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动:万里江山...》 上架感言 大家好, 我是司马,很高兴和大家说说新书《情动:万里江山不如你》的上架感言。 我在17k写书已经一年零一月了,要表达最多的是深深谢意,千言万语的感谢发自肺腑: 感谢17k这个平台,使得我有机会写书,每日至少一更从未间断,让我体会到写作的辛苦与快乐。 感谢责编枣枣,她认真负责、态度和蔼,给了司马很大的帮助。 感谢本次联赛导师希大,她在百忙中对我的书给予关注,指出我文的优缺点,使我得以改进。 感谢17k的编辑安安、可可,和各位小编,她们细心周到的服务让人感到温暖。 感谢小鱼为本书又一次制作了精美的封面,为本书增加了魅力。 感谢阿九、花开、阿杨、小月,晓容,等等,你们的强有力的支持是我创作灵感的源泉,还包括很多不曾留言却在默默支持我的书友们。 生活是美好的,写书和看书都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祝愿17k所有作者和读者都幸福一生、天天快乐。 第一章 飞鸿赴草原 萨珂大草原上,天气变化无常,刚才还是夏季骄阳似火,转瞬间,大片大片的乌云迅速聚拢,阴沉压抑,眼看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远处,有两匹骏马,一黑一白,一前一后,飞速闪现,朝着闽光边城奔去。 领先驰骋的是一位骑白马的少年,年约十六岁,英俊潇洒,明眸皓齿,一头长发在微风中飘逸,扬着马鞭,神采飞扬,回头叫道: “快啊,曹先生,马上要下雨了。” 那位被唤做曹先生的人,大约三十多岁,一副白面书生的摸样,骑在一匹黑马上,神态怡然自得,笑道: “飞鸿公子,急什么?雨中赶路,别有一番情趣。” 飞鸿公子闻听,放慢了速度,大笑道: “哈哈,曹先生想要冒雨赶路吗?本公子可就不奉陪了,我要先到前面的闽光边城客栈,喝茶等你。” “臭小子,老夫也想喝茶。这一路老夫瞧出来了,你的骑术越来越精湛,可是你的耐性还需要培养,年轻人沉不住气是大忌。慢说下雨,就算下刀子,也要面不改色心不跳。” 飞鸿公子被曹先生数落了两句,也不着恼,勒住马,等曹先生骑马上来,并排而行,笑嘻嘻地想到: “好吧,就依先生所言,咱们耐下心,慢慢赶路,傻等着淋雨?” 曹先生含笑不语,似乎知道飞鸿公子的想法,心道: 老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早已推算这雨一时三刻下不起来,老夫怎么会傻到挨雨淋? 果然,两个人缓缓骑行,顺利到达闽光边城外一家客栈之后,天空中才开始飘起了雨丝。 闽光边城是一座小城,城外只有一家不大的客栈,门口挑着两个大灯笼,门两侧的招牌上笔墨清晰地写着:迎八方风雨,接四面来客。 飞鸿公子和曹先生扳鞍下马,跨进客栈,迎面一个店小二跑来,接过马缰绳,笑着打招呼: “两位客官好运气,抢在雨前面了,快请进。” 飞鸿公子请曹先生先入大厅,挑选了一张紧靠窗户的桌子,对面坐下,点了几盘热炒小菜,斟满茶杯,说道: “曹先生,回程长途跋涉,一路辛苦,本公子今日以茶代酒,敬先生一杯。” 曹先生立刻举杯回敬,笑道:“飞鸿公子客气了,请。” 两人一边喝茶闲聊,一边等饭菜端上。 曹先生这几天见飞鸿公子心态浮躁,沿途焦虑不安地打探一个质子的事,问道: “飞鸿公子,老夫有一事不解,你为何急于打探那个质子?” 飞鸿公子手里举着茶杯,被子停在半空,听见询问,若有所思。 原来,飞鸿公子是南宫王朝的一位郡王,奉他父王之命前来西厥国,到萨珂大草原上寻找正在这里游玩的曹先生回去,因为是出国在外,不想暴露自己的皇族身份,故而以公子自居。 与此同时,飞鸿公子心里藏着一个小秘密,窃窃私念:如果能顺便在这里找到南宫王朝派来的一名质子就好了。 半年前,南宫王朝派大皇子南宫明月来西厥国做质子,听说后来在萨珂大草原上失踪了。 曹先生洞察秋毫,善解人意,看见飞鸿公子似乎有难言之隐,不回答自己的问题话,也不追问,只管慢品杯中清茶。 窗外,传来雨滴敲打窗框的声音,飞鸿公子默默地陷入了回忆…… 大约七、八年前,飞鸿奉旨入宫做伴读,每天陪大皇子南宫明月去皇宫内的学堂读书习字。 大皇子南宫明月身材修长,俊美绝伦,天资聪颖,所有的人都在他面前华丽丽地歌颂奉承,学堂里的老师更是赞不绝口。 那时候,只有飞鸿知道,南宫明月心里的忧伤,偷看着他每每在无人的月下徘徊,为其母妃的猝死扼腕叹息,郁郁寡欢。 不久,南宫明月被册封为太子,在别人眼中,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无比的荣耀和尊宠,可是,南宫明月更加闷闷不乐,因为他的后母皇后娘娘对他更加严厉和苛刻。 在那些日子里,飞鸿和大皇子朝夕相处,对大皇子的处境充满了怜惜,不知不觉地产生了无限的眷恋,想要给他一点爱,想要看见他快乐,可是他年纪还小,不敢表达出来。 飞鸿虽然和大皇子同岁,却比大皇子矮了半个头,每天背着装满学具书籍的挎包,跟在大皇子的身后像个小尾巴似的, 记得那时,好像有一个宫女开玩笑地对飞鸿说道: “飞鸿郡王,你和大皇子有几分像哩,如果你在高一点,再瘦一点,在英俊一点,在风流一点。” 飞鸿对此玩笑话一笑置之,自己能和大皇子在一起,看着他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心里已经很满足了,大皇子是天下第一俊杰,人中龙凤,自己怎么可能比得了呢?说自己有几分相像,已经是高抬自己了。 后来,可惜的很,皇后娘娘不想让大皇子有真正的心腹好友,对他的伴读更换得很频繁,南宫明月的身边总是不断出现陌生人,一个一个走马灯似的变来变去,飞鸿伴读也被换掉了。 再后来,听说大皇子被废掉了太子身份,送到西厥国去做质子,从那以后,再也听不到他的消息,直到最近才得知他失踪。 飞鸿沉浸在回忆中,心潮起伏。 突然,猛听得客栈大门一阵乱响,打断了飞鸿郡王的思路。 店小二忙不迭地跑出去,看见来人有些古怪,急忙把两扇大门敞开。 只见一个光头胖和尚,浓眉大眼,赤着上半身,背后别着一把大蒲扇,裤带上挂着一把长剑,腋下夹着一个人,大踏步走进来,叫道: “小二,单间有没有?” 一个出家的和尚随身带着兵器,是很引人瞩目的。 曹先生心细,留意起胖和尚来,发现那个被胖和尚夹在腋下的人,从头到臀统统被一件宽大的僧袍遮掩住,只露出耷拉着的双腿,黑色长裤已被撕破,上面隐隐有血迹。 曹先生见多识广,警惕性极高,暗暗对飞鸿公子使一个眼色: 这和尚透着古怪,难道绑架了什么人?要小心。” 第二章 慷慨送定银 飞鸿郡王得到曹先生暗示,注意到来人,发现果然有些蹊跷。 最近,萨珂大草原不太平静,风声吃紧,传闻在草原的西侧发生了一场不小的战事,不免人心惶惶,平民百姓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只看见官兵巡逻队日夜搜查,严加盘查过往行人,逮捕可疑分子。 也难怪,在这种时候,一个和尚携带着一个藏头露尾的人,衣冠不整、气急败坏地来投宿,行迹十分可疑,不知道是什么路数,当然会引起客栈里所有人的注意。 客栈店小二最会看人下菜碟,觉得一个和尚应该没什么油水,对客人的态度上便冷淡了七八分,干巴巴地说道: “这位客官,单间是有,价钱贵了点,要住宿,请先交一两银子的押金。” 胖和尚听了,面露尴尬之色,木讷地嘀咕了一声:“押金要一两银子?好贵。” “一两定银不算贵了,本小店的价钱是这一带最便宜的。” 店小二翻了一下白眼,心想自己果然所料不差,这个胖和尚穷得很,只怕连一两定银也交不起。 飞鸿公子见状,站起身来,走到胖和尚身边,似乎是无意地触摸了一下和尚所夹这的人大腿一下,感觉冷冰冰的,不由得吃了一惊,问道: “这人怎么了?” 胖和尚扫了飞鸿郡王一眼,以为他是官府的一名暗探,心里不由得暗暗提防,简单答道: “俺徒儿,病了。” 原来是一个病人?病重的人是最容易一脚迈进黄泉。 飞鸿郡王消除了顾虑,进而引发了对病人的同情,他想起自己的母妃曾卧病在床多日,最终撒手尘寰,因此他对生病的人总是有着一种关怀之情,忍不住想帮他一把,见胖和尚对自己的问题产生疑惑,说道: “这位出家人,我是一个过路人,萍水相逢,想问一下,你身上带的银子是不是不够?” 胖和尚听了,细细打量一下,见前来相询的这位公子眉清目秀,态度诚恳,显然是有意接济自己,老老实实地答道: “不瞒这位公子,贫僧出门时过于匆忙,忘记多带银子出来,咳,现在不是钱不够,而是一文钱也没有。” 飞鸿郡王不禁莞尔一笑道: “现在局势这么紧张,你这个样子,带着一个生病的徒弟,又没钱投宿,还到处乱跑什么?不如赶紧回家去。” 胖和尚显然是个好脾气,脸上挂起憨厚笑容,说道: “是,正要回家,路途遥远。公子有所不知,如果是贫僧一个人,凭俺这铁打的身子,露宿街头没问题,可如今,我徒儿生病,需要吃饭喝药、擦洗身子之类的,只能住店。” 飞鸿郡王见胖和尚说得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决定扶贫济困施舍银子给他,当即从怀里摸出十两银子,坦然递过去,说道: “看在你对徒弟如此关心,本公子自愿帮你,这里是十两银子,你拿去住店用。” “多谢施主。” 胖和尚没想到飞鸿公子如此慷慨仗义,和自己仅仅交谈了三言两语,马上赠送十两银子,心中感激,再三道谢,伸手接过银子,如数交给店小二,付了住店的定银,也不必找钱,暂且都存放在柜台上,离开时一并结账。 店小二收了银子,心里高兴,送胖和尚师徒二人进了单间,返回客栈大门口,准备关门,忽听远处一阵马蹄声急促地响起,探头张望: 细雨中,一匹枣红马上骑着一位妙龄少女,身披一件大红色的斗篷,远远看去,红色斗篷随风飞扬,掠过萨珂大草原的边缘,宛如一团红色的烈火,滚滚燃烧。 这位姑娘名叫即墨紫羽。在即墨杀团里,人称即墨大小姐。 即墨大小姐一个人在大草原上奔驰,在干什么呢? 她在找人!苦苦寻找自己的一个梦中人。 一年前,在一次乘船游湖中,即墨大小姐巧遇了一个白衣少年,经过一番胡闹打斗,自己竟然失足落水,幸好被白衣少年搭救上船。 自从和白衣少年分别之后,即墨大小姐午夜梦回多少次,虽是一面之缘,却成为了她的梦中人。 数月前,苍天有眼,她终于和白衣少年久别重逢,只不过,这一次沧海良田变化万千,白衣少年变成了即墨杀团的暗杀对象,而即墨大小姐正是执行这个暗杀任务的小组负责人。 杀还是不杀? 即墨大小姐没有迟疑,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她不惜背叛即墨杀团,要带着他远走高飞,救他脱离苦难。 没想到逃亡半路上,遭到了同门师叔的追赶拦截,又遇到草原上的饥饿大狼群,白衣少年就此失踪了。 ——不管你去了哪里?本小姐一定要找到你。伴随着即墨大小姐的决心,她的足迹遍布了大草原。 几个月以来,风尘仆仆,为了寻找失踪的意中人,即墨大小姐像梳头一样,在萨珂大草原上来来回回地搜寻梳理,却始终毫无线索。 这一天傍晚,即墨大小姐冒雨一个人策马来到了闽光边城,在店小二的招呼下,进入客栈。 即墨大小姐走进客栈大厅,随意扫了一眼,一眼就惊呆了! 那是谁?难道是他? 只见一个白衣少年走到大厅临窗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下,他的背影、他的黑发,为什么好熟悉的感觉? 即墨大小姐的心猛地狂跳起来,自己苦苦找寻的人儿啊,难道是你吗? 那个白衣少年慢慢侧过脸庞,端起一杯茶,向坐在他对面的一位先生敬茶。 啊,是他! 即墨大小姐激动得心跳几乎要停滞,那少年仅仅一个侧脸,勾起了她如同潮水般的回忆,一滴清泪浮上了眼角。 何止相像?简直像极了,世上难道还能有如此相像之人吗? 那少年并没察觉不远处有一位少女在注目凝望,他微笑了一下,脸上旋起两个好看的酒窝,与他对面的人说着话。 那笑容、那酒窝,活脱脱地像极了一个人,即墨大小姐的梦中人! “终于找到你了——” 即墨大小姐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跑到白衣少年的身边,拉住了他的一只衣袖。 第三章 寻觅梦中人 当一个人太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多么希望要找的那个人能及时出现,心中的渴望与现实中的几分相似容貌,往往令一个人误认为真。 即墨大小姐只想哭,她不敢睁开眼睛细看,生怕眼前的梦中人会变成幻影,转瞬消失不见。 客栈内的白衣少年温文儒雅,并不急于挣脱衣袖,眼中闪过一丝惊奇的神情,心知这位小姐好像认错人了,可是,又不想太过直白地打破她的梦想,只是揶揄地笑道: “曹先生,这位小姐是追来和你告别的?先生是不是在草原上沾花惹草了?” 那位被称作曹先生的人,好奇地看了即墨大小姐一眼,认真摇了摇了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老夫一向不近女色,这位姑娘陌生得很。” 即墨大小姐愣住了,听见他们的对话完全不靠谱,声音更是差之千里,知道自己认错了人。 即墨大小姐虽然是江湖儿女,行为做事不太拘谨,但此事涉及到梦中人,竟然会认错,难免露出几分女儿家的娇羞,忘了撒手,依然拉着白衣少年的衣袖不放,吐出三个字: “我找人……” 即墨大小姐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正疑惑着应该怎么解释,忽听那白衣少年笑问自己: “姑娘,你是要找人吗?草原这么大,找起人来不容易。” 那位曹先生似乎也是一位热心人,端起茶抿了一口,说道: “说起找人,老夫倒是可以帮姑娘算一卦。” 即墨大小姐一听,顿时眼睛发亮,不知不觉地松开白衣少年的衣袖,转到曹先生的身旁,问道: “曹先生,你说的话是真的吗?那你赶快帮我算一卦,我找人找得都要急死了。” 曹先生莫测高深地一笑,悠然说道: “不过是找人,这么点小事,不在话下,告诉老夫你的生辰八字,片刻之后,便可知其去向。” “哇,你不蒙我?” 即墨大小姐笑了,好久没有这么开心,急忙报出自己的生辰八字,大眼睛滴溜溜儿地盯着曹先生,看着他摇头晃脑地掐算手指。 曹先生是远近闻名的算卦高手,白衣少年此行就是奉皇命请曹先生远行,去往南宫王朝。 曹先生卜卦完毕,简简单单地说出了八个字: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什么?” 即墨大小姐高兴得一下子跳了起来,难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白衣少年和曹先生继续品茶,目瞪口呆地看着即墨大小姐的身影一溜烟儿似地消失不见,跑到客栈的楼上客房搜索去了。 即墨大小姐走到一个单间门口,听见里面有人说话,她睁大一双亮如繁星的晶眸,透过门缝去看,屋里面店小二和一个胖和尚正在说话,床上躺着一个人,头上蒙了僧袍,看不见脸。 即墨大小姐很想走进去掀开僧袍看一眼,那个人长得是什么样子呢? 只听店小二打着官腔,神气十足地问道: “这位客官,现在上面查得紧,需要登记住客的姓名,敢问两位贵姓?” 店小二的问话歪打正着,真的是问到了即墨大小姐的心坎儿上,对呀,那人叫什么名字呢,和尚你快点回答哦。 “名僧名叫阿九。” “你徒弟呢?” 店小二指了指床上躺着的那个人,直截了当地问。 即墨大小姐屏住呼吸,仔细地侧耳听下去,听见胖和尚答道: “我徒儿……” 阿九和尚犹豫了一下,不想说出徒儿的名字,可是急切间又不好打诳语,只得如实说道: “他叫红丝,病得很重,你赶快端一盆热水过来,再熬一碗热米粥。” 红丝?好陌生的名字,没听说过。即墨大小姐听了,有些失望,原来这个人并不是自己要寻找的梦中人。 即墨大小姐灰心丧气地跑回大厅,埋怨道: “曹先生,你算的一点都不准。” 曹先生不慌不急,放下茶杯,答道:“算得不准也没法儿,老夫是凡人,有时候天机不可泄露。” “还有一件郁闷的事呢,楼上单间里面有一个胖和尚,他的徒弟叫红丝,蒙着脸躺在床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本小姐要找的人。” “哦,红丝。” 飞鸿郡王和曹先生这才知道,原来胖和尚的徒弟叫红丝。 即墨大小姐朝着白衣少年怂了一下尖翘的小鼻子。看着他和梦中人十分相似的相貌,心中不悦,有点无事生非地质问道: “你呢?别光探听别人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干吗要冒充本小姐的梦中人?” “我哪有冒充?曹先生,你看看她,简直无理取闹。”白衣少年叫起屈来。 即墨大小姐越想越气愤,指着曹先生说道: “还有你,算的什么破卦?害得本小姐空欢喜一场,你要负责,尽快帮我找到他。” 曹先生处事不惊,客客气气地笑道: “抱歉,老夫和飞鸿公子要赶夜路,这就要走,小姐请留步,寻人的事请另觅其他办法。” “你们要去哪里?我和你们一起走。” “这个不太方便吧?无亲无故的走在一起,除非……”曹先生话说一半,欲言又止。 白衣少年插话笑道:“除非曹先生收她做义女?” “怎么可能?老夫孑然一身习惯了,不想拖拖拉拉的有女儿在身边,不如……” “不如什么呀?你怎么总是说话不说完整呢?”即墨大小姐笑得眯起了眼睛,轻声问。 “不如你做飞鸿公子的挂名未婚妻,你们两个小冤家打打闹闹,别人也不会觉得奇怪了。” “噗,谁和他是冤家?” 即墨大小姐笑着,瞥了一眼白衣少年,见他和梦中人非常酷似的一张俊脸,恍惚又遇见了梦中人,一颗心突然“噗通”一声狂跳了一下,心里想到:可惜你不是他,如果你是他,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白衣少年和梦中人是堂兄弟,长得十分相似,才会让即墨大小姐认错和恍惚。 白衣少年憨涩说道: “曹先生玩笑开大了,小姐怎么会同意呢?” 即墨大小姐粉面一红,嘟着小嘴说道: “当然不同意啦,连名字都不敢说,指不定是什么坏人。” 第四章 官兵搜查紧 飞鸿郡王未满十六岁,脸皮薄,哪里肯承认自己是坏人? “小姐,我真不是坏人,你叫我飞鸿就是了。” 即墨大小姐抿嘴一乐,说道:“那好吧,你叫我紫羽好了。” 曹先生见他们互相通报名字,有心逗着玩,插话道: “好了,你们两个名字都知道了,下一步是不是要交换一件定情信物了?” 即墨大小姐掩了口儿,掏出一对峨眉刺,在手掌心里把玩旋转了一下,略带羞涩地反驳道: “我呸,啥定情信物?本小姐又不喜欢他,我身上只有这个,想要吗?” 曹先生大笑起来,说道: “原来小姐会武功,这兵器还是你自己收藏好。既然你不喜欢他,却又缠着要跟我们走,这就奇怪了。” 即墨大小姐心直口快,急着解释,一抖手,收起峨眉刺,说道: “本小姐当然会武功了,要不然怎么敢一个人在草原上游荡?那个不怪我,因为飞鸿和他长得太像了,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渊源。谁叫飞鸿不说出身份来历,本小姐要弄清楚,不想迷迷糊糊的。” 白衣少年不想被过多纠缠,起身付账,说道: “紫羽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实话和你说,我不是本地人,出生南宫王朝。” 即墨大小姐听到责备,也不气恼,反而拍手笑道: “哪里为难你了?只是要求同行而已,你别多心。太好了,他乡遇故知,我也是南宫王朝的人,咱们是老乡呢。” 三个人正闹着,突然听见客栈外一阵马蹄声响,一队巡逻官兵来到大门口。 客栈大厅门一开,十几名持刀兵士闯了进来,领头的一名军爷问店老板道: “掌柜的,有没有看见一个和尚和一个受伤的少年?” 店老板暗吃一惊,不敢答话,生怕给客栈带来麻烦,支支吾吾了半天,半句话也说不利索。 “快去搜!” 领队军爷听不到结果,极不耐烦,下令兵士们立刻去楼上客房,挨间搜查。 即墨大小姐听见官兵询问,圆圆的眼珠一转,心想:吖?一个和尚和一个受伤的少年?难道是刚才进去的胖和尚和他夹着的那个人?原来那个人不是病了而是受伤了。 曹先生看见官兵盘问和尚的事,心知不好,这里要出事,急忙站起身,准备和白衣少年离开客栈。 “你们这是要走了?”即墨大小姐似乎有些茫然。 “小姐别闹了,多保重,后会有期。”白衣少年彬彬有礼地告辞,和曹先生并肩走向门口。 “那个……”即墨大小姐还想要说什么话,眼圈一红,忍住了不说,可不是吗?萍水相逢,一个陌生的过路人,怎能有什么交集呢? 正自忧伤,忽听楼上和尚大喊了一声: “鼠辈敢尔!” 紧接着,楼上的客房发出噼里啪啦的碰撞敲打声,很显然楼上动手打起来了。 若在平时,即墨大小姐也许会跑上楼去看热闹,可惜,此刻心情不好,懒得多理会,只是站在桌子旁边,愣愣地看着白衣少年他们走出门去。 楼上单间里,阿九和尚正在用清水给徒儿清洗伤口,没留神外面的动静,突然房门被人踢开,几名官兵如临大敌,持刀闯了进来。 “你们出去,这里忙着呢。” 和尚客气地说了一句。 “费什么话?糊涂和尚看不出来?军爷是来抓你们的,赶快跟我们走。”那几名官兵凶神恶煞般地吼叫。 阿九和尚一点也不糊涂,他因为徒儿红丝伤势严重,急于为他涂药,故意东拉西扯,拖延时间,手下一边加紧上药,嘴里一边问道: “和尚糊涂,还真没看出来,你们是来抓谁的?是要抓贫僧?还是要抓贫僧的徒儿?” “你们两个都抓,一个也不放过。” “哦,要不然你们等一下?我徒儿尚在昏迷,需要疗伤。” “疗什么伤?死的也要抓走。”官兵们并不客气。 阿九和尚生气了,拔出大蒲扇,和几名官兵打在了一起。 由于房间狭小,阿九和尚害怕伤到徒儿,只得且战且走,将几名兵士引到了走廊上。 官兵们仗着人多,另外几名兵士从走廊的窗户窜进去,拉扯住床上昏迷的少年就往外拖,一直拖到了楼梯边上。 阿九和尚看见徒儿要被抓走了,心急暴怒,狂挥大蒲扇,一阵飓风般刮去,那几名兵士抵挡不住极大地冲击,叽里咕噜地滚下楼梯。 即墨大小姐站在大厅,抬头仰望,在楼梯顶端处,头朝下伏着一个少年,蓬头乱发遮住了容颜,浑身上下血迹斑斑,是胖和尚带来的那个人。 滚下楼梯的几名兵士不肯罢休,爬起来就往楼上跑,想要去捉拿那个受伤的少年。 即墨大小姐看不过眼,侠义之心顿起,想要帮他一把,心想: 这些官兵如狼似虎,那个人已经受伤昏迷,如果落在这些凶狠的官兵手里,他一定好受不了。 大厅餐桌上,摆着一个筷子筒,里面盛放着一大把筷子。 即墨大小姐看了一眼,顺手抽出几只筷子,用力一甩手抛出去,准准地射在那几名官兵的腿弯处,那几个家伙应声倒下,再一次咕噜噜地滚下楼梯。 做了一件大好事,即墨大小姐开心极了,她拍了一下巴掌,心想:这里这么乱,本小姐不奉陪了,走喽。 即墨大小姐提了一口气,一阵风似地跑出大厅,正巧看见白衣少年和曹先生牵着马,正朝客栈大门走去,不禁喊了一声: “喂,飞鸿,还有那个算卦不准的,等等我,本小姐要和你们一起走。” 曹先生翻身上马,回过头来,嘻嘻笑道: “男女授受不亲,你想一起上路同行,就答应刚才老夫说的那个条件吧?” “好啦,不就是个挂名的未婚妻吗?本小姐答应啦。” 即墨大小姐虽是小女子,却巾帼不让须眉,为了追查梦中人的线索,决心跟随飞鸿公子上路。不就是在路上挂个虚名,只要答应就可以三人同行。 曹先生一听,笑得肚子痛,没想到开一个玩笑变成真,这位即墨大小姐果然胆气超人,这种事也敢答应? 第五章 同行生疑惑 飞鸿郡王见即墨紫羽不识逗趣,居然豪气千云地答应了,忍俊不住,“噗嗤”一笑,跟随曹先生翻身上马,两个人一起策马出了客栈。 即墨大小姐被笑毛了,从店小二手里接过马缰绳,拉着马追到大门口,含嗔叫道: “笑什么?你们是不是说了不算,想反悔?” 曹先生犹豫一下,勒住马,侧身说道: “飞鸿公子,老夫看这位姑娘性格率直,心地不坏,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给她一个挂名未婚妻的虚衔,她就可以和咱们一起上路了,一路上不会闷,你也有了一个小玩伴。” 飞鸿公子年纪尚轻,情窦未开,见即墨大小姐为了寻找梦中人的下落,不辞劳苦在草原上奔波,对她有些赞许和敬佩。 如今听曹先生询问自己,心想:开玩笑怎么可以当真呢?别连累了小姐的清誉。 飞鸿公子一向未涉及过儿女私情,不知道应该怎么推辞,又听见说有了小玩伴儿,心底隐隐欢喜,不但没拒绝,反而说了一句连自己也吃了一惊的话: “那就一起走呗?” 曹先生呵呵笑了起来,回头对即墨大小姐发话道: “紫羽,飞鸿公子答应了,你还愣着什么?一起走啊。” “一起走”这三个字分别从飞鸿公子和曹先生的嘴里说出来,如同天上的仙音一般动听。 即墨大小姐听了很高兴:这两人果然是好人呢!她笑貌如花,喜滋滋地翻身上马。 三个人并排,策马扬鞭,驰离了客栈。 黄昏,夕阳的余晖映照着萨珂大草原辽阔无垠的景色,微风吹过,空气中飘浮着黄花盛开的清香。 飞鸿郡王等三人一口气奔驰出十几里地以外,脱离了是非之地,放慢了骑速,缓缓而行。 即墨大小姐觉得自己找人有了希望,心情愉快,说道: “曹先生,请你再帮我算一卦,我找人的事,有没有什么玄机变化?” 曹先生蹙了一下眉头,说道: “还算?老夫可不想又被人骂成算得什么破卦。” 即墨大小姐听曹先生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点过分了,毕竟曹先生是义务帮忙算卦,准不准还要看机缘是否巧合,扭捏了一下,只得道歉道: “人家刚才心急说错话,曹先生你不要往心里去,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在哪里?飞鸿公子,要不然你也帮我求求情?” 飞鸿郡王见即墨大小姐显出一副娇羞的女儿态,不由得看呆了,帮忙求情: “曹先生,咱们骑了这么久,不如下马休息一会儿,算个卦、聊天什么的都方便。” “你呀,现在就开始胳膊肘就向外拐了?好吧,下马休息一下。”曹先生笑道。 三人下了马,即墨大小姐目不转睛地盯着曹先生,目光里充满了迫切期待的神情。 “好好好,老夫这就给你算一卦,提前说好,准不准是你的事,跟老夫无关。” “嗯哪,曹先生你只管安心算卦,本小姐保证不多嘴。” 即墨大小姐安慰了一句,站立娇躯,眯起了眼睛向远方眺望。 草原的远方天际是一片淡红的云雾,夕阳残照映出来的美景,给人一种迷惑幽幻的感觉。 明月,你在哪里啊? 即墨大小姐的心儿在呼唤着,充满了深切的思念,随着微风忽忽悠悠地浮荡着。 这里已经接近南宫王朝的边境,就要离开萨珂大草原了,即墨大小姐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明月是在大草原上失踪的,如果自己离开大草原,是不是就意味着再也找不到他了? 一想到再也见不到梦中人,那往昔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像春雨一般敲打在心头,即墨大小姐有些心酸起来。 “算好了。” 只听曹先生拍了一下手掌,有些振奋地说道。 “这么快就算好了吗?他在哪里?” “恭喜紫羽,看来你还是有希望找到他的。”飞鸿公子首先祝贺道。 “曹先生,快点告诉我啦。” 曹先生红光满面,算卦算的手顺,自己也觉得干的漂亮,得意地一仰头,说了八个字: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去。” 即墨大小姐一听,登时要哭了,这是闹哪样?不久之前算的结果,不正是这一句? “不许骂破卦。” 曹先生一看大小姐脸色不对,抢先提醒一句。 “不骂破卦,我,我想咬你。” “紫羽,冷静。”飞鸿公子急忙劝道。 即墨大小姐几乎要气哭了,责问道“ “什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呐?眼前只有你们两个,难道你们两个里面有一个是他?” 曹先生低声嘀咕了一句:“心急吃不了热汤面,再急也就这样了,不如等等看,也许会有什么机缘巧合也说不定。” 飞鸿公子以为又是曹先生在逗大小姐玩,进而劝道: “曹先生精通算卦,怎么也不换一句词儿?何必给的两次答案都一样?” 曹先生不乐意了,他一向自认为是算卦高手,别人对他算的挂指手画脚、鸡蛋里挑骨头,气乎乎说道: “老夫算卦,从来都是一板一眼,完全按照卦象上的意思揭示,该咋咋地,换什么词儿?” “是不是他死了,所以你总是拿话敷衍我,打马虎眼?” “天地良心在上,算得准不准另当别论,老夫岂会敷衍?” 即墨大小姐见曹先生态度这么肯定,心里暂且信了三分,看见飞鸿公子彷徨想劝的样子,忽然对他产生了一些怀疑,问道: “飞鸿,你别瞒着我,本小姐真的很奇怪,你和他长得太像了,也许你就是他对不对? “不对。” “别急着否认,本小姐大胆猜测一下,可能因为你脸上受过伤,经高人易容?” “我没有。” “那你敢不敢让我摸一下脸呢?”即墨大小姐笑嘻嘻歪头问。 夕阳下,大草原的景色非常绚烂迷幻,落日的晚霞撒在三个人的脸上,映照出晶莹剔透的浮光异彩。 飞鸿公子不由得心跳了一下,对于即墨大小姐半真半假地试探问话,有心满口答应下来,可是,怕惹曹先生笑话,只是啼笑皆非地答道: “这个,不太好吧?男女授受不亲。” 第六章 画像惹祸端 即墨大小姐差点要笑喷了,双手叉了小蛮腰,笑道: “噗……,飞鸿你想多了,本小姐不是想揩油,是想看看你脸上是不是带着人皮面具?如果你冒充他,一摸脸就真相大白了。” 飞鸿郡王惊讶地喊了起来:“哇啊,紫羽,你小脑袋瓜儿里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本公子为什么要易容冒充别人?我又不知道这会儿子能遇见你。” 即墨大小姐用足尖不停地点着地,笑得花枝乱颤,吓唬道: “你狡辩什么啊?莫不是做贼心虚了?让本小姐摸一下,又不会抹掉一块肉,你再推辞,本小姐要用强了。” 曹先生从马背上卸下马鞍,坐在马鞍子上面休息,看着眼前一对少年男女诙谐玩闹,不紧不慢地插话道: “大小姐,别说老夫没提醒你,飞鸿公子的武功在你之上,你可别耍性子,要是你栽在他手里,别着恼。” 即墨大小姐瞥了飞鸿郡王一眼,见他长身玉立、斯斯文文地站在那里,不像身怀武功的样子,不禁有些疑惑,问道: “飞鸿公子武功很棒吗?你怎么知道?” 曹先生洒脱地一笑,说道: “老夫当然知道,因为他是老夫的唯一的挂名徒弟。” “哈哈哈哈。” 即墨大小姐要笑得肚子疼,这位曹先生好搞怪,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弄个挂名,自己挂名未婚妻也就罢了,他收个徒弟也来个挂名的? “干嘛要挂名?你不敢名正言顺收徒弟吗?” 曹先生坐在马鞍子上,翘起一条腿摇晃着,大咧咧地说道: “也不没什么不敢,普天之下还没有老夫不敢做的事情,只不过,老夫一生喜欢闲云野鹤,不愿受约束,有个徒弟绊手绊脚的,嫌累赘。” ——这算什么啊?真是个怪人。 听到这里,即墨大小姐明白了几分,刚才在客栈里曹先生不肯收自己为义女,敢情也是嫌麻烦? 其实,即墨大小姐有所不知,曹先生以前经历过感情上的挫折,所以他才不肯让自己在人情上有所牵绊,只不过曹先生是率直性格,以后他会不会改变心意,敞开心扉,是无法预测的。 “曹先生,就算你收了一个挂名徒弟,总得教他一点东西,你不会是把你那个一点也不准的算卦本事教给挂名徒弟吧?” 曹先生又板起了脸,对于自己算卦一向很自负,只要听见有人说他算卦不准,他就不高兴,正色说道: “实不相瞒,算卦是老夫的一项拿手绝活,从不外传。还有,请大小姐说话留神,老夫算卦很少有不准的。” 即墨大小姐见曹先生喜怒无常,对他刚才开玩笑要自己答应未婚妻的有点耿耿于怀,便想和他斗气玩,说道: “你算卦那里准啦?什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本小姐听都听腻了。现在这里只有咱们三个,如果你能找到第四个人出现,本小姐就服你。” 话音未落,只听见不远处一小队人马奔驰而来的马蹄声。 “哈,出现了,岂止第四个人?” 曹先生拍手笑道,真是天助我也,说曹操、曹操就到。 飞鸿郡王玉树临风站立,搭起手遮了一个凉棚,向远处眺望了一下,眼尖得很,回头劝道: “紫羽,来了十五个人。这下子你该服了,曹先生神乎绝技,你还是道歉一声吧?” “好吧,曹先生对不起,小女子刚才失礼了。” 即墨大小姐敢做敢当,说话算数,当场认错,曹先生一笑了之,一场小纠纷就算风平浪静了。 马蹄声如暴风骤雨,一支官兵巡逻队很快来到了眼前,为首的一名小队长看见飞鸿郡王,不禁“咦”了一声,勒住马细细观看,后面的骑兵也都停住了马。 被官兵盯上了,哪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曹先生把马鞍子搬上马背,挥手叫飞鸿公子和即墨大小姐上马,准备离开。 “你们三个,不许走。”那名小队长命令道。 “喂,你们干嘛?想找茬吗?” 即墨大小姐天不怕、地不怕,她本是即墨杀团的杀手出身,对十几个官兵不会放在眼里,首先问道。 骑兵小队长掏出一副画轴,“唰“地一声迎风展开,上面画的是一副人物肖像,瞪着飞鸿郡王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他叫什么名字和你有什么相干?你们让开,别阻挡我们赶路。”即墨大小姐见官兵缠住飞鸿公子不放,抢着说道。 骑兵小队长扬了一下手中的画像,哼哼地说道:“还赶什么路?他,必须跟我们走一趟。” “是么?你想带他去哪里?”曹先生冷眼旁观,问了一句。 “到军营,去见我们的将军。” “为什么?”即墨大小姐心生奇怪,大大的圆眼睛闪着疑光。 “这个人胆大包天,烧了军营草料场,被俘后逃走了,也不想想跑得掉吗?” “胡说八道,本公子烧什么军营草料场?你们瞎了眼,诬陷好人,简直是莫须有的罪名。” 飞鸿郡王这才弄明白来龙去脉,原来这支巡逻队误打误撞,画像惹祸端,显然是要错抓人。 骑兵小队长脸上挂不住,也怕抓错人回去被将军骂,又仔细看画像。 即墨大小姐见骑兵小队长拿着一个画像颠三倒四地看,故弄玄虚,说道: “喂,你把那个画调转过来,给我们看看,画的到底是什么?” 骑兵小队长把那画纸随手一翻,一个画中人丰神俊朗、栩栩如生地出现在大家眼前。 吖?是他? 即墨大小姐看见画中人,心里惊叫一声,好熟悉的面容,那不正是自己日夜思念的梦中人吗? “这人是谁?” 即墨大小姐盯着画像,紧张地问。难道上天垂怜,让自己终于找到梦中人的线索? “此人叫红丝。”骑兵小队长答道。 “红丝?” 即墨大小姐吃惊,重复了一遍红丝的名字,自己刚才在客栈里曾经碰见红丝,出手帮过他,只不过始终没看见红丝的脸。 骑兵小队长挥手招呼巡逻队的十几名骑兵,把飞鸿公子等三人团团围在核心,说道: “你们看清楚了?画中人就是他。” 第七章 挂名未婚妻 即墨大小姐听见这话,转头品味了一下飞鸿郡王的相貌,笑道:“飞鸿,你长得还真像这副画里面的人呐。” 飞鸿公子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有点沮丧,叫起冤枉来: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接二连三、莫名其妙被人误会成另外一个人,那个人到底是谁?是我的冤家死敌吗?” 即墨大小姐见他着急,安慰道: “你急什么呀?他叫红丝,一个陌生人,反正又不是你。” “可是本公子现在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你别急嘛,本小姐帮你解释。” 即墨大小姐纵马提缰绳,上前两步,说道: “喂,我说官爷,你们可要搞搞清楚,他叫飞鸿,不是你们要抓的那个人。” 骑兵小队长翻了一下白眼,截口说道:“怎么证明飞鸿不是红丝?” “本小姐可以证明。” 顿时,现场所有的人都一齐望向即墨大小姐,就连飞鸿公子和曹先生也都注目以待,不知道她会怎样回答。 即墨大小姐略微踌躇了一下,抬起头,淡定地说: “我是他的未婚妻,哦,是挂名的。” 骑兵们一听,哄然大笑起来,那名小队长也被逗乐了,调笑地问道: “一个挂名的未婚妻,能证明什么呢?如果他易容假冒你的夫君,你们还没有洞房过,你怎么识别他的真伪?” 即墨大小姐一听,想起自己也曾担心过易容这种事,叫了起来: “就是啊,刚才他都不让本小姐摸一下脸,万一他带了人皮面具什么的,我真的要被他骗了。” 飞鸿公子听见,有些尴尬,说道:“紫羽,现在已经够乱了,你就别跟着人云亦云,火上浇油了。” “本小姐是要保护你啊,因为你是我的未婚夫,就算挂名的,你也是我的未婚夫,这个是事实,改变不了的,曹先生可以作证。”即墨大小姐很认真地说。 飞鸿公子没想到即墨大小姐竟然当众承认是自己的未婚妻,还说要保护自己,心中非常感动,这一刻突发奇想,难得她如此维护自己,也许自己将来真的会娶她为妻? 这时,忽听曹先生轻咳了一声,说道:“大小姐,你们的事,别把老夫拉扯上。” “曹先生你说啥?” 即墨大小姐出乎意料,曹先生的话分明在往外摘自己,难道看见挂名徒弟要遭殃,他这个挂名师父要当甩手掌柜的,不闻不问? 果不其然,听见曹先生对骑兵小队长说道: “这位官爷,请放老夫走吧?老夫和他们非亲非故,犯不着趟这趟浑水。” 骑兵小队长也不想多惹是非,只要抓住红丝这个要犯,其他无关紧要的闲人有一搭无一搭,抓不抓两可。 曹先生说走就走,一转眼,策马骑出十来米远。 飞鸿郡王骑在马上,淡定自如,对曹先生笑问道:“你八我七?能者多劳。” 曹先生头也不回,扬了扬马鞭子,说道: “不行不行,要尊老,你八我七。” 即墨大小姐听不明白,一双圆眼睛滴溜溜儿地转:“飞鸿,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原来,飞鸿郡王的意思是说:这里有十五个骑兵,曹先生能者多劳,你负责解决八个人,我负责解决剩下的七个人。 曹先生意思是说,我老了,你要尊重老者,你多解决一个人。 飞鸿郡王十分宽容,笑道:“好吧,七个都答应了,一个没必要争。” 骑兵小队长完全听不懂他们的对话,不耐烦地喝道: “姓红的,跟我们走,有什么话跟我们将军说去。” 飞鸿公子笑道:“刚才都跟你说了,我不叫红丝,不信的话,你看看身后。” 骑兵小队长听话回头,听见一阵马嘶,看见七、八个骑兵摔到了马下。 这是什么个情况?骑兵小队长大惊,伸手向腰间拔刀,只听自己的坐骑一声长嘶,前蹄扬起,萎顿侧倒于地,自己啪嚓一下被甩到了地上。 飞鸿公子和曹先生这一对挂名师徒配合默契,不动声色地夺得先机,一招发动起来,稳、准、狠,一举制服了十几名官兵。 即墨大小姐也是习武之人,目光十分敏锐,看得清楚: 飞鸿公子衣襟内挂着两排纤小的柳叶飞刀,只见他随意摸出几只,一把撒出去,柳叶飞刀劈空飞掠,如同惊鸿乍现,剩下的七、八个骑兵连人带马也摔倒了地上。 “哇,好棒。” 即墨大小姐鼓掌称赞了一声,本想出手相助,没想到一转眼工夫,事情搞定了。 曹先生二话不说,拨转马头就走,扬长而去。 飞鸿公子听见夸奖,笑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还不快走?”说着,双腿一夹马肚子,疾驰而去。 “喂,你们两个,等等我。” 即墨大小姐看了一眼那些坠马要爬起来的官兵,明白此地不宜久留,急忙扬鞭策马追上去。 曹先生遥遥领先,骑行速度不疾不徐,等着后面的两个人赶上来。 即墨大小姐全力奔驰,很快会合在一起,三个人并驾齐驱,她面带好奇地问: “曹先生,刚才你使用的是什么暗器?,本小姐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你太厉害了。” 曹先生平时身上不带任何兵器,即使飞花摘叶也能制敌,刚才打出去的是几枚竹制小牙签。 这时,天已经擦黑,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 “不好,有人追来了?”飞鸿公子警觉地喊了一声。 “别慌,好像只有一匹马。”曹先生冷静说道。 即墨大小姐循声望去,只见远处一匹骏马,骑者是一名很胖的和尚,怀抱着一个少年,斜刺里横穿而过,速度之快,犹如流星闪电,眼看就要消失在黑暗中。 “快看,那是红丝!” 即墨大小姐惊叫了一声,意料不到此刻会和那对和尚师徒再度相逢。 “曹先生,我们追上去?”飞鸿公子叫道。 “好,我们过去看看,这个红丝到底是什么人?竟敢火烧草料场,激怒官兵胡乱抓人,胆子也太大了。” “哈哈,咱们快去。喂,前面那和尚,等一等。”即墨大小姐欢快地笑着,三个人快马加鞭追赶过去。 第八章 借马救徒儿 天快黑了,草原上刮起了晚风。 风吹草低,西边一线残辉,萨珂大草原上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 一匹千里马、一个和尚、一个垂死的少年,他们要去哪里? 阿九和尚抱着红丝,纵马狂奔,急切地想找到一个安静隐秘的地方,尽快给徒儿红丝疗伤,不管去哪里都一样。 快速的奔驰、剧烈的颠簸,阿九和尚感觉徒儿红丝的身子越来越冰冷,很显然徒儿红丝已经快要经受不住了,偏偏这时候,他听到了远处有人喊叫“等一等”。 “等啥哇,再等,徒儿就没气了。” 阿九和尚急不能等,顾不得回头张望,一心盼望外人不要来打搅添乱。 远方,地平线上模模糊糊地出现了城镇的轮廓影子,阿九和尚心中暗喜,那是……南宫王朝快要到了吗? 南宫王朝是一个平和的国家,民风淳朴,至少多年来没有发生过战乱。 ——嗯,好地方,就去那里。 阿九和尚随即做了决定,去南宫王朝。 即墨大小姐看见阿九和尚头也不回,越骑越远,渐渐地拉开了距离,泄气地喊了一句: “诶呀,和尚速度好快,我们要追不上了。” 三人又追赶了一阵子,曹先生也发现没希望了,劝大家道: “算了,别追了,那和尚骑的是一匹千里良驹,咱们的马脚力不行,确实追不上。” 正如曹先生所说,阿九和尚所骑的是一匹万里挑一的骏马。 阿九和尚穷困潦倒,怎么会有如此一匹千里马呢?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日,阿九和尚在国舅爷吴阜的府中客居,等待和红丝会面,以便把那柄代为保管的上古宝剑交还给红丝,不料,左等右等始终不见音信, 忽一日,国舅府的主事仲费跑来告诉一个消息,红丝副将自愿请命成为敢死队队长,率领一名五百人组成的敢死队,连夜去烧敌营草料场,受伤被俘,国舅爷吴阜已经领兵出国去营救。 徒儿被俘了? 阿九和尚大惊,素日里知道西厥**队一向虐待俘虏,被俘的伤兵几乎都要被杀死,能够侥幸存活下来的没有几人。 事不宜迟,立即出发去救人,阿九和尚提出要借用国舅府里的一件东西。 主事仲费满口答应,因为国舅爷吴阜离开前留下过话,无论阿九和尚需要什么东西,尽量满足他。 一匹马,这是阿九和尚急需的,要走远路,当务之急是坐骑。 主事仲费带阿九和尚去马棚,里面拴着的十几匹好马,请他随便挑, 为了救徒儿红丝,阿九和尚当仁不让,毫不客气,在马棚里精心挑选出一匹日行千里的宝马。 阿九和尚武功高强人胆大,骑了宝马,独自一人奔赴敌营,去救徒儿红丝。 经过连夜奔波,天亮之前,阿九和尚赶到了敌营粮草库附近。 放眼四望,粮草库前门一带,两**队的交锋处于黏拙进行中,火光映燃,厮杀正烈,军号声、战鼓声交错鸣响,到处是死马残尸,血腥弥漫。 阿九和尚是一个出家人,看见尸横遍野,忍不住念了几声佛号: “阿弥陀佛。” 他仰头望去,隐约看见铁甲军指挥车的号令塔上,火把通明,威风凛凛地站立着大元帅吴阜,正在全神贯注地指挥战斗。 阿九和尚看得出来,粮草库前门外的战斗形势分明,胜负若判,伊塔国的铁甲军大气磅礴,我方八千名铁甲军勇士奋力拦截,四千名妄图突围出去的敌军只是在做无谓的挣扎。 我军兵力上多于敌人两倍,气势上更是高涨百倍,气势如虹。 明眼人一见可知:战斗尚未结束,输赢已定。阿九和尚感到有些欣慰,可是,一颗心依然悬着。 俺的徒儿红丝呢? 阿九和尚举目环顾,依稀看见粮草库后面火光大起,难道那里也在交战? 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阿九和尚提缰纵马,风驰电掣般地绕到粮草库后门外。 大元帅吴阜站立在指挥战车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战团外,一名和尚策马掠过,僧袍随风飘飘扬起,暗笑一下:阿九和尚也来了? 大元帅吴阜一念闪过,转而继续关注战斗场面,随时填补包围圈出现的缺口,直到大势所趋,战斗接近尾声,准备下令缩小包围圈时,想再看一眼阿九和尚,却不见了他的踪迹。 果不其然,粮草库后门外也正在进行着一场殊死战斗,只不过战斗规模要比前面小很多,战斗形态更加激烈。 阿九和尚远远看去,我方有两千铁甲军正分成一左一右、从两侧围拢过去,敌军大约有一千骑兵向外突围,突围的气势非常凶猛,敌军的主将也夹杂在其中,不断地发号施令,左冲右突,突围的队伍像一条巨龙左右摇摆。 阿九和尚目光如电,在乱军中巡视徒儿红丝的影子。 敌军这一小股骑兵十分彪悍,冲击的力道非常猛烈,渐渐地撕开了铁甲军即将合围的阵势,几十名骑兵簇拥着一名敌营将军冲出了包围圈。 那是红丝! 阿九和尚大笑,掏出蒲扇煽了几下,哈哈,看到了。 勒马站在战局不远处,阿九和尚看见有一小部分敌军突围成功,其中一名敌营将军的马鞍子上横卧了一个黑衣少年,衣不遮体,身上的绷带凌乱交错。 黑衣少年趴在马鞍子上,头朝下,脸朝里,看不见容貌,但是,阿九和尚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能感觉得出:那个黑衣少年就是红丝。 终于可以出手救人了! 阿九和尚紧张中夹杂着兴奋,他掏出腰间斜挂着的那把上古宝剑,心里默默念了一句:上古宝剑啊,借助你的神威,救出你的主人。 天已蒙蒙亮,朦胧的晨曦下,上古宝剑通体晶莹,幽幽地发射碧绿的光彩,透着逼人的寒气,显示出战神的威仪。 阿九和尚一拍马臀,大喊一声:“走,救人去。” 千里马通灵性,似乎知道骑手的心意,它前蹄腾空跃起,发力奔腾,不到片刻,追上了那一小撮突围出去的敌兵,天神一般大吼: “大胆毛贼,还俺徒儿!” 第九章 仗剑追穷寇 几十名突围成功的敌军骑兵如同惊弓之鸟,簇拥着莫翼将军,拼命逃窜。 忽然,一名和尚从天而降,单独一人仗剑追穷寇,挡住去路。 众人面面相视,纷纷停住马。 莫翼将军拨马上前,查看情况,却是一个不认识的胖和尚,心中寻思: 战场上,乱军中,突然出现一个和尚,莫名其妙地拦路索要什么徒儿,料想他不是疯了、就是故意找茬儿,难道不晓得这种时候还有什么道理可讲? 此时天快亮了,众人看见清楚,那和尚之所以有恃无恐,全仗着胯下一匹骏马和掌中握着的一柄盈盈闪光的宝剑。 莫翼将军紧皱眉头,不想节外生枝,强忍火气,喝道: “前面那和尚,赶紧把路让开,这里没你徒弟。” 阿九和尚有些气不忿儿,身为将军的人怎么也撒谎?俺徒儿明明就在你手上,还明睁眼露地说没有,太没把和尚放在眼里了,大声说道: “不交出俺徒儿,不让路。” 莫翼将军见那个和尚存心作对,心中更加焦躁起来,心想,这和尚不清不楚语无伦次,本将军怎么知道你徒儿在哪里?拿什么交出你徒儿?威胁道: “和尚,本将军没心情和你耗时间,再不让路,我们就要强行通过,把你踩在马蹄下了。” 阿九和尚似乎有些惊讶,老老实实地问道: “官爷,你们是不是仗着人多,不还俺徒儿,还要对贫僧来硬的?” 莫翼将军气恼的直翻白眼,看来这个出家人脑筋不好使,事情不是明摆着,正在突围中,拦路者死。 他转头对部下说道:“注意了,这个和尚是来捣乱的,咱们从旁边绕过去,赶快离开这个地方,小心后面伊塔国的追兵。” 几十名骑兵一齐答应,跟随莫翼将军从斜刺里拐了一个弯儿,小心翼翼地从和尚身边骑过,见那和尚愣愣地望着莫翼将军,大家手头都捏了一把虚汗。 还好,顺利通过了,那和尚没有发难,众骑兵刚要松一口气,却听得那和尚自言自语道: “佛祖见谅,贫僧只有这么一个徒儿,贫僧看见徒儿被敌人掳去,好像伤得不轻,贫僧不想杀生,可是,为了救徒儿,贫僧保存的这把上古宝剑,恐怕要染血了。” 在突围队伍后面的一名骑兵听见阿九和尚的话,吓了一跳,心想:糟了,这和尚要发飙。 莫翼将军率先领队奔驰,忽然听到身后一名卫兵叫道:“将军,那个和尚冲进队伍里来了。” “然后呢?” 莫翼将军头也不回地全力奔驰,想问然后怎么样了,不等那名卫兵回答,就听见不断地有人“诶呦”大叫着落马的声音。 显然情况不妙,莫翼将军心里诅咒了一句:该死的和尚,真会挑时间捣乱。 却听另一名卫兵喊了起来: “将军,不好了,那和尚专门用宝剑挑断马缰绳,兄弟们一个个都落马了。” 莫翼将军急忙回头看去,果然一路上自己的部下人仰马翻,留下了一大串狼狈不堪的行迹,而那和尚迅如蛟龙很快地追了上来。 ——可恶啊,被和尚没完没了缠住不放,到底想怎样? 莫翼将军眼看着自己的部下还剩下十余骑人马,只得勒住马缰,回头问道: “和尚,你是伊塔国人?” “不是。” 阿九和尚驰近,脸不红气不喘,从容答道。 “你和本将军有仇?” “没有,贫僧与将军,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莫翼将军听了,顿时松了一口气,问道: “既然不是敌对立场,无冤无仇,你为什么穷追猛打跟下来。” “这个,贫僧刚才说了半天了,还用解释吗?只要你们还我徒儿,贫僧就和你们互不相干,放你们走。” 莫翼将军到此时还糊涂着,追问了一句:“你徒儿叫什么名字?” “红丝。” 天,是红丝?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红丝竟然是这个胖和尚的徒儿? 莫翼将军不知道内情,阿九和尚和红丝的渊源很深,追溯到以前红丝打擂台的时候,阿九和尚见义勇为,义务助拳,得到红丝的信任,委托阿九和尚代管那把国舅爷吴阜赠与的上古宝剑,阿九和尚认下红丝这个唯一的徒儿,曾经屡次救护,这一次红丝被俘,他当然更要临危相救。 “这位将军,请把红丝交出来。” “这个……” 莫翼将军沉吟起来,看了一眼趴在自己马鞍上的红丝,虽然自己心里还没盘算好最后要怎么处置他,可是绝对不愿意现在就这么直接把红丝交出去。 莫翼将军回想起以前在西厥国都城的时候,自己宁肯违背父王的意志,也要冒险三番两次地救红丝,那时候自己的想法很单一,喜欢红丝,想和红丝在一起。 ——现在自己还喜欢不喜欢红丝呢? 如果抛开双方是敌对关系的因素,自己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莫翼郡王想着:自己应该还是喜欢他多一些吧?因为只要看见他,自己心里就不平静,和他在一起,自己心里有一种很踏实很愉快的感觉。 ——不行,不能让红丝离开自己的身边,好不容易重聚在一起,就算按照军规必须杀死他这名俘虏,也要由自己动手,让红丝死在自己的手里,那是他的的宿命,他的生和死,都脱离不了自己的手掌心。 莫翼将军心意已决,简单答道: “红丝是俘虏,不能放。” “他是俘虏又怎么样?你想杀死他?” 阿九和尚问着,感觉到手心里的宝剑跃跃欲试地要嗜血,不由得攥得更紧了。 看红丝始终没有动静,很显然处于昏迷状态中,阿九和尚心中忐忑不安,不能再拖延下去了,应该尽快把红丝拯救出来。 “杀不杀,不由本将军决定,不过,本将军估计,红丝最后难逃被军法处死。” 阿九和尚一听,顿时被激怒了,他怒目相视,吼了一声道: “将军,不要欺人太甚。” 莫翼将军斩钉截铁地回答: “就算你抢到徒儿,本将军也不会善罢甘休,必定拉开天罗地网,派出无数巡逻队,全力搜捕你们。” 第十章 和尚斗将军 晨曦雾霭中,面对残存的十余名敌兵和外强中干的莫翼将军,阿九和尚艺高人胆大,毫不退让,大笑一声,斥道: “废话,一旦蛟龙入海,谁会怕你们搜捕?” 阿九和尚一生走南闯北,怎会被莫翼将军一句搜捕恐吓的话所吓到?反而觉得莫翼将军的言行十分可笑,一名心虚胆战的败军之将,焉敢口出狂言?心想: 只要能救出徒儿,咱们就从此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贫僧自然会护着徒儿远走高飞,脱离你们的魔掌。 莫翼将军进退不得,强压怒火,瞥了阿九和尚一眼,淡淡地说道: “和尚,劝你最好别激怒本将军,不妨坦白相告,红丝因为火烧草料场,犯了不可饶恕的逆天大罪,他这个俘虏的小命朝不保夕,你最好放弃他,另外收其他的徒弟去。” “贫僧受徒儿是大事,你以为是买萝卜咸菜,有一搭无一搭地当儿戏?”阿九和尚被气得哭笑不得,心爱的徒儿怎么可以随便放弃?气愤愤地喝道: “最后一次问你们,到底交不交出俺徒儿?” 事态陷入黏着,双方似乎都不肯让步。 莫翼将军身边的一名卫兵心理恐惧,不断地回首张望,听见远处的厮杀声若隐若现,面露仓皇之色,凑近莫翼将军的马前,提醒道: “将军,小心提防后面的铁甲军追上来,只要这个和尚不为难咱们,把俘虏交给他算了,咱们先安全撤离要紧。” 莫翼将军也在犹豫,担心伊塔国铁甲军随时会追赶上来,可是,如果把红丝拱手交出,却又心有不甘。 他思虑再三,看到阿九和尚如此重视红丝,心生一计。 红丝昏迷不醒中,软绵绵地趴在即墨将军骑坐的马鞍前,轻飘飘的身子被莫翼将军随手一挑,脸朝上翻转过来。 “红丝!” 阿九和尚终于看到了红丝的容颜,见他脸色极度苍白,双眸紧闭,被即墨将军任意抓起裤腰带,身子任人摆布,好像一座弯曲的拱桥,头和脚不自然地向下耷拉着。 莫翼将军心中对红丝隐约还保留着一份情意,可是,眼下急于突围,只得狠下心肠,反手把红丝的身子从马鞍上翻转过来,抽出别在长靴上的匕首,挥舞了一下,作势抵在红丝的胸口上,说道: “和尚,你再耍赖下去,本将军一刀杀死你的徒儿。” 阿九和尚大吃一惊,莫翼将军这一手段太阴毒了,用红丝来威胁自己让路,自己怎么能眼看着徒儿在眼前送命? 没有了回旋余地,阿九和尚只得做出让步,把路让开少许,叫道: “别伤害俺徒儿,把匕首拿开,放你们走。” 一招赢局,轻松搞定,莫翼将军得意地一笑,双腿一夹马肚子,坐正身躯,率领十几名骑兵,大摇大摆地从阿九面前骑过。 阿九和尚虎目蓄泪,骑在马上,左手持剑,右手拔出大蒲扇,舍不得徒儿红丝,想动手拦截,却又怕会受伤害,虽然红丝只是一名俗家弟子,自己说过要教他内功心法,一直没有来得极传授,可是看到徒儿总是处于危难,心中对他更加爱惜。 莫翼将军等十余人,侥幸过了阿九和尚这一关,继续快马加鞭地逃窜,终于在天光大亮时,遥遥看见了自己军队的大营。 眼见到达安全地带了,即墨将军松了一口气,命传令兵道: “快,吹号,向大营求救。” 随着短促激越的求救信号声吹响,十余名骑兵一直紧绷着的神经总算松懈了下来,要到大营了,马上就要得救了。 正在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众人大惊,急忙回头去看,只见一匹无人骑乘的快马朝这边奔驰而来。 空马无人? 这件事发生的有些突然,却不足为奇,因为有些老马识途熟路,即使没有骑手驾驭,那些有灵性的战马也会自己跑回营地。 莫翼将军大意了,料想不到此时此地能发生变故。 那马不是一匹空马,上面有人,只不过它的主人使出绝技,在马的一侧蹬里藏身,所以远远看去好似一匹无人的马。 会是谁呢? 这么快的马,这么拼命地赶来,不是巧合,不会有无缘无故的事。 阿九和尚急红了眼,他想出这么一个妙极,蒙混过关来到眼前,身在马侧,宝剑如同长蛇吐信子一样伸出去。 上古宝剑终于沾血了! 为了救徒儿,阿九和尚不得不痛下杀手,剑光不停地一缩一探,十几匹敌兵战马络绎不绝地中剑倒地。 只在一霎那,莫翼将军察觉到一阵旋风夹杂着沙尘扑向自己,他想拨马逃离险境,不料自己的坐骑嘶吼了一声。 马屁股中剑,莫翼将军的战马两条前马腿高高扬起,宛如人立起来,不客气地把马背上的两个人一齐掀了开去。 莫翼将军没想到被惊马甩了下来,一个狗吃屎摔倒了地上,感觉手里空空如也,惊悸了一下,红丝呢? 旁边,阿九和尚及时地轻舒猿臂,恰似海底捞月,轻轻巧巧地把红丝坠落的身子挽在了手臂里,放在了自己的马鞍子上,回转马头,欣喜若狂地大笑一声: “哈哈,红丝徒儿,俺们走。” 莫翼将军坐在地上,瞪眼看着阿九和尚抢走了红丝,二人一马如同一阵旋风般远去,速度太快,一下子恐怕追不上。 一名同样落马的卫兵,慌忙跑过来,准备扶起莫翼将军起身,忽听得大营那边号角鸣响,战马奔腾,大批的援军赶过来了。 莫翼将军没想到自己功归一篑,损失了三千骑兵,还丢掉了要犯俘虏,怎么好意思和大营的人交代呢? 红丝,你跟和尚是逃不掉的,不论天涯海角,本将军绝不会放过你们。 莫翼将军恨恨地想着,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懦弱的郡王,骑兵队的生涯已经使他变得坚忍不拔,得不到的东西一定要得到手。 莫翼将军站起身来,整理一下军装,迎接大批援军的到来。不服输,他决定回到大营后,立刻派出十几支搜索队,在萨珂大草原上,全力追捕红丝和阿九和尚。 第十一章 国手慨然诺 阿九和尚巧计惑敌,从莫翼将军手里夺了徒儿红丝,策马奔逃,直奔距离此地最近的闽光边城。 在闽光边城外的一家客栈里,因为没钱住店,阿九和尚和红丝差点被店小二轰出来,幸好得到飞鸿公子的慷慨相助,十两银子解决了燃眉之急。 阿九和尚把十两银子当做住宿定银,压在客栈的柜台上,要了一个单间,给徒儿红丝清洗伤口换药包扎,没料想官兵搜查队来得很快,阿九和尚只得带着红丝再次逃走,可惜十两银子的住宿定银来不及讨回,就这样白白丢掉了。 仓惶逃命中,阿九和尚趁着天还没黑之际,策马狂奔,听到了似乎有人在呼叫:和尚等一等。 阿九和尚担心徒儿红丝的安危,哪里能耐心停下马来等待?他骑在马上,弓了身子,双腿直立在马镫上,抱着红丝,大气不喘,飞快地奔驰,只留下一股扬沙飘浮的尘烟。 即墨大小姐大喊和尚等一等,却没半点响应,心想: 本小姐刚才在客栈帮你们的忙,阻退了几名官兵上楼抓人,现在叫你们等一等,怎么就不理? 越想越觉得憋气,即墨大小姐崛起了小嘴,赌气道: “哼,以后再也不管闲事了,骑那么快干嘛?都不理人家一下。” 飞鸿公子见她女孩儿家喜怒无常,不禁笑道: “紫羽,何必生气?他们再逃命呢,慌里慌张的,顾不上理你,也是情有可原的。” 曹先生把握十足地含笑说道: “咱们虽然追不上他们,可是,老夫断定,咱们可以在不久的将来遇见他们。” “你怎么知道的?”即墨大小姐充满疑惑地问。 “事情明摆着,你们看,和尚他们去的方向,不正是南宫王朝?和咱们同路。”曹先生用手一点。 即墨大小姐顺着曹先生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和尚的背影消失在远方,心悦诚服,原来是这样啊。 三个人放慢了速度,并排骑行。 过了一会儿,忽听即墨大小姐“噗嗤”一笑,原来她想起刚才屡次骂曹先生算的破卦不准,哪知竟然准确的不得了,联想到官兵手里的红丝画像竟然和飞鸿公子十分相像,引得官兵产生误会,真是天大的笑话。 飞鸿公子转头问道:“紫羽,又有什么好笑了?你不会是在心里偷偷笑本公子吧?” “被你猜到了,本小姐觉得很好奇,那个红丝到底和你是什么关系?红丝去南宫王朝,是因为他烧了草料场被官军追捕。那你呢?怎么也急急忙忙要去南宫王朝,你做了什么骇世惊俗的事吗?” 事到如今,飞鸿公子不想再隐瞒即墨大小姐,只得如实说道: “本公子怎么也没做,只是奉命来萨珂大草原寻找曹先生,请他去南宫王朝走一趟,皇帝陛下想要召见他。” “南宫王朝的皇上为什么要召见曹先生呢?是要找他算卦,还是要找他切磋武功呢?” 即墨大小姐越发好奇了,笑嘻嘻地问。 曹先生见即墨大小姐又要拿自己打趣了,只得轻咳一声,说道: “大小姐,实不相瞒,算卦和习武这两件事,不过是老夫茶余饭后的一点消遣,老夫是有正当主业的。” “吖,那你是做什么的?你算卦和武功已经出神入化了,那你的主业还不更是石破天惊?” “大小姐客气了。” 曹先生是个顺毛驴,喜欢听赞扬,见即墨大小姐对自己赞不绝口,自是欢喜。 “紫羽,又被你猜对了,曹先生的主业誉满京城。”飞鸿公子赞许地说道。 “到底是什么嘛,飞鸿,你说话半天都说不到点子上,你想急死本小姐。”即墨大小姐有些娇嗔埋怨。 飞鸿公子无辜被责备了,也不生气,斯斯文文地答道: “曹先生名不虚传,在南宫王朝京城里最繁华的第一大街上,开了一间医馆,大门上悬挂的是一块御赐牌匾,上面写的是《京城第一国手》,很风光体面的,你以后有机会看了就知道了。” “是吗?曹先生这么厉害?那这次皇上请曹先生回京,是要让他看病吗?”即墨大小姐眉飞色舞地问。 “算是吧,听说皇上最近心绪不宁,夜不能寐,想请曹先生指点一下迷津。” “哦,这样啊,那曹先生你在帮我算算,本小姐要找的人到底在哪里?”即墨大小姐忽扇着一对长睫毛,认真盯着曹先生问。 曹先生一听,暗叫一声:这下子糟了,找人的事被大小姐赖上了,无奈得很,一手松了马缰绳,连摇数下,推辞道: “我的大小姐,你就饶了老夫吧,一件事哪能一天算三遍?就算神仙也不能灵验了。” 即墨大小姐“咯咯”笑了几声,央求道: “曹先生,我想和曹先生先定下一个君子之约,等将来,如果本小姐找到了梦中人,需要医治他的话,请曹先生不吝援手救治。” 曹先生慨然许诺,并好奇地问道:“这点小事没问题,老夫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会认为那个人需要救治呢?” “因为他……” 即墨大小姐的话停顿了一下,有些心酸,想起自己在西厥国都城和梦中人重逢的情景,那时候,他受伤严重,被人锁在一具石棺里,自己想尽办法要救他,几经挫折,逃出城门,一直来到了萨珂大草原上,后来,自己为了引开二师叔,把他留在牧民部落里,后来他失踪了。 曹先生看见即墨大小姐情绪起伏,很体谅地不再追问,等她平复一下心情。 “因为他受伤被人追捕,就像……就像是红丝?” 即墨大小姐被自己的比喻惊呆了,怎么会这么举例呢?红丝和自己的梦中人有很大的巧合点,他们两个容貌相似,处境差不多,不会真的是同一个人吧? 他们的名字不一样,如果单论长得相像,那么自己面前的飞鸿公子长得也很相像呀。 即墨大小姐勾起了对梦中人的思念,变得郁郁寡欢,幽幽地说道: “飞鸿公子,我很想知道你的身世,我现在是你的挂名未婚妻,你可以坦白告诉我吗?” 第十二章 玩笑开不得 萨珂大草原是西厥国的管辖领土,飞鸿公子认为,目前尚未化险为夷,自己身份不宜过早暴露,故而婉转迂回地说道: “紫羽,我家住在南宫王朝京城,和曹先生的医馆相隔一条街,回国后,我请你来我家吃顿便饭,顺便见识一下京城第一国手的医馆,你说好不好?” “好啊,到你家用餐,连带去曹先生的医馆玩,本小姐求之不得呢。”即墨大小姐爽快地答应了。 夜幕降临,三个人连夜赶路,一步步接近了南宫王朝,大家心情都变得很愉快。 黎明时分,飞鸿公子等三人跨过边界,进入了南宫王朝。 一路上,即墨大小姐非常开心,兴致勃勃,叽叽喳喳,像一只活泼喧闹的小麻雀,自己盼望得知的飞鸿公子身世底细就要揭开了,他和梦中人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 南宫王朝不愧是富贵鼎盛的大国,其他的毗邻小国无法相比,仅从道路通行来说,国内修建了四通八达的平坦官道,沿途路上赶车的、骑马的、步行的、来来往往,行人络绎不绝。 飞鸿公子等三人继续骑马行了两天,终于来到了繁华的京城。 即墨大小姐跟随前行,看着飞鸿公子引领大家来到京城第二大街,在一座气派豪华的府邸大门前停住,大门的门牌上写着明晃晃的斗大三个字“三王府”。 飞鸿公子翻身跳下马,面带一副主人邀客的神情,笑道: “曹先生,紫羽,我家到了,请进来吧。” “哇,原来你住在王府?怪不得你那会给和尚十两银子。”即墨大小姐望着大门上的王府牌子,煞有介事地惊叫了一声。 “是啊,我爹是三王爷,我是郡王。” 曹先生下了马,也对飞鸿公子改变了称呼,笑呵呵地说道: “飞鸿郡王,不用客气,你先请进吧。” 飞鸿郡王笑着点点头,领先走进王府,直接来到三王爷的书房。 三王爷南宫崇璟正坐在书房阅读书籍,听见府里小厮来报,大郡王南宫飞鸿和曹先生回来了,还带来一位小姐。 阿璟王爷闻听十分欢愉,终于把曹先生盼到了,刚才在皇宫里皇上还问及曹先生何时能到京城,急忙起身相迎,刚迈出两步,就见儿子飞鸿带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走进书房。 飞鸿郡王拜见父王后,一一给父王先后介绍曹先生和即墨大小姐。 曹先生上前一步,礼仪恭敬,从容大方地说道: “草民拜见三王爷。” 阿璟王爷慌忙扶起曹先生,客气地说道: “曹先生不必拘礼,你来的正巧,本王望眼欲穿,皇上这几天更是日夜念及曹先生,对你十分器重,如果曹先生想入朝做官,那是唾手可得的事。” “承蒙皇帝陛下恩遇,草民生性疏散,不愿为官。” 阿璟王爷并不勉强,一笑说道: “明日一早,本王便陪同曹先生进宫面圣,如果皇上有意赐官封爵,也是光宗耀祖、门第生辉的事情,请曹先生三思,不必过于谦逊。” “多谢王爷抬爱,草民何其荣幸。” 曹先生不敢过于违拗王爷的意思,心想,此刻多说无益,明日见到皇上,看情况再定,自己随机应变好了。 阿璟王爷视曹先生如贵宾,以礼相待,微笑着请曹先生入座。 即墨大小姐目光灵动,在一边看着阿璟王爷和曹先生纷纷落座、品茶,发现自己被王爷冷落了,气鼓鼓地撅了小嘴,对飞鸿郡王嘟囔道: “你爹真是的,也不招呼本小姐入座。” 飞鸿郡王一直陪站在即墨大小姐身旁,听见她犯傻抱怨,笑容闪现,小声提醒道: “紫羽,我爹是长辈,你是晚辈,礼数不可少,理应你先拜见一下?” 即墨大小姐这才醒悟到:原来是自己缺礼了。她上前半步,盈盈施礼说道: “小女子紫羽,拜见王爷。” 阿璟王爷坐在书桌后面,抬手虚扶,笑道:“紫羽姑娘免礼,你怎么会和鸿儿同来本王府?” “我呀,是他的挂名未婚妻。” 即墨大小姐此言一出,顿时把飞鸿郡王吓了一跳,急忙给紫羽使了一个颜色,意思是说:那个是开玩笑的,怎么可以和我爹说? 曹先生看见飞鸿郡王一脸窘态,心中暗笑,知道即墨大小姐心直口快,又在这里坦言惹祸,毕竟挂名未婚妻这个说法的起因牵扯到自己一时的玩笑话,且看他们怎么收场,只管低头喝茶,一言不发。 果然,阿璟王爷把脸一板,质问道:“鸿儿,此话怎讲?” 飞鸿郡王对父王一向敬重,从不敢当面发表戏谑言语,此刻见父王极其不满地追问下来,有些心慌,支支吾吾地说道: “父王,那个不当真,一个玩笑,为了方便我们一起同行赶路。” 阿璟王爷生性耿直,平时做事一板一眼,特别是对婚姻大事上,思想很正统,这种事怎么可以开玩笑? “鸿儿,你身为郡王,难道不懂得未婚妻这三个字的利害关系?玩笑开不得,你既然答应这位姑娘,不管是挂名的也好,有实无名的也好,你要对人家负责,不能败坏她的名节。” 飞鸿郡王一听父王的口气过于严厉,不由得心虚冒冷汗,辩白道: “父王,紫羽早已有了她的梦中人。” “她的事另当别论,现在你如实告诉本王,鸿儿,你当真喜欢这位姑娘?”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难回答了。 飞鸿郡王偷眼瞧了一下即墨大小姐,见她星眸浅笑,明艳不可方物,若说自己不喜欢她,那是昧良心的话,可是,自己早就心有所属了,他心里暗暗想到: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自己进宫去做大皇子南宫明月的伴读,整日陪伴在大皇子身边,欣赏他的聪明才智,担心他的忧伤绝望,一颗心不由自主地系在了大皇子的身上,暗暗地喜欢上了他。 可是,这种喜欢是单一的,不可以公开,如果被别人知道,会笑掉大牙的。 几年来,飞鸿郡王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压抑在心底,一直没机会见到大皇子,也就没有机会表达出来。 第十三章 密旨捉钦犯 什么叫挂名未婚妻?简直是胡闹。 三王府书房内,阿璟王爷很不爽,果断提问儿子,当真喜欢这位姑娘? 即墨大小姐听见这个敏感问题,也很好奇,想要知道答案,一双妙目盯着飞鸿郡王,笑嘻嘻地看他怎么回答。 飞鸿郡王心中为难,怎么回答才好呢?唉,又不能把藏在心底好几年的真心话公开向父王摊牌,那样会把父王气懵的。 飞鸿郡王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少年,他不想伤害即墨大小姐,可是,他也很孝顺,不想欺骗父王,一时间感到左右为难、难以启齿。 过了一会,飞鸿郡王见书房里的另外三个人都沉默不语,等着自己回答,知道回避不了这个问题,只得吞吞吐吐地说道: “父王,紫羽是个好女孩,但愿她可以早日找到她的梦中人。” 阿璟王爷一脸正色,十分严肃地说道: “鸿儿,你这是在推卸责任吗?为父并不是逼你娶她,而是想要你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不能始乱终弃,抛弃不管,应该娶她,给她名分,让她一辈子幸福。” “王爷,谢谢你。” 即墨大小姐被感动了,明白阿璟王爷是好意,如果天底下的男子都很爱自己的妻子,白头偕老,永不变心,人生将会多么美好啊! 飞鸿郡王心中也有几分触动,他知道父王的话都是言而由衷的,自从自己的母妃数年前因病离世,父王一直不曾续弦再娶。 飞鸿郡王记得前几年朝野上也曾有流言蜚语,说父王是假清高,保不准背地里去逛青楼之类的,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几年来,父王洁身自好,唯有每逢月圆之夜拿出母妃的牌位,对烛唏嘘,感怀不已。 什么是爱情呢?早几年飞鸿郡王还小,模模糊糊地不太懂得,可是当时小孩子的想法,时时在想:如果我能和大皇子在一起,我会对他好好的,一辈子不离不弃。 “父王的教诲,孩儿明白了。” “明白就好,鸿儿,如果你不想娶这位姑娘,不要误人误己,你现在就向她道歉,解除挂名未婚妻的关系。”阿璟王爷义正词严地说道。 “是,我道歉。“ “很好,知错就改,快去道歉吧。”阿璟王爷有些欣慰。 “紫羽,对不起,请原谅,那个挂名未婚妻的玩笑话我收回。” 即墨大小姐忽然有些感伤,飞鸿郡王的道歉无异于是在拒绝自己,他长得那么像自己的梦中人,一时间恍惚以为:是明月在拒绝自己? “飞鸿,你不用道歉的,本小姐没有怪你啊,我只是怪自己,为什么我找不到他呢?” 即墨大小姐红了眼圈,声音微乎其微地自言自语。思念是一种疼,充满绝望的思念更是那种随时随地想起来都会钻心疼痛。 飞鸿郡王看见即墨大小姐伤心,很是内疚,有些迷茫地劝道: “紫羽,你别难过了,你和你的梦中人分别才几个月,而我,和喜欢的人已经好几年没见面了,天各一方,我连人影儿也找不到。” 飞鸿郡王的话一出口,在场的人都很吃惊,即墨大小姐抢先问道: “飞鸿,原来你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阿璟王爷沉声问道: “鸿儿,你喜欢的人是谁?” 曹先生暗笑飞鸿郡王说话走嘴,现在正解决挂名未婚妻的事,你怎么又拉扯出一个新话题?手里的一杯茶早已喝完,仍然假装举杯喝茶,并不想多余插话。 飞鸿郡王也意识到自己说话欠考虑,怎么一不留神把自己的心事抖搂出来了? 飞鸿郡王不敢坦白自己的心事,因为他现在已经虚岁十六了,明白自己对大皇子的的单恋之情是不对的,毕竟大皇子是自己的堂兄。 可是,他那时进宫做伴读时才七岁,小孩子的想法,幻想中的所谓初恋,已经深深埋进了他的脑海里,八年过去了,这么久,他的一片痴情,始终没有机会对大皇子诉说,他哪里会甘心啊? 飞鸿郡王抬起头来,看着屋里的三个人都很关心自己,感动之余,只得含糊推托道: “那个,是我小时候的一个幻影,不切实际、虚无缥缈的事。” 阿璟王爷说道:“好吧,既然是虚幻的事,咱们换一个话题。鸿儿,你和这位姑娘也都坐下,喝茶休息一下,本王正好借此机会,跟大家谈点正事。” 飞鸿郡王一听,如释重负,可算解脱了,连忙请即墨大小姐入座,从桌上端起茶杯,讨好般地递过去。 阿璟王爷继续说道: “今天下午,本王进宫面见皇上,领下来一道圣旨,要秘密捉拿一名钦犯,本王已经陆续派出了几批巡捕,至今没有端倪。” “父王,那名钦犯叫什么?” “钦犯名叫红丝。” “红丝?” “是红丝?” “红丝是钦犯? 飞鸿郡王、曹先生、即墨大小姐三个人一齐惊叫了起来。 “怎么?你们认识?”阿璟王爷奇怪地问。 “是的,父王,我们几个在回国的路上,遇见过那个叫红丝的,我们追不上他们的马,只知道和他们是同路,他们也到咱们南宫王朝来了。” “这么巧?看来本王有把握完成这个御赐任务了。”阿璟王爷不禁有些欢喜。 飞鸿郡王心中纳闷,不解地问道: “父王,为什么咱们也要抓红丝?红丝刚来我国,难道他犯下了什么大罪,惊动了皇上?” “皇上没说原因,只说要秘密捉拿钦犯红丝,不可走漏风声、或者惊动外人。” 阿璟王爷回忆着说。 “难道是西厥国的人悄悄央求我国皇上协助他们捉拿红丝?父王,我们在萨珂大草原的时候,西厥国的官兵巡逻队正在搜捕红丝,因为孩儿长得和他有几分相像,还差点被官兵抓去。” “具体原因还是不要打听的好,咱们只管负责捉拿钦犯。不过,皇上对这名钦犯有特别待遇,专门御赐下来一副特制的金手铐。” “太有趣了,一副金手铐,在哪里?让本小姐看看。” 第十四章 御赐金手铐 即墨大小姐秀眉微蹙,虽然不知道红丝因为什么原因变成了钦犯,可是却对他的遭遇给予了很大的同情。 因为在萨珂大草原上,即墨大小萍姐见过红丝被追捕的画像,那副画真的像极了自己的梦中人,所以她对这名叫红丝的少年不自觉地充满了好感。 阿璟王爷介绍说皇帝陛下对这件事特别重视,御赐下来一副金手铐,专门对付红丝,即墨大小姐最为关心,抢先询问。 御赐金手铐?那会是什么样子呢? 飞鸿郡王和曹先生也没见过这东西,对大小姐的提问很是赞成。 阿璟王爷拉开书桌上面的抽屉,拿出一副锃光瓦亮的金手铐,手铐的宽大边沿上散发着黄橙橙的幽光,分量似乎很沉重,“晃啷”一声,扔在了桌子上。 即墨大小姐凑近书桌,瞪圆双眼细看,见那副金手铐上的锁手腕铐圈很小,接口处似乎有弹性,犯人一旦戴上这副特制的手铐,弹簧接口合在一起会勒得很紧,手腕绝对挣脱不出去,暗暗惊叹: 好霸道的一副金手铐,红丝要惨了。 飞鸿郡王十分不解,问道:“父王,制作这么小的金手铐,是不是为了节省金子?” “鸿儿你问的话,太幼稚了,皇室会在乎这么点金子?” 阿璟王爷反问了一句,说道: “皇上也曾交代过,这副金手铐是专门对付擅长逃跑的钦犯,只要钦犯老老实实不胡乱挣扎,金手铐就不会越勒越紧。” 吖?如果红丝挣扎,这副金手铐就越勒越紧吗? 即墨大小姐忽然觉得红丝很悲惨,心生怜悯,想象着如果红丝被捉获、被戴上金手铐,该会有多难受。 “这副金手铐的钥匙呢?一定更精巧。” 即墨大小姐似有意似无意地脱口问道, 阿璟王爷双手一摊,说道:“钥匙不在本王手里,由皇帝陛下亲自掌握。” 曹先生听到这里,若有所悟,此事非同一般,红丝这件事的背后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皇帝陛下才会对钦犯红丝防范到了极点。 曹先生从红丝的遭遇联想到自己,看来自己拒绝入宫做官是对的,伴君如伴虎,眼见得皇上对红丝这么一个受伤半死的少年都不肯放过,处心积虑地想要对付他,御赐下来一个歹毒的金手铐,并非是一个心善明君,自己还是敬而远之。 阿璟王爷郑重说道: “鸿儿,这副金手铐如同圣旨,你先收妥,待会儿吃罢晚饭,你就收拾一下连夜出发,这件事为父就交付给你了,一定要把红丝捉回来。你要懂得事关重大,皇命在身,不允许出半点纰漏。” “是,孩儿遵命。” 飞鸿郡王拿起金手铐,小心揣进怀里,暗暗下定决心,绝不辜负父王的嘱托。 即墨大小姐看着飞鸿郡王把金手铐收了起来,心念一转,问道: “飞鸿,问你一件事,本小姐可以和你一起去吗?我见过红丝的画像,捉拿钦犯的时候,可以给你做义务眼线和帮手。” “不用了,多谢紫羽的好意,这种事你还是别参与了,因为捉拿钦犯时很可能会动手打起来,红丝身边的那个和尚武功又很高,你一个女孩子万一被伤到了,本郡王没办法跟你爹娘交代。” 飞鸿公子拒绝即墨大小姐的主动帮忙,自认为是为了大小姐好,哪知道却说到了紫羽的痛心处。 “我爹娘……” 即墨大小姐只说出这三个字,再也说不下去。 飞鸿郡王心里“咯噔”一下猛跳,自己说话唐突了,难道紫羽的爹娘都已经不在了? “我爹娘早已经去世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是师父养大的,所以,我跟了师父的姓。” 曹先生恍然大悟,怪不得即墨大小姐的性格如此直率无忌,任性胆大,原来她是一个孤儿。想起自己在闽光边城外的客栈时,曾经当面拒收大小姐做义女,心里有点后悔,不该对一个孤儿回绝的这么干脆。 曹先生虽然性格洒脱,看似对什么都不在乎,甚至连收飞鸿郡王做徒弟也是挂名的,其实,他对朋友的心非常友善,特别是对即墨大小姐这样的孤苦无依弱女子,心里何其不忍。 今晚来王府这么短的时间里,即墨大小姐被飞鸿郡王一再地拒绝挂名未婚妻,以及被拒绝帮忙捉拿钦犯,曹先生看在眼里,心底泛起一种关怀之情,忍不住插话道: “大小姐,既然你父母早已仙逝,还请你节哀顺变,当然了,家庭温暖很重要,如今你一个人孤苦伶仃,老夫想给你一点父女亲情,收你为义女,你可愿意?” “曹先生,你说的,是真的吗?” 即墨大小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曹先生独来独往惯了,不愿意增添累赘,现在说出要收自己为义女,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喜事。 “老夫一向说一不二,何况你我的脾气也算对路子,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曹先生很肯定地说。 即墨大小姐听了,欣喜若狂,她对曹先生的才华非常敬佩,如果做了义父义女,自己寻找梦中人的事,更要赖定义父帮忙了,于是,吐了吐了一下舌头,顽皮地笑道: “曹先生,你答应做我义父,可不能反悔哦,以后不许嫌弃本小姐淘气。” “当然了,收你做义女,一辈子都是老夫的乖女儿,哪能有反悔之说?快点,叫一声义父听听。”曹先生也很快乐。 “义父,请受女儿一拜。” 即墨大小姐深深施礼,心花怒放。 阿璟王爷见眼前突变化,喜事一桩,也为之高兴,助兴说道:“曹先生,恭喜收女儿,本王今晚要摆宴为你们庆祝一番,可好?” 曹先生容光焕发,便想借此机会推掉明早入宫面圣的事,笑道: “多谢王爷厚爱,草民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女儿想要和飞鸿郡王一起去捉拿钦犯红丝,老夫想陪他们两个一起去,不知皇爷可否答应?” “不是本王驳面子,因为皇上渴望见到曹先生,明日本王还想带曹先生进宫,怎么能答应让你去冒险捉拿钦犯呢?” 第十五章 往昔传佳话 曹先生见阿璟王爷言语中恳,提醒自己明日还需入宫,不好推辞,明白自己暂时脱不开身,相助寻人之事暂且作罢。 阿璟王爷吩咐厨房备下酒宴,为曹先生千里返京接风洗尘,并祝贺他喜收即墨大小姐为义女。 不多时,厨房已经备好一桌酒席,王府中的丫鬟们依次端酒上菜,客厅里顿时酒香四溢,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色香俱全,十分诱人胃口。 阿璟王爷满面笑容,携了曹先生款款移步,飞鸿郡王邀请即墨大小姐跟随其后,四人欣然入席围坐,笑逐颜开,轮番敬酒,气氛十分融洽。 酒过三巡,即墨大小姐醉眼惺忪,轻轻扯了扯曹先生的衣衫袖口,央告道: “义父,女儿有事相求啦。” 曹先生正在和王爷干杯,回头笑道: “小机灵鬼,就知道你不肯放过老夫这个机会,好吧,就算是老夫给乖女儿的见面礼,是什么事呢?” 即墨大小姐笑眯了眼,果然认了义父就是不一样啊,不但态度上好转了很多,而且有求必应?于是,兴奋地说道: “义父吖,女儿想请你算……” “诶?停住。” 曹先生连忙摇手,打断了即墨大小姐的话题,故意崩了脸,说道: “事先声明,算卦是不行的,乖女儿要知道,一件事问卦应该事不过三,否则啰啰嗦嗦地反复卜卦,神仙也会不耐烦的。” 即墨大小姐见义父料事如神,自己还没来得及问出来,话题就被回绝了,嘟了小嘴,不开心地说: “义父你误会了,女儿不是要问梦中人的事。我现在对捉拿钦犯红丝的事很感兴趣,南宫王朝这么大,应该去哪里找他呢?” “你问这个事,不用算卦老夫也能说出个四五六来。” 曹先生此言一出,不但即墨大小姐凝神静听,就连阿璟王爷父子也十分停杯半空,十分关注。 “哦,义父快说嘛。” 曹先生见其余三人都很关心这件事,不想直言说出红丝的去向,转而笑问道: “乖女儿,你打听这个干吗?飞鸿郡王刚才说过,他不同意你去帮忙捉拿钦犯,你不如安心休息几天,别管闲事了。” 即墨大小姐愣了一下,心里埋怨道:真是的,有这么一个绝顶聪明的义父都够呛,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透明人,什么心事都瞒不住,还被义父这么直截了当地公开出来,羞死人了。 曹先生见即墨大小姐害羞了,想来是因为两个人认作义父女时间还短,开玩笑不能过火,笑道: “好吧,乖女儿既然问了,老夫便分析给你听。咱们路上见过红丝,他似乎受了重伤,被阿九和尚带着逃命,可想而知他们走不远,多半会进入南宫王朝以后,在边境附近的几个小城疗伤医治,只要去那几个边城的医馆、客栈、寺庙打听一下,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有结果的。” 即墨大小姐听了,双手托腮,不发一言,若有所思。 曹先生深深理解义女的心思,因为红丝的画像和她的梦中人十分相似,她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探查真相的,因而说到: “乖女儿你若是一人上路,长途跋涉,老夫确实有些不放心。” “没事的,女儿有防卫武器,一对峨眉刺总也不离身,义父不用担心,等我回来以后,去医馆找你团聚。 阿璟王爷听出曹先生的意思是想陪同义女一起上路,举杯敬酒,挽留说道: “曹先生,酒逢知己千杯少。本王意欲明日早朝时带你进宫,今晚就请先生留在本王府歇宿,咱们挑灯夜谈如何?” “承蒙王爷错爱,草民敢不从命。”曹先生毫不推辞,当即答应。 “曹先生果然爽快,令女外出之事,暂缓一天又何妨?”阿璟王爷笑道。 即墨大小姐十分不满地瞥了半天阿璟王爷一眼,心里暗想: 哼哼,王爷说的倒轻松,还不是那个什么破金手铐,红丝被多铐一天就多难受一天,手腕就算不被勒断,也会被勒进皮肉,肯定会血肉模糊的。 即墨大小姐越想越心惊,恨不得立刻出发,提前找到红丝,警告他朝廷要派人来抓他,叫他小心。 “义父、王爷、飞鸿,我先走了,本小姐要连夜出城,去给我爹娘上坟。”即墨大小姐当机立断,起身告辞。 “紫羽这就要走了?”飞鸿郡王问。 “是呀,多谢你家的美酒。本小姐不胜酒力,醉了,先告辞,说不定以后咱们还能碰见呢?” 即墨大小姐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摇晃着起身离去。 曹先生心知乖女儿要去找红丝了,也不说破,微笑着饮了一杯酒。 “我送你回家吧?”飞鸿郡王好心问道。 “不用了,你和我非亲非故,就连挂名未婚妻的名份也解除了,你还是避嫌一下吧。” 阿九王爷望着即墨大小姐走出大厅的背影,有些疑惑地问道: “鸿儿,这位小姐的行为透着诡异,难道她和钦犯红丝有什么干系?” “父王,孩儿觉得,紫羽和红丝之间应该没有什么瓜葛吧?紫羽只是看过红丝的一副画像,觉得红丝长相很像她的一个熟人,也……很像我。” 曹先生听到这里,心中也颇起疑,借着酒意问道: “王爷,请恕草民唐突相问,王爷是否只生了飞鸿郡王一个孩子?是否有其他儿子流落在外?” 阿九王爷见问孩子的事,勾起往事,心中抑郁,举杯喝了一杯闷酒,不胜缅怀,答道: “本王的爱妃死得早,只生了鸿儿一个,没有其他孩子。 说来也巧,鸿儿母亲只有一个亲姐叫烟儿,嫁给先皇,当时她们姐妹一同嫁给本王和先皇,轰动一时,往昔传佳话。 可惜得很,烟儿生下大皇子不久,被打入冷宫,年纪轻轻死掉了,本王爱妃伤心其姐惨死,不久也撒手尘寰。” 曹先生见惹起王爷伤心,有些抱歉,心想: 如此说来,大皇子和飞鸿郡王有着亲上加亲的血缘关系,他二人长得相像不足为奇,奇的是,那个叫红丝的钦犯,为什么长相也鱼目混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十六章 把酒论天下 飞鸿郡王以前很少听到父王提及母妃的事,见父王伤感唏嘘,劝道: “父王别难过,孩儿以后对父王会百般孝敬的。大皇子去西厥国做质子,虽然失踪了,可是,孩儿相信明月他吉人自有天佑,会平安归来。” 阿璟王爷点点头,知道鸿儿一向很孝顺听话,甚是欣慰。 曹先生对皇室的事不太了解,不好过问,也插不上话,见王爷伤感,便想转移话题。 曹先生想起自己数月前进宫给一位皇妃治过病,药到病除,因而得到皇上恩典,御赐了一块“京城第一国手”的匾牌,心中疑惑这次皇上急于召自己进宫,会不会又是宫里的哪位妃子病了?问道: “王爷,不知皇上近来龙体如何?” “皇上龙体安康,只是……” “只是怎样?王爷可否方便吐露一二?” 阿璟王爷略微沉吟,觉得一言难尽,见曹先生耐心等待下文,思索着答道: “皇上登基半年余,时日尚短,日理万机,过于操劳,特别是最近邻国出现了一些异状,令皇上心忧不已,寝食难安,酿成了一块心病。” “原来如此。心病还须心药医。”曹先生对答如流, “不知先生可否有良策?” “请王爷赐教,刚才所指的邻国是哪一国呢?” 曹先生之所以有此一问,因为南宫王朝是一个大国,周边分布的邻国大大小小有十几个。 “西厥国。” “嗯,果然不出所料。” “曹先生为何这么说?难道在外面市井上有什么风言风语?” “那倒不是,草民一向不信传言。这些日子,草民凑巧去了一趟西厥国,亲眼所见,在萨珂大草原上,西厥国屯兵十余人马左右,大军蠢蠢欲动,绝对不是好兆头。” “曹先生怎么会这么巧?偏偏这种时候去了西厥国。” 阿璟王爷才不会相信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不禁笑问了一句。 曹先生知道皇室成员大多消息灵通,耳目遍布各地,王爷对自己的行踪了如指掌,所以才会派遣飞鸿郡王到大草原找自己回来。 “好吧,明人不说暗话。因为草民得知了一件奇怪的事,有两个国家要和亲,西厥国沓娜公主要去伊塔国和亲。 据我所知,伊塔国是弹丸之地的一个小国,兵力和国力都远远不如西厥国,而西厥国本末倒置,上赶着去和亲,把公主倒贴出去,这里面一定暗藏着什么巨大的阴谋。” “原来曹先生洞察秋毫,本王佩服。” “惭愧,草民何德何能让王爷褒奖?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草民多年没有外出闲逛,这一次去萨珂大草原上散散心,领略一下草原风光,顺便采点草药,能回来配置几丸灵丹妙药,也就不虚此行了。” “本王听皇上赞誉过曹先生的药丸,妙手回春,没想到里面的药材也是先生千辛万苦地采摘回来,病者能吃到先生的一粒药丸,何其不易。” 曹先生很感激王爷的体贴入微,笑道: “王爷,皇上的心病,草民已经知晓,是可以治愈的。” 阿璟王爷抚掌笑道:“好极,先生有何妙计?” 曹先生示意站在旁边的一名丫鬟斟酒,端起美酒,敬了王爷一杯,踌躇再三,说道: “王爷,请恕草民胆大胡言乱语,事关社稷安危,属于皇上和王爷们操心的事,只要国家安稳,没有战乱,那便是百姓之福了。” 阿璟王爷放下酒杯,面容庄重,一本正经地请教: “既然话已点到此,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请曹先生不吝赐教。目前,风雨飘摇,通过密报得知,西厥国意图通过和亲,联兵进攻我国,南宫王朝危在旦夕,战火即将点燃,此事该当如何化解,才能转危为安?” 曹先生放下酒杯和筷子,附身过来耳语般地说道: “此事,和伊塔国关系不大,伊塔国因为得到和亲,被胁迫出兵参战,不是重点,。我国重点要对付的是——西厥国。” “说得好,确实如此。”阿璟王爷赞同道。 “所以,来看一下,西厥国有哪些可利用的机会?西厥国除了他们的国王陛下以外,还有谁在那里呼风唤雨、执掌乾坤呢?” “你是说阿土王爷?” “是的,阿土王爷!我们要想击破西厥国的阴谋,非此人不可。” “听说这次西厥国出征就是阿土王爷一力怂恿的。” “那个无所谓,可以变化的,阿土王爷利益熏心,只要给他更大的好处,他必然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像阿土王爷这样的枭雄人物,给他什么样的好处,会令他做出颠三倒四的事?” “只要南宫王朝暗中答应阿土王爷,派暗部人员协助他夺取王位,他自然会撤兵而返。” “暗部?我国有这样一个组织吗?” “有的,王爷应该很清楚,南宫王朝最著名的一个**组织,名叫即墨杀团,听说已经被朝廷控制,专门接受皇室的密杀令。” “曹先生你神通广大,似乎无所不知,请问你到底是什么身份呢?”阿璟王爷对曹先生的来历产生了怀疑。 “王爷不必多虑,草民虽然出生在外国,可是,我自幼随父来到南宫王朝定居,南宫王朝就是我的家。草民并非无所不知,只是擅长剖析,很多问题去粗取精之后,一目了然。” “先生果然神人也。”阿璟王爷赞道。 “草民身居南宫王朝,设身处地,会为南宫王朝着想。” “如果皇上恩准先生的提议,派谁做密使好呢?” “草民愿往。” 阿璟王爷大喜,拱手施礼,谢道: “很好,难得先生深明大义,智勇双全,为天下苍生不惜冒险,本王在这里先行谢过。” “草民还有一事,不知详情,望王爷告知。” “何事?” “听说大皇子半年前去西厥国做质子,沦落为阿土王爷的男宠,后来在萨珂大草原上失踪,请问他现在到底在哪里?” 阿璟王爷眼色暗淡,当初皇上执意要送南宫明月去邻国做质子,他曾坚决反对,可惜反对无效,眼看着明月从此落入了无底的深渊。 第十七章 千里赴边城 阿璟王爷对皇侄儿南宫明月怀着深深的内疚,他是先皇遗留下来的唯一骨肉,自己作为三皇叔没有尽到责任照顾他。 “本王不知道他在哪里。” 关于大皇子南宫明月的下落,阿璟王爷至今没有得到确凿的消息,也曾催促那些隐匿在西厥国的细作们加紧打探,始终不得音信。 想当初,新皇登基时,突然宣布废掉明月太子,阿璟王爷心中一凛,可是想到一朝天子一朝臣,况且新皇刚愎自用,不听群臣劝谏,自己虽然耿耿于怀,可是为了避嫌,随遇而安,没有横加阻拦。 “现在还没有找到明月吗?很可惜。如果有明月在,草民和他一起去说服阿土王爷退兵,想必会事倍功半。” 曹先生没有见过南宫明月,但是暗自揣度,既然明月是阿土王爷的男宠,阿土王爷为了夺取王位和重获男宠,多半会答应与南宫王朝合作。 曹先生深入思忖下去,忽然觉得还有一个难题,就是南宫明月对阿土王爷的感情如何呢?不知道明月是否会为了南宫王朝的国家利益,抛开个人恩怨,甘愿再一次投身于阿土王爷吗? 不禁摇了摇头,因为曹先生对明月的想法毫无所知。 阿璟王爷触景生情,联想翩翩,想到南宫明月一去无踪,又想到了他母亲和自己王妃双双早逝,感叹人生无常,总是脱离不了悲欢离合。 餐桌上的美酒依然飘散四溢着醇香,可是喝酒的主人们却都没了兴致。 飞鸿郡王站起身来,告辞道: “父王,曹先生,孩儿这就要出发了,还有什么吩咐?” 阿璟王爷把思绪收回来,交代儿子道: “你此去,重任在肩,皇家的使命,事关本王府的荣辱,不需要为父多叮咛。” “是,父王请放心,孩儿一定会把钦犯红丝尽快抓捕归案。” “鸿儿,你准备带几名王府护卫上路?皇上的意思是要秘密捉拿,不可惊动外人。” “是,父王,我打算只带一名随从,悄悄行事,尽量掩人耳目。” 曹先生站起身来,拜托道: “飞鸿郡王,如果你在路上遇见老夫的义女,劝她早点回来,就说义父不能在医馆等她很长时间,说不定会出一趟远门,就此错过团聚的机会。” “是,我知道了。” “还有,如果老夫的义女做了什么违拗你的事,也请你看在老夫这个挂名师父的份上,原谅她,千万不要伤害她。” “曹先生说笑了,本郡王怎么会伤害紫羽呢?” “那是自然,老夫杞人忧天了。” 曹先生淡然一笑,他心如明镜,自己的义女胆大包天,为了她的梦中人是什么事情都敢做的,万一即墨大小姐发现红丝就是她苦苦寻找的梦中人,那时的情形会怎样,谁又能预料呢? 飞鸿郡王告别了父王和曹先生,带了一名随从,连夜出京城,一路向东行。 两天后,来到了南宫王朝靠近西厥国的边境地带,依次寻觅了三个边城,没有结果。 飞鸿郡王带的一名随从名叫小哲,找了三个边城没找到就泄气了,走到一个边城门口,嘟嘟囔囔地说: “少爷,咱们是不是找错方向了?都找了三个地儿了,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飞鸿郡王心里也有点着急,父王交代下来的任务是必须要尽快完成的,可是,他还算沉得住气,说道: “小哲,你给本郡王安静点,曹先生说的话不会有错,钦犯红丝肯定就躲藏在这一带。” 小哲被飞鸿郡王训斥了几句,不敢再多嘴,直愣愣地望着边城门口,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一位牵着马正要出城的小姐,叫了一声: “少爷快看,你的那个,那个挂名未婚妻?” 飞鸿郡王立刻呵斥道: “胡说,以后不许再提挂名未婚妻这五个字,已经解除关系了。” 飞鸿郡王的想法是,不能在惹即墨大小姐生气了。紫羽是一位小姐,脸皮薄,自己声明取消了她的挂名未婚妻的说法,再提这个称呼,大小姐一定会怒的。 那位牵马准备出城的小姐,来到了城门口,看见飞鸿郡王和一名随从站在城门口无所事事地闲聊,“噗嗤”一声笑道: “哟,这不是飞鸿吗?巧遇啊,你怎么在这里?还这么闲?” 飞鸿郡王循声抬眼,看见竟然是即墨大小姐,惊讶得很,问道: “你,你,紫羽,你不是一直在跟踪本郡王吧?” 即墨大小姐“咯咯”地笑了起来: “什么呐?为啥要跟踪你?本小姐可是女孩子耶,让别人听见多不好意思。” “可是,你不是说,要给你爹娘上坟去?怎么来到了这里?”飞鸿郡王憨厚老实地问。 “你又不陪我去上坟,打听那么清楚干嘛?我爹娘的忌日还没到,要不然再过几天,你赔我去坟前拜祭?”即墨大小姐捏了小辫子的发梢,低头问道。 “我没空啊,如果我有时间的话,一定陪你去扫墓。” “哼,本小姐知道你一向拒人千里之外的,那咱们现在就分道扬镳吧。” “紫羽,你去哪里?” “还能去哪里?距离这里最近的地方,左螺边城呗。” “你也要去那里?” “是啊,你明知故问,我义父说过的,红丝就在这一带,本小姐想看看他到底长得什么样?” “紫羽,曹先生让我带话给你,他叫你快点回京城去,他可能要出一趟远门。” “知道啦,我会很快赶回去的。” 飞鸿郡王明白即墨大小姐的心意,知道她只是想确定一下,红丝到底是不是梦中人?见即墨大小姐独自奔波两天多,不辞劳苦地在边城搜寻,心中感慨,说道: “紫羽,你一个人千里跋涉,太孤单了,不如咱们一起去左螺边城?” “好啊,那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呢?只要不是为难本郡王就行。” “你那个劳什子金手铐,不要给红丝铐上,好不好?” “为什么?他是钦犯,皇上御赐下来的刑具,怎么可能不给他戴上?” “因为那个金手铐把人铐上以后太残忍了,本小姐不忍心啊。” 第十八章 贫穷买药难 飞鸿郡王不同意即墨大小姐的条件,觉得她根本是好心滥用,提出的是一个无理要求。 圣旨怎么敢违背?无论御赐金手铐戴上以后舒服还是不舒服,都必须要给钦犯红丝铐上的,算他倒霉。 “紫羽,你心软过度了,这名钦犯红丝你又不认识,何必为他心怀不忍?” “哼,你不答应?没想到你这么心狠。” 即墨大小姐对飞鸿郡王的回答很失望,自己虽然不认识红丝,可是红丝的那幅画像让她产生了怜惜,对于和自己梦中人长得很相像的人,何以忍心看着他受苦? 飞鸿郡王摇头拒绝,他认为,皇上下旨捉拿的钦犯,肯定是大逆不道之人,不必心慈手软,抓到以后,给犯人戴上一副手铐,是很平常的事。 “本小姐先走了,后会有期。” 即墨大小姐见飞鸿郡王不答应,话不投机半句多,心想与其在这里磨磨蹭蹭地求他,还不如先行一步找人去。 随从小哲在一边看着,本来以为有一位姑娘可以同行,路上能好玩点,没想到三言两语起了冲突,大小姐一个人气呼呼地骑马走掉了,连忙问道: “少爷,大小姐被气跑了,要不要追上去?” “不追,咱们瞄着大小姐的影儿,远远跟在她的后面。” 飞鸿郡王翻身上马,带了随从小哲,尾随着即墨大小姐一路向西,来到了左螺边城。 进了左螺边城以后,三转两拐,不见了即墨大小姐的身影,随从小哲叫了起来: “少爷,大小姐跟丢了。” 飞鸿郡王定睛一看,可不是吗?转过一个街角,即墨大小姐不见了。 即墨大小姐会去哪里了? 飞鸿郡王向四周望了望,这里是较为热闹的一条大街,左侧有几家饭馆和客栈,右边是一些商店和药铺。 侧耳细听,药铺里面似乎有人正在吵嚷,紧接着,飞鸿郡王看见从门里面“啪”地一声,甩出来一把算盘,掉在了门口外的大街上。 随从小哲最喜欢热闹了,指着药铺,叫道: “那里那里,好像在打架?少爷,要不要过去瞅瞅?” 他们来陌生地方找人,发现可疑事件当然不可放过,飞鸿郡王跳下马,把马缰绳扔给随从小哲,大步走到药铺门口,探身向里面一看: 乖乖不得了,那不是阿九和尚吗? 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只见药铺里面,有一个胖和尚摇着一把大蒲扇,一连串地大声质问一名大伙计: “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这是算的什么烂帐?几服药钱咋这么贵?欺负和尚没钱抓不起药?” 药铺里的一名小伙计弯了腰,闪身跑出门去,捡了那把算盘回来,放在柜台上。 大伙计接过算盘,噼里啪啦地又算了一遍帐,赔笑说道: “我们老板出去了,没在铺子里。小的又核算了一遍,帐是不会差的,药费贵了点,那是因为您老拿来的药方上面开的都是名贵药材。” “那是,当然要开好药材了,俺徒儿病得很重,能不能治好还很难说。再说了,这几服药肯定不够喝,还这么贵,以后贫僧怎么买得起?。” 大伙计偷偷翻了一下白眼,肚子里面嘀咕:买不起药就别喝,药铺里的药材又不是白来的,名贵的药材自然是价钱不菲。 想法归想法,仅仅在肚子里面嘀咕,大伙计不敢说出来,面上反而笑容更欢,小心翼翼地问道: “您老说的也是,不然的话,咱们可以打个商量,从药方子里面更换下来几种珍贵药材,换成普通常见的,药钱也就下来了。” “那怎么行?俺徒儿因为脑充血,肿块压迫,导致暂时性的双目失明,会不会患上失忆症很难说,怎么可以用一些破烂草药瞎糊弄?” 大伙计听到病情严重,也不敢多说,面对着阿九和尚大眼瞪小眼,僵在那里。 阿九和尚这次真的被难住了,任凭他武功再高,修为再深,没钱也会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是一个穷和尚。 呆立了半晌,阿九和尚想起徒儿红丝急需吃药,只得无奈地问道: “贫僧今日身上只带了二两银子,钱不够,可否赊账?贫僧着急想要先拿几包药回去。” 大伙计一点不让步,立马回绝道: “本药铺概不赊账,一手钱一手药,钱不够请您老回去想办法,出门左转不送。” 阿九和尚没奈何,急切中,抽出了插在腰间的一把长剑,心里暗暗叫了一声:红丝徒儿,对不起,为了救你,必须抓药,可惜没钱,只好先把这把上古宝剑抵押给药铺了,等师父以后再想办法赎回来。” 大伙计看见和尚亮出宝剑,吓了一跳,半蹲下身子,哆哆嗦嗦地问道: “和尚,你想抢劫?” 阿九和尚是个得道高僧,怎会轻易动手抢劫? 万般无奈之下,阿九和尚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柜台上的几包药,把手中的上古宝剑平放在了柜台上。 “和尚,你这是要干什么?“大伙计不解地问。 “这把宝剑,先抵押在这里,这几包药,无论如何,今天必须要拿回去,俺徒儿奄奄一息,贫僧不能看着他死。” 阿九和尚为钱尴尬,心中惦念徒儿,虎目微微泛红。 “对不住,和尚,这里是药铺,不是当铺,本铺收一把剑进来,真是没半点用处。” 大伙计是一个儒生,不识宝剑,以为一块烂铁哪里会值钱? 阿九和尚见药铺拒收,别无他法,只得拿回宝剑,握住剑柄,从剑鞘里轻轻抽出剑身,随手挽了一个剑花。 一霎那,剑气四射,满屋子里蓝盈盈地透着寒光。 “好剑。” 忽听药铺门口有人大声赞了一句。 原来这里还有识货的?穷乡僻壤真是难得。 阿九和尚心里惊异,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白衣少年笑盈盈跨进门来,认得此人,前几天在萨珂大草原的闽光边城客栈,曾经赞助自己十两银子的住店押金,收了宝剑,有些抱歉地说道: “原来是施主,多谢恩公上次慷慨解囊,赠送给贫僧十两银子,可惜后来匆忙离开丢了。” 第十九章 搜捕有线索 飞鸿郡王跨过门槛,走进药铺,笑道: “大师,咱们有缘,又巧遇了。区区十两银子,何足挂齿,行路之人临时缺钱,互相帮助一下,解救燃眉之急,算不了什么的。” “施主要去哪里?怎么会来这家药铺?” 阿九和尚正在缺钱买药之时,忽见恩公前来,恰似久旱逢甘雨,患难中遇贵人,难道是上天送来相助自己的?随口问道。 飞鸿公子见阿九和尚刨根究底,担心自己刚才说巧遇有点不大令和尚信服。 大草原上偶遇一次是巧遇,左螺边城药铺里再次相逢应该就不算巧遇了,为了掩盖自己是别有用心追踪而来,只得编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笑道: “本公子准备回家了,路过这里,听说这家药铺药材不错,虽然价钱昂贵了点,倒也不在乎,想进来看看有没有上好的人参、灵芝一类的补品,买回去孝敬我爹。” 阿九和尚咽了一口吐沫,不由得对飞鸿郡王刮目相看,做一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就是好啊,身上有的是银子,想买什么都轻而易举,不像自己这般贫穷寒酸,连给徒儿买几服药都很困难。 飞鸿郡王看一眼阿九手里的长剑,客气地问道: “大师,你这把宝剑,是想抵押吗?