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风传奇:附身骑士》 第1章 路易斯的一生 田埂内的金色麦浪层层起伏,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一位穿着粗布衣的少年,挥舞着手中的木剑,大喊大叫:“玛丽娜,我未来会靠手中的剑,当上骑士,获得爵位,让你过上贵族老爷的生活!” 一旁坐在田埂上,穿着朴素连衣裙的少女,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高高在上的少年,目光中带着希翼与崇拜。 “路易斯!” “路易斯!” 路易斯被叫喊声吵得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睑后,看见床前站着位穿着束腰长裙的女子,她此时正双手插腰,怒气冲冲的看着自己。 女子皱眉看着眼前黑发、高鼻梁、皮肤白皙的青年,深知此人除去长得帅外一无是处,后悔当初自己跟了这么个窝囊废。 她将自己看错人的不甘,在话语里全部发泄出来:“路易斯你知道吗?你就是个窝囊废!别的有作为的男人,要么去当雇佣兵,要么去给有钱的贵族老爷当护卫,虽说不一定能赚大钱,但也好歹让一家老小活得轻松惬意,而你呢?一天天的缩在家里什么也不干!我也不是希望你能有什么大作为,但起码也对得起你从小练到大的剑术……” 路易斯低着头,一言不发,待女子说过瘾转身准备离去时,才小声说道:“玛丽娜……对不起。” 玛丽娜的身形停滞片刻,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路易斯从床上爬起后,低着头走出昏暗的卧室,穿过狭窄的客厅,来到屋外。他裸露在外的皮肤,顿时被温暖所包裹,他直到这时才抬起头来,刺眼的阳光让他眯起眼睛。 街道上混杂着粪便和尿液的污水横流,路边的小孩如野狗似的追逐玩闹,空气中弥漫着虽不恶臭,但却挥之不去的难闻气味。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路易斯既厌恶,又熟悉。他眯着眼找寻妻子的位置,发现玛丽娜在与邻居家的太太闲谈,聊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路易斯深吸一口气,又赶忙闭上嘴,生怕这条街道的污秽会跑入口中。他看着妻子的身影,回忆起过往的点点滴滴,眼眶顿时湿润起来。 玛丽娜曾经也是天真烂漫的少女,爱做不切实际的幻想,不然也不会信自己的鬼话。 不知何时起,路易斯注意到少女的手上出现老茧,腰肢不再纤细,不再爱穿花裙子,买菜时会斤斤计较的与人讨价还价,时常跟邻居太太抱怨这,抱怨那,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 玛丽娜从躲在路易斯身后羞红着脸的少女,变得站在他的前面。 路易斯偶而会想,要是玛丽娜没有选择自己,凭她娇好的容貌,怕是会有更好的选择。 踏踏踏!!! 这时,路易斯背后忽然有数道马蹄声在快速的逼近,他转身看去,入目的是数匹驮着骑士的高头大马在朝自己疾驰而来。他急忙退到路边,心中暗暗诅咒这些肆意妄为的骑士。 骑士们骑着马从路易斯身前飞驰而过,马蹄踏起的灰尘飘浮在半空中,这让他更加不快。 “啊!死……死人啦!” 惊叫声骤然响起,路易斯眯着眼睛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心想莫不是那个倒霉鬼让马蹄给踩死了。但他所目睹的,却让其肝胆欲裂。 他瞪大着眼睛,瞳孔在他的眼球中放大,他颤声道:“玛……丽娜?” 只见玛丽娜一动不动的倒在路边,肮脏的污水将她身上的束腰长裙浸湿,她的脑袋被马蹄踩碎,血水混杂着颅骨碎片,以及脑浆流淌在她的身下。 她原本完好的身躯,此时有诸多凹陷,看上去惨不忍睹。 “玛丽娜!” 路易斯冲到玛丽娜身旁,双膝跪地,伸手将她的残躯搂进怀里。 路易斯像是想到什么般,忽然抬起头来,怒视着高高在上的骑士,后者上身穿着开襟式亚麻布紧身衣,衣袖有着繁复的花纹装饰,下身则是长至膝部的衣裙、长筒袜,以及无跟的短靴。 看此人同他随从的穿着,便知是个贵族,可路易斯此时已被愤怒冲昏头脑,那还顾得上贵族不贵族的。 路易斯起身冲进屋内,从客厅墙上悬挂着的剑鞘内抽出剑来,待他回到街上时,骑马踩死玛丽娜的贵族还在,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像是期待着他有何反应,没有丝毫杀死人的慌乱。 这般高高在上,没有任何惭悔的模样,像是往火上添薪,令路易斯更加气愤,嘶吼着提剑朝马背上的贵族刺去。 “给玛丽娜偿命!” 锵! 金属碰撞声回荡在空气中,贵族身后的一位骑士,不知何时骑马上前,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中抽出骑士剑,挥剑替贵族挡下迎面而来的刺击。 “格伦,我让你出手了吗?”年轻的贵族眯着眼,用听不出喜怒的语气说。 格伦一边挥剑格挡,一边淡淡的说:“少爷,像这种阴沟里的臭虫,您出手只会脏了你的手,还是让我替您将其踩死碾碎。” “那就让你效劳了,护卫队队长。” 这时,格伦转守为攻,手中骑士剑以刁钻的角度,如毒蛇般朝路易斯手腕削去,后者吃痛,手中长剑脱手而出。 格伦削伤路易斯的手腕后,提着骑士剑继续上撩,大有将其杀死的气势。 “停!”贵族少爷忽然说。 格伦手中的骑士剑猛的刹住,轻轻的点在路易斯下巴处,纵使如此,后者的下巴依旧有鲜血沿着剑锋流下。 此剑如此锋利,要是格伦没有停手全力一击,怕是路易斯整个头颅都会被剖开。 这让路易斯直冒冷汗。 “把他带回去。”贵族少爷看着路易斯,饶有兴趣的说。 格伦收回剑,将其插回剑鞘,然后他翻身下马,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一记打在太阳穴的重拳将其击昏。 随后格伦拖着昏迷的路易斯来到马边,接着将其抛到马背上,他上马后,跟着贵族少爷骑马远去。 而玛丽娜的尸体,还在流淌着污水的街边,无人敢上前收尸。 …… 待路易斯醒来时,模糊的视线中是黝黑的天花板,他心里一紧,用小臂支撑起身体,大喊道:“玛丽娜!玛丽娜!” 可玛丽娜早就死在了马蹄下。 路易斯环顾四周,入目的是三面由黑色石块垒成的墙壁,墙上没有窗户,墙角有生锈的青铜烛台,上面燃烧着半截拇指大小的蜡烛,豆大的烛火好似随时都会熄灭,但好歹让这里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牢房的正面则是一扇铁栅栏似的铁门。 路易斯彻底心死,接下来的数日不吃不喝,直至死亡。 路易斯饿死后,忽然又睁开眼睑,用陌生的语气说道:“这具身体终于是我的了。” 第2章 再次握剑 复山重在此之前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死后会如常看的网络小说主角般,穿越到异世界! 可穿越就穿越,他偏偏不是像寻常的穿越者般,要么整个身体穿过来,要么直接占据别人的身躯,而是以灵魂体来到这个像是欧洲中世纪的地方。 复山重刚穿越到这个世界,就恰巧遇到路易斯的出生,随后他惊骇的发现,他不能离开这个婴儿五步之外! 就像是有一堵无形的空气墙似的。 复山重他无法与人对话,也无法触碰他人,跟个幽灵般,看着路易斯从牙牙学语,到能跟玛丽娜嬉戏玩闹,看着他在金色的麦浪前举剑许下诺言,看着他初尝人事,看着他成年,看着他在婚礼的那天喝的大醉,看着他挥泪告别玛丽娜加入佣兵团,看着他在战场上落败而归,从此再也不敢碰剑,看着他酗酒,看着他目睹爱人被马蹄踩死,看着他报仇无望,看着他死去…… 这二十二年,让复山重从一开始的狂躁不已,到慢慢习惯,平静的看着路易斯长大。他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路易斯走完一生,可没想到…… 复山重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喃喃自语:“路易斯,我好歹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玛丽娜和你的仇,就由我来替你们报。” “你还没死?” 复山重心里一紧,赶忙朝铁门处看去,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接近一周没有吃任何食物,这让他的状况十分不好,头昏眼涨的,竟然连有人来了都未察觉。 来人是位驼着背的老者,穿着破旧肮脏的黑色拖地长袍,打结的到腰长发花白,两道长长的眉毛像是柳条似的垂向一边,到胸的胡子斑白。 “你还挺硬的,愣是七天滴水未进,别的囚犯进来,刚开始也是什么都不吃,可饿个几天发臭的食物都吃得下,你倒是特殊,年轻人你还是吃些东西,不然等那天死了,还要我这把老骨头替你清理尸体。”老者嗓音沙哑的像是喉咙里卡着痰。 复山重放下心来,看来老者并未听见自己说的话。 “我现在很饿,能麻烦你给我些吃的吗?”复山重诚恳的说。 老者柳叶似的眉毛一挑,像是见了鬼似的看着复山重,愣了好几秒,才转身离开。 复山重只能在心里祈祷,希望老者是替自己去拿食物了。 过了好一阵子,复山重快被饥饿感折磨疯时,老者总算是回到了牢房门前,而且手中拿着食物! 虽说是没有经过酵母发酵的黑麦面包,硬的像是铁棍,可以当作武器,吃起来与木屑制作的一般。但没挨过饿的永远都没有理解饥饿的滋味,这远不是可以比拟的。 一日不吃饭可比一月不上床更加折磨人。 复山重从老者手中接过黑麦面包后,并没有急不可耐的吃起来,而是慢条斯理的吃着,他这么做不是顾面子,而是黑麦面包真的硬,让他废好大劲才能撕下个口子。 大概过去两刻钟,复山重才将黑麦面包食完,待他抬头时,老者已不见踪影。连着七日滴水未进,区区黑麦面包自然不能饱腹,但却让复山重饥饿感减少许多。 接下来的两日,老者都有过来送吃的,不过一日两餐都是黑麦面包,连水都没有!这让硬吞黑麦面包的复山重差点被噎死。第三日,老者没有如往常般前来,倒是来了两位出乎复山重意料的人物。格伦以及骑马踩死玛丽娜的贵族少爷。 复山重靠着墙壁席地而坐,身后墙壁的粗糙感,以及寒冷,透过他单薄的布衣爬上其后背的皮肤。铁门外的贵族少爷上下打量了几下眼前的囚犯,点了点头说:“就他了,把门打开。” 看他的神态,好似忘记自己曾经杀死过眼前男人的妻子。 此言一出,后面畏畏缩缩的狱卒赶忙上前用钥匙将铁门的小门打开,然后低着头退到一旁。 “把他带出来。”贵族少爷瞟了格伦一眼。 “我自己能走。”说着,复山重扶着墙从地上爬起。在昏暗的牢房内,他消瘦的跟骨架似的高大身躯,在烛火的照明下拉出占据整面墙壁的影子,他的高颧骨和深陷的眼窝下布着阴影,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复山重踉跄的走出牢房,期间他思绪万分,莫非这是要带自己出去砍头?不对,这贵族要是想杀路易斯,当时就会让格伦直接动手,不会拖到现在。但情况可能更糟,他听说有很多贵族有折磨人的爱好。 复山重想了想,最终没有选择暴起杀死贵族少爷,杀死后者自己肯定逃不出去,而且格伦在这,复山重见过他的剑术,以自己现在的状态,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复山重紧绷的身躯放松下来,像是提线木偶般随着他们离开。 …… 复山重走出地下监狱后,注意到外面站在数位配剑的护卫,但他并未过多在意这些人。 因为时隔二十二年,复山重再次感受到阳光的炙热,他之前还是灵魂体时,什么都感受不到,就像是空气般,也可以说是虚无。他享受着阳光舔舐自己的皮肤,一时间呼吸竟是急促起来。 “不要拖拖拉拉的,快走!”格伦用剑柄顶在复山重的后背,生硬的说。 复山重的呼吸平静下来,心中被浓郁的足以令人窒息的杀意占据。 复山重被带到一处空地,他根据沿途所看见的塔楼、角楼、以及高耸的城墙判断出,他此时身处在一座城堡内,而在整个贝内德托有如此大规模城堡的贵族,只有贝内德托的领主,公爵罗德·斯特里克兰。 带他出来的贵族少爷,应该就是罗德公爵的公子,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位。 复山重来到空地后,就立即有护卫递给他一把剑,不过是一臂半长的木剑,而在空地的另一头,贵族少爷手中却拿着真剑,是柄剑身窄,刃脊略厚的细身剑。 第3章 世间再无复山重 贵族少爷看着复山重手中的木剑,苍白的脸立即垮了下来,寒声道:“给他把真剑!” 一旁的护卫急忙说道:“少爷,要是让这等贱民伤了你可就不好了!” 贵族少爷斜眼看向护卫,冷笑道:“你意思是我不如一个贱民?” 护卫心里一紧,结结巴巴的说:“少……少爷,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说我脑子不好使,理解不了你的话?” 护卫低下头,唯唯诺诺的不敢再说话。 “我身为贵族,要遵守骑士精神。”贵族少爷说:“岂会欺负一个贱民。” 复山重心中暗笑,现在张口大谈骑士精神,却忘了前几日还骑着马在闹市肆意狂奔,踩死无辜女子,果然贵族都是虚伪的家伙。 复山重接过护卫递过来的长剑,手中剑柄的粗糙感,对他来说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他有二十多年没握剑,熟悉是他还未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与剑为生,在他华夏生活的四十多年光阴里,都在钻研剑道,若不是被宵小之辈暗算,他也不会这么早死。 “接下我十招,我饶你一命,还让你做我的护卫,许你荣华富贵。”贵族少爷仰着头,高傲的说。 格伦凑到他身旁低声说:“雷恩少爷,这个贱民玩完就要将其杀死,决不能留着身边。” “为什么?”雷恩奇怪的问。 这种把戏他经常玩,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格伦这么说。 格伦摇摇头说:“我也不清楚,我总是觉得这个贱民跟之前不一样了。” 雷恩笑了:“格伦你多虑了,之前我跟这么多贱民比试过,可没有一个接下过我十招,全部都死了,这个也不例外,将成为我剑下亡魂。” 格伦没有再劝,退到一旁,他想或许真的是自己多虑了。 雷恩倏地动身,他虽说身形消瘦,但速度却一点不慢,像是猎豹般顷刻间来到复山重五步之内,手中细身剑如毒蛇般朝着后者的咽喉刺去。 复山重心里一惊,他看清了雷恩的动作,但却避不过去,就好像脚腕处绑着铁块似。他只能挥剑格挡,虽说速度不快,但还是勉强将雷恩的刺击挡下。 锵的一声! 雷恩手中细身剑的剑尖,与复山重手里长剑的剑刃磕在一起,擦出火花。 复山重手腕一颤,心中惊骇的想,眼前这个贵族看上去弱不禁风,没想到手上力道这么强,他的长剑差点被打飞出去。 复山重急忙后退拉开距离,雷恩却是穷追不舍,第二剑以刁钻的角度刺向他的要害。 复山重侧身躲避刺击,但还是被剑刃在腹部划开一道口子,流出的鲜血顿时将衣摆染红。 他占据路易斯的身体不过几日,还不习惯,就好比刚刚学会跑步的孩童,硬要与大人比拼。若是能再给他些时日熟悉新的身躯,也不至于这么狼狈。 复山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观察着雷恩的一举一动,每个长时间正规练习用剑的剑士,都有自己的习惯,例如他自己,出剑前总喜欢眨眼睛,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彻底改掉。 他想看出雷恩用剑的习惯是什么。 期间复山重又被雷恩刺中两剑,一剑刺中左肩,一剑划过脸颊。不过他也因此看出雷恩的习惯,雷恩在出剑前,眼睛会事先看向落剑的地方。 于是在空地上,出现令人匪夷所思的场面。复山重每次都会在雷恩出剑前就进行躲避,而后者的落剑又都恰巧在复山重原先的位置,这令围观的护卫大感惊骇。 见复山重接连躲过自己的刺击,雷恩的额头冒出汗来,动作也不禁变得急躁起来,不过这只会让复山重更好闪躲罢了。 在雷恩的第十招被复山重躲过后,前者停了下来。 雷恩脸色阴晴不定的看着眼前气喘吁吁的高瘦青年,握剑的手青筋暴起,但最终还是放松下来。 复山重也是很紧张,生怕雷恩反悔,让手下来解决自己,到时他只能极限一换一了。 雷恩笑道:“贵族不会说谎,我雷恩将赦免你的一切死罪,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护卫,还有你身上的味太冲了,去洗个澡,格伦,带他四处逛逛。” 说完,他转过身,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阴沉。 很快,空地上只剩下复山重与格伦。 格伦走过来拍了拍复山重的肩膀,说:“兄弟,你是叫路易斯对?今后我们就要一起共事了,之前多有得罪希望你不要在意。” 复山重满脸笑容的应着,好似过往的仇恨都烟消云散,其实他心里清楚,雷恩和格伦不会放过自己,他也不打算放过二人。 …… 待复山重回到所住的街区时,在污水横流的路边,并没有如他想象的看见玛丽娜腐烂发臭的尸体。 这时邻居家的太太从屋内走出,双手端着装在锅里的洗碗水,看见复山重后,哐当一声,她手里的锅直接落地,洗碗水溅的到处都是。 她愣愣的看着复山重,许久才缓过神来,呢喃道:“活着就好……” “太太,玛丽娜呢?”复山重问。 “我把玛丽娜埋进墓地里了。” “谢谢。”复山重由衷的感谢道,毕竟太太与路易斯他们非亲非故,能做到这份上已经很够意思了。 复山重道过谢后,转身准备去墓地看看时,被太太叫住。 “路易斯!” 复山重回身说道:“太太,我要去墓地看看,就不跟你多聊了。” “玛丽娜的仇……别报了,不然你的命也会搭进去。”太太诚恳的说。 复山重点了点头,接着头也不回的朝墓地方向赶去。 …… 复山重来到墓地,放眼望去全是东倒西歪的十字架,有的只是随便用两根棍子加麻绳绑着一起。十字架成千上万,就像是海洋般无边无际。 复山重不知道玛丽娜埋在那个十字架下面,恐怕让邻居家的太太过来辨认,她也一样分辨不出。 复山重喃喃自语:“为了不露出马脚,从今往后,我就叫路易斯。” 第4章 地下赌场 翌日。 路易斯根据格伦的吩咐,一早就赶到了城堡,在城堡前的空地上,数匹高头大马驮着数位骑士,雷恩在最前面,看见路易斯来了,只是冷冷的一句太慢了。 路易斯低头认错,接着走到一匹无人的马旁踩着马镫上马,坐稳后他四下看去,注意到之前言语得罪过雷恩的护卫此时不见踪影。 恐怕凶多吉少。 在所有人到齐后,雷恩率先骑马离去,其他护卫紧随其后,路易斯拽着缰绳,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路易斯终究是太久未骑马了,一下子就被甩在后面,只能勉强跟上,稍不注意,距离就会被拉的连前面护卫的马屁股都看不见。 很快,路易斯随着众人驶入闹市,一时间鸡飞狗跳,路边地摊上的物件被马蹄踩的破破烂烂,有人因急着躲避好似一堵墙般冲过来的数匹高头大马,而摔了个狗啃泥。 待骑士们骑马走后,街上的民众怨声载道。 刚才路易斯有意将马骑在路中间,可其他护卫却顾不上这么多,在雷恩的带领下在骑着马在街上横冲直撞,似乎把这当成一种乐趣。 众人骑着马越驶越偏,房屋和平民逐渐变少,慢慢的骑上几百米都见不到人烟。 路易斯心里不免有些慌乱起来,雷恩莫不是要带自己去荒郊野岭,到时候让手下合力杀死自己,这样尸体直接扔在郊外就行。 想到这里,路易斯有了调转马头逃跑的冲动,但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毕竟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城门都有士兵把守,不是这么好出的,而且他还没有报仇。 众人所到之处愈发偏僻,可雷恩并没有让队伍停下来的意思,直到前方出现一栋木屋,他才让身下马匹放慢步伐。 来到木屋附近后,路易斯很是诧异,因为木屋看上去平平无奇,并没有特殊之处,他想不通雷恩堂堂一个贵族来这里干嘛?或许里面别有一番天地。 路易斯随众人下马,跟着雷恩进入屋内,里面空间逼仄,光线昏暗,而且没有任何家具,不过打扫的很干净,没有灰尘。 格伦走出几步,然后弯下腰伸手一拉,一个地下室的入口赫然出现,他打开暗门后,率先进入,雷恩跟在后面,其他护卫紧随其后。 路易斯犹豫再三,最终还是跟着进入。 暗门内是向下的台阶,格伦从怀中掏出火折子,点燃后冒出暗红的光芒,虽说不能照得一清二楚,但好歹让众人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哒哒哒…… 数道脚步声在墙壁间回荡,一时间路易斯竟有种错觉,走在最末尾的他身后还跟着人,可当他回头看,后面空无一人,只有浓郁的黑暗。 不知过去多久,前方出现一抹亮光,大家不自觉的加快脚步,随着越接近出口,嘈杂声愈大,待路易斯随着众人走出地道时,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 走出地道后,是宽广的地下赌场,墙上数不胜数的白银烛台上,燃着无数的蜡烛,勉强将这片空间照亮。而这个地下赌场,玩的不是纸牌,而是人体。 数十位年轻女子被各种各样的折磨。 她们有的被大字形绑在转盘上,像是风车般转动,赌徒们则站在十米开外…… 每当有女子被玩死,就会有侍从将尸体拖走处理,并将地上的血污清理干净,全部玩死后就再补充一批。 这些赌徒都是贵族,被当作“玩物”的年轻女子们,则是因为触犯各种莫名其妙法律,而被抓过来的平民。 路易斯一进入地下赌场,就被浓郁的血腥味冲昏头脑,叫好声和哀嚎声刺痛着他的耳膜,令他头晕目眩。他前世手上不是没有见过血,但终究是活在和平年代,这般惨绝人寰的场面,让他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雷恩与其他护卫却显得跃跃欲试,好似这些女子不是人,而是随意宰杀的家禽。 雷恩进入赌场后,立即有侍从认出他是贝内德托的领主,罗德公爵的公子,赶忙殷勤的迎了上去,嘘寒问暖,像是哈巴狗般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 雷恩对这些讨好者并不感冒,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来到附近的一处转盘前,那里的赌徒见雷恩前来,赶忙让开位置,并将飞镖恭敬的递了过去,而转盘旁的侍从,则是大力的让转盘转动起来,丝毫不理会上面的女人的苦苦哀求。 雷恩接过飞镖后,朝转盘上的女人掷去,可直到他手上只剩下最后一柄,女人依旧完好无损,他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走上前去,直接将手里的飞镖插入女子的头颅里,后者就这般咽了气。 路易斯低着头一言不发,从今往后,他的心肠将会硬很多。雷恩这般破坏赌场规矩的行为,没有人敢出声训斥,反倒个个脸上都挂着笑容。 雷恩心情好了些,赶往下一个娱乐项目,游玩了会后,他看身后的护卫大都跃跃欲试,就摆了摆手,让护卫不必在跟着自己。 雷恩不担心他在这里的安全问题,毕竟这家地下赌场就是他开的,所有的侍从都是他的人。 在临走前,路易斯注意到格伦在与雷恩低声说着什么,他竖耳倾听,但由于赌场太吵,他只听着叛军二字。 雷恩满不在乎的说:“什么叛军!不过是一群没饭吃的贱民,手上拿着的武器都是锄头之类的,随便让个骑士团去冲锋一波就把他们冲散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格伦听雷恩说的信誓旦旦,立即放下心来。 路易斯没有随着其他护卫去玩人体赌博,而是找着一处角落坐下,与疯狂的人们相比,他显得格格不入。 在烛火的摇曳下,赌场内的赌徒像是群魔乱舞。 第5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雷恩玩腻后,就带着护卫从地道离开赌场。 路易斯走出木屋,看见天空蒙着黑幕,他摇了摇头,只觉得头晕的厉害。他走到在附近吃草的马旁踩着马镫上马,坐稳后跟着其他人往来时的地方驶去。 骑马到住宅区时,街上空无一人,因为城里有宵禁,不过这只是针对平民,对于雷恩这类贵族来说,畅通无阻。 来到城堡前的空地后,路易斯翻身下马,脸上挂着假笑的与雷恩还有其他护卫告别,就徒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夜里有士兵四处巡逻,虽说路易斯爆出雷恩护卫的身份就可以相安无事,但他嫌麻烦,于是选择走小巷回家。 昏暗逼仄的巷道内,路易斯行色匆匆的走着,忽然,前方的巷口出现一道如山般的人影,来者身形高大,小臂足有路易斯大腿般粗,身上穿着皮制甲胄,双手持着的巨斧,怕是要四五个成年人才拿的动。 路易斯心中暗叫不好,转身想要离去,却发现身后的巷口如前头般立着道人影,拦住去路者身上同样穿着皮制甲胄,不过身形消瘦,跟竹竿似的,他的手中拿着长剑。 路易斯冷着脸握住剑柄,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拔出剑来,跪地求饶是不可能的,狭路相逢自然是勇者胜。 自走出公爵城堡的那一刻,他就知晓自己凶多吉少,所以一直随着带着剑,以备不时之需。 路易斯倏地发难,率先朝竹竿男杀去,持斧者体态肥硕,巷道又逼仄狭窄,想要赶过来需要花费一些时间,自己若是能趁此之前将竹竿男杀死,那就再无后顾之忧了。 路易斯逼近到竹竿男五步之内,手中长剑自下而上撩去,后者挥剑格挡,锵的一声,两柄剑的剑刃磕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一击未中,路易斯收回剑,手臂肘弯后拉,再猛的送出,朝竹竿男的咽喉刺去,后者歪头躲过,剑刃擦着他的皮肤过去,血滴顿时顺着他的颈侧流下。 路易斯刚想把剑刃往竹竿男的脖颈压去,后者的长剑就迎面劈来,他只能被迫后退拉开距离。 这一来二去,路易斯竟是没有占到多少便宜。 紧接着路易斯再度挥出一剑,与竹竿男袭来的长剑撞在一起。 咔咔咔…… 兵器的交接点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路易斯跟竹竿男互相角着力,不过前者的力气明显更大些,后者一时被压的直不起身子。 这时,路易斯身后有沉重的脚步声在逼近,他心里一紧,他刚才还纳闷,为什么竹竿男要舍长取短与自己角力,原来是另有图谋! 若是路易斯这时转身去对付壮汉,那竹竿男大可背后偷袭他,继续纠缠下去则壮汉可以一斧子把他劈了。 一时间,路易斯步入两难的境地。 忽然,路易斯·麦克兰的右手五指如毒蛇般缠上竹竿男的左手,抓住他的食指暗暗发力,僵持了会后,咔嚓一声,鲜血并出,竹竿男急忙捂着手快步后退。 他低头看去,自己的食指与手背呈三十度,隐约能看见骨色,被折断的手指不停的抽搐。 击退竹竿男后,路易斯猛的转过身,入目的是遮天的巨斧,以及壮汉半面式头盔下狰狞的脸。 路易斯心里一紧,急忙后退数步,一记巨响,斧刃凿进地面足有寸深。 这时,路易斯后背如针扎般的刺痛,他身躯旋转着挥剑,与背后袭来的长剑磕在一起。 锵! 金属碰撞声回荡在狭窄的巷道内,连绵不绝于耳。 偷袭者是强忍住左手剧痛的竹竿男,他的脸庞疼的扭曲。 路易斯脚踏在身旁的墙壁上,借助其跃起,在半空中腰身一拧,小腿如鞭锤般扫在竹竿男的太阳穴上。 啪! 竹竿男被扫的头颅凹陷,重重的砸在墙上,接着滑落在地,生死不知。 路易斯一直紧绷的神经略微放松一些,这样他就只要对付壮汉了,巷道内空间逼仄,壮汉身形高大不好施展,这对于他来说有利无弊。 壮汉从地里拔出巨斧后,大吼一声,手中巨斧的斧面从左至右的朝路易斯拍去,带着骇人的破空声。 路易斯后仰躲过,巨斧带起的劲风吹得他上身穿的粗布衣鼓起。 砰! 巨斧的斧面重重的砸在墙上,墙壁顿时龟裂。 路易斯惊骇的想,要是这一斧砸在自己身上,怕是会当场被拍成肉泥,但惊骇归惊骇,他手上动作的速度丝毫不减,手里长剑以刁钻的角度穿过壮汉甲胄的缝隙,如毒蛇般的刺入后者的腋下。 路易斯拔出长剑后,从壮汉腋下流出的鲜血顿时将他的右侧甲胄给染红。 “啊!” 壮汉惨叫一声,举着巨斧再度的朝路易斯劈去,但由于身上的伤势,他这一斧无论是速度还是气势都比之前弱上不少,因此被路易斯轻松躲开。 路易斯再挥一剑,剑刃抹过壮汉的咽喉,后者的脖颈顿时鲜血如柱,腥臭的血液淋了他一身,还将灰白的墙壁染的血红。 壮汉伸手捂住咽喉,但鲜血还是从指缝中流出,他不甘的摔在地上,张着嘴想要说些什么,但被涌进口鼻的血液堵住,最后只发嗬嗬声。 壮汉的双手无力的从脖颈上滑落,庞大的身躯抽搐几下后就没了动静。 路易斯松了一口气,走到壮汉身旁弯下腰伸手摘下头盔,是张陌生的脸,接着他又如法炮制的摘下竹竿男的头盔,依旧是不认识的人。 虽说如此,但路易斯还是肯定二人是雷恩或者格伦派过来的。 路易斯心里一阵后怕,要是杀手埋伏自己的地方不是狭窄巷道,而是宽广的空地恐怕自己已经死了。 这时,路易斯听见有数道脚步声在逼近,他起身看去,几个举着火把的巡逻士兵来到巷口,想来是被他与刺客的打斗声吸引过来的。 士兵们看见倒在地上的两具尸体,以及浑身浴血的路易斯,顿时紧张起来,举剑呵斥道:“把剑放下,不然格杀勿论!” 路易斯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将剑放在地上,高举双手,说:“我是路易斯,雷恩少爷的护卫。” 听见这番话,士兵们的脸色顿时缓和下来,不过举着的剑没有放下,其中头头模样的人说:“既然是雷恩少爷的护卫,那就跟我们去核实一下。” 第6章 起义军 贝内德托。 北鹿城。 罗德公爵城堡。 书房内。 壁炉里的柴火剥落燃烧,坐在靠背椅上穿着丝绸睡袍的雷恩,合上羊皮纸制成的书,将它放在跟前的胡桃木桌上,然后他抬头冷着脸看着面前的数人,说:“我很不喜欢有人深夜来访,若不是什么急事……哼!” 路易斯低着头不说话,巡逻队的士兵则是被吓得不敢吱声,最终巡逻队的队长鼓起胆子说:“回雷恩少爷,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手下照例去负责的街区巡逻,但在途径一巷道时听见有打斗声……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们想与您确认一下,这位是不是您手下的护卫。” 雷恩目光转向一旁低着头,衣裳破烂,浑身都是血污的怪人,一时竟不能肯定:“路易斯?” 路易斯这才抬起头来,在肮脏的脸上一双褐色眼睛显得格外明亮,他说:“属下不仅没报答雷恩少爷你的恩情,还给你惹麻烦,属下罪该万死。” “别废话。”雷恩问:“你杀死的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不清楚,我不认识刺杀我的人,也不知道是谁派过来的。”路易斯说出这句话时,死死地盯着雷恩的脸,希望能看出些什么。 但后者的脸上只有困惑。 雷恩低头沉吟片刻,随后抬头看着护卫队的队长说:“他是我手下的护卫,那两个贱民死有余辜,这件事到此为止。” 队长拉着身旁的两个手下弯下腰,说:“是的,雷恩少爷。” 雷恩摆摆手说:“累了。” 待所有人都走后,雷恩站起身走到书房的窗户前,喃喃自语:“莫非是格伦派的人……” …… 路易斯走出城堡后,只想着快点回家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因为他身上的血污都凝固成了块,粘在身上很不舒服,而且还很难闻。 至于刺客是不是雷恩派的,他不能肯定,雷恩脸上的困惑,有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路易斯还未走出几步,就被拦下,是巡逻队的队长。 后者满脸歉意的笑道:“护卫老爷对不住了,大晚上的浪费您时间。” 路易斯说:“你不必感到歉意,我也是北鹿城的一份子,为了城里的安全,你所做的一切我都表示理解。” “护卫老爷也是爽快人,但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不如这样,他日我请你喝顿酒,您觉得如何?” 路易斯这时才明白,这个巡逻队的队长突然拦住他,原来是看自己有雷恩的关系,想与他结交,借机傍上雷恩这条大腿。 路易斯随口答应后,就绕过巡逻队的队长,急匆匆的往家的方向赶去。 …… 路易斯这次依旧走的是小巷,虽说有前车之鉴,但他现在的形象,要是走在街上撞见别的巡逻队,就算扯雷恩的大旗,恐怕也没有人会信,只会觉得这人是刚杀过人的疯子。 路易斯费尽千辛万苦,总算回到家,用钥匙打开门锁后,他推门而入,在关门插上门栓时,他动作忽然停了下来,身体僵硬的转过身,问道:“谁在那里!” 啪嗒! 有人在黑暗中敲打打火石,将桌上的蜡烛点燃。 微弱的烛火将屋内勉强照亮,屋内总共有六人或坐、或站,腰间都佩戴着剑,此时都看着路易斯。 路易斯心里一紧,伸手握住剑柄,不由得想,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他的这番举动,令闯入者们怒目圆睁,纷纷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拔出剑来,一时间,气氛紧张起来。 路易斯额头密布细汗,混杂着血污从他的太阳穴流下,白天在赌场他没有胃口什么都没吃,后来又与两个刺客殊死拼杀,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要是再来一场厮杀,不知道疲惫的身躯能不能撑下去。 而且这些人看上去不是泛泛之辈,杀过人的剑士与寻常人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路易斯可以肯定,这几个闯入者手上的人命不少于五条。 这时,一位青年从木椅上站起身,他与其他袒胸露背、满脸凶悍的闯入者不同,虽说衣着朴素,但举手投足间却给人一种温和感,若非他腰间佩着剑,不然真的看不出他是剑士。 青年走到路易斯与闯入者中间,轻声说:“都把剑放下。” 其他闯入者像是青年的手下般,很听他的话,纷纷将剑垂下。 青年看向路易斯,笑道:“深夜打扰真的是过意不去,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白天到处都有士兵抓我们。” 路易斯握住剑柄的手放松又握紧,如今反复数次后,最终还是放松下来,他问:“白天到处都是士兵在抓你们,你们是盗贼?” “不!我们是起义军,而我则是起义军的首领,凯文·奥林帕!” 起义军……路易斯心里一紧,起义军莫非就是雷恩与格伦提及的叛军!虽说心里惊涛骇浪,但他的表面上却十分平静。 凯文伸出手掌,路易斯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手上满是老茧,而且指关节粗大,看来他腰间的剑并非是挂饰。 路易斯犹豫片刻,伸手与青年的手掌握了握后松开。 “你过来总不会就是为了跟我握手的?”路易斯问。 凯文小麦色的脸上挂着笑容,他说:“不是,我过来是想让你加入起义军。” 路易斯冷着脸说:“我可是雷恩少爷的护卫,为什么要放弃大好前途,去加入你这几伙贱民组成的叛军?” “你这狗奴才,这城要不了几天就会被我们起义军攻破,到时候让你去舔你雷恩少爷的屁眼!”一位留着络腮胡,瞎了只眼,脸上布满刀疤的汉子指着路易斯的鼻子骂道。 路易斯顿时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些人不是雷恩或者格伦派过来试探自己的。 凯文看了汉子一眼,后者顿时阉了似的,低着头不再说话。 凯文看着路易斯说:“我知道你的名字是路易斯·麦克兰,也知道你的妻子玛丽娜是死在雷恩手下,你与妻子青梅竹马,这种死仇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路易斯诧异的问:“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凯文的目光锋利的像是剑:“公爵罗德的妻子、情人,所有的儿女,以及城堡里全部的护卫,这些人的底子我都查的一清二楚。” 第7章 要入秋了 路易斯对凯文的话将信将疑,后者或许在北鹿城安插了很多人,甚至罗德的城堡里也有。 但如凯文所说的般,公爵罗德的妻子、情人,所有的儿女,以及城堡里全部的护卫,这些人的底子都被摸的一清二楚,路易斯是不信的,肯定夸大了。 而且路易斯的事很好打听,凯文八成是在框他。 起义军也好,叛军也罢,路易斯现在并没有得知城外消息的来源,也不知道罗德的军队与凯文的军队战况如何。 所以待会凯文不管说的如何天花乱坠,给路易斯开出怎样的条件,后者都不会信半个字,就算口头答应下什么事情,也不会去做。 路易斯打算再观望观望,或者说做个墙头草,那边风大就往那倒。 “我要你做我的内应。”凯文的目光炯炯有神。 “城堡里的护卫这么多,为什么偏偏是我?”路易斯问。 凯文解释道:“自从你从城堡活着出来后,我的人一直在暗中观察你,包括前几个小时,你与刺客厮杀……” 路易斯后背渗出冷汗,他竟然一直未察觉有人在跟着自己! 凯文说:“派出刺客的人,是雷恩手下的护卫队队长格伦,但你不要天真以为去跟雷恩告状就可以解决问题,因为雷恩也想杀你!” 路易斯忽然冒出个可怕的念头,刺客可能不是雷恩或者格伦派来的,而是凯文……不过他还是认为前者的可能更大。 “所以我过来邀请你加入起义军,主要目的不是让你做事,而是惜才,想救你一命!” 路易斯心中暗暗冷笑,这个凯文看来是把自己当三岁小孩来哄!若是现在的人是原主,肯定已经被哄的团团转了,说不定还会跪下来感恩戴德。 “那我要怎么做才能逃出雷恩和格伦的魔爪。”路易斯装作害怕的样子。 凯文脸上笑容愈发浓郁,他说:“用不了几日,起义军就能攻破北鹿城,我要你在当日城内大乱时,刺杀罗德,把他头砍下来,以震军心。” 路易斯诧异的看着凯文,心想这人莫不是失心疯了,但他还是满口答应道:“好,待你们起义军攻入城内,我一定将罗德这狗贼的头砍下来。” 像是看出了路易斯的不信任,凯文说:“你放心,在雷恩手下的护卫里,还有起义军的人,到时你只需要协助他。” “是谁?”路易斯问。 凯文笑了笑,没有说,他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说:“我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你怎么决定都可以。” 说完,他越过路易斯,走到还未拴上的房门前,推开门消失在黑夜里。 其他起义军的紧随其后,独眼汉子在路边路易斯时,还特意撞了他一下。 房门敞开,略有些寒意的风灌入屋内,路易斯喃喃自语:“要入秋了……” …… 翌日。 雷恩没有去赌场,而是来到了城堡的地下监牢的入口前,他对着护卫们说:“今天不去赌场,我要练剑。” 说完,他就带着格伦进入地牢。 这时,路易斯注意到其他护卫带着怪异的目光看着自己,毕竟路易斯前日还是地牢里的囚犯,现在却与他们平起平坐。 路易斯心里十分清楚,在别的护卫眼中,自己不过是走了狗屎运的贱民,不配与他们共事。 路易斯也没有巴结这些人的想法,毕竟他不会一辈子都在这里当护卫。他不留痕迹的观察着护卫们,在想那个是起义军的内应。 约莫过去一刻钟,雷恩从地牢的入口走出,身后跟着位干瘦的男子,他目光呆滞,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年纪,衣衫褴褛,赤着脚,麻木的跟着雷恩。 格伦则在殿后。 格伦拽着男子来到空地,然后走到到路易斯的身旁,拍了拍后者的肩膀说:“把你的剑借他用用。” 路易斯点了点头,走到干瘦男子的旁边,将剑递给他。男子接过剑,迷茫又诧异的看着手里的长剑。 路易斯退到空地边沿,他看着干瘦男子,在后者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雷恩如那天般仰着头,高傲的说:“接下我十招,我饶你一命,还让你做我的护卫,许你荣华富贵。” 干瘦男子瞪大着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雷恩,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双手紧紧的握住剑柄,半蹲着等待接下来的攻击。 雷恩倏地动身,逼近到男子的跟前,这次他手里的不是细身剑,是剑身宽而薄的斩剑。雷恩将手中的斩剑从半空中猛的朝男子劈去,声势浩大,猎猎作响,后者挥剑格挡,但他手中的长剑直接被斩剑劈成两半。 雷恩面目狰狞,将斩剑狠狠的劈进干瘦男子的脸庞,就像是把烧红的刀子插入黄油般,斩剑一闪而过,男子的头颅一分为二。 鲜血与脑浆溅在雷恩脸上,但他却毫不在意,苍白的脸上挂着狞笑的看着缺失半块头颅的尸体倒下。 护卫们被吓得不敢吱声,除去路易斯外,之前陪雷恩练剑的囚犯,都没有活下来的,但他之前用的都是细身剑,今天还是第一次用斩剑,而且还将囚犯前所未有的残忍杀害。 雷恩发泄完后,脸顿时垮了下来,将斩剑随手扔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护卫们顿时不知所措,你看我我看你,一时拿不定主意,格伦站出来说:“你们就地解散,雷恩少爷今天身体不舒服。” 说完,他快步朝着雷恩追去。 看着格伦离去的背影,路易斯莫名觉得,雷恩今日的失常或许与起义军有关。 …… 路易斯离开城堡后,一时竟不知道干什么,其他护卫打算结伴去赌场,而他并没有这个想法,他或许不是什么好人,但还有没有变态到以虐杀他人为乐。 他来到这个世界有二十多年,但一直都是以灵魂体的状态,拥有身体不过几日,虽说他还是灵魂体时,被迫跟着原主去过一些娱乐场所,但都是些酒馆。 他在之前的世界可没有喝酒的习惯,所以如今一闲下来,倒是无事可做,看来只能直接回家了。 第8章 酒馆 自从路易斯成为雷恩的护卫后,他在邻里间的名声就臭了。毕竟给杀妻仇人当狗,再怎么样都会遭到谴责。 路易斯对此毫不在意,前世他活了四十多年,又以灵魂体在这个世界飘荡过二十多年,一甲子的光阴,让他不再在意流言蜚语。 路易斯来到家附近的街道,立即就有人对他指指点点,邻居家的太太想过来与他搭话,也被其丈夫拦下。 路易斯来到自家房门前,正要用钥匙打开门锁,就听见身后有人叫自己。 “护卫老爷!” 路易斯转身看去,如他所料,叫自己名字的人,是昨日有过一番渊源的巡逻队队长。 巡逻队队长叫雷蒙德·库赛克,他金色的头发稀疏,脸庞方方正正,看他满脸油光,大腹便便的样子,平常应该捞了不少油水。他此时穿着便服,上身是束腰外衣,下身的马裤则是塞进了长靴里。 雷蒙德快步朝路易斯走去,嘴里还大声说着:“在出门前我就预感今天会有好事发生,原来是遇到护卫老爷您!” “别叫我护卫老爷,叫我路易斯。”路易斯说。 “啊!好!那我也说说自己的名字,我叫雷蒙德·库赛克,看来我跟路易斯您真的很有缘分,昨天还说要请您喝酒,今天就碰上了!” 路易斯看着雷蒙德,心想这人应该是一直蹲守在附近,就等着自己回家来个偶遇。 “您现在有空吗?我今日正好调休,想请您喝酒,为昨日耽误了您时间道歉。”雷蒙德说。 路易斯正要拒绝,可转念一想,这人或许知道起义军的事,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好。” 雷蒙德顿时喜笑颜开,他指着一个方向说:“我在一个酒馆正好订了些酒食,还想着一个人吃不完呢!” 路易斯没有说什么,只是让雷蒙德带路。 …… 雷蒙德所说的酒馆并不远,只有几分钟的路程。路易斯随着他进入酒馆,里面只有寥寥几人,毕竟现在是大白天,这个时间段喝酒的人不多。 二人来到空着的方桌旁坐下,没过多久,就有伙计端着一篮面包放在桌上,之后他又端来了土豆泥、蒸绿豆、以及一些肉食,最后又端来了两大扎杯的麦酒。 待伙计走后,雷蒙德说:“我是这家酒馆的老主顾,酒馆的老板更是经常一起喝酒,所以只要我一坐下,就会有伙计把酒食送过来。” “您别客气,随便吃!” 路易斯点了点头,从篮子里拿过一个面包,撕下一块放入口中。不得不说,这比他之前在牢房里吃过的黑麦面包松软很多,起码不能像铁棍似的,拿起来就能敲人。 “来,我敬您一杯!”雷蒙德从桌上拿起麦酒。 路易斯犹豫片刻,放下面包,拿起酒与雷蒙德碰了一下,然后学着后者仰着头一口干了。 与路易斯想象的不同,这酒不烈,没有多少酒味,倒像是饮料,一扎杯下去没有什么感觉,或许是原主经常喝酒的原因。 “您真是好酒量!”雷蒙德拍着马屁。 路易斯敷衍的应了声。 雷蒙德的话很多,从未让气氛冷下来,从跟别人拼酒拼的对方叫爸爸,到前几日嫖的女人屁股大,他嘴一直说个不停,好像能说个一天一夜似的。 路易斯刚开始还会附和几句,到后面就一言不发了,全是雷蒙德一个人在那里上演独角戏。 麦酒一杯杯的上着,慢慢的,桌上堆满了空着的扎杯,雷蒙德说话也变得大舌头起来,路易斯喝的不多所以没有什么影响。 路易斯忽然问道:“对了,我听说贝内德托境内出现了一伙叛军,这是真的假的?” 雷蒙德大舌头的说:“是真……真的。” 路易斯装作担忧的问:“那这伙叛军人多不多,公爵的军队跟它的战况怎么样?” “城里知道叛军这件事的人不少,所有的消息都在传大捷,说这伙叛军不过是一伙吃不饱饭的农民组成的,但……”雷蒙德忽然话锋一转,“但据我在外闯荡做生意的兄弟说,这伙叛军的主要战力是被我们布科蒂国灭国的阿萨国残军,而这支叛军的首领,就是阿萨国唯一存活下来的皇子……” 雷蒙德将扎杯里的残留的酒仰着头喝掉后,唧唧了嘴,又说:“这支叛军没有传闻的那般不堪,他们的兵器都会精良,而且马很多,在前线把公爵的军队打的抬不起头来。” “唉,现在北鹿城都不让入城出城了,到时候叛军打过来连逃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希望叛军仁慈些了。” 路易斯低着头一言不发,默默的吃着桌上的肉食。 酒过三巡,方桌上堆满了空着的扎杯,这些大都是雷蒙德喝的,此时他趴在桌上,用最后的意识说:“你不用管我,我趴这睡一会,到时候伙计会送我回去。” 说完,他就呼呼大睡起来,呼噜声响彻酒馆。 路易斯本来就没有送雷蒙德回去的想法,所以当后者说出这句话,他直接起身离开,走出酒馆,冷风吹过,令他打了个寒颤,头脑也清醒不少。 路易斯朝家的方向走去,可还未走出几步,就忽然停下来,扭头朝酒馆看去,后背直冒冷汗。 雷蒙德有问题!他接近自己,肯定是为了傍上雷恩的大腿,毕竟自己无权无势,可雷蒙德一顿酒下来,提都没提雷恩,一直在说大话。 现在细细想想,雷蒙德一直把话题往叛军上引! 路易斯忽然有个可怕的念头,雷蒙德存在,就是为了让自己相信叛军势如破竹,转而狠下心来去刺杀罗德! 这样一来,之前巡逻队来到巷道,不是碰巧,而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让雷蒙德有接近自己的理由。 再细细想想的话,那两个刺客,或许就是凯文派来的,目的是为了试探自己的实力,看看有没有资格去刺杀罗德,而凯文的内应,恐怕就是格伦! 路易斯愣在原地,他现在很想冲回酒馆,逼迫雷蒙德告诉自己一切的真相,但他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拖着不再有酒意的身躯往家走去。 第9章 北鹿城破 翌日。 路易斯来到城堡,在空地上与其他护卫枯等,临近中午,都未见着雷恩,最后格伦来到这里,说了声雷恩少爷身体不舒服,让他们原地待命后,就离开了。 护卫们唉声叹气,毕竟城堡虽大,但却戒备森严,他们只是小小的护卫,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只能在地牢前的空地活动,这让他们大感无趣。 而且夜晚虽冷,但白天却烈日当空,他们只能龟缩在一片林子的树荫下,像是阉了的狗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路易斯靠着树干坐下,刚才格伦在时,因为对后者的猜测,他总是控制不住的看向对方,但却并未看出什么。 一直到傍晚,格伦才过来,让他们离开,这让身心俱惫的护卫们差点哭出来。路易斯在离开时又朝格伦看了一眼,后者与平常看上去没什么不同。 第二天,路易斯依旧没见着雷恩,格伦在过来让护卫们如昨日般待命后,就不知去往何处。 路易斯在树荫下枯坐,其他护卫则是带来了纸牌,在那里靠赌博消磨时间。期间还有个输红眼的护卫与他人大打出手,但很快就冷静下来,继续着赌博事业。 往后的几日,路易斯都未在城堡见着雷恩,都是格伦过来说一声少爷身体不舒服,让众护卫在城堡里待命。 时间匆匆而过,据路易斯获得身体已过去一周,已经彻底的熟悉新的身躯,他现在可以笃定的说,要是再让他与雷恩比试一次,不出五招就可以将后者击败。 今日如往常一般,不过太阳不再那么毒辣,护卫们在树荫下坐着围成圈,不时发出或兴奋、或气愤的怪叫。 路易斯则背靠树躯坐着,接连数天的无所事事并未让他心浮气躁,相反他内心十分平静,毕竟以灵魂体在原主身边飘荡的日子可比现在枯燥的多。 这时,前方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路易斯抬头看去,入目的是多日未见的雷恩,后者脸色苍白,现在的天气不如以往般燥热,但他的额头却密布细汗。 雷恩冲到护卫们跟前,气喘吁吁的问:“你们……看到格伦了吗?” 在打牌的护卫们抬起头来,看见雷恩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赶忙起身问好,还顺带将地上的牌踢到一边。 雷恩神色激动的说:“格伦在哪!” 护卫们愣了愣,其中一人壮着胆子说:“今天我没有撞见格伦队长……” “我也没有遇到格伦队长……” 雷恩的面目顿时狰狞起来,咬牙切齿的说:“杀千刀的格伦,竟然敢背叛我!” 护卫们面面相窥,对于这个事实很是惊讶。 这时,城里忽然有厮杀声传进堡内,雷恩脸色一变,说了声跟我走后,就转身快步离去。护卫们虽然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但还是跟了上去。 路易斯猜测,或许是起义军将这座城池攻破了。 与此同时,北鹿城城外数里,格伦骑着马疾驰,他没带什么东西,除去大笔的金子还有身上的衣物外,就只有一匹马,一柄剑。他确实是起义军的内应,而且加入了有三年之久,一直在为起义军暗中传递情报。 在路易斯活着走出城堡后,凯文暗中找到格伦,要他派人试探路易斯的实力,要是剑术强横的话就收入麾下,若只是个泛泛之辈,死了也就死了。 在那晚,凯文还向格伦许下诺言,只要他在北鹿城城破,大乱之时,将罗德杀死,就赏他一座小城池,让他成为贵族。 当时格伦表面答应,心中却对凯文的话嗤之以鼻,他在罗德手下做事这么久,能背叛罗德,自然也能背叛凯文。 只怕他格伦将罗德杀死,留在北鹿城得到的不是封地,而是铡刀! 所以格伦没留在北鹿城,而是直接带上这些年积攒的黄金,踏上逃亡之旅。 …… 雷恩在前面带路,护卫们紧随其后,路易斯则在队伍的最后面。一路上都是惊慌失措的人们,此时北鹿城被叛军攻破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城堡。 不时有侍从冲上来想问雷恩情况,但当后者亮出明晃晃的剑后,全都害怕的退下。 护卫们随着雷恩来到书房,此时里面站满了人,有男有女,大都佩着刀剑。见有人进来,全都齐刷刷的朝门口看去,见领头的是雷恩,才放下心来。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爬上沙发,他体态肥硕,大肚腩像是怀胎十月似的,他身披酒红色的皮草大衣,内穿亚麻布紧身短上衣,腰间的皱裙垂直膝盖,还佩戴着刀鞘镶嵌着宝石的短刃,下身则是紧身裤以及短靴。 路易斯死死地盯着中年男子,虽说之前并未见过,但他可以肯定,这人正是贝内德托的领主,公爵罗德! 罗德背着手,原本就有七英尺的他站在沙发上更显高大,他睥睨的扫过众人,嗓音浑厚的说:“想来各位都知道北鹿城被叛军攻破了,但这只是暂时的,只要你们护送我到临近北鹿城的亚安城,我就可再次起兵,将这些叛军全部驱逐,而你们这些功臣,自然重重有赏,你们将获得大笔的金币!” 见下方的护卫兴致不大,罗德又说:“我还将赏你们每人一块封地,让你们都成为贵族!” 顿时,呼喊声差点把房顶给掀翻! 路易斯用指腹摩挲着剑柄,脸色有些难看,因为他此时已陷入两难的境地里,要是他协助罗德逃跑失败,被起义军抓住,到时候凯文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纵使路易斯随着罗德成功逃到亚安城,后者举兵将叛军驱逐,他也十分的不安全,不说雷恩,要是罗德抓住凯文,或者知情人,将他与叛军私通的事供出,也是难逃一死。 路易斯原先巴不得格伦死,现在却无比想念,要是格伦没有逃跑,大可与他合力去杀罗德,虽说书房内的人护卫很多,但多一个人终归多一份力量。 现在只有路易斯一人,要想对付书房内二十多位护卫,有很大的难度。 第10章 血溅书房 路易斯看着罗德,面容平静,但手里握着的剑柄却被他捏的咔咔作响。他要是选择护送罗德,不管后者能不能到亚安城,自己都不会有好下场。 与其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不如自己杀出一条血路!路易斯彻底下定决心,他要用剑杀死罗德! 罗德在妻子的搀扶下走下沙发,这时,一颗满是毛发的圆球落在他身旁的地上,他斜眼看去,是颗头颅,上面还保留着生前的表情。 罗德脸色一变,抬头看去,只见在书房的另一头,站着位高瘦青年,青年此时还保持着挥剑的动作,而在他的身旁,一具脖颈喷血的无头尸体倒在地上。 “有刺客!” “肯定是叛军派来的!” “杀了他!” 路易斯杀死一人后,又将长剑插进一名护卫的头颅里,把剑拔出时,剑身上混杂着血液以及脑浆。 这段功夫,已经有数人逼近到路易斯跟前,锵的一声,他挥剑击退迎面而来的劈砍,又侧身躲过从身后来的刺击,紧接着他借机抓住刺击者的手腕,将其往前一送,后者的剑扎入另一位袭击者的胸膛。 紧接着路易斯将剑柄,猛的砸在被他抓住手腕的护卫的眼眶上,顿时,杀猪般的尖叫声响起。 路易斯伸手一抓,抓住被他砸爆眼球的护卫的脖颈,将其拉到身前,挡下另一位护卫的刺击,紧接着手中长剑一挥。 刷的一声,寒光闪过,护卫发现自己飞了起来,不过身子还留在地上,头颅高高飞起,从头颅里撒出来的鲜血淋了众人一身。 路易斯这般血腥手段,令其他护卫大感惊骇,恐慌的后退数步,与敌人对峙,若不是成为贵族的诱惑实在太大,他们早就逃跑了。 路易斯从身上的外衣上扯下一块布,用来把自己的右手与长剑死死地绑在一起,这样就不怕因为鲜血打滑,而让手中的长剑脱手而出。 刚才路易斯将右手与长剑绑在一起时,浑身都是弱点,但却硬是没人敢上,生怕自己的脑袋飞起来。 路易斯与剩下的护卫们对峙,紧张的氛围在房间弥漫,令每一个人的心脏都提到嗓子口。 这时,终于有人按耐不住性子,朝着路易斯杀去,后者在侧身躲过攻击的同时,手中长剑从下至上的把眼前护卫的小臂斩断,鲜血四溅,护卫的双臂斩断处光滑如境。 路易斯长剑刺出,剑身贯穿断臂者的咽喉,后者死的不能再死。 路易斯持剑虎视眈眈的看着剩下的护卫,在遍地的尸体、残肢,以及汇成小溪的血液的衬托下,宛若杀神。 护卫们犹犹豫豫,路易斯却不会心慈手软,如猛虎般杀入人群中,手中长剑像是死神的镰刀般收割着生命。 又经过一番厮杀后,书房内的护卫们被路易斯杀至四人。 仅剩的四位护卫脸上对路易斯的恐惧溢于言表,在有人起了头后,其他三人纷纷将手中的剑舍弃,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路易斯没有理会已经彻底崩溃的四人,扯开右手上被血污浸红的布条,将剑身上满是缺口的长剑舍弃,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把还算干净的剑。 路易斯转身看向左手边的墙壁,那里原本有一副壁画,但是现在已经被挪开,露出后面的密道。他被护卫们耽误了太多时间,得赶快追上去才行,不然就被罗德跑了。 路易斯来到密道入口,里面是向下的台阶,深处有火光闪烁,他快步的走下台阶,入目的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地道。 地道并非伸手不见五指,墙上插着生锈的青铜烛台,上面有蜡烛在燃烧,火光跳动,将路易斯的影子拉的在台阶上凹凸不平。 路易斯在地道内狂奔,橘红色的烛火在他身旁飞快晃过,就像是走马灯似的,他现在十分的疲惫,毕竟杀死二十个有着一定水平剑术的护卫,可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就算是杀二十头猪也会累的够呛。 地道一路上都没有变化,再加上又只有路易斯一个人的脚步声,这让他有种错觉,自己一直在原地踏步,好在随后出现了其他人的动静。 …… 雷恩怎么也料不到,自己一周前收的护卫会在今天跟发疯似的拿剑乱砍,而且二十多个护卫都拦不住,他现在后悔万分,早知道就听格伦的话,玩完就将其杀死的。 雷恩的哥哥,罗德的长子,克洛诺·斯特里克兰此时满脸阴沉,质问道:“雷恩,你手下的疯子是怎么回事!怎么能让起义军的奸细,混进城堡里的护卫队伍内!” “我也不清楚。”雷恩回答说,“这人叫路易斯,明明只是个贱民,之前连我十招都很难接下,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跟被恶魔上身似的。” “你说你不清楚!”克洛诺脸上挂着冷笑,还想追问,却被罗德忽然打断。 罗德说:“别吵了,有这么多护卫在上面顶着,这个……路易斯能不能活下来还两说,没什么好惊慌的。” 克洛诺说:“可要是护卫死的太多,我们要怎么到亚安城!” 罗德安慰道:“放心,这条地道直通北鹿城城外,而且出口十分隐蔽,就算没有护卫我们也能到亚安城,带上护卫只是多一份保障而已。” 罗德的妻子,雷恩与克洛诺的母亲也在一旁帮腔,她说:“你呀,别一直责怪弟弟,雷恩他又不晓得路易斯是叛军的奸细,而且有老爷在,天塌下来都没事。” 克洛诺的神色缓和下来,不再多说。 这时,后面的地道忽然有急促的脚步声在接近,众人的脸色皆是一变,既期待来者是手下的护卫,又害怕是路易斯这个奸细。罗德等人停下脚步,紧张的看着地道转角处不断放大的影子,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在数道惊骇的目光中,一位浑身都是血污的怪人从转角走出,他的手上提着剑,杀人杀的麻木的目光让人不敢直视。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路易斯。 第11章 斩草除根 “怎……怎么可能!”克洛诺结结巴巴的说,上面的护卫,可都不是泛泛之辈,没想到会被路易斯全部杀光。 “父亲,你先带母亲和妹妹走,我和哥哥留下来殿后。”雷恩满脸阴沉。 “这怎么行!你们都还是孩子……”母亲的话还未说完,就被罗德打断。 罗德说:“克洛诺和雷恩已经长大了,他们现在都是优秀的剑客,我们斯特里克兰家有真神保佑,区区一个贱民,不是他们的对手,你大可放心。” 克洛诺原本还想拒绝殿后,但现在罗德这番话一说出口,他几乎要脱口而出的话又咽了回去。 罗德看向自己的两个儿子,拍了拍他们的肩膀,说:“解决掉这个贱民后,快些追上来。” 说完,他就转身带着妻女朝着地道深处逃去。 雷恩转身看向路易斯,脸上挂着冷笑:“哼!区区一个贱民,前几天连接我十招都要连滚带爬的,现在我可不会手下留情,我要把你的手脚全部斩断,然后带走,留在身边慢慢折磨致死!” 克洛诺看着自己的弟弟,咽了咽口水,他的这个弟弟,从小很变态,肢解青蛙、虐杀小狗什么的都是小事,雷恩在八岁那年,就亲手杀死了城堡里的一位侍女。 当时罗德知道了没有给予处罚,还很高兴,他认为成大事者都是心狠手辣之辈,自己的这个儿子年纪轻轻就如此天赋异禀,将来能成大事。 得到纵容的雷恩,愈发放纵,经常让手下护卫去抓无辜的平民进城堡虐杀,后来他在十八岁那年,更是搞出了地下人体赌场,供贵族满足变态的欲望。 这个赌场,克洛诺也有所耳闻,但他却没有去过一次,他觉得自己是斯特里克兰家唯一的一个正常人。 克洛诺很怕自己的弟弟,甚至不敢与其对视,这次若不是实在害怕的厉害,他也不敢出言训斥。 面对雷恩的挑衅,路易斯一言不发,只是举起来手中的剑,他现在真的很累,连说话的力气都要节省,他此时可以说是在苦苦支撑。 雷恩率先发难,如猎豹般顷刻间逼近到路易斯的五步之内,手中细身剑如毒蛇般刺出,可是这次后者,却不似之前那般狼狈,轻而易举的就挥剑挡下。 雷恩脸色一变,他知道路易斯实力大涨,可是没有交手,永远都没有一个实际的观念,现在二人一交锋,他可以肯定的说,路易斯剑术在自己之上,甚至还强过格伦。 想到这里,雷恩的动作不免慌乱起来,原本他的用剑习惯就被路易斯看穿,现在他心慌意乱,刺出的剑更是连路易斯的衣角都擦不到。 路易斯找着雷恩的破绽,正想出剑,却被忽然冲出来胡乱挥剑的克洛诺给逼退。 路易斯目光越过雷恩二人看向地道的深处,已经看不见罗德的影子了,他心想要快些解决。 雷恩手持细身剑再度发难,朝着路易斯刺去,后者微微侧身,剑身划破他的外衣,擦着身躯过去。 路易斯在侧身的同时,手中长剑在雷恩的腹部划过。 雷恩原本就苍白的脸此时更无血色,一边惊恐的后退,但还未后退几步,就摔在地上。 见路易斯的手段如此残忍,克洛诺害怕的不敢上前,拿着剑瑟瑟发抖。 雷恩看着路易斯,在临死前反倒不再那么恐惧了,他回想起以前被他虐杀的男男女女,原来他们的感受是这样的,要是能重新来过……他还是会肆意的折磨他人。 路易斯将雷恩一剑封喉,后者握剑的手无力的松开,死不瞑目。 克洛诺彻底被吓破胆,将剑舍弃,跪在地上给路易斯磕头,嘴里不停的求饶:“求您绕我一命,您可以拿我做人质,我是父亲的长子,您要是拿我去勒索父亲,您可以得到一大笔黄金!还有我的妹妹长的很好看,她还是处女,她……” 路易斯没听克洛诺说下去,直接一剑刺穿后者的脖颈,虽然很讨厌雷恩,但他确实比克洛诺硬气多。 …… “休……休息会!”在妻子的搀扶下,罗德气喘吁吁的靠墙而坐,他太过于肥硕,长时间的奔跑让他的肺都要炸了,他实在是跑不动了。 妻子递给罗德一个水壶,后者一仰脖直接一饮而尽。现在的他没有半点贵族风范,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就像是逃避战乱的贱民。 他的女儿,雷恩与克洛诺的妹妹,此时则在焦急的看着来路,他很是担忧自己的两个哥哥。 “走。”休息了会后,罗德从地上爬起。 这时,后面的地道有脚步声在逼近,在墙壁的回荡下,十分的明显。 妹妹兴高采烈的说:“是哥哥!” 罗德却是脸色一变,催促着快走。 “可是哥哥他们要来了!”妹妹站在原地不动。 罗德没有办法,只能祈祷来人是他的儿子,听脚步声只有一道,要是来者真的是自己的孩子,另一个恐怕凶多吉少。 路易斯从拐角走出,一时间,罗德等人的目光从期望变成绝望。 罗德恳求道:“饶我一命,我对你所做的一切都既往不咎,我还赏你封地,让你成为贵族!” 路易斯一言不发,直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 罗德捂着喉咙倒在地上,鲜血从他的指缝中溢出,他的口中发出嗬嗬声,就像是被割喉的家禽。 没过多久,他就没了动静,捂着咽喉的手无力的滑落。 “我的儿子!丈夫!我的一切,都被你给毁了,我要你偿命!”罗德的妻子涕泗横流,面目狰狞,手里拿着从罗德腰间扯下来的短刃。 她从镶嵌着宝石的刀鞘中拔出短刃,朝着路易斯刺去。如此多破绽的攻击,被后者轻易躲过,紧接着一剑划过,罗德妻子手里的短刃落到地上,沾满灰尘,她则摔在地上,不时的抽搐一下。 “别……别杀我”妹妹被吓得瘫坐在地,泪水顺着脸颊划过,有骚臭从她的胯下散出。 路易斯看着她喃喃自语:“斩草除根……” …… 路易斯将雷恩的妹妹杀死后,继续的往前走着,他想看看这条地道通往那里,可当他又走了几分钟,却被坍塌的碎石给挡住了去路。 他只能转身返回。 第12章 人间炼狱 待路易斯从地道走出时,书房内除去尸体外空无一人。他拎着罗德的头颅,走出书房,沿着走廊走下去,一路上遇到的人,看见他手上的东西,都露出惊恐以及不敢置信的神色。 毕竟罗德可是整个贝内德托的领主,在北鹿城更是如国王似的有着不能反驳的权威,现在却只剩下一颗脑袋,还被人拎在手上。 路易斯来到空地,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些人,大家都想看看这个胆大妄为的人的下场如何。 在城堡的城墙上,满是守城的士兵,他们往下射着箭,而城门被重物撞击的轰轰声,传遍整个城堡,想来起义军已经打到这里了。 轰! 城门倒塌,罪魁祸首是一辆固定着巨大的桩的四轮车。 守在城门前的罗德手下士兵,正想与起义军决一死战,忽然有眼尖的人注意到路易斯,以及他手上的罗德头颅。 “你们看,后面那人手上提着……公爵老爷的脑袋!” “怎么可能!” “城堡才刚刚攻破,叛军还没有杀进来,罗德老爷怎么会死!” “有刺客也不可能,老爷身边都是护卫,而且还有格伦在,他可是号称整个贝内德托第一剑客!” 对于这种冒犯发言,众士兵纷纷训斥,可当他们回头看,事实就摆在他们面前,不得不让他们相信。 “北鹿城彻底完了……”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守城的士兵们彻底崩溃,纷纷将兵器舍弃,瘫坐在地,甚至有人当场号啕大哭。 待起义军绕过攻城车来到城堡内时,惊讶的发现守城的士兵全部投降,有的甚至理都不理他们,坐在地上喃喃自语。 起义军一时不知任何是好,只能把他们全部围起来。而城墙上的士兵,见城门被攻破,下面的同僚又全部都投降,只能也舍弃兵器,高举双手。 这时,有一骑士策马前来,他高高在上的看着路易斯,脸上的兴奋溢于言表,他说:“干的不错!” 路易斯抬头看去,马上的是凯文。 凯文丢给路易斯一把剑,说:“把这柄剑随身携带,遇到麻烦可以保你一命,避免被自己人杀了,把罗德的脑袋留下,然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城里现在可是很热闹。” 路易斯留下罗德的头颅后,带着凯文给的剑离去,一路上无人阻拦。 …… 哀嚎声、惨叫声,路易斯隔的老远都能听见,他快步来到市区,所目睹的,比地下人体赌场更让人难以直视。 起义军的士兵肆意的当街杀人强奸,就在路易斯的不远处,他目睹数个士兵在扯着一位少女的衣物,白花花的娇躯露出一大片,少女的父亲想过去营救,却直接被一刀杀死。 这在如今的北鹿城司空见惯,城内各处都在上演着掠夺与被掠夺。曾经的贵族,如今与平民无异,在起义军的手下,都是待宰的羔羊。 路易斯这时方才明白,起义军推翻贵族,不是因为忍受不了剥削,而是想像贵族般剥削别人。 “那边那个,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路易斯寻着声音看去,几个起义军士兵不怀好意的朝自己走来。 这时,其中一人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起来,扯着身旁的同伙急切的说:“你看他腰间的配剑!” 其他士兵一看脸色皆是变得难看起来,赶忙对路易斯道歉,说自己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他是首领的亲信。 路易斯没有理会这些欺软怕硬的士兵,快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街边的场景宛若人间地狱,可以让他还在华夏时,网络上那些渴望战争来临的人,吓得尿裤子。 路易斯来到自家房屋附近时,忽然停了下来,瞪大着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幕。只见邻居家的太太的头颅,被插在顶端尖锐的木桩上,而她的身子则浑身赤裸的倒在一旁。 路易斯倏地想起什么,冲进邻居太太家,只见她的丈夫,两个几岁大的孩子,全都死在屋内。 路易斯从屋内走出,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却感受不到一点温暖,从今往后,他将不会怜悯任何人。 …… 废了一番功夫,路易斯将邻居家都在安葬在了墓地。刚到乱葬岗时,他发现许多的十字架被拔出扔到一旁,不少的坟墓都被刨了。 今日路易斯本来就累的够呛,在把邻居太太一家都安葬后,更是感觉浑身酸疼。他现在身上脏兮兮的,都是血污和泥土,就像是刚从墓里爬出来似的,要是让别人看见,八成会觉得这些坟都是他刨的。 待路易斯回去时,看见自家的房门被强行撞开了,他进入屋内,发现有几个士兵在搜刮他家的财物,这几人一脸嫌弃的模样,像是在说废了那么大力气才把门弄开,还以为这家有很多值钱的东西,没想到是个穷光蛋。 其中一人漫不经心的四处翻找着值钱的东西,在抬头时注意到门口立着到人影,他眯眼看去,却被吓了一跳。 这也不能怪他,毕竟路易斯现在的模样太过于骇人,浑身血污,又忽然的出现在门口。 “你是人是鬼!”发现路易斯的士兵大叫道,他满脸都是麻子,要是密集恐惧症的患者看见,怕是会当场死亡。 其他士兵顺着面子脸的目光看去,发现了站在门口的路易斯,于是纷纷举剑叫嚣,让他下跪求饶。 “等等!你们看他身上的剑,那不是首领的配剑吗!”一位眼尖的士兵说道,在他们加入起义军时,都见过这把剑,他们头头还说,要是招惹到佩戴着这把剑的人,必死无疑。 其他士兵的神色,顿时从骄横,变成惊慌。他们原先都是平民,对权利有着本能的畏惧,在手无寸铁的人面前作威作福他们在行,但要是在稍微有点权力的人面前,他们就会跟阉了的狗似的,根本硬气不起来。 看着求饶的士兵们,路易斯冷着一张脸,若是没有目睹太太一家的惨剧,自己或许会饶过他们。 第13章 晚宴 路易斯瘫坐在地,身边是闯入他家的士兵们的尸体,过了会,他从地上爬起,将地上的尸体全部拖出屋外,他也是没有料到,没过多久,自己又要回墓地那里。 待路易斯回来时,已经累的四肢都要没知觉了,这具身体,原主一点都不珍惜,每日都在酗酒,也没有好好锻炼下,所以才会累成这样,等事情全部平息下来,他要好好的锤炼自己。 路易斯用冷水将身上的污秽全部清洗干净后,穿上衣物,连敞开的门都不管,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当然,也不是没有一点防护措施,他在房屋的门框那里系着根线,只要有人碰到就会断,然后线连着桌上的椅子,只要线断,椅子就会落到地上,闹出的声响,足以吵醒他。 不知过去,路易斯从睡梦中醒来,身躯没之前那般疲惫,不过就是胃一直在催促他快些吃饭。路易斯走出房屋,发现天色漆黑,现在已是夜晚,他没想到自己睡了这么久。 踏踏踏!!! 有两道马蹄声在飞快的接近,路易斯朝着声响传来的方向看去,入目的是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他还带着一匹马。 通过月光的照射,路易斯认出骑士是之前随凯文一同去过他家的独眼汉子。 独眼汉子骑马来到路易斯跟前,高傲的看着后者,虽说眼前的人杀死了罗德,但他很看不起反复的小人。 他说:“凯文让我带你去城堡,上马。” 路易斯点了点头,走到马旁,踩着马蹬上马,拽着缰绳调转马头,随着独眼汉子往城堡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上,虽说时常还能看见有起义军士兵当街杀人或者强奸,但比白天少了不少。 独眼汉子对路易斯怎么刺杀的罗德很是好奇,后者将事情的经过如实说出,他顿感敬佩,他一直以为路易斯是靠偷袭得手的,没想到是直接硬碰硬!他原本对路易斯不好的观感,一来也是改善很多。 路易斯在期间也是知道了独眼汉子的名字,叫巴里·门德尔。 路易斯随着巴里来到城堡,与其他地方不同,城堡重兵把守,路易斯被反反复复搜查了好几遍才放行。 士兵没有理会路易斯腰间佩戴着的剑,而是在他的怀里摸来摸去的,应该是在搜毒药。 路易斯和巴里穿过空地,来到大厅,里面已有不少人。在大厅内,摆放着数张长桌,上面铺着洁白的桌布,桌上有琳琅满目的酒食,而在天花板上,还有华丽的烛台吊灯。 这倒是有几分贵族晚宴的气氛,但却被起义军的“土鳖”们破坏了,他们跟饿死鬼似的,凑在桌边大块朵姬,有的则是搂着女人跳着稀奇古怪的舞蹈,或许是他当场编的。 巴里带路易斯来大厅后,就行色匆匆的走了,看来有急事。 路易斯四处看了看,没找着凯文。 他走到餐桌旁,直接抓起一只烤鸭就啃了起来,这番豪放的吃法倒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一下子吃掉半只烤鸭后,他拿过一瓶红酒,拔出塞子,将瓶口凑到嘴边,仰着头灌下一大口,解腻。 如此一来,路易斯倒是一点也不饿了,开始慢条斯理的吃着糕点。 这时,有人坐到路易斯旁边,后者斜眼看去,是雷蒙德,也就是巡逻队的队长。看来如他猜想的一样,雷蒙德是起义军的内应,接近他就是为了给他灌输起义军必胜的想法,让他好去刺杀罗德。 “您的威名,现在整个起义军无人不知。”雷蒙德嘴角翘起,眯着眼说。 路易斯将口中的糕点咽下,开口说道:“再怎么样功劳也比不过你,毕竟在北鹿城里卧薪尝胆了这么多年,人人都以为你只是个贪财好色的巡逻队队长,连我也被你骗了。” 雷蒙德像是没听出路易斯话里的讥讽,摆摆手说:“过奖了,我这只能算是有点苦劳而已,而您的功劳却是天大的,毕竟公爵整个贝内德托都只有一个,他又死在你的手里,在起义军,这可是独一份的。” 他看了看路易斯腰间的配剑又说:“凯文大人连自己的配剑都赏给你了,足以证明他对您的重视,往后您在起义军可以说是平步青云,到时候您可别忘了小弟我。” 面对雷蒙德拍的马屁,路易斯毫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嘴里没有半点真话,是个难缠的角色,那天喝醉或许也是骗自己的。 雷蒙德还要再说,忽然,大厅里原本喧嚣的众人安静下来,他察觉到不对,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入目的是从侧门走出的凯文。 凯文从侧门走出,身后跟着巴里,他扫视众人,随即又笑了笑,说:“大家不必因为我的到来而拘束,若非诸位,我也拿不下北鹿城,各位都是大功臣,今夜的这场晚宴,就是我们夺下北鹿城的庆功宴,你们尽情狂欢!” 此言一出,大厅内顿时沸腾起来,欢呼声可以把房顶给掀翻。 美酒佳肴被食完后又会端来新的,城堡里的美人很多,此时全都在大厅服侍新的老爷,甚至有人感觉一上来,直接拉着身边的尤物直接开干。 路易斯低头吃着食物消磨时间,一甲子的光阴,让他对美色有很大的抵抗力。至于雷蒙德,他看路易斯没有与自己交谈的意思,也没有自讨无趣,去跟其他人拼酒了。 约莫过去半个小时,满脸通红的巴里来到路易斯身旁,拽着后者来到大厅中央,他拍了拍手,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他拍着路易斯的肩膀,瓮声瓮气的说:“就是他杀死了罗德这个狗贼,我很不爽,因为罗德狗贼的脑袋,早就被我预订了,没想到半路被人抢了,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他,因为他不是偷偷摸摸的刺杀罗德,而是在二十多个护卫的眼皮子底下,先将这些护卫杀的逃的,死的死,才杀的罗德。” 这番话一说出口,场上的其他人顿感惊骇,他们都知道是路易斯杀的罗德,但都以为是暗杀,没想到是跟狂战士似的,把所有人都杀了就没有目击者了。 第14章 鹰之团 巴里打了个酒嗝,看着路易斯说:“我要与你比试一番,证明我才是起义军里剑术最好的汉子!” 路易斯不想招惹麻烦,于是直接拒绝了。 晚宴上的其他人则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叫嚣着路易斯不与巴里比试就是怂包。 路易斯自然不在乎这些,只想着回餐桌继续吃糕点消磨时间。 可就在这时,凯文忽然说道:“路易斯,光喝酒也没有意思,你就与巴里比试下,给大家助助兴。” 路易斯只能答应下来,他虽说已没了在起义军做事的想法,但他要想离开起义军,还是要凯文点头,若是强行离开,只会徒增麻烦,所以还不能得罪凯文。 餐桌被移到两边,空出能供四匹马并行的空地。 路易斯与巴里各站一边,手中都持着剑,后者手里的剑有六尺长,一尺宽,剑柄更是要双手才能握住,这种大剑,寻常人别说挥动,就是举起都很困难,可巴里,举着剑随意的挥动,看上去十分的轻松。 路易斯不免紧张起来,巴里给自己的压迫感,比之前在书房对战二十多个护卫还大。 巴里倏地动身,一边接近路易斯,双手持着的大剑一边抡出。 破空声乍起,大剑带着劲风的朝着路易斯抡去,一时间,在后者的眼中,大剑好似大山般朝自己压来。 轰! 大剑重重的砸在地上,地面顿时龟裂,溅出的碎石打在后退躲开的路易斯脸上生疼。 一击未中,巴里操着大剑猛的往上撩去,路易斯避无可避,只能挥剑,将大剑硬抗下来。 嗯! 路易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他手里的剑随着大剑撞在自己胸膛,他倒飞出去,将满是食物的餐桌砸塌,酒水淋了他一身。 看着狼狈的路易斯,巴里哈哈大笑起来,他说:“看来在起义军,我的剑术依旧是第一。” 其他人也是纷纷嘲笑着路易斯,说他杀的二十多个护卫,都是还没断奶的婴儿。 路易斯用小臂支撑起身体,他的胸口像是火烧般的疼,想来是肋骨断了几根,这次落败并非他技不如人,而是他有意为之。 路易斯白天才杀死罗德,名声可以说是传遍整个起义军,可来参加晚宴,除去雷蒙德外,却没有一人与自己搭话,就好像他是空气似的。 而且巴里消失一阵后,随着凯文来到大厅,屁股还没坐热,就来找路易斯茬,按理说凯文应当制止,毕竟路易斯是有很大的功劳,要是在起义军内被随意欺辱,只会让他人觉得,起义军容不下外人。 可凯文却没有,反倒放任巴里,这太过于反常,再联想凯文之前找人暗杀路易斯,却诬陷给格伦的行为,很难让人不警惕。 因此在路易斯看来,凯文是打算给自己下马威,才让巴里过来找他碴。 若是这次路易斯击败巴里的话,后续说不定会有更强烈的下马威,不如退一步,以断几根肋骨的代价,对凯文示弱。 不过,这只会让路易斯脱离起义军的念头更加强烈而已。 一个侍女搀扶着路易斯从地上起来。 “巴里,带他去给约翰看看。”凯文吩咐道。 巴里应了一声,就带着路易斯与搀扶他的侍女离去。 大厅外。 巴里拍着路易斯的肩膀哈哈大笑:“抱歉,我下手重了!” 路易斯脸上挂着虚假的笑容,嘴上说着自己技不如人。 …… 凯文所说的约翰,是个干瘪老头,瘦的跟皮包骨似的,活像一具干尸。 路易斯见到他时,后者正在教堂祷告。 数个烛台吊灯上的蜡烛将教堂照亮,约翰在神像前祷告,太过于入神,连身后有人接近都未察觉。 巴里大大咧咧的说:“老约翰,有伤员,快给他看看!” 他对庄严的神像视若无睹。 老约翰扭过头,皱眉看着闯入者,不快的说:“这里是教堂,要保持肃静,不然要是冒犯到了真神,我们都没有好下场!” 巴里满不在乎的说:“真神他老人家才不会这么小心眼。” 老约翰知道跟这人讲不了道理,就没再争下去,看向被搀扶着的路易斯,问:“他是怎么回事?” “跟我比试的时候受伤了,应该是断了几根肋骨。”巴里回答道。 “就不能消停点!起义军里还有很多伤员等着我救治呢!” 老约翰从地上爬起,提着药箱来到路易斯跟前,伸手戳了戳,点点头说:“只是骨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不过来一个月后就能恢复。” 老约翰打开药箱,从中取出药膏,让路易斯掀起衣物后,往他的胸口上涂抹了些药膏,然后给他绑了个绷带。 都弄好后,老约翰推着路易斯等人往外走,将他们全部都赶出教堂。 “老约翰的脾气还是这么臭!”巴里往地上啐了一口。 路易斯对巴里说:“我现在这样,也没心思喝酒了,你替我跟凯文说一声,我先回去了。” “行。”巴里说,“对了,有件事凯文让我跟你提一下,布科蒂国没有多少兵力了,毕竟现在这年头太乱,到处都在打仗,于是布科蒂国的国王请了伙佣兵团,叫做什么鹰之团,我记得首领是叫格里菲斯来着。” “最近城里可能会有鹰之团的奸细,你要是见到可疑的人,记得跟我说一声。” 路易斯说:“好。” “要不要让侍女送你回去?”巴里打趣道,“正好给你做做‘康复训练’。” “不!我情况还没那么糟,自己走的回去。” 待巴里等人走后,路易斯自行朝城堡出口走去,城门处依旧有士兵看守,不过不是来时的几个,想来是换班了。 与进入城堡不同,出去路易斯并未受到盘查。 夜色如墨。 路易斯走在街上,因腰间的凯文配剑,无人敢招惹他。 他打算脱离起义军,去北鹿城外看看。他虽说来到了这个世界二十几年,但却没过什么地方。原主之前加入过的佣兵团,也只是在贝内德托境内活动,打打山贼罢了。 因此他对外面的世界很是期待。 第15章 烧杀抢掠 翌日。 北鹿城里的烧杀抢掠还在继续,路易斯想,起义军或许根本不想好好的治理城池,凯文只是想攻下一座城后捞一笔,随便让手下发泄发泄战争带来的高压力。 等北鹿城被压榨的不堪重负时,起义军就会前往下一座城池。如此反复,直到起义军走向灭亡…… 路易斯走在街上,其实外面兵荒马乱的他很不愿意出门,毕竟他现在有伤在身,只能发挥出平常的六成实力,若是凯文觉得他是反复小人,不能留,让手下士兵来杀他,他根本撑不了多久。 还有就是巴里说过,国王雇佣了一伙佣兵团,路易斯昨日才将罗德杀死,名头正盛,要是有鹰之团的雇佣兵过来刺杀他,他也很难自保。 路易斯很不想出门,但又没有办法,毕竟家里的食物都吃完了,早知道当时在晚宴上顺些吃的走的。 路易斯走在街上也无人敢拦,不时还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毕竟他的名头,现在已经传遍了整个起义军,当然,名不副实的名头传的更广,毕竟他在昨夜的晚宴上,被巴里两招打败,想来有很多人在看他的笑话。 看着随意烧杀抢掠的士兵,路易斯没有阻止的念头,毕竟他在起义军什么都不是,别人看在他杀死了罗德才敬重他几分。 值得一提的是,路易斯昨日从晚宴归来到现在,都没有人去他的住宅打扰他,想来是有心人打了招呼。 路易斯在城里绕了许久,都未见着空着的房屋,他逐渐不耐烦起来,直接闯进一家民居。 屋里的数名士兵听见有声响顿时不快起来,明明说好这栋房屋归他们的,士兵们怒气冲冲的回头看,门口立着道身形高瘦的青年,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其中一位癞子头,五短身材的男子怒道:“地盘不是都划分好了吗?你难道吃了自己的,还想再吃别人的,我告诉你,不可能……” 他身旁的同伙扯了扯他的衣角,打断道:“你看他腰间佩戴着的剑,是首领的,他应该就是路易斯·麦克兰!” 癞子头眯眼看去,看清后顿时脸色一变,但很快就镇定下来,讥笑道:“我还以为谁呢,不过是个名不副实的家伙,据说在晚宴上,被骑士老爷(巴里喜欢让手下这么称呼他)打的站不起来,最后还要让侍女扶着回家,我看罗德的护卫,不会都是十几岁大的小屁孩,说不定当时是第一次握剑呢,你还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不然找女人的时候反被女人给干了,可是丢大脸!” 面对癞子头的阴阳怪气,路易斯内心毫无波澜,只是像在看小丑表演般看着他。 路易斯的目光,让癞子头无地自容,为了掩盖心中的惊慌,他举着剑呵斥道:“快给我滚!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路易斯倏地发难,一记直拳重重的轰在癞子头脸上,后者的脸庞顿时凹陷进去,路易斯身上的旧伤此时也是疼的厉害。 癞子头捂着嘴后退数步,接着摔倒在地,他松开手,顿时吐出一口混杂着数颗牙齿的鲜血。 癞子头看着地上的牙齿,双眼通红,他从地上爬起,嘶吼着举剑朝路易斯杀去。 “老子要杀了你!” 面对癞子头野狗似的攻势,路易斯毫不慌张,只不过在躲避时胸口火辣辣的疼。 路易斯一记手刀戳在癞子头喉结上,后者的面目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捂着喉咙跪倒在地,佝偻着身子,连话都说不出。 路易斯冷着脸看着屋内的护卫,寒声道:“带着他滚!” 此言一出,屋内还站着的士兵,赶忙一人一边,架着癞子头落荒而逃。 待士兵们都走后,路易斯走上前解开房屋主人身上绑着的绳索,对疲惫衣衫不整尚有几分姿色的少妇不看一眼,任她在那哭泣。 路易斯站起身,冲夫妻二人说:“给我准备好熟食,以及干净的床铺,我保你们三日平安无事。” 他家门坏了,他又不会修,后半夜冷风灌进来,冻的他时常半夜惊醒,要是能找着能解决一日两餐,门又没坏的地方养伤,自然是好的。 夫妻二人对路易斯跪地拜谢。 后面,癞子头倒是没有过来报复,也没有其他士兵过来打扰,想来是知道了这里有个不能惹的人。 过了一阵子,整理好衣物的少妇在客房为路易斯收拾好床铺,后者进入客房后还看见木桌上放着食物,有面包,豌豆,以及一扎杯的麦酒。 路易斯在桌前的木凳上坐下,就着酒吃面包还有豌豆。桌角生锈的青铜烛台上点燃着半截拇指长短的蜡烛,豆大的烛火好似随着都会熄灭,他的脸被晃得阴晴不定。 吃完午饭后,路易斯脱下鞋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约莫过去一刻钟,少妇推门进入书房,红着脸收拾餐盘以及扎杯,路易斯则专注的看着天花板。 少妇故意收拾的很慢,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她不时的瞄上一眼床上的路易斯,等到已经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时候,她终于按耐不住。 