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一锅汤》 第一章 无处安放的句子 1、花前月下最宜倾听和倾诉,人在旅途适合思念和思考。 2、最大的痛,是痛不起。 3、有些事不是不能原谅,只是无法忘记。 4、有时,我们失去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不是因为不小心,而是因为太小心。就象有些分手,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太爱。 5、保持良好的身材和心态。两者都很重要。 6、思想可以复杂,生活却力求简单。 7、挣钱不是目的。挣来的钱能给自己和亲人带来幸福和快乐,才是最终目标。 8、人生有所期待,才不会觉得漫长。 9、如果你是一滴油,就不要企图溶入水中,徒劳无益。不如就漂在水面,各有各的快乐。 10、成熟,就是对身外之物不再那么在意,进而关注内心的深度。 11、学会放弃。学会多做事,少说话。学会安排自己的空余时间,无所事事的情绪最危险 12、痛苦了,纠结了,抬头看一看天,心情会变好。 13、把自己当成漂亮女人,慢慢的真就会漂亮起来。 14、外表可以柔弱,内心一定要无比的强大。 15、认识自己的渺小,量力而为。 16、面对选择,停下脚步想一想:自己到底需要什么?羡慕嫉妒恨,神马都是浮云。 17、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算旧的已去,新的迟迟不来,也要相信:只是机缘未到而已。 18、我们辜负的,往往是世界上对我们最好的那个人。这也提醒我们:不要对任何人太好,否则自己将成为被辜负的对象。 19、用鸦片戒掉海洛因。用海洛因戒掉鸦片。用死亡,戒掉一切欲望。很多时候,不过是用一种痛,来镇压另一种痛。最终,一切归于寂静,无声。 20、对不起,把你好心当成驴肝肺了。把你的驴肝肺当好心,满意了吧? 21、风骚,骚给多数人看。闷骚,骚给少数人看。 22、每个人,都可能是个无辜的罪人,伤人而不自知。 23、也许,不是这世界太热闹,而是内心太喧嚣。只有给自己一些独处的时间,才会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么。 24、有时,忍受过程的无奈,只是因为对结果太好奇。 25、无法解决的问题,都交给时间吧。在时间面前,任何问题,都不值一提。 26、若失败是必然的,那么,是战斗到失败,还是一开始就投降?这,是个问题。不同的选择,不同的人生。 27、对有趣之人,说有趣之事,乐;对无趣之人,说无趣之事,苦;对有趣之人,说无趣之事,憾;对无趣之人,说有趣之事,累。 28、你折腾,你是强者;你被折腾,你是弱者。 我们不得不承认,命运,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 29、必须有一些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活着才有意义。 30、有些人,背后有人说好话;有些人,背后有人说坏话;有些人,背后无人提起。 31、把快乐寄托在某人身上,结果一定是不快乐。 32、嘟嘴巴照相是一种弱智。伸舌头照相可归为脑瘫。 33、有种笔叫2b铅笔;有一种青年叫2b青年。听说2b青年都很快乐。 我很快乐。但我不是青年了。应该再发明一个词:2b中年。 34、“你妹”,在其他地方,就是你妹;在南宁,基本相当于国骂。 不知谁开的头,现在它也快变成国骂了。 35、上帝在你眼前设置许多魔障,也许是为了有一天,令你豁然开朗。 36、远离诱惑并非摆脱诱惑的唯一方式。对有些人而言,只有经历过诱惑,才能抵制住诱惑。 37、无论多烦恼,都要坚信,这种情绪不会永恒。也许下一秒,开心事就来了。耐心点儿,等一秒,再等一秒。 38、有些感情,回不去,就不回去,向前走就是了;有些人,放不下,就不放下,留在心里就是了。 39、好人也会彼此伤害。所以,千万莫以好人自居,而对任何人都无愧。 40、生存是世间最大的主题。除此之外,所有的追求都是奢侈品。 41、自信的人,无论在哪个年龄,都会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好的年龄。 42、每个人都想成为主角,最后连配角都不是,只能当背景。 43、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正是这一点,奠定了我们的存在感和自信。 44、若你的目光深沉,一定是因为,里面藏着一个人。 45、越动听的诺言,越不能当真。就象是越豪华的包装,越容易让人失望。 46、如果,伤你最深的那个人,也成为你感恩的一部分,那么,没有人能再伤到你。 47、有福,悠着点儿;有苦,忍着点儿。 只有看的远一点儿,才能把苦与福匀一点儿,不在福中忘形,不在苦中失态。 48、任何人天大的不幸,在别人那里也不过是饭桌上的谈资。 能够抱团取暖的,数一数,两只手够用了。 49、简单与否,是外在状态;单调与否,是内在心态。 理想生活,是简单而不单调。 50、也许,生命注定是要被浪费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你以你的方式游戏人间。我以我的方式冷眼旁观。 51、世间最美的声音在哪里?无过于幼儿呀呀学语时的无字天书。 胜过世间最美的情话。 52、人与人之间有相应的频率。彼此发出信号,如频率相同,则很快熟悉,无话不谈;频率不对,都是对方的杂音。 所以,有些人,多年相识也只是点头之交;有些人,一面之缘却终生难忘。 53、无话不说,有话不说,无话可说。三部曲,知音到陌路。 54、有些人,有些事,是入侵你生活的毒瘤。 你必须锻炼出强大的自净能力,要么将之排除,要么将之消化。 55、不担心姗姗来迟,只害怕戛然而止。 戛然而止也还好,最怕狗尾续貂。 56、人和人距离太近,看到的东西和真实之间就有误差。要么更好,要么更坏。 57、女人啰嗦尚可理解,男人啰嗦不能忍受。 58、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理想生活:阅人累而读书,读书倦而行路,行路难而思索,思有得而执笔。 59、有人,六十块的衣服可以穿出六百块的感觉;有人,千金裘也能穿出地摊货的味道。 所以,撑起衣服的,绝不仅仅是身体。 60、活着,就是死路一条。清醒的意识到死亡的存在,一方面,更加珍惜手中的幸福,另一方面,却常常感到幸福的虚无。 也许,醉生梦死,也是一种珍惜生命的方式。 61、你需要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不在身边。久而久之,你就不需要他了。 62、人生很多重要的决定,往往起源于最微不足道的细节。 就象参天大树,它的种子,往往只有芝麻那么大。 63、面对岁月匆匆,人最容易失去的,是耐心。我们常常焦头烂额,心浮气躁,只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钥匙,打开心中那把锁。 那么,耐心等待,等待。等岁月锈蚀,而谜底洞开。 64、在数学上,负负为正;在人生中,错错仍错。 65、你所吃过的苦,你所读过的书,总有一天都会变成你的无形财富。 它也许不能改变你的财富的数量,但能决定财富的质量。 66、最不忍看的,是老男人染黄的头发,老女人脸上的浓妆。那是不甘惨败,却更显惨败的一幕。 所以,乖乖变老也是人生基本功。 67、热爱生活,即使是日日重复的简单日子,也时时有新鲜的生命体验。于朴素中体会华美,于平凡中感受庄严。 68、心无惧,才能缓缓行。 69、其实宽容不一定是真宽容,常常是因为健忘。 70、太多的关心,无疑是一种桎梏。 71、有一种悲剧,是把玩笑当成真。年轻的时候,我们常犯这类错误。 另一种悲剧,是把真话当成玩笑。成年后,易犯此类错误。 72、每一碗鸡汤都可能加了罂粟壳。 修炼之道,不外是取其营养,弃其糟粕。 73、躺在游泳圈上水面漂浮,你就会瞬间感悟,“随波逐流”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状态。 74、我们常说一些人是手机控、电脑控、网络控、孩子控…… 控,其实是被控。 75、把复杂的生活简单化,需要智慧;把简单的生活复杂化,只要愚蠢。 76、气质是一个人的标签。凭此标签,每个人都能找到臭味相投的人。 77、独处而不郁,群处而不躁。岁月悠悠,人亦可悠然自得。 78、李银河说:你有的就是你要的。令人有醍醐灌顶之感。 什么都不要抱怨:你有的,就是你要的——好或者不好,都是咎由自取。 79、粘稠型的人际关系可以给人安全感,可也需要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 但这是来自外部的安全感。自内而外的安全感,才真正靠得住。 80、年轻的时候谁不是玻璃心?为了生存,都进化成钢筋水泥了。 81、我们自以为的未完待续,其实早已剧终。 我们以为人生还有很多伏笔,不过是看多了《红楼梦》。 82、若无文字记录,生活多么像一盘散沙。 83、以一颗浪漫之心,守护不那么浪漫的生活。 那么,生活,不仅是你看到的样子,还有你心中的样子。 84、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正好接纳不完美的我。 85、学生时代幻想天下大同。现在明白,所谓天下大同,莫如说同归于尽。 86、人生还长,时光尚早。过好每一天,把一袭布衣,缀成锦袍。 87、有没有人发现,张爱玲跟三毛长的很象? 88、容颜,身体,灵魂,不知谁老的更快些? 如果能选择,就让容颜先老吧,身体要健康;实在不行,身体也可以舍弃,但愿灵魂永葆青春。 89、阅读打开别人世界,写作创造自己的世界。 90、性格决定人生走向,心态决定生活质量。 91、能拒绝各种忽悠,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位置。 92、可花可不花的钱,可说可不说的话,都可以放一放。一放,就凉了。 93、人,大部分时候大脑控制身体,小部分时候身体控制大脑。 多年相守,有时不及一次邂逅。 95、无论你过的好不好,总会有人指手划脚。去他的吧。 96、话多了,人就贱了。 97、很多时候,激情就象那只汽球。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紧紧闭住嘴巴。 98、极度的痛苦,突如其来的幸福,都会令人茶饭无心,食欲下降。 大概是因为,二者都不容易快速消化,所以影响胃口? 99、要想排除外界的纷扰,两句话足矣:关我屁事;关你屁事。 100、许多时间是弹性时间,许多消费是弹性消费。 节约或者浪费,就看如何支配这些弹性。 101、有时上街走走,只是想找找活着的感觉。 宅久了,常常怀疑自己是一段木头。 102、好好活着,而不仅仅是活着。 103、有一种爱,叫无所不在。另一种爱,叫老死不相往来。 104、你心里装着一个优秀的人,你就不会变得太差劲。 105、最好的结局,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他就在身边,从未远离。 106、能认认真真做配角,那么,离做主角也不远了。 107、思想不会凭空而来。不读书,不思考,遇事只会发牢骚,永远不会有自己的思想。 108、生活免不了鸡毛蒜皮。关键是,你有没有能力,拨开蒜皮与鸡毛,看见鲜花和珍宝。 109、你的刻骨铭心,在对方那里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你在逢场作戏,对方却刻骨铭心。你不知道某些开头会带来什么样的结尾。 种豆得瓜,种瓜得豆,并不稀奇。 110、悲哀莫过于爱人变敌人。更悲哀的,是爱人变陌生人。 敌人和陌生人,还是前者更亲近。 111、“用心甘情愿的态度,过随遇而安的生活。”这是网络上的一句签名。 很多人,身体已经习惯了随遇而安的懒惰,大脑却不听指挥,心不甘情不愿,日子越过越拧巴。 112、家是枷索。但我自愿披枷戴索。 大自然若翻脸,谁的面子也不认。 114、一生不过是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第二个阶段,坚持下去,不被别人左右。 许多人一生都在第一个阶段。 115、同一件事,在床上、在阳台、在户外,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空间越开阔,越容易想通某些事。 所以,有了不开心的事,一定要马上行动,不能出门就到阳台上站站也好。 116、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习惯或者爱好,只要你数年如一日的坚持,那么,迟早有一天,这项坚持将成为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你有别于他人的一个标志性特点,并对你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117、所有的人,在岁月面前都是一路败退,只是有人甘心,有人不甘心罢了。 118、和最热门的东西保持距离,总是落后这个社会半拍。这正是我想要的生活。就像长跑,我不具备领跑的素质,心甘情愿跟在后面。 终点一样,何必慌张。 119、有一句话,不止一次看到:既往不恋,当下不染,未来不迎。 以前没啥感觉,现在忽然觉得应该加个破折号,再加一句话:那你还活个屁?死去算了! 120、年轻时喜欢好人,憎恨坏人。成年后发现,纯粹的好人其实相当乏味。真正有魅力的,是亦正亦邪之人。越是复杂的人格,越有独特的魅力。如曹操,赞之者以为治世之能臣,恨之者以为乱世之奸雄。迷死人了。 121、思想这东西,就像存款,不往里存就会慢慢变少。没有一劳永逸这回事。 第二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1) (1)上帝不该发笑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发笑也无法阻止人类思考。 也许真有那么个上帝,知晓世间所有问题,以及所有答案。可是,对人类而言,就算上帝慈悲,告知所有答案,也没有任何意义。人类必须通过思考,答案才有意义。如同幼儿走路,大人就算把所有的步骤技巧都讲给他听,他也必须自己练习,在不断摔跤中学会走路。 如此,上帝凭什么笑?他应该肃然起敬,才是一个好上帝。 (2)关于平衡 每个人都面临纠结和迷失。即便走出迷局,获得一时的清醒,也难免再次陷入。人生就是这样,在一个或多个迷局中,进进出出。 每个人所做的一切,不过都在尽力寻找并保持平衡。 人生总是这样,打破一种平衡,又建立一种平衡。 不能建立平衡的人,要么委屈,要么变态。 可能也许大概是,这世界并无公平,只有平衡。以一个不公平来平衡另一个不公平。就象,你在一个人那里受了伤,却在另一个肩膀那里得到了慰藉;你无情的伤害了一个人,又被另一个人更无情的伤害。 豁达之人,不会纠结于其中的不公平,而看重最终的平衡。 每当想到伤了我的人,立刻便要想起被我伤了的人,平衡了。 可是,这种平衡,常常令我质疑自己的善良。 (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公园的长椅上,女孩挨了男孩一巴掌,掩面而泣;男孩凶巴巴的盯着女孩。女孩喝了口水,潄口吐掉。又喝一口,又潄口吐掉。许是嘴巴里有血?但仍然不肯离开。 为什么不还他一巴掌?我在旁边这样想。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细细去想,真是至理名言。 但这句话,我们往往只在背后说。当面说,相当于在弱者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4)看开 有的人,因看开而放弃了什么;有的人,因看开而抓紧了什么。有的人,从看开中领悟了豁达;有的人,从看开中只见到虚无。 所以,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看开,来开导别人。 年轻人自杀,是因为看不开;老年人自杀,是因为看开了。当然,都是被逼到绝境了,好好的日子谁也不会主动寻死。前者是觉得熬不过去了,后者是不想熬下去了。 (5)梦想与现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遥远。当然,它不象现实那样,触手可及;但也未必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挂在月亮上。它可能就是从地面到树梢的距离。我们只要搬来梯子,或者找来木棍,甚至用力一跳,就能碰到。 但是在安逸的现实中,我们忽略了最初的梦想。年龄越来越大,梦想被现实掩埋,越埋越深,最后,终于弄丢了。 (6)欣赏 我们欣赏的,往往是两类人:一类是和自己相似的,一个守时的人更容易欣赏另一个守时的人,一个重诺的人也更容易敬重另一个重诺的人。另一类是,具备自己所不具备的优点,拥有自己所羡慕的特长,从而心向往之。 所以,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可以从你欣赏的人身上,找到影子。 第三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2) (7)人生繁简 人的一生,可分为两个阶段。先由简入繁,再删繁就简。前一阶段是积累,后一阶段是提炼。如果,没有后一阶段的提炼,那么,前一阶段的积累,最终都可能成为累赘,或是云烟。 但是,很多人,一生都没进入第二阶段。并非生命的长度不够。 (8)高层与低层 住高层,在昼,仰可视蓝天白云,俯可观车水马龙;在夜,仰可视疏星朗月,俯可观万家灯火。清风自来,蚊虫绝迹。天地在胸,眼界自高。 住低层,则窗外绿树婆娑,鲜花争艳,鸟鸣盈耳,光影斑驳。早晨,匆忙上班和上学的脚步声走过;傍晚,牙牙学语的孩子们呢喃而过;深夜,偶有醉归的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头枕万丈红尘,心归了心,安然而眠。 最难耐,是不高不低的楼层吧?下不能接红尘,上不能达天籁。推窗而望,楼也,楼也。 (9)亲人 和一个初中好友,久别重聚。二十几年的光阴,一言难尽,各拣生活中的大事说说而已。我说到了大学时的那场病——并没有夸张,只是因为太深刻,有些话自然而然涌出了嘴巴。我没想到,她流泪了。她流着眼泪,看着我,什么也不说。我也没再说,因为,我的眼泪,也流下来了。 没有血缘关系而为你流泪的人,数数吧,不会太多。如果把男人求爱时的眼泪再排除掉,这个数字,会更少。 所有为你流过泪的人,都是亲人。珍惜她们。 (10)谦虚.骄傲.实事求是 从小就知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几十年来,从无怀疑。 最近忽然发现这句话有点问题。什么是谦虚?别人夸你的孩子聪明,你得说:“哪里,哪里,淘气得很”;别人夸你文章写得好,你赶紧表态:“过奖,过奖,还差得远”……尽管你心里一直以为自己的孩子绝顶聪明,而别人夸的也正是你心里暗自得意的文章。你忍住得意,绷住开心,以期给别人一副谦虚的面孔。这不是虚伪又是个啥? 谦虚是故意贬低自己,骄傲是故意抬高自己。还有一种态度更可取,那就是实事求是。 我决定今后做一个实事求是的人。是不是我又骄傲了? (11)贝壳 早晨在海边行走,最大的乐趣是拣贝壳。拣了一枚又一枚,不知道下一浪会带来什么样的惊喜。直到两只手抓不住了,仍是意犹未尽。 最后,这些贝壳大部分还是遗落在海滩上。少部分放进行囊,最后也是不知所终。但下次到海边,仍然忍不住要拣。 多么像我们的人生啊:一路收集,一路放弃,最终,一切成空,无影无踪。但我们仍然满怀喜悦,一路拣拾,不去看结果如何。人生的乐趣,正在于这个过程吧。 每一枚贝壳,都有其巧夺天工的精美。按说,一枚贝壳,深海里生活,要那么漂亮干什么?但上帝他老人家依然一丝不苟,赐予它独一无二的美。 仔细观察,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沙一石,皆有其独特之美。即使是人共厌之的蛇,公平来说,那一身花纹也是人力无法复制的美。 上帝的意思,他是公平的,每个人也都有独特的美,看你有没有一双慧眼。 第四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3) (12)语言 表达思想,可以用语言和文字。语言芜杂多变,可能很多句中只有一句是精华,其他都是过日子的家常话。而文字,是一个人思想的精华,这精华,如同沙里淘金——多少吨沙子才淘出一克金子呀。 身边的人,更多的看到沙子,只有不熟悉的人,看不到沙里淘金的过程,才能看到那闪光的金子。所谓距离产生美感,就是这个意思;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是这个意思;所谓仆人眼里没有伟人,还是这个意思。 有位老同学,说我写的东西太素了,偶尔应该来点生猛海鲜。我知道他在开玩笑,让他提供点素材,有了材料好做菜啊。 即使真有生猛海鲜,经了我的手,也会变成青菜豆腐味。同样的原料,经过不同的厨师,最后的味道可能有天壤之别。 至今我都无法使用华丽的语言——用起来不顺手。素,是我的人生底色。文如其人,也许是最好的解释。 (13)学习快乐 年轻时的学习比较功利,要拿高分,考大学,或者取得证书。只有没有任何功利的学习,才是充分愉快的。完全凭兴趣或好奇,弄懂一些事情,掌握一种技能,却不必赖此谋生——这是多么开心的事啊。 大部分人,必须先功利,达到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思维高度后,才能“去功利化”。学习不再是为了获得什么,学习的过程本身就是获得。 (14)修炼 所谓修炼,即经历各种复杂仍然重归单纯,找回最初的赤子之心。而我们往往在修炼的过程中忘了本心,陷于复杂,终至疲惫不堪。 很多时候,你会发现:以复杂之心处世,则世界也复杂;以简单之心处世,则世界也简单。 “淘尽黄沙始到金”。你必须看到未来的“金”,淘尽黄沙才有意义。不然,人生不过是无意义的劳作而已。 (15)品茶 我不懂茶道,平时以白开水解渴。偶尔泡点罗汉果、金银花,取其清凉解火之意。所以,我对茶道的理解,完全是门外汉的角度。 茶道,关键在于品茶人的品味,还在于,与何人共品。对佳人雅士,何茶不香?对愚夫蠢妇,何茶能香? 至于茶叶、茶具、环境,我认为倒不必苛求。普洱佳,茉莉亦佳;青花瓷美妙,玻璃杯亦无不可——别烫着手就行;高堂雅舍可也,陋室自然可也。 境由心生,且品香茗。 (16)自信.自负 自信的人,往往虚怀若谷,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自负的人,往往非常固执,任何声音都嫌刺耳。 以前以为,自负是过分的自信,现在发现,自负者往往有自卑之处。以某个方面的自负,来抵销另一个方面的自卑。 (17)美容 美容术再高明,也无法遗传。所以,美艳明星生出丑陋后代,并不鲜见。 头发可以染黑。但是新长出的,仍是白发。 皱纹可以拉平。但是,再平整的脸,也无法还原年轻时的笑容。 眼袋可以消除。但是,那清澈的眼神,却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也有一劳永逸的美容术,比如永久性纹眉。纹的好也就罢了,纹的不好,像两条大蚕卧在那里,也怪气人的。就算纹的特别好看,但是,到七老八十,整个脸都老了,只剩一道年轻的眉,也怪怪的吧? 第五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4) (插播一则广告:本书记录我自己的成长和感悟,另有一本《妈妈是个大忽悠》记录孩子的成长与快乐,也在连载,敬请关注。) (18)沉默的力量 有时候,沉默比雄辩更有力量。言多必失是原因之一;另外,说话太多容易变得浮躁。这也是我在滔滔不绝之后,总会突生厌倦的原因——厌倦喋喋不休的自己。 如果老了,上天要一一收回我们的各项功能,请他先把我讲话的功能收去吧。 (19)动.静 人生无非动和静:行走为动,坐卧为静;宦海沉浮为动,书斋徜徉为静;争名逐利为动,淡泊无为为静;入世为动,出世为静。 动和静,没有高下之分,好坏之分,对错之分。关键是要做到:动,要带上自己的心;静,要找到最舒服的姿势。 (20)白开水 日常生活就是一杯白开水。任是顶尖高手,手中有各种饮料配方,也很难把人生数十年,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调出精彩味道。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有酒畅饮,有茶慢品,各种饮料的味道尝过、记牢。 然后,还是要习惯白开水的味道。 (21)两种水果 试吃了两种以前从未碰过的水果。一种是牛油果。不酸、不甜、不苦、不辣、不香,只有一股油腻腻的软,真象不加任何佐料的牛油。一种是人参果。淡而无味,还不如黄瓜。 酸甜苦辣各有其好处,唯有没有任何味道的水果,令人难以下咽。 人也一样。没有个性的人实在乏味。 人生也一样。乏味的人生实在难以卒读。 (22)回忆 我们唯一拥有的,只有回忆。即使是正在享用的美食,你说“真好吃”,那也是对刚刚过去的一瞬间的味蕾的回忆。即使你正在欣赏的美景,让你感叹的,也是留在脑海里的刹那之前的印象。所以,我们所做的一切,其实都在创造回忆。 人生精彩与否,看你回忆的质量。回忆的质量又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回忆本身,一方面是对回忆的深入思考和加工。有一些悲惨的回忆,经过加工,成为人生佳酿;有一些美好的回忆,时过境迁,却变为唏嘘和怅惘。端看你用了什么手段。 (23)同情 年岁渐长,同情心大打折扣。可能是阅历多了,幸与不幸都司空见惯;也可能是看清楚了,有些不幸是天灾人祸,的确值得同情;有些不幸却由性格缺陷造成,咎由自取。 对于前者,同情心仍在;对于后者,顶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心越变越硬,不仅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所以,不再抱怨,也不再自怨自艾。不记得上一次抱怨是什么时候了,五年前,八年前,还是十年前?看来,我是先对自己下狠心的。 (24)你弱的时候,坏人最多 看到一个qq签名:“没有绝对的善恶,你弱的时候,坏人最多。”结合所见所闻,叹为至理名言。 如果总觉得周围人不怀好意,有两种可能:一部分恶意可能是真实的,有些人的确善于欺软怕硬;另一部分恶意,可能是臆想出来的,因为弱者往往患有不同程度的被害妄想症。 对真正的恶意,及时有力的反击,可以有效止恶。忍让只会让恶意步步升级。 “你的善良必须有些锋芒”,否则,善良即堕入懦弱。 第六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5) (25)正能量.负能量 每个人都有正能量和负能量。正能量,努力向外传播;负能量,尽量独自消化。久而久之,在别人眼里,你就成了一个既乐观又坚强的人。良好的外界暗示又会带来良好的内在感受,后来,你就真的成了想成的样子,乐观又坚强。 正常人都愿意接近正能量。一个负能量满满的人,迟早会众叛亲离。 对你的负能量不仅不回避反而津津有味引诱你释放的人,都是看笑话的。 (26)肥胖和气质 人胖了就容易自暴自弃:反正已经这样了,穿什么都没效果,还费那个心思干啥。 气质和肥胖很难共存。细数我周边的气质美女,即便不是标准身材,也都还说得过去。都说杨贵妃是胖美人,但是据说,她身高160,体重120,只是略略丰满而非痴肥。所以,除了疾病,什么都不能成为肥胖的借口。 学生时代,别人给我的评价是忧郁、多愁善感、不食人间烟火。现在,竟然为了几斤肉肉的离去而欢喜不已。岁月改造人,力量何其大。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27)弥补 容貌的缺陷,可以用化妆弥补。 身材的缺陷,可以用衣饰弥补。 知识的缺陷,可以用沉默弥补。 能力的缺陷,可以用无欲则刚来弥补。 有些弥补用的是加法,有些弥补却只能用减法。 (28)空间 太阳花很容易成活。随便掐一枝,一两寸长,插到土里,不久便开枝散叶,成为很大的一蓬,一个夏天也许能开几百朵花。 但是,如果这一小枝没被掐下来,它永远也就是一枝,开不了几朵花。它永远不可能超越母体。 人也一样。在必要的时候,必须离开原来的母体,重新扎根,才能长得更好。 (29)心不死 阳台上的一串红,因过年回家无人浇水,回来后已经枯死,只有主干残留一丝青色。赶紧浇水。几天后竟然起死回生,又萌新芽。 只要心不死,再大的挫折都可以熬过去吧? (30)触动 “真正的人生目的离不开这两件事:探索自己的人生价值,寻找自己内在的灵魂价值。”不知是不是杨绛说的,反正不是杨绛就是鲁迅。 我觉得可以进一步阐释:探索人生价值,表现为建功立业,最大限度的释放自己的能量;寻找灵魂价值,就是永远不放弃思考,永远对自己保持忠实。相对来说,前者是外向的,拓展的是世界的宽度;后者是内向的,发掘的是世界的深度。前者需要分享,分享的人越多则越成功;后者也需要分享,却是得一知己足矣。 而宽度与深度往往是相通的,宽度足够,深度自然不差,深度足够,广度自然也跟上来了。 (31)积懒成笨 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积劳成疾,讲的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最近见到一个词:积懒成笨。第一次见到,颇觉有趣,亦觉有理。这个词和勤能补拙真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所有偷懒的人都该警惕了。尤其是我。 但,换个角度讲,懒惰和勤快,只是生活态度的不同,没有高下优劣之分。有些懒惰的人做事更高效,有些勤快的人陷入俗务之中不能自拨。宁取前者,不为后者。然而实际中各人自有天性,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第七章 无处安放的段落(6) (32)谜底 有些问题,到了一定的年龄就明白了,想装聋作哑都不行。 上帝把一些谜语放在我们几岁、十几岁、二十几岁的路上,把谜底放在更远一些的路上。只要一路走过去,总有一天,都会看到。 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死亡。没有人知道死亡会把我们带往何处。 上帝肯定知道,但他坚持对活人保持沉默。 (33)彩虹 雨很大,冒雨从教学楼冲到食堂等车,长筒袜都湿透了,贴在腿上,说不出的难受。但是,在车开进NN市区的时候,看到一条那么漂亮的彩虹,一个完整无缺的半圆,象一条巨大的桥横过天空,稳稳当当,支撑在地面上。赤橙黄绿青蓝紫。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34)如此爱 六个月的小婴儿,流涕。外婆一口吸出,吐在纸巾里。动作熟练,应该不是头一次。我假装没看见。 我问自己:假如我的孩子感冒流涕呼吸不畅,人工吸出能解决问题,吸还是不吸?答案是,不。 (35)高大上 某超市招聘,内有“鱼课技师”和“肉课技师”两个岗位,从未听说过,近前瞧个究竟。鱼课技师:负责按照顾客需求选鱼并清理处理、过称,对鱼进行养护。肉课技师:负责对猪肉进行分割,按顾客需求选肉过称。 原来就是招卖鱼的和卖肉的。 有家店面,上面写着“婴幼儿水上教育机构”。其实,就是个婴幼儿游泳馆。 去某大学,看到有栋楼上的牌子“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同事说,我们学校有水土保持专业啊,不都是地球表面那些事儿吗?众皆大笑。 许多高大上,都是包装出来的。看深点儿,看透点儿,才能看到本质的东西。包括很多高大上的人。 (36)大同世界 大同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大同世界意味着世界毁灭。不说别的,就说大家信奉同样的主义,拥有同样的理想,三观都一致,文学艺术又从何而来?世界之所以丰富多彩,正因为人人不同。 很难想象,我年轻时候的理想里,就包括大同世界。 (37)远虑和近忧 两个同事在讨论要不要生二胎。其中一个说,想要个女孩,就怕二胎又是个男孩。我觉得两个男孩也挺好的,她说长大了娶了老婆关系不好相处。哈,我还真没想过这事,远着呢。同事又问,将来两个儿子要不要让他们都留在南宁。没想过。将来和哪个儿子一起生活?没想过。 我只看到眼前的快乐,算不算目光短浅呢?不是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吗,为什么事实上恰恰相反?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38)价值 放假回老家,顺手把随身小包放在母亲床头。 第二天,母亲和大妹看到了,以为是小妹的。款式,颜色,质量,都很好,她们猜怎么也得七八百块。后来确定是我的,大妹说最多两三百块,姐姐舍不得花七八百块买包。 后来向我求证,我说八十多块,打折处理时买的。 你品,你仔细品。 第八章 追寻:意思或者意义(1) (1)追寻 追寻生命的意义,往往追出空虚。也许,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工作有意义吗?恐怕很多人不能斩钉截铁的说“有”。 生活有意义吗?买菜、做饭、重复的家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一张嘴巴忙碌,意义何在? 为什么这么忙?什么值得我们这样劳碌一生?人生真正的意义,应该不仅是车子房子和票子吧? 如果追问意义,我们每一个平凡人,大概都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生活经不住这样一再推敲。那就退而求其次,追求意思吧。这个容易些。 只要你觉得,工作有意思,生活有意思,上网、逛街有意思,写作、阅读有意思,那么,就好好活着吧。 对我而言,有意义就得有意思,有意思就是有意义。 (2)真相 渐渐认识一些真相:首先,我不可能成为伟人或者名人了,如果能成,早该成了;其次,我也不可能再错过一场或若干场惊心动魄的爱情了,生命中该来的人已来了,该走的人已走了,该留的人当然也留下了(年轻时多么害怕青春流逝而错过啊);再次,这是最悲哀的,我没办法改变自己了,是怎样的人,就是怎样的人,带着这样的烙印生活。直至走进坟墓。 那么,怎样才能快乐生活?秘诀只有一个:一只眼大大的睁着,紧盯着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幸福时刻,然后用很多时间,牛一样反刍;一只眼死死的闭着,对痛苦、忧伤、伤害、背叛、甚至生离死别,视而不见。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放大快乐缩小痛苦。 (3)分裂 每个人都是一具肉身,多套灵魂。 一个别人眼里的自己;一个想要展示在别人眼里的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还有一个,幻想中的自己。这几个“自己”,大多数不能完全重合。身体在多个灵魂中穿梭,出入无痕。这就是正常人的人生。 精神分裂,大概就是不能在几个自己中实现无缝对接。 (4)以青春换一切 一路走来,获得知识、爱情、阅历、感悟,获得工作、家庭、丈夫、孩子……很多很多。唯一失去的,是青春。令人痛惜、依依不舍的青春。 可是青春,如果不能用来获得什么,要它何用?所以,只要认真的活过了,收获了,青春就不算浪费。 (5)黑暗 每个人心中都有别人无法抵达的黑暗。必须独自面对,别无他途。黑暗中摸索,无疑很痛苦。但,只要坚信未来之光明,并保持足够健康,那一天迟早会来。 那时你的目光洞穿一切,抵达生活和世界的真相,去除了浮躁、虚伪、假相之后的真相。 只是,我们习惯了黑暗的双眼,又该练习习惯光明。 (6)难得糊涂 你苦苦寻求某一事件的真相,或者执着于发现某人的真实面目,也许有一天,会发现没有任何意义。 放弃追寻,不是因为已有答案,而是知道,你想要的,一定不是那样的答案。你不过是,在知道真相前,识相的止步。 年轻时不屑一顾的“难得糊涂”,其中有多少人生的隐痛。活那么明白干嘛呢?水至清则无鱼,太明白了,伤人,伤己。 第九章 追寻:意思或者意义(2) (7)努力 就算过去的生活是一片沙漠,我们也只能努力,从中汲取水分和营养,滋养今天的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对过去的总结和思考,决定了今天的高度。 (8)幻灭 年轻时,迷信语言。相信海誓山盟,相信语言带来的心灵慰藉。 稍长大,发现语言稍纵即逝不可挽留。恋爱时说过千言万语,一旦决裂,全归于零,连个凭据都没有。 继而迷恋文字,以为文字有形、固定,可以忠实记录心声,所有往事终会有迹可寻。可是总有一天,文字也面临同样的困境:对现实的生活,无能为力。 虚无感与幻灭感,语言和文字都无法拯救。人生,就在一个又一个的幻灭中,艰难前行。生存的智慧,应该是这样吧:接受虚无,拥抱幻灭,并拥有继续寻找下一个虚无或幻灭的勇气和能力。 (9)错位 有些事情,重在坚持;有些事情,贵在放弃。只是我们常常弄错,坚持了该放弃的,放弃了该坚持的。 但,也许这并非对和错的问题。也许在当时看来,坚持是对的,没有理由放弃。只是后来,渐渐感觉到坚持的不值。事情本身并没有变,变了的,是当事人的价值判断。就象有些放弃,在当时是必须的,到后来,却日益感到惋惜与后悔。即使,当初作出完全相反的决定,我相信,最终也会产生同样的怀疑。 时间在流逝,人在变,这就是理由。 (10)大我.小我 一生之中,总要完成一次分裂。从小我之中,分出大我。 小我是感性之我,大我是理性之我。 青春年少时,小我居于主宰地位,大我尚未显形。是以少年人多感动。 成年之后,大我渐渐显现并开始审视小我。是以中年人多感慨。 小我出自本能,大我源自思考。只有在大我的审视下,小我的一切痛苦、煎熬、挣扎、奋斗、抗争、妥协,甚至屈辱、背叛、谎言,皆有其存在的意义。 看穿了爱,依然去爱;看透了恨,不再去恨。看破了人生不过如此,却依然津津有味,享受生活赋予的一切。 小我尽情演戏,大我且慢慢欣赏。 小我宜动,大我宜静。 小我宜酒,大我宜茶。 小我宜诗,大我宜文。 小我,知人心之微,包罗万象;大我,探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于小我之中纠结的累了,想一想,那个大我。 小我,是一种修炼,大我,才是正果。 (11)想不得 活着有什么意义?好像又看清了一点:要论社会意义,基本等于零;要论家庭意义,重于泰山。 自己的职业,我始终不敢称之为事业,心虚。我那点儿知识,传授给学生,有多大意义呢?有几个人听了去,并产生了影响呢?至于育人,更谈不上。育人首先得自己有思想,还得和学生有交流、共鸣、争辩等。不敢说自己有思想。想法肯定是有的,但是不能保证正确,不说也罢。 我始终坚信,农民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创造者。没人种地,都得饿死。大学教师创造的价值,值得怀疑。最大的感受是:没有成就感。 想到这一点其实心里不太好受,所以平时尽量不去想。认认真真备课、上课、答疑,对得住良心就完了,想多了,找别扭不是? 在社会层面,谁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年轻时确实幻想过成为一个重要的人,影响很多人的生活。抛却了年少狂妄,才可以正视惨淡现实。孔子厉害吧?有人说“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有人就不服了,周公时代,难道人家白天都点蜡烛吗? 但是,在家庭层面,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为过。有时想象如果我死了,会怎么样:父母自然痛不欲生,孩子失去了快乐和幸福,兄妹肯定也都心如刀绞。老公肯定也很难过,好歹一起风雨二十年——虽然将来免不了再找一个,住咱的房子,花咱的存款,说不定还虐待咱的儿子。 想不得,想不得。除了好好活着,别无他法。 所以,我们好好活着,很多时候,既不是为了社会,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那屈指可数的几位亲人。虽然不够高大上,总算也找到点儿意义。 第十章 追寻:意思或者意义(3) (12)世人皆可怜 世人皆可怜。美人也有迟暮,英雄也会白头。普通人更如尘埃,默默的生,默默的死,仿佛不曾存在过。 设想两千年后提到现在,当如我们提到秦始皇吧?秦始皇如此丰功伟绩,三言两语也就说完了,我们这个时代,不知可会留下三言两语?一切的伟大,辉煌,自吹自擂没用。 如此一想,便觉人生的终极是无意义的,有意义的只是当下。对于社会的发展,也不像年轻时那么乐观。社会取决于人,我一想到“人”这个字,就会想:我也不过如此,对别人不要期望太高吧?但也还不至于悲观绝望,因为知道,物极必反,不合理的东西早晚挨淘汰,世界总在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虽然进十步退九步,甚至偶尔进九步退十步。 在进进退退中,保持相对清醒,已经很难得。绝对清醒,那就只有遁入空门。 (13)激情与信仰 有激情的人,不给生活留下乏味的借口。因为有激情,可以把生活折腾的多姿多彩。当然,不是每一个人对此都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激情不仅意味着创新,可能还意味着破坏。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激情,那么最好也远离激情之人。远距离欣赏火山爆发的壮观就好,距离太近,会要命的。 有信仰的人,有足够的定力承受平淡甚至平庸。因为知道这一切都是抵达信仰的必由之路。因为知道,生活不可避免的要如此,能把平庸的生活坚持到底,也是一种修行。表面上看,tA和别人一样,一样的柴米油盐,一样的上班下班。但ta的心中有一条河,缓缓流淌,河流上有着丰富的回忆,支撑着生活不会陷入绝望,又有着恒久的期待和向往——那期待和向往往往和生活无关,和眼前无关,而是关乎未来甚至来生的。 要么拥抱激情,要么握手信仰。人生才得以脱离苦海。 (14)浪费 一直有两个完全相反的命题在我脑海里打架,这么多年,不分胜负。一个是:生命是不能浪费的。另一个是:生命,就是用来浪费的。 当前一个命题占上风的时候,我就学习、考证、写东西,试图使生命充实起来;然而懈怠的情绪其实一直在伺机反扑,一旦感觉到第二个命题的召唤,就什么也不想做了。要么长时间发呆,要么捧一本小说天昏地黑,再或者,逛街。一家一家商店走下来,可能什么也不买,却累的双腿发软才罢休。至少可以在那段时间里摆脱思考,大脑受眼睛的支配。 但哪一种生活才是浪费呢?有时又分不清了。有一次考资产评估师,坐在考场里,分神了,想,这样就不是浪费生命吗?大好的时光去学这些枯燥而没用的东西。有些浪费是快乐的,有些快乐是必须以浪费为前提的。于是立刻交了卷,并暗暗发誓再也不参加这样的考试了。但长时间不看书不考试,心里又不踏实了,人生没有目标更显无聊。于是,旧业重操,丢掉的复习资料又拣起来。 也许,也许,只要是自愿的,都不应该称为浪费吧?我为自己的这些完全相反的想法辩解。 就象,《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沈佳宜说的:“我知道,世上很多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柯景腾追沈佳宜那么多年,最后还是错过。但这个过程中,他成熟了,懂得了爱,也懂得了放手和祝福。这所有的经历,应该都是有意义的吧,所以最后他才能以此经历为题,写出好看的网络小说。 所以,今后不再批判自己的生命是否浪费,只是要细细品味每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体验:成熟与幼稚、充实与空虚、幸福与痛苦、惊险与平静、爱与恨、笑与哭、离别与相见、拥有和失去……总有一天会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不算浪费,它们同样丰富了我们的人生。 这样,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许可以舒一口气:总算,没有白活这一回。 第十一章 追寻:意思或者意义(4) (15)差不多先生 好像是胡适写过一篇《差不多先生传》,批判中国人,做事不求精确,做人不讲原则,缺乏科学精神,凡事差不多就行了。我也曾经深以为然。 但是现在,我也成了差不多先生了。生活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差不多就行了;工作上,对得起良心,不失职不渎职,差不多就行了;孩子教育上,不要求特别优秀但也别垫底儿,差不多就行了;对父母尽孝,对公婆尽礼,对双方的兄弟姐妹尽情,差不多就行了;当然,对另一位,也不再苛求成为十全十美好男人,差不多就行了…… 谁都不用对我太好,差不多就行了。放过自己,也就放过别人,差不多就行了。 (16)香菜的季节 离家二十多天,阳台的花盆里一片兵荒马乱。杂草枯黄,苜蓿却绿意盎然,枯干的太阳花也冒出点点新绿。不知名的植物也来凑热闹。靠近细看,不由惊喜:竟有许多香菜,混杂其间。它们可真有耐心!在地下睡了大半年才露头! 我托婆婆在乡里的集市上买了一包香菜种子。因为我在花鸟市场买的种子总是不发芽,而婆婆种的香菜年年都是疯长。回来后,埋入土中,天天浇水,耐心等待。我知道香菜的发芽期较长,至少要半个月以上;但是,半个月过去了,二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毫无消息。一根芽都没有。失望了,继续养草。 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它们来赴春天之约了。那么,是我播种的季节不对了? 我们的人生中,可还有不曾发芽的种子?可还等得到发芽的季节? (17)片刻清醒 有一次,看一本关于宇宙的书。突然感觉到,地球在宇宙中也是很脆弱的微不足道的存在,任何一点不利的外因,都可能导致毁灭。宇宙中,这些方生方死的星球到处都是,地球又有何特别呢?在这随时可能毁灭的星球上,我们拼尽全力争取的一切,又价值几何呢? 那片刻的清醒,实在难得。即便我还糊里糊涂的活着,我也希望,偶有闪电照亮漆黑的夜空。 第十二章 每一句话,都和梦想有关 1、职业倦怠和人生倦怠,也许会同时袭击人到中年的这一群吧。做一些有挑战性的工作,也许有助于应对倦怠。但是,人都有懒筋,要想跳出舒适圈可不容易呢。 2、每一天,每一件事,单独来看并无重大意义。只有放在人生甚至历史的长河中,才能看出意义。但悲观者只能看到更虚无的虚无。 3、有时,最美的风景,正是在误入歧途时遇见。然则何为歧途?何为正途?见仁见智,且存乎一念之间耳。 4、我们脚步匆匆,是为了领略更多的风景。结果要么错过更多,要么囫囵吞枣不知其味。慢下来,好像越来越奢侈。 5、每天总有各种事情,有些是乐意做的,有些是讨厌的。我选择先做讨厌的。不然,脑子里老是想着讨厌的事情,乐意做的事情也乐意不起来。 6、忙碌的目的是为了挣得闲暇时光。然而,很多人忙成了习惯,都不知如何消化闲暇了。 7、会思考,才能称之为人。然而,人人都很忙,抽不出时间思考。很多时候,胡思乱想一番就代替了思考。 8、懂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懂得未必相信,相信未必行动,行动还有个持之以恒。 9、梦想是人生最后的堡垒。 梦想可以扫除一切私心杂念。 心中有梦想,才能眼中有光芒。 我想成为孩子的骄傲。这是我最大的梦想。 10、人生压力各不相同,其实最终都是来自于,岁月不饶人。 如果不抓紧时间做喜欢的事,时间就会被不喜欢的事填满。 11、如果不曾追求过成功,那么,连失败都没资格谈起。 如果不曾有过波澜壮阔的生活,那么,有什么资格感叹“平平淡淡才是真”? 12、人生修炼到一定高度,就会越来越简单,只剩下最低目标和最高目标。最低目标是吃好睡好锻炼好;最高目标是人生梦想。 其余七七八八的东西,统统让步。 13、要坚持一些东西,就必须放弃一些东西。 14、人生的价值,在于宽度和高度;灵魂的价值,在于深度和密度。 15、不要焦躁。成功如果那么容易,成功就不值得欣喜。努力的过程更有意义。越是困难时刻,越是要沉住气。 16、心有梦想,才能眼里有光,平凡的生活才值得期待。 17、人生有四种走向:高开高走,高开低走,低开低走,低开高走。幸福感和成就感最强烈的,是低开高走;最悲摧最无奈的,是高开低走。 孩子的学习成绩亦如是。 18、有的人需要大舞台,很多观众。我的舞台在心中,自己是观众。 19、这世界很卷。但也可以选择不卷。或者不要卷得那么积极。 卷得最早的,和从来不卷的,最为淡定。 20、人人都鼓吹干货。 水灵灵鲜嫩嫩的的生鲜受冷落了。 第十三章 幸福与痛苦 1、小时候,核桃很少见。偶尔得到一颗,小心砸开,一点一点用针挑出来吃,香甜的滋味久久回味。 有钱了,买了一箱,准备每天吃两颗,据说营养价值很高,对哮喘有缓解作用,还能使头发乌黑亮泽……总之好处多多。 半年过去,一箱核桃,吃了不到十分之一。太腻。碰也不想碰了。相比于小时候对于核桃的感觉,真的很难判断,哪种感觉更幸福。 2、幸福不幸福,知足不知足,不在于人前笑的多么欢实,而在于,独处时会不会露出微笑。 人生的酸甜苦辣,永远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3、判断幸福不幸福,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准:是否吃得香睡得着。吃得香睡得着,表明身体健康无病痛,心理健康无纠结。我们追求这样那样,最终也只为换得一个,身心健康。 如果更进一步:粗茶淡饭吃得香,陋室空床睡得甜。如此,则临超凡脱俗之境,虽红尘扰扰,与我无干矣。 4、真正的幸福,是心甘情愿的平淡,而非无可奈何的屈就。这是一个平凡的时代,大奸大恶、大贤大智都不容易产生。平凡的土壤,平凡的种子,只能收获平凡的果实。 这平凡的果实,你甘之如饴,就是幸福;你味同嚼蜡,就是不幸。 5、在菜场买东西,有的人态度和善,买不买都不伤和气;有的人,你问价他爱理不理,你走开他又很生气。我总觉得,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是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会乱发火。也许他正陷入恶性循环:因为戾气太重而掩埋了幸福,因为幸福的失去而加重了戾气。 赶紧检讨一下自己,把一些尚未成形的戾气暗杀掉。 6、一边脚踏实地的生活,一边天马行空的幻想。不因生活的烦恼而放弃幻想,不因幻想的破灭而疏离生活。那么,“即使生活给我太多痛苦和折磨,我还是觉得幸福更多。” 7、幸福可以很简单:碗里有肉,锅里有汤,心中有远方。醉有梦想,醒有方向,半醉半醒有诗行。 8、一个不幸福的人,不可能给亲人们带来幸福。相反,倒会成为亲人的心头重担,尤其是父母。孩子不幸福,父母怎么可能幸福呢? 9、应该相信,每个痛苦后面,都尾随着一个幸福。这样,才有继续前行的理由。 10、很多时候,我们自以为的痛苦,只不过是一堆低品质的烦恼。 11、痛苦,总是浓墨重彩;而幸福,常常是轻描淡写。 是以,我们常常记得住痛苦,忽略掉幸福。 是以,即便痛苦只是调料,人们也会因它而忘记主菜的味道。 12、痛苦让人深刻。但是,没有人需要这种深刻。 我们更渴望快乐,哪怕那快乐太浅薄。 13、幸福与痛苦,只在一念间;珍惜与放弃,只在一念间;疏远与亲密,只在一念间;天涯与咫尺,只在一念间。 14、一个人生活是否幸福,和对这个世界的态度有关。老是觉得人欠我,幸福注定无处可寻;时时有感恩之心,则寒冬也如阳春。 15、人生很多痛苦,不过是作茧自缚。 有的人,破茧成蝶;有的人,死在茧中。 16、能够说出来,并且有人听有人懂的那些苦,不算真正的苦。真正的苦,说不出,也无人可与之说。那些苦深藏心底,经年累月,逐渐长成身体的一部分。 无法割舍,生死相随。 17、人生难免受伤。伤在皮肉,十天八天;伤筋动骨一百天;伤及五脏六腑,那就全凭运气和定力了。 若能熬过此劫,必能坚定从容,获得更强的免疫力;过不去这个坎儿,那么,整个人必因此垮掉,生活、精神都摆脱不了受伤的痕迹。 18、唯一能够解除你痛苦的,也许就是令你痛苦的那个人。但tA既然舍得你如此痛苦,想必并不关心你怎样痛苦。 19、所谓感同身受,永远是一种夸张。有一位母亲,失去最爱的儿子,她向朋友诉说痛苦:“一想到儿子就感到天旋地转,活着都没意思了。”她的朋友,泛泛安慰几句,却又好奇,天旋地转是什么感觉?这位母亲,从此再也不向朋友诉苦。当然她这位朋友有点二,但就算不二,非常有同情心,又怎么样呢? 对自己而言天大的痛苦,对别人却可能无关痛痒。反过来,也是一样。 20、网上的一则消息让人揪心。成功,可是不幸福,成功有什么意义呢? 成功不一定幸福;幸福才是最大的成功。 21、记住什么,忘掉什么,其实并不由自己说了算。你记忆的筛子里留下什么,岁月自有标准。如果什么都没留下,可能的原因是:太幸福,幸福的生活风平浪静,没有大起大落,所以都在筛孔里漏掉了;太顺利,做任何事都水到渠成,没有阻力,也就激不起浪花。 但是,幸福和顺利仍然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我们也都愿意,祝福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新的一年,愿你幸福,顺利。 22、人生大抵可分三段,前二十年需父母养活,最后二十年需子女照顾。只有中间三四十年,上养老下抚小,是最辛苦的一段。然而,最幸福的,最值得回味的,也是这大力付出的一段光阴。能付出是幸福的。我们最爱的,往往也是我们为之付出最多的。 第十四章 一个俗人的宗教观 所有的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点:许你一个光明无忧的来世,但必须放弃现世的享受和自由。比如斋戒,比如吃素,比如各种仪式和禁忌。 我们不信佛,不信基督,不信真主,也并非无神论者,只是因为,不愿为虚无缥缈的来生而放弃今生的自在。享受惯了,自由惯了,懒得因为信奉什么而受约束。我们这样安慰自己: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天知道,佛祖在哪里。 佛教要求人四大皆空,无欲无求。但信佛就可以做到吗?信佛的本身,就是有欲有求。求佛带来今世的平安荣华,求佛超渡往极乐世界。与俗人之欲,殊途同归。何必来一层宗教的包装?不如万事随心。 朋友近年研习佛教,日渐痴迷。因见我浑浑噩噩,混天度日,总想点化。每次聊天,养儿育女、衣食住行之类,还挺谈得来;一到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人生观价值观之类,话题就会向宗教转移,分歧立显。 “你应该看一些佛教的书。至少研究一下楞严经。” “那么多好看的书,都还看不完,我可不想费时间去看不感兴趣的书。” “你不想修一修来世吗,不想摆脱六道轮回吗?” “我对前生和来世都不感兴趣,只对现实的生活感兴趣。你研究来世,我只研究今生。” “那你不相信因果吗报应吗?” “如果有因果,那我就承受。顺其自然。” “你不相信有地狱吗,你知道地狱有多可怕吗?” “地狱也只有十八层。我不做坏事;如果把我打到十八层,那些大奸大恶之人何处安置?” 见我如此冥顽不化,朋友只有含笑不语了。我意犹未尽,还要补充:“人生的确短暂,几近虚无。有宗教信仰,可以使灵魂得到寄托;但对于我而言,更看重今生的质量。” 每次争论都无果而终。但这不影响下一次又开始相似的话题。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令我迷恋:春花秋月、山川树木、美食华服、诗词歌赋……至少目前,我不能对这些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去研究一种虚无缥缈的经书。而在朋友眼里,正是这些,乱了我的心,不能静下心来思考更深层次的东西。吾乃俗中之尤也。 关于轮回,我也想通了。大多数信佛者,只为摆脱地狱或轮回,境界未免太低。倒不如一切随缘。得大自在者,无论在天、在地、在轮回,都是修行之路。 若真有来世,那就变猫学猫叫、变狗学狗咬、变个蚂蚱就蹦跶。反正,喝过孟婆汤,前世的记忆就没了,都是全新的开始。再者,若真有因果,则我前世积了多少德,才修得此世为人?既为人,不在这滚滚红尘中痛痛快快打几个滚,岂不枉走一遭? 还有还有,如我信佛,自今茹素,则儿子想吃糖醋排骨怎么办?难道我做他吃,他吃我看?辛苦那么多年,终于混到有肉吃的日子,却要退回去天天吃青菜豆腐,算了吧。 我坚信,信不信佛,都不影响来世的命运——假如真有来世。若真的有佛,他定是慈悲为怀,超度一切苦者、怨者、善者、恶者。又或许,他定是铁面无私,引善者超生,令恶者堕落。如果,只把信佛之人升入天堂,而把不信者打入地狱,那么,他不过是一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昏君兼暴君,怎值得众生仰望?地藏王菩萨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有此境界,才堪为佛。有此佛在,怕个甚? 况且,若世间人都修成佛,则此地球何以存在?只有佛的宇宙,未免太乏味。天堂果然那么美,七仙女为何还要下凡,冒死品尝这人间烟火? 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无过于监考。世界上最最无聊的事,无过于监考英语等级考试。不能看手机,不能看书,不能出门走走,不能说话交谈,只能不时的看看墙上的钟表,时间仿佛停止了。由此想到,没有任何事可做也是一件痛苦的事。 所以我坚决不信某些宗教,说今生修炼来世成仙成佛,脱离苦海,永远无忧。那样的状态,和死亡又有什么两样呢? 在外面。忽然有个人轻轻拍了拍我肩膀,一看,是位戴口罩的中年妇女。她问我了解圣经吗?听说过。她问愿不愿意加入她们的福音会,一起接受上帝的拯救?我说:“目前不行,我还没信呢,所以这个上帝是你们的,不是我的,”她说:“上帝是我们大家的,他要来拯救我们,可你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拯救,你怎么能得救呢?”我说:“信不信上帝,不是别人说了算。我也不会接受别人的说教。等有一天我自己信了,那才算。”她见话不投机,就走开了。 如果有一天,什么都不信的人,突然信了。那一定是感应到了神的力量,或者从某位信众身上看到了神的力量。舍此,别无他途。 第十五章 孤独与寂寞 生命里有不可言说的孤独。用力咀嚼,悄悄咽下。假以时日,精心呵护,最后都会变成珍珠。当然,也有很多,变成粪土。那也很好,庄稼缺了粪土可不行呢。 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认识孤独,抵制孤独,习惯孤独,进而享受孤独。 曾经有个口号很流行:理解万岁。那时年轻,渴望理解,好象自己多深奥似的。人至中年,却很少再听到这个口号。也许,这个口号在年轻人中仍然流行,只是我已再世为人,对此不再感冒而已? 为什么年轻时渴望理解,到了一定的年龄却没了这种渴望? 原因之一,大概是已经认识到,理解是一种奢望。人人都是一座孤岛,心与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路径。理解的,无须口号,自会心心相印;不理解的,再多口号,又能如何? 原因之二,理解与否,原来并没有那么重要。理解又怎样,误解又如何?年轻时害怕孤独,所以渴望理解;到了这把年纪,应该早已习惯甚至喜欢上了孤独的味道。生活,归根到底是由自己完成的,若内心充实定力强大,自己能够理解自己就够了。 原因之三,如果所有的人都理解你,也许并非好事。只能证明你单纯的近乎肤浅。年龄一大把,总得有一些独有的感悟,若事事皆可对人言,事事皆求别人理解,无异于自己八卦自己,已涉无聊。 要想彻底摆脱孤独,只能凭自身修炼。所谓摆脱孤独,即是学会与孤独相处。假如孤独是可以享受的,又何必摆脱? 孤独与寂寞不同。孤独深刻,寂寞浅薄。孤独其实是身孤独而心不孤独,寂寞是身无聊且心无聊,或者身热闹而心无聊。孤独可以成为享受,而寂寞,只能是一种折磨。 想起大学时流行的一首歌“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矫情!寂寞能大声唱出来吗? 第十六章 男女有别 1、女人最讨厌男人炫耀新欢;男人最无法忍受女人怀念旧爱。 也许暗合了这样一种心理:女人总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所以不能容忍他另有新欢;男人却希望自己是她的第一个,所以不希望她曾有旧爱。 2、女人的友谊表现为互相赞赏,男人的友谊却往往表现为互相掐架。无论是微信群还是qq群,掐的最凶的那几个,往往关系最铁。对此,我尚未找到合理的解释。也许是,女人更较真儿,只能正话正听,反话反听?也许是,女人天性缺乏一些幽默细胞,不容易从互掐中体会到友情的快乐…… 3、每个女人,每个月大概都有两个烦恼周期:一个是生理的,一个是心理的。两个时间并不重合。前者不过是麻烦些,可怕的是后者:忽然觉得世界不可爱,生活没意思,或者万念俱灰,人生虚无。想起往事种种,除了悔恨就是怨艾。想起最亲的人,父母丈夫和孩子,也是只想到其不好的一面,并且越想越难过。 给父母打电话,尽量避开那几天。丈夫和孩子避不开,只能时时听我河东狮吼。或者,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过了那几天,没事儿了。日常的一切又充满美好或幸福的味道。 不知道男人有没有烦恼周期。即使有,也不会这么明显。 所以,这个世界,凡是需要理智的地方,都是男人的世界。比如官场。 4、恋爱中,动辄以分手相要挟的是女生,最后甩手离去的却往往是男生;婚姻中,常常把离婚挂在嘴边的是女人,最后毅然决然离掉的,是男人。其实,分手、离婚并不是女人的本意。真要分手,说一次就够了,何至于一说再说。女人只不过是觉得爱情有点变淡了,想要男人再多一点爱,多一点关注。但是,慢慢的,就弄拧了。谁都不知道拧在哪里。都是一肚子的委屈。没什么好说的,男女有别,完全是两套不同的思维方式。 5、如果,男人对女人说:“谢谢你,因为你,生活更美好,我才变得这么优秀。” 女人,你千万别得意。好好想想,什么时候,我们会听到大量廉价的感谢?闭幕式啊。他不过是告诉你,属于你的美好阶段已经过去了,你最好识相点,自动离开,为这段感情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所以,那首曾经风靡一时的《小芳》,其实很无耻。尽管旋律很美:“谢谢你给我的爱,伴我渡过那个年代。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今生今世我不忘怀。多少次我回回头看看走过的路,衷心的祝福你,善良的姑娘;多少次我回回头看走过的路,你站在小村旁。”话外音是这样的:“谢谢你给我的爱,在我最无聊的时光给我欢乐;明天我要进城啦,开启新的生活;你,大眼睛长辫子的姑娘,请乖乖站在原地;不要跟着我,不要粘住我,请永远站成我记忆里。” 6、有的女人,用男人证明自己。男人的评价和目光决定她的价值。有的女人,用自己证明自己。男人的认可不过是锦上添花,不认可也无所谓。怎样证明自己,是一种选择,不存在对错。就象男人,有的用事业证明自己,有的用女人证明自己。但如果韶华已逝,却还须仰仗男人来证明自己,那未免太可怜。 所以,三四十岁的女人为什么在男人眼里变得不那么可爱,除了红颜不再,更大的原因是,女人不再随便崇拜男人。无须仰仗,自然不必崇拜。 7、嘴巴忙起来,脑子就闲了。所以,女人摆脱苦恼的方法有二,一是拼命吃,二是拼命说。而男人比女人更快乐,原因大概在于男人的健忘。很少见男人沉湎于往事。他们活在当下,脚踏实地。女人常常活在过去,不能自拨;或者活在未来,虚无缥缈。 8、学校里有几对老夫妇。我刚来南宁时,他们都才六十几岁,健康状况都不错。十几年过去,老太太还是当年的老太太,老先生却已不复当年的老先生,老态龙钟,步履蹒跚。走在一起,老先生像是风中残烛,老太太犹是傲霜寒梅。 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男人停止生长,而女人马不停蹄的老去。年轻时挺般配的夫妻,看上去不般配了,女的渐成豆腐渣,男的还是一朵花;年轻时鲜花牛粪般的搭配,现在却顺眼了。 五六十岁之后,情形开始逆转,女人停止衰老,男人却在加速衰老,仿佛要把过去二十年积攒的衰老一下子捞回来。 七八十岁,女人大多还能生活自理,男人,一部分已经先走一步,剩下的,也老的不堪入目了,没有老太太的照拂,活得过今天活不过明天。 这真是,风水轮流转。谁都别逞强。 第十七章 知己.朋友.闺蜜 知己的最高境界是知音,互相欣赏;朋友的根本要义是相爱,互相扶持。 年轻时曾以为,知己,就得无话不谈,朋友,就得两肋插刀。总而言之,关系必须异常的亲密。成年之后,不再倾心于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所谓“知己”、“知音”,绝不能是亲密的。过于亲密是成不了知己的,就算一时成为知己,最终也会互相厌倦或者无意中而互相伤害。这还算好的。更有反目成仇,你掏心挖肝时的肺腑之言,正成为最方攻击你的武器。 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互相欣赏对方最美的部分。就像伯牙与子期,也只是于琴声中互相留恋,琴声之外各走各路吧? 三观不同的人,只会越走越远。 年轻时热血沸腾,感情充沛,三观尚未定型,交朋友,只要性格相投即可。年岁渐大,大浪淘沙,最后还能聊得来的,只剩下三观相近的人。 什么叫“道不同不相为谋”。老话有道理。 朋友的距离,是友好而不亲密。友好,无论何时均互有善意,有事情可以彼此拜托。两肋插刀?算了吧。我做不到为别人两肋插刀,也不敢让别人为我两肋插刀。那得是多大的情分啊——除了父母为子女,除了初恋时的少男少女,我不信这世间还会有如此深情。 有些朋友,曾中断联系多年,重逢仍无陌生之感。有些虽有联系方式,但平时并不联系,至多,在我返乡时,相约一见。一夕畅谈,杯酒言欢,分别之后,两不挂怀。我多么喜欢这样的朋友啊,这样的清淡如水。 这样淡如水的友谊,自然也曾甘若醇。岁月荏苒,逐渐就淡如水了。然后才明白,这才是人间至味。没有一种友谊,能永远甘若醇。不是不愿,而是不能。跟爱情一个道理,永远甘若醇,能醉人,亦伤人,最终成为负担。 当然,也有一些,修成了醋,那就只好弃之不要。 理想的朋友,是各自在岁月安好中前行,各自修炼。偶尔相见,除了交流柴贵米贱,也还有各自独特的心灵感悟,这才是奉给朋友的至宝。 与朋友分手,我总是说:“明年见。”有时嘴里不说,心里也在这样说。朋友嗔怪我,怎么一推就是一年。她不知道,我早已习惯,以年为单位安排离合。山高路远,相见不易,但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许是我从小俭省惯了,有钱省着花,有衣细着穿,友谊,我也愿它,细水长流,伴我一生。 有时会略有惭愧,以我如此疏懒之个性,逢年过节连个短信都懒得发,半生下来,竟也积下一小把的友情。不多,只有一小把,可以安安生生放在心坎里。说不上肝胆相照,不过彼此欣赏,互相懂得。这就够了。 闺蜜,不知是不是更应该写作“闺密”,闺中密友的意思。 朋友,多是精神上的扶持与欣赏。闺蜜,更体现生活上的彼此参与,相互为伴:一起逛街,一起美容,一起研究今年的流行色,一起分享彼此的小秘密……不如此,何以“蜜”或“密”? 有些人不适合与人近距离相处,所以没有闺蜜,比如我。如果非说有,那么,文字就是我的闺蜜。 看过一个新闻(如今已成旧闻),有人因嫉妒闺蜜的幸福而杀死了闺蜜,庭审时竟然毫无悔过之意。闺蜜这个词,一点也不甜蜜了,甚至有点毛骨悚然。 有一种痛苦,叫“闺蜜过的比你好”;有一种危险,叫“你过的比闺蜜好”。 第十八章 物质.精神.灵魂 物质与精神,是这样一种关系:当一个人精神充实了,对物质的需求就会减少;精神空虚,没着没落,只有靠大量的物质来弥补。 物质满足与精神满足有根本不同的后果:物质的升级会令人胃口大开,最终“欲壑难填”;精神的满足带来宁静与欢乐,于是“知足常乐”。 物质、精神、灵魂,是递进的台阶式的关系。物质必须进化成精神,才有可能进一步转化为灵魂。物质是人的本能,精神是后天的修养,而灵魂,那必须要吃一些苦才能到达。物质之苦,让人惜福惜物;疾病之苦,让人珍惜健康;爱情之苦,让人看清两性;精神之苦,让人拥抱孤独。如此,步伐才会越来越从容,人生渐渐云淡风轻。那些苦,只要当初没有压垮你,迟早它们会进入灵魂,影响整个人的精神面貌。 吃了一堆苦却什么收获也没有,只能说愚不可及。 现在的孩子,物质上吃苦的机会很少了。一是整体社会条件变好了;二是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宁可自己吃苦也不肯委屈孩子;三是,有些父母当年吃过苦,现在要加倍补偿给孩子,要给孩子一个十全十美的童年。 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孩子吃一些苦。不吃苦,怎知甜? 物质带来的快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一种是放纵,一种是节制。大手大脚花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是为放纵;能省则省,有钱而能克服花钱的欲望,以最少的钱来安排生活,是为节制——但是因贫穷而带来的斤斤计较除外。 放纵的快感无需解释,因为自由;节制的快感却有些复杂,来源于自己战胜自己——实际是战胜自己的欲望。为什么节制的人容易赢得别人的尊敬?因为人人都知道,世界上最难的就是战胜自己。 年轻时,物质更容易带来快乐——因为物质缺乏;随着年龄渐长,基本的衣食住行都已得到保证,物质越来越不容易带来快乐。现在的一顿大餐,不如年轻时的一碗鸡蛋面;现在的一件衣服,可能还没怎么穿就厌倦了,而年轻时的一条喇叭裙,可以穿好几年。所以,就算不差钱,完全建立在物质上的快乐又有多少含金量呢?若无精神上的寄托,很容易陷入空虚之境。 我尊重这样一种物质态度:自己节俭度日,亲人需要时却能一掷千金;对任何浪费都心怀不安,对公家的东西和对自家的东西一样珍惜,包括公家的水、电、纸张……总之,过一种低成本生活,却并不以此为苦。 qq上有人签名:“金钱能解决我99%的烦恼。”留言甚多。 假如真有了很多钱,解决了这99%的烦恼,生活是否从此无忧无虑了呢?肯定不会。因为,新的烦恼会出现,有些可以继续用钱解决,有的仍然无法用钱解决。可以想象,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甚至钱越多越不够用;而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往往才是最重大的问题。 所以,钱,解决烦恼还是带来烦恼,关键要看人。有些人是金钱的奴隶,有些人是金钱的主人。这个,跟钱的多少关系并不大。 我们一辈子的努力,应该是从奴隶到主人吧? 第十九章 假如我中了五百万 经常梦见捡钱:到处是硬币,这儿一个,那儿一个,没走两步又是一个。我心花怒放,不久就捡了半口袋,心里盘算着该有十几块了。我还指挥老公和儿子一起捡,边指挥边说:“这个路口,下个路口,还有对面那两个路口,客流量最大,硬币应该最多,明天一大早就来捡。”闹钟响了,我的发财梦被迫中断。 这样的梦,年年都会做几次。平时在路上,见到一毛钱的硬币,我也总是要捡起来.有时指甲刚剪过,那一毛钱还真不好捡。这样一个锱铢必较,连做梦都只敢捡一毛钱硬币的人,也奢谈“假如我中了五百万”,有点好笑了。好笑归好笑,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设想过这个问题:“假如我中了五百……” 有段时间,老公感叹自己收入太低。同事跳槽收入翻番,他也心动了,但是听说那单位很忙,天天加班,周末也要加班——简言之,有时间挣钱没时间花钱。我劝他:“钱多钱少,够用就好.年轻时咱也不是没拼过,四十多岁了,不能那么拼了,错过了孩子的成长,损失了健康,多少钱也换不来。”也就罢了。 不过,男人就像孩子,他又开始幻想:“如果中个五百万就好了,我就不上班了。”“不上班你干什么?天天在家上网,混吃等死?时间久了也没意思了。而且,坐吃山空,你以为五百万可以保证一辈子?