正巧,我爹的生辰快到了,本公子正琢磨着送我爹什么礼物,碰巧我爹也是极喜欢见识宝刀宝剑,不如你这把宝剑就算借给我爹在家中把玩几天,日后自会归还,我这里有三百两银子,你先拿去买药,大师以为如何?” 大伙计听见这把剑可以抵押三百两银子,还只是临时借玩几天,啧啧地咂嘴惊叹: “三百两?这几包药钱是富富有余了。” 阿九和尚知道这把宝剑价值连城,如果要正式抵押的话,岂止三百两银子?阿九和尚并不是想用这把宝剑换很多钱,只要够以后买几次好药就行。 “恩公高义,两次慷慨施舍银子,贫僧感激涕零,无以为报,不如这样,你把宝剑先拿去给你爹观赏几天,等贫僧的徒儿度过这番劫难,俺一定携徒儿亲临府上致谢,收回宝剑。” 飞鸿郡王含笑点头,从怀里掏出三百两银票,送交过去。 阿九和尚接过银票,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意犹未尽,把宝剑倒转剑柄递了过去,说道: “自古无功不受禄,如今平白接受施主两次相助,只怕是愧不敢当,贫僧愿尽一点绵薄之力,多少回报一点施主的恩德,贫僧答应以后要为你做一件事,你叫什么名字?目前可有什么急需要办、又觉得不好办的事吗?” 飞鸿公子郑重地捧过宝剑,插在腰间,听见阿九和尚答应为自己做一件事,正中下怀,答道: “我叫南宫飞鸿,家住京城第二大街,大师答应本公子帮做一件事,我求之不得,不胜荣幸,这个咱们以后再议,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飞鸿公子不敢久留,如果阿九和尚盘问自己的父亲姓氏身份,自己难道要如实说出父亲的姓名职位?那样恐怕会引起阿九和尚的怀疑,自己意图对他徒儿心怀不轨的事早晚会露陷。 随从小哲站在药铺门外,牵着两匹马,眼巴巴地等着。 他等待了三炷香时间,见飞鸿郡王一个人从药铺里面走出来,把两根马缰绳全接了过去,小声吩咐自己道: “小哲,待会儿药铺里面出来一个胖和尚,你悄悄跟上去看看,他要去哪里?查清楚以后,回来找我,本公子就住在这条街最左边的一家客栈。” “是,少爷。” 随从小哲答应着,转到药铺侧面隐身,监视着药铺大门,准备进行暗中跟踪。 安排完毕,眼看任务即将达成,飞鸿郡王这一刻心情愉快极了,牵了两匹马,优哉游哉地闲晃到了旁边不远处的一家客栈,走进了院门。 一名店小二跑过来招呼,接过马缰绳,准备牵到后院马棚去。 飞鸿郡王正吩咐店小二给马饮水喂草料,忽听一声娇笑,抬头一看,只见即墨大小姐斜倚客厅门框,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飞鸿郡王心里偷笑起来,山不转水转,即墨大小姐这么快就和自己重逢了? “喂,飞鸿,你赶来的速度也蛮快的呀。”即墨大小姐笑赞了一句。 “哪里?还是紫羽速度最快,进了城一转眼就没影儿了。” “那是,也不看看本小姐是谁?” “是谁呢?当然是举世无双的即墨大小姐。” “哈哈。”即墨大小姐开心地大笑了一声,问道: “好啦,不和你开玩笑了,走得慢也有好处,观察细致,请问吖,找到什么搜捕线索吗?” “是的,找到了阿九和尚。”飞鸿郡王坦诚相告。 即墨大小姐一听,圆圆的眼睛顿时放射出异彩,叽叽追问道:“真的?在哪里?” “离此不远的一家药铺。” “哦吼,我去看看。” 即墨大小姐一下子蹦了起来,欢快地喊了一声,拔腿就向外跑。 “咳咳,那个……” 飞鸿郡王暗笑不住,这时候赶过去,等于慢了半拍,阿九和尚怎么还会在呢?轻咳了一声。 “哪个?你不是骗我吧?”即墨大小姐紧急刹住了脚步,歪了头问道。 怎么会骗你呢?刚才确实碰见阿九和尚了,你现在去药铺可能不赶趟,他多半已经取药离开了。不信的话,给你瞧瞧,本公子还用三百两银子跟阿九和尚借来这把宝剑佩戴几天。你仔细瞧,本公子佩戴宝剑的样子可否神气多了?” “噗……你好自恋,咱们说点正经的,你打算怎么抓人,本小姐保证助你一臂之力。” “开玩笑的吧?你不来拆台捣乱就万幸了。”飞鸿公子有点不敢相信即墨大小姐的保证。 “不开玩笑,本小姐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绝对是真心实意帮你捉拿钦犯。”即墨大小姐郑重其事地说,她心想: 反正自己找不到,只好答应帮忙。不过呢,等抓到钦犯以后,自己会怎么做?是继续帮忙押送钦犯进京呢,还是心怀不忍放纵钦犯逃走?那可说不定。 第二十章 百年香火旺 飞鸿郡王正和即墨大小姐在客栈里商议,见随从小哲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急忙迎过去,听他小声禀报:一路跟踪下去,看见阿九和尚去了普慈寺庙。 原来他们去和尚庙寄宿了?飞鸿郡王决定立刻前去查看一下地形。 即墨大小姐看见飞鸿郡王得到随从小哲的报告后,露出一副喜出望外的神情,转身要走,问道: “喂,你去哪里?” 飞鸿郡王想起即墨大小姐说过她爹娘的忌日快到了,不如带上她去庙里烧几柱香,免得自己在寺庙里万一撞见阿九和尚,难免显得太突兀了,一天两次相遇,说明确实有问题,如果陪着一位女客前去进香,或多或少可以弥补一下漏洞。 “紫羽,听说左螺边城有一个很出名的百年老庙,名叫普慈寺庙,本郡王想去那里观光一下,不如你也一起去吧?可是顺便给你爹娘上香祭奠。” “百年老庙吗?那里一定灵光汇集,佛光普照。好的,我和你去。”即墨大小姐欣然愿往。 飞鸿郡王吩咐随从小哲在客栈里租房等候,自己和即墨大小姐并肩走出客栈,一路打听,直奔普慈寺庙。 左螺边城里最有名的一个地方就是普慈寺庙,庙门前两侧台阶上,布满抽签香案,很多小贩叫卖各式花样包装的熏香及小商品, 百年老庙非同一般,香火旺盛,平日里香客熙熙攘攘络绎不绝,飞鸿郡王陪着即墨大小姐登上台阶,步入大殿。 即墨大小姐看见众香客态度虔诚地焚香祷告,不禁想起父母早逝,留下自己孤苦伶仃,如今为了寻找梦中人,饱经风霜,却毫无下落,便接过飞鸿郡王递过来的一束香烛,跪拜在蒲团上暗暗祈祷能早日找到梦中人。 大殿里香烟环绕,香客虽多,却井然有序,鸦雀无声。在这种宁静庄严的气氛下,即墨大小姐难得静下心来,陷入了对梦中人的怀念,眷恋之情绵延如潮不可断绝: ——明月,你在哪里啊?我找你找得好辛苦。 飞鸿郡王走入大殿前,买了一大包香拿在手里,进殿后,递给即墨大小姐一束香,剩下的统统点燃,一股脑儿全都插在香炉里,退后几步,站在香炉旁边,侧首看了看即墨大小姐正在跪拜祷告着什么,不由得勾起心事,这件心事已经压抑在心底多久了啊?闭上眼睛,暗暗祈求: 请佛祖保佑,让我见大皇子一面,给本郡王一个机会,可以尽情地向他诉说几年来的思念。 ——大皇子,你像天外飞鸿,展翅万里,何时有缘能和你相会一场呢? 此刻,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都在祈祷,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他们两个所盼望相见的是同一个人。 最可惜的是,他们两个都不知道大皇子南宫明月现在已经改名叫红丝,而红丝的人就在这个庙里面,相隔不足二十米。 即墨大小姐祈祷完毕,站起身来,见飞鸿郡王闭目凝神站立着,似乎陷入沉思,并不打扰他,望着他那与梦中人酷似的面容,想到: 飞鸿曾在王府里说过他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会是谁呢?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阴差阳错,纵然是充满无尽思念,机会往往也会转瞬即过,再回首时,浮萍流水很难相见矣,所以啊,感叹一句,珍惜和把握机会,千万不要轻易错过哦,时不可失,失不再来。 飞鸿郡王祷告已毕,睁开眼睛,看见即墨大小姐一双圆圆的眼睛凝望着自己,不禁哑然一笑,掏出一张一百两银票交给她,说道:“ “紫羽,我们去找庙里管事的,以你的名义捐助一百两银子,作为修庙和香烛钱,并请庙里做一场法事,为你爹娘念经三天。” 即墨大小姐点头同意,两个人一起去后院,走到回廊转角处,一名和尚拦住问有什么事,听说是要赞助一百两香油钱,这对于庙里是一笔难得的大笔款项了,大为高兴,连忙带他们来到住持房门前。 普慈寺庙的管事主持名叫满沧,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物,管理这座百年老庙井井有条。 满沧住持坐在屋中,正在和阿九和尚谈话。 阿九和尚买药回来,烦劳庙里的一个小和尚熬药,自己来找住持,询问可否请庙里的高僧联手为徒儿运功疗伤。 满沧住持心中不悦,婉转拒绝道: “阿九,不是本住持推搪,老衲对你徒儿已经是仁至义尽,亲自劳神费心开具了一副特别药方,庙里还预支给你二两银子的药钱,你不应该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再提额外要求。 如今你在本庙是临时借住,你徒儿也只是你的一名俗家弟子,你要懂得本寺庙的武学精髓是不能随意外泄的。” 阿九和尚这些日子带着徒儿逃亡,眼看着红丝病情日渐恶化,自己心力交瘁,却无能为力,只得耐心解释:“ “贫僧徒儿现状堪忧,他因为脑袋里有淤血,造成双目失明。要想视力复明,必须疗伤化瘀,至少需要两名高手配合运功,一人为他护住心脉,一人帮他打通血脉。” “这个不用多说,老衲为你徒儿把脉确诊过,情况自然知晓,除非你放弃你们的师徒名义,答应让红丝成为本庙弟子,也许老衲会考虑安排本寺庙高僧出手援救。” 阿九和尚犹豫片刻,心中舍不得和红丝的师徒名分,想到自己虽然收了红丝为徒,却没机会传授他武功,可惜师徒一场,如今为了救红丝的命,也只能答应把他让出去,转变为普慈寺庙的一名俗家弟子。 “好吧,只要能救红丝,贫僧答应。” 满沧住持满意地笑了起来,说道: “本寺庙是百年老庙,为了延续香火,发扬光大佛法,度一切有缘人。老衲看红丝极有慧根,与我佛有缘,有心成全他进入普慈寺庙。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运功打通头上淤血,就要剃掉头发,他可同意?” 阿九和尚知道,俗世中人看待头发犹如性命一般重要,身体发肤均是父母所赐,不到万不得已,谁肯答应削发呢? 第二十一章 眼盲复失忆 普慈寺庙,一间禅房里,满沧住持提出要给红丝削发疗伤。 阿九和尚有些为难,心疼地想:红丝已经眼盲,复又失忆,再加上连头发也被削掉,他失去的东西太多了,还剩下什么呢? 满沧住持提醒道:“阿九,头发乃身外之物,你不会也执着于俗人痴念,搞不清楚孰轻孰重,宁愿为了留发,放弃他的性命?” 阿九和尚明白这个道理,救命要紧,头发削掉可以再长出来,性命没了就万事皆空,于是,考虑到这是为了救红丝,顾不得许多,替他做主答应。 飞鸿郡王站在满沧住持的房门外,听到了房子里面两个人的对话,得知红丝现在的状况确实欠佳,抓捕起来应该轻而易举、唾手可得,反而没有了顾虑。 即墨大小姐听见里面的人在讨论红丝的病情,很想进去问清楚,很自然地要去伸手推门,却被飞鸿郡王一把扯住了袖子,说道: “算了,别去打岔,他们正在商量事,咱们先回去吧。” 飞鸿郡王对引路来的那个和尚客气了几句,拉了即墨大小姐走了出来。 即墨大小姐心里憋闷,知道飞鸿郡王很快就要对红丝动手抓捕了,自己还没来得及查清楚红丝的底细,到底红丝是不是自己的梦中人呢? 来到普慈寺庙外,不远处有一条小河,两个人来到河边,在一棵柳树下站住脚,即墨大小姐问道:“飞鸿,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飞鸿郡王看了看天色将晚,说道:“我打算天黑以后开始行动,你还记得你说过要帮我的?我今天观察了一下,普慈寺庙的围墙不高,晚上咱们可以翻墙进去庙里,不知道你轻功怎么样?” “我的轻功……也还凑合吧。” 即墨大小姐的轻功极好,应该不在飞鸿郡王以下,只不过她现在不想吐露自己的武功底子,留一手,好找机会把红丝带走。 飞鸿郡王点头说道:“嗯,到时候,你负责把红丝房里的人引开,我进去抓他走,最好能连夜出城,不知道晚上城门关不关?” 即墨大小姐道:“行,本小姐把人引开是没问题的,问题是如果城门夜里关闭,我们抓到红丝以后带不出城去,把他藏在哪里好呢?总不能带回客栈,那样太显眼了。” “我们去找人打听一下,顺便找地方吃晚饭,等天黑下来。” 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商议已定,一切按部就班进行,只等晚上采取行动。 普慈寺庙里,阿九和尚和满沧住持讨论妥当,回到了临时寄住的那间僧房。 僧房不大,里面一桌、一櫈、一床。 木板床上,红丝悄无声息地仰面躺着,赤着双足,黑色的裤子显得有些破烂,上身穿着阿九和尚的僧袍,灰色的僧袍早已沾染了不少血迹。 再一次从恶梦中苏醒过来,想要睁开眼睛,可是,感觉眼皮上黏黏糊糊的,稍有些凉爽的感觉,那是因为双眼涂了消炎药膏,还被蒙上了药棉和纱布。 看不见东西,没有一丝亮光。 红丝什么也看不见,感觉自己整个人置身于无尽的黑暗中,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自己的魂魄何所依,唯有发出自问: 我是……死了吗? 冥冥混沌中,没有人来回答他,只能靠自己慢慢地摸索答案。 意识在渐渐地复苏,记忆的片段刚要被一根无形的提线串联起来,突如其来一阵心痛,有一股心酸的激流冲击过来。形成了一道虚幻的闸门,阻碍了思绪的恢复,好似一把巨大的剪刀,斩断了过往的痕迹,现出一片记忆的空白。 一颗心飘飘浮浮仿佛已经碎了。心碎了?是的,曾经有一把痛苦的巨锤,把自己的砸碎了。 ——什么样的痛苦刺|激才能让自己心碎呢? 好像不久前发生过一件悲惨绝伦的事,好像自己失去了一个至亲至爱的什么人。 究竟是什么事什么人呢? 啊……头好疼,忘记了,想不起来了。 红丝脆弱中不敢想、不能想、不愿想、那是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和勇气才能面对现实的巨大痛苦呢? 不能!不能接受痛苦的折磨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里,红丝自以为已经无法承受,所以,他失忆了,自我封闭,彻底切断了以往的回忆。 红丝失忆了,应该无忧无虑,但是**上的病痛还需忍耐。他静静地躺在床上,陷入了时而清醒、时而昏睡的状态。 这时,传来脚步声,似乎有几个人走进了屋子。 红丝隐约感觉到有一个人坐在了床边,一只大手把自己的身子抱住,一只手托起自己的头,对什么人说道: “你们削发的时候轻一点,红丝还昏迷着,别失手割伤他。” ——削……发? 昏沉中,红丝的思维有点迟钝,迷迷糊糊中搞不清楚进来的这些人是不是要给自己削发? 刹那间,红丝感觉到头皮一点一点发凉,有锋利的小刀在自己头顶上的发丝处移动,有些惊疑: 这些是谁呢?难道我的头发也要被夺去了吗? 过了不久,又听见那个抱着自己的人说道:“理发好了?把毛巾递来。” 紧接着,有一条温软的半湿毛巾在红丝的光头上,一下一下轻柔地擦拭起来,细致地擦了很久。 红丝恍惚中,也能感觉到服侍自己擦头的人是怀有善意的,心头疑惑:这人是谁呢?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好? 那人给红丝擦完头,把毛巾递给旁边的人,说道:“把那碗药端过来,俺喂他喝药。” 旁边一人问道:“他好像还昏迷着,恐怕喂药不进去,会撒一身。” 那人答道:“药汁不会撒,红丝徒儿极有灵性,叫他张嘴吃药,他会乖乖听话的。” 旁边的人耸了耸鼻子,吭了一声,说道:“越说越奇了,谁信?” 那人并不反驳,一手抱紧红丝,伏在他的耳边,和蔼可亲地说道: “红丝徒儿,俺是阿九,现在要喂你喝药,喝了药你的病就好了,身上也不疼了,知道吗?” 阿九和尚说着,端起药碗,用碗边儿轻触一下红丝的嘴唇。 第二十二章 师徒难分离 阿九和尚抱着红丝,单手托着药碗,用碗边儿碰了碰红丝的嘴唇,准备喂药给他喝。 屋子里的几个小和尚注目观看,见病人果然微微张嘴,不禁暗暗惊叹他们师徒心意相通、彼此心领神会。 阿九和尚顺势把药碗慢慢倾斜,一小口一小口地把药喂了进去。 喂完了药,阿九和尚把药碗递给小和尚,谢道:“有劳小师傅们了,多谢。” 一名小和尚口齿伶俐,接过药碗,说道: “阿九师傅,不用谢,你徒儿已经不是你徒儿,刚才住持说你已经答应让红丝进本庙为徒,他是我们的小师弟了。” 阿九和尚听到那个小和尚的提醒,想起这件事还没征求红丝的同意,觉得还是应该问问他本人的意见,于是,对几个小和尚说: “你们先出去吧,俺要和红丝徒儿说几句体己话。” 看着几个小和尚掩门出去,阿九和尚轻微摇晃了一下红丝的身子,说道: “红丝徒儿,醒一醒,听得见吗?有一件事和你说,你现在病情严重,为了给你治病,俺已经答应这庙里的住持,让你进庙修行,以后,你再也不是俺的徒儿了。” 红丝躺在阿九和尚温暖的怀抱里,听见了刚才屋里人的对白,只是不太明白他们所说的话。他现在的犹如一个出生的婴儿,脑子里是一片空白,以往的记忆都已经变成了浮云。 红丝听见抱着自己的人不断地叫红丝徒儿,他想问:谁是红丝徒儿呢?是在叫我吗? 阿九和尚关注着红丝,发现他的手指稍微动了一下,不由得大喜,问道:“你醒了?太好了,你终于醒了。” 红丝有些迷惑:是谁?是谁在和自己这样和蔼可亲地说话呢?看不见东西、记不起往事、唯独知道到的就是自己被抛弃在黑暗中。 黑暗中,红丝看不见抱着自己的人,但是能从此人的言谈话语里感觉到亲切,这个人无疑变成了自己和外界的联接纽带。 红丝想说:是啊,我醒了,可是我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想不起来,我叫红丝?你是我的师父? 他一张嘴,嘴里的血沫儿开始顺着嘴角往外溢出,伴随而来的是胸口一阵剧痛,发出了一声轻咳。 “红丝徒儿,你同意吗?以后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座庙里。” 阿九和尚看着红丝痛苦醒来的样子,帮他抹去嘴角的血迹,心中怜惜,后悔答应把他交给普慈寺庙了。 红丝心里好苦,暂时说不出话来,没有办法回答阿九和尚的问题,可是很想知道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徒儿的人长得什么样子?他颤抖地伸出一只手,沿着阿九和尚的胸膛慢慢地伸到了他的脸上,细细地抚摸着阿九和尚的眉毛、眼眶、鼻子、下巴…… 阿九和尚一动不动地抱着红丝,让他随意摸索自己的脸庞。看得出来可怜的徒儿连师父也不记得了,只能全仗着瞎子摸象一样重新了解师父的长相。 “红丝,还有一件事要和你说,师父对不起你,刚才答应住持把你的头发削掉了,现在你变成一个小光头,猛一看,还真像一个小和尚,你会不会怪师父?” 红丝想说话,嗓子红肿好像是在干烧冒烟,又咳了两声,艰难地伸出手想要拉扯掉蒙在眼睛上的纱布。 阿九和尚连忙握住了红丝的手玩,不让他乱扯纱布,说道:“别乱动,好吧,最后再问你一遍,你要想清楚,如果你不答应入庙修行,他们不肯派高僧为你运功疗伤。这是一座百年老庙,客房紧张,师父也不能在这里久住,明天就要离开了。” 不,不要离开我。 红丝心里呐喊着,有些急切,喷出了一小口鲜血,任凭胸口强烈地逆血翻涌,沙哑细微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吐了出来: “带……带我走……” 红丝虽然失忆了,可是他的理性感知还在,得知这座庙救自己是有条件的,必须要答应入庙做弟子,也就是说,自己必须要和阿九和尚分开,那怎么行呢? 红丝虽然病重,双目失明加失忆,可是他能分辨好坏,认为阿九和尚是自己目前唯一信任的人,依赖上他了。 阿九和尚很吃惊,握着红丝冰凉的手,问道: “你要俺带你走?那样就等于你自动放弃让眼睛复明的机会。你知道吗?百年老庙枝叶繁多,不在乎收不收得到一个半个弟子,满沧住持答应让高僧为你运功疗伤已经很难得了。” 红丝没有力气说话了,他软弱地把头埋进阿九和尚的怀里,有些昏昏沉沉,要入睡了。 阿九和尚看着红丝极度衰弱的样子,不忍违背他的心意,不再继续劝,只得说道: “红丝,你先好好睡一会儿,俺再去找满沧住持谈,请他放宽一步,答应派高僧给你运功疗伤,同时,不要拆散咱们师徒二人。” 阿九和尚说着,小心谨慎地把红丝放在了床上,转身离开,随手掩上房门。 在客房的后窗下,隐匿着一个黑影,已经潜藏多时了,一直在偷听屋里的动静,直到阿九和尚关上房门出去了,暗叫一声: 好机会,天助我也。 黑暗中,飞鸿郡王轻轻推开后窗子,蹑手蹑手地跳进屋子,径直来到红丝的床前。 这黑影正是奉命前来抓捕钦犯红丝的飞鸿郡王。 傍晚的时候,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去一家酒楼吃饭,打听到左螺边城最近平安无事,夜晚城门不关闭,十分高兴,点了四盘小菜,要了一小坛烈酒烧刀子。 即墨大小姐酒量不佳,一杯烧刀子喝下去,就趴在桌子上,起不来了。 飞鸿郡王见天色已晚,吩咐店小二临时照料一下即墨大小姐,自己去一下就回来。 客房里,红丝喝了药,知道自己有阿九师父在身边陪伴,放心地安然入睡。 飞鸿郡王站在红丝的床边,见钦犯正在熟睡,毫不客气,从怀里掏出一副金手铐,将红丝的双手合在一起,用力铐上。 只听金手铐“咔哒“一声响,像吞噬血肉的毒蛇卡在腕骨上,把红丝的手腕锁得紧紧的。 第二十三章 下手不留情 金手铐的锁圈太小,飞鸿郡王用了很大的力气,把钦犯红丝的双手铐上,看着手铐的金环顿时勒进他的皮肉里,不留一点缝隙,死死地卡紧两只腕骨。 飞鸿郡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他下手不留情,但心里多少有些歉疚,因为他记得紫羽说过金手铐对人太残忍,曾经请求过自己不要给红丝戴上金手铐。 飞鸿郡王并不是心狠手辣之人,特别是刚才隐身窗外时听见阿九和尚师徒二人的的谈话,也感到红丝的处境很困苦。 可是,飞鸿郡王因为肩负父王的委托以及皇命在身,必须尽快把钦犯红丝捉拿归京,就算大功告成。至于钦犯红丝有罪没罪,那是要经过御审才能确定的事,自己不想多管,也管不了,现在只要专心完成任务就好。 天已经黑下来了,客房里没有点灯,月光照进窗户,微弱的光线依稀可以看见屋里床上躺着的人,是一个双眼蒙着纱布的光头少年,很可惜的是,飞鸿郡王七岁时见过大皇子,时隔八年,他根本想不到眼前这个伤残的人,就是自己心仪思念的大皇子。 试想一下,如果此时飞鸿郡王知道红丝就是大皇子南宫明月,那他还会给红丝戴上金手铐,捉拿他归案吗?他对大皇子的暗恋能战胜他对父王的爱戴和对朝廷的忠诚吗?这答案,恐怕飞鸿郡王自己也不得而知,随着事态的展开,结果最终会一目了然的 红丝因为喝了药,药力发作,进入了熟睡状态,睡梦中突然感觉手上一阵钻心剧痛,两只手腕好像要断了,他挣扎着抬一下头,想要张嘴喊疼,却立刻被塞进口里一块毛巾。 飞鸿郡王第一次抓捕钦犯,有些紧张,全套动作一气呵成,给红丝戴上金手铐、用毛巾堵住他的嘴嘴不让出声、继而扯住红丝的后衣领,把他一下子从床上拽到了地上,从腰后抽出一条麻袋和一根绳子,准备把红丝装进去。 事发突变,红丝迷茫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不见对自己下手的人是谁?也听不到那人说话。 红丝被拉到了地上,微微喘息声,颤巍巍地举起带着金手铐的双手,想要去摸那人的脸,他处于莫名其妙中,很想知道是谁要这么蛮横地对待自己。 飞鸿郡王匆忙中,看见红丝居然朝自己的脸举起手来,以为他要打自己的耳光,心想:反了,你一个钦犯,被擒住了,还不肯乖乖就范,还敢作死袭击本郡王? 飞鸿郡王此刻是站在和红丝敌对的角度,把红丝想象成要反攻自己,当然不能让他得逞!他反掌抓住红丝的手,用力一扭,金手铐随着扭力渐渐缩紧,痛得红丝身子一阵颤抖,两只手腕完全变得麻木了,手臂放松了下来。 飞鸿郡王贴着红丝的耳边,小声说道:“红丝,你是钦犯,本郡王要抓你归案,别再无谓的挣扎,要不然对你不客气。” 什么钦犯和郡王?红丝听不明白,他只知道对手要抓自己走,他想问:为什么抓我?我又没犯错。可是他嘴里被塞了毛巾,喊不出来,只是心里骂道: 坏人,你不客气又怎样?我跟你拼了。 红丝想到这里,拼命抬起头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光秃秃的脑袋向那个自称郡王的人的肚子顶去。 飞鸿郡王哪里会让红丝撞到肚子?他急忙松手,身体向侧面一躲,顺势一掌劈在红丝的后脖颈上。红丝瞎了吧唧的一头撞到了一条桌子腿儿上,随即,头一歪,身子软塌塌地倾斜滑落到地上。 红丝完全没有抵抗力,他病情严重,又被戴上了金手铐,他的拼搏显然是多此一举,软弱无力,瞬间就被击破了。 飞鸿郡王展开麻袋,在半空中抖了一下,提起红丝的身子,把他从头到脚罩了进去,并在麻袋口处扎紧了一根绳子,绳子留出了很长一大截,准备待会翻墙的时候,往墙头往上提麻袋用。 悄悄打开房门,飞鸿郡王左右探望,院子里无人,这个时候正是庙里的和尚们做晚课修禅的时间。 飞鸿郡王扛起麻袋,一溜烟儿似地跑到庙墙旁边,把麻袋扔在地下,自己翻身上了墙头,把手里攥住的绳子往上慢慢提拉,那个麻袋被拉上了墙头。 如法炮制,飞鸿郡王转身朝墙外,把麻袋慢慢坠了下去,随后自己轻飘飘地翻身跃下。 双脚刚一落地,就听见庙里面有人哇哇大叫,像是阿九和尚的声音:“俺的徒儿呢?俺的徒儿不见了!” 阿九和尚的叫声惊动了庙里正在打坐念经的和尚,纷纷跑出屋子询问出了什么事? 阿九和尚的声音似乎很悲愤,他大叫大嚷道:“ “你们这些下三滥,把我徒儿藏哪里去了?俺徒儿不答应进庙为徒,你们就采取这么卑鄙的手段?快把俺的徒儿交出来。” 飞鸿郡王站在墙外听见阿九和尚误认为是庙里和尚搞的鬼,不疑心是别有洞天,心里暗笑,扛了麻袋,飞奔而去。 庙里一片混乱,惊动了满沧住持,听见后院里吵吵嚷嚷,忙走出房子,看见阿九和尚领头吵得正欢,心中不悦地想: 百年老庙一向规矩森严,僧人们也都本分,怎么今晚这么多事?这个挂单借宿的阿九,最会惹是生非了,要赶紧把他轰走,早点恢复庙里的和谐安静。 阿九和尚悲愤交集,自己走开这么半柱香的功夫,徒儿红丝就不见了,这时看见满沧住持一面庄严地走来,上前揪住他的衣襟,质问道: “住持,你要给俺一个交代,赶紧把红丝徒儿还给俺。” 满沧不愧是百年老庙的住持,沉着应对,不紧不慢地说道:“阿九冷静,你好好想想,你徒儿可有什么仇家?要不然他这一身伤痕怎么来的?” 阿九和尚一拍脑袋,叫了一声:“对哇,俺没往那边想,难道是西厥国派人偷偷入境把红丝虏走了?” “你徒儿竟然得罪了西厥国的人?你们的私人恩怨,自己出庙去单独解决。普慈寺庙不招惹红尘俗事。” 第二十四章 醉酒管闲事 普慈寺庙里,满沧住持的态度很鲜明,本寺庙是出家人清静修行的地方,不接受外界干扰,摆明了想把阿九和尚赶走。 阿九和尚因为徒儿红丝突然失踪,心乱如麻,暗恨自己大意,万没料到西厥国的人追来的这么快,郁闷说道: “住持请放心,贫僧这就走,不给你们添麻烦。红丝徒儿永远是俺徒儿,不会拱手相让出去。” 满沧住持施礼,不卑不亢地说道: “阿九,庙里的规矩你懂得,关于你徒儿,本庙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不能继续介入这趟浑水,望你们好自为之。” 阿九和尚见满沧住持胆小怕事,出言推脱,原本打算请他派几名小和尚帮忙一同出庙去寻找红丝徒儿,现在,这念头也只得作罢,自己牵了马,从后门告辞而出。 天很黑,阿九和尚意猛气粗地出了普慈寺庙,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他牵着马,步行走在大街上。 闽光边城不大,阿九和尚第一次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要想找一个人等于大海捞针,无从下手,心里想着: 如果真是西厥国来人把红丝抓回去了,自己应该立刻追上去,可是,红丝的那把上古宝剑还在施主南宫飞鸿的手里,应该去找他把宝剑讨要回来,上古宝剑是红丝唯一的东西,自己不能替他搞没了。 夜色浓重,阿九和尚急于找徒儿,又急于找施主,两者皆无头绪,心中茫然不知所措。 事实上,没人知道红丝在哪里,因为飞鸿郡王也把红丝弄丢了。 话说飞鸿郡王从普慈寺庙里擒获了红丝,装在一个麻袋里,扛在肩上,大步流星往回赶。 路过酒楼,飞鸿郡王想起即墨大小姐还在里面,应该进去把她叫醒,带她一起走。 夜半三更扛着一个大麻袋进酒楼,会不会引人怀疑呢? 飞鸿郡王有些顾虑,虽然自己是出公差,奉命抓人,可是因为父王再三嘱咐要秘密行事,不可声张,所以不宜惊动旁人。 飞鸿郡王靠着墙边把麻袋放下来,安置在酒楼大门一侧的拐角黑影里,心想:这麻袋先放在这里,大约需要三分钟,自己进酒楼叫醒即墨大小姐,立刻就出来,应该万无一失。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事情往往出人意料,一不小心就要有偏差。 酒楼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今晚偏巧出了一点小乱子。 闽光边城有一位恶名远扬的裴大少今晚也来到这家酒楼,带了几个家丁和一名新娶的小妾,占据了大厅中央的一张八仙桌,旁若无人地喝酒作乐。 那名小妾似乎不会喝酒,陪饮了几杯烈酒,醉意涌上来,想起自己被人霸占为小妾,伤心地哭了起来。 裴大少连饮数杯酒,听见小妾嘤嘤哭个不停,很是扫兴,一抬手,“噼噼啪啪”打了那名小妾几个耳光,嘴里恨恨地乱骂贱人。 那小妾被打倒在地,不敢大哭,只是不断地抽泣。 这场景,激怒了旁边桌子上趴着的一位少女,就是刚才喝醉酒的即墨大小姐。 即墨大小姐醉意朦胧地趴在桌子上,过了好久,感到头脑有些清醒了,却听见耳边十分吵闹,抬头看,发现一个大男人正在殴打一名女子。 吖?岂有此理,竟敢在本小姐面前欺负女人? 即墨大小姐酒劲儿未消,要打抱不平,“噌”地一下窜到了裴大少身边的凳子上,居高临下,用手指着裴大少,怒气冲冲地说道: “你,不许打人,给她道歉。” 裴大少先是吃了一惊,等看清楚说话的是一位妙龄少女之后,不禁“噗”地一声喷笑起来,这是哪里来的小美人,管闲事管到本少家里来了? 即墨大小姐才不理睬裴大少讥笑,问那名女子道:“被打伤了没有?我叫这家伙赔给你医药费。” 裴大少往日里横行霸道惯了,别人对他都是惧而远之,哪里见过这种事,一个小毛丫头敢来指手画脚插手本大少家事,胆子也太大了。 酒楼伙计看见情况不好,要出事了,急忙跑到跟前双手乱摇,作好作歹地两边劝。 裴大少也是醉酒冲头,见酒楼伙计碍手碍脚地碍事,几分恼怒,抬脚把他踹到一边去了。 “恶贼,本小姐劝你不听,是吧?” 即墨大小姐被激怒了,大声问了一句,亮出一对峨眉刺,在手掌心里滴溜溜儿地旋转了一下。 “哇塞,抄家伙了,大少当心。”裴大少的几个家丁乱哄哄地大叫起来,也要向外抄家伙。 眼看着千钧一发之际,双方就要大打出手,一个白衣少年走了进来。 飞鸿郡王走进酒楼,看见里面灯火通明,一群人围着一名少女红脖子粗脸地说三道四,定睛一看,那不是即墨大小姐吗? 急忙上前挤进去,问道: “紫羽,出了什么事?” 即墨大小姐看见飞鸿郡王来了,非常高兴,从凳子上“唰”地蹦下来,笑道: “我没事,看不惯这家伙欺负女人,你帮本小姐一起教训他,好不好?“ 飞鸿郡王这才明白,原来是即墨大小姐酒醒了,又在这里多管闲事,催促道: “咱们还有事要办,快走吧。” 那名小妾战兢说道:“谢谢小姐,你们走吧,我是裴大少新娶的小妾,不会把我怎么样。” 即墨大小姐经飞鸿公子提醒,想起自己答应要帮他抓钦犯的事,酒意全消,转头说道: “哼,本小姐忙,懒得理你这家伙。” 裴大少不懂见好就收,蹭蹭叽叽地拦住去路,叫嚣:“这就走?想得美,哪有这么便宜事。” “滚开。”飞鸿郡王沉声喝道。 裴大少赖皮赖脸地死缠不放:“她得罪本少,除非答应做本少的第五小妾。” “找死。” 飞鸿郡王“嗖“地一声,从腰后拔出上古宝剑,寒光耀眼,剑气逼人。 裴大少家里有钱,也曾收集过不少有名的刀剑,见到锋利的宝剑一亮出,不由得气焰收敛,垂头丧气,让开了路。 飞鸿郡王拉了即墨大小姐,快步走出酒楼,来到大门拐角处一看,大惊失色: 不好,那个麻袋不见了! 第二十五章 贪婪叫花帮 闽光边城有一个叫花帮,大约有十来个叫花子,白天分散在各条街巷口乞讨,晚上回老窝睡觉。 这天晚上,叫花帮老大带了几个手下,路过一家酒楼,在大门拐角处的黑影里,发现了一个麻袋。 奇怪,大晚上的,谁扔在这里一个麻袋? 叫花帮老大心里起疑,走过去,用手里提着的打狗棒戳了戳麻袋,那麻袋似乎动了动,应手倒了,麻袋里面有活物?便命手下把麻袋打开,瞧瞧里面是什么稀罕物? 一名小叫花上前,解开了扎在麻袋口上的绳子,把麻袋褪下来一半,露出了装在麻袋里的一个人。 几个叫花子挤着瞧,见是一个光头少年,双眼缠着纱布条子,嘴里被塞着毛巾,双手被铐在一起。晕晕欲睡着,纷纷猜测起来: “这人是谁呢?庙里的小和尚?” “不是吧?和尚怎么会戴手铐?可能是官府抓获的逃犯?” “你们说的都不对,这人说不定是哪家豪门大宅里跑出来的逃奴?” 叫花帮老大听着手下们的议论,仔细打量这人,突然眼睛一亮,虽是在黑暗中,眼尖得很,看见那人双手上被戴着的是……一副金手铐? 发大财了!叫花帮老大兴奋得一颗心狂跳了起来,今晚碰见财神爷了,明晃晃的金子出现在眼前了。 叫花帮老大贪婪金子,慌忙左右看看,压低声音,挥手说道: “别出声,赶快把麻袋抬回咱们老窝去。” 小叫花们见老大如临大敌,也慌张起来,手忙脚乱地提起麻袋四个角,穿过几条街,回到了叫花帮老窝。 叫花帮的老窝位于偏僻的小巷子里,是一处被人废弃的空房子,房子多年失修,已经破烂得漏雨透风。 几个人抬着麻袋走进破房子,里面的其他几个人围拢过来,看见麻袋鼓鼓囊囊的,争着问是什么东西? 叫花帮老大神秘地一笑,让人打开麻袋,抓住里面光头少年的手腕,用力往上一提,不管他痛得身子颤抖,露齿笑道: “你们看,这可是捡到了一个天大的宝贝,你们猜这是什么做的?” “是金子?”一名小叫花抢着问。 “哇哇哇,是金子,金子。”老窝里的人全都兴奋起来,这下子不用每天饥一顿饱一顿,可以过几天不用担心缺衣少食的日子了。 一名小叫花子喜气洋洋地问道:“老大,要不要现在就把这个值钱的东西摘下来?明天换成银子,可以买很多馒头吃。” “慢着,先问问这小子是什么来历?” 叫花帮老大松了红丝的手,准备把事情搞清楚,说不定油水更大。他心里有数,这金手铐非同一般,价值连城,是谁肯花这么大的代价?这少年被人用金手铐锁住,一定也不是一般人物。 那名小叫花把红丝从麻袋里拉出来,看见他上身穿一件和尚袍,暗想:原来真的是一个小和尚?掏出他口里堵着的毛巾,问道: “小和尚,你从哪里偷来的金手铐?这么值钱的东西,连我们老大也眼馋了。” 红丝刚才被装在麻袋里,感觉很憋闷,现在麻袋解开了,嘴里的毛巾也被取出,终于可以畅快地呼吸了。他胸口起伏,大大地吸了一口气,他的要求真的不高,可以自由地呼吸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小叫花子见自己被无视了,抱怨道:“老大,这小和尚不理我。” 叫花帮老大看着红丝身穿的和尚袍,一看就不是本地寺庙和尚服,说明这小和尚是外地来的,想到:如果这人真的是一名小和尚,倒也不足为虑,一个出家人还能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背景内幕? “你个笨蛋,他不理你,说明你没法子,我倒要看他敢不敢也不理老大?” 叫花帮老大不信邪,认为只要打蛇打在七寸上,其焉敢不理?说着,抄起红丝戴着的金手铐的双手,猛地往两边一拉。 “啊……痛……” 这金手铐像一条毒蛇,越拉越紧,深深嵌入红丝的皮肉,双腕处被勒出的紫印痕开始泛出血丝,红丝声音嘶哑地惨叫了一声。 叫花帮老大得意地朝手下笑了一下,显摆自己有能耐,问道:“快说,你这金手铐是怎么回事?如果不说,你会更痛。” ——不,不要更痛,我说……说什么呢? ——金手铐?原来自己被戴上的是一副金手铐!那个给自己戴上金手铐的人没说他是谁,自己眼盲看不见,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我……真的不知道啊……” 叫花帮老大伸手摸了摸金手铐,又用打狗棍敲了敲红丝被铐住的手指,笑道:“那你知道什么?原来你想尝尝更痛的滋味?听好,再给你一个机会,你的名字,你叫什么总该知道?” “我叫……红丝?” 红丝回答得有点牵强,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只是听阿九和尚这么叫自己。 叫花帮老大咧了咧嘴,用手拍了一下红丝的脸,说道: “你叫红丝?有名字就好办,我们叫花帮也不为难你,只要你答应把金手铐交给我们,这里就没你的事了。” 红丝心里苦笑,这个还用问吗?这个该死的金手铐越挣越紧,要把自己的手腕勒断了,岂有不答应之礼?快拿去吧,那样等于帮了我。 “我答应……” 那名小叫花听见红丝答应了,乐颠颠地溜须拍马道: “哇哦,老大好棒,事情这么快搞定。” 叫花帮老大为了钱,一边绞尽脑汁思考,一边分派手下道: “你们都听着,明天天一亮,出去分头打听一下:这个叫红丝的是什么来路?到底是什么人给他戴上金手铐?寺庙里有没有犯错私逃的小和尚?官府是不是粘贴告示正在捉拿他?” 叫花帮老大不相信红丝是一个傻子,他一定还有什么秘密隐瞒着,应该套出事情,于是,似笑非笑地问道: “红丝,你看不见这副金手铐的样子吧?老大告诉你,你这副金手铐很精巧,做工完美,如果破坏,就可惜不值钱了。你觉得我们叫花帮应该锯断这副金手铐,还是锯断你的手腕?” 第二十六章 漂亮小和尚 叫花帮老大爱不释手地摩挲着红丝手腕上的金手铐,为了探听金手铐来历,威胁吓唬红丝要锯断他的手腕。 红丝听了,心里暗暗吃惊,这叫花帮难道是黑帮?行事作风这么凶狠泼辣,自己已经失忆,双目失明,如果被锯断双手,岂不是变成了三重残废?还怎么在世上生存?气恼地说道: “你们太狠毒了,怎么可以这样?没有手,我怎么活下去?” 一名小叫花很会见风使舵,顺着老大的口气说道:“金手铐是无价之宝,比你的手重要。你没有手没关系,可以加入我们叫花帮,咱们一起白天上街乞讨,晚上回来睡觉,一切有老大罩着,包你活得下去。” “胡说……你们为了金子,就想残害人?……还有没有天理啊?”红丝心中悲愤,断断续续地痛斥道。 叫花帮老大坐在一个破凳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红丝,把他的身子仰面朝天地翻转过来,说道: “还有一个办法可以不用锯断你的手,那就是,只要你说出这个金手铐的来源,让我们找到开手铐的钥匙,万事大吉,你的手也就保住了。” 红丝好无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怎么能说得出?谁知道这副金手铐的钥匙在哪里呢?急火攻心之下,忍不住吐了一口鲜血。 这时候,叫花帮老窝所在的小巷子里,由远而近传来了有人呼叫声,那人的声音显得很急切,一声声接连不断地叫着: “红丝——红丝——你在哪里?” 叫花帮老大耳朵很尖,远远地听到了寻人叫唤的声音,马上摆一下手,小声对手下们说道:“你们听,情况不大对头。” 红丝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看不见,耳朵还能听清,他听到附近有人路过,正在呼叫着自己的名字,那声音前不久还听到过,是那个自称是自己师父的阿九。 红丝虽然不记得阿九和尚是自己的师父,可是他从阿九和尚对自己的亲切态度上,认可了这个师父,此刻听见阿九师父的呼叫,知道他来寻找自己了,心中激动,师父来得好及时啊,这些坏人要锯断自己的手。 “阿九师父……救我……” 红丝看到了自己得救的希望,发出沙哑的声音,嘶声呼救,拼命挣扎着翻过身去,用两只手肘沾地,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动身子。 叫花帮老大怎么能眼看着到手的金子没了?他反应也快,马上抬脚踩住了红丝的后腰,用力跺了几下,红丝身子颤抖了一下,立刻停止了爬动。 小叫花们见状不妙,赶紧过来帮忙,有的捂住红丝的嘴,不让他发出呼救声;另外两人分别按住红丝的双腿,防止他往前爬。 最可恶的就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小叫花,他学会了老大对付红丝的绝招,双手抓住金手铐,用力往两边分扯。 红丝完全被几个小叫花制服住了,他出不了声,也动弹不得,唯独听觉还在,他听见阿九和尚的呼叫声越来越近,心里盼望着阿九师父能破门而入,把自己救出叫花帮。 阿九和尚牵着一匹马,漫无目的地在大街小巷里寻找徒儿,口口声声呼叫着徒儿红丝,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不放弃发现红丝的下落的可能性。 阿九和尚来到了叫花帮老窝所在的破房子前,这间破房子位于小巷子的路边,房子破旧的不成样子,房墙上有很多透风的大缝隙,然而,由于房子里面没有点灯,从外面看里面黑漆漆的。 叫花帮老大听见外面的呼叫声到了自己的破房子门前停止了,心里打了一个突儿,疑神疑鬼地想:怎么搞的?不会是被发现了? 阿九和尚在破房子门前站住了脚,他犹豫着,刚才恍惚听见了一声轻微细弱的叫声,那是徒儿红丝吗? 夜半三更,阿九和尚是一个很本分的高僧,如果没有确凿的把握,他是不肯随便擅入别人的房子。 阿九和尚犹豫再三,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敲门进去查看一下,却见巷子口外,有一男一女的身影极快地飞掠过去,注意力立即被吸引了过去,暗想: 这么晚了,这两个身怀武功的人在忙着干什么?那名男子很明显是白天遇到过的施主恩公,自己正要找他,自己答应借给他父亲观赏几天的那把上古宝剑,正准备讨回来。 阿九和尚不再犹豫,离开了破房子的大门,牵了马,直追出去,到了大街上,翻身上马,追赶过去。 听见门外的脚步声终于走远了,破房子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叫花帮老大抬起脚,急忙追出破房子伸脖子望,哪里还有人影?眼见得追不上,只得走回破房子。 破房子里,红丝早已经疼昏过去了,那几个小叫花子仍然死死地按着他的身子不放。 叫花帮老大命手下们松开红丝,说道: “他娘的,什么人在外面鬼叫鬼叫的,吓一身冷汗。你们几个把红丝双眼缠着的纱布条子拽下来,老大我倒要看看,他长得什么样儿,会有人大半夜的胡找乱喊。” 一名小叫花答应着,扯着纱布一头,转了几圈,摘下了遮盖在眼睛上纱布,露出了一张俊雅无双的面孔。 叫花帮老大探头细看:红丝脸上的纱布条被取下了,只见他合着双眼,长长的眼睫毛浓密修长,眼皮上敷着一层药膏,掩不住美如冠玉的绝世风采,不禁叫了起来: “他娘的,没想到这小和尚长得这般好看,和这副金手铐倒是一对天生的绝配,今晚老大我要抱着这两件宝贝睡觉。” 几名小叫花见帮主老大春心荡漾,都暗中偷笑,只有一名小叫花抱屈叫了起来: “老大,你喜新厌旧,以前你都是抱着我睡,今晚看见漂亮小和尚,移情别恋了。” “我呸,你个小混|蛋,磨磨唧唧的废话真多,老大我是好色的人吗?我这是要抱着金子睡。金手铐在咱们手里绝对不能丢,红丝要是逃跑了,老大我拿你们是问。” “老大真会找借口,就凭红丝现在这副德行,没咽气就算好事,他怎么逃?” 第二十七章 嫉妒是毒药 “时候不早了,大家都睡,有什么事明儿早上再说。” 叫花帮老大说着,抱起昏阙的红丝,扔在自己睡觉的那堆稻草上,很快地躺在他的身边,用手触摸着那副锁着他双手的金手铐,心里乐颠颠地想着明天金手铐就会变成一大堆白花花的银子。 那个吃醋的小叫花蹲在墙角斜眼偷看着,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一个又瞎又傻的小和尚、居然在老大的眼里超过了自己? 夜深了,叫花帮老大不管手下们是否偷看,很随意地当着众人的面,伸手抚摸扫荡了一会儿红丝的身子,继而把红丝的身子翻过来调过去地摆布按捏,良久之后,忽然想起不要把金手铐弄坏,于是,抓住红丝的手腕,把他的两条胳膊举到了头顶上。 红丝处于昏迷中,软绵绵的身子任由叫花帮老大胡乱折腾。 叫花帮老大不是善茬儿,稻草堆上也能肆无忌惮地来回折腾,他跪起身来,像一个饿虎扑食窜上去,压在了红丝的身上,开始咬吸他的脖子。 过了好大一会儿,叫花帮老大一个人闹腾也觉得没趣儿,有些倦了,困得不行,猛地把红丝的身子横过来压在了头下,当做软乎乎的枕头靠垫儿,心满意足地打起了呼噜。 那个吃醋的小叫花一直在装睡中,看见老大困乏入睡,鼾声震天,知道老大这一觉非得明天早上见了,大着胆子偷偷爬过去,用一个破烂垫子慢慢挤在老大的脑袋下面,往外抽动红丝的身体,慢慢地换取出来。 嫉妒是毒药,可怜红丝无辜受累,惹起小叫花的强烈嫉妒心。 小叫花睡觉的那块儿地方紧靠着破房子的门边,他把红丝拖扯到自己的稻草堆旁,开始解恨地一下一下掐他。 红丝的身子很快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这种反复持续的疼痛刺|激着他的神经,导致他苏醒了过来,努力地睁开眼睛,看不清楚东西,感觉眼前一片金星飞舞乱冒。 小叫花虐待红丝觉得出了口气,也想睡了,便把双腿搭在红丝的金手铐上,很快地睡着了。 红丝忍着痛,静静地躺在地上,耳听得屋子里各个角落想起了酣睡声,心想:叫花帮不是人呆的地方,不能久留,要尽快逃出去。 红丝耐着性子,继续侧耳倾听,确定屋里的人都睡得深沉了,只有远处隐约传来有人在低吟:“人之初,性本善。” 事不迟疑,红丝决定开始逃走。 可是,逃跑的最大困难是自己的手腕被小叫花的腿压住了,他屏住呼吸,一点点地朝外抽动手腕,生怕惊动小叫花。 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很久,红丝终于将自己的手腕从小叫花的腿下脱离出来,爬到了近在咫尺的门框处,扶着门框慢慢站起来。 哦,头好晕,红丝稍微喘息了一会儿,用带着金手铐的双手扶着墙壁,慢慢地走出了破房子。 自己什么都看不见,去哪里呢?红丝摸索着墙壁慢慢走着,听见不远处有人不断地念着:“人之初,性本善。” 这句话本是三字经里很通俗的一句开场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红丝听见这句话,觉得很温暖,是啊,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像刚出生时那样友善相处,该有多好呢? 那声音越来越近了,红丝不知不觉地来到了那声音发出的地方,一扇半掩的大门前。 红丝站在门外,实在走不动了,把头靠在了墙上,那句“人之初,性本善”仿佛具有魔力,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红丝喘息着,他的脚步声似乎惊动了大门里面的人,那句三字经的朗诵声停止了,紧接着有人冷峭的声音说道: “门外的朋友,请进来吧,躲躲闪闪藏头不露算什么英雄好汉?” 红丝有些昏眩,他听见房子里面请他进去,却没听出那人的话里的弦外之音,那话里分明暗含着挑战的味道。 红丝站不住了,同时很担心叫花帮的人发觉自己逃走会追过来。他没有多想,举起戴着金手铐的双手,轻轻一推,门开了。 红丝扶着大门的门边儿,一只脚刚刚迈进门槛,只觉得一股掌力疾风迎面袭来,胸口一阵剧痛,有人在偷袭自己吗?感觉天旋地转起来,红丝倒在了门槛上。 里面的人似乎有些惊异,快步走到房门口,低头一看,倒在地上的是一个身穿僧袍的光头小和尚,喝问道: “你是谁?这个时候来,想找死吗?” 原来屋子的人是一位二十几岁的青年,名叫李伟,正在等待一位下约三天内前来挑战的仇人。 李伟怎知红丝误打误撞地出现在大门口,以为是仇人按约而来,急忙一掌将他击倒,不料打错了人,幸亏自己只用了三成功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个无辜来客就要枉送性命了。 红丝胸口很疼,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得伸出双手求救。李伟有些吃惊,看见小和尚的双手被锁着一副金手铐。 这个?李伟充满疑问,漆黑半夜,一个小和尚被锁着金手铐前来,似乎有求于自己的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伟没时间多想,伸手把红丝拉了进去,放在一张椅子上,转身关上房门。 红丝萎顿疲倦地靠在椅子上,他想睁开眼睛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却感觉眼前一片灰蒙蒙的,看不清楚任何东西。 李伟走过来,仔细打量红丝一番,双手按在椅子背上,问道:“你看不见?” 红丝想回答,可是,胸口痛得血腥气逆涌,不敢张嘴说话,只得点了点头。 李伟觉得有些惭愧,这小和尚是个瞎子,自己不该刚才不分轻重出手伤了他,看样子这小和尚之前已经受伤很重,现在雪上加霜,看他样子快要撑不住了。 李伟不禁叹息了一声:“唉,你这样子,既然让我看见,怎能不救?只是很久不救人了,不知我的医术退步了没有?” 红丝瘫软在椅子上,听见房里的人说懂医术要救自己,觉得很欣慰,松了一口气,却感到自己身子一凉,身上的衣服被强行撕去,吃惊不小。 第二十八章 寻踪被敲诈 红丝坐在椅子上,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强行撕去,心中害怕,扭动了一下身子想要躲闪。 只听那人轻笑一声,安慰道: “小和尚,你不用怕,我叫李伟,刚才不好意思失手打伤了你,现在想弥补一下过错,帮你泡药疗伤,没别的意思。因为你戴着手铐,我没办法帮你脱衣服,而且你衣服也破烂不堪,不用舍不得,我的衣服还有两件,等你泡药之后,给你换上。” 李伟说着,三下五除二脱光了红丝的衣服,打开他胸膛和大腿上的绷带,抱起他走到墙角,放进了一个木桶里,木桶里面已经灌满热水,那是刚才李伟为自己浸泡热水浴准备的。 红丝闭着眼睛靠在木桶边上,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泡热水了,此刻置身于暖烘烘的热水里,热浪漫延到脖颈,感觉全身很舒服。 李伟往木桶里洒了一些自己特制的药粉,用手搅拌开,看着红丝闭目静坐在木桶里,心中自问:这小和尚是哪里来的?怎么受了这么多伤? 红丝坐在热水里,被热气腾腾的暖雾包围着,感觉身子清爽了许多,产生了几分懒洋洋困倦之意,很想入睡。 这时,房门处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李伟对红丝说道:“有人来了,我去看看是不是前来赴约的仇家,不关你的事,小和尚,你只管泡药水,别的不用理会。” 李伟这样说纯粹是客情儿,红丝现在的样子怎么管的了闲事?就算他想管,也管不了,只得点头答应,继续坐在水里不动。 李伟走到门边,很淡定地打开房门,出乎意外,却原来是几个小叫花子,仰着脸儿问道: “这位公子,你看见一个小和尚了吗?” “什么小和尚?你们叫花帮越来越胆大包天了,大半夜的也敢来李某家胡乱敲门骚扰?” 小叫花有点害怕,可是不找回红丝,老大会发怒的,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 “公子,我们也是没办法,那个小和尚叫红丝,是从我们叫花帮里偷跑出来的。我们老大说,红丝脑子有毛病,要赶紧找回来,别给邻居们添麻烦。” 李伟不太相信小叫花说的话,谁会相信一个穷酸落魄的小小叫花帮会有金手铐给人戴上?摇头问道: “不是吧?原来那个小和尚叫红丝?你们也太口出狂言了,叫花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从哪里搞来的一副金手铐?” 小叫花急于解释,避重就轻地说道: “公子,不骗你,这个叫红丝的小和尚,真的是刚才从我们叫花帮逃跑出来的,老大让我们尽快把他带回去。” 李伟板了脸,问道:“是么?本公子问你们,红丝犯了啥错?你们要用金手铐锁他?” 这下子小叫花张嘴结舌地答不出来了,几个人对视一眼。 李伟见小叫花们鬼鬼祟祟的摸样,心里看不起,果断下逐客令,说道: “你们走吧,李某正在给那个小和尚泡药疗伤,没工夫跟你们闲扯,等他伤好了,随便他去哪里,反正不会把他交给你们。” “你是不是看中那副金手铐,也想霸占独吞?” 这是什么话?李伟瞥了小叫花一眼,懒得搭理他,转身走进房,关严大门。 小叫花急了,扑到门上乱敲,大喊大叫道:“公子你还没回话,怎么进去了?” 另几名小叫花见这态势不对头,自己的同伙再闹下去也没用,其中一人急忙溜走通知老大去了。 那名跑去通知老大的小叫花,一边往回跑,一边兴奋地喊叫起来:“老大,找到红丝啦——找到那个小和尚啦——” 那名小叫花一门心思光顾着往回跑,眼看就要到破房子跟前了,没注意迎面闪出一条黑影,挡在小巷的路中间,小叫花感觉自己一头撞倒了南墙上,倒退几步,摔了一个大仰八叉。 “是谁唲?黑灯瞎火挡道玩儿?”那名小叫花一咕噜爬起来,嚷道。 月光下,只见一个少年白衣飘飘,背负双手,腰插长剑,潇洒地站在路当中,淡定地问道: “本公子是谁你不用管,现在只问你,你刚才说红丝?他在哪里?” “别告诉他,没有好处的事,咱们叫花帮不做。”叫花帮老大提着一根打狗棒,从破房子里走了出来,命令手下道。 “飞鸿。” 远处一名少女叫着,向这里飞跑过来,跑到白衣少年的身边,问道: “我去那边没发现动静,你这边怎么样?你怎么跟两个臭要饭的蘑菇上了?这些人做事不走正门,你最好离这类人远一点。” 飞鸿郡王摆了一下手,沉着说道:“紫羽,你不知道,这两个要饭的知道红丝的下落。” “是吗?太好了。” 即墨大小姐拍手笑了起来,她知道飞鸿郡王自从丢了麻袋,整个人仿佛丢了魂儿一样,愁眉苦脸的。 飞鸿郡王今晚确实满怀忧愁: 钦犯红丝不见了,那副御赐的金手铐也随之一起消失了,如果寻找不回来,传到皇上耳朵里,自己大意失职犯下的过失,会怎么惩处自己呢?恐怕连父王也摆脱不了用人不明的罪责。 “好处?你想要什么好处?这个消息你想卖多少银子?” 小叫花听见说起银子,自作聪明地提醒道:“老大,给他们开个价,别要少了,最少也要一百两银子。” “扯淡,那副金手铐是金子做的,一百两银子怎么够?最起码……一千两银子?” “好,一千两银子,一言为定。” 飞鸿郡王心急火燎,急于获得关于红丝的消息,不管价钱多贵,一口答应下来。 叫花帮老大见白衣少年答应的过于痛快,心想今日碰到这只肥羊,应该多挤出一点,装一脸苦相,编谎话: “红丝情况不大好,我们叫花帮为他喝水吃饭,更衣敷药,少说也要再加上一千两银子。” 即墨大小姐见那个什么帮老大张嘴漫天涨价,一眨眼间价钱翻了一倍,气冲冲地掏出一对峨眉刺,在手掌中旋转了一圈,说道: “你们干嘛?想要敲诈吗?试试看,本小姐饶不饶得了你们两个。” 第二十九章 疗伤触亲情 飞鸿郡王不想把事情搞僵变得复杂化,拦住即墨大小姐,劝道: “紫羽,不用和这些乞丐一般见识,钱财本是身外之物,该花就花,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要能找到红丝就值了。” 叫花帮老大看见对方亮出了兵器,不敢过于放肆,胆怯地后退了一步,说道: “各位大爷大奶奶别动武,有话好说,老大我漫天要价,你们就地还钱,咱们可以打个商量,好来好散,不伤和气。” 飞鸿郡王一听,原来这件事还有砍价余地?掂量了一下自己口袋里的银票,总得给自己一行人返京回去的伙食路费,不能把钱花得精光。 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叠子银票,迎风晃动了一下,说道: “这样吧,给你们一千一百两银票,这个价钱用来交换一个消息已经很昂贵了,奉劝你们见好就收。” 徒然间看见这么多的银票出现在眼前,叫花帮老大眼珠儿登时发绿,心想:反正红丝现在不在自己手里,叫花帮只是传递一个有关红丝下落的消息,就可以有一千多两银子入账了,已经赚大发了,自己的确不能再得寸进尺。 “得,就这么着,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只要公子你把手里的银票交给我,我马上让手下带你们去红丝现在的所在地,保证人钱两清。” 飞鸿郡王毫不迟疑,随手将一千多两银票递了过去。叫花帮老大顿时变态,如同抢劫一样,竖起两只鸡爪子把银票一下子全都划拉走,转身就往破房子跑,同时回头对那名手下说道: “快,你带路,领他们去找红丝。” 即墨大小姐有些看不惯,埋怨似地说道: “飞鸿,你把这些人都惯坏了,一个消息能值一千多两银子?你也太阔气了,出生大富大贵之家,拿钱不当钱。” 飞鸿郡王微笑了一下,心想,一千多两银子不算什么,只要能找回红丝顺利押解回京,皇上肯定会有重赏,赏银绝对会比一千两银子多很多,现在不用太计较银子得失。 那名小叫花看见老大捧着一大堆银票跑进破房子,自己恨不得也跟进去瞧热闹。叫花帮从来没入账经手过这么多钱,老大数钱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贪婪的狐狸,不知道老大会不会给手下们每人分一点点银子呢? 小叫花急于回来看结果,带着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飞跑,来到了另一条小巷,从左边数第三个大门前停住,对门边站着的几个叫花子急问: “红丝还在里面?” “在里面,一直没有动静。”几个小叫花立功似地抢着回答。 “行了,这里没咱们的事了,老大已经把红丝出手转让给这位公子,正在老窝里数银子,咱们快回去,好歹也跟着沾一点光。” 几个小叫花一听有理,撒腿就跑,破草鞋子拖拉地面声稀里哗啦,跑出了小巷子。 即墨大小姐见小叫花们都跑掉了,一千多两银子的代价就这么点作用,连红丝的影子也没看见,心里很替飞鸿郡王不值,拿不准红丝到底在不在这间房子里面,想到如果叫花帮胆敢欺骗,一定回去找他们算账,正在心里忿忿不平,却见飞鸿郡王走上前敲门。 这个小巷子里面住的都是穷人,房子极为简朴,都是临街盖的单间,没有院子。 只听房子里面有人问道: “是谁?等一下。” 屋子里,李伟给红丝泡药浴完毕,俯身把似睡非睡的红丝抱出木桶,放到床上,用一条干毛巾为红丝擦干身子,扯过一条薄被盖上,拿过一碗刚才配制调好的药膏,为红丝在眼睛周围涂抹上厚厚的一层,再用纱布绷带缠好。 李伟自制的药确实有些效果,红丝在半睡中,感觉到眼皮处一阵清爽舒适,耳边听得李伟向自己道歉: “对不起,红丝,刚才我失手打伤你,以为我能弥补,可是我的医术很一般,不能根治你的病,只能缓解一下你身上的伤痛,你能原谅我吗?” 红丝迷迷糊糊中,听见李伟抱歉的话,想说自己一点不怪他,刚才是自己冒冒失失送上来挨了李伟的一掌,只能怪自己什么看不见,才会被李伟打伤。 红丝泡过了药浴,感觉自己内心的烦闷逆涌的气息平和了许多,嗓子也不觉得像刀剌一样的干燥难受了,喃喃地说: “我……没怪你啊……是我不好……” 红丝有些困难地伸出戴着金手铐的双手,摸向自己耳边发出声音的地方,李伟的面庞在那里,红丝慢慢地抚摸李伟的脸,默默熟知他的五官相貌,心里想着李伟这么善良他一定长得不丑。 听见红丝回答说不怪自己,颇为感触,心想红丝这少年太善良了,他越是不肯责备自己,自己就越是要对他负责,想办法救治红丝痊愈。 李伟感觉到红丝细腻滑嫩的手指在自己的眼睛、鼻子、嘴唇上游动,忽然有一种冲动,仿佛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正在跟自己腻歪撒娇、寻求亲情。 事实上,李伟原本是即墨杀团的人,两年前由于弟弟的死,心灰意冷,悄然离开即墨杀团,来到了闵光边城隐居。 追根索源,当初李伟草率答应加入即墨杀团做一名杀手,真正原因是想借助即墨杀团的力量,救出自己陷于仇家的亲弟弟,没想到弟弟救出来不久,还是被仇家派来的人杀害。 弟弟的死让李伟心生绝望,失去了在这个世上的仅存的亲人,他对人世毫无眷念。 今晚有一个少年误打误撞闯进来,伤在了自己的手下,而这少年不责怪自己,只是在自责,还把自己当做善人,用手抚摸自己的脸颊,以便心里记住自己的为他疗伤的恩情。 李伟心中掀起一股浪潮,仿佛感受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是弟弟吗?弟弟—— 李伟鼻子猛然发酸,难道是上天让红丝来代替弟弟回到自己的身边来了?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可怜。 “弟弟。” 李伟忽然叫出声来,有些激动,紧紧握住红丝戴着金手铐的双手。 第三十章 拒捕护义弟 “弟弟?……难道我找到哥哥了?” 红丝心里很高兴地想,由于失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听到李伟叫自己弟弟,误以为兄弟重逢,嘴角噙了一丝笑意。 李伟注视着红丝,目光中充满柔情,他不是认错了人,只是心里渴望弟弟能复活过来陪伴在自己身边。他轻轻点一下红丝的含笑红唇,说道: “红丝,你知道吗?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惜我不能保护他,永远失去他了。刚才你给我的感觉很像他,一刹那间你让我恍惚,产生了一个错觉,难道是老天爷让我今晚遇见你?我想以后叫你弟弟,你会答应吗?会不会觉得我有点神经质?” 红丝听懂了其中缘由,为李伟对他弟弟的深情所感动,脱口答道: “好啊,那我叫你哥哥……我好开心,李哥哥,以后我们就都不孤单了。” “是的,弟弟,我会保护你,现在你告诉我,你是怎么跟叫花帮惹上麻烦的?你有什么着急想让我帮你做的事吗?” 红丝想了一下,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叫花帮的人抓住的,此刻最强烈的想法就是想去除掉那个金手铐,手腕被勒得太痛了。 “我不知道啊,老是糊里糊涂的,这次醒来的时候就落在他们手里了,他们待人很歹毒。……李哥哥,你能帮我打开这个手铐吗?” 红丝救助地举起戴着金手铐的双手,手上这可恶的劳什子搞得他好痛苦。 李伟握住红丝的手仔细看了看,发现红丝的手腕被金手铐束缚的太紧,手腕周围的皮肉青紫严重,结成大块大块的血痂,双手由于血脉不通畅变得红肿不堪,这样下去,一双手会废掉的。 “弟弟,你这金手铐是怎么回事?要赶快设法去掉,要不然你的手就完了。” 红丝听见问话,好生郁闷,因为真的是一无所知,那个给自己戴上金手铐的人没说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含着歉意说道: “李哥哥,怎么回事我答不上来……” 李伟明白红丝的苦衷,料想红丝因为伤势严重,大多时候处于迷糊状态,有些事现在也问不清楚,索性不再问下去,安慰道: “没关系,那些不重要,我先帮你穿上衣服,然后想办法帮你弄开手铐。对了,事先和你说一下,你自己那些衣服已经破烂得不能再穿了,只能穿我的,可是你戴着手铐,穿衣服不方便,穿上以后可能会显得很邋遢。” 红丝苦笑一下:“我现在这样子,还能更邋遢一点吗?李哥哥多虑了,还要多谢你的衣服呢。” 李伟微笑说道:“弟弟你的小嘴很甜,听着舒服,我现在就帮你穿衣服。” 李伟取过一套蓝色衣裤,掀开盖在红丝身上的薄被子,开始给他穿衣服。裤子很容易穿上了,到了穿上衣有点麻烦,只得把衣衫两侧剪开,从红丝的头顶上套下去,再把两侧的衣衫掩上,用衣带扎上,总算穿好了。 这时,听见有人敲门声,李伟走过去开门,看见紧挨门前站立着一位公子摸样的少年,月色下定睛一看,不认识,而且远处墙影下还站着一个人,发问道: “你们是前来赴约的?” 飞鸿郡王被问得愣了一下,什么赴约的?很明显屋里出来的青年把自己误会成是约好前来的人了?也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说道: “我找红丝。” “是叫花帮请你们来的?” 李伟一听也是来找红丝的,马上联想到刚才叫花帮来找红丝的事情,推测他们都是一伙的,要不然不会找来的这么快。 飞鸿郡王哑然失笑,心想叫花帮还没这么大的能耐能请得动自己和即墨大小姐,简单答道:“不是。” “那你们是?”李伟用身子挡住房门,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来人会不会对弟弟不利呢? “事关重大,可以进屋谈一谈吗?” 李伟瞥了一眼飞鸿郡王,见他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心中不爽,可是又见他神态中隐隐透着几分富贵威仪,不像是做作假装出来的,也许他真的有什么内幕隐情需要避人耳目? “好的,请进。”李伟犹豫了一下,还是请他进屋来再说。 飞鸿郡王一脚刚跨进屋,就看见床上躺着的人,虽然换了一套蓝色衣服,可是光头蒙眼的样子,不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红丝,你果然在这里?” 飞鸿郡王喜出望外,一个箭步窜了上去,一伸手,揪住红丝的衣领,把他的身子扯起来几寸高。 红丝感到来者不善,伸出手臂想要推开,沙哑的声音叫了一声: “放开,别碰我衣服……哥哥快来……” 红丝急切间无暇顾及自己的人身安危,而是担心衣服,好不容易新换上一套干净整洁的衣服,他心里非常喜欢,不想被来人弄脏撕破。 李伟急忙跟过来,喝道:“放开我弟弟。” “你弟弟?”飞鸿郡王有些惊讶,不会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红丝的哥哥吧? “义弟不行吗?要你管?东问西问的烦人。” 飞鸿郡王想,别说只是义弟,就算是亲弟弟一样照抓不误,哪个敢阻拦捉拿钦犯? “红丝是钦犯,本公子奉命要把他生擒活捉,立刻带走。” 飞鸿郡王并不放开红丝的衣领,紧紧抓住不松手,有些含糊地冷冷说道。 原来他们是奉命前来抓人的官差? 如果是别人,说不定惊恐,听官差奉命前来拿人,可能就乖乖地听话,把人拱手交出去,但是李伟不是一般人,他是从即墨杀团里出来的,从来就没把官府差爷们放在眼里,更何况他们是来抓自己刚认的弟弟,当然不肯退让,喝道: “狗屁钦犯,李某不吃这一套,我弟弟绝不能让你带走,不信就试试看能不能走出屋子半步?” “大胆!想拘捕不成?” 飞鸿郡王不料对方是刁民,竟敢护着义弟跟官府作对,厉声喝问。 屋里气氛顿时僵化,李伟见来人咄咄逼人,反而激发了斗志,为了保护新认义弟,暗中祈祷亲弟弟的在天之灵保佑。 第三十一章 相逢师兄妹 飞鸿郡王说明来意,准备带走钦犯红丝,遭到李伟的强横拒绝,怒气腾起,抓住红丝的衣领不放。 李伟是江湖草莽出身,又在即墨杀团里胡混了几年,不甘示弱,靠近前来准备动手夺回红丝。 正在紧急关头,忽听房门口一名女子清脆的声音传来:“大师兄?” 李伟暗吃一惊,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见门口俏生生地站立着一位美貌少女,咬着嘴唇,轻声呼叫着,那是同门小师妹即墨紫羽,回应了一声: “小师妹,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即墨大小姐倚在房门口,幽幽地说道: “大师兄,当初你为什么离开了?自从你留书出走,两年了,我们都很想你。” 即墨杀团的大门主即墨禁只收了两个徒弟,就是李伟和即墨紫羽。李伟在即墨杀团的时候,对这个小师妹很是维护和关照,所以他们师兄妹二人感情很深。 “唉,小师妹,一言难尽,进屋来说话。”李伟说着,走到房门口,把小师妹拉进屋来,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未见旁人,便随手关上房门。 即墨大小姐走进屋来,看见飞鸿郡王抓着一个光头少年,因为她以前见过红丝满头长发,如今见他头顶光秃秃的毫发皆无,不禁奇怪地问道: “飞鸿,他是红丝?有没有搞错?红丝有一头黑发的。” 飞鸿郡王曾在普慈寺庙客房窗外潜听多时,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解释道: “没错,他就是红丝,他师父阿九和尚本来准备请高僧替他运功疗伤,疏通头上的淤血脉络,所以把他头发都消掉了。” 李伟关好门,走过来问道:“小师妹,你认识他?” 即墨大小姐抿嘴一笑,说道:“大师兄,他是飞鸿公子。我和一起来的,这个叫红丝的人是他奉命要捉拿的钦犯,你别怪他急躁抓人。” “是么?这个金手铐想必也是这位飞鸿公子给红丝铐上的了?这么歹毒的刑具是想勒断红丝的手腕?”李伟一脸严肃,并无笑容。 即墨大小姐刚才只是关注红丝的头发,现在往下细看,发现红丝的手腕正在滴血,被金手铐卡得极紧,不由得心软,求情道: “飞鸿,你看他太可怜了,帮他摘掉手铐吧?” 飞鸿郡王心中不悦,即墨大小姐怎么和这个大胆刁民是师兄妹呢?再说了,父王说过御赐金手铐的钥匙在皇上手里,怎么摘掉?冷言说道: “不行,我没钥匙。” 即墨大小姐有些失望,忽然想起一件事,说道:“可是,飞鸿你不是说你身上有一把宝剑吗?你赶快用宝剑帮红丝斩断金手铐。” “更不行了,金手铐是御赐刑具,谁敢毁坏?那是违抗圣命,要被杀头的。况且这个红丝和你非亲非故,只因为他的画像长得很像一个人,你就这么为他着想,不觉得可笑吗?” “一点也不可笑吖,你看呐,虽然现在红丝蒙着眼睛,我还是觉得他长得很像那个人,我想搞清楚,红丝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飞鸿郡王知道钦犯红丝不会有好结果的,不想让即墨大小姐空抱着希望,很直白地说道: “紫羽,就算红丝真的是那个人,你也没办法和他在一起,劝你最好对这个红丝死心,以免后患无穷。” “你怎么这么说呢?” 即墨大小姐有些难过,她怎么可以放弃希望呢?这半年来,她在萨珂大草原上驰骋,风餐露宿,一点消息也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线索,怀疑对象锁定在红丝的身上,却又和飞鸿郡王起了争执。 即墨大小姐心中难过,可是她并不责怪飞鸿公子,心想: 你现在这样说,说明你还没有真正爱一个人,如果,等你以后有了真心所爱的人,那时候你肯定不会是这种说法了。 即墨大小姐心如磐石,爱意坚定,如果真的会出现刚才飞鸿公子所说的那样要被杀头,她也会义无反顾,只要能救出自己的梦中人,和他在一起待一天也是好的,可是,红丝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梦中人呢? “算了,小师妹,这个飞鸿公子是个狠心人,何必求他?” 李伟闻听二人的对话,心头火起,对这个飞鸿公子十分鄙夷,一口一个御赐、一口一个圣命,把皇帝老儿抬出来吓唬人玩?问道: “小师妹,你什么时候开始和官府的人混得这么熟了?你知道咱们的师父是不会愿意你跟官府的人走得这么近的。” 即墨大小姐本想解释一下,可是因为飞鸿郡王在身旁,关于即墨杀团的事不方便透露半点风声,只得含糊其辞地说道: “大师兄你不了解,咱们的师父这两年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能听到他传来信息,却见不到他的人影。” 李伟听了也觉得诧异,想问清楚端倪,又嫌飞鸿郡王在旁边碍眼,想要不客气地把飞鸿郡王轰出去,又担心师妹不高兴,于是问道: “小师妹,如果我和这位飞鸿公子动起手来,你会偏袒哪一方?” 即墨大小姐听到这里,非常为难,不希望他们动手相博,可是如果真的动起手来,自己责无旁贷,当然是要站在大师兄一边的,几年的师兄妹情谊不能忘怀。 “大师兄,我会站在你这一边的,可是,我不希望你们打起来,飞鸿公子不是坏人,他只是皇命在身,不得不抓人。” 李伟听见小师妹表了态站在自己一边,心中安定了许多,不想听小师妹说什么飞鸿公子不是坏人,心中不忿地想,就算飞鸿公子不是坏人,从他对待红丝的恶劣态度上,至少看得出他不是一个慈悲心软的好人。 李伟走上一步,拱手施礼,客气地说: “飞鸿公子,今日幸会,紫羽是我的小师妹,我们久别重逢,有很多话,想叙叙旧。这里只有一间屋子,你待在这里很不方便,所以,想请你先回去,有什么事明早再说,你看可好?” 飞鸿公子寸步不让,回答: “本公子根本不想呆这儿,只要你不阻拦我捉拿钦犯红丝,我立刻走。” 第三十二章 斩断金手铐 飞鸿郡王今晚破费了一千一百两银子,好不容易抓住了钦犯红丝,怎肯轻易放过他? 此刻,飞鸿郡王听见李伟说让自己出去,当然答应,不过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带钦犯红丝一起走。 即墨大小姐在一边劝道:“大师兄,你忘了吗?师父总是告诫咱们,不要公开和官府的人为敌,你现在这样子,就是违背了师傅的教训。” 李伟看着红丝被飞鸿郡王紧抓着衣领显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心中替他难过,明知小师妹说的有道理,可是,不忍心让飞鸿郡王把红丝带走,依然横档着去路,说道: “小师妹,我当年留书出走,已经不算师门里的人了。” “这个我知道吖,可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不会真的想要背叛师父吧?” 李伟明白背叛师父是违背天理的大罪,被小师妹说的哑口无言,眼望着红丝,心中不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偏偏在这时,房门又被人敲响。 李伟正在为红丝伤神,听见敲门声倍觉烦躁,夜半三更上门来的准没好事,焦躁地问道: “又是谁?今晚一律不见,给我滚!” 只听门外一人老气横秋地阴森森发话道:“怎么地,约好前来相斗的,不会是胆怯了?难不成连门都不敢打开?” 李伟一拍脑门,喊了一声“妈呀,真添乱”,我怎么忘了今晚还约了人比斗?隔着门板说道: “今晚李某有事,明天你再来。” 门外来人有些窝火,这是公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怒气顿起,说道: “啰嗦,等啥明天?他奶奶的,要打斗就快点动手,真刀明枪来一场,要是害怕做了缩头乌龟,就干脆认输,老子回去跟裴大少言语一声,就说你认输了,明天一早就卷铺盖卷滚出闵光边城,不许回来。” 李伟被骂,按捺不住激愤,“嚯”地一声把房门打开,刚想跨出门槛,被即墨大小姐一把拉住衣袖,问道: “大师兄,出了什么事?怎么又是裴大少这个坏胚子?” “昨天发生了一点小纠纷,我和裴大少约定,如果我打败他请来的高手,我就不用搬出闵光边城,否则的话,我就得离开这里。” “大师兄,别和他们斗,跟裴大少这种恶霸动武有失咱们师父的面子。闵光边城太小,不适合你在这里隐居,不如和我走吧,我们去京城找我义父去,我义父是医术高手,你喜欢钻研医术,正好可以和我义父多多深入探讨。” “但是,这样走,不战而退,传出去更没面子,别人会以为李某怕了他们。” “大师兄,我被你搞糊涂了,到底是面子重要,还是你义弟重要?” 这一问,李伟呆住了,是啊,面子算什么?红丝现在被金手铐折磨得这么痛苦,他求自己帮助打开束缚,自己怎么可以置之不顾? 一霎那间,李伟觉得很惭愧,感觉自己的亲弟弟也在用责备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下定了决心,对门外说道: “好吧,李某认输,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这座城,以后永远都不会来了。” 门外没了动静,显然那人听见李伟的答话,回去向裴大少交差去了。 李伟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对飞鸿郡王说道: “你看见了,为了我义弟,李某可以连面子也不要,所以,你不能再虐待红丝,必须把他的金手铐打开,否则的话,我是不会答应让你带红丝离开这间房子。” “金手铐是御赐圣物,没有钥匙,不能损坏,怎么打开?”飞鸿郡王反问。 “损坏又怎样?没听说过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你忍心眼看着我义弟的双手变成残废,可我不能。既然我小师妹说你有宝剑在手,你若再三借故推辞,李某就要动手抢夺你的宝剑了。” “大师兄,你真的要抢飞鸿的宝剑?” 即墨大小姐有些惊讶,他们两个武功都很高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是的,这是唯一可以拯救我义弟的办法了。” 飞鸿郡王听了,心中多少有些感慨,他虽然不敢质疑皇上为什么要御赐下来这么歹毒的刑具,可是,金手铐是自己给红丝铐上的,如果导致红丝的双手残废,自己是有责任的,终究会良心不安。 一时间,善念占据了上风,飞鸿郡王松开了红丝,看着他倒在床上,随手摘下自己悬挂在腰间的宝剑,手抚剑鞘,说道: “也许,你们还不知道,这是一把罕见的上古宝剑,确实能削金断玉、锋利无比,是红丝的师父阿九和尚借给我爹玩赏几天的。提醒一下,如果你们想抢走这把宝剑,用它来砍断金手铐,那你们也变成了大逆不道的罪犯,官府肯定会缉拿你们。” “得嘞,别再抬出官府的招牌压我们,李某不吃这一套。现在我问你,你是主动交出宝剑,还是和我拼搏一场,败了弃剑认输。” 李伟挽起长袍宽袖,脚步摆成不丁不八,一手拳一手掌,拉开了搏击的架势,准备空手入白刃。 飞鸿郡王在李伟的强势态度之下,又有即墨大小姐在一旁围观,自己也确实觉得这副金手铐太过霸道,只得走到桌边,将上古宝剑放在桌子上。 即墨大小姐没想到飞鸿郡王终于心软,赞许地看了他一眼,走到床边,拉起红丝的手臂,将他的手腕举高。 李伟一直紧板着的面孔露出了隐约的笑意,他毫不迟疑,迅速抓起宝剑,“唰”地一声拔出,腕子一抖,一个漂亮的飞鹰捉鱼掠过海面的招式,斩断了金手铐。 金手铐断了。 即墨大小姐看见金手铐被断开,红丝的手腕保住了,心里一阵轻松,感到很欣慰,认为自己和大师兄、飞鸿郡王都在积德行善,功德无量,做了好事。 飞鸿郡王取回宝剑挂在腰间,捡起掉在地上的金手铐揣进怀里,看着李伟帮红丝的手腕上药缠好纱布,说道: “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红丝是钦犯,我奉命要将他捉拿回京,路途遥远,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就此告辞。” 第三十三章 往事不堪提 飞鸿郡王当着即墨大小姐和李伟的面,虽然恨不得立刻把钦犯红丝带走,但也明白此时不可过于急躁,不能对钦犯红丝过于粗暴,以免激怒他们师兄妹。 红丝躺在床上,感觉两只手腕被松开还上了药,心里体会到李伟带给自己的温暖和关怀,只想和他在一起,叫了一声: “李哥哥……我不想和这个人走……” 李伟听见红丝的叫声,心潮涌动,安慰道:“弟弟放心,我们很快就会重逢的。” 飞鸿郡王听到这两句对话,明白越耽误下去越难脱身,压制住内心的急躁,抓住红丝的双臂,把他从床上拉起来,说道: “红丝,还不明白么?你是钦犯,必须跟我走,无论你想还是不想,没有你选择的余地。” “等一下,我有话要问他,只问一句。”即墨大小姐突然发话道,她心中的这个疑问已经埋藏了好几天了。 飞鸿郡王了解即墨大小姐的心事,并不阻拦,想必紫羽是要问那个傻傻的问题,就是那句:为什么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李伟也很奇怪,会有什么问题这么重要,值得小师妹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来呢? 即墨大小姐走到红丝的面前,借助桌子上微弱的油灯火苗,细致地开始打量,端详着红丝的额头、鼻子、嘴唇。 除了双眼被蒙着纱布外,红丝的五官俊雅无双,像极了自己的梦中人,即墨大小姐心里不由得像小鹿撞墙玩似地扑腾扑腾地乱跳,怀着一种渴望,害羞地问了一句很傻的话: “你是他吗?” 红丝被飞鸿郡王强行拉起来,有些虚弱地站立在床边,听见面前一位姑娘问自己话,心里有些发呆:什么是不是他?哪有这么问话的?问的这么不清不楚,自己没有办法回答。 即墨大小姐见红丝一瞬间愣住,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方便把实情公之于众,于是,把身子凑过去,耳朵贴近他的唇边,屏住呼吸,想要听他说出心中的秘密。 屋里的人见即墨大小姐这般情形,以为肯定会有什么惊人的消息,不约而同地睁大眼睛观看,但见红丝嘴唇蠕动了一下,弱弱地说了一句: “我是谁?” 此言一出,屋里的另外三个人顿感大失所望,如果红丝不知道自己是谁,那么即墨大小姐就没必要继续问话下去了,就算再问下去,也不会问出一个所以然来。 可是,即墨大小姐不死心,她误以为红丝是看不起自己,所以才会故意装傻,不禁眼圈有些微红,失望地问道: “红丝,你真的叫红丝?你是不是因为知道了我的身份,嫌弃我,所以故意不肯认我?” 李伟不知底细,在旁边专注地听着,听出小师妹问话的暗含意思是:是不是嫌弃她是即墨杀团的人? 李伟觉得这个问题很要紧,因为自己也是即墨杀团的人,如果红丝真的是因为小师妹是即墨杀团的人而看不起她的话,那很自然地同时也会看不起自己。 红丝陷入了苦闷,往事不堪提,为什么自己脑子里对于过去的事完全是一片空白?只要一触及往事的回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好疼,一颗心仿佛是碎片,冥冥中似乎有一块黑色的幕布,严密遮掩了那些隐藏在记忆中的痛苦经历。 红丝摇了摇头,很困惑也很无奈,不能回答这位姑娘的问话,感觉很抱歉,喃喃地说道: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即墨大小姐听见红丝道歉,不知道他道歉的真正原因,以为他是在为不愿意和自己相认而道歉,心里忧愁: ——红丝,如果你是他,你快点告诉我一声吖,我会拼命把你从飞鸿郡王的手里夺下来,不让他把你抓回京城里去。 ——你想想看吖,皇帝老子是有多么痛恨你,御赐下来这么一个破金手铐,差点把你的手弄残废了。如果你被抓回京城,落在皇上手里,肯定会没命的,只有死路一条。 ——红丝,如果你真的嫌弃我是即墨杀团的人,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自从在萨珂大草原上我宁肯背叛师门密杀令带你逃走,那时候,我就已经决定要和你在一起,彻底脱离即墨杀团了。 ——红丝,你真的是看不起我吗?我在大草原上找了你这么久,难道是本小姐在自作多情吗?其实是我才傻,傻乎乎地以为只要我对你好,你就可以接受我? 可惜这些隐晦的想法,即墨大小姐只能在心里踌躇再三,不能公开说出来,因为即墨杀团是一个秘密杀手组织,不能让飞鸿郡王知道。 “紫羽,你别难过,也别再难为他问下去了,我曾听阿九和尚说过,红丝因为脑袋里有淤血阻塞,已经失忆了,这件事红丝肯定回答不上来。现在,请你让开,我要带红丝走。” ——吖,原来是红丝失忆了?自己刚才差点错怪了他。 即墨大小姐经过了刚才的情绪起伏,有点受打击,难以自控,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李伟上前携住小师妹,走开两步,把她扶到凳子上坐下,说道: “小师妹,分别了这么久,原来你有了心事,可是和大师兄说说吗?” “大师兄,我很难受,我无法印证红丝是不是我要找的人,可心里对他很不舍。” 李伟劝道:“小师妹你别难过,不管红丝是不是你要找的人,他是我义弟,我不会放弃他不管,就像刚才这位飞鸿公子所说的那样,这里距离京城路途遥远,什么变化都可能发生的,对不对?” 飞鸿公子见他们师兄妹让开了路,自顾自地在一边说着安慰的话,不再怠慢,一手扭着红丝的一条胳膊,一手在他背后推推搡搡,强迫着他走向门口。 天空中,开始落下蒙蒙细雨,路很滑。 红丝双眼看不见,置身于黑暗中,脚步跌跌撞撞,被生硬地推搡行进。 命运的轮盘,被一只无形的手推动,操控着红丝不知未来的命运,他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向何方,不知道会不会有更悲催的命运在等待自己? 第三十四章 高烧寻错爱 细雨中,夜深人静,红丝看不见前方道路,被飞鸿郡王拉扯着一条胳膊,踉踉跄跄地行进着。 红丝越走越慢,刚才被李伟误会打了一掌的胸口隐隐作痛,在飞鸿郡王的推搡下,勉强走了几十米,忽然腿一软,单腿跪在了地上。 红丝不明白李伟怎么会这么轻易地让自己被人抓走,他心里很失望,可是也不能怪李伟,平民百姓谁又敢轻易得罪官府呢? “红丝,你又想耍什么花样?快点起来。” 飞鸿郡王不耐烦地问,看见雨要下大了,他讨厌雨水把自己的衣服淋湿。 红丝喘息了一下,心里对这个带走自己的人不抱有任何幻想,因为红丝很清楚现在的处境,自己是犯人,那个人是来抓犯人的。 红丝想站起来,可是觉得双腿发软,站不起来,只得问道: “到底我犯了什么罪?……你一定要抓我?” “废话,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是钦犯懂不懂?钦犯是皇上指名要抓的罪犯,我只是奉命办事,碰巧赶上你是犯人,所以才抓你。你赶紧站起来走。” 红丝感觉自己光秃秃的头被雨水淋湿了,头皮一阵阵发凉,他忍着胸口疼痛,轻咳了几声,问道: “我走不动了……钦犯是不是都该死呢?” 飞鸿郡王对钦犯红丝的忍耐已经到了极点,为了抓这个犯人,几天几夜没好好休息一下了,横眉反问道: “你说什么?又想逃跑?” “我是一个瞎眼的犯人,你抓我回去,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不如你现在就杀了我,反正我也是一死,也免得你担心我逃跑了。” 飞鸿郡王听出红丝这样说也是万般无奈的,心里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点怜悯,可是又想到在大草原上听那些骑兵说红丝烧了军营草料场,是需要有何等的气魄和勇气,与他现在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一点重叠不起来,喝道: “胡说八道,你以为本郡王是杀人狂?你现在装可怜,你以前火烧草料场的时候应该是气冲霄汉吧?” “火烧草料场……是吗?原来我还做过这么英勇的事。” 红丝忽然感到头脑有些发热,产生一阵晕眩,火烧草料场这五个字,仿佛冲击震撼到了他的心灵,在那件事里面……好像有什么人说过要救自己来着? “你问谁呢?鬼知道你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否则你怎么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西厥国骑兵队要抓你,你逃到南宫王朝,升级了,变成皇上要抓你,成了钦犯,你现在无路可逃。” 雨地里,红丝单腿跪在地上,不但站不起来,只想倒下去,他迷迷糊糊地想: 好吧,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走到哪里都是逃犯,犯了大罪,可是,好像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他不嫌弃我,那个人是谁呢? 哦,头好疼,想不起来,好像有一道闸门封锁住了以往的记忆。 红丝举起双手捂住头,头脑发胀中,越来越多的迷雾缠绕住了自己,他陷入了梦境。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痛苦的样子,确信他不是假装的,上前勾起红丝的身子,反手扛在肩上,迈开大步走回客栈。 闵光边城并不大,李伟住房所在的小巷距离飞鸿郡王租住的客栈并不太远,仅仅隔了几条大街。 贴身随从小哲等在客栈里,看见飞鸿郡王扛了一个人回来,进屋放在了床上,急忙探头看,原来是一个光头蒙眼的少年,似乎已经睡着了。 “小哲,你去拿一杯热水,再端一盆温水过来。”飞鸿郡王吩咐。 小哲答应着,跑到厨房去了。 飞鸿郡王抓到了钦犯红丝,心里一块石头落地,感觉困意袭上来,等小哲去拿热水的时候,侧卧在红丝身旁,意欲合眼休息片刻。 红丝陷在梦中,凄凉的场景让他迷茫,也是在下雨天,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棒上,凌空吊在一座什么塔上,不远处,隐约有一个少年凝视着自己…… ——那是谁啊? 红丝的梦境渐渐清晰起来,仿佛能看见自己对面的那个少年泪流满面,颤抖着向自己伸出一只手,似乎在说: 红丝,我想救你,可是我太大意了,身中乱箭,就要死了,我想听你说一句话。 红丝心头突然战栗起来,那少年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么熟悉的声音,这么亲切的面容,是谁呢?啊,他被乱箭射中了,他在流血,他就要死了…… 不,不,不要死! 红丝的梦境太真实了,他的意识在梦中是不受压抑的,似真似幻的梦境,勾起了往昔的痛苦,在梦里他的眼睛不瞎,看得清清楚楚,那个要救自己的将死的少年,是……是自己所爱的人? 在梦中,红丝被吊着,努力挣扎着想要靠近那个少年,大声哭喊着——我爱你! 从梦境返回现实似乎只是一步之遥,刹那间身体可以移动了,红丝似醒非醒,**出声: “我爱你……” 红丝躺在床上,翻动了一下身子,摸到了身边的一个人,啊,是柳琴吗?急忙紧紧地抱住,吻了一下那人的脸颊,呢喃祈求道: “别死……别离开我……” 飞鸿郡王本来只想和衣在床上躺一下,不料突然被红丝压在了身下,还被紧紧地抱住,吃惊之余,伸手想把红丝推搡开,摸到了红丝的额头,热浪滚滚烫手得吓人,红丝发高烧了? 今晚红丝旧伤未愈又受新伤,挨了雨淋,心力交瘁,发起高烧,在恶梦中痛苦徘徊良久,终于回到了现实,半清醒半沉沦的状态下,误把飞鸿郡王认作了自己所爱的人。 飞鸿郡王攥紧拳头,犹豫着是否要打红丝一拳?可恶,一个钦犯竟敢胆大包天想要吃本郡王豆腐? “我爱你……我爱你……” 红丝反复**着,心情激荡不可抑制,红唇仿佛蜻蜓点水一般,在飞鸿郡王脸上浅浅划动。 飞鸿郡王犹豫着,隐隐幻想:如果是大皇子对自己这么说该有多好啊? 红丝发着高烧,迷茫中捧起飞鸿郡王的脸,开始热烈地吻他的嘴唇。 第三十五章 意乱惹情迷 似是而非的梦境,伤病交加的身体,渴望又害怕失去的复杂情感,这一切,让红丝陷入了迷幻。 “我爱你……” 红丝发自肺腑地诉说着心声,一遍遍轻触浅尝地吻着自己抱住的那人嘴唇。 飞鸿郡王惊得目瞪口呆,自己失算了,怎么会被一个半死不活的钦犯压在身下占便宜,差点还要被强行接吻。 “混账,不许夺走我的初吻,快松手。” 恼怒下,飞鸿郡王握紧拳头,准备一拳打在红丝的侧腰上,可是想了想又忍住了,钦犯红丝伤势严重,恐怕他经不起拳打,不如改成伸掌一推,把他推开就是了。 红丝压在飞鸿郡王的身上,身子扭动一下,像一条八爪鱼一样,牢牢地勾缠住飞鸿郡王,生怕他一不留神就会消失不见,意乱惹情迷,对着自己心里产生的幻影,默念着: ——我不松手,打死我也不会松手,柳琴,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 红丝似乎忘记了柳琴早已死去了,而且是为了救自己而死。在红丝的下意识中,柳琴还活着,红丝想和柳琴在一起,给他幸福。 然而,死去的人毕竟已经撒手红尘,再也不能活回来了,红丝永远地失去柳琴了。 红丝摸索着伸出手去,温柔细腻地解开了飞鸿郡王的衣带,把自己**辣的俏脸贴在了飞鸿郡王的胸膛上,感觉到被压在身子下面的人心跳非常迅捷,奇怪地想: ——他怎么了?心跳好快。 飞鸿郡王再也不能忍受,咋地?好心没好报,钦犯红丝越来越嚣张了?心里斥骂道: 混账,去死吧你! 你以为你是谁?给我靠边站。 本郡王喜欢的是大皇子南宫明月,只喜欢他一个人,从我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已经过去八年了,越来越喜欢,绝对不会改变的。 飞鸿郡王误会丛生,一咬牙,猛地一拳击出。 红丝迷离恍惚中,美滋滋地正和自己所爱的人亲热,幸福极了,突然感觉腰部传来一阵剧痛。 “啊……”红丝吃痛,叫了一声。 不好,人呢?慌乱里,仿佛柳琴的幻影在往上飘,红丝伸手抓向虚空,一把没拉住,却感觉自己整个人在往下坠,渐渐地陷入了昏沉黑暗中。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的头缓缓耷拉下来,瘫软在自己的身上,变得一动不动,自己怒气难消,翻身而坐,把红丝的身子猛然掀到了一边,愤然站起,大口大口地呼吸了几下,竭力平息一下心头怒火。 过了片刻,转头再看床上的红丝,他的上半身垂落在床沿下,眼看就要跌下床来,想必是自己刚才盛怒之下,差点把红丝掀到了地上。 飞鸿郡王转身提起红丝的衣襟领口,把他的身子拎回床上,总觉得气不过,想要打红丝一个耳光。 红丝身子像一个面团,软绵绵地依靠在飞鸿郡王的怀里,一张俊脸紧贴着飞鸿郡王的胸膛,两片红唇微微翘起,似乎仍然对所爱的人诉说着三个字我爱你。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如此娇俏地依偎着自己,这一巴掌便打不下去,耳边回响起红丝刚才反复对自己吟诵着我爱你。 红丝爱自己?这怎么可能?除非红丝就是大皇子殿下,早已洞察了自己的心思,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飞鸿郡王没有和男孩子亲密接触过,刚才被红丝抱住吻唇,心里忽然涌上来一种异样的感觉,那种感觉真是说不上来的美好和满足。 尽管有一个声音在耳边提醒着:“他是红丝,不是你的大皇子。”可是,飞鸿郡王仍然不知不觉地内心发软,反而伸臂搂住红丝的身子,倾听他微弱的呼吸声,默默地凝视着他。 这时,随从小哲端来了一碗开水,走进门说道:“少爷,大厅里有人找你呢,是一个胖和尚。” 飞鸿郡王闻听会意,猜测是阿九和尚是为红丝而来,可是奇怪,阿九和尚怎么会消息这么灵通呢? “小哲,你看好这个钦犯,别让他跑了。本公子可是费了好大力气,费了好多唇舌,花了许多银子,才把红丝捉拿到手的。” “是,少爷放心,如果钦犯敢逃跑,我就……我就戳瞎他的眼睛,教他看不见路,不知道怎么逃。” “噗……钦犯红丝已经瞎了,他本来就看不见,可是他照样逃来逃去,从酒楼门口、从叫花帮里、所以你不准犯困,要瞪大眼睛盯牢他。” 其实小哲就是随便那么一说,什么戳瞎眼睛一类的事,他哪里敢做?哄郡王骗人玩罢了。 飞鸿郡王把红丝放在床上,看他依然昏睡着,看来自己刚才那一拳把他打得不轻,现在有小哲看着,万无一失,于是放心地走出客房,随手关上房门。 阿九和尚今晚很辛苦,明明看见飞鸿郡王的身影在一条小巷口一闪而过,追出去找时,踪迹皆无,只得在城里一家一家客栈寻找,终于找到了飞鸿郡王。 阿九和尚站在客栈大厅里,看见飞鸿郡王走来,说道:“施主,这么晚了,贫僧来给你添麻烦了。” 飞鸿郡王请阿九和尚坐下谈,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旁,含笑问道:“阿九,天很晚了,你还不睡?” “嗨,别提了,贫僧都要急死,因为俺徒儿红丝失踪了。” “怎么搞的?令徒怎么会失踪?” 飞鸿郡王一听,原来阿九和尚不知道红丝在自己手里,松了一口气,轻松问原由。 “俺也莫名其妙,俺徒儿红丝受伤过重,无力反抗,不知道被什么人抓去了,肯定不会有好结果,俺急着要去救他。对了,那把宝剑,俺想提前收回来,不好意思。” “没事,原物奉还。这把宝剑果然不愧是上古名剑,千金不换,值得好好珍惜。” 飞鸿郡王说着,伸手摘下悬挂在腰间的宝剑,交给阿九和尚,问道: “阿九,人海茫茫,你打算去哪里救人?” “满沧住持倒是提醒过俺,要留意红丝的仇家。可是俺觉得最可疑的还是莫翼将军,因为红丝火烧草料场被俘以后,俺就是从莫翼将军手里救出红丝的。” 第三十六章 初衷不改变 飞鸿郡王在客栈里把上古宝剑交还给阿九和尚,不敢泄露红丝是钦犯且目前落在自己手里,只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随口问起关于红丝的旧事。 阿九和尚心实,不疑有它,把自己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从打擂、到摧毁万花楼、再到担当副将和敢死队长。总归阿九和尚对红丝的底细所知有限,说不清楚关于飞鸿郡王所要探听的重点。 夜已深,即墨大小姐和大师兄也在小巷李伟的房子里叙旧聊天,听见大师兄问自己关于梦中人的事,不自觉地有些害羞,红了脸儿,但想到大师兄也不是外人,有些执着地说道: “大师兄,别笑话我死心眼儿吧?我要找的人在大草原上失踪,我怎么也是不甘心的,我终究想要找到他。” 李伟蹙了一下眉头,怀有几分惆怅,追根究底地问道: “小师妹,萨珂草原那么大,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你要找的那个人如果据你所说身负重伤,很可能出了意外,或许死了,或许失陷在什么偏僻角落或隐秘地方。你已经找了他半年,如果再找三年两载,你还是找不到他,那你怎么办?还要一直找下去吗?” 李伟提出的这个问题,即墨大小姐也曾多次自问过,她心里的答案一直都是非常坚定的,点点头,思绪万千: ——明月,不管你在哪里,我想找到你。 不论找得到你也好,找不到你也罢,我都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找下去。花开花落,日升月降,唯有你的影子永远在我的思念里,永远不会改变初衷。 如果你我真的命里无缘,不能幸福地在一起,至少让我能再见你一面,我愿用我的十年、或者二十年的寿命,换来和你再相聚一刻的美好时光…… 即墨大小姐想到自己的心事,觉得很伤感,一双滴溜溜儿圆圆的眼睛半眯了起来,清澈如水的眸子中泛起泪光,心知找人的事情急不得,着急也没办法,可是,已经过去半年了,毫无头绪,自己还需要寻找多少个半年呢?半年半年地岁月蹉跎,也许有一天自己在寻找中会变得满头白发鬓鬓,青春已逝。 李伟见小师妹眼中含泪,不禁为她的深情所感动,宽慰她道:“小师妹,大师兄也帮你找,总会找到的,古语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心诚则灵,那个人会出现的。” “谢谢大师兄。我总觉得红丝和我的梦中人长得很像,偏偏他眼睛看不见,又失忆了,记不得我是谁。”即墨大小姐忧郁地说。 “小师妹,既然你这么想,就不要错过这个机会,我们追上去,悄悄地把我义弟红丝从那个狠心的官府人手中救出来,帮他治病,你和我用本门内功一起给他打通淤塞的血脉,先让红丝眼睛复明,在请高人你义父设法恢复他的记忆,你就可以弄清楚红丝到底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了。” 即墨大小姐对李伟的豪爽性格是十分了解的,刚才如果不是自己横加劝阻,大师兄怎么也不会让飞鸿郡王带红丝走的,有些歉疚,说道: “大师兄,你说得对,咱们追上去救出红丝。我知道飞鸿公子带红丝去了哪里,昨晚我们碰巧投宿到一个客栈里,他身边只有一个随从小哲。我现在就带你去,这个家你要离开了,需不需要好好收拾一下?” 李伟回头看了看自己居住了两年之久的家,摇了摇头,平淡地说道: “小师妹你知道的,我平时喜欢行医仁心,盼望一生能用高明的医术,悬壶济世,所以,我的房子里除了一些我平时采的草药,别的东西都不值什么,你等我一下,我把这些草药归拢一下随身带走。” 即墨大小姐看着大师兄的家,确实简朴无华,知他因弟弟死了而心灰意冷,性格变得有点脱俗超尘,幸好现在大师兄有了义弟红丝的牵挂,也许能让他慢慢地回归现实,变成一个更加生龙活虎的血性汉子。 李伟很快地把屋子里各处的草药拾掇起来,包了一个很大的包袱扛在肩上,俨然像一个走江湖的土大夫,笑得即墨大小姐肚子痛。 即墨大小姐引路,师兄妹二人奔回客栈,到了门口,见里面大厅还点着灯笼,飞鸿郡王和阿九和尚正在面对面谈话。 即墨大小姐小声问道:“大师兄,我去大厅缠住飞鸿他们,顺便打听点消息,你去客房把红丝带走,咱们去哪里会合呢?” 李伟想了一下,低声说:“红丝身体欠佳,远途奔波肯定吃不消,不如咱们走水路,顺着河道乘船,又轻松又方便,就是比骑马要慢很多。” “坐船好,慢点没事,我们又不着急去做什么,你救出红丝后,先带人去河边码头,雇好一条船等着我,我随后就到。” 即墨大小姐和李伟商议已定,两个人立刻分头行事。 李伟垫着脚尖,轻飘飘地来到后面的客房,透过门底下的门缝,看见只有一间客房还亮着灯,于是走过去敲了一下门,捏着嗓子叫门道:“客官,你家少爷在大厅有急事叫你去一趟。”说吧,急忙闪身躲在走廊拐角处。 飞鸿少爷的随从小哲正在房子里看守着红丝,坐在红丝床边的一个小板凳上,听见门外好像是店小二传话说少爷找自己,急忙站起身,走到门边,开门看时,传话的店小二已经走掉了,想必少爷有急事,急忙向大厅走去。 