母亲的职责,让小皇子范险丢了性命,传令下去,将康嘉公主关入住所,在事情的真相没出来之前,不得放出来。”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稀和已觉得体力不支了,然而他还是咬牙将一条条斩杀婢女侍卫,彻查此案的重任等等一一交待下去。 那勒施得知消息时,她正在为腹中待出身的孩儿做衣裳,因为康嘉公主的独宠,她有这个孩子实属不易,日夜担心会收到迫害的那勒施,自称怀孕后,便事事亲为,唯恐有什么不测。 当她得知稀和诺红康嘉都被关押后,内心雀跃不已,只要没了这两个阻碍,稀和就是她一个人的。 稀和可汗现在昏睡不醒,只有自己才有资格和能力照顾他,等他醒了,她就不信可汗还看不出她的好。 想的出神了,那勒施抚摸着凸起的肚子,感受到腹中孩儿频繁的运动,一时幸福的红云攀上她的脸,“孩子,你也感受到母亲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吗?” 第151章 连环计② 第151章大草原上,习习秋风,茂盛的草儿麦浪一般翻滚,退却了喧嚣的白日。 傍晚的古牧族聚集地,一片瑰丽。 那勒施挺着大肚子从撒金帐里出来,金色的夕阳在她的脸上渡上一层金色,细腻的皮肤能清晰的看到脸上的绒绒的汗毛。 “我要去照顾可汗,那边看押的两人你们不可松懈了。”她缓缓的说道,带着不可一世的孤傲。 多少年了,她终于熬出来了。 终于等到了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天。 那勒施的嘴角,忍不住勾起狂傲的弧度。 可汗大帐中,稀和苍白的脸,加上他一脸茂密的金色胡须,紧闭着眼,完全看不见往昔的风光。 那勒施焦急的看着一个个巫师进来出去,一碗碗汤药端进端出,稀和还没有苏醒的迹象,她的心不禁揪紧了。 “怎么还不醒?”经过二天二夜的急救,巫师说已经脱离了危险,然而,这都过去三个时辰了,怎么还不醒。 那勒施问道。习惯性的,她又摸了摸挺起来的肚子。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话,侍女及侍卫,巫师等纷纷低下头,不敢看她。 沉默片刻,那勒施也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便道:“你们都下去吧,让我和可汗单独待一会儿。” 曾经,稀和可汗每每受伤后,都是她单独陪伴的。 她会轻轻的给他换药,体贴的为他更衣。 稀和可汗喜欢她的轻柔与体贴,她一直都知道。 那勒施仿佛回到了少年时期,她和稀和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稀稀疏疏的脚步声靠近,那勒施不由大怒,头也不抬就道:“不是叫你们都出去吗?” “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是谁。”突然出现的熟悉的女声,惊的那勒施猛然回头。 她惊叫一声:“怎么是你,你怎么出来的?” 来人竟然是被禁足的南炎公主康嘉,在她的身后,是一排雁翅般站开的身穿盔甲的士兵,手中长枪寒光粼粼,看的那勒施背后起了一层细腻的鸡皮疙瘩。 “你,可汗现在正要修养,请你出去!”那勒施认得这些士兵,都是可汗曾经的手下,这些人此时此刻,恐怕已经叛变了。 她一定要冷静! 然而,越是逼迫自己冷静,那勒施就觉得自己冷静不下来,肚子在这时也隐隐的发紧。 康嘉自然不会听她的,只见她不屑的嗤笑一声,往旁边让了一步,露出身后一个高大的威武男人。 那勒施不敢置信的一下坐到了矮榻上,惊慌失措道:“你你,摩帖将军,你和她是一伙的?” 她怎么也想不到,摩帖也有叛变的一天。 “那勒施,你想不到的东西还多着呢。”摩帖狂傲的说道,一手竟然很自然的挽住澹台琦的腰肢,继而吩咐道:“你们还傻站着做什么?可汗病重,需要般到别院疗养,淑侧妃随行伴驾,你们还不快提可汗与侧妃收拾东西。” 严阵以待的士兵们,闻言二话不说就开始翻箱倒柜,名义上是收拾东西,实际上是寻找可汗的掌权大印。 那勒施觉得天塌了。她知道摩帖在找什么,但是,她决不能就此服输。 