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铸皇明》 第一章 初到贵境 三皇初治,人道始昌;五帝继业,天下大光;夏启华夏,百姓平章;汤武革命,宏德四方; 周祚八百,协和万邦;秦扫六合,熠熠煌煌;两汉兴替,我武惟扬;魏晋风流,文明方张; 隋新旧命,意气高骧;唐盛海内,列宇之央;五代纷乱,族未得亢;两宋虽孱,斯文有常; 元胡饮马,国运辄丧;明伐北狄,汉运遂强;自彼及今,横越八荒;谕尔小子,莫失莫忘。 文字随着笔墨的铺展逐渐落在罗纹纸上,一个个八分书带着古老的波折于纤维肌理间慢慢延展,它们的转折方正而迅疾,笔墨浓重而不痴肥,恰如文字的内容一样。 柳旭写罢最后一个字,缓缓吐气闭目,假如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气息缓慢而有规律,一吐一吸似乎正好与心跳声桴鼓相应。冥想无日月,匆匆已千年,好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又好像是转瞬之间,柳旭睁开了眼睛。 眼前没有太多家具,不过一案,一床,一凳,一书架罢了,简洁而素雅,和自己在前世的陈设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案是小平头案,看材质是黄花梨所制,下设屉板,上陈一纸、一笔山、一端砚、还有一盆开得正娇艳的水仙;凳是长方凳,和自己在宜家买的在形制上没太大区别,只是一个是工业时代批量制成品,一个明显是能工巧匠倾力打造的珍品家具,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床认不出名字来,三面围着木板,两边设置了轻纱罗帐,想来也属于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的奢侈品。 柳旭轻轻叹了口气,看来自己真的回不去了。 正如你料想的那样,柳旭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在写了一次堪称完美的书法作品之后一脑袋扎到了明末。之后柳旭多次尝试重演当日的情形,却发现自己恐怕是回不到原来的时代了。 “想想也是,假如写出一篇好字就能穿越,王羲之、钟繇不就成了无限流主角了?”柳旭暗暗吐槽着,开始考虑如何在这个时代求生。 柳旭的经历颇为传奇,在国内拿了一个化学学士学位的他在快毕业时突然决定放弃工作前往美国读博,读的还是以就业率低下著称的明史专业。在被鬼佬老板剥削了七八年后柳旭终于戴上了那顶丑陋的博士帽,回国在某高校担任青年讲师。“青椒”的日子比较苦,何况还是在帝都这种城市,急于寻求补贴家用之道的柳旭结果被朋友忽悠进了某传销公司。换了一般人可能从此就被传销组织废了,即使最后安然退出也得交上百八十万的学费。然而柳旭凭借天生的好口才和影帝演技得到组织头目欣赏,在短短数月时间内升任高级讲师,主要任务就是在大型教室内榨干来自全国各地的可怜人钱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 “不对,是他们以及他们亲戚朋友钱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柳旭在脑海里面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想法,心底一股怨气油然而生:“想哥们从小寒窗苦读十几年,过高考,拼英语,拿签证,伺候老板好像伺候亲妈,好不容易拿了个博士学位,还没捂热就给忽悠进了传销组织,这倒也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哥们不信邪,兢兢业业从事忽悠大业,千辛万苦升到高位,刚拿到第一笔分红,还没来得及花销花销就给送到这明末乱世了,这不是坑人嘛!” 虽然心中还是充满了对于冥冥中某个存在的不满,生存毕竟还是第一位的。柳旭整理了一下穿越过来的这具皮囊的记忆,这小家伙也叫柳旭,二十出头就考了举人,虽然比起那些十几岁中进士的变态有所不如,但是在文华锦绣、书香弥漫的江南地区也算是少年才子了。明朝对士大夫的待遇相当不错,平民百姓种地要交租子,做生意要交税,当工匠有可能人身不自由,当军户更是趋于下流,而一旦考了功名,哪怕只是个小小的生员秀才,也能“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只要能考上举人就会有大量贫民前来“投献”田产。至于进士那就更了不得,一朝为天子门生,插花游街后就是大富大贵,家人接着进士公威势在当地也能榨取大大一块田产。虽然明朝官员俸禄微薄,仅凭俸禄过活就得像海瑞那样日日挣扎在死亡线上,但是即使是翰林这样的清贵官员也自有来钱法门,看不上这蚊子腿一般的工资。 总之,柳旭总结道,“我穿越到了一个未来的少年进士身上,家里世代缙绅,父亲死了,祖父死了,母亲还在,祖母还在,下头一个兄弟一个妹妹,正是标准的明代科举龙傲天模板”。 这些条件都很好,唯独有一点不好:现在已经是明朝末年了。 已经运行了快三百年的朱明王朝到此已经是气数将尽了,在北有建奴兴兵虎视眈眈,西边先有高迎祥,后有李自成、张献忠揭竿而起,南边欧风洋雨乌云压顶,就算是最太平的江南地区也是民变丛生盗匪横行,整个大明朝早就是制度性腐败加皇帝内阁组团性作死,再遇上小冰期减产和外敌入侵,简直是没道理不亡。 任你少年得志,任你才华横溢,任你年少多金,遇上不讲道理的流民和建奴简直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兵燹一起哪怕是堂堂明帝国皇帝也不免煤山松树上走一遭,况一明末江南小小举人乎? “按照通常穿越文的流程,我这时候是不是该立志驱除鞑虏恢复汉家江山了?”柳旭拈了拈下巴上尚显稀疏的胡子,开始思考这个略显沉重的命题。 社会蛀虫要从小培养,这年头最有发展的蛀虫还是要博览群书、知古论今。柳旭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传销干部的惊人天赋,小时候在路边摊蹭历史连环画,拉着全班同学大开故事会,中学从学校图书馆偷大部头的二十四史回家当小说看,看完还因为博览群书在毕业典礼上发言(当然,偷书的事没人知道),大学在各种论坛上下载各种盗版书籍音像制品更是驾轻就熟,纠结一帮乌合之众骗取学校创业基金也是不在话下。也正是因此,柳旭对于正义权威公理这种东西早就没了敬畏感,对于拯救文明、救亡图存也没有任何兴趣。 “要是穿到三国,说不定哥们还有兴趣逐鹿中原,和刘大耳曹阿瞒见个高低,可问题是哥们现在在明末这坑爹的时代,不管怎么看都是死局一片嘛。思来想去,不如在明末江南玩上几年,培植一个小小的势力,等满清入关就南下台湾、南洋啥的,说不定还能混个开国君主当当。” 前几天都忙着尝试能不能回到原来的时代,除了恍恍惚惚听见下人嘴里“天启”“皇上”的只言片语之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既然决定要在这明末活下去,第一步就是要确认自己身处具体年份。 门口的下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柳旭皱眉想了一想,试探着喊道:“柳安,柳安!” “爷,您吩咐!”柳安今年才十八岁,正是跳脱叛逆的时代,但是这个柳府的家生子从小就被父亲教育“尊卑”“上下”“礼法”,是以他尽量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循规蹈矩,对于礼法不敢有半步逾越。小主人写字时从不喜欢有人打扰,是以他从来都是忠心耿耿地守在门口,万万不敢放一只飞虫进去扰了主人雅兴。现在听见招呼,连忙说了一声“爷,小的进来了”,等了一会,见主人没反对,这才轻轻推门而入。 柳安头戴漆纱小帽,身着黄色四绔衫,脚下是一双青面布靴,一身的颜色都是暗色基调,既不张扬又显出几分大气,加上举动老成,让人看了颇为放心,一点也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柳旭眼见柳安的举动打扮,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穿越第一要义就是自身安全,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日后没柴烧,想那汉高祖被项羽前前后后打得狗一样逃窜四方,最后不也是四面楚歌拿下了西楚霸王?是以,最最重要的就是身边有几个能放心的随从,不管是战场上挡刀挡剑还是拿来试毒替身都好用得很。 眼前这个柳安颇有发展前途,可以列入走狗考察期。 “爷,您有什么吩咐?”柳安见主人迟迟没有发话只顾着盯着自己看,不禁有些奇怪,然而即使奇怪,他也没有抬头直视主人,只是站在原地,显出了良好的家教。 柳安的话应该是南直隶官话,但是这官话听起来和后世上海话苏州话差距颇大,反倒带着几丝天津话的味道。 “这倒不奇怪,天津三卫多得是来自南直隶的军官,把这边的方言带过去也属正常。”柳旭这样想着,一边暗自庆幸“幸好哥们干传销得学各地方言,要不然还真听不懂明代南直的官话。也幸好哥们穿越的是明末,距离现代不过四百来年,要是把哥们搁到三国或者两汉去估计就听不懂那时候的上古音了。想哥们堂堂名校历史博士穿越后连话都听不懂,多丢份!” 一边想着,柳旭一边粗着嗓子问道:“咳咳,这几天嗓子不大利索,咳咳。”停了片刻,眼看柳安没有表现出奇怪的神色,心中大定,接着问道:“这几日读书读多了,分不清今夕何夕,我问你,现在年号是什么?” 柳安倒没有对这个问题表示出疑义,想来少年就中举人的少爷自然是不会不知道年号的,他恭恭敬敬地回答:“现在是天启七年,听说几天前皇帝去了,新皇帝是原来的信王。” 这也是江南一带士民殷富、文化发达,换了边塞地区哪有这么畅通的信息和和这么好的仆人素质。 说完这句话,柳安又语带担忧地说:“少爷嗓子这几天都不舒服,可要小的找个郎中瞧瞧?” “唔,这倒不必,只不过是喝水喝少了罢了。”如非大病柳旭并不愿意让这时代的中医看病,要知道,在这个近代科学没有发展起来的时代,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不过是经验科学,根本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虽然中医未必不能治病,但是小病也找无疑是自讨苦吃。 “少爷,少奶奶吩咐小的,若是您练完字就请您过去,说是有事相商。” 柳旭这才想到一个头疼的问题——在这个时代他是结了婚的!因为继承自柳旭的记忆也不全面,想了片刻也找不到太多信息,除了老婆姓陈,家里也是江南豪族之外别无所获。 “也罢,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总归是要见!”柳旭一咬牙,心一横:“柳安,带路!” 第二章 炮制忠犬 这是柳家在乡下的一处别院,富贵之家果然处处是富贵景象,穿过雕花绘纹的楠木门,走过精工雕镂的门廊,眼前就是一尊假山,山周围还围绕着潺潺活水,这水自北方流淌过来,绕山一周后又在山脚下向南流去,水上有小桥联通,是为了行人准备的。 “这山不错啊。”柳旭见没有被柳安看出破绽来,松了一口气之后就恢复本性。他本来就是无法无天的性格,初到明朝时还有些不安,眼见自家身家性命安全之后就原形毕露,开始对周围景色品头论足。 “少爷果然眼力不凡,这山可是当年老爷请苏州名家建造,据说花了千金之多!” “唔,真是奢侈,奢侈。”一边批判着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柳旭一边欣赏着眼前的景色,还不忘了腹诽读书人地位越来越低:“要是搁在现代,这么一座庄园还不得卖个上亿?而在明代只要考个举人就差不多能整一座,真是奢侈,奢侈!”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柳安见少爷谈兴正浓,更是着意奉承,惹得柳旭连连大笑,心中对这个内定走狗的评价更高。 交谈间,柳旭已经知道柳安原来是家中老仆柳宏次子,在府中干点杂活,因为老实巴交又不会揩油,身上除了这身衣服之外再无余财,十八岁了还没结婚。几天前柳旭原来的亲随父亲病故请假回家办丧事去了,柳安只是原来亲随的替代品。 像这种亲随可是府中的肥缺,虽然月钱没有多少,但是搁在现代就是领导秘书司机一类的职业,距离领导近当然容易升官发财,要是少爷再接再厉考个进士甚至状元啥的,亲随更是能够一步登天。 昔日大明首辅张居正先生的家仆游七就是其中翘楚,此公“入赀为官,勋戚文武之臣多与往还,通姻好。七具衣冠报谒,列于士大夫”,简直就是个编外官员,而且一般官员根本连拜见人家的资格都没有。 “按你说的,你爹柳宏也不过就是个老马夫,你原来就是个打杂的,想来在府中地位不高,柳传怎么把你派来给我当亲随?” “回少爷,我爹给柳传送了十斤豆酒,两对烧鹅外加十两银子,好话说了一箩筐,柳管事这才开口把我送过来。” “这价码可不低啊,你月钱一个月多少?” “回少爷,小的吃住都有府中管着,一月月钱是五钱银子。” “好嘛,你爹把你两年的月钱都用出来了,看来我这亲随的位置还挺值钱的。” “回少爷,小的爹知道小的又笨又没本事,咬牙让小的给少爷当几天亲随就是希望能着少爷沾沾福气,要是能得到少爷提点那就是前世修得的福气了。”柳安说道自己“又笨又没本事”时神色平静,没有任何波动,显然是默认了这个评价。 “柳安啊,你把你爹使钱的事都跟我讲了,不怕我把你开回去吗?”柳旭随手折下人工湖边的一只柳条,轻轻抽打着在前引路的柳安的背部:“这府中风气真是日益败坏,还有使钱求职位的,看来我得让祖母好好整治一番了。” “回少爷,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小人从小就听着少爷读书的故事长大,能服侍少爷是小的前世修来的福分,又怎么敢欺瞒少爷?”柳安说着,语气有了几许波动,箭肩膀轻轻耸动:“小人没读过多少书,也不知道圣贤道理,但是只要是少爷说对的,那小人就是死了也要去做的!” 柳旭突然停下脚步,直视着柳安。 听见背后脚步声停下,柳安忙转过身来,但是他仍然不敢直视柳旭,只是将头微微低下,眼睛看这柳旭的胸口部位。 “抬起头来。”柳旭轻轻抛下柳条,伸出手拍了拍柳安的肩膀。柳旭的声音温和而有力,虽然还稍显稚嫩,却已经带着几许上位者的气息。 “小的,小的……”柳安没想到柳旭竟然提出这个要求,有些手足无措。他想要抬起头来,但是十八年来受到的礼法教育却让他不敢有任何逾越举动。对于少爷的崇敬让他用力梗起脖子,对于礼法的敬畏让他不由自主地收起肩膀,这两种力量相互冲突,让他的整个上身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畸形。 “少爷,小的,小的抬不起来……”柳安喃喃着说道,他的脸色涨得通红,这是羞愧与愤怒交织的神色,柳旭在传销参加者身上看到太多了。 柳旭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柳安,他需要时间来彻底看清眼前这个年轻人。 柳安竭力地将自己的脖子抬起,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仿佛有一块巨石悬挂在他的脖子上一般,让他不能挺胸抬头地做人。 “抬起来。”柳旭说,语气坚定而不容拒绝。 柳安用力梗起脖子,他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柳旭清楚地在柳安的脖子上看到绷起的青筋。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柳安一次次失败着,柳旭饶有兴味地看着,比他在过年时看府里请来的名家演的昆戏还认真。 终于,柳安成功了,他成功地将脖子弯出一个弧形,他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朝着柳旭露出一个丑陋的微笑。 这微笑很丑陋,但是柳旭却看得很开心。 “很好,就是这样。”柳旭拍了拍柳安的肩膀以示鼓励:“以后别叫我少爷,叫你,别自称小的,说我或者在下!想跟着少爷我,就要学会正眼看人,少爷的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人!” 柳安哽咽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去带路,在转身时候轻轻用手擦了一下眼睛,然而柳旭却敏锐地看到地上有几滴的水花。 柳旭微微一笑,没再说话。 两人在一片寂静却舒适的沉默中走到女眷区,一个丫鬟早就守在门口,朝着柳安埋怨道:“少奶奶让你去找少爷,怎么花了这么长时间?”说完,又对着柳旭轻轻施礼:“少爷,少奶奶有事要和您商量。” 面对丫鬟的质控,柳安有些手足无措,他想了想说:“少爷让我,哦,不对,你让我,哦,还是不对……”他一时不能适应新的称呼,平时就是笨嘴拙舌的他在经历了今天的冲击后更显得笨拙,加上之前在少爷面前露丑的经历,柳安更是惶恐不安。 “不用怕。”柳旭第三次拍拍柳安的肩膀:“我很看好你,好好跟着少爷办事,莫忧不富贵。”说罢,转身跟着门口丫鬟走进堂屋门。 刚才和柳安谈话知道,自己现在在明代南直隶松江府扬州府乡下,距离传说中的苏杭并不远。明代苏州可是不折不扣的流行之都,任何样式被苏州的能工巧匠妙手施为之后很快就能风行天下,人称“苏样”或者“苏意”。在这个时代,“苏样”就是品牌,就是销量的保证。 说起“苏意”倒还有一个故事,万历丙申年杭州有个官员抓了个穿着时尚的犯人,“笞窄袜浅鞋人”,判决他带枷示众。然而在写名字的时候犯了难,想了想写了“苏意犯人”四字,一时沦为笑柄。 由此看来,太时尚也不是件好事。 眼前的丫鬟应该就是作苏样打扮,年约十七八的她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高高的发髻盘在头顶,上面仅用玉钗固定,身穿绢布狭领长袄,行动时一双小脚轻轻挪移,正是“袅袅行步”的吴地风范。 柳旭只是大概扫了一眼就没再注意,他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关注。前世柳旭生性感情淡漠而喜欢刺激(或者说喜欢作死),对于男女之事一向迟钝,之于固定关系避之不及,前世有需求大多用金钱解决,因此从来没有过女朋友,遑论老婆。 现在问题就来了,哥们穿越了,还有了一个老婆,我该怎么对待她? 在线等,挺急的。 第三章 急管繁弦 进了堂屋只是“登堂”,还得进内室“入室”,但是丫鬟走到这里就不走了,她只是房中丫鬟,算不得贴身丫鬟,等闲进不了内室。 “少爷请进,少奶奶在房中等您。”丫鬟垂眉低眼,吴侬软语让人沦陷。 柳旭轻轻应了一声,他的注意力被一阵急促的琵琶声攫住。 这声音从内室传来,又好像自九天之上横冲而下,带着迅雷霹雳一般的威势横扫大地。细细品味,其中有金鼓交鸣声,有剑拔弩张声,有战吼咆哮声,有人喊马嘶声,有垂死挣扎声,最为奇怪的是这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浑然天成,听者却能从中分辨出每种声音,绝对不会混淆。 是古曲《十面埋伏》,又不似《十面埋伏》,这震天坼地的杀伐声中却隐隐透着一种幽怨。 大凡物不平则鸣,这古曲在琴弦响动之间就有一种不平之气。 柳旭索性驻足倾听,他前世常参加古乐演奏会,却从来不曾听过这种琵琶声。 各种声音很快就消失了,紧接着是一段短暂又漫长的沉默。柳旭没有说话,他只是屏住声息,静静等着演奏者施为。 一阵歌声响起,这歌声颇类《楚辞》,有着香草美人之怨,应该是楚地民歌;有一种凄惨而壮烈的吟唱声慢慢充满着整个空间,与之唱和的是美人幽怨而凄凉的声响,这是霸王与虞姬,再之后就是追击声,喊杀声,霸王斩首声,汉军辟易声,明明是琵琶弹奏出的乐曲,却仿佛带着某种魔力,生生将人拉回那两千载之前的乌江之战。俄而,众声俱逝,唯有项王自刎声,一声脆响,惊起群蝇,最后以汉军争尸声告结。 柳旭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这声音征服的,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从幻想中回过神来,他只知道自己回过神来时已经泪流满面。 江南人才鼎盛竟至如此乎?区区一缙绅妇人竟有此惊世绝艺? 柳旭用随身携带的手帕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他并不想在那个还没见面就已经用音乐征服了自己的女人面前示弱。 “少奶奶请少爷进。”这是一个丫鬟的声音,正主在演奏结束后还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柳旭整理了一下衣冠,迈步走进内室。 陈夫人并不算是特别美丽的女人,至少在柳旭这种阅人无数的人眼里不算。她大概是典型的中国女人样貌,鹅蛋脸,小眼睛,蛾眉淡淡,丹唇点点,肤色白皙,放在桌上的双手除了指肚外没有老茧,显然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官宦女子。 她头戴鬏髻,上面有银丝编制的网,正面还有宝石装饰,显得华贵至极,除此之外,她头上还挑心插了一个金镶玉观音发钗,身穿烟里火回纹锦袄,脚上是金红凤头高底鞋,虽然不知道这些衣服价格如何,但是估计也是后世“私人订制”一类,一件就能换中产之家一年衣食。 虽然陈夫人的打扮和外貌都极尽工巧,本人也多少算是个美人,然而柳旭却心生警惕:她的嘴唇是紧紧抿着的,眉峰轻轻上挑,眼神中透着一种极度的自信,而这种自信又被她故意作出来的亲和所掩盖,让几乎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不由得赞叹“果然雍容华贵,仪态万方,是官家大妇,诰命夫人的风范!” 柳旭心里轻轻道一声不妙,这样的女人他见过几个,虽然不能说个个都是女中英豪,但是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要是搁在现代多半是职场女强人,政界铁娘子。 明代考举人后有两件必做之事:改个号,娶个小。这柳旭二十二岁了还没儿子,考上举人后竟然没娶妾,想来是老婆太厉害的缘故。 柳旭思维极快,电光火石之间就对自己的便宜老婆做了一番心理分析,然后眼角瞥见陈氏放在桌上的一张纸,上面墨迹未干,显然是刚写过没多久。 驼麟易安句,清风咏絮才。 龙泉壁上鸣,玉钗雪中埋。 欲诉生平事,浩叹未开怀。 举杯邀月饮,长啸不停杯(作“掰”音)。 柳旭轻轻吟唱出这首古体诗,坐在老婆身边的透雕玫瑰绣墩上,心中大呼不妙。 赵明诚和王凝之两位哥们都没啥本事,在历史上还不如他们老婆有名,后两句化用陆游诗句隐隐抒发郁郁之志,文虽不工,志气却高,这哪里是一介女子应该有的诗句? 柳旭搜肠刮肚,还是没想到在明末历史上有哪一位女诗人姓陈。 “娘子这首诗虽文气不足却勃勃有刚劲之气,颇得汉唐之遗风,甚好,甚好。”柳旭一时没想到该怎么对付这位女诗人,只好把车轱辘话拿出来讲一讲。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自己虽然不喜欢谈恋爱,但是忽悠人还是有一手的。 “诗文小道尔,当不起相公谬赞。只是相公岂不闻‘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这功名还是要科场上博取的。”陈夫人转过头来,一双美目定定看着柳旭,缓缓开口。她说话声音并不快,每个字都说得特别清楚,给人一种不容置疑的感觉:“听下人说,这几日夫君只在书房睡觉,每日也只是把一篇颂词写来写去,却不要忘了温习八股时文啊。 完蛋!柳旭心中大叫,他虽然多少算个高级知识分子,堂堂美国大学历史学博士,但是术业有专攻,他可从来没有研究过八股文该怎么写。更严重的是,他不搞思想史,四书五经也是看看就完,要查就查电子版,大学中庸还能背背,《论语》《孟子》可是只会看不会背,如何能与皓首穷经寒窗苦读的明代读书人科场争霸? 好在柳旭有急智,从出生以来还从没有人能用话把他憋住。 “哈哈哈!”柳旭长笑三声:“娘子一直以易安、道韫之才自诩,没想到今天竟然说出这样话来!” 没想到昔日唯唯诺诺的丈夫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陈夫人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这科举之道从隋朝开始绵延千年,是国家取士之道,天地运行之理,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不知相公今天又有什么高见?” 虽然口口声声说是“高见”,但是陈夫人语气里面却没有一丝疑问的意思,显然以前这家伙是个读书读傻了的孩子,连自己老婆都看不起自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得出这样诗句的老婆,也不是一般人能消受的啊。 柳旭挥手让丫鬟在门口守着,一边感叹着,一边慢慢措辞:“我且问娘子,而今是什么年代?” “今天是天启七年八月己未日(注1)。”陈夫人语气平淡。 柳旭以前读明史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干支纪日法,算来算去总算不对,最后多半得死皮赖脸地求教学姐学妹,但是他好歹知道崇祯皇帝刚继位没几天。 “我不是问你今天是那一天,我是问你,这是个什么时代?”柳旭语气沉稳而有力,娓娓道来中又带着几丝令人深思的意味,这是他忽悠人的绝活。 “时代?”陈夫人语气有些疑惑:“《宋书·礼志一》倒是有记载‘况三国鼎峙,历晋至宋,时代移改,各随事立。’只是不知道相公这‘时代’一词作何解?” 柳旭暗道果然是女中豪杰,连《礼志》这种没几个人看的书都能张口就来。不过这丝毫不能动摇他忽悠自己老婆的决心。 “不,我的时代不是你所说的时代。”柳旭又一次否定了夫人的话,他顿了顿,开口说道:“你的眼睛能看到多大得地方?” “妾身自幼目力甚好,能举目对日,不觉眩晕。” 视日久而不瞬,柳旭又被自家老婆惊了一次——这可是蔡京蔡丞相的绝活。 古人以太阳为君上、威能之代表,平常人举目对日不过几瞬就涕泪交流,而蔡京能够举目视日,可见其才干精力都是上上之选。只是既然敢举目视日,自然也敢欺君罔上,蔡京最后祸国殃民、媚上欺下,想来与这种性格不无关联。 自家老婆才能太强,性格突出,这让柳旭压力很大。 好在能干传销的都是心理素质极佳的,柳旭轻轻一笑:“娘子能举目视日自然是目力超群,只是能看多大的地方?一里,两里还是十里?” “若是平地,三五里就是极限了,若登高台,能看十里以上。”陈氏开始觉得这对话有趣味了,她的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线,这是她心情极好的表现。 今天的丈夫,很有男人气概呢。 “夫人目力过人,登高而望,也不过看十里八里,而夫君我已经看了千里万里!”柳旭霍然站起,在屋内转了一圈,用慷慨激昂的语气说道:“乡间愚夫愚妇能看三五里,终日不过打柴种田,生老病死,一辈子脱不出一个生死轮回;地方缙绅能看百里,知道耕读传家,考取功名,传给后代一份家业;君王贤相能烛照千里,知道轻徭役,薄赋敛,亲君子,远小人,能开出大大一片江山——但是,‘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在我看来,都是鼠目寸光,离不开中国这片土地罢了!” 陈氏美目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神光,她语气微微颤抖,轻轻问道:“请问相公看到了哪里?” “我看到了哪里?”柳旭轻轻自问,随即大声自答:“我看到了整个寰宇万国!”没等夫人发问,他随即开口陈词:“在北边,原来的女真人和各地野人已经组成了部落集团,从原始渔猎转变成固定农耕,南边大明兵强马壮就通商互市,一旦大明制度腐朽、兵力衰弱就南下抢掠,美其名曰‘抢西边’;在西边,曾经强横无比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帝王苏莱曼大帝的带领下日趋强盛,西压西班牙,东抗萨法维,国力不比大明帝国虚弱半分;再往西,几个欧洲小国已经开始了地理大发现,探险家行舟万里,发现了比大明还大得多的土地,他们找到了南美洲、北美洲,发现了印度,攫取了无数的黄金白银,建立了比我大明水师强横百倍的舰队,眼下占据南洋、澳门、夷洲的佛郎机人就是他们的统称!” 柳旭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慢慢走到陈氏跟前,居高临下,眼睛直视着女人的美目:“我且问你,此乃大争之世,寰宇万国都在兴兵攻伐,要开出一个大大基业,各种新鲜器物从南洋传来,争奇斗艳,目不暇给,眼见就是一个万年未有大变局,你却要我埋头科场,皓首穷经,做那书堆里面的蛀虫,皇帝手下昏官?” 说到最后一句,柳旭语气已经极其严厉,他的话已经近乎大逆不道,如果陈氏表现出半点要告发他的意思,他绝对会抢先下手排除隐患。 陈氏一双眸子圆瞪,她从没想过竟从丈夫嘴里听到这么一番话来。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样,平日也多留心时事,自然知道北边兵事败坏,只是没有理论指导不明白堂堂大明为何连战连败,输给一群铁器都没有的蛮夷,现在听了丈夫这些话,竟隐隐感觉有扇大门向自己敞开。 陈氏盈盈下拜,语气里全是叹服与赞美:“妾身与相公结婚五载,竟不知相公气吞四海,是妾身之罪也!”停了停,她又感叹道:“昔日楚庄王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妾身以前以为不凡之人必时时有不凡之处,怎么可能三年不鸣而不被人知,而今看来传说竟然是真!” 柳旭暗道自然是因为哥们没有穿越过来,这傻小子当然不鸣了。不过做戏要做全套,柳旭将夫人扶起,轻轻说道:“你我夫妻同体,情比金坚,不必如此虚礼。前几年我学业未成,筹划未完,不敢轻易吐露心事,而今我有一番大计较要和你商议,能开我柳家万事基业,百年之后湛湛青史上未必没有你我名姓,你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妾身愿效犬马之劳!”女人用斩钉截铁的声音回答道,她的声音沉稳而有力,眸子里燃烧着熊熊的野心。 注1:作者一向不会算干支纪日,书中时间大致是崇祯继位后十余日,若有错误请见谅! 第四章 东窗之谋 得到了老婆的支持,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陈氏在柳府中是王熙凤在贾府一般的地位,大小事宜往往得经过她允准才能办成。要是没有陈氏首肯,估计柳旭连银子都支不出来。 柳旭坐在陈氏身边,轻轻握住她的手,陈氏的手心微微有汗,透出丝丝热意,显然是心旌摇动、心悦诚服。 “女人果然是感性动物,只要能打动她,事情就好办了。”柳旭自觉得计,开始讲计划娓娓道来:“娘子可知这做大事有什么条件?” “为政之谋,首在得人。”合作者的考核总是双向的,既然柳旭已经赢得了陈氏的认可,下面就是陈氏展示自己的价值了。陈氏虽然只是闺中妇人,却也是知道只有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在合作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是以,她抖擞精神,把自己平常思考所得讲了出来:“纵观古今欲成大事者,必先有贤人支持,然后内修政理,外用王霸,深根厚本,恩威并施,然后可以逐鹿中原,争霸天下。” 这番话虽然也属于车轱辘话,搁在现代网络论坛得被人喷个狗血淋头,但是没有足够的阅读量也是不可能的说出来的。明末江南风气奢靡,男人爱美妾,爱娈童,爱狗马,爱古董,爱灯火,就是没有多少爱金戈铁马爱经国济世的,男人如此,女人也多半在滚滚红尘三千欲浪中沉浮,偶有几个如柳如是、董小宛一般的奇女子也是流星一闪,不可多得。这陈氏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可见平日也是下过功夫的。 柳旭暗暗点了点头,只要不是榆木脑袋总是可以造就的,这陈氏心机智力堪为上选,只要调教一番必然能成自己的贤内助。 然而,让他惊讶的事情还在后面。 陈氏忽然话锋一转,说道:“只是妾身以为,这一切都是虚的,真要争霸天下,就三样东西,银子,银子,更多的银子!” “你竟有如此见识?”饶是以柳旭的见识也不由得惊讶,西方有位名将就曾经说过“战争就是金钱,金钱,和更多的金钱”,没想到自家便宜老婆竟然也有如此见识。 陈氏很享受丈夫惊讶的目光,她今天已经受了太多的冲击,昔日瞧不上眼的丈夫一鸣惊人,这让她暗自惊喜之余也急于展现自己的能力:“妾身平日负责府中开支,深知这一个大家子要运行下去,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行的,没银子就没饭吃,没银子就雇不起人,没银子就没法和上官打交道,所以妾身想,这治国平天下也是差相仿佛的。” “你说的很对,银子或许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银子就是国之根本,没银子就要亡国灭种。”柳旭顿了顿,觉得这样说话不够直观,开始举例子:“偌大的大明朝,每年太仓银才四百来万两,这南直地带哪个大家富户家里没埋着几十万、上百万的银子?朝廷一年正常收入才是几个大家的存银,这岂非笑话?要说打仗,其实就是打钱,兵饷粮草要银子,器械军马要银子,火药火炮要银子,三军一动,大炮一响就要银子,可朝廷每年才收入这点银子,还得给军队、百官发钱,如何能打得了仗?” “相公以为朝廷收钱收少了?”陈氏问道,她语气里有些不可置信,她从小收到的教育就是“轻徭薄赋,民利百倍”,好像不与民争利的朝廷才是圣王在位,众正盈朝,今天听到这种说法,让她有一种耳目顿开的感觉。 “一是收少了,二是花多了。说收少了,国家八成收入都是田赋,可这田赋都收在小民身上,娘子你不习稼穑,不知小民谋生之艰难,太平年份还好,一遇天灾人祸,可能辛苦一年最后收到的粮食都不够交田赋和租子,最后只能借那驴打滚、九进十三出、羔羊贷,最后卖儿卖女都无法偿还!而贵戚勋贵、士绅大夫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却占据着两京、山东多少良田,他们却很少交过租子!长此以往,战事顺利还好,忍一忍就过去了,一旦战事迁延日久甚至丧师辱国,朝廷又要收税,到时候税越收越多,小民越过越差,不是逼死全家就是投献豪门,若是山陕那种穷地方,说不得就要扯旗造反了!” 柳旭唾沫横飞地说完这番话,拿起桌上的一杯茶水一饮而尽。 “这是上好的阳羡,哪能如此牛饮?”陈氏白了柳旭一眼,又将白釉茶杯倒满茶水,奉到柳旭手中,面带春色地继续问道:“相公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那花多了如何解释?” “收少了还没讲完,当今衮衮朝堂、地方士绅无不高呼税收太重,小民不能支撑,可是哪怕税负最终的苏州府也不过两成税收,山东不过一成赋税,溧阳县税收还不到二十分之一(注1),如何能说税重?说税重的,不过是地方士绅盘剥过重,小民无力支撑罢了!想来真是可笑,明明银子粮食都让地方官员绅士拿去了,朝廷却要受穷受气!至于剩下的的就要涉及商税,一时半会讲不清楚,我再跟你讲花多了吧。”柳旭接过茶水,饮了一口,这次他留心一品,果然汤色纯清,香气浓厚,不禁笑道:“好茶,好茶,只是为夫不会品尝,还要娘子教我。” “这都是小节,还望夫君教我何谓花多了?”陈氏心知柳旭所讲都是王霸之道、治国常理,堪称帝王之学,若能习得则家族永世受用不尽,是以轻眨美目,娇声问道。 “花多了,就是钱没花到点子上,多花一两银子都是白费的!”柳旭停了停,大声说道:“你们不知道,我却是知道,国家一年给宗室的银子高达八百多万两,而这些人于国家有何用?” 确实,明朝养宗室不可谓不厚,只是这帮人在朝廷完蛋的时候却没有表现出多少气节和本事,南明诸位帝王甚至为了争夺正统自相残杀,这一点比起“你大清”都大大不如。 好歹人家在清末的之后恋栈不去,为了保全自身身家富贵也是格杀了许多革命党的! “除此之外,皇家用度,极尽奢华,滥修宫殿,敕封名山,那个不是花钱的无底洞?天启七年,三殿的工价就用银五百九十五万七千五百多两,这岂不是自寻死路?”柳旭越说越来气,这大明都这熊样了还能坚持到崇祯十七年,也算是不容易了。 “至于军费开支,冒领军饷,侵占军屯,那又是一笔糊涂账,我以后慢慢跟你讲。” “一言以蔽之,出必有的,入必有据,合理收税,量入为出,这才是老成谋国之道,比在朝廷上党同伐异强多了!” 明人缺乏数字化管理的思想,虽然也只道要收税,却不知道该收多少,该作多少预算,该如何支配收入,国内更是充斥着各种短线收支,完全建立不起来一个中央财政处理中心,是以财政管理一团乱麻。在这种普遍不重视数据的精神指导下,即使如陈氏这样的知识精英也只知道“轻徭薄赋,民利百倍”,却不会从大数据角度分析国家财政。 陈氏此时才彻底拜服,她整理了一下心绪,面色有些发白,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相公大才竟至如此,妾身今日才知何谓管、亮之才!” “咳咳”,柳旭干笑两声,其实这些道理搁在网上估计是个人就能说出来,只不过他口才便给又占据了一些朝廷秘而不宣的数据资料罢了,实在没什么值得夸口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被美人钦佩的感觉的确是一种享受啊。 “佩儿”,柳旭终于想起自家老婆的小字,他握住陈佩儿的手,换了一种极其凝重的声音:“你我夫妻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那么告诉我,我能相信你吗?” “相公放心。”陈佩儿到底也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不管如何精明强干,博览群经,在现代充其量就是个女学霸,被柳旭这连敲带打的一套弄得霞飞双颊,早已不知如何是好。“妾身嫁入柳家,早就是柳家人了,相公有什么话都请说吧。” “好,很好。”柳旭这长篇大论为的就是此刻,“我现在要做三件事,件件都是大事。” “相公请讲。” “第一件,而今新皇继位,魏忠贤离垮台已经不远,当年魏忠贤派缇骑抓捕周公顺昌,早就闹得江南民怨沸腾,为夫要召集江南士子齐力反对魏忠贤,到时候一旦上达天听,不仅可以在天子那里留个名字,为夫在江南也能名声大噪,你一定要助我!” 陈佩儿没想到第一桩就是这么大的事情,不禁有些惊讶,好在她心理素质极好,又知道阉党多半蹦跶不了几天,丈夫在江南是没有性命之忧的,是以只是点了点头:“佩儿知道,待会吩咐账房给相公支取一万两银子,要做就要大做一番!” 一万两银子!柳旭暗暗咋舌,果然这统治阶级就是残暴腐朽,按粮食购买力这一万两银子可是相当于几百万人民币。 不过这惊讶是不能表现出来的,毕竟哥们也是吃过玩过见过的人物。 “这第二件,为夫最近琢磨出几个赚钱的门道,若是能成获利能有数倍之多,你要助我完成此事。” 陈佩儿好歹在家中就跟随长辈学习过管家理财,多少也是知道通常投资的回报率的。她一听数倍之利,先是一喜,接着露出些许怀疑神色:“虽然当年吕不韦对他父亲说‘劳作立身,其利十倍,珠玉无价,其利百倍,谋国之利,万世不竭’,但是实际上能有一分利就值得花钱了,能有三分利就人人趋之若鹜,什么门道能有数倍之利?莫非是海贸之利?可是海贸须有大船,且需要娴熟水手和船长,我们柳家向来不曾涉足海贸,如何能参与其中?” 后世有一句被网络小说作者引用烂了的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论者无不以为是马克思老人家的原话,但是可惜的是这句话并不是马克思说的,只不过是老马在资本论里面引用的一个注解而已,原文出自托?约?邓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 但是不论如何,这数倍之利的确是让人眼热心跳的,是以陈佩儿既有些不敢相信,又忍不住心怀希冀。 若真有数倍之利,资金周转再快一些,几十万银子几年间就能变成数百万! 数百万银子呐,堂堂大明一年的正税才四百万银子! 柳旭微微一笑,哥们好歹是名牌大学化学系出身,若是不能整出点发明来岂不是白穿越一场? 不过此时大雁还没打下来,还不必着急讨论如何烹饪,是以柳旭只是说:“拿纸笔来,为夫写下要准备的材料,在我办第一件事的时候,你且先行备料然后召集匠人。” 纸是薛涛笺,笔是檀木雕花绘金兔毫笔,墨是定制松烟墨,上有云纹松印,果然是江南富贵人家,衣食住行、行走坐卧,到处是讲究。 柳旭在纸上挥毫写下: 石灰一万斤 淮盐一万斤 石英一万斤 大碱一万斤 硫铁矿一万斤 精面粉一千斤 ……………… 柳旭倒是不傻,知道在古代不能写简体字,幸好他常读古书,写几个繁体字是没大问题的。 “相公可是要造罐玉?这罐玉制造之法古已有之,大内养心殿、两广都有制造,如何能有数倍之利?” 就古代造的那些不透明铅钡玻璃还想和哥们竞争?不透明的玻璃还敢叫玻璃?柳旭发自内心地表示不敢相信。但是他也懒得和陈佩儿解释什么叫钙钾玻璃什么叫现代玻璃,索性大振夫纲:“我这罐玉和一般罐玉自然不一样,到时娘子一看便知。” 陈佩儿见此没有再质疑,只是问:“这第三样呢?” “第三样,我大业草创,贵在得人,你从家里选二十个忠心可用、识文断字的家生子随我办事,再选同样忠心的加以培养,这就是我日后创业的班底。再者,你陈家若有可以信用的年轻人也不妨找来,通过考察后也可以委以重任。” 这第三样就是要打造亲信班底了,陈佩儿看丈夫今日说话办事皆有条有理,从容不迫,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只是点头应道:“等夫君事成归来,佩儿必然把这两件事办妥!” “好!”柳旭哈哈大笑,闪电般在陈佩儿脸上亲了一口,随即长身而起,离开内室。 他笑了很长时间,笑声声震四宇。 陈佩儿看着柳旭离去的身影,愣了半晌,忽然幽幽地看了看自己平坦的小腹,心中涌起一种紧迫感。 注1:见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第五章 三个损友 柳旭走出堂屋门,重重地伸了个懒腰:“哎呀,一天连续忽悠了俩人,一个呆子一个女强人,真不轻松!” 柳安还在门口守着,寸步不敢离去,见柳旭出门立刻走上前来:“公,公子,王、苏、周三位公子来了,说要和您商量上京参加科举的事!”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柳旭懊恼地拍拍脑袋,心中大呼失策,木匠大师明熹宗朱由校刚死,新继位的崇祯虽然在群臣的多次催促下登上帝位,但是今年还是天启七年,得等到过了年才能改元崇祯。新帝继位、皇帝大婚往往是要开科举取士的,美其名曰“恩科”。 这不,几个要好的文友就来找自己商量何时上京赶考了。 在现代从松江府(今上海)到北京坐高铁不过五六小时,古代交通不发达,这一段路说不得得走上一个月,要是地处偏远加上适应场地来往应酬,很多人得提前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说起科举赶路还有一则小故事。明朝贡院就是举行科举的地方,自古这考场周围就是宾馆服务业发达,有一条“驴蹄子胡同”就是因为南来北往考生太多,骑的驴子生生把青石板踩出驴蹄子印而得名。至于“鲤鱼胡同”,则是有一个河南哥们太穷,别人科举南人乘船北人骑马,他则是“11路”一路走到京师。等到了京师早就人满为患,不得已在一个老头家借宿,结果晚上天降暴雨,有白鲤鱼自天而降,别人都说是“鲤鱼跃龙门”之兆,最后此人果然高中。 由这则故事也可以看出古人科举赶考之不易,比起后世什么自主招生、雅思托福转场考试麻烦多了。要是一次考过了也就罢了,横竖就这一遭,但是万一考到七老八十还没考上,每三年折腾这么一遭可就太惨了。 由此我们更知道,范进虽然中举之后欣喜若狂,终究还没到京师受这么一遭,受的罪还是少的。 不管明代士子受罪多少,柳旭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的,春闱一般是每年二月到三月,现在赶过去倒是时间正好。但是不论崇祯元年的这次科举是在几月,自己这半桶水实在拿不出手,虽然写骈文律诗是一把好手,但是四书五经都不能熟背,谈何破题、承题、起讲、四比?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智者不去自讨苦吃。 但是前来拜访的几位文友都是江南大族,与柳家大都是通家之好,没有好的理由是打发不了他们的。 柳旭立刻开动脑筋,准备找个好理由忽悠来访的文友。 “少爷,少爷?”柳安见柳旭愁眉紧皱,不由得担心地问:“莫不是少奶奶又教训您了?要我说少奶奶也是多事,像少爷这样的风流才子逛逛秦淮河,游游勾栏院乃是寻常事,真是小题大做!” 柳旭闻言苦笑,原来自己这便宜老婆不仅才华横溢,醋劲更是香飘四里。 “没有,我和你少奶奶相处得很好,告诉下人们别在私底下嚼舌根子!”柳旭教训了柳安一下:“三位文兄在哪呢?带我过去。” “三位公子正在听雨轩品茶,听说少爷正和少奶奶说话,都不敢打扰少爷。” 合着自己老婆的霸道连世家公子都是怕的! “哦,走吧,带我过去。”柳旭本不关心这些小事,也没再多说。行了几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话说,这江南士子多有书童,本少爷的书童呢?” “少爷忘了?少爷结婚前本来是有书童的,名叫柳明,只是婚后少奶奶说柳明长相妖媚,不是正人,把他给扫地出门了。”柳安暗暗奇怪自家少爷怎么连这些事都忘了,但是出于恭敬仍然认真回答问题。 柳旭这次是彻底没脾气了,女的要管,不许去妓院,男的要管,不许有书童,这陈佩儿可真是河东雄狮,百年陈醋!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明末世风败坏,男女不忌,君不见就连《金瓶梅》里面的西门庆没事都拿小厮泻火。江南士子的书童多半是娈童,白日磨墨温书,夜里软玉温香,如张岱“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就是双向插头,个中翘楚。 这么一想,没书童也好,至少不用发掘自己性向的另一种可能。 想到初到明末就摊上这么个厉害老婆,柳旭只觉得浑身无力,但是既来之也就只能则安之,总不能演一出“醉打金枝”吧。 柳旭跟着柳安走到府中听雨轩,里面已经坐着三位青年士子,他们彼此正品茶交谈,后面站着几位衣着华贵仆从,估计是从自家带来的仆人。 江南八月尚是正是夏秋交接,所谓”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天气仍颇为炎热,是以三位士子都穿着薄衫。 坐在左手边的是王振,苏州世家,他穿了一件天青色怀素纱衣,内里衬的是玉色素纱,加上他体量瘦高,面容俊朗,说话间手上纸扇摇动,真是“飘飘有神仙之慨”。坐在中间的是苏河,他身形矮胖,活似一个肉球,又偏偏穿了一件大红织金妆花斗牛衣,整个人好似一个红烧狮子头。但是千万不能因为外貌不佳就小看这个人,他谈话间两眼神光闪烁,透着一股精明和警觉,由此可知绝对不是普通江南富家公子一类。最后一个徐孚远家世更为显赫,为首辅徐阶小弟徐陟的曾孙,他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还没有考上举人,但是他是“几社”创始人之一,又是后来“复社”的主要成员,文名重于江南,是以反而是三位之中功名最低而名气最大的一个。徐孚远貌不惊人,尤其是一双眼睛总是失焦,给人一种恍然无神的感觉。 “哎呀,三位兄长远道而来,小弟却未能扫榻以迎,恕罪,恕罪!”柳旭抢在三位说话之前就走上前去,拱了拱手:“内子进来新得了几斤阳羡茶,小弟品尝之后发现果然名不虚传,端的是汤色纯清,香气浓郁。只是小弟于茶道也只是略知一二,想着这等好茶落到小弟手里就是明珠暗投,牛嚼牡丹了,正好三位兄长大驾光临,所谓‘宝剑赠英雄,香茗配名士’倒也不亏待了这好茶了。” 这江南士人是万万得罪不得的,他们彼此大多有姻亲关系,数代交流游学关系深厚,惹着其中一个就是捅了马蜂窝,当年董其昌也是地方乡绅,威望素著,就因为欺负了一个地方生员,被生员们群起而攻之,串联起几万人对付董其昌,连地方军队都没敢出动。所以说,对付这一群不怕死又占据舆论的江南士人,倒不如待之以礼,反正说好话是不要钱的,要是能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倒是值得。 “哈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几日没见,伯阳(柳旭字伯阳)嘴上功夫见长啊,只是不知道近来可有好的时文?”徐孚远是三人中最老成的一个,没责怪柳旭让客人就等,主动接过话茬。 “说的也是,从前伯阳终日只知道读书作文,连秦淮河都不曾游过,而今一看嘴皮利索,竟成了苏、张一类的人物了!”王振和柳旭关系最好,见状也插话进来打趣柳旭:“我们三人久等倒没什么,谁不知道你柳家听雨轩风景最是秀美?我三人在此有茶水伺候,有时事品评,大是自在,只是兄弟你要听家中狮吼,却不如我们三人潇洒自在了!” “王兄此言差矣,这怕老婆也是有好处的,哪能说就比我们差呢?”苏河笑呵呵地插话进来。 “苏兄此言作何解?” “吾近来遍观史书,大凡怕老婆者多功绩煊赫,远者如隋文帝杨坚、唐朝宰相房玄龄,今的有本朝王余姚,那个不是一时之选?”苏河说完这话,总结道:“由此可见,怕老婆是好事,越怕老婆男儿越能成就一番功业!” “哈哈!”两人一听这话立刻大笑起来,一时间整个听雨轩充满了三人爽朗的笑声。 柳旭无奈地看了苏胖子一眼,此人家中数代经商,自己常常出没勾栏妓馆,平时交接都是清客****,最会拿人开玩笑的。 可是偏偏就是这种人还能考上进士,由此可见明末江南之多样多元。 “三位兄长不要再笑了,若是再笑只怕小弟今晚要难过了。”柳旭懒的和三人争辩自己究竟怕不怕老婆这种无聊话题,等自己导演的大事成功,名声立刻遍著江南江北两京十三省,到时候陈佩儿还敢翻天不成? “话不能这么说,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重颜色,我辈文人就是要‘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这男子汉还是要大振夫纲的,我们三个这是给你打气,让你在闺房之内一争短长。”苏河似乎不想放过柳旭,仍旧就这个话题大开玩笑。 “好了,好了,这自家事还是自家知,娇妻美妾固然可喜,张敞画眉未必没有闺中之乐,我们外人还是不必置喙。我们三人今天来你这里,是要和你商量明年科举之事。”徐孚远眼见火候差不多了,开始转入正题。 第六章 太上有三 柳旭心中一警,终于进入正题了,他故意做出一副惊喜的模样:“小弟正要寻三位兄长商议,不意三位兄长竟先我一步,是小弟之过。” “伯阳不必客气,来时听下人说伯阳这几日身体不适,每日只在房中练字不出,我们三人还有些担心,而今一见反而精神健旺,神完气足,倒是白担心了。”徐孚远打量了一下柳旭的精神状态,开口说道。 “只是小弟有一事不明,兄长文名重于江南,只是科场莫论文,暂未中举,不知这次去京师有何要事?”参加会试是举人们的特权,徐孚远虽然家世显赫,还是没资格参与的。 “家族有长辈在京,来信告诉我京师人文荟萃,又兼科场大比之时,不妨前去见识一二,以后为官一方,造福百姓,还是要靠同僚扶持。” “这倒也不错,只是我松江士子平时集会多要徐兄主持,徐兄此去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我几社文会难免落寞。”苏河笑眯眯地插了一句。 苏河所说的几社是和后来鼎鼎大名的复社类似的文人集会,“有云间六七君子心,古人之心,学古人之学,纠集同好,约法三章,月有社,社有课,仿梁园邺下之集,按兰亭金谷之规”大体说来就是几个文人聚在一块研习古人文章,吟风弄月,附庸风雅,有时兴致一来说不定还要去秦淮河上见识见识美人风流。 在场几人都是几社成员,对这风月场上的调调都是烂熟于胸,至于苏河这种人,更是有过把勾栏院当作自家的荒唐经历,只是柳旭从前老婆管得严,只许吟诗作对,不许倚红偎翠,只许经史子集,不许花下宿眠,是以日子过得比较辛苦。 柳旭暗想暖场差不多该结束了,开胃菜既已奉上,接下来就是正餐主菜。他于是摘掉头上四方头巾,随手一掷,一头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在空中铺散开来。随即,柳旭狂笑三声,又大哭三声,伏地不起。他哭得情真意切,好像一只失去了母亲的幼兽,又如同目睹家国沦丧的纯臣志士,在用哭声宣泄内心的彷徨惶恐与无限悲凉。柳旭哭得是这样伤心,以至于他的拳头狠狠砸在地板上,发出声响,有若雷鸣。 “伯阳,伯阳,这是何意?”徐孚远被吓了一跳,虽然江南士人多喜狂禅,行为放诞者也不在少数,但是好好说着话突然发疯的还是不多见。 三人七手八脚地将柳旭扶起,又有那没有眼色的仆人把四方巾拾了过来,迭声说道:“爷,好好的说话这是怎么回事呢?” 柳旭一把推开仆人,在听雨轩中走了几步,大声说道:“我方才的行为可是奇怪?” “大是奇怪。”王振回答道。 “我笑,是因为知道我大明尚有三位兄长这般贤才美玉,所谓‘国难思良将,板荡识纯臣’,虽然北边兵事不利,终于不至于有衣冠南渡之忧;但是我哭——”柳旭语气转为严厉:“则是三位兄长在此时此刻仍旧醉心科举为官,却不知我大明江山已经岌岌可危,万兆生民深陷水火,浩浩社稷早已不绝如缕!” “伯阳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说我等在祸国殃民?”虽然前面多少吹捧了三人一下,但是后面的指控实在太过严厉,是以一向脾气好的苏河都免不了勃然色变,他本来已经坐回座位,此刻如同屁股下安了弹簧一般霍然起身,大声问道。 “这个,伯阳也是好意,我们都想要扫除奸贼,但是只有考取功名之后才能为官一方,才有机会为民除害,铲除奸凶啊!”徐孚远过来打圆场,一边拍拍苏河的肩膀让他冷静,一边暗暗给柳旭使眼色。 “现在权阉用事,先蒙蔽大行皇帝于宫中,导致朝政颓靡,生民殒命,后兴党锢之祸,一逐叶公向高于内阁,二杖林公汝翥于朝堂,三造《点将录》以屠灭忠良,四害杨、左、魏、周、袁、顾六公于诏狱,种种行为令人发指,不异率兽食人,我辈本当趁圣天子继位之际齐力灭之,如何能醉心于科举功名?我哭就是因为各位兄长不愿替各位江南贤人报仇雪恨啊!”柳旭说完,又用力在大腿内侧扭了一下,疼出几朵泪花,又用手使劲捶打黄梨木的雕花茶桌:“天子在上,我辈无能驱逐权阉,有何颜面活在世上!” “原来如此,伯阳心忧国事如此,是我们想差了。”徐孚远这才转嗔为喜,“当年魏忠贤派緹骑来苏州捉拿周公顺昌,我江南士民就决意与之势不两立,只是权阉彼时势大,不得不暂避其锋,而今圣天子继位,正是权阉合当败亡!” 从政治立场上讲,南直隶是东林党的固有势力范围,很多东林官员其实就是南直隶地方势力在朝堂的代言人,当年魏忠贤大肆残杀东林党人,和江南士子早就结下了血海深仇;从个人感情上讲,代表皇帝权利的宦官本身就和士大夫八字不合,毕竟权力的蛋糕就那么大,太监多分一块士大夫就少一块;从历史记忆上讲,魏忠贤派出来的走狗在江南没干过多少好事,捉拿东林党人时没少在江南干一些天怒人怨的事情,敲诈勒索,破家灭户都是寻常,当年周顺昌案更是引得苏州城乡数万人齐集鸣冤,当场打死两名东厂缇骑。 正是因此,柳旭稍微一鼓动,三人立刻有同仇敌忾之感。 “伯阳这几日长进竟然如此之大!刚才所言甚是,我辈正当齐心协力,共同驱逐权阉!”王振立刻出声回答:“孟子云,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哪怕权阉权势煊赫,我们也要和他斗到底!” “对,要和权阉斗到底!”苏河家中经商,没少被阉党勒索钱财,是以国仇家恨公义私情都让他选择了和魏忠贤对立。 当然,哪怕三人心向魏忠贤也不敢在此时开口求情,否则一旦传出去就是无耻附阉,就不能在江南士人圈子里面混了。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咱们所作所为,就是立德,就是不朽!能有三位兄长支持,小弟纵是死了也值了!”柳旭一步窜上茶桌,本来他身材就高,这一下更是比最高的徐孚远高出一头。柳旭俯视三人,把手握成拳头,高高举过头顶:“魏忠贤杀戮朝中大臣时,咱们没有发声,因为咱们没有做官;当魏忠贤派人屠杀江南父老时,咱们没有发声,因为刀子没砍刀自己头上;等到魏忠贤要来杀咱们士子的时候,就没有人为咱们说话了,因为都给魏忠贤杀光了!魏阉不除,国无宁日,魏阉不除,你我皆危!除了魏阉,这朝廷就是咱们江南士子,咱们东林一派的天下!大家跟我喊:权阉用事,祸乱家国,有他无我,有我无他!打倒阉党,卫我正道!打倒阉党,卫我正道!” 柳旭的语言好像有一种别样的魔力,能够勾动人内心最深沉的恐惧和欲望,又好像战场上的金鼓雷鸣,能引发人的热血奔涌。一时间,斗室内热情涌动,人人喊打喊杀,三位本来温文尔雅的江南士子脸上充满暴戾,纷纷用最大的声音高呼道“打倒阉党,卫我正道!” 见火候成熟,柳旭停止哭叫,接过仆人送上来的热毛巾擦了擦脸,饶有兴致地欣赏了徐孚远脖子上暴露出来的青筋,停了一下,等三人发泄完心中的恐惧和欲望,用冷静而充满力量的音调说道:“就是这样,有咱们带领,扫除阉党易如反掌!到时候咱们就是新一代士林领袖,就是国家功臣!只是三位兄长,斗争是要讲究策略的,我辈文人无刀无剑,很多人终日读书,手无缚鸡之力,而阉党走狗多是东厂锦衣卫出身,抄家拿人是其拿手好戏,要和阉党走狗正面对决只能是自取其辱。到时候,非但不能歼灭祸种,反而使江南读书种子遭劫——虽然我辈文人傲骨铮铮,绝不怕死,但是如果能保留有用之身报效圣王又能毁灭阉党,何乐而不为?” “伯阳说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如何能让读书种子和阉党走狗的刀剑硬拼?”因为刚才感情被柳旭带领,徐孚远对柳旭有了一种难以察觉的依赖:“依伯阳之见,我们该如何行事?” 柳旭没有从茶桌上下来,只是居高临下地扫视了三人一眼:“兹事体大,要想成事就必须有一人领导。要不然到时候政出多门,大事危矣!”顿了顿,柳旭又说:“而且此事虽然是堂堂正道,但是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是抄家灭族之祸,一旦加入就绝对不能反悔,否则天人共击之!” 王振已经看出来柳旭想要取得此次倒阉活动的主导权,但是他本身就是比较闲云野鹤的性子,刚才被柳旭鬼话鼓动才扯着嗓子高喊打倒阉党,现在已经冷静了一些。今天看柳旭说话办事颇有条理,又擅长鼓动人心,把领导权给他倒也无可无不可,更重要的是,一旦事败,领头的人总是更危险一些。是以,王振立刻开口答应:“这个绝无问题,我辈文人行事只为天下公义,伯阳既然擅长组织,那就以伯阳为主好了!” 苏河和徐孚远心念急转,已经想清楚了这件事的利弊,只要事成自己四人立刻可以扬名天下,成为士林名流,若是事败也有柳旭顶缸,所以也跟着答应:“既然伯阳有意,我们就让伯阳做主!” “很好!”柳旭跳下桌来,开口吩咐道:“柳安,让厨房做一桌宴席,大事当前,当痛饮烈酒以壮烈士之怀,我们兄弟四人以酒为媒,结此同心,定要为天下除此一害!” 第七章POV:刘如意 艰难困苦 夜尽了,一丝熹微的光线从东方沉沉的夜色中透过,跌落在青龙寺的庙门前,紧接着它的是第二束、第三束光芒,这些光线彼此平行着从远处射来,交织成一张光的网,这光的网密密地将整座青龙寺包裹起来,驱散了所有的黑暗。 天亮了,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在人的感官尚来不及察觉的那一刹那,无量光就笼罩了三千世界,逐走了过去,逐走了一夜的乡思,逐走了荒废的又一个日夜。 “这光是从东边来的呀,东边,是家乡的方向。”刘如意从已经显得有些残破的厢房门户中走出,小心地绕过寺后的浮屠塔,轻轻行了一个合十礼,慢慢走向寺庙大门。 他穿着一身已经浆洗得发白的青色襕衫,这是明太祖亲自指定的生员装束,本来是玉色的,后来明仁宗觉得青色比蓝色更好,于是以后生员监生都改穿青色襕衫了。虽然恶劣的居住环境和破旧的衣服已经出卖了主人穷困的境况,但是刘如意头上的四方平定巾依旧扎得整整齐齐,没有半点随意草率。 “当年子路死前尚且要正衣冠,我虽贫穷,买不起新衣服,但是衣冠者,礼之所存,又何能轻忽?” 刘如意想起自己当日回答同学的情形,虽然自己言行都符合圣人精义,只可惜现在的府学早已经不是当年书声琅琅、彼此友爱的府学。同学中是有钱者骄傲昂扬,穷困者无地自容;教官眼里也只看得到富贵人家的子弟,对于自己这种寒门学生向来是不假辞色的。 刘如意曾经见过同乡的一个生员,他的家庭比自己还要穷困,眼神比自己还要无光。他走到学宫时的步伐之畏缩的,脸色是苍白的,心情是痛苦的,有时从巷口到学宫门口这短短五十多步的路程竟然要走上一刻钟。门人在学宫守门已久,早就判断出有钱没钱,有钱的就热情招呼,没钱的连进门都要赔上不知多少好话。至于教官就更是看人下菜碟,有钱的笑脸相迎,没钱的就要遭受怒骂,平日读书考试若有差错也是要从重处罚的。 眼看又要到年关了,这年敬该从哪出呢? 刘如意想着这个严肃的问题,一时间竟然有些绝望。 他开始想家,想那虽然咆哮怒涛却能包容一切的蓝色海面,想那金色的阳光铺展在午后沙滩上的温柔惬意,想那从海平面上一掠而过的飞鸟,想那出海打鱼归来,满脸笑容,满肚子故事的父亲。 哦,父亲。刘如意想起了父亲。 父亲死了多久了呢?刘如意已经记不清了。 按说读书人的记忆力应该是很好的,不然该如何记住四书五经呢? 刘如意只是不愿意去想罢了。他依旧执着的以为父亲仍旧在家,母亲仍旧还是那个笑容满面的渔村妇女,家中还没有欠下巨额债务,弟弟也还没有在械斗中被人殴打致死。 他希望这样,这是他迄今为止并不长的生命中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 快迟到了。刘如意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力度以别人看不出来而自己又能感觉到痛苦为准。为了偿还债务和支付母亲的医药费,他必须强迫自己坚强起来,必须每天忍受着同学教官的白眼到府学报道。 这是这个贫家青年的职责。 虽然生活的压力已经让这个青年有些不堪重负。 他有时候真的想哭,但是他却不能哭,他是熟读圣贤书的君子啊。 孔夫子在冉伯牛快死的时候也只是长叹“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也没哭过。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他大声吟咏着古圣先贤的至理名言,希望从其中获取不竭的精神动力,更希望为自己的痛苦找到一个形而上的高尚原因。 八月的清晨略有些寒冷,刘如意紧了紧衣服,整了整头冠,昂首向前走去。 阳光洒在他的背后,带出一片金色的光影,好像青龙寺中的佛陀,坚定、慈悲而坚韧。 他借住的青龙寺到府学并不远,寺里的和尚也不介意让生员在寺中借住,毕竟即使有十位生员里面有一位考中寺庙也能收获不少好处。刘如意干农活是一把好手,所以脚步也快得很,只花了一刻钟就走到学宫。 “刘叔,早。”刘如意勉强自己挤出一点笑意,对着看门人打招呼。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但是他没有得罪看门人的资本。 虽然看门人并没有任何功名在身,但是几十年来看着生员来来去去,他并没有普通人对生员那种天生的恐惧感和崇拜感,是以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神色冷漠。 他的眼睛里好像有一块化不开的冰。 刘如意成绩并不是很好,家里也很贫困,考中举人的几率几乎没有,没必要巴结。 市井小民自有自己的盘算,他们就像生活在丛林中的小动物一样,对着利益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 刘如意轻轻叹了口气,他打算去食堂买两个饼,这就是自己一天的餐食。 “想想当年范仲淹划粥取食吧,你现在比他还是好一点的,既然范文正最后能够做下那么大的事业,赢得生前身后名,你又何必妄自菲薄?”刘如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翻滚,在怒吼,在咆哮,但是他的面色依旧是平静的。 这也是他的伪装,想丛林里的其他小动物一样,他同样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突然,他见到看门人的脸色变了,那是一种明显的谄媚,一种下级者对于上位者的崇拜。 “呀哎,今天是吹的什么风,竟然把您几位给吹来了?小老儿今天回家可有的说了,竟然见到几位贵人!”看门人热情洋溢,眼睛里的冰块瞬间融成了热水,蒸汽翻腾,炙烤着刘如意的内心。 “让我猜猜谁来了,学官?不可能,他天天来这。黄知县?也不可能,这个时间他向来是在小妾床上的。”刘如意有些好奇,他快走两步,走到学宫大门内,回头一看。 此刻阳光正好从来者背后洒向刘如意,让走在前面的人好像散发着无量光辉,让刘如意有一种拜服的冲动。 来者年纪不大,似乎比刘如意还要年轻几岁,下巴上的髭须还有些柔软,透着年轻人的朝气和稚气。他身上的衣服真华丽,头上是干净整洁的万字头巾,身上穿的是青织金妆花蟒龙缎衣,腰间还悬着一块玉佩。虽然刘如意没拿到玉佩,不能亲手感受其质地,但是从那温润的色泽和来者的衣服来看,大概不是凡品。从后面跟着他的三位士人虽然高矮不一,胖瘦不同,但是都衣着华丽,显然来者非富即贵。 门楼被早晨的阳光笼罩,在门后的一大块地方投射下浓浓的阴翳,刘如意轻轻靠后站了一下,悄悄把自己隐藏在阴影里,他有些为自己的发白衣服感到羞愧。 他不想和来者形成对比,衬托自己的穷困和落魄。 “哈哈,老刘身体一向健旺!”走在前面的青年朝看门人拱了拱手,随后大步走进门来。他不会去看看门人慌里慌张的回礼,他只需要表示出他的礼贤下士就好,他心里对于看门人是根本一点都不在乎的吧。 刘如意这样想着,准备起身去食堂买饭。 “这位仁兄,在下松江柳旭柳伯阳,这三位是徐孚远,苏河,王振。”让他没有预料的是,青年士子竟然主动跟他打招呼了。 “哦,你好,那个,我是刘如意,松江府青浦大空村人。”刘如意没来得及听剩下三个人叫什么名字,他慌慌张张地自我介绍。 “该死,刘如意啊,刘如意,你读的圣人书都读到狗身上去了吗?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如何能如此慌张!”刘如意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 “说来惭愧,兄弟和朋友们从别院赶来,竟然没来得及用早膳,听说这青浦府学的早膳做得很好,若是兄弟也还没用早膳,不如一起?”自称是柳旭的年轻人是个自来熟,他没等刘如意拒绝就催着他往里走:“待会打算和诸位学兄探讨一下时事,咱们还是快点为好。” 也罢,一起吃顿饭而已,至少能吃个饱饭。 府学食堂的饭做得并不好,没有油水不说,时不时还能从免费的清汤里面吃出各种虫子。但是早餐时间的麦面香味和糖饼的气息依旧让饥肠辘辘的刘如意感到馋虫大动。 “哈哈,没想到回到这明朝还能吃上食堂!”柳旭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打声招呼刘如意:“刘兄,刘兄,快过来和我们坐一块!” 刘如意能感受到府学其他同学奇怪的眼神,刘如意怎么有资格和这四个人坐在一起? 刘如意,一个贫困又不聪明的生员,怎么能和四个一看就是少年得志的举人坐在一起? 他和这些人一样,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他甚至感受到了来自周围的种种目光,有探索,有嘲讽,有恶意,有鄙夷。 但是柳旭手里的糖饼和包子战胜了所有的疑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刘如意迈开大步走了过去,拿起包子就吃。 久违的猪肉的气息让他几乎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 这包子,暖暖的,热热的,和眼前柳旭的笑容一样。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八章POV:刘如意 府学煽动 府学吃饭讲究的是“食不言,寝不语”,所以招呼刘如意落座之后柳旭没有再说话。 五个人围着一个小桌子静静地享受他们的早餐。 府学的食堂绝非如柳旭所说的那样好,他清楚地看到随柳旭而来的三位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好像在惊讶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粗鄙的食物。是了,这些江南世家子弟平时出入有肥马精舍,起居有美婢书童,饮食皆膏梁肥肉,怎么会受得了府学的食物。倒是柳旭虽然衣着华丽,但是吃起这府学饭菜来倒是津津有味,丝毫不觉得对不起他的身份。 “能享福又能吃苦,既能为人上又能居于下,这个柳旭不简单啊。”刘如意在心里默默揣测着来者的身份,柳旭的做派让他想起了一种传说中的生物。 既能乘六气,驾云霓,出入青冥,逍遥宇内,又能潜伏沟壑,饮泥浆,伏躯体,伺机待发,潜龙出渊。 这是一条潜龙啊。 刘如意对柳旭的来意更好奇了。 早餐花的时间并不长,毕竟这里的饭食只能保证学子的温饱,其他的享受还是要等到他们中的一些幸运儿考中举人、进士之后才有幸享用。至于那些终生考不上举人的生员,剩下的生命中也不会有太高级的享受了吧。 早餐之后是早课,刘如意带着四人来到一间不算很大的教室前面。这间教室冬天冷得能冻住砚台里面的墨水,夏天热得连苍蝇文字都不愿意进来,但是这间屋子却是刘如意全家的希望所在。只有在这里学习,他才能拿到廪食供给,只有在这里学习,他才有希望考取举人,进士。 这间晴天尘土盎然,雨天雨脚如麻的屋子在他眼里并不可恶,相反,还很可爱。 他忍不住轻轻吟唱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寒士之苦,古今同之啊。” 这本来是一句自言自语,却被耳朵灵敏的柳旭听到了。柳旭轻轻一笑:“刘兄说寒士之苦,寒士自然是苦的,这大明朝两京十三省,一千四百县六十万生员?国朝每年取士不过两三百之数,能当官的有几个?多数生员生活还是艰苦的。只是,兄弟只见到这六十万生员苦,却可曾想过这大明两万万百姓之苦?” 刘如意没有想到柳旭竟然能够开口报出这么精确的数字,他怔怔地出神,想到为了还债冒险出海打鱼,结果淹死海中连尸体都找不到的父亲,想到重病缠身,日夜盼望自己回家的母亲,想到被人引诱误入歧途的弟弟,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你说百姓苦我何尝不知道,只是这尧舜禹三代以下,百姓无有不苦,遇上贤君圣王、太平盛世倒还好过一些,一旦乱世到来就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了。”刘如意轻轻用衣袖擦了擦眼泪,喃喃问道:“我是个不聪明的人,读了那么多圣贤书都没从里面找到让大家都不苦的法子,你既然知道这么多,可有法子让大家都不苦吗?”他的眼睛闪动着光,希望的光。 柳旭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果然,你这潜龙一般的人也没有法子。刘如意眼睛里面闪烁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去。 “法子,我是有的,只是没人愿意相信我罢了。若是按照我的法子,不敢说没有人受苦,但是这世上七七八八的人是能吃饱饭穿暖衣服的。”柳旭想了想,终于开口说话。 “你有法子?!”刘如意没想到自己的声音竟然能够如此尖锐,这声音刺破了府学早晨的宁静,惊飞了几只在地上蹦跳的麻雀,更让很多来往的生员对他怒目而视。 “有辱斯文。” “吵吵嚷嚷,成何体统!” 他听见有人这样斥责自己。 但是他不在乎,因为体统不能让人吃饱饭,不能让女孩子不被卖到青楼去。他如同一个干渴了数日的旅人,终于在前面发现一个绿洲。哪怕有可能是海市蜃楼,他也必须用力奔跑。 “我有法子,但是没有人愿意相信我啊。”柳旭的声音里面有自信,却也有着几丝淡淡的无奈。 “那,我相信你,你能带我去做吗?用你的法子。”刘如意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就相信了这个柳旭,自己可从来不是一个轻信的人啊。 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自己只是听了几句话,还没看他的具体行动,怎么就相信了这个家伙? 也许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让人相信的魅力,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自信吧。 “你愿意相信我?”柳旭有些惊讶:“我可什么法子都没说呢!” “我相信你,不管你要做什么,算我一个,只要能让大家过得好一些,我什么都愿意做。”刘如意想到了很多人,村头经常给自己做馒头的王寡妇,对门爱笑的杨家丫头,经常帮大家申请缓交赋税的刘里长,他们都是好人,可是都过得太苦了。 王寡妇没能熬过上个冬天,得病死了;杨家丫头被卖到了扬州城的勾栏妓馆,人牙子管这种自小买来的穷人家丫头叫‘扬州瘦马’;刘里正因为替大家垫付租税太多结果家破人亡了。 大家过得太苦了,太苦了啊。 刘如意的指甲深深嵌入手掌中,刺出了几滴殷红的血,一滴,又一滴,滴落在干涸的大地上。 “我答应你,我的法子,从今天开始!”柳旭深深地看了刘如意一眼,昂首走进教室。 他虽然很高,身材却不算强壮,但是就是这个略显瘦弱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教室,步履坚定,百死不悔,恍然有若神祇。 教室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他们有钱可以住在学宫的宿舍里面,每天在路上花的时间少,可以省出不少时间来温书。教室里书声琅琅,这熟悉的声音让刘如意有一种安全感。 这是一种归宿的感觉,哪怕生活再苦,总是有圣贤书可以读的。 但是这种感觉马上就被打破了。 刘如意看到柳旭大步窜入教室,大声说道:“在下松江柳旭柳伯阳,天启六年举人,问各位学兄好!” 顿了顿,柳旭又接着介绍道:“这位是王振,举人;苏河,举人;徐孚远,虽然还未中举,但是徐兄文名重于江南,堪为当代士子之表率,想来各位都是知道的,而且他家先祖就是当年徐首辅!” 其他三个人隐隐以柳旭为首,只是笑着和大家拱了拱手,没有多说话。 这意思就是一切由柳旭做主。 刘如意有些震惊,果然,这四个人都不是一般人。 接着他听到了柳旭介绍自己:“至于这一位刘兄,我们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一见面就引为知己,想来大家经常在一起读书,彼此是知根知底的,我就不多介绍了。” 读书时被人打断是很闹心的,但是听到四人的来历,很多人立刻收敛了脸上的勃勃怒意,有些人还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刘如意是理解他们的,现在江南读书人多如牛毛,读书中举大多要延请名师,四处交际,每年没有数百两银子是很难支持的。如果能和这几位江南世家子弟交好,日后科举会减少不知多少麻烦! 看到刘如意被柳公子引为知己,很多人眼神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里面有刘如意熟悉的神情,比如鄙夷,比如恼怒;也有他不熟悉的,比如羡慕,比如嫉妒。 刘如意眼观鼻,鼻观心,他决定以静制动。 柳旭说话了,他的声音并不是特别好听,声调有些京城味不说还略带几丝沙哑,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一种煽动的魔力:“各位在学宫读书,为的是治国平天下,小弟是极其敬佩的。我大明正是因为有诸位这样的饱学才子才成为****上国,礼仪之邦。小弟初来乍到,如果有说的不好的,请各位学兄多多包涵!”他朝四周拱了拱手,脸上挂着和煦的笑意。 “不敢,不敢,柳兄少年多才,年仅弱冠就得中举人,日后必然能直入凤池!” 千穿万穿,马匹不穿,见到柳旭如此谦逊,生员们半是讨好半是真心地奉承。 “既然各位学兄不在乎小弟年幼德薄,小弟有话就直说了”柳旭突然话锋一转,声音变得冷漠而坚硬:“各位日日辛苦读书,这是极其辛苦的,只是,这样就能为官一方,料民理政乃至出将入相,名垂青史吗?” 他的问题极其尖锐,又直刺很多生员内心最隐秘的忧虑,使得很多生员勃然变色。 刘如意清楚的知道,这江南地区,尤其是南直隶地区文风荟萃,生员实在是太多了,虽然那不知道柳旭的六十万生员之数从何而知,但是他的确知道这南直隶生员、举人实在太多了,哪怕是举人老爷都有很多只能做地方乡绅而不能为官,何况区区生员? 不中进士不为官,可是这三年才有两三百进士,这大明几十万士子那里够分的呢? “柳公子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因为少年得志就欺侮我等不成?”一个脾气大的生员立刻站起身来:“读书科举本来就是祖宗之道,能考上乃是祖上积德,考不上是自己学艺不精,你不要因为先我等一步就得意洋洋,须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生员们纷纷鼓噪起来,他们本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很多人在乡间包揽诉讼、欺男霸女,虽然做不了官,却也是地方一霸,虽不及世家大族锦衣玉食,衣食饱暖是绝无问题的,只是刘如意从来不忍心欺压乡邻,所以日子过得才这么苦。 一时间室内群情激奋,生员们攘臂先前,似乎要痛打柳旭一顿。 要是举人被生员打了,生员事后肯定不了好,但是柳旭这顿打估计是要白挨了。刘如意有些紧张,他决定护住柳旭,哪怕是替他挨几下也无所谓。 “小弟怎么敢欺负各位学兄?”柳旭睁大了眼睛,神色满是无辜:“小弟和各位一样,觉得这学子仕进之路实在太窄了,不中进士想授官那是千难万难!” 生员们群情稍息,他们也不想打架。 “小弟这次来,实在是有一个计划想和各位商讨,不知各位愿不愿意给小弟一个面子。” “好说,好说,柳兄远道而来,咱们就洗耳恭听。” 刘如意看到柳旭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喜色,那种喜悦他曾经见过,比如父亲见到鱼儿进网时就会有这种神情。 “小弟想着,咱们生员、举人日子过得实在不好,生员不用说了,每月的廪供就那么点钱,松江富庶还好,每年能有个十八两银子,若是穷地方连吃饭穿衣都穿不起!更苦的是,廪生有额,府学40名,县学20名,而这附学动辄数百,在座的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廪供的,我虽没有亲身体会过这种日子,但是想来是不太宽裕的!至于举人,情况虽然好一点,但是还是做不了官啊!平时县令请客咱们是上不了桌子的,遇见进士就矮人一头!大家想想,国朝每科才取二三百进士,一场一场考下去什么时候能轮到咱们!咱们从小就开蒙读书,寒窗苦读十多年,二十多年,三十多年,难道要熬到头发花白再做官吗?等到了那时候,吃吃不香,喝喝不下,连小妾娶了都伺候不消,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刘如意不知道柳旭的话为什么有这么有感染力,他清楚地看到很多人悄悄攥紧了拳头,嘴里念念有词,想来不会是什么好话,而有的年纪大的生员眼角闪烁起了泪光。 “刘兄弟,你我一见如故,你的苦我虽然不能尽知,却也是能体会一二的,你要不给大家说一下?”柳旭对着刘如意说道。 “啊?我吗?”刘如意并不像贩卖自己的苦难,但是他不愿意拒绝柳旭的请求。更深层的,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地方,滋生了一种名叫希冀的东西。 让我帮你一把吧,让我看看你能走多远。 “各位学兄好,在下刘如意,各位都是认识我的。柳兄刚才说的句句是真,咱们生员的苦都是自己经历过的,自然没有假。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的苦吧。”刘如意开始诉说自己的苦难,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好的口才,他一开讲就停不下来,他边讲边想,他想到了很多人,有父亲,由母亲,有弟弟,有王寡妇,有杨家丫头,有刘里正…… 出乎刘如意意料的,生员们没有表现出惯常的鄙夷,他们真的在听他说话,他们真的对他的苦难,对他周围的人的苦难表示出同情。 “这个柳旭莫非真是天生圣王?竟然能让桀骜不逊的士子如此听话?”刘如意心里塞满了疑问。 柳旭静静地听着,不时用手帕擦一下眼角,显然是动了情。停了半晌,他选了一个停顿打断了刘如意的话:“听了刘兄的话,我才知道生员之苦竟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之前所说的还是太乐观了,刘兄,若有失礼,还请原谅。”说完,他竟然向着刘如意拜了一拜。 “啊,我当不起,当不起。”刘如意手忙脚乱地回礼,他心里纷乱如麻,既有一种成就感,又有一种迷茫,他虽然明确了自己的苦难,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诸位,《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又有人说‘自助者天助’,我虽然比你们提前考了个举人,但是也要受到进士鄙夷,而咱们堂堂读书人,士农工商之首,竟然过着这么悲惨的生活,到了乡下还得受那土豪劣绅土包子的气,当年董其昌生生气死了一个生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柳旭顿了顿,目光灼灼地看着生员们:“各位,各位!但凡是有点气性,有点自尊的男儿,告诉我,这种鸟日子咱们还过吗?” “不过,不过了!”王振三人突然高声呼喊,面对着地下面面相觑的生员们,他们大喊道:“咱们不是要造反,咱们都是饱学多年的读书人,咱们是要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官位!银子!土地! 刘如意看到很多生员眼睛散发出绿光,他也见过这种光芒,他曾有一日黑夜行路,一条跟了他很远的狼眼中就是这种光芒。 “不过了,不过了!”终于,有一个生员开始喊,就是那个一开始质疑的人:“老子松江府白乐村李奉天,老子不受这学官的鸟气了,老子要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对,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有了带头的,一个人开始喊,两个人开始喊,三个人开始喊,很快地,就像火苗终于开始燃烧一样,所有人都沉浸在烈火一般的激情中:“不过了,不过了!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这声音远远传播开去,好像要将房梁震塌。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九章POV:刘如意 组党结社 刘如意一开始没有跟着喊,因为他觉得这样做似乎有些违反常理,但是他马上明白过来,如果不跟着喊如何能被柳旭信任,又如何能跟着柳旭见识他那个“七七八八的人能吃饱穿暖的世界”? 所以,他也跟着大喊起来。他喊的时候悄悄转头看了一下柳旭,他看到了柳旭潜藏在激情之下的一丝得意。 好像一只狮子看到了绵羊一样。 但是刘如意不在乎,古今成大事者谁没有一点野心呢,假如天下生民真能得到好处,倒不如让这个柳旭成事。 喊了大概几十遍,大家都累了,柳旭立刻伸手凭空下压,示意大家住口。因为之前积累的气势,生员们立刻停止叫喊。 “各位认识到了问题,这就是最好的开始,咱们只要明白了咱们一直在吃亏,就能活得明白,过得明白!” “但是,”柳旭沉吟了一下,目光扫视众人:“明白是一回事,去做是另一回事,大家都知道,‘众分则力弱,众合则力强’,要是三个人,五个人绝对成不了事,知府县令随便派几个衙役就能把咱们打散了!” 生员们点点头,明末江南印刷业娱乐发达业,他们基本上都读过三国,知道当年贾诩劝西凉军的故事。 “所以,咱们得团结起来,联合起来,凝聚起来!”柳旭高举着拳头,声音因为兴奋有些嘶哑“一个人两个人,官府朝廷不会拿咱们当回事,去要钱,要待遇,要土地门都没有,但是咱们要是不是三五个人呢?咱们要是三五十,三五百,三五千,三五万,乃至于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呢?” 生员们眼睛亮了,他们都不是笨人,自然能想象出来那时候的美好场景。 “等到了那时候,咱们就是这江南最强大的一股力量,一股势力,哪怕是官府也得敬着咱们,哪怕是朝廷也得给咱们官位安抚,地方豪绅又怎么敢欺压咱们?”柳旭的话听起来很动人,刘如意虽然知道事情绝非这么简单,却也被柳旭描绘的美好前景打动了。 “伯阳话说得很对,咱们就是得团结起来,这样以后就算考上进士做官了,背后有几万生员支持,谁又敢对付咱们?咱们势力越来越大,上到朝廷,下到地方,都是咱们的人,就像那东林党一样,谁又敢对咱们不敬?”王振立刻出言赞许:“考科举未必人人考得上,但是咱们这么多人,总有人能考上,要是咱们能抱成团,一人考上,十人收益,一人有事,百人支援,这就是千古不易之基业啊!” 徐孚远走上前来,补充说道:“不只如此,一般人要是不抱团,这科举为官都是千难万难的!小弟不才,现在还没考上举人,和大家一样都是生员。但是小弟家里多少在官场还有点人脉,所以容小弟就科举之事和为官之道饶舌两句。” 没有人敢插嘴,论家势,曾经的首辅后人在此有着无可匹敌的权威。 “小弟说的话可能不太好听,但是的确都是这二十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之谈,希望各位海涵!”徐孚远拱了拱手,开口说道:“这科举啊,说白了就跟做官一样,头顶上有人好科举,你要是认识当地学政、知府或者家里有钱,这科举就是比一般人容易得多!更严重的是,现在不比当年,只要你家里力量大,哪怕是春闱、殿试都是可以作弊的!” “这么一来,家里穷困的文兄就难以中举了,而富贵人家一代中举,代代中举,家中子孙繁盛,把持了中举途径,穷人子弟还怎么做官?这国家就危在旦夕了!”徐孚远说到最后,怒气勃勃,用力地敲打了一下桌子。 很多生员沉默地点了点头,他们身处其间,自然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只是他们很多人并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当科举成为权势和力量的玩物,社会上升渠道再无公平可言,生员士子们的能力无法发挥,社会就要****了。这个道理刘如意一时无法总结出来,但是他仍旧悲哀地看到这样下去国家和百姓绝对不是最终的受益者。 “也许,等到最后,一了百了,所有人都是大输家。”刘如意有些悲哀地想着。 “徐兄,你们几位都是有大才的,肯定有好办法解决这事,你只要说出来,只要能兑现你们的诺言,我们是绝对跟从的!”最先开口的李奉天铁了心要跟着这几个人干了,他立刻开口支持:“咱们寒门士子眼看着再读二十年也中不了举,只要不是造反,闹他一闹又如何?” “对,闹他一闹,闹出官位、银子和土地来!” “读,闹他娘的!” 一时间,原本书声琅琅的教室竟然成了喧闹的菜市场,原本衣冠楚楚、彬彬有礼的士子们成了面色潮红、激情勃发的贩夫走卒。 “也许,这才是我们这些人的本性吧。”刘如意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柳旭,看他如何应对。 “各位说的都对,咱们读书人知道轻重,一不造反,二不杀官,三不扰民,闹他一闹,闹出个前途来,有何不可?只是,这闹也是有章程、有先后、有侧重的,小弟不揣冒昧,跟大家讲一讲自己的想法,不知道各位可愿意听?” “愿意,我们愿意!”生员们纷纷高喊:“快说,快说!” “这第一嘛,咱们读圣贤书,是要为圣王效力的,咱们大明皇帝英明神武,圣德朗照,咱们必须效忠于皇帝,咱们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为了皇帝好的,哪怕皇帝被奸人蒙蔽,一时看不清楚,事后也会明白的。” “这是自然,这是当然!” “第二嘛,咱们既然是一个团体,就要彼此守望相助,不能背叛,所以必须一起干一件大事,这样以后福祸一体,自然不能背叛。在江湖上,这就叫投名状!” 在场多是看过《忠义水浒传》的,他们也明白忠诚的重要性,所以也都同意了。 “既然各位同意了小弟的一二点,这事就好办了。大家看,咱们是皇帝的忠臣孝子,就有义务让皇帝被贤人君子辅佐,当年东林诸位‘众正盈朝’是何等让人追思!要是有那奸佞小人,咱们就要鼓噪而攻之,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而这种小人一死,党羽一散,不就空出许多官位来了?到时候咱们趁着大胜之势,看谁不顺眼就群起而攻之,把他打倒在地,然后朝廷看咱们锄奸有功,能不让咱们做官?” 这话说得很明显,这是要对付魏忠贤了。 生员们面面相觑,虽然他们已经决心要大搞一番,但是面对积威甚重又权倾朝野的魏忠贤,还是有些担心的。 眼看有些冷场,徐孚远立刻大步走出来,厉声喝道:“报国锄奸乃是忠君爱国之举,我乃是徐首辅的后人,家世比你们显赫不知道多少倍,连我都决心去做了,你们还迟疑什么?” 王振也大声说道:“大家想一下,这事根本没什么成本,不要你钱,不要你土地,全程开销咱们兄弟几个包了,顿顿有酒有肉,出入乘车骑马,事成之后咱们名声就重于江南,说不定还能被皇帝记住,以后科举做官都是大大有利,这事情大可做得!” 苏河则是晓以利害:“咱们又不是上京师和阉党的东厂锦衣卫硬拼,要是那样老子是绝对不去的,宁可在勾栏院搂着粉头睡觉!但是咱们只是在江南来回巡游,宣传反阉,江南百姓早就憎恨阉党,各地士子肯定会加入咱们,官员不敢得罪咱们,地方军队又怎么敢对这么多士子动手,咱们什么危险都没有!再说了,真要有事也是我们几个挑头的先倒霉,你们这么多人,朝廷还能把你们都杀了不成?” “说得对,咱们做完这事之后就是一党的了,我建议,咱们就叫济民党,所谓‘陈纲立纪,救济斯民’是也。到时候咱们守望相助,彼此扶持,那就是皇权与士大夫共天下了!我提议,咱们此次行动的口号是: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刘如意心里暗暗钦佩,这几个人或晓以利害,或动之以情,或巧言蛊惑,或热情洋溢,把问题的利害得失剖析得极其透彻,由不得生员们不入彀。 他福至心灵,突然学着柳旭握拳大喊道:“我刘如意估计一辈子也考不上举人了,要是一辈子就这么活着实在没意思,我愿意跟着你们干,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对,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等死,死国可乎!干了!打倒阉党,升官发财!”李奉天脸上流露出一丝后悔,大概是没想到从来迟钝畏缩的刘如意竟然跟得这么快,于是也跟着叫喊出来。 “对,咱们这么多人,再把江南士子生员拉来几千,朝廷也拿咱们没办法!” “我家在乡间素有人望,咱们给乡间愚夫愚妇讲明白忠君爱国之道,再把农民拉上几万人,到时候既有钱又有人,谁敢动咱们?!” “魏阉把持朝政这么多年,圣天子继位岂能容他?咱们只要做成了,就是天子眼中的红人了!” 天子眼中红人! 圣天子眷顾! 简在帝心! 士子们眼睛热了,他们抛去平日的拘谨和礼节,纷纷狂热地高呼:“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打倒阉党,升官发财!”刘如意高呼着口号,嘴角流露出一丝微笑。 虽然不知道柳旭的全部计划,但是阉党害民已久,打倒他们总是好的。 第十章 统筹安排 柳旭得意地看了看面前癫狂如痴的士子们,果然,这不论古人今人,不论高低贵贱,不论贤与不肖,只要有利益,只要有欲望就有可能被鼓动。他又扭头看了看身边的刘如意,这个长相平庸、才具一般的年轻人倒是这里面少有的清醒的,他对于功名利禄没有一般人那么渴求。只不过刘如意也有欲望,虽然他的欲望相对高贵,是让平民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只要有欲望,不管你高贵低贱都要被哥们操控。 在名曰欲望的巨石下放一块小石头,用撬棍轻轻一撬,就能迸发出足以改天换地的巨大能量。 这个石头,名叫时势;这个撬棍,名叫智慧。 “很好,大家既然有这种气势,咱们的大事就一定能成!”柳旭用威严的嗓音说道,这时候正是确立权威的时刻,他绝对不会让人和自己分享这发号施令的权利。 好在事先已经说好以自己为主,其他三人都没有插话反对。 “据我估计,皇上最迟十月底就要对阉党动手,如果我们慢了,这事就没我们的份了!所以,事不宜迟,我们明天早晨开始行动,今天大家收拾一下行李,联络下信得过的生员士子,然后咱们兵分四路,分头赶往松江府学、华亭县学、上海县学、金山卫学,鼓动当地士子加入咱们,一切开销由我兄弟四人承担!” 士子们三三两两地散去了,他们三个一团,五个一伙,热情地议论着即将进行的大事业,彼此交流着该如何对付阉党才能激起最大的反响,才能让自己的名声传扬四方。 柳旭喝了口仆人送上来的茶水润了润嗓子,对着留着没走的刘如意笑了笑,说:“刘兄,今天多亏了你,否则大家反响绝对不会如此热烈。” 刘如意轻轻摇了摇头:“我其实没什么用的,我看你行事前后呼应,早有谋算,我顶多算是顺水推舟,绝不是雪中送炭。” “别这么说嘛,咱们以后就是济民党的同志了,同志同志,志同道合,咱们一起为了让芸芸众生、普罗大众吃饱穿暖努力!” 刘如意一愣,显然是没想到柳旭竟然还记着自己以前说过的话,随即,他开心地笑了:“好,咱们就是同志,就让我刘如意辅佐你,看看你究竟能走多远吧!” 表现抢眼的李奉天也没有走,他看柳旭说完了话,立刻走过来拱了拱手:“柳兄大才,我佩服不已,三言两语竟然就让这些士子热血沸腾,非张仪再生,苏秦在世,谁能为此?” “李兄过奖,我也只是因势利导,这阉党祸国殃民,由来已久,江南生员生活困难,早有不满,我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以利诱之,以义激之,自然是如孟子所云‘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渤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柳旭言辞便给,三言两语就说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更是不忌讳说自己使了手段,这让李奉天更加拜服。 “刚才刘兄说要跟随柳兄做一番事业,其实观柳兄今日行事,谁不知道柳兄绝非池中之物?在下李奉天,虽然读书作文本事一般,但是自幼家中经商,跟随父兄学了算账盘账之法,管理钱粮略有心得,如果柳兄看得起在下,请随意驱使!” 听了这话,柳旭眼前一亮,他自己是不会什么会计记账之类的法子的,但是要做大事又必不能缺少后勤人员,当年刘邦评定开国之功,就把萧何评为第一,可见这后勤的价值所在。只是该如何考察这李奉天的本事呢? 不过柳旭毕竟是积年的狐狸,马上就想到一个办法:“李兄来的正好,我对这料理钱粮实在一窍不通,眼下就有一桩难事,还请李兄不吝赐教。” “不敢,不敢,柳兄请讲。”李奉天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这是要考察自己了,如果能表现出色,自然以后前途无忧。他自幼读书,年近三十还没混出个名堂了,是以极为重视这次机会,短短几息,鼻尖已经沁出了几滴汗珠。 柳旭拍拍手,喊进来四十个家仆来。这里面既有陈佩儿派给自己的忠诚可靠的家生子,也有三人带来的家仆:“我打算让这些人深入乡村,花钱雇些农民以壮我声势,但是小弟从小养尊处优,对于这人力价格实在一窍不通,况且这乡村有穷有富,统一价格实在苦难,况且身在乡下也难以彼此沟通,不知李兄有无妙法,让我花最少的钱,雇最多的人?” 李奉天闻言,想了一下立刻回答。其实他脑子原本没有那么快,只是以前见过有人用过类似的法子,所以当场改来使用:“柳兄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会关注这些细微小事。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小弟倒是有个法子。” “请讲!” “要做这种大事,肯定是人越多声势越大,农村人力价格不一,但是要雇他们一个月,管吃管住,只要一个人先给半钱银子就够了!若要花少钱,雇人多,只要把这些人分作二十组,每组给二十两银子,每组至少招二百人,否则罚银二十两。如果都超过了二百人,招的人最少的三组依次罚银十两、五两、三两给最多的三组!” “好,好!”柳旭四人一起鼓掌,这李奉天不愧是出身商贾之家,竟然把人心和制度揣测得如此精微,在罚银和赏银的激励下,想来这些仆人不太敢偷懒磨滑,误了大事。 “哎呀,今日鼓动了将近两百士子,我也不为此激动,因为这些人眼里只有利益,本事不大,脾气不小。但是今天让我得到李兄、刘兄两位大才,我大事如何不成,阉党如何不灭?”柳旭做出一副激动的神情来,大声喊道:“柳安,快去县里最好的酒楼摆一桌酒菜,我们几人今天要把酒言欢,共商国是!” 如果说明代有哪一点还算让柳旭感到满意的话,那就是明代充足的肉食了。1613(万历四十一年),来自葡萄牙的传教士曾德昭惊讶于大明帝国肉食的丰富,他在《大中国志》中记下“在各地,即使小村镇,都有充足的肉食”,而来自葡萄牙的邻居西班牙的门多萨也在《中华大帝国史》里写道:“桌子中央整齐的摆着食物,有各种肉食、鸡和鱼。在其余桌子上,哪怕有二十张,他们也摆上大量各种食物,全是生的,如阉鸡、鸭、野鸭、母鸡、咸肉……腊腿,及很多别的东西。这些都摆在桌上直到宴会结束和客人离开。这时,设宴主人的奴仆收拾好这些生食物,赶在客人前把它送到客人的馆舍或住所,隆重地放在那里。” “要是老子不跑南洋或者台湾岛,还真不能让满清入主中原,要不然这‘糠稀盛世’一来,老子岂不是吃不到肉了?” 想到这里,柳旭哑然失笑“假如老子真改变了历史,后代历史学家会不会因为争论老子是不是因为吃肉才抗清而聚讼纷纭?” 所谓“天下诸福,惟吴越口福”,虽然这么说对川菜鲁菜等名菜有些不敬,但是至少也说明这吴越之地饮食业极其发达。 青浦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是松江府富甲天下,这各种享受是绝对不缺的。 几人带着大队仆从赶往县里最大的福如楼,店家早就恭候在酒楼门口,见到柳旭下车,立刻奉承道:“几位爷大驾光临小店,小店真是蓬荜生辉,若是几位吃得满意,能留下一二墨宝,那就是小的前世修得的福分了!” 柳旭早把自己当作众人首领,他打量了一下福如楼,这座酒楼是典型的江南中式酒楼,楼内有一个大大的天井,里面露天陈设着观赏盆栽和石桌石凳,如果有演出赛会还可以用来充当演出场地。外围楼高五层,地基颇高,双重屋檐,每层之间间隔很大,阳光从天中投射下来,给了酒楼极好的采光。整座酒黑瓦红墙,白窗彩绘,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净整洁,显现出汉家商人勤劳本分的经商特点。柳旭看得心里一阵舒畅,笑着回答道:“你这店家是有眼色的,知道咱们几位来历都不凡,你且嘱咐后厨用心整治,做一些拿手好菜,如果吃得开心,说不得要请各位留下点东西!” 几人来到最高的楼层,此层几乎是县城最高处,远远眺望甚至能见远处青山巍巍,又能看远方天水相接,风景极佳,令人心旷神怡。 在江南宴请吃饭是必须上果品点心的,在厨师的匠心独运之下,各种名目应运而生,社么糖缠、大样饼锭、簇盘、插画、粘果、高顶、狮人,种类繁多,让人有目不暇给之感。这松江府流行的是“果山增高梯架”,店家为了展示本事,让伙计把各种时鲜水果一层层摆放在金银器皿上,竟然摞了有七八层之高。 “这人类为了享受真是穷奢极欲,这不就是后来婚礼必备的红酒瀑布嘛!”柳旭暗自感叹明末江南这奢靡腐化的风气,一边暗暗叹息:“要是哥们不来救你们,就等着被你大清千秋万载吧。”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一章 色与魂授 店家见几位客人都对这果盘表示出赞赏,心里更是开心,不迭问道:“各位可是要饮酒?” “你这都有什么酒?”论吃喝玩乐,柳旭是拍马都赶不上苏河,他腆着大肚子问道,边问还边用舌头舔舔嘴唇,显然是肚子里酒虫子开始闹腾了。 “您别看咱店面不大,比不上南京城的酒店,但是酒可都是好酒,这山东之秋露白、淮安之绿豆、括苍之金盘露、婺州之金华、建昌之麻姑、太平之采石、苏州之小瓶,样样俱全!” 柳旭不嗜饮酒,事实上,他前世虽然转行之后经济宽裕,但是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几乎没有任何嗜好,所以对喝什么酒是无可无不可的,于是对着苏河说道:“苏兄,你是这吃喝界的英雄,风流乡的好汉,不如你为大家做主了?” “嗯,这山东秋露白甘而酽,色白,性热,喝来别有一番风味,你且来上二斤,若是好的我们再要!”苏河开始大模大样发号施令:“你这里可有酒器?” “有的,有的,都是上好的瓷杯。” “瓷杯?这可不行,”苏河闻言有些不满:“这松江府的士大夫之家饮酒,或用金器,或用玉器,金器必须是名匠按古器式样打造,玉器必须是古玉,哪能用瓷杯!”说完,他对着自己的家仆说道:“把爷的酒器拿来,让这土包子看看!”接着,他又对柳旭笑道:“兄弟不爱饮酒作乐,自然不知道这酒器的好,用了我这双螭虎人杯,哪怕是没酒量的也能多喝三五斗!” 柳旭虽然没有不良嗜好,但是在社会上十几年摸爬滚打至少也是通晓人情的,因此没有拒绝,只是笑道:“有苏兄这妙人在场,咱们今天肯定是尽兴而归!” 掌柜的职业素质极佳,哪怕被抢白了一顿仍旧是笑容满面,他接着说道:“几位可还要些优妓小唱,近日新来了两个北方小唱,不仅生得唇红齿白,俊俏非常,更唱的一首好《西厢》,堪为尊者取乐啊。” 明末性服务业极其发达,如南北两京九街,妓女人数达数万计,山东临清是运河之都,南北车船水陆码头,各地大商聚集于此,也是以娼妓著名,“多淫,女妇以淫为业,旦夕奔诱者家相闻也,道相属也”,不过此间酒楼的娼妓还是以清官人为主,多是卖艺不卖身的,只不过财帛之下究竟有多少人能抵死不卖那就不得而知了。 掌柜的这话一出,柳旭立刻看到几人眼光看向自己,不用说,肯定又是自己这惧内的名声作怪。 “哈哈,都说这穷书生无闲工夫去看好女人,无闲钱钞去嫖好娼妓,是以穷秀才没有一个不怕老婆,柳兄才略经天纬地,却不免为河东狮所欺啊!”苏河一张嘴刻薄至极,拿着柳旭就开玩笑。 “这个,咳咳,士人风流,名妓佐酒,也是一时佳话,贤弟还是不要太拘泥了。”徐孚远微微一笑,也劝柳旭放开一些。 刘如意、李奉天两人新加入团体,又仅仅只是生员,所以没敢出言调笑,只是作洗耳恭听状。 “哈哈,谁说兄弟怕老婆来着?店家,把你们店里最漂亮的清唱找来,兄弟几个今天不醉不归!”柳旭前世久在风月场打混,求的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怎么会害怕这种阵仗。 “哼,这国王游戏、**********哥们还没使出来咧,要是让你们这帮土包子见了,还不得惊为天人?”柳旭暗自腹诽,突然有了个想法:“店家,把你们店新来的小唱也叫来,本公子有话要问。” “没问题,公子就等好吧。”掌柜笑嘻嘻地施了一礼,下去叫人了。 “柳兄,真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贵夫人管家甚严,不许兄弟纳妾,却防不住兄弟纳娈童啊!”王振是有龙阳之好的,他对此从不避讳,反而还乐于和人交流经验。 “哈哈,非也,非也,兄弟我并非喜爱少年,只是心里突然有了个盘算,正好找这两个小唱询问一二,若是能成,对咱们的大事极有益处!” “哦,敢问这小唱少年除了在床上有用,还能有什么大用?”王振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原来兄弟才是此道高人!” “山人自有妙计,兄弟到时候便知。”柳旭一笑,特意卖了个关子。 说完了话,就可以开饭了,之前的水果架子一般是不吃仅供观赏的,刘如意没见过这阵势,还以为是给众人开胃的,伸手拿了一只苹果。 “诶,刘兄弟,这水果是摆来看的,咱们不去吃他。”苏河朝刘如意摆了摆手,眼神中有着一丝轻蔑。 刘如意脸红了,他慢慢放下手里的苹果,讪讪的说道:“我孤陋寡闻,不知还有这说法。” “唉,倒也不是这么说,这一个地方一个习俗嘛,听说刘兄弟那边餐前是要吃水果的。要我说,这餐前吃水果也不错,开胃解腻,咱们都来一个怎么样?”柳旭见刘如意受窘,连忙过来打圆场,这刘如意哪里都好,就是爱钻牛角尖,他不希望刘如意因此就和这个团体疏离。 “也对,也对,吃一个,大家都吃一个。”徐孚远老成持重,连忙招呼大家吃水果。 刘如意狠狠咬了一口苹果,对柳旭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柳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这古代高级酒店上菜就是快,几人用热毛巾擦过脸之后就有人上菜,最先上来的是几个冷盘:山家三脆、芥末茄儿、熟猪肤、水晶脍,酒也装在金玉杯中,由高粱酿成的酒液纯白而香醇,挑动着饮者的味蕾。 妓子和小唱也从楼下陆续走了上来,柳旭抬头一看,妓子大多穿着纱裙纱裤,白皙的皮肤在纱衣下若隐若现,有的着满冠,有的插掩鬓,脸上略施粉黛,虽然不能和现代各种修饰打光技术支持下的美女相比,倒也颇为赏心悦目,于是随手选了一个,算是证明自己绝不惧内。 倒是两个小唱应该是兄弟俩,他们穿着玉色素纱衣,长得一般的唇红齿白、面容俊朗,和后世的少年偶像差相仿佛。尤其是两人中的弟弟,一双眸子皎若秋水,灵动而不失英气,让人一见就心生怜惜。 两人走上来自我介绍道:“小的周珙,周珙,向各位客人问好。” 王振在男色方面色心深炽,他一见到两个小唱少年眼睛就再也移不开了,只是感叹道:“好名字,好名字,君子温润如玉,世间竟然这样的美少年!”抬头问柳旭:“柳兄,你是真不要这两人了?如果你不要就便宜兄弟我吧!” 柳旭哑然失笑,这人真是欲火旺盛,未免显得太过急色,但是他本来就没有这方面意思,所以只是说:“我倒无所谓的,只是有些话想要问问——” “我们也是正经人家,只唱曲不卖身的!”柳旭话还没说完,就被周珺打断,只见他嘟着嘴叫道:“店家好不晓事,事先都已经跟他说过我们只是一时困窘,流落此地,是不会卖身的!” 掌柜本来还想借兄弟两人卖个好,没想到周珺当场给自己一个下不来台,但是客人面前又不好发泄,一张脸只是涨得通红。 “舍弟年纪还小,不同事理,各位请多多包涵,若是需要侍奉,我愿意自荐枕席。”周珙生怕场面转冷,于是开口道。 “哥哥!”周珙轻轻叫了一声,随即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再说话,只是一双眸子噙满泪水,好像西湖上飘渺的烟雨,又好像巫山山巅律动的云霓,更惹人怜爱。 “哎呀,哎呀,你们兄弟都是世间的妙人儿,今天能让我遇到是我三生有幸啊!”王振看着两位少年,口中啧啧有声,端起玉杯一饮而尽,似乎要接着美酒压下心头欲火。 柳旭心中暗自摇头,这王振风流俊秀,一表人才,举止言谈都挺让他看好,本来还觉得能成一番事业,没想到色与魂授,见了男色就走不动路,让人怎么能放心把大事托付给他? 人有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欲望支配,言行举动皆为欲望而做,整个人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想到这里,柳旭开口道:“我们兄弟今天齐聚一堂,还是先开怀畅饮,至于其他王兄弟散席后自己去谈,也更放得开!”说完,朝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妓子使了个眼色:“你们有什么拿手的曲目,快露两手让我们瞧瞧,若是表演的好请在座才子为你们写首词,立刻就能扬名江南!” 这明末士人和妓女是相辅相成的,妓女因士人写诗唱和而名传四海,士子又因和妓女彼此结缘而备显风流,此风自北宋柳永开始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明末如名妓柳如是、董小宛都是其中翘楚。是以柳旭这话一说,几位妓子都是眼前一亮,打算拿出看家本领赢取一个好评。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二章 各有用处 几名妓子相互看了看,最后把目光都集中在柳旭身边的妓子身上。她很明显不是其中最漂亮的,虽然一头乌黑的秀发如海藻般清丽,一点丹唇红若烈火,但是消瘦的脸颊和高耸的鼻梁让她很明显不符合明代的审美。然而,正像柳旭暗自揣测的那样,长得不漂亮还敢出来唱曲,想来是有绝艺在身的。 那名妓子站起身来,深深施了一个万福:“微末之技,不足以奉视听,但求尊者一乐。” 她用的是一把月琴,这把月琴饱满好像十五的月亮,琴颈很短,整个琴身呈现出圆月的金色,上面还雕镂着各色各样的花纹。柳旭还看到琴身的一些地方已经被主人摩挲得略带油光,这种由人体油脂和木头肌理组合成的材质让这把月琴更显得宝贵。 “月琴可圆人难圆,佳音一作追魂魄,好琴,好琴。”柳旭喃喃道。 妓子唱的是一首吴地山歌,内容柳旭是听不懂的,但是这吴侬软语即使听不懂也让人好像饮了醇酒一般沉醉。四野俱寂,黑夜降临,柳旭仿佛看到一轮明月自柳梢花下渐渐升起,这轮月亮是这样的圆,她的光辉自天穹正中洒向吴地的山水,山被月色笼罩,好像披上了一件纱衣,水被月色光顾,波光潋滟中透着吴地山水特有的温柔。 她说话了,虽然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但是柳旭能感受到那种几乎凝成实质的哀怨,是远方的戍卒经久未归,还是宦游的士子徘徊不去,还是薄情的商人浮梁买茶去?柳旭不知道,他只知道明明是天光大亮的白日,四下的光线却被妓子手中的月琴收去,被收去的光线攒成一轮月光,高高挂在酒楼之中。 一曲终了,柳旭恍如隔世,他不禁自言自语道:“若是那满清入关,此等音乐可得再闻否?” 究竟是奋勇一搏,将那满清彻底毁灭,让落后不能再战胜文明,还是见好就收,准备家当搬迁南洋?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对于自己的思想没有把握,这让他有些惶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啊,好,好。”苏河大声赞叹着:“有此曲珠玉在前,我们哥几个若是没有清词丽句,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了吧。” 柳旭闻言一笑,若是比抄书背诗,他还真不怕出丑,毕竟他身后还有着清朝几百年的诗歌积蓄,更有纳兰性德、查慎行等人作靠山。 想了想,此时抄出一首好诗来颇有利于自己的大业,这也算是借花献佛,让百年后的纳兰对此间的妓子表示敬意。 是以柳旭立刻毫不犹豫地说道:“店家,拿纸笔来!” 墨是早就磨好的松烟墨,闻起来让人有清凉之感,显然是添加了冰片、樟脑一类的药物,笔是精制狼毫,纸是洒金生宣,件件都是精品,也可以见出即使店家是附庸风雅这准备功课也做得极好。 “伯阳,有此曲在前,咱可不能出乖露丑哈!”王振没想到从来不以诗词见长的柳旭竟然开口要写诗,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吃味,毕竟他自幼攻唐诗,对于自己的水平是颇有自信的。 柳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挥毫在纸上写下: 木兰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细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诗既出,全场皆寂。柳旭回头望去,王振张口结舌,嘴里喃喃有声,徐孚远目瞪口呆,有些惊慌失措,苏河表情最是夸张,一口酒含在口中竟然忘了吞咽,乳白的酒液顺着衣领流下而自己却浑然不觉。至于刘如意和李奉天两人也是同样的震惊,只不过他们地位较低,不敢发表言论,只是默默背诵此诗,生怕忘却。 过了良久,演奏的妓子悠悠叹道“妾身此生有此诗傍身,我刘月想来定会青史留名矣,只是郎君何来之晚也!”她眼睛直视着柳旭,里面是藏不住的崇拜和幽怨。其他几位妓子见此,也不敢再弹琴演奏,生怕成了陪衬,只是拿眼瞧着柳旭,好像要用目光把柳旭戳出个洞来。 徐孚远长叹一声:“往常我还和人说,伯阳工时文八股而不通诗词,未免美中不足,而今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此诗一出,可孤篇盖全明!” 柳旭对众人的反映早有预料,毕竟这可是纳兰性德成名作,拿性命呕出来的千古一诗,所以也不谦虚,只是说道:“兄弟此诗酝酿了数年,而今一曲奏罢,怀抱大开,因有此篇,也算是恰逢其会吧。” 两个小唱少年显然是懂诗的,他们的眸子自从木兰词一出就不曾从柳旭身上离开,让王振多喝了好几杯酒。闻讯赶来的掌柜见此大喜,连忙让人将宣纸送到县中最好的装裱师傅处裱好,日后就是传家之宝,至于今天消费也是全部免单。 柳旭一诗作罢,心情大好,举起酒杯说道:“今日若有诗无酒,岂非大煞风景?各位与我满饮此杯,祝我们明日大事一帆风顺!” “好,好!”众人很给面子,纷纷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于是场面开始变得热烈。 这时热菜也上了桌,柳旭吃了一口扣肉,稍一转头,就见两个少年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不由得失笑道:“我又不好娈童,更不好小唱,你们在我这呆着也是没有好处拿的。” 弟弟周珺眨巴眨巴眼睛,开口说道:“你之前说找我们有用,不知我们可以帮你什么?”柳旭这才想起之前的话,于是说道:“你们两个,怕死吗?” 周珺没想到柳旭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禁有些为难,但是他知道眼下这个机会难得,于是大声说道:“不怕死,只怕被人欺负。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志气,看你容貌谈吐,似乎以前也不是平凡人家出身吧。”柳旭从眼前的少年身上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这种感受既让他感到熟悉和亲切,又让他感到一丝威胁。 周珺的脸色黯淡了下来,他用几乎微不可查的声音轻轻说道:“家中遭变,凄惨无比,不足以奉视听,现在我兄弟二人唯有老母在堂,又身患重病,不得已来此卖唱买药。” “这倒说得通了,”柳旭打量了两人一下,说道:“我有件大事要做,需要借助你们之力,之前问你怕死否只是试探,其实此事非常安全,我们几位都参与其中。你们要是愿意去做,我承担令堂的全部汤药费,你们一人可以拿二十两银子。” 苏河惊讶道:“乖乖,柳兄不爱娈童,却舍得花这么多钱,显然是有大筹划了!” 这银子在明末的购买了还是挺强的,按照一石米一两银子,一人每年吃三石米计算,这二十两银子够一个人吃七年了。之前派人去乡下雇人也不过是半钱银子,可见柳旭此时投入之高。 只是高回报多半伴随高风险,两位少年虽然不知道这个投资原理,也下意识地感觉到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唱唱西厢、打打双陆的简单事情。 周珙比起弟弟来少了几分果断,他有些迟疑道:“按说公子如此抬举,我兄弟二人理当效犬马之劳,只是什么事竟然能给出如此之多的报酬?” 周珺拉了哥哥一下,大声说道:“你我在酒楼卖唱,何时能赚够钱给母亲治病?百善孝为先,只要能让母亲痊愈,我们兄弟就算是赴汤蹈火也是在所不辞的。而且几位都是饱学才子,还能让我们去做杀官造反的勾当不成?” 柳旭欣赏地看了周珺一眼,这个少年比起他兄长来说多了几分果断和决绝,又天性纯孝,是可以培养成心腹的。更难得的是,周珺说话滴水不漏,还给自己留下了余地,这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了。 柳旭当下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们二人干什么抄家灭族的事情,但是一旦事成,公子我必然获利甚多,你们二人若是愿意跟着我,以后莫忧不富贵,哪怕是重振家业,告慰祖先也是也是易如反掌!” “既然如此,还请公子吩咐,我兄弟二人一定尽力去办!” 柳旭脸上露出一个诡秘的微笑,让家仆拿出一个十两的大银锭:“山人自有妙计,眼下不说,你们先拿着钱去安顿了老母,若能多召集几个能说会唱的少年小唱就更好了!”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三章 POV:周珺 将星闪耀 周珺走出福如楼,哥哥跟在他的后面,亦步亦趋,好像一只忠诚的小狗。是的,虽然他是弟弟,但是哥哥的懦弱和脆弱总是让周珺以为他才是两人中起主导地位的那一个。 周珺停步,回头望了望灯火璀璨、弦歌不绝的高楼,心中突然泛起一股迷茫。 这种迷茫不是战胜了毕生强敌之后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迷茫,更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放眼四望无来者的迷茫,这种迷茫是经历了无数磨难挫折之后终于找到一丝幸福的曙光,但是又患得患失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周珺低声呢喃着宴席上作出的诗句,轻轻对哥哥说:“哥哥,你说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呢?他的心中又该有多少的哀愁?古人说,情深不寿,作出这种诗句的人怎么会是那个意气风发、多谋妙算的年轻公子?” “你的意思是,这首诗并非由他所作?” “不,唐人宋之问能为了一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杀死自己的侄子刘希夷,可见这好诗之难得,这种诗谁舍得送给别人?此诗必是那柳公子所作无疑。” “那你的意思是?”周珙有些不能理解弟弟的想法:“你先说这诗必然不是由他所作,又说不可能由别人所作,那到底是谁作的?” “我不知道,假如真是由他自己所作,这个人的感情该多么沉重啊,而他却能把这种浓重得化不开的哀愁驾驭的灵活自如,这有该是怎么样的心性!” “所以说,”周珺斩钉截铁地对哥哥说道:“这就是我们兄弟俩翻身的时机,如果还想为父亲报仇,还想重振我周家基业,就必须为这个柳公子效劳!” “可是……”哥哥还是有些迟疑,他是家中长子,不能像他一样孤注一掷,周珺是明白的,可是哥哥的个性实在太软弱了,太软弱了,这样的性子在太平年代管家尚可,在这纷乱的世道如何能在虎豹豺狼间保存自己? 周珺用力握了握自己的拳头,那一对拳头依旧沉稳而有力,凝聚在肌肉间隙的力量给了他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 “母亲,哥哥,就让我周珺来守护你们吧。”周珺抬头看了看天,东方的天空中一颗大星正在发出璀璨的光辉。 他相信,那是他的将星。 周珺和哥哥走了大概一刻钟,来到了他们借住的白象寺。因为母亲的病情,没有人家或者客栈愿意收留他们,毕竟如果母亲死在家中是十分晦气的。好在这座白象寺的和尚们没有因为母亲生病而把他们拒之门外。 周珺很感激和尚们的援助,在逃亡了半个月之后终于安顿下来,这对于母亲的伤势是有帮助的。但是他同时也知道,母亲必须得到及时的治疗,否则她受到的内伤必然恶化。 白象寺很小,只能容纳三五个和尚,而这些和尚就凭借着寺庙微薄的香火钱维生,但是这并不代表和尚们的生活是清苦的。事实上,周珺多次在夜间嗅到酒肉的气息,更是常在勾栏院见到光头出没。 末世似乎在方方面面都在论证着自己的存在感,纲常解体,道德纷乱,先是父亲倚为心腹的手下反噬背主,然后是昔日对自己亲热无比的叔叔伯伯拒不援助,有人甚至还试图对自己痛下杀手,最后就连本应该遵守清规戒律的释家子弟都成了粉头妓子们石榴裙下的恩客。 究竟是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还是世界本就如此,他之前的十四年人生只不过是一种被遮掩的假象? 远远似乎有诵经的声音传来,那是《心经》,晨钟暮鼓,钟声梵呗,倒是颇有意趣,只是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究竟谁是色身,谁是空相? 周珺一时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他和哥哥轻轻走在庙里的青石板路上,脚上的黄皮胡履在石板上敲出哒哒的声响,这种熟悉的声音让周珺感到舒适和安心,毕竟这双价值七钱银子的靴子似乎是他和过去的唯一联系了。 他们走到一处厢房前,周珺轻轻伸出手,有规律地叩击着表面已经有些腐化的木门。 哒,哒哒,哒哒哒。 门里先是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这让周珺的心情瞬间收紧,然后接着是一个虚弱的女声:“是珺儿吗?” “是我,母亲。” “自己进来吧,我走不动。” 周珺推门进来,屋内燃着一盏小小的灯,灯火是如此的晦暗,以至于他开始质疑光明是否真的存在。接着那细微到几乎不存在的光,他看到母亲枕头旁的手帕上有着大块的血迹。 母亲的病情似乎有些严重,前几天还只是干咳,现在却开始咯血了。 “母亲……”周珺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不管如何老成,他毕竟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眼见生养哺育自己的母亲受苦,他恨不得自己去替代母亲。 “不要哭,周家的男子汉从来不哭”母亲的声音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虚弱,但是话语间仍旧是昔日那个风姿飒爽的江湖女侠:“生死有命乎?富贵在天也!我和你爹昔日纵横江湖,神仙眷侣,约好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可惜终究是放不下你们兄弟俩,还是拼了老命要把你们救出来。” “孩儿无能……”周珺的眼泪止不住地向外流淌:“没能将家传绝学修炼到位,以至于父亲殒命,母亲受伤。” “嘿,你就算把武功炼至大成又如何?也不过是个百人敌罢了,若是敌人结成阵势,用火枪长矛攻你,哪怕你武功练到武当始祖张三丰那个地位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母亲今天的话似乎格外的多,她继续滔滔不绝地讲道:“昔日给你们讲《史记》的故事,项羽为什么不学剑而学兵法?难道项羽武功不好吗?当然不是,只是这武功练得再好也只是力敌数人,但是若是修行圣人之道,熟读兵法,那就是万人敌了。” “母亲教训的是。”周珺灵机一动,突然想起今天的遭遇,对着母亲说道:“母亲,孩儿今日在酒楼卖唱”他清晰地看见母亲在听到“卖唱”两字时眼角抽搐了一下,很明显是伤心至极。 哪怕是丢了父亲的脸,失了自己的身份,他也要去做。何况他早已经不年当年锦衣玉食的豪侠公子。 周珺假装没有见到母亲的反应,继续说道:“有一位公子才具极高,作了这么一首诗。” 他的记忆力极好,很流畅地把那首木兰词背了出来。 周珺背出后接着说道:“那位公子说我二人对他有大用,给了我十两银子为母亲治病,事成之后还有四十两,还说母亲的汤药费由他承担。” 一阵风吹来,打乱了桌上暗淡的火苗,母亲的脸在变动的光阴下忽明忽暗,让周珺感到有些畏惧。 “有如此才具之人,所谋必大。”母亲沉吟了片刻开口说道。 “那母亲的意思是?”周珙似乎有些不愿意为柳旭所驱使,他趁着这个机会说道:“若是母亲不愿意,我们便把这银子还给他,告诉他不能效劳便是。” “若是以前便罢了,这等人物,这等心胸要做的事情必然危险至极”母亲突然叹了一口气,“只是现如今你我母子三人困居此地,衣食无着,而且若凭你们两人,报仇只怕无望。” 周珺有些羞愧地低下头:“让母亲失望了。” “我没有失望,只是你还太年轻,家仇对你来说太过沉重。”母亲言谈似乎充斥了一种血腥的味道:“但是家仇不报誓不为人,只有借力打力才能成事了。” “母亲的意思是?” “你们若是不愿意那便罢了,你们是我亲骨肉,我焉能不爱惜你们二人?只是困居此地终究也是个死局,倒不如拼死一搏,说不能杀出个生路来。”母亲说到“杀出一条生路来”时表情狰狞,显然是动了真怒。 “咳咳”许是怒气伤了肺腑,母亲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周珺知道母亲想让自己二人为父亲报仇,但他从来没有责怪母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作为“江北大侠”的儿子,有义务为父亲报仇雪恨。 周珺偏头看了哥哥一眼,那张和自己酷似的面孔上没有勇气,却充满了对于未知的危险的畏惧。他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有这样的兄长,他压力如何能不大?没有回应哥哥略带哀求的目光,周珺对母亲说:“孩儿也是这样想的,这柳公子才具兼人,又出手大方,这是以国士待我,我如果不能以国士报之,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而且我看柳公子天庭饱满,气宇轩昂,是个能成大事的,跟着柳公子效劳,终有一天能报仇雪恨!” “好,很好!”母亲的神色有些疯狂:“珺儿,不要忘了,不要忘了他们是怎么残杀你爹的,他们用刀生生剐下了他的肉,将他活活生吃了,这一幕我永远不会忘,我永远不会忘!”母亲的声调越来越高,声色俱厉好像敌人就在她面前一样。 她声调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凌厉的吼叫好像一只夜枭。 周珺伸手轻轻敲打在母亲的昏睡穴上,母亲立刻陷入昏迷。周珺看了看母亲,哪怕是在睡梦中,那张昔日纯美和蔼的面庞也充满了暴戾和仇恨。 “放心吧,母亲,我会为父亲复仇的。”周珺轻轻为母亲盖上薄被,对哥哥说:“明天去寻个郎中来吧,要最好的,咱们不会缺钱的。” 说完,他大步走出门去,他清晰地看到,东方那颗属于他的星星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周珺坚信,那就是他的将星。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四章POV:周珺 强者寂寞 周珺来到福如楼,柳公子已经走了,他交代给了自己一项任务,一项危险重重但是又回报丰厚的任务。 周珺觉得这是一场豪赌,但是他从来不怕赌,因为他并不经常输。 因为常胜,所以不怕输。 小唱少年们在酒楼堆杂物的房间里三三两两地坐着,他们见周珺进来,带着敬畏地给他让座。这种待遇不是因为这些少年平易近人,恰恰相反,这些皮肤白皙、眼神游移的城市少年是最靠不住和最不懂礼貌的。周珺从前在家看过不少闲书,都市少年是当年戚继光大帅最不喜欢的兵源,因为他们在战时往往会率先逃跑,扰乱军心,战后追究责任时又会把责任推到来自农村的朴实士兵身上。 他们是小人,但是小人有一点好,他们会畏惧权力和暴力,只要你有其中之一,你就能很轻易地让他们就范俯首。 周珺毫不客气地坐在房间最高处,他居高临下,骄傲地俯视着少年们,好像一只傲慢的雄狮:“有活儿,一个人二两银子,先结五钱,但是谁要是敢拿了钱跑,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少年们眼睛一亮,二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在酒楼卖唱一个月也未必能拿到几钱银子,这相当于他们一两年的收入。 “什么活开这么高的价?”一个少年开口问。 周珺赞叹地看了他一眼,能不被利益迷惑,还知道问清楚要干什么,并不算太蠢。 “唱歌,到村子里教小孩子唱歌。” “到村子里?唱什么歌?” 周珺轻轻开口唱道:“魏忠贤,遮了天,勾结客氏乱中原;魏忠贤,乱把权,忠臣贤士不保全;江南子,柳伯阳,忧心国事夜不眠;效前贤,天下连,协力击贼正坤乾!” 这歌儿编得其实一般,但是内容却让在场少年们都大吃一惊。 “你疯啦?这魏九千九百九十九岁也是你能编排的?这个柳伯阳是什么人,竟敢和魏大人过不去?”最先提问的少年好像被吓住了一样,大声斥责道。其他的少年虽然没有出声,但是也都露出了类似的神色。 周珺对他们的想法洞若观火,不过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罢了:“王政,老子明明白白告诉你,第一,你们爱干不干,二两银子老子随便就能找到人干,让你们干是看得起你们;第二,让你们到村子里面教小孩子唱,朝廷的官儿又从来不下乡的,谁能抓得住你们?第三,这新皇爷即位,怎么可能留着前代的权臣?魏忠贤眼看自身难保,哪有功夫来对付你们!”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危险实在太大,得加钱!” “那这么着,换个法子,一个村子一钱银子,你只要教会了两个孩子唱,一个村子的孩子就都会跟着唱,你们画好片,老子会抽查,怎么样?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少年们彼此对视着,心里打开了算盘。 周珺早就在心里帮他们算好了这笔账,在酒楼卖唱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有时候遇上那有龙阳之好的还要受欺负,若是到村子里教孩子唱歌,一天一个村子那就是一钱银子,一个月便有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周珺看到他们相互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办法。王政又开口说道:“这片区怎么划分?” “这个老子不管,老子只负责检查,反正老子的老娘得病走不了,你们也别怕老子跑路。” “行,不就是唱歌嘛,干了!”王政一咬牙,答应了。 周珺看着眼前欢欣鼓舞的少年们,轻蔑地一笑,想起了昨天晚上和柳公子的对话。 柳旭坐在一张红木太师椅上,虽然秦桧因为害了岳爷爷被千古唾骂,但是从他而来的这太师椅却得到了士大夫们的青睐,一直流传至今。柳旭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意,但是周珺却明白那绝非是笑。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 周珺突然想到小时候跟父亲去山里打猎,据说山中有猛虎,但是他和父亲从来没有遇到过。而父亲曾经告诉他,猛虎在噬人之前总是懒洋洋的,好像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但是一旦动手,则是势如雷霆,一般人根本无从防备。 那么柳公子的这种笑容是不是就是猛虎的慵懒呢? 周珺相信,在那一片看似真挚无比的笑容之下,潜藏着凛冽的杀机。 但是他不在乎,因为他崇拜猛虎,崇拜强者,与其和弱者为伍,不如向强者效劳。 “周珺,你可知道,为什么你能拿二十两银子,而那些少年却只能拿二三两银子吗?” “因为公子看得起我。”周珺一时没有摸清楚柳旭的用意,他决定恭敬为上。 “不对,因为你是上级,他们是下级,你是治人者,他们是治于人者。”柳旭的脸上依旧挂着那和煦的笑意,但是他说出的话却冰冷至极:“我很看好你,有些话不妨给你讲一讲。” “公子请讲,周珺洗耳恭听。”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善良和正义,只有强大和弱小。大鱼吃小鱼,小鱼不应该抱怨,谁让它太小呢。同样,游牧民族毁灭文明,蒙古扫平南宋,也是因为南宋弱小,弱小就活该灭亡,南宋亡得不冤。只是如今我来了,这中国必然强盛,就活该游牧民族倒霉了。”周珺很奇怪,柳旭竟然会和他讲这种话。 这不是他应该听的话。 至少现在还不应该听。 “你是一个聪明人,我一向喜欢聪明人。聪明人有什么特点你知道吗?” “周珺愚钝。” “聪明人会选择强者效忠,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跟着强者才能吃饱穿暖,才能锦衣玉食。我会一直强大下去,而你将会成为我隐藏在暗影中的利刃,不要让我失望。” 周珺虽然还不清楚为什么柳旭会跟他讲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斗争,但是他明白柳旭想要自己效忠于他。 周珺很愿意效忠于一位强者,他需要强者的庇护,更需要强者的帮助,所以他立刻就答应了:“周珺愿为公子效劳,若有驱使,绝不推辞,刀山火海,一往无前!” 周珺跪在地上,看到柳旭的眼睛从自己头顶延伸出去,一直延伸到苍茫的夜色中,而他又从柳旭的眼神里读出了几许寂寞。 原来,强者是寂寞的。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五章 POV:李过 一夜霜降 虽然已经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十分炎热,李过从田间地头走过,这是一个壮实、欢快、虽然饱经苦难却对未来充满希冀的青年,他身材高大,有着浓厚的眉毛,阔大的嘴唇和老秦典型的单眼皮。这个青年最令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宽厚的胸膛,他的胸膛是如此的厚,以至于他穿不了正常人的衣服,必须请裁缝专门按照他的尺码定做服装,而这一切都加重了家中的经济负担。虽然如此,但是李过并不觉得这会成为他成功的阻碍,“胸厚才好哩,吃得多,有劲,干活也是一把好手!”他总是这样自豪地解释自己的身材特征。 天色渐晚,远处的太阳在散发了一天的光和热之后终于恋恋不舍地从西方地平线散场。或许是处于对自己职责的无限忠诚,哪怕是在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依旧慷慨地放出无线光热,烧灼了一天的火烧云。 李过用袖子擦了擦额头沁出的汗珠,轻轻叹了口气。今年又是一个旱年,在他的二十一年的人生记忆里,这片天地还从来没有像这样对农民不友好过。 小时候经常玩耍的小溪已经彻底干涸了,光秃秃的河床只露出泛着青色苔藓的石块,而那些青色的苔藓在失去了河水滋润后很快干涸,化作一团黑褐色的残渣,好像人身上久创不愈合的疤痕。河里没有水了,一只只不久前还欢快游动着的游鱼彻底遭了秧,它们一只又一只地趴在河床上,一双圆眼睁得大大的,嘴巴不住的开合,似乎在祈求老天爷下一场透雨,又似乎在留恋过去的好时光。李过知道,这些鱼儿活不了多久了,不论是身下被阳光炙烤得滚烫的石头还是附近同样饥饿的动物,都是这些鱼儿的生死大敌。 李过左右看了一下,他脚下的大地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纹,好像一块被顽皮孩子割了无数刀的猪皮,又好像一个迟暮老人布满皱纹的脸。 他曾听老人讲过,这八百里秦川原来是个好地方,曾经出过一个叫汉、一个叫唐的朝代,那时候的关中沃野万里,水源充足,是整个天下的中心。然而,谁也说不清是怎么一回事,这富饶的关中好像在一夜之间就变得穷困了、疲惫了、衰败了,不仅再也没有一个皇帝愿意在关中定都,老少爷们们的日子也是越过越难。 李过的目光越过那些布满了伤痕的土地,在远处是已经抛荒了的田地。虽然庄稼长起来困难至极,“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民终年劳作不得闲,还不一定能伺候好庄稼,但是那些杂草长起来却是极其容易,李过记得那些田地去年还是李三叔家的,而今已经长满了田字草、参子、鬼针草,像母亲干瘪的乳房那样,彻底不能再哺育这片沃土上的孩子们。 李过的祖父(李守忠即李自成亲父)死去的时候,家里人都说他是“老了”,老了,那便是死了,再也无力供养他的子女了。李过陪伴祖父走完了死亡的最后路程,那时候他已经十七岁了,早知道了死亡和生命宽阔如鸿沟一般的区别。 祖父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苍白,寥落好像秦地的风霜,他的牙齿已经因为常年啃食草根、树皮和参杂着石子沙粒的粗粮掉落殆尽,他的眼睛逐渐失去神彩,瞳孔涣散,口流涎水。而将死的祖父的模样,可不就和这赤地千里的秦地一个模样吗? 难道这秦地也“老了”,也会和祖父一样,抛弃她的子女们吗? 米脂的人口越来越少了,而这米脂原来可是块好地方,文人们说这米脂“沃壤宜粟,米汁淅之如脂”,虽然李过读书不多,但是也知道这是在夸赞米脂物产丰足、适宜居住。时间回到十几年前,“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整个关中谁不知道米脂的婆姨是八百里秦川最美丽、最贤惠、最会持家的呢? 但是现在不是了,赋税一年重过一年,气候一年干过一年,物产少过一年,乡亲们过不下去啦,亲戚多的、家产多的还能苦苦捱着,相互支援还能勉强维生,而那些外乡人、小姓和贫农则是要么卖儿卖女,要么远走他乡,寻条活路。 本来活不下去远走他乡是谁都能理解的,但是他们这一走不要紧,可是赋税可是不会因为他们走而降低的啊,十个人里面跑了洒,本来十个人一起交的税让剩下七个人叫,谁能受得了? 剩下的人熬不过也跑了,再剩下的人更受不了,于是税越收越多,人越跑越少,留下的人越来越苦,日子也就没法过了。 听过前朝皇帝还有时候会免税,如果免税大伙还能将就着活下去,但是现在的皇帝据说是个不管事的,只听一个姓魏的太监的话。大家想着,这太监是没有根的人,对人的恨意肯定特别深,怎么可能会考虑大伙的生活呢? 嗨,这日子是越过越难! 李过又看了看自己的地,虽然自家的地并不是上好的田,自己能分到的水也不是最多的,但是李过自己是好庄稼把式,伺候的小米长得还是很好的。咱米脂的婆姨为什么唇红齿白,让老秦都念念不忘?还不是因为这米好嘛! 李过默默在心里算了算账,眼看就要秋收了,自己这十亩地能收个十来石小米,刨除交的皇粮和租子,能剩下个七八石,参合着杂粮野菜,也够自家活一年的了。 虽然这点粮食拿来结婚是绝对不够的,但是这年头能活下去就不错,知足吧。 一想到结婚,李过就有些失落。他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就算是农村穷人家普遍晚婚,他这也算是大龄光棍了。自己和念儿是青梅竹马,两家也是世代邻居,按说结亲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张老爹要价太狠,竟然要自己五石小米! 天啦,五石小米,这可是要人命啦! 一边骂着张老爹纯是把闺女当畜生卖了,李过又思念地想着念儿的脸,她的嘴唇,她乌黑的长发,她笑起来的样子…… 虽然张老爹要钱不要脸,但是他起名字的本事真不是盖的,念儿,念儿,果真是让人想起来就忘不了,可不是“念儿”嘛! 不行,念儿已经等了自己那么多年了,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如果再嫁不出去那就太说不过去了。要知道,她可是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姑娘,如果大龄不婚,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李过开始默默地盘算,村东头老王今年年景不错,如果找他说说好话,说不定能借上一两石米,然后再找李二伯家借上一两石,这缺口就小了,自己如果紧吧紧吧,再问张老爹说一说,这事八成能成。 实在缺的,也只能去找乡绅借高利贷了。这高利贷,说实话李过是打心眼里不愿意去借的,借的时候是小斗出不说,进的时候却要大斗进,借九斗还的时候就要十三斗,还美其名曰“九进十三出”,一来一回就是对半的利润,简直是“阎王贷”。 但是又想起了梦中佳人那张让人不能忘却的笑容,李过心里有充满了喜悦和自信,不就是多打点粮食嘛,自己年纪正轻,又是好庄稼把式,想来总是可以还上的。 就这么定了,李过,这个朝气蓬勃又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年轻人打定了主意,心中立刻充满了希冀,脚步也因此轻快了不少。 他大踏步地向村子走去,脸上洋溢着只有青年人才会有的笑容和自信。 念儿竟然已经在村头等他了,她穿着一身薄棉衣,留着一条大辫子,那条辫子是那样的长,以至于很多外地商人会怀疑这是不是一条完整的辫子。当他们知道这是一条真正的辫子,一条顶好的辫子时,他们又开出了二两银子的高价购买! 但是念儿没有卖,她这条辫子从出生就开始流了,她绝不愿意放弃它。 “你这条辫子要留到什么时候哩,再留就拖到地上了!”李过笑呵呵地打趣念儿。 “拖到地上就拖到地上,正好给你家擦地!”念儿犀利地回嘴。 “给我家回嘴?我还没娶你哩!” “哼!”念儿的脸红了,红得好像日出之际的红霞,这是李过人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场景。 “念儿,你怎么又等我了?天气太热,待在家里不好吗?” “我这不是出来转转嘛,也没特意等你。”少女言不由衷地辩解着,然而她忸怩的表情和做作的语气早已经出卖了主人的内心。 “好好好,出来转转。”李过很识时务地没有拆穿少女脆弱的自尊,他只是看着少女傻笑,笑到后者忍不住锤了他一下。 “那个,我爹又让我问你哩,你什么时候能娶我回家?”少女终于进入了正题,这一方面说明她不擅长寒暄,另一方面又说明她是极其急切的。 李过知道自己这时候最好的选择是给一个否定的答案,这样说不定能张老爹减下几斗米来,但是他绝不希望自己的心上人有半点失望,于是他很果断地说:“跟你爹说,没问题,我今年过年前一定娶你过门!” “哼,能不能娶上还说不定呢!”念儿轻轻哼了一下鼻子,蹦跳着走开了,但是李过从她雀跃的身形和说话的语气判断,她也是非常开心的。 李过摸了一下鼻子,傻傻地笑了,充满希冀地笑了。 李过回到家中,年老的父亲正坐在家中乘凉。生活的重担压迫这个可怜的人已经太久了,所以他虽然不过四十二岁,但是背早早驼了下去,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参加任何重体力劳动,每天只能在家里干些木匠活补充家用,他的脸色蜡黄,这是以为太长时间没有摄入蛋白质类食物,他的牙齿也和祖父一样差不多掉光了,每天吃的都是弄不清楚原料的糊糊。 而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中年人,用尽全身的力气拉扯李过和他的叔叔李自成长大,为他们提供了一片遮挡风雨的屋檐和一处能够安然休息的家园。 从这一角度讲,虽然父亲迟迟未能帮李过解决终身大事,但是李过实在无法埋怨这个可敬的男人。 “回来了。”父亲的声音很嘶哑,让人不由得想起冬季飞过天际的鸦鸟的嘶叫。 “嗯。” “老张又问你了?” “嗯。” “你应了他了?” “嗯。” “有盘算?” “嗯。” “嗯。” “嗯。” 父亲不说话了,他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不知为什么,李过和父亲的对话往往都很短,但是这一对父子总有办法完成高效率的交流。 虽然晚饭很简陋,只有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糊糊以及硬的好像石子一样的馍馍,但是他依旧吃得很开心。李过吃罢了晚饭,兴奋地躺在床上。 