少妇来到床边,泪眼摩挲,精致的脸上泛起潮红,她说:“要不是老爷您,我一家今天怕是小命不保。” 路易斯有些诧异的看着尚有几分姿色的少妇,已然猜到她是什么意思。 少妇见路易斯没有说话,直接坐到床上,伸手放在他的大腿上,娇滴滴的说:“要是老爷您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服侍您。” “滚!” “什么!” “滚!”路易斯冷着脸看着少妇。 后者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但还是起身去端餐盘还有扎杯离开,到门口时她回头看了路易斯一眼,眼中满是不敢置信。 翌日。 路易斯起床后又见着了少妇,后者什么都没说,冲着他笑了笑。 路易斯走出房屋,走在城里的街上,不时能看见摇摇晃晃的醉汉横穿过去,今天肆意妄为的士兵比昨天又少了很多。 路易斯来到城门,这里有士兵在守城,只不过跟阉了的狗似的无精打采,看见他也没说什么,任他登上城墙。 城墙上,在冉冉升起的骄阳下,路易斯俯瞰整座城池,他现在虽然落魄,但这只是暂时的,毕竟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第16章 马厩 近日,路易斯总是有种感觉,他在城中行走时,在身后隐蔽处,有人在跟着自己,可当他回头一看,却是只有嘻笑打闹、为非作歹的起义军士兵。 这让路易斯想起了之前,凯文派人跟踪过自己,这让他本就对凯文摇摇欲坠的信任彻底崩塌。 于是路易斯就打消了征求凯文同意,平稳的离开北鹿城的念头,看来只能在夜里强行出城了。 路易斯在平民家里修养了三日,期间少妇对他或明示或暗示过数次,但他都无动于衷。三日虽说不能让路易斯的伤势完全恢复,但好歹没有之前那般疼了,实力也能发挥出未负伤前的八成,长时间骑马的话咬咬牙也能抗过去。 是夜。 这几天烧杀抢掠的士兵愈来愈少,今天白天时,路易斯只见着零星几个,他想或许是即将到来的鹰之团让起义军感到些许压力,但晚上没有宵禁,城门的把守也并不严格,想来起义军不是特别把鹰之团放在眼里。 路易斯穿梭在昏暗狭窄的小巷内,他不打算走大路,毕竟他接下来做的事可不“光彩”。虽说凯文派出的人可能还在暗中监视自己,但要是再拖下去,只会被卷入起义军与鹰之团的战争中,到时他要想脱身,危险系数可比现在大。 至于城堡的地道,肯定被发现了,路易斯没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上面。 路易斯来城西,这起义军的马厩就在这里,虽说有士兵看守,但却不多,夜晚三人一岗,把守四个小时,到时间后就和马厩旁的小木屋里的同僚换岗。 所以虽说有六人,但路易斯只要对付三个士兵。 “别的士兵都在睡大觉,就我们哥几个在这边看马厩,我真的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看的,难不成会有人大半夜过来偷马不成!”一位看守的士兵抱怨道。 其他人则是跟着发牢骚。 “来打牌打牌!” 秋风萧瑟,之前抱怨的士兵打了个寒颤,他紧了紧衣服,问道:“出牌啊,磨磨唧唧的是在等婆娘过来给你暖身子吗?” 其他两人半天没有回应,他顿感疑惑,抬头看去,入目的场景,令他瞳孔放大,心跳几近停滞。 只见在他的两个同僚身后,站在位高瘦的青年,后者手里拿着剑,剑刃正往下滴着血,而他的同僚们,都如颈椎被抽掉似的趴在地上,脖颈处不住的往外冒血。 士兵想要大声呼喊,却被涌到嗓子口的鲜血给堵住,最终只发出轻微的嗬嗬声。他捂着喉咙,倒在地上,意识逐渐模糊,直到困的闭上了眼。 路易斯四处看了看,马厩地处偏僻,平常根本没有人经过,而且他在来时,特地花了数十分钟在城里的小巷里乱窜,也不知道有没有甩开跟踪者,不过他倒是没有有人跟着自己的感觉了,但也有可能是他察觉不到。 路易斯进入马厩,他现在的时间很紧迫,木屋里的其他士兵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来,所以他要快些骑马离开。 马厩内铺着茅草,路易斯选了匹还未睡着的马,揉了揉它的鬃毛后,踩着马蹬上马,勒紧缰绳,骑着马冲出马厩。 路易斯骑着马在街上疾驰,不少宿醉的士兵差点被撞上,指着远去的路易斯破口大骂。 马厩里城门不远,骑马几分钟的路程。 路易斯骑马到城墙附近,翻身下马,从剑鞘内拔出剑,持着剑踏上紧贴着墙壁的台阶,登上城墙后,他快步但却不发出一点声响的接近了望塔。 塔内靠墙坐着数人,此时都在熟睡,起义军如此的不正规还能打败罗德军,看来后者真的是腐烂的无可救药了。 或者说这整个国家的军队都堕落的无药可救,不然也不至于雇佣佣兵团来收复被占领的领土。 在杀死了望塔内的士兵后,路易斯踩着台阶回到地上,却发现早有一位骑士等在那里! 巴里看着路易斯,咧嘴笑道:“大晚上的跑来这里是尿急吗?” 路易斯没有回话,警惕的看向四周,在他看来巴里不可能一个人过来。 “别神经兮兮的了。”巴里说,“这附近只有我一个人。” 路易斯诧异的看着巴里,对他的话将信将疑。 像是看出了路易斯的想法,巴里笑着摇摇头,说:“我骗你做甚,你今晚的所作所为,我完全可以派人杀你,但我没有,因为我对''自己有信心,就算一个人也可以轻易杀你,我知道那日晚宴你没有尽全力,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你知道,不管你尽不尽全力,我杀你都跟捏死一只蚂蚁般轻松。” 路易斯举剑对着巴里,虽说他很不理解后者的想法,但一个人来,总好过带一队人马过来围剿自己好。 巴里翻身下马,从马腹上挂着的剑鞘中将剑拔出,在他拔剑之时,路易斯倏地动身,身形一晃,骑士剑在月亮的余辉下银光闪烁。 锵! 金属碰撞声在空旷无人的郊外显得格外响亮。 巴里将大剑横在跟前,像是盾牌般挡住直击要害的刺击,路易斯的剑刺在上面,只留下一个白点。 巴里把大剑猛的一挥,巨力推的路易斯后退数步。 击退路易斯后,巴里继续挥舞着大剑,破空声此起彼伏,劲风吹得路易斯衣袍鼓起。 忽然,路易斯趁着巴里挥剑的空挡,泥鳅似的钻到后者瞎了眼的左侧,骑士剑借机刺出。 却不曾想,巴里直接伸出左手抓住剑身,他扭过头,空洞的眼眶看着路易斯,另一个眼眶里仅有的眼球则带着漠视。 路易斯暗暗冷笑,要是他直接把剑往回拉,巴里的手掌都会被削掉半个! 于是他猛的一拉,但出乎意料的是,被巴里抓在手里的骑士剑,就好似神话里的石中剑似的,纹丝不动。 路易斯心里一紧,只能舍弃剑快步后退,与此同时,巴里的大剑重重的砸在他原先的位置,泥土四溅,硬是砸出一个坑来。 汗水将路易斯额前的头发浸湿,巴里给带来的压力,面对格伦的时候没有,面对二十多个护卫时也没有,纵使是他前世时,临死前的压力,都不如现如今巴里给他的大。 第17章 殊死拼杀 巴里将路易斯的剑插在地上,接着像是马车般猛的朝后者冲去,他手上的大剑携着万钧之势,要是被劈中,怕是会当场变成两截。 路易斯后背冷汗直冒,他往旁边纵身扑去,大剑的剑刃划破他的衣裳,要是再慢上一分,他恐怕一命呜呼了。 路易斯蹲在地上,在巴里逼近到跟前时,将乘机抓在手里的泥土撒出,泥土糊在巴里的眼上,他立即失去视野。 路易斯如弹簧似的暴起,顷刻间冲到插在地里的骑士剑前,握住剑柄,将其拔出,泥沙四溅。 巴里伸手抹掉眼前的泥土,看着路易斯咧嘴笑道:“这才有点意思。” 二人绕着圈缓缓渡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路易斯率先发难,不做丝毫防备,一副同归于尽气势,在大剑迎面劈来之际,他手里的剑倏地送出,以刁钻的角度,毒蛇似的咬在巴里的手腕上。 后者吃痛,大剑脱手而出,路易斯乘胜追击,骑士剑如臂指使的朝他的面门刺去。 面对致命的刺击,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巴里直接低头用牙齿咬住剑尖,在令人牙酸的咔咔声中,咔嚓一声,剑刃应声碎成两截。 紧接着,巴里一记直拳炮弹似的重重的轰在路易斯的胸膛上,后者顿时倒飞出去,落在数米开外的地上。至于他手上的断剑,则在飞行的途中掉到了别处。 路易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嘴角残留着鲜血,他身上本就有旧伤,现在一来,多日的休养全部白费,想来肋骨又骨折了几根。 巴里弯腰想捡起大剑,路易斯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在他的手指触碰到剑柄的一刹那,路易斯强忍着剧痛冲到他跟前,腰身一拧,小臂鞭锤似的狠狠的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巴里动作顿时停顿下来,而路易斯也好不到那去,他的小臂跟打在铁板上似的,疼得他面容扭曲。 路易斯还想继续发难,巴里却像是野牛般的朝他顶去,后者被撞的后退数步。路易斯大感惊讶,他没想到巴里硬挨他一击后,竟还能有所动作。 巴里看着地上的大剑,只觉得现在头昏眼涨,弯腰伸手一抓,抓到的竟是残影,这段功夫,路易斯再度杀来,他只是舍弃拿剑的想法,起身与路易斯肉搏。 路易斯手上拿着断剑,虽说威力不如之前,但要是被插中的话,可不好受。他欺身上前,断剑朝着巴里的咽喉刺去,在近在咫尺时,后者如之前般伸手抓住剑身,像是蛇被擒住七寸似的。 路易斯嘴角一扯,手腕猛的一拧,断剑的剑刃正巴里手里转动,后者松开手,手掌爆开血雾。 路易斯乘胜追击,断剑的剑茬再度朝着巴里刺去,后者歪头躲过,剑刃擦着他的脖颈过去,但他没想到的是,路易斯这招只是佯攻,一记膝撞直接顶在他的下身要害处。 巴里的脸顿时疼得狰狞起来。 路易斯收回断剑,手臂肘腕后拉,再猛的送出,巴里伸手去挡,噗嗤一声,被断剑给扎进手掌。 路易斯想拔出断剑,巴里蒲扇大的手掌带着劲风扇来,他只能先后退拉开距离。 巴里用左手拔出插在右手手掌的断剑,涌出的鲜血立即将他的手掌染红。 巴里喘着粗气,额头密布细汗,他成为雇佣兵已有十几年,各大佣兵团都去过,第一次见血更是只有十四五岁,杀的人能绕北鹿城一圈,遇到过很快剑术高超的敌手,但能给他如此巨大的压力的,这么多年来,只有路易斯一个。 巴里倏地发难,像是一只横冲直撞的水牛,手中的断剑大开大合的朝着路易斯挥去,他虽说高大魁梧,但动作却十分灵活。 路易斯勉强躲避着挥击,他现在有伤在身,再就是巴里的速度真的很快,若非后者是左手挥剑,不然他早就死在断剑之下了。 路易斯强忍着胸膛内针扎火烧般的剧痛,忽然上前一步,几乎要与巴里贴在一起,虽说离得近,后者的手上的断剑没劈中他,但沙包大的拳头还是重重的砸在他的右肩上,一时间,他的右臂变得毫无力气,抬都抬不起来。 路易斯的左手里握着尖锐的石块,像是匕首般往后者握着断剑的手的手腕插去,接连数下,手腕的剧痛让巴里不得已松开匕首,伸手抓住路易斯拿着石块的手臂。 巴里刚想发力,把手里的手臂拧成麻花,却见路易斯仰着脖,张开口,两排牙齿惨白,像是野兽似的朝自己的咽喉咬去。 “啊!” 巴里发出一声惨叫,竭尽全力的挥拳打在路易斯身上,可后者却像是没有疼觉似的,自顾自的撕咬着他的脖颈。 一时间,路易斯满嘴是血。 巴里被逼无奈,只能伸手掐住路易斯的咽喉,五指发力,青筋暴起。 被扼住咽喉的路易斯,只觉得无法呼吸,窒息感快让他晕过去。这时,他的右手臂忽然不再发麻,于是他在意识模糊之际,抬起手,将两根手指铁棍似的插入巴里的眼眶中,在眼球里一通乱搅。 “啊啊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巴里惨叫连连,弓着腰快步后退,伸手捂着脸,他现在只觉得眼眶里火烧般的疼痛,疼得他浑身大汗淋漓,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路易斯喘着粗气看着不断哀嚎,说要将他碎尸万段的巴里,眼中满是杀意。 他走到断剑前,弯腰将其捡起,朝着巴里走去,后者听见有脚步声在逼近,没有求饶,咬牙切齿的嘶吼:“路易斯!路易斯!我在地狱等你,在来之前,我要把你在地狱的父母,杀死一万遍!” “我不信耶稣!”说着,路易斯将手中的断剑插入巴里的咽喉,后者忽然暴起,往前面扑去,但却扑了个空。 巴里躺在地上,嘴里的咒骂声愈来愈小,直至彻底消失不见。 路易斯看着巴里的尸体瘫坐在地,流入眼中的汗水,令他的眼球又疼又涩,他现在的骨头跟散架似的。 第18章 女骑士 路易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走到之前骑来的马匹旁,正想着上马,动作忽然停了下来,他转过身,走到巴里的身体前,从尸首的旁边将大剑捡起。 外出闯荡,没有把兵器怎么行? 路易斯拖着大剑来到巴里的马旁,将大剑插回比寻常剑鞘大上数倍的剑鞘里,然后踩着马蹬上马,拉动缰绳,朝着城门驶去。 路易斯来到城墙前,拉动上面的木制拉杆。 扎扎扎…… 在沉闷的声响中,铁栏杆似的城门缓缓升起,缩进城墙内,而城桥则像是吐出的舌头般落在护城河上。 待城门完全升起,能供三马并驾齐驱的城桥彻底落下后,路易斯骑着马穿过城洞,来到城外。 马背的颠簸,让路易斯胸口不住的疼痛,就像是火在里面燃烧,或者是有无数跟针扎似的,不过出城这短短的距离,就疼得他大汗淋漓。 路易斯在骑马来到桥上时,看了眼护城河,里面暗流涌动,漆黑的河水剧烈起伏,若是失足掉落河里,怕是九死一生。 路易斯穿过城桥,四下望去,一时竟不知前往何处,他还是第一次用脚踏在城外的地上。他占据这具身躯不过半月,而且在这半月中一直麻烦不断,他都没好好想过离开北鹿城后要去那里,虽说他不认识几个城池。 路易斯只能随便选了个方向,虽然草率,但也无可奈何。他在骑上一座小山包时,身后突然传来地震般的马蹄声,他扭头看去,入目的是数百骑的队伍朝着北鹿城冲锋。 而原本漆黑的北鹿城,此时忽然冒出数团火光,浓烟滚滚,烟龙弥漫在北鹿城的上空。 路易斯大感惊骇,起义军攻破北鹿城不过几日,没想到鹰之团的雇佣兵就渗透进去了,而且这伙骑兵,离得如此之近他才发觉,真的是形如鬼魅! 这时,一骑调转马头,朝着路易斯的所在的山头疾驰过去,看来是发现了他。 路易斯回过头,拽着缰绳,夹紧马腹,朝着前方骑去,但由于他身上的伤,以及大剑的重量,骑的不算快,再就是追来的骑士快的离谱,因此没过多久就被追上。 路易斯看着追来的骑士很是诧异,因为后者身段娇小,再从甲胄露出的皮肤来看,明显是个女性,他没有想到,在鹰之团这个佣兵团里竟然还有女骑士。 路易斯调转马头,既然逃不了,就只能与之一战了。 女骑士也没有废话,直接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抽出剑来,想来是看出了路易斯不是善茬。但当她看见路易斯拿在手上的大剑时,立即不淡定了,毕竟这把剑比她还宽,她想不到会有人用如此巨型的剑。 没有任何交流,女骑士直接发难,骑着马顷刻间来到路易斯跟前,细身剑朝他刺去。 女骑士的速度并不快,甚至在路易斯看来,她的攻击还有很多小瑕疵,纵使现在骑在马上的是格伦,也能将其击败。 可当路易斯挥剑时,胸膛内的剧痛让他动作一滞,再就是大剑太重,他又是第一次使用,速度竟是比女骑士还慢上几分。 噗嗤一声! 女骑士手中的细身剑,刺入路易斯的胸膛,好在后者的大剑将其逼退,不然要是再深入一分,路易斯怕是会当场丧命于此。 路易斯强忍着胸口的剧痛,挥舞着手里的大剑,但就像慢动作似的,被女骑士轻易的躲开。 女骑士则是不时的刺上一剑,路易斯身上很快就被刺出数个血洞,从中流出的鲜血将他的衣服染红。 路易斯冷着脸,但心里不免慌乱起来,他深知再这样耗下去,自己迟早会被耗死。忽然,他骑着马径直的朝女骑士撞去,大剑也不再想着攻击,而是横在身前当作盾牌。 女骑士的细身剑落在大剑上,只留下一个白点。 路易斯催着马,狠狠的与女骑士的马撞上,一时间人仰马翻,马匹的嘶鸣声不止,像是在对他的控诉。 路易斯挣扎着起身,摔下马自然很疼,但这几日,他对疼痛已经彻底习惯,因此能很快的调整好状态。 在他暴起时,女骑士才刚刚起身。 女骑士还未回过神来,就见使用巨大的剑的怪人,像是幽灵般出现在自己跟前,她急忙挥剑,却被怪人擒住手腕。 二人争夺着细身剑,忽然,路易斯伸脚一绊,将女骑士绊倒在地,不过后者在快摔倒时,拽着路易斯不松手。 路易斯就这般压在女骑士身上。 路易斯一只手擒着女骑士的手腕,将其压过头顶,一手像是毒蛇似的爬上她的脖颈,五指发力,让她的胸腔里的空气慢慢流失。 女骑士疯狂的挣扎,就像是被猎豹咬住咽喉的羚羊般垂死挣扎,不过她终究是女子,纵使路易斯有伤在身,力气也不是她比得过的。 路易斯身下的挣扎不再激烈,他低头看去,只见女骑士此时目光溃散,双手逐渐松开剑柄,想来撑不了多久。 踏踏踏!!! 这时,前方忽然有马蹄声在逼近,路易斯抬头看去,有一骑士正朝他们这驶来,他心里一紧,想来是女骑士的同僚见女骑士迟迟不归,过来查看情况。 路易斯急忙从女骑士身上爬起,捂着胸口朝着后面逃去,至于为何不骑马,是因为马匹在之前的撞击后受惊不知跑到了那里。 路易斯在逃跑的途中,不时回头看去,好在鹰之团的骑士并未追过来,不然以他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跑的过马的四条腿? 再说路易斯现在连打赢女骑士都够呛,要是再加上一人,他可以说是必死无疑,而且他现在没有马,也没有武器,鹰之团的骑士耗都可以将他耗死。 路易斯登上一处高地,这时,太阳正好升起,从地平线后露出头来,金色的阳光划破黑夜,将夜里的阴冷驱散。看着崭露头角的金色骄阳,他深吸一口气,胸口火辣辣的疼,但他却十分兴奋,因为他知道,经过二十二年的折磨,自己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第19章 畸形 路边,几具干尸吊在碗口粗的树枝上,蛆虫从她们的五孔中进进出出。 这时,有几个穿着长袍的牧师又拖着一具女尸过来,将其吊在树上。 在他们走后,附近围着的衣不遮体、面黄肌瘦的难民们赶忙冲上去,把尸体上的衣服扒的干干净净。 这一切,都被路易斯看在眼里。 有位难民想把女尸扯下来,毕竟刚死不久,还很新鲜,可以吃好一阵。却被一旁的人拦住,被训斥道:“你不要命了!要是被教会的大人发现你吃魔女的尸体,到时候被吊在树上的可是你了!” 难民把伸出的手收回,急忙说:“是我鬼迷心窍了,再饿也不能吃魔女的尸体啊,不然要下地狱的!” “你们看那个人,从来没有见过,会不会是异教徒或魔女的同伙。” “别瞎说,他这么白,怎么可能是异教徒!” “是啊,听说异教徒个个都面目狰狞,而且都是身体畸形。” 路易斯没有理会他们,沿着泥泞狭窄的道路继续走下去。 自他从离开北鹿城后,逃了许久,途经一条河,他在那里清洗了身子还有衣物。在等衣服晾干的时间里,他又在附近的山里打到一只野兔,烤熟之后食用补充体力。 衣物晒干后,路易斯继续赶路,约莫过去几个小时,才看见人烟。但现在看来,他来的这个地方可不安生。 一路上,路易斯不时能看见路边的树上吊着女尸,在风吹雨淋下,变得干瘪,就好像是枯树枝。 之前的难民提到过魔女二字,这让路易斯以前看过的关于欧洲中世纪的作品,魔女在里面可不是好的象征。可所谓的魔女,几乎都是被诬陷的普通人,她们被背叛,被奸杀,最后被吊在树上、十字架上,也算是一处“风景”。 路易斯沿着泥泞的小路走下去,前方出现房屋的轮廓。从规模来看,是个村庄。 村里的房屋,皆是黄泥糊成墙,茅草铺成屋顶,如此的简陋,要是遇上飓风,怕是会被连根拔起。 路易斯走进村庄,地上污水横流,水里还混杂着粪便,比北鹿城他居住的街道还严重一百倍,这让他有些难以下脚。 村里人烟稀少,偶而有村民出来,看见路易斯这陌生面孔,也会赶忙缩回屋内。 路易斯顿感头疼,太阳快要落山,他要快些找着住处,抛开这里恶劣的环境不说,村里的村民,可不像愿意给他提供住处的样子。 他继续走下去,几分钟后,前方有人爆发了冲突。 几位汉子从一间茅草屋内走出,其中一人怀中还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屋外还有很多人围观。一位妇女从屋内冲出,死死地拽着抱着孩子的汉子,妇女眼中含泪,声音沙哑的说:“求求你放过我的孩子!” 抱着孩子的中年男为难的看着夫人,说:“身体畸形的可都是异教徒,要是现在不处理他,将来会死很多人的!” 说是身体畸形,不过是比常人多出根手指罢了。 “他不是异教徒,他是我的孩子!”妇人哭着摇头。 中年男狠下心来,一把将妇人推倒在地,后者起身想要去追,却被其他人拦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带着,她知道,从今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了。 路易斯在一旁冷眼旁观,他并非圣人,但也有最起码的良知,他对眼前的所发生的感到不适,不过他不会去做些什么,毕竟在这乱世中,保全自己应该放在第一位,为陌生人去冒险不值得。 路易斯穿过这些人,后者也对陌生面孔的他避得远远的。在走出村庄后,又走了一段路,前方出现城镇,虽然也脏乱差,但比村落好上很快。 而且城镇里的人,也不似村民那般怕生,路易斯走在镇上,也没有人过多在意他。不过这里的人话很少,个个都低着头行色匆匆。 路易斯想,这里真是社交恐惧症的好去处! 路易斯在城镇里找了许久,才找着营业的旅馆。他走进去,里面没有客人,只有柜台后坐着看上去病怏怏的旅馆老板。 见有人进来,旅馆老板赶忙打起精神,不过还是有些萎靡不振。 路易斯问:“旅馆里还有没有房间?” “有,几乎都空着呢!”旅馆老板回答说。 路易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币放在柜台上,说:“我要开一间房,还要些吃的,做好后送上来。” “好!” 路易斯从旅馆老板那接过钥匙后,走到木制楼梯前,一踩上去,台阶就嘎吱作响,看来年久失修。他伴随着声响,来到二楼,穿过楼梯间,是长长的走廊。 路易斯根据钥匙上的数字,一间间找着自己的房间。这家旅馆很特别,房间上的数字没有规律,一会二零二,一会二零五,有时候三零几都冒出来了。 路易斯总算找着自己的房间,一用钥匙打开房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看来许久没人住了,不过屋里倒是干净,没有灰尘,但也简陋,一张床,一个靠窗的木桌,两凳木椅便是全部。 路易斯关上门后,走到窗边坐下,俯瞰下方行色匆匆的人们。 砰砰砰!!! 约莫过去一刻钟,路易斯所在的房间门被敲响,他站起身,走到门前将其打开,门外站着的是旅馆老板。后者手上拿着他今晚的食物。 二人没有过多交谈,旅馆老板递给路易斯食物,说了句夜里镇里不安生,千万别出去,就离开了。 路易斯关上门,不是特别在意老板的话,拎着食物来到窗边坐下,将其放在桌上。晚餐还算丰盛,有几块面包,一只烤鱼,还有一扎杯麦酒。 路易斯正准备大块朵姬,动作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想起来时在路边遇见的难民,他们饿的连尸体都想吃。 但路易斯并未过多在意,感慨一下世道不公后,开始享受美食。这时,窗外有嘈杂声传进来,他低头看去,所目睹的,令他很是惊讶。 第20章 审判 在旅馆外的街道上。 无数民众举着钢叉和火把,而在他们的中间,是长长的板车,上面立着由两块木板绑成的简陋十字架。十字架有数十个,每个上面,都有年轻女性的手腕脚腕被钢钉贯穿,成十字的钉在上面。 她们赤裸的身躯上,满是侮辱性的词汇,还有数不清的伤痕。她们麻木的被推着走,就像只是个旁观者,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身躯,并不是她们的。 这些民众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他们举着钢叉、火把,眼中尽是疯狂。 “魔女必须死!” “魔女都是邪神的女儿,不把她们杀死,世界将生灵涂炭!” “吊死她们不足以洗清她们的罪恶,在我看来要凌迟处死!” 随着队伍的远去,路易斯顿时没了胃口,不是他起了怜悯之心,而是他想知道这些“魔女”会被送去哪里?下场如何? 路易斯打算出旅馆追过去看看,正好也能多多了解这个城镇。他站起身,走到房门前,推门而出,穿过走廊,来到楼梯间,踩着嘎吱作响的楼梯下楼。 路易斯来到楼下时,旅馆老板正在柜台后算账,抬头看了一眼就低下头,每当有外地的旅客来到这个城镇,看到审判魔女的活动后,就会控制不住好奇心,追出去看看,他一开始也劝过,让旅客们不要出去,但从未有人听他的话,慢慢的,他也就不再理会了。 路易斯看了眼旅馆老板,想与他说些什么,但又担心追不上队伍,于是直接穿过大堂,推开旅馆的门,消失在夜色中。 旅馆外的街道空荡荡的,但在远处却有连成片的火光,路易斯朝着火光追去,要是现在在这里的,是刚占据身躯的他,绝不会过去趟这趟浑水,但在北鹿城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愈发明白,在这乱世之中,随时都有可能丧命,要是什么都没见过就死了,那真是太可惜了,简直是对生命的亵渎。 路易斯离火光越来越近,在穿过夹在楼房中间的街道后,入目的是宽广的广场,而之前的民众,此时就在这里。 而魔女们,则在广场中间的高台上,数十个十字架有序的排列着,她们被钉在上面,麻木的看着下方疯狂的人群,她们致死都不明白,她们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讨厌她们? 或许她们的存在就是错误。 这时,一位穿着黑色长袍的男子走上高台,他是教会的主教,别说这个城镇,就是整个城市都有说一不二的权力。 主教拿着圣经,装模作样的宣誓魔女们的罪恶。 说完,他合上圣经,俯瞰台下的民众,正色道:“将这些魔女处予石刑!” 此言一出,台下的群众欢呼雀跃。 主教走下台后,众人纷纷从地上捡起石子朝上面扔去,很快就有魔女被砸的头破血流。 这些投石子的人,有部分是这些魔女们的父母、爱人或者兄弟。她们之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最亲最亲的人,会为了赏金污蔑自己是魔女,想来在被背叛的那一刻,她们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被石头砸死的魔女越来越多,但也有钉在后面十字架的幸免于难,但路易斯想,这对她们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主教朝旁边的手下低声说了几句,立即有数人举着火把走到高台前,将其扔在上面。 高台的底盘本就是木棍堆起来的,一接触火焰,立即燃烧起来,火势很快蔓延整个高台,纵使是在人群最后面的路易斯也被热的口干舌燥。 浓烟滚滚。 高台上的惨叫声怕是在城镇另一边也听得见。 “我的姐姐被烧死了……” 路易斯扭头看去,入目的是位穿着满是补丁的朴素连衣裙的小女孩,她此时瞪大着眼睛,泪水划过脸庞。 路易斯赶忙捂住她的嘴,并四下张望,好在所有人都被燃烧的高台吸引去目光,没有在意他们这,不然小女孩必死无疑! 路易斯虽说不是好人,不过像这种举手之劳就能救人一命的事,他还是愿意做的,但要是有人听见小女孩说的话,那他就只能袖手旁观了。 毕竟在这个城镇,魔女是禁忌,要是有镇民知道小女孩是魔女的妹妹,那她八成也会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前将遭受的凌辱,能摧垮任何人,就算她没有任何问题,也会承认自己是魔女。 在小女孩惊讶的目光中,路易斯拉她到角落,语重心长的说:“以后像刚才那样的话不能说,不然你会遭到很不好很不好的对待,就像你姐姐一样。” 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你的父母呢?”路易斯问。 “我没有父母,我是姐姐养大的。” 路易斯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十几枚铜币塞进小女孩手里。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若非他受过高等教育,从小在党的熏陶下成长,不然也不会这么好心。 广场上的疯狂还在继续,路易斯前世看的关于魔女的作品,写出来的疯狂不及这些人的两三分。 高台很大,想来要燃烧很久,路易斯没有兴趣再看下去,就想着离开。他看了眼小女孩,揉了揉后者的脑袋,就转身离去了。 …… 待路易斯回到旅馆时天色又漆黑几分,沿途的道路没有路灯,只能靠月光照明。他进入还敞开着门的旅馆,老板还在柜台后面,此时正翻看着一本材质粗制滥造的书。 旅馆老板抬起头,用手心推了推镜框,说:“狩猎魔女快成镇上的一个传统了,我的妹妹……算了,不说了。” 路易斯问:“狩猎魔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旅馆老板沉默许久,才说:“我也不清楚……很久之前就有了,但在换了个新主教后,才愈演愈烈。” 路易斯还想再问,却被旅馆老板直接打断:“客人,别再问了,你在追究下去,只会越陷越深,到时想再爬出来可就难了。” 路易斯点了点头,朝楼梯走去。 他回到房间后,坐在窗边吃着残羹剩饭,他往外面看去,不过没了疯狂的民众。 第21章 铁匠铺 路易斯打算在城镇里休养到伤势痊愈再走,毕竟他现在有伤在身,新伤旧伤压在一起,只能发挥出平常五成的实力。 而且他没有马匹、兵器,无论是自保还是赶路都很麻烦。 若非这些原因,路易斯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城镇,毕竟这里都是疯子,他虽说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受不了所住的地方天天死人。 在将晚餐吃完后,路易斯躺在并不柔软的床上,意识渐渐模糊…… 翌日。 路易斯来到楼下,跟旅馆老板打听镇上哪里有铁匠铺。虽说他没指望这个镇上的铁匠技术有多好,但只要能锻造出兵器就行,身上没有剑,让他睡觉都不踏实。 旅馆老板跟路易斯讲,镇上只有一家铁匠铺,这位铁匠的技术很好,每次有年轻人想要加入佣兵团,事先都会去他那里锻造兵器。 路易斯问清楚具体位置后,就道谢离开。 …… 时值秋天,冷风嗖嗖吹过,纵使路易斯穿着并不单薄,但寒风从衣物缝隙灌入体内时,还是觉得冷的厉害。 虽说旅馆老板跟路易斯讲了铁匠铺的具体位置,但由于后者是昨日刚来这个城镇不久,因此怎么也找不着。 在路易斯不知道绕了几个圈子,问了多少路人,总算是找着了老板所说的铁匠铺。在他的前方,几根木头支撑着一块黑布,算是遮阳棚。而在遮阳棚的后面,就是铁匠铺。 路易斯朝里面看去,入目的是燃烧着火焰的烘炉,而在烘炉旁则是风箱。一位上身只穿着皮革围裙,下身穿着短裤的精壮汉子正在大铁墩上卖力锻打着铁器,火星四溅。 烘炉内的炙热感,让铁匠铺外站在的路易斯温暖不少。 铁匠这时抬起头来,朝外面看去,想来是听见了路易斯发出的动静,嗓音粗糙的说:“麻烦你等等,那里有矮凳,你可以先坐着。” 说完,他低下头继续着锻造。 路易斯进入铁匠铺,身躯顿时更加燥热起来,他在矮凳上坐下,朝前面看去。铁匠挥舞着小锤击打,左手则握着铁钳翻动铁料,不时将铁料放进烘炉里加热,汗水在他铁水浇筑似的肌肉上流淌着。 路易斯虽说对锻造一窍不通,但好歹与他使用的剑息息相关,因此看得入迷起来,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 不知过去多久,铁匠停下动作,大铁墩上赫然出现一柄剑胚,他将其放进旁边的水桶里冷却。 铁匠转过身,双手在皮制围裙上擦拭着,他看着路易斯问:“客人你要锻造那种兵器?” “我要长剑,越锋利越好。”路易斯回答道。 铁匠眼前一亮,拉着路易斯来到水桶旁,用铁钳将里面的剑胚夹起,说:“你看这个怎么样?这本来是我另一个客人的,但定金迟迟未付,我可以便宜点卖给你。” 路易斯仔细看了看,剑胚的成色很好,只要是价钱不是太贵,他倒是可以接受,于是他问道:“多少钱?” “十个银币,不过要先付两个银币的定金,等来取剑时再把剩下的八个银币付了。” 这个价钱很合理,路易斯在北鹿城以各种途径弄来的钱币能轻松的支付,但买东西不砍价,对得起华夏人的天赋吗?于是在一番讨价还价后,长剑的价格成功被他砍到八枚银币,不过定金还是要付两枚银币。 铁匠挠着光溜溜的脑袋,苦着脸说:“我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么会讨价还价的客人。” 路易斯笑了笑,问铁匠什么时候来取剑?后者告诉他在三日后。 路易斯支付完定金正要离开,铁匠铺外有数十道脚步声在逼近,像是有大队人马在集结。 铁匠脸色一变,急忙冲到门前将其合上,再插上门栓。 路易斯则看得一脸懵逼,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铁匠来到铁匠铺的后面,弯腰一拉,出现一个往下的台阶。 这时,铺门轰轰作响,想来是有人在外面撞门,铺门眼看就要支撑不住。 铁匠在下地道时,回头看了一眼,他说:“快跟上来,不然被外面的人抓到你就死定了!” 路易斯赶忙进入地道,铁匠与此同时把地道入口的门给拉上。 铁匠打开火折子,昏暗的地道顿时有了一抹红光。 在下台阶时,铁匠直接了当的说:“我是异教徒,刚才幸好你跟了上来,不然要是被外面的士兵抓住,你就会跟昨日的魔女似的,被钉在十字架上,折磨到死。” 路易斯对铁匠的话深以为然,在这个黑暗的时代,纵使他与铁匠没有丝毫关系,也会被屈打成招。 “暗门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发现,我们快些走。” 路易斯难以理解,为什么自己来到了陌生的城镇,还会遇上这种事情? 在地道里赶路时,铁匠说:“教会的那些神棍,说我们是异教徒,什么罪名都往我们身上按,旱灾是因为我们,水患也是因为我们,就连镇上哪里着火了也是我们放的……其实我们只是一伙农民罢了,只是想活命而已……” 路易斯沉默不语,因为他不知道说些什么。 地道不长,很快就到了尽头。 路易斯这时忽然说道:“你就不怕我是教会的人?” 铁匠挠着大光头憨笑道:“你不是教会的人,我看得出来,虽然你长的白净,但你身上有跟我们一样农民的味道,教会里可没有农民。” 从地道走出后,是另一个建筑,从家具来看,是居住的房屋。 铁匠解释道:“这里是我住的地方,唉,可惜了租这间房,还有买这些家具的钱币,我们快走,教会很快就能查到这里。” 来到屋外时,他们还在城镇,而且路易斯发现,离他暂住的旅馆不远,他现在大可直接回去。 像是看出了路易斯的想法,铁匠说:“我劝你最好不要在城镇里待下去,当时铁匠铺外肯定都是探子,你进去待了这么久,还和我一起逃跑,就算你不是异教徒,他们也不会放过你。” 第22章 同助会 “不用明天,你的通缉令就会贴满大街小巷。”铁匠说,“你今夜就要离开城镇,不然就来不及了。” 路易斯低着头不说话,他在这镇子待下去,为的就是养伤,还有弄到一把趁手的兵器,现在不仅伤没养好,还成了通缉犯,如今世道这么乱,他目前这个情况,在外可是很难自保。 像是看出了路易斯的难处,铁匠说:“要是不嫌弃,可以去我们那里避避风头。” 路易斯诧异的看着铁匠,他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为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尽心尽力。 “快走,等会教会派出的士兵要追上来了。”说完,铁匠快步离开。 路易斯只能跟上。 二人穿梭在狭窄昏暗的巷道内。 铁匠对镇上的街道布局很是熟悉,虽说有几次差点撞上举着火把四处搜查的士兵,但终归是有惊无险。 最后,铁匠带着路易斯来到城镇的另一头,一栋房屋前。他走到门前,伸手有节奏的敲击门板,没过多久,屋内就有脚步声在接近。 门被打开,一张焦黄的脸从里面探出,她说:“没事快点离开,不要被其他人发现我们有关系。” 铁匠说:“我暴露了。” 女人脸色一变,急忙说:“快点进来!” 在路易斯随铁匠进屋后,女人又慌慌张张的把门关上。 “没被人跟着?”女人问。 “没有。”铁匠回答道,“我很注意的。” “他是谁?” “被意外卷入的无辜者。” 女人脸上一垮,不满的说:“每天都往组织里捡人,就不能消停点吗?” 铁匠挠着光头讪笑道:“组织成立的初衷,不就是为了帮助弱小吗?” 女人没再说什么,不过脸色缓和很多。 铁匠趁机介绍道:“她叫黛西·达丝琳,也是异教徒,不过我们在组织里可不这么称呼对方,大家在组织里都是‘战友’。” 黛西很高,高过铁匠半指,不过矮路易斯半个头。她肤色焦黄,高颧骨、厚嘴唇,双眼又长又细,绑着干脆利落的马尾,身着束腰裙。从外貌来看,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路易斯自我介绍道:“我叫路易斯,从北鹿城逃过来的,那里被叛军给攻破了。” 铁匠脸上露出惋惜之色,他说:“节哀,一路上,我都没跟你讲自己的名字,我叫爱德华多·洛纳迪·多塞特,跟黛西一样,都是潜伏在镇上的组织成员。” “组织的名字是什么?”路易斯问,爱德华多一直说组织组织的,名字倒是没讲,这让他有些好奇。 爱德华多回答道:“组织叫同助会,一开始的创立者都是被贵族压迫的吃不上饭的贫民,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让天下所有人都吃得饱饭。” 路易斯顿感敬佩,要是同助会真的如爱德华多所说的那样,那还真是个伟大的组织。 “你们先聊,我出去准备马车送你们出镇。”黛西说完,推门离开,走之前还不忘把门关上。 “坐!”爱德华多指着沙发说。 路易斯也没有客气,在柔软的沙发上坐下,爱德华多则是坐在他的对面。 二人沉默许久,爱德华多忽然说道:“你别看黛西很难相处的样子,其实她是属于外冷内热的类型,等你跟她熟悉后,你会发现她是个很有趣的家伙,时常说些令人尴尬到结冰的冷笑话……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爱德华多大笑起来,看来是回忆起了黛西之前的糗事。 路易斯附和了一下,随后气氛又冷了下来,毕竟是两个大老爷们,又是刚认识,没什么共同语言。 过了很久,黛西才回来,如爱德华多来时般有节奏的敲门。 路易斯随爱德华多去开门,门打开后,入目的不仅有黛西,还有她身后两马拉的马车。 “镇上现在到处都是搜查你们的士兵,寻常人根本出不去镇,但这辆马车是事先准备好的贵族的马车,说不定可以出去,要冒险吗?”黛西说。 爱德华多说:“与其留着镇里等死,不如拼一拼!路易斯,你怎么看?” 路易斯点了点头:“我也不是坐以待毙的人。” 一致同意后,众人来到马车前,黛西这时说道:“女人不能开马车,但是今天例外。” 爱德华多脸色紫的厉害,看来是要憋不住笑。路易斯也是知晓了黛西的冷笑话到底有多冷。 路易斯与爱德华多爬进车厢内,黛西则是在外面驾驶着马车。 路易斯还是第一次乘坐马车,他前世虽然时常骑马,但却没有坐过马车,这种东西也是很少见到,只能在电视上过过眼瘾,现在坐上了,倒是觉得跟汽车完全比不了,毕竟座位太硬,又闷,还一直颠簸。 不过终归是比骑马好,马骑久了,屁股磨的受不了,而且背也很酸,骑个几个小时,腰都要断。 这时,马车忽然停下,外面传来争执声。 “让马车上的人下来,我们要例行检查!” “你眼瞎吗!看这马的品种,看车厢的材质,难道看不出来车上坐着的是大人物?岂是你一个小小的士兵可以指使的?还不快滚一边去,让开路来!” “规矩就是规矩……”拦下马车的士兵说话气势弱了不少。 “去你妈的规矩,你跟贵族讲规矩?我警告你,车上的大人可是刚跟主教吃过宴席的,要是他随口跟主教讲讲,你别说职位保不住,我看你脑袋也保不住!” “那你等等……我派人去询问主教大人……” “你一个小小的士兵,还想见主教?再说,就算你见得着主教,他看你对他的客人无礼,你觉得他会高兴,到时候你还是会落个不好的下场。小伙子,我跟你讲,不要死脑筋,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刚才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不想你傻傻的就丢了性命。” “好……” 马车再度行驶起来,路易斯与爱德华多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下来,要是刚才拦车的士兵迟迟不肯放行,那他们只能下车硬碰硬了。 好在黛西口才很好,把士兵耍的团团转。 第23章 剑术论 马车行驶着,慢慢的车厢外除去车轮转动的声响外,没有任何动静。 路易斯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去,入目的是黄泥糊成墙,茅草铺成屋顶的房屋,看来他们已经到了镇外的村子。 路边站着很快衣不遮体的村民,面对行驶在烂泥路上的马车,他们的目光中只有麻木,好像纵使恶龙从他们面前飞过,他们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在驶出村落后,是难民聚集地,他们大都是因为战乱逃到这里。 贵族通过战争获得土地、财富,却逼的他们流离失所,流浪到这里,中途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现在是秋天还好,虽说夜里有些冷,但咬咬牙还能抗过去,等到了冬天,怕是要尸横遍野。 路易斯放下窗帘,这些不是他能改变的,他不懂治国、不会带兵打仗,只能像是大海里的一叶扁舟,随波逐流。 在这乱世之中,紧靠剑术自保都难,何况是这些没握过剑的普通人。 “外面那些难民……” 路易斯看向说话的爱德华多。 后者继续说:“我们之前的方针是能救一个是一个,后面发现根本救不完,还会拉组织里的其他战友下水,之后我们就改成每周都去施舍食物,同助会的食物也不多,每周一次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 “不推翻贵族,难民就会源源不断,所以我们要革命,革这些贵族的命!这样全天下人才能吃饱饭。” 爱德华多说的铿锵有力,眼中满是对未来的希望。 路易斯不免被他说的燥热起来,但很快就平息下去,推翻贵族这种事太过于异想天开,他是穿越过来的,前世时,他了解过欧洲中世纪的历史,深知在这个时间段,让贵族下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但这并不妨碍路易斯对同助会这个组织感到敬佩。 毕竟组织虽说可能没有未来,但敢做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 路易斯去铁匠铺的时候是早晨,现在却已是晌午,爱德华多还只穿着铁匠铺的皮制围裙,铁水浇筑似的肌肉特别显眼,车厢内阴冷的很,他却像一点感觉也没有。 路易斯背靠车厢,感受着马车的颠簸,闭目养神。 不知过去多久,爱德华多伸手轻拍了拍路易斯的膝盖,说:“到了。” 路易斯睁开眼睑,他一直没有睡着,虽说他对同助会的观感很好,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路易斯随着爱德华多下马车,发现他们此时处于一座山的山脚下。 还坐在马车上的黛西说:“我走了。” “你还要回镇上?”路易斯问。 黛西点点头说:“没错,没有暴露,就要继续在镇上潜伏下去。” 黛西扯着缰绳让前面的两匹马调转车头,随着马鞭的落下,马匹拉着车厢奔跑起来,很快就跑的远远的。 在目送黛西离开后,路易斯跟着爱德华多上山。 山里的道路并不难走,有人特意在这开辟出一条蜿蜒小路。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路易斯掌握这具身体以来,第一次让脚下的靴子,粘上山里的泥土。 爬山时,爱德华多气都不带喘一下的说:“路易斯,你早上时到我铺里要锻造长剑,你是习剑的?” “嗯。”路易斯回答道:“我从小就很喜欢剑,小时候自己做了一把木剑拿去耍,成年后当过一段时间的雇佣兵,不过我使的剑术都是野路子,拿着剑随意挥的,不值一提。” 爱德华多笑道:“贵族学得那些剑术都是花架子,使着好看,但真到了危急关头,还不如拿着剑胡乱挥,平常所学的剑术,能在战场上想起两成就算有所小成,能想起四成算是下了一定的功夫钻研,要是能想起六成,那这个人就可以称得上是剑术大家了。” 路易斯对爱德华多的话表示赞同,像他刚学习剑术时,遇到歹徒抢劫,他当时脑海里的剑术都忘光了,只能拿着木剑朝歹徒胡乱的挥,幸好当时歹徒拿的匕首很短,要是再长点,他就归西了。 爱德华多又说:“我也是野路子,什么时候我们互相领教一下。” 路易斯笑了笑,在又走了一段山路后他问:“在同助会里,有首领吗?” “没有。”爱德华多回答道:“在同助会里,大家都是战友,不存在谁高人一等。” 路易斯对同助会又失望几分,在一个组织里,要是没有首领是成不了大事的,就像狼群里没有头狼,是没有办法跟狮子、老虎等争夺猎物的。 虽说在教会领导下的城镇士兵远远不如那些大国的正规军,但也不是没有首领的游兵散勇能比的。 在爱德华多的带路下,路易斯来到一处山洞前的空地上,此时有许多人聚在这里,他们分成一伙伙的,每个数人围成的圈中都立着砂锅,砂锅下则是燃烧着的柴火,锅里不知煮着什么。 爱德华多一来,发现他的众人立即起身围了上去,将路易斯挤到一旁。 看来爱德华多在同助会里很受欢迎,或者说有一定的威望。 路易斯朝人群里看了看,发现其中大都是妇女儿童老人,青壮年不多,再加上他来时都未发现有暗哨,若非是藏的深他发现不了,那就是根本没有暗哨。 爱德华多给路易斯的印象很好,因此在来时对其他的同助会成员期待很高,现在发现与自己想的不同,不免有些失望。 “爱德华多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叔叔,你回来是告诉我们,可以不用一直躲在山里了吗?” 爱德华多沉默许久,直到众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才说:“我暴露了。” 失落的氛围弥漫在空气中,但大家很快就回复了往日的模样,招呼爱德华多坐下吃饭。 爱德华多走到路易斯身旁,搂着后者的肩膀说:“他叫路易斯,在这里暂住几天。” 众人热情的拉着路易斯,让他不要客气,他客套几句后,就在其中一个砂锅旁坐下,爱德华多也坐在这里。 第24章 山洞 路易斯坐下后,一边道谢,一边接过爱德华多递过来的盛着汤的碗。他低头看去,里面有少量的肉,不知道是什么肉,应该是山上打来的野味。 路易斯喝了一口,味道还好。 待他将碗里的肉和汤全部喝进肚里,不知为何,没了胃口。 路易斯正准备起身,却被爱德华多拉住,后者说:“不再吃点?” 路易斯摇了摇头。 爱德华多又说:“那你去旁边休息会,等我吃完,我们来比拼剑术,看谁的野路子更野!” 路易斯苦笑着从地上爬起,走到旁边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 爱德华多连吃饱喝足,拉着路易斯说要比剑,后者本想拒绝,但这时其他人围了上来,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在那里起哄。 路易斯初来乍到,又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只能答应下来。 在众人围成的圈内。 路易斯与爱德华多各站一边,手中都拿着简陋的长剑。 路易斯手上的剑低垂,心里有些坎坷,虽说这是他跟爱德华多第一次交手,但后者既然能在同助会里有如此高的威望,想来不是泛泛之辈,而且他现在有伤在身,无论是巴里,还是女骑士,都让他受了不小的伤。 其实路易斯现在跟爱德华多讲清楚自己的伤势,后者肯定不会为难他,不过他却没有这个想法,或许是他过于多疑,可他就是不愿意让其他人知晓自己的方方面面。 爱德华多笑着朝路易斯拱手,随即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弓着背,眼冒绿光,像是找到猎物的猛虎。 爱德华多倏地暴起,顷刻间来到路易斯跟前,随着腰身的拧动,他手中的长剑从右至左的挥出。 路易斯强忍着胸膛内的剧痛,以及身上多处伤势的疼痛挥剑格挡。 锵! 两柄剑狠狠的磕在一起,路易斯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但终究是抗了下来。 爱德华多收回剑,又猛的劈出,根本不给路易斯有其他动作的余地。 在金属碰撞声中,路易斯挥剑再次接下。 爱德华多攻势愈来愈猛,路易斯只能疲于招架,根本别想反击。后者被前者逼得接连后退,不多时就快退到人圈的尽头。 这时,爱德华多找到路易斯的破绽,一剑挥出,锵的一声,后者手里的长剑脱手而出,打着旋插进不远处的地里。 爱德华多的长剑轻轻的抵在路易斯的脖颈上,笑道:“看来还是我的野路子更野些。” 路易斯无奈的笑了笑。 爱德华多放下剑,走到路易斯身旁搂住他的肩膀。 …… 路易斯光着膀子从山道跑到山洞前的空地上,汗水顺着他不夸张但是线条流畅的肌肉流下,他的呼吸有些急促但这也正常,毕竟从数百米高的山的山腰跑到山下再跑回去可是件累事。 在路易斯跑到空地上时,爱德华多恰巧带着几人从另一头推着板车过来,车上满是生肉。 这几日,路易斯都有尝试过去山里打猎,但奇怪的是,他并未找着野兽的踪迹,不过他看爱德华多等人,都是一大早就出发,很晚才回来,想来打猎的地方,可能是在别的山上。 至于为何每次都没有完整的猎物,可能是因为别的原因。 路易斯也没有多想,毕竟他没怎么打过猎,对于猎物的处理也不是特别清楚,他也就没有过多在意。 爱德华多看着光着膀子的路易斯笑道:“看你每天跑上跑下的,累的满头是汗,这种东西有用吗?” “强身健体。”路易斯回答道。 “还有你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就是双手撑地,一上一下的那个。” “这叫俯卧撑。” “还有你躺在地上,一会坐起,一会躺下的那个又是什么?” “仰卧起坐。” “真是奇怪的名字。”爱德华多挠着头说,“有这闲功夫,还不如多多磨练剑术,像前几日,我们比试,你在我手下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你这剑术根本不足以在外闯荡。” 路易斯笑了笑,没说话。 一眨眼,时间来到晌午。 在吃午饭前,一群人聚着一座简陋的石像前,做着祷告。 路易斯混在人群中,跟着祷告,在他来到这里的几日,每次吃饭前,都要这样做,这让他很是诧异。 毕竟教会是同助会的死敌,按理说应该杜绝一切神神叨叨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立神像,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但奇怪归奇怪,路易斯没有去问爱德华多或者其他人。 祷告结束,路易斯随着众人在煮着汤的砂锅旁坐下,待其他人盛完汤,他用握柄有小臂长的木瓢,将汤打进石碗里。 其他人交谈着,路易斯则默默的喝着汤,他来到这个数日,但却除去爱德华多外,与别人并不熟悉,甚至大多数人的名字他都叫不上。 路易斯跟这些同助会的成员,不知为何有着隔阂,这些人很是热情,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但路易斯却不愿意跟他们有过多的接触。 路易斯觉得这些人特别虚假,就好像不是真的“人”。 是夜。 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大家都睡得很早,不过路易斯有时睡不着出去闲逛,常常能看见有男女在树林里打野战。 对此,路易斯选择敬而远之。 山洞内,就是同助会的人睡觉的地方,里面的空间很大,宽有十几米,长有几十米,躺个几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里所有人睡的都是草席,几十个草席一字排开,跟大通铺似的。 路易斯此时就在洞穴里,他躺在草席上,睁着双眼,汗臭味、脚臭味,还有呼噜声扰的他有些睡不着。 路易斯想起之前的一件事,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想去山洞的深处看看,却被爱德华多拦下,理由是里面很脏。 当时觉得没什么,现在却是越想越奇怪。 或许里面有什么,是他不能看的,毕竟他不是同助会的成员,只是暂住段日子。 路易斯想着想着,忽然有了睡意,便睡了过去。 第25章 躯壳 日复一日,路易斯在这里待了已有半月,他的伤势恢复了七七八八,要是再让他与爱德华多比试一次,他有九成的把握将其击败。 路易斯打算在明日就离开这,虽说不知道去那里,但终归比一直待在这里好。 路易斯想去找爱德华多跟他讲自己的明日就离开,可走到半路时,他忽然犹豫起来,最终还是决定不辞而别。 时间来到晌午,路易斯随着众人走到石像前,开始如往常般的祷告。他对这已经习以为常,关于祷告的内容,由于同助会成员用的是他从未听过的语言,所以他不是特别清楚,但搞懂了其中的轮回二字。 路易斯纵使在这呆了半个月,天天都要祷告,但要他信仰眼前这简陋的石像,还是不可能。他低着头,无聊的打量起其他人,这时他惊骇的发现,有几个熟面孔不见踪影! 路易斯心里一紧,就连嘴上的祷告词都停了下来,好在祷告恰巧结束,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路易斯安慰自己,消失的人可能是脱离同助会了,他打算明天离开,说不定有人先他一步。 路易斯来到砂锅旁坐下,伸手去拿木瓢,他看着锅里的汤,手停在半空中。他来这的半个月里,每餐都有肉,就算打猎技术高超,也不能每天都打的到猎物,可爱德华多等人,却每次都能带回来生肉。 之前一直没在意,现在细细想想,这肉的味道,与路易斯吃过的肉都不相同,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 再联想有几个熟面孔不知去向,路易斯不寒而栗。他摇了摇头,将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法甩出,要是每天吃的肉真的是同助会里的人,其他人不可能没发现,毕竟朝夕相处的同伴忽然消失,没可能不在意,所以肯定是他想多了。 想是这么想,可当路易斯打汤时,却只打了一点点,并且没有打肉。 …… 翌日清晨。 众人还在熟睡,爱德华多他们如往常般早早的起来,揉着眼睛,叫骂着走出山洞。在他们离开洞穴后,路易斯幽幽的睁开眼睑,从草席上爬起,跟着他们离开。 外面橘红色的太阳,刚从山峦间探出头来。 待路易斯从山洞里走出,只能隐约看见爱德华多等人的身影。他急忙追了上去,保持着一个不远也不近的距离。 爱德华多他们沿着山洞往上爬,路易斯则是跟在他们后面。 路易斯越跟越心惊,因为爱德华多他们,根本不打算下山去别的山头打猎,而是一直往山上走。 爱德华多等人推着板车来到一处堆着怪异乱石的地方,将乱石全部搬开后,里面是捆成团的芭蕉叶。 他们将芭蕉叶打开,里面的东西让路易斯胃里一阵翻涌。 芭蕉叶内,是些鲜红的生肉,不过在爱德华多将其打开时,一只手臂从中滚出,撞到一块碎石才停下。 爱德华多将手臂捡起,用匕首把手指和手掌剔除,再把皮肤剥开,最后把手臂剁成一块块的,堆在板车上。 其他人学着爱德华多,将这些肉上能看出人的体征的部分全部剔除,再将其堆到板车上。 路易斯瞪大着眼睛,后背冷汗直冒,他回想起这些日子吃的肉汤,胃里翻涌的厉害,差点吐了。 路易斯看着眼前惊悚的一幕,过往对同助会堆积的好感,此时全部崩塌,他只想快些逃离这里。 这时,路易斯察觉到,身后有数十道脚步声在接近,他回头看去,只见其他同助会成员正在幽幽的看着自己。 路易斯站起身,看着斜坡下的众人,大喊道:“我们吃的肉都是人肉,那些消失的人,都是爱德华多他们杀死的!” 跟路易斯想的不同,下方的这些人,没有害怕、没有惊恐,也没有义愤填膺的冲上来找爱德华多报仇,反而呆呆的站在那里,困惑的看着自己。 “这人在讲什么?战友们没死,明明都去了天国!” “是啊,爱德华多只是在处理战友们留着人间的躯壳而已。” “真神吃掉他们的恶,留下善让我们存活下去,我们吃的不是人肉,是前往天国的战友们留下的善!” “等真神吃下足够的恶,就会来到人世间,到时候把那些信仰假神的教会恶魔全部杀死,再将那些贵族猪全部杀光,到时候世上再也没有人挨饿了!” 路易斯此时觉得天旋地转,世间的一切都变得朦胧,斜坡下的同助会成员在他眼中更是出现残影,他双手痛苦的捂住脸,在他看来天地间的秩序都完全崩坏。 路易斯明白了,彻底明白了,这些人都是疯子,吃人肉还觉得理所当然的疯子,可自己又与他们何异?这些天来,他吃的可不少。 “路易斯,死去的人都是自愿的,他们甘愿将自己的躯壳献给真神,真神剩下的,我们当作食物,没有任何问题,你不要有负担……”爱德华多一边接近路易斯,一边说。 “别过来!”路易斯从腰带抽出长剑,指着爱德华多喝道。 爱德华多停下脚步,咽了咽口水,劝道:“路易斯,你把剑放下,加入同助会,你就是我们的一员了,到时候真神降临人间,我们可都是神使!” 路易斯笑了:“呵呵,加入你们吃人肉?天天妄想?你抱着你的真神给我滚,我可不是疯子!” 放下剑加入这些人,路易斯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况且爱德华多可能在骗他,他一放松警惕,这些人就会冲上来把他大卸八块,当作食物。 爱德华多脸色难看起来,寒声道:“这可是你自己做的选择,你死后下地狱,万劫不复的时候,你有的是时间后悔!” 说着,他抽出剑来,不善的看着路易斯。 而其他人,不管是在处理残尸的汉子,还是斜坡下的众人,都抽出插在腰带的长剑,看着路易斯蓄势待发。 路易斯冷着脸,他前后都被堵住,左右则一边是山壁,一边是悬崖,他只能选择前或者后杀出去,否则真的将万劫不复。 第26章 石龙 路易斯顺着斜坡狂奔下去,他选择面对后方的敌人,堵住去路的同助会成员,也像是浪潮般的朝他杀去。 一时间,斜坡挤满了人。 好在下方的敌人年龄有老有少,速度也参差不齐,有两个汉子跑在前头,超出其他人好一段距离。要是在空旷的空地,敌人从四面八方朝路易斯杀去,他多少有些吃不消。 路易斯很快就要与两个汉子撞上,锵锵两声,他接连挥出两剑,将迎面而来的两把剑击退,噗嗤一声,又一剑抹掉其中一人的脖子。 在被路易斯抹掉脖子的汉子倒下时,另一人的剑已经从上至下的劈来。 路易斯左手抓住另一人握剑的手,右手的长剑从他的下颚刺出再从颅顶探出,长剑拔出时,混杂着鲜红的鲜血,以及乳白的脑浆。 路易斯抓住被他贯穿脑袋者的衣领,顶着后者往前冲,他携着手上的“肉盾”,狠狠的撞向涌来的人群,竟是将其暂时挡住,但“肉盾”很快就被数不清的剑给刺成马蜂窝。 路易斯只能松开手,快步后退。 有一少年,踩着地上的尸体率先冲出,路易斯看着少年稚嫩的脸,想起了他的名字,伊安·麦卡格。 在路易斯的印象里,伊安是个话很多的孩子,在烦的其他人不理他的时候,就会去找路易斯,说的都是些对贵族生活的憧憬。 例如在伊安的想象中,贵族餐餐都有羊肉、牛肉,面包也是数之不尽,还有各式各样的美人喂他们喝红酒,每日的工作就是享乐,怎么开心怎么来,至于其他的……他想不出来。 路易斯一开始还会附和几句,但慢慢的就一言不发了,安静的听着伊安说着他眼中的贵族生活。 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好想上女人,哪怕是妓女也好! 路易斯当时听得想笑,十五六岁的小屁孩,整天想着女人。 此时随着路易斯挥剑,伊安的头颅落到地上,沾满灰尘,皮球似的顺着斜坡滚下去,却被涌上来的众人踩的稀巴烂,而他的身躯,又跑了几步后倒在地上。 面对汹涌而来的人潮,路易斯边战边退,很快就杀的只剩下老人和妇女,后者犹犹豫豫的不敢上前,要是死在真神手里他们当然愿意,毕竟可以去往天国,可死在路易斯手里,却什么都得不到,还白白丢了性命,因此他们愣在原地,不敢再上。 路易斯正准备再度发难,却听见身后有动静传来,他回头看去,原来是爱德华多等人追了过来。 斜坡上还有二十几人堵在那里,虽然都是些女子和老者,但路易斯却没办法在爱德华多赶来前将其杀光,于是他只能转身先去对付爱德华多等人。 路易斯与冲在前头的爱德华多对上。 锵! 这次面对爱德华多的挥剑,路易斯这次轻而易举的挡了下来。 爱德华多收回剑,再次斜劈过去,路易斯则依旧挥剑格挡,两把剑磕在一起,发出金属碰撞声。 爱德华多惊骇的看着路易斯,前者难以理解,不过半月的时间,后者的剑术为何突然变得如此高超! 路易斯忽然手腕一转,长剑以刁钻的角度朝爱德华多的手腕削去,后者吃痛,手中的剑脱手而出。 路易斯乘胜追击,剑尖朝着爱德华多的面门刺去,后者伸手去挡,直接被扎穿手掌。 路易斯抽出剑,正想一剑了结爱德华多的性命,其他处理尸体的人此时却冲了过来,挥剑将他逼退。 路易斯与救下爱德华多的四位青壮战作一团,在挥剑挡下其中一人的剑时,路易斯的长剑剑身突然断成两截。 就在路易斯要被剑刃抹过脖子的时候,爱德华多忽然说道:“别杀他,让真神去吃他的恶,正好还差一个人。” 于是挥剑的人只把长剑抵在路易斯的脖颈上,后者想要反抗,却被从斜坡上涌过来的众多同助会成员按在地上。 …… 山洞深处,路易斯被五花大绑的带到这里,在石壁上,生锈的青铜烛台上的蜡烛被点燃后,在摇曳的烛火下,他勉强将洞穴深处看清。 在不远处,有个干枯水池,池塘内则立一座石像,与外面的简陋的石像不同,这里的栩栩如生。 石像的模样是只四脚龙,它后背上还有一双遮住大半洞顶的翅膀,它就像是有生命般,好似随时都会挣脱身上的石膏,展翅飞翔。 路易斯一被押进来,就觉得石龙在看着自己,这让他浑身汗毛竖起,后背冷汗直冒,这种感觉……是面对未知的恐惧。 爱德华多看着路易斯说:“真神只要吃掉九百九十九个人的恶,就能降落人世间,但有限制,三日才能吃一个,在三天前,真神吃了第九百九十八人的恶,而你将是最后一个。” 路易斯想,莫非自己占据这具身躯还没多久,就要死在这里? 过了许久,爱德华多说:“时间差不多了。” 说完他拽着路易斯来到水池旁,直接将其扔了进去。 等了会,爱德华多诧异的看着池里,呢喃道:“真神怎么不吃?” 忽然,他身形一滞,像是提线木偶似的转过身,看着其他同助会成员说:“真神说,路易斯要留着降临人间的时候吃,你过来。” 被爱德华多指中的老者还想说些什么,可他到嘴边的话语倏地又咽了回去,失了魂般走到水池旁。 其他人则呆呆的站在那里,愣愣的看着石像。 爱德华多将路易斯从水池里拖上来,走到水池旁的老者则是像根没有生命的木头般,直挺挺的倒在池里。 路易斯惊骇的看着爱德华多,又看了看其他人,心中的恐惧溢于言表,纵使他杀人如麻,但面对未知的恐惧还是会感到害怕,就像人天生会惧怕黑暗似的。 爱德华多呆滞的看着石龙,路易斯试着挣扎,竟然真的从他的手上挣脱成功。 路易斯使劲浑身解数,靠着身躯挪到角落,被绑到身后的手抓住地上的一块锋利的碎石,正想用其割断绳索,却发现除头外的身体部分,如瘫痪一般,无法动弹。 路易斯此刻就如古希腊雕塑似的,被看不见的石膏裹住关节。 第27章 未知的存在 感受着身躯的僵硬,路易斯此时心中的惊骇,无论是前世临死时,还是还未彻底熟悉身体就在小巷遭到夹击时,亦或者是面对巴里时,纵使是身负重伤跟女骑士厮杀时,都远不如现在。 失去身体的掌控不过几秒钟,路易斯就浑身大汗淋漓,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这种面对未知的恐惧,比死亡还要可怕。 不过路易斯很快就镇定下来,路再怎么难走,都是自己选的,与其后悔这后悔那,不如想想怎么活命。 这时,水池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路易斯仰着头朝水池里看去,所目睹的,令他口干舌燥。 只见水池里,从石龙下涌出一大群的蛆虫,蛆虫浪潮般的朝着躺在池里的老者蠕动着爬过去,白花花的,看着令人作呕。 蛆潮将老者淹没,后者却没有一点反应,任由蛆虫在身上啃食,窸窸窣窣的声响听的人毛骨悚然。 而其他人则呆滞的看着水池里的惨剧,就好像是一具具没有感情的木偶立在旁边。 路易斯不禁有些后怕,要是这个真神没有说等祂降落人间再吃自己,而是直接让蛆潮啃食他,他现在的下场怕是与老者一样。 没过多久,蛆虫们又如潮水似的退走,只留下一具空荡荡的骨架。 路易斯看着石像,之前爱德华多说过,只要每隔三日让这些蛆虫吃下一个人,凑够九百九十九个,他们的真神就会降临到人间,刚才的是最后一个…… 这时,石龙剧烈的摇晃起来,灰尘嗖嗖落下,咔咔咔,它的身躯上顿时布满了蜘蛛网似的裂缝,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 石龙晃动的愈来愈厉害,就连山洞都连带着颤动起来,好似随时都会坍塌。 咔咔咔……轰隆隆! 石龙倒塌成地上的一堆碎石,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蛆龙,它的整个身躯都是由蠕动的蛆虫组成,不仔细看的话就是一条条线在它的身上流淌。 路易斯瞪大着眼睛看着蛆龙,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跟他前世的欧洲中世纪差不多,是剑与马的时代,但现在看来,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未知的存在。 这时,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爱德华多等同助会成员,竟然自行飞了起来,朝着蛆龙飞去,最终全都被蛆龙的身躯吞噬,只留下一只只手在外面,就像是一条条触手。 蛆龙注意到路易斯后,一步步的向他靠近。 路易斯看着逼近的蛆龙,后者身上蠕动的蛆虫在他眼中更加显眼,还有它身上的一只只手臂也随着它的动作颤动。 路易斯紧张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你很特别,你的灵魂跟其他人不同。”蛆龙说,它并没有开口,但却能说话,它的声音很颤,因为它不是嘴巴来讲话,而是靠振动。 路易斯心里一紧,蛆龙所说的他灵魂跟别人不一样,大概是他穿越者的原因,看来他穿越者的身份让他多活了会。 蛆龙又说:“一定很好吃。” 此言一出,路易斯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路易斯看着蛆龙的脸越凑越近,上面的蛆虫不住的蠕动,像是闻到了血肉的气味,数十只蛆虫组成一只触手,朝着他接近。 路易斯想要反抗,但他却连动弹都无法动弹,他难以理解,为什么蛆龙可以操控自己以及其他同助会成员的身躯? 路易斯死到临头,反倒不关心自己生死起来,他想,要是蛆龙能操控自己的躯体,为什么在他与同助会成员厮杀时,不直接控制他的身体回来,不然蛆龙的信徒也不会死这么多。 莫非蛆龙能操控的范围有一定限制,或者说只有在这个山洞里才能控制? 蛆龙操控人是直接控制,还是说有什么媒介,或者说代价,他百思不得其解。 路易斯忽然笑了,自己都是将死之人了,还在乎这些做什么。 蛆虫组成的触手离路易斯越来越近,直到触碰到他的鼻尖,滑腻的触感让他很是恶心。 这时,山洞外有大队人马在集结的动静,从脚步声来看起码有上百人。 逐渐覆盖在路易斯脸上的蛆虫猛的停住,接着退回到蛆龙的身上。 “打扰我享用美食的人都要死。”蛆龙听不出喜怒的说。 然后它转过身,扇动翅膀朝洞穴外飞去,一下子就来到了外面,随着它的出现,外面的惊叫声此起彼伏,很快有响起了惨叫声。 路易斯这时发现,自己能动了,于是他赶忙活动手腕,用手中锋利的碎石去割将他双手绑在背后的绳索。 在把手腕上的绳索割断后,路易斯又去割脚腕上的,等全部都割断,他从地上爬起,身上酸疼的厉害。 路易斯一瘸一拐的朝洞口走去,来到外面时,纵使有心理准备,但所看到的,还是让他吃了一惊。 只见在外面的空地上,遍布着没有一丝血肉的白骨,蛆龙此时翱翔在半空中,蠕动的身躯上不时伸出蛆虫组成的触手,刺穿前来消灭异教徒的士兵还有牧师后,蛆虫会立即爬到他们的身上,将其啃食的一干二净。 或者它接近地面时,身上的人手会抓住目标,然后直接塞进躯体里,不多时,一具空荡荡的骨架就会从中吐出。 前来猎杀异教徒的士兵、牧师,一边惊叫一边四散逃跑,但最终都被蛆虫啃食成一具具白骨。 很快就只剩下穿着黑袍的主教,他瘦的厉害,用皮包骨来形容都不足为怪,整个人又瘪又黑,就像是干枯的树木似的。 他面对被啃食成白骨的手下,十分淡定,眼皮都不眨一下。 对于死去的这些人,以及主教的命运,路易斯丝毫不在意,他现在只想赶快跑路,他可不想变成一具骨架。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不自觉的停下脚步。 蛆龙身上的蛆虫触手贯穿主教的身躯,随即蛆虫爬遍后者全身,窸窸窣窣的声响,听的人毛骨悚然。 可蛆虫却没有快速的将主教啃食干净,反而一团团的从他身上脱落,落在地上一动不动。 最后,主教身上的蛆虫全部死亡,而他与往常不同的模样,也就此出现在路易斯眼前。 第28章 十字架上的小女孩 主教赤裸着上半身,身下是毛茸茸的黑色躯体,他的手臂变得又细又长,分散开来连着膜翼的六根爪子,则跟手臂变得一样细长,他的双腿缩短了一截,脚掌同样变成爪子,不过不长。 说的清楚些,主教就是上半身还是人的形状,下半身则多出具身躯,且是蝙蝠的模样。 路易斯舔了舔开裂的嘴唇,有蛆龙在先,主教纵使是变成怪物,给他的冲击也不会很大,他扭过头,朝着下山的方向跑去。 在半途中,地上的一个物件吸引住路易斯的目光,他顺手弯腰捡起,再起身继续逃跑,临近空地尽头时,他回头看了一眼。 蛆龙与主教战作一团,蛆虫将主教淹没,又被他钢针般竖起的黑毛刺死。 主教也奈何不了蛆龙,将其打散后,蛆龙又会重新聚集起来,不过它体内的好几个同助会成员,都被主教撕成了碎片,其中就有爱德华多。 路易斯回过头,朝着山下跑去。 “吓呼!吓呼!” 路易斯瘫坐在山脚下的草坪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虽说他平常都有锻炼,但一口气跑下山,多少是有些累人。 路易斯看向不远处正在吃草的十几匹马,这应该是主教他们带来的,至于为何数量远远比不上来猎杀的异教徒的牧师和士兵们,想来是因为牧师骑马,士兵步行。 路易斯从地上爬起,毕竟时间不等人,不管是主教获胜,还是蛆龙获胜,他都没有好下场。 主教想猎杀异教徒,蛆龙则想吃掉他,所以还是快些跑路好。 路易斯还未走出几步,就忽然想起在山上似乎捡了什么东西,他低头松开手一看,是个鸡蛋状的圆球。 圆球通体漆黑,而且模样十分怪异,它的右侧,一上一下分别长着嘴唇和闭着的眼睛,中间是斜着的鼻子,左侧则在上方长着另一只闭着的眼睛。 路易斯看着手中的黑球,只觉得恶心,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顺手将它捡起,当时明明情况那么危机,而且它不过鸡蛋大小,他应该将其忽略才对。 这时,黑球睁开眼睑,双眼直勾勾的看着路易斯,后者心里一紧,差点将手里的黑球扔出去。他怎么也想不到,这黑球,居然是活物! 好在有蛆龙和主教在前,路易斯对非凡之物已经见怪不怪了。还未等他看出什么,黑球又闭上了眼。 时间紧迫,路易斯也不再研究,将黑球塞进裤兜里,就朝着一匹最健壮,身侧挂着剑鞘的马匹走去。 路易斯走到马旁,踩着马蹬上马,坐稳后拽着缰绳调转马头,催促着马快跑,他身下的马越走越快,直到疾驰起来。 …… 路易斯骑马驶入城镇,他也不想来这里,可没有办法,他绕了一大圈,很多方向都被湍急的河流、险要山地堵住去路,骑马根本无法过去,还有一个方向是去北鹿城,那里现在不知道有多乱,他靠近都不敢靠近,只能重回城镇。 路易斯骑马行驶在城镇中,过往行人纷纷避让,他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头上带着的兜帽遮住大半张脸。 路易斯四下看去,在路边房屋的墙上,可以看见爱德华多的通缉令,可就是迟迟没有看到他自己的。 他不禁怀疑,或许自己根本没有被通缉。 路易斯骑着马来到广场,正要穿过去,可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停了下来,驻足观看。 只见在原先焚毁的高台废墟中央,立着由木板和麻绳制成的简易十字架,路易斯先前见过的小女孩,此时呈十字的被钉在上面,赤裸的身躯瘦的只剩皮包骨,她的身上布满触目惊心的伤痕,她已经死亡,但空荡荡的眼眶却好像还在盯着下方观看的民众。 “这么小的孩子也是魔女?” “这个小女孩是一家店铺的老板举报的,理由是一个孤儿,却持有大量的铜币,或许是那个魔女跟异教徒的私生女也说不定。” “我记得这魔女被钉在十字架上面很久。” “是啊,直到今天,她整整在十字架上洗刷了一周的罪孽。” 听着路人的交谈,路易斯百感交集,听路人所说,小女孩被认定成魔女,是因为持有大量的铜币,而铜币又是他给的。 路易斯不由得想,自己接管这具身躯后,真的是霉运不断,先是起义军、鹰之团,再是教会、同助会,现在又间接害死人。 他深吸一口气,将小女孩的事抛之脑后,这都是命。 …… 路易斯骑马驶出城镇,接着继续前行,人烟逐渐减少,慢慢的连人都见不到一个,他来到了郊外。 期间路易斯又拿出黑球看了看,此时后者如死物一般,纵使是他用力的捏,也没有丝毫反应。他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拿剑将其刨开的想法,把黑球重新放回裤兜里。 路易斯骑着马,听着马蹄的踏踏声,想着将来要做什么行业。 他剑伴一生,自然要去做——铁匠。 路易斯笑了,将这个荒唐的想法舍弃,他看人打铁看的津津有味,可自己上手就不一定了,肯定会枯燥的想死。 路易斯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灵魂体似的被囚禁在原主身边,那时他经常幻想自己有身体后要做什么。 是加入佣兵团成为雇佣兵,过着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还是加入正规军,一步步往上爬,直到拥有自己的封地;亦或者用自己两世为人的超前学识,做商人大赚一笔…… 甚至路易斯还想过,在这个世界宣扬共产主义。 可随着路易斯在原主身边被困的时间越来越长,就不再想自己有了身体要做什么,时常一个发愣就一天过去,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二十二年。 现在,路易斯占据了原主的身体,反倒没有灵魂体时那般志向远大。 路易斯在骑马行驶过一个山包时,从山包后,忽然有一道两个半成年男子高的黑影窜出,黑影来到半空中,扇动的翅膀卷起黄沙。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变成怪物的主教。 第29章 蝼蚁 路易斯抬头朝追来的主教看去,后者身负重伤,上面的人类身躯被蛆虫啃食掉左边手臂和肋下的一部分血肉,露出森森白骨,看着格外骇人。而他的下面蝙蝠躯体,也受了不小的伤,他的翼手也被蛆虫啃噬的千疮百孔,就像是被长满蠹虫的木制家具。 “你们异教徒献祭出来的邪神倒也厉害,杀死它可废了我不小的功夫。”主教说,他嗓音沙哑的像是砂纸摩擦墙壁。 路易斯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拽着缰绳调转马头,骑着马朝另一个疾驰而去。劲风在他身侧呼啸而过,他俯下身,不停的催促着身下的马跑更快些。 路易斯百思不得其解,主教为什么能找着自己? 这时,路易斯与马匹的影子被一大团黑影覆盖,他抬头看去,黑云般压在自己头顶的是主教。 路易斯从马身侧挂着的剑鞘内抽出剑来,一拽着缰绳,一手举剑对着主教,他虽说不愿意跟其纠缠,但也不代表不敢反抗。 主教一边在路易斯头顶盘旋,一边狞笑道:“你的灵魂与所有人都不同,在人界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灯,这么显眼的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说完,主教鹰隼似的俯冲下来,朝着路易斯掠去。 路易斯举着剑朝袭来的主教挥去,锵的一声,长剑与镰刀般的翼手磕在一起,他的虎口顿时撕裂,溢出血来。 主教掠过后,绕了个弯,朝着路易斯再度发难。 路易斯朝着愈来愈近的主教再次挥剑,这次长剑直接命中后者的身躯,可就像是用木剑去刺墙壁似的,没有丝毫作用,而他也被主教从马背上撞飞出去,落在五米开外的地上,又滚了几米后才停下。 路易斯此时觉得浑身骨头都跟散架似的,稍微动一下就疼得厉害,他咬着牙,杵着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 这时,不远处身处半空中的主教,忽然落到地上,脸色看上去有些痛苦。蛆龙给他造成的伤势很严重,从刚才到现在,他都是一直在强忍着疼痛。若非如此,路易斯早就死在他的手里。 路易斯四下张望,在他被撞飞出去后,马匹没有理会他继续往前跑着,现在已经不见踪影。他将目光重新放在主教身上,骑着马都跑不过主教,更何况用两条腿? 所以路易斯放弃了逃跑的念头,打算在这里将主教杀死,可这谈何容易,他的剑劈在主教的身躯上,跟用木棍打在牛皮上似的,没有丝毫用处。 路易斯看向主教的人类躯体,若是用剑对后者蝙蝠身躯不管用,那他就直接将剑刺入主教的心脏。 主教看着路易斯,露出个残忍的笑容,说:“我的伤再怎么重,踩死一只虫子还是轻而易举的。” 路易斯没有理会主教的嘲讽,直接提着剑朝后者杀去,一下子就将二者的距离拉近到五步之内。 主教不屑的看着眼前的蝼蚁,直接伸手抓去,却不曾想路易斯后退躲开,然后跳到主教的手臂上,接着像是杂耍的艺人似的,踩着“独木桥”朝着主教的人类身躯逼近。 主教心里一紧,他的蝙蝠躯体跟铜墙铁皮似的,普通的剑对其根本没有一点用处,可人类身躯却跟常人无异,这也是他的死穴,若非如此,在与蛆龙的对决中,他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 路易斯忽然跃起,身下的无数根黑毛倏地竖起,跟钢针似的,要是被刺中可不好受。之前他见主教对蛆龙用过这一招,所以有所防备,这些黑毛一有动静,他就直接纵身一跃。 路易斯双手反握着剑柄,倾尽全力的朝主教的人类身躯刺去,可就在近在咫尺的时候,那些竖着的黑毛,如箭矢似的射出,射在躲闪不及的路易斯身上。 路易斯摔在地上,强忍着疼痛,后退拉开距离,同时伸手拔着扎在身上的黑毛,拔出后,鲜血从一个个血洞中流出。 主教看着路易斯讥笑道:“呵呵,你能近我身,是我故意的,就是为了在你放松警惕的时候,用这一招。” 说完,主教倏地动身,马车似的朝路易斯撞去,后者极力的躲避着,但他的速度远远不及主教,又一次被撞飞出去。 路易斯躺在地上,还未等他起身,主教的翼手将其抓起,拎着他高高飞起,看来是要把他摔死。 路易斯看着越来越远的地面,心里不免慌乱起来,他毕竟只是个人类,有所恐惧也很正常,好在他很快就平复下来。 路易斯直接举剑朝自己的肩膀挥去,目标不是主教的翼手,而是被其抓住的地方。 噗嗤一声。 路易斯挥剑将自己被抓住的部分割开,他顿时跟跳楼似的往下坠,好在即使抓住了主教的膜翼。他强忍着肩膀上的剧痛,顺着膜翼往上爬。 主教冷笑的看着路易斯,蝙蝠躯体上的黑毛钢针般的竖起,直接将向上爬的路易斯的手掌扎穿,将其的身上又刺出数个血洞。 路易斯的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接着将自己的手掌从黑毛中拔出,他踩着这些箭矢似的黑毛,像是顽强的跳蚤,爬到了主教蝙蝠躯体的肩膀上。 路易斯摇晃的站起身,劲风从他的身旁呼啸而过,他此时离地面有数十米高,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必死无疑。可他却跟人比赛百米赛跑似的,提着剑朝着主教的人类身躯狂奔过去,丝毫不在乎自己是否会掉下去,因为他知道,在如此悬殊的实力下,不豁出命来,是无法将主教战胜的。 “可恶的臭虫,别想靠近我,给我去死!”主教嘶吼道,他刚开始的时候,将这场对决看做单方面的虐杀,可现在兔子拥有了杀死狮子的能力,他不免有些害怕。 自主教成为使徒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类有恐惧的心理,毕竟以往不管是多强大的骑士在他面前,都跟地上的蚂蚁似的,可以随意踩死。 他还是头次见到这么冷酷无情的人,不管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 第30章 使徒 路易斯顶着迎面而来的劲风,举着剑朝着主教快步逼近,期间数次躲过主教翼手的袭击后,来到他的跟前。 忽然,主教像是疯了似的,扇动着翼手,在空中忽上忽下的飞着,路易斯只能草草的将长剑插进主教的人类身躯,并死死地握住剑柄,才能保证不被甩飞出去。 被路易斯的剑刺中后,主教更加疯狂,在空中打着旋,这让路易斯想起前世坐过的海盗船、过山车。 路易斯的耳边是猎猎作响的风声,他被狂风糊的睁不开眼,他就像是狂风暴雨的下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可能被掀翻。 路易斯此时觉得头晕目眩、口干舌燥,他身上被钢针般的黑毛刺出的血洞太多,过量流出的鲜血令其四肢逐渐无力,甚至要握不住剑柄了。 路易斯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支撑不了多久,到时候他就成地上的一摊肉泥了。他深吸一口气,大团大团的寒风灌入他的喉咙,让其头不再那么晕,变得精神不少。 路易斯强行睁开眼,劲风刀似的割着他的眼球,不一会他就泪流满面,他忍住眼中的刺痛感和干涩感,伸出一只手朝主教伤势最严重的肋下挥拳。 “啊!” 主教发出一声惨叫,但随即就被猎猎作响的风声给淹没,他红着眼怒视路易斯,伸手抓住后者受伤的肩膀,用力的掐着。 “嗯!” 路易斯疼得额头冒出汗来,他咬着牙,将手从主教受伤的肋下挤进去,抓住后者的肋骨,使劲的掰着。 主教的脸顿时绿了,翼手无力的挥动着,摇摇晃晃的往地上跌落。 离地面还有十几米高时,路易斯的长剑,忽然从主教的身躯里滑出,他原本还想着有主教当肉垫还好点,现在却要直接面对地面。 好在有一颗歪脖子树给路易斯做缓冲,树叶哗啦啦的落下,他落地后又在一个斜坡滚了好一会才停下。 路易斯的身躯,在从斜坡上滚下来时,被碎石割开好几个口子,有不少石子掺了进去,再就是他的右手臂在刚才撞在歪脖子树上时,好想骨折了,现在肿的厉害,而且火辣辣的疼。 路易斯想要从地上爬起,却怎么也起不来,浑身酸疼没有力气,躺了好一阵,才勉强能从地上起来。 路易斯环顾四周,没看见长剑跟主教,看来二者落到了斜坡上头。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坡前往上爬,他骑的马不知跑去了那里,要是剑再丢了,可真是亏大发了。 可路易斯还未爬多高,就滑了下来,他现在是真的没有多少力气。无奈,他只能顺斜坡往前走,没过多久,他来到一处还算平的坡前。 路易斯边一瘸一拐的往前走,边寻着长剑跟主教,最终他在不远处见着了主教,后者的两只翼手都以夸张的幅度扭曲着,而且一动不动的,看来是摔死了。 路易斯松了一口气,虽说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好歹将主教击败了,说来可笑,能把主教杀死,还多亏了蛆龙,不然他一个普通人,在这种怪物面前,无异于待宰的羔羊。 今日发生的事,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先是同助会献祭出来的,能以诡异力量操控他人的蛆龙,再是能变成怪物的主教,再是会说话的黑球,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路易斯头大的厉害。 忽然,路易斯发现一个问题,既然蛆龙能操控他人,为什么不操控主教,不然也不至于死的这么惨,莫非主教有什么能避免被控制的能力? 还是说……主教身上没有蛆龙能将其控制的媒介,或者说是烙印。 这时,路易斯有个可怕的念头,他以及同助会的成员之所以能被蛆龙操控,是因为吃了那些人肉。蛆龙每次让蛆虫啃食完贡品,都会留下一部分,肯定不是吃不完,除去让手下的同助会成员得以苟活下去外,或许还有更深层的东西。 路易斯猜测,蛆龙能控制他以及同助会的成员,应该就是靠这些吃剩下的人肉! 路易斯想,这些人肉里,或许掺杂了蛆龙身上的蛆虫。蛆虫们钻进这些肉里,他们吃下去后,蛆虫就借机操控吃肉者的身体。 至于蛆虫为何不会被煮熟,这个世界连能变成怪物在天上飞的人都有了,有不会被煮死的虫子也很正常。 路易斯想到这里,舔了舔开裂的嘴唇,或许自己再多吃些有蛆虫的人肉,他可能也会成为蛆龙体内的人类一员。现在应该已经随着蛆龙被主教杀死了。 当时路易斯一直觉得那里不对劲,就没有理会爱德华多,而是选择反抗,现在看来,要是他那时选择妥协,再吃一顿人肉,后果不堪设想。 想着想着,路易斯找着了他的剑,他弯腰从地上将其捡起,正想转身,可忽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在朝自己逼近。 逼近者很小心翼翼,想来是不想被路易斯发现,可他庞大的身躯,还是让他暴露了。 路易斯倏地转身,长剑紧随其后的挥出,他此时用的是左手挥剑,而且他现在浑身是伤,因此挥出的剑没有多少气势。 长剑落在主教的蝙蝠躯体上,毫无作用。 