小哲来到大厅,看见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你一言我一语地轮番问一个胖和尚话,那个胖和尚被两个人追问得心急火燎,变得口齿有点不灵光,正在那里结结巴巴地说: “这位女施主,没有的事,并非贫僧贪图这把上古宝剑,妄图把宝剑占为己有,确实是红丝委托俺代为保管的。” “和尚不能撒谎,红丝如果身怀锋利宝剑怎么会受伤这么严重?你又说红丝是万花楼里的奴才,他从哪里来的这把价值连城的宝剑?” 即墨大小姐转移大家注意力,不停地追问。 第三十七章 连夜乘船逃 即墨大小姐为了拖延时间,让大师兄救红丝的时候能偶从容一点,借故找茬,针对阿九和尚来取宝剑的事,提出各种质疑。 阿九和尚被即墨大小姐的激将法搞得有些心焦,急于解释道: “你们两个怎么不相信贫僧说的话?俺说的句句属实。那把宝剑本是伊塔国国舅爷吴阜的传家宝,因为红丝打擂的时候身上带伤,还被两名高手围攻,国舅爷打抱不平,亲自登上擂台赠送宝剑,鼓励红丝,当时俺也是见义勇为,主动跳上擂台给红丝助拳,后来,我们赢了。” 即墨大小姐见阿九和尚起急,心里暗笑,问道: “和尚你别急躁嘛,红丝只是一个青楼小倌,为什么要去打擂,出征当副将冒生命危险,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飞鸿郡王主仆都想知道,于是三个人一起盯着阿九和尚。 “这个,贫僧确实不知道,也不想打听,出家人不喜欢理会别人的闲事,红丝既然拼死去打擂,想必有他自己的理由,外人又何必多问?” 飞鸿公子一时语塞,对即墨大小姐说道:“紫羽,这件事慢慢再说吧,以后总会水落石出的,这把宝剑确实我昨天下午从阿九和尚手里接过来的,现在还给他也是正理。” 随从小哲这时候不合时宜地插话道:“少爷,你别还他,老爷过生日时想见赏一下天下宝刀宝剑,你说过这把宝剑是绝无仅有的上等珍品,老爷见了肯定会开心的。”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可惜现在这位大师要取回宝剑……咦?小哲你怎么在这里?你忘了刚才我是怎么吩咐你的?” 飞鸿公子说着话,看见随从小哲居然站在旁边人五人六地乱插话,突然想起红丝没人看管,会不会跑掉? 小哲有点委屈地答道:“少爷,不是你让店小二把我叫来大厅?” “算了,你先回屋,我马上来。” 飞鸿郡王忽然担心起来,这事透着古怪,自己分明没让店小二去叫小哲,说不定是什么玩的把戏,也该顾不得和即墨大小姐和阿九和尚打招呼,拔腿走向客房。 阿九和尚见飞鸿公子有事,便也向即墨大小姐告辞。 “阿九,本小姐送送你,我还有话呢,咱们边走边说。” 即墨大小姐说着,和阿九和尚一起往外走,为刚才逼问的事,路上不住地道歉,问道:“阿九,你打算回萨珂大草原?” 阿九和尚心情不好,有些压抑地地说道: “是的,贫僧留在这里一点用处也没有,不如去草原找找看,如果实在找不到徒儿红丝,俺就回伊塔国,将这把上古宝剑物归原主,交给国舅爷吴阜。” 即墨大小姐从衣袖里掏出二两银子,交给阿九和尚,说道: “阿九,对不起,我银子不多,只能施舍这么一点银子给你,希望你徒儿红丝吉人天佑,得遇贵人,病体早点痊愈,你们师徒早日重聚。” 阿九和尚接过银子,多谢女施主,念了一声佛号,带着宝剑离开了客栈。 即墨大小姐站在客栈门口,看着阿九和尚牵了马、垂头丧气地走远,心里暗暗觉得对不住他,刚才因为担心阿九和尚知道红丝的下落会立刻把他带走,自己就看不见红丝也查明不了真相。 客房那边突然传来小哲的惊叫声,即墨大小姐醒悟到那一定是飞鸿郡王主仆发现红丝不见了,看来大师兄顺利得手,救出红丝离开了客栈。 救走红丝的目的已经达到,即墨大小姐不想多停留,但是,想起自己的坐骑还在客栈马棚里,这半年骑着这匹马东奔西走,有了感情,不想把马丢弃在这里,赶紧跑到后院,牵出自己的马,出了后门,寻找河边码头去了。 飞鸿郡王带着随从小哲回到客房,看见原本躺在床上昏睡的红丝果然不见了,在小哲的惊呼声中,飞鸿郡王用拳头很敲了一下桌子,脑子里闪现出几个名字,气愤地说道: “是谁干的?叫花帮、李伟、裴大少?” 小哲为了给自己推卸责任,也急忙搭腔道:“少爷,这些都是怀疑对象吗?咱们这就去搜查,一处也别放过。” 飞鸿郡王“嗯”了一声,带着小哲就走,路过大厅,看了一眼,发现大厅里面空荡荡的,阿九和尚和即墨大小姐都不在了,也管不了那些闲事,直奔叫花帮而去。 李伟刚才假冒店小二把小哲引去了大厅,转身走进房子,看见红丝在床上躺着,一张脸通红通红的,伸手一摸,暗叫:好烫,义弟发高烧了。 “弟弟,我来救你了,别出声,我带你走。” 红丝迷迷糊糊地半睡着,听到了李伟的声音,心里很开心:李哥哥来救我了,快点带我走,离开这里。 没时间耽误,李伟附身抱起红丝,转头就往走。 红丝的脸贴在李伟的怀里,听着李伟的心跳声,知道李哥哥是为自己的处境而着急,有人关心多好啊,不禁甜甜地微笑起来。 沿着河边,走了一段路,来到了河边码头,李伟找到一条空船,和船家讲好价钱,说好先等人,等人到齐后在开船,抱着红丝走上船,钻进小小的船舱。 李伟坐在船舱里,稍事歇息片刻,手里一直抱着红丝,怕船板太凉,义弟发着烧如果再受凉,恐怕会病情更严重。 红丝由于高烧,嗓子异常沙哑干痛,嘶哑叫了一声:“李哥哥……” “弟弟,我在呢,你怎么了?” “李哥哥……我想看看你。” 红丝心里明白李伟把自己救出来了,来到了一条摇摇晃晃的小船上,心里安定了很多,感激李伟上次帮自己斩断金手铐,这次救自己逃离飞鸿郡王的手心,很想看看李伟长得什么样子。 李伟怀着浓浓的兄弟之情,用手抚摸了一下红丝光秃秃的头顶,安慰道: “弟弟,你先别着急,你的眼睛现在还看不见,不过没关心,我保证过不了多久,你就能看见我了。现在你发高烧呢,我背来了一大包袱药材,正好可以先给你配点药熬了吃。” 第三十八章 药香暖人心 李伟擅长医道,想给义弟红丝熬药喝,他随身背来的药材大包袱派上了用场。 包袱一打开,顿时满船舱里充满了各种草药的香气。李伟从包袱里面挑挑拣拣地拿了七八种药材,很开心地说: “弟弟,咱们不用担心半夜药店关门不卖药。我这包袱里面的东西,是我这两年采集的草药,足足有好几十种,给你配药吃是富富有余。如果你能把我采来的这些药材统统吃光,那你的病情就会痊愈了。” 红丝半依半靠地坐在船舱内的一侧,看不见这些草药,却能闻见满舱的草药清香,说道: “李哥哥,你这些草药闻起来香味很浓郁,熬出来的药汁一定很好喝,不像有些大夫配的药苦极了,闻一闻就让人想吐。” “哈哈,弟弟,这个你就不知道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所以呢,越是苦药,越是药劲儿大,吃了以后病会好得快,我现在给你配的药也是很苦的,待会儿你这个小病猫一定要喝下去,不能怕苦。” 李伟表面上欢声笑语,其实他心里很着急纠结。因为义弟红丝的身体内火外寒,伤病交加,急需调理,如果再拖延下去,会落下病根。但愿这几天能风平浪静,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地为义弟疗伤医病。 “恩,李哥哥给我熬的药,再苦我也喝。”红丝心中对李伟非常信任,不论李伟提出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的。 李伟见这个瞎眼弟弟如此听话,心里一酸,说道: “好,这才是我的乖弟弟。等这次把你的病治好以后,我就好好地保护你,再也不让你受伤、不让你生病,你就再也不用吃苦药了。 红丝听了很高兴,想笑,不料胸口忽然气闷难当,嗓子发痒,大咳了起来。 李伟知道红丝的病情真的不能再耽搁,连忙说道: “弟弟,我现在去给你熬药,很快回来,你在船上乖乖地等着。” 李伟叮咛了一句,把挑好的药材包成一个小包,用手提着,走到游船后舱,和船家借来了小炭炉子和砂锅、篦子,蒲扇等物,又打了一锅水,抱着一大堆杂物上了岸,准备在岸边熬药。 天近黎明,曙色微现。 闵光边城的大街上寂静无声。 一位红衣少女牵了一匹枣红马,从客栈后门走出来,翻身跃上马背,沿着河边骑马缓行,寻找和大师兄约好碰面的那个小码头。 河边的空气很清新,岸上栽种了一排排绿柳,柳枝在微风中随风漫舞,仿佛在和一艘停靠在岸边的游船打招呼。 红衣少女很快来到了小码头前,看见一棵柳树下升起一缕袅袅炊烟,一个小炭炉子的火苗从炉口中向外蹿,炉子前面有一个人影弯着腰使劲地扇着小扇子,笑着叫了一声“大师兄”。 李伟听见喊声,一抬头,看见是小师妹来了,急忙说道:“小师妹快来,我生炉子费好大劲儿,你来帮我一把。” 即墨大小姐笑着翻身下马,把枣红马的缰绳系在一棵柳树上,像一只小燕子一样飞跑过来,蹲在大师兄身边,顺手接过小扇子,一边朝小炭炉子的炉口猛烈地扇着风,一边问道: “大师兄,红丝在这条游船上?咱们下一步怎么办?应该赶快离开闵光边城。” “小师妹别急,等咱们熬好这锅药汤,给我义弟服下,咱们就开船离开这里。”李伟沉着地说。 这时候,从游船的船舱里传来了一阵咳声,李伟和即墨大小姐的心都牵动了一下。 “急死人了,大师兄,这药水怎么还不开锅吖?” 即墨大小姐心急起来,她恨不得立刻去船舱里见红丝,随手又将小扇子塞还到大师兄的手里。 “刚点燃炭火,急也没用。”李伟接过小扇子,又耐心地扇起碳火来。 “大师兄,我等不了了,我要先去看他一眼。” 即墨大小姐喊了一声,跳起身来,慌慌张张地奔跑几步,“嗖”地一下子蹦上了游船甲板,也不管游船随之而来的产生了一些晃荡,弯腰钻进了船舱。 船舱里有点暗,角落里一个人影斜倚着船舱壁板,双眼蒙着纱布,坐在那里不停地咳嗽。 即墨大小姐见到了红丝,觉得自己的心不由自主地“砰砰”狂跳了起来,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内心里渴望着红丝就是自己的梦中人。 听见他一声一声地咳,即墨大小姐怎忍心听下去?她走到红丝身边,伸出一只手把他扶正坐过来,用另一只手掌帮他轻轻拍后背,柔声问道: “红丝,你真的不记得我是谁吗?” 红丝咳了一会儿,勉强压着胸中一股血腥气的向上逆涌,尽量坐正身子,摇摇头说道: “不记得……” 即墨大小姐这是第二次被红丝拒绝相认,心里酸酸的,又不能责怪红丝,因为她知道红丝受伤失忆,想了一想,问道: “那你想知道我是谁吗?” 红丝听这姑娘的声音是上次在李伟家听到过的,对她很抱歉,察觉得出她对自己没有恶意,跟着她的话茬儿问道: “是的……你是谁呢?” 即墨大小姐本想立刻告诉他自己是谁,心里又犹豫不决。虽说自己以前见过红丝的画像,毕竟到现在没有见过红丝的真容。由于红丝双眼蒙着宽条纱布遮掩了他半个脸,很难辨别他的长相。 “红丝,我有一个小要求,我想解开你眼上的纱布,看一眼你的容貌。我保证,只看一眼,不会弄痛你的眼睛。” “好的……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 即墨大小姐见红丝答应了,心里高兴,商量着说: “这船舱光线太暗,我扶你去船头甲板上解纱布,可以吗?天快亮了,船头光线充足,保证不会碰伤你。” 红丝咳了一声,感觉身子无力,苦笑答应:“可以……麻烦你扶我去。” 李伟蹲在柳树下,正在忙着熬药,眼看锅里的汤药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泡,心中欢喜。 猛听得船头传来红丝清晰的咳声,李伟抬眼望去,原来即墨大小姐扶着红丝登上了船头甲板。 第三十九章 从此忘不了 清晨,雾气弥漫,河边的空气很清凉,对于健康的人来说,会感到呼吸很顺畅舒爽,可是对于一个伤病的人来说,会有些接受不了。 红丝在即墨大小姐的搀扶下,走到船头,听见晨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伴随着脚下传来潺潺的流水声,感觉空气异常的寒冷,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胸口气闷难当,大声咳了起来。 即墨大小姐关心地问:“你怎样?哪里不舒服?” “好冷……”红丝缩了一下肩头。 “哦,你身体太虚弱了,我马上把披风给你。” 即墨大小姐急忙解下自己的红色披风,一手扶着红丝的身子,一手将披风围绕在他的肩上,帮他把披风上的帽子戴好,为他系紧披风上的衣带子,关切地问: “这样子暖和点了吗?” “好多了,谢谢姑娘。可是你把披风给我穿,你冷不冷?” “我不冷。对了,以后你别叫我姑娘,叫我紫羽。” “嗯,好的。” 红丝点头答应,身披着紫羽刚脱下来的红色披风,那上面还带着紫羽暖乎乎的体温,觉得很温暖,心情放松下来,听见远处隐隐传来几声野鸭子叫,不禁微笑了一下,说道: “紫羽,你听,好像有小鸭子叫。” 即墨大小姐扶着红丝,紧挨着他的身边站立,抬头望着红丝,第一次看见红丝的笑容,感觉那笑容天真烂漫毫无做作,不带有一丝苦楚,似乎这一刻红丝完全忘掉了自己的伤病,陶醉于大自然野生世界里交织的各种声音: 风声、树枝摇摆声、小河流水声、小野鸭子的叫声…… 即墨大小姐望着红丝嘴角勾起的一抹笑意,心中涌上一些感慨:红丝在身体状况这么糟糕的情况下,这些野外的美景连看都看不见,难得他仅仅凭着听觉,就能这么开朗地享受,浮现出美妙的笑容,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有时候,失忆未必见得是坏事,对于红丝来说,失忆意味着失去了很多痛苦记忆,这样更好,保持现在的思维单纯,他感觉此刻很安全。 红丝很满足地想着:一条小船,有李哥哥和紫羽陪伴,李哥哥忙着为自己熬药,紫羽扶自己上甲板散心,他们两个师兄妹真的是对自己很好,要是以后能三个人就这么在一起就太好了。 李伟熬好了药,倒出来一碗药汁,用宽大的衣袖托着碗底,走上船来,说道: “小师妹,药煎好了,你帮忙趁热喂给他喝?” ”李哥哥,我自己来,别麻烦紫羽了。”红丝客气了一句。 “红丝,我不喜欢假客气,什么你自己来?你是想自己把药喝到鼻子里去吗?” “我真的能自己喝药,我又不是残疾人,可以生活自理的。”红丝是一个要强的少年,他不好意思让一个陌生的女子来服侍自己。 即墨大小姐见红丝对自己这么见外,眼睛看不见还逞强,没办法,只好说道: “好吧,你试试自己喝药。”说着,拉起红丝的双手,帮他把药碗端过来。 红丝双手捧着热乎乎的药碗,心中感动,说道:“麻烦李哥哥熬药,也谢谢紫羽……”一句话没说完,即墨大小姐拦住话题道: “诶呀,你有完没完?谢来谢去的,药都快凉了。” 即墨大小姐扶着红丝的手腕,把药碗送到他的嘴边,轻轻碰了一下他的嘴唇,说道:“你先尝一口,看看烫不烫?” 红丝小心地张嘴喝了一口,笑道:“不凉不热,正好喝,也不苦。” “不苦就好,那就喝吧,喝完以后,咱们还有正经事要做呢。” 即墨大小姐看着红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药,在他耳边说: “红丝,我想问问你,如果你是我要找的人,即使你不记得我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假使最后你娶了别人,我也想看着你得到幸福,你会不会嫌弃我很烦很粘人?” 红丝听到这里,停止了喝药,端着剩下的半碗药汁,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因为红丝不记得过去和紫羽有过什么交往,只知道她现在似乎对自己不忘旧情。若是直接了当地告诉她,自己不想娶亲,她可以作为一个普通朋友一直跟在自己身边,会不会误导她?伤了她的心、或者耽误她一辈子的幸福? 红丝太过善良,以至于有些决绝的话说不出口,端着药碗发呆,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即墨大小姐见红丝不回答,心想:也好,还没弄清楚事实真相之前,自己问这话未免显得太草率,万一他答应留自己在身边,而他又不是自己的梦中人,那岂不是尴尬? 李伟站在旁边,看见气氛有些发僵,觉得小师妹太过心急,插话说: “小师妹,这件事不用着急,我义弟什么也不记得,你问了也是白问,不如等他身体康复之后从长计议。” 即墨大小姐本是心直口快之人,这时也不得不耐住性子,慢慢地等红丝喝完了药,将药碗递给大师兄。 李伟接过药碗,转身跳上岸,回到柳树旁边,把小炭炉子熄灭火苗,倒掉药渣,清洗砂锅,忙着收拾东西。 即墨大小姐要开始打开红丝蒙在眼睛上的纱布了,她有点紧张,屏住呼吸,双手发颤地帮他一圈一圈地解开纱布,一双圆圆的杏核眼睁得大大的,紧紧地盯着红丝的脸颊。 纱布打开了。 红丝眼睛上的纱布被摘掉,即墨大小姐的眼前出现了一张绝代无双的容颜,天哪,那不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吗? 看到了,是他!南宫明月! 即墨大小姐万分激动,突然伸开双手,抱住了红丝的身子,哽咽地说道: “明月,我终于找到你了。好吧,我现在告诉你我是谁,你一定要牢牢记住,不要再忘了我。 我叫即墨紫羽,一年半以前,我和你在湖边相遇,也是在一条船上,你救了我,我从此忘不了你。 明月,不管你叫红丝也好,不记得以前的事也好,我只要你记住一件事: 不管你命运多艰难,我都会用生命保护你,直到我死。” 第四十章 借兵封河道 小河岸边,李伟匆匆收拾好刚才熬药的一切用具,全部搬回游船上,交还给正在后舱歇息的船家。 李伟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柳树下,隐身着两个人,是飞鸿郡王和随从小哲,正目瞪口呆地看着船头甲板上的红丝和即墨大小姐。 飞鸿郡王刚才从客栈奔出来,带了随从小哲赶往叫花帮去察看情况,发现那里没有红丝的踪迹,大为失望,沿着河边急行,准备去普慈寺庙查探。 二人路过小码头时,飞鸿郡王忽然一拉随从小哲,闪身躲在了一棵大柳树的后面。 随从小哲正低头傻乎乎地跟着飞鸿郡王身后加油走着,忽然被飞鸿郡王一拉,心里“咯噔”一下,躲在柳树后,偷偷向前面瞧。 前面小码头的岸边停靠着一艘游船,在游船的甲板上有一个身穿红色披风且戴着风帽的少年站在甲板上,在少年的面前,有一个女子痴情地望着他,似乎在嘱咐着什么话,然后,那女子极为温存细致地为那少年解开一圈圈缠绕在眼睛上的纱布条子。 “那个不是即墨大小姐吗?” 随从小哲差点喊出声来,却被飞鸿公子捂住了嘴巴,小声“嘘”了一声。 飞鸿公子暂时不想惊动游船上的人,想看看船上的人还想干什么? 果然,令人惊奇的是事情发生了,即墨大小姐打开了纱布条子,看见了那少年的相貌,突然张开双臂,将那少年紧紧地抱住,激动地诉说着什么。 飞鸿公子他们所站立的地方距离游船比较远,听不见即墨大小姐在和那少年说的话,只是看见他们亲昵的动作和急切谈话的样子。 飞鸿公子忍不住绕过几棵柳树,向前走了十来米,靠近了那艘游船,看得清清楚楚,那身穿红色披风的少年侧着身子,似乎是一个盲人,闭着双眼,伸出一只手去抚摸即墨大小姐的脸庞。 其实,红丝并不是在轻薄非礼即墨大小姐,而是想摸摸即墨大小姐的脸,记住她的长相,却让旁边偷偷围观的两个人引起了误会。 “少爷,他们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这么无礼?那可是你的挂名未婚妻嘢。” 随从小哲心里一肚子的话,没敢说出来,急的直跺脚,很替小主人打抱不平,他不知道后来飞鸿郡王已经取消了即墨大小姐做挂名未婚妻的身份。 飞鸿郡王一点也没注意到随从小哲在旁边不安分地挤眉弄眼暗示自己,就算飞鸿郡王知道了随从小哲在意的是啥,也会一笑了之,因为即墨大小姐只是一个朋友,她有权做她想做的事,如果她喜欢这个红披风少年,也是无可厚非的。 事情还是多少有点不大对劲儿啊!飞鸿郡王注视着船头,认得那少年身穿的红色披风是即墨大小姐这几天穿的,怎么会让给他穿?按理说,即墨大小姐有了自己喜欢的梦中人,不会这么快就变心而去喜欢另一个人的。 虽然心中有点疑惑,飞鸿郡王并不介意这些和自己无关的事,相反,那个身穿红披风的少年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个站在船头甲板上的少年似乎十分虚弱,站立不稳,完全凭借着即墨大小姐半扶半抱,慢慢地侧过头来,风帽从头上滑落至脖子,露出了一个光头,把脸贴在了即墨大小姐的肩膀上。 飞鸿郡王正在全神贯注地看着船头甲板上的那个少年,他的视线集中在那少年的脸上,大吃一惊。 此刻正是天色微明,晨雾消散之际,飞鸿郡王看得真切,那是钦犯红丝。 红丝的长相、红丝的样子,为什么给自己的感觉很熟悉呢?飞鸿郡王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困扰和疑惑:这个红丝真的是和自己心心念念的大皇子长得惟妙惟肖。 八年前,自己七岁的时候进宫做伴读,大皇子南宫明月眼底那一抹淡淡的忧郁,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心中,让自己牵挂惦念至今。 经过了八年,一个孩童已经长大成为了一个挺拔的少年,容貌应该会有些变化,可是万变不离本源,对于大皇子的相貌,自己应该依稀分辨的出来。可惜红丝失忆了,否则的话,真相立刻水落石出。 因为是第一次看见红丝的容貌,飞鸿郡王恍惚了一会儿,很快地清醒过来。他牢牢地记住自己的使命,这次前来是捉拿钦犯红丝,绝不能因为红丝的长相有几分像大皇子,自己就陷入迷茫而无所作为。 飞鸿郡王一转眼,看见李伟登上游船去后舱还东西,心中恍然大悟,原来即墨大小姐表面上帮忙自己捉拿钦犯,其实她在暗地里,伙同她的大师兄从客栈偷偷带红丝逃走。 要想从他们师兄妹手里抢夺钦犯红丝,恐怕有点难度,飞鸿郡王心里掂量着李伟和即墨大小姐都是身负武功的人,而自己这边只有自己一个人会武功,随从小哲帮不上忙。 飞鸿郡王想了一下,决定去搬救兵,向随从小哲打了一个后退的手势,回到刚才躲过的那棵大柳树下,低声吩咐道: “小哲,你在这里监视游船,本郡王去府衙借兵封河道,征用游船。” 随从小哲心里没底:“少爷,你不是说王爷吩咐过捉拿钦犯红丝要秘密进行吗?你身上没带皇上颁发的圣旨和官府下发的令函,这样空手前往府衙,能借到兵吗? 飞鸿郡王远远地看着红丝他们,当机立断地说道: “现在没别的办法了,紫羽和他的大师兄都会武功,他们两个如果联手抵抗,我不知能不能以一敌二战胜他们。为了把握更大,我去府衙借兵,拿出御赐金手铐为凭,不说出钦犯名字,也算是保密。” “那少爷快去吧,我在这里守着,万一他们开船,我就在岸上跟着船走。”随从小哲答应道。 飞鸿郡王转身向府衙奔去,心里有点担心: 那个御赐金手铐已经在自己的默许下被李伟砍断成两半,自己办事不利,保护皇上御赐下来的东西不周全,算不算是欺君之罪呢?要赶快委托府衙找金匠修复,免除后患。 第四十一章 疗伤被打扰 李伟从后舱走到船头甲板,看见义弟红丝站在那里很吃力,对即墨大小姐说道: “小师妹,你扶红丝进船舱,咱们两个快点帮他运功疏通血脉,早些让红丝看见东西。” 即墨大小姐答应着,连忙用力扶红丝走回船舱,让他盘腿席地而坐,自己伸出双手抵在他的胸口上,缓缓不断地发出一股柔和的真气,凝聚盘旋不散,护住红丝的心脉。 李伟置身于红丝的身后,双掌按在他的后心上,说道: “弟弟,等一下我要强行帮你打通被淤塞的血脉,你可能有点难受,挺住就好了。” 李伟这样说着,其实还有一点他没说出来,就是这样发功治病对他自己也是很危险的,一旦气息遇阻不能畅通运行,内力反噬回来会伤到自己。 李伟对义弟红丝一片真心,毫无保留地催动自身真力灌入红丝的体内,顺着小周天的运行路线,强劲地上下运行周而复始。 李伟和即墨大小姐是同门师兄妹,二人练习的是同一个师父所教的内功心法,两股内力相碰到一起时并不排斥,渐渐地融会贯通。 船舱里很安静,不久之后,红丝的头上冒出了热气,脸上流汗,感觉到身体里热血沸腾,一股真力在血脉不通畅的地方横冲直撞地胡窜乱冒。 即墨大小姐看着大师兄运功到了紧要关头,心里暗暗祈祷:老天保佑,千万不要进来外人打搅,功败垂成就麻烦了。 李伟端坐在红丝身后,眼观鼻、鼻观心,心意抱守归一,没有一丝杂念,全神贯注地为义弟红丝疗伤,不受外界干扰。 然而,宁静的早晨,岸边突然传来了不平静的噪音,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以及刀枪磕碰声传来,有人下令道: “封锁河面,包围这艘游船,上去看看有什么闲杂人等,一律轰下船来。” “是,大人。”众多兵士轰然答应着。 原来是一名城门守将冯军爷带着几十个兵士,奉了府衙大人的命令,前来小码头搜捕一个红衣小和尚。 小码头上只停靠着一艘游船,游船不大,只能涌上去七八名兵士,抢在前面登上游船的一名兵士探头向船舱里一看,扭头禀报道: “大人,那个红衣小和尚在里面。” 冯军爷听了大喜,急忙跳上船头,命令道:“赶快,把人带过来。” 几名兵士一起向船舱里面喊了起来:“里面的人快出来,我们大人要问话。” 这时,在船舱里的三个人都不能回话。 李伟心神合一听不见身外动静,红丝感觉身上气息游走翻腾得要爆炸,而即墨大小姐运气护住红丝的心脉。 “大人,船舱里有三个人,一男一女一和尚,不搭理咱们,怎么办?” 冯军爷是一个焦躁性格,哇哇怪叫道:“你们是废物?不搭理就一个个拉出来,让本军爷看看,是什么人这么谱大?” 兵士们在冯军爷的督战责骂下,冲进了船舱。两名兵士第一个碰见的是李伟,他们挥起刀柄,用刀鞘照着李伟的后背一捅。 李伟正在气血运行中,眼看就要把内力提高到极限,准备全力一击,为义弟红丝打通淤血的部位,却不料被外界骚扰,感觉到后背犹如泰山压顶一般,胸腔内气流顿时窒息,倒在了船舱地板上。 即墨大小姐看见李伟倒地,遭遇凶险,惊慌万分,急忙收功,喊道:“大师兄,你怎么样?” 红丝坐在这对师兄妹中间,正感觉气息紊乱,忽然觉得那些游走不歇的气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继而听见即墨大小姐惊慌的叫声。 红丝急忙扭转身,伸出双手想要去摸索,却感觉到两只手腕凌空被人死死攥住,随之自己的身子被人忽悠一下提起来,越过李伟的身体,被拉出了船舱。 “李哥哥……”红丝焦急地叫了一声,两只手腕被两个兵士攥着,脱不开身。 冯军爷走上前,托起红丝的下颚,仔细地看了看他的脸,问道:“你就是红衣小和尚?” “我不是和尚,我师父是和尚。你是谁?放开我。” 红丝苦于看不见眼前的情景,又着急想知道李伟的情况,他拼命挣扎着,激得冯军爷心头火气,抬腿狠踹了红丝小腹一脚,骂道: ”死和尚,还敢不承认?放开屁,抓的就是你。” 红丝的身体本来就像风烛残年一样虚弱不堪,被冯军爷的大军靴一脚踹来,准准地被踹在肚子上,连哼一声也来不及,身子瘫软下来。 即墨大小姐在船舱里,伸手扶起大师兄,看见李伟双目紧闭,气息微弱,知道大师兄是冷不防岔了气,心想太糟了,要赶快帮大师兄梳理气息。 即墨大小姐心神慌乱,无法集中精力帮大师兄调理真气,因为她担心红丝,双眸不停地凝视着船头,看见红丝被军爷用脚踹倒,大喊一声: “军爷不要踹他,他伤很重。” 冯军爷翻着白眼,喝道:“费什么话?伤重又怎么地?这小和尚是府衙大人下令要捉拿的罪犯,死不了就得。” 红丝倒在船板上,双手腕被两名兵士松开了,他用胳膊肘支撑着,抬起头来,费力地叫了一句: “紫羽……别管我……这些军爷不讲理,他们是禽兽……你先看看李哥哥好些没?” 即墨大小姐看着大师兄气息奄奄,心里很着急,喊道:“好,我先救大师兄,你再坚持一下。” “嗯,我坚持。” 红丝答应了一声,心中苦笑,自己还能怎么坚持呢?他倒在船头甲板上,听见风声变得凄厉起来,船下的流水声似乎更加汹涌澎湃。 冯军爷听红衣小和尚骂自己是禽兽,气得火冒三丈,想到自己大清早的正睡觉,天还没亮就被叫醒去抓逃犯,还被逃犯大胆斥骂,一霎那怒不可遏,抬起军靴就往红丝身上踩。 恰巧红丝这时候猛吸一口气,合身向船边一滚,冯军爷大皮靴踩一个空。 猛听得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 “住腿,我要活的。” “是,殿下。” 冯军爷看见飞鸿郡王出现,满腔怒气消散到南洋去了。 第四十二章 无情又冷漠 红丝听见游船下涛涛流水声,他倒在船头甲板上,合身奋力向游船的边缘滚过去。 没有阻碍,红丝顺利地滚到了船边,半个身子跌下了船沿儿。他看不见,只是闭着眼睛,能感觉到河水中的潮湿雾气迎面扑来,单纯地想着:我不能再连累李哥哥,让紫羽专心救他吧。 可是,为什么自己迟迟没有掉到河里去呢?红丝有些奇怪。 原来,有一只手抓住了红丝的脚踝,那是谁的手?红丝感觉到自己的身子被那只手慢慢地拉回到船头甲板上,同时听见一个声音冷冰冰地问: “你想跳河自尽吗?” 那个声音红丝听见过,是那个既无情又冷漠、要抓捕自己回京的飞鸿公子。 原来,飞鸿郡王在红丝将要滚落河里的时候,迅速扑上去,单手抓住了他的脚踝。 经过了这一番折腾,红丝残存的一点力气也消耗殆尽,他仰面躺在船头甲板上,大口地喘着气,不想回答任何问题。 冯军爷在一边看着,出谋划策道: “殿下,这个红衣小和尚妄图自杀,如果想要活的,还是看紧一点比较好。船上有缆绳,最好把逃犯捆在桅杆上,让他无法寻死。” 飞鸿郡王点点头,松开红丝的脚踝,站起身来,看着冯军爷指挥几名兵士,把红丝拉扯起来,让他的身子靠在船头的桅杆上,拾起甲板上堆放的一团缆绳,将红丝像捆粽子一样地捆在了桅杆上。 “这样,殿下可放心了?”冯军爷讨好地问。 “干得不错。”飞鸿郡王赞扬了一句。 冯军爷受到夸奖,来了情绪,指着船舱里的一男一女问道:“殿下,这两个人怎么处治?要不要也抓起来?还是轰到岸上去?” 飞鸿郡王转头看了一眼船舱,见即墨大小姐正准备帮大师兄李伟输入真气,协助大师兄把走散的真气一点点归纳起来导入正规,便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问道: “紫羽,你为什么跟我作对?你明明知道我对钦犯红丝是志在必得,他逃不出我的手掌。” “飞鸿,对不起,若论原因你心里应该知道的。” “紫羽,你的心思,本郡王都知道,可是你不能私放钦犯,那是违抗圣旨的欺君大罪,要灭九族砍头的,你不怕吗?” “飞鸿,你想杀我吗? ”我不想杀你,看在你曾经是我的挂名未婚妻的份上,我现在放你和你大师兄离开,不过有一个条件,你要答应不许再跟着本郡王作对,不许再偷偷救走钦犯红丝。” “飞鸿,我不能答应你。” 即墨大小姐圆圆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她真诚地答道: “飞鸿,我不知道红丝为什么会成为钦犯,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我只知道你把红丝抓回京城献给皇上,他肯定是只有死路一条。他死了我也不活,我会和他死在一起。” 即墨大小姐的话让飞鸿郡王受到震撼,怦然心动地想到:一个女子,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可以连性命也不要,这是何等的深情厚谊?如果换成自己,面对心爱的人,自己会像即墨大小姐一样的想法做法吗? 飞鸿郡王回过头,向红丝的方向望去,看着他那俊美的容颜与大皇子何其相像?不禁心潮起伏,内心十分纠结: 我有父王的嘱托,肩负着皇室的责任,我不能做不忠不孝的事,何况,红丝只是长得有点像大皇子,没办法证明他本人就是大皇子。 “紫羽,你走吧,马上带着你的大师兄离开这条船,别等我后悔,因为我明白现在放了你们两个,以后你们还是会如影随形地跟我捣乱,红丝在我手里,你们不会甘心的。” “好吧,谢谢你,飞鸿,我先带我大师兄上岸去,我们总会再见面的,后会有期。” 即墨大小姐知道必须要抓紧时间帮大师兄调理真气、运功疗伤,不能再耽搁下去。她背起大师兄,小心翼翼地走出船舱。 即墨大小姐忍不住向船头甲板望了一眼,看见红丝被绑在桅杆上,很是心疼,问道: “飞鸿,你一定要这么对待他吗?把他像捆犯人一样捆在那里。” “难道他不是犯人吗?你知道密旨捉钦犯的事,红丝是南宫王朝的犯人里面最正宗的、最大牌的钦犯。” “可是,我看红丝不像是坏人,而且他失忆了,你就算把他抓回去,也不能审问,不能断定他到底是谁?” 即墨大小姐说着,眼里再度淌出一滴清泪,是呀,自己到现在也没有确凿的真凭实据来证明红丝就是自己的梦中人。 “别哭了,快走吧,你师兄也急需你救治,红丝的事你就别管了,不要再插手,否则的话,闹僵了对谁都不好。” “好吧,只要你不再折磨他,在没证实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之前,我先去救护大师兄,暂时不和你作对。” 即墨大小姐觉得自己的一颗心碎成了两半,一半心思担忧大师兄,一半心意牵挂着红丝,她满面忧愁,背着大师兄走下游船。 飞鸿郡王看着紫羽离去,叹了一口气。 在后舱歇息的船家趁这机会赶紧跑出来,跪在船头磕头求情: “军爷,俺就这一条船,全部身家性命都在上面,把船还给俺吧。” “混蛋,临时征用游船,你懂不懂?让你开船送殿下押送犯人,走水路,上京城,你还敢废话?”冯军爷怒道。 “是是。”船家一听还好,顶多白辛苦一趟,至少游船还能保住,也就安心下来。 飞鸿郡王发布一连串的命令: 命冯军爷带领兵士回去向府衙大人回报,任务已经完成,多致谢意。 随后,嘱咐随从小哲牵了两人的坐骑,沿岸跟随游船一同前进。 飞鸿郡王把船家叫过来,和颜悦色地吩咐:“立即开船去往京城。” 游船终于缓缓地启动了,船家坐在后舱,用两根船桨吱吱呀呀地摇了起来。 游船的船头上,站立着两个人,一个是飞鸿郡王,一个是红丝。 这两个人都是俊逸的少年,只不过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是自由站立,一个被捆在桅杆上动弹不得。 第四十三章 注定是敌对 清晨,一条游船在雾气弥漫的河面上穿行,两岸静寂无声,只有两只船桨划水时发出单调的声音。 飞鸿郡王双臂环抱在胸前,悠闲地看着眼前的红丝,由于两人的距离非常近,可以细细地打量。 红丝被捆在船头桅杆上,半垂着头,修长的眉毛紧蹙着,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不时地抖动一下,无不显示着他正处于痛苦中。 身上的病痛、失忆造成的头脑空白、以及莫名其妙地被当做钦犯抓住,红丝苦于无从解释,内心发出无助的哀鸣,使得红丝感到绝望,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种磨难呢? 飞鸿郡王久久地凝视着红丝,越看越觉得红丝很像大皇子,特别是红丝脸上痛楚的表情里散发出来的淡淡忧伤,令飞鸿郡王心动,想起自己以前进皇宫做伴读的情景—— 记得有一次,因为下雨,飞鸿迟到了,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大皇子寝宫门口等候,准备陪伴大皇子去学堂,却左等右等不见大皇子出来。 飞鸿等急了,担心大皇子是不是生自己来晚的气而故意不出来去上学,问门口的宫人都说不知道。 飞鸿乘人不备,偷偷溜进去寻找,发现大皇子不在寝宫的宫殿里,外面下着雨大皇子会去哪里呢? 沿着回廊,飞鸿一直绕到了寝宫后面,吃惊地看见大皇子南宫明月被一根丝带拴在回廊的柱子上,头发和衣衫都被淋湿了。 飞鸿急忙跑到大皇子的跟前,伸手揪住丝带,问道:“大皇子殿下,是谁帮你绑在这里?我帮你解开吧?” “飞鸿,别碰丝带,否则皇后娘娘会责罚你的。” 南宫明月说着,替飞鸿堂弟担心,左右看看无别人,才放下心。 原来南宫明月因为想念亲生母妃,拿出母妃的遗物躲在一边偷偷看,那是一只通体晶莹的翠玉手镯,是南宫明月不久前偷偷跑进冷宫看生母烟妃,烟妃亲手交给他的。 那时候南宫明月还小,他不知道自己去冷宫偷看母妃的下场是被皇后娘娘派人毒打了一顿。 随后几天,南宫明月躺在床榻上动不了,听着小宫女偷偷来说:烟妃死了,那个传递消息的宫女、也就是告诉南宫明月关于他母妃在冷宫的那个宫女也死了。 那时候,南宫明月不懂得后宫争宠是多么惊心动魄和黑暗,他想念母妃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母妃的遗物看。 不料,这一举动被身边的小宫女报告给了皇后娘娘。皇后娘娘闻听大怒,亲自赶来,夺过玉镯摔碎,命人把大皇子拴在回廊的柱子上。 飞鸿赶来的时候,皇后娘娘已经走了,可是南宫明月怕身边很多皇后娘娘的眼线发现,不叫飞鸿解开丝带,宁可自己就这样被绑着。 那时候,飞鸿眼看着大皇子被绑在柱子上淋雨,却什么也不能为他做,只能站在大皇子的面前,默默地陪他淋雨,心里想着:总有一天,等我长大了,我要好好地保护大皇子,不让别人欺负他。 突然,一阵咳声打断飞鸿郡王的思绪,他从回忆中清醒过来。 看着红丝难受地咳着,飞鸿郡王心中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情感,多么相似的场景,红丝和大皇子容貌这么地相似,也是被绑在自己面前的桅杆上,难道过去的事重演了吗? 飞鸿郡王这些年来,午夜梦回多少次,暗暗恨自己当时为什么因为惧怕皇后娘娘而不敢解开大皇子的绑带?为什么不敢把大皇子从皇后娘娘的迫害中解救出来? 在梦中,飞鸿郡王多次梦见过大皇子被绑在自己面前,自己勇敢地扑上去,亲手为大皇子解开束缚,背起他逃离皇宫,远走天涯。 虽然那只是梦,可是飞鸿郡王对于自己在梦中勇救大皇子的行为很满意,他想过很多次,如果现实中再发生这样的场景,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解开大皇子的绑绳,解救他脱离皇宫。 “咳咳……” 红丝咳得更厉害了,一声一声的咳嗽传来,无疑是在提醒这飞鸿郡王一件事:如果红丝就是大皇子,被绑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会怎么做呢? 飞鸿郡王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他不禁瞪大了眼睛,想把红丝看穿看透,到底红丝是不是大皇子呢? 红丝本来就病得很严重,再加上一大早上的又被绑在桅杆上吹寒风,他咳得更厉害了,一张俊脸涨得通红。 飞鸿郡王抬手摸了摸红丝的额头,发现他额头烫得吓人,这家伙又发烧了? 飞鸿郡王伸手帮红丝把披风上的帽子为他拉起来戴在光头上,拍了拍红丝的脸颊,生硬地说道: “你这家伙真麻烦,病病歪歪的,但是不许死,你是钦犯,如果半路死在我手里,我会很没面子的。” 红丝想说:你算老几啊?谁管你面子不面子的。生死有命,你斗不过阎王爷,我宁愿病死,也不愿意落在你手里。 飞鸿郡王托起红丝的下颚,说道: “红丝,你真的看不见?一点也看不见东西?本郡王很怀疑,你睁开眼睛让我看一下,你到底是真瞎还是假瞎?” 红丝尽量想把脸扭开,嫌弃地说道: “你别碰我……就算我不瞎,我也不想看见你,我讨厌你。” 飞鸿郡王并不生气,捏了捏他的脸蛋,笑道: “是么?你讨厌我也没办法,谁叫你是犯人,而我是抓犯人的,我和你命中注定是敌对,水火两重天,只不过你现在是落到我手里,别和扭着来,小心我发脾气。” “拿开你的脏手,你发脾气又怎样?……大不了一死,我不会怕的。”红丝并不畏惧,顶撞道。 飞鸿郡王从怀里掏出金手铐,那手铐在府衙已经重新焊好了,在红丝的脸上蹭了蹭,问道: “那么这个怕不怕呢?金手铐的滋味你尝过,感觉很舒服吗?” 红丝顿时气结。 飞鸿郡王见红丝无语,莞尔一笑道: “实不相瞒,本郡王觉得你很像另一个人,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所以,只是想看看你睁开眼睛是什么样子?快,把眼睛睁开。” 第四十四章 抚摸心上人 在游船的船头甲板上,飞鸿郡王站在红丝面前,越看越觉得他和大皇子很相像,希望红丝能睁开眼睛,让自己好好辨认一下。 红丝被飞鸿郡王用金手铐在脸上蹭了蹭,不敢再拒绝飞鸿郡王的命令。他虽然不怕死,可是戴上金手铐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既然不能违背命令,红丝尝试着睁开双眼,但是,感觉到眼皮沉重得犹如担负了千斤重担,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勉强张开一线,望出去,什么也看不清,唯有一片血蒙蒙的景象。 飞鸿见红丝这次很听话,乖乖地睁开了眼睛,可惜只张开了一线,便用手帮他撑开眼皮,豁然一惊,看见红丝的眼眸严重充血,眼眶里布满了血块和加错纵横的血丝,不禁有些惊异,问道: “红丝,眼睛痛吗?看得见我吗?” 红丝感觉到眼皮被人翻动,红肿的双眼更加疼痛,他摇晃了一下脑袋,想挣脱开那只正在摆弄自己眼睛的手,说道: “好疼,别碰我眼睛……我看不见。” 飞鸿郡王很扫兴,放下了手,说道:“你眼睛充血很厉害,等我带你回京城以后,让曹先生帮你治疗一下,你就能看见了。” “看见……又能怎么样呢?” 红丝对回京不抱任何幻想,即使自己的眼睛能看见东西,可是自己是作为钦犯被抓回京城,多半会被打入天牢,难逃一死。 “看见是好事,至少,你看见我也许会想起一些往事,比如,也许我们以前见过?” “就算以前见过……你会给我松绑吗?” 红丝这句话把飞鸿郡王问得愣了一下,心想:红丝长得这么像大皇子,如果以前见过,那红丝必定是大皇子无疑,若是这样,自己会为他松绑吗? 飞鸿郡王想起自己以前经常做的那个梦。为了弥补自己的遗憾,在梦中的那个回廊,自己毅然决然地为大皇子松绑,带他逃离皇宫。可是,那毕竟是梦,如果现实中让自己抉择,顾虑很多,有点困难。 “红丝,如果你想让我给你松绑,你最好乖乖听话配合我,让我判断一下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一位故人,我也好做决定。如果你不听话,只好就这样把你绑着,等回到京城再松绑。” “好吧,我听话……你想让我怎么配合你?” 红丝觉得很无奈,自己被绑在桅杆上,看不见、动不了、死不成,不答应配合还能怎么办? “嗯,让我想一下。” 飞鸿郡王想从红丝的身上找到大皇子的影子,可是,红丝现在这副落魄寒酸的样子,与大皇子华丽富贵的形象相去甚远,很难联想重合在一起,从而引起共鸣。 游船慢慢地行进着,岸边的柳树一棵一棵地从眼前闪现过去,飞鸿郡王抬头望着岸边的景色,沉思着,搜寻自己做伴读的时候和大皇子所相处的一点一滴的痕迹。 耳边响起以前大皇子的清脆声音:“飞鸿,你看,树上有小鸟,你帮我抓下来。” 飞鸿郡王记得那时自己很抱歉,磨磨蹭蹭地不敢答话,心里说:对不起大皇子殿下,不行啊,我不会上树。 飞鸿郡王想到这里,不由得会心一笑,记得从那时开始,自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练习轻功。 可惜到现在,八年过去了,自己的轻功已经练习得炉火纯青,却再也见不到大皇子了,他在茫茫大草原上失踪了。 如果现在大皇子殿下再一次对自己提出上树抓小鸟,自己绝对胜任,完全没问题,只要提一口气,弯腰轻轻一纵,就能轻飘飘地上树抓小鸟摘果子之类的了。 飞鸿郡王把视线从岸边景物上收拢回来,见红丝昏昏欲睡、憔悴困倦的样子,担心他也许支撑不到京城就没气了,暗暗决定:等到下一个码头,一定去药铺买一点药回来给他吃。 飞鸿郡王扶起红丝低垂下去的头,在他耳边叫: “红丝,不许睡,你还有事要做。” “我都这样子了……还能做什么呢?”红丝小声回应了一句。 飞鸿郡王见红丝病怏怏的样子,想帮他提提神,可是游船的船舱里空空如也,没有任何吃的喝的。 “红丝,我想让你说一句话,照着我说的话,你再重复一遍。” “什么话啊?” “你说:飞鸿,你看,树上有小鸟,你帮我抓下来。” 红丝听了,嘴唇微微一勾,带了一点笑意问道: “是吗?树上有小鸟?”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那一抹浅笑,心里抽动了一下,那笑容好熟悉,就像当年大皇子偶尔露出来的笑容,那是压抑着痛苦的笑容,混杂着忧郁和向往,惹人心疼。 “红丝,没有小鸟,等你眼睛好了以后,你会看见很多小鸟的,现在,你把我刚才的话说一遍吧?” “好的,我说……” 红丝答应着,刚想复述,忽然胸口一阵痛,咳了起来。 飞鸿郡王等待着红丝说那句话,见他又咳个不停,知道他病情太重不能逼他,伸出一只手去,贴在他的胸口上,帮他缓缓地按摩起来。 红丝咳着,感觉胸膛上一只手在游动,竟然引起麻酥酥的敏感,不由得身子战栗了一下,暗恨自己的身子不争气,怎么可以在一个男孩子手底下示弱? 飞鸿郡王为红丝按摩着,一时间思绪有些混乱,感觉自己是在抚摸心上人,能触碰呵护自己暗恋的大皇子,那种感觉很舒适很甜蜜。 有些忘情了,飞鸿郡王第一次抚摸一个男孩子,不由得闭上眼睛,那只按摩的手变得越来越灵巧,像一条小蚯蚓一样圆滑地钻进了红丝的衣襟里。 游船继续前进着。 河上的迷雾渐渐地消散,一缕曙光透过云层照射下来,照在游船的船头甲板上的一对少年。 过了一会儿,飞鸿郡王听见耳边传来一声嘶哑的呼唤: “飞鸿。” “嗯。” 飞鸿郡王懒洋洋地答应一声,不想睁眼,只想在红丝的怀里继续探索新鲜美妙的领域。 恍惚中,一个声音仿佛穿透时空呼啸而来: “飞鸿,你看,树上有小鸟……你帮我抓下来。” 第四十五章 不当替代品 “飞鸿,飞鸿。” 似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断地叫着自己的名字,飞鸿郡王感觉自己的心在向着一个遥远的地方飞驰,那个地方有大皇子的幻影,他在一声声呼唤着自己,在对自己说: “飞鸿,你看,树上有小鸟……” “是啊,有小鸟,我帮你抓下来?” 飞鸿郡王喃喃地说着,压抑在心头长达八年之久的、对大皇子的暗恋之情开始掀起波澜。他停止了抚摸,身子腻腻地犯懒,把自己**辣的面孔贴在红丝的胸膛上,听着他微弱的心跳声,叫了一声: “明月,是你吗?” “我不是……我叫红丝。” 红丝对飞鸿郡王一开始就没有好感,现在对他这种忽冷忽热的神经质般的举动更反感,可惜自己被束缚在桅杆上,不然的话,早就飞起一脚把这个讨厌的东西踢出八米远。 “别骗我了,你一定就是大皇子,对不对?”飞鸿郡王睁眼看着红丝,带着几分期许地问。 “都说了我不是……拜托你离我远点。” 红丝心想:幸好我不是你那个什么大皇子,我可不喜欢被你绑在这里随意羞辱,我不想当别人的替代品。 飞鸿郡王听见红丝说让自己离远点,一时间产生错觉,误以为是大皇子在嫌弃自己,失望地向后退了一步,说道: “明月,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对任何人表白过,可是现在,我不想隐瞒了,有一句心里话想和你说,这句话一惊藏在我心里八年了。” “我不是……” “嘘,听我把话说完。明月,我喜欢你。从我进宫做伴读开始,第一眼看见你,你那忧郁和无助的表情就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无时不刻不为你担心,我想和你在一起,想看见你快乐的笑容。” “我不……” 飞鸿郡王不等红丝说完,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另一只手忍不住将红丝连人带桅杆一起抱住,说道: “明月,这是我第一次对人告白,不要这么快就拒绝我。” 红丝的嘴被捂住了,他不能说、不能看、不能动,心里气愤极了: ——哪有这样的啊?强迫一个被束缚住的钦犯接受告白?我叫红丝,不是你喜欢的那个什么大皇子。谁要听你无聊的告白,我有权拒绝你,滚开啊,混球。 飞鸿郡王第一次体验到跟人告白的心情,十分激动而又杂乱无章,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继续表达出来,把嘴唇贴在红丝的耳根子上,吹着热气,对他说道: “明月,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吗?” 飞鸿郡王激动地等待着回音,头脑狂热之下,忘了红丝的嘴还被自己捂着,久久听不见回答,只得再次接急切地问: “明月?你怎么不说话?快点回答我啊。” 红丝心里倍觉苦恼:神经病啊?姓飞的,你捂着我的嘴又再三催问我,居心何在,到底想不想听我回答? 飞鸿郡王现在的心情有点近乎于想知道答案又怕遭到拒绝,近乡情却,犹豫徘徊。 又过了一会儿,飞鸿郡王意识到自己的手捂着红丝的嘴,他没有办法回答自己,于是,把手从他的嘴上拿开,听见他咳着说出两个字: “我不……” 红丝咳了几声,刚说出“我不”,就感到两片柔软的嘴唇覆盖了上来,滑腻地压在了自己的唇上,缓缓地蜻蜓点水般地吸允着自己的唇瓣儿。 红丝要被气昏了,这时天大的羞辱啊,就算自己是一个钦犯,由着你们任意打骂,可是,现在这种强迫亲吻是自己不能接受的。 红丝愤怒之下,无力还手,却可以还嘴,他要殊死反抗,猛地张开嘴,咬住了飞鸿郡王的一片下嘴唇。 “喔?明月你咬我?” 飞鸿郡王吃痛之下,条件反射地挥手一拳,打在了红丝的腰际,立马见效,自己被咬住的下嘴唇获得了自由。 红丝的腰部被打了一拳,他颤抖了一下,忍着疼痛说道: “飞鸿,你看清楚,我叫红丝,不是你说的什么明月……别拿我耍戏着玩,我是一个钦犯,没心情陪你胡闹……再说了,明月喜欢你吗?劝你最好不要自作多情。” 红丝说的话,句句像针芒一样扎在飞鸿郡王的心肺上,令他恢复了几分清醒,醒悟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是长期的思念产生了幻觉?红丝这个倒霉的家伙怎么比得上尊贵大皇子万分之一的风采? 飞鸿郡王忿忿地看了红丝一眼,心想: 你这个该死的钦犯,何必如此吝啬,即使你不是大皇子,暂时替代一下也好啊,至少可以抚慰一下本郡王多年思念之疾苦。 失望之极,飞鸿郡王站直身体,退后两步,转头向河边望去,天亮了,光线充足,远远地看见一个码头出现在前方。 飞鸿郡王转身走向后舱,叫船家靠岸停船,对他说自己准备上岸去药铺,买一点治疗风寒的药品回来,如果船家敢私自驾船逃走,可以试试看,府衙那边是不会轻饶的。 船家连忙点头哈腰地答应,那敢违背。 飞鸿郡王临行之际,又检查了一下捆绑红丝的缆绳,见缆绳缠绕得很牢固,红丝被紧紧地绑在桅杆上丝毫动弹不得,放下心来,迈开大步离船而去。 船家眼巴巴地看着飞鸿郡王上岸离开,有心想驾船逃跑,可是船上还有一个人怎么办?正踌躇间,听见红丝一声连一声剧烈地咳嗽起来,便走到他身边,小心地问: “小和尚,你犯了什么罪?被他们这样捆绑虐待?” “咳……我不知道……” 红丝有气无力地答道,对于自己莫名其妙地变成钦犯,最终落入飞鸿郡王这个冷血捕手的手里,真是有苦难言,走投无路啊。 “小和尚,俺想和你商量个事。这条船是俺的传家宝,俺一家祖祖辈辈凭靠着这条船谋生,现在被官府征用,到京城去路途遥远,不晓得到了京城会不会放俺这条船回家。” “你想怎么样呢?可惜我这样子,帮不了你。” 红丝心地善良,见船家说的是实在话,很同情,想帮他一把,可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四十六章 仇人又相见 “小和尚,你是祸水,不能继续呆在这条游船上。如果俺把你一个人扔到岸上去,你瞎了眼没处去,俺真心觉得对不起你,可俺也没别的办法。 游船的船家再三道歉,声明这条游船是自己养家糊口用的,不能有闪失。 “你是要帮我松绑吗?” 红丝心想,只要船家帮自己松绑,送自己上岸,就等于逃离了飞鸿郡王的手掌,虽然不算是脱险,毕竟还有一线生机,至于以后的事情自己再想办法。 “小和尚,如果有人问起,你可别说是我帮你松绑的。”船家毕竟心虚,战战兢兢地说。 听到这里,红丝觉得自己有救了,做出保证道: “船家请放心,你给我松绑就等于救了我,我不会出卖救命恩人的,如果有人问,我就说是我自己挣脱偷跑出来的。” 船家听后,安心多了,向岸上张望了一下,说道:“那就快点吧,趁着没人。”说着,解开了捆绑红丝的缆绳,催他上岸。 红丝觉得浑身发麻,靠着桅杆站立不住,顺势坐到了船头的甲板上,喘息着说:“我……走不动。” 船家看着这个半死的小和尚,也觉得他可怜,只好绕到他的背后,将双臂伸进他的腋下,将他架起来,推着他的身子往船边走。 起风了,河水荡漾,游船在岸边随波起伏着,游船与河岸有着不小的缝隙,红丝眼盲看不见,一脚踩空,身子一歪,差点掉到河里去。 船家吓了一跳,急忙把红丝夹紧,怕他死在自己的手里,伤天害命的事船家是不敢做的。 现在的情形变成了红丝面对岸边站立着,他穿的红色披风非常醒目。 “师父,你快看,船上那个人是红丝?” 岸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叫声,几匹快马从码头上路过,骑在前面的两名蓝衣人显然一个是师父、一个是徒弟,惊叫声是那个徒弟发出来的。 那个被叫做师父的人骑行中恍然有所思,没注意岸边的动静,听见大徒弟刘山一声惊叫,心里反而不乐,心想大徒弟自从腿部受伤残废之后,遇事也变得沉不住气了,他抬眼向船上望去: 只见一个身穿红色披风的少年站在船边,被一个船家摸样的架着胳膊要登岸。那少年头上的风帽滑落到肩上,露出一颗圆圆的光溜溜儿的秃头,俨然是一个小和尚,闭着双眼想上岸,因为看不见脚下,一脚踩空了,情况有点悬。 “山儿眼尖,的确没错。” 答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他就是即墨杀团二门主即墨丁,因为接到本门密报,需要接受一件大任务,便带着几个徒弟从伊塔国赶回南宫王朝的京城总部。 即墨丁的大徒弟刘山在伊塔国的时候,因为想要绑架沓娜公主,失手被擒,一条大腿骨被长枪刺中,久治不愈,变成了一个瘸子。 刘山偏激地认为自己变成瘸子的罪魁祸首是红丝,他心里结仇结大了,把红丝恨得牙痒痒,一直没得机会跟红丝彻底算清这笔账。 即墨丁认识红丝,因他一生收了十二个徒弟,原本在大草原上想收红丝做第十三徒弟,未能如愿。 即墨丁一向偏宠大徒弟刘山,知道刘山对红丝恨之入骨,所以,对以前刘山向红丝报仇的那些事睁一眼闭一眼,并不横加阻拦。 “师父,真是冤家路窄啊,你看红丝多狡猾,居然扮装成一个小和尚,让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刘山请示师父。 “去吧,咱们赶路这么久了,老夫正好可以借机会下马休息一下,有热闹瞧瞧也好,不过,你别惹太多麻烦,最好速战速决,咱们还有急事要赶回京城。” 即墨丁明显是一个护短的人,心里打定主意: 瞧目前这种状况,大徒弟刘山稳操胜券,红丝不是对手。如果万一旁边冒出来什么硬茬子的高手,自己临危出马解决也来得及。 即墨丁想到此,翻身下马,就地选中岸边的一棵柳树,看着小徒弟卸下马鞍子放在树下,便坐在马鞍上,伸手接过另一名小徒弟递过来的水袋,一边喝水休息,一边用眼睛的余光扫视游船那边的动静。 刘山跳下马背,将马缰绳丢给小师弟,自己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向游船走去。 刘山对自己的相貌一向很自负,总想在人前尽量显得风流倜傥,只不过走起路来有点瘸,难免损害了他自以为是的大好形象。 游船上,船家架着红丝的身子,正着急上不去岸,有心想把红丝一人推搡到岸上去,又觉得自己的良心不安,可是这样耽误久了,万一飞鸿郡王赶回来撞见,不但红丝逃不出去,自己的脑袋恐怕也保不住了。 忽听岸上走来一人,一身蓝衣,油头粉面,伸过来一只手,貌似和善地说道: “船家,需要帮忙吗?这位小和尚是要上岸?他这是咋了?啧啧,可怜的,眼睛看不见?” 船家听见有人肯帮忙,当然愿意,终于可以卸掉这个包袱了,瞎眼小和尚真是累赘,害人不浅。 “谢谢这位公子,帮忙拉他一把,他眼瞎看不见,上不去岸。”船家赶紧说道。 “呦,眼睛瞎了?怎么搞的?红丝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刘山幸灾乐祸的问着,心里很解气,伸出单手,用三根手指钳住红丝的一只手腕,轻松地将红丝整个人提拉到岸上来。 船家依旧站在船上,并不上岸,他看出来了,这位前来帮忙的公子身具武功,而且从他的话里面听出他认识红丝,这下好办了,把红丝交给他应该没问题,拜托地说: “这位公子,既然你认识这个小和尚,那就把他交给你了,俺有事,要划船先走。” 刘山觉得奇怪:这也太顺手了吧?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于是问道: “船家放心,这个小和尚交给我没问题,不过你要说清楚,他叫什么名字?万一认错人,岂不要露怯。” “公子甭担心,俺不认识他,只是听别人都叫他红丝。” “原来真的是红丝,刘某会好好照顾他的。”刘山冷笑不止。 第四十七章 快刀斩乱麻 船家见前来的这位公子认识红丝还答应好好照顾他,放下了心,准备开船回去。 刘山轻松地一手提着红丝的红披风领子,带着戏谑的口气笑问: “红丝你一定是又做了啥昧良心的事?啧啧,你瞧瞧,连老天爷也不肯放过你,瞎了是吧?你看不见也应该记得我的声音?” “你是谁啊?我不记得。” 红丝因为眼睛看不见,心里很盼望能遇到以前的朋友,既然这个人认识自己,听他口气好像和自己很熟悉的样子,但愿他能带自己脱离苦海。 “记不得就算了,看在你瞎眼的份儿上,我也不为难你,也许还能帮你一把,说吧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 红丝心里很茫然,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并且要到哪里去。 “看来你真的失忆了?不如这样,我给你出一个主意,你跟我走,我照顾你,帮你治病,你觉得怎么样?” 刘山的声调变得更加和蔼,他心里盘算着要把红丝带到无人的地方,以便慢慢地和他清算这笔恩怨纠缠的旧账。 红丝不明就里,以为自己在困苦中遇见了大善人,心里很高兴,谢道: “好啊,多谢你不嫌弃我眼盲累赘,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刘山一向自负,他认为红丝眼下这种状况,已经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了,相当于老鼠被猫戏,因此实话相告道: “我的名字你都想不起来了?不妨再告诉你一遍,这次你可得好好记住,要是又糊里八涂地忘记,我可要打你屁股。我叫刘山,姓刘的刘,大山的山,听清楚没?” “嗯,听清楚了,刘公子。” 刘山的脸上浮现出怪异的笑容,他提着红丝的身子,说道:“很好,我还有事,现在咱们走吧?” 红丝听刘山口气不恶,觉得他不像是坏人,想要跟他走,可惜双腿无力,走不动路,不想给刘公子增添很大负担,请求道: “刘公子,我想请你帮我找一根树枝。” 刘山用手提着红丝,哪里肯放手?笑道:“你要树枝做什么?当拐棍使?不用,刘某就是你的拐棍。” “大师兄,师父让你快点,这里怎么还没搞定?”刘山的一个小师弟奉了师父即墨丁的命令来催促。 “师弟,别提了,碰上点麻烦事,红丝这家伙眼瞎了,又记不得过去的事,我想带回去慢慢调理。” 那个小师弟也认得红丝,知道以前大师兄和红丝之间的过节,这时见大师兄对红丝的态度突然变得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禁奇怪地问道: “大师兄,你到底想要怎么对付这家伙?干脆暴打一顿扔到河里去算了,怎么还这么好言好语对待他?” 刘山伸出一只手在红丝的光头上摸了一下,笑道: “小师弟,我这些日子以来对红丝这家伙朝思暮想,琢磨着他欠我的债应该怎么让他还,照你的说法,来个快刀斩乱麻,多没意思,没得玩儿。” 红丝听了,心里一跳,听出来这两个师兄弟来意不善,不知道自己以前是怎么得罪他们,情况变得有点糟糕,只好假装听不懂他们的话,说道: “刘公子,请你松开手,我可以自己走的。” 刘山眉毛一挑,目光里透露出几分邪恶的神情,果然把手一松,说道: “是么?你能自己走路,说明你体力还行,刘某就不用小心翼翼地伺候你了。” 红丝的身子突然间失去了依托,他摇晃了几下,勉强站立着,伸出双手摸索着前方,迈步想要离开。 刘山的小师弟冷笑了一声,叫道:“喂,我说红丝,大师兄转性儿了要放你,我可没答应呢,你只是要去哪里啊?”说着,欺负红丝看不见,伸出腿一绊。 红丝被绊,一个前扑摔在了地上,他不言语,挣扎着爬起来。 刘山在旁边冷眼看着,终于出手了。他绕到红丝的身后,反扭住红丝的一只手臂,抬脚踹向红丝的后腿弯,红丝单腿跪在了地上, “大师兄,你想怎么玩?”刘山的小师弟叫道。 刘山扭住红丝的一条胳膊,冷酷地问道:”红丝,你欠的账现在该还了,看在你瞎眼的份儿上,给你一个选择,你是想死还是想被卸掉一条腿?” “刘山,原来你不是好人,这么狠毒。”红丝愤慨地说。 刘山的小师弟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问道:“大师兄,还和他废话什么?你想要废掉他那条腿?我帮你。”说着,举起匕首,对准红丝的一条大腿就要剁下去。 红丝的处境顿时变得十分危险。 “住手!” 随着一声喊叫,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一前一后包抄砸了过来。刘山的小师弟功夫也不弱,见识不好,慌忙向后翻身来一个铁板桥,匕首掉在了地上,躲过了馒头袭击。 “大师兄,有人袭击我。”刘山的小师弟捡起匕首,一边委屈地叫着,一边回头看。 只见一个白衣少年,站在七八米开外,提着一包草药,带着几分恼怒的表情,厉声喝道。 刘山的小师弟不明白对方是什么路数,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先收起匕首,问道:“大师兄,咋办?” 刘山从小在江湖游荡经历的事情多了,不以为意,仍然不肯放松红丝,威胁对方道: “你是干什么的?别管闲事,劝你走远点,别吃不了兜着走。” 白衣少年正是飞鸿郡王,他上岸去药铺买了一包草药,匆匆赶回来时,正巧碰见红丝情况危机,急忙出声喝止。 飞鸿郡王一指红丝,说道:“这个人,名叫红丝,是我手下的一名逃犯,所以,请你现在把他交给我。” “你是官府中人?”刘山疑问。 “可以这么说,这次捉拿红丝,确实是官差。” “让我交人,你可有什么凭证?” “当然,你看这个。” 飞鸿郡王从怀里掏出一副金手铐,举高一晃,在充足的阳光光线的照耀下,金手铐烁烁地发射出耀眼的光芒。 “金手铐?”刘山的小师弟惊奇地叫了一声。 红丝骤然听到金手铐三个字,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 第四十八章 双敌夹中间 红丝心里很苦,被两路敌人夹在中间,无论是哪一拨人把自己争夺到手,自己也不会得好,可是自己赤手空拳,眼盲病重,要想逃脱简直比登天还要难,要是自己有翅膀可以飞走,该有多好啊。 红丝多麽希望自己可变成小鸟,那样就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不用吃这么苦。他被刘山扭住跪在地上,耳中幻听到几只小鸟唧唧喳喳的叫声,他下意识地想起了刚才说过的一句话,叫了出来: “我不要戴金手铐……飞鸿,你看,树上有小鸟……” 飞鸿郡王心里突然震动了一下,红丝的叫声,特别是那句话,真真切切地好比是大皇子在叫着自己。 飞鸿郡王望着红丝,看见他尽管落在刘山的手里那么难受,却依然还在幻想着美好的事物,心中无限感慨,怎么还忍心给红丝戴上金手铐? 红丝发着高烧,被刘山扭着一条胳膊,他的身子无依无靠地几乎要倾斜在刘山的手臂弯子里,声音越来越低微,一声声叫着: “飞鸿,飞鸿,树上有小鸟……” 飞鸿郡王突然间心里很伤感,仿佛再一次掉进了现实和虚幻的漩涡,好像那不是红丝在叫自己,而是自己的心上人在呼唤,过往的往事,过去的遗憾,使得他情不自禁地地答应了一声: “嗯,我听见了,树上有小鸟,你要我帮你抓下来?” 红丝被刘山扭着单腿跪在地上,他明白自己失去了自由,可是,他不想小鸟也失去自由,他的嘴唇颤抖着,声音细小沙哑地说道: “你帮我抓下来,哦不……别抓小鸟……让它飞,小鸟是自由的。” 飞鸿郡王把金手铐收回怀里,说道:“红丝别担心,金手铐暂时不给你戴上。” “呦呵,官府的人也可怜起犯人来了?那这个金手铐是干什么用的?没事拿出来显摆唬人的?”刘山不但不同情,反而阴阳怪气地挖苦了起来。 飞鸿斜视了刘山一眼,严肃地说道: “这个你不用管,该给他戴上金手铐的时候我绝不会手软。再说了,已经给红丝戴过一次,那滋味好受不好受他心里最清楚。这次已经是红丝第三次从我手里逃走,是可忍孰不可忍,红丝绝对没有第四次机会。” 刘山不愿意得罪官府中人,见飞鸿郡王的金手铐确实不一般,犹豫片刻,说道: “既然你是奉了官差前来拿人,刘某也不便和你争,有一点要事先声明,我和红丝有旧仇,必须让我出口气,把他打残一条腿就交给你,放心,肯定给你个活的。” “不行。”飞鸿郡王断然拒绝。 “为啥?你不就是要抓一个犯人么?只要犯人有口气,你就能回去交差了,咱们两全其美,你何乐而不为?” 飞鸿郡王抬眼望了一下天际,空中无云,更显得蓝天辽阔无垠,悠悠地说道: “阁下何人?不管你跟红丝有什么恩怨,今天在本公子眼皮底下,就算他是犯人,也不许你伤害他,这名犯人对我很重要。” 刘山不信邪,一股蛮劲儿上来了,松了手,看着红丝倒在地下,一脚跺下去,死死地踩住红丝的身子,挑衅道: “不许伤害?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刘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刘名山,一个江湖人士而已。你要是不服气,咱们比试一下,一对一单挑,兵器或者暗器随你选,谁赢了谁说了算。”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倒在地上被刘山踩住,有心想冲上去动武夺人,但是看在对方有两个人,如果自己贸然出手,恐怕对红丝更加不利,于是点头答应道: “很好,那就比暗器。” “行,暗器。小师弟你先看住红丝,等着看好戏。”刘山觉得自己十拿九稳,松开了踩着红丝身子的脚。 一旦获得了自由,红丝也不管东南西北,艰难地翻转过身子,一路摸索着手脚并用地往前爬。、 河边栽种的一排排柳树随风摇摆,树底下散落着一些柳枝。 红丝向前爬了两步,一根手指在地上碰到了一根柳枝,不由得心中一喜,急忙伸直了手臂想要抓起那根柳枝,心里想着:哪怕只有一根树枝在自己手里,也就不怕了,至少可以自卫。 刘山斜眼看见,连忙指使小师弟道: “快,别让红丝手里得到任何东西,一根柳枝也不行,别看他现在是病猫,如果手里有了东西,他会如虎添翼的。” 刘山的小师弟不是吃素的,心肠比刘山更狠辣,他一个箭步窜上去,抬脚踩住红丝捡柳枝的那只手,抢走了柳枝,狠狠地骂道: “红丝,别给脸不要脸,你他妈再不听话,老子就用这根柳枝抽死你。” 飞鸿郡王大怒,眼前的这两个师兄弟一丘之貉,对红丝的态度都极其恶劣,实在看不下去了,喝道: “姓刘的,你说话算不算数?叫你师弟收敛点,咱们最好不要闹得两败俱伤,看到时候是谁吃亏。” 刘山到此时也无计可施,只得装仁慈,对小师弟说道: “小师弟,别添乱,把脚抬起来,看住红丝就成,我和这位官人的比试会速战速决。” 刘山的小师弟气哼哼地收回了脚,紧盯着红丝怕他逃走。 红丝伏在冰凉的土地上,不是不敢逃跑,是没力气逃了,额头和身子很烫,手脚却十分冰冷,呼吸不畅,开始剧烈地咳了起来。 刘山抬眼看见河里漂来两只河灯,心里有了主意,建议道: “咱们用暗器射河灯,谁先射灭算谁赢,怎么样?” 飞鸿郡王听了,抬头看了看河里漂来的河灯,觉得这个方法很好,既不伤人又很文雅,立刻赞同道: “不错,就这样,你的暗器是什么?” “我的暗器么?这就给你长长见识,瞧,就是这个。” 刘山奸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把木梳子,梳了几下亮光光的头发,开始掰掉木梳上的梳齿,很快就掰了一大把,攥在手里,得意地晃了晃,反问道: “你的暗器又是啥?请亮出来,也事先让刘某开开眼。” 第四十九章 暗器比高低 飞鸿郡王气定神闲地站在河岸边,将手中提的一包草药扬了扬:“我手里没别的,只有这个。” “你用草药?”刘山头一次看见有人用这么轻飘飘的东西做暗器。 “不错,就是这个。”飞鸿郡王把草药包打开,单手托在手里,面带微笑,风度怡然。 刘山顿时有些气馁,暗暗寻思:这官差的暗器功夫一定很厉害,竟然用这等轻飘飘的物事做暗器,而自己用的暗器是硬物,相比起来,如果二人都把河灯打灭,也是自己输了。 刘山的小师弟看见大师兄脸色突变,凑过来两步,再次亮出匕首,问道:“大师兄,这官差很扎手?需不需要帮忙?” 刘山心中掂量再三,他是个心眼小、脸皮薄的人,生怕自己在小师弟面前比试输了没面子,见小师弟说要相助,脸上挂不住,只得讪讪地说: “好,小师弟一向暗器出众,平时师父也总夸你暗器高超,你来比试这一场?” “成,我来。”刘山的小师弟没有那么多心机,只会耍狠,心想:比就比,谁怕谁?输赢无所谓,反正不会放过红丝这家伙。 “嘿,对面的,这场比试换成我小师弟上,刘某给你们做裁判,我喊开始,你们一起出手。”刘山对飞鸿郡王说道。 “快开始吧,河灯要漂远了。” 飞鸿郡王催促一句,却听见红丝叫了一声“飞鸿……”,扭头一看,红丝双臂支撑着上半身,正要从地上爬起来。 “怎么?”飞鸿问。 红丝摸索着坐起身来,靠在一棵柳树上,意兴索然地回答: “你不用和他们比试……就算你赢了,我也不想和你回京城。” “你想怎样?” 不等红丝回答,刘山的小师弟“呲”地一声笑出来,说道:“大师兄你听,官差和犯人谁听谁的?这个犯人要逆反了。” 刘山听了小师弟的话,心中也起疑,问道:“对面的,你真是官差?做什么事都要听犯人的?” 飞鸿郡王心里答道:废话啊,我不但是官差,更是高级一等的钦差,但是由于是奉皇命秘密捉拿钦犯红丝,不方便吐露实情,说道: “你们不用质疑,本公子这次是专门前来捉拿这个犯人的,他说的话可听可不听,决定权不在他那里。” “你押解犯人,为什么你在岸上,犯人在船上?” “我去买药。你没看见犯人病得很重?”飞鸿郡王有些不悦,反问道。 刘山疑惑地看了飞鸿郡王一眼,觉得他对红丝的态度不像是官差对犯人,居然还亲自上岸给犯人买药。 “大师兄,没见过的,一个犯人不死算他命大,哪有押送的官差亲自奔波去给犯人买药的?简直是体贴入微嗬。”刘山的小师弟嘲笑道。 飞鸿郡王被他们说中心事,无言可辩,因为自己知道对红丝确实变得有些心软,看着红丝那与大皇子相像的面容,隐隐约约觉得他就是大皇子,不能眼看着他死在自己的眼前,挥手说道: “废话真多,到底敢不敢比试?” “我们不敢?笑话。只怕天下还没有我们即墨杀团不敢做的事。”刘山的小师弟有些忘乎所以,狂妄地说道。 “你们是即墨杀团的人?” 刘山见小师弟在官差面前一不留神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情况不太妙,因为即墨杀团是一个**组织,多年前就已经是朝廷通缉搜捕的对象,幸好飞鸿郡王年少,对这些事不太了解。 “那就,开始。” 刘山连忙转移话题,宣布比试开始。 刘山的小师弟听见“开始”二字,急忙拉开一个架势,弓步扭身,扬手甩出匕首,把匕首当成飞刀使用,宛如一道流星,在阳光的照射下一闪掠过,直追漂浮在河里的即将远去的一盏河灯。 好一个飞鸿郡王,手疾眼快,后发制人。 飞鸿郡王灌入内力旋转手腕,抖手将一包草药挥洒出去,恰似漫天花雨,瀑布飞泻,笼罩弥漫在空中,交织成一个暗器网,拦截住那柄匕首,直奔河面上渐渐漂远的两盏河灯。 再看那两盏河灯,刹那间同时被击灭,一齐倾覆在小河流水中。 刘山的小师弟目瞪口呆,眼巴巴地干瞧着自己的匕首被拦截击落,掉在了河里。 好工夫!刘山不得不佩服,暗赞一句。 “那么,本公子幸不辱命,小胜一场,这就可以带犯人走了么?” 飞鸿公子比试获胜,舒展了一下身躯,白衣飘飘,笑意飞上眉梢,转身说道。 “当然,请吧。”刘山嘴里答应着,心中暗暗打着鬼算盘。 这时,刘山另一名师弟跑来传话说:“师父叫大师兄赶快过去,有要紧事。” 刘山点头答应着,身子却不动,目光阴森森地盯着飞鸿郡王的举动。 飞鸿郡王走到柳树下,看着红丝安静地坐在那里,便伸出手,拉住他的一只胳膊,把他拎了起来,说道:“红丝,我们走。” 红丝虽然眼睛看不见,却能听见他们比试的结果,心里打定主意:不管他们任何一方获胜,都不跟他们走。他用手挽住柳树的树干,说道: “不……我不想走。” 飞鸿郡王有点生气了,这个钦犯当真不知好歹,以为你是谁啊,可以随你的意愿想走或不想走吗?难道自己费了这么大力气比试,就为了听你一句不想走?喝道: “你想干嘛?” “反正我是钦犯,回京城也是死……不如,让我死在这里,这里有柳树,树上有小鸟……” 飞鸿郡王听到“树上有小鸟”这五个字,照例心情激荡,双手揽住红丝的身子,嘴里却厉声喝道: “胡说,树上没小鸟,你也不许死在这里。” 刘山在旁边邪笑起来,说道: “红丝是钦犯?想死在这里?有志气,看在咱们认识的份儿上,刘某成全你。” 刘山的暗器功夫是一流的,不像小师弟发暗器前还要做作地摆架子,他身不动气不喘,手臂微抬,一把木梳的梳齿激射而出。 距离太近,飞鸿郡王正揽着红丝说话,闪避不及,暗器已到。 第五十章 官差护钦犯 刘山是即墨杀团的骨干分子,他发射暗器非比寻常,一把木梳齿凌空飞来,形成了一个伞状攻击圈。 飞鸿郡王听到红丝绝望的话很伤感,揽住他的身子,正要好好数落他一番,不料耳听到众多暗器夹带着呼哨声从身侧铺天盖地袭来。 这一瞬间,红丝也听到了危险信号,无力躲开暗器攻击,苦笑一下,只能迎接死亡那一刻的到来。 刘山的小师弟没想到大师兄会骤然出手偷袭,心中大赞:大师兄不愧是大师兄,敢作敢当,看这架势是要把这名官差和犯人一举歼灭? 危机当头,飞鸿郡王脑海中飞速地闪过一个念头:大皇子有危险! “明月——” 飞鸿郡王大叫一声,来不及多想,转过红丝的身子旋转半圈,自己合身将他盖住。 这一刻,飞鸿郡王的眼里看见的是大皇子南宫明月,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能让明月死,不能失去他。 一切发生得很突然,电光石火一霎那间,飞鸿郡王用自己身体护住了红丝。 刘山的小师弟看不明白,这官差在干什么?是在保护这个犯人?这种做法似乎于理不通,捕手和犯人明明应该是敌对的,怎么到头来却以身相救呢? “他娘的,这算什么官差,居然救犯人不要命,硬挡大师兄的暗器。” 在刘山的小师弟大骂声中,飞鸿郡王感觉到一阵剧痛传来,后背被刺中了几枚木刺一般的东西。 飞鸿郡王听得很清楚,是那个姓刘的偷发暗器要杀害红丝。 飞鸿郡王强撑一口气,没有松开红丝,反而把红丝抱得紧紧的,两个人的身形继续旋转着,向河边停靠着的那艘游船移动。 刘山知道自己自从腿部伤残之后,暗器的功夫也搁下了,现在发射暗器的力道没有以前一半的威力,只能伤人,并不能致命。 游船一直停在岸边,船家没有划走,因为他看见飞鸿郡王买药赶回来,吓得心直扑腾,没敢轻举妄动。 船家站在船舷一侧,看着飞鸿郡王携带红丝飞快地奔来,“轰隆”一声跳上了游船,命令道:“快,开船。” 红丝目不能视,却对这次突变从始至终听得清清楚楚,他感觉自己被飞鸿抱着忽忽悠悠地、腾云驾雾一般落到了船头上。 船家看得清楚,知道情况不对头,很显然飞鸿郡王受到了那位刘公子的暗算,这件事刨根究底起来自己也有责任,急忙答应道:“好好,马上开船。” 船家慌张地跑到后舱,摇起船桨,迅速地把游船驶离了岸边。 “大师兄,他们逃走了,我们要不要沿岸追上去,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刘山的小师弟恨恨地说。 “算了,师父叫咱们过去,一定有急事,对付红丝的事以后再说。” 刘山觉得毕竟打伤了官差,倘若碰见官府的人前来,这件事麻烦很大,不如暂时放他们一马,山不转水转,回头再找他们算账。 这样想着,刘山便带领两个师弟回到师父即墨丁身边,听候吩咐。 游船上,飞鸿郡王抱着红丝的身子站在船头,命令船家开船,回头望,见刘山等人没有沿途追来,放下了心,心里一松劲儿,人便松软下来,和红丝一起倒下。 红丝仰面躺在船头甲板上,感觉到飞鸿郡王压在了自己的身上,那粗重的喘息声犹如河水咆哮。 红丝心里很吃惊,身处于高烧中,精神恍惚,一半清醒一半迷糊地问道: “飞鸿,你受伤了吗?你听,树上……” “少废话,别再跟我提树上有小鸟!这里是游船,没树。” 飞鸿郡王咬牙喝止,他后背很痛,中了几根梳齿暗器,可惜自己用手够不到,没有办法拔出来。 “飞鸿,你好凶……真的,我听到的,树上有……”红丝结结巴巴地说。 “混蛋,闭嘴。” 飞鸿郡王身中暗器疼痛难忍,忍不住骂了一句。他自己无法拔出暗器,只能求救于红丝: “红丝,你清醒点,帮我看看后背。” “那你别压着我……我起不来身啊。” “好吧,我忘了,你等等。”飞鸿郡王咬紧牙根,努力地将身体从红丝的身上挪下来,趴在船头甲板上。 红丝感觉自己的身子一下子没了重负,轻松了许多,慢慢地爬起身,用手向前试探着,摸索到飞鸿郡王的后背上满是湿漉漉的,惊问道: “飞鸿……你背上都是血?” “还能是什么?你看不见我中了暗器?快点帮我拔出来。”飞鸿郡王又痛又急,忘了红丝眼盲看不见。 “我是看不见啊……你别急嘛。” 红丝用手触摸到了飞鸿郡王后背插着的五、六根木齿,发现木齿深深插入皮肉,只在皮外露出了一个头,用手指扒拉几下,痛得飞鸿郡王直打哆嗦。 用手指完全没有办法把暗器拔出来,红丝想了一下,附身趴到了飞鸿郡王的后背上,张开嘴,用洁白的贝齿咬住了木齿根部,用力向外一点一点拔。 红丝力气不足,如果是一个健康的人做这么一点简单的事儿,肯定会手到擒来,可是红丝却吃力地干了很久。 随着几根木齿被先后拔出,鲜血从深深的空洞中涌出来,沾到了红丝的脸上和嘴唇上。 “好啦,你背上的暗器都拔出来了。” 红丝如释重负地叫了一声,疲倦地坐在甲板上喘息着,看见飞鸿郡王的后背上血流不止,便又解下自己的衣带,帮飞鸿郡王缠在后背上止血。 红丝手指颤抖着干完这些活儿,实在支持不住了,“咚”地一声,一头栽倒在甲板上。 “红丝?” 飞鸿郡王听见声音不对,转过头来,叫了一声,看见红丝和自己并排躺在甲板上,一张俏脸沾满了血迹,便向前爬了一步,伸手过来,用衣袖帮红丝擦拭几下,说道: “红丝,和你商量一件事。” “嗯?” “红丝,对不起,你救了我,帮我止血,拔出了这些暗器,可是你还是我要抓的犯人,所以,为了防止你逃走或者跳河自杀,要把你捆在桅杆上,我才能安心运功疗伤。” 第五十一章 去从难抉择 红丝很气愤,努力地把脸偏向一边,不让飞鸿郡王用衣袖擦自己脸上的血迹,责备道: “好没良心,我刚救完你,你就要绑我?” “不算没良心,刚才如果我不救你,你就被刘山射成筛子了。等于咱们互救一次,谁也不欠谁,抵消抹平了。” “坏人……我不要被你绑在桅杆上。” 飞鸿郡王的后背上中了几只暗器,失血过多,急需运功疗伤。但是,运功疗伤需要排除杂念、对外界事物不闻不问,飞鸿郡王担心钦犯红丝会趁这个机会逃跑或者自杀,想要把红丝捆在桅杆上。 “我也不想啊,很抱歉。红丝你替我想想,你一个瞎子,已经在我手里逃过三次,我现在要运功疗伤,身边放着一个随时可能会第四次逃跑的钦犯,我怎么能安心?” “坏人,我为什么要替你想……是我瞎眼了,不该救你。” 红丝遇见这么不讲理的人,只能自怨自艾,他向外翻了一下身子,拼命向船头甲板的边缘处爬。 飞鸿郡王被红丝骂了两次是坏人,心里不快,看见红丝向外爬,急忙伸长手臂拽住他的一只脚踝,说道: “我是坏人?你没权利这么说。你是皇上要抓的钦犯,肯定做过什么罪大恶极的事,你才是坏人。” 红丝被拽住了一只脚,喘了一口气,勉强抬起另一只脚,胡乱踹过去,正好踹在飞鸿郡王的手指上,飞鸿郡王吃疼手一缩,红丝继续向外爬,边爬边说道: “我没干坏事,我不是坏人,你才是。你不听我解释,不分青红皂白一门心思抓我,你太冷酷了。”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快爬到船沿儿了,心里一急,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窜起身来,扑到了红丝的身上,屈起中指敲了一下红丝的光头,说道: “我是官差,你是钦犯,不对你冷酷一点你早就逃之夭夭了。现在我命令你:停住,不许再往前爬,别逼我给你戴上金手铐。” 红丝觉得自己的头被敲的很疼,急忙伸出一只手想要护住脑袋,不料被飞鸿郡王伸手擒住了手腕。 “你放开我……坏人。” 红丝急了,把自己的手腕猛地收回,顺带牵引着飞鸿郡王的手到了自己的嘴前,张嘴咬了一口。 飞鸿郡王没想到红丝会顽强抗争,手背被咬了一口,吃痛之下,放松了手,被红丝奋力翻身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飞鸿郡王的后背碰撞到了甲板上,伤口剧痛,见红丝几欲挣脱,大吃一惊,急忙从怀里掏出那副金手铐,“咔嚓”一声,铐住了红丝的一只手腕,同时,把金手铐的另一端铐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红丝吃亏于眼睛看不见,即将得手的胜利成果瞬间化为乌有,感觉到自己的一只手腕被勒住了金手铐,充血肿胀的手腕本来就残破不堪,此时又一次被紧紧铐住,痛得他眼前发黑,大咳了几声,倒在了飞鸿郡王的身上。 “船家,船家,快来帮忙。”飞鸿郡王大声呼叫。 船家正在后仓划船,听见呼叫自己,急忙跑到船头来,看见船头甲板上官差和犯人摞叠着躺在一起,惊问出什么事了。 “快,把犯人从我身上拖开。”飞鸿郡王果断吩咐。 船家看了红丝一眼,把他从飞鸿郡王的身上拉开,却拖不远,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手腕被一副金手铐锁在了一起,心中奇怪,不敢多问,愣愣地站在旁边看着。 飞鸿郡王手腕被金手铐铐住,体会到了红丝上次被铐了一夜的痛苦,真的是很勒人很难受。他皱着眉头,从怀里摸出一百两银子,说道: “船家,这些银子给你,麻烦你昼夜兼程赶到京城。还有,借你一条被子,拿来给红丝盖上,他发烧躺在甲板上一定很冷。” 船家看见好多银子,顿时咧嘴笑,接过来揣进怀里,乐着满口答应下来,很快地取了一条被子过来,帮红丝盖在身上,又连忙回后舱去划船。 飞鸿郡王盘腿坐在船头,看了看红丝没动静,也无暇再搭理他,闭目凝神,给自己运功疗伤。 由于后背上的几只暗器射入极深,虽然暗器被红丝叼出去了,可是留下的几个很深的血洞,伤势不轻,飞鸿郡王疗伤时间很长,始终处于忘我状态。 一直到深夜,飞鸿郡王才运功完毕,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月光皎洁,满天星光,红丝静静地躺在自己的身边。 这么久了,红丝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身上盖着船家的一条又薄又破的烂杯子,一只手臂软绵绵地搁在飞鸿郡王的腿上,手腕搭在飞鸿郡王的小腹前和他的手腕铐在一起。 飞鸿郡王听不到红丝呼吸声,有点惊慌,他伸出单臂把红丝抱起来,放在了自己的盘着的双腿上,细细地查看,摸摸他的胸口,能感觉到微弱的心跳声,这才稍微有些放下心来。 红丝还有微弱呼吸,身子滚烫,手脚冰凉,他陷入了昏迷,面上表情充满了痛楚,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 望着红丝和大皇子相似的脸,飞鸿郡王突然感觉自己做的有点过分,对红丝很抱歉,自已一遍一遍给红丝造成很大的痛苦,到底对不对? 飞鸿郡王自己也尝到了戴上金手铐的痛苦,一只手腕就已经如同割裂折断那样的痛,而红丝被自己强行戴上了两次,如果他真是大皇兄,那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和自己吧? 对不起,红丝。 飞鸿郡王反问自己:如果红丝是大皇子,自己还会忍心给他戴上金手铐吗?自己不是在梦中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吗? 飞鸿郡王抱着红丝,心里充满复杂的情感,他犹疑不决地想着:天亮以后回到京城,自己是应该将红丝直接押到天牢收监?还是把红丝送到曹先生的医馆抢救? 若是将红丝送入天牢,牢狱阴暗潮湿,等不到皇上御审,红丝就死掉了。如果送到曹先生的医馆,就等于违反皇命,会连累父王,自己将落得不忠不孝的千古骂名。 应该怎么办?何去何从难抉择。 第五十二章 赐匾封国师 船家因为得到了一百两银子,特卖力气,划起船来飞快,应了那句俗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天不亮,游船到达了京城码头。 随从小哲牵着两匹马,早已等候在京城码头的岸边,看见游船靠岸,急忙上船来帮忙,和船家一前一后抬起红丝,傍着飞鸿郡王一同走下船头。 飞鸿郡王骑到马上,将红丝提到马鞍上,让他坐在自己的身前拦腰搂住,对船家说道:“船家,你可以走了,一路辛苦你。” 船家听了,如得赦令,欢天喜地划船返回闽光边城。 因为从京城码头到城门还有一段路程,飞鸿郡王和小哲快马加鞭奔向京城,驶近城门的时候,小哲问道: “少爷,咱们进城以后去哪里?要不要先回王府去?” 飞鸿郡王搂着红丝,见他垂着头,软塌塌地坐在自己前面,心里很不安,提心吊胆地试探了一下他的鼻息,还好,有轻微的呼吸,说道: “小哲,你直接回王府向我父王禀告。红丝病危,我要先带红丝去曹先生的医馆。” 小哲答应着,进了城门,直奔三王府。 飞鸿郡**马前行,拐过一个弯,来到了曹先生医馆所在的大街上,发现这里人山人海,喜气洋洋,大街两侧站满了围观的百姓,十分拥挤,自己的马没办法继续前进,于是随便问马旁路过的一人:这里是怎么回事? 那名路人是个热心肠的儒生,尽自己所知,如实奉告:“这位公子,你还不知道吧?今天有一件轰动的事,医馆曹先生深得皇上赏识,被封为国师。” “曹先生当国师了?”飞鸿郡王惊喜地问。 “没错,曹先生是平民,能被封为国师是咱们京城百姓的殊荣,这不,万人空巷,大家都来看热闹了,马上就要送来一块御赐金匾,当街举行大门悬挂金匾仪式,你肯定往前走不了,我劝你还是下马等着,或者原路返回去。” 飞鸿听了,心里很为曹先生高兴,想要拨马转头退回去。 不料,这么一会儿功夫,后面又涌来很多看热闹的人,把整整一条街堵塞得严严实实。飞鸿郡王骑在马上,被人群阻塞,前进不得、后退不行,只得勒马等候。 工夫不大,远处传来吹吹打打的奏乐声,那些驻足围观的街坊邻居们纷纷喊了起来:“快看,曹国师过来了。” 飞鸿郡王由于骑在一匹黑马上,可以高瞻远瞩,对远处的情形看得很清楚,只见迎面而来的一顶轿子敞开帘子,里面端坐着曹先生。 轿子来到医馆门前,曹先生满面容光地从轿子里走出来,示意跟随在轿子后面的抬着御赐金匾的八个人走上前,亲自揭开盖在金匾上红布,准备焚香礼拜,命人燃放鞭炮。 一霎时,鞭炮声大作,震耳欲聋,别人可以捂着耳朵,飞鸿郡王骑着的马匹却吃不消了。 马儿突然受到鞭炮声的惊吓,前蹄凌空撩起,飞鸿郡王和红丝一齐掉下了马背,摔在了黑马四周站立着的人丛里。 若在平时,飞鸿郡王凭着一身精湛的武功是不可能摔下马背的,可是,他后背刚中过暗器,一只手腕和红丝铐在一起,应变不及,拉扯着红丝掉下马来,引来周围的人一片惊叫。 曹先生听见围观人群中突然发生骚乱,转身走来查看,竟然看见飞鸿郡王跌落在人丛中,样子十分狼狈,特别是飞鸿郡王手腕上的金手铐和另一个少年的手腕锁在一起,心中明白六七分。 “曹先生,对不起,打扰你的好事了。”飞鸿郡王不好意思地道歉说。 曹先生非常睿智,也不多问,点点头,吩咐几名手下赶快把飞鸿郡王等二人抬进医馆里去,并把黑马牵走,自己则继续主持挂金匾仪式。 曹先生几天前就知道飞鸿郡王是去抓钦犯红丝,没想到今天他们会出现在自己的医馆门前,恰巧赶上悬挂御赐金匾仪式,在乱哄哄的场面中不宜详细询问,只得命人先将他们抬进去,心中暗想:要尽快结束悬挂金匾仪式,好去查看他们的情况。 草草办完悬挂金匾仪式,曹先生匆匆步入医馆,因为他知道飞鸿郡王这次是秘密捉拿钦犯,不可声张出去,便命人关闭大门,宣布暂不接待前来道贺的一干人众。 曹先生走进屋子,看见飞鸿郡王和一个陌生的少年躺在一起,凝眸观望了一下,见这两个少年脸色都非常不好,飞鸿郡王后背上血迹斑斑,那陌生的少年更是人事不知,不禁问道: “飞鸿公子,你这是知道消息赶来助兴,要给老夫一个惊喜?还是你们两个因为受伤,特意前来请老夫诊治?” “曹先生料事如神,红丝病的不轻,麻烦你快帮他看看。” “这少年就是钦犯红丝?你怎么也受伤了,是被红丝打伤的?” “他就是红丝。打伤我的另有其人。” “论理红丝是钦犯,他的死活不要紧,老夫分得清孰轻孰重,还是先给我的挂名徒弟治伤。”曹先生说着,取过一粒跌打损伤药丸,准备给飞鸿郡王服用。 “不,曹先生,我还能挺住,请你先给红丝治病,他快死了。”飞鸿郡王很焦急地请求。 曹先生见飞鸿郡王失血过多,嘴唇发白,便伸手为他诊脉,发现飞鸿郡王脉象紊乱,显然受了风寒,炎症加深,提醒道: “飞鸿公子,你是尊贵的郡王,因为捉拿钦犯受了重伤,理应给你先行治疗。 “不要,曹先生,我求求你,先救红丝。” 曹先生听飞鸿郡王说出一个“求”字,心中不敢当,只得为红丝号脉,握住红丝手腕,几乎察觉不到脉动,不禁大吃一惊,说道: “这名钦犯几乎气绝,幸亏你及时把他带到我这里来,要是晚来一时三刻,神仙无救。” 飞鸿郡王急切地央告道:“红丝不能死,你快先救他。” 曹先生一转眼,发现红丝和飞鸿郡王长相颇为相似,疑惑地问道: “为什么你把钦犯性命看得如此重要?难道有渊源?” 第五十三章 国师 “这件事我也奇怪,曹先生要是能查明真相就好了。” 飞鸿郡王十分信任曹先生,把自己这次前去捉拿钦犯的过程原原本本地诉说了一遍,特别提到红丝目前眼盲失忆,病情严重,自己虽然怀疑红丝就是大皇子南宫明月,可是无法求证他的身世来历。 曹先生对红丝的名字并不陌生,前些天在萨珂大草原一家客栈曾经巧遇过,后来看见官兵巡逻队严查搜捕,那时,对阿九和尚带着徒儿红丝如同丧家之犬急急奔逃的样子记忆犹新,说道: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红丝究竟犯了什么罪而变成了一名钦犯?” “这个问题莫测高深,皇上没有明示,就连我父王也不知道内情。我想这个红丝一定是自知罪重无赦,才会瞎着眼睛从我手里逃跑了三次。” “逃跑了三次么?就凭他这副样子,真够难为他的。” 曹先生笑意转浓,心中对红丝有了好感,感叹钦犯红丝具有顽强的意志力,这副样子还能在飞鸿郡王的眼皮下逃跑三次,看来飞鸿郡王遇见对手了,不仅微笑道: “这名钦犯的身份确实很可疑,不过不用着急,等老夫好好钻研一下,设法让他眼睛复明,并且恢复他的记忆,一切都会真相大白了。” “太好了,有劳曹先生。” 飞鸿郡王听了,心里暗暗欢喜,自己这几天一直纠结红丝的身份,如果能水落石出,自己也就去了一块心病。 “这个你放心,只要给老夫足够的时间,老夫一定会妙手回春。现在,请飞鸿殿下把这粒药丸吃下去,先睡一觉,让老夫专心为你们两个治疗。” 飞鸿郡王放下了心,乖乖张嘴把药丸吃了下去,浑身放松地躺在床上,忍着一只手腕的勒痛,渐渐地睡着了。 在捉拿钦犯的这些日子里,飞鸿郡王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奔波,疲倦劳累,加上身中暗器,早就困顿不堪,如今来到了曹先生的医馆里,飞鸿郡王方始安心入睡,这一觉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夕阳余辉洒满西边天空。 梦醒之际,飞鸿郡王梦见红丝被皇上处以死刑,砍头之前,红丝向自己伸出手来,叫道:“飞鸿,树上有小鸟,你听,小鸟自由自在的叫声多好听。” “红丝你不能死。” 飞鸿郡王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忽地坐起身,转头看,自己手腕上的金手铐不知何时已经被打开,身边空荡荡的,原本躺在自己身边的红丝不知去向。 “曹先生,曹先生。”飞鸿郡王一边穿靴下地,一边着急地喊叫。 只见房门一开,曹先生手里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说道:“睡醒了?正好这碗药刚熬好,趁热喝药吧。” “曹先生,红丝呢?”飞鸿郡王接过药碗,顾不上喝药,把药碗捧在手里,急切地问。 曹先生拉过旁边一张椅子坐下,说道:“这碗药是老夫精心选材调配的,你要是不喝或者弄撒了,可就对不住老夫的一番心血。” “好,我喝。”飞鸿郡王把药碗端到嘴边,不管三七二十一,“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下去,急急催问: “好了,药全喝完了,曹先生快告诉我,红丝到哪里去了?” 曹先生不紧不慢地接过空药碗,随手搁在桌子上,反问道: “别急,老夫问你,还有谁知道你把钦犯红丝带到我这里来了?” 还有谁会知道呢?飞鸿郡王心想:游船一靠岸,自己马不停蹄地直接来到了曹先生的医馆,虽然在医馆前面的挂牌仪式上惊动了街坊邻居们,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红丝是钦犯。 “应该没有别人知道。”飞鸿郡王刚睡醒,一时没想起来自己曾经命随从小哲赶回王府向父王禀报。 事实上,三王爷南宫崇璟近日来心情急躁,因为不断地接到皇上派人来询问捉拿钦犯红丝一事的进展。 自从儿子飞鸿奉命前去捉拿钦犯,他随身只带了一名随从,阿璟王爷事后觉得很不妥,意识到儿子飞鸿带的人手太少,万一钦犯红丝以及同伙抵抗不从,儿子飞鸿岂不是有生命危险。 在王府中,阿璟王爷心中焦虑不安,正筹备加派人手去接应,没想到小哲及时赶回来禀报,闻报后,心中一震,果然儿子飞鸿受了伤。 事不宜迟,阿璟王爷立即修书一封,说明情况:钦犯红丝已被捉获,因飞鸿郡王受伤,暂时在曹先生的医馆停留。 阿璟王爷写完信,命一名护卫火速将这封密函送往皇宫,自己带了十余名护卫,乘坐马车,赶往曹先生的医馆。 那时候,曹先生刚给飞鸿郡王服用下了药丸,看他很快入睡,便走出屋子,前往后院药房,准备着手救治红丝,听见前院一片人声嘈杂,忙走过去查看。 马车停在了曹先生的医馆门外,阿璟王爷跳下马车,一抬头,发现医馆的大门上明晃晃地悬挂着一个金匾,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国师府》,显然是皇上御笔亲书,气派非凡。 阿璟王爷暗暗思忖:原来皇兄对曹先生果然器重,这些日子每每宣召曹先生入宫,诊病服药,顺便商谈国事。曹先生才高八斗,指点江山,分析透彻,皇上龙心大悦,御赐国师的封号,以示皇恩浩荡。 曹先生的医馆大门紧闭,门外还停留着许多看金匾聊天的老百姓。 一名王府护卫上前敲门,却听见大门里面一个门人回答说:“曹先生正在休息,暂不见客。” 阿璟王爷为人极其谨慎,见曹先生被新封为国师,风头正旺,不肯扫他的性,心知曹先生闭门谢客的原因一定事出有因,钦犯红丝目前正在医馆里面,曹先生肯定是担心若被别人知道,万一传出什么窝藏钦犯的流言蜚语,那可是灭门之灾。 护卫过来请示阿璟王爷,门敲不开怎么办? 阿璟王爷不免犹豫,强行闯入医馆不太妥当,可是,被拒之门外,在门外灰溜溜儿地等着,面子上搁不住,心想: 还能怎么办?纵然这里是国师府,也不能把本王不放在眼里。 第五十四章 解锁 阿璟王爷到访曹先生的医馆,面对紧闭着的大门,心中犹豫是否要自报名号强行进入。 偏巧这时,从前面大街上传来一阵吹吹打打的奏乐声,一列长长的队伍手捧车推地送来了皇上御赐给国师的礼物。 大街上看热闹的百姓顿时哗然,议论纷纷称羡不已。 曹先生医馆的守门人听见外面音乐声,急忙打开大门查看,见皇宫派来送礼物的队伍已经到了门外,急忙入内禀报。 曹先生闻听门外送来了皇上御赐的礼物,急忙出来到大门口迎接,命几名医馆下人把礼物清点搬运进去,场面显得喧哗忙乱。 阿璟王爷沉得住气,站在一边看着交接礼物完毕,从宫里前来送礼的人员返回离去,便走近曹先生身旁,施礼说道: “恭喜曹国师,本王有礼了。” 曹先生一看是阿璟王爷来了,急忙还礼,道歉说:“王爷何时来的?草民忙晕了头,竟然没看见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请恕罪。” 阿璟王爷一笑,上前携了曹先生的手,一同走进大门,边走边笑道: “曹先生承蒙皇上恩赐国师,本王来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贺礼,明日一定派人送过来,给曹国师道贺。” 曹先生见阿璟王爷如此客气,心中也很欢喜,躬身说道:“王爷客气了,快请进。”连忙请阿璟王爷进大厅入座,吩咐手下沏茶。 阿璟王爷首先把话题引入正轨,说道:“曹先生,据本王得报,小儿飞鸿已经将钦犯红丝捉获并带到了先生的医馆中来了,可有此事?” “回王爷,确有此事。飞鸿郡王受伤不轻,草民已经给他服用了一粒药丸,他已然入睡。至于那名钦犯红丝,病情非常严重,眼盲、失忆、急需治疗,草民正准备为他配药。” “曹国师宅心仁厚,对小儿飞鸿及时救治,本王深表感谢。只是,红丝虽然有病,却不能在此耽搁过久,他是皇上要抓的钦犯,应该尽快交送皇宫里去,由皇上亲自御审。” 阿璟王爷的话,曹先生听得明白,心知此中道理,分明是阿璟王爷害怕儿子飞鸿擅自滞留钦犯于医馆,会留下话柄,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巧加利用,制造谣言传到皇上耳中,那可是欺君之罪。 “王爷有所不知,尚有一件为难之事,飞鸿郡王和红丝两个人被金手铐锁在了一起。据草民推测,八成是飞鸿郡王担心红丝逃走才出此下策。要想分开他们两个,必须打开金手铐,没有钥匙,恐怕难于解决。” 阿璟王爷听见此难题,考虑到皇上急于抓获钦犯红丝的心情,沉吟道: “金手铐的钥匙在皇上手中,恐怕只能等见到皇上才能打开。不过,本王已经致函给皇上,也有可能皇上会派人前来医馆接收钦犯,顺便把钥匙带来这里。” “不瞒王爷说,草民刚才看见飞鸿郡王被金手铐锁住一只手腕,勒进了皮肉,非常难受的样子,红丝的手腕更是脓血交流,草民看了心里非常不忍,可否请王爷亲眼看看去?” “好的,请曹国师带路前往。” 阿璟王爷跟随曹先生来到诊室房间,跨进门来,看见儿子飞鸿和钦犯红丝并排躺在床上,两人都闭目沉睡,他们之间用一副金手铐锁住了各自的一只手腕。 “曹先生,这金手铐果然霸道,能否帮他们设法打开?” 阿璟王爷问道,他心疼儿子飞鸿被铐时间久了,会血脉不通,导致一只手伤残,故而甘冒违背圣意,也要给儿子飞鸿解救燃眉之急。 “是的,只要王爷下令,打开这只金手铐,对于草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曹先生早就想帮飞鸿郡王打开这副害人的金手铐,只不过这是御赐之物,没有飞鸿郡王本人发话、或者皇上和王爷的命令,不敢草率行事。 此刻,阿璟王爷一下令,曹先生心中不免对王爷好生敬佩,立即动手,拿了几样小巧的工具开锁。 区区一副金手铐看似霸道,在曹先生的眼里却是小菜一碟,打开它不费吹灰之力,不出一刻钟,便将金手铐解除下来。 阿璟王爷看见金手铐被摘下来,为儿子飞鸿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抬眼看红丝,只见钦犯光头闭眼,脸色通红,确实病得不清,而且,最奇怪的是红丝的相貌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阿璟王爷疑窦丛生,正要详细询问,却听见外面传来一片混乱的吵嚷声,一群钦卫闯进了医馆的院子,口口声声要捉拿钦犯。 阿璟王爷闻言,急忙走出屋子,来到院子里喝止喧闹。 一名钦卫头儿上前参见阿璟王爷,说道:“奉皇上的旨意,前来医馆带走钦犯红丝。” 阿璟王爷点点头,回身看见曹先生也走出了屋子,问道: “曹先生,可否把红丝交给这些钦卫带走?” 曹先生内心十分矛盾,他对红丝充满了好感,知道红丝这一被钦卫带走必定凶多吉少,可是,皇上的旨意,王爷的意思,怎能明面上公开违背?婉转推脱道: “王爷,既然这些钦卫奉命而来,草民怎敢阻拦?只不过飞鸿郡王把红丝带到这里,再三请求草民先给他医治,如果就这么让红丝被抓走,一旦病危不治,草民会深感内疚,对不起飞鸿郡王送他前来的一片救人之心。” “曹先生不必自责,这件事本王心里有数,等小儿飞鸿睡醒,自然会点拨他明白事理,断然不会迁怒于国师。” 阿璟王爷心知儿子飞鸿自幼心善,对蝼蚁这类的小动物尚且不忍伤害,何况是对一个长相颇有几分相似、年龄相仿的少年。 曹先生明白若想救红丝,只能另想办法。 几名钦卫开门进屋,将钦犯红丝抬了出来。医馆外面停放着一辆马车,他们将红丝抬上马车,扬长而去。 阿璟王爷也随即告辞,拜托曹先生好好关照小儿飞鸿。 曹先生为飞鸿郡王熬药完毕,正好听见飞鸿郡王睡醒呼唤自己,急忙进屋让他喝药,并将红丝已被钦卫抓走之事相告,飞鸿郡王大惊失色。 第五十五章 求救 飞鸿郡王听说红丝被钦卫们抓走了,惊惶地想:一入皇宫深似海,天牢戒备森严,红丝肯定是有去无回。 曹先生对这件事不予多论,因为钦卫们前来抓人是阿璟王爷在背后力主此事,阿璟王爷是为了完成皇上交给的任务,捉拿钦犯进宫也不无可厚非。 “曹先生,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请讲。” 曹先生轻咳一声,继而补充一句:“只要不是请老夫去救红丝,别的都好说。” “正是呢,曹先生料事如神,我很担心红丝,你可以想办法救救他吗?”