他又开始计算自己需要的粮食,而每一次计算,他都会不自觉地减少张老爹可能需要的数目,增加自己今年能够收获的粮食,所以每一次计算他都发现自己的把握又大了一分,而每次发现把握又大了一分,他又会忍不住再次确认自己的计算结果,于是他又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会收获如此之多的粮食。 就这样,他在兴奋中度过了几乎一整个晚上,以至于他在床上折腾到很晚才沉沉睡去,这也导致他第二天很晚才起来。 当李过还沉浸在美好的梦乡的时候,一声焦急的呼喊敲碎了他的梦境,那是念儿的声音:“李大哥,快醒醒吧,下霜了,下霜了啊!”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六章 POV:李过 月亮之下 天啊,下霜了! 这声叫喊打破了李过所有的期望,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匆匆冲出门去。 老人们常说“霜降不割禾,一天少一箩”,这霜冻几乎是陕北对庄稼最有害的天气之一,一旦遇上霜降,这庄稼至少得少收一半,这还是积极抢收的情况下。 但是在李过家,父亲无法下地,母亲又早死,别人家肯定也在拼命抢收,他又能去找谁呢? “天老爷啊,天老爷啊,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为什么啊!”李过哀叹着见到了念儿,她脸色被一夜霜降的冷气冻得通红,她眼角噙着泪,显然也想到了霜降的直接结果。 “别怕,别怕,念儿,我李过大男人说到做到,说娶你就娶你!”李过来不及和念儿多说,这个时候抓紧一分就是多收一粒粮食,是在耽误不得,他抓起工具,飞快地奔向他的农田。他走的是这样的快,以至于念儿的声音落在后面,依稀已经听不见了。 李过把铁质的镰刀用力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然后从身边的水壶里吝啬地洒了几滴水,又接着磨了起来。这柄镰刀已经跟了他好几个年头了,虽然铁料不好,经常需要打磨,用起来也不是特别顺手,但是李过买不起更好的镰刀,只能将就着使用。 李过把镰刀拿到空中,对着太阳看了看,铁质的锋刃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寒光,透着一股沁人心魄的锋利。李过满意地点了点头,一把锋利的镰刀意味着更快的收割速度和更多的收成,这两者在这个关键时候简直就是生命。 他已经连续工作了整整一个上午,和清晨的霜降的寒冷不同,眼下日头正热,残酷的太阳疯狂地炙烤着大地,似乎要从地面上攫取最后一丝水分。在这种天气下工作人很容易就会中暑,所以李过利用这个时间休整,顺便把镰刀打磨一下。 “李大哥,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是念儿的声音。李过回头,念儿正俏生生地站在身后,她为了干活方便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子,脚上套着当地妇女经常穿的厚布千层底,脸上没有任何装饰和粉黛,但是这并没有削减她的半分美丽,因为她拥有女人最宝贵的财富——青春。是的,正青春的念儿无疑正处于她最美好的年华,她的嘴唇是粉红的,一对红唇包夹着细碎白皙如小米地白牙,一双眼睛俏丽得好像弯月,笑起来就是圆月了。 她是一个美丽的婆姨,更重要的是,她是我李过的婆姨。 李过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他肆意地妄想着婚后的生活,甚至忘了和眼前的真人打招呼。 “傻子,想什么呐!” “哦哦,没啥,没啥,你怎么来了?” “俺看你早晨走得急,肯定没带饭,给你送饭来了。”念儿左手里提着一个瓦罐,里面是熬得喷香的小米粥,右手是一个包裹,里面蒸散发着麦面的香气。 这是一顿标准的农村农忙工作餐,但是李过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因为他的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 也是,你能要求一个牙齿掉光的男人擅长烹饪吗? 也正是因为想要享受这种待遇,李过迫不及待地想要娶媳妇。 娶媳妇,这已经不仅仅是他的愿望,这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的梦想,他的信仰。 他每割一镰刀,每耕一亩地,每收一斗米,他都会换算成媳妇。 比如,割一镰刀单位太小,换算不了媳妇,五斗米就能换十分之一个媳妇。 “唉,傻子。”念儿嘟了嘟嘴,嚷道:“快吃吧,快吃吧,吃完干活,多收了粮食好娶我过门!” 李过这回没有嘲笑念儿,他开心地接过午饭,吃了起来。 虽然下霜了,但是他享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待遇,老人说那个什么塞翁丢了马,未必是坏事,他一直不能理解,现在一看,他李过虽然遇上了霜冻,但是有念儿送饭,这不也是好事吗? 李过很得意,他觉得自己已经懂了古人的想法,和那些读书人也差不太多。 吃完饭,李过很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大声夸赞道:“好,好,好,念儿做的饭就是好!”其实他吃得太快,又太沉浸在幸福中,根本分不清饭食的好坏,但是只要是念儿送的,哪怕是屎他都会开心地吃下,何况是馍馍和粥? 念儿收拾了餐具,没有离开。 “你怎的不走?” “俺帮你抢收。” “你不帮你爹了?” “他是他,俺是俺,俺给他收再多粮食,他也不会少要你一斗米。” 李过心清沉重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未来的老丈人是个什么人,他有些为自己昨晚的乐观感到羞耻,但是想到念儿已经把自己当作了李家人,这个少年人浑身上下又立刻充满了战斗的激情。 下午的效率比上午还要高,虽然他上午已经工作了很久,镰刀也磨了一次又一次,但是他在下午简直就像一头披着人皮的牛牯,完全没有疲惫的时候,哪怕是念儿招呼他去休息,他也一脸骄傲地喊道:“不累,不累,一点不累,你看我,连汗都没出!” 念儿含笑望着他,没有说话,脸上泛出两个大大的酒窝。李过发誓这绝对是史上最好看的脸,哪怕是皇帝老儿的皇后也绝对没有念儿好看。这个念头似乎有些大逆不道,要是给县令知道多半是要挨板子的,但是李过既然没有当众说出来,也就不需要害怕有人找他麻烦。 他们一起努力工作,一起为了未来工作,汗水洒下也来不及擦,他们知道,眼下的努力都是在未来储蓄,现在多努力一份,他们结合的可能就增大一分。 天色渐渐的黑了,就算是李过年轻小伙子也看不清田里的庄稼了,这时候就不能逞强收割了,要不然收割的还没有浪费的多,这是庄稼人绝对不能容忍的浪费行为。 李过和念儿将粮食抗回家中,哪怕是大大的粮食包沉重无比,李过却没有丝毫疲惫,这可是他娶老婆的老婆本,自己搬自己的老婆本,又有什么必要喊累呢? 他们并排躺在村西口的大草垛上,月亮已经升到了天上,今天的月亮很远,好像一只大油饼。 “油饼?人家都说嫦娥仙子住在那里哩,难不成人家嫦娥仙子还天天啃油饼不成?” “啃油饼哪里不好?除了仙子家,谁还能舍得天天啃油饼?”说着,李过感到一阵馋意,上次吃油饼还是几年以前吧,他的小叔叔李自成带回家一张已经冷了的油饼,虽然那油饼重新热过之后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香味,但是那种油脂的味道还是让李过念念不忘。 “嗯,不对,反正就是不对嘛,嫦娥仙子怎么可能啃油饼呢?”念儿虽然说不出嫦娥仙子为什么不该天天啃油饼,但是还是固执地认为月亮绝对不是一块油饼。 “好好好,你说不是就不是。” “那,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她有时候吃呢。”停了一会,念儿又说:“你说,从米脂再往东是什么地界?” “那边啊,是山西。” “再往东呢?” “再往东就是京师了。” “京师大吗?” “京师很大,有好多好多人,有各种货物,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比咱们这繁华多了。” “那我能去吗?” “能,肯定能。” “怎么去呢?” “我带你去。” “你怎么带我去啊?” “我背着你去,咱们带足了干粮,一块去。” “那么远呢!” “我有劲,使不完的劲。” “好,那就说好了。” “嗯,说好了。” “那你说,江南在哪啊?” “笨蛋,江南当然在江南啊,长江南边。” “长江又在哪呢?” “这……”李过说不出来了,他少年时候曾经和小叔李自成一起学过弓马,从师傅和师傅的朋友那里听来了一些地理知识,但是也仅限于此,他也不知道长江在哪。 “反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的人都很有钱,有着吃不完的粮食,他们都穿着绫罗绸缎,顿顿都能吃肉。” “那么好的地方,咱们怎么不去呢?” “朝廷要征税,不让咱们走啊,而且咱们米脂也是好地方,才能长出你这么漂亮的姑娘!” “你讨厌!” “嗯。” “嗯,也不算太讨厌,一般讨厌吧。” “也行。” “哼!” “念儿,你真好。” “算你识相。”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他们一起看着天上的月亮,静静享受着这一刻难得的静谧。 “李过,你答应我,除非是死了,你都要和我在一起。” “我答应你。”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握在一起,他们握得是那样得紧,好像这样就可以永远分离。 月亮越升越高,哪怕是乌云都没有遮盖住它的光辉,月亮投射下皎洁如水的光线,将两人在草垛上的影子拉到一起,两个人的影子从此完全融合,成了一块黑色的光影,再也难以分离。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七章 POV:李过 再闻噩耗 李过不懂得时间与感受之间的相对关系,但是他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也能够明白,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好像一场梦境,好像一阵来去匆匆的花事,又好像天际一闪而逝的流星,转眼间夜已深沉。 “李大哥,俺们该回去了。” 李过多么想大声地告诉她:“不要回去了,跟我走吧!我们一起走,我带你去京师,去江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但是他不敢,他害怕。 他害怕礼法,害怕乡亲们戳他的脊梁骨,害怕他们说他不守礼法。 “这个小李过啊,别看年纪不大,心思可坏,拐了人家的姑娘!” 他是多么害怕这种评价呀,老李家世世代代都是本分人、老实人、从来不敢逾越规矩半步,这种来之不易的名声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却拥有它的意义。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声,张老爹这种视钱粮如命的人也会同意把闺女嫁给穷困潦倒的他。 当然,前提是他出得起那五石粮食。 礼法呀礼法,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看不见,摸不着,却有着这么强大的力量呢?以俺李过的力气,怎么也不敢对抗你呢? “好吧,俺送你回家。”李过叹了口气,面对强大的礼法,他生不起半分抗拒之心,唯有顺从而服从地接受。 张老爹家在村里是富户,他家的房子是大瓦房,五间敞亮的瓦房还有着黏土烧制的砖瓦,密密地铺在房顶上,显示出主人家的富裕和骄傲。 每次走到张老爹家的瓦房前,李过都有些不由自主地畏惧和自卑,这种畏惧和自卑不来自于力量,而是来自于某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这个年轻人人生第一次明白,这世上有一些东西拥有比力量更强大的威力,只可惜这种东西不被他所操控,恰恰相反,他还必须讨好这种力量以求得某种福利。 张老爹坐在大门前,虽然夜晚的气温已经很低了,但是他依旧坐在大门前等候着他的女儿,他的财产,好像一只忠实的老狗一般,一步不让,一步不退。 这个视财如命的老人坚定不移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绝不容许任何外人在支付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之前带走他的财产。 李过和念儿走到张老爹身前,老爹没有说话,他瞪着两只大眼,平静地喘着气。他没有作出任何会给李过增加心理压力的举动,但是正是这种没有任何意图的姿态让李过在心里无限猜测,无限怀疑,反而更容易被张老爹占据心理优势。 张老爹是一个木匠,平日里下田耕种,有事时带着几个徒弟出活,是以见闻和经验比起李过多得多,他知道该如何对付这样的后生仔子。 月光斜斜地从张老爹身后照过来,这样反而让张老爹的脸隐藏在一团黑暗中,让李过根本无从判断张老爹的表情。 这比张老爹大声斥责、喝骂他还让他感觉不安。 念儿知道父亲的花招,事实上,这些招数只能对头一次接触的人起效,她和自己父亲一起生活了十八年,清楚地知道这个老人的所有伎俩。 “爸,俺回来了,李大哥把俺送回来的。”她跑到父亲身边,用轻柔的力量按摩着张老爹的臂膀,这双臂膀虽然不及铁匠的臂膀有力,却能做出灵巧的动作,打造很多精美的物件,是这个家庭财富的源泉。 “哼,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爹?”张老爹大声呵斥着女儿:“没礼数,还没出门就跟着男人这么晚才回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女儿!” “爹!我迟早就是李大哥的人,早一点,迟一点,有啥区别!”念儿很直截了当地表示绝对不会接受和其他人的结合,永远会和李过在一起,这种旗帜鲜明的支持让李过很感激也很庆幸。 “叔,你放心,今年年景虽然不好,但是俺一定把粮食凑齐,俺家虽然穷,但是俺一定对念儿好,她吃干的,俺吃稀的,她穿棉的,俺穿破的,只要家里有一口饭,就饿不着她!”李过的声音并不好听,甚至还有些沙哑,但是正是这种声音让念儿听来却比之春天的鸟叫更加婉转动听。 念儿听了这话抖了一下,手上加了三分力气,突然增加的力量让张老爹略微感到有些疼痛,他不满地看了女儿一眼,缓缓地开口:“哼,想娶俺闺女?你先把你老李家的事解决了再说话吧!” “老爹,你这是啥意思?”李过有些摸不清他的路数,他谨慎地说:“俺老李家世代都是老实人,俺爷、俺奶、俺娘死的早,就剩下俺爹、俺小叔和按自己,能有啥事!” “就是你那个小叔,他啊,犯事了!”张老爹冷哼一声,大声说出了一则令李过震惊不已的消息:“李自成这小子,骑死了驿站的马,还不是一匹,不是两匹,一共三匹马啊!驿站的官老爷已经把他关了起来,说赔不起钱就杀头!” “什么!”李过惊叫出声:“俺小叔自小就会骑马使棒,照顾马匹更是一把好手,要不驿站的官老爷也不会让他去管理驿马,怎么可能骑死马匹呢,更别说一死就是三匹!” “嘿嘿,我哪知道怎么回事,我要是知道了,我不就是官老爷了吗?”张老爹没有感情的声音在李过听来无异于是来自地狱的魔音,他冷冷地说道:“我看你老李家这次是难熬过这个坎了,念儿和你也不要来往了,我们老张家要不起你家这样的亲家。”想了想,似乎觉得这样说有些违背邻里相处的规矩,他稍微柔和了一下声音,用带着一点悲悯的语气说道:“要是你家要借银子,三两五两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咱得按照九进十三出的规矩来办,我想你干庄稼活是一把好手,应该能还得起的。” “哦,好吧,好吧。”李过失魂落魄地随口应了一句,慢慢转身离开,张老爹的话彻底击碎了这个年轻人玫瑰色的迷梦,他仿佛看到穿着红嫁衣的念儿缓缓离开自己,看到那贴着红喜字、点着红蜡烛的洞房里面坐着一对新人,只是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官却不是自己。 “李大哥!李大哥!”念儿眼看着李过慢慢走开,没有回应自己的呼唤,顿了顿脚,咬了咬牙,大步跟了上去。张老爹想要起身阻拦,随后想了想,又做了回去,轻蔑地一笑:“哼,他们能干什么?敢干什么?” “李大哥,李大哥,等等俺!”念儿焦急的声音从李过背后传来,这让李过惊喜交加:“念儿,你怎么跟过来了?” “俺不要和你分开!”念儿的声音极其坚定,带着一丝斩钉截铁的决心,这种声音通常不应该出现于这个年纪的少女身上。 “可是,可是俺实在娶不起你了。”李过难过地低下了头,他不愿意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承认这个让他心碎的事实,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在经历了霜降和小叔两次打击之后,家里本来就不宽裕的经济是绝对不容许他再有任何非分之想。 虽然陕西也能养马,和蒙古人互市换马能换来一部分马匹,但是马价仍然不低,哪怕是不赔全额,三匹驿马至少也得赔个十两银子,这对于这个家庭无异于是一笔天文数字。 天啊,李过从来没见过囫囵个的银子,他从小到大接触过的最大的一块银子也只是六钱,又何况是十两银子呢? 那块六钱的银子是当初村里几户凑钱交租子的钱,他只是将银子放在手里拿了一下,就觉得仿佛重如山岳,拿了片刻就觉得双臂酸麻,往日能挑起百来斤重担的胳臂简直不能再起,又何况是十两呢? 十两银子,该是多么重的一个重量啊! “念儿,对不起,俺小叔有难了,俺必须救他,俺不能把他放下不管。”李过没有敢看念儿,只是低着头,这一是因为他觉得有愧于眼前的佳人,二是因为他害怕再看一眼会动摇他的意志,而小叔是他的血亲,他又如何可以眼看小叔丢命? 与他同岁的小叔李自成和他自幼同时长大,两人虽说辈分上是叔侄,但是情分上和亲兄弟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好得完全是同一个人。李过从小就佩服有领袖天赋的李自成,深信这个小叔会带着自己作出一番大事业,又怎么可能弃他不顾? “对不起,对不起,念儿,俺不是人,俺对不起你!”这个身长近六尺(此处取嘉靖牙尺,尺长32厘米)的陕西大汉悲伤地蹲在地上,用双手捂着脸,哭得好像一个孩子。他哭得是如此的伤心,好像要把心内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安,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出来,是以一开始他的声音是沉闷的,是断续的,是间歇的,接着就是一阵又一阵的嚎啕大哭,这哭声好像春日下雨时的闷雷,巨大、震撼而又痛苦,任何一个听到这种哭声的人都能从中体会到声音主人的无限悲伤和郁闷。 他哭得好像一只穷途末路的孤狼,又好像一只离群受伤的鸿雁。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八章 POV:李过 喜欢和爱 念儿将手轻轻放在李过的肩膀上,这个男人的肩膀是多么的有力啊,即使是隔着厚厚的棉布,她也能感受到一阵又一阵肌肉的跳动,这种跳动像地底的岩浆,又像波动的海潮,带着沛然不可抵御的巨力,一阵一阵拍打在她的指尖。但是她不畏惧这种力量,因为这种力量是属于她的,这是她的男人,这股力量终究会为她而运作,而她也愿意为了这个有力的男人付出一切。 是的,她决心为了这个男人付出一切。 “李大哥,没事,俺张念儿这辈子就给你了,俺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咱俩哪怕下了地狱,到了阎王老子面前,下辈子也要做一对鸳鸯。”这个女人似乎在变故面前骤然成熟,她静静地说出一番话,虽然她的音调不高,虽然她的言辞粗鄙,但是任谁都能听出里面蕴含的无限爱意和决绝之心。 “念儿,俺门家这是眼看灭门的灾祸了,俺怎么能拖累你?”李过止住了哭泣,他似乎感觉在女人面前哭泣有些丢人,声音有些虚弱而羞愧:“俺们家能不能过去这道坎还难说,要是你愿意等俺一两年,俺记你的情,要是不能等,俺绝对不会说什么,但是绝对不能把你拉进这个火坑子!” “李大哥”念儿的声音极其冷静,冷静得让李过想起冬日湖底一块化不开的冰:“俺娘说过,喜欢一个人是让她幸福,爱一个人是要自己幸福,不管他幸不幸福。俺爱你,所以俺不管你怎么想,俺就是要让自己开心,让自己幸福。” 她的话听起来有些自私,但是爱的本质不就是最大的自私吗? 自私的张念儿不在乎李过会不会为此感到愧疚,她只需要自己的幸福,虽然这种幸福的本身就是一种牺牲。 “俺,俺对不住你。”李过并不是一个擅长谈话和论辩的人,是以他只是翻来覆去地重复这段话,似乎这样做就可以给自己一种心理安慰。 “不用说了,现在回家和你爸商量商量吧,明儿咱们一块去县里。”念儿轻轻说完这句话,起身向家里走去。在作出这样的牺牲之后,她不需要再作道别,因为这样的话语本身就是最大的牵绊。 李过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家,这段路他早已经走过千次万次,他清楚路边的每一块不规则的石头,知晓土路每一道转折和弯曲,明白路两旁每一户人家的房屋结构,但是这些都是他在无意中完成的任务,他的大脑仍旧被刚才听到的消息击打得支离破碎,与之一道破碎的还有他那年少多情的梦想和信仰。 父亲还没有睡,他的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充满担忧,这种担忧之情哪怕是看不到父亲的面容也能够清晰感受到。这担忧已经浓郁得化作一团雾气,牢牢地笼罩着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 “爸,小叔犯事了,他骑死了驿站的马,三匹。”李过不知道该如何像父亲传达这个讯息,虽然这并非是他的错,但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家庭联系让他成为其他家庭成员的直接受益人和受损人,是以他心中既有对小叔的担忧,又有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埋怨。 “嗯。”父亲比李过更加的沉默寡言,李过明白,自从父亲失去了重体力劳动的能力后,这种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干吃饭的愧疚感让父亲更加的沉默,于是这个驼背的中年汉子就成了一个木头人,除了每天按时吃饭睡觉外几乎不会做出任何响动。 但是李过明白,他深深地明白,父亲是关心自己和小叔的,只是这个笨嘴拙舌的汉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述,他唯一的能力就是用已经衰老而疲惫的肩膀为自己和小叔撑起一片天空。 这个男人,沉默,无助而又坚定,像一头即将被牵进屠宰场的老耕牛,虽然眼角噙着无限热泪,却丝毫不愿意别人为他担心。这个男人呵,有多么像这八百里秦川的黄色土地,厚重,坚韧而从不要求回报。 “爸……”李过的声音带着哭腔,这种破家灭门的灾祸对于这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年轻人来说还是太重了,太多了,太大了,他在别处找不到倾诉对象,只能和父亲进行这场看似独角戏的交流。 “嗯。”还是那个字,但是情绪截然不同,李过感觉父亲的大手,那双布满老茧、青筋暴露、干瘪枯黄的双手,轻轻地握住自己的双手。 那是父亲的感觉,不同于母亲的温暖的博爱,那是坚定,是奉献,是沉默,是一种山一般的巍峨和天一般的包容。 那是父亲在告诉他,尽管去做吧,我永远在你身后。 刹那间,李过泪如雨下。 时间过了很久,时间又好想根本没有流逝,李过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和父亲的呼吸,也能清晰地辨认出自己的心跳与父亲心脏的搏动。 “地里小米还有一两亩就收完了,你明天找人收一下吧,我明天央求里正带我去县里,说什么也要把小叔就回来。”这个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世事的险恶的年轻人并不知道即将摆在他眼前的将是怎样的痛苦和折磨,但是他只知道一点,那就是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豺狼虎豹,他都从无退路,他只有一路向前。 夜里李过做了很多梦,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是永远在他的梦里扮演女主角的只有一个人,奇怪的是,那个人的面貌却从来模糊不清。梦里的她穿着一身红色的嫁衣,嘴角轻轻咧开,笑得甜美。她或是与他共舞于广阔的三秦天地,或是在流风舞云的吹拂下渐行渐远去,或是与他凝眸伫立,彼此对视,但是唯一不变的,却是那张永恒如一的笑容。 那个女人是谁呢? 李过醒来,在床头坐着想了很久,始终没能找到一个对应的面容。 “那个女人不是念儿,她就竟是谁呢?”李过将这则梦境讲给据说会解梦的李里正,说起来,里正还是他父亲一边的大伯。 大伯叹了一口气,想了想,张口欲言,停了停,终于没有说出口。或许是整个秦地的男人长相都很相似吧,他们很像远古那位皇帝造出的陶瓷军队,面容朴拙、感情内敛,他们往往都有着单眼皮、厚嘴唇、方脸蛋,好像一批制造出来的产品。里正看着李过,看了很久,直到李过开始感觉不安:“大伯,哪里不对吗?念儿说是要跟我一起去,为什么这个时候还是没有来呢?” 李过满心以为大伯会和自己开一些关于女人的不守时的笑话,这些消化虽然无关痛痒,不咸不淡,却可以有效消解他的不安和紧张。 但是大伯只是看着李过,定定地看着他,有时叹一口气,有时摇头,但是就是不说话。 “到底怎么了?”李过没有第六感,但是他直觉地感受到有一些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这种感觉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练习获得的能力,在一夜霜降之前,在走到张老爹家门之前,他都有类似的感受。 他隐隐觉得不安。 大伯将一包银子拿了出来,这包银子是如此的重,似乎要将这积年老木支撑的大方桌彻底砸穿。这包银子于木制的桌板碰撞发出如此巨大的响声,以至于李过的耳朵因此晕眩了几秒,他分明觉得在银子和桌子相接触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似乎都为之摇晃。 “这,这是什么意思?” “念儿今天早晨答应到文乡绅家里做他第七房小妾了,聘礼是二十两银子,十两给她爹,十两给你。”大伯的话语轻轻的,似乎他也害怕太重的语调会彻底毁灭这个年轻人的世界。 “可,可是她答应了我,她答应了我要和我一起去县城的,她答应我有事要一起面对的!”李过的声音有些嘶哑,像是一截铁棒从砂纸中慢慢抽出,又好像一块石头缓缓在沙石上摩擦,这种声音凄惨、沉重,又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不可置信和不可接受。 这声音逐渐增大,声调逐渐增高,他开始嘶吼,开始咆哮,开始愤怒:“她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很快地,似乎是意识到事情的不可挽回和不可抗拒,这种愤怒在几个呼吸间化作哀叹和忧伤,他呜咽着重复着这么几句话:“她答应了我,她说爱和喜欢不一样,她说了,她说了……” 大伯带着几分爱怜地看着李过,缓缓开口:“她说了,爱和喜欢不一样,她想了一夜,最后还是觉得,她喜欢你,但是不爱你。” “不!不!”李过有些癫狂地吼叫着:“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她爱我,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所以她会和我在一起,不管我是不是愧疚!”他像风一样飞快地从房间里冲出,带着悲哀,带着愤怒,带着无限的哀怨和已经破灭的希冀。 大伯跟着他走出门外,看着李过飞奔而去,没有跟上去。他的眼睛浑浊而衰老,这是秦地的风沙吹打下磨砺后的必然结果。这个身为里正的老人已经见过太多太多的变故和悲剧,这则爱情悲剧在他的记忆里还排不上前三名。 所以他只是看着远处被脚步溅起又迅速跌落的沙石和被劲风吹卷起的黄沙,轻轻叹一口气,缓缓走回屋里。 他没有再说话。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九章 POV:李过 稚子之善 李过站在县里艾乡绅的大院门口,双拳紧握,他的小叔、一起长大的兄长就被绳索捆在乡绅大院里面。 这座大院真的很大也很豪华,这是一座典型的两院四进式砖木结构四合院,有耳房、左右厢房、卜房门洞、街门,院子里面修建了假山、花厅、鱼池、门迎,在门前窗口、楼间瓦头还雕刻镂刻着各种各种花纹精美又富丽堂皇的图案。李过认识的不多,他只能依稀分辨出有的是姜太公钓鱼,有的是牡丹菊花,有的是卧冰求鲤,有的是八仙过海,这些造价昂贵的木质结构落落大方地站在那里,好像从亘古以来就已经坐落在这里了似的,而李过却不敢驻足其中。 那是一种他终生都不可能接触到的富贵,薄薄的一墙之隔,竟然截然开出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墙里面是安宁、富贵、静谧,有丫鬟汲水,有小厮洒扫,有小姐弹琴,有文人来往,而墙外是肮脏,是贫穷,是混乱,有的只有横行的土匪,贪婪的衙役,来往的盗贼和饥饿的游民。 李过不敢用自己肮脏的布鞋去玷污这片净土,虽然他心焦小叔的安危,他却只敢在门外观望,丝毫不敢进入这片神圣的领域。 这个年轻人似乎已经从昨日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他的眼睛虽然红通通的,但是神色已经恢复镇静,表情已经重回老实,正是一个农村庄稼汉的标准形象。但是假如你仔细去看他的眼睛,你就会发现曾经闪耀在这个少年人眼中的火焰,曾经活跃着的爱情之火已经彻底毁灭了,现在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只是一具身负重任的行尸走肉。 他的心,已经死了。 “大伯,为什么小叔骑死了驿站的马,却要被捆在艾乡绅家里?” “咳,咳”大伯咳嗽了两声,他的呼吸道因为经常呼吸带有黄土的空气而变得脆弱而敏感,他狠狠地吸了几口气,才喘着粗气说话:“这艾乡绅可是县里一霸,你小叔前几天光着脊梁在他家门坊上睡觉,早就心里不满了,前天又看见你小叔在他家门墙上尿尿,于是派人用棍子打你小叔,把他捆在那里,不给水也不给饭。他还放话说,驿站要处理你小叔可以,但是得等他把你小叔捆够三天!” 李过将牙齿咬得咔咔作响,他抬头向院内望去,虽然可以看见小叔,但是因为小叔是背对着大门捆绑的,他看不见小叔的面孔,只能通过想象去猜测此刻小叔的境况。 从自己接到消息开始,已经快有三日了吧,整整三日水米未进,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撑不住,何况小叔还是被捆着呢?李过曾经挨过饿,那是五年前的一个灾年,全村粮食都差不多绝收,自己家已经有五天没吃过什么东西了。那种感觉就像胃里有一个空洞一般,他的脑子不能思考,耳朵不能聆听,他的肠胃干瘪,他的心脏无力,甚至连血液都泵不动。他心里想的,嘴里念叨的,全是粮食。啊,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痛苦啊,就好像有一个人在操纵自己一样,自己做的、想的全都是“吃”,在那个时候,哪有什么道德,哪有什么底线,哪有什么礼法,一个人最大的奢望就是有东西吃,哪怕是泥土,是树皮,是人肉也好啊! 假如礼法有什么敌人的话,那也许就是饿肚子吧!李过终于找到了礼法的克星,但是他并不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两者对于他来说都是招惹不起的东西。 所以,李过很清楚小叔的境况,他很想去亲自替代小叔,但是他却没有这个胆子。 没经过主人家允许进入人家院子,这是可以被乡绅纠拿去送官的。 自家经有一个壮劳力陷进去了,自己万万不可以再出任何差错。 远远地看见,一个身穿锦袍的小孩子走了出来,估计是艾乡绅的一个儿子吧。他圆圆脸蛋,十一二岁左右,还有着小虎牙,眉毛秀气而修长,天庭饱满而圆润,是人们经常说的福相。手里拿着一块饼,圆圆的、亮亮的、香香的,正是李过曾经和念儿说过的油饼。哦,念儿,一想到这个女人,李过自以为已经坚硬如磐石的心就一阵紧缩,她,不知道她现在可还好吗? 李过看到自己的小叔艰难地伸长了脖子,做出了一副乞求的样子,这是在乞求一块饼吗?应该是吧,整整三天没有任何东西入肚,这种经历但凡只要经历过的人就不会想要经历第二次。 “给他一块饼吧,给他一块吧”李过在心里哀求着:“他不过是冒犯了你们家,并没有做出什么大错,你定是个好孩子,请你们发发慈悲,给他一块饼吧!” 求求你们,发发慈悲吧! 李过见到那个孩子带着和煦的笑意,将手里的油饼轻轻伸到李自成的面前,他几乎可以想象到那块热腾腾的油饼的香气缭绕在小叔面前,那油脂的气息,那麦面的芳香,是多么的让人垂涎,又是多么的让人向往啊! 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让他吃到吧! 李过看见,那油饼在孩子的手中一点点前进,一点点前进,逐渐接近了李自成的鼻尖,李过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油饼略带焦黄的饼沿已经快要擦到李自成鼻头上的毛发。 就差一点了,就差一点了! 李过心里好过了一点,虽然这个艾乡绅为人刻薄,但是他的儿子还是好的,毕竟,小孩子总是天真无邪的。 突然,小孩子蜕变成了恶鬼,他做出一个愤怒而邪恶的鬼脸,将油饼狠狠地抽在李自成的脸上,他抽得是这样的用力,以至于一块完整的油饼在李自成脸上碎裂成无数碎块,复又化作满天飞星。 那块黄色的、完美的油饼沾上了污渍,碎裂了。 李过目光呆滞地看着孩子将饼抽在李自成脸上,看着孩子飞起一脚踢在李自成的小腹上,这一脚踢得是如此之狠,击打的位置是如此的精妙,以至于他几乎可以听到小叔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整个身体如同虾子一样抖动。随即,狠狠地,孩子用那内穿松江墩布袜、外穿描绘着吉祥图案、装饰金银丝线棉鞋的脚碾压着地上的油饼。 他正对着孩子狰狞到了几乎恐怖的表情,他看着孩子蠕动的嘴唇,几乎可以读出孩子的话,几乎可以听到孩子用力乃至于声嘶力竭的吼叫:“扔了也不给你吃!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李过突然感觉这个世界一阵陌生,明明同样是生活在这三秦大地上的人,明明都是爹生娘养的孩子,为什么彼此之间要有如此之多的仇恨,要相互作践到这种地步呢? 那块油饼,假如真的不想吃了,真的不需要了,又何妨送给需要的人呢? 你们三个时辰不吃饭就觉饥饿,又可曾知道这个世上还有着三天没吃饭的人呢? 李过紧紧地攥着拳头,他的脑海中轰鸣着孩子那句可怕的吼叫,他胳臂上的肌肉相互纠缠,积蓄着愤怒的力量,他脸上的青筋高高隆起,似乎在向四周昭告主人无限的悲愤。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吃? 为什么,为什么要欺压我们? 李过感觉一阵强烈的愤怒,这种愤怒来自于一种叫做道德的原动力,发源自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始而朴素的情感,虽然目前还被主人的理智和周遭社会的道德礼法所压抑,但是一旦爆发开来,将如同火焰,如同飓风一样摧毁所有的抵抗。 匹夫一怒,血溅十步,万人齐怒,天崩地裂。 李过突然被人拉住,这力量不大,却足够让他清醒,这种来自于肉体上的阻碍直接作用于他的精神,结果就是瓦解了他破坏、杀戮的欲望。 他回头,是大伯。 大伯眼神严肃地摇了摇头,他浑浊不堪的眼珠此刻显得精光四射,这个已经在这个残酷而没有温情的世界上生存了将近六十年的老人有着充足的生活经验,他懂得趋利避害,懂得伏低做小,懂得该如何才能牺牲自尊以保全生命。 他是聪明的,但是同时又是悲哀的。 李过想大喊一声:“难道这样,被人踩在脚下,像狗一样,像虫豸一样的生命,就真的是生命吗?如果像这样活着,哪怕是活一百年,一万年,又有什么意义呢?” 大伯不懂得生命,不懂得价值,更不懂得高贵,但是他懂得如何活下去。他很严肃地,用嘶哑而浑厚的语音警告李过:“如果你和自成想活下去,就得忍着!” 李过一愣,随即深深把头低下,他的拳头却没有因此放松,恰恰相反,他们攥得更紧了。幼年时习得的武术早已经深深刻印在了他的肌肉和脑海深处,这些用于杀戮的专门技术在他的血管里咆哮着,愤怒着,嘶吼着,煽动着他去杀戮,去破坏,去斩杀。 “我,记住了。”李过的头垂下了,但是他的心却高昂了,他知道,自己不是服软了,拳头缩回去并不意味着退缩,它更可能意味着蓄力。这种蓄力或许需要一刻钟,或许需要几个月,或许需要几年,但是一旦它完成了蓄力,接下来的后果就不是任何人可以轻易制约的了。这种力量不来自于肉体,它根治于人类内心最深处的不甘,一旦爆炸开来,将会狠狠摇动这个古老国度的一切存在。 李过深深地看了一眼小叔,那个和他同岁的年轻人,他视为兄长、偶像的年轻人此刻正在受苦,在被一个黄口小儿狠狠折辱,而他却无能为力,这种境况又一次让他重温了昨日的感受,所以他不得不离开。 “小叔,你等着,那一天不会太久了。”李过暗暗发誓,他的牙齿紧紧咬合,目光凝重而深沉。 他要去交罚金,去用他的女人卖身得来的银子拯救他的血脉之亲。 在命运的天平上,亲人重过了爱人,虽然这并非出自他的意志,但是他仍然感觉自己做出了一种困难的选择。 一种如非必要他连想都不愿意去想的抉择。 “或许,这就是老人家们常常说的‘命’。”李过这样想着,身影走入秋日的霜天,渐行渐远渐无踪。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二十章 POV:周珺 少年心思 周珺和柳旭同坐在一架两轮马车内,这辆马车的轮子约莫有半人之高,车体和窗椽上雕饰着各种吉祥图案,紧要处还用金银修饰,配合丝绢珠玉制作的车帘和毛色油亮的驽马,更显得富丽堂皇,从里而外透着一股贵气。 周珺少年经历惨痛,曾经连续半月逃避敌人追杀,是以虽然曾锦衣玉食,而今对于起居用度也没有什么渴求,只要头上有一片遮雨之瓦,囊中有一日之餐就心满意足,并不怎么在乎马车的华丽程度。而这马车因为驽马的行走是不平均的,行进起来颠簸不已,所以坐在里面并不舒服。 马车辘辘远行于江南道路上,因为马车颠簸得胸中烦闷,周珺将头从窗口伸出,借着窗外的风景整理心中纷乱的思绪。 秋已经渐深了,远处的天空与地面的距离越拉越远,好像整个空间都被拉伸了数倍,以至于那些原来只觉悬在头顶的白云现在看来却恍若天外。霜还没有下,周遭的各种植物还没有从盛夏的生长盛宴中回过神来,东面有一片枫林,一簇簇红叶在视线的边缘缓慢而悠然地燃烧着,触目一望,便熊熊了少年的视域。车队在泥土和碎石铺就的路上蜿蜒而行,远远望去,好像一条巨蛇穿行于江南大地。道路沿一条小溪铺就,溪中生着片片芦花,白色的芦花相互掩映,随风悠然摇动,倒是驱散了他心中的些许不安。 周珺将头从窗口收回,对着坐在车中冥神休息的柳旭恭敬说道:“公子神机妙算,我派人到处传唱童谣,放出谣言皇帝将要诛杀魏忠贤,果然一传十,十传百,波及甚广。如果我的估计没错,我等行事不过三四日,整个松江府只怕都已经知道此事,更知道公子号召天下士子齐力击贼。” 柳旭没有表露出任何得意的姿态,自从周顺昌被锦衣卫捉拿进京之后,江南人民对于缇骑的厌恶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到了后来缇骑连京师大门都不敢出,当年烜赫一时的锦衣卫现在不过是一堆酒囊饭袋。对付一个必死无疑的太监外加一群不复前代雄风的特务,他并不感到有任何成就感。是以,他只是淡淡地说:“我吩咐你要多收纳人手,眼下只怕人太少,绝不怕人太多,你可办理了?” 周珺闻言,立刻从怀中掏出几张纸,带着几分自满地说道:“我和柳安大哥这些日子到处招揽能言善辩的无赖少年,分赴他们到处传播我等行事,现在已经招募了一百多人,这是名单,请公子过目。” 停了片刻,周珺露出了一丝犹豫的神情,等他确认柳旭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犹豫后,才出口说道:“属下有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柳旭不吃他这一套,也没有接过那几张纸:“既然不知道当讲不当讲,那就不要讲了。” 周珺弄巧成拙,一时有些困窘,脸色也涨得通红,停了一下,眼见柳旭没有露出不悦的神色,才大胆地说:“属下知错,不该弄这些玄虚。属下只是想着,这些少年只是以重利诱致,对我们没有任何忠诚可言,做一些传播谣言、煽风搅雨的勾当还可,万万不可委以重任!” 因为天气渐冷,柳旭今天穿了一身素色改机衣,他听了这话,笑着鼓励了周珺一下:“周珺,你很聪明,只是小心思太多,但是看在你忠心可嘉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这些小事。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大张声势,故布疑阵,我们这里声势越大,加入我们的人就越多,而我们人越多,从众而来的人就越多。”说到这里,他打了个比方:“你可玩过雪球?” 周珺点了点头:“属下曾随父母居于山东数年,幼年也和兄长见过雪景、打过雪仗。” “那就好解释了!你把一个小雪球从高处滚下来,它会逐渐吸附周围的雪,逐渐变大,而雪球越大,它的表面也就越大,能够吸附的雪也就更多。这么一来,雪球增大的速度就越来越快,可能刚才只有拳头大小,几个呼吸之后就大如斗,再过几个呼吸就大如磐石!”说到这里,柳旭露出了不同常见到的得意神情:“我这一招就和古人有三五万兵力就敢诈称十万大兵一个意思,我声势越大,从者就越众,等到了和其他几队人会师的时候话语权就越重,也就越能从这次事件中收获声望!” “所以”柳旭总结道:“他们的忠心我不在乎,因为他们本就是一次性的工具,我只需要声势!” 周珺这才明白柳旭的全局谋划,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公子经文允武,不仅深通文理,更懂得行军布武之策,属下佩服,佩服!” 柳旭听了周珺的表态,没有出言讽刺,而是温言安抚道:“你哥哥不愿意随我做事,这也便罢了,只要有我在一日,就能保证你母亲和哥哥衣食无忧。但是如果你想要报得家仇,可要用心表现。我所谋甚大,一旦事成,泼天的富贵荣华自不用说,你也能执掌一方,到时候报仇灭门易如反掌,不要把它当成包袱!”说完,柳旭又闭目冥想,不知道在考虑什么大事了。 周珺没有想到柳旭竟然还想着自己的杀父之仇,虽然他少年早慧,但到底是一个少年,当下立刻起了誓死以报的心,暗自想着:“柳公子这真是以国士待我了,我周珺虽然是江湖儿郎,却也常读史书,知道豫让报主的故事,只要这柳公子公平待我,真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定然誓死以报!”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不自信:“柳公子人中龙凤,以后招揽的属下肯定也都是一时豪杰,我周珺又有什么本事能占据一席之地呢?” 这样想着,周珺心里就带了些不安,窗外的风景也无心观看,只是低头苦思,希望能找到自己的长处,为自己搏一个富贵前程。 想了约有半刻钟,周珺还是一无所得,他有些恼怒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暗暗责备自己:“枉你平日自负有王佐之才,经书武艺无所不精,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莫不能行,现在仔细一想其实也是泛泛之学,正是梧鼠五技,一无所长!”这样想着,他又伸头看了看身后的车队。 因为一行人在青浦兵分四路,分头号召士子,所以这一队中只有柳旭一个领导,其他都是青浦府学的士子和为了重利临时加入的农民。士子们属于高级人士,所以家境富裕的雇车骑马,穷一点的骑骡代步,再穷的如刘如意这样的则由柳旭付钱坐车骑骡,总归是不需要用脚步去丈量松江大地。而农民们则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毕竟他们是收钱给人壮声势的,不可能让雇主再花钱给他们雇车,所以只能步行前进。好在农民们都是干多了农活的,平时也都靠步行交通,加之马车、骡子速度不快,他们也能跟得上。 周珺粗略地数了一数,坐车骑骡的士子大概有一二百人,这是从府学跟过来和半路加入的士子总数,他相信随着公子声势的逐渐壮大,加入的士子会越来越多。而哪怕是没人再来加入,就凭这近两百口子人也能让任何地方政府谨慎对待,眼看着大计就要成事了。周珺在窗口看了一会,就听到士子们高谈阔论的声音远远传来,这江南的士子比北方嚣张许多,对待皇帝和朝廷高官也不像北方人那么诚惶诚恐,他们的言谈里充斥着一种狂妄和虚骄之气,好像只要他们振臂一呼,天下都会为之震颤。 “哼,让你们闹腾去吧,你们不过是公子取利的工具,没有公子你们什么都不是。”周珺冷哼一声,又看了看队尾的农民,他们人数更多,怕不得有上千人。虽然公子已经明确说了不要小孩,但是仍然有不少农民带着孩子跟随在队伍后面。这些乡村顽童把这次大进军当作是一次庙会,相互追逐、打闹着,不时还闯进士子的队列,惹得士子们大声斥骂。而每到这时候,农民们就会谦卑的过来道歉,然后要么狠狠给孩子一巴掌,要么喝令孩子为冲撞斯文而赔礼道歉。 “看来这天下还是读书人的天下啊,虽然生员仅仅只是秀才,但是已经能够决定很多农民的命运了。”周珺想着自己从北方到江南的见闻,很多江南生员虽然不可能在官府里面求得一个职位,但是这些人交通知府,能够直接和官员交往,有的还能够包揽诉讼,收取好处,算是除了乡绅之外最有势力的人。 “国家养了几十万的士子,却不让他们做官,做官的好歹还有个管束,不敢做得太过火,而这些生员却把乡村扰乱得一塌糊涂,只怕不是长久之计啊。”一边这样想着,周珺将视线投向刘如意,这个年轻的生员是公子颇为看重的一个属下。但是在周珺看来,此人虽然心怀天下,有廓清寰宇的志气,但是心性太过心慈手软,料理一方、安抚民众倒是可以,只怕不能委以重任。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二十一章 POV:周珺 事师如父 话说评论区有些寂寞啊,大家看完书如果有时间发表一下看法如何? 周珺这样想着,却看见刘如意催动他坐下那匹三年口的大青骡,慢慢走了过来。 “公子正在休息,刘兄有何见教?”虽然不觉得刘如意会是自己的竞争对手,但是周珺仍然下意识地不想让刘如意和公子有太多接触,在他想来,由自己做个中间人是最好的。 刘如意面色略带两分焦急,但是他仍旧没有忘记了礼数,他匆匆向周珺行了一礼,然后说道:“有些农民体力不支,已经走不动了,现在要找咱们要钱回去,我想这些人从青浦跟到嘉定,多少也是很辛苦的,就想让人给他们一些钱,谁知道那个柳安谁都不听只听公子的,所以我只能来找公子。” 周珺一听,立刻明白这是有些刁民要占便宜了。他们都是干老了农活的,平日里耕种收割多重的体力劳动做不了,队伍行军速度又不快,怎么可能就撑不下了?周珺下意识地要开口斥责刘如意,但是他马上停了下来,转头看了看柳旭。 柳旭闭目养神,没有说话。 周珺心里略定,知道公子是要看看自己怎么处理,底气马上就足了,只听他大声呵斥道:“刘先生,你好不晓事!这些农民都是干老了农活的,如何现在就撑不住了?公子虽然家资巨富,但是钱必须花得有价值!” 刘如意被周珺这夹枪带棒的一番话说得满脸通红,但是他好歹也是一个生员,怎么甘心对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示弱,因此只是嚷着:“这话就不对了,农民必然都是老实勤恳、不敢耍滑的,他们既然说跟不上了,那么就一定是跟不上了,公子想要刷新世界,再致太平,怎么能不示以信义?” 周珺嘿嘿冷笑一声:“既然这样,我且问你,假如他们拿了钱,趁你不注意再混入队伍中,然后再要你给钱你怎么办?现在人还不是很多,多少还能记得过来,过几天人数更多,你如何记忆?而且既然你给了一个人,其他人你给不给?如果这些农民要挟说如果不给钱就不走了,你又该如何自处?” 周珺自小就跟随父母在江湖游荡,虽然父亲在北方武林中地位甚高,但是也只知道民间疾苦和人心险恶的,他知道这些农民虽然老实巴交但是却绝对不是没有小算盘,要不然民间就不会有这么多因为争水源、争地爆发的械斗冲突了。 “这,这肯定不会发生的……”刘如意张口结舌,只是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却说不出什么道理来反驳周珺。 看着刘如意的样子,周珺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毕竟他以前只是靠拳头打服了同龄人,现在却是靠才智胜过了一个读书人,他想了一想,补上了最后一击:“刘兄,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经济料民之事不仅仅是有一颗好心肠就能做好的,你同时还得觉察底下人的阴微心思和心机,这一点上,你就不如我了。” 刘如意没有再说话,他失魂落魄地骑骡走开,边走还边琢磨着这个问题,嘴里念念有词。 周珺转头对柳旭说道:“公子,不知属下这样处理可对?” “可以。” 得到公子赞许的周珺自信心大涨,忍不住问道:“公子,这个刘如意虽然心善忠诚,却太过迂腐,这如何可以做得大事?”想了想,周珺又补充道:“属下以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只以为这世上仅是好人豪杰,可是自从家父为小人所害,属下才知道这人要存活,就不得不留上两分心机,这世上也还是坏人多于好人。” 柳旭饶有兴味地打量了一下周珺,缓缓开口:“周珺,你可曾去过寺庙?” “这个,自然是去过的,属下母亲笃信佛陀,经常带我兄弟俩去寺庙进香。” “那你可认识弥勒佛和韦陀?” “这个当然认识。” “那他们为何是弥勒在外,韦陀在内?” “这……”周珺想了一想,发觉实在弄不明白,于是恭敬地请教:“请公子示下。” “很简单,这弥勒笑口常开,大肚能容,人人都是喜欢的,所以把他放在寺庙门口招揽香客,这韦陀金刚怒目,锱铢必较,所以把他放在庙内计较账目,免得出现差错。”说到这里,柳旭感慨了一声:“都说慈不掌兵,义不理财,又说王霸并用,由此可见这王道与霸道是要相辅相成的。” 周珺悟性极好,他立刻说道:“属下明白了,公子继续要属下和李奉天这样的人精心打算,节约开支,也需要刘如意这样的人招徕远人,收拾民心,这样王霸结合,自然是千载万年的不易基业!” “很好!”周珺似乎从柳旭眼中看到了一闪而逝的惊喜,但是这种神色闪现得实在太快,以至于他不敢确定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你能这么快领悟我的话,的确是不容易。我大业草创,贵在得人,但是随便招徕的人我是不敢委以重任的,我让你跟我同车而坐,未尝没有培养、抬举你的意思在里面,希望你抓住这个机会,好好表现,日后必有大用!” 周珺听到这番话,这些日子来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心中立刻被喜悦充满,他立刻用玉磬一般清脆的声音大声回答:“属下一定不会辜负公子一番苦心!” 两人进行完这番对话之后就没有再说任何话,柳旭依旧瞑目思考,周珺则端坐车中,满心里都是对未来的无限渴望。 这个少年相信他会大有作为。 车队行了一天,已是近了黄昏,但是劳累了一天的太阳似乎没有计划好一天的光线,在这即将落山的时刻反倒散发出了更多的光线。从西方的云霞之中射出了万道红色的丝线,这些丝线扎进天上的棉花中,将他们通通染作了红色。天空传来几声鸟鸣,毕竟是少年心性,周珺扭头一看,天空中掠过几行归鸟,显然是要回家照顾雏鸟了。 “这些鸟儿都有家,只是我的家却破碎不堪了。”周珺心中叹了口气,心中回忆着父亲的音容笑貌,正出神间,却听到李奉天在窗外叫道:“公子,眼看这天色已晚,时不时准备休息?有农民说这附近有个小村,我们可以在那里歇息一晚!” “好,那就省了宿营的功夫了。”柳旭点点头,告诉李奉天:“你和柳安先去村子和村民说好,咱们是要铲除奸党的义民,有两百多士子和上千农民,希望乡亲们行个方便,如果需要什么食物,咱们都拿钱买。” “好,属下这就去吩咐!”李奉天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晚饭吃得很一般,不过是几个粗面馍馍和几盘寡盐少油的蔬菜,虽然有几个鸡蛋作为陪衬,但是还是算不上美味珍馐。周珺原以为柳旭肯定会吃不惯这些饭菜,却不料柳旭却吃得津津有味,不禁好奇地问道:“公子自幼锦衣玉食,为何能将这些食物下咽?” 柳旭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反问道:“现在假设你是军中一卒,每日爬高山,过深河,抗火铳,拉大炮,修营寨,每天吃得却是这种东西,你会是什么感受?” “这,虽然有鸡蛋也不算坏,但是毕竟不算好饭,我多半不会太开心吧。” “若是一军主将与你一同吃饭,一卒不食他不食,一卒不饮他不饮,那又该如何?” “有这样的主将我自然当为他效死冲杀,十荡十决!”说到这里,周珺恍然大悟:“公子的谋算竟然如此深远!” 柳旭一笑:“这锦衣玉食、膏梁肥肉是人天生就喜欢的,我从来没见有人见蔬菜粗粮则喜,见美味珍馐则厌的,只是这喜欢是一回事,如何对待是另一回事。我固然不会故意虐待自己,但是也绝对不会为了吃好的、穿好的而苛待手下士卒!”说到这里,他感叹了一声:“当年袁术袁公路,身为袁家嫡子,四世三公,门生故旧遍天下,手下雄兵十万,虎步淮南,多么显赫!只是一朝败亡,却连蜜水都喝不上,可见这存亡之道,生死之间,不可不察,不可不慎!” 说到这里,柳旭有些激动:“方今天下版裂,神州动荡,即使是这江南繁华之地也是盗匪丛生,流寇纵横,太湖流域水网交错,这些盗贼往来如风,难以抓捕,我有意谋划天下,自然少不了熟悉兵事,自然要从现在做好准备!” 周珺一时心情激荡,一叶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他平日里只是从评书和传记里见识过这种人物,没想自己恩主却是这样的气象雄浑、怀抱天下,不禁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周珺本是江湖世家子弟,平日里见识来往大侠游侠,只道这就是英雄好汉了,而今见公子风采,才知道往日真是井中之蛙,不知天高地厚了!若是公子不弃,周珺愿以师礼事公子,一条贱命,听任公子驱使,他日若得报家仇,有所成就,都是公子再造之恩!” 柳旭见此,却没有任何错愕的表情,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我倒也不好不收你,只是我为人规矩甚多,你可能接受?” 周珺知道机不可失,自己只要稍微表示出一点犹疑,公子就可以拒绝自己,自己也会失去一个绝世良机,因此斩钉截铁地说道:“莫说是几条规矩,哪怕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愿意!” “好,那我就和你约法三章,第一,一切以我意志为主,说东不得往西;第二,我的谋划极大,你必须谨言慎行,万万不可给人拿到把柄;第三,以后你就是我开山大弟子,日后我若收了其他弟子,你必须做好大师兄表率!” “弟子愿意!”周珺毫不犹豫地点头应允,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扎扎实实的响头,喜极而泣地说:“弟子父亲死后,弟子就意味从此就是无父之人了,师长如夫,而今有了师傅,弟子就又是有父亲的人了!” 油灯昏暗,摇曳的火焰被一阵风吹来一阵摇晃,周珺稚嫩而充满激情的面孔被光线照射,散发出无限的希冀。 第二十二章 POV:刘如意 社员大会 刘如意走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他本来想用袖子擦一些,但是随即想到自己这身素色湖罗衫乃是公子赐下的新衣,价值颇昂,怎么能拿来擦汗。虽然公子生性大度,不会因为细节而对自己不满,但是自己却不能轻忽待之。 《易》云:“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日:,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由此可见,这谨慎乃是君子言行的基石,又哪里可以轻忽? 最重要的是,自己白天在公子面前丢了一个大人,被一个少年说得哑口无言,这难免会让公子质疑自己的能力,若是让公子觉得自己不足以辅佐他那就不妙了。 正是带着这种想法,刘如意在士子间来回奔走,告诉他们晚上要开济民社大会的通知。好在生员们知道刘如意是柳旭的亲信,因此也都给他面子,纷纷表示会按时参加。 通知完自己所管理的一百个士子,刘如意开始暗自琢磨公子的用意,他知道江南士子爱结社,这些文社大多是士子们彼此交流信息、鉴赏作品和揣摩时文的组织。他以前穷困潦倒,又没什么文名,自然没人邀请他参加什么文社,但是他下意识地感觉公子这个济民社和一般的文社是不一样的。 这是自然,柳公子乃是人中潜龙,有廓清寰宇、再造太平的志向,自然不会和腐儒穷酸一样整日和人揣摩时文制艺,但是这个济民社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他又有些说不上来。 想了片刻,还是感觉摸不着头脑,刘如意决定放弃,反正自己是公子亲信,日后总会知道的。 月上中天,已经堪堪接近酉时了,士子们吃罢农家晚饭,纷纷前往村中空地,这块空地原本是村中用来决议大事的集会场所,现在被柳旭占下来作为开会场地。虽然秋日的夜晚有些寒冷,但是柳旭命人在四周点起了篝火,加之士子们穿得挺厚,因此还不算难捱。 场地中央搭起了一个大台子,这是柳安带着家仆们临时用土石垒制的,这柳家家仆在柳公子说服士子跟他进军之后就对自己公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因此办事格外认真,搭的台子也效率很高。这台子高约五尺,看上去像一个短粗的柱子,上面大约能占三五个人。虽然外形不很漂亮,但是胜在便捷结实。 柳旭见到刘如意从远处走来,示意他跟自己上台,然后带着身边的周珺和李奉天走了上去。周珺犹可,毕竟他是公子身边人,之前据说还拜了公子为师,而李奉天则是满脸喜色,这明显说明他已经被认可为公子亲信了。 跟来的农民和本村的村民也逐渐聚拢了过来,一时间将本来就不大的场地挤得满满当当。两百多秀才公聚在一个地方可是从来没有过的稀罕事,秀才可是文曲星下凡,他们来到本村可是本村的福气,说不定本村的孩子就能沾沾他们的灵气,从此考中秀才乃至举人呢!当然,这种庄重肃穆的场合是不允许孩子捣乱的,刘如意事先跟农民说好了,谁要是敢让孩子来捣乱,不仅要扣钱,几百士子要合力控告他。 这威胁一出,农民们纷纷表示不敢造次,他们派出十个小伙子把孩子集中在一起看管,好在有吃有喝,短时间内不用担心孩子闹事。 “各位学兄好,在下柳旭,想来各位都是知道我的。”柳旭风姿翩翩地走上高台,他今日特意穿了大红织金麒麟绒衣,在摇晃的火光的映衬下分外鲜艳。 刘如意注意到公子手里拿了一个长相颇为怪异的铁皮桶,这个桶上下都是开口的,一段向外扩展开去,公子的话通过这个铁皮桶之后变得极大,能保证在场的人都听到。 “果然是公子,竟然能想出这种器物!”刘如意暗自赞叹一声,一边努力保持严肃,他强迫自己站得极直,好像一棵冬雪中巍然傲立的雪松。 “天气有些冷,咱们今天废话不说,抓紧解决问题!”柳旭顿了顿,大声说道:“告诉我,你们谁不想当官?” 此言一出,全场皆寂,本来就是嘛,大家寒窗苦读十几年,怎么可能有人不像当官呢?要说江南不想当官的文人倒是也有,比如据说公子夫人那边的陈继儒先生就不爱当官,但是他家是江南大族,不当官也能隐居山林,逍遥自得,也能和高级官员交往,和普通贫寒士子是不一样的。再说了,要真是不想当官,犯得着跑那么远来这荒村野地嘛! “好,大家都是想当官的,不瞒大家,我也想当官,但是很不幸,我还没考上进士,举人授官又太难,所以我还不是官。” “那么问题就来了,怎么才能当官呢?” 柳旭说话抽丝剥茧,一环套一环,不怕有人不认真听。 “我之前想了几个对策,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说出来给大家参详一下。” “第一,找朝廷要官。我觉得这个法子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朝廷就那两万个官位,每年空出来的官位给了进士之后就不剩多少了,剩下的还得紧着举人。兄弟我若是不考进士了,说不定还能凭借举人功名混上个知县,但是各位,说句不好听的话,多半是没戏唱的。更重要的是,咱们没考上进士,凭啥找朝廷要官呢?以,从各位兄弟的角度讲,找朝廷要官不大可能。” “第二个呢,找地方官要官。大家知道,我们大明官吏有别,一县除了那几个有数的官位之外,都是不入流的小吏,咱们若是能说动朝廷把小吏变成官,大明一千四百多县,这样官位就多出不少。这么一来,然后咱们先当个小官,慢慢往上升,慢是慢了点,但是总比没官当好得多。但是问题在于,第一,朝廷未必愿意这么做,毕竟朝廷是要给俸禄的,方今军事倥偬,国难方殷,哪来的钱给咱们发俸禄呢?第二,原来那些皂隶、小吏是绝对不愿意咱们当官的,他们手里握着鱼鳞图册和本地资料,从来都是父子相传的。所以,兄弟想着,这一条也不大可行。” 眼看着柳旭否定了两条最有希望的路子,士子们有些骚动了,一个士子大喊道:“那柳兄有什么办法吗?” “嗯,办法还是有的。”柳旭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官是什么?官就是印把子,就是权力,就是权威,所以咱们得找一个朝廷没有权力的地方,咱们把朝廷的权力给安插进去!” “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里还有地方呢?”又是这个士子提出了大家的疑问,刘如意用极其细微的动作转头看了一下,却是李奉天负责收买的士子,他应该是早就排练好的,特意在这个时候出头引导话题。 “这个简单,咱们大明皇权不下县,知县不出郭,农村乡下都是族长、村长管理的,他们虽然没有朝廷的官位和印绶,但是谁敢说他们没有权力?” “所以,”柳旭言简意赅地总结道:“咱们要想当官,就要跟他们抢权,把他们的权力抢过来!” “这恐怕不可能吧,农民不读圣贤之书,不懂礼节大意之道,咱们读书人如何能管理他们?” “这位兄弟”柳旭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语气里满是煽动:“官位就那些,举人都排不上,生员就不用想了,正是不容易管理,所以朝廷官员不去管,咱们才有可能去管!你们都是生员,在本乡本土肯定声望卓著,平时包揽诉讼、交接豪绅估计也不少。你说这些农民不懂圣贤之道,但是他们既然愿意尊重你们,听从你们,又怎么不能把你们当作官?你们怎么不能管理他们?” “这……”那位生员凝神想了一下,突然喜道:“说的也是,咱们平日里在乡间给人裁断诉讼本来就是干的知县的活,只不过没有个朝廷的承认罢了!只要朝廷承认了咱们,咱们就是这村里的官!这知县是百里侯,咱们为什么不能当个三里侯,五里侯!” “说的是!这就是我的主意,大家想一想,这件事那里不能实现了?大家都是读书人,有朝廷功名在身的,平日里做的也是官员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当官了?” 此言一出,士子们纷纷交头接耳,他们平日里在乡间欺男霸女,横行无忌,靠的就是一个读书人的功名,善良一点的帮助协调诉讼,裁断纠纷,本来就和官员没什么差别。他们以前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只道自己只有考了举人、进士才有望当官,却没想到自己早就已经当官了! 虽然这个官比芝麻还小,毕竟是官啊! 就连刘如意都有些呼吸急促,他没想到柳公子竟然如此大才,三言两语就解决了他以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他一想到自己也有可能当个小官,一时间百感交集,竟是痴了。 “但是,各位,不要忘了,皇权不下县这是祖制,大家想当官,还得过朝廷这一关!”突然,柳旭出言打断了大家的幻想。 第二十三章 POV:刘如意 士子心思 生员们火一般的热情似乎被这盆凉水浇灭了,他们从升官发财的迷梦中决心过来,面面相觑,表情复杂。 祖制不可违,国法不轻动,他们都是熟读圣贤书的士子,自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们相互交谈着,哀叹着,咒骂着,一种躁动和不安的气氛在人群中逐渐蔓延。 身在局中看不清,走出此山方大白。刘如意站在台上,身在公子身边,自然没有那么容易被柳旭的言辞调动,因此心中保有了一分轻松和镇静。他眼看着生员被柳旭三言两语调动起来,又被他三言两语打消热情,心中的敬佩简直不能用言辞来表述。 “以官位引诱人心,将功名利禄摆在这群做梦都想中举做官的士子面前,由不得他们不动心,然后把困难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分明就是暗示了他们唯有跟着柳公子干才能有个前程,由不得他们不效忠!”刘如意智力过人,于体察人心方面别有专长,只是平日里从没人发掘他的才能,是以自惭形秽,不敢逾矩。而今被公子提拔,做了身边亲信,他抖擞精神,用心体会公子的言行,终于从中发现奥妙,不由得万分惊喜。 “既然大饼已经画出来了,困难也摆出来了,下面就是找个机会引出公子的解决办法了,不知道公子会有什么解决手段呢?换作是我,我该如何去做呢?”刘如意皱着眉头,暗自捉摸换作是自己该如何应对,却想了半天也毫无所得,不得不将视线望向之前的那个托。 果不其然,就在士子们议论纷纷的时候,早有那乖觉的知道大事必须靠有主意的,所以立刻有人高叫:“我等都明白了,我等若是离开公子带领,只怕是一辈子都只能在乡间做个秀才了,固然衣食饱暖是不缺的,却终究难以光宗耀祖,执宰一方,究竟下一步该如何处事,还望公子示下,我等一定唯公子之马首是瞻!” 他这话一出,立刻又有几个士子高叫:“是极,是极,我等唯公子之马首是瞻!”只是毕竟只是七八个人这样说,大部分士子还在犹疑不定,没有立刻出言支持。 刘如意环视了一圈,发现还有人没有下定决心,知道这时候公子不宜出口,于是立刻大声叫道:“你们这群人好不晓事!没有公子,你们这群人能有几个考上举人?三个?五个?剩下的人难道就愿意一辈子困居乡下,做那乡民眼中的秀才公,县令眼里的小生员吗?告诉你们吧,也是公子宅心仁厚,愿意带着你们一道富贵,若是换了别人,谁愿意把这机会拱手让人?” 李奉天早就把自己和刘如意看作是公子手下哼哈二将,和刘如意一路上一唱一和合作得也相当惬意,因此立刻跟进:“你们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蛇无头不行,没有公子这样的惊天之才辅助,在场的拍拍胸脯想想,谁能带领咱们做官发财?要我说,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今天就选柳公子做了社长,团结在公子旗下,日后自然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娶不完的娇妻美妾!” 刘如意看到李奉天说完这句话朝着东面轻轻挥了挥手,立刻人群中传来无数嘈杂的声音: “青浦士子愿意跟随柳公子!” “川沙里士子愿随公子铲除奸邪,达致太平!” “嘉定士子十一人誓死效忠公子!” 就连在一边围观生员们开会,大气不敢出一个的农民们此刻也鼓噪着: “柳公子,柳公子,柳公子!” 刘如意起初只是听着四面传来零星的叫声,犹如岸边海浪,轻柔地拍打着海岸,让人觉得不胜惬意。然而随后这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逐渐自四方向中间聚拢,声若海潮,迅如奔雷,响动隆隆,震耳欲聋,他只觉得自己是漂浮在巨浪中的一只小船,四面夹逼而来的响声如同阵阵海潮,狠狠拍打着他的孤舟。 “柳公子,柳公子,柳公子!” “升官就找柳公子,发财也找柳公子!” “跟随柳公子,富贵自然来!” 不知是士子还是农民,他们吟诵着不知谁传播的口号,纷纷高喊着,呼唤着,咆哮着,跳着脚,打着拍子,瞪着眼睛,要求柳公子带领他们走向胜利、走向成功、走向荣华富贵。 “天啊,这不过是千把人,齐声吼叫起来就能有如此气势,不知公子以后领导万人、十万人,又该是怎样的一种壮观?” 刘如意正暗自猜测着那种盛大的场面,眼角瞥见柳公子轻轻压了压手,这一下好像触动了人群之中的某种机关,人声立刻低垂了下去,海潮一般的呼唤似乎狠狠地撞在了屹立不动的巨岩上,不得不沮丧地退回,不敢逾越一步。 “大家既然这么看得起我柳旭,我也不好退缩,只是我柳旭德薄才浅,未孚众望,只怕耽误了大家的前程啊!” “柳公子这话是怎么说的,大家盼望柳公子的领导如若久旱之苗盼云雨,怎么敢有所怀疑!” “是极,是极,我等在此发誓,必然跟随柳公子完成大业,若有背弃,人神共弃之!” “哦,是所有兄弟都这样认为吗?若有不同意见的,还望在此时说出,免得大家日后起了纷争,伤了和气!”柳旭不急着结果领导权,反而询问众人谁有不同意见。 他这样喊了三遍,洪亮的声音在秋日的夜空回荡,如同一条摇头摆尾的巨龙在空中游来游去,它摇头摆尾、气势如虹,让所有人都不敢抗拒。 没有人敢出言反对。 刘如意自然明白,并非是所有人都愿意听从柳公子的领导的,只是他们第一要靠柳公子带来官位富贵,有求于人自然不敢出言反对,其次这么多人正是群情激奋之时,若是螳臂当车难免落个自取其辱,所以也不会有人敢抗拒大势。 什么是此时的大势?跟着柳公子倒阉,跟着柳公子授官、发财就是大势。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个道理基本是人人懂得的。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有志如公子一般廓清天下,清平寰宇,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人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眼睛框子太窄,窄到只能看得见一时安危,只能看得见求田问舍,只能看得见娇妻美色。 但是刘如意不是这样,所以他清楚地看到了这群士子的可悲可笑,也更因为自己的选择和高洁而骄傲。 不管这种追求究竟是太平之道还是惑世妖言,终究是比那些只看得见功名利禄的人要高出一筹,而高出的这些高度,就是名垂青史和湮没无闻的距离。 带着这种信念,刘如意咧开嘴笑了,笑得很开心,也很自豪。 柳旭终于开口了:“好,既然大家是一条心的,那我也就放心了,现在就跟大家伙说说我的想法。” “这官位人人想做,但是大明两万万子民,却只有两万官员,哪怕是一个九品芝麻官也是万里挑一!所以,想要求官,难上加难,不能在科场称雄,东华门外唱名,终究是个空。” “那么,咱们就放弃了吗,退缩了吗,畏惧了吗?” “当然不是!” “这道路越是难,越是狭窄,越是没人问津,越是有机会,有可能,若是人人赶上去,这阳关道也变成了独木桥,还有咱么什么事!” “所以,这最重要的,就是要齐心协力,勇往直前!” “具体的呢,我说几点,请大家指教。” “第一,子曰,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可见这官位乃是朝廷的名器,不可轻易授人。那么,如何才能让朝廷愿意给你名器呢?那就是立下功劳!自古什么功劳最重?最重乃是从龙之功,一朝天子登基建极,称孤道寡,昔日跟他打天下的老兄弟自然不会亏待,高官厚禄、良田美舍不在话下,只是眼下朝廷虽然被北边兵事困于泥淖,终究是大位不虚,而且咱们名微望寡,也轮不到咱们拥立;第二是军功,开大阵,对大敌,要么御敌于国门之外,要么开疆于万里之外,扬威异域,封狼居胥,只是咱们都是书生,不习兵事,这一条也不可行;这第三就是扫除奸党之功,奸党窃据神器已久,党中拥趸甚多,权倾朝野,势倾天下,若是能够辅佐圣天子清除奸党,那咱们就是天子一脉,天子铲除奸党附庸之后,难道还不会用官位酬功?” 刘如意清晰地看到,在听到公子抽丝剥茧的分析之后,所有人的眼睛都泛着绿色光芒,这是一种渴望到极点的光芒。 是啊,哪怕是刘如意都隐隐心动,何况这些肩负了家族期望、一族兴旺的士子们呢。 虽然本朝不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故事,好像一个贫家孩子艰苦读书,只要足够聪明就能考上科举,但是所有人都选择性地忽略了在他身后一个宗族的付出。为了供应孩子们读书,一个宗族必须开设学堂,延请先生教育孩子,这对于农村的普通家族来说是一笔极大的开支,除此之外,孩子的母亲必须整日纺织,换来银子支付学费、书本费、纸笔费,父亲必须努力耕作以弥补失去一个劳动力的损失。为了一个中举的孩子,可能整个家族、数代族人都要付出无数的努力,奉献无数的资源。 是以,这些孩子在考取功名之后也必须为家族付出,回报无私投资他的宗族、父老、亲戚。 每一个中举的士子后面差不多都是一群默默奉献而怀抱无限期望的族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又怎么可能不想着回报桑梓、回报父母宗族? 哪怕是刘如意,身后不也有母亲支持、村中大户支持吗? “读书人不容易,乡民们也不容易啊。”刘如意轻轻叹息一声,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些士子为何这么容易被鼓动了。 这些士子被压抑了上升渠道太久了,虽然他们有着各种特权和捞取好处的方法,但是这些方法毕竟是不入流而不被法律纲常允许的,他们急需一种能够将自己的利益合法化的方法,而做官,哪怕是最小最小的官,也是合法化的最佳途径。 而任何人,只要能给他们带来官位,就是他们最拥护的领袖。 第二十四章 POV:刘如意 庄严起誓 “我说得已经很明白了,咱们要做的,就是协助圣天子铲除阉党,诛杀叛逆,天子难道不会对咱们心存感激?这样一来,朝廷就能空出大量官位,或许咱们做不了巡抚、巡按,甚至连个县令都混不上,但是这些新上任的官员是得了咱们的好处才上位的,能不尊重咱们吗?而这江南各地的地方官,谁要是敢和咱们过不去,咱们就群起而攻之,说他是阉党余孽,看他敢不敢和咱们江南数十万士子对抗!到时候,上有天子、朝廷看好,下有地方官支持,咱们想弄个官位就太简单了!” 虽然柳旭讲得很好,但是还是没说到能当个什么官,终于有个士子耐不住了:“柳公子才具兼人,经天纬地,我等都是佩服到骨子里头了,但是究竟大家能当个什么官,还请公子示下!我等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是绝对不会推辞的!” 柳旭故意卖了一下关子:“你们都是这样想的?大声回答我,是不是!” “是,是,是!”士子们齐声吼叫,声势震天,让刘如意只想捂住耳朵。 “我没听见,大声点!”公子似乎有些不满意,他挥舞着手臂,大声吼叫着,早就扔掉了之前的温文尔雅和仪态端庄。 “是,是,是!”士子们绿着眼,挥着胳膊,用尽平生最大的力量吼叫! “还不够,还不够,还不够!我要你们,像我这样,将右胳膊举起,举得高高的,用尽你全身的力量大声喊,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刘如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平日里散漫无比、自傲无比的士子们纷纷将右胳膊举起,他们圆瞪着眼睛,齐齐竖起了胳膊,他于是在一瞬间看到了一片胳膊组成的森林,这森林密密麻麻,遮天蔽日,好像要覆压整个天宇!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声震天地,状若海啸! “好!既然有你们这句话,我就说了!”柳旭似乎很满意眼下的狂热气氛,示意各位放下手臂,缓缓开口,他的语气庄重、严肃而端庄,好像在代替玉皇宣布上天的旨意:“我们能当个什么官?我们什么官都能当!只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先从基层做起,做好了,就能升上去!” “我今天只说第一步,我们可以请求朝廷要我们在乡间组建‘议会’,为朝廷宣布教化,管理愚夫愚妇!朝廷没那么多官位给咱们,又没钱发给咱们,为了不寒了天下士子之心,肯定会答应咱们!这个议会由倒阉生员、地方缙绅、大族族长组成,平时不召开,每逢朔望就召开议会,共同审定乡间纠纷、案件、赋税、教化等事,大家可别小看这个议员,一县县令也不能全权决定所有事务,而你们既管审案又管赋税,还能管理乡间文化教育,权限大得很,能捞好处的地方也多得很!哪个地方官若是不愿,那就是同情阉党,咱们眼下几百士子,到时候就是几千、几万士子群起而攻之,不由得他不同意;哪个地方缙绅、族长不同意,咱们就找个软柿子,说他是阉党余孽,伙同地方官一块灭了他满门!等到了那时,哪个生员想当议员,就得加入咱们济民社,咱们势力庞大,又有着忠君报国的名头在,谁敢招惹咱们!到时候,县令是百里侯,你们就是一个个三里侯、五里侯,而咱们定期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长、分社长,可以决定一县乃至一府大事,可不就又是一个百里侯!” “好,柳公子说得好!哪个地方官不听话,咱们就把他赶出衙门,让他丢官!哪个缙绅敢不听话,他就是阉党余孽,咱们灭他满门!说到底,这大明天下还是要咱们读书人来管,皇上也离不开咱们!” “说得对,咱们做了乡间议员,就能决断乡间大事,这对于建立咱们的权威非常有利!平时地方缙绅仗着家大业大看不起咱们,现在却不得不和咱们平起平坐!” “最好的是,一旦朝廷承认了,咱们可就是正儿八经的朝廷的人了,还是天子亲口承认的,要是做得好,说不定还能升上去做个县令什么的!” “倒阉做官,做官升官,升官发财,谁要不服,丢官灭门!” “丢官灭门,丢官灭门,丢官灭门!” 士子们高举起右臂,平平伸直,大声叫喊,他们叫嚷着,嘶鸣着,吼叫着,他们虽然形状疯狂,眼睛里却蕴含了无限喜意。刘如意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悦,毕竟,他们以前仅仅只是能参与一地事务,却没有一个条款支持他们的行为,说到底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权力妥协罢了,而现在他们却看到了一个建立权力权威的机会,一个进入官员上升体系的机会,又如何不能欣喜若狂? 柳旭让士子们吼叫了一会,这才缓缓开口说道:“想来各位已经看到了前途远大,绝对不是我蒙骗大家了!但是大家必须明白,这大事想要成功,就和军阵对垒一样,就必须团结一致,令行禁止!” “所以,我提议,咱们趁热打铁,选出领导,定下社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彼此照应,相互关照!” “没问题,这是必须的,我们都支持柳公子担任社长,带领咱们一起做官,一起发财!” “那好,咱们举手表决,同意本人担任社长的举右臂!” 因为之前就一直在举右臂,所以大家都不由自主地举起了胳膊。 刘如意暗暗观察着,几乎所有士子都第一时间举了起来,偶尔有几个不大愿意的,也不敢抗拒众怒。 他记下了这些人的长相,打算以后密切注意这些人。 “今晚简直是大获全胜啊,柳公子的权威算是树立起来了!” “很好,那柳某就忝为咱们济民社第一任社长了,然后咱们济民社要办事,要组织联络,少不得几个任事的联络员,这些联络员也不白干活,我本人出钱,一个人每年给二百两银子的辛苦费,算是酬劳他们的功绩!” “这是必须的!”既然这些人只是干活,又还是柳公子自己掏钱,士子们也说不出反对意见来。 “公子这招妙极,这帮蠢人只看到自己以后能当乡村议员,能管理一乡,却没想到这个联络员联系彼此,积累人脉威望,以后摊子铺大了就是一县的地下皇帝,哪里是一个小议员能够比拟的?而公子自己出钱雇佣这些人,就是把济民社当作自家产业,这是化家为国的前奏啊!”刘如意觉得自己天生有一种对于政治关系的理解能力,他立刻明白了柳旭这一招蕴藏的心机和盘算,但是他自己是受益者之一,自然不可能出言反对。 “既然这样,我提议,徐孚远、苏河、王振、刘如意、李奉天、周珺六人暂为我济民社联络员,负责联络彼此,沟通消息,做到互通有无,此呼彼应!而我在事成之后会在松江开办一家印刷厂,印刷济民报,只卖他一个铜钱一分,赔本赚个吆喝!这个跟朝廷塘报类似,不过都是刊登咱们社员的文章和论文,专门宣传咱们济民社的德政和功绩,要不了多久就能让天下知道咱们济民社的忧国忧民和无私情怀,这么一来,咱们又有人、又有名气,天下英雄滚滚来投,谁敢跟咱们过不去?” “至于规矩,咱们先定个简单的誓词,我说出来,大家提意见,若没有反对的,就这么说定了!” 柳旭深色肃穆,缓缓背诵出一段文词: 圣王作文,教化天下,天子居位,光被四表,唯以孔孟至道,上敬君王,下抚生民,昭明百姓,协和万邦,以定千载流芳之文明,以开万世不易之太平。我等济民社员,于今发誓,国难方殷,奸邪跳梁,我等不求虚名,不逐利禄,扎根乡间,燮理庶务,但求国泰民安,河清海晏!我等济民社诸君子,有江南之名士,有湖广之精英,有河北之壮士,有云贵之豪杰,有山东之英俊,有岭南之吉士,有中原之才子,有山陕之纯臣,而今建奴嚣张,其势方刚,此乃儒教与异端之判分,此乃文明与野蛮之决战,我等读书种子,一无刀剑之利,二无甲胄之坚,三无炮铳之精,四无弓矢之强,唯一身浩气、两袖清风、三生报国、四国为式,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这一段誓词文白兼用,气势雄浑,虽不能算文句极工,却也堪称句句泣血,字字惊心,加之士子们早就被调动起来,是以士子们纷纷出生赞许,大声呼唤: “我等唯一腔热血、两袖清风、三生报国、四国为式,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士子们伸展右臂,声声呼唤,明明只有数百人的声音,却恍然让刘如意以为置身两军阵前,即将殊死搏杀,他不由得也伸出右臂,嘶声吼叫:“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那便散了吧,我稍后派人放下誓词,大家须得日日诵读,不可荒废!日后事成我们需要筹划一个正式的入社大会,会上一起背诵誓词,颁发社员证书!后日我们就能抵达嘉定城,这是我们路上第一个大城,大家要养足精神,打好倒阉第一场硬仗!” 刘如意转头看着柳旭,只见他言语间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心中也跟着涌动起无限豪情,不禁低声说道:“就让我跟着你,看看你能在这个世上建起多大的功业吧!” 他抬头一看,月色明得正好,一轮月色缺了一角,却丝毫不影响亮度,洁白如水之月色照耀而下,天地一片朗照! 刘如意跟在公子后面走下高台,他眼见公子还不时跟台下士子招手,连忙让开道路,却差点跌下台子,幸好周珺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 刘如意向周珺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之前的以前龃龉也烟消云散,他感觉,这个少年本性不坏,只是有些时候有些争强好胜罢了。他看了看公子的脸,一向精力充沛的公子也面露倦容,这倒也难怪,毕竟今晚这么大的场面,想要调动起这么多人的情绪也是很耗费精力的。 “公子,属下有个问题还想请公子解答。”刘如意小心翼翼地说道,因为怕公子太累,他又补充道:“若是公子疲劳,我可以改日再问。” “有问题当日解决最好,问吧,你我二人彼此相得,如鱼之有水也,何必客气?”柳旭的声音有些疲惫,但是他的话却好像一剂强心针,让刘如意大为兴奋。 “公子,属下只是觉得,这些士子虽然被公子鼓动起来,但是毕竟本性都是桀骜不驯的,一时缺人可以一用,时间一长多半是要横生事端的。” 柳旭用带着一点奇怪的眼神看着刘如意,刘如意暗叫一声不好,却不知自己错在哪里,只得垂首低眉,表示顺从。 过了一会,他才听公子继续说道:“你能看到这一点,真的,真的让我很惊讶,我还以为你会觉得这些士子可以当作嫡系人马呢!” “这些士子不过以利而合,不过乌合之众,以利而合者自然可以以利分,如何可以当作亲信来使用?” “那,你觉得该如何做呢?”柳旭的话有一点考校的意思了。 “属下觉得,这些人应该用,毕竟周公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才能收揽天下英杰之心,成就功业,而汉初韩信也有背水一战的战例,可见这乌合之众也并非全然无用。如果把这些人拒之门外,绝非圣主应为。其次,一旦公子谋划成功,这些人就会进入地方成为实权派,属下虽不知主公大计如何,但是这些人必然是应该成为我等之臂助而非敌人!” “你能想到这里,已经不错了,还有呢?” “要是真要建立亲信,倒不如买上几百孤儿少年,像对周珺一样悉心调教,由主公亲自教导思想,由我等属下教育文字,只要过上五六年,就是一批忠心耿耿的读书人,思想统一,如臂指使,使用起来自然不怕背叛!” “刘如意啊刘如意,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竟然连这招都能想出来!”柳旭似乎非常惊喜,对着周珺说道:“刘兄这才是王佐之才,你要好好向他学习!这个主意甚好,等事成我就着手去做,周珺你就是大师兄,刘兄就是第一任教习官,定要好生去做!” “是!”刘如意和周珺齐声答应。 “那刘如意,你说这些士子不堪大用,但是又不得不用,那该如何处理那些见利忘义之辈呢?”柳旭的话里透着欣赏,这让刘如意更加兴奋。因为这些问题早就是他暗自思考过的,所以现在说来娓娓道来,极其流畅: “属下觉得可以三管齐下,第一,《论语》上说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可见,这不遵从咱们的信条者,就是叛徒、异端,可以用咱们济民社的报纸抹黑攻击之,只要说他是阉党余孽,混入咱们队伍中,自然可以把他逐出议会,只要这么打击一两个,杀鸡儆猴,就可以保持成员忠心;第二,建立体系,积极参加社内活动的,咱们给他升级发钱,表现不好的开除出社,奖惩分明,自然上下肃然,井然有序;第三,公子的几个朋友都是世家大族,咱们事成之后名声更高,完全可以左右当地科举,到时候跟咱们走的可以当生员、举人,不跟着走的连生员都当不上,咱们自然声威大震,必有无数士子来投,咱们自然可以培养出一批比较忠心的来用!” “好,好,好!如意之才今日才知,你以后全力助我,咱们上下一心,共同给生民开出个太平世界来!”柳旭看着刘如意,目光灼灼。 刘如意坚定地点了点头:“定当效死以报!” 第二十五章 POV:徐靖恩 谣言纷飞 A签了,这本书会写下去的,支持的书友还请推荐、收藏、评论哦~~~ 秋日的清晨已经颇为寒冷了,尤其是太阳将升未升,阳气将起未起之时,更显得寒气逼人,让人恨不得躲进被窝多躺一会才好。徐靖恩整了整身上的装束,紧了紧脚上的扎带,迈步走上城墙。虽然南方承平日久,虽然有些许盗贼,也不过是劫杀过往商旅,绝对不敢冲击县城,是以把守城门的兵丁大多盔甲不整,毫不警惕。 然而徐靖恩却从来没有把自己看作其中之一,哪怕是南方太平无事,他仍旧将一身山文甲穿得整整齐齐,头戴的四明盔也擦得光可鉴人,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对自己的职责极其负责的人。 徐靖恩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他长得颇为英挺,锋利的眉毛如刃如刀,一双锐目直视千里,鼻子高挺,耳大面方,尤其是那坚硬而方正的下巴,无声地告诉所有人这是一个坚硬如石又不动如山的坚定军人。然而,哪怕是倾城美人也抵不过岁月冲刷,饶是徐靖恩终日打磨气力,一身精血充沛,也无可奈何地被岁月在脸上留下了些许痕迹。假如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额头、眼角、嘴角已经无奈地显露出了些许皱纹,这些皱纹虽然在旁人看来更显沧桑成熟,对于徐靖恩来说却是最大的痛苦。 “哈哈,我徐靖恩功业未成却皱纹早生,鞑虏未除而英雄先老,这是何等的可悲,又是何等的不公啊!”一天的守城之后,徐靖恩常常去小店沽半斤浊酒,酒入愁肠之后便常常大声感叹,不时还用筷子敲打着桌子,大声吟诵着:“国仇未报壮士老,匣中宝剑夜有声。何当凯旋宴将士,三更雪压飞狐城!呜呼,呜呼,何当凯旋宴将士,三更雪压飞狐城!” 徐靖恩迈步走上嘉定城墙,这座城墙修葺得颇为完善,高约三丈,上面箭楼林立,女墙完整,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坚城。 “可惜,可惜,再坚固的城墙也得有精兵锐卒把守,否则不过是冢中枯骨,灭亡也只是指掌之间。”徐靖恩看都不需要看,就知道墙上是怎样的景象:一群站得歪歪扭扭的兵丁,他们身材单薄,甲胄不全,有的缺了头盔,有的没有盔甲,有的虽然有一套皮甲,却没有兵器,这些人几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战斗,操练也不过是应付差事,平时欺压良善、镇压地痞流氓还能派上用场,若是两军对阵,徐靖恩带五十精骑就能杀个十荡十决,以一敌百都未必是虚言。 “想我大明初立国时,大兵北伐中原,先破其屏蔽于山东,后断其羽翼于河南,再据其户槛于河南,三战三捷,百战余生,而后据有天下形胜,终于进兵京师,竞其全功,这是如何赫赫兵威!而后又有成祖北伐漠北,鏖战捕鱼儿海,大军所向,贼人溃逃,又是何等的威风!而今看这些残兵败将,甲胄不全,战技不熟,哪怕是几个倭寇都能全歼他们!” 徐靖恩带着几许感伤地回忆着大明初立国时的无敌兵威,又对比了一下眼前这些称他们是军队简直侮辱军队的杂兵,心中的愤懑愈发深重了。 “若是给我三千精卒,由我精心操练之,教育之,调理之,定能建立戚南塘那般的不世功业,到时候也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看看,俺徐家就算不被魏国公一脉认可,也不是不能出将军!” 这样想着,又和惨淡的现实进行了一番对比,他不仅没有三千精卒,更没有操练教育的机会,自己不过是个看门的百户,这份郁闷也就更加深沉了。 “唉,我徐靖恩眼看就要到而立之年了,却看不到任何出头的机会,男儿生于世间,若不能留个名姓给后人念想,和没活过有何区别!” 属下的话打断了这个怀才不遇的徐姓百户的自怨自艾:“大人,城头守军一百人已经整备完毕,请大人检阅!” 徐靖恩抬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士兵,他粗粗一数,不过三十多人,哪有百人之数。 “今儿来得尤其少啊。”徐靖恩看着跟他说话的王总旗的圆脸,淡淡地说。这个王总旗名叫王忠,虽然生得一张娇生惯养的圆脸,白白嫩嫩好似个公子哥,却是能开三石弓的神射手,是以他虽然个性孤傲,崖岸高耸,却少有得看得起这个王总旗。 “大人明鉴,这邹千户要修宅子,从咱们南城门要去二十兵丁,属下看昨日天色已晚,就没再打扰大人。” “哦,我知道了。”徐靖恩狠狠握了握拳头,没有再说什么。这军中弊病他早已深知,太祖当年建立军屯军户,说是养兵百万,却不费百姓一粒米,却不知这后人却把兵丁当作将领私产,拿来种田修筑都是常事,唯独不会开弓射箭,不会放铳对阵! 只是他仅仅是一个小小百户,又不被魏国公一系承认,宗谱上也没自己名字,哪有资本对抗邹千户,又拿来本事对抗这大明的腐朽堕落! “眼看这江南军备之废弛,就知道大明军事之颓败,难怪北边连战连败,畏惧建奴如虎!这大明哪里是输给建奴,建奴再厉害也不过两个肩膀扛着一张嘴,能厉害过蒙元铁骑去?不过是这兵无兵样,将无战心,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罢了!”徐靖恩又暗自批判了一顿大明的军备,开口说道:“那就这样吧,你们用心守城,不得放进一个贼人!” 哼,贼人在哪里?他徐靖恩倒是巴不得来几个贼人让他杀了立功,他早就受够了这平静如水一般的生活。 身为将种却不得上阵厮杀,终日只是在城门洞里和游商小贩、地痞无赖扯皮,这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酷刑! “你们都下去守城吧,谁要是敢偷懒磨滑,必然军法处置!”王忠说完这句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实现的话,挥散众人,凑到徐靖恩跟前:“大人,还有个重要的事要和您汇报。” “什么事?”徐靖恩稍稍来了点兴趣,或许他平静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终究会有些波澜了。 “听说松江一帮士子正在巡行江南,反对阉党,其中最大的一波眼看就要到咱们嘉定府了,前几日听说他们有二三百士子,上千农民,现在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了!” 这事徐靖恩也是听过的,毕竟这几日很多少年在城内大街小巷张贴各种大字报,将阉党骂了个狗血淋头,里面内容也是半真半假,比如魏忠贤和客氏私通,魏忠贤豢养刺客和皇帝替身准备玩一出“狸猫换太子”,再比如魏忠贤和建奴勾结,打算把宁远防线卖给建奴,自己收了二十万两黄金…… 这些大字报内容低俗,情节离奇,荒诞不经,其中还有魏忠贤派人到处搜集童男童女给自己续命的故事,详细到连魏忠贤建立七星八卦阵、献祭了九百九十九个童男童女、请来截教妖仙赐下长命金丹都讲了出来。 这些故事徐靖恩是半点都不信的,毕竟魏忠贤再专权祸国也是大明的九千九百岁,大明亡了对他半点好处都没有,而且他早就富可敌国,又何必专门去卖宁远防线? 只是江南市民太多,平日里又没个消遣,这下好不容易有了话题,连故事情节都贴心地给大伙编好了,又怎么可能不让市民们津津乐道? 一时间,整个嘉定城的老少爷们们都在谈论魏忠贤卖国求荣之事,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还专门根据这些大字报编排了话本故事,更是把事情说的有头有眼,恍若亲见,有的茶客还因为魏忠贤究竟把宁远防线卖了二十万金子还是三十万金子争得面红耳赤乃至于拳脚相向——在徐靖恩看来,这种分歧多半是因为抄大字报的人不小心抄错了。 至于街头巷尾的各种童谣、传言更是了不得,有的说魏忠贤乃是狗妖化身,是蚩尤余孽派出来的,要来败坏这大明花花江山,天上文曲星已经下凡降妖,说者还言之凿凿地讲此人姓柳名旭字伯阳,松江府人士,小小年纪就考上举人,现在带着江南忠心报国的士子们巡行江南,要将魏忠贤抽筋扒皮,彻底破了蚩尤余孽的法术。 又有人说这柳旭柳公子才具过人,前几日在青浦酒楼作了一首《木兰词》,哀感顽艳,情思深重,乃是当年柳永柳三变转世,前世未能得到北宋官家重用,抱憾而终,这辈子必定是要匡时救世,完成前世遗愿的。 更有人说,士子们本来是畏惧阉党权势,不敢加入的,这柳公子晓以大义,责以忠孝,把几百士子感动得痛哭流涕,纷纷追悔自己贪生怕死,不敢匡扶正道,于是大家合伙组成“济民社”,立志要扶纲立纪,救济斯民。 反正各种传言谣言满天飞,吸引的关注比前几日天子登基还大,毕竟天子远在京师,跟自己多半没什么关系,但是这江南士子齐力反对阉党却发生在自己家门口,而且阉党前几年还在江南犯下累累血债,正是人人喊打之时。 徐靖恩敏锐地在这谣言之中感觉到一股阴谋的气息,若是仅凭口口相传,根本不可能传得如此之快,怎么可能那边刚出青浦这边就谣言满天飞了,更不用说那些大字报言之凿凿,证据充足,情节生动,扣人心弦,显然是经过人精心编排的。 第二十六章 POV:徐靖恩 声势浩大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徐靖恩沉浸在思考中没有说话,却听得王忠骂骂咧咧地说道:“这些秀才举人真是吃饱了闲得没事干了,不好好读书做学问,考个进士光宗耀祖,反而到处结社游荡,反倒给咱们添了不知道多少麻烦!” 徐靖恩冷笑一声:“你道这进士是那么好中的!这嘉定府至少也有将近两千生员,又有几个举人,有几个进士?这些生员平日里也不去府学读书,整日里只是游荡生事,有的还在乡间欺行霸市,结交豪强,哪里有个读书人的样子!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国家每年取士太少,当不了官憋的!这帮人这么在江南一闹,没有什么危险不说,万一真扳倒了这魏忠贤,少不得那领头的几个人要得一个大大的好处,其他参加的人也多半有利益在里面!” 王忠恍然大悟:“还是大人见得远!这事情可不就是这样,这江南父老早就厌恶阉党,他们又是读书种子,这么多人一起行动,官老爷也不敢背上个欺压生员的骂名,这下子横行江南谁敢招惹!没打倒魏忠贤倒也罢了,万一真给他们整成了,依照他们这制造谣言的本事,三分事情得说成十分,这倒阉头功说不定就是他们的!” “所以说,这领头的柳旭不简单啊。”徐靖恩感叹了一句,语气中既有敬佩又有萧索:“先是魄力惊人,区区举人就敢挑战九千九百九十九岁,何等的勇气过人;然后善于操纵民意,你现在去城里听听,街谈巷议那个不说他是柳永再世,国之栋梁;最后是格局极大,能够统帅数百生员上千百姓倒阉,让他们拧成一股绳,若无极大的胸襟气魄,是做不了这种事情的!” 说到最后,徐靖恩不禁叹服地说:“此人若是领兵打仗,即使对兵事不甚精通也是个好统帅,为何?为帅者不需精通戎事,但求敢用人,能用人,善用人,如果佐以敢战之将,精锐之卒,精制兵器,赏罚分明,哪怕是建奴之兵也难以抵挡!”说到最后,他似乎把自己带入到了其中,幻想自己在英明的主将带领下亲率铁骑英勇冲突,十荡十决,杀得建奴丢盔弃甲,斩获首级辎重无数,万人夸赞勇冠三军,归来京师夸功献俘,策勋九转,天子亲封为一省总兵,让南京魏国公府狗眼看人低的小人巴结万分。 想到痒处,徐靖恩眉飞色舞,竟是痴了! 王忠眼见自己大人又沉浸在幻想之中不能自拔,悄悄叹了口气,徐靖恩怀才不遇,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形势比人强,不得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他出言提醒道:“大人,大人!若是那些士子进城,咱们是拦还是不拦?” 徐靖恩被王忠从迷梦中惊醒,他恼怒地看了王忠一眼,随即问道:“房知县怎么说?”虽然他名义上不归房知县官,但是眼下文贵武贱,他又在人家的地盘上,自然不免要询问地头蛇的意见。 “县里的大人们似乎也不知所措,既不敢得罪魏忠贤,又不愿意当那欺压生员的,所以只是在县衙里面当起了缩头乌龟,要咱们临机决断。” “嗤——”徐靖恩鄙夷出声,大声道:“狗屁的临机决断,还不是要咱们顶在前面当替罪羊,若是魏忠贤没倒台,咱们就是替罪羔羊,到时候说不得要挨上一刀,就算不死也得脱一层皮;若是阉党完蛋,他们就是起义首功,到时候升官发财也没咱们的份,能赏下点辛苦银子就算好的了!” “那咱们是拦还是不拦?”王忠此刻也感到问题棘手,朝廷上的大佬们争锋,彼此仇恨再大往往也能留个全尸,而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却是最先倒霉的。 这可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呀! “唔,不忙,等他们到了我先交涉一下,若是真是那能成事的,咱们就卖个好,放他们进城,若是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就让他们另寻别处罢了!” “大人果然智计过人!” “狗屁的智计过人!”徐靖恩又叹了口气:“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啊!” 虽然早就定下对策,但是徐靖恩却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慢过,他平静如死水的生命太需要一些刺激,一些变化了,哪怕这些变化以麻烦和苦难的形势袭来,也总是好过在这里平白浪费生命吧! 要知道,困难就是机遇,危机就是转机,他徐靖恩从来不是太平将军,而是要三千里外觅封侯的,若是没有变故和困难,他向哪立功呢! 徐靖恩一向注重培养自己的大将气度,遇事喜怒不形于色,经常幻想泰山崩于前,白刃加于左,而自己哈哈一笑,面不改色,尽显大将之风,让所有下属跪拜称道。是以他强迫自己端坐城头,只是抱着一本《春秋》苦读,但是你若看他念念有词的嘴和不住颤动的手就知道,他绝对没有看上去那么气度雍容、喜怒不惊。 “大人,来了,来了!”王忠匆匆跑了过来,大声说道:“好多人啊,我看穿长衫的得有八九百,泥腿子得有五六千!” 好嘛,都能组成一支军队了! 徐靖恩哈哈一笑:“终于来了,小的们,给老子备马,老子要亲自去见识见识传说中的文曲星柳旭是怎么个样子!” 所谓人数满万,无边无沿,跟着柳旭来的人虽然没有满万,但是也有个六七千,远远从城楼上看上去也是颇为壮观,让早就知道此事的兵丁们交头接耳,不住感叹不虚此生,竟然见到如此壮观的景象。 当然,这种景象在将种徐靖恩的眼里还不算什么,毕竟这些士子们脚步虚浮,横冲直撞,农民们不知队列、阵形为何物,只知道乌压压向前走,是典型的乌合之众。 “若是给我三百精骑,我在弹指间就能叫这帮人灰飞烟灭!” 虽然脑子里这样想着,但是他是绝对不敢干的,先不说整个南直隶拿不拿得出三百精骑,这些人可都是大明子民,又不是杀官造反,而且光是那八九百士子就是一股庞大的政治力量,若是这些人出了事,朝廷必须得摘掉几个高官的脑袋以谢天下读书人。 “不过这个柳旭倒是有点本事,竟然能让这些秀才公死心塌地跟着他到处巡行,此子不是凡人,若是可以,倒要和他交好,日后他若是入阁拜相,说不定我的出头就在他身上了。” 这样想着,他命人牵来自己爱若性命的那匹黑龙驹,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坐骑。 这可真是一匹好马!这匹马高过人顶,一身都是纯黑,毛色油亮得好像刷了一层上等桐油一般,肌肉紧绷,眼神灵动,显示出良好的营养和训练。徐靖恩喜欢黑色,觉得这是将军正色,整匹马都是黑的不说,雕花马鞍、锦缎褥垫、包铜马镫都是纯黑,搭配着这匹好马,更是显得神骏无比。兴许是感受到主人要动用自己了,这匹两岁口的战马兴奋地用脚掌刨着地,掀起了不少泥土,不住地打着响鼻,咴咴叫唤着,眼神中充满了对于即将踏上战场的兴奋和向往。 “好小子!”眼看自己的爱马状态极好,徐靖恩大喜过望:“老子以后能不能封侯说不定就看这次了,咱们好好表现,让这帮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公看看这江南还是有能战之将的!” 说完这句话,他翻身上马,骑着黑龙驹绝尘而去。 马速极快,而徐靖恩又没有节约马力,放手奔驰,因此他只觉得两边风声呼啸,景物模糊,正是全速前进的景色,这种速度的快感让他快意至极,忍不住大喊道:“好,好,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大丈夫当如此!” 跑了半刻钟就远远瞧见了巡行队伍,已经有很多百姓在前面围观了。仔细察看了一下队伍的构成,徐靖恩倒吸一口凉气,感叹道:“这柳旭真是大才,竟然整出这么一套!” 原来,眼看这就要到嘉定城了,这些人纷纷取出之前准备的道具,有的是一个大字,几个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句话,徐靖恩大略一看,大致有“打倒阉党,卫我正道”“扶纲立纪,救济斯民”“继绝学,开太平,扫阉党”“圣皇继位,刷新政治”这么几种,而队伍周围还有一些少年在到处散发传单,另外一些手拿锣鼓,大声吆喝着各种口号进行宣传,他们都穿着统一的制服,白色丝棉罩衫上面绣着“济民社”三个大字,显然是柳旭建立的济民社的成员。 在队伍中间还有精壮的年轻农民抬着一看就是草草赶制的滑竿,上面没有坐人,而是请人塑造了穿着黄袍的人形塑像,显然是代表了皇帝,滑竿旁边有一副对联: 圣皇继位,刷新政治绝奸邪,河清海晏清平乐; 书生救民,结社报国定正理,君臣共奏大同风。 徐靖恩越发感觉到自己之前的猜测没错,能搞出这么大场面的人绝对不是寻常人物,自己应该与之结好而非成仇,于是他驱马上前,气沉丹田,大声喊道:“嘉定百户徐靖恩,求见济民社柳旭!” 他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下气运丹田,声震九霄,更是惊飞了在队伍上空盘旋的飞鸟。一时间,少年们不再宣传,而是呆呆地看着他不说话,整个队伍也停止前进。 第二十七章 POV:徐靖恩 各显神通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他这一喊未尝不是存了敲山震虎,给来者一个下马威的心思,是以用尽了全身气力,起到的效果也是很好,走在前头开道的少年被他唬了一下,一时间喧天的锣鼓声和嘈杂的人声都停止了。 最前面引路的一个少年头戴凌云巾,身穿一身细绒茧绸的长衫,长相俊美,气度不凡,显然是一众少年中领头的人物,只见他愣了一愣,立刻发话:“传令下去,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这道命令被少年们扯着嗓子吼了出来,从队伍前端一直吼到队伍最后,虽然这些生员农民们不习号令,也根本没有什么纪律性可言,行走起来一片混乱,但是只要有了统一的号令倒是也似模似样,纷纷停了下来。 徐靖恩暗暗点了点头,这次第传话之法在军中也是有应用的,只是军中常用鼓钲为令,四金錞﹑镯﹑铙﹑铎,六鼓雷﹑灵﹑路﹑鼖﹑鼛﹑晋,金鼓一响,必须奋勇冲锋,迟疑者立斩不饶,钲声一作,全军撤退,若有贪恋金银甲马者,亦是立斩不赦。这些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听不懂金鼓之声,用次第传话之法倒也适用,算得上是因地制宜。 周公子回头看着队伍缓缓停下,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大步走上前来,拱了拱手:“小子周珺,忝为柳旭公子首徒,前队负责人,不知这位将军将我等拦下,有何见教?” 这个少年公子不知是什么来路,但是看他举止有度,言语便给,想来也不是乡间草莽之辈,是以徐靖恩也不托大,只是说道:“不敢称将军,甲胄在身,不能见礼,某乃嘉定城南门守将,特来询问你等来意。” 徐靖恩有意显摆自己威武雄壮,是以端坐马上没有下来,他本来就身量甚高,上身长于下身,加上胯下雄壮战马,整个人在还没长成的周珺面前好像一个巨人,这也是他的一点打算,他孤身前来,不壮气势不足以扬威,是以特意做了这么个倨傲的表现。 周珺似乎没有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巨大身高差距一般,只是平静地说:“若是如此,还请将军随我前来,师尊在队伍中间坐镇,与陆续赶来的士子讨论我济民社宗旨,劳烦将军了。” 虽然徐靖恩明说了自己还不是将军,但是周珺仍不以为意,口称“将军”,这份尊重倒让徐靖恩颇为欣喜。 徐靖恩轻轻点了点头,“既如此就劳烦尊驾了。”他没有下马,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爱马的鬃毛,示意缓行,于是高矮悬殊的两人就齐头并进,缓缓走向队中。他没有在意周围好奇的目光,事实上,他甚至有些享受这些带着畏惧、好奇和崇拜的眼神,在这里,他是最强大的,最有杀伤力的,他有权利结束每个人的生命,这种拥有暴力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他留神注意了一下周围人的装备,这让他有些惊讶,身着统一济民社制服的少年们手里拿着白铁皮制成的器物,虽然结构粗糙,显然是草草赶制的,但是这看上去不值几分银子的东西却能让少年们的声音放大不少,显然也是别具匠心的。 “此物造价不贵,结构也简单,但是却颇有用,日后我若统领一军,倒是可以造上几百个给军官和传令官使用。” 他还注意了穿长衫的士子们的表情,这些平日里一副“天是王大,我是王二”作派的士子们此刻却显得有些狂热,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坐在一起,纷纷讨论着徐靖恩根本听不懂的话题。他仔细听了听,说的不外乎是些“议会”“议员”“权力斗争”之类的词语,虽然每个字都听得懂,但是合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敢问周小兄弟,这‘议会’‘议员’是何物,能让这些士子们如此疯狂地追捧?莫非是秦淮河又新出了歌姬?” 周珺憋得脸色通红,过了一会才好转过来,他咳嗽两声,说道:“这‘议会’‘议员’可不是歌姬,但是比歌姬更让这些人痴迷,幸亏有我家公子发明此物,他们一辈子的功名利禄说不定就落在这上面了。” “啊?这‘议会’‘议员’竟然如此神妙?莫非是什么新式机械?这倒也不是,虽然江南士人经商之风盛行,但是比起经商这些人更爱做官,又怎么会痴迷到这种程度?”徐靖恩想了好久不得要领,不由得问道:“这‘议会’‘议员’究竟是何物,还望周小兄弟不吝赐教。” “这个嘛,此是我济民社的法宝,虽然未必不能让外人知道,但是将军马上就要见到我家师尊,不如亲自去问他,想来他解释得会比我更好。” 见周珺不愿意细说,想着马上就能见到正主,徐靖恩也就点点头,不再说话。 走了一会,前面过来几个家仆,这些人也都穿着厚棉布制作的服装,不过是蓝色的,样式颇为时髦,胸口也写了“济民社”三个大字。这些家仆虽然长相平平,行走动作间也看不出有多少武功底子在身,却显得精神焕发、志气昂扬,大异于徐靖恩平时所见的大户家仆,这让他不由得有些奇怪:“这些家仆和平常家仆倒是有些区别,士气甚高,平时营养底子也不错,若是拿来练兵,定是一只强军。” 他还是这副作派,不管见到什么马上能联想到军事作战上去,显然是将全副心思都放在这上面了。 周珺眼见这些家仆走来,伸手打了个招呼,转身对徐靖恩说道:“将军,我身在前队,指责在身,不好擅离,这几位乃是公子亲信,就由他们带将军前往中队了。” “好,有劳,有劳。”徐靖恩点点头,表示感谢。 为首的家仆模样很是年轻,估计不过十八九岁,却举动老成大方。他走上来行了个礼,恭声道:“这位将军,我家公子就在前面,只是为了避免阉党走狗行刺我家公子,您身上兵器还请交给在下保管。”这家仆执礼甚恭,说话也有条有理,加上徐靖恩是来市恩卖好而不是来找茬的,是以也没说什么,将腰间雁翎刀解下交到家仆手中,连声嘱咐道:“好叫你知道,这是本将家传宝刀,锋利无比,戾气过人,向来是不见血不归鞘的,万万不可轻易抽出!” “这是自然,我家公子治家甚言,对我等要求也高,绝不会失了礼数,将军大可放心。”家仆双手接过宝刀,双手捧着,一副珍而重之的模样。 家仆的态度让徐靖恩好感大增,对于他这样的军阵厮杀汉来说,宝马、宝甲、宝刀都是性命攸关的器物,有时候比之老婆小妾还要亲密几分,若非要见柳旭是绝不会离身的。眼见这家仆对待自己宝刀的态度恭谨,心中很是开心,于是多说了一句:“你这仆人虽然身为家仆,却是个有见识、懂礼数的,日后成就必然不会小的,某家徐靖恩,可愿意和本将通个名姓?” 虽然明末武将地位甚底,不说不可能与文官分庭抗礼,哪怕是一个小小七品县令都敢不对一省总兵行礼,但是说到底徐靖恩也是个六品百户,是个官身,比起一介小小家仆那是高到天上去了,是以他满以为自己折节下交,此人定会感激涕零,自己也算得上平易近人了。 因为存了这个心思,所以他言辞里带了几分高高在上,却不防这家仆拱了拱手:“在下柳安,忝为公子亲随,本不敢与将军结交,只是公子常对我等说,人或有官职高下、出身贵贱之分,但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今日之低贱家仆未尝不是日后之一方大吏,今日之煊赫高官未必不会潦倒落魄,人在低处须得把自己当个人看,人在高处也须得把别人当个人看,因此在下就腆颜和将军交个朋友了。” 这番话虽然言辞尚显俚俗,但是道理却不一般,尤其是出自一介区区家仆之口,更让徐靖恩大为吃惊,他连忙跳下马来,拱手行礼:“刚才某还觉得与一介家仆结交有失身份,而今听君一席话,方知日后成就必然不同凡响,是我之不能识人也,还望柳兄莫怪!” “将军说得哪里话来,在下有幸随公子一些时日,公子常常教导我,人以傲慢待你,你只须显露你之本事,他自有平等待你之日,你若是无能,也怪不得别人看不起你。将军能如此待我,足以说明在下并非无用之人,在下高兴还来不及,如何能怪罪将军?” 两人这一番交谈,更显热络,徐靖恩既然已经跳下马来,自然不可能再上去,于是一拱手:“常言道,见一斑而窥全豹,有家仆如此,柳公子大才亦可以想见一二,还请柳兄为某引荐,在下感激不尽!” “好说,好说,将军请!” 徐靖恩此刻再也不敢拿出刚到队伍中的那份傲气,只是跟着柳安走在队伍中间,心中暗暗想着那柳旭究竟是怎么一副模样,竟然能调教出这般仆人。 “虽然传言多是无稽,柳永转世,也多半是附会之言,但是柳公子之才却是宰辅之类,我必须与他处好关系,或许我一辈子的功名就在这上面了。” 这个怀才不遇的军官趁柳安没注意,悄悄整了整衣甲,试图显示出自己最威武雄壮的一面,又顺手一抹腰间宝刀却摸了个空,自嘲地笑了笑,大步向前走去,眼中充满坚定的光。 第二十八章 POV:徐靖恩 托古改制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还没走过去,徐靖恩目力过人,就远远见到一辆马车边挤了约莫有上百士子,他们高举右臂,痴狂地高呼:“议会政治,生员分权,上敬天子,下抚黎庶,孔孟所传,端在我辈!” 这些生员虽然平日不习武艺,中气不足,但是此刻上百人呼喊起来却是声震天地,让将种出身的徐靖恩都有些奇怪:“这平日里校场上训练士卒都没有这么疯狂的,这柳旭莫非真是文曲星下凡,能让这些士子如此信服?” 他随即又想到练兵打仗上去了:“要是我手下能有五千,不,三千这样的兵,由我精心训练个一年,补齐甲仗火器,哪怕是建奴也可以战而胜之啊!”想了想,他随即又泄气了:“要让普通大头兵如此疯狂怎么可能,除非都是些读书人,能听的懂忠君报国的大义,只是读书人都是天之骄子,平日里最看不起我们这些武夫的,又怎么可能和我们这些丘八混在一起?” 正想着如何练兵打仗,柳安已经过去汇报了,接着就见柳安走到自己身边:“将军,我家公子正在给新来的士子们讲授议会政治的孔孟正理,请您过去一块旁听,等大家都讲完了您就能和我家公子说话了。” 徐靖恩心里对“议会”“议员”这些东西好奇得要死,自然不以为意,连连点头,“好,好!” 他寻了个人少的地方挤了进去,有个被挤的士子恼怒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就狂热地继续听讲了。徐靖恩没听清楚说的什么,八成是“粗鄙武夫”“有辱斯文”之类,不过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待遇,而且身在别人地盘,也不在乎。 他只见到一个身着五彩孔雀改机衣的青年士子站在马车顶上,手拿铁皮作的器具,高声讲话。这青年面容俊朗,虽非倾国之色,但是一脸的笑容极有亲和力和信服力,似乎你只要看了他的笑容就会不由自主地相信他,觉得他说得都是真话。 “兄弟我为什么说咱们有必要建立议会,让咱们生员执政呢?第一,因为朝廷那帮尸位素餐的高官阁臣只知道党政揽权,只知道贪污受贿,只知道吃喝纳妾,于国事可有半点益处?想我堂堂大明,一失抚顺于努尔哈赤老奴,咱们且算他是有心算无心,饶他一次,二亡十万大军于萨尔浒,丧城失地,丧军辱国,仅有南路军算是完整逃回,也是兵无战心,丢盔弃甲,那督师杨镐一点军事不懂,搞什么狗屁‘分进合击’,想这大军出动,彼此联络困难,后金人再劫杀你探马斥候,如何能如臂指使?这就是这些庙堂高官之愚蠢无知了!再之后,三丢辽沈大小七十城,兵马钱粮损失无算!就算侥幸取得了宁锦大捷,可是不过斩获奴夷首级二百六十九颗,活夷一名,这凭坚城、用大炮也不过这些斩获,如何算得上是大捷了?这辽东军队只知凭城坚守,不敢野地浪战,只知城口开炮,不敢主动袭击,如何算的上强军了?” 柳公子喘了口气,大声说道:“在兄弟看来,这不是军队不能战,而是上头战和不定,朝廷党争不断,军队军官经商,后勤保障不利,一言以蔽之,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试想,咱们大明二万万子民,还能抽不出十几万精兵强将来?如果精选将领,精制装甲,还能有连战连败之理?归根结底,还是领导太愚蠢!要兄弟说,与其让这般废物窃居高位,倒不如让咱们上台,说不定还要好一些!” 他这话一出,立刻群起叫好,掌声连成一片。 徐靖恩暗自摇了摇头,这兵危战凶,生死存亡一线之间,哪有柳公子说得那么简单。两军交战,靠的是将士用命,上下一心,赏罚分明,甲兵精良,若是嘴上说说漂亮话就能打胜仗的话,当年萨尔浒也不会输得那么惨了。不过这柳公子对于朝廷的分析倒是颇为到位,引用的报功文书也是没错,显然是下过一番功夫的。 又想了想,徐靖恩倒也明白了柳公子为何这么说话,无非就是要这些生员同仇敌忾,一起反对朝廷高官。这江南之风气吊诡,有时朝廷之是反倒成了江南之非,朝廷之非倒是江南之是,所以这番话说出来自然得到了士子们支持。毕竟,这提意见、找麻烦总是比做实事、办大事简单的,这柳公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联合士子们指着朝廷的鼻子骂,反而还因此赢得了“关心天下”“远见卓识”的名声,手段的确是不一般。 “至于第二点,则是因为咱们这“议员政治”乃是孔孟所传下来的堂堂正道,不过被汉宋的腐儒给篡改了罢了,他们抱着刘歆的古文经学不放,自以为得了孔孟的正道,其实却走上了邪道而不自知!后来朱熹捣鬼,又是搞出了一套东西,更是错上加错!大家想想,若是咱们能实行孔孟之道,这天下如何不能大治,这建奴如何不能俯首称臣?不过是因为那帮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所以才使得天下丧乱,至今不能平息!”说到这里,柳公子作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佛说法灭尽经》有言,吾涅槃后,法欲灭时,五逆浊世,魔道兴盛,魔作沙门,坏乱吾道,着俗衣裳,乐好袈裟五色之服,饮酒啖肉,杀生贪味,无有慈心,更相憎嫉。咱们都说这和尚可怜,竟然遭遇了末法时代,可是却没想到,这孔孟死后还没多少年,就有这刘歆倡乱谣言,败坏经书,以至于伪经盛行,祸乱天下,乃至于大明天下罹祸,万千生民含悲!” 徐靖恩是个武官,文化水平也就仅仅能看懂《孙子兵法》《纪效新书》《练兵纪实》这样的兵家必读书目,对于四书五经所知不深,更不用说搞明白这刘歆作伪经和这天下丧乱有什么关系了。但是他隐隐觉得,这柳公子是打算拿理学开刀,要搞自己的一套东西。虽然他根本听不懂,但是出于对读书人的尊重和学问的敬仰,加上自己没什么学问,他不敢开口说话,只是暗自想着:“朝廷是不怎么管这读书人说什么话,搞什么学问的,听说当初那个叫李贽的,就算抓起来也是好吃好喝得招待着,最后还是老头子自己拿剃刀割了脖子。这柳公子攻击理学也罢,批判那个叫什么刘歆的也好,是和我没啥关系的。” 想了一下,他突然恍然大悟:“这柳公子下得好一盘大棋!要是他把这理学推翻了,甚至不需要推翻,只要有一大批生员信他服他,那他就是这一派宗师,自成一家,以后地位说不得就和朱熹一个等级了,这是能在孔庙吃冷猪头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对这柳公子敬佩又加深了一层:“这人不仅会抓机会,选了个好时机反对阉党,还能在学问上自成一家,说不得就是本朝的王余姚一样的人物,而王余姚当年旬月之间平定叛乱,手底下的武将也立了不少功绩,要是我能跟随此人,说不定功名封侯就有着落了!” 正想着,柳公子已经批判完了理学的弊端:“这理学之伪,由来已久,兄弟一时半会是说不完的,兄弟打算写成一本书,就叫《新学伪经考》,日后风行天下,横扫伪学,光大我孔孟正道!接下来,兄弟就讲一下为什么孔孟也是说要搞“议会政治”的!” 眼见得就要进入戏肉了,徐靖恩抖擞精神,聚精会神地听着。 “这上古之治,你说好,我说好,大家都说好,可是好在哪里?大家说了半天也不过是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垂手而天下治,可是在具体一点呢?这君王管什么事?大臣分几个等级,有几品官?搞不搞科举制度?收税是怎么个收法?田赋收他几层?小民有了冤情怎么解决?这些细节大家就都说不清楚了。其实,这个孔孟也是承认搞不明白的。比如《论语》里面说‘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礼记》里面说‘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干》焉’。而这个周礼也随着时间推移湮没无闻了,比如北宫䴙问孟子:‘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就说‘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由此可见,这三代之政,现在都不可追溯了!” 柳公子说的话前面徐靖恩是能听明白的,不外乎就是说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礼仪大家都不知道了,但是后面引用的什么圣人精义他却听的头昏脑胀,什么《礼记》什么《乾》《干》是绝对会说不会写的,他只好只通其大义,把听不明白的跳了过去。 第二十九章 POV:徐靖恩 倡乱妖言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既然如此,三代之礼早已经湮没不闻,孔子之好托古改制,这一章证据又多,论证又繁,我已经写在《孔子改制考》中了,日后便会风行天下,咱们社员是每人都配发一本的。接着说咱们的‘议会政治’。” “孔孟要不要搞‘议会政治’呢?这个回答是必然的,为何?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连孔子都说自己要向别人学习,何况现在那些朝堂上的大人先生,何况地方上的知县知府呢?他们必定是会犯错的,这就需要别人来辅助他们。这个辅助由谁来完成?由朝堂的大人君子们吗?他们连自己的屁股都擦不干净,连连丧师辱国,凭什么有资格?由不懂圣人精义的愚夫愚妇吗?那怎么行!他们不读《论语》《孟子》如何懂得圣人微言大义,由他们辅助必然是变乱国家!所以说,搞这个‘议会政治’就是生员参政议政,就是圣人大意,就是修齐治平!”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站在徐靖恩身边的一个士子恍然大悟地高喊:“原来孔孟也是支持咱们的,原来咱们这个‘议会政治’就是孔孟之道!咱们是真正的孔孟之道,科举考试,宋儒理学都是歪门邪道!” “对!圣人在时儒士还不够多,圣学未能传播,所以这‘乡间议会’还办不起来,现在天下六十万士子生员,正是要搞‘乡间议会’的大好时机!这就是复圣学、开太平的至道!”另一个生员不甘落后,他扯着嗓子嘶吼,双目圆瞪,睚眦欲裂,似乎眼前就有一群进士高官在反对他:“凡让我生员参政议政者,都是圣人弟子,但凡拒绝我生员议政者,皆是小人儒,我当效‘孔子诛少正卯’诛杀之!” “孔子诛少正卯!” “孔子诛少正卯!”狂热的士子们似乎找到一个发泄情绪的方向,他们纷纷高呼口号,似乎准备和敌人作殊死搏杀。 这种斗志是那么的昂扬,以至于徐靖恩都感觉到了一丝威胁,他伸手摸了摸腰间,却才想起他的宝刀早就交给柳安了。 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柳旭站起身来,狂热地大喊道:“咱们的圣人之道肯定有反对的!但是他们忘了,孔子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况我等读书种子乎?科举是什么?科举就是考试,难道圣人微言大义仅凭考试就能考出来吗?科举考出来的昏官、庸官、懒官还少吗?我宣布,天下之大,海内四方,凡我生员,凡我济民社读书种子即有权参政议政,即有权加入‘乡间议会’!” “好!” “凡读书人就有权参政议政!” “谁反对就是异端民贼,要诛杀之!” 好像火油被扔进了一个火把,原本就沸腾的士子们如同火药一般爆发,他们齐声朗诵着口号: 先有盘古后有天,孔子作礼定千年。 文贼刘歆作伪经,宋儒继之祸相连。 柳旭复古追前贤,乡间议会保坤乾。 生员议政桑梓间,圣人道统万代延! 这些人朗诵口号时将右臂高高举起,神情激动,面色虔诚,好像真的在保卫一种神圣而不可描述的存在,眼睛中投射出一种狂热而不可名状的光! “好,很好!就是这个精气神!我柳旭只是一介凡夫俗子,圣人在前也不敢妄自尊大,但是保卫道统,守卫文明却是每个人的责任!即使我哪一天被人刺杀了,被朝堂上的文官大人们处死了,你们也要继承我的事业,让天下受压迫的生员们、做不了官的读书人们知道,只要能读孔孟就能当官,解释权在咱们自己手里!”柳旭挥舞着胳膊,面容圣洁而大义凛然,真好像一尊即将涅槃的佛陀! 徐靖恩只觉不寒而栗,背后冷汗直流,他也曾亲冒矢石参与战阵,不管是面对敌人的刀枪剑戟还是自己的炮火连天都不曾畏惧过,但是面对柳旭他却感觉有些腿软脚软,根本不敢前进一步! 停步,停步,不要前进!前面很危险,很危险! 这是他的直觉,这种直觉曾经在战场上救了他很多次,是他能安然活到现在的法宝。 “这个柳旭太危险了!他所宣扬的东西,虽然很多我都听不明白,但是仅仅是我能听明白的就已经很危险了!我若是和他靠得太近,只怕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徐靖恩虽然不能理解全部的言论,但是仅就他了解到的一些,就足以让他悚然而惊,不管是变乱祖宗成法还是宣扬生员议政,这都是极其危险的东西! 他想走,想逃走,想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他又舍不得离开,他同时也深深地明白,前面有着他向往了二十九年的东西,有他一辈子深深可望而不可得的东西。 他同时有一种感觉,假如他此刻离去,他会享受一段时间的平安,但是他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实现他的梦想了。 是选择平安,接受生命和价值的平庸,还是奋勇一搏,将全部的筹码推上牌桌? “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老子就押你柳旭是个天九了!”徐靖恩睁开紧闭的眼睛,眼前士子早已经全部离开,只有柳旭看着自己,眼神中带着喜悦,带着探寻,还带着几分了然。 “徐将军,不知你如何评价我这学说?”柳旭声音淡淡,但是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不容违抗的力量。 “祸乱天下,变乱成法,不外如是。”徐靖恩很快调整好了心态,他必须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哪怕是一起向死亡行军,他也必须当那个领头的先锋将军! “哈哈哈哈!”柳旭一愣,随即笑了,他笑得是这样的开心,以至于徐靖恩以为自己根本没听明白柳旭的学说。 “好,好一个祸乱天下,变乱成法,徐将军文武双全,这么快就看穿了我学术的本质,日后定然非池中之物!” “不敢当,而今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贤士无名,谗人高张,某少小即入战阵,杀敌以百计,却不过是个小小百户,日日在城头看守城门,若无公子前来,只怕这辈子就这样了!”说到最后,徐靖恩语气已经带着一点萧索:“某平生所求,不过封狼居胥,扬名域外,而今看来,却是一个都不能实现,只好日日沽半斤浊酒,唱大江东去罢了。” 这个军人说完这句话,嫉妒地看了看眼前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是多么的年轻,是多么的大有可为啊,他的眼角还没有被皱纹占领,他的心态依旧积极而健康,他的眼神依旧充满乐观和进取欲望,而自己廉颇老矣,却没人来问自己尚能饭否。 “哈哈,将军何必妄自菲薄?若是活着没了指望,又何必来找我?我看将军听我讲话时全神贯注,显然是有所求的,既然有所求,又何必和我打马虎眼?”柳旭没有给徐靖恩虚伪客套的时间,显然,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忙碌,他只需要直入主题。他的眼神灼灼,带着期望、希望和拷问,似乎直直刺入了徐靖恩的心。 徐靖恩深吸一口气,他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是自己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强大的对手。他没有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既然如此,某便不客套了,某来此只问一件事,某的一生前程向何处去寻?” “若是一般人来问我,我就直接打发他走了,只是徐将军与我一见投缘,我是绝对不肯胡言诓骗的,也罢,我就和将军分辨一下天下大势,只是眼前有茶无酒,未免失了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气度。” “公子不必客气,某只愿知道这天下大势如何。”徐靖恩身在江南,只能看到眼前这一亩三分地,虽然有意征战天下,却苦于所得资料太少,终日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我之所说,必然惊世骇俗,甚至大逆不道,将军会把我捉去见官否?” “公子莫要拿我取笑,公子巡行反阉,我若拿了公子,岂不是成了阉党一派?日后说不得在青史上留个千古骂名!” “既如此,我便讲给将军听——”柳旭突然放大了声音,高声喝道:“我若告诉你,这大明二十年以内必灭,江南也将化作一片鬼蜮,你可相信?” “这!”徐靖恩何曾想过听到这样的答案,他“噔噔噔”连退三步,大声喝道:“此事你怎么能够知道,莫非你真是妖人降世?!”他的动静实在太大,以至于远远守在一旁的仆人们纷纷跑过来护主,为首的柳安手拿徐靖恩的雁翎宝刀,对着他怒目而视:“我家公子学究天人,才华盖世,乃是文曲星转世,你这人如何敢唐突了他!” “没事,没事,柳安你先下去。”柳旭温言安抚了柳安,“我在这里很安全,徐将军不会害我。” “可是——”柳安心系主人安危,死撑着不肯下去。 “他若真要害我,你们也是挡不住的,下去吧,我这里自有主张。”柳旭挥手让几人退下,温声对徐靖恩说道:“徐将军,你若不信的话,就请回吧,咱们就此别过。” 第三十章 POV:徐靖恩 整体之战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不,你说吧,我相信你。”徐靖恩的声音很苦涩,似乎失去了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我乍一听只觉得你在妖言惑众,我大明如何就在二十年之内亡了,后来一想,这暴秦之亡,两汉之灭,唐宋之倾颓,蒙元之衰败,也不过几十年间事,可见这兴旺成败实在是倏忽间事,既然强汉盛唐都有尽头,我皇明如何不能亡。”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只是,只是,某身为军人,理当保家卫国,守护一方安宁,一想到这大明就亡在自己手里,实在是心有不甘啊!” 说完这句话,他又轻轻问柳旭:“某现在真有些怀疑公子乃是文曲转世了,敢问柳公子,我大明将亡于谁人之手?” 他本以为这个问题会很好回答,却见柳旭皱眉思考了一会,才轻轻开口:“若说当今天子之亡,是亡于西北流寇,若说这江南之亡,却亡于建奴之手。” “这辽饷岁费千万,如何能让建奴过了山海关!”徐靖恩有些惊讶,随即又失笑:“这兴亡之道从来都是没有道理的,若是花钱多就能免于灭亡,当年南宋富甲天下,不也亡于蒙元!”说着,他又有些惊讶:“只是这西北流寇,如何能将今上,将今上……”他终究还是不敢说出这个忌讳的词语,只是拿充满询问的眼神瞧着柳旭,希望后者能给出一个解答。 “我且先问将军一句话,这两军交战,何以胜?”柳旭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问了这么一个看似毫无关联的问题。 “这两军交战,自然是兵强马壮,庙算精微,甲仗精良,赏罚分明,上下同欲者能胜,这个问题实在太大,某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徐靖恩略略皱眉,他平日里没有什么爱好,只喜欢研究古今成败和用兵之妙,因此深知这兵战之事绝对不是三两句话可以概括的,这柳公子也并非没有见识的,不知为何问出这么个大而无当的问题。 “既如此,我想请问将军了,这两军对垒和两国之争有何区别?” “这……”徐靖恩一愣,他本想说这两个问题并无分别,但是他想了一下,却发现这个问题大有深意,两国之争绝非两军相争那么简单,要涉及的问题也大为不同,他想了一个方面又一个方面,却发现问题层出不穷,不由得冷汗直冒——他向来自以怀才不遇,自认为兵家战事、兵法韬略无一不精,无一不晓,可眼下遇到这么一个问题却无从对答,不由得大感惭愧。 “徐将军,不知你意下如何?”柳旭出言催促了一下。 “公子恕罪,某已经认识到这两国之争绝非两军对垒,可是该是怎么个不一样法,某却说不清楚,还请公子示下。”徐靖恩虽然自大自负,却有一点好,那就是不明白的是绝对不肯装作明白的,这也是因为战场之上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兵器使得不好就要请教,谋略不明白就要拜师,否则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徐将军肯承认自己不知,的确是光风霁月,倒是显得在下故弄玄虚了。”柳旭微微一笑:“这国与国之争,不同于两军之争,拼的是一个‘整体’,我把他叫做‘整体战。’” 徐靖恩脑袋轰得一下子炸开,只觉得被打开了一扇窗,无量的光线从其中透了出来,不由得问道:“敢问公子,这‘整体战’是怎么个名堂?” “这‘整体战’说简单也简单,两国相争,绝非两军相争,不能计较一城一地、一时一日之得失,要有长远规划、远见卓识,比如你夺我一个边境小城,我未必立刻夺回,若是能拉长你的补给线,不妨先让给你,你守也不是,不守也不是,自然增加了后勤压力。再比如说你我大战一场,你死了一万,我死了两万,看似我吃了大亏,但是我人口亿万,你却只有几十万,我不怕死人,你只要死伤十万就有亡族灭种之危险,这如何不是我占了便宜?” “倒是这个道理,只是这些说法古已有之,虽然例证新奇,却也不是太过精妙。”徐靖恩暗自想着,“我必须奉承他两句,从他肚子里面再掏点货出来”,当下夸赞道:“公子言语精妙,道理深远,某家佩服。” “这‘整体战’可不止如此”,柳旭又开口说道:“比如这两国交战,各自死伤,为何有的越打越强?因为有的越打老兵死得越多,死到最后全是新兵,如何能当老兵精锐堂堂之阵?有的却不是这样,他们在一战之后把老兵调回去练兵,以老带新,以老促新,然后在国内建立讲武堂,让老兵给新兵讲解战斗经验,这样新兵没上战场就等于先在战场上走了一遭了,然后上了战场再依次轮换,自然能让军队越打越强!” “不只如此,还有一个科技进步的关系在内。这秦用弩阵、铁剑,汉用轻骑、大黄弩,魏晋用具装、刀兵,唐用陌刀、精骑,宋用神臂、步人,元用骑射、重骑,而我大明用火炮、鸟铳,可见这武器装备是逐渐进化的。将军不研究兵器不知道,这明军用的颗粒状黑火药只是火药的一种,发射之时烟雾漫天,威力不过一般,其上还有无烟火药,发射时燃烧迅速,没有烟气,若是拿来装在鸟铳里面,岂不是倍增威力?这上面还有硝化炸药,制作方法又繁难一些,但是爆炸威力百倍于黑火药,若是装到炮弹里面,可以摧城毁池,易如反掌,若是一国花大力研究这火药之术,一国不知其利,战场之上岂不是要吃个大亏?而这研究能力,又是大国强于小国,富国强于穷国,又是‘整体’思想的一个体现了。” “还有,这宣传动员之术也是大大不同。兵法云,哀兵必胜,归兵勿扼。为何?只因为这哀兵都是心怀仇恨,或为亡国之恨,或为毁家之仇,打起仗来只求速死,当然要拉着敌人一起死,这样的军队哪怕是打赢了自己也要损失惨重,因此只能高壁深垒挫其锐气。至于归兵,更是急着回家,心有所爱,谁敢阻拦他就是要让他有家不能回,自然打起来上下同欲,难以战胜。若是一国文化发达,将这保家卫国、忠君爱民之道传谕全军,每五十个人就设立‘训导官’一人,由他传达上意,表达下情,这样上下沟通方便,士兵们懂得为何而战、为何能战、为何能胜,这打仗岂有不胜的道理?” “此外,这后勤补给也是重要的一环,试想一国富裕,各种辎重充足,甲仗精良,你打掉我十万兵马,我立刻能补给二十万,你夺了我二十门红衣大炮,我立刻造出一百门,你如何能是我的对手?要知道,这老兵值钱,铅子、炮弹却不值钱,我造上十万鸟铳才花多少钱?若是十把火铳打死你一个人,那就是一万精兵,这区区建奴、蒙元全族才多少人?我若是国家富裕,造上千万火铳,他们全族都不够我打的!” “此外,还有这士兵训练之法、宣传作敌之术、后备力量培养、高等教育建设、经济侵略战术,都是‘整体战’的法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就不好三言两语解释了。” 徐靖恩听到此处已经冷汗淋漓,之前的那一点点自傲也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扑通一声跪下:“小人先前不知公子大才,竟然胆敢出言冒犯,当真是不知死活,而今公子阐述这‘整体战’的法门,果然精妙无双,若是真能实行,有十万兵就足以横行天下,真乃是国家之秘术、经国之大法!徐靖恩何德何能,竟然能有幸聆听公子学问,真是前世修得的因果!” 柳旭伸手想把徐靖恩扶起来,但是他不过是一介书生,虽然平日里注重锻炼,但是徐靖恩一身铁甲,又是打熬惯了力气的,他如何能扶得起来,不由得连连说道:“你我相遇即是缘分,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我说与你听也是因为你是能听得懂的,又何必跟我客气?而且你毕竟也是朝廷军官,向我跪拜于情不符,于理不合。” 徐靖恩挣扎着就是不肯起来:“我终日里只觉得自己读熟了兵家之道,只欠一个机会就能大破贼虏,扬我国威,却不曾想到这里面竟然还藏着如此之多的秘密。观公子所言,每一门学问都是博大精深,哪怕一个人穷尽一生之精力都未必能够学得,而公子却熟门熟路,娓娓道来,显然是烂熟于心的!公子今年不过二十多岁,竟然能够知晓如此之多的兵家法门,莫非真是天降英才于我大明乎?” 说到这里,他毅然决然地大声说:“某平日里坐井观天,不知世上竟有如此英雄!某愿意以师礼事公子,鞍前马后,誓死相随,愿公子教我兵法之道!” 这个满心抑郁的军官似乎找到了自己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原因,他将一切的原因都归于自己还没能掌握这个“整体战”的秘密,并且坚定地相信自己只要能从柳旭这里学得“整体战”,就可以实现自己封狼居胥、横扫漠北的毕生愿望。 第三十一章 POV:徐靖恩 决心投靠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徐靖恩跪在地上不起来,他满以为自己这样诚心求教,定能感动柳公子传授大法,到时候柳公子高居庙堂之上运筹帷幄,他学了这绝世兵法纵横疆场,就又是一个前朝的张居正和戚南塘! 出乎他意料的是,看到自己跪在地上不起来,柳公子根本不再搀扶,只是冷笑两声,回头坐在马车上,高喊一声:“继续前进!”然后就不再搭理自己。 队伍中传来一声又一声的呼喊,少年们越过徐靖恩继续前进,丝毫不去看这个跪在地上的大明军官。 “公子,公子这是何意?莫非以为某心不诚否?”徐靖恩高声呼喊,他眼见一个出人头地、封妻荫子的机会就要从自己眼前溜走,心中大急,也顾不得什么师道尊严了,只是高声呼叫着,声音凄厉犹如一只鸦鸟。 “来,靖恩,坐我身边来。”柳公子没有拒绝徐靖恩,却温声招呼他坐到自己身边。 徐靖恩站起身来,匆匆疾步走到马车边上,看了一眼马车,尴尬地说:“弟子这一身加上盔甲怕不有两三百斤,不敢坐在车上。” “那你就站着听我说话吧。”柳公子不以为意,只是冷笑两声:“你以为学了我这兵法就能纵横天下,守护这大明江山了?” “公子这兵法精妙至极,以攻则无所不克,以守则无坚不摧,如何不能保卫这大明江山?”徐靖恩虽然下意识地这样回答,但是他隐隐有一种感觉,他的世界又要被柳公子彻底倾覆。 “我且问你,我这整体战是用于什么战争?” “自然是这两国交兵。” “既然是两国交兵,你一个小小军官学了又有什么用?” “这……”徐靖恩有些语塞,但是他仍旧不服气地辩解道:“庙堂上的宰辅学了,自然可以经国济民,我若是学了,自然也能打胜仗的!” “不对,不对,你还是没有明白我这兵法的精髓。” “还请公子示下。” “既然名为‘整体战’,那就是为一个国家准备的兵法,唯有上下配合,综合运用,方能无往而不利。你既然不服气,那我就问你几个问题。” “公子请说。” “第一,我说这大明不怕死人,建奴却是怕死人的,可是建奴一旦动兵就是全族出动,全民皆兵,蒙元的牧民也都是好骑兵,稍加训练就能上战场,而我大明之兵额十存一二,如何能和他们比数量?而你看这江南民风就知道,人人贪生怕死,爱侈恶战,如何能够算得上是有效的兵员?” “这……我大明毕竟还是有那忠肝义胆之士的。” “大明当然有忠肝义胆之士,只是当年辽事一起,高官们冲锋在后,逃跑在前,生生把数百万辽民扔给后金,白白给他们增添了无数丁口,这有如何去说?” “这第二点,我这以老带新,讲武说战之法只要战胜的老兵才能做作教官给新兵作训导的,这大明连战连败,从来没有一只军队和后金野战后能全身而退的,这种败兵虽然经验丰富,可丰富的全是打败仗逃跑的经验,我如何能用他们来作教官?而这讲武堂既然要教导军官,自然是要有精通兵法的教员的,这大明有几个人精通兵法?精通兵法的又有几个愿意俯下身子去教大头兵?” “这……这……”徐靖恩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一开始只是觉得这“整体战”的办法精妙至极,若是能运用五分之一就足以扫平建奴,却没想到还有这么多问题在里面。 “第三点,我说要研究科技,发展新式武器和火药,可是这大明火器作坊造出来的鸟铳你是知道的,动不动就炸膛,士兵都不敢打放,如何能指着他们造出好武器来?而且想要研究新式火药是要花大价钱钻研投资的,只是这朝廷穷得要死,如何愿意拨出钱款来给你研究这火药?” 徐靖恩汗如雨下,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虎目含泪,只是喃喃道:“某今日方知这做事之难,以前只知道打熬气力,修炼兵法,以为凭此可纵横天下,而今听了公子兵法,才知道以前所学不过皮毛,以为可凭此挽救大明天下,而又听了公子的论说,才知道这大明江山竟然是不可挽回了!” 这个汉子的梦想被彻彻底底地摧毁了,他一边失声痛哭,一边回忆着自幼修炼武艺、夜读兵法的岁月,一边感慨生不逢时、才不得用的愤慨,哭得是这样的伤心,好像要把心肝都呕出来一样。 他心中有恨,他恨幼年就撒手离去的父亲,害得自己和母亲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若非长官照看,将爱女嫁给自己,只怕终自己一生不过是一个大头兵罢了;他恨这荒唐腐化的世道,有志有才的沉沦下僚,无才无德但是有钱会拍马吹牛反倒是能一路青云直上,反过来欺压压榨才智之士;他恨这末世来临,自己见识到真正的兵法之后却不得施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倾力守卫的国度沦为废墟,家乡化作鬼蜮。 他哭得伤心,好像要把一生的郁郁不得志,一生的难以言说的愤恨全部哭出来。 