主教面目狰狞,看着路易斯寒声道:“该死的异教徒,我要把你钉在十字架上,让你受尽折磨,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路易斯收回剑,说:“我可不是异教徒,我跟那些人可没有关系。” 主教彻底失去理智,像是牦牛似的横冲直撞,而路易斯则跟斗牛士般,戏耍着他。 主教在翼手折断后,不能再飞到空中,因此速度慢上很多,纵使是现在的路易斯,也能躲避他的撞击。 路易斯引导主教来到斜坡旁,在后者撞过来时,他往旁边一闪,主教直接滚了下去。 路易斯紧接着纵身一跃,落到主教的蝙蝠躯体上,在后者惊骇的目光中,将长剑插入他人类身躯的胸膛。 主教低头看着没入自己身体里的长剑,口中溢出鲜血,他嗓音沙哑的说:“都怪你们这些异教徒,我的妻女……她们才会死,就算我死了,我也会在下面诅咒你们!” 顿了顿后,他又说:“你逃不掉的,你的灵魂就像是烙印,黑暗里的一盏灯,所有的魔物和使徒都会追杀你,直到你被吃掉……” 路易斯拽着主教的胳膊嘶吼:“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魔物是什么!使徒又是什么!咳咳咳!” 主教无法回答路易斯的问题,因为他已经死了。 路易斯咳嗦着从主教身上爬到地上,他忽然头晕目眩起来,在他意识弥留之际,先前跑掉的马儿又跑了回来,来到他的跟前。 路易斯废尽最后一丝力气,爬到马背上,然后就昏死过去。马匹带着他往前走,不知道去往那里,前路不知是布满荆棘,还是盛开着鲜花。 第31章 路易斯从昏迷中醒来,可却睁不开眼,就像是有针线将他的眼皮缝在一起似的,他想起身,却连根手指都动弹不得,他能感觉到与主教激战后留在身上的伤势的剧痛,也能感受到身躯的存在,可四肢却像是被重物压着似的,挪动一下都办不到。 他想说话,可却无法发出声音,喉咙里就像是塞着一块烧红的煤炭似的,又痛又热。 这时,有对话声传入他的耳中,一个话语咄咄逼人,一个则一直退让,从声音上来听,其中一人是成年女子,另一个则是小女孩。 “你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带!” “这是他身上搜出来的钱,他还有一匹马和一柄剑。” “这么多!又是钱又是剑的,还有马,他该不会是雇佣兵,你把这些值钱的东西留下,然后赶快把他拖出去,拖的离我家越远越好,免得惹上什么麻烦!” “要是他是个落难的骑士,我们救了他,岂不是有很多的报酬?” “也对……你还愣在干什么!赶紧用这些钱去给他找个医生,不然他死了,报酬不就没了!” “好。” 路易斯想要叫住小女孩,让她不要找只会放血的庸医,可他现在既不能动弹,又不能说话,只能在心里默默期待,能来个医术高明的医生。 忽然,疲惫感涌上路易斯的大脑,他又一次沉睡过去。 …… 这是哪里…… 不知过去多久,路易斯半睁开眼睑,想要起身,但刚有所动作,身上伤筋动骨的剧痛又让他躺了回去。他只能躺在床上环顾四周,他现在所在的地方,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为过。 他现在躺着的床,底下垫着茅草,上面则铺着发黄的床单,床单材质粗糙,且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再就是被子,里面填充着鸭毛,同样发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年头很久,因此并不保暖,也不柔软,至于枕头则是没有。 房间的墙壁则是石壁,因为潮湿长着青苔,石壁破破烂烂的,且凹凸不平,没有门,另一头有个很大的缺口,能看到过往行人,完全没有隐私可言。 混杂着粪尿的污水从墙边流过,再从墙角流出,整个房间的空气,都混杂着难闻的味道,这让路易斯很不好受。 路易斯再低头看了看自己,他此时跟木乃伊似的,上身缠满绷带,骨折的右手臂更是被绷带里的木板弄得笔直。 其实说是绷带,不过是粗麻布罢了,毕竟现在可还没有绷带这个物件。 路易斯松了一口气,他十分庆幸,为自己治疗的医师没有采用放血疗法,不然他没死在主教手里,倒是死在庸医的手里。他此时还感觉上半身凉凉的,而且散发着一股药味,想来绷带里还涂着药膏。 路易斯掀开被子又看了看,看到自己下身赤裸,并没有穿裤子。 路易斯放下被子,想起之前醒来时的那场对话。 他应该是被谁救了,不过救他的原因不是大发慈悲,而是贪图的他的钱财,不过他还是谢天谢地,毕竟钱还能再来,命却只有一条。 路易斯想,救他的人年龄应该是一大一小,可能是母女。 这时,有人从房间的缺口进来,是个小女孩,皮肤焦黄,鼻头和脸颊上满是雀斑,穿着满是补丁的朴素连衣裙,露在外面的手臂和小腿跟木梗似的,看着有些营养不良。 路易斯勉强用小臂支撑起身体,看着小女孩问:“是你救了我吗?” 小女孩没有回答他,反而扭头跑出房间,不知去往何处。 路易斯顿感头疼。 没过多久,屋外有两道脚步声在接近,前头的脚步声很是急促,后头的脚步声则只能勉强跟上。 路易斯想,看来小女孩去通知她的母亲了。 一位穿着束腰裙的女子从缺口走进房间,她的身后跟着小女孩。 跟小女孩朴素到简陋的穿着不同,女子的穿着很是华丽,束腰裙的衣袖上、裙摆上,都有着繁复的花纹,而且她身上有浓浓的香水味,她还未进屋路易斯就闻到了,就像是刚才参加完贵族舞会似的。 可女子穿着的束腰裙皱巴巴的,看着有些年头,而且她身上的香水是劣质香水,不能让人感觉到愉悦感,只觉得刺鼻,而且她的香水味混杂着汗臭味,很是难闻。 女子长着还算好看,鼻梁高且挺,眼睛大且亮,但却是高颧骨,薄嘴唇,看着尖酸刻薄,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女子一看着醒来的路易斯,就大叫道:“噢,大人您总算醒来,您可是整整昏迷了三天,期间我可是尽心尽力的照顾您!” 路易斯有些惊讶,他想过自己昏迷的时间不短,但没想到有三天。 “大人您是那位贵族手下的骑士,有没有封地?封地有多大?”女子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路易斯摇摇头说:“我不是骑士。” “''那……那您是做什么的?” “不清楚。”路易斯苦着脸敲了敲脑袋,“我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路易斯。” 女子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声音尖锐的叫道:“你失忆了!” “没错。” “浪费老娘的铜币!”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气呼呼的走出房间。 只留下还在好奇的看着路易斯的小女孩。 路易斯看着床边的小女孩,这时才注意到,后者长得很像之前死在十字架上的小女孩。 “你的名字是什么?”路易斯问。 “二十枚银币。”小女孩回答道。 路易斯顿感诧异,又问:“你叫二十枚银币?” “没错,我妈妈说她在我身上花的钱有二十枚银币,长大要还给她,怕我忘记,所以帮我取名二十枚银币。” “刚才那人是你妈妈?” “嗯。” “那你爸爸呢?” “我没有爸爸,妈妈说我是在街上捡来的。” 路易斯伸手捏了捏眉心,觉得可笑又可气。 他对二十的观感很好,从之前醒来时的对话来看,要不是她,自己已经死了。 “那二十,你知道我的剑和马在哪吗?”路易斯问。 二十结结巴巴的说:“马匹被……被妈妈拿去卖了,剑没有卖,因为找不到人买。” 路易斯笑了,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只要人还在,剑还在,日子就过得下去。 第32章 便宜女儿 “对了。”路易斯问道,“你有没有看到我随身携带的长着五官的黑球?” 二十回答道:“在这里。” 说着,她从连衣裙的口袋里将黑球拿了出来。 黑球此时闭着眼睛,就是个做工精细小玩意,完全看不出是个生命体。 “这个怪东西我妈妈说卖不出去,就扔给我了。” 路易斯接过黑球,入手冰凉。他搞不懂这玩意的作用是什么,但想来是主教或者蛆龙拉下的,不过从他捡到黑球的位置来看,应该是主教的。 路易斯猜测,这个黑球跟主教的怪物化有关,至于后者说过的魔物还有使徒,主教或许就是其中一种。 你逃不掉的,你的灵魂就像是烙印,黑暗里的一盏灯,所有的魔物和使徒都会追杀你,直到你被吃掉…… 路易斯想起主教的话,顿感头疼,身负重伤的主教他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战胜,要是没有负伤的怪物过来吃自己,他恐怕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路易斯皱着眉头,过了会才想起二十还站在自己的旁边,他扭过头,冲着二十笑了笑。 这时,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于是对二十问道:“我昏迷的这三天里,都是谁在照顾我?” “妈妈她很忙,所以都是我在照顾你。”二十回答道。 路易斯跟是惊讶,他现在没有饥饿感,也不怎么渴,因此这三天里,都有吃食物和喝水,吃完食物喝完水,肯定要排泄,而这张床上,说些有些发霉的气味,但却并不恶臭,也没有排泄物的痕迹,还有就是他杀死主教后,身上有很多血,现在却干干净净的。 路易斯难以想象,如此瘦小的一位小女孩,是怎么把自己照顾的这么好的。而且二十与他非亲非故,出于仁慈之心救他一命倒还好说,对一个陌生人尽心尽力,他真的难以理解。 路易斯奇怪的问:“你为什么要照顾我,我们之前应该没有见过?” 二十磕磕巴巴的说:“我……我想让你做我……爸爸。” 路易斯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他还在华夏时,虽说活了四十多年,也与不少女性露水相逢过,但从未结过婚,也没有过孩子,现在要他突然认个女儿,他怎么接受得了于是一口回绝。 二十低着头,满脸的失落,瘪嘴道:“我没有爸爸,所以想要爸爸。” 路易斯好奇的问道:“那你为什么会选我?” “因为你长的好看。”二十回答道,“而且你是我捡来的,妈妈把我捡来让我做她女儿,我也可以捡个爸爸!” 路易斯觉得可笑又可悲,二十应该是她妈妈亲生的,至于她的爸爸,要么死了,要么跑了。 二十抬起头来,瞪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路易斯。她的眼睛随她妈妈,很大,鼻梁也很高挺,不过颧骨不高,嘴唇也不似她妈妈那般薄,想来是随了她不知死活的爸爸。 路易斯笑道:“你要认爸爸,你妈妈知道吗?” “我们私下里这么称呼,别的时候,我不会叫你爸爸的。” 或许是因为二十长得像因路易斯而死的小女孩,感到愧疚,或者是因为对二十救了自己,十分感激,路易斯竟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下来。 “好。” 听到这个回答,二十喜笑颜开,她虽说脸上都是雀斑,但从精致的五官龙空,是个美人胚子。 二十笑道:“爸爸!” 路易斯的表情十分古怪,磨磨蹭蹭许久,才不清不楚的嗯了一声。 “爸爸,我去给你拿衣服!” 随着二十的离开,路易斯松了一口气,刚才他的紧绷程度,不亚于面对主教的时候。在此之前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在昏迷苏醒后,多了个便宜女儿。 没过多久,二十就回来了,怀里还抱着路易斯洗晒好的衣物。 二十来到床前,将衣物递给路易斯,在后者接过后,她没有回避,还是直勾勾的看着路易斯。 路易斯此时额头密布细汗,他现在的压力,已经比面对主教时还大了,他尴尬的笑道:“二十,我现在已经可以自己穿衣服了,不用你帮忙。” 二十应了一声后,没有离开,还是站在原地看着。 路易斯只能硬着头皮说:“二十,男孩子换衣服的时候,女孩子是不可以看的,女孩子换衣服的时候,男孩子同样如此。” “为什么?”二十奇怪的看着自己刚认的便宜爸爸。 “因为男孩子和女孩子的身体构造不一样。” 见二十还是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路易斯顿时明白了,二十从小跟妈妈一起长大,母女间也没有好避讳的,说不定洗澡都是在一起,二十因此认为,人与人之间,身体都是一样的。 路易斯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以“爸爸”这个身份的权威,让二十到外面等着。 在二十出去后,路易斯挣扎着坐起,掀开被子,忍着剧痛穿好衣物,一点点的挪动着身子,好不容易才下了床。 下床这对于常人来说,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却让路易斯汗流浃背,想来绷带都被他弄湿了。 路易斯扶着墙壁,跟老态龙钟的老人似的,缓慢的往房间缺口走去。 路易斯来到外面,温暖的洒在他身上,他深吸一口气,又被各种臭味混杂在一起的恶臭呛的闭上了嘴。 街道两边的房屋都是低矮的石屋,豪华点的屋顶铺着木板,且有门,简陋些的则屋顶铺着厚厚的茅草,没有门,有着很大的缺口,没有半点隐私可言,有的家庭牲畜直接养在屋里的围栏内,粪便堆在那里留作施肥。 这时有农民赶着牛从路易斯面前经过,牛无精打采的用尾巴驱赶着围绕在身边嗡嗡叫的苍蝇。随着农民赶着牛离去,地上还留下一坨牛的粪便。 街上人声鼎沸,何种人都有。 路易斯穿越到这个世界已有些时日,因此对眼前的事物并不会陌生,毕竟在其他地方也差不多这样。你不能强迫一个落后的时代人人都讲卫生,不过同时期,华夏倒是比欧洲做的好很多。 第33章 妓女 路易斯靠在墙上,呼吸略微有些急促,他终归是三日未下床,而且伤势还没有彻底恢复,站一会就觉得累。 他现在的战斗力与平常相比可以称得上是天差地别,随便来个成年男性,都可以轻易将他杀死。 这时,二十走了过来,靠在路易斯的旁边,麻木的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行人、牲畜。 “能不能帮我把我的剑拿过来?”路易斯看着凑过来的二十说。 “好。”二十答应下来后,蹦蹦跳跳的进入旁边的房屋。 二十和她妈妈住着两座房屋,其实说是两座,不过是一座房分成两座罢了,由于中间砌着一堵墙,空间还更小了。一座大些,除去床外,还有洗澡和做饭的地方,一座小些,只有一张床,用作睡觉。 没过多久,二十双手拖着剑从屋内走出,看着很是滑稽,毕竟这把长剑,都到她的肩膀了,剑身更是比她木梗似的手臂粗上许多。 二十拖着剑来到路易斯跟前,小脸憋的通红。 这把剑是路易斯顺来的,当时用其跟主教殊死拼杀时,也觉得有些沉,比寻常长剑重上许多,因此看到二十只能拖着提不起来但,并不觉得奇怪。 路易斯伸手从二十手上接过剑,肩膀顿时一沉,他想要单手将其拎起,可把剑却像是有万钧之重似的,怎么也拎不起来。二十还在旁边看着,他顿时有些尴尬,只能双手握住剑柄,一使劲,将长剑从地上提起。 路易斯握着剑,轻轻的挥动,还未挥几下,手臂就颤抖的厉害,只能将剑垂下,靠着墙气喘吁吁。 过往行人纷纷侧目,长剑在大城市里不算稀罕,在这乡下有的人却不多。 “谁让你动我的剑的!” 一声尖锐的怪叫骤然响起,路易斯扭头看去,二十的妈妈提着一篮子面包,怒气冲冲的从不远处的街道快步走来,看样子是购完物回来。 二十见她妈妈气的脸都扭曲了,赶忙缩着脖子退到一旁。 二十妈妈一边咒骂着一边来到路易斯跟前,伸手想要把剑夺过,却被后者提着剑避开。 路易斯淡淡的说:“这是我的剑。” 二十妈妈破口大骂:“好你个白眼狼,要不是我,你早就死了,现在说不定都被野狗吃的一干二净了,现在我不过是拿你一把剑当作报酬,你竟然还不愿意,你父母就没教你什么是知恩图报吗?” “我的马匹,还有身上的钱币呢?”路易斯问? 二十妈妈脸色顿时像吃了苍蝇似的难看。 她无法反驳,只能将怒火转移向一旁的二十:“看什么看?锅洗了吗?衣服晒了吗?要是实在没事做,就去帮邻居家的太太糊火柴盒,糊一百个可是有一个铜币!” 二十低着头一言不发。 二十妈妈说过瘾后,狠狠的瞪了路易斯一眼,然后转身提着一篮子面包,进了隔壁的房屋。 二十苦笑着抬起头。 路易斯沉默不语,虽说他让二十做了自己的“女儿”,但在他看来,不过是过家家罢了,因此二十在被母亲训斥时,他才会一句话都不说。 “我走了。”说完,二十进了屋。 路易斯想,看来在外面二十不会叫自己爸爸。 …… 路易斯又在外面站了会,就拎着剑,回到只有一张床的房屋。出去时非常的艰难,不过在活动了下后,四肢就没有那般无力,虽说身上的伤还会疼,不过都在他的忍受范围内。 路易斯坐回床上,双手握着剑柄,将长剑横在面前,这样维持了会后,倏地挥剑,没有什么气势,剑尖磕在地上,留下一道白痕。 路易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然后躺到床上,把剑放在内侧,闭目养神。 不知过去多久,路易斯听见有脚步声在朝床边接近,于是他睁开眼,扭头看去,来者是二十,手上拿着面包。 路易斯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要是有人来刺杀自己,以他现在的情况来说,挥剑都成问题,更别说反杀了。 “爸爸你的午餐。”二十走到床前,将面包递出。 路易斯接过面包,回忆顿时涌上心头,这面包跟他在地牢里吃过的一样,是没有经过酵母发酵的黑麦面包,硬的像是铁棍,可以当作武器,吃起来与木屑制作的一般。 “你们平常就吃这个?”路易斯问。 二十耸拉着眼皮,不满的说:“面包也不是家家都吃得上,外面的难民,连树皮都抢着吃。” 说完,她就走了。 路易斯无奈的笑了笑,低头费力的啃着黑麦面包。 …… 是夜。 路易斯正准备睡觉,忽然发现一道瘦小的身影立在门口。 “二十?”他问道。 身影一言不发的走到床前,自顾自的爬上床,将本就窄的空间挤的连身都翻不了。 “是我,爸爸。”黑暗中一道稚嫩的声音蚊蝇似的响起。 路易斯暗叫不好,他习惯性的往最坏处想,待会该不会有一大伙士兵冲进来,举着长槊,以强女的罪名逮捕他。 想到这里,路易斯握紧了身侧长剑的剑柄。 可他等了好一阵,外面都没有任何动静。 这时,二十忽然说道:“我妈妈今晚要工作,我不能在那里打扰他。” 路易斯正困惑什么工作容不下一个小孩子,隔壁就传来了女性啊啊啊的娇喘声。 随后又有男性传来了男性的喘息声:“索菲亚!索菲亚……” 路易斯懂了,二十的妈妈叫索菲亚,从事的行业是妓女。 “这里原本是我的房间,妈妈工作的时候都不准我过去,妈妈她叫的很痛苦的样子,她的工作是不是挨打?”二十问。 路易斯不知道怎么回答二十的问题,只能沉默不语,装作自己睡着了。 二十盯着身旁高瘦的身影看了会后,没再问,转过身睡觉。 约莫过去一刻钟,路易斯听二十的呼吸声平稳后,带上剑,小心翼翼的爬下床,朝屋外走去。 来到屋外,冷风嗖嗖吹过,路易斯打了个寒颤,想自己今夜要在那里过夜。 第34章 人不如狗 翌日。 路易斯幽幽醒来,他此时蜷缩在墙角,一栋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的墙角。其实说是房屋,实则天花板都没有,残垣断壁,四面墙壁高度都不同,有的还算完整,有的只剩下半截。 在路易斯的不远处,有三伙无家可归者聚集在那里,龟缩在墙角,凑在一起取暖,他们此时还没醒,呼噜声响的厉害。 路易斯刚来时,这些流浪汉,见他穿的还算干净,就想着抢他的衣物,顺便看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可当他亮出剑后,这些流浪汉立即断了念头,还识趣的给他让出一个墙角。 为了防备这些流浪汉的偷袭,路易斯这一夜都是半睡半醒。 路易斯站起身,顺手摸了摸口袋,却发现随身携带的黑球不见踪影,他低头四下寻找,并没有找着黑球,想来是拉在了二十的房间。 路易斯原本想着离开,但现在看来,还是回去一趟好。虽说他不知道这个黑球有什么作用,但既然有生命,而且是主教的物品,说不定能带他窥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 路易斯提着被布条包着的剑离去,提着剑到处走影响不好,于是他在昨晚,顺了件路边晾干的衣服,割成布条,把剑包成一团。 晨光熹微。 现在时候还早,路易斯走在街上却能看到忙碌的人们,或赶着牛车去地里耕田;或行色匆匆的走着赶着去有钱人家去做帮工;或者无精打采的摆着地摊,卖些生活用品……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路易斯感受到浓郁的生活气息。他缓缓走着,临近二十家时,看到那里围满了人,还能听见哭声。 路易斯暗叫不好,快步朝人群聚集处走去,他费力的挤过围观者,来到里面,入目的是瘫坐在地,拍着地板号啕大哭的二十妈妈索菲亚,以及躺在地上,闭着眼睛,浑身赤裸的二十。 二十脖颈上有着青紫色的掐痕,黝黑干瘦的身躯上,也有不少的伤痕,而她的下体,则红肿的厉害。 “那个杀千刀的干的!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禽兽啊!”索菲亚拍着地板号啕大哭,一遍遍的咒骂着。 她原本呵护倍加的束腰裙,此时被污水给浸湿,而她看都不看一眼,不顾形象的哭泣着。 “索菲亚的孩子是怎么来的?” “我记得是被嫖客搞大的肚子。” “怎么会,她干这一行的,不应该很注意吗?” “索菲亚那时候脑子抽了,信了一个嫖客的话,真以为那人会娶她,结果她的肚子一大,那人立马就跑了,还把她的钱都给卷走了。” “我昨夜起来倒尿水的时候,看到有两个人从死的那小孩屋里出去……” “谁啊,别卖关子了!” “是骑士大人手下护卫的随从!” 此言一出,原本议论纷纷的人们,顿时哑口无言,就连拍着地板号啕大哭的索菲亚,也止住了哭声。 这个城镇,是一个骑士的封地,骑士对于这些农民来说,就跟国王一样。 路易斯揉了揉抽疼的太阳穴,要是昨夜没走,二十就不会死的想法,疯狂的涌入他的脑中,就像是数丈高的海浪,重重的拍在岸边的礁石上。 索菲亚从地上爬起,微张着嘴,瞪大着眼睛看着自己女儿的尸体。 “索菲亚埋了,骑士大人手下的人,纵使只是个随从,也不是我们这些没有背景的人惹得起的。” “是啊,现在这世道,那天不死人。” 路易斯面无表情的看着二十,被布条包裹着的长剑无力的垂在一旁。 路易斯叹了一口气,在这人吃人的时代,死人完全不稀奇,纵使有数百人死在他面前,他眼皮也不会眨一下,可二十,再怎么样也就过他的命,若非是二十,他早就死在了路边。 而且路易斯答应过做二十的父亲,虽然只是口头上,在他看来是过家家,但答应了就是答应了,自己的女儿被糟蹋成这样,他这个做父亲的,纵使杀人如麻,也不可能做到心里一点波澜都没有。 一命偿一命,你救我的命,我帮你杀人。路易斯想。 索菲亚失魂落魄的说:“埋了……埋了……” 有人把草席盖在二十身上,然后将其裹住,抱着她往乱葬岗的方向走去。 其他人要么跟着,要么去家里拿铲子,还有两个人把索菲亚架起,跟上队伍,而索菲亚则提线木偶似的任人摆布。 他们之所以这么好心,是怕自己出意外死了,没人帮自己下葬。今天他死了我帮他,明天我死了他帮我。 趁着人都走了,路易斯进入屋内,四下寻找,并没有找着黑球,不过在床上发现了挣扎的痕迹。 路易斯找不着也没有继续找下去,转身走出房屋,朝着送葬的队伍追去。 …… 乱葬岗。 路易斯站在人群的最外面,麻木的看着人圈内,数个打着赤膊的汉子,挥动着铁锹,一下下的铲着土,而二十,则在旁边,被草席包裹着。 没过太久,地上出现一个土坑,刚好能容纳二十干瘦的身躯。 路易斯看着二十被搬下土坑,看着二十逐渐被泥土覆盖,他不由得感慨,在这个世道,平民还不如贵族养的狗。 在用铁锹把埋着二十的土包夯实后,一人将早就准备好的简陋十字架插进土包头。 下好葬后,其他人也就走了,只留下索菲亚还失魂落魄的坐在土包前,嘴里一直念叨着:“二十个银币……二十个银币……” 路易斯走上前去,将路边摘的一朵小白花放在十字架前。他转身正要离去,瘫坐在地的索菲亚,忽然扯住他的裤脚,怪叫道:“是你杀的!是你杀的!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是你杀的!” 路易斯高高在上的看着,只觉得其可悲。 路易斯一字一句的说:“你很清楚,你比谁都清楚,二十不是我杀的,她是骑士养的‘狗’杀的。” 说完,路易斯用力的把裤脚从索菲亚手中挣脱,接着头也不回的离去,只留下后者一人在那里不知道说些什么。 第35章 天下乌鸦一般黑 索菲亚拿着根黑麦面包浸泡在一碗清水里,面包泡在水里的末端吸水变得湿润,慢慢的有面包的残渣漂出。她愣愣的看着,过了许久,才拿起黑麦面包吃了起来。 索菲亚将面包食完后,又端起碗仰着头把里面的清水一饮而尽。她放下碗站起身,目光在屋内扫视。 她忽然笑了,她养活自己都费劲,现在少了个累赘,还能轻松些。 索菲亚倏地想起,她在二十的房间发现个奇怪的东西。 “我记得我把它放在了那里……” 索菲亚四下看去,最终目光锁定在一张木桌上,桌上的正是路易斯遗失的黑球。她伸手拿起黑球,仔细看去,立体的五官令她觉得恶心。 索菲亚犹豫再三,还是没把黑球丢弃,而是将其收在了身上。 …… 是夜。 索菲亚早早的等在门口,在嫖客来后,她堆起笑容,将嫖客迎进屋内,接着反手把门关上。 床上。 二人的衣物扔的到处都是。 “你女儿死了?”嫖客咧嘴笑道。 嫖客没有注意到,自顾自的说着:“死了就死了,咋俩可以再生一个,哈哈哈,说实在的,现在这世道谁都不容易,你家里少了一张嘴,还能活的轻松些,说不定还是好事!” 索菲亚忽然用力的将嫖客推开,爬下床往厨房跑去。 砰的一声! 嫖客的后脑勺磕在墙上,他捂着鼓起的包大骂道:“疯婆娘,你突然发什么神经!” 索菲亚这时从厨房走出,右手握着菜刀,双眼通红,像是饿了许久的野兽。 她带着哭腔的说:“我女儿会死都是因为你,要是你昨晚不来找我,她也不会死!” 嫖客一脸懵逼,他说:“你卖身我出钱,合情合理,你要是因为我嫖你的时候家里死人了就讹上我,我可不会认的。” 索菲亚此时根本听不进去,举着刀冲到床前一顿乱挥。 嫖客连滚带爬的下床,好在屋里黑,他没被砍中几刀,但也不好受。 嫖客在前面跑,索菲亚则在后面追。前者浑身赤裸的跑到街上,一边跑嘴里还咒骂着:“你个疯婆娘,以后我再也不会来关顾你,你就等着饿死!” 哐当一声! 索菲亚手中的菜刀落到地上,她背靠着门框,滑落到地上。她抓着头发,面目狰狞。 …… 宪兵队。 数个士兵围着一张木桌坐着,一边喝着麦酒,一边打着牌。污言秽语炒豆子似的从他们的口中爆出。 其中一人不经意间朝门口看了一眼,他立即被吓得冷汗直冒,连酒都醒了。 他颤声道:“谁……谁在那里!” 其他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在门口立着一道披头散发的身影,深更半夜的,最近又常常死人,怎么能不叫人害怕。 众士兵皆心里一紧,拿过身旁放着的剑,纷纷站起身举剑对着身影。 索菲亚掀开面前的长发,嗓音沙哑的说:“大人们,希望你能为我做主。” “去去去,滚一边去,老子差点尿都要被你吓出来了!”一位宪兵一脸不满的就要把索菲亚往外面赶。 “哎!”最先发现索菲亚的宪兵将其拦住,看样子应该是宪兵队的队长,他不怀好意的说:“大晚上的,外面都不安全,怎么能把别人往街上赶,你进来,受了什么委屈跟我讲,我替你做主。” 其他宪兵立刻就懂了,走上前去,将索菲亚拉到木桌前坐下。 “你要我替你做什么主?”坐在另一头的宪兵队队长问。 “是这样的……”索菲亚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宪兵队队长点了点头,不管是骑士还是骑士的护卫都是他得罪不起的,不过一个小小的仆从,收拾起来还是很轻松的,不过他为什么要帮一个贱民做事? 他朝守在门口的一个手下使眼色,后者立即懂了,直接把门关上。 索菲亚就算再怎么蠢,也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她起身想走,却被围着的宪兵按着肩膀坐了回去。 “放开我!让我走!” 宪兵队队长走到角落弯腰捡起一个盒子,他将其打开,里面是鞭子、蜡烛等物,他坏笑道:“想走可以,先陪我们玩玩。” …… 翌日清晨。 索菲亚呆滞的走在街上,披头散发,身上的束腰裙被扯的破破烂烂,露出一片春光。她停了下来,不顾其他人的目光,直接在路边坐下。 这时,一辆马车从不远处驶来,后面跟着数位骑着马的护卫。 索菲亚瞪大着眼睛,因为他知道,在这个镇上能有这么大排场的,只有骑士大人! 她急忙从地上爬起,冲到马车行驶的路上,张开双臂想要将其拦住。好在马车及时停下,不然她会被碾死。 “你想死吗?竟然赶拦骑士大人的路。” “乡下的贱民都这副德行,一点教养都没有,哼!” 一位护卫骑马上前,想要把索菲亚赶跑,后者则一直大叫着想让骑士大人做主。 “等等。”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从车厢里弯腰走出位中年男子,他体态肥硕,虽说是骑士,却让人怀疑他还能不能骑马,不过方正的脸庞看上去倒是慈眉善目。 骑士大人问:“你有什么事要我做主。” 索菲亚将二十的事又重述一遍。 “就这样?没别的事?”骑士大人诧异的问。 索菲亚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没……没了。” 骑士大人慈眉善目的脸顿时狰狞起来,他怒喝道:“你个贱民!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敢拦我的马车,我要你死!我要你死!” …… 行刑台。 索菲亚跪在上面,双手和脖颈被拷在木枷里,头顶是悬着的铡刀,摇摇晃晃的,好似随时都会落下。 在她的身旁,站着刽子手,只要观赏席上的骑士大人一声令下,刽子手就会挥动斧头砍断绳子,铡刀就会让索菲亚的脑袋分家。 索菲亚看了看下方呼喊着快些行刑的围观群众,又看了看观赏席上的骑士,脸庞扭曲到狰狞,她嘶吼道:“你们!你们!一个都逃不了!二十的死都是因为你们!我在地狱等着你们!!!” 随着骑士大人的下令,刽子手挥动斧头砍断绳子,就在这时,索菲亚身上的黑球,忽然睁开了眼。 第36章 惩罚 天色黝黑。 时至深秋,寒风嗖嗖吹过,路易斯紧了紧衣物,他走到一栋房屋前,伸手敲了敲房门。 这是杀死二十的两人中,其中一人的家,路易斯是从目击者那打听到的,后者一开始还不愿意说,他被迫用了些暴力手段。 砰砰砰!!! 敲门声回荡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呜呜作响的冷风将声响扰的断断续续。 过了好一阵子,屋里才有动静传出。 有脚步声在朝房门接近。 “谁在外面?” 说话的是个女性,声音略有些沙哑。 路易斯没有回话,又敲了下门。 屋内沉默了,路易斯感觉的出,对方不打算开门。 这时,里屋传出一声怒吼:“你快把门打开别让他跑了,我现在就过来,我倒要看看,是哪个混蛋大半夜过来扰我美梦!” 吼声嗓音浑厚,是个男性。 站在门后的女性,好似十分惧怕里屋的男性,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把房门给打开了。开门者不出所料的是位女子,她焦黄的脸上都是淤青,看来平常没少挨打,她的手上还拿着个烛台,上面的蜡烛只剩下一小片黏在台上,蜡芯上燃着烛火,将闪进屋内的路易斯,还有满脸淤青的女子,照得橙黄。 路易斯手中长剑上的布条层层散开,他将剑倏地送出,抵在女子的颈侧,一丝鲜血湿润剑刃,后者到嗓子口的尖叫咽回了喉咙里。 路易斯直接用拇指和食指将烛火抿灭,屋内顿时陷入黑暗中。 里屋的男性,也恰巧走了出来。 他看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不免有些心慌,但还是强装镇定的说:“臭婊子死去那里了,那么黑也不知道点蜡烛。” 见黑暗中没有回应,他小心翼翼的走着,可还未走出几步,一柄冰块似的凉物就抵在他的脖颈上。 咕噜。 他的口水吞咽声,此时在寂静无声的屋内格外的显耳。 他磕磕巴巴的说“我……我把钱币都给你,在……” 可他话还未说完,就被一记打在太阳穴的重击弄晕。 …… 莱纳·布朗走出赌场,呼啸而过的寒风令他缩了缩脖子,他清了清喉咙,往地上吐了口浓痰,一边用手搓着身子,一边咒骂道:“马勒戈壁,今天手气这么衰,把把输!一定是这群狗日的裤兜里藏牌了!” 这时,另一个走出赌场的男子嘲笑道:“技不如人就技不如人,还说人家裤裆里藏牌,你怎么不说他们屁眼里藏骰子?我可不像你底裤都输光了,我今天赢了不少钱。” “你懂个屁,我这叫……暂时性的窘迫,等我再凑到钱,一定把之前输的钱一次性赢回来!” 莱纳的同伴笑出来声。 “对了,我听说你搞了个女孩?”同伴问。 莱纳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他模样丑陋,锥子似的脸上眼睛小的像绿豆,鼻梁塌的几乎成平面,鼻孔则大的能塞下鸡蛋,笑时,还能看到满口的大黄牙,他本来就长得丑,现在一笑,更加令人作呕。 他说:“当时乔伊也在,不得不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你就不怕出事?” 莱纳不屑的说:“一个贱民,她的母亲还是个寡妇兼妓女,有什么好怕的,我和乔伊早就有这个打算了,选在那天晚上也没有什么原因,一时兴起而已,当时酒喝多了,只能找个地方消消火了,哈哈哈!” 莱纳说贱民时,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差点让人忘了他只是个仆从,好似在骑士的护卫手下做事,那怕是做狗,也能变成大人物似的。 二人一边走着,一边交谈着,各种污言秽语脱口而出。 在行至一巷道口时,莱纳忽然停了下来,说:“我进去排排水,你先走。” “不用我等你?” “不用,我又不是说一个人会怕的尿不出来。” 在同伴离开后,莱纳走进巷道里,脱下裤衩对着墙排水。 在他尿完准备穿上裤子的时候,一直藏匿在墙边杂物后的路易斯倏地闪出,来到莱纳的身后,抓住其头发,用力的砸在被他尿水浸湿的墙壁上。 莱纳被突如其来的袭击给砸懵了,但嘴里还是一直骂骂咧咧个不停,可当他感受到颈侧的锋利后,立即求饶起来。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身上现在一个铜币都没有,都输给赌场那帮狗日的人,要是大人急着要用,我可以去家里取,您在这里等我,要是我不回来,我生儿子没屁眼,我……” 莱纳把路易斯当成抢劫的了。 路易斯没有说话,直接举起长剑,剑柄重重的砸在莱纳的太阳穴上,后者立马昏迷过去。 …… 月明星稀。 在房屋的废墟里,在残垣断壁中,莱纳和乔伊五花大绑的被扔在地上。 路易斯坐在一倒塌的墙壁上,冷着脸看着他们。 莱纳还在碎碎念个不停,嘴里一直念叨着自己家里有多少钱,可以将其全部献给路易斯,接着又说自己认识某某大人物,要是他失踪了,立刻会有数百个士兵去找他。 乔伊显得还算冷静,虽说额头密布细汗,还一直东张西望,但好歹还算安静,也可能是紧张的说不出话。 路易斯看着二人面无表情的说:“你们奸……二十是我女儿。” 乔伊跟莱纳一脸懵逼,二十是谁? 后者最先反应过来,说:“就是你把那个妓女的肚子搞大的?” 路易斯笑了,自己在这废什么话? 他站起身,走到莱纳跟前,将后者翻过来,挥剑三下五除二就将其反手绑在身后的双手手指全部削掉。 “啊啊啊!!!” 莱纳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可这荒郊野岭的,人烟都没有,就算是流浪汉,都不愿意到这里来。 乔伊看的汗毛竖起,生怕下一个轮到自己。 路易斯也没有让他失望,如莱纳般,将他的十根手指全部削掉。 随即,乔伊也跟着哀嚎起来。 路易斯看着他们痛的满地打滚,语气平淡的说:“我要把你们一剑剑的凌迟死。” 第37章 神之手 旭日东升。 吓呼!吓呼! 路易斯累的瘫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黑发湿漉漉的粘在额前,他本就有伤在身,现在活动了一晚上,真的是累的够呛。 不过经过路易斯一夜的努力,在莱纳跟乔伊死前,都有个“美好”的夜晚。 昨晚,路易斯用剑一下下的划在他们身上,后者皮开肉绽,身躯就像是盛开的恶臭之花。然后路易斯再把盐撒在他们的伤口上,结果可想而知,在他们的鲜血流尽前,他们的惨叫声盖过了呜呜作响的寒风,刺痛着路易斯的耳膜。 路易斯坐了会,就从地上爬起,还顺手将散落在地的布条捡起,把长剑重新包裹好后,往房屋的废墟外走去。 只有莱纳跟乔伊的尸体,路易斯并不想管,就让他们成为野狗的食物。 …… 路易斯来到镇上,他打算再去看看二十,可他发现大家不管男女老少,此时都在往镇中心涌去。他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于是快步接近身影将其拦住,问道:“发生什么了?” 路易斯熟悉的人,正是凌晨出去倒尿水,然后碰巧看到莱纳跟乔伊从二十房间出来的一位平民。 乔伊的家,路易斯就是从这位平民那逼问出来的,至于他如何知晓的莱纳常去的赌场,则是他从乔伊妻子那得知的。 平民很怕路易斯,因此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是那个妓女索菲亚要被砍头了,大家都打算过去看热闹,要快些,不然没有位置了。” 路易斯点了点头,松了开平民,后者不敢停留,急忙跟前人群离去。 索菲亚虽说是二十的母亲,但对路易斯来说,跟陌生人差不多,所以他不打算救索菲亚,不过他还是打算过去看看。 …… 贵族无聊还能花天酒地,时不时办个舞会,可平民要是没事做,除了在床上摇晃,那就真的没事做了,因此一有人行刑,平民们就会凑过去看热闹,有的在吃饭还会连带着碗端过去,看着砍头下饭。 路易斯来到行刑台附近,想要到前头根本不可能,因为人太多了,他只能远远的看着。 索菲亚跪在台上,双手和脖颈都木枷锁着,她发出一声声嘶吼,诅咒着在场的所有人,死后都要下地狱。 路易斯想,索菲亚也是个可怜人,女儿昨日死了,现在自己也要死了。 刽子手挥斧砍断绳索,没了绳索牵制的铡刀猛的落下,让索菲亚的脑袋分家。 咕噜噜…… 一颗黑球从索菲亚的口袋里滚出,来到从她没了头颅的脖颈流出的鲜血汇成的血泊上。 黑球睁开了眼。 “啊啊啊啊啊啊!!!!!!” 这时,尖锐的叫声从台上响起,不是刽子手发出的,更不是索菲亚的脑袋发出来的,而是从黑球的口中发出的。 接着在无数道惊骇的目光中,黑球的眼中流出血来,鲜血顺着黑球狰狞的脸在台上蔓延开来。 刽子手被吓得接连后退。 路易斯眯着眼,仔细端详着行刑台上的尖叫物,认出这是自己遗失的黑球!他没想到,黑球竟然在索菲亚的身上,而且此时又是尖叫又是眼中流血的,看上去十分不详。 忽然,行刑台上的所有人忽然消失不见。 路易斯瞪大着眼睛,他刚才眼睛都没眨一下,可就是没看到索菲亚尸体和刽子手是如何消失不见的! …… 这是哪里…… 索菲亚坐在一块平台上,惊恐的环顾四周,入目的是一块块连着台阶的平台。这些台阶有的向上、有的侧过来、有的颠倒。 索菲亚跑到平台边沿向下看去,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深渊,而不管向上看、向前后、向后看……都不能看到蜂巢似的平台的末端。 这片空间,就像是无边无际般。 刽子手蜷缩在地上,不敢置信的看着索菲亚,他可是亲眼看着这女的脑袋分家,怎么现在又长回去了,而且跟没事人似的! 哒哒哒…… 哒哒哒…… 哒哒哒…… 哒哒哒…… 在索菲亚以及刽子手惊骇的目光中,四道身影从四个拱门后走出。 一道身影身上围着黑袍,颈后是伞状的遮风,祂的肩上则是翼手似的支架。祂的模样十分怪异,祂的头上没有颅骨,数倍于常人的大脑直接露出,祂没有耳朵,祂的下半脸的皮肤被剥开,呈五角状的被线扯着,鼻腔、牙龈直接外露,看着异常骇人。 一道身影则长着张婴儿脸,五官凑到在一起,看不出那里恐怖但却让人不寒而栗,祂的双手有常人数倍大小,此时交叉在一块,祂的后背颈椎凸起,还有甲虫似的外壳。 一道身影悬浮在半空中,祂的眼眶里没有眼球,取而代之的是镜片似的东西,祂的脸上挂着笑容,祂的身躯短小,在一片片扁平的类型于触手的外壳的包裹下。 最后一道身影,祂看上去像是是女性,火辣的娇躯上只有一片包裹着腹部和肋下的甲胄,其他地方都赤裸着,不过胸部和下体被一上一下四只翼手给遮住。 “是被因果律选中的人啊!”围着黑袍的身影说,“她对‘复仇’的渴望把空间开启了,并让我们降落到了凡界。” “你……你们是谁!?”索菲亚满脸惊恐的说。 “我们是谁?”身影像是听到了好笑的话,但还是回答了,“我们是‘神之手’,我是‘天使长’波伊得。” “你们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 “是你召唤的我们,献上的你的献祭之物,神之手会替你实现愿望。” “我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给你们,我的愿望是杀过外面的所有人!” “这可不行!”悬浮在半空中,眼球跟镜片似的身影突然说,“祭品必须是可称为对你最重要的人,你的心的一部分和可称为你自己的一部分的人!” …… 刑场。 天空的黑云汇聚在一起,变成遮天蔽日的黑色漩涡,笼罩在城镇的上空。 行刑台前的众人纷纷抬头看去,指着能轻易摧毁城镇的漩涡惊呼着。 就连路边房屋里,对砍头不感兴趣的镇民们都被吸引了出来,惊骇的看着天空上遮天蔽日的黑云漩涡。 路易斯的心中不安起来,他回想起主教对自己说过的话,要是等会冲出来什么怪物,以他现在的身躯来说,要想战胜真的痴心妄想。 第38章 献祭 无数台阶、平台、拱门组成的异空间内。 “我改变主意了!”索菲亚披头散发,双眼布满血丝,她看着前方高高在上的四位神之手说,“我不复仇了,也不要金币……我要我的女儿活过来!” 眼球跟镜片似的神之手满脸笑容的说:“使这个空间开启的,是你对活着的眷恋和对复仇的渴望,可不是对女儿的爱。我们是为了满足在因果律中,被选中的你最强烈的欲望而降临的。” 索菲亚的神色落寞下来,但还是强打起精神,她说:“现在这个世上,对我来说已经没有重要的人了,我不知道该献祭什么。” 神之手说:“那就将你的心爱之物奉献给魔,这样就代表你断绝了自己的人性。若要让魔流进体内,那便要让心产生裂缝。若没有爱与恨的交织,心可是裂不了的。” “那……我的心爱之物到底是?” 神之手伸手一指:“那便是你的心爱之物!” 索菲亚顺着祂所指的方向看去,入目之物,令其瞳孔骤然收缩。只见在一处空地上,躺着一具赤裸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昨日才死的二十。 神之手脸上的笑容愈发狰狞,他说:“你的献祭之物是你对女儿的记忆……以及你女儿坠入地狱,永世不得轮回!” 索菲亚腿一软,瘫坐在地,她用力的捂着脸,双手指甲掐进脸颊的肉里,她嗓音沙哑的说:“我做不到!” 神之手说:“你在凡界已经死了,要是放弃这次献祭,不成为使徒,你必死无疑。” 索菲亚说:“我死就死!我女儿还活着的时候,我就已经够亏待她了,我不能在她死后,还把她当作筹码。” 神之手说:“你的仇不报了?你的仇人都还好好的活着,你和你的女儿却要无辜的死去,你咽得下这口气?” “我……” “成为使徒后,你生前得不到的东西,财富、权力、力量,这些你都能轻易获得,凡人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你的手里,别说是你的仇人,纵使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你也能想杀就杀,你想成为一国之主,也轻而易举。” 索菲亚沉默了,她是孤儿,从小在饥饿、孤独、寒冷和冷眼中长大,因此她从小就对巨额的钱币有着强烈的渴望,她出卖肉体,就想着多赚些钱,换个不漏风的房屋。 可在那天,一个男人闯入她的生活,男人跟她之前遇到的嫖客完全不一样,彬彬有礼,幽默风趣,跟那些身上都是汗臭味的嫖客完全不同。 而且这个男人还自称是骑士大人的护卫,还给索菲亚看了他的剑,因此索菲亚就这般沉沦了,就像是红了眼的赌徒,陷入花蜜中的蝴蝶。 可这个自称是骑士护卫的男人,非但没有给索菲亚带来幸福,还卷走了她所有的钱,并且让她怀孕了。 在二十刚生下来的时候,索菲亚确实对她恨之入骨,将其视为那个男人的贱种,恨不得将她抛弃在外面,反正现在这世道,到处都是弃婴,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索菲亚慢慢的把二十当作女儿来看。 索菲亚低着头,一面是成为使徒满足自己的欲望,一面是自己的女儿,她做出的选择是…… “我要成为使徒!” ‘天使长’波伊得的双眼被针线缝上,却像是能看穿人的内心,他说:“现在开始执行‘降魔仪式’!” 在祂手中,出现一道“烙印”,由两个菱形组成,这两个菱形又是由四个三角形组成,“烙印”上的火焰燃烧着。 “烙印”从祂的手中飞出,烙在了二十的尸体的额头上。 虽说二十已经死了,但索菲亚好似还是听着了她的惨叫声。 索菲亚流着泪,身躯一阵鼓起扭曲,束腰裙被她撑破,可露出的皮肤上满是蛇鳞,一排排的蠕动着,看着令人作呕。 她的身躯变大数倍,四肢都变成了四条水桶粗的蟒蛇,嘶嘶嘶的吐着信子,扭动着足以将水牛缠死的粗大身躯,看着令人胆寒。 她的上身赤裸着,上裂着两张嘴,嘴此时张开着,露出里面细密的,锯齿状的牙齿,吐着分叉的信子。 她的头颅也大了数倍,头发变得如常人手腕般粗,倒是没像美杜莎般变成蛇,不过她的脸,却是变成了蛇脸,蛇唇外凸着。 她看着被打上烙印的二十尸体,完全忘记了这是她的女儿,仿佛在看一道美味佳肴似的。 她冲上前去,压在二十身上,胸口的两张嘴撕咬着尸首,锯齿状的细密牙齿,不住的啃食着。 咔嚓咔嚓的咀嚼声,令不远处的刽子手毛骨悚然,浑身汗毛竖起,后背渗出的冷汗的把他的衣物弄湿。 他很想尖叫,起身逃跑,可笼罩着他的恐惧却让其动弹不得,他此时就像是一座雕像,表情虽然丰富,可却无法移动半分。 索菲亚将二十啃食干净后期,扭头看向刽子手,胸口上满是血污,血盆大口吐着信子。 …… 行刑台前。 路易斯费力的往外面挤去,却被从各个地方跑来看热闹的平民挡住,他非但没有挤出去,反倒被人潮裹挟着一直往刑场逼近。 路易斯现在是绝望的,他有不好的预感,因此想离开城镇,可现在却被这些平民给挡住。他现在有种冲动,让手里的长剑从布条中挣脱而出,化作收割生命的死神镰刀,杀出一条血路。 但路易斯终归只是想想,这种行为,只会让现场更加的乱,到时候他不仅不能离开城镇,说不定还会被愤怒的人群给撕成碎片。 这时,天空上黑压压的漩涡消散开来,从虚空中吐出一摊血水,淋在行刑台上,接着又是一颗头颅,行刑台附近的人定睛看去,却是之前消失的刽子手的头颅。 最后,一道足有两层楼高的庞大身影落到台上,直接将行刑台砸塌,在废墟中的不是别人,正是遗忘了二十,使徒化的索菲亚。 路易斯看着不远处的怪物,心里一紧。 第39章 真难吃 嗖! 一道黑影从行刑台废墟中飞出,咬住附近的一人,直接将其整个人吞下,没过多久,由索菲亚右手臂变成的蟒蛇身躯一阵蠕动,从口中吐出一摊酸水,酸水将地面腐蚀出密密麻麻的小坑,黑烟从被腐蚀过的地方升起。 这样一来,行刑台围着的众人,立即四散逃去,却被后面不明真相,一心想要挤前去看热闹的平民挡住,二者你往前挤我往后逃,一时间竟僵持起来,你不让我不不让你,还有的脚下一滑,摔倒在地,随即被无数双脚踩成烂泥。 要是此时索菲亚大杀四方,这里怕是要尸横遍野。好在她没这么做,而是直奔观赏席上的骑士以及他的护卫。 索菲亚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她从前的记忆很是模糊,很多都记不清楚,或者干脆忘记了,但她对这些高高在上的人上人,就是有着抑制不住的恨意,驱使着她朝骑士大人及其护卫飞快逼近。 “保护大人!” “拦住它!拦住它!” 数个护卫持着剑,朝眼前足有两层楼高,四肢皆是蟒蛇的怪物杀去。 他们在凡界何等强大,个个都是以一胜多的好手,平常欺辱平民时,指挥自己的狗腿子抢农民农作物时,好不威风,可在索菲亚面前,却跟纸糊的似的。 在接连数人被索菲亚吞下又吐出变成森森白骨后,其他护卫就都犹犹豫豫的不敢上前,手中的剑颤栗不止,他们杀杀平民、山贼拿手,但在使徒面前,却跟蝼蚁没有区别。 看着怪物愈来愈近,护卫们的衣物都被后背冒出的冷汗浸湿,好似怪物身上的怪蛇的信子吐到了他们身上,阴冷感就像是天空淅沥沥落下的小雨,令他们四肢僵硬,手臂颤抖的厉害。 不知谁先起了个头,护卫们屁滚尿流的逃跑,有的甚至连剑都扔了。 在随从搀扶下朝马车逃去的骑士大人回头看了一眼,心中怒骂这些逃跑的护卫,又壮着胆子看了眼怪物,见后者离自己越来越近,惊呼一声,回过头催促着扶着自己的随从们再快些。 三人来到马车前,骑士大人率先爬进车厢,一个随从紧随其后的来到车厢外驾驭马匹的地方,另一位随从想要上车,却被骑士大人直接一脚踹下去。 在他来看,多一个人马车就会慢上一分。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让马跑起来!”骑士大人训斥道。 马车前的随从回过神来,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挥舞着马鞭落在马屁股上,两匹马吃痛,拉着马车疾驰起来。 被骑士大人踹下去的护卫从地上爬起,一边叫喊着一边朝马车追去,却被追上来的索菲亚的蟒蛇一口吞下。 马车车厢内。 骑士大人就好像屁股下有一盆炭火似的,坐立不安,他在此之前要是有人跟他讲,会有个蛇面蛇肢的怪物来杀自己,他肯定会将其直接斩首,可现在事实就摆在他的面前,容不得他怀疑。 忽然,一声巨响袭来,整个马车向一旁倾倒,骑士大人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给抛了起来,在车厢内东倒西歪,他只觉得头晕目眩。 这时,帘子被掀开,一个蛇头吐着分叉的信子从外面伸了进来,骑士大人蜷缩在颠倒在车厢角落,嘴里不停的呼喊着护卫。 蛇头张开嘴,腥臭浊黏的口水滴在骑士大人的脸上,后者的脸顿时灼痛起来。他很是害怕,抽出腰间装饰华丽的匕首,胡乱挥起来,匕首落在蛇头上,就好比稚童挥着木剑玩具劈在坚固的城墙上,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蛇头咬住骑士大人的肩膀,任凭后者挣扎,直接将其叼出车厢。 骑士大人来到外面后,眼角余光睹见地上的森森白骨,他知道这是他随从的,他顿感绝望,他求饶、哭泣、威胁、咒骂,无所不用其极,他从前或许是位优秀的骑士,能骑着马在战场上冲锋,将反抗军像是撵老鼠般撵走,可他近年来养尊处优惯了,别说冲锋,就是单独骑马都没有过,他早已不是骑士,而是贪生怕死的贵族。 索菲亚歪头看着眼前跟十月怀胎般胖的中年男子,只觉得奇怪,她对这人有着难以抑制的仇恨,纵使是刚才在人群中发现了灵魂高质量的凡人,也无法让她停下报仇的欲望,她恨这个骑士,没有理由,就是恨。 索菲亚的右手蟒蛇,直接仰起头将哀嚎的贵族吞了下去,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咕噜噜的蠕动声下,蟒蛇的腹部鼓起,好在过了一阵子就消了下去。 哇! 索菲亚的右手蟒蛇吐出一摊血水,她厌恶的说:“真难吃!” …… 骑士大人的观赏席离街道更近,因此不管是想要逃跑的人,还是想要过去看热闹的人,都看清楚了怪物吞食人的场景。 一时间,惊叫声此起彼伏。 路易斯随着人潮逃跑,他清楚吞食人的怪物就是索菲亚,毕竟当时消失的只有索菲亚跟刽子手,而刽子手的头颅还在废墟那里,因此蛇面蛇肢的怪物,八成是索菲亚变的。 也可能这个怪物不是任何人,索菲亚也被它吃了,不过路易斯更倾向于是索菲亚,毕竟有主教的教训在。 而且主教说过,路易斯的灵魂跟其他人不同,对使徒和魔物有很大的诱惑,但怪物却没有来吃他,反而追着要杀死索菲亚的骑士不放。 所以怪物就是索菲亚。 路易斯只能暗暗祈祷,骑士把索菲亚引得越远越好,让他能有时间逃跑。 这时,路易斯看到一匹马慌乱的四下跑着,应该是骑士大人的某个护卫的马,被汹涌的人潮给惊着了。 好在这匹马离路易斯不远,而且在平民中,会骑马的少之又少,没有人跟他抢,这倒是省了他些麻烦。 路易斯挤过人群,来到狂躁的马匹前,伸手安抚着,不大一会,马匹就停了下来,蹭着他的手心。 路易斯踩着马蹬上马,拽着缰绳调转马头,规避人群,朝着镇外驶去。 第40章 生死时速 人头攒动。 路易斯虽说骑着马,但这些平民四处逃窜,这让他行动缓慢,待他骑马来到空旷地时,已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他骑着马往镇外疾驰而去,这时,身后有惨叫声接连响起,他回头看去,入目的是杀出一条路,朝自己飞快逼近的索菲亚。 路易斯回过头,心中暗骂骑士及他的护卫狗都不如,就算是几条野狗在索菲亚的手下逃窜,也能拖的更久些。 路易斯俯下身,催促着身下马匹再跑快些,如刀般的冷风割在他脸上,痛的厉害,但他不敢让身下马匹慢上一分。 啪! 一道破空声乍起,一具身躯打着旋从路易斯头顶飞过,落在前方不远处的地上,地面顿时龟裂,而砸在地上男子,此时四肢扭曲成夸张的幅度,死的不能再死。 路易斯回头看去,只见索菲亚又抛出一具躯体,这次是位女性,在半空中哭喊叫骂着,像是射出的炮弹似的,擦着路易斯飞过,砸进街边的商铺里,弄得铺内乱七八糟的。 虽然路易斯没空去查看店铺内的情况,不过这位女性想来是凶多吉少了。 在炮弹般掠过的身躯,从路易斯身旁擦过时,他身下的马受惊了,疯狂的蹦达摇晃起来,想要将身上的人甩下去,好在最终被他拽着缰绳安抚下来。 不过这一耽搁,索菲亚离路易斯的距离又拉近了。 在接二连三的破空声中,人体炮弹一次次的从路易斯身旁射过,砸在地上直接死亡,要是掷的准,还能随即带走一位无辜路人。 路易斯骑着马,躲避着索菲亚的人体炮弹,他知道,自己要是被砸中,就算不被当场砸死,被砸下马后,也是九死一生。 路易斯现在一心想着逃跑,完全没有硬碰硬的想法,毕竟他之前全盛时间,跟身负重伤的主教对决,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将其勉强击败,更何况他现在有伤在身,索菲亚又不似主教那般与某个怪物殊死搏斗过。 路易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身下的马匹愈跑愈快,可身后像是淅沥沥小雨淋在身上的阴冷感却从未减弱过,他好似一回头,索菲亚滑腻分叉的信子就会舔上他的脸颊。 此时路易斯身上的伤口又隐隐作痛起来,说句实话,他从前一直是以俯视的姿态,看这个世界的土着的。 他之前不管再怎么落魄,都有一份穿越者的傲气在,无论是面对爵位多高的贵族,他都觉得不值一提。可就在主教面前,在索菲亚面前,他却会从骨子里感到害怕,觉得自己所谓的剑术,对付这些怪物,根本毫无用处。 他渴望力量,从未如此强烈的渴望过能拥有一份力量,一份远胜他现在的力量,一份能轻易打败这些怪物的力量。 这时,路易斯注意到,破空声许久未响起,也没有人炮弹似的从自己身侧飞过,他很是不安,扭头看去,看到身后到处都是扭曲的尸体,却没有索菲亚的身影。 路易斯回过头,却见一道两层楼高的身影从前方的转角倏地冲出,这道身影不是他人,正是索菲亚。 路易斯心里一紧,他与索菲亚不过十步左右的距离,此时调转马头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顺手从路边拿过一根晾衣杆,另一只手扯开包裹着长剑的布条,他俯下身,像是举着长槊的骑士般,朝索菲亚发起冲锋。 二者愈来愈近,路易斯甚至能闻到索菲亚身上的血腥味。 嗖嗖两声。 索菲亚的蟒蛇手臂从两个方向朝路易斯袭来,后者沉着冷静,噗嗤两声,右手晾衣杆扎进右边袭来的蟒蛇左眼里,左手长剑扎进左边袭来的蟒蛇右眼里。 两只蟒蛇吃痛退开,路易斯则是趁机从索菲亚的腋下穿过。 这时,转过身的索菲亚从口中吐出一摊墨绿色的混浊粘液,路易斯躲闪不及,硬生生的抗了下来。 嗯! 路易斯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他只觉得后背灼痛的厉害,就像是火焰灼烧似的,想来他的衣物此时都被腐蚀的破烂不堪了。 索菲亚拔下两只蟒蛇眼眶里的晾衣杆和长剑后,接连朝路易斯掷去,后者躲过长剑,却被竹竿擦着肩膀过去,火辣辣的疼,要是掀开衣袖查看,能看到一片红肿。 路易斯额前的黑发被额头渗出的汗水浸湿,流进眼眶里的汗水,更是让他的眼球又酸又涩,他深吸一口气,不去理会这些,全神贯注的驾驭着马匹。 拍! 熟悉的破空声乍起,这次一位男子直接砸在路易斯的跟前,地面被砸出蜘蛛网状的裂缝,他看着脑袋着地的男子头颅四分五裂,白的红的流了一地。 路易斯不由得暗自庆幸,幸好身下马匹的马蹄及时抬起,不然有可能被绊倒,到时他可就万劫不复了。 踏踏踏!!! 马蹄抬起烂泥,路易斯骑着马来到了镇外,索菲亚则还在穷追不舍,不时的从蛇口中吐出具有腐蚀性的粘液,不过都被路易斯险之又险的避开。 路易斯骑着马离城镇愈来愈远,逐渐没有人烟,不过偶而能看到房屋的废墟,里面的流浪汉们都惊恐的看着不远处足有两层楼高的怪物。 好在索菲亚并没有关注这些流浪汉,在她眼中,流浪汉们就跟蝼蚁似的,吃了都觉得恶心,味道说不定比之前吃的骑士还差。 而且有路易斯这个优质灵魂在,索菲亚可不想放弃他去吃别人。要是错过了这次,今后有可能都碰不到了。 “可恶……” 路易斯脸色难看的看着前方出现的一道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峡谷,这道峡谷足以三米宽,要想骑马跃过去,几乎没有可能。 可索菲亚就在后面紧紧咬着,路易斯现在兵器都没有,而且身上的伤势不轻,骑着马跃过峡谷还有一线生机,要是回头……真的不可能活下去。 路易斯骑马来到峡谷前时,拽着缰绳让身下的马匹纵身一跃,他斜眼看去,下面的峡谷深不见底,要是掉下去,怕是尸骨无存。 马匹的前蹄稳稳的踩在地上,而后蹄则踩在了峡谷的边沿。 沙沙沙…… 泥土被马蹄踏的落进峡谷里,马匹后蹄使劲的往前蹬着,还在最终还是爬到了地上。 路易斯咽了咽唾沫,他回头看去,索菲亚就在峡谷的另一头,后者不像主教那般会飞,因此过不来,只能在那恨恨的看着他。 路易斯伸手一把抹去额头的汗水,骑着马继续逃窜。 第41章 黑袍人 硝烟弥漫,喊杀声响彻云霄。 在城墙的城垛后,不停的有士兵倒下去,守城的士兵在攻城的雇佣兵的长剑下,节节败退,退潮似的从城墙上退到台阶上,不宽的台阶顿时拥挤起来,不少士兵被挤下去,运气好的没事,运气不好的则摔断了腿。 在城墙下,在城门口。 数十位雇佣兵却是举着剑止步不前,前方没有百万大军,前方只有一人,一位虎背熊腰,近两米高,持着双斧,穿着甲胄的高大汉子。 虽说等城墙上的雇佣兵攻下来,这个高大汉子再怎么厉害也必死无疑。或者等后续部队过来,结果也是一样的。 可他们几十人被一人拦住,实在是丢了面子。 有人按耐不住,持剑冲过去跟高大汉子对决,却被一斧子拍死,那人倒在地上,头颅有一侧凹陷,眼球都被砸了出来,连着筋。 这样一来,其他跃跃欲试的雇佣兵顿时阉了。 “这人就是尼尔,那个号称以一敌百不落下风的尼尔!” “都是吹出来的,顶多抵个二三十人,要是我们一拥而上,他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在我们的乱剑之下。” “要不你先上?” “这个……我可不想这么早死。” 谁都知道雇佣兵们一拥而上就能将尼尔杀死,可对方纵使不是百人斩,也能换掉一二十个,谁都不想自己死了,奖赏却别人拿了。 “上啊!上啊!你们还在等什么,一个人就把你们拦住,你们是娘们吗?”一位百夫长骑着马催促着这些雇佣兵快些进攻,各种侮辱的话脱口而出,可雇佣兵们面面相窥,却没有上前的意思。 百夫长顿感头疼,要是让首领知道他手下士兵被一个人拦的进不了城,要等别人支援,怕是要责怪他。 于是他说:“谁能杀死尼尔,赏五十枚银币!” 众雇佣兵一看我我看你,这五十枚银币诱惑挺大的,一枚银币就足够一户普通人家,一家三口用上半个月了,更何况是五十枚。 可有命拿也得有命花啊,尼尔的双斧,可不是纸糊的。 百夫长的头更痛了,他已经准备好接受首领的训斥了。 这时,一道身影从角落走出,他披着黑袍,脸隐藏在兜帽下,看不清楚。 黑袍人走到百夫长马旁,说:“先给钱!” 百夫长愣了愣,随即从怀中掏出一个钱袋扔出。 黑袍人接过,掂了掂重量,然后收进黑袍里。在或诧异、或质疑、或鄙夷的目光中,他大步朝尼尔走去。 百夫长看着黑袍人,倒不担心后者会跑,毕竟连马都没有怎么跑的过他?就算黑袍人不敌尼尔死了,他的钱也收的回来。 万一中的万一,这个黑袍人真的杀死了尼尔,这钱也花的值! “这人是谁?” “不清楚,来佣兵团好像有……一周,还是一个月了。” “一个无名之辈,也想杀死尼尔,这不是送死嘛!” “想来是被五十枚银币冲昏了头脑,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 其他雇佣兵对黑袍人的这番行为嗤之以鼻,没人相信他是尼尔的对手。 黑袍人走到尼尔五步之内,从黑袍下的剑鞘内抽出剑来。 尼尔不屑的看着眼前的小个子,在他看来,自己只要随便一斧,就能将其击杀。 黑袍人倏地发难,长剑如毒蛇般,以刁钻的角度朝尼尔刺去,后者冷笑一声,暗道太慢了。 尼尔挥斧劈去,想着一斧将袭来的剑劈去两半,可黑袍人手腕一转,长剑直指他的面门。 锵! 在金属碰撞声中,长剑刺在尼尔另一柄斧子的斧面上。 尼尔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剑比前一剑快上数倍,若非他留着一手,怕是已经归西了。 嗖的一声。 尼尔刚放下短斧,右边的眼球就剧痛起来,有异物射入他的眼中,疼痛感就像是有一只手,强行塞入他的眼眶一顿乱搅似的。 尼尔痛的额头密布细汗,他能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从他的眼眶中流出,却没有惨叫,只是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 黑袍人还保持着投掷的动作,刚才他掷出的是块石子,算是早有预谋。 黑袍人再度发难,绕到尼尔的右边挥剑,这是后者的视野盲区,他直接一剑刺入尼尔的腰部。 尼尔吃痛,双斧朝右边挥去,将黑袍人击退,右眼看不到,这让他十分难受,若非如此,他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被刺中。 尼尔转着圈,要想找着黑袍人,可后者却跟消失了似的,无论他怎么转,都找不着对方,只能听着细微的声响。 在哪! 在哪! 尼尔紧张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这三十年来,这三十年来,他遇到的危机数不胜数,可从来没有过,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般心慌过。 这个黑袍人,跟幽灵似的,尼尔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却无法触碰到他,无法看到他。 噗嗤一声。 尼尔低下头,看着从自己的脖颈探出的剑尖,意识立即溃散。 黑袍人拔出剑,没了支撑的尼尔一边喷着血,一边摔倒在地。 要是能重来一次,尼尔绝不会小瞧这个其貌不扬的黑袍人。 这时,城墙上的雇佣兵们也攻了下来,将守城士兵俘虏的俘虏,杀死的杀死。他们看着下方愣在那里的同僚顿感疑惑,搞不懂同僚们不进城愣着做什么。 “尼尔死了……” “''这个黑袍人,平常就缩在角落,叫喝酒、嫖娼也不去,看他在战场上也不怎么出力,没想到这么猛!” “尼尔这么轻易的就被他杀死了……他该不会有百人斩的实力!” “别瞎说,百人斩怎么会来我们佣兵团做个小小的佣兵,我看这个尼尔,多少有些名不副实。” 面对或吹捧、或质疑的声音黑袍人毫不在意,他用剑从尼尔的尸体上割下一块布,用来擦拭剑身上的血污。 擦完后,他将剑收回剑鞘。 黑袍人摘下兜帽,露出的是一张轮廓线明显,五官立体的脸,长得好看又不会让人觉得柔,反倒十分的有进攻性。 黑袍人便是路易斯。 第42章 佣兵论 雇佣兵们搬运着尸体,打算集中起来焚烧掉,城中还有驻军余孽,但他们并不着急,也不害怕剩下的驻军逃跑,毕竟四支佣兵团同时进攻四扇城门,驻军们根本无处可逃。 现在其他佣兵团应该也把别的城门攻破了。 到时候再慢慢的收拾残局就行。 这座城池只是座小城,驻军不多,因此轻而易举的就被攻破了。 这四支佣兵团,都是小型佣兵团,合起来价钱还不如一只大型佣兵团。所以,雇主选择了同时雇佣四支小型佣兵团,毕竟便宜又好用。 攻城的佣兵团是先锋部队,而且这些佣兵团,还有些兵力在后续部队那里,由此可以看出,这座城有多容易攻破。 路易斯没有去搬运尸体,而是在树荫下坐着休息,他前不久才杀死尼尔,倒是没人敢过来说什么。 路易斯从索菲亚手下逃脱后,骑马往峡谷的另一头逃去,索菲亚并没有追上来,咬着他不放,这让他省去不少麻烦。 现在索菲亚,应该在之前的城镇肆意屠杀。 路易斯骑马到另一个城镇后,想要进旅馆休息,却发现他根本没有钱,他的钱币在之前昏迷时,都被索菲亚搜刮走了。 路易斯只能在城镇里打听了一番后,找着买家,将骑的马卖掉,他根本不懂行情,因此可能被宰了一部分钱币,不过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但一直在旅馆里吃喝住宿,钱币用的也快,很快路易斯靠马匹换来的钱币就要见底,他只能先去找份事做,不然就得露宿街头了。 可让人头疼的问题来了,路易斯除了剑术高超外,没有一技之长,不知道去做些什么,总不能去做苦力? 就算去做苦力,挣的那点钱,要想在这世道活下去,难啊! 好在,路易斯一筹莫展时,有一支佣兵团来他所在的城镇休整。是一支小型佣兵团,只有一两百号人。 佣兵团不大,所以路易斯轻易的就加入进去了。因为有伤在身,所以他十分低调,不去招惹他人。 有其他雇佣兵找路易斯去镇上嫖娼喝酒找乐子什么的,他都没有去。二十二年的灵魂体生活,令他十分孤僻,不想去打扰他人,也不想别人过来打搅他。 后来,佣兵团休整好,就撤出了城镇,四处接雇佣,在战场上厮杀。 路易斯在战场,并没有怎么出力,但其他的佣兵死的死,伤的伤,就他一直什么事都没有。 他只在最后关头,杀个一两人,赚些佣金。 随着路易斯伤势逐渐恢复,他杀的人愈来愈多,不过都控制在五人左右,而且几乎都在偏僻的地方杀的,因此他一直佣兵团里寂寂无名。 直到今天,才一战成名。 这时,雷鸣似的马蹄声袭来。 将路易斯的思绪打断,他抬头看去,城门口有数百人的军队进城,当头的是十几位骑着马的骑士。 其中一骑,被其他骑士簇拥着。 他腰板挺的笔直,身上穿着银色钢铁的甲胄,头盔半开着,露出半张脸,高挺的鹰钩鼻,八字胡,以及刻薄的嘴唇,他深蓝的眼瞳如鹰般四处扫着。 他身旁的骑士们,都讨好着他。 路易斯从地上爬起,他认出其中一名骑士是他所在的佣兵团团长,还有其他三人是另外三个佣兵团的团长,其他骑士也肯定不是一般人。 能被这些大人物阿谀奉承,想来这个八字胡是来战场镀金的贵族。 做雇佣兵在这个世道也不是自由的,佣兵团下面的那些雇佣兵,拼死拼活只能混口饭吃,想爬起来太难。 就算是佣兵团的团长,也被贵族们卡着脖子,现在佣兵团到处都是,贵族为什么要把任务派给你? 所以世道再怎么乱,佣兵团在贵族眼里,不过是好使唤的狗罢了。 除非你是数千人的大型佣兵团,在贵族面前才有些话语权,贵族才会笑脸相迎。 像路易斯所在的,只有一两百人的小型佣兵团,只配做先锋部队。 只有几十人的,与其说是佣兵团,不如说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农民最后的挣扎,只能做炮灰。 八字胡贵族在其他佣兵团团长,还有骑士的簇拥下,在路易斯面前驶过,后面还跟着数百人的军队。 路易斯忽然觉得自己好渺小,纵使他剑术再怎么高超,是百人斩,能以一敌百,在这个死人如吃饭般习以为常的世道,还是如蝼蚁一般,在贵族眼里他什么都不是,更何况是那些怪物面前。 数百人的军队驶过,只留下脚印、马蹄印。 …… 是夜。 城外的一个个数丈宽的土坑埋着数不清的尸体,灰黑的烟龙从坑中滚滚升起,将漆黑的夜空抹的又黑了几分。 这座城池的主人时常改朝换代,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守城的士兵不知死了多少,但城里的平民依旧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只要税收不太苛刻,能过一天是一天。 酒馆内。 四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以及正规军,成一个个小团体,聚在一起喝着麦酒,吹着牛逼,钱币多的则搂着金发碧眼大波霸的陪酒女。 路易斯则独自坐在角落,吃着面包和煮烂的肉食,他倒想去普通的餐馆,解决饥饿,可这么晚,只有酒馆开着。 其他雇佣兵在善后战场,路易斯一个人在那里偷懒就算了,要是再先走,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白天的剑术太高超了,尼尔在手下,就跟蚂蚱似的,蹦哒不了多久!” 路易斯抬头看去,几个同一佣兵团的同僚站在他的跟前,说着吹捧的话。 还未等路易斯说话,其中一人说道:“我们那里的酒食吃不完,要不要过去同饮?” 路易斯懂了,这些人看他白天十分的勇猛,有了结交的意思。 他还思考着要不要过去,有两伙人打了起来。 起因是有一伙正规军看不起一伙雇佣兵,出言侮辱,不是路易斯所在的佣兵团。后者一直退让,但前者却步步紧逼。 男人都有血性,最终两伙人打了起来。 第43章 贝黑莱特 霸王之卵 翌日。 路易斯早早的醒来,他从旅馆的床上坐起,他此时双眼通红,眼球布满血丝,毕竟他昨夜都未怎么睡,眼皮只合上了不到半小时。 愣了会后,下床走到靠窗的木桌前,他伸手拉开高背木椅,坐在桌前,桌上凌乱的铺着一张张图纸。 路易斯拿起其中一张,放在桌上压过其他图纸,又拿过一旁放着的碳笔,在图纸上涂涂改改。 不知过去多久,路易斯猛的直起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看着桌上的图纸,笑出了声。 路易斯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实现,不然对不起自己的辛苦。他将图纸整理好后,放到角落,然后起身走到床边弯腰拿起一个布袋。 路易斯回到桌前,将布袋轻放在桌上,他坐下后,打开松紧绳,从中又拿出两个更小的,有张开的手掌大的布袋,以及一个泛黄的烧杯。 再打开巴掌大的布袋,里面是一黄一黑两袋粉末,有满满一大袋。 分别是:硝土和草木灰。 硝土是他从茅房的墙上刮下来的,草木灰则是植物燃烧的残留物,能搜集到这么多,可不容易,花费的时间也不短。 至于烧杯,虽说是粗制滥造的,但却几乎花光了他靠做佣兵赚来的所有钱。 要不是昨天靠杀死尼尔换来了五十枚银币的酬金,不然根本住不起旅馆,只能如往常般,在城外搭个简陋的帐篷。 路易斯拿出一根蜡烛,立在桌上,套上金属支架,金属支架顶端有拳头大小的圆圈,圆圈焊接着四条腿,能让支架稳稳的站着。 路易斯放入了一些硝土和草木灰进烧杯里,又倒入了些事先准备好的盐水,接着从口袋里拿出火柴,刷的一声,让火柴在火柴盒的磷面上燃起。 路易斯用燃烧的火柴把蜡烛点燃,蜡芯上的火焰舔舐着烧杯杯底。 他紧张的看着烧杯,虽说他模糊的记得那东西如何制作,可硝土和草木灰该放多少份量他完全不清楚,只能一遍遍的尝试,希望能一次成功。 不出所料,失败了。 路易斯清理干净烧杯里的残渣后,他凭着感觉再次放入硝土和草木灰,以及倒入盐水。 两次、三次、四次…… 在硝土和草木灰消耗掉三分之一后,装作盐水的杯子快要见底时,路易斯总算是制出了他想要的东西。 在烧杯底,有一层白色的颗粒物,是硝酸钾。 有了经验后,路易斯接下来保持着失败三次,成功一次的速度进行着。 时间来到晌午,路易斯伸了个懒腰,桌上的一个布袋里,装着一指深的硝酸钾。 路易斯勒紧布袋,将其放入怀内随身携带,收拾好桌面后,拿着图纸急匆匆的往屋外走去,连午饭都不打算吃了。 …… “你这个……难搞啊!”铁匠铺内,一位胡子拉碴的铁匠,皱着眉翻看着手上的一大摞图纸,“还有你这个钢弹,想要造出来,根本不可能啊!” 路易斯直接将三枚银币放在一旁的桌上,说:“这是定金,要是能造出来,还有钱。” “好好!你放心,一定造的出来。”铁匠急忙伸手将三枚银币拿过。 “一定要严格按照图纸来,不能有一丁点差错,不然……”路易斯握了握腰侧长剑的剑柄。 铁匠咽了咽唾沫,点头哈腰的答应下来。 路易斯走出燥热的铁匠铺来到外面,冷风嗖嗖吹过,他紧了紧衣服,往餐馆的方向走去。 餐馆内。 路易斯叫住伙计,点了些吃的,然后找着一处空着的位置坐下。 没过多久,伙计就用木制托盘端来了吃食,有面包、豌豆、肉食之类的。 路易斯伸手想要拿根面包,却被一只如枯树枝般干瘪的手夺过,他抬头看去,眼前站在位既熟悉又陌生的人。 “当初在地牢里,要不是我,你早就饿死了,拿你根面包怎么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地牢里给过路易斯黑麦面包的老者,他依旧穿着破旧肮脏的黑色拖地长袍,打结的到腰长发花白,两道长长的眉毛像是柳条似的垂向一边,到胸的胡子斑白。 如那天一模一样。 老者自来熟的在路易斯餐桌的另一头坐下,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拿过汤勺舀着豌豆塞进嘴里。 “你怎么在这里。”路易斯问,这座小城离北鹿城距离很远,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想过来可不容易。 “我饿了,就进来了。” 路易斯笑了,将食物全都推倒老者面前。 老者全部食完后,抬起头来,拖把似的胡子上全是食物残渣。 “不去守地牢了?”路易斯问。 老者回答道:“那只是我众多身份之一,腻了也就离开了。” “那你还有什么别的身份?” “我还是个占卜师。” “那你替我占卜下,看我未来是吉是凶。” 老者仔细端详着路易斯的脸,过了许久才说:“你未来将万劫不复!” 路易斯笑了:“那大师能否告诉我,怎样才能有一线生机。” “这个你拿着。”老者将一个物件放在桌上,“你要记住黑色的是贝黑莱特,红色的是贝黑莱特的异种,叫霸王之卵。” 路易斯低头看去,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桌上的物件跟路易斯之前短暂拥有过的黑球相同,都有着立体的五官,不过是红色的。 餐馆的窗户关的很严实,可路易斯却觉得有冷风灌了进来,令他的手脚冰凉。 路易斯忽然觉得,他就像是提线木偶,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操控着他,他的每一步都不是出自自己的意志,而是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通过细微的影响改变着他的未来。 老者起身往门口走去。 路易斯想要追上去,原来灵活的身躯此时却僵硬的不行,一不小心就被桌角绊倒在地。 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者的身影消失在门口。 待路易斯起身追出去时,老者已不见踪影。 路易斯回到餐馆,站在之前坐过的桌前,看着上面的红球,或者说霸王之卵,他搞不清楚,老者为什么要将这东西给自己,这霸王之卵,又有什么用? 路易斯想,黑球贝黑莱特能让人变成怪物,那这个红球霸王之卵……用途一样吗? 第44章 火绳枪 三日后。 路易斯再次来到了铁匠铺,不似外面那般寒冷,铺内令人浑身燥热。 铁匠见着路易斯进来,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把双手放在旁边的水盆里清洗了一番,接着将手掌在身上擦拭干净,然后伸手拿过一旁桌上,被布条包裹住的一个长管状物件。 “客人,你要我锻造的东西本来要一周才能造好的,但我加班加点三天就造出来了,你看后续的钱……”铁匠讪笑道。 路易斯没有废话,直接掏出五枚银币放在一旁的桌上。 铁匠笑容更加浓郁,恭敬的递过包裹在布条里的长管状物件。 路易斯伸手接过,扯开布条,里面的物件前头是厚实的铁管子,后头则按着木制托柄,虽说枪管的一侧有如蚯蚓似的焊接凸起,但黑洞洞的枪口,还是让人不寒而栗。 “有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来?”路易斯问。 “客人你放心,这个怪东西,我锻造时,都是严格按照图纸来的,不得不说是真的难搞,我跟两个学徒夜以继日才勉强在约定好的时日内造出。” “我的图纸呢?” “我差点忘了。”铁匠走进铁铺的后屋,没过多久就带着路易斯用炭笔绘制出的图纸,以及一个撑的满满当当的布袋出来。 路易斯接过一大摞图纸,卷成团塞进裤腰里。 “你的钢弹。”铁匠又将布袋递了过去。 路易斯接过后打开一看,里面装着满满一袋的钢弹,挺沉的。他将布袋随身收好,然后又把火绳枪插进这几日专门找人定制的枪套里。 路易斯设计的火绳枪只比手枪长上一截,因此可以藏进怀里。 路易斯正想走,却听见铁匠说:“客人,你这怪东西……是武器吗?我做铁匠也有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怪异的武器,客人我说句实话你不要怪罪,这怪东西,还不如锤子好使。” 路易斯没有说什么,直接转身离开铁铺。 …… 铺外。 寒风像是密密麻麻的蚂蚁,从路易斯衣物的缝隙里进入,在他的身上爬着,直起鸡皮疙瘩。 三日前,路易斯没追到老者回到餐馆后,看着桌上的霸王之卵,犹豫了许久,才决定将其收起。 之后他用一根绳子把霸王之卵的顶端串了起来,当作项链。 头一日,路易斯在旅馆房间的床上坐立不安,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有些期待又有些抗拒,他在等待不同寻常的事件到来。 可什么都没发生。 第二日,路易斯在城里四处打听,向他所在的佣兵团的雇佣兵,以及别的佣兵团的雇佣兵叩问,深入这个城市的泥里,例如赌场跟妓院。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路易斯找着了这座小城的黑市。 思绪间,路易斯来到城门口。 这座城池虽说才攻下来没多久,但已经有守城的士兵,不是雇佣兵,而是八字胡贵族带来的正规军。 这让路易斯根本套不了近乎,走不了关系。 不过驻军虽然看起来戒备森严,但却收钱办事,路易斯以每人一枚银币的价格,让守城的士兵们在今日给他放行。 “你怎么才来,要是过了约定的时间,我可不会放你出去!”一位士兵凑了过来。 路易斯随口应了两句。 “在天黑前一定要回来,不来换班的来了,你可就别想进来了!” 路易斯答应下来后,士兵招呼着其他人将城门打开。这是座小城,连护城河都没有因此没有城桥落下。 随着路易斯来到城外,城门关上。 路易斯出城,是为了测试火绳枪,之所以不在城里,是怕枪声把别人引过来,到时候他不好解释这个长管状的怪东西是何物。 匹夫无罪,怀璧有罪。 这个道理路易斯还是懂的。 路易斯走进一片密林,不时能看到十几层楼高的参天大树。在走到一处空旷地时他停了下来,从肋下的枪套内将火绳枪抽出。 这个火绳枪路易斯改良过,在枪托与枪管位置可以打开,用作填充弹药。 路易斯打开弹仓,从怀中拿出装着钢弹的布袋,以及一个黑色的瓷瓶。 他将一颗钢弹填入弹仓后,将其合上,最多可以填三颗,多了怕炸膛。 路易斯收回布袋后,拔开瓷瓶上的木塞,对准枪口倾斜瓶口,有黑色的粉末倒入枪口里。 是黑火药,路易斯想过直接造,但却忘记了要怎么做,只能在黑市里花大价钱去买,这小小一瓶,就花了他二十枚银币。 因此他很节省,只倒了一点进去。 路易斯把木塞塞回瓶口,将其收回怀内。 他接着又从口袋里拿出根放在硝酸钾里浸泡后,晾干了的,捻紧的布条,也就是火绳。 路易斯将火绳缠上枪侧的金属弯钩上,他深吸一口气后,把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 滋滋滋…… 在细长的声响中,火绳缓慢燃烧起来,路易斯举枪对准百米外的一颗参天大树。 砰! 没过多久,枪声像是惊雷般响起,枪口火光乍起,一颗钢球从中射出,以一种比任何箭矢都快的速度,射在百米外的巨树树干上。 路易斯笑了,没有炸膛。 路易斯走到数十米高,要五人才能环抱的巨树跟前,看到钢球镶在树躯内,他试着用手去扣,但根本扣不出来,最后还是用剑才挖了出来。 接下来,路易斯试了十次,八次成功射出,两次哑火,不过没有炸膛过。 路易斯将一切都收拾好后,看着树干上的九个弹孔,又笑了起来,他头次觉得,穿越者的身份,还是有点用处的。 …… 傍晚。 残阳如血。 路易斯回到城门前,朝城墙上的人影挥了挥手,不多时,在扎扎扎的沉闷声响中,城门打开。 路易斯一进城,之前的士兵就迎了上来,有些不满的说道:“怎么才回来!” 路易斯指了指昏黄的天空,笑道:“这天不是还没黑嘛。” 士兵一时语塞,知道说不过路易斯,只能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路易斯没说什么,直接离开了。 第45章 瑞安 待路易斯回到临近旅馆的街道时,天色已黑。 冷风嗖嗖吹过,比白天又寒上几分。 路易斯注意到,在旅馆的门口,立着几道高大的身影,腰间好像还佩着剑,天色昏暗,他有些看不清楚。 旅馆里住的雇佣兵不止他一个,所以他也不是特别在意。 路易斯来到旅馆前,屋内的灯光照亮门口的方寸之地,他发现,守在门口的几人,都是他所在的佣兵团的同僚。 路易斯一来,就有一人迎了过去,这人年龄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与路易斯的棱角分明不同,这人看上去面容有些清秀,他个头也不高,只到路易斯的肩头,路易斯对他印象不深,只在打听黑市时,偶然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瑞安。 瑞安若非腰间挎着剑,不然看不出是每天在刀口上舔血的雇佣兵。 路易斯眉毛一挑,看来这几人是冲自己而来。他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等着他们先开口。 瑞安笑道:“你是路易斯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又说:“啊,你终于回来了,我们来旅馆找你,结果旅馆的老板说你不在,于是我们在外面等,等了你好长一段时间,来的时候天还亮着,现在天都已经黑了,你去哪里了?” 路易斯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然后问道:“你们来找我做什么?” 瑞安说:“是这样的,首领找你,让我们带你过去。” 路易斯抿了抿嘴,首领跟他并无交集,为什么会突然派人来带自己过去? 不过他并未问什么,而是说道:“好,不过我要先回房间放样东西。” “行,不过要快些。” “好。” 路易斯走进旅馆,来到楼梯前,踩着嘎吱作响的台阶,上到二楼。他穿过走廊,来到自己的房间前。 路易斯用钥匙打开门锁,推门而入,走到床边,伸手拔出插在腰带里的卷成圈的一大摞图纸,将其藏进枕头下,接着又从肋下拿出火绳枪,想把它也藏起来。 可忽然,路易斯动作一滞,思考了下,没把火绳枪藏起来,反而上好钢弹,把火绳缠在金属弯钩上。 接着他又将火绳枪插回肋下的枪套里,被外衣遮的严严实实的。 路易斯转身离去,还不忘带上门。 旅馆下。 月光清冷的洒在街上,就像是一层薄膜。 路易斯出来后,跟着瑞安他们离开。 瑞安的话很多,跟麻雀似的,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路易斯就想着侧旁敲击,看看让他说出些什么。 遗憾的是,瑞安也不清楚首领叫路易斯过去干嘛,不过好像跟贵族有关。 路易斯有些不安,但肋下的冰冷,还有腰间的沉重令他平静下来。 路易斯跟着瑞安他们来到一座城堡前,塔楼、角楼、城墙一应俱全,不过跟他在北鹿城所见的相比,只能说的上是小巫见大巫。 这也正常,毕竟这座城池只有北鹿城的三分之一大,领主应该是个伯爵。 城堡跟城门那里不同,戒备森严,进去都要搜身。 这让路易斯不免紧张起来,害怕不是因为腰间的剑,而是枪套里的火绳枪。 瑞安他们像是早有准备,没有佩戴兵器,因此轻易的就通过了。 轮到路易斯时,他直接交出了长剑及剑鞘,好在他枪套藏的隐蔽,而且还有外衣遮着,因此没有被发现。 其实就算被士兵发现路易斯身上的火绳枪,他们也看不出这是什么,只会觉得是个造型古怪的锤子罢了,不会往兵器那边联想。 可路易斯担心的是,火绳枪会被扣押下来,等他出来的时候再还给他,到时候要是在城堡里遇到危险,连自保都难。 路易斯不管什么事都往坏处想,倒不是他杞人忧天,而是这种人吃人的世界,要是不加倍小心,根本活不下去。 进入城堡,不时看到士兵巡逻。 瑞安这时凑上来,对路易斯满脸歉意的说:“抱歉了,先前还想提醒你来着,可一时忘记了。” 路易斯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城堡不大,因此一下子就到了目的地。 在大厅门口,路易斯他们再次被数个士兵拦住。 这次没有搜身,而是让他们稍等,说要去通报一下。 看来路易斯所在的佣兵团团长,事先打过招呼。 没过多久,进去通报的士兵就回来了,不过他说只让路易斯进去,其他人回去。 路易斯很是惊讶,瑞安他们同样如此,不过后者并未说什么,反而在跟路易斯告别后,火急火燎的离开了。 