只不过,她恐怕要生了,她的肚子一阵一阵的疼着,身下温热的液体已经顺着大腿流下来。 “快说,大印在哪里?”摩帖没有找到大印,顿时一把锋利的剑就搁在了那勒施的脖子上。 那勒施已经没有反抗的余力了,她明白澹台琦能来这里,就说明外面已经被她的人控制了,不过幸好他的儿子并没有在这里,他随着课业老师出去游历了。 “我不知道。”那勒施一扭头,看也不看摩帖,灯光下她额头上的汗珠闪着盈盈亮光,放在身侧的捏成拳头的手,表示她现在很紧张。 地上慢慢地晕染出一片湿润,鲜红的血,刺鼻的铁锈味悄然弥漫。 澹台琦一眼就看出那勒施快要生了,于是在摩帖之后,威胁道:“不交出大印也没关系,我先杀了你肚子里的孽畜,再杀了红古那小子,而我呢,是不会让你死的!” “毒妇!”那勒施气极,只说出这两个字,就再也没有力气说话了,喘着粗气攒力气,可是,她肚子里的孩儿却不给她半分喘息的机会,愈加疼痛不止,导致鲜血鲜血淋漓不止。 不过,就算如此,那勒施也是咬紧牙关,不吭一声。 看的澹台琦怒火中烧,啪的一掌甩在她的脸上,“死到临头还这么嘴硬!摩帖,杀了她,这古牧王庭我要一个不留,活捉红古,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那勒施被她一巴掌打的嘴角流血,尖叫一声,滚到地上,然后如同煮熟的虾一般弓着身子,抱着肚子哀叫不止。 “我的孩子……澹台琦,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躺在地上的那勒施破口大骂起来,疼痛的汗水如同溪流一般留下来,伴着她的嘶叫,很多士兵都不忍心去看去而扭过头去。 “还有力气骂人,给我掌嘴!”已经发怒的澹台琦,“不得好死”四个字触犯了她的忌讳,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她一定要好好折磨她! 话音刚落,就有那些被虚假的许诺看不见的金蒙蔽双眼的士兵,上来就是左右开弓,打的那勒施如同死狗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下的血水哗啦啦流个不停。 “我的孩子……”她还在轻声的呼唤着,并企图用手去护着肚子,用拱起的身体护住即将出生的孩子,然而……一切都是徒劳。 澹台琦临走前,让人将那勒施的手脚全部捆绑,程大字形困在了冰冷的地砖上,任由她喊破了喉咙也没有前来帮她一把。 那勒施想,自己一生都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老天却给她安排了这样的凄惨下场? 她发觉肚子里的孩子,慢慢的不再动,自己的生命随着血液在流失,体温也渐渐离开自己。 她又在想,澹台琦是什么时候和摩贴勾结上的,她怎么在自己的孩子身死后,一点都不悲伤?还是说,那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她的,所以她才不伤心难过? 也对,她来古牧的目的就是从内部吞噬古牧,又怎么会和可汗生孩子?真是可笑,可汗还当她是宝贝一样的宠着爱着…… 那勒施艰难的抬头,看了一眼依旧隆起的肚子,那里已经渐渐的没有痛感,也没有血流出来了,只有四五只绿豆大的苍蝇,停留在干涸的血迹上,还有她的肚子上…… 凄凉,带着微微炎热的风,从四面八方吹进来,吹起四周悬挂的轻纱帐 第152章 大结局上 随着‘砰’一声巨响,位于古牧族后方一座大山腹部,凹下一个大洞,灰尘飞扬。 须臾,就见从洞中钻出一名气质如烈阳般的少女,她长发飘逸,眸光四射,一股睥睨之势。 “终于出来了。”她说道。 没错,这名女子,正是颐和。 她花了五年的时间一统漠北十七族,又花了三年时间打通这条隧道。 当初,她统一十七族后,因为始终找不到回中原的法子,便不得已出此下策――一路向西,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山直穿,遇河造桥,她就不信回不到中原! 这不,皇天不负有心人,终究还是让她回来了。 附身望去,大草原上毡帐如蚁,牛羊似星,Chun风拂面,带来湿润的青草香。 “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颐和的身后,出现一名绝美男子,红衣黑发,身材修长。 最奇特的是,他的肩膀上蹲着一只黑色的大老鼠,老鼠尾巴黑白相间,倒也有趣。 颐和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道:“走,重生,我带你去见识见识古牧人的热情!” 这男子,正是颐和当初在山洞救的人。 这么多年了,重生始终伴在颐和左右。 这么多年了,纵然成为漠北十七族的实际掌权人,颐和想要的,也不过是重回中原,回到她的家人身边。 然而,当他们来到毡帐跟前,眼前的一幕,用萧条二字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牧民穿着破烂的衣裳,头上的帽子也没有饰品,劳作的双手又黑又糙,风吹过他们的身边,将一股难闻的臭气送到远方。 他们的牛羊,一只只瘦骨嶙峋,身上的皮毛没有光泽,大片大片的挂在腹部或腿脚上。 颐和皱褶看着这一切,这里和记忆里的古牧,完全是两个样子。 重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走,我们再去看看。”颐和说道,运功而起,瞬转眼飞腾云霄之间。 重生二话不说,便跟了上去。 他们两人,在这八年历练中,武功早已至臻化境,运风飞行不在话下。 二日后 一男一女并肩走进了古牧皇城,男的俊美,女的绝美,所到之处,无一不吸引人眼球。 纵然他们已经平民化很多,也低调很多,可强者的气息却已经浑然天成,让前面挡路的人自动分开,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 一进城,颐和便已注意到,这里的人,各个都穿的破烂,目光呆滞,游走在街上,如图丧尸。 重生皱了皱眉,淡淡的瞟了这些人一眼,便迅速的转开视线,看向位于自己前方一步远的女子。 这时,却听颐和道:“我和亲去南炎国的时候,古牧还很繁华,不说人人珠光宝气,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有饰品是肯定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带了一丝惆怅,道“也不知道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事。” 听闻这话,重生快步上前,探究般看着颐和的侧颜,当初在收服漠北十七族时,颐和身受重伤,又被困在大牢里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惆怅过。也许,乡愁就是这样的?重生默默的想着。 “我去打听一下,你在前面的茶楼等我可好?”重生说完,便一个人走了。 这么多伴在颐和身边,重生对于颐和的习性和想法已经了如指掌,而且,他也已经习惯照顾这个看似强大,内心却孤独的女子。 颐和点点头,当下去了前面的茶楼。 站在酒楼前,抬头望着飘在茶楼二楼窗外的幌子,一个大大的汉字“茶”,明显是南炎国的字体。 南炎国已经有商人在古牧开茶楼了吗?颐和想,一面上到二楼,要了间包厢坐下。 因为她的气质不凡,出手又大方,掌柜的亲自将她安排在二楼靠窗的好位置,一边可以看街景,一边听茶楼大堂里说书先生说故事。 才落座,便听那说书先生形神兼具,绘声绘色道:“……各位,淑侧妃那勒施的尸体在宫帐中无人敢问津……我们的公主当初身负重任,小小女子也敢深入古牧腹地,和茹毛饮血的古牧人打交道,其忠肝义胆,有勇有谋……” 这么说,古牧是被南炎国吞并了吗?颐和的眼神暗了暗,思绪不觉得的想到那个俊美无涛又非常果敢的南炎国懿王世子澹台绝,和那日天宁节上的一幕: “澹台绝这次并没有带来什么实际礼物,只将皇姑康嘉公主澹台琦送来贵国以示南炎最真诚的祝福!” “南炎国澹台琦见过大汗,愿可大汗福寿康宁,吉祥如意!” 原来,这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埋下了祸端。 