柳旭耐心地听他哭泣,等到徐靖恩哭得喘不过来气,方才轻轻递上一张手帕:“你这人性子太急,如何能做得了大将?我只是说你仅仅学这兵法挽救不了这大明江山,又没说这中华神州彻底没救了。” “公子当真?”柳旭递上的手帕乃是苏绣,是精工绣娘花费数月光阴才能织就的精品,一块拿出去也能卖个一两银子,却被徐靖恩拿来胡乱在脸上擦拭,整张面孔都变得花猫也似。 “我骗你又没有好处,何必骗你?” 徐靖恩脸色庄重地拜倒在地:“某代这大明亿万生民请公子大发慈悲,救救这芸芸众生吧!” “将军真是说笑了,我不过一介布衣,虽然家有薄财,又能给多少人买粥吃?如何能救得了这亿兆生民?” “公子莫非是因为某举止不当而迁怒百姓乎?”徐靖恩神色惶恐:“公子切不可因为某而不愿援手,否则某真是万死莫辩了!” “将军真是愿意拯救这万千生民而不惜己身?” “某食的是百姓脂膏,穿的是百姓制造盔甲,拿的是百姓所献之宝刀,骑得是百姓所驯养之马匹,如何不能为百姓而奉献此身?”顿了顿,徐靖恩又坦然说道:“若是真能救得这万家生民,某自然也能扬名天下,封侯拜将,也不亏了这堂堂男儿身了!” “将军倒是个妙人儿,捐躯报国的时候还不忘了给自己求个青史留名。”柳旭轻轻赞赏了徐靖恩一句,缓缓开口:“这世上的人啊,说大话,放空炮总是一个比一个擅长,若是真要他们落到实处,毁家纾难,反而各个往后缩头了,我若是要将军舍了这一身军职,暂忍一时骂名,带着妻子随我到蛮荒之地,将军也是愿意的?” 徐靖恩略一犹豫,听了柳公子一番话,他早就明白了大明不可救药,自己是千肯万肯的,只是自己的发妻乃是昔年老长官的独女,老长官没有让自己入赘就把女儿许给自己,对自己是有大恩的,他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是八九岁年纪,尚未长成,他自己捐躯报国无可无不可,却如何愿意让这些人卷入其中? 转念一想,这柳公子学究天人,多半是天上某个星宿下凡,自己跟了他必然有一番作为,这大明眼看就要乱了,妻子跟着自己说不定更加安全。 这个男人仔细想了想其中利害关系,终于下定决心:“徐某愿为公子前驱,只要公子有令,某必上刀山,下火海,为公子扫清障碍!” “上刀山,下火海是没你份的。”柳公子没有露出收复了一员虎将的喜悦来,或许这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一件大事吧,这份气度反倒让徐靖恩更加心折了。柳公子轻轻扶起徐靖恩来,对着他说道:“我这次倒阉是必成的,但是我的学说多半是要遭到朝廷的大人相公们反对,因此我将另寻一个地方,建立一番基业,以我所学,定然能在三年之内练成五万强兵,到时候必有你的用武之地!眼下你可以仔细想想有哪些亲信你可以带去,到时候就是咱们起家的种子了。” “某的百户王忠乃是神射手,三石强弓可以连射六矢,百步之内,无有不中的!”徐靖恩听到那句“五万强兵”眼神中简直就要冒出光来,立刻推荐了自己的亲信。 “很好,你可以试探一下他有无意思,此外,还有那制造枪炮甲胄的工匠,我也是多多益善的,你可以用心去查找,我事成之后自然会派人与你联系,你定要细心去做!” “王忠向来怀才不遇,又是一个光棍,末将一说,自然答应的,至于军事工匠虽然不好找,末将也会尽力去做。” “如此甚好。”柳旭说着,抬头看见已经到了嘉定城南门了,于是一笑:“徐将军,到了你的地盘了,快引我等进城吧!” 第三十二章 一片混乱 今天上分类新书榜,请大家投票支持哈~~ 柳旭轻轻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队伍,士子九百六十二人,大部分来自松江府各县学、府学,个个都是科场无望而不得不跟自己冒险以求功名富贵的;农民一千两百多人,不能精确计算,因为每天都有人来,又每天都有人走,半途而废者自然不可能拿钱走人,不过是享受了几天的免费三餐罢了。 这是名副其实的乌合之众,他们有统一的领导,但是这个领导仅仅只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领袖,对他们没有生杀予夺和奖罚升降的大权;他们人多势众,却没有组织规则,没有军队号令,没有基层管理人员;他们士气如虹,似乎横行江南也不过等闲事,然而却只不过是因为知道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攻击他们,即使一群乱兵也能将他们追得狼奔豕突。 但是柳旭没有兴趣把他们组织起来,因为他的统治核心注定不会是这么一群人,他们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群过客,只有一时的利用价值,就像一枚鲜红的荔枝,他会在汲取完甜美的汁液后将荔枝毫不留情地抛弃掉。 眼下,正是汲取汁液的时机。 “靖恩,你现在还不适合出现在我身边,你且去做你的事吧,我会联络你的。”柳旭又看看自己刚收复的军官,他并不清楚这个军官的过往和生平,也不知道他的长处和能力,但是他在这个军官身上看到了熊熊燃烧的野心和尚且没有完全冷却的热血。 而这,就足够了,他需要的是忠诚而坚定的走狗,绝不是甘愿牺牲自己的圣人和满腹阴谋诡计的自利者,走狗们可以有自己的私欲和追求,只要他们服从自己的领导。 “是,公子。”徐靖恩的眼神中没有了一开始的桀骜,这是他初步被驯服的表现。这个在官场混得不是很好的军官此刻展现出了极大的主观能动性,他主动地招呼自己的兵丁驱散围在城门口的围观群众,引导着队伍进城。 他说话中气十足,发号施令有条不紊,显示出了一定的统帅能力,似乎可以作为后备军官进行培养。 柳旭默默将徐靖恩这个名字记在心中。 嘉定是典型的江南城市,整座城仿佛建立在水中一样,城中水网密布,桥梁纵横,人在桥上过,船在河上行,彼此往来通行,互不干涉,倒是有一点立体交通的味道。嘉定城的建筑也是江南式的,它们有着白色的外墙,这是为了减少热量以及保持洁净美观,有着黑色的瓦片和坡度很陡的屋檐,这是因为当地居民并不需要太多的雨水,所以他们不在乎让这些在北方干旱之地贵如黄金的水源白白流掉。嘉定城还有着诸多的植物,南方地区四季变化虽然比热带明显一些,但是始终是有绿色长存的,这正是深秋时节,瓶兰花、南天竹开得正好,有得还结出红色的果实,挂在碧绿的枝叶间,更显江南秋色旖旎。 柳旭大致观察了一下嘉定风景,回头看看队伍已经开始入城,对着走上前来的周珺说道:“珺儿,这大队入城,该如何处置?” “师尊,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派出去打前站的府中家仆已经定下城中各大客栈,眼下嘉定外人人口不多,有足够的雅间容纳士子,至于农民让他们在店中打通铺即可。弟子已经名一百三十二名少年分作十三队,每队分管士子七八十人,农民一百多人,按照名单分配住宿,饮水、干粮也准备充足,必然不让一个士子挨饿!” “不错,士子们跟着咱们巡行江南,这后勤保障工作是一定要做好的,至于农民也不可怠慢,至少要保证不能饿着他们!”柳旭轻轻赞许了一句,接着说道:“这嘉定乃是我们巡行江南第一站,这首战必须打个开门红,你和其他几人是如何安排的这广而告之活动?” “师尊,这广告活动徒儿是这么想的,第一,李奉天派人准备了万块姜饼糖和各色小吃,分发给少年和士子们,本地居民会唱一首童谣就能领一块,不设上限,领完为止,反正这些小吃花不了几个钱,权当赔本赚个吆喝;第二,刘如意一路上请士子们抄写了两万多张大字报和各色传单,事先已经贴了三千多张,打算在嘉定城把剩下的分发完毕;第三,农民们则要他们大声吆喝口号,用自己的话宣传各类故事,干得卖力的可以领到鸡蛋、猪肉作为奖赏。” “哦?做得很不错嘛!”柳旭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一提点,这个徒儿就能想到这么几点,不禁有些惊喜。他抬眼仔细看了看周珺的脸色,发现他眼圈发黑,显然几天都太过忙碌,一直在几人之间协调工作,以至于没能好好休息,不禁有些心软:“为了为师的事业,竟然让珺儿如此辛苦,是为师之过了。” 周珺闻言有些发愣,似乎除了他的母亲之外从没有人真正想过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如何能承担如此沉重的工作负担,眼圈不禁有些发红。但是这个少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一笑:“直到跟着师尊,我才知道这世上竟然有这等谋算,为师尊做事乃是我的福分,又何必说累!” “也罢,你今天就好好休息吧,我让如意他们多承担一些,毕竟他们比你年长,理当多做些事。”柳旭轻轻拍了拍周珺的头:“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你多跟着师尊学一点,以后必然少不了你的。” 柳旭又看到刘如意带着一群士子在做宣传,这些士子们此刻简直没了个士子的模样:有些富裕的士子不愿意穿济民社的统一制服,因为他们穿惯了绒衣和湖罗衫,觉得临时赶制的长衫布质太硬,让皮肤不舒服,因此还是穿着原来的衣服,各种颜色都有,而贫穷的士子们好不容易能换身新衣,倒是毫不犹豫地换上了,因此他们制服未能统一,显得有些混乱。士子们左手挎着一个藤条小篮子,里面的装的是各色小吃,如姜饼、绿豆糕、豆沙包、红糖块,这些廉价的零食并不能算是什么大礼,但是对于街边顽童和普通民众来说,说唱一句童谣就能换一块还是一笔好买卖,是以他们纷纷围了上来,争相嘟囔着各种童谣,有的因为士子忙不过来,没能及时分发,甚至直接下手去抢。一时间,大人吼,小孩叫,混杂着各色方言、各种童谣,景象混乱无比。 士子们此刻也被逼得焦头烂额,他们从来只知道读圣人之道,只知道之乎者也,只知道八股取士,哪里知道该如何和普通民众打交道,哪里能明白竟然会有人为了一块姜饼糖当街对骂,甚至大打出手,是以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老子的教诲发扬到极致。虽然一团混乱,虽然不知该从何下手,为了能到乡间开议会,做议员,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宣传下去。这些穿着长衫的士子们把作为读书人的风范和风度抛之脑后,就像街头走街串巷的小贩一样,他们左手挎着篮子,右手拿着各色零食,一边保护着篮子不被抢走,一边高声吼叫着各种童谣,试图扩展自己的影响力。 “一块姜饼一句歌,大家一起跟我唱!” “打倒阉党除奸贼,大明江山万万年!” “议会政治真儒教,大明万民须仿效!” “阉党祸国十余年,恢复大道三代前!” “说你,说你呢,你还没背歌,怎么能下手抢呢!” “乌合之众,典型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方法无规则,只知道扯着嗓子高喊,除了声势比较大之外,没有别的优点了。”柳旭看着这群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形象的士子和百姓,暗自摇了摇头,果然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教育出一只战斗力强而拥有坚定纪律的政宣队伍的。 不过他眼下也不需要这样的一支队伍,他只需要声势浩大,能拉拢大多数的士子投奔就可以了,至于纪律和方法,统统都只能是锦上添花而绝非雪中送炭。 他只需要一样东西,声势,声势,和更大的声势。 “李奉天,把咱们的锣鼓队、标语队和皇上塑像抬出来吧!”因为环境实在太吵,柳旭不得不扯着嗓子高喊。 “遵命!”虽然是霜降天气,李奉天还是热得满头大汗,他不再顾忌形象,将头上的四方平定巾撤了下来,披散着头发,对后面的农民大声发号司令:“一队,锣鼓齐鸣!二队,抬牌子!三队,抬轿子!” 跟着他的农民都是拿双份工资的,所以他们工作起来更加卖力,很快就将道具准备好,一边抬道具,一边朗诵宣言。一时间,锣鼓喧天,人声沸腾,倒是把百姓们的声音压了下去。 “按计划行事!士子自由行动,大队跟我去魏忠贤生词!”柳旭懒得再看后面的混乱,他只需要向整个嘉定城证明自己来过就好,至于场面的好看与否,是没有人在意的。 当传言从嘉定开始蔓延,向南到杭州,到江西,到广东,向北到南京,到山东,到京师,人们只会知道有这么一直数千人的队伍为了反抗魏忠贤而奋起战斗,将战斗的宣言传遍了大大小小的角落,而不会知道他们组织混乱、训练全无、各怀鬼胎。 这或许是传言的真相,但是人们不需要真相,所以真相就不被知道。 第三十三章 毁灭生祠 魏忠贤先生的生祠在后世没能留下多少,等他一倒台就被原来哭着喊着要给他建立生祠的地方官员们给拆毁了。毕竟,如果在魏忠贤死后还留着生祠简直就是往自己脑门上贴着“老子是阉党,老子崇拜魏忠贤,快来打我呀!”除了能让自己死得快一点之外没有其他好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出于讨好魏忠贤的目的,各地建立的生祠无不富丽堂皇而极尽奢华,堪称是民间艺术的结晶。 嘉定城的魏忠贤生祠就是如此。 虽然叫做生祠,但是它实际上是一组规模极其宏大的建筑群,从南到北至少有三四百米,柳旭漫步其间,一想到马上就要毁掉这座生祠,颇觉得有些不忍。 生祠原本是有地方衙役和驻军守护的,但是眼下队伍人多势众又声势庞大,这些护卫见势不妙早就开溜了,是以柳旭原来准备的保卫力量也没能派上用场。 生祠的入口有三道牌坊和五道石门,匾额上面各写着不同的语句,两侧是常青树木组成的间隔,肃穆的灰色牌坊和青色的植物相互掩映,更显得生祠庄严肃穆,甚至隐隐透露着一种神秘而神圣的气息。最外面的大门上是明熹宗亲笔写下的“普德”二字,他作为九五之尊自然不能在说出更加谄媚的语句,但是后面的匾额则是极尽奉承之能事了,诸如“光被四表”“德昭日月”不过是初级阶段,“千古一圣”“德比周公”这样的才算是勉强合格。 “公子,这些地方官员为了巴结魏阉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连这些不知廉耻的话都能写得出来,说的出口,简直是天下读书人之耻!”刘如意走在柳旭身边,眼见这些匾额上面极尽巴结谄媚之能事,不禁愤愤地骂道。 “哼,魏阉权倾天下,你若是不立生祠就是和他过不去,他要解你官职,要你性命易如反掌,你敢不立吗?依我看,这些官员未必全是坏的,只是不立生祠就得丢命,不得不立罢了。”李奉天仔细研究了一下匾额的署名,不由得感叹道:“这里的匾额除了地方官的题词,连南京留守太监、南京六部的高官都有,这阉党的威势可见一斑了!” “阉党权倾天下又如何?孟子有云,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李奉天你既然跟着公子行事,就一定要和阉党划清界限,又怎能给这些不知廉耻的地方官说话!”刘如意有些愤愤然地指责李奉天,他面色涨得通红,眼神中也都是愤怒。 “就算这最后朝廷把魏忠贤砍了,还能把给他立生祠的地方官都砍了不成?这偌大的国家还是需要官员来治理的,做人可以是非分明,这做官可就不能太过斤斤计较啦,要知道,水至清则无鱼!” “你这就是给他们找借口,他们压榨百姓建立生祠,眼睁睁看着阉党走狗祸害民众的时候不站出来卫护一方安宁,结果最后还能逃避惩罚,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柳旭眼见两人争得面红耳赤,不得不站出来打个圆场:“行了,你们两人没有谁对谁错,咱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毁掉这生祠,把这事办成比说多少话都有用!” 公子发话,两人不得不偃旗息鼓,但是从他们看相彼此的眼光来看,这场争斗还没有结束。 手下人彼此有点小矛盾还是不错的,是以柳旭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大步向前,前面就是供奉魏忠贤塑像的大成殿了。 曲阜孔庙中同样也有大成殿,是为整个孔庙建筑群的主要建筑。这个大成殿虽然是盗版,但是该有的一点不缺,此殿面阔九间,屋顶重檐歇山,形态庄重大方,大殿有石柱二十八根,全都是从外省山上才来,光是运送这些石材就花了几千民夫和上万两银子,这些价值昂贵的石柱上面雕刻着祥云和蟠龙浅雕,显然是无数石匠花了无数个日日夜夜静心雕琢而成。 说实在的,魏忠贤生词主建筑起名大成殿倒也不是僭越,早就有人提出要把魏公公和孔圣人放在一起供奉。柳旭记得前几年应该有个国子监生向朝廷提议把魏忠贤的塑像搬进孔庙和孔子一块祭祀,把魏忠贤的父亲和孔子生父一起祭祀,理由是魏忠贤铲除“东林党”,功绩可比孔子杀少正卯;魏忠贤编《三朝要典》,有若孔子笔削《春秋》。所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由此人行径可见这明末衰世跳梁小丑轮番登场,争相往这马上就要倒塌的大明帝国大厦上踹一脚。 只是他们忘了,踹一脚自然可以从中得利,但是踹得最晚,跑得最慢的可是要被埋在废墟底下,给大明王朝殉葬的。 “只怕是这些人也没想到堂堂大明竟然崇祯十七年就玩完了吧,你一脚,我一脚,踹来踹去发现墙要倒,满朝文武谁都跑不了,也是这个朝代和这个时代的吊诡。” 柳旭摇摇头,驱逐了脑海中的思绪,漫步走进大成殿。大成殿内香火缭绕,仔细品味,香气浓郁,在空中恍若凝成实质,入鼻经久不去,只觉令人心思沉静,竟然是价值昂贵的沉水香。 但是和魏忠贤的塑像相比,这熏香也就算不上奢侈了。 魏忠贤的塑像端坐在一方宝座上,全身都是用沉香木雕刻而成,外面套着冠冕袍服,头上戴的是天子专用的九旒冕,手里拿的是象牙笏板,虽然明摆着就是僭越,却从没有人胆敢质疑。柳旭走到近处观察了一下,塑像的每一处细节都极尽工巧,连魏忠贤眼角的皱纹,手心的纹路,皮肤上的褶皱都被雕刻出来,显然花了雕刻匠人不知多少心血。魏忠贤头上是一个发髻,但是里面是中空的,这是特意留出来盛放四季鲜花的,每天清晨就有衙役用快马从乡间收了鲜花,然后恭恭敬敬地放入其中,虔诚地好像面对一尊伟大的神灵。 “柳兄,听说有一个工匠在雕刻魏阉雕像时把脑袋雕大了,不得不打磨小一点,监工的小太监就抱着魏阉的脑袋嚎啕大哭,比自己的脑袋挨了一凿子还要悲痛!”苏河昨日才赶来,今天就跟着大队人马横扫嘉定城,正是兴高采烈的时候。他见到柳旭对着魏忠贤塑像出神,走过来补充了一个趣事。 “苏兄果然博闻强记,若是我没有记错,这魏阉塑像的肠子五官都是金玉珠宝为之,咱们倒是不该浪费了。” “柳兄的意思是?” “不如把塑像砸了,把珠宝拿出来买点米面布匹发给士子百姓们,反正都是取之于民,咱们不如用之于民!” “不错,这才显得咱们是堂堂之师,是为了天下公义才巡行反阉!” 一起前来的农民不知道这座大殿的意义,只知道眼前这些穿长衫的都是秀才公、举人公,他们既然敢破坏这座大殿,又肯给自己发钱,向来是没什么问题的。是以当命令他们用斧子劈砍这座大殿时他们没有任何犹豫,纷纷将手中的柴斧砍向这座精心修造的大殿。 木屑横飞,刀斧纵横,为了祈福而建立的生祠连自己都没能保住,由嘉定城能工巧匠精心修造的大成殿即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在一群没有任何艺术细胞的农民手中化作一堆碎木。 “不能砸,不能砸呀!”突然,一个工匠模样的人冲了出来,他满脸是泪,神色惶急,冲着柳旭大喊道:“这生祠是大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是这嘉定城最漂亮、最辉煌的建筑,你们砸了魏忠贤的塑像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把整个生祠都给砸了?” 这个工匠年纪已经不小了,他穿着蓝色圆领短衫,面孔黝黑,手上老茧丛生,眼睛里满是经历了一生风霜艰苦的沧桑和悲伤。阅历给了他足够的能力辨认一群人中的首领,他巧妙地绕过几个阻拦他的家仆,冲到柳旭跟前跪下:“这座生祠是我老汉这辈子最后的作品了,公子您砸魏忠贤塑像是对的,我们都支持,但是请您把这生祠留下吧,这也是百姓的钱粮修造的,给他们留下点东西吧!” 说罢,这个已经进入迟暮之年的老汉给柳旭跪下,砰砰砰磕起了响头,他磕得是这样用力,以至于他的脑门很明显地肿胀了起来。 “老伯,老伯,不要这样!”刘如意似乎被他的泪水打动了,他试图上前扶起工匠,但是工匠和土木打了几十年交道,哪怕是年老力衰也不是刘如意这样的书生可以扶得起来的。 “公子,公子,你看这……”刘如意眼神中有些悲悯,又有些无奈,他迭声呼唤着柳旭,充满希冀地看着柳旭,希望自家公子能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来。 其他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不喜欢破坏,但是此时他们唯有以最决绝的行动才能显示出他们的决心,同情在此时就和动摇等同,也只有刘如意这样的人才会不顾一切地上前扶起老工匠。 “老伯,你的心情我理解”柳旭走上前去,掏出手帕温柔地给老工匠擦了擦眼泪,丝毫不觉得这个满身泥垢的老人身上的污渍会弄脏他华美而昂贵的衣服。 “虽然我很理解,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这个生祠留不得。第一,魏忠贤必败,他一倒台,我不拆你们县令也是要拆的;第二,若是留着这生祠不拆,我们这此行动就不算完全胜利;第三,万一魏忠贤倒台后上官因为你们嘉定不拆生祠而迁怒,你们嘉定百姓就要倒霉了。所以,我私人给你二十两银子,你拿去做点小买卖吧,而这生祠——”说到这里,柳旭语气有些不忍,顿了顿,他随即说:“留不得!” 周珺听了这句话,没有再给刘如意乞求的机会,大声对着待命的农民说道:“公子有令,生祠全部拆毁,一个不留!所得自己保留,公子一文不取!” 对于他来说,公子的命令就是一切,而其他的事情,诸如价值,诸如感情,诸如意义,对他一钱不值。 少年略带尖利的声音在秋日的天空中飘荡,它和老工匠有气无力的哭声相互唱和,一起在空中渐渐消逝。 第三十四章 誓师演讲 仿佛是某种机关被开动一般,得到命令的农民们立刻按照事先分配好的地区进行拆毁活动。因为抢到的任何东西都归自己所有,所以他们的士气很高,动作很快,在柳家家仆把魏忠贤塑像搬出大成殿之前,就完成了大部分的摧毁工作。 甚至有些农民还因为彼此之间区域划分不明展开了小规模的械斗——为了防备生祠守卫和方便打砸,柳旭特地允许他们携带到菜刀、扁担、斧头之类的工具,而这些工具在招呼完了生祠建筑之后竟然落到了自己人身上,这就是他始料未及的了。 就这样,在农民们此起彼伏的劳动口号中在发现财物的欢呼声中,在文人士子们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中,在老工匠越显衰弱的哭喊中,昔日雄踞嘉定城北的魏忠贤生祠彻底化作一堆灰烬。 “中国历史上的几次对于古迹的大规模破坏是否也是如此呢?由一群有着自己的政治目的的文人带领,由一群目不识丁、不知道自己所破坏的东西的艺术价值的农民执行,由一群知晓价值却不能作出任何反抗的艺术家作旁观,有的装聋作哑,有的难得糊涂,有的意气激昂,在巧言令色和各种口号中将一个个艺术结晶化作灰烬?”柳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深思,因为他还有这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柳旭接过周珺递来的扩音器,健步走到大殿前的高台上,后面跟着周珺、刘如意、李奉天、苏河、王振、徐孚远几人。这高台虽然是由汉白玉打造,但是实在太大又太坚硬,所以没有人对它下手,侥幸留了个全尸。 “各位文兄,因为一个共同的目的,我们走到了一起!”柳旭的声音经过扩音器传播后更显洪亮,他经过这几天的磨炼,对于当众演讲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迟滞和犹疑。 “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走到这里?” 之前的数日他已经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威信,“乡间议会”的理念也已经被求官无门的士子们奉为圭臬,是以他们很热情地回应了他们名义上的领袖: “打倒魏阉,卫我正道!” “乡间议会,士人治国!” “打击科举,清剿伪学!” 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是都是柳旭一直以来竭力灌输的思想,并没有杂音出现,显然思想洗脑已经在潜移默化间显出了成效。柳旭很满意地点点头:“大家说的都对,但是都是表象,都是皮毛,我们还有一个更高贵、更伟大、更重要的目的,也正是这个目的驱使着来自松江各地,江南各地,乃至于全国各地的士子们前来此处!” 他环顾四周,神色中充满了自信,他的脑袋高高昂起,眼神凌厉而又威严,此刻,他就是这片空间和时间的唯一主宰,他的意志、他的理念将得到彻底的贯彻。 他停顿了足够的时间,这些时间可以让这些士子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又不足以让他们展开全面的思考,深度质疑柳旭的理论。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为的不是为东林诸君子报仇雪恨,为的不是反对魏阉,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是——”他又停顿了一下,看着台下面露不解的生员们,大声说道:“是为了弘扬孔孟之正道!” “那么,何谓孔孟之正道?”他此时没有停顿,而是快速展开自己的论述:“孔孟之正道,就是凡我读书人,凡我济民社社员,即有权讨论圣人精义,别人或许说得比你好,但是他们无权阻止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孔孟之正道,就是儒生治国,就是儒生与大明天子共天下,科举是一个途径,但是绝对不是唯一的途径。考不上举人就不是儒生了吗?考不上进士就不是儒生了吗?告诉你们,绝对不是!凡是儒生,凡是孔门弟子,即有权建立‘乡间议会’,即有权”代天子牧民!谁要是阻挠你们,谁就是妖儒乱法,谁就是阻挠我大明六十万生员行道,谁就是要败坏我孔门道统!孔孟之正道,就是弘扬正道,排斥乱法,追求仁义,反对妖儒、贼儒!” 柳旭在这里稍微换了一口气,他看到很多生员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咱们生员已经忍了太久了,已经忍受了太多不平等的待遇了!从孩提时代开始,咱们就得开蒙读书,别人玩耍,咱们读书,别人踏青,咱们读书,别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读书,别人倚红偎翠,咱们读书,这家庭富裕的还好,而家庭贫困的兄弟们则是几代人辛辛苦苦供养出来的,不仅咱们苦,咱们的爹,咱们的妈,咱们的族人都苦——而咱们寒窗苦读十几年,二十几年,三十几年,就因为没有考过科举,就因为卷子不合主考官的心意,时文不符合流行的范式,咱们就做不了官,保不了民——你们告诉我,这对吗?这合理吗?这是孔孟的本意吗?” “不是,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士子们的情绪被引爆了,他们很多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已经在他们的额头上和脸上刻划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他们却没有为官一方的机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好的年华随水流去,而自己辛勤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 同样是士子,同样是读书人,有些幸运的挤过了独木桥,走过了科举关,就成了举人、进士,而自己却要蜗居向下,受穷受累,在学宫的还要忍受学政教官的白眼和虐待,这又哪里说得上公平? 都说“客场莫论文”,考得上的未必就是那有学识的,考不上的也未必就没有能力,只是朝廷眼下只拿得出这么一种考试方案和社会流动方案。但是大明生员六十万,每三年取进士不到三百名,巨大的官位需求不能被稀缺的行政职位供给满足,矛盾就由此产生。 考得上一步登天,考不上沉沦一生,而运气却是最大的决定因素,谁愿意忍受这样的社会设计? 原本这些生员因为在当地还有一些小特权而忍受了下来,但是当这火药库被柳旭煽动性的言论彻底引爆后,这种长期压抑下的压力就彻底爆发,如潜龙出渊,如天山水泻,奔涌千里而不可遏抑! 柳旭心知火候已到,开始连续提问:“大家回答我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将要决定咱们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此话一出,隐藏在人群中的中坚分子立刻明白决战时刻已经到来,纷纷做好准备。 他们隐藏在人群中,如同牙含毒液的蝮蛇,随时准备射出自己恶毒的汁液,引领话题的走向。 “来,告诉我,咱们是谁?” “孔门弟子,孔门弟子!” “咱们的天命是什么?” “代天牧民,总理一方!” “那为什么咱们现在却半点官位没有?” “朝廷不给,朝廷不给!” “朝廷不给怎么办?” “找他要,找他要!” “如何要?” “乡间议会,乡间议会!” “你们愿意跟着我,跟我一起,去找朝廷要官吗?” “愿意,愿意,愿意!” “很好,既然各位兄弟看得起我柳某人,那我就厚颜接下这个职责了!从今以后,在场的盟兄盟弟都是我济民社中人,大家相互照应,彼此关怀,定然要在跟这世道斗争到底,为咱们生员争出一片天来!” “来,咱们就用这魏忠贤的塑像做牺牲,祭奠咱们的孔孟正道!”柳旭一挥手,刘如意李奉天两人带着几个力壮的奴仆将塑像抬到台子上,狠狠往地下一丢,发出清脆的震响。 这震响好像一声木铎,象征着某个新生势力的彻底崛起。 “魏阉祸国,其罪当诛,眼下咱们还没打到京师去,暂且留他一条狗命,但是他的塑像我们就不能留着了!今天就由我挥动第一斧,彻底和邪恶势力划清界限,咱们向他们宣战!” 柳旭双手持斧,他将桦木制成的斧柄握得很紧,他的骨节因此咯咯作响,他手上的肌肤也因此渗出了细微的汗滴。 整个空间都好像凝固了,所有人都不敢呼吸,他们在等待,在等待这历史的转折,在等待一声惊天裂地的巨响。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柳旭高声朗诵着济民社的纲领,双手狠狠一挥——一声巨响,魏忠贤精心修饰的雕像随着钢铁制成的斧刃化作两半,他的肚子里面用来充当五脏六腑的金银珠宝统统洒了出来,因为动能的作用掉落在高台之下,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没有人胆敢去捡拾,他们只是看着柳旭,等待他们的领袖发出指令。 “这地上的东西,我不要,统一兑换之后发给大家,剩下的买米买面,发给嘉定百姓!咱们是什么?咱们是济民社!咱们的口号是什么,谁来告诉我?”柳旭左手执斧,右臂高高举过头顶,目光灼灼,望着台下的生灵。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生员们眼神狂热,高举右臂有若一片树林。 而眼下的树林,即将凭借思想改革的暴风席卷天下,刹那弹指之间,此刻的树林,就将成为无垠的森林。 柳旭紧握双手,眼望天空,胸中涌动万丈豪情。 天地为盘兮众生为棋,宇宙为谱兮山河为际,而他柳旭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成为一名棋手! 明末世界,我柳旭来了! 第三十四章 誓师演讲 仿佛是某种机关被开动一般,得到命令的农民们立刻按照事先分配好的地区进行拆毁活动。因为抢到的任何东西都归自己所有,所以他们的士气很高,动作很快,在柳家家仆把魏忠贤塑像搬出大成殿之前,就完成了大部分的摧毁工作。 甚至有些农民还因为彼此之间区域划分不明展开了小规模的械斗——为了防备生祠守卫和方便打砸,柳旭特地允许他们携带到菜刀、扁担、斧头之类的工具,而这些工具在招呼完了生祠建筑之后竟然落到了自己人身上,这就是他始料未及的了。 就这样,在农民们此起彼伏的劳动口号中在发现财物的欢呼声中,在文人士子们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中,在老工匠越显衰弱的哭喊中,昔日雄踞嘉定城北的魏忠贤生祠彻底化作一堆灰烬。 “中国历史上的几次对于古迹的大规模破坏是否也是如此呢?由一群有着自己的政治目的的文人带领,由一群目不识丁、不知道自己所破坏的东西的艺术价值的农民执行,由一群知晓价值却不能作出任何反抗的艺术家作旁观,有的装聋作哑,有的难得糊涂,有的意气激昂,在巧言令色和各种口号中将一个个艺术结晶化作灰烬?”柳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深思,因为他还有这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柳旭接过周珺递来的扩音器,健步走到大殿前的高台上,后面跟着周珺、刘如意、李奉天、苏河、王振、徐孚远几人。这高台虽然是由汉白玉打造,但是实在太大又太坚硬,所以没有人对它下手,侥幸留了个全尸。 “各位文兄,因为一个共同的目的,我们走到了一起!”柳旭的声音经过扩音器传播后更显洪亮,他经过这几天的磨炼,对于当众演讲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迟滞和犹疑。 “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走到这里?” 之前的数日他已经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威信,“乡间议会”的理念也已经被求官无门的士子们奉为圭臬,是以他们很热情地回应了他们名义上的领袖: “打倒魏阉,卫我正道!” “乡间议会,士人治国!” “打击科举,清剿伪学!” 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是都是柳旭一直以来竭力灌输的思想,并没有杂音出现,显然思想洗脑已经在潜移默化间显出了成效。柳旭很满意地点点头:“大家说的都对,但是都是表象,都是皮毛,我们还有一个更高贵、更伟大、更重要的目的,也正是这个目的驱使着来自松江各地,江南各地,乃至于全国各地的士子们前来此处!” 他环顾四周,神色中充满了自信,他的脑袋高高昂起,眼神凌厉而又威严,此刻,他就是这片空间和时间的唯一主宰,他的意志、他的理念将得到彻底的贯彻。 他停顿了足够的时间,这些时间可以让这些士子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又不足以让他们展开全面的思考,深度质疑柳旭的理论。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为的不是为东林诸君子报仇雪恨,为的不是反对魏阉,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是——”他又停顿了一下,看着台下面露不解的生员们,大声说道:“是为了弘扬孔孟之正道!” “那么,何谓孔孟之正道?”他此时没有停顿,而是快速展开自己的论述:“孔孟之正道,就是凡我读书人,凡我济民社社员,即有权讨论圣人精义,别人或许说得比你好,但是他们无权阻止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孔孟之正道,就是儒生治国,就是儒生与大明天子共天下,科举是一个途径,但是绝对不是唯一的途径。考不上举人就不是儒生了吗?考不上进士就不是儒生了吗?告诉你们,绝对不是!凡是儒生,凡是孔门弟子,即有权建立‘乡间议会’,即有权”代天子牧民!谁要是阻挠你们,谁就是妖儒乱法,谁就是阻挠我大明六十万生员行道,谁就是要败坏我孔门道统!孔孟之正道,就是弘扬正道,排斥乱法,追求仁义,反对妖儒、贼儒!” 柳旭在这里稍微换了一口气,他看到很多生员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咱们生员已经忍了太久了,已经忍受了太多不平等的待遇了!从孩提时代开始,咱们就得开蒙读书,别人玩耍,咱们读书,别人踏青,咱们读书,别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读书,别人倚红偎翠,咱们读书,这家庭富裕的还好,而家庭贫困的兄弟们则是几代人辛辛苦苦供养出来的,不仅咱们苦,咱们的爹,咱们的妈,咱们的族人都苦——而咱们寒窗苦读十几年,二十几年,三十几年,就因为没有考过科举,就因为卷子不合主考官的心意,时文不符合流行的范式,咱们就做不了官,保不了民——你们告诉我,这对吗?这合理吗?这是孔孟的本意吗?” “不是,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士子们的情绪被引爆了,他们很多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已经在他们的额头上和脸上刻划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他们却没有为官一方的机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好的年华随水流去,而自己辛勤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 同样是士子,同样是读书人,有些幸运的挤过了独木桥,走过了科举关,就成了举人、进士,而自己却要蜗居向下,受穷受累,在学宫的还要忍受学政教官的白眼和虐待,这又哪里说得上公平? 都说“客场莫论文”,考得上的未必就是那有学识的,考不上的也未必就没有能力,只是朝廷眼下只拿得出这么一种考试方案和社会流动方案。但是大明生员六十万,每三年取进士不到三百名,巨大的官位需求不能被稀缺的行政职位供给满足,矛盾就由此产生。 考得上一步登天,考不上沉沦一生,而运气却是最大的决定因素,谁愿意忍受这样的社会设计? 原本这些生员因为在当地还有一些小特权而忍受了下来,但是当这火药库被柳旭煽动性的言论彻底引爆后,这种长期压抑下的压力就彻底爆发,如潜龙出渊,如天山水泻,奔涌千里而不可遏抑! 柳旭心知火候已到,开始连续提问:“大家回答我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将要决定咱们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此话一出,隐藏在人群中的中坚分子立刻明白决战时刻已经到来,纷纷做好准备。 他们隐藏在人群中,如同牙含毒液的蝮蛇,随时准备射出自己恶毒的汁液,引领话题的走向。 “来,告诉我,咱们是谁?” “孔门弟子,孔门弟子!” “咱们的天命是什么?” “代天牧民,总理一方!” “那为什么咱们现在却半点官位没有?” “朝廷不给,朝廷不给!” “朝廷不给怎么办?” “找他要,找他要!” “如何要?” “乡间议会,乡间议会!” “你们愿意跟着我,跟我一起,去找朝廷要官吗?” “愿意,愿意,愿意!” “很好,既然各位兄弟看得起我柳某人,那我就厚颜接下这个职责了!从今以后,在场的盟兄盟弟都是我济民社中人,大家相互照应,彼此关怀,定然要在跟这世道斗争到底,为咱们生员争出一片天来!” “来,咱们就用这魏忠贤的塑像做牺牲,祭奠咱们的孔孟正道!”柳旭一挥手,刘如意李奉天两人带着几个力壮的奴仆将塑像抬到台子上,狠狠往地下一丢,发出清脆的震响。 这震响好像一声木铎,象征着某个新生势力的彻底崛起。 “魏阉祸国,其罪当诛,眼下咱们还没打到京师去,暂且留他一条狗命,但是他的塑像我们就不能留着了!今天就由我挥动第一斧,彻底和邪恶势力划清界限,咱们向他们宣战!” 柳旭双手持斧,他将桦木制成的斧柄握得很紧,他的骨节因此咯咯作响,他手上的肌肤也因此渗出了细微的汗滴。 整个空间都好像凝固了,所有人都不敢呼吸,他们在等待,在等待这历史的转折,在等待一声惊天裂地的巨响。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柳旭高声朗诵着济民社的纲领,双手狠狠一挥——一声巨响,魏忠贤精心修饰的雕像随着钢铁制成的斧刃化作两半,他的肚子里面用来充当五脏六腑的金银珠宝统统洒了出来,因为动能的作用掉落在高台之下,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没有人胆敢去捡拾,他们只是看着柳旭,等待他们的领袖发出指令。 “这地上的东西,我不要,统一兑换之后发给大家,剩下的买米买面,发给嘉定百姓!咱们是什么?咱们是济民社!咱们的口号是什么,谁来告诉我?”柳旭左手执斧,右臂高高举过头顶,目光灼灼,望着台下的生灵。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生员们眼神狂热,高举右臂有若一片树林。 而眼下的树林,即将凭借思想改革的暴风席卷天下,刹那弹指之间,此刻的树林,就将成为无垠的森林。 柳旭紧握双手,眼望天空,胸中涌动万丈豪情。 天地为盘兮众生为棋,宇宙为谱兮山河为际,而他柳旭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成为一名棋手! 明末世界,我柳旭来了! 第三十五章 各逞心机 嘉定县衙简直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品,它坐落城东,面北朝南,西边是正堂、幕厅、架阁库,幕厅前是库楼,正堂两侧安放诸吏房,正符合“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训诫。 大堂是五间七架的,砖石搭建的建筑物因为高大的身型和挺拔的外貌显得格外威严,它的屋面上有兰瓦兽脊,最前面是一个骑着凤凰的仙人,后面跟着天马、海马、狮子三只跑兽,它们高踞屋顶之上,俯视着来访的访客,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威严。梁栋是檐桷青碧绘饰的,定是由最好的巧匠捉来天空的颜色,用心调制,融入到颜料之中,于是天上人间就彼此难以别分了。卷棚的作法是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这是最顶级的一种作法,显示出嘉定县在本地崇高的地位和当地富庶的经济。 柳旭一行人漫步走在县衙之间,此时天气已经不再炎热,经过数棵颜色青翠的银杏树,鼻间嗅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暗香,似是丹桂,又似木芙蓉,以至于整个人都好像融化在这静谧的环境中,再难以区分此间究竟是人间还是滚滚红尘。 “房大人果然是有福之人,这嘉定县衙构造精美,环境清幽,风水上佳,正是修身养性和升官发财两不误!”柳旭神色放松,他今天穿了一件天青妆花云鹭纱衣,手拿重金折扇,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模样,丝毫不见昨日演讲时的激情澎湃。 “柳公子说笑了,公子年纪轻轻就能作出这么大一番事业,日后前程无量,登阁拜相也是意料中事,又何必羡慕穷乡僻壤一县衙?”和他对话的是房县令的体己人,他没作官样打扮,却穿着一身紫花布衣,这也算是嘉定的风俗了。这个人说话时专门留神盯着柳旭的神情,见他听见自己说“登阁拜相”时嘴角微撇,却露出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惊:“此子年纪轻轻,作出这么大一番声势,却丝毫不把登阁拜相这等文人的最高理想放在眼里,不是志在泉林,真不在乎,便是大奸似忠,演技非凡!” “哈哈!房兄弟真不愧是房县令的亲信家人,不仅说话气度非凡,还不尚奢侈,只穿这紫花布衣,真是让兄弟我愧疚无地了!”柳旭懒洋洋地和此人打着哈哈,却浑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此行的正主还在二堂品茶,他才是自己此行前来的唯一目的,至于这些打前站引路的小鬼他只是随便应付,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房县令是天启二年的三甲进士,像他这样的三甲进士没有特殊情况是进不了翰林院的,只能外放个县官慢慢往上升,不过如果有大机遇的话未必不能做到巡抚督师一类的职位,比如袁崇焕就是同进士出身,最后也是做到了蓟辽督师。总而言之,虽然三甲进士比起一甲二甲插上一些,比小小的举人还是强出太多的。 房县令今年不过四十来岁,正是一个官员欲望最强也最年富力强的时节,因为是私下会见,也为了照顾尚且没有出仕的柳旭等人的感情,他并没有穿官服会客,只是穿了一身燕居服。他是陕西人,脸盘很大,单眼皮,粗眉毛,说起官话来总是带着一股子陕西口音。 县令官职虽然只有正七品,虽不是“九品芝麻官”也差相仿佛,在京官眼里不值一提。但是县令在一县之地却称得上是“百里侯”,权力极大,所谓“灭门知府,破家县令”就是此理,和一介小小举人不啻天渊之别。 然而眼见柳旭走入二堂,房县令却满脸堆笑地起身迎接,这已经是难得的礼数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柳公子年仅弱冠,却带领我江南士子作出这么大的事情,真让老夫羞愧啊!” 柳旭微微一笑,这房县令的表现已经表明了他寻求合作的意向,自己只需要打蛇随棍上就好了,信手打了个弓,把礼数做到,也是笑道:“父母大人何出此言?大人镇守一方,明察秋毫,活民无数,正是我辈士子楷模,学生只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如父母大人一般代天牧民,如此便遂了学生平生之愿了。” “柳公子昨日在魏忠贤生祠的言论本官倒是有所耳闻,公子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本官也业已拜读,只是有些问题哽在喉头,不吐不快,今日柳公子既然来了,不妨为本官解答之。”稍微寒暄了几句,房县令便令仆人取出柳旭昨日派人送去的两本书,问道:“敢问柳公子,你这《新学伪经考》是公羊派学术,这便罢了,我大明向来是不禁学术的,只是你书中说刘歆作伪经,是为那王莽新朝张本,那这《周礼》《逸礼》《古文尚书》《左传》《毛诗》岂非全是伪书?” “正是,这刘歆本是王莽亲信,为了帮助王莽篡汉才制造出这些伪书为他造势,不过断烂朝报而已,这东汉郑玄又因之继之,陈陈相因,祸乱道统,流毒甚广,这思潮乃至于南宋朱熹,更是因循守旧,只知道在这伪经里面打转,丝毫没了我儒学日新月异,经权变化的精神,反而编造出种种说法来为贼人背书,是以才有任用阉宦,广纳后宫,权臣篡国,倾覆社稷之事!若要我说,这强汉之灭,盛唐之亡,两宋之倾颓都是由这些妖儒、逆儒所为!”柳旭丝毫不因为身在朝廷命官之前而有所畏惧,他侃侃而谈,言辞激昂,直指刘歆、郑玄、朱熹。 跟他一起前来拜访的是苏河、王振、徐孚远三人,其他人因为功名尚低,反而不适合参见嘉定县的最高长官。三人见柳旭如此慷慨陈词,心中不禁为他捏了把汗,若是这房县令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喝令左右将柳旭捉拿,他们一时间倒不好回护,只能事后慢慢想办法,柳旭虽无性命之忧,却免不了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房县令听了柳旭这番回答,眼角略微抽动,却一时没有做出任何评价,他慢慢品着茶杯中的顾渚紫笋,此茶经锅炒杀青而成,早在唐朝就作为贡茶供奉朝廷,汤色清冽,茶香渺渺,让人品来有俗意顿消之感。 他不说话,其他人自然也没有资格说话,一时间房间里竟然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 柳旭也不说话,他只是微笑品茶,这茶叶号称“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比之宜兴阳羡茶别有长处,他前世早就失传,现代人试制出来的也未必有明朝时后的原味,是以他乐得有时间品尝一下。 时间慢慢推移,眼看房县令小口品茶,杯中茶水已经快要见底,柳旭不由得笑道:“学生这几日收了个弟子,单名珺,我却觉得不好,不如改名‘玦’,不知父母大人以为如何?” 房县令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缓缓将目光从茶水转移到柳旭身上,沉声问道:“你们生员要得官,要建立乡村议会,我虽不赞成,却也是不反对的,只是若有这不答应的地方官,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阉党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柳旭正气凛然,一双明眸里面满是杀气:“这等阉党余孽,祸乱朝廷不说,还要断我江南四十万生员活路,我等必然不与他善罢甘休!” “既如此,我便赞助你等一千两银子,县中还有车马数十,你等也一并带去,务必要张扬我江南士子之正气于天下,方不负我对你等之殷切期望!”房县令点了点头,开口说话。 柳旭大喜过望:“有老父母如此支持,我江南四十万士子必然不负所望,与阉党战斗到底!而一旦阉党授首,我等必然公推老父母于朝廷,使万家生民得一青天!” “好说,好说,你等先去吧。”房县令面露疲色,似乎刚刚完成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他站起身来,送柳旭四人离去。他目送着柳旭等人离开二堂,面色凝重,脸青如铁,竟似遭遇了生死大敌一般。 “堂尊为何如此做派?这柳旭执礼甚恭,言谈有礼,还承诺要公推老堂尊于庙堂,为何大人如此神色?”他的体己人见自家主人神色不愉,不禁上前询问道。 “你也看了他的两本新书了,你有何评判?”房县令叹了口气,问道。 “小人这点子才学如何能看得明白?只是模模糊糊觉得他是要打击这程朱理学了,其他的是一概不懂。” “你这水平都能看得出来,这天下读书人如何看不出来?此子外示人以陆王心学,内实有自己一套学术,表面上彬彬有礼,谈笑风生,内地里是要绝我理学之根啊!”房县令神色凝重,语气里似乎有着一丝恐惧。 “此子竟然如此嚣张狂妄?大人,要不要小人带人去把他拘捕?” “你道今天竟是我占上风吗?”房县令冷笑两声:“昨日生祠的情形你也见了,那九百生员把他视作领袖,忠心耿耿,狂热无比,我在县衙都能听见他们的呼声,若我把他拘捕了,那些生员当场就敢冲击县衙!这生员身份非比寻常,一个两个也罢,八九百人一齐上来,你们还敢阻拦?你们被人打死都是白亏的!” “这……这小小举人竟有如此威风?”体己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仅仅是一举人就能号令九百士子,若是中了进士,还不得立刻登阁拜相?” 房县令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我今日和他算是做了一笔交易,我支持他倒阉,他答应支持我作为他在地方的臂助,各取所需罢了。” “若是这阉党没倒呢?” “没倒?那就是他强行勒索了我一千两银子,到时候怕不得百倍给我还回来?” “原来如此!想这柳旭多么英雄了得,还是不如老大人神机妙算,孙猴子永远跳不出这如来佛的手掌心啊!” “唉,这话就不必说了,我只是想看看,这柳旭究竟能弄出多大场面。”房县令看了看堂外的天空,一轮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向外放射出无穷无尽的光热,在东方的大地上缓缓向上,向上…… 第三十五章 各逞心机 嘉定县衙简直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品,它坐落城东,面北朝南,西边是正堂、幕厅、架阁库,幕厅前是库楼,正堂两侧安放诸吏房,正符合“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训诫。 大堂是五间七架的,砖石搭建的建筑物因为高大的身型和挺拔的外貌显得格外威严,它的屋面上有兰瓦兽脊,最前面是一个骑着凤凰的仙人,后面跟着天马、海马、狮子三只跑兽,它们高踞屋顶之上,俯视着来访的访客,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威严。梁栋是檐桷青碧绘饰的,定是由最好的巧匠捉来天空的颜色,用心调制,融入到颜料之中,于是天上人间就彼此难以别分了。卷棚的作法是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这是最顶级的一种作法,显示出嘉定县在本地崇高的地位和当地富庶的经济。 柳旭一行人漫步走在县衙之间,此时天气已经不再炎热,经过数棵颜色青翠的银杏树,鼻间嗅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暗香,似是丹桂,又似木芙蓉,以至于整个人都好像融化在这静谧的环境中,再难以区分此间究竟是人间还是滚滚红尘。 “房大人果然是有福之人,这嘉定县衙构造精美,环境清幽,风水上佳,正是修身养性和升官发财两不误!”柳旭神色放松,他今天穿了一件天青妆花云鹭纱衣,手拿重金折扇,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模样,丝毫不见昨日演讲时的激情澎湃。 “柳公子说笑了,公子年纪轻轻就能作出这么大一番事业,日后前程无量,登阁拜相也是意料中事,又何必羡慕穷乡僻壤一县衙?”和他对话的是房县令的体己人,他没作官样打扮,却穿着一身紫花布衣,这也算是嘉定的风俗了。这个人说话时专门留神盯着柳旭的神情,见他听见自己说“登阁拜相”时嘴角微撇,却露出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惊:“此子年纪轻轻,作出这么大一番声势,却丝毫不把登阁拜相这等文人的最高理想放在眼里,不是志在泉林,真不在乎,便是大奸似忠,演技非凡!” “哈哈!房兄弟真不愧是房县令的亲信家人,不仅说话气度非凡,还不尚奢侈,只穿这紫花布衣,真是让兄弟我愧疚无地了!”柳旭懒洋洋地和此人打着哈哈,却浑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此行的正主还在二堂品茶,他才是自己此行前来的唯一目的,至于这些打前站引路的小鬼他只是随便应付,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房县令是天启二年的三甲进士,像他这样的三甲进士没有特殊情况是进不了翰林院的,只能外放个县官慢慢往上升,不过如果有大机遇的话未必不能做到巡抚督师一类的职位,比如袁崇焕就是同进士出身,最后也是做到了蓟辽督师。总而言之,虽然三甲进士比起一甲二甲插上一些,比小小的举人还是强出太多的。 房县令今年不过四十来岁,正是一个官员欲望最强也最年富力强的时节,因为是私下会见,也为了照顾尚且没有出仕的柳旭等人的感情,他并没有穿官服会客,只是穿了一身燕居服。他是陕西人,脸盘很大,单眼皮,粗眉毛,说起官话来总是带着一股子陕西口音。 县令官职虽然只有正七品,虽不是“九品芝麻官”也差相仿佛,在京官眼里不值一提。但是县令在一县之地却称得上是“百里侯”,权力极大,所谓“灭门知府,破家县令”就是此理,和一介小小举人不啻天渊之别。 然而眼见柳旭走入二堂,房县令却满脸堆笑地起身迎接,这已经是难得的礼数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柳公子年仅弱冠,却带领我江南士子作出这么大的事情,真让老夫羞愧啊!” 柳旭微微一笑,这房县令的表现已经表明了他寻求合作的意向,自己只需要打蛇随棍上就好了,信手打了个弓,把礼数做到,也是笑道:“父母大人何出此言?大人镇守一方,明察秋毫,活民无数,正是我辈士子楷模,学生只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如父母大人一般代天牧民,如此便遂了学生平生之愿了。” “柳公子昨日在魏忠贤生祠的言论本官倒是有所耳闻,公子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本官也业已拜读,只是有些问题哽在喉头,不吐不快,今日柳公子既然来了,不妨为本官解答之。”稍微寒暄了几句,房县令便令仆人取出柳旭昨日派人送去的两本书,问道:“敢问柳公子,你这《新学伪经考》是公羊派学术,这便罢了,我大明向来是不禁学术的,只是你书中说刘歆作伪经,是为那王莽新朝张本,那这《周礼》《逸礼》《古文尚书》《左传》《毛诗》岂非全是伪书?” “正是,这刘歆本是王莽亲信,为了帮助王莽篡汉才制造出这些伪书为他造势,不过断烂朝报而已,这东汉郑玄又因之继之,陈陈相因,祸乱道统,流毒甚广,这思潮乃至于南宋朱熹,更是因循守旧,只知道在这伪经里面打转,丝毫没了我儒学日新月异,经权变化的精神,反而编造出种种说法来为贼人背书,是以才有任用阉宦,广纳后宫,权臣篡国,倾覆社稷之事!若要我说,这强汉之灭,盛唐之亡,两宋之倾颓都是由这些妖儒、逆儒所为!”柳旭丝毫不因为身在朝廷命官之前而有所畏惧,他侃侃而谈,言辞激昂,直指刘歆、郑玄、朱熹。 跟他一起前来拜访的是苏河、王振、徐孚远三人,其他人因为功名尚低,反而不适合参见嘉定县的最高长官。三人见柳旭如此慷慨陈词,心中不禁为他捏了把汗,若是这房县令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喝令左右将柳旭捉拿,他们一时间倒不好回护,只能事后慢慢想办法,柳旭虽无性命之忧,却免不了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房县令听了柳旭这番回答,眼角略微抽动,却一时没有做出任何评价,他慢慢品着茶杯中的顾渚紫笋,此茶经锅炒杀青而成,早在唐朝就作为贡茶供奉朝廷,汤色清冽,茶香渺渺,让人品来有俗意顿消之感。 他不说话,其他人自然也没有资格说话,一时间房间里竟然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 柳旭也不说话,他只是微笑品茶,这茶叶号称“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比之宜兴阳羡茶别有长处,他前世早就失传,现代人试制出来的也未必有明朝时后的原味,是以他乐得有时间品尝一下。 时间慢慢推移,眼看房县令小口品茶,杯中茶水已经快要见底,柳旭不由得笑道:“学生这几日收了个弟子,单名珺,我却觉得不好,不如改名‘玦’,不知父母大人以为如何?” 房县令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缓缓将目光从茶水转移到柳旭身上,沉声问道:“你们生员要得官,要建立乡村议会,我虽不赞成,却也是不反对的,只是若有这不答应的地方官,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阉党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柳旭正气凛然,一双明眸里面满是杀气:“这等阉党余孽,祸乱朝廷不说,还要断我江南四十万生员活路,我等必然不与他善罢甘休!” “既如此,我便赞助你等一千两银子,县中还有车马数十,你等也一并带去,务必要张扬我江南士子之正气于天下,方不负我对你等之殷切期望!”房县令点了点头,开口说话。 柳旭大喜过望:“有老父母如此支持,我江南四十万士子必然不负所望,与阉党战斗到底!而一旦阉党授首,我等必然公推老父母于朝廷,使万家生民得一青天!” “好说,好说,你等先去吧。”房县令面露疲色,似乎刚刚完成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他站起身来,送柳旭四人离去。他目送着柳旭等人离开二堂,面色凝重,脸青如铁,竟似遭遇了生死大敌一般。 “堂尊为何如此做派?这柳旭执礼甚恭,言谈有礼,还承诺要公推老堂尊于庙堂,为何大人如此神色?”他的体己人见自家主人神色不愉,不禁上前询问道。 “你也看了他的两本新书了,你有何评判?”房县令叹了口气,问道。 “小人这点子才学如何能看得明白?只是模模糊糊觉得他是要打击这程朱理学了,其他的是一概不懂。” “你这水平都能看得出来,这天下读书人如何看不出来?此子外示人以陆王心学,内实有自己一套学术,表面上彬彬有礼,谈笑风生,内地里是要绝我理学之根啊!”房县令神色凝重,语气里似乎有着一丝恐惧。 “此子竟然如此嚣张狂妄?大人,要不要小人带人去把他拘捕?” “你道今天竟是我占上风吗?”房县令冷笑两声:“昨日生祠的情形你也见了,那九百生员把他视作领袖,忠心耿耿,狂热无比,我在县衙都能听见他们的呼声,若我把他拘捕了,那些生员当场就敢冲击县衙!这生员身份非比寻常,一个两个也罢,八九百人一齐上来,你们还敢阻拦?你们被人打死都是白亏的!” “这……这小小举人竟有如此威风?”体己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仅仅是一举人就能号令九百士子,若是中了进士,还不得立刻登阁拜相?” 房县令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我今日和他算是做了一笔交易,我支持他倒阉,他答应支持我作为他在地方的臂助,各取所需罢了。” “若是这阉党没倒呢?” “没倒?那就是他强行勒索了我一千两银子,到时候怕不得百倍给我还回来?” “原来如此!想这柳旭多么英雄了得,还是不如老大人神机妙算,孙猴子永远跳不出这如来佛的手掌心啊!” “唉,这话就不必说了,我只是想看看,这柳旭究竟能弄出多大场面。”房县令看了看堂外的天空,一轮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向外放射出无穷无尽的光热,在东方的大地上缓缓向上,向上…… 第三十六章 POV:邓玉涵 思乡之情 阳光从窗帘外透射进来,在木制地板上洒出一片金黄色的光辉,邓玉涵(JohannSchreck)悄悄睁开眼睛,但是他没有立即起床,他只是静静享受着这清晨的一分宁静。 他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按照中国人的虚岁算法应该是五十二岁,这不管在世界的那个地方都是一个比较大的年纪了。他是一名耶稣会士,这是对于天主教牧师来说是一项殊荣。要成为一名耶稣会士,一个虔诚的信徒必须申请并通过基本素质考核成为见习修士。在经历两年见习修行期后,他还必须花费三到五年研究文学和哲学,在此期间他必须不断进行简单却庄重的宣誓。此后,他还要在特定的教廷职务上服务二到三年,然后进入为期四年的神学研究阶段,方能在修业结束时正式发“三绝”誓愿﹐成为耶稣会最正式的成员。 虽然这个过程是痛苦而困难的,但是邓玉涵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曾经在纽伦堡(Nürnberg)附近的阿尔特道夫(Altdorf)大学学医,而后就读于意大利的帕多瓦大学,此时就与伽里略相识。1611年,因为在医学、天文学、植物学等领域学识卓著,他被由贵族费特里考·欠席(FedericoCesi)创建的猞猁科学院吸收为第七位院士,此举仅略晚于伽里略几天。是以,即使在以学术发达著称的耶稣会中,他也是最为优秀的一份子。 阳光逐渐推移,照射在他的脸上,他的眉目逐渐清晰。这是一个典型的日耳曼人,高高的鼻梁,金色的头发,白色乃至于有些苍白的皮肤,粗糙的皮肤毛孔,以及高大的身材和硬朗的骨架,无不说明他本不属于这片土地。 虽然我不属于这片土地,但是这世上有哪一块土地不属于天主呢?皇帝和国王们统治贵族和平民,但是他们的精神永远属于天主。哪怕是所罗门国王那样的伟大而有力的统治者,也必然要在天主面前俯下他高傲的头颅。 信仰上帝,则可以在末日审判中获得永生,如果不信仰上帝,结局早就在《圣经》中写就了: 我就必将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地上剪除,并且我为己名所分别为圣的殿也必舍弃不顾,使以色列人在万民中作笑谈,被讥诮。 邓玉涵没有起身,却在脑海中默默回想着自己对于这片东方神秘土地的思考。这是一块肥沃到令人不可置信的土地,当年马可波罗回到意大利之后极尽夸耀这片土地的繁盛和富饶,已经让很多人不敢置信了,而相信的人则因此燃起了寻找东方中国的无穷动力。 而他来到这片土地已经八年了,他仍旧不敢相信这个国度的富庶和强大。 从东到西,这个国家享有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的疆土,从南而北,这个帝国占据了一万零九百四里的土地,平原、山地、丘陵、岛屿、半岛、沙漠、森林、绿洲,所有人类能够踏足的地方都由帝国的官员管辖,都有帝国的人民生息。 与这个庞大而强大的帝国相比,欧罗巴的所有国度都相形见绌,与江南的繁华都市相比,辉煌的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不过是乡下小镇,美丽强盛的法兰西、雄踞英伦三岛的英吉利、发现了新大陆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不过能和藩属小国相提并论,即使是教皇霓下的财富,也不能和这个国度的中等富裕的商人相提并论。 这里的文官和富商建造美轮美奂而匠心独运的精美园林,他们的住宅精美而华贵,他们的食具都是由金银、玉石、象牙雕刻而成,他们使用的书写工具别有讲究,用各种动物的毛发精心制作而成,每一种纸张、每一种墨块都各有用处,而他们训练精良的仆人则能够区分这些文具之间细微的差距,并且不犯任何错误地为主人服务。他们的朝廷虽然曾经下令禁止过海贸,但是眼下帝国的海贸事业蒸蒸日上,每一处东南沿海的大港口都停满了船只,这些船只运送产自大明的棉布、生丝、瓷器、茶叶、药材、铜钱前往日本、东南亚,然后运送各种香料、木材、藏红花、檀香木和金银回到大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美洲杀死了数百万的印第安人,毁灭了多个历史悠久的大帝国,抢来了上万吨的金银,但是他们却不得不用这些金银购买明朝的各种特产。从这一意义上说,明朝人雇佣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美洲抢夺金银,并且毫不费力、不死一人、一枪不开地享受了其他土地上的无限财富。 这是一个极度富裕的国度,东南地区的每个人似乎营养都很好,他们衣着考究,几乎每个人都识字,面色红润,说话彬彬有礼,即使面对来自异域的传教士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敌意,而这是邓玉涵从来没有奢望过的。 这个国家既富饶又强盛,哪怕是奥斯曼的******大帝国也不能比拟。而更令人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宗教,他们中的人很多人,尤其是朝廷官员,几乎全部信仰儒教,但是儒教是没有神灵的。他们的祖师孔夫子不愿意谈论鬼怪神灵,因此他的后辈弟子们也都对这个话题敬而远之,只当不知道这件事情。 他们也有自己的宗教,比如道教,但是影响力并不是非常大,而且教义混乱、派系林立,根本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他们还接受了来自印度的佛教,这个在印度已经式微的宗教在中国极其发达,以至于江南地区几乎每一处地方都有着佛教寺院,而据说整个国家有着几十万的全职神职人员,这已经相当于很多小国家的总人口数了。 总的来说,有着唯一真神的天主教在这块土地上有着无限的发展前景,哪怕只是让十分之一的大明人民皈依,也有一两千万的信徒! 这必然是一块神赐予的土地,他们还没有接触过伟大而正确的天主教,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唯一的真神,所以他们虽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却不能在审判中逃过一劫。而这就是自己前来中国的唯一目的。 这样想着,邓玉涵胸中涌动起一阵感动,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有如甘美的顶级葡萄酒液,让他如痴如醉,不惜奉献自己的一切。 “主啊,感谢你赐予我的生命,感谢你派我来到这个富饶美丽的国度,感谢你让我有机会让这些迷途的羔羊皈依你的正道。我必将贯彻你的意志,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作为一名耶稣会会士,他并不需要举行刻板的祷告仪式或者进行损害健康的斋戒仪式,他们是“在行动中冥想”的人,立志要在工作中、在整个世界中“找到”天主,因此他们的神职工作具有弹性。 但是邓玉涵更愿意抓住每一个机会祈祷,他认为他行在异域,一片还未笼罩在主的荣光之下的土地,因此必须随时祈祷、加深信仰,以对抗隐藏在暗处的魔鬼的袭击。 祷告完毕,邓玉涵缓缓起身,他穿上了一身中国士子常常穿的青色长衫,头上扎着天青色的凌云巾,和一个中国的士子没有任何区别。这种穿着方式是传教的先驱利玛窦提倡的,他认为穿着汉服、说汉化、阅读汉文典籍会让中国人更容易接受自己,也更容易传播主的荣光。 虽然他的主张遭到很多葡萄牙教士的嘲讽,但是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被明朝的士大夫们看作是自己人,还尊称他为“西儒利子”,这个称谓即使对于一个本国学者来说都是极其难以获得的,由此可以想见利玛窦的成功了。 邓玉涵感受着身上长衫舒适的质地和顺滑的感触,心情非常好,虽然来华八九年,漫长的时光已经耗尽了他的惊奇,但是这种舒适的生活仍旧让他非常满意,甚至对于故乡的思念之情也稍稍得到缓解。 哦,故乡,说起故乡,邓玉涵的心情又有些沉重了。思乡之情从来只能被缓解,又怎么能被解决呢?按照中国人的话说,****虽好,终非久居之乡,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啊。 他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康斯坦茨,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城,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就是一座边境要塞。 这是一座坐落在莱茵河畔的小城,她不大,也不是十分美丽,除了那缓缓流淌的莱茵河和一望无际的日耳曼森林,似乎没有太多可说的景色,但是就是这种乏善可陈的景色,却让他在午夜梦回之时泪下沾襟,不能自己。 哦,那宽阔的、奔涌的、浩瀚的莱茵河啊,你像一条蓝色的缎带,那种最美丽的、最精致的缎带,那种只适合装点在皇后和公爵夫人的晚礼服上面的最优质的缎带,你从康斯坦茨的旁边流淌而过,带着我的童年,我的过去,我的乡愁,一直流淌,一直向着彼岸流去。还有那一望无际的日耳曼的森林,你似乎从来都不能找到它的尽头,它好像从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又好像将一直存在下去,你从来不能走完它,也不能穷尽它。从高处远远望去,他就好像一块绿色的毯子,温柔地、带着无限爱怜地拥抱着康斯坦茨。 哦,康斯坦茨,我的家乡,伟大的帝国自由城市,我想念你,想念你亚麻布的粗糙质地,哪怕江南的丝绸再好、再舒服、再柔软,却仍旧不能和你相比,我还想念你冬日寒冷的暴风雪和能冻掉人耳朵的气温,即使你桀骜不驯,让人不能安生地休息,我却仍旧怀念你,想念你,就像依恋天主那样。 邓玉涵缓缓睁开眼睛,这个意志坚定、学识渊博的耶稣会士因为思乡之情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开始已经泪流满面。 故乡,哦,故乡! 第三十七章 POV:邓玉涵 不速之客 虽然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思乡之情,但是邓玉涵并不会因此就放弃自己的职责,他不认为思乡是一件坏事,在侍奉主的同时思念故乡,这是每一个传教士都会有的情感,根本无可厚非。 他用产自苏州的丝绸手帕擦了一下眼泪,丝绸温润的质地让他感觉有一双温柔而多情的手在抚摸自己的脸颊,这让他的心情多多少少获得了一些慰藉。 他用清水稍稍洗了一下脸,又用青盐和猪鬃牙刷刷洗了一下牙齿,这是他来到明朝之后才学会的生活方式,他觉得很不错,这里的人除了不信上帝之外其他东西都非常好,值得欧洲人学习。 他漫步走出室外,他的汉语学得还不是特别好,虽然可以进行流畅的对话,但是还不能流利地撰写文书、阅读文献,更不用说像利玛窦一样和士大夫们讨论艰深晦涩的教义问题了,所以他一直在和傅泛济神甫一起接受费奇规神甫的汉语教导。 这所私人状元是当地的教友孙元化建筑的,他的教名是纳爵,虽然入教还没有多久,却非常热心,不仅邀请郭居静、曾德昭两位神甫到他的家乡嘉定传教,还奉献了这处园林作为教堂。 江南地区盛行私人园林,据说早在几百年前的宋朝就有无数私人庄园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这所私家庄园是孙元化建立的,虽然并不很大,也并不富丽堂皇,但是环境清幽,花木众多,还建设了一座礼拜堂和一座学校,是个神赐的居所。 邓玉涵慢慢走在庄园中,这所庄园虽然不大,但是仍旧分出了几个景区,这个景区是“翠竹园”,栽种了各种颜色的竹子,其中还有产自很远的南方的紫竹,一旦风过竹林,轻轻摇曳,就会发出轻轻的“簌簌”声,让人倍感轻松惬意,的确是一处修行、传教的圣地。庄园的道路都是用小石子铺成的,之所以不用青石板,据说也是一种意趣,邓玉涵不知道这两个字该怎么写,但是想来应该是一种审美词汇。这些小石子路彼此萦回,相互缭绕,让刚来到这里的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熟悉之后就会觉得实在是设计得精巧无比,符合艺术的表现特点。 费奇规神甫的课程从九点开始,现在才不过是早晨六点,所以他决定复习一下昨天的课程。于是,在一片梳竹摇曳,在一片清风拂袖间,一个金发碧眼,穿着士子长衫的传教士开始用他那腔调古怪的汉语朗朗背诵: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 汉人的方块字有些难以辨认,毕竟他们长得非常相似,比如“己”“已”“巳”三个字就非常相似,邓玉涵花了很久才明白他们的开口时不一样的,所以意思也就不一样。《大学》虽然朗朗上口,背诵起来也不困难,但是理解起来就非常难了。比如这个“道”,明朝人说这是宇宙的总规律,事物的最终本源,这个“道”多半就是上帝,但是他却是没有名字的,因为一个叫老子的学者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还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就让人非常纳闷了。但是中国人还是说对了一部分,因为上帝也是不能用偶像来崇拜的,绝对不能用一个形象来描绘他,中国人的“道”也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在这一点上两边又取得了共同之处。 总之,虽然学习起来比较困难,但是邓玉涵还是保持了旺盛的学习兴趣的。 他背诵了一会,觉得已经学会了昨天的功课,于是决定坐在青石绣墩上休息一下,他将手中的《四书章句集注》放在石桌上,慢慢坐下休息。 毕竟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能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了。 这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转头一看,原来是傅泛济神甫。傅泛济是意大利人,今年才四十二岁,也是耶稣会士,有着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和刀削一般的俊朗外貌——事实上,在挑选派到中国的教士的时候,外貌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毕竟相貌堂堂的传教士总能获得羔羊们的更多尊重,当年罗明坚神甫就是凭借堂堂的相貌和流利的汉语敲开了岩石的大门,成功进入中国传教。 但是不论是外貌还是圣母像,抑或是自鸣钟和天文历法,都只是表象,一个传教士最重要的东西还是对于天主的最忠实的信仰,也只有这个信仰能让人脱离尘世,升入天堂。 就在他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傅泛济已经走了过来:“神甫,您好。”他用的是拉丁语,这是欧洲通用的上层语言,也是学术研究使用的通用语,但是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的汉语比起邓玉涵还远远不如。 “您好。”邓玉涵用汉语回答了他,他试图在日常生活中多使用汉语,以便自己能尽快掌握这门语言。 “听说今天有一位学者要前来拜访,他们还送来了丰厚礼物。” “是哪一位呢?”邓玉涵有些奇怪,毕竟他们在中国人眼里还属于蛮夷之类,虽然未必会遭到攻击,但是当地人还是看不大起他们的。莫非是有士人决心入教?这可是一个好消息,他们最近吸纳的教徒多是下层民众,这些人固然信仰虔诚,但是对于传播主的荣光未必有太大的帮助。而一位汉人士大夫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上层人士,掌握着庞大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如果能多一些士大夫信教,对于传播主的荣耀是极其有帮助的。 想到这里,邓玉涵有些激动:“莫非是王乡绅吗?” “不,是一个外来的举人,其实您可能听说过他,他就是昨天在城里巡行的士人们的领袖,他带着士人们砸毁了帝国宠臣的祠堂,昨天派人送来礼物,说是今天要来拜访。” “是那个叫柳——柳什么来着?”“旭”这个发音对邓玉涵来说有些困难。 “是柳徐吗?”很明显,傅泛济的汉语比他还要不如。 “如果是他的话,倒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虽然他带领的只是一群拥有最低级功名的读书人,但是他们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如果能帮助我们则将是我们的有力盟友。”邓玉涵说完这句话之后,略微皱了一下眉,前天城里面闹得风风雨雨,士子们吼叫打砸的声音半个城市都能听见,他自然也不例外。他觉得这些人太过暴力,有可能会对传教士们不利。 似乎是感觉到了邓玉涵的不安,傅泛济接着说道:“昨天您不在,费奇规神甫和他们的使者进行了交涉,我在旁边听着,他们的使者非常有礼貌,还给我们送上了米面、菜油、丝绸、白糖等等礼物,还说有办法帮助我们传教。” “真的?”邓玉涵感到一阵惊喜:“虽然我仍旧不觉得这个柳先生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但是如果他们愿意帮助我们传教,那么再大的罪愆也可以被宽恕!” “所以我专门过来通知您,费奇规神甫说今天的课程取消了,他邀请您一起参加会面,柳先生会在九点钟左右前来拜访。” “那就太好了!”邓玉涵点了点头:“我现在就去吃早餐,九点钟准到会客室!” 第三十八章 POV:邓玉涵 石破天惊 柳先生非常年轻,他穿着一身绿色丝绸长衫,里面是玉色的丝质内衬,头戴士人常带的头巾,邓玉涵分不清楚这些名目繁多的头巾的名字,就把他们统称为“头巾”。柳先生的长相无疑是非常令人感到亲切的,他有着一双虽然不大但是非常灵动的眼睛,即使右眼皮有些下垂,也不影响他的神采奕奕,他脸蛋瘦长,鼻子高挺,嘴唇不厚不薄,两侧有两个酒窝,笑起来的时候非常明显,他下巴上长着胡子,但是不长,脸上还有一些细微的绒毛,说明他的年纪不过二十来岁。 毫无疑问,这个学生运动的领导人是个非常年轻却很有魅力的人,他的笑容已经消解了邓玉涵之前对他的猜忌。 他来的时候柳先生已经早早到了,正和费奇规神甫相谈甚欢,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长相英俊的少年,他静静地站在一边,倾听二人的对话,或许是他的仆人吧。他们坐在黄花梨制作的太师椅上,享用着孙元化教友提供的碧螺春,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感觉迟到了,邓玉涵带着一些歉意地说:“柳先生您好,我是邓玉涵,天主的忠实仆人。” “您好,我是柳旭,松江府的举人,倒阉运动的领袖。”出人意料的是,他说的是西班牙语。 是的,名副其实、不折不扣、只要不是聋子就能清晰分辨出来的西班牙语,虽然语法和发音略微有些怪异,但是想到这是一个明朝人,还是以自傲和闭关锁国出名的明朝人,这一点就完全可以被忽视了。 “主啊,这一定是主的意志在东方的体现!您会说西班牙语!” “还会一点点拉丁文。”柳旭又说了一段拉丁文,虽然说的不好,但是毕竟是拉丁文。 “天啊!” “我还会背诵一点点《神曲》——”似乎是觉得惊讶还不够,柳旭由吟诵了一段《神曲》的内容。 虽然还是有一些语法和口音的问题,但是他朗诵时全神贯注,神色庄重,如果不是黄皮肤、黑头发和身上的长衫,他完全就是一个意大利大学里面修习文学的大学生! “您,您是从哪里学会的这么多欧洲的语言?”邓玉涵觉得自己已经用完的惊奇全部回到了自己身上,他嘶哑着嗓子,用一种乡下人进城的语气询问道。 费奇规神甫似乎已经被惊讶过了,所以他只是含笑看着邓玉涵神甫,没有插话。 “我曾经跟随一名外国学者学习过你们的语言,他来自美利坚合众国,不过时间不长,只有一年不到”柳旭的声音里面有着一点点的哀愁,又有着一些伤感:“他教完我之后就去世了,所以我只知道他的家乡在美利坚的科罗拉多州,他的名字叫约翰逊,其他的就所知甚少了。”这一段他说的是汉语,邓玉涵也能够理解,毕竟他只学习了一年,能说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对不起,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国家,它位于欧罗巴吗?” “也许吧,不过他们是信仰新教的。” “哦——”邓玉涵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对于他来说新教徒全都是异端,虽然不至于绑在火刑架上烧死,也绝对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他想了想,试探着问:“您,您信仰新教吗?他们可全都是异端!” “新教?不,我不喜欢新教,我觉得马丁路德是个混蛋,我认为加尔文应该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至于那些宣称地球绕着太阳转的异端,也全部应该绑在火刑架上烧死!”柳旭的言论非常激进,不过这也符合他的身份,毕竟他刚刚带领着一群年轻人毁掉了一座精心修造的建筑艺术品。 邓玉涵大喜过望:“如果中国能多一些您这样的人,主的荣光一定能得到更好的贯彻!” 他非常开心,自从来到中国开始,他遭到的待遇就是冷漠和无知,这个富饶的东方土地上的人们似乎只关心四书五经和吃喝玩乐,对于真正的信仰不仅所知甚少而且冷漠无情。邓玉涵曾经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办法唤起当地人对于主的热情信仰,但是眼下就有一个对耶稣基督非常感兴趣的人,这让他如何不开心?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新教徒应该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 “您,您还知道其他关于主的知识吗?”邓玉涵小心翼翼地发问,他认定眼前这个有影响力的士人是一位知识渊博、同情天主教的人,他不能承受失去这样一位盟友的风险,所以他极尽谨慎之能事,生怕那句话说错了惹得柳旭拂袖而去。 “我呀,我知道很多——”柳旭突然换上了一种沧桑而疲惫的声音,这种声音仿佛从历史的长河一路游来,然后在这个时间点走上河岸,带着水汽,带着尘埃,带着一路上经行的无尽岁月的万千过往:“我见过那创造世纪的六日辛劳和一日休憩,我见过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中赤身裸体,我见过毒蛇引诱他们吞噬果实时的兴奋和焦急,我见过耶和华在宣谕指令时的漫天火焰无尽伟力,我见过犹太王国在公元前八世纪记录最早的《圣经》时的分歧——他们一个写作了‘耶’典,把他的神称作‘耶和华’(Yahweh),一个写作了‘伊’典,沿用了更古老的神名‘伊罗兴’(Elohim),我见过神指示摩西用金、银、铜、紫色饰物、紫罗兰遮阳物、红色或深红色的东西、精致的亚麻制品、山羊毛、绵羊皮以及阿拉伯胶树建造的宏伟宫殿,我见过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试图用形而上的哲学去解释上帝的意义,我见过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从压抑到复兴的经历,我见过希腊派基督教和拉丁派基督教的渐行渐远,我见过十字军拔足远征的尘沙弥漫,我见过耶路撒冷城下的鲜血淋漓,我见过教皇贩卖赎罪券时的贪婪嘴脸,我见过马丁路德分裂基督教时的天地哀叹——至于我是谁”他声音悠远、沧桑,好像一曲吟唱了千万年的史诗,又好像一块自吉尔伽美什时代就遗留下来的石板。末了,柳旭幽幽一叹,结束了他的发言:“我,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邓玉涵呆坐在垫着丝绸坐垫的太师椅上,已经不知该如何是好,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思维全部紊乱,哪怕是这个曾经加入过欧罗巴最优秀的学者组成的社团的学者也完全不能理解眼前的景象。过了很久很久,好像是创世那么长的时间,他缓缓转动头颅,看向费奇规神甫,而他比自己表现更差,好像一座蹩脚石匠雕刻的大理石塑像那样,完全做不出任何有效的回答。 “请问,请问您究竟是谁?”邓玉涵可以轻易感觉出自己语言的干瘪和气势的衰弱,他甚至能从自己颤抖的尾音里面品尝出无穷无尽的畏惧和惶恐——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一个东方人能够知道如此之多的教会知识,更不用说那些对于上古基督教的了解,这恐怕是连教皇都未必能知道的事情。 而他全部都知道,全部都知道! 他是谁?他是什么? 是天使,还是魔鬼?是神派来的仆人,还是干脆就是那无限者在人间的化身? “我说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柳旭的表情有些痛苦,又有些幸福,又带着三分焦躁,他开始反复讲述一段话:“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你们的每一段历史,我见证了你们的每一个圣人的诞生和毁灭,我能看得很远,远到那天降火雨、米迦勒降临的日子,在那个日子里,义人将升入天堂,不义者将堕入火狱,这些我都知道,我全部都知道——但是我唯独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谁!” “所以,请你不要再问了!”柳旭用力地把头垂了下去,神色沮丧,好像吃了败仗的将军,又好像富可敌国却没有子嗣继承财富的富豪。他身边的少年脸色惶急,一边按摩着主人的脑袋,一边怒视着两位神的仆人。他好像把自己主人的异常表现归结于两人的邪术,大声呵斥道:“你们究竟用了什么魔法,让我师尊成了这个样子?告诉你们,我师尊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百邪不动,万法不侵,你们若是那有眼色的,快快收了魔法,还能留下个全尸!” “您,您想错了,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正说着,柳旭摆摆手:“珺儿,和他无关,是为师身体有些不舒服,邓神甫,还请您继续说话。” 邓玉涵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该继续询问下去吗?对方明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该继续谈论其他的话题吗?但是对方的知识比他多了不知道多少,他又何必自取其辱!应该向他传教吗?但是眼前这个人如果真是自己猜想的那样的身份,只怕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向他传教! 这个以知识渊博和智力突出著称的神甫就这样呆坐椅子上,那根昔日灵巧得能让最顽固的石头脑袋皈依的舌头也彻底失去了作用。他从未像此刻这般无助过,哪怕是小时候在森林里面遇到了巨熊,他也靠着智力逃脱生天——而哪怕是遭遇了巨熊,他也从未像此刻这般恐惧和无奈! “那,柳旭先生——不,不管您是谁了,请问您,您来到我们这座教堂有什么目的呢?”这个小心翼翼的疑问句是费奇规神甫提出的,他在此时体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定力和思维能力。 “我是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来帮助你们传教的。”柳旭似乎已经恢复过来,他带着一丝微笑,轻轻说道。 第三十九章 POV:邓玉涵 魔鬼契约 虽然邓玉涵今日已经接收到了太多的冲击,他觉得哪怕撒旦现在就站在他面前冲着他微笑,要求皈依也不会让他更加惊讶,但是这个提议仍旧让他欣喜若狂,毕竟这就是他来到这个古国的目的。 而眼前的这位柳旭先生——管他是天使还是魔鬼,只要愿意帮助他传教,那就是有利于主的,那就是他的盟友。 但是他仍旧有些不可置信,是以他用一种试探性的、小心翼翼的音调询问:“您说的是真的吗?您真的愿意帮助我们传播主的荣光?” “这是必然的,主的意志必须得到贯彻,他的国必将降临。”柳旭神色肃穆,话语深沉,让人不由得不相信他所说所做都是事实。 “但是,你们也必须明白一点,那就是,假如我不能实现我的意愿的话,我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帮助你们。我计划在十年之内在这个国度中取得非常高的政治地位,对于这个古老国度行使合法的治权,这不仅对于我非常重要,对于天主教的传播也非常重要。” “所以,”柳旭总结道:“我们是在一条船上的,我帮助你们传教,你们帮助我,相互帮助,互利共赢,就是这么简单。” 听到柳旭说有求于自己,邓玉涵反倒有些放心了,既然对方有求于自己,总归是不会立刻翻脸的。而如果真如柳旭所说,他们可以互惠互利,这无疑是非常有利于教会的。 不过他需要什么呢?是处女的鲜血,是古老的魔法阵,还是水晶的骷髅头? 邓玉涵已经下定决心,不论对方是怎样的存在,只要能够传播主的荣光,那就不妨先答应他——反正在那末日降临的时候主会审判一切,而到了那个时候不论什么邪魔外道都会伏诛,而自己的功绩也会得到公正而合理的审判。 而自己利用对方传教的行为,不论怎么看都是天主的仆人的高超智慧的体现! 这样想着,邓玉涵突然发现自己是有利可图的,这让他既兴奋又有些好奇,于是他大着胆子问道:“请问您需要什么呢?我在教会还是有很多朋友的,他们可以为我提供很多帮助,包括一些失落的黑魔法和古老的魔法道具。” “不不不,我亲爱的朋友,我不需要那些破烂。” 这句话让邓玉涵心沉到了谷底,很明显,对方的法力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那些被藏在教廷秘而不宣的器具并不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我想要你们的科学技术,比如物理原理、数学知识、天文知识,而我也有很多技术可以和你们交换,咱们可以公平交易,如果您能够引进足够的科技来我这里,我会为教会捐献大量财产,多到您不敢相信的财产。还有,我希望雇佣一批天主的士兵为我作战和训练新兵,我保证为他们提供优厚的报酬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他们将获得数倍于以前的工资和良好的晋升空间,除了士兵之外,经验丰富的海员、工匠、造船匠和船长也是我需要的,我会用十倍的工资招待他们!” “您,您只需要这些吗?”邓玉涵心中突然有些狂喜,没想到对方的要求竟然这么容易满足,区区一些微末的科学技术就能让他满足,而帮助招募海员士兵更不是太难的问题,毕竟因为欧洲大陆地狭人稠,有太多的专业人员前往异国他乡寻找发财的机会,自己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提升自己在国内的影响力。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极其厚道的交易,优厚到他完全就是在白赚,而对方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邓玉涵收束心神,竭力不表现出内心的喜悦和兴奋,他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哎呀,这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在国内的影响力有限,未必能满足您的要求啊。” 他满心以为自己的表现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更多的好处。 “亲爱的先生,还记得我一开始跟您说过我讨厌新教徒吗?”柳旭突然换了一个话题:“但是假如您不能满足我的需求,那么很遗憾,我可能不得不向他们寻求帮助,虽然在中国的新教徒很少,但是这并不等于没有,而且我完全有能力发动生员捣毁你们的教堂,理由我都想好了‘妨碍教化,伤风败俗’!” 魔鬼露出了爪牙,魔鬼露出了爪牙! 如果说一开始邓玉涵只是怀疑的话,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怀疑了,眼前笑容满面的年轻人根本不是一个人类,他是隐藏在人间的魔鬼,是隐藏得最深、最好,行为最隐秘,智力最高超的魔鬼! “您想一下吧,亲爱的先生,如果您答应我,我保证向教会捐献大笔财富,多到您不敢想象的财富,我还将为天主修造他在人间的宫殿,至少二十座,金碧辉煌,气魄宏大,遍布全国的大型城市!我还将保证您可以转化超过一百万人成为天主教徒!想想吧,这是多么大的功绩,您可以因此成为整个远东的最高宗教领袖,甚至可以凭借在远东的崇高地位和你们的教皇分庭抗礼!而这一切,这一切,只需要您帮我一个小小的忙,一个渺小到微不足道的忙。” 年轻人的笑容依旧让人沉醉,但是邓玉涵似乎已经看到对方隐形的翅膀和身后的黑色尾巴。 “怎么样,亲爱的神甫?对了,我还听说您和伽利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听说过他的事迹,也很钦佩他的成就。您要是能把他给我拐过来,哦,或者说请他过来,我将为他提供他所需要的一切实验器材和丰厚的薪金,至少每年五千两!而您,亲爱的神甫,也将因为您慷慨无私的帮助获得五千两银子!当然,如果您也愿意为我工作的话,用您的智力帮助我发明一些精巧的器具,您也会获得同样的丰厚待遇!” 一面是威胁,一面是厚利,他该如何选择? 邓玉涵突然觉得自己从未像这样无力过,他将求援的目光投向费奇规神甫,但是费奇规神甫却没有抬头,他在问完那句话之后就像死掉了一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主啊,我现在正在孤军奋战,希望您与我同在,用您伟大的力量,成为我在现世的盟友,助我战胜眼前的敌人!”邓玉涵神甫在心里呻吟一生,但是他早就明白了自己别无选择。 一面是传播主的荣光的渴望,一面是教会被捣毁的威胁,作为一名以智慧和学识著称的神甫,他明白自己别无选择。 “天主的仆人会暂时地撤退,就像拳头会缩回去一样,但是这种收缩是以后面的打出为前提的,天主的荣光必将会照耀远东的每一寸土地!”这样想着,邓玉涵神甫露出一个难看的好像哭泣的笑容:“好心的,呃,先生,感谢您的奉献,我答应您!” 就这样,魔鬼带着他想要的承诺走了,他还留下了两千两银子,一千两是见面礼,另外一千两是招募船员士兵的路费和安家费。他的动作依旧是那么的彬彬有礼,他的笑容依旧是那么的和煦可爱,但是这丝毫不能在邓玉涵神甫心里触发任何快意。 “他究竟是什么东西?”望着对方翩然远去的身影,邓玉涵神甫喃喃自语,似乎在自问自答,又似乎在询问费奇规神甫。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对抗他的。”费奇规神甫语气凝重:“他虽然现在还不是大明朝廷的正式官吏,但是根据他表现出来的力量和智慧,我相信他会在十年,不,会在短于十年的时间内取得这个国度的统治权。”老神甫已经很老了,他的皮肤褶皱,他的气息微弱,但是他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是天主和岁月馈赠给他的礼物。 “那我们该如何去做?” “我们既然不能对抗他,那就服从他,而且我觉得我们会从中获得好处,毕竟即使魔鬼和人作交易,也是会给人一些好处的。” “但是——”邓玉涵有些焦急:“他可是,”他顿了一顿,继续说:“我不敢称呼他是什么,听说他们都会有感应,但是我不觉得他们会是好对付的!任何与魔鬼做生意的人,最后都失败了!” “但是我们不同,我们是天主的仆人。”老神甫语气坚定,充满智慧和勇气:“天主的光芒会帮助我们卫护所有的敌人和邪恶,而只要我们能在远东大地传播主的光辉,我们就是主的义人,哪怕到了末日也是义人,而到了那时候,任何魔鬼也都不能动摇天主的意志,我们还害怕什么呢!” “所以,”老神甫做了决定:“满足他的所有要求,获得他的支持和援助,在这片土地上,天主需要他的帮助。” “好吧,您的意志就是我的方向。”邓玉涵无奈地点了点头,他抬头看了看对方离去的方向,门外梳竹摇曳,正在清风吹拂下发出悦耳的声音。 第四十一章 POV:王蔷 不过娱乐 新人榜关键时期,求票,各种求~~~ 一阵细微的风吹过,王蔷用最小的幅度轻轻翕动鼻翼,嗅到了一丝血腥味和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带着一点甜,又有一点点酸,像烧刀子一样烈,又像桑葚一样甘。 那是死亡的气息。 她处在下风,这是一个完美的捕猎位置。事实上,她也从来不会让自己暴露于上风位置。 在森林中,先机就是生命,而隐蔽则是她最强大的武器。 狼来了,狼来了。它踉踉跄跄地慢慢挥动四肢,它的喘息越发低沉,它的微弱乃至于微不可闻。但是王蔷并没有掉以轻心,濒死的动物拥有最强大的爆发力,这是它们对于死亡最后的挣扎。任何一个有智力的猎人都不会让自己直面猎物的垂死一搏。 她轻轻搬动手腕,手心里攥着一枚石子,这枚石子只有她的大拇指大小,没有棱角,早已经被她磨平,这样在空气中飞行时就不会因为外形而影响飞行轨迹了。 这枚石子很干,丝毫没有被她的汗浸湿,这是因为她从来不会因为紧张和恐惧而出汗。 王蔷不会出汗,更不会流泪。 蔷薇花不流汗也不流泪。 石子在空中画出一道圆滑的轨迹,王蔷闭上双眼,她不需要看也能准确地判断石子的轨迹和落点,她从三岁开始就开始把玩石子,对于石子比她自己的身体还要熟悉。 她曾经见过木匠用墨斗和细线在木头上画线,还见过他们用一种叫“规”的东西画圆,但是她敢保证,最好的木匠也不能将线画得比她还要直,也不能画出比她的石子还要优美的弧线。 因为他们画线只是为了吃饭,而她扔石子却是为了生存。 石子外形流畅,在空气中没有发出任何鸣叫声,即使有那么一点点声音,也会被蟋蟀不绝于耳的声音遮盖,不会引起老狼的任何警觉。 石子落在一个树桩上,树木的生民已经消失,剩下的树桩就静静躺在那里,等候生命的再次敲击。石子发出一声脆响,这生脆响声音并不很大,却一下惊破了整个森林。 风声似乎都被它改变,原来的气流是和缓的、静谧的,而眼下的气流却因为这个变故而狂暴、而躁动。 蟋蟀的叫声戛然而止,它们惊恐地闭上了自己呶呶不休的口器,他们敏感的神经似乎感受到某种名为死亡的存在的降临。 老狼的脚步停止了,它疑惑地左右扫视,尖尖的耳朵高高擎起,搜集着周围环境中的任何动静。 王蔷呼吸很平稳,她既不屏住呼吸,也不惊慌失措,她就像古庙中的和尚那样,静静地进行着一场无人打扰的闭口禅。 森林中寂静和躁动共舞,杀机与禅意并存。 老狼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它决定前往发出声音的查看,它虚弱的身体太需要一些营养的补充了,他需要愈合伤口,它需要重新恢复身体机能,而这些都需要营养。 它的步伐很慢,很慢,它的喘息微弱而悠长,似乎一场久久不愿醒来的夏梦。 它距离发出声响的地方并不远,因此哪怕走得很慢也没有花太长时间。它满心以为能够找到一只不小心落到地上的松鼠或者某种可以被追踪的生物,但是他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用来果腹的食物。 老狼的智力不足以理解这种变化,因此它歪着脑袋,发出一声讶异的叫喊。 而这是它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讯息。 似是一阵风,又好像一场润物无声的夜雨,又好像闪电速度太快,以至于将滚滚雷声,全部落在后面,王蔷动了。 没有人能够形容出她的动作,那不仅仅是在短距离内的高速冲刺,那是一种舞蹈,一种战舞,一种祭祀,一种牺牲,她就像一位狩猎女神,带着死亡,带着杀戮,带着一丝兴奋和几许漠然,然后轻轻走到猎物身边,轻轻划开它的喉管。 王蔷经常想,为什么生命这种东西是如此的脆弱呢?老虎很威猛也能吃人,但是你只要轻轻划破它的喉管,它就会死;狼很狡猾,也很勇敢,它既能和其他捕食者殊死搏杀,也能追逐猎物数天直至猎物死去,但是它也会因为喉管被割破而迅速死去;至于人,人会练武术,会穿铁甲,会拿着长刀大剑耀武扬威,好像比起畜生们高级了不知道多少,但是他们也会死,而且死法会更多样,更丰富——割破喉管他们会死,扎破心脏他们会死,失血过多他们会死,恐惧过度他们会死,甚至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都有可能的病而死。 人这么脆弱,却又常常妄自尊大,真是奇怪。 狼的喉管被划破了,它浓密的毛皮或许可以帮助它稍微抵挡其他动物的尖牙,却不可能抵挡这柄精钢打造又终日打磨的匕首。像割破一张纸一样,又像撕裂一段布一样,鲜红色又略带铁腥味的血液就汩汩涌了出来,像他们读书人说的“一江春水向东流”一样,带着它剩下的生命渐行渐远。 王蔷很享受这种感觉,她能分明地感受到在她的匕首划破老狼的皮肤的那一刻,分明有一个生命消逝了,就像她幼年趴在地上玩,用手指按死一只蚂蚁那样。 按死一只蚂蚁,杀死一只狼,对于她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 娱乐罢了。 她熟练地处理着这只狼,她的力气不大,不能把整只狼带回去,而她也同样不愿意任何人帮助她。 她不喜欢和这个世界发生任何交集,更不想冒着被人骂作“****”的风险去求助。 她剥皮,她的动作很熟练,一般人要花很久的工序在她手中却易如反掌。事实上,她根本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她也不需要月光的帮助,她清楚这只狼身上的每一处筋腱、知道它的每一处器官、了解它的任何部位,所以她的匕首轻轻运作在狼身体最薄弱的部位,而不会收到任何阻碍。 她根本不需要使出三分力气,就能将一张狼皮剥下来。 就像一个石匠清楚一座建筑所有的构造一样,她清楚常见动物的身体构造,这部分是因为她花了很多时间解剖它们,部分是因为她似乎有一种理解生命构造的天赋。 当然,这些“常见动物”里面包括人。 人当然是动物,而且是不那么聪明的一种。 她将剥下来的狼皮对着月光看了一下,她虽然能够将狼皮完好无损地剥下来,但是事先已经发生的破坏她却无能为力。 好像最挑剔也最精明的皮毛商人一样,她用冷静的眼神打量着狼皮。 毛色灰白,不是最好的那种,质地比较粗糙,价格不会太高。后腿处有几个明显的破洞,还被鲜血浸透了,除非用石灰和药物精心处理一下,不然是很难去除的。 很明显,这块狼皮的质量并不算太好,卖不了几两银子,可能连一两银子都未必卖得到。 她皱了皱眉,今夜的运气并非特别好,剩下的狼肉或许有人会买,但是狼肉并不好吃,不如狗肉香不说,肉质还非常柴,只有想吃肉却吃不起猪肉的人才可能会掏钱买一点。 而你想想也知道,从这种人身上赚不到多少钱。 她收起狼皮,割了一些狼身上还有利用价值的部件,比如狼牙,比如狼鞭,然后踏上回家的路。 她脸上没有太多的不满,更没有刚刚经过一场完美的伏击战的兴奋和得意,似乎这场杀戮对于她来说只是一种娱乐。 就像文人喜欢填词,老婆子喜欢听戏,道士喜欢打坐一样,她也差不多,只不过她的娱乐方式会比较血腥。 如此而已。 第四十二章 POV:王蔷 回到房间 新人榜关键时期,求票,各种求~~ 王蔷慢慢走着,她并没有像来的时候那样全速飞奔,这一是因为她眼下携带着几十斤的狼身上的零件,根本跑不了那么快,二是因为她喜欢享受这杀戮后的寂静。 她喜欢观察,她发现母亲的床伴在办完事之后喜欢静静地坐着,好像超凡入圣一样,眼睛里面全都是沧桑和看破,好像入定的老僧一样。 她以前觉得这样很假,明明上床之前急色得好像十几天没吃饭的饿死鬼一样,上完床却表现得四大皆空,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但是她现在却能理解这些男人,她也很喜欢这种狂风暴雨之后的悄然和宁静,这就像喝了一大口烈酒之后天旋地转,然后慢慢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雨疏风骤,静静享受微醺的感觉一样。 很舒服。 天色慢慢亮了,金色的光线穿破森林中的薄雾,轻轻扫在她的肩膀上,为她拂去夜晚留下的尘埃。王蔷能够感受到光线中存在的温度和力量,这种感受让她热爱却不敢奢求。 她不是适合生活在阳光下的人,阳光让她向往,但是她却无权奢求。 夜晚的她和白天的她是截然不同的。夜晚的她喜爱杀戮,热爱夺取生灵的生命,而白天的她却是“婊.子的女儿”,注定要承担和她无关的鄙夷和敌视。 阳光有温度,有热量,有无限的慈爱和包容,只可惜,她没有那福分享受。 母亲已经起来了,她正在院子里面侍弄她栽种的几株花。 那不是些好花,不过是牵牛花,野菊花以及她最喜欢的蔷薇花。 说蔷薇花是她最喜欢的花也不贴切,其实这是母亲最喜欢的花,也因此成了她的名字。 一见到蔷薇花,王蔷都能想到母亲对着自己微笑的情景,母亲那时候露出了罕见的微笑,会对着自己亲热地说:“蔷儿,你知道娘为什么会给你起名叫蔷吗?”她没有等王蔷,自顾自地说出谜底:“娘希望你能坚强,蔷薇是最坚强不过的花了,路边、墙角、丛林、灌木,只要由地方就能长,只要有一点阳关雨露就能开放,你定要像蔷薇那样,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虽然不觉得蔷薇很漂亮,但是王蔷觉得蔷薇还是很坚韧的,这比那些娇贵的牡丹月季强多了,所以她接受了这个名字。 母亲还没有看到自己,王蔷眯起眼观察着自己的母亲。不论是从男人还是从女人的角度来看,母亲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 母亲穿着一身素色的绒衣,头上轻轻插着一枚玉钗,这种衣服不厚却保暖,最适合身段窈窕的女人穿着。她此刻背对着自己,轻轻弯下腰去,侍弄着那几株花,她的屁股轻轻翘起,虽不是很大,却饱满而浑圆,带着一丝令人心惊胆战的弧线,好像一颗熟透了乃至于流着蜜汁的水蜜桃,让人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咬上一口。 王蔷遗传了母亲的长腿,但是两人的长腿作用不同,王蔷的腿可以用来飞奔,可以用来踢踹,但是从来不喜欢给别人看,但是母亲却喜欢将两条修长而纤细,雪白而带着三分肉感的腿露出一半,只遮住大腿,却将小腿直至脚踝轻轻露出。 似乎是做完了某种工序,母亲轻轻转过身来,她的脸正好正对着初升的日光,因此轻轻眯了一下眼,面目肌肉也略微抖动了一下,而这种怪异的表情却丝毫没有损害她的美丽,反而让人想起雪原上精灵古怪而魅惑人心的白狐。 她是这样的美,以至于她每一处弧线,每一次呼吸都好像在向外散发着吸引的气息,而这种气息是不分男女的,即使王蔷不认为女人之间会有任何关系,却也觉得内心中有一种冲动被隐隐唤起。 这种冲动不是杀戮的冲动,却比那种冲动来得更加迅猛,更加令人猝不及防。 王蔷很不想承认这一点,但是她不得不承认,母亲不管是不是一个婊.子,她都拥有做一个婊.子的全部资格,而她,虽然并不丑,却从来称不上美丽,对他来说,“婊.子”甚至是对她的外貌的谬赞。既然她可以确定母亲是亲生母亲,那她的外貌就只能去责怪父亲了。如果说父母相貌的均衡是女儿的相貌,那她的父亲一定是世上最丑的男人之一,要不然又如何才能均衡掉母亲的美丽呢? 母亲看到了她,也看到了她身上背着的狼零件。母亲眼里闪过一丝关心,又闪过一丝黯然,随即又换上一副冷冰冰而不带丝毫感情的脸:“又出去野了?” 王蔷的观察力很敏锐,所以她不为母亲的冷漠所动,只是略微点点头:“嗯。” 母亲看了看她一路上滴下的血迹,看上去有些担心,但是她似乎很清楚王蔷的本事,所以只是说:“回头我让你徐大叔把狼皮什么的卖了,他拿两成,剩下的都是你的。” “嗯。”王蔷该说什么呢,她不知道该如何对话。假如她说话的功力有她杀戮的一半,不,甚至只需要一两成,她都可以将心中对母亲的话全部说出来。 她想问母亲,问她自己的父亲究竟是谁,问她为什么明明担心得要死,却这样冷漠地对待自己,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和自己敞开心扉好好地聊聊天,问她为什么要做一个“婊.子”,问她如果她是“婊.子”,自己是不是也必然是一个“婊.子”。 但是她说不出来,她能说的只有一个“嗯”。 多么冷淡,多么冷酷又无情的字眼! “会有机会的,总会有机会的。”王蔷这样安慰着自己,虽然这样的安慰她从八岁一直说道十四岁,但是她却依旧这样认定。 毕竟她才十四岁,母亲也不过三十岁。 王蔷将收获轻轻放在木屋门前的木台阶上,稍稍整理了一下,走进了屋子。 屋里坐着三个男人,这个她早就了解,他们的呼吸各不相同,一个粗重,一个细微,一个沉稳,彼此频率不一,早就暴露了自己。 声音会说话,只不过很多人不会去听罢了,而在她眼里,一阵风、一片纸、一股气味都会暴露自己。 有些人从室外走进光照不佳的室内会有一时的失明,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时间段,因为敌人很可能就隐藏在黑暗中。母亲曾经的一个男伴是个海贼,他的一只眼是遮住的,那只遮住的眼已经适应了长久的黑暗,这让他可以轻易地进入船舱进行格斗。 但是王蔷不会有这个困惑,她的眼睛就像猫一样,可以轻松地控制光线进出眼睛,她能够在最昏暗的光线中看清对手的长相。 黑夜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家既穷也富,说穷,是因为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和母亲有时候吃不上饭,母亲在床上饿得气息微弱,自己不得不冒险去森林打猎,也从此开始爱上杀戮;说富,是因为隔三差五总会有人给自家送上米面油盐,给母亲送上金银首饰,甚至一些看上去就很贵重的衣服母亲也有很多套。 漂亮是需要本钱的,如果吃不好,睡不好,面黄肌瘦,满脸黑眼圈,再漂亮的女人也不会美。母亲每天吃的,用的,穿的,连村里的大户人家都比不上,也正是因此她才能如此光彩照人。 但是这些东西母亲很少会和她分享,她除了能够得到足够维生的食物和勉强遮体的衣服之外,其他东西什么都享受不到。 就连她的匕首也是卖掉猎物自己买的。 但是她又无法指责母亲,毕竟这个女人生养了她。 王蔷从来不关心屋子里面的家具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有一张大号八仙桌,几把好像藤条编制的椅子,一个屏风,上面画着她看不懂的山水画,窗子上挂着绿色的窗帘,上面有奇怪的花纹,但是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式。 事实上,她只关心大小、方位这些可能在战斗中用得上的东西,至于这些家具有什么美感,值多少钱,她统统不在乎。 三个人穿着打扮各不相同,喘息粗重的就是昨夜母亲的男伴,床上功夫很好的那一个,他大脸盘,圆眼睛,满脸横肉,穿着一身武人短打,雄赳赳地坐在一把椅子上。他的眼睛斜斜睨着王蔷,但是又懒得和她说话一副傲慢的样子。 但是王蔷不怕他,越是危险的动物越不会表现出危险,他们只会在你死亡的那个瞬间露出爪牙。 喘息细微,好像风中残烛的是个老头,他已经很老啦,生活已经彻底压弯了他的腰,让他再也不能像年轻小伙子那样挺胸抬头。他穿着一身读书人的长衫,但是这长衫却是黑色绒布制成的,头上戴着黑色的头巾,看上去好像一只乌鸦,浑身散发着腐朽和不详的气息。 王蔷不喜欢他,这个人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威胁,但是王蔷能想象到像这样一个一没有劳动力二没有战斗力的人能活到现在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所以这个人要么很有钱,要么很聪明,而这两点都是王蔷敬而远之的。 最后那个人——王蔷稍稍停住脚步,打量了一下。他长得平平无奇,甚至王蔷都懒得去形容他的长相,因为这幅长相实在太过一般,只要把它放在人堆里,他就会立刻消失不见。他穿的衣服也是这样,和一般的脚夫差不多,头上是一种网状的头巾,身穿青布的短衫和裤子,脚上是布鞋,没有特色,没有突出的颜色,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平平无奇。 但是王蔷突然很害怕他,这是一种下位者对于上位者的恐惧,也是弱小的动物面对猛兽的恐惧。 这个男人,极度危险,非常不好招惹。 第四十章 POV:王蔷 是耶非耶 月色从窗户照进来,在泥土的地面上倾斜下一地的光芒,这光芒如水,却又比水多么几分高贵。 王蔷用破烂不堪、散发着异味的被子裹住脑袋,不断地和自己说话,试图让自己能够不去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 但是她失败了。 一个娇媚的女声放肆地呻吟着,浑然不顾此时有人正在隔壁聆听,这声音娇媚入骨,哪怕是稍微一听,也能让人联想到声音主人包含风情的眼神,能让佛陀动心的笑容,以及那夭娇窈窕的美好身段。很明显,这个声音属于一个漂亮女人,而她此刻正在享受人生的极乐。 还有一个粗壮而雄浑的男声,他喘着粗气,用力挺动着,他的力气是如此的大,哪怕王蔷此刻趴在床上仍然能够感受到整座房子的晃动。 一对男女正在做爱。 那个女的是她的母亲,但是男的却不是她的父亲。 事实上,王蔷确定女人是自己的母亲,但是她却不知道谁是她的父亲,不过这个男的肯定不是,因为她的母亲认识这个男人不过三天。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动作越来越激烈,很明显,他们已经到了最重要也最快乐的环节。王蔷默默感受了一下,这次的震动强烈而有规律,母亲的叫声高亢而嘹亮,显然这个男人的功夫要强于前几天的那几个人。 是的,她的母亲是个“婊.子”,而她则是“婊.子养的”,既然母亲是婊.子,她又没有父亲,她以后多半也是个“小婊.子”。 她有时候真得很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为什么要这样****,这样不知廉耻,恨她不肯给自己做一个良好的榜样,恨她让自己遭受那么多的白眼和鄙夷。 每次她走在村子里,都觉得像在遭受过堂审判,虽然村民们表面上不会说她什么,因为她还太小,但是她能感受到,在她转过身子的那一刻,他们眼里的冷漠会变成鄙夷和带着三分色情的憎恨。 他们窃窃私语,他们交头接耳,他们指手画脚。 而小孩子们不会有任何道德上的顾忌,他们有时候会聚拢在一起,将她拦住,大声呵斥道:“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婊.子!婊.子!” 这声音是她的梦魇,她无数次进入甜美的梦乡,却因为这个声音而无数次惊醒。它们好像跗骨之蛆一样,永远缠绕着她,永远不会放过她,让她永远痛苦,永远无助。 王蔷恨自己的母亲。 但是她又无法恨她的母亲。 是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生下了她,是这个“****下流”的女人用奶水喂养了她,是这个“********”用她那并不强壮的臂膀抚养她长大。 这种恩情王蔷无以为报,她又该如何去憎恨自己的母亲呢? 但是她仍旧愤恨,愤恨自己的身世,愤恨自己的环境。她见过村里大户人家的小姐,她们吃的是精米猪肉,穿的是花花绿绿的棉布衣服,用得起脂粉、水粉,还能在过年的时候拿到压岁钱。 而她什么都没有,只有残羹冷饭和一身破旧的灰色衣服。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身世,因为这个身世,她吃不饱穿不暖,因为这个身世,她有了一个“婊.子母亲”,也因此“必将是一个婊.子”。 说这话的是一个以亲切著称的老伯伯,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愤恨,声色俱厉,好像在卫护什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东西。 而王蔷从来没有冒犯过他。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母亲是个婊.子! 这不公平,这不公平! 难道人可以被自己的出身定义吗? 这一点都不公平! “不,不,她不是个婊.子,我也不是婊.子!”王蔷突然尖叫一声,掀起被子,赤足冲出屋外,这个时机把握得很好,因为这声音正好和旁边房屋的男女达到顶点的爆发相互重合,所以没人有听到她的呼喊。 月光照射在她的脸上,让世界看清楚了她的长相。 她今年十四岁,还不算是一个成年的女人。王蔷也不是一个漂亮女人,她甚至都没有长成一个漂亮女人的潜力:她的脸瘦瘦小小,又有些黑,显然不会招人喜欢,而她的眼睛小小的,鼻子瘪瘪的,嘴巴大大的,让人一看就倒了胃口。最可怕的,她的下牙是突出的,也就是说,她是个龅牙! 一个龅牙的女孩,还有着一个婊.子母亲! 这真是一种命运的悲剧! 王蔷飞快地跑出屋子,她的速度很快,快得好像一阵风,又好像一束闪电。如果说她还有什么优点的话,那么腿长跑得快或许是其中之一吧。 风在耳边快速驶过,王蔷灵巧地越过了一个又一个障碍物,一路飞奔,跑进了距离村子不远的森林中。 夜晚的森林是可怕的,这里面有各种凶猛的食肉动物,比如狼,比如野狗,比如不时会出现的野猪和老虎。 但是王蔷不害怕——假如你生活在一个所有人都把你看作婊.子预备役的环境中,你会发现夜晚的森林虽然可能要了你的命,却不会夺取你的尊严。在这里,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每个人、每个动物都只有一次生命,也只有一次死去的机会,这里不讨论道德,不议论私生活,有的只是生和死。 王蔷喜欢这种环境。 王蔷慢慢停下脚步,轻轻地调整着呼吸,在森林中,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每个生命都在捕猎别人的同时被别人捕猎,所以小心谨慎是生存的第一要义。虽然王蔷不明白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但是她并不打算在弄明比之前稀里糊涂地去死。 而在她的心灵深处,似乎隐藏着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她相信,她终有一日会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婊.子。 “是的,我王蔷不是一个婊.子!”顿了一顿,她又小声说:“娘,娘也不是一个婊.子!” 她像幽灵一般在森林中闪动,她身形瘦弱,体重很轻,所以即使踩在枯树枝、松动的石头、带着潮湿青苔的树根上也不会发出太多声响,这很有利于她隐藏自己。 “噼啪”一声传来,王蔷寒毛直立,立刻打起了精神。这是异常的响动,干枯的树枝断裂的脆响,这说明某种动物正在接近。她慢慢抽出用布条绑在腰间的匕首。 这是她的匕首,一把真正的杀人工具,她唯一的财产。 匕首的把手很长,大约有她的手掌那么长,锋刃长约半尺,一边开刃,上面还有着一道长长的血槽。今夜月色很明,锋刃在月色照耀下闪烁着锋利的寒光,这种光芒对人来说是一种危险的讯号,但是动物们不会明白,而且森林中也有积水,它们同样会反射出月光。 王蔷用手紧握把手,但是又不是太紧,力度以适合发力为准,她用她灵敏的触觉感受着把手上布条粗糙的触感,还从锋刃划过空气的阻涩感判断出自己行进的速度。 对于匕首,对于潜行,对于暗杀,她有着一种天生的直觉和灵感。 她就好像是为暗杀而生,她的血液里奔涌着黑暗,她的眸子里充满月色。 近了,近了,那个未知的动物,慢慢走进,它还没有意识到危险,仍旧慢慢走动着,一路上踩裂了秋日的很多枯树枝。两边的树林上还有一些蟋蟀在鸣叫,似乎感觉到渐冷的空气,它们用尽最后的生命发出恼人的声音,然而这正好给王蔷提供了最好的掩护。 王蔷轻轻舔了舔嘴唇,她感受到一种饥渴,这种饥渴不同于从下体传来的那种饥渴,这种饥渴从她体内疯狂奔涌的血脉中传来,又一次次又一次冲击着她的大脑。 “杀,杀了他,不管他是什么,杀了他!”这个声音诱惑着她,蛊惑着她,要她动手去杀戮。 “当然,我当然会杀了他——不管他是什么,都挡不住我的匕首!” 暗夜里,月色下,这把刀刃闪烁着摄人的光线,似乎在述说某个传说故事。 更近了,更近了,那个生物已经来到了她的近处。王蔷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空气的流动,在这片森林里面,到处都是她的耳目,到处都是她的帮手,哪怕是别人看来平淡无奇的空气,都能够告诉她对手的讯息。 她觉得自己就是这片森林的女王。 那是一头老狼,灰色皮毛,中等体形,毛皮粗糙,卖不了几个钱,耳朵尖尖,直立着,它走得不快,似乎受了伤。对,它受伤了,右后腿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已经影响了它的行动。它的伤口还在滴血,一滴,两滴,吸引了一些蚊子,但是这匹狼没有驱散蚊子的办法,只好任由这些讨厌的昆虫跟着自己。 它蹒跚而行,跌跌撞撞,显然命不久矣。 但是越是这种受伤的狼,越是凶狠,越是难以对付。 但是王蔷不在乎,再强大的动物也绝对不会是她的对手,她有人的智慧,有风的速度,还有一把经常打磨的匕首。 一把匕首,一把杀狼的匕首,一把也能用来杀人的匕首。 她用力感受了一下把手的存在,确认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本钱,略微突出的下牙轻轻摩擦着上嘴唇,给她带来一种异样的快感,而这也是她准备杀戮的讯号。 第四十三章 POV:王蔷 白莲邪教 新人榜关键时期,求票,各种求~~ “我说芸娘,你的女儿这么小就学会看汉子了,这可真是深得你的遗传啊!”母亲的床伴见到王蔷盯着长相无奇的人看,突然对着母亲大声打趣,他的声音嘶哑而粗豪,是典型的行走江湖的江湖汉子作派。 “徐彪,你有了老娘还不够,又敢打老娘女儿的主意了?”母亲此刻表现出一种超乎王蔷想象的泼辣和勇悍,她风火一样冲进屋子,叉着腰,指着徐彪破口大骂。 即使是在骂人,母亲也还是那么美丽,这让王蔷多少有些自惭形秽,毕竟没有一个女人会拒绝美丽。 “哈哈,好了,好了,我说着玩玩的,你别当真就是。”徐彪在母亲面前软了下去,这也不难理解,一个男人对于和自己上床的女人总会有一些容忍,何况他刚才还拿着女人的女儿打趣。 “她是不是他的种?”老人本来昏暗而无神的眼睛突然瞪得很圆,他此刻早没有了之前无精打采的样子,狠狠的盯着王蔷看,好像要将她看穿。 她感到一丝杀气,这杀气浓郁宛若实质。 王蔷有些恐惧,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而眼前是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湖人士,虽然其中一个是母亲的姘头,但是她不觉得这种关系就一定能救自己一命。 越是叫得响的狗越是没本事,所以这个徐彪估计是三个人里面地位最低的。 王蔷突然有些埋怨母亲,同样是找人上床,为什么不和三个人里面最厉害的那个上床呢? “她,她不是。”母亲在老人面前没有任何勇气,她嗫喏着,轻轻地说:“虎老,她今年已经十四岁了,还长得这副模样,怎么可能是他的种呢?” 虎老没有搭理母亲,只是恭恭敬敬地问第三个人:“玉天王,请您发动三千慧眼,看看这个女孩究竟是不是他的孽种。” 玉天王没有抬头,他只是轻轻拿起手中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他喝茶的方式很特别,他喝进茶水之后没有立刻吞咽,而是让黄色的茶水在喉头滚动了很长一段时间,这茶水明明是水,却好像石块一般发出彼此碰撞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响,一开始还只是小石子对碰,接着就变成了巨石滚地,最后好像山崩地裂,巨大的声音竟然将王蔷脚下的地板震得震颤不已,好像地震了一样。 王蔷表面上不动声色,暗自却心惊不已,仅仅是一口茶水就能玩出这么多的花样,若是这功夫用来杀人,哪怕是十个她也顶不住一下! 这多半就是江湖人士口口相传的内功了,虽然十个人有十个说法,相互之间颇为矛盾,但是他们都坚信这种东西是存在的。 而王蔷本来是不相信的,但是现在她不由得不相信。 否则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脆弱的、肉体凡胎的人类可以作出这样的动静。 蓦地,这声音消失了,玉天王换换将这口茶水咽下,闭着眼睛细细品味良久,这才缓缓开口:“徐贼浓眉大眼,长相英俊,有王霸之象,芸娘也是绝色美人,而这小女孩,龅齿外露,相貌不堪,如何能是二人孽种?” 于是,那浓郁好像实质一样的杀气消失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虽然很不喜欢那句“龅齿外露,相貌不堪”的评价,王蔷心里还是轻轻松了一口气,毕竟她逃得一命,又还能抱怨什么呢? “蔷儿,回你房间去吧,我们要商讨大计,你不适合在这里听。”母亲也好像通过了鬼门关一样松了口气,她好像没有料到老人会这样发难,因此看向王蔷的眼神有些歉意,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王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的意见没有人会在意,所以也就不必表达出来。她走进自己的小房间,轻轻关上那扇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烂木门,心中却是心神激荡——徐贼的孽种? 徐贼是谁?为何从来没有听母亲提起过? 为什么一旦老人怀疑自己是徐贼的孽种就如此愤怒,莫非徐贼是他的仇人? 徐贼真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吗? 可是他们说那个徐贼长相俊美,母亲也是那么美丽,有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父亲? 王蔷坐在自己的矮榻上,满腹心思,心乱如麻。 客厅里面传来了动静,似乎四个人正在做什么事情,王蔷屏住呼吸,轻轻将木门推开一条缝隙,往客厅里面偷窥。 四个人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并排坐好,地位最高的玉天王坐在北面,面朝南边,他的对面是母亲,徐彪坐在东边,对面是虎老。幸好玉天王是背对自己,加上王蔷的动作又非常轻微,所以没有人发现她在偷窥。 或许也没有人在乎吧。 玉天王开口了,他声音和之前还不一样,他这次用了一种威严而神秘,沧桑而庄重的音调,大声喝问母亲:“弟子芸娘何在?!” 母亲恭声回答:“弟子芸娘在!” “我问你,何物创造一切又毁灭一切?” “弟子谨对,唯我无生老母创造一切又毁灭一切!” “我问你,无生老母何以创造一切?” “弟子谨对,无生老母自混沌中分出天地、日月、两仪四相、五行八卦、万物加九十六亿!” “我问你,这世界因何黑暗?” “弟子谨对,这世界有光明有黑暗,光暗对立,争斗不休!” “我问你,为何老母派出燃灯佛、释迦佛、弥勒佛示现人间救度众生?” “弟子谨对,概因了这老母子女奉命救世,却被这红尘迷惑,不得已派出燃灯佛、释迦佛、弥勒佛示现人间救度众生!” “我问你,这救度做得如何了?” “弟子谨对,燃灯佛和释迦佛均已出世,但只救度了四亿原人,所以剩下的九十二亿人将由弥勒佛一次度完!” 玉天王满意地点点头,“甚好,甚好,弥勒降世在即,末日即将到来,唯有弥勒佛庇佑下,方能在大劫之年化险为夷进入云城,免遭劫难!” 说完这句话,他又大声吟唱道: 一报天地盖载恩,二报日月照临恩, 三报皇王水土恩,四报护法护持恩, 五报师傅引进恩,六报爷娘养育恩。 遇著妙法都為尊,一切护法出苦轮。 无生老母,真空家乡! 弥勒降世,白阳将至! 大劫在遇,天地皆暗! 王蔷终于明白他们是什么人了,他们原来是白莲教! 而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原来母亲也是白莲教的一员。不过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母亲既不种田,也不经商,却从来不缺吃穿,也解释了为什么会不时有人给母亲送来各种东西。 白莲教徒,男女杂处,白莲教徒,互济互助。 就在王蔷愣神的时刻,客厅中的场景突然变化了。玉天王缓缓吐气收声,沉声道:“圣时已到,当行阴阳转轮大法,你二人到门口守卫,万万不可放一人进来,冲撞了我之秘法!” 两个人一愣,似乎没想到还有“阴阳转轮大法”这种名目,但是这玉天王积威甚重,他们根本不敢冒犯,因此只能答一声“是”然后开门出去了。 母亲也有些惊讶,她冲着王蔷所在的房间看了一眼,王蔷立刻低头,没有被母亲看到。她听见母亲略有些为难地说:“这,蔷儿还在此处,若是她还在此,恐怕冲撞了天王大法。” “不妨,只要她不走入这客厅,就不会干碍我行法。”玉天王的声音沉稳而有力,似乎再说一件寻常事,但是王蔷心里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果然,她刚抬起头来,就听见玉天王对着母亲命令道:“脱掉衣服,一件不留。” 第四十四章 POV:王蔷 何谓天机 求票票~~~ 她听见母亲低低应了声“是”,她的声音如此的惹人爱怜,好像一只初生的小奶猫。 王蔷静静地从门缝中看着,母亲脱衣服的速度很慢,她先是轻轻地褪下绒衣,动作缓慢而平稳,庄重得好像一个正在举行一种祭祀活动的女祭司,她露出一身洁白好像店铺里卖的最上等的羊脂美玉的肌肤,露出红色绣着蔷薇花纹的亵衣,她的胸部很大,又以一种奇异而令人赏心悦目的方式高高挺立,随着她的呼吸缓缓颤动,吸引着王蔷的视线。她的双腿修长而笔直,虽然纤细,却不是那种枯瘦的纤细,而是纤细中有有着几分肉感,好像最饱满的水果,颤巍巍地似乎盛满了甘美到快溢出来的汁液。 她甚至可以嗅到那种盛夏的丰满、甜美和诱人,带着一丝果香,又带着一丝乳香。 玉天王没有作出任何动作,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母亲脱衣服,没有动手动脚,也没有说各种猥亵的话。 因为母亲的胴体而变得有些淫.靡和香艳的气氛因为他的举动又多了几分神秘和威严,他们马上就要做爱,但是又好像不仅仅是要做爱。 母亲又将双手伸到背后,轻轻解开抹胸,这是一种上抵腋下,下至肚脐的丝绸衣物,它由一根轻薄而透气的绸带制成,好像一束烟雾一样缓缓飘荡在母亲的胸部上,又随着支撑的消失而慢慢落下。 这抹烟云落下的速度是如此之慢,以至于王蔷恍然间真的以为有一抹云霞慢慢拂过母亲的躯体,又带着几许无可奈何缓缓逝去。 那雄伟的山峰显露了出来,它们雪白,细嫩,好像刚做成的嫩豆腐,随着主人略显局促的喘息而轻轻颤动,带起阵阵摄人心魄的荡漾。那两颗殷红的蓓蕾,大小合宜,颜色纯正,宛若两颗最顶级的樱桃,由最好的厨子放置其上,好像龙有了眼睛一般,让整个上半身有了生机,有了美感。 王蔷屏息,甚至不敢移动一步,她甚至有些感激这个玉天王,正是他的一动不动才让王蔷有了从正面欣赏自己母亲的机会,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哪怕是以女人来看女人,一个女人的美丽也能到这种程度。 母亲又轻轻抬起右腿,她要解下亵衣了,王蔷知道自己不应该再看下去,但是她没有动,也许这是她一生中唯一一个正面欣赏母亲的机会了,她又怎么可以放弃呢? 母亲抬起的右腿在空中组成一道优美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弧线,她明明并不需要特意抬起腿来,但是她却这样做了,这是在炫耀她的美丽,这上天的馈赠,还是在向王蔷传达什么? 那最后的束缚落地了,这片由最最柔软的丝绸编制的衣物最大的作用就是被脱下,而现在它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于是这个原来的注意中心也就彻底没人关注。 玉天王还是没有动。 “天王,奴家这身体,您还满意吗?”芸娘娇娇怯怯地说出这一番话,她的声音好像最甜的麦芽糖,又好像将整个城市里面的白糖全部融化到一罐水里面,王蔷甚至都能感觉到那粘稠的糖水在空中拉出的细丝。 糖水如丝,媚眼如丝。 玉天王蓦地叹了口气:“当年徐贼那般爱你,我还不以为意,以为英雄好汉岂能爱于妇人而轻大业,而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当年‘琴芸二姬’‘琴娘杀人不转眼,芸娘杀人不用刀’,没想到这将近十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美丽。” “天王谬赞了,而今芸娘已是蒲柳之姿,不足以当天王一赞。” 玉天王没有再说什么,他轻轻褪下自己身上的衣服,他的身体精壮而肌肉虬结,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而他的上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刀痕箭伤,让人惊叹此人身经百战之余不由得怀疑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历战之躯,英雄之体,我圣教第一武士玉天王果然名不虚传!”母亲总是能挠到一个男人的最痒处,不论这个痒处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里。 果然,即使是玉天王这样的男人,语气里也不由得露出几丝得色:“本座自十八岁出道以来,未尝有一月没有苦战,未尝有一月不曾手刃圣教敌人,而今身上刀伤七十八处,箭伤五十九处,其余细微伤痕,不可胜数!” 这些伤痕就是这个男人的功勋章,哪怕你讨厌他,憎恨他,也不得不捏着鼻子夸赞一句“硬汉子!” 王蔷突然想到,昨日那个男人坚持了一刻钟,而这玉天王功夫这么好,想来能坚持更长时间吧? 玉天王说完这句话,似乎是觉得火候正好,突然面对母亲,挺直了身子,沉声发令道:“给我含着。” 语义明确,不容抗拒。 王蔷眼睁睁地看着母亲伸出她那红得好像秋日最美的枫叶一般的舌头,轻轻卷住某样东西,然后轻轻地含住。 她发出松鼠啃松果一般细碎的声响,这声音****而隐晦,加上正好被玉天王铁塔一样的躯体挡住,让王蔷有了种种联想。 王蔷不喜欢这样。 王蔷右手开始抚摸自己腰间的匕首,那硬硬的、锋利的刀刃。 刀刃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依靠。 玉天王发出一声满意的哼哼声,这声音让王蔷想起村里的那头老猪,每次孩子们去给他挠痒,他就会发出类这似的哼哼声。 这很有趣,但是这种事情照例是没有王蔷的份的,因为她是“婊.子”的女儿。 “芸娘,我纵横江湖二十多年,遇见的女人也不计其数,这才知道这高手和一般人的区别在哪。”玉天王很满意地说道:“仅仅是这前戏滋味就无穷,要是等到那——” 他的话语戛然而止,因为一声惨叫打断了他的陈述。 那是一声极惨极惨的惨叫,好像从地狱的最底层发出,一路经行过十八层地狱的每一层,带着每一层的悲痛和痛苦,最后一起汇集到那个人的喉头,然后一齐迸发而出。 真的很痛,这个王蔷可以作证,因为她似乎看到某个圆柱状的东西被母亲咬了下来。 “天王,芸娘为您服务,满意否?”母亲的嘴边残留着斑斑的血迹,这血迹在母亲洁白的脸蛋上好像冬日里的红梅,凄美、娇艳。 “贱婢,婊.子!”玉天王突然出手,他蒲扇一般的巨手带着怒气和多年修炼的内力骤然击发,狠狠地打在母亲的小腹上。 “砰”的一声响,母亲好像断了线的风筝,被打飞出去,这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她撞开了拦路的椅子,狠狠地敲击在木屋的墙上。 玉天王瘫在地上,发出阵阵哀嚎,活像一只受了重伤的狼。在遭受了那样的伤害之后,他还能含恨出手已经是意志坚强了,而他现在因为剧烈的痛苦在地上不住翻滚。 他的面色恐怖,剧烈弓起好像一只虾米,面部肌肉抖动得是如此用力,甚至已经开始痉挛。 “啊,你这婊.子,果然是,果然是喂不熟——”他的痛苦是如此剧烈,以至于他根本说不出整句的话。 王蔷推开门,看都没有看躺在地上翻来滚去的玉天王,她跑到母亲身边,跪在地上,看见这个昔日美丽好像仙女的女人此刻已经容光尽失,脆弱衰败得好像一束枯草,而她的眉头紧皱,显然是因为痛苦巨大而难以承受。王蔷想要伸出手去触摸她,但是却生怕加剧了他的痛苦,是以只能尴尬地将手悬在空中,不知如何是好。 这剧变让王蔷不知该如何处理是好,她的精力全部用在专精杀戮上,却从来没有想过该如何处理这种景象。 母亲看着王蔷,眼神里流露出浓浓的慈爱和眷恋,她颤抖着,呻吟着,勉强自己从喉头里面挤出一句完整的话:“蔷儿,娘对不住你了,对,对不起,别恨娘。” 王蔷正要说话,却听见背后屋门被狠狠撞开了,她立刻回头,看到徐彪和虎老匆匆破门而入。 他们都是走老了江湖的,眼见屋内的情形,立刻将发生的事情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虎老跑到玉天王身边,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瓷瓶,将里面黄色的药粉洒在天王的受伤处。这种药粉味道强烈,让人闻了直欲作呕,但是却效果很好,眼见天王伤处的鲜血就停止了奔涌,而玉天王之前一直在苦苦支撑,眼见援兵抵达,马上因为极度的痛苦已经陷入了昏迷。 徐彪不懂医术,却大步走过来对着母亲喝骂道:“芸娘,天王这些年对你不薄,你所衣所食,所住所用都是天王赏赐的,你不思回报也就罢了,竟然恩将仇报,简直是狼心狗肺!” 母亲撇了撇嘴,低着头,没有回答,而就是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也让她倒抽一口凉气,显然痛苦至极。 徐彪见到母亲根本不屑于理他,顿时怒气勃发,他正要说话,却见虎老已经处理完了玉天王的伤口。虎老走到徐彪身边,表情阴森,语气低沉:“只怕是老朽昨日道破了天机啊!” 母亲闻言,脸色大变,瞪着一双美目,似乎有些不敢置信,再也不复之前的不屑。 王蔷有些奇怪,天机? 何谓天机? 第四十五章 POV:王蔷 终已不顾 求票票~~~ 母亲突然用力推了王蔷一下,力气是如此的大,以至于王蔷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踉踉跄跄地斜斜倒向门口。这让她非常惊讶,一向娇娇怯怯的母亲竟然是这样的有力? “快走,快走,蔷儿快走!”母亲大声呼喊,声音凄厉好像一只夜枭。而她说完这句话后就剧烈地咳嗽,显然是伤了肺部,她咳得是这样的用力,这样的痛苦,以至于王蔷甚至可以想象她把肺部咳出来的景象。 “想走?走得了吗?”虎老不动声色地拦住大门,大声说道:“徐彪,这个小婊.子就是徐贼的亲生女儿,就是那败坏我圣教的徐贼的唯一后代!” 王蔷被推得倒在地上,她没有立刻起来,因为这里的两个人都还有战斗力,她不愿意正面和他们战斗。而虎老的话让她瞳孔收缩,心中怒气积蓄。 又是徐贼,又是那个徐贼,为什么他们只说“徐贼”,却不说“徐贼”究竟是谁? 而这个行将就木的死老头叫她“婊.子”,她最讨厌的称呼。 她用右手轻轻摸着腰间的匕首,这匕首藏得非常好,隐藏在一片布料之中,只要她不掏出来,就不会有人发现。 徐彪大踏步地向她走来,他大声呵骂着,带着不屑和鄙夷,但是却没有任何防备。想来,这样一个又瘦又无力的小女孩,让他生不起任何防备之心吧。 即使她是“徐贼”这个好像很重要的人的女儿。 “老子一般是不杀女人的,但是你既然是徐贼的孽种,老子就说不得大开杀戒了!”徐彪的声音粗重而粗暴,他瓮声瓮气地说话,大踏步地朝着他走来。 “解决了她!”虎老也没有任何防备,似乎在他看来王蔷也只有身份比较特殊,是不可能给他们两人造成任何伤害的。 “蔷儿快走,快走!”母亲说完这句话,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这咳嗽声音极重又极痛苦,任何人都能听出来这是一个垂死的人的声音。 王蔷作出一副畏惧和惊恐的样子,她好像被吓住了,根本爬不起来,只是跌坐在地上,慢慢地向后挪动,但是她后面就是墙啊,所以她很快就被墙挡住了,以至于她向后移动的努力全部落空,成了徒劳。 “哼,真不愿意杀这样的小女孩。”徐彪带着几分不满地朝虎老说道,他伸出蒲扇一样的大手,朝着王蔷抓来,而徐彪的脸还是朝着虎老的,他不耐烦地抱怨道:“兄弟我好歹也是三山五湖有名的英雄,要是给人家知道我干这种事——” 他的话没有说完,当然,他也永远没有机会说了。徐彪眼看着虎老露出惊恐和不可置信的表情,而当他察觉不妙,开始转头时,却只见到一阵气流快速涌动,带着一丝陈腐的死亡气息,飞掠过他的面庞。 寒光一闪而过,美丽无比,又致命无比,这种景象不常出现,但是王蔷也只需要这一闪现的美丽。 一刀,只有一刀,而她杀人也从来只需要一刀。 多于一刀,就等于死亡。 一抹鲜红色的血液因为血压的作用从腔子里面奔涌而出,它们就像海潮一样快速在空中划过一道红色的曲线,然后准确无比地喷射到虎老的脸上。 虎老不由自主地眯了眯眼,下意识地想要用手去擦。 又是一道寒光。 王蔷用虎老身上的衣服擦了擦匕首上的血迹,走回母亲身边。 母亲看着她的杰作,面露微笑,似乎早有预料:“娘赌对了”她用尽力气伸出手,轻轻拉住王蔷的手,两双手相互交错,一双洁白如玉,是母亲的,一双枯黄而布满老茧,是王蔷的。 “你是好样的,你没有丢你父亲的脸”母亲一开始是微笑,接着却是轻轻抽泣,似乎要将她所有的恐惧和后怕用这种方式表达出去。 “娘,你快死了。”王蔷从来没想到自己可以用这样一种冷静而不带任何感情的态度去和垂死的母亲说话,她本以为自己会哭泣,会狂怒,会崩溃,但是她却发现自己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悲哀和恐惧。 