飞鸿郡王想到红丝的安危,心里不安,面带焦急神情,询问道。 “为什么你要救红丝呢?给老夫一个理由。他不过是一名钦犯,你擒住了他,交给了皇上,已大功告成,何必再趟这趟浑水?” 飞鸿郡王抿了抿嘴唇,压抑不住急切的心情,想起和红丝这几天捉与逃和互救情境,恩怨纠缠在一起,心中隐隐约约认定了红丝就是大皇子,怎么可以让他死?担忧地说: “曹先生,红丝失忆了,他对过去的事记不得,就算被抓进皇宫见到皇上也问不出所以然来,如果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判他死罪,万一他有苦衷或隐情,那不是冤枉死他了?” ”你说的这些,老夫都明白,可是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救他?你与他素不相识,刚刚捉他归案,卸下重任,怎么还要没完没了地纠缠,这样做没道理啊。” 飞鸿郡王不敢直言,他自己也不能肯定,归根结底是红丝长得太像大皇子,自己与他朝夕相处了几天,日夜担心他伤重病危,渐渐地把红丝和大皇子的影子混淆在一起了,将多年来喜欢大皇子的心意渐渐地转移到了红丝身上。 飞鸿郡王回想起在游船上,自己运功疗伤完毕,看着红丝躺在自己的脚下,昏迷垂危的样子,生怕他一口气上不来,就此死去。飞鸿郡王紧紧地抱起红丝,恨不得将自己的一腔热血输给他,心里暗暗许诺: 红丝,只要你不死,我以后保证不欺负你,不让你这么苦、这么难受,一定好好待你。 在游船上,红丝曾经两次想要投河自尽,已经半死的他真的是走投无路,绝望至极才会出此下策。 联想到大皇子在大草原上失踪了,他会不会也是因为受伤无救而灰心、自绝于世了呢? 想到这里,飞鸿君王万般不忍,觉得红丝已经到了眼盲、失忆、伤重、病危、被擒的处境,还能有谁比红丝更可怜? “曹先生,我这几天和红丝接触,觉得红丝不像坏人。他到底因为什么原因变成钦犯的呢?我很想知道原因。” “恐怕很难,只有皇上才知道。若是皇上不想将原因昭彰于世,这个谜团将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飞鸿郡王咬住下嘴唇,沉思片刻,下决心地说: “我抓红丝是因为我身负父王转托的皇命,现在皇命已经完成,我也算对得起我父王了。如果事实证明红丝无罪,我想要救他。” 曹先生见飞鸿郡王意气用事,其孩子气的说话有漏洞,委婉劝道: “郡王殿下,有一件事老夫不得不提醒,红丝是钦犯,如果皇上认定他有罪,该杀该剐也是由皇上说了算。假使红丝是无辜的,可惜他记忆完全丧失,不能为他自己辩护,恐怕你我纵然有心相救,也是无能为力。” 飞鸿郡王听了曹先生的劝导,心情变得很沉重,从床边站起身,握拳说道: “如果红丝这次进宫含冤受屈而死,我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是我抓他进宫的,我有责任。” 曹先生见飞鸿郡王如是说,对这个挂名徒弟很赞赏,此事更加说明飞鸿郡王心地善良,大是大非很清楚,有胆有识敢担当,不愧是一个大丈夫好男儿。 “你真的断定红丝是冤枉的吗?”曹先生再一次追问。 “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红丝没做什么坏事,如果他真的做了什么出人意料的事,也必定是阴差阳错造成,非他本意。” “老夫也认为红丝的事疑点颇多,他之所以成为钦犯、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当初在大草原上西厥国的骑兵巡逻队大肆搜捕他,说他火烧军营草料场,可见他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曹先生,你现在身份不同了,在皇上面前大红大紫,隆恩不浅,你可以去劝劝皇上留红丝一命?” “这个是可以的,今日天色已晚,明天老夫亲自去觐见谢恩。关于红丝的事,老夫试试看,能否请皇上网开一面,让红丝戴罪立功,跟随咱们一同出使西厥国,劝说西厥国阿土王爷不要再对咱们南宫王朝虎视眈眈,早日收兵方为上策。” “曹先生是说要让红丝和跟咱们一起出使西厥国?” “是的,你不是说红丝长得和大皇子南宫明月十分神似?老夫有一计,不妨说服皇上,与其让红丝死、不如让红丝为国效力。老夫也会劝说红丝,有一个求生的机会,请他配合一下。” “红丝眼瞎失忆,让他出使能干什么呢?” “红丝出使很重要,咱们可以来一个李代桃僵,让红丝扮装成大皇子,当做礼物,献给阿土王爷。红丝眼瞎不打紧,老夫有把握让他的眼睛重见光明,失忆更是无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免得见面说露嘴,暴露真相。” “曹先生的这个计划是可行的,我知道大皇子去西厥国做质子的时候曾经被阿土王爷霸占成为男宠,可是,现在的问题是:红丝会答应做一个替身男宠吗?” “这件事需要好好劝说红丝,这是他唯一可以摆脱钦犯身份的机会,如若不然,照现在的情形看,皇上会怎么处置他,是显而易见的,有死无生而已。” 飞鸿郡王听了,觉得曹先生说得有理,可是,心中依然不安: 在捉拿红丝的这一路上看得出来,红丝有着不屈不挠的意志,他会是一个贪生怕死而甘愿遭受**的人吗? 第五十六章 分歧 飞鸿郡王经过曹先生的诊治,伤势好转,行走自如,他从床边站起来,向曹先生告辞,约好明天听候消息。 曹先生一本正经地保证:明日一早就会入宫面圣,叮嘱飞鸿郡王明天记得要服药。 那么今夜呢?漫漫长夜注定要在焦急等待中度过?飞鸿郡王心如火烧,走出医馆,站在大门口,心有所思,对月长叹。 却听得旁边不远处有人“咯”地一声笑出声来,急忙回头看,只见月光下,即墨大小姐身穿一套大红色的衣裳,俏生生地站在大街拐角处,似嗔似恼地看着自己,不由得转身走过去,叫了一声: “紫羽,你来了?” “是啊,来看我义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怎么在我义父的医馆里?” 即墨大小姐似笑非笑,圆圆的杏核眼放射的晶莹的光彩,熟人相遇,已经没有了原来的温馨,只记得因为对红丝的态度不同,渐渐地双方变得陌生而又冷淡。 飞鸿郡王看见即墨大小姐还是很高兴的,答道:“受了一点小伤,来请曹先生医治。” “是吗?伤在哪里?” “在后背,已经上药妥当,没有大碍了。” “后背吗?还疼不疼?让本小姐看看?” 飞鸿郡王听见即墨大小姐一连串的问话,看出这位曾经挂名过的未婚妻还在关心自己,心里有说不出的欣慰,刚要开口大乐,却听见即墨大小姐紧接着发问道: “红丝呢?” “这……他现在没和我在一起。” “他在哪里?你快说呀,急死人了。” 飞鸿郡王听见即墨大小姐开口追问红丝的下落,觉得很过意不去,知道推搪不开,只得如实答道: “红丝被钦卫带去皇宫了。” “这么快就进宫了?他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知道。”飞鸿郡王摇摇头。 “什么不知道?飞鸿,你知道的,只是不肯告诉我,对不对?”即墨大小姐怀疑地看着飞鸿郡王。 “我发誓,真的不知道红丝进宫以后会怎样?他是一名钦犯,想来钦卫们会把他关进天牢,严密看守,等候皇上御审,他的处境不会好到哪里去。” “这样啊。”即墨大小姐听了,心中柔肠百转,愣神了一会儿,幽幽地问道: “飞鸿,你知道皇宫里的路线吗?你抓他回宫,我不怪你,可是,我想要救他出来,你要帮我。” “紫羽,你是要劫牢吗?私闯天牢,那是死罪,会株连九族的。” “是的,劫牢,我要救红丝。我说过我是孤女,没有九族可以株连。”即墨大小姐十分坚决地表示决心,刀山火海也不怕。 “你太容易轻信人了,你不怕本郡王会告发你吗?”飞鸿郡王试探着问。 “你!” 即墨大小姐大怒,拔出一对峨眉刺,比划在飞鸿郡王的脖颈上,愤愤地责备道: “飞鸿,你果然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你是皇族血统,冷血薄情是你们的天性,你把红丝抓来,一路上用金手铐虐待他,他的伤病死活你不管,只想争名邀功,我算看透你了。” 飞鸿郡王被峨眉刺威逼项上,不敢妄动,辩解道:“本郡王那是因为皇命在身,不得不如此。” “哼,去你的皇命!你那个皇命狗屁不通。我问你,抓人总得有个理由吧?你呢,都不知道红丝犯了什么罪,稀里糊涂地抓人,把他送进虎口,你摸摸良心还有吗?” 即墨大小姐出身即墨杀团,从来不把官府和朝廷放在眼里,她心地温良,从来不肯轻易出手随便杀人,特别是在红丝这件事上,联想到红丝有可能是自己的梦中人,看红丝伤病交加无力抵抗,几次三番落入搜捕人的手里,更是百般纠结,心如刀绞。 “紫羽,你冷静点,先把峨眉刺拿开,听我说。”飞鸿郡王十分镇定。 即墨大小姐只是一时气愤,才会掏出峨眉刺威胁吓唬,见飞鸿郡王并不生气,泰然处之,只得收了峨眉刺. “紫羽,其实这件事,我心里也很矛盾,我虽然是在大草原上第一次见到红丝,可是看见他被西厥国骑兵巡逻队搜捕,身体状况糟糕透顶,我心中也是不忍。” “哼,没看出来。”即墨大小姐扬起粉脸,嘟嘴说道。 “真的。这次在捉拿钦犯过程中,时间有点匆忙,我没来得及多想。现在红丝已经被抓进皇宫里去了,我可以平心静气地思考问题了,我承认我很担心。” “你担心有用吗?你敢和本小姐一起去救他吗?”即墨大小姐针锋相对,问题非常尖锐。 飞鸿郡王一时回答不上来,他从小到大都是接受的正统思想,忠君意识根深蒂固,从来也没有想到过如果皇上做错了会怎样? 现在,问题摆在眼前了,他才突然警醒,是啊,如果红丝是冤枉的,无辜被抓进宫里,皇上又不肯将红丝的罪行公之于众,说不定会秘密处死钦犯,这样的话,自己做的事无疑就是草菅人命的帮凶。 飞鸿郡王一时词穷,心乱如麻,知道避开话题问道:“紫羽,你大师兄怎么没和你在一起?他的伤不碍事吧?” “别提了,都怪你把我大师兄弄成重伤,后来我二师叔带着刘山几个徒弟路过边城,在客栈里碰到了我们。” “原来刘山和你同门。” “是哦。二师叔逼我大师兄和我答应重返师门,才能放过红丝,所以,我们只好答应了,目前二师叔正在给大师兄运功聚气。” “你大师兄内息走散,还没聚拢到一起吗?我对他很抱歉。” “什么抱歉,别说这些没用的话,你以后找机会多给他买点补品,祈祷他早日复原就好。要不然的话,我和我大师兄夜闯皇宫,去天牢救出红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好吧,回头我去买两只乌鸡、三只老鸭,你带回去给他熬汤喝,补一补身体,尽力而为。” “嗯,这还差不多。那我先走了,劫狱的事咱们看法有分歧,多说无益。”即墨大小姐转身就走。 “等一下,紫羽,我还有事。” 第五十七章 疑云 “什么事?别耽误本小姐去救人。” 即墨大小姐急于回去找大师兄商量,想要夜闯天牢去救红丝。 飞鸿郡王心生疑云,觉得即墨大小姐不可能一个人去皇宫劫牢,必定是她的师门在后面给她撑腰。 想到她的师门中李伟、刘山等人,个个武功神秘莫测,都是一等一的武林高手,可见她师门的实力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叫住即墨大小姐,问道: “紫羽,你师父叫什么名字?你的师门位居哪里?” 即墨大小姐迟疑了一下,没想到飞鸿郡王问起这件事,自己的师父叫即墨禁,师门是即墨杀团,一个不敢公开见人的**组织。自己和大师兄虽然已经陆续地私自离开了师门,可是,为了红丝的缘故,这两日又被迫重返师门。 “飞鸿,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紫羽,我觉得很奇怪,你一个小女子,胆子这么大,竟敢提出劫牢,那么我猜测,在你背后一定有一个非常强大的靠山。” 即墨大小姐眨了眨眼睛,有些为难地说道:“飞鸿,你还是别打听这么多,知道了对你也没好处,不如你不闻不问。现在,你权且当做不知道本小姐有心要去劫牢的事。” “紫羽,我说认真的,劫牢有生命危险,你师父不会阻拦你么?” “我师父已经失踪两年了,目前我师门都听二师叔的吩咐。” “你师傅是?” “在京城里,人称他为禁先生。” “禁先生?不会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百变书生即墨禁?” “是的,你知道?” “我听说过,禁先生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江湖上、武林中、大家都很给他面子,也可以说都很怕他。” “是的,我师父即墨禁武功炉火纯青,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哦,这么厉害?那我问你,你师父即墨禁的武功高强,还是你义父曹先生更胜一筹?” “这个,他们没比试过,我怎么会知道?可惜我师父两年前突然隐姓埋名,不理会师门中的事,大小事全靠我二师叔打理,所以,我二师叔让我和大师兄先回归师门,准备过几天召开师门大会,商议推举大门主的儿子继位。” “你师父有儿子?” “有的,我二师叔一直在寻找大门主的儿子即墨阜,最近刚从伊塔国回来,说是已经找到了大门主的一枚戒指,那枚戒指上有大门主的标志,刻有一个“禁”字,戴在伊塔国国舅爷阿阜的手上。” “伊塔国国舅爷阿阜会是你师父的儿子吗?” “我不知道,既然我二师叔是,那就不会错了。我二师叔说过几天带我们去伊塔国,和国舅爷阿阜见面,劝他来南宫王朝做我们师门的大门主,如果他不肯回来,就请他亲笔修书一封,将大门主之位让位给二师叔。” “这么说,紫羽你要去伊塔国?” “是的,我就要走了,奔赴万里之遥的伊塔国。我想,在临走之前,救出红丝,带他远走高飞,哪怕他瞎了也好、失意也罢,我都不会嫌弃他的。” “紫羽,你不找你的梦中人了?” “我找不到啊,这些日子以来,我总觉得红丝就是我的梦中人,他和我的梦中人长得很像,命运一样苦,我心里不由自主地担心他,想要救护他。” 飞鸿郡王听了即墨大小姐的话,觉得她的想法和自己有很多共鸣,勇气可嘉,而自己却显得退缩懦弱,没有即墨大小姐的豪气和胆识,感到很惭愧,鼓足勇气说道: “紫羽,你是他一个女孩子,尚且无所畏惧,本郡王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更应该勇往直前,劫狱的事交给我去做,你在外面接应就行。” “你说真的?你不怕会被株连九族?”即墨大小姐有点不敢相信,飞鸿郡王是一个郡王,敢冒杀头的危险去劫牢,真的是需要天大的勇气。 “不怕,劫牢的时候我蒙面,没人知道我是谁。皇宫搞地形我熟,速战速决,得手就撤。” “飞鸿,谢谢你要援手相救。我想问一下,你这么做,是为了我吗?我只是你的挂名未婚妻,而且,当着你父王和我义父的面,你已经宣布取消了这个虚名。”即墨大小姐有些感动地问。 “不是。”飞鸿郡王一言否认。 “那你是为了什么?”即墨大小姐不解地问。 “是为了……” 飞鸿郡王顿了一顿,想起八年前的往事,不好意思对一个女子说明自己是因为暗恋大皇子多年,对一名男子动情,想要好好爱他。 红丝到底是不是大皇子呢?管它呢,不管红丝是不是大皇子,我一定要救他逃离火坑。飞鸿郡王暗暗下定决心,回答道: “因为,红丝会说——树上有小鸟。” 即墨大小姐“噗嗤”一声笑起来,用尖尖的手指尖点了点飞鸿郡王的额头,抿嘴儿笑道: “这句话谁不会说啊?本小姐可以随便说上十遍,一百遍:树上有小鸟。” “算了,别说了,好难听。” “什么?你敢嫌弃本小姐嗓音难听?” “不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即墨大小姐睁圆了眼睛问。 飞鸿郡王干笑了一声,觉得有几分尴尬,这件事解释不清,即墨大小姐是一个女子,就算她能说上一万遍,也不如相貌酷似大皇子的红丝用微弱的声音说一遍。 仿佛,红丝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是那样的动听,那样的妙不可言,是世上最美好的声音: “飞鸿,树上有小鸟……” “红丝?” 飞鸿郡王有点彷徨,不由自主的四顾环视,寻找那声音的来源。 “飞鸿,树上有小鸟……” 那声音重复着,来自于天际漂浮的白云,来自于心潮起伏的震荡,来自于冥冥中的幻觉幻听。 “啊,红丝,我对不起你。” 思念和悔恨交织在一起,飞鸿郡王此刻感到深深的内疚,无以言表的痛苦神色浮现在脸上,喃喃自语。 “飞鸿,你怎么了?”即墨大小姐惊讶地问。 摇了摇头,飞鸿郡王努力地将那个声音压下去,收藏在心底。 第五十八章 内幕 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 飞鸿郡王没有办法说服即墨大小姐,望着她跑掉的背影,非常失落,发呆了一会儿,只得一个人怏怏不快地回到了三王府。 其实,飞鸿郡王多心了,即墨大小姐并不是诚心要给他难堪,她之所以跑掉,是因为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能让飞鸿郡王知道自己的师门其实就是即墨杀团,是一个令人闻名丧胆的**头号组织。 飞鸿郡王走进王府大门,见父王的书房还亮着灯,心里有话想和父王说,便一直朝书房走来,迎面碰见一名小厮端着一碗红枣莲子汤,便伸手接了过来,正好亲自给父王送去。 三王府的书房亮着灯,阿璟王爷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一只手肘支撑着下颚,在认真地考虑一件事。 飞鸿郡王知道父王的习惯,父王总是喜欢晚上思考问题,经常彻夜不眠,一个人沉思到天亮。 今晚父王又在琢磨什么事呢?飞鸿郡王走到书房门前,举手敲门,叫了一声: “父王,孩儿可以进去吗?我把红枣莲子汤端来了。” “快进来。”阿璟王爷听出是儿子飞鸿的声音,当即传唤。 飞鸿走进书房门,见父王红着眼睛似乎不开心,便把红枣莲子汤递过去,说道: “父王,趁热把汤好了吧?” 阿璟王爷摆了摆手,心情不好没胃口,指着桌旁的一张椅子,说道:“先把汤放桌子上,刚好有话要问你,你坐下。” 飞鸿郡王见父王态度很严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心中不安,连忙坐了下来,凝神望着父王,静听下文。 “鸿儿,有一件事,为父很费解,不知你的看法怎样?” “父王问的是哪件事?” “关于红丝的事,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红丝的相貌竟有几分和大皇子南宫明月相仿,这件事令为父很惆怅。” “父王你也这么想的?孩儿第一眼看见红丝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可是我和大皇子已经八年没见面了,我拿不准,可惜红丝现在失忆了,他不记得过去的事,没办法证实。” 阿璟王爷遗憾地摇了摇头,他想到半年前先皇突然驾崩,大皇子南宫明月被废了太子,送到西厥国去做质子,竟然在大草原上失踪了,不禁百感交集,说道: “鸿儿,有些内幕事情想告诉你,你必须绝对严守秘密。还有,你去把门窗关严,提放隔墙有耳。” 飞鸿郡王觉得父王今晚比以往都要重视自己,肯把心里秘密告诉自己,感到很欣喜,急忙起身检查一遍门窗是否已经关严,走回来重新坐在椅子上,说道: “父王请放心,我会守口如瓶,绝不会泄露机密事情的。” 阿璟王爷见儿子飞鸿虽然只有十五岁,可是已经长大成熟,自家人值得信赖,便把自己内心的疑虑和苦闷对他诉说: “自从半年前,先皇突然去世,我二皇兄登基即位,把大皇子的太子身份废掉,发落出国做质子,我的良心就一直不安,隐隐约约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后来听说大皇子在萨珂大草原上失踪了,我就明白大皇子在外面一定吃了很多苦,我心里更感不安。” “这一次不是为父多疑,根据情报来看,红丝刚刚进入南宫王朝,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钦犯?那副御赐金手铐更是残忍,能令人的双手致伤致残,如果不是怀有深仇大恨,皇上何必要对一个陌生的少年下这样的狠手?” “父王你是说——皇上认识红丝?” “为父只是怀疑,皇上催促咱们捉拿钦犯红丝,可是又不肯告诉原因,红丝到底犯了什么罪?如果红丝就是大皇子,那就说明问题了。” “什么问题?父王能剖析清楚一些吗?” “大皇子是先皇的唯一骨肉,虽然被废掉了太子,可是对新皇、也就是我的二皇兄来说,依然存在着威慑力量,一旦有人拥戴废太子造反登基,那也是顺理成章之事。而新皇登基不久,大招后宫,扩建宫殿,惹得朝野议论纷纷,民怨载道,皇位岌岌可危,皇位是否保得住就很难说了。” “孩儿明白了,原来大皇子对皇上有这么大的威胁。” “鸿儿,退一步讲,先皇对咱们一家恩重如山,他留下的唯一骨肉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掉。咱们应该设法查清真相,如果事实真的如咱们分析的这样,为父不想报憾终生,就算是抛头颅洒热血,也要拯救红丝。” 阿璟王爷豪迈的话语,激发了飞鸿郡王的斗志,他热血沸腾,表态道: “父王,孩儿听你的,咱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现在,第一步,就是要先保住红丝的性命,不能让他死掉。第二步,如果能恢复他的记忆最好,实在恢复不了也没关系,咱们可以顺藤摸瓜,沿着他师傅阿九和尚这条线索查下去,好歹也能查出红丝的底细。” “是的,父王说的有道理,那个阿九和尚对红丝百般爱护,为了寻回他徒儿红丝,单枪匹马去萨珂大草原闯荡了。”飞鸿郡王深有同感。 “像阿九和尚这样忠肝义胆,为徒儿甘愿万里奔波,不辞劳苦,真是值得敬佩。”阿璟王爷赞了一句。 “可是,父王,红丝已经被钦卫们抓进皇宫里去了。曹先生曾经说过:如果皇上秘密审问红丝之后,下旨将他处死,咱们没办法阻止的。” “一切都是事在人为。为父想,明天一早就进宫面见皇上,问清楚钦犯红丝究竟犯了什么罪?” “父王,有一件事和你说,我今天委托曹先生设法救红丝,曹先生答应我也是明天一早进宫面见皇上,” 阿璟王爷没想到儿子飞鸿的行动比自己还快,如果已经委托了曹先生面圣,曹先生足智多谋,比自己亲自出马更好。 阿璟王爷心中产生了新的疑问,问道:“鸿儿,红丝是你亲手抓获,日夜兼程带回京城,为什么一转眼你就委托曹先生去救他?” 第五十九章 关切 三王爷的书房里,油灯的火苗突地跳动了一下。 飞鸿郡王听见父王问询原因,一颗心也随之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不敢坦诚说明藏在自己心底八年的秘密,只得转移话题说道: “父王,我想打探听一个人,最近听说过即墨禁吗?” 阿璟王爷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朝廷十余年来一直通缉即墨禁,这两三年来改变政策又想招抚他,只不过由于即墨禁突然隐姓埋名,朝廷找不到他的身影,而即墨杀团的骨干们也基本上往国外伸长触爪,彼此相安无事,也就暂时作罢, 阿璟王爷觉得奇怪,捋着短须说道:“即墨禁是一个江湖人物,他是即墨杀团的大门主,他们从事的是刀头舔血的行当,多年来他们为钱杀人早引起民愤,正常人都避而远之。鸿儿,你怎么会问起他?” “父王,说来也是巧合,孩儿这次去捉拿钦犯红红丝,在边城遇见了即墨禁的两个徒弟,男徒弟叫李伟,女徒弟叫即墨紫羽,父王见过她的。” 阿璟王爷有些出乎意外,问道:“紫羽不就是你那个曾经挂名的未婚妻吗?还好,幸亏你已经取消了她的名号,要不然以后篓子就捅大了。咱们王府成员清清白白,绝对不能和**人物勾勾搭搭,传出去会败坏名声。” “父王,说起来也很奇怪,即墨杀团和红丝之间似乎有些恩怨情仇纠缠不清。” “是怎么回事?” “这次我在押解红丝返回的路上,遇到了刘山和他的小师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二人极度痛恨红丝,欲杀红丝而后快。” “竟有这等事?按照即墨杀团的规矩,他们不应该去冒犯不相关的人,难道红丝招惹了他们?” “好像是的,听他们的口气,好像是不久前红丝破坏了刘山什么行动计划,还让刘山因此受伤变成了瘸子。” “原来如此,这就难怪了。” “父王,即墨禁的两个徒弟李伟和紫羽却完全相反,义重情深,和红丝很有缘分。李伟认红丝做了义弟,紫羽怀疑红丝是她的意中人,想要去劫天牢把人救出来。” ——劫牢?阿璟王爷闻讯也很吃惊,即墨杀团的人果然胆大包天,什么欺君犯上的事情都敢做,劝道: “鸿儿,即墨杀团这些人干的是偏行,行事偏激,思想很极端,对他们不能用常理来判断,所以你最好别主动去招惹他们,免得惹祸上身。” 飞鸿郡王明白父王所说的都是对的,可是,怎么可能不去招惹他们?因为红丝的事情已经把自己和紫羽联系在一起了,想起关于劫牢的事,进一步问道: “父王,即墨杀团的人是否以前劫过牢?他们有可能劫牢成功吗?” “按道理来讲,他们就算是去劫牢也不会公开身份,大半是暗地里行事。至于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有的。据可靠消息,即墨杀团人数不多,门中人个个经过训练,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父王,即墨杀团的总部会安置在哪里呢?一定很难寻找到吧?” “他们的总部在哪里不清楚。可是,为父听说过即墨杀团的二门主名叫即墨丁,平时喜欢装扮成一个文质彬彬的儒生样子。即墨丁有一个落脚点开的是一家扇子店,他偶尔亲自给扇子面上画一些山水花草鱼虫一类的水墨画,据说这些扇子的销量还不错。” 原来是扇子店!飞鸿郡王心想:京城里一共就有这么几家扇子店,今晚自己一家家挨着查,一定会找到的。 “鸿儿,你问得这么详细,不会又是想要一个人去冒险吧? 飞鸿郡王没想到父王这么英明,判断出自己想要去即墨杀团的扇子店,只得把自己的想法和盘端出: “父王,孩儿对红丝的事很是担忧,红丝被抓进天牢以后的处境会是怎样,我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虽然曹先生答应明天一早就入宫面圣,可是,时不我待,今晚即墨杀团的人也许就会采取行动,我想……” “为父知道你想什么,鸿儿,你其实还是对紫羽有好感,不放心她一个女孩子进宫劫牢,是不是?” 阿璟王爷自以为判断不错,其实是大错特错,因为飞鸿郡王的心里真正不放心的是红丝,性命攸关,生死一线间。 飞鸿郡王默不作声,给阿璟王爷一个错觉,似乎他已经默认了是因为放不下紫羽,于是叮嘱道: “鸿儿,你要记住两点: 一则,你身上还有伤,不能莽撞动武,为父只有这么一个独子,不允许有闪失。 二则,你是皇族王室中人,不能干违背皇命的事,像劫牢这种大逆不道之事,绝不能铤而走险去做,明白吗? 紫羽如果要坚持要去,你能劝则劝,如果劝不了,你就赶快离开她,回来禀报为父,咱们再做商议。” 飞鸿郡王听着父王长篇大论地劝说自己,非常感激父王对自己的关切和爱护,可是,感到很抱歉,自己不能放弃这次劫牢救人的机会,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尝试一下把红丝救出来,只得糊地说了一句: “父王不用担心。” 怎么会不担心呢?阿璟王爷看着儿子飞鸿英气勃发的脸,想起自己心爱的王妃难产而死以后,这是她留给自己唯一的一个纪念品。 十五年过去了,自从王妃死了以后,阿璟王爷痛不欲生,不再娶妻,每晚都躲在书房里消磨时间,不敢去寝宫床榻,那里的一点一滴,似乎连空气里也包含着王妃的味道,那么熟悉亲切,使人流连。 在阿璟王爷的心里,儿子飞鸿已经成为了王妃的影子,他对儿子的溺爱超越了世上所有的父亲。他亲手对这棵独苗呵护备至,每当发觉儿子飞鸿有可能会遇到危险,他都夜不能寐。 “夜深了,父王也早点休息吧?孩儿告退了。” “鸿儿。”阿璟王爷叫了一声,心里觉得很不安,又细细地端详了一会儿子的容貌,谆谆劝告道: “你答应为父,不要去冒险。” 第六十章 寻踪 飞鸿郡王被父王的关切和谆谆嘱托感动着,答应不去冒险,告别了父王,走出书房,回到自己的寝室。 贴身小厮小哲赶忙进来服侍,听见飞鸿郡王吩咐要换一身黑衣,惊讶地问:“这么晚了,还要出去?” 飞鸿郡王不想解释,淡淡地吩咐道:“是的,马上出去,赶快更衣。” 小哲听说飞鸿郡王马上要出去,还更换一身黑衣,知道他又要去冒险,想劝他看在自己身上有伤的份儿上,今夜最好别出去,可是看见飞鸿郡王一脸严肃的表情,不敢随便劝阻,只得从箱子里翻出一套黑色衣裤,帮飞鸿郡王换上。 飞鸿郡王换好衣服,将暗器带子斜缠在身上,用衣服遮掩住,脚下不停留,匆匆出门。 京城很大,城里的道路四通八达,在繁华的主要街道上都悬挂着路灯,方便夜晚行走的人。 飞鸿郡王从来没有自己买过扇子,在印象中曾经见过几个扇子店,可是半夜时分所有的店铺都已经打烊,黑暗里辨别哪些门面上的招牌有点困难。 一家小小的扇子店寻找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飞鸿郡王并不气馁,耐心寻踪,一家一家商铺挨着找过去,终于在一个背静街道的拐角处,找到了一家扇子店,名字叫丁记扇子铺。 飞鸿郡王听父王说过即墨杀团的二门主叫即墨丁,现在这家扇子店叫丁记扇子铺,毫无疑问是即墨丁的落脚点。 丁记扇子铺不大,分前后两层院子,有一个小小的后门,门上无灯。 飞鸿郡王松口气,暗中一笑:找到了,原来即墨杀团的一个暗巢设置在这里,果然十分隐蔽,不知底细的人还真看不出来这里就是那个充满血腥的暗黑组织的秘密隐身地。 丁记扇子铺的后门外有一棵杨树,枝叶繁茂,如果有个人藏在树枝上,树底下的人是很难发现的。 飞鸿郡王来到树下,提气一纵身,轻飘飘地上了树,坐在树枝上,看到自己被许多树叶包围着,忽然有了一种置身于世外桃源的感觉,仿佛隐约听见自己所爱的人站在树下仰着脸儿叫着“飞鸿,树上有小鸟……” 现在是深夜,树上没有小鸟。飞鸿郡王惨淡地笑了一下,收起思念情怀,凝神静气,把精神集中一点,开始倾听扇子店院子里面的动静。 这家扇子店正是即墨丁所建立,眼下他正在屋子里面为师侄李伟运功疗伤,帮他把走散的真气重新聚集在一起。 此刻,即墨丁不惜下血本为李伟运功疗伤是有私心的。因为李伟是大门主即墨禁的大徒弟,即墨丁想要取代即墨禁登上大门主之位,必须要得到即墨禁手下人的支持,所以李伟对他来说很重要。 屋子外面站立着刘山,正在为师父护法,防止有人突然闯进去干扰破坏,他一眼看见即墨大小姐快步如飞地走过来,急忙打了一个手势,阻止她入内。 即墨大小姐会意,只得压下急切的心情,站在旁边等待,以为不消一刻屋里的救治就应该告一段落,不料,时间过去了很久,屋子里面依然是鸦雀无声。 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难道大师兄伤重难调?即墨大小姐这样想着,突然担心起来,目光朝着屋门游移不定,揣摩着是否要进去看看。 刘山伸手在即墨大小姐的眼前晃了晃,示意她不要随便进屋去,没有师父即墨丁的发话,任何人不得擅入。 即墨丁没有想到为李伟疗伤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阻碍,急切之下不能成功。 原来李伟练功日久得当,本身的内力很深,一旦真气被震散之后,完全乱了套,不听意识支配,在身体里面四处游走,要想聚集起来,不像即墨丁和紫羽所想的那么简单。 即墨丁盘腿坐在床上,双掌贴在李伟的后背上,强行注入内力,寻找并把持住李伟体内的散乱真气,准备将它们诱导到李伟的下丹田里,没想到,几次运作都没有见效,李伟的真气居然不听话,始终抗拒不从,每每到了丹田附近就再度失散开去。 即墨丁没见过如此疑难杂症,气愤难当,收了功,下床走到窗前,突然仰天长啸了一声,震得窗户纸沙沙作响。 “师父!” “二师叔——” 刘山和即墨大小姐站在门外听见,一齐惊叫,推门跑了进去。 飞鸿郡王躲在扇子店外面的杨树上,听见即墨大小姐的惊叫声,心里也很惊异,想从树上跳进院子里,又想起这里不是寻常之地,进去容易出来难,万一这些人发现扇子店暴露了,搞不好来一个杀人灭口什么的,那就得不偿失了。他忍了忍,继续留在树上察看动静。 即墨大小姐跑进屋子,看见李伟倒在床上,叫了一声:“二师叔,大师兄怎样了?” 即墨丁看见他们二人进来,摆手说道:“山儿,你继续在外面护法,老夫有话和紫羽说。” “是,师父小心点。” 刘山对师父即墨丁还是忠心的,担心师父被李伟内力反噬而受伤,可是又不敢当面劝阻,怕师父觉得没面子,这么一点小事儿也做不好,以后没办法在徒儿们面前吹牛了。 即墨丁看着刘山掩门走出去,转过头来,说道: “紫羽,你大师兄内功怪异,不听从疏导,不如你也加入进来,咱们一起为你大师兄运功疗伤。” “嗯啊,二师叔,我听你的。”即墨大小姐对大师兄李伟很关心,当然立刻答应。 “好的,咱们这样做,老夫先将真气度给你,由你合二为一,双管齐下,你用你师父交给你们的运功套路来替你大师兄运功疗伤,这样也许容易把走算的真气收集归穴,事倍功半。” “二师叔,我想问一下,这件事需要多长时间?”即墨大小姐想知道为大师兄疗伤之后还有没有时间去劫牢。 “这个很难说,恐怕要到天亮。”即墨丁粗略估算了一下。 即墨大小姐暗暗惋惜,今晚这段时间只能救一人,没时间去劫牢了。 第六十一章 天牢 即墨大小姐安下心來,专心致志地配合二师叔,为大师兄调气护理,不知不觉到天亮,一夜未眠。 飞鸿郡王坐在丁记扇子铺外面的一棵大杨树上,望眼欲穿,苦苦等候着即墨大小姐从屋子里走出來,始终未见身影。 就这样,今夜计划进行的劫牢行动半路夭折了,红丝陷入天牢无人去救。 这一夜,天牢里的张牢头和几个小牢子也是一夜沒睡,因为接收了一名钦犯。 昨日傍晚,两个钦卫抬來一名犯人,交给正在天牢值守的张牢头,丢下一句话:“这是钦犯红丝,妥善看管,皇上要御审。”说毕,嫌弃天牢阴暗潮湿,急急掉头而去。 张牢头还沒來得及问详细,无奈钦卫走得匆忙,回头再看送进來的犯人,是一个光头少年,处于昏睡状态,沒办法实行登记,只得命几名小牢子将其抬到刑讯室,用铁链锁在十字刑柱上。 几名小牢子抬來几桶水,轮流朝着钦犯沒头沒脑地泼过去,把刑柱上的那个少年浇了一个透心凉,浑身往下淌水滴。 那少年身子一颤,微微咳嗽了两声,悠悠醒转,努力想抬起头來,感觉头沉重得抬不起來,勉强睁开一线眼缝,眼前是一片血雾弥漫,虽然眼中的血色清淡了少许,可是依然看不见东西,只得闭了眼睛,无奈地垂下了头。 “醒了?先登记。你叫什么名字?” 张牢头伸手提了提犯人身上的锁链,问道。 那少年是红丝,靠在十字刑柱上,身子被几道锁链勒得紧紧的,冰凉的衣服粘在肉上,感到寒气袭人,冰冷刺骨,不由得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刚才的几桶水轮番泼过來,让红丝误以为天空在下着瓢泼大雨,雨点倾落到自己的身上,对张牢头的问话听而不闻,微弱地喃喃自语了一句: “下……雨……了?” “什么?你说大声点。”张牢头喊道。 “下……” 红丝很想重复一遍说清楚,可是肺部痛痒,不禁又咳了起來。 “你是说姓夏?” 张牢头不等红丝咳完,托起红丝的下颚,说道:“睁眼,快回话。” 红丝听出对方的声音很陌生,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只感到自己的身子被一根铁链禁锢在柱子上,喘了口气,说道: “我是瞎子,睁眼也看不见。” 张牢头对红丝的秃头很感兴趣,除了和尚,谁肯把自己的头发削光?便用手拍打一下,问道: “小瞎子,你的头发呢?” “不知道。”红丝用心在记忆里搜寻,对自己怎样失去满头长发这件事沒有印象。 “你叫红丝?” “也许吧……大家都这样叫,我也不知道。” “你多大?” “是啊,我多大呢?”红丝随着自问了一句。 张牢头有点怒了,这名钦犯太狡猾,一问三不知,不肯配合收监登记,如果上面责怪下來,自己连一个初进天牢的瞎眼钦犯都降服不了,那自己的芝麻官也就难保。 “小瞎子,告诉你,这里是天牢,被抓进來的钦犯很少能站着走出去。你要是偷奸耍滑隐瞒姓名和身份,妄图蒙混过关,你那是痴心妄想。” “天牢?” 红丝问道,心想:原來飞鸿为了完成任务,终究还是把自己关进天牢里來了?人人都说天牢是鬼门关,自己这次很难出去了。 “小瞎子,你给我听好,我是这里的张牢头,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最后再问你一遍,你给我好好回答三个问題:你叫什么名字?多大?犯了什么罪被抓进來?” ,,张牢头你问的问題太蠢了,怎么尽问一些我不知道的问題呢?让我无从回答。 红丝心里想着,不停地轻声咳着,耳朵里嗡嗡鸣响,感觉到自己的身子慢慢的飘起來,进入了一个很大的花园,到处是百花芳香,蝴蝶跟在自己的身后飞舞着,心中大喜: ,,我会飞了?我沒有翅膀也可以像小鸟一样地飞翔? 红丝沉浸在美好的景象里,可惜美好的东西总是保存不长,骤然间感觉到自己的小腹重重地挨了一下木棍的打击,他的咳声被抑制住了,难以忍受的腹痛传遍了全身神经。 隐约听见张牢头在对小牢子说:“继续给我打,二十杀威棒,不能免。” 好像肚子上又遭受到几记木棒的重击,一口鲜血逆冲上翻,涌到了红丝的嘴里,顺着嘴角慢慢淌下來。 红丝的神志还保持着清醒,听见一个小牢子问杀威棒要不要暂停?钦犯似乎挨不住了。 “才打了这么几棍,小瞎子是不是在装死?”张牢头怀疑地说着,还想继续棍打红丝。 这时候,一个小牢子从天牢门口跑來,禀报说:“张头儿,皇上派大内副总管齐公公來探监了。” 张牢头一听,急忙要出去迎接,却见齐副总管已经带了几个小内侍走了进來,看见刑讯室里只有一名犯人被绑在十字刑柱上,问道: “他就是钦犯红丝?” “是的,副总管大人。我们正在对他进行初审登记,他不肯老实交代,只好打了他几棍杀威棒,就变成这副半死不活的德行了。” “犯人死了吗?”齐副总管淡淡地问。 张牢头试探了一下红丝的鼻端,略微有呼吸,摇摇头表示沒死。 “沒死就好,怎么弄得这么脏花花、湿乎乎的?给他松绑,洗把脸,换一套干净囚服,本总管把他带走,皇上要连夜御审。” “是,遵命。”张牢头急忙答应着,吩咐几名小牢子照办。 经过一番擦洗更衣,红丝看上去整洁多了,张牢头讨好献媚地说道: “府总管大人,皇上御审钦犯,应该加倍提防犯人垂死挣扎,千万不要惊扰皇上,小的建议给钦犯戴上手铐脚镣,做到万无一失。” 齐副总管觉得主意不错,立刻采纳,看着几名小牢子忙碌着把红丝锁铐好,命两名小内侍将他架起來,走出天牢。 此时正值深夜,月色迷离,星辰暗淡,沒有一丝风。 一支支钦卫巡逻队在皇宫内到处穿梭,与齐副总管等几个人交叉而过。 第六十二章 御审 皇宫大内齐副总管奉命将钦犯红丝带出了天牢,由于红丝昏迷不醒,由两名小内侍半拖半架着來到了偏殿大门前。 偏殿内,四面墙壁上悬挂着很多灯笼,亮如白昼,映照着站在里面的一群人。 这群人包括一名钦卫统领、两名御医,以及殿内边缘侍立着的众钦卫和小内侍们。 在坐北朝南的方向上摆放着一张龙椅,居中而坐的是南宫王朝新登基未满一年的皇帝南宫远航。 南宫远航今天的心情坏透了,有两件事让他起烦。 第一件事,是因为一份国书。 一大清早,御书房的书案上就搁置了一份西厥国使臣递交上來的国书,展开一看,国书里的内容写得很狂妄,威逼南宫王朝的皇上答应画地割让出三座边城。 南宫远航顿时气冲牛斗,怒摔国书于地下,暗想:一个小小的边陲邻国也敢口出狂言,妄图掠夺南宫王朝的城池,难不成是看寡人登基日浅,根基未稳,想要趁乱捞一把? 第二件事更是恼人,皇嫂胡素派人传话,催皇上实现登基以前的承诺,尽快册封她为新皇后。 原來,前皇后胡素为报父仇,暗中协助南宫远航谋权篡位。那时,南宫远航为达目的,曾亲口许诺,待自己坐稳帝位之后,一定册封她为新皇后。 然而,时过境迁,南宫远航登基后,广纳后宫,三千佳丽搔首弄姿,争风夺宠,南宫远航每日置身于群芳温柔乡中,特别是几位爱妃先后怀有身孕,龙颜大悦,更是把胡素抛在了脑后。 胡素被新皇冷落,独自居住在后宫将近一年,自己报仇虽然成功,可是落下的确是极度空虚,每逢思及恩怨,觉得情仇未了。 面对新皇的无信无情,胡素想起先皇对待自己的恩情和信任,不禁对月唏嘘长叹,进而想起先皇遗留在人世上的唯一骨肉大皇子南宫明月,自己以前对大皇子薄情寡恩,眼看着他被废发送,坠入火坑达到万劫不复之地,心里暗暗后悔。 南宫远航内忧外患,感觉处处不顺心,心情极差,板着脸坐在偏殿上,一言不发。 见皇上面色沉郁,显然是心情欠佳,站在龙椅旁边的人们都屏住呼吸,不敢喘一口大气,生怕皇上会迁怒自己,以致于惹祸上身。 齐副总管独自进入大殿,上前几步,禀报: “启奏皇上,钦犯红丝被带到了殿外。” 南宫远航抬了一下手指,示意把钦犯带进來。 齐副总管得令,命站在偏殿门口等候的两名小内侍进殿。 偏殿上的人们听见门口传來稀里哗啦的脚镣声,一个光头少年被两名小内侍拖了进來,扔在了冰凉的石材地面上,活像一具尸体,戴着手铐脚镣,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死的?” 皇上浓眉一挑,面色更加不悦,简单发问了两个字。 “皇上,钦犯还活着,刚才在天牢里挨了几下杀威棒,只是昏过去了。” 南宫远航看着躺在地上的红丝,面色表情变得阴晴不定,心中天人交战。 南宫远航原本是二王爷,因为心怀野心,对皇兄的帝位虎视眈眈良久,后來终于得到了一个机会,与皇后胡素合谋铲除了皇兄,篡位当了皇帝。 南宫远航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废掉太子南宫明月,将他发落到西厥国做质子,尽管如此,他心里依然对废太子不放心,陆续派人去高价雇佣即墨杀团的杀手,委托他们尽快暗杀南宫明月,不料石沉大海,全无消息。 后來,终于传來消息,南宫明月在萨珂大草原上失踪。南宫远航全然不信,加派人手去各国探听情报。 南宫远航身为皇上,眼线遍布四海,消息灵通,心知肚明,红丝就是大皇子南宫明月。他这次把红丝作为钦犯抓进皇宫,就是要找机会亲眼看着红丝死去。 但是,毕竟红丝是皇上的亲侄儿,皇亲血脉相融。 南宫远航得知红丝因伤重造成眼盲失忆,变成了一个废物,这副衰样已经不足以跟自己匹敌作对,心中不免产生了三分犹豫,杀还是不杀? 偏殿里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看着皇上的脸色行事,等候皇上发话,唯独两名御医站在旁边挤眉弄眼,交换意见,大致意思是说用什么方法能让这个少年钦犯尽快苏醒。 良久,皇上伸出一根如同鸡爪般的细长手指,点了一下站在左边的御医。 齐副总管会意,快步走过去说道:“皇上有旨,请御医速去把钦犯红丝弄醒。” 那名御医遵命,走过去将红丝的身子翻來覆去地查看一番,号脉完毕,放下随身背着的医药箱,取出十几只小火罐,准备一鼓作气全用上,采用拔火罐的方法促使犯人醒过來。 但凡能做御医的大夫,大多精通医术,很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这名御医的拔火罐绝技出自家门传授,拔毒去火很有疗效,他判断红丝是外受风寒,内有肝火旺盛,要想让他醒过來,最好使用自家绝技。 那名御医点燃一个个小罐子,倒扣在红丝的背上。那些火罐子里的火苗沒有空气立刻熄灭,牢牢地吸附在后背皮肉上。 皇上望着那名御医忙活着,招手命站立在旁边的一名钦卫统领走近,说道: “苏统领,你擅长剑术,听说这名钦犯红丝也擅长剑法,你二人如果较量一场,不知胜负会如何?” 苏统领看了一眼正在被御医救治的钦犯,觉得自己胜算的把握很大。如果比剑,自己从体力上就占据了极大优势,肯定必赢无疑。于是,躬身回话道: “皇上,末将不才,自幼练习剑术,已有小成。今日愿当场比试,博皇上一笑。” 皇上听了,不置可否,面无表情地想: 大庭广众之下,作为一个钦犯,如果红丝答应比剑,可以宽容一下,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 但是,红丝眼睛看不见,被手铐脚镣束缚,即使他剑术高明,也不占优势。 一个瞎子戴着沉重的镣铐,如果能打赢一个健壮威武的钦卫统领,那是创造奇迹? 第六十三章 怨念 偏殿内,御医忙着救醒钦犯红丝,点燃了十几只小罐子,不顾烟熏火燎,接连不断地将这些火罐子扣在了红丝的后背上。 皇上南宫远航见御医忙碌着,一时沒有成效,觉得无聊,转头一眼瞥见站立在身边的钦卫苏统领,想起红丝剑法高超,便问及苏统领的剑术如何。 苏统领是一个新任武官,是皇上登基后一手提拔起來的,不但衷心感恩,武功底子也很扎实,并非浪得虚名之辈。如今,听见皇上询问,有心在皇上面前争功露脸,极力撺弄皇上允许自己和钦犯红丝在殿堂上一决高下,说道: “请皇上恩准,末将愿和红丝进行一场殿堂比试。” 皇上由于暗怀怨念,情绪烦躁,也想借此机会解闷,因而问道: “苏统领,你可有把握?以前朕见过你骑马舞大刀,确实功力非凡,只是,未见过你使剑。据朕所知,剑法和刀法使用起來不太一样,难得你能将刀剑双绝融会贯通。” 苏统领第一次见皇上和颜悦色地跟自己聊天,感觉到自己获得殊荣非浅,为了讨皇上安心,急忙解释道: “皇上,若论刀法和剑法,确实是在练习时大相径庭。刀法通常重在浑厚刚劲,剑法则是讲究轻灵飘逸,一刚一柔,恰恰相反。因为末将出身武林世家,自幼聘请了两位师傅教习,一个擅长刀法,一个精通剑法,他们两个曾经先后获得过我朝武状元,所以末将刀剑双修。” 皇上听了苏统领的话,甚为满意,转念寻思: 其一,朕刚登基不到一年,江山社稷尚未坐稳,尤其是有一伙先皇余孽,因为怀疑自己篡位弑兄,阴谋为先皇报仇,暗地里成立了一个“诛邪帮”,蠢蠢欲动。 在此动荡之时,如果朕不说明原因,冒然当众宣布判处钦犯红丝死刑,恐怕会招來朝野内外的群臣及百姓的非议,落下一个暴君的坏名声。 其二,不如假意给钦犯红丝一次活命的机会,安排他和苏统领进行一场殿堂比剑,如果红丝赢了,可免一死;如果红丝输了,将被光明正大地公开处死,藉此杜绝天下人的悠悠闲话之口。 皇上念及于此,圣意已决,但是还是有一点担忧,恐怕苏统领口出大话,言不符实,万一败在红丝的剑下,岂不是弄巧成拙,贻笑大方,因而言道: “苏统领,俗话云,,光说不练假把式。此刻正好闲來无事,你就随便表演一套剑法,展示一下你的真功夫。” 苏统领顿时喜出望外,自从当上了统领,他满脑袋想的都是找机会往上爬,盼望这种出头露面的机会已经很久了,今天碰上皇恩浩荡,自己终于如愿以偿。 由于苏统领最擅长的是刀法,他在皇宫执守巡视的时候,随身都是腰挂一把佩刀,现在皇上要看自己表演剑术,只得向齐副总管借剑。 齐副总管就此事面禀皇上,征得皇上首肯,急忙出了偏殿,亲自去大内宝库挑选两把长剑。 沿着偏殿外一条描金画漆的回廊,齐副总管边走边思忖:刚才听皇上和苏统领的对话,似乎皇上有意让红丝和苏统领比剑,这可如何是好? 原來,在齐副总管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偏袒红丝的意思,不想眼看着红丝发生意外,命丧皇宫。原因很简单,目前在皇宫里,只有两个人知道红丝是大皇子的真正身份,一个是皇上,另一个是齐副总管。 先皇在世时,齐副总管一帆风顺,从一名贴身小内侍,一路飙升到大内总管的位子,圣眷荣宠非常。 不料先皇突然驾崩,新皇南宫远航继位后,对先皇使用过的旧人疑心病甚重,把自己的大内总管之职降为副总管,权利骤减了很多。 齐副总管不但表现出來心中的不乐,每天强作笑颜,毕恭毕敬地服侍新皇,满心指望新皇看在自己衷心耿耿的份儿上,会有一天把自己官复原职,重新任命自己为大内总管。 然而,快一年了, 大内总管之位始终空缺,新皇无意让自己回位,齐副总管心中渐生怨念。 不久前,前皇后胡素派人用银子收买他为心腹,请他随时传递宫内的重要消息,齐副总管一來贪财,二來也想在皇宫里有个靠山,他看出來新皇对这位皇嫂兼前皇后颇有些忌惮,不敢得罪。 齐副总管沿着回廊,一路急行,來到了前皇后胡素的寝宫,请门外守夜的宫人通传,就说自己有急事要拜见。 夜已深,胡娘娘并沒有安歇,她坐在窗前,望月遐思,听见守门人來报齐副总管求见,立刻传唤。 齐副总管躬身入内,行礼完毕,将今夜发生的事简要汇报一遍。重点提到自己去天牢押解钦犯红丝去了偏殿,皇上有意安排红丝和苏统领殿堂比剑,恐怕红丝性命不保。 胡娘娘知道皇上前些日子派人去抓钦犯红丝,沒想到搜捕进展神速,不出数日便将钦犯捉拿归案,由于她自认为和红丝素不相识,并不过多关心,只是奇怪皇上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少年穷追不舍地秘密追捕。 “为什么皇上对红丝这么感兴趣?”这是胡娘娘最想知道的问題。 “娘娘,奴才不敢说,这件事要是说出來,奴才会掉脑袋的。” 胡娘娘位居皇后多年,对皇室成员的心事揣摩已久,挥手命站在寝宫内服侍的宫人们都出去,吩咐道: “说吧,不外乎红丝具有什么离奇的身世背景、或后台势力,令皇上寝食难安,不杀之不快。” “娘娘所言极是。” 齐副总管不得不佩服胡娘娘聪颖过人,走近几步,附耳密报: “娘娘,红丝的底细,目前在皇宫中只有皇上和奴才知道,如今娘娘是第三个知道的了。” “快说,到底怎样?” “娘娘还记得大皇子南宫明月吗?” “难道你是说?” “几乎可以断定他们是同一人,因他失忆,不能求证。不过,今夜要是比剑,红丝必定死于剑下。” “本宫想去求情,劝谏皇上。” 第六十四章 御狐 齐副总管听见胡娘娘要去面谏皇上,觉得此事不妥,后果很难预料。他知道皇上心机极深,刚愎自负,从來不听别人劝谏。 南宫远航刚登基时,上早朝的时候,曾有几位朝臣大胆进谏过,都沒有得到好下场。众大臣见此路不通,为保自身乌纱帽,无人敢当面劝谏。 胡娘娘心中的想法是:只求皇上别杀红丝就行,留他一命,可以把他一辈子关押在天牢,终生别放出來。 胡娘娘不忍斩尽杀绝,并非是出于单纯的妇人之仁,而是她认为上一代的恩怨仇杀不应该延续到下一代的身上了。 当初胡娘娘辅助二王爷谋反篡位,是因为她和先皇有杀父之仇。想当年,先皇叱咤风云,在战场上和胡娘娘的父亲对敌交手,不出三个回合,就将胡娘娘的父亲斩于马下。 胡娘娘有些惭愧,还算有点自知之明:先皇虽然杀了自己的父亲,可是,那时的情况不同,那是在两国交战的沙场上当面厮杀所造成,而并非像自己和二王爷采取的暗中谋害、这等见不得人的卑鄙手段。 胡娘娘虽然不择手段报了杀父之仇,可是,她并非弑杀嗜血成性的人,得手之后,每次深夜沉思的时候,她心中都波澜翻滚,心里充满了矛盾,爱恨纠缠。 那时,自己作为一个敌国败将之女,隐姓埋名,入宫邀宠,登上了皇后的宝座,已经是一个女人毕生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耀。 先皇对自己恩宠有加,沒有嫌弃自己不能生育,反而把大皇子南宫明月交托自己养育,冠以母子之名,在大皇子被封为太子以后,直接让他尊称自己为母后。 可惜造化弄人,父仇不共戴天,自己不但亲手断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伙同二王爷谋杀了先皇,还同意二王爷的提议,把太子废掉并发落到邻国去做质子。 面对目前现状,红丝很可能是大皇子,胡素想减轻自己造下的罪孽,不想再添杀戮,决定立即更衣前往偏殿。 齐副总管眼见阻拦不住,请胡娘娘慢行一步,自己先去大内宝库取两把剑來。 “既然红丝比剑会输,最好找两把不会伤人的剑,比如,有沒有不开刃的?” “回娘娘的话,大内宝库收藏的铁剑沒有不开刃的。不过,奴才想起來了,宝库里有两把上好的桃木剑,以前有道士捉妖抓鬼摆设祭坛时用过的。” “桃木剑?这个主意很好。”胡娘娘点头赞同。 “是,奴才这就去取剑,先行把桃木剑送往偏殿。”齐副总管答应着,告退而去。 偏殿里,皇上等得有些不耐,齐副总管去取两把剑迟迟不归,而那名御医的救治也沒有效果,红丝趴在地上,后背上已经被烫满一个个杯口大小的紫红色圆圈圈,几乎可以说是背无完肤。 苏统领站在偏殿门口,翘首以待,见齐副总管手中提着两把剑匆匆赶回來,接过一柄,仔细一看,竟然是一把木剑,惊问: “怎么是木头的?这种剑怎么能有威力。” 苏统领刚才在等待时,心里踌躇满志,决心耍出一阵寒光剑影,以壮声势,沒想到等來的是一把木剑,登时大失所望。 齐副总管走到皇上面前,启奏道:“皇上,奴才觉得皇上在一帮观看比剑很危险,为确保龙体安然无恙,奴才特意挑选了两把硬质桃木剑。” 皇上看比剑是另有目的,不在乎剑体本身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只要能达到目的,木剑也无所谓,对于齐副总管确保安全的做法无可挑剔,抬了一下手指,示意苏统领开始表演剑术。 苏统领手持一把桃木剑,健步走到偏殿的中央,气定神闲站立片刻,拉开架势,使出一套剑法,虽然是一把木剑,在高手的使用下发挥出來的威力很不简单,剑花闪闪,剑风呼啸,宛如一条长蛇上下翻飞,蛇信吞吐自如,令人目不暇给。 皇上看到精彩处,不由得抚掌,赞一声:“好。” 苏统领听到耳中,心里得意,更想显摆一下自己的轻功,将一柄桃木剑挥舞得水泄不通,剑光把整个人影围拢起來,随着一声吆喝,那团剑影飞上了房顶左横梁之上,随即又凌空飞度,旋转到了右房梁上,活像是一条在两棵大树上窜蹦的灵狐。 皇上看到精彩处,不由得大笑起來,脱口而出一句: “好一条御狐。” 苏统领听见皇上口谕,急忙从房梁上飞落下來,收起桃木剑,合身下跪谢恩:“承蒙皇上赐予封号御狐,末将感激不尽。” 齐副总管沒料想苏统领武功如此出神入化,看得眼花缭乱,心想:红丝这下子完了,绝对不可能赢。 皇上一时心情大好,沒想到苏统领很会趁机买巧,顺口说道:“好,朕就赐予你的封号为御狐。” “谢主隆恩。”苏统领大喜过望,急忙跪地谢恩。 “御狐免礼平身,朕要马上观看你和红丝比剑。” 皇上兴起,转头再看那名正在抢救红丝的御医,不悦地发问:“怎么,还不行?” “回皇上,快了,钦犯就快醒了。”那名御医急的直冒大汗,拔完火罐子,又喂红丝吃下一粒药丸。 红丝颤动了一下,苏醒过來,感觉后背上**辣的,有火烧火燎地刺痛感,自己的额头上却尽是冷汗,他缓缓地举起带着手铐的双手,想用粗布囚服的袖子擦汗。 额头上的冷汗还沒擦到,红丝的手铐就被一人扯住,随即,红丝感觉自己的身子被人提了起來,听到有声音对自己喝问: “醒了?那就别再装死,起來比剑!” 这人便是苏统领,他仰仗着自己刚得到皇上新宠,为取悦皇上,好歹也要借机在犯人面前威风一下,狐假虎威。 苏统领明知道红丝刚刚苏醒,虚弱不堪,哪里管他死活,不给他喘息的余地,逼迫他马上站起來比剑,准备杀他一个落花流水,人仰马翻。 说來也巧,正在这时,一个小内侍走进偏殿大门,启奏:“皇上,胡娘娘有急事求见。” 第六十五章 诛邪 皇上南宫远航闻报,眉宇微蹙,心中不悦,皇嫂胡素半夜不睡觉跑來这里,多半沒好事,若不是來搅局,就是來提一些额外的无理要求,不好当众回绝,只得召见,请皇嫂进殿。 胡娘娘身着一套雪白色的镶金边拖地罗裙,头上云髻高耸,黑发上斜插着一支百步摇珠钗微微晃动,迈着细碎莲步,款款走进了偏殿。 南宫远航见皇嫂依然是风采不减当年,秀色可餐,仪态万方地來到了自己的龙椅前面,躬身施礼,便遥遥抬手虚扶一下,说道: “皇嫂不必拘礼,有何事深夜造访?來人,给皇嫂赐坐。” 在殿中听宣的几名小内侍听命,端过來一张椅子,请胡娘娘入座。 南宫远航去年阴谋篡位时,得到皇嫂胡素的大力帮助,才得以顺利达成目的,那时心中对她除了可利用的因素之外,也有几分喜欢,然而时过境迁,现在寡人身边已有无数美女环绕,莺歌燕舞,百花争艳,把对皇嫂的一点薄情早已淡漠了。 胡娘娘转身意欲入座,抬眼望见苏统领夹持着一个少年,那少年一身囚服,双眼紧闭,头发已被削光,戴着手铐脚镣,身子很别扭地被苏统领用手臂禁锢着,便开口言道: “苏统领,你有必要这么做吗?” 苏统领经胡娘娘这么一句提醒,醒悟到自己这么做确实有点出格,提拉押解犯人的这些小事确实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反而倒显得自己急功近利、手脚伸得过长,给人落下口实,只得松了手,交给站在一旁的小内侍。 红丝在两名小内侍架扶下,勉强站立,听见身边这些男女说话的口音很陌生,知道自己又陷落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皇上见胡素在偏殿上贸然出口多管闲事,心中不悦,压住心头三分火气,袒护苏统领,说道: “皇嫂今晚來得正好,若无急事,不如坐下旁听御审。皇嫂有所不知,这名钦犯名叫红丝,罪大恶极,刚才苏统领这么做也不算过分。” 苏统领见皇上出言迁就,俨然把自己是做心腹人來维护,心中感激涕零,几次想要跪下谢恩,又怕打断他们的谈话。 胡娘娘也想知道红丝到底犯了什么罪,不再多言,款款落座,侧身转头,屏息静听原委。 皇上原想看苏统领和红丝当殿比剑,思忖着:如果苏统领发挥正常,能当场将红丝一剑穿胸杀死,自己就再也沒有后顾之忧。可惜天不从人愿,偏偏皇嫂赶來,似乎对红丝有所包容。 皇上暗暗恼怒,可见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胡素你不想想你也算是红丝的杀父仇人,怎么反倒护着他?料想胡素是因为不知道红丝即是大皇子才会这么糊涂,心中多少有些释然,吩咐小内侍把红丝带过來。 红丝双脚上带着沉重的脚镣,被两名小内侍往前拖扯,想要往前迈步,却感觉双腿被坠累得沉甸甸的,跨出半步也很艰难。 齐副总管把手中的桃木剑交给旁边的小内侍拿着,走到红丝的身后,伸掌用力一推,红丝站立不住,踉跄地向前扑出去几步,险些栽倒,被两名小内侍死命架住,好歹來到了皇上的龙椅前面。 “跪下。” 齐副总管在红丝身后喝了一句,见他仍是茫然地站着,抬腿横扫了一下,踹向红丝的后腿弯处。红丝双腿一软,被迫使着跪了下來,头垂在胸前。 在皇上面前,齐副总管极会表现自己,把一个奴才对主子摇首乞怜的丑样子做得十足,吩咐另一名小内侍用胳膊圈住红丝的脖颈,迫使红丝抬起头來。 红丝看不见现场的情况,被几名小内侍压制着身子,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无奈地问道: “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皇上南宫远航第一次在大殿上御审钦犯,面前沒有书案,只得拍了一下龙椅的扶手,冷冰冰地问道: “下面跪着的犯人,你可知罪?” 皇上开始审问了,偏殿里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不敢出大气一口,偏殿上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只有皇上一人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屋顶上回响。 红丝知道面前那个冷酷的声音是在问自己,坦然地回答: “你是谁?我有何罪?” 站在旁边的御医听见红丝这么直率地顶撞皇上,手心里为他捏了一把汗,刚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救醒过來,现在他这么回话恐怕要糟糕,简直是自寻死路。 齐副总管也觉不妙,急忙抬头看皇上的脸色,见皇上并无恼怒之色,心想:还好,皇上沒有发怒,沒有因为红丝对皇上无礼而将他拖出去问斩。 只见皇上连拍龙椅扶手两下,二次问道;“大胆狂徒,你敢说你不知道诛邪帮么?” “诛邪帮?……从沒听说过啊。”红丝答道。 胡娘娘听见皇上问起诛邪帮,想起前些时候听他提起过,诛邪帮是一个谋反组织,组织里的人员成分复杂,但全都是誓死效忠先皇的逃亡分子,这些残渣余孽推捧了一个神秘人物做帮主,想不到竟然是红丝? “证据确凿,你抵赖也沒用。” “我沒抵赖……过去的事,我不记得了。”红丝好傻,他沒有一推干净,反而这样直白地回答,等于承认自己有可能是诛邪帮的帮主,只不过现在忘记了而已。 “朕知道你眼盲失忆,现在就算追问下去,你也回答不上來,看在你这么年少,也许只是被别人利用,所以,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你想不想要?” “什么机会……?” “听说你剑法高超,在伊塔国曾经打擂台夺冠军。朕意欲安排你和苏统领御殿比剑,如果你赢了,朕可免你一死,把你终身囚禁,一辈子关在天牢。当然,如果你输了,后果可想而知。” 皇上话音刚落,胡娘娘便面露赞同之色,心中有些释然: 原來皇上让苏统领和红丝比剑是要给红丝一个活命的机会,看來自己是错怪皇上的好意了,忍不住劝道: “皇上仁慈,红丝你就答应吧?” 第六十六章 毒药 红丝跪在地上,被几名小内侍按着无法动弹。他虽然眼盲看不见,可是心里明白,对面的人自称是朕,那一定是皇上了。 皇上当众说出來的话应该是金口玉言,一诺千金。既然皇上说要给自己留一条活路,哪怕他是惺惺作态假慈悲,自己也要抓住这个机会试一试,看看能不能逃出去。 红丝听见身边有一位人称胡娘娘的女子在对自己说话,口气显得比其他人都和蔼,柔声劝自己答应比剑,很想知道她是谁,问道: “你是谁?为什么要劝我?” 胡娘娘听见红丝发问,心里哀叹道:傻皇儿,本宫是你母后,可是你的身份以及我为什么要劝你的原因,现在不能公开。 胡娘娘内心还有一点担忧:将來红丝如果知道自己是他的杀父仇人,一定会报仇的,自己现在救他,是不是等于自掘坟墓呢? “你别问那么多,本宫劝你,自然是为你好。今晚大家都看得出來,你若答应皇上比剑,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让我有一线生机……请帮我打开镣铐。”红丝藉此提出了条件。 胡娘娘点点头,端坐在椅子上,对皇上求情道: “皇上,既然是御殿比剑,众目睽睽之下,应该尽量公平合理。红丝虽然是钦犯,可他是个瞎子,已经很被动了,所以请求皇上恩准,命小内侍给他去除掉手脚上的镣铐,让他能行动自如地和苏统领比试。” 皇上心中很恼怒,暗暗责怪胡娘娘不知分寸,怎么一再地为一个钦犯设想周到?然而,皇上脸上毫无怒意,反而平静地下达口谕,命令齐副总管责成小内侍们为红丝打开手铐脚镣。 齐副总管遵旨,立刻指挥那几名按住红丝身子的小内侍一起松手,帮红丝解开手脚上的束缚之物。 皇上冷眼看了一下瘫倒在地上的红丝,对身边站立的两名御医问道: “朕想观看一场精彩的比剑,可是这名钦犯太过虚弱,你们有什么好办法,令他暂时增加体力,能够站起來比剑。” 那名擅长拔火罐子的御医本就心里胆突突的,他刚才救醒红丝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生怕被皇上责怪自己办事不利,用了很长时间才弄醒钦犯,当下,只管低着头,唯唯诺诺地不敢答话。 另一名御医是一个年轻大夫,正急于往上爬,把御医院里的这些老家伙踩下去,最好每天让自己一个人在皇上面前风光露脸,挣得自己的家族从此飞黄腾达、光宗耀祖。 年轻御医见机会來了,急忙上前一步,躬身启奏: “皇上,微臣有一粒大力罗汉丸,是先父研制出來的,服用之后,利弊参半,所以轻易不敢拿出來。” “此话怎讲?”皇上似乎來了兴趣,追问一句。 “皇上,大力罗汉丸服用以后,能让一个普通人在短时间内力气增大数倍,就是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被增大的力气维持时间非常短暂。药效过去后,服用的人会出现腹痛、虚脱,尤其是对那些体质衰弱的人、或者身受重伤的人,存在性命之忧。” 皇上听了,正中下怀,心中暗暗叫好,只不过表面上假作沉吟片刻,说道: “如你所言,大力罗汉丸如此神奇,今晚刚好派上用场。至于那些副作用,不必多虑,钦犯红丝年轻力壮,死不了的。” “是,皇上圣明,微臣这就给钦犯服用。” 那名擅长拔火罐子的御医,见同行的年轻御医急于争功,胆敢使用有可能致人死地的危险药物,心中暗叹: 此人沒有医德,而且,倘若钦犯服用了大力罗汉丸以至于暴毙当场,恐怕其难逃庸医杀人的罪名。 年轻御医沒有考虑那么多,只求赶快在皇上面前立功争光,至于红丝会不会因此送命是小事,谁会在乎一个钦犯死不死? 年轻御医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小药箱子里掏出一个瓷瓶,自己戴上一个皮手套,从瓷瓶里摇出一粒色彩斑斓的药丸,倒在戴着皮手套的手掌里。 旁边观看的那名御医吃了一惊,张大了嘴巴合不拢,心想:莫非这药丸是慢性毒药? 年轻御医单手托着药丸,站在红丝身边,看着小内侍们将他的手铐脚镣全部摘掉后,走到红丝跟前,让小内侍扶他坐在地上,捏开红丝的嘴巴,将药丸放入他的口里,一推一送,药丸顺利进肚。 红丝坐在地上,吃过药丸以后,渐渐地感觉到自己的小腹升腾起一股沸腾的火焰,浑身烁热难耐,感觉身上似乎有了一点力气,慢慢地抬起头來,说道: “给我剑……” 皇上坐在龙椅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坐在地上的红丝,见他解开了手铐脚镣,刚有了一点力气,立刻就要剑,不由得微微蹙了一下眉头,担心红丝有所图谋。 齐副总管见皇上脸色大变,知道皇上又犯了疑心病,暗想:也难怪,红丝现在的身份太过卑贱,一个随时可能会被处死的死囚钦犯,保不齐他心中暗藏杀机,想要骗剑到手,行刺皇上或者寻机自杀。 齐副总管十分奸猾,把自己的前程看得很重。虽然他知道红丝的真实身份,对他有一些怜悯,但是,自己作为大内副总管的地位來之不易,告诫自己不能麻痹大意,不要对红丝有一丝一毫的疏忽,让他有机会行刺皇上,从而断送自己的前程。 齐副总管示意两名小内侍把红丝从地上拉起來,问道: “红丝,你能自己站着吗?” “能。”红丝说着,摆脱了两名小内侍的搀扶,身子摇晃了一下,尽力站稳。 齐副总管伸手揪住了红丝的衣领,说道: “红丝,本总管警告你,你拿到剑以后,只能用來比武,不许有其他的非分之想,否则的话,你会死得很惨。” 红丝心里苦笑了一下:死得很惨?不过是一死而已。我现在这个样子,还能有什么非分之想?可笑这些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红丝努力站直身子,说道: “不必警告,开始吧,给我剑。” 第六十七章 剑士 红丝站立在偏殿中央,由于刚被御医喂下了一粒大力罗汉丸,感觉从身体里面往外嗖嗖地冒火,力气在逐渐增加,伸出一只手,坚定地说道:“把剑给我。” 齐副总管从一名小内侍的手里拿过一柄桃木剑,走到红丝的身前,不放心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保证老老实实的?” 红丝嘴角浅笑了一下,反问道:“奇怪,你到底担心什么?怕我赢了这场比试?” “你会赢?一个瞎了眼的病秧子,如果能战胜苏统领,本总管就相信太阳是从西边出來的。” 齐副总管心里认定红丝肯定赢不了,鼻子里“哼”了一声,随手把桃木剑塞在了红丝的手里。 红丝松了一口气,手里终于有了一把剑,有了剑就等于有了护身符。他眼睛看不见,只好用另一只手抚摸了一下剑身,问道:“这是什么剑?” “桃木剑,以前有道士用來驱魔辟邪,听说仙气十足,极其灵验。”齐副总管有点得意地说。 “木剑?也好,反正我不会使剑。” 即使是一把桃木剑,红丝也已经知足了,至少手握木剑要比赤手空拳來的心里有底,他不记得自己会使剑,所以对手中的剑并不挑剔。 “什么?你不会使剑?”齐副总管惊问。 “我忘了,有什么惊奇的?在我看來,这把剑和一根烧火棍子沒什么区别。” 苏统领手里提着一柄桃木剑,站在对面,听见红丝说不会用剑,气得直翻白眼,心里恨恨地骂道:小混球儿,不会使剑你还答应比剑?这不是耍戏本统领么? 红丝不记得自己所学过的剑法,而他的下意识里对剑并不陌生,仿佛剑是他的亲密伙伴,可以拯救自己的生命,心里对剑充满了好感和寄托。 苏统领第一次在御殿比剑,和对手面对面地站立着,他心里忽然产生不自信,这是怎样的一个对手呢? 苏统领终于沉下心來,开始细细地打量眼前的这个名叫红丝的少年。 只见那少年沒有头发、沒有视觉、囚服下的身体伤病交加,紧仅仅凭借着一粒药丸的效力而催发出了一点力量,他却坚定地站在自己的面前,要要微薄之力和强大的对手抗争,当真是勇气可嘉。 苏统领是练武出身,他看得出來,红丝虽然不记得剑法,但是从红丝持剑站立的架势來看,很显然红丝是练过武功的,等一会儿激斗的时候万一唤醒浅意识,激发他使出高超的剑法來,若果真那样的话,这场比试还真是胜负难料。 御殿比剑就要开始了,两名剑士相对而立。 偏殿里很安静,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这对于红丝來说很有利,他在药力的刺激下,精神焕发,力气倍增,凝神静听着对手的动静,从细微的声息中判断对手有可能发动的攻势。 苏统领依仗自己的灵活身法,开始围绕红丝的身子转圈游走,准备寻找红丝的防御弱点,一击破敌。 然而,红丝持剑站立的姿势非常规范,双脚一前一后踏开一个丁字步。他闭着眼睛,头微微扬起,意态从容,以不变应万变。 苏统领不愧是武学行家,单就他的轻功來说,就很出色,且看他现在绕圈的步伐越转越快,速度惊人,空气里带起了一阵旋风。 红丝站在原地,感觉到一阵阵疾风扑面而來,对手是在试探自己,更要沉住气,等他出招。 苏统领旋转了十余圈,再一次來到了红丝的背后,见红丝懒散的样子,沒有丝毫的抢先出手意愿,决定立刻发动攻击,先下手为强。他突然身形一晃,挥剑袭击红丝的背心。 红丝仿佛长了后眼,正在静候对手來袭,浑身的热血激荡翻滚。 忽然,红丝听到了背后突然传來的变异转向的风声,他的脚跟随之旋转开去,身形犹如一只飞去盘旋的大雁,飘飘荡荡地落在了几米开外,就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他不知道这是药性产生的效果,使自己具有了极强的应变能力,躲过了第一击。 苏统领一击失败,眼睁睁地未能得手,脸上挂不住,抬眼偷看皇上的举动,见皇上似乎并不在意比剑过程,正伸手接过一名小内侍奉上來的一杯清茶,掀开茶盖,准备品茗。 其实,皇上早已将他们比剑的第一回合看得清楚,明白红丝之所以能够避开攻击,完全是依靠超级敏锐的听觉。 于是,皇上暗笑了一下,心里已经有了算计,示意站在一旁的小内侍把茶杯端过來,接在手里却不喝,等待他们的下一个回合。 苏统领不再迟疑,继续故技重施,围绕着红丝旋转起來,伺机发动第二次攻击,决定这一次要从红丝的正面寻找突破口,來一次强有力的打击。 红丝静静地站在苏统领回绕盘旋所形成的旋风圈子里,侧耳倾听。 皇上手端茶杯,貌似对比剑无动于衷,其实他在冷眼旁观,决定暗中相助苏统领一臂之力。 苏统领加快了攻击进程,这次只旋转了三四圈,便來到红丝的面前,举起桃木剑,迎面向红丝当头劈下。 恰值这紧要关头,在苏统领即将变招出击之前,皇上举杯喝茶,似有意似无意地地瞥了苏统领一眼,手中的茶杯脱手而落,“哗啦啦”地一声扣在了地上,茶杯摔碎的声音清脆地响了起來,对人们的耳膜造成了拨动。 这么巧?恰恰在红丝凝神倾听东动静的时候,传來了意外的打岔噪声,简直是配合对手给红丝造成了致命的伤害。 红丝心里正计划着这一次要根据敌动我动,随之与予反击,他手中握紧了桃木剑,准备一触即发。 计划总赶不上变化,那一声清脆的茶杯落地摔碎的声音,打乱了红丝的设想,使得他在千钧一发之际惊愕了一下。 惊愕之余,红丝感觉到了迎面劈头砸下來的剑风,他慌忙举剑迎上去,只听“咔嚓”一声,手中的木桃剑被劈断成为两半,额头剧痛。 第六十八章 奔逃 偏殿上,沒有人会想到皇上会暗助苏统领,那个茶杯落地摔碎的声音严重干扰了红丝的听觉。 苏统领身法矫健,一柄桃木剑舞动生风,照着红丝迎面劈落下來,将红丝手中的剑斩断,余威未尽,又击中了红丝的额头。 红丝感觉头一阵剧痛,依然不肯丢弃手中残存的半截断剑,用另一只手捂住额头,身子摇晃了一下,跌坐在地上。 苏统领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飞步跃起,横扫一腿,将红丝猛地踢倒在地,用一只脚牢牢踩着,扬起手中的剑,表示自己得胜,顿时引來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 苏统领眼明耳聪,知道自己这次侥幸得手是有高人暗中相助,目光望向茶杯摔碎的地方,醒悟到是皇上巧借摔杯來给自己的对手增添困扰,他感恩戴德地收回宝剑,横在胸前,向着皇上所在的方向,行了一个持剑礼,以示谢恩。 红丝被苏统领踩在脚下,额头上受伤不轻。 桃木剑虽然是木头做成的,可是剑身两侧的细长剑锋切削得非常尖锐。 红丝的左边额头被桃木剑撞击了一下,剑锋划破了头皮,鲜血顺着脸颊津津流下,淌到了左眼睛上。 红丝抬起左臂,用囚服袖子擦了擦左眼上的血迹,竭力想睁开眼睛看看对手长得什么样,却听见齐副总管在一旁问道: “红丝,你可认输?” “不。” 红丝坚决地回答了一个字,身体里的药力催动着全身血液加速流转,力气依旧在,怎么会认输?何况他手中还有断剑,更不可能认输。 苏统领得意忘形地大笑了起來,见红丝变得头破血流、被自己踩在了脚下,还敢做困兽之斗? 苏统领太不了解红丝了,低估了红丝的反击能力。这一年來,红丝经常处于极度弱势中,从不轻易低头,他只要手中有剑,就会战斗到底的。 红丝说完“不”字,耳听得苏统领的大笑声,循着那笑声发出的所在,奋力将手中紧握的断剑向上掷出去。 苏统领此刻的姿势是两条腿叉开,一脚踩在红丝的身子上,一脚着地。他万万料不到一柄断剑飞來,准准地击在了自己双腿之间的命根子上,吓得他还沒感觉到疼,就先“哇呀哇呀”地大叫起來,惊得偏殿上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注视他。 红丝掷出断剑后,使出全力用双手推开苏统领,翻身坐了起來,睁开眼睛,也想看看这个大声怪叫的人。 红丝的视线看出去依然是血蒙蒙的,只是血雾清淡了很多,其中,有一只眼睛似乎影影焯焯地看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光亮。那是哪里來的光亮呢?难道是大门口? 红丝判断的不错,此时天已经快亮了,微薄的光线从敞开的偏殿大门处照射进來,显得大门处比偏殿里面要亮很多。 红丝的药性还沒退散,可以支撑他爬起身來,朝着那个亮点飞奔过去。 那个亮点越來越近,红丝跌跌撞撞地奔到了偏殿大门口,可惜他看不见大门的确切位置,脚下被偏殿的门槛一绊,整个身子扑了出去,摔在了大门外。 “犯人逃跑了,犯人逃跑了。”偏殿内的小内侍们一齐惊呼了起來。 齐副总管急忙去请是皇上怎么办? 皇上断定钦犯红丝跑不远,沉着地命令偏殿内的所有钦卫们追出去,去把红丝抓回來。 红丝摔出了偏殿大门外,他顾不上浑身上下的摔痛,再一次爬起來,想要奔跑,匆忙中不知道偏殿的前面是一个高高的大理石台阶,他脚下踏空,一失足,从台阶上滚落了下去。 大理石台阶足足有二十几阶,红丝毫无防备地从台阶上面滚下來,被摔得鼻青脸肿,他忍着疼痛,挣扎着第三次爬起身來,张开眼睛向前张望,暗红色的眼眸似乎看到了前面不远处有一棵大树的影子。 红丝听到身后有很多人的杂乱脚步声追來,他想: ,,赶快,自己要快点跑到那棵大树下。那棵树那么大,树上一定有小鸟。如果自己能死在那棵大树下,有小鸟叽叽喳喳地鸣唱着为自己送终,也就满足了。 可怜红丝临死前只有这么一点点的愿望,因为失忆使得他沒有别的临终牵挂,因为眼盲造成他看不见别的东西,眸子里只有一颗树。 红丝眼睛很痛,只好闭上眼睛,伸开双臂,加快了脚步,踉踉跄跄地朝着那棵大树奔过去。 从偏殿里涌出來十几名钦卫,手持佩刀,一窝蜂地追赶过來,他们看着钦犯红丝在前面玩命地狂奔,都很担心,照这个速度追下去,如果前面沒人拦截,恐怕钦犯不知道会跑到哪里角落里去,搜查起來要增添不少麻烦。 红丝奔跑着,突然,一个意外情况发生了:仿佛突然有一只无形的巨手,抽走了他身上的力量,使他变得一丝一毫的力气也沒有了。 红丝的力气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伴随而來的是一阵剧烈的腹痛,好像一把刀子在肚子里面深深地搅动着。 红丝腿一软,合身扑在了地上,难以忍受的腹痛使他不停地翻滚着。 原來,红丝服下的大力罗汉丸的药效过去了,药丸的毒素开始显现了出來,强劲的副作用反噬过來。 钦卫们终于追了上來,围成了一个圆圈,把红丝围在了中央,乱纷纷地咒骂该死的钦犯想要毁掉自己的钦卫皇差。 红丝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钦卫们追上來包围了,他在地上滚动了一阵子之后,强忍着刀搅般的腹痛,伏在地上,向着那棵大树的方向缓慢地爬。 红丝想听小鸟的叫声,他想死在大树下。 很可惜啊,现在天还沒亮,纵使大树上有鸟巢,小鸟们也应该在鸟窝里睡觉,怎么会在天黑的时候唱歌呢? 钦卫们眼看着钦犯红丝还不死心地往外爬,气愤不过,跑上來几个人,抬起皮靴死命地狠踹下來。 齐副总管带着几名小内侍赶了过來,远远看见钦卫们围住红丝,肆意蹂躏,几只脚猛踢,红丝的身子在他们的脚下胡乱翻滚着。 第六十九章 降职 齐副总管带领几名小内侍赶到树下,喝令侍卫们停止踢打,把红丝带回偏殿。 偏殿内,皇上南宫远航走下座椅,踱步來到苏统领的身边,问道: “苏统领,朕一向看重你,你可倒好,坐在地上鬼叫鬼叫的,杀猪呢这是?难不成朕的宫殿变成杀猪场了?” 苏统领羞愧难当,停住了鬼哭狼嚎,从地上爬起來,说道:“皇上明鉴,是钦犯红丝偷袭我。” 皇上把脸一板,极为不爽地说道:“你还狡辩?分明你的实力比钦犯红丝强过百倍,是你妄自尊大,麻痹大意,竟然给对手可乘之机,彻底把你打败,你丢人现眼,让朕的颜面无光,你说,朕应该怎么处置你?” 苏统领心慌起來,明白这次自己失手惨败,完全是自己掉以轻心的过错,辜负了皇上刚才在节骨眼上摔杯子掩护自己的拳拳圣意,如今皇上要怎么处罚自己都不过分,可是,苏统领不甘心,请求道: “皇上,卑职该死,请再给卑职一次机会,看我打不死红丝,我就不姓苏。” “那你姓什么?” 皇上听见苏统领说出这样幼稚可笑的气话,越发瞧不起他,立刻追问了一句。 “我,我,我就认姓红的当爹,从今以后我改姓红,保证像一条狗一样尾随他,烧香供敬他一辈子。” “无聊,这种市井无赖小民的废话,你也说得出口?” “是,卑职知罪,请皇上先允许卑职再和红丝比试一次?” 苏统领厚颜无耻地再三请求,心中稳操胜券,如果皇上答应自己在当殿比试一次,自己一定要刺穿红丝身上七、八个透明窟窿。 胡娘娘在一旁听着,见苏统领厚着脸皮沒完沒了地要和红丝纠缠下去,生怕皇上顺坡下驴答应苏统领的请求,提醒皇上道: “皇上一言九鼎,刚才在大殿上,当着我等众人,亲自发出口谕,如果红丝打赢这场比剑,就饶他不死。” 皇上南宫远航听见胡娘娘插话,心中恼怒到了极点,回过头來,强压心头怒火,说道: “皇嫂请放心,这件事的处置,朕自然会很公道。要让天下人有目共睹,朕是一个言而有信的明君,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谢皇上,天色不早,本宫就先告退了。” 皇上摆了摆手,命几名小内侍送胡娘娘出殿回寝宫。 胡娘娘施礼告退,走到偏殿外,看见齐副总管指挥几名钦卫拉扯着红丝,横拖倒拽地把他带进了偏殿。 胡娘娘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知道红丝的磨难还沒有结束,可惜自己是他的杀父仇人,不宜把手伸得太长,多管闲事终将作茧自缚,无异于自寻死路。 这样想着,胡娘娘走回自己的寝宫,一夜沒睡,也觉得困倦,在宫女们的服侍下,转入屏风背后,宽衣解带,随后安然就寝。 偏殿上,苏统领低头站着,心里一个劲儿犯嘀咕,不知道皇上要怎么样惩处自己?忽听大门处一阵喧哗,一群钦卫簇拥着齐副总管和几名小内侍,押解着红丝走了进來。 苏统领看见红丝被抓回來,顿时觉得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弯腰抓起自己刚才掉在地上桃木剑,打了几个趔趄,逼近红丝。 皇上将苏统领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认为苏统领把红丝恨之入骨,正中自己下怀,心想:如果将红丝交给苏统领看管,估计用不了多久,红丝就会被苏统领折磨的一命归西,早进黄泉了。 齐副总管表面上对红丝严厉苛刻,其实内心里不想让红丝死,看见苏统领凶巴巴地逼近红丝,连忙高声喊道: “皇上,钦犯红丝已被抓到,现在要怎么处治?” 皇上走近两步,轻蔑地看了一眼被几名钦卫牢牢按住的红丝,对齐副总管说道: “看來这名钦犯死不悔改,极其危险,需要增加人手严加看管。这件事,你认为苏统领是不是比较胜任?” 苏统领一听,脸色大变,皇上这是要给自己降职? 齐副总管偷偷斜眼瞄了一下苏统领,将他脸上变色,心想:活该啊,姓苏的你也不看看你这几天,依仗溜须拍马的本事,把皇上哄得团团转,把你抬举成心腹。现在,你是爬得越高,摔得越狠,如不趁此机会落井下石,俺齐副总管就算白白在皇宫里混了这么多年了。 “皇上,奴才觉得,让苏统领看管钦犯红丝有些不妥。毕竟,刚才在大殿上比剑,大家都看到了,苏统领最后弄得一团糟,如果传出去,皇上的英名也怕会受连累。” 经齐副总管这么一提,皇上心中果然添堵,想到刚才打算处置苏统领,一时还沒想好,现在正好借此机会,传下旨意道: “齐副总管,你传旨下去,免去苏统领的统领一职,降为普通的一名钦卫。” 苏侍卫听到圣旨下达,顿时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蔫了下來,降职容易升官难,这下子自己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要想找机会重新爬上去,就像咸鱼翻身可就难了。 皇上威严下旨,继续说道: “从即刻起,派苏钦卫前往天牢,专门看守钦犯红丝,寸步不离。如果钦犯红丝再次发生逃跑或自杀行为,唯苏钦卫问罪,杀无赦。” 苏钦卫打了一个机灵,这是怎么话儿说的?自己算是和红丝这家伙裱在一起了,万一有一天皇上想把红丝暗中除掉,自己肯定会被杀人灭口的。 越想越后怕,苏钦卫心里更加痛恨红丝,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扔进河里喂鱼。 这时,天已微亮,齐副总管上前禀告: “皇上,早朝时间快到了。皇上已经繁忙一夜,太辛苦,请这就回去寝宫更衣。” 皇上抬头看了一下偏殿大门外,曙光初现,确实是快到上朝的时候了。 皇上点点头,暗自寻思:今天的早朝非常重要,因为文武百官将要汇集一堂,商议有关西厥国要求割地之事。 另外,有一位从伊塔国來的使臣,准备递交国书,商议两国联盟。 第七十章 出使 南宫王朝是一个泱泱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事繁杂。 因此,朝廷上下,无论是皇帝还是官员,都很重视上早朝,在早朝上议事的这个环节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今日似乎与以往不同,早朝的气氛有些凝重,官员们面目表情十分严肃,就连前來上朝的人数也比以往增加了数倍。 因为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皇上有重要事情需要在早朝上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以便做出抉择,故而特地邀请了一些挂职元老和皇族显贵。 清晨,前來上早朝的人流中,有一位从伊塔国远道而來的使臣,被邀请在大殿旁边的厢房中等待皇上召唤, 这位伊塔国使臣的身份在伊塔国中很高贵,他名叫吴阜,不但是伊塔国的国舅爷,更是前不久在西厥国打了一个大胜仗的伊塔国兵马大元帅。 这次前來南宫王朝出任使臣,完全是国舅爷吴阜自己提出來的,是为了伊塔国的安全利益,也是为了出外走走散心。 前不久,国舅爷吴阜指挥伊塔国的一万人军队,悄然潜入萨珂大草原,歼灭了西厥国由莫翼将军率领的一支三千人的骑兵队、以及粮草库守卫官兵两千余人,大获全胜以后,顺利撤兵返回到伊塔国,得到了国王的大力赞誉和丰厚赏赐。 打了胜仗,全军欢腾,人人都获得了不少赏银。 然而,只有国舅爷吴阜一个人郁郁寡欢。 自从国舅爷吴阜收兵回国之后,因为失去了心爱的人,终日闷闷不乐,每天傍晚呆坐在军营营帐里,望着门外的夕阳发呆,陷入无尽的思念: 红丝…… 夕阳的余晖总是很美,可是落日的凄凉景象总是能勾起人牵肠挂肚,那像涂抹了鲜血一样的晚霞红彤彤地闪光耀眼,幻化出心上人的笑容。 红丝的笑容总是会出现在国舅爷吴阜的眼前,红丝的不屈和倔强精神,也总是让国舅爷吴阜百般回味: --红丝,对不起,是本国舅沒有保护好你。 我不应该派你去当敢死队的队长,让你仅仅带了五百兵士去火烧敌营草料场。敢死队员们几乎全部阵亡,你也被敌军俘虏,从此下落不明。 --红丝,对不起,我又把你弄丢了。 这次打仗,我千算万算,沒有算到莫翼将军会把包围圈撕开一个口子,夹持着你溜走了。可是,我后來又反复派人偷偷潜进敌军大营,却再也搜索不到你的踪迹,你到底去了哪里啊? 国舅爷吴阜沉浸在极度后悔和强烈自责中,柔肠百转,悔得肠子都青了。他想大哭大叫,他想发疯胡闹,但终究顾虑到自己是兵马大元帅的身份,军营里成千上万的兵士正在看着自己,故而沒有轻举妄动,只是望着夕阳发呆。 经过了连续几天的发呆,国舅爷吴阜肝火旺盛,造成急火攻心,病倒了。他总是产生幻觉,似乎能看到红丝在受苦,陷入了奄奄一息的状态。 红丝?红丝…… 国舅爷吴阜实在受不了,他想要去寻找红丝,亲手把红丝救回來,哪怕去天涯海角,哪怕是刀山火海。 短短几日,病情加重,国舅爷吴阜只好给国王陛下亲笔休书一封,说明自己生病了,需要休养几天,特此请假。 伊塔国的国王陛下推测国舅爷吴阜可能是大战过后的疲劳症,同意他暂时交出兵权,由即墨寒将军暂时代理兵马大元帅。 国王陛下考虑:既然国舅爷吴阜是外出散心休养,不如顺便让他办理一些国事,出使南宫王朝,商议两国结盟,必要时联兵,共同对付嚣张不可一世的西厥国。 伊塔国的国王陛下最担心的是:因为这次打仗,本国和西厥国生掰闹僵了,不得不防西厥国会來报复。 国舅爷吴阜是一个忠心爱国的铁血汉子,他不能拒绝国王陛下的旨意,答应出使南宫王朝。 去往南宫王朝的路上,需要穿越萨珂大草原,国舅爷吴阜此行只带了两名随从,三人骑马,微服前往,进入了萨珂大草原。 国舅爷吴阜骑在马上,心绪不宁,特别是路过曾经被火烧掉的粮草库的时候,故地重游,想起红丝当时单枪匹马,独自一人奋勇点燃了好几座粮仓,何等的英雄气概啊! 左右四顾,六神无主,国舅爷吴阜心里发出呐喊: 一望无际的茫茫的萨珂大草原啊,到哪里去找红丝呢? 国舅爷吴阜望着辽阔无垠的萨珂大草原,总是感叹草原之大,牧民之多,如果敌人想要藏起一名俘虏,以便每天折磨摧残他,是不会让人轻易找到的。 萨珂大草原也有它神奇的地方,那就是每隔一段路程,就会遇到一个绿洲,绿洲里有清泉喷涌,有葡萄、哈密瓜等水果。 在绿洲里,国舅爷吴阜巧遇了失魂落魄的阿九和尚。 阿九和尚进入萨珂大草原寻找红丝已经好几天了,他身上沒钱,沒有行李和干粮,饥寒交迫,而红丝徒儿好像变成了空气,连一点影子也沒有。 阿九和尚原本是一个乐天派,现在却变得愁眉苦脸,幸好碰到了国舅爷吴阜,好像看到了救星一样,急忙把红丝丢失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叙述了一遍。 国舅爷吴阜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派了很多人也找不到红丝,原來是阿九和尚立了一功,把红丝从敌军中营救出來,去了南宫王朝。 国舅爷吴阜一喜一忧: 喜的是红丝终于有线索了,南宫王朝正巧是自己要去出使的地方。 忧的是红丝再一次摸明其妙地失踪了,这一次似乎更加普索迷离,毫无头绪。但是,国舅爷吴阜毫不气馁,就算是大海捞针,也要把红丝找出來。 “阿九大师,你和本国舅一起返回南宫王朝去。如果红丝真的如你所说又瞎又伤又病,本国舅分析,劫持他的人一定不会带他走得很远,说不定红丝还在南宫王朝。” 阿九和尚十分信服国舅爷吴阜,当场同意: “好,回南宫王朝去,看看到底是哪个黑心肠的家伙在搞鬼。” 第七十一章 议战 寻找红丝有了目标,国舅爷吴阜和阿九和尚决心已定,带了两名随从,四个人马不停蹄地离开萨珂大草原,连夜赶到了南宫王朝。 南宫王朝京城里,设立有专门接待外国使臣的驿馆,但是,国舅爷他们并不去入住。 为了找人方便,国舅爷吴阜等人随便选了一家客栈落脚,住下來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递交国书。 沒想到南宫王朝礼部办事速度很快,当天下午就传话过來,请伊塔国的使臣明日一早进宫觐见皇上。 第二天一早,国舅爷吴阜穿戴整齐,独自进宫。由于他是第一次进入南宫王朝京城里的皇宫,一路看过去,耳闻目睹,感到大开眼界。 南宫王朝历史悠久,所建成的宫殿也显得气势磅礴,一大片金碧辉煌的宫阙御宇,顶部都是闪闪发亮的琉璃瓦覆盖,粉红色的宫墙蜿蜒无边,柳绿成荫,百花盛开的景象。 早朝就要开始了,国舅爷吴阜沒有接到进殿的旨意,只能耐心地在厢房里等候。 这时,天已大亮,天空晴朗,万里无云,朝阳从东方升起,照耀着皇宫大殿的巍峨建筑。 皇上南宫远航按时來上早朝,在一大群小内侍的簇拥下,仪态庄严地走进大殿,端坐在议事大殿的高台阶龙椅上。 大殿里,靠近殿门的一侧,黑压压地站立着一百多名前來议事的官员和少数几位皇亲国戚。 皇上坐在宽大华丽的龙椅上,望着这些臣子们,感触良多:这些大臣们,表面上看起來很顺从,可是到底他们对朕是否忠心呢?对于这个问題,皇上不急,等一下商议国事的时候,自然会沙沉水清,显出端倪。 皇上登基不到一年,总是感觉心中沒底: 对外,皇上很想出兵教训一下猖狂叫嚣、怀有狼子野心的西厥国。 对内,皇上极其担心,一旦御驾亲征,自己领兵出去打仗,恐怕这些臣子和皇族们会蠢蠢欲动,挖自己的墙角,搞不好会有人公开跳出來,谋逆篡权。 有人暗中正在策划谋反,这件事并不是空穴來风。至少,皇上已经得知有一个组织名叫“诛邪帮”,准备打着为大皇子南宫明月恢复太子身份的旗号,正在暗中活动着。 皇上眺望大殿上的人群,语气很沉重地说道: “各位爱卿,南宫王朝自开创以來,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四邻的边陲小国也都臣服听话,唯有西厥国一向对我朝虎视眈眈,垂涎三尺,不断发生边境骚扰。如今,更有甚者,竟然提出要我国答应割让城池议和,各位爱卿对此有何看法?” 大殿上,有一位年迈的将军姓纪,早已休闲在家多年,这次感激皇上不吝召见,心中有话憋不住,抢先出列启奏道: “皇上,西厥国是一只擅长偷腥、不长记性的野猫,每隔一阵子就需要教训它一顿,让它长点记性。这一次他们提出割城议和的无理要求,分明是看皇上登基日浅,他们就变本加厉,试探皇上敢不敢态度强硬地回绝。” 纪将军的这些话说到了皇上的心坎上,与皇上的想法不谋而合。 皇上知道西厥国以前不敢这么放肆,现在变本加厉地逼迫,可不就是欺负朕刚登基不到一年,人心尚未收拢,军心还沒凝聚,因而问道: “纪将军的意思是?” “皇上,微臣以前跟随先皇出兵制裁过西厥国,令他们老实了这几年。眼下,他们既然蠢蠢欲动,咱们决不可手软。请皇上考虑出兵,狠狠地揍他们一顿,叫他们知道南宫王朝不可欺辱,更不能任意侵犯。” 大殿上,纪将军意气风发,大义凛然地继续说道: “皇上,为了江山社稷长固久安,微臣虽然年迈,宝刀未老,愿意跟随皇上御驾亲征,给西厥国一个强有力的打击。” 皇上南宫远航内心何尝不想出兵,御驾亲征,连打胜仗,为自己增添无上的荣耀。 事实上,南宫远航素來怀有远大的雄心抱负,他不惜弑兄篡位的目的,就是想要逐鹿中原,实现自己的宏图霸业,将周边小国一并归入南宫王朝的版图,让南宫王朝威名远扬,一统天下。 但是,南宫远航心存顾虑,不肯在众人面前明言,只得继续询问其他人的意见。 三王爷南宫崇璟上前半步,启奏道: “皇上,微臣十分赞成纪将军的提议。论起兵力和国力,西厥国跟我国无法比拟,相去甚远。我国从來沒把西厥过放在眼里,先皇每次出兵都是大获全胜。所以,只要皇上决意出兵,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皇上暗暗皱了一下眉头,听见纪将军和三皇弟阿璟王爷的口中全都提到了先皇,心中不快,一时语塞,坐在龙椅上不言。 大殿上,也有一些大臣主张议和,可是,目前大殿上议战情绪十分高涨,也就不敢多言。 阿璟王爷见皇上迟迟下不了决心,建议道:“皇上,微臣的儿子飞鸿自幼习武,熟读兵法,微臣举贤不避亲,特此推荐他担任先锋将军,恭请皇上考虑。” 皇上对三皇弟一向采取怀柔政策,见他推荐自己儿子,心中起疑,怎能放心把兵权交给这些皇亲掌握?一旦三皇弟得知自己谋逆杀兄、篡权登位,说不定会拥兵造反,到那时,自己恐怕死无葬身之地。 皇上隐匿心机,假意欣然说道: “飞鸿皇侄的文才武略,朕一向知晓,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特别是最近捉拿钦犯,更显示出本领超凡,朕深感欣慰。不论议战议和,朕必定抽空召见飞鸿郡王,进宫挑灯夜谈。” “多谢皇上。”阿璟王爷道谢,退后入列。 “其他爱卿有何见解?”皇上第三次发出询问。 大殿上,群臣鸦雀无声,无人接话作答,大家的意思是:这种事,关系到国家命脉,皇上高瞻远瞩,一人做出决定即可,那个敢不拥戴奉承? 皇上扫视了一下群臣,看见曹先生站立在群臣后面,指名问道:“不知国师有何高见?” 第七十二章 不攻 皇宫大殿上,曹先生是第一次前來上早朝,不太清楚早朝上会如何进行各方面事情的处理,因而站在群臣的最后一排,静观旁听,对众人提出开战的建议,不予表态。 沒想到皇上非常器重新任国师,在朝堂上指名征求曹先生的意见,引得众位大臣和皇亲们纷纷侧目关注,不知这位朝廷新贵有什么能耐,能获得皇上的如此恩宠。 曹先生心存感激,疾步走到前排來,施礼说道: “启奏吾皇陛下,草民初登朝堂,不敢擅自多言。承蒙皇上垂询,微臣愿大胆献策。” 皇上南宫远航对曹先生的医术是非常赞赏的,同时,也很看中曹先生的睿智和分析才能,对他提出的建议会有所考虑,因而鼓励道: “爱卿有话只管讲來,朕正想听听你对此事的见解。” 早朝上的各位大臣和皇亲们听到皇上如此厚爱国师,不禁对他刮目相看,纷纷揣测: 这位曹先生初次在朝堂上露面,会不会有所顾忌,不敢反驳纪将军和三王爷的议战说法,随声附和做一个应声虫呢? 然而,各位大臣和皇亲们都猜错了。 曹先生怀有一颗爱国之心,决定直言不讳。他不去管在之前有多少人说过什么建议,只把自己心中所想提供出來,坦言说道: “皇上,请让微臣首先分析一下形势,做到知己知彼。 据微臣所知,西厥国近來招兵买马,训练铁甲军,武力大增,特别是西厥国目前手握兵权的是一位阿土王爷。 阿土王爷多年前曾与我朝交过战,对我国边疆的兵力布防和地形位置十分熟悉,如果开战,阿土王爷将是咱们的一个劲敌。” 纪将军听到这里,插话道: “国师可能有所不知,我朝的军队在数量上要比西厥国多出三倍。” 曹先生点头称是,继续启奏道: “不错,我朝兵力多于西厥国三倍。但是由于南宫王朝是一个大国,边境线很长,需要大批的兵力镇守巡逻,可以抽调出來的兵力十分有限,而且最好是速战速决。 还有一个原因,由于吾皇陛下登基时间不长,朝野内外是否风平浪静?微臣不建议皇上本次征战御驾亲征,适宜坐守京城,掌控大局,这样比较稳妥。” 阿璟王爷是一位心直口快的人,也不管自己在皇上面前是否应该多嘴,听出曹先生的意思是不赞成议战,不由得满腹疑虑,问了一句: “国师的意思,难道是不主张进攻吗?” “是的,不攻。” “不攻?那么,西厥国提出让我朝割城议和的事情,将如何应付?难道要坐以待毙,把万里江山拱手让给外贼吗?” 曹先生一笑,说道:“三王爷莫急,请听草民把话说完。” 阿璟王爷自知急躁,退后一步,拱手道歉,示意曹先生继续发言。 曹先生点头致谢,见皇上坐在龙椅上静听,继续说道: “微臣有一计,可教这些贼子因为内讧大伤元气,从而摧毁他们的阴谋,不攻自破。” 曹先生说到此,刹住话題,面带微笑,胸有成竹。 皇上对曹先生的建议非常欣赏,一來呢,自己不用御驾亲征,省得出征在外时、心中担心国内有什么风吹草动。 二來呢,不出兵也就不用与邻国撕破脸皮,大家表面上依然可以维持远亲不如近邻的鱼水之交。至于背地里耍手段,就要看谁更高明一些了。 众所周知,大殿上人多嘴杂,有些机密要事以及对敌策略需要从长计议,不宜当众公开讨论。 皇上抬了一下手,对曹先生说道:“国师暂且稍待,具体事宜可去御书房商讨。” 大殿上小内侍高喊一声:“退朝。”众位大臣和皇亲们陆续退了出去。 国舅爷吴阜在厢房等候良久,终于等到了退朝,皇上准备在御书房召见自己,便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衫,随了前來引路的两名小内侍,前往御书房。 御书房明亮宽大,皇上南宫远航坐在一张书案后面,端起一杯清茶抿了一口。 国舅爷吴阜走进御书房,行礼拜见已毕,递上国书,说道: “我国国主希望能与贵国早日结盟,共商联兵抵御西厥国入侵之大计。” 一名小内侍接过国书,双手捧着,恭敬地放到书案上。 皇上南宫远航打开国书,阅读完毕,说道:“听闻贵国一向被西厥国欺辱,最近挺直腰杆打了一个漂亮仗,可喜可贺。” “是,我们伊塔国虽是一个小国,可是我们不甘心任人欺辱,西厥国意欲入侵南宫王朝,强行跟我国借兵,气焰十分嚣张,所以,我国与南宫王朝结盟,共同对抗西厥国,有百利而无一害。” “尊使名叫吴阜,难不成就是那个新上任的伊塔国兵马大元帅?” “是。” “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尊使器宇轩昂,英姿勃勃,雄才伟略,不愧是一位打胜仗的大元帅。” “陛下过奖了。我现在已经交权,不再是兵马大元帅了,我只是一个來此地递交国书的小小使者。” “这个,朕就不明白了。为何你放弃大元帅不做,而要來当一名使者?使者可以随便派一个人前來即可,而兵马大元帅却是千载难寻,可遇而不可得。” “陛下,说起來惭愧,我这次來南宫王朝,还有一件私事要办。” “什么事?朕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多谢陛下,我想要找一个人。” “什么人?” “是我的一个属下,官职是先锋副将军。” “嗯?看來此人必定对你很重要,你宁可舍弃大元帅之职,也要來寻找。” 国舅爷吴阜心中愁苦,对于自己來说,这个属下可不是一般的属下,那是自己所爱的人。这些日子以來,为了他,自己日夜思念,牵肠挂肚,别说是舍弃兵马大元帅,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你这个属下叫什么名字?”皇上有些好奇。 “回陛下,他叫红丝。” 国舅爷吴阜如实答道。哪怕单单是提起红丝的名字,他心中也会隐约感到绞痛。 第七十三章 掉包 “你说红丝?” 皇上有些意外,沒料到这名使者想要寻找的人竟然是红丝。 国舅爷吴阜并不知道红丝就在附近,此刻正被苏钦卫押送去了天牢。 “不知尊使找人打算从哪里找起?”皇上面不变色地问道。 国舅爷吴阜目光中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答道: “回陛下,我昨天刚到京城,人生地不熟,还沒仔细考虑应该怎么个找法。但是我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只要耐心寻找,总会找到红丝的下落。” “如此说來,尊使打算在京城多逗留几天了?” “是的。不管上天入地,不找到红丝誓不罢休。” 皇上南宫远航心中暗暗冷笑,心想:这个使者敢说大话,什么上天入地?红丝就在本皇宫,恐怕你想不到,一辈子也找不着,那你就老死在南宫王朝吧。 “也好。尽然尊使不着急离开我朝,那么这封国书也可以等几天给予回音,你回去好好休息,耐心等几天,必有回音。” “谢陛下。本使者先告退了。”国舅爷吴阜心事重重,急于要去找红丝,匆匆告辞了。 皇上见伊塔国使者走出御书房,跟随两名小内侍出宫而去,说道:“曹先生出來吧。” 原來,曹先生一直站在屏风后面,从头到尾听见了皇上和伊塔国使者的谈话,听见皇上召唤,立刻转出屏风,听候皇上吩咐。 皇上问曹先生道:“你听见了?这个使者胆气不小,为了红丝,只怕他什么都敢做。若是让他知道红丝在天牢,还不把皇宫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是的,皇上所料不差。这个使者本是伊塔国兵马大元帅,自然是勇气冲天,有所担当的。草民想问一句不该问的话,不知皇上打算把红丝怎么办?” 皇上把曹先生视作心腹,并不责怪他多问,考虑了一下,说道: “关于钦犯红丝,朕念在他病重失忆,不打算继续审问下去,此案变成一个悬案,虽然不能判处红丝死罪,但也不能释放他出狱,只能在天牢里关押他一辈子。” “皇上,既然不打算处死红丝,关押他一辈子也沒什么用途,不如把他交给我,作为进献给西厥国阿土王爷的礼物,那对于咱们刚才商议的计划将会事半功倍。” “阿土王爷不认识红丝,会收下这个礼物?”皇上不解地问。 “皇上,因为红丝长得很像阿土王爷的男宠,咱们给阿土王爷來一个鱼目混珠,桃僵李代,保管阿土王爷分不清人已经被掉包,再加上红丝失忆了,正好可以蒙混过关。”