面对不断下降的数字,总有一天你会陷入恐惧,重新出门挣钱,而那时你和社会脱节太久,可能已经失去了挣钱的能力。”辩论当然是我赢,不然我也不叫“大辩”了。 假如我中了五百万,会怎样?我会对所有人隐瞒这一消息,包括父母老公和儿子。我相信这是一种真爱,一种保护。我更不会把这些钱分给兄弟姐妹。他们都是勤劳的人,靠一双手挣饭吃,也挣尊严。平白给他们几十万,只能带来灾难,他们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以及乐趣,甚至造成夫妻反目,家庭破碎。 我也不会用这钱换豪车别墅。因为一旦换了豪车别墅,这五百万大概也就清零了,但维持豪车别墅的生活却需要更高的成本,我这工薪族只怕承担不了。而且,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圈子,我不可能仅凭一辆豪车一栋别墅挤进富人的圈子,却有可能从此失去自己熟悉而且信赖的平民圈子。 五百万我可能放在银行,不投资,也不消费。也许会捐出一部分给真正有需要的人,但一定要匿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余下的钱,不到性命攸关的时候,绝不动用。如果到死都没用到这笔钱,那我就在死前大大方方捐出去,做一回名人。当然,如果是突然死亡,这笔钱就当给银行做贡献了。 “总之,我不能让这五百万毁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坚定的说。好像那五百万随时会砸过来似的。 第二十章 再谈钱 刚来南宁时,常逛梦岛。不进梦岛,不知道钱少。且不说珠宝首饰,单是衣服,定价在三位数的就不多,四位数是主流。打完折也是四位数。一件比较顺眼的大衣,一翻价格牌,脑子里一闪:我一年孝敬父母的,也不过一两件大衣钱,他们就过的那么满足舒心了;又看见一件手感不错的羊绒衫,换算瞬间完成:父亲那一帮放羊老汉,一年到头忙活,老羊肯下崽,小羊没毛病,最多也只挣这么一件羊绒衫。这样一换算,买啥都烧钱。 粗粗估算了一下自己的收入:如果在梦岛这样的地方消费,养活自己,问题不大;可是,养儿子、养父母、养房子、养车子,就别想了。而且,我会觉得自己很穷很穷。 但是,别急!在上一种换算的同时,还有另一种换算:在梦岛买一件大衣,在普通的服装店里,可以买五件,质量款式不差到哪里;若是到官塘,买十件不在话下。从梦之岛出来,什么衣服都觉得便宜!平时几百块一件都嫌贵的衣服,此时一想,不过是梦岛一个零头,立刻毫不犹豫买下。如果去官塘呢,便宜的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了。 所以,钱多的人去梦岛任性,钱少的人去官塘任性。从根本上来讲,这两种任性没有本质的差别,只要你想的通。李嘉诚最任性了,身家亿万,够有钱吧,穿20元一件的t恤。让我们普通人可怎么活?本来我觉得20元的t恤挺好的,他这样一买,我都不好意思再买了。 还是觉得官塘更合适我。这些年很少去梦岛了。 在这个“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的世界,估计没人嫌钱多。我们希望存折上的数字不断攀升,但又总觉得它达不到我们预定的高度。攀升带来安全感,攀升的太慢又带来紧迫感。 钱可以带来一定的安全感。首先要保证衣食无缺,进一步要求居有屋出有车,还要有一定的预备金抵御风险。到了这个程度,还要十分迫切的赚钱,要么是过于贪婪,要么是缺乏安全感。贪婪是人性之一,但是人应该有能力克制这种人性;至于安全感,金钱带来的安全感其实极不安全。最高层次的安全感来自强大的内心,无论这世界怎样变幻,心中有一个笃定不变的自我;其次来自于身边最亲密的人,爱人孩子,父母兄弟,彼此之间的信赖与互助;再次,才是金钱。所以,完全靠金钱堆砌起来的安全感,是非常脆弱的。 对一般人而言,挣一份温饱,或者挣一份不算寒酸的生活,并不是很难。但是,要挣大钱,那就要相当的智商情商,要动脑子,甚至要殚精竭虑。想轻轻松松挣大钱,也许只能挣来陷阱。所以,先考虑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再考虑,愿不愿意,为了挣钱而费如此心力,甚至毁损健康。也许,我们挣钱是为了防病,但是,因挣钱而落下的病,又该怎么说呢?而且,钱能治病,却救不了命。如果真患了绝症,多少钱都填不满无底洞,不如随它去吧。 人过四十,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都已定型,衣食住行都有保障的情况下,钱多钱少其实已经对生活质量没太大影响。 第二十一章 还谈钱 有钱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再想钱。但也可能相反,钱越多越想钱。 母亲突然问我:“一个亿是多少个万?”因为她看新闻,有个贪官贪污了2.2亿,被抓起来了。她对“亿”没有概念,不知道那是怎样一堆钱。 我说:“一万块你见过吧?就是那一沓。一亿,就是一万沓。” 母亲想象了一下,不由的感慨:“贪那么多钱干啥,一辈子也花不完啊。这下整进去了,钱也花不成了。” 我也有同样的感慨。每当从贪官家中搜出成麻袋的钱,我都感觉不可思议。这还是人吗?这分明就是贪吃蛇,并且是不知饥饱的贪吃蛇。这样的人,怎么就步步登高,实在是令人不敢深思。 小富即安这个词,一向略带贬义,形容一个人没有远大志向。但是最近我对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这和知足常乐不就是一个意思吗?小富即安,对物质没有过高的要求,温饱有余即安心止步,把更多的时间和心思转向精神领域。现实中更多的是,小富者谋大富,大富者欲敌国,生有常而欲无止。悲夫。 放假回来,煤气灶打不着火了。换了电池仍然打不着。老公说去买个煤气灶吧。立刻就要行动。我说,不如先修修看,也许毛病不大呢?联系维修师傅,人家还没上班,不过提醒了我们一下,是不是新电池头上有个塑料保护壳?一看,果然。去了保护壳,一切正常了。除了感谢师傅,也庆幸,又省了好几百。以前都买南孚电池,没这个保护壳,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 有个在农村的朋友,孩子读初三,她在网上见有人直播卖辅导书,感觉不错,帮孩子买了两套。不仅买了初三的,还买了高中的。朋友只上过两年学,终生以小学都没上完为憾,对孩子的学习格外看重。但现在买高中的辅导书,也太早了吧?有些知识点也许会过时。不如到时候按老师或者孩子的要求去买。一套书好几百块钱,如果用不上岂不可惜?她听我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问我怎么办。 我打开她的网页,发现还没发货,就帮她点了退款,把高中那套退了。 生活中许多钱都是冲动之下花掉的。跟其他冲动一样,放三天,就没事了。 广场上,几位熟人闲聊。其中一位说想买辆车,不知买什么牌子。另一位说:“买奥迪A8,那个车好,也不贵,才七八十万。”我们都笑,富婆就是富婆,七八十万,口气就跟七八十块一样。她也笑了,跟我们解释:“我们做生意的人,就是要打肿脸充胖子,在家里哪怕天天喝白粥,车也至少要五十万以上的。现在我也没钱了,不敢乱花了。”当天晚上我们还见她在旁边的房产中介咨询呢,她说最近房价降了,想买套二手房,过段时间经济好转了房价肯定上涨,再卖出去。 这可能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有钱的了。学区房至少有两套,小车两辆,都称得上是豪车。却还在想各种办法挣更多的钱。不得不说,有钱人自有有钱的道理。 不必羡慕嫉妒恨,天生没长那根筋。 连写三篇和钱有关的文章,有掉进钱眼之嫌,也有自命清高之疑。我只是觉得,一辈子总在追求钱,挺没意思的。当然,我会努力工作,保住自己的饭碗——不然,自命清高都没资格了…… 第二十二章 炫耀 亦舒说:“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并没有自卑感。” 这段话象一根针,大部分人都有微微的刺痛感吧?因为,很多人,都在有意无意的炫耀所拥有的,借此回避所欠缺的。 孩子的炫耀很坦白:“我妈妈给我买了五条裙子,你有几条?”“我爸爸会设计大坝,你爸爸会吗?”“妈妈给我买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生日礼物,你有生日礼物吗?”…… 孩子的炫耀更多体现在物质上,而物质是爸爸妈妈提供的,所以是直接的拼爹。成人不那么幼稚,就算真的在拼爹,说出来也是自己的努力, 成人的炫耀,也巧妙的多,不动声色。“最近出去转了转,北欧四国没什么看头,不如意大利。”“最近又折腾了个小店,挣个零花钱,闲着也是闲着。”…… 炫耀之人,必有虚弱之处。原谅吧,同情吧,因为,我们原谅与同情的,就是我们自己。而每一个容易听懂别人炫耀的人,同样也是虚弱的。内心强大者,不炫耀,也不容易感觉到别人的炫耀。因为他不和别人比,至少不和一般人比。 还有一个词:炫耀性消费。反思自己,还好,几乎没有——炫耀性消费大都是高消费,而节俭几乎是我的本能。但是,延展开来,炫耀性读书,炫耀性写作,有没有呢?不敢保证。 人生真是一场秀,不秀这样秀那样,总得有一样给自己挣脸面的东西。这样一想,也就坦然。凡夫俗子一个,和光同尘也罢。 第二十三章 你焦虑吗 这几年的社会焦虑好像特别突出。收入、房价、教育、职称、容貌、身材,等等,皆可成为焦虑的对象。淡定从容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都火烧屁股似的追着赶着。 某个二线城市的楼盘,一年时间单价疯涨了近一万。总会有人后悔:一年前果断出手该多好,轻轻松松赚个百把万,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年。问题是,假如,我是说假如,真的炒房成功,你会因此少奋斗十年吗?也就是说,你会因为多赚了这一百万,而提前十年退休吗? 答案是否定的。我还没见过因为多赚了一笔钱而提前十年享受生活的。我只见到,因为轻松赚到了大钱,会勾起更强的赚钱欲望,更疯狂的进入下一个赚钱周期。本来觉得,退休后有几十万老本儿,就可以悠哉游哉了;现在觉得后面必须再加个零,才能保证高质量的退休生活。为此,情愿再奋斗十年。看看,看看,说好的少奋斗十年呢? 本来,这个年龄都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年轻时的迷茫已远去,年老时的衰弱尚未到来,正是人生的黄金时段,应该最幸福。就我周围的大部分人来看,大家都衣食无忧,有房有车,孩子健康成长,只要不跟别人比,过得都挺好。就算比,不要老是往上比,也应该适当往下比。如此,心态自然平衡,焦虑也会减轻不少。但事实是,焦虑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幸福。而幸福的评价指标基本都已外化:房子套数,职称高低,孩子读哪个学校。这些指标简单而粗暴,人人都有着格式化的恐惧,生怕拉了指标的后腿。 “人有远虑,方有近忧。”要么是我目光太短浅,要么是我目光太长远,才得出这么一个与常识不符的结论。 我很少想很久以后的事。比如,为保证退休之后的生活质量,就得保证退休之后的收入,那么,现在就得为职称打拼,项目、论文、各种材料……种种既没意思也没意义的事就得硬着头皮去做。如果不控制物质欲望,收入再高也不够用;而我的欲望总在我的收入线之下,所以,并无缺钱之忧。所以,我既不为收入而远虑,也不为职称而近忧。 再比如,有人提醒我,两个儿子,不为他们着想吗?打下点基础也好啊,将来房子得多贵啊。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孩子能干,不必留钱;孩子瞎包,留再多的钱也闭不上眼。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和入学条件,将来混好混坏,看他们的悟性和造化吧。 因为不想那么长远,所以我更享受现在。读书、运动、陪娃,就是最大的快乐。说实话,一辈子能有多长呢。“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这句话虽然都说滥了,可是,真正有所体会的人,也许并不多。只有今天,才真正属于自己啊。 当然,我对未来也不是毫无打算。首先要保持身体健康,从根本上保证生活质量。近十年的锻炼让我受益匪浅,感冒、发烧、咽炎、鼻炎、哮喘等这些曾经的熟客已很少光临了。要继续坚持。如果将来不幸得了癌症,我要早早叮嘱家人,放弃一切电击、切管等抢救措施,既不受罪也不花钱,顺其自然。车祸、突发的意外,那是防不胜防的,听天由命吧。其次要保持心理健康,让抑郁、烦恼、生气、嫉妒等不良情绪远离自己的生活。这一点,我觉得对我帮助最多的,是书籍。书中自有知音在,那么多人的智慧滋养我一人,足以让我从容面对生活。 第二十四章 说不尽的仪式感 在当前的语境中,人不能没有仪式感。否则,活着跟没活好像一个样。 可是,太多的仪式感,也会累吧?时时事事想着留下痕迹以资纪念,久而久之,会不会被仪式感牵着鼻子走? 窃以为,仪式感有两种:一种是给自己看的;一种是给别人看的。累人的,是后一种。 很多人并不在乎仪式感。在乎的,是在别人眼里我们有没有仪式感。为仪式而仪式。 最累人的,莫过于生活只剩下了仪式感。内容被淘空了。 当然,超人应该也是有的,仪式就是生活,生活充满仪式。悦人悦己,倒也无妨,只是需要超人的精力。 说这么多废话,也许只是为了说明:我缺少仪式感;我精力不大够用;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还行……但又何必写出来呢? 不写出来,哪来的仪式感哪。嘿嘿,呵呵,哈哈…… 幼儿园门口,执勤警察察曾让我帮忙拍照。我还以为年轻的警察第一次执勤,拍照留念呢。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哪有天天拍照留念的?不过是在留下工作的证据。 发现没有?仪式感正在演变成证据感,证据感和形式主义又密切相关。最好在领导眼皮子底下做事;如果不能,那一定要让领导看到你做事。执勤要拍照,哪怕拍完就一直玩手机;集体学习要拍照,哪怕拍完立马作鸟兽散;主题班会要拍照,其实很多班会的内容也就是黑板上那一行字。就是去新生宿舍探望一眼,如果不和领导同行,最好也和领导们打个照面;如果时间不凑巧打不上照面,那就要拍照存底。 给新生召开第一次班会,我也未能免俗,让学生帮拍了几张照片。因为要求上传班会照片。在学生面前搞这种行为,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自嘲:“好在老师也说了这么多,不算骗人,这照片不算‘照骗’,骗子的骗。” 我们要怎样培养学生?培养怎样的学生?其实我们在做很不好的榜样。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心虚。 跟学生长谈,解了学生的心结,需要拍照吗?为学生答疑解惑,需要拍照吗?上了一堂自认为很精彩的课,需要拍照吗?这些都是更重要的东西,无法拍照。如果真的也上升到需要拍照的程度,那么,教育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老大问我,多少分了?我说两百多。他很吃惊,这么点儿分数。我反问他:“你觉得我停止学习了吗?跟几万分的人相比,你觉得我学习少吗?”他承认,这个老妈学习并不消极。这也说明,这个分数,在我眼里,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所以,再过十年,也许我的分数还在两百多。 第二十五章 不亦乐乎(多年前写就,今日增补) 很多名人写过“不亦乐乎”或者“不亦快哉”。三毛写过,李敖写过,还有明朝的大才子那谁谁谁也写过。咱也附庸风雅,乐乎一下。 1、午饭做好,刚好十二点三十八分。急忙打开电视,《今日说法》熟悉的片头音乐刚好响起。边吃边看,不亦乐乎。 (这是多年前的事了,自从生了老二,一切习惯推倒重来。有时,我和老大会一起怀念那样的日子。) 2、食堂打包螺蛳粉二两,内有花生米数枚。十次有八次,这花生米是泡软的。但是这次,又脆又香。顿觉味道大增。况有好书在手,用以佐餐,精神和肉体同时进补。给个神仙都不换,不亦乐乎。 (前几天请客,所有的菜都剩了,就一个花生米几乎光盘。不由得感慨,做了半生饭,最拿手的,还就是个油炒花生米。) 3、与友在qq上聊天,偶尔聊及男人,乃信口开河,肆意贬损,冒充男人专家,时有惊世骇俗之语。而友并不以我为癫狂,反大笑以附之,赞我犀利独到。不亦乐乎。 (我和此友很久不聊男人了。聊也只聊自家的男人,而且是小男人——儿子。我觉得自己离中性生物越来越近了。) 4、徘徊于图书馆,偶见奇书,一见如故,急忙收入锦囊。继续寻觅,恰似贪心者在累累宝藏中挑三拣四,又似一好色皇帝,面对三千佳丽不知该如何取舍。囊满而归,不亦乐乎。 (这个倒一直没变,图书馆一直是我的最爱。今天计划去一趟图书馆。就是要查72小时核酸,麻烦。) 5、购得弹性紧身长裙一条。临镜自照,竟然也前凸后翘——可惜凸起的还有小腹,有失观瞻。深吸一口气,小腹隐匿,曲线立现。想象着减肥成功,穿上此裙招摇过市……不亦乐乎。 (那条裙子在我柜子里一躺数年,再也没有上身的机会。肉肉们不仅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还呼朋唤友结伴而来。你说可气不可气?) 6、节日,收得学生短信一条:“一日为师,终生为姐”。忍俊不禁,开心多时。 (当然,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也许有一天,会收到“一日为师,终生为母”的短信。但也许不会了,近年来,我和学生的感情越来越淡了,因为记性越来越差,一个学期上完,只能记住班长的名字。呜呼。记性由天不由我。) 7、下课了,一男生犹沉睡不醒。同学欲弄醒他,被我制止。想象此生梦醒,人去室空,四顾茫然的样子,不亦乐乎。 (从这点来看我不算好老师。只是,困到这种程度了,叫醒他何益?咱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将心比心……) 8、偶然灵光乍现,得诗数句,身边却有笔无纸。遍翻背包,得纸片一枚,急忙录下。不亦乐乎…… (灵光很久没有现了,我也很久没写诗了。本子和笔倒一直随身携带,宁可灵光负我,不可我负灵光。) 第二十六章 后悔.自由.借口 后悔 后悔总是难免的。如果有人宣称从未后悔过,大可当成一个玩笑来看待。此人要么太年轻,啥啥都没经历过,还没资格谈后悔;要么是打肿脸充胖子。 后悔的事情也许有千百种不同,但归纳起来也无外乎两类:一类是,后悔做了某些事;一类是,后悔没做某些事。 前者,虽然人生荒唐,毕竟丰富多彩;后者,人生的苍白可想而知。 那么,某些事,处于两难抉择中的某些事——做,还是不做?做吧。与其为不做而后悔,莫如为做了而后悔。因为人生只有一种归宿,那就是死亡。死亡之前所做的种种加减乘除,虽然结果都为零,还是复杂些的计算式更有吸引力。 也许我们可以借此忽略结果,而专注于过程。 后悔和庆幸往往相倚相生。有一些后悔,过了一段岁月就成了庆幸;有一些庆幸,过了一段岁月却变成后悔。 所以,不要轻易后悔,至少要等待足够的时间,再下结论。 如果,世上真有后悔药,会不会争相购买?吃下一粒后悔药,换我一生不后悔? 智者不会去买。如果人生可以随意更改,那么一辈子也就是一张草稿。不能活的如此潦草吧?再不堪的人生,也应该郑重其事,一笔到底。 无论怎样的后悔,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失去了这一部分,是不完整的人生。 自由 忙里偷闲,那一点闲特别有味道。逛街、观影、美食、旅游、赏花、读书、睡睡懒觉发发呆,都是享受。偷闲,大概跟偷情差不多吧? 闲极则会无聊。同样是那些事,忽然提不起劲儿了。明知自己身在福中,可就是找不到享福的感觉。 所以,人得有事儿干。有付出有收获的那种事儿。 在忙忙碌碌的人群中,无所事事很容易内疚。要消除这种内疚,必须要坚信一点: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内心有所坚持,才能形散而神不散,既不被别人的忙碌所绑架,也不为自己的虚度而惭愧。 光阴有没有虚度,只有自己最明了。 精神的自由比身体的自由更重要。精神自由,虽困居一室,亦足以神游四海,粗茶淡饭,也滋味无穷。精神不自由,就算跑到天边,也总觉有无形的牵绊,山珍海味,也难以下咽。 想说就能说,想做就能做;不想说就可以不说,不想做就可以不做;想说的不能说,想做的不能做;不想说的也得说,不想做的也得做。 人生不过是在以上四种状态中转换,自由和幸福程度,依次递减。 对于吃货,只要改一个字,也可以有四种状态:想吃就能吃;想不吃就不吃;想吃不能吃;不想吃也得吃。 借口 假如你对运动不感兴趣,那么,游泳馆,体育场,形同虚设;假如你对书籍不感兴趣,那么,古今中外的智慧精华,白白浪费;如果你对天空不感兴趣,那么,日月星辰,飞鸟白云,视而不见;如果你对大地不感兴趣,那么,鲜花绿草,走兽飞虫,都不存在。 假如你对历史不感兴趣,世界将因此失去厚度;假如你对远方不感兴趣,世界将因此失去广度。 真正热爱旅游的人,总能抽出时间行万里路。周末,小长假,甚至出差的间隙,都可以挤出点儿时间,与山山水水相拥。积少成多,跬步而终至千里。 真正热爱读书的人,总能抽出时间读万卷书。枕上,车上,以及排队等候的无聊时光,总可以随时浏览数页。点滴成河,万卷不在话下。 真正热爱孩子的人,总能抽出时间陪孩子成长。陪他挑选爱看的书,欣赏他幼稚的语言,发现他的每一点进步,对他的问题,百问百答。平时一起吃晚饭,周末一起去公园。成长就是这样的寓欢乐于琐碎,不知不觉,孩子的言谈举止中就有了陪伴者的影子。 真正热爱运动的人,总能抽出时间走出户外。早晨,或者晚上;复杂些的如游泳,瑜伽;简单些的如长跑,散步。只要你愿意,每天抽出一个小时进行运动,一点问题都没有。长年累月,自然身体越来越好,精神强健,百病不生。 有人说自己太忙,没时间旅游,没时间看书,没时间陪孩子,没时间运动……别信tA。每天二十四小时,去掉工作时间八小时,每个人都会本能的把自己最热爱的事放在最前面。所谓忙,只是借口,只能证明,你还不是真正的热爱你觉得应该热爱的一切。热爱也需要力气,尤其是在最初启动的阶段。 第二十七章 牢骚.抱怨.唠叨 这三胞胎实在不好区别,都是对人对事发出的不满之言。硬要区别,牢骚针对性较弱,抱怨针对性较强,而唠叨,重在重复。反正都不是好词。 有人喜欢晴天,有人喜欢雨天。 喜欢晴天者抱怨雨天,喜欢雨天者抱怨晴天,都好理解。但是既抱怨晴天又抱怨雨天,就难以理解了。这让老天爷很为难啊。 最高境界者,晴天享受阳光,雨天欣赏雨景。如果做不到,那至少选一样喜欢的吧。 多少牢骚,都因比较;多少比较,都因浮躁。或者说:多少牢骚,都因浮躁;多少浮躁,都因比较。 比房子,比车子;比孩子成绩,比老公业绩;甚至比快乐,比幸福……能比的不能比的,都被拿来比较。不知是因浮躁而比较,抑或是因比较而更浮躁?谁能样样都占上风呢?牢骚,也就应运而生。 总有些人牢骚满腹,抱怨不断。抱怨的内容或许各各不同,但也不外乎两种:怨天尤人,或者,自怨自艾。 一个牢骚满腹的人,再怎么说自己快乐或者幸福,也没有说服力。 牢骚太多,不知不觉就成为一座负能量发射器。亲者怜之痛之,仇者哂之笑之,何益于人生哉? 牢骚是这样一种东西:发牢骚的时候很痛快,发完之后,毛用没有。 牢骚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有损自身形象:男人多牢骚,显得器量狭小;女人多牢骚,渐渐沦为怨妇。所以,即便真有很多值得牢骚的事,必须找个地方发泄一番,也要记住:偶一为之,适可而止,不可牢骚复牢骚。 多牢骚者往往不思改变。聆听者一开始往往为对方出谋划策,苦口婆心,希望能帮对方找到解决之道。但久而久之,发现,只能听听而已,不可过分当真。tA只是发泄发泄而已,你只需打开耳朵,把自己当一个情绪垃圾桶即可。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缺陷。牢骚者的症结在于:既无意也无力改变现状,也不肯心甘情愿的接受现实。而长年累月的牢骚,只是给本不亮堂的生活,抹上层层阴影而已。这阴影,于自己是痛苦,于家人是伤害。 能干者少牢骚。生活尽在掌握之中,何来牢骚? 健康者少牢骚。多牢骚的人,大多处于亚健康状态,或者身体有大大小小的毛病。身体不好常导致心情不好,长期的心情不好必导致心态不好。心态不好,整个世界都不好了。 好好锻炼,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 如果真要有所牢骚,与其说出来,不如写出来。前者只是发泄,后者至少还有点文艺性,而且有疗效。当然,疗效缓慢,需要时间。 有位女子抱怨母亲,当年为什么不逼着她练钢琴,结果半途而废,一事无成,谋生艰难。如果母亲多逼一逼,即使成不了钢琴家,也可以搞个钢琴培训班什么的,比现在这种状态肯定强。 有位朋友,一直埋怨父母当年反对她离婚,夫妻打打闹闹过了半辈子,最终还是一拍两散。如果早离婚,说不定早就找到幸福了。 有位妈妈,头胎是个女儿,生活也还平静幸福。放开政策后,迫于压力生了二胎,仍然是个女儿,失望、劳累加上种种家庭摩擦,几至抑郁。她抱怨老公,抱怨公公婆婆,自己这么辛苦生个孩子,却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爱护…… 以上种种,并不鲜见。抱怨的人似乎都很有理,不幸或者失败都是别人(往往是至亲)造成的,自己是无辜的。我为之取名:抱怨型人格。 那位抱怨母亲的女子,其实如果当年母亲逼她练琴,最终也还是免不了抱怨。 她会说:“为什么你当年老逼着我练琴,逼得我都对弹琴失去了兴趣,永远不想再碰钢琴了。”或者:“都因为你老逼我练琴,现在我除了会弹琴,别的什么都不会。” 那位离婚的朋友,她只记得父母反对她离婚,她忘了当年父母也曾极力反对她结婚。如果父母也是抱怨型的,那就有话说了:“看,不让你和那个人结婚你偏要结,怎么样,过不下去了吧?” 而那位二胎妈妈,压根儿就没想清楚,孩子是给谁生的。给老公生的吗?给公婆生的吗?给社会生的吗?都不对,是给自己生的!不生,是自己的自由:生,是自己的权利。既如此,有何抱怨? 抱怨型人格,把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把成败交到别人手里,一味推卸责任,归根到底是因为懦弱。不敢承认自己的无能或无力。 唠叨与抱怨,几乎形影不离:唠叨的人多抱怨,抱怨的人爱唠叨。 一个人老是抱怨老公不疼人孩子不懂事,久而久之,便会让人瞧不起。所以,人们常说“打落门牙肚里吞”,那至少得需要相当程度的坚强。 唠叨太多,内容重复,日复日年复年,人就变成祥林嫂了。“我真傻,真的。” 是的,的确很傻。 精神空虚生活乏味的人才会不断的唠叨和抱怨。假如你一天到晚很忙,忙学习忙看书,忙锻炼忙美容,忙旅游忙摄影,忙会友忙美食,并且件件都有趣,哪还有心思唠叨和抱怨呢? 唠叨和抱怨,如浓云迷雾,淹没生活。就算有人想搭救一把,也得个中人先有自救意识。 第二十八章 穷人思维,咋滴啦 看过几篇关于穷人思维的文章。里面有很多具体表现,基本上每条我都可以对号入座。 可是,认识到又能怎样?生于农村贫穷家庭,又度过漫长的捉襟见肘的学生生涯,穷已经长到骨头里,即使现在不算穷了,思维已成定势,改不了了。 最艰难的时光,是大学后半段。我们班有女生八人,大家轮流过生日,每人出十块八块,凑到一起买点零食,一起度过一个快乐的夜晚。饭钱都犯愁,这点钱我也挤不出来,就找借口退出了。别人过生日,我找个教室躲开。那种滋味,对于二十来岁的女孩子,是多么难过和不堪。 大学毕业,终于可以养活自己了。每个月四百多块的工资,总要省下一半多,寄给家里。后来又经过种种挫折和努力,生活也并非一帆风顺,但我再也没觉得苦过。生活越来越好,但我改不了以前过苦日子时的习惯,也就是,改不掉穷人思维。说实话,我也不想改了。一个人硬要违反自己的本性,硬要活出高大上的样子,很累的。 有些人,三千可以花出五千的花样,五千可以花出八千的排场,八千可以花出过万的气派。那也是一种本事。我很佩服,可是学不来。 奇怪的是,对于穷人思维,以前还有点难为情,现在却可以坦然面对了。穷人思维不意味着贫穷,相对于富人思维也并不低下。再说,除了物质的穷富,还有精神的穷富呢。我敢说,我的大脑比钱包充实多了。各按各的方式过日子罢了。 第二十九章 有谁如我?对号入座 1、渐渐确认,我现在所过的,就是最好的生活。是我尽了最大努力,用尽所有智慧之后,能挣到的最好的生活。即使人生重来一遍,也不会更好了。回头看所有重大的选择和关口,偶尔偏了一点,但都没有走错。所以,尽管不乏遗憾,却没什么需要后悔的。 认可了自己的平凡和局限,心态自然平和。不争、不抢、不嫉、不怒、不急、不躁、不骄、不娇、不自卑、不自负、不变态、不极端。 宁静而喜悦。云卷云舒,花开花谢,就这样慢慢变老吧,没什么好怕的。 2、在这个越来越复杂的世界里,过一种简单的生活,有没有可能? 简单到君子固穷。简单到与事无争,与世无争。简单到,多大的烦恼,也不耽误睡觉。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问题是,世上已没有山里山外之分。 要想简单,很不简单。 3、我宣布:“我最大的享受,就是边吃瓜子边看书。” 老公说:“我最大的享受,是吃手工面,就着蒜。” 儿子说:“我最大的享受,是开着空调,躺着看书。” 都是没出息的人。所以都有唾手可得的好生活。 4、与人为善。与环境为善。与人生为善。此处之善,最大的意义是妥协。 与人妥协,不再求全责备;与环境妥协,不再无限索取;与人生妥协,不再钻牛角尖。 妥协意味着中庸,年轻时,多么痛恨这样的字眼啊。 而今,方认识到,中庸不是平庸,而是一种成熟。 5、对有些人来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岁月是堆猪饲料。 大家都是猪,早晚是个输。既然是猪,当然要吃香睡好。如果连这一点也悟不出,那真是连猪都不如了。 我承认,自己基本接近猪的境界了。这算不算自夸呢? 6、不求上进,却美其名曰“无欲无求”,这样的人不少吧?我就是。 看穿了生命的空虚,却仍然舍不得去死,这样的人不少吧?我就是。 懒得收拾自己,却声称信奉素面朝天,这样的人不少吧?我就是。 在外面温良恭俭让,在家里却脾气大过天,这样的人不少吧?我就是。 看得开时云淡风清如得道高僧,看不开时钻到牛角尖里出不来,这样的人不少吧?我就是。 外表内向,内心外向。我就是。我的内心比外表丰富多了…… 芸芸众生,如蚁如虫,有时糊涂,有时聪明。我就是。 7、开会时,离主席台越远越好;碰见领导,若是远远看见,必悄悄躲开;实在躲不开,也只能硬着头皮打声招呼,赶紧溜之乎也。 照集体照,习惯靠边站;凡是当众发言的场合,必心跳加速,不是急中生智,而是急中生汗。 人前讷于言,但是,在少数好友面前,却可以口若悬河,旁征博引,很容易进入辩论状态。 对畅销书、热播剧、流行语,本能的保持距离。对各种是非和新闻,乐意倾听而无意传播。所以,是非和新闻,都会绕其道行走,因而,斯人略显孤陋寡闻…… 以上这些,我称之为边缘化人格。具有这种人格的,多半于人无害与世无争,有一点古代隐士的风格。我就是。 8、小区的游泳池,一群孩子顶着太阳学游泳,教练的吼声不时传来。年年如此,教一帮五六岁的孩子游泳,同样的动作同样的语言重复千百遍,教练工作之无聊,可想而知。谁不是这样呢?年年重复,于一成不变中渐渐变老。 生活的重复不可避免,特别需要创意的工作毕竟不多,而且,并非人人都能胜任。大部分人都是平凡人,掌握一项技能,熟能生巧,用以谋生,如此而已。 就此承认并原谅自己的平庸吧。 9、当我刚感觉到南宁的房价又涨起来的时候,据说,这一波上涨已经结束了。 所喜欢的屈指可数的几部电视剧,也是播出很久之后,才开始找来观看,一旦迷上,终生不渝。目前为止,只有两部:《红楼梦》,《甄嬛传》。 喜欢的作家,多是过去的人。有些虽然是现在的人,但年龄都比我大。年轻人写的东西,我既不熟悉,也不感兴趣,偶尔看看也可,但是过目即忘,看不进去,也不会去看第二遍。只有看进心里去的东西,才会对一个人的三观产生影响。 我是个落伍者,同样的岁月,看着与众不同的风景。 以前,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虽然书和作者名气都很大,但我并不觉得怎么好看。现在,觉出好了,看了不止一遍。那平淡中的隽永,太年轻了是没有耐心去品味的。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生活的真相,我不知道自己看清了多少。但是我觉得看清了自己:热爱这平平淡淡的生活,尽力感受点点滴滴的快乐;不妄想,不奢求;尽量简化生活,保持轻松状态。心态偶尔失衡,但很快调整至正常;情绪偶尔浮躁,仅限于春天。 看清了自己,仍不厌弃。只因,我是唯一。 第三十章 我们都有强迫症 你若和友女电话相约,友女说“马上准备出门”,那么,一定要搞清楚这句话的真实意思。第一种意思是,“万事俱备,只等出门”。放下电话,背上小包,换下拖鞋,开门就走。出门所需的东西,早都在包里各就各位。第二种意思是,“马上做出门的准备”。出门的准备动作包括:换衣服,梳头,抹防晒霜,拿包,再把各种零七碎八的东西塞进包——手机、钥匙、钱包、卡、餐巾纸……可是,也许刚到楼下,发现太阳很大,还得带把阳伞;拿了阳伞,出了门,也许又想起来,夏日蚊虫猖狂,得带上风油精。风油精放哪儿了呢?找找看……等她真正出门的时候,三十分钟都过去了。 我有轻微的时间强迫症,最怕的就是这种了。自己时间观念特别强,并且推己及人。如果和人有约而那人迟到了,五分钟是我耐心的极限;五分钟至十分钟,怒气会在心中迅速累积;超过十分钟,就会克制不住怒火。有一次,约定周六早上八点见面,结果到了时间不见踪影,打电话一问,她抱歉的说,不好意思,睡过头了。我对着电话就咆哮起来:“你敢放我鸽子!做人不能这样子,说话言而无信!这件事不要再谈了。”挂断电话,也就断交。 从教十几年来,除了校车晚点,我几乎从没迟到过;无论和谁约定什么事情,只要有时间节点,我总不会误点。也有困惑:因为忍受不了别人的不遵守时间,而显得不近人情。我发现,凡是时间观念强的人,原则性也强,遇事难以通融,常常显得固执;而时间观念不太强的人,多半性格随和,比较容易与人融合。任何一个特点都是有利有弊啊。 年龄渐大,对这个世界的包容度渐渐提高。现在,即使别人迟到了,只要提前给个理由加以说明,并且迟到时间不是特别长,我一般也能理解。毕竟,人无完人,互相理解才是和谐之道。 有个朋友,就看不得东西乱放,所有的东西都要收进柜子、箱子、盒子;有个同事,不能看见地板上有头发,一根都不行;有个熟人,每次到楼下,都担心门没锁,总要回去看看才放心(唉,这个熟人就是我家那一位)。这么大的人了,谁还没个强迫症啊。 第三十一章 本性 要出门办事,所以花了点时间换衣服。儿子说:“老妈也变的世俗啦,花时间挑衣服。”哟,难道我以往的不修边幅,在他眼里竟然是不俗的表现? 我说:“爱美是女人的本性,我已迷失本性很久了。” 越来越懒得换衣服。满柜衣衫,每天只穿最舒服的那两件。鞋子呢,一穿上运动鞋,其他鞋都不想碰了,甚至平跟皮鞋都不想穿了。一切以舒服省事为前提。 我这个样子,的确不像个女人,但……女人必须打扮的漂漂亮亮吗? 前些年,回到婆家,左邻右舍的女人,总悄悄议论我,说我不像个城里人。她们年龄与我相仿,乍一看真不像农民:染黄发、纹细眉、擦脂粉;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还有,内裤外穿……她们聚在一起串竹席,每月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但并不影响她们按照自认为最美的方式打扮起来。和她们一比,我一样也不占,土包子一个。 当年还稍有介怀,觉得她们不懂审美,把俗气当高雅,视高雅如粪土。现在则完全付之一笑。我深知自己,岂止外貌不像城里人,自内而外都是农村人的味道——如果她们已不像农民了,由我来保有农民本色,岂不也好? 这两年回到乡下,不少人说我这两年老多了,看上去比老公还老。他还为我辩解,说是生二宝太辛苦,老的快些。有什么可辩解的?老也不丢人。 当年惋惜我“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亲人们,可以放心了,现在扯平了,鲜花和牛粪要掉换位置了…… 其实我也知道,头发染染,至少可以减龄三五岁;眉毛呢,纹一道半永久的眉,可以增色三分。脸上的斑,假如我勤快一点,多敷点面膜,也可以浅淡一点儿。但我实在找不出这样做的必要。白发不疼又不痒,黑斑也没问我要吃要喝,何必为难人家呢。 我决定;老,以怎样的姿势拥抱我,我就以怎样的姿势回应。 时间宝贵,不容浪费。看书、游泳、做数独、陪娃、发呆,一样都不能少。 我清醒的看着自己迷失本性。 有人说过:迷路的人往往走的比较远。 第三十二章 乐极生悲.人生如爬山 乐极生悲 有个词,叫乐极生悲。我一直按它的字面意思来理解:开心过了头会带来祸患,太多的好事后面总会跟着坏事。 有一天,忽然觉得理解错了。关键是这个“生”字。它应该是从内心生出,而非外来。极度的开心、兴奋、愉悦、幸福感、成就感之后,人总会陷入莫名其妙的失落。那种失落感类似于“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但是又更悲凉,更深刻。 这种感觉,也许源自一种本能的清醒:知道人生短暂,从而觉得刚刚经历的幸福也是虚无,刚刚得到的成就、荣誉、财富也是虚无。于是,在幸福的漩涡中,悲从中来。 生命的大合唱,敌不过死神的小夜曲。多少死亡,也填不满死亡的沟壑。人在乐极之顶峰,忽见极远处一片苍茫,不禁,生悲。 这个词,也许还隐含着另一层含义:水满则溢,月盈则亏,所以,凡事不要做到头,要知分寸,懂收敛。所以,情场、官场、名利场,都要及时抽身退步,以防“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人生如爬山 人生如爬山:条件好的,从山腰开始;条件不好的,从山脚开始。达到同样的高度,后者自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也因此看到更多的风景。从这个角度看,上天还是公平的。但另一方面,花费同样的力气,山腰之人可以爬到山顶,山脚之人却只能爬到山腰。山顶的风景,想来应该更美吧。但谁知道呢,你羡他“一览众山小”,他却叹“高处不胜寒”呢。 事实上,爬到山顶的,往往是从山脚出发的那一批。古人云“自古英才出寒家”,自有道理。何以如此?从山脚出发,一路攀爬,尝尽艰辛,却也锻炼了毅力、体力和耐心,甚至炼得一身钢筋铁骨。至山腰时,若不满足于小富即安,向往更高处的风景,他有足够的力气继续攀登。而从山腰出发的人,起点太高,反而不容易突破,安于现状者多。 但是,从总体来看,自山脚出发,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越过山腰甚至抵达顶峰,大部分人一生也只能到达山腰之下。很多非常聪明的农村人,年轻时没有机会受教育,成年后为家小所累,一生为生存挣扎——他连爬山的路都没找到,一辈子徘徊在山脚下。而在城里,受教育自然不成问题,同样的智商,大多能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如有深厚的家庭背景,即便资质平平,也可能万人之上。呜呼,悲哉! 第三十三章 寄托.强大与强势 寄托 每个人都要有所寄托,以求得感情的慰藉。亲情、爱情、友情,都可以成为我们寄托的一部分,但,绝不能是全部。 即便父母子女爱人朋友都不在身边,你仍然能够平静的生活,不抑郁,不枯燥,不会有大片的空白和寂寞。tA们是你的烛光、炉火甚至太阳,给你温暖和光明,但,你仍然要学会自己发光发热。只有自身的光和热,才能彻底温暖自身,照亮自身。太阳也会落山,不是吗? 爱父母、爱孩子、爱家人、爱朋友,但是,更要爱自己。爱自己越多,越有能力去爱别人。对自己最大的爱,是把幸福和快乐牢牢握在自己手里,而不是“百年苦乐由他人”。 爱自己,得有自己的生活。什么是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时间和自由,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对家庭事务有说不的权利,不必因为时时事事的妥协让步而感到委屈。更重要的是,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以此为依托,构建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外面风吹雨打,我自稳如泰山。 闲来无事,细数熟人。发现,虽同为女人,却个性迥异:有的擅长厨艺,谈起菜谱头头是道,随便做十道色香味俱佳之菜肴,不在话下。是以家中经常高朋满座。都说“主雅客来勤”,其实,主人善做菜,客人更愿来。 有的热衷旅游。国内的景点已尽收囊中,国外的景点也正在一个一个拿下。说起风景名胜,风土人情,自是滔滔不绝。走的路多了,眼界自然高远。 有的最爱扮靓。对各种品牌的化妆品如数家珍,粉底,隔离霜,bb霜还有cc霜……一张小脸保养的红是红白是白,比同龄人年轻许多,令人羡慕。年轻态,更自信。 也有人潜心研究佛经,六根清净。看世间人世间事,超然物外。有宗教的指引,一切烦恼事,皆是过眼云烟。看淡了,遇事自然气定神闲。 还有人寄情诗书。一卷在手,粗茶淡饭甘之如饴…… 有寄托,就有方向,生活再乱,也有其经纬可寻。有寄托,既可丰富自己的生活,也可丰富公众的生活:女人们凑到一起,除了老公和孩子,还有大把的话题可聊。这是令人开心的事情。 也有的人,看不出生活有何寄托:没有人知道她爱好什么,擅长什么,连她自己也未必知道。能看到的是,她陷在一大堆的生活琐事中,不能自拨。 强大和强势 强大,令人敬而心服;强势,令人畏而生厌。 强大,表现为“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淡定和从容;强势,表现为“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侵略性和攻击性。 强大,不动声色,坚持自己的立场,并且尊重对方的立场;强势,不由分说,要用自己的立场取代对方的立场。 与强大者为伍,普通人会自感惭愧,并产生学习的动力;与强势者碰面,普通人会退避三舍,并暗暗告诫自己千万别成为那样的人。 强大,一般低调;强势,必然高调。 强大和强势有一定的关联。强大若少了自省和自律,往往会演变为强势——强势者一般都是有一定资本的。 强大,再往前一步,就成了强势;强势,若懂得谦抑,便成为强大。 我见过强大的,也见过强势的。前者是我的榜样,后者——不说也罢,能躲多远躲多远吧。 第三十四章 你买股票吗 股票大热时,我也曾心动。只是尚存疑问:人人都发财,发谁的财?犹豫之间,股市垮了,飞流直下三千尺,六千点直达两千点。我与股市,尚未结缘便已绝缘。 绝缘原因有二:一是自己不适合这么刺激的游戏。买股票,犹如过山车,一旦上去,便身不由己了。我性格保守,与此类游戏无缘。二是,年轻时的极度拮据,使我对物质欲望始终保持克制。相对于捉襟见肘的青春时代,现在衣食住行都不必发愁,不是已经很幸福了吗?说到底,买股票是为了发财。没有发财欲望,买股票干什么? 买股票,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态:赚,不狂喜;赔,能淡定。整天患得患失,无疑是被股票绑架。话又说回来,赚也不喜赔也不忧,那买股票作甚?所以,最适合买股票的是这样的人:经得起在起大落,并且能充分享受其中的落差。 而我,作为观众,欣赏别人的精彩与跌宕起伏,也是享受。 股票连续下跌,忍痛卖掉,是谓割肉,也叫止损。若心怀侥幸,舍不得割肉,最后可能就得割命了。 人生也需要止损。不合适的感情,牵肠挂肚又彼此折磨,累到心都起了茧,不如割舍;不合适的婚姻,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白白耗掉对生活的热情,不如放弃;不可理喻的人,想起来就火冒三丈,真要动手或者动口又可能两败俱伤,不如罢了,赶紧忘掉为是。 很多时候,我们舍不得止损,只是因为曾经付出太多。就像高价买来的某套时装,即使过时了,今后再也穿不上了,也总不舍得立刻丢弃。更有甚者,高价买来的药品,明明无用甚至有副作用,也硬着头皮把它吃完。 学会止损,才能轻松生活。 第三十五章 关于儿女 以前经常见一条计划生育标语,刷在很多农村房子的后墙上:“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当然是针对农村重男轻女而言的。 以前的以前,家家好几个孩子,大都是有儿有女,有个儿子没什么了不起。暂时没有儿子也不必气馁,继续生就是了,直到生出儿子为止。计划生育以后不同了,儿女单薄,生个儿子,那真是全家欢喜,人人艳羡;如果是个女儿,那得想尽千方百计再生一个,并且必须保证是男孩。所以,有儿子的人家,喘气儿都比人家匀。 有这么一个老头儿,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又各生了一个儿子。老头儿乐开了花,走路笑做梦也笑,到处显摆:“两儿两孙,这辈子知足了!”老头儿帮大儿建了房,不帮小儿说不过去啊,又拼尽全力帮小儿建房子。两个儿子一有大事,老头儿必出手相帮;两个孙子的零花钱,更是责无旁贷。老头儿像台挣钱机器,忙完白天忙黑家,忙完春夏忙秋冬,忙完田里又打零工,一刻也舍不得闲。忽一日,老头儿突发脑溢血,进了医院。为了五万块的住院费,两个儿子互相推诿,都认为老头儿帮对方最多,应该由对方出。并不是要命的病,这一耽误,要了命了。大家都感慨:生儿啥用啊,五万块买老父亲的命都不舍得。如果有个女儿,何至于此? 事实上,农村人对于儿女有双重标准:传宗接代自然非要男孩不可,要想晚年幸福,那还得指望女儿。 有女儿的,老了都不会受大罪,吃的,用的,偶尔的零花钱,女儿样样都想着呢。儿子一般只管粮食。农村的开销又日益增加:水费、电费、煤球,这些无论如何也省不下,花钱便很成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了女人地位的上涨:女少男多,娶媳不易,媳妇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另一方面,人之本性,孝敬亲爹亲娘比孝敬公婆自然更爽快些。 但是,有儿有女的老人,绝不会当着媳妇夸女儿。那样媳妇就更振振有词了:指望你女儿吧,别指望儿子了。女儿虽好,替不了儿子:养老送终,女儿只能帮助养老,送终还是得指望儿子。女儿再多,只要一想到身后无人,心里也是拨凉拨凉的。 城市自然好多了,很多人对生儿生女一视同仁。但城市不是孤立的城市,城里人也不是孤立的城里人。每一个城里人周围,可能有一大帮农村的瓜葛:婆家,娘家,三姑六姨……四面八方总有无形的压力。以前严格执行一胎政策也就罢了,谁也不能逼着当事人丢掉饭碗去生二胎。全面二孩政策一出来,农村的亲友团,尤其是公公婆婆们,可就有话说了。第一胎是儿子还好,如果是女儿,就算当事人不愿意生了,也没几个抗得住。 全面二孩政策刚出来时,和同事们聊天,大家的想法基本一致:有儿子的想要个女儿,有女儿的想要个儿子。儿女双全,人生圆满嘛。不知怎么,我又想起哪位名人的名言了,他说,儿女就象眉毛,要它没用,没它不好看……说归说,我也未能免俗,四十一岁高龄又当了一回妈。 这才没几年,三胎政策又出来了。不要说城市,农村也很少愿意生三个的。养不起。多子多福成为传说,多子多累倒是摆在眼前。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生完老二,到处都有人喊我奶奶!罢了罢了。 第三十六章 何为孝 父母渐老,子女自然应恪尽孝道。然而,什么是孝?我认为,最大的孝,是成为父母的骄傲;如果没有这个能力,退而求其次,至少让父母放心。这是令父母安度晚年最大的前提。 令父母放心之余,如何尽孝,不妨引用古人名言:“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少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千古无完人。”下联且不论,只说上联,我认为颇有道理。富贵者有富贵者的孝道,贫穷者有贫穷者的孝道。在农村,儿子逢年过节记得给父母割几斤肉,农忙时先帮父母收割,做父母的就很高兴了。就这,也很难得——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儿子们都外出打工了,只有过年时才和父母相见,平时的尽孝就谈不上了。那么,过年时给父母一些钱,也是很大的安慰。当然,这得避开媳妇——我们那里有很多强势的媳妇,只能从公婆那里索取,绝不允许对公婆付出。孔孟之乡如此,不知别处风气如何。 能避开媳妇偷偷给父母塞钱的,算是难得的孝子了。也有很多,从来没给过父母一分钱。养儿一场,心里得有多凄凉。 尽孝方式,农村和城市大有不同。农村父母,无固定收入,晚年如无子女接济,大部分会陷入困境。此时,经济支援几乎就等同于精神安慰:他们一旦摆脱了经济上的困境,精神上同时也就愉悦起来。而城市父母,大都有养老金和一定的积蓄,钱不那么重要。钱,对于农村父母,是雪中送炭,对于城市父母,是锦上添花。 但是,无论农村父母还是城市父母,有一点需要是共同的,那就是儿女的陪伴和关心。人越老,对子女精神上的依赖越严重。但是,“常回家看看”,在当今社会,相当奢侈。好在,通讯方式也很发达了,经常打个电话,甚至视频聊天,也可缓解父母的孤独感。 第三十八章 思想麻辣烫 (第三十七章被屏蔽了,我也不想修改了。) 小时候喜欢背诵名人名言。现在我自己创造凡人凡言。你别说,个别句子我都觉得可以和名人名言相媲美了。说到底,人都是人,只要认真思考,总有一些相通的地方。 1、我们不够勇敢,胆小如鼠,往往是因为,手中有一些需要小心呵护的幸福。 2、旅途中,或者仰望星空时,最易引发思念。 也许,思念错过的人;也许,思念曾经的自己。 3、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言者无二三。前者夸张,后者属实。 多少对白和表白,都成了内心独白。 4、能让我们在乎的人不多,并且会越来越少。 5、痛苦可以升华,渐渐成为人生的一项财富;而内疚不能。所以,宁可人欠我,不可我欠人。与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恰恰相反。 但是,我是多么喜欢阿瞒这个家伙啊。 6、都提倡向前看。然而,若不常常忆旧,那过去的日子不是白过了吗? 7、人在巅峰不疯颠,人在低谷不低俗。做到其一,可谓有品。 8、做好人不够纯粹,做坏人不够彻底。所以只能做普通人。 9、这世界很大也很小,这世界有坏也有好。心大世界就大,自己好,世界就好。 10、遇见倒霉的事,是懊悔还是庆幸,几乎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质量。 你是庆幸还不算太倒霉,还是懊悔为什么这么倒霉? 11、以儿童的眼光看世界,时时有惊喜。以老人的眼光看世界,事事透智慧。 返朴归真,返老还童,在智慧中才能回归童年。 12、什么都没发生,就是最好的事情。所谓岁月静好,静,才好。 13、太多虚假的忙碌,掩盖了内心真实的需求。有时是骗别人,有时是骗自己。 14、我们追求的很多东西,往往和幸福无关,甚至背道而驰。 15、思维枯竭是痛苦之源。对于重视精神生活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16、怎样生活才算多姿多彩?多见一些人,多去一些地方,还是多搞些事情? 不见得。 17、抱怨是所有缺点中最大的缺点。多少优点都不够抵销。 18、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分清骄傲和虚荣的区别,淡定和懒惰的区别,潇洒和无奈的区别。 19、一个内心戏很丰富的人,自己过也觉得很热闹。 20、心态好不一定能心想事成。但它能让你在事不成的时候不那么难受。 21、越是时光匆匆,越要步履从容。 22、生活不能是一锅粥。然而生活经常就是一锅粥。八宝粥吧,味道也不错。 23、“爱学习,爱劳动,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小学一年级发下的宏愿,只做到了一条爱学习。 24、朝思暮想。从早到晚都在空想。 醉生梦死。生如醉死如梦。 没错,不含贬义。 25、再瘦五斤就可以买裙子了。 我的体重坚持不肯掉秤,是在帮我省钱吗? 26、小事不顺,也如一些小刺插入皮肤,令人心神不宁。 27、很久不曾诉苦,竟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该向谁开口。 28、其实,人生怕的不是苦,而是无味。 29、都说事不宜迟。但很多时候,事不宜早。许多事,拖一拖就没事了。 30、遇到烦恼,忍一忍,就像忍大姨妈一样,反正迟早会过去。 第四十章 做材料 吾生也有涯,而材料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怠矣。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材料中去。生命不息,材料不止。 今天,你做材料了吗? 问世间材料几多?直叫人年华消磨。 上面需要漂亮的材料,下面就要造假。没人想造假,可也没人坚决反对。大家都聪明了,圆滑了,懒得计较这些了,知道计较也没用。 不是在做材料,就是在做材料的途中。 芝麻大的成果,也要做出西瓜大的材料;芝麻大的成果,也能做出西瓜大的材料。 聪明智慧,用错了地方,是整个社会的浪费。 我们每天有多少时间在认真做事,有多少时间在努力保留做事的证据?天平越来越倾斜了,后者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我就看,还能变出多少花样来。 第一章 (1)人不可貌相 长了一张贤妻良母的脸,却有一颗风花雪月的心。 是我,是我,还是我。 (2)狗尾续貂 人生最美的故事,一定是戛然而止。就象那些童话故事一样:从此公主和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然后呢?然后呢? 说你幼稚还不信。然后还不是和你我一样,生儿育女,柴米油盐,细腻变罗嗦,公主变成黄脸婆,从相看两不厌,到一见就心烦…… 我们都在过着狗尾续貂的生活。 (3)为什么 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很短暂?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人人都渴望美好,所以美好很忙碌,她不能在一个地方久驻;二是人心太贪,好东西吃不够,好景色看不够,总是要更多,更多;三是审美疲劳,再美好的东西,“入芷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4)善变 不能怪别人善变,因为我们自己也在变。对成年人而言,或者并非善变,而是因为人性本是多面体。以前给你看的是A面,现在是b面,继续交往下去,也许会发现c面、d面……至于哪一面是你喜欢的或欣赏的,哪一面是你憎厌的或抵触的,这个我做不了主。 如果,你能读到一个人的所有方面,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高尚的还是卑鄙的,优雅的还是粗俗的……那么,你在tA心中的地位一定非同小可。非亲人,即情人,或知音。 如果你只读到一个人好的一面,那么,证明tA心中还有房间对你上了锁。 因为我坚信,绝对的完人或好人是不存在的。 (5)秘密 咬破嘴唇也不能说出来的那些话,那就永远不说吧,让它成为身体的一部分。秘密也有重量,人生因此而沉甸甸的,有了质感。 能够做一个没有秘密的人,那是人生幸事,可遇而不可求。 经不住秘密的折磨,终于说出来了,只要对象合适,那也是幸福的。 如果,永远没有说出来的机会,那也没有关系,就做一个拥有秘密的人吧,那标志着,我们总算长大了,开始拥有秘密了。 (6)妥协 人生是一个逐渐妥协的过程。发誓不肯原谅的那个人,原谅了;寝食难安的一段感情,淡忘了;曾誓死扞卫的某些东西,放下了;曾不齿的某种关系,接受了……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对这个世界最初的态度,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早知如此,你当初,还会不会坚持?还会不会有那一场头破血流? 幸好,人类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不然,这世界少了许多跌宕起伏的故事,该多么乏味。 (7)学会原谅 我已经学会了道歉,可是你,学会原谅了吗? 也许,这才是彼此膈膜的根源。对做错了的事,对伤害了的人,其实我们都想说一声:对不起。但是,又害怕得不到应有的谅解。那就只好,固执到底,伤害到底。 (9)世界末日 2012年12月21日,玛雅人预言中的世界末日,并没有如期到来。 你一直心存期待,期待一份末日前的表白。想说就说吧,还犹豫什么?说什么都不用负责,还顾虑什么?就算不便直抒胸怀,也可借机开个玩笑:我怕来不及,我要告诉你……但是你没有等到,无论是认真的,还是玩笑的表白。 关键是这世界末日太象假的了,没有一点真要来临的迹象。所以,没有人当真。包括你自己。你也有话要说,对某个人。但是,你把那些话嚼碎,吞到肚里。说到底,你也缺乏胆量,倾心吐胆诉真情。 你甚至希望,人人都糊涂一些。就象电影或电视,明知是假,依然有人如痴如醉的演,有人如梦如醒的看。 但是没有。每个人都那么清醒,清醒的让人绝望。包括你自己。 世界末日,是上帝安排给人类一次最终面对内心的机会,还是玛雅人的一个玩笑?你不知道。你只知道,之前不曾说的,之后永远也不会再说了。 是的,你就是我。 第二章 (10)美,产生距离 都说距离产生美。其实,美也会产生距离。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自带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力量。比如,美女。面对太美的女孩或女人,我总感到莫名的局促。也许是,从中感受到自己的不美,发自内心的自惭形秽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男人面对美女,应该也会有莫名的自卑吧? 也许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鲜花大都插在牛粪上。也许还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总会错过生命中最美的那段感情。因为太美,不敢靠近。远远的欣赏,观望,等待水到渠成的那一天。终于有一天,水到,却流进别人的渠。 我们常说:错过的总是美好的。也许二者互为因果:因美好而错过,因错过而更美好。 每个人都有一份永远仅供自己凭吊的感情。如昭君之青冡,虽然里面空空,却不妨碍每个人发思古之幽情。 (11)制人,制于人 如果,有人很容易让你开心,那么,此人也必定同样容易令你伤心。你的幸福或痛苦,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人的品性。 每个人都可能因此而制人,或制于人。 (12)靠近 靠近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喜欢,也许仅仅是因为,你仿佛在看镜子里的另一个自己。你的敏感、自私、多疑、自恋,没有来由的那些感慨,忽然有了存在的意义。 靠近了,也许并没有话说,只是如张爱玲小说中那句简单至极的问候:你也在这里吗? (13)两难 人生常常面临两难选择。比如:为了自尊而失去快乐,为了快乐而失去自尊,究竟哪一种更符合人性?没有自尊的快乐,注定不能长久;没有快乐的自尊,要它又有何用? 说到底,人生不是演戏。那些深入骨髓的悲凉和无奈,常常是因为,选择任何一种,都会后悔。 (14)碎了它 酒鬼,对着仅剩的半瓶酒,垂涎欲滴。终有一天,一口气喝完,再不必牵肠挂肚。从此,滴酒不沾。 赌徒,还有家里最后一笔钱。坐立不安,心痒难耐。终有一天,拿到赌场,输个一干二净片瓦不存。从此,金盆洗手。 而你,还剩最后一段情缘不曾了断。弃之不舍,留之心痛。终有一天,你重新捡起尚有余温的那段感情,拼命糟蹋拼命挥霍。直至,彼此成为陌路。从此,心如止水。 若你,没有力气捧在手心,那么,最省事的办法,是把它摔碎。 (15)枷索 爱和恨,都是人生的枷索。尤其是女人的枷索。但是,没有了枷索,人生不一定更快乐。 这么说来,其实大部分人都在犯贱。宁愿带着枷索舞蹈,不要无所昄依的自由。没有最贱,只有更贱。 (16)懂装不懂 一个人,如果老是因为忙而拒绝见你,那么,你得承认,忙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tA不想见你。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只是装作不懂。装作不懂,还有挽回的可能。一旦挑破,再难回头。 第三章 (17)无欲则刚 如果,一种关系,留下的只有痛苦,那不如趁早放弃。放弃的瞬间也许很痛,但换来的是海阔天空。不放弃,意味着还有所求:求一点关心,求一点爱,求一点欢乐。有所求于人,又如何骄傲?无欲则刚啊。 人生的潇洒与否,不在于如何拥有,而在于如何放弃。 (18)肉麻 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家属院、办公室、单身宿舍,全在一个大院里。 傍晚,总会听到有个妈妈喊:“宝宝,宝宝,回家吃饭了。”也不知这“宝宝”如何淘气,每天都要妈妈喊一大圈才回家。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太肉麻了!那时觉得生儿育女太遥远了,不在计划之中。一听到“宝宝,宝宝”,鸡皮疙瘩掉一地。 多年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先是老大,后是老二。宝宝、宝儿子、呆宝儿、乖乖宝、小光屁、臭皮蛋……这些称呼张口就来,全忘了自己当年的感觉。 肉麻的人从不觉得肉麻,因为乐在其中。 恋爱中的人,也爱给对方起昵称。怎么肉麻怎么来。 那个给你起昵称的人,还在你身边吗?他还在使用这些昵称吗? (19)习惯 有些事情,你以为结局不该是这样子,可它就成了这样子。你越努力,它越拧巴。你可以自嘲,上帝怎么爱和凡人作对呢?你也可以听之任之,因为,只要你还活着,结局就只是阶段性的。 就算你无法扭转,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20)卖惨 爱情大都是甜美的。但老托尔斯泰也说了:幸福的爱情是相似的,不幸的爱情各各不同。他的意思很明显,幸福的爱情没嚼头没写头,只有不幸的爱情,才有资格进入文学和艺术。 结束一段爱情,开始新的生活或新的爱情,对大部分人而言并非难事。但,有两类人却很难走出旧日阴影。一类是,被宠坏了;一类是,被伤透了。前者不相信还有更好的,后者怕遇见更坏的。 当然,这还是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先被宠坏了,又被伤透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最惨的。最最惨的是,宠坏了别人,伤透了自己。 (21)爱和恨 让我们心甘情愿同归于尽的,除了最恨,还有最爱。若死亡是一个巨大的未知,牵谁的手同行,方可以稍稍缓解恐惧?那必是最爱之人的手。 很多时候,最恨和最爱竟会是同一个人。恨不能结束爱。爱过的人会恨,恨过的人也可能重新爱。二者有相互转化的可能,甚至只隔一层纸的厚度。 结束爱的,是冷漠和厌倦。 恨是太强烈的情感,非借助于特别的事件不能发生。恨的产生,往往是感情产生了突变。正爱的水深火热,非卿不娶非郎不嫁,忽然发现了对方的背叛。五雷轰顶,一百度的爱瞬间变成一百度的恨。若所谓的背叛只是一场误会,那么,恨会迅速退却,给爱让出空间。经过这爱恨交织的洗礼,爱情的味道更加甜美。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无论现实中的还是屏幕上的,都是这个套路。 只有强烈的爱才会产生强烈的恨。温吞水一样的感情,不冷不热,就算分手就算背叛,也是不疼不痒。 如果,那个与你共生的人,也是你情愿与之共死的人,那么,恭喜你拥有一场圆满的爱情;如果,你曾恨过一个人,恨到夜不成寐,牙根发痒,那么,也恭喜你,证明你曾经那么投入的爱过。 爱和恨都是力气活儿。总有折腾不动的一天,多能耐的人,也会输给这似水流年。两败俱伤,是很多爱情注定的下场。 于是,你突然醒悟,从此,不爱亦不恨,不求亦不应。世界一下子简单明了。 第四章 (22)最初,最后 最初爱上一个人,为他的光芒所陶醉。你希望,自己是他的唯一。前不能有古人,后不许有来者。 后来,退而求其次,不求“唯一”,但求“最后”。谁的一生不是阴差阳错,谁的心事不是参差斑驳?只要自己是最后一个就行了。所有的历史一笔勾销,从此他的爱情历史只记载你一个人的存在。 再后来,连这一点也近乎奢侈。爱情终会变淡,在他的人生画卷中,你的影子渐渐淡去。总有一天,会有新的影子出现。你不能分享爱情,天性也不爱竞争,到那一天,也只能选择离去。与其如此,不如提前离开吧。 那样痛苦,那样不甘,却不敢回头。你只希望,他多年后会承认,他最爱的人,是你。 最终,你选择了一个彼此不讨厌的人,岁岁年年的过来了,也许会白头偕老。想起当初的那个人,恍如隔世。你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深爱的人最终分了手。 因为只有分开,你才能,永远在心中,保留那份爱。 (23)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大概是这样一种感情:即使彼此伤害到体无完肤,却仍然不舍得放弃;即使已经放弃,形同陌路,仍然会彼此关注;即使彼此再没有任何交集,只要,知道你还活着,生命就值得留恋。 爱情可以低到这个程度:即使恨死了你,但是想到有一天,总会有一个人提前离开这个世界。只留下你,我会心疼,心如刀绞;只留下我,我会孤独,苦度残生。 (24)犯贱 只有真心相爱的人之间,才会多少有一点犯贱,有一点皮厚,甚至有一点恬不知耻。那是因为,愿意在对方面前放下所有伪装;同时也是因为,心中笃定,无论自己是怎样的人,都不会减损对方的爱。 所以,只有恋爱中的人会说:将来你不爱我了,请允许我继续爱你。对方因此感动的唏里哗啦,爱情只能噌噌的升温。 但,这是张空头支票,谁拿着它去兑现,谁就是大傻瓜。 (25)开花,结果 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伤你至深。那必是你爱极了的一个人。他就住在你的心里。是以,可以很轻易的,伤你五脏六腑,令你痛不欲生。 你把他放在心尖上,同时即置自己于万分危险的境地。你把所有的弱点缺点,暴露给他,同时相信,他会保护你,至少不会伤害你。你知道,你也住在他的心里。那时你真年轻啊,你不懂:相处之道,适当的距离最重要。也许他无意伤你,只是太近,容易误伤。 所有伤害应该都是相互的吧,但你疯了,只看到自己的伤,看不到他的痛。你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面临没顶之灾。你以为这就是世界末日了。希望飞了,爱情化了,明天将永远一片黑暗。 但是,奇迹般的,你在没顶之时却无师自通学会了游泳。就那样,挣扎,挣扎,终于在筋疲力尽之前,安全抵岸。 必得经过相当长的岁月,你才敢回头看:那些步履踉跄的脚印,如何一点一点工整,一点一点坚强;阳光又怎样一丝一缕的挤进你的世界。终于告别年少告别轻狂,现在是,云淡风清的新世界。 你知道爱情随着伤痛远去了,永远不会回来了。但是你更知道,没有爱情也可以活的很好。你感谢生命中伤你至深的那人。致命一刀,没要了你的命,却为你的生命铺开了无比绚丽的背景。有了这背景,你可以无惧于岁月的平淡,奔流到海。你有四个字,想赠予那个永远消失了的背影:此生无憾。 有人说:所有的伤疤,都应该开出花朵。 你说:不够,不够,还要结出果实。 (26)痛苦成瘾 有人闯进你的生活,仅仅是为了告诉你,幸福是什么。但他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无穷无尽,足以将你淹没的痛苦。你被痛苦泡酥了、腌透了、烤焦了,以为此生只能在苦海中沉浮了。然后,他离开了。或者,你离开了。 喝过黄连汁,会发现,白开水都那么甜。 但是,即便是痛苦,也有成瘾的可能。每个人,天生都有一种自虐的潜质。有的人,在痛苦中沉溺的太久,习惯了痛苦的味道,不能自拨,不愿自拨。 对此,我们只能说:周瑜黄盖,愿打愿挨。 (27)占有 无论多么重要的人,长久不联系,也会变成可有可无。脑细胞在时时更新。如果没有新的信息加入,载有那个人信息的那一部分,终究会越来越少。 说到底,我们能够“占有”某人的,只是关于此人的一部分信息而已。 (28)裂痕 每一份感情,最初都是欣喜的,透明的,为遇见对方而庆幸。在茫无际涯的人海中,真有那么一个人,在等你。 渐渐的,就掺了杂质,彼此看不懂了。或者,自己不想被对方看懂了。 也许,不是不爱了,只是爱不起了。人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也许你仍是透明的,只是,对方的眼神掺了杂质,看过来不那么透明了。 有些事,不能解释,一解释就没意思了;然而,不解释,只能任由误会越来越深,直至成为裂痕。人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修补裂痕。 (29)留下 每个人,总要经历一些事,一些人,一些感情,一些抉择。尘埃落定之后,陪伴我们的,就是那些陈年回忆,以及大浪淘沙之后留下来的人。 不能把最美的爱情留下,那就把最好的人留下。 (30)修炼之途,无非放下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些人,重如泰山。人心容量有限,若太多的泰山拥挤其中,那么,受累的是自己,被挤扁的是自己。所以,必须放下一些人,才能轻松赶路。 同样,自己在别人心中重如泰山,也未必是件好事。那意味着一份责任,一份期待,一双不敢辜负的目光。对良善之人,还意味着至少对等的重负,因为不愿欠人。当然,对于轻狂之人,这未尝不是一份值得夸耀的资本。 所以,修炼之途,无非放下。那样,无论谁失去谁,都不会有天塌地陷之痛。 (31)错过 很多人不停的看qq、微信、钉钉。潜意识中,其实是害怕错过。怕错过这世上所有的精彩,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被甩在时代的后面。更怕错过,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重要的信息。 其实,怕什么呢?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些人,那些消息,从来不会错过。错过,就是还不够重要。不够重要,错过就错过了,不必惋惜。 回头看看那些所谓的失之交臂、擦肩而过,其实都是因为,彼此彼此,都不是足够的重要。 (32)名字 每个人心中,都可能珍藏着一两个这样的名字:永远也没有机会提起,可是,到死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只可能属于过去,属于远方。一沾了现实,就俗了。 那可能是你心中一朵圣洁的莲花,永远在视线之外、思念之中,含苞或者怒放。那也可能是你心中一处永远无法被抚慰的伤疤,刮风、下雨、晴天、阴天,都可能是隐隐作痛的理由。 第五章 (33)自我消化 一生中,只会碰见一个人,使你的感情得到彻底的释放和满足。可是,这个人,不见得是一生一世。 大部分时光,人,尤其是女人,只能自我消化多余的柔情。 (34)爱和被爱 从未被人爱过,是一种可怜;从未爱过别人,是另一种可怜。后一种可怜比前一种可怜更为可怜:因为,爱比被爱,更刻骨铭心。如果,你不曾舍生忘死的爱过一个人,你不会懂得,人心会有如此繁复幽深的层次。 爱是燃烧自己;被爱是向火取暖。爱者,已燃烧到一千度,被爱者,却最多只感受到几十度。哪种感觉更深刻,不言自明。 最好的爱情,是同时燃烧,在燃烧中拥抱,在相同的温度中,舞蹈。 (35)爱上自己 你爱上任何一个人,最终都会发现,你爱的是自己。或者说,是对方眼中的自己。如果对方的离去让你痛苦,那不过是,一部分的你随他而去了。 爱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超过爱自己。