是她根本就没有悲哀,还是这悲哀太过深重,太过浓稠,以至于她根本不敢将悲哀的闸门放开,生怕这海潮一般的悲哀毁灭了自己? 王蔷不知道。 “是啊,娘快死了,好遗憾啊。”母亲的脸色竟然慢慢红润了起来,她的手逐渐恢复了力量,她用手捧住王蔷的脸蛋,用自己的额头抵住王蔷的额头,用自己的鼻尖轻轻压住王蔷的鼻尖,她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王蔷甚至感觉都一阵阵的剧痛。 但是王蔷喜欢这种痛苦,这种痛苦让她可以记住母亲的存在。 她甚至希望这种痛苦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她一点都不怕痛,但是她害怕失去痛苦的后果。 母亲的脸色红润,神色灵动,甚至比她之前还要美丽,还要动人,活像从天上落到凡尘的仙子。但是王蔷知道,这种美丽就像昙花的开放,只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然后马上就会凋零衰落,带着无尽的遗憾和美丽向奈何桥走去。 “你知道吗,娘好后悔,好后悔以前没能多和你说几句话,你看,你长到十四岁,我还不知到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还不知道你以后想嫁一个什么样的人。”母亲的眼睛里面满是哀愁和伤感,她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娘对得起了他,给他留下了个后代,却对不起你,你愿意原谅娘吗?” 喜欢?嫁人?原谅? 这三个词汇似乎从来没有在王蔷的世界里面出现过,她只知道如何使用匕首,如何杀死一只狼,如何不被其他森林猎手发现,至于喜欢一个人,嫁给一个人或者原谅一个人,她没有任何认知。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吗?母亲因为喜欢了一个人而最后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但是她却一点都不后悔,这岂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王蔷承认,除了杀人和杀动物,她有很多想不明白的事情,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我不喜欢男人,我也不想嫁人。”王蔷用疑惑的声音说道:“这些东西——很重要吗?” “这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哪怕时间很短,哪怕只有一瞬,只要你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爱过一个人,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母亲轻轻闭上眼,似乎在回味某种极其珍贵的东西,这种表情王蔷见过,村里的大户在丈量自己的土地,检查自己的粮仓时也会做出这样的神情,但是他长得很丑,而且这种“幸福”的剧烈程度也根本无法相比。 “但是我不喜欢人。”王蔷说完这句话,似乎觉得母亲会失望,于是轻轻不上了一句:“但是我喜欢你,这算不算?” 王蔷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母亲的,但是这种喜欢似乎又和男女之间的喜欢并不一样,但是以她的经历和阅历,她实在分辨不了其中的区别。 母亲的神色因为她的这句补充而彻底明丽和灿烂:“蔷儿,你真的,真的喜欢娘吗?” “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你。”王蔷看着徐彪和虎老的尸体,轻轻问:“其实这都是为了我,为了掩饰我的存在,为了保护我,对吗?” 母亲的心事被她戳中,她惨然一笑,用一种夹杂着歉意和得意的声调轻轻说话:“娘没有本事,小时候娇生惯养,不知道怎么谋生,你父亲死了之后,根本没法子谋生,只能这样做,让你被人骂了这么久,真是,真是对不起。” “你是说被人骂作‘婊.子’吗?还好,我不喜欢,但是这比饿死好。”王蔷的声音一直是淡淡的,哪怕是说道这件折磨了她很久很久的神情,也依旧不带有多少感情波动:“你是我娘,又给了我那么多,我又能说什么呢?” “但是,”王蔷的声音罕见地带上了一丝情感:“请你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究竟是谁,那个‘徐贼’究竟是谁?” 母亲眼睛里面的神色逐渐消逝,她的气息衰弱,语气中还有说不尽的哀愁和遗憾,她轻轻吟诵起一首诗:“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吟诵着,她的声音又转向带着满足的高亢,这高亢不同于性爱到达巅峰之后的满足,而是一种人生圆满之后的浩叹:“且来现世走一遭,滚滚红尘忘此生。青州城里胡笳声,他日净土必相逢。”那结尾的“逢”字悠长而漫长,随后猛然终止,好像一个敲了千万年的木鱼,跟着钟声梵唱响彻了几千年的时空,最后终于结束,带着圆满,带着满足,兴冲冲地涅槃。 这个女人死去了,带着她的爱情,带着她的骄傲,带着她所有的幸福和悲哀。 王蔷呆呆地坐在地上,她的耳边似乎还萦绕着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声音是如此的微弱,以至于她甚至不能判断这究竟是幻听还是母亲真地留给她一句遗言: 去吧,我的女儿,丢掉过去,去寻找幸福。 王蔷轻轻收敛起母亲的遗体,她并非买不起棺材,只是不想买棺材,她想让母亲以最美丽的姿态死去,而不想母亲的躯体被虫蛀鼠咬,于是她决定让母亲在火焰中永生。 就这样吧,亲爱的母亲,你生的时候没有几天是快乐的,而这都是为了掩护我的存在,我对你无能为报,就送你一程烟火吧。 王蔷轻轻看着眼前熊熊燃烧的小木屋,这里面有四个死人,一个母亲,一个玉天王,一个虎老,一个徐彪。除了母亲之外,她用匕首插了剩下的人几十下,确保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假死逃生。 她是最完美的猎手,在杀人方面,没有人比她更擅长,也没有人比她更谨慎。 就这样,这座小屋里面死了四个曾经的风云人物,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一个百战余生的玉天王,一个老谋深算的虎老,一个江湖豪客徐彪。 她眼看着火焰越燃越旺,越燃越旺,那红莲一般的业火,据说能够燃尽人世间的所有苦厄,让所有人都登入极乐。 那么,你们就都快乐地去吧,到了那里,不要再相互仇视,不要再相互伤害,已经纠缠了一世,又何必在来世仇杀不休呢? 王蔷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产,她有一把杀人的匕首,几十两散碎银子,几张看上去很值钱的银票,她不认识上面的字,但是想来会比较值钱,最后还有一身足够遮身的衣服以及足够她吃三天的干粮。 这就够了。 王蔷转身,再也不看身后,她不曾流下一滴泪水。 蔷薇无泪亦无悔。 从今天开始,世上再无王蔷此人,而她的新名字,叫做蔷薇花。 一种坚强而美丽的花朵,就像母亲一样。 第四十六章 苏州城下 柳旭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写着“苏州府”三个大字的城门,心中充满感慨。 这苏州府可是整个江南地区的精华所在,时装业甲于天下,堪称大明朝乃至于整个东亚地区的时尚之都,比之后世之巴黎罗马都不遑多让。本来这明朝开国太祖朱元璋是农民出身,最看不惯的就是奢侈腐化和贪污受贿,官员贪污超过一定数额就要剥皮实草,执行起来不留情面,哪怕是自家的驸马犯法也照办不误。但是这人类本就是好逸恶劳,喜爱美食美衣而厌恶恶衣恶食的,何况是以善吃、手巧、轻浮、奢靡著称的苏州人呢。太祖去世之后,他设立的种种制度逐渐名存实亡,士大夫们拿着朝廷微薄的俸禄,自家人开着商铺工厂,手头渐渐宽裕了,就开始琢磨着怎么吃怎么穿了。从万历朝开始,这奢靡之风逐渐大盛,犹以苏杭、松江、南京等富庶地区为最。 而一路上柳旭就看到许多“服妖”堂而皇之地在路上走来走去,而路人都不以为怪,显然是司空见惯乐得。所谓“服妖”,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就是不同寻常的打扮,比如很多士子在深秋的天气穿着丝绸、湖罗、纱制成的衣服,把衣服染成大红、艳红、深紫等等女子常穿的颜色,这种倒转阴阳,混淆男女的作派颇有后现代的先锋特色。 当年万历朝“服妖”刚出现的时候还有个叫李乐的老夫子愤愤不平地说是乱世之象,还给对湖州太守陈幼学做了首诗: 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只可惜李夫子的盛世危言没人听取,大家还是各穿各的,而且越穿越乱,越穿越稀奇,往常礼服还有规制,普通人根本不能使用,否则就是僭越之罪,但是眼下根本没人去管制度不制度了,只要是那好看的、奢侈的、新奇的就统统拿来往身上穿戴。比如最开始大明朝就一种方巾,现在则出现了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百十种名目,似乎有一个朝代,有一个名人就能给他套上一种样式。 晚明士大夫们在鞋子上的追求更是让当今时尚少女们羞愧,他们发明除了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靸、僧鞋等等无数种名目,还把鞋子染成水红、豆绿、鹰色、松花黄各种颜色,配上他们种类繁多的头饰和衣服,简直就是把时装周搬到了大街上,可谓是穷奢极欲,至矣极矣。这种崇尚奢侈的风气是如此流行,乃至于遁入空门的尼姑们也不能免俗,纷纷“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为国家生产总值作出贡献。 说到这颜色,还有一则笑话,说某人父亲鼻头发炎变成了红色,有人问他:“请问你爹鼻子变红了吗?”此人答道:“不敢,不敢,水红色的鼻子。”问者闻言大喜:水红色好,水红色浅,正是时下流行颜色!”由此可见这江南人附庸风雅、追逐流行之一斑。 时尚业是各种行业里面高端的一种,它的发展需要很多要素的支持,足够大的中产乃至富裕阶层、一大批能工巧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达的商品经济、崇尚奢侈的社会风气、足够的文化积淀都是它发展的基础,想要玩转这时尚业,除了苏州这整个中国还是真不作第二城想。这种时尚业发展到晚明达到极致,在张岱《松窗梦语》中就记载:“自金陵而下控故吴之墟,东引松、常,中为姑苏。其民利鱼稻之饶,极人工之巧,服饰器具,足以炫人心目,而志於富侈者争趋效之”,完全就是明代之巴黎。。 若不是你大清的丰功伟绩,若是给这苏州时尚业足够的发展时间,估计几百年后就是每年苏州城里群魔乱舞,一大群小姑娘小伙子头上顶着鸡毛掸子到处走来走去炫耀流行了。 除了这时尚业,苏州出版印刷业极其发达,比如写《三言二拍》的冯梦龙先生就是苏州府人,他一生创作的作品极多,堪称是明代的全勤写手,而他之所以能写这么多书,和这苏州书商的追捧也不无关系。正是因此,明人评论出版业时说“凡刻书之地有三:吴(苏州)也,越也,闽也”“余所见当今刻本,苏、常为上,金陵次之,杭又次之”。 总之,这苏州文化发达,商业鼎盛当地人民又是个爱看热闹,爱闹事,爱看稀奇的性子,正是柳旭发挥演技的好地方。 他一路上从嘉定城往苏州城走,因为照顾士子们的身体,也为了不要太早杀到南京城下,每日只是走个十来里就罢,因此从嘉定到苏州竟然晃晃悠悠走了三四日,大家一路上谈天说笑,游山玩水,倒是不像巡行反阉,反倒是士子聚会了。 至于跟着大队行进的农民,他吩咐李奉天除了管饭之余不要给钱,毕竟找人的时候已经跟过半钱银子了,若是跟不上也是因为他们没这本事拿钱,也怨不得人。好在中国农民因为接受过重体力劳动的训练,虽然力量或许不足,耐力和韧性是一等一的,他们除了个别因为疾病和偷懒而掉队之外,竟然保持了八九千的规模并一直在增加。不过柳旭现在并不关注农民的人数了,因为他现在麾下已经拥有一千三百多名士子,这个数量堪比江南一府的生员数量,这给了他足够的底气,再也不需要雇佣农民站场子。 “哥们现在已经是江南的头号人物之一了,放在现代怎么也是个‘意见领袖’‘民意代表’什么的,考虑到哥们粉丝的高质量,还得是那种几百万粉丝的大V,转发一条微博都得几十万打底的那种!只可惜现在****合法,万能的朝阳区民众估计拿哥们没辙。”柳旭骑在一匹高大黄骠马上,望着一个穿着鱼肚白的湖纱道袍,扎着犀牛角束带正朝着苏州士民宣传济民党纲领的生员,心中得意地想着。 他前世在内蒙古草原学过骑马,虽然不敢飞奔,但是骑马代个步还是没问题的,来到明末适应了一段时间,总算是成了有马一族。 “师尊,现在咱们已经有九千多农民跟着了,这城里是决计住不了的,哪怕是生员安排起来也很有压力,我昨日派人在城里问了好久,和多家牙行进行接触,才勉强能保证每个士子都有住处。”周珺骑着一匹白马慢慢走了过来,他刚刚开始学习骑马,骑得并不很好,又怕惊马伤了人,因此走得很慢。 不过他骑的的确是一匹好马,这匹马还没完全发育,和周珺一样还是个孩子,身量不高,却胜在步履跨灶,通体纯白,只有马腹下有两个旋毛,左右对称,一丝不差,好像一对乳房。 《相马法》上说:“旋毛在腹下如乳者曰千里马”。这匹马虽然未必能日行千里,但是一天跑个五六百里还是问题不大的。只是周珺不敢放开骑行,这让这匹神骏的马有些不耐烦,它不时地打着响鼻,似乎在催促主人让自己拔足飞奔。 现在周珺成了柳旭的专职秘书,专门负责在柳旭和其他人之间传达信息。这个职位可以让一个人熟悉一个集体的各项事务,积累足够的人脉,很能锻炼人,周珺干得也很起劲。 “既然这样,除了我特别挑出的那三百人,倒不如让他们回去,反正咱们也不需要了——”说到一半,柳旭突然住嘴,嘴里念念有词:“既然跟着哥们走,拿了哥们的工资,哥们就不能让你们太轻松了。” “师尊,您的意思是?” 柳旭脸上浮现出一丝邪恶的微笑:“我这里有一个好计划,可以把这些农民派上更好的用场,这个我自有安排,你待会听我安排就是。” “好的”周珺应了一声,随即又想到一件事:“李奉天刚才告诉我,咱们一共带来一万两银子,一路上人吃马嚼果,花了两千多两,送给那两个红毛夷人两千两,眼下已经用了快一半了,要不要跟那三位要一些?” “还剩这么多?”柳旭有些惊讶,他做事比较天马行空,向来是不管这些细节的,只以为一万两银子快要花光了,却没想到还能剩下五千多两。不过他随后一想就明白了,他眼下又没有养兵,根本没有军饷支出,更不需要制造军械保证后勤,只是供给几千人每日三餐和士子们的车马费,当然花不了几个钱。 “这个不着急,你拿着我写的材料单子,先暗着上面说的买上百十斤给我应急,然后派两个人飞马回家找你师母,让她再支上两三万两银子,我眼看就有一场硬仗要打,说不得要大搞一场。”说着,柳旭从袖子里面掏出一张纸交给周珺。 “这——”周珺看了看这张纸,上面却写着硝石却没写硫磺,不由得奇道:“师尊,这硝石虽然是军用物资,多产自西北,只是眼下早没人在乎,寻常采买也不困难,只是为何有硝石却无硫磺,这可如何制造火药?” “我眼下造火药何用?难不成我还拿火药去炸南京城不成?” 周珺闻言有些语塞,他看了硝石,下意识地以为自家师尊想要制造火药炸城,但是一想这样一来就和造反无异。而他们率领的只是一群生员士子,平常慢速行军尚且都有人因为不耐车马劳顿掉队,只能留在原地修养,日后慢慢追赶大部队,这帮人平日里只怕连一只鸡都杀不死的,如何能用来造反?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疑惑,不由得问道:“敢问师尊,这硝石到底何用?” “嘿嘿,天机不可泄露。”柳旭抬头看着苏州城,大笑道:“既然这苏州城爱奢侈,爱新奇,爱热闹,为师就让这苏州城更热闹一些!” 第四十七章上 POV:周珺 知府难做 章节排列出了些小问题,因此本章是四十七章上,下一章是四十七章下,以后则恢复正常,特此告知 苏州是个经济繁华、人物鼎盛大府,这一点周珺从来不怀疑,从来来往往的各种“服妖”就能看出来。他一路上跟着师尊行来,可算是大开了眼界。 他见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人,大大的脸盘,一个红色的酒糟鼻,长长的胡子,满口酒气,满嘴醉话,指天骂地,摇摇晃晃,头上带着七梁冠,这头冠是如此的高,以至于对面过来的人都忽视了脑袋,只能看见他装饰华丽、式样诡异的高帽子,这个人还穿着一身绣花衣服,上面用金线和银线密密麻麻地装饰着,一看就不是凡品,而这个人的肚子也是出奇的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从蒸锅里面跑出来的肉丸子,更让人有一种错觉这个人的肚子才是他的主体,至于四肢、脑袋什么的不过是额外长出来的添头。有人说这个人长得像一个勇悍的将军,周珺却不以为然,若是这种人是将军,不说什么马能驮得动他,他又怎么能和别人打仗呢? 另一个人更加奇怪,穿的衣服都是纸做的,看上去一阵透雨就能全部打湿,而他的头冠高度更高,比一般的房屋都要高出两三尺去,远远看上去好像一根竹竿慢慢走来。 “这苏州人也真是,不好好地穿衣服,净闹些妖!”周珺带着几分不满地对走在一起的苏河说道。他们背后跟着的是一百多名精壮后生,这些后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特点是脑子不好使又特别敬畏读书人,苏河许了他们每个人三两银子,让他们完全听指挥。 “小兄弟,这你就不了解了,虽然这服妖让人看了心悸,多少有败坏风化之嫌,但是也唯有这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江南苏州才能有这副盛景,若是换了北中国,想来是没有这种景象的。简而言之,这就是经济阜盛的景象啊!”苏河穿着一身茄花色斗牛缎衣,头戴阳明巾,坐在马车上,笑眯眯地对周珺说道。自从周珺拜柳旭为师之后,苏河对他的态度一下子就好了不少,显示出周珺地位的水涨船高。 周珺听了这话有些沉默,他少年时的大部分时光都在北方度过,自然知道北方是怎样一副景象,哪怕是以首善之区、天子脚下而著名的京师也是乞丐遍布,听说最多时能有几万人,北方其他地区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丰年尚且要饿死人,更不消说灾年了。而最近几年天候一直不好,人们连吃饭都成问题,又哪有那闲情逸致去作什么“服妖”呢?从这一个角度讲,苏河说的是对的。但是周珺在北方出生,对北方感情很深,自然不愿意说家乡不好,所以只是转移了话题:“这苏州既然如此繁盛,想来这苏州知府也是个肥差吧!” “可不是么!”苏河没有在意周珺转移话题,他掰着手指头,兴致勃勃地计算道:“这苏州府乃是天下财物集萃之地,知府自然是重中之重,十有八九都是二甲、三甲的进士出身,小小举人是万万做不得的!虽然这苏州府事繁赋重而且豪右众多,但是能在此地历练,对于日后仕途发展帮助极大。我粗粗一算,差不多有三成知府以苏州为最后一任,而有超过一半的知府从苏州府升迁到三品以上的官职,可以想见这苏州府的地位了!”苏河眼下精神焕发,神采飞扬,和别人私下议论的从前醉生梦死、游戏花丛的样子截然不容。周珺猜测这是因为跟着师尊做事眼看就有大好前程,是以他才抖擞精神,试图给自己某个谋个富贵。 不过这苏河虽然追逐声色犬马,对于官府之事所知还是甚多的,周珺为了办好师尊的差事,恭敬地请教道:“那这苏州知府既然如此重要,想来官员都是要勇于任事、积极有为的了?” “哈哈,小老弟,这就说错啦!想要在苏州府干好这知府,想要日后升迁,这最要紧的事情不是干事,而是不干事!” “这……怎么会是不干事呢?若是不干事,朝廷按时考核如何能够通过?”周珺闻言有些奇怪,他此前都是在江湖中打混,虽然对于江湖门道清清楚楚,却根本不明白这为官之道是如何运作的。 “唉,横竖离苏州府衙还有段距离,咱俩有那么投缘,老哥哥就给你讲一讲吧。”苏河和周珺的辈分其实是有些混乱的,他自己和柳旭称兄道弟,却又在周珺面前自称“老哥哥”,不过既然柳旭不在乎,大家也就糊涂过去了。 苏河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是轻易刹不住的,只听他侃侃说道:“我之前也是跟你说过的,这苏州府有四多:人多,钱多,事多,麻烦多!这人多财多自然事多,事多自然麻烦多!而且这苏州又是豪门遍布之处,若是官员勇于任事,多半是要触犯豪门利益的,若是招惹了这些在当地树大根深的豪门,他们在朝中都有后盾,当地知府哪怕是从四品的高官,也是抵挡不住的!”想了想,他又举了个例子:“就拿松江府来说吧,松江比之苏州还是要差一些的,这些年经济发达,城外早就住满了商户,原本知府说是要扩建府城,把新增的城区给扩进去,但是这么一来还不得是大户出钱出力?而扩建府城又和修建水利、修桥补路不一样,大户人家是没什么好处的,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谁干?所以大家联手抵制,把这事都闹到朝廷里面去了,结果最后不了了之,就当没有这回事!你想想,一个小小的松江府就有这样的能量,何况这苏州府呢?” “再一个,这苏州府不仅豪门多,这地方行会力量也是极为强大的,这苏州府不但纺织工人有行会,甚至大户人家家里的杂役、奴仆,给官府打工的马夫、走卒都组建了各自的行会,他们的头头叫做‘会首’。若是这主人给的薪水少了,官府派的活太重了,会首就领着大伙合伙抵制,一起闹‘奴变’,逼着大户和官府低头。你想想,这区区贩夫走卒都这么厉害,知府能不小心着做人?” “这区区小民,竟然如此厉害?”周珺有些不敢相信,他生在北方,有道是“破家知府,灭门县令”,一个小小县令就能灭人满门,豪门实力虽强却也是要小心着伺候官员的。谁想到这江南地区升斗小民都敢联合起来对付官府,这让他大开眼界。 “不信?那老哥哥给你说个‘葛将军’的故事!”苏河抿了抿嘴唇,继续大摆龙门阵:“当年万历爷派出太监到各处收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惹得天怒人怨,小民无以为生。就有一天,几个太监抢了一个老汉的生丝不说,还把人吊在玄妙观痛打,惹得百姓围观。这时候,就有一个姓葛的会头站出来大喊一声‘打税贼’,霎时间,天雷勾地火,万人齐喊打,生生打死好几个税官,这还不止,从六月初六开始,到六月初九,整整三天时间,一共烧了三座苏州府衙,打死十几个税官,烧了税使孙隆的走狗的家宅十几处!你说说,这苏州小民厉害不厉害?” 周珺毕竟是个少年,加上从小在江湖之家长大,从来就是喜欢英雄好汉的,他听的入迷,不由得用力一派胯下白马,大声叫好,惹得白马一阵嘶鸣。 “那这后来呢?这位葛将军被官府走狗杀了吗?” “杀了?这怎么可能,葛将军乃是人民的英雄,谁敢动他?因为打死了朝廷命官,这葛将军主动向官府自首,官府不敢动他,又不得不把他抓起来维护朝廷尊严,只好把他关进牢里,整天好吃好招待,苏州百姓也整天给他送饭,估计这些年胖了不少!” “哎呀,这样的英雄好汉,恨不能和他相识啊!” “你道这仅仅是因为他英雄好汉吗?你想,这苏州府****三天,朝廷死了官员,整个苏州府都没见有衙役出动,等到孙隆跑到杭州,事情基本平息之后才有官府出来张贴安民告示,要求衙役捉拿祸首;而这葛将军是召开了大会,和大家讨论之后才决定自首的,这事官府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却装聋作哑,这岂不是奇怪!” “那这是为什么呐?” “这官府也不愿意多事啊,一是这民怨积蓄已久,须知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又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是不让民众发泄出来,只怕苏州知府也得给人打死;第二这工会力量强大,没人敢轻易招惹,只好等着葛将军主动自首,给朝廷、给官府一个台阶下;第三个,万历爷不用读书人,反而派太监收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所有文官都等着看他的笑话,又怎么可能去主动做事?” “所以,”苏河总结道:“这在苏州府做知府啊,水深得很,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哦,原来如此”,眼看着苏州府衙就要到了,周珺好奇地问:“那师尊给了你什么任务呢?” “嘿嘿,天机不可泄露,到时你一看便知!”苏河点头微笑,笑得很神秘。 第四十七章下 POV:周珺 群体事件 “小老弟,你是不知道,有句民谚叫“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说的是小小知县虽然官职不大,但是多少也是个“百里侯”可以在乡间小民和地方缙绅里面摆摆威风,但是一旦若是在府城办公,那么一举一动难免受制于人,头上婆婆也多,干什么都束手束脚,那就是不幸了。而要是运气再不好一点,在省城为官,那就更是动辄得咎,难做的很。而这有明一代府城多是一县附郭,最多也不过是两县附郭,只有苏州府城则是罕见的三县附郭,不仅府衙和三个县衙(三县分别为吴县、长洲县、元和县)都在城内,就连应天巡抚衙门也在万历三十一年搬到苏州城内,这可真是难做啊!”苏河指着苏州府衙,唾沫横飞地给周珺介绍背景知识,周珺也听得很认真。 奇怪的是,虽然自己这边闹出了这么大的声势,上千人敲锣打鼓,到处宣传,还在嘉定城打砸生祠,一路又走得缓慢,按理说消息早就传到了苏州府,可是这苏州府衙却是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除了门口站了许多衙役之外,根本没做任何防备。而听苏河说,这应天巡抚也在此地,为何也从来没出现过? 稍微一想,周珺马上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现在新帝即位,眼看朝中还没分出个高下来,加之这江南士人极其嚣张,各地官员都是装聋作哑,生怕站错了队给人撸下来,而自己这边又有上千生员,人多势众,更是不敢招惹。 一想到连位高权重的应天巡抚都不敢招惹仅仅是举人的师尊,周珺心理面对于师尊的尊敬就越发强烈了。 能顺应时势,又能延揽人心,这可是人王之象! 周珺又转头看了看苏州府衙,这衙门坐落在府前街之后,颇为宏伟,大门三间,匾额上写着“江南阜盛”四字,大门上面有个大大的门楼,门口也是江南式样,高高拱起的斗拱飞檐,黑色的砖瓦,白色的外墙,两边还有过街坊,左边是“承善”,右面是“宣教”,还有两座小的牌坊,不过距离太远就看不清上面的字了。这衙门气势宏伟,建筑精巧而且维护精心,一尘不染,再加上衙门本身的庄严气势,让人望而生畏。 不过今天这衙门的寂静被打破了,一百多穿着青色和蓝色布衣,手里拿着扁担的精壮农民正在衙门口吵吵嚷嚷,他们没有经过任何几率训练,而且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比较轴的后生小伙子,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更加上一路上和生员士子们朝夕相处,被多方鼓动,更是不怕衙门的威严。 衙门口站了二十多个衙役,他们头戴平顶巾,身穿淡青色盘领衫,胳膊上系着白色的褡膊,带着锡牌,手里拿着水火棍、铁尺、镣铐,正竭力作出一副威严的样子,但是他们微微颤抖的身形和略带恐惧的眼神已经彻底出卖了他们。 苏河此刻站在一众农民前面,对着衙役们大声喊道:“江南士子巡行大队负责人松江苏河在此,请大老爷出来说话!” “请大老爷出来说话!” “请大老爷出来说话!” 这帮后生小子本来就是充满野性,加上这么多读书人跟他们保证绝对不会有危险,而他们也通过打砸魏忠贤生祠亲身验证了这一说法的正确性,此刻是没有一点顾虑,纷纷狐假虎威地吆喝着。他们嗓门极大,乍一听竟有些百战雄师的样子,竟震得对面的衙役们纷纷后退,不敢正面抗衡。 周珺走惯了江湖,对这些皂班衙役的底细一清二楚。这些人是专门站堂的,甚少有和犯罪分子正面对决的经验。他们本来就是些城市流氓,职业大多是父子相传,只是披了身官衣就摇身一变成了公府众人,本质还是欺软怕硬的。这帮人面对无知小民可以抖抖威风,面对齐心协力而且不惧政府的大队人马,立刻就成了软脚虾。面对眼前这帮人的威势,他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纷纷将目光投向站在队伍中间的一个班头。 那个班头穿得和其他人差相仿佛,只是衣着看上去稍微讲究一些。他眼看四周的人都看着自己,轻轻啐了一口,满脸堆笑地走了出来:“这位公子,小人刘有才,乃是这皂班衙役的班头,老堂尊有命,让我等谨守衙门,不可放一个人进去,还请这位公子原谅则个。” “我们不是要进去啊,我们是请父母大人出来说话!”苏河笑眯眯地回答道:“兄弟也是在江湖上跑过的,须知这‘花花轿子人抬人’,给人行个方便,自己才能方便。我们今天不进衙门,就请大人出来叙话,还请这为兄弟也帮我一个忙!” “小人是什么位分,也敢和公子称兄道弟?”这刘有才满脸难色,嗫喏地说道:“这老堂尊好歹也是一府之尊,就这么出来,这么出来是不大好吧……” 他话说的吞吞吐吐,但是周珺是完全听明白了,这苏州知府怎么说也是一府之尊,朝廷命官,寻常举人都没资格直接交接拜访的,如何能因为一群泥腿子在门口叫喊就出门说话,这岂不是和勾栏院的妓子一样了? 苏河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兄弟这是不给我方便了?” “那里的话,小人,小人——”他话音未落,苏河就一声大喊:“哥们们,给兄弟我往里面冲,冲进去的奖二两银子,受伤的我包汤药费,奖十两银子,死了的给一百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是这种重利。苏河话还没说完,一群农民立刻如公牛一般眼热脸红,发声喊,一起往县衙里面冲。 周珺没有跟着冲,他本是柳旭首徒,身份自不一般,犯不着这样自降身份,他只是在人群里面来回巡视,若是有那不识好歹的衙役胆敢阻拦,他立刻上去将他们打趴下。周珺是自小学习的武艺,虽然还未成年,筋骨没有完全长开,但是也是三五个大汉近不了身的,此刻在人群里面下黑手,抽冷子放翻几个,简直不要太简单。 “哎呀,住手啊,住手啊!”周珺听见刘有才在旁边大声叫喊两边停手,本来想上去给他一下,但是这人特别精明,虽然叫喊得比谁都响,混战中却远远躲在后面,根本不和农民正面冲突,所以周珺反而打不着他。 一开始人群还只是推搡冲撞,衙役们都很克制,没有动用水火棍、铁尺这种钝兵器,但是因为农民人多势众,还有周珺这种伺机下手的,很快就被打翻了七八个。江南农民虽然不如广西客家族那样经常参加乡村斗殴,还是有一些群殴经验的,加上事先就告诉他们不要留手,因此打人特别用力,经常是照着面门、下三路去的,所以两边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真火。 周珺正在人群中督战,就看到一个衙役打发了性子,他满脸横肉,鹰钩鼻,吊梢眼,一副凶相,眼见自己这边吃亏示弱,不由得抽出腰间铁尺,照着一个年轻农民头上就是一下。 周珺听到一声惨叫,那个年轻人头上迸出一道血箭,抽搐了一下,立刻躺在地上不动了。 “打死人啦,衙役仗势欺人打死人啦,咱们要是不动手,下一个死的就是咱们啦!”周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身后的苏河大声叫嚷道。这个苏河似乎早就有这种预料,一直带着几个人在后面不动,生怕挨上一下狠的,眼见这边打发了真火,立刻高声喊叫。 “兄弟们,给我打啊,你们带的扁担棍子是白带的吗?打到一个给十两,打死也是他们的错,我们一千多生员包你不死,还奖你一百两银子!”苏河眼见有些农民因为闹出了人命有些迟疑,立刻高声喊叫,扫除这些人的后顾之忧,甚至不惜闹出人命来。 他这句话一出,周珺看到身边很多农民的眼睛立刻亮了。他很能理解这些农民的想法,之前许诺战死就赏一百两,固然是笔重赏,很多人可能干上十辈子都未必能拿到,但是却是有命拿没命花的。这回倒好,打死人不用赔命,还能拿一百两银子,只怕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大伙听好了啊,这回苏相公都跟大家说了,随便打,用力打,打死人不仅没事,而且还给赏金一百两,上哪找这种好事去?出了事我给你养老婆孩子,没后代的我把儿子过继给你!都给我打!”说这话的是一个农民里面的头头,他年纪不大,也不过二十来岁,却因为一身力气和做事公平很得人心,因此他的话比苏河更有可信度。 “打啊!”农民们吼叫着,咆哮着,把手里的扁担、棍棒劈头盖脸地就照着衙役们打去。衙役们本来就有些支持不住,现在看到自己的命这么值钱,更是不愿意和农民分享,纷纷抱头鼠窜,跑到府衙里面去了。 苏河意气风发,大声吼叫道:“这帮瘪三跑了!兄弟们跟我上,咱们把知府大人请出来!” 第四十八章 POV:周珺 再接再厉 苏州府衙还是很大的,要是一般人没有带领,多半寻不到正主。但是想要找知府还是不太难的,只要往最宏伟的建筑里面闯就好了,知府八成就在里面办公。 苏河带领一群农民冲进府衙,没有人胆敢阻拦,偶尔有几个办公的小吏员见到大队人马,也是一声惊叫,匆匆忙忙地逃走了。 一行人来到府衙大堂,大堂门口还有几个衙役守卫,但是看他们的脸色灰败,神情不安,估计是被吓怕了,眼见大队人马到来,立刻作鸟兽散,把知府老爷抛在了后面。 苏河停下脚步,他本来就肥胖,之前又带着一群人飞奔,眼下一口气喘不过来,涨得脸色通红,周珺连忙帮他拍打背部,顺过这一口气来。 “谢啦,兄弟!”苏河感激地冲周珺一笑,喘匀了一口气,大声对身后的农民队伍说道:“兄弟们,知府老爷估计就在里面,大家没有功名,见了老爷是要跪拜的,倒不如由兄弟我去请老爷出来,大家在外面给我守着!” 农民多少还有有些畏官情节的,毕竟打衙役是一回事,见知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若要他们打知府,估计是万万不肯的。听苏河这样说,农民们自然没有反对的,纷纷答应。说完这句话,苏河又对周珺笑道:“兄弟看上去就是个生员,自然不妨碍的,不如跟我进去?” “好!”周珺是江湖少年,只是对官场不熟悉,却从来是不怕官的,因此点点头,跟着苏河走进大堂。 现任的苏州知府是史应选,万历四十四年的进士,他此刻端坐在大堂的宝座之上,头戴乌纱帽,身穿团领衫,腰间扎着素金的腰带,胸前的补子上绣着云雁,看上去倒是颇有威势。但是此刻本应该站在大堂上面的衙役都被赶走了,本来应该有的衙役大声喝问也变成了堂内的一片寂静和堂外的人声嘈杂,让史知府成了孤家寡人,一身官服不仅不能让他威风凛凛,反而更显得孤独凄凉。 “看来这不管是大明皇帝还是朝廷官员,权威也都需要别人的支持,没了手下的知府也不过就是个糟老头子。”周珺看着眼下这百年难遇的一幕,心中暗暗想道:“我原本不过是个江湖少年,就算再有本事也不过是个江湖豪侠,见了大官还是要下跪的,而今跟了师尊,竟然能见到这大官这么凄凉的一幕,人生的际遇真是难以细数啊!” 不过他不通这文人之间的社交礼节,只能亦步亦趋,跟着苏河行礼如仪。 只见苏河笑咪咪地对史知府行礼:“学生松江举人苏河,向老堂尊问好。” 史知府根本不吃他这一套,连虚节应付都懒得作:“你既然有功名在身,就应该知道这长幼尊卑、朝廷法制,怎么能跟着那个柳旭冲击政府机关,殴打朝廷衙役,闹出这种事情!” 他怒发须张,怒眼圆瞪,配合一身官袍很有威势,但是苏河却一点都不怕他:“学生固然有错,但是老堂尊却错的更狠!” “老夫哪里有错?纵使有那细微的错,也轮不到你来指出!”史知府一开始声势强烈,但是后来似乎微弱了一些,周珺猜测是因为怕苏河气急了让农民把他打一顿,是以才稍微收敛了一些。 苏河听了这话,很夸张地大笑了三声,然后用带有侵略性地目光看着史知府,直看到他有些不安:“你到底有何话说?不必装神弄鬼!” “既如此,学生就说了!天启七年,魏阉要修建生祠,上任苏州知府王公时和坚决反对,誓与阉党势不两立!谁知巡抚毛一鹭厚颜无耻,在苏州虎丘修造生祠,平白污了我江南好山好水!苏州主管修祠太监欲使王时和向生祠倾拜,王公大声回答‘有断头太守,无屈膝太守’是以被魏阉免官,含冤去世!而老堂尊身为王公继任,不思继续与魏阉坚决斗争,反而亲自前往生祠跪拜行礼,岂不是丢了咱们江南读书人的脸?他日九泉之下,又有何面目面对王公,又有何面目面对我朝太祖?他日这湛湛青史上,又该如何书写老堂尊之名?”苏河一番话既追溯了往日王时和的英雄事迹,又以大义切责史知府,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是以史知府只是指着苏河,想要出言反驳,却终究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在此时,苏河给周珺悄悄使了个眼色,周珺冰雪聪明,心知这时候自己该站出来唱红脸了,当下行了个礼,诚恳地说道:“学生乃是柳公子首徒,也是读书种子,只是因为愤恨阉党专权,祸害我东林六君子在先,已经是天怒人怨,迫害周公顺昌在后,惹得万人悲愤,自此缇骑不敢出京师,而今又编纂《三朝要典》,意图毁灭青史,篡改史实,已经是罄竹难书,罪大恶极!而今圣天子继位,正是要刷新政治,力图革新的时候,若是老堂尊还是固执不化,跟着阉党死扛到底,到时候难免池鱼之殃啊!而今若是和我等一起向阉党宣战,毁其生祠,灭其党羽,逐其走狗,正是青史留名的大好时机!他日圣天子明正典刑,论定功臣时,未必没有老堂尊一席之地啊!学生听闻老堂尊治理苏州颇为得力,百姓无不称颂,若是能和我们一起打击阉党,这应天巡抚一位未必就能落到别人那里去!”周珺原本的知识水平并不高,只是会唱首小曲,通读四书的本事,但是这些日子跟着一群生员耳濡目染,学了不少词汇,又结合自己混迹江湖的经验,既告之以害,又晓之以利,最后还画了一个大大的饼给史知府,可以算得上是难能可贵了。 听了周珺这番话,史知府突然闭上了嘴,脸色阴晴不定。周珺心知这是开始动摇了,因此又补上了一句:“学生私心里想着,这君子不利于危墙之下,眼下我师尊带着两千士子正在苏州府大力宣传反阉,加上天启六年的周公顺昌之事,百姓正是群情激奋之时,若是老堂尊不和我们站在一起,难免就有冲突!而老堂尊乃是千金之躯,美玉怎能和瓦罐相撞?是以我觉得老堂尊还是不如站出来带领我们反阉来得好。再一个,这毛一鹭我们是必定要除去的,到时候毛一鹭败逃,苏州府群龙无首,老堂尊站出来收拾大局,指挥若定,只会让朝廷对老堂尊另眼相看,何愁不能升官发财?” 话说到这份上,史知府也多半知道再不答应就要图穷匕见了,这江南士人素来骄横无比,多有驱逐县官的,若是真闹到那份上,他也算是斯文扫地,也只能换个地方当知府了。可是这苏州府乃是天下首富之区,换在别的地方那是大大的亏了,何况一个知府被生员驱逐,只会留一个“无能”的评语,以后仕途也就完了。是以,史知府长长地叹了口气,只是无奈地说到:“既然如此,我便随你们一起干了吧,说吧,你们想要怎样?” 苏河闻言大喜,如果能有一个知府支持,在这苏州府做事就方便了何止一点半点,因此给了周珺一个赞赏的眼神,大声说道:“老堂尊心怀天下,忧心国事,学生敬佩不已!眼下天下之患在于魏忠贤,苏州之患在毛一鹭!若是我等驱逐了毛一鹭,自然声威大震,可以直达天听!他日天子论功行赏,自然少不了老堂尊!” 史知府虽然已经答应了入伙,还是有些担忧,只听他迟疑地问道:“这魏九千岁,哦,不,魏阉党羽众多,遍布中外,权势倾天,显赫无比,你们就这么坚信他要败亡?” 周珺知道眼下要紧的就是坚定史知府的决心,当下昂然答道:“我师尊天纵之才,每料辄中,他说阉党今年十月之内必败,那就是必败的!而且这阉人不比读书人,权力本就来自天子,若是天子有意铲除他们,他们自然是必死无疑的!” “既然如此,那老夫就把性命交到你们手里啦!”史知府瘫坐在身后的太师椅上,带着无奈和无力地说道。 第四十九章 POV:巷内相逢 周珺办成了一件大事,只觉得志得意满,跟着苏河从府衙走出来,到底是少年心性,得意地问苏河道:“苏大哥,你看我今日说话可好?” “好,好的很!”苏河乐呵呵地大声夸赞道:“果然是柳兄高徒,我不如也!” “大哥谬赞,谬赞!”周珺口不对心地推辞了几句,随后问道:“我听师尊之意有意要拿毛一鹭老贼开刀,只是老贼是魏忠贤走狗,又是应天巡抚,我们该如何与他相斗?” 虽然周珺不是特别理解明朝官职,但是应天巡抚这种从二品的高级官员他还是知道的。虽然他跟着师尊一路上逢山开山,遇水叠桥,威风无比,可是那都是在穷乡僻壤,对付的都是一些低级官僚。而这应天巡抚应该是整个大明帝国南直隶地区最有权势的几个人,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巡抚者,“巡行天下,抚军按民”,可见是军政大权一把抓的封疆大吏,手里是有兵的。虽然在这南直隶想要大规模调动兵力绕不开南京的内外守备和守备太监,但是这苏州本地就有一个千户所,调集几百士兵驱散士子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这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周珺虽然知道巡抚不敢对这一两千士子下黑手,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 “哎呀,不用担心,柳兄弟乃是文曲星降世,料必有中,谋必有成,那里是一个应天巡抚能比拟的?”苏河似乎是被一路来的成绩冲昏了头脑,确实,这样一路走来很多昔日高高在上、趾高气昂的地方官员都不得不对这一群数量庞大的士子以礼相待,生怕被愤怒的士子们折辱,这让生员们既感新鲜又感兴奋。但是眼下的对手毕竟是一个朝廷大吏,一方诸侯,他们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吗? 周珺有些忧虑。 想了想,他问道:“那师尊眼下正在何处?我忙着给别人分配任务,又跟着大哥来府衙说服史知府,竟然不知师尊去了何处。” “你师尊昨日得了你买的那几百斤硝石,眼下在南城徐家坊租了个染坊,带了几个伙计,正在搞什么发明。”苏河说完这句话疲倦地打了个哈欠:“你师傅放出话来,天启七年十月底之前魏忠贤必然败亡,老贼不死他就亲自到京师和老贼决一死战,要么老贼死,要么他效仿东林六君子死在京师,这话说得又狠又决绝,估计整个苏州府快传遍了。眼下这朝廷一日不分出胜负,毛一鹭就一日不敢主动来招惹我们,老哥哥我先去找个粉头搂着睡了。今晚若是无事,你也一起来吧。”苏河呵呵一笑:“都说这姐儿爱俏,鸨儿爱钞,兄弟龙章凤质,粉面丹唇,正是这姐儿们的最爱啊!” 周珺闻言立刻面红耳赤,纵然他做过小唱少年,与妓子混迹一起,在男女之事方面却是个雏儿,只是推辞道:“这却是不好,我还是去染坊看看师尊有何吩咐吧。”说完这句话,他骑上白马,也不顾自己能不能飞奔,打马走了。 柳旭对周珺非常慷慨大方,这匹年轻白马神骏异常不说,配备的马具也都是上品。马鞍由白银装饰,挂着红色丝绸的流苏,褥垫由白色绸缎装饰,里面填充的是上等的松江棉花,坐上去好像坐在云端一样,白铜的马镫在日光照耀下闪闪发光,使得周珺整个人好像从光中走出一般。周珺轻轻挥动象牙马鞭,马鞭由纯白的皮条编成,既轻便又得力,挥舞起来虎虎生风,还带着白马鬃毛做成的缨子,让周珺爱不释手。 这是周珺第一次让白马奔跑,白马似乎存了显摆自己的心思,咴咴叫了一声,小步奔跑起来,速度越来越快。周珺原以为白马全速奔跑会非常颠簸,却没想这白马走得非常平稳,好像在冰上滑行一般,周珺只听得两耳风声作响,白马已经窜出去十几丈。他们此刻已经走出府前街,眼前就是闹市区,到处都是摆摊卖水果的小商小贩,人声嘈杂,众声鼎沸。周珺有意让白马慢些下来,而白马却不听他的,只是一味加速快跑,眼看前面就是一个卖鲜鱼的摊子,摊主穿着青布上衣正在和客人讨价还价,唾沫横飞,指手画脚,一副亏大了的样子,却听见前面马蹄声,一抬头只见到一匹白色的奔马快速奔来,速度好像电光火石,不由得惊叫一声“啊呀!” “不好,不好!”周珺眼看就要撞到人了,不由得心里惊慌,连拉马缰绳都给忘了。他闭上眼,准备迎接料想中的碰撞,却感到自己好像腾云驾雾一般,连忙睁眼查看,却发现这白马已经一跃而起,从摊子上跃了过去。 “好白马,好白马!”周珺听见旁边围观的人大声喊叫,有的还喊着:“白马俊,骑白马的小郎君更俊!” 周珺心知这一跳完全就是白马自行其是,哪有自己什么事,脸上发烧,只想着快点离开此处,一夹马腹就要从一条小巷离开。 他正转向间,却听见巷内传来“哎呀”一声惊叫,周珺立刻紧拉缰绳,只听见白马嘶鸣一声,前蹄高高抬起,差点踩到一个跌坐在地上的青衣小厮。 周珺连忙下马,他定睛一看,这小厮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青布曳撒,头顶小圆帽,脚上一双蓝色小皮靴,腰间系着皂色丝绦,活像个外出治病的郎中,但是她的长相却相当不错,一双眼睛,如水似月,顾盼间似乎有无尽情意,肤色雪白,显然是从来没有晒过多少太阳,自小养尊处优的,她的一对耳朵藏在一头黑发后面看不到,但是整张脸娇俏可人,比之周珺曾见过的青楼名妓也不遑多让。周珺不由得笑道:“看你一副郎中打扮,却长得比那兔儿爷还要诱人,想来是逃家的小姐吧!” “你这人!”这个女孩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的伪装会被人识破,不由得又惊又怒:“你先闹市纵马,差点伤到我不说,又口出谰言,污我是个女子,当真是不当人子!” 她说话非常好听,让周珺想起了珍珠落在白玉盘上的声音,一颗,两颗,那种珠玉碰撞的声音既高贵又美丽,让人听了就不愿停下。周珺伸出手,想要拉起女孩来:“和你开个玩笑罢了,来我拉你起来!” “谁要你拉!”女孩看着周珺伸出来的手,这手洁白如玉又端正美观,好像一尊白玉的菩萨像,一抹火烧云漫上面庞,她狠狠瞪了周珺一眼,自己爬了起来,又伸手拍了拍身上衣服上的尘土,显然是一个特别爱干净的人。 “小姐姐,你一边说自己不是女流,一边又不敢和我有身体接触,这岂不是自欺欺人?”周珺虽然在苏河那样的花丛老将面前丢盔弃甲,到底对付一个女孩子还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的。 “谁怕了?”这个女孩个性看上去很倔强,她一听这话立刻把手伸出来,狠狠拉住周珺的手,用力攥紧。她似乎很用力,脸色憋得有些通红,但是她的力气实在不大,而周珺从小又修炼过武艺,所以根本没有什么感觉。 但是周珺故意做出一副疼痛不堪的样子:“女侠好大的力气,女侠饶命!”他表情夸张,两眼圆瞪,歪嘴斜眼,好像痛苦不堪的样子。 “知道怕了吧!”女孩心地似乎很善良,轻轻松开手,随后才发现有些不对劲,立刻横眉怒目:“你怎么还叫我女侠?” 周珺也揉了揉有些发红的手腕,得意地说:“正常男子都有喉结,你喉头平平一片,如何能说自己是男子?” “我天生喉结较小,有是有的,只是看不出来罢了,而且我看你喉结也并不大,如何能说我呢?” “你耳垂上有洞,显然是扎耳环留下的耳洞,虽然江南士大夫喜爱女服,但是似乎没有戴耳环的!” “哎呀,不好!”女孩慌忙用手去摸耳朵,却发现耳朵原来被自己长发挡着,周珺如何能看得到?她怒道:“你这人竟然使诈!” “使诈是不敢当,只不过是揭露真相罢了。倒是你——”周珺换上一副凶狠的表情:“莫不是大家的逃奴?说不得要跟我去见官,我还能领点赏钱!”说这话的时候,周珺一直用心观察着女孩的神情,她的心情很复杂,说不清自己究竟希望女孩是逃奴还是不是。如果是的话,他可以直接掠走她,反正江南这么大是找不到自己的,如果不是,那就说明这个女孩身份高贵,想要接近她就很困难了。 女孩一点都没有流露出害怕见官的意思来:“见官?见官就见官,只怕到时候你吃了大亏,还要找我诉苦!” 不害怕见官,说明这个女孩是经常见到官吏的,一般人对于官老爷都是避之不及的,哪里敢去见官呢?唯有官宦人家或者勋戚人家的子弟经常见到官员,知道这些大老爷们其实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区别,才不会害怕见官。这说明眼前的女孩身份高贵,并非可以空口白牙几句话唬住的。 “哎呀,我倒是想带你去见官,只可惜你们苏州府的知府大人被我恐吓了一顿,都不敢出门了,你去见他也见不着!”周珺不知为何,把自己今天最得意的经历拿出来吹嘘一通,或许是男人在女人面前都是这样的急于表现自己吧。 女孩哪里肯信,她嘟着嘴,粉色的唇瓣好像最娇艳的花朵:“你这人,满口谎话,史大人乃是从四品的大官,怎么可能被你这黄口小儿吓住?若是换了松江才子、文曲星下凡的柳旭柳公子还差不多!” 她说起这些话来头头是道,还清楚朝廷官位品级,显现出了良好的家教。而她说起柳旭时神采飞扬,眼露向往之色,这让周珺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师尊对他恩重如山,他怎么能对师尊不满呢?而且这小女孩的仰慕最靠不住,今天还有,可能明天就没了,他又何必吃这飞醋? 这么想着,他又自豪地说道:“不瞒你说,我就是柳公子的首徒周珺,一路上师尊的生活起居、机要文书都是我处理的!” “你?”女孩斜着眼望了望他,又看了看他神骏的宝马,面露怀疑:“虽然不认识你,估计你是外地哪家的富贵公子吧,你家里有财有势或许是真的,但是怎么可能是柳公子的首徒!” 周珺有种被人挑战的感觉,他自幼流落江湖,遭遇的挑衅也不在少数,从来没有动过真火,但是在眼前的女孩面前却觉得难以控制自己的脾气。他伸出手,朝着少女挑衅道:“你既然如此厉害,又不相信我,那我现在就要去找师尊,你可敢跟我同骑一匹白马?” 他浑然没有想到,眼前的女孩显然是官宦人家子弟,怎么可能破坏礼教大防和他同骑呢? “哼,骑就骑,若是见不到柳公子,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少女一踩马镫,瘦弱的身体竟然行云流水一般飞上了马背。周珺一愣,随即露出一个灿烂得好像六月的阳光的微笑,也跨鞍上马。 白马哒哒的马蹄声渐渐远去,鞍鞯上的银铃泠泠响动,奏出一曲优美的骊歌。 第五十章 自作聪明 柳旭裹着厚厚的一层沾水棉被,又让两个家仆抬着一张沾了水的竹席挡在面前,远程指挥着几个染坊的工匠操作。 厚厚的棉被和竹席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安全感,只不过有生于无罢了,毕竟他让人操作的东西可是硝石,这种东西的混合物都是大杀器,何况经历了化学变化之后? 几个工匠似乎很不能理解柳旭的谨慎小心,他们在一个大号的陶瓷瓦缸外面堆上柴火,这个瓦岗里面放的是一百斤硝石,瓦岗一侧的缸壁被小心地切开了一个口子,用陶瓷管和另外一个瓦岗相连,另外一个瓦岗里面放的是水。令人奇怪的是,点火的瓦缸伸出的陶管并非直接插到第二个瓦缸里面去的,而是在空中转了一圈,画出了一个大大的“几”字形。 “公子啊,您这是玩的哪一出?”虽然竹席并不沉重,但是沾了水之后就不轻松了,何况还是长时间地抬着。柳安把竹席从左手换到右手,挥了挥有些发麻的手臂,恭敬地问柳旭。他自从被调教之后人变得有些开朗了,甚至敢主动和柳旭说话,这多少算是一个进步。 “你家公子要造的是一种大杀器,你好好举着就是,这玩意危险的很!” “大杀器?”柳安明显不能理解这种现代语言,他摇了摇头,不再询问。对于他来说,执行命令总是比理解命令更重要,更何况自家公子乃是文曲下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自然是有道理的,自己理解不了那是因为自己水平不够,还不如好好执行。 “公子,这柴火已经堆好了,可以点火了吧?” “等一下,等一下,等我再躲远一点!”柳旭可不敢离得太近,硝酸钾干馏之后就是二氧化氮,这玩意虽然不是剧毒,多少也是有毒性的。周珺采购的是产自西北的盐硝,自己眼下没有仪器和试剂测量纯度,也没办法知道究竟多少水能够吸收干馏出来的二氧化氮,所以还是躲远点为妙。柳旭动手能力不好,从本科开始做实验就常常出问题,好在他们那时候用的试剂都不太危险才没把命丢了,所以他不敢自己操作,宁远一边指导。他可不想成为穿越者中第一个玩化学把自己玩死的,多丢人啊! 躲在了一个足够远的位置,柳旭一声令下:“给我点火,柳安,举好了席子!” 木柴被点燃了,它们的燃烧温度大概有四百来度,虽然不高,但是持续供热之下也能够达到上千度的高温,足以使硝石的主要成分硝酸钾受热分解。木柴燃烧,绽放出黄色的火焰,这火焰在一般人眼里可能平平无奇,但是在柳旭看来却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象之一。 “人家穿越都是三章之内出火药,十章之内玩上燧发枪,老子倒好,折腾了快一个月了还没造出稀硝酸呢!”柳旭一边暗自吐槽小说家果然是世界上最不可相信的一群人,一边暗暗关注第二口大缸的情形。忽然,一个匠人大声呼喊道:“龙王显灵了,龙王显灵了,龙吸水,龙吸水!” 龙王显灵?龙吸水?柳旭先是一愣,随即狂喜:这二氧化氮极易溶于水,这肯定是第二口大缸里面的水因为管子里面气压太低被吸进去了! 柳安瞪着一双圆眼看着慢慢下降的水位,喃喃道:“我家少爷果然是文曲下凡,搞个什么发明连龙王爷都来相助!”另一个家仆也是得意洋洋地说:“可不是嘛,咱家少爷就是不一般,这硝石本来只能造火药,谁曾想竟然能召唤出神龙来!你看,这水里面还咕嘟咕嘟冒泡,这是龙王爷在喘气!要我说,也是我放的这硝石够多,要是听公子的只放一百斤,估计龙王来的没这么快!” 柳旭听着家仆谈话正暗自得意,突然听见这么一句,连忙大声问道:“什么?你这蠢材!你放了不止一百斤?你究竟放了多少?” “回公子的话,小人私下里想着,公子说让放一百斤定然是勤俭节约,但是咱们柳家家大业大,又有公子这般神仙样的人物,怎么能如此小气?小人让他们一口气放了三百斤!” “你!柳旭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自己还是太高看这帮家仆了,明代不仅没有定量管理的意识,这帮家仆也是如此!这化学实验和财大气粗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这个家伙真是作死无极限!” 按照他计算,右面大缸里大概有十升水,按照每升水两千九百克的溶解量,可以溶解大概六十斤的二氧化氮气体,换算成反应物硝酸钾就是一百二十斤左右,他让人放一百斤纯度不明的盐硝应该是安全的,而这狗东西一口气放了三百斤,二氧化氮是肯定过量溢出的! 若不是这狗才说漏了嘴,估计他柳公子真成了穿越古代玩化学把自己玩死的第一人了! “快走,都给我走,那个谁,记得把火给灭了!”眼见第二口水缸里面冒气泡的速度越来越快,这说明第一口缸里面的分解反应因为反应温度的上升而逐渐加快,柳旭大声发令。希望自己不会被家仆坑死。 “少爷,小的犯错了吗?”好心办坏事的家仆似乎知道事情有些不妙了,他睁大眼睛,手里还不忘扯着沾水的竹席,倒是忠心可嘉。 “都给老子走!”柳旭虽然面临危险,但是仍然临危不乱,他自己一马当先,头顶沾水棉被跑了出去,然后大声招呼其他人撤离,其他人虽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也都跟着跑了出来。管理反应缸的匠人倒是还有点职业道德,加上他根本不明白出了什么事,用脚踢开了燃烧的木柴之后才慢慢跑了出来。 柳旭面色铁青地盯着第二口缸,只见第二口缸里面的水位慢慢回升,这是二氧化氮和水的化合达到饱和程度,加上不断产生的氧气填补了空隙,两边气压平衡之后水位下降。柳旭顾不得家仆“龙王爷发怒了,龙王爷走了,都是小人的错,请不要怪罪公子爷”的废话,眼看着棕红色的二氧化氮换换从水面溢出。这种氮的氧化物分子量超过了空气,所以不会向上飘,而是在水面慢慢扩散蔓延,像一池红莲缓缓开放。如果不是这东西腐蚀力惊人,只看表象倒是颇为美丽,犹如奈何桥边的簇簇曼陀罗花。 “少爷果然是天人之姿,竟然能让水面开花!”深知闯了祸的家仆大声叫好,试图给自己挽回一点印象来。 柳安不明就里,又见柳旭怒气含而不吐,正是最可怕的状态,缩缩肩膀,没敢说话。 柳旭有些无力地以手加额,这也幸好只是二氧化氮,哪怕溶于水也不过是稀硝酸,只要不是直接喝下去或者泼在脸上,总归不容易死人。要是换了硝化甘油或者无烟火药,只怕这个屋子里所有人都得跟着陪葬。 不过柳旭不是一个喜欢发脾气的人,他深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应该有的而发,单纯为了泄愤或者发泄后怕情绪的发怒只能让属下看低自己。更重要的是他本科做实验时早就经历了无数险情,可以说是从生死线上打过滚的,所以只是没想到回到明末还能遭遇实验室事故,恐惧是不太深的。 “柳同,你可知错?”使功不如使过,柳旭虽然不想发怒,但是这个机会是不可错过的,所以他缓缓吸一口气,将怒气含而不发,轻声质问柳同。他的语气并不严厉,神色也不凌厉,但是他一路上积威甚重,又每料必中,早在仆人眼中成了半人半神的人物,此刻他含怒开口,早让柳同吓得心胆俱裂。 “小人该死,小人该死!”柳同“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泪俱下地哭喊道:“小人自作主张,自作聪明,想公子爷乃是天上神仙下凡,自然是说多少就是多少的,小人这点小聪明在公子爷那里自然是自取其辱的!只求公子爷看在小人爷孙三代服侍柳家的情分上,饶了小的这一次!” 柳旭听到他说“爷孙三代服侍柳家”一句,轻轻挑一挑眉,虽然明代家生子甚多,但是连续三代服侍一个家族,这也算是难能可贵了,这个柳同虽然小聪明很多,但是忠心还是有的。 明代法律规定,奴仆属于贱民,虽然还算是人,但是法律地位低于一般人,在法律面前处于劣势地位,虽然不能因此说明代是奴隶社会,但是说明代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也是不应该的。今天柳同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差点威胁到主人生命安全,以柳旭现在的名声和地位,直接把他打死都是不太难的。也正是因此,柳同惊恐交加,不住地拿手抽自己的嘴巴。他本来是个白面小生,最擅长弹词唱曲、插科打诨的,平日里也深得生员们的欢心,但是现在的他满脸泪水,双颊红肿,早没了此前的风流俊俏。 第五十一章 高抬轻放 柳旭心知这时候必须要立威,至少要让仆人们知道自作主张的害处,因此故意不理会柳同的哀嚎,问柳安道:“柳安,给少爷我说说这柳家家规,威胁主人性命的,该如何处理?” 柳安难过地看了跪在地上声泪俱下的柳同一眼,目光中闪过一丝同情,但是他毕竟知道孰轻孰重,又明白柳同属于自作自受,只是垂首答道:“回公子,按少夫人制定家规,威胁主人生命者,大杖一百,送官处理!” “公子,开恩呐,公子,小人再也不敢了!”柳同平日最是聪明,哪里不知道家规如何,只是柳安不说出来就还有这一线生机,而这一说出来却是连最后一丝希望都没了,所以大声嚎叫着,只求能活下来。 柳旭想了想,发现这大杖乃是柳家特产,是用铁力木制造的大号板子,这铁力木材质极重,坚硬强韧,打在身上是决计讨不了好去的,别说一百下,就是十下都能要一个壮汉送命。 “便宜老婆啊,便宜老婆,你可真是狠呐!”柳旭一边腹诽自家老婆严刑重典,一边感慨这明末终究还是不是文明社会,人命薄如纸,小民不如狗啊。 “柳同,你看听见了?”柳旭缓缓发问,声音里面充满肃杀和威严。在一旁旁观的雇工和其余家仆眼见主人威势如此,连呼吸都放缓了一拍。 “小人,小人——”柳同以前最是伶牙俐齿,而今竟然话不成章,可见这死亡的威胁的确会让人方寸大乱。 “虽然你犯下大错,但是念你家三代为我柳家服侍有功,你平日又不是那偷懒的,我也不想杀你。” “公子大恩大德,小的没齿难忘,小的以后一定忠心耿耿,鞍前马后,效犬马之劳!上刀山,下火海,入深林,潜九洋,小的必定身先士卒,万死不辞,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日后小的若是再犯,不用公子动刀动枪,小的自己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把脑袋割下来,让公子用小的头盖骨当酒杯!”柳同本来瘫在地上闭目等死,却听得柳旭说可以不死,当下大喜过望,脑袋好像也灵光起来了,也不管这词句通顺不通顺,只管说出来,好像生怕柳旭收回成命,以后再也没有说话的机会,嘴里就如机关枪一样喷出好多词句来。在一边的柳安见同伴不用死,他本是最心地善良的,也在一边念诵公子慈悲,比他自己逃了一命还要开心。 “不过柳同,这死罪可免,活罪是难逃的,你总不会觉得你犯了这么搭的错还能一点处罚没有吧!” 柳旭又一句话让柳同脸上笑容一僵,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家公子既然不想杀人,现在又是用人之际,那肯定也不会太重,因此嬉皮笑脸地说道:“公子啊,小的皮薄肉嫩,吃不得这大杖,不如公子踹小的一百脚,小的绝不喊疼!”他倒是想的好主意,自家公子是绝对不会自降身份踹自己的,而就算换了柳安来踹,这一百脚也绝对不会太疼,总比挨少奶奶那大铁力木杖强得多! “哼,那样岂非便宜你了!”柳旭哼了一声:“行了,不和你这蠢材废话了,罚你半年月钱,那一百大杖给你个缓刑,若是以后表现良好,就算了,若是再犯,一并处罚,绝不轻饶!” 柳同一听公子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显然是不打算再和自己讨价还价了,半年月钱不过几两银子,换一命值得了,而且跟着公子,日后荣华富贵自然少不了,自己多少还是赚的。想到这里,他立刻跪了下去:“小的一定知错就改,再接再厉,努力求新!” “行了,行了,以后别动不动就跪下。再有,多看几本书,这些成语十个里面用错了九个!”柳旭又训斥了一句,命令道:“里面差不多完事了,你们去提几桶水来,先把火灭了,然后把碱溶在水里,给我往院子里面泼水!” 挨了罚的柳同办事效率很高,他用惊人的速度完成了任务,手提着木桶嬉笑着问柳旭:“公子,看小人这次做得可好?” “还行吧,以后公子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万万不能自作聪明!”柳旭又敲打了柳同一句,走进院子观看自己的实验成果。 吸收了二氧化氮的水就成了稀硝酸,虽然纯度并非很高,但是这种酸氧化性很强,所以还是颇为危险的。 “把这缸水给我用东西盖上,放在阴凉的地方,小心别撒了,这东西毒性很强,落到皮肤上就会烧出一个洞来,你们自己小心些,若是撒到皮肤上就用碱水冲洗!”柳旭不舍得让自己的家仆冒险,让染坊的匠人们搬运,这些工匠不知道硝酸的威力,嘻嘻哈哈地一起抬着水缸。柳旭只听见缸中的硝酸“哐哐”敲击缸壁的声音,仿佛随时都要从木头盖子里面溢出来,不由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这帮明代人果然都是作死小能手! 正谴责着明代人淡薄的安全意识,柳旭不由得裹上了棉被,生怕遭了池鱼之殃,却听见院子外面一声马鸣,接着就走进来一大一小两个少年,一个是自己的徒弟周珺,另一个大眼睛小嘴巴颇为俊秀,却是面生的很。 周珺见到自家师尊这幅打扮,远非往日风度翩翩的样子,感觉有些失了面子,当下讪讪地说道:“师尊,您这是,在做法事吗?” 柳旭正不满于明人的无组织无纪律,没好气地回答了一句:“为师正带人制造硫酸硝酸,这帮人不停指令瞎捣鼓,差点伤到为师,为师不得不裹上棉被保护自己。” 周珺还没学到化学,自然不明白这是闹得哪门子妖,但是他知道自家师尊学究天人,经天纬地,哪怕是炼丹之术也是精通得很的,是以不懂装懂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师尊果然经文允武,有出人意表之长才,弟子敬佩不已!” “少扯那些没用的,这个小子是谁?”柳旭生怕硝酸被人打翻,着急去看着那些工人,急着打发周珺走人,不耐烦地问道。 周珺转头面向少年,开口道:“这位姑娘,呃——”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少年:“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本姑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毛毛!”女孩骄傲地挺了挺几乎没有任何弧度的胸部,大声问柳旭道:“你就是松江柳伯阳柳公子?” “如假包换。”柳旭这才意识到这个漂亮的少年原来是个萝莉,不过他既非萝莉控,也不想扯进儿女情长,因此只是淡淡地答了一句,转头又对工匠嘱咐道:“你们几个,说你呢,戴白头巾的,千万别给我洒了,洒了浪费钱是小事,伤到你们我可不管啊!” 毛毛见柳旭这么注重一缸看上去平平无奇的水而不愿意和自己对话,不由得非常不满,大声说道:“我原以为这松江柳伯阳如何了得,能写出《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两部奇书,没想到却沉迷金丹小道,忽视了圣人大道,真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周珺向来把柳旭视作偶像,哪里容许毛毛这么贬低师尊,因此没等柳旭说话就大声反驳道:“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我师尊出手不凡,言必有中,圣人精义我虽然会的不多,但是哪怕是江南才子都是赞不绝口的!我虽然说了不算,难道我们队伍中这两千士子都是瞎子不成?而我师尊文武俱全,胸隐甲兵,哪怕是炼丹之术也高人一等,岂是你这小姑娘能插嘴置喙的?”他本来对毛毛颇有意思,但是终究还是不能容许有人质疑师尊,是以也不顾毛毛的脸面,张口就是大声呵斥。 毛毛根本不像个女孩,浑不在意周珺的指责,也不再掩饰自己的装扮,只是说道:“柳公子才华绝世,我小小女子自然是不敢质疑的,只是公子如此大才,为何却要钻研这奇技淫巧,左道之术?若是能贾其余勇,再写几本书,却不是对着天下有大利了?”这话说的很有水平,不质疑柳旭才能,却拿天下之利作话柄,指责柳旭不愿意作孔孟的学问,却研究炼丹之道,让周珺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 “师尊,这小丫头——”周珺和毛毛先前交锋是占了上风了,心里有一种优越感,眼下却在自己敬爱的师尊面前连连吃瘪,不由得脸色通红,越发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柳旭见此,莞尔一笑,自然看出来这少男少女的彼此情愫,这打情骂俏,你侬我侬,他是从来不碰的,但是只要不耽误大事,他也懒得去管,所以只是道:“你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却是牙尖嘴利。却不闻这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何谓这百姓日用?自然是让百姓吃好住好,不至于颠沛流离,转死沟渠。我这炼丹之术,于百姓之日用可是大有裨益。” “公子才华横溢,我不敢置喙,可要说这炼丹之术能有益日用,让人吃饱穿暖,我是绝计不信的!”毛毛转了转眼珠,激将道:“除非你演示给我看,不然我打死也不信!”毛毛似乎知道自己这点水平拿来说嘴倒是可以,要是真辩论起圣人精义来就是不够看了,因此她转进如风,开始要求柳旭给她掩饰这“炼丹之术。” 周珺虽然不满毛毛的态度,但是毕竟是少年心性,心中也是极为好奇,不由得看向柳旭:“师尊,要不就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见识见识你的厉害,也让她知道天高地厚!” 柳旭闻言大感头疼,这硝酸能做的实验很多,但是能拿来证明有助于百姓之日用的却是不好找,他总不能说自己要造炸药吧!他踌躇了一下,只是说道“这倒也不是不能证明,只是这炼丹之道你们也知道,绝非一时一日之功,想当年太上老君炼孙猴子的时候也不是一天就炼出来的!周珺你经常跟在我身边,自然能见识到,只是你这丫头估计也是大家出身,如何能跟着我日日炼丹!”其实他这话是遁词,若是真想证明,直接抓个人丢进硝酸缸里面就好了,但是这样除了浪费了一缸硝酸之外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只好找个借口脱身。 “这好办呀,反正我也是逃家出来的,我就跟你们住一块好了!”毛毛眨巴眨巴大眼睛,非常开心地说。 第五十二章 POV:周珺 唇枪舌剑(上) 毛毛此言一出,周珺立刻瞪大了眼睛:“此事如何使得?我家师尊乃是正人君子,家中连小妾都不曾娶过的,你和我们待在一起岂不是平白坏了师尊的名声?到时候你家人打上门来,我们是有口难辩,若是误了倒阉的大事,你岂不是遗臭万年!”其实他内心是极其希望毛毛能留下来的,但是他绝对不能这么说,否则不说师尊绝对不会答应这种请求,这对毛毛也绝不是件好事。 虽然这江南妇女抛头露面的也不在少数了,但是都是些下层妇女,大字不识一个的,像毛毛这样的官宦女子,如何能未婚而先和别的男人住在一起? 不管是为了师尊的名声,还是为何毛毛的清誉,这事情都万万不可。 只是在周珺心里,有没有一点淡淡的失落和遗憾呢?当他自己以后午夜梦回,黯然回首的时候,又会不会有那么一丝后悔呢?可能这个问题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答案吧。 “我又没有问你,我是问的柳公子!”毛毛撇撇嘴,“你叫周珺是吧,你之前倒也没骗本姑娘,就算你说了实话好了。但是你也只不过是你师尊的弟子,怎么能给你师尊做主?”这毛毛在师傅面前词锋甚锐,和在小巷子里面表现大不相同,这让周珺恨得牙痒痒。但是他又不可能把发生在巷子里面的那一幕说出来,所以此刻占尽被动。不过他转念一想,这巷子里面的遭遇怕是他和这个少女此生不多的交集了,多少也算是个珍贵的经历和回忆,这么一想,气倒也顺了不少。 “你这姑娘,在家中定是个无法无天的,竟然打得我这爱徒哑口无言!”柳旭似乎看到了周珺和毛毛之间微妙的关系,开口夸赞周珺:“我这徒儿,说句自满的话,是我见过的最聪明伶俐的!当初在嘉定县,就是他说得房知县哑口无言,双手奉上一千两银子和车马,供我大队使用,今天又说服了苏州史知府,让他乖乖跟着我们行事!”柳旭的话半真半假,把自己在嘉定县的事安在了周珺头上。周珺是个聪明的,如何不明白这是师尊在给自己说好话,心中涌动着一股暖流,暗暗想道:“师尊啊,师尊,别人家师傅只不过管管学业你连徒儿这终身大事都包管了!周珺啊周珺,师尊对你如此,你以后定然不能让他失望!”想到这里,他又想到:“师尊如此夸赞我,不知道这毛毛对我刮目相看没有?” 毛毛撇了撇嘴:“公子这徒儿,我看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刚才在闹市骑马,差点撞到我,可见这武功一道没有什么造诣,而这文学一道,也是粗鄙不堪,不能服人,比之公子差之远矣。本来,这人有贤愚不肖,树有高矮粗细,本来就不能强求的,只是这本事差强人意就罢了,偏偏是个没气量、没胸襟的,如何能配得上公子?” 她这番话夹枪带棒,把周珺贬得是一钱不值,可以说是刻薄至极。本来周珺就是心比天高的,跟着师尊这些天别的本事没长,见惯了大官名士,眼界却是越发高了,等闲人都不看在眼里的,如何能让一个小女孩看轻了?因此周珺也不顾师尊还没发话,立刻大声喊叫道:“你这话怎么说的?我如何没胸襟、没气量了?” 毛毛好像等得就是他这句话,立刻眯着眼笑了,笑得好像一只偷到了鸡的狐狸:“你既然自己承认了,那么就别怪我抢白你!当初红拂夜奔,李靖立刻就和他一道出奔,终已不顾,何等潇洒,何等自在!而我毛毛也算是一代佳人,绝世红颜,愿意跟你们这些男人住在一起,你却推三阻四,怎么能算得上是有胸襟、有气量?” 周珺听了这话立刻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这红拂女的故事他自然是听说过的,可是那红拂本就是江湖儿女,又是个成年女人,自然可以夜奔李靖,而这毛毛真是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不知道断奶又没有一年,如何能和红拂类比! 他还没来得及推辞,就听见柳旭大声笑道:“毛毛姑娘果然是世间奇女子,比之红拂女这种英雄儿女也不遑多让,我柳旭佩服,佩服!”说着,他竟然还真行了一礼,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毛毛见状,脸色微红,却是也道了个万福,动作娴熟,神态自若,竟然没有多少不好意思的感觉,让周珺有些瞠目结舌。 “既然毛毛姑娘都以红拂自比了,我自然不能做那破坏好事的坏人,这事就由你们两个决定吧,只是毛毛姑娘,我们这济民社讲究的是‘尊孔奉孟,济民救国’,除了能给你在客栈要个单间之外,平日的吃穿用度都是相当简朴,比不过你们官宦人家,只希望你不要介意的好。” 毛毛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花:“逃家女子,头顶能有一块瓦,碗里能有一粒米就求之不得,安能挑三拣四?公子洒脱自然,不为世俗礼法所拘束,有魏晋名士遗风!小女子还要谢过公子收留之恩!” “好说,好说,你们一对小儿女慢聊,我还得去继续炼我那无上金丹,以补民用去了。”说着,柳旭竟然真的翩然远去,进了院子大声喊叫:“说你呢,柳同,快把那绿矾拿出来,公子要炼硫酸了!” “师尊真是的,竟然把这小灾星招进家来,他倒是洒脱自在,有魏晋名士遗风了,只是我该如何和她相处?”周珺暗自埋怨着师尊,大呼倒霉,不过他转念一想:“师尊那里是真有意要收留这小丫头呢?她这样的身份肯定是苏州大户,肯定缺不了吃穿的,多半是为了我才这样做,只是我究竟该如何表现,才能显得我又聪明能干,又是个可以依靠的?” 这少年的心思和少女一般,百转千回,瞬息万变,刚才还是针锋相对,彼此恶言辣语,此刻竟然就琢磨着如何表现自己了。 第五十二章 POV:周珺 唇枪舌剑(下) “喂,周珺,我看你师尊那样嵇康一般的人物,李杜一样的才情,弟子也不会是拘泥礼法的蠢物,便直呼你的名字了——”毛毛见周珺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久久没有说话,朝着周珺喊道:“你师尊说你三言两语就说服了苏州知府,这简直可以和话本里面诸葛亮骂死王朗相比了,不知道究竟是不是事实?” 周珺本来就深为此事得意,当下抖擞精神,大声回答道:“此事如何能有假?我和苏河大哥带了一百多人到苏州府衙,要说服那史知府弃暗投明,反对阉党,可这人冥顽不化,又蛇鼠两端,只知道尸位素餐,不懂得天下大势,竟然派了八十多个衙役挡在门口,不让我们进门,手里拿着水火棍、铁尺、腰刀、长剑,个个身穿铁甲,还有强弓劲弩,说要死守大门!”他毕竟还是个少年,说起自己的得意事迹时免不了添油加醋,本来二十多个衙役被他多说了四倍成了八十多人,他们的装备也从布衣木棒变成了精甲锐兵,战斗力简直翻了十倍。 周珺说完这句话,有些心虚地看了看毛毛,却发现她脸露好奇之色,竟然没有丝毫怀疑的意思,当下心里安定:“是了,想来她不管如何聪颖,终究也只是个小姑娘,如何能知道苏州府衙里面有多少衙役,又拿了什么兵器?这说多说少,还不是由我一个人说了算?既然如此,我就得添油加醋,描述一下我的光辉形象!” 他这样想着,却听毛毛叫道:“这就完了?下面呢?” “嗯,我看这府衙门口站着这八十多个差役,显然是不让我们通行了,顿时怒发冲冠,一拍白马,一马当先地冲了过去,大声喊道‘你们这帮蠢才,如何敢当我正义之师?这阉党无道,祸害忠良,有识之士无不痛心疾首,与他们不共戴天,这就叫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们若是那乖觉的,乖乖让开一条道路,让小爷进去,还能落个全身而退,若是那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试图螳臂当车,可就不要怪我这丈二长枪不客气了!’”周珺越说越激动,竟然把从前看的话本、听的戏剧里面的用词和情节都给用了出来,而府衙门口交涉原本是苏河的事情,也被他按到了自己头上。 “然后呢,然后呢?”毛毛睁着一双大眼睛,带着期待和崇拜地问道。 “这然后啊,那个为首的衙役名叫刘有才,是个冥顽不灵的,见我正义之师如此威势,仍旧试图负隅顽抗,大吼一声‘我们乃是苏州府衙役,受的是九千岁公公的大恩大德,应当为他效力’,竟然是不愿意投降的!” “这刘有才我也是知道的,是个不通时务,不知变通的愣头青,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声大喝,既然你们如此不知好歹,不识时务,就休怪我小爷白杆枪下不留活口了!我就大喊一声‘儿郎们,随某家上啊’,说完,我也不管那后面的人听没听见,一夹马腹,一振长枪,人如风,马如龙,直冲敌阵!” “啊!”毛毛惊叫一声,双手紧攥,脸色绯红:“这些人既然甲兵精良,又有强弓劲弩,你可受伤了?” “那当然没有”周珺越说越得意,哪里还顾忌什么合理性不合理性,只管从自己以往看的话本里面往外拽词:“我长枪横扫,这白蜡杆子是最有弹性的,积蓄了力量本来就有千斤之多,又借助马力,又是一千斤的力气,这下子一下扫了出去,怕不是有两千斤的力量,那些衙役虽然甲兵精锐,如何可以抵挡?“唰唰唰”被我打飞出去五六个!剩下的人一看大怒,纷纷拿着兵器朝我冲来,有那使刀的,用的是‘五虎断门刀法’,那是只杀人,不表演的真正杀法!有那用枪的,用的是‘梨花枪法’,这可是当年金刀杨令公的嫡传法门,真正的战场绝技!更有那用弓箭的,号称‘赛李广’,一口宝雕弓五箭连发,当年是曾经骑射冲突,连发连中的神射手!更有那厉害的,用的是合击之术,是符合五行八卦阵法的,对付起来极其困难!”他说的这些全部都是胡扯的,他父亲虽然是“江北大侠”,一代宗师,但是平日里学的也是江湖技击之术,了不起学一些剑术和射术,这白蜡杆子大枪的用法乃是将门冲阵的不传之秘,一旦使起来,开大阵,对大敌,十荡十决,斩将夺旗,都是易如反掌,但是这是只有世代将种才能学会的,他如何能会?而且那些衙役也都是些地痞流氓,平日里拿着水火棍穿着官衣耀武扬威,欺行霸市的,哪里学过什么高深武功,这些武功哪怕是西北九边精锐里面会的都寥寥无几,多半都是将领的亲兵精锐,怎么可能在这小小苏州府衙里面做个衙役。这也是周珺欺负毛毛不懂武艺,所以信口开河,把平日里听来的绝顶武学全部拿来唬人了。 果然,毛毛又是一声惊叫:“这般强大的对手,你如何应付?” “嘿,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他功夫再高,也抵不过我大枪威力!”周珺舔舔嘴唇,继续信口开河:“我使了一式‘夜战八方’,这原本是个刀招,威力极为强横,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杀人的,而今却被我化用在枪法里面了,使用起来只觉得四面八方全是枪影,影影绰绰,无处可躲,那些射过来的箭啊、砍过来的刀枪啊,都被我给挡下了!然后我又一拍坐下白马,横冲直撞,左冲右突,这边点倒一个,那边戳死一双,直杀得血肉横飞,流血漂橹!”他正说得得意,却不防毛毛冷不丁地问道:“你既然武艺这么高强,可是为何却连这小小白马都骑不好?你来的路上控马姿势僵硬,坐姿也不甚对,如何是能冲阵破敌的?若你不服,为我小女子演示演示可好?” 第五十三章 POV:周珺 身世之谜 这句话好像一盆凉水,彻底浇熄了周珺的全部热情,他甚至形象地想到了以前看的话本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雪水来”! “这,这——”哪怕周珺口才便给,又刚刚做下那么大的事情,也不由得张口结舌,他看着毛毛,嘴里嗫喏了好久,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有些恼羞成怒,但是眼看着眼前笑得好像一只狐狸的女孩,却不知为什么怒气在一瞬之间烟消云散,再也想不出任何回答。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做了这样的事情,说服了史知府,只是讲故事就讲故事,就不必添油加醋了!”毛毛笑靥如花,伸出手拉住周珺的手:“别生气,和你逗个乐子!快带我去你们下榻的客栈,我累了一天了,想要休息一下!” 她的笑容真厉害,好像最凉的冰水一般,熄灭了周珺所有的怒火,他甚至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只好任由毛毛处置。他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垂头丧气地说:“说不过你,走吧,带你去客栈!” “以前一直以为师尊的一张嘴是最厉害的,能说服几千生员齐力倒阉,现在一看,只怕是师尊的那张嘴都比不过毛毛的一笑!古人说‘一笑倾城’,又有那么多帝王因为美色亡国的,我此前都是不信,只说这亡国乃是仁义不施,和小小女子有什么关系,而今一看,这美人一笑,果然是不可抵挡!”周珺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迷迷糊糊地考虑着这美色和社稷存亡之间的关系,浑浑噩噩地骑着马,带着毛毛穿行在苏州府的大街小巷之中。 从外面看他们还是两个少年共骑一匹白马,虽然两人都是面容俊朗,唇红齿白,但是这在苏州府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路上奇装异服之人更是多如牛毛,所以没有太多人注意他们,这倒让周珺免了拐带幼女的罪名。 “喂,周珺,你们下一步打算干什么啊?”毛毛坐在周珺的身后,轻轻问道。她的双手环抱着他的腰,轻轻呼出的热气扫在周珺的耳垂上,让他有些不自在,身下某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地方也有了反应。 “哦,哦,我一向是听师尊的安排,师尊要我往东,我只要往东就好了,肯定是无往而不利的。” “你这人!虽然你师尊经天纬地,但是他是他,你是你,他管得了你学习做事,还管得了你吃饭拉屎?”毛毛的语气有些娇嗔,又有些诱惑,她轻轻俯下,眼睫毛轻轻刮着周珺的脖子,让周珺有一种酥酥麻麻又乐此不疲的感觉。 “我?我暂时没有什么打算,只想着跟着师尊多学一点本领。”周珺强行让自己不要去想后面的情形,心中默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只是这《心经》和尚们念起来可以六根清净,一尘不染,他念起来却是绮念丛生,不能自已,不由得说道:“你靠我靠得太近啦,我根本没法思考!” “嘿,你这人,定力不够,还想学人家大枪冲阵,十荡十决,修行太差!”毛毛将脖子缩回去,那种轻轻刮蹭的感觉立刻消失了,这让周珺有些怅然若失,好像失去了某种很珍贵的东西。 “问你呢,你难道就想一直跟着你师傅学习?” 周珺想了想,用一种充满崇拜的语气说道:“我一开始只以为师傅诗词做得好,后来发现师傅不仅是诗词国手,更是学界宗师,能开一派山门的大手笔!后来我又发现师傅经文允武,连兵书战阵之术都精通于心,一番话说得一个将种翻身下拜,心服口服!后来我又发现师傅还精通术数,能断定魏阉生死,又通晓道家丹道,简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说这话的确是真心实意,他自幼混迹江湖,父母都是江湖巨擘,见过的奇人异士、风流才子也不在少数,却从没发现一个人竟然能同时精通这么多知识,又还只有区区二十多岁,这肯定不是后天学习来的,定然是“生而知之”,而这种人就是“天之将圣”,他如何不能心服口服? 毛毛听了这话,竟然罕见地没有反驳:“我在家中听你师傅的传言都听腻啦,他们有的说你师傅是文曲转世,要来治国救世的,有的说你师傅是混世妖王,迷惑了江南士子要祸乱天下,正常一点的就说你师父是本朝王余姚第二,有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本事!” 周珺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这些传言大部分都是他放出去的,他如何能不知道?他本来觉得这些谣言属于无稽之谈,师尊如此大才,何必依靠谣言来获取名声?然而柳旭却告诉他,酒香也怕巷子深,必须把名声传播出去才能将名气变现。他那时还是懵懵懂懂,不以为然,而今一路走来,无人敢挡,连一个小姑娘都知道松江柳伯阳名声,他才明白自己师尊的深谋远虑。 “别说你师傅了,他那人,虽然很有趣,却是个一心扑在靖国安邦的大事上的,要是跟着他肯定无趣得很,你这人看起来倒是颇为知情知趣,和你那师傅不一样!” 毛毛这句“知情知趣”让周珺心中一动,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莫不是她有意让我上她家提亲?可是我们这乃是私下结好,就算是找了三姑六婆,日后算起来也是野合,这岂不是败坏了师傅名声?再一个,我还不知她家世如何,若是与我们对立的,这日后处理起关系来岂不是大大不妙?”他这也是少年之心,八字还没一撇了就想着婚后该如何处理翁婿关系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愿意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毛毛见周珺不说话,用拳头轻轻砸了砸周珺的背,娇声问道。这拳头砸起来一点力道都没有,却让周珺如同饮了琼脂玉液一般舒爽,他于是说道:“我的身世,除了师傅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但是你既然问了,我也不好瞒你。我本是江北大侠周全的叔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只是长兄夭折,所以现在是家中次子,从小学习武艺文学,也是文武双全。只是这天有不测风云,我父亲为亲信背叛,母亲带我兄弟二人奋力突出重围,身受重伤,我虽然奋力击杀数个强敌,却是寡不敌众,不得不和母亲一起撤退。后来为师尊搭救,我感激师尊高义,愿以服侍师尊终生!”他说话颇会选择要点,只捡那好的说,对于自己酒楼卖唱的经历绝口不提,反而大肆渲染自己诛杀强敌的经历。这也是少年好强,不足为意。 “你的经历竟然如此传奇!”毛毛的声音听上去很兴奋:“那你就打算跟着你师傅学习,不打算报仇了吗?” “我师傅胸怀天下,立志要清扫寰宇的,我跟着他,日后少不了一个封疆之职,到时候派上千把大兵,手拿火铳长枪,带着红衣大炮,任他什么高手也都化作灰灰,我怕什么!”周珺这个想法是早就想好的,而且他跟着柳旭日久,深知日后火器发展的方向,因此说起来信心十足,纵横激昂。 “哦。”毛毛没有像周珺想的那样兴奋,这让周珺有些奇怪。毛毛沉默了一会,突然问到:“那你们既然已经压服了史知府,又在苏州宣传造势了那么久,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呢?” 周珺皱了皱眉:“你这小丫头,好奇心也太重了吧!”下一步的动作虽然在队中并非机密,而且毛毛和自己又相处得很好,但是他深知“交浅言深”的弊端,因此不愿意说出,只是随口提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不肯吐露实情。 “哼,你不说我也知道”毛毛轻轻哼了一声,把嘴巴凑到周珺耳边:“你们下一步打算对付应天巡抚,对也不对!” 她的嘴巴距离周珺的耳朵很近,近到周珺能清晰地感受到毛毛呼出的热气和她吐字发音时声带的颤动,这让他心神激荡,难以自已。但是毛毛的话占据了他绝大部分的注意力,无暇关注其他,只是问道:“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这么关心时事!” 毛毛的声音有些黯然:“你猜不到吗?” “我如何能猜到?我只知道你是这苏州府大户人家的女儿,其他的是一概不知!” 毛毛苦笑道:“枉你还跟着柳伯阳这么久,我且问你,这应天巡抚姓甚名谁?” 周珺想了想,说:“这应天巡抚姓毛,名——”他突然停住话语,满脸不可置信,转过头去,盯着毛毛那张洁白无暇的俏脸,沉声问道:“他姓毛,你叫毛毛,莫非?” 毛毛的声音充满落寞和孤寂,或许她模模糊糊地预感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吧,她勉强绽开一个笑容:“应天巡抚毛公就是我爹爹,我是他最宠爱的幼女。” 周珺手里的象牙马鞭霍然落地,激起一地扬尘。 第五十五章 POV:刘如意 当众演讲 士子们又开始朗诵了,他们的声音沉稳不变,丝毫没有被音乐所打动: 哐! 唐开天疆,恢宏日月兮—— 哐! 宋以文名,经纶经史兮—— 哐! 元胡方张,毁我道统兮—— 哐! 明启太平,卫我汉祚兮—— 之后的士子们的声音加快了,他们用极短促、极激烈、极迅猛的声音大声齐唱道: 先帝仁厚,乃至宵小挑梁! 魏阉用事,终有混淆阴阳! 歼我吉士,虽有东林罹殃! 朝堂倾覆,直有乱我纪纲! 随着号炮的大声吼叫,随着音乐的逐渐激昂,他们用一种最坚定、最决绝、最势不可挡的语气大声吼叫: 有我济民种子,安能任尔等嚣张; 有我济民种子,如何任尔等跳梁; 有我济民种子,安能任尔等张狂; 最后,他们用力发誓: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先贤佑我,青史沧桑, 上报吾皇,下慰忠良,正邪不同立,誓与汝偕亡! 正邪不同立,誓与汝偕亡! 正邪不同立,誓与汝偕亡! 正邪不同立,誓与汝偕亡! 哐! 他们把这誓言连续重复了三遍,用尽所有力气,连续宣读了三遍,这最后一声号炮好像是制造锣鼓时那一声定音锤,一举敲定了所有的誓言,也震慑了万古沧桑。 无人说话,无人胆敢说话。 他们不敢破坏这一幕,只敢静静垂首品味,品味刚才的空前盛况。 刘如意轻轻用手帕擦擦眼睛,却发现手帕已经湿透。 良久,公子终于说话了:“各位父老乡亲,我是松江柳伯阳,向你们问好了!或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我们会在这虎丘举行大会,会花这么多精力和时间来搞这些东西?” 没有人敢冒出来回答他,他们也都知道柳公子在自问自答。 “其实我们今天来目的很简单,我们今天不打算拆掉魏阉生祠——拆掉地面上的生祠很简单,但是拆掉人心里的生祠,却难。” “我们今天来,只是为了祭奠五位英勇不屈,忠贞爱民的民间英雄,他们分别叫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 柳旭缓缓说出这五个名字,刘如意看到,很多苏州士民楞了一下,随即默默流下泪水。 是啊,他们还记得自己的英雄,只是他们仅仅只是将他们葬在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而柳公子却远道而来为他们举行了一场祭祀。 “周公顺昌为官清正,虽为高官,却家徒四壁,家无隔夜之粮,箱无传家之财,平素在家经常为普通民众伸张正义,为本地缙绅协调事宜,大家一提起周公顺昌,谁不是交口称赞!而就是这么一位好官,清官,青天,却因为仗义执言得罪了魏忠贤,得罪了阉党,被阉党派出缇骑捉拿,要将他拿到京师处死!” “在这个时候,在这个万马齐喑的时候,在这个高官大佬都噤口不言的时候,在这个所有人都不敢冒犯魏阉权势的时候,正义无踪,大义匿形,忠正之士惨遭迫害,无耻小人横行恣肆!大家看看这天吧,快要黑了!”柳旭伸出右手,指着天空,众人跟着他向天上看去,太阳逐渐落山,竟然是快要黑天了! “那么,正义就不存在了吗?就没有人心怀正义、心存仁义、心念中正了吗?告诉你们,不是!哪怕时代再黑暗,环境再恶劣,风暴再肆虐,总有那倔强的花朵能长起来,总有这海鸟能乘风破浪,而他们的名字,就叫人心,就叫正义!现在,请跟着我复述这些英雄的名字。”柳旭居高临下,直视众人,一字一字的说出一个个重于千钧的名姓: “颜佩韦!” “颜佩韦!” “杨念如!” “杨念如!” “马杰!” “马杰!” “沈扬!” “沈扬!” “周文元!” “周文元!” 柳旭念一个名字,众人跟着念一个,他们不需要指导,也不需要请托,他们自发地、自愿的地被柳旭引导,为他们的英雄祭奠。 “有人说,这是帮小民,是帮不读书的人,是帮乱民,他们死的好,死了对国家好!我想对他们说,去你妈的!” “《中庸》云,义者,宜也。孟子云,义,人之正路也。我不说那么多文绉绉的,何谓义?利国利民就是义,敢和奸臣作斗争就是义,敢卫护正义就是义!这么说,这五个小民,这五个贩夫走卒,他们比朝廷上的大人君子都要义,他们才是真正的义!” “我们济民社尊崇孔孟,我们才是真儒,他们都是些伪儒、妖儒!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四书五经的解释权从那帮妖儒、伪儒手里拿回来!任何读书人,都有权解释四书五经,他们说的未必对,咱们说的未必错!而这五个人,他们不读书,却真正做到了义,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五位英雄死了,先我们一步,但是凡人皆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他们死了,我们济民社却要接过他们的大旗,继续和阉党做对,继续和他们战斗到底!我柳旭在这里发誓,今年,今年十月之前若是魏忠贤不死,我便带人北上京师,与阉党死战到底,绝不逃避!今年十月,要么崇祯爷处死魏忠贤,要么我死在京师!这世上有为大义而死的柳旭,没有贪生怕死的柳伯阳!” “现在,是祭祀英雄的时间,请大家和我一起高唱,魂兮归来,魂兮归来!” 不需要领导,不需要鼓动,所有人,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小孩,富人和穷人,他们一起念诵,一起祈祷,一起追悼,他们是怯懦的,因为他们曾经任由他们的五个英雄死去,但是他们同时又是勇敢的,因为他们敢于正视自己的怯懦,敢于解开自己血淋淋的胸膛,把自己的心脏剖出来,放在桌子上,勇敢地对视! 刘如意站在人群中,默默无语,他曾经读书时颇多疑惑,皇帝乃是天子,百官乃是代天牧民,可是这天应该是至慈至爱的,何以能容许这皇帝昏聩****,这百官贪污腐化?他本有意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却被先生告之这东西科举从来不考,科举考的乃是八股时文,乃是起股承股,万万没有他这异端学说生存的空间。 而今天,他似乎找到了答案。 天若不仁,我便代天,皇帝百官若不义,我便代你行这煌煌大义。 “柳旭啊,柳旭,我跟着你,只怕真能看到大家吃饱穿暖啊!”刘如意眼含泪水,目光中充满希冀。 第五十六章 POV:周珺 天谴忠贤 今天更新了五十四、五十五两章,但是后台不显示,再发一章试一下~ 周珺抬头仰望着建立在虎丘的魏忠贤生祠,这座生祠汇集了苏州府的能工巧匠,堪称是巧夺天工,比之嘉定府的生祠巍峨庄严不知多少倍。 根据修造这生祠的匠人所说,这生祠的大殿几乎是模仿紫禁城存信殿形制,共有七间,正中是金玉制成的宝座,宝座两边有长枕两个,号称“威权”象征至高无上的权力,后面有三个圆形的丝绸靠枕,名曰“倚势”,是借助大势同于天下的意思。两面还有十间小殿,如同棋盘一样均匀分隔,柱础、螭头、四角无不是金光闪烁,尽显皇家威严。 生祠建筑区里面还有一座百花园,占地极广,仅仅是大门就有三道,花园里面有山洞、有假山、有奇石、有太湖墨石、有洒金石,都是利用江南地区发达的水运从全国各地运来的,不知耗费了多少民脂民膏,简直和宋代的“花石纲”没什么两样。花园里面还有什么“凌虚阁”,虽然名字是个阁楼,但是实际上高有四层,周围有三层小楼七八座,中间用栈道相连,若是雾气飘渺的时节造访,真是有飘飘欲仙的感觉。只不过这乃是魏忠贤生祠,没人敢到这里玩耍,所以修造之后几乎没使用过。 因为守卫的兵丁早就作鸟兽散,其他地痞流氓又慑于周珺调派来的农民护卫队人多势众,所以周珺很容易就指挥着家仆们把生祠洗劫一空,不论是纯金的塑像、白玉的观音还是各种舆盖装饰、象牙笏板,统统没有放过。 毛毛见了周珺他们有条不紊、组织完备的行动,撇撇嘴:“没想到你们不仅仅擅长宣传,打家劫舍也是一把好手,这生祠花了苏州府不知多少万银子,你们这就给全部拿走了!” 周珺闻言皱了皱眉,回击道:“你小小年纪,怎么如此愤世嫉俗?我们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师尊散尽家财巡行反阉,我自然要给他找点钱财来补贴家用。总不能让忠臣义士流血又流泪吧!” “哼,我看你师尊是最聪明不过的人了,只怕诸葛孔明都没他算得精!若是魏阉真倒了,崇祯爷爷都未必能有他获利多!”毛毛从花园里随手摘了一朵黄色的菊花,插在脑袋上,大声讽刺道。 “我是不管这些的,只要师尊要做的,我就要做好!”说完,周珺看了看天空:“这时间不早了,咱们赶快走,不能误了大事!” 两人走出生祠,慢慢接近虎丘演讲处,远处演讲的声音由远及近,在山林之间辗转反射,在这边清晰可闻。 毛毛耳朵听着虎丘传来的演讲声音,良久无语,过了很久,才轻轻说道:“我之前还奇怪,为何你们竟然一个一个都把柳公子奉为神明,尊敬有加,而今才明白,你师傅蛊惑人心的本事你哪怕是学到十分之一,也足以升官发财、公候万代了!” “师尊是真心吊民伐罪、护国济民,是以才能激起百姓心中的正义,你这样说未免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周珺有些不满地反驳道。 “是蛊惑人心还是吊民伐罪,这个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只有这历史才能告诉我们。只是你师傅派你到这生祠,安放这什么‘硝化甘油炸药’,却是事先设计好的吧!”毛毛站在一块石头上,比周珺高出一头去,她指着不远处的生祠,不满地说到:“这火药我也是知道的,不过就是烟花爆竹的威力,你师傅却要咱们躲这么远,真是太小心了!” 周珺没有说话,但是他心里是从来不在乎这些正义、善恶的,毕竟当他和母亲落难江湖的时候,正义和善良从来没有拯救过他。既然正义不能守护自己,那自己又有什么义务去守护正义?不过他跟随师尊学了这么久,却是明白了一件事:虽然你可以把正义看作是一张擦屁股的草纸,你却要把这草纸高高捧在脑门上,然后居高临下地审判他人。 毛毛听着远处演讲的声音越来越高亢,越来越激昂,突然幽幽叹了一口气:“真羡慕你们男人啊,若我是你,跟着这样的师尊,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只可惜我是女儿身,只能在这深闺高墙里面度过一生!听说佛祖也是讨厌女人的,说这女儿只有变成男人才能成佛!” 周珺终于找到一个机会证明自己的本事,立刻开口说道:“你这么说倒是不对,《涅槃经》讲,佛陀说,如来性是丈夫法故,若有众生,不知自身持有如来性,虽是男儿身,我说此辈是女人,若有女人,能知自身持有如来性,虽是女儿身,我说此人是男子。这佛陀讨厌的是自私、嫉妒、多染、懦弱等等女儿心,而不是女儿身!若是你能放弃这些女儿心,虽是女儿身也是男儿,若是不能,纵然是七尺男儿也是女人!” 毛毛眼睛突然亮了:“既然如此,我毛毛也可以做出一番事业?”她突然从石头上站起,凑近周珺,周珺只闻见一股兰花的香气,这香气并不浓郁,却好像三伏夏日里面的一泓清泉,扫尽了他所有的悲哀和烦躁。 “能,当然能!”周珺含笑看着毛毛,这样说道,他眼尖,看见柳家的家仆们好像没看见这边一样,远远守着,不由得心中更是高兴。 师尊还没有子嗣,他这首徒就是师尊最合法的继承人,这帮家仆惯是会见风使舵的,对于他尊敬有加,当作半个小主人来看。 毛毛眨了眨眼,突然问道:“你可知道我既然是应天巡抚的女儿,又如何愿意跟着你一起来炸这生祠?” 周珺心中一冷,他本不想这么快就揭开这谜底,因为他深深明白一旦事情走到这一步那么他就必须作出抉择,要么是带着毛毛一起离开,要么就只能和这个兰花一样美丽,狐狸一样聪明的女孩分别! 带她走,有违礼法,属于野合私奔之类,这种不受双方父母家人祝福的结合如何能够长久?但是若不带她走,她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再过几年只怕就要许配人家,自己又如何能再见到她? 周珺一时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是好。 毛毛见他没有说话,也不管他,自顾自地说道:“我一见到你师傅,就知道我父亲是绝对斗不过你们的,柳公子真不愧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这宣传造势、鼓动人心、组织策划都是当世无敌,我父亲才具一般,中人之姿,若是做个太平官儿还绰绰有余,遇上你师傅这样的妖孽就是无还手之力了。更不要说这自古以来‘刚不可久’,魏忠贤把持朝政这么多年,丢尽了天下人心,得罪遍了读书人,太监的权力全都来自皇帝,本身没有根基,一旦新皇即位决定动手,只怕是灭亡就在反掌之间,而父亲在任上多有献媚魏忠贤的举动,树倒猢狲散,覆巢之下无完卵,如何能独善其身?只怕丢官坐牢也是天子留情了!” 周珺沉默着没有说话,他对于自己阵营的胜利是没有任何怀疑的,但是他人生头一次地开始关心起对立阵营的生死存亡。虽然自己和毛一鹭没有联系,但是眼前这个女孩却是毛一鹭的亲生女儿,他夹在这两者之间,又该如何自处? 哪怕是跟着母亲一起流落江湖,不得不卖唱为生,昔日风流公子哥变做落魄小唱少年,周珺都不曾喊过一声苦,叫过一句累。但是,有生以来,头一次地,周珺开始觉得这命运对自己实在太过痛苦,竟然把这么困难的抉择交给自己来做。 他该怎么办? 周珺知道这个问题他只能独自面对,师尊不会在这方面给他任何指导,只是这男女情.事,又怎的如此弄人! 这时候,一个身穿红色济民服的家仆走了过来,他恭恭敬敬地对周珺说道:“打扰小郎君!眼看公子演讲快要结束了,咱们这边准备点火吧!” 这个人来得太及时了!周珺心中感激,不敢看毛毛的眼睛,连忙大声发令道:“准备点火,除了点火的人之外,所有人撤出一千步之外!点火者点完火之后立刻撤离!所有人必须带上棉花耳塞,紧闭嘴巴,不得有误!” 众人一起撤到千步开外,周珺走到位置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拉着毛毛的手,而毛毛却没有丝毫拒绝。 “快,都带上耳塞!”周珺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命令众人带上耳塞。 他们等了半刻钟的时间,为了保证点火的人能有充足的时间退出来,他们把引线做得比较长,这漫长的等待加上心理压力,让周珺在金风呼啸的秋日额头上依旧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毛毛拉了拉周珺的手,伸手指了指远处的生祠,做了个口型。周珺猜测是在问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爆炸,他张口刚要回答,却只听见“轰隆”一声巨响! “轰隆!” “轰隆!” 因为安放了不止一处炸药,所以爆破是连续发生的,周珺只觉得天崩地裂一般,整个脑袋都被震得嗡嗡作响,好象有一个小人在拿木槌狠狠敲击他的脑袋,周珺环视四周,毛毛和家仆们都被震得东倒西歪。周珺顾不得自己脑袋还在轰鸣,一把抱住毛毛,他觉得怀里的人儿好像一只寒风中的小奶猫一样,瑟瑟发抖,脆弱无比,不由得怜意大起,用力搂住女孩。 漫长的爆炸终于停止了,周珺回头看看生祠所在位置,除了一些断壁残垣,哪还有昔日富丽堂皇、装饰繁盛的生祠存在! 他摘下自己和毛毛的耳罩,只听见女孩在不断喃喃道:“天谴魏忠贤,这肯定是天谴!” 第五十七章 POV:刘如意 片言折军 不求票还是不行呀,各位读者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留给我几张啊~~ “天谴魏忠贤,这肯定是天谴!”刘如意失声叫道! 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刘如意同样听到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爆炸声,他转头一看,透过熹微的日光,竟然看到那座十里之内能清晰看到的生祠此刻竟然荡然无存了! 他是早知内情的,此刻都被震惊成这个样子,其他不知内情的士民们就更加不堪了,他们原本跟着柳旭为英雄招魂正入戏,此刻却被这晴天霹雳一般的爆鸣震得如炸了窝的蜜蜂一样东奔西窜! 士子们被告知今日必然天降雷霆,击毁魏忠贤生祠,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们本来是不信的,但是看了这一幕却不由得不信,再也不顾及纪律和阵形,纷纷谈论起来。 刘如意知道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时机,当下带头大喊起来:“天谴魏忠贤,降雷灭生祠!”士子们也是乖觉的,加上之前早有心理准备,马上反应过来,也是纷纷喊起来: “天谴魏忠贤,降雷灭生祠!” “天谴魏忠贤,降雷灭生祠!” 士子们的喊叫解释了刚才那声霹雳的来源,加上维护秩序的家仆和农民们多方劝阻,最重要的是那几声霹雳响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是以混乱不堪的场面渐渐得到控制,人们从一开始的慌乱中解脱出来,开始纷纷议论道: “这一定是天谴,玉皇大帝看见文曲星聚众演讲,派雷公电母放雷电劈了魏阉生祠,你看,那边的生祠全都没了!” “可不是嘛,这魏阉把持朝政近十年,好事没做,坏事做绝,早就应该遭报应了,果然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现在只是劈他的生祠,若是魏阉再不悔改,只怕下一道雷电就是劈在他老小子脑门子上了!” 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见过火药,知道火药的威力的,只是这声霹雳声音如此大,一下子就毁灭了生祠,若是换成火药怕不有几万斤,这匆忙之间从哪里能弄如此多的火药去!是以,这定然是老天爷发怒无疑的。 刘如意眼看着人们兴致勃勃地讨论刚才的霹雳,和之前的狼奔豕突判若两人,心中颇为感叹。他完全能够理解这些人,他们今天来参加聚会也是冒着一定的风险的,虽说法不责众,但是若魏忠贤不倒台,他们日后未必有好果子吃。眼下天降雷霆,正显示了人间自有正气在,魏忠贤天怒人怨,他们必定是要胜利的,这就给这帮人吃了个定心丸,因此如何不兴奋? 刘如意轻轻叹了口气:“柳旭啊柳旭,我是真服了你了,你有这般的通天的手段,做什么事情不能成?” 正想着,却听见柳旭站在高台上,举着扩音器大声呼喊:“父老乡亲们,大家看啊,这老天爷都来帮我们了,我们还有不赢的道理?这魏忠贤再厉害,还能厉害过老天爷去?这眼下苏州府里面就还有一个魏忠贤的走狗,那就是巡抚毛一鹭!这老小子拜魏忠贤为干爹,丢尽了读书人的脸面,还派人抓捕五义士,简直是天怒人怨!大家跟我来,咱们一起抓住毛一鹭,审判这老小子!” 柳旭说完这句话,似乎觉得有些不过瘾,大声喊道:“天谴魏忠贤,公审毛一鹭啦!” “天谴魏忠贤,公审毛一鹭!” “天谴魏忠贤,公审毛一鹭!” 穿着红色济民服的士子们表情狂热,他们组成一个并不整齐的方阵,在走下高台的柳旭的带领下,如同红色的海啸一般,快速向位于三元坊书院巷应天巡抚衙门走去,而他们身后,是更加狂热,更加疯狂,更加不顾一切的三五万民众! 他们虽然组织混乱,虽然没有纪律,但是狂热至极,敢于冲破一切挡在前面的阻碍。在这样一种力量面前,只怕是魏忠贤都不敢正面撄其锋,何况应天巡抚的那些老弱残兵! 从虎丘山到巡抚衙门不过十来里路程,哪怕是走着也花不了半个时辰,是以士子们高呼“天谴魏忠贤,公审毛一鹭!”的口号,步履如飞,竟然很快就冲到了衙门不远处。 刘如意专门找苏州士民询问过毛一鹭的事情,他是个典型的文人,只知道空谈义理,实际上没有多少胆气的,虽然曾经资助过出版各种图书,对于文化传播有一些功劳,但是却缺少骨气,不敢正面反对魏忠贤。当初苏州暴动的时候他就举止惊慌失措,差点被市民们给打死,多亏了当时的苏州知府寇慎等官员的保护才得以幸免。 现在的毛一鹭估计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生怕再来一次苏州暴动,也正是因此,毛一鹭得知大队在虎丘聚会之后,连忙从苏州千户所调集了大批兵马,只可惜在刘如意看来明朝的“大批兵马”从来只存在于账面上,真能够拉到巡抚衙门防守的不过千人。 因为前方有士兵拿着明晃晃的刀枪、手里拿着燃着了火绳的鸟铳,气势昂扬的士子们立刻停了下来,他们向来是自诩“千金之躯”的,加上手里没刀没枪,如何敢跟这些士兵硬碰硬。好在刘如意估计士兵们也只是接到了原地防守的命令,只是排成阵形原地固守,没有向前进攻,是以两边就巡抚衙门前面开始充满火药味的对峙。 刘如意走下马车,他还不会骑马,所以只能坐在马车上跟随大队行动,这让他保持了充沛的体力来应付各种事件。柳公子乃是万金之躯,不能轻动,两边要兵对兵,王对王,是以这些小卒子应该也只能由他刘如意来对付。 士兵们穿得是好像是用蓝色布做成的甲胄,上面由各种铆钉串连起来,看上去并不坚固,不过刘如意猜测那布面里面应该是有铁片或者其他的东西,毕竟如果仅仅只是布料的话那就太薄弱了,如何能够抵挡敌人的长刀利剑? 他们拿的兵器样式很多,他只认识鸟铳、竹枪和藤牌三种,至于其他的什么带着刀刃的棍子,用竹子制成的像个扫帚似的兵器还有带着绳索的锤子,他就看不懂了。士兵们的营养似乎很不好,个个面黄肌瘦的,好像从来没吃饱饭过。像这样的士兵,估计也就欺负欺负老百姓和穷书生,遇上传说中如狼似虎、腰粗如树的建奴,可怎么打呢? 刘如意不懂军事,看不懂眼前这些士兵的装备究竟是什么名目,不知道这些兵和建奴打起来会怎么样,但是他却并不在乎,因为假如这些兵器派不上用场,他又何必去费心弄明白他们叫什么。 刘如意昂然走到大队前面,高声喊叫到:“江南士子巡行大队左队长刘如意,请见你们长官!” 他这句话一说完,身后的士子和士民们立刻大声叫好,一时声势很大,让士兵们非常紧张,刘如意甚至看见有一个士兵紧张之下把鸟铳给扔到地上了,立刻惹来身后将领的一阵拳打脚踢。刘如意明白为什么大家给他叫好,人民总是喜欢不惧强暴的英雄式的人物,柳旭对他们来说好像神明一样高高在上,反而不如他刘如意更加容易接触。 说来也奇怪,刘如意自己原本是个比较懦弱的人,往常连一句重话都不敢说的,但是他此刻竟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从那里涌起来一股勇气,竟然敢面对一千多的士兵侃侃而谈。 或许,是身后的那个人和上万的人民给了自己力量吧,刘如意这样想着。 对面的军阵分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身穿铁甲的将军,他的甲胄看上去就比普通士兵的精美很多了,甲片组成了一个个“山”字形,可能是传说中的“山文甲”,盔甲的部件也比一般士兵多,还戴着一顶插有蓝色旗子的铁头盔,样子看上去倒颇为威武,像个能打仗的。 只不过这个将军一说话就露了怯:“这位公子,本官是苏州卫指挥使赵元,不知为何聚集了这么多人来围堵巡抚衙门?” 指挥使乃是正三品的官位,若是放在明初倒也是个大官,只是眼下文贵武贱,正三品的指挥使见了七品知县都未必有什么架子,何况眼下数万人包围了衙门,若是真打起来,只怕这千把人分分钟就要被愤怒的人潮淹没。 气势是此消彼长的,刘如意见到赵元没什么威势,心中大定,大声说道:“你既然是这里的指挥使,岂能不知道刚才在虎丘山上天降神雷,击毁魏阉生祠的景象?你等若是冥顽不灵,只怕下一个挨雷劈的就是你们了!” 刘如意猜测这些人肯定在虎丘山是有探子存在的,只不过自己这边没有足够人手,所以没办法排查,不过这眼下倒成了一个好事,因为这些探子失魂落魄之下必定只会往厉害了说,不会往小了说。 果然不出刘如意所料,这个赵元指挥使听了这句话,面色一僵,显然是心中害怕极了,估计他刚才不敢驱散人群也是和这天降神雷有关。但是他身为一军之长,若是示弱了只怕以后就没法服众了,所以刘如意理解地说道:“魏阉祸乱天下,蛊惑人心很久了,被他蛊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方才天降神雷,说明我们乃是替天行道,吊民伐罪,赵将军是忠于皇上,忠于我大明社稷江山的,我们今天只找首恶毛一鹭,其他人既往不咎!将军不如弃暗投明,加入我们这边,到时候天子论功行赏,在座各位肯定各有封赏!” 赵元倒是个有决断的,他听了这话,看了看面前数万民众,此刻天已经黑了下来,大家点起大队赠送的火把,一时间星星点点,与周围的黑暗对比明显,不知道藏了多少人,显然是占据了人数优势,而自己这边只有一千多看上去没什么战斗力的士兵,当下决定:“刘公子说的是,我应该弃暗投明,誓与魏忠贤不两立!”然后又转身下令道:“全军听令,我们加入柳公子的正义之师了,所有人回到城外军营驻扎,各将官谨守本部,不许扰民!” 他一声令下,本来看上去就有些不愿意打仗的士兵们立刻欢呼雀跃,跟着将官各归其位了,这倒是看得刘如意连连摇头,虽然能不打自然是最好的,只是这大明军队如此兵无战心,如何能抵御外侮? 赵元等士兵们都跟随本部军官撤退了,挥手让几个亲信退下,悄悄对刘如意说道:“柳公子大名我们在军中也是听过的!待会若是方便,还请刘公子代为引荐一下,大家交个朋友,以后也好相处……” 第五十八章 POV:周珺 绝处逢生 不求票还是不行呀,各位读者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留给我几张啊~~ 周珺依旧骑着自己那匹白马,带着自己和毛毛两人缓缓走在苏州的道路上,苏州城的道路修得并不很好,路基高矮不一,高的比矮者有时候能高出半尺去,因此虽然全由石块砌叠,路面用石灰石板铺砌,其实走起来还是有些颠簸。 周珺的前面是一拨又一拨狂热而愤怒的士民,他们先是被师尊挑动起内心的愤怒,又因为师尊的演讲而热血沸腾,最后还被“天降神雷”扫除了所有的恐惧,因此此刻的士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因为他们认定自己就是在替天行道! 当年打着“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们到处打家劫舍,冲州破府,杀了不少无辜良善,而今这些士民们也是自以为自己无比正义,无比正确,那么谁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呢? 这个答案其实就在他们的嘴边,只不过两个人都不愿意说出来。 因为他们都知道,也许一旦说出来,那结果就是永别。 两人像在捉迷藏一样,明知道这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情,却无比希望对方先说出来,能减轻自己道德上的压力。 两人像两只在天空相互盘旋争斗的雄鹰,都在等待对方露出破绽。 想到这里,周珺无奈苦笑,好好的相遇,好好地姻缘,为何闹到这般地步? 贼老天啊,贼老天,你还真是对我周珺不薄! 周珺留神听着周围士民们的谈论,他来的有些晚,因此错过了一些讯息: “刚才那天降神雷您老听见了吗?那可是文曲星爷爷亲自元神出窍,从玉皇大帝和三清老祖那里请来的,本来想直接劈死魏忠贤,后来想着那样太便宜了他老小子,就先把他的生祠灭了,等咱们逮到魏忠贤,活活剐了他!” “可不是嘛!想这魏忠贤在咱们江南干了多少破家灭门的事情?城南的周家、王家、李家不都是因为那东厂太监破家的嘛!” “要我说,这魏忠贤该死,这应天巡抚也该死!当年若不是他派兵抓人,那五英雄如何就能死了?那葛将军不还在牢里面好好的!” “说的也是!老哥哥刚才不在虎丘山,那是不知道,咱们柳公子说了要‘天谴魏忠贤,公审毛一鹭’,这就是要替天行道了!” “敢问一句,这‘公审’作何解释?” “您算是问对人啦!这秀才公们方才给我解释,这公审就是要公开审判,要大家伙看着,一起审判这毛一鹭的罪行!” “这可难得!这朝廷大员被审判也都是在什么大理寺,要不就是‘三法司会审’,咱老百姓能看到的次数可不多!” “这当然啊,柳公子说了,要让大家都看看这阉党走狗是个什么的德行,所以要公审!您要是不紧走两步,估计就赶不上了!” 周珺没有再听下去,他已经差不多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更重要的是身后的女孩已经全身颤抖,眼看就要摔下马了。 “我告诉过爹爹的,我告诉过爹爹的,可是他虽然宠爱我,却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听我的,他不听我的!”毛毛在周珺背后哭喊着,她的声音凄凉而悲哀,好像一束经历了风吹雨打的残花,尤其是那略带颤抖的声线,让周珺有一种用力抱住她,告诉她一切有自己在的冲动。 但是他不能,他是松江才子、文曲星下凡柳伯阳的首徒,是有着远大前程的少年郎,是有着血海深仇的周家子弟,他身上背负了太多太多,有责任,有义务,更有刻骨的仇恨,这些东西让他无比坚强、无比强大,却也深深地束缚住了他,让他不能挣脱。 他多么想对这些责任,对这些道义,对这些仇恨说一声“去你妈的!”,但是他不能,师尊信任他,母亲期待他,家仆们崇拜他,他们都认为他周珺会作出一番大事业,会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又怎么能让他们失望? 他的身子是自己的,但是他这个人却不全是自己的,这个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拥有了别人的一部分,也都有一部分被别人拥有。只要他还活着,还有着社会关系并在乎人情冷暖,他就不能获得自己的全部所有权。 “即使是师尊那样的人,也不能自由吧,他已经背负了那么多的期待和责任,即使他不想走下去了,别的人也会推着他一路走到底吧!”这样想着,周珺心里多了一丝淡淡的无奈和悲哀:“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自由!” 周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勉强侧过身子,用一只胳膊搂住毛毛,试图用自己的体温给女孩一些温暖:“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你比我聪明,若是个男儿定然比我有成就,你能教给我该如何做吗?” 毛毛凄惨地一笑,声音里隐藏着一种化不开的哀伤:“我本来以为你师尊只是想要吓一吓我爹爹,多少还是要给他留些体面的,加上跟你在一起又是那么的好玩,所以才跟着你一起炸生祠,却没想到你师尊竟然如此狠辣,要让一个朝廷大员彻底威风扫地,彻底身败名裂!” 说完这一句,她又用一种咏叹式的声音说道:“我早该想到的啊,人人说‘松江柳伯阳,美名天下扬,文曲下凡尘,高才报我皇’,这么精明的宣传,这么高明的手段,这么狠辣的权谋,怎么可能不会把事情做绝呢?啧啧,先拿下苏州知府示敌以弱,然后借神雷之威一鼓作气!今天之后,只怕‘苏州神雷降世,柳旭公审毛抚’就要传遍大明十三省了,说不定你们这帮人还会编成话本到处传唱!到时候就算天启爷爷还在都保不住魏忠贤,何况新皇即位!而魏忠贤一死,我爹爹就一点用都没了,你师尊如何不会在爹爹还有一点利用价值的时候,像吸果汁一样吸干他最后的汁液!” 周珺发现,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气愤,没有恼怒,没有懊悔,只有好像一个绝世高手对于另一个绝世剑客的赞叹,这是一个聪明的头脑对高明谋略的赞扬。毛毛的脑子的确比他好用,在这个时候仍旧能看出师尊的全部布局,这种冷静和睿智让他既敬佩又惊讶。 “毛毛,我——”周珺只想着说一些话来打破这恼人的气氛,只是他看开口之后才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可说的。 谴责师尊吗?可是他做错了什么?现在形势就如同两军相争,从来只有兵不厌诈,慈不掌兵,若是换了周珺自己上去,只怕做得还要决绝一些,他自己又还是获利者,更不用说他还在这里面添油加醋,为王前驱,他又如何能指责师尊? 求得毛毛原谅吗?可是他能怎么做呢?像毛毛这样的女孩看到的永远是事情的实质,只要不能改变毛一鹭被公审的命运,毛毛永远就不会原谅他,他哪怕把世上最动人的情话说上三天三夜也没有用! 一走了之吗?但是他蓦然发现这个认识了不到三天的女孩已经彻底占据了她的内心,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让他心醉。若是强行掰开,那就等于把他的心脏切成两半! “贼老天啊,贼老天,你真是会捉弄人啊!” 周珺仰天长叹,神情悲凉。 白马似乎感觉到身上一对男孩女孩的纠结心思,自己也变得有些无精打采,再也不复之前的活跃模样。它只是慢慢在路上走着,原本欢快的哒哒声也变成了一声又一声沉闷的叩击,狠狠敲在周珺的心门上。 马走的毕竟比人快,他们逐渐赶上了一些人,他们的议论随风飘入两人耳朵中: “你说这毛一鹭会不会服软呢?他要是服软认罪,估计柳公子也不可能真杀了他,顶多把他赶出苏州城!” “嘿,这朝廷二品大员给人赶出治所,这简直是奇耻大辱,这对于这些死要面子的文人来说可比杀了他们还要他们难受!” “要我说啊,最好这毛一鹭顽抗到底,要是他认错了柳公子还怎么发落他?伸手不打笑面人嘛!可要是这毛一鹭怙恶不悛,这柳公子可就有了借口,说不定还得当众打他屁股,这朝廷大员挨廷杖从来可都是在午门,说不定咱们今天还能看到昔日威风凛凛的大官被当众打屁股!” 这些议论荒诞不经,这廷杖从来都是天子的特权,师尊虽然名声极高,可也不过是个举人,如何能打毛一鹭的屁股?但是这却给了他一个灵感,周珺转过头去,看着毛毛,却没想到毛毛也正盯着他,眼睛发亮,很明显,他们想到一块去了! “难道你也想?”周珺试探着问道,他不想再犯任何错误,所以谨慎无比。 “我觉得让我爹爹认错虽然难,但是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如果认错让天子知道了,多少也能减轻罪责,到时候再给那些京官使点银子,说不定还能留点体面,让父亲自行致仕!”毛毛出口不凡,一下子就抓到了问题的本质。 “那还等什么?”周珺兴奋地一挥马鞭,大声喊道:“马儿,马儿,今天就看你的了,一定要在公审前让我们赶到巡抚衙门,事情成与不成,就看你的了!” 白马似乎感受到两人昂扬的斗志,自己也是昂首阔步,迈开四蹄撒欢地奔跑起来,他身上的银铃响动,在古老的石板街上留下一串串美丽的音符…… 第五十九章 POV:周珺 略施小计 不求票还是不行呀,各位读者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留给我几张啊~~ 能够有资格进入巡抚衙门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大多数人都被引导着去了城外空旷处,说是要在此处公审毛一鹭,所以衙门口现在只有不多的士子和农民在把守,他们是认识周珺的,所以没有为难他,放他进去了。 应天巡抚衙门在苏州书院巷,原本是宋朝鹤山书院旧址,原本的治所是南京,后来为了弹压地方,万历三十一年才搬过来的。衙门的规模很大,比之苏州知府衙门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衙门门前有一个高高的旗杆,上面挂着蓝色的旗子,门口还有一个吹鼓亭,这座亭子八角五层,上面雕刻着飞禽、走兽、人物、花卉等等图案,每一样都精美至极,连人物的胡须、头发,动物的皮毛、爪牙都刻画得清清楚楚,亭子里面悬挂着小锣、锋锣、京锣、咚锣、大锣以及笃鼓、战鼓、大鼓等等乐器,原本这里还是要有乐队不停鼓吹的,只是眼下兵荒马乱的时节,那些乐队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大门已经洞开了,里面重门叠户,幽深邃暗,周珺知道这些门户都是防御工事,假如外敌入侵可以依托这些门户节节抵抗,以尽地方官守土职责,只是眼下士兵们都回到兵营了,哪还有人在此守卫?这精心设计的防御体系也不过成了个笑话罢了。 两人都没有心情说话,他们恨不得眼下就飞到衙门里面去,周珺不再顾惜胯下马儿的马力,不住地鞭打白马,希望他能跑得更快一些。说来也怪,原本周珺的骑术并不甚好,眼下却有如神助一般,在不算宽阔的衙门道路上面飞驰。 “这边,这边!”毛毛生怕周珺跑错了方向,大声指着路,她的声音在飞速奔跑的白马上变得飘忽不定,难以确认方位,好像一会从他的背后传来,一会又跑到了他的面前,就好像那颗彷徨不定的少年之心一样。 “你说,你父亲会不会听我们的?”周珺原本不想提出这个问题,但是他需要收集足够多的情报,他需要知道毛一鹭是一个怎样的人,需要知道毛一鹭有多么强硬,对于魏忠贤又有多么忠心。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毛毛大声喊叫道。 “我说——你父亲,会不会听我们的?他是什么样的人?”周珺一手握着马鞭,一手握着缰绳,声嘶力竭地大声吼叫道。 毛毛似乎觉得这样说话实在太过困难,她突然一把紧紧抱住周珺把自己的嘴巴凑到他的耳边,他们的距离是如此的紧,以至于周珺甚至能感觉到那编贝一般的女孩的牙齿轻轻摩擦着他的耳垂。 “父亲是一个,嗯,是一个很好的人。”毛毛开始说话,或许是她还没有成熟到能够理解这种行为,又或者她本来就是一个嵇康似的视礼法如无物的女孩,她根本不在乎周珺会怎么理解自己的行为,自顾自地说这着话:“父亲是一个很和善,和和蔼的人,我不知道他对别人是怎么样的,但是他从来没有对我红过脸,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重话。他很宠爱我,从小就抱着我读书,带着我读四书五经,读话本小说,甚至连《西厢记》这种书都允许我看!当年苏州暴乱的时候我才十岁,那天我还清楚地记得,因为那天是我的生日,他本来是要回来给我庆生的,结果那天却满身狼狈、浑身泥水地逃了回来,他回来的第一句话我还记得,那就是‘毛毛还好吗?’真的,他或许在你们眼里是个坏官,是个阉党,但是他是我的父亲,是最疼爱我的父亲,我是个小女子,不能理解你们的家国天下,但是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天,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 “或许曾经是吧。”周珺这样想着,但是他不能将内心的所有想法表露出来,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外露的人,因此他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句,然后问道:“那咱们应该如何说服他?” “父亲是一个聪明人,他应该知道眼下的形势,只要我们给他留些体面,应该可以让他服软。只是,眼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父亲!” 周珺沉默了,他何尝不知道,眼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说服毛一鹭,而在于让师尊放毛一鹭一条生路,给他留些体面。 只是像师尊这样的人,意志坚强如铁,从来不会退缩畏惧,哪怕是佛郎机人都被他说得好像见了他们的真神,又怎么会对一个眼看就要失势的官员手下留情? 哪怕这个官员的女儿是自己的心上人也不行。 “你能说服你师尊吗?”毛毛带着一些柔弱和无助,弱弱地问道。她呼出的热气从周珺的耳朵一直蔓延进她的心里,吹拂着他的五脏六腑,这种热气在秋日的寒风里给他增添了无穷的雄心和自信:“我不知道,但是我一定会拼死向师尊请求的!他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心血,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我!而毛一鹭只要被拉下马来,不管他认错与否,都已经不重要了,所以我们有希望!” “谢谢。”毛毛的声音很轻,轻到好像一眨眼就会被寒风吹走,但是又那么重,重到周珺情愿拿一生的前程承接这一句感谢。 巡抚衙门的大堂已经是人声嘈杂,周珺看到了很多人,有刘如意,有李奉天,有苏河,有王振,他们都是一脸兴奋,一脸自豪地站在那里,相互交谈着。 是啊,他们一定会兴奋,一定会自豪的,哪怕是一甲进士出身也未必能做到这么高的官职,可是这么个封疆大吏、朝廷重臣、东南股肱却被他们轻而易举地打倒在地,整个南直隶官位最高官员都被他们拉下马来,放眼整个南直隶,谁又能当他们一击? 只是,若非毛一鹭是毛毛的父亲,自己是不是也是其中一员呢? 这世界上,真的有正义和邪恶吗?还是说,这个世界上只有阵营和派系? 周珺摇摇头,驱散脑子里这些无谓的感慨,下马,然后又伸出手将毛毛抱下马。这是他第一次用自己的身体承接女孩的重量,她很轻,像一袋最温暖的棉花,但是有那么的重,让他好像捧着世上最高贵的珠宝,丝毫不敢轻忽。 “苏大哥,这毛一鹭去哪了?”周珺找到了和自己最相熟的苏河,他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因此不敢使用尊称,只是称呼本名。毛毛似乎能够理解自己的做法,没有表示出不满。 “哟,你小子可来了!”苏河很是开心地对他说:“你小子那一个雷子可是放的好啊,连哥哥我都被你吓了一跳!要说我柳兄弟就是天纵之才,连这天上的神雷都能引来!” “哪里,哪里,都是师尊的教导,我是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周珺心里焦急万分,却不敢露出任何破绽,只能有一句没一句地寒暄着,然后问道:“你们这么些人站在这里做什么?毛一鹭去哪了?” “你师尊正在大堂里面和毛一鹭密谈呢,要我们在外面等着,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出来了!” “那我能进去吗?”周珺的心紧紧绷着,生怕苏河说一个“不”字出来,那样的话他也只能对不起众人,硬闯进去了。他自幼习武,虽然不敢说力敌十人,但是带着毛毛绕开眼下这群不会武功的士子还是足够的。 “你要进去?”苏河看了看周珺,又看了看毛毛,有些奇怪:“柳兄弟没给你任务吗?还有,这小厮是你从哪找来的?要是你的相好可千万藏好了,别让王振那兔儿爷看见!” 毛毛这几天都没有换衣服,还是穿的那身小厮装束,这让她成功骗过了花丛老手苏河,不过周珺估计这也和苏河不喜欢小姑娘有关系。他此刻大脑疾速运转,想要找到一个借口进去,但是他越是想就越是没有办法,急得头上直冒热汗。 “哟,小子你怎么了?”苏河眼见周珺头上热气蒸腾,好像生病了一样,不由得关怀道:“你莫不是得了伤风?这可得找个郎中瞧瞧,不是老哥哥我吹牛,这苏州府我也是常来的,哪里有好先生我是门清……” 正在周珺焦急万分,甚至做好了硬闯的准备的时候,毛毛突然开口说话了:“我是毛巡抚的儿子,我愿意大义灭亲,加入队伍,我这次是来说服父亲,让他迷途知返的!” 苏河闻言吃了一惊:“周珺,他真是毛巡抚的儿子?” 周珺心中暗赞毛毛急智,连忙回答道:“他父亲的确是毛巡抚!”他的回答也很有技巧,只是承认了毛巡抚是毛毛的父亲,却没有说毛毛是男是女,日后若是追究起来,他也可以说自己没有看出来,这也是他心思缜密之处。 苏河沉吟一声:“既然这样,也没有让父子隔绝的道理!也罢,你就带着他进去吧,不过周珺你可得注意,万万不能让这小厮伤了你师尊!” “这个自然!”周珺强忍内心的喜悦,大声答道! 第六十章 POV:周珺 终是离别(上) 不求票还是不行呀,各位读者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留给我几张啊~~ 巡抚衙门大堂里面灯火昏暗,好像幽冥鬼蜮一般,往常这里应该有仆人点起通明的灯火,将整个大堂照耀得恍若白昼一般了吧,只可惜眼下哪还有人敢待在衙门,这座象征着半个南直隶地区的最高权力机关就彻底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孤零零地在黑暗中准备迎接最后的审判。 周珺拉着毛毛走在走道里,走道很黑,前面倒是有一些微弱的烛光,估计就是正厅了。走在前面的师尊很明显无意在此处久留,因此连灯火都没有点燃。 走道是用青石铺就的,他们两人的脚步声踏在青石板上,发出轻重不等,频率不同的声响,周珺尝试着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步伐,尽量和毛毛保持一致。 “一会见了他们,咱们该怎么说?”周珺问道,他觉得毛毛比自己聪明,应该会有好的主意。 “你师尊是个不拘小节但是看重实质的人,对付这种人,你得让他知道你没让他吃亏,而不是用感情去绑架他——他是绝对不会被感情绑架的,你这么做只会让事情越高越糟!”毛毛丝毫不在乎周珺就是柳旭的弟子,直言不讳地说出“对付”这种词汇。 周珺假装没有听到这个有些不敬的词汇,继续问道:“可是咱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拿不出来,如何能打动师尊?” “咱们手里是没有,但是父亲大人手里有啊!他只要一天还是朝廷的应天巡抚,就一天还能调遣兵马,差遣钱粮!只要咱们在他们之间牵线搭桥,让他们彼此达成妥协,就可以让事情妥善解决!” “可是——可是刚才不是说了要‘公审毛,呃,毛巡抚’吗?”周珺有些迟疑地问道:“若是突然不公审他了,师尊该怎么向苏州士民交代?” “嘿嘿,这个我早就想好了!保管让你师尊满意!”毛毛卖了个关子,哪怕是在一团黑暗之中,周珺也能感到这个女孩此刻笑得像一只狐狸。 他们没有花很长时间,这条通道并不算长。他们看到了傲然而立的柳旭,坐在椅子上的毛巡抚以及几个保护柳旭的家仆。 毛一鹭的确长了一副好皮囊,瘦长的脸蛋,宽阔的额头,高耸的鼻梁以及刀削一般的面容让他显得不怒而自威,尤其是那长约三寸的美髯,更让他显得英俊不凡了。 “果然是长得不错,要不然也不能生出毛毛这样的女孩!”周珺悄悄看了毛毛一眼,这样想道。 他穿着绯色的朝廷公服,这是在外官僚每日办公必穿的衣服,用纱绢精制而成,盘领右衽,袖宽三尺,袍子上面绣着一个约莫三寸大小的小独科花,这是二品官员的特权,而他头上带着一个幞头,这是用漆纱制成的,向两边延展出一尺多长的角,看上去倒是颇为威武,听说是为了防止朝臣交头接耳设计的。因为毛一鹭坐在椅子上,周珺看不见他的腰带,不过想来应该是二品的犀牛角腰带吧。虽然毛一鹭衣冠楚楚,仪表堂堂,但是眼下毛一鹭早就没了一方大吏的威风,面色枯黄地坐在座位上,整个人向后压在椅背上,一副丧魂落魄的样子。 “不知道师尊跟他说了什么,不过毛一鹭这人怎么可能说得过师尊,估计吓得够呛!希望还来得及吧!” 周珺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行踪,他走到师尊面前,轻轻施了一礼:“师尊!” 柳旭有些疑惑:“你小子怎么来了?不过今天的炮仗放得不错,没吓到吧?” “回师尊,没有。”他正要介绍毛毛,却听见毛一鹭惊叫道:“毛毛?你怎么来了?这几天兵荒马乱的,我派人找你都找不到,你竟然跟他们在一起?” “这小姑娘莫非是?”柳旭马上猜到了毛毛的身份,但是出乎周珺意料的是,柳旭不仅没有责骂他,反而惊喜地叫道:“好小子!不愧是我的徒弟,竟然把毛一鹭的闺女给我拐过来了!不错,不错,有师尊当年遗风!” “师尊什么时候干过这种事?听说师尊十六岁就结了婚,师母还特别厉害,他怎么敢干这档子事?”周珺一时摸不着头脑,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然后他就听见毛毛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毛毛已经抱住了毛一鹭:“爹爹,你还好吗?” “爹爹好,爹爹好,他们到底还是读书人,不会对爹爹动手,倒是你,这些天可把爹爹急坏了,怎么样,没人欺负你吧?”毛一鹭颤抖着声音回答道,他本来死灰一般的面庞因为毛毛的到来多了几分神采,他也紧紧抱住毛毛,检查着自己女儿的情况。 “嘿嘿,”毛毛奸笑了几声,好像一只小狐狸:“柳公子不是个坏人,对我不错,而那个周珺是个蠢的,被我耍得团团转!” 眼见逃不过去了,周珺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行礼,他本来是庶民,按说应该行跪拜礼的,但是眼下毛一鹭失势,他又代表师尊的脸面,所以只是行了个打弓礼:“小子见过老先生!” 他这一句“老先生”倒是颇重的称呼,按照此时礼节,京官内阁及大小九卿才能称“老先生”,不过眼下毛一鹭级别倒也不低,多少也不算僭越。 “你——”毛一鹭指着周珺,想要说话,但是想了一想,又颓然道:“你们的确厉害,也不必称我老先生啦,我当不起,只怕过不了多久就要被拿去诏狱,说不定都不得善终啊!”说到这里,他已经是老泪纵横,紧紧抱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只是苦了我的毛毛啊,爹爹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乖女儿,从来不肯让你吃一点苦头的,眼下爹爹自身难保,你定要好好保重自己!” 毛毛却转转眼珠,大声说道:“柳公子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爹爹岂不闻,这上天最是有好生之德的!”她看看柳旭,见后者一副感兴趣的样子看着这边,似乎彼此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又继续说道:“加上大家都是读书种子,本来都应该为天地正道、孔孟正道出力的,怎么能自相耗损,白白害了父亲性命呢?” “毛毛,你和我徒儿的事情我不管,你们都是聪明的,我一是不想管,二是也知道这男女之事越管越管不住,所以你们好自为之。只是毛巡抚昔日做下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情,这苏州士民无不恨之欲绝,我即便想要善待你父亲,又该怎么面对这苏州人、这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第六十章 POV:周珺 终是离别(下) 不求票还是不行呀,各位读者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留给我几张啊~~ “毛毛,你和我徒儿的事情我不管,你们都是聪明的,我一是不想管,二是也知道这男女之事越管越管不住,所以你们好自为之。只是毛巡抚昔日做下那么多天怒人怨的事情,这苏州士民无不恨之欲绝,我即便想要善待你父亲,又该怎么面对这苏州人、这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周珺听了大喜,他聪明伶俐,如何听不出这里面的松动。若是真无意放毛一鹭一马,师尊肯定连一句话都懒得说,眼下愿意谈谈,就是要毛毛拿出让他满意的价码了。 在场的除了那几个傻乎乎看不明白局势的家仆,剩下的都是人精,哪里不知道柳旭的意思,毛毛当时就笑道:“柳公子果然是人中龙凤,一眼就看穿了事情实质!我父亲那里是附逆呢?只是受到他人蛊惑,被底下的人推着走罢了!若说有罪,应该是底下那些阉党,那些贪官污吏有罪,我父亲顶多是个御下不严,昏聩无能罢了!” 周珺听了心下暗赞,不愧是毛毛,一句话就把最大的罪责推到了属下身上,自己也就是留了个御下不严,而这罪名顶多是降职,再不济也就是个罢官,还能回家做个威风无比的乡绅,平时在乡间还能凭借原来的二品官位作威作福的。若是哪天天子又想起来了,说不得又得原职。虽然后者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比阉党余孽这个名字可好多了! 他又听见师尊哈哈大笑道:“毛巡抚,你可生了个好女儿啊,若她是个男儿,只怕你我都得甘拜下风!既然如此,毛巡抚自然要作出表示来,比如派兵随我巡行,一起进军南京,然后从府库里面拨出点钱财粮草,然后利用塘马驿站给我传递消息,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吧!” “没问题!”毛毛一口答应,眼睛一眨不眨。这个女孩子丝毫不觉得为自己父亲作决定有什么不妥,她此刻就像一个杀伐果断的大将军,绝不因为私情而有所顾忌。 “这还不够,我这案板都摆出来了,刀子都准备好了,就是要杀鸡儆猴,让这天下人看看,跟随魏忠贤,哪怕你是高官显禄也必然要被我们打败的!你把毛巡抚这鸡拿走了,可得还我一只!”周珺看到自己师傅眼中闪过欣赏的光芒,这光芒他自己也有幸接受过,但是显然没有这次的亮。 “若是毛毛是男子,我真的比不上他啊!”周珺暗暗感叹。 “苏州知府史应选等人,阴谋附逆,昔日苏州暴乱皆是彼等处理,与本官无关!而今此獠已被本官联合义士柳旭拿下,即将公审之以正人心!本官将发布通告,告之南直乃至江南数省,敦促彼等协力反阉,如此柳公子满意否?”一直没有说话的毛一鹭突然开口,终于显示出一方大吏的魄力和霸气。 “好!痛快!”柳旭见达成一致,也不再逗留:“那我就换只鸡杀吧!只是还要劳烦毛巡抚随我走一遭,向苏州士民承认错误,然后指出真正罪人!” “好说!”毛一鹭轻轻点头,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愤怒,显示出了良好的养气修为,“还请柳公子为我引路!” “请!” “请!” 两个阴谋家渐渐远去了,他们一胜一负,但是都各有保留,在经过周珺和毛毛的协调后,总算避免了最坏的结局,只是这个结局却是以牺牲了已经投靠的苏州知府史应选为代价的。 “看来,想要不被人卖了,还是得自己有价值,不能听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啊!”周珺一边感慨着,却见到毛毛并没有跟上去,不由得问道:“你不关心你父亲了吗?” “既然达成了协议,他们就不会违反,去了也是看父亲当众认错,我怎么忍心去看?”毛毛撇了撇嘴,继续说道:“倒是你,你想好之后干什么了吗?” “我?我继续跟着师尊啊!”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毛毛的态度突然有些忸怩,又有些羞涩:“枉你平时这么聪明,还跟着柳公子学了那么久,我是问,咱们两个怎么办!” “这——”周珺愣住了,他喃喃自语:“是啊,咱们怎么办?” 他该怎么办?带着毛毛走吗?但是他这属于诱拐良家妇女,虽然师尊看上去并不介意,但是此举定然惹来士林非议,他又如何能给师尊脸上抹黑?更何况,毛毛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这一路上还不知要经历多少艰难困苦,他如何忍心让她经历这些,毛一鹭又如何会答应?最重要的是,毛一鹭只有这么一个爱女,他已经被自己这边打击得失尽人心,自己又如何忍心带走她的爱女?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这看不见,摸不着,斩不断的礼法,这弄人的命运,可真是一张无形的大网! 这网,网住了周珺,网住了毛毛,网住了师尊,网住了在这纷繁红尘中挣扎求存的每个人。 想要突破这张网,就要有被这张网缠绕致死的心理准备。 而他,还没有准备好。 但是这样就要委屈自己吗?他们两人如何不知道彼此的心意,如果为了这些世俗的道德、评论、责任就要委屈自己,他日后午夜梦回,辗转反侧之际,又该如何面对内心的拷问? 这里面有对吗,有错吗? 周珺低着头,心中纷然杂乱,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而毛毛没有说话,她的睫毛轻轻颤动,好像蜻蜓忽闪的翅膀,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 良久,周珺抬头,轻轻走到毛毛身边,用力深深一吻。 她的嘴唇好像春日里最鲜艳最娇嫩的花朵,舒服得让他宁可死在此处,也不愿意离开。 但是他不得不离开。 他看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用力说,他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他的指甲深深嵌入手掌中,渗出了几丝殷红的血迹:“对不起,我已经夺走了你父亲的官位,我不能再夺走你。” 他是这样说的,只是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在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阴微心思呢? 周珺自己都不知道。 他没有去看毛毛的脸,只怕那是一张写满了失望的脸庞吧。 他转身,离开,没有回头。 他走出大堂,耳边传来家仆们的欢呼:“毛一鹭服软了,下一站,到南京去!” “是啊”,周珺默默重复着,“到南京去!” 