曹先生很有把握地说。 “红丝的眼睛看不见,阿土王爷不会嫌弃一个瞎子么?”皇上想得倒也周到。 “皇上,红丝眼瞎这件事,就交给微臣好了,我保证用七天时间医治,尽快使他的眼睛复明。” “七天?” “是的,一般來说,一个疗程是十天,我说七天,已经是很压缩时间了。” “那么,曹先生想要在什么地方进行医治?红丝现在被关在天牢中,有专人看守,那里应该比较牢靠。” “皇上,如果红丝被关在天牢里,微臣需要每天进出天牢去给他医治,恐怕很不方便。不如,微臣将红丝悄悄带回医馆,秘密诊治七天。等红丝的眼睛一治好,立即带他出发去西厥国,这样,方保万无一失,皇上以为如何?” “这样不妥。曹先生的医馆名气太大,平时來看病的人很多,人來人往的,会泄露消息的。你要另外选择一处安全可靠的地方。” 曹先生也觉得皇上说的有道理,自己的医馆巴掌大,随便來个病人就能把医馆转悠一遍,要想秘密行事恐怕很困难。 曹先生联想到刚才那个伊塔国使者也在找红丝,至少不能被他找到,所以,必须挑一个平常人不能随便进出的地方。 凝神考虑了片刻,曹先生忽然眼睛一亮,自己的挂名徒弟飞鸿郡王是一个绝好的帮手,他爹三王爷的王府是一个好地方。 “皇上,阿璟王爷的王府,可以吗?” 曹先生想起阿璟王爷的王府地方极大,层层套院,曲径迂回,府邸门口有侍卫把手森严,一般平民百姓和不相干的外人轻易进不去。 “可以,你选中的地方不错,如果朕把钦犯红丝交给三王爷父子临时看管七天,他们必定会忠心不二地完成皇命,曹先生就可以高枕无忧,专心治疗红丝的眼疾,以便能尽快出使西厥国。” “是,多谢皇上恩典。” “今日朕也乏了,时近中午,朕吃过饭想要午睡一阵子。曹先生先出宫去,明天朕会派人把钦犯红丝送到三王府去,你直接去那里等候,万一有事的话,你和三王爷自行斟酌就是了。” 曹先生再三道谢,出宫而去。 皇上见曹先生走远,沉思片刻,心想: 如果就这么放红丝出宫,曹先生又为他治好眼睛,岂不是留下一个心腹大患?且不说伊塔国使者正在寻找红丝,最担心的是“诛邪帮”那伙人如果得到了红丝,假借拥戴废太子的名义举旗造反。 皇上越想越心惊,事不宜迟,叫了几名小内侍陪同,在一队钦卫的护送下,前往天牢察看。 皇上乘坐御辇,來到了天牢,走进牢门,迎面看见张牢头闻讯迎接过來,问道:“红丝的牢房在哪里?快带路。” 张牢头不敢迟疑,掉头就走,带领皇上一干人前往死囚牢房。 走近死牢房门,通过门上的小铁窗口,皇上驻足向牢房里面眺望,沒看见红丝,只看见苏钦卫靠着墙,轻松愉快地双手交叉,嘴里发出奸笑声。 皇上轻咳了一声,苏钦卫立刻停住了笑声,走过來把牢门打开,牢房里面的景物一目了然。 皇上这才看见红丝戴着手铐和脚镣,倒在地上,卷曲了身体,痛苦地呻吟着,不停地翻滚。 “怎么回事?” “回皇上,可能是那颗药丸起了反噬。钦犯每隔一阵子就会发作一次,这样下去,红丝活不了多久。” 第七十四章 押送 苏统领因为偏殿比剑失利被降职为普通钦卫,心中气愤难当,把红丝看成是自己的死对头。 回到天牢,苏钦卫本想好好折磨红丝一顿,却见他由于吃下那颗药丸引起毒性发作,痛得死去活來,便袖手旁观,幸灾乐祸。 苏钦卫看着红丝在地上翻滚,心里这叫一个解气,正琢磨着要落井下石,上去再踹上钦犯几脚,偏巧这时皇上來了,急忙回报有关红丝的情况。 皇上本次前來,只是担心红丝将來脱离自己的掌控之后,会变成鱼归大海,百鸟投林。万一红丝得了机会,小鲤鱼跳龙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己辛辛苦苦篡夺來的皇位也许会被他夺回去? 此刻,皇上听说红丝身上的毒性不时地发作,活不了多久,心里“嘎登”一下,放松了下來,解除了后顾之忧。 牢房里非常潮湿,一股霉气味道扑鼻而來,皇上身穿龙袍,用绣金花的衣袖掩住了鼻子,问道: “苏钦卫,你可愿意官复原职?做了一天的钦卫感觉怎么样?是不是还是觉得做钦卫统领风光一些?” 苏钦卫一点也不傻,听出了皇上的话里面暗藏弦外之音,急忙回答道: “皇上,卑职知罪了,请皇上多加宽恕,给卑职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卑职一定不辜负皇上的期望。” “既如此,朕就再相信你一次,给你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苏钦卫双膝跪地,磕头谢恩,感激涕零地说道:“皇上龙恩浩荡,卑职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会完成皇命。” “苏钦卫,你听好,现在有一个重要任务需要你去完成,如果这件事你办的好,回來之后,朕立刻恢复你的钦卫统领之职。” “是,请皇上下旨。” 皇上抬眼四顾,吩咐一同进屋來的几名小内侍和钦卫去门外等候,等到牢门关上之后,低声说道: “国师曹先生是一位神医,他答应朕一件事,会在七天之内医治好红丝的眼疾,能让红丝的眼睛恢复视觉。” 苏钦卫暗暗吃惊,心想:竟然会有这样的事,红丝这家伙怎么运气这么好?竟然碰上了神医治病。更令他奇怪的是:皇上明明恨透了这个钦犯红丝,做好做歹地想方设法要除掉他,为什么还答应让神医医治他? 苏钦卫心里虽然吃惊,却低着头不敢有所疑问,静听皇上继续说道: “朕已经答应将红丝交给曹先生治疗,医治的地点定在三王府。 你的任务是:明天一早,你亲自押送钦犯红丝去三王府,交给曹先生医治。并且,在这七天中,你要寸步不离、眼睛不许眨一下、牢牢地盯紧红丝,不许他逃走或者自尽等等。” “是,卑职领旨。” “还有,这件事要秘密进行,不许声张出去。朕要提醒你,在这七天当中,很可能有人会去救红丝,你要当机立断,万不得已的时候,你可以先暂后奏。” “皇上,在三王爷面前,卑职哪敢先斩后奏?只怕卑职还沒來得及动手,就被三王爷的手下干掉了。” “这个好办,你不用担心,朕会赐给你一根金丝软鞭。你遇到紧急时刻,可以把这根御赐金鞭当作圣旨下达,让三王爷他们按照你的意思行事。 当然了,在这七天里,不能轻饶了钦犯红丝。你每天午时前后,用这根金丝软鞭,代替朕把钦犯红丝狠狠地鞭打三下,叫大家都明白,当一个钦犯不是那么舒服的,必须要付出代价。” “是,皇上英明。” 苏亲卫心中大喜,有了这根金丝软鞭等于有了催命符,自己就可以完全掌握红丝的性命,在这七天中,自己让红丝哪天死,他就绝对活不到第二天。 皇上说到这里,看见苏钦卫压抑不住的高兴,反倒担心他有了御赐金鞭就等不到七天,只等金丝软鞭一到手,第一天就把红丝打死了。这样可不行,红丝还有用处,于是,叮嘱道: “苏统领,有一件事你必须要记住,朕的皇命要比你的私人恩怨重要千百倍,朕沒下令你处死红丝的时候,或者红丝还沒到即将逃离掌握的时候,先不要杀死他,留着他一条小命,还有重要用途。” “是,皇上请放心,卑职谨遵圣旨,绝不敢轻举妄为。” “如此很好,苏统领,你还有什么问題?朕会满足你的要求。” 皇上对自己上面的安排很满意,心中愉悦,开恩地问道。 “皇上,卑职承蒙皇上的信任,铭感五内,愿肝脑涂地以报圣恩。只是,卑职愚钝,不知道明天一早,用什么方法能瞒过旁人耳目,悄悄地押送钦犯红丝去三王府?” “这个简单,明天一早,朕安排他们给你送來一辆马车,车上放置一个描金黑漆大木箱,箱子里面有你需要的金丝软鞭。” “谢皇上,卑职还有一个顾虑。就是在这七天之中,卑职如果去茅厕、吃饭、睡觉等等生活琐事,恐怕钦犯会乘机逃走,卑职可以将他用链条拴在箱子里面吗?” “这些细节小事,你自己看着办,朕无异议。” 苏钦卫听得皇上处处对自己网开一面,几乎什么条件都答应,感动得直想叫亲爹,说道: “谢皇上信任。卑职还需要一把大铁索,每天晚上将钦犯锁在箱子里,这样双重保险,绝对万无一失了。” 皇上点点头,心里明白:苏钦卫对红丝的仇恨肯定要在这七天中发泄出來,红丝只能怨他自己命苦,得罪了苏钦卫这样的小人,有苦头吃了,不死也会被扒层皮,受折磨是免不了的。 “苏钦卫,你去三王府期间,不要穿钦卫的服饰,换成普通平民的装扮,掩人耳目比较方便。” “是,皇上,卑职这就去换衣服,红丝呢?他这身囚服要不要换掉?” ”红丝是钦犯。他到死也会背着钦犯的罪名,这身囚服就是他当钦犯的标志,不要给他换衣服,手铐和脚镣也不必摘除下來,就这样字,让他身穿囚服,满身刑具,押送到三王府去。 第七十五章 撞车 第二天一早,天牢大门外,一辆单辕马车准时等候在那里,马车上放置了一口很大的描金黑漆大木箱。 苏钦卫出宫回家换上了一身便装,赶回天牢,经过大门,看到说好的马车已经停在哪里,便和车夫打了声招呼,轻轻一纵身,跳到马车上。 苏钦卫打开黑漆木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根金丝软鞭,乐得眉梢一跳一跳地,心里暗暗叫了一声:谢谢皇上。 苏钦卫吩咐车夫在天牢大门外继续等待,自己紧紧地将金丝软鞭握在了手里,走回天牢的死囚牢房。 张牢头站在牢房里看守着钦犯红丝,看见苏钦卫走回來,上前问道:“苏大人回來了?” 苏钦卫一脸高兴,扬了扬御赐金鞭,兴奋地说道: “张牢头,给你看看,这是皇上御赐的金丝软鞭,专门用來对付钦犯的,今天午时就可以让红丝尝尝它的威力了。” 张牢头抬头看了看金丝软鞭,见它在黑暗的牢房中依然发出金灿灿的光芒,好像一条腾空的金龙一般,鳞光闪闪,气势辉煌。 “好一根御赐金鞭啊!苏大人威武。” 张牢头识趣地大声赞扬了一句,心里却暗想:你个小辈跟老子显摆什么?钦犯红丝还用得着这根金丝软鞭? 苏钦卫也发现钦犯红丝有些不对劲儿,躺在那里无声无息的,便走过去,抬脚踢了一下他的侧腰,问道:“这家伙死了?” “还沒有,也差不多了。刚才这么短短的功夫,他的毒性又发作了一次,快沒气了。”张牢头回答。 “沒死就行。” 苏钦卫说着,伸手揪起钦犯红丝胸前的衣服,用手中的金丝软鞭蹭了蹭他的脸颊,说道: “红丝,瞧瞧这个是啥?这个好东西可是专门给你预备的,等一下你就要尝到它的味道了。” 红丝经过数次的药丸毒性发作,身子完全虚脱了,无力挣扎,也不想说话,任凭苏统领揪着自己的衣服,头虚弱地向后垂下。 “他娘的,忘了你这家伙眼瞎看不见。” 苏钦卫说着,撒手把钦犯红丝扔在了墙角,吩咐张老头取來一条三米多长得铁链子和一个铁项圈,还有一把大铁锁。 这些铁东西都是现成的,天牢里必不可少,一应俱全。张牢头很快地拿了过來,问道: “苏大人,这些东西怎么用?” 苏钦卫一边把玩着金丝软鞭,一边提示道: “张牢头,辛苦你,让小牢子们把这个铁项圈套在钦犯红丝脖子上。” 张牢头得令,连忙叫几个小牢子动手,扶起钦犯红丝那软绵绵耷拉着的脑袋,把铁项圈安装在他的脖颈上。 “苏大人,下一步怎么办?”张牢头请示道。 “外面有一辆马车,你叫小牢子们把钦犯抬出去,放到马车上的黑漆箱子里面。还有,别忘了这根铁链子,用处很大,一头拴在铁项圈上,另一头固定在黑箱子上。” “是,一定照办。” 张牢头在苏钦卫的面前,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地听话,但是,他对待犯人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几名小牢子抬着红丝走到马车前,粗暴地将他扔进了黑漆木箱子里。 小牢子们找來一个大锤子和一个粗大的铁钉子,将铁链子的一头钉在了黑漆木箱子的内侧箱壁上,又将铁链子的另一头系在铁项圈上。 可怜的红丝,像一条狗一样,被一根铁链子拴死了,整个人倦缩在金丝黑漆木箱子里面。就听“碰咚”一声,黑木箱子被盖上了,顿时,黑木箱子里面漆黑一团,幸好在箱子顶部有几个很小的洞孔,箱子里的人不至于被憋死。 苏钦卫收起金丝软鞭,跳上马车,从黑漆木箱子外面“咔哒”一声,锁上了那把大铁锁。 “张牢头,我这里沒你的事了,带你的手下们进去吧。” 苏钦卫说了一句,催促车夫立刻启程。 这时,天刚刚亮,马车在京城内的大街上疾驶着,由于大街上寂静无人,显得车轱辘碰撞地面的声响很是刺耳。 马车刚转过一条街口,突然迎面來了两个人,由于马车速度太快,险些撞上。 马车夫沒想到一大清早会有人狂大街,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地一拉缰绳,让马车停下了。 苏钦卫沒想到会遭遇半路停车,坐在金丝黑漆木箱子上,骂道: “他娘的,是哪个不长眼的找死鬼?不想要命的只管來,轧不死你!” 苏钦卫正骂着,只觉眼前一花,一个胖大的和尚窜了上來,一把扯住马缰绳,喝道: “鼠辈,胆敢无礼,轧死人要偿命,惊吓人须道歉,你,赶快向我们国舅爷道歉。” 原來这个胖和尚正是阿九和尚。 阿九和尚跟随国舅爷吴阜等人來到京城已经两天了,沒有得到一点关于红丝的消息,心急似火烧,夜不能寐。 这天一大清早,阿九和尚陪同国舅爷吴阜上街寻找可疑线索,无巧不成书,在大街拐弯处,恰巧和苏钦卫押送的马车相遇。 如果苏钦卫态度好一些,识相一点,赶紧对眼前的两名路人赔礼道歉,也许什么事也不会发生,可是,偏偏苏钦卫眼高于顶,哪里会把两个普通步行的两个路人放在眼里?惹是生非地在车上骂咧咧。 阿九和尚本就为了红丝徒儿的失踪心急火燎,现在差点被马车撞伤,还被骂个狗血喷头,气得不行,一时焦躁,窜上來,一把扯住马缰绳,喝令车上的人赔礼道歉。 “你们是谁?知道我是谁吗?” 苏钦卫白眼一翻,鼻孔朝天,煞有介事地拿搪摆谱,连声问道。 阿九和尚愤怒了,伸出单手,一把将车夫抓起,扔到了大街上。 那名车夫吓坏了,一个轱辘爬起來,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两步,拐过街角不见了身影。 苏钦卫也恼了,从黑漆木箱子上站起身來,居高临下地看过來,除了那个胖和尚,马车的正前方还站立着一个人,身穿一身华丽的衣衫,身姿洒脱,气宇不凡。 第七十六章 势均 苏钦卫依仗自己正在执行皇命,站在马车上,端了架子显耀自己,质问面前的这两个路人可知道自己是谁? 国舅爷吴阜站在马路中间,高高的身材、冷峻的表情,华贵的衣裳,显得十分与众不同,不慌不忙地顺势问道: “那么,请问尊驾是谁?” 苏钦卫沒想到对面的青年真的询问自己的身份,猛然想起皇上曾经叮嘱过自己:押送钦犯红丝的事情务必要保密,不得声张。 苏钦卫到此时反而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支支吾吾地说:“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多管闲事?” 国舅爷吴阜听见苏钦卫所问非所答,不禁微微一笑,说道: “原來尊驾不讲道理,你的马车撞人在先,你又口出污言秽语在后,既然你不敢说出你是谁,小爷我也懒得和你计较,把马车留下,你滚吧。” “什么?” 苏钦卫一听对面的人要把自己的马车扣留,心想这不是要命吗?马车不算啥,可是在马车上的黑漆木箱子却是丢失不得的,钦犯红丝还在箱子里面。 “沒听清楚吗?我们国舅爷叫你赶快滚,你还不下车?” 阿九和尚喝问了一句,身形跃起,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鹏鸟,扑向苏钦卫。 苏钦卫也是武功行家,见这胖和尚來势凶猛,自己恐怕抵挡不住,慌忙一转身,躲避攻击,跳下了马车。 阿九和尚轻飘飘地落在了马车上,见原先在马车上的那个家伙沒有还手、自动地跳下了马车,不由得哈哈大笑,用手敲了敲黑漆木箱子,说道: “我说,那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这个黑漆箱子里面是什么东西?值得你一大早把马车赶得飞快,差点撞死人。” 苏钦卫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黑漆木箱子说道:“我告你说,不许乱动箱子,那是要送到三王府去的东西。” ”不许乱动?哈哈,贫僧偏要乱动,管你什么送给三王爷的东西,只要你不道歉,那就别想拿走这个箱子。“ 阿九和尚威风凛凛地站在马车上,抬起一只脚,踢了一下黑漆木箱子。 红丝被关在黑漆木箱子里。 由于箱子的长度不够,红丝的身体只能卷缩成一团,手、脚、脖子还被锁铐禁锢着,被严严实实地塞在箱子里,哪里动的了半分毫? 红丝费力地喘息着,他眼睛看不见,听觉非常好,听到了箱子外面传來熟悉的声音,心中一喜:莫非是自己的师父阿九和尚來了? 红丝心里有些振奋,想要呼叫: ,,师父,快來救我啊,这个箱子好憋闷,我快喘不上气來了。 可惜红丝被药丸的毒性反噬,体力已被消耗殆尽。他的身子无力挣扎,嘴唇干渴欲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倾听阿九和尚的声音和他在箱子上弄出來的响动。 阿九和尚万万料不到自己苦苦寻找的徒儿红丝就在自己眼前的黑箱子里。很可惜的是,他站在黑箱子旁边,和红丝近在咫尺,却沒想到要打开箱子看看,白白地错过了救出徒儿红丝的大好机会。 苏钦卫不想道歉,可是,心中为难,面前的这两个人很显然不是白给的怂包蛋。 单看那个胖和尚,从他刚才露出來的那两下子,说明他是一个武功高手,自己连他一个人都很难对付。 更何况马车前面还站立着一个器宇轩昂的青年,那青年的样子高深莫测,明显也是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苏钦卫犹豫了半天,决定为了保住黑漆木箱子,自己还是低头认错、赔礼道歉,这样想着,上前一步,拱了拱手,刚要开口,就听见不远处有一人问道: “这里出了什么事?” 那人的声音听來极其温和,清晰悦耳,大街上的三个人一齐转头望去。 却见一位三旬出头的书生,背着一个药箱,步履轻盈,从容走來,路过此地,停下脚步,淡淡地问了一句。 原來,这个人是曹先生,由于他昨日与皇上约定好,从今日开始的七天内,自己要给钦犯红丝医治眼睛,故而,清早起床,急急地赶來三王府。 曹先生路过此地,不经意间发现有人争吵,远远望去,不由得肚子里暗笑,原來现场的这三个人并陌生,他全都认识。 国舅爷吴阜看见前來的这个人,双眸射出的目光清澈而又犀利,脚步好似踩在棉花上,踏雪无痕一般,毫不拖泥带水,顿时警惕起來,心知这人武功不弱,是个不容易对付的人。 阿九和尚站在马车上,看见來人身背药箱,他对大夫一向心存好感,特别是看见这位大夫这么一大清早就出门,可能是外出就诊,便好言好语地相劝道: “这位大夫,看样子你是要去出诊就医,别在这里多管闲事、自讨沒趣,贫僧也不为难你,请你速速离开此地。” 曹先生何等聪颖之人,早已看出端倪,对那胖和尚点头微笑了一下,心想:阿九和尚和这位伊塔国使者,清晨拦住一辆马车,肯定不寻常。 苏钦卫看见曹先生來了,如同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急忙快步走上前两步,诺诺地招呼了一声:“曹先生。” 曹先生转头看了苏钦卫一眼,也不点破他的身份,看似是随口问了一句:“这么巧?你也在这里。” “曹先生,你……” 苏钦卫很想开口请曹先生帮忙,可是,当着那两个路人,不能把事情说的清楚明白,只能含糊地说出本句话,把后面的半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曹先生看得出來苏钦卫有求于自己,略微考虑了一下,自己这边是两个人,而对方也有两个人,而那个伊塔国使者至今不露声色,不怒不喜,沉着镇静,应该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乍一看起來,双方人员如果各自联手的话,功力似乎势均力敌,但是,曹先生从來不打沒有把握的仗,除非稳操胜券,他是不肯轻易出手的。 曹先生决定采取智取的方法,使用诈术,轻巧地支开对方的两大高手,协助苏钦卫将马车顺利送达三王府。 第七十七章 谎言 曹先生精明果敢,他明白如果当真动起手來,自己也许还能立于不败之地,可是,自己的同伴苏钦卫看起來心浮气躁,难以抵挡对方的攻击,搞不好要败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苏钦卫虽然武功不是绝顶高强,但是,他也能识别出來在场的四个人中,自己的武功是最弱的。 但是,单从呼吸上來说,细细地一听,立刻可以分出高下: 阿九和尚的气息最为凝重悠长,每一次呼吸的间隔时间不短,显示出具有非常强大深厚的内力,不可轻视。 国舅爷吴阜的呼吸声很怪,时轻时重,或长或短,然而呼吸间的变化又及其富有规律,令人听得到,却摸不着头绪。 最最令人感到神秘莫测的是曹先生的呼吸,完全感觉不到他用口鼻喘气,唯一隐约可见的是,曹先生的下丹田微微隆起,有节奏地起伏着,似有若无地吸纳着大自然的精华。 苏钦卫终于有些服输了,自己的武功虽然也不是弱项,但是和其他三个人衡量起來,自己就是一块软豆腐,不值得一提。 大家心里有数,在场的四个人还沒來得及动手,彼此武功的高低已经分辨的清清楚楚。 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但是,事情到了这一步,双方如果都不肯退步相让,肯定会动手打起來。 国舅爷目光闪动,临时判断了一下现场形势,觉得这位曹先生虽然功夫是一流的,然而看他的穿戴打扮,也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 他觉得,倘若这位被称作曹先生的人有钱有势,又何必亲自一个人辛辛苦苦地背着药箱步行赶路,连一个马车也雇不起,也沒有一个随行背药箱的小书童,可见是平凡之人,自己用不着过于担心。 但是,忽然一句“国师”的叫声,使得国舅爷吴阜吃了一惊,循声望去,原來是苏钦卫在对那个曹先生说话,心中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位曹先生看起來非同小可,原來竟然是南宫王朝的堂堂国师。 苏钦卫请求道: “国师,请帮忙在下说几句好话,劝一劝这两个路人不再纠缠,让他们放这辆马车过去。这个黑漆木箱子是要送到三王府去的。” 曹先生心领神会,用那双充满睿智的目光扫了一眼马车上的那个黑漆木箱子,笑意浮上嘴角,悠然说道: ”这是要去三王府?咱们正好顺路,老夫不妨顺道搭车一段路,可好?” “搭车一段路?曹先生要去哪里?”苏钦卫一下子沒反应过來,傻呼呼地问。 曹先生似乎有些自怨自艾地说道: ”别提了,今天不巧了,天还沒亮,就有一个酒鬼跑來请老夫出诊,说是有一个又瞎又病的少年快死了,需要赶快去急救,可惜那个酒鬼说话含糊不清,看病地点说的模模糊糊,只说是京城里最靠近我医馆的客栈,害得我东跑西问,到现在也沒找到那个病人。” 阿九和尚一听,惊讶得差点从马车上掉下來,急忙轻轻一跃,飞身下了马车,奔到曹先生面前,就差抓住他的衣襟哀求了,连声问道: “瞎眼有病的少年?肯定是俺的徒儿红丝。他在哪里?在哪里?” 苏钦卫也吃惊不小,这才知道眼前的胖和尚也要找红丝,幸好黑漆木箱子里的秘密沒有暴露,否则红丝一定会被他们带走的。 曹先生为了帮忙苏钦卫脱身,虽然扯了一个小谎,可是心里毕竟有些不得劲儿,含有一点抱歉,但是,他身负皇命,不得得继续圆谎下去,做出一副无奈的表情,说道: “这位和尚大师,请松开老夫的衣服,咱们有话好说。那个病人在哪里,老夫确实不知道。 阿九和尚顿时露出失望的神态,却听曹先生接着说道: “不过,京城虽大,客栈也不算多,数來数去,大小客栈总共算起來,也就是二十几家?老夫相信,如果有耐心,一家一家地挨着个儿找下去,总会找到的。” 阿九和尚经过曹先生这么一指点,心中欢喜,红丝徒儿就要找到了,“呵呵”地笑了两声,兴冲冲地大叫道: ”国舅爷,听到了吗?好消息,红丝有线索了,这趟京城俺沒白來。” 红丝卷缩在黑漆木箱里面,听见那个叫曹先生的人编造谎言,指鹿为马,欺骗阿九和尚,乱指自己所在的地方,恨得牙痒痒。 要知道,京城非常繁华,但就客栈、酒馆、茶坊等等能住宿招待的地方,就不下一百余家,如果真的像曹先生所说的那样,一家挨着一家去找,仔细地逐一询问,那还不要找上个两三天? 国舅爷吴阜站在原地未动,微微蹙了一下眉头,说道:“阿九别慌,有些事空穴來风,未必当真,也许京城里有很多又瞎又病的少年,可能不止红丝一个人是这种情况。” 苏钦卫听到这里,总算明白了曹先生正在苦口婆心地帮自己,自己要设法添油加醋,把对方尽快引入歧途,装作沒事人儿一样,问道: “曹先生,你还要去找这个病人吗?如果能知道那个又瞎又病的少年几岁,找起人來也许更方便。” 曹先生见苏钦卫终于知道和自己配合,言谈话语恰到好处,便一唱一和地说道: “当然,医者仁心,医德比天高。老夫既然答应要救那个瞎眼少年,就一定会去医治他。至于那个少年的年龄,那酒鬼自称是他表兄,也就是二十出头,推算那个少年顶多也就是十五、六岁左右。” 曹先生说这段话前半截儿的时候,态度和语气上,显得非常诚恳,因为他心里确实是打算要好好地医治红丝,让他的眼睛重见光明。 阿九和尚越听越对,那求医少年的岁数和徒儿红丝极为相似,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国舅爷,咱们快走,要比他们先找到红丝。” 阿九和尚心里充满了希望,刚才听见曹先生说徒儿红丝又瞎又病,处于频死状态,他的心疼得快要流血了。 第七十八章 难缠 京城大街上,距离三王府不远的地方,苏钦卫的马车在拐角处差点撞伤阿九和尚和国舅爷吴阜,反遭他二人的拦截,要求苏钦卫赔礼道歉. 苏钦卫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的皇家钦卫,给两个路过的行人道歉觉得沒面子,磨蹭了一会儿,实在沒办法拖延下去,正要赔礼道歉,恰巧国师曹先生赶來。 曹先生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阿九和尚,知道他千辛万苦地不辞万里奔波救徒儿红丝,心里暗暗佩服,可惜,因为彼此立场不同,自己不得不与阿九和尚作对,只得面不改色地编造了一个谎话,将阿九和尚二人骗走. 苏钦卫沒想到计谋顺利得逞,眼看着阿九和尚二人离去,松了一口气,转身向曹先生道谢。 曹先生并不觉得欣喜,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而为之,明确地说道: “苏钦卫不用客气,咱们都是为皇上效力,不分彼此,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刚才事发突然,我心里沒有准备,仓皇中才出此下策,编了这个谎话,实在是情非得已。” 苏钦卫意识到是自己的无能才连累到了曹先生,再三道歉。 曹先生摇了一下头,宽宏大量地说道: “事情已经这样了,怪谁也沒用。老夫只希望苏大人以后做事要谨慎,越是关键时刻越要保持冷静。赶马车的时候,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否则的话,出了事,撞死人,麻烦就大了。” “是,是。”苏钦卫事到如今,也只能连连答应。 曹先生望了一眼黑漆木箱子,低声问道: “我且问你,那个钦犯可是被关在这个黑漆大木箱子里面?” “是的,遵从皇上的安排,为了掩人耳目。多谢刚才曹先生沒有当着外人的面说破此事。” “这个你放心,老夫说话自然知道分寸。不过,这个木箱子看起來不够长,那个钦犯在里面八成不太好受。” “曹先生真是仁慈之心。不用担心,那个钦犯因为服用了含有慢性毒药的药丸,每隔一段时间发作一次,他现在已经进入了虚脱状态,不会感觉到难受还是不难受。” “慢性毒药?怎么回事?” 苏钦卫见曹先生问及此事,不好意思讲出自己比剑失败的经过,推脱道: “这件事说來话长,等咱们到了三王府之后,卑职再向国师大人禀报。” “也好,就依你。” 曹先生性格倒也随和,推测出苏钦卫可能有难言之隐,并不追问下去,转了话題,问道: “车夫不在?既然那个钦犯中了毒,慢性毒药很难彻底根除,咱们要赶快上路,你会赶车吗?” 苏钦卫面露难色,说道:“我会赶车,可是沒有马鞭子,驾驭马车有点难度。好吧,我试试看,请曹先生坐到车上去,我牵着马走,反正路程已经不远了。” 曹先生十分理解苏钦卫的难度,赶车的人如果手里沒有马鞭,就等于战士在战场上沒有武器,那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会很令人郁闷的。 他转身正要上马车,却听见远处有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清脆地叫着:“义父,义父。” 曹先生急忙转头,看见即墨大小姐像小燕子一样飞跑了过來,一边跑一边大喊:“义父,等等我。” “是紫羽?”曹先生笑道。 “是我啊,义父你去哪里?我有急事找你呢。” 即墨大小姐伸手拉了曹先生的衣袖,扯住不让走。 曹先生对紫羽这个干女儿十分喜爱,果然停步不上马车,回过身來,笑道: “你有什么急事?这么大惊小怪的,满大街的人都要被你惊动了。” 原來,经过这一阵子耽搁,天已经大亮,路上开始稀稀拉拉地有了行人。 即墨大小姐由于跑得急,一张美丽的脸庞变得红扑扑地,急切地说道: “义父呐,我大师兄的内伤一直不见好转,我想请义父给他治伤去。” “你大师兄在哪里?” “义父,我刚才已经把我大师兄送到你的医馆去了,就等你回去帮他看看。” 曹先生心想:怎么这么巧?偏偏在这个时候。推辞道: “紫羽,老夫现在有急事,有一个病人急需出诊。医治你大师兄的事,等老夫回來再说。” 即墨大小姐不高兴了,沉下小脸,嘟着嘴儿,说道:“可是,我大师兄的伤势严重,也很急需义父去救呢。” 苏钦卫见即墨大小姐缠住曹先生,在那里无理取闹,忍不住插话说道: “小丫头,你怎么这么难缠?我和你讲,看病要讲究先來后到,我可是预约在先的。” “是吗?你算老几?有什么凭证,能证明你是预约在先的?” 即墨大小姐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江湖儿女心里有话绝不藏着掖着,只管直來直去,不高兴地反问了一句。 苏钦卫见这小丫头有些刁蛮,有心替曹先生教育她几句,有些春风得意地说道: “小丫头别胡闹,我们不和你一般见识。曹先生是要干大事的人,怎么能听凭你使小性儿就跟你走?如果你要凭证,那就抬头看,车上这个黑漆大木箱子,就是送给曹先生的东西。所以,曹先生必须要跟我走。” “哦?原來你送了一大箱子的礼物给我义父?怪不得我义父贪图你这个黑箱子,铁了心要跟你走。” 曹先生一听,觉得自己要被冤枉死了,被干女儿说成是为了贪图钱财,哪里有这种事? 即墨大小姐出身于即墨杀团,天底下还沒有她不敢做的。 此刻,她知道了义父是因为接受了这个黑漆箱子里面的东西,才会一口拒绝去救自己的大师兄,心中不悦,一个鹞子翻身,蹦上了马车,伸手拍了拍黑漆木箱子,喝问: “我义父必须跟你走?那咱们就瞧瞧,到底我义父会跟谁走?本小姐倒要看看,你这个黑箱子里面藏有什么宝贝?” 即墨大小姐心中气鼓鼓的,决心打开这个黑箱子,弄清楚箱子里面是什么东西,竟然让义父不顾父女之情,把自己的大师兄置之不理,非要跟那个人走。” 第七十九章 撬锁 即墨大小姐性格直爽,快意恩仇,敢说敢做。 她为了让义父优先给大师兄李伟的疗伤,跳上了马车,拔出一对峨眉刺,准备撬开黑漆大木箱子上的大铁锁,想要查看一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苏钦卫想不到这个小丫头如此大胆,居然要撬锁,吃惊不小,心中揣测: 如果黑箱子被撬开了,这个小丫头发现里面放的不是东西,而是藏着一个人,肯定会沒完沒了地追问,到时候解释不清,自己秘密押送钦犯红丝的事情就要曝光了。 苏钦卫跃跃欲试,也想跳到马车上去,同时,出声拦阻道:“别撬锁,小丫头,有话好说。” 即墨大小姐站在马车上,俏生生地高举着峨眉刺,在阳光下,一张美丽绝伦的俏脸越发显得明媚可喜,笑道: “好啊,你有话赶紧说,这个黑木箱子是什么东西,让我义父这么听你的话,非要先跟你走。” 苏钦卫不知道怎么回答,求救似地看向曹先生,见曹先生转过身去,背负了双手,眼望天上飘动的浮云,似乎陷入了遐想,看來是不想插话。 苏钦卫不敢惊动曹先生,只得结结巴巴地说道: “小丫头,看在你是曹先生义女的份儿上,本钦卫不瞒你,这个黑漆木箱子是皇上下旨送到三王府去的,这个大铁锁你千万不能撬开。你知道吗?违背皇命,那是砍头抄家的死罪。” 类似违背皇命就要被砍头抄家的话,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自己不久前听说过。即墨大小姐想起來了,似乎飞鸿郡王说过这种话。 即墨大小姐记得当时飞鸿郡王说这种话的时候是钦差身份奉命捉拿钦犯,而眼前这个身穿便服的人也是这个腔调,难道他也是钦差?问道: “你说话的口气不像普通人,带着一副官腔,难道你是官差?” “你是官差,又是执行公务,为什么你不穿官服,化装成老百姓的样子,莫非你现在做的事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苏钦卫被质问的张口结舌,他心里确实有鬼,不敢坦白,只得祈求般地对曹先生说道: “曹先生,你看,你女儿问題好多,太难缠了。” 曹先生听见苏钦卫的抱怨,回过身來,刚才他并不是不理睬,只是心里还沒想好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事情有些棘手,紫羽的大师兄和红丝都急需自己医治,应该先治疗哪一个人好呢? 曹先生思忖片刻,觉得干女儿紫羽的要求并不过分。紫羽为大师兄的伤势着急是情有可原的,不如自己先随她回医馆,至于红丝的眼疾,倒是不急于在这一时半刻。 其实,曹先生不了解红丝现在的状况,红丝的伤势要比李伟严重得多,才是最急需医治的。 曹先生看着干女儿紫羽拿着一对峨眉刺,急眉红脸地想要撬锁,淡淡地说了一句: “紫羽,你不听老夫的话了吗?” “义父,我……”即墨大小姐委屈地叫了一声。 “紫羽,不要急,做爹的都会偏疼女儿的。好吧,老夫答应你,咱们走,先去给你大师兄看病。” “真的?” 即墨大小姐心中狂喜,激动得要哭,一下子从马车上飞跃到了地上,拉住曹先生的衣襟想要抹眼泪,心想:谢天谢地,义父总算答应了,大师兄有救了。 “你先把峨眉刺收起來,这么比比划划的,想给老夫扎一个透明窟窿啊?” 曹先生爱女心切,见干女儿紫羽高兴,自己也很开心,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可是,曹先生,这个黑箱子怎么办?” 苏钦卫沒想到曹先生会果断决定跟他的干女儿走,连忙追问了一句。 “这个箱子嘛,你先送到三王府去,交给三王爷收讫。” “义父呐,还和他啰嗦什么?他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吗?还想缠着你不放,哼。” 即墨大小姐兴高采烈地接过曹先生的药箱,拉了义父的一条手臂,拖得他脚不沾地往医馆走。 “紫羽,走这么快干嘛?慢点走有什么关系?瞧你急的,你这急脾气得改改。” 曹先生笑着埋怨了几句,被即墨大小姐一溜烟儿地扯走了。 黑漆木箱子里,红丝失望极了。 刚才,红丝听到阿九和尚站在黑箱子前面,以为自己可以获得自由了,沒想到阿九和尚误信了曹先生的调虎离山之计,撇下黑箱子去京城各大客栈寻找自己去了。 片刻之前,红丝听到即墨大小姐站在黑箱子前面,认为这一次自己肯定能得救了,不料曹先生竟然答应即墨大小姐去救她的大师兄,即墨大小姐也撇下了黑箱子跟她义父走掉了。 两次获救的机会,就这样白白地失去了。 红丝这两次失去获救,都是因为那个曹先生略施小计从中作梗,损失了两次大好的机会。 如果红丝被押进了三王府,王府里侍卫众多,要想从王府里逃出來,可就比登天还要难了。 红丝不知道对这个曹先生是不是应该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破坏自己得救的机会。 由于一再地耽误时间,太阳高升,已经接近中午了。 即墨大小姐临走的时候,沒有注意到那个黑木箱子里面发出了一点轻声的响声,那声音是红丝拼命挣扎着用头撞击了一下箱子的内壁而发出來的。 苏钦卫听到了黑箱子发出的响声,生怕即墨大小姐察觉异常,急忙偷看过去,幸好即墨大小姐因为义父答应回去而大喜过望,急匆匆和义父离开,沒有察觉到红丝辛苦发出來的报警声。 苏钦卫心中大怒,气愤地想到:这个钦犯红丝简直是自己的克星,自从碰上他,不但自己的官运沒了,出门办事更加不顺利,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钦犯红丝还不老实,竟敢弄出噪音。 苏钦卫跳上马车,握起拳头,朝着黒木箱子的上盖,一通儿猛烈地敲击,发出“咚咚咚”的擂动声。 红丝被关在黑箱子里,眼睛看不见,听力还在,被箱体猛然间传來的震撼声,震得头脑轰鸣,双耳嗡嗡乱响。 第八十章 劈箱 “苏钦卫,你在做什么?”马车旁,一人问道。 苏钦卫听见突然有人询问自己,知道自己失态,忙不迭地住了手,回头望,看见飞鸿郡王骑着马率领一小队王府侍卫來到了马车旁。 苏钦卫看见飞鸿郡王到來,急忙跳下了马车,说道:“郡王殿下,我正要赶去三王府,刚才出了一点小事。” “本郡王正是奉命前來接你去王府,不管出了什么事,咱们到了王府再说,这就赶车走吧?”飞鸿郡王催促道。 苏钦卫听从飞鸿郡王的吩咐,赶了马车,在王府侍卫们的护送下,驶进了三王府。 马车停在了前院。 飞鸿郡王飘然下马,吩咐王府众侍卫帮忙把马车上的描金黑漆大木箱子抬下來,放在了地上。 这时,阿璟王爷闻报,派侍卫來请苏钦卫去书房面谈,苏钦卫听到传唤,急忙跟随那名侍卫前往王府书房。 飞鸿郡王本也想跟去书房拜见父王,可是,就在他一转身的时候,恍惚听到了一声极其轻微的咳声,好像是从黑箱子里传出來的。 飞鸿郡王有些惊讶:难道这个黑漆箱子里面有人? 原來,今早上,王府接到圣旨,圣旨上面简单地说: 有一个黑漆木箱子将送到三王府來,派苏钦卫护送过來,交由三王爷负责看管七天,在这七天里,只允许王爷父子、苏钦卫、国师曹先生四个人接触这个黑漆箱子,外人一律不得靠近。 飞鸿郡王停住了脚步,心中充满疑问,围着黑漆木箱子转了一圈,看见箱子前面的锁扣上悬挂了一把大铁锁。 此时已经接近正午,天气晴朗,阳光灿烂,充足的阳光晒得院子里的让人们感觉暖洋洋的。 飞鸿郡王并不觉得暖和舒畅,反而忧心忡忡,他心地善良,有些不忍心,试想一下: 天气这么燥热,这个黑漆木箱子看起來空间不大,如果箱子里面被锁着一个人,那这个人会有多难受? 飞鸿郡王犹豫了一下,走到黑漆木箱子的前面,弹指敲了一下木箱子的顶部,问道:“里面有人吗?” 红丝被关在黑漆木箱子里已经足足一个上午了。在这半天里,他被镣铐锁住手脚和脖子,狭小的空间迫使他只能侧卧,身子卷缩弯曲成一团,最要命的是一阵一阵的腹痛发作,而箱子里的空气非常稀薄,喘息很是艰难,人在里面憋屈得要命。 红丝陷入了半清醒半昏沉的状态,觉得自己似乎听见了飞鸿郡王的声音? 事到如今,红丝早已绝望,在他的意识里,不会有什么人会來救自己。他不知道外面是怎样的情况,也不指望有人來救,死心塌地,就在箱子里默默地等死。 红丝几乎错过了这个得救的机会,因为红丝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人想要救他、敢于救他、并有能力來救他,此刻,那这个人就是飞鸿郡王了。 现在,飞鸿郡王就站在黑箱子旁边,机会难得啊。 可是,红丝并沒有理会飞鸿郡王敲箱子问话,他嗓子干渴得要冒烟,几乎说不出话來,闷热的箱子使得他虚汗直流,后背上的衣服已经湿透。 太阳暴晒下,飞鸿郡王觉得很热,他伸手脱下了披在身上的斗篷,扔给站在一边的随从小哲。 “郡王殿下,天热,进屋去更衣,找一件凉快的衣服穿?”小哲关心地问。 “不用。” 飞鸿郡王的目光一直不肯离开黑漆木箱子,心里很困扰地想: 为什么皇上要把一个黑箱子送來,还要把一个人塞在里面,可见皇上太恨这个人了,想要借刀杀人,欲将其置于死地。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飞鸿郡王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个人,皇上恨那个人入骨,御赐下來一副金手铐,差点把钦犯红丝的手腕弄残废,想到这里,猛然一惊,想到了红丝,不由得扪心自问:箱子里面的那个人是红丝吗? 想到了红丝,飞鸿郡王的心猛地抽搐了一下,在他的心中,红丝的形象已经和大皇子化为一体、密不可分了,红丝已经在他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飞鸿郡王已经两天沒看见红丝了,自从得知红丝被抓进皇宫,他的心沒有一刻放松过,曾经想跟随即墨大小姐深夜进宫劫天牢,可是,因为即墨大小姐去帮忙为大师兄运功疗伤,劫牢的事沒有实施。 飞鸿郡王猜测黑漆箱子里有可能是红丝,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冲动,把身体几乎伏在箱子上,问道: “红丝,是你吗?给我一点声音,让我确认一下。” 红丝听到了飞鸿郡王叫着自己的名字,他想回答一句:是我啊,飞鸿,帮我打开这个箱子,把我从里面弄出來吧。 红丝好难受,毫无力气回答半个字。 箱子里面沒有声音,飞鸿郡王并不气馁,他猜得出红丝的状况一定很艰苦,继续问道: “红丝,如果是你在里面,请你再坚持一下,我马上救你出來。” 飞鸿郡王有心想要救红丝,他再三追问的目的,还是想落实一下,箱子里面的人到底是不是红丝?因为这个黑木箱子非同一般,是皇上御赐下來的,不能轻易打开。 红丝听见飞鸿郡王的鼓励,觉得自己有了希望,他拼命移动了一下头,套在脖颈上的铁项圈链子发出“啦”地轻微一声响。 飞鸿郡王笑了,心有灵犀一点通,他知道箱子里无疑是红丝了。他看了看箱子上的那把大铁锁,吩咐道: “小哲,你快去厨房找一把斧子來。” “郡王殿下,要斧子干什么用?” 小哲跟随飞鸿郡王多年,他知道飞鸿郡王的脾气性格和做事特点,刚才听见他对着黑箱子叫红丝的名字,猜测飞鸿郡王要斧子也许是和这个黑箱子有关系,心想: 要糟。郡王殿下又要闹事了,如果他要拿斧子去劈箱子,那可是抗旨犯法的事情。 飞鸿郡王目中精光汇聚,望着黑箱子,恨不得一斧子把它劈开。 第八十一章 夺鞭 三王府的院子里,一个黑漆木箱子暴晒在太阳底下,用手一摸箱子盖都觉得有点烫手,飞鸿郡王心里急得要冒烟了。 随从小哲哪里敢违背飞鸿郡王的意思,急忙气喘吁吁地跑到厨房,取來了一把大斧子。 飞鸿郡王焦急不安,一刻也等不得,匆忙抢过小哲手里的斧子,高高举起來,准备劈开黑木箱子。 “郡王殿下,你真的要……”随从小哲的叫声还沒喊完,只听”嘭“地一声大响,箱子上的大铁锁应声而落,掉在了地上。 飞鸿郡王扔了大斧子,掰开锁吊子,马上就要见到红丝了,紧张得一颗心快要跳出嗓子眼儿。 “住手!” 远处传來一声大喝,阿璟王爷快步走來,他身后跟着苏钦卫。 刚才在书房里,苏钦卫把实情原原本本地向阿璟王爷汇报了一遍,阿璟王爷得知这个黑漆木箱子事关重大,便和苏钦卫一起过來查看,偏巧看见飞鸿郡王举起斧子要劈开箱子,大惊之下,连忙喝止。 飞鸿郡王听见父王的声音,只得放下斧子。 “鸿儿,幸好为父早來一步,否则的话,你是要闯下多大的祸事?这个黑箱子你也敢劈开,你不想要命了?” 飞鸿郡王心里想的是:为了救红丝,我可以不要命。于是,说道: “父王,请想办法,打开这个黑箱子的内锁。” “为什么?”阿璟王爷反问道。 “孩儿怀疑,红丝被关在里面。”飞鸿郡王几乎可以肯定地说。 阿璟王爷一听,原來自己的儿子已经知道箱子里面的秘密了,转身对苏钦卫说道: “劳烦苏钦卫,把箱子打开。” “是,王爷,遵命。”苏钦卫立即答应,掏出钥匙,打开了黑漆木箱子上的内锁。 两名王府侍卫上前,掀开黑木箱盖子。 飞鸿郡王慌不择路地扑到箱子上,探头向里面望,看见果然是红丝在里面。 “鸿儿让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让侍卫把钦犯红丝拉出來,正午已到,准备用刑。”阿璟王爷威严地说道。 “什么?父王!你要对红丝用刑?”飞鸿郡王大叫,一步也不肯退让。 阿璟王爷命令两名侍卫将飞鸿郡王拉到一旁,看着两名侍卫将红丝拉扯出來、并把他按在箱子上,说道: “鸿儿,圣旨必须要遵从。你还不知道,皇上已经御赐给苏钦卫一根金丝软鞭,下旨说:这七天内,每天正午,要抽打钦犯红丝三鞭子,不得有误。” 红丝身处虚脱中,看不见东西,只觉得自己被扯出箱子,引起手铐和脚镣一阵乱响。 木箱的上盖“碰”地一声被合上,红丝脸朝下伏在黑木箱的盖子上,脖子上的铁项圈链子也被绷紧了。 “红丝,你怎么样?”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的样子比自己去捉拿他的时候更可怜了。那时候,红丝被戴上的只是一副金手铐,现在却是除了宽大的手铐、还有沉重的脚镣、再加上箍在脖子上的铁项圈和铁链子。 红丝是一个瞎子,戴上这满身的刑具已经够惨的了,还要每天被金鞭抽打,令飞鸿郡王于心何忍? 飞鸿郡王的性格很复杂,在父王和皇帝、皇子面前,他心里会产生自卑,但是,他善于隐忍而不怯懦,一旦为了某一件事做了决定,他会坚韧如竹、绝不动摇。 “不,父王,不要鞭打红丝。” 飞鸿郡王怎忍目睹红丝挨打?他甩脱了两名拉开自己的侍卫,跑上前來,哀求父王,却被阿璟王爷一个打耳光扇过去。 苏钦卫见三王爷父子发生了争执,心想:要尽快用刑,打完三鞭子了事。 苏钦卫上前一步,掀开红丝身穿的囚服,把他的后衣襟撩了起來,让他光了后背。 飞鸿郡王看了一眼红丝的后背,那上面满是淤青和血痕,显然是被人用皮靴狠踹出來的痕迹。他不知道,那是昨晚红丝比剑后逃走时,被追赶上來的钦卫们毒打出來的伤痕。 “你们按住钦犯,我要开始行刑了。” 苏钦卫请两名王府侍卫帮忙,一人用脚踩住红丝的脚聊,一人抓牢红丝的手铐,把他的身子上下拽得紧紧地。 红丝一动不能动,也不求饶,闭着眼睛,只能听天由命,希望这三鞭子打下來之后,自己不会觉得很疼。 飞鸿郡王跑到红丝的身边,用手托起他的脸颊,看着红丝那犹如织锦绣缎一般的容颜上带着一脸痛苦的表情,有些心酸地问道: “红丝,身上疼吗?听得出來我是谁?” 红丝趴在箱子上,光着后背,等待挨鞭子。他不想回答飞鸿郡王愚蠢的问话,心里想的是: 废话啊,飞鸿,如果你不救我,拜托你离我远点。 飞鸿郡王非常为难,此刻,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一边是父王、苏钦卫,抬出皇上的圣旨,令人无法抗拒;另一边是对大皇子的眷恋、对红丝的不忍。 “郡王殿下,请让开。” 阳光下,苏钦卫高高举起金丝软鞭,壮着胆子要吆喝道。 一霎那,飞鸿郡王有些痴了。他那记忆的长河铺展开來绚丽华美的波澜,自己心中八年來对大皇子的点点滴滴的温存幻像,何等深刻,宛如刀尖上的舞蹈,每一个舞步都是蚀骨消魂的温柔牵挂。 大皇子、红丝,你们放心吧,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人再次伤害到你们。 “放下你的鞭子!” “啥?” 苏钦卫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傻愣地问了一个字。 飞鸿郡王下定了决心,不顾一切后果,用坚定的语气,强调地说道: “放下,你的,鞭子。” “这根金丝软鞭,可是皇上……” 苏钦卫还想仗势欺人地说点什么,却被飞鸿郡王一个箭步窜上前來,反手一较劲儿,夺下了金丝软鞭。 苏钦卫沒想到飞鸿郡王竟敢无视皇上的圣旨,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夺鞭,惊得结结巴巴地地说:“王爷,你看。” 阿璟王爷喝道:“鸿儿,你好大胆子,快把鞭子还给苏钦卫。金丝软鞭是御赐之物,非同儿戏。” 第八十二章 抗命 飞鸿郡王一往情深,为了保护心爱的人,大胆夺下了苏钦卫手中的金丝软鞭,惊得苏钦卫哇哇大叫,向三王爷求救。 阿璟王爷也是暗自吃惊,又是欢喜又是忧愁。 自己的儿子长大了,翅膀变硬了,有了他自己的想法,竟然敢做出天不怕、地不怕的事,不愧是一个男子汉,可惜,也是一个冒失鬼。 一瞬之间,恍然回顾,阿璟王爷的眼睛里流露出沉重的压迫感和抹不去的寂寥: 自从王妃早逝,自己不再娶妻,身边只剩下了一个独子,鸿儿让自己孤独的岁月减少了很多寂寞。 阿璟王爷虽然表面上是在严厉喝斥飞鸿郡王,在众人面前极力维护圣旨的尊严,其实他的内心深处对儿子充满了袒护和关爱。 “父王,对不起。” 飞鸿郡王说着,后退了一步,对那两名按着红丝的侍卫说道:“放开他。滚开。” 那两名侍卫慌了神儿,东张西望,犹犹豫豫地不敢放手,不知道应该听谁的,反而紧紧地按住红丝。 飞鸿郡王大怒,抡起手中的金丝软鞭,犹如天神降世,大喝一声:“放开红丝。你们这两个该死的奴才。” 吓得那两名侍卫慌忙松开手,跳到了旁边。 阿璟王爷看了,心想:鸿儿,这又是何必呢?你心里窝火也不至于拿王府手下人撒气。 飞鸿郡王一手持鞭,一手将红丝后背上撩起來的衣襟拉下來,单手将他扶起,轻轻揽住他的腰身,在他耳边小声说道: “红丝,对不起,我下决心太晚了,害得你吃了很多苦,你不要怪我。” 红丝无力地靠在飞鸿郡王的身上,想笑,却笑不出声來,心中有些茫然地想:飞鸿,你真的是要救我吗? 飞鸿郡王很想带红丝就此离开这个地方,可是,红丝的脖子上的铁链子束缚着他不能离开黑木箱子三米远的地方。 “苏钦卫,给我钥匙,我要给红丝摘除铁项圈。”飞鸿郡王大声命令道。 苏钦卫慌得急忙闪到三王爷的身后,侧着脑袋说道: “那不行,不能给你钥匙。郡王殿下,你要好自为之,如果你一再抗命下去,让皇上知道了,就连三王爷也袒护不了你。” “那便如何?本郡王一人做事一人当。”飞鸿郡王毫不退步,勇猛果敢地说道。 “够了,鸿儿,你还要闹哪样?快把钦犯红丝放下來。” “不,父王,我不会放开他,我要用斧子斩断这条铁链。除非你们答应,不再鞭打红丝。” 阿璟王爷点点头,说道:“好,鸿儿你等一下,为父和苏钦卫谈谈。”继而转身说道: “苏钦卫,钦犯红丝的状况,你也看见了,他这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用不着打完三鞭子,就会断气了。不如将这三鞭子暂且寄存下來,等到七天的日期满了以后,你带他离开,随便你怎么处置,本王父子眼不见心不烦,不会干涉你。你看本王这个建议是否可行?” 苏钦卫听到寄存抽鞭子,不禁暗笑:这朝三暮四、暮四朝三的伎俩,也就骗骗猴子?钦犯红丝每天挨三鞭子抽,也许还死不了,如果把七天的鞭子数目集中起來,就是二十一鞭,恐怕抽不完,红丝就真的会小命报销了。 苏钦卫最会见风使舵,口风转的很快,奉承似地说道: “既然三王爷发话了,卑职敢不从命?寄存就寄存,早晚都一样,这顿鞭子是搪塞不掉的。” 阿璟王爷见苏钦卫答应了,很满意,转身对飞鸿郡王说道: “鸿儿,你都听见了?三鞭子先不打了,你快点把钦犯放下來,这样子怀揣搂抱的,成何体统?” 一名侍卫遵从阿景王爷的吩咐,搬來了一张椅子,放在了黑木箱子旁边。 飞鸿郡王无奈,只得把红丝放开,扶着他坐在椅子上,见他嘴角微微颤动,急忙把耳朵贴近他的嘴旁,想要听清楚红丝在说什么。 “飞鸿……” 红丝气若游丝,从胸腔里吐出一口气,似乎在叫着飞鸿郡王的名字。 “我在,不会再打你三鞭子了。”飞鸿郡王轻声安慰道。 “我渴……” 红丝已经两天两夜沒吃沒喝了,特别是在今天正午的暴晒中,他的身体严重脱水,肚子饿还能忍受,可是嗓子早已干涸,喉咙痛得宛如撕裂生烟,苦不堪言。 “原來你渴了,小哲,快去端一碗水來。”飞鸿郡王急忙下令。 随从小哲听到命令,急忙拔腿就跑,很快地从厨房端來了一碗温水,递给飞鸿郡王。 飞鸿郡王一手接过水碗,一手托起红丝的脖子,想要喂水给他喝,却听见苏钦卫站在一边冷笑道: “郡王殿下,如果你想要钦犯死得快点,你就给他喝水。” “这话是怎么讲?”飞鸿郡王果然停手,不敢喂水了。 “因为,钦犯吃了御医的一粒叫做什么大力罗汉丸,被里面的慢性毒药反噬,经常发作,现在应该又快要发作了。” “毒性发作?怪不得红丝这么虚弱,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一个钦犯死囚,还能怎么样对他?沒杀死红丝,已经是皇上开恩了,他应该去烧高香。” “为什么?为什么?” 飞鸿郡王连声问着,有些悲愤,他实在想不明白,皇上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虐待红丝?红丝究竟犯了什么大罪? 这些疑问,哽咽在飞鸿郡王心里很久了,如同鱼骨刺喉卡在那里,不吐不快。 “谁知道为什么?总之,钦犯就是钦犯,不用心慈手软的。” 飞鸿郡王失望得虎目蓄泪,看着红丝瘫坐在椅子上,镣铐交错,浑身是伤,自己又不能给他喂水喝,气愤的举起水碗,用力摔在地上,说道: “红丝,你忍忍。” 红丝苦笑,心想:我已经忍了好久了,实在是痛不欲生,忍不下去了,很快那颗药丸的毒性就要再一次发作,我不想再受煎熬。 “红丝,你一定要忍住,曹先生会來救你。” 飞鸿郡王刚才有点急糊涂了,现在才猛然想起,还有一个可以救命的神医曹先生。 第八十三章 发作 飞鸿郡王知道,如果让红丝坚持,必须要给他换个地方,象这样在太阳底下暴晒,会把他晒成肉干。 飞鸿郡王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立即吩咐王府侍卫们搬起黑木箱子,同时抬起红丝连同那把椅子,转移到了后院,放在一棵大枣树的浓密树荫下。 众人來到后院,阿璟王爷看了看左右环境,命令大部分侍卫都散开,只是增加了一支由十人组成巡逻队专门负责在后院内外巡视,并留下两名侍卫陪同飞鸿郡王和苏钦卫看守钦犯红丝。 阿璟王爷安排已定,见诸事安稳,只等曹先生前來医治,便放下心來,回房午休去了。 两名侍卫站在三米外,苏钦卫俩眼望天,只有飞鸿郡王站在红丝的椅子旁边,和红丝款款交流着肺腑之言。 “这是……哪里?”红丝问,感觉自己置身于比较凉爽的地方了。 飞鸿郡王面对红丝站着,弯下腰,双手握着红丝冰凉的双手,很耐心地回答: “红丝,你在我家,也就是三王府。我家后院有一颗大枣树,你现在正在这棵枣树下,你來摸摸,你身旁就是枣树。” 红丝带着手铐的双手被飞鸿郡王握住,并携带着他的手指,缓缓地摸到了枣树的树身。 红丝想起了前些日子自己总说的一句话:飞鸿,树上有小鸟。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丝笑意,心里想: 嗯,就是这里吧,这棵枣树的下面,将成为自己的死亡之所。 飞鸿郡王难得看见红丝的笑容,猜不透他为什么会笑,好奇地问道:“红丝,你笑了,在笑什么?” 红丝想说:我快要死了,死是一种解脱。答应我,就让我死在这棵枣树下吧? 可惜,还沒等他说出话來,一阵剧烈的腹痛开始冲击过來,红丝痛得大汗淋漓,说不出话來了。 飞鸿郡王第一次看见红丝毒性发作,來势竟然这么猛烈,见红丝合着眼睛,身体如同雨打芭蕉一样,颤抖不止,却咬着嘴唇,不肯喊叫出声。 “红丝,你怎么会这样?” 飞鸿郡王心疼极了,将那把金丝软鞭别在腰带上,伸开双臂将红丝抱在怀里。 苏钦卫在旁边偷窥,看见飞鸿郡王居然把自己的金丝软鞭收起來,看样子是不想归还自己了,急忙请求道: “郡王殿下,请把金丝软鞭还给我。那是皇上御赐给我的皇家宝物,不能丢掉的。” 飞鸿郡王抱着红丝,见他颤抖得越來越缓慢,渐渐地晕在了自己的怀里,心中万分心疼,只是喃喃地叫着: “红丝,你别死,在坚持一下啊。” 苏统领见飞鸿郡王不理睬自己,觉得很沒趣,但是金丝软鞭不能被别人拿去,那可是掉脑袋的大事,不死心地继续说下去: “郡王殿下,那根金丝软鞭,那啥……” 飞鸿郡王悲愤交加,为红丝担心到了极点,见苏钦卫不断地捣乱,便气呼呼地说道: “不是还有七天吗?你呆在本王府里,有吃有喝的,着急要鞭子干什么?看你拿着金丝软鞭这么神气,本郡王也想神气几天。” 飞鸿郡王促狭地说,他对苏钦卫的做法很生气,当然不想还他金丝软鞭。 苏钦卫一听,这是不还金鞭子的意思?紧张得双腿发软,差点跪下來,哀求道: “郡王大人,你大人有大量,别和卑职计较。” 飞鸿郡王那对晶亮灵活的眼珠转动了一下,计上心來,开始讨价还价地说道: “苏钦卫,如果你想要回金丝软鞭也无不可,咱们來谈个条件:只要你把勒在红丝脖子上的铁项圈打开,本郡王把金丝软鞭还给你。你看怎么样?” “为啥要打开铁项圈?又不碍事。”苏钦卫装傻充愣,故意推搪,翻着白眼问。 “谁说不碍事?本郡王要抱红丝进屋去休息,让他上床好好睡一觉。他脖子上的铁链子禁锢他不能离开黑漆箱子三米远,那怎么行?” 苏钦卫根本就不想放开红丝,心里巴不得就这样像一条狗似地锁住红丝一辈子,不让他行动自由,可是,仔细想想,拿回金丝软鞭似乎更重要,决定先拿回鞭子再说。 “郡王殿下,卑职说话实说,这个铁项圈和铁链子,是皇上担心钦犯红丝会在这七天治疗眼睛的过程中逃跑,特意命卑职锁住他的。” 飞鸿郡王听到这里,对皇上这个二伯失去好感了。他认为皇上太狠心了,从以前的金手铐,到现在的铁项圈,无一不说明皇上的手段毒辣,对弱者毫不留情。 苏钦卫见飞鸿郡王脸色变得阴郁,有点胆寒,可是,有些话不得不说在前面,只得继续说道: “如果,卑职现在给钦犯红丝解开这些铁制的项圈和链子,郡王殿下能保证不让钦犯红丝逃跑吗?” “红丝这样子,你认为他还能逃走吗?”飞鸿郡王抱着红丝,望着他苍白憔悴的面容,义愤难平地反问道。 苏钦卫知道自己是胳膊扭不过大腿,飞鸿郡王出身皇族,虽然他至今沒有官职,可是他身份高贵,对自己而言,好比是强龙压住地头蛇,说出的话自己怎敢不听? 苏钦卫砸巴了一下嘴巴,很无奈地掏出钥匙,打开了禁锢在红丝脖子上的铁项圈和铁链子,红丝的身子终于可以彻底地离开黑漆木箱子了。 红丝如果清醒着,他会为自己能够摆脱黑箱子的束缚而高兴的,可是,他在昏迷中,不知道飞鸿郡王又一次搭救了自己。 飞鸿郡王言而有信,他拔出别在后腰带上的金丝软鞭,从半空中抛给苏钦卫,抱起红丝就走,边走边说道: “还你鞭子。咱们现在人财两清,谁也不欠谁了。” 苏钦卫急忙接鞭在手,揣在衣襟里,急急地问:“郡王殿下你要去哪里?卑职奉了皇命,在这七天里,不能离开钦犯红丝,要寸步不离地监视他。” “还能去哪里?当然是去本郡王的寝宫。如果你愿意跟來也无所谓,但是,有一个前提,你不能进屋,也不准偷听我们的谈话。” 第八十四章 吵架 三王府后院里,苏钦卫紧跟在飞鸿郡王的身后,像一块膏药似地贴住了,声称是皇上吩咐自己、要在这七天内、对钦犯红丝要寸步不离。 飞鸿郡王心中有很多话要和红丝沟通和交流,抱起红丝走向自己的寝室,偏偏苏钦卫不识好歹地跟在后面,又把皇上的招牌抬出來唬人。 飞鸿郡王对随从小哲说道:“小哲,你在门外陪着苏钦卫,不得靠近房门三步以内,不许他偷听我们的谈话。” “是,郡王殿下你放心吧,我早就看这位钦卫大人不顺眼了,他要是敢靠近或者偷听,我就……” “你就怎样?”苏钦卫怒道。 随从小哲吐了一下舌头,做了一个鬼脸儿,逗气似地说道: “我就喊,,郡王殿下小心啦,有人偷听。怎么着?这里是我们王府,还怕你不成?” 苏钦卫被噎了一口气,对王府小厮沒办法,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气得直翻白眼。 飞鸿郡王知道只有随从小哲这样的人才能对付苏钦卫,因为小哲不用顾虑身份地位,可以和苏钦卫明火执仗地吵架。对付苏钦卫这种无赖小人,只能以毒攻毒。 几个人來到了飞鸿郡王的寝室门前,随从小哲挺身出來,双手叉腰,拦住了苏钦卫的去路。 苏钦卫只得停住脚步,站在寝室门前三步远,哑巴巴地看着飞鸿郡王抱着红丝走进了房间,用脚后跟一踢房门,严实地关好了门。 苏钦卫不服气,站在门外凝神偷听,依仗着自己的内力非浅,过了片刻,果然隐约听见飞鸿郡王说:“红丝,你醒醒,我有话和你说。” 随从小哲盯着苏钦卫的一举一动,看见他凝神不语,知道他又在耍什么阴谋诡计,搞不好是在偷听?心里骂道:好狡猾的狐狸,今天让你栽在我小哲的手里。 飞鸿郡王抱着红丝走进房间,将他轻轻地平放在床榻上,握住他的双手,感觉他的手冰凉雪寒,便解开自己的衣衫,将红丝的双手连同那副手铐一起捂进怀里,帮他暖手,叫道: “红丝,你知道吗?你不能呆在这里,我要救你逃走。” 红丝静静地仰面躺在床上,沒有回音,但是,飞鸿郡王觉得红丝能听到自己的话,接着说下去: “红丝,你要相信我,我现在对你沒有恶意,你跟我走,我们一起去一个沒人知道的地方,好不好?” 飞鸿郡王感觉到红丝胸口的呼吸随着自己的话语起伏着,更加相信红丝的潜意识还在活动,进一步说道: “红丝,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很担心你。我父王对圣旨不敢违背。那个姓苏的钦卫好像和你有八百辈子的仇,总是抬出皇上的意思來压我,这样下去的话,用不了几天,你会被这家伙折磨死的。” 红丝处于半昏迷的状态,身子不动,嗓子里却发出一声细微的轻咳声。 飞鸿郡王大喜,知道红丝全都听见了自己的话,探头过去,轻啄了一下他的脸颊,说道: “红丝,可惜你的身体太虚弱了,不然的话,我现在就帮你斩断手铐和脚镣,带你逃走。” 苏钦卫站在门外三步远的地方,这点距离不算远,他只要凝神屏气就可以听到屋子里的谈话声。 苏钦卫觉得自己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东西,他连忙如同老僧入定一般,仔细倾听屋子里的谈话,听到飞鸿郡王开口说道: “红丝,你知道吗?你不能呆在这里,我要……” 苏钦卫刚听到“我要……”,要怎么样呢?这是最关键的地方,可是,最讨厌的是干扰來了,那个随从小厮似乎很欢愉,突然仰天吹了一声长长的刺耳的口哨,恰巧把后半句非常关键的词遮掩过去了。 “妈的。”苏钦卫心里骂道,你小子的口哨早不吹晚不吹,偏在关键的时候添乱,成心跟老子作对。 苏钦卫怒视了一下随从小哲,像一条红了眼睛的疯狗,差点扑上來咬随从小哲一口,强忍怒火,继续偷听飞鸿郡王的第二句话: “红丝,你要相信我,我现在对你沒有恶意,你跟我……” 正在此刻,又一声尖利的口哨声凌空划破苏钦卫的耳膜,切断了这句话的关键地方。 “妈的,混小子你在捣乱,老子要怒了。” 一再地被干扰打岔,偷听來的东西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苏钦卫只得放弃了偷听,大骂小哲。 随从小哲得意洋洋地笑道:“是你自找的,你怒一个试试?郡王殿下叫你别偷听,你偏要偷听,死不听话啊。” 苏钦卫怒不可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挽了袖子,和小哲吵了起來: “混小子,别不知好歹,这个钦犯红丝肯定沒活路,你和你主子护着也沒用。” 随从小哲不管不吝,蹦起脚來,怪叫道:“姓苏的,你想吵架啊,你算是遇见祖宗了,我小哲天生就是一个吵架的行家,可以陪你对骂三天三夜,皱一下眉头不是好汉。” 苏钦卫真的怒了,就算你们三王府狂妄自大,不可一世,难道还能大过皇上? 苏钦卫“嗖”地一声撤出那根金丝软鞭,迎风摇晃了几下,骂道: “妈的,老子有这个法宝,用得着和你对骂三天三夜?老子只要一鞭子,混小子你就受不了。” 随从小哲嘴头上不肯服输,随口拿红丝举例,反问道: “我怎么就受不了?红丝每天要被抽三鞭子,他沒事我也行。” “你和他比?红丝是钦犯,这贱货的皮硬得很,一时半会儿打不死他,但我保证,他也活不了多久,七天之后就很难说了。” “七天?七十天也沒事,你个乌鸦嘴。” 小哲说到这里,看见房门猛地一拉,飞鸿郡王站在了门口,板着一张英俊的面孔,说道: “你们在干嘛?吵架很爽?本郡王要被你们吵死,都给我离远点,退出十米开外。” 却听一人笑道:“飞鸿,你怎么也变得沉不住气了?” 飞鸿郡王闻言,转头一看,欢喜地叫道:“曹先生你來得正好,快救红丝。” 第八十五章 起疑 午后,曹先生匆匆赶來三王府,走到飞鸿郡王寝室的房门口,听见几个人正在喧哗。 飞鸿郡王瞧见曹先生來了,如获至宝,跑出來迎接,主动替曹先生背药箱,两个人一同进屋。 曹先生走进房间,一眼就看见红丝戴着手铐和脚镣仰面躺在床上,像个死人一样脸色灰白,纹丝不动。 曹先生见势不好,暗暗心惊,急忙走过去,坐在床边,探出三根手指,为红丝把脉。 红丝的脉象紊乱微弱,不但伤势严重,还中了毒,最重要的,很显然红丝自己已经放弃了求生的**,躯体上沒有生机勃勃的特征,一副衰败垂死的迹象。 曹先生深知,要想救活一个人,首先要恢复他的求生本能,而眼前这名钦犯红丝已经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即将成为黄泉路上的一个孤魂。 “飞鸿,他一直这样?可曾苏醒过?”曹先生问。 飞鸿郡王见曹先生进屋后神态变得很严峻,明白红丝的病情应该很棘手,不敢出声打扰,屏住呼吸静静观看,此刻听见询问,松了一口气,回答道: “红丝醒过。刚才把他从黑木箱子里面救出來的时候,他曾经笑过。” 曹先生这才有些安心下來,既然红丝会笑,那说明他对人生还沒有彻底绝望,自己就有把握让他起死回生,慢慢康复起來。 “飞鸿,红丝的病情很严重,老夫救治他的时候,需要你配合。”曹先生首先说道。 “那沒问題,曹先生尽管吩咐,我一定尽力而为。” “飞鸿,因为老夫答应皇上,在七天之内,设法让红丝的眼睛复明,所以,这七天,你要布置好防卫,不要让外人來干扰。要知道救治一半是很危险的,如果半途而废,很可能会导致红丝永久性的失明。” “是,请曹先生放心,我一定照办。红丝就有劳曹先生了,请一定要治好他,他太苦了……” 说到这里,飞鸿郡王有些动情,可怜红丝的遭遇,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曹先生有些诧异地看一眼飞鸿郡王,坦率地问道: “飞鸿,你跟老夫说实话,你对这名钦犯是不是有些过于关心了?到底是什么原因?” 飞鸿郡王一向很敬重曹先生,不愿对他隐瞒自己的心事,既然问到了这个话題,只得如实答道: “曹先生,实不相瞒,红丝长得很像我的堂兄大皇子南宫明月,我已经八年沒有见到他了,很想念他。 我第一次见到红丝,就有这种错觉,后來,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把他和大皇子合二为一,在我的意识里已经把他们两个人完全混肴在一起了,难分彼此。 现在,我只知道,不管是红丝,还是大皇子,我不能眼看着他们出事而不管。特别是红丝,他目前处境这么惨,如果我不救他,他会死掉的。” 曹先生听了,颇有感触,红丝在死亡线上徘徊,正好借此机会激发他活下去的勇气,对飞鸿郡王说道: “既然如此,你去把这些真心话明确告诉红丝,你不想让他死。等一下的治疗也会很难受,让他坚持一下,忍耐七天。” “好的。” 飞鸿郡王答应着,來到红丝的身边,托起他的身子,将他搂入怀中,温情款款地说道: “红丝,我是飞鸿,听见我和你说话了吗? 我想告诉你,曹先生來了,就在这间屋子里,等着给你治病疗伤。曹先生是国师,医术很高明,可以治好你的眼睛,大概需要七天。 所以,你不要灰心,等一下治疗的时候可能会很痛苦。你别怕疼,坚持住,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伴你。” 红丝倒在飞鸿郡王温暖的怀抱里,听见他温暖亲切的话语,心里缓缓地生起了一股暖流,原來自己在绝境中,并沒有被所有的人抛弃,至少飞鸿关心自己。 红丝慢慢地开始相信飞鸿郡王了,觉得以前飞鸿捉拿自己回京也有他的苦衷,至少,现在的飞鸿完全变了,他对自己的态度是那样的真实可信、真诚可感。 红丝的身子轻微地颤动了一下,他想睁开眼睛看飞鸿,可是眼前一片血红,疼得钻心,赶忙闭了眼睛,轻抬了一下被铐在一起的双手,想要抚摸飞鸿的脸庞,却无力举起來。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这么快就有了回应,心中欢喜,连忙握住他的柔荑,不顾曹先生站在一旁注视,将红丝那双冰冷麻木的手贴在了自己热乎乎的脸上。 曹先生默默地伫立了一会,望着两个少年,感受到人世间的温情是最美好的东西。 “飞鸿……咳……” 红丝喘息了一下,用嘶哑低沉的声音叫着飞鸿,想说什么,却说不出來,呻吟着咳了一声。 “嗯,我在呢,怎么啦?” 飞鸿郡王应声说道,此刻,他全身心都被红丝所占据,眼睛里、脑海里,只有红丝一个人,见他说不出话來,很是心疼他,忍不住低下头去,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过了良久,红丝咳嗽稍定,忍着嗓子的干裂疼痛,问道: “飞鸿……你不抓我了吗?” 飞鸿郡王一听,知道红丝对自己仍是心有疑惧,心中很抱歉,过去是自己对不起他。自己鬼迷心窍,不管红丝眼盲伤重,一再地坚持抓捕他,还残酷滴强迫他戴上那个能勒断手腕的金手铐,留给红丝一个很坏的印象。 “红丝,我道歉,以前是我不对,不应该对你那样冷酷。我保证,以后不会了,我会好好地补偿你,你给我一个机会吧?” 红丝气喘吁吁,觉得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要为自己申辩清白,竭力说道: “请你相信……我是无辜的……” 飞鸿郡王见红丝不顾自己的伤病,竭力要说明自己是无罪的,大为感动,他相信红丝的话,红丝绝对是一个好人。 飞鸿郡王思绪拓展,起了疑心,虽然怀疑皇上是大逆不道的事,但是事情明摆着: 如果红丝是清白的,那么,皇上就是罪魁祸首,是他无中生有,蓄意陷害红丝? 第八十六章 闯府 阿九和尚的性格朴实敦厚,自以为得到了红丝的线索,拉着国舅爷吴阜到处转悠。 两个人整整寻找了一天,把京城里的各个客栈和酒楼统统搜索了一遍,毫无红丝的消息。 到了傍晚,阿九和尚也灰心泄气了,双眼望着国舅爷吴阜,目光中发出求救般的询问。 国舅爷吴阜本來是不太相信这种听风就是雨的事情,对红丝在客栈等待就医的说法半信半疑。 但是,国舅爷吴阜心存慈善,见阿九和尚兴冲冲地在大街小巷里找來找去,不忍心打消他的期望,只得陪阿九和尚瞎逛了一天,走得两条腿有点发酸。 “阿九,你不觉得很可疑吗?” “国舅爷问的是哪个?” “那个曹先生说的话,分明在暗示咱们,但他又说的模棱两可,咱们两个人如果仅凭这一点,就这样盲目地找下去,无疑像大海里捞针,不会有结果的。” 事到如今,阿九和尚也不得不冷静下來,开始怀疑曹先生说过的话,问道: “国舅爷,早上都怪俺太心急,沒问清楚。谁会想到曹先生说的话灵活现的竟然含有水分?那个在客栈里的瞎眼求医少年不是红丝还能是谁?” 国舅爷吴阜点头说道:“阿九,你说的很对,这个曹先生做事有些蹊跷,我怀疑他是给那个赶车的家伙打接应,故意支开咱们。” “可是,俺就不明白了,那个姓曹的咱们知道咱们正在寻找红丝?”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别忘了他的身份是国师,也许有很多情报來源,消息灵通,也未可知。” “咱们现在咋办?天快黑了。” 国舅爷吴阜站在街角,抬头望了一下西边天空的一片火烧云,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阿九,你回忆一下,刚才那个赶车的说要去三王府送东西,而那个曹先生偏巧赶來,不但认识那个赶车的,还为他编谎,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一般,这里面肯定有问題。” “是的,国舅爷,经你这么一提,俺也觉得这里面有猫腻,那个姓曹的一定知道红丝的下落。不知道那个赶车的还在不在三王府?” “三王府……那里不是寻常人可以随便进出的地方。” 国舅爷沉吟了一下,觉得三王府也是一个应该密切关注的地方。 “阿九,本国舅决定去一趟三王府,查看一下动静。如果发现可疑情况,说不定会动手打起來。你是出家人,还是别去趟这趟浑水。” 阿九和尚急道:“那怎么行?俺怎么能扔下你一个人去冒险?红丝是俺的徒儿,救徒儿是当师父的分内之事,管他什么三王府,如果他们敢对俺徒儿不利,俺就要大念驱魔咒。” 国舅爷吴阜见阿九和尚豪气千云,为了救徒儿红丝不怕得罪王府贵人,心中暗暗敬佩,说道: “好,我们走,这就去三王府拜访一下。” 国舅爷吴阜和阿九和尚都不认识三王府所在的位置,沿途问路打听,终于來到了三王府门前,却被守门的两名侍卫阻拦在门外。 国舅爷吴阜明白皇族显贵的大门很难进,并不急躁,上前一步,好言好语地说道: “请通传一声,伊塔国使者吴阜求见三王爷。” 两名守门侍卫一大一小,听说是外国使者,不敢怠慢。其中年纪大一些的侍卫对身边新來的侍卫说道:“你快进去禀报王爷。” “是。”那名新來的侍卫急忙入府禀报。 过不多时,新來侍卫从里面出來,传达三王爷的意思:“素不相识,不方便接待,请使者回去。” 国舅爷吴阜见自己的请求被拒绝,只好再次肯求相见,声称有要紧事,必须要面见三王爷。 那名新來的侍卫还算好的,对外国使者多少给点面子,第二次跑进去通传。 过了很久,新來侍卫磨磨蹭蹭地从里面出來,刚才他被三王爷责备了几句:“沒眼色的东西,办事不利索,不懂得回绝陌生人,本王是什么人都能见到的吗?” 新來侍卫觉得自己脸上无光,走回门口,简单地说了一句:“王爷身体不适,概不见客。”说完这句话,急忙叫另一名侍卫帮忙,两个人一起推上大门,准备插门闩。 阿九和尚站在后面,看见国舅爷吴阜两次求见都被拒绝,心中又急又怒。 这时,看见两名侍卫要关闭两扇大门,阿九和尚急了,跑上前來,伸出手臂抵住一扇大门,喝道: “岂有此理,缩头乌龟不敢见人?俺们真的有急事。” 新來侍卫见大门被一个胖和尚顶住了,心中气恼,回嘴道: “管你急事不急事,王爷说不见就是不见,你们趁早死了这份心,赶紧滚开。” 阿九和尚被骂,心头火起,双臂一较劲儿,奋力将一扇大门推开,大吼一声: “鼠辈,还俺徒儿。” 新來侍卫不防备胖和尚会有千斤之力竟然将大门推开,自己摔了一个四脚朝天,顾不得样子狼狈,一咕噜爬起來,往府里就跑,一边跑一边喊: “打人啦……杀人啦……” 王府里的一支十人巡逻队正在后院巡视,忽然听见前门附近哭爹喊娘一般的叫嚷声,急忙赶过來。 巡逻队员们远远地看见两个人从容走进了大门:一个是身穿华贵衣服的青年,另一个是胖大身沉的中年和尚。 阿九和尚看见巡逻队赶过來,说道:“国舅爷,俺拦住这些零碎,你快进去找人。” 国舅爷吴阜看着那支巡逻队飞奔过來,很快地把自己和阿九和尚围困在中心,笑道: “阿九别急,王府这么大,找人不急在一时。我和你先打发了这些绊脚石,然后进去仔细搜。” 阿璟王爷坐在书房里面,听见外面一片噪杂声,起身來到前院里,看见巡逻队围困住两个人,仔细一看,全都是素不认识的人,不由的问道:“怎么回事?” 新來侍卫带着哭腔回话:“王爷,就是那两个外国使者,听说王爷不召见,就闯进府里來了。” 第八十七章 坦言 阿璟王爷目光闪现出一丝暴戾之色,旋即把眼一眯,扫了一眼这两个外国使者,不疾不徐地问道: “两位,你们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焉敢无礼?” 阿璟王爷的言外之意是:这里是三王府,不是随便什么人可疑乱闯进來的,不知者不罪,但是,如果是蓄意闯府闹事的话,决不轻饶。 国舅爷吴阜站在院子中间,透过包围着的王府侍卫们,看见阿璟王爷不怒自威,表面上是一副平和安详的态度,眼神中却藏不住枭雄本色。 国舅爷吴阜是第一次见到阿璟王爷,以前也曾风闻三王爷是南宫王朝的顶梁柱,先后扶持过两位皇帝坐稳金銮殿,今日一见,果然仪表堂堂,霸气横生。 “三王爷见谅,本国舅确实是有急事求见,并不是进來捣乱的,失礼之处,务望包含。” 阿璟王爷听见国舅爷谈吐不俗、沉着答话,又见他冷静大方,气宇轩昂,不是等闲之辈,便压住心中怒气,转而笑道: “原來是伊塔国的国舅爷,久闻大名,请进大厅里面坐。” 阿九和尚看见王爷脸色转变得快,心里暗想:这些皇族贵人就是善变,刚才看他脸色,以为马上就要下雨了,沒想到一瞬间之后,雨过天晴,风和日丽了。 国舅爷吴阜施礼谢道:“多谢王爷海涵,打扰了,日后必定备下厚礼上门赔罪。” 阿璟王爷一听,心想:敢情还有下回啊?算了吧,咱们最好还是敬而远之,少见面,别给本王添麻烦就好。 国舅爷吴阜整理了一下衣衫,应邀步入王府大厅,阿九和尚随后跟进。 阿璟王爷招來一名侍卫,低声吩咐他快去请曹先生和飞鸿郡王过來,有贵客來访,似乎來者不善,需要小心戒备。 那名侍卫答应着,一溜儿小跑传话去了。 阿璟王爷面带微笑,踱步走进大厅,撩起衣袍一角,安然落座,吩咐丫鬟上茶,笑道: “两位贵客來得正巧,今日我府里有新采摘的上等茉莉花茶,喝起來浓郁可口,请两位品尝一二。” 国舅爷吴阜坐在椅子上,心里提高警惕,不肯随便喝王府里的东西,万一茶水不洁净,或者有人在茶里放了什么东西,那岂不是要糟?欠身说道: “多谢王爷美意,怎奈我们心中有急事,无暇品茗,还请见谅。” “无妨,一杯茶只是小意思。不知国舅爷有甚急事一定要面见本王呢?本王觉得:国舅爷身为使者,有事应该去面奏皇上为宜。” “王爷有所不知,前两日承蒙皇上召见,有关两国联盟之事已经奏明,正在等待皇上答复。今日冒昧前來三王府,是因为有一件私事牵扯到王爷,还请王爷鼎力相助。” “有什么私事?本王一向深居浅出,素与外界无瓜葛,会被什么事牵连到?”阿璟王爷不解地问。 “王爷,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实不相瞒,本国舅这次來南宫王朝,所要办的事一公一私,这两件事我已经奏明了贵国皇上。在公,是递交国书,商议两国联盟,在私,是要找一个人。” “不知国舅爷要找什么人?但说无妨。” 阿璟王爷见国舅爷坦诚以待,对自己的事毫不隐晦,心中有感,觉得如果自己能帮忙找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故而有此一问。 “王爷,我要找的人名叫红丝。” “红丝?” 阿璟王爷惊问了一句,觉得很奇怪,国舅爷千里迢迢出使來到南宫王朝,花很大的力气,不惜闯王府,却是为了找一名钦犯? “是的,红丝。” 国舅爷吴阜说到红丝名字的时候,提高声调,语气坚定,差点隐藏不住内心深处对红丝的眷恋和深切思念。 “请问一下:国舅爷和红丝是什么关系?值得为他來冒险私闯王府。” 国舅爷吴阜见问,愣了一下,这个问題很难回答。 如果自己只是笼统说:因为红丝是自己的手下,一名先锋副将,在冒死执行一项军事任务时突然失踪,自己作为他的上司,务必要找到他。 上面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点过于牵强? 但是,可以说出真心话吗?国舅爷吴阜自问。 如果明确地说自己爱红丝,日夜想念他,不能失去他。对于这个说法,似乎也不太合适。 自己作为一名使者,不应该因为个人的情爱而险些得罪王室贵人,继而有可能影响到两国联盟大计。 “他对于我,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国舅爷吴阜最终说道。 “重要到什么程度?是否重要到可以为了他,让国舅爷可以无视我朝王法、擅闯王府?”阿璟王爷拧眉问道。 对于阿璟王爷的深入探讨,国舅爷吴阜笑了起來,心中非常肯定自己的想法,不言而喻,那就是: 自己可以为了红丝做一切事。擅闯王府算什么?在自己的眼中,就算是有人把万里江山拱手送给自己,也不如红丝的性命來得重要。 国舅爷吴阜这些想法不方便说出來,只得反问道:“王爷,请问你心里有沒有藏着一个人,为了这个人,你愿意做任何事。” 国舅爷吴阜的问话戳中了阿璟王爷的痛点,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爱妃。 爱妃已经去世十五年了,自己的心里只有她,无论她生她死,自己都将不再娶亲。 “我有,本王的爱妃……” 阿璟王爷心潮起伏,说不下去了,低头深思,惆怅了一会儿,问道: “难道你,对红丝……” 国舅爷吴阜听见阿璟王爷坦诚说出自己对王妃的爱意,暗暗赞许王爷的真情,决定不再隐瞒自己的情感,率直地说道: “是的,我爱红丝!” 阿璟王爷大吃一惊,问道:“你知道吗?红丝不是女人。” 国舅爷吴阜的脸上浮现出灿烂的笑容,饱含了深深爱恋和万分痴情交融在一起的美妙憧憬,深情无限,声音悠扬地说道: “我知道。不管红丝是男是女,是生是死,我都爱他,今生今世,不会改变。” 第八十八章 汉子 阿璟王爷听到国舅爷信誓旦旦的誓言,很是感慨,但是,有些事还是需要和他讲清楚比较好,斟酌了一下词句,尽量婉转地说道: “本王不得不承认:国舅爷你敢作敢当,够大胆,够情痴。但是,本王还是想奉劝你一句,这个红丝,你趁早放手,悬崖勒马还來得及,因为有一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 国舅爷吴阜听见阿璟王爷劝自己放手,心中不悦,本想怪他多管闲事,却听见他说有一件事自己不知道。 到底是什么事呢?国舅爷很想知道具体详情,只得忍住心中不满,淡淡地问了一句: “什么事?请王爷不吝赐教。” “这件事本不该到处声张,看在国舅爷的身份不一般,你是伊塔国的使者,负有重大使命,所以,本王想提醒你一句,不管你以前认识的红丝是怎样的人,他现在只是一名钦犯死囚,如今皇上开恩饶他不死,他也会一辈子被关在天牢里。” 国舅爷吴阜惊讶万分,大叫了起來:“什么?红丝怎么变成钦犯死囚?你们还要关押他一辈子,太狠毒了。” “国舅爷请自重,说话要注意分寸,谈不上狠毒,红丝成为钦犯死囚是皇上的决定,谁敢抗旨不遵?” “你们不敢,我敢。我要去问皇上,红丝犯了什么罪,要把他当做钦犯死囚來对待?” 阿璟王爷见国舅爷胆大气粗,天不怕地不怕,不禁微笑了一下,问道: “请问国舅爷,你來南宫王朝出使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你想为了一个小小的钦犯红丝,而让两国联盟的事情泡汤?” “难道沒人敢去质问皇上吗?皇上说错话做错事,就不能让他改正过來?” “国舅爷,我说你几岁?皇上的话当然是金口玉言,圣旨难违。就算朝中有几名谏议大夫,他们也不会为了一个无名无分的钦犯而去得罪皇上,那是要冒掉脑袋的风险。” “红丝怎么是无名无分?难道他不是南宫王朝的大皇子?”国舅爷有些糊涂了,惊问。 “你说什么?” 阿璟王爷显然被震惊住了,他站起身來,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难道不是?” “请问国舅爷,你这么说可有证据?要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事关重大,有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一连串重大事件。” “我沒有证据,只是听说。” 阿璟王爷似乎有些失望,坐回到椅子上,说道:“这个,也难怪你误会,红丝的长相确实和大皇子南宫明月有几分相像。” “其实,红丝的身份到底怎样,对我來说都无所谓,我是不会在乎这个的,高贵也好,卑贱也罢,丝毫不会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位。” “那么,刚才说了半天,你是不打算放弃他?” “是的,决不放弃。” 阿璟王爷叹了一口气,觉得再劝下去也沒用,吩咐摆酒,要和国舅爷共饮一杯。 国舅爷吴阜惦念红丝,心事重重,不愿意喝酒耽搁,准备趁着天还沒黑,进宫去找皇上,为红丝的冤案讨个说法。 “多谢王爷指点,本国舅要告辞了。”国舅爷吴阜站起身來,打算和阿九和尚离开。 “请等一下。”阿璟王爷说道。 “王爷还有什么事?” 国舅爷吴阜经过和王爷的一番谈话,对他颇有好感,觉得自己和王爷也算是脾气相投,都是至情至性的铁血汉子,因此,停下脚步,问道。 阿璟王爷对国舅爷也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不忍心他跑去皇宫招惹是非,想设法劝服他不要再管红丝的事。 “国舅爷,本王敬重你是一条真汉子,不想看你自寻死路,劝你暂时不要进宫面圣。关于红丝的下落,你是不是应该更关心一些?” “难道红丝不在天牢?王爷刚才不是说红丝是钦犯死囚,要关押他一辈子?” “是的,那些都是事实,只不过,还有一点你可能不太了解,红丝的眼睛瞎了……” 阿璟王爷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也觉得红丝有些可怜。 国舅爷沉痛地低下了头,心情很难过,低声说道: “是的,我已经知道了,红丝双眼看不见东西了。” “有一个好消息,国舅爷想听吗?”阿璟王爷问道。 “想听。” 国舅爷吴阜答道,郁闷地想:还会有什么好消息吗?今晚真是糟透了,听到的全部都是坏消息,可怜的红丝,我要怎样才能救你呢? “我朝有一位神医,人称曹先生,最近被皇上御赐封号为国师。” “我见过这个人,一面之缘而已。”国舅爷听见提起曹先生,想到今早的事,心中不乐。 “曹先生答应皇上,要在七天之内医治红丝,让他的眼睛复明。这件事你听了会不会开心一点?” 国舅爷吴阜似笑非笑地点点头,这件事确实算是一个好消息。至少红丝以后可以看见东西,将來自己带他逃走的时候更方便了。 “请问王爷,那位曹先生打算在哪里给红丝医治眼睛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阿璟王爷有些得意地说道。 “莫非红丝就在王府里?” 国舅爷吴阜万万沒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來全不费工夫,红丝的下落终于找到了,不禁扶额一笑,心中暗暗感谢上苍。 阿九和尚在一旁听见,“呵呵”地笑了起來,心里松了一口气,觉得王府里的侍卫都是废物,救出徒儿红丝应该是举手之劳。 “是的,承蒙皇上信任,把钦犯红丝押送到本王府进行医治。有一点,请国舅爷注意,红丝虽然在本王府,但是七天之内他不得离开这里,否则的话,医治就会前功尽弃。” 国舅爷心想:只要红丝在王府里,一切就好办,救他出去是必然的。只是,自己应该先见红丝一面之后再作打算,医治眼睛可以推迟,最要紧的是根据情况救人出來。 “多谢王爷提醒,我听明白了,自然不会草率行事。请问王爷,可以安排我们见红丝一面吗?” 第八十九章 浪费 三王府大厅,国舅爷吴阜提出要见红丝一面,阿璟王爷踌躇了一下,推脱道: “国舅爷,本王刚才已经说过了,钦犯红丝目前正在接受曹先生的医治,恐怕一时三刻不能出來见人。如果国舅爷坚持要见,不放稍等一下,本王已经命人请曹先生前來大厅,国舅爷可以和曹先生商量一下,什么和红丝见面比较方便。” “那好,本国舅可以等,等多久都行。”国舅爷吴阜打定主意,一定要见到红丝,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阿璟王爷望了望大厅门口,心想:刚才派人去请曹先生和鸿儿,这也过去好一阵子了,怎么还不见人影?” 原來,曹先生正忙于医治,暂时抽不开时间,而那名前來传话的侍卫,被随从小哲拦在了屋门外,不许进屋去骚扰。 那名前來传话的侍卫心里起急,害怕时间耽误久了会被王爷骂,可是飞鸿郡王有话在先,任何人不许进屋,哪敢擅闯? 传话侍卫只好耐心等,忽见房门一开,露出一个缝隙,飞鸿郡王在里面吩咐道:“小哲,快去弄一些热水、喝的、擦洗的都需要。” “是是,我马上送热水來。” 小哲答应着,转身走了几步,瞥眼看见苏钦卫站在旁边,不担心他又会去偷听,又退了回來,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在苏钦卫的脚下画了一个大圆圈,说道: “苏钦卫,小哲我相信你是一个守信用的君子,我要去弄热水,去去就來,咱们來一个君子协定,画地为牢,你不能离开这个圆圈,不许去偷听屋子里面的谈话。” “不是吧?你不过是王府里的一个小厮,也敢本钦卫画牢禁足?这是要逆反了?” “废话,你现在是在我们王府里,刚才谁叫你胡乱偷听來着?我们郡王殿下让我看着你,小哲我就有权利把你禁足。” “这这,死小哲你等着,别让你落在本钦卫的手里。” “呸,你吓唬我啊?小哲我可不是吃瞎话饭长大的,就凭你一个小小钦卫,还能把我们搬倒了?” 小哲是个孩子心性,不肯在嘴头子上服软,一句一句地反驳苏钦卫的话。 苏钦卫沒办法,觉得自己是虎落平原被犬欺,遇见小哲这样难缠的小鬼,自己只有被活活气死的份儿。 小哲用手点了点苏钦卫的鼻子尖儿,说道:“我最后一次告你说,别怪我沒提醒你,你要是不听话,你也别想在我们王府待下去了,王爷会马上把你请出去的。你信不信?” 苏钦卫那叫一个生气,连翻着白眼,不答腔儿了,眼巴巴地看着小哲真身跑远,回头向那名前來传话的侍卫抱屈地说道: “老兄,你來评评理,哪有这样不讲理的?” 传话侍卫心想:自己的事还沒搞定,哪有闲工夫搭理你们的闲事?只是随便敷衍了一句: “老弟,那是你不长眼睛,这个小哲是郡王殿下的心腹,平时我们也不敢随便招惹他,你一个钦卫,还能把他咋地?” “妈的,你们王府里一向就是这么沒大沒小、沒上沒下吗?” 传话侍卫把手放在嘴边,“嘘”了一声,说道:“骂谁呢?你别出声,我去后窗看看,屋里面医治进行咋样了。” 苏钦卫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題,强压心头怒火,点点头,不再说废话。 传话侍卫蹑手蹑脚地绕到屋子后面,看见后窗户敞开着一条小缝,便眯起一只眼睛向里面偷看,看见飞鸿郡王抱着红丝坐在床上,正在红丝的耳边窃窃私语。 传话侍卫听不清,心想:飞鸿郡王在和这个钦犯耳语什么呢?这样想着,伸出手想要把窗户推开缝隙大一点,却听见似乎有脚步声走到窗户前面,随着“碰”地一声响,窗户被关严了。 传话侍卫大失所望,走回屋子前面,看见苏钦卫正迈出一只脚,跨出了地上的圆圈,惊叫了一声:“怎么?你出圈子?” “关你屁事?老子喜欢出圈子。” 苏钦卫两只脚全都跨出了圈子,走到房门旁边,听见里面有人说道:“曹现先生,你这枚药丸很珍贵吧?通气活血、化瘀活络、消炎止痛、恢复生机,好多功能啊。” “怎么说呢?老夫不卖药,不知道贵不贵,不过,这一枚药丸是我去萨珂大草原采药回來,多种药材混合在一起,只配置出两丸,确实是來之不易,想不到今天会给一个钦犯服用,也算是老夫和红丝有缘?” 只听飞鸿郡王笑道:“那就是很珍贵了,曹先生肯把这一枚奇药给红丝吃,我替红丝谢谢你。” “谢什么?咱们挂名师徒之间不闹虚的。现在,红丝已经恢复了求生的意志,下一步,咱们就要进入实质性的救治阶段了。” “曹先生你说吧,需要怎么救?我沒二话的。” “飞鸿,等一下老夫运功疗伤的时候,你使用老夫交给你的功法,一手运气护住他的心脉,另一手扶住他别乱动,明白么?” “明白了,曹先生你放心,这些天我觉得我的功夫有长进,保证咱们两股真力能够融会贯通,所向无敌。” “其实……沒必要为我……浪费这么多力气。”红丝喃喃地插嘴道。 “红丝,你别傻。不是浪费啊,能救你,就是物有所值。”飞鸿郡王抱紧了一下红丝,继续鼓励他。 苏钦卫在门外偷听,心里不忿:本來就是,这个珍贵的药丸,给一个钦犯吃,怎么不是浪费?老子都捞不到这么好的药吃。 “算了,飞鸿……还是不要救我了。” 红丝心里想,就算医治好自己的眼睛,也还是摆脱不了钦犯的罪名,每天被手铐脚镣锁着,关押在天牢里一辈子,这样子屈辱地活下去,还不如死了的好。 “为什么?红丝你别泄气。” “不是泄气,是沒有希望,我这样被锁着,连一点自由也沒有……” 飞鸿郡王听红丝这么说,心好疼,压低声音拧成一线,把心声输入到红丝的耳中: “红丝,有希望的。我会斩断锁链,给你自由。” 第九十章 希望 “真的吗?……我还有希望?” 红丝不敢相信,自从自己失忆以后,一切都处于馄饨状态,处于低谷,沒有希望。 现在,飞鸿郡王的安慰,无疑是极大的鞭策,令人振奋,在红丝心中擦亮了对充满未來希望的火花。 “是的,相信我,你有希望的。我是郡王,在这个王府里我说话还是有分量的,我要砸开你的锁链,带你逃走。放心吧,厨房里有大斧子,斩断这些手铐脚镣不成问題。” “可是……你父王呢?他不会怪罪你吗?如果你带我逃跑……”红丝担心地问。 苏钦卫站在门外,听到此处,觉得这问題问的太关键了,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分明是飞鸿郡王糊涂头顶,竟然为了钦犯要和三王爷作对,自己算是有可乘之机了。 随从小哲端了一盆热水快步走回來,看见苏钦卫居然出了自己画的圆圈,站在门口偷听,急的喊了一声: “郡王殿下,姓苏的钦卫又在偷听你们说话。” 苏钦卫觉得自己抓住了把柄,有恃无恐,不但不畏惧随从小哲说的话,反而一脚踹开门,走进屋子,说道: “皇上命我把钦犯红丝送到王府,是给他治眼睛,不是让你们商量带他逃跑,郡王殿下和曹先生请三思。” 曹先生站在桌子旁边,看着苏钦卫无礼闯入房间,反问道: “苏钦卫,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有什么权利质疑郡王殿下?快点出去,别妨碍老夫治疗。” “曹先生你也被他们迷惑了?如果钦犯红丝逃跑了,你拿什么和皇上交代?你也有责任的。” 苏钦卫也算有急才,生拉硬扯地把曹先生和自己变成了一条线上的人。 飞鸿郡王被人偷听秘密,很是气恼,把红丝放平躺好,自己跳下床來,用手一指门口,沉声喝道: “你给我滚!这里沒你说话的地方。” 苏钦卫见大家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心想:如果自己沒被撤职,如果还是身居钦卫统领的官职,王府里这些上上下下的人,至少也会把自己当根葱了。 苏钦卫脸皮厚,死赖着原地不走,问道: “郡王,本钦卫可是皇上派來的人,你这样大呼小叫的喝斥滚蛋,也太不把本钦卫当人看了?如果我去通报王爷说你想私自携带钦犯红丝砸锁潜逃,王爷肯定会让你面壁思过七天,你信不信?” 飞鸿郡王怒道:“姓苏的,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钦卫,竟敢口出狂言,你是不想走出本王府了?” 随从小厮端了一盆热水进來,放在桌子上,取了一条毛巾放入水盆里,拿出來拧得半干,一边帮红丝擦脸,一边说道: “郡王殿下,这个姓苏的不识好歹,你要给他一点教训,让他知道在王府里不能放肆。” 苏钦卫见飞鸿郡王真的怒了,也不敢在强横下去招惹是非,转而面对曹先生,老太太吃柿子专拣软的捏,说道: “曹先生,你治疗你的,本钦卫想呆在房子里看着,不会妨碍你的。” 曹先生闻听,也不发怒,斯斯文文地笑道: “苏统领,哦,不对,你已经被撤职了,降为一名普通钦卫了,是吧?你要是不出去,非要呆在这间房子里也无不可,只不过等一下老夫要和我这个挂名徒弟进行运功疗伤,本门的内功心法一向保密,概不外泄,所以,你的眼睛如果你不想要的话,你就在屋子里看着?” 苏钦卫一听,吓得一捂眼睛,连忙往外走,嘴里嘟哝道: “别,我出去就是了,别说这些有的沒的,吓唬谁?” 红丝躺在床上,经过随从小哲擦干净脸,觉得脸上湿润了许多,又听见苏钦卫撒赖不成、人模狗样地被轰了出去,不由得一笑。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的笑容,觉得美不胜收,上前托起他的脖颈,轻轻掰开他的嘴唇,说道: “红丝吃药,你要干咽下去,不能喝水,怕催化你体内的毒性发作。” 曹先生洗净双手,从药瓶子里到出一枚药丸,捧在手里,小心谨慎地放入红丝的口中,然后,伸出手掌,一掌击在红丝的小腹上,趁着红丝痛得一张嘴,轻轻托起他的下颚,让药丸滑进了他的喉咙里。 飞鸿郡王急忙轻拍红丝的后背,让药丸缓慢地进入他的肚腹中。 顺利吃下药丸,飞鸿郡王心情愉悦,松了一口气,听见门口一名传话侍卫禀报道: “郡王殿下,王爷有令,请你和曹先生去一趟大厅,有不速之客需要接待一下。” 飞鸿郡王听到“不速之客”这四个字,明白一定是又有人前來捣乱,只得站起身來,对曹先生说道: “怎么办?父王有事相招,听说有不速之客前來。” 曹先生暗暗皱了一下眉头,考虑良久,说道: “飞鸿,救人如救火,绝对不能中途停下來。 红丝刚吃下去这枚药丸,老夫本來是要乘着药性支撑,和你一起帮他运气行功打通血脉,你刚才也答应会助老夫一臂之力。 但是,王爷既然派侍卫來传话叫咱们过去,肯定也是有要紧事。咱们只好采取折中的办法。” “什么折中办法呢?” “老夫的医治方案,需要修改一下,把第三步针灸疗法调换到前面來,所以,你先去大厅应付,禀报王爷说,老夫这里脱不开身。” “是,曹先生。我会尽快回來。” 飞鸿郡王说完,转身走到门口,对门口的传话侍卫说道:“你先回去,本郡王随后到。” 一转头,看见苏钦卫死性不改,又在探头探脑地偷听,飞鸿郡王笑问道: “苏钦卫,听见了吗?王府來了不速之客,恐怕不是空穴來风,八成和钦犯有关,你敢不敢和本郡王前去应对?” 苏钦卫是人來疯儿,最喜欢干一些人前露脸的事,见此番能在王爷面前一展身手,以后就连郡王殿下也要高看自己一眼,当即应承下來,还向随从小哲打了一个得意的眼色,那意思是说:瞧,你家郡王殿下也很倚重本钦卫呢。 第九十章 希望 “真的吗?……我还有希望?” 红丝不敢相信,自从自己失忆以后,一切都处于馄饨状态,处于低谷,沒有希望。 现在,飞鸿郡王的安慰,无疑是极大的鞭策,令人振奋,在红丝心中擦亮了对充满未來希望的火花。 “是的,相信我,你有希望的。我是郡王,在这个王府里我说话还是有分量的,我要砸开你的锁链,带你逃走。放心吧,厨房里有大斧子,斩断这些手铐脚镣不成问題。” “可是……你父王呢?他不会怪罪你吗?如果你带我逃跑……”红丝担心地问。 苏钦卫站在门外,听到此处,觉得这问題问的太关键了,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分明是飞鸿郡王糊涂头顶,竟然为了钦犯要和三王爷作对,自己算是有可乘之机了。 随从小哲端了一盆热水快步走回來,看见苏钦卫居然出了自己画的圆圈,站在门口偷听,急的喊了一声: “郡王殿下,姓苏的钦卫又在偷听你们说话。” 苏钦卫觉得自己抓住了把柄,有恃无恐,不但不畏惧随从小哲说的话,反而一脚踹开门,走进屋子,说道: “皇上命我把钦犯红丝送到王府,是给他治眼睛,不是让你们商量带他逃跑,郡王殿下和曹先生请三思。” 曹先生站在桌子旁边,看着苏钦卫无礼闯入房间,反问道: “苏钦卫,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有什么权利质疑郡王殿下?快点出去,别妨碍老夫治疗。” “曹先生你也被他们迷惑了?如果钦犯红丝逃跑了,你拿什么和皇上交代?你也有责任的。” 苏钦卫也算有急才,生拉硬扯地把曹先生和自己变成了一条线上的人。 飞鸿郡王被人偷听秘密,很是气恼,把红丝放平躺好,自己跳下床來,用手一指门口,沉声喝道: “你给我滚!这里沒你说话的地方。” 苏钦卫见大家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心想:如果自己沒被撤职,如果还是身居钦卫统领的官职,王府里这些上上下下的人,至少也会把自己当根葱了。 苏钦卫脸皮厚,死赖着原地不走,问道: “郡王,本钦卫可是皇上派來的人,你这样大呼小叫的喝斥滚蛋,也太不把本钦卫当人看了?如果我去通报王爷说你想私自携带钦犯红丝砸锁潜逃,王爷肯定会让你面壁思过七天,你信不信?” 飞鸿郡王怒道:“姓苏的,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钦卫,竟敢口出狂言,你是不想走出本王府了?” 随从小厮端了一盆热水进來,放在桌子上,取了一条毛巾放入水盆里,拿出來拧得半干,一边帮红丝擦脸,一边说道: “郡王殿下,这个姓苏的不识好歹,你要给他一点教训,让他知道在王府里不能放肆。” 苏钦卫见飞鸿郡王真的怒了,也不敢在强横下去招惹是非,转而面对曹先生,老太太吃柿子专拣软的捏,说道: “曹先生,你治疗你的,本钦卫想呆在房子里看着,不会妨碍你的。” 曹先生闻听,也不发怒,斯斯文文地笑道: “苏统领,哦,不对,你已经被撤职了,降为一名普通钦卫了,是吧?你要是不出去,非要呆在这间房子里也无不可,只不过等一下老夫要和我这个挂名徒弟进行运功疗伤,本门的内功心法一向保密,概不外泄,所以,你的眼睛如果你不想要的话,你就在屋子里看着?” 苏钦卫一听,吓得一捂眼睛,连忙往外走,嘴里嘟哝道: “别,我出去就是了,别说这些有的沒的,吓唬谁?” 红丝躺在床上,经过随从小哲擦干净脸,觉得脸上湿润了许多,又听见苏钦卫撒赖不成、人模狗样地被轰了出去,不由得一笑。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的笑容,觉得美不胜收,上前托起他的脖颈,轻轻掰开他的嘴唇,说道: “红丝吃药,你要干咽下去,不能喝水,怕催化你体内的毒性发作。” 曹先生洗净双手,从药瓶子里到出一枚药丸,捧在手里,小心谨慎地放入红丝的口中,然后,伸出手掌,一掌击在红丝的小腹上,趁着红丝痛得一张嘴,轻轻托起他的下颚,让药丸滑进了他的喉咙里。 飞鸿郡王急忙轻拍红丝的后背,让药丸缓慢地进入他的肚腹中。 顺利吃下药丸,飞鸿郡王心情愉悦,松了一口气,听见门口一名传话侍卫禀报道: “郡王殿下,王爷有令,请你和曹先生去一趟大厅,有不速之客需要接待一下。” 飞鸿郡王听到“不速之客”这四个字,明白一定是又有人前來捣乱,只得站起身來,对曹先生说道: “怎么办?父王有事相招,听说有不速之客前來。” 曹先生暗暗皱了一下眉头,考虑良久,说道: “飞鸿,救人如救火,绝对不能中途停下來。 红丝刚吃下去这枚药丸,老夫本來是要乘着药性支撑,和你一起帮他运气行功打通血脉,你刚才也答应会助老夫一臂之力。 但是,王爷既然派侍卫來传话叫咱们过去,肯定也是有要紧事。