否则,在爱情的战场上,只能死无葬身之地。 (36)分手 包饺子,饺子皮粘在一起。小心冀冀揭开,最后总是两张都弄破;扯住边缘猛一扯,反而完整无损。每次,我都会想到一句话:长痛不如短痛。 尤其适用于分手。 处理分手,男人擅长一刀两断,女人更爱藕断丝连。 当断不断,就是犯贱。女人应该向男人学习。 你欠我,或者我欠你,都没有关系。欠,就有索取或偿还的可能,证明一切尚未结束,也许有一天会另起一行,再写一段。 一旦觉得,彼此两不相欠了,那么,也该真正结束了。 分手,一方说:“对不起,这辈子欠你太多。”另一方总会有些许的感动,甚至心中暗藏希望。 只有想明白了,才会恼羞成怒:“谁让你欠我的?允许你欠债不还了吗?欠债不还,王八蛋啊。” (37)没有回头路 一段爱情,必定要折腾到遍体鳞伤,你才甘心,毅然放手;生命亦然,必至老朽不堪,七伤八痛,生之乐趣荡然无存,才会视死如归。 生命与爱情,都是绝望的,没有回头路。所以,原谅彼此那些令人伤心的折腾吧,只有消耗殆尽,我们才会各自安生。 (38)依赖与依附 物质上的依赖几乎必然导致精神上的依附。有些依赖是必须的,比如孩子对父母,年老的父母对成年子女。但有些依赖,却是万不可有的,比如女人对男人的依赖。女人至少应该能养活自己,不必伸手问男人要钱零用。 再深的爱,一旦出现了伸手的一方,就有了地位高下之分。而爱情的第一要素,是平等。 (39)被动与主动 在感情上,女人仿佛天生就应该被动:被人追、被人爱、被人宠、被人弃。女人一旦主动起来,又会被讥为“不像个女人”。按说,不像女人,象男人,应该升了一个层次吧?其实不然。其潜台词是“连女人都做不好”,比女人还等而下之了。做女人,真的太难了。 不过,如果你不在乎这些,它就是废话一堆。 (40)蓝颜 蓝颜,应该是红粉知己的对应词吧。这至少是男女平等题中应有之义。 蓝颜,是个美好的词。就象夜空中的两颗星星,你冲我眨眨眼睛,我冲你眨眨眼睛,不约而同的笑了。纯净,透明,除了彼此,无人能懂。真好,你懂得我,我也懂得你。 但,也只是一笑而已,没有进一步的企图。喜欢或爱,都嫌俗气。蓝颜的距离,是亲密有间。亲密,是精神上的亲密;有间,是身体上的有间。不求彼此拥有,不求朝夕相守,不求亲吻,不求拥抱,甚至不求牵手。相见虽欢,与爱无关;离别不难,转身即可。 蓝颜,也许只是个传说,因为,拥有蓝颜的女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首先,不能过于年轻。年轻,容易被荷尔蒙支配,满脑子都是情呀爱的,突然出现一个如此默契的男人,没有理由不往终身大事上靠啊。一旦和终身大事挂上钩,迟早,这个男人不是变成丈夫,就是变成陌生人。 其次,不能缺爱。缺爱的女人,最渴望得到的是爱情,脑子里没有蓝颜的概念。毕竟,爱情是女人精神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而蓝颜属于更高层次的范畴。 爬楼梯也要一级一级的爬,不可能越过一楼直接爬二楼吧? 再次,女人必须懂得爱,克制爱。你必须在爱情的路上登过顶峰,也曾坠身悬崖。所有关于爱情的悬念,心中已有答案。爱情是什么,无非是那些规定的套路:一见钟情或者日久生情,如胶似漆或者一日三秋,爱极生恨或者亲极反疏,厌倦或者背叛……你必须懂得全套招式,你知道再进一步会怎样,而退路,是没有的。因而懂得止步:止步于相互欣赏而心照不宣,止步于相互温暖却心清如水…… 对照一下吧,大部分女人,只具备第一个条件(当然,那是迟早的事);小部分女人,具备前两个条件。而第三个条件,才是关键。 话又说回来,蓝颜那么重要吗?同性知己不也一样高山流水吗?我认为,不够自信的时候,蓝颜很重要,因为来自异性的认同,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更高规格的肯定;足够自信的时候,蓝颜就没有那么重要了。甚至有没有知己都不重要了。你就是自己的知己。 (41)红玫瑰和白玫瑰 张爱玲说,男人一生需要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 其实女人也一样,生命中应该出现两个男人:一个好男人令她健康成长,一个坏男人使她饱经沧桑。只是,先后顺序,大有讲究:先好后坏,结果往往不妙;先坏后好,人生才圆满。 (42)留个想头 曾经我以为,女人最美的一生,是和最初爱上的那个人结婚,一辈子不离分。 现在觉得可笑:和初恋情人结了婚,一辈子还有个啥想头? 找一个能和你一起摸爬滚打的人,不怕看到彼此最恶劣的一面,共走这漫漫人生吧。最初的那朵莲花,就让它盛开在记忆深处,如此,油盐之外,芳香自来。 第六章 (43)韭菜和鸡蛋 冰箱里有一把韭菜。但是没鸡蛋了。 韭菜鸡蛋面糊饼做不成了;韭菜鸡蛋汤做不成了;韭菜炒鸡蛋做不成了;韭菜鸡蛋盒子做不成了;韭菜鸡蛋粉丝饺子做不成了……忽然发现,离开鸡蛋,韭菜根本就不是个菜。而没有韭菜,鸡蛋还大有可为。 我们常常自以为是鸡蛋,其实很可能是那个韭菜。 有人提醒我,韭菜可以和肉包饺子。对啊,怎么没想到呢? 从此,韭菜又找到了自己的搭档,过起了幸福的生活。 (44)代价 有些痛苦,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没有这代价,人生价值会打折扣——同一样东西,若是高价买来,往往奉若珍宝;若是唾手可得,必然弃若敝履。 爱情亦是如此。你为哪场爱情付出的代价越重,它在你心中的份量越重。太顺利的爱情,若不遇些波折,那只能无疾而终。 (45)输赢 爱情在进行中,无论谁痛苦谁欢乐,都无所谓输赢。痛苦或欢乐,都是爱情的味道。但是,爱情结束时,输赢出现了:你若感恩,你便赢了;你若恨,你就输了。 不计较输赢的人,更容易赢。计较,便是输的开始。 输和赢也会转化:借岁月的锤炼,把恨化成了感恩,便转输为赢。反之,便是转赢为输。 (47)活该 爱从来是不平等的。彼此在对方心目中所占的比例,也许根本不成比例。 就看谁的心足够大了。很明显,女人比男人要吃亏。 爱不是伤害的理由,却是被伤害的根源。你若不爱,谁能伤害? 如被伤害,谨记两字:活该。 (48)爱情至上主义者 爱情,可以让人摆脱孤独,也可以让人陷入更深的孤独。前者是暂时的,后者是长久的。因为爱情的寿命,据研究,只有十四个月。 所以,爱情至上主义者,要么不停的恋爱,要么长久的受伤。 打破重重障碍,不顾世俗枷索,把一份不被祝福的爱情进行到底,直至走进婚姻。这样的人,可称之为爱情至上主义者。打破重重障碍,不顾世俗枷索,把一份不被祝福的爱情进行到底,却在婚姻前止步。这样的人,也可称之为爱情至上主义者。前者最终会获得祝福和赞赏;后者却往往被唾骂。 然而,后者才是真正的爱情至上主义者:一份爱情怎样才能与生命共存不至泯灭?必然是距离,遥不可及的距离。与其走进婚姻,看婚姻日复一日凌迟爱情,不如放飞天际,任其驰骋。 太浓烈的爱情不宜走进婚姻。浓度被岁月稀释,那才叫步步伤心。 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终于平静下来,无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爱够了。一种是,伤透了。 (49)差别 能不能同时爱两个人?对有些人不可想像,对有些人完全没有问题。 “人和人的差别,远大于人和狗的差别。”以前,我以为这是在骂人;现在才知道,这是句大实话。 (50)爱情与成败 世俗的成败影响一个人在爱情中的份量。这大概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发现,但爱情既在俗世中产生,必然沾染俗世的一切毛病。尤其是现在,这是一个一切都可以量化的时代,包括成功和失败。隐逸者不复有存身之地。 (51)乏味 适龄不婚者越来越多,离婚的也越来越多了。曾经被万世传传颂的爱情,曾经是身心堡垒的婚姻,原来并非人生必须品。 这世界可能会因此而越来越简单,当然,也会越来越乏味。 (51)潮起潮落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很像大海的潮起潮落。 缘分到来时,就象涨潮,海水的每一次退却都在酝酿着下一次的进攻,海与岸的距离越来越近;缘分离开时,就象退潮,海水对岸的每一次拥抱都意味着下一步的背离,海与岸的距离越来越远。 (52)眼神 一生中影响你最深的人,不会太多。这些人,有的成为知己,有的成为陌路。 但他们,其实已经成为你的一部分。你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世,甚至思维方式,都会留下这些人的痕迹。 你看世界的眼神,从来就不仅仅是你自己的。经历的人越多,吸收的东西越多,你看世界的目光越深邃,角度越全面。 (53)失一恋长一智 失一恋,长一智。对于女人而言,失恋是最好的成长导师。一个女人最终的成熟程度,往往取决于最后一次失恋受伤的程度。 每个人都有过失恋,痛苦不止33天,但最后,并没有出现救苦救难的王小贱。最后,要么溺亡,要么自救。还是自救比较靠谱。 女人失恋不外乎两种状态:不吃不喝不睡,或者,大吃大喝大睡。前者,令人憔悴;后者,令人暴肥。都不好。不失恋是最好的。 但一辈子一次失恋也没有,也挺失败的。 (54)关于春天,关于思念 为什么说春天是个残忍的季节?因为万物复苏,那些不该苏醒的,也苏醒了。 当然,我指的不是蚊子和蛇。 花事一场接一场,春天是容易错过的季节。人生一程赶一程,只有错过之后,才知道错过了什么。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假如我情愿当一只劣马呢?是不是可以毫无负担的大吃特吃回头草? 你曾是我的万能药。只是此药已过期。 好在,我已修成百毒不浸之身。 你是我的诗和远方,是我永远回不去的故乡。 我想成为你的骄傲,以我来延长你的青春。就像你也曾是我的骄傲,支撑了我生活的底气。 我们都在老去。以各自的方式走着各自的人生,貌似毫无干系。然而,天知地知,日知月知,未尝一日不念君。 容颜的衰老不会让我们变得陌生。可是,我们共同的记忆,你遗失了,它就死了。我们唯一的共同财富就是那些回忆,酸的甜的,苦的辣的,都是我们的命啊。如果有一天你忘记我是谁,那你还是你吗?你不是你,那我又如何是我? 你在前面引路,我才不会孤独。愿你青春永在,记忆不泯,如此,往事才不会如烟。 责任和道德如重重枷索,思念是唯一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 第一章 婚姻如被套 经常套被子,发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子和被套非常合适,看着顺眼,叠着顺手,盖着舒服。另一种是,被子和被套各行其是,怎么都贴不到一起。看着别扭,叠着麻烦,盖着不爽。 一个人走进婚姻,大概也如被子钻进被套。合适的婚姻,怎么着都舒展;不合适的婚姻,只能是委委屈屈彼此迁就,东一个疙瘩,西一个疙瘩,有苦难言。 但婚姻不是被套。被套不合适,换一个就是了;婚姻,换起来却没那么方便。 除了伦理道德,更重要的是,换比不换,可能更麻烦。在一份婚姻里投入越多,待的时间越长,撤离时的纠结越多。没有人,能象被子脱离被套一样,毫发无损,全身而退。 所以,坏的婚姻也有存在的理由。就象,套不好的被子,也有御寒之功效。 看到一对中年夫妇,手牵手散步。感觉怪怪的。见多了年轻情侣牵手,也常见老夫老妻牵手,但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夫妇,手牵手肩并肩,那样亲密前行,很少见。 年轻情侣,情爱正浓,大街上牵手,自是正常;老年夫妻,黄昏夕阳,相依相扶,也很自然。独有中年夫妇,浓情已然淡去,却还无需互为拐杖。又都在各自精力、能力、个性的鼎盛期,常常是互不相让,事事对立。孩子的教育是该从严还是该从宽,孩子生病了吃药好还是打针好,去哪家学校,上什么兴趣班,家务事是对半分还是三七开,等等。鸡毛蒜皮,日日面对。一个说东,另一个必说西。生活已失去浪漫,露出它平淡甚至粗糙的一面;生活之外的诱惑,隐隐又是一重威胁。围城,常常处在城破的边缘,却又常常因责任、道德、孩子,化险为夷。 有部电视剧,男配角的一句台词,大概不假:中年男人的三大愿望,升官发财死老婆。看的人心寒。 等到老了,该出事的早出事了,没出事的,野心也收敛了。忽然意识到生命已所剩不多,而唯一能相伴终老的,只有身边这个人了。吵了一辈子架,也会突然意识到对方的重要。面对日益缩小的生活圈,面对日益损坏的健康,面对孤独,面对死亡,官位、财富、名誉、甚至儿女,都靠不住。靠得住的,只有这个熟悉到象左右手一样的人。年轻时再风云叱咤,老来无伴,也是凄凉。 少年夫妻老来伴。陪你走到最后的,就是最好的。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幸好,这坟墓里埋葬着爱情;如果从来没有过爱情,那么,婚姻不就是一座空冢吗?坟墓还让人有些念想,空冢则毫无留恋之处。 爱情虽会在婚姻中逐渐熄灭,余温却足以支持婚姻得以恒久。就算最后纰离,因为曾有过的爱情,一般不会过于伤害对方。当然,生活中也有另一个极端——正因为曾经深爱,才会玉石俱焚,加倍伤害。人性之复杂,也许只有离婚,才可看出一斑。 年龄越大,关于幸福的定义越简单,对于生活的要求越低。身体健康,家人安好,夫妻同心协力过日子,孩子没大毛病,足可以给幸福打八十分。如果再有一样自己喜欢的事情,再加十分。 够了,只要不是完美主义者,这个分数可以别无所求安心睡觉了。 第二章 爱的转移 为什么有些人溺爱孩子?爱到不计代价,不计后果。我们常常从愚昧、不够理性这个角度评价。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很多爱,找不到释放的出口。爱,首先是相通的,无论是朋友之爱、男女之爱、天伦之爱。年轻人会把很多时间和精力用来交友,并且非常看重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朋友的概念逐渐淡去,尤其是女人,成年后很难再有真正的朋友。男女之爱,道德伦理限定了只能局限于夫妻之间。但是,夫妻之间,日厮夜守,该属于对方的那份爱也释放的差不多了。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多出来的爱,在道德上既不能随意转向婚姻之外的异性,也存在现实的障碍:一是,不那么容易碰一个彼此都动心的人;二是,即便自己动心了,出于防范,在确认对方之前,也很难敞开心扉。不表白,即不会被拒绝,从而免了难堪。在感情上,成年人总是步步为营,不赢也可,但要保证不输。 孩子的出现,转移了这份无处释放的爱。尽情的爱孩子,不必担心拒绝,不用害怕难堪。孩子象一块巨大的的海绵,有多少爱的河流都可以吸纳。虽然,此爱非同彼爱,但毕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爱的焦虑与紧张。 《乱世佳人》中的男主角瑞特,痴心爱着斯佳丽,却得不到斯佳丽的芳心,于是把一腔的爱,都转移到女儿身上,宠溺有加。可作为“爱的转移”之论据。 还有另一种转移方式,那就是爱自己。那是一个更复杂的话题,暂且不论。 所以,每个溺爱孩子的人,心中都有一大段无法释放的爱。先不要取笑tA,因为每个人,可能都曾经面临,或者正在面临,或者将会面临,这样的窘境。 第三章 鲜花牛粪 我曾见非常优秀的女子,容貌、身材、气质、学识,无可挑剔。环顾四周,无人堪与匹配。但是该嫁人她嫁人了,该生子她生子了,脸上洋溢着平静的幸福。而男人,是掉进人堆看不见的那一类。旁边人不免嘀咕:又一朵鲜花,便宜了牛粪。 这世界上多的是鲜花配牛粪。也许,鲜花只有在牛粪的滋养和保护下,才能生活的更安全,更滋润,从而避免红颜薄命的宿命。历史上有名的四大美女,结局都不美好:西施被当做礼物几易其主,吴国败后下落不明(传说与范蠡泛舟归隐,恐怕只是个美好的愿望);貂婵自愿充当政治斗争的工具,为铲除董卓、吕布立下汗马功劳,最后却遭“关羽斩貂婵”,美丽也成一种罪过;昭君远嫁,终生在塞北苦寒之地度过,还要忍辱以胡地风俗先事父后事子;玉环更不必提,马嵬坡下伤心地,君王掩面救不得。若她们嫁给普通人,一生平安的机率,一定大得多。当然,青史上也不会有她们如此瑰丽多彩的一笔了。 历史是男人的舞台,若只有男人未免单调。女人才是画龙点睛的那一笔。不是她们来上演,也总得有别人。从这个角度看,总得有一些红颜,必须薄命。 第四章 夫妻之道 夫妻相处之道,宁可生气,绝不能受气。 生气,生着生着就达到了平衡,谁也不敢欺负谁,谁也欺负不了谁,生气自然越来越少;受气,永远达不到平衡,一方步步退让,另一方只好步步紧逼。 稳定和谐的家庭,大多是女人掌握财权,或至少女人经济独立。而鸡飞狗跳闹离婚,甚至最终一拍两散的家庭,财权一般牢牢掌握在男人手中。 原因何在?男人在体力上优于女人,在社会地位上也占优势。这两方面都是阳盛阴衰,必须在其它方面有所退让,才能保证阴阳平衡。男人让出财权,平衡得以建立,家庭得以稳固。同理,如果女人社会地位远高于男人,又掌握家庭财权,则阴盛阳衰,同样不利于家庭稳定。 不记得是胡适还是林语堂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有点“妻管严”的。这也是减阳补阴,阴阳平衡之道吧? 所以,不妨逆向思维:要想家庭长治久安,男人们,请把钱袋子交给女人。 想起一个笑话,高中时,班里一个特别幽默的男生(这些年我们都喊他二哥,请对号入座)取笑别的男生:“你有妻管严(气管炎)吗,给你抹点夫轻松(氟氢松)。” 取笑的和被取笑的,不知现在是否都患了妻管严? 做一个简单的人,再找一个简单的人,过一辈子,也许,这就是幸福。 做一个复杂的人,找一个简单的人,更可以游刃有余。 做一个简单的人,找一个复杂的人,也可以相安无事。他复杂且自复杂,于我有何为哉? 一个复杂的人,遇上一个更复杂的人。那么,不是一场童话,就是一场噩梦。 事实往往是,前半场是童话,后半场成噩梦。 吵架其实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夫妻个性不同,磨合了半辈子还是争吵不断,再吵下去,也不会有任何改善。 不妨多想想:为什么对对方的付出视而不见,只看到对方的缺点?对孩子一团和气,为什么对另一半就经常怒气冲冲?更年期到了吗?好像还没有吧。每个人都有缺点,要想改变对方基本不可能,既然决定一辈子在一起,那就只好接纳。要学会视而不见,还要学会充耳不闻。 在婚姻的坟墓里修炼二十年,有人变成小龙女,有人却成了灭绝师太。我做不了前者,也坚决拒绝后者。 放开二胎政策以后,看到太多的悲喜剧:有不想要二胎却意外怀上的;有想要却迟迟不能怀上的;有想要女孩却生男孩的;有想要男孩却生女孩的。 对于女人,生孩子是人生大事。生的权利,生男生女的权利,无法自己做主,因为取决于双方年龄、健康,还关乎机率与运气;但是,不生的权利,却应该完全掌握在女人手中。 不想生就可以不生,女人才是真正的当家做主了。 据我观察,越是在家庭里居功自傲,处处显摆功劳的,往往越是对家庭贡献最小的。似乎有点可笑,但事实的确如此。所以,判定一个家庭谁是顶梁柱,听其言就够了。 对家庭关系伤害最大的,是抱怨和后悔。遇到事情自己拿不了主意,只能对方拿主意,结果不合自己的心意,又抱怨对方拿错了主意。再亲密的关系,即使是夫妻或者亲子,也经不住这样的伤害。 第五章 家庭关系 成熟的女人,过日子是享受:三个人温馨,两个人甜蜜,一个人潇洒。 幼稚的女人,过日子如受罪: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少自由,三个人嫌闹腾。 三口之家的生活,原来可以有六种不同的基本味道——也许还能调和出更多的味道。 四口之家,能调出多少种味道?让我算算……太复杂了,算了。 爱情需要距离,事实上,亲情也需要距离。长年累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哪怕是父母子女,也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不愉快。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因此而导致父子反目,或者婆媳成仇的,并不少见。所以,儿女长大成人,必须要分开。 当然,“好东西吃不够,亲人恼不透”。亲人总归是亲人。 日常生活是繁琐的,不必搅和在一起。只要互相支持与守望,给予足够多的关心与关注就够了。 家庭矛盾的诞生,往往起因于微不足道的小事。一个人每天干一百件事,对方习以为常;有一天只干了九十九件,那没干的一件事就成为对方唠叨的借口。 心胸狭窄的,还不止于止。ta会把自己做过的事牢记于心,比如说也做了一百件,拿这一百件和对方没做的那一件相比较。结果就是,功劳全是我的,你什么都没干。即使ta只做了二十件,拿这二十件和对方和一件相比,也是一个不成比例的比例。 在任何地方,“唯我独尊”的态度都要不得。即使在家庭里,每个人也有自己的尊严,包括婴儿和老人。为了尊重别人的尊严,一定要注意收敛锋芒。忍让都是有限度的,忍让多了,爱就消失了。 我愿意自己越老越温暖,温暖自己也温暖别人。 看六六的《双面胶》,看到结尾很震惊,也很难过。婆媳注定是仇人吗?可以仇恨到置对方于死地吗?人心到底可以多黑暗啊。合得来,则相处;合不来,就当彼此是陌生人,互不干涉不就完了吗? 爆发婆媳大战的家庭,其实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婆婆太把儿子当宝贝儿,受不了另一个女人拥有他、享受他、指挥他。将来,咱也是要当婆婆的,早就想好了:只要儿子乐意,给媳妇当奴隶咱都不管。欢迎咱,就经常去儿子家看看或小住;不欢迎,也罢,还是守着自己的窝儿。但是,只要有可能,一定不能长年累月住一起。俗话说得好,锣鼓长了没好戏。 据说,没有女儿的,老了比较凄惨,连个说知心话的都没有。这我不担心,我已经多少年没跟人说过知心话了?我都不知道什么叫知心话了。只有活得郁闷的人,才有很多知心话要跟人说。我不郁闷,一天到晚事多着呢,没空郁闷。就算偶有郁闷,我的本能也不是倾诉,而是书写。 当然,你可以说我是酸葡萄心理。 最亲的关系往往产生最大的伤害,也带来双方更大的压力。因为彼此都为对方付出很多,同样也要求回报更多。反而是,不够亲密的关系更让人轻松。亲人之间,也应该适当拉开距离。 不要指望让所有的人都满意,包括最亲的亲人。让自己满意最重要。 第六章 懒人治家心得 我懒,年轻时羞于承认,现在则骄傲:懒,是我最大的优点。 曾见一位朋友,老公要出差,她那个忙啊:帮着找衣服、鞋袜、各种生活用品,还不时提醒“纸巾带了吗?”“充电器别忘了。”“拖鞋带一双吧?”“零钱备一点,坐公交车要用。”……我大为惊讶,问她:“这些事情他自己不懂得弄吗?”她说:“习惯了,都是我帮他弄。每天穿什么衣服也是我帮准备好,不然他就会乱穿。一年四季买衣服我也得操心,我不买他就想不起来。”怪不得她老是说生活太累,不累才怪! 我家那位出差,我从来不多说一句话,他自会料理。有一次他出差,我小姑子在旁边提供参考意见,要背这个包,要穿那件衣服,要带这件衬衣,等等。我在旁边笑看,一言不发。果然,所有的意见都被一一否了,两个人还起了争论,气得她不行。我说:“我早就习惯了。不用管他,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这事争吵,不值得。”她不说话了。她大概没见过这样的夫妻相处模式,也许还在想,这嫂子真懒,还懒得这么理直气壮。 同样,我出门,如果他提醒我这个那个的,我会嫌啰嗦。当我傻子吗?白痴吗?没出过门吗? 每次回老家,我、老公、老大,每人一个包,各整各的。谁也不过问谁。当然,后来多了个老二,这个得归我整理。 一年四季的衣服,他自会想着去买。我也给他买过,结果不合意,不穿。从此我就不操这个心了。他会自己念叨:“裤子又坏了,该买一条了。”“鞋子磨破了,该买一双了。”“今年夏天的衬衫,该买几条了。”需要我参考,我就去;不需要,那就自己搞定。 在我的懒人政策下,老公和老大的生活自理能力都不错,有没有我都过得很好。老大小学二年级开始,放学走路回家;从来不需要陪写功课;上初中后,学习、生活都无需操心。现在上了高中,我对他是一百个放心。 老二小的时候,我还是照样执行懒人政策;没人帮的时候,自然要全天候照顾他,但只要有人帮忙,我就可以完全放下。后来小姑子来帮忙,我更是一点心都不操,随便她怎么带、怎么喂、怎么逗。即使和我的做法不一致,我也绝不多一句嘴。谁带娃谁做主,这就是我的原则。当年婆婆帮我带老大,我也是这样做的。所以,婆媳相处三年,没有矛盾。姑嫂相处三年,也很融洽。 现在老二也五六岁了,他自己的事情,吃饭穿衣洗澡等,全部自己搞定。准备培养他做点家务了,替补哥哥。 要么你足够勤快能干,可以把每个人都伺候的周周到到舒舒服服;要么,就懒一点,让每个人都发挥出照顾自己的潜力,大家照样可以过得很好。聪明人都选择后者。就当我在自夸吧。 第七章 家的诱惑 如果你在世界各地穿梭,那么地球就是你的家;如果你在中国大地奔走,那么中国就是你的家;如果你在广西到处移动,那么广西就是你的家;如果你一生都在南宁混,那么南宁就是你的家。你走多远,家就有多大。当然这个家是精神的家,不是物质的家。 家是唯一可以自由放屁打嗝的地方。当然这个家是物质的家,具体来说就是日常所住的房子。 有了老二之后,老大在我们房间断断续续打过三四年地铺,直到初三才彻底分房。每天晚上,他在地上,我们三个在大床上,闲聊几句,渐次入睡。听着一家人平静的呼息,我会忽然有点恐惧。不久的将来,孩子长大,先后都要离开这个家;而我们也将衰老,总有一个先去报到。剩下的一个,衰朽残年,可还记得此夜这平静的时光?这平静就是天赐之福啊。 有一个学期,每周三和周四在新校区上完课,坐校车回到老校区,再骑电车回家,到家都七点多了。随便吃点东西,八点钟了。八点到十点,一个小时完全属于自己,看看小说吃吃瓜子,打开电脑写点东西;一个小时陪老二,在阳台上赏月或者赏云,听风或者听雨,有时也听听音乐,但更多的是听老二啰嗦。第二天一大早,赶一个多小时的路,再去新校区上课。 有天放学时风狂雨骤,被困在教学楼几乎无法出门。为了不错过校车,硬着头皮冲进了雨中,到车上身上已湿了大片。第二天六点十分起床,赶过去上课。 往返奔波近三小时,只为了那两个小时。 如果住在新校区就轻松多了,一个晚上可以尽情看小说,第二天可以睡到八点钟。但是,还是抵不了家的诱惑:老二是诱惑,想到他的小脸就喜上心头,想亲一亲摸一摸;老大是诱惑,晚上到家第一句肯定是“老妈,我回来啦”;家里的大床也是诱惑,在宿舍总是辗转难眠,在家里却能很快入睡。 现在老大上了高中,住校了,他会想念家的温暖吗? 家,只有是温暖的,才会有如此的吸引力。 这温暖来之不易。多好的感情也经不住折腾,三折腾两折腾,就凉了。 在世道如此多变的今天,能守住这一隅温暖,就像拥有万里江山。 第八章 秀恩爱死得快 爱情佳话 很多明星夫妻大秀恩爱,想必在“秀”的时候的确很幸福。但幸福不是结局。生活面临太多的变数,一息尚存,爱情的结局就可能改写。如此,非盖棺不能定论也。 某明星夫妻,女大男小。丈夫出轨,举国关注。其实他们一直表现得挺幸福,尤其是男主对女主一次又一次深情表白,有些都成了段子,在网络上盛传不衰。可是,很多人,还是和我一样,觉得出问题是迟早的事。可是,可是,还是比预想的早了太多。 我以为他们至少应该还有十年的幸福。那时,女主年近五十,人老珠黄,而男主“四十一朵花”。那时再出轨,于情于理都还说的过去。但是,他还是等不及了。 出轨的男星多了去了,何以此人独受如此关注?其一,其在多个场合的高调示爱,给了人们太高的预期。爬高必跌重。从一百度的高温降到零点,总得有个过渡吧,这个过渡就是时间。但是他打破了这一纪录,信誓旦旦的话语还热乎着呢,出轨的大幕已悄悄拉开。这得多强的心理素质啊。其二,其选择的时间太刺激人心,正是女主怀孕生产之时。一个男人,但凡有一点责任心,但凡对妻子还有一丝感情,应该都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吧?而他,还是一个出了名的好男人——以爱老婆而出名。真是莫大的讽刺。这也证明,有些事情的真相和表象,可能恰恰相反。但他创造了一个名句:且行且珍惜。 另有一对明星,举行了盛大的以亿元为单位的婚礼,那煽情,那气派,当时就给我一个不好的预感,觉得他们长不了。果然,七年之痒都没到,两人分了。 纵观娱乐圈的分分合合,会发现一个普遍的规律:越是高调秀恩爱,越是分得快。反而是那些默默无闻的婚姻,大多比较稳定。也许这些婚姻并非坚如磐石,同样也出过大大小小的问题。但当事人低调,不至成为众矢之的;聚光灯尚未打起,当事人已处理完毕,危机消弭于无形。没有外界的介入,夫妻间的芥蒂可能就是床头床尾的事。 幸福是一朵不经晒的花。所以,凡是看到年轻的情侣秀恩爱,我总有莫名的担心。谁的恋爱、新婚不是满满的幸福?但是,人生还长,而幸福,最适宜静静的生长。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成就一段传奇,至今仍有人津津乐道。但,若非徐志摩坠机身亡,这段爱情将如何结尾?以徐志摩之浪漫多情,陆小曼之风流奢糜,很难想象他们会携手几十年,柴米油盐一辈子。死亡,为这段爱情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纵观古今,大多数爱情佳话,都是因为无法在婚姻的坟墓中寿终正寝。梁祝、牛郎织女、唐明皇与杨贵妃、陆游与唐婉,举不胜举。当然,也有例外,如张学良和赵媞,相伴一生,不离不弃。但那是以生活的磨难为前提。异常艰苦困厄的环境,往往能激发出爱情的潜能,爱情之伟大,也往往在这里。试想,以风流倜傥着称的少帅,若一生春风得意,赵媞怕未必是其最后的桃花吧? 林徽因也是个异数。这个女子,一生俘获了三个优秀男人的心。这是女子中的极品:她可以放弃徐志摩烈火一样的追求,也许是因为明白,燃烧越激烈,越容易灰飞烟灭;她也可以抵制婚姻之外的诱惑,哪怕金岳霖为他一生未娶。有此定力者,世间须眉亦不多见。她选择了梁思成,一生相守,绝无绯闻。能达此境界者,除了自身的修养、见识、操守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梁思成也足够优秀,堪配终生。世间女子有此奇遇者多乎?千古之下,唯此一人。 所以,对于无论如何恩爱的夫妻,我都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第一章 岁月偏心,别太认真 阳台上开了三朵太阳花。下午三点,两朵已经枯萎,一朵仍在盛开。对比鲜明,令人不平:凭什么? 人也一样,尤其是女人。同事或同学中,总会有那么一两个,风度气质与日俱增,皱纹白发却忘记到访。尤其是她的眼神,明净清澈,一如少女。看上去她不超过三十岁,但很可能已四十出头,甚至四十大几了。她逃过了岁月的追捕,青春延长了又延长。 这样的女人,百里难以挑一。但令人憧憬。曾经,我想:如果足够幸运,我也应该是那样一个女人吧? 我曾对大学的舍友说:“我不相信自己会老。我不能想象自己变老的样子。我永远会是现在的样子。”她很吃惊,不知我怎会有如此执念。 那一年,我25,她23。没有一根白发,没有一根皱纹。 转眼就过去了二十年,白发已安营扎寨,皱纹也登堂入室。镜子,越来越不招戴见了。不知道自己当初的自信从何而来? 当然,可以归因于高龄生育,事实上也是在生了老二之后我才从别人眼睛里看到自己的突变。看到太多的怜悯和难以置信。直爽的就直接说了:“你看你生了个老二,一下子老了多少!我就没勇气生了。”也是因人而异吧?有些人生了老二也没啥变化。正像阳台上的花朵,大部分按部就班的枯萎,也有少数一枝独秀。 岁月偏心,你拿它怎么办? 如果不害怕变老,不害怕错过什么,其实也没什么。心中少了焦灼,自然云淡风清。女人的衰老,其实常源自恐惧。或者反过来,女人的恐惧,常源自衰老。二者互为因果,塑造着人到中年患得患失的心情。既然,岁月不肯因任何人而稍作停留,既然,有些东西注定要失去,不如放慢脚步,放心欣赏沿途风景。 第二章 旗袍,女神和女汉子 曾经很向往旗袍。它可以最大限度展现女性优美的曲线。然而,它又是收敛的,密不透风。好身材的女人,穿一袭旗袍,不仅男人会心动,甚至女人也会为之心动。 旗袍,也许反映了女性深藏的欲望。好女人不应该太暴露,但每个女人大概都想尝尝坏女人的滋味。因为这是坏女人的世界。只有坏女人,才可能活的那么肆无忌惮,而旗袍,恰好具备了这两点:不暴露,可是比暴露还要暴露,真是好女人的好选择。 因为身材太平凡,向往了很多年也不曾行动。那天,偶然走进一家旗袍店,店里很清静,女店主很热情。试试就试试吧,试衣服也不花钱。往镜子前一站,有点愣住了。旗袍贴在身上,好象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熟悉的身体忽然有点陌生了。居然也曲线玲珑。 不消说,我成了旗袍爱好者,那几年买了不少旗袍。但随着年龄增加,身上这儿那儿都多出来不少肉肉,渐渐又远离了旗袍。它可以彰美,但不易遮丑。 很多女人,三四十岁时迷恋过旗袍。那正是最向往变坏最容易变坏的时期。那是多么美好的时期。 女神肯定要穿旗袍的。来说说女汉子。 有些女孩子,“傻b”、“苦b”、“你妈的”之类的粗词张口就来,并且自诩为女汉子。象男人一样爆粗口,能喝酒,穿人字拖,抛弃一切女性矜持和性征,就是女汉子吗?非也!你有汉子的坚强果断吗?你有汉子的雄心壮志吗?你有汉子的宽宏大度吗?你有汉子的责任担当吗?没有吧!很多男人都只是“性别,男”,称不上汉子的。女而为汉子,更是难得多。 女神和女汉子,不是对立的两面,我认为也没有高下之分。她们是两座并列的高峰,攀上其中任何一座,都是人生的大成功。 最理想的,当然是拥有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心。前者倾倒众生,后者不惧独行。于人生事业,前者是敲门金砖,后者是定海神针。如此,则无往而不胜。 很多女人,在岁月的磨练中,静静的开始坚强、豁达、乐观。内在的气质反映在脸上,逐渐有了一些女神的味道——即使本来并不很美。她们都是脚踩两只船:一只脚通向女神,一只脚通向女汉子。她们让我知道,当你成为真正的女汉子,往往也能看到女神的风景。同样,当你成为女神,你也具有了女汉子的一定特质。站在两座不同的高峰上,能看到同样的风景,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第三章 幻想奇迹,感动自己 女人永远爱幻想。生活平淡,幻想奇迹。 高中三年,我在幻想中度过。一个幻想是:有一天,教室门口出现一对器宇不凡、声名显赫的夫妇,宣布我是tA们的亲生女儿。灰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公主。我亲爹亲娘如果知道我这没良心的想法,会不会气死?另一个幻想是:心仪已久的男孩子突然表白,说喜欢我很久了。这个幻想令我激动,坐卧不安,给自己设计了N多套台词。当然,一套也没用上。 那些漫长灰暗的日子,我趴在厚厚的教科书后面,一个幻想接一个幻想,硬把最该珍惜的时光浪费干净了。老师讲的东西,全是春风过驴耳。第一次高考名落孙山,活该呀。 以后的岁月还有种种荒诞不经的幻想。这些幻想最后都死翘翘了,连个尸首都没留下。 爱幻想是女人的通病。越内向自闭,越多幻想。因为和周围的世界接触太少,空白的大脑总需要一些填充物。幻想就是一种轻度鸦片,暂时忘记种种不如意,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外桃源中。 应该说,所有的女人,所过的日子与曾经的幻想都相去甚远,甚至大相径庭。但大家都好好的活着,没有因此而发疯。也许是女人天生的柔韧性,能够在幻想和现实中找到折衷吧? 每个已婚的女人,都要面对几乎千篇一律的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聚到一起,话题无外乎孩子、家庭、工作。梦想幻想理想之类的,谁都不好意思再提。但是,那些幻想并没有消失,只不过被埋在生活的深处。 女人的幻想,大多和曾经的的爱恋有关。幻想着曾经深爱又分开了的那个人,忽然出现,含情脉脉;或者,情窦初开时恋上的那个人,忽然来了信息,情深意长……带着这些幻想,女人洗衣拖地,买菜做饭,有条不紊,甚至哼着小曲,毫无违和感。这些幻想不可能实现,除非发生奇迹。可是,奇迹,是个人都能碰上吗?那么,只是想想,想想而已,不害人而悦己,有什么不好呢? 女人能把枯燥的生活支撑下去并酿出味道,不得不说,有幻想的功劳。 夜里,何处传来悠扬的旋律:“月亮出来亮汪汪,亮汪汪……”是《小河淌水》,优美又哀伤。若换作年轻时的我,一定会掉泪。现在已过了多愁善感的年龄,可那一句“哥啊,哥啊,你可听见阿妹叫阿哥……”心中仍然一阵缠绵悱恻,无以排解。 世间最动人的歌,为什么都这样哀伤?因为爱的深沉,难以承载,或者爱而不得,所以才含泪唱出吗?西北民歌,腾格尔的蒙族歌曲,那样苍凉,荡气回肠,使我明白,真正的爱,都是沉重悲凉的,无论是男女之爱,还是家园之爱、祖国之爱。 真正成熟的人,都向往缺憾,近乎自虐。大团圆太庸俗,难以回味。而人生多么需要回味啊,尤其是,人过中年以后。那些有缺憾的故事,情和爱,才这样打动经历了沧桑的心。 所以,女人总幻想自己是某部大悲剧的主角,而现实却是一出肥皂剧,无路可逃。真的上演悲剧,却未必有勇气承受。有谁愿意承担一场刻骨铭心、有始无终的爱情? 女人独自上演冥想中的悲剧。以不影响现实生活为限。感动自己就够了。 第四章 矛盾女人心 学生时代,向往那一身橄榄绿。还写过一首小诗,勇敢、坚强、崇高、正义、使命……能够想到的好词都用上了。要多腻有多腻。 三十年,眨巴眨巴眼就过去了。虽然这个星球没大变化(其实变化也满大的,从太空中看蔚蓝的星球已变灰),对个人而言,足以称得上沧海桑田。但那一种情结,似乎并不曾动摇。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视野有一身军装出现,我就仿佛暂时重回少女时代,凭空生出许多想象。当然,这些年很少见到军装了。据说部队有规定,军人外出应着便装。这一规定自有其原因和背景,我只是遗憾,少了许多眼前一亮的机会。 若有一个军人为我所爱,可是有一天他必须除掉军装,混迹于普通百姓。那么,我还会那样深爱吗?答案有点悲哀,我确定,会打折扣。 女人的爱,往往形式重于内容。女人并不希望男人为她卖命,但一定喜欢看到他为她舍命的样子;女人也并不愿意花男人的钱,却渴望看到男人为她一掷千金;这世界上并没有地久天长,可女人仍会相信男人的誓言。这些表面的东西,给了女人幻想的翅膀,女人飞得很高很远,远远超过了男人所曾给予的,所能给予的。 所以,女人往往沉醉于甜言蜜语,以为能说出动人的话语,其本身必是动人的。就象我爱那套军装,想象着军人也必是那样的神圣庄严。但说到底,那也只是一套衣裳而已。 女人的眼睛,因而容易被迷惑,看不透男人内心那个坚硬的核。 也因此,世间的悲剧,大多是为女人准备的。 有时候,女人希望世界静下来,好倾听内心的声音。有时候,女人却故意热闹喧嚣,以淹没和忘掉内心的声音。 内心的声音。永远也不说。它在最隐秘的世界里,一遍一遍倾诉。它真实,也虚幻。真实的是自己的感受,虚幻的,也正是这抓不住的感受。 即使看上去最简单明了的女人,也必有一些深藏于心的东西。那些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那些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关于此生和来生,关于此岸和彼岸。一些来过又离开的人,一些清晰过又模糊了的爱和恨。 女人渴望一个倾听者。女人一生都在想象的舞台上,进行着表演和倾诉。只是大幕拉开,没有观众。 每个人都有寂寞,但是一群寂寞的人在一起,并不能因此消除寂寞。 在这六十亿人的星球上,你顶多能找到一个人,可以分担你的寂寞。那个人,是男人身上去掉的那根肋骨,是女人曾经离开的那具身体。找到了,就圆满了。 找到这个人的机率微乎其微。或者,你自以为找到了,其实不是;或者,你找到的时候,已经太迟。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这渺茫的机率。那样几乎注定了失望。不如回头,专注自身,在自己之外发现另一个自己。那样,任何时候,你都能自得其乐,不必担心红颜易老而人心易变。 人生短暂。唯从容者,方能享岁月静好。 一千个女人,就有一千种性格、一千种思想。但大致可以分两类:一类清浅如溪,一类深邃如潭。 清浅如溪,称为女孩更合适,即使她已五十岁。她生活简单,思想透明,令人放心,无需设防。有什么话,张嘴就说,不会说一半藏一半。她貌似不知痛苦,即使生活并非十全十美。 深邃如潭,你看不透。她一般不爱说话,但一举手一投足有着异于常人的魅力。她一定有特别之处,却不易描绘。有一些无形的东西,仿佛无形的屏障,把她和众人隔开。她也和我们一样,相夫教子,本分生活。但总有一些瞬间,她的目光或者思想,她低头沉思的模样,令人感觉到她和现实世界的疏离。 清浅如溪,是一种福气,要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粗心和气魄。生活翻一页是一页,不为失去而苦恼,也不为未来而焦心。很少回忆过去,也不过多描绘将来。她的心中,只有今天。 深邃如潭,却需要修炼。那修炼的炉火,便是痛苦和磨难。一定是穿越过巨大的阴影,才会那样优雅从容,散发着千年陈酿的芳香。她的心中,装着过去,承载未来,而今天,不过是一个修炼的过程而已。 但是,很悲哀,很多女人,既做不到清浅如溪,又修炼的不够火候,成为夹生饭。女人总被一些小小的烦恼困扰,顾此失彼,患得患失。既失去了份内应得的快乐,也迷失了通往精神家园的路径。 当然,不能完全归因于女人。女人的舞台,实在太狭窄。很多时候,女人是通过男人认识这个世界的。有些女人,一生也许结识了不止一个男人,但最终,男人只是蚕食了她的青春,却没有给她留下智慧和勇气。有些女人,一生只结识一个男人,可这个男人所具有的智慧,所带给她的思考,却一生一世受用不尽。女人是飞翔还是坠落,往往自己做不了主。 每个女人,都是落入凡间的天使。她一生要做的,其实是要寻找被折断的那对翅膀。 第五章 美丽秘诀 张爱玲说,女人到三四十岁仍然保持美貌,前提有三:一要身体好,二要生活安定,三要,内心不安定。我称之为美丽秘诀。 身体好是第一前提。身姿挺拨,步履矫健,肤色红润,经得住岁月摧残。我很喜欢林黛玉,但我想,如果她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结局也许大不同。从她个人角度讲,正是结核病造成多愁善感、孤高自傲,不得人心。结核病的典型症状就是偏激。鲁迅先生一生爱憎分明,不仅和敌人,也和自己的兄弟斗争了一辈子。他的遗言是:一个都不宽恕。他也死于结核病。(附带说一句,我也得过结核病,幸好有药可医,又赚了二十多年。投胎选好时代很重要)。从荣府老祖宗、太太们的角度来说,健康的媳妇才可能孕育出健康的后代,她们选择薛宝钗,也在情理之中。 生活安定,是第二大要素。女人不为生计奔波,不为衣食住行发愁,自然不容易早生华发、早长皱纹。不一定要豪车美宅、锦衣玉食,但是应该有稳定的家庭、劳动量适中的工作、和谐的人际关系,最好还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以怡情养性。拥有这样的生活,女人才能举止从容,眼神里不会有惊慌、忧愁、恐惧和无助。 最后一点,内心不安定,才是点睛之笔。不因为做了妻子、母亲而封闭对外界的幻想。看到美好的异性,仍然会产生美好的感情,这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吧?并非鼓励红杏出墙,那对家庭、对社会的杀伤力太大。但这枝红杏,如果连爬上墙头往外瞄一眼的勇气都没有,那也太丧气、太乏味了吧?这样的女人,也许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但看那些负心男,首先弃如敝履的,就是她们。女人哭天抢地:“我没亏待这个家啊,我把所有的青春都贡献给了这个家都给了他呀……”哭也没用,你不亏待他,不能保证他不亏待你;或者说,你不亏待他,他才能亏待你。 反而是“坏”女人,往往婚姻更牢固。坏的合情合理,坏的不离谱,而不是那种万众唾弃的真坏。丈夫和孩子、家庭和义务不能把她牢牢拴住,她一直往高处看,往远处看。也许值得倾心的人物永远不会出现,但只要心中有向往,世界就是另一个模样。女人因为这种内心的不安定,眼神活泼,神采飞扬,潜在的美丽和智慧被激发,因此卓而不群。 也许美丽的秘诀并不唯一,只是我们要做唯一的自己。 第六章 女人的衣柜 女人的头发 打开衣柜,长长短短各式各样的裙子,不知该穿哪条。买的时候都是中意的,买来后,却嫌这件太紧,那件太露,这件太老气,那件又太花哨。很多裙子,穿过一两次后就束之高阁。丢又舍不得,送又无处送。 很像皇帝选妃吧?每个妃子,都是皇帝相中,甚至一见钟情的。有的妃子,宠幸一两次之后就被永远遗忘在后宫;有的妃子,却可以承宠多年。但是,再得宠的妃子,也有年老色衰的一天,那时,只能让位于更年轻更美丽的妃子。但凡有点良心的皇帝,抛弃曾经宠爱过的妃子时,应该会有点难受吧,就象女人不得已淘汰一条曾经钟爱的裙子。 所以,看《甄嬛传》,雍正皇帝声色不动就把刚刚还耳鬓厮磨的枕边人打入冷宫,甚至杀掉,不由的心寒。 整理衣柜时,常常很矛盾。“断舍离”没那么容易:因为发胖有的裙子穿不上了,却幻想着将来有一天还能穿回去;有的裤子,多年没穿了,可是很贵,丢衣服就像丢一把钱,舍不得;还有的衣服,总是没机会穿,就那样默默默的在衣柜里虚度春秋,丢了有些不忍。 最后,还是整出一袋,丢进了小区外面的回收箱。松手的瞬间,莫名的一阵轻松。这就是“断舍离”的感觉吗? 真正的断舍离,绝不是随随便便的买买买、扔扔扔,而应该是不轻易买,也不轻易扔。道理都明白,执行起来还是很分裂。 说起来,女人和男人,也没什么两样。 女人总有做头发的冲动。心情不好了,状态不对了,或者有个重大决定难以取舍,心事重重。走,做头去,从“头”开始。整完头发,好像全世界都在关注自己,心情大好。可惜,整头发带来的好心情,不会超过一周。 曾见一年轻妈妈,留着奇异发型:齐着耳朵上沿,留着个锅盖头,整个后脑勺下半部分寸草不留。别说女人,男人留这个发型也够难看了。此发型只适合五岁以内男童。美吗?一点儿也不美。可我就是忍不住看了好几次。如果追求回头率,那算是成功了。 染发(染黑除外)最早于本世纪初开始流行。我记得很清楚:一九九年大学毕业时,尚不知染发为何物;二零零二年读研,大街上的脑袋已经五颜六色。黄色和棕色比较常见;红色、绿色、七彩色、甚至白色,也陆续出现。我甚至见一个女孩子,顶着一头灰发——灰烬的灰,比中年人那种灰色更令人绝望,没有一点生命气息。居然有人夸奖漂亮。据她说,最初染的是蓝色,不断褪色就成了这个样子。一头蓝色,也够惊辣的。 但我只喜欢黑头发。就象某洗发水广告中,刘德华的深情告白:“我的梦中情人,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大街上行走,或者初次相识,总是下意识的先看人家的头发。又黑又亮的好头发不多见了。其他颜色的,纵然发型好看,大多也缺少光泽——都被各种美发店给毁了。发型好不如发质好。 见到一位女士,拥有一头我梦寐以求的好头发。虽然她只扎个普通马尾,那美好的头发,仍引发人去抚摸去赞美的冲动。我心里对她说:千万别染别烫别拉,别犯傻,糟蹋这一头天赐好发。 我也曾有过如此美发,在三十刚出头的年纪。南宁的水土和安定的生活滋养了我,一直干枯的头发开始焕发,变黑变亮。后来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烫了一次,于是干枯发岔,好几年不能恢复。等到那一茬头发剪完,发质开始恢复,星星点点的白发也跟着冒出来了。 所以,我知道,那样乌黑亮泽的头发,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仿佛听见了岁月奔跑的声音,流逝感如此强烈。 生完老二,白发迅速攻城掠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醒着我的老去。到处都有孩子喊我奶奶。剪了个短发,喊阿姨的比喊奶奶的多了,不由得窃喜。有个朋友以为我染发了,我向上一撩,原形毕露。原来白发被藏起来了。这算造假吗?不算吧?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加入拉、染、烫的行列。现在黑发还占上风,先不折腾它们。 第七章 战争底线 世界上有各种战争。最近的有俄乌战争。我不关心这个,也关心不着。我只关心女人那些事儿。 此处专指情爱战争。进一步明确,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人之间的战争,因为,很巧,或者很不巧,她们喜欢同一个男人。好讨厌,所有的战争都是男人挑起的。 第一条底线:女人不可伤害女人。我没看过《蜗居》,但看过剧情介绍,知道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宋司明的老婆踢了海藻一脚,导致海藻失去了生育能力。一个母亲,使另外一个女人永远丧失做母亲的能力。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如果她恨别人抢走了丈夫,首先该恨那个丈夫,怎么那么容易就变心。她那一脚如果把宋司明给踢废了,估计所有的女性观众都会松一口气。她也会由可悯可悲,变为可敬可叹。 女人的苦衷是相通的,无非是用情太深,身不由己。本是弱势群体,不应再彼此伤害。还是来对付男人吧。如果恨他,那么揍他、扁他、败坏他,只要能出气,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可以不择手段。如果仍然爱,那就等候男人的选择。等候,不是抢夺。抢来的东西没意思,因为你拿不准,抢得来这个人,能否抢来他的心。这不象三岁小儿,抢来的玩具最好玩,抢来的食物最好吃。 两个或更多女人喜欢同一个男人,这很正常。就这个世界而言,女人对爱情的需求远大于男人的供给。但是让两个女人明争暗斗,甚至拳脚相加,那就是男人不地道了。一个有真爱、负责任的男人,就算朝三暮四,他也应该清楚此刻的最爱,及时做出选择。虽然这种选择,不可避免会伤害其中一个,总好过两个都受伤。 但这种要求对男人而言可能太高了。几千年来一夫多妻,已经成为男人的基因了。谁情愿“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只有强大的内心道德力量才能制止这种贪婪,而现今社会,仁义道德是最稀缺。 第二条底线,不能为男人自杀。也许女人只想让男人愧疚,让他背负良心债务,终生不得解脱。但恐怕这只是一厢情愿。最大可能是,他伤心难过几天,顶多几年,也就解脱了。生活翻页,桃花依旧笑春风,他渐渐忘记了你曾经的存在。多么不值!如你身后有知,也会火冒三丈,恨不能重新复活掐死那个薄情汉。人死不能复生,只怕又给气死一回,成为鬼中之鬼,万世不得超生。 就算达到目的又能怎样?反正你也看不到了。假如你有灵魂,站在高处看到他的痛苦,你会更加痛苦,因为痛苦证明了他的爱。让一个爱自己的人受苦,而自己已不能抚慰他的痛苦,哪个女人会因此而快乐呢? 总之,无论生活是否美好,生命总值得珍惜。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理由随便处置自己的生命。 只要,生我之人尚在,我生之人仍存,就一定要好好活着。无关其他。 第三条底线……没了。能做到前两条,就值得所有女人尊敬,所有男人去爱。 第八章 怨妇 怨妇很多,并不专指已婚女子。凡是对男性有所期待而不得满足,因之而自怨自艾或喋喋不休者,皆可归为此列。当然,已婚女子是主力军。 男人不喜欢怨妇,女人自己也不喜欢。女人往往无意识中已跨入怨妇之列,一步一个脚印把男人越推越远,又为着男人的远离而痛苦不安。 中国几千年的女性文化,基本可以概括为:节妇史+怨妇史。节妇史不愿多说,堵得慌。如果被丈夫以外的男人拉一下胳膊,就要把胳膊卸下来以示清白,那就象柏杨先生说的:这是酱缸蛆的文化。早已被今天的人们踩在脚下,不再有危害女性的可能。 怨妇史,相对文明一些。怨妇而有才,幽怨付诸诗文,则堪称优雅了。古之怨妇以皇宫中为最多,又以汉代班婕妤为代表。她为飞燕姐妹所妒,为免遭毒手,自请侍奉太后,远离是非,也远离了皇宫中唯一的男人。她以诗抒发怨艾之情:“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此诗并无下文,想来汉成帝并没有看到,或者看到了而无动于衷。由来只见新人笑,有谁见那旧人哭?班婕妤只能郁郁度过余生。 古之女子没有社会地位,人生境遇全凭运气。嫁到好男子是一生之幸,遇到坏男人只能祈福来生。当今社会,基本是自由选择。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终归都把握在自己手里。 决定和一个男人天长地久,女人都是鲜艳妩媚的,无论容颜,还是心情。但是女人展望的幸福,走起来却往往是一条下坡路。不几年,女人就发现自己从手心里的宝变为屋檐上的草。而男人却熟视无睹,以为一向如此,也应该永远如此。以往的浪漫情节如同隔世,再也不提了。 女人很受伤,当初的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不做家务,暖心的话总会说几句吧?漂亮的衣服你不买我买,多看一眼多夸两句总会吧? 这种纵向比较,日积月累,成为慢性毒药。其结果,要么付诸行动,破罐子破摔,迅速向黄脸婆的路上滑去——女为悦己者容,没有可供取悦的对象,女人的扮靓没了方向。要么付诸语言,把不满和失望一股脑儿砸向男人,期望急风骤雨式的攻击能让男人觉醒。但这种方式,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男人抱头鼠窜,脑海里会闪现一个词:母老虎。 至此,怨妇已经完全去掉其优雅的外衣。这是当代女人比之古代女人幸运之处,至少可以直接表达愤怒。但是,谁情愿做黄脸婆或母老虎?原本要做贤良淑德、宜室宜家的女人,结果却大相径庭。哪里出了错? 也许男人和女人都没错。有人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性别是唯一的原因。女人的爱,和风细雨,无所不在无所不包,象一张无形的大网,要把心爱的男人笼罩其中。女人希望,男人享受她的爱,欣赏她的爱,进而沉迷于她的爱,并从此视其他女人如草芥。女人还希望,男人能回报同样的爱。 可惜,投之以桃却未能报之以李。男人刚开始可能很享受,很欣赏,甚至一定时期内也回报了同等的爱。但时间久了,也只有两个结果:要么麻木了,视而不见;要么厌倦了,想挣破这张网,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并非所有的男人都花心,但好奇是男人的天性。很多时候,他不过是对网内的风景出现审美疲劳,要到网外看看而已。但女人却因此而紧张,网越收越紧,紧到令男人窒息,终于到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地步。这既非女人之愿也非男人之愿,但事实往往走着走着就到了绝路。 为什么很少“怨男”?因为男人的视野中除了女人,还有事业、功名、仕途、金钱等等。这还是不花心的。如果是花心大萝卜,那么关注的又不会仅仅是一个女人。无论哪一类,都不会象女人一样,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一个人的身上。 女人要向男人学习,才能摆脱怨妇情绪。 第九章 放手 学会放手,也许是女人一辈子的功课。 女人羡慕男人的潇洒。同样一个家,男人可以当甩手掌柜,油瓶倒了也不扶。女人却永远操不完的心,受不完的累,到了儿,最高的评价也不过是贤惠二字。 同样一段感情,爱的死去活来时,大家都差不多。而到了必须分手时,男人可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跑步进入新的感情;女人却一步三回头,不忍放弃,甚至因此心如死灰,再也不能去爱,或者被爱。 谴责或者质问都没用,关键在于女人,你为何太痴情?自古都是,多情反被无情恼。女人对孩子、对家庭、对爱情,都是一样,因为痴情而不能放手。不能放手孩子,就只能永远为他操心;不能放手家庭,就活该为丈夫孩子当保姆;不能放手爱情,最终只能沦为怨妇。尤其是感情上,抓的最紧的是女人,受伤最重的也是女人。女人总向往天长地久,可男人在乎的是曾经拥有。于是,一个男人成为一个女人的天长地久,很多女人成为一个男人的曾经拥有。 女人应该学习《bJ爱情故事》里的沈冰,或者《失恋33天》里的黄小仙儿。你放手,转身走了,好,我也放手,转身离开。谁先回头谁是王八蛋。哪怕眼里有泪心在滴血,也不会被你看到。这才是真正放手。可以是绕指柔,也可以是百炼钢。惜乎大多数女人很容易柔情似水,却做不到坚硬如钢。结束一段感情,留给自己一段败笔。一退再退,直到退无可退。 男人不懂女人,正如女人不懂男人。有些时候自以为懂了,那不过是爱情的浆糊暂时弥合了彼此的差异。 女人心软,真是要命。女人总会为一些细节而感动,而原谅,却把一些原则性问题搁在一边,比如,自尊。有多少女人,因为失了恋,而失了自尊。女人以为只要自己做到足够好,足够优秀,便可以挽回感情。还是黄小仙儿说的对:如果他认为你错了,那么你萎靡不振也是错,光彩照人也是错,寻死觅活也是错,生机勃勃也是错,连你和他在同一个星球上呼吸,都是你的错。你做什么都是错,只能让他在远离的路上,顺便再伤你几次,还你一个伤痕累累。 那么放手吧。这个世界上,你对我或者我对你,真的没有那么重要。 第十章 世间恶妇多丑人 必须先承认,绝大部分女人是可爱的,善良的,是这个世界的加分项。但必须同时承认,的确有些女人,相当不美好。恶妇,指这样一种人:把周围的人置于掌控中,自己好似女霸王或女皇帝而不自知。身边的人要么看她脸色过日子,要么接受她的谩骂、侮辱,甚至人身攻击。因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简称为家庭暴力。 在城市,关起门过日子,街坊邻里交流少,彼此并不清楚;在农村,一家的事就是全村的事,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大家说起来是:某某家有一个孬媳妇,又打婆婆骂公公了,或者又骂街了。“孬”,在我们那里,就是坏、凶、恶、狠,兼而有之。 综合这些女人的特点,要么丑,要么矬,要么蠢,要么愚。或者一身而兼数种,丑且蠢,或者矬而愚。 我以为是自己发现了这一规律,其实古人早有结论:丑人多作怪。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这句话被反复证明。 这些人因自身缺陷而自卑,总觉得人人都看不起她。这口恶气堵在心里,想要发泄,想要报复。外人不敢欺负,只能向家里人施威。久而久之,恶妇之行换得恶妇之名,想要回头也难了。她也不想回头,反正自己也上不得台面,一条道走到黑吧。 为什么这么丑而恶的女人,竟可以降伏整个家庭?其实在外人眼里,恶妇可能有点讨厌,但一点也不可怕,不过是纸老虎一张。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方的过分嚣张总和另一方的过分忍让密切相关。这样的女人,在外人面前说不出的自卑,渐渐的交流也产生障碍。她的注意力渐渐收缩,最后只盯住家里的每个人每件事。所以恶妇施暴的主战场是家庭,因为她已经把通往外界的大门都关上了。她的注意力只在家里,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与社会风俗、传统道德、甚至法律,会不会有冲突。也不会想到,这些行为,在别人眼里是多么可笑与可恨。在她眼里,家就是世界,世界就是家。控制了家,就相当于控制了整个世界。她的触角无处不在,终于,象一张大网,缚住了每一个家庭成员。积威之下,忍让变成了恐惧,连反抗之心都打消了。 而家庭中,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婆婆。这也在情理之中。虎毒不食子,打骂子女舍不得;丈夫虽然可以欺负,但都说“打是亲骂是爱”,很难界定这二者的界限;公公虽是老人,但毕竟是男子,真打起来不见得占上风,况且,男女有别,不好对公公施威。只有婆婆,论体力论精力,都不是对手,任打任骂,任捏任揉。在对以婆婆为主的家庭成员进行控制甚至施暴时,她完全忘却了外面的世界给她的不公或不快,内心的压抑得到缓解或释放。所以,即便如此可恨之人,也有她的可怜之处。 而出众的女子,或容貌,或才华,或眼光见识,或聪明智慧,总有她的立足点。这是她的羽毛,她要爱惜。而一般的不出众的女子,至少也拥有与人平视的能力和资本,不会因某一项特别的不足而自卑。她们有正常社交,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世界应该怎样相处,因而进退有度,不致落下笑柄。 但,丑人皆恶妇吗?非也。钟无盐丑吧?但贤惠有德,被齐宣王立为皇后;孟光也丑,但“举案齐眉”的美好故事千古流传。丑人若有善行,更容易青史留名。况且美和丑也不是绝对的。林肯说过,人要为自己四十岁以后的相貌负责。天生的一张脸,无从选择;但四十年的修炼足以改变一张脸。就看是往哪个方向,是由丑变美,还是丑上加丑。 引用一句名言: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第十一章 拯救自己 很多女人,一生都在渴望,渴望一个男人出现,拯救她脱离苦海。 低层次,是物质的渴望,希望男人给她一个丰衣足食的生活。毕竟,女人讨生活比男人要吃力许多。这个男人应该有能力解决她生活中的最基本的物质欲望,从而她可以放心无忧的享受生活。极端的,成为拜金女,“宁可坐在宝马里哭泣,不愿在自行车上欢笑”。但这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女人在物质上是容易知足的。 高一层次,是精神上的渴望。希望能够遇见一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女人愿意和男人一同奋斗,在点点滴滴的生活中,彼此相爱,并愿爱如人生一样长久。即便生活清贫,亦能共创欢乐,物质的甘苦不在话下。极端的,就是爱情至上主义者了。 更高层次,则是灵魂的渴望。渴望一个男人可以懂她,懂她所有说出的和未曾说出的话,懂她所有夭折了和实现了的梦想,懂她灵魂最深处的渴望。 较之前两种,这一种似乎品味高了一些。女人并不指望男人给她什么。她只希望,当她在人生顶峰欢呼,他会默默注视;当她在人生低谷哭泣,他会静静倾听;当她感到疲惫,只要想一想这个人,立刻就可以挺直胸膛,继续跋涉。女人对生与死、爱与恨的迷茫和质疑,在他这里即使找不到答案,至少可以找到共鸣。 三种渴望。三个梦想。女人也是贪心的,希望三个梦想在同一个人身上实现。此人既是高富帅,又爱情专一知情识趣,还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见识、品德和情操。我觉得,只有周郎公瑾符合这个条件。但他只活了三十六岁,不靠谱。再说,人家娶的是小乔啊。试问天下女子,有几人敢自比小乔?三个层次,能得其一或其二,已是万幸。 物质层次最容易满足,这个世界不缺有钱的男人。然而这一层次的满足最容易让人失望。原以为金钱可以换来很多,可是那些金钱买不到的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且,吃人嘴软,物质上的依赖,必导致精神上的顺从,女人渐渐没有了自己的位置。 精神层次,主要是爱情的渴望。虽然比物质层次要难一点,大部分人还是有希望的,只是这需要缘分。常常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或者阴差阳错,与梦中人擦肩而过。对女人而言,爱情的失落基本上就是最大的精神失落了。错失爱情,女人常会郁郁终生。 难度最高的,当数灵魂的渴望与满足。于千万人之中,正好遇见与你相同的那一个。不必牵手,甚至不必交谈,只须相视一笑,顿觉天高地阔,云淡风清,那么,恭喜你,你的灵魂得救了。你不必再惧怕这纷扰人世的种种烦恼,你知道有一个人和你感同身受;你也不再惧怕死亡,死亡也不能把两个灵魂分开;你的一切不为别人理解的行为,认真的,可笑的,惊世骇俗甚至离经叛道的,从此都有了存在的价值。这一层次的渴望,因为太难满足,所以女人常常连想都不敢想,或者想着想着就落了俗套,退回到第二层次。究其实,还是女人的天空太狭隘吧。灵魂需要浩渺无际的空间。 然而,女人注定要失望。要求的层次越高,失望也越大。因为这三个渴望,都有赖于一个男人的出现。男人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们太忙,根本无暇顾及女人的感受。负责任的男人,也不过是拼命工作,给心爱的女人带来富足的生活。如果要求再多,不仅男人委屈,女人也会难为情。男人的满足在于看得见的事业:房子、车子、票子、权力、事业,等等。女人那些虚无缥缈的渴望,男人不过一笑了之。 所以,千万不要指望男人给女人一个全部完整的世界:物质和精神,肉体和灵魂。男人没有这个义务。就象女人不能给男人所需要的全部:美貌和智慧,优雅与才华。女人只能自己拯救自己。拯救的途径其实很多。关键是,要看到,除了男人,还有一个更为宽广的世界:文学、艺术、科学,等等。在其中任何一个领域,只要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都可以获得相当程度的自由。 对别人期望越少,你就越自由。 第十二章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假如你,曾经足够爱一个人。 有一天,不能爱了,必须分手。世间分手的理由数不胜数。假定最坏的一种吧,那人有了新欢。对男人而言,这未必是最坏的理由;但对女人而言,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摧呢? 因为曾经那样相爱,你不相信这一切。可是,他亲口说了: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吧。 难以置信,痛苦万分。你甚至失去思维,只是一遍一遍的问——为什么?为什么?那样聪明的一个你,也暂时如同愚妇。而他,也许还是那句话: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吧。 你纠结,失眠,悲喜失常,折腾自己也折腾对方。直到有一天,看见他鬓边丛生的白发。陡然,心里一凉,心意一转。你决定,放手,给他自由。 因为你忽然发现,人生如此短暂。再能折腾,也折腾不过时间。岁月已伸出援手,替你收拾他了。你为此一阵心酸,甚至在心里说:不要,不要让他老得那么快。让他再快快乐乐享受二十年,折腾二十年吧。 那一刻,你忽然超脱,从眼前的爱恨情仇中飞跃而起。你看到了他的无奈:也许是身在官场的身不由己,也许是人在商海的勾心斗角,又或者,面对岁月飞逝又无从抓住的紧张。他必须靠一段新鲜的爱情来延长这回光返照的青春。男人比女人拥有更多,也更害怕失去。他的确曾经很爱你,但你救不了他心中的绝望。 在岁月面前,男人女人一样可怜。岁月是个杀人犯,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认识到这一点,还有什么必要,和男人计较呢?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放下。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天长\/我的爱情短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最初读到李敖这首诗,觉得太轻浮油滑。后来又了解其为人,有名的花心大少,更对此诗不以为然。那时年纪尚小,想象着爱情,必是用尽生命去爱,天长地久也不够的。只爱一点点,怎么可能?想不通。 岁月有魔法,到了一定年纪,不通的都通了,想不通都不行。少年人的不通是一种天真,中年人的不通要么是无知,要么是扮嫩。这首诗,有点想明白了。 凡夫俗子的爱,是要求回报的。爱得越深,要求回报越多;得不到,便会由爱转怨,由怨生恨,最终伤人伤己。爱的最痴伤的最深的,往往又是女人。 他若爱你,你只需爱他一点点,他也会由衷感动;他若不爱了,你的爱再多,他也无动于衷。女人想不通的是,爱的好好的,至少自己还在爱,为什么,对方就不爱了呢?女人习惯了爱一个人,刹不住车,而对方,早已抽身退步。爱的越多,越难罢手,两情相悦,终于变成剃头挑子一头热。 这种时候,女人往往痛说革命家史,自己为对方付出多少艰辛,放弃多少机会,做过多大贡献……没用。他若还记得这些,也不会绝情离去。你只是在提醒他,他是多么忘恩负义。谁愿意当忘恩负义的人?不离开也得离开了。失去了自己,自己去找回来;失去他,永远找不回来了。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因为只有一点点,你才会成为他生命中最不能抹去的回忆,因为,抹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爱的太多,多到令他熟视无睹习以为常,施者何益,受者何益?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谨防,开到荼蘼花事了。 第十三章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甄嬛对果亲王胤礼说:“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这是最美艳动听的爱情表白。余音袅袅,回味无穷。后来,在《乐府三百首》中见到了这首《白石郎曲》。无名氏所写,赞美男神白石郎。 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幸运,遇见令自己一生倾慕的男神;就算能够遇到,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可以看着对方的眼睛,说: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最大的可能,是永远遇不到,因为这样的男子如同凤毛鳞角;最大的遗憾,是遇到了,却没有了表白的机会。 世俗女子深藏内心的愿望之一,就是有那么一次,可以对某个人说: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哪怕随后,擦肩而过。就如嬛嬛和胤礼。 无意中看到《花为媒》唱段,为新凤霞的风采所迷。在网上找到了完整的《花为媒》和《刘巧儿》。不看则已,一看倾心。她的声音,干净甜美,又有一股娇滴滴的味道,百听不厌。她明眸善睐、顾盼生辉,“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怎能不“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女人看女人,尚且如此。男人看去,又不知该当如何了。周总理都说了:可以三天不喝茶,不能不看新凤霞。记得在哪里看过,新凤霞是新中国四大美女之一。另三位应该是谁呢?章含之、林徽音应该榜上有名吧?百度一下,竟然没找到。 她的美,在于美的千变万化。一举手一投足,都是美的呈现。再花心的男人,恐怕也没有花心的机会。因为她有七十二般变化呀,时时处处有惊喜。 由此,想到风情、风流、风骚、风韵之类的词。这些都是形容女人的绝妙好词,只是时至今日,有些词被贬义化了。风,流动,无形无状,不可琢磨。唯其无形,方可无所不象其形,蕴藏着无数的可能。四大美女若仅长了一副美人脸,断不会流传千古。容貌形体之美只是基本条件,只是一个载体。所承载的,是灵气、智慧、才华、韵味。这样的美,才经得住千万双眼睛,千万年时间的考验,美到不朽,成为传奇。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女人容貌身材无可挑剔,却很难给人留下印象;有些女人虽不甚美却风情万种,令人过目不忘。 第十四章 烦恼人生 从意识到自己的性别,到垂垂老矣,女人总要经历一些共同的烦恼。程度因人而异,种类却基本相同。 首先是成长的烦恼。十几岁,人生花季。但真正享受花季愉快的少女并不多。几粒雀斑,一颗鲍牙,身体发育的小小失常,都会成为自卑的理由。她不知道,几粒雀斑,完全无碍五官的端庄;一颗鲍牙,也不影响笑容的灿烂。太平公主,照样可以昂首挺胸走出自信;至于身体超前发育,较一般人显得惹眼,那也没什么大不了,成年以后那可是引以为傲的资本。但是,女孩还意识不到这些。她只是为着成长而烦恼,以为全世界都在关注她的缺陷。过于敏感的,甚至会因此自闭。反倒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子,青春期过的比较舒畅。 所以,这个时期的女孩,常常低头走路,表情和身体不敢过于舒展。很多美丽的东西被隐藏或压抑。 等女孩子意识到根本不必为容貌和身材而烦恼时,一般已进了大学。女生们忙着打扮、恋爱、八卦、打牌、逛街。