到南京去吧,躲避自己的情思,躲避这美好的情缘,躲避毛毛,那个春天的野菊花一般的女孩! 到南京去! 第六十一章 POV:陈佩儿 自家心事 陈佩儿看着侍女白芷为自己修剪眉毛,眼神不悲不喜。她的眉毛虽然天生细长,好像三月垂柳一般惹人情思,但是依旧需要不时修剪,免得被家中别家主妇或者家中仆妇议论,有失大妇风度。 白芷为她修剪了一个“柳叶眉”,这眉毛的样式是从古代的“分梢眉”而来的,“梢分而斜起”最是时兴,她虽然比一般女人多了几分英气,有匡扶天下的志气,却也不能免俗,心心念念着要剪一个时兴的样式。 昨日妹妹陈婷儿来访,送来了鲥鱼的鱼鳞,这种鱼乃是珍品,每年都要向朝廷上贡,最是珍贵的。听闻南京妇女喜欢将鱼鳞贴在脸上做“花靥”,她决定尝试一下。 但是一想到“南京”,陈佩儿又忍不住叹了口气,丈夫巡行江南已经快一个月了,从前丈夫只知读书作文,自己觉得他没有才气,不是英雄,心中好不叹惋,而今丈夫有本事了,带着两千多人巡行江南,自己却又思念无比了,可见这世上的事情啊,有了一就不要想二,没有那十全十美的。 白芷见陈佩儿叹气,还以为她觉得花靥不好看,连忙说道:“少奶奶,这鲥鱼鱼鳞最是珍惜了,色如白银,鲜明可爱,很多人求之而不得呢,你脸本来就白,如今贴上这鲥鱼鱼鳞,最是相得益彰的!”她今年不过十六岁,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和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左脸有一个小酒窝,是陈佩儿最喜欢的侍女。 陈佩儿叹了口气:“我哪里是不喜欢这鲥鱼呢?我只是想,少爷除去那么久了,就写来了一封家书,还是要我给他拿钱的,半句话都没有提到对我的思念,真是愁人!” 白芷一听这话,原本高涨的情绪也有些低落,她喃喃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眼下这整个江南都传这诗,说少爷乃是文曲下凡,年轻时又有一个相好的女子,这简直是造谣!” “是不是造谣,你又从何而知?你从家里便跟着我嫁过来,也不是这柳府的人,如何知道少爷年轻时又没有相好的人?”陈佩儿不满地说道。 白芷想了想,立刻笑着说:“像少奶奶这般美人,哪怕是天上也是少有的,少爷只怕遍寻了这世上也再找不出第二个了,如何能不对少奶奶倾心?” 陈佩儿知道白芷说这话是为了给自己开心,她虽然对自己的容貌自信,但是也不敢就说独一无二了,而且比之容貌她更关心实事,因此说道:“白芷,你是我的心腹人,有些话我和别人是不说的,但是和你说是无妨的。我遍观史书,通读典籍,从来这以色侍人的,色衰而爱弛,没有例外的,一个女人若是觉得有几分颜色就能兴风作浪,那么到了色衰的时候就不免要还债了!你是我贴身人,年岁到了要么是要让少爷抬举你,或者是要放出去嫁人的,你若跟着少爷,我倒还能时时提点你,你若是出去了,却一定要谨记谨记!” 停了停,陈佩儿又说道:“少爷这几日的情形你也是知道的,做出了好大的一番事业,眼看就是这江南士林之首,又写了《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两部大书,我族里一位长辈看了连呼奇才,说要为广为推荐,日后成就只怕不是一个巡抚、总督打得住的。我们女人既然不能抛头露面,出将入相,这后宅就要打理好了,既不能有那仗势欺人,败坏少爷名声的,也不能有那造谣生事,惹得人心不安的,你若是愿意嫁给少爷,倒是我以后一个助手。” 见陈佩儿说得郑重,加上嫁给自己小姐的丈夫本就是大妇固宠的手段,因此白芷没有露出羞涩的神情,只是点头答应道:“奴婢知道了。” 陈佩儿又在铜镜照了照妆容,觉得没有瑕疵了,满意地点了点头:“你明白就好,走吧,今日还得去给娘请安的,倒是不要迟到了,免得下人们又有说嘴的!” 说完这句话,她又幽幽一叹,可惜生为女儿身,不得科举做官,也不能驰骋疆场,否则她陈佩儿说不得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柳家大宅位于松江府,坐落于普照寺之北,和普照寺只差了一条街的距离,若有什么节日、寿辰上香是最方便的。这座府邸是柳家先人所造,基地宽敞,堂宇深邃,内设高墙,重门叠户,规制宏大,简直可与相府相提并论,只是这江南地区本就是奢侈成风,是以没人去说。柳家老祖母最是信奉佛教的,每日只是在家中吃长斋、抄经书,有了佛事才去普照寺上香礼拜,轻易不出门,小辈们也不敢去打扰。 柳旭的母亲张氏也是个没见识的,只知道“三从四德”,有了大事只是向柳旭问计,而柳旭往常又是个没有胆识的,所以陈佩儿就相当于全府的大管家。幸好她在家就常常跟着母亲学习如何管家,自己又聪明伶俐,精通算数,因此偌大的柳府被她管理得井井有条,上下无不称赞。 陈佩儿想着自己这些年来管家的功绩,心中心情不错,带着白芷和三个侍女走了一会,却发现一间客厅上面的窗户竟然画了一个红色的记号,这窗户陈佩儿记得原来是“不了格”的,除了上下和中间有方形的孔洞,其他都是疏棂,样式颇为精美,据说传自宋朝奸相秦桧。而尽窗棂上却绘制了一个约有拇指大小的记号,外圆内方,里面画着类似汉字又不完全像汉字的符号。这个记号本来非常小,一般人根本不会去注意,但是陈佩儿观察力极好,能在细微之处发现不同,是以能够从细微之处见端倪。 陈佩儿又凑近看了一下,记号的油漆还没有完全干透,显然是今天刚画上去的。 “这窗户怎么回事?你们谁知道?”陈佩儿左右环视,见到一个仆役正在附近,把他喊过来问道。 “回少奶奶的话,小的不知,但是今天看到柳管家在此路过停留了一会。” “好了,你下去吧。陈佩儿挥手打发了这个仆役,皱着眉头说道:“这个柳传在搞什么鬼?近来颇有些下人向我汇报他手脚不干净,我还没找他算账,他又弄了这么一出!” 白芷听了这话,立刻说道:“少奶奶,这柳传别人都说他在外面赌博欠了债,没钱还就要他的命,这人莫不是想把窗户卸下卖了?” “胡说,这窗户虽然也是巧匠所制造,但是卖了能卖几个钱?他若是想贪污受贿,又何必用这种办法。”陈佩儿的大脑疾速运转,“这记号究竟有什么用,和柳传又有什么关系?此事估计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突然一个侍女说道:“这柳传莫不是学了什么邪法,要在家里使用?” 陈佩儿心中一动,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你懂什么,那里的邪法要画记号才能使用?莫要说嘴了,你等快随我去给太太请安!” 一边走着,陈佩儿悄悄唤过白芷说道:“你去找几个靠的住的家仆,让他们查探一下柳传终日都在干什么,务必要详细!” 太太住在“善仁堂”,她虽然没有老祖母那般崇信佛教,却也是颇为虔诚的,因此把居所都改了名字。 丫鬟见到陈佩儿来了,立刻行礼道:“少奶奶好。” 陈佩儿点了点头,说:“媳妇来给妈请安了,劳烦通报一声。” “太太说了,只要少奶奶来,不必通报,直接进的。” 陈佩儿见此,也没有再说话,直接带人进入房中。 太太崇尚简朴,不喜欢珠玉,所以房间中没有太多金玉之类的装饰,不过柳家毕竟是当地大族,所以房中的家具都是花梨木的,这种木材产自海南文木,色泽紫红,略带香气,纹理好像狸猫的花斑,因此称作“花狸”,最适合制作床榻、屏风等等器物, 太太今天神色似乎很好,她没有戴太多首饰,穿着紫色的花袄,慈眉善目,见到陈佩儿来了,开心地说道:“今天媳妇气色很好,可是接到旭儿的家书了?” 她这句话正好戳中陈佩儿的心事,陈佩儿叹息一声,带着三分悲戚地说道:“家书倒是来了,只可惜来了还不如不来。” “这是如何说的?”太太奇道。 “母亲有所不知,柳旭这没良心的,在外面做了好大一番事业,先是带着几千人在嘉定毁了魏忠贤生祠,又在苏州虎丘集会反阉,参与者有数万之多,说是天降神雷击毁苏州生祠,又公审苏州知府,发布檄文,号召天下士子协力反阉,眼下估计快杀到南京城下了!” “天呐!”太太紧捂着胸口,惊叫一声:“这小畜生,竟然瞒着我做了这么大的的事情!想这魏忠贤,号称九千九百岁,多么大的权柄,朝堂上那么多大人先生都没能除掉他,害死了那么多东林的君子,他一个小小举人如何能做这档子事!” 见到太太这副模样,陈佩儿心里冷笑,又是恼怒又是得意,生气是因为这柳家上下没几个有胆子的,听了这事就吓成这样,得意是因为自家丈夫而今率江南士子巡行江南,轰动华夏,放眼四望,这天下有几人能有此功绩! 第六十二章 POV:陈佩儿 当断则断(上)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陈佩儿见此,柔声说道:“母亲不必忧虑,少爷麾下有两千多士子,人多势众,想这大明天下说到底还是读书人说了算,又有说法是‘法不责众’,何必担心呢!” 太太用手擦了擦眼泪,低声说道:“你们年轻人不知道,这魏忠贤何等的厉害,东厂和锦衣卫多少番子,若是给他们捉到京师去,我岂不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母亲,自从周公顺昌被东厂拿去之后,江南百姓就对魏忠贤恨之入骨,缇骑都不敢出京师,哪来的胆子来江南!何况还有两千多士子跟着!”停了停,陈佩儿又说道:“少爷对应天巡抚毛一鹭晓以大义,告以正邪不两立,冰炭不同炉的道理,毛巡抚深受感动,痛改前非,派兵一千保卫公子呢,眼下公子有士人支持又有军队保护,怕什么魏忠贤!更何况前几天‘雷击虎丘山,电摧魏忠贤’的故事传遍了松江府,少爷乃是文曲下凡,不必担心的!”陈佩儿这番话有条有理,既摆事实,又讲道理,果然有效,太太听了之后也稍微放下心来,只是说道:“既然如此,我一个妇道人家,没有见识的,既然旭儿要做,那便由他去吧,只是我也知道这做大事是不能吝惜钱财的,他结交朋友,招揽豪杰都是需要花钱的,他信上有没有说缺钱的事?” 陈佩儿笑道:“我已经安排好了,派了亲信的家生子带着五万两的银票过去,加上公子抄了魏忠贤的生祠,得了一些金银珠宝,想来是够的。” “五万两?这却有些少了,”太太摇摇头:“咱们家现在还有多少银子可以动用?” “约莫有个十几万两吧,媳妇上个月查账时是结余十三万两,这个月不知多少。” “要我说,不如再给他送去五万两,这种事,钱多了还可以留着,钱少了却容易出事,缓不济急,不如都给他备着。” 陈佩儿如何不懂得这个道理,只是她毕竟是儿媳妇,这柳家家产还有小叔子和小姑子的分,是以她今天过来就是要母亲多给些钱的,但是这话由她说出来和太太自己说出来效果就不一样,所以她一开始特地陈述了事情的严重性,最后果然得偿所愿。 太太说完此事,突然又说道:“你是不知道,这柳家上一代原来是有一子一女的,那一子就是你早逝的公公,而那一女原本是老太太的掌上明珠,嫁到福建去了。结果前些日子来信说夫妇竟然双双去世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叫萧梦雨的,便让她来我家居住,日后正好给她找个婆家的!你说可巧么,你小叔子叫柳雨生,她便叫梦雨,这取名字时又没有沟通过,可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 陈佩儿闻言一愣,她大脑极速思考着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想了一下觉得倒也无妨,自家丈夫日后定然是要出入凤池、高居相位的,这家人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可能发作,这就是只要树干强大了,枝叶就只能是枝叶的道理,日后这柳家一族,还是自己丈夫和自己以后的儿子说了算。想到这里,她便粲然一笑:“这感情好,老太太的外孙女,定然是个绝世美人!” 太太笑咪咪地点了点头,又好像想起什么事来似的,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媳妇啊,这几日身体可好?可有什么不舒服的,想吐的?” 陈佩儿是个人精,哪有不知道太太意思的,她平日里管丈夫太严,自己又没有子息,这让太太比较不满,只不过碍于她的面子不好说出来罢了。眼下丈夫名声冠绝江南,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后代问题就必须搬到台面上来了。好在她早有准备,于是说道:“媳妇还年轻,想来是能够生育的,媳妇还打算把白芷交给夫君填房,她体态丰腴,身体健康,是个能生育的!” 太太听了这话,似乎知道陈佩儿已经做出让步,不好再逼迫下去,于是笑着点点头,让陈佩儿下去了。 陈佩儿退出房间,松了口气,正待会自己房间,却听见一个下人汇报道:“少奶奶,小人跟着柳管家在转了好一会,又询问了其他的仆人,他们说柳管家在家里很多地方都停留过,尤其是库房停留的久!小人在库房转悠了一圈,发现了好几个红色的记号!” 陈佩儿听了心中一惊,她小时候听说过这种家贼勾结外人祸害本家的故事,这种事情一般是一个地位颇高的家仆,勾结外人谋夺本家财物,有时候甚至连主家性命一并夺去了。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得在家中各个关键要害部位画上记号,以为外来贼人不熟悉本家地理,有可能迷路,所以必须要有记号。陈佩儿平日里都是把这种故事当传奇来听的,却从来没想到今天就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她心机深沉,足智多谋,深知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也能慌乱的,因此不动声色地说:“你去叫二十个信得过的家生子来,半个时辰后到大耳房集合,我有话要说,这个事情至关重要,不能忽视,若是做得好了,先赏你十两银子,以后少不得你的好处!” 那个仆人兴高采烈地去了,陈佩儿目光注射着他离去的方向,表情沉重,似乎在考虑什么。 耳房并不大,里面占了二十多个人就满了,陈佩儿带着四个侍女坐在一张太师椅上,目光灼灼,看着这些人不说话。 兴许是被陈佩儿看得有些尴尬,一个家仆上前说道:“少奶奶,不知您召见我们有什么事?” 陈佩儿看了他一眼,慢悠悠地说道:“柳致,你在我柳家多少年了?” 柳致不知陈佩儿什么意思,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小人的父亲就是柳家家仆,小人一出生就在柳家干活,到现在已经二十九年了。” “那你呢,柳行?” “小人也就在柳家干活,到现在加起来得有七八十年了!” “你呢,柳松?” “回少奶奶,小的也是从爷爷辈就开始在柳家了,到现在快有将近九十年了!” 第六十二章 POV:陈佩儿 当断则断(下)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很好!”陈佩儿注视着众人,大声说道:“你们在我柳家,长的有三代人,八九十年,短的也有两代人,二三十年了!柳致,当年你老父重病,你无钱诊治,是谁出钱给你父亲治病的?” “是少奶奶!” “很好!柳行,当年你妹妹夫家吃了官司,要牵连到你,是谁把你从破家的惨祸里面救出来的?” “是少奶奶!” “柳松,当年你母亲去世,你因为吃喝嫖赌,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是谁把自己的棺材拿出来给你老母用?” “是太太!” “很好!”陈佩儿用一双秋水般的看向众人,“我今天说这些不是要表功,也不是要拿这些恩情要挟你们,只是大家人心都是肉长的,谁做得好,谁做的不好,哪家待下人仁慈,哪家不是东西,大家心里应该都有本帐!” “这是自然!” “大家都是知恩图报的,否则我第一个饶不了他!” 家仆们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纷纷挽起袖子来,面红耳赤地叫嚷着,表示自己对于柳家的忠心耿耿。 “这是第一点,第二一点,少爷的事情大家应该都已经听说过了,砸毁嘉兴祠,降雷虎丘山,万人大聚会,压服应天抚!这是何等的能力,何等的威风!大家想着,跟着少爷这样的人物,你们还怕日后不能出人头地,不能荣华富贵吗?要我说,他若是做了知府,你们便是知府的家人,以后少说每个人弄上百八十亩地,在乡下当个地主;若是做了巡抚,你们横行一省,谁人敢惹;要是做了内阁大臣,你们该有多荣华富贵,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不怕!不怕!” “少奶奶您要做什么就直说吧,哪怕是杀官造反咱们也敢做!”听到自家少爷的这些事迹,他们更加兴奋,更加热情了,一面是以恩驱使,一面是以利诱致,陈佩儿微微一笑,这些家仆已经上钩了。 “很好!今天我一不要你们杀官造反,二不要你们为我牺牲什么,我就问一句,若是这府里有那吃里扒外的、狼心狗肺的、卖主求荣的,你们怎么办?” “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家仆们高声呐喊着,他们发现这种事情并没有什么难度,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却能很好地显示自己的赤胆忠心,在日后的利益分配中获取好处,因此踊跃积极,生怕落在后面。 “很好,既然你们如此积极,我便放心了,可见这人终究还是有良心的,还是会知恩图报的,那狼心狗肺的人终究是少数!既如此,你们且跟着我走,待会我说拿下,不管那人是谁,你们便给我拿下,出了任何事情都有少爷和我扛着,你们听明白了吗?” “是!”家仆们齐声应诺,声音整齐! 陈佩儿带着一众家仆风风火火地往账房赶去,这个时候柳传一般都是在账房管账的,陈佩儿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又知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因此不和家仆说要拿谁,而是直接动手拿人。 账房距离耳房不算太远,走了不到一刻钟就走到了。这座房子由砖石造,没有什么装饰,显得朴实无华,这也是为了对贼人示以简朴,让他们摸不清内情。 陈佩儿带着人来到账房门口不远处,最后对众人说道;“今天的事,我都记在心里了,谁有功,谁有过,我自然有一本账,你们也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断然不会算错的!今天的事情,谁若是中途反悔,半途而废,休怪我陈佩儿翻脸不认人!” 说完这话,见没人反对,立刻派人走到门口大喊:“少奶奶找柳管家。” 这话说了没一会,就传出一个声音:“来啦,来啦!”显然是正主已经到了。 柳传是个胖子,一张油光光的脸告诉所有见到他的人他有着良好的营养和优裕的生活,他的身体很胖,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球慢慢滚来,显得非常滑稽。 柳传慢慢滚了过来,却见到陈佩儿寒着一张脸瞪着他,身边二十多个家仆对自己虎视眈眈,不由得讪笑道:“少奶奶,这是,这是怎么一回事?” “少废话!柳传,你是个聪明人,你看现在的形式就知道,是自己束手待缚,还是让他们动手?”陈佩儿根本不和他寒暄,立刻喝问道。 柳传是个聪明的,见到这种情势,非常光棍地说道:“少奶奶棋高一着,我柳传服了!”说完也不挣扎,任由家仆将自己绑了起来。 “你也不要说服不服,我且问你,你的同党现在何处?”陈佩儿不给他思考的时间,接着拷问道。 柳传的眼珠转了一转,狡辩道:“没有同党,我只是贪了账房五百两银子而已,这也不算什么大错,还请少奶奶手下留情!” “你真觉得我不敢让人动手?”陈佩儿冷笑一声,“你们可看到了?就是这个人伙同外人要谋夺我柳家财物,要毁灭你们的家园,毁灭你们过好日子的希望,你们说,这个人该怎么处理?” “打!” “打死他!”家仆们面对的是一个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又可以展现自己的赤胆忠心的对象,因此他们非常积极,有些性急的甚至已经走到了柳传身边,准备在一会开打的时候占据有利位置。 听到陈佩儿的话,柳传的脸一下子白了,毕竟这贪污和勾结外人是截然不同的罪名,他本是柳家家仆,还没有摆脱奴籍,若是这个罪名坐实,只怕直接被打死都是轻的。正是因此,他高声喊道:“少奶奶,冤枉啊,冤枉啊,小人绝对不敢做这样的狼心狗肺之事!” 他正说话间,又有两个家仆走到陈佩儿身边,大声说道:“报少奶奶,我们从柳传这厮的卧房里找到几封信和一罐红漆,颜色和家里的记号用的油漆是一个颜色!” 陈佩儿闻言大喜,对着柳传呵呵冷笑道:“我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却没想到笨到这种地步,连证据都不知道藏好,这么容易就被我发现了!现在你自己选吧,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当场打死,还是乖乖说出事实,我发善心饶你一命?” 柳传此时已经无路可走,他垂头想了一下,痛哭流涕道:“小人招了,小人全部招了!是那太湖帮的探子找到小人,要小人和他们一起干一票,小人前几日赌博输了钱,还借了高利贷,无钱还账就要卖儿卖女,小人不得以才如此做的,望少奶奶开恩,开恩呐!” 陈佩儿对柳传的哀求充耳不闻,面无表情地说:“你不要打什么小算盘,乖乖说出来他们打算什么时候来,从哪进来,有什么计划,若是助我捉到贼寇,我就给你一百两银子,你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去吧,若是不然,当场打死!” “小人说,小人说,少奶奶一定要饶小人一命啊……”哀嚎着,柳传将他们的计划全部说了出来。 第六十三章 POV:陈佩儿 义结金兰(上)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陈佩儿将老太太等人集中在了家中大堂,此处只有正门可以进,易守难攻,适合用来保护重要人物,而她自己却站在大堂门口的石阶上,威风凛凛好像一个女将军。柳家重门叠户,需要防守的地方太多,她不可能处处设防,处处设防便是不设防。 良将调动敌人而不为敌人所调动,陈佩儿读了许多兵书,自认为颇有心得。她将家人放在大堂,布下重兵把守此处,然后左右都有兵力护卫,为的就是能够保卫老营,形成双臂环抱之势。 寒星满天,秋日夜晚的霜气已经渐渐蔓延了起来,一阵寒风掠过,饶是陈佩儿穿着一件松江棉的浅红绣花袄,外面罩着藕色剪绒獬豸披风,仍旧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股寒风不仅带来了冬日将近的消息,更让她联想到了死亡,死亡不就是这么肃杀、冷清、孤寂! “我能成功吗?”陈佩儿问自己。 “我会不会死?”陈佩儿喃喃自语。 “我若是死了,那死鬼会不会续弦?”陈佩儿低声自问。 “会,一定会的,所以我不会死,我会骄傲地面对他,让他知道,我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足智多谋的,具有大魄力、大毅力、大气量的人!”陈佩儿大声陈述着自己的心事:“我会让他看得起我,让他知道,这世上不是只有男人才能做一番事业!” 站在一边不敢打扰自家小姐的白芷听到了陈佩儿的呼声,有些担心地问:“少奶奶,外面这么冷,咱们还是回去吧,这里有这么多家仆在,还有徐捕头和他的属下在,咱们也帮不上忙。” “话不是这么说的,若是我不看着,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不能临机决断,就难免会有后顾之忧。若是我全程参与,就能保证对局势的掌控,日后处理起后事来也能够多一份从容。”陈佩儿一张俏脸冻得煞白,但是仍旧不肯回房等待。顿了顿,她又低声说道:“眼看少爷这声望越来越高,济民社声势越来越大,只怕这家里以后就是少爷为主了,但是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话语权。这女人不能没有色,无色则无宠爱,但是以色侍人只会色衰爱弛,我必须证明自己的能力,才能保住大妇地位,这里面的道理,自己好好捉摸一下。” 说完这句话,陈佩儿又看向徐捕头防守的东厢房那边,徐捕头是松江府衙的外班捕头,平素和柳府关系很好的,而今自家夫君眼看就是倒阉先锋,日后必然在天子那里留名的,因此徐捕头一听说要来柳府抓贼,立刻带齐了人手,发誓要保护柳府一家安稳。 “徐捕头,可否请您过来一下,妾身有事与您相商。”陈佩儿高声喊道,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中传得很远。本来女眷是不宜见外人的,但是这柳府上下并没有一个能做主的,老太太终日只知道吃斋念佛,太太一听有贼就吓得六神无主,二少爷是个书呆子,三小姐虽然好武成痴,但在陈佩儿眼里不过是花拳绣腿,济不得事的,因此只好由她来处理。当然,能通过这件事确立自己在柳府的威望,这也是她的目的之一。 徐捕头穿着一身公服,一身装束有淡青公衣,平顶巾,白褡膊,锡牌,与其他江南地区的公人没有太多区别,唯独腰上挂着一把腰刀,显然是一把杀人见血的凶器。他今年四十来岁,虽然已经过了体力的巅峰期,但是饱经沧桑的眼神和眼神中闪动的神情无不告诉来者这是一个不好对付的硬汉。 “柳夫人,小的有礼了。”徐捕头并不敢在陈佩儿面前拿大,若是几个月之前,他还可以稍稍在礼数上慢待一些,但是眼下柳家声望如日中天,他实在不敢怠慢以免自取其辱。 “徐捕头客气了,这么晚了还请您来卫护我柳家家宅,妾身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我柳家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就为来的公人每人奉上十两银子作为跑腿钱吧,若是有那负伤的、死亡的,柳家一应承担,妾身还专门为捕头准备了一百两银子,还请捕头不要客气。”陈佩儿深知此刻需要团结一切可以使用的力量,因此并不吝惜银钱。 她从徐捕头眼里看到一丝喜色,看来这个报酬应该是足够的。陈佩儿想了一想,又说:“外子前些日子来了一封家信,说是深感手下乏人,缺乏如徐捕头这般精明强干的人物,此间事了,若是捕头有意,我愿意推荐捕头到外子手下做事,到时候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徐捕头大喜过望,连连说道:“这怎么好呢,这怎么好呢,徐某其实别无所长,只是这捕盗戡乱略有一些心得,若是公子爷日后放了州府、做了巡抚,小人倒是可以效犬马之劳的!”他的话虽然谦虚,但是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骄傲和自信,这让陈佩儿暗暗留心,说不定日后真的可以用上此人。 丈夫大业草创,成事之道,贵在得人,是以陈佩儿为丈夫搜罗班底,而这人是自己推荐而来,定然会记得自己的好处,日后若有什么事情,说不定是个可以依靠的外援。 陈佩儿这样想着,又将视线投向自家家仆,他们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拿的兵器也都是木棒、竹枪一类的,加上甲胄乃是管制军器,身上没有防御,所以战斗能力并不值得信赖,但是好在这些人忠心可嘉,若是稍加训练,应该有几个是可以独当一面的。 陈佩儿说完了话就回到自己的位置,默默地等待着,她有着良好的耐心和足够的时间,在人生这局大棋中,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这几步走好了,后面会好走很多,是以陈佩儿拿出了全部的精力和智力来走这关键一步。 “仓促间能搜集的力量就只有这些人了,好在柳传说太湖水贼实力并不算强,只是胜在出其不意和来去如风,我派人在府内布下陷阱,应该可奏全功!”陈佩儿正思考着自己的布局,忽然听见几声哀嚎,这声音好像一只动物落入陷阱中,发出无助又痛苦的哭喊声。 “贼人来了,还请徐捕头指挥,柳家全体家丁都要听徐捕头指挥!”陈佩儿深知放权的重要性,因此毫不犹豫地将指挥权教给徐捕头。 第六十三章 POV:陈佩儿 义结金兰(下)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徐捕头感激地看了陈佩儿一眼,似乎很感谢这个地位高贵、性格强硬的女主人的支持。他高声喊道:“第一队,原地坚守,第二队,把贼人给我赶过来,第三队,随我机动,家丁队,保护好你家主人!”说完,徐捕头就拔出腰刀,带人赶了上去。 陈佩儿并没有亲临阵线,因为那是属于男人的战场,她要做的只是将资源投入战场,然后静静等待战斗的结果。 她劳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老子云,治大国若烹小鲜,我一向以为是极尽精微,妙在毫厘的说法,而今一看,我今日此时是把兵力、人力投入进去,然后等待一锅小鲜煮熟,却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正想着,陈佩儿听见东厢房处传来几声哀嚎,然后就是咒骂声、呵斥声、兵刃交击声,这声音穿透力极强,随着夜风在柳府飘荡,让从来没有和人生死搏杀过的柳府家丁脸色发白。 但是她不怕,这喊杀声和死亡的呻吟声反而让她隐隐有一种操纵一切的感觉。 “只怕当日夫君横扫苏州的时候就是这么的意气风发吧!”陈佩儿这样想着。 她知道此刻必须鼓舞起士气来,当即大喝道:“你看看你们,还像个男人吗?柳传说了,今天夜里来的不过二十个人,而在场的捕快就有三十多,加上你们二十多人,就是三倍于敌人!你们三倍的数量打他们,难道还会输吗?” 说完这句话,陈佩儿见有些人还是腿肚子发颤,于是又说道:“实话告诉你们,今天若是输给了贼人,我们统统都得死在贼人手里!我是绝对不怕的,实话告诉你们,今天敌来我不退,就在这里看着你们打!若是你们觉得在我一个女人家面前逃走很英雄,那不妨就跑吧!只是你们跑了之后就不要再姓柳了,姓柳的没有你们这样的孬种!”她的话锋利如刀,陈佩儿借着月光,看到很多人羞愧地低下了头,于是又鼓舞道:“今天我就看着你们打了,打赢了和捕快一样,每人赏银十两,伤病战死全由柳家包了,你们绝对没有后顾之忧!” 话说到这里在,这些家丁才振作起来,他们纷纷握紧了手中的棍棒,准备和来敌作战。 喊杀声越来越大了,这声音由远及近,由小而大,在凛冽的夜风中扩散开来,将原本寂静的柳家大宅变成了一片修罗场。血腥味自远处渐渐蔓延开来,这种夹杂着血腥气和臭气的味道顺着一阵风吹到陈佩儿鼻尖,让她与战斗和死亡有了第一次的接触。 “少奶奶,看样子徐捕头他们打得很激烈,您是娇贵的身子,少爷又眼看前途无量,咱们犯不着和他们死拼,咱们躲在大堂里,关上门放手,估计贼人掠夺完就跑了!”白芷头脑清楚,悄悄在陈佩儿耳边说道。 这句话让陈佩儿有了短暂的动摇。是啊,她只不过是一个女人,一个生活在男人身后的女人,有什么义务要和敌人作战呢?她已经当机立断拿下了内奸,发现了敌人的密谋,把全家人聚集起来保护,这已经是非常伟大的功绩,足够写进《列女传》了,只要她保住自己的性命,绝对可以获得牌坊的奖励,说不定还能被记载进地方志里面,这也算是千载留名了。这样的功劳,这样的事迹,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足够值得骄傲了。 但是,这是对女人来说,对女人来说足够骄傲了。 为什么要把男人和女人分开来算呢?为什么同样的事迹对女人来说是“极不容易”,对男人来说就是“不过尔尔”呢?为什么女人天生就只能在闺房画眉,在厨房做饭,在高楼歌舞,却不能驰骋疆场,却不能和男人一样战斗呢? 不,不行,我陈佩儿是个女人,但是我却要像男人一样战斗,要比他们做得还要好,我要让家丁,让柳旭,让所有人都知道,我陈佩儿虽是女子,却绝非一个小女子可以限定的! 陈佩儿意志坚定,眼神更加坚定:“我说了,我就站在这里看你们打,敌不退,我不退,我今天只有两个结局,要么辉煌大胜,要么死在这里!” 她说完这句话,却听见一声叫好:“好,大嫂,说得好,我也来助你一臂之力!”陈佩儿回头,却是自己的小姑子柳青带着三个全副武装的家仆赶来了。 柳青她穿着一身红色练功袍,头上扎着红色头巾,手里拿着一把长弓,背后背着一个箭筒,腰间挂着一柄龙泉剑,英姿勃发,显然是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她的练功袍袖口短到手腕,领口很窄,衣服紧身而不影响行动,正适合生死搏杀,平心而论,柳青是兄妹三人中长相最不出众的一个,不仅眼睛不大,而且有一张比寻常女子都要大的秀口,显得毫不淑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她,却有一种让人心情安定的效果。 陈佩儿大笑说:“往日见你舞刀弄枪,还觉得你是花拳绣腿,而今一见,显然是能杀人的武术。今天合该我妯娌二人扬名,咱们便并肩作战,让大少爷看看这柳家并不是只有男人才有本事!” “好,大嫂身无武艺,却豪气干云,不输男儿,佩服!”柳青大步走到白芷身边:“白芷,你且去屋里躲避吧,记得为我和大嫂叫好鼓劲,看我等近日如何杀贼!” “不,我不要!”陈佩儿有些惊讶地看着白芷,却发现这个往日娇娇怯怯地小姑娘此刻显得无比勇敢:“你们两个如此勇敢,我怎么能给小姐丢人?今天小姐在哪我在那,若是打不赢死掉了,我来世还给小姐做丫鬟!” “好!”陈佩儿大声叫好:“今日若是我们三人能够活下来,不妨就不管那亲戚关系、主仆亲疏,咱们义结金兰,看看能不能在这世道上闯出一片天地来!” “好!” “好!” 三个女人的声音响彻秋日的夜空,好像雏凤的鸣叫,虽然暂时还有些孱弱,却似乎注定要震撼这片夜空。 第六十四章 POV:陈佩儿 杀伐决断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她面色如常,但是手心已经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不同于小姑子柳青,她并无武艺在身,遇到贼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侍女白芷倒是一脸兴奋之色,但是她不过是个小姑娘罢了,哪里懂得这世上的艰难残酷。 但是不论如何危险,如何艰难,陈佩儿都不容许自己退缩。 喊杀声逐渐近了,远处影影绰绰闪现出几个人影来,陈佩儿眼神极好,一眼就看到了十五六个身穿黑色夜行衣,手里拿着短刀短剑的人。他们的穿的夜行衣通体用黑布制造,一些如胸口、关节之类的地方还专门用褐色牛皮包裹,显然是起到保护要害的作用。他们手里拿的刀剑都不长,最长的一个锋刃也不过一尺,显然是适合近身搏杀的兵刃。 柳青神色凝重,悄悄对陈佩儿说道:“武家有言,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这些人敢拿这么短的兵器,显然是精通近身搏杀的,到时候嫂嫂要小心保护自己!” 陈佩儿不动声色:“知道,小姑也要注意,万金之躯,不可以置身险境!” 柳青哈哈一笑:“我等的就是这一刻,我从小练武,父亲、大哥、二哥都不支持,但是我知道这辈子定然有用上的时候!今天哪怕就是战死在这里,我也要和他们打到底!”说完,她竟然大声吩咐道:“柳和,你看着贼人距离,到三十步、二十步、十步时呼我!” 她话音刚落,三个家仆立刻高声呼喝道:“是!”他们没有拿弓,却在背后背着三杆标枪,这标枪约么有二尺长,通体用桦木打造,镔铁的枪头在月色的照射下泛着冷冷的光,显然是杀敌破阵的利器。 贼人急速跑来,从面巾上面露出的眼神中都浮现出一丝惶急,显然是没有想到竟然后有追兵,前有强敌。 领头的大汉手里拿的是双刀,他高呼一声:“兄弟们,从前面冲过去,要是让他们给围住就完啦!”说完,打个呼哨,一马当先地冲了过来,他身材高大,气势非凡,冲锋起来好像一匹奔马,令人看了忍不住为之气夺。 在他们身后紧紧追着的是徐捕头,他眼见陈佩儿带人不退,有些焦急地喊道:“柳夫人,这里有我就好,你们保护好自己,不要与贼人硬拼!” 陈佩儿大声说道:“徐捕头不必担心,今日我姐妹三人率领家丁三十五人守在这里,敌不退,我不退,保护家园,家在人在!” 她的这番话意志坚强、掷地有声,俗话说“将是军之胆”,主帅的胆气往往决定了下属的战斗意志,眼见她如此坚强,家丁们纷纷叫好鼓劲,竟然隐隐有了一点精锐之师的感觉。 柳青射箭了,她将手中的宝弓拉满,这张弓由秋天采集的上好的竹料打造,由能工巧匠精心用角、筋、胶、漆凑合打造,弓身没有任何装饰,中间用桦树皮卷缠,方便弓手持握,红漆刷在弓身表面,既能防止雨水侵蚀,也能增加部件强度。这把弓的强度并不高,据柳青说只有一石半左右,这是因为女人先天力量有劣势,不能和古之名将相比,但是柳青胜在眼神锐利、例不虚发,也有自己的优点。这把弓被拉满了,复合筋制成的弓弦在空中拉成一个完美的半月形,柳青将一支透甲锥夹在手中,眼神凝重,不喜不悲。 “嘣”,一声脆响过后,这只箭离弦发出,在空中发出尖锐的啸音,准确地射中一个贼人的喉头。 因为从来没有亲身上过战场,陈佩儿此刻才发现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那支破甲锥的箭头和贼人的皮肤接触的一刹那,她好像接着吹来的风声听到细微的一声“刺啦”声,就像轻轻撕开一层布帛,又好像揭开麻糖的江米糖纸,这个声音之后,她就见到一朵鲜红色的血花在那人喉头绽放,这血花绽放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陈佩儿刚见到血花开花,下一刻就发现血花已经凋零衰败,再也无处可寻。 陈佩儿心中一动,原来杀人竟然是这样的简单吗?一支箭、一把刀、一杆鸟铳就可以杀死一个耀武扬威、持刀持剑的贼人? 她转头又看了看柳青,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去看自己的成果,而是又拿起一支箭,没有瞄准,直接射出,这次运气不大好,只射中了贼人的大腿,却仍旧废掉了敌人一个战斗力。 “三小姐,贼来三十步矣!”柳和高声喊叫! “贼来二十步乃呼我!”柳青继续拉弓放箭,表情不悲不喜,没有任何波动。 又是一箭,又夺去了一个贼人的生命。而敌人已经进入了二十多步的范围,而在这个范围,似乎敌我已经亲密接触,陈佩儿似乎可以闻到从敌人嘴里传出来的臭气以及他们被撕裂的伤口传出的血腥气。 白芷弱弱地低呼一声,随后似乎觉得有些不太好,立刻捂住嘴。这个柔弱而未经世事的小女孩也跟一个家仆要来了一根细小的棍棒,这已经是她柔弱的手腕所能使用的最轻巧的武器了。 陈佩儿轻轻握着白芷的手,将自己的热量和信心传递给她。 “不要怕!”陈佩儿看着白芷,轻轻的说。 “我不怕。”白芷一笑,泛出一个酒窝。 “三小姐,贼来二十步矣!”柳和又高声喊着,他和其他两个武装个家仆已经取出了背在背上的标枪,将他们握在手中,枪头的金属在月色照耀下寒光四射,让飞速奔跑而来的贼人大受刺激。 他们加快了速度,高声叫喊着、咒骂着、嚎叫着,似乎希望通过这个手段让对面的敌人放开一条生路。 “全体听令,敌不退,我不退,我们不杀尽贼人不罢手!”陈佩儿没有战斗力,但是她的声音就是最好的武器,听了他的话,所有人都用力抓紧了手中的武器,再没有丝毫动摇。 “哪怕是再胆小的男人,也不会允许自己在一个女人面前逃走,这或许是做女人不多的好处了!”陈佩儿这样想着。 柳青又射出一支箭,这只箭射在了贼人的胸口,让他带着满心的遗憾死去了。 “三小姐,贼来十步矣!”柳和声色俱厉,高声呼喊! “全体都有了,射标枪!”柳青接过柳和手中的标枪,用力投射了出去! “嗖,嗖,嗖!”三个家仆也用力投射出了手中的标枪。 沉重的标枪射程非常近,在三十步左右的距离就会损失大多数动能,但是在短距离中,较大的重量和锋利的枪头却是标枪最强大的杀手锏,足以杀死装备重甲的敌人。 在十步的距离中,即使是步兵也会在眨眼间相互接触,没有闪避的可能,唯一的生机就是祈祷自己不被射中,然后杀死眼前的敌人。 四枚标枪各自射中了敌人,带着巨大的动能的标枪穿透了他们的身体,在他们的肉体间生生开出了一个圆洞,鲜血此刻已经不是迸射出来,而是彻底如同喷泉一样喷涌出来,巨大的血压让血液四散飞射,将身边的战友全身淋成一个血人。 “全体都有,他们前后受敌,给我挡住他们,徐捕头就能杀了他们!”柳青射出标枪后就拔出腰间宝剑,带着家仆冲杀上去。 “都跟我上,别让我看不起你们!”柳青持剑高呼,神色严肃,头发飞散,好像一个鏖战疆场的女将军,这一幕也似乎将要永远刻画在在场的人心中。 她战斗起来好像一只疯狂的母狮子,而她的步伐又好像一只轻灵的云鹤,疯狂的刺击和灵动的步伐在柳青身上达成了一种诡异又和谐的妥协,她既是疯狂而嗜血的,又是超凡而美丽的。她用残忍的方法刺杀她的敌人,从胸口刺入,从脖子刺入,从背后刺入,她的刺击无孔不入而犀利无比,哪怕是裹着牛皮的胸甲也不能够抵挡;她的步伐好像鬼魅,又好像一只悠游于云间的水鸟,没人能够跟上她的步伐,她闪躲,她纵跃,她翻滚,她可以利用周身一切的空间和一切的缝隙,好像水银泻地一般,无处追寻,无处捕捉。她杀了一个人,她舔舔嘴唇,似乎觉得不够,然后带着一种孩子一般的天真,带着一种学者求知的孜孜以求,继续寻求下一次杀戮。对于她而言,杀戮不是一种苦工,而是一种生命的需要。 这个女人,似乎是为杀戮而生。 她放声狂笑着,高声呼喊着“过瘾,过瘾,十五年苦功,今日终于有用处了!”她的身体被迸射出来的鲜血盖满,哪怕是红色的武术袍也能看出那紫红色的血浆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地彼此遮盖,形成了一副红色的水墨画,若是这画放在纸上,估计会成为文人画家追捧的精品吧。就是这样,这个修炼了十五年武术却从来不被人认可的女人在此刻疯狂斩杀,如痴如狂。 “不疯魔,不成佛,大概就是这样吧。”看着被柳青吓得四散奔逃的贼人和目瞪口呆的自家家仆,陈佩儿叹了口气,这样想道。 第六十五章 POV:王二狗 梦耶真耶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王二狗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自己在爬山,爬家乡的山。 家乡的土地虽然平旷,但是并不是没有山的啊,他头上扎的是白色的头巾,身上穿着青粗布梢子,脚下穿得是千层底的布鞋。那梢子很简单,用三尺布就能做成,前面后面各一块,好像牛鼻子一样。那青布的质地真粗糙啊,直到现在,王二狗都能回忆起那种粗糙的布匹在身上划过的触感,那种触感简直就像是用人在用砂纸在你的皮肤上擦来擦去,如果不立刻脱下,只怕用不了多久人的皮肤就会发红。 自己当时怎么会穿那种衣服呢? 是了,人总要有一件衣服遮身的,否则和野兽有什么区别呢?而自己当时的皮肤早就因为频繁的摩擦而变得粗糙而迟钝,哪里能感受到这种摩擦的痛苦! 他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囊,里面有半块饼子,这饼子是拿粗麦子做的,里面好像还混进去了不少沙子,吃起来咯牙得很,若是不懂的人上来就大口去啃,只怕会伤到牙齿。只是,谁会奢侈到大口吃饼呢,这么宝贵的粮食,大家都是小口品尝的。 这年月,这顿能吃到粮食,下一顿就不知道能不能吃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是把一顿饭当成最后一顿吃的。 王二狗慢慢爬山,这山不高,看上去也就一二百丈,他有信心在一上午之内爬山去。至于爬上去之后干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北直隶的山都是些石头山,山上光秃秃的,这些天又没有下雨,没有什么植物,偶尔有那么一两颗绿色的树,也是一副恹恹的样子,好像病了很久的老牛,再也拉不动犁了。 王二狗腿脚很好,走得也很快,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他的布鞋踩在石头的山路上,不打滑也不踩空,踏得稳稳当当。 他听见一声鸟鸣,那是一只山和尚,那是一只多么美丽的鸟啊,它头上有一个醒目的羽冠,黑黄相间的颜色让他看上去不像个和尚倒像个威武的大将军,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叫它“山和尚”!这鸟的叫声很好听,远远听上去就像一个人再吹一把笛子,这悠远而清脆的声音就在山间田野冲突回荡,几乎是霎时间整个世界就充满了鸟鸣。这鸟可是一只好鸟,它吃蝼蛄,还吃金针虫,还能吃天牛,这些虫子都是害虫,会毁坏庄稼。 “什么时候,我能像你一样飞起来,像你一样自由呢?”王二狗看着远处翩然飞舞的山和尚,喃喃自语道。 到了山顶,树木就逐渐多起来了,兴许是山下的树都被人砍光了,这山上的树还没人来砍,不过估计也是迟早的事情了。王二狗的爹还活着的时候经常带他来山上认树,爹爹懂得可真多啊,他指着那些树,告诉他:那个是臭椿,和香椿长得像,但是是臭的,不能吃;那个是槐树,槐树也是鬼树,上了年岁的槐树都是有精灵的,不能轻易冒犯,要喊“姥姥”;那个是大叶杨,这可是一种好树,树形高大、美观,树干灰白、端直,简直就是个高大威猛的官老爷,做人就要做这样的人,高大、正直! 爹爹还教他认各种花儿,有什么金叶犹、太平花、紫珠、金银花、酸味草……爹爹教得很认真,他却总是想着什么时候去喊着伙伴们掏麻雀窝,什么时候去抓田鼠,以至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根本没记得多少,而现在爹爹死了,只剩自己一个人了,想学也没得学了! 王二狗在山上待了一会,认了十几种花木,倒是认出了七七八八,这让他很开心,毕竟还是知道一些的,他觉得这样也算对得起爹爹,所以很满意。 但是自己来山上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不知道,于是他继续往山顶上行进。 山顶上风光真好啊!王二狗睁大了眼睛,向四面八方远眺着。这顺德府平原很多,山地则相对较少,他放眼四望,竟然到处都是四面交通的平原,这些都是农田,地里长着绿油油的小麦,那是刚种下去不久的庄稼。这些田地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一小块,一小块地分布着,这边的土地可能是一个扇形,到了那边就是一大块方形了,还有一家的土地是圆形的,看上去整个大地就像是一张纸,有一个小孩在那上面花了一个又一个图形,这就构成了整个顺德府的农田分布。 田里的庄稼真多啊,王二狗能看到的差不多就有几十万亩,这些田地里面都种满了庄稼,看上去真让人开心! 若是这些庄稼都能收上来,那得是多少庄稼啊,做成烙饼、油饼、馍馍还不得可着劲吃都吃不完! 但是王二狗知道,种田的人从来都是吃不起白面的,这些庄稼是佃户们种的不假,但是这土地可都是老爷们的,据说有皇帝爷爷的皇田,有皇亲国戚的田,有大官的田——但是唯独没有穷苦人的田! 但是王二狗到底是爬到山上来干什么的呢?他早就知道了这些田不是自己的,又何必来山上去看? 王二狗于是下山了,他的家在不远处的白岸村,这是个人数不多的小村子,安静、祥和,也很穷困。他家是一个茅草做成的房子,这房子既不结实,也不挡雨,一到了下雨天就是洪水泛滥,连搁脚的地方都没有。 但是他还是得回去,这毕竟是家啊。 母亲坐在院子里编柳条筐,这里不时兴织布,妇女们都是编筐子。母亲编筐子是一把好手,眼看着一大堆柳条,她眨眼间就能给你用完,编出一大堆又好看,又好用的筐子来。但是这筐子都是不值钱的,哪怕拿到集市上去卖,一个月编出来的筐子也卖不到一钱银子。但是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平常都是租别人的土地来种,父亲得病死了之后就更没有办法了,只好干点杂货、打点零工混个半饱。 母亲穿着花布的布袄,脚下穿着草鞋,头上用一根细木棍插着,这就是她全部的衣服首饰。她的面容憔悴,这是长时间的营养不良的必然后果,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星星点点的黑色头发在一头的白色发丝里面显得又孤单又可怜,因为汗水打湿而紧紧贴在她的面颊上,这让她显得既狼狈又虚弱。 “娘!”王二狗走到母亲身边,喊道。 “二狗,你回来啦!”娘好像很开心,她放下手里的筐,一把拉过王二狗来:“你回家啦?你怎么回来了呢?让娘娘看看,你在那里过得还好吗?” 王二狗很奇怪,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家乡啊,娘又怎么会说他回家了呢?这是对出远门的人才说的话啊! “娘,你是不是没睡好?我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啊!”王二狗摸摸娘的额头:“不烧啊!” “二狗,说啥傻话哩,你不是去出家了嘛!” 出家! 王二狗的脑袋好像雷震一样轰鸣起来,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已经出家了,他再也不是那个往日那个活泼可爱的王二狗了,他再也不是了! 他眼前一黑,醒过来时又是一副情景。 他们兄弟六个一起坐在家里吃早饭,因为人数实在太多了,他作为最大的孩子只能站在灶台上吃饭。 娘给每人倒了一碗面糊,这面糊里面八成都是水,刚喝下去还能觉得吃到东西了,时间一长却根本都不能支持。 娘自己没有吃东西,她坐在床上,笑眯眯地看着孩子吃,仿佛这样自己就吃饱了。 “娘,你吃吧,我不吃。”二狗将自己的那碗递给母亲,母亲一愣,随即开心地笑了,她笑得是这样的开心,以至于王二狗宁可永远不吃饭换取母亲能一直这样笑下去。 母亲闻了一闻,把碗还给了他:“你能想着娘,娘就知足啦,娘不吃,你吃!” 他们就这样相互推让了很长时间,最后达成妥协,一人吃一半。 兄弟六个吃完了饭,静静等着母亲说话。他们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过饭了,这说明母亲有什么事情要宣布。 母亲的表情很哀伤,也很无奈:“咱家已经没粮食可吃了,你们今天吃的就是这家里面最后一点粮食。” “娘,别人家都有粮食,为啥咱家没有!”老五那时候还很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他虎头虎脑,样子很可爱,只是实在太瘦,瘦到可以看见他的肋骨。 “唉,娘没有本事,你们爹又死得早……”娘说着说着,又开始抹眼泪了。二狗走上去,舔了舔母亲的泪珠,那是咸味的。“娘,咱们不哭,你说怎么办吧。” “你们小叔昨天回乡了,说是要找几个咱们村的孩子出家,娘想着,留在家里也是个死,倒不如出去闯闯,说不定还有条活路。你们要是谁在那里当了官,还能捎回来点银子补贴家里。” 王二狗脑袋轰一下炸开了——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在干什么,这就是自己出家前的情形啊! 而出家,可不是去当和尚,和尚都是有度牒的,哪有那么好当,出家是进宫当太监啊! 第六十六章 POV:王二狗 净身始末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注意:本章及下章内容含有对明代宦官净身过程的细节描写,意在描绘明末社会的方方面面,可能会引起读者不适,特此提醒。跳过本章不会严重影响后文阅读。 烟雾袅袅的净身房就在前面,王二狗感觉到一阵热气,这是净身房里面熊熊燃烧的火焰。净身是去掉男人身上的阳气部件,所以外面的阴气就有可能入体,必须用火焰的热气把阴气外邪都给逼出去,但是即使这样每十个净身的人也都会死掉三五个,这让王二狗有些紧张。 但是在家里待着也没有粮食吃,迟早是个死,倒不如出来闯一闯,至少还能混个饱死鬼。 在大明朝,成为阉人的方法很多,整个紫禁城里面差不多有七八万的阉人。虽然这些都是没有后代的可怜人,可还是有人趋之若鹜地想要成为太监。 按理说,想要成为太监的人都是应该先到官府报名,然后经过允许后再净身的。可是这大明朝从来事实和规定都是不一致的。虽然朝廷多次下令不允许自宫,所有净身都必须由官府的人来办,但是这大明朝宦官势力强大,这种事情也是屡禁不绝。虽然洪武爷爷、永乐爷爷、宣德爷爷都下令不许自宫,可都是屡禁不绝,哪怕是要处以大辟之刑都不管用,可见这宦官的势力了。 自愿净身的人需要先到固定的场所“挂挡子”,若是长得聪明伶俐,唇红齿白,有可能被后妃皇帝看中的,作坊主就会给他净身,这也是一种投资,后者若是后来发达了,是要照顾作坊主的。这些人来历很多,有试图一跃龙门的城市少年,有不得志的落魄文人,有来自贫寒之家的孩子。有些时候天候实在不好,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几百人一起净身进宫的! 虽然朝廷后来也知道禁止是不可能的,大量招收自行自宫的人入宫,可是还有好些人没能进宫。这些可怜人本来就断了根的,现在却连宫都进不了,真是可怜至极。这些人于是就聚集在京师,聚众闹事,哪怕朝廷把他们派出去充军或者戍边,还是有很多人逃回京师要求入宫,甚至还有的人看到进宫无望,进入王府和权臣之家服侍的。而至于那些实在进不了宫又不被其他权贵接受的,只能沦落成街道上的乞丐了,这种人宫里的太监们一般轻蔑地称之为“丐阉”。 这一点让王二狗很不能够理解,同样是没了根的可怜人,彼此帮助还不够,又何必瞧不起他们呢? 或许,这也是他们维持自己可怜而敏感的自尊心的方法吧。 小叔带着他等在外面,一直絮絮叨叨地给他讲述各种注意事项,希望王二狗能够活下来。王二狗知道,小叔是在为自己培养势力,他是小叔招进宫来的,自然就是小叔派系的人,这也是太监们培植势力的一种办法。 一定要活下来呀!王二狗对自己说。 很快就要轮到他了,小叔带着他走到一个太监面前,躬身行礼道:“爷(注1),这是小的的侄子,还请您多多关照。” 这个太监约莫三十来岁,白面无须,五官端正,显然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获得宫内的贵人们的欢心。他头盖束发冠,上面盘绕着蟒龙,下面有一个额子,左右有两个长长的雉尾,穿着一身蟒袍,这蟒袍是明黄色的,显然已经僭越了,不过这时节内宫中太监服饰僭越乃是寻常只是,只要不把龙袍套在身上,等闲之间是没人来找茬的。 这个太监看了王二狗一眼,似乎是觉得王二狗长相还算端正,悄没声息地点了点头,算是允了,然后又问道:“叫什么名字啊?” 王二狗正要说话,小叔早已经替他回答了:“回爷的话,贱名王二狗。” “哼,这深宫大内,哪能有这猫儿乱跑,狗儿乱叫的?”太监皱了皱眉毛,似乎有些不满,随即想了一下,说道:“既然如此,咱家就给你取个名字吧!” 小叔大喜过望,连忙对二狗说道:“爷要给你取名字,还不快跪下谢恩!” 二狗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懵懵懂懂的,小叔让他走他就走,让他跪他便跪,因此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跪下结结实实磕了个头:“谢爷赐名,小的感激不尽!” 这句文绉绉的话也是小叔教他的,不然他一个乡村孩子哪里懂得什么“赐名”“感激不尽”呢! “咱们太监都是无后的人,都靠了皇爷爷才能有这些荣华富贵,雷霆雨露,莫非君恩,咱家就给你起个名字“王承恩”吧。”太监说着,在身前的纸上写下三个字。 从此,王二狗没有了,有的只是一个叫王承恩的小太监。 报完了名字,就该净身了。净身都是在春末夏初进行的,这时候气温不太低,又不会高到蚊虫滋生,适合净身手术。王承恩稀里糊涂地在一张生死文书上面按下了手印,然后就被两个高大的太监带着进了净身房。 太监们对于马上要净身的王承恩还算和善,或许是他们经历过同样的苦痛,因此彼此间都有一些怜悯吧。一个脸胖的太监对王承恩说道:“你小子还算幸运的,十岁还不能人道,那东西还没发育,割了之后流血少,比较容易活下来。” “哦,”王承恩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这是小叔教他的,在宫里面不比在家里,一旦得罪了某个贵人就有可能遭遇杀身之祸,还是谨慎小心一点来得好。王承恩说完这句话,想了想,又问:“这净身,疼吗?” 他说的话是乡间土话,听起来和官话还是有一些差距的,那个刚才和他说话的太监皱了皱眉,说道:“疼,怎么不疼!但是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忍忍就好了。不过你这乡音得改改,宫里面都是贵人,都说这京师官话,你这一口乡下话,贵人听了若是不开心,你就惨了!” 王承恩又是点点头,虽然他还不理解为什么贵人听了会不开心,但是口音和性命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净身不是免费的,是要给宫里面交钱的。好在这笔钱可以逐年偿还,这让王承恩多少松了口气。虽然净身钱可以晚点交,送给刀子匠的礼物却是绝对不可以少的,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若是刀子匠稍微一使坏,小命就没有了。这些礼物是小叔帮忙垫付的,一共送了一只猪头、一瓶高粱酒,还有手术时要用的三十斤米,这是给王承恩吃的,五篓子玉米棒子,这是用来点火的,三担芝麻秸,这是用来烧成灰垫炕的,此外还有半刀窗户纸,这是用来糊窗子的。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少,否则就很有可能导致死亡。 王二狗被带到了一个木床上,屋里温度很高,他又有些紧张,因此出了很多汗。主刀的刀子匠穿了一身带有血迹的蓝袍子,面无表情,不笑也不说话,这个人一直是王承恩的梦魇,持续折磨了他好几年。哪怕他以后再也不需要挨第二刀了,当时的情形依旧让他心悸不已。 屋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只有两盏油灯作为光源,窗户都被糊得严严实实的,透不进一点光来,这让王承恩非常害怕,他觉得这样的光线很有可能导致刀子匠割错了东西。但是他又一想,反正底下的东西都得割去,除了这些东西,还有什么能割呢?而且这刀子匠就像杀猪匠 一样,肯定是常年干这一行的,肯定娴熟无比。 王承恩见过杀猪匠杀猪,他先让人把猪四蹄捆了,然后抽刀绕着猪转圈,看着猪不住地哀嚎,然后瞅着一个机会,上去就是一刀,必定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一个好的杀猪匠杀猪从来不需要第二刀,这也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虽然把自己想做杀猪匠手下的猪有些痛苦,但是只要能少些痛苦,王承恩还是愿意的。 刀子匠先让王承恩喝下了一种药汤,这药汤颜色黑暗,散发着苦涩的气息,据说是用臭大麻熬制的,能够麻醉人,去泻排便。王承恩从来没喝过药汤,因为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哪有钱请医生呢?有了病也多半是自己扛着,扛过去了就继续在这个痛苦的世界上活者,抗不过去就只好十八年后再做一条好汉了。 人生第一次喝药汤竟然就是净身,这让王承恩感到非常讽刺。 他然后又去了厕所排尿排便。摸着自己的小兄弟,王承恩喃喃道:“对不起啦,兄弟,不是我想割掉你的,只是不割了你我就要饿死啦!” 刀子匠让半仰卧着,两腿分开,命令副手用白布捆住了王承恩的腹部、四肢,这是防止他因为痛苦胡乱扑腾,是为了他好。一个人伸出手来,按住了王承恩的腰腹,他的手坚硬而有力,让瘦弱的王承恩根本无力抗拒。另外一个人拿过来一个盆子,里面是叫做“热胡辣汤”的药水,是用来清洗阉割部位的。 药水效果很强,王承恩被清洗的部位火辣辣的疼,不过王承恩想着,这种疼痛和马上就要承受的疼痛又不是一个等级了。 刀子匠拿出了刀子,这刀子通体金黄,在昏暗的光线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这是一种弯曲的、镰刀似的刀,据说使用金子和铜打造的,不是特别锋利,但是可以杀毒,让人不至于感染。 刀子匠把刀子在油灯上烤了一下,然后走向王承恩。 王承恩要和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说再见了。 注1:有明一代,权珰或者管事太监被小太监称谓“爷”,但是同时天子又被太监们称为“爷爷”或者“某某爷爷”,同时民间又将各种神灵称作“爷爷”,可见“爷”是明代对于尊者的常用称呼。 第六十七章 POV:王承恩 生死两难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注意:本章内容含有对明代宦官净身过程的细节描写,意在描绘明末社会的方方面面,可能会引起读者不适,特此提醒。跳过本章不会严重影响后文阅读。 刀子匠手里的刀子轻轻靠在了王承恩的睾.丸上,那锋利的刀刃就这样与王承恩全身最敏感的一个部位亲密接触了。王承恩不由自主地紧绷起全身的肌肉,他明知道这时候越紧张、越使劲待会就越是疼痛,但是仍旧不能让自己放松下来。 也是,换了谁命根子上要挨一刀,会感觉轻松呢? 刀子匠下刀了,一开始是轻柔的切割,王承恩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阴.囊的皮肤被割破的感觉,这感觉就像有人把凉水轻轻洒在了他的阴.囊上,又好像一朵朵雪花缓缓落在飘落在他的皮肤上。 “奇怪,并不痛啊!”王承恩这样想着。 刀子匠突然拿出了一枚剥好的鸡蛋,这鸡蛋中等个头,看上去是今天刚煮好的。 “他要给我吃东西吗?这鸡蛋倒是好东西,平常一年未必能吃一次。” 正想着,刀子匠突然把鸡蛋塞进了王承恩的嗓子里,正好堵在了他的嗓子眼上。这一下来的是如此的突然,以至于王承恩甚至被呛进去了一口气,这股突然而来的气体让他剧烈地咳嗽,他的整个身体都因此而剧烈地抖动起来,活像铁板上的虾子。 副手们伸手压住王承恩,他们强壮的臂膀让王承恩动弹不得,但是他的浑身肌肉又在痉挛、蜷曲,他的肚子因为憋气而剧烈鼓起,全身上下两股相反的力量狠狠碰撞、交错,这种彼此相互冲突抗衡的痛苦让他恨不得立刻去死才好。 刀子匠没有去管王承恩的挣扎,他伸出手,那一双铁一般硬的、铁一般冷的、布满了老茧和血腥气的手,抓住王承恩的阴.囊狠狠一挤! 好像有人把自己的下半身一口气扯下来一样,又好像有人在用重锤一下又一下的敲打自己的下体,王承恩感觉到了人生最大的痛苦,而这一切都是在他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活生生地执行的! 王承恩的牙齿想要咬合,如果这一下咬实了,估计会彻底咬断他的舌头,好在他嘴巴里面有一枚鸡蛋,这救了王承恩一命。虽然小命保住了,王承恩却因为一波又一波的痛楚而在床上剧烈翻滚,他左摇右摆、左.倾右倒,试图通过猛烈的肢体行动发泄身上的痛苦,而几名副手却动作娴熟地按住他,让他有力使不出来。 这痛苦在爆发,在撕裂,在爆炸,好像要将王承恩彻底碎成千万片,又让他想起了村里老人讲的“石磨地狱”的故事,他们两者是多么相像啊! 王承恩很佩服自己,即使在这种痛苦的情形下他都能作出这样的联想,而不是彻底疼晕过去。 刀子匠没有说话,更没有作出下一步的动作,只是冷冷看着,等待疼痛的消失。 疼痛渐渐褪去了,但是他们只是暂时偃旗息鼓,他们下一波的攻势将会更加迅猛、更加痛苦、更加令人猝不及防。 王承恩轻轻松了口气,他全身已经被汗水打湿,冷汗从他的头发开始渗出,一路沿着脊梁骨直至尾椎骨,又从尾椎骨一滴一滴滴在地上。 这就是吃饱饭的代价吗?这个人想要吃一口饱饭怎么那么难啊! 王承恩在内心嘶吼着。 刀子匠似乎觉得火候已经到了,他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手术。 他接下来要割.掉王承恩的阴.茎,这一步极其关键,因为割浅了,阴.茎里面的脆骨(注1)会鼓出来,影响生活,到时候只能再受一次苦,再挨一次刀,这得多交一次钱不说,没人愿意再受这么一遭。但是割多了也不行,割深了就会形成塌陷,留下一个类似女子的小坑,小便时就容易尿裤子。 这就考验刀子匠的手艺了。 好在给王承恩净身的刀子匠手艺还算不错,一次就成功了,这是王承恩对这个人唯一的正面评价。 刀子匠一点一点地开始动刀,这里不能用快刀,否则容易伤人,只能慢慢切割,于是本来可以短暂的痛苦被大大延长了,但是烈度却没有丝毫降低,而这种痛苦让王承恩想哪怕是传说中的“千刀万剐”也不过如此吧! 刀子匠割掉了王承恩最后的宝贝,把一个麦秆插入她的尿道,然后切开了一个猪苦胆,切开的苦胆是蝴蝶形状的,然后将它放在了切好的创口上。 这么一来,净身就算是成了,接下来能不能活下去就看王承恩的造化了。 切下来的东西俗称“宝”,是个很重要的东西,王承恩是不能自己保存的。刀子匠会用油锅把他炸熟,或者用石灰封存了放在一个高处的叫“升”的地方,取个口才“高升”,算是祝福王承恩步步高升。 只有等王承恩日后发迹了、辉煌了,才有机会把自己的阴.茎要回来,这叫做“骨肉还家”,是可怜的阉人们生命中几乎是最重要的时刻,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大家都是要一起庆祝的,这或许也是他们抱团取暖的一种方法。而他们的“宝”被取回后则会伴随他们的一生,并在死后随着他们一起埋进棺材里,希望来世再也不分离。 王承恩很艰难地被人搀扶起来,这时候是不能趴着的,他必须走动起来以使身体的血脉流通,要不然肯定会落下病根。他跟着一开始的胖脸太监一起在净身房里面的一间小房间里走着,他走得是那样的慢,以至于王承恩甚至看到一只蚂蚁都轻而易举地超过了自己。 “疼不疼?”胖脸太监说话了,他或许是想打破两人之间的沉寂吧,但是王承恩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告诉他真的很疼吗?这看上去一目了然。 回答说一点都不疼吗?这是摆明了扯谎。 王承恩沉默,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沉默。 沉默是这个可怜的孩子最值得依仗的盔甲。 胖脸太监并不介意王承恩的沉默,或许他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吧,所以他对于王承恩的反应早有预料。胖脸太监沉吟了一下,缓缓说道:“若是真疼,就想想以后的日子吧,这宫中虽然规矩甚多,但是还是能吃饱饭的,皇帝不差饿兵嘛!你在老家也不过迟早是个路边饿殍,而你若是能挺过这一关,至少能活个五六十年!” 胖脸太监不在乎王承恩有没有回答他,或许他是太寂寞了,希望自说自话吧,他轻轻扶着王承恩,希望尽可能减少王承恩的痛苦,然后在后者感激的目光中继续滔滔不绝:“我看你像是个有福的,到时候发达了可要“苟富贵,勿相忘”啊。要我说,在这宫里面干活,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颜色。什么意思?贵人们喜欢的,你就要去做,贵人们不喜欢的,打死也不能做,这就是你维系性命的根本!我知道很多人是穷人家出身,进了宫就想着大把捞钱,却不想想,要是他们对贵人没用,直接就拉去杀了,皇帝爷爷不能随便杀文官,但是杀咱们确实没有任何阻碍的!所以啊,一定要跟对人,要忠心耿耿,皇帝爷爷让咱们咬谁,咱们就咬谁,说咬几口,就咬几口!” 王承恩不懂得什么是“路边饿殍”“苟富贵,勿相忘”,但是他是明白他以后可以不用挨饿的。 这是个好消息,尤其是对于饿惯了的王承恩来说,饥饿的滋味可真难熬啊! 只是,为什么有些人生下来就能够锦衣玉食,就能够无忧无虑,就能够娇妻美妾,自己为了一餐食、一块瓦,却要放弃作为男人的资格呢? 王承恩想不明白。 王承恩接下来的任务是养伤,接下来的三天将是他人生最难度过的三天时间,他将被绑在一块特制的门板上,牢牢捆住手脚。这是为了王承恩好,因为假如他胡乱瘙痒,很容易弄破伤口,这在这个时代往往就意味着死亡。 门板中间有一个洞口,这是给他排尿排便用的,但是王承恩不能喝水,因为哪怕是最无害的水都有可能导致创口崩裂,所以他必须尽可能地减少排尿。 王承恩被绑在门板上,轻轻伸了一下腿,他的动作是如此的轻微,以至于别人根本不可能观察到他的行动,但是饶是如此,他仍然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刻骨铭心的、不能抑制的痛苦,这痛苦让他恨不得立刻从地上爬起,将周围的一切破坏殆尽。但是他又不得不如此,因为假如他不这样做,他可能就得做一辈子罗锅,而一个站不直的太监,是不会有贵人喜欢的。 “我必须得站直,哪怕是疼死,也得直着死!”王承恩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他的知识很少,但是却有一种天生的骨气,这种骨气始终伴随着他,即使他失去了他的阴.茎和睾.丸,却也始终如一。 注1:阴.茎中并无骨骼,海绵体在充血后会达到相当的硬度,文中为明人看法,特此告知。 第六十八章 POV:王承恩 五梁六梁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王承恩突然惊醒,他这才恍然发觉,刚才那真真切切的感受竟然不过是黄粱一梦,不过事如春梦了无痕,只是那彻骨的痛苦、难耐的疼痛、骇人的煎熬,却历历在目,让他忍不住怀疑眼下的一切才不过是环境,唯有那痛苦才是永恒。 王承恩从床榻上睁开眼睛,进入演练的是一张镶玳瑁屏风床,上面挂着苏绣帐幔、黄铜镶宝石帐钩,这张床装饰极尽精巧,两侧有栏杆,两边的的榻扇使用螺钿攒造的,在透射进卧室的初升的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华贵的光芒。 这张床虽然很舒适也很精巧,但是并不大,最多不过仅容两个人同卧。王承恩记得万历、天启初年宫里面流行一种极大、极蠢笨的大床,必须由十多个人才能搬动,上面可以同时睡七八个人,端的是蠢笨无比,这是由宫中的能工巧匠按照世俗的样子打造的,上面还雕刻着如八仙过海、寿星献桃之类的吉祥图案。但是这太监最是喜新厌旧的,他们没过三四年就厌倦了,反而又喜欢上了小巧精美的床铺,那些耗资巨大的、蠢笨的巨床也就变成了宫里面的柴薪。 王承恩从床上缓缓坐起,没有立刻下床,这是一个老太监教他的,起床后不要立刻下床,有助于延年益寿。 一个小太监见到王承恩起床了,立刻凑上前来:“爷,你醒啦!”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大,这让刚起床脑袋还不甚清醒的王承恩有些不满,他皱了皱眉毛。 小太监惯是会察言观色的,眼见王承恩不喜,立刻带着哭腔叫嚷道:“爷,小的知错,小的知错!” 王承恩见此,不由得有些头疼,只好安慰道:“你没错,只是我刚醒来有些头疼罢了,你且扶爷起来,给爷梳洗打扮了,皇爷待会还要召见,不能误了大事!” 听到这话,小太监破涕为笑,嬉笑着去拿铜盆接水去了。 王承恩心里暗叹,这世俗之人果然没有说错,说“太监三个性儿,不要惹他”,这所谓“三个性儿”,一个是喜怒无常,任意闹事;二是多泪善颦,一味娇痴;但是你若对了他们的心思,便把脑袋卖给你也不妨的,这是第三个性儿。他这服侍太监,可不就是这三个性儿的最好体现嘛! 小太监将水接来,帮助王承恩洗面、修剪眉毛,然后又喋喋不休地说道:“张公公说是最近新得了一件宝物,想要邀请爷您散了班之后一起鉴赏,到时候再一起打打双陆、斗斗鸡、玩玩纸牌,再叫上最近京师时兴的吃食,岂不美哉!”他说话的时候嘴里啧啧有声,显然是对这种生活羡慕极了。 王承恩一想,这张公公是御用监外把总,属于这二十四衙门里面大大的肥差,除了上面还有个掌印太监管着,是在监里面说一不二的,他又掌管造办御用围屏、摆设、床榻、桌柜等木器和象牙、檀木、乌木、螺钿、雕漆等玩物,最是能上下其手、中饱私囊的。他这样的人物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能让他说是宝物的,想来定是稀世奇珍。 只是这太监本是皇爷的家仆,所用的、所穿的、所吃的无不是皇恩浩荡,无不是皇爷赐下来的,他这么中饱私囊,终究还是会坏了这皇爷的大好江山啊! 王承恩因为入宫时年龄尚小,得以在内书堂读了几年书。这内书堂乃是宣德爷爷仁慈厚德,特许宦官读书的地方,读出来就可以在二十四衙门任职,因为能文多才,这样的太监一般会有比较好的前途。在内书堂教书的也不是一般人,都是一甲二甲出身的翰林,给王承恩上课的乃是万历四十七年的李翰林,家学《孟子》,将忠君大义和报国之道讲得天花乱坠、引人入胜。王承恩正是因此才深深明白这天下原本就是皇帝爷爷的天下,这些太监如此奢华腐化,就和大户人家里面吃里爬外的账房管家有何区别? 或许唯一的区别就是账房管家吃里爬外,祸害的仅仅只是东家一家,而这些狗东西吃里爬外祸乱的却是整个大明天下! 但是话又说回来,王承恩对这些和自己同命相怜的可怜人又实在恨不起来,都是些没有根的、没有后的可怜人,生前没有子嗣,身后入不得家庙,都是些享受不了香火的孤魂野鬼,不在活着的时候多享受一些,等到死了,到了阎王爷那儿,又该如何分说呢? 是以,王承恩有时候又想,是不是这里面有一些不妥当呢,为什么明明让这些太监掌握了这么大的权柄,又不让他们有个想头、有个盼头呢?他虽然只读了六七年的书,也知道这个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君子固然可以无恒产而有恒心,但是小人不行,为什么不能给小人们一点恒产,让他们可以安身立命、可以传之后世呢? 但是再往深了想,就要涉及到整个太监制度了,王承恩不会去这样想,也不敢这样想。 “爷,您看怎么样?”小太监将一面铜镜拿到王承恩面前来,让他仔细端详自己的尊容。 王承恩看了看那铜镜,是李公公新送来的,镜子呈八出葵花形,后面刻着“长命富贵”八个字,做工精美,照影清晰,是一面难得的好镜子。 只是这太监去想“长命富贵”,不也太讽刺了吗?王承恩叹了口气,这样想着。 “爷,您今天穿什么衣服?”小太监又殷勤地问道。 “就戴那五梁冠吧。”王承恩特意挑了一个不容易引起猜忌的头冠,本来洪武爷爷定下制度,宦官没有朝服且无职位的宦官穿着和庶民等同,但是到了现在这些制度早已经名存实亡,太监们纷纷创制服装,即使遇上大忌辰或者修省,也能玩出花样来。他们往往会用天青色或者竹绿色的花纱罗代替青素一副,里面再衬上淡红色的内衣,看上去分外漂亮,只是这衣冠所在,礼之所存,任由这帮人任意篡改服饰,这大明礼仪礼法又该往哪放? 又叹了口气,任由小太监服侍着穿上淡紫色的蟒袍,两面系上鸾带,脚上穿着淡红天鹅绒皮靴,王承恩带着他走向司礼监,他现在是司礼监随堂太监,司礼监在二十四衙门中属于最顶尖的衙门,所以他的地位颇高,有资格拥有自己的随身太监。 司礼监位于万岁山东北,还拥有自己的印刷厂,王承恩没有具体了解过,据说里面有印刷工人上千,每日负责朝廷文书、公告、一应经书印板以及印成书籍,算得上事务繁忙了。 虽然司礼监的权力很大,掌管朱批内阁票拟的权柄,但是司礼监的建筑在外观上并不起眼,但是所费钱粮并不少。当初建立司礼监的房屋时,据说在木厂树立了很多栋梁,每根栋梁都从头部凿空,然后将烧得滚烫的桐油注进去,这样做好的栋梁不仅不透不腐,更是牢固无比。司礼监还有自己的彩绘,画的尽是些世俗的画片,如三英战吕布、穆桂英大破天门阵等等,耗费牛胶千斤,可见这些太监的审美并不高明。 魏忠贤已经早早在司礼监等着了,他虽然骄横跋扈,但是从来都是极为勤政的,尤其是现在新皇即位,大家都摸不着新皇帝的心思,因此当差做事都越发的用心了,生怕出了差错惹了祸。 魏忠贤生了一副好皮囊,长面阔鼻,天庭饱满,尤其是他的一对眸子,目光炯炯,闪烁有神,只要他看着你,你就感觉好像被他完全看穿一样,这让很多人都不敢和他对视。魏忠贤穿着他自创的“牌繐”服装,里面穿的是“贴里”,上面装饰满了明珠,还有织金的寿字、喜字纱纻,看上去富丽堂皇,好像过年的时候的戏子。 他头上顶的是九梁冠,本来这七梁冠就是到顶了,但是魏忠贤把持权柄,操持上下,莫敢不从,因此生生将这七梁冠改成了九梁冠以显示他的无比威风。看见王承恩戴的是五梁冠,魏忠贤不禁笑道:“承恩公公,何以不戴七梁冠而戴五梁冠呢?”他本是个无赖混混出身,连字都不认识一个的,但是在宫内待久了,也学会了一些文词,比如“何以”就是他新学的,这让自诩受过翰林教育的王承恩颇为鄙夷。 但是王承恩绝对不敢把这种鄙夷表现在实处,他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比新皇即位举行大朝时行礼都要标准,都要虔诚,然后说道:“九千九百岁在此,小人算什么东西,敢比您少两梁?如何敢戴七梁冠?只带个五梁的,凑个数罢了。” 魏忠贤似乎很满意他的态度,对着周围其他的随堂太监笑道:“这个王承恩,是个乖觉的,知道不能和老祖宗我争锋,但是你若这么谦卑,说出去还显得老祖宗我没有容人之量,这倒是不好了。这样吧,老祖宗我特许你戴个六梁的,若是表现好再加一梁!” 这头冠的梁数从来都是单数的,什么时候有过六梁的意思?这东西若是顶在脑袋上,只怕王承恩这人就丢大发了! 只是眼看着周围一圈太监们或羡慕或嫉妒的眼神,王承恩又如何敢把自己内心的话说出来?因此他只得跪下谢恩道:“谢九千九百岁赏!小的今天散了班就叫人做个六梁冠来戴!” 第六十九章 POV:王承恩 病急投医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寒暄过后,就该办公了,虽然魏忠贤作威作福,媚上欺下,但是他对于朝政还是颇为热心的,毕竟这是他的立身之本。 外朝来的文书必须先通过外通政司,然后由文书房掌收,十个司礼监宦官回来审查这些文书,以颜色进行分别,特别重要的将会呈送给掌印太监特别过目,否则就依照常规转给内阁,但是内阁票拟之后还必须送回司礼监,以便让让皇帝做最后的决断。但是内阁的阁老都差不多是魏忠贤的走狗,所以这内阁看不看奏章眼下又没有在王承恩看来似乎没什么区别。 魏忠贤不识字,所以也就看不得奏章,不过即使他识字,那些大臣御史们写得奏折也都是骈四俪六的,引用的典故也颇有不少生僻的,粗通文字的人决计看不懂,所以魏忠贤只是让识文断字的随堂太监捡那紧要的话来念。 魏忠贤处理事务非常迅速,往往是太监们刚把奏折念出来,魏忠贤就有了解决方案,然后随口说出,太监们便紧张地记下,生怕漏了一个字。 王承恩熟练地念诵着奏折,这些奏折看上去似乎千变万化,各不相同,但是王承恩早已经熟悉了他们的大体类型:若是辽东来的奏折,要么就是情势紧急,需要加派军饷,要么是毛文龙派人前来报捷,但是报捷归报捷,却从来没有人头送上来过,只怕是谎报虚报,只是看在毛文龙平日孝敬魏公公不薄的份上,大多就不和他计较了,要么就是东虏入寇,掠走多少丁口,总之是没有多少好消息的;若是来自京官,那么就更好分辨,要么是攻讦某人,理由无非是道德有亏,破坏法律,收受贿赂,要么就是给魏忠贤上表颂德,要求建立生祠;若是地方来的,情况可能就多了一点,或是要求粮饷赈灾,或是上报地方****,或是弹劾攻讦。但是总结一下,好事是基本没有多少的,基本上都是些坏消息。 每到这个时候,王承恩都忍不住叹息一声,难道这大明朝真倒了行将就木,垂垂老矣的地步了吗? 魏忠贤快速地反应着,对各种事务作出批示,虽然崇祯爷爷已经继位了,但是他看上去并不在乎这位新皇帝能褫夺他的权柄,没有多少急流勇退归权于上的意思。不过这也是王承恩意料之中,自古权臣多半没有好下场,而权阉更是十有八九都死于非命,魏忠贤今天放了权,只怕明日就要死在床上。 突然,王承恩读到一封奏折,这是南京来的,他大体扫了一眼,突然心头狂跳,一时间竟然没有出声。 “承恩,何事?”魏忠贤没有听到王承恩的声音,疑惑地问道。 “回九千九百岁,这封奏折,小人不敢读,”王承恩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因此要先把自己的责任给撇出去,免得最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为何不敢?” “这封奏折所述之事冒犯了九千九百岁,是以小人不敢读。” “让你读你便读,老祖宗我掌控权柄这些年,骂我的人还少吗?这又不是你做的,你尽管去读!” 王承恩深吸一口气,缓缓读道: ……今有松江举人名柳旭者,本华亭之世家,世受皇恩,父衡为天启年间举人。其人性多乖违,意常悻悻,乃诈称“讨伐阉党”,蛊惑本地士子生员千人,自青浦而嘉定,自嘉定而苏州,巡行鼓噪,迷惑黎庶,从者颇众。其人似修有邪法,先于嘉定毁坏九千九百岁生祠,地方官员弹压不力,致使厂公生祠为其所坏,其罪当诛。又于苏州虎丘召集士民数万,作邪词以攻讦朝廷股肱,放大言以挑动愚夫愚妇,是以群情激荡,以至于不可收拾。又似有天雷滚滚,雷声阵阵,众人举目视之,虎丘生祠已不存矣。臣遣人视之,生祠本建于山上,而今山体残破,唯见断壁残垣,衰草连天,威势实大,必为妖人弄法无疑矣。又应天巡抚毛一鹭本当为其伙同愚民公审,却辩称“非我也,我为僚属蛊惑也”,声明与九千九百岁势不两立,又遣兵千人为之壮行,现彼等已至南京城下矣!臣窃观之,为今之计,贼人势大难当,只得命人凭城坚守,然城内百姓亦有为其蛊惑者。此时城内满城风雨,争执不休,人心惶惶,兵无战心,形势大坏,望朝廷以江南万万黎庶为重,发兵击之,以正天下人心! 这是南京兵部尚书王在晋上的奏折,他参与修纂了《三朝要典》,勉强算是阉党,是以上书的言辞都是攻击那个柳旭的,但是王承恩随手翻了翻后面的奏折,很多都是力挺柳旭而攻击魏忠贤的,其中尤以曾经帮助魏忠贤逮捕周顺昌的毛一鹭转变剧烈,他不仅称魏忠贤是“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还声言若朝廷不诛杀魏忠贤,他要带兵北上以“清君侧,正国纲”。 这毛一鹭有多少本事王承恩是有所了解的,当年就差点被乱民打死,如何有能力带着没什么战斗力的江南兵一路打到京师来?不过是文人说大话罢了,但是他是从二品的封疆大吏,他的转变对于很多还在观望形势的官员来说是一个很明确的信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王承恩这样想着,一边偷偷去看魏忠贤的脸色。 魏忠贤的脸色很不好,他的脸像铁一样青,像冰一样冷,他的呼吸粗重而无规律,好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又好像一颗马上要爆炸的烟花。 “老贼慌了。”王承恩这样想着,他心中暗喜,但是表情却义愤填膺,充满了愤怒:“九千九百岁,这个柳旭世受国恩,又是举人出身,竟然不思报国,反而与您做对,真是自寻死路,请您拨我一百锦衣卫,我亲自去南京把他捉拿归案,定要把他千刀万剐为您出气!” 王承恩虽然嘴上说得义正词严,但是他一点都不担心魏忠贤会把他派出去抓人,先不说自从周顺昌事件之后缇骑就再也出不了京师了,就算他真把人带出去,谁又敢在这个民情汹涌的时节去江南抓人?当年苏州暴动的景象还历历在目,更不必说这个柳旭还有两千的士子给他助威,潜在的支持者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俨然是江南士子的领军人物,得罪他就等于得罪了江南士子,这个王承恩是心知肚明的。 最重要的是,假如在这个时候魏忠贤派人去抓人,就说明他慌了,害怕了,示弱了,到时候早就对魏忠贤不满的官员肯定会对他群起而攻之,只怕魏忠贤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高明啊!”王承恩暗暗赞叹道,在这个节骨眼率先亮起反阉大旗,一旦成功就是千古留名,而且眼下看这魏忠贤的脸色,只怕也察觉到自己形势不妙了。 他趁着魏忠贤思考对策的时候翻了翻奏折,竟然有超过一半是弹劾魏忠贤的,而这些人很多他记得都是以前的亲魏人士,上表的时候“魏公”“厂臣”“九千九百岁”喊得不知有多亲热,眼下却换了一副脸色,对着原来的主子狂吠起来,由此可见江南形势之恶化。王承恩并不能算是魏忠贤的亲信,他原本是曹化淳门下,曹化淳被驱逐后他本来也是要被赶出司礼监的,若非是崇祯爷爷赏识,眼下只怕已经到了南京养老或者凤阳守皇陵去了。 正是因此,王承恩对于魏忠贤倒台还是颇为期待的,毕竟权位就那么些,别人占去了自己就没有,“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他虽然不是大丈夫,也还是明白的。 魏忠贤思考了很久,在他思考的时候,没人敢大声喘气,更不要说为魏忠贤提建议了。王承恩低眉顺眼,眼观鼻,鼻观心,尽量让自己不引起魏忠贤的主意。 “承恩,这个王在晋说他关了城门不让这个柳旭进城,你说,能行吗?”魏忠贤似乎有些病急乱投医,竟然向王承恩问计。 王承恩心头一跳,他没想到魏忠贤竟然会询问自己的意见,他立刻诚惶诚恐地说:“小人算什么东西,竟然敢评论这种事情!” “让你说你便说,罗嗦什么!” 王承恩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王在晋不过是一个南京兵部尚书,虽然负责南京守备,但是也不能绕过守备太监和守备武臣去,眼下他们态度暧昧不明,只怕不好办!” 魏忠贤略带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有见识的,我以前倒是小瞧你了。” 王承恩连忙推辞道:“小的只想着能为厂臣分忧,恨不得把柳旭这乱臣贼子食肉寝皮,哪里敢说什么见识不见识,不过是赤胆忠心罢了!” “好,好一个赤胆忠心!”魏忠贤突然大声喊道:“若是这时候人人都能如你一般,把这赤胆忠心挂在心头,把这赤胆忠心放在行动上,这柳旭纵使蛊惑人心又能如何!”随即,他又高喊道:“下一道旨意给王在晋,就说他做得很好,让他继续拦阻这些人,南京乃是国家陪都,如何能让这帮乱臣贼子进入!” 王承恩点头称是,看着秉笔太监草制诏书,嘴角泛起一丝莫名的微笑。 第七十章 南京城外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柳旭手里拿着一封家信,神色诡异,好像不是在读家信,而是在读一篇网络小说,而且是特别意淫,特别龙傲天那种。 “你的意思是说,我家娘子破获了一起内外勾结的大盗案,亲自带人联合府里捕头捉贼,捉拿贼人三十多,无一漏网,我家三妹武功绝人,身自搏杀悍匪九人,未受半点伤害?”柳旭皱了皱眉头:“你们这是联合起来和少爷我开玩笑呢?” 柳和此刻还是穿着他那夜所穿的薄衣甲,这是一种走江湖人士常穿的皮甲,轻便而不失防护度,除了不能防御标枪、重箭和火铳铅子之外,可以有效保护使用者的要害部位。这身皮甲已经破烂了多处了,上面还隐隐泛着血迹,显然说明数日之前的那场搏杀并非吹嘘,而眼前这个流露出精悍气息的男人也绝非普通家丁。 “好嘛,看来陈佩儿现在是牛气了,不仅自己出了大名,连带着还多了俩结拜姐妹,在家里势力大涨啊!”柳旭想了一想,发觉这并非是一件坏事,于是就不在计较了,随口又问道:“少奶奶怎么处理的那个柳传?狗东西,吃里扒外,勾结外人,不能轻饶他,找个由头打死得了。” “回少爷,少奶奶当天就派人把柳传那厮打死了,给徐捕头的借口是柳传意图逃跑,被我等当场击毙!”柳和虽然是一个精悍而武勇的家人,但他毕竟只是一个武夫,面对柳旭这样的江南士人领袖,未来的朝廷栋梁,不敢露出半分不敬。 “很好,处理得不错!”柳旭暗自心惊,自家老婆果然不是好相与的,在激斗当夜还能想起来杀人灭口,不留后患,这种心智、这种决断绝非寻常人可以比拟。幸好眼下大家利益一致,又有婚姻作为束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否则柳旭就必须想个办法限制一下了。 “对了,少奶奶让你押着这十万两银子前来,还说没说别的?” “回少爷,少奶奶让小的留在您身边听用,她说魏忠贤乃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小心他狗急跳墙,穷犬噬人。” “恩,”柳旭应了一声,打量着眼前这个家仆,他大约三十岁出头,国字脸,五官平庸,但是眼神中放射出坚毅而勇悍的光。这样的人,正处于男人体力和技巧的巅峰期,加上长期随着三小姐练武,倒是个可以依赖的武力,因此点了点头:“既然这样,你和一块来的几个人就留在少爷我身边,给我随身保驾,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是!”柳和听到这话面露喜色,估计也是觉得跟在大少爷身边比跟在三小姐身边来的前途远大,更不用说跟着三小姐很容易卷入各种殴斗仇杀事件中,死亡率比较高,不是个好的归宿。 “师尊,这营房差不多修建好了,您要不要去视察一下?”周珺慢慢走了过来,这个少年因为和毛毛分别,最近意志消沉、愁眉不展,整个人好像一只斗败了的雄鸡,再也不复从前的意气风发。好在高度的责任心让这个少年还能对自己经手的事情负责,所以柳旭就没有去管。 少年的心事情愫,就由他自己去处理吧,柳旭要做的只是不让他铸成大错,至于细枝末节,他没心情去管也无法管束。 “好,这四千多人的营房,三天就修建好了,这施工速度倒是颇为可观啊!”柳旭应了一声,称赞道。 “主要是师尊提出的分组包干,按件计酬的方法好,调动了士兵的积极性,加上派出验收队检验工程成果,让他们不敢偷懒耍滑,所以工程进度良好!”周珺说道工作时才从伤感中脱离出来,他用带着赞叹的语气说道。 “恩,你记住,这个人什么时候做事最积极呢?当然是给自己做事的时候,哪怕是他们以为自己在为自己的做事也好。如何能让他们觉得是在为自己做事呢?那你就应该把他们的成果和自己的利益切身联系起来。当年赫连勃勃建筑统万城,分为筑墙者和刺墙者,若是刺墙者把铁锥刺入土墙,则杀筑墙者,若是不能,则杀刺墙者,这样一来工程进度就和自己的性命相关了,怎么可能不认真去做?只是你记住,这人乃是财富,尤其是有技术、有知识的人都是财富,这么轻易就杀掉了,就是在浪费自己的财富,我不取也。若是能设立奖惩制度,干得好多拿钱,干的坏就扣钱甚至惩罚,把利益和下面的人分润,自然可以无往而不利。”任何一个统治者都不可能凭自己统治一个帝国,即使是朱洪武那样的勤政皇帝都不行,更不用说这个时代交通通讯不便,消息从帝国一端传到首都得要半个月,这就更需要一批忠心而理解现代管理精髓的官僚了。出于这个原因,柳旭把周珺等人看作是心腹,抓紧一切时间灌输知识,免得自己以后要像崇祯皇帝一样一个人和文官体系唱对台戏。 “师尊远见卓识,发人之未想,见人之未见!”周珺听了这话,低头深思了一会,两眼放光地大声称赞。 “慢慢学吧,以后会有用的!”柳旭骑着黄骠马,慢慢走到南京城外的自家营地视察。 此时的南京兵部尚书是王在晋,万历二十年进士,广宁大败之后曾代熊廷弼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军事,勉强算得上是明末为数不多的还能干点事的官僚。可惜此人参与修纂《三朝要典》,多少算是个阉党。巡行大队打出旗号“诛杀魏阉,焚灭要典”,是摆明了车马要和魏忠贤一党战斗到底,是以王在晋坚决不允许大队入城,只不过他倒也知道事情不能做绝,没有派出军队驱散士子们。 柳旭对此早有准备,南京城乃是明朝陪都,政治地位和军事经济地位都极其重要,像苏州虽然是经济中心,但是毕竟不如南京地位崇高。看看南明时期郑成功拼了老命都要打下南京城来就知道其地位如何了。是以若是大队进了南京,只怕是魏忠贤覆灭就在指掌间,阉党如何能不死命抗拒。 只是这些人的抗拒在柳旭看来不过是螳臂当车,徒然增加笑料罢了。 从营地已经可以远远地看到这座千古雄城了,这座城市自朱元璋以元集庆改路为应天府以来便开始修建,“在旧城之外,惟聚宝、三山、石城三门仍旧,起通济右转至清凉则皆新拓之,周九十三里,外垣倍焉。此南龙一统之始也”耗费了江南无数人力物力,坐拥东南财赋之地,终于建成这么一座“东尽钟山之南岗,北据山、控湖,西阻石头,南临聚宝,贯秦淮于内”的绝世雄城,全长33676米“垛口一万三千六百一十六个,窝棚二百座”。这座城市的城墙并非简单地用砖石制造,而是绝大多数使用采自南京青龙山的石灰岩条石,墙的内部填以大量砾石、碎砖和黄土,并用砖层层夯打,接近城墙的上半部,则用含有大量石灰的混浆浇灌,哪怕是用重型攻城炮轰上去也难以破坏,是以明人自豪地夸耀道“南都城高、坚甲于海内,自通济门起至三山门一段尤为屹然,聚宝门左右皆巨石砌,至顶高数丈”。 “伟大的建筑往往都是极其宏大恢弘的,这样的巨大和人的渺小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让脆弱的人类个体不由得质疑自身存在的意义,这种情绪和面对高山大海时油然而生的“望洋兴叹”的感情是类似的。也正是因此,人类总想修造各种各样的奇观来掩饰自身的渺小,只是这种努力在岁月和命运面前究竟有没有意义呢?”柳旭看着眼前的城市,这样想道。随后他又想道:“这座城市里面的人居住在这样的城墙后面,一定以为自己是极其安全的吧,可是他们又怎么会想到,就在二十年之内,整个江南就会沦为一片鬼蜮,哪怕是天下至坚的城墙也拦不住一个朝代的沦亡啊!” 周珺见师尊没有急着去看营地,反而看着南京城出神,不由得笑道:“这天下雄城,师尊可有意乎?” 柳旭也笑着说道:“我若是有意,你可有意为我取之?” 周珺抬头仰望着这座用坚固的石头和无数的人命修造起来的绝世巨城,苦笑道:“若是有那几十万大军,隔绝内外,昼夜不停攻打,不使城内军队有休息的时间,持续攻打个数年,或许能拿下来。”他说这话的时候透着不自信,显然是觉得这样的城市是很难攻克的。 “周珺,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座城市是不会沦陷的,昔日的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号称不落之城,结果现在不也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领土了吗?圣人云‘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这人心没了,心气散了,骨头软了,脊梁断了,哪怕是有百万大军,有绝世名城,也不可能抵挡得住外敌侵袭,你说这城市要几十万大军攻打几年,我告诉你,等到合适的时候,我带五万军队旬月可下!” 周珺这些日子跟着柳旭学习,知道了不少世界大事,了解在大明西面还有一个回回的大帝国,所以也不以为意。但是柳旭后半段话说得神秘,似乎带着一点点预言的意思,听得周珺心中一动:“师尊,什么时候是合适的时候呢?” “我说合适了,那便是合适了!”说完这句话,柳旭也不再说话,自顾自地打马视察营地去了。 第七十一章 营地建设 求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 扎营的位置本来是城外农田,但是大军一到小民全都四散而逃,柳旭也就堂而皇之地占据此地,作为自己的扎营地。柳旭漫步走在刚刚修筑的营地里,周珺、李奉天、刘如意三人跟在后面不断加以介绍,另一位负责人是当初驻守应天巡抚衙门的那位赵元指挥使,只是他好歹也是个二品大员,不好跟着柳旭亦步亦趋,所以只是在军中弹压,没有出来。 说是营地,其实也不贴切,因为南京城中的军队无意攻击,柳旭也不指望着能带着这应天巡抚赞助的一千兵攻打南京,因此只是简单规划了居住区和生活区,外面设立几个哨岗防备盗贼,看上去颇为简陋。在原本的历史上十月底魏忠贤就被解除职务派到凤阳守皇陵去了,现在有了自己的加入,魏忠贤若是不铤而走险的话只会倒台得更快,没有第二种可能。至于魏忠贤狗急跳墙,谋害崇祯,这就更好。 当初魏忠贤就跟忠实走狗、兵部尚书崔呈秀商议过取而代之,一向唯魏忠贤马首是瞻的崔呈秀却吞吞吐吐地说“恐外有义兵”,魏忠贤这才悻悻作罢。若是魏忠贤真动手了,柳旭正好光明正大地扯旗招兵,都不用再想什么借口。至于后金这时候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和胆子吞下大明,充其量借机过来打打秋风,增加自己的国力。 柳旭看了看居住区的帐篷,这是段时间居住的权宜之计,毕竟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逼着士兵去修建砖瓦房屋。帐篷使用松江本地出产的厚布制造,为了防雨防潮,表面涂满桐油,每一个帐篷可以住三到五人。帐篷内部本来是不需要铺任何东西的,但是士子们身娇体贵,若是因为着凉而有所伤病就有损巡行队名声了,因此地上也都逐层铺着稻草和厚布,方便保暖。 “公子,按你的说法,我们在营地中先修建了五十多个厕所,并且挖掘了排水沟,并请当地农民隔日前来清理,向所有人说明不得随地大小便的命令。”李奉天随着柳旭行动,不停地介绍自己的安排。 “恩,很好,明天再去请几个郎中来常住此处,一定要保证士子健康,他们就是咱们宝贵的财富,损失了一个,咱们的声威就会弱一分。另外,一定要保证不会有瘟疫流行,否则就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了。”柳旭最怕的就是传染病,这时代还没有细菌学说,更没有成体系的防疫措施,往往一次瘟疫就能毁灭一个乃是数十个城市,要是他柳旭出师未捷先得病,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公子放心,我们已经请了五个郎中,采买了很多药材,有这样的条件,想来不会有疫病发生。再一个,眼下马上就要入冬,瘟疫大多发于春夏,冬日野外气温低,疫气难作,想来还是没有危险的。” “很好,这古代行军扎营,第一个要做的就是修建厕所,你就知道这其中的重要性了。另外,这营中膳食如何安排的?” “属下在城中请了一百个厨子,每日派人在周遭乡村采买果蔬、米粮、禽蛋,大概日费四十两左右。” “这禽蛋肉类供应可多?” “这——每人大概一日能有一两左右吧。” 柳旭皱了皱眉:“不要吝惜钱财,昨日家中又给我送来十万两银子,这钱是决计不缺的。咱们眼下靠的是什么有这么大的声势?还不是士子们觉得跟着咱们有好日过,跟着咱们能做官!要是他们住得不满,吃得不满,这就是损害自己的军心了!横竖在这南京城外也待不了一个月,这鸡鸭禽肉给我可着劲的买,不要吝啬!想来这群士人能吃多少?” 柳旭这些日子以来发号司令,挥斥方遒,威势日增,说起话来也多了几分气势,李奉天被他训斥了一顿,立刻额头出汗,紧张不已。李奉天定了定神,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大声说道:“公子远见卓识,是属下见识浅薄了!还有一事则是那些兵丁是否也要同样待遇?” “兵丁?”柳旭略略皱眉,随即说道:“他们和士子不一样,咱们带不走,也不可能划在自己麾下,而且你看他们那样子,面黄肌瘦、枯瘦如柴的,哪里像是能打的样子,这样的兵给我我都不要。你且每日送去几口肥猪,说是****的便罢,不能让他们和士子享受同样的待遇。” “公子说的是,属下记住了。” “奉天,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记住,这个人是分为自己人和别人的,如何让自己人知道他们是亲信,是自己人?就是要给他们提供特殊的待遇,让他们知道,自己是人上人,是不一样的人!你若是给士子们和士兵们同样吃肉,士子们不会因为有肉吃感激你,反而会觉得你有辱斯文!而士兵又不归咱们管,到时候赵元说那是他掏腰包买的,你说士兵会感激谁?所以说,你这样是花钱又不讨好!所以说,花钱归花钱,关键是把钱用处效果来。我不要求你用一两银子办二两银子的事,甚至不要求你用一两银子办一两银子的事——你只要用一两银子办出八分银子的事情,咱们的事业就能成!” 李奉天这才心悦诚服:“公子此言让属下茅塞顿开!” 他们继续行进,渐渐走到一处讲学高台前。这处高台高约五丈,呈圆柱形,全由夯土筑成,周围有盘旋的楼梯可以走上去。虽然并不算特别坚实,但是坚持几个月是没有问题的。高台所在原本是一处乌桕树林,经过一夜霜降之后,它们的叶片转作艳红色,远远看上去好像一片火焰之海,只是眼下已经被砍伐一空,徒留一地红叶独自憔悴,好像一场花事盛宴后的一地零落。砍伐下来的树干经过简单晾晒之后做成了简单地木椅,放在了四周堆土而成的观众席上,这是为前来听讲的士子准备的。 柳旭走到一个木椅前,这个木椅是新近做成的,上面的树皮还带着水分,透着一股乌桕树特有的略微刺鼻的气味。椅子上面的毛刺已经被精心打磨掉了,这是确保士子们不会受伤,可见制作者的用心。 “这讲台是谁负责的?” “公子,这演讲高台是我负责的。”刘如意紧走一步赶了上来。他最近胖了一些,面色也从原来的苍白变作红润,显然是得益于队伍中良好的营养。 “如意最近气色不错啊。”柳旭欣赏地看了刘如意一眼,这个年轻人不仅有着一颗理想主义者的心,更愿意俯下身子去做琐碎的小事,这在充满虚骄之气的江南士子中是很少见的。 “托公子的福,如意最近吃得好、睡得好,自然气色也好。”刘如意寒暄了几句,随即开始介绍:“这处讲台还没有完工,因为前几日几乎所有人工都在修建营地,所以只完成了高台的建筑和周围的椅子,诸如障壁、遮雨棚、和其他的辅助设施还没有完工。” “既然现在营地完工,那么你这几日就辛苦一些,尽快完成这讲台和周围设施的建设,要知道,早一日完工,我就能早一日讲学,这吸引的士子也就更多。”说到这里,柳旭顿了顿,又说道:“士子的数量直接决定了我们下一步的战略方向,有一千人我们能做一千人的事,有两千人能做两千人的事,若是人数到了一万两万,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是。”刘如意应了一声,随即问道:“周珺一直跟我说要多买一些绫罗绸缎、幡杆旗帜,在这高台四周和木椅周围密密铺设作为装饰,只是我觉得公子所宣讲的乃是天地大道、孔孟真言,有此学术足以动人心、化万民,又何必破费去买?” 柳旭哈哈笑道:“如意,我只问你,你若去市场买苹果,一个苹果品相较差,虫蚀鼠咬,但是摊主信誓旦旦地告诉你这苹果味美汁多,香甜可口,另一个品相完好,白里透红,一看就让人新生爱意,你该如何选?” “我自然是选好吃的那个,若不好吃,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又如何能济得事?”刘如意犹自不同意:“这圣人之道就如这第一个苹果,‘我欲仁斯仁至矣’虽然看上去难以实行,但是终究能济天下、开太平,而歪理邪说则是第二个苹果,虽然能蛊惑一时,却终究不能横行一世。” “可惜这学说并非苹果,你只有支持和不支持,并且在实际行动中践行去认识他的正误,哪有尝一口就能知道的道理呢?你看那藏传佛教传教时不也是金碧辉煌,经筒梵唱,那净土宗佛寺也是大佛金身,宝相庄严,取得就是一个以形象动人!”顿了顿,柳旭总结道:“这学术之争,很多时候就是个宣传之争,若是没有好的形象,就难以获取最多的支持者!我现在处理内务有了你们,觉得如臂指使,相得鱼水,只是还缺一个笔杆子来给我摇旗呐喊,冲锋陷阵,未免可惜。” 他正说着,却听见柳安走过来说道:“公子,太仓张溥先生来访,一起来的还有应社诸公子,说是感于公子高义,愿意共襄盛事!” 这可真是睡觉来枕头,柳旭哈哈一笑:“江南才士尽入我彀中矣!请他们稍待片刻,我这就过去!” 第七十二章 小人君子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张溥家中是江南显族,但是他本人是侍妾所生,在家中地位不高,不被人重视,有了坏事黑锅都推到他身上。但是张溥有志读书,勤奋好学,据说读书必手抄,抄完后焚烧,如是者七,人称“七录七焚”。天启四年,张溥和郡中名士结为应社,成员有张采、杨廷枢、杨彝、顾梦麟、朱隗、吴昌时等十一人,都是当时江南的名士。这个应社其实就是后来复社的前身,成员们相聚一起讨论时文八股,顺便议论国事,颇有点后世在野党的意思,只是组织比较松散,也没有什么政治势力。 张溥最大的成就是领导了后来遍布全国的复社,人数多达三千人,号称“春秋之集,衣冠盈路”“一城出观,无不知有复社者”可见声势颇为盛大。张溥虽然是个文人,但是颇有政治家的手腕,他凭借复社成员的复杂关系网,在江南地区组建了一个地下政治势力,可以左右当地科举,进而影响朝堂。曾经明朝首辅周延儒都被张溥抓住了把柄,不得不按照张溥的意思给他办事。当然,一个人太得意了就容易吃亏,根据计六奇《明季北略》的记载,张溥最后就是被吴世昌下毒害死的。 张溥究竟是怎么死的柳旭一点都不在乎,柳旭在乎的是张溥前来拜访所代表的政治含义,这象征着江南士人最顶尖的一批人开始正式向他靠拢,虽然这并不等于臣服,事实上,除了象征明朝政权的崇祯皇帝,这帮士人不会效忠任何人,但是这不等于他不能利用这个机会达成合作,进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柳旭带着一众人回到自己的帐篷,里面已经传来寒暄的声音,向来是苏河他们几人在接待客人。 “哎呀,哎呀,应社诸位大贤远道而来,真是让此地蓬荜生辉,小弟有失远迎,还望恕罪!”柳旭带着刘如意几人走进帐篷,将本来就不大的帐篷塞得满满当当,他大声赔着礼,眼神却快速地扫视了一圈。 张溥是一个长相颇为奇特的人,他有一双小眼睛、细而长的眉毛、高耸却狭长的鼻子和稍稍向上隆起的上唇,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狐狸,如果他笑起来的话就更加相像了。或许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简朴和忧心国事,又或者是为了表示自己不忘当年读书时的艰难困苦,张溥头上戴的是大绒茧绸的头巾,身上穿的是普通的松江白布长袍,素雅到几乎没有任何装饰,仅仅是长袍的形制让他和普通庶民区别开来。 其他几名士子却是穿着华丽,或是把锦缎绮罗镶嵌在鞋上,带着僭越的忠靖冠,或是用明黄色的衣料做衣服,或是这也符合明末江南的奢靡风气。但是张溥在一圈穿着华美的士子中身着简朴,却丝毫不露出任何拘束或不快,却表现出了他深厚的养气功夫。 张溥显然是众人中的领袖人物,他一见到柳旭微微愣了愣神,似乎没有想到柳旭竟然如此年轻,随后就笑道:“常言道‘英雄出少年’,我等平日皆以高才自诩,却不料柳兄年纪比我还小,竟然有如此胆气,如此才具做出这样大的事业来,真让愚兄抱愧无地了!”说完,他又一一介绍来人:“这几位是张采兄、杨廷枢兄、杨彝兄、朱隗兄、吴昌时兄,皆是我吴中俊彦,一时之选!” 柳旭注意留意了一下吴昌时,此人倒是生了一副好皮囊,面容白皙,长髯飘飘,加上他又经常微笑,让人一见就心生喜悦。不过柳旭是知道这人的,崇祯七年的进士,与董廷献狼狈为奸,把持朝政,最后因为依附周延儒被朝臣弹劾,最后气得崇祯皇帝亲自动刑,开了三百年未有之先例。 不过柳旭自然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没做过的事情就否决某人,他满脸堆笑:“我自松江起事以来,一路艰难险阻,不可胜道,终日夕惕若厉,朝夕戒惧,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幸好有我苏兄、刘兄几位大才助我,才算是没有坏了倒阉大事,而今张兄率郡中名士来助,我也是能把这担子给扔下啦!”他这招是以退为进,张溥等人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小惠未遍,如何能够接管这领袖职位?不说刘如意等人不会答应,就算是普通士子也会疑虑重重。对于这样一个介乎合法合不合法之间的集体来说,名声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乃是带领他们取得最后的成功,而柳旭此前的成功给他积累的足够的声望,所以他有自信以退为进而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一旦张溥拒绝,他们就只能把自己摆在一个相对次要的地位,接受柳旭的领导,这也算是一种心术。 果然,张溥愣了愣,立刻推辞道:“我们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如何能当此大任?柳兄先破嘉定城,后聚众虎丘山,天雷灭生祠,公审苏州府,哪一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我们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合力倒阉,共襄盛事的,至于这领导之事,柳兄不必再提!” “张兄有所不知,我年纪轻轻,只不过一时运气才拔得头筹,眼见这士子人数超过两千,每日人吃马嚼果,安排住宿,整顿内务,布置哨岗,结交军队,都是极为繁忙,兄弟我实在是感觉力不从心啊。”他这话一说,更是把苦难都摆了出来,张溥等人此时年纪尚浅,政治手腕还没有磨练出来,是以更是连连推辞,连称不敢。 “既然如此,兄弟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继续把这担子挑下去吧!”柳旭妆模作样地叹息了一句,又问道:“张兄此来,有何指教?” 张溥说道:“如何敢说指教?兄弟前几日在苏州做得那篇《五人墓碑记》堪称黄钟大吕,振聋发聩,又在文中直抒胸臆,将兄弟在《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中的精华表露无遗,让我读来击节赞叹,不能自已,次来就是想跟着柳兄弟做些事情,只要能利国利民,打倒阉党,张某愿为兄弟座下一马前卒!”这就是摆明了要合作了。 柳旭心中得意,你当然读了击节赞叹了,这文章原本就是你写的嘛!只不过他自己又加了一些自己的私货,宣扬了一下士人政治和乡村议会的政治纲领,这些都是有利于整个士人阶层的,所以他们不会反对对自己有利的提议。 张溥文采出众,又有一大批文人朋友,可以收拢来为自己作宣传,所谓政治斗争很多时候就是宣传战,而明代政治则相对更简单,绝大多数政治问题都可以简单地归结到道德问题上来,只要你在道德上占据制高点,很多时候就立于不败之地了。若是柳旭能够豢养一大批御用文人,利用革新之后的报纸业,对付明代这些官僚则又多了一种武器。 不过这鹰犬的水平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领悟主人的政治意图和政治倾向,所以柳旭沉吟一声,问道“小弟这里倒是有个主意,想请诸位文章圣手来办。只是小弟还有几个问题,想请诸位不吝赐教。” “柳兄何必客气,讲来便是。” “小弟想问,眼看这天下,朝廷有阉党乱权,辽东有后金作乱,北面有插汗跳梁,西北有流民起义,山东有白莲教,南方有水贼,东南有海盗,岭南有佛郎机,眼看就是到处开花,四处烟尘,小弟只想问,何至于此?”柳旭说话的声音非常沉痛,陈述起明朝的祸患时语气深沉、悲哀沉痛,让人听了就忍不住跟着他一起思考。 “这——”张溥等人面面相觑,而后与张溥齐名的“二张”之一的张采试探着说:“这个问题乃是千年以来仁人贤士聚讼纷纭而没有甚解的,只是在我看来,无非就是‘亲贤人,远小人,轻徭役,薄赋敛’,则可以求得天下太平。” 柳旭哈哈一笑:“张兄莫要开玩笑,这‘亲贤人,远小人’从诸葛亮出师表开始就喊了上千年了,这历代帝王怕不有上百人,就没一个能做到的吗?这么长的历史,怎么就没有真正实现正人盈野,小人无踪的呢?” “这个,董仲舒说人有三性,小人乃是斗筲之性,不可教化,天生恶劣,自然不可以断绝。”张采回答道。 “又是胡扯了,若是人有可以教化不可以教化的区别,圣人又何必有教无类?孟子又何必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拿出孔孟两位圣人反驳了张采之后,趁着张采暂时的哑口无声,柳旭迅速转移了话题。他不愿意和这些士人讨论圣人经义,他在这方面并不占优势,直接说道:“君子有君子的用处,可以教化万民,可以治国平天下,这小人也有小人的价值,可以讨君王开心。为什么这千百年来君子层出不穷,小人杀之不绝?和你们说白了吧,这原因就是,小人有他的价值,可以用来对付君子!天子有时候喜欢小人,喜欢用小人!” 第七十三章 虚君政治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柳旭这话一出,满室皆静,刘如意等人是听惯了他出人之语的,表情还算正常,苏河甚至还大点其头,显然是对这个理论认同至极,张溥等人则是各有不同。 明末各种异端思想横行,指斥君王虽然并非寻常事,但是也不是太过大逆不道,是以没有人跳出来斥责柳旭“污蔑君父,其罪当诛”,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还是需要勇气的。 张溥神色复杂,他想说话,却突然好想想到了什么,将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下,只等着看张采如何回应。 张采没有立刻说话,他慢慢思考了一会,才缓缓问道:“若是君王宠信小人,该当如何?” 柳旭大笑道:“我也不和诸位打哑谜,也不搞着这抽丝剥茧的说法,便直接和诸位讲讲我的想法。” 张采点头:“愿闻其详。” “兄弟的想法,说白了就是八个字‘虚君政治,士人治国’!”柳旭言简意赅,但是他话音刚落众人眼中皆放出异彩。 张溥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他大声问道:“这八个字该作何解?” “很简单,这虚君政治的意思就是把皇上高高供起来,不要他管事。诸位想,这大明到了眼下这地步,是谁的问题呢?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若将所有问题都推到魏阉身上,未免有失我儒家诚意之道。须知这后金太祖明曰努尔哈赤,却是万历年间就以祖传十三铠甲起兵的,立‘七大恨’以伐我大明。这样讲,其实很多本朝之弊病其实根自万历一朝” 张采点点头:“柳兄如此说法,倒也不错,神宗数十年不理朝政,内阁诸部遇缺不补,结果使得无人做事,吏治败坏,及至如今,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由此来看,我大明之衰,的确不能全怪在魏阉头上。” “既然如此,兄弟就像了,有没有一种办法,能够既尊奉君父,又能保证朝廷稳定运行呢?” “兄弟可有方法?” “自然是有的,既然皇上不上朝、不补缺使得朝政败坏,不如就限制君王的权利,加强大臣的权利,使之成为制度,这样一来,哪怕坐在皇位上的是个蜀汉后主,也能有无数诸葛亮辅国保驾,自然可以确保朝廷运行,天下安宁!” “那这和柳兄刚才所言的君子小人有何关系?” “这就是我马上要说的‘士人治国’了。列位须知,这自古以来小人上位都不是靠的于国有大功,而是以为投了君王所好,因而窃据高位。比如春秋时齐国之易牙,吴国之伯嚭,唐之杨国忠,宋之秦桧、蔡京,元之阿合马,本朝之严嵩!若是我们将君权限制,君王无权提拔官员,只能士人才有提拔之权,自然朝堂里面是众正盈朝了!” “那若是又奸臣篡国该当如何?” “这就是一个分权制衡的问题了,简单来讲,就是组建内阁,内阁各有职司,但是由首辅统筹,各官员相互拮抗又相互扶助,自然可以确保帝系一统,大明万年!” “伯阳此说乍看离经叛道,却暗和圣人之论,发人深思!”张溥没有明确表示支持,但是也指出这种说法有一定价值。 看着众人陷入沉思,柳旭暗自偷笑,他这番理论不过是后世玩剩下的分权制衡和虚君共和,若说新意实在没有,只不过明人没见过世面,自然觉得别开生面。他根本无意搞虚君政治,但是眼下他手里的本钱不多,只能拿画饼来收买人心,争取同盟。 “诸位,这些说法都是往后咱们士人把持了政权之后的事情,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最重要的就是要迈出第一步。那该如何走着头一步呢?那就是这‘乡间议会’了,这个说法在我的著作里面已经多次阐述过了,想来各位都有认识,试想,若是这天下乡村有一半都有乡村议会,咱们士人该有多大的权利?有这样的权利,还怕不足以驱逐小人,让朝堂上充满君子之争而非小人之争吗?” 政治斗争说白了都是利益之争,正如君权相权之争延续千年一样,士人阶层如何不想扩大自己的权利,只是他们先天上不占有权利,只能从君王那里分权,因此在斗争中容易处于下风。除非是遇上万历那样不理朝政或者弱势的君王,他们很难真正成为这个国度的统治者。但是眼下不同,眼下柳旭给他们指出了“乡间议会”的揽权法门,由不得他们不动心。即使他们不动心,天下六十万无法做官的士人自然有人动心,这一点柳旭从不怀疑。 果然,张溥沉思了一会之后击掌轻叹:“柳兄果然是才气纵横,竟然能想出这种妙法!若是真能实行,不仅可以播教化于村寨,传文明于妇孺,更可以使得天下士子有个地方可去,将所学之圣贤之道用于百姓日用,的确是高论!” 张溥是应社众人领袖,他既然如此说了,其他人也不住点头道:“的确有理,的确有理!” 见张溥支持,柳旭再接再厉,又继续说道:“有人说我这法子乃是自出机杼,但是各位,须知这时移世易,三代以前有三代以前的治理方法,三代以后有三代以后的治发。别的不说,三代是没有这海贸、没有这织布工坊、没有这出版印刷的,难不成还要固步自封,把这海贸禁了,把这织布工坊、印刷坊给禁了?当然不行!那么怎么办呢?则应该因时制律,因地制宜,太祖初定天下时天下士人还不够多,自然不能行这士人政治的事情,但是眼下天下士人六十万,若是不能给他们找个去处,不但使读书人蒙羞,也会使地方不靖,因此要说我来,这乡间议会势在必行!” “诸位,诸位!”柳旭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们自己能考上举人,那是你们的本事,但是你们能保证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子孙都能吗?这江南之风情大家也是知道的,一旦有人中举做官,则是家业兴旺,若是后代无能,考不了功名,则立刻颓败,这又哪里是诗书传家的道理呢?若是按我的法子来做,则读书人世世代代可以为官,这是千秋万载的功业啊!” “柳兄不必再说,我已对柳兄的法子有所了解,愚兄不才,痴长兄弟几岁,愿意为兄弟奔走效劳!”张采听得大为欣喜,大声回应道。 “既然这样,张兄可愿祝我一臂之力?” “固所愿,不敢请耳!” “太好了,不知张兄在南雍可有熟识的同道?我有一项计议,需要诸位配合,若是能够成行,可以一举扫除王在晋这阉党走狗,还江南百姓一个朗朗河山!”看着眼前面露惊喜的众才子,柳旭暗笑,果然这利益之争,只要给他画个饼在前面,别管他能不能实现,只要被这利益动了心,哪怕是正人君子也不能免俗! 第七十四章 POV:刘如意 论道南雍(上)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南京国子监大门前的雪松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好像一群群全副武装的士兵。这些树比平常的树木都要高大,远远看上去好像巨人一样,矗立于灰黑的土地上,带着绿的树冠向上挺立,哪怕金风呼啸,哪怕大雪压枝,也从不会倒下,也绝不会屈服。 现在当然没有下雪,南京,南直,整个江南都是很少下雪的,见到雪景对于一个江南人来说是一件一生都值得夸耀的事情,因此刘如意无比希望能够下一场雪,让他能够看到这些雪松在凛霜飘雪中傲然挺立的样子。 “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文宋瑞又说,时穷节乃现,一一垂汗青,只怕只有在这最凶险的处境、最艰难的困局中才能看出一个人的秉性。”刘如意默默看着自己一行人,他们跟着柳旭从南京城的聚宝门进入,一路上没经过任何波折就来到南京国子监门口,跟随一同来的又应社诸君子、柳旭嫡系诸人以及一些亲近的士子。 刘如意悄悄看了看那些士子的眼神,那是多么活泼、多么自信、多么骄傲的眼神啊,是啊,他们一路跟随柳旭破嘉定、入苏州、毁生祠、审知府,没有经历 半点挫折,没有见识半点磨难,有的只是成功,成功和成功。 “如意,你记住,人们喜欢胜利者,只要我一直胜利下去,就会有无数的追随者。”他还记得柳旭跟他说话时的神情,那不是一种胜利者骄傲自满、洋洋得意 的神情,那是一种白头老僧在青灯古佛下看穿世事,洞察人心之后的悠然叹息,那是一种黄沙百战、出生入死之后将军醉卧沙场,痛饮葡萄的疲惫和默然。 刘如意暗暗心惊,这个男人既然已经洞悉了人心,又为何还执着于胜利? “因为这个时代需要 英雄,这个衰世需要 胜利,别人不行,皇帝也不行,只有我行,你若是想要见识那个大多数人有饭吃、有衣穿的世界,就跟着我一起胜利下去。” 刘如意无语,他当然不会拒绝这个结果,所以他只能以一路跟随下去。只是,胜利固然美好,可知未经过锻打的铁块永远只是生铁,又如何能成为百炼精钢呢? “也许,你有办法。”刘如意喃喃自语,眼神又落在身旁的一位士子身上,他高谈阔论,唾沫横飞,词气激扬好像已经直入凤池,成了国家辅臣。 “我们真能够靠这些人成事吗?”刘如意不无担忧地想着。 国子监气势恢宏,《诗》云“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这衡门便是最早的牌坊,而南京国子监的牌坊尤其宏阔壮观,两块花岗岩的石础憨厚而沉重地蹲在门前,他们一起架起了两根门柱,而这两根门柱又一同抬起了一根横梁,而后工匠们便在横梁上精雕细琢,繁饰增丽,极尽阔大恢弘之能事。 刘如意抬头看了一下,那牌坊上面写着“国子监”三个大字,字体刚劲有力,笔含万千,只怕是名家所书。 “这里就是国子监啊,整个大明朝的最高学府之一!”刘如意暗自感叹道,他以前曾经幻想过自己会到南京国子监来,只不过从来没想过会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前来,不是以求学者的身份,而是作为挑战 者和煽动者。 国子监已经显得有些凋敝了,虽然它的建筑仍旧宏伟,等级依旧崇高,来往的监生却并不很多,而且他们已经不复当年的积极向上和意气风发了。当年洪武皇帝因为天下人才不足,允许国子监监生参与各部工作,积累行政经验,又有很多举人会试不第后到此学习,整个学校的生源质量是很高的。而今贡举学生徒具虚名,往往食廪膳年久者为先,这些人大都年长无德,才具平平,更是使得国子监徒具虚名。 “当年的国子监是多么辉煌一时啊,据说永乐年间曾有九千多学子在此求学,夜幕降临后万家灯火,尽是青衿所亮,皆是为读书写文而作,这是多么辉煌的教化景象!”刘如意又想起了当年南京国子监的盛况,不禁又有些伤感:“莫非而今真是衰世末世,连圣人教化都因而受损,不复当年盛景?” 进国子监多半要经过鸡鸣寺,鸡鸣寺西北角有一棵古桧柏,人称“六朝松”相传是六朝皇室时所种,若是传言为真,到现在只怕是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只是这老松见惯了王朝嬗代、看倦了铁血春秋,是否又会觉得这人世间事、红尘间事太过无聊、太过无谓呢? “我们今日所作所为,与古人似乎也无甚区别,我今日视古人如此,是否古人视我也是如此呢?这样一来,这整个历史不过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循环往复,这进步和出路又在哪里呢?”想到这里,刘如意有些迷茫,他凑近柳旭,柳旭今天将济民服穿在了内里,外面裹了一件天青的改机绒衣,头戴九华巾,正兴致勃勃地观察着周遭的景物,不时评论几句,显得心情极好。 “公子,我想知道 ,这历史一代一代循环往复,帝王将相,英雄美人在渺远的距离上看起来似乎都长了一个模样,这百代兴亡、史诗传说,在后人听来似乎也只是把人名改头换面,换了个说法而已,这历史的进步又在哪里呢?” 刘如意看到柳旭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自己,这种眼光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眼光带着一些惊喜,带着一些无奈,又有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哀伤。 他听见柳旭说道:“曾有一个泰西的哲学家说过,咱们中国没有历史,不过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的循环往复而已。我觉得这话说得不好,不是真正 懂中国历史的。若是从百姓日用的角度讲,百姓安居乐业、朝廷政治清明,让很多人过上好日子,能和以前的历史形成对比,这就是一种进步;而从一个更深的角度讲,若是我们建立一个体制,贪官污吏有人制约,土地兼并得到限制,社会生产极大繁荣,人人只要工作就能吃得起饭,这就是建立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历史啊!等到了那一日,每个人都乐意参与劳动,都愿意发展自己,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上学就上学,想参军就参军,想务农就务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自己,这岂不是历史的进步?” “会有这样的一天吗?”刘如意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渴求和迫切,他紧紧抓住柳旭的衣襟,好像一只小狗在渴求主人的爱抚,又好像一个快要渴死的旅人追求海市蜃楼的迷幻。 “哈哈,我若是活着,就有可能会有,我若是死了,八成就没有。好了,今天很忙,具体的细节我日后慢慢跟你讲,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柳旭轻轻抖开刘如意的手,慢慢说。 “我会用生命守护你,请你不要让我失望。”看着柳旭渐渐远去的身影,这身影的边沿慢慢向前进,逐渐走入光中,好像与光融为一体,又好像仙人即将驾鹤归去,刘如意这样自言自语道。 似乎柳旭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 ,所以南雍南京国子监又称南雍的士子已经被聚集在了彝伦堂的前面,刘如意粗粗数了一下,大约有两三千人。 彝伦堂是一座巨大的殿堂,原名崇文阁,是藏书的地方。彝伦堂正面有一座巨大的平台,叫做灵台,往常是国子监召集监生列班点名、集会和上大课的场所,眼下此地已经人声嘈杂,士子们早就把国朝初年对士子衣着的限定抛之脑后,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聚集在一起,等待传说中的那个柳旭的前来。 刘如意眼睛看着彝伦堂红的油漆和青的绘饰,这些鲜亮的颜在日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强烈的光,让他感觉有些刺眼,于是他用袖子稍微挡了一下,但是他随即觉得这样做有失气势,因此立刻 将手放下。 柳旭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眼看距离差不多了,轻轻说了一句:“各位准备 好!”随即将身上的外袍脱下,露出内里的济民服,其他人也有样学样,将外袍教给随性的家仆,露出内里的红衣服。刘如意眯着眼打量了一下,他们就好像一股红的洋流,虽然阵列不甚整齐,却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震天撼地的力量。 没有人说话,他们只是静静地走着,用沉默替自己造势,用沉默为自己开道。后面的家仆将标语扯出,用长长的竹竿高高挑起,一面是“天下有难,士子如何”一面是“群起击贼,虽死不悔”。 柳旭走到了众人面前,一个家仆给他递过去了一个凳子,柳旭就站了上去。他本来身高就很高,眼下更是高出所有人。柳旭看了看面对自己的监生们,说出了第一句话:“各位文兄,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 ~亲,你可以在网上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七十四章 POV:刘如意 论道南雍(下)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看着面露疑惑之色的士子们,柳旭没有立刻说话,他沉默了一下,等待士子们的疑惑慢慢发酵,随后又大声问道:“我问你们,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 一个似乎脾气不很好的士子立刻叫道:“是你请我们在此聚会,你怎么又来问我们?”他的勇气已经算可嘉了,眼下柳旭声望越来越大,又独创《改制考》两书,在学术一脉上自出机杼,已经隐隐有人将他比作南宋之朱晦庵、本朝之王余姚。再加上雷击苏州祠的神话宣传,更是让柳旭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当面质疑这样一个人,无疑是需要很强大的勇气的。 当然,刘如意暗自揣测道,这个人也很有可能是提前安排好的托,专门和柳旭一唱一和。 果然,柳旭微微一笑,并没有动怒:“这位兄弟说的不错,的确是我请各位前来此处,只是我还是要说,我们现在还在这里废话什么呢?” 他画风突变,突然用一种悲愤而充满激情的语气大声呐喊道:“当年魏阉迫害东林六君子时,杨涟公被其土囊压身,铁钉贯耳,尸体抬出时已经全部溃烂,惨不忍睹,等到收殓时,仅得破碎血衣数片,残骨数根,其学生史公可法不由得赞叹吾师乃铁石铸造之肺腑也;魏公大中在狱中被残酷对待,鞭笞拷掠,棍棒交加,臀血流离,骨肉俱腐,哪怕是人死了,魏阉也不准许下葬,生生让魏公尸体在牢中停了六日!“ “还有顾公大章,为狱吏多方拷打,寒梅落泥中,金菊被膻腥,最后作诗‘故作风波翻世道,长留日月照人心’,自缢而死!”他的声音到了最后隐隐带着哭腔:“还有袁公化中,还有左公光斗,还有周公朝瑞,他们死前的惨状我已经不想再多说,我已经不能再多说!而就在他们死后,魏忠贤仍不肯罢休,喝令鹰犬走狗们用利刀将他们的喉骨剔削出来,各自密封在一个小盒内,送给魏忠贤亲自检查!为了发泄心头之恨,他竟然把诸君子的喉骨烧化成灰,与太监们一齐争吞下酒!我只问诸位一句,这朝堂争斗在所难免,只是若是君子之争,又何至于此,又何至于此啊!” 刘如意听到此刻已经泪流满面,他本来就是一个温柔的性子,平生最看不得别人受苦,眼下听闻诸君子死前地惨状,简直可以想象他们死前所遭受的无边痛苦,这让他简直恨不得以身代之。他悄悄用手帕抹了一把泪,却发现这泪水越积越多,越积越多,他一张小小的手帕哪里能够擦拭得过来! 刘如意慢慢喘息着,这声音一开始好像小猫的叫声,低微而又细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而后这声音越来越大,一开始像常人说话,尔后像高声谈话,尔后又像大声怒喝,最后他内心的悲愤实在不能抑制,于是泪水便像开了闸的河水一般,从眼眶中滚滚流淌出来,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 他的泪水好像成了某种机关,一旦开启就带动了他周围的人,刘如意泪眼模糊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他用耳朵听着,一开始是李奉天在哭,然后是周珺在哭,然后是应社诸君子在哭,然后他只觉得前方哭声阵阵,他用袖子狠狠抹了一把,却发现两千多监生已经全部哭了起来! 他们哭得是这样的伤心,是这样的撕心裂肺,很多人已经站立不住,倒在地上,趴在地上,蹲在地上;有的像被人夺去了玩具的孩子,双腿乱蹬,好像在向父母撒娇;有的人好像死去了父母,在地上捶地大哭,刘如意清晰地见到她面前的黄土竟然被他生生捶打出一个凹坑,有的人以头抢地,好像想要用自己的脑袋生生敲碎大地,他用力是如此深,自己的脑门不一会便是又青又肿,但是他仍旧碰头不止! 柳旭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杨涟被害之后,魏阉为了毁灭证据,派人搜查杨公的尸体,一个牢头在杨公身上搜到了一封血书,这血书是杨公在临死之前生生割破手腕,写了藏在枕头里的!牢头本来想拿去报功,但是他读了血书之后心神激荡,为杨公正气所夺,竟然私下藏匿了!” 他顿了顿,大声说道:“正义是藏不住的,正义是挡不住的,这封血书,我知道,我知道他的全部内容,若是你们事后发现有假,尽管取了我的脑袋去,我绝没二话,你们要听吗?” “不,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刘如意喃喃自语,他蹲了下来,极痛苦地抱住脑袋,轻轻说道。 “不,这太痛苦了,不要再折磨我了,请住手吧!” 柳旭没有在意他的痛苦,他一字一顿地、掷地有声地大声朗诵道:“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打问之时,枉处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比,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惟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注2) “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柳旭喃喃着,声音极小,小到几乎没有听见。 “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他稍微放大了声音,监生们开始骚动,他们慢慢放低了哭泣的声音,试图听清楚柳旭在说什么。 “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柳旭的声音愤怒了,激烈了,咆哮了,他大声喊着:“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们还在这里干什么呢?在座的都是国家栋梁,士林之选,都是儒家学子,都是国家栋梁,而今天,我们明明知道了东林六君子的遭遇,明明知道了魏忠贤一党的暴行,明明看到这天下人心都在此处,我们还在这里干什么呢?” “兄弟们,来吧,跟着我柳旭一起,一起驱逐那个放任魏忠贤残害忠良,自己却把万千士子堵在门外的王在晋!” “兄弟们,来吧,跟着我柳旭一起,我打头阵,我若是死了,你们就继续上,咱们把王在晋从他的府邸里面抓出来,咱们盯着他的眼睛,问问他,同是圣人子弟,他助纣为虐的时候内心就没有一点愧疚吗?” “来啊!”柳旭声嘶力竭,状若疯狂:“若是内心还有一点良心的,若是觉得这世上终究是正义永存的,若是觉得这世上终究还是邪不胜正的,就跟我来啊!”他挥舞着胳膊,瞪大了眼睛,赤红着眼眸,好像要将远在京师的魏忠贤生生吃掉。 “各位文兄,兄弟跟着柳公子去了!”一个监生跳了出来,他大声吟咏着“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他义无反顾的去了。 一个监生站了出来,高呼“疾风知劲草,板荡识纯臣,而今我也要去了!” 他也去了。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他来了,他来了,他们都来了,他们或吟咏着古人的诗句,或用乡音喝骂着魏阉的暴行,或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走了出来,挽了挽袖子,试图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扛起这天地大义,万古长青。 他们都来了。 突然,一声大喝传来,声音中饱含着愤怒和惶急:“混账,监生在此,职责就是潜心读书,考取功名,尔等如今跟着柳旭这厮暴动,不怕开除学籍吗?”来的是国子监祭酒侯恪(注1),他年纪不大,似乎不过四十来岁,头发却已经花白,他看上去极为方正,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儒袍,脚下穿着的鞋子也打了补丁,正带着几位学官怒气勃发地看着学子们。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士子们涌动着,暴动着,躁动着,他们推开试图阻挡的学官,这所帝国最高学府平常教师不过几十人,行政人员不过十来人,如何能抵挡这些热血沸腾的士子们,他们被推搡着,喝骂着,在士子们潮水一般的压力之后节节后退。 “祭酒,祭酒,你而今阻挡我们,我们不敢伤你,只是这湛湛青史,千年万载之后,我等或许青史留名,或埋骨沟渠,而你定是背上千古骂名,何苦来哉?” “祭酒,祭酒,魏阉祸国殃民,残害忠良,我看你一直站在边上旁听,眼角泪痕未干,可见可是感动于心的,又何必来阻挡我们?” “祭酒,祭酒,天地良心,煌煌大道,你能挡得住我们,挡得住这天下悠悠之口吗?” “祭酒,祭酒,你教导我们说要敬天爱民,这爱民之道,就是任由魏忠贤祸乱天下吗?” “祭酒,祭酒!” “祭酒,祭酒!” “唉,罢了,罢了!”侯恪长叹一声,对学官们说道:“今日之事,已经不可收拾,你们自去吧。”说罢,他又走到队伍最前面:“来吧,来吧,我既然身为祭酒,就有义务保护你们安全,就让我走在队伍最前面吧!” “走吧,打倒魏忠贤,打倒王在晋!” “打倒魏忠贤,打倒王在晋!”欢呼着,雀跃着,士子们拥簇者侯恪和柳旭,一路冲出国子监! 注1:侯恪是崇祯三年的国子监祭酒,天启七年的国子监祭酒见于《续南雍志》,但是作者手头没有此书,所以只能以侯恪替代,望有知之者不吝告知,感谢。 注2:东林党的确有很多不是东西的家伙,明朝的灭亡也和这群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败类有关。但是明王朝的灭亡是一个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简单地说就是东林党的错。而且,东林其实也有六君子这样的道德模范,虽然他们的政治素养和斗争能力惨不忍睹,但是他们的骨气和方正却是明代士人铮铮铁骨的一个表现。只可惜,六君子之后东林党似乎被打断了骨头,除了史可法等寥寥几人,再没几个有骨气的了。另外,东林党人和东南工商业的联系也是一个复杂的命题,不好简单地就说他们是东南经济势力的代言人,但是说东林党维护自己利益,又坑害国家的行为,这是没冤枉他们的。 第七十五章 POV:刘如意 喋血街头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走过御道“千步廊”,东面就是吏、户、礼、兵和工部(刑部在太平门外),御道西面是五军都督府。原本冠盖云集,高官出没的御道已经被全副武装的士兵充满。刘如意猜测,在这南京城内,消息灵通者不逊色于京师,估计已经有人将消息报给南京六部和守备太监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会有士兵阻拦在御道之上。 “王在晋,阉党余孽,卖国奸贼,滚出来!” “诛杀魏忠贤,公审王在晋!” “国家未负在晋,在晋有负国家!” 士子们鼓噪着,怒吼着,对着阻拦在面前的士兵大声吼叫,试图逼迫他们放开一条路。 刘如意心中一动,此时和苏州的景象何其相像,他看了一眼站在身旁的柳旭,在抵达御道之前柳旭就悄悄从人群最前端澈了下来,免得站在最前面挨了铅子弓箭。监生们因为太过激动,加上人声嘈杂,随时都有人被超过,随时也都有人被挤开,因此他的小动作根本没有被人发现。 “公子,要不要属下像苏州那样走上前去?”刘如意悄悄问道,他心里其实略微有些激动和憧憬,毕竟站在成千上万人面前怒斥大兵卖国,抨击奸臣造孽实在是一件可以满足人的道德优越感的事情,一旦做起来就难以罢手。 “不要着急。”柳旭眯了眯眼,“还不到时候!” “只是我怕拖得时间长了会出乱子!” “如意,你仔细观察一下眼前士兵,有没有发现和苏州的区别?” 刘如意一愣,他跟着柳旭时间久了,被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所刺激,也不免有些骄傲,根本不把南京守备部队看在眼里,眼下听柳旭如此说话,心知公子必然话里有话,因此留心观察起来。 刘如意知道,南京守备部队乃是护卫南京城、明孝陵的重要力量,大明立国以来南直地区相对比较安靖,少历战乱,唯有正德年间农民军刘七三过江面、宁王朱宸濠叛乱、嘉靖年间倭寇入侵几次战争,相对于大明九边精锐战斗力是差了很多的。想到此处,他忍不住问道:“公子,南京卫戍部队战力平平,何必惧怕他们?” 柳旭冷笑一声:“兵就是兵,哪怕是南京城守兵这样的部队,手里拿着长刀鸟铳也不是手无寸铁的士子可以对抗的。你看这些士兵,眼露凶光,手持刀枪,眼看就是得了死命令的,不能放半个士子过去!哪里像苏州城那些士兵,兵无战心,士气衰疲,眼看就是被临时拉过来的。” “既然是这样,那咱们今天可就难以成事了。”刘如意语带忧虑地说道:“要不要咱们对监生说明真实情况,让他们快点撤回去?” “撤回去?”柳旭斜眼看了刘如意一眼:“眼下正是群情激奋,众志成城的时候,你要是跟他们说撤回去,他们立刻就能把你当做卖国贼、动摇者,到时候把你打个半死,我也救不了你!” “那就这么干耗着?”刘如意皱着眉头问道:“这么耗上一天,也不会有结果的。” “不会的,王在晋早年讨伐倭寇起家,曾长期担任军事要职,慈不掌兵,是个狠人,这事肯定会有个爆发点的!”柳旭神秘地笑了笑,拉着刘如意悄悄走到队伍后方,他身边还有很多家仆守护着,生怕监生们挤到自家公子。 刘如意不明所以,跟着柳旭一路退到后方,虽然由家仆开路,他还是被很多监生挤来挤去。刘如意自由就营养不良,哪怕是跟着公子这些日子长了些肉,还是相当瘦小,因此在监生之间东摇西晃,差点被狂热的监生们踩在脚下。 “刘公子,小心!”就在刘如意眼看就要摔倒的时候,一个有力的臂膀将他夫妻,刘如意抬头一看,是柳安。 “辛苦你了,柳安。”刘如意笑着道谢。 柳安憨厚地一笑,没有说话。 刘如意正药询问柳旭他所等待的那个爆发点在什么时候,就听到人群前面一个声音大声喊道:“各位同学,你们都是国之栋梁、读书种子,万万不能和柳旭这犯上逆贼混在一起!眼下本兵(注1)已经发下号令,不许监生冲击朝廷衙门,若有不听者,准以抵抗!” “卖国贼!奸贼!”刘如意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个监生高声喊着:“你们这群粗鲁武夫,和你们说话真是有辱斯文!快把王在晋叫出来,我们要公审他!”这个监生很明显没有去过苏州,却把“公审”这个词运用熟练,可见读书人的智力还是高于一般人的。 “你们这些大头兵,胆敢碰我们一下吗?”又是一个监生高声呼喊着,他随后又对着身后的监生们高喊道:“兄弟们不要怕他,他们不敢怎么样咱们,咱们冲进兵部衙门,活捉王在晋啊!” “活捉王在晋啊!”监生们高呼着口号,开始向前行动,一时间原本宽阔的御道变得拥挤不堪,穿着各式儒袍的监生们狂热地高呼着口号,挥舞着手臂,想着持刀拿枪的防线发动冲击。 “他们真的有刀枪啊!”刘如意失声叫道:“公子,这些人怎么就这么狂热,竟然就这么冲了上去?” “这就是群体性狂热!他们本来平时一个比一个理智,眼下被我煽动起激情来了,就会相互感染,在激情平息下来之前是绝对不会停下的!”柳旭神色严肃,似乎感觉到了某种不好的兆头。 模模糊糊种,刘如意似乎听到一个粗鲁的声音高声呼喊:“全军听命,本兵下令,若有冲击防线者,杀无赦!” “不要!”刘如意失声叫道! 接下来的场景似乎全部变成了黑白色的,刘如意耳朵里听见很多声音,有火铳打放的声音,有白刃入肉的声音,有枪头戳刺的声音,有弓弦拉满的声音,有士兵怒吼声,有军官狂呼声,有监生咆哮声,有伤者哀嚎声,有死者垂死声,有畏惧者溃逃声,有胆怯者求饶声,有愤怒者喝骂声。 “不,不要。”刘如意低声喊道。 他见到了很多,他看到了士兵从监生胸膛抽出一把长柄钢刀,刀上沾着艳红色的血液,刀口抽出,一篷血雨挥洒出来,溅在士兵和周围的人身上,淋了他们满头满脸;他看到一个士兵神色冰冷,将手中鸟铳点燃火绳,扣动鸟铳的撞锤,尔后火星四溅,一枚铅子从膛口呼啸而出,将一个监生的头颅打得粉碎,好像一个挨了重锤的西瓜;他看到一个军官手持长弓,将牛筋的弓弦拉成满月,这漂亮的满月然后渐渐缺损,将力量传递给长箭,长箭在空气中发出呜呜的呼啸,然后正中一个监生的胸口,生生穿过他瘦弱的胸膛,从他的背后露出箭头,那个监生双手握着箭杆,带着一丝不可思议和无限遗憾,颓然倒地。 “不,不要!”刘如意大声呐喊着,脸色惶急,无比焦虑。 他又感到了很多,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他感觉到一个监生跪下求饶,好像在祈求什么,是在告诉士兵他家里还有倚门而望的老母,还是申诉他又刚刚过门的妻子?然而杀红了眼的士兵仍旧挥刀砍下了他的头颅,血花四射,血压将腔子里的鲜血压出,将士兵的脸染红好像鬼魅。他感到有一个监生似乎尝试着逃走,但是后来的不明情况的监生仍旧推搡着他,簇拥着他,他似乎想和后面的监生说明前面的情况,但是他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一枚银白色的枪头从他的腹腔穿出,狠狠地搅了一下,带走了他剩下的所有生机。 “不,不要!”刘如意崩溃了,他哭泣着,咆哮着,呐喊着,想要冲上去解救这些监生们,他撕掉了头上的头巾,双目洒泪,眸子红赤,想要解救这些心怀天下的读书人们。 但是他被拉住了,刘如意回头一看,正好迎上了公子铁青的脸。 “此间已不可为,速退!”公子似乎在任何时候都保留了无限的冷静和冷血,他说完这句话,没有再发一言,示意身后的家仆赶快跟上。 “不,放开我,我要去救他们!”刘如意挣扎着,咒骂着,高喊着:“公子爷,你是文曲下凡,快去救他们,快去救他们,快去救救他们啊!” 没有任何回应他,柳安驾着他的左边,柳和驾着他的右边,他们都是经常从事体力劳动的家仆,体力和力量都非常充分,因此他们看上去毫不费力地就紧紧跟在了公子身后。 他们一开始就处于队伍最后,因此没有受到太多阻碍,很轻松就离开了这个修罗场。 