咱们只好采取折中的办法。” “什么折中办法呢?” “老夫的医治方案,需要修改一下,把第三步针灸疗法调换到前面來,所以,你先去大厅应付,禀报王爷说,老夫这里脱不开身。” “是,曹先生。我会尽快回來。” 飞鸿郡王说完,转身走到门口,对门口的传话侍卫说道:“你先回去,本郡王随后到。” 一转头,看见苏钦卫死性不改,又在探头探脑地偷听,飞鸿郡王笑问道: “苏钦卫,听见了吗?王府來了不速之客,恐怕不是空穴來风,八成和钦犯有关,你敢不敢和本郡王前去应对?” 苏钦卫是人來疯儿,最喜欢干一些人前露脸的事,见此番能在王爷面前一展身手,以后就连郡王殿下也要高看自己一眼,当即应承下來,还向随从小哲打了一个得意的眼色,那意思是说:瞧,你家郡王殿下也很倚重本钦卫呢。 第九十一章 双雄 三王府大厅,阿璟王爷和国舅爷吴阜等候曹先生和飞鸿郡王良久,几乎快要坐不住了,茉莉花茶也喝下去了五、六杯,终于听见侍卫回报:飞鸿郡王马上就來。 阿璟王爷如释重负,笑道:“国舅爷久等了,抱歉,还好这就來人了。” 国舅爷吴阜勉强耐着性子,手掌里握着的一杯茉莉花茶滴水未喝,只管在手心里旋转着茶杯,滴溜溜地转个不停,理解似地笑道: “无妨,不急。这里是王府,这里的人架子大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 阿璟王爷尴尬地笑了一下,用殷切待客地口吻说道:“国舅爷请喝茶,败败火,也免得等人心急。” 国舅爷笑道:“多谢王爷美意,这茶是绝对不敢喝的,本国舅很少在陌生地方吃吃喝喝,万一碰上不洁净的东西,岂不是后悔都來不及?” 阿璟王爷听出国舅爷吴阜话里有话,知道他十分警觉,不肯吃本王府里的东西。 倒是阿九和尚平时在外面化缘讨斋饭,什么东西都吃,完全不在乎吃喝的东西干净不干净,这时候足足喝了八杯茶,把大肚子撑得圆滚滚的,喝了一个水饱。 阿璟王爷正在虚情假意地客气着,看见飞鸿郡王大步走进來,又往他身后看,只跟随着一名苏钦卫,不由的问道:“曹先生呢?” “父王,曹先生忙于救治,暂时脱不开身,全权委托我來代替他迎接贵客,还有这位苏钦卫也自报奋勇前來赏光作陪。既然有贵客光临嘛,当然要好好应酬款待。” “鸿儿,这位贵客就是伊塔国派來我国出使的国舅爷吴阜,你过來认识一下。” “是,父王。” 飞鸿郡王说着,走上前來,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国舅爷吴阜,见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威风凛凛,隐隐有一种霸气,不由得心中赞叹一声:果然不是一般人物,才敢來王府闹事。 飞鸿拱手施礼,笑道:“原來是伊塔国使者,幸会。吴国舅即是使者、又是伊塔国的皇亲国戚,身份特殊而又显赫,本郡王有礼了。” 国舅爷吴阜连忙放下茶杯,起身还礼,端详了一下面前说话的少年,见他似乎比自己小了两、三岁,但是神采飞扬,胸有城府,如果是敌手,应该是具有旗鼓相当的实力,还礼说道: “客气了,不敢当。郡王殿下的大名,如雷贯耳,本国舅也很仰慕。” 阿璟王爷见他二人客套已毕,单刀直入地进入主題,问道: “鸿儿,有一件事你斟酌一下,看看怎么处理才好?这位国舅爷很想见钦犯红丝一面,你是否可以安排一下?” 国舅爷吴阜听见阿璟王爷提起自己的要求,也插话说道:“是的,本国舅不情之请,请郡王殿下成全一二。” 飞鸿郡王面带笑意,和蔼可亲地问道: “请恕本郡王无知。国舅爷身为一个堂堂使者,为何要自贬身份,执意要见一名钦犯呢?再者说來,国舅爷身在外国,也能做到消息灵通,钦犯前脚刚进王府大门,国舅爷随后便到,行动如此神速,令人敬佩。” 国舅爷吴阜听出飞鸿郡王弦外之意,分明是有了误会,急忙解释道: “郡王殿下多心了,本国舅前來王府找人,完全是出于巧合,也是因为和站在你身后的那个赶车人有一面之缘,想不到原來他是一名钦卫。” 飞鸿郡王把脸一板,转身问道:“苏钦卫,你又在外面惹是生非了?什么人不好惹?偏去惹伊塔国使者?” 苏钦卫站在飞鸿郡王的面前,被飞鸿郡王当中一顿数落,不敢抬头,心里暗暗叫道:老子是來露脸的,不是挨你挖苦奚落的,老子不服。 飞鸿郡王冲着苏钦卫发泄了一顿,转过身來,笑道:“国舅爷,请原谅,过去的事有可能存在什么误会,产生阴差阳错,咱们不提它了。” “当然,咱们最好尽快书归正传。”国舅爷含笑答道。 “好吧,那咱们就谈正经事。姑且不说红丝正在接受医治,不能出來见人。就算他被医治完了,也不能随便出來会客。因为他的身份是钦犯,奉了皇命,双手双脚被锁着镣铐,出來进去的很不方便。” 国舅爷吴阜听着飞鸿郡王刻意阻挠的话语,双臂抱着胸前,悠闲地说道: “是吗?红丝是钦犯被锁住手脚,本国舅可以理解。如果因为这样子,红丝出來见客不方便,那也不算什么,贵王府虽大,也大不过方圆几里地,本国舅可以亲自前往,总之要见红丝一面,请郡王殿下屈尊带路可好?” “奇怪,国舅爷为什么一定要见红丝,本郡王不明白,请给我个理由。” “理由嘛……本国舅刚才已经如实告知王爷,在这里就不累赘解释了。” “既如此,本郡王也不多问了。我们王府也不是弹丸之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国舅爷非要勉为其难闯进去,不如听本郡王一句劝,答应我一个条件,也许还有可能见到红丝。” “什么条件?”国舅爷决不后退,显示出一副知难而进的态度。 “本郡王的条件是,咱们在这里比试三场,你和那个胖和尚一组,我和苏钦卫一组,小组对抗赛,三局两胜。如果你赢了,本郡王就让你见与红丝,怎么样?” “好,一言为定。” 国舅爷立刻豪爽地答应下來,为了见红丝,他决定全力以赴地参加比试。 国舅爷认为自己这一组不会输,阿九和尚技高人胆大,自然是稳操胜券,而自己也是暗自苦练武功十余年,胸有成竹。只要裁判公平,胜算赢面还是很大的。 国舅爷吴阜和飞鸿郡王不愧是盖世双雄,他们两个人都是武艺高强,赤胆忠心地想要保护红丝,为了红丝,他们都是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世上难得的奇男子。 只可惜,他们两个人目前处于敌对的心态,一个是不想让红丝落入异邦之手;一个是想早日把红丝救出苦海。 第九十一章 双雄 三王府大厅,阿璟王爷和国舅爷吴阜等候曹先生和飞鸿郡王良久,几乎快要坐不住了,茉莉花茶也喝下去了五、六杯,终于听见侍卫回报:飞鸿郡王马上就來。 阿璟王爷如释重负,笑道:“国舅爷久等了,抱歉,还好这就來人了。” 国舅爷吴阜勉强耐着性子,手掌里握着的一杯茉莉花茶滴水未喝,只管在手心里旋转着茶杯,滴溜溜地转个不停,理解似地笑道: “无妨,不急。这里是王府,这里的人架子大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 阿璟王爷尴尬地笑了一下,用殷切待客地口吻说道:“国舅爷请喝茶,败败火,也免得等人心急。” 国舅爷笑道:“多谢王爷美意,这茶是绝对不敢喝的,本国舅很少在陌生地方吃吃喝喝,万一碰上不洁净的东西,岂不是后悔都來不及?” 阿璟王爷听出国舅爷吴阜话里有话,知道他十分警觉,不肯吃本王府里的东西。 倒是阿九和尚平时在外面化缘讨斋饭,什么东西都吃,完全不在乎吃喝的东西干净不干净,这时候足足喝了八杯茶,把大肚子撑得圆滚滚的,喝了一个水饱。 阿璟王爷正在虚情假意地客气着,看见飞鸿郡王大步走进來,又往他身后看,只跟随着一名苏钦卫,不由的问道:“曹先生呢?” “父王,曹先生忙于救治,暂时脱不开身,全权委托我來代替他迎接贵客,还有这位苏钦卫也自报奋勇前來赏光作陪。既然有贵客光临嘛,当然要好好应酬款待。” “鸿儿,这位贵客就是伊塔国派來我国出使的国舅爷吴阜,你过來认识一下。” “是,父王。” 飞鸿郡王说着,走上前來,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国舅爷吴阜,见他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威风凛凛,隐隐有一种霸气,不由得心中赞叹一声:果然不是一般人物,才敢來王府闹事。 飞鸿拱手施礼,笑道:“原來是伊塔国使者,幸会。吴国舅即是使者、又是伊塔国的皇亲国戚,身份特殊而又显赫,本郡王有礼了。” 国舅爷吴阜连忙放下茶杯,起身还礼,端详了一下面前说话的少年,见他似乎比自己小了两、三岁,但是神采飞扬,胸有城府,如果是敌手,应该是具有旗鼓相当的实力,还礼说道: “客气了,不敢当。郡王殿下的大名,如雷贯耳,本国舅也很仰慕。” 阿璟王爷见他二人客套已毕,单刀直入地进入主題,问道: “鸿儿,有一件事你斟酌一下,看看怎么处理才好?这位国舅爷很想见钦犯红丝一面,你是否可以安排一下?” 国舅爷吴阜听见阿璟王爷提起自己的要求,也插话说道:“是的,本国舅不情之请,请郡王殿下成全一二。” 飞鸿郡王面带笑意,和蔼可亲地问道: “请恕本郡王无知。国舅爷身为一个堂堂使者,为何要自贬身份,执意要见一名钦犯呢?再者说來,国舅爷身在外国,也能做到消息灵通,钦犯前脚刚进王府大门,国舅爷随后便到,行动如此神速,令人敬佩。” 国舅爷吴阜听出飞鸿郡王弦外之意,分明是有了误会,急忙解释道: “郡王殿下多心了,本国舅前來王府找人,完全是出于巧合,也是因为和站在你身后的那个赶车人有一面之缘,想不到原來他是一名钦卫。” 飞鸿郡王把脸一板,转身问道:“苏钦卫,你又在外面惹是生非了?什么人不好惹?偏去惹伊塔国使者?” 苏钦卫站在飞鸿郡王的面前,被飞鸿郡王当中一顿数落,不敢抬头,心里暗暗叫道:老子是來露脸的,不是挨你挖苦奚落的,老子不服。 飞鸿郡王冲着苏钦卫发泄了一顿,转过身來,笑道:“国舅爷,请原谅,过去的事有可能存在什么误会,产生阴差阳错,咱们不提它了。” “当然,咱们最好尽快书归正传。”国舅爷含笑答道。 “好吧,那咱们就谈正经事。姑且不说红丝正在接受医治,不能出來见人。就算他被医治完了,也不能随便出來会客。因为他的身份是钦犯,奉了皇命,双手双脚被锁着镣铐,出來进去的很不方便。” 国舅爷吴阜听着飞鸿郡王刻意阻挠的话语,双臂抱着胸前,悠闲地说道: “是吗?红丝是钦犯被锁住手脚,本国舅可以理解。如果因为这样子,红丝出來见客不方便,那也不算什么,贵王府虽大,也大不过方圆几里地,本国舅可以亲自前往,总之要见红丝一面,请郡王殿下屈尊带路可好?” “奇怪,国舅爷为什么一定要见红丝,本郡王不明白,请给我个理由。” “理由嘛……本国舅刚才已经如实告知王爷,在这里就不累赘解释了。” “既如此,本郡王也不多问了。我们王府也不是弹丸之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如果国舅爷非要勉为其难闯进去,不如听本郡王一句劝,答应我一个条件,也许还有可能见到红丝。” “什么条件?”国舅爷决不后退,显示出一副知难而进的态度。 “本郡王的条件是,咱们在这里比试三场,你和那个胖和尚一组,我和苏钦卫一组,小组对抗赛,三局两胜。如果你赢了,本郡王就让你见与红丝,怎么样?” “好,一言为定。” 国舅爷立刻豪爽地答应下來,为了见红丝,他决定全力以赴地参加比试。 国舅爷认为自己这一组不会输,阿九和尚技高人胆大,自然是稳操胜券,而自己也是暗自苦练武功十余年,胸有成竹。只要裁判公平,胜算赢面还是很大的。 国舅爷吴阜和飞鸿郡王不愧是盖世双雄,他们两个人都是武艺高强,赤胆忠心地想要保护红丝,为了红丝,他们都是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世上难得的奇男子。 只可惜,他们两个人目前处于敌对的心态,一个是不想让红丝落入异邦之手;一个是想早日把红丝救出苦海。 第九十二章 拼酒 飞鸿郡王对伊塔国使者完全不信任,沒有任何好感,他认为: 如果国舅爷真的像他表现出來的样子,很关心红丝,又怎么会让红丝变得这么凄惨? 国舅爷吴阜对飞鸿郡王更是厌恶至极,觉得飞鸿郡王的言行举止无不是在惺惺作态,心想: 别看王府的人口口声声说什么要给红丝医治眼睛,其实内里面一定包藏着什么阴谋,否则的话,红丝为什么会成为钦犯?为什么在王府里疗伤的时候就连镣铐也不摘掉? 飞鸿郡王见国舅爷吴阜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便走到父王的身边,询问道: “父王,事到如今,也只有凭真功夫服人。我们决定分成两个组,按照三局两胜,一决高下,可以请父王做我们比试的裁判吗?” “当然可以,本王自然会秉公办理。”阿璟王爷心无旁摄,一口答应下來。 “请问国舅爷,对我父王做裁判这件事,有什么异议吗?” “沒问題,悉听尊便。” 国舅爷吴阜怀着既來之则安之的心态,毫无畏惧。 飞鸿郡王长笑一声,说道:“那么,本郡王建议,每组轮番出題,直到三局两胜的结果出來,而这第一局比试的題目,请皇上派來的苏钦卫出題,大家看看可好?” 众人皆点头认可,沒有异议。 苏钦卫顿时有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快感。刚才自己进屋后,还觉得很委屈,以为沒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 此刻,苏钦卫见飞鸿郡王提出由自己首先出題,觉得无上荣光,露出扬眉吐气的神态,说道: “三王爷、郡王殿下、国舅爷、和尚大师,承蒙几位抬举,本钦卫当仁不让,这就要出題了,不知道咱们比武还是比文?” “文武皆可以,就算是生活上的琐事,如果有出奇的地方,也可以拿來比。” 苏钦卫也是有一点怪才的,他考虑问題往往喜欢走偏门,盯着眼前的这一组对手看了又看心中思量再三: 由于早上苏钦卫和这一组人见过面,深知阿九和尚的武功高强,应该想办法避免让这个胖和尚参战,剩下国舅爷一个人,应该好对付一些了吧? 苏钦卫越想越觉得很得意,望着阿九和尚光秃秃的脑袋,心生一计,说道: “本钦卫觉得国舅爷他们远來是客,如果比武的话,难免会失手受伤,以至于大家的面子上都不好看,不如咱们來比拼酒力。” “拼酒?”阿璟王爷问道。 “是的,我出主意,第一局拼酒。一來,可以用美酒欢迎远方來的贵客,二來呢,比酒无伤大雅,酒仙们都很推崇,万一喝多了就去睡一觉,对身体也无碍。” 阿九和尚首先喊起來:“这个不行,苏小子,你这个主意好刁钻,分明是拿捏好了算计俺?贫僧是一个出家人,平时酒肉不沾,怎么能参加拼酒?这不是凭空就把俺淘汰出局了吗?” 苏钦卫脸皮闷厚,被阿九和尚指责,不但不承认这个主意是自己别有用心、挖空心思想出來的,反而笑道: “阿九和尚,刚才三王爷可是有言在先,比武比文比生活琐事,可以随便挑。不瞒你说,喝酒是本钦卫的强项,就算你不是和尚,你也喝不过我,何况为了比试,你完全可以破戒,做一个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高僧,四大皆空,无所顾忌。” 阿九和尚被苏钦卫的话气炸了肺,如果依他所言,自己就要破戒,难道自己苦苦修行数十年就全都前功尽弃了? 阿九和尚原本一副天生的笑摸样,现在完全走了形,变得啼笑皆非,抽出后背上插着的大蒲扇,一个劲儿地用力扇,解凉败火。 飞鸿郡王也沒想到苏钦卫脸皮厚的好像城墙带拐弯,说道:“阿九和尚如果觉得此议不妥,咱们也可以请苏钦卫另谋它法,将这个拼酒的提议作罢。” 阿九和尚闻听,急忙转头去看国舅爷吴阜,见国舅爷笑容可掬,似乎早已看穿苏钦卫的奸诈伎俩,并不为之所动,笑道: “郡王殿下,不用麻烦换題目了。这个拼酒的提议不错,本国舅也是一向喜欢喝酒,可惜近來思绪紊乱,心情欠佳,很久沒有开怀畅饮了,不如就借此机会,喝他一个痛快。” “可是,请国舅爷三思,你们的小组里,阿九和尚也许不能出战,你是想要一个人单挑我们两个人吗?” 飞鸿郡王善意提醒道,不想占对方便宜,如果传出去,恐怕对王府的名誉有损。 “不错,本国舅正有此意。”国舅爷临危不惧,哈哈大笑了一声。 阿九和尚也急忙劝道:“国舅爷,请务必谨慎小心。你以一人之力,和他们两个人拼酒,人数上和心理压力上,首先就吃亏不少。” “阿九,你对本国舅沒有信心?你看着好了。”国舅爷吴阜笑道。 苏钦卫看见国舅爷沉着冷对,心里忽然胆颤起來,想要推卸责任,万一国舅爷是海量豪饮,自己和飞鸿郡王合在一起也不是对手,岂不是更丢人,犹犹豫豫地说: “郡王殿下,请你最后拿主意,本钦卫不敢自作主张。” 飞鸿郡王沒想到第一局的出題就如此不顺,反正已经征求过对方的意见,见国舅爷并不反对,似乎蛮有把握的样子,自己这一边也不能随以将題目改來改去,便用询问的目光看向父王。 阿璟王爷见双方小组都不再出声反对,拍案说道: “好,就这么决定了,第一局是拼酒。拼酒时间定为三炷香,看哪一个小组喝酒喝得最多,就算哪一个小组赢了。顺便说一句,本王府的酒窖里珍藏了不少美酒,保证可以让你们喝个痛快。” 阿璟王爷说罢,命几名侍卫立刻去酒窖里搬酒。 不大一会儿功夫,侍卫们抱着酒坛子回來了,一顺边儿摆在地上一大排。 大厅的桌子上摆放了四个大碗。 阿璟王爷撕开一个酒坛盖子的封边,顿时,芳香四溢,整个大厅里充斥了浓郁的酒香。 第九十二章 拼酒 飞鸿郡王对伊塔国使者完全不信任,沒有任何好感,他认为: 如果国舅爷真的像他表现出來的样子,很关心红丝,又怎么会让红丝变得这么凄惨? 国舅爷吴阜对飞鸿郡王更是厌恶至极,觉得飞鸿郡王的言行举止无不是在惺惺作态,心想: 别看王府的人口口声声说什么要给红丝医治眼睛,其实内里面一定包藏着什么阴谋,否则的话,红丝为什么会成为钦犯?为什么在王府里疗伤的时候就连镣铐也不摘掉? 飞鸿郡王见国舅爷吴阜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便走到父王的身边,询问道: “父王,事到如今,也只有凭真功夫服人。我们决定分成两个组,按照三局两胜,一决高下,可以请父王做我们比试的裁判吗?” “当然可以,本王自然会秉公办理。”阿璟王爷心无旁摄,一口答应下來。 “请问国舅爷,对我父王做裁判这件事,有什么异议吗?” “沒问題,悉听尊便。” 国舅爷吴阜怀着既來之则安之的心态,毫无畏惧。 飞鸿郡王长笑一声,说道:“那么,本郡王建议,每组轮番出題,直到三局两胜的结果出來,而这第一局比试的題目,请皇上派來的苏钦卫出題,大家看看可好?” 众人皆点头认可,沒有异议。 苏钦卫顿时有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快感。刚才自己进屋后,还觉得很委屈,以为沒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 此刻,苏钦卫见飞鸿郡王提出由自己首先出題,觉得无上荣光,露出扬眉吐气的神态,说道: “三王爷、郡王殿下、国舅爷、和尚大师,承蒙几位抬举,本钦卫当仁不让,这就要出題了,不知道咱们比武还是比文?” “文武皆可以,就算是生活上的琐事,如果有出奇的地方,也可以拿來比。” 苏钦卫也是有一点怪才的,他考虑问題往往喜欢走偏门,盯着眼前的这一组对手看了又看心中思量再三: 由于早上苏钦卫和这一组人见过面,深知阿九和尚的武功高强,应该想办法避免让这个胖和尚参战,剩下国舅爷一个人,应该好对付一些了吧? 苏钦卫越想越觉得很得意,望着阿九和尚光秃秃的脑袋,心生一计,说道: “本钦卫觉得国舅爷他们远來是客,如果比武的话,难免会失手受伤,以至于大家的面子上都不好看,不如咱们來比拼酒力。” “拼酒?”阿璟王爷问道。 “是的,我出主意,第一局拼酒。一來,可以用美酒欢迎远方來的贵客,二來呢,比酒无伤大雅,酒仙们都很推崇,万一喝多了就去睡一觉,对身体也无碍。” 阿九和尚首先喊起來:“这个不行,苏小子,你这个主意好刁钻,分明是拿捏好了算计俺?贫僧是一个出家人,平时酒肉不沾,怎么能参加拼酒?这不是凭空就把俺淘汰出局了吗?” 苏钦卫脸皮闷厚,被阿九和尚指责,不但不承认这个主意是自己别有用心、挖空心思想出來的,反而笑道: “阿九和尚,刚才三王爷可是有言在先,比武比文比生活琐事,可以随便挑。不瞒你说,喝酒是本钦卫的强项,就算你不是和尚,你也喝不过我,何况为了比试,你完全可以破戒,做一个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高僧,四大皆空,无所顾忌。” 阿九和尚被苏钦卫的话气炸了肺,如果依他所言,自己就要破戒,难道自己苦苦修行数十年就全都前功尽弃了? 阿九和尚原本一副天生的笑摸样,现在完全走了形,变得啼笑皆非,抽出后背上插着的大蒲扇,一个劲儿地用力扇,解凉败火。 飞鸿郡王也沒想到苏钦卫脸皮厚的好像城墙带拐弯,说道:“阿九和尚如果觉得此议不妥,咱们也可以请苏钦卫另谋它法,将这个拼酒的提议作罢。” 阿九和尚闻听,急忙转头去看国舅爷吴阜,见国舅爷笑容可掬,似乎早已看穿苏钦卫的奸诈伎俩,并不为之所动,笑道: “郡王殿下,不用麻烦换題目了。这个拼酒的提议不错,本国舅也是一向喜欢喝酒,可惜近來思绪紊乱,心情欠佳,很久沒有开怀畅饮了,不如就借此机会,喝他一个痛快。” “可是,请国舅爷三思,你们的小组里,阿九和尚也许不能出战,你是想要一个人单挑我们两个人吗?” 飞鸿郡王善意提醒道,不想占对方便宜,如果传出去,恐怕对王府的名誉有损。 “不错,本国舅正有此意。”国舅爷临危不惧,哈哈大笑了一声。 阿九和尚也急忙劝道:“国舅爷,请务必谨慎小心。你以一人之力,和他们两个人拼酒,人数上和心理压力上,首先就吃亏不少。” “阿九,你对本国舅沒有信心?你看着好了。”国舅爷吴阜笑道。 苏钦卫看见国舅爷沉着冷对,心里忽然胆颤起來,想要推卸责任,万一国舅爷是海量豪饮,自己和飞鸿郡王合在一起也不是对手,岂不是更丢人,犹犹豫豫地说: “郡王殿下,请你最后拿主意,本钦卫不敢自作主张。” 飞鸿郡王沒想到第一局的出題就如此不顺,反正已经征求过对方的意见,见国舅爷并不反对,似乎蛮有把握的样子,自己这一边也不能随以将題目改來改去,便用询问的目光看向父王。 阿璟王爷见双方小组都不再出声反对,拍案说道: “好,就这么决定了,第一局是拼酒。拼酒时间定为三炷香,看哪一个小组喝酒喝得最多,就算哪一个小组赢了。顺便说一句,本王府的酒窖里珍藏了不少美酒,保证可以让你们喝个痛快。” 阿璟王爷说罢,命几名侍卫立刻去酒窖里搬酒。 不大一会儿功夫,侍卫们抱着酒坛子回來了,一顺边儿摆在地上一大排。 大厅的桌子上摆放了四个大碗。 阿璟王爷撕开一个酒坛盖子的封边,顿时,芳香四溢,整个大厅里充斥了浓郁的酒香。 第九十三章 豪饮 美酒飘香,两组相争,只为伊人。 可惜了这一坛坛的美酒,为了比拼酒力,而不是慢饮品尝,马上就要被人如同牛饮一般灌进肚子里去。 三王府大厅里,一张桌子上摆放了几只酒碗,比试的双方分别站在桌子两侧,只等阿璟王爷宣布开始。 桌子两边站立着四名王府侍卫,他们专门负责倒酒。 比试就要开始了,飞鸿郡王有些紧张,手心里不自觉地捏了一把汗,心想: 惭愧啊,自己平时很少喝酒,今天要想赢这一场,就需要借助自己的内力,算不算是投机取巧呢?唉,走一步看一步,看情况怎么发展吧。 苏钦卫心中更是沒底儿了,要说平时自己也和一些说得來的死党同僚去酒馆喝酒,经常是喝到最后,大家喝醉一大片,唯独自己清醒。 可是,那只是和普通的钦卫们喝酒耍闹,如今的情况大不一样。 对方小组里的国舅爷意气风发,吐气若兰,分明不把这次拼酒放在眼里,难道国舅爷当真是酒中仙,具有千杯不醉的海量? 苏钦卫看着飞鸿郡王,希望他在喝酒的时候能给力一点,凑近一些,问道: “郡王殿下,打听一下,你平时的酒量如何?待会拼酒有几成把握?” “你还问?都是你出的好主意,比武或者比文都是好的,怎么你偏偏要拼酒?不错,对方是少了一个人参加,可是,你看不出來吗?那位国舅爷一副雄风震九霄的样子,别说喝酒,就算是喝风,也比咱们强百倍。” 苏钦卫也觉得国舅爷完全是踌躇满志的神态,酒还未喝,似乎胜负已分。 飞鸿郡王虽然喝酒不在行,可是,他能看出国舅爷其实是一位内力深厚的武学高手,和自己应该在伯仲之间,恐怕短时间内难分高下。 但是,如果发生持久僵持的情况,恐怕国舅爷会技高一筹,无人能敌。 “苏钦卫,别忘了你说过的那句话。” 飞鸿郡王早就看不顺眼苏钦卫,刚才在自己的寝室外面不断地偷听自己的谈话,屡教不改,现在又出了这么一个毫无把握的馊主意,拼酒作死啊?因而提醒道。 苏钦卫傻咧咧地张大了嘴巴,问道: “哪句?” “怎么你忘了?刚才你说你最喜欢喝酒,所以待会儿要看你得了。你一定要崭露头角、大显身手,千万不要指望本郡王在喝酒上面能做什么出类拔萃的事。” 阿璟王爷看见飞鸿郡王在和苏钦卫居然站在桌子旁边闲聊,心想: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两个还在这里聊天,雅兴不浅啊。于是,挥手说道: “点燃第一炷香,拼酒开始。” 听到命令,飞鸿郡王和苏钦卫同时端起第一碗酒,双双一饮而尽。然后,两人似乎是心有灵犀一点通,都急忙回过头去,看国舅爷那边的动静如何。 国舅爷端起一碗酒,并沒着急喝下去,笑吟吟地等了三秒钟,从容不迫地朝着飞鸿郡王二人致意了一下,仰脖子喝下去,赞了一声:“好酒。” 飞鸿郡王看见,越发吃惊,催促苏钦卫道: “快,第二碗,别停下來,只要咱们坚持住,他一人一碗地喝酒,怎么也不会比咱们喝得快喝得多,咱们好像就赢定了。” 苏钦卫自然看的明白,心里叫道:“我的爷,喝酒不是催的,再催也只能一碗一碗地喝,还得让我在喝完每碗的间隔时喘口气。” 就这样,在第一炷香燃烧的时间里,国舅爷喝酒的速度几乎和飞鸿郡王二人的速度同步,只不过,国舅爷吴阜很明显地被对手占了一个大便宜,他喝一碗酒,对方就是两碗酒。 等到第一炷香快要燃尽的时候,阿九和尚在一旁看出不利的地方,惶急地失声大叫道: “不成啊,国舅爷,还剩下两柱香的时间,可是他们喝下去的酒是你的两倍,这样下去的话,咱们输定了。” 阿璟王爷看着比试场景,不必担心鸿儿一组会输,微笑着命侍卫点燃第二炷香。 第二柱香点燃了,飞鸿郡王和苏钦卫故技重施,两个人几乎同时举碗饮下美酒,再去转头观看国舅爷,不禁大吃一惊。 原來,国舅爷放弃了酒碗,端起酒坛子,也不需要中途换气,“咚咚咚”一口气狂饮下去,那是什么速度? 飞鸿郡王和苏钦卫都惊呆了,国舅爷喝酒如此神速,还怎么和他比试,自己二人就算马不停蹄地一碗接着一碗喝下去,也不是国舅爷的对手啊。 阿璟王爷也瞪大了眼睛,心说:这是喝酒?简直就是懒驴抢水喝,显摆他肚子大? “别看了,快喝酒。” 飞鸿郡王命令道,他觉得就算自己这一组拼酒输了,也要输得差不多,多少护着点面子。 苏钦卫被飞鸿郡王一催,不敢怠慢,和飞鸿郡王一起,连续举起酒碗,也学着国舅爷不喘气,连着往嘴里倒酒。 “好样的。”几名侍卫在旁边喝彩。 “儿子加油啊。”阿璟王爷看到紧张处,也在肚子里为飞鸿郡王默默地助威呐喊。 侍卫们正在为飞鸿郡王和苏侍卫从第二个酒坛子里往外斟酒,只听“嘭嚓”一声响,急忙回头看,看见国舅爷已经喝完了第二坛子美酒,将酒坛摔在了一遍,大声赞扬了一句: “好酒!喝得好爽。” 国舅爷说着,抱起第三坛子美酒,撕开封印,“咕嘟咕嘟”地仰头豪饮,气贯长虹,声势惊人。 第三炷香开始点燃了,在场的人都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国舅爷吴阜往嘴里灌酒,这么久了,他竟然大气不喘,饮酒不断,果然是海量惊人。 随着阿璟王爷一声:“停,时间到。” 国舅爷吴阜随手将第三只喝空的酒坛子抛给侍卫,面不改色,大笑不止。 再看苏钦卫,醉意上头,满脸通红,脚下打一个趔扦,酒气熏天地叫了一声: “妈的,老子不行了。” 苏钦卫一句话沒说完,“噗通”一声,滑到了桌子下面,大声打鼾,醉卧在地上,酣然睡着了。 第九十四章 惨叫 飞鸿郡王经过一场拼酒下來,虽然不像苏钦卫那样狼狈败下阵去,自身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看着苏钦卫被父王命人抬走,只觉得酒气上冲,左顾右盼,笑呵呵地说: “苏钦卫,你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你出的破主意,反倒是你自己先败下阵去,羞不羞?看來皇上派你來王府,真是选错人了。” 阿璟王爷见儿子说话有些失控,竟然指责起皇上來了,大惊失色,断然喝道: “鸿儿住嘴,你喝醉了。” 飞鸿郡王经父王一提示,也感觉自己话变多了,有点想要涛涛不绝地说下去,急忙运功强行压住上涌的酒气,站稳脚跟,摇摇头,清醒了很多。 阿璟王爷看着飞鸿郡王,觉得他的酒意尚浅,关切地问道: “鸿儿,你明白的,这第一局拼酒,你的小组输了,简直是一塌糊涂,你们两人也抵不过国舅爷一个人。怎么样?现在还想继续比试下去吗?苏钦卫已经喝得咛叮大醉,剩下你一个人行不行?” “比,当然要比下去。” 飞鸿郡王不肯退缩,虽然本小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那也要坚持下去,不能让红丝落入外人之手。 飞鸿郡王醉意熏熏,莫名地思绪飞舞,想起了红丝,嘴角勾起一抹欢愉的笑意,抬眼望向大厅窗外,初夏的季节,傍晚的天空,晴空万里,几片白云飘过,目光便随着云朵渐渐地伸远开去,心想: 如果沒有眼下的种种困扰和纷争,如果自己能早日救红丝脱离苦难,那么,自己一定带着红丝一起自由自在地遨游天下,该有多好啊。 飞鸿郡王酒喝多了,他的意识抛开了平时的理智和约束,心里充满了对爱情的幻想,心里一遍遍念叨着: 红丝,你快点治好眼睛,快点恢复健康,快点恢复记忆…… 阿璟王爷吩咐王府侍卫端來两杯醒酒汤,分别递给飞鸿郡王和阿九和尚。 阿九和尚接过醒酒汤,对国舅爷说道:“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喝点醒酒的东西?” 国舅爷吴阜依靠着桌子,默然站立着,心中有些怅然。 喝了三坛子美酒下肚,虽无大碍,毕竟也是带了几分酒意。国舅爷丝毫感觉不到像平时那样喝完酒觉得很快意,反而觉得内疚和惆怅。 国舅爷吴阜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红丝,自己在为他拼酒,來救他,红丝可曾知道? 国舅爷吴阜刚才听说曹先生正在医治红丝的眼睛,却沒听见提起医治他的失忆,如果不能治好红丝的失忆症,那他会不会彻底忘了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想起自己呢? ,,红丝,你不要忘了小爷,千万别离开我。 国舅爷吴阜有些神不守舍,失魂落魄地接过阿九和尚手中的醒酒汤,慢慢喝了下去,将空碗交还回去,小声附耳问道: “阿九,你说,红丝知道咱们來王府了吗?知道咱们为了救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吗?” 阿九和尚很认真地点点头,正经回答道:“是的,他知道,他应该心里全都明白的。” 正说着,突然听见不远处传來一声惨叫,“啊……”,声音清脆而又凄厉,似乎是一个少年发出來的声音。 “红丝?” 国舅爷吴阜首先反应到是红丝,他一把推开站在身前的阿九和尚,跌跌撞撞地奔到了大厅门外,用困倦的眼光把院子搜寻了一遍。 院子里静悄悄的,沒有人迹,沒有任何脚步声,也不再听到有人的惨叫声,难道是自己产生了幻听? 阿九和尚随后也追出了大厅,跑了过來,看见国舅爷孤零零地站在院子里,微风吹动着他的长发,夕阳映照着他那落寞的身影,显得那样的痛苦和无奈。 阿九和尚悄悄走近,站在国舅爷的身后,问道:“国舅爷,发现了什么?” 国舅爷吴阜有些吃惊,难道刚才的惨叫声就连阿九和尚也沒听到? 事实上,国舅爷喝了很多的酒,酒精的作用在体内发生了微妙的效果,听觉变得异常敏锐,听力比以往扩大了何止数倍? “你沒听到?阿九,刚才是不是有人在惨叫?那是红丝,一定是红丝,走,快走,咱们去救他。” 国舅爷吴阜有些祈求似地问,急切万分,他的心如同乱刀猛戳,痛得他肝胆俱裂: 红丝就在附近,红丝在受苦,他在喊叫,他需要人去救他啊…… 空中似乎浮现出红丝的幻像,隐隐露出痛苦和绝望的神情,那影像一闪而逝。 “红丝,小爷來了。”国舅爷大喊,向着茫茫的空中伸手猛抓了一把。 “国舅爷你冷静一下,俺沒听见有人惨叫,你确定有人在叫?真的是俺徒儿红丝的声音?” 阿九和尚沒有喝酒,在大厅里可以说是最冷静、最心无杂念的一个人,他沒有听到什么惨叫声。 “国舅爷别急,马上就会见到红丝了。只要俺们赢了第二局,他们就要履行约定,让俺们见红丝一面,只是毫无疑问的。” 阿九和尚想劝国舅爷尽快冷静下來,毕竟刚才自己的小组已经赢了第一场比试,如果再赢一场,按照事先约好的规则,三局两胜,也就不用比试第三局了。 国舅爷吴阜一脸痛苦的表情,心知阿九和尚说的是对的,只能暂时先沉住气。 飞鸿郡王强忍着醉意,走到大厅门口,看见国舅爷吴阜双目微怔,柔和的脸庞宛若腻玉潋滟,完全不像刚才喝酒时候的那种豪放样子,倒是显得格外的温润。 飞鸿郡王站在门口,察觉到国舅爷的善变,心中揣测只有一种可能性,不禁抿了抿唇,问道: “国舅爷,你喜欢红丝?” 国舅爷吴阜面对飞鸿郡王站立着,虽然很厌烦飞鸿郡王给子曾添了不少麻烦,但是,有些心里话也不想隐瞒他,好比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再加上喝醉酒,酒后难免吐真言,回答道: “郡王殿下,你还太嫩点,看不出來小爷对红丝的感情么?岂止是区区喜欢二字所能代表出全部含义?” 第九十五章 斗墨 飞鸿郡王听了国舅爷的醉言醉语,也不当真,请他们二人重新回到大厅,继续商议第二局比试的问題。 阿璟王爷见参加比试的人员只剩下三个人,国舅爷和阿九和尚的小组人员都在,而且都具有很强战斗力,而飞鸿郡王这一组只剩下鸿儿一个人。 阿璟王爷非常担心,如果国舅爷他们要求比武的话,鸿儿危矣。 飞鸿郡王坐在椅子上,公正廉明地说道:“刚才第一局,是我小组的人出題,比试的结果我承认我的小组输了。现在第二局,请贵方出題。” 国舅爷吴阜入座,由于刚才喝酒过猛,感觉酒的后劲儿很大,用手揉了一下前额两侧的太阳穴,说道: “阿九,第二局比试的題目,你看着办吧,本国舅有点头痛,稍微休息一下。” 阿九和尚心中有数,看见国舅爷的样子确实不适宜立刻参加拼争,他是武学高手,深知如果让国舅爷强行比斗,免不了会造成内伤的,于是,点头说道: “国舅爷,刚才多亏你一力承担,赢了第一局,现在,看俺阿九的,你放心,让俺想一个斯斯文文的比试題目,既不伤身,又能赢得爽快。” 国舅爷知道阿九和尚是一位高僧,平时修禅博大精深,看问題很透彻,特别是非常明白做人处事的道理,这次比试的題目交给他來处理,很是放心,于是,安心坐在椅子上,闭了眼睛小憩。 阿九和尚看着飞鸿郡王一脸书生气,想起一件事,问道: “敢问郡王殿下,可会写字?论理,你们这些皇子王子一类的,应该从小就进学堂识字念书,文采一定是很好的。” 飞鸿郡王听见阿九和尚问起自己小时候读书的事,不禁想起自己七岁时进皇宫给大皇子作伴读,往事历历,勾起心事悠悠,催人泪下。 飞鸿郡王不愿深谈这个问題,力图回避这个伤心的话題,简单回答道: “是的,我会写字。” 阿九和尚有了答案,笑嘻嘻地转头对阿璟王爷说道:“三王爷,贫僧建议第二局比文斗墨,各小组只需要一个人参加即可。” 阿璟王爷心中明白,这胖和尚不愧是一个出家人,慈悲为怀,出的題目也是照顾各方面的人,因而鼓掌赞道: “好,大师这个建议甚合我意,既照顾了各小组的人员状况,又不伤和气,文雅中见高低,舞文弄墨显身手。” 阿九和尚大笑一声,进一步解释道: “多谢王爷赞誉。平僧也只是想要取一个巧。各位有所不知,贫僧自幼因为家贫,被父母舍弃而不得不出家,每天早晚在寺庙里抄写经文,写字的速度自认为还是相当的快。” “原來如此,大师光明磊落,把事情的來龙去脉介绍的如此清楚,让大家心中有数,知己知彼,真乃高僧也。本次比试之后,本王愿为你的寺庙捐赠一些香油钱。” 阿璟王爷衷心褒奖,决定拿出一千两白银捐献给阿九和尚所在的寺庙。 阿九和尚不意由此奇遇,倍加感谢。 飞鸿郡王见父王与阿九和尚越说越投机,从阿九和尚的话中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也就敞开心怀说道: “这位大师,你打算怎么比文斗墨?能和阿九和尚这样的高僧大师比试,本郡王感到很荣幸。” 阿九和尚简要说道:“王爷、第二局比试建议也用三炷香的时间,俺和郡王殿下可以反复抄写一篇佛经。” “抄写佛经?”阿璟王爷微笑起來,暗叹阿九和尚不愧是高僧,心念佛学,就连比试也不忘记弘扬佛法? “是的,王爷。就是我们两个人比试一下写字的速度,到最后,谁写字写得又快又多,就算谁赢,咋样?” 阿璟王爷自然是毫无异议,转而征求飞鸿郡王的意见,问道:“鸿儿,你怎么看?” 飞鸿郡王毫无二话,当场答应,心里暗笑,这不是撞到自己的强项上面來了? 飞鸿郡王文武双全,平时写起字來如同行云流云,特别是写草书之时,挥墨自如,一起哈成,有如神助一般。 阿璟王爷对自己的儿子的书法很有信心,心想:阿九和尚只不过是一个和尚,怎么可能和出身正宗皇室学堂的高材生相提并论呢? 比文斗墨开始了,第一炷香被侍卫点燃。 大厅里又搬來一张桌子,这样就变成了两张桌子并排放在中央。 两张桌子上分别放置了一个砚台,砚台里面已经研好了墨。 桌上还有一个笔盒,笔盒的盒盖已经打开,里面整齐地排着粗细不一的几支毛笔。 笔盒旁,铺着厚厚一大叠用于写毛笔字用的宣纸。宣纸旁,放着一本《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阿璟王爷面色严肃,喊了一声:“开始。” 飞鸿郡王小时候涉猎很广,也曾读过心经,记忆犹新,倒背如流。只见他提笔写到: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阿九和尚却也托大,并不急于抓毛笔,只是双手背在身后,开始观赏飞鸿郡王默写心经,越看越开心,心里默念着: 原來飞鸿郡王也和我佛有缘。愿我佛慈悲,普度一切有缘人,阿弥陀佛。 飞鸿郡王舞笔挥墨,一行行娟秀清丽的字体跃然纸上,每每写满一张宣纸,都一个侍卫恭敬地抽走,飞鸿郡王继续在下面一张宣纸上写字。 很快地,一炷香下來,飞鸿郡王已经写满了三张宣纸,阿九和尚心中大喜,对阿璟王爷哈哈大笑道: “令郎好样的,博学多才,与佛有缘,悟性极高,不愧是郡王殿下。” 阿璟王爷惊得目瞪口呆,询问道:“大师,一炷香的时间已过,难道大师不写字,想要自动放弃比试?” “怎么会放弃?俺喜欢后发制人。” 第二柱香点燃了,余烟袅袅地腾空生起,一股清雅的檀香味道缓缓飘散着。 阿九和尚回到自己的桌旁,双手各自抓起一支毛笔,蘸墨饱满,左右手同时开始书写,字迹流畅,速度惊人。 第九十六章 神技 阿九和尚武功高强,有一次抄写佛经的时候突发奇想,要是自己左右手能同时书写,抄写的速度不是提升了两倍? 阿九和尚的心性有时候好似孩童,喜欢玩耍,他觉得双手写字很好玩,便坚持练习,几年下來,左手和右手的速度练得圆润自如。 自从学会双手同时写字,阿九和尚心中得意,便又用嘴叼起一支毛笔同时写字,做到三心合一,融会贯通。 阿璟王爷在第二柱香点燃之后,举杯喝了一杯茶,放下茶杯,扭头一看,惊讶的瞪圆双眼,结结巴巴地问: “大师,你……你这是?” 阿九和尚哈哈大笑,不予回答。 在第二柱香的时间里,阿九和尚写满了六张宣纸,和飞鸿郡王所写的宣纸数量相等,两个人等于写成了平手。 现在,胜负的关键就在于第三炷香的时间了。 飞鸿郡王目不斜视,专心写字,不为外界所动。他屏住呼吸,运气于写字的右臂上,不停地蘸墨狂书,速度加快了几乎一倍。 等到阿璟王爷大喊一声“停”,飞鸿郡王便抛笔微笑,看着自己写出來的狂草很满意,难得自己书写的速度和质量更上一层楼,满意地点点头。 阿九和尚热血沸腾,在第三炷香的时间里,使用神技,不但双手握笔急书,同时,一张嘴叼住了一只毛笔,写起字來居然也是速度飞快。 阿九和尚为了能见到徒儿红丝一眼,他把自己的写字本能提高到了极限,洋洋洒洒地写出了数十张张宣纸,足足比飞鸿郡王多出一倍有余。 赢了,自己赢了! 阿九和尚松开嘴,吐出毛笔杆,怀着胜利的喜悦,欣慰地大叫: “红丝,好徒儿,为师马上就要见到你了,俺好想你啊。” 飞鸿郡王应该说是尽力了,他强压下刚才拼酒的醉意,又在拼命奋笔疾书,经过了两番比拼,深深感到困倦疲累的不行。 虽然输了,可是飞鸿郡王并不得丢人,相反,能和阿九和尚这样重情重义的比试,心里真是好舒畅,说道: “阿九和尚,你还记得吗?在萨珂大草原上,咱们曾经见过,那时候你住店沒钱,本郡王赞助了你十两银子。” “是的,俺刚才第一眼看见你,就认出來了。俺知道,你心地不坏,喜欢救人危难。” 飞鸿郡王的脸色变得有些深沉,他听到阿九和尚有种称赞,反而心怀内疚,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才好,只得默默不语。 阿璟王爷看见阿九和尚赢了第二局,按照先前的讲好的三局两胜,阿九和尚他们应该算是彻底的赢了,那么,是否答应让他们的条件,允许他们去见红丝一面呢? 大厅里忽然静下來了,几个人各怀心事。 天色暗淡下來,夏日白天的燥热在晚风的吹拂渐渐消退,夜晚的凉意袭上心头。 院子里,树上的蝉鸣沒有丝毫要停止的意思,在那里无精打采地“知了知了”叫着,惹人心烦。 国舅爷吴阜喝下了醒酒汤,又坐在椅子上休息了半晌,感觉已经恢复了一些体力,就是头脑有些馄饨不清爽。 阿九和尚走到国舅爷身边,见他坐在椅子上发呆,便抽出腰后的大蒲扇,频繁地为国舅爷扇风,希望他快点清醒,却见国舅爷睁眼一笑,称赞道: “阿九,你好棒。不伤毫发,大获全胜。” 阿九和尚第一次得到国舅爷当众赞许,笑一笑,问道:“国舅爷,下一步怎么办?” 国舅爷见问,坐正身子,手指磕着醒酒汤的碗沿儿,听着长指甲撞击瓷器,发出了有节奏的清脆声响,抬眼看了一下面前的王爷父子,觉得他们两个都不是好惹的。 不好惹,也得惹! 国舅爷吴阜一拍椅子把手,站了起來,问道: “郡王殿下,怎么不吱声儿了?承蒙谦让,我们侥幸赢了两局。现在,请你履行你的诺言,让我们见红丝一面。” “这个……当然可以。” 飞鸿郡王沒有理由拒绝,斯斯艾艾地答应了一声。 国舅爷吴阜顿时欣喜若狂,眼神里掩不住一阵欢欣鼓舞,似乎闪耀着无数的星芒九转,心里默念着: 红丝啊,等我,咱们就要重逢了。 飞鸿郡王嘴上答应,心里却在打着小算盘,伸手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由于心不在焉,动作略显得有些生硬,一双清澈如碧水般的眸子冲盈着满满的疑虑: 难道自己可以答应让他们两个人去见红丝?国舅爷吴阜和阿九和尚武功高强,万一他们要动手抢人,自己这边怎么抵挡? 阿九和尚等得有些心急,心想:郡王殿下似乎变了一个人,这一刻有些清冷疏远,仿佛难以接近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萨珂大草原上那样热心温和。 国舅爷见飞鸿郡王口中答应,却迟迟不动地方,有些嘲讽地说道: “请问郡王殿下你多大?可知君子一言,快马一鞭,绝不能像有些俗语说的那样:嘴上沒毛、办事不牢。” 飞鸿郡王何等聪慧,怎会听不出国舅爷话中带刺,他扯起一边唇角,努力掩饰了一下脸上泛出的黯涩,眸光像是突然覆盖上一层尖锐的冰碴子,晃射出刺人的寒光,冷冷地说道: “红丝是钦犯,本來是不可以见外人的,不过,既然你们比试赢了,本郡王言而有信,所以,答应让你们其中的一位去见他。” “啥?只能一个人?你一开始可沒这么说。”阿九和尚焦躁起來。 “是的,本郡王一开始沒说,那是因为我以为你们肯定赢不了,沒想到你们居然连赢两场,不得不答应,附加条件就是:你们两个只能去一个人。要知道,这已经是最大的疏通了。” 国舅爷吴阜心中疑心大起,为什么这位郡王再三阻挠自己和阿九和尚去见红丝?不由的问道: “郡王殿下,可以先给我们介绍一下红丝目前的情况吗?” “当然,红丝是今天中午才到达本王府的,是用一个描金黑漆大木箱子运來的,也许你们路上碰到过。” 第九十七章 质问 “黑漆木箱子?” 阿九和尚惊问了一声,用力跺了一下脚,他确实见过,还登上马车亲手拍过黒木箱子的盖子。 “阿九,看來我们不仔细,早上错过了救出红丝的机会。”国舅爷也叹息道。 “国舅爷,现在怎么办?俺们两个只能去一个人,让俺去吧?”阿九和尚主动要求。 “阿九。” 国舅爷叫了一声,停顿片刻,知道阿九和尚对他的徒儿红丝很爱护,自己有点难于说出口,但是,这个唯一可以见到红丝的机会,自己怎么可以拱手送人?不行,本国舅要见红丝。 “阿九,本国舅知道这个机会难得。” 阿九和尚使劲儿地点点头,表示认可。 “但是,请你替本国舅想一想。你离开红丝的日子比我要短很多。我已经和他分别太久了,我都记不得有多长时间了,所以,特别不好意思和你说,请把这个机会让给本国舅吧? 阿九和尚沒想到堂堂国舅爷居然会來恳求自己,仅仅是为了要见红丝一面,心中有所感动,掂量了一下,说道: “国舅爷,那好吧,你代表俺去见红丝,告诉他俺很惦记他,每时每刻都担心他会不会被人欺负?他身上的伤势痊愈了沒有?叫他等着,俺早晚会救他出來。” 飞鸿郡王站在一旁,听见阿九和尚情真意切的话,心里很是感动,觉得红丝能有阿九和尚这么一个以诚相待的师父真的很幸运。 联想到自己,曹先生虽然亲手教自己武功,却不肯公开承认师傅名分,令飞鸿郡王揣摩不透,难道曹先生有什么难言之隐? 飞鸿郡王搞不清楚,也不再深入想下去。反正曹先生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自己也不便深究,听之任之好了,相信以后总会真相大白的。 “谢谢你,阿九。” 国舅爷很是感慨,对阿九和尚的真实情义暗暗赞叹,如果自己可以克制对红丝的思念,也许今天会把这个机会让给阿九和尚的,但是,这些日子以來,自己的心已经被思念的痛苦折磨得快要心碎了,太想念他了,迫切地渴望见到他,对他诉说自己的思念之情。 “有劳郡王殿下,咱们走吧,本国舅一人去看望红丝,让阿九留在这里。”国舅爷说道。 “好吧,跟我來。” 飞鸿郡王心里虽然百般不愿意,不能预测国舅爷见到红丝会有什么反应,虽然自己已经看习惯了红丝伤痕累累、被手铐脚镣束缚的样子,但是,国舅爷能不能对此有心理准备、而不会当场发作呢? 阿璟王爷见飞鸿郡王带领国舅爷走出大厅,便转头笑问阿九和尚:“大师,还沒用晚膳吧?要不要本王这就吩咐厨房准备一点斋菜,马上送过來。” 阿九和尚早就饿得前心贴后心了,再加上刚才喝了很多茶水,更觉得饥饿难耐,见阿璟王爷想得周到,连忙道谢。 飞鸿郡王引领着国舅爷吴阜走出大厅,心中有些担忧,停住了脚步吧,说道: “国舅爷,请你先答应我一件事,等一下见到红丝的时候,你不能进屋,那样会干扰曹先生医治。只能请你站在窗外,隔窗观看。” 国舅爷吴阜闻听此话,也停步不前,惊问一声: “隔窗而见?” “是的,隔着窗子。” 飞鸿郡王冷淡地点点头,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 国舅爷吴阜立刻心头迷雾大起,质疑道: “这也太过分了吧?就算曹先生给红丝医治,本国舅只是悄悄地进屋,站在一旁观看,然后,最好能和红丝说几句话,也就不虚此行了。本国舅是断然不会答应与红丝隔窗相见的。” 飞鸿郡王板了面孔,冷淡地问道:“那你是见还是不见?如果你心理承受能力差,我劝你还是不见面的好。” “为什么需要承受能力?难道红丝受伤很严重?” 飞鸿郡王不肯多说,因为刚才在大厅里的时候,他也喝多了酒,耳力极佳,似乎听到了红丝的一声惨叫。 红丝在惨叫?当时,飞鸿郡王听到,也很心疼,唯恐红丝出现什么意外。 但是,一想到曹先生正在红丝的身边为他医治,曹先生不但医术高明,武功更是高超,自己根本不用担心。 飞鸿郡王总是好的方面照想,安慰自己说红丝不会有事。可是,那声惨叫的的确确是红丝发出來的,如果沒有意外变故,红丝怎么会发出惨叫声呢? “是的,红丝受伤很重,他是今天中午來王府的,在此之前,听说他在皇宫偏殿和苏统领比剑……” “什么?红丝失忆,又瞎了眼睛,你们还逼他比剑?良心何在?” 听到国舅爷的质问,飞鸿郡王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可是,皇上的旨意谁敢违抗? “是的,红丝这个样子,比剑的结果可想而知,他拼命逃跑,被钦卫们追上,毒打了一顿。后來被重新关进天牢,一个死囚在天牢里会发生什么情况,不难预测。” “混账!是谁要这么害他?”国舅爷吴阜听不下去了,义愤填膺,脱口骂道。 “我不知道。”飞鸿郡王老老实实地说道。 “那你知道什么?你身为一个郡王,眼睁睁地看着红丝这么惨,你不敢救他,也不让别人救他,你还有良心吗?”国舅爷吴阜不客气的责备道。 “你怎么知道本郡王不救他?我已经答应曹先生,我们二人将合力用本门内功心法,为红丝打通血脉,让他的眼睛复明。” 国舅爷听见飞鸿郡王的解释,认为无异于狡辩,气愤之极,上前一把扯住飞鸿郡王的衣服,喝问道: “无耻。你说的好听,让红丝眼睛复明,可是不放他走,他还是背负着钦犯的罪名,被毒打,被锁铐,他就算眼睛看见了又有什么用?” “你快放开我的衣服,别动粗。我保证,从今往后,我不会看着红丝有难不管的。” 国舅爷吴阜松了手,有些怀疑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对红丝有所改变?说个理由让我相信。” 第九十八章 表露 飞鸿郡王抬眼看了一下国舅爷吴阜,觉得有些话还是闷在心里,不可以随便对人说的。 自己对大皇子的心事压抑在心底已经八年,这么久了,就算现在移情别恋,转移到了和大皇子容貌相似的红丝身上,自己也是可以依旧沉闷在心底八年。 国舅爷吴阜见飞鸿郡王沉闷着脸,并不回答自己的问话,知道他不信任自己,借着酒劲儿盖脸,直接抱怨道: “我说,你还是不是男人?本国舅最讨厌你这种闷骚型的人了,说话不痛快,有什么心事都鳖在心里,就连私事也不敢言明。” 飞鸿郡王默默听着,心里反驳道:这里是南宫王朝,本郡王又是一个未來的小王爷,说话做事都必须讲究分寸,沒把握的事不做,沒面子的话不说,哪能像你们伊塔国,胆大妄为敢说敢做。 两个人站在院子里说话,被晚风一吹,酒劲发作上來,都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飞鸿郡王不想回答国舅爷吴阜的问话,只得借此机会说道:“不行了,满肚子的酒开始闹腾了,我要去茅厕。” 国舅爷吴阜也察觉到自己的肚子里面咕噜咕噜地想,揉了一下小腹,说道: “算了,不问你了,本国舅何必多管闲事,谁会在乎你对红丝的想法?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红丝会和我在一起。” “红丝和你在一起?做梦吧。你给我记住,红丝是我的。” 飞鸿郡王对国舅爷的话呲之以鼻,认为那是傻话,不可能的。当下酒气上头,他说出了一句连自己都吃惊的话。 “你?”国舅爷吴阜也很惊异。 “是的,我。” 飞鸿郡王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觉得很痛快,八年了,一份感情压抑在心底这么多年,总算表露出來,那就沒有什么好顾虑的了,自顾自地说道: “是啊,八年了。如今,红丝变成他的化身來到了我身边,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恩赐,让他们两个人重叠在一起,让我可以有机会好好地去爱一个人,一个我等了八年的人。” 国舅爷吴阜挠了一下头,听不太明白。飞鸿郡王的话有些含糊不清,但是,有一件事国舅爷听得清楚,那就是飞鸿郡王在表达自己的心意:以后会好好地对带红丝。 国舅爷吴阜大笑了一声,说道: “你说出來了吗?不错,这才像一个男子汉。不过呢,本国舅提醒你一下,在我面前,你是不会成功的。因为通过今天比试的事就可以看出來,你赢不了小爷的,红丝你也夺不去,哈哈哈哈。” “别笑。” 飞鸿郡王不高兴了,果断反驳道: “你得意什么?我拼酒输给你,不见得别的也输给你,沒什么值得高兴的。至少现在你还沒有得到红丝。待会儿你也只能站在窗户外面,隔窗遥望他一眼,仅此而已。 国舅爷吴阜酒气上涌,再加上话題撩人情怀,觉得心里烦躁闷热,随手将外衣脱去,扔在了地上,笑道: “你这是激将法?别以为你们王府了不起,那是给你们面子,信不信本国舅一拳砸碎你们的破烂窗户?” 飞鸿郡王也被惹恼了,忿忿地说:“想砸窗户你随便,难不成你还想拆房子?这里是王府,就算你撒酒疯,也不能这么胡闹。” “拆就拆,拆完房子我就把红丝带走。” 国舅爷有点激动,拔腿就往东面的一个院子跑,迎面和一个走出來的人撞了一个满怀。 从东边院子走出來的人是随从小哲,他端了一盆满是血污的脏水准备去茅厕倒掉,偏巧和国舅爷撞到了一起,心慌手一松,木盆子脱手掉到了地上。 飞鸿郡王紧跟过來问道:“小哲,红丝情况怎么样?曹先生的第二步治完了吗?” “沒有,郡王殿下,曹先生的救治出了一点意外。” 飞鸿郡王看了看摔在地上的木盆子,里面还一些残留剩下來的血水,急忙问道: “红丝怎么留了这么多血?出了什么意外?” “那个……曹先生……” 随从小哲越着急越说不利索,结结巴巴地想解释。 “红丝!” 国舅爷吴阜急红了眼,亲眼见到随从小哲端的一盆血水,还用解释吗?红丝肯定是又受伤了!他大叫了一声,飞快地往院子里跑去。 飞鸿郡王见势头不对,急忙飞身纵起,抢在国舅爷吴阜的身前,拦住去路,说道: “国舅爷你冷静,别影响曹先生治疗。” 国舅爷吴阜飞奔的脚步太快,差点撞到飞鸿郡王的身上,急忙收势,喝道: “什么狗屁曹先生,我早就看他不爽。今天早上要不是他胡诌什么客栈里有瞎眼少年求医,我和阿九说不定早就……” 飞鸿郡王见国舅爷急火攻心,迁怒于曹先生,心中便有了几分要为曹先生打抱不平的意思,解释道: “你说什么醉话?曹先生好端端的,不为名、不图利,只是为国着想、自愿拿出自己最珍贵的药丸给红丝吃、还甘愿自损功力为红丝运功疗伤,梳理穴道,打通淤血。这样的人千载难逢,你不能在背地里说他的坏话。” 国舅爷吴阜听了飞鸿郡王的解释,觉得也有道理,怀有一份歉意,说道: “好吧,恕我不知,对曹先生多有得罪。” 随从小哲沒有捡起地上的水盆,也跟在后面跑过來,对飞鸿郡王说道: “郡王殿下,你拦住他就对了,现在别让他过去。” “为什么?” 飞鸿郡王急问,继续拦在道路中间不让开。 “郡王殿下,你听我解释。刚才,曹先生施用针灸疗法过程中,红丝因为毒性发作,不停地乱动,倒在床上翻滚,那些扎在穴位上的金针都跑偏移位,有的金针掉了,有的金针进入皮肉里面去了。” “你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去扶住他?” “本來,曹先生是让我按住红丝。可是……我晕针晕血,沒按住。” “废物。又不是扎你,晕什么针?” “我也不想的。” “后來呢?”飞鸿郡王和国舅爷吴阜一齐大声问。 第九十九章 砸窗 “后來,曹先生沒办法,为了扎针灸方便,就把红丝吊起來了。”随从小哲解释道。 “红丝被吊起來了?” 飞鸿郡王和国舅爷吴阜同时惊问,全都出乎意料。 随从小哲一点也不着急,好似很无辜地看了他们两个人一眼,说道: “干嘛这么吃惊?又沒怎么地。就是怕红丝乱动,曹先生看不准穴道,沒办法下针,扎歪了还得拔出來重新扎,又费事,又痛,才把他吊在床上的。” 国舅爷吴阜听了,心中顿时如同翻倒了三江五湖水,好似掉进了沸腾的油锅里煎炸,气炸了肺,大吼了一声: “混蛋啊,扎不了就别扎,沒本事救人就别救,这样翻來覆去折磨人,红丝不是铁打的。” “国舅爷。”飞鸿郡王叫了一声,不知道应该怎么劝,心里也变得很不平静。 “给我滚开!” 国舅爷吴阜怒了,突然双手一推,要将飞鸿郡王推开。 飞鸿郡王早有防备,见国舅爷力道凶猛,自己只能闪避,提起一口气,身子像一片树叶似地飘了出去,躲过了国舅爷这一掌。 国舅爷吴阜本意就是逼飞鸿郡王让开道路,一击成功,看见路让开了,撒腿就跑,一鼓作气地冲进东侧院子。 东侧院子里有一排房子,因为是夏天,几乎每个房子的窗户都是大打开的,唯有位于中间偏右的一间房子有点特别,两扇窗户关闭得很严实。 国舅爷吴阜跌跌撞撞地跑进院子,想起飞鸿郡王刚才说的让自己隔窗相望,心里气忿,一口气跑到那扇关闭着的窗前,握紧拳头,收臂,猛地一拳砸到了窗户上。 只听“蛤喇啦”一声乱响,在看那扇窗户,从木格窗框子到上面裱糊的窗户纸,被国舅爷的铁拳击得粉碎,露出一个大窗洞。 “红丝!” 国舅爷吴阜嘶声喊叫着,透过窗洞,把屋里的情景看得一目了然。 红丝整个身子靠着床头,由于双脚戴着脚镣不能盘腿,只是伸直双腿坐在床上。 红丝的双手带着手铐,手铐中间被一根麻绳穿过,麻绳绕过房梁,使得他的双手被高高扯了起來,吊在麻绳上。 红丝垂了头,闭着双眼,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红丝!” 国舅爷吴阜再一次大声呼唤,希望红丝能回应自己一下。 很显然,红丝经过了一番救治。 红丝的头部和眼部刚刚进行过上药和包扎,雪白色的纱布和绷带一层层严密地包裹着患处。 红丝身穿一身囚犯的服装,上衣的前面已经完全敞开,胸前的穴位上扎满了金针。 红丝的衣服后面也被剪开了一个很大的豁口,后背的穴道上只插有几枚金针。 “红丝!小爷來救你。” 国舅爷吴阜第三次叫着红丝的名字,再也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用手掌一按窗台,由于喝多了酒,身体显得有些笨拙,但还是顺利地跃进了窗子。 屋子里沒有点灯,有些阴暗。 国舅爷吴阜从窗子外面闯进來,顿时感到呼吸一滞,不远处隐隐传來一股杀气,不由得后退了一步,向黑暗中凝望。 “你还真敢胡闹……” 飞鸿郡王來迟了一步,沒拦住国舅爷吴阜的出拳,话说了一半,看见窗户被打得稀烂,只好住口不说话,不由自主地探头向窗户里面看。 “混小子,你再上前一步……”屋子里终于有人说话了。 那是曹先生。 南宫王朝风云变幻,曹先生只是一个平民,他为什么会卷入这场皇室成员内部的纷争呢? 曹先生有自己的想法。他高瞻远瞩,并不认为江山社稷是某一个人的,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不也是生活在其中吗? 如果,南宫王朝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曹先生是绝对不会出山的。 曹先生喜欢笑傲江湖,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置身于浑水之中,落不到好处,还惹得一身骚,搞不好还要被人误解和唾骂。 但是,有些人命中注定不会消沉,他的才华不会被埋沒。好比曹先生,他不是普通人,仿佛有一双透视眼,未雨绸缪,不甘心眼看着南宫王朝发生谋杀篡位之后,就此四分五裂地败落下去,成为虎狼邻国的口中餐。 不为自己的名与利,甘愿冒风霜混迹风尘之中,只想做一些对国家对黎民有意义的事情,这是曹先生高风亮节,为人处世的出发点,也是他能干成大事的基础。 但是,有些事不是那么容易就办成的,就算是曹先生这样的高人,碰上了棘手的事,解决起來也需要一步一步地來,纵然劳心劳力,也不能一蹴而就。 对于红丝的治疗,曹先生显然就遇到了难处。首先,开始医治的第一步还算顺利,第二步就不得不改变几乎,因为有了外界干扰。 曹先生沒有料到的是:红丝的病情比自己上一次见到他时严重了很多,除了一些严重的外伤,红丝还被人逼迫吃了毒药,这种慢性毒药很难控制,时不时的发作很干扰正常的医疗救治。 此刻,曹先生正在全神贯注地为红丝认穴扎针灸,沒想到窗户竟然被人砸破,危险降临。 曹先生当机立断,立即停止治疗,手里扣了三枚金针,不动声色,看着跳进屋子來的一个人。 国舅爷吴阜目光敏锐,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能看清楚景物。他进屋时间一长,习惯了屋里的光线,看见是曹先生对自己说话,似乎暗含有一种威胁的口吻,不禁笑了一下,抬起的一只脚沒敢落地,就这样空抬着腿,问道: “是曹先生吗?咱们又见面了,今天早上咱们见过,也算老熟人了。现在能不能通融一下,让本国舅和红丝见上一面?” “不行。”曹先生断然拒绝。 “曹先生你不知道,红丝他……” “住嘴,别往下说了,你和红丝的事,老夫沒兴趣听,现在只问你,你是想要红丝死、还是想要他活?” “废话啊,当然是要红丝活!”国舅爷吴阜放下了那条腿,赶紧表明态度。 第一百章 求见 “很好。如果你想要红丝活,现在你马上给我退出去,尽快离开这个屋子。”曹先生下令道。 国舅爷吴阜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他不明白曹先生为什么这么不近人情。 自己与阿九和尚可是经过了千辛万苦的比试,好不容易赢了两场,才來到这间屋子的,可惜还被限制只能來一个人,自己还沒走近红丝跟前,就这么出去了,那不是亏大了。 国舅爷吴阜想了一想,误以为是曹先生在显摆官架子,今早上听说曹先生被皇上御赐为国师的封号,虽然是一个虚衔,沒有实权,但是地位很高,可以随时在皇上身边出谋划策,无异于掌握了朝廷命脉。 国舅爷吴阜望了红丝一眼,很想扑过去抱住他,对他诉说自己心中的思念,可是,曹先生在屋中拦住了去路,如果自己强行冲过去,曹先生肯定是一个劲敌,自己不可造次。 国舅爷吴阜沉住了气,心想曹先生不听自己解释,那我只好请飞鸿郡王帮忙解释,郡王的话他总得听一耳朵吧?想罢,叫道: “郡王殿下请快进來,你跟曹先生解释一下,本国舅能走进这个院子,是因为什么原因?” 飞鸿郡王站在窗外听见招呼自己,只得翻身跳进屋子,问道:“曹先生,可容我解释?” “不必解释,沒有时间可以浪费,趁着老夫那枚药丸的药性还在,老夫只问一句话,郡王殿下想不想让老夫专心医治红丝?” 飞鸿郡王明白医治病人是不能耽误的,需要分秒必争,说道:“好的,曹先生,我明白了,我去劝国舅爷离开。” 飞鸿郡王经过今晚和国舅爷吴阜接触,觉得他是一个性格开朗、至情至性的人,现在要劝他离开这里,恐怕不是三言两语能办得到,但是,救人如救火的事实在是沒办法耽误下去,劝道: “国舅爷,你看,你也不想耽误红丝的治疗吧?要不然咱们先出去?” 国舅爷吴阜听到了刚才曹先生和飞鸿郡王的对话,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可是,他心里多么想见红丝一面啊,他觉得鼻子有些发酸,依依不舍,可怜兮兮地问道: “我不说话,就站在旁边看着你们忙,还不行吗?” “不行。”曹先生不动声色,只回答两个字。 国舅爷吴阜知道曹先生不会答应,只得退而求其次,问道: “我知道你们是为了红丝好,医治病人不容易,特别是像红丝这么伤病严重的人,更是需要劳心劳力,我答应你们出去,我想在院子里面呆着,会感觉离红丝不太远,这样总可以了吧?” “不行。红丝的医治最少需要七天,所以,请七天以后你再來吧。” 曹先生也被国舅爷的恳请有所触动,但是,关于原则问題,是不会让步的。 国舅爷吴阜心中掀起波澜,红丝近在眼前,可是自己不能走近、不能拥抱、不能爱抚他。 好心酸,眼睛有些湿润了。国舅爷吴阜强忍着心疼,退到窗户旁边,再回首,红丝那副可怜的受苦受难的样子,令人惨不忍睹,国舅爷突然产生一个念头: 万一红丝的病情越來越严重,曹先生无力回天,那今天看他的这一眼、不就是自己和红丝的最后一面了? 不,红丝,我要和你说话,哪怕一句话也是好的。 “郡王殿下,不论如何请宽容一下,本国舅想和红丝说一句话,就一句,可以吗?” 国舅爷为了见红丝,完全放下了皇亲贵族的自尊,深切地求情起來。 飞鸿郡王也觉得有些不忍,毕竟国舅爷是外国使节,又是伊塔国的国舅,身份很不一般,到了此时,好歹应该给他一点面子,便把眼睛直勾勾地望向曹先生。 曹先生也不是铁石心肠,他微微点头,示意同意。 飞鸿郡王大喜,急忙转头说道: “国舅爷,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行,你去说话吧,记住,只能一句,不许反悔。” 国舅爷吴阜见飞鸿郡王答应了,很是开心,心想: 这个机会來之不易,要好好珍惜,要说一句什么话好呢?唉,可惜只能一句,自己心里可是有千言万语要说啊。 红丝就坐在床上,距离国舅爷吴阜只有几米远的地方,可是,国舅爷突然产生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心里明明很想扑过去,可是却双腿发软,有些艰难地走到红丝身边。 红丝的嘴角上挂着一抹血迹,国舅爷伸出袖子为他轻轻擦拭,想要说话,可是一时间竟然心潮激荡,说不出话來,终于,过了片刻,咬了咬牙,声音有些哽咽,说道: “红丝,我是阿阜,來看你了,好想你,能听你叫我一声阿阜吗?” 红丝低着头,坐在床上,带着手铐的双手被房梁上垂下來的一根麻绳向上吊着,沒有回音,不知他听到了沒有。 国舅爷吴阜很想手里有一把刀子,砍断锁住红丝的手铐脚镣。这些该死的东西还要束缚红丝多久!难道因为是皇上御赐的下來的,就不能替红丝解除吗? 飞郡郡王看见红丝沒有反应,催促道:“国舅爷,一句话说完了,请离开这里。” 国舅爷吴阜也觉得自己沒有理由在拖延下去了,却舍不得就这么离开,只得眼巴巴地望着红丝,倒退着双脚,一步一步地往门口蹭。 “阿……阜?” 似乎有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传來,那是红丝在叫吗? 国舅爷吴阜又惊又喜,他想抢上前去抱住红丝,却被飞鸿郡王伸手阻拦,说道: “国舅爷,你不能失信于本郡王。” “可是,红丝他在叫我。”国舅爷目不转睛地望着红丝。 “不管红丝怎样,你应该出去了。”飞鸿郡王态度有些生硬。 “我,我。”国舅爷吴阜还想说下去,却见眼前人影一晃。 原來曹先生快步如飞,突忽走到了国舅爷吴阜和飞鸿郡王之间,扬了扬手中扣着的三枚金针,问道: “请国舅爷移步,这里有三枚金针,如果你不想老夫给红丝扎歪的话。” 第一百零一章 邀请 曹先生手指中暗扣着三枚金针,出言威胁。 国舅爷吴阜明白再也无法拖延下去,虽然知道曹先生只是口头上吓唬自己,但是不敢拿红丝的生命冒险,慌忙说道:“别,别,我走,不要伤害红丝。” 飞鸿郡王走到门边,亲自为国舅爷吴阜打开房门,送他出门,对随从小哲说道: “你去,为国舅爷引路,返回大厅。” 随从小哲刚忙完在空洞的窗户上面悬挂好一块窗帘布,听到飞鸿郡王的吩咐,急忙答应着,带国舅爷走出东院。 三王府前院大厅里,阿九和尚草草地吃完了斋饭,正在和阿璟王爷闲聊,看见国舅爷吴阜心事重重地走回大厅,急忙离座询问: “国舅爷咋样?看见了红丝了沒?” “阿九,我们走吧。”国舅爷吴阜不想过多解释,对阿九和尚说道。 阿九和尚立刻明了,和国舅爷一起向阿璟王爷告别,走出了三王府。 天黑下來了,两个人急匆匆走向客栈。 一路上,阿九和尚几次想要出口相问,见国舅爷吴阜心情沉郁,只好把话咽回肚子里。 回到客栈,两名在客栈里留守的跟班迎上來禀报:收到一封邀请函,请国舅爷过目。 国舅爷吴阜接过邀请函,走回自己的房间,坐到书桌前面,点亮油灯,准备阅读邀请函。 两个跟班听阿九和尚说国舅爷还沒有吃晚饭,急忙去客栈前堂买了一些食物,给国舅爷送进屋里來。 国舅爷吴阜点点头,完全沒有一点胃口,吩咐两名跟班把晚饭端走,并备好纸墨笔砚。 国舅爷吴阜呆呆地看着跟班把晚饭端了出去,想起红丝一定也是饿着肚子沒吃晚饭,心情变得更加沉闷。 不一刻,一名跟班把纸墨笔砚准备停当,摆放在桌子上。 国舅爷吴阜挥手命跟班出去,自己拿起毛笔,在砚台上蘸满黑色墨汁,铺开一张草黄色的宣纸,在上面写了两个大字:红丝。 写完这两个字,国舅爷吴阜举着毛笔细细端详,仿佛从这两个字里面能看到红丝的倩影。 毛笔上的墨汁一滴一滴地洒落在宣纸上,国舅爷看得入神,忽然觉得这一滴滴的墨汁仿佛是红丝的眼泪,心里涌上來无比的歉意,想到: ,,红丝,我对不起你,今天沒有把你救出來。我不相信王府里的人,更不相信那个曹先生,他们都是一伙儿的,他们听命于皇上,不会站在你的角度上为你着想。 ,,红丝,我不明白那个狗皇帝为什么要迫害你,把你当作钦犯,给你戴上沉重的镣铐,我一定要尽快帮你打开这些刑具,把你救走。 国舅爷吴阜有些后悔沒把“风雷雨电”四大谋士带过來,如果有他们的帮助,今天自己也就不会顾忌曹先生这一对挂名师徒了。 国舅爷吴阜越想心思越紊乱,不由自主地提笔写了下去:红丝红丝…… 不知过了多久,阿九和尚敲门走了进來,看见满屋子地上散落着好多宣纸,宣纸上墨迹未干,捡起一张宣纸看时,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的都是“红丝”两个字,问道: “国舅爷,你在想念红丝了?” 国舅爷吴阜看见阿九和尚进來,停住了笔,说道: “阿九,你刚才也听到了,三王爷他们说,红丝需要在王府里治疗七天,可是,本国舅等不了七天,今夜三更我就想去救红丝出來。” “国舅爷,自从你见过红丝以后,你还沒有说,红底到底怎么样?” “红丝情况很不好,如果继续落在他们手里,情况肯定更糟糕。阿九,可惜你是一个出家人,半夜偷偷溜进王府的事恐怕你做不了,不过让你在院墙外面接应还行。” “国舅爷,如果需要,为了救徒儿,俺可以杀进三王府里去的。就是,俺觉得三王爷父子人品都不错。” “哦?阿九为什么这么说呢?” 国舅爷吴阜很想知道原因,因为他一点也不了解王府里的这些人。 “俺觉得饿,三王爷一点架子也沒有,挺和善的,还管了一顿斋饭给贫僧吃。那个小郡王心地也不坏,他在萨珂大草原上的时候,彼此不相识,就赠送了俺十两银子住宿费。” “是吗?”国舅爷吴阜沉吟起來,心中推敲:觉得阿九和尚太单纯,容易被王府里的人一点小恩小惠所糊弄,那些真正拿大奸大恶的人是不会轻易露出凶恶本质的。 “国舅爷,你今天辛苦一天了,喝多了酒也伤身体,不如今晚好好休息一夜,明天再作打算,见机而动。”阿九和尚真心劝道。 国舅爷吴阜知道阿九和尚说的有道理,但是心有不甘,心中总是担心红丝,生怕红丝在王府里多呆一个时辰、就会多遭一分罪,心里暗暗盘算:今晚自己一个人行动就好,就不要劳动阿九和尚了。 “阿九,你说的不无道理。本国舅倦了,想要歇一会儿,你也去休息吧。” “是,国舅爷好好休息。”阿九和尚放心了,退出房间,随手掩上了房门。 国舅爷吴阜本想上床躺一下,一瞥眼,看见桌子上摆放的那封邀请函,心中好奇:自己在这里沒有朋友,是谁会邀请自己呢? 国舅爷吴阜打开邀请函,在灯光下看了一遍,见邀请函上写着: 《吴国舅大人:今晚特在海夸酒楼备下一桌酒席,务请光临,有要事面谈,不见不散。》 邀请函下方的落款是:令尊的一位故交。 国舅爷吴阜看完邀请函很吃惊,自己出使南宫王朝,刚到京城才几天,怎么就有父亲的故交找上门來? 父亲已经失踪几年了,一直杳无音信,现在既然有父亲的故交相邀自己作客,也许会有父亲的消息,国舅爷吴阜决定接受这个邀请。 国舅爷吴阜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夜色已深,自己现在去赴酒楼之约会是不是太晚了一点呢? 反正天色已晚,八成现在去也不赶趟了。 好累,国舅爷放下邀请函,决定上床先休息一下,和衣躺在床上。 第一百零二章 道歉 入夜,国舅爷吴阜躺在床上休息,合上眼睛,顿时觉得纷乱的思绪如同潮水般涌來,其中仿佛掺杂着红丝的哭泣声。 国舅爷吴阜大叫一声,翻身坐起,跳下床,拔腿就往门外跑,心里想着: 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海夸酒楼碰碰运气,也许那位邀请人还在那里,他的邀请函上不是说了“不见不散”吗? 一出门,看到夜色斑斓,星光皎洁。 国舅爷吴阜夜不能寐,心绪不宁,决定连夜去赴约。他走出客栈,沒有惊动阿九和尚以及两个跟班,独自一个人踏着夜色,前往海夸酒楼。 海夸酒楼位于京城繁华的大街上,虽然天色已晚,但是,海夸酒楼门前依然是人來车往,灯火通明。 国舅爷吴阜信步走进海夸酒楼,來到柜台前,询问是否有一位自称是吴先生的朋友在等人。 酒楼掌柜的连忙点头哈腰说有,吩咐店小二带国舅爷去雅间三号。 雅间三号房内,一男一女坐在一张很大的圆桌盘旁边,一边聊天一边等人,看见店小二带着一名身穿华贵衣衫的青年走进來,急忙站起來迎接。 “这位可是吴国舅?” “是的,我姓吴,单名一个阜字。请问阁下高兴大名。”国舅爷吴阜客气地说道。 雅间里的男子施礼笑道:“我叫李伟,这位是我的师妹紫羽。今日邀请吴国舅前來,实在是冒昧。只因我们师兄妹受人之托,特此准备下一席酒菜,请入座详谈。” 国舅爷吴阜含笑入座,本着既來之则安之的心态,说道: “李兄客气了,承蒙两位盛情款待。今日咱们可以随意吃菜聊天,喝酒就可以免了吧?因为本国舅今天傍晚喝了很多酒,如果现在再喝,只怕是有点力不从心。” 李伟陪笑道:“多谢国舅爷不嫌弃以兄弟相称,咱们今晚不喝酒那是最好不过了,因为李某刚刚大病初愈,不适宜饮酒。” 即墨大小姐听他二人彼此客气,插不上嘴,便对店小二说道:“小二,上菜,酒就算了。” 店小二答应着出去了。 即墨大小姐对二人说道:“你们先聊着,我去厨房看看,添几盘热炒小菜,捡那些可口的菜蔬。” 李伟笑道:“有劳师妹,快去快回。” 国舅爷吴阜看着即墨大小姐走出门去,对李伟说道:“李兄,我见你说话总是气喘,你刚才又说大病初愈,身体哪里不舒服?应该找大夫看看,有病要早治,别耽误了。” “多谢国舅爷美意,李某也算运气不错,今天上午承蒙京城有名的大夫曹先生诊治,病情得以有所好转。” “曹先生今天上午为你治过病?” “是的,曹先生是本城有名的神医,又是我师妹紫羽的义父,虽然等待她看病的人很多,可曹先生拗不过我师妹,只好插队提前给我医治,忙得连中午饭也沒吃,下午又赶忙出诊去了。” 国舅爷吴阜点点头,心想:怪不得曹先生声称急于要为红丝医治,原來曹先生私自抽出上午的时间去给李伟治病去了。 李伟见国舅爷若有所思,问道:“国舅爷认识曹先生?” “就算认识吧,今天很巧,一天之内见过两面,只是不太了解他的人品究竟如何?” 李伟正色答道:“这一点,国舅爷请放心,曹先生的人品和医德在京城里是众**赞的,绝对急人所难,全心全意地尽力救治病患者,不用置疑的。” 国舅爷吴阜听了李伟对曹先生的赞誉,心想:虽然如此,可是把红丝交付在曹先生手中,自己终究是提心吊胆,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这颗心的。 国舅爷吴阜不愿深入讨论这个问題了,洒脱一笑,问道: “多谢指教,本国舅对京城里的人和事不太了解,只是随便提起。敢问李兄,不知道是什么人为了何事、委托贤兄妹找我?” 李伟见问,慌忙站起身來,施了一礼,说道:“吴国舅,请允许李某代替他人赔罪,委托我的人希望得到国舅爷的原谅,你们之间以前可能有些误会,希望能尽快化解矛盾。” 国舅爷吴阜有点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李伟说的人是谁,问道:“李兄说的严重了,委托你的人到底是谁?” “不瞒吴国舅,是我的二师叔。” “你的二师叔又是谁呢?他叫什么名字?你这样吞吞吐吐的,反把本国舅闹糊涂了。” 李伟带着几分歉意说道: “国舅爷莫急,是这样的:我二师叔觉得对国舅爷以前有不敬的地方,所以委托我们师兄妹两件事。 一则,是设宴款待一番,代替赔礼道歉,希望得到国舅爷的宽恕。 二则,我二师叔知道国舅爷新來京城,人生地不熟,说不定有什么为难的地方,让我和师妹尽力想帮,以尽地主之谊,不知国舅爷目前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请直言不讳,我和师妹一定会全力帮忙。” 国舅爷吴阜听了李伟的话很是动心,察言观色,见李伟说话的神态,完全是一幅谦谦君子的作风,温文有礼,平和谦逊,是一个可以信得过的人,如果他兄们师师妹肯帮自己的忙,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李伟见国舅爷吴阜犹豫不定,也不催促,坐回自己的座位上,静候回答。 国舅爷吴阜思索了一下,问道:“不知李兄和三王府可有什么渊源?” “三王府?” 李伟反问了一句,心想:自己是江湖草莽人士,即墨杀团里的一个杀手,怎么会和王府有牵连呢?因而笑道: “很抱歉,李某出身平民百姓之家,和那些王府贵族根本就沾不上边儿,所以,谈不上渊源什么的,帮不上你的忙。” 国舅爷吴阜听李伟如此一说,放下心來,说道: “李兄误会了,本国舅的意思是,我确实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有可能会和三王府发生一点冲突,故而有此一问。” 李伟暗想:原來如此,这个无需过虑,三王府又不是刀山火海、狼窝虎穴,怕它何來? 第一百零三章 夜探 李伟为人耿直,平时最看不惯这些达官贵人依仗地位显赫,摆出一幅不可一世的架势,但是这些话不方便和国舅爷说,毕竟国舅爷也是皇亲国戚,身份高贵。 李伟扬眉笑道:“国舅爷,李某这就陪你走一趟,可好?” 国舅爷吴阜沒想到李伟如此快人快语,当场答应自己,不由得喜出望外,但是心有疑虑,问道: “听说李兄大病初愈,怎么好意思请你亲自出马?” 李伟笑道:“国舅爷不必客气,李某身体已经无大碍。只是不知此去是否有风险,我不想我师妹跟去冒险,万一她有什么损伤,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国舅爷表示理解地说道:“沒问題,咱们去逛一圈就好,可以嘱咐令师妹安心在这里等一会儿。” 李伟大笑一声,说道:“多谢国舅爷,好吧,我给小师妹留一个口信。” 李伟拿起一支筷子,蘸了茶杯里的茶水,在桌子上写道:小师妹,我和国舅爷去去就回,你在这里稍等。 国舅爷吴阜看着李伟在桌子上留言,觉得新鲜,笑道:“李兄想得周到,看來你们师兄妹平时感情很好。” “是的,小师妹很可爱,大家都喜欢她。”李伟赞道。 国舅爷吴阜点点头,想起一事,说道:“李兄,本国舅现在的身份是代表伊塔国前來出使的使者,今晚咱们夜探三王府,最好不要暴露身份。” 李伟在这方面是个大行家,当即从怀里掏出两条黑纱,递给国舅爷一条黑纱,说道: “这个给你,咱们蒙上脸去,到时候注意说话和称呼,你叫我大哥,我叫你二弟,你看如何?” 国舅爷吴阜有点不服气,心想:本国舅尊称你一声李兄是客气,你还真以为你是大哥了?问道:“李兄怎知你年龄比我大?” 李伟咧嘴一笑,说道:“李某今年二十整,请问国舅爷可否年满十八?其实,国舅爷又计较什么呢?咱们只是今晚夜探王府才这么称呼,哪能以后真的就这么叫下去?” “好吧,我十八周岁了。” 国舅爷吴阜一听李伟比自己大两岁,心里便也服气,不再争大小,听见雅间门口有脚步声,急忙向李伟打了一个手势。 李伟听出门外的脚步声是小师妹回來了,对国舅爷指了指窗户,意思是赶快跳窗户出去。 国舅爷吴阜心里有些自嘲:这是今晚自己第二次跳窗户了。一个堂堂国舅爷,到了南宫王朝完全施展不开,混得一点面子也沒有,出入都变得从窗户上跳來跳去的了。 李伟见国舅爷轻飘飘一跃出窗,心里暗暗佩服:一个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能够练成如此轻功,也算不容易。随后,紧跟在国舅爷的身后,跳出了窗户。 国舅爷吴阜跃出窗子以后,跑出了十余步,听不到李伟的动静,心里诧异,惊回首,却见李伟就在自己的身后亦步亦趋,脸不红气不喘。 ,,原來李伟居然是一个武林高手。 国舅爷吴阜心里这样想着,完全放心了,要知道今晚的夜探行动说不好有沒有危险,万一言语不合打起來,李伟可以自保,自己就不用担心他的安全了。 即墨大小姐去了厨房良久,是有原因的。 她并不单纯是为了多添几道好菜,主要目的是监视厨房里的人,提放有人在饭菜里面动手脚。因为她知道有人要对国舅爷不利,在饭菜里面下毒是最方便的杀人手段。 即墨大小姐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女孩子,她睁圆双眼,站在酒楼厨房的正中间,双手插了小蛮腰,从切菜开始,一直盯着,直到一道道的热炒炒完之后,分别盛到盘子里,由店小二装进提篮,这才放心,走出厨房。 回到雅间三号附近,即墨大小姐听不到里面有人说话声,心里有点不安,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大师兄和国舅爷谈话不投机,谈崩了,里面的人正在赌气不说话? 即墨大小姐敲了敲房门,在门外说道:“大师兄,饭菜都做好了,可以让店小二送进來吗?” 雅间三号里面沒有回音,即墨大小姐侧耳听了一下,心知不妙,一脚踹开房门闯了进去。 只见屋子里面沒有一个人影,窗户半开着,夜晚的凉风从窗缝中吹进來,圆桌子上点燃着的一盏油灯芯儿飘忽摇动。 即墨大小姐大吃一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 她急忙跑到窗户前面,向外遥望,窗户外面黑压压的,寂静无声,看不见任何可疑的东西。 即墨大小姐失望极了,迈步走回圆桌子旁边,想要坐下,却一眼瞥见桌子上龙飞凤舞的几个字,那时用茶水写出來的水字,由于时间短,字迹还沒有干涸。 圆桌子上的寥寥数语一目了然,即墨大小姐心里叫道: 好呐,大师兄,你和这个姓吴的也太不像话了,就这样把我一个人抛在酒楼里,自己出去找乐子玩儿去了?本小姐不干! 即墨大小姐也照葫芦画瓢,提起一根筷子,用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七个大字: 混蛋!别想丢下我。 即墨大小姐冲到窗户前面,也想要跳窗户而出,就听见店小二大喊大叫:“小姐,你们是想耍赖吃白食吗?还沒给钱,一共是八两银子。” “别乱喊,哪个是吃白食了?你想冤枉我们?我们三个人一口东西也沒吃到呢。” 即墨大小姐被人说是吃白食的,面子上挂不住,只得停下身形,回头喝止店小二。 店小二生怕被掌柜的骂,做了这么一大提篮子的好饭好菜,却连一两银子也沒收到,那怎么行?气鼓鼓地说道: “菜贩都做好了,你们不吃也要付银子的。还不如你在这里等他们回來,边等边吃,那两位客官还能不回來?早晚必是要回到这里与你会和,你吃饱了肚子,再好好和他们理论一番,才是道理。” “那好,听你的。” 即墨大小姐沒奈何,也只得听了店小二的劝,在圆桌子旁边坐下來,说道: “小二,开饭。” 第一百零四章 徒劳 深夜,国舅爷吴阜和李伟联袂奔向三王府。 一路上,李伟心里不踏实,屡次回头向酒楼的方向张望。国舅爷吴阜看在眼里,安慰道: “李兄,你放心,等待会儿咱们回來,本国舅替你向小师妹解释。” “多谢国舅爷,只是我想到这次应该是我第二次丢下小师妹了。” “哦?怎么回事?”国舅爷吴阜放慢了脚步,问道。 “大约是两年前了,我离开师门单独出走,沒和小师妹提前打招呼,是我不对。”李伟想起往事,心中内疚,脚步越走越慢。 “你为什么要离开师门?” 国舅爷吴阜很感兴趣,奇怪像李伟这样的武学高手,怎么会轻易离开师门呢?一定有什么重大变故或隐情。 李伟索性停住了脚步,对国舅爷吴阜说道:“这件事你早晚会知道的,请恕我现在不方便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完成我二师叔的委托,帮你完成一个心愿。” 国舅爷吴阜说道:“你帮我,我才会关心你的事,你要是不想说,本国舅也不必多问。咱们走吧,三王府不远了。” 国舅爷吴阜说着,加快脚步,直奔三王府的院墙下奔來。 李伟站在原地愣了片刻,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国舅爷,刚说过要帮国舅爷完成心愿,而且门把小师妹留在酒楼也是自己的意思,自己不应该变得和一个女人似地瞻前顾后、徘徊不前。 三王府的院子围墙比一般平民百姓要高出很多,虽不能说是高不可攀,毕竟寻常人很难翻越进去。 国舅爷吴阜站在院墙外面,等着李伟走近身边,问道“怎么样?累不累?” “还好。”李伟因为大病初愈,体质欠佳,赶路稍微一长,身上有点冒汗。 “这个围墙有点高,我托你上去?”国舅爷关心地问。 “不用,国舅爷也太小看我李某了,这个围墙还难不到我。” 李伟说着,掏出黑纱蒙在脸上,调整了一下呼吸,身不晃,膀不摇,一跺脚,來一个旱地拔葱,身子直接飞上了高高的院墙。 国舅爷吴阜看到李伟的轻功如此了得,真想拍手称赞,但是,想到自己和李伟是干什么來了?是來救人的,不能惊动王府里人,只得放弃了叫好的念头,随即也用黑纱遮面,飞身跃过了院墙。 国舅爷吴阜和李伟刚刚跳进院子里,脚尖还沒落稳,就听得有人吆喝了一声: “有贼,亮火把。” 顿时,院子里涌出來二十名王府侍卫,每人手持一根火把,照得整个院子亮如白昼。 三王爷宛如闲庭信步一样,走到了王府侍卫的前面,问道:“两位,深夜潜入本王府,意欲何为?” 国舅爷吴阜犹豫了一下,想要回答,又怕三王爷能听出自己的声音,毕竟自己今晚离开三王府的时间不长,恐怕王爷会记忆犹新。 李伟见国舅爷吴阜不答话,又见到王府的人似乎早有准备,自己和国舅爷一出现就落入了包围圈中,无计可施,只得笑道: “各位,别误会。散步,我们只是散步而已。请问这里是哪里?是不是我和我弟走错地方了?” 阿镜王爷见答话之人明显在狡辩,欲盖弥彰,不由得冷笑,问道:“散步么?请问有深夜翻墙來王府散步的吗?” 李伟拉了国舅爷吴阜的衣袖一把,示意他往后退,和阿璟王爷敷衍道: “那个,抱歉啊,这不是喝醉了吗?出來透透气,谁知道竟然糊里糊涂地走到王府路來了,罪过罪过,请让让路,我们这就离开。” 阿璟王爷不想为难他们,命令侍卫们让开一条通路,说道:“算了,你们走吧,以后不许再來这里胡闹。” “是,是,我们肯定不再來胡闹……(才怪。)”才怪,这两个字,是李伟沒说出口的。 李伟沒想到三王爷这么好说话,居然方自己和国舅爷一马,此时不走更待何时?赶紧拉着国舅爷的衣袖朝王府大门走去, 将将來到大门口,国舅爷吴阜忽然挣脱了衣袖,转身就往东院跑。 李伟吃了一惊,听见身后有侍卫问要不要追? 三王爷悠然自得地说道:“不用着急,那个东院是一个无人居住的空院子。” 国舅爷吴阜不听那一套,心想:王爷你就骗人吧?刚才红丝就在这个东院子里,曹先生还说要和飞鸿郡王一起联手给他发功疗伤。 国舅爷吴阜使出吃奶的力气,一口气狂奔到东院里,看见院子里无人,那个被自己砸出破洞的窗户上的布帘子还在随风飘动着。 “红丝!” 国舅爷吴阜大叫了一声,跑到破窗户前面,伸手掀开窗帘,探头往里面一瞧,只见屋子里面空荡荡的,连一个鬼影子也沒有。 国舅爷吴阜又惊又急,一股热血往上逆涌,失望的情绪无以复加,心疼欲裂,一遍又一遍大声地喊着: “红丝!红丝……” 李伟也追了上來,跑到国舅爷身边,惊讶地问道: “你在喊红丝?” 国舅爷吴阜有些手足无措,声音惶急地说道: “是的,红丝,刚才还在这里,我就说王府里的人不可靠,一定是他们把红丝带到别的地方去了,把他藏起來不需别人见,说什么给红丝治病,我看那是在变着法儿折磨他。” “他们怎么折磨红丝?”李伟着急地问。 “他们,假借狗皇帝的名义,把红丝用手铐脚镣锁起來,说什么扎针灸治病,那些金针把红丝弄得鲜血淋漓。” “卑鄙无耻,竟然这么折磨红丝,我跟他们拚了!” 李伟义愤填膺,差点冲上去摔倒几名侍卫,被国舅爷拉住,问道: “别鲁莽,你认识红丝?” “当然认识。红丝是我义弟,我一直想救他。上一次在边城河边的游船上,我已经救出红丝了,要不是我给他运功疗伤的时候突然遭到暗算,身受严重的内伤,我也不会到今天才大病初愈。” “可是,红丝今晚已经被他们转移了,我们无论怎么做,都是徒劳无功。” 第一百零五章 营救难 国舅爷吴阜和李伟夜探三王爷府,找不到红丝的踪迹,在三王爷率领的二十几名侍卫的监视下,垂头丧气地走出了王府大门。 王府大门在他们二人刚刚迈出后,“咣当”一声,关闭得严严的,切断了国舅爷期盼今晚营救红丝出來的念头。 国舅爷吴阜站在大门外,不死心,暗恨自己轻敌,用拳头忿忿地捶击了一下门前的白玉石狮子头,说道: “太狡猾了,他们会把红私藏到哪里去呢?” 李伟意识到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红丝是自己的义弟,从第一面相遇,就看到红丝被追捕迫害,似乎在红丝的背后有一只黑手在操动着一个天罗地网,红丝深陷网内,怎么也摆脱不了。 李伟心中不平,恨不得把三王府里里外外每一块砖都翻过來一遍,相信那样一定可以找到红丝的下落。 但是,经过刚才国舅爷的提醒,李伟也意识到自己不能莽撞行事,懂得如果和三王府的人正面冲突起來,不但达不到目的,救不出义弟红丝,反而会造成两败俱伤。 “国舅爷,不如我们先回海夸酒楼,和我小师妹会合。我小师妹人小胆大,平时出的的花样主意最多,我是甘拜下风的。咱们回去,三个人细细商议,总会想出好办法的。”李伟劝道。 国舅爷吴阜因为自己的身份与以往不同,是代表伊塔国前來出使的商议联盟使者,责任重大,轻易不能翻脸,所以在今晚夜探三王府的时候,显得有些畏手畏脚,黑纱遮面不敢示人,也不能说话以免暴露身份,心里憋屈到了极点。 此刻,国舅爷吴阜心情落入低谷,心知这件事难度很大,还需要从长计议,便依了李伟的劝,一起返回海夸酒楼。 海夸酒楼雅间里,即墨大小姐吃完了饭,百无聊赖,等人最是心急的事,心里喊了一声:好无聊啊。 即墨大小姐沒事做,拿起桌子上的两支筷子,在一大堆盘子碗子的边儿上敲鼓点,清脆的声音滚滚传出,好似山涧瀑布飞泻的声音,感觉很惬意。 忽然眼见门一开,大师兄李伟和国舅爷吴阜走了进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即墨大小姐看见大师兄他们回來了,很高兴,扔了筷子,蹦到椅子上,双手插着小蛮腰,祥装生气的的摸样,说道: “好呐,你们两个还知道回來?把本小姐一个人扔在这里好半天,快点给我一个解释,解释不清的话,我可不依哦。” 李伟看见小师妹恼了,连忙赔罪,说道: “小师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给你赔罪就是了。快别闹,你先下來,国舅爷心情整不好呢,遇见为难的事了,请你帮忙想想办法。” 即墨大小姐一听大师兄请自己帮忙,觉得很有面子,听话地从椅子上跳下來,笑嘻嘻地问道: “不是吧?你们两个大男人都办不成的事,本小姐会有什么好办法呢?” “小师妹,说起來很凑巧,有一个人你一定还记得。” “谁呀?” “红丝,我义弟。刚才我和这位国舅爷就是找他去了。” “什么?红丝?” 即墨大小姐忽悠一下子蹦了起來,差点跳上了桌子,惊问道:“你们去皇宫了?” “什么皇宫?” “红丝不是被关进皇宫里了吗?昨晚我还想去劫牢呢。” 国舅爷吴阜听到即墨大小姐出语惊人,不禁抬起头來,对她刮目相看,心想:这个小丫头胆量不小。 “小师妹,小声点,咱们悄悄地说话。红丝现在不在皇宫,他在三王府,被王爷一伙人藏起來了。” “三王府?哼,我去找飞鸿算账,跟他要人,看他给不给?如果他敢不把人交出來,看本小姐一峨眉刺……” 即墨大小姐话沒说完,就被李伟拦住话茬,说道:“小师妹,你认识三王府里人?” “当然认得呐。”即墨大小姐嘻嘻地笑了起來。 国舅爷吴阜觉得有些意外,如果这位小姐和三王府的关系不清不楚,自己也不便托她办这么重要的事,插话问道: “不知姑娘和三王府的人有什么渊源?” “什么渊源嘛?不告诉你们。”即墨大小姐嗤嗤地笑,心里怄气地想:本小姐的私事你也敢打听?偏不告诉你。 李伟见国舅爷脸上变色,不想让他误会,也不想让二师叔委托自己的事付之东流,对即墨大小姐用激将法说道: “小师妹,别闹了,你不可能和三王府的人有什么渊源,咱们说点正经的。” “我说的就是正经的啊,本小姐确实认识飞鸿,见过几次面,要说渊源嘛,都怪我义父曹先生乱开玩笑的啦。”即墨大小姐跺脚说道。 “哪个曹先生?” 国舅爷吴阜追问了一句,越听越觉得不对头,李伟的这个小师妹看來不一般,莫非真的和三王府有关系。 “我义父你们都应该知道的,最近京城里很轰动的一件事,皇上御封一位名医为国师,曹国师就是我义父呐。”即墨大小姐很得意地说。 李伟笑道:“呵呵,小师妹,沒想到你福缘深厚,有一位国师做义父。” “哼,我义父欺负我,他让我做飞鸿郡王的挂名未婚妻,后來被三王爷勒令解除关系了,一点都不好玩。” 李伟“噗嗤”笑了起來,原來小师妹竟然真的和三王府有千丝万缕的瓜葛纠缠,那么,寻找义弟红丝的事,也许她真能帮得上忙了。 国舅爷吴阜听了,并不觉得奇怪,默然想:江湖儿女一向性格直爽,做事豪放无忌,一个挂名未婚妻得虚名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倒是可以利用一下这层关系。 “小师妹你可以帮忙吗?红丝的事。” “当然可以,红丝现在到底怎么了?飞鸿又对红丝做了什么坏事吗?” 李伟见国舅爷吴阜不肯多言,只得说道: “小师妹,具体的情形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红丝被三王爷他们藏起來了。” “就算飞鸿把红丝藏起來,本小姐也找得到。”即墨大小姐满怀信心地说。 第一百零六章 藏隐秘 即墨大小姐天生聪慧过人,为了爱更是要奋勇当先。她让国舅爷把事情的來龙去脉介绍了一遍,明眸一转,仔细想了一会儿,说道: “大师兄,国舅爷,如果你们真的想要我帮忙,那就必须全都听我的计划。” 李伟高兴地说道:“小师妹,你有什么好办法了?” “是的,我是这样考虑的,咱们再仔细斟酌一下。找红丝不能盲目,因为三王府很大,如果一块砖一片瓦去翻弄,那不是要找十天半个月?那样太麻烦,又耽误时间,不如我一个人去王府,你们在外面配合我一下。” “怎么配合?小师妹你快说。”李伟顿时來了情绪,有点摩拳擦掌的样子。 “根据国舅爷刚才的介绍,目前王府里最大的障碍好像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义父曹先生,一个是飞鸿郡王,必须把这两个人调虎离山,才能救出红丝。” “怎么调虎离山呢?” “我是这么想的,來,你俩凑近点。” 即墨大小姐把自己的想法简单叙述了一遍,三个人悄悄商议起來。 这晚,海夸酒楼里有一个雅间灯光闪烁,通宵明亮。 第二天清晨,阿璟王爷早早起床,按照惯例去书房坐坐。 阿璟王爷一向寡言慎行,不论大小事总喜欢闷在心中。 特别是新皇即位之后,这位二皇兄的所作所为,让阿璟王爷实在是看不过眼,格格不入。他疏于上朝,三天两头请病假,躲在家中似乎无所事事。 昨天中午,红丝的到來,使得阿璟王爷心情更加烦闷,几乎一夜无眠。红丝那张很像大皇子的面孔,时刻刺激着阿璟王爷的心神。 有两件事是阿璟王爷心中最大的遗憾,那就是先皇离奇驾崩和大皇子无辜被废。这两件事,自己本该去调查去阻止,而自己为了明哲保身,不去干涉,愧对大皇子,愧对先皇的在天之灵。 现在,红丝來了,要在王府里住七天。 这七天,自己应该对红丝怎么对待? 毫无疑问,红丝是钦犯,被苏钦卫押送过來临时治病的,自己只需尽到协助苏钦卫看守之责,让红丝在七天内沒有闪失,就算完成皇命。 但是,阿璟王爷不敢去见红丝,不敢面对红丝的脸,怕自己会联想起大皇子的悲惨遭遇,引发良心歉疚,会崩溃的。 与此同时,阿璟王爷看得出來,这七天,王府将会非常不平静,外來干扰将会如同汹涌的潮水席卷过來。 昨天仅仅是第一天。午后,王府便发生了斗酒和书写比试。到了深夜,又有不速之客前來“散步”。 今天是第二天了,还会发生什么状况? 阿璟王爷有点反常,一向很少饮酒的他,一大早上就亲手给自己倒了一大杯烈酒,端在手里,眉眼冷峻,心事暗涌,准备喝酒麻痹一下自己,不再去想过去的是是非非。 一大杯烈酒下肚,阿璟王爷的眼瞳便不似刚才那样敏锐。既然路要走下去,他宁愿自己的良心被酒荼毒,像一个醉汉沒有理性和思考。 这时,王府守门侍卫前來禀报:门外有一位姑娘求见,名叫即墨紫羽。 阿璟王爷随手又倒了一大杯烈酒,一饮而尽,心想:大清早的,怎么会有姑娘求见?便吩咐侍卫带进來。 即墨大小姐走进三王府书房,看见阿璟王爷坐在书桌后面,很文雅地一手拿着一册书卷,一手端着一个很大的茶杯,却丝毫感觉不到书生气,唯有隐隐察觉他浑身上下散发着如雄狮猛虎般的煞气。 “王爷,你打过仗?” 即墨大小姐见过三王爷,也不多客气,上來就问。 阿璟王爷了解即墨大小姐的性格,知她心直口快,心里不藏事,便不隐瞒自己的经历,说道: “是的,遥想本王当年,跟随先皇出生入死,夺得天下,真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原來王爷是一位大英雄。”即墨大小姐拍了一下巴掌,赞扬了一句。 “可惜本王现在老了,是非黑白也懒得计较了。”阿璟王爷不由得叹息了一声。 “别人的是非黑白,王爷可以不管,可是,在你的王府里,如果有颠倒是非黑白的事,王爷要不要管一下?” “紫羽姑娘不要乱言,本府里哪有这种事?本王还不至于就老糊涂了。” 阿璟王爷说着,举起大茶杯,一饮而尽,屋子里渐渐地飘起了酒香。 他已经喝了三大杯酒,依然无法掩住自己的缺憾,是啊,正向即墨大小姐所说的那样,自己府里的是非黑白自己也管不了。 “王爷,听说红丝被关押在这里,手铐脚镣加身。因为前几天本小姐也曾协助过飞鸿捉拿钦犯,所以对红丝的事情比较清楚,他到底犯了什么罪,皇上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 阿璟王爷被问住了,他却也很想知道原因,但是,在皇上眼里,红丝不过是一条贱命,可以任意攫取。他心头按耐不住一股怒气冲霄汉,酒醉中,骂咧咧地道: “什么钦犯,狗屁不通,草菅人命的无耻昏君。” 一言出口,两个人都愣住了。 阿璟王爷一颗心往下沉,心里暗叫:糟糕,果然喝酒误事,怎么就糊里糊涂地说起醉话來了?这可是犯了欺君之罪,要满门抄斩的,儿子飞鸿好端端地也要被自己连累了。 即墨大小姐何等聪明,看出阿璟王爷酒后失言又后怕传出去,便话里带音地笑道: “王爷,虽然飞鸿郡王取消了本小姐挂名未婚妻的名义,但是我还是会和他共进退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阿璟王爷明白了即墨大小姐的言外之意,放下心來,问道:“紫羽姑娘今日前來,有何事?” “打扰王爷了。我找义父和飞鸿,有事。” “紫羽姑娘來得不巧了。你义父曹先生和飞鸿正在通宵达旦为红丝运功疗伤,此刻还沒出关,恐怕不能见你。” “他们在哪里?”即墨大小姐目光灵动,屏住呼吸问。 “为了避免外人打搅,本王安排他们三个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 第一百零七章 觅疑踪 三王府书房内,即墨大小姐拜见阿璟王爷,提出要见义父和飞鸿郡王。 阿璟王爷得意地说,为了避免外人打搅,已经把他们几个人藏起來,那个地方很隐秘,意思是无人能找到。 即墨大小姐立刻玩性大发的样子,问道: “王爷是在玩捉迷藏吗?太好玩了,我要玩捉迷藏,看本小姐正午以前一定能把他们找出來。” 阿璟王爷带着几分酒意,反驳道: “紫羽姑娘说大话了。本王府占地不小,方圆数里地,如果藏几个人,哪里就能轻易找到?” “王爷你不信啊?那咱们打个赌,你陪我玩,要是找到的话,王爷就算输了,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哦。” 阿璟王爷笑了:“正午之前?离现在不到两个时辰,紫羽姑娘就算是用脚踏地每一寸,恐怕也來不及走完。打赌这件事,本王看还是算了,免得你输了之后哭鼻子。” 即墨大小姐笑着绕过书房,跑到阿璟王爷的面前,伸手拉住他的宽袖,像小孩子一样,嘟嘴说道: “不嘛,我要玩捉迷藏。王爷,你整天坐在这里有什么意思,躲在这里喝酒又不能解闷儿,还是陪我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就当做散步好了。” 阿璟王爷原本心情不好,被即墨大小姐这么一个女孩儿家撒娇胡闹一顿,想起自己前些日子还做过她的挂名公公,多少要给她一点面子,便含笑答应了。 “王爷你人很好诶,一点架子也沒有。”即墨大小姐笑逐颜开地夸奖起來。 “行了,别讨好了,本王就陪你在府里转转。丑话说在前面,中午一到,游戏就结束,到时候不许耍赖。” “哼哼,本小姐才不会耍赖呢,我肯定能赢的。”即墨大小姐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阿璟王爷很奇怪,不明白紫羽这个小丫头片子从哪里來的自信,因为他一点也不了解即墨大小姐的出身和來历。 走出书房,即墨大小姐的目光变得犀利起來。她目力凝聚,精光四射,扫视了一下四周,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走,随即眼神收敛,转头抱怨道: “王爷,你的王府我沒转悠过,东南西北都搞不清楚,好歹让我熟悉熟悉路途,你在前面带路,好不好?” 阿璟王爷身后跟了几名侍卫,一听即墨大小姐的话,差点都笑喷了,心想:我们王爷是何等金贵之躯,怎么能像个仆人似地给你当带路的? 不料,阿璟王爷竟然愉快地答应了。因为他走出房门,被冷风一吹,酒意上头,觉得有些兴奋,想着带路也不错,自己的王府自己当然最熟悉。 阿璟王爷一马当先带路,走到一个套院门前,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圆圈,说道: “这是东院,鸿儿居住的地方。昨天有一扇窗户被伊塔国的人砸烂了,还沒及时修补上。” 即墨大小姐一听,心知是国舅爷吴阜所为,不禁抿嘴笑道:“伊塔国的人好大胆子呐,王爷很是宽宏大量呢。” “看在那人身份不同一般,况且喝醉了,本王懒得与他计较,一扇窗户而已,小意思。”阿璟王爷确实对银钱方面很大度。 “王爷,这个院子咱们就不进去看了,飞鸿以前住在这里,要是藏的话,肯定不会在这里,咱们去别的院子吧。” 即墨大小姐知道国舅爷吴阜昨天在这个东院里闹了一天,飞鸿他们肯定离开这里了。 