轻松愉快的时光总是那么快,转眼,该找工作了。女生,尤其是工科女生,面临着新一重烦恼:男女之别竟如此之大,最差的男生也比最优的女生容易找到工作。太打击人了。以成绩定优劣的年代一去不回,女生们成绩方面的优势,在就业门槛前不堪一击。女生们陷入巨大的压力之中,尤其是没有任何背景的农村女生。回乡务农既不可能,通过嫁人来改善境遇又不甘心。女生的就业目标一降再降,最后是:只要可以养活自己,先签约再说。至于将来,走一步看一步吧。 初到单位的女大学生,很容易被热心同事包围,介绍对象。女生开始了另一重烦恼:读了这么多书,还是要通过相亲解决人生大事吗?那些浪漫的爱情理想,真的遥不可及吗?女人往往在心不甘情不愿中,拖到二十五六岁,不能再拖,也不能再挑拣了,不然,就步入剩女行列了。拣到篮里就是菜,女人结婚了。那些旖旎的梦想,就此冷藏。(这是多年前的情况。现在又有变化,女人三十岁结婚好像也挺正常了) 婚后的生活大多还是平淡温暖的。就此相夫教子,也是顺理成章。但如果女人还想有所进取,一般不会很快要孩子。很多女人二十四五岁结婚,三十多岁才腾出时间要孩子。用这五六年的时间,为事业打拼,或者尽情享受生活。可是,每一个结了婚而尚未怀孕的女人,内心隐隐都有这样一个担忧:我有没有生小孩儿的能力呢?的确,为了避免影响人生计划,是采取了措施,但五六年的时间,一次意外也没有,这不是太不正常了吗?难道是自己根本没有生育能力?所以,这五六年的时间,女人一边侥幸着避孕的成功,一边担忧自己的不孕,简直是自相矛盾。 这种状态,到女人如愿怀孕宣告结束。人生最特殊最幸福的日子来临了。每个准妈妈都是一脸骄傲,仿佛全世界就她一个人会生小孩儿。孩子生下来,女人围着孩子转,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存在。直到有一天,揽镜自照,发现了白发的偷袭。 虽然已是三十大几甚至四十出头的人了,第一根白发仍然令女人吃惊,难以置信。平时常常自嘲老了,那是因为心里根本不认老。女人的心沉下来了:白发,皱纹,接踵而至,自己正不可避免的朝黄脸婆的路上滑去,想刹车,找不到手刹。可女人觉得自己真的还不老呢,至少心是年轻的,一点也没有老之将至的感觉。 于是,从不用化妆品的女人开始染指化妆品了,从不做发型的女人开始拉染烫了。女人开始了一场悲壮的拉力赛,和岁月较劲儿。这是一场漫长的比赛,互有输赢。但归根到底,人不能胜天。 好了,这就该奔五了。感觉青春期才没多远,怎么更年期就到了?身体开始有变化,该松驰的松驰了,该下垂的下垂了。怎么老是冒汗?脾气也比以前大了。大姨妈倒还按时到访,但是,好像,那个那个什么不太重要了呢……感觉自己看世界的眼光都变了呢。感觉自己朝无性生物进化呢。 哈哈,关于更年期我瞎写的。不过也该轮到我了。有待慢慢体会。 第十五章 家务一二三 家与家不同,家务却大同小异,无非是买做洗拖,整理分类。还有一大项,照顾孩子。这些事大多落在女人身上。女人又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精明能干。对这类女人,家务是一种调节,也是一种健身方式。看书累了,上网烦了,逛街够了,该做的工作也都完成了,多余的时间,做做家务,不出门不花钱又可健身,何乐而不为?心态极好,做事效率又高,三下五除二就搞定,所以这类女人基本没什么怨言。 第二类,多干多怨。受传统思想影响,这类女人把家务看成自己份内的事;但现代家庭,女人也要外出工作,并不比男人轻松多少。再做大量家务,心里就不平衡。不平衡,就有怨言。有些男人装听不见,结果惹来更多报怨;很多男人愿意分担家务,但是女人却不放心:买菜怕买不新鲜,炒菜怕忘记放盐,洗衣服怕把内衣外衣黑衣白衣混在一起……总之,一万个不放心。男人吃力不讨好,干脆放手。女人一天到晚,边干边怨,结果这唠叨把那辛劳都给抵销了。 第三类,潇洒随意。大多数女人,常把家务放在第一位。买好,洗好,整理好,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或学习。可这时往往已没有心情和精力了。潇洒随意型女人,眼里没活。地拖了还要脏,何必天天拖?三天一次足矣。如果不来客人,一周一次也就够了。衣服,除了内衣内裤,一律交给洗衣机。买菜,一次买够三五天的。如果有人代劳,那可要偷着笑,才不管别人做的怎么样呢,因为她自己做的也不怎么样。所以她好像很有空闲,无所事事。 当然,如果细分,不止这些。做第一类女人,是上佳选择,男人也最欢迎,可是得有女强人特质,不是想做就能做;做第三类女人,是较次选择,至少落得轻松,也不会落个唠叨之名;尽力避免做第二类女人,干多少也是白干,因为都被唠叨淹没了。 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就够了:做家务,是为了更好的活着;活着,可不是为了做家务。 第十六章 第一次,最后一次 每个女人,至少会经历一次爱情吧?有的修成正果,走进婚姻,在坟墓中逐渐凋谢;有的过早开放,中途殒落;有的,徘徊在婚姻之外,永远不曾盛开。但是,无论如何得承认,爱情是个好东西,它使黯淡的生命焕发光彩;同时,也得承认,爱情总是轰轰烈烈到来,蹑手蹑脚溜走。 还记得第一次相见,他的笑容,他的眼神,他洁白的牙齿,他说出的每一句话,象电影中的特写镜头,在心中上映千百次。还记得第一次牵手,仿佛不经意握在一起,可是又知道鼓起了多大的勇气。牵住了,就不想松开,以为可以永远牵下去。还记得他第一次送的礼物,不过是一朵花或一本书。但你被喜悦包围,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还记得,他第一次说出“我爱你”,许下一生的承诺。你以为有了这个承诺,可以相爱到白头。 但是,岁月残酷。 你不记得,最后一次牵手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习惯牵住的那只手,已经不习惯被你牵。你不记得,最后一次使用昵称是哪一次了。那些热恋时的称呼,一个一个石沉大海,拒绝被打捞。你不记得,最后一次“我爱你”是哪一年了。你不记得,最后一次敞开心扉畅谈是什么时候。 同事讲了一个小故事,初听可笑,继而心酸。有一天,她意识到已经很久没和丈夫拥抱了。她需要一个拥抱,却不知如何启齿。她想了个办法。把房间布置的无比温馨,穿上最美丽诱人的衣服,等丈夫进屋,慢慢靠近他,深情注视着他。丈夫却吃惊的问:你怎么啦? 这就是岁月。男人和女人曾经恨不能合二为一,你懂我,就像我懂你。但最终,慢慢疏离,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你不懂我,就象我不懂你。爱的浓度越来越低,最终还是不知道,是哪一天,越过了分界线,爱变成不爱,或者,爱情全部转化为亲情。亲情也很可贵,但你并不缺少。 夫妻只剩下柴米油盐,恋人的问候,也会越来越简单:你还好吗? 好,你呢?我也好,保重。保重。 夫妻不能说分就分,因为有许多共同的责任;但是,恋人到这份儿上,没有理由不说再见。 第十七章 淑女与泼妇 撒娇和撒泼 某日,看错了红绿灯,骑着电车往前冲。过了斑马线才发现错了,只好后退。恰好一辆电车正穿过斑马线,两辆车轻微碰撞了一下。我的第一反应,是一连串的“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骑车的女人却怒气冲冲,不干不净的。我说:“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车子也没碰着,你想怎么着吧?”她不再纠缠,骑上车走了,丢下三个字:神经啊。那一刻,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脱口而出:“你他妈的才神经!”分贝之高,估计周围人都听见了。那女人没再回头。 又一日,走在路上。可能分神了,没注意到一辆电车。电车紧靠着我来了个急刹车,吓了我一跳,本能的反应,仍然是一串对不起。骑车的女人笑了,大概有点意外,说:“应该是我对不起,吓着你了。”我说:“是我没注意看车,吓着你了。”她微笑着骑车走了,我心里暖洋洋的,迈开大步继续走。 两件差不多的小事,自己的表现却迥然不同。一如泼妇,一如淑女。谁愿意做泼妇?都是逼出来的。有些时候,只有做泼妇,才可以快速解决一些小麻烦。你要做淑女,必须做好受委屈的准备。与其委委屈屈做淑女,不如痛痛快快做泼妇。 十几二十几岁的时候,有点儿害怕三四十岁以上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个年龄的人打交道,就是有些胆怯。现在终于明白了,因为到了这个年龄不再害怕做泼妇。而十几二十几岁的女子,胆子太小,脸皮太薄,气出眼泪也只好往肚里流。 当然,泼妇与泼妇也大有不同。无理取闹式的泼妇,吾所不为也。 以泼妇对泼妇,以淑女对淑女。 撒娇与撒泼,都是女人天性。幸福的女人,一路阳光雨露,撒娇之花常开,悦人悦己;不幸的女人,一路雷霆雾霾,撒泼之树茂盛,伤人伤己。这一种幸与不幸,却常与男人相关。 男人的爱与包容,是撒娇之花最好的养料。最美好莫过于,女人在撒泼,男人却报以欣赏的目光,如同享受一场别致的撒娇。此情此景,女人会不自觉的由撒泼向撒娇转变,直到变成发自内心的撒娇。最闹心的事莫过于,女人明明是在撒娇,男人却以为女人在撒泼,敬而远之或反唇相讥。一腔柔情骤然化冰,索性拉下脸来,撒一场泼解解气。 说到底,撒娇与撒泼并没有截然的界限。相爱的人眼里,撒泼也是撒娇,甚至比撒娇味道更丰富,甘之如饴;不爱的人那里,撒娇也如撒泼,甚至比撒泼更多一层阴险,退避三舍。同样是哭泣,深爱的人看去是梨花一枝春带雨,人面更比花面娇;不爱的人却只见眼睛红肿烂如桃。 如果每个人都得其所爱,爱其所得,谁愿意撒泼自毁形象?但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对女人而言,这些不如意大多来自家庭和男人。多数女人,尤其是受过教育的女人,能够隐而不发;而有些女人,先痛快了嘴巴再说。前者,放弃撒泼,把承受痛苦作为历炼人生的必经之途,直至尝出甜味,人生因而愈见深遂;后者,痛快是痛快了,但人生的浅薄却无从弥补。 且行且珍惜。 第十八章 女人的聪明 男人都喜欢聪明女人。聪明比漂亮更能装点门面。真正有深度和眼光的男人,绝对看不上徒有其表的花瓶。女人的层次,要看她所依附的男人;男人的层次,也可以看他所青睐的女人。 但这女人的聪明最好有个限度,以不超过男人为宜。聪明到足以听懂男人,并能做出最准确的回应。尤其在社交场合,一个眼神一句回应都可以和男人达成默契,珠联璧合。女人可以顺着男人的话,环环相扣,妙趣横生;也可反其道而行之,句句反击,恰到好处,一步一步掀起交流的高潮。那是棋逢对手的感觉,不可多得。而聪明的限度又保证了,方向盘握在男人手中,女人只是助力而已。 如果再聪明一些,那么女人就会在听懂的基础上,对男人的话产生怀疑。女人一旦有了思想,就可以不被男人左右。吹牛是男人的天性,不论是多么老实的男人——这一点可以从儿童中看出,男童也经常自我吹嘘。男人话语中的水分含量,因人而异。几个男人经得住女人的怀疑,假如这个女人比他还聪明?和这样的女人交流,男人会有挫折感。 所以,真正聪明的女人,和男人交流时,会适当掩饰聪明,至少不会表现的比男人还聪明——除非这男人太傻太笨,女人不得不三下五除二,game over。正常情况下,如想保持长久关系,以保持对男人的尊重甚至崇拜为宜。男人大多享受这种感觉。 但是,“特别特别”聪明的女人,又不屑于揣着聪明装糊涂,宁可曲高和寡,不愿低就男人。 所以女人的聪明有很多层次。但这都是婚姻之外的事儿。婚姻之内,假面一戳就破。不如老老实实,聪明就聪明,愚笨就愚笨——也许当初看上的就是这份愚笨,放心又省心。谁比谁聪明,关起门来,无非是饮食男女。 第十九章 可怕的爱情 一场旷日持久的爱情消耗战,会使男人和女人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 最初,男人很希望给女人带来快乐。爱是原因之一,但至少还有一个同等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以此证明自己的魅力。若女人是逐渐盛开的花朵,男人最得意的,莫过于自己是那一缕春风。甚至,自己就是整个春天。 既然是赋予者,那么赋予接受者的快乐必然有个边界:如果男人带给女人九十分的快乐,那么他自身必须获得九十分以上的快乐;换言之,如果男人能得到一百分的快乐,他会毫不吝惜带给女人九十九分甚至九十九点九分的快乐;但是,如果男人只得到八十分的快乐,女人却得到九十分甚至一百分,情况就不同了。男人会觉得吃了亏。怨妇并非女性专利。 好了,缘份已尽,势必分手了。男人再宽宏大量,也有一个暗藏于心的愿望:希望对方的痛苦超过自己。痛苦证明什么?证明爱啊。女人的痛苦,才是男人最终的战利品。女人最好伤到骨头里,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如果女人轻轻松松,转身就开始另一场爱情,男人会觉得被耍了。 事实上,的确如男人所愿,大部分女人会陷在某一场爱情中,痛苦多年乃至抱恨终生。但是,一旦机缘巧合,或者有点慧根,女人在痛苦中觉醒,会变得无比坚强。坚强是这样的:爱是养料,恨也是养料,幸福是养料,痛苦也是养料——女人在这些养料的滋养下,枝繁叶茂,日益丰美。 男人亏大了。搞不懂,本来自己是强者,榨干对方的情感之后,对方只有摇尾乞怜的份儿,怎么忽然间,自己就成了对方的营养。他甚至不敢再给女人带来痛苦——你给她痛苦吧,她会把痛苦消化的干干净净,渣都不剩。痛苦过后,女人的枝头会多一片绿叶,或者一朵鲜花,甚至一颗甜美的果实。绿叶,鲜花,果实,因他而生,却没有他的份儿了。 女人楚楚可怜,男人可能怜香惜玉;女人咄咄逼人,男人则进退失据。过于强大的女人,把男人当营养的女人,可不是有点咄咄逼人么?其心理状态已非纯粹的女人,而更接近男人。男人的恐惧正在这里:如果女人都象男人一样坚强了,还要男人干什么?如果这个女人象男人,那么自己患得患失,动不动就觉得吃亏,不更象一个女人吗?太可怕了,一场爱情,竟然暗中置换了彼此的性别。 如果你有过这样可怕的爱情,是你的幸运。那证明,你一个人过了两辈子的人生。赚大了。 第二十章 男人的胃.男人的心 经常见这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男人的胃。意思是把男人的胃伺候舒服了,大概齐就把男人给征服了。年轻时,对这句话没感觉,所以,即使碰见一百次,心内也不生涟漪。 现在,我认为它基本上是扯淡。男人既不会因做饭好吃而爱,更不会因为做饭难吃而离开。虽然我一向认为,男人进化比女人低一个层级,但男人再怎么蠢,也不至于把物质等同于精神。 只说我们周围的平凡夫妻吧——至于王子和公主,富豪与贵族,应该有专用大厨,不在此列。真没见哪家夫妻因为“吃”而伤感情的。女人们的厨艺不见得多好,个别爱好厨艺的,也仅仅是因为自己爱吃愿做,男人不过跟着沾光罢了。闹离婚的也有,多半是因为性格不合,或者日久生厌。 男人的胃是女人养出来的。女人给他吃什么,他就习惯什么。很多人在成家前,都有十年以上吃食堂的经历,尤其是学生时代的食堂——还能有比这更难吃的菜吗?“吃得食堂,百事可做”。所以,对饮食特别挑剔的男人,不多。再说,挑剔的男人大多自己掌勺。我见过做饭最好吃的家庭,多是男人掌勺。 当然有个磨合期,你爱吃咸他爱吃淡,你爱吃米他爱吃面——都不是原则性问题,商量着来嘛。一三五吃米,二四六吃面,周日嘛,下饭馆。至于咸啦淡啦,酸啦辣啦,谁掌勺算谁的。总有一天,吃饭形成默契,不必再费心。说到底,衣、食、住、行,都是最低层次的需要,一旦满足,应该分出精力向上一层次进发。一直为吃而烦恼,顶多也就是个吃货。 当然,会做饭可能成为爱情或婚姻里的加分项,但是其作用,真的微乎其徽。抓住男人的心有无数种方式,靠做饭是最次的手段。如果你一心只关注男人的胃,男人的眼睛可就不会关注你了。 我若是男人,也不喜欢只懂做饭的女人。做饭再好吃也不喜欢。我可不想带个厨娘出门。懂我最重要。 第二十一章 妆,不妆? 身为女人,却不喜欢甚至反感化妆,不知是好事坏事。 半生只化过三次妆:第一次是拍婚纱照。从化妆室出来,脸上该红的红,该白的白,还多了一双长长的睫毛,准老公明显被惊艳了。睫毛是用透明细胶带贴上的,看上去明眸善睐,其实很不舒服——谁贴知道。照片出来果然很美,美的不知道她是谁,反正不是我。另两次是参加学院的节目,作为集体舞的一员,浓妆上场。大家挤在系办和学务办,互相化妆。我一窍不通,只能等别人完工了再帮我。那些小刷子在我脸上工作:打底、隔离、定妆……粉刷一新,只怕一笑就要掉渣。最难过的是涂口红:涂上口红嘴就不归我管了,不敢抿嘴,不敢咽口水,不敢吃东西……就那样微微张着,象个傻子。节目结束,赶紧擦净,那张嘴才归我支配。洗脸水简直不敢看,如涮锅水,灰黄浑浊,恐怖! 当我化好妆,我觉得顶着一张假脸说话的人不是我;而当浓妆的人和我说话时,我也觉得在和一个假人说话。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这个“容”,应该是变得更美的意思。变得更美,可不止化妆一个途径。反正,让我想为他化妆的那个男人,从来就没出现,永远也不会再出现——因为我能确定自己此生不会化妆了。 都说化妆增加自信。我认为,在人前增加多少自信,在人后就会增加等量的自卑。总得卸妆吧?卸下美艳如花的自己,如何面对惨淡的容颜?据说,习惯了化妆的人,不化妆,跟没穿衣服似的,不敢见人。 化不化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喜欢与否。厌之者视为畏途,喜之者乐此不疲。 扬着一张黄脸,坦然而行,既不自卑,也不自豪。爱我者,必爱我天然生就的容貌,不因美丑而增减。比如父母兄妹、丈夫儿子、朋友。厌我者,再美也是面目可憎。既如此,何必耗时费力耕耘这张脸呢? 不化妆的理由很多。说一千道一万,可能还是因为懒。 化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没有实践,不敢妄写。保持妆容完整,更是劳心劳力。一个不小心,眉毛擦掉半边;又一个不小心,口红吃掉一片。当事人也许不自知,看官的眼睛可要受罪了。还有的粉没有擦匀,倒不如不擦。所以,化妆的女人随时随地都得掏出小镜子补妆。哭、笑、吃东西,都要有分寸,切不可开怀大笑或者大快朵颐。所以,化妆的女人时时都得端着点。当然,风度和气质常常也是这样端出来的。 化妆界的至高真理,我认为是:至妆即无妆。这句话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高手化妆,不见妆,只见美。善于就美而妆,不因妆而夺美。另一层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以无妆胜有妆。前者考验技术,后者仰仗运气。 我的朋友熟人大多不化妆。最多化个淡妆。可能和职业有关吧,当老师的,总以庄重朴素为佳。所以,偶尔见到一个浓妆艳抹的,我总忍不住多看几眼。也许心理有些阴暗,我老是想:不知她卸妆后是何模样? 太年轻不宜化妆,妆容会破坏天然之美;太老了也不宜化妆,因为再浓的妆也挡不住丛生的皱纹。三十岁至五十岁,可以适当考虑。化妆的开始时间,也是越迟越好,因为,一旦开始,可能就收不了手了。 反正,我还没开始;再过几年,也就不用开始了。一辈子,真快。 啰嗦那么多,该划重点了。精致女人,得有一副拿得出手的精致妆容。我神经大条,天性粗糙,与精致女人无缘,在化妆方面,乐得自暴自弃。 悄悄告诉你,自暴自弃也可以很开心。不信试试。 第一章 年轻和现在,有对比无伤害 年轻时,遇见一个人,很容易改变人生方向;现在,遇见任何人,最多只能影响一时心情。 年轻时,痛恨欺骗;现在,更愿意接受一些善意的谎言,而不愿面对赤裸裸的现实。 年轻时,可以为爱情放弃生命;现在,发现再牛x的爱情,也抵不过亲情。能够让你为之付出生命的,只有儿女。亲生的。 年轻时,以为凭爱情和友情可以摆脱寂寞;现在发现,如果你真的寂寞,谁都帮不了你。 年轻时,以为自己的人生有一千种可能,每一种都与众不同;现在,发现自己走在这一千种以外,平凡平淡平庸。 年轻时,以为人生是部《红楼梦》,处处有伏笔,精彩篇章将在意料之外频频出现;现在明白,伏笔并不存在,浪费许多期待。 年轻时很多相信的东西,现在不信了;年轻时不以为然的东西,现在相信了。 年轻时,看每个行业都光鲜,只有教师太平淡;现在,看条条路都艰险,唯教师最平安。于是乎,三尺讲台,年复一年。 年轻时,遇到缘份总是紧紧抓住,害怕错过。结果用力过猛,缘份窒息而死。 年轻时,固执的相信,自己爱的人,一定会爱上自己。坚决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九头牛都拉不回。吃过苦,碰过壁,伤过心,流过泪,才会明白:这世间除了缘份,还有“有缘无份”和“一厢情愿”。 年轻时,还固执的相信,相爱就必须在一起。看多了世间悲欢,渐明白:相爱未必适合相守。相爱是天雷勾动地火,分分秒秒都要燃烧;相守,却是要慢火细熬,用一生一世,熬一锅可口的汤。 年轻时,相信地久天长,相信永远;现在,更关注每一天。 年轻时的友情爱情,蜜里调油都不嫌腻。说不完的悄悄话,抒不尽的浪漫情怀。大悲大喜,大起大落,胃口不要太好。现在,只喜欢这平淡如水的日子。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份轰轰烈烈的友情或者爱情,我要说:消化不了。 年轻时的照片,每一张都好看。一张神采飞扬的脸,可以百搭。现在,十张里也挑不出一张满意的。容颜已老,体形已变,服饰、背景、光线、角度,越来越重要。太麻烦,干脆不照了。这一点上,岁月对男人比对女人仁慈。 年轻时的开心或愤怒,幸福或痛苦,都必须在第一时间爆发。现在,能够忍住说话的冲动,能够把有些情绪冷冻一下再释放。杀伤力小很多。 年轻时的痛苦,其实远远大于中年的痛苦。然而,年轻时相信:所有的黑暗,都在孕育着光明。中年的痛苦在于,痛苦和幸福往往混作一锅粥,要幸福,就得接受痛苦。但是,中年人懂得惜福,因为知道,日子经不起那样挥霍了。 年轻时,只管狼吞虎咽,吸收人生百味,爱和痛都伤筋动骨。现在,平静下来,进入回忆,抽丝剥茧,从各种滋味中,提炼出喜爱的味道。年轻时的经历越丰富,这项工作越有意思,大可抵销黄昏将近的悲伤。 年轻时容易害怕,怕人也怕事。树叶掉头上怕砸个洞。现在坦然多了。也许潜意识中觉得,即使现在死掉也不算夭折了;也许是因为,已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自己的死亡并非彻底死亡。这世界变来变去,说到底不过是延续生命:让自己活下去,让后代活下去。 当然我也非常期待,享受完整的一生。但希望不要活太老,不要眼看着两个孩子变成老头子。 年轻时,只要一个清澈透明的世界,事事皆欲知根知底。岂知,人的心比海深,只能越搅越浑。到中年,才可以静静品味含蓄之美、沉默之美、欲语还休之美。浑浊的青春终于沉淀,轻清者上升为天,天高云淡,重浊者下沉为地,地大物博。混沌一片的世界,至此明朗起来。 年轻时,脑海里形成一段文字,必须尽快写下来,不然它会一直在脑海里盘旋,不得安生;现在,脑海里形成一段文字,也必须马上写下来,不然它很快就不知去向,踏遍铁鞋无觅处! 年轻时,总担心自己生了孩子会变成家庭妇女,庸俗狭隘,目光短浅,满脑子除了孩子就是老公;现在不担心了,因为发现自己没那么伟大,除了关心他们,我也挺关心自己。狭隘当然还是狭隘,却是我喜欢的那种。当然,堕落为晒娃狂人不是我的错,错在孩子太可爱。 年轻时,自认是只丑小鸭,低头走路是常态;现在,人老了,脸黄了,腰粗了,腿胖了,却相当坦然,平视前方。因为知道,现在的状态,是余生最好的状态。年轻其实是给别人看的,只有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做自己。 年轻时,向往海誓山盟。因为尚未经历世事,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永远、一辈子、今生今世、永生永世,激情澎湃之时,脱口而出。然而,五年、十年、二十年过去,回头再看,只觉汗颜。可有曾经的知己已成陌路?可有曾经的朋友音讯全无?可有曾经的深爱反目成仇?都有。不是不愿守诺,而是不能。事关人性,也关乎岁月沧桑。 现在,不再轻易相信承诺,也不再轻易许诺。岁月流转,人情易变,那些过于坚定的诺言,往往说的出而做不到。若翻旧帐,徒令说者与听者难堪。好在,到了这把年纪,没几个人有心情翻旧帐。 谁都不是谁的永远和唯一。若有,只能是自己。但自己也在变,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换言之,昨日之我,已远离现在之我,一去不回头。 但我们仍然羡慕,年轻到足以发出任何誓言。只有年轻,才会真诚的相信,这些誓言都会变成现实。还有一大截路、一大段坎坷、一大把失望和痛苦,才能让他变成一个中年人,分清誓言和谎言的距离。 而这,就是我们真实的人生。 人到中年,最后悔的不是年轻时犯的错闯的祸,而是后悔犯的错不够多,闯的祸不够大。想折腾,没机会了;或虽有机会,责任在肩,不敢了。 所以,对于年轻人,没必要给他指一条十分正确的路。一是,世间没有绝对正确的路,年龄不同角度不同阅历不同,自会有分歧;二是,就算有一条绝对正确的路,他走在上面,连个小差错没有,你叫他老了怎么活?回忆青春,无波无澜,这青春,要它作甚? 前半生已结束,后半生已启程。忆苦加思甜,总结再提炼,很有必要。 前半生积累阅历,拓展人生的广度;后半生思考升华,增加人生的深度。只有广度而欠缺深度,无异于广种薄收,大好的资源浪费了。 前半生是一场修行,修行的程度决定了后半生的质量。有人将泥泞小径走成海阔天空,也有人将一手好牌打的四面楚歌。 人生还长。如不满意,另起一行。 第二章 年轻真可怕 朋友发来一个网址,测试抑郁症的,15道题,每题四个选项。我选完之后,结果是:“尊敬的朋友:您好!经过以上十五个方面的测试,你的情绪或者心理均十分健康,没有丝毫抑郁症的迹象,希望你能保持这种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快乐的工作、幸福地生活、无忧无虑地去做自己一切想做的事情!”心情大好。人家都说我心态好,现在连电脑都说我心态好,看来不是一般的好啊。 又选了一次,这次以我高中时的状态来选。结果是:“尊敬的朋友:您好!经过以上十五个方面的测试,你已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并且已达到时刻崩溃的地步,建议你立即到心理专科去看大夫,听一下大夫为你心灵做的剖析,看一下哪些方面还存在缺陷,认真听取大夫给你的忠告,并不折不扣地按大夫的处方进行治疗,把自己身上的缺陷写在纸上,贴在抬头可见的地方,一条一条地纠正,这样可能让你觉得痛苦,但确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后果可想而知!祝你早日康复!”太吓人了。怪不得那时候我老是想死,站在楼道尽头,老是想着一头跳下去会怎么样。我还幻想着,我的死也许会令某人痛不欲生……娘来,如果爹妈知道我当时的想法,怕不会天天晚上做噩梦? 我给朋友发了句话:年轻真可怕。 第三章 不惑 没想到我四十好几了。不惑也过了好几个年头了。不是说没想到自己能这么长寿,而是在这个年龄到来之前,它总是显得那么遥远。 十来岁时,天真无邪,看到二十岁姑娘已发育的身体,替她们害羞;二十岁时,又觉得青年是整个世界的主角,三十岁的女人如同昨日黄花;等到了三十岁,才发现以前真是啥都不懂啊,三十岁才是人生好滋味——不过,一个完美主义者应该在四十岁之前自杀,以免老境颓唐。 现在我感觉还挺好,一点儿也没有自杀的意思。老是有点老了,还能够放声大笑。照此下去,五十岁、六十岁,照样可以找到活下去的理由。一个自认为的悲观主义者,却是一个事实上的盲目乐观主义者,没想到啊没想到。 四十岁之前,总是恐惧岁月流失,青春不再。想象中的四十岁,豆腐渣一堆。真是自己吓自己。把自己当鲜花,就永远不会凋落。 四十岁之后,不再委屈自己取悦别人,而是以取悦自己为目标。一旦开始关注自身,外界的纷纷扰扰顿时远去,世界简单清爽。到了四十岁,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得其乐。 四十岁之后,终于明白,凡是需要花力气挽留的,都是留不住的。留在身边的,都是无需花力气的。所以知道,要珍惜留下的,放手要走的。 四十岁之后,发现只有三十岁以前认识的人,才有可能成为朋友。三十岁以后认识的,顶多混成熟人。是不是成年后戒心太重,关闭了友谊之门?更可能是,年轻时太怕孤独,成年后,已经能够独自应付孤独。所以,年轻时的友谊,是我们的存货,三十岁之后,不增不减。那些名字在心里存放了十几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想想都觉温暖。 四十岁开始,是思考的季节。事情都想明白,这一遭就不白来。 四十岁的人,大都有两个很清晰的念头:人生也就这样了;就这样也挺好。前一个让我们认命,后一个又让我们乐天。对人生不甘心,总试图重新翻牌的,称之为浪漫主义者或者理想主义者。如果你周围有这样的人,请一定要尊重tA,这种人就像大熊猫一样珍贵,代表着我们日渐缺少的活力,至少能让我们看到生活还有其他可能。 四十岁,该尝的滋味差不多都尝过了,该发的感慨也发的差不多了,即使再有新的发现,也不会象以前那么惊奇了。哪本书上写着:很多人在三十几岁甚至二十几岁的时候已经死了,余生不过是在重复以前的事,以前的话,以前的思维。这样一比,我算长寿。至少目前还没死透。 前半生是扩张:人际关系、活动范围、工作领域,等等。后半生是收缩:很少再认识新人,很少再扩大活动范围,很少再改变工作。二者之间的分界线,大概就是四十岁吧。美其名曰:四十不惑。 曾经有一种错觉:现在所想,以前都想过;现在所做,以后会一直做;对人对事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已经定型。如此,不是死亡又是什么?那么,“不惑”这个词,是否象春分、惊蛰一样,是人生中一个精确的节气?任你叱咤风云,都逃不过:该思春时思春,该萌动时萌动,该成熟时成熟,该凋落时凋落。 至此,不再关注那些过于宏大的命题,诸如人生之意义、永生之可能、爱情之有无,转而关注日常生活。当某一个幸福场景来临时,会清清楚楚告诉自己:好好记住,这一刻就是幸福。当这一刻消失,不再惆怅悲伤,因为深知,记住即是永恒,也深知,许多幸福只是片断,不要过分期待下文。 有位女老总跳楼自杀,四十四岁。还是没看开啊。名利心太重,不容易看开。所谓四十不惑,并非人手一份的福利。 如果要给前半生下个结论,过得值不值,有个办法简单可行:把所有认识的人都列出来,看自己愿意和谁互换人生。我曾在心里进行过这种模拟。半生也认识了一把子人,比我漂亮的,比我有才的,比我富有的,比我“混得好”的,数不胜数。但我还是割舍不下自己的人生。结论显而易见,虽然半生经历太多挫折、痛苦、难堪,可也有很多幸福、快乐、收获——它们都是我的,我舍不得。 不多说了。吾恭送不惑,静待天命。 第四章 时光飞逝 小时候,时间仿佛停滞不动。盼过年,望眼欲穿。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一小时又有60分钟……真是太长了。而一辈子,仿佛漫没有边际,简直不敢想象。 人过四十天过午,时间有了加速度。汶川地震转眼就十几年了,“bJ欢迎你”的旋律也早已淡出了。张国荣跳楼自杀,都快二十年了!红楼聚首二十年,那时陈晓旭三十九岁,欧阳奋强一脸沧桑,我觉得她们都老了,现在又过去快二十年了。“九一一”事件,应该是2001年,当时在报纸上看到图片,还以为是一则玩笑。那英和王菲合唱“相约九八”,熟悉的旋律仿佛就在昨天……随便提起一件记忆深刻的大事,觉得不过刚刚发生,都是十年甚至二十年以前的事了。时间是怎样的飞逝,以令人恐怖的速度。 每当看到被人搀扶,嘴歪眼斜流口水的老人,心里就一阵黯然,那也许就是未来的自己。那些年轻新鲜的面孔,又引一丝惆怅,那是曾经的自己啊。往日不可追,来日不可拒。 孩子的成长,也见证了时间的飞逝。仿佛不久之前,老大还瘦的像块排骨,一口甜甜腻腻的婴儿腔,转眼已经有了成年人的身高和嗓音。和朋友热烈讨论生不生二胎,仿佛就在昨天,现在,各家的老二都四五岁了。成长,势不可挡。 但是在小朋友那里,时光仍一如既往的慢。同样的时间,呈现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道理都明白,年龄不同,参照物不同,大小和长短都会呈现不同的状态。等到七老八十,再回头看,肯定又是另一番感受,人生果真如白驹过隙。 无论悲观还是乐观,都不能影响时间的脚步。还是多做一些有意思或者有意义的事,才对得起自己吧。 第五章 老了吗 衰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一定从六十岁或五十岁开始。有些人四十岁就开始了,还有人,三十岁就开始了。它先让你肢体出问题,这儿疼那儿疼,接着视力听力味觉嗅觉下降,然后内部各器官陆续出毛病。等到所有的衰老都各就各位了,活着也没啥意思了,撤吧。 有些人,内心衰老早于身体;有些人,身体衰老早于内心。当然,也有内心和身体同步衰老。身体的衰老,又分外在衰老和内在衰老。待我一一讲来。 外在衰老比较容易看见:白发、皱纹、黄脸、粗腰。有个朋友,笃信中医,特别爱观察气色,每次见了我,都要认真看一下我的脸,然后说:你气色不太好,是不是没睡好?是不是哮喘又犯了?是不是特别累?每次都这样,我都怕见她了——年过四十的女人多么需要一点赞美和鼓励啊。她还向我推荐一些改善气色的方法。以我的经验与观察,气色和健康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脸上红红白白,保不住身上这痛那痛,结核病人哪个不是艳若桃花;黄脸婆也可能身体相当健康。如果能够选择,我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因为,气色是给人看的,健康才真正属于自己。相对于健康,白发皱纹赘肉什么的,简直是毛毛雨。 简媜说,岁月先是偷走你的乌发,再盗走你的睡眠,然后蚕食你的记忆。一招狠似一招。 四十多岁后,有很多症状引我警惕。看书,不如以前那么投入了,常常心不在焉,久不久翻翻手机看看微信什么的;做事,只做非做不可的事,可做可不做的,一概懒得理会;思考,好像停顿了,既少回望过去也不展望未来,即便当下的事也常常忘记;写东西,除了育儿日志,也写不出什么了。这也是缺乏思考的证据,脑子里空空如也,写什么写啊。还有欲望的消退,美食华服,突然无所谓了,世界那么大,懒得去看看。 记忆的消退最明显。有一次写完日志,感觉不对劲。往前一翻,果然,一个月前,写过一篇同名日志,内容大同小异。让人情何以堪! 跟朋友聊一件事,总是有点不确定:“这件事我跟你说过吧?”朋友确定我没说过,我才开始说起。有时候,说完了,才发现这是第二次说起同一件事了。 有一次,午饭快吃饱了,突然发现筷子不见了。去厨房一看,灶台上有一双,应该就是我的。可是,好好的吃着饭,我去厨房干什么?关键是,我一点儿都不记得!断片儿了!喝醉的人常有这事儿,可我没喝酒啊。 不止我呢,我家那位也是这样。有段时间,他说话总是重复,一件事情,短时间内能重复好几遍。我又生气又好笑,嘲笑他,他却矢口否认。只恨没有录音,铁证如山,看他如何分辨。 为了防止忘事,我把要做的事一一列举,做一件勾一件;看书时,遇到精彩的句子或诗词,摘抄。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原来是针对健忘的中年人的。 这些都是前几年的事了,现在记忆力好像又没那么差了。分析原因:我的记忆衰退由两个因素造成,一个是年龄增加,另一个是高龄生子。尤其是后者,一孕傻三年,可不是空口白话。如今,三年早已过去,只剩年龄因素了。而这个因素是缓慢发力的,不会产生突变。以手加额,庆幸庆幸。 身体的衰老,外在衰老,少照镜子就是了;内在衰老,也可由规律作息和锻炼减缓其进程。可是,心灵的衰老呢?它对人的影响更为巨大。 心灵的衰老,别人看不出,只能自我判断:失去好奇心和进取心;活动空间越来越狭窄,各种习惯已经形成且牢不可破;不再对生活进行深入的思考,只是按部就班过日子;读书渐少,抱怨渐多;精神乃至灵魂层次的活动渐少,物质困扰渐多;总而言之一句话,女人变庸俗,男人变油腻。 对了,心灵衰老还有一个症状,就是老是问自己:老了吗? 第六章 中年女人 我以前就发现,中老年女人总是一脸不高兴,别人欠她钱似的。现在终于明白了,全是拜地球引力所赐。有一次,有个超市回馈老会员,发放礼品的小伙子问我:“阿姨,你怎么不高兴呢,领礼品还不开心啊?”我一愣,戴着口罩呢,心情也不差,他怎么就判断我不高兴呢?回来后,特意对着镜子研究了一下,发现,下垂的眼角和嘴角,的确是一副不愉快的面孔。如果想表现出平静的心情,得用点力气,对抗地球引力。如果想表现愉快,那就得用更大的力气。 挺累的。一切随心吧,心里在笑就好了。 关于拍照,有如下规律:年轻时不用美颜自美颜,如今用了美颜也枉然;不拍照的时候比较瘦,一拍照就胖;同理,不拍照觉得自己还年轻,拍出照来不忍直视。所以,中年女性玩自拍,那得多么勇敢和自信啊。我佩服。我不能。 翻看以前的照片,还是戴眼镜显得斯文有气质。别人也发现了,说我戴眼镜更好看,可以遮住眼睛缺陷。什么缺陷呢?家族遗传,右眼角下垂,年龄越大越明显,从曾祖母到我,已经第四代了。母亲也是这样的眼睛,可谓双倍加持。但是,打死我也不戴眼镜了,无论它给我增色多少,哪怕减龄十岁。戴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摆脱了,再戴回来,给自己找别扭吗?再说,有什么意义呢?虚荣心别那么强好不好? 除非有一样东西,能同时遮住头上白发、眼角皱纹、脸上黄斑、腰腹赘肉。如果有,而且不太麻烦,我愿意一试。 不知是太自信还是太固执,或者,对于无能为力的事情,干脆放弃挣扎。反正,我看着自己变老,不愿采取任何措施。也好。不然,生活不是太完美了吗?而完美,有谁见过? 我对美容和化妆毫无兴趣,对运动和健身却兴致勃勃。因为前者只关乎好看与否,后者才关乎舒服与否。前者是给别人看的,后者才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有人可以两者兼顾,而我,精力有限,只好听从内心的声音,只关注后者。 第七章 成熟 岁月的魔力,可以使激动化为平静,绚丽归于平淡。一切曾以为非常重要、失去时非常痛苦的东西,都成为过眼云烟。惊涛骇浪,都化为一圈一圈不易察觉的小小涟漪。这个过程中,人成熟了。 成熟的标志之一,是不再渴望倾诉,而是说给自己听。终于认识到,倾诉和倾听之间,是有膈膜的。你所表达的,未必恰恰是你所想的,而对方所听到和理解的,也未必是你所表达的。就象一本书,盗版,再盗版,终于面目全非。也像张爱玲在《封锁》里所说的:“生命像圣经,从希伯莱文译成希腊文,从希腊文译成拉丁文,从拉丁文译成英文,从英文译成国语。翠远读它的时候,国语又在她脑子里译成了上海话。那未免有点隔膜。” 况且,世界这样浮躁而繁忙,谁有耐心停下脚步,倾听别人的心事?每个人都一肚子烦恼,为生计,为前程,为利禄功名。倾听和倾诉都是奢望。更何况,现代人讲究隐私,不希望被过多打扰。自己也就没理由打扰别人。所以,人和人之间的膈膜,渐生渐长。有一天,你会发现,不仅痛苦无人分担,纵是快乐,也无人分享了。 处于此种困境中,如何摆脱自我孤立和相互孤立?也许,周国平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他说:自己和自己做朋友。 一个自己站在高处,看着红尘中的自己,奋斗或者挣扎。红尘中的自己,有得意有失意,有清醒有迷茫,有种种欲望,有许多不可告人的念头;站在高处的自己,并不干涉,却怀着理解、悲悯和宽恕之心,默默注视,给予红尘中的自己以生存的底气。有一个高处的自己,随时听候你红尘中的倾诉,人生的孤独困苦,可以因之抵消大半。 我们常说:战胜自己。也许是说,用旁观者的角度,更清醒的认识自己,从而引领自己,走向更宽广的未来。 成功者喜欢回忆苦难:物质的极度贫乏、精神的挫折、恋情的失败,等等。这些苦难,是一笔无形的财富,滋润着他的成功,彰显着他的坚强与自信。 失败者爱炫耀曾经的荣耀,以此来对抗今日的黯淡。就象阿q说的:我家也阔过的。孰不知,往日越辉煌,今日越惨淡。两相对比,更增难堪。 而真正成熟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皆对过往保持缄默。沉默令他无比强大。成功与失败,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为他的人生涂上不同的颜色。所有的颜色他都要:辉煌与黯淡,狂喜与悲伤,顶峰与低谷……以此成就独特人生。 “知世故而不世故,是最善良的成熟。”第一次看到,便被深深打动。 我愿做一点诠释:看透世态炎凉,仍有温暖心肠;生活千辛万苦,仍有心情静赏落花;受过爱情的伤,过了爱情的季,仍然相信世界有真爱;明白人性中固有的黑暗,从而原谅一些难以避免的错误…… 成熟者为人处世,外圆内方。外圆,不以尖锐的棱角伤人,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内方,坚守原则和底线,活得像自己。 活得像自己,才算不白活。 也有成熟过了头的:不给自己希望,同时也就拒绝了失望;宁可忍受平淡,拒绝跌宕起伏。那就离衰老不远了。 第八章 早和晚 妃子笑可谓占尽先机:它是唯一个早熟品种,等它下市了,其他荔枝才陆续上市。都说“一招鲜,吃遍天”,改个字照样成立:“一招先,吃遍天。” 人生亦是如此,一步领先很可能步步领先,一步落后有可能越落越远。我自己的人生时间表,可谓处处慢人一步:上大学,因为复课,慢了一步;读研,因为先工作,又慢一步;接着,生孩子不得不慢下来。评职称是不用说了,慢了不知多少步了,慢得我都没想法了。只有生老二,仿佛跟上了节拍,可是自己一大把年纪又生娃,只能说,这节拍本身就迟了,歪打正着,恰好合了我的拍。 早有早的好,晚有晚的妙。只要不着急,处处有芳草。 十几岁真天真;二十几岁假深沉;三十几岁感慨颇多,大概最接近真深沉。四十几岁,说返朴归真也好,说油腻庸俗也罢,总之离深沉远了。 当然,也生气,也感动,也牵挂,也心痛。所有的感觉都还在,只是,不那么刻骨了。爱恨情仇,都似身外之物。对我来说,最直接的后果是,写不出诗了。 曾经视诗如生命。有时会惊诧:这些诗,是我写的吗?诗句里,有一些若有若无的故事,若隐若现的身影,可是,真的都是过去式了。 对成人的世界日渐疏远,却日益沉湎于儿童的世界。我甚至想,将来老了,照看孙子或孙女,应该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我可以把“育儿日志”改为“育孙日志”,写它一辈子。 那就这样吧。每个年龄有每个年龄的生活。细心体会,味道都不差。 第九章 拨牙记 这是我们村的一个笑话:有个人牙疼,苦着脸,捂着腮帮子走在街上。邻居问他干啥去,他说:“找棵树,上吊去!”上吊当然是没上,不过可想而知,死的心都有了。 公公多年前闹牙疼,止疼药也不管用,疼的头昏脑胀,竟然把敌敌畏滴在牙齿上,企图杀死牙虫。牙虫杀没杀死不知道,他自己可是晕过去了,赶紧送医院,捡回一条小命。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分两次,我拨掉了两颗困扰已久的智齿。从此,再无牙疼来捣乱,真是痛快。 第一次,是一位温柔的女医生拨牙,旁边一位更温柔的小护士辅助。虽然打了麻药,还是有些疼。每当我身体有所反应,小护士就轻抚着我的手臂,细声细语安慰我,让我不要紧张,很快就好了。我能感觉到牙齿一点一点被拨出,牙齿脱离纤维时轻微的撕裂声。持续了大约三五分钟。此后我逢人便宣传,去xx口腔吧,那里可以享受贵宾待遇,温柔漂亮的女护士贴身伺候…… 基于第一次的良好体验,第二次还是去那里。这次,分配给我的是一位壮硕的中年男医生。想换个女医生,又懒得多事。打了麻药,男医生开始在我口腔内操作。忽然一阵疼痛,我想,女护士该上场了呀。只听男医生说:“好了,下来吧。”我的娘哎!我以为刚开始,人家已经结束了。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十秒。 长痛真不如短痛。再温柔的痛也是痛。我想说的是,拨牙是个力气活儿,一定要找男医生。 其实这牙折磨我不少年了,每年总要闹几次。早不拨晚不拨,为什么要选这一年呢?因为,二胎政策放开了!万一怀了老二,牙疼了怎么办?这才生平第一次,走进牙科诊所。 你看,拨个牙也得有契机,这世间的因果啊,你惹不起。 第十章 我与哮喘的拉锯战 有些年,我家经常有这样的对话:“妈妈,你昨天晚上睡的好吗?”“挺好的。”“那你今天心情好吗?”“不错。”儿子笑了。这意味着今天的妈妈会是个慈祥、耐心的妈妈。 有时候,他自己下结论:“今天妈妈老是发火,额头上都有两条很高的皱纹了,一定是昨晚犯哮喘了。” 还有些时候,我会主动警告两父子:“今天你们谁都别惹我!”所谓别惹我,就是别理我。我关上卧室,儿子在外面看电视、玩电脑、写作业、做手工、吃东西,反正不会来烦我。 自从二零一零年莫名其妙犯了哮喘,一到夏天就提心吊胆。白天还好,就怕晚上。一犯病,喉咙就会发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而胸口像压了块大石头,彻夜难眠。第二天头晕腿软,心烦气燥。有时持续两三天,有时四五天,没个准儿。 上网查了很多关于哮喘的资料,都说此病很难根治。二零一一年看了几家医院,还慕名去桂林看一位老医师。老医师开的是西药,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和丙烯倍氯米松气雾剂,早晚各一次,吸一年。我吸了三个月放弃了,害怕副作用,也担心不能根治白费时间。以为多少会管点用吧,哪想到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又复发了。有一次特别严重,气雾剂也不管用了。只能默默忍受,等待病魔撤退。 此前,从不觉得呼吸和睡觉是个问题。得病才知:自由呼吸多么幸福,倒头就睡简直奢侈。于是盼望放假回山东。根据前两年的经验,回到山东一次也没复发。病因既难查明,我怀疑和气候水土有关。但我二零零五年就来广西了,为什么五年后才得此病?这又难以解释了。 但是,二零一三年,回山东也不管用了。连白天都呼吸困难,嘴唇绀紫,一句话得喘三回。不得已,去了中医院,找到一位有名的老中医。吃了十几副中药。吃到第三副的时候症状有所缓解,吃完十三副后症状消失了。 药方如下:麻黄10克,枣仁10克,桂枝10克,干姜10克,细辛3克,五味子10克,白芍10克,清夏15克,甘草5克,桑皮30克,苏子10克,仙鹤草30克。吃法如下:前十副是每天一副,早晚各煎一次。后三副是隔一天一副。同时可辅以西药:阿法骨化醇,VItc。视病情可以调整数量,不一定要吃这么久。 中药那叫一个苦!每次喝药,我都自知五官极度扭曲。但是,药再苦苦不过病,对吧? 如果此后不再复发,我真要念佛,要佛保佑那位老中医长命百岁。但是,回南宁后,又复发了。 对我这种粗枝大叶,不怎么把身体当回事的人,这病像是警告,警告我健康之重要。我盼望,这病既然莫名其妙的来,说不定哪一天也莫名其妙的离开。就象二零零八年那场荨麻疹,折腾我小半年,都放弃治疗了,忽然就好了。也许上天也是一番好意,它在提醒我,珍惜生命中寻常可见的幸福,比如呼吸和睡眠。 除了心存侥幸,希望哮喘悄悄的走正如它悄悄的来,也不能坐以待毙。一向不爱运动的我,开始锻炼身体了。打球、跑步之类的不敢去想了,不能“治”病只能“致”病,或者要命。网上说,游泳是最好的健身方式,尤其是对于慢性病。用了两个夏天学会了游泳,我决定,坚持游,一年无效就两年,两年无效就三年,反正也没别的法子了。 旱鸭子的北方人,被迫成了游泳爱好者。那几年的夏天,我戏称自己是“二泡”:白天泡在书里,绝对静止;晚上泡在水里,适度运动。虽然被迫,感觉不错。上天给我这么一种奇怪的病,我只能选择这么一种奇怪的生活。 二零一四年,买了辆自行车,出门办事的同时锻炼身体。还在附近的瑜珈馆办了卡,每天晚上坚持锻炼。一个没有任何运动细胞的人,一时竟变身为健身达人,想想也觉好笑。 那些年还养成一个习惯,每次犯了哮喘都要查找元凶。多年的记录总结如下:必然因素——劳累以及剧烈运动。高危因素——大姨妈、笋、豆腐、瓜子、海带、鸭肉、不良气味、甲醛。疑似因素——榴莲、香辣鸡翅、蚊烟、杀蚊剂、汉堡、老坛酸菜牛肉面、虾、冰冻水果(荔枝、西瓜、芒果)等。 为我发愁的,还有枕边人。他经常问我: “你身体这么差,肯定不如我活的长久。你死了,我怎么办?” “简单,再找个老伴呗。” “那把你埋在哪里呢,广西还是山东?” “买个花盆,养花,我当肥料。或者直接冲进下水道得了。” “那不行,这样不尊重你,儿子会伤心的。” “想换老婆想疯了吧?我还好好的活着呢,就讨论起后事来了。” 虽是开玩笑,其实我认真想过归葬何处。我想守在父母身边,可是没这个规矩。再说,离开广西,儿子想我怎么办?这就是远嫁的悲哀。活着好解决,飞机火车任选;死了就不知该怎么办了。人一考虑后事,就觉得后事不可考虑。算了,哪儿黑哪儿住,哪儿死哪儿埋吧。 过敏性鼻炎也犯了,天天打喷嚏流鼻涕不止。它和哮喘本来就是亲兄热弟,来捧个场也正常。就医归来,老公又开始痛说革命家史:“你看你,从大学到现在,不是这个病就是那个病,就没停过。先是肺结核,后来又是荨麻疹,这几年是哮喘,现在又加上过敏性鼻炎。你白天战鼻炎,晚上斗哮喘。你说,你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儿子在旁,义正辞严的补充:“就是,你还把过敏性鼻炎传染给了我(是遗传,不是传染好不好)。” 两父子这么严肃声讨我的人生,令我哑然失笑。我说:“我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比别人少什么乐趣。身体健康,就比我快乐更多吗?不见得。”老公甚至异想天开,想把他的血换给我,增强抵抗力。他以为是我的血液有问题。 疾病的确使生活质量打折扣。但只要不是绝症,总会找补回来。大病初愈者更觉生命珍贵;失眠者对一夜安眠更心存感恩。疾病也是人生挫折之一,我们需要一点耐心,战胜它,或者适应它。 二零一五年,哮喘开始缓解,发作频率降低,程度也大大减轻。恰在这年年底,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若在前两年,想都不敢想;可是,哮喘既已缓解,我的年龄也不容再等,决定赌一把。我赢了:二零一七年,以四十一岁高龄生下老二,怀孕生产期间哮喘销声匿迹。这二胎政策,真是为我量身定做呀。 可能是生育消耗太大,哮喘又有卷土重来之势。所以,老二一断奶,我又捡起中断的游泳和瑜珈,继续我的锻炼之路。 现在,哮喘虽然偶尔来访,但对我的影响,也就相当于感冒。我们现在算是打个平手,我的目标是,彻底打败它! 锻炼带来很多附加成果:过敏性鼻炎减轻;感冒减少;精力更加充沛,做事效率提高,等等。这又得感谢哮喘了。现在才知道,以前很多年,即使不生病,我都是亚健康状态。一是心情经常很差;二是精气神不足,上半天还行,下半天就委蘼不振,到晚上甚至哈欠连天。现在这两种状态都消失了,我常常错觉,好像自己在逆生长——虽然脸上的线条明白无误呈下垂之势。 总结十余年锻炼之道,一言以蔽之:坚持找罪受。哪项锻炼不累人?而人的本性是向往舒适的。天冷,不想动;太热,不想动;累了,不想动;忙了,不想动……只要你愿意,每天都可以找到一百个偷懒的理由。所以,锻炼,开头易,坚持难。 学生时代,我也有过很多锻炼计划,比如跑步,比如仰卧起坐,比如跳绳……都是虎头蛇尾。还是年轻,锻炼并非当务之急,自然也就缺少坚持的动力。 自己锻炼,就会关注其他锻炼者。晨练的大多是老人。人不老而能坚持锻炼者,大约有两类:第一类是为疾病或亚健康所困,除了锻炼别无出路;第二类是已尝到锻炼带来的甜头,欲罢不能。这两类人往往也是同一群人:先进入第一类,长期坚持之后,进入第二类。我就是。 锻炼是长线投资,必须以年为单位。坚持日久,成了习惯就好了。有时我想偷个懒,不去游泳了。但是一到了预定时间,就心神不宁,总感觉有什么重要的事等着我。马上收拾东西,出发。游泳享受吗?炎炎夏日,泡泡水当然很爽;但冬天去游,虽然是室内恒温泳池,刚入水还是会一身鸡皮疙瘩。一圈又一圈,同一个动作,重复五百下。说实在的,相当乏味。 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即使没有乐趣,只要形成习惯,自会有身体细胞督促你。而支撑这一习惯的,是长远收益足以抵销眼前的乏味。所谓坚持,就是经过权衡之后的选择。有些坏习惯,也是权衡利弊的结果吧?比如抽烟,明知有害,仍然欲罢不能,也是习惯在支配,而这一习惯的逻辑是:且顾眼前且快乐,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到手的快乐才真正属于自己。这种思维,谁能说有错? 每个人都应该选择一项锻炼,并伴随终生。不一定要花钱或者到特定的场所进行。比如骑自行车,出门办事顺便就锻炼了。还可御寒:在家冷的受不住,骑上车子猛蹬二十分钟,浑身暖洋洋。比制暖空调效果好的多:空调的暖是自外而内,离开空调感觉更冷;锻炼的暖是自内而外,更持久更舒适。 身体不好时,心情一般也好不到哪里。心情长期抑郁,不可避免带来体质的下降,各种病都来串门。所以,运动不仅是健身,也是健心。 第十一章 中医那些事儿 二零一八年,不小心闪了腰。没当回事,想着睡一个晚上就好了。哪想到,晚上入睡时,老腰已经废了:翻个身,分解成无数个细碎的动作,疼痛难忍,还是翻不过去。想上厕所,努力了好几次,硬是起不了床。穿衣又是一翻艰难折腾。像具僵尸,只能站立和直走,下蹲也只能腿部弯曲,上身挺直。照我的脾气,能忍就忍,早晚会好。可是,给老二喂奶都面临挑战,不治不行了。于是,去了一家熟悉的中医诊所——母亲在那里治过胃病,虽然没治好,但我觉得有些治疗方法对外科应该更合适。试试看吧。 针灸、脉冲、放血、拨罐、艾灸、敷药,六管齐下。一个多小时之后,结束治疗,疼痛减轻。回家之后,好了一半了。 这件小事我有两个感触:任何一个地方出毛病,都会严重降低生活质量;中医自有其独到之处,我就想象不出西医怎么治闪腰。 没想到,二零一九年,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只好又去治疗。听从医生的建议,办了一个疗程的调理卡,总共十二次。因为他说,四十多岁的女人身体湿寒,腰被闪到并非偶然,如不调理,今后还会发生。 每次调理大约两个小时,先做背部推拿,再扎针,腰、腿、膝都扎,然后艾炙;然后做前面,肚脐周围插好几针,还有腿、手、肩等,继续艾炙。疼倒不疼,顶多扎进去的时候有点刺疼或酥麻。但是,两个小时,只能直直躺在那里,也挺受罪。为了健康,我忍。 邻床一个女子说:“我办了好几张美容调理卡,有家门口的,有外面的。送小孩上辅导班,我就在附近做这些。十年前我就开始做这些了。让人推一推揉一揉,整个背都松了,很舒服。”护士说:“你都享受了十年了。”她很赞同:“是啊,十年前我就开始享受了。”天!她把这叫作享受! 同样一件事,有些人要忍受,有些人却在享受。人与人,大不同。 在那里,倒是零零碎碎了解了一些养生知识。关于游泳,有的医师建议少游,一周一两次即可;有的直接反对,说是可能导致湿气重,百病生。最好的锻炼是出微汗,比如打球或散步。我暗想,幸亏这些年游泳,才治愈我的哮喘,各种小病也远我而去。就为了一个莫须有的湿气,放弃十年辛苦养成的好习惯? 按摩腹部时,两个医师的观点截然不同:一个说我腹部太软,证明气血虚;另一个却说,我的腹部很柔软,是好现象,有的人肚皮硬硬的,那才有问题呢。该相信谁呢? 医师说西瓜是湿热之物,女人不能多吃。炎天暑热,吃块冰西瓜多么舒服!为了养生,就得放弃这惠而不费的享受吗? 中医的确神奇,养生也是中医的一部分。就说这次,中医两三次治疗即大为好转,西医恐无此神力。也正是因为治疗见效,我才听从医师劝导,全方位调理,整体排湿。效果是有的,比如睡眠比以前好了,不起夜了。别的方面,还没明显感受。但是,中医的很多理论是互相矛盾,或者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且,为了养生要放弃和改变这么多,饮食习惯,运动习惯,那还是我的生活吗?那还是我吗? 还是我行我素吧。有病治病,没病运动,该吃就吃,爱咋咋地。 第十二章 偷来的生命 八年前了吧。那天晚上,月亮很好。孩子们绘画班下了课,都不想回家。反正第二天是周六,干脆让孩子们玩个够。于是,孩子们在蓝球场上自由奔跑,而我们,四个孩子的父母,整整齐齐八个人,坐在水泥台阶上聊天。 大家都很熟,却难得凑这么齐。孩子们的快乐感染了我们,又都是性情中人,聊的很投机,家常里短,国家大事,兴之所至,信口谈来。这场景,恍惚让我想起大学时光。九点半散场,心中有些不舍,好在,来日方长,再聚不难。 但那是最后一次了。三个月后,我们中的一位,永久缺席。肝癌,一发现就是晚期。那么忠厚,那么敬业,那么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 我无数次回忆起那个晚上,企图找到一线玄机。岁月静好,孩子们健康成长,而我们也还年轻,谁会想到“死”呢?可是,也许死神在那一夜已经进行了选择。他怎样选择,标准如何,谈笑中的八人一无所知。或许,他是随机选择,或许更早,死神就进行了物色。可是,他仍然给我们一个平静快乐的夜晚,掩饰他的存在。 死神出牌,最善突袭。所以,我和你的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次。请你珍惜我。我也珍惜你。 那年清明扫墓:老公兄弟两个,堂哥和他读六年级的儿子,我。刚好坐满一车。和往年一样,车停在拉路村村头大榕树下,提上供品,按着年年习惯的顺序,挨个扫墓。先到一家菜园,再到一处山坡,再到一个高高的山头上,然后到一个山窝窝里,还有一个在山林深处…… 堂哥领头,大家一起挥动锄头镰刀,清理出一片净地。规规矩矩烧高香,供祭品,墓碑上粘贴纸钱和红纸条,插上塑料鲜花。最后,燃放一串震天的鞭炮,算是完成一处祭扫。 我的兴趣在野花、野果、野菜,以及墓碑上那些隐约可辨的碑文。年年扫墓,没人关注,这次因我的好奇,他们才一起研究起来。我辨认碑文,他们核对是哪一代的祖先。这才搞清楚,原来所祭的并非全是直系先祖,有的是旁系已经绝户的,有的是曾经入赘别处又回来的,有些是入赘到梁家的…… 扫了几处,在大榕树下的小卖部买了几只雪糕。吃了更渴,又买了五瓶水。每人提一瓶水,顶着骄阳,继续出发。 这是劳累的一天,也是快乐的一天。次日,我们返回南宁,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也是次日,堂哥却突发脑溢血,住进医院,再也没有醒来。三天后,与世长辞。 第二年,我们和他的儿子,一起扫他的墓。想起上一年扫墓的情形,觉得,生命象一场幻觉。 每天笑咪咪的那位保安大叔,夜里摔了一跤,就没了。一张生动的笑脸,忽然变成黑框里的遗容。 上午还打打闹闹,相约下午翘课去水库游泳。下午从水库归来,闹的最欢的那个,已经永远闭上了双眼。那年轻的生命,再也不能感受人间冷暖。 前天还一起坐校车,有说有笑,意气风发,今天,却要去参加他的追悼会。 人生随时可能退席,不由得对身外之物产生了怀疑。作为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寿终正寝才是最大的成功吧?就算寿终正寝,仍然没有人能确定,自己的归期到底是哪一天,哪一刻。 因为未知,可以心存侥幸活下去;也因为未知,生命有了永远不能释然的恐惧:哪一天,生命将戛然而止?这一日三餐,这酣甜睡眠,这春花秋月,这映入眼帘的白云蓝天,都是偷来的。我们都在趁死神打瞌睡,过着自以为是的小日子。 偷来的锣鼓敲不得,越是幸福快乐到得意忘形,越容易惊动死神。所谓乐极生悲,大概不虚。他的醒来,意味着某些人必须永远睡去。 简媜有句话,打动我心:太平盛世里死神患有自闭症,不喜在人群中走动。但愿如此!但愿如此! 第十三章 衰老与死亡 一个人,假如总也不老,今年这样,明年还这样,十年后还是老样子,会不会令人审美疲劳?我就不会,我一年一个样。 死亡始于衰老。思维、感情、肌体、器官,一点一点死去;最后的死亡,不过是量变引起质变而已。 三四十岁,是人生的黄金时代:生活无忧,孩子渐大,精力充沛,可以拥抱整个世界。就在这时,第一根白发,不怀好意的出现了。它提醒我们:岁月不曾饶了谁。男人可能还好,女人多愁善感的,估计会失眠,还可能落几滴泪,其感觉不亚于失去初吻或初夜。从此,紧迫感如影随形。大家常说:抓紧时间享受生活吧,不然来不及了。 白发拨掉,仍然满头青丝;再长再拨,依然不减浓密;可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再这样拨下去,怕不要拨光吧? 想办法吧。立竿见影是染黑。效果不错,又黑又亮。也有的染黄,也很好,白色和黄色本来相差不大。可是,染发一旦开始就得坚持到底,不然黑一节白一节更难看。并且听说,染多了会得癌症。都说黑色食物补头发,黑米黑豆黑芝麻搞起来。手段用尽,可是,青春不再回,白发变不黑。 有些人初次见面满头乌发。几个月后再见,冒出一圈雪白,骤然苍老十岁。可是,谁能不老?谁又不想掩饰老态?连我的老母亲,一年都要染两三次。尤其是我们回家前,她都要染发。这是为儿女。也有为父母的。有位朋友,早早白头,每次探望父母,都要染得乌黑油亮。我曾经笑他自欺欺人,但现在忽然明白了其苦心。儿女白头,也怕父母不忍面对吧? 我曾在梦中照镜,照见满头白发,吓醒。绝望,太绝望了。 当然,白发只是序曲,真正的衰老还早,死亡也还遥远。当然,死亡很可怕,可怕在它的未知。天堂、地狱、极乐世界、转世投胎、灵魂不灭等等,其实希望有一些是真的。地狱去掉,保留天堂;转世投胎算了,灵魂总该有个去处吧?难不成,真的人死如灯灭? 小时候,我们胡同里有位老人,大家都说他一百多岁了。但我们家乡有句骂人的话“千年王八万年龟,一百年的老刺猬”,所以,到了九十七他就不再长岁数了,年年九十七。我记事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象个人了。只要不下雨,他都坐在大门口,不动,不语,没有表情,眼珠都不动。黑瘦干枯,象一截木桩。走过他身边,我总有点害怕,怕他突然站起来或者开口说话。 毫无疑问,他年轻过,生儿育女,播种耕耘,在乡村舞台上有过生龙活虎的演出。但现在,他和这个世界失去了联系,天天坐在那里,等待另一个世界的光临。我们把他当怪物,从不曾想,也许那就是未来的自己。 对他而言,也许生与死区别不大。如果他还会思维,一定会反复回忆过往的岁月吧?对他来说,只有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没有未来的未来,死亡有何可怕?不过是为一段过于冗长的的回忆划个句号。如果他已没有思维,那更不知生死,死即是生,生亦是死。 想通了。我们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与其战战兢兢,不如高高兴兴。 第十四章 两次死亡 人要经历两次死亡,才算死彻底了。一次是肉体。这是看得见的,永久性的,人死不能复生。人与人相差不大,最长寿与最短命,相差亦不过百年。另一次,是精神。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人与人有天壤之别。有的人千年不朽,虽死犹生;有的人如枯木蝼蚁,生犹如死。 人的精神,一部分存在于自身,另一部分在身体之外。一个人无论怎样避世离群,总会占据另一些人的记忆,如亲人、朋友、邻居、同事;有些人,占据更多人的记忆,如圣贤、英雄、倾国倾城之美人、祸国殃民之贼子。只要关乎这个人的记忆不泯,即是其精神不死。 对死亡的恐惧,低层次是对于肉体的,高层次是对于精神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不能留芳千古,也要遗臭万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道理都一样,以精神之不死对抗肉体之必死。 普通人影响有限,一旦死亡,很快被遗忘,只有至爱亲朋偶尔忆及其音容笑貌。三五十年后,这些人也死了,这个人在世间的一切痕迹全部消失,这算彻底死亡。 所以,中国重视家谱。家谱令我们知道自己来源何处,知道十八代祖宗的名字。由这些名字,也牵起一些代代相传的事迹。这与其是对后人的一份交代,毋宁说是先祖的一份私心吧?春节时,家谱悬挂于大堂,后代们再怎么忙碌,也要虔诚跪拜,顶礼上香,点上长明烛,贡上大猪肉,重温一遍家谱上的枝枝杈杈,念叨念叨先祖。这无异于一次精神复活。家谱延长了祖先们的精神寿命。 但今日之社会,求学、经商、参军、打工,人群向四面八方散去,在不同的城市定居,家谱失去了土壤。几个人能说出曾祖父、高祖父的名字呢?更别说陈述他们的事迹了。所以,对普通人而言,精神死亡正在加速。 名人则不然。名人永远停留在人类的记忆中。为什么人人想当名人?除了现世的功名富贵,潜意识中也想延长精神寿命吧。 司马迁对此最清楚。他受了宫刑,按说早该蒙羞自杀,那么,后人也不知曾经有个司马迁了。但是他不。他忍辱偷生,着成《史记》,流传万代。他在《报任安书》中说:“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着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偿仆前辱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他说:只要我的文章能够流芳百世,死一万次算什么?忍辱偷生算什么? 熟人去世,我们会悲伤。除了感叹生命短促,还因为,这个人带走了“我”的一部分。如果所有知“我”者都离开人世,那么,“我”的精神先于肉体而亡。当然,这是极端情况。同样,“我”的死亡,带走了我所有的记忆,那些在我脑海中的人也死亡了一部分。 精神的生命力和肉体的生命力并不同步。肉体的生命力,自幼年而青年、壮年、老年,先由弱至强,又由强而弱,人和人相差不大。而精神的生命力,和此人做出的成就、成就的时间、被认可的程度有关。有些人生前声名煊赫,死后很快被人遗忘。有些人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大放异彩。 肉体死亡无法控制,我们只能尽力扩大精神的生命力,延长精神寿命。 第十五章 本命年,与死神打个照面 这是上一个本命年的事了,而下一个本命年,马上就要到了。时光匆匆,十年如白驹过隙。 那个本命年,早早就穿上了红衣服,暗暗期待,这一年应该有所不同。就象一年之中总有一些特别的日子,比如清明、端午、中秋,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标记生活。真没想到,这一年竟是这样与众不同,注定要牢记一生。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大家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带着疲惫又放松的心情,乘坐校车。如往常一样,我和熟识的同事坐在前排,说说笑笑。出校门向东疾驰,几分钟后,到了十字路口。一辆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也到达了十字路口。司机是大意还是心存侥幸,和大货车成了丁字形。坐在第一排,我清楚看到校车飞速靠近货车,刹车来不及了!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要撞车了!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只是紧紧闭上了眼睛,伴随着一声尖叫。 一声巨响过后,我明白一件事:撞车了,我没死。那一瞬很奇怪,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都在确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还活着。 睁开眼,满身满地碎玻璃。没缺胳膊没少腿,只是脸上热辣辣的。大滴的血,从脸上到衣领、袖子、书包、地上。恐惧袭来。我说:“我流了很多血,怎么办?”重复了好几遍,好像我只会这句话。一地碎玻璃,玻璃上越聚越多的一摊血。从没见过那么多鲜血,以这种方式从人体里流出。我感觉血会很快流完,却根本没想到打任何求救电话。旁边的同事,虽然满嘴是血,神智还比较清醒。她看了我的伤口,额头上有一道很深的口子,得赶快止血。张罗着找纸,让我使劲捂住。后来知道,她伤的是肋骨,也很严重。 混乱的几分钟后,车窗外出现了陆主任打电话的面孔。看到救兵,踏实了。车头已完全变形,车门打不开,我们几个受伤较重的,从破碎的前挡风玻璃爬出来,被救护车送到了最近的华侨医院。 第一排玻璃窗全部震碎,导致我脸上多处受伤,有的蹭掉一点皮,有的割伤较深,流血不止,有个地方削去一小块肉。处理伤口进行缝合,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疼的疼。五个伤口需要缝合,有的三四针,有的一针。疼的我眼泪直流,不停吸气。生孩子也没这么疼!女医生很温柔,屁用没有。 最初几天,右半张脸都被纱布包住,给人一种毁容的预感。学生发信息安慰我:“老师在我们心目中永远是最漂亮的。”同事也都开导我:“这已是不幸中之万幸了,没受内伤也没少什么,脸上的疤可以借助美容术。”是啊,如果我没系安全带,如果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那我小命还在吗? 结果比预想的要好,没有毁容。但是,遭撞击的头部以及脸上缝合的地方,经常有不适感,有时痒痒的。最近一两年这种感觉才基本消失。 事后有人问,怎么不抬手挡一下玻璃?我目瞪口呆。是啊,为什么呢? 交通事故签定书上说:两车相撞时,校车瞬间时速为45公里\/小时。此前时速为60公里\/小时,而该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45-60公里\/小时,折合12.5-16.7m\/s。而当我意识到撞车不可避免时,两车相距不超过5米。只有0.3秒左右的反应时间。甚至来不及害怕,来不及想这一撞是死是生。唯一能配合大脑的,就是闭上眼睛。不是大脑指挥了眼睛,只是本能。 所以,这种时刻,个人根本无还手之力。死神跟谁讨价还价过?古话说的好: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刚住院时,偶尔对吴老师说了句“在医院里很无聊,想写点东西没有纸也没有笔”。结果第二天,就收到两个本子三支笔。又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人家不会以为我要写长篇小说吧? 出院后,几次碰见同事,她们不约而同,首先仔细检查我的脸,表示满意:“嗯,恢复的不错,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碰到韦师兄,我们从车里钻出来时,是他在下面接我们。他说:“当时都认不出你了,满脸是血。以为肯定要留满脸疤,现在看没事嘛。”我很高兴,简直拣了大便宜。 我问儿子:“如果妈妈脸上留下很多疤,象灰太狼那样,你还爱我吗?”儿子毫不犹豫的回答,令我心花怒放:“爱,只要你是妈妈我就爱。”住院期间,儿子在家乖多了。爸爸一喊吃饭,立刻主动拉桌子,摆凳子。以前,为了这种小事,费了多少口舌啊。 值得庆幸的是,脸上到处开花,眼皮都擦伤了,肿的象面包,眼珠竟然毫发无伤。医生说我鼻梁有点歪,拍头部ct,没发现鼻梁骨折,却发现有颗玻璃缝进去了。拆开伤口,取出玻璃,重新缝合,又经历一次难忍的疼痛。那块玻璃有半个米粒大,那女医生啥眼神啊!可是,假如现在没发现,将来岂不更麻烦?它会老老实实待在那里吗?早晚会有大麻烦。如此一想,心下释然。 但是,鼻梁是怎么回事?我长了个歪鼻子吗?从来没发现啊。 有天晚上十点多,被走廊里孩子的哭声惊扰。其实好几天早上都听见她大声唱儿歌,背唐诗,偶尔哭闹。只是我一直发烧,自顾不暇。这天晚上烧退了,听觉和感觉都恢复了,孩子哭的揪心,我拿了些水果,想安慰一下她。 小女孩独自躺在床上,听到声音止住哭声。我问:“小朋友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啊?”她不说话,直直地看着我。邻床的人回答:“眼睛。”我端详她的眼睛,好好的,没见缝针。我以为这层都是和我一样受了外伤需要缝合的,忘了自己正借住在眼科病房。邻床的人补充说:“她的眼睛,看不见了。” 我大吃一惊,再次细看她的眼睛。睫毛很长,眼睛又大又黑,天使一样美妙。却什么也看不见!我的眼泪冲出来。跟她相比,我这点伤算什么? 孩子爸爸走过来,说:“去年九月份上幼儿园,十月十几号发现她不敢下楼梯了,慢慢就什么也看不见了。眼睛不红也不肿,连眼泪都没有,就是什么也看不见了。先去广东,去中山医院没治好,又来这里。有的说是视神经萎缩,有的说是视网膜问题。” 我轻轻抚摸孩子的小手,她乖得象只小猫。我见过她。有个晚上,她站在走廊里,偶尔抬一下头,不说话,我记住了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不少人围着她,说她在找爸爸。