至少是肉体离开了。 “公子,难道您就什么都不做就走吗?”刘如意高声呼喊着:“公子爷,公子爷,柳旭,柳旭!他们都是读书种子,都是受了你的刺激才去冲击兵部衙门的啊,您就这样让他们去死吗?”眼见柳旭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走着,刘如意又对着身边的周珺高喊道:“周珺,周珺,你难道就眼睁睁看着监生们血溅御道,死伤惨重吗?你难道不知道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希望,这个国家的文明种子吗?” 周珺也没有回答他,只是歉意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到柳旭身边,紧紧护卫着自己的师尊。 “苏兄,苏兄,你平时主意最多,就没个办法吗?” 苏河身体最胖,多亏了几个家仆搀扶才跟了上来,听见刘如意喝问,同样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胸膛,竭力喘息着,示意自己无力说话,然后快步跟了上去。 刘如意有些绝望,他再也不管驾着自己的两人,抬头望天,发出绝望的哀嚎:“天老爷啊,天老爷啊,您就开开眼吧,这个世道要完啦,大兵屠杀读书人啦,您就不能开开眼吗?” 他的呐喊孤单而绝望,在萧瑟的秋风的陪伴下寂寥地回荡在深秋的南京街道上,好像一只离群的大雁,无处躲藏,满心彷徨。 注1:“本兵”为京师兵部尚书称呼,没有查到南京兵部尚书该如何称呼,暂时使用本兵。 第七十六章 POV:王承恩 少年天子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天气以已经有些冷了,所以乾清宫西暖阁里面燃起了火盆取暖,免得身处其中的少年天子受凉。若是再过一些时日,到了冬至,宫里面就要挂起《九九消寒图》以求度过冬天了。王承恩手里提着一个黄铜纹龙的手炉,这是由能工巧匠精心打造的器物,炉体厚重,线条清晰,刀法流畅,竟然是用一块完整的厚铜料敲打的,更为稀奇的是,寻常火炉不管怎么精细,炉柄都免不了又敲打焊接痕迹,而这个炉子却是通体丝毫没有焊接的痕迹,更加显得弥足珍贵了。 阁内布置了屏风,上面画着各种图画,诸如西湖烟雨、黄山奇石、塞上风光,这都是御用监精心摆放过的,保管让皇帝爷爷挑不出一点刺来。屏风后面就是皇帝的黄花梨交椅,这个座位乃是平常起居时坐的,因此装饰并不甚华丽,没有用金镶玉嵌,但是背板透雕,上部分透雕团龙纹,中部透雕麒麟伴以葫芦祥云纹,下部为如意纹,雕刻工艺精湛,铜件锃亮,线条流畅,用料考究,处处体现出皇家的恢宏大度和奢华气质。 王承恩今天穿了红蟒贴里,这显示出他天子宠臣的身份,也让随侍的小太监们对他的眼神充满了嫉妒和崇拜,当然,这些精通生存之道的小太监们很好地隐藏了前者而凸显了后者,但是精明的王承恩还是从他们的眼里看到了那一闪而逝的妒意。虽然是天子近臣,但是王承恩仍旧无比小心,越发不敢犯一个错,他小心地绕过屏风,喘息也尽量低垂,免得惹得心情不好的少年天子生气。 崇祯皇帝现在还是一个少年,他生于万里三十九年(1611年),到现在为止也不过虚岁十七岁,若是在寻常人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少年,而现在却要扛起整个国家的重担来,这让王承恩一想起来就忍不住有些心酸。 这位少年天子面相似乎并不太好,他的上额宽阔,但是从眉毛以下则略显逼仄,若是从相面的角度来讲,则是少年得意而中年落魄,他的眼神炯炯有光,不时闪动着坚毅和智慧的光芒,这让很多心怀鬼胎的人不太愿意和他对视,免得暴露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他的眼神似乎又有些太过凌厉了,这好像又不是一个仁慈的君主应该有的形象。但是随意品评主人,尤其是这个大明帝国的皇帝又似乎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所以每到这个时候王承恩都会轻轻敲打自己一下,让自己注意为人臣子的本分。 崇祯皇帝今天穿的是天子燕弁服,冠如皮弁,乌纱为帽,分为十二瓣,各自用金线相连,前有五彩玉云,后又四山排列,身上则是玄色龙袍,青色边缘,两肩扛日月,前后盘方龙,里面是黄色深衣,袂圆袪方,脚下是玄色履,装饰繁丽,做工精良。 皇帝正在看一份奏折,眼见王承恩进来,淡淡的说道:“王伴伴来了。” 王承恩闹不清楚皇帝想要干什么,因此只是简单地答道:“奴婢在。” 皇帝的怒气突然爆发,这也是他的特点之一,他有时候会非常平静、谦和乃至于谦卑,但是这种谦卑是以怒气的默默积攒为代价的,若是怒气积累到一个高峰,这种怒火就会集中爆发,而被他痛恨的臣子则一定会倒大霉。虽然和新皇帝相处时间并不长,但是洞悉人性的王承恩对皇帝的性格早已经有了了解。 “皇上,保重龙体啊,万万不要因为一两个逆臣而气坏了身子,这大名亿万黎庶都还仰仗着皇上呢!”王承恩其实并不明白为什么皇帝的安危就决定了普天下这么多人的生死,但是从小受到的教育让他不敢也不愿意去质疑这个理论的正确,因此他只是七分真三分假地、带着哭腔地劝阻道。 “这个王在晋,简直无法无天!”皇帝的怒火来得快也去得快,他将手里的奏折轻轻丢在黄布覆盖的几案上,带着三分残怒说道。 王承恩心下了然,他已经知道了发生什么事了,事实上,皇帝看到的奏折他基本上都在司礼监和魏忠贤一起看过了,因此在面对皇帝时他也不是没有准备。 “两千四百多监生呐,虽然而今监生比不上洪武、永乐年间,但是也是国家精华、读书种子,这个王在晋竟然派兵打杀!简直是逆臣,叛臣!”皇帝一边说着,一边骂着,他的怒火又随着他的言辞而死灰复燃:“若是这些监生是做什么杀官造反的事情,王在晋的所作所为还情有可原,但是他却是打杀了声讨,声讨——”皇帝说到一个人的人命时放低了声音,伸头四处看了看,随后才低声说道:“声讨魏忠贤的监生,这不是摆明了要行谋逆之事吗!” 王承恩当然清楚这种事情,只是在他看来王在晋已经别无选择。若是任由监生们冲击兵部衙门,将自己捉出来搞什么“公审”,这就是斯文扫地、威风无存,不管朝廷上以后政治斗争谁胜谁负,他的政治生涯都将到此为止,再也不可能当官了。但是若是悍然对监生们下手,这可都是国家的读书种子,从古到今从来没有多少暴君敢大肆屠杀读书人的——秦始皇不过杀了两百多儒生,就给人骂了两千多年,而今王在晋杀了八百监生,只怕以后的史书上他不会有任何好名声了! 王承恩暗暗叹了口气,或许这个王在晋是觉得魏忠贤还有可能在这场看不见刀光剑影却同样凶险万分的政治斗争中获胜吧,若是魏忠贤能赢,王在晋还有可能给自己找条后路,只可惜在王承恩看来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不管怎么看,王在晋都是这场政治战争中的牺牲品,和那些杀人的士兵,被杀的监生们一样。 这场战争只会有一个胜利者,剩下的人都是牺牲品。 这就是政治,残酷又血腥的政治。 感叹归感叹,但是皇帝的话还是要回答的,王承恩整理了一下思路,缓缓说道:“皇爷说的是!这王在晋悍然对读书人下手,这是自秦始皇以来从未有过的惊世暴行!若是不千刀万剐王在晋,不足以谢天下读书人,不足以堵住众人悠悠之口!” “哼!”少年天子坐在椅子上冥神想了一下,随即恨恨地说道:“眼下还不是处理这厮的时候,若是动了他,那边立刻就会明白,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要想除去奸贼,就不能先动这狗才!” “皇爷英明。”王承恩低眉垂眼地答道。 “那个叫柳旭的举人怎么样了?这封奏折里面没有提到他。”皇帝似乎又想起一件事来:“这个柳旭,的确是赤胆忠心,眼见那个人权势显赫,却毅然以一个小小举人的身份,毁家纾难,忠勇报国,在南直搞出这么大的排场来,不容易啊!算得上是个忠臣!” 眼见皇帝很欣赏这个柳旭,王承恩又识趣地补充了一些背景资料:“现在江南都传说这个柳旭乃是文曲星下凡,这个人不仅诗词做得好,在儒家学说方面也自有一套,写了那个《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也颇得江南士子之心,人送外号‘柳改制’!” “恩,虽然这两本书写得有些荒诞无稽,又和理学相悖,但是本朝向来不以异端罪人,哪怕是李贽也没有判处,只是抓起来审理。眼下正是用人之际,若是真能除掉那个人,柳旭和江南士子就是有大功于国家,让他传播学术倒也无妨,总不能说我堂堂大明容不下一个功臣!” “皇爷圣明!”王承恩拍了一句马屁,接着补充道:“这个柳旭带着监生声讨王在晋这杀才,好不容易从尸山血海里面爬出来,又带着生员们在南京城外和王在晋对峙,凭借毛一鹭借他的一千兵马在城外不退,声言王在晋若是敢来就与他死战到底。” “哦?”皇帝有了一些兴趣:“这个柳旭,骨头倒是硬,没想到刀子和火铳都吓不倒他!” “是啊,这个柳旭还说,此次挫败乃是小挫,不能改变天下大势,若是十月底之前朝廷还没有处理那个人,他就要和天下士子一起进京和那个人决一死战。王在晋不敢制造太多杀戮,因此只是终日在衙门里面借酒浇愁。” “哼”皇帝闷哼一声:“眼下才后悔,不是太晚了吗?王伴伴,你这几日用心搜集朝中动态,有任何关于那个人和他的党羽的奏折定要第一时间给朕汇报!”顿了顿,他又换上了一种信任的语气:“这偌大的皇宫中,朕实在不知道还能信任谁,王伴伴,你可愿意和我一起,中兴这大明江山?” 天子的话厚重、有力、温暖,好像是冬日里的一碗热汤,让王承恩听了之后浑身冒着暖意,是以王承恩毫不犹豫地跪了下来:“奴婢愿为皇爷效死!” 第七十七章 POV:刘如意 大同社会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刘如意静静地躺在毯子上,两眼无神地看着帐篷的顶端,突然发现这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地方有着出乎意料的美感。 帐篷是松江布做的,里面也刷了桐油,灰褐色的布料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斑点,这是因为长时间使用滋生的霉斑。这些霉斑似乎有着自己的生命,他们有的像牛在低头饮水,有的像羊在漫步草间,有的像鸡低头啄米,虽然这些鸡的个头可能比牛羊大了一些,显得有些怪诞和诡异,处处透着一股惊世骇俗,但是不论是外形还是神韵,都令人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这些霉菌可真有意思呀,比这人世间有意思多了! 他就这样默默地看着帐篷,不说话也不动弹。 他已经整整三日水米未进了,饥饿让他的身体趋于衰弱,以至于他只能在这张毯子上躺着,慢慢接受自己内心良知的拷问。他也睡不着觉,这让他一双眸子泛着赤红的光,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他睡不着,他一闭上眼,就似乎就能看见那些被杀死的监生,他们有被火铳爆头的,有被乱刀分尸的,有被枪头刺杀的,死法各式各样,惨状令人震悚。 这些人死在了他的前头,本来这应该死的人里面是有他的,他又如何能安心吃饭睡觉? “我是个本就该死去的人。”刘如意喃喃道,他的身体极度缺乏水分,以至于他甚至都无法哭泣出声。 但是他又不能让自己去死,因为他答应了那个人,要跟着他一起守护黎民百姓,要和他一道见识那太平盛世,所以他又不敢去自杀。 所以他只好这么躺在床上,不死不活。 进退维谷,真是尴尬至极。 或许这才是人生的真谛,尴尬而不进不退,羊角入藩篱,进退不得。 帐篷的帘子被掀开了,无尽的光亮从外面投射进来,刘如意被突如其来的光线照得眼睛发虚,不由得眯起了眼,只看到了一个黑色的人影从外面缓缓走进。 那是公子。 柳旭的神色同样不好,他的眼袋很重,显然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他的神色疲倦,可能这些日子都在奔走呼喊吧,他的神情哀伤,这是在为死去的监生们悲戚吗? 刘如意一阵心疼,公子的确是不容易,但是他同时又想到,不管他怎样悲伤,公子怎样宣传,死去的监生们永远不会回来了,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都将自此以后沉浸在永恒的悲哀之中,在死亡之前都无力挣脱。 “如意,听说你整整三天没有吃饭了?”公子走到刘如意身边坐下,用手摸摸刘如意的额头,沉重地问道。 “公子,他们死了,对吗?”刘如意衰弱地问道,他自己都能从自己的话语里面听出无尽的哀伤和虚弱,就像一只死去了母亲的雏鸡,无助又无力。 “对。”公子回答。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刘如意喃喃道,“我们该怎么和他们的家人交代,我们该怎么向天下人交代啊。”他越说声音越大,渐渐地,这声音从喃喃自语变成了大声嚎啕:“公子,我们没办法和天下人交代啊,我们有愧于天下人啊!” 他哭得是这样伤心,以至于这哭声持续了没多久变成了经久不息的咳嗽声,他用力地咳嗽着,似乎在尝试把自己的心肝都给咳出来。 公子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用手拍了拍刘如意的背部,生怕他一下自己把自己闭过气去。 慢慢地,刘如意安静了下来,他的咳嗽也从持续的爆发变成了偶尔的发作,他抬头看了看公子,用已经流不出泪水的嘶哑声音问:“公子,你打算怎么办?” 看着刘如意已经爆发完了,公子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这件事情——是我们的错吗?” “不是吗?”刘如意诧异地问道:“若不是我们去鼓动他们,他们又怎么会,怎么会——” 他还是不忍心说出那个死字。 区区一个字,竟然如此沉重,如此令人难以说出口啊! 他们之死,重于泰山,这山一般的重量,压得他竟然开不了口。 “不,这不是我们的错。”公子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做错了什么?是不该带领生员们伸张正义,齐力倒阉,还是不该对监生宣讲大义,吿以真相?我说了一句假话吗?我欺骗过任何一个人吗?我强迫过任何一个监生吗?” 刘如意低下头不说话,他几乎跟随公子走完了全程,自然知道公子从来都是待人以诚,从来没有欺骗也没有强迫过任何一个人。 “但是,但是他们还是死了。”正是因此,刘如意越发的痛苦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事情会变成这幅模样。 “如意,”公子眼睛看着他,里面充满了真诚和沉痛:“他们的死,我同样很悲哀,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王在晋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屠杀士子生员,我承认,这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但是,这就等于我们做得错了吗?” 当然不会是错的,如果反对奸臣,保卫国家都是错,那这世上哪还有对呢? “不,我们是对的。”刘如意喃喃道,他似乎需要一个理由来支持自己的生存,是以他反复重复道:“我们是对的,我们一定是对的。” “如意,我们现在是在斗争,是在战斗,是在战场上和敌人殊死搏斗!”公子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而严厉:“你以为,咱们没有拿刀持枪,咱们没有盔甲利刃,咱们没有火铳大炮,咱们没有排兵布阵,就不是在战斗了吗?不,其实咱们也是士兵,也是战士,咱们也是在与敌人浴血搏杀,悍然搏斗!战场上死人再正常不过,可是为什么死了几个监生你就觉得不可接受呢?是,那日死的人很多,差不多得有八九百人,但是战场上那次大战不得死成千上万呢?长平之战白起坑杀了四十万降卒,比这数量多了整整五百倍!” “是的,咱们就是在战斗,咱们都是战士!只不过咱们不是拿着刀枪战斗而已,但是战斗就要死人,就要有牺牲!战场上总会有人死去,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这很正常,很正常!你若是死了,我拿着你的刀枪继续打下去,我若是死了,周珺拿着我的武器继续奋战到底,只要这国家一日还有奸臣祸国殃民,只要这世上还有一人吃不饱穿不暖,咱们就要战斗下去,一直战斗下去,直到那太平盛世、人人安乐的日子到来!” 公子的话沉重而有力,仿佛一记重锤敲打在刘如意的心门上,又好像一盆热水狠狠浇在他心头的坚冰上,这好像刚才掀开帘子一样,为他掀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大门里面有战斗,有牺牲,有血腥,有死亡,但是更有新世界的希望! “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刘如意一把坐起来,双手紧紧握住公子的袖子,高声喊道:“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我们不比任何人高贵,我们不比任何人伟大,我们就是人,大家都是人,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人人安乐的新世界,为了建立这个新世界,我们都要战斗,都要战斗到死了的那一刻为止,哪怕是牺牲所有也在所不惜!那些死去的人,他们是可惜的,但是绝对不是无谓的,他们的牺牲一定会有价值,因为我们会记住他们,更因为我们会接过他们的旗帜,带着他们的意愿继续战斗下去!战斗啊,战斗啊,直到幸福降临的那一天,战斗啊,战斗啊,直到贪官污吏杀光死绝的那一天!”刘如意的神色亢奋,意志激动,手里的力气是如此的大,竟然把公子精美的改机绒衣袖子生生扯了下来! “刺啦”一声,刘如意看着手里的袖子,脑子一时没有转过来,竟然呆呆地看着袖子,不能发一言!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是因为对于监生们的无奈和愧疚,因此不得不找出一个理由来给自己开脱,还是自己本就有这样的想法,今天接着这个机会统统抒发了出来? 刘如意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好像通开了某一层窗户纸,这个窗户纸被重门叠户掩盖着,一直未能见得天日。公子给他推开了门,然后他自己又捅开了窗户纸,于是终于发现了这个新世界。 “是的,是的,就是这样,”刘如意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失声高喊道:“圣人所谓‘大同世界’不就是这样的吗?没有贪官,没有欺压,没有吃不饱穿不暖,有的只有大同,只有公平!”他一把扔掉手里的袖子,高高举起自己的右臂,表情狂热地大声呼喊道:“自由啊,平等啊,大同啊,公子,带着我们去实现大同,实现大同社会吧!” 他恍然间好像听见公子无奈地自言自语道:“好好地怎么给我忽悠出一个无产.主义者来?这是要建立中国的‘地上天国’吗?”随即,他似乎又听到公子带着几分兴奋地高喊道:“如意,你这个想法很好,咱们以后就这么宣传,就是要救国救民,建立‘大同社会’,实现孔孟的遗愿,建造平等、自由、幸福的新社会!” 他听到公子高兴地对他说:“如意,快去吃饭,咱们需要把这个理念宣传出去,你一定要保重好自己,你要是死了,这个大同社会就实现不了了!” 我的生死决定了大同社会?刘如意一愣,随即兴奋地大步走出帐篷,他要去吃饭,他要去喝水,他要去休息,她要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大同社会! 帘外,是无限光亮,是无限未来! 第七十八章 POV:王承恩 阴谋重重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夜已经深了,天边的月亮已经渐渐圆满,眼看没过几日就是一轮圆月了。这轮月亮今夜亮的正好,端立空中,八风不动,向大地洒下无尽的银色光辉。这光辉似乎有魔力一般,照在树上,就是一树银白,照在庭院里,就是一池碧水,照在人脸上,就是粉妆铺面。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碧云端。”王承恩默默吟诵着这首李白的诗,看着月亮,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他离开家乡已经差不多有十年之久了,因为一开始在内书房读书、后来在宫内颇得赏识,职责重大,不得离开,他甚至都没能回家去看看。他的小叔在前几年也去世了,这让他在这皇宫内院中越发觉得孤单了。 王承恩将视线投向文华殿,眼睛里闪过一抹柔情,高屋轩敞是曰殿,这座文华殿就是眼下少年天子召见大臣、议论政事的地方。自从皇帝继位之后,这个比王承恩小十来岁的少年天子似乎就兼具了弟弟和君父两种角色,让王承恩既是爱恋又是崇敬。 “我王承恩是个无根的人,可能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是我要看着天子将大明中兴,看着他生儿育女,看着他慢慢老去啊!”王承恩这样想着,一时间竟是有些痴了。 文华殿里面突然传来数声噪音,王承恩抬头一看,原来是皇帝召见完了大臣,让他们退下了。 “这么晚竟然还如此勤政,我们大明有了一个好皇帝啊!”王承恩暗暗想着,一边垂手低眉地在门口等候。按照礼法,皇帝召见大臣的时候他不能旁听,因此只能在门边守卫。但是他又是皇帝的亲信,是以皇帝在结束召见之后会将他召入殿内仔细商议。 “爷,皇爷召您进去。”一个小太监慢慢走到王承恩身边,低声说道。 “好。”王承恩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着,没有发现有任何污渍、皱纹和任何会让皇帝不快的地方,又仔细想了一下进去之后应该说的话,发觉没有问题后才慢慢走了进去,速度不快不慢,表情不悲不喜。 文华殿里面有一对镀金的仙鹤,他们东西相对而立,嘴巴里面含着熏香,两只仙鹤造型优美,线条流畅,好像随时要展翅高飞一般,据说是南洋所上的贡品。王承恩慢慢走着,抬头看见一副对联:“念终始,典于学,期迈殷宗;於缉熙,殚厥心,若稽周后”,因为皇帝的经筵也在这里举行,这是大臣做出来勉励皇帝刻苦勤学,做一个好皇帝的。 “做皇帝也不容易啊,这么多人看着,这么多人逼着,真是不自由啊!”王承恩暗自感慨了一声,走到皇帝身边:“皇爷。” “伴伴,你来了”皇帝和王承恩已经颇为熟悉,共同的敌人又让他们同仇敌忾、利益攸关,是以皇帝虽然暂时还不能察觉王承恩对他复杂而深厚的情感,但是对待王承恩还是颇为亲密的,这让王承恩就更加感激了。 “伴伴,昨日杨维垣上书,弹劾本兵崔呈秀立志卑污,居身秽浊,还提到大行皇帝驾崩次日,百官前来朝谒朕,隆道阁前竟然有几个宦官大喊‘兵部尚书崔家来’,这简直是目无君上,藐视臣僚——这天下事纷纭复杂,千头万绪,岂是崔呈秀一个人所能处理的?”皇帝的声音很轻,很平静,但是王承恩却能从中品味出皇帝深沉的愤怒和不满。 “皇爷,”王承恩用一种平静的语气说话,试图让皇帝将内心的怒火平静下来:“这必然是阉党的丢车保帅之计。崔呈秀和那个人狼狈为奸,把那个人当做亲爹来伺候,这杨维垣也是阉党众人,怎么肯能自毁长城?事出反常必有妖,奴婢想着这一定是阉党的计策,试图借助攻击崔呈秀来免脱那个人的罪状!” 皇帝用赞赏的眼光看了看王承恩:“你说的不错!杨维垣这厮在奏折里面丝毫不说那个人的罪状,反而反复说‘先帝信任厂臣甚专,而厂臣亦孜孜竭力,任劳任怨,以图报称,此其所长也。独是误听呈秀一节,是其所短’,这可能吗?简直是胡扯,若是那个人孜孜竭力,东林诸君是怎么死的?这先帝是怎么死的?”皇帝缓缓背诵出杨维垣的奏折,表现出少年人良好的记忆力,他语气虽和缓,但是怒火已经可以轻易察觉。 王承恩自然也看过这个奏折,他连忙说道:“皇爷,这杨维垣使得好计策,把所有的过错都推给崔呈秀和周应秋,皇爷明察秋毫之末,自然是了然于心的,只是此时那个人权势正盛,咱们虽然获得了江南士林支持,但是朝中大臣风向未定,且江南士人新遭屠杀,正是士气低落之时,不可轻举妄动!” 皇帝的面色寒如冰霜,说出来的话也是冷冰冰地好像万载玄冰:“这个朕自然是知道的,那个人权势如日中天,没有十分的胜算朕不会轻易动他,这个杨维垣的雕虫小技朕早就了然于心,不会让他轻易讨了好去——伴伴,你给朕拟旨,就说杨维垣率意轻诋,污蔑朝中大臣,崔呈秀等人乃是大行皇帝的股肱重臣,对朝廷有大功,如何可以诋毁!” 王承恩听得心中一动,皇帝让他拟旨,这就是对他的极大的信任,要知道,这披红拟旨之权向来是太监们把持朝政的最重要的环节。虽然他眼下这个权限仅仅限制于这一封旨意,但是只要开了这个头,只要皇帝觉得王承恩用起来舒服,自然不会轻易更换了。 但是同时王承恩也知道,这伴君如伴虎,君王的青睐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他必须谨慎小心,不出任何差错。是以,他抑制住内心激动,慢慢答道:“奴婢遵旨。” 皇帝打了个哈欠:“伴伴拟完旨就自去吧,朕要——”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停住了。王承恩感觉奇怪,悄悄抬头看了一看,却发现皇帝皱着眉毛,轻嗅鼻子,一副奇怪的样子。 “皇爷,可是龙体欠安?” “不,不,这空气,这气味有问题!”皇帝坚定地说道:“朕从一开始就觉得这空气有问题,刚才几位爱卿走了之后这气味就越发的重了!伴伴,你快派人搜查一下,定然哪里不对!” 王承恩暗自纳闷,他觉得自己的嗅觉也算是过人,却从来没有闻到过任何异味,但是皇帝的命令就是天意,因此他不得不尊命。 “你们几个,快去查探一下,看看有没有异常情况!”王承恩对着几个近侍太监说道。 “朕继位不久,那个人送了四名绝色女子给朕,想朕的父亲、兄长就是死在女人身上的,朕如何能不小心?因此朕打心里不愿意接受,但是若是不接受,如何能安他的心?是以朕就假意接受了。朕命随身太监搜她们的身,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物,朕还是觉得不对劲,又命人搜查,结果在她们裙带的顶端发现香丸一粒,大小好像米粒,经过讯问,她们招供这东西名叫‘迷魂香’,专能迷惑男人,引发淫.欲的!朕发现之后,立刻让她们把这鬼东西毁掉了——伴伴,你说,那个人用心如此,朕能不小心吗?”趁着太监搜查的时候,皇帝对王承恩说起了自己的经历。 宫内争斗,果然步步杀机,防不胜防!王承恩暗自叹息了一句,回答道:“此人用心深沉,该当千刀万剐!” 正说着,小太监回来汇报:“报告皇爷,小的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不对,再远一点,再搜一遍!”皇帝皱皱眉毛,大声喊道。 “皇爷,有没有可能是皇宫内的桂花开了,这桂花的香气可能有些奇怪。”王承恩还怕是皇帝太过小心结果草木皆兵,因此低声给皇帝开脱道。 “不,肯定有问题,肯定有问题!”皇帝大声说着,眼神中闪过坚毅的光芒。 “报告皇爷!我们在九五斋的壁角发现这个狗才,他手里拿着几根线香,招供说是魏忠贤派来的!”随侍太监都是皇帝的亲信,与皇帝利益攸关,一损俱损的,是以他们做事还算用心,竟然发现了不对之处。 这个小太监地位不高,穿着的是青色的曳撒,但是一对眼睛滴溜溜地转动不休,显然是个精明狡黠的角色。他此刻被几个膀大腰圆的太监按在地上,正不住地磕头求饶:“皇爷饶命,饶命啊,小的说,小的全都说,这都是魏忠贤派小的干的,小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皇帝狠狠地看着这个小太监:“狗才,你快说,这香是干什么的!” “回皇爷,这香是迷魂香,专门勾引男人淫.欲的,我们太监没了男根,所以不会被触发,皇爷闻了就会淫.欲大起,宠幸后宫。小人想着皇爷子嗣不多,才希望让皇爷多多宠幸一下后妃,实在是不想谋害皇爷!” 小太监连连磕头,将额头都磕破了,但是这丝毫不能阻碍皇帝的怒火:“好狗才,好狗才,给那厮办事还敢说是为了朕好!左右,来啊,给朕拖出去打死!” “皇爷,皇爷饶命啊,奴婢还有用,还有用啊!”小太监哀嚎着,翻滚着,死活不愿意被人拖下去,因为他知道一旦被拖下去就是个死。 “皇爷,兵不厌诈,这小太监可能还有用啊。”王承恩刚刚判断失误,出了个丑,这让一向自视甚高的他急于挽回错误:“若是我们派他去做内奸,似乎还能废物利用!” “恩,”皇帝沉吟一声,突然喊道:“左右,给我把那狗才拖进来,朕有话问他!” 第七十九章 POV:刘如意 何为大同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刘如意挺着胸,抬着头,目光灼灼地走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这些土地原本都是农田,上面种着水稻和棉花等各种作物,但是军队驻扎之后原来的主人就四散溃逃了。刘如意派人给他们送上了一点钱作为补助,就算是把这块土地暂时租下来了。 刚下过雨的土地有些泥泞,这种地形最不适合行走,一脚下去就会泥足深陷,想要把脚拔出来则要花费数倍于平时的力量。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阻碍刘如意的激情,他大踏步地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一脚踩下,淤泥覆盖了他的牛皮靴的一半,一脚抬起,四散的泥水在空中崩散开来,化作一天泥点。 刘如意不在乎,他此刻的内心已经完全被刚刚领悟出来的“大同社会”所充满,是以他不再饥渴,不再失落,不再畏惧,内心中有的只是对于“大同”的向往和期待。 那个人人不再挨饿、人人自由平等的大同社会,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他步履匆匆,向着公子讲学的高台大步走去,公子说今天要开讲“致大同”的方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参与其中,成为最早的追随者。 那个过去的刘如意已经死了,眼下活着的,是一个斗志昂扬、毫无畏惧的刘如意,一个战士、一个信徒、一个死士。 刘如意来得有些晚了,这是因为他在饭堂吃了很多东西,弥补了他三天以来缺失的能量和营养。刘如意从今以后不会再拒绝吃饭了,他要积攒所有可用的能量,尽力保存自己的有用之躯,为实现大同做好准备。 这个饭堂也是公子的独创,他把两百多个厨子集中起来,有些负责处理原材料,有些负责制作餐食,有些负责分发餐点,又雇用了一些周围的居民清洗餐具,大大提高了饮食的效率,也不需要士子们东跑西颠地去给自己找东西吃,剩下了更多的时间用来讨论这个“大同”。 刘如意今天不能站在高台上,因为今天是公子的专场,他的主要任务是听讲和思考以及赞同。自从今天在公子的启发下领悟了这个“大同”之后,他就彻底认定公子乃是上天降临下来给世人做表率的文曲星,而他刘如意的任务则是为这位救世主保驾护航。 为他保驾护航,为他扫除一切障碍。 哪怕牺牲自己的一切。 穿着红色济民服的生员们在家仆们的引导下坐在高台周围的位置上,他们的表情都不太积极,有惶恐畏惧的,这是给那天的屠杀吓破了胆,若不是还有一千士兵保驾护航,只怕现在就溜之大吉了;有满心愤怒的,这是被一腔正气驱使的读书人,他们愤恨阉党的暴行,决心与敌人战斗到底,直到最后一息;有满心迷茫的,他们不知道方向在哪里,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不知道如何才能打败敌人,如何才能改变现状。 “公子会告诉你们的,他从来不让任何人失望!”刘如意在心里慢慢说道。 公子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锦袍,上面用金线绘制着孔雀形状,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更增加了他的气势。 公子缓缓走上高台,他的动作不急不缓,他的脚步不紧不慢,他的表情不悲不喜。 “各位,今天是一个沉痛的日子。”公子开口了。 刘如意观察了一下生员们的表情,大家都很清楚公子所指,因此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悲戚的表情。 兔死狐悲,在所难免,监生理论上应该是全国最优秀的读书人和高官子弟的后代,虽然眼下南京国子监的教学质量逐年下滑,生源质量也大不如前,监生们做官入仕基本上也只剩下了考科举一条路,和洪武时期大大不同,但是监生毕竟还是一个充满荣耀的称号,能成为一名监生也一度是刘如意的梦想。 而就在三日之前,他们被杀死了,像屠夫杀死猪猡一样,像乞丐杀死野狗一样,像顽童杀死蚂蚱一样,无力反抗地、哀嚎遍天地、稀里糊涂地被杀死了。 他们恐惧,因为这些人就这么容易的死去了,据说杀死八百六十二名监生只花了士兵们不到一个时辰;他们愤怒,因为这些人是文人,是读书人,是圣人子弟,却如此容易地被一群武夫,一群大字不识一个的流氓们杀死了去;他们迷茫,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奉为圭臬的孔孟之道,他们敬若神明的历代先贤不能保护他们。 哪怕是黄子澄、方孝孺被永乐帝杀死,也是被帝王杀死,日后湛湛青史上自有他们的名姓,而眼下若是被大头兵们杀死,他们什么名字都留下,只会成为一张血淋淋的名单上的一份子,一个八百六十二分之一! 他们不怕死,文人英雄死则死矣,当留万世名,但是他们害怕这样无可奈何地死去,死前连一声能摇动万古的呐喊都无法发出! “我和你们一样,都很害怕。”公子的声音有些低沉,这个一路胜利的文曲星、这个才华绝世的少年郎、这个足智多谋的“柳改制”,你也害怕了吗?你也被那些淋漓的鲜血吓住了吗?你也不敢去面对那些士兵泛着冷光的枪头,燃着火花的鸟铳了吗? 是啊,你肯定怕了,要不然,你怎么会逃进这营地之中,不敢再发一言了呢? 柳旭,你怕了! 士子们沉默着不说话,刘如意似乎听见了他们无声的呐喊,无声的指责:他们死的时候,你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替他们报仇?你为什么没有一起死在那里? 刘如意内心怒吼,他想要为公子辩解,想要帮公子回答,但是他不能,他今天只有听的份。 “对,我很害怕,当那些士兵拿着刀枪看着我的时候,当那些大头兵把火绳点燃的时候,当那些士兵把弓弦拉满的时候,我很害怕。” “我,柳旭,或许真的是天上的某个星星的转世吧,这个我不知道,我知道很多知识,知道很多从来没有任何知道的东西,如果说这些东西是转世带来的,那么我或许真的是一个星星的人间化身吧。” “但是,眼下,我和你们一样,只是个普通人,见了刀枪会害怕,被火枪打中也会死,被人追杀也会逃跑。” 刘如意很惊讶,公子竟然这样贬低自己,他难道不知道,这样是在损害自己的威信吗? 生员们有些骚动,他们似乎也没有想过公子竟然这样诚实,一个生员,一个刘如意根本无法判断是不是托的生员站起来大声喊道:“柳公子,这怪不得你——谁能想到,谁能想到那个王在晋狗贼竟然真的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对监生下杀手呢!”他似乎有挚友死在那一场屠杀中了,所以他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他长相很粗犷,黑黑的脸,粗糙的面庞,不像个书生,倒像个农民。 谁也没有指责他,大家都很伤心,于是,哭声好像传染了一样,从这个人传到了那个人,从东面传到了西面,从南面传到了北面,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几乎是在眨眼之间,整个场地就变成了集体哭泣的现场。所有人都在哭,但是哭的理由不同。有的哭,哭的是朋友的死亡;有的哭,哭的是生员书生被残忍屠杀;有的哭,哭的是自己命途多舛,竟然遇到这种凶险之事。 不是说好了一路顺风吗,不是说好了有文曲星带路一路平安吗?不是说好了平平安安就能做官吗?为什么会有人死去呢? 刘如意几乎可以听到某些士子的心声。 他撇撇嘴,他看不起这些人,这些人只想着获取而不知道付出,他看不上。 公子擦了擦眼泪,看着生员们哭泣,良久,等到很多人哭闭过气去,等到很多人哭不动了,突然一声大喝:“哭什么,哭能解决问题吗?哭能让死去的人起死回生吗?哭能帮助咱们打败阉党吗?都给我停住,我有话要说!” 生员们三三两两地停住哭泣,他们看向这个曾经带给他们无数胜利的男人,希望可以再次从他身上看到奇迹。 “咱们为什么会遭到屠杀?为什么无力反抗?归根结底,就是咱们没有武力,没有势力!没有本钱,没有本事,没有刀枪,就算再有报国之心,就算再有报国之志,也只能是给人杀来杀去的猪狗牛羊!” “各位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柳旭受够了,受够了这样的日子了!各位从大屠杀也看到了,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时代了,现在不是太学生上街游行就能让当政者畏惧的时代了!现在的时代,手里有刀枪就是草头王,就敢屠杀生员士子!” “我们该怎么办?任由他们屠杀吗?不,我们不会坐以待毙!”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如果训练军队,不说根本没有人会,这样做完全就是造反,朝廷不会允许的!”一个生员高声喊道:“公子,您给大家指条路吧,我这几日夜夜睡不着,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死去的兄弟啊!” “是啊,公子跟我们说说吧,都说你今天要讲‘大同’,这个大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生员们或许并不想知道大同,又或许他们压根就不相信大同有可能会实现,但是今天他们需要一个答案来为自己解脱,需要一个渠道来发泄,所以他们必须去问,必须作出一副很想知道的样子。 哪怕只是骗骗自己,只要能让自己的良心有片刻休息,那也是好的呀! 第八十章 POV:刘如意 远大规划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何谓‘大同社会’?”公子睁大了眼睛,威严地扫视着众人,缓缓背诵出一段话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段话大家都耳熟能详、过目能诵了,可是这大同,大家只是知道其事,却不知道其形,只是有这么一个希望,却从来没见他实行过!说白了,就是古代先贤的白日梦!就好像三代以上,圣人垂手而天下治,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只是听说过,谁有见过呢?” “但是没见过不等于不能实现,人人没见过仁义长什么样,谁又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仁义呢?” “其实,按照孔孟的做法是可以实现大同的,是可以鳏寡孤独皆有所养的,是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那为什么最后这个世道还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这是因为后来的儒家学者把经念歪了,孔子死后,儒分为八,而唯有孟子所传为正宗,自孟子之后,圣学中衰矣!” “韩愈、二程、朱熹,自以为是继承孔孟传统,其实不过是妖儒、贼儒,不过是六经注我,把圣人的一套抛开去,自己又搞了一套!” “若是搞得好,也就罢了,可是为什么唐代藩镇割据,宦官乱权,宋代北虏入侵,二帝北狩,元代膻腥遍地,杀人如草,本朝建奴跳梁,屠杀监生呢?” “说白了,就是圣人的学问被破坏了,这些妖儒,贼儒拿着孔孟作大旗,其实都是暗怀鬼胎,破坏我华夏儒学道统!” 刘如意默然不语,公子不是第一次说韩、二程、朱诸子为妖儒、贼儒了,但是当众这样讲却还是第一次。在他看来,宋代理学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可以和汉学交相辉映,堪称学林双璧,但是眼下公子要搞自己的一套,就只好牺牲他们了。 这就是肮脏的政治,只是若是没有这肮脏的政治,也就没有未来洁净的大同社会。 只要目的是正义的,手段也就是正义的! 这样想着,刘如意目光灼灼,坚定不移。 “我的大同如何?很简单,天下为公就是由读书人治国,所有官员任免,所有大小事宜都有文官决断,天子不能插手政务,只是享受朝拜,正好就是垂手而天下治!选贤举能,就是扩大科举,天下六十万生员,至少要有五十五万来做官,那些年老力衰的、不擅长庶务的、冥顽不灵的,咱们建立学校,在每个乡村、城镇、市集都建立学校,把他们派出去都当老师,去给学生上课!按照我这个法子,天子不亲政,自然不会宠信宦官,是以宦官干政到此为止;天子不掌权,自然没有易牙、蔡京、严嵩这样的祸害天下以求幸进的小人的生存空间,自然也不会有矿监、税监,不会有工人暴动,不会有农民起义。若是谁犯了法,贪污受贿,就派官员检查审理,让他们认罪伏法!” 公子在台上说得吐沫横飞,刘如意在台下暗自感叹:“说的太好了,可是实现不了呀!” 就好像美人如画,明眸皓齿,自然人人心动,只可惜佳人远在云端,可望而不可即啊! 生员们面面相觑,谁不知道这样一个社会是最好的社会,是对他们最有利的社会?可是这就好像有人在对你喋喋不休地讲述有钱的好处,可是你听得心旌摇荡、神往不已的时候却突然一摸口袋,露出一丝苦笑——大同虽然好,阮囊却羞涩! 刘如意眼看着生员们逐渐露出怀疑、质疑、不信任的眼光,心中不由得有些焦急,公子啊,公子,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一样无条件地支持你的,若是你只能拿出这些东西来,还不如搞你那个“乡村议会”呢,至少这个议会看得见摸得着,远比那“大同”来的有希望! 看着台下议论纷纷的士子,公子突然露出了一丝神秘的微笑:“你们是不是觉得我被吓傻了,觉得我纸上谈兵?” 生员们没有说话,他们虽然不满,却不愿意质疑这个带他们一路走出来的领袖,所以他们用沉默来表示不满。 “俗话说,‘积重难返,沉疴难救’,说的是这个人若是病得时间长了,就不好救了,就要下虎狼之药了!可是咱们眼下开不了虎狼之药,没有这大黄、枳实该怎么办呢?” 公子沉默了一下,看着眼里露出希望和求知的生员们,大声说道:“若是我告诉你们,这天下有一块土地,上面还没有人居住,若是我告诉你们,那块土地肥沃,若是种稻米,可以两熟、三熟,若是种甘蔗可以取得大丰收;若是我告诉你们,上面有着金矿、煤矿和数不尽的各种财富,你们说,我这个大同还是一场春梦了无痕吗?” 刘如意眼睛亮了,若是真有这么一块无人居住的土地,若是这土地真的这么肥沃,简直就是天赐疆土,只要带人去耕耘数年,就是一块大业之基,凭借公子的本事,如何不能实现大同呢? 但是他马上又回过神来,这画饼虽然好,只是难充饥。这大明早就人满为患,若是有这么一块地方早就有人去耕种了,怎么会没人居住呢? 是公子昨日做了梦,有仙人入梦传他以海上仙海图;还是说公子借来了女娲娘娘的息壤,往地上一抛就是一块富庶沃土? 仿佛是看到了生员们的质疑,公子缓缓开口了:“此地春秋战国时期称为‘岛夷’,秦朝称‘瀛州’”;三国时期称‘夷洲’,吴主孙权便曾派人前去探访;隋朝至元朝称‘流求’,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其地!” “是夷洲,是夷洲!”仿佛花灯节上猜到答案的顽童一样,一个生员迫不及待地高声喊道:“公子果然是学究天人,竟然连这夷洲都想到了!小人家中有从事海贸者,知道这夷洲气候温热,四季皆夏,适宜种植水稻,若是种那占城稻,可不是一年能两熟三熟!而夷洲虽然不是很大,可若是开垦出来也少不得有上千万亩土地,可不是能住几百万人!至于这矿产多少,小人是不敢多说的,但是既然公子说是有,那便一定是有的了!” 刘如意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公子安排好的人,但是既然有人开了头,自然有自诩见多识广的士子过来附和:“正是如此!我有好友曾经出海,被风浪卷至这夷洲岛,据他说岛上虽有大陆移民,人数却并不多,岛上原有土著,却是风俗野蛮,不通教化,部落间相互仇杀,只知猎头为乐的!” “若是我们前往这夷洲岛,从大陆移民过去,奉公子为夷洲知府,用这大同之道教化上十年八年,未必就不能建立一个大同社会,到时候就能给大明做个示范,自然有有识之士推而行之,我等就是一代先贤,注定要陪祀孔庙的!” 士子们相互交流着自己的所知,大改之前的沮丧绝望,他们原本以为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是无法挽回,柳公子却给他们指出了一条生路,这条路虽然看上去困难险阻,但是毕竟比没有路要好的多了,而若是他们能早早跟着公子前往夷洲垦荒,只怕每个人都能分上几百数千亩地,移民一多就是地方官员,比在南直苦苦科考来的有前途多了! 虽然这夷洲据人说乃是烟瘴之地,跟唐朝的柳州差不多,一般都是放逐犯人的地方,但是汉朝的时候长沙还是土地卑湿,不利生存,贾谊就是死在此处,但是眼下的湖广可是产粮大省,号称“湖广熟天下足”的! “各位,各位,我夜观天下,魏阉时日无多,我推定十月之内就有消息传来,定然是这厮伏法的消息!但是这魏阉虽死,大明却仍就是贪腐横行,不能阻止!我打算在魏阉伏法之后,在南直开办工厂,用我从星君那里学来的法子开设工坊,积累资金,然后采买大船,雇佣船长,前往夷洲拓荒!若是各位安土重迁,我愿意带领大家联名上书,请求皇上允许我等开办乡间议会;若是有愿意跟着我走的,请回家交代杂事,我一两年之内就肯定要出海的!等到咱们在夷洲站住脚跟了,你能管多少人就是多大官,能圈多少地就有多少地!” 公子的话兼顾了安土重迁派和开疆拓土派的利益,愿意走的,公子绝对会带着他们前往夷洲,建立一片新天地,不愿意走的,公子愿意为他们争取利益,让他们得以入仕,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若是愿意跟我走的,我会开办‘教习班’,凡是希望前往夷洲的都要参加,主要是教导各位如何建立大同社会。等到学习完毕,请各位回乡传达消息,若是有那过不下去的,走投无路的农民,咱们一起到夷洲开荒拓土!此外,福建诸地向来地狭人稠,多有人去夷洲拓荒的,咱们也派人前去宣传,到时候一起开出一片新天地来!” 顿了顿,公子又说:“若是有那看得起我柳某人的,还请跟我一起喊‘拓土夷洲,世界大同!’” “拓土夷洲,世界大同!” “拓土夷洲,世界大同!” “拓土夷洲,世界大同!” 士子们,情愿的与不情愿的,相信与不相信的,满心憧憬的和心怀叵测的,都齐声大喊起来,这声音在秋日寂寥的天空慢慢传播开去,激荡了满天的白云。 第八十一章 POV:蔷薇 林门集会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蔷薇将自己的长发剃掉了,她并不珍惜自己的头发,虽然这头发又长、又黑、又泛着酥油似的光芒。 这长发是女性的特征,而若说女性特征,谁也没有母亲突出,谁也没有母亲美丽,可是母亲的美丽没有带给她任何好运,缠绕着她的永远是贪婪、色.情、渴望,她的女性特征让她似乎除了作为玩物以外没有其他的选择。 蔷薇喜欢自己的母亲,但是不想和她一样。 她是蔷薇,不是性.玩具。 她又独立的人格,决不被他人左右! 所以她剃掉了自己的长发,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少年。 即使是作为一个少年,蔷薇也不算是英俊的,虽然她的眼神有光,炯炯有神,但是毕竟太小了,这投射出来的的光线还不足以通过这么小的窗户表达出来,所以她看上去平平无奇,身形瘦小,和一般的农村少年没有太多区别。 蔷薇骑着的是一匹三岁口的大青骡,她还不会骑马,但是这种骡子性情和顺,哪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可以充作代步,所以她选择了骡子作为替代。 虽然冬至还有些日子,但是冬日的威力已经开始展现了,齐鲁大地的树木开始纷纷落叶,这些经历了春日和盛夏的叶片在寒风的吹拂下丧失了最后一缕生机,无可奈何地委落于地,若是每一个叶片都有生命的话,这每一片叶片的凋谢都是一个生命的消逝啊。 一枚叶片被风吹拂着,发出簌簌的响声,他似乎并不像就这么快的死去,他在挣扎,在怒吼,在咆哮。 “让我活下去,我还不想死!”蔷薇似乎听到叶片这么说。 风没有留情,继续吹打着叶片,他竭力用自己的叶柄把自己和和树干连接起来,用力地、用自己全身气力地作那殊死一搏。 然而他失败了,在不甘心的几次搏动后,在惊雷一般的几次跳动之后,树干终于挽留不住了,只好悲哀地看着这叶片慢慢凋零于地,在空中划过一道凄美的弧线。 蔷薇慢慢闭上眼,静静体会着这颇具悲壮美的一幕,这和人的死亡是多么的相像呐!都是不想死,都是慢慢接受生命的衰亡,都是在无可抗拒的力量下逐渐灭亡! “若是遇上那不想死的,就给他个痛快吧,这样挣扎实在让大家都感到麻烦。”蔷薇这样想着。 前面人声嘈杂,蔷薇用手摸了摸腰间,那里有一个硬硬的东西。 一把匕首,名曰“花刺”。 蔷薇虽美,奈何有刺。 什么正义,什么道德,什么家国天下,这些读书人的道道蔷薇统统不懂,对于她,“花刺”就是正义。 没有什么问题是一刀不能解决的,若是有,那就两刀。 推销声、呼喊声、讨价还价声、咆哮声、人喊马嘶声、牲口叫唤声、鸡鸣狗嘶声声声入耳,尽显了人间红尘的繁华。 这里是一处集市。 蔷薇慢慢放下心来,如果是集市的话人会非常多,这很有利于她隐藏自己。 她慢慢催动大青骡,走到前面眺望,前面是大片树林。这里面的树种看上去很多,松树、柏树、十里香、胡杨,地上还长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颜色倒是五颜六色,在料峭的秋风中凌寒开放,原本应该是有一些香味扑鼻而来的,只是这集市上牲畜太多,他们的体味、粪便味的屁味已经彻底混合了花草香气,成了一种酸臭中又带着一丝甜腻的气息。 蔷薇皱了皱鼻子,有些不适应这种味道。她看到附近有一个穿着白色双层袄子的老头,催动骡子过去,开口问道:“此处叫什么名字?” 老头原本悠悠地在集市中闲逛,不时和骡马商谈谈价,和卖香烛的争执两句,看上去颇为悠闲。听到蔷薇的话,他回头看了一眼,眼睛皱了皱,没有说话。 蔷薇以为他是没有听懂自己说的话,不由得又问了一遍:“此处叫什么名字?” 老丈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冷冷地看着蔷薇。 蔷薇有些恼怒,她悄悄将手伸向腰间,但是那硬实的手感立刻提醒了她,此时不是杀戮的时间,眼前的人也罪不至死,若是任何一个人对她不敬都要杀死,她的匕首岂不是要杀到卷刃? 于是她又皱着眉问:“我哪里做的不对了?” 老头终于说话了:“小子,你可知道这里是哪里?这里是孔林,是孔子故里!在咱们曲阜这里,长爱幼,幼敬长,这是礼法、礼数!你骑在骡子上问我,这就是无礼!我看你年少无知,估计没有读过圣人经典,因此特此提醒你,若是到了别处,小心惹麻烦!”老头说道这个“孔子”的时候神色憧憬、表情虔诚,好像这是一位神力无边的神明。 “你说的这个孔子这么神奇,那这个孔子还活着吗?他是不是说谁要是不尊老爱幼就抓起来杀头?”蔷薇好奇地问道。 老头生气了,他的胡子都是白色的,大约有半尺长,因为他的怒火而上下抖动,好像一匹白马的尾巴:“你连孔子都不知道?快走,快走,我们曲阜不欢迎你这样的后生崽子!” 蔷薇不认识孔子,更不知道孔子是谁。这个人估计是死了吧,要不然也不会说是“故里”了。这就让她很奇怪了,若是一个还活着的人,一个大力士或者武士,能够强制别人尊老爱幼,这是可能的,因为谁不服从就会被杀死;可是一个死了的人,一个不能再杀人的人,却能让别人自发地遵从他的规则,这又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蔷薇模模糊糊地认识到,似乎有一种力量比她的匕首还要好用,因为她的匕首只能让别人不再说话,而“孔子”这个人的力量却能让别人的嘴说出他想听的话。 哪怕是死了,都得听他的。 蔷薇突然对这种力量很感兴趣。 听说曲阜孔林原本是个烧香祭拜的地方,善男信女们聚集此处烧香拜祭,后来各地的商贩农民都来到这里做买卖,结果就慢慢变成了一场盛大的集会,叫做“林门会”,有好事者称为“全国第一大会”。算一算今天正好是农历十月一日,正是“林门会”的日子。虽然觉得老头说的话也是有道理的,但是她既然已经达到了自己目的,自然就不需要再和老头纠缠,因此蔷薇调转骡子的方向,朝着集市中心的方向去了,留下老头在身后咆哮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世情浇薄,礼崩乐坏”。 她统统听不懂,所以一点都不在乎。 商贩们卖的东西很多,有各地土产,比如说东阿阿胶、乐陵金丝小枣、苍山大蒜、烟台苹果;有各种祭祀用品,比如线香、黄纸、蜡烛、金银锞子;还有那搭棚子卖小吃的,什么烧饼、馒头、油旋,倒是琳琅满目。自从从玉天王那里搜刮来了几十两银子还有银票,蔷薇就不再缺钱了,而她又想不通人为什么要存钱——这世道反正每个人都随时可能会死,哪怕是玉天王那样的武功盖世,不也死在自己母亲嘴下?所以,这与其积攒钱财给别人花,倒不如死前花个痛快。蔷薇信手打开了钱袋子,从里面取出一块大银子,对着一个卖小枣的说:“喂,你,给我来一斤小枣。” 她说话相当无礼,这才孔孟之乡是不大常见的,但是她手里的大块银子让着蓝色布夹衣、头戴头巾的小贩穿立刻忘记了“礼貌”,只见他大声喊道:“小哥,你这银子太大了,怕不是有十两银子吧,能把小的这摊子买下来了!” 蔷薇皱了皱眉,这倒是个问题,一路上她的散碎银子都已经花完了,只剩下这大块的,没想到现在却画不出去。她随手抓起一颗小枣放在嘴里,这小枣已经干瘪了,红色的表面只剩下纵横交错的皱纹,好像老婆婆的脸蛋,但是味道确实出奇的好,久违的甜味让蔷薇想起了母亲在世的时候给她吃的白糖。蔷薇转了转眼珠,问道:“若是我买五斤枣,大概要少银子?” “一钱银子差不多了。”小贩带着媚笑回答道,迅速地给蔷薇包了五斤枣子,生怕她中途反悔,显然,这五斤枣子的生意对于他来说是一笔大生意了。 蔷薇不知道这枣子的价格是多少,而且也懒得去问,东西对于她来说只有买得起和买不起两种区别,至于价格多少那对她来说只是一种数字的游戏,作不得数的。蔷薇抽出匕首,锋利的刀刃在日光的照耀下放射出寒冷的光芒。 “小哥,你这是?好好地别动刀啊!”小贩有些惊慌地看着蔷薇,慢慢地向后退着。 蔷薇朝他一笑,可惜这个笑容不太好看,所以小贩更害怕了,他不住地向后退着,好像生怕眼前这个面貌丑陋的小哥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蔷薇将匕首一挥,在大银块上切下一块银子来,她将大银块放回袋子里,也不看小银子多重,径自扔给小贩,这银块继承了她优秀的扔石块技能,准确地击中了小贩的额头。蔷薇不管小贩的叫喊,抓起枣子自顾自地走了。 她有钱,而且能够花钱,她觉得很开心。 第八十二章 POV:蔷薇 大小青蛙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蔷薇在集市里逛了一逛,这里有很多卖农具的,商贩出售的各种爬犁、曲辕犁和镰刀看上去质量都不错,不仅用的木料没有瘤节,铁料看上去也经久耐用。但是她不懂得如何耕田,更不愿意在土地里面刨食,所以只是看看就罢了。 想想也是,任何人若是体验过杀人夺财的快感,享受了一掷千金的快感,又怎么会愿意再去农田里面耕地过活呢? 集市喧闹的气氛一开始让蔷薇觉得有些不适应,那酸臭的气息也让她忍不住捂住鼻子,但是时间长了之后,她开始享受这种购买的乐趣,所以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她吃了很多小吃,有不知名字的烤肉,有乌鱼蛋,这是一种用鲜墨鱼的卵腌制后的食品,虽然样子很奇怪,但是味道的确不错,尤其是嚼劲很突出,可以拿来打发旅途上的无聊时光,她还买了几只扒蹄,这些猪蹄在肉汤里煮了很长时间,已经彻底入味了,不仅肉食酥烂,而且香嫩可口,这让她又一次暗暗感慨有钱的好处。虽然还想买很多东西,但是她只有一口骡子,带不了太多东西,所以只能带着遗憾离开此地。 蔷薇骑着骡子慢慢离开,手里抓着一只扒蹄慢慢啃着,她的胃口很好,从来不会胃痛,所以可以吃进去很多东西,这也让她很为自己的天赋自豪。 人生谁也不知道能活几年,若是我吃得多,岂不是比别人多享受了几年?这样哪怕是只活二十年也等于活了四十年! 蔷薇这样想着,很为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而高兴。 突然,她的寒毛竖了起来,她的眼睛轻轻眯着,好像一只遇到了敌人的猫儿。 两个大汉走了过来,他们一般模样,身材很高,比较强壮,在这秋日也只穿了一身青布单袴,显然是身体强壮、气血充盈的体现。这两个人长相很难看,不仅满脸都是抽动着的肉,两只眼睛还鼓了出来,配上他们那青色的衣服,活像是一对青蛙。 一只青蛙站了出来,大声喊道:“兀那小子,给老子站住!”他的声音很有气势,也很洪亮,若是平常人出神的时候被他喊一嗓子非得吓一跳不可,但是蔷薇早就发现了他们的到来,因此早有准备。 她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一言不发。 为首的那只青蛙看到蔷薇没有搭理自己,似乎是觉得有损自己的威严,于是自我介绍道:“老子是这一块的老大,叫严纲,这是老子的弟弟,严闯,这一块的事情都是老子罩着的!”他似乎满心以为这样一说会让蔷薇惊叫失声或者诚惶诚恐,但是蔷薇依旧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声:“哦,知道了。” 蔷薇在母亲家里见过很多这样的人,像这样的地痞流氓向来都是最敏感的,谁把他们当兄弟酒肉伺候、美女接待,他们就恨不得把脑袋都给对方割了去,但是谁要是看不起他们,他们就会像是被踢了屁股的狗一样大声叫唤。蔷薇的反应让严纲的自尊心受到了很严重的损害,所以他又扯着破锣嗓子高声喊道:“小子,你是不是没听说过我们严家二虎的名声?我看你小小年纪,身上穿的又不是绫罗绸缎,长得又这么丑,显然不是豪门大族出来的,但是你方才掏出那一大块银子却让我看见了!”大青蛙好像拿住了蔷薇的把柄一样,得意洋洋的说到:“这块银子不是你偷来的,就是你抢来的,我看你瘦瘦小小,显然不可能去抢劫,这定然就是你偷来的!”说完这句话,他得意洋洋地看着蔷薇,似乎在等待后者大惊失色或者痛哭流涕跪地求饶的景象。 但是蔷薇依旧兴趣缺缺地回答:“并不是这样,这是我的银子,至于来源和你无关。” “怎么和老子无关?老子和这曲阜县城的捕快衙役都是好兄弟,他们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有道是,吃一方水土就要保护一方百姓,这帮助公家抓贼也是咱们义民的责任啊!”这些话似乎大青蛙说了很多遍了,所以他说起来很溜,如果是普通平民听见衙役、公家估计就吓怕了,哪里还敢分辨这对青蛙兄弟究竟是不是公家的人。 但是蔷薇根本不在乎这对青蛙兄弟是什么,她从他们的眼里看到了伪装出来的凶狠和残忍,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杀过人。 杀过人的人和没有杀过人的眼神是不一样的,他们就好像是披上了狼皮的羊,在对着披着羊皮的狼大声嚎叫。 他们自以为凶残,但是这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凶残。 “我对你们不感兴趣,快让开!”蔷薇分析完了这一对青蛙,兴趣也就用完了,因此开始不客气。 她暂时还不想杀人。 “我说的话你没听懂吗?你这银子定然是贼赃,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要是那听话的,乖乖把银子交给我们,我们去县衙分说一二,你也就没什么麻烦,任你自去了。可你若是不听话的,那就不要怪我兄弟心狠手辣了!”说这话时,他狠狠地捏了捏自己的指关节,发出“卡巴卡巴”的响声,而小青蛙也见机走上来,对着蔷薇怒目而视。 蔷薇眼珠转了一转,她觉得根据这两句话杀掉这两个人似乎是很正确的。 她就像一个伟大的判官,根据一个人的话语来判断他的生死,这趟蔷薇觉得自己很有力量。 她用畏惧地声音说道:“这位青——啊,这位大哥,我这银子本来就是我家里的银子,原来是要去县城买药的!若是你不信,跟着我一起走到县城,咱们一起去县衙分说分说便好了。”若是一般的少年,只怕是再去县城的半路上就给杀了,若是有良心的,抢了银子饶你一命,你也没地方告发,哪还有机会去县衙“分说分说”。 大青蛙听了这话,嘴角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对着小青蛙一使眼色,大声说道:“这便好嘛!都是我大明子民,定然都是守法尊法的良民,这样吧,我兄弟二人地头熟,这县衙也都是走惯了的,若是你真是无辜,那我兄弟二人便请你喝顿酒,交个朋友!”小青蛙似乎不善言辞,只是在后面不住地点头,竭力用他那鼓泡的眼睛作出真诚的表情。 于是,三个各怀鬼胎的人向着县城出发了。 孔林距离县城不远,也就二里多路,据大青蛙说,曲阜是圣人故里,民风淳朴,所以治安良好,这一路上南来北往的行人不少,这让蔷薇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 “小兄弟是第一次来咱们曲阜县城吗?”一路上,大青蛙忙着套话,似乎想搞清楚对象的背景。这倒也正常,像他们这种捞偏门的,最怕的就是惹上不该惹的人,而江湖上有四种人不好惹:僧、道、妇、孺。这四种人都是弱势群体,而这种人还敢闯荡江湖,不是有背景就是有绝活绝技,而不论是哪种可能都不是好惹的。 “这么说的话,我同时是‘妇’和‘孺’,这是加倍的不好惹啊!”蔷薇这样想着,随口答道:“小弟一直在村中过活,这是第一次来县城,实在是老母生病,不得不来县城买药,小弟初来乍到,不懂地理,还请两位大哥多多关照。” 她这话其实满是漏洞,一个自幼在村里长大的少年怎么可能有十两银子的巨款,还能让家里人放心一个人上路?而且这个少年对着两个一看就不是善类的壮汉侃侃而谈,更加不像是正常人。 但是两只青蛙似乎已经被猪油蒙了心,他们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眼神里都透着浓浓的喜色,显然是觉得这次抓到了一只肥羊。大青蛙听了蔷薇的话,立刻说道:“小兄弟孝心可嘉,正是我曲阜圣人教化的结果!这样吧,我看小兄弟这么纯孝,定然不是奸邪之辈,我兄弟二人平素最喜欢结交的就是忠臣孝子!兄弟这么孝顺,肯定是那秦叔宝、程咬金一类的人物,不如到我兄弟二人家中歇息一会,有那需要采买的我兄弟二人带你去怎么样?” 小青蛙听了这句话,也是高兴至极,他口齿不清,只是喊着:“好,兄弟孝顺,哥哥爱交朋友,到我家,吃饭,喝酒!”但是意思还是表达的清楚的。 蔷薇也是心中一喜,这正中她下怀,因此高兴地回答道:“哥哥既然如此厚爱,小弟怎么能不接受?就怕给哥哥们增加了麻烦,若是误了哥哥正事,小弟就愧疚万分了!”他这话也是胡扯,若真是少年孤身上路,最怕的就是这不知好坏的外人,如何能跟着别人去家中吃饭喝酒?眼下《水浒传》大家都听过,十字坡的故事就是前车之鉴。 大青蛙似乎没想到蔷薇会答应的如此痛快,他愣了一下,立刻喜道:“不会,不会,我让浑家炒两个好菜,咱们兄弟好好吃一顿!” 第八十三章 POV:蔷薇 杀人如狗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小兄弟,咱们山东是孔孟之乡,虽然背靠运河、海洋,有漕运、渔盐之利,但是还是保留了一些简朴的作风,所以即使是地方士大夫也较少宴饮,注重的是简朴。一般百姓家里的房子都是用茅茨盖的,门口的门槛也不用石头而是堆土而成,而公卿豪门即使是造了高门大户,也是要留几间茅草房子来表示自己甘于贫贱的。”大青蛙似乎是通吃黑白两道,所以既能在集市上撒泼耍浑,也能文绉绉来上这么一段介绍,尤其是见到蔷薇看到自己的茅草房子眼露不屑之后,忙不迭的背出这么一段不知从哪学来的词汇。 “知道,知道,这个什么,什么一什么什么,一什么什么,那个颜回也什么什么嘛!”蔷薇也是从来不懂这些儒家格言的,偶尔听乡里的老夫子说有个叫颜回的甘于贫贱,因此忙不迭地卖弄出来。 “哈哈,小兄弟,看来咱俩的水平差不多,都是那擀面杖吹气——一窍不通!”大青蛙似乎为两人的知识水平相近而感到非常开心,因此他大声吹嘘着自己和县里的老夫子谈笑风生的经历,一边帮蔷薇拴好骡子,一边不迭地邀请蔷薇入内吃饭喝酒。 茅屋的光线很暗,哪怕是蔷薇的瞳仁和一般人不一样,也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调整视线,而两只青蛙就更加不堪了,大青蛙大声喊着:“浑家,浑家,快出来点火,我小兄弟来了!” “大,大哥,就别废话了!你,有,有个屁的浑家,有俩钱都花在勾栏院了!”小青蛙懒得好像再看大哥和蔷薇磨嘴皮子,小声说道:“抓紧把银子敲出来,咱们去找那养汉的耍耍!那个新来的小荷****很大,我早就垂涎已久了!” 说来也奇怪,说起****这种事,小青蛙突然也不口吃了,还知道用“垂涎已久”这种一听就很高级的词汇。 “养汉的”蔷薇是知道的,就是一些妓女,既包括最漂亮的那一批高级妓女,也包括做一些皮肉生意,年老色衰赚不了几个钱的老妓女。事实上,村里人就骂过母亲是“养汉的”,她也被骂作是“小养汉的”。 蔷薇不喜欢“养汉的”,她觉得她们太软弱,但是这不代表她能容忍这两只青蛙。 正面战斗不是蔷薇的风格,是以她颤声喊道:“你们不是要请我吃饭喝酒吗?怎么突然要谋我钱财?” 大青蛙哈哈笑着,他的声音不是很大,似乎是怕惊扰了附近的邻居:“小兄弟,你是真没脑子,还是装没脑子?这世上怎么会有好人白白请你吃饭喝酒?快快,把你那银子交出来,再把骡子留下,我们哥俩饶你一命,你以后也长点心眼!” 蔷薇继续问道:“我若是不给你呢?你难不成杀了我不成?” “你还真是不见黄河不死心呐!小子,快交出来!”大青蛙点着了一盏油灯,昏暗的灯光照亮了整个茅屋。蔷薇观察了一下,这油灯上面布满油渍,肮脏无比,显然很久没有擦过了,茅屋是三进的,这间屋子有一张床,床很狭小,只容一人睡眠,使用茅草和棉被铺的。这间房子里面除了一张床和一盏灯以外就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板凳了,他们都布满了污渍,显然这个家庭没有一个管家的女人,两个男人又不会打理家务,才会让这间房子脏成这个样子。 “你不是说你还有浑家吗?你当着她的面杀人不怕吓到她?”蔷薇不想再制造一个像母亲那样的寡妇,所以她又询问了一个问题。 “哈哈,哥哥这样的人,要什么老婆!有了勾栏院的****就够了!****好啊,****大,脸盘俏,有钱随便操,没钱门都进不了,不会跟你纠缠不休!” 他说了“****”! 他说了“****”! 蔷薇的瞳孔缓缓收缩,在昏暗的灯火照耀下竟然呈现出竖状,好像一只猫眼。 他侮辱****,她决定杀人。 公正的判决。 蔷薇连连后退,身体很快堵在了门上,她软软地瘫在地上,好像一个被吓瘫了的少年的正常反应:“你们,你们不要过来,这附近会有人的,我会喊的!” 大青蛙好像听到了某个有趣的笑话:“喊人?可笑!你去打听打听,哥哥可是这附近一霸,严家双虎的名声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喊人?你喊破喉咙都没人管你!” 大青蛙逐渐逼近,他高大的身躯遮蔽了灯火的光芒,小青蛙则坐在椅子上看戏一样,似乎在它看来对付一个少年一个人就够了,他不需要插足。 大意。 大意是最可怕的敌人,哪怕老虎搏兔也会使尽全力,而人不是,他们有弱点。 弱点就是胜机。 身躯逐渐逼近,在背后灯火的照耀下投射出一片黑影,这黑影覆盖了蔷薇的身形,让她看起来越发渺小。 “说,你给还是不给?若是不给,要你命,让你下地狱和阎王老子说去!若是给,就饶你一命,让你走出这间屋子!”大青蛙抱着拳,喘着粗气,慢慢逼近了。 好像一只巨大的黑熊慢慢接近一只虚弱的幼鹿。 “大哥,大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您饶了我吧,这银子给你,给你啊!”蔷薇哭喊着,好像一个少年经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彻底崩溃一样,她打开袋子,掏出了那块惹祸的银子:“大哥,给你,这银子我用了一半,还剩下五六两的样子,统统给你了!”这块银子刚刚被匕首削过的地方非常鲜亮,在如此昏暗的光线下还反射出银白色的光辉,照亮的利欲熏心者的眼。 银子,大块的银子! 大青蛙的眼睛亮的好像灯笼:“快,快把银子给我,给我!” 他的步伐因为贪心而踉跄蹒跚,他的戒心因为轻视而荡然无存,他的防御因为欲望而漏洞百出。 蔷薇抽出匕首,如闪电一样,飞速闪过,付出了一丝轻微的力气,割破了几层皮肤,划开了几根喉管,留下了一篷鲜血。 大青蛙愣愣地低头,似乎想要看看自己哪里在疼,哪里再出血,但是他做不到了。 小青蛙的瞳孔开始收缩,眼神开始恐惧,嘴巴张开,似乎准备喝吗出声。 蔷薇飞扑出去,好像一只高速掠过水面的水鸟,又好像从九天之上飞扑而下的苍蝇。 匕首的尖端直直地伸出去,她的尖端非常细,细到只有一点银色的光芒。 好像银子一样。 这点光芒精准地刺在小青蛙的喉尖,成功地打断了他还没有说出口的话。 “抱歉啊,像你这样又口吃又嘴笨的人,说出一句囫囵话还不知道要多久,我耐心不好,不想等了。”蔷薇这样想着,轻轻一扭腰肢,又是一篷血雨洒出,但是却没有一滴落在自己的身上。 若是杀人还要弄脏自己的衣服,那这个人一定是个新手。 蔷薇不是新手,她是杀人的艺术家。 一声尸体到底的声音传来,这是大青蛙的,蔷薇稍稍退开一步,又是一声,这是小青蛙的。这只小青蛙哪怕是死的时候都不干脆,还打翻了他们肮脏的桌子。 “看来这个人啊,千万不能口吃,否则死的时候都不干净利落!”蔷薇这样想着,慢慢看着鲜血从两个人的伤口汩汩冒出,在地上逐渐形成一片小小的血湖。 留了这么多血,已经是死得不能再死了,所以蔷薇不需要担心他们反过来杀死自己。 她检查了一下两个人的口袋,没找到多少钱,有翻箱倒柜地找了一下,也没有找到钱,看来都花在勾栏院了。 “这倒是两个聪明人,要是把钱都攒着娶媳妇,被我杀了什么都落不下,到头来什么都没享受过,岂不是可惜了!”蔷薇这样想着,准备离开这里,毕竟是死了两个人,哪怕是地痞恶霸也有可能会有官府查证,她不想惹麻烦。 这时,一声细细的呼声传来:“有人吗?是杀了这两只青蛙的大侠吗?能救救我吗?” 这个声音这时候才传来,说明是听到了蔷薇翻箱倒柜的声音,正常人在自家是不会这样做的,而两只青蛙也没有再说话,不是死了就是给打跑了,这时候求救还是挺安全的。 这个人很聪明,更好玩——他也把这两人叫做“两只青蛙”。 蔷薇循着声音慢慢找了过去,这并不困难,因为这房子一共就三间,花不了多少时间。她打开了一扇破旧的大门,里面是一个被绑着的孩子。 这个孩子穿着一身织锦的棉袍,看上去才十岁左右,大大的眼睛不住转动,透着狡黠,但是因为他的脸蛋很白又一直在笑,所以并不让人讨厌,反而显得非常聪明。 “这位大侠哥哥,是你为民除害,杀了这两只青蛙吗?我是李家坡王乡绅的儿子王涛,被他们绑票过来的,他们打算找我爹爹要一百两银子!你救了我,这银子就是你的!”这个孩子果然很聪明,三言两句就解释了自己的来历,还把一百两银子做主给了蔷薇——他明白自己的命比一百两银子值钱,而且知道这样可以暂时保住自己的性命。 第八十四章 POV:蔷薇 灭村惨剧(上)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蔷薇愣了一愣,她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不需要说了,因为她想知道的、她想要的,这个王涛都给自己提供了。 于是她不发一言,只是用匕首割断了捆绑王涛的绳索,带着他走出茅屋门。 “大侠哥哥,你刚才杀人的过程我都听见了——”看到蔷薇用凌厉的眼神看着自己,王涛连忙补充道:“我不是说你杀人了,哦,你的确杀人了,我是说你杀得干净利落,果断干脆,颇有这育、贲之勇,要离、聂政之遗风!” 蔷薇听不懂后面那些人名,但是王涛夸自己杀人干净利落是听明白了,这正好搔到了自己的痒处,因此目光不由得柔和了一些:“恩,我也觉得自己杀的挺好的。但是到了外面你不要乱说,不然我能杀他们,自然也能杀你!” “知道,知道,我一定不会乱说的!”王涛似乎意识到这个刚刚以弱胜强,杀死了两个彪形大汉的少年不是个善茬,因此连忙保证道:“大哥你放心吧,你是为民除害,即使是说了也没人回去报官——民不举,官不究嘛!而我王涛最是讲究意气的了,你去李家坡问问,谁人不知道我小孟尝君王涛的名字呢!” 蔷薇也不知道小孟尝君是个什么东西,因此对于王涛的论证没有什么认知,她皱眉看了看眼前的茅草屋,自言自语道:“要不要把这屋子给烧了呢?可是眼下我没带火石,到别人家去借火也不可能啊!” 王涛听了这话,立刻意识到这是表现自己的时机,小声说道:“大哥,你不用担心,这两个人是城里面有名的破落户、败家子,从来没人去拜访他们的,就是十天半月见不到他们,别人也会以为他们犯了事给抓起来了,根本不会管他们,咱们要是把这房子给点着了,那才是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蔷薇疑惑地说道:“这和镯子有什么关系?他们还藏着金镯子?”一想到金镯子,她立刻换算成了十倍的银子,又换算成了可以买到的小吃和扒蹄,一时间不由得唾液分泌,有些馋了。 “这弄巧成拙是——哎呀,不好解释,就是自作聪明!” “自作聪明是什么意思?” 王涛这才意识到两人之间巨大的知识差距和交流鸿沟,他一顿足:“就是办傻事的意思!大哥,咱们得赶快离开这地方,虽然没人管这俩青蛙,但是咱们还是小心为上!” “好吧。”没有找到金镯子,蔷薇不禁有些沮丧,但是她马上想到即将到手的一百两银子,心情立刻就好了。 李家坡在县城南面几十里,他们一路走过去花不了一几天,所以蔷薇没有在县城补充食物,她在集市上买的食物足够吃一天了。 “大哥,大哥,你让我骑一会骡子呗,我才十岁,走不了太远的路的,你是一代大侠,行好,让我骑一下,休息休息吧!”王涛长得圆滚滚,走起路来不甚方便,因此没走一会就累了,腆着脸对蔷薇央求道。 “你搞清楚啊,是我救了你,不然你还得吃一些皮肉之苦,你多走一会路怎么了?”蔷薇皱着眉头说。 王涛眼看央求没用,眼珠子转了转,立刻想到一个主意:“大哥,你这骡子,花了几两银子买的?我让我爹买下来还不行吗?我家三代单传,就我这么一个儿子,肯定是有求必应的。既然这骡子给我买下来了,我应该可以骑一会吧!” “不用,你把那一百两银子给我就成,我这骡子自己还得骑,不会卖给你的。”蔷薇断然回绝道。 “不要啊,大哥,大哥!我出二十两,二十两你能买六七头骡子了!”王涛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开始拿钱贿赂蔷薇。 “你家这么有钱任你败家?你又那银子,省下来不好吗?多走几步路又不会累死你!”蔷薇并不讨厌这个小孩子,加上旅途漫漫实在无聊,乐得有人和自己聊天,因此有一句没一句地打趣着王涛:“你看你胖的!听说最近山东不太平,到处都有响马,你多跑跑能瘦一些,到时候响马来了还能跑!” “哎呀,没问题啦,这山东自古就有俩特产,皇后和响马!皇后娘娘咱是没有份了,这响马也都是求财的,给了钱就走了,不会要命的!”王涛人不大,但是说起话来老气横秋:“大哥,你我茅屋相遇,这正好和刘皇叔见诸葛亮类似啊,你我一见如故,相知相得,正是鱼水之交,正应该相互关照!你若是没有地方去,可以在我家暂住,我家的厨子做得一手好烧肉,你看我这一身肉,都是吃那烧肉吃出来的……” 王涛还要再说,却见到蔷薇脸色铁青,神色不愉,忙住嘴,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哥,小弟哪里说的不对吗?莫非你不吃猪肉?这猪肉最不好了,又腥又臭,你看我这一身肉吃的,都是吃肉吃出来的!” “不,不对!”蔷薇眼睛眯着成了一条缝:“这里离你们村子没有多远了,据你说你们村子是远近闻名的富村,怎么可能没有一个农民在路边来往?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八成是村里哪家在办宴席吧,我跟你说啊,我们村里的宴席也是远近闻名的,不说别的,就说这八宝饭啊,乃是用红枣、薏米、莲子、桂圆等果料加上糯米制作的,做的时候有一个诀窍,那就是把糯米蒸熟,拌以糖、油、桂花,这糖和油一定要多加,不然不好吃!”王涛对蔷薇地怀疑根本不以为意:“大哥你闯荡江湖,这小心一点是对的,小心驶得万年船嘛,但是也不必太过小心,这曲阜乃是孔圣故里,怎么可能有宵小作乱呢!再跟你讲这烧肉的做法——” 他正唾沫横飞地讲着如何选择猪肉,却见到蔷薇面色寒得好像一块冰,牙齿咬得咯咯有声,正奇怪蔷薇为何这副模样,转头一看,却发现远处黑烟阵阵,冲霄而上! “快,快走!”蔷薇马上就要转身离开,眼前黑烟烧得正旺,显然马贼还在抢掠,若是正面对上,对手人马合一,来去如风,自己只有一口骡子和一把匕首,如何能和敌人抗衡! “啊,爹,娘!”王涛眼睛赤红,拔腿就要往村子里面冲。 蔷薇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领子,她人在骡子上,重量很重,所以虽然力气不大也抓住了王涛,使得王涛不能再跑一步。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抓住我?莫非你和他们是一伙的?”王涛双目泛红,大声问道。 “我要是和他们一伙的救你干什么?直接过来抢劫多好?你看着烟雾滚滚,显然马贼还在抢劫,他们人人骑马,各个有长刀、弓箭,咱们这么冲进去,再来十个我也不够他们杀的!”蔷薇冷静地说话,生死之间的经历让她在任何危险面前都能冷静应对,不会因此惊慌失措。 “但是,但是我爹娘还在里面,我要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我还是个人嘛!”王涛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下就明白了敌我实力对比,但是毕竟父子连心,他如何能容忍自己父母被马贼砍杀。 蔷薇知道,马贼一般不杀人,毕竟都是求财而已,若是做过火了,惹来官军围剿,大家都讨不了好去,但是若是他们决心做下血案,那就是不会留后患的。 “你这样冲上去一点用都没有,你不能打,又不能跑,一百个你也是站着让人砍的。我若是步战还能杀几个人,但是他们人人有马,我打得过追不上,打不过连跑都跑不了。我是看你投缘才提醒你一句,这赏金我也不要了,你要是非得过去送死我也不拦你!” 这句话好像提醒了王涛,他咬了咬牙,跪在地上朝着蔷薇磕了九个响头:“大哥,我王涛眼下已经是家破人亡了,估计家里的钱财也已经被他们抢光,留不下什么。但是我还知道一处隐藏的地窖,里面少说也有一千两银子,若是大哥愿意带我去村里,我愿意把这钱全部奉上!” 蔷薇低着头不说话,这钱固然是好东西,银子也能换来各种吃食,但是毕竟没有命重要,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若是死在这里,岂不是到死都是个糊涂鬼?这样想着,她的脸色就有些不好。 王涛似乎看出了什么,他似乎知道这是说服蔷薇的最后机会,因此痛哭流涕地大声喊道:“大哥,大哥,谁人无父母,谁人不是爹生娘养的?若是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父母惨死于自己面前而自己什么都不做,我真是没有必要活着了!愿大哥看在我一片纯孝的份上,帮我一把,我王涛若是能侥幸不死,为父母报得大仇,一定做牛做马报答大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磕头磕得是这样的用力,以至于黄土的路面被他磕得尘土弥漫,而地上似乎有一个尖锐的石子,这将王涛的额头刺破,流出了大量的鲜血。 “大哥,求求你了,求求你了!”王涛的声音嘶哑,好像垂死的母亲。 蔷薇愣了愣,她不需要什么做牛做马,也不缺一个胖子仆人,但是不知道是那诚恳的乞求还是那一句“谁人不是爹生娘养的”打动了她,她叹了口气:“好吧,我带你进去,但是一切都得听我的,不许冲动,否则我第一个杀了你!” 第八十四章 POV:蔷薇 灭村惨剧(下)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远远望见村口有两个马贼在放哨,他们没有骑马,以便节省马力,站在村口的石头上向远处眺望。他们是全体马贼的哨兵,负责在大队官兵到来之前通知团体。以他们一人一马乃至于一人双马的机动力,只要是不被围在村子里,是不会被围剿的。而这些放哨的马贼因为职责重大,在最后分战利品时可以享受额外的一份,因此他们相当警惕,没有因为无人抵抗而放松。 这两个人马贼穿的衣服不一样,一个是不知从哪里抢来的圆领锦袍子,白色的底,上面用红色的线绣出了祥云的图案,下身是红布的裙装,搭配起来相当诡异,可见这马贼本来就没什么见识,只是看着什么衣服名贵就抢来穿了;另一个马贼穿的是镖师走镖常常穿的蓝色劲装,袖子和裤腿都紧紧扎了起来,比第一个人干净利落多了,就算是逃跑也肯定比他快。 “那袍子,是爹爹的!”王涛轻轻喊了一声,显然认出了自己父亲的服装,看来他家是在劫难逃了。想想也是,作为村中最富的一家,自然不可能幸免于难。 “王涛,记住,我答应你进来的前提是你听我安排!你要是乱喊乱叫,不仅害了我,还害死你自己,你忍心让你王家从此绝后吗?”蔷薇低声喝斥了一句,开始琢磨潜入的办法。 这个李家坡相当富裕,所以村子外面还有一圈围墙,虽然这种用木桩子围成的围墙并不能抵挡马贼的攻击,但是阻碍蔷薇两人的潜入还是足够了,他们不可能在不惊动马贼的情况下进入村子。 “王涛,咱们必须引开这两个人马贼,你有什么办法吗?”蔷薇想了一下,没有好的主意,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询问王涛。 王涛皱眉想了一下,低声说道:“我有办法,你让你的骡子慢慢走过去,那两个人肯定不会放过送上门来的而财物,肯定会过去抓骡子的,你要是能趁这机会杀了这两人,咱们就能进去!” “好主意!”蔷薇点了点头,这个王涛总算还是有点用的。她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前面有块大石头横亘路边,石头上还刻了三个红色大字,下面还有一串小字,想来是“李家坡”三个字和写这几个字的年号。 “咱们慢慢躲到大石头后面,我把骡子慢慢放过去,等他们过来了咱们就动手,我先杀一个,你吸引第二个人的注意力,我再杀第二个!” “好!”这个一日之内遭遇家破人亡的厄运的少年似乎一下子变得成熟了起来,他带着刻骨的仇恨点了点头,双拳紧握,牙齿紧咬。 大青骡子身上驮着几十斤的货物,蔷薇没有把他们取下来,若是单纯一头骡子可能会引起疑心,若是驮着货物的骡子就会让人以为是村里的骡子结果不慎跑了出来。 蔷薇在骡子屁股上轻轻拍了一张,示意它往前走。这个畜生还挺通人性,加上身上没有了一个人的负担,开心地撒开四蹄奔跑了起来。 放哨马贼似乎看到了骡子,他们大声交谈着,似乎很开心有这么一笔意外之财,于是离开马匹走了过来。 他们的脚步声很重,掩盖了蔷薇行动的声音,蔷薇带着王涛慢慢潜行到大石头背后。她就像一阵清风一样轻盈和无痕,即使经过你的面前你也不会怀疑有人曾经通过,这样的人取别人的性命实在不要太简单。王涛则笨重了一些,大石头周围有一些小的坑洼,他走起来摇摇晃晃,让蔷薇一阵担心。 “呃——”王涛一声闷哼,似乎是因为太紧张了,又似乎是因为今天体力消耗过重,左脚在地上的坑洼绊了一下,狠狠摔在地上,震起一阵灰尘。 蔷薇的心收紧了,她不是担心王涛摔坏,而是担心引来马贼坏了自己的性命。 马贼们的谈话声停止了。 蔷薇屏住了呼吸,右手轻轻放在了“花刺”上。 刀刃可以给她带来安全感,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王涛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他还是不笨的,知道这时候任何动静都会引来攻击,所以只能趴在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不过蔷薇想,以他的体型和战斗力就算是站着都未必能给马贼带来麻烦,说不定这样还能让他们怀疑一下。 时间似乎在此刻静止了,蔷薇缓慢地呼吸,一吐,一吸,一吐,一吸,这节奏颇有韵律,好像日月交替,好像阴阳转换。她的动静和自然合二为一,几乎分辨不出彼此。 “估计是骡子的声音吧!”一个马贼听了一下,发现没有任何动静,于是大大咧咧地说:“你就是太小心啦!咱们今天联合内奸,里应外合破了这庄子,收获可真大啊!要我说,那个王乡绅胖成那样,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咱们真不该一刀杀了他,要是抓回去拷问一下,说不定还能多起初几千两银子!” 几千两银子,好多啊!蔷薇暗自感叹一声,继续听两人说话。 “谁说不是呢!但是这老东西别看胖成猪样,打起人来可不虚,还伤了咱们两个弟兄!要不是这,头领也不会一刀砍了他!” 王涛的父亲被人杀了,一刀砍死了。蔷薇心里没有什么悲哀,她杀过好几个人,有别人的儿子,也有别人的父亲,若是死一个人就要悲哀,那她又何必去杀人呢!只是蔷薇害怕王涛忍不住叫唤出来,若是引来了大批马贼,她没有马可逃不出去。 王涛的身体在地上慢慢颤抖着,他抖得很慢、很用力、很专心,他的指甲深深地嵌入泥土里面,将泥土犁出深深地沟壑来,好像耕好的农田。 蔷薇点了点头,这个王涛能忍住这样的仇恨,和她眼看着自己母亲受辱一样,这样的人多半能活得久一点,自然也更有希望报仇。 “来来,咱们看看这里面有什么!”第一个马贼拦住了大青骡,这头牲口根本分不清谁是主人谁是外人,轻轻叫了一声就停下了,任由马贼翻找自己身上的货物。 “这狗东西,枉老娘还天天喂它精料,就这么叛变了!”蔷薇咬着牙暗暗想道。 “哟,还有不少好东西呢!你看,白糖!扒蹄!兔子头!”这个马贼翻找着油纸包,发出簌簌的响动。 “别一个人独吞啊,我看看,我看看,哟,还有小枣呢!好吃,你来一个!”第二个马贼也不甘示弱,抓起一颗小枣就吃:“恩,我估计是乐陵的枣,味道就是好!你不知道,我就是乐陵的,这味道,老好了!” 蔷薇慢慢潜行了过去,杀死这两个人不需要太大的功夫,只是如何能在杀死他们的同时不让村子里的马贼知道,这才是关键。 “恩,这扒蹄是老李家的,我吃的出来,他家的扒蹄加了中药,吃起来滋阴补阳,好得很!” “哟,这我得尝尝,老子今儿分了个娘们,得好好补补,晚上干死这小婊.子!” 蔷薇的脸色不悲不喜,哪怕是听到了“婊.子”也不生气,在杀人的时候她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就像森林中最冷血的捕食者一样。 “你看看,还有白切糕呢,这个很好吃,我小时候吃过,那时候啊,不容易啊——” 一阵寒光闪过。 话音戛然而止。 生命到此为止。 又一次杀戮,又一次死亡。 刚才杀死的是锦袍子的马贼,他的背面对着蔷薇,最适合发动背刺。劲装马贼看上去也是老贼了,是以根本没有诧异,而是马上将手往腰间去摸,想要拔出自己的兵器来。 “太慢了!”蔷薇这样想。 平心而论,他的速度并不算慢,尤其是在遭受了突袭的情况下,能想起抽出武器已经算不错了。 可惜他遇上的是蔷薇。 蔷薇合身扑上,就像猎豹扑击羚羊一样,带着速度和力量,带着无穷的美感。 她眼睛里面没有人,没有世界,没有一切。 只有目标的咽喉。 一击必中。 马贼的怒喝被打断在喉咙里,任谁在喉咙挨了一刀之后都不可能发出声音。他的声带已经被彻底切断,喉管汩汩地冒着血浆,好像一座小型的温泉。 蔷薇收回匕首,用马贼的衣服擦了擦匕首,将上面的血迹擦干净。这些马贼的血液太脏,不能留着玷污自己的匕首。 王涛已经爬了起来,正呆呆地看着蔷薇,不知道他看了多久。 “看够了?”蔷薇冷冷地问,她还没有从杀戮的状态中恢复过来。 “动如鹰隼,势不可挡,千里不留行,十步杀一人,太厉害了!”王涛喃喃道,他随即将充满敬畏的目光投向蔷薇:“古之侠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你为了我杀人果断,毫不留情,果然是古之侠客,朱亥、侯嬴一般的人物!” “什么跟什么啊!”蔷薇根本听不懂他的废话,指着两人的尸体说道:“快把他们的尸体藏起来,咱们是要潜行进村,不能留下破绽!” 第八十五章 POV:蔷薇 秘密潜入 求支持,点击也好,推荐也好,收藏,都是我的动力,若是实在没有,书评也可呀~~~ 黑烟越发的多了,这说明村子里的大火已经逐渐蔓延,这座村子的毁灭不可挽救了。伴随着轻轻吹拂的秋风,蔷薇敏锐地察觉到各种声音:有男人的怒吼,有女人的哀嚎,有孩子的哭泣,有土匪的嚎叫,有发现宝贝的欣喜若狂,有被夺去珍宝的悲痛欲绝,有垂死人的挣扎,有搏斗者的战吼,还有一个粗豪的发布号令的声音。 蔷薇凝神听着可能是头领的人发布号令:“你们,一半去村头,一半去村尾,剩下的人跟我走,咱们抄大户去!” 蔷薇想了一会,怎么也想不明白究竟如何能做到分出去两个一半的人来还能有人剩下,但是她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无解的问题,凝神想着对策。 马贼土匪们的组织非常混乱,打起架来可能还有个阵势、队形,若是一旦开始抢劫,那就绝对不可能收束了。这些人就像一群豺狼,为了生存才聚集在一起,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还有可能抱成一团彼此呼应,但是一旦猎杀了猎物,就会开始彼此争夺,根本不存在任何纪律的。 没有纪律的敌人再多也不可怕,哪怕是打不过被发现了,也不会有很多人来追自己。 蔷薇将自己隐藏在一处尚未燃烧的茅草房里,悄悄问王涛:“你家在哪?” “村尾那个大院就是,门口有两个大麒麟的!”王涛脸色平静,这个仅仅十岁的男孩子在浩劫和丧亲之痛面前表现出了极佳的自制能力,那深入骨髓的痛苦似乎被他转化成了涛涛的恨意,深深储存在他的内心深处。 “好!我带你去看看,要是事不可为,咱们就走,你答应我!” “我答应你,我要留着有用之身,把他们斩尽杀绝!”王涛目光沉稳,没有任何波动。 村里里面兵荒马乱,到处都是狂奔的马贼,他们肩上扛着绫罗绸缎,腰里别着金银珠宝,这些东西显然是从村里的富户那里夺来的。但是这毕竟只是一座小村,是以很多马贼连价值不高的布匹、肉蛋、生丝也都带在身上,不放过任何的战利品。他们还将村子里的畜生赶在一起,这些耕牛和散养的山羊非常温顺,即使目睹自己的主人被屠杀,也没有露出任何仇恨,只是顺着马贼指明的方向行动。至于那些没有行动力的鸡鸭一类,就被直接杀死放血,剩下的尸体装在袋子里面,可以拿回去作为晚饭。 他们是专业的劫掠者,没有放过任何可能利用的资源。 劫掠之后,就是毁灭,他们点起了火把,纵马奔驰在村子里,看到房子就朝上面扔一只火把,茅草搭建的房子非常易燃,老天爷似乎也想看到红焰满天的景象,风力不大不小,正适合杀人放火。因此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之内,整座房子都变成了一团火炬。 村子着火了。 蔷薇贴着墙角走,尽量让屋子的阴翳遮蔽住自己的身形,身后的王涛虽然肥胖,但是眼下马贼正着迷于这杀人放火的快感,根本没有时间注意两个孩子,因此带着拖油瓶的蔷薇竟然安然潜行到了村尾。巨大的黑头门两侧是两个刻有麒麟的抱鼓,庭院进深近百米 王家的宅子修造的相当宏大,一共分成两个东西两个院子,虽然被火焰和烟灰遮盖住了红瓦、石板、石柱原本的色彩,但是蔷薇依旧可以体会到这座宅子全盛时的气派。宅子的门是巨大的黑头门,两边有两个刻有一只奇怪动物的抱鼓,估计就是王涛所说的麒麟了。庭院进深有十来丈,里面已经是人头攒动,有不少马贼在里面奔走呼喊,显然是抢发性了。 “正面进不去,你们家有后门吗?”眼见大门口贼人聚集,如果不是大队兵马硬冲硬打是绝对杀不进去的,蔷薇皱了皱眉,问道。 “后院的院墙比较矮,应该可以爬进去。我家原本有十几个家丁护院,本来这些马贼应该是打不进来的!我猜他们应该是从后面爬进去的!”王涛在分析自己家族灭亡的时候神色冷静,没有一丝动摇。 王家大宅的后院墙是用红砖堆砌的,外面薄薄地刷了一层石灰粉,因为没有用物料将缝隙填上,砖墙之间的空隙非常明显,还可以容纳一个手指,非常适合攀登。 “我果然没有猜错,你看,那边墙头已经被踩黑了,贼人一定是从这里爬进去的!”王涛指着墙头的脚印,分析道。 蔷薇左右看了一下,没有人把守,想来也是,他们已经突破了这一家的防御,小小乡村也没有什么武装力量,哪里需要有人留守呢?若是真有人留守,只怕抢劫的时候就会少了自己一份,没有任何人愿意做这样的亏本买卖的。 蔷薇来到贼人翻过的墙头,仔细比对了一下,这砖墙大约有五尺高,比她高不到哪去,对于成年的马贼来说更不是什么问题。她又回头看了看王涛:“你爬得进去吗?” “我?”王涛看了一下对于他来说颇为高大的墙头,又看了看自己近似圆柱的身材,恨恨地说:“大哥,拉我上去!” “好。”蔷薇应了一声,后退几步,窜上墙头,动作轻盈得好像一只水鸟。她低下头,俯下身子,警惕地观察了一下后院,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这才转头看向王涛,伸出手将他拉起来。 蔷薇从来不在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不要说她母亲就阅男无数,她也见过无数男人的裸体,对他们每一处骨骼的结构、每一寸肌肉的分布、每一条经络的运行都了若指掌,又有什么禁忌的呢? 王涛看着蔷薇的手,愣了一愣,这双手修长而结实,好像天鹅的脖颈,又好像金鹰流畅的羽翼,唯独不像一个男人的手。 “愣什么?”蔷薇低声喝道。 “哦!”王涛抓住手向上使劲,蔷薇用力将他往上拉,但是这个王涛吃得实在太胖了,说不定有一百五六十斤,这个重量对于十四岁的蔷薇来说有些吃力,她涨红着脸,用力向上拉,王涛钢牙紧咬,好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一般,却还是没能上去。 “大哥,我,我,我好像上不去!”王涛脸红的好像寺庙里的关老爷,他脸色狰狞,所有的肥肉都在用力颤抖,好像发了癫痫一样。 “使劲啊,你不想救你爹娘了吗?”蔷薇低声说道。 “我,我想!”王涛用力蹬踹着地面,一只手拉着蔷薇,另一只手扒着墙头,好像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一样,但是地面的重力实在太大,他不管怎么使劲,都只是在半空中摇晃,好像一个被吊死在树上的人。 “我,我不行,不行啊——”王涛憋着气,呲着牙,从牙缝里面绷出这句话来。 “男人不能说不行,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蔷薇没想到竟然卡在了过墙头这一关,不禁又急又气,要是在这里耽误的时间长了,说不定就会被人发现,在这墙头上进不能进退不能退,两个人都得死在这,不由得狠狠地骂道:“你这人怎么一点用都没有?被人绑架了要我救命,父母被杀了要我报仇,结果自己连墙头都过不去,是不是还想把我害死啊?” 这话说得又狠又重,好像导火线一样,一下子点燃了王涛的怒火,他用力向下一坠,脚踏在地面上,狠狠地一跺,借力之后猛地往上一窜,蔷薇借机使劲,终于将他拉了上来。但是王涛的体重实在太重,导致他上窜的力量太大,跃过墙头之后不仅没有停下,竟然一个跟头翻了过去,直直地摔下了墙! 蔷薇轻盈地跃下墙头,好像一片白色的天鹅羽毛落地一样,用脚尖踢了踢王涛:“喂,死了没?你要是死了我就走了?” “没,没死呢,我王涛大业未成,怎么能死在这地方?”王涛艰难地抬起头来,他额头上原本就在地上磕出了一个大大的伤口,这下又和地面亲密接触,原来愈合的伤口又裂开了,这让他脸上鲜血淋漓,一股股鲜血从额头伤口处留下,把他的脸化作一片血泊。 “你脸上全是血,快擦一下!”蔷薇从身上短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张棉布,这是她专门自己缝制的衣服,里面有好几个口袋,可以存放各种实用的工具。这张棉布就是她原本用来裹伤口的。 “谢谢。”王涛接过这张棉布,突然面露疑惑之色,用力一嗅,接着好像发现了什么,又用力闻了一下。 “怎么?这布不好吗?大少爷,你现在可是家破人亡了,别再讲究啦!”蔷薇见到王涛面色诡异,好像是在嫌弃自己的棉布,不由得讥讽道。 “没,没有。”王涛脸色奇怪地红了一下,用棉布在自己额头上擦了两下,然后将自己的额头包扎了起来,好像发丧的时候孝子贤孙披麻戴孝的模样。 “那就走吧!”蔷薇原本想再讥讽王涛带上这白布就正好可以给自己父母披麻戴孝了,但是她转念一想,心中柔软的地方又有些触动,这王涛和自己无冤无仇,自己又何必苦苦相逼,因此没有再多嘴讽刺。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相欺凌? 第八十六章 POV:蔷薇 一语成谶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他们两个人从后院潜入,这后院原本是堆放杂物的地方,向来无人看管,也不会有马贼在此驻守,因此他们两人很顺利地就从后院大门进入中庭。 中庭是个很大的地方,王涛边走边介绍,这王家大宅正门是芜廊出檐大门,暗棂暗柱,三大开间,车轿出入绰绰有余,在他们所在的中庭,从东往西数,依次是祭祖堂、两厢的绣楼、厨院、塾院、书院、花院、长工院、围院(家丁院)。主人居住的正院都是瓦房出檐,偏院则为方砖铺顶的平房,这代表着等级尊卑的不可混乱。 她不满地翻了个白眼:“这有什么好介绍的?马贼一把火全给你烧了,你什么都留不下!” “不是这样,知道了哪里是什么房间,就知道那里的东西值钱,就可以避开马贼了!我爹娘要是给马贼抓住了,应该是被关押在正院!咱们从长工院进去,经过花院、书院,可以尽量避开马贼!”王涛平心静气地解释着,丝毫对蔷薇的讽刺没有不满。 他们沿着长工院子的壁墙慢慢行动,马贼们的呼喊声随着风慢慢灌入两个人的耳朵里,这声音里面还夹杂着仆人的呼喊声,有被杀死的老仆人,他的声音嘶嘶的,好像被人割断了器官,有被人用刀剑杀死的年轻仆人,他的声音曾经浑厚有力,如今却衰弱不堪,有被人欺凌强暴的女仆,她哭喊着,吼叫着,怒骂着,而这只不过让骑在她身上的马贼越发有性.欲罢了。 王涛悄悄看了蔷薇一眼,似乎害怕她生气。 “这马贼真是不懂得如何去做爱”蔷薇冷静地评论道:“这样强暴女人,女人其实不会有任何快感,他也只不过能射出来罢了,其实和自己打手铳没有什么区别。男人就是这样,只是想通过征服女人来显示自己,但是他其实什么都征服不了,而刚射完的男人其实脆弱无比,很容易杀死。” “你怎么懂这些?”王涛皱着眉头问,他似乎很奇怪蔷薇会懂这些知识。 “这不奇怪,如果你有一个母亲是婊.子的话,你也会懂。”蔷薇很平静地说,她不介意承认自己的母亲是个婊.子,就好像她从来不否认自己的母亲是个伟大的女人一样。当然,她是她,蔷薇是蔷薇,她们不一样。 蔷薇独自开放,不依靠男人也能生存。 蔷薇有刺,蔷薇有香。 王涛没有再说话,但是他的眼神中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怜,这情绪让蔷薇非常嗤之以鼻——一个还需要自己保护的、一个爬不过墙头的、一个又没钱又没父母的小胖子来爱怜自己? 她有些不屑。 蔷薇可能会爱护弱者,但是她只敬畏强者。 她们经过了长工院,这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长工的尸体,他们都是背面朝上、背后中刀的,这说明他们没有反抗过就到处逃跑,然后被冲上来的马贼毫不留情地杀死了 “真没用的男人!”蔷薇撇撇嘴,评价道。 不敢反抗,死了活该。 王涛没有说话,他的情绪从刚才开始听了她自述身世开始就有些低落,但是蔷薇不在乎,她做事从来不需要协助,有王涛和没有其实没有太多区别。 他们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接近了正院,平常这点路程是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的,但是他们必须避开来来往往的马贼,这就要求他们极度小心,因此他们不得不浪费很多时间在隐藏和观察上。 蔷薇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非常耐心,她是最好的猎手,从来不会因为粗心和贪功而轻易出手,就像垂钓江边的老渔民一样,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就是致命的一击。 正院里面传来女人的呻吟声,这呻吟声夹杂着痛苦,显然是女人在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她的声音干涩而沙哑,好像已经叫了很长时间。 “男人在强奸的时候从来不会在意女人的反应和感受,所以女人底下往往不会湿,他们大多是硬捅进去的,这样会把女人的牝户干出血来。”蔷薇冷静地判断道:“这个女人已经叫了很长时间了,你听她的声音哑成这样,估计得有七八个男人上过她了。” 王涛没有说话,蔷薇转头看看他,他的头低低垂着,浑身颤抖着,牙齿相互咬着,发出骇人的声响,这声音好像用石头去刮石板一样,聒噪、难听又令人不可忍受。王涛的指甲深深嵌入肉里,蔷薇清晰地看见他的大拇指生生从食指上面挖出了一块指甲大小的带皮的肉。 “那个被轮奸的,是我母亲。”王涛缓缓地说话,他没有愤怒,没有颓丧,没有恼怒,有的只是极度的冷静。 蔷薇心里一动,这和自己的母亲的遭遇何其相似啊!只不过自己母亲还是幸运的,她是主动选择的这种命运,最后咬掉了玉天王的命根子,让这个百战壮士给自己陪葬,而王涛的母亲却只能被动地接受命运的折磨,连续被七八个男人强奸却不能反抗。 女人有武力,掌握自己的命运是多么重要啊!蔷薇感慨了一句,拍拍王涛的肩膀:“你现在不能进去,咱们打不过这么多人。”蔷薇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是这个王涛想要蛮干的话,她不介意第一时间杀了他。 蔷薇同情王涛,但是同情这种情绪在这个世界上太不值钱了,所以她更重视自己的性命。 “我知道,”王涛冷静地回答:“咱们就在这里等着,等着他们干完我娘然后离开——我以前和别的孩子打架,他们会骂‘干.你娘’,我都是一笑了之的,而今天却真给老子遇上了,真是一语成谶、名副其实的‘干.你娘’!”他说起这种话的时候还是那么的冷静,冷静到让人以为面前的只是一块冰、一块石。 于是,蔷薇和王涛就在正院门口隐蔽着,躲藏着,不敢到处乱跑,然后静静地听着马贼们轮奸王涛的母亲。 这声音和呼啸的风声一起,传入他们的耳朵里,经久不休。 第八十七章 POV:蔷薇 睚眦俱裂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更新的第八十七章没有了,或许是描写太过惨烈结果被封禁了?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到通知,静观后事吧。 作者有话: 关于王涛母亲被轮.奸这个情节,括囊是有考虑的。王涛在后文是一个重要人物,一个铁腕人物,而他从一个乡村地主家养尊处优的孩童,变成后文的样子,其中必然有一个转变的契机,而这个契机就来自于生活环境和人生经历的重大遭遇。若是没有这样的变化,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在短时间内性情大变,这也不符合括囊创作的“凡有变化,必有原因”的原则。 此外,这个情节也是为了凸显明末乱世的悲凉。从一个问题谈起,为什么要逆转明末乱世,为什么要改变人民命运,为什么流寇和后金不能拯救这个古老的国家? 会不会造火枪大炮,有没有风帆战舰,能不能扩土域外不是判断标准。火枪大炮不难造,战乱之后总有一些工匠流落民间,技术积累不会彻底消亡;风帆战舰只要不满清那样的渣渣,总会有人去造;王朝上升期扩土行为也不罕见,就算是满清不也巩固了对蒙古西藏的控制,后期还有改土归流。但是,能不能真正对底层人民有所关怀,却是判定一个政府、一个王朝究竟合不合格的最高标准。 王涛的母亲死了,死于马贼的暴虐和残忍,而遭受这样结局的人不在少数。被轮.奸,被屠杀,被毁灭的不仅仅只有王涛的母亲,还有天下千千万万苦命人的母亲。 也正是因此,因为千千万万这样的受苦人,所以才有人要站出来去终结这个乱世,去改变人民的命运,相比于为了个人功名和利益而效忠(这种人当然有,而且不在少数),这些人可以说是理想主义者。任何一个有战斗力的团体,都必须有理想主义者,而且数量不能少,只有这样,这个组织才有信仰,才有灵魂。 啰里啰嗦说了一大堆,不知道究竟有没有用。这几日俗务缠身,括囊实在是精疲力竭,若不是有存稿现在就已经断更了。括囊一直在很用心地去写这本书,也希望这本书是一本“合理”的,能够引起共鸣的,能够真正展现一个时代风貌的书。可能这样有些天真,可是新作者难免天真,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大一样。若是写了好几本,成了老鸟作者,估计就不会这样了吧。起点老白多,老鸟作者多,像括囊这样天真的雏鸟却不大多。若是有读者不喜欢这一章的情节,请跳过去吧,还请手下留情,不要为难括囊,括囊感激不尽。 拜上 括囊者 “其实,你知道吗?我娘也差不多是这么死的。”两个人开始了漫长的沉默,蔷薇觉得这样有可能会影响后面的行动,因此主动开口。 “怎么会呢?”王涛问。 “我母亲,村里人都骂她是个婊.子,其实这也没说错了,因为她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男人。但是她也不是自愿的,因为她必须赚钱养我,而且必须这样来掩盖我的身份,就为了这个,她咬掉了白莲教一个天王的命根子,把自己的命搭上了。” “你的身份?”王涛的好奇心似乎被调动了,他面上的坚冰略略开了一个小口子:“你的身份有什么特殊,需要你娘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我也不知道我爹是谁,我只知道娘是白莲教的,他们管我爹叫‘徐贼’,但是没有说他的全名。” “我可能知道你爹是谁。”王涛想了一想,缓缓开口。 “你知道我爹是谁?”蔷薇心中有些激动,却又有些怀疑:“你年纪比我小,我出生的时候你还没出生,你怎么可能知道我爹是谁?” 王涛苦笑了一下:“我虽然没你大,但是你爹实在是太有名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那他是谁?他是不是一个英雄?”蔷薇更激动了,虽然她对于这个素未谋面的父亲所知甚少,也没有什么感情,但是几乎没有人不愿意知道自己的身世之谜,而且她需要给自己缺失父亲的童年找一个理由,假如父亲是个大英雄,为了重要的事情不能陪伴自己的童年,那么这个理由倒也不是说不过去。 她其实不需要一个父亲,她只需要一个借口说服自己。 “我猜你爹就是当年白莲教起义的徐鸿儒!一来他是白莲教的,二来他后来被叛徒出卖而死,这些叛徒管他叫‘徐贼’是完全可能的,三来也只有这样的人的子嗣才会让白莲教的余孽这么在乎!”王涛冷静地分析道,他的脑子比蔷薇好使,这让蔷薇有些羡慕,因为她发现有个好脑子可以解决很多需要花费力气的问题,而动脑子很明显比动刀子省力气。 “那他是个大英雄吗?”蔷薇又问。 “这——我不知道,英雄从来都是看身份的啊,他当年在郓城举旗反明,自称中兴福烈帝,年号大成兴胜,有很多农民都带着老婆孩子、带着家里的耕牛干粮都去投奔他,这样说他也算是个英雄吧。可是他当年的兵一路打到咱们曲阜县城,他仇视我们地主缙绅,杀了很多当地人,我二叔就是死在他的军队手里,对我来说不是什么英雄。” “哦,这样啊。”蔷薇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样的一个父亲,既是英雄,也不是英雄,全看你怎么去看了,她不是特别满意,但是也不是特别失望。 女人的叫声停止了,屋里传来马贼们整理衣服、提刀持枪,相互打趣着、调侃着走出屋子的声音,看来是他们每个人都发泄了一次,准备撤离了。 “你要进去吗?”蔷薇问道。 “走吧,不管怎么说,我得给我爹娘入土为安,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 两个人慢慢地走入内院,这座屋子是砖瓦房,墙上的砖有的还雕刻了花纹,上面有各种怪兽和图案,似乎价值不菲,说明这户人家财力的确雄厚。但是这些雕花的砖头在这种灾难面前一点用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主人被杀,主母被人轮奸罢了。 “看来什么都不管用,还是一把刀子比较有用。”蔷薇这样想着,慢慢走进里屋。 屋里有一张红木的床,上面雕刻着花鸟的纹路,角上还包着铜,不过这铜现在已经没了,估计是被马贼敲下来带走了。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她满脸都是血污,已经看不清脸了,不过从她上身的丝绸衣服上可以看出来应该是这户人家的女主人。她的死状痛苦而惨烈,显然死之前遭受了无尽的痛苦折磨。下体裸露着,地下是一滩血污,显然是被人强奸致死的,她的****向外翻卷出来,里面的****已经被摩擦得发红发紫,布满伤痕了。 蔷薇握紧了手中的匕首,这就是没有力量的下场,她宁可死也不愿意遭遇这种后果。 “娘,娘!”王涛地胖眼睛流出泪来,这泪好像喷泉里面的水,一发而不可收拾,顺着他的肥脸慢慢留下,打湿了一片红色的绒毯。 他跪在地上,一点一点挪移过去,他挪得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痛苦,以至于蔷薇都能从他颤抖的身躯和变调的声音中感受到他的煎熬。 “娘,孩儿不孝,来迟了,还得您受这样的苦,遭这样的罪,孩儿,孩儿真是,真是不孝啊!”他哭得声音不大,这是害怕引来刚走不久的马贼,因此他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却不知道这种深沉到极点的背痛越是压抑就越是爆发得厉害。 “他哪里是来迟了呢,分明是在外面等着不敢进来,生怕惹着了马贼。”蔷薇这样想着,“只是我也不敢啊,我不也是看着母亲被玉天王凌辱吗?由此可见,人从来都是自私的,只有拥有了力量,才能保护自己和自己的母亲。我母亲已经死了,父亲也死了,但是我还没有死,我要有力量,保护自己,哪怕是被人乱刀砍死,也比这样被人轮奸而死舒服一点!”就这样想着,她握着匕首的手越发的紧了。 王涛的感情平息的很快,让人不由得质疑他刚才的表现究竟是真情实感还是在蔷薇面前表现自己是忠臣孝子。蔷薇疑惑地注视着这个小胖子,这样的反映,究竟是没有任何悲哀,还是这悲哀太过深沉,以至于他不得不将他深埋心底,生怕一旦翻涌上来会毁灭自己? “大,大哥,我想求你一件事。”王涛走到蔷薇身前,跪下,缓缓地说。 “要我帮你杀马贼报仇?” “对,大哥你的母亲也是类似的死法,你肯定也心有不甘,若是你我合力,以大哥你的本事,抹黑进去杀几个马贼也是小事一桩!” 蔷薇本来想拒绝,但是她心中突然有些柔软,这个男孩毕竟还只是个孩子啊,自己毕竟比他大了好几岁,还有武器在身,自己要是不帮他报仇,他又该去找谁呢? 她有匕首,有力量,而他除了满心的仇恨,什么都没有了。 “好吧,我答应你。”蔷薇看着王涛,慢慢点了点头。 第八十八章 POV:王承恩 檄文恣肆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王承恩慢慢走向延晖阁,这座阁子在顺贞门的西面,遥遥和堆秀山东面而望,是皇帝最近很喜欢来的地方。这座阁楼有两层,都是重檐的,上面用黄琉璃瓦细细地作了卷棚歇山顶,在傍晚的日光照耀下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辉,好像一只五爪金龙闪闪发光的鳞片。 “这瓦片就是金龙的鳞片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只有皇帝这样的人物才配享受这样的亭台楼阁!”这样想着,王承恩慢慢走进了阁楼,皇帝刚派人传了自己过来,这是莫大的殊荣,必须珍而重之,不可轻视。 阁楼第一层有三间,有六扇窗户,都是灯笼框的,上面还镶着大内烧造的玻璃窗,王承恩望了一下,从玻璃上面反射出自己身后的松柏的样子,翠绿弥漫了满眼,他还从玻璃的反射中看到自己的模样,成熟、老练而深沉,好像一个幽深的水潭,谁也不知道其中隐藏了怎样的波澜。 他整了一下仪表,调整了一下心绪,慢慢走进房中。 他又看了看周遭的陈设,心有有些烦闷。 “这玻璃窗乃是大内养心阁烧造的,好看是好看,就是太贵了点,一个平尺的玻璃就要价百两银子,而今国难方殷,四方用兵,王者应该轻徭役、薄赋敛,谨修德行,简朴自律方能扫除天下妖氛,还世人一个朗朗乾坤!”王承恩一边抨击着宫廷建筑的奢侈繁华、不计工本,又扫了一眼随侍的小太监,只见他脚上的靴子镶嵌着一颗巨大的珍珠,显然是东珠一类,像他一个小太监如何能有这种财力,还不是贪污受贿得来? “国用艰难,此辈还如此奢侈糜烂,如何能助皇爷完成大业,中兴大明?”正想着,王承恩已经走到了皇帝面前,他跪下磕头:“奴婢见过皇爷。” “伴伴,快起来!”皇帝今天似乎格外兴奋,命身边的小太监将一份奏折递了过来:“你来的正好,你快看看这松江柳旭的文章,写的果然是鞭辟入里,纵横恣肆,不负大才之名!” 王承恩恭恭敬敬地接过来读了一下,发现题目是“奏为请:清宫服之禁,以肃中兴之治,以培三百年士气事”(原无标点,为方便阅读所加): 臣松江柳旭偕江南四十万士子,谨拜表以闻 …… 天无二日,而阿附诸臣凡有封章必先关白忠贤,乃至于夸颂功德,必以上配先帝。及奉谕旨,必曰:“朕与厂臣”,臣窃思三皇以降,亘古以来,从来无此先例,无此奏体,乃至于世人窃谓“究竟上谕出自先帝乎,出自厂臣乎?” 皇亲张国纪,平素忠慎自奉,遵纲守纪,臣尝闻,先帝令忠贤宣皇后,而忠贤匿其旨,藏其谕,乃至于皇后当先帝之面指斥权奸,终至于深文周纳,多方罗织,不得其死而不快也!幸赖先帝英明神武,仁睿天聪,只膺薄谴,否则中宫危矣,国家危矣,社稷危矣! …… 臣本布衣,世受皇恩,不求扬名于科场,但求报国于万一,今奉江南四十万士子重托,上此表以闻,臣死罪死罪,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后面还有长长一串签名,王承恩粗粗一查,怕不是有几千人之多。 王承恩拿着奏折的手有些颤抖,他颤着声音说道:“皇上,这柳旭开列了那人十条罪状,件件属实,条条当诛,实在是国之忠良,社稷之福啊!” 皇帝听了王承恩的话,开心地说:“这篇文章,纵横恣肆,文气奔流,难得一见!最为难得的是,他一介小小举人,竟然代表江南四十万士子给朕上书,这说明什么,伴伴你可知道?” 王承恩哪里不知道此举意味着什么,此举意味着柳旭至少掌握了上万名士子的意向,而这就是一个庞大的政治势力,他们本身就是极为强大的宣传和地方力量,而他们的同年、亲族、朋友又组成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如果这批人对陛下输诚的话,说明魏忠贤真的气数已尽,铲除魏忠贤的时机也马上就要到了! 但是王承恩乃是人精,怎么不知道这是皇上有有意要表现自己,当然不可能说自己知道,只是做出一副疑惑的样子问道:“皇爷,奴婢只知道这柳旭支持皇上铲除奸邪,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内幕吗?” “哈哈,伴伴以后还要多多琢磨这后面的深意!江南士人彼此相关,一连十,十连百,既然这里面有几千人签名,他们彼此串联就是上万人,乃至于十数万人!有这么多人支持,哪怕是魏忠贤实力再强,我也掌握了大义,他活不了几天了!”皇帝说这话的时候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一扫当初进宫时的谨慎小心。 是啊,皇帝刚进宫的时候实在太风声鹤唳了,不进饭食不敢吃,只能吃周皇后带进宫来的烧饼,就是晚上睡觉都得拿一把宝剑才能安寝。 想到这里,王承恩眼眶有些湿润。 皇帝太不容易了! “皇爷洪福天助,天命加身,是以天下闻风响应,协力击贼,此乃天降圣主于当世,百姓之幸也!”王承恩恭恭敬敬地跪下大声赞美:“皇爷指挥若定,扫除妖氛,大明之中兴指日可待啊!” “不急着说,不急着说,等我处理了这个狗才再说。”虽然连连说不急,但是王承恩觉得皇帝已经是比谁都急了,他脸上充满了得意洋洋地色彩,身体也从端坐宝座之上变成了半个屁股坐着,身体渐渐前倾,显然是迫不及待要动手了。 “皇爷如此轻佻,事情未成就如此兴奋,恐怕不是圣主之相啊!”王承恩有些沉重地想着,不过他随后又想:“皇爷不是十几岁就不动声色间扫除奸贼,已经是古往今来的第一圣主了,年轻人躁动些实属寻常,日后年岁渐长,就会逐渐稳重了!” 皇帝又想起来一件事:“伴伴,你说说这柳旭该怎么处理呢?” 王承恩听到这句话,心中一动,这封奏折来到京师的同时,各种传言也到了京师,不外乎就是柳旭上书请求杀贼,魏阉做法谋害皇帝等等。前几日皇帝免了崔呈秀的职务,京官们见风使舵的本事天下无双,纷纷上书攻击魏阉,搞得他焦头烂额,一时也不敢派出緹骑四下拿人,免得给人落下口实。昨日就有人来拜访自己,此人自称是柳旭家仆,知道王承恩乃是国之忠良,锄奸纯臣,特地送上万两银子的银票作为锄奸经费。 王承恩眼见柳旭迟早是要大用的,四下同僚都收钱,自己若不收难免不容于环境,因此也就笑纳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今日皇帝问起柳旭一事,倒是应该给他说几句好话,对得起他的银子。 第八十九章 POV:王承恩 君臣对策(最近这几章字数少,加更一章)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他看了看皇帝的脸色,发现依旧是笑意盈盈的,显然是对这个柳旭欣赏至极,因此顺着皇帝的话说:“此人在皇爷继位之初就敢联合生员士子倒阉,显然是知道皇爷是国之英主的,若是昏聩之辈,只怕还要任由魏阉横行!”他这话其实有些指责大行皇帝的意思了,但是皇爷想要铲除魏阉,就必须要违背大行皇帝的遗命,所以他这么说倒也没有危险。 皇帝点了点头:“这个柳旭,倒是聪明!朕昔日在潜邸,清心寡欲,不好声色,示人以弱以免受到魏阉迫害,从来没有表现出本事。而此子却能见朕于万里之外,倒是让朕有些好奇了。” “这也是皇爷圣王天降,所有自有文曲星下凡相助的意思。”王承恩又顺着补了一句:“眼下文曲星已经有了,就差一个武曲星了,到时候文武合璧,文主内,武主外,皇爷乾纲独断,自然可以扫除建奴,中兴大明。” 他本以为皇爷听了这句话会很开心,却没想到皇帝却皱了皱眉头:“这个柳旭,在江南传播学说,还在南京城外建起高坛,学那孔子杏坛讲学。讲学也就罢了,这江南讲学之风从来都是盛行的,也有利于圣王教化,但是他讲的却是攻击理学的那一套,把韩子、二程子、朱子全部说成是‘伪儒’‘妖儒’,搞的全是自己的一套东西!现在天下人都在看着朕如何发落魏阉,还没来得及批判他,若是事情尘埃落定,只怕攻击他的人不会太少啊——伴伴,这样的人,朕如何能用他来治理天下?” 王承恩沉默了一下,这也是事实,他听闻柳旭在南京讲学,隔着城墙日日批判魏阉和王在晋一党,王在晋生怕再造杀孽会身死族灭,整日躲在家中不出,不敢面对生员,是以柳旭声势却是越发的大了。根据传来的消息,柳旭在南京城外的营地已经差不多有万人之多,除了一千应天巡抚的兵马之外,全是前来听讲的士子,这股政治势力已经不可忽视了。 他想了一下,谨慎地说道:“皇爷虽然不满此人学术,但是我朝向来不罪学术。而且这些人对于倒阉有大功,若是贸然处理,只怕会人心大乱,到时候皇爷脸上也不好看!” 他这话也是给皇帝脸上贴金的话了,贤君在位应该是有功必赏,有错必罚的,若是柳旭和他手下的士子们有功而不得赏,只怕江南立刻就要大乱,皇帝的名声只怕也成了千古骂名。 这帮文人是惹不得的,杀了一个两个还没什么,若是得罪了成千上万,哪怕是秦皇汉武那样的千古一帝都难逃讥评,何况年轻的崇祯皇帝呢! 皇帝沉默了一会,良久,终于说话:“也罢,他若有意为官,朕赐他个进士及第,让他在翰林院做个清贵的翰林也就罢了;若是不愿做官,那就正好,朕赐他虚衔散阶,由他在江南讲学,他既然敢效忠朕,朕也不能寒了天下士子的心!” 王承恩心念急转,这样的处理也不能算不合适,毕竟柳旭的学说太过惊世骇俗,朝廷里多得是讲究宋明理学的老夫子,眼下来不及应付柳旭,若是魏阉一倒台,说不得就要攻讦柳旭。到时候柳旭在野就没什么危险,这也是皇帝的保护之意。如果哪一天柳旭决定放弃自己的学术做官,那就可以用一用了,因此大声赞扬道:“皇上乾纲独断,处置得当,奴婢佩服之极!” 皇帝笑了笑,又问道:“这柳旭再怎么样也只是一个人,但是他手下这上万的士子却是个大问题——他们立下倒阉大功,又有八百多监生为国而死,我若是不作任何封赏,日后谁还敢为国效力?但是若是要封官赏钱,不说大明一共才两万官位,就是一人赏个百两银子,那也给不起啊!” 皇帝说的是很现实的问题,封官是不可能的,大明朝的官位到了眼下只能由进士或者举人来做,这么多生员大多是只有秀才功名的,给他们封官如何能让其他官员信服?赏钱也是不可能的,给少了还不如不给,显得皇家太过吝啬,但是若要给钱,朝廷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如何能给这么多人发钱?而且别人为国出生入死,若是仅仅赏钱,不免显得薄待士人,大失天下人望。 王承恩想了想昨日到自家的那个柳同的话,此人聪明伶俐,说起话来倒是颇为讨喜,他请自己在皇帝面前提一下那个“乡村议会”的事情,但是兹事体大,毕竟涉及到上万的官位,万一出了什么事还不得拿自己的脑袋堵天下人悠悠之口? 到底该不该说呢?王承恩一时间陷入了纠结,神色不安,不能抉择。 “伴伴,你想到什么注主意了?竟然如此徘徊不定?” 王承恩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跪下答道:“奴婢君前失仪,死罪死罪!” “不妨事,快说你想到什么了。” “奴婢想,这柳旭最开始是以‘乡村议会’来吸引士子一同倒阉的,这也是大明眼下士子太多,官少人多的缘故。朝廷若是允许他们到乡村当官,他们肯定称颂朝廷恩德。但是这皇权不下县乃是祖制,万一真闹出什么乱子来有失帝王恩义,是以奴婢一时不能抉择。” 皇帝的神色也有些沉重:“却是如此,伴伴有心了。他们一开始就是这么个要求,我若是答应了,却不知道这乡村议会到底是怎么回事,若是这些人在乡间横行霸道,伤到小民,就是伤我赤子,有失朕意;但是若是不答应,朝廷眼下实在无法酬功,这事却是不好处理。” “陛下,不如等魏阉授首后宣召柳旭进京,皇帝可以亲自酬功,也可以向他询问此事,若是真的于国有利,倒是不妨施行,若是仅仅是书生之见,就另寻他法。”王承恩最后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办法,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柳旭身上去。 “这倒是个办法,眼下还是专心对付魏阉吧。”皇帝做出决定,立刻命令道:“伴伴,朕决定明日就宣召魏阉入宫,朕要当面命人宣读柳旭的上书,你一同前来!” “是!”王承恩惊喜地回答。 他有一种感觉,他要见证历史性的一幕了。 第九十章 POV:王承恩 面斥忠贤(上)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重华殿位于南城,这是当年英宗爷爷幽禁的地方,称为“小南城”。英宗爷爷复辟以后,又修建了三路宫殿,统称为南城,重华殿就是其中最豪华的一座。 王承恩带着几名身强力壮的太监慢慢走在重华殿前的月台上,这是为了防止魏忠贤狗急跳墙准备的。这座宫殿全部是用砖石建筑的,坐落于三尺高的须弥座上面,显得威势凛凛,体现出皇家的气派和尊严,在此发落魏忠贤是再合适不过了。 正中间的云龙御路他是不能走的,所以他只能走在左边的台阶上,他的左面是精心雕刻的石栏杆,上面张牙舞爪的龙头须发可辨,精细至极。 王承恩默默叹了口气,这些装饰花了多少民脂民膏啊,若是能除去魏忠贤,他要上谏皇爷爷轻徭薄赋,少修宫殿来得好。 他带着太监们在宫内布置好,确保如果魏忠贤想要图谋不轨可以在第一时间把他拿下。至于大内的侍卫他不大信得过,而且魏忠贤没有武力,对付他几个太监就够了,召集侍卫反而显得太过做作。 王承恩站在皇帝的宝座前,默默等着,他一向很有耐心,而这一次他的耐心尤其好,竟然等了将近半个事成,而他却怡然自乐,丝毫没有因为漫长的等待而失去耐心。 终于,他听到一声小太监的声音:“皇上驾到!” 王承恩带着几个强壮太监跪了下来:“恭迎皇上!” “起来吧!”皇帝今天的心情很好,他的双眸里满是踌躇的志气和蓬勃的朝气,他的发丝很黑,体现出年轻人充沛的气血。 “也该让皇爷这样的年轻人上台啦,魏忠贤是个垂垂老矣的老狗,该去死了!”王承恩这样想着。 “周密,让你去宣魏忠贤觐见,他来了吗?” “启禀皇爷,魏公公估计马上就要到了。” “很好!让你熟读的奏折你读了吗?” “奴婢昨夜读了一夜,已经烂熟于心!” “好,此事一了,就给你加禄米,表彰你的忠心耿耿!”皇帝又看了看王承恩:“伴伴,一切都妥帖吧?” 本来还有些嫉妒小太监的运气,见皇帝看向自己,王承恩连忙表现道:“都准备好了,那厮不动则已,若是敢狗急跳墙,定让他血溅五步!” “恩,能不杀就不杀,毕竟也是先帝的臣子。”皇帝此时突然又有些软弱了,他似乎不想杀掉魏忠贤。 王承恩没有插嘴,只要魏忠贤没了权力,对自己就没什么威胁,这么一个没权力的老太监,他想杀掉就像杀狗一样,一点难度都没有。 长江后浪推前浪,自有新人换旧人,现在也该他王承恩上场了。 一阵喧闹声音传来,这是魏忠贤的仪仗。他和客氏两人深受大行皇帝喜爱,魏忠贤是九千九百岁,客氏就是“老祖太太千岁”。客氏每次初入都是由小太监扛着轿子,号称“皇上八母”之一。若是到了她的生日,大行皇帝还会亲自去她的宅子祝寿,升座劝酒,比皇太后还威风一些。魏忠贤的仪仗比客氏还要厉害一些,从来都是锦玉辇,随从上百人,前面的提着御灯炉,里面焚烧龙涎香、热沉香,烟气袅袅,蔓延数里;还有纱灯、角灯、红蜡、黄炬、亮子数千,哪怕是黑夜里也能照得跟白昼一样。 远远地传来户殿的声音,这声音怕不是从数里之外传来,清澈悠长,显然是专门干这事的小太监所为。 魏忠贤来了。 “真是嚣张跋扈,这时候还不知道收敛,必然是个死路!”王承恩这样想着,又偷偷看了看皇帝的面容,这位年轻天子对于魏忠贤不知收敛的举动果然也非常不满,一股滔滔怒火已经可以清晰觉察到。 “今天就让你彻底败亡!”王承恩恨恨地想道。 魏忠贤的衣服和他的仪仗一样跋扈非常,他头上戴的是善翼冠,上面镶嵌着一颗巨大的夜明珠,盈盈发出紫色的光芒。魏忠贤进入室内的时候经过了一段阴翳,这颗珠子就在阴影里面放出五彩的光芒,好像琉璃一样。 王承恩瞳孔紧缩,这个魏忠贤竟然跋扈如斯! 善翼冠是皇帝、太子和亲王的常服,太监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一个家仆,只能自称奴婢的,如何有资格使用这等礼服? 礼崩乐坏,此乃衰世之象啊。王承恩又轻轻看了皇帝一眼,幸好天降大明这位英主,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真是幸甚至哉。 魏忠贤大刺刺地走了进来,随意地在地上一跪,也不管自己礼节到位与否,大声喊着:“奴婢魏忠贤见过皇上!” 皇帝冷眼看着魏忠贤,淡淡地说:“魏公公请起吧,今天戴的头冠倒是华丽非常,不知是从哪得来得啊?” 魏忠贤不知道是真的不明白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是信口答道:“小的们孝敬的,这样大的珠子奴婢还有好几颗,若是皇帝喜欢,就拿去把玩吧。” 王承恩再也忍不住了,他看了看皇帝,这是一个暗号,若是皇帝点头,他立刻就会发难,让魏忠贤下不来台。 出乎他意料的是,皇帝的脸涨红了一下,竟然生生忍了下来,只是笑着对魏忠贤说:“伴伴如此忠诚,果然是大行皇帝留下来的股肱之臣!” 魏忠贤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略带挑衅的话竟然被皇帝接了下来,他愣了一愣,接着笑道:“杂家从小看着大行皇帝长大,对大行皇帝和皇上感情都是极深的。现在朝廷里和民间有一些小人私下中伤奴婢,皇上可要给奴婢做主啊!” 皇帝微微笑了一下:“哦,这可不行,伴伴乃是朕的忠臣,片刻都离不得的,如何能让这些杀才离间我君臣之情!你快说说,都有哪些小人行这种狼心狗肺之事?” 魏忠贤眼珠子转了一下,似乎本能地察觉到这里面有一定的危险,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千古权奸向来不是依靠理智,而是依赖直觉行事的。所以他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这个问题:“皇爷对奴婢厚恩,奴婢万死不能相报!只是这些狗才都是些跳梁小丑,奴婢只当做狗屁放了也就罢了,皇上万万不要因此气坏了龙体!” “魏公公的意思是这些人说的都是假话是吗?”皇帝随口问了一句。 “那当然——”魏忠贤还要再说,皇帝却大喝一声:“周密,你给朕念念柳旭的上书!” “尊命!”周密打开一份黄绸缎包着的奏折,大声朗诵起来: …… 我朝高祖垂范后世,为万代不易之准则,宦官不得干政。殷鉴不远,前车之事,后车之师,自秦汉以降朝代更迭,多有因中官弄权而终至身死国灭者,至于中涓用事乃至于国事破灭者不可以以数计……忠贤之于军国之重事也,只手遮天不足以形其狂妄,指鹿为马不足以名其跋扈,荼毒缙绅,株连士绅,乃至于我大明忠良无遗类也!至于钱谷衙门、边陲重地、漕运咽喉、海贸港口,莫不广置鹰犬,把持政治,天下兴亡,匹夫与有责焉,学生代天下人问,此獠意欲何为? …… 王承恩带着一丝惬意地欣赏着魏忠贤的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黑,然后从浅浅的黑色逐渐蔓延到全脸,这种过程让他有一种极度的满足感和跟随强者的快感。 不愧是皇上,擒拿制服阉党如探囊取物! 皇帝听完了刘希的念诵,又大声喝问道:“魏忠贤,你说这些事你都没有做过,我且问你,这些事究竟是真是假?柳旭声讨你并帝、蔑后、弄兵、无君、克剥、无圣、滥爵、滥冒武功、建生祠、通关节等十项当诛之大罪,究竟有还是没有?!” 魏忠贤本来还有些轻蔑,此刻遭到皇帝突然袭击,只好“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抖得好像筛糠一样,哪里还说得出半句辩解的话来?他只是重复着“皇上,皇上,饶了奴婢,饶了奴婢吧”这句话,根本不能有效地反击皇帝的指责。 “魏忠贤,皇爷问你话呢,究竟是有还是没有?”王承恩走上前来,一起喝问道。 若是平常,像王承恩这样地位的太监哪里敢和魏忠贤大声说话,若是稍微触怒魏忠贤,只怕就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而此刻王承恩大声喝问魏忠贤,这个权倾天下的太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闷着头磕头,根本不敢回应王承恩的话。 “皇爷问你话呢!你只是磕头不回答,莫非是欺君不成!”王承恩看了皇帝一眼,见后者对自己点头,于是抖擞精神,又大声喝问道。 “奴婢,奴婢,有罪,奴婢有罪!”魏忠贤似乎知道自己的末日来了,生怕那句话说错了要了自己的命,又不敢不说话免得成了欺君之罪,磕头如捣蒜,只是求饶,并不敢辩解。 “行了,狗才,下去自己反思一下!”皇帝一句话结束了今天的召见,挥挥手,就见到魏忠贤如蒙大赦地跑出大殿去了,竟然连叩谢皇帝恩德都忘了! “哎呀!”魏忠贤跑得太快,竟然忘了大殿还有门槛一事,在门槛上面狠狠绊了一下,摔了个狗啃屎。 “哈哈!伴伴,你见到没有?这魏忠贤都说如何厉害,其实也不过如此!”皇帝看着魏忠贤匆忙爬起来,也来不及拾起自己的善翼冠,不由得心情大好,打趣王承恩说:“伴伴你去把那头冠拾起来,以后就是你的了!” 王承恩本来还很开心,听到这句话吓得一把跪下:“奴婢算什么东西,能戴这头冠,还不怕折了寿?皇爷若是可怜奴婢一条小命,就不要说这样的话了!” 皇帝本来也只是打趣,他那里肯再造出一个魏忠贤来,因此顺坡下驴,收回成命:“既然如此,那便算了,但是这珠子就赏给你了,算是酬你今日之功!”想了想,皇帝又说:“你叫上次那个小太监,叫什么来着,好好盯住魏忠贤,今天只是打了第一仗,只有真正卸了他的差事,我才能安心睡觉!” 小太监叫李希,但是王承恩肯定不会说出来给自己增加竞争对手,因此只是叩头领赏:“谢皇爷赏赐,奴婢定然把差事办得妥妥帖帖!” 第九十章 POV:王承恩 面斥忠贤(下)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王承恩坐在暖轿里面慢慢思考着,这轿子是秋冬日专用的轿子,轿子顶上透雕着玲珑如意,外面用朱红漆饰,里面用的是红云缎面的丝绸重重装饰,还有遮尘挡雨的雨衣油布,由四个训练有素的轿夫扛抬,因此不论是什么天气都稳如泰山。 他还没有从今日的胜利中回过神来,因此脸上还留着一丝兴奋的潮红,他脑中不住地回想着皇帝斥责魏忠贤的义正辞严,魏忠贤狼狈不堪的拙劣表现,以及自己指斥奸贼的大义凛然。 “不动声色,示敌以弱,然后一击制敌,如温水煮青蛙,在其不觉不察之间扫除奸凶,皇爷果然是天生圣王!”这样想着,王承恩对于皇帝的安排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由得感慨地想着:“若是早那么几年皇帝继位,只怕这大明天下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不过现在也还为时未晚,只要有我辅助,再加上皇帝的英明神武,那些建奴、叛贼还能讨了好去?” 轿子轻轻地落下了,重量有好几百斤的轿子落地时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让王承恩感觉到了运动的停止,可见这些轿夫的高超功夫。 “爷,咱到家了!”一个小太监在外面轻轻说道。 这里是王承恩在李阁老胡同的外宅,和当年李文正的赐宅是挨得很近的邻居,只是时光流逝,白云苍狗,李文正的宅子而今也不是李文正后人所居住了,不由得让人感慨这世事之无常,人生际遇之多变。 王承恩的这座宅子是士大夫宅邸的规格,五间的,厅前面有一个屋子,俗名叫“五厅三泊暑”,在夏天可以在这里纳凉避暑的,也叫“卷棚”。这个规制不仅是民间常常使用,哪怕是宫里面也常常在夏日搭起凉棚。 他从轿子上下来,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宅邸,这座外宅大门外面是有墙门的,墙门一共六扇,以木为骨,削竹为箸,竖着精心编制,中间用横板撑住,还刻有各色花纹,花纹分红绿两色,红的娇艳,绿的鲜活,极是让人赏心悦目。有些地方还有鎏金的钉子,更显得辉煌大气了。 “这墙门是谁整治的?倒是做得不错!”王承恩看着自己的宅邸,心中涌起一股自豪的感觉。是啊,他从前不过是一个农村来的穷孩子,哪里想过能拥有这样的精美宅邸?他骨子里有那种农民对于土地的向往和渴望,这让他对于拥有不动产有着狂热的追求。 “回爷的话,是刘希干的,他说要将功赎罪,特地请了这四九城最好的师傅精心整治的,为了干这事还自己倒贴了钱进去。”随从的小太监替刘希表着功,似乎也收了刘希的好处。 “这个刘希倒是个知情知趣的,只是不知道办事怎么样,若是魏忠贤这事办得妥帖,我倒也不是不能向皇爷推荐一下,也算是我的嫡系了。”这样想着,王承恩又问:“这厮现在哪里?” “现在正在内堂等着爷问话呢。” “带我过去吧,皇爷吩咐下来的事情不能误了!”王承恩说着,慢慢跟着小太监往内堂走去。他并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才让人在自己的家里给自己带路,只是他来这处宅子的时间也不多,很多时候都在宫里伺候皇帝,这次是为了保密才出来和刘希会见的。 刘希依旧穿着那身青色的曳撒,见到王承恩立刻跪了下来:“爷在宫里跟着皇爷一起怒斥魏忠贤的事现在都传遍啦!我就说这魏忠贤不是个好东西,今天一看果然如此!想那魏忠贤多么煊赫的权势,多么众多的党羽,不也给爷爷收拾了!以后爷就是这天子最青睐的人了,以后升官发财指日可待啊!” 这个刘希一开口就是王承恩最得意的事迹,还祝福王承恩升官发财,因此王承恩即使一开始对刘希有些意见,现在也不免得意洋洋地谦虚了几句:“都是皇上英明决断,我只是敲敲边鼓,算不得什么。” “虽然这事没有皇帝爷爷是绝对办不成的,但是爷的功劳也是一等一的大啊,试想,这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皇爷再厉害的人,没有人帮衬也是治理不好这么大的天下的!正是有了爷这样的忠臣孝子,皇爷才能把大明中兴,把天下治好!要我说,爷就是前朝的冯保,古代的张继业,日后必然是司礼监秉笔的!” 这句话说得实在让人开心,因此王承恩又是笑了一会,连连说:“你这个刘希啊,这张嘴啊,真是能说死人!”想了想,他又说:“我这墙门,是你整治的吧?做的不错,花了多少钱啊?” “回爷的话,没花多少钱,还剩下几十两银子,我都报给账房了!” 这么好的墙门,在京师里面也是数得着的,怎么可能还剩下银子呢?但是王承恩心里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这个刘希一开始得罪了皇帝和自己,眼见魏忠贤要垮台了,这是想着戴罪立功呢,所以也不说破,只是说:“既然如此,那我就承你的情了,以后跟着我干吧,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小人真是祖坟冒了青烟,才能跟着爷这样的人物做事,小人的爹爹、爷爷若是知道了,只怕是会开心地哭出来啊!”这个刘希不知道是真动了感情,还是演技太好,竟然真得嚎啕大哭了起来,让跟着王承恩的小太监无不目瞪口呆! 王承恩本来对于这样的人有些反感,但是他马上想到自己的爷爷、父亲也是早死,留下自己和母亲孤苦伶仃,不得不入宫做太监,这遭遇何其相似!是以,他竟然没有生气,只是柔声说道:“好了,别哭了,以后你就跟我吧,我保你有个前程。我让你去窥探魏忠贤的行动,你做的如何了?” 听到这话,刘希立刻收住哭声,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小人职位太低,不能接近魏忠贤,不过听相熟的大太监说,这魏忠贤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从皇宫出来就直奔徐应元的外宅了,听说带了大批的珠宝财物,这是要去问计了!” 王承恩知道徐应元,这个人是魏忠贤的党羽之一,和客氏、魏忠贤并是三大祸害,只不过地位比不过魏忠贤,是以魏忠贤发迹了之后就逐渐慢待了徐应元,而徐应元却仍旧以魏忠贤密友自居。眼下魏忠贤眼看就要倒台,不知道徐应元会给他出什么主意。 按照王承恩的猜测,徐应元的主意无非就是以退为进,主动辞职以求皇帝挽留,或者是恋栈不去,派人抨击清流和士子,但是这两个办法都看似可行而实际不可行,所以王承恩一时不能决断。 “刘希,你可知道徐应元给魏忠贤出了什么主意?”王承恩一时猜不出来,又看这刘希颇为聪明伶俐,因此开口问道, “回爷的话,小人觉得这徐应元一定是让魏忠贤主动求去以逼迫皇爷挽留!”出乎王承恩意料的,刘希竟然斩钉截铁地这样判断。 “兹事体大,你有什么理由?” “小的想,眼下这形势,若是什么都不做就是坐以待毙就,这徐应元能出的注意无非就是以退为进和徘徊不去两个。这树倒猢狲散,阉党本来就组织松散,京官又是惯会见风使舵的,而若是恋栈不去,势必会遭到越来越多的攻击,只怕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以退为进,主动上表求辞,若是皇帝挽留,就能有一线生机!” 这刘希分析的颇为到位,让王承恩有些惊喜,他本来还对问题认识不清,生怕耽误了皇帝的大事。眼下有了这个分析,他可以据为己有,说给皇上听,皇帝必然会夸赞自己聪明能干! 这样想着,他又问:“说的不错,那你说,皇帝应该如何应对呢?” “若是如此,小的认为应该将计就计,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让魏忠贤辞职,然后剪除他的全部羽翼党羽!若是能直接杀死魏忠贤,就是更好的了!”刘希完全不在乎魏忠贤是自己的上一任主子,说起诛杀魏忠贤的时候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恩,你说的不错,爷也是这么想的,你一个小太监,能想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不错了!只不过皇上还是顾念这魏忠贤乃是大行皇帝的亲信,不忍心直接杀死魏忠贤!” “既然如此,那么就必须让他出京,不管是去凤阳看守皇陵还是去孝陵都行,绝对不能再京师里面再待着了!魏忠贤只要出了京,地方官就肯定不会买他的账,他也不可能拥兵作乱,但是若是他还在京师里,就随时有可能穷鼠噬猫!到时候就是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好,你说得好!”王承恩听得开心,忍不住击掌叫好:“有你今天这番话,日后就少不了你的前程!我这就进宫和皇帝商议,你就等着领赏吧!” “小的能有一点功劳那自然都是爷的提携,小人不敢贪功!”刘希跪在地上谄媚地笑着,满眼都是对于胜利和成功的渴望。 第九十一章 POV:周珺 全面胜利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周珺依旧骑着他那匹白马,这匹还没有成年的白马最近长得很快,不仅个头高了约莫一寸,精神更是越发抖擞,它撒开四蹄,带着刚换上的马蹄铁在南京城外的小道上飞奔,好像一朵快速略过天边的白云。周珺的背后背着一杆红旗,好像是给这朵白云镶上了红色的边框。 周珺满脸兴奋,他的精神是雀跃的,神态是轻松的,眼神是充满希冀的,虽然他的内心中暂时还有一点残留的对于佳人的思念,但是这种思念暂时因为胜利的喜悦而退居次位,眼下充盈他的内心的全部都是经历漫长等待后的欣喜和兴奋。 “我们胜利啦!”周珺快马冲进营地,也不在乎会不会撞到人,因为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子都去讲坛听师尊讲学去了,如果有人不去听课被自己撞上,自然是他自己倒霉,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他高声呼喊着,少年清脆而稚嫩的声音在寒风中四处飞散,传得很远很远。 他骑着马冲进营门,左右看了一下,果然除了几个看门的大兵之外没有任何穿着济民服的士子,他冲着士兵们高喊道:“告诉你们吧,魏忠贤完蛋啦,皇帝爷爷让他回凤阳守陵去了!” “真的吗?”一个士兵惊叫道:“咱们还真把这事给办成了,这回可发达了!” 另一个士兵高声嘲笑道:“这和你有半个钱的关系吗?这都是人家柳公子做成的,就算是升官发财,也是人家升官发财,你半个钱都捞不着!” 第一个士兵不甘示弱地反驳道:“你才是蠢呐,要是魏忠贤不倒台,咱们跟着柳公子的当兵的岂不是要遭殃?他们士子不可能全杀了,对付咱们还不是小菜一碟?要我说,能不倒霉就是福气!” 另一个士兵对于这个理论倒是非常支持,连连点头道:“有道理,有道理!” 周珺听了这话,停下马笑道:“你们不要这么说,你们这些日子也是有功劳的,公子已经说了,倒阉之后,每个兵发五两银子的辛苦费,算是回报你们这些日子的付出!” 这话一出,几个士兵都是千恩万谢,不住地祝福师尊“公侯万代,直入凤池”,夸赞周珺“年轻有为,前途远大”,就差给师尊立个生祠了。 周珺心里感慨,这五两银子对于这些大兵来说可是一笔巨款,不说哪怕是辽东地区一个士兵三个月也拿不到这么多钱,眼下大明上上下下都烂透了,十两银子的赏金能拿到一半就是谢天谢地,而公子这里从来都是足额实发的,这些士兵如何不会开心? “行了,你们知道就行了,你们别乱讲,到时候公子会统一发钱的。我得赶快去通知师尊,不和你们说了。”周珺听了几句夸赞,正觉得开心,突然想到还没去通知师尊,连忙骑上马告辞。 他要做第一个通知这个好消息的人,千万不能落在别人后头! 讲坛已经人满为患了,这座讲坛自从建好之后就多次扩建,原因是前来听课的士子越来越多,原来的椅子场地已经远远不够用,很多士子不得不坐在地上听课。公子说,这些士子乃是国家之栋梁,文明之种子,如何能让他们如此受苦,因此自己出钱请人扩建了场地,眼下能容纳七八千人,已经是蔚为大观了。 