瑞安等人,在加入佣兵团前,都是活在底层的平民,因此在对这种地方有着天然的畏惧,一进来就紧张的不行,要是让他们去近距离面对贵族,怕是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所以跑的飞快。 八个士兵在路易斯面前分成两排,甲胄细微的摩擦声让人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路易斯对此却熟视无睹,他附身到原主身上后,所目睹的,随便说说,都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因此这个阵仗,在他眼里,就跟经历过战火厮杀的老兵,去看一群孩子过家家似的。 路易斯从这些士兵的中间走过,数道目光射在他身上,他却泰然自若,他走上台阶,他不断拔高,身后的士兵们却愈来愈矮。 大厅内的灯光,像是地毯似的铺在外面的地板上。 路易斯从黑暗中走出,身躯融入到光亮里。 路易斯走进大厅,里面的人都衣着华丽,端着酒杯,红酒在杯里摇晃,行走在铺着洁白桌布,满是琳琅满目的美食的长条形餐桌间,不时停下来交谈。 举着银制托盘的侍从们,一看到有大人物的酒杯空了,就立即快步过去倒酒。 不过虽然有模有样的,却给路易斯一种蹩脚感,这些人……好像是临时拉过来似的。 路易斯猜的没错,这些“大人物”大部分都是些富商,八字胡贵族为了让晚宴看起来不冷清,特地叫过来的。 富商们为了讨好八字胡贵族,也为了学习贵族的仪容仪表,就都过来了。 第46章 百人斩 路易斯一进大厅,就有一人迎面走来。后者身材魁梧,皮肤黑的像碳,与身上洁白的礼服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像是第一次穿长筒袜和短靴,扭扭捏捏的,步子都不敢跨的太大。 路易斯一眼就认出来这人是谁,是他所在的佣兵团团长,叫安托万。 安托万走到路易斯的跟前,拽着后者的手腕就往前走,他的力气很大,拽的路易斯身形踉跄。 路易斯很是惊讶,出口询问,安托万却置之不理。 不大一会,安托万就松了手。 二人来到一众人前,都是些富商,这些衣着华丽的富商围着圈,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说着讨好的话。 而在他们的中间,有数个腰间佩戴着剑,穿着甲胄冷着脸的护卫,再就是一位坐在靠背椅上,兴致缺缺的男子。 正是八字胡贵族。 晚宴上出现带剑的护卫,十分的不礼貌,可这些富商,脸上却没有,或者说不敢有丝毫的不满,个个都笑得跟盛开的菊花似的。 八字胡贵族这时注意到人群外的路易斯跟安托万,他站起身,摆了摆手。 一脸凶相的护卫立即会意,将围着的富商推开,给八字胡贵族让开一条路。 在推搡中,有位富商没站稳,摔在一旁的餐桌上,哐当一声,盘子里的汤汁将他的礼服衣袖弄脏,但他却依旧满脸笑容,说道:“安迪大人,您请!” 安迪没有道歉,甚至看都没看一眼,仰着头,朝路易斯跟安托万走去。 安托万赶忙点头哈腰起来,厚厚的嘴唇咧起,丑陋的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 安迪却并未理会安托万,径直的走到路易斯跟前,上下打量起来。 他嘴角一扯,不屑的说:“就是这人打败的三十人斩尼尔?一点骑士风范都没有,倒像是捡到剑的泥腿子。” “哼!一个泥腿子都能轻易打败的家伙,你们却拖了这么久,看来佣兵团,都是些白吃面包的。” 安托万脸上的笑容挂不住了,这次攻城战中,他的佣兵团死伤最严重,对于一个小型佣兵团来说,每一个人都十分宝贵,而且他的狼之团,在这场战争中,是最快将城门攻破的。 现在,狼之团所以的功劳,被安迪一句话给否定了。 安托万气不过,却不敢反驳,先不说维持狼之团的钱币大部分都靠安迪这些贵族支付,城里的几百正规军也不是吃素的,通常来讲,正规军的士兵训练有素,狼之团这种小型佣兵团,要是与其发生战争,要六个佣兵才能换掉一个正规军士兵。 这次的攻城之所以能轻易攻破,是因为这座城池里的驻军,很多都是临时拉过来的,甚至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握兵器。 面对安迪的出言嘲讽,身为当事人的路易斯低头一言不发,毕竟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些。 安迪冷笑道:“看来还是找其他人来完成这场,有十枚金币奖励的对决,不过你也没了存在的价值。” 路易斯倏地抬起头来,说:“你说多少金币?” …… 大厅内所有的餐桌都撤走了,留下一个空旷的地方。 晚宴的宾客,全都站的远远的,一边朝空地张望着,一边交头接耳。 路易斯站在空地的另一头,等待着对手的到来,他答应这场对决,并非怕死,毕竟他有把握全身而退,而是最近钱币花的实在太快,之前杀死尼尔赚来的五十枚银币,此时已经见底了。 夸啦!夸啦! 铁链砸地声自厅外响起,路易斯扭头看去,入目的是两个穿着甲胄的士兵,押着一位拷着手铐脚链的高瘦男子走进大厅。 男子污头垢面,手腕脚腕都被手铐脚链磨出血来,他驼着背,与高大威猛的士兵相比,就像是逃避战乱的难民。 男子被押到空地的另一头,一旁的士兵紧张的用钥匙帮他打开手铐脚链,随着哐当声,手脚铐落到地上,士兵将其拿过,紧张的退走。 路易斯这时注意到,随着高瘦男子的进入,大厅内的护卫比之前多上许多,而且都握着腰间佩着的剑的剑柄,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安迪所在的地方,护卫最多,他笑道:“拉玛是这座城市的领主的贴身护卫,剑术高超,我损失了二十个手下的精锐才将其抓住,要是你们这些雇佣兵,怕是要付出百人的代价,所以拉玛是当之无愧的百人斩,尼尔与之相比,不过是挥舞木棍的顽童罢了。” 安迪顿了顿后,看着拉玛说:“杀了那小子,我就按事先答应你的,让你重获自由。” 说完,他又看向路易斯:“小子,你现在后悔来不及了,我要让你知道,十枚金币可不是这么好拿的。” 路易斯没说什么,就算他真的不敌拉玛,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 两位侍从送来两把剑,路易斯跟拉玛接过后,又急忙退下。 路易斯举着剑,随意挥了两下,暗道太轻了。 踏踏踏!!! 这时,二十道脚步声惊雷似的响起,又有二十位穿着甲胄的士兵,手持长槊进入大厅,头盔裹面,只留下一双眼睛的空隙。 这些士兵将路易斯跟拉玛围成圈,刷刷刷,长槊高举,槊尖挨在一起,在路易斯他们的头顶,就像是随时都会落下的箭矢。 安迪站在圈外说:“你们当中必须要死一个人!” 路易斯四下看去,都是举着长槊的士兵,他原本打算,要是不敌拉玛,就开枪将其杀死,到时候再劫持安迪,顺便再敲一笔钱。 现在看来,倒是行不通了。 路易斯看向拉玛,剑柄被他捏的咔咔作响,既然这样,只能将眼前的敌人杀死了。 倏地,二人同时发难,就像是两支离弦之箭般,互相射去。 “噗!” “噗!” 两道身影互相掠过,随着噗嗤两声,他们身上同时有鲜血并出。 路易斯站着,胸口渗出鲜血。 拉玛倒下,头颅咕噜噜的滚到一位士兵的脚下,他的双眼还睁着,死不瞑目,像是还没发现自己已经死了。 第47章 留宿 高手对决,胜负皆在一念之间,若是路易斯的剑往下偏些,拉玛的剑往上斜点,那还站着的就是拉玛,人头滚滚的就是路易斯了。 拉玛的剑术与路易斯相比,差不了多少,但总是有外部的原因影响着二人的对决,若是换个地方,换个时间点,说不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可世上没有如果。 鸦雀无声。 全场陷入死寂,全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拉玛的无头尸体。其中安迪跟他的护卫最为震惊,他们很清楚拉玛的实力,当时为了生擒拉玛,死的人可不少。 可不曾想,拉玛在路易斯手下,如此不堪一击。 “哈哈哈!” 安迪回过神后,大笑起来,让手持长槊的士兵退下,走到路易斯跟前,挥手招来侍从。 安迪从侍从的托盘上拿过红酒和高脚杯,亲自为路易斯满上来酒:“我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不一般,什么尼尔什么拉玛,在你手下都不过如此。” 路易斯接过高脚杯,里面的红酒像是殷红的血液,他直接一饮而尽。 安迪注意到路易斯胸口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溢血,于是他让手下叫来医师。 餐桌重新摆了上来,拉玛的尸体也被清理走了,就连地上的血污都被拖的一干二净。好似刚才什么事都从未发生,拉玛也没有存在过。 路易斯对安迪的转变感到诧异,纵使自己的剑术让后者大吃一惊,也不该突然变得这么和善。 医师很快就来了,肩上挎着药箱。 路易斯褪下上衣,让医师帮自己清理、缝合好伤口,最后倒上药粉,期间他都未哼一声。 在医师处理好伤口后,路易斯又把上衣重新穿好。 医师在低头跟安迪打过招呼,就匆匆退下。 路易斯随着安迪在餐桌旁的木椅上坐下,立即有侍从拿来干净的高脚杯,为二人满上。 其他富商想过来,却被护卫拦下,安托万也只能在外面干瞪眼,最后无奈的去找其他佣兵团的团长喝酒。 安迪拍了拍手,一位侍从端着银盘过来,上面有十枚金灿灿的金币。 侍从将托盘轻放在桌上,接着弯着腰退下。 “这些都是你的。”安迪伸手虚放在托盘上空。 路易斯也没客气,点了点头,将这些金币全部一扫而空,收入囊中。 安迪指着桌上的菜肴说:“这些酒菜,你平常做雇佣兵应该不常吃,别客气,随便吃喝。” 路易斯就这般,一边吃喝着,一边随意的跟安迪攀谈起来。 酒过三巡。 安迪脸有些红,他笑道:“十枚金币对你来说,可能是笔巨款,但在我看来,不过是指甲缝挤出来的一点泥罢了,我每日维护军队的费用,我每日花天酒地所挥洒出去的钱币,都可以让这十枚金币轻易见底。” 路易斯一言不发,他在揣摩安迪说这番话的意图。 安迪接着说:“想不想干票大的,只要一次,就能保你衣食无忧,只要你去,十枚金币什么的,今后在你眼里不过九牛一毛。” “什么?”路易斯问。 “这里人多眼杂,今晚你留在这里,明天一早,你就跟我走。” 路易斯暗暗冷笑,现在安迪对自己和蔼可亲,要是他不答应,怕是会当场翻脸,他看着安迪满脸笑容的脸,只觉得恶心。 路易斯伸手进怀里,装作挠痒,实则将手按在了枪柄上,想了想,还是把手拿了出来。 安迪脸上挂着笑容,却不知道自己曾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时至深夜。 大多人都喝的微醺,有位别家佣兵团的团长,在安托万猛烈的攻势下,跑到大厅外哇哇的吐。 安托万跟其他人纷纷嘲笑,说跑出去吐的那人还不如娘们,出去喝酒只能跟狗坐一桌。 这时,侍从们走到众多宾客旁,低声说道,安迪大人要休息了。 待所以宾客都走后,安迪也未跟路易斯说明日一早要去做什么,只是让他早些休息。 安迪也走后,大厅内的烛台被侍从一盏盏的吹灭,在四周彻底黑暗前,路易斯看到餐桌上都是残羹剩饭。 他想,这些残羹剩饭应该会被侍从们低价卖给城里的酒馆、餐馆。 路易斯走出大厅,冷风呜呜叫着,就像是鬼哭狼嚎,寒意令他的酒意散了不少,他原本头昏昏沉沉的,现在倒是好上许多。 “路易斯大人。” 路易斯扭头看去,一位面容清秀的侍女在一旁轻声唤着自己。 侍女笑道:“我带大人去你的房间。” 路易斯点了点头,让侍女带路。 二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最终在一间卧室前停下。 门开着,路易斯直接进屋,他四下看去,虽说光线昏暗,但还能勉强看清床铺的轮廓。 路易斯正想让侍女点燃屋内的蜡烛,就听到身后有褪去衣物的嗖嗖声。 路易斯回头看去,在月光下,面容清秀的侍女此时浑身赤裸,衣物围在她的脚边,月光洒在她身上,就像是披上了一层薄纱。 路易斯抓住侍女的手腕,将其拽入屋内,后者还未回过神来,就被原本在地上的衣物盖在脸上。 侍女拿下衣物看去,只见安迪大人特地吩咐要好好照顾的路易斯,正冷着脸看着自己。 路易斯说:“你跟安迪讲清楚,我不好这口,让他放心,我明天一定会去。”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屋外。 路易斯来到花圃边砌着的围砖上坐下,此时他的酒已经彻底醒了。 没过多久,路易斯看到一双小巧的鞋子来到自己面前,他抬头看去,侍女站在他的跟前,表情复杂。 侍女轻声道:“路易斯大人,我会跟安迪老爷说的。” 侍女走后,路易斯双手撑着膝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朝卧室走去。 路易斯进入卧室,屋内还残留着些香气,他反手把门关上,他顿时陷入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 他也没想着点蜡烛,摸到床边坐下,弯腰脱下鞋子,躺上床。 不得不说,床很舒服,被子也很软,比路易斯之前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好。 第48章 寒意刺骨 翌日。 门外响起咚咚敲门声,路易斯并未熟睡,所以一听到声响,就睁开了眼。 他在床边坐起,穿好鞋子,起身走到门前。 路易斯推开门,此时天空还灰蒙蒙的,太阳都未升起,明月还占据着天上一角。外面站着一人,他并不陌生,是昨夜几个一直守着安迪的几个护卫之一。 “跟我走,安迪老爷在城堡外等你。”护卫说。 路易斯点了点头,跟着护卫离开。 城堡外。 路易斯在走过敞开的城门后,看到不远处的空地上有数匹马驮着好几人,安迪就在其中,纵使这里没什么人,他的腰板也挺的笔直,这应该就是贵族风范。 路易斯四下看去,没看着有别人,空地上只有安迪跟他的四名护卫。 “别拖拖拉拉的,就等你了。”一旁的护卫说。 路易斯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扭过头朝着安迪那里走去。 空地上有六匹马,除去安迪跟他护卫,还剩下一匹,想来是替路易斯准备的。 路易斯来到无人的马旁,注意到马侧悬挂着铁锹,他正要上马,却听到身后有人说:“路易斯会骑马吗?” 路易斯扭头看去,入目的是一脸凝重的安迪,他想,后者要去的地方看来十分凶险。 路易斯回答道:“做佣兵的,哪有不会骑马的道理。” 安迪点了点头,说:“那快上马。” 路易斯踩着马蹬上马,坐稳后拽着缰绳,随着安迪等人驶去。 时候尚早,街上只有零星几人,见着有骑士驶来,都会自觉的站在路边。 路易斯想,要是他此时策马往另一个方向疾驰,安迪及其护卫也拦不住自己。 路易斯正想有所行动,安迪忽然说道:“钱币对我来说不过数字而已,除去权力外,最让我痴迷的便是永生。” 路易斯看着安迪问:“你说的干票大的,就是追求永生?” 安迪说:“没错,不然这一座小城,根本没油水可捞,我为何要来?” “那为什么不直接带军队去?” “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我带的四位护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跟你相比,也只是略逊几筹,这座城池埋着宝藏,我也是偶然得知,你们放心,只要能了我心愿,不管是钱财还是女人,亦或者权力,你们都将应有尽有。” 若是从前,路易斯对安迪所说的永生,肯定会嗤之以鼻,可经历了这么多,他深知这个世界并不普通,安迪所讲的永生,或许是真的。 路易斯犹豫起来,最终还是决定跟安迪去看看。 …… 城内的郊外。 橘红色的太阳自天边升起,让骑着马的六人温暖不少。 期间路易斯问过安迪要如何永生,有没有代价? 后者说他也不清楚,不过可以笃定是真的。 路易斯对此将信将疑。 安迪所说的地方十分偏僻,一行人绕了许久都未到,之后更是骑马进了山里。山路还算平坦,因此只要小心些,纵使是骑马也没什么问题。 轰隆隆! 这时,天公不作美,伴随着雷声,大雨连成线的倾斜而下,噼里啪啦的打在地上,以及路易斯一行人的身上。 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再骑马不安全,于是众人纷纷下马而行。 路易斯牵着马,豆大的雨滴打在脸上生疼,他只能低下头。 在暴雨下,山路变得泥泞,一行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 安迪走在最前头,他说:“快到了……” 话语在暴雨、雷鸣声中,断断续续的听不真切,但队伍最末尾的路易斯好歹是听到了。 没过多久,安迪语气激动的说:“就是这里!就是这里!” 路易斯抬头看去,雨滴连着线的糊在他脸上,他勉强的睁开眼睑,眯成缝的朝前方看去。 只见在前方空地的末端,是数丈高的石壁,而在石壁上,则是红色的十字架,像是一个人双脚并拢,张开双臂。 十字架的红色,像是血液涂抹上去,但在暴雨的冲刷下,却没有丝毫褪色。 路易斯牵着马随着大家走出泥泞的山路,来到空地上。此时众人都被雨水淋成落汤鸡,衣物粘在身上,难受的很,可却没人在意,都愣愣的看着十字架。 安迪癫狂的笑了起来,在雨中兴奋的手舞足蹈,他尖叫道:“我就知道是真的!我就知道是真的!永生在等着我!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挖啊,永生就在十字架后面!” 护卫们面面相觑,但不好违抗自己主子的命令,从牵着的马匹身侧抽出铁锹,来到石壁前挥舞着。 就连安迪自己都拿过铁锹,在十字架前铲着。 路易斯没有动作,在后面默默的看着。 不多时,伴随着坍塌声,画着红色十字架的石壁部分,变成地上的一堆碎石,一条深不见底的隧道暴露在外。 一时间,寒意刺骨。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迪率先进入,他的护卫紧随其后,很快他们就消失在黑暗中。 路易斯摸了摸肋下的鼓起,也追了上去,火绳枪被皮制的枪套紧紧包裹着,除去枪托外,其他地方并不担心被雨水浸湿。他身上带着的火药密封的很好,也不怕这些。 路易斯没想过退却,连主教这种怪物他都杀过,又怎会怕个散发着寒意的隧道? 隧洞里,有个护卫想点燃火折子,但火折子早就被雨水浸湿了。 这时,墙壁上倏地燃起两排火焰,是墨绿色的,令人不寒而栗。 嚓嚓嚓…… 除路易斯外的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后退几步。 安迪扭过头,看着众人强装镇定的说:“不管事能不能成,回去都有五十枚金币。”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此言一出,护卫们倒是没再后退。 稳住他们的是金钱,吸引路易斯的是未知。 幕后的推手,令路易斯很不安,再就是面对怪物的无力感,让他十分的厌烦,他极度的渴望力量,哪怕是进入险地,要是能获得轻易杀死那些怪物的力量,他也义不容辞。 “走!” 第49章 棺材 哒哒哒…… 脚步声回荡在可供两人并肩同行的隧道内,墙壁上是两排生锈一眼望不到头的青铜烛台,上面燃着墨绿的烛火。 随着深入,愈来愈冷。 路易斯甚至看到墙壁上结着冰渣,其他人则瑟瑟发抖,毕竟刚刚淋完雨,体温骤降,现在又到这个鬼地方,冻的清水鼻涕都一直流。 路易斯可以感觉得到,护卫们在放弃的边沿挣扎,但安迪却异常坚定,可以说是想永生想疯魔了。 安迪嘴里一直念叨着:“我要做国王……我要做国王……” 路易斯想,看来大家都有自己的执念呢。 好在隧道没有想象中的长,最终还是到了尽头。 生锈的青铜烛台上,燃着墨绿色的烛火,将隧道染的惨绿。 路易斯停下脚步,在不远处,有一具棺材,长锥形,在墨绿色的烛火下,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有一米五长,半米宽。 棺材上没有图案,只是刻满了符咒,像是一条条绳子,将棺材盖死死地勒着。 而在棺材后,是一块立起的石墩,石墩上插着一柄剑,半截剑在外,半截剑在内,剑身通体漆黑,如棺材般,刻满了符咒。这把剑没有剑锋,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长条状的钝器。 寒意深入骨髓,此时纵使是路易斯,感到一丝恐惧。 “从三年前开始……”安迪浑身颤抖,不知是冷的,还是激动,“不管何时何刻,我的脑袋里,都有一道声音,让我去拯救它,并答应给我永生为报酬,就是这道声音,指引我来的这里!” 他指着棺材,面目狰狞的说:“它就在里面!就在里面等着我去拯救!” “还以为一路凶险,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到了,早知道我一个人来的!”说着,安迪朝着手下呵斥道,“快,还不快把棺材打开!” 路易斯没有理会安迪,而是伸手进怀里从肋下的枪套内抽出火绳枪,再从兜里掏出黑色的,葫芦状的瓷瓶,打开木塞,倾斜瓶口,将一些火药从枪口倒入其中。 接着,他拿出火绳,将其缠上枪侧的金属弯钩上。 路易斯这番怪异举动,令其他人顿感奇怪,不过并未计较什么。 护卫们不敢违抗安迪的命令,只能走到棺材前,抓住盖沿,试着打开,可能是冻僵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纵使他们面红耳赤,棺材盖也纹丝不动。 安迪将堵在棺材前的护卫推开,不满的说道:“没用的东西,我平常给你们的那些钱,还不如给狗!” 安迪伸手抓住盖沿,没想到还未怎么使劲,棺材盖就直接被他掀飞了,差点砸中后面的石墩中插着的剑。 路易斯注意到,墙壁上的墨绿色烛火,随着棺材的打开,变得暗淡不少。 安迪双手抓住棺材,胸膛压在上面,脑袋往里面看去,可棺材内却空空如也。 安迪站起身,还未说什么,一团紫色的气体扑到他脸上,从他的嘴唇、鼻孔以及耳朵进入他的体内。 “安迪老爷!” “大人您没事!” 护卫们想过去查看情况,但眼前发生的一幕,却让他们停下脚步。 只见紫气全都进入安迪的体内后,他捂着脸跪倒在地。 咔咔咔…… 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中,安迪的身躯,像是剧烈摇晃下,装着水的气球,凸起又凹陷。他的体内,有个可怕的东西在敲碎他的浑身骨骼,再重塑。 砰! 一记声响,惊雷似的响起。 路易斯举着火绳枪,枪口火光乍起,钢弹射中安迪的后背,血花溅起,后者被抽掉颈椎似的,脸着地的倒下,不过凸起和凹陷倒是停住了。 一时间,硝烟弥漫。 护卫们惊骇的看着路易斯,搞不懂他手中长管状的怪异武器是什么,也不清楚为什么他要突然对安迪动手。 路易斯低着头,慢条斯理的上着火绳,护卫们被他震住了,倒也不敢怎么样,在他看来,安迪这般诡异模样,肯定不是好兆头,因此先下手为强。 噗嗤!噗嗤!噗嗤!噗嗤! 路易斯刚抬起头,就听到四声沉闷的声响,他四下看去,只见安迪后背上裂开一道口子,从中伸出四道紫色的触手,将四位护卫扎穿,举到半空中。 呕! 安迪忽然弯腰干呕起来。 咔咔咔…… 他的体内有异响传出,并且慢慢的朝喉咙移去,他的脖颈愈来愈大,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逃出来似的。 一双血淋淋满是毛发的手臂从他的口腔中探出,接着两只手背上长满黑毛的手掌抓住嘴唇,用力的往外扒开,直至把他的嘴唇扒的有马车车轮大小。 被触手扎穿的四位护卫还未死透,他们惊恐的看着眼前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一幕。 一个同样满是黑毛的头颅从安迪的口中探出,双手撑着他的脑袋往外爬,最后,从安迪的口中,吐出一只浑身黑毛的,血淋淋的怪物。 噗嗤四声。 怪物身后的四只触手上串着的人类,像是一张纸般被撕裂成两半,鲜血将隧道内染的鲜红。 怪物幽绿的眼球四下扫着,还有一个人此时不见踪影。 …… 吓呼!吓呼! 路易斯费力的跑着,他的身躯早被冻僵,因此跑的并不快,不过在跑了一阵后,倒是舒展不少。 窸窸窣窣。 路易斯的身后,碎石落地的声响在快速逼近,他回头看去,隧道顶端有着一道像是蜘蛛般攀爬的黑影。 嗖! 黑影像是箭矢般朝路易斯射去,后者翻滚躲过,但却被黑影堵住出口。 墙壁上墨绿色的火光,将路易斯以及怪物都晃得惨绿。 路易斯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中抽出剑来,朝怪物挥去,却不曾想,直接被后者抓住。 巨力沿着剑身传来,路易斯右手手掌的虎口撕裂,长剑被怪物夺走。 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怪物一口把长剑吞下肚。 怪物脸上挂着残忍的笑容,后背的四只触手朝路易斯刺去。 砰! 伴随着枪声,橙黄色的火光在惨绿的隧道内乍起,银色的钢弹自路易斯左手握着的火绳枪枪口中射出,正中怪物的左眼。 “啊!” 刺耳的惨叫从怪物的口中发出。 第50章 符剑 砰! 随着枪声响起,怪物捂着左眼哀嚎起来,路易斯想从它身旁穿过,却被胡乱挥着的触手给挡住。 触手每次抽在墙上、地上,都会留下深深的痕迹。 路易斯只能转身往隧道深处跑去,他一边跑着,一边更换着火绳,他之前开过两枪,现在弹仓里只剩下一颗钢球。 哒哒哒…… 慢慢的,怪物的哀嚎声消失不见,只剩下路易斯的脚步声在墙壁间回荡。 随着深入,愈来愈冷,路易斯的身躯再一次变得僵硬起来,他的指腹摩挲着粗糙的枪柄,其余四根手指扭动着,这是防止手指被冻僵,到时开不了枪。 窸窸窣窣! 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在快速逼近,路易斯回头看去,脸上长着狼唇,后背上长着触手,浑身黑毛的怪物此时正攀在隧道顶,眼冒绿光的看着他。 路易斯心里一紧,急忙把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伴随着滋滋声,火绳缓慢的燃烧起来。怪物像是炮弹般射下,路易斯快步后退躲过,怪物砸在地上,尘土飞扬。 刷! 在尘烟中,一只常人两倍大小的手掌倏地探出,上面的爪子就像是漆黑的铁钩,轻易的就能撕碎眼前的一切。 路易斯侧身避开迎面而来的袭击后,嗖嗖嗖嗖的破空声接连响起,从尘烟中,又射出四只触手,像是一柄柄长剑般朝他刺去,他勉强的躲避着,但僵硬的身躯还是没能让他彻底避开,一只触手划伤他的腹侧,好在并不严重,流些血罢了。 这时,怪物伸手一挥,尘烟直接散开,它的手臂有常人大腿般粗,随手一挥,都携着劲风。 怪物的一只眼紧闭着,还在往外流着血,另一只眼则带着恨意的看着路易斯,恨不得饮其血,吃其肉。 怪物张开血盆大口,狼唇上是泛黄的,宛如倒刺般的粗大尖牙,牙上带着腥臭的粘液,路易斯甚至还能看到它鲜红的口腔内壁。 怪物像是野兽般,朝着路易斯撕咬过去,好在这时,后者手上的火绳枪的火绳,成功点燃了枪管里的火药。 砰的一声! 枪声骤然响起,路易斯高举火绳枪,枪口喷出火舌,银色的钢弹射出,不过由于他冻僵的手指,子弹并未射中怪物仅剩的右眼,只打中怪物的胸膛。 不过好在,钢弹把怪物打的身形一个踉跄,路易斯则趁机转过身,迈开腿朝隧道深处逃去。 路易斯奔跑着,带起的风在他身旁嗖嗖吹过,他低下头,拿出装着钢弹的布袋想要装弹。 可就在这时,路易斯像是被三马同拉的马车撞上似的,后背剧痛,整个人飞了出去,落在五米开外的地上。 路易斯浑身骨骼都跟散架一般,此时他感觉不到寒意,只有深入骨髓的疼痛,他挣扎着从地上坐起,靠着墙壁。 路易斯往手上看去,空空如也,他抬头看去,在不远处的地上,他的火绳枪以及装着钢弹的布袋,静静的躺在那里。 咔嚓! 一只长满黑毛的巨大脚掌踩在火绳枪上,将其踩的四分五裂,路易斯顺着脚掌往上看去,是虎视眈眈看着自己的怪物。 啪嗒!啪嗒! 怪物一步步的向路易斯逼近,脸上挂着残忍的笑容,它并不打算轻易的杀死眼前这个顽固抵抗的人类,它将其的骨骼都敲碎,令其生不如死。 路易斯看着怪物愈来愈近,心里不免有些慌乱,他咬破舌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四下看去,希望能找着方法扭转局面。 在路易斯的左前方,是一具棺材,棺材盖不翼而飞,怪物正是从里面逃出来的,不得不说,安迪真的是不作就不会死,明明都是贵族了,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非要去追求虚无缥缈的永生。 想到这里,路易斯不自觉的苦笑起来,他嘲笑安迪,自己又何尝不是跟安迪一样? 路易斯又朝左手边看去,入目的是躺在地上的棺材盖,以及旁边的石墩,还有插在石墩上的漆黑符剑。 符剑没有剑刃,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柄长条状的钝器,别说是杀人了,看上去连杀鸡都难。 可路易斯环顾四周,又没有别的趁手的武器,总不能举着棺材板去战斗! 怪物愈来愈近,路易斯倏地暴起,像是猎豹似的冲出,顷刻间来到石墩般,伸手抓住符剑的剑柄。 路易斯的眼角余光睹到,怪物忽然变得惊恐起来,四爪并用的朝他飞奔过去,全无之前的气定神闲。 路易斯一使劲,直接将符剑从石墩中抽出,朝着近在咫尺的怪物挥去! 噗嗤! 就像是烈阳照射雪地,热刀插进黄油,路易斯挥着符剑,轻而易举的将怪物切成两半甚至没感受到一点阻力,好似怪物的体内没有骨骼。 腥臭粘稠的蓝色鲜血,随着怪物一分为二,洒的到处都是,将原本墨绿色的墙壁,染成蓝色。路易斯也不能幸免,被淋了一身。 不得不说,这血液虽然恶臭,但却很是滚烫,让路易斯的身躯暖和不少,不再那么僵硬。 路易斯愣愣的看了看地上两截的怪物尸体,又看了看手中通体漆黑的符剑,许久才回过神来。 他没想到,这一点也不锋利,刻满符咒,跟钝器似的长剑,杀伤性竟然这么大!他把剑收回剑鞘,刚好合适。 轰隆隆…… 灰尘和碎石落到路易斯的身上,整个隧道都剧烈摇晃起来,看来要塌了。 他正准备离开,一旁的石墩突然鬼哭狼嚎起来,从石墩原本插着剑的缺口内,数百道紫气冲出,朝着出口飞去。 路易斯没有时间深究,因为隧道随时可能坍塌,他迈开腿,往隧口的方向狂奔,生怕一个耽搁,会被埋到地下。 在路易斯逃出来的一瞬间,隧道彻底坍塌,入口被数不清的石块给堵住。 吓呼!吓呼! 路易斯瘫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阳光洒在他身上,驱散着他身上的寒意。 他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将符剑抽出,他伸手抚摸着凹凸不平的剑身,不由得感慨,今日真的是险之又险,若非这把符剑,他现在肯定已经下地狱了。 到时候要面对这么多杀过的人或怪,可不好受。 第51章 空城 路易斯又回头看了一眼坍塌的隧道,他记得当时从石墩的插剑口中,冲出去数百道紫气,跟从棺材里飞出的紫气一般,不知道会不会也变成怪物? 他又低下头,看着符剑,这把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能轻易的杀死怪物,不知道用符剑对付索菲亚有没有用。 路易斯摇摇头,不再想这些,他现在跟在泔水桶里泡澡了似的,身上难闻要命,甚至可以说是令人作呕。 他四下看去,看到先前骑来的六匹马还在那里,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马全跑了,他想要回城可就麻烦了。 现在虽说雨过天晴,但下山的道路还是泥泞不堪,骑马风险太大,路易斯还是选择先牵马,等到山下再骑。 路易斯站起身,收剑回鞘,朝着一开始骑的马走去,之前骑过,再骑也更习惯。 他走到马旁,伸手握住缰绳,牵着马朝山道走去。 …… 山下。 路易斯低头看了看,他的鞋上满是泥浆,鞋底更是重灾区,他现在这副模样,等回去时,少不了要被指指点点,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安迪死了,肯定有人知道陪同安迪出去的人中有他,他可没办法解释安迪为什么死了,毕竟就算把事情的真相说出去也没人信。 路易斯抬起头,踩着马蹬上马,坐稳后,拽着缰绳往住宅区疾驰而去。 在他拿回旅馆的图纸,简单的清洗一番后,便会离开这座城市。 …… 踏踏踏!!! 一位浑身都是蓝色血污的骑士骑马驶过,马蹄踏起烂泥,宛如淤泥中盛开的莲花。 骑士便是路易斯。 他四下看去,沿途没见着人,地上倒是有不少血迹,他骑马到先前住着的旅馆前,正欲下马,城的另一头,接连响起数道惨叫声。 路易斯猛的朝惨叫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但却被一栋栋建筑给挡住,他回过头,他现在没有时间理会别的,要是安迪的手下发现安迪一直未归,出来寻找可就麻烦了。 路易斯翻身下马,他进入旅馆,里面同样空无一人,只有一摊滩渗入木制地板的血液,整个旅馆都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这般诡异的一幕幕,不免让路易斯有些不安,他伸手握住剑柄,冰冷的触感令他稳住心神,他警惕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在确定没有在那个疙瘩藏着人或者别的东西后,他朝楼梯走去。 路易斯踩着嘎吱作响的老旧木制台阶上楼,到走廊口时,看到前方走廊也是遍布血迹,像是刚经历过一场厮杀。 路易斯握紧剑柄,一步步的上前,他注意到有不少房间的门敞开,他往开着门的屋里看去,里面只有血迹,依旧没有尸体。 路易斯来到自己房间门前,房门没被损坏,不过粘了点梅花似的血滴。他翻出钥匙,插入锁芯,打开锁,推门而入。 与外面遍地血迹,满是战斗后的豁口不同,屋内干净整洁,形成鲜明的对比。 路易斯走到床边,掀开枕头,一大摞图纸还在那里,伸手拿起图纸塞入怀里,要是让他重画一遍不如让他去死。 他现在连清洗都不打算了,他要直接离开这座城市,毕竟他一路上所目睹的,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他怕会有变故。 路易斯转身离开房间,穿过走廊,又踩了一次楼梯,回到一楼,走出旅馆。 路易斯刚来到外面,就听到左手边有脚步声在接近,他急忙扭头看去,要是能遇到活人就好,这样他就能知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进入路易斯眼中的,并非是人类,而是如在隧道时遇到的那般,嘴上是凸起的狼唇,浑身长满黑毛,四肢有常人数倍粗,身高更是快要有一层楼高,后背也裂开了四道触手的怪物。 怪物的左手提着个还在滴血的头颅,右手则是拎着只大腿,看着很是骇人。 此时怪物的绿色眼珠,幽幽的看向路易斯,嘴角一扯,露出个残忍的笑容。 刷! 怪物倏地动身,冲到路易斯跟前,手中的大腿高举,像是锤子似的朝眼前的人类砸去。 可大腿还未落下,怪物的小臂就飞了出去。 它低头看去,自己的右臂被斩断,蓝色的鲜血像是喷泉般升起。 “啊啊啊啊!!!!” 怪物的惨叫声顿时响彻云霄。 路易斯皱了下眉头,手中的符剑再度发难,直接一剑刺入怪物的胸膛,将其杀死。 砰! 怪物倒地,手掌无力的松开,头颅咕噜噜的滚到路易斯脚步,后者低头看了一眼,是位女性。 路易斯抬起头,走到马旁,踩着马蹬上马,拽着缰绳朝城门的方向疾驰而去。 前方是t字形的岔路口,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十几个浑身黑毛的怪物从右手边的路口走出,有几个怪物还像是拖着一扇猪似的拖着几个人类。 这些怪物,想来是被惨叫声吸引过来的。 路易斯调转马头想要暂避锋芒,可就在这时,啪的一声,破空声乍起,他扭头看去,一具身影在他的眼中放大。 砰! 一具男人的尸体像是炮弹似的射中路易斯身下的马匹,伴随着马儿的嘶鸣声,尸体带着马匹倒飞出去,而路易斯,则是重重的摔在地上。 路易斯忍着剧痛从地上爬起,他双腿的膝盖,还在往外流血,虽说不算严重,但身上却布满小伤。 啪啪啪!!! 这时,破空声接连乍起,一具具尸体,像是炮弹似的,朝着路易斯射去。 路易斯只能连滚带爬的躲避着,尸体砸在地上,立即血肉四溅。 怪物们见掷出的人体炮弹对路易斯无效,纷纷朝后者杀去。 路易斯紧握符剑剑柄,一怪物一马当先的冲过来,他直接一剑将其斩成两半,蓝色的鲜血把地面铺成惨蓝。 怪物甚至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它的双眼还睁着,墨绿色的眼瞳愣愣的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 路易斯这一剑,给了其他怪物极大的震撼,但它们并未停下,继续从四面八方朝路易斯逼近。 第52章 救世主 一颗嘴上长着狼唇,有车轮大小的头颅高高飞起,摔在地上,粘满灰尘。 路易斯一剑斩飞一怪物的头颅,脖颈上空空如也的后者倒在地上,接着被涌上来的其他怪物踩的稀巴烂。 嗖嗖嗖!!! 伴随着破空声,数条紫色的触手朝路易斯刺去,但在噗嗤声下,都被他斩断,数截触手落在地上,还在蠕动着,像是被割下蛇头的蛇。 路易斯一边挥着符剑,一边后退着,怪物朝他袭去的触手、手臂,都被他接连斩断,惨叫声笼络不绝。 忽然,路易斯猛的转过身,符剑紧随其后,半旋着挥出。 噗嗤! 绕到后面想偷袭的怪物,被符剑划出一道贯穿上半身的剑伤,蓝色的鲜血呈一字的喷出,它的眼眸变得暗淡,摔在地上激起一阵灰尘。 路易斯急忙回过身,却见一只常人两倍大小的手掌迎面而来,他躲闪不及,被怪物的手掌抓住头颅。 咔咔咔!!! 怪物钢管似的手指用力,路易斯顿感头疼,后者手中长剑从下至上的把眼前怪物的小臂斩断,鲜血四溅,怪物的手臂斩断处光滑如镜。 路易斯符剑刺出,剑身贯穿断臂怪物的咽喉,后者死的不能再死。 怪物们纵使被斩断触手、手臂,身旁的同类一个个倒下,也不感到胆怯,反而双眼布满血丝,悍不畏死的朝着路易斯冲去。 路易斯也不畏惧,来一个杀一个,很快,泊泊流出的鲜血汇聚成蓝色的小溪,血腥味充斥在空气中。 最终,十几只怪物,全都被路易斯杀光! 路易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天天杀杀杀的,他觉得自己手臂都变粗不少。 他扭头看了一眼死的不能再死的马匹,叹了口气,看来只能靠步行了,不知道山上的那几匹马还在不在那里。 路易斯回过头,向前走去,可还未走几步,就停了下来。 只见在岔路口,又涌出来数十只怪物,路易斯心里一紧,转过身,没想到另一边也有数十只怪物,加起来,应该有上百只。 路易斯苦笑起来。 …… 嘎嘎嘎!!! 在一栋房屋的屋脊上,立着一排乌鸦,双眼滴溜溜的转着,用尖锐的鸟喙梳理着羽毛,不时的叫上一声。 将它们吸引过来的,是地上的尸体,它们打算在那人走后,就扑上去包餐一顿。 绿头苍蝇嗡嗡的飞着,在它们的下面,是一座尸山,一座长满黑毛的尸山,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在两层楼高的尸山底部,蓝色的鲜血泊泊流出,顺着一路上的高大尸体流淌着, 尸身裹地,骸骨铺路。 而在尸山的顶端,坐在一个人,一人浑身浴血的高瘦男子。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模样古怪的长剑,通体漆黑,剑身上刻满符咒,明明没有剑刃,却杀死了上百只怪物。 路易斯无力的坐着,伤受的不多,倒是累的不轻,他现在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弹。 这时,从屋内、从巷道、从各式各样隐蔽的地方慢慢的有平民走出。 他们惊骇的看着遍地的怪物尸体,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些皮肤如同钢铁,爪子像是铁钩,触手长剑一般的怪物,竟然会被人杀死! 而且还杀死了这么多! 一位青年看着高耸的尸山跪倒在地,喃喃自语道:“母亲,杀死你的怪物都死了……” 地上的众人,对着尸山,以及尸山上坐着的路易斯指指点点。 路易斯站起身,沿着凹凸不平的“山路”向下走去,来到地面。 他踩在遍地的尸骸上,还未走出几步,眼前的场景,就让他停下脚步。 只见在路两边,出来的平民全都朝着他跪拜,像是遇到真神似的。 看着跪在地上的众人,路易斯不由得想,要是民众知道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是他们眼中的救世主,不知会作何感想。 路易斯无视这些平民,继续走着,不得不说,尸体铺成的路,走着挺软乎的。 可是没走多久,路易斯倏地又停下,他回头看去,后面的那些民众,竟是起身跟了上来,见他回头,全都拘谨起来。 路易斯扭过头,没有理会他们继续的走着,平民们依旧跟着。 在来到岔路口时,有人扯了扯路易斯的衣角,他再度回头,是位驼着背,满脸沟壑的老者。 老者壮着胆子,嗓音沙哑的说:“在城西和城北,还有很多怪物,在那里肆意的屠杀,希望您能解决掉这些怪物!” “为什么?” 老者满脸错愕的问:“您说什么?” 路易斯面无表情的回答道:“我为什么要替你们解决掉这些怪物?” “可是……可是一直都在死人啊!很多无辜者都因为这些怪物死了,他们原本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就算并不富裕,甚至贫困,但是好歹还能活着,这都是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路易斯冷着脸看着老者,若是追溯源头,怪物之所以能逃出来,是因为他拔出了符剑,这样一看,城里这些人的死,跟他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于情于理他都应该将这些怪物全部杀死。 可是,路易斯走的可不是勇者路线,他一直都是个利己主义者,没有利益的事情,他可不会做。 而且,他先前给过帮助的小女孩,可是被钉死在了十字架上。 路易斯不想理会老者,后者却还是不依不挠。 他只能故作凶狠的拿剑抵着老者说:“你们这些贱民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路易斯转过身,朝着城门的方向走着,老者也没有再纠缠,其他平民则愣愣的站在那里。 路易斯将剑收回剑鞘,其实就算他大发慈悲,去帮助民众解决怪物,也有心无力,他真的累了,上百只怪物,可不好对付,期间他数次险象环生,可以说是在刀刃上行走。 而且就算是去杀一百头猪都不好受,何况是上百只可以轻易虐杀凡人士兵的怪物呢? 现在要他却对付更多的怪物,真的是有死无生。 可是他这么说,后面那些平民是不会理解的,只会以道德这个枷锁,强迫他去做。 他只能表现得跟个人渣似的,才能避免被继续纠缠。 第53章 覆灭 骄阳当空,洒下的阳光却没有什么温度。 路易斯沿着岔路口的左边道路走去,他此时浑身都是凝固的血污,身上十分难受,还有这血液的气味很是难闻,甚至称得上是恶臭。 不过他现在倒也没时间清洗,他要快些离开这座城市,以免再出什么变故。 这座城池不大,路易斯要不了多久就能走到郊外,然后再到城墙那里,不过守城的驻军倒是有点麻烦,看来到时只能用钱币贿赂了。 路易斯虽说杀人如麻,但还是想省下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不是见人就杀的疯子,那样与野兽无异。 何况他现在身上只有符剑这把兵器,符剑也没有剑刃,能轻易的杀死怪物,对付人类可就不好说了。 路易斯来到郊外,还未走多远,就与灌木丛后走出的另一伙人撞上。 一时间,剑拔弩张,路易斯抽出腰间挂着的符剑。 对面只有十几人,其中有人指着路易斯的剑耻笑道:“你们看,这是什么,小孩子的玩具吗?” 这时,路易斯注意到,这些人都是跟他同一个佣兵团的同僚。他垂下剑尖(符剑的剑尖也是钝的),说:“我是路易斯,也是狼之团的佣兵,不要自家人跟自家人打起来了。” “路易斯是谁?” “没听说过。” 对面议论纷纷,路易斯顿感无语。 这时,有一位面容清秀,个子不算高的少年从人群中挤出,冲着路易斯上下打量起来,点点头说:“没错,他是我们佣兵团的!” 这人路易斯也认识,正是之前带他去城堡的瑞安。 瑞安笑道:“你现在这副模样,我差点没认出来。” 说着,他又皱起眉头来:“还有就是,你身上的味道怎么这么重!” 路易斯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笑了笑就算过去。 就这般,路易斯随着佣兵团的同僚,一起赶路,后者特意与他隔了好几个身位,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身上的味太重,就跟从未有人清理过的茅厕似的。 路易斯忽然问道:“怎么只有你们几个人,狼之团的其他佣兵呢?” 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沉默许久,瑞安才嗓音沙哑的说:“其他人都死了,安托万首领突然变成了怪物,杀死了很多狼之团的佣兵,我们想要阻止他,但发现变成怪物后的首领刀枪不入,我们不是对手。” “然后我们逃到了外面,却发现城里到处都是怪物,在肆意的屠杀,待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后,只剩下我们几个了。” 说着,瑞安忍不住的哽咽起来,在战场上死去这么多同僚他没哭,可是要狼之团朝夕相处的兄弟们,稀里糊涂的死在不知道哪里来的怪物手下,他真的接受不了。 当时有个对他很是照顾的前辈被怪物叼在嘴里,却还是一直让他快跑,他被吓破了胆,没有半点救下前辈的想法,跟个懦夫似的屁滚尿流的逃跑。 其他佣兵的神情也是悲伤起来,他们不惧怕战争,却害怕未知的怪物。 路易斯沉默不语,要是让瑞安等人知道怪物的出现,以及狼之团覆灭,跟他有着间接甚至直接的关系,怕是会当场拔剑跟他拼命。 所以路易斯选择了一言不发。 路易斯随着众人,来到先前跟安迪等人攀登过的山附近,他停下脚步,十几道目光射来,他不慌不忙的说:“在这山上,有几匹马,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跑掉。” 一位尖嘴猴腮,长得跟老鼠似的男子质问道:“你怎么知道?” 路易斯没有回答他,而是淡淡的说:“山上的马只有几匹,要是还在的话,十几个人可不够分。” 说完,他转身离去。 留在原地的佣兵们面面相觑,最终瑞安率先追了上去,其他人犹豫片刻,还是跟了上来,尖嘴猴腮的男子则在最后。 与路易斯下来时不同,山路不再那么泥泞,倒是省下些功夫。 路易斯一行人来到空地后,立即四下望去,可别说马匹,连坨马粪都没有。 路易斯说:“看来是跑掉了。” 尖嘴猴腮的男子讥笑道:“看来我们是被人当猴耍了。” 其他佣兵的脸色也是难看起来。 路易斯看向男子,他认识后者,男子是狼之团的副团长保罗。 这时,瑞安指着坍塌的隧道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路易斯扭过头说:“山体滑坡。” …… 山下。 佣兵们又回到了这里,路易斯想,其他人此时肯定对他诸多抱怨。 不过他也不是特别在意,毕竟在离开这座城市后,就会分道扬镳,他并不打算在只有十几人的佣兵团混下去。 而且,他老早就有了离开狼之团的念头,毕竟他一开始做佣兵,也只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 众人来到城门前,佣兵们议论纷纷: “要怎么让上面的士兵放我们出去?” “就说我们是替贵族出去送东西!” “这种鬼话,也就你会信!” “那要怎么办,总不能强攻!” “直接点,跟他们讲清楚城里发生的事。” “你这还不如我呢,你觉得他们会信有怪物在城里肆意屠杀?” 就在他们争论不休时,在高耸城墙的城垛后,一颗脑袋探出来了。 “你们看,上面有人看过来了!”说着,佣兵还朝上面挥了挥手。 噗! 保罗突然瘫坐在地,满脸惊恐的朝城墙上的脑袋看去。 就在其他人不解时,他颤声道:“那人的脑袋怎么这么大,而且这么多毛,跟……城里的怪物似的。” 此言一出,别的佣兵也是浑身颤抖起来。 这时,城墙上的高大身影扔下来一个圆球,砰的一声落到地上,顿时跟炸开的西瓜似的,四分五裂,汁水四溅。 佣兵被吓得接连后退,只有路易斯上前辨认,没过多久,他回过头说:“是颗人类的头颅。” 他说的很是平淡,就像是在说今晚吃什么似的。 不过一听说是人头,佣兵们反倒不会害怕,他们怕的是上面的怪物。 他们手下都见过血,死人对他们来说习以为常,只有像怪物这种未知的东西,才会让他们感到惊骇。 第54章 烬之团 在众目睽睽之下,怪物竟是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像是炮弹似的落在地上,地面顿时形成蜘蛛网状的龟裂。 怪物抬起头,不怀好意的看着眼前的人类,像是在肉铺挑选食物。 绝望的气息笼罩在所有人的头顶。 有人痛哭起来:“城里都是怪物,没想到城门也有怪物守着,我们死定了!” 其他人同样如此,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没了。 只有瑞安抽出剑来,举剑对着怪物,他咬牙切齿的说:“我先前逃过一次,在照顾我的前辈面前,不过这次,我可不会再逃了!” 怪物看向他,眼中流露出拟人化的嘲弄,区区人类,跟家禽一样的东西,怎样反抗都是徒劳,就像在屠夫的刀下,家禽再怎么跑,最终都会被抓回去,开膛破肚,要是有家禽说要杀死屠夫,那真的是贻笑大方。 怪物正想上前将这个口出狂言的人类,像是碾死一只蚂蚁似的杀死,可它忽然停了下来,是因为一个站在角落的不起眼的男子。 怪物看着高瘦男子,它认出来了男子身上的血迹是自己同类的,它难以理解,竟然有寻常人类能将它们杀死! 要知道,它们可是刀枪不入啊! 瑞安看着停滞不前的怪物,还以为是他手上的长剑起了作用,于是声嘶力竭的喝道。 怪物看向跟蚊子似的嗡嗡作响的人类,面目狰狞起来,人类终究是人类,没什么好怕的! 怪物倏地发难,像是马车似的朝瑞安冲去,后者挥剑,却是直接被一爪击飞,长剑打着旋的插进不远处的地里。 在瑞安惊骇的目光中,是倒刺般的泛黄尖牙,以及散发着恶臭的拉丝粘液,他想要逃跑,双腿却颤栗的动弹不得,他从前纵使是在战场上,除去第一次杀人,也没这样过,可在怪物面前,他却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像是有枷锁将他的手脚锁住。 瑞安怕的要死,他闭上眼睛,又睁了开来,他怒吼着,竟是举拳朝撕咬过来的怪物挥去。 噗嗤! 怪物的触手、爪子、以及血盆大口都离瑞安近在咫尺,可却迟迟没有落下,反倒让瑞安的拳头打到它上。 接着在所有人惊骇,又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怪物的上半身滑落在地,变成一坨没有生命的血肉,而怪物的下半身,则一边喷泉似的喷着蓝色鲜血,一边倒在地上。 路易斯收回剑,不理会他人,朝城门走去。 …… 是夜。 在一条不算湍急的河流里,路易斯清洗着身子,今日从早杀到晚,浑身都是汗臭味,再加上怪物鲜血的恶臭味,混杂在一起,怕是比他前世吃过的螺蛳粉还要难以接受。 不过现在清洗一番,倒是舒服不少。 路易斯抬头看去,夜空群星璀璨,这在他前世时,倒是看不到。 在河边的空地上,一根根木头堆在一起燃烧着,在火堆上,是十几条被木棍贯穿的,掏去内脏,刮去鱼鳞的鱼。 鱼被火焰烤的啪次作响,诱人的香味四散。 在火堆旁,围坐着十几人,见路易斯清洗完过来后,立即让开位置。 路易斯走到火堆后立着的简易晾衣杆前,伸手将上面的衣物扯下,穿在身上。虽说他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但衣服还是穿着好。 路易斯穿好衣物后,来到火堆前坐下,一边烤火,一边等着鱼熟。 无人说话,显得很是安静。 这时,瑞安看着路易斯笑道:“那怪物竟然被你一剑就杀死了,不愧是你,要不是你那一剑,我现在肯定已经被怪物吃的一干二净,过几天就会变成臭烘烘的粪便。” 此言一出,其他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路易斯也不由得嘴角一扯。 气氛顿时热络起来。 瑞安继续说:“我跟你们讲,路易斯的实力可是比百人斩还恐怖,你们知道堵住城门的尼尔是他杀死的吗?” 众人纷纷点头。 瑞安说:“在路易斯杀死尼尔的第二天,首领就带他见了贵族,在晚宴上,他还和一位百人斩比拼了一番……” 瑞安明明不在现场,却说的有声有色。 其他人也是跟着他吹嘘起路易斯来。 路易斯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一言不发。 不大一会,鱼熟了,路易斯拿起插在地上的木棍,将鱼递到嘴边吃起来,从早上到现在,他什么都没吃,所以纵使这鱼没什么味道,还很烫,他也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这鱼是河里抓的,只不过比手掌长些罢了,根本不能裹腹,待路易斯吃完抬起头时,抬起头时,其他人也吃的差不多了。 瑞安一把抹掉嘴上的食物残渣,起身说道:“狼之团如今只剩我们几个,我们身为最后的火种,要把她重新振兴起来才对,所以我提议,从我们几个人当中选出个首领,领导大家,这样才能重新让狼之团发扬光大!” 众人纷纷附和。 保罗整理整理了衣角,在他看来,他身为狼之团副团长,原先的团长安托万已经死了,首领自然非他莫属。 瑞安说:“我认为,首领让路易斯来当最好!” 保罗都起身一半了,听到这句话,又坐了回去,他原本还是推辞一番,说自己难堪大任,然后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但没想到的是,瑞安说的不是他,而是路易斯! 保罗四下看去,其他人竟都表示支持! 路易斯对瑞安让他做首领跟是诧异,在思考过后,还是答应下来。 路易斯想,要是能发展出自己的势力,在这乱世之中也更好过。虽说现在只有十几人,但他把握让其发扬光大。 这时,有人说道:“佣兵团的名字,还是不要再叫狼之团了,我觉得……有些不吉利!” 其他人纷纷朝他看去,他顿时大舌头起来:“就是、那个,狼之团之所以会覆灭,我看是因为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所以还是取过别的名字!” 氛围又一次沉默下来。 瑞安看向路易斯说:“首领你来决定!” 路易斯想了想,说:“那今后我们的佣兵团就叫烬之团。” “有什么寓意吗?”瑞安问。 路易斯回答道:“我们从灰下复苏,纵使被掩埋、被覆盖,只要将苦难掀开,就能看到我们在闪烁着火光!” 第55章 夜袭 深夜。 地上的火堆还在燃烧,虽说这可能引来野兽,但后半夜实在寒冷,在这荒郊野岭过夜,要是没有火堆,根本冻的睡不着。 而且纵使有野兽过来,只要不是黑熊,以及成群结队的狼、鬣狗,在身经百战的雇佣兵们面前,不过是送来的干粮罢了。 在火堆附近,保罗辗转反侧,他想不通,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在营地里,原先的首领安托万变成怪物后,狼之团数十个好手都奈何不了,不管是刀枪棍棒,还是别的兵器,落在怪物身上,都跟挠痒痒似的,最终佣兵们死的死,伤的伤。 可这个路易斯,拿着个怪异的长剑,连剑锋都没有,完成是个钝器,却是能轻松的将怪物劈成两半,他真的难以理解! 还有就是,保罗想,他在狼之团任劳任怨这么久,于情于理,都应该让他继任首领这个位置,没想到,被路易斯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家伙给抢了,他真的是嫉妒的咬牙切齿。 路易斯这家伙,不过是剑术好点而已,要是论领导能力,根本比不过他,做首领完成不够格! 噼里啪啦! 空地上,除去火堆里冒出来的声响外,就只剩下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大家都在熟睡,保罗却是一个人悄咪咪的从地上爬起,蹑手蹑脚的朝睡在角落的路易斯走去。 他想,路易斯能杀死怪物,或许就能他使用的剑有关。 保罗来到路易斯旁边,后者侧身背对着火堆,向着外面的那一侧看不真切,不过他还是看到路易斯怀中抱着那柄模样古怪的长剑,此时插在剑鞘里。 保罗伸手轻轻的把路易斯怀里的长剑连着剑鞘一起从中抽出。在月光下,他一手拿着剑鞘,一手握住剑柄,拔出长剑。 保罗仔细端详起长剑来,此剑与寻常的剑相比,大不相同,不仅跟钝器似的没有剑刃,而且剑身上还刻满了符咒,通体漆黑,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保罗不由得想,这剑怕是连杀鸡都难,不过既然路易斯能用这把剑轻易的杀死怪物,说不定还真是个神兵利器。 保罗看向还熟睡着的路易斯,举起符剑,他想用眼前这个男人,试试看符剑的威力如何! 唰! 符剑落下! 保罗手中的符剑,重重的砸在地上,泥土四溅。 他抬起头,瞪大着眼睛看向翻滚着避开袭击的路易斯,他想,原来后者一直都在装睡! 保罗心一横,举着剑朝路易斯杀去,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且就算他把路易斯杀死,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难道还会为了一个不算熟的人向他复仇? 保罗认为,虽说路易斯成了他们名义上的首领,但终究名不副实,他纵使将其杀死,也没人想着跟他拼命。 再往好处想,说不定路易斯死了,首领就变成他哩。 保罗卖力的挥着剑,不愧是老雇佣兵,符剑舞的虎虎生风,可却被路易斯轻易的避开。 一时间,保罗的额头渗出汗水,他担心不能将路易斯及时杀死,等其他人醒来,会把他拦住,到时他可没办法解释。 难道说梦游? 在保罗胡思乱想之际,路易斯倏地发难,右手五指并拢合作手刀,又快又狠的戳在保罗的喉结上。 符剑落到地上,保罗捂着喉咙佝偻着身子,一步步的后退。 路易斯弯腰捡起符剑,说道:“别装睡了,都起来!” 无人应答,只有火焰燃烧木头的噼啪声,保罗的剧烈咳嗽声,以及河流流动声。 路易斯也没再说什么,举起符剑劈在保罗的额头上,后者的额头顿时有鲜血流下,将他的脸都染的血红。 在哀嚎声下,路易斯拽着保罗的衣领,来到河边,想将其扔下去。 这时,其他人终于躺不住了,纷纷起身劝路易斯,说罪不至死,都是一个佣兵团的兄弟,什么什么的。 只有瑞安一人在后面冷眼旁观。 路易斯没有理会他们,直接用符剑把保罗的手脚敲断,接着丢进河里。伴随着惨叫声,保罗被河水越冲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路易斯看向目瞪口呆的佣兵们,大家都干着刀口舔血的活,要是一不小心人头就不保,因此他睡眠很浅,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其他人同样如此。 路易斯醒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起来,他想看看保罗想做什么,没想到是对他的符剑感兴趣,之后更是要对他痛下杀手。 路易斯看得出保罗对他有不满,没想到扭曲成了至他于死地的恨意。 路易斯又弯腰捡起剑鞘,把符剑插回了里面。 这时,一直冷眼旁观的瑞安凑了过来,他往夜里黝黑的河流看了一眼,随后又回过头,他说:“保罗真的是死有余辜,烬之团刚刚成立,他就想着谋害团长!” 路易斯对瑞安说的话兴趣并不大,要是后者想帮他,早就出声制止了。 路易斯的目光扫向其他人,目光所到之处,那里的佣兵皆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他想,要想打造出一支完全服从他命令的军队可不容易。 随后,大家又都睡了回去,刚刚成立不久的烬之团,在第一夜就出了岔子,并且“损失”了一名团员。 路易斯依旧睡在角落,双眼合上,但却并未睡着,其他人想来也是如此,各自心怀鬼胎。 翌日。 骄阳照常升起,可路易斯却发现,空地上又少了两位佣兵,想来是结伴离去了。 路易斯昨日杀死保罗,吓到了离开的佣兵,担心自己犯错后,也会被杀死。 虽说烬之团又减员了,不过路易斯并不后悔把保罗丢进河里,毕竟后者可是想要杀他,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要把保罗杀死,不然可能会再出岔子。 在随便收拾下准备离开时,瑞安私下找着路易斯,跟后者说:“我之所以不阻止保罗,是因为我想让他死,我知道你没睡,而且他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路易斯问:“那要是我已经睡着了呢?” “那我就以为你复仇的名头杀死他。” “你为什么想杀他?” “这个今后告诉你。” 第56章 赌! 时至正午。 骄阳当空,洒下柔和的阳光,却被树冠上的树叶分割,变成一块块指甲盖大的金斑,落到地上,落在两人身上。 路易斯站在一边,瑞安站在另一边,彼此的手中都握着剑。 风吹过,树叶嗖嗖的响,落叶铺在地上,将其装饰成金色。 唰唰!! 二人同时发难,刀光剑影后,瑞安的剑被打飞出去,路易斯的剑则抵在他的颈侧。 路易斯收回剑,插进剑鞘内,如今他携带着两柄剑,一柄是符剑,一柄是普通的长剑。 瑞安灰溜溜的跑到不远处捡起掉在地上的长剑,不由得感慨道:“首领,你的剑术还真高超,我在你手下连三招都接不住,要是你是的敌人,我恐怕早就死了。” 路易斯嗤笑道:“只有两个人的佣兵团叫什么首领,叫我名字就好。” 一路上,烬之团的佣兵跑的跑,死的死,到现在,竟是只剩下路易斯跟瑞安两人。 期间,路易斯有问瑞安,为什么其他人都走了,他还留着。 瑞安当时一本正经的说,他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他既然加入了烬之团,就要看着它壮大起来,况且烬之团是他的提议下成立起来的,他又怎么能跑。 瑞安问:“我啥时候剑术能有你这般强!” 路易斯回答道:“练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想有所小成,必须要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磨才行,要想有所大成,必须是天赋极高之辈才可。” “可路易斯你年纪大不了我多少啊!”瑞安很是困惑。 路易斯一言不发,心想难不成老子还要把自己是穿越者这件事告诉你? …… 瑞安随着路易斯走出树林,继续前行,慢慢的,前方出现一道城墙似的斜坡,有两丈高。 路易斯隐约听到,在斜坡的另一头,有喊杀声传来。他快步朝斜坡走去,瑞安则紧紧跟在他身后。 路易斯爬上坡顶,往下看去。 在斜坡的另一头,还有个斜坡,高度差不多,而在两个斜坡之间的是可供数百人厮杀的空地。 而在空地上,一伙人穿着甲胄,甚至还有人骑着马,手持长剑,护着押送粮食的驴车,而另一伙人,没有一套像样甲胄,衣着破烂,甚至有的连兵器都没有,举着锄头、斧子,只有少数人手里有剑。 按理说,这种乌合之众,在正规军的面前,应该不值一提,可这两伙人,此时却僵持起来,只因这伙像是难民的队伍里,持剑的少数人异常勇猛,在士兵里大杀四方。 可路易斯看出,像是难民的那一伙人在逐渐走向毁灭,个体的强大,在团体面前不值一提,纵使这些人中有几个剑术高超,但在四面八方攻来的士兵下,多少有些吃不消,想来支撑不了多久。 毕竟厮杀可不是横版游戏,敌人只从前或者后过来。 就这一会功夫,像是难民的队伍里又死了十来人。 瑞安看向一旁的路易斯问:“帮吗?” “帮那伙装备不精良的。”路易斯他想赌一把,按部就班的来,实在太慢了。 “为什么?” “雪中送炭好过锦上添花。” 路易斯跟瑞安原本趴在斜坡顶,现在站起身,从斜坡的另一头狂奔下去。 路易斯从腰间佩戴的剑鞘内抽出长剑,一剑挥出,便有一穿着甲胄的士兵人头落地。 护着押送粮食的士兵们,正与劫匪们酣站着,见有两人冲下来就冲着他们的人一顿砍,也很是诧异,不过还是分出几人去对付突然出现的两人。 但都被路易斯切瓜砍菜般杀死,每一剑落下,都有一人死亡,不大一会,他身旁堆着十来具尸体。 路易斯的眼角余光睹到,劫匪中,有一持剑的,被数个士兵包围,眼看就要不行了。于是他冲去,三下五除二的将这些士兵全部杀死。 “兄弟……谢谢你救了我一命!”路易斯扭头看去,说话的是被他救下的劫匪,后者此时气喘吁吁的。 路易斯点了点头,没说什么,他回过头,目光转向整个杀戮地上,唯一骑着马的一人身上,他想这人应该就是押送粮食的队伍中的队长。 擒贼先擒王,路易斯要对这人动手。 路易斯手持长剑,朝着马上的骑士杀去,期间有人想阻挠他,但都成了他的剑下亡魂。 在手下士兵的大声提醒下,一直在指挥着的骑士,见有人朝杀来,甚至沿途的士兵都已经命丧黄泉,急忙从剑鞘中拔出剑来。 锵! 金属碰撞声在空地上并不显眼,毕竟到处都在兵戎相见。路易斯手中长剑与骑士的剑磕在一起,不过由于后者在马上,他角力竟是占不到好,只能先后退几步拉开距离。 骑士冷笑一声,看来眼前的剑客也不过如此,他高举长剑,正欲挥下,却见剑客从未动过的左手倏地一掷,泥沙顿时糊住了他的眼。 骑士紧张起来,只能靠怒吼来强装镇定,一手擦拭着泥沙,一手握剑胡乱的挥着。可还未等他擦拭好,就被路易斯刺在腹部,一剑扎下马。 骑士想要大声呼救,但还未出口,就被路易斯一剑刺进脖颈里。 骑士想要说些什么,但被涌进口鼻的血液堵住,最后只发嗬嗬声。他很快就咽了气,他生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一个无名之辈的手里。 路易斯割下骑士的头颅,爬到马上高举头颅,高声喝道:“你们的长官已死,还不速速投降!” 士兵们朝路易斯那一看,看到半空中熟悉的脑袋,心态顿时崩了,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愈发的无心恋战,只想着要如何逃走。 于是原本正规军更占上风的战况,现在却是颠倒过来。 随着第一人的崩溃逃跑,逃遁的士兵越来越多,有的甚至直接弃剑投降,跪在地上装孙子,诉说着自己家里的不容易。 可不管是逃跑的,还是投降的,最终都死在了劫匪的兵器下,看来劫匪并不打算留活口。 直到押送粮食的队伍里的士兵,全都死亡,变成此地的骸骨。 第57章 人吃人 “啊啊啊啊!!!!” 欢呼雀跃声响彻云霄,这些劫匪抱作一团,有的则冲到押送粮食的驴车前掩面而泣。 路易斯坐在马上,看着这一切一言不发。 有人看向路易斯质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们?” 一时间,空地上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路易斯。 这时,路易斯先前救过的男子走出,朝着质问者训斥道:“不得无礼,这位兄弟刚刚救过我的命!” 路易斯心中暗笑,看来自己赌对了。 他翻身下马,高呼道:“我也是贫苦平民出身,最恨贵族以及贵族手下走狗,因此对诸位劫军粮的好汉,顿感敬佩,这些押送粮草的士兵自然不是你们对手,我过来只是锦上添花罢了,想为诸位好汉尽一份力!” 此言一出,众劫匪的脸色缓和不少。 先前被路易斯救过的男子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是杰森,这伙山贼的首领,你的叫什么?” “路易斯。”他回答道。 杰森一头金发,蓄在嘴边的络腮胡也是金色的,他眼窝深,鼻梁高,身材魁梧,上身穿着穿着一件看不出原先颜色的黑袄,下身则是的马裤则是塞进了满是划痕的长靴里。 他这副穿着,却是这伙山贼里最好的,有的人衣着单薄,先前拼杀时还能暖身子,现在一停下,冻的直跺脚。 杰森拽住路易斯的手臂说,瓮声瓮气的说:“路易斯,来去我寨子里玩几日,不然我心里不舒坦,毕竟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路易斯客套一番后,就答应下来,对瑞安眼神示意,后者跟上。 …… 路易斯随着杰森等人,来到后者的“寨子”前,所谓的“寨子”,不过是一栋栋土屋,这些土屋像是台阶似的,呈拔高之势。不过这些土屋,分布并无顺序,显得有些杂乱无章。 在土屋前,还有回字形的路,随着土屋往上绕,这路不宽,仅可供两马并行。 在一栋栋内里掺着竹条,由黄泥筑成的土屋前,站着一大片的老弱病残,自寨子里的青壮都出去后,他们就一直守在这里,生怕自己的亲人回不来。 “我们回来了,还带了粮食,好几车的粮食!” “太好了,太好了,寨子有希望熬过这个冬天了!” “我儿子呢,我儿子呢,你们谁看到了我儿子!” 幸福和悲伤混杂在一起,像是洪流般,席卷在场的每一个人。 路易斯站在外面打量着这些人,他想,这伙山贼肯定又是在这世道活不下去的农民组成,青壮在外做山贼,烧杀抢掠,以此来换得活下去的条件,老弱妇孺则在内,处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是这些山贼的念想。 杰森在路易斯一旁叹了口气,说:“在这人吃人的世道,你不去‘吃’别人,只能等着别人来‘吃你’,我们也不想做山贼,都是被逼无奈,况且我们也不抢更弱者,只抢更强者,今日真的是谢谢你,你也别说那些客套话,我看得出来,若非是你,我们早就下地狱了。” 路易斯对杰森的话深以为然,难民什么都不是,连人都不算,平民是地,只配被踩着,而贵族的养的狗是脚,难民也好,平民也罢,在这乱世之中,连狗都不如。 有点一官半职的,和富商则是膝盖,在被更上层掠夺的同时可以掠夺更下层,骑士是双臂,贵族还有国王就是脑袋。 使徒和魔物这种非凡之物,则是天,肆意妄为,不能被凡人的权力所束缚。 人类的悲欢是不相同的,路易斯看着眼前这些人或痛哭流涕,或兴高采烈,并无感受,只是觉得吵闹。 …… 在一个篱笆墙围成的大院子里,大摆宴席,劫粮后还活下来的山贼,此时都聚集于此,大碗喝酒,大快朵颐。 而在上头则单摆了一桌,路易斯、瑞安、杰森,以及另外一人。 杰森拍了拍另一人的肩膀说:“这是我发小,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就跟亲兄弟似的,做山贼就是他的想法,我这发小他从小就鬼主意多,要是生在贵族家,今后的成就不可估量!” 发小摆摆手说:“一点小聪明而已,不值一提。” 随后,他又看向路易斯说:“我叫安德拉斯,当时在跟押粮队厮杀时,我注意到了你,剑术很高超。” 安德拉斯与杰森的五大三粗不同,倒是有点文人气息,举止也跟其他山贼不同,看来接受过些教育。 路易斯笑道:“野路子而已,不值一提。” “不!”安德拉斯正色道:“我之前给镇上的骑士当过随从,我看过这个骑士练剑,他可是苦修了二十多年,剑术绝伦,可是跟你比起来,却是差的远,因此我很是诧异,你明明年纪轻轻的,为什么剑术却比苦修二十年的老骑士还厉害?” 路易斯搪塞道:“可能我天赋异禀,几年比得过常人几十年。” 安德拉斯点了点头,倒也是信了这个说法。 杰森这时插嘴道:“对了,安德拉斯祖上还是贵族,当时他家可是我们村里最有钱的,也是村里唯一一个识字的。” 安德拉斯摆摆手说:“都百年前的事了,还说了干嘛,现在我家已经落魄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 过了一阵子,杰森看了看路易斯,又看了看瑞安,问道:“两位是什么关系?” 瑞安回答道:“我们都是一个佣兵团的,路易斯是我的首领。” “两个人的佣兵团!” “没错。” 杰森唧唧了嘴,摇了摇头,但没说什么。 四人就这般一边饮酒吃肉,一边随意的聊着天。 酒过三巡。 下方的酒席喝倒地的一大片,不过还有些人在拼着酒。 而在上头,杰森搂着路易斯的肩膀,他通红着脸,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今后我们就是兄弟,你留下来做山贼,在这个寨子里,你就是三当家的!” 路易斯笑而不语。 酒席散去,杰森派人去为路易斯跟瑞安安排住的地方。 路易斯站在路边,向远方望去,下方是杂乱无章的土屋,再远就是漆黑一片,看不清楚,他喃喃自语:“快了……” 第58章 火海 路易斯进入一土屋,里面没有烛火,昏暗的很,好在从外射进来的月光,勉强让床铺显出模糊的轮廓。 这是杰森替他准备的,休息的地方,寨子里都是这种土屋,就杰森和安德拉斯的好点。 他走到床前,没有躺下,而是坐在上面,他知道今晚必定有事发生。 隔壁土屋,传来哼哧哼哧的声响,好不容易活着回来,发泄发泄也很正常。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路易斯说不出来是什么,但好在并非恶臭,还在可以忍受的范畴。 不知过去多久,路易斯还坐在床边,醉意涌上头,令他的眼皮打架,他不由得想,莫非没被发现? 嗖嗖嗖!!! 这时,屋外有异样的声响传来。 路易斯的酒意散去,瞬间清醒,他站起身,走出屋外,入目的是一片火海,以及漫天的箭矢,箭头上还燃着火焰。 寨子里的土屋都是黄泥筑造的,可别忘了里面还有竹条。 这时,旁边的土屋,瑞安从里面走出,看着眼前的场景,顿感惊骇,问道:“怎么回事?” 路易斯回答道:“不清楚,不过再待下去,不被箭射死,也会被火烧死!” 路易斯以及瑞安沿着回形路朝上方跑去,还未逃多远,就见前方的道路被一大伙人堵住,你推我,我推你,谁都想先走一步,在生死面前,全然不似过往那般和睦。 “啊!” 伴随着一声惊呼,一位老妪被挤得摔了下去,竟是直接掉进下方的火海里,在惨叫声中变作人碳。 看到这一幕,堵住道路的众人非但没有变得有序起来,反倒更加疯狂,你挤我,我挤你,一下子又掉下去好几个。 嗖! 一支箭矢射中一人的眼眶,箭头还燃着火焰,将这人的面部也点燃起来,他哀嚎着,四处撕扯,另一人看不下去,竟是直接把他往火海那里推,如此一来,又多了个人碳。 “从这边爬上去!”路易斯指着旁边两米高的泥墙说,“你先蹲下去托我上去,到时候我再拉你上来!” “好!”瑞安半蹲下身,路易斯踩着他的肩膀上去,然后又将其拉了上去。 “走!” 路易斯往寨子后赶去,瑞安紧随其后。 …… “放箭!” 数排弓箭手用弓射出箭头带火的箭矢,箭矢暴雨似的落向寨子,这些箭矢将会像是死神的镰刀般收割生命。 在弓箭手后,在数百个士兵后,是位骑着马的骑士,他看着前方的火海冷笑道:“以为抢了粮食,粮食就是你们的了吗?” …… 路易斯以及瑞安逃出寨子,回头看去,还能看到火光在跳动。 瑞安惊疑不定的说:“那些火箭是怎么回事?” 路易斯平淡的说:“想来是官兵找过来了。” “他们怎么找过来的,而且这么快,连一夜都没过!” “或许杰森他们早就被盯上了,今天只是收网而已。” 瑞安还想说些什么,却听到有上百道脚步声在接近,他扭头看去,是杰森以及一大伙山贼。 杰森的脸色很难看,当时他在跟女人缠绵,若非手下来报,他都没有注意到,再等发现时,恐怕要葬身火海了。 待他穿好衣物出来时,局面已经彻底乱了,寨子里的人之前很听他的话,现在一出岔子,一个个都跟疯了似的,为了逃跑什么都不顾。 这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不仅仅是拖延了他逃离的时间,还让寨子里很多的青壮死了,这对他来说,是最难以接受的,毕竟要想重新召集这么多人,可不容易。 原本他的寨子里有两百青壮,现在却只剩下一百人,除此之外,寨子里的其他人都死了,就连他的女人也失足跌入火海,这场突然袭击,将这些年来所苦心经营的一切全都毁于一旦! 杰森后面跟着的劫匪们,此时都目光麻木,甚至有的直接瘫坐在地,痛哭流涕起来,毕竟葬身火海的,有很多都是他们的亲人、朋友,就算是无父无母的,见住了这么久,早有感情的寨子被火焰吞没,也接受不了。 倒是安德拉斯还算镇定,只是一直频繁的向后眺望,生怕有士兵追过来。 这时,有人指着路易斯面目狰狞的吼道:“都是因为他!都是因为他!在他来之前,什么事都没有,可他一来,我们的寨子却没了,他是那些官兵的人!” 杰森皱眉呵斥道:“住口!满嘴胡言乱语,要不是路易斯,我们早就在劫粮食的时候就死了,要是路易斯是官兵的人,当时为什么要帮我们,而且,路易斯也是从寨子里死里逃生的,他要是官兵的人,早就跑了!” 安德拉斯跟着说:“杰森说的对,以后不要再对自己人做这种无端的猜测!” 指责路易斯的那人顿时蔫了。 “做山贼一点前途都没有,拼死拼活,连温饱都不能解决,不如去做佣兵,虽说都是拼命,但好歹拼完命后还能潇洒一番,女人、钱币,这些应有尽有!”说话的是路易斯,他的话语铿锵有力,且极具诱惑性。 顿时,所有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有人质问道:“做雇佣兵,不就是给贵族当狗嘛,你知道我什么做山贼吗,就是想站着,把钱币挣了!” “可是你现在是跪着,还没把钱币挣到!”路易斯说,“况且谁说做雇佣兵就是给贵族当狗,只要能把佣兵团发展成大型佣兵团,那就是不是狗,是虎!” “可是……可是……” “没有可是!”路易斯指着将天空映红的火海说,“做山贼,一辈子被官兵当老鼠赶,稍有不慎就落到这个下场,还不如做狗!” 山贼们一时面面相觑。 杰森说:“可我们也不认识别的佣兵团首领啊,想加入都没门路。” 路易斯说:“我不就是佣兵团的首领。” 杰森表情古怪:“可你只有两人!” “加上你们,便有上百人了。”路易斯说,“与其寄人篱下,不如兄弟自己组建佣兵团,都是亲信,也信得过,到时一同发展,不做狗,做虎。” 杰森沉思片刻,说:“这佣兵团,我要做首领!” “不行!”路易斯说,“谁做首领,不如以剑术高低来抉择,莫非杰森大哥你不敢?” 杰森笑道:“你这激将法太老套了,不过你的提议也不是不行,我对自个的剑术还是很自信的。” 安德拉斯扯了扯杰森的衣角,待后者回头,他对其摇了摇头。 杰森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首领不管谁来做,那帮兄弟都只听我的话,我知道我的剑术不如路易斯,我之所以说这番话,就是想让他做首领,毕竟成立佣兵团这件事,不知道靠不靠谱,出了什么事,也可以让他顶着。” 路易斯大喊道:“在那里偷聊什么呢,不要像个娘们一样。” 杰森停止对安德拉斯的窃窃私语,扭过头说:“来,就以剑术决定谁是今后佣兵团的首领!” 安德拉斯打断道:“这里不安全,还是先走为好,别的事之后再说。” 杰森点点头说:“确实,我们快走!” 路易斯转过身,背对着所有人,他的嘴角一扯。没错,寨子的毁灭,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在来时,特地在沿途留下了痕迹。 不过要是去那里的士兵没发现,那一切都将功亏一篑,他所做的事将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他在豪赌! 一将功成万骨枯,杰森说的没错,在这个世道,想要爬起来,必须“吃人”! 第59章 谁胜谁负 路易斯站在高处,眺望远方火光连绵,烟龙将漆黑的夜空又抹黑了些。在这场大火中,死者有数百人,之前他拔出符剑放出怪物,使那座城市被屠可以说是无心之举,可这寨子的数百人死亡,却是他有意为之。 他是恶魔、他是魔鬼,但他的心脏也跟钢铁般坚硬,二十年灵魂体生活的打磨,以及拥有身躯后所目睹的一切,都让他变得愈来愈凉薄,纵使是亲手杀死上万人,他的眼皮也不会眨一下。 他之前很是迷茫,不知今后要做些什么,没有任何打算,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念头像是斩之不尽藤蔓般在他的心中疯长,他要…… “路易斯,别站在上面发呆了,快下来比拼剑术,看看谁是做首领的最佳人选!”说话的是杰森。 路易斯回头看去,在下方上百道目光注视着他,有困惑、有怀疑、有憎恨、有嫉妒,他全都全盘接受。 路易斯他们从寨子过去的后山逃跑,一路逃到这里,期间他们是很是害怕有追兵,不过这也是多虑了,寨子被火海淹没,想要到后山,必须绕很远一段路,那些官兵老爷们,可没这个兴趣。 路易斯从半人高的岩石上跳下,稳稳的落地。 “来。” 上百个曾经的山贼,如今的佣兵,围成一个大圈供路易斯以及杰森单挑,至于外围的人,要是看不到,那只能踮起脚尖往里看去。 圈内,路易斯、杰森各站一边。 杰森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抽出剑来,冲着另一头的路易斯咧嘴笑道:“虽说是争夺首领之位,但自家兄弟,点到为止。” 路易斯点了点头,也抽出剑来,不过并未率先发难,而是静静的看着对方。 杰森原本嬉笑着的脸此时也是正色起来,虽说他清楚自己的剑术不及路易斯,但还是想知道差距到底有多大,所以这次他会全力以赴。 一时间,气氛紧张起来。 偌大的地方,除去冷风嗖嗖吹过的声响外,没有其他声音,紧迫的氛围压在在场的所有人心头,围观者都瞪大着眼睛看着圈里的两人,生怕自己随便发出的一个动静,都会打扰到这场对决。 瑞安也很是紧张,身为烬之团的一员,他自然希望路易斯赢,毕竟都是熟人,而且这样一来,烬之团也能扩展成百人佣兵团,虽说还是小型,但总比两个人好上太多。 若是杰森胜了做了首领,烬之团的名头肯定不会保留,到时世上就再也没有烬之团了。 瑞安之所以这么看重烬之团,是因为将其看做狼之团的替代,他心里觉得对不起狼之团的前辈,就想着烬之团代替狼之团发展下去,弥补心里的愧疚,也让下面的前辈们,能安心些。 所以烬之团的首领,必须要让狼之团唯二的火种来当,不然就名存实亡,这个火种,便是他跟路易斯。 他深知自己能力不足,就让路易斯来做这个首领。 瑞安一直看不透路易斯的剑术有多高超,后者就像是沼泽地,怎么也探不到底,按理说他不应该担心,因为他知晓路易斯的剑术远胜杰森,可他就怕万一。 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在无数道喘息声的混杂中,紧张的氛围推到最顶峰,可路易斯却还是气定神闲着,完全没有动手的想法,一动不动的,就跟块木头似的。 杰森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擦擦擦,鞋底不住的摩擦着,没错,他现在很紧张,虽说他知道自己必败,但不知为何,在路易斯面前,在这个昨日才第一次见面的高瘦男子面前,他会抑制不住的紧张。 杰森双手握着剑柄,死死地盯着路易斯,他难以理解,为何后者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能在这么多人面前面不改色,甚至一点都不紧张。 要知道,他二十出头的时候,连杀个人都要抖抖嗖嗖半天,可路易斯,杀人就跟杀鸡似的,不,跟踩死蚂蚁一样。 终于,杰森按捺不住性子,像是牦牛似的冲出,在逼近到路易斯跟前时,长剑紧随其后的挥出,没有任何花架子,就是单纯的挥剑。 路易斯则双手挥剑格挡。 锵! 随着金属碰撞声的响起,两柄剑磕在一起,擦出火花,在黑夜里各外显眼。 路易斯深知角力不过杰森,于是在收回剑的同时,快步后退,避免跟杰森比拼力气。 杰森当然不会让路易斯想退就退,欺身上前,不住的挥舞着长剑,没有任何招式可言,就是单纯挥剑,不过气势骇人,像是发怒的雄狮,要是个没什么经验的,还真会被吓着。 可路易斯不同,他摸剑的时间,比杰森年纪还大,因此自然不可能被吓住,只见他像是泥鳅似的,躲避着杰森的攻击,避无可避时,就挥剑把杰森的攻击弹开。 乍一看,杰森占据上风,路易斯被他压的抬不起头来,可要是久经沙场的人来看,却能一眼看出,他正在慢慢的陷入泥潭。 杰森长剑舞的虎虎生风,但却在快速的消耗体力,路易斯不停的躲避着,看似不敢跟杰森正面对决,实则早已把对方带入了自己的节奏。 杰森就像是中了慢性毒药,虽说不会立即发作,但却坚持不了多久。 但围观的人几乎都未看出杰森落入下风,见路易斯一直躲避不反击,还以为是杰森的剑术远胜路易斯,于是纷纷为杰森呐喊助威。 路易斯见时机成熟,于是不再退让,主动出击,在杰森挥剑后,还未来得及收剑时,直接一剑刺去,毒蛇似的朝杰森面门咬去。 不过并未得逞,毕竟杰森终归是老山贼,多年的厮杀经验让他条件反射似的歪头躲过,紧接着他急忙挥剑,将路易斯逼退。 吓呼!吓呼! 杰森气喘吁吁起来,比起肉体上的疲惫,精神上的压力更让他难受。 路易斯再度发难,速度比之前快上数倍不止,他之前打的这么稳健,是在给杰森面子,不然后者早就落败了。 杰森想要挥剑格挡,但疲惫的身躯终归是让他慢上一步,路易斯的长剑抵在他的颈侧。 杰森高举双手,苦笑道:“我输了。” 第60章 乞讨 寒冬降临,尸骸千里。 冬日在贵族的眼里,是一年中最美的一季,大雪可以将他们犯下的一切罪恶都给掩埋,放眼望去,皆是雪白。 况且每一片雪花都是鬼斧神工,精雕细琢,纵使是世间最娇艳的花朵都无法与之相比,可供贵族好好观赏。 但是平民可就没这个雅兴了,临近冬日时,想方设法的要如何挺过这三月,要知道,冬季被冻死的人,可比因战争而死去的人多得多。 “各位老爷赏点铜币,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面包了。” “路边的老爷们可怜可怜我们,赏我们些铜币,我们都是孤儿。” 数个骨瘦如柴、衣着单薄的孩子跪在街边,面前放着几个破碗,向经过的行人乞讨,可落到碗里的只有雪花。 他们紧紧的挨着,借此来取暖,可还是冻的嘴唇发紫,浑身颤抖不止。 这时,哐当一声,一枚铜币落进破碗里。 “谢谢老爷!” 这几个孩子赶忙朝施舍者磕头感谢,其中一人抬头看去,入目的是位年轻女子。 女子并未说些什么,只是往一旁的巷道深处看了一眼就匆匆离开。 …… 一栋房屋内。 数个壮汉坐在桌旁,吃着肉,喝着酒,好不快活,在他们的旁边还有个炉子,里面燃烧着温暖的火焰。 而在屋里临近门口的位置,站着先前在街边乞讨的几个孩子,他们饥肠辘辘的看着桌上的食物,腹部咕噜噜响个不停。 