颐和的眼,又暗了一分。 噔噔噔,上楼声响起,一阵脚步声靠近。 颐和知是重生回来了,便不在多想,打算先听他的消息,在做决定。 “渴死我了!”重生几步冲进包间,拿起颐和用过的茶杯,仰头咕咚咕咚两口喝完,还不解渴,于是干脆提起茶壶来喝,吞咽来不及,晶莹的水珠便顺着刚毅的下巴,直滚进衣襟中,画面不要太香艳了! 等他喝好了,坐下来,颐和才问道:“你打听到什么了?” 闻言,重生却冲她眨眨眼,故作高深道:“你猜!” 凸出两个欠扁的字。 颐和秀眉一挑,竟是站起来便要走,重生只好赶紧拉住她,告饶道:“我的姑NaiNai,你不猜便不猜,干嘛急着走啊!” 他拉着颐和重新坐下,给她填茶水,“我打听到这个古牧被南炎国吞并了,而且,好像南炎并没有得到御印,所以将王妃诺红和两个皇子囚禁了,其他人都死的很惨。” 颐和听的直皱眉,“没有打听到稀和可汗的消息?” 这么重要的人,不可能轻易就让他逃走的,也不可能轻易就让他死了。 重生却道:“这个没打听出来,不过,我却是听说,南炎的和亲公主给他下了慢性毒,后面怎么样了却是怎么都打听不出来。” 闻言,颐和便沉默了下来,重生也习惯了她的这个样子,知道她在考虑事情,便也不打扰她。 好半天,颐和才抬头看向重生,眼神犀利而自信,亮光闪闪。 “集结我们的人马,攻下古牧,以后这里就将会是我们领地。”她说道。 “好,我这就去安排。”重生站起来便要走,却又站住脚道,“南炎国现在是由澹台绝担任监国,你和他……你真的下得去手?” 澹台绝与颐和的关系,颐和曾经和他说过,未婚夫妻关系啊,她,真的下得去手? 重生有些害怕颐和的答案。 趁着颐和还没回答的时候,有赶紧道:“啊!我们家的颐和是什么人啊,这点事还难得的你么?我多心了。” 言罢,落荒而逃般出去了。 大结局(终) 大结局 很快,属于颐和的军队,就在山洞附近的草原上集结了,一共五十万大军,这点人数,其实对于人口排名之最的南炎过来说,不过九牛一毛,只不过,颐和的这一支军队,都是以一当百的好手,所以,实际上,颐和的这支军队,有五千万的战斗力。 原南炎国世子,现在的南炎摄政王澹台绝,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密报。 看完密探送上来的简报,澹台绝一手背负在身后,一手便顺便将密报递到烛火上点燃,星星之火,很快以燎原之势吞噬了纸张,空余一推丑陋的灰烬和青烟。 草原上突然出现的人马,是稀和的援兵,还是草原上其他的部落的人马?密报上说,这些人的衣着,不是古牧军人特有的衣着,那么这支异军突起的部队,是从里冒出来的? 站在登鹤楼顶层,澹台绝俯瞰脚下的堂皇建筑群,红墙黄瓦,庭院纵横,那眼,便渐渐的深了下去。 他突然想到,那个消失了踪迹的小未婚妻,当年她初嫁,在草原上就和一头狡猾的小豹子,不仅和自己斗,还和草原上那些野蛮人斗,小小的人儿,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胆魄。 后来,在皇陵,她扮作男儿和自己称兄道弟,娇俏中透着机灵,虽然自己后来知道她就是药宗的掌门人,也是自己的未婚妻,可是,一切都晚了,等自己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落入了暗河。 转眼,八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是死是活。 澹台绝捏了捏拳头,打算不再想这些陈年旧事,转身下了楼,下达一系列命令。 半个月后,一支百万大军从古牧族的东边的地平线上,缓缓向西边靠近——那里,正是异军集结地。 澹台绝着一身黑亮铠甲,火红色的披风随风飞舞,端坐汗血宝马上的他,五官立体如刀削斧刻,深邃的眼无比漆黑,高挺的鼻,淡薄的唇,轻轻抿着,透着一丝无情和凉薄。 “就在前面,摄政王。”一旁的侍卫官说道。 “嗯。”澹台绝淡淡的回应一声,伸出手去,那侍卫官便很默契的将一支望远镜递上。 “驻扎吧。”他看了一阵,命令道。 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政坛之上杀人不见血,已经叫他养成了铁血般的沉默——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必定血流成河。 