我当时发烧,无心旁顾,看了一眼就走开了。想来,那一刻爸爸可能上厕所或者买东西去了,应该是趁她熟睡时离开的。当时有点儿纳闷,根据经验,不见了爸爸妈妈,一般孩子会跑来跑去到处找。现在明白了,对她而言,世界就是是墙壁和深渊。她不敢动,只能站在那里,等爸爸来牵她走。 我说:“小姑娘,让爸爸给你削个苹果,吃了就好好睡觉,明天阿姨来找你玩好吗?”她说:“拜拜——”一夜无声,不知我的安抚是否起了作用。她一定睡得很香甜,我却失眠了。如果,多缝十针能换得她的光明,我愿意立刻成交。 有天晚上她又闹觉。爸爸说:“非要拿本书才睡,到处都找不到一本书。”我拿了本小说放在她枕边,她很快就睡了。第二天吃早餐,她还拿着那本砖头一样的小说,不肯放手。后来把我儿子的一个书包和两本小书送给她,她高高兴兴的背上,说要上学了。 我出院前最后几天,她和几个病房的人都混熟了,看上去不再那么孤单无助。只要有人拉住她的手,说:“走,去玩。”她立马开心地喊:“走,去玩!” 出院之后就没有她的消息了。但愿她某天醒来,突然世界一片光明,还是五彩斑斓的模样! 那段时间心里充满感恩。感谢上天有好生之德,小命在,啥都看开了。跟那个小女孩相比,我的伤不值一提。当然,好了伤疤忘了疼,也是在所难免。 只是从此坐校车,再也没坐过第一排。算是一点心理阴影吧。 第十六章 危险时刻 每个人都面临过危险吧?也许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多么危险,可是过后,却止不住的后怕。那些时刻,和“死”其实很近。过来的,就长大了,过不来的,就夭折了。 六岁那年,在馆陶大桥上。我在前面跑,母亲和二姨在后面边走边聊。跑着跑着,猛然煞住脚:脚跟前,路面塌了一个洞,旁边栏杆也坏了。如果刚才没煞住,一脚踩下去,我可能就坠落于十几米深的干涸河床上了。母亲和二姨走过来,丝毫没意识到我刚才面临着怎样的险境。我还不懂怎样描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于是什么也没说,牵着她的手走了。 二十三岁那年,面临大学毕业。四月份毕业体检,却查出了肺结核,已是中期。整个右肺成了蜂窝,烂成一团。如果像往年一样五月份体检,也许左肺都会烂掉,那还治不治得好,当真是两说了。 二十五岁那年春节,第一次到婆婆家。乡下条件差,没有洗澡间,又不像北方有公共浴池,却又冷到零度左右。我就在小房间里放一大盆热水,再烧上一炉炭火,然后紧闭门窗。房间果然很暖,可是洗着洗着,心跳加快,头晕腿软。心里想,这是怎么回事啊?于是穿衣服。这时,看不清东西了,一件毛衣,横竖套不进脖子。脑子更糊涂了,没有了思维,就趴在了床上。不知过了多久,清醒过来,想到可能是炭中毒了。此时,炭火已熄。本来我想多备一些炭,随时添加保持室温。幸好没备,不然,炭火越来越旺,后果不堪设想。那时我刚大学毕业不到两年,孤身一人跑了几千里去举行婚礼,假如当时丧命,远在山东的爹娘还能有命? 三十六岁,本命年。一场车祸从天而降,让我本不美丽的脸孔四处开花,缝合四五处,共计十针。万幸的是,那天我系了安全带,所以只受了些皮外伤;更庆幸的是,那些伤疤没留下什么可见的痕迹。只是从此坐校车,我再也没坐过第一排。一次都没有。 四十岁那年暑假,我带儿子、侄子、婆婆去北海。我和儿子泡水,婆婆带侄子挖沙。我以最舒服的姿势,整个人坐在游泳圈上,随波荡漾,仰头看云看天。也就几分钟吧,收回视线,四处观望,不见儿子。我想回岸边找找他,可这个姿势没法用力,于是跳下来,准备套着游泳圈游向岸边。 这一跳,大吃一惊,海水已经超过我头部!赶紧冒出水面,一手拉着游泳圈,一手向岸边划。可是使不上劲,划了好几下,海浪一冲,又回去了。我告诉自己:“冷静,冷静,不能死,一定不能淹死在这里。”双脚够不着地面,紧张极了。心一横,丢了游泳圈,以蛙泳向岸边游去。游了十几下,试了试,能够着地面了。再回头看我的游泳圈,几十米开外,越来越远了。 岸边也不见儿子,我心里就毛了。他该不会碰见和我一样的状况吧?如果碰到了他会不会应急处理?偌大的海滩,成百上千的人,忽然觉得如同沙漠。幸好,不久就看见他在浅水处戏水。一颗心落地,简直有劫后余生之感。 后来也想,是不是自己急糊涂了,应该套上游泳圈,即便海水再深,危险也不大。丢了游泳圈,就得完全靠自己。套泳圈,在游泳池自然不在话下,因为知道不会有任何危险——向任何方向游十米就可到岸边,水底清晰可辩,没有大大小小的浪头,还有救生员在旁边。在海里,就没办法从容套上。 这是第一次感受到大海的威力。在它面前,人是那么软弱和无助。 没有夭折算万幸,下一个目标,坚决不要英年早逝。不然,我的大器晚成怎么办? 第十七章 弟弟永远八岁 弟弟永远停留在八岁,虽然他只比我小一岁,而我已经奔五。记得他的人越来越少了。 我也早忘了他模样。以前我常想,如果他没有离去,我们的家会是什么状态?可以肯定,如果他像我和哥哥一样长大成人,将不会有后面的两个妹妹。那么,这两个妹妹,她们又将置身何处?真是个不解之谜。这些年不想这些了。世间没有如果。 有一次,他偷曾祖父的钱,被父亲发现了,揍,满院子打滚;有一次,他肚子疼,在炕上不停地干嚎,我极不情愿的给他揉肚子;还有一次,父母睡着了,我俩不睡,轮流给他们扇扇子,还翻开他们的眼皮看;母亲买了一件蓝毛衣,我俩都想要,互不相让,连打带追跑了很远。 关于他的记忆,就是这些了。再也打捞不上来了。 他刚离去时,我梦见过他,手拉手走在村头的马路上,白杨树哗啦啦。后来,梦里也不见了。曾经有一张全家福,父亲把它交给大姑保管。没有人再问它的下落,不敢问。如今大姑也去世了,无处可问了。 他的离去,是我人生的一个分水岭。之前的岁月,无忧无虑,简单可喜,因而不曾留下多少痕迹;之后的记忆,被母亲的眼泪浸泡,阴暗、压抑、漫长。年少的我不知该怎样面对。经常是,放学后冰锅冷灶,母亲在床上呜咽。父亲当着我们倒没哭过,但我无意中撞见他偷着流泪,脸都扭曲了。那一幕震撼了我,几十年来,想起一次难受一次。 我做了母亲,才理解了那种痛苦。那是怎样一种痛!终生不能愈合! 随着两个妹妹降生,父母为生活而殚精竭虑,好象把最痛苦的那一页翻过去了。但是我知道,那一页永远不会翻过去,因为他们失去的,是他们最钟爱的孩子。上天大概也和人间父母一样,要把最聪明,最机灵,最可爱的孩子留在身边。父母对弟弟寄予厚望,但是上天只用一个小小的池塘,便把他拿走了。 这么多年,我们几乎从不提他。不敢提。各自的痛各自承担,“生死存亡,虽父子兄弟不能相勖”。我一直很惜命,部分是因为父母尚存。他们已有过一次锥心之痛,再来一次会要了他们的命。将来有一天父母不在了,我对自己会不会还象现在一样珍惜?不知道。 妹妹们大概不会想到这个哥哥。正是弟弟的离去,才使她们的到来成为可能。就像《倾城之恋》里说的: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因,什么是果?也许正是为了成全两个妹妹的生命,弟弟才提前离席。生命那么偶然,每个人来到这世上的机会微乎其微。但偏偏我们就来了。生命又那么短促,即使寿终正寝也不过百年,相对于时间长河的无涯,也可以忽略不计。但就在这短短不足百年中,却又生出无数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有什么不可原谅的?有什么值得耿耿于怀或念念不忘?总有一天,我们所爱的,恨的,牵挂的,惦记的,不能割舍的,都会和我们自身一样,化为乌有。 第二十章 伤逝 小时候,经常住大姑家,因为有两位表姐。表姐的邻居,表姐那帮小姐妹,我都认识。 表姐的邻居中,有个女孩子非常漂亮,年龄与我相仿。简直就是画上的美人儿:又大又黑的眼睛,又长又粗的辫子,又红又白的脸蛋儿。尤其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那么文文静静的瞧着你。我那时对自己的容貌还没概念,不知道自己是美还是丑,甚至还没开始照镜子——长大后才知道,我是晚熟型的。但是我知道,她比我漂亮。 渐渐长大,初中后去大姑家次数少了,也不住了。表姐们打工、订婚、嫁人;我读书、读书、读书。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我也再没见过,只偶尔听得一言半语:订婚了;结婚了;生孩子了。 直到有一年去大姑家拜年,打听她的近况,才意外得知:她死了,死了很多年了。订婚时,她就不乐意,嫌男孩子矮,丑。但迫于父母之命,还是结了婚。婚后不久,神经就出了问题。生了孩子,稍有好转,但最后还是疯了,死了。 疯了,死了。我没法了解更确切的情形,事过境迁这么多年,不要说邻居,就算是自家人估计也模糊了。 一个人,该煎熬到什么程度才会发疯?她的死因明明白白,就是婚姻不如意,想不开,把自己逼疯了,然后,在不知所以的状况下,死了——疯子是很容易死掉的。回想自己半生,也有过煎熬,也有觉得熬不过去的时候,但是现在回头再看,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许还是跟性格有关吧。面对不情愿的事情,这世间有两条路:一是坚决反抗,二是完全认命。前者可能获得身心的自由,后者可以求得身心的平衡。但看大多数的婚姻不幸,都是因为既不甘认命又无勇气反抗,在纠结中失了平衡,终至抑郁以至疯狂。 第二十一章 亲戚们 小时候,亲戚特别多:姑、舅、姨,这些我都熟悉,也知道他们和我的关系;叔伯姑、叔伯舅、叔伯姨,我就不清楚了,反正在一些婚丧嫁娶的热闹场合经常碰到;舅姥爷舅姥娘、姑姥爷姑姥娘、姑爷姑奶奶、舅爷舅奶奶、姨爷姨奶奶……我更不知道他们和我有啥关联。乱套了。 有一次,和小伙伴们过家家,学哭丧。大家都很认真,长围巾包在头上当孝布。可是,得先假设有人死了,才好哭啊。大家商量来商量去:最亲近的父母兄弟肯定不能死,最熟悉的姑舅姨叔也不能死,只好各选一位远亲。我哭的是:“我的姑姥娘啊,你咋就死了啊……”哭的有腔有调,还往眼皮上抹口水。我不知道,我哭的,是我母亲的姑姑。人家活的好好着呢。 平时,除了姑、舅、姨,其他亲戚来往并不多,但过年时父亲得一一探望。大年初一就开始串亲戚,十来天才能串完。常常又逢化雪,乡村小道泥泞不堪,一不小心就要摔跤。父亲天天骑个自行车出门,车把上挂着个包袱,里面是馒头和菜馍馍。走一趟亲戚,人家留下四个或六个,剩下的是回礼。北风凛冽,人还没咋着,菜馍馍都被风吹裂啦,一个个张开嘴巴,露出菜馅。有时父亲喝多了难免摔一跤,那就更难看。这样的菜馍馍自然不好再串亲戚,只能自家吃。天天吃天天吃,差不多要吃一个整月,上愁。 父亲天天走亲戚,自然不用吃这烂菜馍馍。父亲又爱喝两杯,平时不敢放纵,过年了,又有亲友相劝,自然醉醉歪歪的,往往天黑才回到家,引得一家人为他担心。等父亲串完他所有的亲戚,母亲才能抽出一二天的时间,串她自己的亲戚。 现在,父母亲都不用串亲戚了。我那些舅姥爷舅姥娘、姑姥爷姑姥娘、姑爷姑奶奶、舅爷舅奶奶、姨爷姨奶奶……一个也没了。长大后才知道,他们是我父母亲的姑、舅、姨。那一茬人,已经走完尘世的路,去另一个世界相聚了,下一代也基本不再来往。我才知道,亲戚关系是这样连接起来,又是这样中断的。父亲那些表兄表弟,前些年还亲亲热热一起喝酒,老人没了,不再走动,就成了陌生人了。路上碰见当然还是称兄道弟,热热乎乎,但是婚丧嫁娶,互不动礼了。再下一代,互相都不认识了。 几年来,二姑父,二姨父,大舅舅,大姑姑相继去世。这样的消息接踵而来,我明白,生命就像割韭菜,割到父母这一茬了。 第二十二章 遥远的外婆太 外婆太,我婆婆的妈妈,老公的外婆。我喜欢按着儿子的辈分称呼喊她外婆太。二零一零年春节,第一次带着儿子跟着老公去看他,从此对她和她那个小山沟难舍难忘。 山路十八弯。弯到深处,有一个叫做罗卜冲的小山沟,山沟的尽头有一座山。往上爬,爬,爬不动了,就看见那座孤零零的小屋。里面,住着年近九旬的外婆太。 二十年不见,她还是一眼认出了老公,准确的喊出了他的小名——老四。可能是因为,当年淘气的老四从阁楼上撒尿,差点尿到她的油桶里,被她结结实实打过一顿的缘故吧。我问老公:“外婆打你,你有没有跑?”他说没有,我又问:“哭了没有?”他说:“当然哭了,竹子打到身上你以为不疼啊。”太让我失望了,我希望的答案是:外婆追着他满山跑,最后没追上。不过,这件事还是闹的沸沸扬扬,整个罗卜冲的人都知道,因为冲里人家不多,非亲即故。 外婆太育有儿女6人,孙子女、外孙子女29人。重孙子女、重外孙子女无法详细统计,能统计出来的有16人。另有11个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远嫁他乡,或音讯不通。按保守计算,每人有一个后代,那么,第四代,即我儿子这一代,也应该有27人。第五代也有后人了,大姨妈家的大表姐也做了奶奶了。那应该是外婆太的玄外孙了。 外婆太自己也许并不清楚,这么多人身上流着她的血。她的子孙们一部分散落在罗卜冲,有些嫁到山外,有的去了遥远的外省,有的就在南宁打工或者工作。她依然住在那所老房子里。老房子有多老没人知道,她在那里结的婚,结婚时只有十几岁。 见到我们一家三口,她很高兴,立刻收拾了背篓,带我们进屋。屋里黑洞洞的,锅台上方挂着大大小小二十多串腊肉,都是拜年的人送的,我们也带了两块。她拿出马蹄、桔子给我们吃。儿子按照我们的吩咐,大声喊:“外婆太,新年好!”他又自己加了一句:“外婆太,你这里有好吃的东西吗?”可惜外婆太耳朵聋了,听不清楚,她摸着儿子的头说:“真能干。” 她给我们做饭。我们已在表哥家吃过丰盛的午餐,但老人家的好意不能推却,不然她会很生气。于是我只盛了小半碗饭。她说:“吃肉吧,都是瘦肉,腊起来象牛肉巴一样呢。”锅里有腊肉、豆腐、油豆腐,都是过年的好菜,我吃不下了,但仍装出很香的样子,吃完了米饭,吃了一些肉。她说:“怎么还不如小猫吃的多。”儿子却吃的满嘴流油(我们在表哥家吃饭时,他只顾玩耍了),边吃边说:“外婆太的饭菜真好吃啊。” 吃过饭,又待了一会儿,我们告辞。老公给了她100元钱,她收下了。出门时却硬塞给我和儿子每人一个红包。儿子高高兴兴收下了。我不想收,她却执意塞给我。下山的路上,我打开,两个红包,每个50元。惭愧。 回头看,她还坐在下山的路口。没看我们,侧影好象在沉思,又象在难过。外婆太,她在想什么?山上的日月冷清寂寞,很多亲友一年也只来这一次。山下的孙子女们偶尔送东西上来,其他时间,就是她独自守着这片大山。风吹竹叶,小溪叮咚,偶尔的鸟鸣,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但是她为什么不肯下山呢?儿女们接过她,但不上十天又回去了。满山收不完的粽粑叶,她一把一把捆好,晒干;偶尔挖到一些竹笋,她清洗干净,晒干。这些都可卖钱。房子旁边,她自己种菜,山上,她自己砍柴。喝的是山泉水,用竹子从不远处的树根部接到房子前边。只是这年大旱,泉水断了,她不得不从山下背水。就是这样,她也不肯离开。她从不生病,也不用任何人伺候。她卖粽叶和竹笋的钱,逢年过节儿孙们给的钱,除了买些油盐酱醋,其余的,封成红包,又回到儿孙们的手中。 外婆太的子孙如此之多。如果外婆太作为树干,这棵树如此枝繁叶茂。她清楚每一根树枝,那是她的儿女,那时她还很年轻;她也认识每一根树杈,那是她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那时她正当壮年。只是,众多的树叶,那是她的重孙子女和重外孙子女,她未必都认得了。虽然她脑子还很清晰,也记不住那么多人了。 如果把外婆太所有的后代都召集到一起,会是什么情形?年轻的一代彼此已不认识了。一代亲,二代表,三代了,到我儿子这一代,就了了。亲如骨肉的一家人,分化,分化,两三代之后,就成了陌生人,想想真觉得残酷。反过来想,大街上任意两个行人,如果能够完整的向上追溯,也许总有一个节点,他们的家族之树会发生交叉。这种追溯,不局限于父系,也包括母系。同姓可能是一家,异姓也可能是一家。 在我的山东老家,我们徐姓的家谱,每年轮流祭祀。所有徐姓的成年男性,都在春节期间对着家谱三跪九叩,上香,敬酒。家谱表明,我的那些乡邻,有的亲近,有的疏远,有的彼此间甚至仇视,但我们有共同的祖先。大家都是同一棵树上的树叶,有的相距较远,有的距离较近,仅此而已。在广西我没见过家谱。但山上到处有墓碑,那些墓碑年代久远,口口相传,使得一两百年前的祖先仍有机会享受后人的贡奉。 外婆太没想过这些吧。她只是住在山上,一年一年过来了。她的棺材,三十年前就已油漆完毕,放在阁楼上。老公小时候住外婆家,就睡在棺材旁。 外婆太长寿,除了环境好,她还一年四季喝一种茶,用“夹巴梨”树的叶子泡的。门前就有一棵高大的夹巴梨,年年秋天落叶,她收集起来,除了自己喝,也分送给儿女。我婆婆得到一包,转给我们一些,从此我们家也养成了喝叶子茶的习惯。 此后又去看望过几次。耳朵是越来越背了,头发是越来越稀疏了,但生活自理没问题。后来爬山爬不动了,就下山和女儿同住。 我曾和老公谈论,如果外婆太能活到一百岁,也许能等到第六代涎生,那可能真破了吉尼斯纪录了。但是人的寿命老天注定,外婆太享年九十九岁。 她是在灶塘边去世的。据说,当天她脑子还很清楚,还会骂人。在灶塘边站起来,身子一歪,就仙去了。生老病死,大部分人死前都要受病痛折磨,而她,省略了这一步。 我们在南宁没能回去,据说参加葬礼的人非常之多。这是喜丧,没有悲痛。都想借她老人家的寿,所以他留下的衣物很快瓜分一光。这里有这么个风俗,长寿之人的衣物是宝贝,儿孙们都要分,分的不公还吵架呢。 我们山东恰恰相反,人一死,所有的衣物全烧掉,不管多长寿。父亲这几年很少买衣服,我们催他买,他总是说:“买来干啥?过几年死了,一大堆都烧了,可惜了的。”他心态很好,但是母亲听了就生气。母亲衣服很多,柜子里塞满了。有些只穿过一两次就不喜欢了。有些她自己可能也忘了。大部分都是便宜货,买的时候就想,反正也不贵,不喜欢丢了也不可惜。结果越堆越多。我们做儿女的也不好说,怕她误以为我们心疼。人老了,随她便吧,年轻时没舍得买过衣服,这也算一种补偿吧。 第一章 我的读书史 我们那时候,八岁(虚岁)直接上一年级,没有学前教育。可以说是一张白纸进学校。先学a、o、e,再学大、小、多、少。 应该不超过小学二年级,我开始看画册。认字虽不多,看书的那股热情估计是胎里带的。班里不管谁有画册,总要想办法借到手。四年级上了联小,识字量大大增加,大部头也敢啃了。男生总是更容易拥有各类画册和小说,我就紧跟其后,以防加塞。也不懂男女有别,好了互相借书看,不好了打一架,也就完事。我这么个老实人,居然也有好几次和男生干架的记忆,真是可喜可贺。 从家里到联小,走路约须二十分钟,我常常边走边读,看到精彩处,往往头都没抬一下,就到了。乡间小路十分安静,没有坏人抢小孩,也不必担心交通安全,那时农村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所以我无数次边走边看,不仅没撞过车,连摔跤都没有过。 联小有一片小树林,有几排矮树,还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夏日的午后分外漫长,我和几位女生在树下铺块塑料布,或坐或卧,叽叽呱呱说话,或者闷声不响看书。那段时间读了《西游记》和《聊斋志异》,想象的翅膀从此打开,阅读的乐趣深植心中。 初中学习有些紧张,但一碰到好书,仍然难以抗拒。也是从这时,养成边吃饭边看书的习惯。直到现在,如果是独自就餐,仍然享受边吃边读之乐。无论菜多么难吃,甚至只有馍没有菜,也不知不觉吃饱了。书一向很紧俏,一个人的书,几乎就是大家的书,总要传阅完毕才能物归原主。有个同村女生,低我一级,我本来不大喜欢她,但因为她家里有合订本《故事会》,也只好和一同上学,一同回家。那么厚一本《故事会》,在我眼里象座金山,里面都是财宝。为了在她规定的时间前归还,不得已,除了边吃边看,又动用了上课时间。老师讲课,我正襟危坐;老师写板书,我就低头,一目十行。居然没怎么被抓住。大概是因为我成绩比较好,老师给留点儿面子吧? 课外书太难得,没什么可挑的,捞到碗里就是菜。武侠、言情、作文选、五花八门的杂志,都是宝贝。有两次,竟然借到了师范学院的语文教材——那是我稂莠不齐的阅读史上难得的精华,至今我还记得其中一些名篇:《薄奠》、《华威先生》、《在其香居茶馆里》、《谁生活的更美好》。太好看了,要归还,万分舍不得。我竟然把《谁生活的更美好》给抄下来了!那是唯一一次抄书,太费时间,费本子,后来就只抄一些名言警句了。 在家里,父母不喜欢我看“闲书”,因为看书耽误干活儿。我最大的活儿是照看妹妹,先是大妹妹,后是小妹妹。有一次,在家照看大妹妹,她在床上爬着玩,我在小板凳上看书入了迷,一不留神,她从床上跌下来。顿时嘴唇肿胀如猪嘴,大哭不止。我自知罪责难逃,害怕极了。帮她擦干净,哄她不哭了,母亲从地里回来了。我只说她不小心从床上掉下来了,隐瞒了看书的情节。这件事也就糊弄过去了。从此不敢大意了。 到了高中,课外书仍然常常缺粮。吃饭时,实在没书可看,就摊开语文课本,聊胜于无。《林黛玉进贾府》、《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故乡的榕树》,这几篇我最喜欢的课文,读了至少三百遍。班里有个女生,极爱看书。有次,不知她从哪里借到一本《红楼梦》!我从初中时就梦寐以求!可是,她也得抓紧时间看完归还。于是,下了自习,她在宿舍挑灯夜读;她要睡了,把书给我,我点上蜡烛开始了。那时成绩已经一塌糊涂,未来和前途,想都不敢想。只有在书中,获得片刻的遗忘和沉醉。 班里有个男生也是书迷。他出身于县城干部家庭,在我们眼里就是高干子弟了。但他一点也不摆派头,看上去晕头晕脑的,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晕鸡”。他的书,看完就摊在桌子上,谁都可以拿去看。我很想借一本,可素无交往,且我性格内向,开不了口。后来终于忍不住,拿了一本《名作欣赏》,看了两天又原样放回桌上。后来,还拿过几本《名作欣赏》、《作品与争鸣》,以及两本外国名着。都是未经主人允许,看完后自行归还。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他的欣赏水平不低。从没见他问“我的书呢”或者“谁拿了我的书”。这些书滋润了哪些人的心田,他也许全然不知。我再也没见过这样“难得糊涂”的人。 进入大学,有了图书馆。反而没有了那么迫切的读书欲望。但是大学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不知拿来干什么,最终还是读书来打发时光。 后来工作,去了一个小镇,陷入文化沙漠——整个小镇,只有一家书店,卖些杂志。而我一向只借不买,菲薄的工资也不足以支持我买书。 为了摆脱这片沙漠——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单位经营困难前途渺茫——我又回到了学校,孤注一掷,加入了考研大军。蒙天垂怜,得遂心愿,我又到了大城市学习和工作,可以不花一分钱,而拥有整座图书馆。 所以,儿子从小就知道:“妈妈的心愿,是在图书馆旁边买座房子!” 读书有什么用?也许没什么用,就象有人爱下棋,有人爱钓鱼,有人爱打座,有人爱念佛,都是从平凡生活中找出一种乐趣。而对我,读书,是成本最低的一种娱乐。苦日子里有了这种娱乐,仿佛也容易熬了。 第二章 能上学,就是幸福 街上候车亭的广告栏,有一幅公益广告,是几个大字:能上学,就是幸福。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不知有多少人读懂了这几个字。有多少孩子厌学、逃学,视上学为畏途啊。 有个儿时伙伴,年年暑假,必抽空找我聊天一次。有时白天忙于打工,就晚上过来。其他小伙伴嫁到东西南北村,都已多年不见,只有她,一岁一相见。每到夏天,她就打听我回家的时间。她一直羡慕我读书成事儿了,而她,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是被动辍学的。她写字很好看,经常得老师夸奖,我还记得写竹子的“竹”,老师批评我“写的跟鸡爪子一样”,夸奖她的字工整好看。 她来看我,聊家中琐事、庄稼收成、打工不易、儿女教育。当然,也听我讲讲外面的见闻。有一次,她拿起我床头的书,逐字逐句读给我听。我听她读了几段,说:“你的识字量能达到小学毕业水平。”她非常高兴。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放弃认字,有不认识的就问别人,现在,她可以用手机发短信了。又问我书是自己买来上课用的吗,我说是从图书馆借的闲书,和上课无关。她两眼放光,感叹连连。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地方,不用花一分钱,成千上万本书,随便借! 有两个字她见过几次,不认得,周围的人也都不认得。她说出那两个字的样子。我写出来两个字,“忐忑”,让她辨认,她说对,就是这两个字。我告诉了她读音,并解释了词意。她说:“还是上学好啊,你看你,啥字都认得。” 读书与生活,在她眼里,直线相关:大学毕业,可以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在大城市扎根;高中毕业,可以打一份轻松的工,甚至坐办公室;初中毕业,认识26个英文字母,可以去流水线当工人;小学毕业,只能干苦力,比如建筑工地,拼板厂。而她小学都没读完,只能就近做一些苦活。以前帮人家清扫新竣工的楼房,天天在灰尘中起舞,肺受不了,气短;后来和丈夫一起给人家铺地板砖,她打下手,和水泥,有几次需要爬十八楼,累的腿疼。可能是干活伤了,年纪轻轻一身病,尤其是腰椎,现在年年都要治疗,干不了重活了。 关于未来,她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孩子们身上。女儿考高中,离分数线还差一截,不想上了,但她不甘心。她也不懂教育,只是一遍遍的按自己的想法问孩子:“你看着人家都上高中了,上大学了,你就不馋吗?”其实,馋的是她自己。最后,还是咬咬牙,花大价钱买分,把孩子送进了高中。那是接近五位数的一笔钱。那些钱,够她辛辛苦苦干多半年的。而她只舍得穿十块钱一件的t恤,上面已有了小洞。但女儿最终还是让她失望了,勉强读了半年,就出去打工了。 我说读书的意义,就象爬山,爬的越高看的越远,她连连点头称是,仿佛说出了她的心里话。她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可她已经没有机会了,所以,拼命也要把孩子往高处推一把。对知识的向往,对她,就是混沌中向往光明,愚昧中向往智慧。现在儿子考上了高中,又燃起了她的希望。 能上学,就是幸福,就这么直观。我们村,七十年代出生的女子,小学毕业约占一半,初中毕业不到十分之一,上完高中的屈指可数,读大学的,仅我一人。八零后就好多了,基本都上到初中毕业,大学生也出了几个。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没学上,而是孩子不愿意上。婆家这边一个侄子一个外甥,初中毕业就不上了,尽管父母都极力支持他们上学,哪怕上个中专也好。我们也苦口婆心给他们讲读书的好处,无奈,儿大不由爷,外人说了更等于没说。上学,再也不是我们那代人“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了,更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了。可能,读书这件事,并非人人适合吧? 我常常假设,如果自己不上学,不认字,那么,这精彩的文字世界都是不存在的。世界会变得多么小啊。 第三章 二十一条 1、文学和艺术,就是让我们暂时变成呆子、傻子、疯子。 2、读书,常常会让人停下来,掩卷沉思。那一刻,现实退得很远,灵魂仿若出窍,和书中人一起,品尝人生百味,神游四海八荒。 生活要脚踏实地,灵魂却不妨时时出窍。那样,我们看这个世界的眼光,将多一份柔和与宽容。 3、现实生活中不能绽放的,已经在你心中,以一千种姿态盛开。所以,想象的世界,比现实的世界大得多。只要想象力足够,现实的枯燥不足为道。 如何打开想象的大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4、同事问我,不觉得生活乏味吗?在她看来,我对美食、旅游、化妆、打扮,都兴趣了了,有点苦行僧的样子。 “书来到我们手上,就好像我们去了远方”。不记得谁说的。我每天都在旅行,不仅是空间的,还有时间的……味道好极了。 5、书中虽无颜如玉,却有古今知己;书中虽无黄金屋,却有中外智慧;书中虽无千钟粟,万种滋味任我尝。 也许有一天,书香门第、书卷气,将会成为历史名词。电子书,既无香,亦不可卷。 6、现实世界之乏味,四五十岁以上的人基本都能看透;如何抵制乏味?还是向艺术求救吧。文学、音乐、绘画,都可以带来不一样的天空。 当你有了艺术的眼光,生活就有了艺术的味道。 7、有些书,读过就读过了,再也不会想起;有些书,却令人念念不忘,就像怀念某道美食,怀念家乡,甚至象年轻的时候怀念恋人。 它们是我精神的故乡。身体的故乡远在北国,要乘火车坐汽车千里跋涉;精神的故乡,就静静地待在图书馆里,随时接纳流浪归来的我。 8、史书汗牛充栋。随便挑了几本,想要增长见识。然而结果令人失望。几千年了,没多少进步。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以前似懂非懂,现在有点儿懂了。 9、看书,以前喜欢爱情、传奇、冒险;现在喜欢生、老、病、死。 喜欢什么,就有什么。 10、很久没人问我:最近,你在看什么书?我也很久没问过别人:最近,你在看什么书? 我们懒于提起,甚至羞于提起。 11、无效阅读,入眼不入心。只可以打发时间,不足以提升心灵。有效阅读,才能打动人心,斗室足以神游,古今之人皆可神交,生活虽如重重镣铐,仍可以获得片刻完全自由。 读了多少不重要,怎么读,才要紧。 12、网上一则消息,某高考状元,获奖百万:学校奖三十万,政府奖三十万,某集团奖三十万,还有什么奖十万。 老公说:“你看,好好读书,挣钱多快。”我跟儿子说:“俗,把读书和挣钱如此直接相关。” 君子爱财,但不希望挣钱和读书如此挂钩。 13、王国维《人间词话》,对唐宋词人的评价很到位,评语很精彩。我读过几遍,还做过摘抄。但是,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李清照他提都没提一句。灿若群星的词人中,李清照几乎是唯一的女词人,且其光彩不输男子,怎能不置一词? 清照当与李煜比肩,虽然比东坡可能稍逊一筹。 14、有段时间,养成了一个习惯:早上醒来,临窗阅读半小时至一小时。只读诗词,不读小说。 这种阅读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甚至不全是为了娱乐。只是想通过这种形式,安抚一下日渐浮躁的心情,并且建造一段与生活隔离的空间。 15、有次与朋友交流,我说:“我从不担心孩子将来爱不爱看书。看书这件事,必然如吃饭穿衣一样成为他的日常。” 现在,才意识到这句话多么狂妄。 16、现在看小说,情节放在次位,语言放在首位。不喜欢矫揉造作生拼硬造,只喜欢原汁原味浑然天成。登峰造极者,应该是汪曾祺和孙犁吧? 阅读是大浪淘沙。喜欢的东西,渐渐显现。 17、以前,读书是个人的事。“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是劝诫和诱惑,读不读读多少,还是个人的事。你可以头悬梁锥刺骨,也可以“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现在,党员每年有必读书目,还必须抄写笔记。“学习强国”必须安装,“八桂先锋”也少不了。后台一清二楚,有流量和时间记录。孩子学校也要求安装阅读软件,记录孩子的阅读数据,可以及时监测孩子读书的读书情况。我总觉得有点悲哀。 至于你打开网页或视频之后干什么去了,这个,倒还是自由的。也许有一天,新的监测手段出现,必须亲自看了才算数。但是,眼睛看了,没往心里去,能监测到吗? 那些规定要看的东西我都是随便交差。据我所知,大多数人都这样。不知道哪些人很看重这些阅读数据,并且看了以后沾沾自喜?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差”交给了谁。 在读书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房菜,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18、什么是好作家?看了他一部作品,就想看其他作品,直至看完其全部作品。除了对作品感兴趣,还会对其人感兴趣,凡是有关他的书籍、文章、评论,乃至八卦,都会忍不住关注。 什么是好作品呢?看过之后,念念不忘;过个一年两载,再看见,如同老友重逢,分外亲切。 19、学校号召捐书,以充实新校区图书馆。检点书架,我竟无书可捐。 这么多年,买书不超过三十本:几本张爱玲,一本萧红,一本史铁生,一本白先勇,一本汪曾褀,一本王小波,一本鲁迅。再有一本红楼梦,一本史记,几本古文和诗词。 能让我舍得掏银子买下的,必是枕边书,耳鬓厮磨,朝夕相守,此生不离不弃——枕边书如同枕边人,岂可轻易言赠乎?遂罢。 20、小说适宜独自享受,边看边乐。享受自由的孤独,孤独的自由,不必依赖任何人。 电影最宜群观。同样一部电影,一个人上网看,与很多人在影院看,效果和感受反差很大。所以,电影票再贵,自有人买它的帐,网络再发达,电影院也不会倒闭。 21、读书和思考,都是一层层通向深处的自己。最深层的思考,必然通向哲学。 第四章 文学艺术的意义 每当我想逃避生活,想享受不染纤尘的美好,就看《红楼梦》,电视剧陈晓旭版的,越剧钱惠丽版的。其他版本不行,不能入戏。 有一次,梦见自己变成了贾宝玉,黛玉死了,我肝肠寸断,泪雨滂沱,不停的哭,哭,哭……哭醒了,一摸,满脸湿湿。若说这半生谁赚取我眼泪最多,非黛玉莫属。她以泪水还宝玉,我等多情之人以泪水葬她。 有一次,睡前胡思乱想,想到《红楼梦》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那一段,特别美好。不知为什么,忽然就一阵难受。那么美好的形象,也免不了香消玉殒,荧屏上如此,现实中也如此。陈晓旭已往生天国,欧阳奋强历尽沧桑已成中年大叔。彩云易散琉璃脆,从来好物不坚牢!而我们自己呢,短短的一生,上半场还没准备好,下半场已锣鼓铿锵,那么快,那么快呀!不能想,不能想。 钱惠丽版《红楼梦》,三十集,精彩动人,其很多人物形象,堪比陈晓旭版。尤其是黛玉焚稿、宝玉哭灵、宝玉哭别潇湘馆,动人心魄,看的人泪眼难干。初看时,为其震撼;十年后重温,仍然不能自已,沉浸其中。 这就是艺术的魅力吧?痛苦又痛快,仿佛自己是剧中人。而戏剧比一般连续剧更多一重魅力,那就是优美的唱词与唱腔。越剧最宜抒情,吴侬软语,听之心醉。“东园桃树西园李,从今移向一处栽”,宝玉的美好愿望,花烛之夜彻底粉碎;“诗书做了闺中友,笔墨结作骨肉亲”,黛玉的清高自许,源自书墨文章。 都说电视是假的,戏剧更是假中之假。其一招一式,皆有固定程式,一颦一笑,皆是精心彩排。那又怎样?假作真时真亦假,何须分辨那么清楚。张爱玲都说了,在这个世上,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只要你认了,真假都无所谓。所谓艺术,就是包装过的感情吧。懂的人,纵知其真中之假,或假中之真,亦无伤其对真善美之领悟。 新凤霞的《花为媒》,也是百听不厌。词美、音美、人美,而故事简单,特别喜欢。白先勇特别推崇青春版昆曲《牡丹亭》,我试着听了一下,不行,不能入戏。人的审美,到这个年龄也定型了吧?接受新东西很难了。 看到梅花,自然会想到“梅妻鹤子”林和靖,还有古人的诗:“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梅需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一下雪,就觉得梅花和雪花会吵架。宝玉踏雪寻梅,至拢翠庵外,写诗求梅:“不求大士瓶中露,为求嫦娥槛外梅。”如此高格调,妙玉岂肯辜负,遂赠红梅数枝。 兰花,花中君子,气度非凡。“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曹雪芹如此形容妙玉。朱德一生酷爱兰花,以此花比拟伍若兰,寄托不尽的思念。年轻时深深感动,长大后,知道了更多的故事,有点不懂了:他那么爱伍若兰,何以伍若兰就义仅仅三个月,他就娶了年仅十五岁的康克清?男人的爱,譬如朝露啊。我更想知道,自己的男人一直思念着别的女人,康克清又是什么感觉。历史只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没办法告诉我们当事人想的什么。 想到竹子,自然想到解缙:屋内万卷书,屋外万竿竹。我相信解缙年少有才,现在却不相信世上有那么愚笨的地主。我们总容易把好人写聪明,坏人写愚蠢。苏轼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若免瘦与俗,多吃笋炒肉。”当然也可能是后人杜撰,不过竹子还是寄托了人们的很多理想。竹林七贤的故事,更令人浮想联翩。当然,也有和竹子有仇的,“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反正我喜欢竹子。 菊,花之隐逸者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短短两句,为我们营造出一个高远淡泊的意境。黛玉也有菊花诗:“一自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 梅兰竹菊,不过是普通的植物,因了古人的这些诗词,有了更多的附加意义,更深层次的美感。就象天上那轮月,不过是个普通的星球,因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江边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见人”……老幼妇孺,凡稍识之无者,大多都能背出几句,因而,那枚月亮,有了数不清的含义和寄托。 文学的意义,就在于使普通的事物具有了不普通的意义。有了文学背景,看山不再是山,看水不再是水。 第五章 与诗有关 (1) 最强烈的感情,只能用最俭省的语言表达。比如,诗。 诗是瞬间的灵光乍现,瞬间的大彻大悟,瞬间的惆怅满怀,瞬间的怦然心动。过后无从寻觅。 二十多岁爱写诗,因为激情最澎湃;三十多岁爱写诗,因为人生最丰富;四十过后,写诗渐少。原因有可能有二:一是心灵渐渐干涸,一石再也激不起千层浪;二是心灵更加深广,如同大海汪洋,小小石子只能悄无生息沉底。 我有两个情人:月亮和诗。月亮和诗也是一对老情人,关系比我铁。但我不介意。这是世界上最稳固的三角关系。但是最近有点不妙。月亮说:你都很久没抬头看我了。诗说:连月亮都不能欣赏的人,要诗何用,我走了。 (2) 许多年不看《女友》了。它那煽情的标题让人受不了。据说,有一种文体,叫“女友”体。 但是从前的《女友》,很有点文艺范儿。高二的时候,借到一期《女友》,里面有两首小诗,至今记忆犹新。一首《寂寞的时候》: 寂寞的时候 我就去寻找 湖畔的那块石头 和石上 那夜的温柔 默默的坐在那里 我便拥有 和你在一起的那种感受。 另一首《吻》,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 年轻时的吻 像钉子 一吻 便订了终身 现在的吻 像失效的胶水 吻一千次 也沾不住一句诺言 多年来,这两首小诗时时浮上脑海,告诉我,这世界的无奈和哀愁,不自我始,亦不自我终。 (3) 高中同窗,平素少有联系。收到其短诗一首,虽未必为我而写,但感觉甚美,留作纪念:“淡淡的回忆淡淡的忧伤淡淡的梦里是淡淡的十八岁的摸样岁月淡淡的流淌逝去青涩的芬芳窗外淡淡的阳光融化多思的惆怅你淡淡的笑容散尽淡淡的忧伤” 这是一首幸福的诗,因为一切都是淡淡的。读来不禁淡淡微笑,世界如此美好。 (4) 青年节,写了一首小诗:“今日青年节有点小惆怅青春一大把转眼变沧桑当窗理云鬓羞于贴花黄人生渐加速快马赴重阳”。写完之后,小惆怅也就随风飘散。 对我来说,只要还有心情写诗,人生的种种际遇都是有意义的——我遇见你,或者你遇见我,可能,都是为了一首诗的诞生。 (5) 朋友发来一首诗,说她欣赏不了,让我分析分析。之所以让我分析,我猜,她把我当诗人了。在这个时代,说某人“是”或“象”诗人,无非是说此人脑子有点不正常。不过,在这个时代,说某人太正常,也不是好话。所以,我欣然命笔,胡言乱语。 朋友说,如果改成《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看你》,她就能接受。我说:“改成这个名字,它就不可能火了。”这是什么时代?不先抓住眼球,怎么能抓住别人的心?当然,抓住眼球,不一定抓的住心;但是,抓不住眼球,更不可能抓住心。面对海量的信息,我们只能先用眼球来挑选,再用心来体会。 首先,标题虽吓人,语言还是挺美的,比如“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这无疑是诗的语言。谁说过的:诗是上帝的语言。上帝只对他偏爱的人耳语,别人听不见。如果语言枯燥无物,此诗也不可能大火。我们不能低估受众的欣赏水平。 其次,把“睡”写的这么赤裸和激情,只能证明,“睡”从未被满足过,或者如诗里所写的那样美好的满足过。诗人与我们同龄,该有的,必然已曾经沧海;没有的,只怕也不会再来。至少已能确定:有感情,不睡也挺好;没感情,睡了又如何? 再次,如果真有这么激情的“睡”,那一定不是写给丈夫的,必定是给另一个男人,真实的或者虚拟的。作者婚姻很不幸,她自己也承认;而真实的男人,从作者自身条件来看,似乎也不太可能。那就只能是,写给虚拟的某个人。事实上,只有虚拟的爱情,才可能催化出这么美好的诗句。 再再次,如果真有那么一个男人,让你日思夜念,辗转难眠,甚至要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他呢?在诗里睡睡也就算了,千万别动真格。女人想睡男人,已是不守妇道;假如想睡而睡不成,那就真罪该万死……不是我说的,不信你去看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当然,我篡改了一点内容。 再再再次,又回到标题上来。这个标题俗吗?不是俗,是惊世骇俗。但是并不算下流。这是女人的诗,再奔放也只能写到“睡”;我们知道,表达“睡”,有很多字眼,都是会被屏蔽的那种。如果是男人写的,你就去想吧……就此打住。 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余秀华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6) 大学同学群里,不知为何斗起了诗词,真是难得,记录如下: 1.美女原是画中人,岁月为伊添风韵。仍是三班未嫁时,望断飞鸿一片云。 2.望断飞鸿一片云,花为肌肤玉为魂。身后一片水如镜,惊鸿照影不留痕。 3.惊鸿照影不留痕,信步危楼遣离恨。只影倚窗鬓微凉,千帆不是已失神。 4.千帆不是已失神,芳心撩乱为何人?犹记西窗风雨后,郎面笑对石榴裙。 5.郎面笑对石榴裙,围坐红炉待酒温。玉人莫惜今宵醉,明日一别心添坟。 6.明日一别心添坟,坟里埋着心上人。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照孤衾。 7.任他明月照古衾,床前明镜映泪痕。沈园惊鸿频入梦,自叹已是老病身。 8.自叹已是老病身,此心依然少年心。不若身心一起老,免得风月恼煞人。 9.免得风月恼煞人,不如一起整半斤 10.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得培养! 至此结束。 几乎每一首都隐藏着古人的诗词,我能看出来的如下:“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苹洲”;“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所以,从小背下的那些诗词,刻进脑海,随时准备成为自己的语言。 第六章 佛的爱情 他十四岁被选为活佛,从此与俗世绝缘。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却不能恋爱结婚。他写了无数情诗,以佛的眼光和情怀,抒发青春年少的爱恋和哀愁。他的诗,令人心跳加快,却又泫然泪下。情诗,出自年轻活佛的手,角度如此特殊,情感却又是凡人的。在神与人之间,挣扎的是他怎样的爱和愁! “那一月,我转动了所有的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多么热烈的爱!心爱的人转过这经轮,他也要转一遍,感受姑娘指尖曾留下的温暖。 “那一年,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因为,那长路上有爱人长跪过的痕迹,他匍匐在尘埃中,感受尘埃之下爱人的气息。 “那一世,我转山转达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世上的路千条万条,他转来转去,只为在某条路上与她相遇。相遇又如何,佛是不能结婚的。也许相见了,也只能擦肩而过。 他就是仓央嘉措,xZ第六世活佛,生活在十七世纪。虽然,xZ活佛意味着权力至上、农奴和酷刑、残忍和愚昧,但他的诗是不朽的。这些诗,证明他仍然是人,多愁善感七情六欲的人。 与他同时代的纳兰容若,也是才华横溢。他们一个在俗世,一个在空门,都是美玉明珠,光彩绽放万代。 天妒英才,往往不虚。仓央嘉措27岁,死于放逐的路上;纳兰容若30岁,死于盛开之时。 仓央嘉措写的是藏文诗。感谢高超的译者,让我们有幸读到这样的好诗。 第七章 传奇张爱玲 小资女人,大概无人不知张爱玲。女人中最懂女人,对人生看的最透彻也最绝望的,非她莫属。她的故事中没有完美。《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金锁记》、《留情》,都是残缺的爱情,千疮百孔的人生。她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冷静,仿佛那些故事和她无关,她信手拈来,成就传世之作。 她的绝世才华,在百花凋零的季节绽放。她不管外界如何,不管当时的政治环境多么不适合她那样大放异彩,甚至会背上汉奸的骂名。国家、政治、抗日战争这些概念,在她那里都是模糊的,只有写作,是她命定的缘分。她无法压抑喷薄欲出的才华,就象花儿该开放了必然开放。 她的小说几乎无可挑剔。在我们一向以为正统的抗战大本营这边,唯一能与之比肩的,也许只有萧红的《呼兰河传》。张爱玲不属于敌人也不属于人民。她只属于自己。 她爱上了胡兰成,一个汉奸文人。不过,从她的个性来看,爱上任何一个人皆有可能,甚至可能爱上个日本鬼子。她对政治没有概念,汉奸不汉奸的,对她而言,他只是她爱的男人而已。她的悲剧不在于她爱上了一个汉奸,而在于这个汉奸是如此滥情。她那样爱他,为他把头低的很低,情愿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朵来。可最终,也是被践踏的花朵。他爱她,但也爱别的女人,其实他只爱自己。他视她为观音,也视别的女人为菩萨。他亲昵的称呼她小宝贝,也用同样的称呼,称呼着别的女人。他爱她的才情,不过这才情,如同漂亮的脸蛋、优美的身段,只是取悦他身心的一种道具而已。 女人只有做一次小三,才知道爱情的无奈和悲凉。可她连小三都算不上。他在喜欢她的同时,也同时喜欢着任何一个擦肩而过、可以到手的女子,演绎一段又一段滥俗的爱情故事。 她只有离开。心碎成片,无法复原。她的才华也就此断送,再没有写出当年那样惊天动地的好故事。后半生的张爱玲,自我封闭、自我沉沦。那是一种真正的沉沦。象一朵枯萎的干花,看上去活着,但已失去任何生命力。 她一定是对那个男人失了望,从此对这个世界也失去了兴趣。一个人,爱到什么程度才会受到这样的打击,以致于完全放弃了自己?局外人无从知晓。 而胡兰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无论是作为汉奸还是作为负心人。晚年的他,还写了一本《山河岁月》。书中有他的照片,依稀可见当年风流儒雅的模样。他还有脸拿当年和张爱玲的关系来说事儿,往自己脸上贴金。还能说什么?看错了人啊,我为爱玲鸣不平! 胡兰成死了,张爱玲也死了。张爱玲必将名留千古。胡兰成本应淹没于历史的尘埃中,但也可能因了张爱玲而千古留名。名与名,大不同。 张爱玲自编过一部小说集,名《传奇》。她就是一部传奇。三毛把她的故事搬上荧屏,名《红尘滚滚》。三毛说:我就是要这红尘滚滚的来,滚滚的去。最终,三毛也没熬过这滚滚红尘,自缢身亡。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计较什么呢? 张爱玲说:保持距离,是保证自己不受伤害,结果生活的轻描淡写,和生活之间也有了距离……句句经典。 第八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赏析 即使不熟悉张爱玲,大概对这段话也不陌生:“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没错,这是她《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句子。 重读此篇,忍不住又看了一遍陈冲主演的同名电影。以前重点关注的是男主角深沉而有魅惑力的眼神,此次却从中品出了新的味道。张爱玲的人物大多变态,阴暗,残缺不全,但是这里的王娇蕊,却是难得的一个光明的人。即使放到今天,也足够励志。 按说,娇蕊和振保分手——其实是被振保抛弃后,有三种可能的反应:第一种,死缠烂打。你搅乱了我的生活,别想全身而退,大不了两败俱伤。爱面子爱前程爱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吧?好,哪儿痛咱就往哪儿戳,不信你不投降! 第二种,委屈求全。继续欺骗丈夫,和振保保持地下关系,乞求一点爱情的残羹冷炙。很多女人离了爱情不能活,怎样的屈辱都能咽下。 第三种,心如死灰。不再去爱,不爱振保,不爱丈夫,不爱任何人,也不再爱自己,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就象张爱玲自己,离开胡兰成,大半生的岁月自我放逐。 即使是现代女人,大致也逃不了以上三种。然而,王娇蕊,她走了完全不同的路:与振保一刀两断,同在上海而十余年不曾联系;与丈夫离婚,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一个人到社会上打拼;继续寻找真爱。 十余年过去了。文中只详细描述振保的生活,振保的变化,至于她的生活,几乎一笔没写。然而,十年之后,电车上邂逅,虽然只是简短的对白,却依然能看出,她生活得很好。虽然显得老了,可是也成熟了,依然懂得爱,找到了爱,并与所爱的人结婚生子。 还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吗?她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去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她吃了多少苦,才得到这点精华啊,可这点精华,够她受用一辈子! 难怪振保忌妒。振保的生活,看上去幸福美满四平八稳,却是那么的空洞苍白。自己酿的苦酒,再苦也得捏着鼻子往下咽。 他想伪装幸福,岂不知,在曾经深爱的人面前,伪装会失效。“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毫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他来安慰她的。” 两个曾经深爱的人,多年后相见,谁最先流下眼泪,谁就输了——假如还在暗中较量。他自以为创造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自己是生活的主宰。但他骗不了自己,骗不了曾经心心相印的恋人。哭就哭吧,也许他早就想哭了,只是不知该哭给谁看。 张爱玲如果能像王娇蕊,人生结局会好得多。 第九章 三毛的天空 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女人,对三毛和琼瑶都不陌生。琼瑶,轰轰烈烈多年,事业节节高升,爱情圆满美好。三毛却早早香消玉殒,天国定居。同样深刻的影响了一代人,其人生结局却如此悬殊,令人叹惋。 高一下学期,同桌不知从哪里搞到三毛的书,一下子吸引了我。《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梦里花落知多少》、《哭泣的骆驼》……我和同桌废寝忘食,狼吞虎咽,心潮澎湃,泪流满面。十六七岁,正爱幻想,三毛几乎实现了我们所有的幻想:流浪和爱情。和一个深爱的人浪迹天涯,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吗?而这,并非传说也非童话,三毛亲身经历、正在发生。 读三毛的人,都把自己当成了三毛,只是缺少一个荷西……撒哈拉沙漠,贫穷、愚昧、酷暑,还有语言、文化和风俗的重重障碍。三毛和她的荷西就在那里扎了根。平凡的生活里,她们创造了无数的乐趣。这乐趣,源自三毛对生活的热爱,源自视角的独特,更源自爱情的伟大。她只要把每天发生的故事如实记录,便足以令大批小女生癫狂。 那时见到三毛的照片,心里想:长的不好看啊,貌似比我还难看(那时正严重自卑)。有小小的失望,但并不妨碍喜欢她的文字,向往她的生活,崇拜她的个性。现在回头再看她的照片,看法已经变了。美与丑,在不同的年龄,判断标准迥然不同。 如果荷西不死,三毛会怎样?她们会天长地久吗?面对今天的纷纷扰扰,我忽然有些怀疑。娱乐圈那么多恩爱夫妻,说分就分了。如果在今天,三毛会怎样? 但三毛生活在昨天。那时爱情是认真的。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也随之死了。她没有抵挡住寂寞的煎熬。不是去寻了新欢,而是去找了荷西。她们终于永远相守了。 爱情对于女人,就是这么要命。荷西死后,三毛离开大沙漠,回到台北。但在她的心里,撒哈拉才是家,人山人海的台北更象是一片沙漠。她一定日思夜念,再回撒哈拉,回到荷西的身边。然而,万水千山走遍,再也见不到那人的容颜。 再找个好人嫁掉,她不是没有机会。那样的才华,加上残存的青春。也许她不是不想,只是不能。她选择死亡,再也不用面对孤独和旁徨。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聊天我爱笑。我们坐在桃树下,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第十章 重读三毛.满目苍凉 年轻时读三毛,只读出了浪漫和她对生活的热爱。一直以为,她自己结束生命,只是因为太想念荷西。那时我也正神魂颠倒,可以为爱情而生,为爱情而死。 人到中年,对人心之微妙世态之冷暖有了切身体会。重读三毛,尤其是重读她后期的文章,终于读出她文字背后的心情——她对生活的极度厌倦,包括对亲情、对友情、对事业。但凡有一点留恋,她也不会自寻绝路。 (一)与亲情决裂 从字面上看,她与父母手足相亲相爱。可是,那爱背后,是深深的隔膜与抗争。母亲爱她,仅限于让她吃饱吃好;父亲爱她,却一直不认同她走的路。而手足,兄弟姐妹四人,她是最不起眼的老二,从小就是“某某某”的妹妹。在亲人眼里,三毛其实是个低能儿。她无法掩饰在家庭里的自卑。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她拼命写作,发表作品,达到了自残的地步。她在文章里,描绘亲情枝繁叶茂,我们往往被迷惑,以为她沉浸在完美无缺的亲情中。要人到中年,才会发现这是一株无根之树,或者虽有根,却无法支持如此繁茂的枝叶。 《求婚》中,三毛缠着父母讲当年的求婚故事,充满了快乐的氛围。要读到最后一段,才懂得三毛的真正意图:她收到一封求婚信(那是她孀居的第九年),拿给父亲,父亲却看也不看;餐桌上,她大声宣布“各位,今天有人来求婚”——这么重大的事——至少在她看来意义重大,众人的反应令她吃惊:母亲,姐姐,弟弟,弟妹,各忙各的,忙着吃饭,忙着交谈,忙着给孩子们分菜。没有一个人分一点心,对她表示祝贺或者反对。而那封信,不知被谁拿去做了茶杯垫子,湿湿的化了一摊水在上面。“我看着眼前这一大群人,突然感到一种被自己骗了的惊骇,我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为,万一我决定早走一步,他们会受不了。”字里行间,满满心酸。她曾经以为自己很重要,如果“早走一步”,担心亲人受不了,白发人受不了。现在,她不担心了。 事实证明她的感觉如此敏锐。她死后,不过一两周,她的母亲,应杂志之邀,就写了一篇纪念三毛的文章。一两周,就能抚平失去女儿的伤痛,就能动笔写文章了吗? (二)与友情的决裂 三毛朋友很多。但是三毛很孤独。《野火烧不尽》,可以看作是她对友情的决裂。“爱我的朋友,你们知不知心,真正知心吗?知道我,也有一颗心,而不只是浮名三毛吗?”“爱我的朋友,你们不知心,你们的电话铃吵得我母亲几乎精神崩溃,吵得我永远不敢回家,吵得我以为自己失去了礼貌和不通人情。事实上,是你们——我的朋友,不懂得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道理,更没有在我的付出和使命里给我过尊严、看重和支持。你们只是来抢时间,将我本当交给教育的热忱、精力和本分,在一次又一次没有意义的相聚里,耗失。”……不必多说了,三毛是,朋友满天下,知音无一人。她只想安安静静生活,而所谓朋友,却耗费她太多时间和精力。人怕出名猪怕壮,谁不想和她交朋友呢?当年胡适如日中天时,不是有句口头禅“我的朋友胡适之”吗?三毛时代,最流行的,当然是“我的朋友三毛”了。 文中只说“朋友”,并不具体指谁。一竿子打倒一船人,已看出,三毛已经决心把所有的朋友都得罪干净。 (三)与事业的决裂 三毛喜欢一个人挑灯夜读,一个人看海,一个人静静观察世界。然而,这样的清福,并不常有。教书,写稿,一场接一场的演讲,透支了健康。她曾经失眠六个月,神志接近失常。她不想再演讲,人已累到虚脱,却无法拒绝。四面八方伸出无数双手,她连拒绝的力气都没有了。三毛,多么响亮的名字,人人都想消费这个名字,却没有人体谅,这个名字背后,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陈平。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三毛的精神,是出世的;而她的肉体,却是入世的,在红尘中陷得太深。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分裂,必不能持久。最终,要么一方投降,要么同归于尽。其实,在肉体消亡之前,她的心,已燃成灰烬。她只能选择后者。 三毛酷爱《红楼梦》,曾于文中说,死后不要烧纸钱给她,烧一部《红楼梦》足矣。若以红楼人物比拟,她既有湘云之憨直,又有宝钗之忠厚,更有黛玉之敏感。虽在父母身边,她却一直是客人,时时有寄人篱下之感。她也酷爱张爱玲,以张为原型编写剧本《滚滚红尘》,成为经典。张爱玲的两句话,她应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这世间没有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她爱这华美的袍,却受不了蚤子;她爱世间人,却无意间看穿亲情和友情的千疮百孔。她走了,留下一个名字,叫三毛。 所有读三毛的女人,只要活过她的年龄,都能读懂她文字背后的满目苍凉。 第十一章 王安忆:从细腻到啰嗦 有一个时期,很喜欢王安忆。《小城之恋》、《荒山之恋》,用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描写青春和爱恋,描绘精神和肉体的骚动,深刻而不下流。《桃之夭夭》、《我爱比尔》也很有味道。在当代大陆女作家中,她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令人称叹。 某个作家的小说看多了,就有了某种感觉。就好象看到一个背影,就想到一个熟悉的人。有一次,看到一篇小说,《骄傲的皮匠》。我没有按惯例看作者简介,而是直接看正文。看着看着,怎么那么象王安忆?翻回来一看,果然是她。那篇小说也不错,延续了她一贯的细腻文风。张爱玲是在上海出名的,王安忆也是上海人,其文风略似张爱玲,潜意识中大概有赶超张爱玲的意思吧? 然而对王安忆印象的变坏,却源自她的《长恨歌》,此书获得茅盾文学奖。出于对茅盾文学奖的信任,出于对她长久以来的喜爱,我读了这本小说。唯一的感觉是:累!其语言之啰嗦,忍无可忍。看了几十页还不知道要写什么。大量罗列的句子,反复使用的同一句式,令人不知所措,而故事本身却那样单薄。我对她之后再写的东西没那么大兴趣了。她要赶上张爱玲不太可能了,这样写下去,差距只会越来越大。细腻,本是女人之有别于男人的优点之一。但是过于细腻的人,往往离啰嗦也不远了。 作家都有江郎才尽之时吧?她后来又写过一些家族故事。我的直觉是,她已经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写了。 但是,我的判断也有失误。这几年她还在源源不断写书,一些短篇不乏惊喜。但我和她,终究是有膈膜的,不能像另外几个女作家那样放在心尖上。 第十二章 白先勇.比女人更懂女人 很难想象,大军阀的儿子竟会成为大作家,而且是以写女人见长的作家。白先勇,桂系军阀白崇禧之子,在“世纪文学60家”的评选中排名第二十六位。萧红紧随其后。其实,我个人觉得,他排名应该更靠前,大致应和张爱玲和沈从文相近。(军阀一词也存疑,白崇禧大部分时间其实是在抗日)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玉卿嫂》、《永远的尹雪艳》等,对女主角的形象与心理刻画细致入微。男人描写女人比女人更女人,不可思议。其实类似例子并不少,比如毕飞宇的《青衣》和《玉米》,都是以女人为主角,非常动人。古今中外,许多出名的男作家,其作品的主角都是女人。但是女作家写男人成功的,几乎没有。原因何在呢?是不是女人在社会上的位置太少,地位太低,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在各种文艺作品里占据了更大的比例呢? 男人可以很成功的写女人,为什么女人写不了男人呢?按道理讲,女人不是比男人更细腻,观察力更强吗?也许是女人太关注于自身,对身外的世界,包括男人的世界,不甚了了吧。 白先勇出生在大陆,解放前随全家去了台湾。台湾这个弹丸之地,短短几十年时间,出现白先勇、柏杨、李敖、三毛、琼瑶、余光中、张晓风、龙应台、席慕蓉、简媜……一大批重量级人物,各自影响了一大批人。就文学而言,台湾像一顶皇冠,密密麻麻缀满了珠宝。 白先勇的语言与张爱玲相似,天生一种贵族气,也许和家庭出身有关。一个人的出身和经历,必然在文字中有所流露。他的小说,也与张爱玲相似,不仅追求故事的曲折性,更追求人物的鲜明性。张爱玲的小说,每篇只有很少几个人物,然而个性鲜明,如七巧、流苏、葛薇龙、王娇蕊……即使忘了故事情节,也忘不了故事中的人。这就是个性。白先勇与之相似,人物个性几乎是跃然纸上,故事倒成为陪衬。归根结底,故事也是人的故事。人物活了,故事才会生动。 白先勇在桂林度过童年,不少小说以桂林的风土人情为背景。一向,我觉得两广少文才,普通话都讲不好,大街上到处错别字,当今文坛也鲜见两广之人。然而有一白先勇足矣。就算他一生大部分时光都在台湾,但他是广西人,永远改变不了。他的根在广西,在桂林临桂县会仙镇山尾村。那里还有他家的老宅,人去楼空。 张爱玲曾感叹人生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白先勇也沉迷于《红楼梦》,写了一本《白先勇细说红楼梦》。九百多页,有空就读一点,三个多星期也就读完了。因为特别喜欢《红楼梦》,也特别喜欢白先勇,这本书带给我的享受一言难尽。 但有几个地方,我也发现了错误。开始还沾沾自喜,大作家也会出错,被我抓住了。后来又想,这本书是根据他的上课录音,别人整理出来的,也许是整理人的错误? 第318页,写“邢岫烟,是薛姨妈那边的一个穷亲戚”,不妥,邢岫烟是邢夫人的的侄女。后来订给了薛姨妈的侄子薛蝌。应该说是邢夫人的亲戚才合适。 第415页,写“贾琮从没有在任何其他的情节出现过,反正是贾府的亲戚就是了”。也许是版本不同,我看过的《红楼梦》里,贾琮应该是贾赦的侍妾生的小儿子,那么应该是贾琏的弟弟,邢夫人曾骂跟他的人不知道照顾,弄得贾琮乌眉黑眼脏兮兮的。没有其他情节。 第633页,写“周瑞家的,凤姐下面陪房的”。这个不对,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从后面情节看,凤姐的陪房是林之孝家的,因为凤姐倒台之后,托林之孝两口子把家财运回金陵,可见关系非同一般。但也有矛盾之处,凤姐应该对小红很熟才对,因为小红是林之孝的女儿,但她在大观园第一次见到小红时,居然不认识。当然,这背后可能有很复杂的原因,不仅是小说方面,也可能是现实层面,这个要参照刘心武的《揭秘红楼梦》才说得清。 第687页,还有其他几个地方,写凤姐的舅舅王子腾。王子腾是凤姐的亲叔叔。 另外有个称呼方面的错误,倒是《红楼梦》本身所固有的了,即,凤姐称呼薛姨妈为姨妈。应该是姑妈才对。凤姐是王夫人的侄女,薛姨妈是王夫人的妹妹,那么凤姐也是薛姨妈的侄女,姑侄关系板上钉钉。也许是因为亲上加亲,亲戚关系有点乱吧,但是,称呼肯定要从最亲密的一层上来,还是称呼姑妈更合适。 但是这本书最令我振奋的是,白先勇力排众议,坚持《红楼梦》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写的,只不过是未定稿,有些地方和前面矛盾。但几个关键的章节写得很好,完全是曹雪芹的水平。若果真如此,张爱玲少了一恨。 第十三章 上瘾严歌苓 一发现严歌苓,我就对她严重上瘾了。其实很久以前读过《少女小渔》,但对作者没有留意。直到2011年,开始大量阅读她的小说,才相见恨晚。在此之前,我以为自己找不出更喜欢的作家了,我所喜欢的一批作家,基本上已经读完了。 读她的小说,舒服。和读张爱玲、白先勇、沈从文、汪曾祺等人的小说,感觉相似。这也是我读小说的唯一理由。不舒服何必读?她的语言平实流畅,阅读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情节又一波三折引人入胜。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她基本上都是在第三者立场描述,即使有些小说里有她的存在,也只是穿针引线,绝不喧宾夺主。这样,读者才能被故事所左右,而不是感觉被作者左右。任何一个读者,无论聪明还是愚钝,都不情愿被一个现实的人左右。被故事中的人物左右,那没关系。 这一点其实很不容易,尤其对于女作家。女人都自恋,又反感别人自恋。所以女人读女人,更容易挑剔。很多着名的女作家,成名作都很好看,也都是纯客观的小说;一旦成名,写作就陷入以“我”为主角的套路上去了。王安忆如此,池莉如此,张抗抗也是如此。王小波写过一篇书评,评论张抗抗的《赤彤丹朱》,先扬后抑,提出一些批评,大意是他不太喜欢视角为的作品。有次我在图书馆看到了这本书,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放下了,因为我和王小波观点相同。心里想,等到没书可看的时候再说吧。因为当时,手边刚借了几本严歌苓。 但也有一些特例,完全以自己为主角,依然写得很好,不会引读者反感。最好的,莫过于萧红的《呼兰河传》。这篇小说以作者为主角,但非常成功,我自己读了至少三五遍。原因大概有三,一是,萧红的写作站在一个很高的角度,有一种铺天盖地又不动声色的悲悯情怀做底子;二是,她只写她见到的,听到的,经历的,而不加评论,其中的悲剧意味要作者自己去体味;三是,文中的萧红还只是一个年幼的孩子,而非喋喋不休的中年女人。有以上几点,再加上萧红的才华,这篇小说得以成为名作。 严歌苓也有一本描写和自己的人生经历有关的文集,《波西米亚楼》。没有炫耀,没有说教,只有实事求是的生活和写作。从中可以看到一个真正作家的严谨和牺牲。也可以看到,她的丰富而不乏痛苦的人生经历,在她的小说中留下的烙印。所以,对一个作家而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是写作的大敌。 有一次,在学校图书馆,发现严歌苓的新书《床畔》。不禁大喜,毫不犹豫收入囊中。这样的新书,在自治区图书馆至少得半年之后才轮得到我。一分钟也不想耽搁,在校车上看了一路——后果很严重,晕车了,午餐吐了个干净。到家后,继续看,直到看完。否则,晚上别想睡觉。 真是感动。英雄、崇高、信仰,这样的字眼儿,离我们多久了,多远了?学生时代,学过小英雄雨来、***、***、***等,也曾热血澎湃,渴望有一天成为英雄,并且坚信,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成为英雄。现在,就算机会摆在面前,我,还有很多人,大概都会退避三舍吧?这不是个培养英雄的社会,很多英雄下场不美,后事寂寞。且不要说英雄了,就算做件好事,也要三思而后行,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呢。所以,我们古老的国度崇尚这样一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读了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还是有英雄的。不然,这个世界就没有希望了。 严歌苓是生活赐予我的一个惊喜。因她,可以看到更丰厚的人生。 第十四章 清水白话汪曾祺 汪曾祺年少时即负才名,但我注意到并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儿。和所有人一样,我也是以作家最负盛名时的年龄作为他的终身年龄。比如萧红、三毛、张爱玲、徐志摩等,青春永驻。虽然张爱玲去世时已是老妪,但因为她在创作高峰期突然隐姓埋名,几近销声匿迹,所以她的后半生在我脑海中没有任何印象。她永远身着旗袍,傲然高贵,不超过三十岁。 汪曾祺,他名气日高作品最好的时期是在老年。这可不多见。大部分作家创作的旺盛期都是青年或壮年。老衰之后,文思亦随之消退,靠吃老本儿生活,顶多写写回忆录。汪曾祺是个另类。 他师从沈从文。二人都擅长短篇。短篇很多时候比长篇更有味道。二人的作品,都值得仔细品味,百读不厌。他们都以自己的家乡为背景,由此我们记住了湘西凤凰,苏北高邮。有此二人,两地不再默默无闻。 汪曾祺的文章,朴实清新,如话家常。故事是很简单的,听的人却见仁见智,从中窥见世态人心。他深通世故,文章却不世故。这一点很难得。不少人写文章,写着写着就油了,形成固定句式。典型的是王安忆。毕飞宇好像在模仿她,包括他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个别地方也出现了王安忆式的句子。这种感觉讨人厌,好象吃米饭吃到了砂子,还硌了牙。米饭再好吃,难忘的仍是那粒砂子。 短篇小说最容易虎头蛇尾。而汪曾祺的短篇,结尾都很好,有悬念有余味。《大淖纪事》、《受戒》、《岁寒三友》、《鸡毛》等等,可为短篇之典范。民谣、戏曲、格言、俏皮话,信手拈来,可见文采之丰,积淀之厚。 如果要选几本枕边书,睡前随手翻几页,最佳选择是张爱玲、汪曾祺。如果缠绵病榻,心神无属,读一读白先勇、汪曾祺。如果人在旅途,车窗外景色苍茫,窗内长坐无聊,那么不妨读几页沈从文、汪曾祺。如果不得不参加一些会议,台上滔滔不绝如黄河之水,台下如坐针毡恨不能隐遁,此时最宜有王小波、汪曾祺为伴。如果对人生充满失望甚至绝望,那就读一读史铁生、余华、汪曾祺吧。当然,如果你有大把的时间,很好的心情,可以把所有的好作品都邀到身边。汪曾祺必不可少。 总之,汪曾祺的短篇小说,虽是清水白话,却味道甚佳。若把其他人的作品比作美味佳肴,各有千秋,汪曾祺的小说就是一碟开胃小菜。山珍海味可以轮换来吃,开胃小菜却是每餐必备。 第十五章 我与四大名着 都说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西游,在我四十冒头的时候,忽然看起三国了。年轻时也拿起过,可总看不进去。现在,越看越有味道。到处是计谋,古人也如此聪明啊。是不是,因为我也变得老奸巨猾了,与此书同气相求? 《西游记》结缘最早,小学就看了,那时还没听说过四大名着。《红楼梦》缘份最深,初中时就心向往之,直到高中才一见钟情,终生莫逆。凡是和红楼梦有关的,我都愿意翻看。《水浒传》,前一半还算精彩,后一半读不下去。印象最深的,就是梁山好汉的残酷,杀人如麻。所以,今生不准备再读。 人与书的缘份,如同人与人。