其中一个壮汉停下动作,抬起头,油腻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随后他招了招手,这些孩子中看上去年龄最大的,坎坷的走上前去。 “讨到了多少钱?”壮汉问。 “就……就这些。”大孩子结结巴巴的说,一直紧紧握着的手掌在壮汉面前松开,上面只有几个铜币。 壮汉顿时怒了,起身抬腿踹在大孩子的腹部,后者被踹出两米摔在地上。 “没用的东西!” 大孩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刚想说话,腹部剧痛令他胃里翻涌起来,哇的弯腰呕吐起来,可他胃里什么都没有,只吐出来酸水。 “要不把他们的手脚都给砍断,既让他们不能逃跑,讨到的钱说不定还能多些,不至于像今天才几枚铜币!” “这太麻烦了,要我看直接把他们卖给那些喜欢虐杀的贵族,赚笔快钱。” 壮汉们随意的谈论着孩子们的归处,将后者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们的生活已经够糟了,没想到还往更糟的方向发展。 咚咚咚!!! 这时,屋外骤然响起的敲门声,将屋内的谈论声打断。 之前把大孩子踹飞的壮汉清了清喉咙,往地上吐了口痰,不耐烦的说:“大晚上的,敲个门。” 他指了指最靠近门的孩子说:“去开门!” 靠门的是位女孩子,她转身拉开门,寒风顿时带着雪灌入屋内,在场的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 女孩子抬头看去,入目的是屹立在风雪的一道挺拔身躯,屋外的人她见过,是先前乞讨时给过她一枚铜币的年轻女子。 后者长得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张脸,不过她身材高挑,纵使穿着棉袄,也无法遮掩,她的手上还拿着剑,女孩子注意到她的的手指跟用刀具雕刻过似的,细长且有一种骨感美。 女子轻轻的推开女孩子,走进屋内,冷着脸盯着数个壮汉看。 寒风携着雪灌入屋里,吹得烛火还有炉子里的火焰摇曳起来,一时间,所有人的影子都似群魔乱舞。 此时全部壮汉的站起身,看向立在门口的不速之客。 站在最前头的壮汉笑道:“还是个娘们,莫非是看爷爷们寂寞了,过来让我们泄泄火?” 女子并未回话,而是提剑朝壮汉杀去,后者急忙从怀中掏出匕首,想要抵抗,可女子的速度很快,壮汉还未怎么看清,就被一剑封喉。 噗嗤! 寒光闪过,壮汉都脖颈上出现一条红线,随后鲜血从中喷出,洒的到处都是,可却没有让女子粘上一滴。 女子穿过向前倒下的壮汉,朝着剩下的人杀去。她的剑术高超,这些在她手中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轻而易举的就被她全部杀死了。 鲜血淋在墙壁上,将屋内染的血红,竟是给人一种身处在某种巨兽胃里的感觉。 女子随手从桌上拿过一块布,把剑身上的血污擦拭干净后,将其插回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 她看向被迫乞讨的孩子们,此时后者全都惊骇的看着她,害怕的发颤。 女子弯腰拔下死去的壮汉们身上的棉衣,虽说臭烘烘的,且粘着血迹,但有总比没有好。 她将这些棉衣,一一的披在这些衣着破烂的孩子们身上,最后她发现,还缺一件,于是她将身上的棉衣褪下,为小女孩穿上。 小女孩嗅了嗅,觉得好香。 这样一来,女子上身就只穿着单薄的束腰外衣,窈窕的身躯展露无遗,她柔和的笑道:“我叫斯蒂芬妮,今后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不会让你们挨冷受冻,更不会让你们饿肚子。” “走,我带你们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 众人来到屋外,大雪纷飞,弯月悬空。 小女孩注意到,外面立着数道高大的身影,在风雪中,好似一尊雕像。 一道身影走了过来,一边接近,一边脱下外衣,他说:“首领,别冻着了!” 斯蒂芬妮没接过身影的外衣,笑道:“我穿了你穿什么?” “可是……” 斯蒂芬妮摇了摇头,说:“虽说我是首领,但在信条里,我们都是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你可不要因为我是女性就瞧不起我。” “不敢!” 小女孩看向斯蒂芬妮,在风雪中,后者虽然衣着单薄,但却跟石像似的,屹立不倒。 斯蒂芬妮扭头看向她,笑道:“一定饿坏了,走,我带你去饱餐一顿。” 小女孩看着斯蒂芬妮,原本灰蒙蒙的双眼此时变得明亮起来,她想,要是世上真的有女神,容貌不必娇好,但要会剑术! 第61章 久别重逢 残月当空,就好似把黑幕般的夜空撕开一道口子。 瑞安脚下一绊,踢到了什么,他回头看去,斜后方的雪下,好似埋着什么,他走过去弯腰擦去雪花,一张好似紫色橘子皮似的脸出现在他的眼里,是位被冻死的老流浪汉。 若是寻常人,恐怕已被吓得嗷嗷叫,可瑞安再怎么样,也算是久经沙场,因此他什么也没说,默默的直起腰。 一道粗犷的声音在瑞安的后头响起:“记得之前刚当山贼的时候,寨子里什么都缺,棉衣不够分,柴火也不够用,因此在冬季最冷的那一天,寨子里冻死了几十人,这些冻死的人的尸体,则被我们拿去当作柴火,不仅是让其他的人不被冻死,也让先走的可以暖和着走。” 瑞安转过身,看到杰森、路易斯,以及安德拉斯站在那里,说话的是杰森。 杰森说:“那日之后,寨子里的人就被冻怕了,宁可没饭吃,也要准备好柴火和棉衣,没想到之后倒是没人再死在极寒的冬日,却被灼热的火焰烧了个干净。” “走。”路易斯说完,就沿着街道继续走下去。 瑞安追上去,问:“别的佣兵团都是上千人的中型佣兵团,而我们只不过是上百人的小型佣兵团,而且才刚成立几十日,能在他们的手下抢到任务吗?” 路易斯说:“总得试试,不然一直跟前段时间一样过家家下去?” 瑞安说:“也是,这次我们要去见的骑士,听说是大贵族手下的红人,这次佣兵团的人选,他一个人就可以决择。” 上个月,烬之团一直都有接任务,不过不是在战场上厮杀,而是随着护送队押运粮食,以及随着正规军去山里围剿山贼,亦或者去镇压叛乱,说是叛乱不过是几十个活不下去的难民拿着锄头去搞事罢了,烬之团去对付这些难民,真的是杀鸡焉用牛刀。 而且这些任务几乎没有油水可捞,这让一直想着挣大钱的原山贼们怨声载道,要知道这些人可不听路易斯的命令,只听杰森的安排,要是杰森觉得做佣兵还不如做山贼,带着人走了,那突破到百人的烬之团又要变得只有路易斯跟瑞安了。 路易斯等人,来到一栋剧院前,在门口有位穿着甲胄的男子等待在那里,看到路易斯他们后,就迎了上去。 男子说:“老爷在里面,我带你们过去。” 路易斯等人随着他进入剧院,立即有面带笑容的侍从向他们行礼,这些侍从的作用是充当门面,以及不让流浪汉混进去,至于怎么区分流浪汉,这很简单,从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以及穿着就可以看出。 路易斯他们随着骑士的手下来到剧院深处,此时演出已经开始,在下方台阶似的扇形座位上,已经坐满了人,从衣着来看,都是有身份的人,毕竟在这个时代,平民可没有闲钱用来消遣。 而在舞台上,男女演员们,正卖力的表演着舞台剧。在路易斯眼中,这剧情老套的很,而且演员表演的十分尴尬,但在观众的眼里,却潸然泪下,路易斯看到观众席上好几个女性哭的不能自已。 骑士的手下带着路易斯他们从观众席后的楼梯往上走,最终来到位于二楼的观赏席。 观赏席与下方的观众席不同,有沙发,而且还有美酒、美食,虽说在高处看舞台上的表演看不清楚,但气氛终究是到了。 在观赏席的尽头是护栏,而在护栏后,放置着沙发,在沙发上坐着一人,由于是背对着楼梯口,因此路易斯只能看到高出沙发背的半个头,以及沙发扶手上的一只手。 随着路易斯他们来到观赏席,上面的护卫们纷纷朝他们看去,像是野兽在打量猎物,不过路易斯他们,在宛如鹰隼的目光中,根本不会感到胆怯。 带路易斯等人来到这里的男子小声的说:“老爷看戏剧时,不想有人打扰他,你们先过去坐会,等戏剧结束再谈正事。” 杰森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但终归是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发作。 路易斯他们来到观赏席的后面,那里的沙发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别的佣兵团的,只剩下一个单人坐的小沙发。 路易斯想让杰森去坐,但后者却拒绝了,理由是他是首领,怎么能站着而让下属坐着。 路易斯点了点头,也没有客套什么,在单人沙发上坐下。 这些佣兵团的首领,手下都是上千人的大型佣兵团,彼此之间都认识,路易斯坐下后,他们看都不看一眼,想来是根本没把路易斯放在眼里。 路易斯也不在意,毕竟面子是自己挣的,而不是靠别人给的,要是他是数千人,乃至上万人的大型佣兵团,还会愁接不到满意的任务? 怕是任务会送上来给他挑,这些中型佣兵团的首领,也会抢着上来讨好他。 舞台上的演员们,大声的说着台词,都传到了路易斯的耳朵里,从演员们所说的台词来看,到了最高潮的地方,一位骑士如何单枪匹马的解救公主。 至于从谁的手中解救公主,自然是从贱民组成的叛军手中。 高潮结束,这场戏剧也到了尽头,下方的观众席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女的把自己意淫成公主,男的把自己意淫成骑士,他们都在这场戏剧中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坐在前头宽大柔软的沙发上的骑士,双手撑着扶手站起身,而后面沙发上坐着的佣兵团首领们,也随之起身。 骑士转过身,看向早就到来的佣兵团首领们。 路易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心中却很是惊讶,因为眼前的骑士他认识,而且有很深的渊源,这个骑士……正是他还在北鹿城时,一同在贵族手下做过事的格伦! 路易斯怎么也想不到,他竟会在这个地方与格伦重逢,以佣兵团首领身份,以贵族手下骑士的身份,这般戏剧性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第62章 十日内攻下塞城 路易斯站在左侧,在格伦看过来时并未撇过头而是与其对视,令他感到诧异的是,格伦好似并未认出他,只是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落向别处。 这让路易斯顿感疑惑,从离开北鹿城到现在,他的模样肯定有所改变,但总不至于改变到连故人都认不出的地步。莫非格伦认出了他,只是装作不相识。 格伦拍了拍手,两个护卫就过去把面向舞台的沙发转了个方向,面向观赏席内侧。他重新坐回沙发上,也不说话就默默的看着佣兵团的首领们。 路易斯注意到,格伦比从前胖了不少,不知道后者的剑术,还有没有在北鹿城时那般高超。 佣兵团的首领们顿感尴尬,不知是坐是站,路易斯却没有计较这么多,直接坐了回去,因为他知晓,这次接到任务的可能性不大,虽说他与格伦在北鹿城时没有直接的冲突,但终究是有过矛盾。 路易斯的这番举动,也是惹得格伦又看了他一眼。 格伦也没有人让他们为难太久,摆摆手说:“都坐。” 首领们如释重负,纷纷坐回沙发上。 若他们是大型佣兵团的首领,讨好的就是格伦了,其实中型佣兵团还好些,贵族们还会给几分薄面,可小型佣兵团,说句实在话,真的跟有权者的狗没有区别。 在观赏席的中央,是铺着洁白餐布的矮脚桌,上面满是琳琅满目的酒食,格伦的护卫很懂事,拿起酒杯为坐在沙发上的每一个人都满上酒。 来这里的佣兵团首领们,都带着团里的佣兵,不过都是一到两个之间。 在倒酒的时候,下方的舞台上,又开始了新的舞台剧。 护卫走到路易斯旁边,替后者在面前的高脚杯里倒满酒,猩红的酒液泛起波澜。 路易斯听着从舞台上传来的,演员大声念台词的话语声,心想又是讲述老套爱情故事的舞台剧。 格伦举起酒杯朝首领们虚敬了一下,后者们纷纷喝下杯中红酒。 坐在路易斯旁边的一位,缺了一只耳朵的首领伸手一把抹去嘴上的红酒残留,急切的说:“骑士大人,我是个粗人,在做佣兵之前都是挑大粪的,不懂贵族的礼仪,因此若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我也是个急性子,不想绕来绕去,打算直接说了,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佣兵团首领,跟我的想法一样!” 格伦淡淡的说:“畅所欲言,不必拘束,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有了格伦的许可,一只耳继续说了下去:“我希望骑士大人您能尽快的跟我们讲讲,这次任务的具体情况。” 格伦点了点头说:“既然如此,那我就单刀直入,我要你们当中的一个,替老爷他攻下塞城。” 此言一出,首领们顿感惊讶。 “塞城可不好攻啊,城里可是有四千驻军,而且还装备有三门火炮,要想将其攻下,怎么也得八千兵力。” “塞城可是号称在巴尔斯加领内,最难攻破的城池!” “我看在整个波马国都排得上号!” 波马国国内,内乱不止,每个领都近乎独立,而在这些领中,又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势力,有的枭雄,直接占据整个领,要知道波马国从前可是个大国,要是能有一领之地,就相当于是一个小国的国王了。 更多的是占据一城之地,虽说势力远不如一领之地,但也可掌握上万人的生死了。还有的仅能控制一个城镇,都是在十分偏远的地方,无人注意,或者说根本看不上,因此让些没有能力争夺领,以及城池的人钻了空子,成为镇上的土霸主。 波马国内战火四起,诸侯林立,因此有很多的佣兵团来这里找活干,有时候一个领的雇佣团数量,比一个领的势力还多,也不是没发生过大型佣兵团翻身占领一个城池的事,但这终究只是少数,大多时候,贵族雇佣佣兵团,他手下的兵力,一定远胜佣兵团的雇佣兵。 波马国虽说内乱不止,但大部分的城池,还是在贵族的掌握之中,波马国战争不断,不是因为叛军,而是自家兄弟不和的原因。 “骑士大人,您那边打算派多少人?”一只耳问。 格伦伸出一根手指。 “一万!?”一只耳顿感惊骇。 “一千!” 一时间,除去舞台上传来的演员们发出的声响,以及观众们的叫好声,观赏席上鸦雀无声。 一只耳问:“大人,贵族老爷他是打算一次雇佣数支佣兵团吗?” “不。”格伦摇摇头,“现在到处都在打仗,老爷手下的兵力匮乏,好几千人都派去战场上了,钱币同样如此,只能负担起雇佣一支小型佣兵团的费用,这支一千人的军队,还是东拼西凑起来的,若非塞城虎视眈眈,最近一直在集结兵力,说不定明天就会进攻,而且老爷他派去战场上的士兵,都被拖住了,一时半会回不来,若非如此,老爷他也不会这么急切的想要解决掉塞城的麻烦。” 首领们面面相觑,都没有接这个任务的想法。 路易斯低头沉思起来,他想赌一把,不是趁着这座城池驻军空虚,鸦雀占巢,不说他只有一百兵力,且不怎么听他的话,就算对他唯命是从,想要击溃城里还剩的一千人,也有些麻烦。 纵使他成功仅用一百人把这座城池攻占了,等贵族派出去的数千士兵回来,恐怕又要易主。 路易斯的想法是,去攻打塞城! “这任务我接了。”路易斯说。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射在他身上。 “失心疯了,区区佣兵只有百人的小型佣兵团,竟然敢接这么大的任务!?” “哼,年轻人不要说大话,现在收回去还来得及。” 其他的佣兵团首领,对路易斯百般嘲讽。 “十五日,十五日内攻下塞城!” 一时间,众人看向路易斯的目光都像是在看疯子。 格伦冷着脸说:“路易斯,军中无戏言!” “把这一千人都归我调遣,十日,十日内攻下塞城!” 第63章 刺杀 “十日内攻下塞城!” 狂妄!自大! 这恐怕是在场的所有人眼中的路易斯。 “你有几成把握?”格伦俯下身,一脸严肃的说。 路易斯正色道:“十成!” 一旁的一只耳讥笑道:“不过是一个小型佣兵团的首领,竟然敢这般口出狂言,四千守军,加上三门火炮,纵使是在场的佣兵团一同去攻城,胜负还不好说,你怎么敢说有十成的把握!” 路易斯没有理会他,看着格伦面无表情的说:“除了我,你也没有其他选择了,与其满盘皆输,不如赌一把。” 格伦瘫坐回沙发上,手指摩挲着下巴处的胡渣沉思起来。约莫过去一刻钟,他才抬起头来,摆摆手说:“路易斯留下,其他的人都先下去。” 此言一出,众人脸上的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先前带路易斯他们来的护卫上前一步,急切的说:“大人,若是留您一人在这里,您的安全无法保障!” 格伦说:“我的剑术还没退步到无法自保的地步!” 待其他人都走后,格伦缓缓开口:“北鹿城的情况怎么样?” 路易斯回答道:“在我走前,已被叛军攻破,后有一伙佣兵团再去攻城,结局如何,我并不知晓。” “那雷恩还有罗德的下场呢?” “都被我杀了。” 格伦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一时间,气氛沉默下来。 过了会后,格伦按耐不住好奇心,问道:“你说你有十成把握,是诓我的,还是确有其事?” 路易斯回答道:“我既然说出口,就有信心攻下塞城,别的佣兵团都不敢接,我敢接自然有我的道理。” 格伦笑了:“你果然不一般,若是当时雷恩听了我的话,或许有不一样的结局,那我就拭目以待,看你是真的能攻下塞城,还是过去送死。” …… 待路易斯随着格伦来到楼下时,舞台上的演员还在卖力的表演着老套的爱情故事,观众席上的观众则是换了一批。 格伦的护卫一见他下来,就急忙迎了过去,其他的佣兵团首领,以及跟过来的佣兵们,也是纷纷朝他看去。 路易斯站在角落,默默的听着格伦宣布由他来接下这次任务,听着其余人的惊呼声,以及对他的嘲讽声。 路易斯虽说在赌,但在他看来,塞城并非是不可攻破之城,他有胆气接下这个任务,就是因为他有一定的把握攻下塞城,十成把握当然没有,但还是有两成的概率能攻下塞城。 走廊,路易斯等人往剧院的出口走去。 杰森凑到路易斯身旁,低声质问道:“疯了你,塞城可是有四千驻军,还有三门……火什么来着的,虽说记不住名字,但看那群人的表情,一定是个大杀器,而我们烬之团,不过才百来号人,就算再加一千人,过去也只有送死的份,你想死我不拦着你,可你别想拿我的兄弟冒险!” 路易斯淡淡道:“我先前不是说过,我有十足的把握。” 杰森怒极反笑:“说大话谁不会说,我还说我能在一日内,把波马国的大小势力,全部清除!” 路易斯说:“我自然不可能带着人无脑冲,等回去时,我会跟你讲我的计划。” 临近剧院出口,格伦回头像是想说些什么,一旁的侍从忽然暴起,手袖中探出袖剑,朝着格伦的腰侧刺去。 事发突然,没有人反应过来,待格伦的护卫想着护住他时,格伦的腰侧已然中剑,血流不止。 “有刺客,有刺客!” “保护大人,保护大人!” 一时间,走廊乱作一团。 有护卫想要抓住行刺者,但后者的另一只手袖中,却溜出来一个鸡蛋大小的圆球,落到地上,立即裂开,呛人的烟雾弥漫。 待浓烟散去时,刺客已不见踪影。 路易斯急忙朝格伦看去,后者瘫在护卫的怀中,脸色苍白。 两个护卫一人一边架着格伦往外走,剩下的六个护卫则拔剑出鞘,护在格伦的四周。 格伦在护卫的搀扶下来到外面,登上马车,剩下的八个护卫一人驾驭马车,七人骑马护送。 待路易斯等人走出剧院时,格伦以及他的护卫,早已离去。 “现在这世道,真的是越来越乱了。”一只耳缩了缩脖子,四下看去,好似随时都会从那个旮瘩角落窜出个刺客。 随着其他佣兵团首领带着手下散去,路易斯却还站在原地,他很担心,他真的很担心格伦的死活,若是后者死了,先前答应过他的事八成不算账,到时候,他可没信心再次说服格伦背后的贵族。 “现在格伦死了,你有什么计划都没用了。”杰森说。 路易斯笑道:“这不是还没死嘛。” 杰森挑眉道:“你还想继续你那疯狂的想法!?” “明日,城郊的树林前等我。”说完,路易斯转身离去。 瑞安追了上去,问道:“杰森所说的计划是什么。” 路易斯回答道:“等明日你便知道了。” “说起来,这些时日你一直早出晚归的,你去做些什么了?” “打探消息。”路易斯看向瑞安,双眼炯炯有神的说,“我一早便知这次的任务是去攻打塞城,所以早有准备,你不必担心过段时间的攻城战,正如在剧院时我所说的话,我有十足的把握能打胜仗。” 路易斯此番话,自然是假的。 路易斯接着说:“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这件事事关到时能否战胜塞城的驻军。” “什么事?”瑞安问,他迫切的想要为烬之团做些什么。 “烬之团的其他人都知晓我们两个的关系最好,我要你接下来,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别人问你有关我今日的事,你不要说话,要笑而不语,让他人以为,我有十足的把握攻下塞城。”路易斯说这番话,自然不是要瑞安做些什么,只是为了让他有参与感,省的每天过来骚扰自己。 瑞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路易斯说:“瑞安你要记住,你今后要无条件的服从我,不管我下达的命令有多么离谱,你都不能有疑问,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烬之团发展起来。” “好、好……” 第64章 棋手 路易斯没有十足的把握攻下塞城,但却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说到底,他这次只是想用烬之团里,一百号不听他话的人的命赌一把,赢则一飞冲天,输也不至于满盘皆输,毕竟这些人,对他来讲,只是个跳板罢了。 他就像是一个棋手,挪动棋盘上的棋。 …… 翌日。 城郊的森林前,上百人聚集在这里。 寒冬腊月,纵使骄阳当空,杰森他们也感受不到半点温度,都缩着脖子,往手心里吐着热气。 杰森皱着眉头,不满的说:“路易斯让我们在这里等他,现在临近晌午,他怎么还未出现!” 一旁的安德拉斯说:“再等等看,或许是被什么事耽搁了。” “不管他说什么,给我看什么,我都不会让手下的兄弟陪他去送死!” 听着杰森所说的话,瑞安不免有些心慌,他实在想不通,路易斯要怎么说服他们。 这时,远方出现一道高瘦的身影,随着身影愈来愈近了,众人都认出了眼前的男子是烬之团的首领,路易斯。 瑞安注意到,格伦的手上拎着个长筒状的大包,看着沉甸甸的。 杰森快口正想说话,却被路易斯打断道:“随我来。” 路易斯提着沉甸甸的大包深入树林,其余人虽说很是懵逼,但还是跟了上去。 时至深冬,两旁树木上的树枝都光秃秃的,一夜之间,便白了头。 路易斯走在前头,杰森他们则跟在后头,鞋底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众人来到一处空地,放眼望去,皆是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古木,人类的战争在它们看来,不过沧海一粟。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易斯将大包放在地上,随后从中拿出一个长条状的物件,前头是厚实的铁管子,后头则按着木制托柄,正是一把火绳枪。 除去路易斯手中的,地上的布包里,还有九把经过他改造的火绳枪,这些火绳枪,他可是找了数个铁匠铺,横跨数城,历经半月才打造出来的。 杰森很是困惑,不解的说:“你手上提着个铁管子做甚。” 路易斯没有回话,在上好火药、钢弹、火绳后,将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接着举枪对准十米开外的一棵树木。伴随着火绳燃烧的滋滋声,没过多久,砰的一声,火绳枪枪口火光乍起,钢弹好似闪电般的射出,正中瞄准的树躯。 路易斯回头看去,身后的百人全都惊骇的看着他。 “这个铁管子到底是什么?”杰森目瞪口呆的问。 路易斯向他解释了一番。 杰森质疑道:“纵使有这般神器,也无法打败塞城的驻军啊,过去还不是只有送死的份?” 后面的上百号佣兵们,也是纷纷叫嚣,说不会跟着路易斯去送死。 路易斯并未气馁,向杰森娓娓道来自己的作战计划。 杰森咋舌道:“亏你想的出来,不过这塞城,还真的有可能攻的下来,不过到时,你的计划不能出现一点纰漏,否则真的跟送死无异,还有就是你的计划里,可没提火炮的问题怎么解决。” “火炮我自有办法。”路易斯说,“到时我的计划会严密进行,因为战场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我都推演出来了,那天我会随机应变的,绝不会出现一点纰漏,你大可放心。” 杰森低头沉思起来,路易斯在一旁说道:“还在剧院时,我跟格伦,也就是那个骑士商量过,只要能攻下城,半个城的东西都归我们!” 最终,杰森看向安德拉斯,希望得到后者的意见。 安德拉斯说:“格伦生死不知,一切都还没有定数,若是他还活着,且继续把任务交给你执行,那我们这百来号人,就听你调遣。” 路易斯点点头,说:“好,不过在此之前,我希望能先选出九位射箭技术高超者,纵使最后都是无用功,也要有所准备。” 安德拉斯答应下来,从百位佣兵中,选出弓术最强的九人。 接着,路易斯教这些人如何使用火绳枪,火绳枪毕竟操作简单,这九人一下子就学会了,不过准头还是很臭。 于是路易斯花了一下午的时间训练他们。 傍晚,天空残阳如血,晚霞像是扣在天际的橘子皮。 路易斯对杰森说:“在开战前,要让这几人认真训练,之前接任务赚的那些钱不要吝啬全部拿出来,用作购买黑火药,以及制造钢弹。” 杰森说:“你说的这些我自然懂,你还是先去打探打探格伦的情况如何,不然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将是白用功,不仅没大赚一笔,还赔了大量的钱币!” “好!” …… 路易斯不清楚格伦的府邸在何处,就想着再去之前的剧院看看,没想到,在半路上撞着了先前给他带过路的格伦护卫。 护卫拽着路易斯的手臂说:“快跟我走,大人在等你!” “格伦没死?”路易斯问。 “这是自然!” 路易斯顿时松了一口气。 …… 钱的用处很大,例如两个能力相同的人,上头肯定会选择孝敬的金币更多的那位,格伦就是这般爬上来的。 这些,都是格伦在他的府邸告诉路易斯的。 屋内,格伦躺在床上,穿着睡衣,身上盖着棉被,脸色苍白。 格伦笑道:“我也是命硬,刺客的袖剑刺的不深,没有刺中内脏,不然我必死无疑。” “刺客有没有抓到?”路易斯问。 格伦摇摇头说:“没有,甚至连这刺客是谁派出的都没有头绪,我的仇家实在是太多了。” 路易斯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沉默。 没过多久,格伦说:“先前我在剧院所说的还算数,等会我就让我的副手,带你去认识认识那千人军队的千夫长。” “我后悔了。”路易斯说,“这件事风险太大,与得到的报酬不成正比。” “可以加钱啊。”格伦满脸错愕的说。 “我不要酬金。” “那你要什么?” “攻下塞城,城里的一半东西归我!” 第65章 剑拔弩张 皓月当空,雪花漫天。 路易斯走出格伦的府邸,在门口,有一人早就等在那里。不是别人,格伦的副手正是接连两次为他带路的那位护卫。 这位副手与路易斯握了握手,恭贺道:“我在这里提前祝你攻下塞城,不要让格伦大人失望。” 路易斯道了声谢,就松开了手。 “跟我走。” 副手在前面带路,路易斯则跟在后面,约莫过去一刻钟,来到一家酒馆前,期间二人都未交流。 路易斯跟副手走到屋檐下,拍了拍头上、肩上的雪花,然后进入酒馆。 酒馆内,已有不少人一桌桌的聚在一起,吹着牛逼,斗着酒,各种污言秽语像是炒豆子般爆出。 路易斯四下看去,想找着那位千夫长,可副手却直接带着他朝酒馆内部走去。 副手推开一扇木门,里面是个还算宽敞的房间,天花板上吊着烛台吊灯,两个吊灯,共计十六只蜡烛,将屋内照得明亮。 除去木制的矮脚长桌外,一前一后是两具长沙发,一左一右是两具短沙发,沙发上除了坐着两个男人外,还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妖艳女子。 路易斯一进屋,就闻到了浓郁到刺鼻的香气,还有就是汗臭味,这两种气味混杂在一起,令他有些恶心。 两个男子,一人两个妖艳女子,左拥右抱,上下其手,好不快活。 路易斯随着副手来到沙发上坐下,面前的木桌上,摆着些酒食,还有纸牌。 这两人对副手很是尊敬,自后者一进屋,就开始嘘寒问暖,但对路易斯,却只是敷衍了事。 路易斯敏锐的察觉出,这两人中,其中一人更加趾高气昂,另一人则稍稍收敛,对他也还算客气。 “老兄,这骚货手感不错,要不让她来陪陪你?”一位中年男子看着副手咧嘴笑道,他的左眼没有色泽,应该是假眼。 副手摆了摆手,说:“无福消受,你自己快活就好。” 独眼龙大笑起来:“哈哈哈,这种只会扭屁股的骚货老兄你自然看不上,毕竟你老婆可是一等一的大美人。” 副手苦笑两声。 随后,独眼龙看向路易斯,脸上的笑容立即收住,问道:“这位就是烬之团的首领,路易斯?” “没错。”副手说,“路易斯我给你介绍一下,他就是你要合作的那支千人军队的千夫长,皮特。” 路易斯伸手想与皮特握手,后者却扭过头说:“这种虚情假意的事就别做了。” 路易斯没说什么,收回了手。 副手眉头一皱,不满的说:“皮特你什么意思?” 皮特回答道:“格伦大人的命令,我自然是无条件服从,可让我信任一个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家伙,实在是太为难了,而且我还听说,烬之团不过是一个百人的小型佣兵团,那烬之团的首领,想来水平也不高,若是让我把手下的兄弟的性命都放在他的手上,那我真的是做不到。” 副手怒道:“皮特,格伦大人这般选择,自然有他的考虑,我们这些底下做事的,服从就好,莫非你还想抗命?” 皮特笑了:“我真的搞不懂,格伦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这么听他的话,说到底,都是贵族手下的狗罢了,不过他如今比较得宠而已,说不定哪天贵族腻了,就把他给抛弃了,况且,虽说这一千人的军队我不能控制全部,但再怎么样,手下的人也比格伦他多。” 副手咬牙切齿,他可是格伦一手提拔上来的,后者对他来说,有知遇之恩,容不得他人这般侮辱,他喝道:“放肆,你怎么敢这般说格伦大人!” “嘿嘿,我看格伦就算要你把老婆献上去,你也会屁颠屁颠的照办!” 一时间,剑拔弩张。 路易斯此时也是明了,格伦的权力,没他想象中那般大。 副手和皮特此时就像是火药桶,一点就炸,妓女们被吓得不敢说话,另一人则在劝说着,说我们都是自己人之类的。 皮特冷笑道:“这支千人军队里,其他人我管不着,不过我手下的两百位亲信,是不会做这种有死无生的冒险的!” 皮特虽说是千夫长,但这千人里,完全听他话的却只有两百人,剩下的八百人,都是直接听命于贵族的,若是他跟贵族的意见相左,这八百人跟不会叼他。 而且皮特本来只是个百夫长,手下两百号人,这千夫长的名头,还是前几日按上来的。 路易斯低头沉思起来,若是少两百人,那他的计划的可能性将再减少几分。 路易斯倏地暴起,将皮特从沙发上拽到地上,后者想要反抗,却发现前者力气大的骇人。 接着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中,路易斯两指宛若鹰爪般,竟是硬生生的把皮特左眼眶的假眼扣了下来。他也不想这么做,可不如此行事,皮特根本不会听他说话。 咔嚓! 假眼落到地上,被路易斯的鞋底踩的开裂。 皮特颤声问道:“你、你想干嘛!” 路易斯厉声道:“皮特你好大胆,竟然敢私下组织叛军,意图谋反!” “别胡说,我对贵族老爷他可是忠心耿耿的!” “放你娘的狗屁,你现在都有只听命于你的私兵了,起兵谋反说不定就是明日的事。” “我、我……” 路易斯苦口婆心的说:“用你那核桃大小的脑袋好好想想,要是你不去攻城,或者在我率兵与塞城驻军作战时袖手旁观,你上头的贵族会怎么看你,花了那么多钱币来养你结果毫无用处,还不如一条狗,起码狗在主人的命令下,还知道去咬人,而你却是吃了骨头却不咬人。” 皮特想要反驳,但却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路易斯接着说:“只有随我们去攻城才能活命,不然你什么都不做,待贵族秋后算账,你觉得你活的下去?他可不缺你这一条狗,你死了,自然有别人顶上去,难道你的想靠这两百人做叛军?” “不、不敢!” “你好好想想。” 路易斯松开皮特,转身离去。 第66章 杀人回忆 在树林深处,接连响起惊雷似的响声,震的树冠上的积雪嗖嗖落下。 九人成一排,每人的二十米开外,都有着一块竖起的木板,他们端着火绳枪射击。一阵枪响过后,这些木板竟是全都被射中。 路易斯负着手站在不远处看着,见全都射中目标,点点头说:“再往后移二十米。” 随后,再来了一次射击,不出所料的,九人都没有射中木板。 路易斯对一旁的杰森说:“除去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都来这里训练,争取在攻城前,将枪法磨练的越强越好。” 杰森说:“团里的钱币,全都耗费在此,若是不能攻下塞城,不在攻城的时候被杀死,也会在事后被饿死,真的是孤注一掷啊!” 路易斯笑了笑,他还留着一笔资金,纵使烬之团全军覆没,他也还有把握东山再起。 路易斯没再驻足观看,转身离去。 地上都是积雪,泛黄掺黑,并不洁白,他的鞋底踩在上面,咔吱作响。 树林并不算大,因此路易斯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来到了外面。他抬头看去,能看到百米外黝黑的城墙。 …… 在足有三丈高的城墙前,十数人站在前面,接着宛若猴子般的向上攀爬,按理说城墙中石砖都十分紧密的砌在一起,常人根本无法攀爬,可这些人,却跟会轻功的武林高手似的,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城墙上。 路易斯很是满意,但嘴上还是说道:“不够快,要勤加练习。” 瑞安从城垛后探出头来,冲他笑了笑。 路易斯踩着石阶登上城墙,在下面就冷,到了上头,冷风更是如刀般刮面。 了望塔内,士兵们好奇的这些“古怪”的人,不过格伦事先打过招呼,所以他们也没有理会。 瑞安以及安德拉斯,还有其他十来人,此时手上都拎着几个铁钩,这些铁钩可以套在手上脚上,以便攀爬。 路易斯走上前去,对着众人说:“脱铁钩时一定要快,慢上一步,都会丧命。” 瑞安他们纷纷点头。 …… 是夜。 在城郊的空地上,跟路易斯记忆里,前世农村的流水席似的,圆盘似的木桌上,摆放着各类硬菜,不过没有酒水,都是果汁,毕竟明日就要出发了。 自路易斯接下任务起,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 烬之团的成员们,凑在桌边,对着桌上的食物大快朵颐,遇到猪肘子之类的,更是直接上手去抓,虽说没有酒水,但凑合着,还能划拳行令。不过去偏僻处的次数,却是变多了。 在不远处,数个厨师挥舞着锅铲,炒着大锅菜,在乌漆麻黑的铁锅下,则是炉台,里面的柴火燃烧着,火焰将锅底舔的火红。 这些厨师,都是有几十年经验的老厨师,今天倒是头一次见着眼前的“怪”物,不过别说,还用着还挺顺手的,打算回去也给自己造个来用用。 这“怪”物,据说是烬之团首领的主意,说他出身的地方在十分偏远的地方,那里的人都用这个炒菜。 端菜的侍从们忙的脚不沾地,不停的上菜,撤下空的盘子。 这场宴席,是格伦出钱办的,不然以烬之团现在的所剩钱币,根本不足以办可供这么多人肆意吃喝的宴席。 “路易斯,你第一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四周聒噪的厉害,杰森怕路易斯听不清,于是大声的向坐在旁边的路易斯吼道。 路易斯掏了掏耳朵,摆摆手示意他说话不用那么大声。 杰森会意,低声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 路易斯想了想,回答道:“我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杀了个贵族,为了避免追杀,一路逃窜到别的国家。” 这是他编造的。 跟路易斯坐同一桌的杰森等人,顿感敬佩。 “你呢?”路易斯问。 杰森说:“当时我才十岁出头,镇上有个大孩子,经常欺负我,我气不过,也是少年心性,就想着把他杀了,一天夜里,大孩子在粪坑拉屎,我冲进去,把他推了下去,事后我很害怕,一整夜没睡,熬到第二天,听镇上的大人讲,大孩子在粪坑里被淹死了,不过没人怀疑到我头上,都以为他是失足掉下去的。” 安德拉斯笑道:“就因为这事,我好几天不敢去粪坑,都是跑到郊外解决的,也不带纸,在路边随手扯几片叶子就行。”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接下来,安德拉斯跟瑞安,也是说出了自己第一次杀人的回忆。 瑞安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父亲,据他所说,他的父亲是个赌鬼兼酒鬼,喝酒了经常家暴他的母亲,后来他的母亲患了病,需要钱去救命,但他的父亲却想用钱去赌博买酒,他的母亲自然不愿意,二者就这般打了起来,他的母亲直接被他的父亲一刀刺入了眼眶里,在他母亲的挣扎中,刀落到地上,他捡起,然后杀了自己的父亲。 后来瑞安的母亲也死了,因为失血过多。 安德拉斯倒是简单,他的首次杀人,是在跟杰森成为山贼后,在一次抢夺的过程中,杀了人。 这些事一说,大家的关系好似又亲近几分,这让路易斯想起前世时,还在上小学那会,与自己的同桌互相交换秘密后,辣条都分着对方吃。 深夜,酒席结束,众人各自散去。 寒风刺骨,路易斯紧了紧衣物。 城里的旅馆不多,根本不够佣兵团的雇佣兵分,再说佣兵们都是死人堆里爬起来的,因此对住的地方并不上心,在郊外随便拉个帐篷就行。 路易斯倒也不是讲究,只不过既然有这个能力,为何不让自己过的好些? 待路易斯来到街上时,空无一人,连流浪者都不见踪影,要么被雪给掩埋了,要么找着个还算暖和的地方苟且偷生。 路易斯走进旅馆,旅馆的伙计坐在柜台后,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他进来伙计只是眯着眼瞄了下就不再理会。 路易斯回到自己的房间,脱鞋躺在床上,许久都不能入睡,毕竟明日,正是朝塞城进军的时候,纵使是他,也不免有些紧张。 第67章 一百五十步 “火绳枪射程有一百五十步,而塞城驻军所用的弓射程只有一百步,我们在两百步的时候把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等到火绳彻底燃烧,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的距离,到时在火绳枪下的弓箭手必死无疑,而弓箭手射出箭却碰都碰不到我们,如此反复,在与敌军短兵交接前,就能把弓箭手全部杀死!”路易斯举着火绳枪,又重复了一遍这段话,而在十名枪手的前面,则是上百名一手拿着藤制盾牌,一手握着剑的士兵。 路易斯这六十余载的光阴里,今日倒是第一次,以统帅者的身份,参与数千人的战争。按理说,他应该躲在后方,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但他手下的军队,雇佣兵也好,正规军也罢,问题都太多了,他决定深入其中,以战场中的一份子来左右战局。 在远方,是塞城的驻军,如蚂蚁般密密麻麻,跟路易斯这边的人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 另一边,在四千塞城驻军的中央,一位身着银色铁制甲胄的骑士,手持可收缩的单通望远镜,他的头盔面甲打开,他将望远镜凑到眼前,看着不过百人的攻城者,讥笑道:“哼,一群送死的蝼蚁!” 骑士旁边的护卫凑到他的耳边说:“在右侧的山丘后,有埋伏。” “多少人?” “据探子说,一千人。” “再加一千人又任何,还不是只有送死的份!” …… 一个时辰前,行军路上。 一支军队一眼望不到头,而在队伍的最前头,骑着马的路易斯向杰森质问道:“为什么不让烬之团的兄弟打头阵,火枪队要是自家兄弟护在前头,压力能少很多,而且他们跟正规军根本没有磨合过,到时指不定出什么岔子!” “不行!”杰森直接否定,“打头阵的风险太大,到时肯定会死伤惨重,我不能让我的兄弟做炮灰!” “可是我也在其中啊!” 杰森看着路易斯,幽幽的说:“你肯定有方法自保,到时战场上纵使所有人都死了,你也不会出事。” 路易斯哑口无言。 …… 时间回到现在。 路易斯注意到前头,一位举着盾牌和长剑的士兵,不停的胸口画着十字。 路易斯伸手拍了拍士兵的肩膀,后者吓了一大跳,回头瞪大着眼睛看向他。 路易斯问士兵:“你为什么参军?” “为了一家老小。”士兵回答道。 路易斯又指向另一人,问:“你为什么参军?” “扬名立万!” “你为什么参军?” “想要赚大钱!” 路易斯高呼道:“一家老小也好,赚大钱也好,扬名立万也罢,现在机会就摆在你们面前,我先前答应过你们,每人十枚金币的酬金,现在翻倍,每人二十枚金币的酬金!” 呐喊声响彻云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杰森不愿意用手下的人冒险,于是路易斯直接在格伦派给他的正规军中招募,答应每人给十枚金币,纵使死在战场上,也会给这些人的家属。 空口无凭,自然不能吸引人,于是路易斯将自己留着的资金拿了出来,事先给这百人每人一枚金币,当然,火枪队的九人也没有忘。 路易斯看了看天色,时候差不多了,于是吼道:“杀!” 一声令下,这支百人的部队,像是飞蛾扑火似的,朝着四千人的部队杀去! 五百步…… 四百步…… 三百步…… 两百步! 路易斯吼道:“压火门!” 随着包括路易斯在内的十位火枪手,将金属弯钩压进火门里,除去奔跑声和喊杀声外,多了细微的滋滋燃烧声。 一百五十步,在路易斯的命令下,十位火枪手近乎同时的举起火绳枪,伴随着惊雷似的枪声,一百五十步外的一排弓箭手,被钢弹射中倒在地上,或重伤、或死去的弓箭手后,是另一排弓箭手,他们都懵逼的看着自己的同僚莫名其妙的死去以及重伤。 紧接着,火枪手们更换火绳。 轰轰轰!!! 在震耳欲聋的声响中,三颗炮弹像是犁田的牛,直接将路易斯的百人队伍,犁出三条通道,炮弹没有爆炸,而是把十几人给撞死,鲜血、碎肉,淋了其他人一声,甚至有半截手臂直接落到路易斯肩膀上,不过他看都不看一眼,把手臂随手扔到地上。 这是塞城驻军的火炮起了作用。 这时,杰森率领一千人的军队从山丘后冲下,从塞城驻军的侧翼切入。虽说后者早有防备,但还是吃了不小的亏。 火炮不管是填充炮弹,还是其他什么,都需要时间,路易斯他们,则是乘机冲到了一百步。 弓箭手们还在拉弓,火枪队的火绳枪却是再次射出钢弹,在几乎连成片的枪声中,弓箭手们又是一排倒下。 不过与此同时,火炮的炮口中,炮弹又一次射出,伴随着雷鸣般的声响,路易斯的队伍里死伤惨重。 五十步。 在开完枪后,路易斯从怀中摸出火药包,扯下引线,用力一掷,火药包从天而降,落在三门火炮前。 随着火药包的爆炸,板车上的火炮被炸的七零八落,操控火炮的士兵也是被炸的血肉横飞。 塞城四千驻军,大部分都被杰森所率的军队所吸引,堵在路易斯面前的,只有数百人,随着他冲锋的队伍里,只剩下七十人,若非盾兵挡在前头,后面的火枪手早被炮弹给撞死了。 路易斯将火绳枪收回肋下的枪套里,接着拔剑出鞘,朝堵在前头的数百人杀去,他身旁的其他火枪手,同样如此。 路易斯不住挥舞着长剑,所到之处,血肉横飞,每一剑,都有敌人伴随着坠入地狱。他的目标只有一个,便是在众多护卫的簇拥下的一位骑士。 擒贼先擒王,这五个字在什么时候都是硬道理。 混乱中,路易斯来到骑士的二十步之内,从肋下的枪套里,用左手抽出早已换好火绳的火枪,枪里只有一发钢弹,必须要射中,不然他可没有时间换弹。 路易斯将金属弯钩压进火门,剩下的盾兵以及火枪手加起来还剩四十,盾兵们围成圈护着他,举着盾牌在外,火枪手则挥舞着,特制的比寻常长剑长上一截的剑在内,这一套组合,竟是将四面八方的攻击给暂且阻挡下来。 火绳彻底燃烧,路易斯手中对准骑士的火绳枪从枪口射出钢弹,突如其来的巨响竟是把四面八方的塞城驻军给吓得后退数步。 紧接着,骑士从马鞍上坠落。 路易斯再次从怀中掏出个火药包,拔掉引线,掷入人群中,伴随着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人类的残骸像是下雨了似的,淋在众人的头顶。 这般宛若神之责罚的爆炸,骇的堵住路易斯的敌军四散逃跑。 路易斯借机冲出,看到骑士的护卫想要带着骑士的尸体离去,他自然不能让其如愿,像是野狼跃进羊群,大杀四方,将这些护卫杀的死的死,逃的逃。 路易斯割下骑士的头颅,踩着马蹬上到一旁的马上,在无数道目光中,嘶吼着展示着手中的战利品。 与此同时,塞城的城墙,竟是晃起了白旗,格外显眼。 路易斯笑了,看来是瑞安那边成功了。 第68章 兵败如山倒 “今日,倒是没有往常冷……” “这是自然,毕竟今日没有下雪。”瑞安抬头看去,天空万里无云,没有柳絮似的雪花飘落。 安德拉斯说:“别闲聊了,差不多要开始行动了。” 此言一出,藏匿于枯树林内的十数人顿时屏住呼吸,一言不发。 在数百步外,喊杀声整天,还有雷鸣般的爆炸声接连响起。战争所带来的压迫感,让所有人都喘不过气。 “走!” 安德拉斯在最前头,瑞安在内的十余人则跟在后头,他们穿梭在土包后、树林间,他们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就来到了城墙下,塞城的驻军大部分都在跟路易斯所率的军队打仗,因此守城的人不多,不过几十人。 安德拉斯他们从怀中掏出四只三爪的漆黑铁钩,分别套上手上、脚上,再如之前训练的那般,沿着紧密砌在一起的石砖往上爬去。 城垛后的守军都被远处的战场所吸引,一有爆炸声就啧啧称奇,根本就没注意到城墙上有人在攀爬,也想不到,毕竟那有人能爬数丈高的城墙。 安德拉斯爬到城垛下,在他的上头有一人站的偏僻,离其他士兵有数米远的距离,于是他伸手一抓再一扯,那人便被他拽下城,惨叫声很快就停下,他没低头查看而是翻进城墙内,不过不用看也知道,肯定摔成肉泥了。 “谁在那里!?” “是敌军,是敌军!” 有两个手持长剑的士兵朝安德拉斯逼近,后者在不过两秒的时间里脱下铁钩,拔剑出鞘,跟杀过来的士兵战作一团。 安德拉斯的剑术虽说不如路易斯,但好歹能与杰森持平,是名副其实的二十人斩。这两个士兵,没撑过几个回合,就死在了他的剑下。 瑞安等人也是翻了进来,脱下铁钩,拔出长剑,朝兵道上的守军杀去。 就这般,城墙上也响起了喊杀声,不过与远处战场上的相比,还是太过于渺小。 噗嗤! 瑞安手中的长剑像是刺进苹果般,刺进眼前敌人的腹部再拔出,温热的鲜血,顿时像是果汁般,溅了他一身。 瑞安放眼望去,兵道内此时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穿着甲胄的尸体,城墙上的守军,被他们全部杀光。 瑞安从怀中拿出一团白布,展开后,便是半人长,手臂宽的白旗,他将其套在手臂上,站到城垛上,卖力的挥舞着白旗。 …… 路易斯骑着马,手中是骑士的头颅,他嘶吼道:“你们的首领已死,还不投降!” 顿时,无数道目光射在他身上,或惊骇,或不敢置信。 路易斯又剑指城墙上的白旗,喝道:“塞城已被攻破,城里都是我们的精兵,有数千人,待他们打开城门杀出来,来个前后夹击,你们必死无疑!” 慢慢的,注意到路易斯手中骑士头颅,以及城墙上摇晃着的白旗愈来愈多,纷纷绝望。 “老爷死了,现在城也被攻破了,怎么办啊!” “完了完了,我们彻底完了!” 一时间,塞城驻军无心再战,一心想着逃跑,有的甚至兵器都舍弃,直接做逃兵,有个军官接连挥剑杀死好几个逃兵,都未止住溃败之势,反倒被心怀不满的手下给从马上拽下来,被马蹄踩的稀巴烂。 兵败如山倒,四千人的塞城驻军全无战意,竟是被杰森所率的一千人追着打,一开始还有不少人顽固抵抗,随着逃兵的增加,这些抵抗者也抗不住心里的压力,选择弃械投降。 路易斯也在混乱中,带着火枪队以及盾兵轻松突围,不过火枪队除去他外,此时只剩下两人,而盾兵则还有二十余人。 路易斯抛下骑士头颅,拽着缰绳调转马头,朝着溃败的塞城驻军发起冲锋,他的每一次挥剑,都有一颗脑袋飞起,很快,他的长剑就砍的卷刃。 …… 黄昏。 塞城活下来的驻军,在格伦派来的正规军的监视下,挥着铁锹挖着坑,用来焚烧他们死去的同僚。 这些败军,身上都被搜了个遍,不仅兵器都被收走,就连穿着的厚衣服都没放过。寒风刺骨,他们的四肢被冻的坚硬,瑟瑟发抖,连站都站不稳,更别说反抗了。 这场战役中,塞城的驻军总共死去两千人,不过有一部分是被自己人踩死的,格伦派来的正规军,则死了四百多人。至于杰森手下的人,死的不多,十几个而已。 所以纵使塞城驻军成了俘虏,监视他们的士兵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兵力悬殊还是较大。 挖好坑后,天色已晚。 俘虏们抬着昔日的同僚,一个个的抛进大坑里,再由看守的士兵放火焚烧,夜空本就漆黑,如今更是被尸坑里的升起的烟龙又抹黑了些。 至于路易斯,则带着烬之团在城里肆意的掠夺,不过在他的劝说下,基本的规矩还是保持着,只抢钱,不伤人。 “哈哈哈,路易斯,我就知道你能行的!”杰森看着空地上堆积着的,一大箱一大箱的金币,拍着路易斯的肩膀大笑道。 路易斯没有回话,拿出个大布袋,走到木箱前,往里面抓了十几把的金币。接着,他走到目光呆滞的盾兵们面前,将这袋沉甸甸的装着金币的布袋扔到他们面前。 他说:“这是我答应好的酬金,你们分一部分,然后把剩下的给死去的兄弟。” 盾兵们对路易斯感恩戴德,就差跪下来磕头了,随后带着一袋的金币离去。 “你疯了!” 杰森拽着路易斯的衣领,质问道:“这么多的金币,你竟然分给外人,你这烬之团的首领,怎么当的!” 路易斯淡淡道:“我事先答应过的。” “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要看的长远些。” “狗屁的长远,我只看到你糟蹋兄弟们的金币!” 安德拉斯这时冲过来,将二人分开,他看着杰森责怪道:“这次能攻下塞城,多亏了路易斯,他决定一部分金币的去留,也没什么问题。” 杰森此时也是注意到,自己刚才确实有些冲动,于是笑着对路易斯赔不是。 第69章 雪中送炭 翌日,营地里,一栋帐篷内。 路易斯被帐篷外的吵闹声给吵醒,他掀开被子,从床铺上爬起,穿上衣物带上两把剑,打算出去一探究竟。 帐篷外,银装素裹,万里雪飘。 在路易斯所住的帐篷前的空地上,乌泱乌泱的站着上百号人,见路易斯出来,嘈杂声更盛,对着他说些什么,但上百张嘴,你一言,我一语,听的他脑袋疼,而且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些什么。 路易斯注意到,这些人中,有昨日随他打头阵活下来的那二十几人,于是指了指一张较为熟悉的面孔,让这人说清楚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这人看着老实忠厚,示意其他人安静下来,接着对路易斯说:“大人,我们想跟你!” 路易斯顿感诧异,问:“烬之团不过是小型佣兵团罢了,你们好好的正规军不做,为什么要来做雇佣兵?” 那人回答道:“我们想跟着大人你挣大钱,做正规军,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盖不了房子,虽说跟着你风险大,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路易斯心中暗喜,这些人真的是雪中送炭啊,他手下,现在正好缺人手,若是这些人能加入烬之团,他也不用处处受制于杰森。 不过路易斯还是有担心的地方,他问道:“你们加入烬之团,上头的人就没有意见?” 那人回答道:“我们本就可有可无,有的甚至是前段时间才刚参的军,大人若是有心,只要花些钱币就能把我们买下来,到时我们就是在昨日的战争中死去的‘亡兵’。” 路易斯点了点头,这倒也是合乎情理。 上百号人,眼巴巴的看着路易斯,等着他做出决定。 煮熟的鸭子到了嘴边,自然不能让它飞走,于是路易斯答应下来。 …… 是夜。 路易斯跟安德拉斯走在街上,路边的平民见着他们,都避而远之,有的看向他们的目光里是恐惧,有的看向他们的目光里是仇恨。 路易斯注意到,城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老少妇孺,很少能看到青壮,毕竟青壮死的死,俘虏的俘虏。 一位穿着粗布衣的小男孩,站在路边,向路易斯扔石子,被后者轻易接住。 “是你们杀死了我的爸爸!”小男孩哭喊道。 这时,冲出一妇人,抱住小男孩,捂住他的嘴,向路易斯求饶道:“他还小,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放过他这一次!” 路易斯放下石子,走到小男孩跟前,在后者害怕的目光中,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道:“这种事,不能再做,不然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你的父亲死了,照顾你妈妈的责任,就落到你的肩上,做事不可鲁莽,要替你的母亲想想。” 说完,路易斯转身离去。 “我们要去哪里?”安德拉斯问。 路易斯回答道:“快到了。” 二人来到一处的城墙前,城墙两边是烟囱状的门楼,门楼顶还有牙齿状的城垛,而在城墙以及门楼后,则是更加庞大的城堡。 偌大的城堡,只有两人看守,见着路易斯过来,自觉的退到一边。 路易斯推开一人半高的外城墙的小门,来到内城墙前的空地,再从敞开的城门穿过三人高的内城墙。 安德拉斯则跟在后面。 路易斯站在广阔的空地上,不远处是高耸的塔楼。这里原先是草坪,但在寒冷以及风雪的摧残下,小草们此时都藏在泥里,等着春季再探出头来。 他问:“你先前,有没有来过贵族所住的城堡?” 安德拉斯瞪大着眼睛四下看去,回答道:“不,这是我第一次来,我当时所住的城镇,根本就没有城堡!” 二人来到高耸的塔楼前,安德拉斯抚摸着粗糙的石壁,感慨道:“这塔楼这么高,都比城墙还高!” “要不上去看看?” “好!” 塔楼内总共有两层,除去外,还有个塔顶。他们爬到塔顶,放眼望去,城内的建筑,都似手指般大,此时倒有种天下间,芸芸众生,皆为蝼蚁的感觉。 他们并未逗留多久,很快就回到地上。 后来他们又去角塔、棱堡、教堂等处看了看,安德拉斯对教堂嗤之以鼻,说是骗人的玩意。 书房内,二人瘫坐在舒软的沙发上,壁炉内虽说没有燃着柴火,但书房还是比外面暖和不少。 路易斯忽然说:“在杰森这个泥腿子手下做事,你很不舒服对。” 安德拉斯急忙说道:“我跟杰森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好的跟亲兄弟没有差别,根本没有上下级之分。” “你可是贵族后裔,杰森却是三代赤农,他连字都不认识,你却要被这种人踩在脚下。” 安德拉斯怒道:“我不知道你说这些话什么意思,我也不会告诉杰森,不过你今后不要再讲。” 路易斯问:“你想不想做贵族?” 安德拉斯愣住了。 路易斯接着说:“我的能力你也清楚,四千驻军的塞城我都能只有一千余人攻下来,推你做贵族的难度,比起这个,也难不了多少。” “我没有做贵族的想法!” “你的血,跟其他人不一样,你的家族虽然现在落寞了,但等着你去振兴呢。” 安德拉斯回想起小时候,他的父亲死前,紧紧的攥着他的手,明明油尽灯枯,但力气却大的骇人。 他的父亲一遍遍的重复着,要振兴家族!要振兴家族!要振兴家族! 路易斯说:“我自然不会空口无凭,明日我就可以先让你尝尝,权力的味道。” 安德拉斯按耐不住好奇心,凑上前去,问:“你打算做什么?” “这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等着就好。” “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路易斯回答道:“只要你替我做一件事,我就倾尽全力的扶你上去。” “什么事?” “我要你明天,什么都看不到。” 安德拉斯顿感诧异,搞不懂路易斯所说的明天什么都看不到,是什么意思。 于是他问道:“你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 路易斯笑道:“等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70章 打猎 雪压枝头,被马蹄声震下,落到地上,短暂的绽放。 咔吱!咔吱! 四匹马,驮着四位骑士,在林间行走。 嗖! 一支箭矢,正中与雪同色的野兔,贯穿兔脑,钉在树躯上。 杰森翻身下马,走到树前,拔掉箭矢,拎起野兔,笑道:“看来这次打猎的开门红,被我夺了。” 路易斯高坐马上,看着杰森的背影,笑着替他鼓了下掌。 杰森转过身,看向路易斯,问道:“怎么突然想到,要出来打猎?” 路易斯回答道:“前日杀了这么多人,今日出来放松一下,也不要天天想着喝酒、嫖娼什么的,骑着马在这林间猎杀野兽,不比这些有意思?” “说的也是。” 安德拉斯看着路易斯眉头紧锁,不安像是爬山虎,在他的心中疯长。瑞安骑马来到他的身旁,问道:“''怎么愁眉苦脸的,前日大捷,在城中掠夺了不少金币,莫非是想不出花出去的办法,因此皱着眉头?” 安德拉斯勉强的笑了笑,路易斯昨日对他的话,他还历历在目,什么要不要做贵族,他不满杰森踩在他头上…… 安德拉斯汗毛竖起,内心一阵胆寒,因为想做贵族,借此振兴家族,以及对杰森的不满,这些想法,他都藏在内心最深处,他想不通,路易斯是怎么看出来的,他虽说穿着厚厚的棉衣,但此时却冷的厉害,有种浑身衣物都被扒光的感觉。 “别愣着了,路易斯他们都走远了。”瑞安说。 安德拉斯回过神来,急忙应道:“好、好!” 二人骑马追了上去,杰森看着他们问道:“你们在后面嘀咕什么呢?” 安德拉斯摆摆手说:“没什么。” 咔吱!咔吱! 四人骑马又行了会,除去杰森猎杀的野兔外,一无所获,而那只被爆头的野兔,此时正与他的弓以及箭筒挂在马侧。 路易斯忽然指着远处说:“那里好像有只雪豹!” “这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雪豹,我过去看看!”说完,杰森骑着马向前疾驰。 在杰森超出三人四五米时,路易斯从怀中抽出火绳枪,金属弯钩不知何时被压进了火门里,上头的火绳眼看就要燃烧到头。 砰! 一声惊雷似的枪声骤然响起,路易斯手中的火绳枪枪口火光乍起,伴随着枪声,一马当先的杰森后腰处血花溅起,马匹还在往前跑,杰森却是摔在了地上。 瑞安跟安德拉斯惊骇的看着路易斯,后者却是淡淡道:“射偏了。” 杰森扭过头,看到路易斯手中的火绳枪枪口还在冒着硝烟,怒道:“路易斯,你在做什么!” 路易斯没有回答,慢条斯理的更换着火绳。 杰森的后背被冷汗直冒,他冲着安德拉斯吼道:“安德拉斯,快!快杀了他!” 路易斯抬起头,与安德拉斯对上视线,淡漠的目光,却让后者如被毒蛇盯上似的,浑身僵硬,无法动弹。 杰森见自己的好兄弟起不了作用,于是匍匐着往前爬,身后留下长长的鲜红痕迹。 唰! 路易斯剑鞘内的长剑,被他拔出,猛的掷出,贯穿杰森的左小腿。 “啊!” 惨叫声震的树枝上的积雪嗖嗖落下。 杰森双眼通红,看着路易斯求饶道:“放过我,我不跟你抢金币了!” 他以为路易斯对他动手,是想独吞前日掠夺塞城所赚的金币。 路易斯换好火绳,将金属弯钩再次压进火门里。滋滋滋的燃烧声,虽说不如枪声那般刺耳,但却让人不寒而栗。 路易斯冷笑道:“你挡我的路了,烬之团不需要不听首领话的雇佣兵,我说的打猎,就是猎杀你!” “别杀我!别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给你当狗,只求饶我一命!”昔日响当当的汉子,却在死亡的恐惧下,丑态毕露。 安德拉斯撇过头,不去看杰森。 “安德拉斯救我!救我!” 砰! 枪响过后,万籁俱寂。 路易斯把火绳枪里的火药残留,以及仅剩的一颗钢弹清理出来后,将其插回肋下的枪套,然后翻身下马,牵着马来到死去的杰森跟前。 瑞安还有安德拉斯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下马。 路易斯倏地回头,直勾勾的看向安德拉斯,对后者说:“今后,杰森手下那一百人,都听你的话,未来你将获得更多的权力,直到你成为贵族。” 安德拉斯低下头,说:“好、好。” 权力就像是罂粟花,只要品尝一下,就能让人深陷其中。 路易斯一手拽着杰森的腿,一手牵着马,从树林深处走去,在后面留下蜿蜒的血迹。瑞安跟安德拉斯大气都不敢出的跟着他。 众人来到一处洞穴前。 路易斯将杰森的尸体拽到洞穴外,接着走到灌木丛后看着,他解释道:“''这个洞内有只年迈的老虎,年纪大的已经捕捉不到猎物,我先前来这里踩过点,因此会知道,我们现在把‘美食’送上门,它过会就会出来,啃食杰森的尸体。” 瑞安问:“为什么要这么做,随便扔到个荒郊野岭,也没人发现的了。” 路易斯回答道:“回去后,跟那些蠢货说,我们打猎时,遭遇老虎,在厮杀时,杰森被老虎杀了。” “他们会信吗?” 路易斯看了发呆的安德拉斯一眼,说:“有他在会信的。” 如路易斯所说的般,没过多久,从洞穴内,走出一只全身橙黄色,布满黑色条纹的老虎,前额有似“王”字的斑纹,看着有些瘦,它的鼻子很灵,想来是被血腥味吸引出来的。 老虎看着不远处的人类尸体,血肉的气味让它直痒痒,毕竟它已经接近七日没有捕捉到猎物了,可灌木丛后的几个人类,让它不敢靠近,挣扎了会,它还是四爪并用的朝尸体爬去,它来到尸体旁低头大口大口的啃食起来,宛若匕首般的虎齿,轻而易举的就能把肉块撕扯下来。 过了一阵子,路易斯看到杰森尸体上,有弹孔的那部分,都被老虎吃下,于是说道:“差不多了。” 他拔剑出鞘,一手拿着重新上好火药、火绳、钢弹的火绳枪,一手提着剑,朝着老虎快步接近,瑞安跟安德拉斯面面相觑,但最终还是拔出长剑跟了上去。 第71章 杰森之死的真相 林间,洞穴前。 浓郁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着。 地上的雪,红白相间,上面混杂着兽血还有人血。 路易斯站起身,手中是蒲扇大的,毛茸茸的兽爪,他收好长剑以及火绳枪,穿过身躯满是剑伤和枪伤的老虎尸骸,来到被啃的面目全非的杰森尸体前,环腰将其抱起,夹在腋下,往骑来的马走去。 瑞安凑到路易斯身旁,问道:“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吗?” 路易斯回答道:“烬之团里的佣兵,可以贪财、可以好色,相反,我最欢迎这种人加入烬之团,甚至可以滥杀无辜,但决不能不听我的话,在团里搞只听命与他的团体。” 瑞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路易斯走到马旁,将杰森的尸体扔在前头,他则踩着马蹬上马坐在后面。他注意到安德拉斯还是魂不守舍的,于是说道:“没有回头路了,你既然当时没有救杰森,就证明,你们二人的兄弟情,也不过如此,不然你也不会任由我杀死他。” 安德拉斯说:“我跟杰森是同一个城镇的,从小一起长大……” “那又如何?”路易斯说,“在权力的面前,纵使是亲生父子也会反目成仇。” 安德拉斯沉默不语。 “上马,我们还要去面对数不清的愤怒。” …… 营地里,在一栋栋驻扎的帐篷间。 “怎么会这样……” “明明几个小时前还好好的……” 杰森的手下,原先的山贼,此时全都不敢置信的看着地上面目全非的尸体。这具尸骸,此时是残缺的,看上去像是被某种猛兽,疯狂的撕咬过,甚至还能从较深的伤口处看到白森森的骨头。 “去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回来就死了,路易斯,肯定是路易斯干的!”一位汉子嘶吼着冲过去想抓路易斯的衣领,却被后者轻易的躲过,路易斯还伸脚一绊,令他摔倒在地。 汉子愤怒的抬起头,入目的是高高在上的路易斯,以及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庞。 路易斯说:“杰森的死,与我无关,我也很痛心,因为我一直把他当作兄长来看,但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外出打猎的时候,在山中遇到了猛虎,体型是寻常老虎的数倍,杰森兄弟虽然勇猛,但在这等凶兽面前,还是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说着,他还举起了手中蒲扇大的虎爪。 “我们也替杰森兄弟复仇了,这虎爪,便是证据。”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 而在不远处,路易斯今早刚收下的百人军队,正在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些原先的山贼,要是能有在新主子面前表现的机会,他们自然愿意展示一番。 “空口无凭!”先前的汉子从地上爬起,恨恨的看着路易斯说道,“我们又不在现场,你怎么说都可以!” 待下次战争时,就让这人被“敌军”杀死,路易斯看着汉子想。 路易斯将安德拉斯拽到跟前,说:“我信不过,那安德拉斯你们总信得过,他可是从小跟杰森一起长大,比亲兄弟还亲!” “安德拉斯所说的话,我绝对信!” “杰森跟安德拉斯二人,真的是比亲兄弟还亲。” “安德拉斯你说,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人群内议论纷纷。 杰森是路易斯杀的! 这种话,安德拉斯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他的目光瞟向一旁地上的杰森尸体,过往的点点滴滴,涌上他的心头。 杰森对他很不错,拿他当弟弟看,时常让着他,遇到危险还会让他行走,可就是杰森的这种行为,令他心中的怨念疯长,在他看来,杰森一直没把他放在眼里,一直把他当作需要照顾的弱者来看,况且,他真的接受不了一个字都不认识的人踩在自己的头上! 安德拉斯深吸了一口气,回答道:“杰森……是死在猛虎爪下的,那只老虎很大,而且很敏捷,我们也是冒了很大的风险,才勉强将其杀死的!” 一时间,这些原本是山贼的雇佣兵,都沉默起来。 许久后,才开始有人说话: “唉,都是命啊,命啊!” “杰森这辈子,也算是快活了,留下我们这些老兄弟,在这个人不如狗的世道苦苦挣扎。” “找个好地方把杰森埋了,一直暴露在外面,也不好。” 安德拉斯回过头,却见路易斯在看向别的地方,他刚才一直如芒在背,他有种预感,只要他一说出真相,路易斯就会暴起将他杀死。 路易斯扭过头,见安德拉斯在看着自己,于是冲着后者温和的笑了笑。 这时,一人凑了过来,在路易斯耳边低语,是前日与塞城驻军作战时,随路易斯打头阵还活下来的二十几人中的一位,他说:“在大人不在的这段时间,又有一支上千人的军队驻扎塞城,这支军队里,有个士兵是我的老乡,他跟我讲,领兵的正是西虎城的城主,也就是我们在加入大人你之前,原先的老东家,大人你也是在他的雇佣下,攻打的塞城。” 路易斯点了点头,西虎城的城主亲自过来,看来对塞城很是看重啊。 “对了。”那人又说:“还有个叫什么……格伦的来找过你!” “格伦过来找我干嘛,他的脸色怎么样?”路易斯问。 “他当时带着不少的护卫,至于脸色嘛,看上去很苍白,像是大病初愈,他找大人,是要你晚上去城堡那里参加一个晚宴,据他所说,是城主邀请的。” 路易斯低头沉思片刻,然后抬起头来,说道:“好,我知道了。” 待手下退下后,他不由得想,是贵族看他轻易攻下塞城,十分的勇猛想要结交,还是说是场鸿门宴。 毕竟路易斯前日,可是在无数人眼前,使用了火绳枪,他没见其他人使用过,因此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若是没有的话,当时战场上,肯定有不少城主的耳目,城主现在肯定也知晓了,怕是这次的晚宴,没有表面那般的简单。 …… 一个一人半长的坑内,杰森的尸体躺在里面,杰森先前的手下,为他选了个还算好的地方。 随着泥土落在杰森的身躯上,死不瞑目的他,在路易斯眼中被慢慢的掩埋。 第72章 钥匙 是夜。 与往日相比,塞城内,多了好几支巡逻的士兵,十五人为一队,在城里严密的巡逻。之前俘虏的塞城驻军,也编入了西虎城的军队中,还是做着苦力的活,不过待遇较之前好了不少,但是只有做满一年的苦力,才能拿到兵器,成为西虎城正规军中,最底层的一员。 路易斯一人来到城堡附近,倒也没带其他人,毕竟城主只说邀请他,他来到城堡前的空地上,有道身影立在那里。 随着距离的拉近,路易斯认出等候在此的是格伦。与先前在后者府邸时不同,现在他看上去精神焕发,不过脸色还是有些苍白,不得不说命还挺硬的。 格伦看到路易斯后,就迎了上去,自来熟的捶了下后者的肩膀,说:“不愧是你,这塞城,还真让你攻下来了!” 路易斯笑了笑:“都说有十成的把握。” 二人一边交谈着,一边往城堡走去,在城门前,城墙上,以及各类碉堡内,都有驻守的士兵,但看到格伦过来,不仅没有盘问,甚至没有搜身,直接放他们进去。 城堡内挺安静的,灯光都未点燃几盏,但路易斯知晓,在暗中,有无数道目光注视着他。 虽说是晚宴,但格伦带路易斯所去的地方,却是书房,一路上,后者也没有看到侍从之类的。 书房内,天花板上是四个烛台吊灯,数十根蜡烛上的烛火,将屋内照得宛若白昼。在燃烧着柴火的壁炉旁,是四具面对面的沙发,在主沙发上,坐着位鼻梁上顶着眼镜的消瘦中年男,他双手捧着本羊皮纸制成的书,看上去很是和善。 在他面前的矮脚木桌上,放着瓶没开木塞的红酒,以及一些糕点。 消瘦中年男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去,看到格伦跟路易斯,笑了笑,做好书签后,将其合上,放到桌上。 他说:“别站着,坐。” 路易斯来到位于左侧的沙发坐下,格伦则在右侧的沙发坐下。 路易斯环顾四周,书房内没有其他人,别的有权势者,护卫都是一大摞,没想到这个城主,却是一个没有。 城主拔出木塞,将三个倒扣的高脚杯翻回来,接着亲自为二人倒酒,格伦受宠若惊。 城主看向路易斯笑道:“你就是路易斯,我还在西虎城时,就听到你的大名了。” 路易斯仔细端详着城主,这个贵族……貌似跟他以往遇到的不一样。 他说道:“侥幸而已。” 城主说:“当时你可是跟格伦说,你有十成把握。” 路易斯说:“我若是说只有两层把握,格伦可不会把这个任务给我。” 三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城主正色道:“听说路易斯你在战场上,使用了一种特殊武器……” 他打算提火绳枪的事,可却注意到路易斯的腰间挎着两把剑,于是他转而说道:“你腰间怎么佩戴着两把剑?” 路易斯回答道:“一柄防身用,一柄装饰用。” 城主说:“能不能把装饰用的给我看看?” 路易斯点了点头,将符剑连同剑鞘取下,递了过去。 城主伸手接过,拔剑出鞘,漆黑的剑身暴露在外,上面刻满符咒,没有剑锋,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长条状的钝器。 城主看上去对符剑的兴趣很大,原本要问路易斯火绳枪的事,都被抛之脑后,他把玩了会,就将其插回剑鞘,不过并未还给路易斯,而是放在桌上。 城主看着路易斯,指着符剑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路易斯虽然现在很是困惑,但还是回答道:“这是装饰用的啊。” 城主说:“你叫它什么?” “符剑。” “符剑……有点意思,不过这可不是武器,而是‘钥匙’。” 路易斯诧异的看着城主,他忽然觉得,后者或许知道些他不清楚的事情。 可是城主并未说下去,而是意味深长的看着路易斯。 格伦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跟他的老相识,说些云里雾里的话,顿感困惑,明明这些字他都认识,可组合在一起他却听不懂。 “格伦你出去候着,不管有什么动静都别进来……不,你去外面的空地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出去。”城主说。 格伦更加困惑起来,可他不敢违抗城主的命令,只能起身离去,在走到门口时,朝路易斯看了一眼,随即消失不见。 如此一来,书房内,就只剩下路易斯跟城主,声响的话,只有壁炉里的柴火剥落燃烧声。 路易斯饶有兴趣的看着城主,寻思着后者在打什么主意。 “喝酒,喝酒!” 城主没说什么,只是一杯杯的与路易斯喝着酒,很快酒瓶见底。 城主指着书房的角落,说:“那里还藏着瓶酒,拿过来。” 路易斯装作醉醺醺的站起身,摇摇晃晃的往角落走去,实则是在试探城主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走到角落,却发现这里空空如也,根本没有酒。 这时,路易斯注意到旁边的墙上,多出道影子,可接下来,却发生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只见一旁原本是人形的影子,忽然剧烈的摇晃扭曲起来,膨胀到占据整面墙壁,而且变得十分怪异,不再是人形,倒像是某种庞大的怪物的影子。 纵使路易斯见多识广,此时也不免紧张起来,酒水变成汗液渗出,他原本昏昏沉沉的头脑,此时也清醒过来。 啪! 破空声乍起,路易斯能感受到身后有劲风袭来,危机感压在他的心头,他能感受得到,若是被击中,他必死无疑! 于是路易斯倏地蹲下身,某个粗壮物擦着他的头顶过去,直接将书房的墙壁给击穿。 路易斯则转过身,借机如弹簧般弹起,从“城主”的腋下穿过,来到放着符剑的桌前,随着他的右手触碰到符剑粗糙的剑柄,他安心很多,毕竟之前面对这么多的怪物,他都将其杀死了,这次只有城主一人,问题应该不大。 城主在后面说:“反应还挺快的。” 路易斯猛的转身,符剑随之挥出,在城主的手掌划过,却只留下一道并不深的伤口,而且很快就愈合了。 在路易斯惊骇的目光中,城主说道:“你这东西,对付魔物和普通的使徒来说,确实是大杀器,但对我来说,却没有什么作用。” 第73章 死里逃生 天花板上的烛台吊灯,剧烈的摇晃起来,橙黄色的烛火,照得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忽明忽暗,影子也是时而显现,时而消失。 路易斯的手掌渗出汗水,将手中符剑粗糙的剑柄浸湿,可他现在却没心情将其擦干,因为在他的不远处,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二十多年来,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 他先前面对过的蛆龙、主教、索菲亚,以及上百个的紫气化作的怪物,都远不如城主给他带来的压迫感强。 幸亏书房的空间够大,不然容纳不下城主庞大的身躯,他足有三米高,并且有三个硕大的头颅,或笑、或怒,或平静,他通体漆黑,浑身肌肉盘虬,手臂有常人腰般粗,手掌更是有马车车轮般大,可以轻而易举的将眼前的事物撕碎。 咔嚓一声! 城主扯下天花板上的烛台吊灯,手臂宛若铁水浇筑般的肌肉鼓起,用力一掷,吊灯顿时如炮弹似的朝路易斯射去。 啪! 路易斯往右侧翻滚躲过,吊灯砸在地上,四分五裂,火焰将地面上,羊毛制成的名贵地毯点燃。 路易斯还没彻底起身,就听到前头有破空声乍起,他急忙挥出一剑,噗嗤一声,他还未来得及看清划中什么,腹部就好似肠胃被撕裂般的剧痛,紧接着他倒飞出去,砰的一声,撞在墙上,滑落在地。 路易斯捂着腹部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前头又一个烛台吊灯,朝着他闪电般的逼近,他强忍着疼痛往旁边踉跄着躲避,可还是被火焰擦到了衣角,他急忙将还未蔓延的火焰扑灭。 路易斯抬起头,城主就在自己的面前,三双赤红的眼眸全都在看着他,而在城主的后头,是愈来愈大的火势,迟早会把这个书房都烧成灰烬。 路易斯嗓音沙哑的问:“为什么要杀我……” 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城主擒住脖颈,提到半空中,昔日大杀四方的穿越者,此时却只能双脚胡乱的踹着。 路易斯持剑反复的刺着城主的手臂,符剑刺中后者,却没有什么效果,就像是用柴火对抗大海似的。 城主看着眼前拼命挣扎的高瘦青年,位于中间的,满脸平静的头颅开口说道:“杀你的原因……要怪就怪因果律,让你获得这把‘钥匙’,按你的称呼说的话,就是符剑,让你遇到我,安心去死……等等,这是!” 城主三双赤红的眼眸中,满是惊讶,他用手指挑起路易斯颈上的绳索,红色的霸王之卵被拽了出来。 城主急忙松开手,后退数步。 砰的一声,路易斯摔倒在地,紧接着他剧烈的咳嗦起来,虽说刚才城主并未怎么用力,但擒住他脖颈的手,还是差点让他窒息死亡。 路易斯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不过城主好像是看到他随身携带的霸王之卵,才松开了他的,或许城主知晓这东西为何物。 路易斯止住咳嗦后,看着城主问道:“你知道霸王之卵?” 城主回答道:“我作为使徒,怎么会不知道。” 路易斯说:“霸王之卵的作用是什么,跟贝黑莱特一样都会让人变成怪吗?” 城主笑了,三张脸同时裂开口子,口中是宛若鲨鱼般的细密利齿,他说:“你未来就会知道的,这都是宿命,你逃不掉的,‘钥匙’和霸王之卵竟然撞到了一起,真的是有趣!” 路易斯还想在问,前方一直被火焰舔舐着的天花板,却是忽然坍塌到地上,他这时才注意到,整个书房都深陷火海中,浓烟滚滚,高温令人口干舌燥。 城主说:“出去,这火对我来说不起作用,却能轻易的把你烧死,浓烟也能把你给呛死。” 路易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扶着墙往书房外走去。 …… 夜空宛若黑幕,皓月、繁星则是用一柄锥子,在幕上戳出来的一个个或小或大的洞,让被黑幕遮住的阳光,能透些进来。 格伦在夜空下的空地上来回踱步,他现在很是焦急,因为在城堡的深处,书房的方向,总是传来莫名其妙的声响,他很想过去看看,可又不敢违背城主的命令。 这时,有两道脚步声在接近。 格伦停下脚步抬头看去,路易斯从黑暗中走出,令他感到诧异的是,后者浑身是伤,像是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他刚想问城主在哪,可随着路易斯走出的身影,却让他的话语咽了回去。 格伦瘫坐在地,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滚流下,他虽说见多识广,可眼前这足有三米高,有着三颗头颅的怪物,却是他生平第一次见,他面对数百人围攻的险境不心慌,可却在见到怪物的一刹那,一股刺骨的寒意从他的脚底冲到天灵盖,这般的恐惧,是他从未有过的。 城主走到格伦的身旁,在后者惊骇的目光中,像是拽小鸡似的将其拽起,接着说道:“胆子这么小,可爬不高。” 格伦大气都不敢出,他能做到杀人不眨眼,从容的面对死亡,却做不到在这般怪物面前,保持镇定。 城主说:“当时一时兴起,做了西虎城的城主,没想到耗费了两年的时间,其实只要我愿意,就能轻松的将波马国大大小小的势力,全部横扫,可那样就一点意思都没有了,格伦,我那时给了你骑士的职位,并非是因为你的金币,毕竟钱财对我来说是无用之物,我是看中你这人能做事。” 怪物的一番话,令格伦困惑起来,支支吾吾的说道:“城主……大人?” 城主笑了:“我也腻了,不打算在这里继续耗下去,西虎城以及塞城,就交给你了,不过我不会帮你做什么,要靠你自己争取,今后我若是再来此处,不知能不能看到你征服整个波马国,或者说悄无声息的死去。” 城主看向路易斯,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说完,他纵身一跃,气浪将格伦还有路易斯推翻,庞大的身躯,就这般消失在黑夜里,只留下原先站着的地方,那蜘蛛网状的裂缝。 第74章 焚毁 那夜火烧的很旺,烟龙滚滚,将漆黑的夜空又抹黑几分,在整个塞城,都能看到城堡燃起的熊熊大火。可惜现在时至深夜,城里的居民都在家里沉沉的睡去,只有夜里巡逻的士兵们,往升起浓烟的方向看去。 格伦想带人扑灭火焰,但终究是迟了,火烧已经蔓延到无法挽回的地方,好在城堡大多地方是石制的,而且远离闹市区,等它自然熄灭就好。 至于路易斯,则是早早的就离去了。 在路易斯走前,格伦追问过起火的原因,前者说是城主造成,这让后者唉声叹气,但又无可奈何。 翌日清晨,经过一夜的焚烧,整个城堡都与废墟无异,好在里面没有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格伦瘫坐在城堡前的空地上,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更是黑的厉害。 “格伦,这是怎么回事?”格伦回头看去,说话的是眼眶里有颗假眼的独眼龙皮特。 格伦冷着脸,说:“着火的时候你不在,现在火灭了你倒是来了。” “被事情耽搁了。”皮特挠头讪笑道。 “对了,城主大人呢,他有没有受伤?” 皮特的一番话,令格伦的心提了起来,若是他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跟皮特讲,城主是怪物,放完火后不知道去哪了,他可不认为皮特会信。 “说话啊,你愣着做什么?”皮特问道。 格伦回答道:“城主……死了。” “怎么可能,明明昨夜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出事了!”皮特满脸的不敢置信,“难道……是因为这场火灾!” 格伦说:“没错,就是因为这场火灾,当时天花板上的烛台吊灯不牢靠,落了下来,正好砸中城主,我试着救他,可火势蔓延的实在太快,吊灯又过于沉重,最终,火焰席卷了整个书房,城主大人,也被火海吞没。” 皮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说:“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伪千夫长,手下都没几号人,可在随着城主来的人里,可是有真的千夫长,到时他信不信你的话,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那个人,格伦的头更痛起来。 …… 营地外的篝火,已经熄灭,不过里面还有火星在不时闪烁着。 一位浑身肌肉盘虬,好似如铁水浇筑般的高大青年,从地平线下跑出,在他的身后,是逐渐升起的旭日。 高大青年,便是路易斯。 他停下奔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赤裸着的上身都是汗水,顺着他的肌肉流下。 在营地里,已有不少佣兵起来,在忙着自己的活计。 路易斯正想回自己的帐篷换衣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瑞安拦住。后者问道:“城堡那里,怎么着了这么大的火,起的烟雾连我们这都能看到!” 路易斯看向城堡的方向,已无烟龙滚上天际,他回答道:“或许是添柴时,失了手。” “什么意思?” “自己去琢磨,我还有事。” 路易斯推开瑞安,往帐篷走去。 帐篷内,路易斯扯下腰间佩戴着的两柄剑,他跑步时都带着,哐当两声,将其扔到一旁的木桌上。他并未去更换衣物,而是在桌旁的木椅上坐下,看着包裹着符剑的剑鞘陷入沉思。 在昨夜,城主表现出对符剑十分的熟悉,而且还称呼符剑为“钥匙”,这让路易斯不由得思考起来,符剑若是钥匙,那是用来开什么锁的? 还有就是城主所说的宿命,以及因果律,这让路易斯很是头疼,他先前获得刚获得符剑时,在怪物群大杀四方,他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不管是再来什么稀奇古怪的家伙,他都能将其杀死,可直到他遇见城主,他之前积攒的傲气,全都被其碾碎,他以为不管是怪物还是人类,无人是他的对手,却没想到被轻易的击败了,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符剑根本不起作用。 看来这个世界另一面的凶险,远超路易斯的想象。 路易斯站起身低头看去,他小麦色的身躯上,满是纵横交错的疤痕。他在刚接手这具躯体时,可以说是羸弱的不行,完全就是个小白脸,可经过他这接近半年的历练以及杀戮,他的身体跟久经沙场的战士已经没有区别。 但路易斯深知,这还不够! 他在城主面前,还是跟蝼蚁似的,对方可以轻松的将其捏死,更何况这个世界不止一个城主,说不定还有比城主可怕百倍、千倍的存在…… 路易斯用粗糙的,满是老茧的手掌,使劲的搓了搓脸,不管前面的是什么,将其杀死就好了。 …… 夜里,漆黑的天空下。 路易斯等人围坐在火堆,吃着烤肉,现在有条件了,就弄了点盐巴,倒是吃的有滋有味。 昨日告诉路易斯,城主邀请他之事的那位手下,凑到他的旁边。 路易斯看向手下,他记得这人叫做多乌达。 多乌达拘谨的说:“大人,抱歉打扰到您,那个……” 路易斯说:“有什么事尽管说,不必拘束。” 多乌达说:“就是那些投奔您的兄弟,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再接任务?” 