讲坛里非常安静,因为如果不安静这么多人交头接耳起来就会很吵闹,谁也听不清公子说话,所以所有人都默契地沉默,不敢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公子的声音飘荡在讲坛上,他的声音因为长时间的讲学变得有些沙哑和干涩,这是因为说话太多了,哪怕周珺每天晚上都给师尊泡茶都不能缓解。 “什么叫做民主.集中.制呢?意思就是民主起来然后集中。什么意思?比如说乡里面要造一个水渠,究竟造不造呢?这个就要听取大家的意见,比如说有个乡绅说要造,因为他的地就在水渠旁边,要是造了他的地就能多收粮食,有的人说不造,因为他在这里面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还要白白出劳动力,还有人说要改道,从他的土地上经过,让自己得好处。这个表达意见的过程,就叫做民主。那么什么是集中?集中就是你收集了意见,根据意见的多少做出决定,比如十人里面八个支持,那就是成了,剩下两个哪怕不同意也必须跟着做,这就是集中!当然,这个民主不是谁都能来民主的,那些愚夫愚妇不读圣贤书,不懂微言大义,有没有田产,如何能民主?只有乡绅和士子才能民主,这个是必须注意的!” “师尊的理论越发精微了,这个‘民主.集中.制’既能够集聚民智,又能够收纳人心,还能提高决策效率,果然是一举三得!”周珺一边感慨着,一边从背后拿出那面红旗大肆挥舞,向师尊传递讯号,这是他们提前约好的暗号。 哒哒的马蹄声清脆而有韵律,传遍了本来寂静的讲坛,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 师尊果然停止了讲课:“各位盟兄,我的弟子周珺给我发讯号了,这是告诉我有大事发生了,我们来听听他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周珺收起了红旗,鼓足气力,高声喊道:“启禀师尊,皇帝爷爷允了魏阉的辞呈,把他打发到凤阳守皇陵去了!我们胜利了!” “大家听到没有,我们终于胜利了!”师尊好像是松了一口气,拿起扩音器高声吼叫道:“盟兄们,盟兄们,我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胜利了,魏阉被罢免了,要去凤阳守皇陵啦!我们胜利啦!” 这则消息好像是海啸一样,一开始是微小的波动和骚动,好像细微的海浪,然后是较大的浪涛和水流,慢慢激荡着整个水体,之后就是狂暴的风雨和浪潮,好像要席卷这个天地,最后这海潮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凶猛,声音从微弱变为咆哮,水体从低矮变成高耸,海浪变成了一堵墙、一座山,从远处激荡过来,好像要毁灭整个天地。 “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士子们兴奋至极,他们高声呼喊着,激动地面红耳赤,好像听到了开天辟地以来最好的好消息,他们相互拥抱着,捶打着,碰撞着,撕扯着,好像要用肢体的暴力来宣泄内心的兴奋。不明白发生什么事的、听力不好的着急地询问着,而一旦他们听懂了,立刻变得比最开始的那些人还要兴奋,他们咆哮,他们怒吼,他们呐喊,他们满场飞奔,遇见一个人就告诉那个人发生了什么,好像生怕别人也像他们一样听力不好一样。 士子们穿着红色的制服,所以这浪潮是红色的海浪,他激荡着,翻滚着,涌动着,代表着明朝最强大的在野势力的彻底胜利,而他们将作为忧心国事、报效国家的士子而天下扬名,流芳百世! 他们胜利了,他们打败了有史以来最为嚣张、最为跋扈的太监,哪怕这最后一击是由皇帝做出来的,但是这也不能抹杀他们的伟大功绩! 周珺从马上跳下来,往高台飞奔着,那边有十几个家仆维持着秩序,不允许兴奋的士子们走上高台冲击公子,他们眼见周珺过来,善意地朝他微笑,然后放开一条路让他进来。 周珺武功不错,加上他现在兴奋至极,因此三步两步就窜上了高台,他激动地满脸通红,高声喊着:“师尊,师尊,咱们成了,咱们成了,您现在是整个大明最有名的读书人了,所有人,所有人都在谈论您,都在夸赞您,都在称道您,您是大明最优秀的人,他们都说是您挽救了大明!” 师尊微微一笑,带着几许疲惫:“虽然对于这个结果早有预料,但是等待得还是非常着急,眼下事情终于结束了,我也能松口气了。”说完这句话,师尊又问周珺:“你觉得现在应该干什么了?” 周珺一愣,在他看来,现在应该享受胜利的甜美果实,怎么还需要做事呢?于是他疑惑地问道:“现在还有什么要做的?等着皇帝论功行赏不就得了?” 师尊问:“你说,眼下南京城是不是传遍了这个消息?” “是啊,咱们在城外信息不通畅,我也是在城里买东西才听到的,估计城里已经传遍了!”周珺这么回答着,立刻想到了师尊的意思:“师尊,你的意思是——” 师尊的脸上泛起一丝杀意:“王在晋狗贼杀我盟兄八百人,这笔血债必须讨还!前几日.他有兵在手,拥兵自重,我不能动他,你说我现在去找赵元,让他陪我诛杀王在晋,你说南京兵马敢不敢阻拦我?” 周珺立刻明白了,他大声回答说:“师尊果然好盘算!眼下人心惶惶,不正是报仇血恨的好时机嘛!” “你跟着我,看我如何行事,记得附和我!”说完,师尊拿起扩音器,等着兴奋的人声稍微一低落,大声喊道:“盟兄们,这王在晋狗贼杀我盟兄,大家忘了吗?” 士子们听到这话,先是一愣,随即狂喜,纷纷回答道:“没有忘,没有忘,没有忘!” “那还等什么?我多的不说,收拾好东西,咱们找赵元指挥使借兵,杀进南京,千刀万剐王在晋!” “千刀万剐王在晋!” “千刀万剐王在晋!” “千刀万剐王在晋!” 士子们嚎叫着,怒吼着,纷纷冲出座位,往兵营方向冲了过去! 第九十二章 POV:周珺 军纪废弛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周珺骑着白马在营地飞驰,前面是一座临时搭建的兵营。即使是他这样的外行,也能看出来这兵营搭建得相当没有章法:营地的外围是一圈木桩拒马和壕沟组成的防线,但是这道防线挖得歪歪扭扭不说,有些地方还因为军士出入方便留下了口子,若是敌人派精锐从口子杀入,只怕这只兵马就要尽数覆灭;此外,军粮粮库本应该修建在营地的最中心,方便将领调派查阅,更有利于保护军粮不受攻击,可是这兵营却把粮库放在外围,方便购买粮食时运送。这样一来,方便是方便了,可是一旦打起仗来只怕要三军受难。 “虽然是在大明境内扎营,但是为将者应该时常存着惕励之心,不因为境遇顺遂而大意马虎,不因为时局艰难而灰心丧气,而这个军营却是防备疏漏、号令不严,如何能打胜仗?”周珺暗自摇了摇头,骑马来到营门口。 这个营门口也叫辕门,两边有箭楼守卫,高约一丈不到,由木制的大门开闭控制出入,这里本应该有士兵守卫,但是周珺纵马走了十几丈,都没有见到有人来阻拦,不由得暗自奇怪:“这营门是进出大营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行军扎营的重中之重,为什么我走了这么远都没见有人来阻拦?”他正想着,却听见一个人声大叫道:“兀那小子,你在干什么?这是军营重地,谁让你擅自闯入的!” 周珺回头一看,说话的应该是个士兵,说“应该”是因为这士兵一没穿战甲,二没拿武器,只是穿了一件蓝色短衫,脚上穿着一双皮靴,反倒是像街头的地痞流氓一样,行走间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周珺不愿生事,朗声说道:“我是柳公子的徒弟,特地来找你们大帅商议大事,劳烦大哥代为通报一声!”说着,他慢慢策马走了过去,从怀里掏出一个约莫有二两重的银子扔了过去。 拿了钱的士兵表情一下子就好了,他带着三分谄媚地笑道:“原来是柳公子的徒弟,公子怎么不早说呢!像公子这样的贵人,跟着柳公子是迟早要有大用的,要进这营门还需要通报嘛!” 周珺奇道:“我看这营门完全无人把守,这是何故?若是两军交战,这营门无人把守,岂不是给敌人偷袭的机会?” 士兵大刺刺地说:“公子不是这当兵的,自然不知道这当兵的苦,这安营扎寨、挖掘壕沟、打水砍柴、飨饭煮粥、昼夜守卫、安排斥候哪一件不是我们大兵干的?这在南京城外扎营,能有什么敌人偷袭?若是样样都按照军规来办,岂不是要累死?” 周珺闻言无语,若是这行军打仗样样都按照怎么省事省力怎么办,倒是可以节省不少气力,只是迟早会丧师辱国。古人云,“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当初大明建国的时候军势赫赫,一时无两,却不意这拱卫南直的军队竟然堕落成这副模样了。窥一斑而知全豹,由此可见这大明军队打不过建奴也是情有可原的了。 不过这不是他的兵,他也不对大明的军事失败负责,因此周珺直接问道:“不知赵大帅现在何处?” “大帅现在估计在大帐赌博吧,这鬼地方,在城外扎营又不能进去,眼看天气越来越冷,今年的冬衣还没发下来,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这个士兵估计还没得到魏忠贤倒台的消息,自顾自地骂骂咧咧,全然不管军令如何。 “既然如此,那就请大哥带路,带我去见大帅吧!”周珺听说在军中骑马飞驰乃是可以杀头的大罪,是以丝毫不敢大意,免得稀里糊涂挨了一刀。 “不妨事,不妨事的,你只管骑马走就是了,你是柳公子的徒弟,没人会拿你怎么样的!”士兵摆摆手:“大帅的大帐就是那最大的帐篷,顶上有个大旗的就是,你一路过去肯定错不了!大帅赌大的,咱们赌小的,谢谢公子的赏赐,咱就告辞了!”说完,这士兵唱了个肥诺,竟然自顾自地去了。 周珺一愣,没想到这营中规矩竟然如此松弛,大帅公然聚赌不说,连骑马飞驰都无人约束,真可以说是腐败到家。他摇摇头,终究还是没敢纵马奔驰,只是骑着马慢慢向大帐走去。 他走了不远,就见到了一个大帐,这大帐和一般的帐篷不一样,是用牛羊皮精心缝制而成的,风雨不透,寒暑不侵,外面还精心刻画了装饰花纹,显得华贵非常。眼下里面传来吆五喝六的声音,显然是在赌博了。 大帐门口倒是站了两个士兵,他们身穿红色布面甲,腰挎长刀,看上去倒颇为威武,只是一副没有精神的样子,丝毫看不出半点精锐的样子来。 “这位大哥,劳烦为小弟通报一声,就说柳公子之徒周珺求见大帅!”周珺离得远远得就下马步行,走到两个卫兵面前,恭恭敬敬地说道。 这两个卫兵倒是清楚师尊的威名的,因此没有摆架子,只是说了一声:“等着”,就有一个人进去通报了。 周珺在门口耐心地等着,只听着里面传来卫兵的汇报声,然后就是赵元大叫道:“好了,好了,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都别赌了,张二狗,给老子穿上盔甲,那副轻的!” 他等了大概半刻钟,那个卫兵走了出来,说道:“大帅命你进去!” 周珺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装束,撩开皮帘,昂然走进大帐。 “哎呀,哎呀,让周小兄弟等了这么久,真是失礼啊!” 赵元指挥使今天似乎显得格外的兴奋,他脸色潮红,语气激动,好像升官发财就在眼前。周珺完全能够理解他的这种想法,魏忠贤倒台之后必然要留下一个权力真空,这个真空不留给像赵元这样的聪明人还留给谁呢? 这是他升官发财的仪仗,能够干到正二品的都不是笨蛋,自然不会错过。 赵元身材并不强壮,虽然山文甲这样的盔甲重量并不高,但是他似乎也不愿意穿。他今天穿的是一件蒙古式的长对襟铠甲,这种铠甲前面是密密麻麻编制的小铁环,可以抵挡戳刺和砍伤,但是防御效果并不很好,只是胜在轻便省力,他的双臂上还系着轻便的蒙古式铁披膊,这让他看起来不像个大明将军反倒像蒙古将领了。 “周兄弟,这次柳公子可真是一举成名天下知了啊,我听手下说,这南京城里到处都在传柳公子上书皇上,请求诛杀魏忠贤的奏折,写的真是好啊!”赵元顿了顿,还想再找出些词汇来形容这篇文章的好处,但是他似乎已经用完了自己的所有知识储备,所以只好尴尬地说:“我是个老粗,说不出来有多好,但是这个既然整个南京都说好,那就肯定是好!” 他想了一想,似乎觉得这样拉关系效果不大好,因此又接着说道:“这柳公子眼看就是要大用的了,咱们俩投缘得很,以后也得多亲近亲近。” 周珺听了这话不禁有些好笑,他和这个赵元指挥使说过的话一共不超过十句,哪里说得上投缘了?而且他一个堂堂正二品的武将,竟然和自己称兄道弟,也不怕丢了朝廷的体面?不过他现在也是洞悉人情的了,人敬自己一尺,自己当然要敬人一丈,所以也笑道:“学生哪里敢和大帅称兄道弟?这岂不是乱了辈分?但是大帅如此抬爱,学生若是不接受那就是不识抬举,日后若有什么吩咐,还请大帅不要客气,学生定当效犬马之劳!” 赵元一听这话立刻眉开眼笑,他试探着问道:“周兄弟,眼看这柳公子名满天下,他若是去科举,若中不了一甲那主考官也得引咎辞职了,而这一旦中进士,眼看这几年之内就是要么外放一省封疆,要么进入六部,前程无量啊!不知道柳公子对兄弟我是怎么说的?” 周珺意识到这是赵元在问如何宣传赵元了,眼下济民社掌握了几乎整个南直隶地区的舆论宣传,利用苏州发达的印刷业进行的报纸宣传也搞得如火如荼,若是用报纸夸赞赵元是倒阉先锋,这个赵元就很有可能凭借这个功劳升任一省总兵的。 想到这里,周珺笑了一笑:“师尊对于大帅向来是赞不绝口的,连连说若不是大帅带着兵马守护士子生员们,哪里能有今天的胜利?可以说,对于倒阉大业,大帅可以说是居功至伟!” 赵元一听这话,一张老脸笑得好像春花绽放:“哪里,哪里,若不是柳公子大才,我也就只能在兵营里面练兵了,哪有这个机会啊!” “不过,”周珺迟疑了一下,说道:“眼下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大帅襄助,若是大帅不愿意援手,只怕这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生员们会对大帅不满啊。” 赵元一听这话,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只要是倒阉大事,那就是我的事,我一定鼎力相助,决不推辞!” “好!”周珺一拍手,“学生一向说大帅是最讲义气、最忠义无双的了!眼下士子们已经在聚宝门列队,我们要攻入南京城,千刀万剐王在晋,却害怕这守兵阻碍,说不得要请大帅派兵守卫一下了!” “我道是什么事!”赵元一听这事,立刻大包大揽地说:“我这就点起兵马,咱们即刻出发!” 第九十三章 POV:周珺 发兵进城 南京城的聚宝门有一个传说,据说当年江南首富沈万三有一个聚宝盆,丢进去一两银子能变出二两来,沈万三就是凭借他成了江南首富。洪武皇帝修建了聚宝门之后就把这个聚宝盆拿来埋在门下,这个门也就成了“聚宝门”。 周珺骑着马跟着师尊,他们身边是身穿戎装的赵元指挥使,他眼下正唾沫横飞地给师尊介绍聚宝门的历史:“柳公子有所不知,这聚宝门乃是仅次于通济门的大门,又称‘天下第一瓮城’,三个瓮城布局严整,构造特殊,是一个‘目’字形,每个门都有一门一闸,门是双扉包铁门,内设有栓槽,真的是固若金汤!” 师尊微微一笑:“既然这门如此牢固,不知道多少人马能打下来?” “这——”赵元微微一愣,随即带着几分不自信的说道:“本将想着,这南京城依山傍水,随势赋形,最是难以攻打,若是点起人马,四面围攻,至少要死伤几万人!” “我看也差不多,只是咱们今天一千兵横行南直隶,不用攻打就能杀进南京城中,赵大帅也是开了先河啊!”师尊笑着捧了赵元一句。 “哪里,哪里,若非是柳公子神机妙算,怎么能一举倒阉,成就这泼天的功业!”赵元哈哈一笑,似乎非常开心。周珺知道,他这不是因为得到了师尊夸赞而开心,而是因为被视作倒阉英雄而开心,有了这么一重光环,他以后定然是官运亨通,前途无量的。 “大帅,我看着生员聚集的都差不多了,还请大帅发兵开路,带领士子进程找王在晋算账吧!”师尊笑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济民社愿意出一万两银子犒劳军队,五千两是给将军的,五千两就发给将士们,还请大帅的虎贲入城后不要扰民啊!” 周珺暗自嗤笑,这赵元的军队哪里算得上什么“虎贲”,老的老,少的少,虽然盔甲武器齐备,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未经战阵的新兵,经不起硬仗的,若这些兵是“虎贲”,建奴甲兵岂不是成了天兵天将了?不过他也知道师尊有自己的苦衷,若是任由这些军队入城后抢掠,只怕师尊的名声就要受到损害,眼下名声就是实力,万万不能因为吝啬这一点劳.军的钱因小失大。 赵元一听这话,笑得更开心了:“既然如此,兄弟就却之不恭了,咱们有来有往,日后交情还长着呢!”说完这话,他轻轻一踢胯下战马,来到士兵们面前,高声喊道:“都给老子听好了!这柳公子宅心仁厚,不允许你们进城劫掠,给你们每个人发了五两银子的辛苦钱。拿了钱就得给老子办事,谁要是今天捅了篓子,或者扰了民害了公子的名声,休怪我军法不饶人!” 面黄肌瘦的士兵们一听这话,立刻高声欢呼起来,纷纷保证绝对不会扰民作乱,害了大帅的大事。 对于这个保证周珺还是比较相信的,这些士兵进城只是作一下样子,根本不需要厮杀,没有那么多压力需要释放,自然用不着纵兵抢劫来减压。而且眼下他们还是南直的军队,又有了犒军费和军法双重约束,自然会规矩一点。或许小偷小摸不能避免,但是只要没有成建制的作恶就够了。 士兵们排列成密集的队形准备进城了,城头的守军早就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们一不想阻拦军队被当做是阉党余孽,二不愿意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和人拼命,因此竟然没有丝毫阻拦,任由赵元的军队开进城中。 周珺知道师尊早有天下布武的雄心,因此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些士兵的装备,他们大多穿着红色的布面甲,这种盔甲是将一定数量的棉花纳实,浸湿后再踏实做成的,有些关键部位还加装有铁板,对于鸟铳的弹丸有一定的防御能力,是当前明军主要列装的盔甲。 他们拿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火器有鸟铳,多管的火铳,三眼的火铳,冷兵器则是周珺经常见到的刀枪剑戟,还有看上去好像一颗大竹子的狼筅,顶端有一个铁枪头,听说这是戚继光大帅发明出来对付倭寇的兵器,如果配合短兵器使用效果极好。 士兵们排列成密集的阵型开进了,他们相互之间挨得很近,若是野战对战,这样的阵型很容易会彼此阻碍,结果就是用火铳的没有足够的空间点燃火绳,用刀枪的没有距离施展,很容易就会被敌军歼灭。但是眼下他们没有任何敌人,所以这样的队形可以提高进入城门的速度。 这些士兵在行军的时候经常会发出噪声来,有的是前面走得太慢了,导致后面的人踩到了前面人的脚后跟,有的是没拿好刀枪碰到了周围的士兵,有的则是低声咒骂前面的人走得太快,整个队列不仅没有军队应该有的肃杀气息,反而像一群刚刚武装起来的暴民。 “都给老子闭嘴!快速通过城门,然后给我一直往王在晋家宅开进!”赵元似乎觉得眼前的景象有点给自己丢人,因此大声吼叫着,让下属快速开进。 周珺回头一看,士子们也行动了,他们早就等得迫不及待了,因此一看到士兵行动立刻跟在后面。他们也排成紧密的队形,但是因为经常参与集体行动,他们反而动作更加迅速整齐,比起士兵们反而更加有气势。 “哎呀,柳公子果然不愧是天下大才,就连公子带着的这些士子们也都比我手底下这些大头兵整齐!”赵元似乎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主动给自己台阶下:“毕竟是读书人,走起路来还是知道前后对齐的,哪像我的那些兵,都是泥腿子出身,走起来摇摇晃晃跟鸭子似的!” “我看不是大帅的问题,是这朝廷太不拿这南直军队当回事,辽饷每年几百万两,咱们这南直每年出那么多银子,可是这辽饷可有一分给咱们了?这军队从来都是没有钱就练不好的,当年戚南塘多么厉害的将帅,不也得有张江陵在朝中支持才能拿到银子练兵?”师尊看出来赵元的尴尬,笑着给他解围。 “那是,那是,柳公子果然是读书人,说出来的话就是比我这粗人有道理!”赵元摸了摸鼻子,笑了。 第九十四章 POV:周珺 自寻死路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南京城号称“东富西贵、南贫北贱”,达官贵人大多是住在西城的。从大中桥向东,经正阳门、朝阳门到太平门,再折向南到玄津桥、百川桥,就是南京城的勋戚百官的居所,这里的居民人称“尴尬而傲僻”,因为来头都很大,极其不好相处,所以赵元的军队开到大中桥就不敢再走了。 赵元搓了搓手,尴尬地笑了笑:“柳公子,这边几乎都是大家豪族的居所,咱们犯不着把军队开进去惹他们,若是士子们冲进去还好,读书人毕竟讲究礼节,若是我的军队开进去,只怕我这官也当到头了!” 师尊笑了笑:“这个我也是明白的。既然如此,就请给我一百精锐,免得那王在晋狗贼闭门不出,我再带一百士子同行,待抓到了王在晋这狗贼就把他带到御道上,让他在御道给死去的生员们血债血还!” 赵元立刻答应:“没问题,我把自己家丁亲信给公子五十人,再选择军中壮士五十人,绝对不是王在晋的家丁可以抵御的!”说完,赵元就大声命令道:“赵虎,你给老子带五十亲信家丁,再选五十精兵,听从柳公子指挥!” “尊大帅号令!”人群中走出一员壮汉,他身穿黑色重盔,身材极高,手持一柄顺刀,背后还挂着几发标枪,面色平静,但是眼神中隐隐露出嗜血的神色,又带着几许对于杀戮的狂热,显然是经历过多次战争的老兵了。 周珺感受到一种压力,这个赵虎绝对是杀过不少人的,否则绝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杀气,这种人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伤敌,用不好就是自戕。赵元的士兵虽然普遍面黄肌瘦,兵无兵样,更无战心,但是他挑选出来的这一百精兵都是装具齐整、刀剑生光的精锐,显然是赵元征战沙场的中坚力量。 看到周珺死死盯着自己的士兵,赵元感觉挽回了一点面子,得意洋洋地说:“周兄弟也是个识货的!知道我这一百精兵的确是好兵!这个赵虎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当年倭寇入侵,他一个人穿着重甲、手持顺刀,在人群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手刃了十几个倭寇!若不是最后杀脱力了,只怕一个人就能把倭寇全杀光!至于这其他的士兵,也都各个是精兵强将,哪怕是比之九边精锐也是可以一战的!” 师尊笑着捧场:“这是当然,强将手下无弱兵嘛!有赵大帅这般统帅,只怕手下都是虎贲、背嵬之类,怎么可能有弱旅?依我看,今日之事,赵大帅当居首功!等此间事了,我就命人给赵大帅写一篇专访,让大帅青史留芳!” 赵元一听,更是乐得笑逐颜开,忙不迭地说:“不敢,不敢!”只是那洋洋自得的神色却已经深深出卖了他。 师尊又走到士子中间,拿着扩音器大声喊道:“盟兄们,前面不远就是这狗贼王在晋的家了,但是这一边都是达官贵人的居所,咱们犯不着冲撞了他们。现在我选出一百名士子跟我去捉拿王在晋,剩下的人就去御道等着,咱们到时候千刀万剐了他,每个人都有份!” “好!” “活捉王狗贼,公审卖国贼,活剐王在晋!” “伸张正义,血债血还!” 士子们似乎被师尊激发了本性中某种嗜血的成分,因此他们高声嚎叫着,眼睛中露出了嗜血的光,好像要择人而噬的野狼。 “既然如此,我就选人了,听到我喊名字的盟兄请出来列队!苏河,徐孚远,王振……”师尊高声喊着名字,叫到名字的士子纷纷出列。周珺凝神听了一下,一部分是师尊的亲信,早就向师尊表过忠心的;一部分是有亲朋好友死在王在晋手中的,他们待会下起手来绝对不会手软;此外还有一些名声比较大的,这是利用他们的名气给自己造势。 “果然是师尊,哪怕是这人选都精心选择,只怕是早就谋划好的!”周珺暗暗想着。 周珺自己也名列其中,他现在没有骑马,因为在人群中骑马很不方便,容易阻碍通行,而且若是真的打起来,骑着马目标太大,很容易就成了敌人的靶子。 周珺跟在人群中快步走着,这些士子虽然平常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是眼下公审朝廷大员的激情深深激励着他们,加之有一百眼看就是颇为能战的士兵保驾护航,他们此刻快速奔走着,生怕到时候落在了后面,被人说是自己没有和阉党划清界限,与阉党作斗争的意志不够坚决。 “周珺,你说咱们真的要这样做吗?”周珺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呼唤,他回头一看,是刘如意。 “刘兄,你这是什么意思?”周珺皱眉问道,他一向不喜欢刘如意,觉得这人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不是做大事的料,但是既然师尊有意用他,他又不得不保持最基本的尊重。 “我只是想,这士子们还好说,他们不会滥杀无辜的,王在晋手上鲜血淋漓,杀了他算是便宜了他,只是万一王在晋派家丁抵抗,这士兵一旦杀入王家,只怕就会杀红了眼,不分老幼妇孺一通砍杀,到时候造下无边杀孽啊!”周珺知道刘如意是第一个从师尊的话里面悟出“大同社会”的人,平时参加讲学也是最积极的,但是他的本性懦弱,所以不愿意多造杀戮。 周珺自幼就在江湖中摸爬滚打,不要说是杀人放火,就是破家灭门都亲身经历过,哪里还有这些顾虑,因此只是没好气的说:“这倒阉党哪有不流血死人的?当年魏忠贤迫害东林六君子,诛杀苏州五义士,哪一次不是杀得血流满地,流血漂橹?怎么,他们杀得,我们杀不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刘如意沉默了一下,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他停了一会,喘了口气才说:“我是说,我们乃是正义之师,要带领大家建立大同社会的,若是和王在晋这帮人一样滥杀无辜,岂不是成了他们那样的人?” “这就不对了!”周珺大声反驳道:“王在晋屠杀监生有罪,他的家人没有阻止他,任由他造下这无边杀孽,这是第一重罪;眼见王在晋铸成大错,却不知道规劝他改正,任由他怙恶不悛,这是第二重罪;眼下我们正义之师登门问罪,他们若是执迷不悟,负隅反抗,这就是第三重罪!三重重罪那一个不是应该死的!” 他这话一出,刘如意立刻就哑口无言了,这个身形瘦弱的士子喃喃着“家人有罪乎?无罪乎?”慢慢地退到了队伍后面。 这条路不长,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队伍已经开到了王家官邸门口。周珺所料不错,这王在晋果然不肯束手就缚,不仅命人将大门堵死,还派人在墙头上守着,一副死守家宅的样子。他们家的大门似乎是铁力木制造的,这种木头质地沉重又坚固不朽,最适合制作家具。这扇门上面包着鎏金大钉,外面堵着沙袋家具,绝对不是轻易能够打破的。 眼见门口戒备森严,师尊命令道:“周珺,你去告诉他们咱们今天只抓王在晋,其他人不问,若是不听,等我们杀进门去,可就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了!” 周珺应了一声,大步走上前去,他虽然知道这些人绝对不敢主动动手,但是仍分出心来观察了一下,发现他们手里没有弓箭火铳之类的利器,才放下心来,大声说道:“宅子里的人听好了,我师尊乃是松江柳伯阳,带领江南士子巡行倒阉!今天只抓王在晋,你们不要自误!若是好好开门,还能保证你们生命安全,若是不听,就难免要有死伤了!我们这边都是苏州千户所的精兵强将,你们好好考虑一下!” 他这话音刚落,里面就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某乃是老大人的管家王震,你们这些人都是些乱臣贼子,算什么忠臣!我家主人派兵杀监生乃是维持朝廷体面,你们若是那懂事的,就乖乖离去,否则日后朝廷追究起来就难免身死族灭了!” “你!”周珺没想到这人竟然如此不识好歹,死到临头还在嘴硬,不由得大怒,想要出声大骂一通。正这样想着,师尊已经发话:“好了,周珺,咱们已经把话说明白了,既然他们不知悔改,那就是螳臂当车,自寻死路!”说完,他又问赵虎:“赵将军,不知此战如何安排?” “柳公子,大帅让咱听你命令,你说咋打就咋打!”赵虎虽然一副凶狠的样子,却知道师尊眼下地位非同一般,因此恭恭敬敬地询问道。 “赵将军稍等,这攻打之前,必须先把一些杂事给处理了”师尊笑了一下,对刘如意吩咐道:“如意,你分派一下,让士子们跟各家勋戚讲一下,咱们呢今天只诛首恶,绝对不会伤害到他们,若是闹出什么噪声,还请他们多多见谅!” 刘如意应了一声,带着人下去了,周珺私下猜测着,这是因为师尊知道刘如意心软见不得死人,派他去执行不见血的任务,免得他心有不快,这也算是知人善任了。 第九十五章 POV:周珺 流血漂橹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分派完士子任务后,师尊又说:“赵将军,这王家大门看上去颇为坚固,不知道将军可有良法破之?” 赵虎挠了挠头,瓮声瓮气地说道:“若是有那虎蹲炮、弗朗机炮,拿大炮轰他两下就开了,任铁门、钢门都要洞开!眼下咱们手里只有弓箭鸟铳,却是有些麻烦!” 师尊又问:“若是有那攻城锤、云梯是不是也行?” “这倒是好,只是眼下没想到要攻城,实在没准备啊!” “这个不妨,周珺”师尊看了看周珺:“你跟赵将军带人去询问一下这附近的人家,问他们借一些桌椅板凳,咱们照价赔付,把这些家具堆在一起,不就是云梯了!” 周珺答应了一声,和赵虎一起带着人四处询问。他们都是带着刀枪的大兵,又占了倒阉的大义,虽然这里居住的都是勋戚世家,到底也不愿意跟他们作对,所以周珺花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搜集了很多桌椅板凳。这些桌椅大多是附近宅子中给佣人使用的,所以用的材质大多是些竹木、核桃木,即使照价赔偿也花不了几个钱。 “师尊,我们一共搜集了两百多桌椅,应该够堆到院墙了!” “好,赵将军,我这里都是些士子,平素不习战阵的,眼下扫除阉党还是要看将军虎威了!” “好说,好说!”赵虎应了一声,大声对士兵们吼叫道:“都给我精神一点,对付这些家丁你们要是打不赢,就自己割了脑袋去吧!” “虎!”士兵们应了一声,开始七手八脚地搬运桌椅,他们将最大的桌子堆放在墙角,然后在上面堆放较小的桌椅,这样一层摞一层,很快就逼近了墙头。 “好,就是这样,给我上!”赵虎哈哈大笑,大声发令。 “赵将军,我看他们墙上早有预备,是不是应该先命人用弓箭鸟铳压制,然后趁对方被压制的时候趁乱登墙?”师尊看到墙上已经有人防备,不由得问道。 “哈哈,柳公子多虑了!这王家家仆能有多厉害,还需要我放弓箭压制?咱手底下都是百战余生的精兵,是赵大帅吃饭的本钱,对付这些家仆还不是手到擒来?”周珺能够看出来,这个赵虎虽然恭敬,口口声声说要“柳公子指挥”,然是其实是不大相信师尊的指挥水平的,因此只是命人爬墙登城。 周珺心中暗暗嗤笑,若是王家家仆由他指挥,居高临下,高屋建瓴,只需要用竹竿石头就能牢牢把守住这道高墙,任你如何老兵也登不上去。这个赵虎虽然杀人是一把好手,只怕脑袋里面也是肌肉,根本不会打仗! 事情果然不出周珺所料,墙头上此刻露出了十几个脑袋,看样子似乎是王家的家仆,他们眼见士兵渐渐接近墙头,纷纷呼喊着给自己壮胆,从身后拿出长长的竹竿,朝着士兵捅去。这些竹竿仓促之间虽然没有安装铁枪头,但是削得尖尖的竹子头仍旧有一定的杀伤力,捅在有防护的胸口、大腿上造不成太大的伤害,但是捅在眼睛、脖颈这些没有防护的薄弱部位则伤害很大,只要命中就是一个血窟窿,眼看是救不活了。而士兵们此刻爬的不是云梯,手脚并用还有可能摔下来,根本没办法用刀剑砍断竹竿,所以束手束脚,无力反击,眼看着第一波伤亡就过半了。 “妈的,废物,全都是废物!”赵虎眼看自己带的兵连一群家仆都抵不过,不由得气得满脸通红,他从身后的亲兵手上一把抢过一顶六瓣铁盔,狠狠扣在自己的脑门上,拔出顺刀就要亲自带头冲锋。 “将军,你身负指挥大任,怎么能以身涉险!”师尊赵虎要亲自上阵,连忙劝阻道:“眼下只要用弓箭、鸟铳射击几轮,等到敌人士气降低,派精锐一举登城,就能打破敌人,不必亲自杀敌!” “你不用管!”赵虎恶狠狠地回了一句,眼看一个士兵落在最后,从战场退了下来,更是气得如同一同被激怒的公牛,他大步走了上去,大声喝骂道:“狗才,你怎么退下来了?” “将军,将军,小的,小的——”那个士兵似乎是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连忙解释道:“不是小人不愿意战斗,实在是大家都退下来了,我一个也杀不上去啊!” “狗才!”赵虎大吼一声,手中顺刀狠狠地划过一道弧线,砍在士兵的脖子上,周珺只听见一声好像撕裂布帛的声响,然后就有一枚人头远远地飞了出去,然后在地上弹了一弹,随即就静止不动了。 赵虎脸上迸了一脸的鲜血,他伸手一摸,不仅没有擦干净,反而弄得满脸都是,恐怖好像从地狱归来的修罗。赵虎高举着顺刀,大声喊道:“你们给老子听了,这一把老子亲自带队冲锋,杀进去之后不封刀,这王家的东西随便你们抢,随便你们拿!老子走在最后面,谁要是敢退回来,老子认得你,老子的大刀不认得你!” 士兵们一听赵虎这样说话,知道他是来真的了,立刻高声吼叫道:“明白!” “虎!”赵虎高呼一声,带着士兵们发动第二轮冲击! 兴许是之前赵虎杀人立威的行为镇住了家仆们,这些没有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家仆士气下降得厉害,不仅捅出来的竹竿明显无力,而且不时有人回头看,似乎在寻找机会逃走。 “看这样子,估计一轮就能打下来!”正当周珺这样想着的时候,墙内又传来那个老人的声音:“大家加把力啊,要是给这帮丘八杀进来,咱们每个人都得给主人陪葬!现在杀一个兵就是给自己找一条活路!”他这话一说出来,家仆们似乎立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竹竿桶刺得更加用力了,不过转瞬之间,就有几个士兵被击中要害,哀嚎着从桌椅堆上滚了下去,在地上不住地翻腾,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喊声。更有几个家仆从墙下搬来砖块,估计是拆了屋内的墙弄来的,狠狠朝下面掷去,击中了两个士兵的面门,打得他们眼冒金星,动作也缓慢了许多。 “妈的,给老子上!”兴许是觉得若是连一个小小的王家都拿不下实在太过丢人,赵虎大吼一声,将顺刀咬在嘴上,手脚并用地从桌椅上攀爬了过去。他虽然身材高大雄壮,但是却极度灵活,不仅速度极快,闪躲更是灵敏。眼看有几根竹竿狠狠朝他戳来,赵虎在一张桌子上轻轻借力,腰肢一扭,就闪了过去,他随即用力在桌子上狠狠一踏,只听见“哗啦”一声,那张桌子台面塌了下去,而赵虎则利用这股力量冲上了墙头。看到赵虎冲上了墙头,几个家仆为了自己的生命而战,死战不退,高呼一声,将手里的砖头狠狠砸了过来。赵虎不闪不避,只是轻轻转了一下身子,砖头就擦着重盔的边缘滑了出去,而赵虎将顺刀握在手中,狠狠朝着一个家仆的胸膛扎去,然后周珺就听到仿佛扎破皮囊的一声闷响,这个家仆就口流鲜血地从墙上倒了下去,眼看是不能活了。 “都给老子上啊!”赵虎越战越勇,手里拿着顺刀大肆砍杀,他仗着自己的盔甲坚固,竹竿捅到非要害部分根本连闪避都不闪避,只是一味地砍杀,几乎是在一瞬之间就砍死了三个家仆。他现在已经满身是血,这些散发着铁锈味的鲜血在他黝黑的盔甲上慢慢流下,又在墙头上慢慢汇成溪流,越发衬托得赵虎好像修罗鬼魅。 “杀进去,抢财宝了!”将是军之胆,眼看大将如此悍勇,又有着财宝的驱使,跟在后面的士兵立刻精神大振,他们利用家仆阵线被冲乱的机会杀到墙上,也抽出腰刀砍杀起来。这些家仆不过是平日洒扫侍奉的普通人,开始能在老管家王震的激励下据守墙头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眼看着浑身是血的赵虎带人杀来,这些人哪还有任何战斗的信心,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抱头逃窜,将声嘶力竭地叫喊的老管家落在后面了。 “师尊,咱们拿下王家了!”周珺走到师尊身边,却发现师尊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不由得奇怪地问:“拿下王家是一个胜利,师尊为何这副样子?” “这场仗,两边打得都傻,尤其是赵虎,本来用弓箭鸟铳可以减少多少伤亡?他非得靠着人命硬冲硬打,要不是他还有点武力,只怕死光了人都拿不下这座宅子!”师尊撇撇嘴,似乎很看不上赵虎的指挥,想了想,他又说道:“都说咱们汉人精通兵法,可是眼下这朝廷官军都是些不通兵法又自恃蛮勇的武夫,如何能打胜仗?当年萨尔浒之战,总兵刘铤刘大刀,除了会舞大刀之外一无所长,这样的武将,一勇之夫罢了,做个冲锋陷阵的斗将还成,如何能做一方总兵!要知道,连那建奴都知道看看《三国演义》学学打仗!这以后若是咱们要建立军队,必须人人识字,百户以上的军官必须学习兵法操典!” “人人识字?这如何可能!”周珺正想着,却又听见师尊大吼一声:“盟兄们,大门被士兵打开了,咱们冲进去,抓住王在晋,为死难者报仇啊!” 第九十六章 POV:周珺 事不关己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王家大宅此刻已经彻底陷入了混乱,战友被杀的刺激和兵部尚书家财的诱惑让平时拿不到全额军饷的士兵们彻底陷入了疯狂,他们不再顾忌上级的命令,浑然不在乎家属的哀求,嚎叫着冲向内宅,任何活动的目标都是他们的敌人,这些士兵不会管你是家仆还是王在晋的家人,只要这个人还能活动,就代表着他们还有反击能力,也就会迎来士兵们的腰刀攻击。 他们一路杀戮,留下一路尸体,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没有任何之前的物品剩下。若是被杀的人身上穿着绸缎的衣服,连这些衣服也会被活生生剥下来成为士兵们的战利品。 周珺和几个家仆保护着师尊慢慢前进,虽然没有人敢伤害师尊,但是小心总是最好的。他们经过宅子前面的白皮松树,踏上青石铺就的阶沿,看着士子们狂热地冲进内府,捉拿杀死他们朋友的罪魁祸首。 周珺看到了之前高声呼喊作战的老管家,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此刻倒在地上已经是死了。鲜血从他深深的伤口汩汩流出,好像一眼喷泉,染红了灰色的地面。周珺把他的身体翻过来,看到老管家眼睛依旧是圆瞪着的,他的嘴大大张着,好像还在高喊杀敌,但是他衰老的身躯和孱弱的武备让他死在士兵的刀下,没有给战局造成任何影响。 “没办法,世上无对错,不过生与死,谁让你跟错了人呢!”周珺这样想着,扔下尸体,在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被血污弄脏的手,继续向前走去。 前面有一个家仆的尸体,他背靠着一面墙,跪着死的,脖子上中了一刀,也在不住流淌鲜血。这个家仆还很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下巴上还长着稀疏的胡茬,这胡茬很嫩,只是淡淡的棕褐色,似乎在告知来者这只不过是个可怜的年轻人。 “他是求饶的时候死的”周珺已经能够想到这个年轻人死前的状态了,他一定是跪地请求士兵们的慈悲,请求他们饶自己一命。但是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过天真,他们选择了顽抗,那就是选择了和士兵敌对,他们又怎么会饶恕一个敌人呢? 战场之上,对敌人的慈悲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每一个士兵在战场上学到的第一课。学会的士兵有可能多活一段时间,学不会的士兵多半活不过第一场战斗。 “在这个世道”,想要不死还是要跟对人,自己也要拥有武力啊!周珺侧过脸去,不再看这个年轻人,继续走着。 他们慢慢走近了内堂,这已经快要接近女眷的居所了。这座内堂装饰华美,桌椅要么是黄花梨材质的,要么是楠木所制,上面雕工精美,包浆完好,显然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堂内挂着一张斗方,上面画的是猛虎下山图,老虎用的工笔细描,明明看上去只是几笔墨线,却将猛虎下山的景象生动地描摹了出来,显然是抓住了猛虎的神韵,必定是名家所为。这幅画没有落款,不知和人所作,或许是王在晋自己画的。只可惜这张猛虎下山不能挽救王在晋的命运,他注定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啊,你们不要过来!”周珺听到一个女声的呼救,估计是王在晋的女儿或者侄女一类,他看了看师尊,问道:“要不要去救她?” “你若是救了她,该如何面对愤怒的监生们?王在晋的家人是人,监生就不是人?”师尊只是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就不再说话。他用手巾轻轻擦了擦黄花梨的无腰小方凳,慢慢坐了下来:“就在此处等着吧,要是抓住了王在晋,他们会来找我们的。”就这样,师尊就慢慢坐着倾听女人的呼救和叫喊,没有半点救援的意思。 周珺愣了愣,随即站在师尊身后守护,他已经明白了师尊的意思。 任何与济民社作对者,都将灭亡,顽抗不从者,必将家破人亡。 似乎有士兵抓到了这个女人,一个粗鲁的声音狠狠说道:“小娘皮,很能跑啊,从你家内宅一路跑到这里,你以为你能跑的了吗?” 女人似乎非常刚烈,她大声喊道:“你们这些臭丘八,你们算是什么东西!快快放开我,若是不然,我让爹爹灭你们九族!” “嘿嘿,这老东西眼下只怕是自身难保啦!赵大帅和柳公子下令,这王家的东西都是我们的,抓到了王在晋就要把他拉到御道上千刀万剐,你说,你们王家这次是不是在劫难逃了!” 女人似乎一点都不相信这些话:“你们这些肮脏下流的乱兵一时得意,等到我爹爹调来大兵,把你们统统抓起来,统统千刀万剐了!” 粗鲁的士兵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大声吼叫道:“敢骂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老子的厉害!”说完,周珺似乎听到了撕裂丝帛的声音,女人挣扎的声音,男人淫笑的声音,看来这个士兵是打算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了。 “快滚,快滚,快放开我!”女人激烈地挣扎着,但是她的力量与士兵相比似乎太过微不足道了,因此她的反抗只给自己赢来了两个响亮的耳光。 就在这时,另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张狗子,你干什么呢?抢钱就抢钱了,你还敢强奸?要是给大帅知道,只怕你人头不保!” 张狗子一边喘着粗气努力制服女人,一边大大咧咧地说道:“眼下就只有咱俩在这,你不说,我不说,这个小娘皮就是咱们俩享用了!你看这皮肤,这眼睛,这奶.子,你在窑子里能找到比她好的吗?” 第二个声音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行,不行,将军已经发令集合了,说是抓到了王在晋,咱们去晚了肯定要被发现,绝对不行,太危险了!” “那,那这怎么办?”张狗子有些扫兴地说:“难不成还放了她?” “放了她?那可不行,要是她到处去乱说,这王在晋在军队关系深厚,赵大帅、柳公子不怕他,咱们的脑袋可能就保不住了!” “那你说咋办!” 第二个声音没有回答,周珺只听见一阵阵铁鞋踩踏在地板上的声音,然后就是抽刀出鞘的声音。 “师尊?”周珺看了看师尊,似乎想从他那里找到一个命令。 师尊没有说话也没有做出任何表情,他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好像一尊威严的神明。 好像一尊死神。 一声闷响传来,死亡来的极快,死者连发出哀嚎的时间都没有。 下手的是个杀人老手。 “走吧,该去处理王在晋了。”师尊站起身来,抬腿往门外走去。 在他的身后,是一片狼藉与血污,死亡之神兴奋地盘旋在这里,发出呜呜的呼啸。 第九十七章 POV:周珺 公审现场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无数双脚踏在御道上,踏在雕刻着花纹的青石板路面上,有高低鞋,有方头鞋,有短履鞋,有僧鞋,有胡履;各种材质的鞋踩踏在昔日只有帝王才能经行的御道上,有皮质的,有布制的,有草编的,他们踩踏着,推挤着,伸头瞭望着,都想要看到路中心那个高高的木头架子上面的人。 御道中间搭起了一个木头架子,这仓促搭建的架子其貌不扬,底下随便塞了一些泥土、碎石作为地基,上面是废物利用的桌椅板凳,最上面用木材和布匹生生拼出了一个平面,大概可以容纳三五个人。 台子上面绑了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是当师尊大声说出“我们已经抓到王在晋”了的时候,所有人还是欢呼了起来。 应天巡抚毛一鹭服软了,他们没能够公审他,这让一向自命不凡喜欢驱逐县令和地方官的生员们有些不满,而之前的屠杀更是让他们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 他们积聚了怒火和恐惧,这种负面情绪因为师尊的保证而暂时得到了控制,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这种平静的状态能够持续多久,而今天,再也不需要担心了,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自己胜利的消息,已经成功攻破了王在晋的府邸。疯狂的士兵们砍杀了王家的所有活物,愤怒的生员带走了身穿官府的王在晋,大家各取所需,合作非常愉快。 眼下,堂堂的大明帝国南京兵部尚书,正二品的朝廷大员,整个南直隶地区最高军事长官,就这么被绑在台子上,低着头看着地面,不敢说出一句话。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他们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陶醉在集体的力量中,陶醉在以低微的身份战胜朝廷高官的刺激中。 没有任何人敢过来阻拦,南京守备太监不敢,南京外守备不敢,他们肯定已知道了魏忠贤倒台的消息,眼下没有落井下石已经是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又怎么会主动阻拦呢? 就这样,这个仪表堂堂、曾经经略过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军事要地,被皇帝特赐蟒玉、衣带和尚方宝剑的朝廷大员,穿着他绣着三寸小独科花的公服,带着犀角带,被绑在了台子上。 师尊缓缓地走到了台上,他今天穿的是红色的济民服,好像从火焰中走出一样。他带着军队彻底屠杀了王家,这让他不仅具有号令天下士子的名声,更有着慑人的杀气。他看向哪里,哪里就会出现一片低垂的头颅,士子们崇拜他,更畏惧他。 “大丈夫当如是乎!”周珺暗暗想道。 “王在晋,你可知罪?”师尊说话了,他的声音还带着一丝不可避免的疲惫,这是长时间的讲学带给他的后遗症。 接着是一阵漫长的沉默,就在周珺以为王在晋已经吓得失魂落魄,不能反驳一句的时候,王在晋终于说话了:“呵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成王败寇,我无话可说。但是想要让我认罪,不可能!” 这个正二品的朝廷官员此刻表现出了令人惊讶的骨气,或许他以为自己面对的只是一群生员而不是锦衣卫吧,毕竟同是读书人,他们不可能用酷刑折磨他。 “你不知罪?”师尊并不惊讶王在晋的反映,他轻轻笑了一声,随即用极其凌厉的口气大声吼道:“你不知罪,我就告诉你罪在哪里!” “第一,当魏忠贤屠杀忠良,祸国殃民时,你在哪里?当东林六君子泣血上谏,惨死狱中的时候,你在哪里?或许你以为大家都不说话你就可以脱罪了,告诉你,法不责众在这里不适用,你的沉默就是阉党横行跋扈的最大依仗,你,就是帮凶、凶手、刽子手!” “第二,你当年使用抚虏、堵隘二计对付建奴,自以为得计,可是抚虏不能招抚蒙古,反而让后金成了蒙古宗主;堵隘不能使将士死战,品坑地雷反而为我军战士所设,这无异于是帮着后金屠杀大明将士,这前线之惨败,鞑虏之嚣张,你要负很大责任!” “第三,当监生们冲击兵部衙门时,你竟敢派兵屠杀!古往今来,从秦皇汉武到我朝太祖,从无此等丧心病狂,惨绝人寰之事!读书人乃是孔孟弟子,文明种子,杀一个读书人,就等于杀死一粒文明种子,杀十个读书人,就等于杀死十粒文明种子,若是没有了读书人,这孔孟之道又该如何传播,我华夏道统,中国历史又该向何处去寻!告诉你,这是你的最大的罪状!” 师尊的语气严厉,神色严肃,好像一位神明在庄严审判罪人,而王在晋垂头丧气的表现让他不仅没有朝廷大员的气度,反而更像是犯了罪的乡间流氓。 “你这龌龊小人,窃据权柄,不能报国不说,反而倒转枪头,将武器对着自己人使用,使得我大明读书种子惨遭祸害,我今天就判处你千刀万剐之刑!”师尊说完这句话,大声喝道:“李奉天,你带人扒了他的官服,他想穿着官服去死,我偏不让他穿着官服去死!我要让他作为一个平民、作为一个犯人去死!” “遵命!” 李奉天欢快地应了一声,虽然他没有笑出声来,但是所有人都能从他语气里听到他的得意和欢乐。的确,像这种重要任务由他来执行,本身就是对他的倚重。眼看倒阉大计成功,谁又不想获取最多的胜利果实呢。 李奉天带着几个健壮的生员剥去了王在晋的官服,他们剥衣服时很小心,因为这身衣服是他们梦寐以求而以前几乎不可能接触到的,这薄薄的衣服好像具有神圣的力量,让他们谨小慎微,不敢有丝毫损坏。但是他们剥掉王在晋的衣服之后就不再小心了,只要王在晋稍微不配合就会拳打脚踢,丝毫不留任何情面。 官服值钱,人命不值钱。 “报告公子,我们已经剥掉了这个小人的官服,下一步如何,请公子示下!”李奉天捧着官服,恭敬地请师尊下令。 “王在晋,我今日判处你千刀万剐之刑!”师尊义正辞严地发布命令,听到这个消息,士子们先是倒抽一口凉气,似乎觉得有些残忍,但是马上就有士子高声呼喊: “就该千刀万剐了他!” “不能饶了他,把剐下来的肉给我们,我们要吃了他!” “让他投胎转世都投不了!” 说这些话的估计是那日劫后余生的监生们,他们对于差点杀死自己的凶手没有任何同情之心,因此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欢呼雀跃,生怕师尊轻饶了王在晋。其他人眼看气氛如此,又因为此前都是一个人呐喊口号其他人附和,也不由得高声呼喊了起来。 王在晋猛地抬起头来,这次他似乎真的着急了,他大声喊道:“柳旭,我好歹也是朝廷命官,你这么的对待我,朝廷不会放过你的!” 他还想再说,师尊给李奉天使了个眼色,身材高大的李奉天立刻走上前去,狠狠一脚踢在王在晋脸上,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听说这千刀万剐都是专业人士来操作的,我只好请来了据说世代从事这一行的李大哥,王在晋,绝对让你满意!当然,我知道千刀万剐只是说说,但是我保证让王在晋刮出八百六十多片肉来,每一片肉祭奠一位死去的监生!”说完这话,师尊给台下等待的屠夫使了个眼色,自己慢慢走下台来。 一场充满残酷美感的杀戮开始了。 刽子手长得平平无奇,平庸的相貌,普通的青色短衫,和所有市民一样的蓝色四方平定巾,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没有任何特异之貌。 这个李大哥据说是世代从事千刀万剐这一特殊行业的人,但是他长得人畜无害,好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或者纺织工人。 千刀万剐可不是简简单单地把人割成一千一万块就成了,若是这样,任何人都可以干这一行。刽子手不仅要把人的肉片片割下来,更要保证受刑者的生命存活。若是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对于经验丰富的刽子手来说,让受刑者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气绝身亡是很简单的事情。 可是这个人长得这样普通,真的会是擅长千刀万剐的刽子手吗? 当然,他很快就不得不相信了。刽子手温柔地让人把王在晋的衣衫剥了下来,他要保证他的操作没有衣物的干扰。几名生员兴奋地将王在晋的衣服剥了下来,虽然王在晋奋力反抗,但是他一个人又怎么能反抗这么多人呢? 他不是在和几名生员战斗,而是在和整个江南士林战斗。 这是一场必败无疑的争斗。 李大哥看着王在晋,用一种欣赏兼挑剔的眼神看着他,好像屠夫在估量一口肥猪的肉质和重量。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温柔和考究,就像一个工匠大师在打量手头的材料,又好像一位画家在琢磨用笔的力度和色彩。 这个人的力度和眼神都是那么的温柔和得体,简直让周珺以为他是一位艺术家。 而一位艺术家,怎么可能是凶残而恐怖的刽子手呢? 他很疑惑。 第九十八章 POV:周珺 千刀万剐 分类强推期间求支持,推荐期的成绩决定了以后有没有好的推荐位,还请大家多多帮助,括囊会尽力各位奉上更精彩的故事 很快他就不这么想了。 王在晋不住地挣扎着,唾骂着,嘶吼着,周珺听了一下,无非就是“你们若是敢这样对我,朝廷不会放过你们”或者是“行行好给我个痛快,我感谢你一辈子”又或者是“大家同是读书人,彼此也该有些香火情分在”之类的。 李大哥瞑神静息了一下,丝毫不顾王在晋的挣扎和哀求,他就好像最冷血的屠夫,眼看着被捆绑的大肥猪的挣扎,却没有任何心理波动。 周珺心中突然一动,这个人根本不把人当作人,“人”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一种材料,就像厨师的食材、玉匠的玉石一样,人的价值和意义对他来说一钱不值! 这是怎样的一种冷血啊,人的欢笑,人的历史,人的追求和罪孽在他看来都一钱不值,他就是最冷血的艺术家,只追求将人实现最痛苦的死亡! 周珺向来自诩胆大包天,但是此时不由得打了个激灵,浑身发寒。他又转头看了看狂热的士子们,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师尊,心中不由得呐喊道:“师尊啊,师尊,你就是怎样一种冷血的生物啊,你又是怎样的善于操纵人心,能让这些鸡都不敢杀的士子狂热成这副模样!” 他对这个喜欢微笑的师尊敬到了骨子里,也畏惧到了骨子里。 李大哥突然睁开眼睛。 他要动手了。 他的右手拿着一柄细小的刀刃,这刀刃是如此的细小,以至于周珺站在台下必须眯起眼来才能看见那柳叶一样的刀刃。这刀刃虽然由精铁铸成,但是在周珺开来却无异于用冤魂打造而成,他甚至可以感觉到那围绕着刀刃发出阵阵哀鸣的冤魂! 李大哥轻轻伸出右手,他的左手轻柔地抚摸着王在晋的胸膛,好像情人的温柔无限的抚摸,又好像慈母对于孩童的爱抚。 王在晋大张着眼睛,瞳仁里面写满畏惧。 或许自从他降生以来,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是这样的结局吧。像他这样的官员,如果安然致仕就能老死家中,安度晚年,哪怕是遭逢不幸,也至少能有个体面的死法,而不是像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扒光了衣服寸寸凌迟。 他被抚摸的胸膛起了鸡皮疙瘩,他的寒毛直立,他的牙齿打战。 他很害怕。 王在晋的恐惧似乎是李大哥最美好的奖赏,他陶醉地深深吸了一口气,鼻子轻轻翕动,似乎空气中有一种让他兴奋的气息,他用舌头慢慢舔了一下嘴唇,眼睛温柔地看着王在晋,好像在面对前世的情人。 “求求你了,求求你了,放过我吧……”王在晋闭着眼睛无意识地呢喃着,他似乎已经被夺去了所有的勇气,他不敢再骂,不敢再抗拒这不可避免的死亡,他只是希望一个快速而体面的死亡。 然而在这种情景之下,一个痛快都是最大的奢望。 他的下体发出一阵噪声,一股腥臭的气息慢慢延伸开来,而李大哥却没有丝毫动容,依旧慢慢摸着王在晋的胸膛,好像在寻找珍宝。 “他尿了,他尿了!”一个士子好像发现了财宝一样,高声吼叫着:“你当初派兵镇压我们的时候,你杀死了我的大哥的时候,你可曾想过这一天?天道昭昭,天道昭昭啊!” “老天有眼,老天有眼!” 士子们呼啸着,吼叫着给李大哥加油,他们似乎在幻想自己是李大哥该如何下刀,纷纷用手指比划着,比量着,互相攀比谁的技法比较高明。 所有的声音都不能打扰李大哥的神圣事业,他轻轻地挪动着刀子,表情庄重而严肃,像祭礼上切分祭肉的主祭,又好像宣读圣旨的钦差大臣,手中虽然只是一把小刀,却似乎有千钧之重。 他下刀了,他用刀子轻轻划在王在晋的右胸脯乳处旋下一块铜钱大小的肉,他慢慢地、柔柔地、悠悠地切开一条小肉.缝,好像淮扬菜的厨师在处理脆嫩的豆腐。 一声辽远而低沉的嚎叫从王在晋嘴边发出,他哀叹着,太息着,发出痛苦的呼声,他将自己紧闭的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看到终于下刀了,似乎发出了一声满意的叹息。 痛苦的煎熬过去了,哪怕现在就要下刀,就要去死,就要接受无尽的痛苦,也比不上不下的等待强出太多。 李大哥切掉了他一块肉,这块肉不超过周珺食指大小,上面还带着血丝,新鲜无比,周珺甚至都可以看见肉块上面缓缓冒出的热气。李大哥随手一抛,将肉条扔给底下垂涎已久的士子们,士子们立刻如同野狗一般冲了上去,他们相互推搡着,厮打着,只为了夺取这一条肉。 一个士子身轻力壮,抢到了这块肉,他兴奋地脸都红了,喘着粗气,大口将肉条吃进嘴里,来不及品尝味道就咽了下去,他脸上全是泪水,哭得是那么伤心,他边吃边吼叫道:“弟弟,柳公子给你报仇了,哥哥给你报仇了,我们今天活剐了王在晋啊!” 士子们看了这一幕,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兴奋了,他们涌到台前,把自幼练习马步的周珺都推得站立不定,他们在台子下面跳跃着,高喊着,乞求李大哥给他们一块肉,乞求自己能有亲自报仇的机会。 “太疯狂,太疯狂了!”周珺勉强护住自身,这样想道。 一块肉被割了下来,士子们疯狂争抢; 又一块肉被割了下来,士子们跳跃着争抢; 又有一块肉被割了下来,士子们厮打着争夺。 随着肉块逐渐被割下来,士子们的情绪似乎被彻底点燃了,他们觉得人人都有机会参与这祭典一样的事件,他们觉得如果不能吃上一块肉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他们拼命争夺,就像一个痴情的年轻人愿意做一切事换得心上人的嫣然一笑。 他们是如此的疯狂,以至于红色的济民服被撕扯坏了,有的身体单薄的士子被踩在了脚下,痛苦地在地上翻滚,以至于木制的高台被挤得摇摇欲坠,发出“吱呀吱呀”的哀嚎。 而这一切都没有干扰李大哥的行动,他还是那么的细致,那么的柔情,那么的专注,他用心地割下每一块肉来,然后随手一抛,像狗主人给忠犬喂食一样,任由士子们去争夺。他不大的眼睛被血肉、经络、骨骼占满,以至于没有丝毫空间留给同情、怜悯和人性。 王在晋的哀嚎好像一曲乐歌,时而因为痛苦而高亢,时而因为麻木而低沉,又时而因为新的痛苦而继续高亢,这种高高低低的循环好像无休无止一样,永恒地折磨着这个曾经的大明高官。 他的痛苦轮转不休,好像车轮一样慢慢向前走去,一直走啊,走到那地狱和痛苦的尽头。 “这就是和师尊作对的下场啊!”周珺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情,他慢慢抬头看向师尊。师尊就像仙鹤站立在鸡群中一样,哪怕是没有任何专门守护,也没有士子敢接近他五步以内。他周围似乎有一张无形的网,一堵无形的墙,挡住了士子们狂热的脚步。 折磨还在继续,王在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将愤怒和怨毒的目光投向了师尊,而师尊则悠悠地回看了过去,似乎两人之间有某种心电感应一样。 王在晋张了张嘴,似乎说了一句话,师尊也张了张嘴,好像在回答他。 王在晋看到师尊的回答之后,突然好像失去了所有的精气神,一下子瘫了下去,哪怕是李大哥故意加重下刀的力度,也不能激起王在晋的痛苦反应。 李大哥少有的皱了皱眉,这样没有反抗的凌迟只怕就和割死猪肉一样无趣吧。 “他们究竟说了什么呢?”周珺这样想。 痛苦似乎终究有个尽头,士子们几乎人人抢到了一块肉,而王在晋经过这千刀万剐的酷刑,也已经没有个人样子了。周珺皱着眉看着台上,这个相貌颇为俊美的男人此刻已经成了一副骨头架子,露出了里面的五脏六腑,这五脏六腑似乎还有着生机,不住地跳动着,试图给这句衰疲的身体提供最后的生机。然而这具身体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了,以至于哪怕五脏六腑再努力,也只能延缓几秒它的灭亡。 李大哥皱了皱眉头,似乎觉得制造的痛苦有些不够,但是他又看了看王在晋的骨头架子,似乎觉得没有地方再下刀了,因此悻悻地一刀捅在王在晋的心脏上,结束了这个高官的生命。 他擦了擦手,恭恭敬敬地对师尊说:“小人幸不辱命,割了两千五百七十二刀,犯人在期间没死。” “很好,你下去吧,赏你一百两银子。”师尊点了点头,似乎有些疲惫。 李大哥随即收刀,默立,神色安静,浑然不像一个刚杀了人的刽子手,倒好像一个刚建筑了一个沙包的孩子,笑得那样纯真,那样无邪。 周珺似乎看到,就在李大哥杀死王在晋的那一刻,王在晋似乎笑了,笑得是那么灿烂和开心。 他在开心什么呢?是开心痛苦的结束,还是开心痛苦本就是有尽头的? 周珺不知道,也绝对不想知道。 他决心跟紧师尊,免得成为王在晋第二。 他已经差不多想明白了,谁和师尊对抗,下场只能是个死。 死的不能再死。 王在晋死了,一时没有人说话,士子们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快感中不能自拔。师尊大步走上刑台:“盟兄们,我们千刀万剐了王在晋,我兑现了给你们的诺言!” “柳公子,柳公子,柳公子!”士子们欢呼着,为自己的领袖欢呼雀跃。 “但是,这个王在晋不过是个小喽啰,真正的凶手还隐藏在幕后,他虽然被皇上发配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能容忍这种事情吗?” “不能忍,不能忍,不能忍!” “既然如此,我提议,咱们一起北上,截杀魏忠贤!” “截杀魏忠贤!” “截杀魏忠贤!” “截杀魏忠贤!” 士子们高呼着口号,将自己的右臂高高举起,好像一片铁的丛林! 第九十九章 POV:蔷薇 不知所措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道路两侧的树已经落叶了,金色的叶子堆积在树根部,继续用自己的身躯温暖着原本的家园。光秃秃的枝丫暴露了出来,露出了原本隐藏在苍翠和繁茂之间的鸟窝。不过眼下鸟窝也没有了原来的住户,幼鸟已经长出了稀疏的羽翼,可以跟着成鸟一道往南飞,以便度过越发寒冷的冬天。 蔷薇紧了紧自己的衣服,现在明明还是深秋,但是天气却愈发寒冷了。不知为什么,最近几年冬天一年比一年来得早,气候一年差过一年,百姓的日子也越发痛苦,真不知道那些书生所说的“天人感应”究竟是真是假,若是真的,倒不如换个皇帝来得好。她骑在自己的大青骡子上,慢慢抬头向远处看去,道路平平向前延伸,一直延伸到远处看不见的地平线为止,两侧的树木也跟着向前行进,枯黄色树干将肃杀的气息伴随着道路一道传播开去。 王涛跟在她的身后,也骑着一口大青骡子。他们起出了王家的隐藏地窖,但是地窖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里面已经没有了银子。或许是王家主人忍受不住拷打,将地窖的秘密说出来了吧。王涛显得有些失望,他似乎想用这笔银子来报答蔷薇,但是蔷薇并不怎么在乎,她眼下并不缺钱,还不太需要这笔钱。若是没有钱了,她有匕首在身,永远不会缺钱的。 农民靠锄头谋生,铁匠靠铁锤赚钱,她靠她的“花刺”过活。 王涛嘴里念念有词,他们已经追踪了马贼好几日了,他们的大青骡子脚程比不上马贼,所以只能跟在马贼后面,一路打听着行进。王涛收集了很多资料,这个年仅十岁的孩子此刻显得无比的坚韧,哪怕是大腿内侧因为长时间的摩擦而流血,哪怕是因为打听马贼下落差点被人当做马贼同伙都不能改变他的决心。 “这不正常,这一点都不正常!”王涛一直念叨着,这声音忽小忽大,忽急忽缓,让蔷薇有些难以忍受,她忍不住问道:“你说不正常,到底哪里不正常?” “我说不正常,是因为马贼从来不会干这种灭门破家的事情!”王涛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有道是‘山东的响马,河南的贼’,山东的响马从来都是劫富济贫的好汉,我王家世代与人为善,从来不作欺压良善的事情,在十里八乡都是有口皆碑的,哪怕是有马贼来家里借粮,从来也都是好声好气,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情来!”这个男孩因为想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些焦躁不安:“这里面一定有哪里不对,要么是我王家真的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要么就是这股马贼不是真正的响马,他们肯定另有身份!” 蔷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对于马贼略知一二,这些马贼大多是普通农民出身,若不是日子过不下去了谁愿意去做贼呢。官府要推动马匹“民牧”,号令在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地实行,规定了应纳马驹数,若是不够,养马户须赔偿。可是这马匹本来就是娇贵的动物,怎么可能始终满足要求。一旦发生马瘟或者其他灾难,农民就交不上马匹,他们就因此破家转为“响马”。她村里就有养马户,这个人从前对她还挺好,从来没有骂过她“婊.子”,可是就这么个好人就因为养的马得了马瘟,交不上马而去做马贼了。 她没有在听说过那个养马户的下落,据说是被官军剿灭了,家里的老婆也跟着别人跑了,剩下一个儿子东家讨要一点,西家乞点剩饭,最后在一个秋末的早晨饿死了。 就在像今天这样,一个秋末的早晨。 蔷薇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假如你没有刀子,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珍视的一切被人毁灭。她已经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所以她拿起了匕首,决定杀死一切阻挡自己的人。 王涛依旧在喋喋不休地推理:“既然这些人不是一般的响马,那肯定是别有所求的了,因为我爹没有答应他们才痛下杀手——那么问题就来了,我家有什么值得他们这么追求的?我家不过是小富之家,最大的财富不过是上千亩水浇地,他们就算抢了我家,也不可能把土地抢走,他们到底是为什么呢!” 蔷薇伸了个懒腰,随意地问道:“既然你家还有一千多亩的水浇地,你为什么还要报仇?还不快点去官府把你家的水浇地继承下来?” 王涛看了蔷薇一眼,冷笑了一声:“我一个孩子,父母双亡,还拿着用一千多亩水浇地,这不是小儿持金过闹市,自己找死吗!” 蔷薇默然,这种乡下亲族之间相互争夺土地的事情她见过太多了,虽然这种事情很少闹到出人命的地步,但是一千亩水浇地实在是太大的一笔财富了,由不得红眼的亲戚们不动心。她想到这里,不由得问道:“你真心就愿意放弃你父母给你留下的土地?这一千多亩土地可是很大一笔财富!”蔷薇算数并不好,一时算不出来一千多亩水浇地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但是她想也知道肯定是普通人工作十辈子也攒不下来的基业。虽然她并不很在乎财富的多少,但是一个孩子能这么果断地放弃自己的继承权还是让她很钦佩。 王涛叹了一口气,悠悠地说道:“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没有办法,我现在没有那么大的碗,只好少吃点饭,若是以后我有所成就,由不得那帮人不把土地还给我!”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坚决,眼神坚定,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蔷薇没有再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心中突然涌上一股迷茫的情绪——王涛的人生目标是为父母报仇,夺回祖宗家业,但是自己在这齐鲁大地上到处奔走,为的却是什么呢? 她母亲已经死了,自己也不再在村里生活,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是“婊.子”的女儿; 她父亲也死了,知情的人差不多都死在了自己家中,假如她不声张没有任何会知道她是徐鸿儒的女儿; 她没有仇人,帮助王涛报仇也只是处于一丝怜悯和说不清道不明的同仇敌忾,但是做完这事之后,假如自己没有死,该去做什么呢? 她抬头看了看天空,一行雁阵慢慢飞过,这些美丽的大鸟利用风的力量慢慢将自己托起,随着风的流动而悠然扇动羽翼,他们的目的是飞到南方过冬,等到春暖花开之时再回到北方生存,一年一年,周而复始,而自己,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想不明白。 “大哥,小心!”就在蔷薇暗自神伤的时候,突然听见王涛低声呼喊了一句,蔷薇猛然惊醒,却发现前面有一个小点朝着自己这边飞速移动,她立刻地声喊道:“快躲起来,这肯定是马贼!” 他们催动骡子,试图将这两只不太听话畜生赶到已经落叶的树丛里。蔷薇的那只已经喂熟了,所以勉强还可以让他听令,但是王涛使劲浑身解数却不能让自己的骡子往左边移动半步。 王涛脸色有些焦急,万一给马贼看见,就有可能招来大队马贼,这可是要命的事情。他狠狠拽着骡子的缰绳,骡子却梗着脖子死不从命,这只健硕的牲口鼻子里喷着白色的水汽,死命地挣扎着,还发出咴咴的叫声,看样子是和王涛杠上了。王涛情急之下一脚踹在骡子背上,但是他年纪还小,发育并不完全,从前也没有打熬气力,所以根本没有打疼骡子,这只骡子挨了这一下,反而越发精神,竟然开始往前走了。 “这该死的畜生,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王涛看看蔷薇:“这怎么办?” “快把他丢在这儿,咱们躲起来,要是马贼停下来查看,咱们就伏击他!”蔷薇眼看黑点来的越来越近,一把抓住王涛将他拉近树丛中,连自己的包裹都扔在地上不管了。 这是两座曲阜和临清之间的主要道路,所以道路两边的树是不允许随意砍伐的,地上落了一层又一层的树叶,蔷薇将王涛按在地下,深深地埋进树叶中,又随手抓起一把叶子盖在他身上,这样就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了。蔷薇生怕他胡乱挣扎,低声告诫道:“要是想给你父母报仇,就给我老实待着”,然后自己也低下身子,手里紧紧握着匕首,等候着马贼的到来。 马蹄声越来越近,这定是一匹好马,四只马蹄敲打大地时发出巨大的响声,好像下雨时隆隆的雷声一样,这让蔷薇想起了村里迎神赛会时的锣鼓大戏。这声音越来越响,一开始还只是从远处敲鼓,眼下就成了在耳边敲鼓了。 “来了。”蔷薇手里暗暗攥紧匕首,若是敌人敢停下查探,她就随时准备发出自己的雷霆一击。 第一百章 POV:蔷薇 又见白莲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马蹄声停住了,骑手似乎发现了道路当中的两只骡子,这两只牲口明显是有主人的,他们在道路当中横着,却不见主人所在,任何有赶路经验的人都知道其中必有问题。 马贼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似乎在仔细探查失踪的牲口主人的去向,蔷薇轻轻的趴在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的呼吸细微而悠长,好像大地的叹息,又好像树枝的摇动,虽然恍然有形,却寂然无声。 马贼没有离去,似乎是想要找到骡子的主人。 蔷薇开始慢慢移动,既然这个马贼执意要找出自己的踪迹来,那就不能怪自己痛下杀手了。她的脚步很轻,得益于她的体重,她的脚哪怕是踏在干裂的树叶上,都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来,而这声音被吹拂过的秋风遮掩,就更加听不出来了。 她感觉到马贼的位置了,他们两人好像在围着一棵树在转圈,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就在对面,却不敢首先发出声音,给对方可乘之机。而马贼的情形似乎更加不利,因为他只感觉到了一个人的动静,但是这里却有两只牲口。 “这位兄弟,看样子也是道上的,刚才兄弟招子不亮,见到这牲口有些奇怪,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停在条子上,这才下马探查,多有得罪,还请见谅!”似乎是感觉到惹到了不好惹的人物,这个马贼开口说话了,他说的是江湖切口,“招子”是眼睛,“路”和败露同音,不吉利,所以称为“条子”,蔷薇在家里见过很多江湖客,对这些黑话也知道一二。 她没有说话,这时候她还不想暴露自己,若是正面战斗她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她不会去冒险。 那个人生怕蔷薇没有听清楚,又重复了一遍,但是蔷薇仍旧没有回复他。 马贼有些焦急了,他提高了嗓门,高声喊道:“兄弟,都是吃江湖饭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啊,我是白莲教东阳堂下掌旗官周癞毛,我们刚打破了一个村子,结果有两个放哨的兄弟没有回来,堂主命我前去调察一番,还请兄弟行个方便。” 蔷薇没有说话,她心里暗暗震惊,没想到自己还真是和白莲教有着不解之缘,父母都是白莲教中人,都因为白莲教而死不说,自己出门就能遇上个白莲教的教众,真是农村人常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她随即又想到,这帮人既然是白莲教,那就肯定不是正牌子的响马了。像这种邪教,一言不合灭人满门也是寻常事情,倒是王涛因为被人绑票,侥幸逃了一命。 正这样想着,被盖在树叶底下的王涛似乎是听到了仇人的话,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发出一声响动。在这寂静的环境下,对于精神高度集中的两个人来说,这声响动何啻于一声惊雷。那个马贼也不再谈判,似乎想先拿下一个人再说,蔷薇听到一声刀剑出鞘的声响,然后就听到急促的脚步声,显然是马贼冲着王涛下手了。 蔷薇有些着急,她不想和马贼正面战斗,但是王涛眼看就有危险,她又不能见死不救,这让她的形式非常被动。 “兄弟,你既然不让我过,那就别怪小弟不客气了!”马贼高喊一声,将手里的刀刃冲着树叶堆刺了过去,蔷薇甚至都可以听到刀剑劈开空气的呼呼风声,这声音细微却凌厉,代表着强大的杀伤力。 她正要绕过树干救人,却听见一声哀嚎,这哀嚎痛苦而沙哑,却不是王涛的少年声音。 马贼受伤了。 蔷薇立刻绕过树干,急速朝马贼冲了过去,马贼似乎是老于战斗的老贼了,他捂着眼睛,面目狰狞,一副极为痛苦的样子,但是他仍旧没有放弃抵抗,右手挥舞着刀剑,恐吓可能袭来的敌人,身子迅速在地上打了个滚,逃出了蔷薇的攻击范围。 “大哥,他眼睛被我撒了沙子,你快干掉他!”王涛从树叶堆里站起起来,他满身都是树叶,双手各抓着一把细沙,看来就是这东西让一时没有防备的马贼中招。 蔷薇没有回答,这时候不能暴露自己的方位。她没有快速冲刺,而是慢慢地行走,利用马贼的哀嚎隐藏自己的脚步声。 马贼努力地揉着眼睛,手里的马刀快速挥舞,身子急速后退,嘴里仍旧不忘喊着:“兄弟,大家都是道上的,见面就该有一份香火情,今日事是兄弟的不是了,若是能放兄弟一马,日后我白莲教必有厚报!”他没有说东阳堂而说了白莲教,很明显是想用白莲教的名声来吓唬人,眼下山东几乎遍地都是白莲教,不仅人数众多,更是武力强悍,帮众打起仗来口呼圣号,好像疯狂一般,在道上混的人是不愿意轻易招惹这帮疯子的。 蔷薇依旧没有回答他,她的脚步轻快而寂静,好像在跳一支舞蹈,又好像树叶在秋风中翩然起舞,有一种残酷而神秘的美感。 她接近,一步,两步,三步。 马贼后退,一步,两步,三步。 他们看不到彼此,却能分明感受到彼此的存在。 马贼在黑暗中后退,蔷薇在光明中前进。 风声呼啸,带着肃杀的气味。 马贼不住地后退,他不敢将自己的后背留给对手,所以只能靠着感觉慢慢后退,若是走快了就有可能摔倒,而摔倒的代价就是死亡。 他开始害怕了。 他不住地叫喊着,这次的台词是求饶:“爷爷,爷爷,饶了小的吧,小的不知道爷爷这么厉害,要是爷爷饶了小的这一次,小的一定给爷爷立个生祠,日后日日拜祭!”他语无伦次地喊着爷爷,手里的马刀仍旧没忘了挥舞,似乎觉得这样可以求饶防身两不误。 蔷薇一步一步接近,她好像一只优雅而美丽的猎豹,在没有任何抵抗力的敌人面前优雅地踱步,她不急着一下子杀死敌人,更不急着一次性割开猎物的喉管,她慢慢走着,让恐惧,让沉默,让死亡为自己打前站,让敌人享受死亡前的无尽恐惧。 她享受这杀戮的过程更甚于杀戮的结果,这个过程让她的下体隐隐有些湿润,有一种莫名的火焰从这个部位熊熊燃烧,猛烈地烧灼着她的灵魂。 痛苦,却快乐。 死亡和****来自不同的地方,却有着类似的感受,令人奇怪,奇怪。 突然,王涛高声喊道:“大哥,留他一命,咱们还得拷问他,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来!” 马贼如蒙大赦,似乎找到了求得一线生机的可能性,他低声求告着:“爷爷,爷爷,饶小人一命,小人什么都说!” 王涛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他小心翼翼地看了蔷薇一眼,发现后者除了一些被人打扰的不满之外没有太多情感,立刻放下心来,大声喊道:“你快把武器扔了,我留你一命!” 他的声音太过稚嫩,以至于马贼根本不相信他:“你这小孩说了能算吗?要是我扔了武器,你们不放过我怎么办?” “你没有选择!”蔷薇冷冷地说,她的声音同样稚嫩,还没有成年的嗓音让马贼根本分不出男女来,但是蔷薇的声音冷冽得好像一块冰坨,让他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信心。 他丢掉了武器,任由王涛取来绳子将他捆了起来。 “把他带到树林里面!”蔷薇不愿意做这种杂活,她是杀手却不是仆役,所以她只是抱着胸看着,任由王涛对着马贼拳打脚踢,却不愿意阻拦。 王涛力量不大,根本不可能拉动已经是成年人的马贼,所以他手里拿着马刀,狠狠顶着马贼的背心,押着马贼一直走到树林中间,这才把他的腿捆上。马贼似乎是被吓破了胆,所以任由王涛处置,丝毫不敢有任何反抗之心,只是一味地哀嚎求饶。 “说,李家坡的事情是不是你们做的!”王涛一脚踹在马贼的脸面上,这一下踹得又准又狠,直接将他的鼻梁踢断,一股艳红的血浆慢慢从鼻孔中流了出来。马贼遭遇重击,仍旧是不敢还手,也不敢大骂出声,只是哀嚎道:“这李家坡,李家坡确实是我们干的,但是这是因为李家坡的王乡绅不仅不愿意加入圣教,还说要去报官,我们不得不灭了他满门。不过小人是在村口放哨的,可是一个人都没杀啊!” 放哨的早被杀了,他肯定在说谎。 王涛的眼睛红了,蔷薇惊讶地发现一个人的眼睛可以在几乎一瞬之间从正常肤色变成赤红,而王涛的鼻孔大张,喷出浓密而大量的水汽。 这个男孩已经出离的愤怒了。 王涛的愤怒没有干扰他的理智,他用脚后跟慢慢踩着马贼的手指头,陶醉地听着后者不时发出的哀嚎声,然后慢慢地、不带感情地、一字一句地问:“你们的老营在哪?” “小爷爷,小爷爷,别踩啦,别踩啦,我们原本是没有老营的,平时都是四散居住,前几日火并了黑风寨,就在临清往南七十多里,里面有不少娘们,堂主就说在这里享受几天,一人分一个娘们!我前几天赌博时赢堂主了点钱,得罪了堂主,这才派出来让我找人的!” “你们几天前做下的案子,怎么今天才派来找人?” “小爷爷啊,我们本来就松散,少一个多一个都正常,只要最后人回来就行,这眼看着人没回来,堂主怀疑他们报官去了,这才派我去查探一下。” 王涛慢慢点了点头,悄悄拿起了军刀:“你给我说了这么多,我决定放你一马。” “真的吗?谢谢爷爷,谢谢爷爷。”马贼的眼睛仍旧没有揉干净,所以他看不到王涛的行动,只是冲着王涛声音传来的方向不住叩头谢恩:“谢谢爷爷,谢谢爷爷!” “不用谢,只不过,我饶得过你,李家坡被杀的几百号居民饶不过你!”王涛惨然一笑,慢慢将马刀插进马贼胸膛,用力搅了一下。 马贼嘴角噙出几滴血珠,一摆头,死了。 第一百零一章 POV:蔷薇 马贼如风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一匹马和两口骡子慢慢在土道上走着,领头的马的确是一种美丽的动物,她有着打结的尾巴,隆起的肌腱,发达而细长的四腿,略微隆起而颇为厚重的背部,远远看上去好像微微隆起的高原一半,它还有着健壮的臀部和颈部,显然是可以作为战马的强悍马匹。 蔷薇端坐在这匹红色毛发的马匹上,突然发觉骑马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这匹马并不在乎自己两人杀死了自己原来的主人,很温顺地任由蔷薇跨在了自己身上。蔷薇试着轻轻踢了踢马腹,这匹马就轻快地跑了起来,她走得颇为平稳,让人恍然以为自己飘在云间一样。她又轻轻拉了拉马缰绳,这匹马就顺从地慢了下来,不时还打一两个响鼻,似乎在向主人炫耀自己的能力。 “看来骑马也不是那么难,以后这匹马就归我了。”蔷薇对王涛说。 王涛没有说话,静静地点了点头。杀过人的男人和一般男人似乎有些不一样,但是哪里不一样蔷薇有说不出来,她只是感觉到王涛身上多了一种难以说明的沉重和悲伤。 “你杀人之后没有吐,还算是好的了。我第一次杀人之后吐了好几天呢。”蔷薇不想让王涛被杀人的痛苦缠绕,出言开解道。 “不,我一点都不恶心——恰恰相反,我非常快乐,我开心我能杀死一个贼人,给我爹娘和府中几十口人报仇!”王涛口口声声地说自己一点都不恶心,但是他早就已经泪流满面,哽咽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蔷薇静静等了一会,等王涛情绪平静下来,才继续说道:“那你打算怎么办?现在我们知道了他们在黑风寨,但是我们不可能直接杀进去,他们根本不需要和我们近身战斗,只要放几轮箭我们就死了。” “你自幼跟白莲教打交道,你觉得报官会有用吗?”王涛问。 “报官?”蔷薇嗤笑一声:“官府若是有用,老母猪都能上树!那些坐在县衙里的大人们从来不管小民们的死活,只关心自己的官位和受贿!山东农村的事务都是村里的约正、约副这些人来管的,官府只知道收税,至于赈灾、祭祀、防贼什么的统统都是不管的!” “但是这白莲教乃是邪教,要是任由他们坐大,只怕官老爷们的位置也坐不稳吧。” 蔷薇冷笑一声:“你还以为现在的白莲教还是以前的白莲教呢!我在家里的时候经常有白莲教来,他们喝多了就吹嘘某个官员也加入了白莲教了,某个武官也成了护教法王了,只怕你前脚去告官,后脚就给人杀了!” 王涛沉默了一会,突然拔出马刀来,在空中恨恨地一挥:“真是可恶,都说这‘官匪一窝’,我还道这是夸大之言,眼下来看,只怕这还已经是‘官匪一家亲’了!” “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顿了顿,蔷薇说:“若是我们混进他们的山寨,说不定能抽冷子杀掉几个,但是不可能更多了,他们死多了人肯定会警觉,到时候能逃出去就是万幸了。” “不,我不能让你冒这样的险,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大恩大德我死也还不完,怎么能让你跟着我一起去死?”王涛否决了这个提议,目光无神地看着眼前似乎怎么也走不完的大道,哀叹道:“这世道,怎么总是好人无路可走,坏人任意横行呢!” 蔷薇正待说话,却听见一声尖锐的嘶鸣声,她警觉地抬头一看,竟然是一支飞箭掠过空气发出的响声。 她心里一凉,一枝穿云箭,千里来相见,这次是真响马! 马贼们如风一样来了,他们骑着马,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他们的马术很好,有的人连马鞍都没有,却依旧能在马上任意驰骋,做出各种炫技似的动作来,而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有弓箭,这种三年才能制成的军用武器杀伤力很大,在马上骑射,四十步以内即使是硬皮甲都可以射穿,绝对不是普通猎人用的那种软弱弓箭可以比拟的。 他们从各个方向飞驰而来,从树林中出来,从大路上飞喷奔而来,从他们背后包抄而来,嘴里吼叫着不明意义的口号给自己壮胆并恐吓敌人,很快就将蔷薇两人包围了。 “王涛,不要和他们冲突,我们打不过他们。”蔷薇走下马来,高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抵抗的意思。她没有拔出匕首,在这种情况下反抗,绝对是最坏的选择。 “知道。”王涛将马刀丢到地上,也学着蔷薇一样举起双手。 马贼大约有五十来人,他们穿的衣服五花八门,有青布袍子,有镖师劲装,有锦衣袍服,也有羊皮袄子,他们的武器也是各式各样,短剑、马刀、顺刀、短枪、弓箭、标枪应有尽有,虽然绝对不可能和正规军作战,但是对付普通的旅人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一个人骑着马越众而出,他看上去不过四十来岁,身材高大健壮,行走间似乎可以看到那饱满的肌肉从青色的布衣下面隆起,他的脸棱角分明,眼睛中等大小,但是神光炯炯,一看就知道是一个饱经战阵的贼头。他腰间挂着一柄长刀,这长刀长得有些奇怪,刀刃约么有二尺多长,这样的刀应该是适合步战的,与倭刀相仿,若是使用者力气足够大可以一刀砍死两三个无甲的对手,但是却被这人拿来作为马刀,可见他的力气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 这个人没有把刀拔出来,这说明他暂时是不想动武的,所以蔷薇只是静静地站着,也没有做出任何威胁动作。 贼头策马慢慢走了过来,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洪亮无比,好像寺庙里面每天早晨和傍晚都要敲响的钟:“两位小兄弟,我们是临清响马,咱姓张,江湖朋友送了个外号张布衣,最是劫富济贫、爱交朋友的,咱看你们两人不像是富家子弟,既然都是苦哈哈,那就不要担心了!” 蔷薇听说过山东响马的名声,尤其是临清靠近运河,响马尤其繁多。但是这些人多是劫富济贫,帮助穷困的,所以蔷薇听了这话,略略安心,学着张布衣的口气回话道:“久闻临清响马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俺是曲阜县大梁村人,这位是俺的小兄弟,本来要去临清讨生活的,不知大王为何将我兄弟二人拦下!” 张布衣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有一个尖细的声音高声喊道:“大哥不要被这小子骗了,他说自己是大梁村的,但是他一个农村小子,哪里来的这么好的马!还有这小胖子,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若说他是个穷苦出身的,打死俺老周都不相信!”说话的这个人尖嘴猴腮,身上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短衫,手里拿着一柄短枪,腰间带着一副弓,背上背着箭壶,看上去倒是个小头目。 张布衣听了他的话,略一沉吟,斟酌着说道:“本来不应该拦住小兄弟的,只是我有些话要问,所以对不住了,我保证若是这事和你无干,决不取你一个铜板,也绝不伤你一根头发!” 蔷薇随即说道:“既然如此,还请大王问话。” “我问你,你二人可曾见过一个探子,这人身穿黑袍,骑着一匹这样的红马,癞痢头,豁嘴巴,看上去颇为凶悍?” 蔷薇和王涛对视了一眼,张布衣描述的人正是他们刚刚杀掉的白莲教探子,但是他们不知道张布衣和这人关系如何,一时间不敢主动回答。 张布衣看到两人对视了一眼,似乎是猜到两人见过此人,于是说道:“你们不要担心,这人是我的一个仇家,我要抓到他向白莲教寻仇,和你二人无关的。” “既然如此,回禀大王,这人已经被我们杀了,这马就是他的马,”说着,蔷薇又拿出王涛的马刀,继续说:“这刀也是他的刀,大王若是想要,都拿去便是!” 张布衣正要说话,老周又高声喊道:“不可能,这人乃是白莲教东阳堂的一员勇将,最是悍勇的,你们二人如此年轻,如何能打得过这个悍贼!” 蔷薇从来听不惯有人质疑自己的杀人能力,她瞪了老周一眼:“我说是我杀的,便是我杀的,这马、这刀都在这里,你们自己去查看就是了。你要是不信,咱们比划两下也是可以的!”她深知此时既然对方没有动手的理由,倒也不必露怯,这个张布衣是个光明磊落的人物,但是“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必要时也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力量。 “你这狗崽子,你敢——” “老周!”张布衣只是轻轻说了一句,老周立刻噤口不言,显然这个张布衣的威信极高,让老周不敢冒犯。 “实不相瞒,这人是白莲教东阳堂的人,东阳堂最近在山东做下好几场灭门惨案,还打着我临清响马的旗号,大大坏了我临清马贼的名声,我是一定要找他们算账的。只是这伙人人人骑马,来去如风,实在不好抓捕,昨日底下人跟我说有一个白莲教探子路过此处,我才带着人追赶,没想到却晚了一步。”说到这里,张布衣显得有些郁闷,似乎觉得让一个孩子占了先机有些丢人。 第一百零二章 POV:蔷薇 结伴寻仇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蔷薇暗暗点头,这个张布衣不以貌取人,愿意相信自己两人,倒是少有的有气量的,这样的人,只要不死于非命,在绿林道上估计会混得很开。 王涛看了蔷薇一眼,眼神中满是喜色,蔷薇轻轻点了点头,示意王涛开口说话。 “你真是要找白莲教寻仇?”王涛大声问道。 “这还能有假?”老周又说话了:“你们这娃娃,既然大哥信了你们就快些去吧,这大人厮杀的事情,你们不要参合!” “禀告大王,前几日李家坡被白莲教灭村了。我就是李家坡王乡绅的独子王涛,因为被人绑票又被我大哥王强所救,才侥幸躲过一劫。我们这是要去找白莲教报仇的,若是大王愿意带着我去找白莲教厮杀,小弟愿意为大王冲锋陷阵,百死不旋踵!”说着说着,王涛的眼眶已经红了:“这白莲教的贼人,杀了我爹爹,生生轮.奸了我母亲,此仇不报,枉为人子,愿大王怜惜,带我杀白莲教,杀白莲教!”他边说边磕头,额头上原本已经愈合的伤口又裂开了。 “唉!”张布衣感叹了一句,说道:“没想到你竟然身世如此凄惨!之前倒是我兄弟们对你不敬了!”顿了顿,他又为难地说:“虽然你们杀了这探子,的确是帮了我一个忙,但是第一我不知道他们巢穴在何处,仍然要细细查找,这就不知要花多少时日了;第二个你原本是好人家的孩子,又遭遇这种破家大难,我如何忍心让你跟着我做贼?”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布袋来,看上去颇为沉重,里面应该装着不少银子。 “这袋子里面有三十多两银子,原本是要给一个兄弟的寡妇孩子送去的,我今天给你,你留着做点小生意吧,我那兄弟的家人我就自掏腰包资助吧。”张布衣说这话的时候表情诚恳、语态慈祥,看上去是发自内心,这让蔷薇颇为惊异,这个世道能有这个热心肠的人可不多了。 王涛却不愿意接这钱袋,只是厉声叫道:“大王,我刚才讯问了这个白莲教贼人,他招供说他们攻破了黑风寨,里面有不少女人,正在寨子里面风流快活!若是咱们昼夜兼程赶过去,利用他们享乐的时候加以突袭,定然能一举扫平这帮贼人!我乃是父亲生,母亲养的,从小吃的是母亲的奶,花的是父亲的银,若是不能给他们报仇,我就是死了也绝对不瞑目的!”说着,他又“吭吭”给蔷薇磕了几个响头:“大哥,你先是把我从绑票的坏人手中救出,又带我潜入村子收葬父母,刚才又帮我截杀了白莲教的贼人,这恩情比天还高,比海还深!只是我眼下要跟着大王报仇,今生只怕是没机会报恩了,若是有来生,王涛一定做牛做马,为你效劳!”他说这话的时候情真意切,哀感动人,除了他胖胖的脸颊还能看出来几日之前的那个欢快的小胖子之外,再也没有一个地方能看出从前的面貌。 眼下的他,坚固、死寂、肃杀,他就像一块经过锻打的镔铁,褪去从前的青涩和脆弱,变得无比坚韧、无比刚强。 蔷薇毫不怀疑,如果加以训练,这个王涛会成为最坚定最残酷的战士。 “好,好!”响马们发出欢呼,山东响马最是讲究义气,他们的偶像是程咬金等瓦岗寨好汉,最看重的就是忠孝节义的好汉子,这个王涛一番话兼顾了孝顺和义气,说出来气势磅礴,让他们不由得大声叫好。蔷薇还观察到很多人对自己投来赞赏的目光,显然也是被自己的行为感动,他们纷纷感叹着“好汉子”“果然是山东好汉”,一边七嘴八舌地请求张布衣接纳为父母报仇的王涛。 张布衣似乎也被打动了,他沉吟了一下,大声说道:“这位小兄弟,你为父母报仇的心情我理解了,但是这做响马可不是儿戏,平时行军的痛苦折磨就不说了,你得能够在奔马上睡觉。而战阵之中生死一线,说不定哪一天就死了,我看你年纪不大,说不定都不能留下个后来,这岂不是可惜!再一个,这响马毕竟是贼,我看你说话彬彬有礼,多半是读过书的,你要是好好读书,积极上进,日后未必不能考科举、做大官,岂不是比跟着我穷混要号无数倍!” 王涛高声叫道:“若是不能给父母报仇,哪怕是做了一品大员,我又还算是个人嘛!而若是天意让我报仇成功,让我王家有后,我自然能有后;若是天意如此,我是躲也躲不过的,倒不如跟他们拼了!” “好!好!”张布衣大声叫道:“我刚才还说你小小年纪,没吃过苦,多半受不了这个苦楚,而听你说话,是个有决心的,只要你运气好别死了,日后肯定能混出头来!既然如此,我就做主,收了你这个小兄弟了,咱们山东好汉向来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小秤分银,入了伙就是好兄弟,你不要担心有人欺负你,谁要欺负你,哪怕是官府咱们也跟他干到底!” 到底是这伙马贼的头目,他这句话一出,所有马贼都大声叫好,比刚才声音大了很多,显然是抓住了这群直肠子汉子的内心。 说完这句话,张布衣又看了看蔷薇:“这位王兄弟也是好样的,勇救弱者,护送进村,截杀探子,这样样都是英雄事迹,我张布衣佩服!不过兄弟跟白莲教没仇,对这位王兄弟也仁至义尽了,若是兄弟看得上我张布衣,可以跟着我们回山寨住几天,看看我们黑虎寨的风光,兄弟我定然是好酒好肉好招待!若是有那要紧事的,大可自去,兄弟最好交朋友的,送兄弟一百两银子的盘缠,咱们日后再见还是好朋友!” 他这话说得光明磊落,也没有逼迫蔷薇做决定,让蔷薇非常舒服。王涛此时转头看了看蔷薇,目光里似乎有些哀求,或许是想让蔷薇留下,但是他又没有任何理由挽留蔷薇为自己拼命,所以只能默默地看着蔷薇。 蔷薇想了一想,摇摇头:“以前我娘跟我说过‘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我帮王涛到现在,倒是想和白莲教再玩玩!而且我从前和白莲教的人有过恩怨,多杀他们两个也是给我父母报仇!” “好,好!”张布衣听了这话非常开心:“王兄弟说话直来直去,痛快,义气,我张布衣喜欢!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起打破了黑风寨,让白莲教的兔崽子们看看咱们的厉害!” 其他马贼,包括老周也都欢呼起来,这些平生最讲究义气的汉子们高声呼喊着,为自己获得了两个讲义气的兄弟而无比开心,他们撒开马蹄奔跑起来,带着蔷薇和王涛一道往临清去了。 …… 孔孟故里逍遥郎,上着锦缎下绸裆。 铁蹄踏旷野,马刀耀日光。 忽而如风去,忽而近恁旁。 官军奈若何,百战无一伤。 纵有千军阻,酣战无人当。 好汉站着死,头断气脉长。(注1) …… 他们高声歌唱着响马的歌谣,这歌谣欢快中夹杂着痛苦,气势雄浑中又有着几许哀伤。 注1:改编自王薄《无向辽东浪死歌》 第一百零三章 POV:伯龙 漫漫行程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伯龙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时间在他的脸上留下不少痕迹,让他的额头、眼角和下巴都长出了些许的皱纹。他的脸很长,头发又不多,眼睛又出奇的大,这给他带来了个“马脸”的绰号。伯龙不喜欢这个外号,但是江湖上都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他这个绰号被每一个见过他的人认可,以至于时间一长都没有人叫他的本名,反而都叫他“马脸”了。 他是河北邢台人,老家是沧州,从小跟着父亲学习棍棒拳脚,长大后给镖局跑镖,风雨来雨里去十来年,竟然没有把命丢掉,也算是祖宗积德。 眼下伯龙正骑着一匹黑白毛色相间的马,慢慢在大路上走着。这匹马是匹好马,别看它其貌不扬,身材不高,但是速度极快,耐力也很好,跑起来很少有马能及得上,对于伯龙来说,跑得快就意味着容易保命,这就是一匹马最大的价值了。 他穿着一身锁子甲,但是头上没有戴头盔,以免影响视线。这锁子甲擦得表面明亮而干净,能反射清晨的太阳光,显然得到了主人的精心保养。伯龙的锁子甲是环与环相互连接,串成一个个方块形状的部件,然后附着在一块块甲衬上的,他听说西域的锁子甲是环和环无限嵌套起来的,估计打造起来会比较麻烦吧。他腰间悬挂着一把战剑,长约两尺不到,比较单薄,这种剑不利战阵,但是适合江湖人士灵活搏杀,说明剑的主人是个老江湖,不是军旅出身。他腰上还挂着一把手弩,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不足,对于穿着重甲的敌人来说和没有没什么区别,但是对于不穿甲的敌人来说就很有威胁了,这也是江湖人士梦寐以求的武器,但是弩箭乃是朝廷管制军器,一般人是得不到的。 伯龙眯着眼睛看了看前面的大道,北国的冬天来得早,两边的树叶都掉光了,道路上满是红色黄色的落叶,是藏不了伏兵的。大路上寂寥无人,远处飘着薄薄的雾霭,显得非常静谧。他又听了听道路两边的声音,发现鸟叫声依旧,也没有特异情况,就打了个呼哨,告诉后面的大队继续行进。眼看着大队人马开始行动,他又继续前进,他是大队的前导斥候,负责整个队伍的侦查工作。 一起担任斥候的还有一个人,他的外号是“疯和尚”,由此你就能知道,他是个还俗的和尚,他自称来自少林寺,因为看不破红尘才来到这里,但是队里有人偷偷传说是因为他强奸了山下的农妇才被少林寺赶出寺门的。 对此,疯和尚嗤之以鼻:“咱们少林寺的和尚强.奸还叫强.奸?那叫开光!” 伯龙警惕地查看了一下四周,摸了摸胯下的马匹,问疯和尚道:“和尚,接下来打算去哪?” 疯和尚闻言,转过头来,用一双牛眼看着伯龙:“什么去哪不去哪?魏老公虽然被皇帝发配到凤阳去了,但是我看他那几十车的财宝可都是真金白银,他到了凤阳就不需要咱们看家护院了?魏老公给的银子多,还让玩女人,咱就给他干呗!” 伯龙沉默了一下,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若是魏老公能到凤阳继续立足,咱们就不妨继续给他干活,反正给谁看家不是看家,帮谁杀人不是杀人?但是我觉得啊,”说到这里,他的话音低沉了下来,显得有些神秘:“我看着魏老公,只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吓!你怎么说话呢!你这要是给魏老公听见,按他的心狠手辣的作风,还能有你的好去?”疯和尚吓了一跳,低声呵斥道:“咱们江湖人士,讲究的是拿钱办事,既然拿了魏老公的钱,就得给他把事办好了,至于说魏老公自己,皇帝不也没杀他嘛!” 伯龙没有被疯和尚说服,他继续低声说道:“你这和尚不懂,这失势的权臣最怕的就是继续嚣张跋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你看着魏老公从京城出来,虽然没有高官送行,但是连财宝带家眷将近一百辆大车,随从的武士两三百号人,这哪里是犯了错被发配的样子?要是给皇帝知道了,你说皇帝会怎么想?会不会赐死魏老公?” “这——”疯和尚有些动摇了:“你说的也是,这魏老公确实是太嚣张了一点,这皇帝轻而易举就发落了魏老公,是个厉害的,要是给他知道了,不知道还要搞出什么事来!” “还有啊,”伯龙继续说道:“听说那个柳旭柳伯阳带兵冲进了南京城,把兵部尚书王在晋抓起来千刀万剐了,听说剐了八千多刀,王在晋生生疼死的!而跟着他的书生都跟疯了一样,抢着王在晋的肉吃,吃得满嘴都是血!”说起来的时候,他语气里有深深的恐惧,显然也是被这种血腥的行径吓到了。 他不怕死,混江湖的人谁会怕死呢?怕死的要么死了,要么就脱离江湖了。但是他害怕死都死不痛快,如果死之前被人剐上上千刀,那确实是最可怕的死法了。 “吓!一个书生竟然这么厉害!”疯和尚深深舌头,两眼圆瞪,低声叫着:“佛爷爷啊,这个柳旭哪里是什么文曲星,八成是什么贪狼星、七杀星下凡吧,杀性竟然这么重!”接着他回过神来:“这个柳旭杀了王在晋是不假,我也听说了,可是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你傻啊!”伯龙有些焦急地说:“昨日听一个北上的客商说,柳旭带着几千号人北上了,说是要截住咱们,杀了魏老公,为东林党人报仇!” “哎呀,想他们一群书生,能打过咱们不成?”疯和尚有些不在意,“若是皇帝派锦衣卫来,咱们还得躲一躲,但是这帮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书生咱们怕什么!” “你这蠢货!”伯龙更加生气了:“他这是大义在身啊,鼓动几千号人一起拿着棍棒杀过来,你就是浑身是铁能打几个钉?而且他们说不定还带着军队过来,你铁布衫练得再好,能挡得住鸟铳强弩吗?再一个,咱们凭什么给魏老公死战?咱们的月钱是按月发的,咱们干一个月的活,拿一个月的钱,凭什么给魏老公卖命?” “倒也是啊,”疯和尚点点头:“你说得对,你马脸的脑子就是比我疯和尚好!那你说,咱们咋办?” “别叫老子马脸!”伯龙生气地骂道,随即低声说:“我倒有个计划,已经有不少人同意了……” 第一百零四章 POV:伯龙 乾宁驿里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到家乡了啊!”伯龙骑着马,眼看着远处的一片平旷,发出了一声感叹。多么好的一处平原啊,你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平旷的耕地,有河流,有水坝,有谷仓,有村落,有袅袅的炊烟,有行走的耕牛,有散放的羊群,对于伯龙来说,这片土地虽然比不上江南的歌吹繁华,比不上京师的冠盖云集,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美丽。她博爱,她富饶,养育了一个又一个燕赵男儿,让他们得以站在燕赵的大地上,奏出燕赵男儿的雄阔悲歌。 “这人一辈子,若是入了江湖,能有几回回乡呢?我护送魏老公去凤阳,倒是托了他的福,有机会看一眼沧州的城墙啊。”这样想着,伯龙心里又多出了几许唏嘘的滋味。 “大哥,若是这么想回家看看,那就告个假回去看看,反正这大队走得也慢,不用担心赶不上的!”跟在伯龙身边的是他的一个亲信,外号“铁头”,自幼练的是铁头功,斗大的脑袋上面一根毛发都没有,远远看上去好像一颗大铁球。他还自称练过“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打起架来拿着一根狼牙棒就杀入人堆,凶悍非常。 “不啦,老家的人都死光了,去看谁呢?再一个,项霸王说得好,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我十八岁跟着叔叔出来闯荡江湖,混到现在都没什么成就,有什么脸面回乡呢?”伯龙叹息了一声,随即想到此刻不是感叹的时候,立刻问道:“这里是什么地界了?” “大哥,咱么刚过了天津卫,前面是乾宁驿,眼看着离沧州也不远了!”答话的名叫胡成,人称“狐狸”,使的是一对峨眉刺,这种奇门兵器最是难用,但是若使用好了则威力无穷,是伯龙非常信赖的下属。 “好啊,眼看着沧州城就不远了,若是咱们进了沧州城,带你们尝尝咱们沧州的沧州冬菜,这东西可是好,配着白米粥最是舒服的,眼看冬天就要来了,来上一碗粥一碟冬菜,最是养人的。”伯龙随意地说着话,一边不忘记打量着四周的来往人群,又说道:“这来往的客商是越发的少了啊,眼看着这年景越来越不好啦!” “可不是嘛!这京城的米价也是逐年看涨,去年一斗米才一钱银子,今年就涨到一钱二了,我看啊,还得涨!”铁头哼了一声,继续说道:“我看这世道,从来都是大人们吃香喝辣,小民吃糠咽菜,若是年景不好,发个水灾,碰上个人祸,只怕就要卖儿卖女了!”铁头虽然长得凶悍,却是最有慈悲心的,平时遇上真心过不下去的人家都会加以周济,看见落魄的朋友也会慷慨解囊,倒是比疯和尚还来得慈悲些。 “唉,这中国几千年来,那一个朝代不是这样呢!就算是朱皇帝坐了江山,穷哈哈也没见过上好日子嘛!”伯龙随口应了一句,又看了看前方已经渐渐从暮光中露出身形的驿站。 乾宁驿站是座小型驿站,按照规定里面应该只有十来个驿卒,它看上去像是一座方形的堡垒,四角插着红旗,又有点像北方的四合大院。驿站的四个方向都有着门楼,这些门楼平时可以用作瞭望,遇上战乱还可以充作箭楼,虽然挡不住大队人马的侵袭,但是抵御乱兵乱民还是足够的。 伯龙的马蹄踏在夯打结实的黄土路面上,发出哒哒的声响,他胯下的马儿似乎很喜欢这种平整而结实的路面,开心的打了个响鼻,惹来主人的一记轻轻拍打。 “这驿站太小了,里面的粮食估计不够咱们两百多人吃吧!”狐狸骑马走了过来,低声说道:“咱们带的粮食也不是很够,估计今天有人要饿肚子了。”说道“饿肚子”时他的表情有些幸灾乐祸,显然,饿肚子的只会是魏老公的家仆们,像他们这种江湖佣兵是不会饿肚子的,否则谁来保护魏老公的安全呢? “哼,你以为驿站里面就那一点粮食?他们有的是粮食,只不过是军用粮食,不能轻动罢了!”伯龙哼了一声,继续说道:“依着咱们魏老公的意思,还不得让他们把所有粮食拿出来?要是不听,说不得就要杀几个人立威的!” “大哥,照你的意思,是不该这么做?咱们以前仗势欺人的事情也没少干,也没见你说过什么啊。”铁头诧异地问道。 “此一时彼一时啊,”伯龙叹息一声:“若是魏老公还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东厂厂公的时候,咱们随便做,随便杀,都是没关系的,可是眼下是什么时候?正是魏老公失势的时候,这个时候还肆意妄为,给人留下把柄,岂不是自寻死路?” “那依大哥的意思,咱们怎么做?” “多做善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伯龙冷眼看着前面的驿站上的红色灯笼,从牙缝里面狠狠憋出一句话。 后队里面跑出一个骑士来,他骑着一匹黄骠马,在黄土夯成的大道上任意驰骋着,不时还用力鞭打自己的马匹,示意它跑得快一些。这个人脸色黑如锅底,声如雷震,他大声呵斥马匹的声音远远传播开去,好像冬日里隆隆的雷声一样。 “德性!”铁头不满地哼了一句。 “这个张飞,别人拍他马屁,称呼他一声张飞,还真把自己当成张翼德了?”胡成低声嘀咕着,“若是论武功,咱们伯龙大哥那里比他差了?他还不是忠心给魏老公当狗,让他砍谁他砍谁,才混到这个地位的!” “不要乱说话,现在正是人心惶惶的时候,咱们不要做出头鸟!”伯龙面色无喜无悲,轻轻说了一句,静静等着张飞赶来。 张飞的马速度很快,不过半刻钟就赶到驿站门口,他大声对着驿卒喊着:“九千九百岁魏老公驾到,你们管事的还不快快滚出来接驾!” 他这话一出,早就有所预料的驿卒们还是一片兵荒马乱,他们虽然猜测出是一位达官贵人出门,却也没想到竟然是昔日炙手可热的魏忠贤公公。虽然这位老公已经失势了,但是要对付他们这些小兵还是易如反掌的,所以他们不敢不恭敬对待。 很快,一名穿着穿对襟罩甲的武官跑了出来,他脸色红红的,看样子喝了不少酒,正享受着飘飘欲仙的快乐,却被驿卒们从快活乡里拉了出来。 这个武官是个巡检,连品级都没有,所以不敢拿大,恭恭敬敬地唱了个肥诺,又不小心打了个酒嗝,这才说道:“属下,呃,属下乾宁驿巡检吴航,问魏老公好!” “哼!这么来的这么慢!我问你,你们这乾宁驿的驿丞呢?怎么只剩你一个?”张飞倨傲地骑在马上不肯下来,或许在他想来,面对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官根本不需要任何礼貌吧。 “这……”巡检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低声说道:“许驿丞今儿进城了,这乾宁驿眼下就小人一个,还请这位大人多多包涵!” “谁是你家大人!”眼下“大人”已经不是什么尊称,所以张飞非常不满地哼了一声,大声呵斥道:“你这狗才听好了,老子乃是魏老公钦点的卫队队长,平日里在京师都是出入公卿之门的!你这狗才,敢叫老子大人!”他越说越来气,竟然挥起马鞭狠狠抽打了巡检一下。 巡检从来没想到魏老公的家仆竟然如此跋扈,因此没有防备,脸上顿时出现了一道血印,但是他又不敢还手,只是一味闪躲着,高声求饶道:“这位爷,小人知错,小人知错,还请您高抬贵手,不要计较!” “哼,仗着主人的势这么嚣张,迟早得横死街头!”看到张飞的行为,胡成低声骂道。 “二哥别急,大哥不是早就有成算嘛,咱们忍着一时之气,日后有他们好看的。”铁头冷笑一声,劝阻道。 张飞抽了几下,却见这巡检闪躲得非常灵敏,自己骑在马上又不好再动,因此就坡下驴,收起了马鞭,大声喊道:“你这驿站里面还有多少粮食?我们大队粮食不足,需要从你这里收集一些!” “这位爷”巡检满脸堆笑地奉承道:“您是京师这种大地方出来的人,自然不知道咱们小地方的苦,这些日子年景不好,驿站的粮食都是不够的,平日来个十人八人的小队供应起来都勉勉强强,您这么两三百人一起来,咱么你实在没能力供应啊!” “狗才!”张飞勃然大怒:“你敢骗老子?谁不知道你们驿站都存着给往来驿卒的粮食马料?若是粮食不够,误了军情,你们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这位爷啊,这粮食您也说了,是个往来驿卒准备的,您这大队人马,本来也不是驿卒啊!”巡检勉强地笑着,竭力给张飞解释自己的难处:“要是供应了您这大队,只怕真就供应不了驿卒了,到时候真是杀头的大罪啊!” 第一百零五章 POV:伯龙 阴谋气味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嘿嘿”张飞冷笑着,一张黑脸没有任何表情,让人看来恐惧不已:“杀头的大罪?你信不信,你若是不给我供应粮食,我这就杀了你的头?”说到“杀了你的头”的时候他大喝一声,伯龙只觉得听到一声黑熊的怒吼,震得自己耳膜嗡嗡作响。 “这个张飞到还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若是想要做我那事,这个张飞必须想个办法对付!”伯龙心里这样想着,继续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情形。 “这,这……”巡检脸上发苦,似乎从来没想到会遇上这么个蛮不讲理又武力超群的蛮子,他略略一想,终于在马上掉脑袋和立刻掉脑袋之间选择了后者,勉勉强强地说:“既然如此,那小人只从命了,小人驿站里还有几十石粮食,估计够爷您大队吃用。只是这堪合还请大人出示一下,让小人做个记录,否则小人在上官那里无法交代啊!” “堪合?狗屁堪合!”张飞冷笑一声:“老子跟着魏老公这么久了,外出办事就没有见过堪合!” “爷,这没有堪合是没办法支取粮食的啊,若是您不给堪合,小人只怕是要落一个擅动军粮的罪名了,这到时候杀的可不止是小人一个人的头,说不定小人全家老小都要给小人陪葬啊!”巡检“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用膝盖着地,慢慢挪到张飞马前,双手抱住张飞的小腿,大声哭了起来:“爷,您就行行好,行行好,放小人一条生路吧,要不然小人真是没法活了啊!” 这个身高差不多有五尺多的男人说着说着,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堪合?那你看这个是不是?”张飞从腰间掏出一把短斧,这斧头柄不过一尺长,斧头沉重,斧刃上闪着冷光,还带着一点点青色的光泽,一看就知道是杀过人,饮过血的利器。 巡检看着这把斧头,又看看张飞黑锅一般的冷面,愣了愣,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连哭声都止住了。他就这样看着张飞,眼睛里面没有一丝神光,有的只是深深的无奈和悲哀。 “怎么样?我这堪合可是合用?”张飞一脚踢开巡检,又大声询问着。 巡检的鼻子被踢破了,里面汩汩流出鼻血来,他用袖子摸了摸,却把血抹得满脸都是。 “张飞兄弟,这俗话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你这么逼他,显得堂堂魏老公竟然会和一个小小巡检过不去,这不是丢人咱们魏老公的面子嘛!”伯龙看不过去了,他一向自诩英雄好汉,虽然平时也做一些杀人放火的恶事,但是这么欺负一个小小巡检却是看不上的,所以他带着铁头和胡成两个人骑马走了上来,给巡检开脱。 巡检感激地看了伯龙一眼,却又露出担心的神色。 “哟,这不是马脸兄弟吗,你这前站打得好啊,跑得我都没看见!”伯龙和张飞相隔不过两三丈,张飞怎么可能看不见自己,只是这张飞向来以魏老公亲信自居,对于心机深沉又亲信众多的伯龙非常忌惮,这才出言讽刺。 伯龙眼睛中闪过一丝怒意,他这十来年江湖不是白混的,除了一些他惹不起的大佬和疯和尚这样没有心机的蠢人之外,已经没多少人敢叫他马脸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今天这个张飞敢揭他的疮疤,这让他非常愤怒。不过伯龙心机深沉,眼睛中的怒色一闪而过,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那是张飞兄弟眼界太高,看不上咱们这些粗人!兄弟是魏老公的亲信,咱们兄弟是极其佩服的!” 他身后的铁头和胡成似乎有些躁动,伯龙将右手轻轻在身后一挥,示意他们不要轻举妄动,见张飞高抬着头不屑跟自己说话,又诚恳地说道:“张飞兄弟,你对魏老公的忠心大家都是知道的,江湖上的朋友说起张飞的时候,谁不是这个!”说着,他举起自己的大拇指,高高举在自己的头顶上,一副非常佩服的样子。 张飞是个莽汉,从来没有心机的,这也是他魏忠贤信赖的一个原因,毕竟一条会咬人、忠心还没脑子的狗谁都喜欢。他听了伯龙的话,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脸上的寒霜稍微溶解:“恩,你马脸倒是个会说话的,知道爷爷我的本事,不过你这手伸的也太长了吧?我管教这个巡检,管你屁事?” “张飞兄弟有所不知,这魏老公现在流年不利,最怕的就是惹人注意,你这么一闹,咱们没多少好处不说,反倒让人说咱们魏老公的属下仗势欺人,万一传到魏老公的敌人那里,给皇帝一说,咱们多半是要跟着吃瓜落的!” 伯龙这番话倒是入情入理,所以张飞也听明白了,他这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忠心耿耿,哪怕魏忠贤让他去死也是毫不眨眼的,因此立刻说道:“你这马脸,就是一肚子花花肠子!也罢,也罢,爷爷我就饶这狗才一回!”说着丢下一张堪合,又晃了晃自己的短斧:“你这狗才,还不去给老子准备吃食?要是这车队有一个人吃不饱,有一匹马没喂好,老子就先从你开始杀,一直杀光你们这破驿站!”说完,他一踢马匹,返回大队了。 “这位爷,今天多亏了您啦,若不是您,只怕我要么今天就死了,要么也是死到临头了!”巡检带着满脸的血迹,他走到伯龙马前,连声道谢。 “不用,这混江湖的谁没个难处?大家相互忍让,相互理解,凑合着就能过去,得饶人处且饶人嘛!”伯龙没有居功自傲,他走下马来,递过去一张手巾:“擦擦脸吧,一会把饭食做得可口些,宁可吃不完剩下,也要多准备一些,魏老公最后还是会给你付钱的,你只要拿着钱去买点粮食就能把缺口凑上了。” “恩人,谢谢恩人!”巡检连连点头,结果手巾擦了擦脸。随即,他眉头一皱,好像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慢慢走到伯龙身边,低声道:“大哥,你是个好心的,我谢谢你!今天晚上,和你的兄弟在房间里面待着别出门!” “你什么意思?!”伯龙一个激灵,抓住巡检低声喝问道。 “没啥意思,兄弟啥都没说,谢谢大哥的手巾了!”巡检轻轻抖开伯龙的手,慢慢离去了。 伯龙眯着眼看着巡检离去的身影,他突然发现这个人走路极有规律,一行一动之间好像呼吸一般自然,脚下的步伐也是极其稳当,哪里像是一个被张飞欺负得像狗一样的巡检? 他神色严肃,不动声色地摸了摸自己的战剑。 他嗅到了一丝阴谋的气味。 “大哥,这狗才不过是条狗,还真他 .妈.的把自己当回事了?”铁头走了过来,愤愤不平地说着。 “就是,就是,要不是看在魏老公的面子上,兄弟们早就一拥而上砍死他了!”胡成也低声说着。 “不要说了!你们都给我警醒着点,今天晚上招呼兄弟们,不许喝酒,吃完饭就给我到我屋里待着去!”伯龙没有回应他们的抱怨,反而低声喝斥道。 “大哥,怎么回事?哪里不对劲?”铁头卸下了背后背着的狼牙棒,低声问道。 “不知道,小心一点总是好的。”伯龙眼睛看着巡检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渐渐落山的红色太阳,心中涌动起一种夹杂着恐惧和兴奋的情绪。 晚餐是在驿站的饭堂吃的,魏老公有自己的厨子,哪怕是出门也带着各式调料和厨具,只不过借用了厨房的火做了点饭,所有食材都是自备的。像他这种贵人,哪怕是落魄了也是不能失了体面的,就算是在一个荒村僻壤的小驿站吃饭,也必须由专人制作,也必须是贡米、南洋香料、口外肥羊。 伯龙坐在饭堂大厅里面,四下观察着,这个大厅倒是不小,梁架的顶棚高高架起约莫有将近一丈,里面摆了四五十张桌子,可以供两三百人一道吃,就是显得逼仄了点。饭厅此刻挤满了人,除了魏老公、他的亲信随从和女眷之外,保镖和马夫们都集中在这里,这些人都没读过书,所以说起话来也是脏字连篇,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面难免有碰撞,这就更容易有纠纷了。如果不是几个领头的人主持大局,估计没一会就有人能抡起拳头打起来。 他和铁头、胡成坐一桌,身边七八张桌子上面都是他的亲信,可以嘱咐大事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魏老公两百多号保镖的势力分布,伯龙是其中比较小的一股,张飞等亲信大概有一两百人是最大的一股,还有大刀王、铁枪李、小龙人三股。 伯龙冷眼旁观着保镖之间的争斗和喝骂,不忘了勒令自己的人不许卷入到任何形式的斗争中去。在这个是非之地、紧急时刻,任何一个人都是极其有价值的战斗力。这帮人都是江湖汉子,一言不合都要刀枪相向,他不愿意让自己的人白白死在这种厮杀中。 第一百零六章 POV:伯龙 暗中计议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巡检带着驿卒出来给大家上饭了。伯龙接过来一份,看了一下,是粗面饽饽、蒸卷子、烙饼等主食,每一桌给上了几个炒菜,都是些素菜,不外乎是黄瓜、豆豉、油浸鲜花椒、糖蒜之类的,不过令他惊喜地是竟然还有一大碗猪卤,这倒是出乎他意料了。 “小人专意命人杀了几口大肥猪,让各位爷吃好喝好!”巡检走了过来,轻轻地说了一句,“驿站里还有一些浊酒,若是各位爷不嫌弃,就给各位爷上上来!” “有酒?”铁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有酒还不快快给爷上来,爷今天要好好喝上几碗!” 江湖汉子大多爱这杯中之物,毕竟人在江湖飘,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若是不能用醉生梦死的杯中物来排遣生死当头的恐惧,只怕没几个人还能在这江湖混下去。 伯龙自己也是爱酒的,但是相比酒,他更爱自己的脑袋。 “铁头!”伯龙轻轻喝了一声:“我怎么跟你说的!” 铁头立刻想起了伯龙对自己的嘱咐,他向来佩服伯龙,所以也不敢多说话,只是撇撇嘴,又舔舔唇,不再说话了。 其他人都是浑身长满酒虫子的,一听到酒那里还控制得住自己,纷纷大声喊道:“拿酒来”“把酒给老子上来!” 伯龙管不了所有人,他只是凭借自己的长久积累起的威严喝令亲信不得饮酒,至于其他人就只好个人顾个人了。他冷眼看着巡检带着驿卒,从地窖里面抱出一坛又一坛酒,心里的惊惧越发深重了。 巡检回过头来朝着他一笑,伯龙没有回应他的善意,只是继续冷眼旁观。 “吃完饭就都给老子到老子屋里,老子有话要说。”伯龙咬牙说出这句话,手里紧紧抓着自己战剑的剑柄,手腕坚硬如铁。 驿站规模虽然不大,但是还是能够容纳两三百人的,伯龙和他的亲信被安排在一起,住在东面的客房中。这客房都是五人一间的,地上平平放着五张矮榻,靠窗户的一面有一张满是油污,看不出材料的木桌子,桌子旁边还有三把小椅子,除了这些东西之外,整个房间空荡荡的,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伯龙高居在木桌子上,看着集聚在屋内的二十八名亲信,沉声说道:“今天我不让你们喝酒,你们是否怨恨我?” “我们怎么会怨恨大哥呢!大哥对我们里面差不多一半人有救命之恩,还时常接济死了的兄弟们的遗孀,咱们感激大哥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怨恨大哥!”铁头第一个说话了,他虽然性格不好,却是最佩服伯龙的为人的。 “没错,没错,依我看,咱们里面也就马脸大哥一个脑子好使的,马脸大哥说不能喝酒,那就肯定有不能喝酒的理由!”说这话的是疯和尚,他虽然不再说马脸了,却只是在后面加了个大哥,可见他脑子的确不灵光。 胡成也跟着说道:“大哥,在座的都是能挖心掏肝的好兄弟,你要是有什么事,那就直说吧!” 他们三个带头说话了,其余的佣兵也高声呼喊着,纷纷表示自己绝对忠心。 伯龙扫视了佣兵们一眼,用低沉的语气说:“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巡检,估计不简单。” “嗨,大哥,我当什么事呢!那个巡检今天被张飞教训得跟狗似的,若不是大哥出手相救,只怕就给砍死了,这种窝囊废、软骨头有什么不简单的!”铁头大大咧咧地说:“若是这样的人想闹什么乱子,我这狼牙棒可不是好惹的!”说着,他拿出了自己的狼牙棒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这沉重的木棒外面包着铁皮,还有专门打造的铁钉,在空气中发出呜呜的响声,慑人至极。 “你们不懂,我救了这巡检之后,他让我今晚不要出门,我听着是有什么乱子!而我后来又观察了一下这巡检,他步伐规律,下盘极稳,一看就是个练家子!你们说,一个练家子,给人羞辱成这样还不还手,他心里在想什么?”伯龙瞪眼看着铁头:“以后遇见事多动动脑子,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巡检,我估计必有问题!” 胡成已经听出了伯龙的意思,他低声问道:“大哥,若是这样为何不汇报给魏老公?咱们这样就是立功了!” 伯龙一皱眉:“不行!这巡检今天敢这么跟我说话,估计早就有所准备了,这倒不奇怪,魏老公一路上声势这么大,财宝这么多,难保不被人盯上。而一旦他们截杀了魏老公,别人多半是要怀疑到皇帝身上去的。这些黑道人物有事则聚,无事则散,把财宝一分,谁也抓不住!”停了停,他又说:“我估计,若是我们不做准备,他们就要突袭,若是我们早有准备,他们就要强攻了。若是突袭,那就是求财,咱们不和他们打,还能留条命回去;若是强攻,难免就要死人,一死人就成了生死之博了,混战中谁能保证一定能活着回去!” 他这话有条有理,有分析有猜测,说得非常有说服力,所以众人一听都连连点头。一个佣兵又问道:“既然如此,大哥肯定心里有了计较了!我刘老六没什么见识,就只有一口刀玩得还算好,愿意跟着大哥干了!” “对,我们都愿意跟着大哥干!”其他人也低声喊叫道,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压到了伯龙身上。 伯龙扫视了众人一圈,缓缓说道:“既然诸位兄弟信任我伯龙,那我也不多说了,咱们拿的是魏老公的银子,万万不能让他们杀了魏老公或者夺取钱财,否则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但是,这队伍里面颇有一些混账东西,我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咱们今天不妨借刀杀人,把他们都给杀了,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胡成有些忧心地问道:“大哥,他们敢来搞咱们两百多号人,估计人数不会少了,咱么能挡得住他们吗?” “不用担心,这驿站易守难攻,他们又没什么攻城器械,只要把好了几个门,他们就杀不进来!这是军事设施,他们不可能在白天攻打,所以只要到了白天咱们就赢了!”伯龙信心十足地回答道。 “既然这样,请大哥安排!” “好,各位兄弟附耳过来,我自有安排……” 第一百零七章 POV:伯龙 漫天火雨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夜渐渐的深了,伯龙点起昏暗的油灯,用一张白布仔细地擦拭着自己的战剑,直到所有污迹都被擦去,剑身可以清楚地照见自己的脸为止。 这是一张多么老成的脸啊,这张脸陪伴了伯龙三十二个年头,从幼嫩到青涩,从青涩到老成,只是这张脸还有没有机会衰老呢? 伯龙不知道。 他看着剑身反射出的光,一阵发怔。 他十八岁跟着叔叔出来闯荡,当时年少不知愁滋味,发出狂言要做那江湖大豪,要富甲一方然后衣锦还乡,跟所有人说“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只是这么一晃眼已经十四年了,他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任何一个梦想。唯一的好处或许是一起闯荡江湖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吧。 只是,他也是凡人,武功也绝对不是最好的,哪怕是武功如同叔叔那样英雄盖世,最后也免不得被人埋伏乱箭射死,自己又会死在哪里呢? 他现在有几百两银子的积蓄,有二十八个好汉子跟随,都是使惯了兵器的江湖儿郎,还有一身不错的武功和足以保命的江湖经验,按说一个农家少年混到这幅样子已经不错了,但是伯龙还是不甘心。 他看着自己的面容,心中突然涌动起一股不甘来。 他不甘心,他已经是三十二岁了,却还只是一个家丁护院,给天下最大的奸臣当狗,而这个奸臣现在也是落难凤凰了,眼看着不知道还能活几天;他不甘心,他一生中还有很多志愿,他曾经读过两年私塾,自己也会写几个字,他觉得自己能有更大的成就。 伯龙反复地晃动着自己的战剑,看着自己的面容因为光线角度的不同而变换出不同的模样来,试图找出自己最好看的一面。 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 这剑就像人一样,若是不能杀人,就不算是好剑;人若是没本事,就没啥价值;可是一个人若是没什么本事还好,若是有了本事却没地方施展,这愁闷却是更加的大了。 外面传来更夫的打更声,他仔细听了一下,“咚——咚!咚!咚”,这声音一慢三快,显然是四更天了。 更夫的打更词被呼啸的夜风吹拂得听不清楚,但是梆子的声音却元远传播开去,震慑着所有还没有睡去的灵魂。 只是,今夜之后,又有多少灵魂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伯龙将手中的剑又擦了一下,低声吩咐道:“四更天了,吩咐兄弟们都把门锁好了,五更天人最困倦,最适合发动突袭,更别说这群狗才还喝了酒。咱们一开始不动,等着他们杀个两败俱伤,然后才是咱们动手的时候!” 铁头低低地应了一句,去传令了,一间房间里面不宜有太多人,万一被人杀进来,房间里太挤根本不能挥舞开兵器,所以他们二十九人分作了四队,藏在四个房间中。他们每个人都准备好了武器,刀刃磨过,弓弩上弦,盔甲擦亮,绑腿系好,眼看就是生死之战,没有人会把自己的性命儿戏对待。 为了避免给人看出端倪来,灯被熄灭了,屋子里面一片黑暗。伯龙静静地守在窗户边上,他能在寂静的黑暗中清晰地听到自己和其他人的呼吸声。 “今夜之后,有几人还能继续呼吸?”伯龙突然这样想着。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思考,因为大战在即,他没有时间来思考这些感伤的思绪。 感伤是留给胜利者和生还者的,眼下他还没有资格。 他等了很久,久到他开始质疑自己的判断究竟是否正确:莫非巡检的话其实只是让自己关好门?莫非巡检送上酒来也只不过是希望不要被欺负?莫非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臆想? 难道自己真的是寂寞了太久了,哪怕是一点点的端倪也会被看作是惊天动地的序曲? 弟兄们开始骚动了,一开始只是淡淡的喘息声,随后就变成了低微的交谈声,接着这声音慢慢变大,渐渐成了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在寂静的夜空下显得无比突出。 难道自己真的猜错了? 或许自己真的该退休啦,已经到了这么个听风是雨,小心成病的地步了!伯龙这样想着,忍不住去抓火折子,他想点起油灯来。 不! 伯龙狠狠扭了自己的大腿内侧一下,虽然隔着锁子甲,但是他的力气很大,所以这一下仍旧很疼,差点让他闷哼出声。 不,我绝对没有猜错,这其中必然有诈! “你们都给我小声点,马上就要有变化了!”伯龙低声喝斥道。他长久以来积累的威望和施加的恩德起作用了,所有人都噤口不言,虽然他们心中未必相信他的判断,但是他们愿意给伯龙这个面子。 伯龙很感激他们的支持。 时间慢慢地流逝,慢慢地,伯龙甚至开始期待突袭的到来了,只有这样,他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他才能对底下的兄弟们有个交代,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大半夜不让他们睡觉。 “突袭者啊,快来吧!”伯龙在心里呐喊着! 终于,他听到一声猫头鹰的鸣叫声,这声音好像猫打呼噜的呜呜声,这让伯龙提起了警惕。夜半时分,突然有猫头鹰叫,绝对不是正常现象。更何况,他曾听说边军和建奴的夜不收喜欢用禽鸟的叫声相互联系,对这种情况多加戒备总比稀里糊涂丢了脑袋强。 猫头鹰的叫声由远及近,慢慢传遍了整座驿站。接着,又一声猫头鹰的鸣叫从另一个方向传来了。一南一北,一高一低,一长一短,两只猫头鹰开始相互应和着,好像在交流什么事情。 他们在交流什么?是再商量哪里的老鼠比较多,还是哪里的老鼠比较好对付? 伯龙能够感受到弟兄们开始紧张起来了,他们虽然没有他这么警惕,却也本能地感受到情况有些不妙。任何在刀剑尖尖上打混的人都会培养出一种神秘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帮助他们预知危险的到来。虽然这种感觉未必常常有用,但是没有或者不相信这种感觉的人多半会死得很快。 老家人说,不怕猫头鹰叫,只怕猫头鹰笑。伯龙猜测这是因为猫头鹰能够感觉到死人的气息,他们好像死亡的使者,能够精确地发现将死者散发出来的气息。哪怕这个人此刻仍旧身强力壮,他们也会不请自来。 他们就是死亡的宾客。 猫头鹰笑了,这声音一开始只是轻轻的笑声,呜呜咽咽充满了悲伤,它随后就变得渐渐高亢,从驿站北面的一座小山包扩散开去,随后逐渐蔓延,将整个驿站笼罩其中。这声音好像有着魔力一样,让所有感觉到压抑、窒息,就像触摸到一块干枯的死尸一样,你能从中发现不可避免的死亡和无限漫长的岁月。 猫头鹰的笑声越来越大,但是没有任何人发觉,他们今天赶了很长的路,晚上又喝了很多的酒,此刻正是大约五更时分,大家都睡得很沉,不会被这猫头鹰的笑声吵醒。 快五更了? 伯龙猛然惊醒,他们马上就要动手了! “咚——咚!咚!咚!咚!”一长四短,打更的更夫把梆子敲得很响,似乎在发出某种讯号。 “嗖!嗖!嗖!”伯龙听到清晰而清脆的弓弦响动的声音,这声音代表着由兽角、兽筋、和竹木粘合组成的弓弦开始发威了,它们吸收了人类的力量,将他们转化为投射的力量,将死亡和火焰带给茫然不知的人们。 “是火攻!”伯龙一声惊叫,他没想到,那个巡检竟然如此狠毒,自己救了他一把,他却让自己在屋子里坐以待毙! 他一把打开窗户,却发现窗外万点繁星,这繁星是红色的,中间夹杂着一点点黄色,正是满天的火箭! “吩咐兄弟们,赶快给老子准备好,什么都不要了,咱们杀出去!”伯龙当机立断,此刻已经不是坐收渔翁之利的时候了,如果跑得慢了一点,只怕命都留不下。 弟兄们开始紧张地准备,他们早就收拾好了行囊,因此行动很快,他们抛下了沉重的财物和被褥,只背着用来护身的武器和几日的粮食,然后井然有序地从门口撤退。 没有人说话,多说一个字就有可能慢一分,而慢这一分的代价可能就是自己的性命。 哪怕是最喜欢开玩笑的人,也从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伯龙看了看射过来的火箭,每一次大约有一百多只箭,这说明敌人至少有一百名弓箭手,而看他们射击的间隔,大约三息就能射出一支箭,这说明他们都是优秀的弓箭手,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向敌人投射最多的箭矢。 他有些不明白,这河北大地还没出北直隶,天子脚下,首善之区,哪里来的这么多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但是眼下不是想问题的时候,他拿着战剑,跟着兄弟们一道走,满天的火箭已经照亮了夜空,所以他们的行动丝毫不受黑暗的阻碍。二十八名壮汉排着紧密的阵型,谁也不说话,默默地在驿站内行进着。他们没有受过专门的夜行训练,因此阵型略微有些散乱,但是他们都是久经战阵的老战士,所以不会出现太大混乱。 他们默默行动着,试图在一片火海中寻找到一线生机。 第一百零八章 POV:伯龙 夜战八方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驿站里原本有不少留给驿马的草料,这些草料原本都整整齐齐地码放着,而今却零散地铺在地上,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贼人故意所为。这些干草极易燃烧,上面又好像被泼了火油一类的助燃物,此刻更是火借风势,风助火势,很快就燃起了熊熊的大火。 “看这架势,不像是求财的,倒像是寻仇的!”伯龙深知这样的火势一旦燃烧起来绝非轻易能够控制住的,只要几个人把驿站大门一堵,哪怕里面有千军万马也难出来。而这火一烧,只怕所有物品都要烧成灰烬,整个驿站都要变成一片白地。 不是求财,而是专门为了杀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伯龙不愿意去想,一是即使想明白了也绝对不会有什么作用,二是魏忠贤权倾天下这些年,造下的杀孽绝对不在少数,眼下他失势了有人前来寻仇也绝非不可思议。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如何走出门去了,说一千道一万,自己和兄弟们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驿站只有一南一北两个门,东西两面不造门是为了战时防守方便。毕竟如果大门一失,敌军就可长驱直入,少两个门就少了一半的防守压力。 当然,有得必有失,给人围上了就是束手就擒了。 “大哥,咱们怎么走?”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铁头语气里也有一些惶急,他虽然从来不还害怕和人打架,但是眼下他面对的却不是人,而是火焰,满天的火焰,这种浩瀚水火的凛凛威势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可怕。 他们不是虎豹,虎豹虽然厉害却也不是不能对付,陷阱、钢叉、强弩都是他们的强敌;他们不是人类,人类也好对付,哪怕是披着双重甲的后金白甲兵,也能用火铳射死,无非就是一颗铅弹和两颗铅弹的区别罢了。但是水火不是,他们的威力绝对不是人类可以抗衡的,任何敢于阻挡洪水和大火的人都会变成一缕孤魂。 所以,伯龙很能理解铁头的畏惧。 他眯着眼看了看南北两座门,南门是火箭射过来的方向,眼下敌人已经射了七八波火箭了,所以箭矢已经停下。再好的弓箭手也不可能连续射出十几箭,这会让他们的肌肉崩裂,所以每射出七八箭他们都会停下来休息一下。北门没有任何动静,看样子很安全,可是谁知道贼人有没有在那里布置伏兵呢? 敌人仅仅弓箭手就有一百多人,只怕其他的人也不再少数。伯龙虽然有二十八名勇士,但是他们都是人类,中了箭会死,挨了刀会死,哪怕跑的时间长了、战斗的时间长了都有可能力竭而死 他必须做出抉择,哪怕这个抉择事关生死。 选对了,生;选错了,死。 虽然寒风呼啸,但是伯龙额头满是大汗。 “大哥!”铁头见伯龙迟迟没有回复,不禁有些急躁地询问:“咱们到底怎么走?你说怎么走,咱们就怎么走!” “跟我走!”伯龙没有再迟疑,战场上战机瞬息万变,哪怕是错误的决定也比犹豫不决要好得多,只要坚持到最后,未必不能迎来转机。 他拿起战剑来,带头走向南门,他听见身后传来阵阵脚步声,脸上微微一笑。 有这么些勇士追随,他有信心带他们杀出一条生路来。 他们保持着慢速小跑,这个速度对于普遍穿着锁子甲的他们不算太快,但是可以有效保存体力,毕竟不是跑得快就能活下来,必要的时候他们必须用手中的剑来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来。 “他们要血,就给他们血;他们要铁,就给他们铁!”伯龙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这样对自己说道。 给他们血,给他们铁! 南门已经被打开了,黑洞洞的,在满天的火焰光照下显得越发诡异,光线好像照不到这一块地方,使得这里恍然变成了怪兽的血盆大口,准备吞噬任何胆敢走进来的生灵。 他们隐藏在南门附近的障碍物后面,这里零散着堆放了一些破损的手推车、沙袋、石块和草垛,或许是因为方便出入的缘故,贼人没有在这里放火。铁头默默地看了伯龙一眼,一偏头,这意思是让自己去探一探。如果是平常时候,铁头去也不妨,他修炼的是金钟罩,比起一般人来说更不容易死,但是现在不行。 伯龙不相信铁头的应变能力,他必须亲自前去。 哪怕前面是死,他也必须带头上。 伯龙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铁头没有问为什么,像他们这样的厮杀汉早就有了心有灵犀一般的理解能力。 伯龙右手里握着战剑,略略低下身子,这个姿势有利于躲闪敌人的箭矢和暗器,尤其是眼下他位于火光一面,敌人在暗处,他更容易受到暗箭的袭击。他左手微微低垂,握着他的手弩。手弩的木头表面已经被摩挲得光滑发亮甚至带有包浆了,这是他给魏忠贤服务所得到的的报酬之一,这种军中利器可以射二十步左右,虽然并不很远,但是胜在没有声音和单手可用,配合他的战剑是极其有杀伤力的武器。 他慢慢地移动着,尽量让自己的锁子甲不要发出碰撞声,平日的精心保养此刻发挥了作用,它的所有铁环都妥帖地处于自己应该在的位置,没有发出太多的噪音,即使偶尔有一些细微的声音,在哔哔啵啵的木柴燃烧声中也显得微不足道了。 伯龙慢慢走到了南门口,他提起了一口气,他似乎能感受到身后的兄弟们也为他捏了一把汗。他竖起耳朵听着,或许他的绰号起得真不错,他不仅脸长,耳朵也长,所以他能清晰地请见门口有两个人,一左一右,左边的呼吸粗重,手里拿着重兵器,右边的呼吸较浅,正不耐烦地到处走动着。 他如果想带着兄弟们离开这片死地,就必须干净利落地解决这两人,否则定然会引来敌人大部队,那时候只怕插翅难飞。就算只有那一百弓箭手,也能轻而易举地把自己和弟兄们射成筛子。 锁子甲可不是札甲,更不是传说中的瘊子甲,它能挡住刀砍剑劈,挡不住刺击,更挡不住重箭攒射! 伯龙像一只猫一样慢慢走动着,他的动作虽然不够优雅,但是足够隐蔽和轻灵,他不在乎自己伸头缩脑的样子是不是显得猥琐,在战场上,只要能保住一条性命,那就足够了。 他站在黑黢黢的门洞里,听着两个人慢慢交谈。 粗壮的那个人狠狠向地上吐了一口痰,大声说道:“要我说,咱们直接杀进去,砍死魏忠贤老贼,把那几十车宝贝全给拿过来,这不就得了,大哥还非得搞什么守株待兔,让咱们在这等着,不是麻烦!” 另一个人说话细声细气,但是语言却颇为狠毒:“你这笨坯!你不知道这兔子急了还咬人吗?他们少说也有两百多号人,这人给逼急了还不得跟你拼命?咱们守着大门,等他们出来一个杀一个,要是不跑出来,全都得死在里面,岂不是方便!” “恩,这话说得也是,能不死人自然是好的,自从徐贼把咱们给坑了,咱们的兄弟是越来越越少啦,这玉天王前几天听说阴沟里翻船,死在山东啦,眼看着这老一辈的白莲教兄弟越来越少了!” 听到这句话,第二个人突然好奇地问道:“大头,你说你也是跟着王长老一道起家的老人,当初也曾经一起干过起义,武功也不算差,怎么现在还是个小伍长,跟我这后来的人一个地位?” 大头哼了一声,慢慢说道:“这个啊,这个啊——” 大头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说出实情,这反倒引起了第二个人的好奇心。只听他连连催促道:“快说,快说,大不了干完这一票老子请你喝酒,都是上好的十里香,保管你喝得人事不省!” 大头一听就是个馋酒的,只听见他喉头动了一下,踌躇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嗨,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老兄弟里面知道的也不少,既然你想知道,趁着这会没事,我就跟你说了吧,不过你可得保证不能外传!” 人的好奇心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假如没有被勾起,那么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起了好奇心,就一定是要得到答案而后快的。眼下第二个人就是如此,眼看马上就要知道答案,不由得连连保证:“我若是乱说乱传,就是那狗娘养的!” “好啊,既然如此,就告诉你吧——”大头开始讲述一个又臭又长的故事,内容无非就是他看上了老大的女人,然后和老大翻脸一类。 伯龙没有这闲情逸致听故事,但是他发现第二个人的身体慢慢前倾,已经可以从门洞里面看到他的脖子了。 他长着一张长脸,头上戴着皮帽子,身上穿着皮甲,但是看样子倒是和伯龙有两分相似。此刻正满眼好奇和敬佩之色,静静听着老前辈讲述当年的峥嵘岁月和为女人争风吃醋的英雄往事。 伯龙摸出手弩,心里默念着:“兄弟对不起啦,咱们长得相像,若是在酒馆遇见,说不得要请你喝酒,可是眼下不死就活,只好对不住啦!”他轻轻将手弩对准那个人的脖子,这个部位没有任何防护,被铁制的弩箭在短距离射中之后绝对没有任何幸存的道理。 第一百零九章 POV:伯龙 列阵准备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他轻轻扣动钩弦,大头的高声谈论很好地掩饰了手弩的钢制弓弦弹动的声音,一束银光在黑暗的掩护下精准地朝着第二个人的脖子射去。 轻轻地,伯龙好像听到一声细微不可查的撕裂声,这种声音他熟悉无比,他曾经用这把手弩射穿过不少人的身体,他甚至可以通过声调的高低判断射中的部位。 声音有些沉闷,响声有些大,似乎是射中了气管,然后箭头从另一侧穿出,但是没有完全穿透。 那个人缓缓地倒了下去,他张着嘴,发出呜呜的呼救声,但是他的气管已经被彻底摧毁了,所以气流从多个部位流出,不能形成有效的讯息。 他倒在地上,死了。 大头还在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和王长老结怨的故事:“老子跟他说,这个女人老子要了,你想怎么样?