有些人,永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如《红楼梦》;有些人,当时很重要,过去也就过去了,如《西游记》;有些人,留下不良的印象,从此再难亲近,如《水浒传》;有些人,以为今生不会有交集,谁知却在峰回路转处,共走一程,如《三国演义》。 但是,对我如此,对别人也许完全不同。有人一看《红楼梦》就晕,都什么呀,婆婆妈妈一大堆;有人最喜欢《水浒传》英雄侠义,快意恩愁。此人之蜜糖,彼人之毒药也。思及此,对人当少一些苛求。 第十六章 水浒印象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很多故事耳熟能详,如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等。大部分来自高中的语文课本。真正捧读水浒,却是2012年的事。 《水浒传》看到一半,硬着头皮也看不下去了。前半部分故事引人入胜,一百单八将一个一个出场,精彩纷呈。后半部分不过是打打杀杀,情节雷同。据说金圣叹“腰斩水浒”,大概和我同感吧?此书有虎头蛇尾之嫌。 虽如此,却有一些挥之不去的印象。 其一,宋江太恶心。动不动就要让出第一把交椅,明知别人不会接受,他那帮兄弟也不会答应,偏要惺惺作态。每得一位英雄上山,就推让一番,那些兄弟难道看不出来?还有一点恶心,就是他总想用自己的热脸贴朝廷这个冷屁股,可惜朝廷不买帐。“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既如此,倒不如横下心来踏踏实实当山大王,尚能保有一份自由和自尊。他一个人恶心不要紧,多少英雄陪着他恶心。 其二,银子很重要。收买人心,银子断断少不得。尤其宋江之流,许多英雄都是受了他的恩惠才拜在他脚下,连武松也不例外。未免让人失望,原来义气是建立在银子之上的。 其三,男人的容貌和身材很重要。宋江黑矮,便常常自惭形秽;卢俊义形貌魁伟,一上山便坐得第二把交椅。两军对阵,若敌方是个丑的,二话不说,上去取其性命;若对方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则要想办法活捉,捉上山入伙。在古代,男色是锦上添花,女色则是红颜祸水?太双标了吧? 其四,梁山好汉,其实杀了很多不该杀的人。每个好汉几乎都身负多条人命。不用说开包子店的,就是石秀、武松等以仗义出名的好汉,也杀过无辜的人。书中出现多处这样的句子:“杀了某太守一门良贱”“杀了某知府一门老幼”,等等。只要杀了仇家,仇家的父母妻子儿女甚至仆人统统都成为刀下之鬼;贪官污吏该杀,全家都要陪葬。在好汉看来,这是理所当然。这样算来,冤死的比该死的多。 其五,好汉残忍之处,还体现在杀人方式上。割头最寻常不过,剖心挖肝等场景也多次出现,如武松对潘金莲、杨雄对潘巧云,宋江、卢俊义也干过此事。每次读到这样的章节,总感觉毛骨悚然。人类真有嗜血的天性吗?怪不得鲁迅说:这历史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从字缝里才能看出,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人在人的眼中,有时还不如一条狗。 其六,虽是好汉,做事不择手段。有些好汉本来就是强盗,如张顺之流,以抢劫船上客商为生。有时,为了赚取某个好汉上山,甚至不惜先陷害,使其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上梁山。卢俊义、杨志等,都是被逼上梁山的。逼上梁山,以前理解是被周围的环境所迫,没有其他出路,上了梁山。其实隐藏着另一层含义:是梁山之人切断所有退路,不得不落草梁山。还有,宋江为求朝廷招安,都找的什么门路啊,不是妓女就是贪官。尤其是贪官,是梁山好汉最反对的,所谓的“替天行道”,只反贪官不反朝廷。通过贪官归顺朝廷,其后果可想而知。 其七,女人没有任何地位。一百单八将中有三个女人:一个母夜叉,一个母大虫,都不像女人了;一丈青扈三娘倒是年轻貌美,却被宋江当做礼物拱手送与矮脚虎王英,一朵鲜花活活插在了牛粪上。其他一些非主角的女人,在作者笔下非淫即娼,死得很惨。女人,要么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异化成非女人的女人;要么,任凭男人处置。只有一个李师师,仿佛还不错,可惜也只是为宋江招安牵线搭桥的。若无此作用,施耐庵怕未必有耐心写她。 …… 总之,看了《水浒传》,很多好汉在我心中一落千丈,我也不好意思再自诩为梁山好汉的老乡了。这样的好汉,至少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吧。以往的评价却只见赞扬少见贬抑。教材里的好汉,都是断章取义净化过的。 有人把此书译为英文,取名《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名字颇浪漫,未免让人想入非非;不过读下去才知上当,这105个男人和那3个女人是没有故事的。所谓“标题党”,夺人眼球,看来古已有之,非今人之专利也。 第十七章 《红楼梦》缘 一部《红楼梦》,滋润了多少读者,养活了多少红学专家,恐怕难以统计。这不,2022年的高考也来凑热闹了:《红楼梦》写到“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有一个情节,为元妃(贾元春)省亲修建的大观园竣工后,众人给园中桥上亭子的匾额题名。有人主张从欧阳修《醉翁亭记》“有亭翼然”一句中,取“翼然”二字;贾政认为“此亭压水而成”,题名“还须偏于水”,主张从“泻出于两峰之间”中拈出一个“泻”字,有人即附和题为“泻玉”;贾宝玉则觉得用“沁芳”更为新雅,贾政点头默许。“沁芳”二字,点出了花木映水的佳境,不落俗套;也契合元妃省亲之事,蕴藉含蓄,思虑周全。 以上材料中,众人给匾额题名,或直接移用,或借鉴化用,或根据情境独创,产生了不同的艺术效果。这个现象也能在更广泛的领域给人以启示,引发深入思考。请你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写一篇文章。 还好,这段话只是就事论事,没读过《红楼梦》也不影响作文。读过《红楼梦》的倒可能误入歧途,洋洋洒洒,旁征博引,《红楼梦》中有多少精彩的场面和句子啊,简直用不完。如此,此考生休矣。 其实《红楼梦》在四大名着中应该属于小众读物。此书有个特点,爱之者爱入骨髓,厌之者不屑一顾。能够读完第一遍的,势必会一再重读;硬着头皮看了几回就搁下的,此生再也不会打开。所以,我曾经把人分为两类:热爱《红楼梦》的,不爱《红楼梦》的。可能有失偏颇,然而并非全无道理。 我上初中的时候,每个女生都有一个精美的笔记本,摘抄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歌词。那时特别迷信名人名言,当作指路明灯,现在差不多都忘光了。不过,有些歌词却依然牢记在心。 有一次,抄到一首非常美妙的歌词:“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恰便是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绿水悠悠。”以我初中二年级的欣赏水平,并不清楚它要表达什么,只感觉很美。每个句子都象磁石,吸引着我一读再读。后来才知道,这是《红楼梦》里的曲子。 老师说《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作者曹雪芹。但是,却无缘得见此书。我们那时候不允许读课外书,很多名着我们只要记住作者名字、作品价值以及名人对它的评价就够考试了。借也无处借,买也无处买,也没那闲钱。 机会终于来了:初三那年寒假,父亲要带我去曲阜,给我二爷拜年。曲阜有多大我不知道,但在想象中除了bJ就数它了,因为其他城市没有概念,只有曲阜父亲经常提到。那么大的城市,肯定可以买到《红楼梦》。我对好朋友说:“我要去曲阜了,我最大的愿望是买一本《红楼梦》,回来咱一起看。” 曲阜之行,父亲给了我五元钱作为零用。这是个不小的数字,我觉得够买《红楼梦》了。攥着这笔钱,我跟着父亲逛了孔林、孔庙、孔府。只记得孔林有很多树,孔庙有很多庙。我的《红楼梦》,到哪里买呢?直到回家,这笔钱还在我手里,最后又还给了父亲。也许是难为情,也许是不懂怎达,就没问问二爷哪里可以买书。总之,《红楼梦》搁浅了。 直到上了高中,才终于有机会一睹《红楼梦》芳容。趁同学睡觉,挑灯夜读。同学也是借来的,借期很短。后来,很久没能再见到它,只能一遍一遍看语文课本中的《林黛玉进贾府》。看了有三百遍吧?可能还不止,因为一到吃饭,只要没有其他课外书,自然而然就翻开了这一篇。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大有道理。我其他科目都不行,只有语文还能拿得出手。 因为读的匆忙,其中的人物关系很多都没搞清楚。上了大学,有很多机会读它了。再后来,工作了,我也买了一本《红楼梦》,置于案头。相思二十年,终于长相守。 以前记不住金陵十二钗,后来编了一首顺口溜,再也不会忘了:元迎探惜云黛钗(7人),妙玉可卿李宫裁(3人)。熙凤巧姐是母女(2人),合成金陵十二钗。 我也看一些关于《红楼梦》的考证,胡适、周汝昌、刘心武等,各有其精彩之处。还有一些专家不考证,只研究文本,如白先勇、蒋勋等,更合我口味。当然,作为一名资深女文青——现在是女文中,我也有属于自己的见解,并且深信其独一无二。 第十八章 黛玉:唯真性情不可辜负 红楼人物,最爱黛玉。每读一遍,爱增一层。年少时,为其才华所折服,柳絮词、海棠诗、桃花赋、葬花吟……首首惊艳,字字噙香。也曾掩卷,为黛玉惋惜:若其心胸开阔些,也不至体弱多病,泪尽而亡;若其宽厚随分些,也许更得贾府上下人等欢心。如此,则与宝玉姻缘有望,世间多一对神仙眷侣,岂不美哉? 年岁渐增,再读黛玉,忽然领悟:她的个性与才情,惟其如此才完美。爱她者,自会略其暇而彰其瑜。贾府中人自是如此,读者亦然。 不喜黛玉者,多怨其尖酸刻薄。然纵观全书,她并非自始如此,更非至终如此。宝钗来前,她与宝玉言和意顺,如胶似漆,并不使小性子。她的尖酸刻薄,随宝钗而出现,且大多也只针对宝钗和宝玉。 且说针对宝钗。书中有多处描写,黛玉对宝钗明嘲暗讽。有一回,贾母率众人在清虚观看戏,因见一个赤金点翠的麒麟,想起哪家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东西。现场诸人都无印象,只有宝钗说:“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探春笑道:“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黛玉当即应道:“他在别的上头心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宝钗听说,便回头装没听见。 另一回,宝钗生日,也是看戏,宝钗点了一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宝玉嗔宝钗只会点热闹戏,宝钗说,这出戏排场又好,词藻更妙,更有一支“寄生草”,填得极妙。于是便念给宝玉听:“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宝玉听了,喜的拍膝摇头,称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林黛玉道:“安静看戏罢!还没唱《山门》呢,你就《妆疯》了。”听的湘云都笑了。明是骂宝玉,实是暗讽宝钗卖弄才华。 是的,黛玉在公众场合毫无顾忌嘲弄宝钗,难怪很多人不喜欢她。但是,她为何如此,仅仅因为宝钗是情敌吗?非也。是她对宝钗人品存疑,认为她外表忠厚内藏机心。对看不惯的人,如果是宝钗,自然和谐第一,大家和气;然而她是黛玉,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黛玉。而且,她反应机敏,句句出彩。没有这些出彩的句子,也成就不了黛玉。 然而,当她认识到自己错看了宝钗,又是怎样的痛悔!行酒令时,黛玉无意中说出《西厢记》、《牡丹亭》里的句子,这些都是禁书。宝钗听去,找机会教导了黛玉一通。黛玉不但不记恨,反而大为感激。且看她对宝钗的肺腑之言:“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有心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姐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怪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任是铁石心肠,听了这样一番话,也应该动心吧?那么心高气傲的黛玉,承认错误一认到底。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 自此之后,黛玉对宝钗,亲如姊妹,再无拈酸吃醋。宝钗之堂妹宝琴初来贾府,贾母怜爱异常,竟胜似宝黛,让宝钗不要拘束了宝琴。宝钗取笑宝琴:“你也不知哪里来的这段福气!你倒去吧,仔细我们委屈了你。我就不信,我哪些儿不如你。”湘云笑道:“宝姐姐,你这虽是玩话,却有人真心是这样想呢。”湘云自然是指黛玉小心眼儿,会吃宝琴的醋。然而黛玉不仅不恼,反而赶着宝琴喊“妹妹”。她已完全放下对宝钗的芥蒂。 对宝钗如此,对宝玉亦然。动不动和宝玉怄气、吵嘴,用“金玉良缘”刺激宝玉,急的宝玉赌咒发誓。然而,这是早期的黛玉,心恋宝玉却不敢言明,也不完全明白宝玉的心意。彼此都在试探,自然易生误会。当她明白了宝玉的心,对爱情有了把握,她的尖酸小性也收敛了。 贾雨村要会宝玉,宝玉不耐烦,湘云劝说:“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谈讲谈讲那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庶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毫不留情:“姑娘请别的屋里坐坐吧,我这里仔细腌臜了你知经济学问的人。”当面下了逐客令。袭人对湘云说:“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的怎么样,哭的怎么样了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黛玉在门外听到这番话,又惊又喜,又悲又叹,方知在宝玉心中,自己也是他的知己。后来宝玉追出来,对她说“你放心”。一番肺腑之言,彻底感动了黛玉,征服了黛玉。 自此之后,两人虽未山盟海誓,却已心心相印。黛玉不再和宝玉怄气,虽然偶尔提起“你的宝姐姐”如何如何,却也只是开玩笑,全无尖酸之意了,更不提金玉良缘了。自然,宝玉也无须再赌咒发誓了。这是宝黛爱情的巅峰,消除了重重误解,二人之间已无精神上的障碍。就象《呼啸山庄》里的女主人公说的,哪怕这世界全部毁灭,只剩他们两个,也不孤独。 由上观之,黛玉虽谈锋机敏,却并非尖酸之人。再看与她交往情厚之人:比如香菱,初学写诗,不就近找宝姑娘,却频频搅扰黛玉。而黛玉,不仅悉心传授写诗技巧,还不厌其烦为其批改习作,更听香菱滔滔不绝描述读诗的感受。香菱只是薛蟠买来的妾,黛玉于她,亦师亦友,令人敬服。又如晴雯,怡红院中第一个掐尖要强的,看不上袭人麝月与宝玉鬼鬼祟祟的那些事儿,光明磊落,心直口快。也是眼睛容不得沙子,却与黛玉交好。宝玉避开袭人,却派晴雯给黛玉送去旧帕,表达缠绵牵挂之意。还有湘云,刚开始并不喜欢黛玉,说她“爱使小性子”,后来却与黛玉惺惺相惜。一半缘于共同的身世之叹,一半缘于彼此的才华相当。二人中秋夜于凹晶馆联句,何等精彩!尤其末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二人才华,堪当比肩。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黛玉赏识之人,也可知黛玉自身为人。香菱、晴雯、湘云,都是性情中人,与黛玉一路。何谓性情中人?那就是,一旦相知,可以心贴心的那种。(中国好声音的评委杨坤说,他需要的是“走心”的歌曲。走心一词,略可比拟真性情)而宝钗、袭人,已经被世俗礼教异化,真性情已蒙尘,对你再好,也是隔了一层的。 第十九章 宝玉:浊世佳公子,古今无二人 每一个热爱《红楼梦》的女孩子,对宝玉肯定是爱恨交织:爱其心性高洁,不肯与须眉浊物为伍,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恨其爱心泛滥,见了姐姐爱姐姐,见了妹妹爱妹妹,致使黛玉整日以泪洗面。当我还是女孩子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看他。年轻时太追求完美,爱情更是要一尘不染,坚定的认为:林妹妹既然只爱宝哥哥,宝哥哥自然不该用情于别人。 时光如梭,转眼不惑,再读《红楼梦》,却对宝玉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因为知道,能做到他这样的,别说古时,就是当今,也难能可贵了。 先说他和黛玉及宝钗的感情。黛玉自然是专一的,她的世界只有一个宝玉,也不可能随意接触外界的男子。偏偏这宝玉和她不仅情投意合,还志同道合。宝玉对她,就是天造地设的一个男子,无需选择也不必犹豫。宝玉则不同:他面对的是一个万紫千红的世界,他必须在两个甚至更多优秀的女子中,选出最爱的那一个。刚开始,他对她们差别并不大,无非黛玉早来几年,基础更深厚些。可湘云也是青梅竹马,感情也不浅。宝钗又是那样出色。此时年纪尚小,大约只是满心欢喜,因而“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是很有可能的,并非黛玉多心。 年岁渐长,人的秉性差异日渐明显。宝玉渐渐看清,只有林妹妹才是知己,明白他的志向——不过是在脂粉队里混一生,活一日是一日,死后有众女儿的眼泪相送也就无憾了。因而,她从不劝他读书上进求取功名。而宝钗,却总是不失时机劝他读书,蟾宫折桂光宗耀祖。道不同,不相为谋。宝钗纵然花容月貌,德才兼备,也无法走进宝玉的世界了。宝玉从最初的三心二意,渐渐变成对黛玉的一心一意。这一点,黛玉知道。她若不知道,也枉为宝玉之知己了。所以,后来黛玉不再猜疑宝玉,因为已经两心相印。 再说宝玉的精神之爱和肉体之爱。他和黛玉之间,无疑是纯粹的精神之爱。他爱黛玉,不肯轻易亵渎她,虽然全部心思都在她那里,却并不曾造次;黛玉爱他,更是自重,发乎情而止乎礼。反倒是袭人,担心他二人不检点,向王夫人打小报告。和宝玉有床笫之欢的是谁?恰恰是袭人。袭人在书中第六回就已和宝玉“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以己度人,料定二人有情不自禁之事。贼喊捉贼。宝玉爱袭人吗?他爱身边的每一个女孩子,自然也爱袭人。只是这爱,也许只是青春期的冲动:试想一下,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由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贴身服侍,怎么可能让他坐怀不乱?倒不必说谁勾引了谁,年轻的荷尔蒙在作祟罢了。 理清了这些关系,对宝玉,没有什么好苛责的了。他有过“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的迷茫,然而最终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他与袭人有过不清不白之事,却并未陷于皮肉之欢。他感叹,天地造物之精华,尽付女儿身,他愿意尽一切力量讨一切女孩子欢心。在一向男权至上的社会,他却把女子高看一等——自然,这女子,不能是那些嫁了男人的老婆子。他说:“怎么女人一嫁了男人,沾了男人的浊气,就更可杀了”……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虽然他也是虚拟的。让人怎么不爱他。 第二十章 不让须眉的女子们 自古女子就低人一等。三从四德,七出之条,女子无才便是德……捆绑女人几千年。不仅是身体上的捆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三寸金莲,一步三歪;更是灵性上的捆绑——一切以男人为中心,最优秀的女人也甘愿做配角。比如宝钗,论才智应愧杀多少男子,却时刻不忘自己“只”是个女人。她对黛玉说:“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字的倒好……至于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绩的事才是,偏又认得几个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书看也罢了,最怕见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什么是正经书呢?《女诫》《列女传》罢了;什么是让人移了性情的杂书呢?《牡丹亭》《西厢记》之类。黛玉因从小无人教导,听了她这番话竟大为感激。幸好黛玉自小父母双亡,没有人天天给她灌输这些,才保持了真性情。她若变成宝钗第二,《红楼梦》不看也罢。 黛玉自苏州归来,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转送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掷而不取。听听,堂堂一个北静王,在她眼里不过是个臭男人。皇上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个“臭男人”吧?这香串可是皇上赐给北静王的。这倒和宝玉的理论不谋而合,怪不得二人志同道合。 另一女中英雄,更是巾帼不让须眉。且看其嬉笑怒骂,挥斥方遒,十个男人也不在话下。男人算什么?贾瑞想占便宜,被她置于死地;贾珍父子撺掇贾琏偷娶尤二姐,她打上门去,连大伯哥带侄子,骂个狗血喷头;贾蓉奉承的不对,她辟头就骂:“放你娘的屁!”初见秦钟那一回,她对尤氐说:“天下的人不被我笑话去就算了,还有敢笑话我的!”何等自信,气概非凡。当然,其心狠手辣,更可与男人比肩,暂且不谈。 自然,这里少不了探春。探春是玫瑰花儿,香而多刺,没人敢惹。王熙凤也忌惮她几分。那么个糊涂的生身之母,那么个癞狗扶不上墙的弟弟,她若不刚强,只怕无立足之地。探春见识过人,抄捡大观园那一回,她就说过:“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她对赵姨娘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我乱说的。”她自信能力过人,只是苦为女儿身,没机会建功立业。后来终于有机会管理大观园,贾府中人立刻察觉其精细不让熙凤,而且识文断字,更胜一筹。她比贾府那些醉生梦死的男人更早看出贾府在走下坡路,多么想挽狂澜于未倒。可惜,大厦将倾,独木难支,她的杯水救不了车薪。她能把大观园治理的井井有条,却无法阻止贾府的男人们淘空祖宗基业。终于,树倒猢狲散,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尤三姐有句话令人难忘:“咱们金玉一样的人,被这两个现世宝玷辱了去,也算无能。”自比金玉,身处污泥而向往美好,虽终被吞噬,也不掩其光彩。 黛玉、熙凤、探春、尤三姐,个性迥异的四个女子,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并不认为女人低人一等。黛玉和尤三姐是心理上的睥睨,熙凤是行为上的藐视。探春有点复杂,她以女儿身而惋惜,其实更可以看作对女性枷索的不满。 曹雪芹伟大。在令女人窒息的封建社会,送来这缕缕清风,后世女子,为之感戴。 第二十一章 三个丫环 紫鹃是黛玉的丫环,晴雯与袭人是宝玉的丫环。宝黛交好,情意日深,这三人应该是最清楚的。三人态度,却大相径庭。 紫鹃大力玉成。她与黛玉,名为主仆,情同姐妹。对黛玉的心事,日夜悬心。她知道黛玉深恋宝玉却难以言明。黛玉无父母无兄弟,无人可与商议,她就帮黛玉拿主意。“慧紫鹃情辞试忙玉”那一回,试出了宝玉的真心,力劝林妹妹拿定主意,“黄金千两易得,知音一个难求”;薛姨妈提及宝黛二人“四角俱全”的话题,紫鹃又迫不及待央求薛姨妈保媒,虽是玩笑话,却是出于真心。她多么希望黛玉终身有靠,展开笑颜,不再珠泪涟涟。可她,只是一个丫环,纵有千份心,难使一分力。 晴雯牵线搭桥。她与宝玉是主仆,却更像朋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为了宝玉,不辞辛苦。“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宝玉对晴雯,也与众不同。晴雯虽然牙尖嘴利,聪明要强,是大观园众丫环中的人尖子,但对男女之事,却并不放在心上。所以,虽然袭人、麝月、秋纹等人与宝玉不干不净,她自己,却从未以儿女私情勾引宝玉。宝玉挨打,因怕黛玉惦记,特遣晴雯送去两块旧罗帕。这在那时,就相当于定情信物了。以晴雯之聪明,洞若观火,怎能不明白宝玉一片苦心?她深得宝玉信任,又与黛玉相好,自然不会破坏两人好事。可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再看大贤大德的袭人:宝玉对黛玉倾诉衷肠,迷了心窍,错把袭人当黛玉:“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日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别人,只好捱着。等你的病好了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自思宝玉之言,定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心下暗忖如何免此丑祸。什么不才之事?无非她和宝玉早已做过的那事罢了。如何处治?告诉当权派王夫人。且看冠冕堂皇一席话:“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座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把自己择的干干净净,一心一意只为二爷的名声与前程着想。难怪王夫人说:“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她得到了王夫人的信任与赏识,也不动声色的损害了黛玉的形象。 当然,袭人这么做,自有她的道理。她打定主意要做宝玉姨娘,她得为将来打算。她爱宝玉,但更爱自己。她希望凭借宝玉夫荣妻贵(但她不是妻,只是妾),而黛玉不可能督促宝玉求取功名。从根本上,她和宝钗更相似,因此,想方设法拆散宝黛,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紫鹃可敬,晴雯可爱,袭人可怜。 第二十二章 十二钗副册、又副册里都有谁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梦”,借宝玉之眼,十二钗正册全数登场。但是十二钗副册中只列了香菱,又副册中只列了晴雯和袭人。当然,这是小说手法,全部罗列未免啰嗦。但是,热爱《红楼梦》如我者,未免浮想联翩:副册中当有何人?又副册中又当有何人? 十二钗正册都是主子——妙玉是出家人,但她的出身不逊于主子们;副册的香菱,是薛蟠之妾,介于主仆之间;又副册之晴雯和袭人,都是丫环。依此类推,我想给这两册补补人,纵不能补全,也算炎炎夏日趣事一桩。 副册中必有以下四人: 1、平儿 平儿是贾链之妾,处事周到,为人平和,雪芹为她着墨甚多:比如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五十二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六十一回“投鼠忌器宝玉瞒赃,判冤决狱平儿行权”。这么多笔墨,甚至超过了正册中的有些主子,可见雪芹对她的喜爱。所以,平儿当仁不让位列副册。 2、尤二姐,尤三姐 尤二姐是贾链的外室,尤三姐是她的妹妹,二人既非正经主子,也非丫环,身份模糊。二人都很美,令贾府的男人们垂涎三尺。二姐柔弱,被贾府男人们占尽便宜,又死在王熙凤手里,可谓悲惨;三姐刚烈,认清贾府男人们的嘴脸,反将贾珍玩弄于股掌之上,令天下女子看了只觉痛快。但终因坏了名声,不能嫁给意中人柳湘莲,含恨自刎。二人笔墨不算太多,但浓墨重彩,过目难忘。位列副册,实至名归。 3、邢岫烟 她是邢夫人的内侄女儿,贾府的亲戚,虽和迎春二小姐一起住,看上去像个主子,但家境寒微,寄人篱下,实际地位比丫环们高不到哪儿去。但在宝玉眼里,“姐姐举止言谈,超然如野鹤闲云。”她与妙玉半师半友,风度见识不同寻常。宝玉给妙玉回贴,不知如何措词,便是由岫烟指点的。 又副册中备选人员太多,且挑出以下十位: 1、鸳鸯。 鸳鸯是老太太的丫环,被大老爷贾赦看上,她严辞拒绝,不惜以死相拼,铁骨铮铮,算得上女中丈夫。 2、金钏儿 金钏儿是王夫人的丫环,与宝玉感情很好,被王夫人认定为勾引宝玉,含冤跳井而死。宝玉念念不忘,在她周年忌日时特意祭奠。 3、紫鹃 紫鹃是黛玉的丫环,不用说了,“慧紫鹃情辞试莽玉”,忠勇双全,何等精彩。 4、司棋 司棋是迎春的丫环。懦小姐倒有这么个钢筋铁骨的丫环,也是奇了。为了私会心上人,她被逐出贾府;为了反抗包办婚姻,她撞墙而死。迎春如有这等血性,也不至于“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5、彩云 彩云是王夫人的丫环,与贾环要好。在六十一回“投鼠忌器宝玉瞒赃,判冤决狱平儿行权”,她勇于承认是自己偷了玫瑰露送了贾环,赢得了宝玉的敬重。 6、麝月 麝月是宝玉的丫环,位在袭人和晴雯之下,是怡红院众丫环中的三号人物。 她比晴雯少一点棱角,又不像袭人那样有私心。“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那一回,她抽的签是“开到荼縻花事了”,意味着她是大观园最后的终结者,自她之后,大观园风流云散,万劫不复。据说原着后四十回,她的笔墨还多。 7、小红 小红也是宝玉的丫环,本来只是干粗活的,根本没机会在宝玉面前露脸。偶然的机缘巧合,被王熙凤看上,乌鸦变凤凰。她心机深,有思想,通过奋斗,爱情事业双成功:“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掳获了绩优股贾芸。在封建社会,这可是了不起的成就,像她这样的“家生子儿”长大了是要配人的,就像牛羊配对一样,只为生出下一代的奴才来。不要说自主嫁人,更不要说嫁给贾家的主子之一了——贾芸虽然当时落魄,但毕竟是如假包换的主子。事业上呢,让王熙凤欣赏的人可不多,她却一眼看上了小红——口齿清晰,脑筋灵活,会办事。是金子,终会发光。 8、芳官 芳官,本是元妃省亲时贾府招来的小戏子,后来戏班解散,她到了怡红院。 她和晴雯是一路的,眼里揉不得沙子,受不得气,口齿利害,与宝玉臭味相投,倒如兄弟。后来被逐,出了家,宝玉惦记她,偷偷去探望。 9、柳五儿 柳五儿,前八十回出现不多,但她长得有点像林黛玉,在黛玉亡后,“侯芳魂五儿承错爱”,在宝玉的心中应该有一席之地。前八十回与柳五儿直接相关的,比如“玫瑰露引出茯苓霜”,还有一些回目是和柳嫂子有关——也就是她的母亲。这应该不是无心之笔,也许暗示着柳五儿的好戏在后面。 10、龄官 龄官也是小戏子,扮上妆,活象林黛玉。她也得了黛玉之病,大约是咳血之疾;她也爱着一个人,其痴情不让黛玉,她爱的人叫贾蔷;她也爱哭,使小性子,需要贾蔷百般讨好周全。她不是“象”林黛玉,简直就“是”另一个林黛玉。与她有关的笔墨有两出:“椿龄画蔷痴及局外”、“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从她那里,宝玉悟到:“从此后,只是各人得各人的眼泪罢了。”从此后渐渐收心,只爱林妹妹一个人,不再贪多嚼不烂了。 《红楼梦》中的女孩子灿若群星,照亮了多少人的夜空。 第二十四章 民国作家们 民国作家,灿若群星,各具特色。我最爱张爱玲,次爱沈从文。 但是,从小到大的语文课本里,都没见过这二人。我们熟悉的是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丁玲、冰心等,他们都是无产阶级阵营的代表。甚至有个时期,以“郭鲁茅巴”进行排序,外行人还以为是个外国名字呢。 老实说,郭沫若的书我基本没看过——因为怀疑一个人的人品,进而对他的书不屑一顾,不独我如此吧?鲁迅的书看的不少,但是,正因为当年读的太多,反而导致成年之后的逆反。如果他不曾被过度解读,而只是像一般作家一样,作品静静的待在那里,等我去看,我想我会更喜欢他。鲁迅曾写过一篇“棒杀与捧杀”的文章,人生难料,他死后,竟然也被供上神坛——捧杀了。当然,他已不计较这些。如果他活着,会成为第二个高尔基,为了自己的地位而歌功颂德吗?这些年鲁迅渐受冷落,但我却突然又对他的书重燃热情。那些揭露和批判,忽然又有了现实意义。 茅盾、巴金、老舍、丁玲等人的作品,有其可读之处。但是,同样是因为读书时被动接受,导致成年后不愿再碰。老舍还好,因为他的文字幽默,为其他人所不具备,有时还愿意读读。至于冰心,除了课文中的那两篇,我基本没看过她别的作品。也没有要看的欲望。 而张爱玲、沈从文,是我读大学之后才认识的。他们都是边缘化的人,写着边缘化的小说,没有资格张扬,只是在图书馆的一隅,静候知音。读了他们的书,我有自己的结论:张和沈,必能经历岁月的淘洗,永放光彩;其他人,也许会渐渐黯淡,甚至消逝在历史的长河。 为什么喜欢张、沈,而不太喜欢正统这边的呢?原因之一,前者像是自由恋爱,后者犹如包办婚姻,自然前者更得我心。原因之二,想起张爱玲,就想起了她书中的曹七巧、流苏、佟振保、王佳芝、葛薇龙……每篇文章都有一个让你忘不了的名字。而沈从文的翠翠、三三、萧萧,以及那优美的环境与人文描写,令人心向往之。每个人物都是活的,在自己独特的环境里,说着自己的话,做着自己的事。作者写来,浑若天成。他们写的是人性,人性是永久的,内在的,深入人心的;而阶级却是变化的,外在的,口号式的。一味强调阶级性,无疑与文学本质相悖,所以正统阵营这边的文章,人物多平面化、脸谱化,看了也记不住。 从小读了这么多正能量的书,现在却浑身充满了负能量——喜欢的都是正统以外的书。不知这是教育的成功,还是教育的失败。 在正统阵营这边,萧红是个例外。她的《呼兰河传》,读了不知多少遍。 枕边书中,这是最爱的篇章,唯有此篇,可与张、沈抗衡。萧红是无产阶级阵营的,但这篇文章却恰恰是最缺乏阶级性的。 第二十五章 《诗经》并不远 读《诗经》才发现,文学作品中,电视剧中,乃至于我们日常用语中,处处有它的影子。真乃奇书,可惜生字太多。于是像挑宝贝一样,把自己熟悉的东西挑出来,结果竟积累成篇。 一、国风 1、《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凡上过学的,谁不会背这几句?没上过学的,大都也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 2、《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王安忆写过一篇中篇小说《桃之夭夭》。张爱玲也引用过这几句,并说这是一首悲凉的诗。我却愚钝,感受不到悲凉之意。后人讹传为“逃之夭夭”,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 3、《兔罝》:“赳赳武夫,王候干城。”今人用到赳赳武夫,多含贬义。其最初的意思却是褒义:武士勇猛雄赳赳。 4、《采蘩》:《芈月传》中,魏夫人有位侍女,名叫采蘩。 5、《采苹》:“委蛇委蛇。”今词“虚与委蛇”,不知是否来源于此?但意思不同。委蛇:委曲自得之貌。唐朝有位才女,名叫江采苹,忘了是嫁给唐太宗还是唐玄宗为妃。《诗经》中还有很多以采字为首,可以为女子之佳名:采苓,采薇,采芑,采菽,采绿,采芹,采藻,等等。 6、《小星》:古人纳妾,也称为纳小星。《甄嬛传》中,皇后为阻止她回宫,曾放出“小星妨月”的谣言。自然,皇后是月,其他妃子都是小星。 7、《何彼nong也》:“唐棣之华。”郭沫若有本书,名字叫《棠棣之花》。音同字异,不知何故? 8、《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9、《燕燕》:“燕燕于飞。”《诗经》不少篇章有类似的句子,如“鸿雁于飞”、“鸳鸯于飞”、“凤凰于飞”。《甄嬛传》片尾曲中,有一句“凤凰于飞,翙翙其羽”,引自《卷阿》。 10、《终风》:“寤言不寐,愿言则嚏。”我们一打喷嚏,就会说“谁在想我了”,原来诗经时代的人都在这样说了:躺在床上睡不着,愿他思念打喷嚏。 11、《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引用了这段话,并借范柳原之口,说这是一首无奈的诗,有着深不可测的悲凉。我只觉得优美动人。 12、《谷风》:“宴尔新婚。”今用作新婚燕尔,当是在漫长的岁月中产生的误差。 13、《淇奥》:“如切如蹉,如琢如磨。”切蹉,琢磨,二词从此而来。 14、《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15、《氓》:“夙兴夜寐”、“信誓旦旦”。 16、《伯会》:“首如飞蓬”。每个长发女子,刚起床未梳理时,都是首如飞蓬吧? 17、《木瓜》:“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投桃报李一词,来源于此。琼瑶阿姨的名字,应该也取自于此。 《黍离》:“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君子于役》:“鸡栖于埘”。《红楼梦》“憨湘云醉眠芍药茵,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出中,有“射覆”一节,用了这个典故。不过我没看懂。 《中谷有蓷》:“有女仳离”、“遇人之不淑矣”。 《采葛》:“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将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阮玲玉自杀前慨叹人言可畏。此词由来久矣。 《叔于田》:“洵美且仁”。有学者名邵洵美,当出自此。 《女曰鸡鸣》:“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有女同车》:张爱玲有篇文章,题目即是“有女同车”。她感叹:女人一辈子,爱的是男人,恨的是男人,想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 《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曹操名篇“短歌行”曾引用此句,此外他还在同一篇文章中引用了“鹿鸣”中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一篇短歌行,统共十几句,他竟直接引用诗经原句六句,胆子够大,放到今天,抄袭率这么高,肯定不得发表。说不定会整出个学术不端。 《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此篇来自郑风,依郑卫之风,应该描述的是一场野外相会甚至野合,用诗的语言来描述,优美至此,佩服。 《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古代皇后所居名为“椒房殿”,如正在热播的《芈月传》,皇后便住在椒房殿。原来取的是花椒多子之意,希望后宫多子多孙。后人附会,以为取花椒涂墙之香气。 《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都说君子如玉,其来有自。 《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首诗的意境很美。琼瑶阿姨有篇小说“在水一方”,演绎得好。 《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万寿无疆”。今多用七月流火表示炎热,其本意却是:七月火星向西移。万寿无疆在诗经中多次出现,沿用至今。 二、小雅.大雅 1、《常棣》:“兄弟阋于墙”、“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前一句常直接引用,后一句已简化为琴瑟和谐。 2、《采薇》:“昔我来兮,杨柳依依。今我往思,雨雪霏霏。” 3、《庭燎》:“夜未央”。汉有未央宫。 4、《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5、《斯干》:“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古人称生男为弄璋之喜,生女为弄瓦之喜,自然是重男轻女。不过,此瓦乃指纺锤,非瓦片也。 6、《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7、《巧言》:“巧言如簧”。 8、《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9、《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今天才知道自己一直读错了,第一个行应读作hang,第二个还是不清楚。 10、《文王》:“自求多福”、“小心翼翼”、“天作之合”。 11、《旱麓》:“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高中有篇课文,好像是南朝宋某人所写山水游记,文中有“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 12、《桑柔》:“我生不辰”。今用作“生不逢时”。 13、《瞻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芈月传》演过这一段,王后让人在王宫附近到处传唱这段话,最终让它进了秦王的耳朵,以诋毁芈月。 三、颂 1、《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惩前毖后,来源于此。 四、其他 很多词,《诗经》中即有,沿用至今,如:流离,踟蹰,翱翔,逍遥,绸缪,婆娑,无辜,忖度,启明,长庚,寡妇,稼穑,蟊贼,涕泗滂沱,兢兢业业,孔武有力,风雨凄凄,风雨如晦,朕。 第二十六章 佳丽三千 许是《甄嬛传》看多了,忽萌奇想:我所喜欢的书以及近现代作家,也可以比作后宫呢。佳丽三千,各有所长。按我对它们的喜欢,以及它们对我的影响,排一排序,看看如何。 皇后一:红楼梦 皇贵妃一:简媜 贵妃二:严歌苓,张爱玲 妃四:汪曾祺,白先勇,刘庆邦,萧红 嫔八:沈从文,王小波,三毛,毕飞宇,韩少功,林海音,史铁生,余华 贵人若干:迟子建,王安忆,林白,张翎,池莉,阎连科,孙犁,周国平,林清玄,章诒和,老舍,聂华苓,凌叔华,杨绛,莫言,苏青,琦君,邹静之,二混子(新宠),林帝浣(新宠)…… 常在、答应、官女子:无数 三千佳丽在身侧,生活不寂寞。 第二十七章 民歌里的爱与恨 我一直喜欢民歌。也许是自小在农村长大,民歌有一种亲切感。最喜欢的,是陕西民歌和蒙古民歌。 陕西民歌九曲十八湾,荡气回肠,如同在这片土地上蜿蜒而过的黄河。歌词却相当直白,受过现代文明熏陶的城市人也许会嫌它寒碜。内容大部分和爱情有关。这片格外贫瘠的土地,似乎格外需要爱情。哥呀妹呀的吟唱,在山沟沟里到处开花。 比如有一首《情哥哥的心思猜不透》,这样唱:“红萝卜的胳膊白萝卜的腿儿,花心心儿的脸庞红突突的嘴儿。小妹妹和情哥一对对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悔。”简直是直奔主题:小妹妹我这样美丽,情哥哥你咋个想滴?没有一点躲躲闪闪,掖着藏着。面对这样火辣辣的女子,男人大概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了。 《想亲亲》里,男唱:“想亲亲想的俄手腕腕软,拿起个筷子端不起个碗。”女唱:“想亲亲想的俄心花花乱,煮饺子俄下了一锅山药蛋。”真实而朴素,没有一点酸文假醋。还有《三十里铺》,三哥哥爱上个四妹子,悲伤的故事委婉的诉说,听的人心酸。 蒙古民歌截然不同。曲调辽阔、深沉,意境高远。歌唱的内容以草原、骏马、大地、天空、母爱居多。“中国达人秀”有一期节目,草原小歌手乌达木演唱一首中的额吉”。他用的是蒙古语,都听不懂歌词,可是观众和评委的眼泪,都被引出来了。仅仅曲调的感染力已是如此之大,让我们在不知道歌词的情况下,已经深深感动。那声音近乎天籁。 为什么蒙古歌曲会有如此魔力?也许和环境有关。草原广阔无边,人们脚踩大地,头顶蓝天,“天父地母”的感觉直接进入脑海。在这里,人是天之子,地之子,自然之子。策马奔腾在草原上,就象在父母合围而成的宽阔胸怀里驰骋。人与天和地就象接通了电源,有了深入灵魂的交流。所以,当评委问乌达木:你的妈妈在哪里?这个十来岁的孩子,微笑着说:在天堂。三个字,泄漏了这个草原民族的秘密,原来,他们在尘世的家,与在天堂的家,比邻而居,甚至融为一体。“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天堂”,粗壮的蒙古汉子也是这样深情歌颂的啊,象歌颂情人一样。 有些人,并不曾在草原生活过。只因身体里流着蒙古人的血,就对它魂牵梦萦。比如席慕容,直到成年才第一次踏进草原,一踏进就泪如雨下。《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就出自她第一次蒙古之行。“父亲总说,那草原的芬芳,让他在睡梦中也不能相忘。母亲总爱描摹那大河浩荡,奔流在蒙古高原,我遥远的家乡。虽然已经不能用,不能用母语来诉说,请接纳我的悲伤,我的欢乐。我也是高原的孩子啊,心中有一首歌,歌中有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 一个民族,如此热爱自己家乡,令人羡慕。那种民族自豪感,根本用不着苦口婆心去培养去诱导。它天生就在心头,生下来就爱上了。 与蒙古民歌成鲜明对比,陕西民歌歌颂父母和家乡的特别少。大概是因为心中有不平:父母为何生我在如此贫瘠的土地?上天如何赐我如此荒凉的土地?心怀幽怨,也许是人们对这片土地内心深处的情感。纵然有爱,被怨堵住了出口,爱你在心口难开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民歌,一方民歌滋润着一方人。 第二十八章 《BJ爱情故事》 “我爱你,和你没有关系。”林夏对疯子说。 大部分的爱情免不了这样的结局:我爱你,但是你不爱我了。爱情的发生,是两个人的事。爱情的结束,却是一个人的事。谁把爱情绳索拉得最紧不肯放手,注定要伤到最后。 我还没有放手,你已经放手了。你已经放手了,我还是舍不得放手。爱情,终于从两个人的故事,演绎成一个人的自传。爱你,即使是你渐行渐远的脚步,也一样打动我心。收起凄凉,笑给你看,只为减少你心理上的负担。 你不爱,没关系,我爱,就够了。多么高傲的女子,爱到这个程度,也就成了卑微的仆人。 “我爱你,但是对不起。”小曦对吴狄说。 我爱你,但是对不起;对不起,但是我爱你。同样的汉字,不同的排列顺序,却是完全相反的意思。 我爱你,但是对不起。你的心凉了。你只记得对不起三个字,你知道,爱已微不足道,对不起才是真的。 对不起,但是我爱你。你的心暖了。对不起算什么,因为“我爱你”啊。你知道,爱情没有走远,她不过是绕过一个对不起,又转身回来了。 “我不会离开你的,除非你亲口对我说你不爱我了,你不要我了。”沈冰对小猛说。 爱的时候,全身心投入,不掺一点杂质;爱的人要走了,她不追问,不哭诉,不纠缠,尽管心都碎成了片。外表柔弱而内心刚强,秀外而慧中,不因外界的任何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至情至性,身处红尘却不染纤尘。这样的女子还有吗?也许有,也许没有。如果有,也不应该在bJ。bJ这样的城市,如果没有强大的定力,待久了,迟早会变态。所以,小猛不相信沈冰是这样的女子。他用沈冰做了交易,换得了权力和金钱。 所以,沈冰这样的女子,即使有,也不见得有人能消受。她是稀世美玉,这世间却缺少发现的眼睛。 看《bJ爱情故事》时,都快四十了,还流了大把的眼泪,比较可笑。为了那些虚构的人物和情节,流出的是真实生活中不轻弹的眼泪。仿佛那些伤心的,遗憾的,悲哀的故事,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再见,灿烂的忧伤。 那些青春的伤口,我们以为已经愈合。只是总在某些时刻,会莫名其妙的伤感。青春更象关节炎。在一些特殊的时刻,隐隐作痛。而青春的短暂,也超乎了想象。似乎,还没来得及品味,就到了该回味的时候了。 青春没有走,是我们在走。身不由己,马不停蹄。定下神来,早已过了青春这一站。 可是,青春用来做什么?享受,还不具备条件;恋爱,要么姗姗来迟,要么擦肩而过;学业,就业,沉重的压力不离左右。在这所有之外,青春也许只有一个内容,那就是做梦。多愁善感的人独自做梦,性格豪放的人集体做梦。等到这些梦一个一个破碎,青春就画了句号。 我们看着一个梦想越来越大,五彩斑斓,最后,无声无息爆掉。一个又一个,终于到没有。可是我们一直以为,青春的瓶子里还有更多梦想。 人到中年,如果还有一两个梦想,便已足够幸运。 第二十九章 胭脂扣.生与死 那年愚人节,张国荣纵身一跳,以飞翔的姿势,坠地身亡。第二天的报纸铺天盖地,许多人半信半疑,以为不过是愚人节的游戏,虽然这个游戏有点严重。 一晃多年。那些和他同龄的魅力非凡的明星,张学友、刘德华、梁朝伟,都老了。岁月无一例外留下痕迹。只有他,还是风华绝代,勾魂微笑。 说实话,我喜欢张国荣,很大程度上缘于他的死。他用死亡诠释完美。很多人大概也基于同样的理由。所以,每到这一天,网上都有很多人悼念他。对其他艺人或许褒贬不一,对他却有褒无贬。死亡太过强大,每个人避之犹恐不及,却有人,主动拥抱死亡,一身的繁华弃之不顾。自己结束自己,那样绝决,不留余地,就象《胭脂扣》里的如花。而且是那样美好的生命,有着亿万人羡慕的容貌,亿万人不能企及的成功。多少人为他痴为他狂,他却开玩笑一样,为自己画了句号。这样的人,除了敬畏和崇拜,还能怎么样? 他生前的一切,好或不好,对或不对,全部的全部,获得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一致的谅解和尊重。 如花在地下寂寞等待五十三年,不肯喝下那碗孟婆汤。她重返人世,凭着仅有的暗号找到十二少。她原本心怀怨恨,要带他离开这个世界,但在最后一刻她放了他。 为什么放过十二少?当年约好同死,他却偷生了五十三年!她一定是看到他活得可怜,比她死的还要可怜。风流倜傥的十二少,如今只是人所不齿的一个糟老头子。当年,他不肯画一个精彩的句号,如今,如花已不屑与他同行了。你就这样活着吧,如花要去投胎了。终于可以忘掉那刻骨铭心之爱与痛,喝掉三碗孟婆汤,永生永世不相见亦不相念。 如果我是十二少,我一定会在奈何桥前追上如花,向她忏悔。但也许太晚了,如花怎么会听这么一个糟老头子的絮叨呢?她爱的是十二少啊!十二少,在她心中,其实已经死了,死于五十三年之后。 张国荣扮演十二少。演戏的时候,他一定想过什么。十二少在该死的时候没死,其不堪的结局是对他怯懦负心的惩罚:那样无尊严的活着,倒不如当年轰轰烈烈一死。于是,生活中的张国荣,为那虚拟中的十二少,终于在一个男人最好的年华,进行了定格。从此他在亿万人心中,不老亦不死。二百七十三天之后,如花的扮演者,梅艳芳,随他而去。 我常想,我的死亡会是哪种情形?和大多数人一样,出于对死亡的恐惧,无论人生多少磨难痛苦,都会咬牙坚持住。看起来是坚强,其实还是一种软弱。真正的坚强,就是象张国荣那样,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 在医院时目睹一位九十二岁老人,骨折卧床,吃喝拉撒都依赖护工。半夜大小便,护工不耐烦,啪的一巴掌,她亦不懂反击,神智如同幼儿。其实她算成功人士,领着高额的退休金,五个儿子个个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住在最好的医院,不必担心医疗费,有专人看护。最好的老境也不过如此。 所以甜甜妈妈对我说:“我们都只有一个孩子,老了岂不更惨。如果不能动了,吃喝拉撒都由别人代劳,那还不如吃包老鼠药死了。”我说:“到那时,你还有力气买老鼠药?脑子也糊涂了,可能生死都分不清了呢。” 所以,如果有一天,上天突然拿走了我的生命(是拿走,我不会主动送给他的),那一定是他对我的特别照顾。 第三十章 《山楂树之恋》 “你活着,我就活着;你死了,我就真的死了。”老三对静秋说。 这世上总有些爱,不以占有为目的,而以对方的快乐为目标。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任何让你不快乐的事,我都不会做。即使我知道,死神已把手伸到我头上。我渴望你所有的美,但我已不能守候你,保护你。那么,把最美的你留给将来那个爱你的人,我走,才可以了无牵挂。我知道,你会记得我。 我的肉体死了,但我还活在你的心中。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两个月,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 我用一辈子等你。一辈子,在我这里如此短暂。你如蓓蕾般美好,我多么愿意等待,等待你盛开。你必是因我而盛开,为我而盛开,对吗?可是我等不到了。我想永远把你捧在手心。可是死神要把我的手掰开了。你要好好的,好好的活着,因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就在你的生命里。那山楂树,不论开红的花还是白的花,结的果子,都是红的。 我在山楂树下,日夜守望着你。 第三十一章 《断背山》 李安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 电影《断背山》,看了两遍。第二遍的时候,仍然感动。一些场景,一些台词,在脑海盘旋不已。爱,也许真的和性别无关。两个男人的爱,也可以那样热烈缠绵,生死不渝。 埃尼斯说:“就当是一时冲动,忘了吧。”杰克说:“那不关别人的事。”世上很多事,真的不“关”别人的事,但是很多别人,却要“管”他们的事。世俗的力量如此强大,甚至超越法律。杰克惨死,令人痛心。 杰克说:“我想你,想到心都痛了。”那是他们最后一面,相互指责却又痛苦无比,濒临崩溃。二十年,岁月不短,无法割舍却又无法团圆。眼看着一段爱情由甜美转向悲哀,越来越沉重。按照杰克的设想,他们应该有更好的生活。但是埃尼斯幼年时目睹过同性恋被残忍杀害的场景,无法摆脱顾虑。他们只能离开对方,开始各自貌似正常的生活。 心里装着一个人,这个人重于泰山,那么,无论怎样的生活,都只能轻于鸿毛了。直至杰克惨死,而埃尼斯注定孤独终老。 也许,悲剧还在于另一重原因:杰克清楚自己的爱,只要自己足够爱,就行了;埃尼斯也清楚自己的爱,却还要清楚对方的爱。他不知道杰克的爱有多深。清楚自己容易,清楚对方却很难。所以,杰克的爱,义无反顾,而埃尼斯的爱,却冷静克制。 但是,也不可能有更好的结局了。杰克如不死,出于对埃尼斯刻骨铭心的爱和失望,他必转向他人。他已经有这样的苗头。埃尼斯将更无法确认杰克的爱。两人只能在误解与痛苦中越离越远。 两个人,本来都不是同性恋者,却为彼此伤筋动骨。有些事情,没碰到,是走运,碰到了,在劫难逃。 第三十二章 《家长》 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读完了刘庆邦的《家长》,真是难得的奢侈。现在意识到,时间的奢侈是最大的奢侈。 边看边惋惜,边看边心疼,看着何新成一步步走向毁灭。引他走向毁灭之途的,正是最爱他的妈妈。以爱之名,多少错误假汝以行?王国慧这样的妈妈是可怕的,意志太强大,孩子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一个足够聪明却不够智慧的妈妈,也许是孩子的灾难。倒不如愚笨一点儿的父母,管不住孩子,生命自己会生根发芽,向上成长。退一万步讲,家长就算撒手不管,孩子最多变成坏孩子或者平庸的孩子,精神上至少是正常的。而何新成精神崩溃,永远无法回到正常人的世界了。 现在精神有问题的孩子不少,很大原因是家长管得太多了,使孩子失去了自由成长的空间。为什么以前不大管,现在管那么多?第一个原因是孩子太少了,家长的注意力得以高度集中;第二个原因是物质丰富了,至少父母没有吃饭之忧了,也就分得出心管孩子了;第三个原因是社会复杂了,孩子也比以前复杂了。 每个人都该反思,有没有把小聪明当成大智慧,误导孩子?有没有以爱之名行控制之实,令孩子感到压抑?有没有以民主之名而独断专行?有没有挤压孩子的成长空间而不自知?有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孩子,把孩子当成一个真正的人而不单单是孩子…… 王国慧希望儿子考上大学,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这是她的梦想,未必是孩子的梦想,尤其未必是孩子小时候的梦想。为了这一梦想,她不允许孩子有失败。在她眼里,只有一直成功才能通向最终的成功。在村里时,孩子没评上三好学生,她找老师;到矿上后,孩子成绩下降,她不惜代价报辅导班。任何她认为不利于孩子学习的因素,她都毫不留情的清除。 孩子从农村出来,随父母来到矿上,无异于连根拔起。唯一的慰藉是从家里带来的小花锚,然而被爸爸盛怒之下甩到楼下,活不见猫死不见尸。这种感情创伤,不要说儿童,成人也会难受很久。转学之后在班里受排挤,好不容易交了个朋友陶晓明,王国慧却嫌陶晓明的妈妈作风不正,想办法拆开了他们。为了假期补课,为了不让孩子重新染上农村习气,放假也不让他回老家,无疑剥夺了孩子释放天性的最后机会。孩子成了学习机器,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要求都被拒绝,或者表面答应,最终还是以种种理由回到学习上。人生乐趣何在? 进入初中,新成喜欢同班同学周丽娟,虽然只是纯净的目光交流,王国慧也是不遗余力棒打鸳鸯。每一次的剥夺,都有切肤之痛,新伤痕压旧伤痕。新成形成一个观念:母亲非常强大,自己喜欢的东西她想拿开就拿开,自己完全没有自主权。 周丽娟转学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但他尚未崩溃,赌气好好学习,居然考上了最好的高中,相当于一只脚已踏进大学。王国慧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甚至等不及的摆酒庆贺了。她高兴得太早了,新成的人生之弦已经绷得太紧,稍有打击即会崩溃。果然,打击来了,班里最高傲最优秀的女孩子杨展平视他为奶油小生,引起全班跟风取笑,终于,在有个男生喊他“何奶油”之后,他爆发了,打了一架。此时,他的青春期到了,性意识觉醒了,当年由于爸爸的疏忽使他无意中看到了“生活片”,那些镜头苏醒了。他崩溃了,变成《红楼梦》中的贾瑞,几乎死在自己手里。 他没死,得了花痴病。王国慧的人生梦想破灭了。然而,如此要强的人怎会死心?百计医治无效,她想到了找个女人给他治病。果然找到了一个麻玉华,新成的病果然见轻,还生了可爱的生生,她又燃起人生的希望。然而,她的希望如此脆弱:谁会和一个只会做“那条子事”的花痴生活一辈子?麻玉华走了,留下八个月的生生。 没了女人,新成又将崩溃。王国慧却一无所知。也许对这个儿子不报任何希望了,也不想再治疗了,死就死活就活吧,好歹还有个生生呢。 新成没死。他掐死了生生。因为他看电视的时候,生生老哭老哭。 新成高一就疯了,也就十六七岁。一个聪明敏感帅气的男孩子,就此万劫不复。其实周围的亲人早对王国慧提出意见。在老家的时候,新成的姥姥就觉得孩子被管得太紧了。新成的爸爸也觉得王国慧太作。但这个女人太能干,在外面既然混得风生水起,在家里自然也当仁不让。孩子是她的提线木偶,然而毕竟不是木偶。新成的发疯是对王国慧最大的报复,惨剧一步步酿成,似乎少走一步即可避免,然而,终于无可避免。 第一章 饺子,永远的神 “小大孩儿,出来玩儿。恁不出来俺走哩,俺家包包儿十五哩。支小锅儿,煮小孩儿,茅坑子里下弯弯儿。”包儿、小孩儿、弯弯儿,都指的是饺子。逢年过节,家家户户包饺子,我和小伙伴扯起嗓门,沿着村街一路唱,把更多的小伙伴勾引出来。只顾高兴,根本没想到自己骂自己呢。 那时候,白面(面粉)金贵,平常都不舍得做饺子。有个笑话,父亲讲过好多次:有家人刚煮上饺子,邻居来串门了。这家人不掀锅,想等邻居走了再吃。邻居是个调皮的,闻到了味儿,故意不走。刚开始不想掀锅,到后来就不好意思掀了。最后,邻居走了,饺子烂成一锅粥。 我最喜欢刚出锅的饺子,又香又软。但是,第一个有资格吃的,不是我们,而是各路神仙。母亲一定要先供神。小节日还好,烧几张纸,端着碗念叨几声“天神地神七十二位全神都吃来,保佑一家人好好的”就完了。春节这样的大节日,要供的就多了:老天爷、灶王爷、关二爷。每个爷都得烧纸、焚香、磕头、祷告。一圈下来,滚烫的饺子凉了八成。但我们不敢反对,母亲是一家之主,谁也不想找不自在。 高中时,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母亲给我改善生活,首选就是饺子。学校生活太艰苦,没钱买菜,顿顿不是咸萝卜就是咸酱,这顿饺子真是无上美味。母亲和面调馅,我擀皮。每次都吃得打嗝,直冒酸水。当时不知道为啥冒酸水,后来知道了,撑的。 和母亲一起包饺子的画面,和这饱嗝的味道,一起成为最难忘的回忆。 饺子还有特殊用途。孩子生下三天,要庆祝,一个家族的女人都聚起来包饺子。煮熟后,由男人们挨家分送,每家一碗。这都是人情往来,得饺子的事先也都送了礼,二斤白面,或是两包红糖,或是几子儿挂面。后来,生孩子的人家直接买速冻饺子,煮好,一家一家送去。现在,饺子也不煮了,直接送速冻饺子,反正家家都有冰箱,什么时候想吃就煮。越来越省事,人情味儿也就越来越淡了。 现在的农村,鸡鸭鱼肉也都吃得起了,但任何一个节日,饺子仍是主角。每次我们姊妹回去,母亲也总要操持着吃一顿饺子。她已年老,又摔断了腿,不能为我们包饺子了,但仍在旁边指点。没这顿饺子,好像少了什么。是的,饺子象征团圆。这就是生活的仪式感吧,扎根于世世代代的北方农民心中。 自为人母,我也时不时的包饺子给孩子吃。先是老大,每次都给他数数,小时候只能吃三五个,后来是十个八个,现在他一顿能吃三十几个,是我的两倍了。近几年来他也帮忙擀皮,顺便神聊,其乐融融。他上了高中开始住校,我有时周末也用一顿香喷喷的饺子给他接风。给老二数数,也是从三五个开始,现在能吃十个了。等他能吃三十几个的时候,也会像哥哥一样,离开我们。将来,他们一定也会怀念我的饺子,并顺便想念一下我吧? 第二章 荸荠和桔子 荸荠上市了。在南方,荸荠寻常可见。偶尔买几个煮来吃,可又嫌太费事,味道也一般般,吃不几个就罢手了。 但,荸荠曾经那么神秘,在贫穷又贫乏的童年。 家乡不产荸荠。一年到头,只偶尔一两次,听到有人喊:“谁买荸荠,大荸荠!”那是走街串巷的人,推着自行车,后座上跨着篓子,篓子里装着荸荠。 听到叫卖声,我很想去看看,但是不敢。荸荠,在北方发音是“di xi”,其音节、音调酷似“女婿”。所以,男孩子都起哄:“谁买女婿,大女婿!”大人也觉得好笑。但是女孩子不笑,既听不见叫卖,也听不见起哄。羞都羞死了,还敢去看,甚至买来吃?被人笑掉大牙!(那些荸荠总会被卖掉的吧。谁买去了呢?不得而知。) 当然,也许是女孩子想多了。真要看一眼或者买来吃,也许并不会有什么后果。但谁肯那么馋?冒着“买大女婿”的危险买嘴,馋名一定少不了。所以,直到长大,我都没有摸过、吃过、买过,不知荸荠长个什么样儿,只模糊的知道是黑的,形状莫辨。味道一定好极了。 同样神秘的,还有桔子。别说吃,见都没见过。邻居家的小叔叔,因在县城读书,不知怎么得了一些桔子皮,泡在瓶子里,得意洋洋:“桔子皮泡出来的水,很好喝,像酒一样!”我们一群小不点,围着瓶子,金黄的桔子皮在水中泛着奇异的光泽。真想自己也泡一瓶!至于味道,无从想象。 后来有一次,我和父亲去县城,看到了黄金一样耀眼的桔子。我说,买两个桔子给妹妹吃吧。我以为父亲不会拒绝。但他说不买,太贵了。可是,他又问是不是我想吃,如果想吃,他就买两个给我。 我真的很想吃!但说出来的是:“我不想吃。”父亲就带着我回家了。我就是那么善解人意,简直后悔死了! 父亲,不知是真粗心还是心疼钱——我估计,两者兼而有之。 现在知道,桔子有那么多品种:蜜桔,砂糖桔,马水桔,皇帝桔,沃柑……嘴也刁了,能吃出各种桔子的不同来。却再也没有那么强烈的想吃的欲望。 人生最美是在向往时。实现了的欲望,尤其是充分实现了的欲望,往往与想象中的味道大相径庭。 第三章 花生故事多 每当我端出红通通油亮亮的花生米,老公就发牢骚:“炒花生又不让喝酒,简直是折磨人呢。”酒和花生天生一对,是个中国人都懂。酒是他自己要戒的,我可没说戒掉花生。 父亲年轻时馋酒。他有一位朋友,也馋酒。两人凑到一起,父亲总要掂出半瓶或一瓶酒来,是北方才有的那种烈酒兼劣酒,散装的,便宜又够劲儿。酒容易,酒肴可没那么方便——一年倒有半年吃腌菜,逢年过节都不见得有肉吃。家里都养几只母鸡,可那是为了鸡蛋换油盐。 父亲有办法——捧出几捧花生,小桌上一放,就是酒肴。母亲心情好了会给他们炒点花生米,心情不好,一见这场合,就串门去了。父亲和朋友就着花生,啧儿咋儿的挺香,边喝边吹牛,可以消磨大半个夜晚。白天没空。父亲这位朋友堪称奇葩,古今中外天上地下,没他不懂的。口才辩才极佳,逻辑思维能力极强,父亲大多时候只是当听众。母亲串门回来,他们还在喝;我们半夜朦胧睁开眼,那位朋友仍谈兴不减。古人青梅煮酒论英雄,这二位,花生就酒话人生。 这是我十多岁以后的事。再早几年,花生也是奢侈品——除了窝窝头和腌萝卜,哪一样不是奢侈品?父亲赶集,从没买过吃的,我们也从不指望。倒是老爷爷,偶尔会给我们兄妹三个带点吃的。老爷爷和我们一起生活,当然也穷。但是远在关外的二爷,因为不能在身边尽孝,会给他寄点零花钱。老爷爷八十多岁时,还能走六七里去赶集,回来的时候,手里常常攥着点吃的。三张小手,各分得三五颗带壳的熟花生。我舍不得剥,舍不得嚼,舍不得咽。不过,那几颗花生还是很快就不见了。老爷爷肯定是买了一毛钱的花生,他没有牙,专门买给我们。我在集上见过卖花生的,也很寒酸:小小一个布口袋,小小一杆秤,应付的都是一毛钱的客户。 我六七岁时,邻村开始有人种花生了。姥姥家就种了。秋收过后,我领着弟弟就去了。应该是母亲的授意,她不好意思回娘家吃,让我们小的去一饱口福。哥哥大我们三四岁,印象中他没去过。到了姥姥家,先大吃一顿,临走时,姥姥还要给我们塞满口袋——小口袋想必也装不了多少,我却感觉满载而归。也许她还想多给一些,但那得看妗子的脸色。回到家,等父亲母亲下晌,我和弟弟就迫不及待献宝。母亲让我吃,我骄傲地说:我吃饱了。母亲在灶房烧火,我在她旁边,火光照着她的脸,看她吃的津津有味,心里别提多自豪了。 后来,我们村也都种花生了——要种大家一起种,就不怕偷了。秋天,我们收获了花生,终于可以大吃特吃了。但是花生晒干之后,大部分都卖掉了,只留下第二年的种子,以及干瘪的花生。 收花生是最脏的农活之一。先刨出来,拉回家,连夜一棵一棵往小板凳边沿上摔,把花生都摔下来。家里脏得不成样子,摔花生的人更脏,头上脸上鼻孔耳朵,全是土。 最爱吃花生的是大妹妹——她身体比我和小妹妹都强壮,我们开她玩笑,说她小时候花生吃多了。她一岁多,父亲冬天串门总要带上她。有一次,去到那位爱喝酒的朋友家,人家从缸里抓了一把花生给她。农村没什么待客的,那算是好东西了。过了几天,父亲又带她去串门,一进门,她直接就去拍那个大缸——她还不会说话,但大家很快明白她的意思了。大人们都笑,这孩子还挺记事。当然又给她抓了一把。不过,自此之后,父亲不好意思再带她去了——那是人家留的种子,自己的孩子都不给吃呢。 我读大学时,年年寒假必做一件事,就是剥花生种子。其实大部分人家都是开春以后或者收麦前才剥。但我们家缺人手——哥哥打工,我上学,两妹妹年幼,到时候父母亲忙麦收还要连夜剥种子,太辛苦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趁寒假,提前把种子剥好。上百斤,剥的手指痛,指甲也痛。我总是逼两个妹妹也剥一些——她们才七八岁,正贪玩儿。定量:每人每天剥够几碗花生米,才准出去玩。大妹妹还好,老老实实剥够定量;小妹妹耍心眼儿,每碗都打折扣——中间凹下一个坑。我批评她,她急了,冲我喊:“黎明子,你咋还不回学校呢,你赶紧走吧!”这大逆不道的话当然又引来一通责备。我只有寒暑假才回家,就像客人,关键是这位客人还不客气,老把自己当主人。难怪小妹妹气愤。 这么多年过去,她们也生儿育女了,我和她们的心理年龄才逐渐靠近,更接近姐妹之情,不再像大人对孩子。当年那个脾气倔强,得理不让人小妹妹,竟成为最温柔乖巧的一个。说起当年,她自己都奇怪。 花生产量不高,价格又低,所以有好多年家里只种一两分地,当零食吃而已。有一年种了半亩多,父亲要卖掉,我坚决反对:“那么两三百斤,能卖几个钱?榨油够你们吃一年了。往后再种花生也不要卖了,榨油吃。”这时我已工作多年,家里条件大为好转。但父亲母亲都不舍得,因为算下来一斤油要十多块钱呢。而他们一直吃的,都是四五块钱一斤的“卫生油”,大概是菜籽油,也许还掺了地沟油,反正有一股怪味。经不住我在电话里极力劝说,他们终于去榨了花生油。真香啊!种了几十年花生,第一次吃纯正的花生油。 我的邻居,婶子大娘们,都说太贵了,划不来。她们也一样,种了几十年花生,都没舍得榨过花生油。只有那一年,花生贱得不象话,一斤还不到三块钱,卖掉象割肉一样。于是,有好几家榨了花生油。 我们这些两手不沾泥的人,天天都在吃“5S压榨花生油”,夫复何言? 第四章 亲亲粉条 迟子建有篇小说,《亲亲土豆》,非常感人。我本来想模仿人家写一篇《亲亲红薯》,一想不对,我不亲红薯,只亲粉条。虽然红薯与粉条是同一样东西:红薯是粉条的前生,粉条是红薯的今世。 现在北方的农闲时节,不打工的农民,可以在家里悠闲的窝上一个冬天。但我小时候,没有农闲之说。冬天不下地,家里的活可就开场了。整整一个冬天,父母都在忙。尤其是父亲,不是下粉条,就是编耙子。来年的种子、化肥、农药,孩子们的学费,七七八八的开销,全指望冬天呢。 下粉条是集体劳动,单家独户做不了,所以在孩子们看来,更有意思。这也是最耗时耗力的活儿。首先,挖呀刨呀,一车一车红薯拉到家里,清洗干净,堆成小山。然后,雇“打渣机”,粉碎红薯。这个活儿得有邻居互帮互助,两三个人不够用。之后,过锣:把粉碎之后的红薯放在细纱锣里,加入清水,用一个木制工具不停的挤压,使红薯中的淀粉随水分渗漏出去。一锣顶多能放二三十斤吧,所以,几千斤红薯要放多少锣,我算不出来。这个活太重,只能男人来干。过完头锣,还要过二锣:把过了一遍锣的红薯渣,再滤一遍,还能滤出少许淀粉。父亲没日没夜的过锣,天还没亮就开始,天很黑了还不结束。 那时父亲多带劲儿啊:三十来岁,两儿一女,日子虽苦,却有盼头。就是那些年,父亲苦干苦省,连着建了两座房,日子虽不拨尖儿,也算兴旺了。后来,弟弟出了事,人生大逆转,十几年都缓不过来。 过锣要大量用水。水从何来?一下一下,从小水井里压上来。家家都有压水井。母亲自然是一天到晚压水;我们三个,只有哥哥能帮点忙,替替母亲。 淀粉和水一起流到一个铺了塑料布的大池子里。不久,淀粉凝结成块。把水舀去,切成块,吊到房顶上晾干,就成了雪白的粉面。之所以吊到房顶上晒,是因为房顶干净,不易混入杂物:哪怕一个小小的草梗树叶混进去,将来粉条上也会鼓起一个疙瘩,影响卖相。房顶上,也免不了高大的榆树上飘来细碎的树叶。那就得拣,拣的越干净越好。 到此为止,一切都还是准备工作。做完这些,也进了九了,天寒地冻。要的就是天寒地冻!一项宏大的工程开始了:下粉条。 下粉条,三两家邻居是不够用了。至少需要以下这些人:一个人,负责烧大锅,锅中水要保持沸腾;至少三个人负责和面,用专门的大磁盆,把粉面反复揉和,直到韧性很强,软硬适中;一个人下粉:右手端瓢,左手轻捶右手腕,和好的粉面均匀的通过的瓢上的小孔抖到锅里;一个人,手持长木棍,在锅里搅拌几下,待粉条熟了,用大笊篱捞出,倒进院子里早就准备好的大盆里,大盆里早已装满了冷水;而院子里,至少有两个人,负责把盆里的粉条捊顺了,搭在一根三尺来长的木棍上,再把木棍横放到预先支好的两根横杠上。没有六七个人,这个活儿是铺排不开的。 