路易斯顿时明了,这些刚加入烬之团的原西虎城正规军,看他先前带着手下的佣兵在与塞城的战役中,狠狠的捞了一笔,十分的眼馋,就像是重现那时的辉煌。 路易斯并未正面回答,而是搪塞道快了快了。 待把多乌达敷衍走后,路易斯低头继续食用着烤肉,可不大一会,又有人过来打扰他,这次是格伦。 “大人,有个骑士找你,名字是格伦。” “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路易斯放下烤肉,起身往背着手站在不远处的格伦走去。 寒风凛冽,黝黑的河水暗流涌动。 路易斯和格伦,在河边散步。 路易斯问:“城主的事,还有城堡的焚毁,应该已经够让你焦头烂额的,你竟然还有空闲过来找我?” 格伦回答道:“我找你自然是有任务给你做。” “什么任务?” “我要你替我杀一个人。” 第75章 商量 “我要你替我杀一个人!” 路易斯笑道:“格伦大人权势滔天,杀人不过头点地,还用得着我出手?” 格伦皱着眉头,说:“这个人不一样……再说,我先前的权力都依附于城主,现在城主一离开,我的权势就大幅度的缩减,如今我手下做事的人,远不如从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好歹也是骑士,什么人让你这么头疼?” “随城主从西虎城,来到塞城的千夫长奥斯卡,我要他死。” 路易斯顿感诧异,问道:“什么深仇大恨,让你对他动手,他手下可是有上千人啊。” 格伦叹了口气,回答道:“我也不想冒险,可我真的被逼到绝路了,城主说走就走,可却留一大个烂摊子给我,城堡失火的原因,城主的去向,这些我都要圆回来,总不是将真相说出去,说了也没人信!” 路易斯说:“那你是怎么解释的?” 格伦说:“我跟其他人讲,书房天花板上的烛台吊灯不牢靠,掉在城主身上,我试着去救他,但吊灯太重,抬不起来,书房的火烧又蔓延的厉害,城主就这般丧命于火海里。” 路易斯说:“奥斯卡有没有信?” 格伦说:“他在城里闲着无聊,出去剿匪了,明日才回来,不管他信不信,他都会借这个理由向我发难,以此来吞噬我手下的势力,到时我就会背上杀死城主凶手的罪名。” “这与我何干?”路易斯说,“你要我杀他,可我跟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替你铲除麻烦?” 格伦沉默了,路易斯说的没错,二人非亲非故,完全没必要为他冒险,想要请动路易斯,必须付出足够大的代价,让其得到足够多的好处,他之所以不派自己手下的人去杀奥斯卡,因为他知晓,他手下的人连奥斯卡的毛都碰不到。 许久,格伦说道:“我自然不会让你吃亏,我会给你极其丰厚的报酬。” 路易斯问:“什么?” 格伦回答道:“钱币的报酬另谈,要是你能杀死奥斯卡,我事后分你一百精兵,而且不去追问你当时攻打塞城时,所用的奇怪武器的事情,我想你应该清楚,等奥斯卡对付完我后,肯定会问你这件武器的事,除非你逃离西虎城和塞城的势力范围。” 路易斯说:“就算我答应你的要求,就我手下这两百号人,想要杀死奥斯卡,也不容易啊。” 格伦说:“这你放心,奥斯卡出去剿匪,只带了五百人,到时你在他回塞城的路上,伏击他,相信以你的实力,难度不大。” 路易斯说:“那奥斯卡留在城里的手下怎么解决?” 格伦说:“留下的交给我。” 二人愈走愈远,慢慢的,他们身后营地渺小的跟米粒般大。 路易斯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去,入目的是远方营地里的点点火光,他说:“别走了,再走就进山了。” “考虑的怎么样?”格伦问。 路易斯回答道:“明日我会出城,待回来时,提着奥斯卡的人头来见你。” …… 火堆冒着火星的同时,还响着噼里啪啦的燃烧声。 路易斯回到原先的位置坐下,此时其他人都吃饱喝足,只有他一人继续吃着烤肉。有人在他的身旁坐下,他斜眼看去,是安德拉斯。 安德拉斯酝酿了下,问道:“格伦找你做什么,是有新的任务了吗?” 路易斯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将手中的烤肉全部吞下咽下后,才说道:“没错,有新的任务。” “能仔细讲讲吗?”安德拉斯在路易斯面前,显得很是拘谨,自那天之后,他对路易斯就有了心理阴影。 路易斯把格伦给他的任务内容,说了出来。 安德拉斯点了点头,说:“可以,难度不大,报酬挺高……当然,要是让我接这个任务,我肯定完不成,不过你来的话,肯定是十拿九稳,我说的难度不大,是对你来说。” 路易斯没说什么,起身拍了拍安德拉斯的肩膀,就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 翌日。 “时间紧迫,大家快点收拾!” “你小子,怎么连甲胄都不穿?” “都是皮制的,反正也不管用,还不如不穿,减少些重量。” “你少在这妖言惑众,快点穿上!” 路易斯靠着木桩,看着手下的雇佣兵忙忙碌碌,虽说烬之团里只有两百位佣兵,但他还是细分了小队长,大队长等职务。五人一小队,五十人一大队,这样在战场上才不会乱。 这只是暂时的,待烬之团壮大起来,他还是会采用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的等级,来管理烬之团。 路易斯虽说在看着佣兵们忙碌,但思绪却飘到了九天之外,他在思索,要如何将烬之团里的伤亡降到最低。他倒是不担心这里面有诈,毕竟格伦纵使反咬他一口,将杀死城主的罪名按到他身上,奥斯卡也不会放过格伦,毕竟这可是吞噬对方势力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要快点过去埋伏,设下陷阱,让烬之团里死的人尽可能少些,路易斯想。 格伦在昨夜时跟路易斯说过,他在随着奥斯卡出现剿匪的队伍里,安插有卧底,奥斯卡回来的路线,他通过卧底了如指掌,所以不会出现扑空的状况。 路易斯沉思着,被接近的脚步声惊醒,他扭头看去,是瑞安在朝他走来。 瑞安来到路易斯身旁,低声道:“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差不多该出发了。” 路易斯点了点头。 …… 城门处有驻军把守,但在巨额的钱币下,一切都好说,再说还有格伦在暗中操作,因此烬之团出城,倒是没遇到什么为难。 踏踏踏!!! 马蹄踩着冰冷的黑土地上,响起马蹄声,不过马蹄声很快就淹没在数百人的脚步声中。 路易斯坐在马鞍上,四下张望,不时能看到有红色的地方,想来是他前段时间原先的塞城驻军厮杀时,留下的血迹被冻住了。 路易斯挥手招来瑞安,冲着后者说:“让队伍行进的再快些。” “好!” 第76章 埋伏 贫瘠的黑土地被雪覆盖,黑掺杂着白,就像是抽象主义油画上的钢琴键,被拧作一团。 奥斯卡的队伍所经过的路途,都没有什么好埋伏的地方,因此,路易斯大手一挥,决定藏在雪里,但人多了,还是容易暴露,所以随着他躲在雪中的佣兵只有百人,剩下的人都藏在远处,只要雪下的同僚们暴起,他们也会紧接着发起冲锋。 路易斯藏匿在雪里,虽说身着棉衣,但寒意还是渗入他的骨髓,令他的身躯僵硬,这对他来说还好,毕竟在获得符剑时那个隧道深处寒冷,但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冻的清水鼻涕一直流,控制不住的打着寒颤,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路易斯没有随身携带火枪,毕竟不知道奥斯卡的军队具体什么时候过来,因此他将烬之团里先前训练过的九名枪手,都安排在远处,而他的火绳枪则交给了瑞安,到时让瑞安带领火枪队进行远程消耗。 当然,路易斯也不是说,除此之外就没了其他的准备,他在奥斯卡军队行进的路上,弄了陷阱,他安排人在道路上挖了深洞,里面是竖着的削尖竹子,外面铺着稻草以及雪,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暴露。 还有就是触发式的陷阱,只要触发机关,就会有漫天的箭雨射来,弄这个陷阱,说不上繁杂,甚至可以说是简易,但是弄出来很麻烦,现在时间临近晌午,深洞的陷阱他们没搞多久,其他时间都在弄箭雨的陷阱,从清晨弄到前不久才完善。 这时,路易斯听到,有马蹄声和脚步声在接近,浑身肌肉紧绷,准备在陷阱被触发时,就从雪里冲出,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可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军队的行进声,停在了陷阱的不远处,就好似这五百人,突然人间蒸发似的。 路易斯顿感紧张,不安环绕在他的心头,他有个可怕的念头涌现,或许格伦的叛徒叛变了,将格伦打算杀死奥斯卡的事情,说了出去。 路易斯顿时两难起来,是继续等下去,还是直接发难,犹豫片刻后,他还是决定发起进攻,就算他忍得住,其他藏在雪里的佣兵怕是不行了。 “啊!” 路易斯嘶吼着从地上爬起,雪花从他的身上散落,一时间,数百道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如他想的一般,奥斯卡的军队,此时正在道路上守株待兔,原本烬之团才是埋伏的那个,现在却颠倒过来。 伴随着路易斯的吼声,藏匿在雪中的烬之团佣兵,就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只要路易斯一声令下,这些人就会朝道路上,超过自己五倍的兵力的敌人发起冲锋。 路易斯没有任何犹豫,拔剑出鞘,朝血崩般压来的敌军杀去,他十分清楚,纵使是他选择逃跑,也无法在围着奥斯卡的数十名骑士的马蹄下逃脱,还不如战下去。 奥斯卡穿着厚重的铠甲,因此路易斯不清楚他的模样,但只要看那些骑士簇拥着谁,就一清二楚。 敌军手持长槊,排列整齐的朝前方压进,就像是一辆满是尖刺的战车,将沿途阻挡的一切,都给碾碎、刺穿。 在奔跑的过程中,路易斯特意放缓脚步,让手下的佣兵超过自己,与数百名长槊手战作一团。 通常来讲,五名训练有素的长槊手,在广阔的空地,能抵十名剑士,而十名长槊手,则能抵三十名剑士,现在烬之团的佣兵,手持长剑,对上超出自己五倍的长槊手,自然与飞蛾扑火无异。 伴随着长槊的扎出,惨叫声此起彼伏,佣兵们成排的倒下,温热的鲜血将黑白的地面再添一抹颜色。 明白实力悬殊后,烬之团的佣兵们也想着后退,但在长槊手的乘胜追击下,却是死的更快。 路易斯绕过战场,往机关赶去,想要触发陷阱,当然,事情不会这般简单,数名骑士骑着马朝他疾驰而来,手中是明晃晃的骑士剑,宛若收割生命的死神。 在这些骑士看来,眼前的高大青年,已与死人无异,他们都是以一敌十的强者,同时出手的话,不管是谁都能轻而易举的杀死,何况是骑着马,简直是杀鸡焉用牛刀。 可让这些骑士感到惊骇的是,他们的夹击,竟是被这青年从刁钻的角度给躲过了,紧接着,一骑士胯下的战马,忽然一矮,摔倒在地。 好在骑士身手敏捷,在地上一个翻滚,就稳住了身形,不然非得摔骨折不可。他回头看去,倒在地上的马不停的嘶鸣着,右侧的后马蹄竟是被斩断了,这让他不寒而栗,能在躲避夹击的同时,用普通的长剑,将马腿斩断,这不仅要把握时机,离力气也要远胜常人,至少让他来做,根本做不到,与登天无异。 骑士从地上爬起,在他的眼中,青年形如鬼魅,速度极快的持剑朝他杀来,他想要挥剑格挡,可却慢上一步,剑才挥到半途,他就觉得自己好似鸟儿般飞起,可奇怪的是,身躯却还留在地上,并且没有头颅。 啪叽一声。 骑士的头颅落地,死不瞑目。 剩下的两个骑士,调转马头,朝着路易斯再度发起冲锋。 面对高头大马,以及全副武装的骑士,路易斯不退反进,顺手弯腰拎起粘着雪花的头颅,使劲一投,头颅猛的射出,将杀来的两骑中的一骑击落马下。 踏踏踏!!! 还有一骑迎面而来,路易斯朝一侧翻滚躲过撞击,马上的骑士手中的骑士剑却是携着劲风袭来。 锵! 路易斯好似后脑袋长了眼睛,长剑往后一斜,直接将骑士的刺击给挡下。 骑士正想再度调转马头,却见路易斯闪到地上的无头尸体前,从其手中夺过骑士剑,像是投飞镖般的掷出,好在他反应快,挥出一剑就将射来的骑士剑给击飞,可还没松口气,却被另一柄射来的长剑给扎咽喉,摇摇晃晃的从马鞍上坠落。 路易斯走到先前被他用头颅砸下马的骑士跟前,后者的后脑勺正撞到地上的石头,头破血流,昏迷不醒。 路易斯也是好心,直接捡起掉落在地的骑士剑,了解昏迷者的性命。这时,他注意到埋伏在别处的烬之团佣兵,也即将加入战场,还有就是,又数名骑士骑着马朝他疾驰而来。 路易斯走到一根细线前,用脚尖将其勾断,细线的位置不高,被栓在路两边小孩手腕粗的木桩上,木桩又被雪给覆盖,因此很难发现。 第77章 陷阱 随着细线被挑断,隐藏在雪以及其他杂物下的数十把弓的弓弦随即松开,嗖嗖声接二连三的响起,漫天的箭矢越过路易斯的头顶,落向烬之团跟敌军的厮杀地。 奥斯卡手下士兵聚集的更加密集,再加上角度的原因,大部分箭矢射中的是他们,不过还有几支箭矢命中的是烬之团的佣兵,不过再次怎么说,也是赚了。 被箭矢射死的不多,不过也让其失去了战斗力,在战场上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敌军杀死。 原本在数百名长槊手的碾压下,跟着路易斯埋伏在雪里的佣兵溃不成军,但随着援军的赶到,以及一轮箭雨的洗礼,再加上火枪队的加持,形式倒也是好转了些,但终究是落于下风。 踏踏踏!!! 又有数骑朝着路易斯迎面而来,这次他没有硬上,而是转身逃跑,如此一来,后面追着的骑士,倒也不再小心谨慎,大胆直追。 路易斯虽然没有回头看,但能听到马蹄声愈来愈近,不过他却不管不顾,继续狂奔着,像是丧家之犬,放弃了反抗。 忽然,路易斯纵身一跃,而身后眼看就要追上的骑士,在踩到一处地方时,竟是踩空了,连人带马混杂着雪和茅草,一同掉进洞里,被竖着的削尖竹子给扎了个透心凉。 “有陷阱!” “停下,停下!” 剩下的两位骑士,在陷阱前“悬崖勒马”。 骑士们绕过陷阱,朝着路易斯再度杀去,这次后者也没有逃,就站在原地等着他们过来。 踏踏踏!!! 在率先驶来的战马离路易斯只有五步左右的距离时,他将手中的骑士剑,插进泥土里,紧接着用力一挑,泥土混杂在雪,糊在骑士的脸上。 在骑士失去视野的同时,路易斯侧过身,双手紧紧的握住剑柄,猛的挥出,伴随着噗嗤声,骑士竟是被他拦腰斩断。 骑士的上半身跌落马下,脸上还保持着惊骇的神情,可下半身却一边像是喷泉般涌着鲜血,一边随着战马远去。 路易斯倏地转身,还挂着猩红肠子的骑士剑,紧随其后的挥出。 锵! 伴随着金属碰撞声,两把剑擦出火花,路易斯也是被巨力逼的后退数步,毕竟袭击他的骑士的那一剑,可是有骑马冲锋的加持。 路易斯活动活动了手腕,只觉得整条手臂都麻的厉害,若是寻常佣兵,怕是手中的剑,会直接被击飞出去,接着死在骑士的剑下。好在他平常都有严苛的锻炼,就像是用锤子和凿子,雕刻雕塑般打磨自己的身躯。 骑士调转马头,一脸严肃的看向不远处的青年,他驰骋沙场十来年,从最底层一步步的爬到今天的这个位置,可怕的敌人见过不少,但这个青年,却是最让他感到恐惧的一位,其实力,应该与百夫长媲美,或者说超过…… 不过骑士也不会想着落荒而逃,毕竟这有辱他的尊严,再说他回去也不好交差,这么多一等一的剑术高手,却败给一人,纵使大人不追究,他也不好意思这般像是哈巴狗似的逃跑。 “你就是烬之团的首领。”骑士说,嗓音浑厚。 “是的。”路易斯一边回话,一边提剑朝他逼近。 “你们安插的卧底反叛了,于是我们将计就计,故意走这条路引你们出来,今日你们必死无疑,我看你也是条汉子,就让你死前,知道事情的真相!”骑士也是说着说着,身下的战马愈跑愈快。 在二者距离缩短到五步之内时,路易斯手中的骑士剑倏地掷出,事发突然,他们又离的近,骑士虽说反应过来,想挥剑去挡,但终究慢上一步,被箭矢似的骑士剑扎落马下,摔的七荤八素。 路易斯走上前去,骑士还没有死,瞪大着眼睛看着他,双手紧紧的抓着扎进腹部的骑士剑剑刃,纵使手掌血流不止,也不松手。 “痛快的杀死我。”骑士嗓音沙哑的说。 路易斯点了点头,伸手握住剑柄,使劲一拔,噗嗤一声,骑士抓住剑刃的手掌,竟是被削掉半个,可还未来得及惨叫,就被一剑封喉。 路易斯找着一匹并未跑远的战马,踩着马蹬上马,稳坐在马鞍上,朝着战场疾驰而去。 …… “怎么可能,派过去的骑士竟然都死了!” “干脆我们一同过去,将其杀死!” “那大人的安危怎么办,总得有人护在大人身旁。” “我看再派十个过去最好,这样纵使敌人三头六臂,也难逃一死!” 数百名长槊手,跟烬之团的佣兵厮杀,后方的骑士们,却吵得面红耳赤。按理说长槊手们,应该能轻易的碾压这些佣兵,但对方用一种奇怪的武器,能射出钢弹,很是棘手,再就是这些佣兵不跟他们硬碰硬,而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跟他们耗着,虽说死伤比还是烬之团高,但却并未高多少。 被护卫们簇拥着的奥斯卡大手一挥,瓮声瓮气的说:“再派十人过去,务必要将敌人杀死!” …… 路易斯骑着马,前方有又骑士驶来,不同以往,这次足有十人,是之前的三倍还多,这给了他不小的压力,不过他并未退却,一往直前的朝十倍于己的敌人杀去。 路易斯骑马驶过,身后是遍地的尸体,他此时浑身浴血,就好似从尸堆里爬出的怪物,身上的血腥味浓郁的让人窒息。刚才朝他驶来的骑士,都成了他的剑下亡魂,甚至就连他手中的骑士剑都砍的满是豁口,只能从尸体上换过一柄。 就这般,路易斯杀到了奥斯卡的二十步之内,搞得后者的护卫紧张的要命,个个都举着剑严阵以待,好似面对的不是一人一骑,而是千军万马。 守着奥斯卡的护卫原先有三十人,现在却只剩下十四人,这些护卫,此时都紧张的看着不远处骑在马上的怪人,生怕对方冲过来大开杀戒。 毕竟长槊手们都被烬之团的佣兵拖住了,死神般的怪人可是将十六个去杀他的骑士都给杀死了,剩下的护卫十分的担心,怕不是他的对手。 第78章 以一敌三十 灰蒙蒙的天空,不知什么何时飘降起柳絮似的雪来,落在骑士的甲胄上,落在厮杀的长槊手以及佣兵身上,落在残缺的尸骸上,落在贫瘠的黑土地上,与老雪混在一起。 喊杀声此起彼伏,长槊的每一次刺击,长剑的每一下挥砍,都有人倒下,变成大地的养分。 路易斯坐在马鞍上,在他不远处的十数骑士,此时都举着骑士剑,严阵以待,他能透过这些骑士脸上面甲的透气孔,看到这些骑士的双眼,有的恐惧、有的困惑,还有的斗志昂扬。 在另一头数百人厮杀着,这里却是诡异的僵持起来,奥斯卡手下的护卫都是一等一的剑术高手,此时却因为一人,如临大敌起来,不敢轻举妄动。 气氛很是紧张,就连空气都好似变得浓稠,让人喘不过气。 “怂什么,他才一个人,看我将他斩落马下!” 一位年轻人按耐不住性子,一边怒吼着,一边策马朝敌人杀去。后者也未退缩,骑马上前,一剑挥出。 噗嗤一声。 二人互相越过,路易斯还稳坐马上,年轻人却是跌落马下,丢了性命。 如此一来,奥斯卡身旁的护卫,只剩下十三人。这些护卫,更加紧张起来,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路易斯也不想继续跟他们耗下去,于是策马朝他们杀去。 护卫们虽说对路易斯感到恐惧,但也不可能坐以待毙,纷纷骑马上前。 有一骑一马当先,率先与路易斯战作一团。 锵锵数声。 二人手中的骑士剑,接连撞在一起,其中路易斯的招式很是凶猛,看来是想尽快的将对方解决,可这名护卫,根本不想跟路易斯硬碰硬,一味的防守,稳扎稳打,想拖到其他护卫到来。 路易斯一剑刺出,剑尖探向护卫的面门,后者挥剑格挡,可他的手腕倏地一拧,硬是调转了个方向,削在护卫的手腕上,护卫吃痛,骑士剑脱手出,他再挥一剑,一剑封喉。 护卫捂着喉咙从马鞍上跌落,摔在地上,鲜血从他的指缝溢出,他挣扎了会后,双手无力的松开。 在路易斯杀死护卫后,又有两骑冲出,他接连挥出两剑,锵锵两声,迎面而来的两把剑被他击退,噗嗤一声,又一剑抹掉其中一人的脖子。 在被路易斯抹掉脖子的护卫倒下时,另一骑的剑已经从上至下的劈来。 路易斯左手抓住另一骑握剑的手,右手的长剑从他的下颚刺出再从颅顶探出,长剑拔出时,混杂着鲜红的鲜血,以及乳白的脑浆。 在路易斯杀死两人这点功夫,有一骑绕到他的身后,他抓住被他扎穿头颅的护卫的甲胄,腰身一拧,猛的一掷,死尸飞了出去,正中背后偷袭者,一人一尸一同摔下马。 不过是短暂交锋,路易斯却是将这些护卫,杀的只剩九人。 剩下的护卫,犹豫一阵后,也未调转马头逃跑,继续朝着路易斯发起冲锋。 这些护卫冲锋的速度参差不齐,但路易斯也不好逐个击破,毕竟护卫们的距离差的不远。他在又杀死一人后,其余的八骑,竟是绕着他转起圈来。 八匹马,三十二只马蹄,踏起地上的积雪,宛若盛开的一朵朵莲花。 忽然,一骑冲出,手肘弯曲,骑士剑横在胸前,在逼近到路易斯身后时,骑士剑猛的划出,可后者好似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反手握剑往后一刺,护卫就这般被刺落马下。 紧接着,又有一骑从路易斯的视角盲区冲出,但依旧是轻易被路易斯斩于马下,被马蹄踩的面目全非。 又一轮交锋后,护卫们只剩下六人。 一左一右,两骑同时杀出,路易斯顿时陷入被夹击的境地下,可他却不慌不忙,一剑击退右边敌人的同时,后仰躲过刺击。 左边敌人的骑士剑,擦着路易斯的胸膛过去,后者伸手擒住前者的手腕,用力一拽,对方身体立即前倾过来,迎面撞上路易斯的剑,被贯穿脖颈。 路易斯松开手,左边敌人一手捂着咽喉,一手像是溺水般胡乱的挥舞着,接着跌落马下,被马蹄踩的稀巴烂。 右边敌人重新杀来,但却没接下路易斯几招就被击败。 如此一来,包围路易斯对护卫们,便只剩下四人。 天空阴沉的可怕,就像是勉强支撑着的护卫们的心情,在此之前,要是有人同他们讲,只要一人就能将他们击败,他们肯定会笑掉大牙,嘲讽其说大话,毕竟他们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可现在事实就摆在他们的面前,原先有三十人的护卫队,仅剩四个,这个沉重的事实,压的他们喘不过气。 路易斯主动出击,手中的骑士剑像是毒蛇,每一次探头,被咬住的护卫都会毙命,最终,只剩下一名护卫。 这位护卫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调转马头落荒而逃,不过还是被路易斯追上。 忽然,护卫的腹部剧痛,就像是有一只手,抓住他的肠子,在他的肚里乱搅似的,他低头看去,骑士剑的剑尖,从他的腹部探出,随即骑士剑又拔被了出去。 护卫觉得头晕目眩,就跟疯狂转圈数百圈似的,一个没忍住,从马鞍上摔下马去。 路易斯将护卫全都杀死后,朝着奥斯卡疾驰而去,后者能看出来很紧张,但没有逃跑,而是双手握剑,等着他的到来。 路易斯起码冲到奥斯卡五步之内,手臂肘弯后拉,猛的刺出,不过由于刚跟数十位骑士厮杀完,累的厉害,速度倒是没有以往般快,竟是被奥斯卡给挥剑格挡下了。 咔咔咔…… 令人牙酸的声响,从两柄剑的交接处传出,二人互相角力。 奥斯卡不愧是千夫长,力气大的骇人,竟是压制住了路易斯,将剑压到了后者的肩膀处。 “你倒是厉害,我手下这么多人,竟是抵不过你一人!” “证明你的护卫,学艺不精!” 路易斯倏地侧过身,卸掉压在肩上的力,紧接着猛的提剑往上一挥,将身体前倾的奥斯卡一剑斩掉头颅。 第79章 回塞城 阴沉沉的天,还在下雪,与刚开始不同的是,在雪花的见证下,路易斯一人一骑,宛若神话里的天选骑士般,将阻拦他的三十余骑,悉数杀死。 路易斯拿着奥斯卡的头颅,卸下头盔,是一张鹰钩鼻,满嘴络腮胡的脸,他浑身浴血,身后遍地都是尸体,手中抓着的脑袋还死不瞑目,他就跟地狱里来的亡灵骑士似的。 路易斯策马朝长槊手们的背后袭去,估计后者想不到有人能突破数十位骑士,绕到他们后面,因此没有防备,这倒便宜了路易斯,挥舞着骑士剑,人头滚滚。 “有敌人从后面偷袭!” “有多少人,敌人有多少人!?” “只有……一人!” “奥斯卡大人以及他的护卫呢,他们可是有三十骑,怎么连一骑都拦不住?” “他们都死了!” “你们看,那人手上提着的头颅是奥斯卡大人的!” 惊呼声此起彼伏,无数道惊骇的目光射在路易斯身上,但他不管不顾,利用骑兵的优势,在长槊队的边沿反复骚扰,死在他手下的长槊手愈来愈多。 “虽说奥斯卡大人死了,但我们人数还是占据上风,只要坚持下去,这些土鳖就会抗不住伤亡惨重的压力,落荒而逃,我们这么多人要是敌不过……” 一位百夫长扬着剑,鼓舞着士气,可话还未说完,就被突然窜出的路易斯一剑斩去头颅。 这样一来,士气没鼓舞到,长槊手们压力反倒更大了。长槊队的人数虽说还占优,但损伤比却在一点点的拉大,朝着溃败的方向快速的接近。 “开枪!” 十名火枪手,举枪对准长槊队,砰砰砰……雷鸣似的枪声接连响起,枪口喷出火光,十枚钢弹射在瞄准的长槊手身上,纵使不能一击毙命,也能让中枪者,失去战斗力。 瑞安伸手摸向腰间佩戴着的皮袋,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他低头看去,准备好的钢弹都被用完了,其他火枪手同样如此。 钢弹射完,瑞安也没有闲着,收好火绳枪,拔剑出鞘,带着其他的枪手加入战团。 长槊队的损失比愈来愈夸张,从一个长槊手,能换掉五个烬之团的佣兵,到五个长槊手才能换掉一个烬之团的佣兵,长槊队原本占据上风的人数,也变得跟烬之团持平。 长槊手们的心态彻底崩了,纷纷叫喊着说要投降,一时间,烬之团的佣兵也停止进攻,都看向路易斯,等着他做决定。 高坐马上的路易斯思索片刻,接着看向下方的长槊手们说:“将武器放下,我就饶你们一死!” 长槊手们不疑有他,纷纷舍弃手中兵器,长槊噼啪的落到地上。他们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已无威胁。 路易斯看着缴械投降的长槊手们点了点头,接着一声令下:“把他们都杀了!” 烬之团的佣兵如狼似虎,冲进手无寸铁的长槊队中大开杀戒,一边倒的屠杀就这般展开。惨叫声响彻云霄,鲜血将大地染红。 …… 踏踏踏…… 路易斯骑着马往塞城的方向赶,在马侧是一颗披头散发的头颅,不是其他人的,正是奥斯卡的。在他的后面,是烬之团的佣兵,有的身心俱惫,有的则兴高采烈,觉得打了胜仗,能大赚一笔。 这次的埋伏,除去让奥斯卡及其所所带去剿匪的士兵全军覆没外,还缴获了三十一匹马,烬之团原先有九匹,凑在一起就有四十匹战马,可以组成一支小型的骑兵队,在没有热武器的中世纪,骑兵可是好东西。 而烬之团也是死伤惨重,原先有两百人,如今却剩下一百人出头,若非路易斯力挽狂澜,再加上陷阱起了些许作用,以及火枪队的加持,烬之团恐怕就要覆灭在此。 不过事情都过去了,奥斯卡的头颅也悬挂在路易斯所骑的马侧,烬之团虽说不能说是大获全胜,但也终归赢得了这场埋伏跟反埋伏的胜利。 路易斯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塞城的情况,在走之前,格伦跟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能解决奥斯卡留在塞城的士兵,可城主走后,格伦没了依靠,势力也是大幅度的缩减,不过想这些也没用,他都已经杀死了奥斯卡,也没有回头路了,只能相信格伦能做到。 与烬之团去埋伏时急匆匆的不同,回去时速度放缓不少。 安德拉斯骑着马,脸色难看,这次的埋伏战,死的大部分都是原先是山贼的那些佣兵,本来有百来号人,现在却只剩下二十多人,这让他愧疚的同时,又很是不满,愧疚的是这些人是他跟杰森带出来的,荣华富贵没怎么享到,却死了一大堆,不满是他手下可以指示的人变少了。 安德拉斯只能看看景色缓解心中的郁闷,可放眼望去皆是白色,时间一长,这种视觉疲劳更令他心烦意乱。 …… 烬之团离开塞城时还是清晨,回来时却是黄昏,残阳如血,漫天都是火烧云。 路易斯还想着在进城时,会不会受到刁难,或者发生变故,可守城的驻军,却是轻易的就放他们进城。 烬之团回到营地,有的佣兵打算直接去帐篷睡觉,毕竟累的厉害,有的则打算去清洗一番,毕竟身上都是血,还有的打算先解决温饱再说,毕竟今日都还未来得及吃东西。 路易斯到他的帐篷拿好整洁的衣物,就去附近的河边清洗身躯,血污黏在身上结成块,不仅难闻,而且十分的难受。 路易斯在河里洗干净身子后,回到岸上,穿好未弄脏的衣物,拿上脏衣服,回到居住的帐篷,将脏衣服放在一边,接着走出帐篷,瑞安候在外面,双手捧着包裹在粗布内的奥斯卡头颅。 路易斯接过头颅,正想离去,却被瑞安拦住,后者问道:“不需要我陪着过去?” 路易斯摆摆手,回答道:“我一个人应付得来。” 说完,他就提着头颅离开营地,他打算去找格伦,将奥斯卡的脑袋给格伦看。 第80章 信条 城西的城堡被大火焚毁,变成一片废墟,想要重新修缮好,怕是要好几年的时间,不过在城东,还有一座小型城堡,就是怕遭遇火灾,原先的城堡被烧毁,而贵族没地住的问题出现。 格伦就暂住在城东的小型城堡。 路易斯到城东城堡时,注意到此处戒备森严,大队的士兵围着城堡巡逻,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这让他顿感困惑,纵使奥斯卡留下的五百人叛乱了,也不必如此。 在路易斯还在东张西望时,一个把守的士兵注意到他,快步上前,对着他说道:“路易斯团长是?” 见路易斯点头后,士兵继续说道:“格伦大人特地吩咐过,只要你一过来,就带你过去找他。” 路易斯随着士兵进入城堡,往格伦所在的地方走去。期间路易斯问过士兵,为何这里严防死守,莫非是出了什么变故? 士兵的回答是,格伦再次遭到暗杀,若不是他的副手替他挡下致命一击,他就命丧黄泉了。 路易斯有些惋惜,他见过格伦的副官好几次,印象还不错。 士兵送他到目的地,就拱手离去。 在路易斯的前头,两个护卫守在那里,他们正想给路易斯搜身,却被屋内传来的话语给打断:“他就不用搜身了,让他进来。” 护卫们停下动作,让开身子,路易斯走进屋里,发现是个书房,不过比之前去过的城西的书房小上一号,照明的依旧是天花板上的烛台吊灯。 在燃烧着柴火的壁炉旁,格伦坐在沙发上,满脸忧愁,路易斯来到他的对面沙发坐下,问道:“怎么愁眉苦脸的,莫非是奥斯卡留下的士兵太过于棘手?” 格伦摇摇头说:“不是,我通过凯文的支持,以及之前替城主做事留下的威望,整合了先前随你攻打塞城的士兵,还有原先的塞城驻军,轻而易举的就将这五百人拿下了,我之所以让你去埋伏奥斯卡,就是怕他在我整合好前回就到塞城,到时我可就完蛋了。” 格伦虽然说的轻松,但却并不容易,他为了让凯文帮忙,答应让他做个有实权的千夫长,收复攻打过塞城的士兵们,付出了大笔的金钱,那些原先的塞城驻军则是让他们彻底的成为正规军,不再做俘虏。 格伦在三伙人中反复的权衡,利用信息差还有近乎所有的家底,才勉强做到,好几次差点引火烧身。 路易斯说:“难道跟这次的暗杀有关?” “唉。”格伦叹了口气说:“没错,都是因为刺客!” “跟上次剧院里的,是同一伙人吗?” “是的。”格伦说:“在我第一次遭到刺杀时,我就有派人去调查,还是有点收获的,我通过情报得知,在波马国境内,活动着一伙刺客组织,叫做信条,专门刺杀有权势者。” 格伦说:“他们这么做,是为了赚取酬金吗,莫非有人悬赏了你?” “不!”格伦说,“这个叫信条的组织十分的怪异,做这些事不为钱,只是单纯的刺杀而已。” “那为了什么?出名吗?” 格伦神色古怪,像是难以启齿,最终他还是说道:“好像是为了正义。” “正义?” 路易斯顿感困惑,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还有这种组织,单纯的为了正义,就去刺杀当权者,他真的难以理解。 格伦说:“他们来无影去无踪,刺杀完后,就立即消失不见,我手下的人送遍整个塞城,甚至是掘地三尺,都没找着他们的踪迹。” 若是从前,他不会像现在这般,派手下的士兵严防死守,然后跟缩进龟壳里的乌龟似的,躲进城堡里。可他现在所拥有的权力,前所未有,这令他着迷,就跟品尝了罂粟花般。 格伦说:“别讲这个了,埋伏奥斯卡埋伏的怎么样,既然你还能坐在我面前,看来是大获成功了。” 路易斯说:“给你提供情报的卧底反叛了,烬之团埋伏的事实被出卖了,奥斯卡干脆带着人将计就计,跟我硬碰硬的厮杀了一番。” “那……” 路易斯将一直拎着的头颅放到桌上,随着粗布被扯开,奥斯卡的脑袋暴露在外。 格伦笑了:“果然如我预料的一般,奥斯卡在你手下,根本不值一提。” 路易斯对格伦的吹捧并不感冒,他关心的是别的,但又不好直接说出来想,于是一言不发。 格伦也是知晓路易斯的意思,说道:“该给的佣金一分都不会少,答应好的一百精兵明日就给你送过去,还有就是之前在战场上所用的特殊武器的事,我也不会过问,不过我有另一个想法……” 路易斯问:“什么?” 格伦说:“你有没有兴趣在我手下做事,我让你做千夫长,等我以后的势力越来越大,你的职位也会水涨船高,可比你做佣兵团的首领有前途多了。” 路易斯拒绝道:“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没有这个想法。” 他有自己的固执。 格伦顿感惋惜,但也无可奈何,说道:“既然如此,那只能今后多多合作了。” 路易斯跟格伦又闲聊几句后,就离开了。 …… 待路易斯来到城堡外时,太阳已经彻底落到山后头,残缺的皎月代替太阳盘踞天空,向人间洒下清冷朦胧的月光。 这时,路易斯的肠胃一阵蠕动,他的腹部咕噜噜叫了起来,这也正常,毕竟他今日还什么都没吃,又杀了这么多的人,骑了这么久的马。 路易斯打定主意,先去解决饥饿感的问题。 他来到街上,打算去离得近的餐馆应付下,说实在的,他很是想念前世还在华夏时所吃的美食,这个世界物资匮乏,食物单一,根本没有什么吃的,天天吃面包,都吃腻了。 这时,忽然有人拽着路易斯的手袖,他回头看去,是个流着清水鼻涕的小女孩。 小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巷道说:“叔叔,那里有人找你。” 路易斯看向小巷,里面乌漆麻黑一片,跟在月光下还算明亮的街道相比,像是另一个世界。 第81章 斗篷 路易斯问小女孩:“谁找我?” 小女孩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说完就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路易斯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过去看看,按理说他为人处世低调,没得罪过什么人,因此不用担心仇家报复,可要是熟人的话,不必这般遮遮掩掩,直接大大方方碰面就行。 最终,路易斯还是来到巷口,里面漆黑一片,但还是能勉强看清物件的轮廓,在狭窄逼仄的巷道内,堆着些杂物,在角落还传出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 他走进小巷,像是踏入另一个世界,没有街道上的人来人往,这里除去他脚边爬过的不知名生物外,只有他一人。 巷道并不算长,前方透出光亮,路易斯眼看就要走到尽头。这时,啪的一声,一块瓦片落到他的脚步,碎的四分五裂。 路易斯抬头看去,在两边的屋檐上,立着数道身影,他们披着漆黑的旅人斗篷,兜帽遮住大半张脸,他们背对着光,因此看不清脸,再加上斗篷的原因,也看不出年纪,还有性别。 斗篷人就像是幽灵,倏地出现,若非落下的瓦片,路易斯根本发现不了头顶上有盯着自己,他们在房顶上行动,却能不发出一点声响,实属恐怖。 路易斯伸手握住剑柄,这柄剑还是他才奥斯卡护卫手中夺来的骑士剑,当时杀的人可不少,怕是鲜血都将剑身给泡软了。 一时间,变得紧张起来。 路易斯问:“各位找我有什么事吗?” 屋檐上的其中一人说道:“你们这些佣兵团,都是贵族的走狗,我们信条……” 他还想再说,却被一旁的人拽住,当即闭上了嘴。 信条…… 路易斯回想起在书房里格伦对自己说过的话,在波马国境内,活动着一伙刺客组织,叫做信条,专门刺杀有权势者,可他不过是一个小型佣兵团的首领,跟有权势者根本搭不上边,信条为什么要来找他的麻烦,莫非是没杀死格伦,气不过,过来杀他泄愤? 忽然,斗篷者们像是乌鸦般跃下,从斗篷下探出明晃晃的短剑,他们落进巷内,就立即暴起,朝路易斯杀去。 巷道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行,所以路易斯倒不担心面对四面八方的攻击,斗篷者总共有四人,分别落到他前后两边,从两个方向朝他发难。 路易斯拔剑出鞘,先是抓住一旁堆积在一起的长条状的杂物,往前一推,砸在前头杀来的斗篷者身上,暂且阻拦住他们,紧接着他倏地转身,挥剑格挡,锵的一声,短剑磕在他手中的骑士剑上,响起金属碰撞声。 从被路易斯挥剑挡下的斗篷者身后,突然刺出另一把短剑,他只能后退数步躲过,暂避锋芒。 斗篷者欺身上前,手中的短剑不住的刺击,路易斯则接连的挥剑格挡,他发现,斗篷的短剑,刺向他的位置都不是要害位置,这让他不经困惑起来,这刺客莫非不是来刺杀自己的,不然为何不往他的致命地方刺去。 啪! 路易斯手中的骑士剑,再又一次挥剑格挡时,与短剑撞击在一起,竟是断成两截,发出清脆的声响。 路易斯心里一紧,暗道不好,在白日的埋伏战里,他用这柄剑杀的人太多,剑身都被泡软了,才会如此的不堪,轻而易举的就被砍断。 事发突然,路易斯险之又险的才侧身躲过斗篷者的划击,这时,他身后的敌人冲破长条物的阻拦,使着短剑朝他刺去。 路易斯想要再度避开,可巷道内又黑又暗,躲闪不及,被短剑刺中手臂。 见路易斯被刺伤后,这些斗篷者,竟是停下动作,静静的看着他。 路易斯还未来得及困惑,脑袋就倏地昏沉起来,就跟他当场喝下四斤白酒似的,头昏眼涨,巷道内的杂物,以及斗篷者模糊的轮廓,都摇晃起来,天旋地转的。 路易斯扶着墙,恶心感涌上头,他此时困的厉害,眼皮一直打架,只是强撑着不倒而已。斗篷者们想来也是没遇到过他有这般意志力的刺杀对象,于是过去又刺了一剑。 路易斯的困意更盛,最终还是支撑不住,倒在地上。 …… 天地间,皆是雪白,一辆行驶着的马车,在这片光景中,显得格外显眼。马车的车轮碾压在肮脏的雪地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响。 车厢内,路易斯在颠簸中醒来,浑身疼得厉害,他注意到自己此时身处在行驶着的马车车厢内,双手被绳索反手绑到身后,他试着挣脱,可绳索绑的很紧,而且质量很好,根本挣脱不了。 路易斯抬头看去,车厢内还有两人,此时都在打盹,另外两人则在外面驾车。月光从车厢外照进来,虽说不如白天时那般的明亮,但也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勉强能看清事物。 路易斯右手抓住左手的拇指用力一掰,拇指瞬间被卸掉,显得有些畸形,他正想发难却是有人从外面进来。 一道身影才外面进来,脚步声惊醒了打盹的二人。 “你醒了。”身影说,她的嗓音很轻柔,像是女子。 路易斯问:“你们是信条的人?” 身影说:“你很聪明啊。” “为什么不干脆杀死我?” “格伦缩在城堡里不出来,就算我们能够进去,里面把守着重兵,杀死他后,也出不来。”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们想用你把他引出来。” 路易斯笑了:“我不过是一个小型佣兵团的首领,你怎么会认为靠我,就能把他引出来。” 身影说:“可我听说他很看重你。” 路易斯说:“在生死面前,纵使我是他亲爹他也会不管不顾。” 身影说:“没试过怎么知道?” 路易斯深吸一口气,被卸掉的拇指,此时跟被火烧般的疼,既然知晓了信条对付自己,且不杀他的理由,就没必要再耗着了。 路易斯挣扎绳索,倏地发难,像是积蓄已久的弹簧般弹起,在三道惊骇的目光中,朝身影扑去。 第82章 一不小心把自己写的文给删了,用这顶一下,等会补上来 路易斯将身影扑倒在地,强忍着拇指的剧痛,拳头雨点似的落在她的身上,身影也是被打懵了,只能用双手捂着脑袋。 这时,先前打着瞌睡的二人抽出短剑,朝跨坐着的路易斯冲去,后者猛的暴起,像是黑熊般撞向左侧的斗篷者,将其顶到厢壁上。 马车倾斜了下,很快又回到原位。 车厢剧烈的摇晃着,外面的斗篷者,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打斗声,很是焦急,他很想过去帮忙,但由于他要驾驭马车,只能压制住帮忙的念头,毕竟要是马车无人驾驶,冲进沟里出不去了,可就麻烦了。 车厢内,路易斯夺过斗篷者手中的短剑,想要将其一剑刺死,可身后传来的动静,却让其往里面翻滚,躲过偷袭者的攻击。 在翻滚的过程中,路易斯将短剑朝偷袭者掷出,并未命中后者的要害,而是扎在他的肩头,毕竟在翻滚时没有准头。 不过偷袭者还是如路易斯在巷道被短剑刺中时般,头晕的很,没撑多久,就摔在地上。 一时间,三人僵持起来,一动不动,也不说话,安静的甚至都能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以及车厢外车轮碾过雪地的咔吱咔吱声。 刚才被路易斯撞在厢壁上的斗篷者,率先发难,打破僵局,像是恶狼扑食般,扑倒路易斯,二人扭打起来。 路易斯的状态很不好,不仅是因为一日滴水未进,整日都操劳的厉害,还有就是他醒后,脑袋还是昏沉沉的,四肢还有些无力,只能发挥出平常五成的实力,不然他能在一开始就能把身影击昏,然后在夺过短剑时,快速的将斗篷者一剑封喉,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这般的被动,被跟自己扭打的斗篷者压制住。 斗篷者双手像是铁钳似的,擒住路易斯的咽喉,后者脸上青筋暴起,拼命地挣扎,但却无济于事。 路易斯无法呼吸,困意涌上他的大脑,就在他又要再次昏迷时,他伸手使劲的在斗篷者的腋下一拧,腋下的神经很多,因此斗篷者疼得呲牙咧嘴,擒住他咽喉的手也松开了些,他则借此机会,猛的一挺,坚硬的额头,撞在斗篷者的脆弱的鼻骨上,顿时鼻血四溅。 路易斯将斗篷者推开,站起身,正想乘胜追击,身影忽然冲了出来,腰身一拧,手臂跟鞭锤般的扫向他的太阳穴,他把小臂横在面前,将这狠辣的一击挡了下来,一时间,他小臂麻的厉害,就跟他前世在课堂上睡觉连睡四节课般麻,手臂都不是自己的了。 身影不依不挠,身上任何能用来攻击的部位,都疯狂的击向路易斯就跟狂风暴雨似的,后者只能勉强的格挡。 路易斯节节败退,眼看就要无路可退,只能欺身上前,硬抗下数击,一拳轰在他胸膛上,顿时有猩甜涌上他的喉头,他强行咽了回去。 “嗯!” 路易斯拦腰抱住身影,砰的一声,顶着身影撞在厢壁上,后者发出一声闷哼。 身影不住的用手肿击打着路易斯,但后者皮糙肉厚的,竟是硬生生的抗了下来。 被路易斯撞出鼻血的斗篷者,冲过来支援,他双手握着从地上捡起的匕首,朝着路易斯刺去。后者只得先松开身影暂避锋芒。 身影不再被抱着后,瘫坐在地,想来刚才的撞击令她十分难受。 路易斯眼角余光瞄到在角落立着他的符剑,于是一边躲避着斗篷者的短剑,一边朝符剑靠近。 路易斯来到符剑旁,伸手握住剑柄,粗糙、冰冷的触感,让他放下心来,拔剑出鞘,再猛的挥出,一剑将斗篷者的短剑打飞,插在天花板上。 路易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接着挥符剑不停的落在斗篷者的身上,符剑没有剑锋,不能杀人,但打在人身上,还是疼得要命。 就这般,场面颠倒过来,路易斯变成步步紧逼的那个,斗篷者则节节败退。 最终,路易斯一剑抽在斗篷者的脸上,虽说没将后者杀死,但还是让其昏迷过去。 这样一来,车厢内,只剩下路易斯跟身影还醒着。 路易斯看着身影说:“把马车让给我,你们自己想办法。” 身影说:“不可能。” 路易斯没再说话,提着符剑朝身影逼近,可忽然脑袋一沉,竟是倒在地上。 身影站起身,弯腰捡起路易斯随身携带的长剑,看了看,只觉得古怪的很,没有剑锋不知道有何作用,要说用作装饰,可剑身上都是符文,密密麻麻的,看着都觉得恐怖,完全不美观。 路易斯挣扎着从地上爬起,看来他已是强弩之末了。 身影举着剑倏地发难,跟钝器似的符剑剑尖刺在路易斯的胸口,后者接连后退,撞在墙上。 身影持着符剑步步紧逼,到路易斯跟前时,一剑劈出,后者用小臂格挡,符剑重重的落在上面,路易斯的小臂顿时跟骨裂般的疼。 路易斯挡下劈击后,从他的手袖中滑出先前倒地时,顺手捡起的短剑,在身影的手臂上,划了一下。 身影不敢置信的看着小臂上的伤口,紧接着天旋地转感立即占据她的大脑,她就跟一周未睡般,困的厉害,她想如路易斯在巷道时,硬抗下去,可困意却直接摧毁了她的意识,让她在不甘中昏睡过去,砰的一声,摔倒在地。 路易斯拽着身影来到外面,冷风如刀,嗖嗖的刮在他的脸上,在唯一清醒着的斗篷者惊骇的目光中,他把短剑抵在身影的咽喉上,喝道:“停下马车,不然我割破她的喉咙,让她死在这里。” 斗篷者很是听话,稳稳的停下马车,嘴里一直念叨着:“不要伤害她,不要伤害她……” 路易斯说:“把车厢里的人都搬出去。” 斗篷者照他所说的做,将昏迷的同僚,全都搬到雪地上。 路易斯看着地上的斗篷者威胁道:“不要追上来,不然我让她血流不止!” 说着,他手中的力道还加重一分,抵在身影脖颈上的短剑,压进后者的皮肤里,血滴顺着剑刃流下。 路易斯一手握着短剑,一手拿起一旁的马鞭挥舞着,让马匹重新跑起来,而雪地上的斗篷者,只能看着马车一绝骑尘。 第83章 遇难 深夜,残月当空,群星璀璨。 一匹矫健的马儿,拉着车厢,在雪地上跑着,车轮碾在脏雪上,响起咔吱咔吱的声响。 坐在马车上的路易斯咬着牙,咔嚓一声,将畸形的拇指又掰了回去。他看向一旁的隐藏在斗篷跟兜帽下的人,伸手扯下兜帽,如他所料,是位女性,长得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张脸。 路易斯现在并不打算将这位女子杀死,要是信条的人追上来,他还可以将其用作人质。 路易斯放眼望去,皆是白雪茫茫,他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他探出头,往后方望去,远处隐隐约约有一条蚯蚓似的细线,想来是塞城的城墙。 路易斯回过头,正想调转方向会塞城,可疲惫感和昏沉感,像是铁锤般重重的砸在他头上,他顿时就跟瘫痪似的,浑身都提不起劲。 路易斯想要硬撑下去,可眼皮打架打的厉害,最终还是靠着车厢昏睡过去。 …… 这是哪里…… 路易斯幽幽醒来,在模糊的视线中,是刺眼的骄阳,看来天已经亮了。他想要起身,浑身骨头却跟散架了似的,无法动弹。他只能转动脖子,环顾四周,查看自己所在的地方。 路易斯注意到,在两边都是高耸陡峭的石壁,而在他的不远处,则是摔的七窍流血的马匹,外表看上去问题不大,不过他想马匹的内脏应该都已经震碎了,死的不能再死。 路易斯转移视线,在死马的后面,是摔的稀巴烂的车厢,他劫持的女子不知去处,要是在车厢里,怕是凶多吉少。 约莫过去一刻钟,路易斯的力气逐渐恢复,站起身,发现自己原先躺在两米高的雪堆上,正因如此,他才捡回一条性命,不然的话,像是马匹落到一旁,怕是必死无疑。 这时,路易斯的身旁响起动静,他扭头看去,他挟持的女子也落在雪堆上,此时正满脸困惑的挣扎着起身。 路易斯没有理会女子,滑下雪堆,来到马尸旁喃喃自语:“也是一匹傻马,不然也不会跑到这个地方来。” 接着,他又走到石壁前,摸了摸,抬头看去,陡峭的厉害,而且接近于平面,想爬上去,无异于异想天开。 这时,女子也从雪堆上下来,寒着脸盯着路易斯。后者感受到锐利的目光,回头看去,看到女子正不怀好意的看着自己,他皱了皱眉说:“有什么事今后再说,还是先想想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路易斯指着车厢的方向,说:“你去那里看看能不能找着出口,我去另一头看看。”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女子犹豫起来,没过多久,还是听路易斯所说的,去寻找出口。 咔吱咔吱…… 路易斯的鞋底踩在雪地上,响起咔吱声,他此时饥寒交迫,可此处却是连棵植物冬没有,他只想着早些离开这个鬼地方,但唯一的一匹马都摔死了,现在他离塞城又不知道有多远,要是就这般走回去,怕是还没走到,就要死在半途,难道他堂堂一个穿越者,没有建功立业,名扬四海,就在一个偏僻处,籍籍无名的死去? 路易斯肩靠在石壁上,伸手捏了捏山根,他头疼的厉害,应该是发烧了。他强撑着,又走了许久,可却没有走到尽头,入目的景象皆是雪地以及石壁。 路易斯咬牙硬抗着继续走下去,终于,来到此处的尽头,不过令他绝望的是,根本没有出口,而是近七十度的斜坡,并且有数丈高,他试着去攀爬,但以他现在的状态来说,连中间位置都爬不到,纵使是平常的他来爬,恐怕也是爬不上去。 路易斯很是困恼,但却无可奈何,只得原路返回,将希望寄托在女子身上。 …… 路易斯回到雪堆旁,看到女子满脸愁容的坐在那里,不用问也知道后者肯定也如他一般,无功而返。 女子见着路易斯,却是急忙起身,问道:“怎么样?” 路易斯没有回话,只是摇摇头。 女子瘫坐在地,脸上愁云密布,细长的手指深深的插进发根里。 路易斯没有理会他,在雪地上以及稀巴烂的车厢里四处翻找起来,最终,在雪地里找着短剑,在车厢内找着他的符剑。 路易斯将符剑在雪堆旁放好,然后走到死马前,把短剑插进马肉里,使劲的划着,可他现在浑身无力,根本划不动。 路易斯转身看向女子,说:“你来。” 女子抬起头,困惑的问:“什么?” 路易斯回答道:“你割下两块马肉来,当作我们的午餐。” 女子说:“可没有火,只能吃生肉。” 路易斯说:“生肉又如何,要是不吃食物,不能补充体力以及热量,我们根本撑不了多久,我们还不知道要困多久呢,为了确保找着离开这里的方法前就死了,吃生肉就是必须的,现在这马肉还是新鲜的,等腐烂了,可就不好办了。” 女子沉默不语,思索片刻,才说道:“好。” 她站起身,走到死马前,伸手握住剑柄,用力剐下两块马肉,递给了路易斯一块。后者张开嘴,对着鲜红的,还有着血水的马肉撕咬起来,拒绝咀嚼了几下后,脸色古怪的吞咽下去。 路易斯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做过吃生肉这种荒唐事,味道难以形容,总之就是难吃的很,不管是咀嚼,还是咽进肚里,恶心感都让他想吐。 虽说生肉里可能有寄生虫,但这是他唯一的口粮,想要活下去,就顾不得这么多。 路易斯也是饿的厉害,纵使是生肉,也硬生生的吃了个干净。女子则苦着脸,只咬下个几口,就没再吃下去。 吃饱后,路易斯在雪堆旁坐下,休养生息。女子在他的身旁坐下,二人本就没什么大仇,现在落难于此,更应该不计前嫌,互相帮助。 女子看向路易斯身侧的符剑,问道:“你怎么随身携带着两把剑?” 路易斯回答道:“一柄防身,一柄用作装饰。” 女子显然不信路易斯的鬼话,但也没有多问。 女子又问:“我叫斯蒂芬妮,你呢?” “路易斯。” 第84章 过往 夜幕降临,路易斯跟斯蒂芬妮还坐在雪堆前,自知晓对方姓名后,就没再交谈下去,一直枯坐到晚上。 一到夜里,原本就天寒地冻的天地更加寒冷,二人都被冻的不好受。其实他们刚掉到这里的那一夜,没被冻死,也算是奇迹。 斯蒂芬妮站起身走到死马前,用短剑又剐下两块马肉,走到有些迷离的路易斯跟前,递过去一块,说:“吃点,别死。” 或许是身处这样的绝境中,人类本能的想要互相依靠,之前还算敌人的斯蒂芬妮,竟是不想路易斯就这般的死去。 路易斯强打起精神,伸手接过生肉,还未吃上一口,生肉就掉到雪地上。 斯蒂芬妮俯下身,伸出手掌按在路易斯额头上,滚烫的厉害,她说:“你生病了。” “嗯,快死了。”路易斯回答道,声音宛若蚊蝇。 斯蒂芬妮没有回话,转过身走到马前,用短剑划开马腹,接着拽着路易斯来到死马旁,将其塞进马腹里,然后她也进入马肚,随着她将被她划开的伤口合上,二人顿时陷入黑暗中。 他们挤在这狭窄的空间里,后背贴着后背,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以及体温,就好像这天地间,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似的。 马的体内还算温暖,虽说它死了,却在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路易斯认为自己活不过今晚,于是就想着把他所遭遇的一切,都说出来,毕竟一直以来,他都很孤独,没有倾诉的对象,他想在临死前,最后的发泄一下,他说:“其实我是穿越者。” “穿越者?”斯蒂芬妮对路易斯的话很是困惑,问道:“穿越者是什么?” 路易斯回答道:“就是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斯蒂芬妮对路易斯所说的话并不相信,但还是接着话茬:“那个世界怎么样?” 路易斯说:“很好,虽说并不完美,但跟这个世界相比,与天堂无异,而且我还生在一个伟大的国家。” “你来之前的世界,有讨厌的贵族吗,有战争吗,能不能吃饱饭?”斯蒂芬妮一口气将自己的问题都问了出来。 路易斯说:“我穿越前的世界,有讨厌的‘贵族’,有战争,有很多人吃不饱饭,但我所在的国家没有,国家富足,人民安康,虽说还有缺陷,但却瑕不掩瑜,她真的、真的很美。” “好想去你的国家看看……” 路易斯继续说:“我来到这个世界后,并不是现在这个模样,而是灵魂体,也就是幽灵,随着我的到来,一个婴儿降生了,然后我惊骇的发现,我不能离开这个婴儿五步之内,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只能跟着婴儿。” 斯蒂芬妮被路易斯的话所吸引,安静的倾听。 路易斯说:“我在这个世界,见识到很多黑暗,我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变成我前世所在的国家一样,人人都吃的饱饭,可二十多年的幽灵生活,把我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我无法触碰他人,也无法说话,不用吃饭、不用睡觉,就跟空气似的,可有可无,有时候我甚至会想,或许我只是在做一场特别长的噩梦。” 路易斯咽了咽唾沫,又说:“你想想看,要是你一周不跟其他人说话,你僵持得下来吗?一周可以,那一个月!一年、十年、甚至二十年呢?我可能早就疯了,我时常做出一些我事后无法理解的事情,我纵使后来获得了身躯,也变得无欲无求,什么都不在乎,因为我的志气,妄想改变这个世界的豪气,被这二十多年的幽灵生活,磨的连渣都不剩。” “那个婴儿的下场怎么样?”斯蒂芬妮问。 路易斯回答道:“死了,我现在占据着他的身躯。” 斯蒂芬妮许久没有回话,就在路易斯以为她睡着时,她突然说道:“后来呢?” “后来啊。”路易斯说:“我经历了很多事情,都十分的扭曲,令人作呕,不过将我的‘人性’刺激了点回来,我又有了改变这个世界的想法,不过不是因为这个世界的邪恶,毕竟我已经不在乎在贵族剥削下活着的人民怎么样了,我只是因为我想怎么做而已,既然我不在乎他人,只在乎自己,就走了一条邪道,一条没有鲜花、掌声的路。” 斯蒂芬妮再一次沉默,过了一阵子,她说:“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是真是假,但既然你愿意跟我分享你的过往,那我也讲讲看我的过去……” 路易斯说:“好。” 斯蒂芬妮娓娓道来:“我的故事,没有你的那般的离奇,我小时候生活的幸福美满,我父亲是剑术高手,工作就是教贵族少爷剑术,有一天,我的母亲去给父亲送饭时,被贵族少爷侵犯了,父亲他气不过,就去找贵族理论,没想到再也没有回来,贵族老爷不想这桩丑事传出去,就对我和我的母亲赶尽杀绝,我的母亲死了,可我却被信条的上一任首领救下……” 斯蒂芬妮忽然注意到,身后的路易斯安静的可怕,她试探性的说了句:“路易斯?” 见没有回应,斯蒂芬妮心里一紧,急忙转过身,推着路易斯的后背,焦急的说道:“路易斯!” 好在,这时轻微的呼噜声响起,这让斯蒂芬妮放下心来,她回过身,闭上眼睛,不大一会,就沉沉睡去。 翌日,二人熬过了艰难的一夜。 路易斯醒来,睁开眼睑,此时斯蒂芬妮不在马腹中,他从温热、粘稠,散发着恶臭的马肚中爬出,来到外面,立即又身处冰天雪地之中。他此时身体不似昨日那般的难受,至少头不会那么的晕了。 路易斯站起身,四下看去,没看到斯蒂芬妮,莫非后者找着离开的路,但却没通知自己? 咔吱咔吱…… 有脚步声从马头的方向传来,路易斯扭头看去,斯蒂芬妮从他先前去过的路回来,看斯蒂芬妮的表情,想来也是一无所获。 “我们还能活着出去吗?”斯蒂芬妮看到路易斯,出口的便是这句。 路易斯没有回答她,而是看向雪堆,问道:“你说雪堆后面是什么?” “石壁?” “把雪堆挖开看看。” 第85章 雪堆后 寒风呼啸,在雪堆前,斯蒂芬妮看着路易斯问道:“你怀疑雪堆后面有什么?” 路易斯回答道:“与其在这等死,或者将希望寄托在有人发现我们身上,不如试试看,我也不知道雪堆后有没有出口,也可能还是石壁,但总得将其挖开后,才清楚答案。” 斯蒂芬妮点了点头,觉得路易斯说的有理,于是俯下身用短剑开始挖掘起来,路易斯不甘落后,用符剑一同挖着。 雪堆有两米高,宽的话,大概有一米半,路易斯他们没有趁手的挖掘工具,再加上身心俱惫,因此挖的并不算快。 挖到晌午时,才勉强挖出一个可供一人爬行的洞口。路易斯他们的所作所为,并非是无用功,在雪堆后不是石壁而是一个洞穴,差不多有一米八高。 路易斯的身高有一米七八,斯蒂芬妮的身高则是一米七五,因此可以无障碍的通行。 随着洞穴被挖出,二人皆是喜笑颜开,这说明他们或许有救了。他们一前一后的在雪堆里挖出的通道爬着,爬进洞穴后,站起身来。 洞穴内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他们只能摸索着墙壁,缓慢的前进。慢慢的,洞穴的空间愈来愈大,甚至前头出现了点点荧光。 路易斯上前观察,伸手一抹发光处,他的手上立即粘上荧光,手指摩挲了下,是粉末。 斯蒂芬妮在他的后头问道:“这是什么?” 路易斯回答道:“荧光粉” 二人继续走着,发光的粉末愈来愈多,到后面甚至出现占据整面墙壁的荧光粉,这让他们不再伸手不见五指,可以看清洞穴里的事物。 没过多久,前方出现耀眼的绿色荧光,路易斯跟斯蒂芬妮相视一眼,接着朝绿色荧光处快步走去。随着距离的缩短,二人都听到了毛骨悚然的咀嚼声,可他们却并不后退,毕竟后面死路一条,只有前方才有可能出现唯一的出口。 路易斯跟斯蒂芬妮,来到一处宽敞地,荧光将这里照得宛若白昼,但除去荧光还有岩石外,却是森森白骨。而在不远处,身形庞大的怪物,低头啃食着什么,路易斯歪头看去,是具死尸,尸体的脸上还保持着惊恐的神色,想来生前遭遇过十分恐怖的事。 斯蒂芬妮后退一步,眼中满是惊骇,但随即又前进数步,护在路易斯生前说:“这个怪物交给我,我来解决它。” 路易斯摇了摇头,说:“我来。” 斯蒂芬妮回头看去,说:“现在的你,不是它的对手,不要给我添麻烦。” 路易斯没有回话,推开斯蒂芬妮,提着符剑朝足有两层楼高的怪物走去。 怪物听到动静,啃食的动作停了下来,站起身,原本还算宽敞的空间,此时立即变得狭窄起来。它浑身长满黑毛,手臂比常人的腰还粗,手掌比车轮还大,怕是可以轻而易举的就把一个人的脑袋给捏碎,黑猩猩在它面前都显得瘦小。 怪物转过身,青面獠牙,十分可怖,要是胆小的人,恐怕见它一面,都会吓得当场昏厥过去。 怪物张开血盆大口说道:“食物自己送上门了,省的我出去狩猎,嗯,其中还有一个看上去很好吃的家伙!” 路易斯扯起脖颈上的绳索,握住被他用作吊坠的霸王之卵,展示在怪物面前,喝道:“你看这是什么!” 路易斯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上次城主在看到霸王之卵后,没有选择杀死他,而是放过他一命,所以他想试试看,能不能用霸王之卵吓走怪物,可他的心底很没底,毕竟他根本不清楚霸王之卵到底是什么东西。 怪物在看到霸王之卵后,瞳孔放大,很是惊讶,不过很快就归于平静,狰狞的脸上裂开一道极具拟人化的笑容,它笑道:“霸王之卵啊,把你吃了,他就是我的了。” 路易斯心里一紧,没想到霸王之卵没有奏效,他将霸王之卵放回怀里,举起符剑,上次对战城主,符剑根本没有效果,不知道这次怎么样。 路易斯很是清楚,怪物根本不是人类可以战胜的,要是符剑不起作用,那他和斯蒂芬妮必死无疑。 路易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将心中的杂念全都驱逐出去,将注意力全都放在怪物身上,双手紧紧的握住剑柄。 唰! 怪物动了,像是所向披靡的战车般,朝着路易斯冲去,后者不躲不避,一剑挥出,竟是将怪物伸来的巨手,切掉四根孩童手腕粗的手指,符剑明明没有剑锋,却能跟烙红的铁块扔进雪里般,对怪物造成骇人的伤害。 怪物的脸色一变再变,丑陋的脸变得更加狰狞,它理解不了,为何有凡人,能轻易的将它的手指切下来,但它并未感到害怕,而是深深的愤怒,比车轮还大的巨手,猛的挥出,携着能将树冠吹得叶子落一地的劲风。 路易斯看清了怪物的动作,可身躯却反应不过来,就跟浑身都绑着铁块似的,慢的不行,竟是被怪物一掌给扇飞出去。 路易斯像是断线风筝,倒飞出去,重重的撞在墙上,口鼻中溢出鲜血。他刚开始时,见符剑对怪物奏效,心中一喜,以为能轻松的将怪物杀死,现在看来,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状态。 怪物乘胜追击,朝着路易斯飞奔过去。 斯蒂芬妮本着唇亡齿寒的念头,再加上坠入悬崖的这段时间来,她与路易斯建立了还算可以的友谊,于是提着短剑朝怪物冲去。 斯蒂芬妮冲到怪物的身旁,一剑刺下,但短剑刺中怪物,就如同用木剑砍在铁制的甲胄上,根本毫无用处,反倒被怪物随意的挥几下手,就跟驱散苍蝇般给逼退了。 路易斯强忍着肺部火烧般的剧痛,杵着符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这时,怪物已经冲到他的面前,他甚至能闻到怪物身上散发着的恶臭,以及能看到怪物獠牙上粘着的肉沫。 路易斯咬着牙,侧身躲过怪物炮弹般轰来的一拳,拳头打着石壁上,整个洞穴都摇晃起来。 路易斯费尽最近一丝力气,持着符剑,往上一挥,噗嗤一声,符剑削铁如泥,竟是将怪物的整条手臂都给斩断。 第86章 黑衣剑士 啪! 伴随着破空声,怪物一记直拳炮弹似的挥出,要是被击中,怕是会当场毙命。 路易斯咬着牙,强忍着剧痛,侧身躲过,比寻常人头颅还大的拳头,重重的砸在石壁上,石壁顿时龟裂出大面积的蜘蛛网般的裂缝,整个洞穴都剧烈摇晃起来。 路易斯使劲浑身力气,操着符剑猛的往上一提,噗嗤一声,怪物挥拳打在石壁上的整只手臂,都被符剑削甘蔗似的,轻易的斩断。 “啊!” 怪物的口中吼出震耳欲聋的惨叫,它那比常人腰还粗的手臂落到地上,顿时,它的肩膀断口处跟喷泉似的,涌出粘稠、恶臭的绿色鲜血,淋了路易斯一身。 怪物双眼通红,怒目而视路易斯,原本就丑陋的脸此时扭曲到狰狞,它伸手捂住喷血的肩膀,张开血盆大口,朝着路易斯咬去。 路易斯想要挥剑、想要逃跑,可身躯此时却沉重的厉害,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腥臭的血盆大离自己愈来愈近。 这时,斯蒂芬妮倏地窜出,接过路易斯手中的符剑,一剑刺入怪物的口中,再从后脑探出,符剑竟是将怪物的脑袋给贯穿了。 斯蒂芬妮拔出符剑,怪物摇摇晃晃的摔倒在地,激起一阵灰尘。她看着手中的符剑,觉得不可思议,她的短剑对怪物造不成一点伤害,这柄没有剑锋,刻满符咒的古怪之剑,却能轻而易举的杀死怪物,实在是让她难以理解。 斯蒂芬妮猜测这怪剑或许是件宝物,但却并未占为己有,而是归还给了路易斯,以路易斯现在的状态来说,她纵使不归还宝物,对方拿她也没有办法,不过她要是这般做,就与厌恶的贵族没有区别了。 “走。” 斯蒂芬妮搀扶着路易斯,绕过怪物庞大的尸体,往出口走去,在这片宽敞地的右侧,是一条隧道。 二人进入隧道,隧道内满是散发着荧光的粉末,他们沿着道路走下去,约莫过去一刻钟,总算是来到了尽头。 路易斯在斯蒂芬妮搀扶下,来到外面,放眼望去,白雪茫茫,一马平川的平原一望无际。 “这是哪里?”斯蒂芬妮四下张望,根本看不到塞城的踪迹。 路易斯摇了摇头。 “该往哪里走?”斯蒂芬妮又问。 路易斯说:“跟着太阳走,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到往塞城,不过总不能一直愣在这里,这样只会浪费时间。” “好。” 就这般,二人追随着太阳缓慢移动。 …… 一间破烂的茶馆,路易斯跟斯蒂芬妮,走了许久,才找着可以暂且休整的地方。他们来时,已有另外两人坐在唯一的一张破旧的木桌旁,他们只能过去拼桌。 在桌旁的木凳上坐下后,路易斯凑到斯蒂芬妮的耳边低声询问:“身上有没有钱币?” “没有。” 斯蒂芬妮满脸愁容,她没有随身携带钱币的习惯,要是有需求,找手下拿就好。 这时,茶馆的老板走了过来,是位慈眉善目的老者。 路易斯做佣兵赚了不少的金币,已经很久没有为钱币的事发愁,现在却只能硬着头皮对老者说:“店家,店里有没有不要钱的水。” 老者一言不发,只是点了点头,转身离去,没过多久,就端着两个有缺口的碗回到此处,放到路易斯跟斯蒂芬妮的面前。 路易斯连连道谢,他看向坐在木桌另一头的两人,一男一女,都穿着黑袍,男的高大魁梧,一脸凶相,身后还背着一柄剑,一柄……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块巨大的铁板,甚至比持剑者还要高,他难以理解,这种巨剑真的有人挥的起来吗,纵使是全盛状态的他来使用,也只能勉强的举起,更别说挥剑了。 路易斯再看向女的,后者留着短发,双眼明媚动人,鼻子和嘴唇小巧,深色皮肤,很是漂亮,可以称之为黑珍珠,他顿感惊讶,因为这女的他认识,他当时连夜逃离北鹿城,正巧撞上鹰之团突袭北鹿城,他跟这位鹰之团的女骑士还有过短暂的交锋,还差点将其杀死,没想到在这里撞上了,他不免有些紧张,要是女骑士向他发难,他现在的状态可不是对手,只能祈祷对方不将他认出。 “是你!”女骑士仔细端详着路易斯后,惊呼道。 路易斯暗叫不好。 一旁的黑衣剑士问道:“你认识他?” 女骑士回答道:“在你还没加入鹰之团之前,在攻打一座城池时,跟这人有过一段渊源。” 路易斯脸上面无表情,桌下却紧握着插在腰带下的符剑剑柄,他逃离北鹿城时,跟女骑士交过手,对方不是泛泛之辈,更何况他现在身负重伤,身心俱惫,一打起来,吃亏肯定的是他自己,而且女骑士旁边的黑衣剑士,看起来实力也是十分的恐怖。 斯蒂芬妮感受到路易斯的紧张,伸进斗篷里握住断剑的剑柄。 这时,女骑士摆摆手说:“之前的事都过去了,没必要追着不放。” 路易斯放下心来,松开剑柄,斯蒂芬妮的手也是从斗篷下伸了出来。 路易斯端起有着缺口的碗,低头饮了一口,清水浸湿他干裂的嘴唇,湿润他的五脏六腑,令他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斯蒂芬妮对着女骑士问道:“这里是哪里?” 女骑士回答道:“蒙克城境内。” 斯蒂芬妮点了点头,蒙克城是塞城附近的城市,离塞城并不算远。 女骑士叫来经营茶馆的老板,让后者端来两盆土豆泥,接着她将土豆泥推到对面的两个人面前,笑道:“不必客气,我请你们吃。” 路易斯跟斯蒂芬妮很是感激,他们受困时,只能吃生肉,难以下咽,根本没吃多少,后面又是跟怪物厮杀,又是在雪地里跋涉寻找人烟,现在真的是又累又饿。 他们在道过谢后,就低头用勺子吃了起来,没过多久,两盆土豆泥就被他们吃的干干净净。 斯蒂芬妮很是感动,于是问道:“你们的名字叫什么,我将来好报答你们。” 女骑士推脱着不想说,但在斯蒂芬妮的坚持下,还是说了出来:“我叫卡思嘉。” 接着又捶了捶一旁的黑色剑士的肩膀说:“这个沉默寡言的家伙叫格斯。” 第87章 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总结的来说,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启发了我,康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克劳斯·莫瑟爵士曾经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孤独因何而发生?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此,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认为,克劳斯·莫瑟爵士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这启发了我,既然如此,我认为,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不禁令我深思。 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孤独因何而发生?我认为,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王阳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这启发了我,叔本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此。 我认为,我认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那么,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培根曾经说过,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贝多芬曾经说过,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我认为,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既然如此,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苏轼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我认为,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如此,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孤独因何而发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总结的来说,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既然如何,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总结的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孤独因何而发生?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那么,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我认为,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歌德曾经说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那么,总结的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韩非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内外相应,言行相称。这不禁令我深思。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白哲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启发了我,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 第88章 培根曾经说过,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那么,卢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这启发了我,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经过上述讨论冯学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克劳斯·莫瑟爵士曾经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那么,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迈克尔·f·斯特利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罗曼·罗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孤独因何而发生?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此,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总结的来说,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经过上述讨论总结的来说,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此,孤独因何而发生?康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这启发了我,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独因何而发生?既然如此,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王阳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这启发了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何,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总结的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这启发了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拉罗什夫科曾经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这不禁令我深思。总结的来说,总结的来说,经过上述讨论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西班牙曾经说过,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希腊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这不禁令我深思。达·芬奇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第89章 总结的来说,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这不禁令我深思。总结的来说。 我认为,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那么,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米歇潘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认为,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一般来说,乌申斯基曾经说过,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总结的来说,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卢梭曾经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这不禁令我深思。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认为,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吕凯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这启发了我,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我认为,史美尔斯曾经说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认为,孤独因何而发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何,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奥普拉·温弗瑞曾经说过,你相信什么,你就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总结的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孤独因何而发生?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莫扎特曾经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此,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日本谚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不禁令我深思。 乌申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这不禁令我深思。既然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第90章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那么,俾斯麦曾经说过,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来说,没有失败这回事。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我认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孤独因何而发生?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那么,那么,一般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易卜生曾经说过,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别林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这不禁令我深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认为,我认为,那么,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我认为,亚伯拉罕·林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活了多少岁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你是如何度过这些岁月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经过上述讨论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那么,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克劳斯·莫瑟爵士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这启发了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既然如此,一般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孤独因何而发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独因何而发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那么,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伏尔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这启发了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马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这不禁令我深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不禁令我深思。笛卡儿曾经说过,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这启发了我,孤独因何而发生?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此,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这不禁令我深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总结的来说,笛卡儿曾经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池田大作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易卜生曾经说过,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第91章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既然如此,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马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不禁令我深思。德国曾经说过,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己。这不禁令我深思。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塞内加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叔本华曾经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 这启发了我,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杰纳勒尔·乔治·s·巴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那么,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那么,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经过上述讨论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 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说,既然如何,歌德曾经说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孤独因何而发生?既然如此,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这不禁令我深思。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这不禁令我深思。