侍卫官得令传令去了,澹台绝又拿起望远镜观察对面的军队——这些人,穿着厚厚的皮草,用着最原始的弓箭长矛,但是,从他们硬汉似得表情,严整的站队,散发出的惊人气势,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突然,视线里,出现一抹火红,她身材高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黑色的大眼,最特别的是她的鼻子,高挺之外,在鼻尖的地方向下弯曲一点点弧度,给整张脸添了一丝邪气。 有这种鼻子的人,他就认识一个,那,这个红衣女子,会不会就是她? 想到这,澹台绝的心,竟然莫名的快速跳动起来,一丝丝期待在酝酿着。 好看的薄唇,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弧度。 夜晚,很快的降临在古牧大草原上,而对峙的两支军队,都默契的呆在自己的驻地,没有前进一步。 清冷的月光,散在寂静的草原上,照在篝火然然的异军驻地,照在守夜的士兵身上。 谁都没看见,一抹黑影,在夜色中,以极快的速度,避开所有巡逻兵,顺利的摸到了驻地最大的帐篷前,如游鱼一样从半开的帘子溜进去。 里面的人,正在浴桶中闭目养神,待察觉到有人进来,一呼一吸间,她便出水用屏风上的衣衫裹住了曼妙的身体。 “出来。”一声娇喝,颐和提着剑就向屏风外刺了过去。 “叮”一声响,短兵交接,擦出闪亮的火花。 澹台绝近距离看到那红衣姑娘,一脸傲娇的站在那里,手里的剑,和自己的剑,不断的擦出火花。 不过瞬息,两人便交手了三百招,然而还是没有分出上下。 此情此景,好似多年前也发生过。 这时,从帐篷外突然冲进一个绝色男子,他一边裹着衣衫,一边焦急的大叫:“颐和,发生什么事了?” “没事,来了个熟人!”抬手击退利剑,颐和冲重生灿烂一笑。 澹台绝却不知因为什么,手上的动作迟了那么半拍,然后就被女子趁机将剑架在了脖子上。 “颐和?!”澹台绝不确定的唤道,剑眉深锁,一脸探究。 虽然他一直觉得颐和不会那么容易就死了,但是现在真的见到人了,那冲击还是蛮大的。 “是我。”颐和的剑并没有收,回答的干净利索,看向澹台绝的眼神,充满狡黠,亮亮的。 从他一摸进帐篷的时候,凭着那熟悉的气息,她就已经知道他是澹台绝了,所以,她自然不会输。 澹台绝将脸上的蒙面巾拉下来,看向颐和的眼神又多了一丝难受,“这么多年,你都去哪儿了?” 这是她的小未婚妻,但是,多年未见,她竟然变得这样厉害了,厉害的叫他措手不及。 似乎是知道他在想什么,颐和淡淡一笑,“既然是熟人,我就长话短说了——古牧是我的故国,现在却成了你的附属国,我有点不忍心看他在里手上败落,所以,我回来了,你懂吗?” 澹台绝的眼,瞬间暗沉,微微眯起来,出声道:“是吗,那我们各凭本事,如何?” “你现在就是我的手下败将了,还谈什么各凭本事?”颐和嘲笑道。 “是这样吗?我的未婚妻。”出乎意料的,就在颐和放松之际,澹台绝手腕一翻,便拿捏住了颐和的手,随即长剑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转了个方向,搭在了颐和的脖子上。 “这样呢?”他桀骜的问道。 “小人!”颐和气愤的瘪嘴,一旁看情势逆转的重生,见此就要往上冲,被颐和止住了,“我没事,你出去等我吧。” “小人!”重生听的一愣,狠狠地瞪了澹台绝一眼,才转身出去。 见此,澹台绝收了剑,但是,眼睛却没有离开颐和一步。 孤男寡女一个帐篷,重生担忧的看了一眼又一眼,但是颐和却不让他进去,真是急死人,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这一夜,没人知道澹台绝和颐和说了什么,然而,在第二天,澹台绝却带着他的军队,完完全全的撤出了古牧族。 而古牧族,也重新走山了自由自在的游牧生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