我们家院子比较大,有好几年是在我家进行的。左邻的堂哥,前街的族兄,西边的族叔,族爷(辈分虽大年龄不大,也不过四五十岁),七八条汉子,开始了精诚合作。这两天下我家的,再过两天下他家的,直到下完为止;有时也转移阵地,下谁家的粉条就在谁家。我们小孩子,跑来跑去看热闹,捞一根刚出锅的粉条吃吃,或者看大人们怎样把一堆粉条弄得顺顺溜溜。中午,大人们去吃饭,我从大盆里揪一块面团,放在锅底的余火上烧。烧好了,又香又筋道;烧不好,变成黑炭球。 是不是到此为止了?工序还多着呢!粉条刚捊出来,虽然顺了,可是粘在一起;怎样一根一根分开呢?这就是天寒地冻的意义了:先把粉条晾在院子里,在零下几度甚至十几度的低温中,冻成个大冰疙瘩;第二天,再用木棒捶散,粉条就一根一根分开啦。但是,冰疙瘩太硬,捶不动,得想办法。烧一大锅热水,在热水里涮一下,就容易捶开了。但是,即便涮了一下热水,冰疙瘩还是冰冷冰冷的。母亲捶呀捶呀,手都冻木了;热水里泡一下,恢复知觉,继续捶。母亲就是这时落下了病根,后来很多年,大热天也不敢碰冷水。她们那一代人,尤其是女人,不落病根的少。 还没完。捶完之后,等个大晴的天,晒粉条。家家户户都在外面晒,一排一排,非常壮观。我们钻来钻去,如捉迷藏。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拣地上的碎粉条,夹在整把的粉条中。晒干,收起,年前年后卖掉,家里就有了活钱,日子就不愁了。 我对粉条有感情。虽然年年下几百斤甚至上千斤粉条,母亲并不舍得给我们吃个够。除了卖钱,也要留一些送人,姑家几斤,舅家几斤,姨家几斤,母亲包好了,父亲一一送去。不给说不过去,给多了也舍不得。太缺钱了。 离开家乡,才知道,粉条有那么多种:藕粉、米粉、土豆粉、大豆粉……最爱的,还是家乡的红薯粉条。 第五章 鸡蛋,鸡蛋 每年暑假前,母亲都会攒一罐子鸡蛋,等我们回去吃。还要喂几只鸭子,腌一罐子咸鸭蛋,那是我儿子的最爱。每天早餐,桌子上摆一大碗各种各样的蛋:淡的,咸的,鸡蛋,鸭蛋。幸福感油然而生。 小时候,鸡蛋不是自家吃的,而是用来换钱的。攒够二三十个,母亲用包袱包好,逢集时,到一个专门卖鸡蛋的角落,蹲在地上,打开包袱。一溜蹲着的,都是和她一样的。鸡蛋论个卖,个大个小可能会相差一二分钱。总要等到中午左右,才能卖完。也就有了钱,可以逛逛走走,买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只要家里的鸡肯下蛋,母亲的零用钱就不愁。 鸡蛋如此金贵,平常没人舍得吃。吃鸡蛋,只有两种情况:一是生日,二是生病。小妹妹体弱多病,一感冒发烧,母亲就给她煎两个鸡蛋。若在平时,两个鸡蛋还不够塞牙缝哪;可是一发烧,再好的东西也白搭。最后,煎鸡蛋往往归了大妹妹。但大妹妹有点儿委屈。她从不生病,也就不会专门做鸡蛋给她吃。哥哥是唯一的儿子,自然多得父母偏爱;我从初中就开始住校,父母怜我读书清苦;小妹妹又是个老娇。她大概觉得父母不够疼她,吃鸡蛋也只能吃剩的。 有一次,她馋鸡蛋了,又不好意思说,女孩子嘴馋让人笑话。于是躺在床上装病。真灵验,母亲立刻给她煎鸡蛋。这一次,就试出了母爱,五个手指头,咬哪个都疼。大妹妹长大后坦白了这件事,不过,她说,就干过这么一次傻事。她一说,大家都笑。小时候怎么那么傻呢?怎么傻的那么可爱呢?怎么可爱的让人心酸呢? 虽然鸡蛋金贵,轻易不给吃,可是,只要母鸡一叫,两个妹妹都会抢着捡鸡蛋。我放假在家时,这项光荣任务也常常由我来完成。刚出生的鸡蛋,暖暖的,还带着母鸡的体温,有的还带一缕血丝。就算带着鸡屎,也不令人生厌。拿在手心,那种感觉,比吃鸡蛋还美妙。 还有一件事,也是大妹妹长大后当笑话讲的:有一次,父亲借了邻居的毛驴犁地。那毛驴不知为何犯了驴脾气,尥蹶子。后蹄踢到父亲,正踢在嘴上。父亲吐出满口鲜血,也吐出花生米那么大一块肉。父亲不是蝎虎的人,擦干嘴巴,抽两鞭子,继续干活。可是,吃饭时,犯难了。热的硬的都不敢碰,也不能嚼东西。母亲没办法,给他蒸了一碗鸡蛋膏儿:把鸡蛋和等量的水在碗里搅匀,蒸熟后洒上点盐花浇几滴香油,晾凉了吃。鸡蛋膏儿又软又滑,勉强可以入口。 父亲吃,两个妹妹都在旁边。金灿灿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她们没吃过这东西。但是她们都知道,那是给父亲吃的,所以谁也不开口,只是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父亲开玩笑:“鸡蛋啥好吃的,一股鸡屎味儿。”到底是男人粗心:只看到了她们的懂事,没看到她们眼里的渴望。 我读高三下学期时,跟母亲说起,很多同学在家里带鸡蛋,在学校门口炸“鸡蛋荷包”,补脑。母亲也开始让我带鸡蛋,每次都带十几个。每天早上,我也和别的同学一样,排着队,把鸡蛋交给炸油条的,再交四毛钱,就可以吃一个热乎美味的鸡蛋荷包。可怜这些鸡蛋,没补脑子,都长了肉:几个月下来,我的脸胖了一圈,高考成绩却一塌糊涂。 小妹妹读高中时,我已大学毕业,家境已有好转。小妹妹爱吃鸡蛋,每次回家,母亲都给她煮几个带上。小妹妹说想一次带三十个,吃个够。三十个差不多有一锅,小妹妹又觉得太多了,拿出了一半。十五个也是不小的一包呢。她带到学校,同学羡慕的说,你娘真爱你啊。 有一年,村西头有个人生病了,要吃补养的东西,在村里找土鸡蛋。他们也找到我家,母亲卖给人家一些。当时我想,这人也太矫情了吧,有钱买鸡蛋,还非要土鸡蛋!土鸡蛋洋鸡蛋,不都一样吗? 二十多年过去,当年笑别人矫情,自己也矫情起来了:我也懂得了,土鸡蛋很香,可以细细品味;饲料蛋淡而无味,尤其蛋黄难以下咽。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谁都别笑话别人矫情,是人都会矫情——只要具备了矫情的条件。 第六章 童年的“杂和菜” 世上的美味佳肴数不胜数。但是,再高明的厨师,也做不出我童年“杂和菜”的味道。 在农村,一家的红白喜事也是一个家族的事。只要是同姓,男人都会放下手中的活儿,上门帮忙。无需邀请,甚至无须预先知会。主家只要放一串鞭炮,或者放几个“两响”,人们就自动聚集起来。甚至连“总指挥”,也是自动登门——农村总有几个这样的能人,脑筋清楚,能说会道,有些威望,热情能干又喜欢显摆。这些场合,他们正好大显身手。 聚集起来的男人们,统称“使用人”,都由总指挥安排:有的采买;有的掌厨——村里同样也有几个会做菜的能人,是厨房里的灵魂人物;有的去东邻西舍借东西——锅碗瓢盆,勺子筷子,桌椅板凳;有的负责安席;有的负责上菜。安排完毕,剩下的人都散坐在大门外,迎接客人。 上菜了。菜是一样的,但男女要分坐,孔孟之乡的老规矩。孩子们都坐在女席。跟其他地方不一样,我们那里要上两轮菜:第一轮是酒菜,顾名思义是下酒的菜;待男席喝的差不多了,再上饭菜。凉菜用盘,热菜用碗。一席最少要“八盘八碗”,讲究些的“十盘十碗”,甚至“十二盘十二碗”。 每上一道菜,孩子们自然不管三七二十一,抄起筷子就吃;女人们却还要谦让一番,挟一口菜,放下筷子,咽下之后再拿起筷子,再挟一口。倘若一直拿着筷子,不停的挟菜,就要落个大笑话。当然,不管是风卷残云,还是慢条斯理,最后,大部分菜都被干掉了。只有一道“木梳肉”,齐垛垛的一堆大肉片子,太腻,女席都没人吃;男席我没坐过,不知道如何。 酒足饭饱,亲戚们三三两两聊天。日头偏西,纷纷告辞。剩下的事情,就是主家自己的事了。残汤剩水都倒进一个大瓷盆里,就是“杂和菜”;碗筷盆勺清洗干净,还有桌椅板凳,分别送还;还有一件事,就是把瓷盆里的“杂和菜”,盛出几碗,分送给相近的邻居。 我们家办过很多次酒席——曾祖父去世、周年、三周年、祖父十周年、曾祖母十周年……每次酒席之后,母亲都要从大盆里舀出几碗稠些的,送给近邻。剩下的自己吃,稠的吃完了吃汤,加点白菜土豆什么的。汤也不能浪费,油水大啊。一直把汤都吃干净。 我们也吃过邻居家的“杂和菜”。满满一大碗,筷子一抄,一切皆有可能:大肉片子、炖烂的酥肉、芹菜、白菜、蒜苔、韭黄、芫荽、猪肝、洋葱、粉皮、海带、腐竹……抄的过程,令人期待。 所以,一家办事,左邻右舍都跟着改善生活。这也是乡情深厚之处:一碗杂和菜表达出的情意,也许并不亚于今天的一顿大餐。虽然,从本质上讲,杂和菜与城市饭店的泔水并无二致。 如今,没人吃杂和菜了。一是,生活好了,大家不稀罕这烂乎乎的杂和菜了,也就不送来送去的了;二是,农村办事,也逐渐选择在饭店就餐,反正村头村尾的都有饭店。不用事先的苦心筹划,不必事后的繁琐整理。自然,除了打包几个比较完整的菜,其余的就不要了。要了也没人吃。 我想,也许我并不是怀念杂和菜,而是怀念那个时代。那是永远回不去的,童年。 第七章 舌尖上的思念 想念一个地方,往往是从舌尖开始的吧?家乡最令我怀念的,是鸡蛋荷包。那是家乡独有的一种食品,我去过很多地方,都没见过,虽然其主要配料不过是面粉和鸡蛋。微冷的早晨,一个金黄的鸡蛋荷包,一碗豆腐脑,想起来就垂涎欲滴。每次回家,保留节目是,必吃一次鸡蛋荷包。 在甘肃待了几年,爱上了拉面。有段时间在兰州,寄住在旅馆,几乎一天三顿拉面——便宜又好吃,两块多钱解决温饱,对于刚刚毕业收入菲薄的我来说,无疑是不二之选。吃拉面要排长龙,不过移动的速度也很快,三五秒钟就可以打发一位顾客,媲美任何快餐。拉面讲究“一清二白三红四绿”,宽度有毛细、二细、韭叶子、二宽、加宽等,我也没数清有多少种,每次我都要“二细”。离开之后,在其他地方也吃过所谓正宗的兰州拉面,一点也不正宗。如果能故地重游,我想把所有宽度的拉面轮流吃一遍。 bJ小吃很多,不过学生时代的我,也只舍得吃炸酱面。食堂吃腻了,门口的小饭铺,五块钱即可得一碗又粗又硬又耐嚼的面,外加一小碗炸酱。拌和即成美味,狼吞虎咽干掉,还有一碗面汤消食。毕业那年带父母亲逛bJ,带他们吃了一次炸酱面,母亲说,人家做的面咋恁好吃呢。 郑州是个大杂烩的城市,全国各地的人、物、食品汇集,所以,那里的代表作就是烩面。寒冬,一碗热腾腾的烩面带来的安慰,绝不止一碗面。 在一个地方待过一年以上,才会对当地的特色食品产生感情吧?并且在离开之后,会象想念家乡的美食一样,想念它们。现在,我在南宁已待了十多个年头,深深的爱上了这里的米粉。桂林米粉,还有螺蛳粉。 第八章 馒头记 ——小小一颗馒头,隐藏着一个家庭的悲欢,记录着一个时代的变迁。 我在广西生活近二十年了,仍然倾向于面食。自己不会蒸馒头,买来的却总找不到熟悉的味儿。自称“山东馒头”的倒不少,全是盗版。 馒头,山东称为馍馍。我们鲁西平原那一带,自一九八六年开始吃上馍馍。那年我十岁。那之前,我曾有个梦想,与馍馍有关的梦想。 在我记事之前,我们那里吃红薯面。自我记事起,基本不吃这种东西了,只有一首童谣还在传唱:“荠荠菜,啦啦鱼儿,王八头上一点泥儿”。啦啦鱼儿,就是红薯面做的。我依稀记得它是棕灰色的小条条,但已不记得味道。自记事起,玉米面一枝独秀:窝窝头;锅饼,沿着锅沿贴一圈,蒸熟后一面有锅巴,比窝窝头好吃;“弹(tan)子”,有馅,圆形,容易散,要捧着吃;“银包金”,外面一层白面,里面是玉米面,看上去好看,吃起来一般。 后来有了机井,种小麦的渐多,“两掺儿”应运而生。它是白面和玉米面混合蒸出的窝窝头,蒸熟以后肥肥胖胖,不似纯窝窝头瘦骨伶仃。后来,家里也蒸一点儿不掺粗粮的馍馍。每次只蒸几个,夹杂在一大锅两掺儿中间。我没份儿。不是重男轻女,因为哥哥弟弟也没份儿。只有刚揭锅时可以尝一口。母亲也不吃。只有年逾八旬的老爷爷有此口福。农忙季节,父亲可以吃几顿。 馍馍的诱惑可想而知!每次走亲戚,母亲总把孩子们都带去。坐席,可以吃馍馍吃肉。散席,母亲还可以正大光明拿个馍馍,掰开,夹两片肉,塞在孩子兜里。我们都很渴望这样的酒席。我五六岁时,有一次吃完酒席,母亲也给我一个馍馍夹肉。收席的人来了,我突然胆怯,紧紧捂住兜子,一动也不敢动。表哥表弟们,一个个大大咧咧走了,我却心虚得要命,好象拿的是偷来的东西。母亲在哪里?我用眼睛拼命寻找,也没找见。于是,我就一直保持不动,直到收席的人离开。从此再也没有类似的记忆,不知是胆子变大了,还是不再拿了? 馍馍是很多孩子的梦中美食。所以,到了麦收季节,小伙伴们来找我了:“走,拾麦穗去吧,咱自己换馍馍吃!”在伙伴的描述中,那美味真的不远。这个梦想既现实又诱人,我眼前闪现出馍馍的样子,仿佛嗅到了馍馍的芳香。于是,我们出发了,为这小小的梦想而战。 但我始终不记得自己到底拾了多少麦穗,甚至连拾麦穗的情节都忘光了。也从来没有一次,拿着拾来的麦穗换那梦想中的馍馍。不知道这个梦想搁浅在哪个环节?但我始终记得,每到麦收季节,我和伙伴们都会重拾去年的梦想,互相鼓动:“走,拾麦穗去,咱自己换馍馍吃……” 十岁那年,种上了大片大片的小麦,我们全家,全村,都吃上了馍馍。在很多中年人和老年人那里,这一年值得终生铭记。但弟弟没走进这样的日子,他在前一年溺水身亡。父母亲描述这一年,是这样的:“死二小走的第二年,我们这里吃上了馍馍……”看似不相干的两样事情,划上了等号。多少遗憾多少痛,都在这句话里了。 年年麦浪滚滚,只是,再不会有人,梦想着用拾来的麦穗,来换那梦想中的馍馍了。 麦收过后交公粮。眼看着刚刚收获的凝聚着汗水和希望的小麦,大部分要交到乡里,父亲总是拉着脸,默不作声,装袋,装车,拉走;而母亲,进来出去唉声叹气。真是割肉呢!交完一大车公粮,吃饭都紧巴,更别提卖钱了。下一季的种子化肥农药还没着落。又不能讨价还价,不按时交就要罚款,砸门拉东西。好长一段日子,家里没有笑声。我们还是孩子,也感觉沉甸甸的。 靠地只能填饱肚子,花钱得另想办法。编竹耙,下粉条,父亲都干过,但这都是冬闲时的活计,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九九二年,我读高二,父母亲做起了卖馍馍的生意。这项生意一年四季都能做。红白喜事,走亲访友,人们都用小麦换馍馍,十斤八斤的当礼物。这就是生意之源。 说是生意,那实在是世界上最小的生意:一斤馍馍可换一斤二两小麦;每天蒸馍五六十斤,可挣得小麦十几斤;每斤小麦五六毛钱,总共折合不到十块钱。 这项生意,只有走投无路才去做。我每天只吃馍不买菜,但学费总得要缴;两个妹妹还小,要吃要喝,拖累的母亲也无法下地干活。家里又连续遭了几件不如意的事,眼看着日子山穷水尽了。父亲并不懒,甚至比别人更能吃苦。但他身无长技,只会种地。全家的重担,就靠那几亩地,又没钱买肥料,产量就低,一年一年恶性循环。 父亲想过养猪。但养猪本钱太大,风险也大。我们家既筹不到本钱,也担不得风险。想过外出打工,但是当时招工的都是大城市的工厂,只招年轻的小姑娘小伙子。思来想去,路路断绝。 母亲提出卖馍馍。本钱小,一台轧面机、一套蒸笼、一个大案板,即可开工。大姨家一直在集市上卖馍,去她们家学几天,不用交学费。这项生意赚头不大,但不会赔,淡季少蒸点就是了。父亲无计可施,虽然很不情愿做这种貌似低贱的生意,但还是同意了。刚好我放了暑假,可以当帮手。 蒸馍不需要多少技术,要的是时间和力气。下午五六点开始,活面、轧面、切块、醒面。我的工作是挑水和轧面。要挑五六担,把大缸注满。头几天肩膀疼,火辣辣的,后来习惯了。轧面,每块面要在机器上绞五六遍,面块才细致光滑。蒸了四五年馍,父亲一直没舍得买电机,全部用手绞。一遍一遍,汗如雨下。从未干过重体力活的我,咬紧牙关坚持,因为,父亲母亲更累。 父亲把轧好的面揉成长条,一条可切二十个馒头。每天大概要做十余条。然后在案板上摆好,醒上。母亲忙碌的是另一套:洗辗布、拿柴、一大锅水烧开。父亲做完馒头要休息一会儿,等馒头醒到劲儿,和母亲一起放到蒸笼里,抬到锅上。此时,最累的活儿才算开始:大火猛烧三十分钟。不停拉风箱,不停往锅底送碳,一分钟都不能停。汗水至少流两碗。 三十分钟后,停火,等蒸汽稍减,父亲和母亲把蒸笼抬下来,放在预定的位置。那地方有一个小坑,母亲已经在里面点燃了硫磺。硫磺熏半个小时,馍馍变得雪白,打开蒸笼,一个一个分开,不然凉了就会彼此粘连,卖相难看。蒸笼共有五六层,每一层每个馍都要分一次。 全部结束,怎么也得九点钟。全家人都放松了。母亲常用锅底的余火为我们做烧饼。馍馍面中间放点盐和花椒面,擀成饼状,放在锅底慢慢烧,味道好得没法说!母亲和我及两个妹妹,在院子里铺上席子,或坐或躺,边乘凉,边享用这美味。两个妹妹还会缠着母亲拉呱,或者猜谜语。母亲讲来讲去就那几个,她们百听不厌。 我有时会教她们背唐诗。有一次,我教她们“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小妹妹一下子就会了,兴冲冲跑去背给父亲听。可是一到父亲跟前就忘——只好回来又问我。我又教了一遍,她又跑去背给父亲听,可是,到父亲跟前又忘了。把我们笑坏了。父亲点燃一支烟,坐在檐下,虽然累的虚脱,也享受这天伦之乐。 第二天,父亲天不亮就起床,走街串巷去卖馍。一辆自行车,后座两边各悬一个大篓子。最多的时候,有八九十斤,骑车真须要技术,但父亲竟从未失手。母亲也起得早,从前一天的锅底灰中拣炭核,晚上可以重复利用。我则趁凉快去地里割草。 一般到早饭时间,父亲就回来了,带着换回的麦子和没卖完的馍馍。久而久之,母亲总结出一个规律:如果大声喊门,那一定是卖完了;如果悄悄回来,那一定是不顺利,剩下很多。父亲笑着承认了,说:“卖完了就高兴,才有力气喊门,卖不完就没心情喊了。” 至此,关于馍馍的一个回合才算结束。如果卖完了,母亲就得赶紧泡上面头(真正的老面馒头),傍晚再蒸;如果剩余太多,就停一天,明天卖完再蒸。空了的粮缸又慢慢丰满起来,每天赚十几斤,十天就是一百多斤。 家里的小麦都去哪和了?交公粮剩下的,全卖了。我家的小麦有翅膀,从地里收进家里,从不多停留,在我开学之前都换成钞票了。上了大学,卖完小麦,也仅够路费和学费。后续的生活费,一家人的吃喝,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赚来的。但我已帮不上他们了。 那几年的寒暑假,印象最深的就是夏日的晚上,劳动结束之后,边享受月光边享受烧饼的时光。日子很苦,但大家心情愉快,干劲儿十足,因为明天早上,这些雪白的馍馍就能换回金黄的麦子。如果岁月能够倒流,我还愿意和父母再过一次那样的日子。那时他们四十几岁,有力气,有信心,有希望。现在,他们过上了好日子,当年为儿女受的累,正在得到回报,可是他们老了。他们两个合力也蒸不动一锅馍馍了。 在我之前,我们村的男孩子,都是读到初中毕业;女孩子,很多小学都未毕业。但是,艰难如我家,在别人认为不可能的情况下,在我同龄的女孩子十几岁就开始打工挣钱的情况下,父母供我读完了初中、高中、大学。没说的,用我寸草心,来报父母恩。 此后多年,我还做这样的梦:梦见父亲半夜从外面归来,连夜蒸了一锅馍馍,天刚亮就抱着一大篓出去卖,没有车子,还下着大雨。我在梦里百感交集,父亲这受的什么罪啊!一个人怎么能吃得下这样的苦啊! 吃馍的历史已经三十几年,馍馍还是那个馍馍,却又不是那个馍馍了。 最初很多年,麦子变成馍要经过很多流程:首先是清洗,把小麦倒在一个长形的笸箩里,用湿毛巾反复搅动。然后磨面,机器轰隆,微尘飞舞,一个口出面,一个口出麦麸。最后蒸馍。蒸馍本身又是一套流程,这是每个农家妇女的基本技能,只是我一直在外求学,不曾学会。 后来,人们觉得磨面太费事,改为换面。拉着自家的小麦,直接去面粉厂,按一定比例换成面粉。当然省事多了,不过从此吃的就不是自家的小麦了。 再后来,人们把小麦卖掉,买面粉——反正价格换算下来也差不多。家家囤里不再存粮,小麦成为纯粹的商品。 而现在,人们面粉也不买了,馍馍也不蒸了——小麦卖掉,直接买馍馍吃。有些小麦甚至在地头就卖掉了。邻村一家馍馍房,已经实现机械化生产,每天要蒸一两千斤馍馍,供应方圆十几个村子。除了一些老年人舍不得丢掉旧手艺,年轻人都已习惯买馍了。买馍并不贵,前些年一块五一斤,现在也不过一块八一斤。蒸一锅馍要费半天时间。打半天工,够吃十天馍了。这个账,都会算。 也许有一天,蒸馍的手艺也会失传。因为蒸馍要用一小块老面发酵才好吃——也就是上次蒸馍剩下的面。大家都不蒸馍了,老面从哪里来?馍馍房都是用发酵粉的。 时代变化的洪流,连一只馍馍都逃不过。人处其中,焉能置身事外? 第九章 割草记 农活种类繁多。有些我不想干,比如施肥,尤其是施氢氨,熏的难受;有些干不了,打农药背不动喷雾器,捉虫子总也分不清叶子和虫子。干得了并且愿意干的活,就所剩不多了。 暑假那样漫长,无边无际。每天早晨,提着小铲子,迎着朝霞,趟着露水,走到地里,开始割草。有位本家嫂子,她家的地与我家相邻。她看我象绣花一样,蹲下去就不起来了,头都不抬一下。到下晌了,她总是招呼我“回家吧,吃过饭再来”。而我总是说“你先走,我再割一会儿”。她对我的耐心和吃苦精神赞不绝口,每次见了我母亲总要提起。母亲当然也很高兴,又告诉别人,最后搞得街坊邻居都知道我能割草了。 庄稼越来越高,高过了人头,成了一片一片青纱帐。天气也很热了,大家都是趁早上凉快干活,中午地里就很少有人了。而我一如既往,吃过早餐,提上铲子就走。母亲常常叮嘱我,干一小会儿就回来,地里没人就不要干了。而我常常忘了时间,偶尔抬头四顾,烈日当空,远近无人,四野寂静,只有虫鸣。 都以为我爱劳动。其实,我只是在逃避。人在割草,脑子却不知跑哪儿去了。那正是人生的苦闷期,各种念头万马奔腾。一向还算开朗的我,突然变的忧郁内向,极度自卑,几乎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上课无法专心,成绩跌进深渊,更添自卑和自闭。现实是那样不如意,没有一件开心事;只有在白日梦里,可以获得片刻自由。割半天草,也许会做一百个白日梦,那就是最大的享受了。 地上的草越割越少,心里的草却越长越旺,再也割不干净了。 我家有一块地,有一年,草都长疯了,秧苗都看不见了。父母并不懒,只是蒸馍卖馍太费时间,地里的活实在干不过来。放假回家的我,决心干掉它。这块地紧靠大路,人来人往,谁走过都要多看两眼。太丢人了。先从路边割起,割了整整一个早上,才割了不到一畦。有两个赶集的人路过,一个人说:这家是种草呢,还是种庄稼。我背向大路,羞的不敢回头,假装没听见。 割了三天,稀稀的秧苗终于露脸。割过的地方清清爽爽,没割过的地方厚如草毯。父母忙完其他活,也来一起割,又割了两天,这块地终于重见天日。 现在,大家都不割草了。除草剂打一遍,寸草不生。但我还是很怀念割草岁月。因为那是有梦想的岁月。虽然那些白日梦,大部分都忘了,没忘的那些,也都没实现。 第十章 拾棉记 读高中之前,我们每年有三个假期:麦假、秋假、寒假。麦假专门收麦,两个星期。秋假有四十几天,收玉米、谷子、花生、大豆、棉花等。 拾棉花的记忆最深刻。因为,每拾一斤棉花,可从父亲那里得到一分钱。一分钱可买一块邓糖——现在没有这种糖了。五分钱可买一个作业本。 拾棉花是个苦活,棉杈扎的满手伤痕。但在农活中这不算最苦的,八九岁的孩子也做得。母亲给我们腰上系一个包袱,我们就在白花花的棉田里拾棉花了。拾满一兜,倒在地头的塑料袋上。我和哥哥当然要分开,回家要过秤的。看着自己这一堆越来越大,很高兴。 傍晚回到家,父亲给我们过秤,每人都有十多斤,有时竟会有二十多斤。说到做到,立刻发钱。哥哥的钱总是不知去向,我的却都攒起来,开学买本子,买铅笔。 每年都种很多棉花,父母整天忙,后来又添了两个妹妹,更忙。我们拾棉花,就把妹妹们放在地头,两个小家伙困了就睡,也不用担心被偷。 棉花攒多了,父亲就拉到县城棉厂卖。一大早就出门,往往要半夜才回到家。半夜里,迷迷糊糊的知道父亲回来了,母亲点亮油灯,和父亲在灯下点钱。点完,包在一个白布口袋里,放在柜子角落里。那是一家人的生计。 棉花并不好卖,要托关系才能得到一个好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价格不同。辛苦一季,谁都希望卖个好价钱,却只能任由验棉员给个等级。我们家没有任何用得上的关系,印象中,再好的棉花也没得过一级;如果被雨淋过,那肯定是三级或级外了。价格很低,只有五六毛钱一斤。不只棉花,所有农产品价格都低的可怜,农村也没人懂“剪刀差”,反正当农民就是受苦的命,自己也认。 我曾经跟父亲卖过一次棉花。应该是六岁,还没上小学。县城是我想象中最大的地方,一直缠着要去,终于获允。天一亮就出发了,父亲拉着胶轮车,车上是几百斤棉花和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到了县城;排了很长的一个队,卖了棉花。从棉厂出来,已是下午过半了。父亲给我买了几个小笼包。我让父亲吃,他说不饿,我就自己吃光了。回到家,已经是晚饭之后了。那一天,我不记得父亲吃过东西。那一年,父亲只有三十一岁,一转眼,我都远远超过这个年龄了。 后来,我们那里棉花越种越少了。棉花太娇气,特别费功夫,价格又一直上不去。但是年年秋天,都有一大批人,远赴xJ拾棉花。原本,我也该是拾棉大军中的一员,在一望无际的棉田里,计算着一天的辛苦和收获。母亲说:“别上学了,回家照看两个妹妹吧。”那时刚上初中,不知道上学上到最后有什么用,未来还是一片混沌,却本能的要抓住这一条路。逼急了,说了这样的话:“我可以回家看妹妹,但是,得给我买课本;等两年后妹妹大了,我再回学校。”这段话把母亲的心彻底给软化了,从此,再不提退学二字。 很多年没拾棉花了。很怀念棉花握在手里的感觉。 第十一章 光棍左柱 光棍左柱, 你在哪住? 俺住bJ大杨树。 你吃啥饭? 俺喝白煮。 叫俺吃不? 俺不俺不。 你媳妇做啥? 纺花织布。 …… 这是故乡的童谣。每当天空中响起那种独特的四个音节,孩子们,在田里劳作的人们,都抬头看。它就是“光棍左柱”。当然,这是小名,大名无人知晓。长大后,看了一些书,我猜应该是布谷鸟,因为它的叫声也可以译为“布谷布谷”。它出现的季节,正是北方的春末夏初,布谷时节。 后来,在很多诗词典故中见到它。它还有很诗意的名字:杜鹃,杜宇。传说望帝杜宇化为此鸟,啼血而死。在游子耳中,它的声音象是“不如归去”,自然引发无限乡愁,故有“杜宇声声不忍闻”。在恋人眼里,它又象一位急嘴子的姑娘,对即将远行的心上人说“行不得也哥哥”!不同的人赋予它不同的名字。最朴实的,莫过于“光棍左柱”。那一定是位农人,低头割麦或弯腰插禾的时候,听到了这种叫声。他心情愉快,虽然胸无点墨,却涌起一股诗意。于是,顺口一编,一首诗就出来了。回到家里,他教给自己的小儿女,因为音节简单,琅琅上口,小儿女一下子就记住了。 这一记,就是千百年。一代一代的孩子,在歌谣中长大。孩子们也不问,“光棍”咋还有媳妇。孩子们也不懂什么是光棍。等到懂了,童年也远了。 久违了家乡的春天。我再也没听到过这种叫声。也许这种鸟儿不仅飞过农村,也飞过城市;飞过北方,也飞过南方。只是我的耳朵里充满了城市的喧闹,再也不能听见它的鸣叫。 第十二章 安排四季.怀念北方 南宁也有秋天。只不过多加一件衣服,感受不到北国之秋的肃杀。秋花惨淡秋草黄,霜打落叶,一叶落而知天下秋,那才是北国之秋的意境。冷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在那样的秋色里,人很容易伤感,也变得深沉一些。而这亚热带的城市,即使冬天,三角梅也在热烈的开。对于既易伤感又怕寒冷的我来说,南宁是个好地方。但有时,也会怀念北方,那个四季分明的地方。 春天给人惊喜。雪还没化完,风依然冷竣,可是在向阳的地方,小草偷偷露头了。那真是开心时刻,意味着春天已经在路上。此后,每天都会感觉到春的呼吸,春的脚步。那柳树的嫩芽,简直可以让人看呆,不忍转过头去。那无法描绘的美丽,是记忆中最柔最嫩的春色。桃花粉红,梨花洁白,大片的花海把人淹没,加之蜂围蝶绕,此情此景,不酒亦微醺。所有的生命都是新生的——没有一片叶子或花瓣是去年的。而南宁的春天,没有多少鲜明的感觉,不过是花更多一些,深绿的叶子上面又抽出一些浅绿的叶子。感官稍微迟钝些,便会不知不觉过完春天,迎来夏。 夏天,南北方差不多,无非南方的夏天更长一些。对城市人而言,一切全仰仗空调了,白天黑夜的开着。夏天,不过是春天和秋天的过渡而已。 我怀念北国的秋,也害怕它。怀念,是因为每一阵秋风、每一场秋雨、每一片秋叶,都会引起无限遐思,变得多愁善感。常常因此而凝神,动笔,写一些春恨秋悲,先感动了自己,仿佛对人生、对世界的理解更深了一层。害怕的,也正是这多愁善感的时光。谁愿与忧愁为呢?宁愿混沌未开度此一生吧。 北国的冬,除了飘飘扬扬的大雪,别无可怀念之处。我忘不了,从小学一年级一直到高中毕业,那年年造访的冻疮。挨冻的不止我一个,有个小伙伴,手肿的象个发面馍馍。我的是长疮、化脓、溃烂,直至来年春暖花开,才结疤脱落。抹过冻疮药膏,不管用。后来不知哪里听来的偏方,说麻雀脑子涂上可治冻疮。于是有天夜里,父亲去邻居家房檐下掏了麻雀的窝,搞到一只麻雀。可怜了那小生灵,我的冻疮并无任何改善。 小学和初中,教室不生炉子;高一时,教室里曾有个蜂窝煤炉子,安排了值日生,但会生炉子的不多,所以大部分时候是熄火的。穿的也单薄,没有今天的羽绒服保暖衣之类。有一次体育课,摔了一跤,正摔在满是冻疮的手上,顿时血肉模糊。同桌浇水给我冲洗,扭过脸不敢看。所以,一听到豫剧《九品芝麻官》里的唱词“十年寒窗,冷桌子热板凳不是好熬的”,真是感同身受。 冻手、冻脚、冻耳朵,也还罢了。有一年,冻了脸!那一年特别冷,化雪时出去了两次,不得了,每边脸上长了几块冻疮。年后转暖,溃烂结疤,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简直不敢出门了。那是我大学毕业的第一年,从家里回到单位后,同事们都不明白,我脸上发生了什么。后来,伤疤脱落,留下几块黑斑。虽然自己不算漂亮,对这张脸还是挺在乎的。都二十几岁了,却惨遭如此“毁容”,很难过。又过了两年,黑斑变浅了,渐渐不见了。不由得暗自庆幸。 但是,现在黑斑又大摇大摆出场了。原来它只是暂时销声匿迹。年轻时,血气旺,它躲藏;现在,血气渐衰,它现身了。那也没办法。好在,这张脸,在我心中已那么重要了。人生的许多伤痛,也是如此吧。你以为伤痛已走远,你以为自己都忘了。但是,它们总能找到机会,证明自己曾经的存在。 如果我是自由的,我将这样安排自己的四季:整个春天,都在北方度过,从第一根草芽萌发,到最后一朵春花凋谢,全部收到我的眼里。秋天,在秋色最深时,在北方度过十天或半月——太长,怕受不了,会患上神经衰弱。冬天,在下最大一场雪的时候,在北方。其余的时间,都交给南宁好了。 第十三章 积了龟儿 它学名是“蝉”,通俗叫法是知了或积了,这是蜕皮之后的它。蜕皮之前的蝉蛹,我们叫它积了龟儿。这东西能吃,味道不错,一直有人收购。我小时候,二分钱一个,现在,已涨到一块钱一个。油炸蝉蛹是道特色菜。 南宁居然也有蝉鸣。初听到,一阵惊喜,一阵疑惑。那是来自故乡的声音,来自童年的声音,一下子,拉近了南宁和山东的距离。但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影,也从未见蝉蜕。我一直疑疑惑惑,直到今年,无意中看到一只趴在树枝上作蝉鸣声的生物,才解了惑,是它在冒充!它也叫蝉,但很明显,这“这鸭头不是那丫头”,体型小多了。 离家二十来年,年年都要做几次与积了龟儿有关的梦。长则半年,短则数月,它必不约自来。梦境总是这样的:发现了一片林,积了龟儿特别多,一摸一个,再一摸,又一个,梦里那个乐呀;或者,发现一棵树,树上竟然有十几个积了龟儿,我抓呀抓呀抓不完,找容器又找不到,急死了;偶尔,也会梦见,明明看到的是积了龟儿,抓到手却变成屎壳郎或者其他身份不明的硬壳甲虫,吓的赶紧丢掉。它已经深深扎根于脑海深处,即使白天忘了,梦中也会记起。由此想到:梦是另一种醒,有一些白天沉睡的东西,常常在梦中苏醒。 从记事起,年年夏天不可缺少的节目,就是摸积了龟儿。用“摸”字,可谓准确。黑咕隆咚的,可不是要摸么。傍晚,小伙伴们沿着路旁的两排大杨树,一直走到大北地,再折回。这条线路最熟,积了龟儿也多,大家都愿意走。有时也去西地,那里不熟,天又越来越黑,有点害怕。也在村前村后的小树林中寻找。尤其是雨后的黄昏,地面变的松软,是积了龟儿们出土的最佳时机,当然也是我们不容错过的好机会。大家互相喊一声,拿上瓶子,就出发了。大人们顶多嘱咐一句“别掉井里了”,孩子们哪听得进? 那时积了龟儿真多,哥哥晚上从乡中回家,一路就能摸几十个。摸来干什么?吃!最美的吃法是用盐水泡一夜,油炸。黄灿灿一盘,香味扑鼻,比什么肉都好吃。最好吃是脊背上那一小块肉。如果数量太少,不值当炸,就放灶火中烧烧。那时可不懂什么绿色食品、高蛋白,只是天赐的一道美味罢了。 后来,城里人也开始垂涎这道美味,通过村里的小卖部来收。开始是二分钱一个,后来长到五分,一毛,直到现在的一块钱一个。我们摸完知了直奔小卖部,一五一十数清楚,从店主手里接过钱,真是开心。有的刚摸到手时还好好的,卖的时候已经开始蜕皮了,人家不要,就拿回家自己吃。 因为要摸来卖,所以有了充足的理由,问父母要一支手电筒。谁的手电筒最亮,谁当然摸的更多。为了手电筒太暗,为了换电池,也不知跟父母磨了多少嘴皮子。先是我,后来我读了高中,换成了小妹妹。反正我就不记得我家的手电筒亮过,总是发出昏黄的光。小妹妹劲头足,眼睛又尖,总是满载而归。她不爱吃,只爱卖钱。大妹妹不爱摸,却爱吃。那些卖不掉的,回来就进了大妹妹肚子了。放了暑假,我也和小妹妹一起摸过几次。有一次,树身很高处有一只正在蜕皮的,我根本看不到,小妹妹远远就看到了。我跳起来够不着,抱着小妹妹让她够,也够不着。最后找了一根木棍拨拉下来。 积了龟儿呆在树上,静静蜕皮。几个小时后,它以全新的形象出现了。嫩绿嫩黄近乎透明,象玉一样。这种状态顶多持续到太阳出来,翅膀迅速变黑,变硬。它飞起来了。从此餐风饮露,日日高歌来之不易的幸福。真是来之不易啊:在地下蜇伏三四年,一朝破土,还要躲过这么多贪婪的手。 邻村有个聪明人,果园里的所有树木,都在齐胸高的地方缠了一圈胶带。胶带很滑,知了们爬到这里只好驻足。晚上八九点钟,聪明人悠哉游哉,拿着手电筒来了,一棵树一棵树的摘知了,真是手到擒来。片刻功夫,满载而归。光这一项,收入六千元。那时五毛钱一个,那就是一万二千个。只有一个月的出洞期,那么,一个晚上就是四百个……而一般人,从天黑摸到半夜,能摸一百个就不错了。一想到那些遭到灭顶之灾的知了,就觉得不公平。 离别家乡,转眼二十多年了。虽然每年夏天都回家,可总是赶上积了龟儿尾声。即便是尾声,我仍然喜欢每天晚上在附近转转,幸运的话也能摸三五个,当然更多的是空手而归。但见田野里,手电筒此起彼伏。可能还是我视力不好,有的人一晚上照样能摸好几十个。我是照定一棵树,从下往上仔细看;人家是手电筒一晃,几棵树就看完了。 摸不到也没关系。套句时髦的话吧:摸的不是知了,而是一种心情。 第十四章 松树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这是陈毅元帅的一首诗,我们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课本上有。这首诗激起了我对松树的想象和敬仰,天天想着去哪里瞻仰一下松树的丰姿。去哪里呢? 我的家乡没有松树——至少在我的狭小的活动半径内,没见过松树。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去乡里赶集,远远看到邻村的田野里,有一棵绿色植物。那是冬天,四野萧条,一片苍黄。那棵树,就这样浮现了出来。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小伙伴。她也和我一样好奇。我们决定亲自去看一眼,如果有可能,再折一枝带回家,看能不能种活。下午放学后,我俩就出发了。 那棵树离我们村有四五里,当我们远远看到它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候。但我们不敢再靠近了。一定有人守着那棵树。多么珍贵的松树啊。我们靠近一定会挨骂;折一枝,想都不敢想了,说不定要挨打呢。徘徊又徘徊,胆子总也攒不够。天黑了,只好回家。 多年后近距离见到松树,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它不再神秘,却让我意识到,童年的想象力,多么不可思议。 第十五章 菩提与杨树 金花茶公园有许多高大的菩提树。菩提是一种有故事的树,传说释迦牟尼成佛前,即在菩提树下修炼,所以每一颗菩提子,都有佛的模样。关于六祖慧能的传说中,南宗五祖令弟子们各出一偈,大弟子说“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火头僧慧能则说“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因得五祖衣钵。“一花一世界,三藐三菩提”也是佛教中的偈子。我等俗物,不懂佛教奥秘,只觉得菩提树也染了神秘。 其实,菩提树引我遐思的,却是它的叶子,象极了我故乡的杨树叶。杨树高大挺直,是我故乡最常见的绿化树及经济林。许多童年的记忆和它有关:春天里,杨树上落下许多毛毛虫一样的穗子,我们称之为“洋叭狗”,拣来玩耍,同时,杨花飘落,漫天如雪,一团团追逐成球;油菜花开时,我们摇动杨树,捉“老拨虫”喂鸡;夏天,到杨树林中捉积了龟儿;秋天,金黄的杨树叶铺了一地,朴素的泥土路一夜之间变成金光大道,说不出的豪华与奢侈。树叶也是宝贝,家家扫了去,冬天可以生火也可以喂羊。今天扫干净,明天早上又是一地,那些树叶落不完的落啊,装点了整个秋天。冬天来了,杨树褪掉了最后一片叶子,光秃秃的站在那里。这时,枝头上的鸟窝露出来了,令人顿生惊喜。那是乌鸦的窝,还是喜鹊的窝?无从得知。我总想探进鸟窝看看里面的秘密,至今未能如愿,它太高了…… 也许南方的菩提就是北方的杨树。也许释迦牟尼当初就是在杨树下成佛的。这样一想,就觉得故乡并不远,淡淡的乡愁也烟消云散。 第十六章 杨花柳花 柳花杨花 扑头飞柳花,与人添鬓华。又该是,杨花柳花的季节了。杨柳不分家。诗人也未必分得清杨花与柳花吧。同一个季节,漫天如雪,绽放飞舞,谁又会去区分柳花杨花呢? 高中时,每到这个季节,校园里大团大团的杨花柳絮,追逐翻滚。如雪洁白,却比雪更轻盈,往人身上、脸上、衣领和鼻子嘴巴里钻。食堂打饭回来,得捂住饭盒,不然落一层。想必当时并不喜欢这一风景。但是,离开那里,离开故乡,我却无由的开始怀念。大学时还为此写了一首诗,《杨柳绿》,发表在学校的《长澜》诗刊上: “今年的柳 依然在风中招摇 招摇 能否招回你的柔情 也是一个春天 我迷了路 走也走不出你的眼睛 逃也逃不出你的温柔 长长的一梦醒来 只看见 落红满地 漫天的 柳絮飘飞” 一样的柳花杨花,却有完全不同的感慨。黛玉有身世飘零之叹:“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宝钗却有冲天豪情:“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我更喜欢那样朴实而伤感的元曲:扑头飞柳花,与人添鬓华。 杨花柳花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那是深植于心中的,故乡春天的雪。 第十七章 又见蜂花 在超市选洗头膏。平常买的,无非是飘柔、海飞丝等用惯了的牌子。这次,却看到“蜂花”,勾起沉睡已久的一点回忆,果断拿了一瓶。 小时候洗头,用洗衣粉,谁也没听说过洗头膏。我们小孩子,一年也洗不了几次头,洗不洗,用什么洗,没有任何要求——所以大部分女孩子头上都长虱子。长了虱子,捉也捉不净,杀也杀不绝,女孩子总不能剃光头。没办法,只好把后脑勺上的头发全部掏光,只留上面薄薄的一层遮羞。我在四年级的时候就挨过一次这样的发型。 母亲洗头也用洗衣粉,但是她说洗出来很涩,也不柔滑。那时她才三十多岁,扎两根麻花辫,比我现在还年轻得多,生活虽然艰辛粗糙,爱美之心还是蓬勃的。她有土办法,洗头的时候,用过洗衣粉,再用一个鸡蛋清洗一遍。鸡蛋吃都不舍得吃,所以这一行为是有点奢侈的,她也不常用。 就在那样的年代,我家竟然得到了一瓶洗头膏。二爷一家从东北调回了山东曲阜,我家有了在城市的亲戚。虽然路费不易,很少走动,父亲还是偶尔去那里探望。回来的时候,带来一瓶洗头膏,是堂婶送给我母亲的礼物。我还记得那细长的晶莹剔透的瓶子,洗头膏倒在手里柔滑的感觉,以及那一股闻所未闻的清香。我和母亲用的很省,每次都只用一小盖,不过还是用完了。用完也就完了,继续用洗衣粉。但我永远记住了瓶子上的两个字:蜂花。 岁月这把无情刀,大刀阔斧砍去了多少从前的东西!我很高兴,这个牌子没有被岁月淘汰。 第十八章 金莲 小时候,看奶奶解开层层裹脚布,露出一双奇形怪状的小脚:脚背鼓的很高,脚趾却踩在脚底下。我让她穿穿我的鞋,哈,真好笑,空空荡荡的。后来不觉得的好笑了,微微的恶心。毕竟很难看。 那时小脚老太太还不少。现在回想起来,小脚不仅自身难看,连累的走路姿势也难看:一律的外八字o形腿。长大后才知道,在过去几百年甚至近千年的历史上,中国人口的一半,全部是搞成残疾人的。文人雅士歌之颂之、咏之叹之,谓之“三寸金莲”。有些地方甚至还进行比赛,谓之“品莲”。“捧臭脚”一词,不知是不是从此而来?连小脚女人走路的姿势,也成为赞美的对象,形容是“风摆杨柳”“婀娜多姿”。这大概和衣着有关:古时女人穿裙子,遮住了o形腿,看上去可不是有点象风摆杨柳,自然是婀娜多姿。近代女人换上裤装,原形毕露,谁还好意思恭维? 相当变态的一件事,却持续了数百年之久。女人在纲常伦理束缚之下,没有社会地位,只能取悦男人,获得生存机会。男人既然喜欢小脚,大脚姑娘自然难以出嫁,也就找不到长期饭票。而男人的出发点又何在呢?我想,女人裹了小脚,行动不便,很难再独立谋生,更不可能远走高飞,也就更牢牢的依附于男人了。三从四德是精神上的裹脚布,那么,再多一根看得见的裹脚布,更放心了。 奶奶一辈子没出过远门,也不曾下地劳动。其实男人也是傻透了:把女人都整残废,干不得重活,最终负担还不是落在男人身上?一半人不得不养活另一半人,劳苦程度大大增加。 我们穿袜子,一天不换洗便觉难受;那长长的裹脚步,在大伏天,不知其臭如何?***曾形容某些人的文章,“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真是形象之极。有些大会上领导人的发言,也如此状。 至于裹脚所受的罪,不必说,想想也明白了。“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非虚言。不信,穿小一码的鞋子试试。 我望着自己三十九码的大脚,阿弥陀佛!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十一章 变迁 小时候,我们那里以瓦房居多。后来一二十年,瓦房几乎绝迹,都建平顶房。最近几年来,大家忽然意识到瓦房的好处:下雨不会漏水,下雪不用扫房。瓦房渐渐又多了起来。 小时候,家家都有一盘大炕。大炕通着炉子,冬天很暖和。后来,忽然都不睡炕了,流行睡床了。最近十几年,盘炕又开始流行。谁家盘了一个热乎乎的大炕,大家都会知道,老年人尤其羡慕。我们家也跟着潮流,搬进新居时,盘了大炕。冬天,什么时候上炕,都是暖的,一家人围坐炕上,分外温馨。 小时候,村里没人穿裙子。直到我上初中时,裙子才在农村露面。前街有个女孩,穿着当时刚时兴的一字裙,引来议论纷纷——这种裙子短而紧,臀部曲线呼之欲出,对于穿惯了大裤子大褂子的农村人,的确能亮瞎人的眼。后来裙子越来越流行,大姑娘小媳妇都开始穿了。但最近这些年,裙子又几乎绝迹了,取而代之的是弹力紧身裤。穿裙子毕竟干活不方便,而农村女子现在都忙于打工,干的都是体力活,裙子哪儿成呢。 小时候,路上没有车,我可以一直低头走路看书,从家里到小学,能看完十几页的小故事。我常常一个人骑自行车抄小路,穿过密密的青纱帐,去几公里外的中学,不担心有坏人。在学校就上课,回家就干活,不记得有作业,也从没开过家长会。寒暑假是有的,不记得有没有作业,也不记得有没有做。考大学有点像痴人说梦,说起大学生,像在说外星人。 现在,车多了坏人也多了,孩子们从上学第一天到初中毕业都需要家长接送。考大学成了所有人的目标,家长和孩子们都很拼也很累,再拼也拼不过城里人,拼不过也还是在拼命拼。 小时候,父亲是个大力士,装满肥料或小麦的蛇皮袋,他两手一抖就提起来了。父亲像是铁打的,干多少活没有喊过累。父亲爱喝酒,总是用牙齿开瓶盖。 现在,父亲力气越来越小,看见力气活就犯怵。眼也花了,耳朵也不大好使了。仍然爱喝酒,却不能用牙齿开瓶盖了。 小时候,母亲健步如飞,很少停下来或坐下来,忙完地里忙家里。母亲很会做吃的,简单的饭菜总是有滋有味。现在,母亲的腿成了她的累赘,不小心摔一跤骨头就断了。现在,母亲偶尔还会做些好吃的,但她自己,吃什么都不香了。 小时候,我渴望长大。这个愿望实现了。 现在,我想变回去。这个,实现不了了。 window.fk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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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吃包住。这是民工可以接受的底线。水煮菜,大窝棚。父亲曾描述做菜过程:一大捆豆角或者什么菜,不洗也不切,甚至都不解捆,放在大锅里煮。煮熟捞出,切几刀,洒上几勺盐浇上几滴油,每人一勺。天天如此,月月如此。那菜,只好闭上眼睛吃,不然就会看到大青虫,整条的或者切断的。牙碜不必说了。 父亲终于熬不住了。每天十多个小时的重体力活,毒日头下晒着,本已疲累难支,加之吃不下饭,于是开始上火,满嘴起泡,拉肚子几乎要虚脱。条件好一点儿的,去附近的小卖部买点咸菜、花生米等下饭。父亲和几个工人,一起去向工头预支一点工钱——民工的工钱,一向是年底结算的,不知谁定的规矩。几经讨价还价,每人拿到了五十元钱,总算可以隔三差五小小的改善一下生活。 窝棚名符其实,水泥地上一溜被窝。汗臭脚臭加上被子的馊臭,是所有窝棚统一的味道。没有电视也无娱乐,各自想办法打发睡前的闲暇。年轻的打纸牌喝点酒,他们不象老年人那么节省。有时吵吵架。父亲这一帮则聊聊天抽抽烟,谈谈古今,交流各自今年来年的计划。父亲爱看小说,一本破旧不堪的小说能让他开心好几天。但他开始眼花了,昏暗的灯光下看书总是很累。 父亲有个电动剔须刀,我买给他的。那可算奢侈品,每天早上大家轮流用,父亲因此而得到极大的满足。 他从不打电话。村里只有一部电话,离得还很远。只要没有噩耗传来,那就证明一切都好。秋收他们回来,放倒庄稼种上小麦,又走了。年关将近,他们又回来了,这回背着行李卷。 这之后是焦急的等待,等工钱。工头早就说了,到年就给,一分也少不了。但他们仍惴惴不安。互相串门,第一个话题就是关于工钱,交流各自所得到的小道消息。有的说腊月二十八,有的说腊月二十六就能拿到。每一个消息,都令人兴奋又不安。该拿多少钱,每个人都清清楚楚。有多少天该拿十五块,有多少天是加班该拿二十块,一笔一笔都刻在脑子里呢。 好在工头所在的村子不远,每天总有人熬不住,上门催讨。回答千篇一律又千变万化:快了;马上到了;正在算帐……直到年三十也没拿到钱。这个年就有些灰暗。甚至有几个说:“敢坑我们,过了年去揍他一顿!” 正月初三,传来消息:可以领工钱了。消息比长了翅膀还快,父亲饭都不吃了,和几个邻居蹬上车子就走。母亲则停止做饭,翘首以待。一顿饭的功夫,父亲回来了,拿着犹带体温的七百多元钱。母亲笑得那么舒心,而父亲兴奋的说:“今年再去干一年!” “今年”去哪里呢?有两个地方可以选择:一是去年的工地,另一个bJ的。母亲希望父亲还去老地方,去年的钱一分钱都没欠,比较保险。但父亲打定主意要去bJ。他说:“这十多年了我常常做梦,一梦就梦见天安门。我得去了,不然这个梦让我一辈子不安生。”父亲骨子里有点浪漫,虽然最乏浪漫的资本。打工挣钱,顺便逛天安门,一举两得。他又出发了,一被一褥,单程路费。 但父亲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至少落空了一半。他看到了梦绕魂牵的天安门,但没挣到一分钱。下车后,竟然没人接他们。bJ那么大,他们不敢乱走。好不容易摸到工地,住在未竣工的地下室里。工头还没找到活。第三天,他们连馒头都吃不起了!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居然没有饿死。后来有了点儿活,馒头有的吃了,钱仍然没有。 没有钱,却有了足够的时间。父亲要去看天安门了!叫了两个伙伴,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没钱坐车,全靠步行。好在父亲会看地图,他找到最近的路线,估计只有十来里路。但两个年轻人走到半路受不了了,直打退堂鼓。父亲给他们打气,自己反正绝不往回走。不知走了多久,终于来到他心中的圣地,天安门。看到了电视里睡梦里常见的天安门,看到了***的画像。无从想象父亲的激动! 父亲本来还下决心要逛逛故宫的。这回他不心疼钱了。但是,三个人的钱凑到一起,不够一张门票!回到工地,三个人脚上都起了泡。但父亲很开心,有多少人一辈子没见过天安门啊。 bJ待了两个月,这是唯一一次壮举。故宫、长城、颐和园、圆明园,哪儿都没去。他们不怕没钱,身无分文是家常便饭有几十块钱便是奢侈。他们也不怕把脚走大。他们怕的是城管。民工很容易辨认,衣着、表情、姿势,几乎把“民工”两个字写在脸上。他们在街上,远不如一般市民那样悠闲自在,眼睛得四面八方都留意。被城管抓住,押到昌平筛砂子,家里拿八百元钱赎人。他们来建设首都,首都却把他们当盲流。上哪儿说理去? 父亲有一套很整洁的衣服:墨绿色的茄克,新裤子。在家里,他一穿,我们就取笑他象个城里的退休老头,后来干脆称他“退休老头”。穿上这身行头,走路再从容一点,简直可以鱼目混珠了。他还有诀窍,比如看见城管来了,就沿着小河走,那些人一般不会注意的。但有一次,他还是心虚了。看见城管走过来,从容也装不像了,转身就跑。一不小心,撞在一根栏杆上。百米冲刺的速度,当胸撞上!当时两眼一黑,差点趴下。好在有惊无险,那城管盯的是别人。父亲绘声绘色,象在讲一段传奇。 日子流水一样。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每天都怀着希望,希望一觉醒来有很多活等着他们去干。吃苦没关系,最怕没苦吃。 也有开心时刻,就是傍晚。坐在街边,看扭秧歌、敲锣鼓、跳老年迪斯科,忘记了他们是三等公民,并且不名一文。高楼宽街,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精彩啊!虽然这精彩不属于他们,但他们有权利饱一饱眼福。 两个月后,麦收了,父亲他们打道回府。带着一肚子的新闻和空空的两手。 这年的冬天,父亲又去了从前的施工队,修公路。 父亲五十三岁那年,退出了民工队伍。他的年龄,在工地已不受欢迎。他有些遗憾。后来又在村子的盖房班干了四五年,那里都是同龄人。 最早的一代农民工,就这样走下了舞台。 第二十三章 父亲的帐本 父亲曾有个帐本,专门记录债务往来。事实上,全是我欠人,没有人欠我。 二零零六年,债务已全部还完,我问父亲讨要帐本,父亲说,烧了。父亲就这脾气,一把火就烧掉,仿佛也烧掉了那些艰难岁月。 帐本出现于我读高中后半段,一九九三年左右。之前也经常借钱,但数目不大,麦收或秋收后赶紧还掉了,没有陈年老帐。从高中后半段,直到我大学毕业,家里发生很多事。先是小妹妹超生罚款。其实她小时候已经罚过一次了,不知怎么都七八岁了又翻旧帐,罚了个二茬,数目还挺大,有四千多。我们家一年的收入都没这么多。然后是哥哥结婚。娶个媳妇真是千难万难,甚至结婚当天,女方要一千元压轿钱,没这个钱不出门。没把人给愁死,东拼西凑算熬过去了。最后,做生意赔钱——本指望借此摆脱困境,怎奈父亲心眼儿不够使,上当受骗,致使债务翻倍,雪上加霜。 就这样,欠债越来越多,父亲怕记错,帐本应运而生。一页、两页、三页……内容越来越充实。本村的写名字,都是朋友和邻居。外村的写村名,如南田平、北田平、南王段、马王段、八里庄、王村……都是亲戚,姑、舅、姨、表哥、表姐、表叔,都有。名字和村名后面是欠帐数额,有一千、五百的,大多是三百、二百。最大一笔欠债是舅舅的:父亲做生意从他那里借的钱,血本无归后,一下子欠下七八千元。因久久不能归还,舅舅是信贷员,他主张把钱转成贷款,这让本就不太和谐的亲戚关系降至冰点,至亲几成陌路。 有的欠债上面划了横线,表示已还清。我们那里把还债叫做还窟窿。年年还旧债,年年欠新债,可是,欠债速度超过了还债速度,窟窿越来越大了。家里进的钱——卖粮食的,卖小猪的,卖耙子的,拿到钱当天父亲就会去还债。年底还钱,甚至连肉钱都不留。有一年,都腊月二十九了,家里还没买一两肉。前邻的汝湘叔看不过去了,他家杀猪,当天晚上送来一块猪板油,算是有了过年的油腥味儿。雪中送炭,永难忘怀。 远近亲戚左邻右舍,能张嘴的都借遍了,倒从没有人上门催债。都知道我们不会赖帐。即使跟舅舅家翻脸了,每年年底我们也还他一点钱,少则几百多则千元。先还那些三百二百的,能还一家是一家。在农村,脸皮还是重要的,谁也不愿意赖帐,上辱祖宗下累后人。只要人活着,债就不会死。 母亲说:“整天头上像压着座山,不想跟人说话,也说不起硬气话了。欠人家的钱老是还不上,人家不提咱都很难过了,如果人家有意无意的提提,甚至摆个脸子,那心里就像刀割一样。”我暗下决心,不吃不喝也要还窟窿。 大学毕业,收入微薄,每月的工资只有四百七十一块。我只留饭钱,其余全部攒起来,攒够五百就寄回家。有一次,离发工资还有一个星期,手里只剩五十块,够吃饭,却没想到会生病。问同事借钱,同事责怪我不该这么苛待自己。到了第二年,邻居德望爷已经啧啧称叹了:“看人家黎明,才毕业两年,给家里拿了八千了。不赖,真不赖,这孩子有良心。” 家里的窟窿还剩小半拉,我却不能再等了,决定考研。大妹妹刚刚初中毕业,接过接力棒,继续还窟窿。她进服装厂打工了。那可是血汗工厂,第一年学徒期,月工资只有二百元。年底她居然攒了一千元!和她同时进厂的小姑娘,几乎不相信她可以攒那么多钱——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除了吃饭,什么钱都不花。待我研究生毕业时,除了欠舅舅一点说不清的利息,其余的余部还完了。帐本,也就被父亲付之一炬了。 很多年来,我都想念那个帐本。一笔笔债务,也是一片片回忆。人生,不就是由这些酸甜苦辣的回忆组成吗? 我也时常怀念那同甘共苦的岁月。一起走过苦日子的人,感情总是格外深。这就是生活深情之处吧,它让你吃苦,是为了让你更懂得甜。 第二十四章 建房记 父亲年轻的时候,曾经接连建了两座房:一座四间,我们住;一座三间,先是给老爷爷住,后来又给奶奶住,并堆放一些杂物。三十多岁的年纪,完全凭自己的本事建这样两座房,在农村算得上壮举了。怎么住都是绰绰有余。 到我大学毕业,这两座房都和父亲没关系了:前院三间,早在我高中时就拆了,只剩几垛旧砖;后院四间给了哥哥——农村的老规矩,好房新房都是给儿子的。而父亲,用前面那几垛旧砖,又垒了三间小房,和母亲及两个妹妹住在里面。 这三间房,全部是用旧砖盖的,又低又小又潮湿!债台高筑泥足深陷的父亲,没有能力再添砖加瓦了。说是三间,其实也就两间:里面一小间,放一张大床,堆放杂物;外面一大间,涵盖了所有的用途:父母的卧室,客厅,厨房,秋天剥棉桃冬天编耙子的工作间……平时还好,只有他们两人,一到假期,妹妹们都回家了,我有时候也回家探亲,就显得拥挤了。妹妹们从小姑娘长成大姑娘,房子也就越来越显小了。 一到春节,三四个表哥一起拜年,这房子简直装不下了。表哥们和父亲围坐在小饭桌旁边,母亲在一旁煎炒烹炸,我在一边帮忙,转个身都要碰到人。若多炒几个菜,小饭桌就放不下了。院子也小的可怜,不要说喂猪养羊,养个鸡都没地方。亲戚朋友虽然都不说什么,但是眼睛在叹息:这过的啥日子啊! 我对母亲说:“等还完窟窿(注:债务),再攒了钱,我要先给你们建房子。我自己不买房也要给你们建。坚决,一定。”母亲合计了一下,建一座四间的房子需要两万多块钱。而我大学毕业还不久,家里的债务还有一大截呢。但母亲仍然很高兴,为我这个美丽的梦想。有梦想总是好的。 转眼五六年过去了,我研究生毕业了。家里的债务,读研之前我还了一大半,读研期间,父亲和大妹妹又还了一部分,基本还清了。我给父亲打电话,重提建房之事。我说:“你先算一下,用尽你最大的能力,至少还需要我提供多少钱。要建就建五间。”父亲进行了精确的计算——他当时正在村里的盖房班干活,各种材料人工价格都很清楚。最后给出一个数字:三万。如果我能出三万,他把粮食卖掉,再加上妹妹当年打工的钱,房子就能建起来。我说:“你去农行办个银行卡。明天,我把钱打过去。马上建房!” 我并没发财。单位许诺安家费两万元,但第一年只发一万,要到年底才发;第二年底再发一万。但是,我心里有底了。我跟老公摊牌:“我要给家里建房子,至少要出三万。你可以先帮我出。你不帮也没关系,有这两万,我再省吃俭用一年,也能建房子。只是时间推迟一点而已。”他知道我是认真的,也知道我说的出做的到。倒也爽快,二话没说,第二天,转过去三万块。 父亲立刻着手买砖买料,请人工,不过二十来天,房子建好了。方方正正五大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院子。这原是我家一块六七分地的自留地,自然非常宽绰。建房的过程我无缘参与,但是母亲事无巨细都跟我说:父亲收到三万块钱多么吃惊,不敢一个人取钱,让二姑父陪着去,取回来又东藏xZ,放哪儿都觉得不安全;当砖厂送来第一车砖,乡邻们是多么惊讶,父亲五十多岁的人了,刚刚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转眼之间要建房了;父亲的心劲儿有多大,房子主体建完之后,其他所有的工作都是他独自完成的,省了很多人工费,他一天到晚又累又开心…… 对我来说,不过是了却一个心愿,但房子带给父母的幸福和满足感,却远远超过预料。他们彻底摆脱了精神上的压抑,从自卑变成自豪,从人见人怜,变成别人羡慕的对象。从此,他们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就是:知足。他们的幸福不仅在于有了宽敞明亮的五间房子,更因为,这房子是女儿给建的。建房子不新鲜,可是女儿给建房子,新鲜。而我,看到自己小小的付出,竟然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如此大的改观,也深感值得。三万块在城市,只够买个大号厕所吧。 他们在新居住了八年之后,我才终于在城市有了自己的窝。我深感自己做了一个多么英明的决定。父亲曾说,能在新房子里住十年,死也值了,而今已经住了快二十年。我希望,他们至少再住二十年。 第二十五章 母亲的鸡鸭,父亲的羊 有一年,母亲养了三只鸭子,每天都拾两三个鸭蛋,她腌了七十个。这些她们自己吃,怕腌的太久太咸,过一个多月再腌我们暑假吃的,到时候又够一罐子了。儿子在电话这边喊:“姥姥,你一定要腌出油来哦。”母亲在那这哈哈大笑:“放心吧,一定腌出油。南宁太远了,不然姥姥现在就去给你送一罐子。”母亲还养了七只母鸡,有六只在下蛋。有的勤快,每天一个;有的懒些,两三天一个。吃是吃不完,多她就放冰箱,等我们回去吃。唯一让父亲心疼的是,这些鸡鸭,还有他的小羊,二十天就要吃掉一袋麦子。可是,鸡鸭不吃不下蛋,小羊不吃不长膘,这账,算不得,也就不去算了。 这就是年老之后的母亲:把最好的东西攒下,盼儿女们回家。而那些有关的回忆,也象勤快的鸡在下蛋一样,一个一个浮上脑海。 和农村里每个家庭主妇一样,母亲年年买十几二十个小鸡崽。但是,到下蛋的时候,也许只剩三五只,顶多七八只。狗咬了,猫叼了,黄鼠狼拉走了,不小心踩死了或轧死了,都很平常。一窝小鸡,就算平平安安的长到大,马上就要下蛋了,可是,来一场鸡瘟,只要三五天就可能全军覆没。所以,能否养成,全凭运气。 小鸡养在笼子里,防的是黄鼠狼。小鸡会飞了,就不用笼子了,晚上它们自己上树休息。北方有很多高大的树木,槐树、榆树、杨树,鸡们就栖息在树杈上。个别淘气的,甚至栖到树尖上——多半是公鸡。公鸡是道菜,留着我们回家吃。要吃这公鸡,可真不容易!白天,用粮食引到屋子里,关门抓鸡,鸡自然不甘束手就擒,最后一片狼藉;晚上,用棍子把它挑下来,两三个人围追堵截。鸡虽然是夜盲症患者,但求生欲惊人,四处乱飞,并不是每次都能抓到。 我家养过一只非常聪明的公鸡:白天无论怎么引诱,就是不上当,对每个人都保持着足够的警惕,而且能够轻易飞上高高的墙头,令人望鸡兴叹;晚上呢,栖在最高枝,多长的棍子都够不着。几次抓它不着,反而抓住了另一只,也罢,就吃它吧,虽然瘦小了一些。这只公鸡多活了一年,越来越神气,简直成了精。第二年,还是请走街串巷买鸡的,用专门的工具,才抓住。 每个养鸡的女人,都希望自己挑中的都是母鸡。但是,一只公鸡都没有,也不完美。首先,别家的公鸡会来,非常放肆的跳过院墙,来抢母鸡们的粮食。人撵它飞走,人离它又来。也没功夫老看着它们。如果有一只公鸡,那就不一样了:这只公鸡自动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别家的公鸡不来便罢,来了就是一场好斗,不到头破血流不罢休。如此,自家母鸡可以安安生生进食,女主人也省心了。其次,没有公鸡,母鸡下出来的都是白蛋,将来孵不出小鸡。怎么判断白蛋呢?方法很简单:正午时,将鸡蛋对准阳光看,中间有个黑点的,是受过精的,否则即为白蛋。吃起来一样,用来孵小鸡,可就是天壤之别了:前者孕育新生命,后者只能出“坏蛋”。 孵小鸡也不容易呢。除了鸡蛋的选择,母鸡也同样重要:必须是死心塌地要当妈妈的那种。二十一天,一动不动,打都打不走的那种。有一年,母亲选的鸡婆子,孵到中途突然罢工了。把它摁进去,硬逼它孵,它会挣扎,把鸡蛋都踩碎。母亲急坏了,赶紧去邻居家找新的鸡婆子。晚了:那一窝鸡蛋受了凉(里面应该是孵化到一半的小鸡),全部坏掉。费心费力,还损失一批鸡蛋,自那之后母亲就不再自家孵了。 农村的鸡很自由,院子,街道,甚至田里,到处逛。逛够了别忘下蛋就行。吃的,除了粮食,还可能有昆虫、青草、叶子。所以,每只鸡都有自己的特点,这特点不仅反映在外形上——有的肥硕,有的秀气,有的黄羽毛,有的红羽毛,更反映在它们下的蛋上——有的又大又圆,有的又小又尖,有的一头尖一头圆……哪只鸡下哪种蛋,女主人都是如指掌。不象养鸡场:一千只鸡只有一个模样,一千只鸡蛋也是一个模样。 搬进新居后,院子扩大了数倍。于是,用一堵花墙一分为二:一半是人的世界,一半是鸡、鸭、羊的世界。鸡窝当然也垒在这里。有段时间,一向很勤快的一只母鸡忽然不下蛋了,母亲以为它歇窝了——每只母鸡都是下蛋半年休息半年,比人轻松多了。过了段时间,母亲去拿柴,在柴垛根发现了一窝鸡蛋,足有十几个。原来,那只母鸡厌倦一成不变的鸡窝了,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偷偷把蛋下到这里来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不止一次:有时,父亲打扫羊圈周围的柴草,不小心也会抖出一窝鸡蛋。我就亲眼见过一次,真是意外的开心。有时,除了鸡蛋,还有蛋壳,估计是便宜了哪只老鼠或者蛇了。 鸡们太让人操心,小的时候怕夭折,大了又怕传鸡瘟;鸭子,可就好养多了。鸭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足有两三个鸡蛋那么大。鸭子下蛋不用窝:它们下蛋在晚上,想在哪里下就在哪里下。所以,早上出门,扫院子,都要小心,不要一脚踩在鸭蛋上。想想,早上一起床,院子里滚着好几个鸭蛋,那感觉挺逗的。不过,鸭子们就是个脏,满院子铲不完的鸭屎。所以,白天一般不放它们过来,就让它们在自己的院子里混吧。我们那里,形容一个人不收拾家务:屋子乱的跟鸡窝一样;或者,脏的跟鸭子圈一样。 鸡鸭是母亲日常生活的寄托,那么,羊就是父亲的生活重心了。刚养羊时,父亲豪情万丈,梦想着发羊财:不用几年,一只羊就会变成一群羊。但是养羊太难了:羊不吃饲料,要每天带它们出去吃青草,冬天就吃干树叶和玉米面,每天也要带出去遛:小羊很难成活,尤其是冬天,比伺候刚出生的婴儿还要经心,母羊奶水不足,要买奶粉来喂:青草有一点污染,羊就会生病,一生病就很难治好:羊还经常缺钙,一缺钙就站不起来了,又要补钙片……我安慰父亲:就当锻炼身体了,每天那么多放羊的一起,多热闹啊。事实的确如此,放羊让父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集体,不然,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多无聊啊。人老了,子女又都不在身边,不给自己找点事,我们也不放心。 公鸡喔喔啼着,母鸡咯咯叫着,鸭子嘎嘎喊着,老羊和小羊,咩咩的唤着。虽然家里只剩两位老人,也是一派生机盎然。鸡鸭长大了,开始下蛋;小羊长大了,就要生羔。除了庄稼,这就是他们一年四季的事业。所以,每当我要求他们锁上家门,来南宁住一段时间,他们有个共同的理由,那就是“丢不下这个家”。有什么丢不下的,房子谁也搬不走,家里又没有金银财宝。其实,我知道,他们丢不下的,是这些活物。 如今,父亲早就放弃了他的羊财梦。养了七八年,父亲的羊,最多时也不过三四只。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只好承担大部分家务,就顾不上羊了。鸭子也好几年不养了。只有鸡,倒没断过,但是自从母亲摔断了腿,喂鸡也是父亲的事了。如果有一天,连鸡也喂不动了,偌大个院子更无生气了。不想也罢。 第二十六章 土地情缘 前年,有人想承包我们的地种大蒜,父亲拿不定主意,吃不下睡不着。 人家要包的是一大片地,十几家连在一起的。我家那块最大,有三四亩,别的大多是一两亩。同意承包的占大多数,犹豫不决的只有两三家。这十几亩必须整体承包,除了管理上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如果中间有一块地种别的作物,打了除草剂,紧挨着的大蒜长势就会受影响。 父亲真心不想包出去。因为家里只有这一块地,包出去,就彻底没地可种了。春耕夏播,秋收冬藏,假如从此都和他没关系了,想想都觉得凄凉。当然,也算经济帐。一亩地每年承包费一千元,河水钱和集资费还得自己出。原来一年种两茬,冬小麦和夏玉米,现在不种小麦了,小麦补贴当然也不能领了,又损失四五百块。还有,喝粥,喂鸡,都得花钱买玉米。里外一算,当然是自己种地划算。 既然如此,为什么人还想包出去呢?想包出去的都是年轻人或中年人。没有土地的牵绊,就可以安心打工。打工当然比种地更划算。只有父亲这样的,打工没人要了,也真的打不动了,才会加倍的珍惜土地。那是他们的希望和寄托。心情不好了,和母亲吵架了,地里转一圈就忘了;庄稼出苗了,拨节了,抽穗了,就像孩子成长一样喜人;小麦进囤了,眼看着囤满了,金黄的玉米装进蛇皮袋,摞起来是一道玉米墙,让人甜蜜又踏实。 不少人上门游说:“包给人家,跟自己种也差不多少钱,多省心。你们老了,儿女也孝顺,不会享享清福吗?再说,包给人家又不是送给人家,三五年之后不就又回来了,还可以继续种啊。”父亲虽然极不情愿,但是,执意不肯倒像是故意为难别人。父亲一向与人为善,抹不下这个面子。 我给父亲分析:“如果你一直不间断的种地,也许还可以种好几年;但是,一旦包给别人,哪怕只包两年,再要回来你也种不动了。所以,这次包地,就相当于和你的地永别了。别管别人怎么说,谁的土地谁做主。你就坚持自己的心愿就好了。” 我的话大概给父亲吃下定心丸,他终于决定,不管别人怎么说,坚决不租。他说:“先自己种几年,种不动了也可以雇人再种几年,反正现在播种收割都机械化了,操操心就行。到实在动不了,再说。”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女儿不孝,为什么不趁机让老人摆脱沉重的体力劳动呢?虽然耕种和收割都已机械化,地里还是有很多体力活,间苗、除草、打药、施肥、浇水,等等。最累的是浇水,每浇一次父亲都要歇好几天才能缓过来。年轻人都未必吃得了这个苦。 其实是我太了解父亲了。他在土地上摸爬滚打了一辈子,最怕的就是不能干活了。馒头蒸不动了,工也打不动了,羊也喂不动了,再不种点儿地,那不是混吃等死吗?活着还有啥劲儿?所以,我知道,留下土地,就是留下生活的动力。 后来有一天,父亲去地里看麦苗,看苗出齐了没,要不要补苗。邻居婶子打趣他:“有自己的地就是好吧,想看了跑自己地里看。没有地,你总不能跑别人地里看去吧?”父亲笑着,默认了。 父亲七十出头了,还算硬朗,但也经常这疼那疼,都是年轻时出大力落下的毛病。这两年风调雨顺,收成不错。尤其今年,小麦的收成破了纪录,种麦几十年没有过这么高的产量。麦子换成钞票,父亲喜的合不拢嘴,也不提那些苦啦累啦。他一定要种到种不动为止。我希望是很多很多年。 第二十七章 父亲的旅游 父亲最自豪的是,他虽然只是个老农民,却去过bJ、上海、南宁,逛过故宫、颐和园、世博园,见过大海,坐过飞机。他常说:“这回死也不冤了。” 二零零五年,我研究生即将毕业,死乞百赖带父母逛了趟bJ。我说:“我将来在南宁工作,再回bJ的机会很少,也不可能专门带你们来逛bJ。你们不来bJ,我就不回家。”到现在提起那次游玩,他们还说:“去bJ的路上,觉得到处都好看;从bJ回来的时候,同样的风景,却觉得到处都破破烂烂。看了故宫和颐和园,其他地方就没看头了。”咳,不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嘛。 最让我感到欣慰的,还是带父亲来南宁旅游。十年前他虽来过两次,但因种种原因都没出去玩。十年来,请他来南宁,老是找各种理由推辞,其实是心疼路费。二零一九年,终于被我说动了:“年龄越大走路越困难,现在不去将来更去不了。再说,70岁以上就不准坐飞机了,你不想体验一下坐飞机的感觉吗?不出远门怎么坐飞机呢?”最后一个理由打动了他,我也才从母亲口中得知,父亲其实是很向往坐飞机的。 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动物园,北海,自助餐……十天的时间,我想尽量带他多去一些地方。这些地方,对我来说是寻常,对他来说却都是第一次。每到一个地方,他都很开心。尤其是坐飞机,特意给他选了个靠窗的位置,他说,两个小时的时间,他一直盯着窗外,看那一朵一朵的云彩,不舍得收回目光。 2020年开始闹新冠疫情,2021年母亲腿摔断了,父亲日日照护,出远门几乎是不可能了。孝顺要趁早,这话假不了。 什么时候,还能带父亲一起旅游呢? 第二十八章 一部手机的小故事 母亲在村头捡了一部手机。不久,手机响了。母亲和父亲一直使用老人手机,不知该如何接听这种触屏的智能机,只能任由它响了几声,断了。 父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很怕那手机再响起来.他埋怨母亲,捡那玩意儿干啥,给自己添麻烦。手机不是手机,倒成了定时炸弹。母亲不满:“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在家放一会儿半会儿会怎样?值得吓成这样?打听一下谁丢的,还给人家不完了?” 父亲拿上手机出了门,向别人请教。有个邻居会鼓捣手机,帮他翻出了通讯录,果然,出现了一个同村人的名字。打过电话去,问人家是不是丢了手机。那人很快来到我家,说他没丢手机,这手机很可能是某某某的。母亲把手机送到某某某家,果然是他丢的。母亲问:“怎么没听见你在喇叭上喊呢?如果听见喊,我们就知道是你丢的,早就送过来了。”他女人说:“本来是想在喇叭上喊的.村长说,别喊了,喊也白喊,都喊过三个手机了,一个也没喊回来。”当天晚上,那家女人提了一箱方便面来感谢母亲,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母亲执意不收,人家执意放下,也就收下了。 母亲非常开心,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捡到东西还给别人,对于我周围的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位同事在旅游景点拣到过苹果手机,想方设法归还给失主才继续旅游;还有位同事在教学楼拣到过八千元现金,也是想方设法还给了失主。但是对于我们那里的农村人,母亲的行为却与众不同。我就知道好几起,捡到手机据为己有,无论失主怎样疯狂来电话,一概不理,或者直接扔掉电话卡;有些失主找上门来,甚至还有人为此打过架。主动还给别人的,几乎没听说过。 是农民素质低吗?部分是,但不全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穷。虽然目前吃穿不愁了,但他们依然是社会的最底层,是一切索取、剥夺、不公的重点对象。终其一生,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机会享受任何社会福利,或者说,沾这个社会的便宜。突然拣到一部手机,无异于中了头彩,欣喜异常,收为己有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却不敢也不忍站在道德高地上谴责他们。 我没跟母亲讲“仓廪实则知礼节”这样的大道理,只不过表示了我的肯定。母亲如果还是那个穷到骨头里的母亲,我相信,她没有心情做好人好事。 第二十九章 母亲打工记 母亲年轻的时候,不兴打工;等到遍地都可以打工的时候,她也老了。更要命的是,她身体一向不很结实,五十多岁腿就不行了,只能做做家务,农忙时稍微照顾一下庄稼,力气活是不行了。看到年轻人打工挣钱,她不眼红;但是看到那些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老人,我那些婶子和老嫂子,可以打零工挣钱,她眼红了。农村的零工需求量是很大的。青壮年都去城市了,农活就只有这些中老年妇女来顶上。所以,只要身体健康,不怕吃苦,六十岁上下的人也都在打工。她们锄草、施肥、摘西瓜、摘水果,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一天挣三四十,多的能挣七八十。 眼红又怎么样?这可都是凭力气的。她眼红别人,别人还眼红她呢,说她:“你多好,啥活也不用干,到时候闺女就打钱过来了,家里种着摇钱树哩,哪象我们出一身臭汗挣一点点钱。”