孤独,发生了会如何,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总结的来说,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认为。 德谟克利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这不禁令我深思。既然如此,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既然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郭沫若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这不禁令我深思。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既然如何,孤独因何而发生?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马云曾经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普列姆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认为,卡耐基曾经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冯学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第92章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认为,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亚伯拉罕·林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活了多少岁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你是如何度过这些岁月的。这启发了我,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就我个人来说,孤独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 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说,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既然如何,要想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说,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池田大作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笛卡儿曾经说过,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孤独因何而发生?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 既然如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独。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孤独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独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黑格尔曾经说过,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这不禁令我深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 经过上述讨论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这不禁令我深思。孤独,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说,孤独,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孤独,关键是孤独需要如何写。那么,鲁巴金曾经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日本谚语曾经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中,若孤独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了解清楚孤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现在,解决孤独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 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总结的来说,别林斯基曾经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 这启发了我,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培根曾经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不禁令我深思。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 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那么,经过上述讨论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西班牙曾经说过,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这不禁令我深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认为,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这不禁令我深思。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何,斯宾诺莎曾经说过,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第93章 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启发了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何,既然如此,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我认为,我认为,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总结的来说,伏尔泰曾经说过,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易卜生曾经说过,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战争因何而发生?经过上述讨论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白哲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既然如何,富勒曾经说过,苦难磨炼一些人,也毁灭另一些人。这不禁令我深思。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那么,我认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马尔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既然如此,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战争因何而发生?一般来说,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战争因何而发生?既然如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说,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战争因何而发生?那么。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笛卡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克劳斯·莫瑟爵士曾经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康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这不禁令我深思。既然如何,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吉姆·罗恩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么你主宰生活,要么你被生活主宰。这不禁令我深思。那么,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既然如此。 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总结的来说,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既然如此,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塞涅卡曾经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经过上述讨论佚名曾经说过,感激每一个新的挑战,因为它会锻造你的意志和品格。 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此,战争因何而发生?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洛克曾经说过,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这不禁令我深思。维龙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 第94章 这不禁令我深思。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罗素·贝克曾经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这启发了我,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这启发了我,王阳明曾经说过,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 既然如何,查尔斯·史考伯曾经说过,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培根曾经说过,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在你自己。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总结的来说,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认为,富勒曾经说过,苦难磨炼一些人,也毁灭另一些人。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既然如此,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一般来说,既然如何,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如何,布尔沃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总结的来说,战争因何而发生?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黑格尔曾经说过,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这启发了我,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卢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这启发了我,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郭沫若曾经说过,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 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笛卡儿曾经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一般来说,普列姆昌德曾经说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不禁令我深思。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俾斯麦曾经说过,失败是坚忍的最后考验。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那么,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总结的来说,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这启发了我,我认为,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老子曾经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 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伏尔泰曾经说过,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那么,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黑塞曾经说过,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战争因何而发生?拉罗什夫科曾经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认为,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第95章 卢梭曾经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既然如此,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战争因何而发生?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总结的来说。 拿破仑·希尔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米歇潘曾经说过,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这启发了我,迈克尔·f·斯特利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叔本华曾经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那么。 那么,笛卡儿曾经说过,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既然如何,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不禁令我深思。既然如此,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认为,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既然如此,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经过上述讨论我认为,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既然如此,既然如此,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查尔斯·史考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这启发了我,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认为,总结的来说,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冯学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屠格涅夫曾经说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总结的来说,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达尔文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敢于浪费哪怕一个钟头时间的人,说明他还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全部价值。这不禁令我深思。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总结的来说,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德谟克利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叔本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伏尔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此,总结的来说,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一般来说,一般来说,总结的来说,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既然如何,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战争因何而发生?。 美华纳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第96章 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不禁令我深思。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这启发了我,博曾经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总结的来说,总结的来说,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那么,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那么,总结的来说,战争因何而发生?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一般来说,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不禁令我深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马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既然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既然如此,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总结的来说,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马克思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这不禁令我深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既然如此,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认为,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希腊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这启发了我,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总结的来说,那么,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经过上述讨论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塞内加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我认为,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战争因何而发生?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总结的来说,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战争因何而发生?既然如此,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战争因何而发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何,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经过上述讨论查尔斯·史考伯曾经说过,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这启发了我,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总结的来说,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战争因何而发生?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 总结的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说,卡耐基曾经说过,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这不禁令我深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第97章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认为,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认为,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总结的来说,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说,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苏轼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启发了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非洲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启发了我,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美华纳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经过上述讨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我认为,经过上述讨论现在,解决战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那么,总结的来说,就我个人来说,战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我认为,俾斯麦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来说,没有失败这回事。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那么,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这启发了我。 战争因何而发生?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战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伏尔泰曾经说过,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这启发了我,战争因何而发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易卜生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这不禁令我深思。 日本谚语曾经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启发了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了解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普列姆昌德曾经说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这不禁令我深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战争因何而发生?那么,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日本谚语曾经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所谓战争,关键是战争需要如何写。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要想清楚,战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战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卢梭曾经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洛克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说,战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战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战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这启发了我,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战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经过上述讨论总结的来说,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第98章 既然如此,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一般来说,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罗素·贝克曾经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达·芬奇曾经提到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不禁令我深思。既然如何,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黑塞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日本谚语曾经提到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屠格涅夫曾经说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既然如何,经过上述讨论,从这个角度来看,经过上述讨论,卢梭曾经提到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美华纳曾经提到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这样看来,池田大作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那么。 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总结的来说,我认为,爱情因何而发生?吉格·金克拉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马尔顿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这启发了我,池田大作曾经提到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这样看来,屠格涅夫曾经提到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不禁令我深思。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富兰克林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这不禁令我深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卢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吉姆·罗恩曾经提到过,要么你主宰生活,要么你被生活主宰。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乌申斯基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叔本华曾经提到过,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邓拓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第99章 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提到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经过上述讨论,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爱情因何而发生?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这样看来。 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总结的来说,非洲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不禁令我深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爱情因何而发生?池田大作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这启发了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经过上述讨论,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说,经过上述讨论,总结的来说,塞内加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罗素·贝克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这不禁令我深思。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既然如此,米歇潘曾经说过,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这不禁令我深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我认为,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这样看来,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爱情因何而发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认为,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拉罗什福科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既然如何,总结的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既然如此,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我认为,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爱情因何而发生?鲁巴金曾经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 第100章 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不禁令我深思。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经过上述讨论,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总结的来说,既然如此,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贝多芬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认为,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启发了我,笛卡儿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总结的来说,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伏尔泰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因何而发生?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认为,既然如此,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罗曼·罗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这样看来,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那么,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拿破仑·希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马克思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这启发了我,既然如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一般来说,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莫扎特曾经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那么,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总结的来说,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那么,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 也毁灭另一些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鲁巴金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不禁令我深思。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认为,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样看来,既然如何,既然如此,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老子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第101章 我认为,富勒曾经说过,苦难磨炼一些人,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伏尔泰曾经提到过,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奥普拉·温弗瑞曾经说过,你相信什么,你就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裴斯泰洛齐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这启发了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爱情因何而发生?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马克思曾经提到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那么,王阳明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屠格涅夫曾经提到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吕凯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总结的来说,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此,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爱情因何而发生?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达尔文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敢于浪费哪怕一个钟头时间的人,说明他还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全部价值。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卡莱尔曾经说过,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提到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博曾经提到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德国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己。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一般来说,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经过上述讨论,贝多芬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美华纳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培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这样看来,从这个角度来看,文森特·皮尔曾经提到过,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培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启发了我,史美尔斯曾经提到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第102章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从这个角度来看,爱情因何而发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爱情因何而发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对我个人而言,爱情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那么,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既然如何,我认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总结的来说,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池田大作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启发了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希腊曾经说过,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爱情,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叔本华曾经提到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不禁令我深思。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这样看来,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美华纳曾经提到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要想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达·芬奇曾经提到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塞涅卡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既然如此,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爱情。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样看来,这样看来,爱情因何而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总结的来说,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爱情因何而发生?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爱情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爱情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非洲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何,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经过上述讨论,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贝多芬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这启发了我,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第103章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白哲特曾经提到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说,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没有人事先了解自己到底有多大的力量,直到他试过以后才知道。这不禁令我深思。文森特·皮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爱情,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解决爱情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了解清楚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谓爱情,关键是爱情需要如何写。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王阳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爱情因何而发生?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提到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可是,即使是这样,爱情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爱迪生曾经说过,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和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何,马云曾经提到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拉罗什夫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就我个人来说,爱情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生活中,若爱情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既然如此,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一般来说,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罗素·贝克曾经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达·芬奇曾经提到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不禁令我深思。 既然如何,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黑塞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日本谚语曾经提到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屠格涅夫曾经说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既然如何,经过上述讨论,从这个角度来看,经过上述讨论,卢梭曾经提到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美华纳曾经提到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这样看来,池田大作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那么。 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总结的来说,我认为,孤儿因何而发生? 吉格·金克拉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第104章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马尔顿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这启发了我,池田大作曾经提到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这样看来,屠格涅夫曾经提到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不禁令我深思。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富兰克林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这不禁令我深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卢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吉姆·罗恩曾经提到过,要么你主宰生活,要么你被生活主宰。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乌申斯基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叔本华曾经提到过,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邓拓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提到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经过上述讨论,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孤儿因何而发生?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这样看来。 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总结的来说,非洲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不禁令我深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孤儿因何而发生?池田大作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这启发了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经过上述讨论,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一般来说,经过上述讨论,总结的来说,塞内加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罗素·贝克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这不禁令我深思。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 第105章 既然如此,米歇潘曾经说过,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这不禁令我深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我认为,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这样看来,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孤儿因何而发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认为,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拉罗什福科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既然如何,总结的来说,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既然如此,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我认为,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儿因何而发生?鲁巴金曾经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 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这不禁令我深思。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经过上述讨论,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总结的来说,既然如此,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贝多芬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 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所谓孤儿,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认为,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启发了我,笛卡儿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总结的来说,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所以,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伏尔泰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因何而发生?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认为,既然如此,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罗曼·罗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这样看来,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第106章 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那么,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拿破仑·希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马克思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这启发了我,既然如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一般来说,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莫扎特曾经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那么,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总结的来说,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那么,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我认为,富勒曾经说过,苦难磨炼一些人,也毁灭另一些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鲁巴金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不禁令我深思。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认为,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样看来,既然如何,既然如此,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老子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伏尔泰曾经提到过,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奥普拉·温弗瑞曾经说过,你相信什么,你就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裴斯泰洛齐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这启发了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孤儿因何而发生?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马克思曾经提到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那么,王阳明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屠格涅夫曾经提到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吕凯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总结的来说,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说。 第107章 一般来说,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此,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孤儿因何而发生?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达尔文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敢于浪费哪怕一个钟头时间的人,说明他还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全部价值。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卡莱尔曾经说过,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这启发了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提到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博曾经提到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德国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己。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一般来说,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经过上述讨论,贝多芬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美华纳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培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这样看来,从这个角度来看,文森特·皮尔曾经提到过,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培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启发了我,史美尔斯曾经提到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既然如何,我认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总结的来说,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池田大作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回避苦恼和困难,挺起身来向它挑战,进而克服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 所以,一般来说,可是,即使是这样,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从这个角度来看,孤儿因何而发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孤儿因何而发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对我个人而言,孤儿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那么,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启发了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希腊曾经说过,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 第108章 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孤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叔本华曾经提到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不禁令我深思。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这样看来,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美华纳曾经提到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要想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经过上述讨论,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达·芬奇曾经提到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塞涅卡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既然如此,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孤儿。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样看来,这样看来,孤儿因何而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总结的来说,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孤儿因何而发生?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孤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孤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非洲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既然如何,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经过上述讨论,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贝多芬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这启发了我,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白哲特曾经提到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说,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没有人事先了解自己到底有多大的力量,直到他试过以后才知道。这不禁令我深思。文森特·皮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孤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解决孤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了解清楚孤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谓孤儿,关键是孤儿需要如何写。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王阳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孤儿因何而发生? 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提到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可是,即使是这样,孤儿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爱迪生曾经说过,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和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何,马云曾经提到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拉罗什夫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就我个人来说,孤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生活中,若孤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第109章 一般来说,经过上述讨论,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杰纳勒尔·乔治·s·巴顿曾经提到过,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吉姆·罗恩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么你主宰生活,要么你被生活主宰。这启发了我,既然如何,马尔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做出惊人的事业。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既然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老子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杰纳勒尔·乔治·s·巴顿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塞内加曾经提到过,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德谟克利特曾经提到过,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启发了我。 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既然如此,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那么,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培根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不禁令我深思。裴斯泰洛齐曾经说过,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样看来,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总结的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普列姆昌德曾经提到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 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叔本华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这不禁令我深思。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总结的来说,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所以,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认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普列姆昌德曾经说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 第110章 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总结的来说,查尔斯·史考伯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西班牙曾经说过,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罗素·贝克曾经提到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拉罗什夫科曾经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史美尔斯曾经提到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说,罗曼·罗兰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这启发了我,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这样看来,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歌德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佚名曾经说过,感激每一个新的挑战,因为它会锻造你的意志和品格。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总结的来说,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总结的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 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鲁巴金曾经提到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这不禁令我深思。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俾斯麦曾经说过,失败是坚忍的最后考验。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我认为,培根曾经说过,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这启发了我,这样看来,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乌申斯基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培根曾经提到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总结的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这样看来,那么,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第111章 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可是,即使是这样,经过上述讨论,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经过上述讨论,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拉罗什福科曾经提到过,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美华纳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裴斯泰洛齐曾经提到过,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 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这样看来,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莎士比亚曾经提到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吉格·金克拉曾经提到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伏尔泰曾经提到过,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这启发了我,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既然如何,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西班牙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这样看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那么,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既然如此,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德谟克利特曾经说过,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歌德曾经提到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启发了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总结的来说,一般来说,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歌德曾经提到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这启发了我,总结的来说,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认为,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既然如此,既然如此,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爱尔兰曾经说过,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这不禁令我深思。