阿璟王爷点点头,暗叫一声“聪明”,便转身离开东院,來到了北院,介绍道: “紫羽姑娘,这里是厨房、柴房、杂物间、以及下人们住的地方,你可有兴趣进去看看?” 即墨大小姐寻思了一下,这里是厨房和下人住所等地,做饭炒菜、人來人往,环境十分嘈杂,绝对不适合义父他们给红丝运功疗伤。 “王爷,我觉得义父他们不会选择这里的,他们需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 阿璟王爷微微一笑,想起昨晚曹先生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否决这里的,说道: “紫羽姑娘料事如神,有些事如同亲身经历一般。南院是本王就寝的地方,要不要去转转?” “南院不去了,王爷安寝的地方,不适宜藏人。”即墨大小姐回绝得很快。 “那么,就还只剩下西院是客房、前厅、书房、后花园、碧湖、马棚,这些地方你想去哪里?” 即墨大小姐是一个女孩子,玩性很大,听见碧湖,眼前一亮,缠着王爷说道: “这里有湖吗?碧湖这个名字好听。” 阿璟王爷笑道:“是的,翠湖,本府挖掘的一个人工湖。根据京城外有一座山叫翠山,一山一湖彼此相呼应,故而取名碧湖。既然紫羽姑娘感兴趣,咱们去湖边看看去。” 一行人來到湖边。湖水湛蓝,湖面辽阔。 即墨大小姐眺望碧湖,觉得心旷心怡,这半年來,她一直在大草原上寻找南宫明月,风餐露宿,很久沒有机会欣赏这种绿波荡漾的景色了,不禁沉醉良久。 湖中心有一条小船,船上有一个渔夫打扮的人在垂钓,闲得很悠闲的样子。 阿璟王爷望着渔船,感慨了一句:“看來今日午餐,本王又有鲜鱼汤喝了。紫羽姑娘还想继续找下去吗?劝你跟本王回前厅,休息一下,品尝新茶。” 即墨大小姐想起自己寻找梦中人这么久了,始终沒有音信,联想到红丝近在咫尺也找不到,疑踪难觅,心情变得十分低落,心头酸酸的,对着湖面突然大喊了一声: “你在哪里啊?为什么我总是找不到你。” 阿璟王爷回头看见即墨大小姐十分失望地样子,泪水津津而下,委委屈屈地哭个不停,进一步劝道: “瞧吧,本王刚才就说了,找不到人不要哭鼻子。你再哭,湖水就上岸了。” 即墨大小姐越哭越伤心,感情不可抑制,哽咽道: “你在哪里?会不会藏在碧湖底下了,本小姐这就下去找你们。” 阿璟王爷吃了一惊:晕,这是要跳湖?找不到人算个啥,难不成输了就自杀? 第一百零八章 闯石洞 阿璟王爷只有飞鸿郡王这么一个儿子,一直为自己沒有一个乖巧的女儿而遗憾。 如今,他见即墨大小姐小孩子心性,立于湖边抽抽咽咽地哭个不停,毕竟是挂名未婚儿媳妇,不免心软,安慰道: “好啦,不要哭,本王答应让你见他们就是了。” 即墨大小姐立刻笑意飞扬在脸上,眼睫毛上还挂着几滴泪珠儿,问道: “真的?王爷不许骗我。” “本王何必骗你呢?來吧,随本王回前厅等候,本王这就安排侍卫向曹先生通达一声,不知他们可否有空出來见你。” 即墨大小姐连忙答应,心花怒放地回到前厅,坐在椅子上静候。 此时已接近正午,王府厨房已经准备好了午饭。一队丫鬟端了食盒來到前厅送饭。 王爷写了一张便条,交给为首的送饭丫鬟,那名丫鬟答应着出去了。 过不多久,曹先生推门而入。 即墨大小姐看见曹先生进來,大喜若狂,整个人像一个皮球一样从椅子上弹跳起來,跑上前去,拉住曹先生的衣袖,说道: “义父,你可來了,我找你一上午都沒找到。” 曹先生笑笑,有些疲倦,轻轻拍了拍即墨大小姐的头,问道: “你这个小淘气,一天不见你就乱找,是不是你义兄病情症状出现了反复?” “是啊,义父你真神了,一猜就猜到。我大师兄突然患上哮喘,我好害怕,赶紧就來找义父了,我们快回医馆去看看吧?” “乖女儿你稍等一下,老夫很累,还有话和王爷说。” 阿璟王爷看见曹先生疲倦不堪的样子,关心起來,问道: “曹先生,怎么这么久?是不是医治不顺利?” 曹先生叹息道:“是的,王爷料事如神,沒想到两三次到了通关的关口,都被红丝体内的毒性顶撞回來,还险些发生反噬,危险得很,几乎令老夫素手无策。” 即墨大小姐听见曹先生说医治不顺利,红丝的状况很危险,吓得呆了,不敢插话,静听下去。 阿璟王爷问道:“既然如此,曹先生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曹先生落坐于椅上,凝思片刻,说道: “王爷,首先來说,七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半,医治到了紧急关头,希望不会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扰,否则红丝就会病入膏肓沒救了。” 阿璟王爷知道事关重大,严肃地说道:“此事本王会加紧安排,已经遵照曹先生的提议,刻意布置好了一个陷阱,专等捣乱的人前來,将他们瓮中捉鳖。” “这个老夫不担心。我只是担心王府里的药材不够全,尚缺少一些珍贵罕见的药材,我医馆里有一些,需要老夫亲自回去取來。 况且,正好紫羽的大师兄病情反复,也需要顺便诊治一下。” 即墨大小姐听到这里,被曹先生的真诚要救治大师兄之意所感动,同时也有点懊悔。 因为自己安排让大师兄去义父医馆装病,好藉此理由把义父骗出王府,但如果因此让义父错过了治疗红丝的最佳时机,那自己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同时,即墨大小姐听到阿璟王爷设下了陷阱,心里暗暗着急,国舅爷吴阜会不会沉不住气,沒等见到自己,就贸然跑來救红丝呢? 而且,现在看起來,无论怎么样,义父都在全力救治红丝,试问京城里还有比义父医术更高明的吗? 即墨大小姐心中唯一不满的地方就是:红丝在王府里虽然被救治,可是他还是背负着钦犯的身份,被手铐脚镣锁着沒有自由。 “飞鸿呢?怎么不见?”即墨大小姐问道。 “飞鸿现在脱不开身,红丝身边需要人陪着。”曹先生答道。 阿璟王爷命人备车,送曹先生和即墨大小姐出府,返回国师府。 即墨大小姐有心想把计划修改,但是來不及了。 这一上午,国舅爷吴阜都坐在七层宝塔顶层的围栏上,翘首注视着下面。 京城内的七层宝塔修建的格局比较精巧,塔的四周都建有窗户。如果置身于宝塔顶层向外眺望,塔下四周方圆数里,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宝塔的西侧是三王府。 国舅爷吴阜为了救红丝,他很耐心地在塔顶上监视着三王府里的动静。 在国舅爷的密切监视下,即墨大小姐和三王爷一行人在王府里走來走去,她那一身扎眼的大红衣衫十分醒目。 当看到即墨大小姐转悠了一上午毫无成效,和三王爷返回前厅去了,国舅爷吴阜很失望,但是他不甘心,继续紧紧地盯住三王府。 临近中午的时候,国舅爷吴阜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一个丫鬟手提竹篮來到后院的井边,从篮子里取出几样东西,放进水桶里,然后将水桶慢慢地放进井里去,也沒把水桶拉上來,竟然转身走了。 这井一定有问題,国舅爷意识到。 果然,过了不多一会儿,从水井右侧的一座假山石旁边,打开了一个石门,国舅爷吴阜惊喜地发现:一个人影从石门里面走出來,依稀是曹先生? 国舅爷吴阜大喜过望,握紧双拳互捶了一下,心想:原來他们把红丝藏在假山洞穴里面。 按照原计划,国舅爷吴阜应该等李伟他们从医馆赶过來再动手,但是,国舅爷等不下去了,觉得一分一秒也不能拖延,要立刻把红丝救出來。 国舅爷吴阜看见即墨大小姐和曹先生出了王府,坐上马车走掉了,立刻开始行动。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下宝塔,來到三王府的后院墙外。 此时正值中午,路上沒有行人。 国舅爷吴阜迅速脱下外衣,露出里面事先穿好的王府侍卫的服装,从墙头上翻身而入,一道旋风般地來到了假山石旁边。 国舅爷摸索了一阵子,从假山石上找到了一个开门机关,石门打开了。 石门里面是一道往下行走的石阶,暗道里面显得阴森森的。 国舅爷吴阜救人心切,再加上艺高人胆大,单枪匹马闯入了山洞。 隐隐约约地听见里面传來“哗啦”一声,似乎有铁镣在碰撞。 第一百零九章 绾青丝 三王府后花园碧湖东侧有一座假山。 这座假山不高,表面上看全都是用大块的江湖巨石堆积而成,其实不然,在假山的北侧几乎全都是水泥砌出來的仿造石,形成山体中空,在里面修建了一个密室。 昨夜,假山密室里,有三个人彻夜不眠,那是飞鸿郡王和曹先生一起联手,在为红丝运功疗伤。 一夜下來,飞鸿郡王感到很疲惫,他和曹先生几乎耗尽心血,沒想到被红丝体内的毒性反击,三次通关不过。 曹先生消耗的精力最大,因他负责运转小周天,打通红丝头内的淤血,故而需要加大功力,奋力冲关,却以失败告终。 飞鸿郡王仅仅负责护住红丝的心脉,这个活儿与曹先生所干的那些,相比之下要轻松得很多,但是,飞鸿郡王依然承受不住内力反袭。 天亮时分,总算敛气收功,疗伤暂告一段落。 密室里的三个人全都累坏了。 飞鸿郡王第一个就支撑不住,倒在床上便睡,不一刻,进入了梦乡。 曹先生一夜之间变得很憔悴,觉得非常疲倦。但是,他依仗内力精湛,不肯入睡,心想:只要自己稍微休息一下便可以恢复体力。 曹先生靠在床头闭目养神,心里琢磨着今夜疗伤不顺利,显然是自己判断有误,未免操之过急,对红丝所中的毒估计不足,以至于把飞鸿这个挂名徒弟累得够呛。 应该尽快配制出一种有针对性的解药,把红丝身上的毒化解掉,才能有效地进行第二步眼疾的治疗。曹先生这样想着,心里把一些草药像过筛子一样逐一取舍一遍。 然而,密室里的这三个人当中,最痛苦最难受的就是红丝。 整整一夜,红丝忍受着体内两大气力的冲撞,感到恶心,想要呕吐,好在他两天沒吃东西了,胃里沒东西可吐,觉得身体要爆炸一样难受。 这一夜,红丝虽然看不见曹先生和飞鸿郡王的举动,但是由于神志很清醒,知道他们两人在为自己尽心尽力发功疗伤。 他体内的毒性始终不依不饶地抗衡着,仿佛是一条寒冰酷龙,辖制着他的身体,阻挡了外來的一股热浪洪流,冰火两重天的境地,使得红丝欲哭无泪,仿佛进入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万劫不复之地。 他心里喊着:停,快停下來,别再继续下去了,不管你们是不是为了医治我,这样下去让我比死了还难受。 接近天亮的时候,红丝闭着眼睛,清楚地感觉到进入体内的红光氤氲之热气冉冉升腾而去,只剩下寒龙附体一般。 一个上午,红丝身体僵硬地坐在床上,犹如一个木头人。但是,他听得见,听见飞鸿因疲劳过度进入梦乡的悠长呼吸声,听见曹先生坐在旁边若有似无的绵绵气息。 到了中午,苏钦卫从另一个地下入口走进密室,将一张纸条交给曹先生,说道: “曹先生,这是从井口传递下來的王爷手谕。” 曹先生站起身,打开纸条看了看,客气地吩咐道:“好,老夫这就去见王爷。苏钦卫,有劳你在这里帮忙照看一下。” 苏钦卫连连点头答应,目送曹先生打开石门走出去,回转目光,看见红丝垂头僵坐在那里,便不怀好意地走近,向他伸手一戳。 只听“噗咚、哗啦”一声,红丝的身子跌落到地上,发出了脚镣碰地的声音。 这一声异响,惊动了正在睡觉的飞鸿郡王,忽悠一下子坐起身,喝道: “你干吗?” “不干嘛,我就是看看钦犯死沒死。” “红丝不会死!你出去。” 飞鸿郡王很气愤,跳下床,一指石门,想把他轰走。 “郡王殿下,是曹先生刚才嘱托本钦卫在这里照看一下的,我现在出去不会合适吧?”苏钦卫抵赖道。 面对无耻小人,飞鸿郡王只能干生气,因为苏钦卫是皇上派來的,打狗还要看主人,何况要顾及皇上的尊严。 “你先出去,本郡王有话和红丝说。”飞鸿郡王对苏钦卫恶感颇深,再一次要撵他出去。 “那好,我在外面守着,郡王殿下有事叫我。”苏钦卫不敢继续赖在这里,只得出去。 飞鸿郡王看见苏钦卫走出密室,急忙弯下腰,抱起红丝,抱歉地说道: “对不起,红丝,我刚才睡着了,苏钦卫这个恶棍把你摔疼了吗?” 飞鸿郡王见红丝不答,便把他放在床上,附身在他耳边说道: “红丝,你别生气,是我沒有保护好你,我向你道歉,你回答我一句啊?” “飞鸿……” 红丝弱弱地叫了一声。 飞鸿郡王听见红丝叫自己的名字,开心极了,两声答应道: “诶,我在呢。红丝你要说什么?” 红丝说话很吃力,本想说:飞鸿,不要再为我运功疗伤了,不要再白费力气,我也不要再忍受着这些痛苦了,让我死吧,能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死就好。 但是,红丝心里有很多话沒力气说出來,话到嘴边,变成了简单的几个字: “飞鸿,帮我梳梳头,可以吗?” 红丝知道自己熬不下去了,想要在临死前,尽量让自己利落一点,至少能把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梳理整齐,死得像个人样儿。 “好,你等一下。” 飞鸿郡王走到桌子旁边,从桌上放着的一个篮子里面,取出一把橙黄色的檀木梳子,返回床边,托起红丝的后脖梗子。 红丝的头发乌黑修长,散乱地披在肩上,前面几乎把脸遮住,头顶上的发丝更是纠结在一起,显得杂乱无章。 飞鸿郡王沒有给别人梳过头,小心翼翼地开始整理,还是拽掉了几根发丝,心中惶恐,一边梳头一边问: “红丝,如果先给你洗洗头,就好梳了。要是我弄疼你,你说一声。” 红丝沒有说话,这一点点疼又算得了什么呢?自己可以忍。 飞鸿郡王将自己头上的描银发髻上取下來,伸手将红丝的一头青丝绾住,仔细插好。 梳头完毕,飞鸿郡王托起红丝的俏脸,赞句:“红丝,你好俊啊。” 第一百十章 看日出 飞鸿郡王亲手为红丝梳理了一下头发,赞扬他俊美。 红丝苦笑,这种时候哪里有心情听这些,心知那话是飞鸿郡王哄自己开心,因为自己一副伤病衰弱的样子怎么可能好看? 这个问題上,红丝是理解错了,飞鸿郡王沒有撒谎,他对于红丝的看法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好,出于由衷的赞美。 梳好了头,红丝心情还是很愉快的,想了一下,说道:“飞鸿,我想看日出……你可以把我送到山顶上去吗?” 飞鸿郡王愣了一下,红丝的这个要求是很难满足的,只得很抱歉地说道: “不行啊,红丝,你现在的身份是一个钦犯,不能走出我们王府半步。苏钦卫奉了皇命在这里负责看守你,你在我们王府只能呆七天,这七天是为了方便让曹先生为你医治眼睛。” 红丝听了,十分失望,幽幽地自问道:“对,我是钦犯,一个瞎眼犯人又被锁铐着……怎么可能实现自己想要做的事?” 飞鸿郡王看到红丝有些伤感,不由得心疼,知道红丝现在是一个瞎子怎么可能看得见日出呢?大约这个想法只是红丝心中珍藏的一点渴望罢了。 他想起一个折中的办法,安慰道: “红丝,虽然你不能出王府,可是也能看日出。王府后花园有一个碧湖,湖很大,我可以带你到湖边去看日出。” “是吗?可以到湖边去吗?……咱们现在就去吧?” “现在?红丝,你很虚弱,湖边风大,你会受不住的。”飞鸿郡王关切地说。 “我行的。这里很闷,我想换个地方待一会儿,能去湖边最好了。……飞鸿,你看看我的衣服脏不脏?能不能帮我换一件干净的衣衫。” 飞鸿郡王听了,低头去看红丝的衣服。 红丝身穿的是一件天牢里囚犯穿的囚服,囚服上布满血痕和污渍,显示出他这几天被蹂躏得很凄惨。 飞鸿郡王不由得把红丝抱紧,坐在床上,说道: “红丝,你受苦了。你的衣服确实很破烂,可是那是囚服,我只能暂时帮你换一套别的衣服,派人帮你把这件囚服洗一洗,缝补好,等七天过后再给你穿上。” 红丝心里暗笑一下:等七天过后再穿上这件囚服?不,我不会等七天,今天我就要死了,死在碧湖岸边,听起來那是个不错的地方。 红丝心想:自己梳了头,等一下换上干净衣服,如果能把手铐脚镣除去,那真的是死得干净了。他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问道: “飞鸿,可以帮我打开这个吗?” 飞鸿郡王握住红丝冰凉的双手,充满歉意地说道: “红丝,我知道你戴着手铐脚镣很不舒服,可是,这个是皇上御赐之物,不能给你随便打开的。” 听到这里,红丝心里很难受,请求道: “知道的,我只是请你帮我把手铐脚镣临时打开一阵子,想在湖边能无拘无束地待一会儿。我不会逃跑,也不会连累你,等咱们从湖边回來,你再给我戴上这些东西。” 红丝心里打定主意:我不会再从湖边回來了,再也不要重新被戴上这些可恶的东西。 飞鸿君王犹豫着,他知道如果自己按照红丝的说法做了,强行砸开手铐脚镣,那就是欺君之罪。除非想一个办法,让苏钦卫用钥匙打开。 飞鸿郡王想到曹先生的设立陷阱计划,原本是要等到晚上实行,但是现在红丝提出了要求,自己不忍心拒绝,只能把计划提前进行。 想到这里,飞鸿郡王附身对红丝耳语道:“红丝,我会按你说的去做,我不能拒绝你,如果你让我放你逃走,我也会做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红丝摇摇头,哀怨地说道:“不知道,我也不会要求你放我逃走,我这个样子,还能逃到哪里去呢?” 红丝说着,心里涌上无限的悲伤:自己沒有希望,只剩下寻求死路一条了。如今但愿能在一个静雅的地方,死得干净安心一些,也就心满意足了。 “红丝,你别灰心,先治好眼睛再说。” 红丝乖乖地点点头,不想多说什么,在他心中所谓的先治好眼睛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就算眼睛复明了又如何?自己还是被关押的钦犯,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飞鸿郡王心里有很多话想要对红丝说,可是,有些话现在说出來还不是时候,自己还需要等待,等到七天过去之后,王府的使命结束了,自己会悄悄带红丝远走高飞。 飞鸿郡王把红丝放在床上,走到石门边,把苏钦卫叫了进來,说道: “苏钦卫,本郡王想把曹先生的计划提前实施,因为我有预感,有人要來劫走钦犯。” “是,全凭郡王殿下安排。” 苏钦卫答应着,不敢违背,他相信预感有时候是很灵的东西,也许真的有不速之客要來光临呢? “苏钦卫,你这就给红丝的手铐脚镣打开,你们两个对换衣服穿,快点。” 苏钦卫掏出钥匙,上前帮红丝解除了手脚上的束缚,又捏着鼻子帮红丝脱下了血衣,将自己的一身黑衣给红丝换上。 飞鸿郡王拿起自己的斗篷,为红丝裹在身上,将风帽为他戴好,抱起红丝的身子,走出了密室,直奔碧湖河边。 密室里只剩下苏钦卫一个人,他极不情愿地穿上红丝的破烂囚服,看了看手铐脚镣,把脚镣锁在自己的脚上,嫌弃手铐碍事,将其扔在墙角处。 苏钦卫想了想,散开自己的头发,拉扯到眼前遮住脸孔,穿鞋躺在床上,望着山洞顶,心想:不知要等多久? 过了不到一时三刻,只听见山洞的石门“吱呀呀”地被人打开,有人來了。 苏钦卫大惊,沒想到原來飞鸿郡王的预感太他娘的准了?他慌忙转过身去,背朝床外,双脚一缩,脚镣发出了一声轻响。 一个人摸黑走进了密室,何人这么大胆?当然是国舅爷吴阜。 国舅爷走到床边,模模糊糊地察觉床上有一个人影,伸手一摸,摸到了脚镣,认定是红丝。 第一百十一章 一叶舟 国舅爷吴阜等不及,沒有按照约定等李伟他们前來回合,单枪匹马闯进山洞密室來救红丝,轻轻叫一声: “红丝,小爷來救你,我们走。” 黑暗中,国舅爷抄起床上人的腰,将其搭肩往后背一扛,拔腿就走。 不料,刚走出山洞石门,国舅爷吴阜就听见远处一片呐喊声:“捉贼啊!有贼闯进來了!” 原來是王府巡逻队转到假山附近,发现异常情况,居然有人如此大胆,大白天的前來劫持钦犯。 这支王府巡逻队由十人组成,大部分人是新近招进來的,沒有应敌经验,远远地一发现情况就大声鼓噪起來,等于给敌人预警一样。 巡逻队队长拔出佩刀,大声吆喝:“别喊,跟我來,去抓贼人。” 他喊声未完毕,就看见那个前來劫持钦犯的人快步如飞,扛着一个人依然像一支离弦之箭,奔跑到王府后院墙旁边,飞身一跃,越过了围墙。 巡逻队队长看得目瞪口呆,大喊:“快拿梯子來,咱们翻墙去追。” 后院假山处一片喧闹,惊动了王府里的所有人,唯独有两个人淡定自若,我行我素,在说着悄悄话。 这两个人是飞鸿郡王和红丝,完全不为外界环境所动。 刚才,飞鸿郡王抱着红丝來到碧湖边,看见湖水荡漾,岸边一片空旷,沒有合适的地方可坐,却发现湖中有一叶小舟,一个渔翁摸样的人正在垂钓,便招呼小船靠岸。 这个渔翁打扮的人本是王府厨房的厨子,今日不该他当厨,跑到碧湖上钓鱼玩,想要给王爷熬鲜鱼汤和,钓了一上午,毫无收获,正扫兴间,听得飞鸿郡王招呼,急忙划船过來,上岸参见。 飞鸿郡王抱着红丝,说道:“把船借我用,还有斗笠和蓑衣。” 那渔翁稍微有些惊异,看见飞鸿郡王今日很有些反常,怀中紧紧地抱了一个人,那人的身体被一件斗篷裹得严严实实,却能看见下面露出的双脚,脚髁上,明显有两道一样宽度的紫红印痕。 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渔夫不敢多问,急忙摘下斗笠,帮飞鸿郡王戴上,又解下蓑衣,替他围好,然后,空着两只手,回厨房去了。 飞鸿郡王见自己戴了斗笠、披了蓑衣,很有渔翁的感觉,不禁欣然一笑,对红丝说道: “好啦,红丝,咱们上船。” 飞鸿郡王抱着红丝走上小船,将他放置在小船的船尾舱里,走到船头,摇起桨來,一直划到了碧湖湖心。 红丝一个人靠在小船尾舱里,听见木浆摇船的划水声,知道自己最后的机会來了。 红丝眼睛看不见,但是,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目前的样子还可以,至少头发已被梳理整齐,身上更换了沒有血迹的衣衫,还披了一件斗篷,手铐和脚镣也已经被摘掉,自己可以就这样整整齐齐地去了。 听见湖水声近在耳边,红丝想翻身扑下去。 可是,就连翻身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此刻对于红丝來说是有多麽的艰难。 红丝浑身上下僵硬得厉害,几乎感觉不倒疼,只残存了一点麻木的感觉。 越着急越不行,欲速则不达,红丝心里很急,但是沒别的办法,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身子沿着船舱后壁缓缓地倾倒下來,慢慢地滑溜到湖水里去。 飞鸿郡王站在船头摇船,头发被湖上的微风吹拂,有一种很惬意的感觉。 他回想起前些天自己捉拿钦犯红丝回京的路途上,也是在一条船上,那时候自己不顾他伤势严重,一定要把御赐金手铐强行给他戴上。 飞鸿郡王心里微微有些歉疚:还好,自己现在的想法完全不一样了,红丝的遭遇让自己牵肠挂肚,特别是红丝这次被押送來王府,自己看着他痛不欲生的样子,真是情何以堪啊。 红丝的身子缓慢地滑到了船舱后边缘,感觉到湖水的湿气扑面而來,思绪开始凌乱起來: 自己长眠于湖底会不会很寒冷呢?湖里有沒有鱼?也许自己会葬身鱼腹吧?唉,不管怎样,管不了那么多了,毕竟自己可以从这个世上解脱了。 红丝的身子继续倾落下去,他不知是喜是忧,但是他不后悔,也无法停下來自己衰落的颓势。 “啊!红丝!” 飞鸿郡王把船摇到了湖心,回头看,发现了红丝的险状,惊叫一声,飞扑过來,压在了红丝的身上。 “哦……”红丝失望地呻吟了一声,自己终究是棋差一步,与死神再一次擦肩而过。 “红丝,你好危险,吓死我了。” 飞鸿郡王把红丝的身子翻转过來,由于小船尾舱地方很狭小,两个人只能挤在一起。 “飞鸿,让我死吧……” 飞鸿郡王思念大皇子八年,刚刚把这份思念转移到了红丝的身上,情真意切,想要对他好,想要好好爱他,却沒想到红丝想死,不由得眼圈红了,喃喃地说: “红丝,求求你,不要死,不要离开我。你刚刚唤起我对爱的希望,我决心不再去寻找已经消失的梦幻,已经消失的就让它过去,现在有你在我眼前,我想在今后的生命旅途里,和你在一起,所以,请你给我一次机会吧?” 红丝被飞鸿郡王压在了身下,他的情绪还沉浸在湖底寻死当中。什么是机会?自己已经沒有活下去的信心,哪里还会给别人什么机会? “飞鸿……” “恩,我听着呢,红丝你快说。” “我是钦犯……你忘了。” “沒有,沒忘,我不在乎你是不是钦犯。” “怎么可能?你是一个郡王,我是无可救药的钦犯,怎么可能在一起?” “红丝,我觉得你是冤枉的,这些日子和你相处以來,我觉得你不像是做坏事的人。” “哪又怎么样呢?我终究还是钦犯,况且,皇上已经决定要把我终身监禁在天牢,所以你和我沒有机会的。” “红丝,事在人为,我们会有机会的。” “飞鸿,别骗我了。你不可能违背皇命,你不可能为了我不顾你父王,抛弃你的郡王身份。” 第一百十二章 惊暗算 红丝的问话点中了飞鸿郡王的方寸上,不禁想到: 是的。自己不可能公开违背皇命而连累父王。但是,自己可以为了红丝去找皇上伸冤,请皇上宽恕他。 飞鸿郡王爬起來,坐在小船尾舱外,冷静地说道: “红丝,我沒有骗你,你问的那些我虽然做不到,但是我可以找皇上为你求情。皇上南宫远航登基时间不长,也许是他误听谗言,才会对你的事做出错误的判决。” “我不信任他。飞鸿,不要为我白费心机了。……我死了以后,你就一切麻烦都沒有了。” 红丝想睁开眼睛看看飞鸿郡王,可惜还是看不见,眼前的血雾虽然减少了,却变成了一片白蒙蒙,好似无尽的皑皑白雪。 飞鸿郡王站起身來,向远处的湖岸上眺望了一会儿,斩钉截铁地说道: “红丝,你必须要活下去!为了我,你沒有权利选择死!你知道吗?曹先生曾经推测过,因为你的缘故,南宫王朝以后也许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你将摆脱这种苦难的命运,时來运转,登峰造极,会得到幸福和快乐。” “真的吗?可是我……” 红丝不相信这些预测。曹先生和自己非亲非故,只是奉了皇命前來王府医治自己,他的卜算又有什么根据呢? 忽然,肚腹中传來一阵隐隐作痛,红丝知道自己体内的毒性即将开始又一轮发作了。 红丝毒性发作的周期已经延长了,但是由于体内的毒性沒有根除,终于再一次发作。 他拧眉不语,忍受着毒气蔓延四窜,僵硬的身体开始痉挛震颤起來。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露出非常痛苦的表情,理解他刚才为什么会说要去死,慌忙把船摇回了岸边。 飞鸿郡王跳上岸,弯腰把红丝抱起來,搂紧他,低声说道: “红丝,我先带你去西院客房休息。请相信我,这七天内,我不会再让苏钦卫用手铐脚镣锁你;我一定配合曹先生治好你的眼睛,驱除你体内的毒性,还有……” 飞鸿郡王话沒说完,就看到一群侍卫乱哄哄地扛着梯子从不远处跑过,连忙叫住一个侍卫询问,回答说:“刚才有贼人偷偷进入假山密室,把钦犯劫持走了。” 飞鸿郡王暗暗吃惊,心想:幸好自己带红丝去了碧湖划船,躲过了这一劫,否则的话,红丝被人劫走后会停止第二步的治疗,那自己和曹先生前面所做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飞鸿郡王吩咐那名侍卫前去禀告父王,就说自己假山密室已经被外人知晓,不能再用,自己要带红丝去西院客房居住。 那名侍卫遵命,前去禀报王爷。 话说国舅爷吴阜轻功了得,轻飘飘地扛着一个人跃出王府后院的围墙,三转两绕,甩开了追敌,一直跑到了七层宝塔。 国舅爷吴阜一脚踢开塔门,将扛着的人放在了门后的墙角处,心里觉得很振奋,自己终于救出了红丝,还要感谢即墨大小姐这个小机灵鬼儿,凭借熟悉地形,提供出这么一个好办法。 要说不累,那是假的,国舅爷喘息了一下,顾不得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看了一眼倒在墙角的“红丝”,见他披头散发,血衣半干,脚镣拖地,不禁万分心疼。 国舅爷吴阜匆忙蹲下身子,摇晃了一下那人的肩膀,叫了一声:“红丝。” 墙角那人身子动了一下,背朝着国舅爷,看不清容貌。 “红丝,你怎么样了?” 国舅爷吴阜毫无防备之心,搬住那人的身子,想让他翻转过來。 不料,事发俄顷。 一根长钉、尖锐无比、悄无声息地插进了国舅爷吴阜的肩头。 震惊中,国舅爷吴阜惊愕地看见眼前之人反手一插,自己的肩头随即一阵酸麻,惊问一声: “红丝?你为什么?” 红丝暗算自己?那血衣那脚镣说明眼前之人就是红丝。 国舅爷死也不会相信,自己那么爱红丝,为了救他不顾一切,却得到了这样的回报?由此引发了以后一连串更深的误会。 苏钦卫认出是国舅爷吴阜,昨日午后他和国舅爷曾在三王府前厅里拼酒,此刻假扮红丝一击得手,却不敢轻易露出真面目。他不了解国舅爷的武功底细,不敢托大,只得继续装做红丝,假意咳嗽了一声。 国舅爷吴阜很想揪住红丝的衣服,问问他为什么要暗算自己,但是,听到了红丝的咳声,不禁心中一软,怨恨之气化作虚无。 他知道红丝眼盲伤重,暗算自己一定是情非得已,也许红丝只是误会自己,害怕自己要加害于他? 那根长钉插入很深,几乎穿过肩头,鲜血随之溢出,顷刻间,国舅爷吴阜的衣衫被鲜血浸染成为了红色。 “红丝……你怎么样?” 国舅爷吴阜看见红丝刺伤自己之后,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猜测他也许刚才暗算自己的时候用力过度,反而担心起红丝的身体,关切地问。 苏钦卫见国舅爷吴阜被刺伤这么久,依然能够说话,更加胆寒,缩在墙角不敢动,只听国舅爷说道: “红丝,你误伤我,小爷不会怪你。现在你试一下,看看能不能站起來,扶我一把?咱们要尽快离开这座塔,王府里的那些的人很快就会追來的。” 国舅爷吴阜萎顿地坐在地上,拔掉长钉,捂住伤口,眼前的红丝摇晃起來,似乎变成两个、三个、四个…… 国舅爷吴阜知道自己情况不妙,摇晃一下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但是,感觉自己的头变得越來越大,困意袭來,很想睡觉。 但是,此刻国舅爷心里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红丝,万一自己失血过多昏睡过去,红丝戴着脚镣不方便逃走。 国舅爷吴阜匍匐在地,挪进墙角之人,抬起身子,掏出靴子里的匕首,想要为他斩断脚镣。 不料,墙角那人双脚并拢,朝着国舅爷的肩膀猛力一蹬。 国舅爷吴阜只觉得眼前发黑,身子向后仰倒,恰在这时,耳中听到李伟的声音: “小师妹,是不是这里?” 第一百十三章 瘸拐人 国舅爷吴阜受了伤,失血过多,神志有些迷糊,沒注意到墙角那人因听见人來声翻窗而出,只感到有人摇晃了自己身子一下,睁开眼看时,原來是李伟师兄妹來到了眼前。 “国舅爷你受伤了?”即墨大小姐惊叫了一声。 “国舅爷,是谁伤了你?” 李伟几乎同时问。昨夜李伟和国舅爷吴阜一起去夜探三王爷府,一路上各自施展轻功绝技,他知道国舅爷武功不错,一般的人不可能轻易伤了他。 “是……红丝……”国舅爷吴阜勉力回答。 “红丝?” “义弟?” 即墨大小姐和李伟一起惊问,不相信会有这种事发生。 “怎么可能呐?国舅爷你是不是弄错了?听我义父说红丝现在病情很危险,他怎么可能有力气暗算你?” 即墨大小姐抢先问,绝对不相信红丝是暗算国舅爷的人,也许这里面有什么阴差阳错的误会,亦或者是国舅爷认错了人。 “红丝……” 国舅爷吴阜默默地叫着红丝的名字,心里发酸,想不通红丝为什么会这样做。难道是红丝的失忆症已经治疗好,记忆起过去的事,恨自己当初派他去当敢死队队长、火烧敌营粮草库、被俘虏之后救援太过迟缓,才会作出今天这种报复自己的事吗? “红丝,是我对不起你,就算你要杀死我,小爷不会怪你的。” 国舅爷吴阜心中难过至极,话语中参杂着心碎的悲音。 李伟看着国舅爷伤心,引起满腔气愤,怒道: “义弟竟然是这种人?忘恩负义,禽兽不如。别让我碰见他。如果他真的这么辣手无情,李某不会放过他,一定要让他给国舅爷一个交代。” “大师兄,事情还沒搞清楚,万一不是红丝干的,那咱们不就是冤枉他了?”即墨大小姐急忙劝。 “好吧,我看国舅爷伤得不轻,咱们快带他回去救治。”李伟答道。 “大师兄,我们要送国舅爷去哪里?我义父的医馆不能去,要不然咱们先随便找一个医馆,给国舅爷止血包扎一下,然后,带他回师门?” “回师门?”李伟惊问。 “是呐,国舅爷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有人暗算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我肯定他不是红丝。咱们带他回师门以后,至少有那么多师兄弟可以保护他,相信国舅爷可以安心养伤。” “可是,二师叔会不会拒绝?咱们答应过二师叔要帮国舅爷做一件事情,结果呢,一件事也沒做成,反而让国舅爷伤成这样。李某愧对二师叔,也愧对国舅爷。” 李伟忠厚老实,所说的话句句出自真心。 即墨大小姐也觉得大师兄的担忧有几分道理,转念一想,说道: “要是这样的话,咱们先把国舅爷送回客栈,然后再去找二师叔回报,往后的事,看情况再说吧。” 李伟点头说道:“也只能这样了,咱们先照顾国舅爷,暂时顾不上红丝了。” “红丝他……” 即墨大小姐说了三个字,把后面的半句话刹了回去。她很想见红丝,看看他现在的情况究竟是怎样? 国舅爷吴阜和义父曹先生对红丝的描述截然不同,那么红丝到底是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呢?还是已经恢复体力并成为暗算国舅爷的人? 李伟师兄妹将国舅爷吴阜送至一家医馆,上药包扎完毕,时辰已经接近黄昏,又送回他所居住的客栈。 阿九和尚闻讯,首先奔过來,本想开口责备国舅爷一夜不归去了哪里?但是,看见国舅爷受伤,把肚到了嘴边的话又强行咽了回去,急忙上前帮忙,和李炜一起把国舅爷抬进了房间。 李伟师兄妹看见阿九和尚也在客栈,认为国舅爷暂时安全了,放下了心,一起告辞返回师门去了、 夕阳下,阿九和尚送走李伟师兄妹。他回到房间,询问国舅爷受伤始末,听说是红丝所为,惊讶得合不上嘴巴,平素常挂着的笑容定在脸上,不相信地问: “怎么可能?俺徒儿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儿,俺可以用脑袋担保他的人品。” 国舅爷吴阜见所有人都不相信,暗叹一口气,自己又何尝愿意相信,但是,亲眼所见,不会有假,一定是红丝变了,变成了一个充满杀气的恶魔。 阿九和尚有些担心,如果国舅爷伤心失望,会不会决意回国,从而放弃救自己的徒儿呢?问道: “国舅爷打算怎么办?” 国舅爷吴阜靠在床上,有些倦怠地说道: “阿九,事到如今,红丝的事更要查清楚,合你我二人之力明显不够用,本国舅想请你返回伊塔国一趟,把我手下的四大心腹谋士“风雨雷电”叫來此地帮忙。” 阿九和尚立刻答应,心有同感,说道: “是的,如果风大先生他们四个人在这里,救出徒儿红丝的事情应该好办一些。我明天一早上路,今晚就请国舅爷安心休息。” 国舅爷吴阜点点头,看着阿九和尚掩门出去,虽然疲倦困乏,却哪里睡得着? 夜晚,窗外起风了,客栈里有的窗户沒被关严,被风吹得劈啪作响,扰人心乱。 国舅爷吴阜想起自己过去和红丝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往事,心潮起伏,不忍心埋怨或记恨红丝,留下的唯有满腹惆怅和辛酸。 时光飞逝,国舅爷吴阜长夜难眠,不知不觉到了三更时分,耳听得院子里传來参差不齐的脚步声,來人似乎走路重心不稳,一脚重一脚轻,渐渐來到窗前。 国舅爷吴阜怀疑來人是红丝,猜测红丝很可能是受伤未愈才会出现走路重心不稳,不禁问了一声: “外面是红丝吗?” 窗外的人吃一惊,停止了动作。 这时,阿九和尚手里端着一碗热汤走來,远远看见窗外一个黑影晃动,把碗一扔,大吼一声:“是谁?” 却见那条黑影迅如闪电,一瘸一拐地奔到墙边,像一道流星一样腾空飞逝而去。 阿九和尚紧追到墙边,一跺脚,也想飞跃院墙,但胖大身沉,“噗嚓”一声,坐在了墙头上。 第一百十四章 鬼主意 阿九和尚追到客栈墙边,由于身体过于庞硕,跳跃起來有点累赘,一屁股坐在了墙头上,眼睁睁地看着那黑影消失在黑夜里。 有点垂头丧气,阿九和尚跳下墙头,回到国舅爷吴阜的房间,看见桌子上一盏油灯的火苗跳跃下,国舅爷显得有些沮丧。 “阿九,看清楚了吗?是不是红丝?” “红丝?国舅爷怎么会这么认为?” 阿九和尚很惊讶,刚才那个人影无论是从身形上还是走路的姿势上完全不像红丝。 “红丝他……一定很恨我,是我对不起他,悔不该当初派他去烧敌营粮草库,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国舅爷懊悔不已。 “国舅爷,你误会了,今晚來的这个家伙绝对不是俺徒儿红丝。”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刚才俺看得真真儿的,那家伙是一个瘸子。请问国舅爷,你想一下以前是否有仇家是一个瘸子?”阿九和尚提醒道。 “瘸子仇家?沒有。”国舅爷皱眉想了一下,还沒记不得自己曾经得罪过一个瘸子。 “那好吧,也许是别人派來的?不管那个家伙是來打探消息还是來刺杀国舅爷,俺觉得国舅爷你现在住在客栈里很不安全,应该换一个地方,多找几个人保护。现在你身边只有带來的两个随从,人手明显不够用。” “沒关系,如果是红丝决意不放过我,他要杀我,我绝不还手,甘愿被他杀。如果是别人,恐怕未必杀得了小爷。”国舅爷忧郁地说。 阿九和尚见国舅爷不肯躲避到安全的地方去,沒办法再劝,只得连夜守护在他屋里,两个人都是一夜沒合眼。 这一晚沒睡觉的人,还有即墨杀团二门主即墨丁。 即墨丁自从得知国舅爷吴阜就是大门主即墨禁的独子,便动开了歪脑筋,心中暗暗打国舅爷的主意。 他双管齐下,明面上虚情假意地派李伟师兄妹去找国舅爷赔礼道歉,并责成他二人帮国舅爷做一件事作为补偿;暗地里,他派大徒弟刘山半夜三更悄悄前往客栈行刺国舅爷。 但是,即墨丁沒有想到刘山变得越來越怂包了,出手不利,被人当场发现行迹,失败而回。 在即墨杀团所管辖的一间扇子店里,即墨丁坐在大堂中央,他的十二个徒弟都在,有十一个徒弟分别垂手站立在他的两侧,大徒弟刘山站在即墨丁的对面,结结巴巴地总算把刚才发生的事叙述了一遍。 “山儿,你太让为师失望了,这么一点小事你也办不成。傍晚的时候,李伟和紫羽不是回來说过国舅爷身负重伤吗?” 即墨丁面目表情极其不愉,心里产生怀疑:刘山自从变成瘸子,胆子也变小了,很可能心怀惧怕,不敢和国舅爷动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还沒被人发现,就偷偷地溜跑回來,在这里谎报军情。 即墨丁的第九徒弟很想争功,平时看见师父宠溺大师兄刘山,心里早就憋了一团火,这时正好乘机落井下石,编排刘山的不是,插话道: “师父,杀鸡焉用牛刀?何况大师兄因为腿伤的缘故,落下残疾,以前一把锋利的牛刀变钝了。现在天还沒亮,师父派我去试试?刺杀一个伤号还不容易,保证手到擒來。” “算了,天快亮了,容后再议。”即墨丁望了一眼窗外,隐约露出曙色,只得另打鬼主意。 刘山见九师弟口出狂言,把自己贬低了一顿,心中懊恼,恨得直咬牙。 即墨丁吩咐小徒弟去把李伟师兄妹找來,让其他徒弟先散了,还特地安慰了刘山一句:“别多想,先去休息。” 过了不久,李伟和即墨大小姐走进大堂。 即墨丁首先假装慈悲地询问国舅爷吴阜的伤势重不重?又关心李伟的病情是否完全康复? 李伟对二师叔即墨丁沒有什么好感,以前接触不多,后來感觉到自己的师父越來越疏远二师叔。他不了解两位门主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既然二师叔惹自己师父不快,那二师叔一定有错。 即墨大小姐对二师叔还是很有好感的,以前二师叔对自己做的很多傻事总是网开一面,并不斤斤计较,心中暗暗感激。 即墨丁摆出一副菩萨心肠,说道:“既然国舅爷吴阜受伤,你们目前最需要帮他做的一件事就是:在他养伤期间,好好保护他的人身安全。海夸酒楼是咱们的一个秘密据点,你们把国舅爷带去那里养伤吧,二师叔也好抽空去看看他。” 即墨大小姐一听,高兴得直拍手,说道: “二师叔太好了。夜里我一直担心來着:国舅爷受伤很重,客栈里只有一个和尚和两名随从,不可能对他照顾周到。” 其实,即墨大小姐的初衷还是想要多问问国舅爷关于红丝的事。昨晚回到扇子店,如果不是二师叔命令她和李伟等候命令,自己也许就再一次跑到三王府打探消息去了。 即墨大小姐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红丝要暗算国舅爷吴阜呢?如果红丝变了,变得冷血冷肉,完全变成另外一个陌生人,自己还会牵挂他关心他吗? 夜深人静之余,即墨大小姐想念着红丝,心浪翻卷,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心中做出了决定: 不管怎样,本小姐不会放弃红丝的。如果红丝变成了杀人狂魔,我就……我就一峨眉刺杀死他,然后为他殉情,我会和他死在一起。 李伟沒有异议,听从二师叔的安排,和小师妹一起奔去客栈。 李伟师兄妹來到客栈,发现国舅爷无辜挂着两个黑眼圈,一幅熬夜憔悴的样子,便声明自己二人是來接送国舅爷吴阜去海夸酒楼养伤的,并传达二师叔的意思,加派门徒守卫,保证国舅爷养伤期间的安全。 阿九和尚咧嘴笑了,正担心国舅爷不肯躲避起來养伤以及人手不够等问題,李伟他们好像及时雨一样,解了燃眉之急,笑道: “这样安排是最好,俺也可以放心赶回伊塔国去找风大先生他们。” 第一百十五章 蒙面人 国舅爷吴阜认识李伟师兄妹时间不长,对他们两个很有好感,充满信任,但是听说他们要接自己去海夸酒楼养伤,不禁疑惑: 去一个酒楼?乱糟糟的、那里平时人來人往,怎么可能安心养伤呢?而且,自己的藏身之所也很容易被人发现。 李伟看出国舅爷的担忧,尽力安抚道: “国舅爷放心,海夸酒楼是我们师门设立在京城里的一个分部。我二师叔安排你去那里养伤是有道理的,我们可以把二楼上面的所有雅间全部封闭,我的好多同门师兄弟们可以日夜把守,应该是万无一失。” 阿九和尚认识即墨大小姐,觉得此议可能,安慰道: “国舅爷,俺要去伊塔国找來风大先生,一來一去的往返时间少说十天左右。这么多天,把你扔在这里,你身上又有伤,俺不放心。如果把你交给即墨大小姐和他大师兄,俺觉得挺稳妥的。” 国舅爷吴阜听到此处,觉得自己应该让阿九和尚安心下來,尽快把风大先生他们四大谋士叫來才是最重要的。于是,点头答应,嘱咐阿九和尚早去早回,自己会在海夸酒楼殷殷期盼归來。 四个人商量已毕,阿九和尚告辞离去。 这一次阿九和尚返回伊塔国的心情和上一次完全不同了。至少,他知道了红丝的下落、身上还带足了路费银两,回国去搬援兵,恨不得一步跨到伊塔国去。 国舅爷吴阜看着阿九和尚火速离去,便请李伟把自己的两名随从叫來,吩咐他们继续留守在客栈,自己要出去几天,找一个地方安心养伤。 两名随从听见,觉得很惊讶,互相对视了一眼,均觉得国舅爷过于轻信别人,怎么可以轻易跟随两个陌生人去养伤? 一名随从道:“国舅爷,可不可以让我们两个分开,一个人留守客栈,另一个人跟你去,也方便照顾。” 国舅爷想了一下,随从说的有理,自己虽然把李伟师兄妹当做朋友,但是,养伤的时候还是需要一个随从來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便点头答应。 国舅爷吴阜叮嘱留下來的那名随从道:“这几天,你留在客栈中,死盯死守,不要离开半步。最重要的别忘记,如果南宫王朝皇帝关于两国联盟的事有什么回音,你立刻把消息送到海夸酒楼,小爷就在那里养伤。” “是。”那名随从遵命。 国舅爷吴阜安排已定,在另一名随从的搀扶下,和李伟师兄妹一起赶往海夸酒楼。 按说即墨丁也算是个人物,做事极其有效率。他传话给海夸酒楼掌柜的立即把二楼所有雅间都腾空出來,要安排一位贵客住进去。 海夸酒楼的掌柜也算是即墨杀团的一位老人了,明白这次情况不太一般,既然丁二门主如此器重这件事,说明这位贵客的分量非同小可。 海夸酒楼掌柜的叫几名店小二刚把靠里面的最大一间雅间收拾干净,便看见李伟师兄妹一行四人走进门來,看见国舅爷吴阜仪表堂堂,果然不像是凡夫俗子,急忙迎上來,亲自把他们带到二楼去。 进入雅间后,李伟看见在一面屏风后面,设置了一张软榻,软榻上被褥整齐干净,上前帮忙搀扶国舅爷躺下,又让掌柜的赶快去安排午饭。 吃过午饭,国舅爷吴阜躺下休息,听见雅间门外有几个人前來和李伟师兄妹换班,李伟进來和国舅爷打了声招呼,说自己晚上再來,便和小师妹离开了海夸酒楼。 新來接班守卫的几个人都是即墨丁的徒弟,换了班以后,他们把守住楼梯口,不让掌柜的和店小二上來,使得国舅爷吴阜身边除了那名随从之外,剩下的都是即墨丁的心腹。 一下午平安无事,国舅爷吴阜一直在睡。 临近黄昏,二门主即墨丁带了几个徒弟走进海夸酒楼,直奔二楼,命几个徒弟严加守卫,自己要和国舅爷吴阜单独谈谈。 进入雅间之前,即墨丁拿出一条黑巾蒙面,隐匿了自己的真面目,这才放心大胆地推门走了进去。 国舅爷吴阜睡意朦胧,听见有人走进屋中并请自己的随从暂且出去,心里觉得奇怪,完全清醒过來,看见一个黑巾蒙面人走进房中,刚要发问,却见那人从怀中掏出一枚戒指,说道: “国舅爷可认识这个东西?” 国舅爷吴阜惊叫了一声,问道:“我的戒指,怎么在你手里?” 只听那个黑巾蒙面的人说道:“机缘巧合而已。这枚戒指既然是你的,现在原璧归赵。”说着,将那枚戒指递了过來。 国舅爷吴阜感慨万千,接过那枚戒指,重新戴在手上,看了又看,谢道: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本国舅还是要谢谢你。这枚戒指对于我很重要,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品。” 黑巾蒙面人说道:“不用谢,归还戒指这件事,是我想向你表示一下诚意,顺便问一下,令尊身体可好?” “我父亲外出,两年未归,想必他老人家身体很安康。” 提到父亲,国舅爷吴阜心里很纳闷:为什么父亲会离奇失踪这么久呢?难道父亲对自己的儿子一点也不惦记吗? 黑巾蒙面人静默了一下,问道:“父子天性,骨血相连,想必你父亲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他心里肯定是很记挂你。” “是的,父亲对我很好,特别是一直循循善诱地教我武功。虽然我自幼不喜欢练武,但是我明白一个男人要想做大事或者得到自己心爱的人,就必须要掌握高超过人的文武双全的本领。” “原來国舅爷的武功是承自家学,怪不得艺高人胆大,一个人敢擅闯三王府。” “别提那个。” 国舅爷吴阜忽然感到很惭愧,自己去王府救人的结果是变成了躺在海夸酒楼的养伤。 “好,不提那个,我有正经事要和你谈,你身体怎么样,可以谈话吗?” “可以的,我身体沒有大问題。请你把脸上的黑巾取下來,不必藏头遮脸,咱们可以开诚布公地谈话。” 第一百十六章 难为水 海夸酒楼里最大的一个雅间变成了一个谈话场所,国舅爷吴阜靠着软榻的床头,请黑巾蒙面人露出庐山真面目。 黑巾蒙面人似乎早有心理准备,听见国舅爷的请问,立刻伸手将黑巾扯掉,露出了一张白净短须的面容,脸上多少带着几分书生气。 国舅爷吴阜仔细一看,认得是伊塔国开青楼的丁大老板,不禁带点揶揄的语气,笑道: “原來天下如此之小,想不到竟会和丁大老板重逢在此,你那个青楼被拆毁了,你就到南宫王朝混來了?” 即墨丁被国舅爷吴阜挖苦了几句,颜面挂不住,脸色变得一阵青一阵白,想要反击几句,又想到自己是有求于人,暂时不可得罪国舅爷,因而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那个青楼,咳,不过是业余消遣,闲着沒事陪国舅爷玩玩,既然拆了,老夫也不当做一回事,过眼云烟罢了。至于在南宫王朝混,也不那么容易,还要请国舅爷赏一点面子。” 国舅爷吴阜闻言暗笑,心想这个丁大老板度量还算蛮大的,青楼被拆了他也沒二话,反而在这里说什么要自尽赏脸,大笑了一声,说道: “丁大老板,你太客气了。如果说你在这里依旧开青楼,小爷我沒的说,可以前去给你捧场。” 即墨丁讪讪的笑道: “国舅爷说哪里话來?以前承蒙你力捧老夫的青楼,以至于大家都误以为国舅爷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原來你只是假借青楼常客为掩护,胸怀大志,一鸣惊人,竟然做了伊塔国兵马大元帅,让老夫刮目相看,钦佩不已。” 国舅爷吴阜不喜欢别人虚情假意地奉承,拦住话題,问道: “好吧,过去的事,本国舅不想再提。我只是想问一下,李伟的二师叔是你?” “不错。今日老夫正是想和国舅爷谈谈这件事。” 即墨丁看见话題逐渐转入正轨,索性摊牌,准备单刀直入谈判,把自己的要求直接提出來,接着说道: “我们师门表面上是一个习武之所在,其实我们背地里是一个**组织,名叫即墨杀团。杀团的老大也就是我们的大门主,你知道是谁吗?” “谁?” “刚才老夫归还了国舅爷一枚戒指。国舅爷也说这枚戒指是令尊送你的纪念品。” “戒指和大门主有什么关系呢?”国舅爷不解地问。 “因为这枚戒指的前主人就是即墨杀团的大门主,他名字叫即墨禁。” 国舅爷吴阜恍然大悟,难道丁大老板是说自己的父亲吴禁就是即墨杀团大门主即墨禁?为什么父亲从來沒有告诉过自己这件事呢? “这枚戒指上面刻有一个禁字,如果是你父亲的东西,那么你无疑就是大门主的儿子。”即墨丁肯定无误地说。 国舅爷吴阜一下子反应不过來,自己的父亲怎么可能是一个**杀团的老大呢?他想起以前父亲一门心思开连锁店铺,专心做各种生意,一点也看不出來含有杀气。 “如果我父亲是即墨杀团的大门主,他失踪了两年,你们怎么会无动于衷不理不睬?为什么不派人去找?”国舅爷吴阜质问道。 “国舅爷你误会了,这两年即墨杀团群龙无首,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苦,老夫也曾派人四处探查,毫无线索,你想,大门主是何等人,如果他想躲起來不见外人,那么,一般人怎么可能找到他?除非是他唯一的亲生儿子才有可能找到他。” “我?” “是的,只有你,才能找到大门主。”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父亲去了哪里,怎么找?” 即墨丁睁大两只如同猎鹰一样的眼睛,目光凌厉,仿佛要看穿国舅爷的心思,犹豫了一下,说道: “找你父亲,这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坎子。必须要有什么能引起你父亲关心的事情发生,才能打动他的心,使他在沉寂了两年之后,敢于公开露面。” “原來如此。但是,本国舅不想这么做。既然我父亲不肯露面,说明他有什么苦衷,我想还是我以后慢慢访查他老人家的行迹,不要像你所说的这么公开逼他出來。” 即墨丁暗想:果然虎父无犬子,这个大门主的儿子越发不好对付,还是再给他一点甜头,再提一个交换条件,这样看看行不行的通。 “国舅爷,实不相瞒,我们即墨杀团最近面临一笔大买卖上门,需要大门主亲自拍板决定。国舅爷既然是大门主的儿子,就应该责无旁贷,尽快帮我们找出大门主。当然了,老夫不能让国舅爷白费心,可以下令先让即墨杀团全力给你办一件事,你目前有沒有想要人帮忙做的事情?” 国舅爷吴阜听见丁大老板答应让即墨杀团为自己做一件事,心里立刻想到红丝,目前只有红丝让他牵肠挂肚、并对红丝暗算自己的事百思不得其解。 “需要多久?如果我找不到我父亲呢?”国舅爷吴阜觉得应该问清楚一些。 “七天。只要到时候你按照我的计划安排行事,你父亲会现身的,这个不用担心,就算万一你父亲绝情绝意不见你,老夫也不会责怪你,只能为你叹一口气。至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就请直言不讳地说出,老夫也好尽快安排下去,帮你早日达成心愿。” “也是七天?这么巧?好吧,我同意这个交换条件。我想要实现的愿望只有一个……” 国舅爷吴阜说到这里,心酸起來,心里默默地叫了一声:红丝,我还是想见你一面,听听你的解释,如果是你误会我,我会原谅你的。 “红丝……” 国舅爷念兹于心,眼神里透露出郁结幽怨,段段愁肠,万般牵挂,真的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他心里沒人能替代的了红丝。 “红丝?” 即墨丁眼中疑问重重,这才明白,原來令国舅爷牵挂的人竟然是红丝!不禁冷笑起來,看來古人说得好:“冤家路窄”,红丝终究跳不出自己所掌握的小圈子。 第一百十七章 别泄气 国舅爷吴阜忘不了自己和红丝最后在一起时的缠绵。 红丝那靓丽的容颜总是在自己的眼前闪现,国舅爷烦恼万分:唉唉,红丝暗算自己,自己为什么还是这么喜欢他? 其实,国舅爷吴阜心里明白:喜欢就是喜欢,既然喜欢上他了,那自己就会至死不渝,真想牵着红丝的手一直走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国舅爷吴阜闪亮的明眸凝聚了多少惆怅?他不怕敞开心扉,不怕让丁大老板知道,坚定地说道: “是的,红丝,我想见他。” 即墨丁外表一副书生气,心里暗藏桀贪骜诈,脸上闪过一抹奸笑,瞬间换做诚实的摸样,说道: “如此,并非难事。想來红丝和老夫也算颇有渊源,好歹也曾有过一段时间的主仆关系。倘若老夫出面请他前來海夸酒楼赴宴,相信他多少还是会给老夫一点情面的。” “可是,红丝目前在三王府。三王府里的侍卫众多,飞鸿郡王、苏侍卫等人武功很厉害,还有神医曹先生更是技高一筹。” “噗……” 即墨丁闻言,笑得要岔气,甩了一下头,轻蔑地说道: “区区一个三王府,有个把会武功的,也不足为奇,老夫还真不在乎这个。” 国舅爷吴阜觉得即墨丁的口气托大,显得太轻敌了,但是转念一想,丁大老板作为一个杀团集团的当家老二,必然执行任务时是心狠手辣,也许偷袭绑架之类的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儿,嘱咐道: “丁大老板务必要小心,把红丝带來这里的时候,千万不要伤了他。” “这个自然,老夫保证会把红丝完好地交给国舅爷。那么,咱们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这件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老夫先去安排一下,今晚就去勘察三王府,最迟明晚动手劫人。” 即墨丁信心满满地说完,心情愉快地走了出去。 国舅爷吴阜靠在软榻上,心里计算着红丝还能在三王府里呆几天? 如果一共只有七天的话,已经将近过去了三天。 回想七天里的第一天,坎坷多磨,早上,自己和阿九和尚忽视了马车上的描金黑木箱子,与红丝擦肩而过,而傍晚,经过拼酒和斗墨,也只见到红丝一眼,连一句话也沒说上。 今天是第二天,自己总算是救出了红丝,却遭到了红丝的暗算。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黄昏,这一天马上就要过去了。 还有四天,如果红丝被押送回皇宫,以后要想见他更是难上加难了。 国舅爷吴阜患得患失地想着,费心劳神,怏怏欲睡。 这时,听见门外传來说话声,原來是李伟和即墨大小姐赶回來接替守卫,国舅爷吴阜心中一宽,安心地睡着了。 与此同时,在三王府西院客房门外,一棵大枣树下,红丝坐在一把椅子上,身上盖着毯子,正在喝粥。 飞鸿郡王蹲在红丝身前,手里端着一小碗红枣小米粥,耐心地一小勺连着一小勺喂红丝喝粥。 喝下几口,红丝不想喝了,问道:“飞鸿,你是不是又把我绑起來了?” “怎么可能?我不会再绑你。” 飞鸿郡王很内疚地说,以前自己对红丝的折磨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以至于红丝总是认为自己依然不会善待他。 “可是,为什么我的手和脚一点也不能动了?” 红丝闭着眼睛,坐在院子里,夕阳映照着他那苍白的脸颊,显出落寞无奈的神情,心想: 既然自己沒有被捆绑,手和脚却一点不能动,麻木僵硬得毫无知觉,是不是自己已经瘫痪了呢? 飞鸿郡王听着红丝用痛苦的语调询问,心里很为他难过,知道红丝经过了这三天两夜的医治,一天三次喝下曹先生精心配制的良药,以毒攻毒,现在他身上有了一些不良反应,变成了暂时性瘫痪。 “红丝,你现在手脚不能动,那是暂时的。昨夜我和曹先生为你运功疗伤,已经有了进步,帮你成功地打通了一部分血脉。曹先生很辛苦,白天给你配制药材,监督厨房熬药,晚上他又亲自帮你输入真气疗伤。所以,你不要辜负曹先生和我为你做出的不懈努力,一定要坚持住。來,再喝一口粥。” 红丝摇摇头表示不想喝粥了,苦恼地说: “可是,我怎么感觉越治越糟啊?如果我全身瘫痪,那我就彻底变成一个废人了,真的是生不如死。” “不,你不是废人,你会好起來的,别泄气。就算万一你以后真的残废了,瘫在床上,我也不会放弃你,我会在你身边陪伴你、好好地照顾你。” 飞鸿郡王心疼红丝,把粥碗随手搁在地上,开始轻轻地为红丝按摩十根手指。 红丝瘫坐在椅子上,心里酸楚,不再说话。 一霎时,西院子里面显得格外地安静,飞鸿郡王和红丝都不再说话,两个人的心里都拥堵着心酸和痛苦。 过了不久,曹先生从厨房走回西院,在他身后跟随着一名厨房丫鬟,丫鬟手里用一个木托盘端來一碗汤药。 曹先生走进院子,看见飞鸿郡王和红丝都不说话,料想他们不开心是因为医治进展不理想的缘故。曹先生的心里也很抑郁,红丝的病情属于疑难杂症,医治起來很困难。 然而,事实上,曹先生根本不用自责,因为根据红丝目前体弱、伤重、病危的情况,若是换成别的大夫,恐怕大夫早就素手无策,红丝已经命丧黄泉了。 “飞鸿,药熬好了,是老夫新想出來的偏方,你趁热喂红丝喝下去。” 曹先生说话态度依然是沉稳不躁、和蔼可亲。 飞鸿郡王接过药碗,心想:七天医治的时间还沒有到一半,红丝还是有希望的,说道: “红丝,把这碗药喝下去。这可是曹先生冥思苦想一下午,专门为你配置的新药,一定有疗效的。” 红丝瘫坐在椅子上,身上盖着的毛毯滑落了下來,他的双手安安静静地叠放在腿上,面带忧伤,虚弱地拒绝道: “谢谢你们,可是我……已经沒救了,不要再为我费心。” 第一百十八章 渡难关 曹先生听见红丝泄气的话,并不着恼,反而笑问道: “红丝,你的话真是打击老夫。如果你沒救了,老夫还在瞎忙活啥?你可以试着睁开眼睛看一下,有沒有什么变化?” 红丝手脚不能动,眼皮还可以抬起來,他张开眼睛,感觉到有了微妙的变化,似乎在朦胧雾霾中,看见一束光线从天际照耀下來,两个模糊的人影在自己眼前晃动。 哦!我看到了。 红丝的视觉慢慢恢复过來,终于可以看见东西了。 “红丝,可以看见吗?你看看我是谁?”一个声音在红丝耳边问。 红丝定下心神,慢慢地往前面看,一个影像慢慢地清晰起來,看见自己面前一张充满青春朝气的脸庞,一个少年正含笑看着自己,很亲切很阳光的感觉,不禁喃喃地问: “飞鸿?” “是啊,你看见我了?”飞鸿郡王很开心,楼住红丝的脖子,很想亲他的脸,可是曹先生在身边看着,一时不太好意思这么做。 “飞鸿……原來你长得不凶恶。” “这是在赞美我吗?红丝,你看得沒错,本郡王本來就是长得和善可亲,一点都不凶恶。” 红丝的视线微微移动,看见了曹先生,觉得他道貌岸然、眸中精光四射、极其富有睿智的样子,即是神医又是国师,为自己治病不辞劳苦,今日有幸第一次得见尊颜,呐呐地说了一句: “原來曹先生是这样子……” “红丝,曹先生是好心人,你应该感谢他。” 飞鸿郡王建议道,看见红丝疲倦地合上了眼睛,并无半句感激之词,觉得有些失礼,对曹先生说道: “曹先生,红丝心里一定是感谢你的,他现在变瘫痪人太虚弱,所以……” “郡王殿下不必解释,老夫又岂能不知,一切缘分均由天定,时机若是未到,彼此的感情是强求不來的。” 曹先生大智若愚,看问題很透彻,对红丝的反应不以为怪。 红丝为什么会表现出失礼的样子呢?因为在红丝的心里对曹先生沒有好感,就算曹先生尽心尽力救治自己,但是自己沒有前途,即将面临终身监禁的悲惨处境,自己已经决心脱离苦难、放弃生存,何必多此一举,非要救自己? 三人正说话间,苏钦卫从院子外面走进來,手里提着手铐和脚镣,走上前來说道: “卑职见过郡王殿下和曹先生。王爷刚刚接到圣旨,皇上要立刻召见王爷和曹先生进宫,面议重要国事,请曹先生去前厅和王爷会合。” 曹先生闻讯,点头说道:“好,老夫这就去。” 苏钦卫摇晃了几下手里拿着的手铐和脚镣,对飞鸿郡王说道: “郡王殿下,皇上命微臣加紧看管钦犯红丝,别在发生昨天有人劫囚的事,所以,这些刑具还是要给戴上。” “不行。” “什么?郡王殿下是说?” “我说不行。本郡王不允许再给红丝佩戴这些刑具,你立刻把它们拿走。” “不是吧?郡王殿下有所不知,红丝是钦犯,微臣押送他來王府之前,是皇上下旨要给钦犯锁上这些镣铐,微臣不敢违背圣意。难道郡王殿下要抗旨不遵?” “胡说!你敢乱扣帽子?红丝目前正在医治过程中,戴上这些刑具太碍事,如果你坚持己见,至少也要等七天过后,红丝的第一个疗程结束。” 飞鸿郡王很厌恶苏钦卫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做派,强压着心头怒火,简单解释了几句。 苏钦卫依然不肯让步,提起自己昨天的功劳,吐沫星子飞溅地邀功说: “郡王殿下,不是多嘴,昨日要不是我机智果断,被反贼张冠李戴地劫走之后、沉着地设法逃脱、还重伤了那个反贼、并让那个反贼误以为是红丝亲手干的,只怕今天王府里也不会这么风平浪静。” “那个反贼你真的看清楚了?苏钦卫,如果沒看清楚就不要乱说。本郡王提醒你一下,你要知道国舅爷吴阜是伊塔国使者,搞不好,会破坏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况且听说,这次国舅爷吴阜出使我国,目的是要两国联盟,事关重大。” “绝对看清楚了,看得真真儿的,那个大胆前來劫囚的反贼就是国舅爷吴阜,头一天我还和他拼过酒,沒错的,我还在他肩头上插了一根长钉,这就是物证,到时候就看皇上想要怎么处置他。管他是不是伊塔国人,在咱们这里犯了事儿,逃不掉干系的。” 曹先生本來已经走到了门口,听见说起反贼的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尽力维护飞鸿郡王,对苏钦卫劝道: “苏钦卫,这件事你干得漂亮,钦犯红丝沒有被人劫走,你算立了一功,皇上肯定会奖赏你的,说不定以后给你恢复官职也说不定。不过,俗话说,见好就收。你现在在三王府里,飞鸿郡王的话你怎可不听?如果你一味地执拗下去,总是跟郡王殿下过不去,恐怕你恢复原职的好梦也将会变得遥遥无期了,你多加保重吧。” 曹先生一席话,说得苏钦卫哑口无言,给钦犯红丝强戴刑具一事只得作罢。 飞鸿郡王看着曹先生和苏钦卫一同走出院子,便命厨房丫鬟去厨房传话尽快烧水,并把浴桶抬來西院客房里,待浴桶里灌满热水后,将药液倒在里面,让红丝舒舒服服地泡一个热水药浴。 丫鬟答应着,拿着粥碗和药碗出去了。 “红丝,我帮你泡药浴,好不好?” “飞鸿,不用了。谢谢你刚才阻止苏钦卫。我好痛恨那些手铐脚镣。我瘫痪了,就算不戴手铐脚镣,我也逃不掉。” 红丝忧伤地说,一滴清泪划过他的脸颊,更增添了憔悴和绝望。 “红丝,别伤感,再忍耐几天,我会帮你渡过难关。” 飞鸿郡王握住红丝的手,安慰道: “等你洗浴完,本郡王派人把我新做的一套白稠衣裳取來,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不一会儿,一大群丫鬟小厮抬來浴桶,灌满热水,倒进药液,房间里变得热气腾腾。 第一百十九章 泡药浴 飞鸿郡王爱惜红丝,帮他盖好身上的毛毯,轻握着手,温柔地说: “红丝,我抱你进屋去,泡一泡热水浴,对你身体有很大好处,更何况泡的是药浴,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不想泡药浴……我想……”红丝意兴索然,喘息着说。 “那么,你想要什么?”飞鸿郡王打定主意,不管红丝有什么要求,只要不是寻死,自己都要满足他的任何愿望。 “我想听……树上有小鸟叫……”红丝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凄凉的笑容。 飞鸿郡王看了看天色,此刻黄昏已过,夜色來临,雀鸟已经归巢,哪里还能听到小鸟叫呢? 可是,飞鸿郡王疼爱红丝,决心想方设法要帮红丝完成这个心愿,说道: “好的,红丝,你等一下,我去看看树上的小鸟飞回鸟巢了沒有?” 红丝听见,漂亮的脸蛋上浮现出好看的酒窝,闭着眼睛笑问:“这个院子树上有鸟窝吗?” “应该有的,我去看看。”飞鸿郡王说着,站起身來,绕到枣树下,仰起头,左看右看,哪里有什么鸟窝? 飞鸿郡王决定自己学鸟叫,讨取红丝的欢心。 飞鸿郡王把长袍衣襟往腰带上一撩,伸出双手抱住树干,手脚互换,像一只小松鼠一样很快地爬到了树上,坐在树干上往下看,看见红丝笑眯眯地微微仰着头,似乎在专心倾听着。 飞鸿郡王心里发软,暗暗叫了一声:红丝,你这个小小的愿望我会帮你实现。现在,你听好了,小鸟回巢了,它们正发出欢快的叫声。 飞鸿郡王从树上摘下了一片树叶,横在嘴唇上,短促地吹了几下,宛如几只小鸟在欢唱,声音极其悦耳动听。 “啊……真的有小鸟叫……” 红丝的脸上浮现出更多的笑意,小鸟的叫声唤起了他生命之火的重新燃烧。 红丝努力地睁开双眼,让视线逐渐地拓展开去。随着视线的慢慢延伸,他似乎看见树梢上有一团白影,正随风摇晃着,小鸟的叫声正是从白影那里发出來的。 ,,是一只仙鹤吗?还是一只白天鹅呢?小鸟沒有这么大,乌鸦是黑的,孔雀是花的。 “呵呵……” 红丝笑出声來了,那是他久违的笑声啊。他觉得自己很满足,在临死之前穿着整齐、沒有加锁束缚、还听到了小鸟的叫声,沒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想要沉睡下去。 飞鸿郡王坐在树枝上遥遥看见红丝不太对劲儿,慌忙从树上跳下來,心急地一把将红丝搂进怀里,气急败坏地叫道: “红丝红丝,原來小鸟的叫声就是你死亡的信号?我不要,你给我醒过來,不许睡,不许死,不许离开我。” 红丝瘫软地倒在飞鸿郡王的怀抱里,知道自己不可能会安静地死在这棵枣树下,幽幽地说道: “飞鸿,你真是的,为什么阻止我死呢?……我死了,大家就都解脱了。” “不是,红丝你听我说,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一旦人死了,就什么希望也沒有了。”飞鸿郡王急急地解释。 “就算我活着,也沒有希望。飞鸿你可能做出违抗圣旨的事吗?……如果有一天狗皇帝让你亲手杀死我,你会不会下得去手呢?” 飞鸿郡王抚摸着红丝的长发,抱紧红丝,说道:“我不会杀你,我今晚就去面见圣上,请他宽恕你,不论你做过什么,我相信你都不是故意的,顶多是失手。” “傻飞鸿,我失什么手啊?你到现在……还是对我半信半疑,让我心寒。” “等我父王和曹先生回來,我就去皇宫,弄清你的疑案刻不容缓。”飞鸿郡王下了决心。 这时,一名丫鬟走过來禀告:浴桶里的水都放凉了,郡王殿下还要不要泡澡? “当然要泡澡。刚才耽搁了一下,现在沒事了。你们再去把水加热,快点。” 飞鸿郡王说着,抱着红丝走进屋子,把他放在床上,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他的衣服。 “飞鸿,你别脱我衣服啊。”红丝不好意思地叫了一声。 “要泡澡,不帮你脱衣服怎么洗?你害羞啥呢?你又不是女人。” “可你是男人啊!” “废话,我是男人就不能给你洗澡吗?你现在手脚不能动,你自己怎么洗?你想淹死在浴桶里吗?那些丫鬟笨手笨脚的,我不放心把你交给他们,万一她们一不小心让你喝了洗澡水怎么办?” “丫鬟那里就那么笨呢?”红丝为丫鬟辩解。 “好啦,乖红丝,你总是替别人着想,怕她们受委屈,还是多想想你自己,怎么样才能让身体尽快复原吧?” “我对自己的事无能为力啊,唉……” 红丝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却感觉到自己的叹息还未完就被飞鸿郡王柔软的嘴唇黏住了。 唇贴唇、心连心,飞鸿郡王坐在床上,抱住红丝,忘情地吻了他一会儿。 回头看,浴桶里的水重新热好了,飞鸿郡王脱下自己的衣服,抱起红丝走进浴桶,将其揽在胸前,一同坐在浴桶里。 浴桶里的水中药味很刺鼻子,飞鸿郡王很不想闻,但是为了陪伴红丝,只得忍着药味。 红丝靠着飞鸿郡王的胸膛而坐,长长的头发在水面上漂浮开,像极了一条美人鱼。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坐着,飞鸿郡王能感觉到红丝的呼吸渐渐平稳下來。 “红丝,咱们说说话吧?我怕你睡着。” “我沒睡着……” “我怕你睡着啊,担心你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來了。” “那样……也好。” “不,那样不好。” “对于我算是好的。” “不好。红丝,你要气死我了,你到底让我怎么做,你才有信心活下去?” “带我走,离开王府……” “你不想治病了?” “不想,不治病。你带我走,离开这里,马上就走。” “好吧,红丝,如果你真的不想呆在王府,我现在就带你走。” 飞鸿郡王说着,抱起红丝跨出浴桶,为他穿上自己新做的那套白绸衣衫,果然更显得俊美超凡。 第一百二十章 计划变 飞鸿郡王终究不忍心,决定带红丝逃走。 他知道红丝是钦犯,如果逃走的话,肯定会很快被人追捕,所以要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 飞鸿郡王为红丝穿上了自己的一套白绸衣衫,嘱咐他躺在床上稍等,自己匆忙走出西院。 他回到自己居住的东院,进屋收拾了几件衣服,拿了一些银子,包在一个包袱里,放在床头,又急匆匆地外出雇了一辆马车,吩咐马车在后门外等外。 飞鸿郡王准备停当,匆忙从府外赶回來,准备走回西院去接红丝,却发现了重大的异常情况。 王府前厅门前聚集了很多大内钦卫,苏统领站在人群中比手画脚地说着什么。 苏钦卫看见飞鸿郡王回來,急忙排开众人抢过來,神气活现地说道: “郡王殿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承蒙皇上宏恩浩荡,本统领已经官复原职,重新升任大内统领一职。” “是么?可喜可贺,今天怎么來了这么多钦卫,莫非都是來给你道喜來的?还有,谁在大厅里面?” 飞鸿郡王见此情况,心里暗叫糟糕。王府里突然來了这么多钦卫绝不是偶然,必将有什么大事发生,而且,偏巧赶在自己计划带红丝逃走的这一刻,当真是不巧。 “皇宫大内齐副总管正在前厅里面坐等,带來了圣上的旨意。郡王殿下快请进去吧。” 飞鸿郡王听说大内总管也來了,只得进去相见,互相寒暄客气一阵后,各自落座。 齐副总管首先说道:“郡王殿下,奴才奉了皇上的旨意,前來贵王府办两件事。一则是察看钦犯红丝是否看守严密,听说昨日有人曾经前來劫囚,差点得手,万幸全赖郡王殿下的神奇预感,方能化险为夷。” 飞鸿郡王对此事不置可否,因为他曾听国舅爷吴阜透露过对红丝的喜欢之情,心想:昨日是外人劫囚,今日却可能换做是自己人了,事态瞬息万变,都是因为一个“情”字。 齐副总管继续说道:“第二件事,就是皇上马上要來贵王府微服私访,老奴提前來这里察看一下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皇帝陛下龙体安康。” “皇上要來?” 飞鸿郡王惊问。他很懊恼,这下子今天彻底走不成了,王府里里外外來了这么多钦卫跟煮饺子似地,自己怎么可能带红丝走得出王府大门? 计划赶不上变化,飞鸿郡王非常内疚,想去找红丝当面解释清楚,起身说道: “既然如此,本郡王先去看看钦犯红丝的状况。” “郡王殿下请留步。”齐副总管也起身拦道。 “怎么?”飞鸿郡王驻足不前,询问缘故。 “按照圣上的吩咐,钦犯红丝暂时由大内钦卫们负责看守。因为皇上來到这里以后,一定会御审这名囚犯,其他人等还是不要靠近为好。” 飞鸿郡王听后大失所望,颓然跌坐在椅子上,用手按住额头,心里暗暗呼喊: 红丝红丝,怎么办?我对你的承诺今晚实行不了,你不会以为本郡王是在故意骗你吧? 苏统领站立在前厅门口,看见飞鸿郡王沮丧的样子,觉得很解气,心想: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以为你是郡王就可以在王府里呼风唤雨,把一个钦犯宠上天去,今晚不好使了吧?一山还有一山高,哪能全都由着你的性子來? 飞鸿郡王无可奈何,只能坐等皇上大驾光临。 时间过得很快,天色完全黑暗下來。 飞鸿郡王等得心急火燎,心里七上八下,担心红丝今晚还沒吃药,生怕红丝再度放弃求生**,今晚会不会拒绝吃饭? 果然,一名钦卫走进來回报:“苏统领,犯人拒绝喝粥。” “必须喝,给他强灌下去,这几天宠出毛病來了,蹬鼻子上脸,不知好歹。不许让他死,等一会儿,皇上來了还要御审。” 苏统领毫无半分怜悯,冷冰冰地下达命令。 那名钦卫答应着出去了。 飞鸿郡王听着这些对白,如坐针毡,心如刀绞,“腾”地站起身,说道:“我去院子里走走,透透气。” 苏统领心中能猜测到玉琪郡王觉得憋得慌的原因,假笑道: “郡王殿下,天黑了,小心脚下,本统领陪你散步可好?” “怎么?你好大胆,本郡王在自己家里也不能随便一个人走走吗?不需要你监视本郡王的一举一动。”飞鸿郡王有些着恼。 齐副总管见飞鸿郡王不爽,连忙支开苏统领,安排他去王府大门看看。 飞鸿郡王走出前厅,站在台阶上,深深呼吸了一大口气,心里别扭,很想闯入西院去看红丝一眼。 飞鸿郡王知道这些大内钦卫不会善待红丝,只会把他当做一个该死的钦犯來对待。 他心里难过至极,眼前布满了红丝哀哀可怜的影子,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开始向西院移动。 西院戒备森严,单是院门口就站立了十余名钦卫,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害怕有人再一次前來劫囚。 飞鸿郡王來到西院门外的不远处,站立了一会儿,毕竟是平生第一次要公开违背圣旨,心中明白后果会非常严重的。 晚风拂面,吹动着飞鸿郡王的衣衫下摆,纷乱的发丝在眼前乱舞,扰乱心扉。 “啊……” 西院里传來一声惨呼,那是红丝的声音? 飞鸿郡王的心突然狂跳起來,是红丝在惨叫吗?红丝要被他们虐待死了,自己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怪不得红丝几次三番寻死,是否他已经预料到今日会再一次落入魔掌中煎熬? 飞鸿郡王大吼一声,飞奔到西院门前,怒吼一声:“让开!本郡王要进去!” 十余名钦卫不敢阻拦,也不让开,只是站立在院门口不动。 “啊啊……” 西院里面再一次传來了红丝的惨叫声,这一次距离比较近,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是的,是红丝,一定是红丝被人折磨得忍受不住才会连续发出惨叫声。 “挡我者死!” 飞鸿郡王咆哮起來,一个箭步冲过去,接连摔倒几名钦卫,准备闯进去。 第一百二十一章 新太子 飞鸿郡王和红丝在王府里相处三天,看着红丝痛不欲生的样子,对他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和关怀,此时听到西院里不断传出來的惨叫声,那里还忍耐得住? 飞鸿郡王本是一个少年英雄,胆气过人,只不过他身为一个郡王,平时遵守父王所教导的诚信礼仪,忍耐性强,轻易不肯做那些出圈的事。 但是,今日不同,事出有因,正当他下定决心准备带红丝逃之夭夭之际,偏巧大批的皇宫钦卫來到王府,接管了钦犯红丝的看守任务。 西院里传來的一声声惨叫,无疑说明这些钦卫正在无情地折磨红丝,飞鸿郡王听到红丝的惨叫,心如刀割,气愤之下,摔倒了几名钦卫,就要冲进院子里面去。 正在这紧要关头,忽然听见有人叫了一声: “鸿儿,你在干什么?” 原來是阿璟王爷从皇宫议事归來,和曹先生一起走到西院门前,看见飞鸿郡王正要怒闯进去,连忙问道。 飞鸿郡王看见父王來了,脑子里的怒火降低了一些,气愤愤地一口怒气拥堵在喉头,一下子不能解释清楚,只叫了一声:“父王。” 曹先生站在阿璟王爷的身后,看见飞鸿郡王激怒非常,一张脸涨得通红,便上前拉住他,低声劝道: “郡王殿下,请息怒。有些事还需忍耐,小不忍则乱大谋。现在有一件非常要紧的事,可谓惊天之举,需要和你好好谈一下,咱们快些回前厅去。” 飞鸿郡王对曹先生一向敬重,对他的话几乎沒有违拗过,此刻被曹先生拉着,几乎脚不沾地离开了西院门前。 阿璟王爷、飞鸿郡王和曹先生一起回到了王府前厅。 大内齐副总管坐在里面,起身迎接,施礼说道:“王爷和国师回來了,皇上什么时候到?” 曹先生答道:“总管大人请坐,皇上马上就來。” 齐副总管躬身说道:“谢王爷。既然王爷已然回府,这里的一切都交给王爷打理。老奴还是应该先回皇宫伴驾,少顷,即会随同皇上再來王府。” “也好,有劳齐副总管。” 阿璟王爷欠了欠身,表示送客。 一名王府侍卫在外面关上前厅房门,屋子里只剩下三王爷父子和曹先生。 三人入座,阿璟王爷首先说道: “鸿儿,现在这里沒有外人,有一件事要和你商议一下,为父很想知道你的想法。” 阿璟王爷说的这句“这里沒有外人”让曹先生很感动,在他心里,也把王爷当做可以信赖的人。 “父王什么事?” 飞鸿郡王见父王表情极为严肃,想必是有非常重要的事,连忙坐正身子,倾听下文。 “鸿儿,刚才为父和曹先生进宫面圣,得知最近邻国西厥国气焰十分嚣张,公然再次派來使者,逼迫皇上答应割城议和之事。因此,皇上十分震怒,想要出兵回击,教训他们一顿。” 飞鸿郡王点点头,觉得在这一点上,皇上的这个想法是对的。西厥国是虎狼邻国,对南宫王朝构成很大威胁,如果不派兵严惩,恐怕他们得寸进尺,后患无穷。 “若论打仗,为父多年來跟随先帝南征北战,开疆扩土,势如长虹,至今为父雄心犹在。今日在御书房,为父已经向皇上请缨,这次出征愿做兵马副元帅。” “父王当副元帅,大元帅是谁呢?” “南宫王朝兵马大元帅当然是吾皇陛下。这次出征,皇上意欲大展雄风,催动金戈铁马,对西厥国來一次最有利的打击。” “皇上神武。父王,那孩儿做什么呢?至少也要当一名大将军?” 飞鸿郡王听见皇上决定御驾亲征,勇气可嘉,不禁对皇上多了几分敬佩,保家卫国人人有责,很想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鸿儿莫急,待为父把话说完。” “是,父王请讲。” 阿璟王爷转头对曹先生说道:“曹先生,下面这个主意是你提出來,还是由你和鸿儿说吧?” “好的,王爷。” 曹先生站起身來,走到飞鸿郡王的跟前,行了一个跪拜礼。 飞鸿郡王慌张得不得了,急忙从座椅上跳起來,伸出双手扶起曹先生,惊问: “曹先生别吓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对我行如此大礼?” 曹先生笑道:“这个大礼,非儿戏也,是对郡王殿下充满厚爱和期望,因为郡王殿下即将被皇上册立为新太子。” “我?新太子?” 飞鸿郡王变得目瞪口呆,做梦也沒想到过自己会成为南宫王朝太子。 “是的,此议是老夫所提。刚才王爷说到皇上要御驾亲征,王爷也要陪同上战场,那么,可想而知,沙场之上杀气腾腾、血流成河,况且,皇上沒有子嗣,出征在外,江山社稷不能一日无主,所以老夫提出,在出征前要先册立太子,以便在战事期间,由新太子临时监国,以策万全。” “曹先生言之有理,可是,新太子为什么选中我?” 曹先生“嘿嘿”笑了起來,一双清澈如溪流的明眸看向飞鸿郡王,眼里洋溢着赞许和信任,说道: “很多事并非一蹴而就,都是有因果关系在里面,相辅相成妙到毫巅。郡王殿下试想一下,普天之下,还有何人是老夫所熟知并亲手指教出來的、品德兼优、文才武略、地位不凡、而且是皇亲。” 飞鸿郡王深有触动,原來曹先生对自己如此器重,并不像自己以前误以为的是自己不够优秀、以至于曹先生不愿意对外公开彼此是师徒关系。想到此,顺嘴直接说了出來: “我还以为,曹先生不肯认我做徒弟,是因为恨生铁练不成钢的缘故。” “非也。”曹先生大笑道: “我即收你为徒,教你武功,你就应该知道老夫很看重你。只不过名义上的事,老夫有所顾虑,早已推算出你的机遇非凡,怎能拖你后腿?” 飞鸿郡王听得有些迷糊,不明白怎么叫拖后腿? “郡王殿下,事物发展总是逐层渐进,等到拨开迷雾时,你会发现老夫所言非虚。” 第一百二十二章 拒举荐 南宫王朝的在位皇帝南宫远航登基不到一年,膝下沒有皇子,新纳的一名妃子虽然怀孕数月,一來还沒判断是男是女,二來那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曹先生为国着想,提出建议尽快册立新太子并举荐三王之子南宫飞鸿。 皇上认同这一提议,飞鸿郡王是阿璟王爷的儿子,也是皇上的亲侄子。如果阿璟王爷把飞鸿郡王过继给皇上,皇上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册立他为太子。 根据目前大局和形势判断,阿璟王爷是辅佐皇上出征的最结实膀臂,当然应该加大力度拉拢归心。 皇上半点也不想册立飞鸿郡王为太子,事到临头不得不然,暗暗筹谋: 曹先生推荐飞鸿为太子,岂不是将飞鸿推上蒸锅?朕的天下來之不易,怎肯让飞鸿侄子探囊取物一样轻松获得?即便册立飞鸿为太子,也不过是走一个过场,让他如同昙花一现。 王府前厅里,飞鸿郡王静默了一会儿,叫了一声: “曹先生。” “郡王殿下,请说。” “我不想当太子,可能要辜负你的举荐之恩了。” “为什么?”阿璟王爷抢先惊问。 “我……我有了喜欢的人,我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飞鸿郡王大胆地说着,想起红丝,心里很甜蜜。 “胡说?难道为了儿女私情,天下大事你也不顾?”阿璟王爷十分生气,一拍椅子扶手。 “父王,我想离开王府。” 飞鸿郡王看出父王生气了,可是,他坚决地说,因为心里已经做了决定,今生不能辜负红丝。 “哇啊啊,是谁?是谁这么可恶?竟敢勾搭我儿子私奔,连亲爹都不要。”阿璟王爷震怒,吼声如雷。 飞鸿郡王不敢说出红丝的名字,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红丝,如果让父王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红丝,红丝肯定又会承受更多的磨难。 “逆子!你敢忤逆父王,就把你的腿打断。你给我跪下,你说那个无耻贱人是谁?” 阿璟王爷怒气冲天,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儿子喜欢的不是一名女子。 飞鸿郡王见父王暴怒,只得依从他的话跪在地上,却不肯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阿璟王爷此刻完全是为国着想,儿子飞鸿即将被皇上册立为太子,可是他心不在焉,只想着和心爱的人私奔,成何体统?皇上如果知道了,怎么安心出征?怎么会把大好江山临时托付给飞鸿掌管? 如果阿璟王爷知道那个人是谁,会怎么做呢?国家为难当头,祸害不能留,要尽早除去或者发配边疆。 飞鸿郡王跪在地上,始终不肯回答。 阿璟王爷真的是忍无可忍,大喊一声:“侍卫何在?把这个不孝子给我捆起來。” 站在前厅门外的几名王府侍卫听见王爷喊叫,急忙涌进门來,看着王爷发愣,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阿璟王爷用手一指飞鸿郡王,喝道:“沒错,就是这个逆子。” 飞鸿郡王吃了一惊,但是不敢违抗父王,只得束手就擒,被侍卫用绳子捆了起來。 曹先生看见事情要闹僵,急忙起身劝道: “王爷息怒,郡王殿下一向十分孝顺,今天立太子这件事事发突然,他可能一下子接受不了,请允许老夫问他几句话,看他怎么回答?” 曹先生踱步走到飞鸿郡王的面前,看他双臂被反绑在背后,几名侍卫抓住他的肩膀,不禁摇头叹息一声,问道: “郡王殿下,老夫只想问你三个问題,问完之后,你愿不愿意回答都无所谓,怎么样?” 飞鸿郡王站在前厅中央,头脑冷静了很多,说道:“曹先生请问。” 曹先生一笑,想到:从哪里问起好呢?肯定不会像阿璟王爷那样单刀直入地质问那个“女人”是谁。 曹先生认为飞鸿郡王是明是非、懂道理的少年,只要和他讲清楚这件事的厉害关系,晓以大义,他会明白过來的。于是,说道: “郡王殿下,有些事需要和你事先解释清楚。目前我国形势急转直下,西厥国恬不知耻,三番两次派人前來威胁我国割城议和。 如今正赶上国难当头,如果战火烽烟燃起,南宫王朝被外族侵占,生灵涂炭,那么你和你的心上人恐怕也不能好好地生活下去,难道你忍心看着自己的家园毁于一旦,自己却因为一己之私而偏安一角,但那是真的是变成了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局势这么严重?”飞鸿郡王不禁为之所动。 “是的,郡王殿下,局势非常严重,战火一触即发,阿璟王爷已经请缨挂副帅,追随皇帝陛下御驾亲征,现在,我们大家对你给予了很大期望,希望你能明白。 再说,目前这种状况下,你父王不可能放你私奔而去,肯定会将你关押在王府里面,那样的话,你等于变成了一个阶下囚,你的私奔心愿依然是沒办法实现。” 飞鸿郡王垂了头,心中忐忑,知道曹先生说的都是实话。 曹先生见飞鸿郡王沒有反驳,知道他已经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有些欣慰,开始问第一个问題,他有把握在三问之下必有结果。 “郡王殿下,经过这些日子的相互接触,老夫也算对你有些了解,知道你不会楞肿呆地冒然喜欢上一个人,居然到了要私奔的地步,所以,老夫要问的是,这个人可是老夫所认识的?” “是的,曹先生认识。”飞鸿郡王老实回答。 “哦,呵呵,多谢郡王殿下直言相告。” 曹先生想了一下,这些日子以來,自己和飞鸿郡王同时接触最多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即墨大小姐,一个是红丝。 想起即墨大小姐,曹先生嘴角勾起,心中发笑,当初还是自己开玩笑说什么挂名未婚妻,沒想到误打误撞,瞎猫碰死耗子,他们两个真的要变成小两口?因而开怀大笑,问道: “难不成你要和你的挂名未婚妻假戏真唱,动真格的了?别忘了,老夫是即墨大小姐的义父,这回摇身一变,要成为你的岳父大人?”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双拦截 “不是她。即墨大小姐人很好,可惜,我喜欢的人不是她。曹先生只怕是做不成我的岳父大人了。”飞鸿郡王答道。 “沒想到你喜欢的居然是他。” 曹先生觉得第三个问題不用再问,事情明摆着,这几天为红丝医治过程中,飞鸿郡王流露出的关切和爱护很说明问題。 飞鸿郡王爱上了一个男子,如果传出去会贻笑大方,使得三王爷很沒面子。 但是,对于这个问題,曹先生不想深究,看得很开:只要他们两个两情相悦,私奔到沒人认识的地方,还是能够生活下去的。 飞鸿郡王见曹先生已经推测出來了,不由得脸上一红,心里却是甜丝丝的,明白曹先生沒有把自己喜欢红丝这件事公开出來,是给自己留了很大的余地。 “曹先生,他喜欢的是谁?” 阿璟王爷问了一句,沒有听到人名,到底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曹先生走回到阿璟王爷的身边,回禀道: “王爷,这件事不重要。飞鸿郡王幻想着私奔之类的,纯粹属于少年猎奇的心性,沒有可能实现的。现在重要的是飞鸿郡王肯答应做新太子。” “他答应了?” 阿璟王爷有些疑惑地问,不了解儿子飞鸿的思想转变怎么会这么快。 “郡王殿下,请你回答王爷,你答应么?”曹先生扭头问。 飞鸿郡王得知曹先生知道了自己和红丝有私情,如果自己拒绝,不但令父王伤心,也会令曹先生失望,那样的话,曹先生将不必在为自己保守秘密,直接把红丝抛到台面上,红丝必死。 走,是为了红丝;不走,也是为了红丝。 飞鸿郡王心中所思都是红丝,红丝的生命安全、红丝的幸福快乐、红丝的一切,都是飞鸿郡王最关心的,为了红丝,他答应做新太子。 “是的,父王、曹先生,我答应。” 阿璟王爷大喜,连忙命令王府侍卫给儿子松绑,叫他过來自己身边,安慰了几句。 曹先生知道了飞鸿郡王的心事,不想为难他,要为他提供方便,对阿璟王爷说道: “王爷,现在天色已晚,到了为红丝医治的时间,皇上还沒有來,这样等下去,恐怕要耽误就诊时间。” 飞鸿郡王连忙点头,心想曹先生问得好,只要允许去医治红丝,自己又可以见到他了。 怎奈阿璟王爷到了关键时刻谨慎有余,命一名王府侍卫去西院把苏统领叫來。 那名侍卫答应,立刻前去传话。不料,等了许久,不见回音,却听见西院那边隐约传來打斗声、喧闹声。 阿璟王爷蹙眉,难道又來了不速之客?正要出去查看,却见苏统领匆匆跑进前厅,施礼说道: “王爷有何吩咐?本统领來迟了。” “西院那边出了什么事?” “回王爷,來了几个蒙面蓝衫人,打了几下就走了,可能是先來探探路子,不知有何意图,估计是來劫囚的,还好我们钦卫人多,沒让他们劫走钦犯。” “竟有这种事?看來劫囚的人络绎不绝,不知钦犯红丝有什么重大背景,能引來这么多反贼。”阿璟王爷很诧异。 几个人正在议论着,忽然接到皇上派人传达下來的旨意,大致意思是说: 鉴于王府安全存在隐患,皇上今晚不來王府,命苏统领把钦犯红丝临时送进皇宫一趟,皇上要御审。 阿璟王爷接到圣旨,询问苏统领是否需要增派王府侍卫沿途护送? 苏统领谢绝了阿璟王爷的好意,心想:三王府距离皇宫非常近,自己手下有三四十名钦卫,押送一辆囚车富富有余。 曹先生听到要把红丝暂时押去皇宫一趟,计算着这一來一回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搞不好今晚的医治就要延迟了,说好的七天治疗却在中间打了折扣。 飞鸿郡王听说苏统领要把红丝押解回宫,脸色大变,手中的拳头暗暗握紧,目光中闪烁着坚毅的神情,料想红丝这次被御审一定会和上次一样,被摧残蹂躏的浑身上下血肉模糊。 阿璟王爷见苏统领拒绝帮忙,也不坚持己见,随他便,寻思今晚王府难得落得清闲,继而嘱咐曹先生和飞鸿先去休息,他俩已经连续熬夜两天了,正好趁此机会休整一晚。 曹先生向王爷请假,准备回医馆看看,见王爷首肯,便告辞离去。 “父王,我好困,先去睡一觉。”飞鸿郡王也随之告退。 苏统领回到西院,命令钦卫将红丝装进來时的那个描金黑漆木箱子,并把黑箱子抬上马车,在三十多名钦卫的前后簇拥下,浩浩荡荡地离开三王府。 飞鸿郡王心情激荡,决心不顾一切要去劫囚。他迅速回到房间,更换了一身黑色衣服,用一条黑巾蒙面,腰间挎了一把长剑,潜出王府,风驰电掣一般,前去追赶那辆囚车。 飞鸿郡王深怕自己追赶不及,自己毕竟耽误了一阵子,万一囚车已经进入皇宫,自己将追悔莫及。他像猎豹一样,在大街上跳跃窜行,很快地看见了囚车的尾部,有些奇怪,那辆囚车居然停在了大街中间。 大街两侧是一排杨树,飞鸿郡王潜行蹑迹地在杨树间奔驰,慢慢地靠近了那两囚车。 原來,囚车前面的大街上,站立着五六个蓝衫人,他们是即墨杀团二门主即墨丁派去三王府探听消息的,不料在王府里被人发觉行踪,只得逃出王府。 这几个蓝衣人中,领头的是即墨丁的第九徒弟,他心高气傲,不服大师兄刘山被师父独宠,很想干出点成绩向师父邀功。 他们几人撤出王府后并未走远,而是潜伏在大门外,监视三王府的动静。 过不多久,几名蓝衫人发现了一辆马车驶出了大门,马车上放置了一个大箱子十分可疑,便跟了上來,绕到马车前,拦住去路。 苏统领看见有人拦路,急忙命赶车的钦卫停车,自己跳下马车,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这几个人正是刚才进入三王府的几名不速之客,问道: “你们是谁?拦住马车有何目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骗子 拦住去路的几名蓝衫人面对比己方人数超出几倍的对手毫无畏惧,其中一人淡淡地答道: “好奇而已,请勿见怪。我们想看看马车上的黑箱子里面装了什么?只要看一眼,如果里面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也不会为难你们,会放你们过去。” 苏统领鼻子快要被气歪了,这都是些什么人?如此大胆,竟然无视自己这边这么多的钦卫,擅自拦截马车要查看,不禁怒气上冲,说道: “想要检查箱子,也要看看你们几个有沒有这个本事。适才在王府里面,你们可是一沾手就跑,沒出息得很。到了王府外,你们咋就胆气就來了?” 那名蓝衫人是即墨丁第九徒弟,嘴上是从來不肯服输的,当即反驳道: ”刚才嘛,只是试一下手,小意思。现在勾起九爷的玩性來了,想陪你们耍几招过过瘾。你们是想单打独斗呢?还是一拥围攻而上?” 飞鸿郡王隐身在一棵杨树后,听到他们即将动手,顾虑到自己的身份,决定采取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方法,后发制人,等到最后阶段时出其不意救走红丝。 苏统领大怒,召唤所有的钦卫排成几行挡在车前,摆成一个阻击的阵势。 那个自称九爷的人撇了撇嘴,根本不把这些钦卫放在眼里,招手命几名手下集中攻击一点,把面前的阻击阵营强行撕开了一个口子。 说时迟那时快,那个九爷飞身窜上了马车,单掌劈开木箱,探头往里面一看,不禁哈哈大笑。 那个九爷以前在伊塔国的时候见过红丝,此刻见他身穿囚服,手脚被镣铐锁住,卷缩在箱子里面,已经陷入了昏迷,便伸手将他的身子提了出來。 “这这这……” 苏统领张口结舌,万料不到这几个蓝衫人武功这么厉害,一瞬间就突破了自己设置的防线,还把钦犯提出了箱子。 “包围他们,把这几人给我拿下。”苏统领慌忙命令众钦卫把马车包围起來,开始动手打起來。 那个九爷站在马车上,居高临下看见苏统领一方依仗人多气势汹汹地猛扑上來,而自己一边毕竟人少,虽然竭力抵抗,也被对方渐渐缩小了包围圈。 飞鸿郡王看到机会成熟,拔出腰间长剑,猛然跳出去,像一只大鹏展翅,飞上了马车。 此时,九爷的注意力全被马车下的战局所吸引,一手轻飘飘地提着红丝的身子,另一只手臂抬起來,手臂上绑定着一支小型弩弓,瞄准车下的苏统领一伙人,准备发射。 飞鸿郡王不知道这些蓝衫人是什么來路,只是觉得他们刚才私闯王府西院,肯定是想要劫走红丝,不安好心,所以自己不必客气。 飞鸿郡王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凡是对红丝不怀好意的人,自己绝不手软。他毫不迟疑,横剑一晃,在九爷的后屁股上划了一道口子。 九爷沒想到自己会被人偷袭,突然感觉道猴屁股剧痛,慌张中顾不得多想,松开红丝,伸手去摸自己的后屁股,不料摸了一手血。 飞鸿郡王一击得手,丢弃长剑,伸出双手抄起红丝的身子,脚跟一旋转,跳下了马车后面,疾奔而去。 马车下群殴的双方看见发生了意外变故,一个黑衣蒙面人抢走了钦犯红丝,纷纷停手并惊叫起來。 九爷气急败坏,一屁股坐在马车的黑木箱子上,忍着伤口痛,抬起手臂上的小型弩弓,瞄准飞鸿郡王远去的身影,发射出了一支利箭。 九爷的弩弓剑法极其高超,虽然飞鸿郡王已经携带红丝跑出很远了,但是,那只弩箭好似长了眼睛,在黑暗中尾随追來,准确地射中了飞鸿郡王的左后肩膀。 飞鸿郡王脚步一个踉跄,扬手跌倒,把红丝抛出去老远。 苏统领远远看见,分得清事情的主次性,急忙喝令众钦卫赶快去捉拿钦犯红丝,暂且先不要管这几个蓝衫人。 九爷忙命一名蓝衫人悄悄跟过去察看,自己灰心邪气,在两名蓝衫人的搀扶下,带领其他人返回扇子店去了。 苏统领刚追出数步,远远地看见那个中箭的黑衣蒙面人“嗖”地爬了起來,夹起红丝,像一只仓皇逃命的兔子,跑得飞快,眨眼间消失在夜色里。 苏统领哪里肯罢休,命令众钦卫沿途搜索,每到一个路口,就分散出去几个钦卫,转过了七八个路口之后,手下的钦卫都派光了,也沒发现半点线索。 飞鸿郡王并沒有跑远,他带着红丝躲进了七层宝塔。 刚才,飞鸿郡王一鼓作气跑出了很远,渐渐地感觉自己有些头晕脑胀,气喘吁吁。 原來他所中的那只弩箭上涂抹了一些软筋散之类的药物,随着人体气血运行,会产生头重脚轻、内力暂失的状况。 跑进了七层宝塔,飞鸿郡王再也沒力气,一跤跌倒,把红丝压在了身下,喘息着叫了一声:“红丝,你醒醒。” 红丝迷迷糊糊中,听见了飞鸿在叫自己,有些茫然地睁开眼睛,迷糊中看见飞鸿郡王倒在自己的身上,从他肩上陆续有血迹滴落到自己脸上,虚弱地问: “飞鸿?……你怎么了?” 飞鸿郡王知道红丝身体很虚弱,怕自己压坏他,竭力将自己的身子移开几寸,求助道: “红丝,我中了一剑,在后肩上,你能帮我把它拔出來吗?” “我……?我瘫痪了,手脚动不了,沒办法帮你拔箭啊。”红丝觉得有些内疚,自己变成了一个废人,不能帮住飞鸿。 飞鸿郡王笑了一下,心想:晕啊,自己怎么就忘记了红丝瘫痪不能动? 飞鸿郡王心里其实是不承认红丝瘫痪了,七天才刚过去三天,还有时间和希望,要尽快把红丝治好。 飞鸿郡王刚才移动身子的时候,无意中碰响了红丝的脚镣,那声音牵动了红丝的脆弱神经,他有些委屈地问: “飞鸿,我都瘫痪了,为什么还要把我用铁链锁住呢?” “红丝,对不起,你忍耐几天。” “飞鸿,你是大骗子,我不会再相信你的话。”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不如你 飞鸿郡王冒着绝大的危险,在苏统领等人和蓝衫人的混战中,从九爷手中抢走红丝,却中了一支弩箭。 那支弩箭射中了飞鸿郡王的后肩,他不方便自己拔出,想请红丝帮忙,一急之下忘了红丝已经瘫痪。 红丝对飞鸿郡王已经丧失信心,因为飞鸿郡王在碧湖对自己说过的话全都不兑现。 最让红丝失望的是飞鸿郡王答应要连夜带自己逃走,说什么让自己稍等一下他去做出发准备,偏偏自己就信了他的话,心里很高心地等。等來等去,等到了一群虎狼钦卫出现,不由分说把自己扒光衣服换上囚服,还锁上手铐脚镣,再一次被塞入黑木箱子。 “飞鸿,你这个大骗子……” 红丝对飞鸿郡王失望到了极点,认为天底下最大的骗子就是飞鸿郡王,他给了自己希望之后,又无情地毁掉希望。 飞鸿郡王倒在红丝的身侧,伸手轻柔地抚摸红丝那双重新被铐住的双手,无比歉疚地说: “红丝,相信我,我本來是要带你离开王府的,马车我都已经雇好了。因为出现了一些变化,我來不及告诉你。” “谁相信你?不要找借口。” “不是借口,我说真的,皇上想要立我为太子,所以我……” 红丝不想听他说完,喃喃地说道:“是啊,你安心当太子去吧,以后天下都会属于你,不必因为我而自毁前程。” 飞鸿郡王忍着后肩痛,觉得自己和红丝的话題越來越跑偏,心里担心苏统领他们追过來,着急想要解释清楚,说道: “红丝,到现在你还不了解我吗?在我心中,你是无可取代的,纵观天下,万里江山不如你。” “万里江山?……飞鸿,你高抬我了。” “不,红丝,为了你,我差点和父王翻脸,刚才还被我父王捆起來,幸好曹先生帮我解围。” “飞鸿你……” “红丝,你睁开眼睛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王府外七层宝塔。我已经把你救出來,可惜,我中箭了,不能带你逃远。” 红丝睁大眼睛,视线模糊地看了一眼自己周围,果然置身于一个八角形房子里面,在七层宝塔的最底层。飞鸿沒有骗自己,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为救自己还身负箭伤。 “飞鸿,我错怪你了,看在我是一个瘫子的份儿上,原谅我吧?” 飞鸿郡王眼前有些发黑,坚持着和红丝说话,抚摸一下红丝的脸颊,含笑说道: “红丝,我怎么会怪你呢?你处境这么可怜,我救你的行动即迟缓又不给力,应该是我请你原谅。” “飞鸿,别说了,咱们还是先办法把你中的箭拔出來。……要不然你把肩膀侧过來,靠近我,我试试能不能用牙帮你咬住箭杆?” “好的。麻烦你。” 飞鸿郡王侧了一下身子,将插着弩箭的肩膀靠近红丝的嘴巴,问道: “行了吗?小心箭杆别划伤你。” “你在挪过來一点,往上一小点,行了。”红丝说着,张嘴咬住箭杆。 飞鸿郡王吸了一口气,将身体缓缓地往外移动,知道红丝沒有力气,害怕伤害带到他。 正在这关键时刻,忽然听见不远处苏统领的叫骂声: “他娘的,活见鬼了。一个受伤一个半死,两个人能飞了不成?” 原來,苏统领带着众钦卫只管沿着大街一直追下去,沒见到半个人影,气急败坏地沿途返回來,骂骂咧咧地发泄心头怒火。 一名钦卫说道:“统领大人,前面是一座宝塔,塔门好像敞开个缝子,咱们进去搜一搜?” 苏统领对宝塔不是很在意,死马当活马医,随便进去转转也成,当即带着几名手下,直奔七层宝塔而來。 飞鸿郡王知道危险來临,再也沒时间磨蹭,急得头上冒汗,猛地将身子向外一抽,箭杆被红丝死死咬住,弩箭脱离了自己的肩膀,鲜血喷射而出,贱了红丝一脸。 飞鸿郡王一头向前栽倒,先前他凭借自己的内功精湛抵御“软筋散”的药力袭击,但是,随着鲜血喷出,他的功力消耗殆尽,本想转身去看红丝,却沒精力去做,听见宝塔的小窗被人轻轻推开,那人來到了自己的身边,低声道: “别出声,我带你走。” 飞鸿郡王大喜,听出來是曹先生的声音,知道曹先生是來救自己的,慌忙说一句: “先救红丝。” “红丝死不了,你不能被他们发现。”曹先生简单说道。 曹先生怎么会來到这里呢? 原來,曹先生刚才离开三王府回到医馆,感觉心绪不宁,是否要出什么事呢?凝神一想,飞鸿郡王刚才听到红丝要被押回皇宫时的神情,有些不对劲儿。 曹先生认为飞鸿郡王现在的地位非常要紧,不能出现半点纰漏瑕疵,否则会影响立太子的大计。当下,片刻不停留,马不停蹄地赶回三王府。 半路上,曹先生远远听见苏统领那铁公鸡般的叫骂声传來,心中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身法极快,从七层宝塔的小窗跳进,准备带飞鸿郡王先行离开。 飞鸿郡王不肯走,他放心不下红丝,不能再丢下红丝不管,不能再做对不起红丝的事情。 “來不及了,咱们先走。” 曹先生断然拒绝,不可能在苏统领的眼皮子底下同时把两个伤员带走,会很快暴露的,更会威胁到飞鸿郡王被册立太子的事情。 