别人这样说的时候,母亲很自豪;但是我每次打钱给她,打一千块还没什么,如果一下子打两千或更多,她就有点难受了。她总觉得我们生活也不容易,也知道我一向俭省,所以总是说不要再打钱了,家里不缺钱。她不知道,打钱给她,是我缓解思乡病的一种方式。 有一年,母亲居然也打工了。每次通电话,她都报告自己的收获。第一次,挣了一百零五块了。第二次,挣了两百多了。那段时间,她总共挣了三百六十多块。我也替她开心,说:“不错啊,老了老了,可以挣钱了。” 母亲是帮人家摘金银花,摘一斤三块五。一天最多能挣二十几块,十块八块的时候也有。开心与兴奋之情,每次电话都说个不完:“地里很热闹,都是出不了门的老妈妈儿,平时一个人影都见不着,现在一下子聚十几个。大家说说笑笑,心里也不烦了。一个人在家里,进去出来,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人家都打工去了,不打工的也去放羊了,一天到晚闷死了。现在好了,又热闹,又能挣点钱。”摘金银花不需要力气,但要耐心,得多少朵才够一斤啊。母亲腿不好,不能久站,就搬个小马扎坐着摘。摘多摘少都不要紧,反正是论斤算钱,下晌的时候过秤,当场发钱。这也是让她们高兴的地方。她挣到一百元,比我寄给她一千都开心。金银花摘完,她一年一度的打工生涯也就宣告结束,以待来年。 人老了,并不是吃饱喝足有钱花就能满足,人生的价值得不到体现,也会不快乐。打工让母亲认识到自己还是有一点价值的,不是白吃白喝。人老了,还有一个特点,爱小钱不爱大钱。小妹妹有次给她一千块钱,她数也不数就放起来了;小妹妹又给她几十块硬币,把她高兴得!一个晚上数来数去,仿佛那不是钱,而是玩具。 金银花摘了三四年,人家不种了,也就罢了。前两年又帮人家捡蒜,和父亲合作,每天也挣几十,弄得灰头土脸的还挺开心。这种工都打不长,长不过十天半月,短不过三五天。也算生活中的调剂,能让她高兴一阵子。 现在,母亲没办法打工了。她的腿自从摔断,精气神大不如前。但是谁知道呢?现在恢复的差不多了,也许有一天,她又帮人家摘金银花或者捡蒜了呢。真有那一天,真是做儿女的福气。 第三十章 母亲识字记 母亲只读到小学二年纪。她那一代女性,从没进过校门的也大有人在。有一位婶子,人民币上的数字都不认识,只能记上面的人头。母亲强多了,会背九九歌,算帐不用愁。小至买菜,几毛几分钱一斤,再乘以几斤几两,这样的帐母亲都是心算完成。大至卖粮食,上千斤,也是几毛几分钱一斤,母亲心算出来的,和粮贩子计算器算出来的一样。慢是慢点儿,可从不出错。所以,我考上大学那年,教初中的希贤大爷特意跑到我家,说我的数学遗传自母亲。 当然,母亲也认几个字,但估计装不满一箩筐。本来,这些字应该伴随大半辈子的劳作和汗水埋进土里了。其实不然。由于电视的普及,有字幕,母亲连蒙带猜的,竟然又多认了一些字。不过也常常蒙错,比如把“玉树”读成“王村”。有一次,她指着“犹太”两个字,问我是不是读“龙大”。所以,她的认字,永远是以偏概全。她只跟这些偏旁部首熟悉。 母亲平时说的当然都是大白话,没有文采可言。但是,受电视和我们的熏陶,偶尔也会蹦出来一些书面语。比如,有一次她用了“尴尬”这个词,惹的父亲取笑,大字不识几个还“尴尬”呢,当笑柄说给我们姐妹听。母亲倒不怎么生气。她虽不太懂这些词,但都没用错过。父亲也只是初小毕业,五十步笑百步。但父亲的文化程度算不低了,因为他几十年来爱看书,凡是我们带回家的书,只要有字,他都拿来下饭。所以他读书、看报、写信,都不成问题。我曾有一次当着父亲的面,对母亲说:“我要教会你认字,至少能看报纸。看谁还有资格笑话你。”父亲不以为然,说“能的她吧”。母亲没说话,但看的出来,有些向往。 我生老大之前,母亲来到南宁。我没事干,母亲身体也还不太差,于是拾起了识字的旧事。我写一些常用字给她认,无非是“太阳”、“月亮”、“大地”、“天空”、“山东”、“广西”、“玉米”、“大豆”。或者一些简单的句子:“我是中国人”、“今年丰收了,我很高兴”、“我爱bJ天安门”,等等。母亲学的很认真,也很开心。这些字她大都认得,认不准的我就告诉她。但这样的认字只持续了没几天,有事中断了,随后,儿子出生了。儿子比天还大,一切都抛诸脑后了。识字之事,再未提起。 转眼多年。这些年,年年回山东,但一起的时间也不过二十余天。母亲忙着做好吃的,我忙着走亲戚见同学、睡觉、赶集、和孩子们玩耍。母亲偶尔会拿某个字来问我,她的读错字常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笑声。母亲没责怪过我食言,许诺过教她认完小学的字,没办到。而我,再也不好意思提起这回事了。 有时我想,如果拿出对孩子的耐心和精力十分之一对父母,这世界上的父母一定都很幸福。 第三十一章 那些年,在老家过暑假 父母在,自己永远都是故乡的主人。什么时候回去,都是回家。没了父母,再回故乡,就成了客人。无论多么尊贵的客人,都不如主人来的舒适和踏实。 有父母才有故乡,哪怕他们白发苍苍。 (一)赶集 那时老大还小,老二还没影子,母亲的腿病还不算特别严重,每年回家,总要一起赶几次集。父亲开着电动三轮车,带着母亲、我和儿子,有时还有小侄子。最常去的,是离家最近的一个王段集,只有一条街,农闲时,摊位可以排开五六百米,农忙时,也许只有一两百米。吃的用的玩的,全在这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父亲不爱逛,也不爱买东西,他是专职司机兼看车的。车子停在不碍事的地方,他抽着烟,守着车子和孩子们。我和母亲,从东头逛到西头,又从西头逛到东头。都是我掏钱:买肉,买菜,买衣服,买锅碗瓢盆……母亲都嫌贵,为一两块钱也要货比三家,讨价还价。我有时嫌她慢,直接把钱交给卖主,拿东西走人。母亲只好跟上。 卖东西的大都是三里五乡的农民。有些也是女人,和母亲年龄不相上下。看到我帮母亲交钱,便和母亲搭讪,恭维母亲养了这么好的女儿。这一恭维不打紧,母亲的话匣子可就打开了:这个女儿读书多么好,多么肯吃苦,多么能干多么孝顺……我都臊得慌,赶紧走开。母亲只好中断话题,跟着我走。 最初,我掏钱母亲还有些难为情,总说自己带钱了。有时还打开手绢给我看,果然是带了钱的,以证实并不是存心让我掏钱。我开玩笑:“跟我还客气啊。”父亲更是笑她:“你一分钱不用花,把个集搬回家,心里不知多高兴哩,还假客气。大钱都没客气过,这点小钱倒客气了。”平时,父亲的取笑必招致母亲的反唇相讥。但这时的取笑,只引来她一阵呵呵的笑声。是被人猜中了心里话的开心。我也很开心,帮着父亲一起打趣她。我说,别人只要一提到儿女,你就有机会炫耀了,不管认识不认识。这时的母亲,象一个满足了虚荣心的孩子,怎么说她,她都高兴。 那时我常想:谁最爱你?你对ta一点点的好,ta就无比幸福的人;你取得一点点成绩,ta比你还开心的人。每个人的生命中,至少有两个这样的人,那就是父母。如果,没有了父母,纵有家财千万,又何处去买这幸福时光? (二)乘凉 多年以前住在老房子,夏天的晚上,我和两个妹妹去门外空地上乘凉。没有凉席,我们就拿块塑料布,往地上一铺。如果再铺上被单,拿个枕头,就更享受了。过一阵子,母亲收拾完锅碗瓢盆,也摇着扇子出来了,坐在或者躺在我们旁边。我们就在那里说话笑闹。天黑黑,偶尔有人路过,谁也看不清谁,不用打招呼。 不久,前院的婶子,东边的嫂子,也走出家门,信步走到我家门前。她们开始了女人话题,东家长西家短,有时一聊到半夜。我们自然不感兴趣,只是觉得夜空很神秘,躺在外面就是比躺在屋里开心。直到十一二点,暑气已消,我们也困的不行了,才收拾东西,回家睡觉。 搬进新居,院子很大,再也不用去街上乘凉了。妹妹们陆续成家,天各一方,一年也难得相聚三日五日,且各有幼儿需要照料,也不能那样无牵无挂的笑闹了。但是我想,幸福并未远去,它只是改头换面,以不同的面目来到我们的身边。 母亲搬个小马扎,拿个扇子,到院子里乘凉。她不说我也知道,她希望我陪她聊天,于是,也搬个小马扎拿个扇子,到院子里来。父亲看到我和母亲聊的开心,也会放弃他爱看的电视剧,搬个小马扎拿个扇子,加入进来。只有儿子,对大人们的聊天不感兴趣,一个人在屋里看电视——在姥姥家电视时间不限制的那么死,他算是找到了乐处。 我讲些外面的事,上到国家大事,小至身边琐事,他们都爱听。一些他们看不懂的事,经我一解释,恍然大悟。他们说说庄稼和收成,讲讲村子里或者亲戚们的稀罕事,我也听的津津有味。如果我对哪个亲戚,或者村里哪个人感兴趣,父母亲会把他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事讲给我听。农村就是这样一部盘根错节的历史,互相都知道上下几代人的事。哪一家,曾经如何兴旺,拥有良田多少倾,大少爷风光无限,而今竟然绝户了,当年的大少爷,如今在敬老院苟延残喘;哪一家,曾经没人看得起,父母上不得台盘,孩子们小时候也是“吃鼻子拉脓”的,如今竟兴旺发达了,几个孩子都当了老板,在大城市买房买车,有一个竟然还娶了漂亮的女大学生,回家探亲,都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的样子;哪一家,日子一向顺风顺水,儿孙满堂,忽然,成年的儿子暴病而死,留下孤儿寡妇老父母,高峰顿时跌入低谷;哪一家,父慈子孝,人人称羡,忽一日,儿子做出大逆不道不事,欠下弥天债务,远走他乡,当爹的从此抬不起头来……都是熟悉的人,身边的事,不能不引人感慨,并且从中看出得失荣辱,兴衰沉浮。 也经常回忆以前,互相补充着细节。那些夹杂着痛苦的欢乐,那些艰辛以及收获。我戏称,忆苦思甜大会又开始了。聊到十点钟,我困了,母亲意犹未尽。没关系,第二天晚上继续。 一边看着儿子渐渐长大,感知他成长过程中的每一点变化,一边陪着父母慢慢变老,和他们共同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这就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业。 当我和儿子在自家阳台上铺开草席时,似曾相识的幸福感又扑面而来了。 (三)放空 偶尔走亲访友,偶尔游玩,偶尔去田里拨一晌草。除此之外,大把的时间,无所事事,任意挥霍:可以在树床上躺半天,听蝉声把一个夏天都叫翻;可以在院子的袖珍菜园里看半天,研究哪根黄瓜该摘了,丝瓜怎么老是开谎花;可以翻找旧信件大半天,翻到一张旧纸条再发呆半天;可以听母亲东家长西家短说半天,再把那些沉芝麻烂谷子抖半天;可以和来串门的邻居们聊半天…… 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这种清福。在这种无节奏无计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状态中,一种叫做寂寞的东西,很容易趁虚而入。真正的城里人,偶尔去乡下一两天,兴奋得不行,看啥啥新鲜。待一个月试试,估计要发疯。幸好,咱本来就是乡下人,放下行李就能进入农村状态;幸好,咱还带了几本书,是那种能够反复阅读的书,没事了翻两页,还能找到读书人的感觉。 暑假个把月,是彻底的放空,又是一次完满的充电。一年又一年,好像都是围绕这这个把月来运行的。 (四)电子白痴大显身手 我对手机、电脑之类知之甚少,复杂的功能都不懂,有了问题也不会摆弄。虽是理科女,却是典型的电子白痴。不过,这个电子白痴,却解决了多次电子问题。累计处理问题如下: 1、手机老是响,关不掉声音,怎么办? 希杰婶子的手机。我拿过来一看,砖头大一部老式手机,屏幕上没反应,关机也关不掉。于是取下电池,再装上。再开机,ok了。 2、新手机,键盘锁上了,打不开,怎么办? 栓柱奶奶带来的问题。我教她先按“确认”再按“#”,速度快一点,即可解锁。可是她动作不够灵敏,按了“确认”好几秒才按“#”,键盘又锁上了。干脆,我帮她取消了键盘锁。解决。 3、电话号码有很多,记又记不住,每次打电话都得翻电话本,怎么办? 希刚婶子的手机。好说,我帮她把所有号码都存在手机里,把用得最多的几个号码设为快捷号码,一键即可拨出。搞定。 4、孩子打闹,一勺水浇在电脑上了,不知电脑坏了没有? 希刚婶子的问题。我按了一下开机按钮,电脑顺利打开了,没事(真有事我也不会修)。 她又问:“孩子玩着电脑就跑出去了,电脑也不关,我们也不会关,直接拨插座好像不太好吧?”我教她:手放在鼠标上,移到屏幕左下角——点“开始”——点“关闭计算机”——点“关机”。好了,关机了。 5、微信里存着很多联系人,都是邻居、亲戚、工友,但都是网名,时间长了,怕搞混了,不知谁是谁了,怎么办? 这是青姑带来的问题。我教她更改备注,改成真实人名。她根据我的示范,很快就学会了,都改过来了。唯一一个和网络有关的问题,也欧了。 几乎所有熟识的邻居都拿着手机找过我,解决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我这样的电子白痴,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可见舞台很重要。 第三十二章 农村孩子 前些年,暑假回山东,发现绝大部分孩子和平时一样,依然上学放学。只是名义发生了变化,不叫上学,叫“上辅导班”。辅导班就是任课老师开的,就开在任课老师家里。据说,收学生多的老师,一个暑假可以收入小一万。村村如此。 进辅导班的原因很多:有些是看别人的孩子都上,怕自己的孩子跟不上班;有些是忙于生计,孩子进了辅导班,可以腾出时间干活;也有一些,碍于老师的情面,不报班怕对孩子不利。小学老师,还是可以体罚学生的,有些人打工腻了,就去当老师了,你不能指望她们素质有多高。 大部分孩子报在本村,也有跨村报名的。一般价位,每个孩子一百五十元,上课到八月中旬。也有个别条件好的,去县城上寄宿辅导班,费用八百元至一千元。 孩子们上下学,大都是爷爷奶奶接送。一到点儿,接送孩子的电动三轮车、脚蹬三轮车、电单车、自行车,在辅导班门口排成长龙。我很纳闷:二三年级的孩子,应该可以结伴回家了,为何还要天天接送?既费时间,也不能促进孩子自立。母亲道出了个中原因:“家家都接送,成了风气了。当娘的在家,当娘的说了算,接送不接送都没事。可是当娘的都去打工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了。你不接送,她说你不疼孩子。万一孩子在路上出点啥事,更要埋怨死你。”如此,爷爷奶奶宁可辛苦些,也不愿在媳妇手里落不是。 爸爸基本都缺席。整个村子,也找不出几个壮年男子。男人出远门打工,一年回家一两次;女人在近处或者县城打工,早出晚归。 在校门口接孩子,必定要买些吃的——火腿肠、辣条之类,还有五角包或者一元包,一些色彩鲜艳、味道香辣、成分不明来历不明的小食品。孩子们吃了这些,再吃家里的粗茶淡饭,明显没有胃口了。不买不行,来接孩子的全都相识,邻居、亲戚、朋友,如果执意不买,孩子又哭又闹,面子上过不去,别人也会议论纷纷,说这个爷爷太小气……孩子们也深谙此道。 邻村一个爷爷,接他的三个孙子放学。有个孙子吵着要买吃的,劝不住,爷爷一巴掌给过去。自此,他家的三个孩子,老老实实,再也没人吵着买吃的了。虽然做法欠妥,但勇气值得称许。教育自己的孩子,何必看别人的眼神。 孩子们的家庭教育堪忧,甚至很难谈得上教育。爷爷奶奶一方面是喝斥指责,扼杀了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另一方面是无原则的溺爱。就算妈妈有一些教育理念,实施中也阻力重重,因为交织在一起的力量太复杂: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姑,姨,邻里……你对孩子再严格再用力,架不住这么多拆台的。除非你不怕得罪任何人。 农村有很多问题,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孩子的问题。他们的生活有巨大的缺陷,虽然他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要等青春期到来,不良后果才会慢慢显现。 第三十三章 七根登山杖 二零一六年暑假,因着为父母过“六十六”,兄妹四人难得凑齐了,决定一起去登泰山。五个大人,四个小孩,队伍可谓浩荡。 坐缆车到了南天门,在路边稍事休息并补充能量。有个穿环卫服装的老头儿,过来与我搭讪:“你们爬山不买拐杖吗?”我说:“我们只走最后这一段,看上去不陡也不不远,应该用拐杖了吧?”他说:“你买别人的,得五块钱一根,买我的,一块钱一根。”我有点好奇,于是跟他走了几步,在一个角落里,他指给我看他的“货”。我不禁笑了——大概二十多根登山杖,一望而知是别人丢弃,老头儿打扫垃圾的时候收集起来的。坏倒没有坏,只是油漆稍有脱落而已。 我问:“我们需要七根,给你五块钱,行不行?”老头儿连声说“行,行”,任我挑拣。我拿了七根,他还问:“够不够用?再拿两根也行。”我说够了。我们开始登山,那老头儿还笑眯眯的问了我一次,要不要再拿一根。我冲他一笑,摆了摆手。 没想到南天门到玉皇顶的路还真不短。上山又下山,小小拐杖还真有点用。下山之后,有人守在出口问我们拐杖还要不要——旁边有一大堆别人丢弃的,足有上百根。我却舍不得丢。再一看,我哥我妹我儿子侄子外甥,凡是拿着拐杖的,都对它有了感情似的,不舍得丢。就这样,七根手杖,一根不少,又陪着我们坐汽车坐面包车坐三轮车,到了我们家。 到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母亲大为惊奇,咋一人拄根拐棍儿回来了?我仔细讲了一遍,大家都笑。 第二天邻居来串门。希正大爷直夸这拐棍儿,又轻又好用,爱不释手。母亲说你拿一根吧。他很高兴,拿走了一根。希刚婶子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来小住,听说她的拐棍儿被淘气的孩子弄坏了,母亲又吩咐我去送了一根。剩下的五根,孩子们拿来做武器,打打杀杀。母亲怕他们都给弄坏了,挑了三根放起来了,等她老了再用。我不由的大笑:“你老了,就用这么便宜的拐棍儿?” 登泰山,那宏伟的景象,当时很震憾,过后也就模糊了。什么孔子登泰山处、孔子小天下处、观日出处、五岳独尊,等等,看也就看了,增加一点知识而已。给我带来笑声最多的,却是这几根登山杖。由于时间紧促,没来得及买什么纪念品,这七根登山杖,却比任何纪念品都妥帖,记录着一路的欢乐。 我常想,自己容易忽略一些宏大的主题,却更容易在细节处感受欢乐。这是缺点还是优点,暂时,还不能确定。 第三十四章 方言 在甘肃,出去玩,或是散步,说是“出去浪一圈儿”。同事说:“小徐,走,出去浪一圈儿!”我总觉得很郁闷。浪,在山东可不是好词,放荡,不自重。玩就是玩,浪什么浪? 有一次,有人问我:“你家老头子干嘛去了?”我愣了,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人家问的是我老公干嘛去了。那时我们刚刚结婚。一结婚,他就晋升为“老头子”,我也理所当然的升级为“老婆子”。 甘肃有一句骂人溜须拍马的话,特别传神:溜沟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解释出来就太恶心了。我在别处没见过这个词。 烦的很,说成“烦逑的很”。笨,说成“笨逑的很”。这个“逑”,无处不在,张口即来。无分男女。 很久没听甘肃话了。若听到,大概也能涌起一种类似乡情的亲切感吧?虽然那里只是人生的一个小小驿站。 一次,在路上,刚和母亲通完电话,到了一个修车铺,对老板说:“给打个气呗。”话一出口,自己就愣了,感觉不对劲。两秒钟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我脱口而出的,是家乡方言。 小区活动场上,有个老太太抱着个胖小子。胖小子太可爱,忍不住逗了一下。老太太一开口,我就问:“阿姨是北方人吧?”她说是的。我又问:“河南的吧?”她说对呀。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旁边一个更老的老奶奶也凑过来了,她是河南漯河的。老奶奶看着我们,眼神亲热,仿佛他乡遇故知。她说:“想回老家去,儿子不允许,老家没人了。在这里,别人说啥咱也听不懂。” 和普通话相比,任何一种方言都很土。但它溶进我们的血液里,是我们出生之地的标签。人越老,依赖性越强。象我们这种,说了多年普通话的,甚至梦话都是普通话了,一开口,仍然很容易露出北方人的真面目。就象南宁的普通话,简直是贴了标签一样。我爱这标签。它让我,心有所属,魂有所归。 我们通过语言中泄漏的蛛丝蚂迹,在他乡,寻找着故乡的味道。 第三十五章 非常爱情 他们都是奔五的人了。她时髦,洋气,风韵犹存,看上去不过刚刚四十,是生活富足的城里女人的样子;他却鬓发斑白,典型的农村五十多岁男人的样子了。他们好了三十多年了。但他们不是夫妻。 情窦初开还不懂什么是爱的时候,他和她就爱上了。同在一个村,住的又不远,漂亮早熟的她爱上了清秀忠厚的他。在父母严密的看管下,在北方十分保守的空气里,自由恋爱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但他们总有办法找到相会的方式。一望无际的青纱帐,给他们提供了很多方便。除了冬天。 他们等不及长大,迫不及待享受着爱的甜蜜。早晚都是对方的人,早一点又怎么样?他暗示父母向女家提亲,十六七岁也该定亲了。父亲断然拒绝:“你敢娶她,打断你的腿!你的老爷爷和她的老爷爷,有天大的仇气。我们后辈人,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结亲是不可能的。”他模糊的听说过前代的恩怨,但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况且结怨之人都已作古。他没想到,死人会抓住活人。 她处境也不妙,父亲暴跳如雷,立马三刻托人订亲,十月里订亲腊月里就要出嫁,赶紧了结这段孽情。 他们只能跑。跑,就是私奔。至于跑到哪里,跑出去怎么生存,来不及去想。但是,还没跑出县城,就被逮回来了。 这种事对男方没什么影响,对女方却是奇耻大辱。在沉闷的农村,私奔是一件经久不衰的新闻。人们一说“某某家的闺女跟人家跑了”,一生的名声也就臭了。也有私奔被抓回来的闺女,一瓶农药一了百了。她没喝农药,匆匆出嫁。她这一生算是完了,有了这样的污点,还能抬头做人? 谁知道世事无常呢,社会风气慢慢开放,那点事渐渐的不算事了。她泼辣能干,手头嘴头都有一套,竟是谁也不敢小瞧她。她开始做生意了。开始不过是小打小闹,摆摆地摊,在十里八乡的集上赚点零花钱。摸清门道后,在镇上开起了门店,再后来又在县城开了分店。生意越做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女人一路摸爬滚打,和当年的私奔一样,又一次成为十里八乡家喻户晓的人物。现在,她把生意做到中国房价最贵的城市里。那里,她有两家门店,几套房产,两辆豪车。那里,她儿孙满堂,两儿一女都已长大成人并结婚生子,在她的带动下,都做着同类的生意,互通有无。她自己早已不用亲自跑货、进货、验货、发货,只要在销售渠道上把把方向就行了。 她的成功,超过一般农村人的想象。她的气质打扮,早已不是农妇,而是精明能干见多识广的城里人。但是他,那个曾经两小无猜的他,却仍然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她出嫁后,很快生了两儿一女;他眼见再无希望,二十几岁的时候,怕打光棍,也结婚了,生了两个孩子。这些年随着打工的人流外出,在一个又一个建筑工地上做民工,过度的劳动,很快就见老了。看上去,他们的人生已没有任何交集。一个在云端,一个在泥地。 但他们一直在约会。她刚开始做生意时,她摆摊的集市他必定集集无缺;后来,她在镇上开门店,他常装作路人,走过门口。周围没有熟人,他们会说几句话;很多时候,不过是彼此看一看,做一个只有彼此能懂的动作或表情。再后来,她把生意做到了大城市,他没办法跟去了。幸好,她有车,也会开车。一千多里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挡不住她回来的脚步。也就是这时,人们渐渐知道,她们一直藕断丝连。 很多人气愤。她什么都不缺了,怎么还贪着他?但她根本不在乎。三十年来,她一路打拼,一路奔走在与初恋情人约会的路上。更多的时间,是遥遥守望。守望也幸福,她知道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如果你还在这个世界存在着,那么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样,对我都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你不在了,无论这个世界多么好,它在我眼里也只是一片荒漠。而我就是个孤魂野鬼。”这是《呼啸山庄》里的台词。她不一定读过,但她一定比别人更懂。 气愤的人,毋宁说是嫉妒吧?什么样的深情,可以保持三十年恒温?时代变了,地位变了,各自的生活变了,她却仍然不能自持,爱着最初的那个人。有多少人,三十年后还在与初恋情人约会?尽管这约会,从世俗道德的角度讲,是不应该的。有多少人,连初恋情都没有经历过,直接跌进了婚姻和生活。不嫉妒才怪。 就算是偷情,一偷三十年,也足以令人感动和汗颜。那绝不是一般的男欢女爱了吧?所谓海枯石烂,所谓刻骨铭心,无过于此。 第三十六章 随心所欲的人生 他是我一位不算太远的亲戚。有人见他刨树疙瘩。那可是重体力劳动。树疙瘩深埋地下,再壮实的小伙子一天也只能刨两三个。挣钱的门路多了,基本没人再用铁锹、镢头亲自动手了。只要年轻,有力气,比这挣钱的活到处都是。挖也是雇挖掘机,几分钟搞定一个。一个树疙瘩大概可以卖几十元钱。 所以,他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以六十几岁的年纪,以这样的劳动谋生。可见已是走投无路。但是,他的康庄大道,断在哪里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已在乡税务所吃国粮。不久,他又调到县税务局。三十来岁,在县里当“工人”,铁饭碗,羡煞多少乡里人。那时,乡下对所有的城里人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工人。 后来他迷上了医术。医疗书籍成套成套的,买了一屋子。他不仅研究,还敢开药,甚至敢开刀。我老爷爷脚上有个鸡蛋大的瘤子,很多年了,应该是良性的。他建议割掉,永绝后患。他真给开刀了,割掉了瘤子。割是割掉了,但伤口一直化脓,不能愈合。两年后,身体一向很健康老爷爷,因肿瘤扩散恶化去世了。简直是开玩笑,一条人命就这样断送了。 他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水平有限,不敢再随便动刀子了。忽而开始热衷宗教。各种佛像迅速取代医书,摆满了一屋子。为了召集善男信女一起礼佛,他还请阴阳先生看选中一块宝地,准备建座庙。哪来钱呢?他说只管建,砖钱会有的,木料钱会有的。结果,建到一半,他没了钱,工人也都散了,不了了之。 都以为他折腾够了,该罢手了,好好上班好好过日子吧。突然有一天,他失踪了。家里人找他都找疯了。几年之后,他来了一封信,只有一句话:我现在是丐帮帮主不必找寻。家人彻底死了心,单位也只好将他除名。 丐帮帮主一当就是二十年。老了,他回来了。当真是类似乞丐,一文不名。 他的传说或者传奇,戛然而止。在外二十年,都干了些什么,无人知晓。为什么要飘荡他乡,置妻子儿女于不顾,弃铁饭碗于不顾,无人能懂。他想回来就回来了,临近老境,自力求生。 大部分人的一生,按部就班;极少数人随机出牌,想做什么去做就是了,不计后果。人生再长,长不过一个死。前者羡慕后者的潇洒,却没有勇气放弃手中的一切。于是我们只能口口相传,别人的故事。 又十几年过去了,树疙瘩他肯定是刨不动了,也许已不在人世?我没再打听过他的消息,也许是不忍看到一个惨不忍睹的结局? 第三十七章 一条悲伤的巷子 村子只有两条街:前街和后街。连接两条街的,是很多条巷子。街是不规则的街,巷子也就长短不一。这条巷子,是比较长的一条,住着八九户人家。这是一条悲伤的巷子,几乎每家都曾发生意外之灾。是风水还是巧合,不便臆测,但在这平淡的小村庄,的确是离奇了些。 第一家,男人是个独子,刚刚三十多岁,勤快俭朴,性格温和。忽然就犯起头疼。不舍得花钱就医,只是吃止痛片缓解症状。开始是一颗两颗的吃,后来是一把一把的吃。等到止痛片也不管用的时候,送到医院,已无力回天。就这样,丢下年幼的一儿一女,丢下年轻的妻子和年迈的爹娘,撒手西去了。 第二家,男人本来是个孤儿兼光棍,连个媳妇都混不上。有一年突然不见了。若干年后回来了,带回一个女人,和两个六七岁的女儿。人比以前精神了也能干了,过起了正经日子。女人是外乡人,说的话没人懂,但她的勤快、善良、能干一目了然。这女人突然喝了农药,起因不过是没钱交女儿的学费。喝了就后悔了,自己跑到街上张罗人和车,去医院抢救。那时假农药很多,但她喝的这一瓶是真的。送到半路,人就不行了。留下一个刚刚享受到正常生活的丈夫,两个刚上小学的女儿,日子过的没边儿没沿儿的,谁见了谁心酸。 第三家,男人四十大几,身体很结实。有一天忽感不适,去医院一查,癌症晚期。不几天,就死了。 第四家,日子本来很兴旺。男人是百里挑一的肯吃苦肯下力的那种,晴天有晴天的活儿,雨天有雨天的活儿。冬季农闲,也编竹耙或下粉条,好象从来不知道人需要休息。也许是太累了,有一天坐三码车,坐着就睡着了。三码车通过一个小坑,颠了一下。他从车上摔下来,刚好摔在车旁挂着的钢叉上,死了。而同车的人,皮都没伤着。 第五家最惨。先是刚刚三十来岁的妻子暴病身亡。撇下两儿两女,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大女儿尤其懂事能干,却在十七八岁时,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小病,打了一针什么青霉素还是红霉素,立时毙命。又过两年,大儿子得了肺结核,发现时已是晚期,无钱医治,没能活过二十岁。六口之家,只剩三人。有人说,是两口子闹分家了,阳世的留下一儿一女,阴世的带走一儿一女。 另外的两三家,虽无如此横祸,却也不顺。要么是没有子女,要么是打光棍。在这条巷子的延长线上,也有一家,他们聪明伶俐的七八岁的儿子,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在广大而贫穷的农村,这样的故事层出不穷。有些灾祸其实可以避免,但是因为穷,因为愚昧,而发生了。发生了就发生了,农村的日子还是这样一如既往的延续。如今,巷子里的人家,老的死了,年轻的搬了,差不多已成一条空巷。很多巷子都面临着相同的命运。那些承载着众多悲欢离合的故事,承载着一代人又一代人记忆的巷子,即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不久的将来,这所有的巷子将夷为平地,化为农田。 第三十八章 金钱与健康 这个人的故事,和车祸有关。但车祸只是一个引子。 在农村,他算的上成功男人。才三十六七岁,拥有两辆大货车,价值百万。车轮不停的转,钞票也源源不断的流进腰包。计划生育虽然很紧,有钱也就不怕了,照样生了两儿一女。大儿子都二十岁了,父亲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 有钱,又舍得花,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想吃肉了,杀一头猪,一家人能干掉半只。杀猪时,他一个人提起两条后腿,一使劲,两百多斤的猪就被摞翻了。当然,这也和他自己二百多斤的体重有关。他一个人一顿能干掉半盆肉。干嘛不吃?想吃就吃,反正钱多的花不完。两儿一女,日进斗金,他们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好日子。 男人吃肉上瘾,挣钱更上瘾。两辆大车,雇了两个司机,他自己算上一个。拉最后一批货,连续四十天,车轮日夜转,除了吃饭,其他时间他都耗在车上,和两个司机倒换着开。四十天,钞票赚狠了,他的身体也透支狠了。终于有一天,开车时突发脑溢血,大车撞在了路边的护栏上。最终也没搞清,是先发脑溢血再撞车,还是撞车诱发了脑溢血。因为,用了数不清的钱才留下的半条命,已经神智不清。 大货车卖了治病,流水一样得来的钱,又流水一样的走了。但这些他都不知道。他坐在轮椅上,坐在门口的大槐树下,看着人来人往,眼神空白。从前的好日子和今后的坏日子,都和他无关了。 都说:人的一生,先是用健康换金钱,再用金钱买健康。他对这句话做了最生动的诠释。 第三十九章 苦难极限 他精明能干、做事周到、心思缜密,是男人中的尖子;他的妻,朴实勤劳,身体结实,好象永远累不垮。这样一对夫妻,好日子应该是手拿把攥。 但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铸就一生的苦难,好日子还没开始就堕入深渊。他们先后生了四个儿子,却只存活了两个。第二个是死胎;第三和第四是一对双胞胎,生下来象一对瘦弱不堪的小猫,其中一个因肠胃大出血死在医院。剩下的一个,都说养不活,但靠着夫妻俩无与伦比的耐心,居然留住了小生命。 邻居们最先发现,老大是个傻子。夫妻俩不愿承认,但现实一点一点逼迫着他们承认。他们小心冀冀的目光转向了小儿子,但几年过后,小儿子的傻也无法隐瞒了。他们四处求医问药,但无药可医。 一天天一年年熬下来,两个儿子先后到了成婚的年龄。夫妻俩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了小儿子身上。小儿子傻的不那么透。他们拼命挣钱,盖了两座堂堂皇皇的好房子。他们希望小儿子能娶个智力正常的姑娘,瞎子瘸子聋子都不要紧。有一个智力正常的后代,他们再拼搏三十年,完全可以把孙子养大成人。 然而,命运之神却不肯收手。小儿子病了,肠胃大出血。当年另一个双胞胎兄弟因此病送了命,时隔二十四年,又降临到这一个的头上。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积蓄之后,小儿子死了。生活还能继续吗? 他们决定抱养一个儿子。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他们已经五十出头,还养着一个三十岁的傻儿子。儿子抱来了,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一看就知道很聪明,喜坏了两夫妻。五十多岁的人,又开始当一回爸爸妈妈。丈夫开始打工,妻子包完地里的农活。夫妻俩却重新焕发了生活的激情。 穷困潦倒的,债务缠身的,夫妻反目的,婆媳不和的,和他们一比,就平衡了,安静了。和这一重又一重的苦难相比,那点烦恼算得了什么? 也许,生活应该是另一番模样,假如他和她不是夫妻。他们不应该成为夫妻,因为他们是亲戚。上一代人亲上加亲的良好愿望,造就了这噩梦一样的人生。所以我不敢想象薛宝钗生下贾宝玉的儿子会是怎么样。书上说兰桂齐芳,科举成名,我觉得是续书人的一厢情愿。所以,林妹妹不能嫁给宝哥哥,她只能死,不然,会是怎样的结局呢? 第四十章 有故事的人生 她活到九十高龄,在儿孙环绕中,含笑离去。 她年轻时高大丰满,这一点,从她那些女儿和外孙女儿们的身上可以看到。这样的女人,在哪里都是焦点。但她嫁了个瘸子,她也就成了瘸子大嫂、瘸子大娘、瘸子奶奶……虽然她自己并不瘸,健步如飞。农村女人本来就没名字,出嫁后更没有了。 出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公婆已亡男人懦弱,她居然自由了。不穿石榴裙,照样很多人拜倒在她的脚下。她吸引了多少男人的目光,也引来了多少女人咬牙切齿的诅咒! 男人死时,她已经生了一大串如花似玉的女儿。女人们可以松口气了,没有男人作盾牌,她还能如何?但是,男人死后五个月,她肚子又大了。她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消灭这个小生命,但小生命扎了根,横竖不出来。她心一横,生下来了,是个儿子。她宣称这是男人的遗腹子。在讥笑和不屑的眼光里,她开始了堂堂正正的寡妇生涯。都说寡妇门前日非多,她的门前却不再有是非。她脱胎换骨重做人了。 儿子容貌有缺陷,那是在肚子里被虐待的结果。这缺陷不影响生活,却很难娶上老婆。她不能让唯一的儿子打光棍,又一次施展了女人的手段,成功俘获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是个说媒的,四处为她打听拉拢,找不到合适的人,最后,把年方二八的小女儿许给了她家,作为对她一番情意的报答。 婚后多年,儿媳没有生育。儿子有看的见的缺陷,还有看不见的缺陷。她又用了手段,儿媳生下一个白胖的小子。儿媳一怀孕,她就一棍子打跑了那些绕着她家房子转来转去的年轻人,并且放出话来,来一个打残一个。 一家人在她的带领下,开始清清静静过日子。孙子长大,一表人才,完全不似他那形貌猥琐的爹。很顺利的娶妻生子,她当上了太奶奶。 她当年的那些事,没人再提。死的死了,老的老了,年轻人谁还关心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但是她算得上女中丈夫。当生活的航船偏离了既定的方向,她总有办法回归正途。就算是今天,能做到者又有几人? 第四十一章 死于小燕子 《还珠格格》热播时,他刚刚二十出头。新娶的温柔贤惠的妻子,新盖的高房大屋,生活正向他展开亮堂堂的一页。 但是小燕子勾走了他的魂。他开始挑剔新婚的妻子“你长的比小燕子差远了,连她一根小指头都不如”或者“你怎么长的这么难看,给小燕子提鞋都不配”。妻子赌气回了娘家。 他没去接妻子。他可以自由的欣赏小燕子,喜欢小燕子了。他日渐消瘦,话越来越少,原本明亮有神的眼睛也日渐呆滞。没有人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医生望闻问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有病名相思,世上无良药。《还珠格格》播到第五遍的时候,他已是形销骨立。 他已死了快二十年了。小燕子也老了。 第一章 小学阴影 小学二年级,班里来了个留级生。高,壮,黑。在瘦小的我眼里,她简直就是个大人。 那两年,我实在怕她。搞不清楚自己怎样得罪了她,导致全班的女生围绕在她周围,一致对付我和另外两个女生。下课了,大家坐在大树下玩耍乘凉。很自然的,我离她们远些,可是她恐吓的声音仍然一字不漏进入我的耳朵。她说她有个叔叔是当兵的,她看谁不顺眼,就让叔叔枪毙了谁。她还说,她要藏在某人放学的路上,揍某人一顿。她不指名道姓,但我可是吓得够呛。枪毙,多么可怕!从此放学路上都是提心吊胆,只敢走大街,不敢串小巷,生怕与她狭路相逢。 我升入联小读四年级,那个女生,因母亲喝农药身亡,就辍学了。听说她带着年幼的弟弟妹妹,和年老的祖母酗酒的父亲一起生活,吃了不少苦,我不停的读书,然后工作,离家乡越来越远;她应该是打工,嫁人,再打工,也离开了村庄。我从未再见过她,直到有一年暑假,在村里的街道上相逢。 她是想认又不敢认的表情,也许是我变化太大;我却一眼就认出了她。不免热情又客套的聊了一会儿,无非是各自的工作,孩子几岁了,在家住多久,等等。谁也不提小时候的事,太久远了,也不知从何提起。分手时,彼此相约去对方家里(娘家)玩耍,但我知道,我不会去,她也不会来。 她早已忘记了当年对我的敌意吧?我却无法忘记当时的恐惧。不是耿耿于怀,也不是怀恨在心。就象“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记住了就记住了,根本不可能忘。 伤害与被伤害,后者的记忆,远比前者更深刻,更长久。如果让我们细数一遍过去的人生,一定能很容易说出伤害我们的人,但自己伤害过谁,可就说不上了。 第二章 那年那月那女生 读初一时,我十二岁。初三有个复课生,听说二十六七了。我读初二,她还在初三。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我读初三时,她应该还在初三。事实上,我读初三时,她考取了中专,走了。那一年,据说她二十八岁了。 我们学校八十年代的毕业生,应该都会记得她。矮,有点胖,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触目惊心的,是她额头眼角密密的皱纹。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些皱纹实在超过了二十八岁。她在校园里挟着课本匆匆走过,我们象看个怪物。复课生很多,复习三四年的也不少,像她这样复习了至少十年的(以年龄推算),绝无仅有。所有复课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考中专。考上中专,意味着很快就能端上铁饭碗。这目标实在很奢侈,有着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难度。只有成绩顶顶拨尖的学生,才有可能问鼎。 她可能成绩不错,年年失利还有勇气卷土重来。但是,“不错”没用,“顶顶拨尖”才行。她就这样,失败,再来,失败,再来,青春终于耗的差不多了,幸运之神光顾了。值,还是不值?她有没有在暗夜里问过自己?换作是我,要么早早放弃,要么疯掉拉倒。 她是走读生,关于她的消息我们都是道听途说。她好像没有朋友——也不大可能有,二十大几的人,和十几岁的人,有什么共同语言? 潜意识中,我把她当成“女人”,而把我们当成“女孩”。说来可笑,不知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划分女人和女孩,是以“来事”为标准。我们这帮十二三岁的小女生,大部分还不知道“来事”是怎么回事,也没人告诉我们。所以我们都有些好奇,又有些恶心,私下里也悄悄议论。而这种印象,在我,却源自一次如厕生。那时都是旱厕,一长溜蹲坑,下课后人满为患。除了蹲着的,还有一大排站着等的。所以每个人的大小便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我看到了那个女生换卫生纸。匆匆一瞥,过目难忘——“女人”真脏。这个念头很顽固,甚至当自己“来事”之后,强烈的失落感也也源自这种印象。当然,她对此一无所知。 后来没再见过她,听说她考取中专之后,会打扮了,扎起了高高的马尾,人也显得漂亮了。那时中专毕业包分配,最大的可能是当小学老师。在当时,这是不错的选择。但时代变化太快,铁饭碗又有什么意义呢,假如吃不好甚至吃不饱? 第三章 初二那年 初中第一学期,我在一班,挺快乐。同学友好,学习顺利,班主任也不严厉。因为我矮小,班里的大个子女生还对我爱护有加。有几个女生,天天晚上在宿舍等我回去,睡前给她们讲“聊斋”。那些鬼呀怪的,吓的她们吱哇乱叫欲罢不能。 期末考试后,发榜了。我竟然考了全班第一,年级第二。学校召开表彰会,我收获了一大堆奖状、塑料皮的日记本、钢笔,心里乐开了花。然后放假了。然后又开学了。 没有任何征兆,我忽然发现自己处境不妙。我们住校生,睡的是大土炕。左边和右边的女生都挤我,结果我的被窝只剩很窄的一条,翻身都困难。让她们收起一点,结果换来一场争吵。上学期关系不错的一个女生,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和我吵了一大架。最爱听我讲聊斋的那个女生,忽然对我横眉立目。我不知道自己踩进了怎样的地雷阵,今天和这个吵,明天和那个吵。还有几个女生,虽没吵架,但是句句带刺,暗示班主任宠爱我,所以才有好成绩。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句句都象刀子,我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只能躲开。 从此就不在宿舍吃饭了,一日三餐都在教室。晚饭后至晚自习,还有挺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回宿舍,只好到校外的小树林背书。小树林空无一人,只有风吹树叶和我背诵的声音。晚自习后,我在教室挑灯夜读,尽量延迟回去。我不知怎样改变这种敌对氛围,不知如何处理复杂又恶劣的人际关系。那不是和某一个人甚至某几个人的矛盾,而是近三分之一的女生已经明确与我为敌。 第二学期,我还是班里第一名,但在全校已退至第四名。表彰会结束后,我趴在宿舍里大哭一通。我忍不下去了,每一天都是煎熬。我决定离开。 第三个学期,离开的念头日益强烈。我们村有两名女生在三班。我曾去她们班串门,感觉她们女生很团结,很快乐,对我很友好。于是表达了想来她们班的意愿,她们都表示欢迎。我立刻找到班主任,说:“李师,我想调到三班去。”班主任以为我开玩笑呢,笑咪咪的说,好啊。他见我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免不了在班会上多夸奖几次。他不知,这成绩、这夸奖带给我的灾难!我又找到三班的班主任,说:“薛师,我想来你们班,行吗?”薛老师高兴的说,好啊。当天晚自习,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三班;回到宿舍,又把铺盖搬到三班宿舍。 从此我就成了三班的一员,并在此后三十余年的时间里,几乎忘记了自己曾是一班的学生。一班的女生大部分没再理过我,我也不理她们,对面相逢不相识。她们没有机会欺负我了。我又获得了温暖、欢笑和友谊。这友谊一直延续到现在。多年不见,重逢仍然那么亲切,仿佛从未分开。这是我一生最珍贵的友谊之一。 父母不知道我这半年多的痛苦和挣扎——农村孩子没有倾诉的习惯,父母忙于生计,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孩子。但是母亲知道我到三班之后交了很多朋友。至今,我一提起红、云、华、敏等人,母亲还知道她们是哪个村的,甚至了解她们的脾气。开心的事情,我倒是经常说说。 唯一有点对不住的,是李老师。但这歉意也是成年之后慢慢滋生的。而当年,转班成功了,只顾高兴,哪管别人? 初三下学期,全县应届生竞赛,选拔二百名,保送进一中。我们学校只有两人入选,一个是我,另一个也在我班。这件事颇为轰动,薛老师自豪的不得了,李老师会怎么想?我本来应该是他的自豪。这个问题,当年也来不及想。现在我也当老师了,如果我钟爱的学生突然要求转班,连个理由都不给,我想我会难过;如果这个学生转班之后又取得很大的荣誉,那我会吃那个班主任的醋。 也许,我欠李老师一声谢谢,还欠一声对不起。 第四章 一个人的记忆 初二还是初三的下学期,三四月,又号召学习雷锋了。那个年龄的男生和女生,关系有点微妙,既非楚河汉界泾渭分明,也非友好相处礼尚往来。有点敌对,又有点竞争。交流是有的,不过总带点火药味儿。没有火药味儿就不懂该如何交流了。反正吧,班主任一宣布学习雷锋活动月开始,男生女生都抢着做好事。抢到了就是赢家。能做的好事实在有限,不过是抬抬水扫扫地。天天早上,比谁起得早,来教室打扫卫生。 我们女生,摩拳擦掌,天不亮就起床。不过,,还是连续几天被男生抢了先。我们发誓,明天,一定不能输给男生。 第二天,半夜我们就起床了。没有表,也不知道几点,反正是满天星斗。打扫完教室,全校还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我们到操场上跑步,又到校门口唱歌。不知过了多久,天才亮。我们无比自豪,赢了男生。 这样的傻,一过了雷锋月,也就没人去犯了。 初中毕业,各奔东西。直到有年暑假,几个同学在县城小聚。我特意提到了这件陈年旧事。七八个同学,没有一个人记得了。不仅男生,女生也没印象。还笑我:“有这样的事?不可能吧?”我也就随着转移了话题。二十多年的时光,让我们的记忆出现了分歧。 那个晚上,顶着满天星光,在大门口唱歌的,都有谁呢?肯定有红,有敏,有针……我们都是住校生,都是一起行动。走读生偶尔也会和我们住一下,凑凑热闹,尤其是这么重要的活动。那么,应该还有华,有云……我也记不清了。 一个群体的珍贵记忆,现在独属于我了。一些美好的细节,再也无法证实,也无人共享了。我承认,那一刻,有点小失落。 第五章 记得当时年纪小 初三那年,县里组织了一场竞赛,只允许应届生参加。没有人知道这场比赛的目的,只当作一场普通的考试,每个班都派了五六名同学参加。 竞赛地点在县城。我们每人一辆破车,骑行十公里,住进招待所,第二天参加考试。学校不管饭,可是每人有五块钱伙食补助——这就够高兴的了,三顿饭才花了两块多。况且,这是第一次住县城,墙壁雪白,床单雪白,干净的如同仙境。我兴奋的睡不着,晚上十一点了,还非拉着秀针出去逛。至于第二天的考试,压根儿就没往心里放。 考完也就完了,继续上课下课,三点一线。过了很久,传来消息,那场竞赛是选拨赛,将有二百名应届生不必参加中考,直接保送一中。我们学校只有两名入选,都在我们班。班主任扬眉吐气,嗓门本来就高,这又高了八度。学校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大红花、奖状、奖金,象中了状元。这一消息也给父母带来了荣耀,邻居们纷纷祝贺。并且从此,她们就直接喊我“大学生”了——这个称呼,在我升入高中成绩一落千丈之后,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中考前报志愿,父母还是想让我考中专。我们村没出过大学生。他们不敢想象,“大学生”会和我家扯上关系,能读个中专就谢天谢地谢祖宗了。并且,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就算能考上大学,那么长的路,能否撑的住?考不上呢?纺花纺不得,织布织不得,力气没长大,年龄却大了,日子可怎么过! 他们样样想的周到,可我说:“学校说了,凡是保送的不能再报考中专。”其实我也就听过这么一说,并不确定。父母总归是爱孩子的,不可能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拉我下来,于是,咬咬牙,准备我读高中的费用。 他们不知道,那时的我,心比天还高!许多理想在脑海里碰撞,每个理想都是带“家”的: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我认为,只要我一路向上,一路登攀,迟早会把这些“家”摘到手。我丝毫不怀疑,自己将建立丰功伟绩,进而青史留名。什么叫无知者无畏?当时的我就是。区区一个中专生,和这些“家”有什么关系?三年后不过是个孩子王而已。 几十年过去了。我早已“成了家”。不过这家和那家,没有半毛钱关系。 当年最抵制的职业,是老师和医生。现在,已吃了十几年粉笔灰,若不出意外,可能会吃到退休。转了一大圈,仿佛一无所获。 但我知道,收获在哪里。当年若听话考了中专,生活可以一览无余:毕业后在本村或邻村当个小学教师,领着一份稳定的工资,再嫁一个大致相当的人家,提前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康生活。那么,家里也不致陷入后来的困境。为我读书,父母妹妹都吃了老些苦。这日子没什么不好,唯一困扰我的,应该就是一个“不甘心”。怎么会甘心呢?那些荣耀,那些丰功伟绩,失之交臂啊。一辈子揣着个不甘心,也不痛快吧? 现在的生活也是一览无余。但是,心甘情愿。因为走了远路,绕了弯路,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也看到了世界之大,自己之渺小。年轻时的狂妄荡涤一空。 不后悔,不遗憾。 第六章 订婚 在我读初中至高中那段时间,小伙伴们陆陆续续订了婚。她们有的只读了两三年小学,有的则根本没进过课堂。顶多是小学毕业,初中没考上,也就罢了。谁也没觉得读书是一件必须的事。 订婚早结婚也早。因为流行女大男小,如果等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方就成老姑娘了。男孩十八九岁结婚很普遍。 对男方而言,订了婚,等于吃了一颗定心丸,为此多付出些也心甘情愿。找个媳妇可真难!父母为了我哥的婚事,日夜忧心,长吁短叹。一有媒人上门,想办法讨其欢心。无非是用东西砸:烟、酒、烧鸡、罐头、点心,平时一分钱恨不能掰成两半花,现在那钱像是天上掉的。媒人说女方不同意,那么只好等下次,重新来过。订婚成功,对媒人酬谢不迭,感恩戴德。从此,精神压力转化为物质压力,想办法挣钱盖房,再攒钱,等儿子结婚时一次掏空。 对女方也有实惠。见小面、见大面、下贴子,大约相当于古代的六礼吧,女方可得不少彩礼。即便早结婚,从订婚到结婚,怎么也得五六年时间。一年三节,男方必有礼物上门。一个不周,可能就鸡飞蛋打了。过年时男孩约女孩逛县城——那是未婚男女唯一可以单独交流的机会,女孩简直成了公主,要什么就买什么。无非是一些平常不舍得买的好衣服。我曾参观小伙伴的衣橱——她已经很奢侈的拥有自己的衣橱: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成套的布料,成打的袜子,毛线,各式围巾……那都是订婚后男方送来的。再看自己:衣服要么是表姐剩的,要么旧衣摊上买的;袜子只有一双,补了又补。只有鞋子是自己的,因为我们那里忌讳借鞋子。小伙伴要送我几双袜子,我拒绝了。没什么好说的,我的学费用来买衣服,也可以花样翻新;如果我也订了婚,这些都不在话下。 有位长辈要给我说媒。父母征求我的意见。我刚读高一,成绩很差,也许根本考不上大学。父母也怕错过最佳订婚年龄。但我心里还有梦想,那梦想都是关于远方的;爱情的梦想则更多,那必是要惊天地泣鬼神的,怎么可能用订婚解决终身大事?父母回绝了媒人。此后再有媒人上门,他们就直接回绝了。我一个远房舅舅,见了母亲好几次,说要给我保一个好媒,男方多么有钱,日子多么红火。我考上大学之后才知道这些。 父母虽然文化不高,但没有贪图蝇头小利而给我设置人生障碍。并不指望我一定考上大学,但是“万一”考上呢?如果订婚,那不是麻烦大了吗?退婚,失信于人有违良心;不退,害我一辈子。订婚虽有现实的利益,但他们既已供我上了高中,想必也怀着巨大的希望。只是这希望太巨大,不能说,怕落个“痴心妄想”;也不敢说,怕我有压力。我从来不提成绩,他们也不问;别人问起来,他们也是含含糊糊。就象赌徒,压上所有赌注,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上学期间订婚的,多是男生。“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因为高中毕业都十八九岁了,如考不上大学,真有可能打光棍儿。没考上,结婚过日子就是了;若考上,则第一件事必是退亲。往往是,头一天刚得知榜上有名,第二天马上联系媒人退亲。我表哥,还有我暗恋的某位男生,皆是如此。说起那位男生让人郁闷,暗恋时不知道他已订婚,退婚也是多年后听说的,彼时已使君有妇罗敷有夫。 考上大学仍不毁婚约的,我没听说过。当然,订婚所花的钱也就打水漂了,算是青春损失费或者违约金吧。反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多少感情基础,没听说女孩为此寻死觅活的,媒人很快会再上门,不愁寻婆家。 有个小伙伴,邻村男孩,逢年过节来送礼,我们特意去瞧——不管谁寻了婆家,我们这帮都要去瞧一瞧。我们都取笑她寻了个俊女婿,她心里应该挺美气的。这样取笑了八年之久,男孩中专毕业了,来了一封电报,宣布“好合好散”。她有些伤心,但是有什么法子?男孩在城里找到了工作,应该也很容易找到女朋友。小伙伴只是小学毕业,想必她自己也清楚其中的差距。虽然她很好,为人仗义,敢说敢做,巾帼不让须眉,但这种事没办法来硬的。年龄已大,只好匆匆嫁人,遇人不淑,没少生气。 有个时期农村刮起退婚潮。退婚潮是打工潮引起的。最先出去打工的,就是这帮十五六岁的男女。虽然一天到晚在工厂里,不见的领略了多少城市繁华,但至少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也算开了眼界。回头再看订婚的那一位,看不上眼了。有男退女,也有女退男。退了还得再寻,忙坏了媒人,几乎来了一轮大洗牌。也有极少数,领风气之先,开始自由恋爱,带了外地媳妇回家,或者嫁到了外地,成为农村茶余饭后的主角。 现在,农村不兴订婚那么早了。夜长梦多,捞到碗里不算肉,吃到嘴里才算数。但是又面临一个更巨大的问题:男孩太多,女孩太少。 第七章 平行线 他是邻村的男生。从小学到高中,家里人都知道他,虽然谁都没见过。这些年这个名字很少提了,但只要我提起,家里人还是很关注。 读联小(四五个村子的四、五年级的学生都在这里)时,我在一班,他在二班。每次期末考试,我是一班第一,他是二班第一。但他是年级第一,我是年级第二。升入初中,我在一班,他在三班。第一次期末考试,我是一班第一,他是三班第一。但他是年级第一,我还是年级第二。后来,我也调入三班,他第一,我第二。再后来,保送入高中的名单上,一个他,一个我。 我就象他的尾巴。他高出我很多分,但我仍是不离不弃的第二名。无论我怎样努力,总也无法超越他。事实上我从未想过超越,他的聪敏好学,我甘拜下风。这就难怪,他的名字常常出现,一般都是向父母报告成绩的时候。 进入高中,人才济济。我俩一下子就被淹没了。我在我班,成绩倒数;他在他班,成绩中游。强烈的失落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一向自信的人,尝够了自卑的滋味。高考时,毫无悬念,我名落孙山,他也只考取了专科。 此后,仍断断续续得到他的消息:毕业了,回县城工作了,后来又调到某部门了。他在我父母眼里是个传奇,因为他们的女儿已经是世界上最聪明最能干的人。只是这传奇的结尾,稍显平淡。而我,几番折腾,终于在而立之年,在这个南方城市,安家落户。 初中同学小聚,见到了他。其他男生已根本不敢相认,但是他,竟然身材未变容颜未改,恍惚间我以为他从二十年前走出来了。除了同学之情,我对他另有一番亲切之感,也许是惺惺相惜,也许是同命相怜:在那年少的季节,他一定有过比我更狂妄的梦。怎会想到,我们终不过是寻常男女,要过寻常日子呢? 但是什么都没说,谁都不提过去。光提现在就够热闹了。老提过去会显得比较幼稚吧?分别时,彼此郑重的留下电话号码,但是知道,不会单独联系的,除非是下一次聚会。 回想了一下:小学四年级认识,现在大半生已过。除了这次聚会多聊了几句,我们之间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也许不超过五句。我不记得和他说过话。虽然初中开始男女有别,但是互相请教个问题,吵个架斗个嘴,还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和他,从来没有。 我们是两条平行线。多么密切的两条平行线。 第八章 岁月 大妹妹嫁在邻村。有一天,村里有个人去她们家借东西,看到她,愣了。试探着问,你认不认识后田平村的某某某。得到确认后,他说:“怪不得那么眼熟。我和你姐姐是初中同学。” 有一次,一个粮贩子去她家收购粮食,看到她,也愣了,说出了我的名字。原来,这人也是我的同学。 还有一次,她在一家饭店里,有位客人老是盯着她看,看得她很奇怪。一搭讪,这又是我的一个同学。 三村交界的地方新开了几家商店,她去买东西,被两家的店主认作是我。那两个店主都是我邻村的小学同学。我还记得他们的模样,当然,那模样还是十来岁时的模样。我和其中一个男生还打过架,他还记得吗? 离别家乡岁月多。但我每年暑假都会回家住一阵子,却从未碰到过一个同学,无论初中的还是小学的。奇怪的是,他们那么容易就碰见了我妹妹,怎么就碰不见我呢? 再想想,也没什么奇怪了。他们记忆中,还是那个年少的我,也许十二岁,也许十五岁。与我容貌相仿而年少十余岁的妹妹,也许更容易和记忆中的形象对接,进而误认是我。碰见真的我,“纵使相逢应不识”了。 也许,我们真的曾迎面而过,却谁都没有认出对方。二三十年,于历史只是一瞬,于一张脸,却足以沧海桑田。 第九章 一次刻骨铭心的补考 世间哪有那么多刻骨铭心?大多是平平淡淡,过眼即成云烟。但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没有更合适的词来形容。高中三年,如果说此前是迷茫的灰色,经历这件事,则彻底转为绝望的黑色。 高一下学期,第一次实行会考。地理生物历史等副科,通过会考即告结束。第一门是地理。教我们地理的,是一个很老的秃顶的老头子。他一会儿讲普通话,一会儿又讲土话。反正我是啥也没听进去。 考后不久,那天课间操结束后,大家在操场上原位不动,听校长宣布会考不及格的名单。高一一,徐某某……是我的名字!头嗡的一声就大了。继续听,没有了。也就是说,全年级只有一个人不及格,那就是我。 我感觉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我身上,万箭穿心。如果地面有个缝,我会毫不犹豫跳进去——哪怕这条缝通向十八层地狱。 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回教室的。腾云驾雾,一片空白。同学们陆陆续续走回教室,我趴在桌上,没脸见人。 从此之后,我就不会抬头走路了。低头走路,什么都不看,我沉浸在自己的屈辱中,万念俱灰。伴随着成绩的绝望,还有另一种绝望,更让我生不如死。暗恋的人那么优秀,我有什么资格?死的念头,时隐时现。 死了会怎么样?我天天想天天想。想到最后,就想到父母。我死了他们也活不成了。那么两个妹妹怎么办呢?没法往下再想了。此路不通。 我不说话了。对自己的另一种惩罚。整整一个星期,我一句话没说,连同桌都没发现。一星期之后,我没变成哑巴,又说话了。没有疯掉,是因为我还有一枝笔。一星期不吐一字,可是我在不停的写。日记成为我唯一的朋友。 转眼过去这么多年。当年以为重如泰山的痛苦,现在看,不过是小菜一碟。当时以为周围所有的人都看不起自己,也不过是一种想象。白白浪费了青春,没有留下快乐的回忆。 所以,关于青春,我认为,它是一片看上去很美的沼泽地。幸运的人,自然会一路顺利抵达彼岸。但是,一脚踩了空,也可能招致没顶之灾。而青春的伤痛,要用多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才能抚平。 第十一章 高考那些事儿 我就道自己必将名落孙山。走出考场,心情低落到极点。高中三年,浑浑噩噩,种什么收什么,种下空虚只能收获苍白。世上如有后悔药,我必吃它三海碗。 不想回家,不知如何面对父母。同时参加高考的表哥,对我不放心,回家后特意找我母亲,说了我的状态。母亲正在池塘边洗衣服,顾不上淘洗,赶紧骑上自行车,去县城接我。这一路,母亲倍受煎熬:怕我想不开做了傻事,怕我思虑过多得了精神病。因为高考落榜而自杀或者精神失常,虽不多见,但做母亲的总是想的更多。越想越怕,直到见我安然无恙,虽然不开心可也没什么异常,才放下心来。 回到家,我话也不想说,脑子却没闲着。复课不敢奢望,家里太困难了。只有打工。打什么工呢?同龄的女孩子,大部分在天津板厂,拼的是力气,挣钱虽不少,只怕我干不了;有个小伙伴,在清河县纺羊毛,听说不累,就是脏,羊毛太呛人。住在雇主家,每月可挣二百多。好吧,等她下次回来,跟她同去就是了。 主意已定,平静下来。把没用完的笔和本子分给两个小妹妹,说:“你俩拿去用吧,反正今后我也用不着了。”这话被门外的母亲听到了,她心如刀割,转过身就泪如雨下。几十年来她也忘不了这句话。而年少的我,只专注于自己的痛苦,何曾真正体会父母的心情呢!如果说我是在悬崖边行走,那么他们,早已在刀尖上走了几个回合了。 发榜我仍然去看了。毫无意外,只考了490分,专科线都不到。与落榜几乎同时抵达的,还有两重打击:做了三年的那个梦,断了;因为这个梦所引起的波折,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什么是一无所有?就是你所有的希望和梦想,突然同时坍塌。根本无法收拾。 母亲和父亲商量,决定让我复一年课。七十二拜都拜了,不差这一哆嗦。但是,只能复一年,家里没能力支持我一考再考。绝境中的我被打了一支强心针。只要能考上大学,断梦可以再续!一切都还有希望! 这一年,我克制那些野草般蔓延野马般奔腾的思绪,告诉自己,人生成败在此一举。如果成功,一雪前耻,可以抬起头做人;如果失败,今生再无翻身机会。 有了这样的决心,忽然发现功课并没那么难,也仿佛突然记起,小学初中自己也是尖子生,也曾风光无限。期末考试,在班里名列第三。消失了三年的自信和快乐又回来了。高考563分。那年的本科线是544分,我们学校有33个过了本科线。 事情并未如我梦想,考上大学就有美好前程,也不会因为我金榜题名而断梦再续。失去的就永远失去了,非人力可为。而人生更大的挑战,还在不远处等着我,比如就业,比如考研。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开始了又一轮浑浑噩噩,重新陷到做梦的状态。直到,下一次挑战把我叫醒。 高考最大的后遗症,是经常做噩梦。这样的梦常常造访:找不到考场了;打开试卷,却怎么也看不清上面的字迹;到交卷了,还有很多题没有做;走出考场才想起来没写名字……这些梦五花八门,却万变不离其宗,让我在梦中饱尝焦急、痛苦、惊悸,然后在怦怦的心跳中醒来,在暗夜里发呆。 高考过去二十年,还会梦见高考落榜,进了复课班,一面害怕再次落榜,一面有点疑惑,是不是在做梦?醒来不由得松一口气。高考已在我的骨头和血液中扎了根。所以我一直认为,梦是另一种醒,有它自己的逻辑,延续另一种生活,并以此提醒白天的你,一切的一切,都在心里,等待开启。 复课班的小院,在学校的一隅,只有两个班,与应届生仿佛两个世界。院里有一棵槐树,结了槐子,却无人收,掉落一地。班里六七十人(也许更多,都没时间和心情数一数),来自不同的班级和学校,来不及相识,已经各奔东西。说是太匆匆,可又那样漫长:那一年的时光,漫长的超过了以往的十八年。 其实人生还有另一种可能。在我做好了复课准备时,收到了一封录取通知书:聊城教育学院。学制两年,每年学费2800元。父亲动心了,两年毕竟很快,只要我点头,他准备立即着手筹集学费。我却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没听说过这所学校,说不定是骗人的假学校;通知书来的太迟,并且是直接寄到村里的,没有通过学校,来历不明。通知书被搁置一边,此后多年我也没再想到过这件事,也没跟别人提过。 二十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我们那一级不少人读了聊城教育学院,现在大都在各个初中当老师。如果我知道这是一所专门培养初中老师的学校,没有理由不去啊。那么,后来那些年所吃的苦:复课的压力重重,大学的捉襟见肘,营养不良导致的结核病,大学就业的如履薄冰,考研时的孤军奋战,读研时的孤独煎熬……都不会发生。从中原到西北,从首都又到西南,在半个中国的版图内跌跌撞撞,最后,立足之地仍然是三尺讲台,到手的不过是一份温饱。而这些,原本唾手可得! 如果能再次选择,我会毫不犹豫选择入读聊城教育学院。一边是清晰可见的未来,一边是茫茫大海般的征途,很容易选择,甚至根本不必选择。高中毕业,已不象初中毕业时那么狂热,对现实对自己也有了一点清醒的认识。 年轻时最抵制的职业是老师和医生。可是,无论我怎么绕,最后还是回到了命运指定的路线上。埋怨命运吗?可那明明是自己的选择啊。 第十二章 那些梦 县一中操场的北边,有两排粗壮的白杨树,树下有单双杠,是谈心的好地方。青和春常在这里谈心,有时是晚上,有时是早晨。晚上谈她们青涩的暗恋,早晨谈理想和未来。 她们各有一个心仪的男生,爱到不能自拨却又没有勇气表白。在星光下,青说:我将来一定要嫁给他,我这辈子不可能爱上别人的。春说:我可以一直等下去,等到他转过头,看着我。在晨曦中,青说:我想搞政治。春说:我将来要搞经济。其实她俩成绩都很差,考大学根本无望。但青春的热血沸腾,依然不假思索的说出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梦想。 后来她们分开了。各自有各自的波折,先后也都读了大学。再后来都嫁人了,都不是当年拼了命爱着的人。青没有从政,在一所大学教着做梦都想不到的专业课;春也没有搞经济,在一所高中教着当年令她头疼的物理。 她们相遇了。她们都想象过相遇,但不是这样的。青很想谈一谈当年的那两个男生,他们都在干什么,过的好不好。那曾是她们当年彻夜长谈也谈不够的话题。但是那陌生了多年的名字始终无法出口。春也很想谈一谈,当年那些梦想,有多少实现了,有多少夭折了。但是竟然不好意思提起。 她们很热情的聊天,聊各自的家庭、孩子、工作。还好,没聊到车子、房子和收入……分手后,都有一些失落,不知道什么东西落掉了,很宝贵的,却是再也拾不起来的。 青在一个傍晚重临那几棵白杨树。白杨树还是哗啦啦的响,似在迎接故人。 她想,就算我们都忘了,白杨树依然会记得,当年那些宏愿和誓言。春在一个清晨也停驻在那里。白杨树轻轻的摇,似在招手示意。她想,就算沸腾的热血都变温了,白杨树依然会记得,我们曾经那样年轻,那样可笑又庄严的规划着未来。 第十三章 父亲的妞 十九岁那年,父亲送我上大学。衣服没多少,行李除了两床厚被子,最重要的是两千多元钱。那是父母亲多方筹集所得,是我的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 父亲认字,出远门不犯怵,携巨款却是个挑战。若是冬天,按照农村的方式,内衣或者内裤上缝个口袋就是了。但时值炎夏,衣衫单薄,这钱放在哪里都觉得太显眼。思来想去,想出妙招:把钱缝在袖口上,把袖子卷起来。果然甚妥。 一路无话。没有人会想到,父亲的袖子里,藏着一大笔钱。只是我的目光扫到父亲时,感觉他姿势有点僵硬,想必心里并不轻松。 交了学费,父亲留下返程路费,其余的钱全部给了我。当晚,他住进学校安排的地下室,五块钱一个晚上。和他同住的是位河南人,也是送女儿。两位父亲攀谈起来。谈的大概都是自己的女儿。河南人健谈,张口闭口“俺那个妞”,自豪的不得了,他那个妞多么能干,优秀,漂亮,百里挑一。父亲是个老实人,不善自夸,也不好意思夸自己的孩子;河南人的话激起了他的好奇心:倒要看一看,他女儿是何等样人物。第二天,他果然看到了河南人那个妞,那个天仙样的妞:却原来又矮又胖,长相平常。父亲后来给我们讲述此事,总是加一句:“我一看,他那个妞还不如俺这个妞来!”逗的我们哈哈大笑。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其实,父母眼里,自己的孩子永远最棒。父亲笑话那个河南人的同时,他没想到,他这个妞,他一向引以为自豪,在他的世界里差不多天下无双的这个妞,在别人眼里,也稀松平常。 第十四章 教官好帅 曾经看过一些有关军训教官的负面新闻,某大学军训教官向女生鲜花求爱,和女生亲密同行,等等。好好一场军训,变成恋爱秀,怪怪的。不由的想起自己当年军训时的情景。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事。我们系三个专业,新生共四个班,分成三个排,男生是一、二排,女生是三排。三个排长,一个连长。我们排长最帅。他个头虽不高,但匀称挺拨,一张棱角分明而又十分清秀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略带忧郁的眼。应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但是特别绷得住,一脸的严肃。训练很严格,不符合要求的,他会毫不留情,当众批评。还好,我们都是乖学生,没有一个人敢嬉皮笑脸调皮捣蛋。 训练之余,也有女生围上去,问各种问题。他都认真回答,但他从不主动和女生说什么。能说得上话的,也就几个活跃分子。像我这种刚从泥巴地混到大学的女生,胆小害羞,还没有和异性打交道的经验,只敢远远观望。我一定奢望过他的注意,但事实证明是不可能的。四五十个女生,穿一样的衣服,不漂亮不热情不活泼不主动,凭什么被注意呢? 训练虽然艰苦,但也有开心时刻,那就是晚上集训之后,在操场上拉歌。咱当兵的人、解放区的天、革命军人有力量……此起彼伏。有一次,排长给我们唱了一首从未听过的歌:“寒风吹落树叶,军队是一朵绿花,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不要想妈妈……”星光下,夜幕中,排长的声音温柔而深情,我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女生们都静静的听着,没有一点声音。周围的声音好像也都消失了。 两周的军训很快结束,教官们要走了。我们三三两两到军用卡车前相送。很多女生流了眼泪,我也一样。那一次,依稀看到排长的一丝笑容,如惊鸿一瞥。 转眼过去了二十多年。排长的脸依然年轻,活在我的青春记忆中。也许很多个女生,都在记忆的库房里保存着这样一张脸吧?短短的相遇,彼此的姓名都没记住,也从没想过继续联系——成年后我已知道,一切后续的篇章都是狗尾续貂。美丽的梦就该停在美丽的地方。梦也是一种奢侈品。 有时,偶尔在路上听到那首歌,我就会驻足,微笑,跟着它的旋律,把它唱完:“寒风吹落树叶,军队是一朵绿花,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不要想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