我认为,一般来说,我认为,拿破仑·希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培根曾经提到过,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在你自己。这不禁令我深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别林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既然如此,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第112章 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经过上述讨论,海贝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的教师是幸福,不如说好的教师是不幸。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既然如何,孔子曾经提到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经过上述讨论,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既然如何,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从这个角度来看,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维龙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俾斯麦曾经提到过,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来说,没有失败这回事。这不禁令我深思。马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启发了我,这样看来,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经过上述讨论,既然如何,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海贝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的教师是幸福,不如说好的教师是不幸。这启发了我,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 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冯学峰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希腊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日本谚语曾经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 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这样看来,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这样看来,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 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裴斯泰洛齐曾经说过,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这不禁令我深思。经过上述讨论,歌德曾经说过,没有人事先了解自己到底有多大的力量,直到他试过以后才知道。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此,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韩非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内外相应,言行相称。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既然如何。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此,斯宾诺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认为,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 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孔子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第113章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博曾经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这启发了我,伏尔泰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经过上述讨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塞涅卡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这启发了我,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如何,杰纳勒尔·乔治·s·巴顿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总结的来说,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经过上述讨论,吉格·金克拉曾经提到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这启发了我,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莎士比亚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非洲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别林斯基曾经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希腊曾经提到过,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既然如此,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经过上述讨论,那么,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那么,我认为,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莫扎特曾经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既然如此,拉罗什夫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既然如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认为,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史美尔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启发了我,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总结的来说,所谓生活的意义,关键是生活的意义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 富兰克林曾经提到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歌德曾经提到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第114章 现在,解决生活的意义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说,一般来说,生活的意义,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拉罗什福科曾经说过,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这启发了我,黑格尔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认为,奥普拉·温弗瑞曾经说过,你相信什么,你就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似乎解答了我的疑惑。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博曾经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这不禁令我深思。孔子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不禁令我深思。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生活的意义。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了解清楚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这样看来,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既然如此,对我个人而言,生活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事件,还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就我个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活中,若生活的意义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史美尔斯说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的意义,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生活的意义因何而发生?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文森特·皮尔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这启发了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生活的意义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经过上述讨论,总结的来说,查尔斯·史考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认为,我认为,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可是,即使是这样,生活的意义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这样看来。 莫扎特曾经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韩非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内外相应,言行相称。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亚伯拉罕·林肯曾经说过,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经过上述讨论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 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经过上述讨论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如何,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那么,嘿嘿嘿因何而发生?。 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卢梭曾经说过,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笛卡儿曾经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维龙曾经说过,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嘿嘿嘿因何而发生?孔子曾经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第115章 这不禁令我深思。那么,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俾斯麦曾经说过,失败是坚忍的最后考验。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叔本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不禁令我深思。总结的来说,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这启发了我,史美尔斯曾经说过,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总结的来说。 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那么,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那么,总结的来说,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白哲特曾经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启发了我,我认为,塞涅卡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嘿嘿嘿因何而发生?一般来说,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既然如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经过上述讨论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经过上述讨论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经过上述讨论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既然如此,美华纳曾经说过,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这不禁令我深思。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既然如此,一般来说,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总结的来说,总结的来说,经过上述讨论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既然如此,吉格·金克拉曾经说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嘿嘿嘿因何而发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塞涅卡曾经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既然如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海贝尔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的教师是幸福,不如说好的教师是不幸。这启发了我,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此,经过上述讨论。 第116章 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一般来说,经过上述讨论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那么,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日本谚语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幸可能成为通向幸福的桥梁。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歌德曾经说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不禁令我深思。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嘿嘿嘿因何而发生?既然如何,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吉姆·罗恩曾经说过,要么你主宰生活,要么你被生活主宰。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那么。 既然如此,吉格·金克拉曾经说过,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这不禁令我深思。拉罗什夫科曾经说过,取得成就时坚持不懈,要比遭到失败时顽强不屈更重要。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塞涅卡曾经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与内容。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说,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西班牙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那么,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不注意小事情的人,永远不会成就大事业。这不禁令我深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总结的来说,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马云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这不禁令我深思。 既然如此,我认为,那么,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这不禁令我深思。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既然如此,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左拉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经过上述讨论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嘿嘿嘿因何而发生?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嘿嘿嘿因何而发生?伏尔泰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不经巨大的困难,不会有伟大的事业。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黑塞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这启发了我,既然如何。 第117章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嘿嘿嘿因何而发生?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经过上述讨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何,阿卜·日·法拉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这不禁令我深思。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郭沫若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我认为,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既然如此,那么,别林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裴斯泰洛齐曾经说过,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因何而发生?那么,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嘿嘿嘿因何而发生?博曾经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 那么,既然如此,白哲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不禁令我深思。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郭沫若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塞内加曾经说过,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这启发了我,总结的来说,经过上述讨论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培根曾经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不禁令我深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总结的来说,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赫尔普斯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冯学峰曾经说过,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认为,曾经说过,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莫扎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既然如何,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 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嘿嘿嘿因何而发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叔本华曾经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那么,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 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博曾经说过,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维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 第118章 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既然如何,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经过上述讨论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既然如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既然如此,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 斯宾诺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文森特·皮尔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这不禁令我深思。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既然如此,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既然如此,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既然如此,经过上述讨论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富兰克林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认为,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 普列姆昌德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既然如何,文森特·皮尔曾经说过,改变你的想法,你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这启发了我,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西班牙曾经说过,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一般来说,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经过上述讨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那脑袋里的智慧,就像打火石里的火花一样,不去打它是不肯出来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经过上述讨论马云曾经说过,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那么,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 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既然如此,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那么,一般来说,嘿嘿嘿因何而发生?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既然如何,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 第119章 培根曾经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启发了我,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我认为,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这启发了我。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因何而发生?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经过上述讨论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卑劣地过这一生,就太长了。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查尔斯·史考伯曾经说过,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嘿嘿嘿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嘿嘿嘿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来说,嘿嘿嘿因何而发生?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嘿嘿嘿因何而发生?克劳斯·莫瑟爵士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教育需要花费钱,而无知也是一样。这不禁令我深思。我认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嘿嘿嘿因何而发生?既然如何,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莎士比亚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总结的来说,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曾经说过,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经过上述讨论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斗争,可以使人们产生忍受一切的力量。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一般来说,既然如此,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结的来说,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总结的来说,黑塞曾经说过,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白哲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塞涅卡曾经说过,真正的人生,只有在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 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总结的来说,总结的来说,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要想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那么,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非洲曾经说过,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 第120章 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韩非曾经说过,内外相应,言行相称。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现在,解决嘿嘿嘿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叔本华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嘿嘿嘿因何而发生?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富勒曾经说过,苦难磨炼一些人,也毁灭另一些人。这启发了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我认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既然如此,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 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白哲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这启发了我,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一般来讲,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一般来说,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一般来说。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既然如此,别林斯基曾经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所谓嘿嘿嘿,关键是嘿嘿嘿需要如何写。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嘿嘿嘿因何而发生?笛卡儿曾经说过,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鲁巴金曾经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这启发了我。 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在这种困难的抉择下,本人思来想去,寝食难安。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我认为,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读书是易事,思索是难事,但两者缺一,便全无用处。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就我个人来说,嘿嘿嘿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我认为,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嘿嘿嘿。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达·芬奇曾经说过,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生活中,若嘿嘿嘿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维龙曾经说过,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乌申斯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总结的来说,罗素·贝克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维龙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嘿嘿嘿,发生了会如何,不发生又会如何。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我认为,了解清楚嘿嘿嘿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嘿嘿嘿,到底应该如何实现。培根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这启发了我。 吕凯特曾经说过,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这不禁令我深思。叔本华曾经说过,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这启发了我,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第121章 南过却是面露难色,因为他知晓,这是万不得已中的万不得已才会使用的底牌,因为此阵对使用者的反噬极大,相当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父亲还说过,要是控制不住千军万马阵,使用者纵使不死,也会落得残废,术法修为尽毁……父亲您是术法师最后的希望,千万不能死啊!”南过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 南玄若死整个术法界将会一蹶不振,从此在武道界前抬不起头来。 黑云中,落下无数道雷浆,劈在千军万马身上,更显得神圣,像是天兵天将似的。 “苏皓!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南玄面容扭曲到狰狞,朝着苏皓怒喝道。 千军万马一边嘶吼,一边如洪水滔天般苏皓席卷过去,他在千军万马前,就犹如蝼蚁。 “南玄,你倒是还有点我惊喜。”苏皓笑了,接着他一拳轰出,拳风如飓风般卷起数百兵马,但缺口很快就被补上。 试探过后,苏皓又挥出一拳,在响彻云霄的吼声中,一只赤红的四爪血龙从他的拳中挥出。 “百兽拳!” 血龙好似真的存在般,冲着将士们撕咬,一摆尾,就有数百兵马被泰山之压般的威能扫出肉泥混杂着血水飞出。 苏皓再度挥拳,这次是一只朱雀,口中吐着熊熊火焰,顷刻间就有法阵一块变得焦黑,上面的兵马连同五尺八面汉剑被焚烧的灰飞烟灭。 苏皓一拳拳接连挥出,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兽从他的拳中飞出,对着千军万马大开杀戒。 十几米高的黑熊挥舞着熊掌…… 浑身金黄的剑齿虎口吐闪电…… 如城墙般厚重的猛犸象用大树般粗的像鼻扫飞数十兵马…… 不仅如此,还很多奇珍异兽,让千军万马溃不成军。 咔咔咔…… 看着快被屠杀干净的千军万马,南玄的牙齿被他咬的咔咔响,好像要被咬碎似的,他声音沙哑的说:“怎么可能……” 接着,南玄将浑身术法之力,皆投入千军万马阵中。 这时,原本已被屠杀完的骑士战马,竟然又从阵里冒出几十个。 不过这些兵马与之前的大不相同! 骑士的身躯大了一圈,手中长剑燃着漆黑的火焰,明明是火焰,却让人如身处极寒之地般寒冷。 战马也是大了一圈,马身上的从原来的皮革,换成了黝黑的铠甲,它们的双眼冒着绿光。 “杀!” 南玄再度一声令下,数十个骑士驱使着战马朝法阵上的奇珍异兽们杀去。 无论是血龙,还是朱雀,黑熊、剑齿虎,还是猛犸象,亦或者别的什么,都挡不住骑士们的冲锋。 他们手中燃着黑色火焰的长剑,砍中神兽们后,它们顿时像是被烙红铁块接触的白雪似的,消散开来。 不过是几分钟的功夫,血龙朱雀等等,全都被杀的干净,骑士们调转马头,朝苏皓发起冲锋。 “遮天蔽日拳!” 话音落下,苏皓双拳携着耀眼的蓝光撞在如剑般的山峰,以及如飓风般的树躯、沙石上。 轰! 震耳欲聋的声响让天地为之动容,苏皓双拳上原本有马车般大小的蓝光陡然暴涨,真如拳法名字般,将天空与太阳遮住。 如此耀眼的蓝光,就算在南粤市内,也能目睹这般怪异之景。 蓝光一闪即逝,苏皓还在,山峰与树躯沙石却是不见踪影。 苏皓双拳携着不再那么显眼的蓝光,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朝着南玄席卷而去。 南玄心中大骇,没想到此拳如此恐怖,自己的杀招在此拳面前如一张纸般不堪一击! 他想要逃,可苏皓的速度快如闪电,顷刻间来到自己五步之内,要逃显然来不及。 “好在金光咒还在自己身上。” 南玄刚才太过紧张,差点忘了攀在身躯上,如黄金铠甲的金光咒。 南玄意念一动,黄金铠甲顿时如狂风下的大海般剧烈的上下起伏起来,最后黄金铠甲从他的身上脱离而出,化作宛若有生命般的金灿灿的牦牛,一边声如洪钟的哞叫,一边朝苏皓猛的冲撞过去。 苏皓的双拳与黄金牦牛撞在一时起没有任何声响,像是陷入泥浆里,沉入沼泽里,他拳上的威力在被吞噬。 黄金牦牛顶住苏皓的双拳后,在慢慢的缩小,直到灰飞烟灭,而他拳上的蓝光也被彻底吞噬的彻彻底底。恐怖如斯! 南粤山下观望的术法师和武者们,脑中充斥着这四个大字。 术法师们是没想到金光咒在南玄手下有如此大的威能,对南玄更加敬佩,武者们则是不知有这一招,以为是这招本身就如此恐怖。 不管怎么说,苏皓的遮天蔽日拳让天地为之动容的威力众人都是有目共睹,南玄能硬抗下这拳,不愧是南粤第一术法大师兄! 如此一来,不管是术法师还是武者对苏皓能否战胜南玄都感到质疑。 苏皓点了点头,对南玄的金光咒略微感到满意。 因为用力过度而脸色苍白的南玄,却是对苏皓的实力震撼无比。 金光咒已被南玄使得返璞归真,就算是跟他同境界的术法师相比,也能强过一大截。 可纵使是这样,苏皓的遮天蔽日拳在挡下他的杀招后,居然又把他的黄金牦牛打散! “在见到你之前,我还对你史上最年轻的极境天师还颇有些质疑,现在看来名不虚传!” 南玄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夸赞着苏皓。 “我对你也略微有些满意,不过此拳是我众多招式中,排在中等罢了。 ”苏皓点点头又摇摇头说。 苏皓打肿脸装胖子,他是实话实说,若是他使用稍强些的拳法,看南玄防御时苦苦支撑的模样,怕是会从空中陨落。 “苏天师有厉害的招式尽管使出来!”南玄调整好呼吸后,目光变得锐利起来,喝道:“我要让你知道,术法师不弱于武者!”话语刚落,南玄后掠拉开百米距离,手中法决翻飞不止。 他能言出法随,竟然还要恰法决,由此看出他接下来的术法是有多么的恐怖!南玄汹涌澎湃的术法之力让天空都为之变色。“此招是我毕生心血,若是能见人将其接下,我便是死也无憾!”南玄咬着牙,身旁空气扭曲,他的五指摆出个奇怪的手势。 第122章 “剑来!”此言一出,苏皓脚下出现连绵千里的大阵,把整个南粤市的天空都遮住。阵上画着无数的五尺八面汉剑,明明只是模糊的图案,却能让无论是苏皓,还是南粤山下观战的众人,都感觉到剑刃上的肃杀之气。“将来!”南玄五指再换法决,口中喝道。话语刚落,大阵上每一柄五尺八面汉剑的剑柄上,都有一只大手握住,手的主人是身着黝黑铠甲的将士,明明只是模糊的图案,却能让人感到他身上的生气,好似随时都会越出阵中,将在场的所有人杀的一刚二净!法阵中心下的南粤山,此时在剧烈的摇晃,无数的滚石落下。“马来!”随着最后一声令下,无论是无数的将士,将士还是身下出现的战马,好是五尺八面的汉剑,此时都跃然纸上,好似随着都会挣脱法阵的枷锁,驾驶着战马,挥舞着汉剑,大杀四方!“千军万马阵……起!”南玄双手合十,再度喝道。此言一出,法阵上无数的千军万马活了过来,嘶吼着就要朝苏皓杀去!而原本晴朗的天空,在千军万马阵完成的那一刻,顿时被黑云遮天蔽日!下方的南粤山更是出现数条一人宽的巨大裂缝!南粤山下,观战的武者和术法师们,看着如此恐怖的场景,纷纷倒吸一口凉气。“恐……恐怖如斯”“此阵法的威压如此之强大,怕是要把整个南粤市都炸了!”“这此阵上的术法之力,如滔滔江水般通络不绝,苏皓还有什么活路!”众人在惊叹之余,不免问道,此阵是何阵!“这是千军万马阵,是借用死者亡魂,以及天地灵气的屠神之阵!”南过强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解释道。“屠、屠神之阵!”众人心中的惊骇,此时不输于天地异变。 要知道,神境仙师作为古武的最后一个境界,又被称为仙武之境,乃是武道极致,能登此境界者,已经可以踏碎虚空,飞升传说,是正在的神仙!这所谓的千军万马阵,竟然是屠仙之阵!“各位不用如此惊讶,此阵既然可以弑杀仙师,步此阵者的境界自然是要达到神境。”南过见众人如此惊骇,便补充道。“可父亲他并未达到神境天师,不能发挥千军万马的全部威力,因此,这阵只能杀死极道天师。”众人心中的惊骇少了几分,但还是对头顶的阵法感到恐惧,怕自己被殃及池鱼。 “纵使师父不能发挥此阵全部威力,也足够将苏皓灭的灰飞烟灭,师父不愧是南粤第一术法大师!”一位弟子面带向往的说,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师父般的大能。其余弟子也是面露喜色,叫嚣着要让苏皓死无葬身之地。南过却是面露难色,因为他知晓,这是万不得已中的万不得已才会使用的底牌,因为此阵对使用者的反噬极大,相当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父亲还说过,要是控制不住千军万马阵,使用者纵使不死,也会落得残废,术法修为尽毁……父亲您是术法师最后的希望,千万不能死啊!”南过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 南玄若死整个术法界将会一蹶不振,从此在武道界前抬不起头来。黑云中,落下无数道雷浆,劈在千军万马身上,更显得神圣,像是天兵天将似的。“苏皓!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南玄面容扭曲到狰狞,朝着苏皓怒喝道。千军万马一边嘶吼,一边如洪水滔天般苏皓席卷过去,他在千军万马前,就犹如蝼蚁。“南玄,你倒是还有点我惊喜。”苏皓笑了,接着他一拳轰出,拳风如飓风般卷起数百兵马,但缺口很快就被补上。试探过后,苏皓又挥出一拳,在响彻云霄的吼声中,一只赤红的四爪血龙从他的拳中挥出。“百兽拳!”血龙好似真的存在般,冲着将士们撕咬,一摆尾,就有数百兵马被泰山之压般的威能扫出肉泥混杂着血水飞出。 苏皓再度挥拳,这次是一只朱雀,口中吐着熊熊火焰,顷刻间就有法阵一块变得焦黑,上面的兵马连同五尺八面汉剑被焚烧的灰飞烟灭。苏皓一拳拳接连挥出,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兽从他的拳中飞出,对着千军万马大开杀戒。十几米高的黑熊挥舞着熊掌……浑身金黄的剑齿虎口吐闪电……如城墙般厚重的猛犸象用大树般粗的像鼻扫飞数十兵马……不仅如此,还很多奇珍异兽,让千军万马溃不成军。咔咔咔……看着快被屠杀干净的千军万马,南玄的牙齿被他咬的咔咔响,好像要被咬碎似的,他声音沙哑的说:“怎么可能……”接着,南玄将浑身术法之力,皆投入千军万马阵中。 这时,原本已被屠杀完的骑士战马,竟然又从阵里冒出几十个。不过这些兵马与之前的大不相同!骑士的身躯大了一圈,手中长剑燃着漆黑的火焰,明明是火焰,却让人如身处极寒之地般寒冷。战马也是大了一圈,马身上的从原来的皮革,换成了黝黑的铠甲,它们的双眼冒着绿光。“杀!”南玄再度一声令下,数十个骑士驱使着战马朝法阵上的奇珍异兽们杀去。无论是血龙,还是朱雀,黑熊、剑齿虎,还是猛犸象,亦或者别的什么,都挡不住骑士们的冲锋。 他们手中燃着黑色火焰的长剑,砍中神兽们后,它们顿时像是被烙红铁块接触的白雪似的,消散开来。不过是几分钟的功夫,血龙朱雀等等,全都被杀的干净,骑士们调转马头,朝苏皓发起冲锋。数十个骑士手持燃着黑焰的长剑,身下战马嘶鸣不止,明明只有数十人,气势却比千军万马更盛!在骑士们离苏皓还有数十米距离时,便纷纷挥舞着手中长剑,剑上的黑焰更盛,有马车般大小。 在响彻云霄的嘶鸣声中,骑士手中长剑上的黑焰化作朱雀,如一轮轮黑暗的小太阳般,朝着苏皓呼啸过去。 第123章 在黑焰化作朱雀后,整个南粤山都变得燥热起来,南粤市下的众人汗流浃背,好似在被炙热的阳光灼烧似的。“我们离得如此之远,还能被黑朱雀上的高温热的汗流浃背,在如此恐怖的法阵下苏皓必死无疑,我们文家有救了!”文必兴奋的手舞足蹈,对南玄的敬佩达到顶峰。面对这般恐怖手段,其余人也是目瞪口呆,心中震撼不已。丹宗内,丹仙看着天空中的异像,像他这种半步极仙的人,更是深知此阵的恐怖,若是让来硬接的话,怕是顷刻间就会灰飞烟灭。孟冰也是忧心忡忡,对苏皓能否接下此招感到担忧。苏皓看着逐渐逼近的黑朱雀,不似南粤山下的众人那般惊骇,反倒内心平静。“破空拳!”话语刚落,苏皓便是轻描淡写的朝已经近在咫尺的数十只黑朱雀挥出一拳。朱雀们却是没有变化,身上依旧燃着熊熊黑焰,呼啸着冲进苏皓的五步之内。就在南玄以为苏皓无计可施时,忽然乍起的破空声刺痛着每一个人的耳膜。只见苏皓身后呼啸出能撕破空气的强烈飓风,把已经逼近到他跟前的黑朱雀席卷走,甚至就连天空上遮天蔽日的压抑黑云都被吹散。一瞬间天地明朗! 飓风把数十只黑朱雀席卷至数十米高后,就消散开来,而朱雀们则是停滞片刻后,如烟花般炸开,化作狂暴的火雨朝南粤山落去。苏皓暗道不好,若是让这火雨落下,南粤山的树木都会被瞬间融化,宗丹种植区的古木古花也不能幸免,看来只能用御兽决中的千山鸟飞绝才能把宗丹种植区的古木古花护住。南粤山下,弟子们抬手掐诀,合力施展出宽广的防御阵法,将文必等人笼罩在内,避免被如岩浆般炙热的火雨融化。“御兽决第六招,千山鸟飞绝!”苏皓低声喝道。此言一出,南粤山中顿时嗡嗡声一片,在山下众人诧异的目光中,从南粤山的密林中扑腾出数千只黑影。众人仔细一看,居然是数千只飞鸟!数千只飞鸟汇聚成黑压压一片,像是厚重的黑云般朝落下的火雨撞去。在数千只飞鸟的舍命献身下,火雨下落的速度稍微变慢。但在如岩浆般炙热的火雨下,数千只飞鸟还是杯水车薪,一触碰到火雨便瞬间融化,一下子的功夫,飞鸟们便只剩数百只。不过既然是千山鸟飞绝,肯定不止南粤山一山的飞鸟,只见远处有一团遮天蔽日的黑云在飞快的逼近。如此巨大的黑云,怕是由数十万飞鸟组成。 南粤山的飞鸟死绝后,数十万只飞鸟组成的黑云顶了上去,同样是一触即融化,但庞大的数量还是让火雨停滞不前。南玄眼看火雨就要被飞鸟黑云给冲散,心中怒火中烧,仰天长啸后,咬破舌尖,以舌尖血结印。顿时,狂风呼啸,地动山摇,就连太阳都暗淡无光。一股死气重重的黑气拔地而起,众人甚至能听见黑气中的声嘶力竭的哀嚎。黑气疯狂的冲向高空,融入千军万马阵中。在噼里啪啦的灼烧声中,火雨化作狂风暴雨,好似末日降临。与黑朱雀的强盛相反的是形容枯槁的南玄。哇的一声!南玄口中吐出鲜血,把前襟染红。 对此他毫不在意,强撑着疲惫到极点的身躯,咬着舌尖提神,强忍着千军万马阵的反噬,让火雨又壮大一分。酷暑难耐,南粤山下的众人浑身大汗淋漓,好似刚才水里捞出来似的,天地都好像要被融化。“苏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南玄七窍流血,双目通红,面容狰狞到扭曲。话语刚落,南玄身上接连响起噼里啪啦声,是他承受不住反噬,浑身血管接连爆开。南玄此时浑身浴血,满头白发,形容枯槁。火雨顷刻间把数十万只飞鸟融化,随后猛的升起,化作一只翅膀能遮天蔽日的黑焰朱雀。黑焰朱雀张嘴嘶鸣,声大的让天地为之动容,接着扇动翅膀,如一轮漆黑的太阳般朝苏皓射去。南玄双目圆睁,想要目睹苏皓惨死模样。 苏皓面对宛若太阳般的朱雀没有丝毫慌张,虽然略微有点惊讶,但这种程度想让他命丧于此,多少有些狂妄自大。“御兽决,飞龙在天!”苏皓低喝一声。“那……那是什么!”南粤山下的一个弟子指着云层后若隐若现的庞然大物,声音颤抖的说。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只见一只身长百里的苍龙,伴随着响彻天地的龙吟,冲散厚重的云层,如同长城般拦在黑焰朱雀的前方。与苍龙相比,黑焰朱雀宛若蝼蚁!“这真的是……人类所拥有的力量吗?”南玄看着如长城般横在天际的苍龙,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黑焰朱雀嘶鸣过后,从身上射出数个火球,朝着苍龙呼啸过去。 但这小小的火球打在苍龙身上,就好比用火柴烧万里长城般,毫无作用!“呼!”苍龙从鼻中呼出飓风般的龙息,朝着黑焰朱雀席卷过去,后者顿时如波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顷刻间就被掀翻。南粤山下的众人惊骇不已,南粤市内的市民同样如此。“这天是怎么了?又是遮天蔽日的蓝光,又是成千上万个骑士个骑士在天上飞,现在连龙都跑出来了!”“怕不是海市蜃楼。”“海市蜃楼个屁,这是灵气复苏!”南粤市的市民惊叹不已,纷纷拍照拍视频,甚至有人甚至开起了直播。 …………………… 雾气,让南粤山下的众人看不见万米高空上的苏皓与南玄。“父亲不会输的……”南玄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却没有多少把握,接二连三的异变已让他的心脏提到嗓子口。此战,已超过南粤山下众人的想象范围,一时间他们也说不出苏皓与南玄谁输谁赢。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这时,万里雾气开始逐渐消散,其中一处出现一道模糊身影,众人立即凝神望去。待雾气又散去些后,众人终于看清模糊身影是谁。是南玄!他虽然浑身浴血,看上去形容枯槁,摇摇欲坠,但却还活着。 第124章 在黑焰朱雀被龙息搅散后,苍龙化作遮天蔽日的南粤山下死静许久,才爆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欢呼声。“师父不愧是第一术法大师,区区苏皓,不过掌中之物罢了!”“如此看来,术法一道才是未来,武道终将走向没落!”“南玄天师功高盖世,今后术法界将会一直流传着南玄天师的名字。”弟子们的呼声一片高过一片,文家众人也是毫不吝啬的将赞美之词抛出。文必看着空中南玄的身影,不由得感慨万千,纵使如苏皓般彪悍的人,也敌不过南玄,姜还是老的辣。这时,一只手按在文必的肩膀上,他扭头看去,是泪流满面,脸上却又挂着笑容的文一雯。文一雯神情激动的说:“苏皓一死,我们文家就不必对他俯首称臣了,父亲!”文必也是笑了:“南玄天师之名,今后便要名震华夏了。”这时,雾气彻底消散,另一道身影出现在天上,是毫发无损的苏皓。南粤山下欢呼雀跃的众人表情顿时僵硬起来,看着苏皓像是见了鬼般。苏皓身形一动,顷刻间来到南玄跟前,伸手抓住他的脖颈,将其提起。 “念你还算给了我些惊喜,南玄,我给你说出临终遗言的机会。”“我……能见着有人能破我的千军万马阵……死而无憾,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跟你提意见……但我恳求你……放我的儿子……放过我的弟子……”南玄一边呕血,一边声如蚊虫的把话说完,他此刻就像是要燃尽的蜡烛般,奄奄一息。苏皓点了点头,五指发力,南玄顿时爆开,化作血雨落下,还有些朝苏皓溅去的血滴,则在还有一指距离时停滞,然后落下。看着苏皓如捏死一只蚂蚁般捏死南玄,南粤山下的众人心中顿时升起一阵寒意。南玄可是术法大师,术法界第一人!可在苏皓手中,却如同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 所有人的心中此刻都宛若惊涛骇浪般不平静。“能把术法使用的如此如火纯青,南玄不愧术法界第一大师这个名头,不过在我面前,终究是太弱了。”苏皓摇了摇头。南过跪倒在地,感受着淋在自己身上的血雨,不敢相信自己的父亲竟然连尸体都没留下,他颤颤巍巍的说:“我父亲……死了……”南玄顿时觉得天旋地转,随即双手撑地的哇哇呕吐起来。“师父!!!”众弟子也是悲痛万分,纷纷疼哭起来。在他们心中,南玄天师不仅仅是自己的师父,更是相当于自己的父亲,现在父亲被杀,甚至连具尸体都未留下这要他们如何不痛哭。“师兄弟们一起上,我们为师父报仇雪恨!” 一弟子实在无法接受师父的死,大吼一声后,双手掐诀打算与杀师凶手同归于尽。苏皓看了他一眼,没有任何动作,他却是身体如气球般膨胀起来,砰的一声,他应声爆炸,鲜血淋了身旁师兄弟一身。原本跃跃欲试的众弟子,却犹如惊弓之鸟般看着苏皓,瞳孔猛的收缩。文家众人也是禁若寒蝉,低着头,不敢看苏皓一眼,身子止不住的颤抖,手脚冰冷如针扎般的刺痛。在沉默与死寂中,苏皓落到地上,负手而立,目光所过之处,众人皆低下头,他缓缓开口:“术法界从今日起,再无南玄。”他声音不大,但却每一个人都能听见。南粤山下众武者一听此言立即欢呼雀跃,从今以后,那是将不再是武道不敌术法,而是术法不敌武道。 术法师们则是低着头,叹息连连,苦涩的味道在口鼻间环绕。南粤山顶,南过瘫坐在地,眼中毫无生机,他身旁的弟子也是失了魂般。苏皓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些人,语气平淡的说:“看在南玄也算是给了我些惊喜,让我活动活动了手脚,我就依他的遗愿,放过你们一马,现在给我滚,不然格杀勿论。”苏皓语气平淡,但却无人质疑。南过面目狰狞,牙齿咬的咔咔响,但最终还是没有做出傻事,带着众弟子离开。文必等人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心中没有同情,只有深深的害怕。文家人最大的靠山南玄天师倒了,如此一来,他们这些普通人将任人宰割。这时,所以的文家人都被恐惧笼罩,浑身大汗淋漓,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文必,文家存在与否的选择权在你手中,我问你,诚不诚服于我?”面对文家众人惊恐的目光,苏皓淡淡的说道。“我……”文必目光将目光从高高在上的苏皓身上移开,转向如受惊鸵鸟般低头颤抖不止的文家众人,叹了一口气,背又驼了些。他跪倒在地,朝着苏皓跪拜。“从今以后,文家的所有人都是苏先生的狗,你让我们往哪跑我们就往哪跑,如若不从,苏先生是杀是剐,我们绝无二话。”此言一出,南粤市第一大家族,便成了苏皓手下的狗。文家众人皆面如死灰。“出发去文家。”说完,苏皓便率先往南粤山下走去。文家众人不敢迟疑,屁颠屁颠的跟上。看着苏皓的背影,文一雯心情极度的异常,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人竟然真的凭一己之力,让文家成他手下走狗。若是没有用假欠条去忽悠苏皓的话……文一雯悔不当初。 “啊啊啊!!!”文怡尖叫着朝文一雯冲去,却被其他人拦下。“文怡你这是做什么?”“若不是这个贱人招惹了苏皓,我就不会变成现在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文家也不会变成走狗,都怪这个贱人!”文怡面目狰狞,双手不停的撕扯着头发。“你给我滚!你给我滚!” 文一雯眼中擒着泪水,心中内疚万分,转身朝着南粤山下走去。“呜呜呜……”在文一雯走后,文怡跌坐在地,不顾形象的号啕大哭起来。 在她变成丑八怪老太婆前,无数青年才俊追捧她,现在却没有人看她一眼,此等落差,比死亡还令人难以接受。 第125章 “能听说了吗?南粤术法第一大师南玄在南粤山被人杀了!”“你开玩笑!南玄是何等人物,岂会轻易被杀!”“我没骗你,我当时就在南粤…………………… 所有的武者还有术法师都在讨论南玄之死。毕竟南玄可是术法界第一术法师,这十多年来,无数高手挑战,却都失败被杀,没想到会死在一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手里,难免让人唏嘘。苏皓一时风头无俩,甚至连苏白告的拍马不及。山下,亲眼目睹南玄被苏皓一手捏爆!”“苏皓?怎么没有听说过,是什么来头?”“不清楚,消息被南粤市封锁了,只知道此人二十出头。”“嘶!二十出头就能把南玄杀死!真的是恐怖如斯!”随着南粤山下观战的术法师们的离开,南玄之死的消息在武道界还有术法界传的满城风雨。 要是让他们知晓苏皓与苏白告是同一人的话怕是会当场气的吐血,不过有人隐约猜出苏皓就是苏白告。在武道界与术法界因苏皓之事风起云涌时,南粤市内也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文家老爷子在知晓文家成了苏皓走狗时,当场气的吐血而完。此消息一出,立即席卷整个南粤市,让文家的仇家狠狠的爽了一把。 之前一直被文家支配的小家族们,也是高兴的要烧高香,从今以后,这样可以不要再活在文家的恐惧下了!却不曾想,苏皓大手一挥,让盾山带领文家一众,去把南粤市大大小小的势力收入麾下。这些小家族一开始还不服,联合起来对抗文家,但在盾山出手后,反抗的小家族立即变成尸山血海,后面的家族赶忙俯首称臣。 傍晚,南粤市,文家,布置奢华的会议室内。会议桌两边坐着的文家高层纷纷满眼崇拜的看向坐在首位上的苏皓不过一个下午,南粤市大大小小的势力尽被文家收入麾下。在座各位虽说都与苏皓签订了神灵契约书,但苏皓与他们保证过,不会干涉他们的人生。甚至只要把苏皓做好事,还能获得大大的好处。其中之一便是小神灵契约书,这让他们与很多化境宗师签订契约,也就是被收入麾下的势力小头目。 文家手下并没什么高手,之前之所以被誉为武学大家族,是靠利益诱惑拉拢那些高手,以及贿赂南粤市高层,这些高手还常常不听话。现在到好,文家里高手无数,光是化境宗师就有上百位,是名副其实的武学大家族,可以媲美四大家族了。如此看来,给苏皓当狗也不错,不仅好处多多,文家之前不敢做的事情他全给办了,让文家走向巅峰。 文家老爷子要是还活着,看着自己的家族在外人手里蒸蒸日上,不知作何感想。文必站在苏皓身旁,微微弯腰,恭敬的说:“苏先生,您要的南粤山所以势力的详细资料都准备好了,请您过目。”与文必想的不同,苏皓并未搜刮文家的钱财,也未对文家女子做些什么,更没有更换老人,而是继续让文家人掌控财团大局。所以文必对苏皓的佩服是发自内心的。文家虽说换了个主人,但却没有衰退,反倒蒸蒸日上,站在南粤市的顶端这一切都归功于苏皓的帮助。 苏皓扫了几眼文必递过来的各大势力的资料文件后,将其合上,缓缓开口:“从明日起,文家手下公司,还有麾下各大势力手下的公司,都纳入皓月集团。”两边文家高层面对这个命令都有些诧异,但并未反对,也没有资格反对。“明天十二点之前,这些公司都会贴上皓月集团标志,入驻皓月集团。”文必点头应下。“无事散会。”苏皓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文家的高层立即起身离开,苏皓与文必、文一雯三人却还留在会议室。“开会前你们说会后有事与我商量,说,什么事?”苏皓拳头撑着脸颊,面无表情的看着二人。 文必拼命地给文一雯使眼色,后者犹豫再三,还是说出口:“苏先生……文家家主要重新筛选,我能力不足不能上任,爸爸又……”苏皓摆手打断:“家主你们自行筛选。”文一雯的脸红了起来,唯唯诺诺的说:“苏苏先生,其实我们文家对下一任家主早有人选,而且已经培养多年,从各方面来说,她是最合适的。”苏皓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心中已猜出个大概。“可是她、她之前顶撞过您,她是……”“文怡?”文一雯心里一紧,慌忙的低下头,不敢在看苏皓。虽说文必怕苏皓怕的要死,但为了自己的女儿,他甘愿冒险。“文怡虽然冲撞过苏先生,但他已经认识到错了,我恳求您大人有大量,放她一马,我……我在这里给您跪下了!”说着,文必就要双膝跪倒。苏皓伸手拽住文必的胳膊,淡淡的说:“不必下跪,文怡也无大错,我相信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痛心悔改了。”苏皓对文怡的印象一直还不错,虽说在南粤山上冒犯过自己几句,但她也是为了文家,不是什么大错,可以原谅。此言一出,文必与文一雯立即喜极而泣。“谢谢苏先生,我这就人文怡过来!”不多时,文一雯和文必带着文怡回到会议室。 文怡佝偻着身子走进会议室,看着高坐在主位上的苏皓,心中害怕多过仇恨。苏皓派人带着文家将南粤山各大武道势力尽收入麾下,让文家不再名不副实,站在南粤市的顶端,甚至媲美四大家族。苏皓甚至没有剥夺文家人对文家的掌控,只是站在幕后,让文家人对大小事宜自己做决定,除非需要文家做事,不然绝不插手。虽说是当狗,但主人照顾有佳,让文家不再风吹雨淋,提供皓月集团和皓月宗这个住所,让文家有所依附。但纵使如此,文怡每次照镜子时,原本有些熄灭的怒火,却又会重新窜起来,不过见到苏皓时,怒火会转为恐惧。 第126章 “师兄,为何这些人要重复的进去考核?” 听见师妹的疑问,青年男子强压下心中的喜悦,道貌岸然的解释道:“师妹你有所不知,这七座峰石大有来头,乃玄仙宗开宗立派的仙人所留,其目的是让后世的玄仙宗弟子不在丹道一途松懈,能起到考核丹道的作用。” 火辣女子又问:“那考核一次就好了,我看有的人考核次数怕是十次都不止。” “那是因为奖励丰厚,排名愈高者不仅能证明自身的丹道知识扎实,随着名次的提高,还有令人咋舌的奖赏。” “不管你是哪一座峰石,只要能排在其十之列,丹药也好,钱财也好,女人……男人也好,都会奖赏给你,当然,还有很多别的奖励。” “如此一来,想必师妹你已失效这些人为何要重复考核了。” “原来如此!”火辣女子看向峰石的目光顿时火热起来,“我可以吗,师兄这峰石考核有我的份吗?” 青年男子笑道:“当然可以,只要是玄仙宗弟子,新入门的弟子也好,老弟子也好,都有参加的资格,不过有资格是一回事,能不能通过又是一回事。” “师妹你要知道,寻常的丹道考核都难得不行,更何况是以上榜单为前提的考核,所以峰石考核可以称得上是恐怖如斯。” “要是没有万全的把握,最后不要挑战,不然会被上面的这些天之骄子给打击的对丹道一途失去信心也说不定。” “甚至有传言说,有玄仙宗弟子为难成为任意一座山峰的前十之一,日夜不休的学习草木知识,奈何因此猝死。” 青年男子顿了顿后又说:“师妹你要知道来日方长,莫要急躁,再说此榜上的弟子几乎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我等外门弟子入榜的人数可以称得上是屈指可数。” “啊。”火辣女子顿时如没有猫粮的猫咪般无精打采起来,看向峰石的目光都变得不再有征服欲。 “外门弟子真的没有可能吗,真的没有可能胜过这些内门弟子,还有核心弟子,从而登上这榜单?” “他们在玄仙宗内修炼的时间大都不少于五年,在丹道一途也是专研已久,声音这本身对外门弟子就是不公平的,若有外门弟子能胜过这些人入此榜,真的称得上是天才。”见火辣女子情绪低落,青年男子立即安慰起来。 “不过……”他忽然又话锋一转,“有这么个人,明明是女儿身,却以外门弟子的身份,胜过这些内门弟子,登上榜单,而且还是数座峰石的榜单。” “甚至我还听说,此人如今还登上第四座峰石的榜首,从玄仙宗创立至今,连拿下四座峰石的女武者,她还是第一个。” “这人是谁!” 同为女武者,又都是外门弟子,这让火辣女子原本暗淡的目光重新火热起来。 “她便是——第五轻柔!” 说着,青年男子朝第五座山峰榜首位一指。 “师兄,上面的名字不是第五轻柔,是叫什么……陆夫君。” “什么!?” 青年男子赶忙朝榜首位看去,如师妹所说,上面的名字不是第五轻柔,而是这个十分占人便宜的名字。 “陆夫君,此人我怎么没听说过,从哪疙瘩窜出来的?” “想来是我眼花了。”青年男子在揉了揉眼睛后又拍了拍脸,当睁眼再看时,上面的名字赫然是——陆夫君! “卧槽,这他妈的搞笑!” 说着,青年男子拉住身旁人的肩膀,问他:“我可能老眼昏花了,兄弟你看看,第一座山峰上的榜首是谁?” “这还用问,当然是第五轻柔……我靠,这陆夫君是谁!” 火辣女子的表情顿时变得古怪起来,她幽幽的说:“师兄,这第五轻柔的名字怎么变成陆夫君了?” 青年男子抓着头发,表情复杂的说:“这、这,我也搞不懂,这名字咋就说变就变了。” “那啥,莫不是峰石年久失修……坏了?”火辣女子猜到。 青年男子用手指摩挲着下巴,良久才说:“或许就是这样。” “嘿!”他们身旁膀大腰粗的壮汉被这番对话给逗笑了。 “小姑娘不知道也就罢了,我看老兄你也不是新入门的弟子,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想法,峰石是不可能坏的,这陆夫君的名字没有出错。” “第五轻柔被挤到榜二后有想着重回榜一,但是失败了。” “第五轻柔实力如此恐怖,怎么会抢不过一个无名小卒?”青年男子眉头紧锁。 “玄仙宗内藏龙卧虎,有人比第五轻柔强也不例外,再说陆夫君这名未必是真名,有可能是化名。” “这人真的是天纵之才,若是真名的话,在玄仙宗内一直名声不显,倒是十分低调了。” 壮汉说着说着,对榜首的身份感到好奇,若是能结识的话就好了。 “这陆夫君当真如此厉害?”火辣女子嘴唇有些合不上。 “嘿,你这小姑娘,真是一无所知,这第五轻柔之强人尽皆知,而这草木天赋又是她的拿手好戏,自从她登上第一座峰石榜首后,就为掉下来过,由此可见这陆夫君的恐怖之处。” 火辣女子听见这番话,眼泪从口中流下来,渴望的说:“这陆夫君既然这么厉害,那从此之后我就是他的头号粉丝了!” 壮汉看着峰石上的陆夫君三个大字,神色复杂,他说:“要是我能与此人同床共枕一回,倒也是不虚此生了。” 火辣女子不敢置信的看着壮汉,而青年男子则是往旁边移了几步。 站在三人后面的陆白娇躯一颤,强压下心中的恶心。 卧槽…… 这玄仙宗不仅天才多,基佬也这么多。 陆白摇了摇头,径直的朝第二座峰石入口走去,来到峰石之内。 与第一座峰石相同,第二座峰石内只有两样物件。 分别是毛笔,还有玉筒,都附带着青芒。 如之前一般,陆白提起毛笔在玉筒空白处,写下陆夫君这代名,顷刻间,玉筒上原本就耀眼的青光再度暴涨,将陆白包裹在内。 待陆白恢复意识,已是来到一处陌生之地,是在峰石内开辟出的小空间,相当于考场。 随后,在噗嗤声下,数道携着光芒之物闪到陆白的跟前,白光耀眼,不能看出这是何物。 第127章 “两刻钟内,将这些丹种催化,让其成长结果,催化不同丹种得分不同,低阶丹种仅有一分,而接下来的中阶、高阶丹种分别是二分、三分,等级不限,品种不限,本次考核成绩与催化分数相挂钩。” “考核结束后的分数多少,直接影响峰石榜单的排名。” “考核内容,与注意事项皆已介绍完毕,请你开始考核!” 话语刚落,陆白便伸手将其中一个光团抓入手中。 “地瓜种?”陆白摇头失笑,虽然觉得搞笑,但他并未换过,他意念一动,灵魂力包裹住丹种,争分夺秒的催化。 催化速度快慢,与灵魂力,以及自身元气直接挂钩。 陆白的灵魂力如惊涛骇浪,顷刻间就将这颗地瓜催化完成,翠绿的嫩芽从中长出。 若是让其他弟子见着了陆白恐怖的催化速度,怕是当场退出宗门,回家种地。 陆白把催化出的地瓜随手舍弃,开始催化下一个丹种。 《炼丹术》此法当中催化丹种最为恐怖的就是,以尽可能少的灵魂力,最快的催化出丹种,所以陆白的速度才能如此之快。 简单直白的来说,就是这种低阶的土豆种对陆白来说有手就行。 陆白飞快的伸手又抓住一团光团,争分夺秒的开始催化,随着催化的成功数增多,他的术法愈加熟练。 时间过的很快,当考核结束后,他的身旁便堆着一团催化成熟的丹种。 陆白粗略的看了一下,估计已经催化了一百几十颗,分数恐怕已经达到三百分。 “三百多分,不知道有榜几。”陆白呢喃道。 说完,他出口方向走去。 陆白来到峰石外面,转身看向榜单榜首的位置,不出所料,第五轻柔被挤下,取而代之的是陆夫君这三个大字。 然后,陆白并未全力以赴。 这个榜一对他来说,真的是有手就行。 两刻钟的时间,达到三百分,你让第五轻柔来看她都会直呼牛逼,最最可怕的是,陆白还没有认真考核,这对他来说只是个稀松平常的分数。 但也不要觉得这分数不算什么,三百分让第五轻柔来考核,怕是要一个小时! 第二座峰石的名字由第五轻柔变成陆白这件事,注意到的人现在还不多,大家都还在后知后觉的谈论着第一座峰石的更替。 “哎,你知道吗,这陆夫君怕是要被打了!” “还有这回事!” “那可不,第五轻柔可是整个玄仙宗的女神,明恋、暗恋她的不计其数,但都被她一句轻飘飘的‘我只好修炼,不好男色’,给搪塞回去,现在有讨好她的机会,这些人怎么会不动心?” “这样啊!” 无意中听见这段话的陆白很是无语,没想到第五轻柔的脑残粉怎么的舔狗。 靠! 我不就抢了个第一嘛,至于要怎么追杀我吗?要是让他们知道第二座峰石的榜首也被我拿了,怕是会当场把我吃了。 陆白虽然怎么想,却一点也不惊慌,不会现在就逃离现场。 毕竟没有知道他的真名,也没人晓得陆夫君有他这么帅。 还有就是炼丹师都以炼丹为主,练武为铺,所以玄仙宗内的炼丹师几乎都是武王境修为,除非是亲传弟子,不然打起来,无论多少都不够陆白塞牙缝的。 陆白也不打算跳出来装逼,大吼一声老子就是陆夫君,快来跟我近身肉搏! 这样回引起众怒,他打算低调的去丹药阁把自己的奖赏领了,可他还未走出几步,身后嘈杂声咋起,好似把一座大山投入大海里。 “你们快看,第二座峰石的榜首,竟然又被陆夫君拿下了!” “卧槽,这陆夫君不是人呐,把我家第五轻柔给挤到榜二了!” “你们说,陆夫君会不会把剩下的两座峰石的排名给夺了!” “那第五轻柔岂不是要变成第二轻柔了!” 议论声此起彼伏,每个人口中都陆夫君、陆夫君个不停。 好似陆夫君成了玄仙宗宗主一般,虽然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陆夫君就是蝉联两座峰石排名。 如此一来,陆夫君怕是会连续好几日成玄仙宗的热门话题。 “妈的,这人怎么跟流星似的,一来就连夺两座峰石的榜首。”青年男子张着大嘴巴,怕是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在他的耳中,陆夫君这三个字如蚊子一般嗡嗡叫个不停,看着第二座峰石上排在首位上的名字,他的内心如暴风下的大海似的,剧烈的起伏。 “陆夫君……师兄这人好吊啊,真想见他一面。”又神秘有厉害的陆夫君,让火辣女子的成为追星族。 在这之前,她一直听要登上峰石榜首有多困难,现在有个人,不到两个小时连夺两座峰石,怎么能不让她崇拜。 看着第五轻柔的粉丝说要杀了自己,陆白十分无语,吐槽道:“抢了第五轻柔两座峰石这些脑残粉就怎么疯狂,要是接下来把她剩下的两个第一夺了,这些人还不得气死。” 对陆白来说,剩下的两座峰石他想要夺下第一,真的是有手就行。 陆白摇了摇头,不打算再逗留,可就在这时,人群再度骚动起来。 一道粗俗的吼声在从人群中响起。 “陆夫君永远滴神!” 就好像炮弹爆炸一般,让处在震撼中的众弟子被惊得跳起来,纷纷朝着大吼的人看去。 陆白看见为自己助威的人,身子忍不住的颤抖,这人不是要跟自己同床共枕的壮汉吗! 壮汉全然不顾无数道射来的目光,看着陆夫君这三个字只觉得身体一软。 他好似要出嫁的小女子一般,娇羞道:“虽然未见到陆夫君的真身,但我已跟他神识相交了,想必陆夫君是位身材高大的汉子,宽大的胸膛可以让我依靠,结实的手臂可以把我公主抱起。” “啊!陆夫君,想来你火辣辣的目光此时正射在我身上,出来!你不必害羞,我们可以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在夕阳下奔跑,我要与你白头偕老!” 第128章 去你妈的!陆白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这人再说下去,自己怕是要吐了。 他活了十几年,第一次被人当众表白,但没想到居然是个男的! 他若是带着面具,此时他就会一跃而出,指着这个壮汉的鼻子大骂:“老子不是基佬,你给我去死!” “哼!”一位白衣飘飘的俊俏青年冷哼一声,用寒冷的目光扫过众人,冷笑道:“陆夫君你敢不敢出来!让我看看谁这么大胆子,敢夺我轻柔师妹的两个榜首,别让我知道你是谁,不然……哼!哼!” 说完,他的目光转向让自己起鸡皮疙瘩的基佬壮汉,虽然不想与这人有过多接触,但为了自己的轻柔师妹,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 毕竟这人如此爱慕陆夫君,说不定知晓些他的事情。 除去俊俏青年,人群中还有几人有这种想法,想着可以通过逼问基佬壮汉,知晓陆夫君的下落。 这些人对第五轻柔可望不可及,若是能借此机会解决第五轻柔,不说一起双修,就是能亲个小嘴也值了。 第五轻柔从榜首上跌落后,一直在想着要怎么夺回来,不管是谁搭讪都不理,这让他的粉丝怒气冲天,对陆夫君誓不罢休! 青年男子打了个寒颤,伸手扯了扯身旁一直在为陆夫君呐喊助威的火辣女子,示意她闭嘴。 火辣女子奇怪的看向师兄,正想开口询问,却是忽然感受到了数道射向自己的寒意,赶忙闭上了嘴。 峰石前原本在谈论陆夫君的众人此刻都安静下来,紧张的环顾四周,像是在阴影中隐藏着野兽似的。 众人之所以如此,是察觉到第五轻柔的脑残粉在跟疯狗似的寻找撕咬的目标。 第五轻柔的脑残粉大都在峰石榜单上榜上有名,实力高强,又有内门弟子、核心弟子的身份,若是招惹上他们,今后在玄仙宗怕是会被处处针对。 虽然嘴上不敢说,但大家在心中还是很看不起第五轻柔的脑残粉的。 这些人馋第五轻柔的身子,得不到就想着打压陆夫君从而引起女神的注意,这种舔狗行为让大家所不耻。 万幸的是,无人知道陆夫君倒地是谁,就连这个名字的真实与否都无从知晓,这让陆夫君的支持者放下心来。 陆夫君的头号粉丝,也就是膀大腰粗的基佬壮汉,也是察觉到了情况的不对,并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想法,停下了呐喊,纵使如此,他还是双目圆睁,一副死不投降的样子。 就算是世界末日,他也会深爱着陆夫君! 忽然,蹲着角落的专研草木的第五轻柔倏地站起身来,这让她的脑残粉大喜过望,纷纷朝着她涌去。 这些脑残粉顿时将第五轻柔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目光火热的好像能把她的衣服烧穿似的。 第五轻柔见自己被围住,眉头顿时紧锁,可以看出,她对自己的追求者并不感兴趣,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厌恶。 但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些人又是自己的师兄,不好发作,就算心里再怎么厌恶,嘴上还是很客气:“轻柔知晓诸位师兄是为我好,但请各位莫要怪罪陆夫君,这只怪我平常疏于巩固炼丹术,才会从榜首跌落至榜二,因此师兄们不要去招惹夺走我排名的人。” 说完,第五轻柔的目光转向第二座峰石,虽有不甘,但这只会让他加倍努力。 “陆夫君能接连在草木鉴定,以及草木催化胜过我,证明此人乃是天纵之才,大家身为玄仙宗的一份子,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说明玄仙宗的人才笼络不绝,今后只会越来越好。” “陆夫君或许还在我们之中,或许早已离去,但无论如何,我在此立下誓言,终有一天,我会重新回榜首!” “我跌落至榜二,是我平日松懈了,从今往后我会加倍的学习草木知识,直到重新夺回榜首!” 第五轻柔说出的这番话抑扬顿挫,好似有特殊的魔力,让人情不自禁的激动起来,在她说完令众人沸腾起来的宣言后,众人纷纷鼓掌。 这番坚持不懈的精神,把围观的众弟子给打动了。 但第五轻柔的脑残粉们却是深感尴尬,毕竟这是直接打他们的脸。 不过第五轻柔这种傲娇的性格,正是他们所欲罢不能的!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陆夫君”陆白,他看着第五轻柔离去的背影深感意外,没想到有人能做到如此的不骄不躁,纵使榜首被夺,也不撂下狠话,反而让自己的追求者不要打扰夺榜者,这份气度不是常人能有的。 第五轻柔以后大有作为。 要知道,有不少人纵使天赋异禀,但却心地狭窄,这种人成不了大事,只能在蝇头小利间打转。 第五轻柔便能做到心胸宽广。 无事后,陆白朝丹药阁方向走去。 他进入丹药阁后,看见剑柜上立着一把剑,下面有剑的名字与介绍。 立正剑,前任宗主年少时手上利剑,能追踪不能目睹之物,引导剑刺中不能目睹之物。 奇奇怪怪的名字,奇奇怪怪的功能,让陆白无力吐槽。 没想到第二座峰石的榜首奖励不过如此,罢了罢了,有总比没有好。 这般想着,陆白便从剑柜上拿过立正剑。 领取奖励后,他走出丹药阁,发现参加考核的弟子少了不少。 陆白也是有些劳累了,便想着明日再来,到时把所以的峰石榜首拿下,来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陆白离开此处后,找着留下的木分身,将其收回。 然后他就回玄仙宗为参加庆典者安排的酒店里,找着自己的房间,进去休息。 这时,门外传进来敲门声,陆白打开房门后,发现门外站在的是孙玥。 “段前辈,这么晚了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但我有些关于修炼上的事情百思不得其解,因此想与你探讨探讨。” 孙玥说得如此客气,陆白自然不能拒绝,于是把她迎进屋内,为她排忧解难。 半个时辰后,孙玥红着脸从陆白的房间离开。 陆白松了一口气,正欲休息,却不曾想房门再次被敲响。 他拉开门后,发现外面这次站在的是梦溪,如孙玥般有问题请教。 待梦溪走后,来参加庆典的武者学院的各位,陆陆续续的来陆白这跟他请教问题,这让他内心疯狂吐槽。 这也是人之常情,陆白如此年轻就突破武宗境,谁都想跟他请教请教,蹭此经验。 待他们都走后,已是翌日。 陆白一夜未睡,却又不能发作,只能在心里疯狂吐槽。 陆白意念一动,木分身凭空出现,让其冒充自己跟着大部队,自己则是偷偷溜去丹药阁。 待他到丹药阁,已是人山人海。 陆白伸了个懒腰,然后朝第三座峰石的入口走去。 这个峰石的考核内容是草木嫁接,让陆白来考真的是有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