苏统领的武功也不弱,很快点带着手下來到了宝塔门前,一脚踹开塔门。 曹先生胆大心细,觉得此刻跳出窗户很危险,在月光如水似地照耀下,沒有把握不被人发现。他当机立断,托起飞鸿郡王奔上宝塔的二层,静听下面的动静。 只听一声长啸,苏统领得意至极,发现红丝躺在宝塔里面,满脸是血,嘴里含着一支弩箭的箭杆,沒來得及吐出去。 “红丝!还以为你他娘的本事大,真的能从本统领的手底下跑掉。” 苏统领见红丝沒有逃出自己的手掌心,讥笑一句,抬腿,用大皮靴朝着红丝沒头沒脸地猛踹下來。 第一百二十六章 蓝衫人 七层宝塔内,苏统领发现了红丝的踪迹,看见红丝戴着手铐脚镣的这么一个瘫痪人都可以逃跑这么久,气愤难当,抬起靴子猛踹。 红丝病重,沒有力气抵抗或躲闪,被苏统领一脚踹到心口上,惨叫一声,嘴里衔着的弩箭箭杆松落到了一旁。 飞鸿郡王和曹先生躲在宝塔二层,听到了红丝的惨叫,他顿时挣扎着要下去救护,被曹先生点了穴道,动弹不得。 曹先生看见几名钦卫都走进宝塔,便带着飞鸿郡王从二层窗户轻飘跃下,奔回王府。 來到王府院墙外,曹先生将自己衣袍掖在腰带上,轻松越过围墙,夹着飞鸿郡王跑回东院,进入飞鸿郡王的房间,将他放在床上,点开他的穴道。 飞鸿郡王可以说话了,他带着哭腔,第一句话就问: “曹先生,为什么你不救红丝呢?红丝落在苏统领手里会很难过的。” 曹先生点燃了屋子里的一盏油灯,叹息一声,说道: “飞鸿,老夫和你说过,凡事要审时度势。老夫不是神仙,一下子救不出两个人,只能先救你。” “可是,我宁愿你不救我,先救红丝。” “红丝的事,由皇上在里面搀和,暂时你和我都无能为力,越是要救他就越是害了他,你还看不出來吗?每一次救红丝的结果,都带给他更大的伤害。” “可是,红丝……” 飞鸿郡王眼睛湿润了,想起红丝,心中千丝万缕的爱念涌上心头,恨不得把红丝紧紧地抱在怀里,一时一刻也不分开。 “别提红丝,他暂时死不了,只是需要多受一些活罪,那也是他命中注定的。还是先说说你,感觉怎么样?受了箭伤也不想办法赶紧止血,快点让老夫帮你上药包扎一下。 还有,今晚你受伤的事,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在人前你要挺住,装作沒事人一样,难为你了。” 飞鸿郡王对于曹先生待自己的无微不至关怀很感动,说道:“曹先生放心,我挺得住。” 曹先生从怀里掏出药丸,让飞鸿郡王服下,又用水调开一粒药丸,帮他敷在伤口上,再用布条勒紧肩膀。 刚忙活完,听见门外一名王府侍卫前來传话:“王爷请郡王殿下立刻去前厅。” “出了什么事?”飞鸿郡王隔窗问道。 “苏统领他们押送钦犯回宫,半路上遇见劫匪,只好退回咱们王府里來了。” “钦犯回來了?在哪里?”飞鸿郡王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已经被关押到西院,还是老地方。” “知道了,你先去回话,我马上到。”飞鸿郡王在屋子里面答应着。 “飞鸿,你走得了路吗?我帮你找一件衣服,把血衣换掉。”曹先生有些担忧,飞鸿郡王刚上完药,这么快就要出去应付,他的身体是否吃得消呢? “沒事,我行的。”飞鸿郡王换好衣服,咬着牙,强挺着站起身來,不料腿一软,坐到了地上。 “老夫陪你过去好了。如果王爷对你这样子起疑心,也好替你掩护一下,打打马虎眼什么的。”曹先生扶起飞鸿郡王,不放心地说。 飞鸿郡王此刻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红丝。他恨不得一步迈到西院去。 三王府前厅里,阿璟王爷坐在椅子上,正在听苏统领煞有介事地吹嘘自己。说什么半路上遇见了大批的武林高手,自己如何的沉着冷静,打退了伏兵,抓回了逃走的钦犯。 阿璟王爷再一次听苏统领提起蓝衫人,忽然想起一件事,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报,京城里有一个秘密的**组织,名叫即墨杀团,该杀团里的人个个武功高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大多身穿蓝衫。 令阿璟王爷不解的是,即墨杀团早已经被朝廷收买,基本上变成了一个御用杀团,专门为皇家办事,怎么会突然逆袭作乱,抢劫钦犯,跟皇上对着干呢? 阿璟王爷觉得这件不一般,应该尽快调查清楚,正思索间,看见儿子飞鸿和曹先生一起走进來,说道: “曹先生,鸿儿,你们來得正好,正有一件事要和你们商量。” “父王请讲。”飞鸿郡王连忙坐到椅子上,说话有些底气不足。 “鸿儿,你怎么了?” 阿璟王爷看见儿子神态大变,和刚才离开的时候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不禁关切地问。 曹先生急忙替飞鸿郡王解释道:“王爷,郡王殿下连续三天两夜为红丝运功疗伤,累坏了,这一放松下來,就显得很疲倦,不碍事,休息休息就可以恢复。” 阿璟王爷关心儿子,见他如此疲惫憔悴,埋怨道: “曹先生,你们这又是何苦?一个钦犯而已,何必为他大伤自己的元气?依本王看,能治就治,治不好的话,也不能怨天尤人,合该他是这个命。” 阿璟王爷本來心中对红丝有几分同情和怜悯,但是,红丝毕竟是外人,如果和儿子相比起來,妨碍到儿子的身体健康,那就顾不得外人了。 曹先生落座,转移话題,问道:“刚才苏统领所说的这些蓝衫人,王爷怎么看?” “这件事,正是本王不解之处,按道理,即墨杀团的人不应该公然出手抢劫钦犯。” “即墨杀团?”飞鸿郡王问道。 “是的,即墨杀团是京城里的一个老牌杀手集团,他们的总部经常变换地点,最近有情报称他们的总部设在了一间扇子店。” “扇子铺?” 飞鸿郡王更加惊讶起來,想起前几天自己跟踪即墨大小姐,似乎即墨大小姐的师门就设立在扇子店里。 飞鸿郡王细想一下,即墨大小姐师门里面的人物个个武功高强,经常神出鬼沒,而且自己跟踪的那天晚上,在房间门口拦住即墨大小姐的那个人好像就是身穿一身蓝衫,只不过当时是夜晚,看不太清晰,所以也沒往那里联想。 ,,难道,即墨大小姐是即墨杀团里的人? 飞鸿郡王突然发现了这个疑点,心中自问,即墨大小姐这么可爱乖巧,怎么可能是一个狠辣绝情的杀手?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一把火 “父王,有一件事不知道当说不当说。”飞鸿郡王犹豫着问。 他怀疑即墨大小姐是即墨杀团里的人,可是,由于这里面会牵扯到曹先生,曹先生是即墨大小姐的义父,这关系有些难处,因此心中踌躇。 “什么事?但说无妨。”阿璟王爷问。 “如果真如父王所说的那样,即墨杀团的人个个武功高强,总部设在一家扇子店,那孩儿觉得认识他们。” “鸿儿认识?怎么说?” “是的,孩儿这次去边城捉拿钦犯红丝回京,遇见过即墨大小姐和她的大师兄李伟。回到京城以后,孩儿曾经跟踪即墨大小姐,看见她返回师门为她的大师兄李伟疗伤。她的师门所在地就是一间扇子铺。而且,她师门里的人都会武功。” “这个,沒想到,紫羽小丫头背景还挺复杂。”曹先生插话说道。 他确实沒料到自己的义女竟然是即墨杀团里的人,以前只是觉得即墨大小姐跟一般女孩子不太一样。 阿璟王爷也对即墨大小姐的事出乎意料,叹息了一声,说道:“可惜了这女孩子,看起來很聪明伶俐,讨人喜欢。” “父王,为什么即墨杀团的人要來抢劫钦犯?” “具体原因,为父也不知道。不过,按照即墨杀团以往的作风,他们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肯定会卷土重來的,我们要加倍提防。” “父王,现在我们知道了即墨杀团的所在地,要不要派兵去一网打尽?” “暂时不要吧,因为这里面牵连很广,还是需要先弄清楚再说。看來红丝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不少隐秘,可以先问问红丝。” 苏统领站在一边,听见阿璟王爷的话,正中下怀,可以借此机会变着方儿折磨红丝了,于是,主动请示道: “王爷,本统领这就去审问红丝,说不定可以问出个蛛丝马迹。” “慢,我和你一起去。” 飞鸿郡王说着,猛地站起身,忽然感到一阵头昏目弦,慌忙用手抓住座椅扶手,站稳身躯。 “郡王殿下身体欠安?” 苏统领目光狡黠地看着飞鸿郡王,心中开始产生怀疑。 “不用你管。”飞鸿郡王不耐烦地说。 这时,院子里突然传來一片惊慌喊叫,一名王府侍卫跑來报告说:东院起火了。 东院是飞鸿郡王住的房子,那里面沒有太多的东西,最要紧的东西要算曹先生昨日拿來的十几包珍贵药材。 曹先生一听东院起火,立刻想到自己放在那里的珍贵药材,立刻跳起身來,说道: “不行,东院房子里有药材,不能被烧毁。” 飞鸿郡王知道东院里的那些药材來之不易,是曹先生给红丝配药用的,如果烧毁恐怕短时间内很难配齐,说道: “曹先生,我和你一起去东院看看。” 正所谓关心则乱,曹先生是神医,对自己千辛万苦采來的草药十分珍惜,不想被轻易毁掉,一时间也沒想太多,匆忙跑出前厅,直奔东院。 飞鸿郡王跟随曹先生很快來到了后院,由于夜晚起风,看见火势很猛,木板门和木窗格子都燃烧得很厉害,冒着黑色的浓烟。 飞鸿郡王看见曹先生居然冒险要闯进火苗乱窜的房门,连忙一把拉住,叫道:“曹先生,别进去,那样太危险了。” 曹先生也知道自己是一时冲动,被飞鸿郡王拉住并提醒,立刻冷静下來,望着着火的屋子兴叹。 飞鸿郡王急忙命令涌进來的王府侍卫们赶快灭火,那些侍卫们答应着,提水桶、抱木盆,纷纷朝着火的房子泼水。 曹先生站在着火的屋子前面,突然觉得自己很傻,很明显是有人放火,难不成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可见对手对王府里的情况十分熟悉,知道自己和飞鸿郡王是最难对付的角色,所以要在东院先放一把火,调开自己和飞鸿郡王。 曹先生所料不差,事实的确如此。 当曹先生和飞鸿郡王奔出前厅的时候,阿璟王爷也走出來,站在台阶上,遥遥看着东院火光冲天,心里很惊讶,按道理來说,东院沒有什么易燃物品,怎么会突然起火呢? 苏统领站在阿璟王爷的身后,望着东院的火光,心里有点幸灾乐祸,很讨人嫌地说了一句: “幸亏西院沒着火,要不然把钦犯烧死了,本统领沒办法向皇上交代。” 苏统领的一句话提醒了阿璟王爷,这次东院着火很蹊跷,王府侍卫们都跑去东院乱哄哄地灭火,如果这时候,距离东院最远的西院发生情况,恐怕王府侍卫们來不及回转呼应,要靠大内钦卫们自己的力量。 果不其然,西院那个方向远远地传來了噪杂喧闹声。 阿璟王爷问一句:“苏统领你不回西院去看看?” 苏统领耳朵很尖,早听到了西院那边传來动静,顾不得回王爷的话,拔腿就跑,穿过回廊,拐了两个弯儿,隐约看见一群蓝衫人从西院跑出來,后面跟着好多大内钦卫。 苏统领估算了一下这群蓝衫人大约有二十余名,跑在最前面的蓝衫人肩上扛着一个麻袋,心中疑问:麻袋里装的是什么?不会是他们把钦犯得手了? 苏统领大吃一惊,心想:钦犯红丝绝对不能被这些蓝衫人劫走!否则的话,自己的官职和小命难保。 在苏统领眼里,功名利禄是最重要的,自己的性命还在其次。特别是前几天自己丢了统领之职,所有人都看不起自己,包括天牢里的牢子们和三王府里的王府侍卫们,就连自己的手下也都横眉冷对自己,那是很难忍受的一种心灵打击。 为了保住自己的统领地位,苏统领脑瓜暴热,贸然直接横插过去,单枪匹马想要拦截这群蓝衫人。 蓝衫人们从西院里厮杀出來,速度极快地奔向院墙,却看见一个人影横插过來,刹不住脚,差点撞上,就听一名女子娇柔地“咯咯”笑道: “呦!哪里跑出來一只癞蛤蟆,还想挡道?二师叔,把这家伙交给本小姐处理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癞蛤蟆 蓝衫人第二次前來三王府劫人,可谓下了大本钱,兴师动众几乎全窝端,一共來了二十多个人。 在这些蓝山人当中,有一名女子,看见苏统领横拦在前面,娇笑着问这是从哪里跑出來一只癞蛤蟆? 苏统领见这些蓝衫人身穿的衣服格式和颜色一模一样,都蒙着面纱,认不出來谁是谁,只听得出一个女子的笑声。 那女子笑声未毕,只听她身边一人说道:“胡闹,不许轻敌,沒看见这个人穿的是统领服?” “呦,不是癞蛤蟆?原來是癞统领?本小姐数三下,如果你不让开,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苏统领虽然心里想自己就算是拼上性命,也要拦住这些蓝衫人的去路,等自己的那些手下追上來,就可以夺下钦犯。 但是,苏统领算计不到的是:自己的那些手下追赶的速度慢吞吞,光在后面大声呐喊,不见围拢上來。自己一个人面对二十几个蓝衫人岂不是要白白送死? “喂,癞蛤蟆,你还不躲开,看招。” 那位蓝衫女郎笑嘻嘻地叫了一声,一扬手。两道飞芒同时从手掌中发出,光华四射,直奔苏统领的面门而來。 距离太近,速度太快,两道暗器对于苏统领來说犹如晴空霹雳,他再也承受不住心头上的巨大压力和恐惧,急忙双手抱头,“啪嚓”一声,一个狗吃屎般摔倒在地,恨不得像老鼠一样钻到地洞里。 “啊哈哈哈。”蓝衫女郎大笑起來,和她的同伴们身法优美地翻墙而去。 “统领大人,统领大人。” 过不多久,苏统领听见几名手下一起呼叫自己,抬头问:“那些蓝衫人呢?” “他们走了,统领大人你安全了。”一名钦卫出于安慰的本意,听起來却像是挖苦。 “安全个屁?刚才你们这么多人怎么不过來?忍心看着本统领一个人拦截一群人?兔崽子沒良心。”苏统领翻身坐在地上,气哼哼地骂道。 几名钦卫一起喊冤起來:“统领大人,你又沒事先说好前后夹击,我们怎么知道一眨眼的功夫,统领大人居然跑到前面去了。” 苏统领想了一下,他们说的也对,当时的情况快如电光石火,也就是蓝衫女郎说了几句话的时间。 苏统领虽然脸皮厚,可是在自己的额手下人面前,还是很端着官威架子的,爬起來,问道: “你们这些人,刚才可听到什么?” “懒蛤蟆,好像有个女的叫你。统领大人,蓝衫人武功这么高强,沒想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女的。”一名钦卫调侃道。 “我呸,啥癞蛤蟆?这个你们居然都听到了,以后不准传出去。本统领要是抓到那个小娘儿们,一定不轻饶。” “咋不轻饶?还能娶她做老婆?”几名钦卫哄笑。 “他娘的,钦犯红丝被人劫走了,你们还有心情在这里调侃本统领?” 一名钦卫回禀道:“统领大人,刚才好像搞错了一件事。” “什么搞错?快点说,说话婆婆妈妈的你想急死本统领?”苏统领急躁生烟,犹豫着要不要立刻带人去追那些蓝衫人。 “统领大人,就是那些蓝衫人,他们好像劫错了人。” “什么叫劫错了人?快说清楚。”苏统领听着话茬有缓和,顿时顺杆子爬上來连忙催问。 那名钦卫把事情的原委叙述了一遍。 在那些蓝衫人到來之前,飞鸿郡王的随从小哲去西院给钦犯送饭,提了一个食物篮子,正在往桌子上摆放食物,忽然听见院子打斗起來。 几名钦卫跑进房子,看见随从小哲站在房间里,叫了一声:“借光,得罪了,拿你充个数。” 随从小哲还沒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一个大麻袋当头罩了下來,整个人随之被撞入了麻袋中。 蓝衫人们采用声东击西的手法,派人浇油点燃了东院的几间房子,然后集中大部分人力偷袭西院,准备劫持钦犯红丝。 西院里聚集着不少钦卫,蓝衫人们冲进院子,闷声不吭就和钦卫们动起手來,钦卫们人数上虽然比蓝衫人要多出十几个,但是,蓝衫人中领头的一人出手狠辣,无坚不摧,很快地來到屋子面前。 这时候,房门一开,有几名钦卫抬着一个大麻袋从屋子里面跑出來,边跑边喊: “顶住,拦住他们,我们先把钦犯红丝转移走。” 一名蓝衫人喝道:“鼠辈,焉敢走,哪里去?”冲上前來,并不痛下杀手,只是凌空一掌,将几名钦卫横扫在地上。 这名蓝衫人心有顾虑,不杀人、只抢人,见好就收,命令身后的几名自己人道:“快,抬走麻袋,撤。” 这人身后的几个蓝衫人***上前來,抬起麻袋就走。 王府院墙下,那名钦卫把蓝衫人劫错人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苏统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钦犯沒弄丢,还掌控在自己的手心里,自己的乌纱帽保住了,神气起來,问道: “你们知道这些蓝衫人是什么人吗?” 众钦卫面面相视,不知道这些蓝衫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即墨杀团,你们听说过吗?” “沒有。” “即墨大小姐呢?” “沒有” 苏统领见众钦卫全都摇头不知,心想这些蠢货怎么可能知道这些机密大事?如果不是刚才自己在前厅里面听到一鳞半爪,自己也会被蒙在鼓里。 话不投机,苏统领沒了说话的兴致,转身走回西院,进了房子,看见红丝闭目躺在床上,一身囚服,手铐脚镣被锁戴齐全,不禁冷哼一声: “嗯哼,你小子倒自在,舒舒服服躺床上,跟个沒事人似的,你可知道老子刚才因为你差点沒命?” 红丝躺在床上懒得理他,像苏统领这种无耻之人所说的废话,根本不值得理睬。 “他奶奶的,即墨大小姐那个骚娘们早晚落入我手里,敢对老子发射暗器。” 红丝不想听苏统领不停地在耳边呱噪,虚弱地反驳了一句。 “说啥?”苏统领探头细听。 “癞蛤蟆,离我远点。” 第一百二十九章 劫错认 即墨杀团二门主即墨丁忽然之间觉得自己老了,从來沒干过这么丢脸的事,居然劫错了人。 本以为这次由自己亲自带队,几乎出动了杀团全部人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居然不是正主儿。幸好发现得早,沒让更多的人知道。 原來,当一群蓝衫人撤出三王府之后,半路上,即墨大小姐缠着二师叔解开麻袋,心疼红丝被套在大麻袋里面不舒服,要求把他放出來。 此时正巧路过七层宝塔,即墨丁想了一下,不如就地休息,查看一下是否有人跟踪上來,别跟踪到杀团老窝去,便答应了即墨大小姐的请求,命弟子将麻袋抬进宝塔。 即墨大小姐很高兴,因为一直以來二师叔对自己很好,几乎是有求必应,这次也不例外,居然答应了自己的要求。 走进宝塔,即墨大小姐急忙打开麻袋,把里面的人拉出來,定睛一看,惊叫了起來: “小哲,怎么是你?” 小哲被钦卫无辜装进大麻袋,憋了很久,此刻被人拉出麻袋,喘气顺畅了,沒想到耳边一个女子惊叫自己的名字,仔细一看,是即墨大小姐,也惊讶地问道:“大小姐?” 即墨丁一看,知道被人糊弄而桃僵李代,心中恼怒,伸手扯过小哲,就要杀人灭口,被即墨大小姐又一声惊叫阻止了: “二师叔,不要。” 即墨丁送了手,冷冷地说道:“这个人,留不得。” “不是,二师叔,我可以叫小哲发誓不要把今晚看到的说出去,求你别杀他。” “为什么你要护着这个人。” “因为我认识这个人,他是飞鸿郡王的随从小厮,杀了他也沒用,不如留他一命,做一个顺水人情。” “紫羽,你确定要这么做?” “是的,二师叔你人最好了,求求你放过小哲。” 即墨丁沉吟了片刻,他对即墨大小姐一直忍让的原因是因为大门主的关系,即墨紫羽是大门主都的得意弟子,平时很得大门主的赏识,因此即墨丁才会对她另眼相看。 特别是现在,到了即墨杀团争夺大门主之位的关键时刻,即墨丁更不会得罪即墨大小姐,自然是对她百依百顺。 即墨大小姐心地善良,不想让二师叔滥杀无辜,急忙对小哲说道: “小哲,快呀,你发一个誓,保证不把今晚的事泄露出去。” 小哲坐在地上,看见即墨大小姐关心维护自己,很感动,问道: “我发誓,可是,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我觉得大小姐和你的师门來救红丝,沒有什么错。” 即墨大小姐有点着急,这个时候沒时间和小哲解释清楚,只希望他发誓之后赶快离开,能保住一命,说道: “小哲,现在不能和你说太多,你回去以后就知道了,我们是即墨杀团的人。” 即墨大小姐以为自己说出了即墨杀团的名头会把小哲吓坏,沒想到小哲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赞许地说道: “即墨杀团怎么了?我沒看见你们杀人,我只看见你们救人。如果你们要救的人是红丝,我还会支持你们呢。” 即墨丁不知道小哲说的是真是假,不过对他的说话很感兴趣,问道: “小子,你会支持我们?为什么?” “不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家郡王殿下觉得红丝长得很像大皇子南宫明月,不想让那帮钦卫把他折磨死。” 即墨丁背着手踱步,呲之以鼻地说道: “你主子是个笨蛋,天底下不可能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老夫在伊塔国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红丝就是南宫明月。” “真的?” 即墨大小姐和小哲一齐惊问。 “当然,老夫骗你们干什么用?红丝也承认过,这件事不会有假。” 即墨大小姐一颗心狂跳了起來,原來红丝真的就是大皇子南宫明月,自己千辛万苦找了他这么久,终于找到他了。 即墨大小姐激动得说不出话來,“嘤嘤嘤”地开始哭了起來。 “你怎么了?哭啥?”即墨丁不明所以,问道。 小哲这几年一直服侍飞鸿郡王,在他的身边关注他的一言一行,曾多少次听见飞鸿郡王在梦中呼喊明月堂兄,知道飞鸿郡王对南宫明月的感情很深,如果飞鸿郡王知道红丝就是南宫明月,那他会怎么做呢?还会像现在这样对红丝惨遭折磨而无动于衷吗? 小哲认为飞鸿郡王对红丝很无情,当初小哲曾陪同飞鸿郡王去边城捉拿钦犯红丝,看见飞鸿郡王对待红丝何其冷酷,现在,红丝到了三王府,被钦卫们关押在西院,也沒见飞鸿郡王有什么维护举动。 小哲看见即墨大小姐哭,误以为他是因为自己哭,便安慰道: “大小姐哭,我这就发誓,保证不把这里看到的一切和知道的一切说出去。” 即墨大小姐脸上挂着泪珠儿,点点头,对即墨丁说道: “二师叔,请放心,等小哲对天发下毒誓以后,我可以陪小哲回王府去。咱们应该掌握王府里的一切动静,确保下一次劫人的时候安然无恙。” “你敢回去吗?” 即墨丁明白紫羽说的有道理,劫人的事还需要进行下去,直到把红丝搞到手,这是和大门主儿子即墨阜谈判的唯一条件。 “是的,我干,我回去,他们不知道今晚我参加了劫人,就算知道,又能把我怎么样?本小姐的一对峨眉刺不是耍花样子的。” 即墨大小姐坚定地回答,心里叫道:明月,你等我,我马上來看你。 如果即墨大小姐不知道红丝就是南宫明月,也许她还可以等待,然而现在一旦得知了真相,她怎么还能等得下去呢?恨不得生出双翅,马上飞到南宫明月的身边,从此和他在一起,再也不要分离。 但是,即墨大小姐这个决定很冒险,她不知道阿璟王爷已经知道她是即墨杀团的人,劫持钦犯就是大逆不道的反贼。 即墨丁交给即墨大小姐一枚飞天烟花,叮咛道:“紫羽,如果出事,赶快发信号呼救,老夫派几名徒弟在王府外等候接应。” 第一百三十章 兵器王 即墨丁嘱咐完毕,看着小哲对天发下毒誓绝不泄露任何事情,看着即墨大小姐和小哲返回三王府,自己便带领众人回扇子店。 一进扇子店,李伟迎出來,说道:“二师叔回來了。” 即墨丁点点头,走进屋子坐下,问李伟道:“国舅爷怎么样?” “国舅爷还好,断断续续睡着,醒來的时候不断打听红丝的事情。二师叔今晚办事顺利吗?我小师妹怎么不见回來?” “今晚不太顺利,上当受骗了。紫羽不甘心,又返回去探听情况。” “要不要我去接应小师妹?” “不用,老夫已经吩咐三个徒弟在王府外等候接应,应该沒事的。” 李伟望了望窗外黑漆漆的天空,心里很担心小师妹,便想自己悄悄地前去三王府察看动静,正准备要告辞出去,却听见即墨丁对自己说道: “老夫是不是老了?最近有些事办起來总感觉力不从心,也许我这个二门主应该让贤了?” 其实,即墨丁老奸巨猾,他的本意只是试探,想说自己办事不顺手,主要是因为发号施令的时候名不正言不顺,自己要是能登上大门主的宝座,办事就会事倍功半。 李伟不明白即墨丁的曲折心思,以为他因为年纪大,就想打退堂鼓,便顺着他的话題说道: “二门主年富力强正当年,怎么想要急流勇退呢?不过也好,只要你找到合适人选,安心养老颐养天年也不错。” 即墨丁见话題不对,进一步试探说道: ”若说人选,据老夫看,国舅爷吴阜、你、刘山,你们三个都是最佳人选。不如选择一个黄道吉日,让你们三个比试一下,老夫心中也好有底。” 李伟有些意外,问道:“国舅爷不是即墨杀团里的人,他会答应做大门主吗?” “这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国舅爷吴阜是你们师父的亲生儿子,他有权继承父志,登上大门主的位子。” “竟然有这种事?” 李伟很惊讶,绝对意想不到。并连忙澄清自己并无此种想法,说道: “国舅爷吴阜确实是人中龙凤,刘山师弟也是出类拔萃,他们两个人都可以挑起即墨杀团的大梁。我就不添乱了。” 即墨丁听李伟无意争夺大门主之位,心里宽松一点,问道: “若是他们两个势均力敌,分不出胜负,那便如何?” 李伟心里沒有那么多弯弯绕,实打实地说道: “怎么会分不出來胜负呢?总不会方方面面都平起平坐吧?总能看出谁更优秀一些。二师叔准备什么时候让他们二人比试呢?” 即墨丁心想:比试这件事当然越快越好。他心里清楚刘山有几斤几两,肯定不是国舅爷吴阜的对手,等国舅爷吴阜胜出以后,自己以公开寻找大门主即墨禁下落为要挟,让国舅爷吴阜写一份转让书,将大门主之位转让给自己,那么,自己竟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垂涎已久的大门主宝座了。 即墨丁心里打着如意算盘,以后有些安排确实需要李伟帮忙。 “至于比试的时间,还是应该征求一下他们两个的意见,刘山现在扇子店里,我派人叫他过來问一问。” 李伟知道二师叔一向做事很缜密,精益求精,这点小事肯定不会出纰漏。 即墨丁派人把刘山叫來。 刘山走进屋子,脸色很不好,拜见过师父和李伟,站在一边等候吩咐。 即墨丁知道刘山是小心眼,因为昨晚办事不利,今晚的行动也沒叫他去,他心里窝火,所以表现出來脸色不好,因此,和颜悦色地询问道: “山儿,脸色怎么这么差?身体不舒服?” 刘山见今晚师父对自己的态度來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心里开解了不少,答道:“谢谢师父惦记,我沒事。” “山儿,师父问你,如果让你和国舅爷吴阜比试,你觉得你的胜算如何?” 刘山一听就傻眼了,怎么让自己和国舅爷比试?国舅爷吴阜是大门主的儿子,自己得罪他可沒什么好。 即墨丁不想给刘山任何压力,对他说话不像对李伟说话那么爽快,只是含糊地说道: “山儿,最近咱们组织要接受一个大任务,需要强有力的骨干出面担当大任。刚才老夫和李伟商议了一下,纵观组织里所有人员,只有你和国舅爷吴阜是最合适的人选。你们两个各有强项,你在组织里多年,经验丰富,办事老到,师兄弟们也都服你。所以,先问问你有什么想法。” 刘山听了师父的一番话,觉得师父还是很看重自己的,逐渐恢复了信心,说道: “师父,这么多年,你了解我。以往我最拿手的是暗器和轻功。可是,我腿受伤以后变成一个瘸子,轻功这件事就不敢再提了。” “山儿,关于你的腿,老夫觉得应该请京城神医曹先生给你诊断一下,如果能医治好的话,你的心理压力也许就会消除了。事实上,老夫看得出來,你的心理压力太大,导致你武功退步了不少。” “谢谢师父,我知道曹先生的医术誉满京城。” “那么你是想要和国舅爷吴阜比试暗器?” “是的,暗器我在行,别的不敢说。” 即墨丁考虑了一下,对李伟说道:“李伟,你最近和国舅爷吴阜接触比较多,你认为他会提出比试哪一方面?” 李伟答道:“二师叔,说实在话,我对国舅爷吴阜了解不多。从表面上看,国舅爷吴阜心胸宽阔,待人慈祥,轻功出色,酒量过人,别的我还真不知道。” 即墨丁道:“据老夫所知,国舅爷吴阜在伊塔国国舅府里开了很多连锁店,基本上都是马匹、马具一类的,所以,老夫推测,国舅爷吴阜擅长骑马。 至于兵器,如果国舅爷的武功是大门主所教授,李伟你觉得你师父在什么兵器上留了一手而沒有传授给你和即墨大小姐呢?” 李伟思索良久,说道:“记得当年,师父教我和小师妹武功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兵器之王是方天画戟。”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争门主 “方天画戟么?这么长大沉重的兵器,国舅爷吴阜现在有伤恐怕也使不动。”即墨丁分析道。 “二师叔说的也是,不如咱们去海夸酒楼问问他,说不定国舅爷最喜欢用的兵器是一些短小精悍的。”李伟建议道。 即墨丁同意,带着李伟和刘山乘着夜色來到了海夸酒楼雅间。 国舅爷吴阜睡在床上,正在做梦,梦见自己置身于歌舞流转红袖添香的万花楼,耳畔皆是娇声绕梁惹人醉。他依稀记得自己混迹于青楼只是作掩护,给外人一个印象就是花花公子。 然而,此刻梦里,国舅爷吴阜对身边罗裙绡纱轻盈步莲再也不感兴趣,纵然身畔兰芷香薰环绕,他的目光却是寻找一个人。 “红丝……” 国舅爷吴阜在梦中寻找,始终找不到红丝的影子,忽然有一霎那醒悟到红丝早已经脱离万花楼,打擂之后当上了自己的先锋副将。 梦中跨越超级神速,一闪念间,国舅爷吴阜好像看见红丝一身戎装就在自己前面慢慢行走,慌忙抢上前去,拉住他的袖子,叫道:红丝,等等,小爷找你好久了。 梦里却见红丝忽然扬起手來,手中握着一把长钉,插向自己的肩膀,看见自己鲜血奔流,红丝发出了大笑,国舅爷吴阜痛心疾首,惊问: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我? 国舅爷吴阜在梦中叫出声來,却感觉到一只手摸到自己的额头,说道:“国舅爷,你做恶梦了?醒醒。” 国舅爷吴阜睁眼一看,原來是二门主即墨丁站在自己的床边,急忙坐起,说道: “丁大老板你可來了,红丝的事情怎么样?” 即墨丁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回身坐在椅子上,说道:“红丝的事很难办,今晚咱们组织连续派出两批人,都无功而返,老夫的九徒弟还伤到了屁股,坐不了板凳。” 国舅爷吴阜知道这件事不好办,自己不也是在三王府折腾了两次也沒达到目的还伤到了肩头?不服气地一拍床板,说道: “我就不信,三王府这些人就对付不了?今晚我再去探探。” 李伟见国舅爷吴阜有些急躁,急忙劝道:“国舅爷,你伤得不轻,最好再休息几天,养好身子再说。” 即墨丁看出国舅爷毕竟是年轻人沉不住气,心里盘算这样的人不难对付,虚情假意地说道: “国舅爷,李伟的话有道理,老夫也认为你这几天还是好好养伤,等你伤养好之后,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做。” “什么事?”国舅爷吴阜问。 “从今晚的行动可以看出,即墨杀团连续两次行动失利,说明了一个问題,主要原因是大门主失踪两年多,组织里人心涣散,对老夫暂且代为发号施令不满,这一点也是老夫的为难之处,需要尽快解决。” “丁大老板打算怎么做?” “老夫认为,即墨杀团应该尽快推举出一个新的大门主,重新整顿旗鼓,让大家振作精神。” 国舅爷吴阜听见此话,眉头蹙起,问道:“丁大老板的意思是要夺我父亲的大门主之位?” 即墨丁被戳中心事,不敢坦诚直言,只是尴尬地咳了一声,说道:“国舅爷想偏了,今晚老夫和李伟也曾商议过,我们确定下來关于大门主的候选人里有你的名字。” 国舅爷坦诚地说道:“我沒想偏,并非我要怎么样。事情明摆着,我在这里,不能眼看着我父亲的利益遭受损失,做儿子的如果不维护父亲的权力,会觉得对不起父亲。” 即墨丁斜着三角眼一瞥,问道:“既然如此,候选人并非你一人,你也应该知道,有一些在组织里威望很高又做出过多年贡献的人,也应该列入候选人之列的。” “这个我明白,我只是不肯轻易放弃我父亲应有的东西。” “国舅爷,希望你能理解,大门主毕竟失踪两年多,所以我们决定进行一次候选人的比试,也是情有可原的。那么,我问你,你确定要参加夺门主比试?” “当然,本国舅的意思很明了,绝不会打退堂鼓。只是,不知道要比试什么?最好能提前说明,小爷也好斟酌一下。” “目前情况是这样的,即墨杀团原本有两位门主。大门主即墨禁的大徒弟李伟和老夫的大徒弟刘山,这两个都是出色行当的不二人选,再加上你,这是老夫原计划的三位候选人。” “李兄的轻功我见过,确实令人佩服。” 国舅爷吴阜赞了一句,又看了看刘山,问道:“丁大老板的高徒,昔日大名如雷贯耳,如今该不会是更上一层楼?” 刘伟沒想到国舅爷吴阜会当众夸奖自己,心存感谢,点了一下头,说道: “承蒙国舅爷抬举,李某生性淡泊,早已对世上的任何事看淡了,更可况区区门主之位的争夺呢,所以,李某决定退出候选人,就看你们两个的了。” 刘山客客气气地拱手说道:“国舅爷威名远扬,伊塔国的兵马大元帅不是白给的,刘某也只是遵从师命,奓着胆子舍命陪君子,不外乎想请国舅爷指点几招。” 一时间,三个人都客气起來,气氛还算融洽。 国舅爷吴阜对刘山绝无好感,心想自己毕竟是受伤之身,也许比试落败也是有可能的,想起李伟的小师妹即墨大小姐智勇双全,便提议道: “既然李兄自愿要求退出,我也不便说什么。但是,这个名额不应该悬置,可以由大门主的其他徒弟接替。” 李伟说道:“我师父在组织里只收了两个徒弟,一个是我,一个是女徒弟即墨大小姐。” “是啊,我正是此议,女徒弟也有可能担任大门主,如果即墨大小姐比试取胜。”国舅爷吴阜明确说出自己的看法。 即墨丁听见国舅爷吴阜提出让即墨大小姐接替李伟的空额,不禁肚子里暗笑,他一向看不起女人,认为女流之辈惯常一哭二闹三上吊,况且大小姐心软,担任即墨杀团大门主是绝对不合适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知真相 国舅爷吴阜和即墨丁等人在海夸酒楼商议大门主候选人的时候,即墨大小姐和小哲返回了三王府。 “小哲,你先进去吧,我和你在一起不太方便。”即墨大小姐考虑周到。 “是,大小姐你也小心点,你穿的这身蓝衫很扎眼,要不要换一件别的衣服?” “我要呀,可是本小姐现在只穿了这件蓝衫,沒别的衣服。”即墨大小姐答道。 “刚才大小姐救命之恩,小哲还沒报答,正好现在你缺衣服,我先进去给你找一件郡王殿下的外衣,你在墙外等着,我从墙里面扔给你?”小哲脑子好使,这是要拿飞鸿郡王的衣服还人情,他想: 反正郡王殿下的衣服不少,昨晚还给了红丝一套新做的衣服,很可惜被钦卫糟蹋,新衣服刚穿上一个晚上就被扯下來换上囚服。 即墨大小姐立于墙外,说道:“很好,我等着,你进去吧。” 小哲见即墨大小姐采纳了自己的建议,很开心,走到三王府的大门前,和守门的王府侍卫打声招呼,径直走进府里。 來到飞鸿郡王居住的东院,看见被大火烧过的屋子变得黑漆漆的,屋子里的东西也大多都被烟熏火烤变了形状。 小哲打开柜子,看见里面的衣服全都起皱,但是还有几件能好歹将就着穿,便随手抽出一件还算干净整齐的长衫,卷成一团拿在手里,轻手轻脚地走到墙边,用力向墙外抛了出去。 刚抛完衣服,就听见背后有人轻咳了一声,小哲吓得三魂丢了两魂,手忙脚乱地想跑,回头一看,飞鸿郡王站在自己身后,好奇地看着自己。 不久之前,飞鸿郡王得知钦卫们把小哲装进口袋哄骗蓝衫人撤走,心里很不高兴,小哲是自己的随从和贴身小厮,怎么可以不跟自己商量就这么干? 飞鸿郡王和苏统领在西院门外争执了一会儿,本想进去看看红丝,却被苏统领拦着死活不让进去,心里气鼓鼓地从西院走回來,正巧看见小哲鬼鬼祟祟地向墙外抛衣服。 小哲吓得够呛,心想:我的妈呀,即墨大小姐还在院墙外面,如果她换好了衣服,千万别从这里跳进來,那不是正好让飞鸿郡王撞上个正着。 小哲正担心地想着,忽然感觉从墙上有一阵清风吹过來,呜哇,即墨大小姐居然真的从此处翻墙而入! 即墨大小姐在墙外更换了外衣,将那件脱下來的蓝衫随手往远处草丛里一丢,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看了看墙头,纵身一跃,笑嘻嘻地跳进了院墙。 “咳。”有人重重地咳了一声。 即墨大小姐脚丫刚落地,就听见重咳,还以为是小哲在捣鬼,刚想拎他的耳朵,定睛一看,却发现站在黑影里的是飞鸿郡王,惊叫了一声: “飞鸿?” “紫羽,你又想干什么?”飞鸿郡王绷着脸,不悦地说道。 “我?不干什么呀。”即墨大小姐笑容满面地答道。 “紫羽,今晚你们烧了我的房子,我很不爽。”飞鸿郡王有些气愤。 “呐,不是我烧的。”即墨大小姐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说明一下。 “不是你,也是你们师门的人干的。紫羽,你别隐瞒了,我已经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的师门就是即墨杀团,对不对?” “呀,原來你知道了。飞鸿,其实我也不算是杀团里的人了。这半年多以來,我已经脱离了即墨杀团,一直在大草原上游荡,寻找我的梦中人,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你以前是在大草原上寻人,可是现在呢?你已经返回了即墨杀团?” “是的,因为我大师兄为红丝运功疗伤是走岔了气,内伤很严重,正巧碰上我二师叔答应救治,所以,我和大师兄暂时回归了。” “那还不是一样,你就不要再狡辩了。你们已经烧了我的房子,还把我的小厮抓走,现在怎么又肯放他回來?是不是知道抓错了人,现在重新回來还要抓红丝?”飞鸿郡王越说越气愤。 “飞鸿,你冷静点,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所做的一切,原因你是知道的,寻找我的梦中人是我最大的心愿。” “你找梦中人,跟烧我房子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刚刚才知道,我的梦中人,,就是红丝。” 即墨大小姐说着,眼睛里充满了喜悦和期待,音调也变得充满了幸福和甜蜜。 “谁告诉你的?”飞鸿郡王不太相信。 “我二师叔说的,不会有错,他们在伊塔国就认识。” “好吧,就算如此,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我现在只想见明月一面。” “你说明月?” “是的,红丝就是南宫明月。” “真的?你沒骗我?” 飞鸿郡王惊讶得一颗心要飞出來了,红丝他真的是自己的堂兄,是大皇子南宫明月,是自己朝夕思念的意中人。 “我骗你干嘛?你愿不愿意帮我救出明月?”即墨大小姐不知道飞鸿郡王和自己所爱的是同一个人,提出两人联手救人。 飞鸿郡王激动万分,现在可以确定红丝就是自己苦苦想念八年的心上人,自己怎么可能不救他? “救,当然要救。”飞鸿郡王握紧了拳头,忘记了即墨大小姐是即墨杀团的人,自己如果与她联手,岂不是也成了**中人? “那好极了,咱们现在就动手吧?”即墨大小姐心急地问。 “紫羽,现在不行,今夜天色已晚,曹先生和我还要替红丝连夜运功疗伤,你不希望红丝一辈子瘫痪吧?况且,那群钦卫看守很严密,刚才我去西院要建议见红丝,那个苏统领百般阻挠不让见,等一会儿由曹先生出面提出來,看苏统领怎么说?” “明白了,明月不能瘫痪,你和我义父一定帮他治好,全靠你们了。” “紫羽,七天一个疗程现在过去一半,还是有希望的。” “飞鸿,咱们约定明天早上好不好?明天一早,我准备好马车,在这面墙外等候,你來告诉我明月的情况怎么样,然后咱们一起离开这里。” 第一百三十三章 前车鉴 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商议已定,看着即墨大小姐翻墙而出,问道: “小哲,你好大胆子,刚才往外扔什么东西?本郡王看即墨大小姐穿的衣服怎么有点眼熟呢?” 小哲慌忙跪在地上,求饶道: “郡王殿下,小的知罪了,刚才看见大小姐沒衣服穿,我就想先跟郡王殿下借一件。小的胆大妄为,沒來得及请示主子,罪该万死,饶命啊。” “罢了,你起來,一件衣服也不算什么,都是本郡王平时把你惯坏了,不过,看在今晚你被他们劫持过,沒有功劳也有苦劳,不计较你。” 小哲听见自己这么轻易过关,连忙千恩万谢,站起身來,问道:“郡王殿下,红丝真的是大皇子殿下?会不会是大小姐搞错?” “应该不会错。红丝和明月长得那么像,现在又有人出來证明,肯定就是的。” 小哲还是不太明白,问道:“郡王殿下,如果红丝真的是大皇子,皇上消息灵通,会不会早就知道这件事?” 小哲的提问提醒了飞鸿郡王,他顿时起疑: 皇上一直对红丝犯过什么罪闭口不谈,难道因为红丝是大皇子?大皇子南宫明月是前太子,被无辜废掉了,按道理先皇死后,理应由太子南宫明月继位做新皇帝,然而二皇叔南宫远航强行登基称帝,南宫明月自然就成为皇上的心腹之患? 飞鸿郡王越想越心惊,同时皇族血脉,二皇叔为了自己坐稳皇帝的宝座,不惜使用各种卑鄙手段迫害南宫明月? 飞鸿郡王疑心重重,不敢把这些疑点对父王讲,生怕父王骂自己有这种猜疑是大逆不道,只得先去和曹先生说。 飞鸿郡王回到前厅,看见父王已经回书房,只有曹先生正在等候自己,正好旁无别人,就把自己的疑心讲给曹先生听。 听到飞鸿郡王所讲的这些疑问,曹先生似乎早有所料,并不吃惊,因为大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便走去关严厅门,也不见外直呼名字,小声说道: “飞鸿,你刚才说的疑点确实在理,如果这些假设都成立的话,不但明月很危险,就连你自己也落入落入险地。” “我也有危险?”飞鸿郡王一直沒有为自己着想过,此刻听曹先生提及,很是吃惊。 曹先生不想深入展开谈,直接指出要点,说道: “老夫也只是推测。郡王殿下即将被册立为新太子,你不是皇上亲生,只是临时过继给皇上,恐怕做太子的时间不会太长,至于下场,南宫明月就是前车之鉴。” “曹先生,可有什么办法摆脱危险?” “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今晚当务之急,是要为红丝继续医治,不能前功尽弃,可惜这几天乱哄哄的,治疗都不得安心。咱们走,去西院。” 曹先生说罢,和飞鸿郡王一起向西院走去。 苏统领本想阻拦曹先生他们入内,但听曹先生淡淡地问了一句: “老夫奉皇命为红丝医治,难道皇上又有了新的旨意停止治疗?” 苏统领被问得哑口无言,确实皇上只说今晚送钦犯临时回宫一趟,并沒有下旨说停止医治,而钦犯由于刚才回宫的半路上被人拦截逃逸,被自己侥幸擒获,这才决定先回三王府暂时停留,已经派人向皇上禀告,相信很快会有圣旨传达过來。 苏统领对红丝恨得牙痒痒,特别是刚才又被骂成癞蛤蟆,气咻咻地想要报复,但是沒理由反驳曹先生的话,只得让他们两个人进屋。 曹先生走进屋子,扶起红丝坐在自己的身前,对红丝说道: “红丝,今晚是第三夜给你发功治疗,飞鸿郡王受了伤,但是他还是惦记着你,所以你要把心安定下來,别想别的事,配合一下治疗。” 红丝默然地坐在床上,想要反对,但想到曹先生是好意,何况就算自己拒绝也无能为力,到了此刻也不想说什么,一切由得他们吧。 曹先生知道飞鸿郡王失血过多元气大伤,问道:“飞鸿,你行吗?” 飞鸿郡王有些头晕,但是他咬牙坚持说:“行,咱们开始吧,等我先护住红丝的心脉。” 油灯下,曹先生看着飞鸿郡王脸色极差,心知不应该让他再耗心血,劝道: “飞鸿,看你状况不佳,老夫担心运功到一半的时候你会脱力,那样对于红丝更危险,他的瘫痪会延误更长。” “曹先生,我想先和红丝说一句话,可以吗?”飞鸿郡王无奈地问。 曹先生知道飞鸿郡王对红丝用情很深,此刻是医治的关键时刻,让他们两个交流一下心曲也未尝不好,对医治效果也许更有力,于是想要回避一下,给他二人腾出一点空间,说道: “我去催问一下,今晚厨房里熬的药好了沒有?”曹先生说着,走出房门,随手关严。 飞鸿郡王看见曹先生善解人意,十分感激。他侧身坐在床沿上,轻轻抱起红丝,在他耳边说道: “红丝,我知道你失忆了,对过去的事想不起來一定很痛苦吧?不过沒关系,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 “我是谁?” 红丝对这个问題确实很苦恼,一个沒有过去的人就像是流水中的浮萍,沒有根儿的稻草,对于今后应该怎么生活下去完全沒有信心。 “你是南宫明月,是南宫王朝的大皇子,你也曾经是太子,所以我应该叫一声堂兄,虽然你只比我大一点,我和你同岁。” “这是真的吗?我一点也记不起來。” “是真的,红丝,不,我以后应该叫你明月。” “明月吗?我喜欢明月这个名字,总感觉红丝那个名字是别人强加给我的。” “是啊,你叫明月,我也喜欢叫你明月。你知道吗?八年了,我心里叫明月叫了无数遍,明月这个名字已经融化进我的血液和骨髓里了。” “谢谢你,飞鸿,我沒想到会是这样。” 红丝听得出飞鸿郡王对自己的情义很深,心中感动,却怎么也想不起來自己过去对飞鸿郡王的感情是怎样的? 第一百三十四章 情为何 国舅爷吴阜和即墨丁等人讨论大门主候选人的事情,提起即墨大小姐,认为她应该入选参加比试。 即墨丁心中暗笑,一个女流之辈能在这一行里有什么大作为?当即答应,命一名手下去三王府外看看,顺便把即墨大小姐叫來海夸酒楼。 那名手下得令,來到三王府外,转了一圈也沒发现即墨大小姐,只看见几名同门师兄弟躲在墙角背风处,走过來问:“看见大小姐沒?” 一名同门用嘴努了一下不远处的一棵杨树,说道:“那不是?树上。” 那名手下急忙跑到杨树下,招手叫即墨大小姐下來。 即墨大小姐坐在树枝上已经有好一会了,她自从得知红丝就是南宫明月之后,心潮起伏很难平静,心里有了期盼,想着:就快要见到明月了,终于可以和他在一起,好幸福的感觉。 坐在树上,眼望着三王府,心里揣测着此刻飞鸿和义父是否正忙着给明月治病?她盼望着天快点亮,那样就能带明月出城走掉了。 若问情为何物?即墨大小姐回答不上來,她知道爱上自己喜欢的人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事。 即墨大小姐正自心花怒放地幻想着美好的未來,忽然听见杨树下有人叫自己,跃下树來,笑道: “什么事?本小姐今晚心情好,不怪你打扰本小姐的遐思。” “大小姐先别遐思了,二门主请你立刻去海夸酒楼,有事相商。”那名手下说道。 “好吧,我就去。” 即墨大小姐见此刻距离天亮还早,只得怏怏而去。 海夸酒楼雅间里,国舅爷吴阜和即墨丁等人正在等待,看见即墨大小姐走进门來,说道: “大小姐,你可來了,有事要问你。” “有什么事呐?本小姐是不会告诉你们今晚我有多开心。” 李伟看见小师妹眉飞色舞的样子,知道她是小女孩儿家心性,有了高兴事心里藏不住,总会笑意洋溢在脸上,连忙上來拉她坐下,说道: “小师妹有什么高兴事?看把你乐的。现在有事要和你说,二师叔打算选几位大门主候选人,我是沒兴趣参加的,不知小师妹你愿意不愿意出场一试?” “大门主候选人?师父回來了?” 即墨丁接话道:“紫羽,你师父沒回來,现在的问題是,不知道你师父什么时候回來,咱们不能在等待下去了,不然越混越惨,到最后连西北风也喝不上。” “可是,如果我师父回來了怎么办?” “你师父失踪好几年,即算他回來也应该能理解,鸟无头不飞,任何组织不能沒老大。” “好吧。大师兄武功是所有师兄弟里面最厉害的,为什么要推辞?” 李伟说道:“小师妹别问了,我的志向不在此,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名大夫,救死扶伤,至少能向你义父曹先生一样医术高明。” 即墨大小姐点点头,对于大师兄的心愿,她是了如指掌的,不想勉强他,说道: “大师兄,人各有志,以后能做你喜欢的事就好。” 即墨丁听不入耳,在一边冷森森地提醒道: “你们几个,要注意一件事,别忘了你们自己曾经是即墨杀团的人,既然入了团,就不要打别的主意,因为你们身上已经刻下了杀手的烙印,不管你杀沒杀过人,这趟浑水终归是搅和不清。” 李伟对二师叔的话不以为意,说道: “事在人为,有些事还是可以改变的。比如,万一有一天,即墨杀团转性改行,变成了一家医馆呢?” 即墨丁呲笑起來,不屑一顾地说道:“开啥玩笑?一个破医馆,一名穷大夫,怎么养活得起咱们这么多人?再者说了,就算京城名医曹先生,也不过是两袖清风,腰包里未必有鼓鼓囊囊的银子。” “可是,毕竟咱们干的是刀头舔血的勾当,就算來钱快,良心上却说不过,经常午夜难眠,不知你们的感觉如何?” “是的,大师兄,我也不喜欢杀团这一行。”即墨大小姐明确表态。 国舅爷吴阜也赞同李伟师兄灭的看法,说道:“既然如此,小爷对杀团更沒兴趣,不如将來转行做马匹生意,这个我在行。” 即墨丁听他们三人不靠谱,鼻子都快气歪了,强压着心头一口怒气,问刘山道: “山儿,你也表一个态,对杀团未來怎么看?” “师父,我听你的。”刘山沒主意,对师父唯命是从而已。 即墨丁翻了一下白眼,瞅了瞅在场的四个小辈,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严肃说道: “老夫认为,目前当务之急是选拔出新的大门主。关于杀团以后怎么发展,还是由新大门主做决定。” “二师叔,大门主候选人这件事,本小姐就不搀和添乱了。” “为什么?”在场的几个人一起问。 “因为我知道了我的梦中人下落,我心里再也沒别的想法,我要去找他,和他隐居,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寸光阴。”即墨大小姐直言不讳。 国舅爷吴阜听了,很有些感慨,支持道: “大小姐,本国舅很佩服你的勇气,也祝福你们两个人早日重逢。” “唉,可惜他是个钦犯,被人关押折磨,已经瘫痪了。” “你是说?”国舅爷吴阜有些吃惊,不会这么巧,大家所爱的是同一个人? “是的,三王府里的钦犯红丝。明天一早,我和飞鸿约好,要救他出來。” “你们要救红丝?小爷和你们一起去。”国舅爷吴阜急忙说道。 “不用了,国舅爷你是不是还在误会红丝暗算你?那个真的是你看错了,红丝绝对不会是伤你的人,他沒有力气,再加上全身瘫痪,沒可能的。” “他瘫痪了……” 国舅爷吴阜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不由得很难过,不管是不是红丝暗算自己,他现在全身瘫痪是非常可怜的。 即墨丁借坡下驴,顺势说道: “你们几个不妨好好想想,国舅爷也需要时间养伤,确定候选人的事可以延缓几天。杀团里的事暂由老夫全权做主,你们有什么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章 爱难辨 四个小辈均无异议,即墨丁踌躇满志地带着刘山走出门去。 即墨大小姐急忙和大师兄告辞,一刻也不想再等下去,想要连夜潜入三王府去偷看明月。 “小师妹,你又要去冒险了?大师兄不放心,我陪你一起去。”李伟对小师妹还是很关心的。 “好啊,大师兄,天一亮咱们就冲进去把明月救走。” “行,我沒问題,只要小师妹喜欢这么做。”李伟宠溺地说。 “等一下,我跟你们去。”国舅爷吴阜听见即墨大小姐的打算,心里起急,如果大小姐他们得手,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再也见不到红丝呢?虽然听起來,似乎即墨大小姐认识明月在先,自己认识红丝在后。 “国舅爷,你有伤在身,何必要去冒风险呢?还是安心留在这里养伤。即算红丝曾经暗算过你,请你看在我小师妹的份儿上,既往不咎吧。”李伟劝道。 “不是,我沒恨红丝,我只是想搞清楚。” 即墨大小姐眼珠儿灵活一转,笑道:“国舅爷,你还是算了吧,以后你不会再见到红丝,所以你沒机会问清楚了,因为本小姐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陪他一起养病,不会让他出头露面惹是非,也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他。” 国舅爷听出即墨大小姐话中很显然地把红丝当做了私有物品,不由得有些不满,问道:“大小姐,你是这样想的,但是,红丝愿意吗?” “明月他……” 即墨大小姐迟疑了起來,这次重逢,自己还沒來得及得到南宫明月的承诺,对此事不敢打保票。 “红丝爱你吗?” “不知道,可是,我爱他。”即墨大小姐对这个问題也不能肯定,眼圈不禁略红。 “那么,你什么都不确定,你不觉得自己做事草率吗?” 李伟在旁边看见小师妹难过,插话道: “国舅爷,别这么说,我小师妹一向单纯幼稚,情窦未开,现在她有了喜欢的人,我们应该为她高兴。红丝是我义弟,他的人品我信得过,他不会对我小师妹始乱终弃的。如果红丝干抛弃我的小师妹,李某绝对饶不了他。” “但是有一点,关于红丝,你们可能还不知道。” 国舅爷吴阜望着李伟师兄妹,决定将自己的心事公开出來,男子汉大丈夫敢爱敢恨,爱就爱,不必把这种事藏着掖着。 “什么事?”李伟觉得国舅爷有点反常,问道。 “红丝,是本国舅所爱的人,所以,奉劝你们最好不要和小爷争抢,免得伤了和气。” “切!你疯了。”即墨大小姐叫了起來,红丝是男子,国舅爷怎么可能会爱上他? “我沒疯。小爷爱他很久了。如果红丝沒失忆,他心里应该很清楚,在这个世上,本国舅是最爱他的。” 即墨大小姐沒想过会有这种事,一时感觉接受不了,默然了一会儿,幽幽地问道:“那么,红丝也爱你?” 国舅爷吴阜想都沒想,一口咬定地说:“当然,红丝爱我!” 即墨大小姐眼泪快要流出來了,怎么会这样啊?难道明月爱的人是国舅爷吴阜?那自己岂不是变成了一个笑话? 一时间,爱难分辨,即墨大小姐忧伤懊恼,有些站立不住,坐在椅子上抽噎起來。 李伟见小师妹难过,便想为她打抱不平,说道: “国舅爷,你说的可是真的?咱们先不说红丝是否爱你,因为他失忆,这种事很难分辨清楚。咱们先说说你爱红丝的事,你是怎么爱他的?” “本国舅不撒谎,我的确爱他。” “国舅爷,请不要自欺欺人了。”李伟断喝了一声,说道: “从我认识红丝到现在,我就从來沒在红丝身边看见过你一丝人影。你爱他,可是你不去保护他,任由那么多坏人去伤害他,你于心何忍?“ 国舅爷吴阜第一次听到有人责备关于他对红丝的事,意识到自己做的很不够,低了一下头。 “我小师妹和你截然不同,她对红丝的爱是无私和专注的,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紫羽她不怕背叛师门,违抗暗杀令,后來又一个人万里迢迢在大草原上寻找。比起我小师妹,你做的差太远了。”李伟越说越气愤。 “好吧,你说的这些,本国舅不想解释,过往的有些事阴差阳错,有些事是我沒预料到,总而言之,事到如今,我是不会放弃红丝的。” “可是,国舅爷别忘了,是你亲口说红丝要杀你。” “是的,我不明白红丝为什么要杀我,但是,就算他要杀我,我也不会放弃他。”国舅爷吴阜执着地说。 “我刚才说了这么多,你还沒有意识到?” “意识到什么?”国舅爷吴阜抬起头來,惊愕地问。 “综上所述,得出结论,你不爱红丝!” “天,我怎么会不爱他?我这两天一直在想,如果你们皇帝执意要为难红丝,本国舅将会不惜一切代价,点燃边境烽火,出兵抢人。” 李伟惊得目瞪口呆,问道:“你要率兵攻打南宫王朝?那你岂不是变成了南宫王朝最大号的敌人?” 国舅爷傲然地说道:“那又怎样?为了红丝,本国舅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小爷可以把山推到,把湖填平,把南宫王朝毁灭。” 即墨大小姐擦了一把眼泪,惊讶地问道:“国舅爷,难道你不是南宫王朝的人?” “我不知道父亲是哪国人?只知道我母亲是伊塔国人。” 李伟心想:原來国舅爷有一半血统是蛮夷,怪不得胆敢口出狂言,藐视南宫王朝,因为劝道: “我以前曾听师父提起过,他的祖先是南宫王朝的贵胄。照这样推算,你身上应该有一半属于南宫王朝贵胄后裔的血统。” “好吧,我承认刚才说的话有点冒失,我收回那句话,但是,本国舅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我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我一定会全力以赴抢回红丝。” 国舅爷吴阜想起阿九和尚去招“风雨雷电”四大谋士,不知他们什么时候能赶來,也好助自己一臂之力。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为情困 海夸酒楼里最大的一间雅间彻夜灯火不熄,大门主最亲近的三个人正在据理力争,为了红丝的事请纠结。 李伟旁观者清,看见国舅爷吴阜和小师妹喜欢上同一个人,很是惊奇和纳闷,劝说国舅爷退出不该有的争执。 国舅爷吴阜心中不服,对于自己所爱的人绝不放手,叹息自己身无援手,计算着阿九和尚什么时候能把四大谋士带來京城。 即墨大小姐呆呆地坐在雅间里,心思紊乱,低头看着自己十指尖尖,岁月的流失宛如细沙在指尖掠过,留下的是无比惆怅。 本來以为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就可以拥有他,和他在一起,沒想到国舅爷的话像刀子一样刺痛了自己的心,鼻尖浮出点滴汗珠,将心头的失望无限放大,一滴温热的泪水装点了迷惘的眼神。 即墨大小姐一直以为明月是自己的,只属于自己,今天才知道原來他也许是属于别人的,也许自己永远也得不到?不禁呢喃: “大师兄,有酒吗?我想喝一口。” 即墨大小姐想要借酒消愁,因为她知道国舅爷吴阜非常强势,自己沒有办法与之比拟,眼下清醒的意识会让自己伤心过度,几欲肝肠寸断。 李伟看见小师妹意态萧瑟,也觉得心内凄然,勉强振作精神,笑道: “小师妹,瞧你问的额,海夸酒楼还能沒有酒吗?好酒有的是,大师兄陪你喝。对了,国舅爷你要不要來一杯?哦,还是算了,你身上有伤,不适宜喝酒。” “我也要喝。”国舅爷吴阜要求道。 李伟找來一坛子烈酒,打开盖子,顿时酒气冲天,满室酒香。 李伟倒满了三杯酒,将第一杯酒递给国舅爷,说道:“国舅爷,给,这酒太烈,你只能饮此一杯。” 国舅爷吴阜轻哼一声,心里仿佛压着一块大石头,眼睛看着别处,意兴索然无味。 李伟看见国舅爷吴阜和小师妹全都兴趣缺缺的样子,心里感觉不舒服,将第二杯酒递给小师妹,说道: “來,小师妹,咱们三个都是师父他老人家最亲近的人,无论如何,咱们不能闹矛盾,这杯酒应该咱们以后和睦相处的开端。” 即墨大小姐非常懂事,极其有礼貌地素手举杯,说道:“是呐,大师兄,这个我明白的。国舅爷,本小姐敬你一杯。” 国舅爷吴阜不敢在即墨大小姐面前傲慢,也不想把自己内中的苦恼宣泄给他人,他不需要向任何人摇尾乞怜,连忙举杯回敬,顾及到自己的伤势,将酒慢慢饮下。 即墨大小姐喝下第一杯,将空杯递过來,说道:“大师兄,我还要喝。” “小师妹,你也要少喝,烈酒喝多了会伤身,更何况喝醉了对任何事都沒有帮助。”李伟说着,给小师妹斟满第二杯酒。 即墨大小姐心情很复杂,感谢大师兄善解人意的规劝,心中为情困扰,犹犹豫豫地想: 自己若是能变得从此无情,就应该急早抽出手,跳出这无底情海,像胆小鬼一样回避退让也罢,毫无尊严地将所爱的人拱手送人也罢,总之,该放手就放手,还不会伤害到自己。 “大师兄,为什么我始终得不到他呢?” 即墨大小姐觉得自己失恋了。第一次失恋的女孩子最痛苦,那感觉就像是一条被活生生剥去外皮的蟒蛇,留下的是鲜血淋淋的扭动残缺的躯体。 “小师妹,不要太痛苦,有些事只是暂时迷茫,我相信很快会有结果的,无论是什么结果,小师妹你都应该比别人要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承受一切。” “可是,大师兄,已经一年半了,我怎么能放弃?我心好乱呐。” 即墨大小姐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明白自己是不可能放弃所倾心相恋的人儿。这是一种纯真的爱情,不含有丝毫的贪婪**。 “是的,我理解。” 在李伟熟稔的记忆里,小师妹是那样的单纯幼稚,她的心思如同一张白色绸缎上面所娟秀出來的花草清晰可见。 国舅爷吴阜侧目窥探,沒有想到即墨大小姐表现出來浓郁的女儿相思缠绵不舍的味道,这种苦涩的情怀最能打动男人的恻隐之心,觉得很抱歉,但是,自己早已决定未來的路要和红丝一起携手走下去,沒有什么商量余地。 “李兄,请再來一杯。”国舅爷吴阜说道。 “我也要。”即墨大小姐立刻接话道。 空腹喝酒,三杯烈酒连续下肚,即墨大小姐掌中空杯余香尚存,人却有些醉了,寂寥地阖眸半晌,再睁开眼时,也是泪花滚滚。 “国舅爷,本小姐想和你说一句话。” 即墨大小姐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显得那么的空远,一声轻叹,指尖划过自己的掌心,刻意让自己清明几分。 “大小姐请讲。” 国舅爷吴阜心中不忍。他很明智,若是换做别的事情,恐怕自己早已退缩容让,自己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姑娘家还有什么好争的? 即墨大小姐美丽的容颜慢慢变化着,从忧伤中慢慢地转变过來,好似一幅淡雅的墨笔风情山水画,一**碧绿的湖水漾开,洋溢着一名恋爱中女子的温柔,翩然吐息道: “国舅爷,事到如今,明月的下落还悬在三王府那里,你和我都沒有得到。不如咱们定一个君子协议。” “君子协议?”国舅爷吴阜不禁笑问。 “是呐,君子协议。本小姐想和你约定,谁先把明月救出三王府,明月就是谁的,另一个人不许再争,这样也就解除了为情所苦和相思之苦。” “如果我身上沒伤,就算沒有帮手,也会答应你的提议。” “国舅爷不答应吗?” “是的,小爷不答应。不论多久,红丝都是我的,这一点不会改变。”国舅爷吴阜信誓旦旦。 “不答应也白瞎。本小姐救出明月以后,带他远走高飞,你再也沒办法找到我们。”即墨大小姐打定了主意。 “是么?那以后咱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看谁和红丝有缘团聚。” 第一百三十七章 解疑窦 国舅爷吴阜被激发斗志,下定决心接受挑战。 即墨大小姐喝醉酒,想要出去透透气,李伟不放心,连忙告辞国舅爷,师兄妹一起走了出去。 国舅爷吴阜本是饮酒海量,今日却感觉有些醉酒,原因有两个,一是他负伤不能饮酒,二是因为心里压力大。 他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阵子,看见天蒙蒙亮,便起身披上紫色斗篷,穿好长靴,出去散散心。 守在雅间门外的几名弟子询问去哪里?国舅爷吴阜漠然地说自己也不知道,随便走走,觉得屋子里太憋闷了。 国舅爷吴阜吩咐门外守护的几个人快去补眠,自己出去随便溜达一下马上回來。 那几名弟子听了很高兴,一夜沒睡很困,便一窝蜂似地找地方去睡觉。 天空中曙色微现,空气很是清新,大街上无人走动。 国舅爷吴阜神思恍惚,信步漫游,横穿了一条条大街,迎面碰见了一个熟人,竟然是曹先生,叫了一声: “这么巧?曹先生又忙了一夜?” 曹先生的样子很疲倦,为了医治红丝,他已经三天三夜沒睡过好觉了,此时正要回医馆去休息一下,碰上国舅爷,答道: “是的,国舅爷你知道,老夫夜里要忙着治病救人,已经连续三夜沒时间睡觉。” 国舅爷吴阜知道曹先生这么辛苦都是为了红丝,心中感动,说道:“曹先生救人危难,真是菩萨心肠。” 曹先生见国舅爷居然在大街上称赞自己,显然出自其真心,含笑打量了一下他,见他面容清减,额头晦暗,不像前天那样朝气蓬勃,心中疑惑,问道: “承蒙国舅爷赏识。我看你脸色不对,莫非忽然有了什么隐疾?” “曹先生不愧是神医,昨天一不小心被人暗算了一下,找大夫看过,疗效不大,不知可否请曹先生帮我再治疗一下?” 曹先生知道国舅爷吴阜昨晚被苏统领暗算,惊叹他隔了一夜便能行走自如,想到冤家宜解不宜结,认真算起來国舅爷抢夺钦犯也是为了救护自己的属下,此情可悯,答应道: “好,你随我來国师府,我帮你看看伤口。” 国舅爷吴阜跟随曹先生回府,因为国师府就是原先的医馆,只不过在大门处悬挂了一块御赐匾牌,上面有皇上亲笔大书《国师府》四个大字。 二人來到国师府门前,见大门紧闭,曹先生上前敲门。 过不多久,一个看门人走來开门,看见曹先生身后站立着一个人,只听曹先生客气地邀请那人进府: “国舅爷,请进。” 国舅爷吴阜连忙回礼,跟在曹先生身后迈进大门,却感觉有点不对,背后似乎有一道凌厉异常的目光紧盯着自己,慌忙回头看,自己身后沒有别人,只有那个前來开门的守门人。 ,,奇怪,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异常的感觉呢?难道这个看门人是一个身怀不露的武林高手? 国舅爷心里想着,停下脚步,抬眼仔细打量这个看门人。只见他弓着腰,是一个驼背,脸上肌肉扭曲,两脚走路外八字,显然双腿受过伤折断过又被续接上的,原來是一个毁容重残者。 那名看门人也在看国舅爷,两人目光一对视,他慌忙低下头,不敢直视,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国舅爷吴阜心里诧异,这个看门人一定有问題,他看人的目光非常犀利,然而却游弋闪烁,不禁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看门人嘴唇有些哆嗦,摇摇手不答话。 曹先生走在前面,不见国舅爷跟上來,回头看,见国舅爷对看门人感兴趣,便走回來说道: “国舅爷这是?” “曹先生,恕我失礼,想冒昧问一件事儿,这个看门人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此人是我两年前在门外发现的。当时他身负重伤,老夫不能见死不救,就命人把他抬进來医治。此人伤势严重,被人打断了退,腰部和脸上也中了几枚毒镖,镖上涂有剧毒药物。 老夫为他接上了断腿,拔出毒镖为他驱毒,忙活了很久,才算把他从死亡边缘拉回來。 最近他的状况才有较大起色,这不,他非要当几天夜半看门人來报恩,其实用不着的。” 国舅爷吴阜心想:此人命大,幸好遇见神医曹现身个,要不然手上这么重,早就死掉了。 “曹先生,他叫什么名字?” “名字他沒说过,只知道他姓吴。” “姓吴?” 国舅爷吴阜大叫了一声,这么巧合?居然和自己同姓。 国舅爷吴阜郑重打量起來,虽然看门人的面孔严重变形,身体呈现罗锅状,但是,却有一种说不上來的感觉,似乎此人和自己有着某种渊源。 “曹先生,我可以问这个人几个问題吗?我对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当然可以,只不过他说话口吃得很厉害,半天说不清楚几个字。你要是想问详细,不如进门房里坐坐。门房里面有纸和笔,这个看门人会写字,让他给你写出來更快捷。” “好的,我先去门房坐坐,曹先生请进屋休息,喝点热茶败败火。” 国舅爷吴阜看着曹先生进屋去了,转身对看门人说:“走吧,咱们去门房说话。” 走进门房,国舅爷不嫌脏,坐在一个板凳上,说道:“來,笔和纸拿出來,我问,你写。” 那名看门人很快地从抽屉里拿出纸笔,研好了墨,等国舅爷发问。 国舅爷吴阜想了想,第一个问題要问简单一点的,别把看门人吓到了,问道:“你听说过伊塔国吗?” 看门人抬了一下弯曲的后背,这个不用写字,点点头就行了。 “很好,既然你知道伊塔国,那么我问你,伊塔国有一个玉树临风、文武双全的国舅爷,名叫吴阜,你听说过吗?” 那名看门人似乎有些惊愕,看着国舅爷不答话。 “怎么了?如果你听说过,那么现在你有眼福了,现在坐在你面前的,就是本国舅。” 看门人忽然老泪纵横,扭曲的脸上表现出痛苦神情。 第一百三十八章 遭灭口 国师府门房里,守门人满脸泪痕,泣不成声。 国舅爷吴阜见此状况,极为惊讶,问道: “你为什么哭?难道你认识本国舅?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那名守门人提笔蘸了墨水,在宣纸上写了两个字:吴禁。 “啊,是父亲?” 国舅爷吴阜大叫一声,猛地站起身,抱住父亲残疾变形的身体,痛哭起來。 门房里,父子相拥而哭,沒注意到窗外一声轻叹。 曹先生叹息一声,从窗边走开,心想:让国舅爷父子好好地聚一聚吧,他们彼此应该有很多话要说。 不知哭了多久,国舅爷吴阜突然醒悟到自己还有很多话要问,当务之急的问題就是:是谁把父亲害成这样? “父亲,告诉我,仇人是人?” 吴禁摇摇头,提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字:不要报仇。 “为什么?就这样放过伤害你的仇人?两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国舅爷吴阜心急地问。 吴禁现在是一个重度残疾人,他提笔很费劲,直起腰写字很慢,但是,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写满两张宣纸后,国舅爷吴阜大致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原來,多年前,吴禁爱上一个女人,两个人天天在一起如漆似胶,可恨的是,那个女人最终被一家豪门强娶进门做偏房。 那个女人不愿意做豪门偏房,终日以泪洗面,郁郁寡欢,婚后仅一月余便夭折了。 吴禁痛不欲生,为了报仇,他化名叫即墨禁,成立了即墨杀团,发誓要杀光天底下该杀的人。 吴禁报了仇以后,知道自己满手杀孽,不能再过平常人的日子。杀人也会被人反过來追杀,随时会掉脑袋。 为了延续吴家香火,他奔赴遥远的伊塔国,娶了当地一名富商的女儿,生下了吴阜姐弟俩。姐姐入宫做了妃子,吴阜当上了国舅爷。 两年前,吴阜回到南宫王朝,遇见一位主顾肯花大把的银子,从來不讨价还价,要求只有一个:即墨杀团从此不得接受别人的生意,专门服从他一人交代下來的任务。 这位主顾是谁呢?吴禁派人跟踪打听,得知那人就是二王爷南宫远航。 吴禁沒有推辞,因为他觉得即墨杀团不是慈善机构,只要有银子赚,给谁干都是一样的。 由此,即墨杀团变成了二王爷南宫远航的私人组织,为他铲除异己,直到最后下毒害死先皇。 先皇被害死以后,二王爷南宫远航登基做了皇帝,第一件事就是废掉太子南宫明月,发落到邻国做质子。第二件事就是卸磨杀驴,杀人灭口,其中吴禁首当其冲。 皇上暗招吴禁入宫,当面赏赐他很多金银财宝。吴禁沒提防会发生变故,遭人灭口,一杯庆功酒喝下去,浑身变得乏力,这才惊觉猛醒,拼死冲杀出來。 幸好皇宫外吴禁早就安排两名心腹手下等待接应,自己虽然身负重伤,终于还是逃脱了魔掌,而那两名心腹手下却被敌人杀死。 吴禁逃到了曹先生的医馆门前,再也坚持不住,昏倒在门外,被曹先生救了起來,分文不要,尽力抢救。 但是,吴禁的伤势极其严重,其中有一支毒镖打中了他的腰椎,毒性渗入骨髓,几乎令曹先生回天乏术。 万幸的是,曹先生并沒有轻易舍弃救他,两年來,想尽各种办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到最近,终于有所收获,最起码吴禁可以弯着腰走路。 “原來是狗皇帝!” 国舅爷吴阜气愤地叫了一声,真相大白,血债血偿,父亲的血债一定要那个狗皇帝偿还。 吴禁深知:报仇哪里是容易的事呢?二王爷做了皇帝,有权有势,高高在上,如果他发现自己还活着,一定会派人前來追杀,就连儿子吴阜也会被连累,所以,报仇这件事还是不要再提了。 “不要报仇! 不要让别人知道我还活着! 不要在这里让别人知道你是我儿子!” 吴禁一连强调了三个不要。自己已经是重残人,沒办法保护儿子。 “父亲,你说晚了,二师叔即墨丁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他想要我和刘山争夺大门主之位。” 吴禁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连忙提笔写到:拒绝,即墨丁不怀好意。 “好的,父亲,我听你的。本來我对即墨杀团也不了解,昨天曾经想过,如果我当上大门主的话,一定会让即墨杀团改行,改做正行生意,干咱们家的老本行,开马具店一类的商铺。” 吴禁用力摇头,写到:不要改行,解散它。 吴禁的想法是:即墨杀团已经名声很坏,杀团的人手上沾满血腥,以前有自己掌控,还可以减少些杀戮,以后如果二门主当家,他贪得无厌,会为一己之私,造下更多的杀孽,必遭天谴。 “是,我明白,我会遵从父亲的话,当上即墨杀团的大门主,然后解散它。” 吴禁有些欣慰,沒想到自己风烛残年、落魄残疾之际,还能够见到儿子吴阜,心里的愿望便一一写给他,提笔写道:要好好感谢曹先生,替为父报恩。 “是,我知道,曹先生医德和医术都是非常崇高的。今晚我來这里,本是想请曹先生为我疗伤。” 吴禁的眼神里露出惊慌,意思是问:儿子,你受伤了?伤在哪里?是谁伤的你? 国舅爷吴阜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可以和父亲说是被自己所爱的人暗算?不能,现在还不能和父亲说红丝的事。 “父亲,我伤不重,伤在肩头,昨晚已经找大夫上药包扎过,刚才遇见曹先生,我想他是神医,能让我的伤好的更快一些。” 吴禁叹了口气,暗道:养伤的事怎么能着急呢?欲速则不达,只能慢慢调理,水到渠成。 “父亲,我这次來南宫王朝是奉命出使,过些日子我回伊塔国的时候,带你回家去,好不好?” 吴禁有些心酸: 这个样子沒必要再回去了。这两年自己强撑一口气,就是想见到儿子吴阜,把这些后事交代给他。如今心愿已了,这副残缺的身体还回去做什么? 第一百三十九章 何以堪 国舅爷吴阜和父亲意外重逢,答应父亲要做两件事:当上大门主后解散即墨杀团、对曹先生谢恩。 国舅爷吴阜向父亲说明自己这次是代表伊塔国出使,过些天回国的时候,要把父亲带回家去。 吴禁的眼泪再一次流了出來,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二王爷给自己喝下的毒药毒性很猛,再加所中的毒镖毒性惊人,这两种毒叫交叉混淆在一起,已经慢慢地渗透五脏六腑,自己咳出來的血已经有些发黑。 吴禁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心里还是很感谢曹先生的额,如果不是曹先生无偿救治,自己就沒有办法见到儿子最后一面。 吴禁写到:儿子,我回不去了。我在南宫王朝出生,这里也是我的藏身之地。今天能见到你,我的心愿已了,沒什么可遗憾的了。 国舅爷吴阜看到父亲写下的话,充满了诀别之意,心疼万分,不禁想起了红丝: 红丝有多少次也是出于这种无奈,也曾在伊塔国说过请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南宫王朝。 国舅爷吴阜现在终于能理解红丝当时所说过的话和他那时的心情是有多么的绝望。 “父亲,别灰心,如果你不想离开南宫王朝,我就陪你留在这里。还有红丝,咱们三个人一起生活。” 吴禁写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红丝? 国舅爷吴阜提起红丝,想到至今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暗算自己,心里感触良多,心里也沒把握:红丝会不会答应和自已在一起呢? 想起父亲不认识红丝,细致地解释道: “父亲,红丝不是别人,他是南宫王朝大皇子南宫明月。他现在也是被狗皇帝一口咬定成钦犯,被关押在三王府里,昨晚我去救他,却被他暗算,所以肩头才会受伤。” 吴禁吃了一惊,写到:南宫明月? “父亲,是的,就是南宫明月,不过,我还是喜欢叫他红丝。” 吴禁写字的手颤抖得很厉害,写到:不可以! 国舅爷吴阜有些吃惊,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说不可以。 吴禁稳定了一下心神,把自己的心里话写在了纸上,大致意思是说: 当初自己受二王爷指使,是南宫明月的杀父仇人。俗话说: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如果南宫明月知道是自己杀了他父皇,而国舅爷又是杀父仇人的儿子,他会怎么做? 看到这里,国舅爷吴阜惊呆了,原來自己和红丝竟然有杀父之仇?这简直就是一道无法逾越的深渊。自己打算将來和红丝在一起生活的愿望变成了不能实现的奢望。 国舅爷吴阜继而想到:红丝暗算自己的原因,是不是他已经知道自己是他杀父仇人的儿子呢? 这个问題让国舅爷吴阜很为难,如果红丝不肯原谅,拿自己和他必将无缘在一起了。可是,如果自己去请求红丝原谅,他会不会再一次出手暗算自己呢? 吴禁见儿子迟迟不回答,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只得提笔写下八个大字:远离红丝,珍爱生命。 国舅爷吴阜沒想好怎么答复,事情变得复杂了,但是,自己真心爱上了一个人,又怎么能因为存在隔阂就自动放弃? 这些日子以后,红丝成了国舅爷吴阜心里面的一根支柱。他百般思念,寻踪觅迹,即使被暗算也不怨恨,对红丝的情意非常赤诚。 国舅爷吴阜变得垂头丧气,沉默了一会儿,转移话題,问道: “父亲,曹先生可知道你的身份?” 吴禁写下了很长一段话,大致意思是: ,,曹先生不知道,但是,我和他曾经纸上谈兵,在口头上切磋过武功,曹先生的武功就连我也是望尘莫及的。 ,,对了,儿子,你的武功是我教的。为父不是曹先生的对手,你就更打不过曹先生,小心以后要避免和曹先生动手,只能对他报恩,做到唯命是从。 “唯命是从?父亲怎么知道曹先生所作所为都是对的?” 国舅爷吴阜叫了起來,因为在三王府的时候,曹先生和自己敌对,阻挠自己接近红丝,连话也沒说成。 吴禁有些累了,可他还是坚持写下去: ,,为父曾与曹先生交流过。我相信曹先生的人品和胆识。曹先生站得高、看得远、不为世俗名利,是一个可以为国为民做大事的人。 国舅爷吴阜沒想到父亲竟然对曹先生有如此高的评价,大为惊异,这样看起來,曹先生真的是怀才不露,忍辱负重的高人。 “父亲,你累了,先休息一下,我去找曹先生疗伤,他也许还沒睡,在等着给我医治。” 吴禁确实累极了,把手一松,毛笔掉在了桌子上,用颤抖的手想要撕掉写满字迹的宣纸。 国舅爷吴阜伸手拿过这些宣纸,几下子撕得粉碎,扔到了墙角。 吴禁咳了起來,用手捂住嘴,手指缝里渗出略显黑色的血迹。 “父亲,原來你体内的毒沒有清除干净?” 吴禁想说:这些毒性顽固得很,潜藏在体内某一个角落,不时复发,可恶至极。 国舅爷吴阜见父亲疲倦,不再多说,走出门房,站在院子里仰天唏嘘,为父亲、为红丝、为自己,各有为难处,令人情何以堪? 晨风有些清凉,吹拂着国舅爷吴阜的一缕发丝在眼前飘荡,无限的感慨涌入心头,伴随着不解的难題和困惑。 眼前摆着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事,国舅爷吴阜感到无从下手,决定今早还是先恢复健康再说,希望父亲和红丝再坚持一下,自己会想办法的。 曹先生在房间内闭目养神,听到国舅爷吴阜的敲门声,走过來开门,看见他脸上泪痕未干,也不多多问,请他进來坐。 国舅爷吴阜落座,拱手说道:“曹先生,我和父亲相认了。父亲让我转达对你的谢意,让我找机会报恩。” 曹先生不居功,摆手笑道: “不用客气,萍水相逢都是缘。你父亲内功深厚,只是,他体内的两种毒很邪门,始终不能根除,除非……” “除非怎样?” 国舅爷吴阜也不再说客套话,心急追问。 第一百四十章 拨迷雾 “因为你父亲中的毒比较杂乱,除非找到那个下毒的人,让他说出配方,才能对症下药,配制出理想的解药。”曹先生说道。 国舅爷吴阜担心父亲的身体,心乱如麻,说道:“好,我会想办法查清楚。” 曹先生点头,开始为国舅爷检查伤口。 国舅爷吴阜有些郁闷,问道:“曹先生,这几天你和红丝在一起,你可知道他为什么要暗算我?” “你认为是红丝暗算你吗?” 曹先生反问,不方便说出这次暗算是苏统领所为。 “难道不是红丝?” 国舅爷吴阜想要拨开迷雾,这件事如同鱼骨哽喉,时刻刺痛着。 曹先生一边给国舅爷伤口涂药,一边说道:“老夫只能说,暗算你的人绝对不是红丝,你看不见你的伤口有多深,肩头几乎被刺透,红丝现在病危,哪里会有这么大力气刺穿你的肩膀?” 国舅爷吴阜听见曹先生为红丝开脱,心里很舒畅,只要红丝沒有暗算自己,那就好了。 但是,如果那个暗算自己的人不是红丝,那么红丝现在怎么样了呢?听曹先生说起红丝病危,国舅爷吴阜急忙打听: “曹先生,今天已经是医治第四天了,红丝的情况有沒有好转?” “是的,红丝的眼疾有所好转,已经能看见东西了。” “红丝的眼睛能看见东西了?太好了,曹先生果然是国手神医。” 国舅爷吴阜为红丝高兴得几乎跳起來,忘了曹先生正在给自己上药,弄了曹先生一手。 曹先生笑道:“你看你,高兴起來像一个小孩子,忘了你曾经劫持过钦犯了?上完药以后,你赶快离开这里,不要被别人发现老夫和你有过接触,如果被人怀疑是你的同伙,老夫就算是跳进河里也洗不清。” “行,我要去完成父亲的心愿,我父亲暂时还需要在国师府里呆一段时间。” “那个是可以的,你父亲在我这里两年了,沒人怀疑他。” “谢谢曹先生,我父亲这两年承蒙你救命之恩,我们父子感激不尽。我父亲更是对你绝对信任,要我以后听你的话。我想问问曹先生最近有什么急需做的事,我想帮一点小忙。” 曹先生上完药,替国舅爷包扎伤口,很随和地笑道: “那太好了,如果有国舅爷帮忙,老夫不胜欣慰。首先一个问題,关于你父亲的病情。他能撑到现在,多亏他内功根基深厚,老夫有些好奇,不知他出自何门何派?” “这个问題,父亲沒有和我说过,我一直以为这些武功都是承自我们家族自古流传下來的。”对于这些琐事,国舅爷吴阜还真沒在意过。 “那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提,老夫就不多问了。” 国舅爷吴阜觉得自己应该对曹先生有所补偿,想起父亲在曹先生家白吃白住白看病,加上现在给自己上药,需要花费不少银子,说道: “曹先生,我会尽快送银子过來,钱不多,一点心意。” “那个,银子的事好说,你量力而为吧,出国在外你也不容易,手头上不能缺钱花。”曹先生非常通情达理。 国舅爷吴阜想:等阿九和尚带四大谋士回來,肯定携带不少银子,自己以后不会缺少银子花的。 曹先生看见国舅爷吴阜起身告辞,叮嘱道: “国舅爷,你伤势未愈,尽量不要动真气,暂时还是不要去三王府。” 国舅爷吴阜惊讶地停下脚步,问道:“曹先生怎么知道我要去三王府?” “你劫囚的事搞得这么惊天动地,还想别人不知道吗?今早老夫看见沿途大街的主要路口都张贴了捉拿你的告示,你还是小心为妙。” 国舅爷吴阜笑道:“发下通缉令了?还挺快。曹先生,我不把你当外人,所以,我的事不瞒你。我现在正受到即墨杀团的庇护,应该沒有多少大问題。” “即墨杀团?国舅爷怎么和他们牵扯到一起?那是一个**组织,而你是身份高贵的皇亲国戚。” “**里也有好人,有些人可能是被迫加入**的。比如即墨大小姐和他的大师兄李伟都是很善良的人。” 曹先生听到提起即墨大小姐,心里有些含糊,不愿深入这个话題,说道:“你明白就好,多加自重。” “这个你放心,我会遵照父亲之命,尽快当上即墨杀团的老大,然后解散它。” “莫非令尊也和即墨杀团有关系?” “是的,我父亲是即墨杀团的大门主,自从我父亲失踪,大门主之位一直空缺闲置。” “原來如此。老夫不免心生困惑,听说即墨杀团早就变成御用组织,令尊既然是大门主,又有谁可以将他伤成这样子?” “除了那个狗皇帝,还有谁可以伤害得了我父亲? “皇帝为什么要杀你父亲?” “因为他想杀人灭口,掩盖他谋杀篡位的本质。” 曹先生心中明了,原來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这个皇帝绝对的心狠手辣,通过谋杀篡位而登上九五之尊的宝座,自己只是以前怀疑皇上陷害红丝,现在看來,有了证人吴禁,皇上南宫远航的卑鄙阴谋就可揭穿了。 “国舅爷,老夫很想知道,如果让你父亲指控要把他杀之灭口的人,你父亲会答应吗?” “不会。我父亲不想连累我,不肯让我报仇,怕我人单势孤反而被他们干掉。” “那好吧,你父亲担心也有道理,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救不了那些身在局中的无辜人,还会把自己也白搭进去。” “曹先生,我想现在就去三王府,看看能不能救出红丝。”国舅爷吴阜坦言说道。 “国舅爷还是别去,去了也不会找到。” “为什么?难道又出了什么事?” “是的,今早接到皇上的密旨,皇上赏赐给飞鸿郡王一座新府邸,并且皇帝要去那里微服出巡,命飞鸿郡王去新宅子等候见驾,还要顺便御审钦犯红丝。” “飞鸿郡王新府邸在哪里?”国舅爷跃跃欲试。 “不知,密旨沒有宣读。” 第一百四十一章 空余恨 国舅爷吴阜在国师府意外见到了父亲吴禁,在门房里交流很久,看见父亲累了,便走出门房去找曹先生疗伤。 吴禁在床上躺下來,心里很不平静,见到儿子的喜悦之情冲淡了困倦之意,想一想自己临终前,总觉得还有许多放心不下的事。 无边思绪涌上他的心头,剪不断、理还乱。 想起当年自己的初恋,爱上的那个女人却不能娶回家,眼看着她嫁入豪门做小妾不久就死掉了,后來自己为了给她报仇,成立了即墨杀团,从此陷入了杀戮泥潭不能自拔,现在想來,也不知道当初那么做是对是错? 其实,吴禁沒有意识到他所作的从一开始就错了,因为他虽然报了仇,却导致自己最终因此丧命,应该是追悔莫及。 吴禁沉湎往事,想起自己在伊塔国娶了今生唯一的妻子,却沒能陪伴她好好地生活,见她一年年郁郁寡欢,消瘦下去,早早地离开了人间。 自己生命里出现的这两个女人几乎都是昙花一现,犹如繁星陨落,光芒一闪即逝。 是自己的错,吴禁今晚才意识到了这一点。 自己的妻子沒有得到自己的爱,好歹也为自己生育了一双儿女,是自己的疏忽大意,不曾多留意她们,让妻子如花凋零,让孩子们早早沒了娘,自己对不起妻子和儿女。 人的一生,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吴禁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通过反思,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亲情、友情、爱情,这些情感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吴禁心中充满歉疚,还想看一眼儿子。 他从床上爬起身來,走到门口,倚在门框上,遥望对面曹先生的屋子,窗户打开着,可以清晰地看见曹先生正忙着给儿子上药。 吴禁放心了,儿子有曹先生照料,应该沒有大碍。 就这样默默地望了一会儿,吴禁满怀着一颗慈父的爱心,回忆儿子小时候的点点滴滴,想到现在儿子即将面临的难关,想到红丝,心里一震,不能让这个有杀父之仇的人危害到儿子一星半点。 吴禁走回门房,拿起笔,铺平一张宣纸,在上面认认真真地写下两个字,,遗嘱。 吴禁现在沒精力写很多字,只能拣最重要的东西写,他提笔蘸了墨水,写下了六个大字:不要接近红丝! 看了看自己写下的几个字,吴禁这才稍稍放心一点,保护儿子的人身安全是一个做父亲的首要责任。 吴禁心里还有很多心事想要写出來。 大概是回光返照的原因吧?吴禁觉得自己的身体一点也不难受了,思绪变得快捷了许多。 他想到自己妻子的遗骸葬在了伊塔国,希望儿子能将妻子的骸骨运送到南宫王朝來,等自己死了以后,最好能让自己和妻子并骨,把夫妻俩安葬在一起,自己就可以在阴间多陪陪她,弥补今生对妻子的疏忽而造成的不可挽回的遗憾。 吴禁还有一件担心的事,就是儿子要去争夺大门主之事。 因为他知道二门主即墨丁一向护短,以前遇事时,明显对他自己的徒弟刘山之类的偏袒过甚,现在,儿子和刘山争夺起來的话,即墨丁不会善罢甘休,弄不好要在背地里做点手脚搞破坏。 吴禁想托孤,请曹先生帮忙自己的儿子争当大门主,但是,他忽然感觉力气消失,手中的笔掉到了地上,他的人也随着毛笔滑落,匍匐在桌子上。 时间一分一秒递过去了,吴禁匍匐在桌子上始终沒有动,脸上扭曲的肌肉变得放松平缓下來,好似安然入睡。 国舅爷吴阜在曹先生的房子里交谈良久,包扎伤口完毕,起身告辞,曹先生亲自送出房门。 路过门房,不见看门人出來迎接,国舅爷吴阜心想父亲一定很累,说不定还在睡觉,本不敢打扰,可是临出门前还是想看父亲一眼。 国舅爷吴阜轻轻推开房门,看见父亲趴在桌子上,袖口上沾染了一些墨汁,毛笔掉到了地上。 有些吃惊,父亲有些不对头,国舅爷吴阜慌忙抢进屋子,抱起父亲,发现父亲的身子尚有一丝余温,脸色平和,似乎在沉睡。 “父亲,父亲。” 国舅爷吴阜小声叫着,同时又担心惊吵到父亲。 曹先生站在门外,察觉到情形有些不对,走进门房,伸手探了探吴禁的鼻息,又为他手腕号脉片刻,沉重地说道: “国舅爷请节哀,令尊已经故去了。” “我父亲他……?” 国舅爷吴阜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父亲刚和自己见面,怎么忍心抛下自己而撒手红尘呢? “也许你父亲见到你,最大的心愿已了,所以安心地去了。” 国舅爷吴阜想起父亲的嘱托确实像遗言,悔恨自己那时沒有察觉到父亲已经病入膏肓,自己沒有在他最后的时刻多陪他一会儿。 曹先生见国舅爷吴阜伤心父亲故世,担心他悲伤过度,想要促使他振作精神,转移一下注意力,看见桌子上平铺一张宣纸,宣纸上面墨迹清楚,说道: “国舅爷请看,那是令尊写下來的东西?” 国舅爷吴阜想起刚才父亲写过字的宣纸已经被自己撕掉了,现在又发现有字的纸张,显然是父亲最后写给自己的遗书。 国舅爷吴阜急忙拿起宣纸,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遗言。在其下面只有六个大字:不要接近红丝! “父亲……” 国舅爷吴阜沒想到父亲最后牵挂的一件事竟然是叫自己不要去接近红丝。 他明白父亲这么写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可是,红丝是无辜的,何况自己已经知道红丝沒有暗算自己,正要去找他倾诉衷肠。 国舅爷吴阜拿着父亲的遗书,心乱如麻:对于父亲的遗命,自己无论如何都应该遵守的,否则父亲在九泉之下难瞑目。 曹先生见国舅爷发呆,叮咛道: “老夫知道你现在心里很难过。但是,你还有好多事要做。关于安葬令尊的问題是首要大事。听说你母亲早已去世,你是否打算迁坟过來,将你父母合葬?” 第一百四十二章 表心迹 国舅爷吴阜经历丧父之痛,心里乱了方寸,但凭曹先生帮忙拿主意。 曹先生为吴禁医治两年,彼此相交信任,对吴禁的遗体很恭敬,派人抬到一间空房子里暂时停放,购置一些香烛冥纸,以便国舅爷守灵。 国舅爷吴阜经此大劫,暂时无法抽身出去,以为红丝一定会被即墨大小姐救走,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昨夜,即墨大小姐在海夸酒楼喝醉了酒,想走出來凉快一下,吹风后酒气上涌,差点吐了,急忙在街角处扶住一棵杨树。 李伟跟在即墨大小姐的身后,看她要吐,便劝她回扇子店休息,喝点醒酒汤什么的。 即墨大小姐虽然醉酒,心底里还记得和国舅爷吴阜约定的事,谁先救出红丝,红丝就属于谁。当下,摇头说道: “大师兄,我不能输,我要抢先救出红丝,不论生和死,我今生都要和他在一起。” “这个我明白,我会帮你救人。可是现在,小师妹你喝醉了,应该先去休息。” 即墨大小姐哪里肯去休息呢?她心里默念着明月,摇摇晃晃地往三王府走。 李伟只得叹息一声,不再多劝,陪即墨大小姐一路走过去。 二人來到三王府大门外,即墨大小姐老马识途一般來到街角的那棵杨树下,伸出双手搂住树干就要往上爬,脚下却直打出溜儿。 李伟在旁边看着,不禁笑了一下,暗叹小师妹喝醉酒以后爬树简直像一只病猫,走过去轻轻一托,将她托到了树枝上,自己随后一跃上树,坐在她身边,以防小师妹坐不稳会凭空摔下树去。 即墨大小姐带着酒意坐在树枝上,醉眼朦胧地看着身边的李伟,忽然产生幻觉: 雾霭弥漫中,身边的李伟变成了南宫明月。即墨大小姐泪水涌上來,看出去眼前更是模糊一片,拉起李伟的一只手臂,喃喃地说道: “你瞧,夜色好美,可是我喝醉了。” 李伟从來沒经历过这种事,紧张得一颗心狂跳不止,还沒有女孩子跟他这么亲昵地说话。 小师妹虽然满口酒气,但在李伟看來依然是吹气如兰,芳香环绕。 李伟身子不敢动,嘴里附和着说:“是的,夜色很美。”他的下半截话沒说出來,完整的一句话应该是: ,,是的,夜色很美,也不如小师妹美。 即墨大小姐泪眼昏花,索性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李伟的肩上,无限憧憬地说道: “请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 李伟一时间有些判断不出來,小师妹这句话是对她的梦中人说的呢?还是对自己说的? 难道是因为自己两年前独自离开即墨杀团,小师妹很伤心,所以今晚才会说出这种话?李伟只得含糊其辞地应声说道: “好,不离开。” 即墨大小姐笑了,不想睁开眼睛,幻觉里一切都变绚烂霓虹,自己的心上人坐在身边听自己告白,她感觉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美好的场面洋溢着幸福和快乐。 “你亲口答应不离开,可不要骗我哦。” 即墨大小姐笑容满面地叮咛着,听见身旁的“明月”回答说:“我怎么会骗你呢?” 她顿时觉得心里甜丝丝的,自己寻找他一年半了,终于在一起了,可是自己是女孩子,很想得到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分,有些担心怕被拒绝,羞答答地问道: “那你,会娶我吗?” 李伟觉得很为难,小师妹这样子分明是处于醉酒状态中,自己不好意思假冒她的梦中人,好像趁火打劫一样,他不想占小师妹便宜,将她的身子推开一些。 恋爱中的女人很敏感,即墨大小姐即使在醉酒中也能察觉到被人推开,以为是明月拒绝自己的表示,不由得伤起心來,泪水滚滚而落,身子像一片树叶一样摇摆起來,随时会坠落。 李伟看见小师妹流眼泪,又见她差点掉下树去,心里有些慌了,连忙揽住她的纤腰,很认真地说道: “是,我娶你。” 即墨大小姐开心极了,睁开泪眼,夜色中看不清楚对面的人,却听得到真诚的许诺,因而依偎在他的怀里,小声呢喃: “男子汉要一诺千金呐,明月,我会记住你的承诺。” 李伟听到小师妹叫出明月两个字,才知道确实是小师妹醉酒之后将自己误以为是南宫明月,但是,看见小师妹幸福洋溢的样子,不忍心打断她的好梦,觉得让小师妹陶醉一会儿也是好的,便搂紧她的腰身,说道: “放心,我说话算数。” 即墨大小姐这下子真的放心了,酒意熏熏中,像一只小绵羊乖乖地依靠着自己梦中人的怀里,陷入了无限美好的憧憬和幻觉中。 过了一会儿,听不见小师妹说话,李伟轻轻叫了一声:“小师妹?”仍不见回答,细看之下,原來小师妹坐在树上依偎在自己的怀抱里睡着了。 李伟像一个呆板的木头搂着小师妹,心里不敢有非分之想,更不敢有越轨行为。 他心中对小师妹只是单纯的师兄妹情谊,更何况小师妹已经有了心上人南宫明月。 小师妹睡着了,睡梦里居然“咯咯”地笑出声來,是那样的快乐和舒畅。她梦见自己穿了一件红裙子,和明月手拉着手在草地上奔跑,路上留下一连串笑声。 李伟看着小师妹睡梦中幸福的样子,真希望小师妹能一直这样,过着像梦里一样的快乐生活,自己在旁边看着就好。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天亮了。 李伟坐在树上,半宿沒敢合眼,看见几名钦卫和一名内侍走进三王府,想必是进去传达旨意。 李伟搂着小师妹始终沒敢动弹,肩膀有些发僵。他双手扶住小师妹,将她的身子离开几寸,轻轻叫道: “小师妹,醒醒,天亮了。” 即墨大小姐醒了,发觉自己坐在树上,昨夜喝醉酒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大师兄,不好意思,昨晚喝多了,我沒耍酒疯吧?” “沒有,你喝醉以后可乖了,象一只小猫。” 第一百四十三章 以死恕罪 天亮时分,即墨大小姐酒醉睡醒,问道:“大师兄,你一夜沒睡?王府里有动静吗?” 李伟笑道:“小师妹也不瞧瞧咱们两个坐在什么地方?我哪里敢睡?咱们两个会一起掉下树去。王府里迄今为止沒动静。” 李伟正说着,忽然听见远处有一队快马奔驰而來,说道:“小师妹,你醒得好巧,你看,有很多钦卫朝王府这里來了。” 即墨大小姐一瞧,可不真的是有动静了,大批的钦卫簇拥着一辆八骏华丽马车飞速驶來,不禁惊讶地问道: “大师兄,你猜那辆马车里做的是谁呢?” “也许是皇上微服私访?”李伟猜测,因为只有皇上出行才会这么摆谱需要用八匹骏马拉一辆马车。。 “为什么?一定不是好事。”即墨大小姐忽然担心起來。 李伟猜测极为正确,这辆豪华马车里坐的正是皇上。 皇上南宫远航心情不好,出宫來透透气。 昨晚胡娘娘突然自尽令皇上很震惊,他十分恼怒地撕碎了胡娘娘亲笔写的遗书。 原來,胡娘娘自从那晚在偏殿见过红丝和苏统领比剑之后,再也沒有见到皇上,也不清楚红丝的情况,心中忐忑不安。 后宫里有的消息传的很快,皇上的两名妃子同时怀孕,经御医初步诊断均为男胎,皇上南宫远航大喜,戏言道: “两位爱妃,你们谁先替朕剩下龙子,朕就册封她为皇后。” 两位皇妃听了欢喜万分,连忙谢恩。 于是,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后宫。 胡娘娘的宫女听到此信息,慌忙跑來报告。 胡娘娘闻言脸色大变,呆坐在椅子上整整一天不吃不喝。 她心潮起伏,陷入了冥想。 想当初,自己为了给父亲报仇不惜联手南宫远航谋害了先皇,那时候觉得自己做的很对,做女儿的为父亲报仇天经地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想起先皇对自己宠爱有加,而自己不但害死了他,也伤害了大皇子南宫明月,胡娘娘有些良心不安。 回想自己的一生,能得到先皇的宠爱封为皇后,已经是人生最巅峰的地位,但是,那种辉煌不属于自己,只是昙花一现。 胡娘娘辅佐南宫远航登上了皇帝宝座,耳听着他答应自己许多承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继续保留自己的皇后地位。 但是,南宫远航登基后,一年过去了,迟迟不履行承诺。 胡娘娘当然可以等,等待有那么一天自己重新被新皇南宫远航册封为皇后。 然而,今天,听到了这个传言,皇上对两个妃子戏言说:谁先生下皇儿就册封谁为皇后。 胡娘娘并不是为了自己沒希望重新当皇后而郁闷,只是认清了南宫远航是口是心非的人,自己不能再信任他。 胡娘娘一个人闷闷地呆坐到傍晚,宫女送來的晚饭原封未动地又端了回去。 诺大的寝宫,胡娘娘置身于内,突然觉得很寂寞很空虚,对自己的未來不抱有任何的幻想。 眼泪涌了上來,胡娘娘开始陷入了悲哀,如果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她绝对不想要这样子,绝对不能伤害爱自己的男人,更绝对不能伤害爱自己之人的骨肉。 到了掌灯时分,一名宫女进來点燃了壁挂油灯。胡娘娘吩咐她准备笔墨纸砚。 宫女动作熟练地很快准备了书写用品。 胡娘娘吩咐宫女出去,独自坐在桌前,提起笔,想到自己临终前沒有什么可说的,唯一的未了心愿就是想请皇上放过红丝,于是写到: 致吾皇陛下,臣妾胡氏自知将要撒手尘寰,特拜别陛下,同时,臣妾只有一个心愿,请求皇上对大皇子南宫明月网开一面,臣妾在九泉之下也将感激不尽。 胡娘娘写好遗书,平展地摊开放在桌面上。 胡娘娘只有二十余岁,年纪轻轻就要奔赴黄泉,她心里有些不甘。 但是,想到自己即将和父亲在九泉之下重逢,到时候自己会告诉父亲已经帮他报仇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欣慰的。 胡娘娘从衣柜里翻出自己以前穿的皇后服饰,穿戴整齐,坐在书桌台前开始梳妆。 铜镜里,映照着胡娘娘美貌的容颜,长长的青丝披散在肩头。她拿着一把桃木梳子慢慢梳理漆黑的头发,一长串清泪从腮边滚过。 铜镜里仿佛闪现出当年先皇用手抚摸自己的秀发跟自己诉说着温存的话语,那场面现在想起來是多麽的温馨,她心里默默地说:陛下,这辈子我欠你的情來生一定偿还给你。 胡娘娘从先皇又想到了大皇子南宫明月,自己对不起他,只能盼望南宫远航看了自己的遗嘱之后能手下留情,默默祝福南宫明月能够早日脱离苦海,获得幸福。 胡娘娘打扮整齐,躺在床榻上,平静地吞下了一小块金子,安详地闭上眼睛开始沉睡了。 宫女们都知道胡娘娘心情不好,见大门紧闭又未见召唤,夜里也沒入内打扰。 第二天早晨,宫女们走进寝宫來给胡娘娘梳洗更衣,发现胡娘娘还睡在床上,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回音,唯独发现她脸色异常苍白,慌忙传话给皇上。 皇上南宫远航在一名爱妃的寝宫中熟睡,听见传宝,心中有些惶恐,知道自己最近冷落了胡娘娘。 皇上对胡娘娘的感情很复杂,当年自己凭借胡娘娘的身份帮自己顺利登上了九五之尊,对胡娘娘的美貌也曾动过心。 然而时过境迁,想起曾经派人毒害兄长,自己每每做梦都能看见皇兄前來索命,惊魂不定,看见胡娘娘如同看见皇兄的影子,故而越发不敢接近胡娘娘。 皇上离开爱妃,步履匆匆地赶往胡娘娘的寝宫,走进门,觉得毛骨悚然,询问站在寝宫里的一名御医情况如何? 当他听到回报胡娘娘已经归天,心中一惊,走到桌旁,看见胡娘娘写的一封遗书,阅后忿然撕毁,心想: 你后悔了?你想以死恕罪?可惜世上沒有卖后悔药的。事情无论对错,做过就是做过了,绝对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