王长老看了看老子,阴阴一笑,想要吓唬老子。你说,老子是什么人?老子是吓大的!”他还要再说,却见已经找不到另一个人。因为要保持隐蔽的关系,他们不能点起火把,所以他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同伴已经不在此处,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大头有些恐惧地问道:“兄弟,你在哪呢?我这故事还没讲完呢?”他似乎有一些警惕性,所以他从腰间抽出了兵器,这应该是铁锏或者铁鞭一类的兵器,势大力沉,打在身上绝对是骨断筋折,哪怕是不小心擦着一下也是重伤。 但是只要打不着,就等于没有。 伯龙小心地调整着自己的姿势,他将自己的身体完整地贴在门洞的墙壁上,这样他能完美地借助环境来隐藏自己。他手里的战剑用一种比较扭曲的姿势拿着,用锋刃那一面而不是剑身对着大头,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剑身的反光。 没时间给剑刃上黑漆了,只能因陋就简。 大头向前走了几步,左右扫视了一下,一时没有发现敌人的位置,更没有找到自己的同伴,不由得惊讶道:“这可是奇怪了——” 他没来得及说出后面那句话,伯龙狠狠将自己的战剑刺下,他瞄准的位置是大头的脖颈后面,这里有着人体大经络,一旦刺中人就会立刻瘫痪。 大头脖子后面没有防护,只是一层薄薄的衣服,这对于双手持剑的伯龙来说连阻力都算不上。 “毕竟不是战场上的重甲,不可能保护到脖子后面!”伯龙带着一丝惬意地享受着剑刃从脖子后面刺入人体的感觉,他的战剑非常锋利,所以就像用烧红的刀子切猪油一样,轻而易举地就深深地刺入了大头的肉体中。这一下又狠又准,直接切断了大头的所有经络,所以大头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就这么倒了下去。 伯龙拔起自己的剑,在大头的衣服上擦了擦,这不是他有洁癖,而是剑刃上的血液可能会滴到把手上,导致把手打滑握不住剑,这在战场上对于战士来说是极其致命的危险。 他擦干净了剑,回头冲着门洞里面叫了一声,他学的是猫叫,这种生物在野外很多,所以比较不容引起敌人的注意。 铁头带着人从门洞中走出来了,即使得到了伯龙的讯号,他们依旧保持了严整的阵线,有几个拿着木盾的还将木盾竖起,确保队伍不会受到突袭。 “大哥,怎么样?”一个手下走了过来,有些忧虑地问道。他手里拎着一杆花枪,这种武器是用白蜡杆子打造,距离长,威力大,还有强大的弹力,可以积蓄力量,在江湖对阵时非常有效。 “先走,走到安全处再说!”伯龙的声音沉稳有力,舒缓乐此人的焦虑。他领着众人慢慢行动,他们的行动在黑夜的遮蔽下显得非常隐秘,成功地绕过了弓箭手们所处的位置,来到了驿站南面的一处小树林,这里也是伯龙入住前观察地形,提前想好的集聚地。 万幸,敌人似乎觉得胜券在握,因此没有在此处布置伏兵,这让心里捏了一把汗的伯龙略略松了口气。 “乌合之众,自称是白莲教的,守门的时候就聊天,被我给收拾了。”伯龙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些奇怪,从敌人的弓箭手的素质来看,无疑是训练有素的战士,能够抛射将近百步,连续射六七轮箭,哪怕是边军的弓箭手也不过是这个水平了,但是守门的两个人则没多少本事,充其量就是个杂兵。因此,他想了想又说:“很奇怪,弓箭手很厉害,但是守门的不行,看上去不是一伙的。” “大哥,我听说这白莲教里面山头林立,有什么闻香教,红阳教,还有什么三一教,估计是几个教门联合起来搞的事!”胡成在江湖上打混久了,对于这些教门秘密也知之甚详:“当年徐鸿儒起义,就是魏忠贤掌权,估计是把这笔账算在他头上了!” “合着咱们是代人受过,给他娘的魏忠贤背黑锅啊!”铁头哼了一声:“这老贼,在位不干好事,下台了就给人追杀了!” “现在说这话不是时候,咱们现在必须决定,究竟是走,还是留下来干一场!”伯龙没有接话茬,而是冷静地说道:“我给你们分析一下,若是走,咱们多半能逃一命,但是魏忠贤必死无疑,不说以后没法在江湖上混了,就是官府说不定也得把这笔账扣咱们头上,到时候说不定得被官府通缉!若是留,那说不得就得跟他们干一场,他们在南门有上百弓箭手,估计北门也得有个将近一百人,驿站里面还有咱们的一两百人,只是被困住了出不去。若是咱们突袭他们的弓箭手,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倒也不是不能打,现在就看你们的打算了!” “大哥,俺听你的,俺知道你一定能把兄弟们活着带出去!”铁头第一个跳出来支持伯龙。 “对,大哥,俺们都知道你这人没私心,俺们相信你!” “对,大哥,俺们信你!”兄弟们纷纷表着态,他们的脸色在驿站熊熊燃烧的火光之下忽明忽暗,显得非常诡异。 “我能把他们活着带出去吗?”伯龙突然有些畏惧,他混江湖十几年,早就不是那个刚入江湖的愣头青。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也就罢了,可是眼下是二十九条人命啊,若是出了差错,他该怎么和他们的父母妻儿交代? 他有些畏惧。 但是伯龙随即明白过来,他是这些人里面经验最丰富的,若是他不行了,谁又能保证最多的人能活着出去?假如他不干,这些人最好的下场也不过就是费尽精力逃出战场,最后被官府拿去作为替罪羊,成为刑场上的又一缕冤魂。 他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伯龙一咬牙:“既然你们这么相信我,我就带你们干了。咱们一世人,两兄弟,别的不多说,以后就是亲兄弟,有酒一起喝,有饭一块吃,有我伯龙一口,就饿不着你们!” 兄弟们的眼睛里闪耀着火光,熊熊映照在伯龙心上。 他拿起手中的战剑,带头走向敌人阵地。 弓箭手们没有进行第二轮抛射,估计是害怕造成误伤。这说明敌人应该从北门杀了进去,和保镖们展开战斗了。弓箭手们的近战能力是很差的,他们挡不住骑兵或者重甲兵的突袭,只要一轮冲锋就能将它们打崩溃。伯龙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兄弟们,他们身上穿的都是锁子甲或者皮甲,虽然并不算重甲,但是和弓箭手相比还是占据优势的。 “铁头,咱们分作三队,从左中右三个方向杀进去,见人就砍,大声喊叫,不要在乎误伤,从后面进,从前面出,杀完在敌人前面三十步整队,然后再杀回去,肯定能让他们大乱!”伯龙挥手将铁头喊过来,对他吩咐道。 “好!”铁头没有多话,他取下自己的狼牙棒,点了八个人,小声说道:“你们一会就跟老子一起杀,咱们从左边杀进去,见人就砍,不要恋战!” “是!”兄弟们开始整理队形,他们久经战阵,是长官最喜欢的部队,不用长官多费口舌就能排列好严整而有效的突击队形。 伯龙带队来到敌人阵地后面,那些弓箭手原地坐着休息,一边还相互嘲笑着,嘴里爆着粗口,显然不是正规军一类。他们看着驿站里面熊熊燃烧的火光大声叫喊,计算着自己可以从里面分得多少战利品,似乎觉得胜券在握。伯龙暗暗摇了摇头,这些人战斗素质不错,可是纪律实在太差,就算是有心算无心占了上风,也很容易因为大意而失败。 不过这对他来说正好,他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转败为胜。 他们已经排列好了三行阵线,三队人马像三个铁箭头一样,为首的是伯龙、铁头、胡成三人,他们后面就是排成两列的兄弟们,这样可以保持最大限度的接触,让每个人的兵器都能和敌人的肉体接触,杀死最多的敌人。 “兄弟们,咱们今天不是给魏忠贤卖命,而是给自己卖命,打得赢,就能吃香喝辣,打不赢,要么死在贼人手里,要么死在官府手里,跟我上啦!”伯龙高声喊叫着,拿起战剑冲了上去,他的身后是二十八名意志坚定、勇悍无双的战士! 第一百一十章 POV:伯龙 大杀特杀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他们排成三行阵列,冲着敌人大声呐喊着冲了过去。这样虽然会暴露他们的位置,但是两军交战,恰如两鼠斗于穴中,唯勇者胜,两支部队在生死之间什么战法什么武艺都没有用,靠的就是一股血气,若是能死战不退,哪怕对面是绝世强兵也能打个平分秋色,若是胆气一泄,哪怕是戚家军这样的精锐也会一溃千里。 正是因此,他们高声怒吼着,分作三队杀了过来,喊杀声是如此的响亮,以至于一瞬之间伯龙甚至感觉到天地之间唯有这一种声音。 刹那间,他胸中涌动着一股豪情:“有勇士如此,天下哪里不可去得?” 伯龙带着人开始冲刺了,他的嘴巴大张开,用力呼进空气来,他的手狠狠抓着战剑,用力是如此之狠,以至于他甚至感觉到剑柄在隐隐地哀嚎。 哀嚎吧,哀嚎吧,你们都会死在我的剑下! 伯龙凑近了一个弓箭手,这些可怜的家伙完全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身后遭遇突袭,他们在伯龙冲刺的几个呼吸间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起身! 他们因为突袭而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完全没有有效的抵抗! 伯龙伸出战剑,狠狠地刺在弓箭手的脖子上,他接着远处的火光,清晰地看到这个面色还有些稚嫩的男人脖子开出一朵血花,鲜红色的血液四处飞溅,将他的锁子甲打成红色。 剑和刀不一样,刀重劈砍,剑重戳刺,刀砍不容易死,但是刺中要害人必死无疑。 弓箭手没来得及反击就死了,伯龙快速抽回战剑,看都没看自己的猎物,继续冲向前面。 他们不能停,他们就像突袭的骑兵一样,速度就是他们的生命。 他又闪电一般地出剑,这次是一个长相老成的弓手,他的脸色因为突袭而明显地扭曲,这是恐惧的表现。 “恐惧胜于刀剑!”伯龙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用力刺出一剑,这一剑刺中了弓手的胸口,伯龙可以明显觉察到他的手受到一重、一轻、又一重的阻力,这是刺破了外皮、内皮和内脏的感觉。他随手转了一下,破坏了弓手的内脏,然后用力抽回战剑,继续向前冲。 向前啊,向前! 一个弓箭手似乎反应很快,他抽出腰间的腰刀,冲着伯龙就是一刀。伯龙略略一闪躲,头一低,脚步略挫,竟然闪了过去,他下意识地用战剑横着一撩,这精铁打造的兵器就横着扫过了弓手的腹部,将他的肚子豁开了一条缝子。 伯龙用眼角稍微扫视了一下,青色的肠子好像都冒出来了,正在寒风中散发着白色的热气。 很丑,不好看。 他没有心软,战场上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继向前,这次是一个手里拿着短枪的弓箭手,按理说弓箭手是不会使用短枪这种兵器的,但是想到这是一群白莲教教民,来历五花八门,这也就不难理解了。短枪来势极快,好像流星一样狠狠朝着伯龙的腹部戳来。他的锁子甲最多能挡住刀砍,像这样的刺击是绝对没办法防御的。战场之上,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枪头戳刺,威力无穷! 他突然慢了一步,就好像骤然停住一般,但是实际上他又好像没有停住,依旧在发力往前奔跑。这一下非常要命,让对手有些难受,因为按照他的估计他本来可以刺中伯龙,但是伯龙稍微一慢,他的枪势就老了,怎么也刺不中伯龙了。 伯龙斜着撞了过去,将他撞了个趔趄,但是他没有继续战斗,而是绕过他继续向前。在战场上最怕的就是逞匹夫之勇,不顾全大局,若是他此刻留下来和使短枪的敌人交战,后面的兄弟们就会被堵住,他们就会被三倍的敌人围住,到时候就是一将无能害死三军了。更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的战友,知道他们会继续动手给自己报仇。 果然,伯龙冲了两步,就听见后面传来一声闷哼,他没有回头看,战场上回头就是找死,但是估计就是那个使短枪的弓手被杀死了。 “干得好!”伯龙大喝一声,脚步前踏,一剑刺入一个拿大刀的敌人的咽喉,然后稍稍用力拔出战剑,又接着向前冲刺了。 向前啊,向前,不顾一切地向前,直到眼前再也没有任何敌人! 他又杀了两个人,眼见剑刃都已经有些发卷了,他恍然回首,才发现已经带着人杀透了敌阵!他数了一下,九个人只剩下七个了,有两个兄弟已经长眠在战阵中了。 他又看了看铁头和胡成,他们情况好一些,没有损失。再看敌阵,他们已经彻底陷入了一团混乱,有到处奔走呼喊的,有自相残杀的,有拿着刀到处比划希望不被攻击的,还有那跪地求饶的。 敌人胆气已丧! “怎么样,还能战否?”伯龙高声喊道:“这帮龟孙已经怕了,咱们再杀过去一波,他们就会彻底崩溃!” “战,战,战!”兄弟们高声喊着! “好,随某家杀过去,让他们知道咱们的厉害!”伯龙高高举起战剑,大声呐喊着一马当先冲入敌阵! 他们这一次没有排成三列阵线,而是三人一组、两人一对,排着松散的兵线向前推进,敌人此刻已经彻底没了战意,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就算有那么一两个负隅顽抗的绕过就是,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 “官军到此,降者免死!”伯龙不想造成伤亡,突然灵机一动,高声喊叫道:“你们这帮白莲教妖贼,高千户已经知道了你们的计划,布下一千伏兵在此,尔等还不快快投降,否则一个不留,通通杀了!” 他哪里知道这乾宁驿附近的千户所长官姓甚名谁,但是他不知道不要紧,这帮子白莲教同样不知道,所以他这一声喊立刻成了催命符,贼人们一听官军到此,还有一千伏兵,立刻呐喊着:“官军来了,事败了,快跑啊!”四散去了! “大哥,追不追?”铁头杀发了性子,拿着布满血迹和白色脑浆子的狼牙棒,高声喊着。 “追什么追,穷寇莫追!北门还有敌人呢!”伯龙看了看敌人逃跑的状态,显然已经彻底散了,在这种黑夜里哪怕是精锐也不可能再集结起来,所以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他随即大声喊道:“咱们只是赢了一阵,还有北门的敌人没杀呢,告诉我,你们还能不能打?” “能打,能打!”剩下的二十四名汉子,不管有伤没伤,不管伤重伤轻,纷纷高声呼喊着。 “好,那就随某家走,咱们继续杀贼!”伯龙高声叫道,带着人又绕过驿站朝着北门去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POV:伯龙 一场好杀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 他们在北门附近稍稍停留休息了一下,没有立即赶赴战场,毕竟他们是人而不是风车水车,不可能连轴转,这是为了保证赶到战场时能够挥全部的战斗力。(〔 伯龙倒不担心保镖们会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溃败,假如他们连这么一会都撑不住,那他就算拼了老命也挽救不了大局,不如带着兄弟们落草为寇来得好。 伯龙小口小口地咀嚼着一块饽饽,这饽饽是用粗面制作的,里面似乎还混杂了一些木屑之类的东西,吃起来很辣嗓子,但是眼下他需要足够的力量和保持体力,所以必须摄入任何能够给他力量的东西。他吃东西很慢,这是为了保证不会因为吃得太快而伤到肠胃,他见过有人激战之后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结果此人因为伤到了肠胃而半夜大出血死了,伯龙绝对不允许自己没死在战场上而死在吃饭上。 他左右环顾了一下,兄弟们精神头都很好,虽然有些人负伤了,但是都是轻伤,不影响战斗力,有些人虽然身上全是鲜血但是都是敌人的血。 这就很好,宁可让我身上沾满鲜血,也不能流我自己的血。 铁头凑了过来,他身上还有白色的脑浆子,这是因为他喜欢用狼牙棒砸开敌人的脑壳,所以他身上的颜色比别人更多彩一些。“大哥,我刚才让人去前面看了看,张飞他们竟然还活着,正在北门顽抗!” “哦,张飞还没死呢?”伯龙惊讶地感叹了一句:“像这样的莽汉,我一直以为都是最先死的!” “这人还算精明,知道不能冲在前面,一直在后面大呼小叫地号司令!” 伯龙心里点了一下头,这个张飞毕竟不是傻的,倒还知道夜战的时候不能冲最前面。 不过也仅限于此了,以他的脑子自然想不到既然有螳螂捕蝉,自然有黄雀在后的道理。 “铁头,咱俩分成两队,你带着兄弟们绕过去,从他们后面攻击!我看他们组织松散,战斗力不是很强,应该就是咱们猜测的几支队伍联合起来!这样的敌人,只要破其一点,自然可以一举击溃!” “是!”铁头闻言立刻答应。 “还有,记得大喊官军来了,要说的是有鼻子有眼,把番号和人数都说出来,他们仓促之下哪里能分辨咱们是不是官军!” “大哥,我觉得咱们不如再等一会,等他们杀得两败俱伤了再上!”胡成凑了过来,献了一计。 “等一会?”伯龙眯着眼睛看了看北门厮杀的战况,眼见得北门里面传来的喊杀声越来越小,立刻说:“不能等了,这大火燃起来就挡不住了,而且大火烧起来会有烟气,里面的人撑不久!” 他看着兄弟们,沉声说道:“兄弟们,我伯龙没什么本事,从十八岁混到三十多岁也没混出个人样来!但是我这人千不好,万不好,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我对兄弟们绝对是热心热肠的!今天之后,活着的不用说,有我一口肉,就有你一口肉!死了的,我给你养老爹老娘,老婆孩子,只要我活着,这话就算数,要是我死了,别人接着给你养!” “好!”兄弟们不敢大声喧哗,但是还是低低地应了一声,伯龙从中听出无尽的战意。 他觉得热血沸腾,有这些人支持,有这些人的剑支持,他怕什么呢? 以前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畏惧,对于命运,对于未知,对于死亡的畏惧,而现在,他将这种畏惧抛之脑后,即使是暂时地忘记,也足以让自己燃起熊熊的战意。 “来吧,他们要铁,就给他们铁;他们要血,就给他们血!” “他们要铁,就给他们铁;他们要血,就给他们血!”战士们高喊着口号,好像下山猛虎一样冲了出去! 突袭的关键在于快准狠,快,是说动作要快,不能对面都列阵而战了你还没杀过去,这就成了正面强攻了;准,是最好能斩杀敌人头脑,破坏其指挥中枢;狠,是杀人不留情,杀完就走,不多恋战。伯龙觉得他今天的这场突袭就是“快准狠”的最好体现。 他带着十五人从正面狠狠冲了过去,他依旧冲在最前面,虽然他身上的锁子甲并不能保证可以拦下所有的攻击,但是他仍旧杀在最前面,没有顾虑,没有犹豫。 敌人约么有**十人,北门里面估计还有一部分人,他们乌压压堆在门口,大声呐喊着给里面的人加油,不时出粗俗的喝骂,似乎觉得这样可以让敌人溃退。 “愚蠢,这么多人聚集在这么小的地方,随便来上一支部队给你包夹了你们就无路可逃!”伯龙暗暗骂了一句,这战争厮杀虽然需要排成密集的阵型,但是不是越密越好的,太密集的排列会让刀剑不能挥舞,长枪不能戳刺,弓弩不能上弦射击,只会给自己这边添麻烦。更可怕的是,这帮人根本没有受过正规的战阵训练,虽然每个人都占了一块地方,但是根本利用不起来,最大的作用也就是喊喊口号了。 “官军来了,三千官军来剿匪了!”伯龙带着兄弟们高呼着口号杀入人群中,他借助夜色的掩护成功地在十步开外才被这群人现,而十步的距离对于度冲刺起来的战士来说,也不过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在敌人刚刚准备转身的时候,伯龙已经将手里的战剑刺进了一个敌人的胸膛。 一重,一重,一轻,看来这个敌人是穿了盔甲的,可惜不是什么好甲,挡不住战剑的戳刺。伯龙无意识地点评了一下,随即抽剑转身,根本不和敌人恋战。 他知道这个人根本活不下来了,胸膛被刺穿,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样的痛苦下继续战斗。 敌人围得紧紧地,他不愿意杀进人群中,这样会降低他的度,所以他带人绕着人群跑,利用度砍劈敌人的腰腹,这些部位没有精良的防护,是绝对不可能挡住他的力量和度双重加强下的砍劈的,而被砍中的结果就是肠穿肚烂,绝无生理。 他们就像一群狮子,绕着野牛群不住地打转,他们挥剑时是一道白光,收剑时则是一道血光。 “里面的兄弟们,坚持住啊,官军来了,官军来了!”战士们高声呼喊着,饱经战阵的他们知道恐惧是比刀剑更加厉害的武器。假如喊几句话就能杀人,谁愿意动刀动枪呢? 喜欢和人正面决斗的人基本上都是刚入江湖的愣头青,老兵都是用最小的力气杀最多的人,因为战场之上,变幻莫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用剩下的力气来保命了! 他们的喊话很有效,伯龙清晰地看到敌人的阵营生了动摇,很多人大声询问着生了什么,还有人眼神闪躲,似乎想要逃走了。 果然是一群流寇,仗着突然袭击沾点便宜还行,真刀真枪地硬干就不行了。 伯龙高声呐喊道:“高千户率三千大军前来,放下武器免死!” “放下武器免死!” “放下武器免死!” 战士们高声呐喊着,仍旧不忘利用谎言打击敌人的士气。 “他们放屁,这里的千户所长官姓王,哪来姓高的!”突然,伯龙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抬头一看,果然是巡检。他今天穿着锁子甲,里面似乎衬着厚丝绸,这有利于防护箭矢攻击,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厚背大砍刀,这种刀重约二十斤,没有很大力气是玩不转的,虽然单对单的使用有些笨拙,但是在战场上绝对是杀人利器。他此刻怒气勃,大声呐喊着:“他们不过十来个人就把你们吓成这样了?上啊,无生老母,真空家乡,弥勒护我,刀枪不入!” 这十六字箴言好像有魔力一样,原来狼狈不堪的贼人此刻却好像吃了药一样,他们双目赤红,大声呐喊着,挥动兵器和战士们厮杀起来。这些人毕竟人多势众,以多打少之下竟然生生抵挡住了战士们的突袭! 伯龙心里有些着急,他的人再厉害也只是人,一个人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一个十人敌,若是不能趁着敌人心神不宁的时候将他们一举击溃,只怕就今天就要栽在这里! 他一抖手中的战剑,转了转身,趁着夜色,朝着巡检后脑狠狠刺了过去。 “吭”一声响,巡检好像脑后长眼一样,用刀架住了伯龙的偷袭。他的力气很大,这一下抵挡不仅破解了伯龙的袭击,还让他手掌麻! “是你啊,今天晚上过得可好?”巡检看到是伯龙,竟然没有继续追击,反而笑吟吟地问道。 “不劳您询问,过得还不错!”伯龙眼见事不可为,招呼兄弟们在自己身边聚集,快思考着对策。 “哈哈,我就知道伯龙兄弟不会死在这里,果不其然,我猜,我留在南门的那一百弓箭手也被你杀散了吧!”巡检拿着砍刀,一挥手止住还想再攻击的贼人,高声说道:“我佩服伯龙兄弟是个好汉,要不要加入我们白莲教?弥勒佛爷马上就要降世,所有不从者都将化作灰烬,死无葬身之地!”伯龙看到,巡检说这话的时候神色狂热,表情骇人,显然是打心眼里相信这些屁话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POV:伯龙 一场好杀(下)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伯龙嘿嘿一笑,眼下铁头正带人迂回,弟兄们正好借此机会恢复体力,所以他不介意和巡检废话两句:“我杀了你这么多人,你还敢让我加入你?我今天下午救了你一命,你还告诉我让我待在房间里等着被烧死?” “能杀我的人说明你有价值,这样的人才能给圣教做出最大的贡献!你没有被火烧死,更说明你身负天命!”巡检的脸色狂热得令人害怕:“来吧,加入我们吧,只要等到弥勒佛降世,你我都将成为原人,以后在西方佛国里面享受不尽的欢乐!” “我享你奶奶!”伯龙懒得再和他废话,趁着巡检喋喋不休地时候刺出一剑,他刚刚喘了几口气,眼下正是力量完全恢复的时候,所以这一剑快若流星,带着森森的寒气朝着巡检刺了过去。 巡检没有防备,只好狼狈地闪身一躲,虽然躲开了咽喉要害,却被战剑在脸上划了一道口子,不由得勃然大怒:“异端!贱种!狗贼!你们不要动,本长老要亲自杀了他!”得了他的号令,他身后蠢蠢欲动的教民们都停住了手,伯龙的弟兄们见此也不好再动手,只是将两人围成了一个圈子,看着两人单挑。 伯龙心道不好,他虽然刚才利用废话的时候喘息了一下,但是毕竟已经厮杀了好长时间,体力大不如之前,而对手却分明是从来没动过手的生力军,在体力上自己就先失了一着。而看他的兵器,乃是大开大合的砍刀一类,最适合战场狭窄空间内厮杀,这又是第二重不利。 “眼下只能智取,不能力敌!”伯龙这样想着,就存了游斗的心思,面对巡检的攻击,只是一味躲闪,并不主动攻击。 “你怎么这么会躲?刚才偷袭的时候还挺得意的?”巡检抡起砍刀朝着伯龙砍去,却屡屡砍失,不由得怒道:“是汉子的就和老子正面打斗,不要学老鼠躲躲闪闪!” 伯龙没有任何反应,战场之上唯有剩者为王,争一时之气是最要不得的打法,所以他毫不介意巡检的喝骂,只是一味闪躲,不时抽剑还击一下,但是也是一触就走,绝不恋战。 伯龙只是躲闪,却没料到地上有一块石头,猝不及防之下竟然绊了一下,整个人摔在地上。“吭!”的一声,却是巡检使了一招“力劈华山”,他本来以为能砍中伯龙,却不料伯龙在地上急速翻滚,竟然躲了过去。巡检觉得自己占了上风,一刀快过一刀,一刀狠过一刀,连连砍在地上却是始终比伯龙差了一线。 差了一线,哪怕再接近,但是仍旧是差了一线,而这一线之间,就是生死。 巡检的刀招是大开大合的招法,威力最大,但是消耗也最大,所以他连续出了三十多刀,速度不免有些变缓,因此在砍了一刀之后,他没有立刻向前追击,却是原地喘息了一声。 两人交战,就如两军交战,比的就是这一点胜机!伯龙从腰间取出没上弦的手弩,高声喊了一句:“看我手弩!”巡检听到这句话连忙抬头观看,发现伯龙果然手里拿着一具手弩,不由得大惊失色。两人交锋,生死就在一线之间,一惊就是一慢,一慢就是一漏,伯龙眼见巡检慢了一线,不肯放过这个良机,快速从地上弹起,先是一记扫堂腿扫倒巡检,然后提起战剑就要刺下。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巡检哪里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别人案板上的鱼肉,连忙高声求饶道:“好汉,你今日饶我一命,日后这白莲教中你就是一尊长老,你若要财物,魏忠贤的宝贝你任取!” “好汉留人!”巡检的几个亲信也高声喊叫着,试图让伯龙放过巡检一马。 “嘿嘿,不好意思了!”伯龙没有搭理他们,一剑从巡检脖子右侧刺入,这里直通心脏,最适合一击杀敌。 他不喜欢废话。 剑刃胜于雄辩。 一股血泉喷出,飞速喷涌出的鲜血带走了他最后的力量和勇气,巡检连挣扎的时间都没有剩下,就这样颓然倒地。 “你们长老已经死了!还不束手就擒,官军马上就到!”伯龙高高举起还在滴血的战剑,大声呵斥道! “杀啊,官军来了!”铁头此时完成了迂回,也从教民背后杀了过来!他们高举着兵器,大声呐喊着从黑暗中冲出,此时火焰已经逐渐消散,根本看不清有多少人在黑暗中,这种未知的恐惧比千军万马更加令人畏惧。 战场之上最怕被包抄围攻,哪怕是绝世强兵被人抄了后路也会军心大乱,何况是这些乌合之众的教民。他们眼见长老已死,又看到黑暗中影影绰绰不知多少人马杀来,他们立刻崩溃,趁着伯龙还没有带人合围自己,从阵型缝隙间逃了出去。 “别放走一个贼人,杀啊!”两军交战,正面战死的其实没有多少,毕竟杀人是很累的一件事情,但是一旦一方兵败如山倒,那么追亡逐北死的人可就多了,伯龙深知哪怕要放虎归山也要把老虎的牙拔掉,所以没有任何怜悯地命人追杀残敌。 追击逃亡的敌人是一件令人格外兴奋和快乐的事情,说兴奋,是因为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让人上瘾的事情,想象一下,你只要用剑轻轻一刺,刺在他的脖子、胸膛、腹部、丹田任何一个致命部位,就能让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人变成一个死人,母亲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孩子,父母含辛茹苦养育一个孩子,这都需要几个月乃至十几年的时间,而你杀死一个人却只需要几个呼吸的时间,这种破坏的快感是没有享受过的人难以体察的!而快乐,则是因为这些人原本都是你的劲敌,你想要杀死他们要冒着很大的风险,他们有刀,有剑,有标枪,有长枪,这些都可能杀死你,让你在一瞬之间从猎人变成猎物。但是现在不是了,敌人已经彻底溃逃,他们的刀剑枪棒都彻底无用,这些脆弱的、吓破了胆的人再也抡不动刀,使不动枪,你可以很轻易地置它们于死地——不花多少力气!这难道不是一件很令人快乐的事情吗? 伯龙杀死了三个人,一个从背后捅死,一个摔倒在地被他刺在脖子上刺死,一个试图反抗,被他一脚踢在地上,然后一剑刺死,除了第三个人,都没有花多大的力气。而在平常,想要连续杀死三个人会累得他气喘吁吁! 追杀敌人几乎没有任何风险,只要敌人没有安排后备力量掩护,你就可以大杀特杀。决定你的战果的是敌人的逃跑速度和你的奔跑速度,伯龙跑了一会,觉得已经差不多了,大声喊道:“铁头,告诉大伙收队,咱们杀够了,得留点力气应付驿站的人!” 兄弟们散得很开,所以聚集起他们花了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但是伯龙不是特别担心,驿站里的人已经被杀破胆了,绝对不会有信心抵抗自己这么一只打败了强敌的队伍。只要他表现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那些绵羊一样的人就会乖乖俯首帖耳! 驿站里的大火被扑灭了,这是因为这些人被堵在驿站里面出不去的时候只好尽力灭火,加上伯龙胜利的速度实在太快,火势还没有蔓延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们列着整齐的队伍走近了驿站,虽然他们只剩下了十九个人,虽然他们人人身上带伤,虽然他们的盔甲已经破损不堪,虽然他们的武器有些都砍得卷刃了,但是没有人敢和他们对视,他们都低下头,看着地面,不敢面对这些杀神一样的战士。 “这就是胜利者的滋味啊!”伯龙心里感叹着,一边高声问道:“你们还剩多人?” 大刀王站了出来,他本来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关西大汉,擅长使一把大砍刀,和那个巡检正是好对手,但是眼下他却无比恭敬地说:“伯龙大哥,咱们的人死了一百多,还剩下六七十吧,魏老公的家仆和马夫倒是没死多少!”说这话的时候,他语气有些愤愤不平,显然是觉得家仆和马夫不能战斗还没死多少人,这对于浴血奋战的战士们来说有些不公平。 “头领呢?就你一个了?铁枪李、小龙人去哪了?” “两位兄弟战死了。”大刀王虽然是见惯了生死的汉子,却也不免兔死狐悲,语气里流露出一丝悲伤。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啊!伯龙轻轻感叹了一句,但是他勉强收束住了自己的哀伤,此刻他绝对不能流露出半分柔弱来,否则他不可能掌控这支队伍。 “张飞呢?张飞去哪了?”伯龙想起了这个魏老公的忠犬,于是又问道,他的声音跋扈而神采飞扬,正是胜利者的惯常作派,听起来让人生厌,却让人不敢反抗。 “张飞兄弟受了伤,好像是胸口中了一刀,正在里面休息!”大刀王的声音更加谦卑了,“要不小弟去帮您把他叫过来?” “叫过来?把他给我绑过来!”伯龙横眉怒目,大声喊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POV:伯龙 果断动手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高潮,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高潮! “这?”大刀王一愣,下意识地替张飞辩解着:“张飞兄弟和贼人厮杀了一夜,也算是有功了,不知道他犯了什么错伯龙兄弟要将他绑过来?” 伯龙心中冷笑,张飞平日里人缘并不算好,仗着魏老公的势头欺压保镖们只是寻常事。【ㄨ】他若是真死了,只怕有人还会拍手叫好。眼下大刀王替他辩解,只不过是兔死狐悲,怕自己也被绑起来而已。于是,伯龙温言解释道:“王兄弟有所不知,这个张飞其实是白莲教的内应,伙同了他们一起攻打驿站!你可知道,刚刚被我杀了的白莲教首领就是巡检,他们今天演了一场好苦肉计!” “竟然如此!”大刀王倒吸了一口凉气:“只是空口无凭,兄弟可有证据?” “王兄弟,”伯龙耐心地解释道:“他们做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留下证据?但是想想也知道,张飞无缘无故难为一个巡检做什么?这定然是他们事先安排好的苦肉计!我保证,只会对付张飞这狗贼一个人,绝对不会为难王兄弟和你手下的人!”他刚说完这句话,铁头就在身后大声嚷嚷:“我说老王啊,你给张飞这狗贼说情,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什么猫腻?我告诉你,我大哥义气厚道,但是我铁头可不是好惹的!大哥有事和你商量是给你脸,你要是给脸不要脸,我认识你,我这狼牙棒可不认识你!”说着,他举起了自己的狼牙棒,这根巨棒上面沾满了暗红色的血液,早已经被夜风吹得干涸了,血迹里面又参杂了一些白色的脑浆子,更显得骇人无比。【ㄨ】 “铁头兄弟,你想多了,没有的事,没有的事……”大刀王不住地解释道,他原本也是在江湖上厮杀的一条好汉子,但是也没有短短一夜之间,凭借二十九人杀败两百多人的经历,所以对于杀神一般的铁头有着难以言说的恐惧,眼下被铁头牛眼一样的眼睛一瞪,更是连连为自己辩解。 “铁头,谁允许你说话了!”伯龙大喝一声,看着铁头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暗叹铁头跟着自己这么多年演技见长,一边继续安慰大刀王说:“今夜的事,明眼人心里都有本账,小龙人,铁枪李战死了咱们不必说他,自然是英雄好汉的,可是这张飞伙同外人谋害兄弟,我是绝对不能容忍的!等咱们杀了张飞,魏老公到了凤阳还不得依赖咱们?同样的赏赐,少一个人分岂不是多拿一大块?” 他这话入情入理,加上眼下伯龙威势赫赫,大刀王不敢多说,只是点头承认:“正是如此,正是如此,我这就派人拿下张飞那厮!”他这边刚要行动,就有几个张飞的亲信高声喊道:“大刀王,你想干什么?伯龙这厮血口喷人,莫非你也要和他有一起造反不成?” “兄弟,不是这样——”大刀王正要解释,铁头一声怒吼:“都给我杀了!”说着,他拿起狼牙棒就冲了上去,一棍子抽在一个亲信的脑门上。这几个人原本只是想和平解决,连刀剑都没有拿出来,哪里想到铁头竟然一言不合就动手杀人,那个被敲中脑袋的人挨了一棒,眼看着脑袋就像一个西瓜一样被敲得凹陷下去,从里面迸出了红白夹杂的色彩,这是鲜血和脑浆的混合物。 “杀啊!”兄弟们都知道眼下是谋取功名富贵的关键时刻,因此都没有留情,乱刀砍去,乱箭齐发,很快就将这几个亲信好像杀鸡一般杀干净了。 “王兄弟果然够义气,果断随我等斩杀张飞亲信,我会把这消息报给魏老公,让他发下赏赐的!”伯龙眼看几个亲信身死,立刻高声喊叫道。 “这——”大刀王一愣,不过他似乎很快就明白了这是交投名状的关键时刻,因此没有犹豫,拿起大刀,左右看了一看,发现还有一个亲信胸口中了一剑之后没有立刻死去,立刻过去朝着脖子就是一刀,这一刀又快又狠,不仅砍下了那个人的人头,还溅了自己一身的血。 “兄弟们,跟我去捉拿张飞啊!”大刀王举起大刀,朝着自己的十几名亲信高声喊着,带头冲进了里间。 张飞很快将就被带了过来,他脑袋上似乎挨了一刀,所以用白布裹了起来,他的胸口上中了一记狠的,所以包扎的白布上面都露出了隐隐的血迹来。他是被推搡着带过来的,双手绑着,因为在不住地挣扎,所以把已经愈合的伤口都挣开了,流了不少的血,眼看着将白色的布染得血红。 “马脸,你这狗才,你想怎么样?”张飞破口大骂着:“若不是老子带人守着院子,带人灭火,只怕魏老公早就给人杀了,你也别想杀败这些贼人!你这狗才,仗着杀人有功敢骑到老子头上了?信不信老子禀报魏老公把你杀了?”他语气跋扈,唾沫横飞,还管伯龙叫“马脸”,分明是仗着有魏忠贤在位有恃无恐。 “呵呵,张飞兄弟,一会没见,这脾气见长啊。”伯龙轻轻拔出战剑,又轻轻放在张飞的脖子上:“你猜猜我敢不敢杀你?” 他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味道,这是一个经历了百战杀伐之后的胜利者应该有的语气。 “我猜你妈!”张飞吐了一口唾沫,正好吐在伯龙额头上,这口唾沫水量颇大,滴滴答答顺着伯龙的额角流了下来。 “草,你这狗才!”铁头按捺不住,高声喝骂道:“大哥,让老子打死他!” 伯龙轻轻一笑,没有生气,更没有回骂。对于胜利者来说,胜利就是一切,被人小小的侮辱并不算什么。 他更没有骂回去,因为他不需要。 刀刃胜于雄辩。 他用力一挥战剑,砍下了张飞的人头。 血泉溅起,足足有一尺之高。 张飞的人头滚落在地上,带着他圆睁的双眼,他似乎到底还不相信伯龙敢杀他。 伯龙轻轻用手擦了一下唾沫,然后笑着对大刀王说:“好了,眼下处理了这狗才,咱们该去见魏老公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POV:王承恩 一沉一浮 王承恩面前摆着一只大白瓷盘子,里面是用火细细烤制的挽手(牛、驴之牡具)和龙卵(白牡马之卵),旁边放着一只古玉的杯子,样式古朴,据说是模仿的周朝酒具,里面装的是金茎露,这种酒乃是宫廷御酒,若非王承恩深得皇帝垂青,不然绝不可能喝到这种酒。王承恩细细观察了一下这酒液,清澈见底,好像一杯水一样,但是闻起来又有着一股隐隐的酒香,稍微品尝一下,他觉得好像数九寒天饮了一杯热汤一样,甘醇而不凛冽,显然是滋补的佳品。 “刘希啊”王承恩放下酒杯,轻轻说道:“你果然是个会享受的,这金茎露咱家从来都没喝过,竟然给你搞来了!” 刘希今天穿的是便装,青色改机长袍内衬玉色贴里,显得既温顺又文雅,他精神头很好,显然是觉得自己押对了宝,没有跟着魏忠贤一道倒霉。听到王承恩发话了,立刻走上起来,低声说道:“小人哪里有这福分喝到这种好酒?只不过是扯虎皮作大旗,靠着爷的威势才能搞到这种酒!若是爷觉得小人有一丁点功劳,等爷喝完赏小人那么三五滴的,那小人就感激不尽了!” 王承恩一笑,这个刘希会钻营、会办事、会说话,虽然人品差了点,但是他用起来还真是舒服。他又指着盘子里散发着浓重的香料气味的食物说:“你给我推荐的这个挽手和龙卵,我怎么怎么觉得有问题呢?” “爷啊,冤枉!”刘希低低地抽泣了一声,慢慢说道:“这些可都是好东西,等闲买不到的!这些虽然被普通人看作是不典之物,但是却有阳道复壮(恢复男性生殖器)的功效!昔日魏忠贤为什么和客氏打得火热?就是靠着这些宝贝呢!” 王承恩闻言有些犹豫,虽然他对皇帝忠心耿耿,但是这不等于说他甘心做一名太监。刘希告诉他吃这些东西可以帮助他重做男人,这就很有诱惑力了。但是毕竟这牛马的牡户是没人吃的东西,哪怕是加上了罗勒、南姜、毛翁等等南洋的特产香料还是显得无比刺鼻,这种刺鼻让他想到动物撒尿的器官,因此脸上更是浮现出一丝尴尬的神色:“我怎么看这些东西怎么觉得不靠谱呢?你说这人又不是壁虎,壁虎的尾巴断了可以长回来,可是我没听人断手断脚还能再长回来的!” “爷您有所不知了,这个中医所谓‘以形补形,吃啥补啥’是有讲究的!小人入宫之前在中药铺做过学徒,深知这以形补形的好处,您想,这猪羊能有人聪明?但是你吃了他的脑袋就能变聪明!要不那些读书人科举之前会喝猪脑汤呢?” 他这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强词夺理,但是细细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这虎鞭狗鞭既然被这么多人追捧,就肯定有它的道理,要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去和那三鞭酒?所以王承恩一横心,一咬牙,不就是吃点奇怪的东西嘛,吃了! 吃过了这些补品,就该讨论正事了,王承恩从小太监手里接过一杯茶水,这是福建建宁来的贡茶,每年都有定额的,皇帝喝不完就赐下来给喝,算是天恩浩荡了。这茶明初的时候还是“碾而揉之,压以银板”,最后的成品是大小龙团茶,后来洪武爷爷觉得团茶不如芽茶好,后来就只用芽茶了。 这茶名叫“先春”,茶汤甘冽,回味悠长,因为王承恩品起来颇为自在,一时竟然忘了说话。 “爷,不知道皇爷对于魏忠贤是怎么处理的?”刘希等了好一会,还是没听到王承恩说话,忍不住问了一句。 王承恩叹了口气,说道:“皇爷还是心太软呐!他没有杀魏忠贤,反而把他发配到凤阳守皇陵去了,我劝了皇爷很多次,皇爷都说不忍心杀死大行皇帝的臣子,所以只好如此处理。” 刘希沉吟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爷,若是这么处理,皇爷是稳如泰山的,只怕爷您就危险了!” “怎么说?”王承恩听到这句话立刻放下茶杯,低声问道。他的声音里有一些焦急,显然没想到这个眼看就要收获胜利果实的时刻竟然会有危险。 “爷,您肯定已经想到了,只不过身在局中,反倒不如我这局外人了”刘希先奉承了王承恩一句,随即说:“您说,这朝中阉党多不多?” “阉党?怎么不多!魏忠贤掌权的时候,他们可是不满朝野上下,多得跟春天的野兔子似的!” “这就对了!”刘希一拍手:“您想一下,既然朝廷里面上到内阁首辅,下到科道官员都是阉党,这皇爷还不得大兴逆案?而这帮人生怕最后算账算到自己身上,还不得拼命反击?皇爷是天命加身,又有大义在身,他们是对付不了的,但是他们对付不了皇爷,攻击爷您是再正常不过的啊!”顿了顿,刘希似乎觉得他营造的恐怖气氛不够,又继续说:“想要一次性办理这么多官员,一年两年肯定是不够的,因为把这些人一股脑全杀了找谁来当官?年轻官员资历不够啊!所以皇爷肯定得慢慢来,说不定这事就得办个三五年,到时候若是魏忠贤不是,他在凤阳煽风点火,找几个大臣攻击爷您,您岂不是危险万分?” 王承恩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若是魏忠贤对自己怀恨在心,唆使几个不知好歹的官员攻击自己,自己还真有可能被皇爷当做替罪羊杀了!他虽然忠心可昭日月,但是却不愿意稀里糊涂地去死,因此恐惧之下不由得连连点头,大声问道:“你说得很好,只是我该怎么办?”言语里已经完全把刘希当做自己的谋主了。 “爷,依照小的的看法,这个事必须双管齐下!” “双管齐下,怎么个双管齐下法?刘希你快说书,若是说的好,爷绝对不吝惜赏赐!” 刘希走进了几步,弯腰说道:“爷,这第一个,就是要彻底整死魏忠贤,只要他死了,阉党群龙无首,只能被动挨打,没有人能把他们整合起来,这一盘散沙如何能攻击爷?爷到时候就高枕无忧了!” 王承恩点了点头,但是又忧虑地问道:“你说的很好,只是我说了很多次都没能说服皇爷,这皇爷和大行皇帝一样都挺念旧,不好说服他啊!” “爷不用担心,小人有一个主张在这里:这魏忠贤离京之后大张声势,带着几十车的财宝,几百人的武士保镖,一副雄心未死的样子!您想想,这皇爷乃是英明雄猜之主,要是知道了他这表现,还能不以为这厮准备造反?您到时候只要把这话一说,皇爷还能不派人赐死魏忠贤?” “好计好计策!”王承恩听得入神,拍打着桌子叫好:“刘希,你真是爷的智多星!快说说,你这双管齐下的第二招在哪里?” “爷,这第二招,就是结交外臣,引为臂助!” “这——”王承恩有些迟疑,毕竟洪武皇帝亲自规定不允许宦官干预外事,更不允许宦官结交外臣,他对于这个祖训还是有些畏惧的。但是他马上就回过神来,这条祖训早就名存实亡了,当初还不允许宦官学习写字呢,现在不也有了内书堂?不说本朝的魏忠贤就大肆结交外臣,那怕是万历朝的冯保不也是和张居正结交才有了大明中兴嘛!所以他立刻定下主张:“你说的不错,只是该选谁呢?” “爷,小的想了,这人选一定要符合几个标准,第一,权高位重或者大有潜力;第二,不能假道学,不能看不起咱们宦官;第三,必须皇帝喜欢,否则就是自讨苦吃。小人这样想着,只怕朝内的官员没几个符合标准的!” “哦?”王承恩好奇地问了一句:“难道这满朝文武都不行吗?” “这武官咱就不讲了,而今文贵武贱,哪怕七品知县都看不起一品总兵,这文官里面,内阁大臣多半是魏忠贤的党羽,皇帝迟早要把他们赶走的,结交了也是白费精力;而一些高官也不好接交,咱们毕竟根基还不稳,您他们未必看得上咱们!要知道,上头还有个曹化淳呢,估计他马上就要被召回京师了!再一个,这个人必须年轻有为,让皇爷喜欢,皇爷年纪轻轻,正是好大喜功的时候,要是咱们能和一个年轻又简在帝心的官员结交,还不是一大臂助?” “哦,”王承恩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你这么说咱就明白了,你说的这个人的确厉害,年纪轻轻就创下这么大的事业,皇爷爷也常常抱着他的书看,不时对其中的一些章节拍案叫好,若是这个人愿意成为咱们的助力,的确是一件喜事!” 说完,他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茶,这茶水因为时间长已经冷了,但是冷却的茶水配合愉悦的心情,仍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滋味。 他看着水中沉浮的茶叶,这一沉一浮间,谁能说得出其中的妙处? 茶叶不语,刘希也不语。 第一百一十五章 POV:伯龙 测字先生 伯龙骑着自己的马,慢慢走在路上。虽然这匹马没能在前几日的夜战中发挥作用,毕竟在野外的晚上骑马很容易折了马腿,到时候若是摔下来被马压断腿可就出丑了。但是这匹马在代步方便还是有意义的,所以他眼下骑着马,享受着轻轻吹拂在脸上的的秋风,感觉颇为不错。 他现在已经不需要亲自侦查了,保镖们还剩不到六十人,在那一夜的血战中损失了将近两百。吓破了胆的魏忠贤任命伯龙为队长,指挥剩下的人全速赶往凤阳。 伯龙嘴角翘起一个弧度,默默回想着他和魏忠贤对话的场景。毫无疑问,这个以奸佞著称的太监不是一个有急智的,这一点从他当初被小皇帝正面训斥之后一言不发,只能落荒而逃就可以看出。听说他当初逃得太快,连自己的头冠都掉了,简直是丢人至极!不过这种性格对于伯龙是有好处的,一个胆小怕事的老板可以让心怀叵测的下属有更多的自主权,伯龙凭借着魏忠贤的全面放权掌握了队伍的主导权,他现在有差不多四十多直属人马,个个都是可以肝胆相照的好汉子,这种后背有人守护的感觉让他非常惬意。 好汉一生,肝胆相照。他伯龙不是个好人,但是绝对是个好兄弟。 兄弟大于家国。 “大哥,你说,咱们下一步咋走?”疯和尚策马赶了上来,他没有在那一场血战中死亡,这让伯龙颇为欣慰,眼下多一个人手就是多一份胜机。而这个疯和尚已经彻底认同伯龙的领袖地位,再也不敢喊“马脸”了,这又是第二重惊喜。 “怎么,疯和尚,拿了一百两的赏钱还不开心?”伯龙笑着打趣疯和尚,他知道这个人是从来藏不住钱的,拿了钱的第二天就在沧州城的勾栏院和赌坊里面全数花了出去。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念佛的时候当然不能嫖.娼,但是嫖.娼的时候口念佛号,就是时时刻刻念佛了!这是高僧大德的体现!”疯和尚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歪理邪说,可是又实在口才便给,从来没有人能辩过他。 “得,我说不过你,不和你争辩。不过你就不为未来储蓄一点?“伯龙问。 “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疯和尚钱袋是漏的,什么时候口袋里有过过夜钱?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喝凉水!”疯和尚大大咧咧地笑了笑,他从来不在乎别人知道自己没钱,所以嘲笑贫穷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笑了一会,他又说:“大哥,俺就是想问问你,你下一步打算咋走?你前几天说的那个计划,究竟还作数不作数?” 伯龙小心地看了一下四周,虽然他对于队伍已经有了把握,但是仍旧不能掉以轻心:“当然算数!我伯龙不是个好人,但是得领着你们走一条正路,这当保镖一辈子能有啥出息?咱们算运气好的,在江湖厮杀了这么多年还没死,但是谁能保证以后就不死?就这么死了,老子连个孩子都没有,上过的妓女倒是一大车,这辈子不能就这么样了啊!” 疯和尚挠了挠脑袋:“大哥你说的是,只是咱们都是江湖厮杀汉子,又不会读书写字,我就算会念几句佛号,也没读过几本佛经,大部分时间都在少室山下收租子去了。咱们不干这一行,能干啥去?” “这个好办,眼下正是天下大乱之时,正是英雄用武之际,只要选准了明主投靠,说不得你我日后能有个封侯的爵禄!”伯龙轻轻一笑,他其实不大在乎封不封侯,但是他必须得给兄弟们找一条出路,本来张飞还是一个障碍,但是那场血战后他就没有任何阻碍了。 “行,俺听你的!反正你让俺杀谁俺就杀谁,你让俺砍谁俺就砍谁!”疯和尚大声说道。 伯龙一笑:“行,咱们一世人,两兄弟,生死不分离!” 天色渐渐的暗了,他们又走了整整一天。吓怕了的魏忠贤命令队伍晓行夜宿,因此他们速度很快,眼看着都已经走到山东境地了,再往前不远就是山东最繁华的地界临清。 眼前的是座小镇,名叫李家镇,听说是德州城附近最大的镇子,初冬天黑得早,眼看再往德州走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在这里歇息。已经有人打好了前站,在客栈订了房间,所以伯龙眼下没有事情做,正好趁着太阳还没落山在镇子里逛一逛。 这座镇子虽然不大,却颇为繁华,长不过半里,商铺倒是不少,卖丝绸的、卖布匹的、卖肉的、卖吃食的应有尽有,虽然已经有不少人收摊了,但是还有人利用最后熹微的日光赚取尽可能多的生活费。听着这熙熙攘攘的人声,伯龙原本因为厮杀而变得麻木的心也变得有些柔软,他买了一支糖葫芦,花了十文钱,这支糖葫芦是用上好的糖稀挂在新鲜的山楂上面做成的,所以吃起来酸甜爽口,倒是让伯龙颇为惊喜。 “若是让那想要自杀的,看看这集市的繁华热闹,沾沾人气,也不会愿意自杀了吧!”伯龙感叹了句,随便走着,逛集市不该骑马,因为骑了马就容易和商贩形成距离,所以他坚持走路。 “这位壮士请留步,让贫道给你测个字如何?”伯龙抬头一看,是一个道士,如果他没有吃什么长生药的话,那就是大约四十多岁,头发还是黑色的。他头戴着一顶竹冠,这竹冠竟然是用最新鲜的竹子制作的,鲜艳的绿色好像马上就要化作水滴滴下来,可是这堪堪就是数九寒天,他从哪找这竹冠来?他身上穿的是一件道袍,着道袍洗得干净,一尘不染,完全和一般的游方道士不一样。 这个道士长相很一般,一般到彻底泯然众人,伯龙竟然发现自己没有任何语言来形容他,而道士一双笑吟吟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却让他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异常之人必有异常之能,伯龙混江湖这么久,深知不惹麻烦就是最好的保身之道,因此没有搭理道士,想要直接从道士身边走过去。 “壮士,三日前夜,你带人以少胜多,大破白莲教,可有此事?” 这种事情若是给道士喊破倒也没太大麻烦,毕竟白莲教乃是邪教,更不用说他护送的毕竟还是皇帝的家仆,但是这道士能说这话,想来必然是和白莲教有联系的。伯龙脸色一冷:“这位道长,兄弟和你素未谋面,咱们萍水相逢,就井水不犯河水如何?” “壮士太小心了,我一个道士,手里没刀没剑,如何能伤害你?倒是壮士你,最近心里却有一桩大谋算,是也不是?” “江湖诈术而已,混江湖的谁心里没有一点小九九?道士若没有别的事,还请放我过去,伯龙感激不尽。”伯龙将手放在自己的战剑上,隐隐有了一些戒备。 “看来贫道不说些秘密壮士是不愿意相信了,”道士有些苦恼地说:“泄露天机乃是大罪,只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要度人入山,说不得要破些规矩。”说着,他又看了看伯龙:“你带着一个太监往南走,真的是往凤阳走吗?你在等谁呢?” “我听不懂你的话!”伯龙心里一惊,这个计划他只给几个亲信透露过一星半点,绝没有跟人说过,却没料到竟然有人能够猜到,他不由得问:“这个谋划我从没和人详细说过,你从何而知?” “呵呵,贫道从此处知。”道士指了指自己的测字摊子,说是摊子不说是一张破桌子和一把小椅子而已,旁边还有两杆长幡,一个是“铁口神断”,一个是“测字如神”,和跑江湖卖艺的测字先生没什么区别。 伯龙心知此人深不可测,自己又没带兄弟前来,若是和他正面冲突没多少胜算。好在此人一直拉着自己测字,应该没有多少恶意,因此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测个字吧,只是道士要多少册金?我一个穷厮杀汉,却是没钱的。” “贫道眼下不要钱,时辰一到自然会有人给钱。”道士一笑,“请吧。” 伯龙见此,想要写个字出来,却见到自己刚丢下的糖葫芦签子,心中一动,却拿起笔在桌上的白布上写了个“糖”字。 道士看到这个字,眼神中闪过一丝惋惜,这丝惋惜被伯龙敏锐地捕捉到了,他不由得心里一跳“莫非这个糖字哪里不好?”他对于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是颇为笃信的,所以眼见道士惋惜,心中有些害怕。 “敢问壮士,测字测什么?” “测功业吧!” 道士摇了摇头:“若测功业,这个字不是好字,米为爵禄,壮士若是一路行去,自然会有功名利禄;只是唐字为空,到头来不过是空空一场,倒不如放下功名随贫道入山修行罢了。” 伯龙心中先是一喜,继而一惊,喜是因为自己的计划看样子能够成功,自己也能带着兄弟们做出一番事业,只是惊却是因为最后结局不妙,似乎难免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既然这样,有法可破否?”伯龙略带急切地问道。 “倒也不是不可以,壮士若是随贫道入山修行,放下你这些兄弟,不理尘世,自然可以躲灾避祸!”道士这话说来平常,但是听在伯龙耳里,却不啻石破天惊! 第一百一十五章 POV:伯龙 死生有命 伯龙有些迷茫,面对未知的命运,他头一次感觉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类个体是如此的无力。他有一把战剑,可以杀人的战剑,若是有人对他不敬,他可以给他铁,给他血,但是他能给命运什么?假如命运注定要让他迎接注定到来的灭亡,他又该挥剑砍向哪一方? 挥剑砍空气,空气不会碎,碎的只能是自己。 他沉默了一下,用沙哑而迷茫的嗓音问:“敢问道长,可有其他破解之法?某实在抛不下这许多兄弟,说句自大的话,若是没有了某,只怕他们会过得很惨!” 道士笑了,他先是微微地笑,而后就是放声大笑,好像在嘲讽伯龙的天真:“壮士,这天道循环,天命所归,哪里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你身具仙缘,要么继续走下去,享受一时的荣耀爵禄然后黯然败北,身败名裂,要么随贫道入山修行,日后自有逍遥成仙的时候!” 伯龙沉默了很长时间,他有些捉摸不定。一面是难得的仙缘,他小时候听过这样的故事,神仙下凡点化俗人,若是那有机缘的,就会跟着神仙入山修道,日后就是超脱五行中,不在三界内的自在神仙,若是执迷不悟,只怕就只能在这万丈轮回中不断苦苦挣扎。 看上去似乎是很容易的选择。 一边是仙人之福,逍遥自在,一面是兄弟们的拖累和必然的灭亡,哪里会不好选择呢? 虽然兄弟们的笑容非常让人心暖,但是谁愿意跟着他们一起去死呢? 他是伯龙,从十八岁开始就在江湖打混,只知道保命的伯龙啊! 只是,为什么这心头子里面,依旧有一丝丝的不甘呢? 沉默良久,伯龙深吸一口气,笑了:“道长好意某心领了,只是,某实在舍不下这些兄弟们,日后若有再见面之日,到时候再向道长告罪吧,某,不走了。” 哪怕是那永生不灭的仙福永享,也比不上和兄弟们同生共死啊! 他觉得自己很傻,但是傻得很可爱。 “痴儿,痴儿!”道士叹息了两句,倏忽间离去了,快得伯龙根本看不到他的踪迹。 伯龙猛然惊醒,却发现自己却在测字摊子上面睡着了,两根长幡还在,道士却杳然无踪了。 究竟是一场梦,还是真的有一个道士试图点化自己? 他不知道。 伯龙站起身来,天色已经黑了,他在四周找了找,没有发现任何道士留给自己的东西,或许是觉得自己不堪造就,道士生气走了吧。 他抬头看了看天,眯着眼数了数星星,发现夜空还是那片夜空,自己却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也罢,或许道士根本不存在呢,或许他的算命也不准呢,而哪怕就真的是准了,他也愿意和兄弟们唱着歌儿一起走向死亡。 一世人,两兄弟,肩并肩,手挽手,咱们一起走向死亡。 伯龙信步走回客栈,他已经没有了逛街的乐趣,四周的摊子大多也已经收摊了。这是座不大的镇子,客栈就在前面不远。客栈高三层,屋檐翘起,两边各挂了几个灯笼,左边是“八方客来”,右边是“四海安靖”,中间是“清源客栈”四个字,下面开着大门。客栈的大门一般不是全开的,今天也是如此,只开了大约一半,剩下的都用顶门挡着,只留下七尺左右的大门给顾客出入。 他还没有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嘈杂的声音,抬眼一看,铁头和胡成已经焦急地等在门外了。 “发生什么了?不是让你们好好守着魏老公的吗?他眼下是咱们兄弟富贵的根本,万万不能有事!”虽然说到“富贵”时心里升起一种荒谬的感觉,但是伯龙仍旧有些焦急地询问。 虽然他并不太在乎富贵,但是总得个兄弟们一个归宿啊! “大哥,魏老公有疯和尚看着呢,你不用担心,我跟你说,可出了大事了!”铁头着急地嚷嚷着,张口就要说话。 “别说,别说,进去再说!”伯龙下意识地左右看了一下,没有发现异常人物,但是依旧谨慎地让两人跟着自己进店再说话。 伯龙走进店里,这座客栈已经被包下来了,里面坐着密密麻麻全是自己的兄弟,虽然这些人同样有些困惑和畏惧,但是这仍旧让他心里感到一阵放松,毕竟在这里他是绝对安全的。 “到底怎么了?”看到没有外人,伯龙才问道。 “大哥,就在你走的时候,有个人来了,他带了兵部的消息,说是皇帝爷爷看魏老公不顺眼,下旨给兵部,说是要派官差擒拿魏老公,连咱们也要一块抓了!” 伯龙心中一冷,果然被他猜对了,眼下是天启皇帝的丧期,不宜大开杀戒,可能皇帝不会直接杀了魏老公,但是魏老公自己做出这么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这是上赶着给皇帝把柄! 他略微思考了一下,才说道:“都有谁知道这事?” “那人来的时候说话声音有点大,不少兄弟都听见了!” 伯龙心里有些犯难,不管他们这些人多么能打,终究是打不过官差的,毕竟对面死一个可以再冒出十个来,而自己的兄弟则是死一个少一个。他仔细考虑了一会,才慢慢说:“今天先不要动了,跑是跑不了的,咱们估计都在官府挂了名的,眼下就是看那个人能不能赶得上了,若是他先来了,那咱们就有救,若是他来晚了,那咱们就惨了!” 说完这句话,伯龙心里暗暗祈祷:“若是那道士说得对,你就快快过来吧,让我带着兄弟们做一番事业,也不枉我们兄弟一场!” 夜色已经逐渐深了,看着是出更时分,伯龙静静躺在床上,看着油灯投射出来的光照在天花板上,他试图从天花板上看出什么来,比如说眼下的出路,比如说自己的未来,比如说命运的无常,但是他的本事全用在战阵厮杀上了,算计张飞已经是超水平发挥,对于未来和命运这种大问题来说实在有些不够用。 “唉,真希望那个人快快赶来,我也就能有个人领导,不需要天天动脑子!”伯龙感叹了一句,却听见外面悠悠传来一阵曲子: 听初更,鼓正敲,心儿懊恼。 想当初,开夜宴,何等奢豪。 进羊羔,斟美酒,笙歌聒噪。 如今寂廖荒店里,只好醉村醪。 又怕酒淡愁浓也,怎把愁肠扫? …… 闹攘攘,人催起,五更天气。 正寒冬,风凛冽,霜拂征衣。 更何人,效殷勤,寒温彼此。 随行的是寒月影,吆喝的是马声嘶。 似这般荒凉也,真个不如死! 声音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将一个权臣从炙手可热到人去茶凉的过程都描述了清楚,一言一句好像亲见。 “这曲子是?”伯龙心中一愣,静静听着曲子,却发觉这曲子浑然正是为魏老公准备的,可不是当年势倾天下,一时无两,而今落寞寂寥,无人问津!他慢慢听着那人唱曲,又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究竟这人活着为了什么?当初自己少年心事,必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让所有人都尊敬自己,让所有女人都为自己倾倒,但是随着岁月渐长,也吃过了,也看过了,也玩过了,却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人死之后一切皆空,这早一步倒台,晚一步倒台,又能有什么区别呢? 他想起了一首民谣:“看你起高楼,看你宴宾客,看你楼塌了!” 这样一想,伯龙突然觉得今天没有跟道士走实在是失策,这兄弟们的愿望不过就是荣华富贵,可是这荣华富贵又有什么意义呢?假如死后都是空,自己领着他们只不过是追逐空气,又有什么价值呢? 还是说,自己留恋兄弟们不走,其实是害了他们? “鸟的,这大晚上还不睡,唱个鬼曲子,跟叫魂似的!”铁头被惊醒了,他嘟囔了一声,小声骂着,他看到伯龙还没有睡觉,不有的问道:“大哥,睡不着?要我说,虽然我是个粗人,不懂得读书人那些道道,但是还是知道的,这人不能太较真,啥事你别自己扛着,还有兄弟们呢!” 是啊,还有你们呢!伯龙心中突然一阵放松,是啊,他又何必将什么事情都扛在自己肩上呢,明明有这么多好兄弟一起闯荡,他又何必这么执着? 一世人,两兄弟,只要有了你们,哪怕是刀山火海,咱们一起闯! 伯龙突然觉得眼前一片开阔,他大为高兴地说道:“铁头说得好!虽然和尚们说什么万法皆空,四大皆空,但是咱不在乎,咱们就是有酒一起喝,有肉一块吃,哪怕死在一块,心里也是热乎乎的!” “嘿嘿,好!”铁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挠着脑袋笑道。 伯龙正要再说句话,却听见隔壁魏老公的房间里“噗通”一声,立刻警醒起来:“铁头,魏老公房间里有动静,快跟我去看看!” 他们穿上外衣,拿起武器冲到了魏老公门外,伯龙敲了敲门:“魏老公,我们听见您屋里有声音,怎么回事啊?” 没有回应。 “魏老公,我们担心您安全,不客气了!”伯龙没有再敲,给铁头使了个眼色,铁头立刻抡起狼牙棒,狠狠朝着门锁就是一棒。 “哐当”一声,门锁落地,他们冲了进去,却发现魏老公已经上吊了。他今天穿着他最荣耀的衣服,头戴九梁冠,身穿红色蟒袍,里面是红色的膝襴,五爪巨蟒盘旋在上面,膝部横横绣着细云蟒,精致无比又威武无比。 只可惜穿着这衣服的人已经上吊了。 他眼珠外涂,舌头伸出,嘴角泛着白沫,似乎已经上吊了好一会了。他的脚边有一个小凳子,脖子上的绳子挂在房梁上,设计得倒颇为精巧。 一代权臣,一代奸臣魏忠贤,穿着他最显赫的衣服,上吊了。 他为什么还穿着他最华美的衣服,是要证明他曾经荣耀过,还是要证明他没有输? “快,快给我把他接下来!”伯龙有些焦急,他本来以为最大的阻碍是官兵,却万万没有想到魏老公会自己寻死。 铁头把魏忠贤抱了下来,摸了摸魏忠贤的脉搏和气息,大声说道:“还有救,没死透!” “把他给老子救活!”伯龙高声喊着,心里不住祈祷:“满天神佛啊,救救魏忠贤吧,他还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死!” 第一百一十六章 富贵在天 柳旭看了看眼前的清源客栈,桌椅板凳整齐摆放,楼梯柱子干干净净,柜台算盘打理精心,显然是店主人仔细经营的,不由得对身边的赵虎笑道:“你们进去说话的时候,要客客气气的,别在店里面动刀动枪,不然店主人苦心经营的客栈就给你们毁了!” “公子菩萨心肠!”赵虎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大声吼道:“你们,派一个会说话的进去,高告诉他们松江柳公子来捉拿魏忠贤了,不想死的就快快出来投降!”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中年人声传了出来:“不必麻烦了,咱家就在这里!”柳旭抬头一看,中官礼服,标志性的九梁冠,吊梢眉,三角眼,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好像刚上过吊一般,想来就是魏忠贤了。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随即说道:“你就是魏忠贤狗贼?” 魏忠贤的神色很不好,似乎经历了一场大病,又好像健康受到某种突发事件的损害,所以眼下就像一个被霜打了的茄子,又好像一只惶惶的丧家之犬,但是他的语气仍旧还带着一丝往日天子宠臣、权倾天下的高傲:“咱家怎么说也是大行皇帝的近臣,你一个小小举人,有什么资格跟咱家说话!” 他的身边几位战士,神色冷峻,装备精良,应该就是魏忠贤的保镖了。领头的战士大约三十来岁,腰悬战剑,左边是一把手弩,身材虽不高大,却显得非常精悍,显然是尸山血海里面杀出来的战士。 柳旭哈哈一笑:“狗贼,你戕害忠良,祸乱天下,老子没有一见面就叫人把你乱箭射死,就是给了你面子,你还想在老子面前摆架子?皇上已经下令抓捕你这狗贼,咱们现在就给皇上分忧。来人,给我把魏忠贤拿下,谁要是敢反抗,咱们把他也给凌迟处死!” 他说这话的时候充满自信,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身后占了三百名精壮的战士以及上千名士子,更是因为他还有这江南数万士子的联名声援和占据了大义的优势。他的宣传机器已经缓缓开动,虽然目前使用的还是明代的老式机器,但是凭借着江南人文荟萃的人文资源,济民报还是成了江南士人疯狂追捧的宣传喉舌。 柳旭这话一出,立刻有几名精壮军士站了出来,他们身穿布面甲,手拿长刀狼筅,组成了戚继光传授下来的鸳鸯阵。虽然他们的训练和传说中的那只不世强兵戚家军不可相比,但是毕竟是熟悉阵战的军人,论单打独斗可能比不过眼前这些保镖,但是组成军阵战斗就绝对不是对方可以抵挡的了。 魏忠贤的脸色有些不妙,似乎察觉到了形式的危险,但是他仍旧嘶声喊着:“咱家再怎么说也是天家宠臣,哪怕是死,也得等着皇上的人来抓,你这小子想抓咱家,还是做梦吧!”说着,他对着身边的战士下令道:“伯龙,给我挡住他们!” 这个叫做伯龙的战士得令后立刻喊道:“铁头,胡成,疯和尚,动手!”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得到命令的三人非但没有对士兵们刀剑相向,反而带着人将一些保镖砍杀了。他们动手非常迅速,又是猝不及防之下出手,所以这些保镖没有任何防备地就被砍死在地,在黄土的路面上晕染出一大块一大块的红斑。 “伯龙,你这是干什么!”魏忠贤似乎被接连不断的打击吓怕了,所以他的声调极其高亢,让柳旭想到了以前听过的男高音,只不过魏忠贤的男高音好像被人剪掉了尾巴的猪嘶声嚎叫,高则高矣,却不好听。 “魏老公,对不起了,我们已经决定投靠这位柳公子,你就束手就擒吧!”伯龙脸色不悲不喜,淡淡地说。 柳旭突然来了兴趣,他饶有兴致地看着伯龙,在等他给自己的行为找一个理由。 “你这小人,你敢背主不成!”魏忠贤此刻已经彻底歇斯底里了,他怒号着,嘶吼着,他的眼睛因为极度的恐惧和愤怒而大大睁开,露出了里面扩散的瞳孔,他的嘴角也因为大声嚎叫而慢慢撕开,流出了一点点鲜血。 “魏老公,我不欠你的:你给我的月钱就发到这个月,我保护你到这个月,咱们两清。五天前有白莲教的贼人截杀你,我带着二十八个兄弟杀败了他们两百多人,算上重伤不救的,一共只剩下十八个人,这是救了你第一命!昨天晚上你上吊自杀,我又救了你一命!这就算是尽忠了!我今天投靠柳公子,不是因为他人多势众,而是因为他身负天下大义,做的是铲奸除恶的事,你坏事做绝,也该有这么个结局了!”伯龙丝毫不顾魏忠贤的愤怒,毫不在意地侃侃而谈:“当初你迫害东林六君子的时候,我就旁敲侧击地劝过你,可惜你不听,那么就别怪我弃暗投明了!” “好,说得好!”士子们听到这样的话,纷纷鼓掌叫好,他们人多势众,鼓起掌来又久经训练整齐划一,一时间整座小镇都回荡着他们的掌声,显得声势很大。士兵们眼见不用打架了,自然也是乐得其成,毕竟没人愿意毫无价值地和人生死相搏。 “你!”魏忠贤伸手指着伯龙,伯龙的批判和士子的掌声刺激着他的神经,使他的鼻孔张得极大,喷出了一团又一团白雾,显然是愤怒到了极点。 柳旭心中暗笑,这伯龙虽然义正辞严,但是这话绝对不是说给魏忠贤听的,一个将死之人及你跟他说什么都没意义了,他说自己带人杀败了白莲教,是证明自己有能力;说自己弃暗投明,是说自己讲道义,不仅成功把自己洗白,还成了新一代倒阉英雄,但是好算计! 他完全可以不接受伯龙的投靠,因为他现在占据优势,别的不说,就是那几十杆鸟铳就能彻底葬送这些战士,但是何必呢? 能够接纳最多的人为自己效忠,就不必将盟友推到敌人那边。什么清理内务,什么保持纯洁性统统都是坐大了之后的事情,现在要的是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 “好,很好!伯龙兄弟,你们能弃暗投明,加入我们济民社阵营,我很开心,这不仅仅是因为减少了伤亡,更是因为得到你这样的心怀正义、恩怨分明的战士!”说着,他又看这士子们:“大家看,我常常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这伯龙兄弟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那些朝堂上的大人先生此刻在干什么?不外乎是争权夺利,贪污受贿,抢夺魏忠贤留下的权力真空,但是伯龙兄弟护着魏忠贤狗贼一路到这里,杀败了白莲教贼人,是忠;和兄弟不离不弃,是义;为国家大义不惜己身,就是仁!这样的人,就是咱们济民社最需要的人,我建议,再给他鼓掌!” “啪啪啪”柳旭带头鼓起了掌,其他人自然跟着鼓掌,一时间,已经渐渐消失的掌声又回荡在清晨的小镇中,激荡在小镇的高轩白墙和乌瓦画栋中。 “柳公子,柳公子!”伯龙“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眼睛中泪光闪动,大声说道:“某本来是个江湖厮杀汉,平生只知道拿钱办事,以前也干过一些错事,但是某从没干过灭门破家、淫人妻女的事情,自问还算是个不太坏的人,夜半回想起来也觉得对得起祖宗!但是,我却常常疑惑这个人活着是为啥,啥才叫正义!今天见到公子,才知道什么叫天纵之才、什么叫大义凛然!请公子看在我们心向正义的份上,收留我们!” 他说的话情真意切,老泪纵横,由不得人不相信他的诚意,柳旭虽然对他的忠诚保持怀疑,但是也不可能错过这么一个刷声望的机会。为了防备被伯龙苦肉计劫为人质,他站在远处大声说道:“伯龙兄弟,我相信你!现在你们可以放下武器,在队伍中登记一下,等完成了入社仪式,咱们就是一家人了!眼下,让我的士兵逮捕魏忠贤这狗贼吧!” 伯龙似乎知道柳旭没有完全相信自己,也不啰嗦,直接解下了战剑,带着自己的人前去登记了,突然留下一个没人在意的魏忠贤在地上不住颤抖。 “对了,公子,这魏忠贤狗贼还带了四十二大车的财物,不知道公子打算如何处理?”伯龙突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这么个问题,似乎时机有些不对,但是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公布处理方案,才能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柳旭微微一笑,这个问题他早有方案:“这个好办,魏忠贤的钱财都是民脂民膏,咱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决定,请济民社社员们清点之后昭告天下,一半给皇上作为内库银,让皇上处理政事起来更加宽裕!另一半我们成立一个“济民社基金会”,用来资助被冤死的东林君子的子嗣和他们的后事,若有剩余,则用来出版宣扬东林正道的出版物,编印东林诸君子的遗著,让他们的美德和才情被世人所知!这个基金会我请济民社士子们来运行,任何参与管理或者参加编订的士子都发给优厚劳务费,每人一个月至少二十两!这个基金会的账目,我请天下人一起监督,每个月公布使用情况,若是最后少了一个铜板,你们杀我的头!” 他这话一出,不仅伯龙眼睛一亮,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笔钱还能这么花,士子们也是高声欢呼,显然,在这个基金会任职不仅有钱拿,更是在士林提高声望的不二捷径,最重要的是,这么分配魏忠贤的遗产,世人绝对说不出半个不来! “现在嘛,”听着士子们的欢呼,柳旭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接着走向魏忠贤:“狗贼,咱们该算账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乱刀分尸 魏忠贤没有说话,这个一代奸臣意志并不算坚定,否则也不会在接到皇帝的命令之后意志崩溃最后自杀了。他此刻就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上,浑身散发着一股颓唐和绝望的气息。 “魏忠贤,当初你残害忠良、祸国殃民的时候可想到有这么一天?”柳旭大声审判着魏忠贤,但是并没有多少作用,没有人会去踢一只死狗,因为死狗对于你的打击不会有任何反应,踢它自然也没什么趣味。 当然,这难不住柳旭,他眼见魏忠贤不声不响,只是微微一笑:“珺儿,拿刀来!”周珺近走几步赶上前来,他的脸色有些发红,这是因为太过激动以至于喜形于色。可以理解,这么一个绝代奸臣就这么躺在自己面前,一副半死不活、任人宰割的样子,的确令人有一种征服的快感。 周珺手里拿着一把刀,这把刀是一把戚家军用的长刀,外形似剑,但是只有一面开刃,整把刀只有最前面的三分之一有弧度,其他地方都是直剑一样的构造。这把刀显然经过了精心的保养,在清晨的阳光照射下发出闪闪的亮光,显得威武不凡。 这把刀轻便灵巧,适合灵敏型的武士使用,结合了倭刀的造法,是一把好刀。 但是他先是一把杀人刀,其次才是一把好刀。 “魏忠贤,你不用一副死狗模样,你以为这样我们就会放过你了?”柳旭将刀刃轻轻举起,他背对着太阳,身体在地面上投射下一个三尺长的阴影,正好将魏忠贤全部纳了进去。 “魏忠贤,老子今天时间紧,没兴趣玩凌迟那一套,老子上书弹劾你十宗罪,今天就砍你十刀!”柳旭说完这句话,立刻大声吼道:“这第一刀,砍你这滥造生祠、祸害民间的奸臣,多少人因为你家破人亡、多少人因为你丢官灭族、多少人因为你走投无路!” 白色的刀刃落下,狠狠砍在魏忠贤的左臂上。这把刀果然不愧是当年戚家军使用的战刀,有着锋利的刀刃和强大的杀伤力,仅仅只是一刀,就深深地嵌入了魏忠贤的手臂中。柳旭的力气不够大,没能一下砍掉魏忠贤的手臂,但是这种情况更加深了魏忠贤的痛苦,留在骨头内的刀刃在柳旭的抽拽下不住抖动,在魏忠贤的骨头内刺激着他的神经,努力制造着更大的痛苦。 鲜红色的血冒了出来,这血就像漫上海岸的潮汐,慢慢染红了沙滩,染红了海岸,染红了所有人的眼睛。 魏忠贤低声嚎叫了起来,这种痛苦极其强大,让这个意志不够坚强的太监不能够抵抗,所以他在地上翻滚着,试图用这种方法稍稍消除自己的痛苦,但是这更使得卡在骨头内的刀刃旋转,使得他的痛苦越发深重。 柳旭费力地将刀刃拔了出来,他不知道,战场之上这种情况最为危险,因为眼下他的武器卡在别人体内,他又必须用力取出自己的武器,这就给了敌人反击的机会。好在眼前的太监已经没有了精气神,所以他只需要尽全力拔出自己的战刀就好。 周珺身体动了一下,似乎想要上前帮忙,但是他随即想到这并非他的时间,所以只是原地站着不动,静静地看着魏忠贤的挣扎。 这是柳旭的舞台,他统治一切,无人可以插足。 柳旭终于抽出了自己的战刀,他的脸色因为剧烈的活动而变得有些潮红,他深吸了一口气,大声说道:“这第二刀,看你是因为你大肆索贿,败坏朝纲!在你之前,贪污受贿虽然屡见不鲜,却终究是不能拿上台面,自你上台之后,朝堂再无廉耻可言,官员人人以贪污刻薄为能事,你败坏这大明天下,罪不可恕!” 他又举起了战刀,这一次砍在魏忠贤的大腿上。 柳旭不是一个好的拷问者,因为他不知道砍在那个位置又能保证魏忠贤不死又能制造最大的痛苦,但是他的砍杀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象征着大明政局的全面洗牌,更代表着一股全新的政治势力的彻底崛起。因此士子们纷纷呐喊着给他助威,叫好鼓掌声隆隆响动,好像天边闷雷。 “第三刀,砍你这谋害皇后的贼子,你首先谋害龙裔,致使大行皇帝没有子嗣留下!想大行皇帝待你如何之厚,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应该心有触动,而你却谋害皇后在先,残毒龙裔在后,罪不容诛!” …… “第十刀,砍你这滥发爵禄的奸贼,你伙同崔呈秀等人把持超纲,滥发爵禄,哪怕是小小孩童都有高爵显禄!子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你这厮破坏祖制,扰乱朝纲,其罪当诛!” 雪亮的戚家刀一次又一次地抬起落下,抬起时必然带起一蓬血花,落下时必然伴随一声惨叫。魏忠贤的鲜血四处迸溅,溅到柳旭的脸上,头发上,衣服上,裤腿上,靴子上,而后者却好像浑然不顾,一味地砍杀着,整个人简直成了一个血人。 他说完了十条大罪,却没有停止砍杀,他机械一般地抡刀,砍下,抡刀,砍下,好像面前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堆排骨,而士子们更不在乎柳旭的失信,他们用双手打着节拍,嘴里大声叫着好,眼看着魏忠贤渐渐从一个完整的人变成一堆碎肉。 所有人都好像疯了一样,柳旭疯了,他嘴里吼叫着不明意义的词语,打桩机一样地抬起落下,任由脚下的石板路慢慢被鲜血流遍,成为一处血做的街道;士子们疯了,他们高声叫着好,浑然不顾孔孟教导的仁恕之道,眼睛因为面前肆意奔流的鲜血变得通红,更因为剧烈的气氛而大大张开,似乎连一个瞬间的场景都不忍心错过;魏忠贤也疯了,他不能还手,更不敢还手,他一开始还只是哼哼,随即这哼唧声渐渐变弱,先是呻吟,而后叹息,最后只能化作一缕袅袅不散的低吟,慢慢飘散在北国的天空下。 魏忠贤,这个一代权臣,这个有明一代最厉害的太监,在松江举人柳旭的刀下,化作了一堆碎肉,可以直接用来制作炒杂碎的碎肉。 生来赤裸裸,走时赤条条,只不过来的时候还是个囫囵个,死的时候却连一块完整的肉都找不到了。 他死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POV:蔷薇 黑风山寨 蔷薇纵情奔跑在一片旷野上,她的胯下是那匹枣红色的母马,这匹马儿似乎前世就和蔷薇认识了一般,他们不仅仅感觉到一种人马合一的契合,更从彼此的陪伴中收获了难以言喻的快乐。 对于蔷薇来说,男人往往意味着危险,女人又大多软弱,狗是愚忠,猫是奸臣,驴太倔,猪太笨,思来想去,却只有马这种生物最投她的脾气。 多么美丽而强壮的生物!这匹红色的马跑动起来四蹄翻动,溅起无数的尘土,但是她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好像并没有踩踏在泥土上,反倒是像踩在黄土的尘雾上一般。她一旦达到最高速度,哪怕是飞鸟也不能追上,蔷薇曾经骑着她和大雁赛跑,这些愚蠢的大鸟哪怕是使劲全身的气力,也不能够追上这匹红色的火焰! 红焰,这是她的名字,热情如火,侵略如火,火焰一样的生灵,火焰一样的速度。 蔷薇低低地伏在马背上,她的头低低垂着,略略低于马头,这样可以减少风的阻力,她的身体呈现出一条完美的流线型,这样更有利于风的流动,她的四肢自然而有序地贴放在马的脖子和腹部,这样不仅会节省马的力气,更可以躲避前方袭来的箭矢。 她就是无师自通的骑手,虽然仅仅骑了几天的马,却好像从一生下来就骑在马上一样。 前面传来一阵马蹄的哒哒声,这声音沉闷而响亮,显然马的主人身材颇重。蔷薇轻轻对马儿说:“追上他!” 马儿加速了,她用一种极其优雅的姿势加快了四蹄迈动的速度,这种变化立即反映在周围风速的变化上,蔷薇感觉到两耳吹过飕飕的气流,这说明她的速度比之前至少加快了一半。 她们速度很快,不过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赶上了前面的骑手,这个骑手身材很胖,近似圆球一样的身体压在黄色的马背上,好像驮了一口大肥猪。骑手努力地试图控制自己的速度和方向,但是他的手脚因为高速而忙乱,并不能将自己的意图有效传达给马儿,所以黄色的马儿的眼睛里流露出疑惑的神色,显然弄不明白主人的意思。 “王涛,你学得太慢了!你看我,现在已经可以跑得很快了!”蔷薇骑着马和王涛并行,她游刃有余地说着话,丝毫不担心吹来的风会吹进自己的嘴巴里。 “大,大哥,你就饶了我吧!”王涛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似乎这简简单单的骑马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所以他在扑面的寒风之下仍旧汗流不止,整个人都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我不管你,你自己去骑,什么时候你能和你的马说话了,你就会骑马了!”蔷薇没有再取笑王涛,而是高声喊道:“张大哥他们去哪了?” “大哥他们在前面,好像前面不远就是黑风寨!” “好!”蔷薇高叫一声,骑着马倏忽远去,快得好像一道闪电! 张布衣和几名中层头脑正对着远处的山寨比比划划,从他们吐沫横飞的说话方式和面红耳赤地争吵状态来看,讨论进行得并不太顺利。 蔷薇将手掌放在眼睛上搭了个凉棚,看了看不远处的山寨。这座山寨建在一座小山丘上,山丘并不算高,不过十来丈,顶上有七八亩的空地,有一大半被木头做的围墙圈了起来,这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山寨了。木头的围墙大约高一丈,最顶上用尖头的木头做成了拒马状的设施,可以防止敌人攀爬,而墙上面还有女墙似的木垛子,白莲教可以躲在这垛子后面射箭,而攻击方却很难射中白莲教的人。 山寨只有一个大门,眼下是开着的,但是门前有一条深深的壕沟,里面估计装满了铁蒺藜、刺钉之类的东西,一旦吊桥拉起,攻击方就很难进去。大门上面有两个箭楼,比围墙高了八尺左右,上面站着两个白莲教徒,他们神色懒散,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但是如果有敌人接近了山寨,他们还是能够及时发出讯号拉起吊桥的。 简而言之,这座山寨并不是很好攻打。蔷薇听家中往来的江湖豪客们说过,官军装备了名叫投石车和大炮的东西,这种武器用来打人没啥用处,但是对付城墙却犀利的很,使用起来万炮齐发,巨石雨下,还能打出几斤重的铁球,威力很大。面对这样的木头城墙,只怕是几下子就给捣烂了。但是若是没有投石机大炮这种东西,估计要死上个几百人才能拿下。 而马贼们一没有投石机大炮,二不可能死伤数百人打一座山寨。 张布衣抬头看到了蔷薇,不由得一笑:“小兄弟,你速度很快嘛,果然是天生吃咱们这碗饭的!你来说说,咱们该怎么打这寨子?” 他们眼下藏在一处小树林里面,还没有落尽的叶子和稀疏的枝丫遮掩了他们的身形,所以他们可以在近距离观察敌人的防守。 张布衣一副虚心的样子,似乎是在诚心求教,又似乎只是做做样子。但是蔷薇不懂得什么叫谦虚,所以她直截了当地说:“要是直接攻打,你们打不下来!” 老周也在一旁跟着,他听到蔷薇这么说话,立刻阴阳怪气地嚷嚷道:“在场的这么多瓢把子都还没说话呢,你倒先插嘴了?张大哥是给你个面子,你还真拿自己当大尾巴狼了!” 张布衣呵呵一笑:“老周,小兄弟是个实诚人,他说的也没错,咱们又不会制造云梯、攻城塔一类的东西,对付这山寨还真没什么好办法!虽然这白莲教坏了咱们临清一十七家马贼的名声,但是要是死伤数百人去打一个寨子,还是亏本买卖!” 他说完这句话,立刻有人接话,这个人身材很高,但是却很纤细,一双眼睛好像毒蛇一般发出冷冷的光,他使用的武器也是少有人用的细剑,这无疑让蔷薇对他提起了警惕。她只听见这个人说:“张大哥的雄才伟略我们这一十七家都是佩服的,要不然也不会公推大哥作为盟主!而今这白莲教坏我名声,乱我规矩,是必须要铲除的!只是这仗该怎么打,还请大哥示下!” 蔷薇没有说话,她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顺便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至于这些人决定怎么打其实和她的关系不大,大不了她夜里偷偷溜进去杀几个人就跑,想来很少有人能抓住她,何况她现在又学会了骑马! 张布衣老成而坚毅的脸上此刻也浮现出了一丝棘手,这说明这个英雄了得的马贼现在也有些犯难,只听他慢慢说道:“马兄弟太抬举我张某人了,我张某人何德何能可以做这十七家的盟主?只是而今正是要打仗的时候,我老张多活了点年岁,多吃了几碗干饭,所以蒙大家看重,主持这围攻事宜!我看啊,这山寨只能智取,不能硬打,要不然咱们的人全填进去都未必能打下来!” 蔷薇暗自撇了撇嘴,这张布衣嘴上虽然说得好听,可是全都是车轱辘话,不能硬攻只能智取,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谁能真的智取下来?心里这样想着,她就直接说了出来:“张大哥,不知道你有什么智取的办法?” 张布衣没有被她难住,而是宽厚地朝她一笑,这道让蔷薇觉得自己有些不近人情了。张布衣沉声说:“按兄弟我的意思,咱们选几个精干的兄弟混进山寨,然后在里面摸清楚山寨构造和防御,然后找一个夜里杀掉守卫,咱们埋伏在外面趁机抢门!想这白莲教不过是一群教徒,若是欺负欺负良善,打打家丁还成,对上咱们就不够看了!再加上咱们到时候四面放火,他们肯定不能抵挡,如此肯定可以一举成功!”说到这里,他又看了看蔷薇:“小兄弟,不是我张布衣为难你,只是咱们这里的都是壮汉,看上去就一副生人勿近的样,肯定骗不过那些马贼的,而你年纪幼小武功又好,实在是混入山寨的最佳人选!”说完这话,他的目光灼灼地看着蔷薇,似乎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蔷薇身上。 蔷薇无可无不可,横竖是杀人,在哪杀不一样吗?因此她说道:“无所谓,你既然建议我混进去,那我就进去呗。” 她的话来没说完,就听到一声马嘶,原来王涛终于姗姗来迟,他好像听到了蔷薇的话,立刻高声喊道:“大哥,你不能去!” “我为什么不能去?”蔷薇好奇地问道。 “他们是白莲教!”王涛脸上的汗水还没干,他气喘吁吁地下马,快速地跑了过来。 “咱们找的就是白莲教,你不是说要找他们报仇吗?”蔷薇说着说着有些生气:“当初要死要活要报仇的是你,现在要死要活不让我去的也是你,你这人简直是神经!” “不,不是,我是说,你可是——”说到这里,王涛突然住嘴,他想了想,又说:“这是我的事情,怎么能让你替我冒险?我觉得还是我去吧!” 他一说这话,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老周一边笑一边嘲笑道:“王兄弟,你给你爹妈报仇,这一点咱老周是佩服的,但是第一,你这身材一看就是富家子弟,从小养尊处优的,白莲教的人又不是瞎子,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第二,你的本事实在是稀松平常,到时候你进了山寨,丢了自己的小命是小事,要是误了大事那可就是把兄弟们都给涮了!” 他这两个理由实在是无可辩驳,因此王涛又急又气,高声喊道:“反正就是不行,我大哥绝对不能进山寨,那帮教徒在寨子里日日吃了玩乐玩女人,大哥进去了岂不是危险至极?” 蔷薇懒得再和他废话,只是朝着张布衣说道:“张大哥,就这么定了,我今天就混进寨子里,我的马和我的食物你给我看好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POV:蔷薇 寨中见闻 在这个世道,老实人和弱势群体是很难混下去的。蔷薇在农村里度过了自己人生的头十四年,她很清楚作为农民是怎样的困难。一个农民不仅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天灾蝗虫,还要应付狠毒如狼的差役地主,他终日劳作,日出就起,日暮才休,劳苦一年可能都不够养活自己一家人,更不用说有什么积蓄了。就这样勉强维生的日子已经是那些浑身冒着酸气的读书人眼里的“盛世”,好像只要饿不死人就是大大的仁政——而他们自己却锦衣玉食,娇妻美妾,他们的谷子和大米宁可烂在粮仓里面都不愿意分给穷人们吃,而一旦闹了水旱蝗灾,农民们揭竿而起,他们却要唾骂这些人是“反贼乱匪”! 这世道,普通人混不下去只好从贼了。 蔷薇没有心思去批判这些无聊的读书人,她不懂读书,更不愿意和这些人打交道,但是她在农村的生活经历让她成功骗过了黑风寨的守卫,成了黑风寨的一员。 她年纪还小,看上去又瘦瘦弱弱的,所以没有人把她当一回事,他们或许觉得她可能活不了几个月吧,所以乐得有一个免费的劳动力给他们端茶倒水、扫地做饭,而他们只需要支付少到只够维生的粮食。 这是一笔好交易,蔷薇为他们服役,他们以生命作交换。 黑风寨似乎修建了不止几年了,很多木制建筑已经在长时间的风吹雨打中渐渐腐朽,而盗贼们显然是不会请木匠来修理的,所以这些建筑就日渐破烂下去。黑风寨不算大,只有四五亩地那么大的样子,里面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木头屋子,就算是这里面盗贼的居所了。据说白莲教的李长老想要请人修复这些屋子,把这个地方好好整治一番,作为弥勒降世的“大业之基”。 蔷薇对这个想法嗤之以鼻,官府或许会对白莲教的小团伙视而不见,免得打了败仗丢官免罪,但是假如他们闹大了,官府就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虽然明朝的官军在建奴面前屡战屡败,好不容易打了场胜仗还是守城,但是这些人对付一些连铁甲都没有的白莲教还是轻松惬意的。 蔷薇被分配在伙房工作,说是伙房,其实不过是几个老旧而布满油烟的土灶台,上面架着几口大铁锅,把白菜、蕹菜、冬瓜之类的东西丢进去烩一烩,就算是一锅菜了。这种作菜方法很简单,简单到蔷薇这种不怎么擅长厨艺的人都能胜任。她的这种本事让管伙房的张老头非常开心,连连夸赞蔷薇是“奇才”,然后就堂而皇之地把所有的炒菜任务交给她,自己煮饭和蒸馒头去了。 白莲教们隔三差五会有一顿肉吃,他们打家劫舍夺来的物资除了真金白银之外还有很多牲畜,他们把牲畜养在宅子南面的一处围栏里面,平时用干草和粗粮喂养着,吃的时候就拉出来杀了。虽然他们口口声声地说要“吃菜事佛”,但是鱼肉当前没有人会坚持自己的信仰。蔷薇这种“小贼”按说是不能像资深的“老贼”那样吃肉的,但是她是伙夫,这个工作机会给了她近水楼台的机会,所以她即使是在敌人的地盘,仍旧有着不错的伙食供应。 蔷薇曾经试着在寨子里面逛来逛去搜集黑风寨的资料,但是这些教徒在这方面非常警惕,他们一看到蔷薇来到重要的地盘就大声呵斥,蔷薇不得不赶紧回去,面对被这些人怀疑。 夜深了,蔷薇睡在伙房的地上,她的底下是一堆干草,上面盖着一张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革,这就是她的小床了。而就是这张皮子还是她拿一碗肉和一个教徒换来的,否则她就只有干草睡了。她没有被子,当她管张老头要被子的时候,却被后者喷了一脸的唾沫:“小兔崽子会炒菜就蹬鼻子上脸了?哪有被子!睡干草去!” 蔷薇摸了摸她的匕首,那坚硬而锋利的感觉仍旧还在,所以给了她无限的自信和容忍。蔷薇笑了一笑,没有擦脸上的唾沫,转身离去。 只要匕首在身,任何人对她来说都是死人,又何必急于早晚呢。 她如同鬼魅一般起身,将匕首拿在手里,轻轻离开伙房,张老头睡在伙房外面的一间储藏室里面,他有自己独立的床,这在黑风寨的仆役里面算是最高级的待遇,所以他说起话来时也是常常不离自己的那张小床。 一张床就是他所有的骄傲了。 张老头鼾声如雷鸣,根本不会察觉到蔷薇的离开。蔷薇轻轻拉开门,将开门的急促而响亮的“吱吱”声变成漫长而低沉的“吱——吱”声,成功地没有引起张老头的注意。 她走出伙房,外面月亮已经差不多升到了天空的正中央,向地面洒下光辉,这光辉和蔷薇以前在家的景象颇为相似,但是她却深深明白自己已经再也回不到以前那种生活了。 回不去也罢,回得去也罢,人总是要继续活着,只要活着,那就好了。 蔷薇慢慢离开伙房,这一片是寨子的生活区,里面有伙房、马房、粮仓和一些仆役的住处,里面除了一些粮食之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没有白莲教把守,他们大多集中在寨子北面的主区,那里也正是蔷薇的目的地。 她轻轻地在路上走着,寨子里的路是泥巴路,在下雨天会变得泥泞难行,而且容易暴露出她的脚步。好在这几天连续放晴,她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探查一番。她利用屋檐和墙壁在地上投下的阴影隐藏自己,好像一只行走在阴影中的猫,脚步轻快、速度如风,很快就走到了主区。 前面点着两只火把,这种火把是木头上裹着布匹,浸在油脂和松脂中做成的,可以持续点燃将近一个时辰,虽然不能提供太多的光明,但是足够这两个人发现自己了。 他们穿着皮质的胸甲,这种甲胄是猎人常常穿着的盔甲,既利用了他们丰富的兽皮资源,还能够提供最基础的防护。虽然这种盔甲连弓箭都未必能挡住,但是对付刀剑的砍劈还是有一定防护能力的,穿上它至少会有一点心理上的慰藉。 “所有的盔甲都不能包裹全身,盔甲总是挡不住匕首。”蔷薇这样讽刺地想着,慢慢思考如何通过这两个人的防守。 他们看上去不是特别强壮,力量不会很强,不过这样不奇怪,很多人在加入白莲教之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小市民,他们经济条件不好,哪有钱去吃好的,长得瘦弱也在所难免。他们腰间悬挂着明晃晃的刀剑,看上去是普通的腰刀,但是看他们战立的姿态,似乎是没有什么武功底子的,这种人在战场上充其量能够凑个人头,要说战斗力实在是不堪一击。 “不过也毫不奇怪,白莲教的高层和高级武士都躲在屋子里玩女人呢,在外面放哨的肯定都是下层的教徒。”这样想着,蔷薇慢慢摸出一块石头,她扔石头的功力很高,几十步之外说打眼睛就绝对不会打到鼻子。 一枚石子飞了出去,这枚石子经过蔷薇的打磨,四周的边缘已经光滑了,所以没有受到太多的阻力,轻轻落在远处的地面上,成功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老李,怎么回事?你去看看!” “干嘛让老子去,你怎么不去?” “让你去你就去,有你这推三阻四的时候你都走到了!” “万一是有敌人呢?我要是走过去不就死了?” “咱们寨子那么高的墙,上面还有人放哨,怎么就进来人呢!” “那万一是鬼呢!我可听说了,这李长老当初是放出百万阴兵屠灭的这黑风寨,说不定这还有阴魂不散的老朋友没走呢!” “给你这一说,我还真觉得有点阴气阵阵!还真说不定是有鬼!” “那你还让老子过去!” “咱们一起去行了吧?咱们俩人阳气重,肯定不怕!” “好吧,就一起去,谁也别想跑!” “这里倒是没有鬼,只有一个杀手。”这样想着,蔷薇慢慢从火把照不到的黑暗处潜行了过去,她行动时背是轻轻弓起的,四肢却是慢慢下垂的,就像一只黑色的猫穿行在黑夜之中。 转过去是一大片空地,这里或许是从前盗贼们点兵结阵的地方,但是眼下已经被白莲教改作法坛了。 法坛正中间是一个宽约一丈的圆盘,这个圆盘里面可能是泥土,也可能是木头,但是外面被一层厚厚的黄布包裹了起来,所以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材质。圆盘正对着蔷薇的一面刻着一只青色的巨龙,向来就是东方青龙了,照这个说法,其他几面应该是北方玄武、南方朱雀和西方白虎。这只青龙刻得不好,上面的鳞片和须发丝毫没有任何层次感,哪怕是龙身的颜色也半青不蓝,只是勉勉强强让人能够看出来这是一条龙,勉强让人把他和毛毛虫分开,若是说让人肃然起敬则万万不能。 圆盘中间是一个祭台,木头所制,上面刷着红色的漆,在四周的火把的照射下反射出昏暗的光,上面供奉着一尊白色的雕像。蔷薇正好对着雕像的背面,所以看不到雕像的脸,但是从雕像纤细的身材来看,应该是无生老母。她面前摆着很多祭品,诸如猪头、羊头、牛头等三牲,以及佛教用的酥油、点心、香火等等,他们好像把所有的祭品放在一块,一股脑地全数供奉给了这位神灵。祭坛周围还有这各色的旗幡和图案,上面刻着五行八卦和二十八星宿,似乎又加入了一些道教的元素。 “娘曾经说这白莲教的教义是五花八门,而今看来却一点没错,这白莲教的供奉跟他们吃的菜一样,全都是一锅烩!”这样想着,蔷薇小心地从祭坛边上黑暗处绕了过去。虽然崇拜无生老母,但是显然没有人愿意在夜里还守着他们的神灵,根据蔷薇的了解和她偷听的结果,几乎所有白莲教的高级教徒都在享受黑风寨前一任主人留下的女人,连每日必做的功课都有人称病不来。 第一百一十八章 POV:蔷薇 见义不为 她慢慢地走到了主区的核心地带,这里是黑风寨的重要区域,所以把守森严,不时可以看到来往巡逻的白莲教教徒,不过从这些人昏昏欲睡的双眼和迷离的眼神来看,他们并没有多少的警惕心,能够在这么冷的天出来巡逻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 她灵猫一样绕过了一个又一个巡逻者,他们低落的精神根本不能发现这只在夜间舞动的精灵,任由她来到了黑风寨最大的屋子前面。 这座木屋竟然是少有的两层建筑,不过它的一楼是有一半埋在土里面的,第二层离地不高,有一个楼梯和地面相连,是此地最高领导李长老的居所。此时二楼居所里面正发出女人娇喘的声音,从声音的音色来判断,似乎还不是一个女人。 蔷薇没有被这些声音影响,她冷静地记下了这里的地形和防御,又慢慢从另一条路走了过去。 这一边是高级教徒的住所,这里凌乱地散布着十几件大大小小的木屋。建造这些房屋的人似乎没有想到该怎么把这些屋子造得整齐一些,所以他们东一个、西一个地散布在这片空地上,好像雨后林中肆意生长的野菌子一般。 此刻这里好像在齐声合唱,这边屋子一旦弄出很大的声音,那边立刻高声应和,好像要和这边比个高低一样。有时候还会有人趴在窗子上冲着对门大喊:“童师傅,要不要来我这里试试?这小骚蹄子学会了一招新本事,实在是爽啊!” 这些男人享受着,嚎叫着,冲刺着,爆发着,肆意地在没有反抗能力的女人身上展现着自己的威风,而女人们为了生存,则使出全身的解数来奉承他们。 这些白莲教徒,表面上好像是“吃菜事佛”“五戒八德”,但是实际上却夜夜笙歌,享受着自己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 他们看上去是强者,但是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有刀有剑,假如没了刀剑,他们孱弱如绵羊。 蔷薇专门挑声音大的屋子边上走,声音大说明他们正忙着造人,根本没有心思向外面看,而没有声音的则要小心一些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出人来,那样的话就不得不杀人脱身了。 蔷薇听着屋子里的叫声,暗暗想着:“这些教徒虽然杀人的本事差强人意,对付女人倒是颇有一套,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教派里面秘传什么房中秘药。” 她走过一间屋子,却听见里面传来的不是哼哼唧唧的呻吟声,而是女人高声呼救的声音,这声音在一片靡靡之音中显得极不起眼,若不是蔷薇正好经过,绝对不会听见。她来了兴趣,将耳朵贴在墙壁上偷听起来。 她听见一个男人狠狠地高喊道:“小贱人,老子让你把你妹妹献给长老,你敢不听老子的?” 一个女声大声哀求:“大爷,求求您了,我妹妹今年才十三岁,实在是太早了啊!” “狗屁,看你妹妹的样子,谁不觉得有十五六岁了?你当我白莲教是开善堂的?能有这么多粮食养闲人?你若是不把你妹妹献给长老,明天就是她的死期!” “大爷,大爷您开恩呐,开恩呐,我妹妹身体还嫩,受不得李长老的鞭挞,谁不知道给李长老玩过的女人活不了几天,我父母双亡,只剩下这么一个妹妹了,求大爷可怜可怜我们姐俩吧!” “狗屁,李长老能看上你妹妹是你全家的福气,咱们好说好做也就罢了,你若是不从,我现在就杀了你,然后把你妹妹带给李长老!”说完这句话,男人又换上了一副假惺惺的语气:“可儿,我是想和你做一对长久夫妻的,若是我得了李长老的赏识,只怕用不了几年就能当上长老,等到弥勒降世的那一日,咱们全家都能在天堂享受无尽福报啊!” 接下来又是一阵漫长的争吵和谎言,女人试图用卖可怜的办法让男人放过自己的妹妹,而男人却满心要获得李长老的赏识以及升入天堂佛国,他们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最后只能以暴力作结,而很明显,此刻男人武力占优,否则苦苦哀求的就是他了。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开启了一场小规模的暴力冲突,接着就是女人高喊“我不活了”的声嘶力竭,男人恼羞成怒的连连攻击,女人状若疯狂的大声嚎叫,男人愈战愈勇的再接再厉,女人渐渐低落的惨叫哀嚎,男人苦口婆心的耐心劝说,女人含混不清的大声咒骂。 蔷薇好像鬼魅一般闪入屋子里面,她已经停了很久了,她不愿意再浪费自己的时间。男人还在劝说女人把妹妹交给自己,只是女人嘴角的血丝和青紫的眼眶让他的话语失去了不少说服力。蔷薇慢慢走了过去,就好像到老朋友家拜访一样闲庭信步,又好像一位骄傲的君王在巡视自己的土地,她自信而骄傲,冷酷而桀骜。 一阵寒光闪过,好像一颗流星快速划过天际,又好像一滴露水从草间滴下。 男人的喋喋不休戛然而止,他愣了愣,面朝前栽下,在木制的地板上震荡,发出巨大的响声。 “看来白莲教的人被我养胖了不少。”蔷薇这样想着,对着女人一笑:“不用谢。” “你杀了他,你杀了他,你杀了他……”女人喃喃自语着,她的眼神发直,言语凌乱,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蔷薇有些奇怪,按照戏剧小说的说法,现在应该是女人报恩的时候,自己虽然不要她以身相许,但是总该得到几句感谢吧。她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该谢谢我了?” “你杀了他!”女人的泪水冲出眼眶,她伏在男人已经没有了生机的身体上放声痛哭,好像她全身的伤口和淤青都不存在一样。 蔷薇觉得有些好奇,所以她没有转身就走。当然,为了保证自己不被人发现,如果女人不保证为自己保守秘密,自己不得不把她送去和男人作伴。 她拉过一张小椅子,坐在上面,看着女人放声大哭。 这个女人之前应该挺好看的,她身材纤细,身体娇小,但是皮肤白皙,眼睛很大,尤其是一对眉毛好像春日的柳叶,让人看了就有一种打马走在阳春三月的舒服感。如果你忽略她脸上的伤痕,她还算是个美人。 “我要是你,我就不会哭那么大声,引来了别人,咱们俩都有麻烦。我能跑得掉,你估计死定了。”蔷薇慢慢说。 女人的哭泣的声音渐渐低落了下来,从痛哭变成了抽泣,又过了半刻钟,她干咳了两下,终于停下了。 “他是你丈夫?”蔷薇问。 “不,我是被抢来的,丈夫早就死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哭?他的床上功夫很好,你很怀念?” 女人似乎没想到眼前这个男孩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她脸红了一下,“不怀念。” “那你为什么要哭?” “他不死,我还有个依靠,他死了,我又要一晚上伺候好几个男人了,我妹妹也说不定被谁抢去当老婆,我能不哭吗?” 蔷薇有些语塞,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好心办了坏事,她想了一下,说:“可是他打你!” “挨打总比饿死强呐,而且我也不是天天挨打。”女人看了看男人的尸体,似乎有些留恋,留恋之外又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愫。 是爱吗,是恨吗,还是弱者对于强者的依恋? 蔷薇握了握手里的匕首,看着上面已经快要干涸的血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她没有这把匕首,会不会也和眼前这个女人一样,只能寄希望于男人的大发慈悲? 像这样,像一只宠物,一只笼中鸟一样被人束缚着,还得对死去的主人表示伤心? 蔷薇有些不寒而栗。 她想了一想,又说:“我已经把他给杀了,我会杀人,不会救人。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轻轻叹了口气,似乎已经任命了,她盈盈拜倒:“奴家姓张,丈夫已死,奴家是蒲柳之身,不忍败坏夫家名声,大侠叫奴家张氏便好。” 蔷薇有些生气:“你这女人,你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难道你这辈子到死都只能有个姓,连个名字都不能有吗?” 似乎从来没有人跟女人讲过这个问题,所以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她低头想了想,对着蔷薇说:“既然如此,还请大侠赐名吧。” “你不用管我叫大侠,我也是女人,但是不像你这样懦弱!”蔷薇又看了看四周的陈设,破桌子、烂凳子、一张残破不堪的床榻,没什么适合取名的东西,而她自己又不是一个好的取名者,她想了一下,说:“我叫蔷薇,也给你取个花名吧,看你柔柔弱弱,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不如就叫月季吧,月季有刺,希望你能长出刺来,别再这么任人欺凌!” 听到蔷薇说自己也是女人,女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也能这么英姿飒爽,一个女人也能这样把握自己的命运,她用力点了点头:“以后我就叫月季了,我要像恩公一般坚强起来。” 蔷薇走到窗前看了一下,月亮已经快要落下了,眼看着就要天亮,她转过身来,对着月季说:“这个人怎么办?我可以一走了之,你就不好办了。” 月季蹙了蹙眉,这更显得她的一对眉毛秀气逼人,她轻轻说:“他经常称病不出门,家里的事情都是我处理的,瞒个几天不是问题,只是瞒不了太久。” 蔷薇不知为什么对这个月季有一种信任感,她沉吟了一下,终于说:“几天时间也够了,过几天就会有人前来攻打寨子,我到时候带你走——想来你也愿意做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当做某些人的玩物吧!到时候,带上你妹妹,咱们一起走!” “好!”女人惊喜地点了点头,语气里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蔷薇走出屋门,天色已经渐渐变白了,只是在黎明之前,又会有多少人死去呢? 她摇了摇头,不再思考,信步走入黑暗之中。 第一百一十九章 POV:蔷薇 人不如马 她回到自己的“床铺”上面睡了一小会,然后在真正的日光和张老头起床之前起床,打水、烧水、煮饭、做菜,为白莲教徒们准备了一些仅仅能够维生的饭食。 她眼看着吵吵嚷嚷的教徒们取走自己的饭食,因为这个寨子里面没有专用的饭堂,所有人都是取了饭回到自己的住处去吃,虽然饭食在行走的过程中往往就被秋风吹凉了,但是在这个世道,能有食物填饱肚子就算是一件幸事了,他们不能要求更多。 李长老等高级教众有自己的专用厨子,他们不会自降身份,和普通教徒一起吃饭,所以蔷薇不能趁着这个机会给他们下毒,这倒是有些遗憾。 月季也来了,她说是给自己、妹妹和男人取饭的,但是两人都心知肚明只有两个人需要吃饭,另一个人已经永远不需要吃饭了。 “不能吃饭的确是人生的一件悲剧!”蔷薇这样想着,多给月季盛了半碗粥,还塞给她一小块牛肉,算作是给她压惊了。 蔷薇取了一碗热米粥,就这粗面的饽饽慢慢吃着,她边上还有一小碟昨日剩下的酱牛肉,虽然酱汁已经冷却,凝成了胶质的肉冻,但是这种状态的牛肉配着热腾腾乃至于冒热气的米粥,吃来却有一种别样的味道。 她吃的很慢,但是吃得却绝对不少。吃得慢,是因为她在享受食物在嘴巴里变成粉碎的过程以及他们划过食道的快感,这种感觉让她相当留恋。吃得多,自然是因为人生就那么多时间,吃得少了难免吃亏。 再长的宴席也都有散的时候,何况她只有米粥和牛肉可吃,所以她花了一刻钟就结束了自己的早餐。她从伙房的门里探出头去看了一下,张老头不在,估计是找人打马吊去了,她于是揣着匕首也出门了。 她要去的地方是马厩,里面有着四百多匹马,虽然大部分不是什么好马,但是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 她远远地就闻到了刺鼻的马粪味,这种味道非常特别,你只要闻过就不会忘记。听张布衣说,马粪里面是有水的,有一次他们被官兵追赶得走投无路,就不得不从马粪里面挤出水来喝。蔷薇永远无法想象马粪里面的水会是什么味道,但是她暗暗祈祷自己不会遇到那么一天。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倒是可以把人杀了喝人血,听说人血是大补,既是水,又是饭。”蔷薇这样想着,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阿旺今年十五岁,长得瘦瘦小小,他也是马贼们派到寨子里面的探子之一,蔷薇负责侦查和杀人,他负责传递消息,还有负责趁乱放火的,但是那就和蔷薇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她不关心。 阿旺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已经是三年的老马贼了,所以他擅长养马,这让他成功在马厩谋得了一个职位。虽然白莲教里面也未必没有会养马的人,但是他们显然不愿意成天和马粪打交道,所以不怕脏不怕臭的阿旺就有了用武之地。 阿旺见到蔷薇过来,立刻笑了起来:“你现在来找我,应该是有了收获了吧!” 蔷薇点了点头,将自己侦查到的情报告诉对方,说完了,她忍不住问:“你为什么喜欢待在马厩里面,你不怕臭吗?” 阿旺先用一根烧黑了的木炭在一张白布上画了画,然后询问蔷薇有没有什么不对,几个来回之后他们画成了一副简易的地形图。他到了这个时候,才回答蔷薇的问题:“我并不觉得臭啊,你想,你闻兰花的香味,闻久了就不觉得香了,马粪也是这样,你闻久了就不觉得臭了!”顿了顿,他又说:“你不是马贼,至少现在还不是,你不知道马贼对马的感情——他就是我们的第二生命,没有马,我们就活不下去,换做是你,你也愿意伺候你的生命拉屎撒尿。这样就是我们为什么说白莲教根本不是马贼——他们根本不愿意伺候马,真到了困难时候马怎么会伺候他们呢!” 蔷薇微微点了点头,她有些能够理解马贼对于马的复杂情感了,她说:“这倒和我的匕首有些像,我愿意把闲暇时间都拿来磨我的匕首,因为我知道杀人的时候这是我唯一的依靠!” 阿旺大声笑着:“说得好,就是这样!”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蔷薇问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我要救两个女人,所以越早动手越好!” 阿旺一听到女人,立刻来了精神:“什么样的女人,长得好看吗?你别看我已经十五岁了,但是还没有碰过女人,其他人那都嘲笑我,说我不是真正的男人!你要救两个女人,没问题,但是两个女人你一个人怎么伺候的了呢,我帮你,你分我一个!” 蔷薇有些生气,这些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在他们眼里,女人就是一种带有价值的物资,漂亮的值钱多,丑的值钱少,浑然不管这些女人是别人的妻子、女儿、母亲! 一群活生生的、有血有肉、又哭又笑的女人,就这样被当成了货物和战利品! 这个阿旺,他把马当做自己的战友、第二生命,愿意给他们把屎把尿,但是面对着有血有肉的女人,却把她们视作战利品,这又是何其不公! 难道女人真的必须要有武力,真的要用刀剑保护自己,才能被男人当做平等的东西来对待? 蔷薇摸了摸袖子里面的匕首,一时有些迷茫。 阿旺见蔷薇迟迟没有说话,不禁催促道:“怎么样,好不好?你不要太吝啬了嘛,刘先主也说过,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破了尚可补,手足断了安可续!” 蔷薇突然有些不愿意和这个阿旺说话,她只是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们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阿旺不知道蔷薇为什么突然冷了脸,他似乎是以为蔷薇不愿意分享女人,撇撇嘴,说道:“你这人,忒没意思!我估计,也就是这两天的,你等我消息吧!” “知道了。”蔷薇转身离去,不愿意再看这个把女人当成物品的男人。 第一百二十章 POV:蔷薇 大肆杀戮 月华如水,照耀在她的脸上,让她的五官分外清晰,少女原来显得有些粗糙的面容此刻也变得三分秀丽了。只是这一幕的欣赏者只有被烟气熏黑了的墙壁和默然无语的灶台铁锅,多少有些大煞风景。 蔷薇从床铺上爬起,她估摸着已经到了时刻了,他慢慢起身,将匕首拿在手里,稍微活动了一下关节,确保它们在关键时刻可以刺出致命的刀刃,随后走出房间。 张老头仍旧在酣然大睡,蔷薇看了看老头,这个老头子已经六十多了,衰弱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持他的生命,所以他尝尝会叫喊着腰疼胸闷。蔷薇想了想,这个人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即使不死在她的匕首下,多半也会死在某个夜里,她没必要做这个坏人。 这样想着,她轻轻推开门走了出去,走进一片月光之中。 今天守夜的还是那两个教徒,只是今天招待他们的不是石子了。 蔷薇慢慢行走在黑暗之中,她的匕首在月光下发出寒光,在黑暗中则隐没无形,好像死亡到来的那一刻一般。 一个教徒大大咧咧的说:“兄弟,我去撒泡尿,你给我看着点!” 另一个略带不满地说:“你这人懒驴上磨屎尿多,这一会你说你撒了几泡尿了!” “你管人吃饭喝酒,还管人拉屎撒尿了?”另一个人毫不犹豫地回敬道:“老子跟你说一声是怕你害怕多大的人了,还怕鬼!”说着,这个人就走到远处放水去了,他尿尿的声音很大,这说明他的肾功能不错,这哗哗的水声是一种天然的掩盖,可以掩盖垂死的人的呼号。 蔷薇走到原地站岗的那人背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 “什么——”话来不及说完了,剩下的话都憋着吧。 蔷薇心沉如水,这些人本来手上都有血债,她杀这些人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她将这个人的尸体拖入黑暗之中,静静等着另一只猎物归来。 她的神色沉稳,心情却颇为喜悦,她没有任何理由不开心,她在玩自己最喜欢的游戏,这个游戏没有任何规则,唯一的目的是杀人,至于你用什么手段都可以。这给了她发挥想象力的无限机会,让她在智力和体力两方面都有挑战和锻炼。 她喜欢这种感觉。 撒尿的人走了回来,他撒尿的时间实在太长,以至于蔷薇有一瞬间甚至怀疑他肚子里面是不是装了一条河,否则怎么会撒这么长时间? 这个人警觉性很差,他直到走到近处,才发现原来的人不在了。 他地声喊道:“喂,你在吗?你去哪了?” 没有回应。 “你在和我闹着玩吗?行了,我错啦,出来吧。” 还是没有回应。 寂静和恐怖在这一片空间里蔓延,蔷薇可以接着一线月光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到一丝逐渐升腾起来的恐惧。 恐惧胜于刀剑。 “喂,快出来吧,你再不出来我可喊人去了!”这个有些气急败坏地叫喊着,他的神色焦急,显然是有了某些不好的联想。 蔷薇慢慢走到他的身边,又拍了拍他的肩。 又是一道寒光闪过,一抹鲜血射出,但是没有射到蔷薇身上,她像一只猫一样避开了所有的血液。 恐惧者颓然倒地,直到死他的心里还充满恐惧和疑虑。 “不是我杀了他,是恐惧杀了他。”蔷薇这样想着,继续向前走,前面是城门楼。 她的身后是两具尸体,一具死于匕首,一具死于恐惧。 恐惧胜于刀剑。 蔷薇穿行在建筑和围墙的黑暗之中,她速度不急不缓,既保持着体力,又不会浪费太多时间。 城楼上面有几个人在把守,但是从他们一会垂下,一会昂起的脑袋来看,他们的精神不算好。墙下有几个人在烤火,蔷薇数了一下,一共四个人。这里是城门,所以守卫比较多,其他地方的防御则相对薄弱许多,但是那些地方短时间内是不可能通过大量战士的,所以突破口只能选择这里。 她皱皱眉头,墙上墙下一共八个人,若是一个一个地杀,难度倒不是很大,但是杀了一个人,难免发出噪音,若是引起这些人的警惕就不好了。 她是黑夜中的死神,静谧而优雅,在人不经意的时候带来死亡,而不是大声咆哮的战士,穿着盔甲拿着巨斧杀入敌阵。 她慢慢地守在黑暗之中,耐心等待时机的降临,她有着狩猎者应该有的耐心。 时间会改变很多事情,包括让原本防御周密的猎物露出破绽。 一个人从火堆边上站起,看样子是要去撒尿。蔷薇眼睛一亮,慢慢跟了上去。她走得很慢,但是却能跟上前面那个人的步伐,不至于失去目标。 那个人想要在近处撒尿,但是火堆边的一个人大声嚷嚷道:“楼老六,你最近是上火了是怎么?尿出来的尿忒骚!你离我们远点,我可不愿意一晚上都闻你的尿味!” 楼老六暗暗骂了一声,继续往前走。蔷薇继续跟上。他走到一处城墙根上,左右看了一下,没有发现有人,于是解开裤腰带,摸出那话儿,准备撒尿。 蔷薇慢慢走到他的背后,静静等着他尿出来。 撒尿中的人浑身放松,正是一个人警惕性最低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下手,可以将风险降到最小。和这个好处相比,哪怕是闻一些尿味也是可以承受的了。 水流哗哗,蔷薇伸出左手捂住楼老六的嘴巴,用匕首轻轻在他的喉头一划,就此结束了又一条生命。这个男人的喉管被划开,呜呜冒出血沫子,他的嘴巴被捂住了,他的生机消失了,所以做不出任何反抗。他的尿道还是处于放松状态,所以死亡替他完成了他的遗愿,让他的尿液继续流淌出来。 蔷薇用手扶了男人一下,让他慢慢落地,然后继续回到黑暗中,准备策划下一场死亡。 烤火的人睡倒了两个,只剩下一个人勉强维持着最基本的警惕性,但是任何人只要一看就知道,这个人距离睡去也差不太远了。 蔷薇从黑暗中走到他的背后,用刀子轻轻破开他喉头的肌肤,送他和自己的伙伴一道去了。剩下的两个人也没能逃过死亡,统统在睡眠中去见了阎王爷。 睡眠是死亡的预演。 他们至少还是幸运的,他们在睡中死去,没有多少痛苦,也没有多少惊诧。 蔷薇抬头看了一下城墙上面,没有人发现底下的异常,或许上面那些人的精力都用在和睡眠作斗争上了吧。她将这些人的尸体摆好,做出一副正在酣睡的样子,用脚铲了一些土,盖上了流出的血液,慢慢走向楼梯。 楼梯也是木头的,大概有二十多级,蔷薇伸脚轻轻踩了一下,吱呀吱呀地响,如果整个人站上去肯定会发出更大的声音。 这就有些麻烦了,蔷薇暗暗想着。 就在这个时候,脚步声从头顶上传来,幸好蔷薇站在黑暗处,不会被发现。她闪身藏到楼梯底下,等着这个人下来。 “喂,老张,该换班了吧?别睡了,该老子睡了!”这个人高声喊叫着,一边踩在楼梯上下楼,他的体重有些重,所以踩得楼梯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让蔷薇有些怀疑这楼梯会不会一不小心塌下来。 这个人走下了楼梯,楼梯质量还不错,虽然一直在哀嚎,却始终没有坍塌,让躲在下面的蔷薇松了口气。这个人见到三个人都躺在地上睡觉,立刻勃然大怒:“你们这些人,让你们值第二班,你们就只知道睡觉,睡睡睡,哪天被人割了脑袋也不知道!”他大步走过去,想要打醒这些不称职的哨兵。蔷薇暗暗跟了上去,用力在他的腰间一插,随即抽出匕首,又在转过身来的人喉咙一划。 两刀,一命。 蔷薇用手扶着这个人,将他拖到楼梯下面,然后又重重踩着楼梯上楼。楼上的三个人或许是以为这人又上来了,除了一个人睡眼惺忪地问了一句“怎么又上来了”,其他人都无动于衷,或许是都睡着了吧。 这个多嘴的人因为他的话赢得了奖品——从心窝子里直直刺进去的一刀。其他的人也没多活多长时间,稀里糊涂地就送了命。 蔷薇扫视了一眼自己的战果,又看了看墙下火堆边作安眠状的三个人,心中涌动起一股成就感。 看,这些壮汉,这些全副武装,拿刀带剑的壮汉,都是我一个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杀掉的! 谁说女人就比男人差了?只要给我一把匕首,哪怕是天下第一武士也杀给你看! 吊桥是用绞盘控制的,蔷薇稍微捉摸了一下,就研究明白了这东西的使用方法。她用火把在城楼上划了几个圈,这是告诉埋伏的马贼们她已经得手,然后轻轻转动绞盘,试图将吊桥放下。虽然吊桥很重,但是好在将它抬起需要很大力气,将它放下却不很难,所以随着一声声令人牙酸的“吱吱”声,巨大的吊桥门被放下了。 张布衣带着马贼们赶到了,他们骑着马,哪怕是狭窄的门洞也没能阻碍他们潮水一般的涌入。“兄弟,干得漂亮!”张布衣夸赞了蔷薇一句,随即大声吼叫:“兄弟们,随某上啊,干死这些白莲教!” “干死白莲教!”马贼们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还有人拿着火把、套索,怒吼着杀入黑风寨! 敬告读者: 昨天和编辑商量的结果,是这本书下个月一号就要上架了。 上架基本上是这本书的必然,毕竟平台要盈利,作者也要有所收获。诚然,靠兴趣驱使的创作动机是最有热情的,可是若是没有足够的回报或者认可,有时候就难以为继了。据说历史文读者的平均素质比较高,括囊就不想多说关于正版订阅的事情了。只是有一点,首订对于一本书的意义还是比较大的,若是首订只有几十,只怕作者会灰心丧气,甚至萌生退意。因此,括囊在此恳请各位读者,哪怕是养肥也好,哪怕是非正版阅读也好,请至少支持括囊一个首订,也让括囊有继续下去的动力。 此致 敬礼 括囊 第一百二十一章 POV:蔷薇 两难抉择 蔷薇在道路上快速奔跑起来,眼下她已经不需要隐藏自己的身形了,所以她可以尽情地奔跑。她一直觉得奔跑是一种令人愉悦的事情,她腿很长,所以跑起来速度很快,就像一阵掠过北方大地的疾风一样,又好像一只离弦的利箭。 她鼻子嗅到混杂着马粪和人汗臭的气息,这味道并不好闻,但是却让她有一种安心的感觉,因为这气味来自于她的盟友,他们将一道歼灭这些杀人屠村的白莲教。她的耳朵听到人喊马嘶和垂死挣扎的声音,前者来自于兴奋不已的马贼,后者来自遭遇突袭的白莲教。他们从来没想到过会在睡梦中,会在他们眼里无比安全的营寨中遭遇突袭,所以当他们稀里糊涂又惊恐万分地打开房门走出来查看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就是马贼们的兜头一刀。 这里没有武功高下,没有盔甲强弱,没有运气好坏,哪怕是最好的武士也在这种情形下失去了主心骨,他们稀里糊涂地打开门,稀里糊涂地挨了一刀,稀里糊涂地下了黄泉。 他们死得有些可惜,因为他们的武力全然没有得到发挥,就这么被砍掉了脑袋,但是蔷薇不在乎,她杀人从来不讲究公平正义,更不在乎江湖道义。 她快速奔走在马和人之间,前面一扇木门打开,那是一个身穿着皮甲的彪形大汉,他算是比较聪明的,知道在这种时候必须穿上盔甲来保护自己。但是可惜的是,在人能发明出把自己全身都遮盖起来的厚铁壳子之前,盔甲在蔷薇面前有等于无。 大汉手里拿着一柄弯刀,这种武器适合在马上使用,接着马力可以使用很小的力气就砍下别人的头。得益于这个大汉的力量,这柄弯刀在陆地上也发挥了强大的杀伤力,蔷薇亲眼看见两个没有穿戴盔甲的马贼被他狠狠砍在肚皮上,肠子五脏之类的东西流了满地。 蔷薇快速冲了上去,在大汉身边一闪而过,她没有回头去看,她知道这个人活不下来。 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传到她的耳朵里,她微微一笑,继续向前行进。 她很快就到了月季的小木屋,马贼们的首要目的是斩杀白莲教,其次才是瓜分女人和财宝,所以她来得不算晚,月季还没有遭到骚扰。 月季已经等候在木屋里了,她脸上的淤青稍微消散了一些,依稀可以看到她昔日的美丽。但是眼下月季神色惶急:“蔷薇,我妹妹被李长老带走了!” 蔷薇暗叫不妙,李长老肯定是马贼优先攻击的对象,若是月季的妹妹和李长老待在一起,难保不会在混乱中遭到误伤。她抿嘴问道:“你妹妹叫什么?我去把她救出来,你在这等着!” “她叫可可——我跟你一起去!”这个女人此刻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坚强和勇敢,不知道是对于亲人的担忧和爱护战胜了恐惧,还是她心里认定蔷薇是自己最大的依靠,这个女人现在的确算是一朵月季了——坚强就是最好的花刺。 “好吧!”蔷薇微微一笑,将路上拾来的一柄短剑交给月季:“若是有人欺负你,就拿剑刺他!” “那我该怎么用呢?”月季好像从来没有拿过剑,她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把杀人的利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用尖的那一头捅!”蔷薇走出房门,头也不回地大声说。 李长老所在的二层小楼居高临下,里面又有几个人拿着弓箭弩箭防守,一层还有人负隅顽抗,因此马贼们一时没能打下来,正围着这座小楼大声叫骂,希望激得李长老出来迎战,但是李长老也是老江湖,因此只是一味顽抗,决不出战。 张布衣带着几位当家的在楼前观战,距离小楼有五十多步,这个距离普通弓箭已经不能形成杀伤了,所以他们还算安全。 见到蔷薇过来,张布衣咧嘴笑道:“小兄弟,今日之胜利,你当为首功!这寨子里面的金银女子随你挑选!哥哥我还有一份礼物奉送!” 蔷薇没有接受他的好意,只是问道:“若是这样,我有一个要求,你能不能答应我?” “兄弟但说无妨,你为咱们出生入死,哪怕是让我老张把人头给你都行!” “既然这样,楼里的李长老劫持了一个女孩子,她是月季的妹妹,我要把她救出来!”蔷薇指了指小跑过来满脸通红的月季,对着张布衣说道。 “这——”张布衣沉吟一声:“按说这也不是不行,只是你也看到了,这李长老在这乌龟壳里守着不出来,咱们强攻肯定会死伤惨重!若是为了救一个女子就多死好多兄弟,这事情我张布衣做不来啊!” 蔷薇想了一下,说:“那你看这样如何,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的女人,我用这些换你放李长老一条生路,让他把月季的妹妹放回来!” 她这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一个马贼首领高声叫道:“张大哥,这万万使不得!都说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李长老乃是这伙白莲教的首领,若是不能把他杀了,咱们这次行动就算是失败了!”说着,他又对蔷薇说道:“小兄弟,我老李承你的情,也知道你是要行侠仗义,扶穷济困,按说我是应该支持的!但是你要放这厮一马,绝对不行,这老小子手里有太多血债,奸污过的妇女也不计其数,我们这次一定要弄死他!” “头领,头领,求您开恩呐,我和妹妹父母双亡,相依为命,这是奴家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了,还请您网开一面!”月季一听到这话,立刻跪在地上,狠狠磕起头来,她虽然外表柔柔弱弱,但是磕起头来却毫不留情,一会就可以看到她的额头泛起青紫色来。 这是王涛也走了过来,他高声叫道:“大哥有所不知,我母亲就是此人领头奸污的!我刚才冒险冲到楼下看了此人形貌,又听了此人声音,正是当日村中施暴的首领,此人不杀,我死不瞑目,愿大哥为我出了这口恶气!”说完这话,王涛也跪在地上砰砰磕起头来,声势比起月季来还犹有过之。 蔷薇看着疯狂磕头的两个人,一时间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一面是和自己患难数日的王涛,一面是只有最后一个亲人的月季,这两个人她都不想让他们失望,但是现在好像却没有一个两全的法子。 是不是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呢,从来没有两全之说,你救了一个就救不了另一个? 就像地藏王菩萨那样,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只有牺牲了一个人才能拯救其他人? 她一时没有说话,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张布衣几人看到她的神色,也没有出言逼迫,或许是这些中年人经历过这个阶段,知道年轻人成长需要经历这样一个痛苦的经历吧,只是这成长,真的好苦呵! 想了想,蔷薇终于说话了:“若是我放李长老一马,让他骑马逃走,我再骑马追杀他,如何?王涛,我向你保证,我只要不死,生生世世就会帮你追杀他,若是他不死,我赔你一命!” 王涛听了这话,痛苦地喘息了两下,重重地点了点头:“既然如此,王涛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求大哥追杀此人时带我一个,我们兄弟并肩杀敌!”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向木屋,将谈判的责任接到了自己身上。 眼下楼中射出的弓箭还没有停,而他身上却没有任何护具,他这是在用这种冒险的方式想自己示威吗? 蔷薇沉默,他不知道自己的举动是否正确,但是她并不算聪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 或许,两难就是生活和生命的真相吧,那些好事成双才子佳人的故事只能存在于话本小说中,永远不是她可以企及的。 王涛大步走向木屋,他将自己的白色外衣脱了下来,在空中高高挥舞,竟然奇迹般地没有中箭,安然走到了近处。 “姓李的狗贼,你死了没有?没死就给小爷吭一声!”王涛高声怒吼着,他的声音因为愤怒和痛苦而有些走音,但是仍然能够听出这来自于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小贼,你找爷爷有什么事?”这个声音非常熟悉,蔷薇到现在也没有忘记,果然是当日对王涛母亲施暴的人之一。 “狗贼,你现在插翅难逃了!虽然我们一时半会攻不上去,但是只要我们点起火来,你就得变成烤肉!你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李长老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大笑:“可笑,小贼,你何时见过投降的白莲教?我白莲教自从创教以来,遭逢无数打压,经历无数磨难,从来有断头之白莲教,无投降之白莲教!你这些劝降的小把戏,还是省省吧!”这个声音坚定、沧桑,虽然带着暴戾和决绝的气息,但是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决心。 护教死士,莫过于此。 王涛没有被他的语言蛊惑,只是大声喊道:“眼下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想不想听?” 第一百二十二章 POV:蔷薇 决不回头 李长老的笑声顿了一顿,显然没有人想死,哪怕他是视死如归的死士,也愿意留得有用之身,所以他带着三分狐疑地问道:“你个小屁孩还能做主?” 张布衣叹了口气,用一种蔷薇难以理解的眼神看了蔷薇一眼,随后走上前去:“老子临清张布衣,你应该知道吧?” “知道,知道,张布衣的大名老子还是听说过的,怎么,这个小子说的是真的?” 他话音没落,早有几家首领高叫道:“大哥,不能答应!” 张布衣又叹了口气,慢慢说道:“小兄弟既然帮咱们打破了寨子,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替咱们干了这么大的事,咱们要是不能回报他,如何还能算是山东马贼?而且小兄弟说了,给这杀才一匹马,她亲自去追杀,不死不休!老子相信小兄弟,你们若是觉得不好,来找老子算账就好了,老子给他做保人!” 蔷薇发现这个中年人沧桑坚定的外表下却是一个充满感慨和无奈的灵魂,他似乎看穿了世事,但是又因为生活在这滚滚红尘之中,所以又不得不接受世事的苍凉,这让他的眼神中充满了痛苦的挣扎。 但是不论如何,张布衣的支持对于她意义重大,所以她向他投去了感激的眼神。 王涛得到了张布衣的支持,又接着大喊道:“你听见了,只要你放了你边上的那个女孩,我们就给你一匹马让你走!但是你能不能逃得一命就看你能不能活过我大哥的追杀了!怎么样,敢不敢?” 李长老嘿嘿笑着,声音好像用砂纸去打磨铁剑:“你要是说放老子一马,老子还不信,但是你说有人追杀老子,老子倒是信你!只是这个妞老子不能现在放,等老子出了寨子一里开外再说!” “这——”王涛一时不能决定,回头看着蔷薇,蔷薇正要说话,却听见月季高声叫道:“你放开她,我来给你当人质,他肯为了我妹妹放你一命,我自然也有资格当你的人质!你要走,就接受我的条件,否则我宁可不救妹妹了,你就等着死在火里吧!”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坚定、沉稳,充满着一种殉道者的决绝气质,让人绝对想不到昨天夜里还因为一个占有者的死亡而放声大哭。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坚强吗?她或许不会使剑,但是她的意志比剑更锋利。”蔷薇这样想着。 牺牲或许不能杀死任何人,但是想要杀死任何人都要有牺牲的精神。 或牺牲自己,或牺牲别人,死神需要出场费,缴纳方式是牺牲。 李长老沉默了好一会,任谁都能看得出他在权衡利弊,但是他作为弱势方实在是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的,所以在经历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他不得不答应了条件,不过他仍旧有自己的要求:“老子要两匹马,两匹好马!我出了寨子一里就放人,反正我逃命也不会带着累赘,这个你们放心!” “一言为定!”张布衣开口,算是给这场讨价还价作结。 夜晚的风很大,吹打在脸上让人有一种刀割一般的疼痛,但是眼下蔷薇没有功夫去在意这种疼痛,她骑在自己的红马上,又带着一匹额外的马,和王涛一起跟在李长老之后百步。 马贼们冲着木屋放火了,在夜风的吹拂下,这火势燃烧得很旺,不一会就蹿上了二楼。困守木屋的白莲教教徒们都是最坚定、最精锐、最虔诚的教徒,哪怕是头领离去,哪怕是被人放火,都没有丝毫动摇他们的意志。 “兄弟们,贼人放火了,李长老又跑了,咱们怎么办?”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他的声音因为烟气的升腾而有些枯涩,但是里面却充满勃勃的斗志和无限的热情。 “白莲护我,佑我长生!白莲护我,佑我长生!”他们高声喊着口号,楼里响起杂乱的呼喊声,这呼喊声一开始还很凌乱,而后却越发整齐,越发响亮,成了整齐划一的朗诵: 苍天已死黄天立,岁在甲子天下吉。 大劫在遇天地暗,日月无光弥勒生。 万载乾坤逢一变,天人下凡万民起。 淤泥源自混沌启,白莲一现盛世举。 呜呼,呜呼! 黑暗将逝,光明当生! 真空家乡,无生父母! 明王降临,白莲重生! 红阳劫尽,白阳当兴! 呜呼!呜呼! 红阳劫尽,白阳当兴! 弥勒降世,天下大吉! 红阳劫尽,白阳当兴! 弥勒降世,天下大吉! 楼里响起杂乱的呼喊声,这呼喊声一开始还很凌乱,而后却越发整齐,越发响亮,他们的声音在寒秋的夜空里纵横交错,好似冬日的雷震,又好似雪崩的前奏,这勇敢无畏又虔诚的声音慢慢高了起来,又因为一个人又一个人被烟熏火烧而死而慢慢低垂,但是一旦有一个人死去,另一个人会立刻将声调提高,让这一曲临终朗诵不会受到影响。 他们用生命合奏,合奏一曲信仰的高歌。 这声音坚定、执着、不屈,哪怕是死了,哪怕被火烧成谁也认不出来的泥巴,似乎也比活着的李长老更高贵。 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坏人,但是这不妨碍他们为信仰牺牲。 善与恶,或许本就和信仰无关。蔷薇这样想。 蔷薇听着教众们的呼喊声,又看了看一手抓着月季,骑马飞奔在前面的李长老。突然看到有几颗晶莹的水滴滴在地面上,很快被灼热的火焰蒸干,化作袅袅的烟气,再无讯息。 这个魔鬼一样的白莲教长老,这个屠村灭户的魔王,这个奸.淫妇女的恶人,也会哭吗? 他在为谁而哭,为死去的教众,为逝去的信仰,还是自己的命运? 他骑马的技术很好,蔷薇可以勉强跟上,但是王涛就有些困难了,对于他这样的初学者来说,如果强行加速很有可能就是一头栽到地上。从高速飞驰的马身上栽到地上可不是一件小事,很多人就因此摔断了脖子。 李长老沙哑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承蒙各位招待,我李某人感激不尽!日后若有机会,定当厚报!”从他怨毒的语气来说,没有人会把这厚报当真。 一众人骑马跟着,他们没有说话,他们鼻子里呼出白色的雾气,被夜间的寒风一吹就四散开去。他们手里握着兵器,时刻准备着击杀眼前这个罪魁祸首。 不过是短短一会,他们已经跑了好几里,蔷薇回头看去,散发着火焰的红光的黑风寨已经远远被甩在身后了。 “已经差不多两三里了,你该放人了!”蔷薇高声喊道。 “嘿嘿,老夫说放人,肯定是要放的,只是是死是活就不一定啦!”李长老高声喊叫着,蔷薇勉勉强强可以从微弱的月光下看到他掏出了一样闪着寒光的兵器。 “不!”蔷薇失声叫道! 这个人,他可以求生,但是他的生却要以别人的生命作为代价,哪怕这种代价并非必须。 一个武功高深的白莲教长老,要杀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好像没有任何生机可言。 “啊!”李长老发出一声痛呼,他暴怒之下,手中的兵器猛地刺出,让月季同样发出一声痛苦的高呼。随即,月季就像一样垃圾一般被丢在地上,她在地上滚了一滚,就不动了。而李长老则忍着伤痛骑马离去,快得好像一阵风! 蔷薇催动马匹快速冲上前去,发现月季已经躺在地上气息奄奄了,她的胸口插着一柄匕首,这匕首闪烁着催命的寒光,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张布衣和王涛也跟了上来,阿旺竟然也在其中。他们没有说话,但是他们的眼睛里都有尊重,他们给了这个战利品一般的女人应有的尊重。 她赢得了尊重,用牺牲和坚强。 她不再是个物品,她从此成为了人。 虽然代价很高,但是不是不可接受。 月季是一种花,哪怕零落成泥,也要暗香如故。 “蔷薇,你来了——”月季勉强睁开眼睛,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她一对好看的眉毛痛苦地绞在一起,让人看了就非常心痛。 “你刚才伤了他?”蔷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更不知道此时应不应该询问月季的伤势,于是只好这样说道。 “恩,我伤了他,我用短剑捅了他一下!”月季费尽全力抬起手来,她的右手拿着一柄短剑,上面还有这新鲜的血迹。“我活不了啦,拜托你,带着可可活下去吧,教给她,要她坚强……” 月季的声音越来越小,这不是个好兆头,但是这种伤势已经没有任何抢救的可能了,所以蔷薇只能用力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 她没有流泪,蔷薇无泪。 她宁可死,也决不流泪。 “遇见你可真好——我捅了他,我是一朵坚强的月季,我听你的,用尖的那一头捅他,都说什么李长老神功盖世,有什么万夫不当之勇,我看并不是很厉害嘛……”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至于无声。 蔷薇看了看月季的尸体,这个女人脸上的淤青到死都没有消散,所以她也没有机会见到她最美丽的一面,但是她却见证了这个女人最坚强的一瞬间。 “我会帮你杀了他的,帮你,帮王涛,也帮我自己。”蔷薇转过头去,跨上红马,打马奔腾。 迎着月光,冒着寒风,她快马加鞭,一路疾驰。 她心怀仇恨,她决不回头。 第一百二十三章 POV:王承恩 佛前絮语 灵鹫寺的牌匾上面写着“灵鹫禅寺”四个大字,不算刚劲有力,也不能算是名家手笔,至少以王承恩的水平是看不出好来的,但是这四个大字乃是英宗皇帝的十三岁时候的手笔,所以就堂而皇之地挂在这里,成为镇寺之宝。 王承恩带着刘希从正门慢慢走了进去,他进门之前稍稍留意了一下寺前不远的铃铛塔,这座塔高九层,通体用石头制作,呈现出平面八角的形状,据说这是佛教中极其吉祥平安的形状,有保佑安康的作用。塔系石灰石所砌,几个平面镌刻着四大天王像及佛像经文,塔基上还有浮屠,画的是释迦摩尼悟道,刻画非常细致,算得上是一个珍品了。 他双掌合十,默默行了一礼,请求这座石塔保佑自己。 王承恩并不是特别相信神佛,在他之前的二三十年人生中,神佛根本看不到踪影,他受苦时,他挨饿时,他被人阉割时,都没有神佛前来大发神威,接引他解脱苦海,所以他不是特别崇拜神佛。但是神佛这种东西跟小人一样,宁可敬而远之却不能侮辱,说不定他们不帮你忙却可能坏你的事,所以王承恩还是尽量向寺庙道观供奉财物和礼品,免得被神佛诅咒。 进了大门,里面就是圆通殿,这座大殿呈六角形,通体使用金色琉璃瓦,是京郊的佛寺中比较少见的构造。这引起了王承恩的兴趣,他不由得问道:“刘希,这大殿竟然是六角形状,你以前可见过?” 刘希今天精神很好,这应该和他成了王承恩的心腹有一定关系,毕竟随着魏忠贤的倒台,明眼人都能看到王承恩定然是青云直上的,能成为他的亲信就有可能日后接他的班。 刘希听见王承恩问话,连忙说道:“爷都没见过,小人怎么可能见过!不过这大殿造型别致,气势巍峨,正适合爷这样的人来祈福!小的说不得也要给爷乞求长命百岁,富贵无边!” “你啊——”王承恩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虽然他小时候听话本的时候也讨厌这样的口蜜腹剑的小人,但是当他自己被人奉承的时候,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的确不错,就拿刘希的奉承来说吧,难道他还能正色回绝说:“爷不想要长命百岁,不想要富贵无边”? 奉承就是毒药,但是这毒药做得好吃,让他心甘情愿地吃下去。 寺里的僧侣已经提前等在门里了,为首的是方丈玄苦,他今天穿的是赤色的祖衣,这是一种用二十五条布缝成的大衣,专门会见尊长的时候穿的。眼见王承恩走入门来,玄苦连忙带着僧众迎接上来:“王老公公大驾光临,小庙蓬荜生辉,不胜荣幸,想来佛祖也会佛面大开吧!” 王承恩并不老,他今年才不过三十岁,哪里算得上是“老公公”,不过这是太监的一种尊称,比如当年权倾天下的冯保就被武清侯称为“老公公”。不过王承恩一向谨慎自持,他眼下还没有升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上面还有曹化淳、王体乾和涂文辅等一干人,所以他只是谦和地笑了笑:“方丈何必多礼?咱家可不敢叫做老公公,可不是平白折了我的草料!你我都是佛家中人,不如互称法兄如何?” “这如何使得!”方丈连连推辞,但是却不过王承恩执意如此,只好听从了。 两人在寺院大院里寒暄了一会,王承恩便问道:“其他几位法兄现在何处?” “其他几位法兄此刻正在内堂品茗,单等法兄一位了!” “哎呀,失礼,失礼!”王承恩拍拍脑袋:“几位法兄等咱家很久了,咱家便先去见见他们,稍后再来向法师请教大法!” “好说,好说!既然法兄有事,小僧就先告辞了!”听到王承恩要向自己请教,方丈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连忙让一个僧人给他引路。 王承恩和刘希走在寺院的石板道上,前面是一个引路的僧众,寺院的树都已经落叶了,但是打扫的僧人非常勤快,所以道上没有任何落叶,让人看来非常干净整洁。 “刘希啊,你说这神佛报应之事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呢?若说这魏忠贤,崇信佛祖也是出了名的,每年仅仅捐给寺庙的银子少说也有几十万两,怎么已到了出事的时候神佛也不保佑他呢?”王承恩走在路上,觉得有些无聊,随即问道。 “爷,小的觉得吧,这神佛也是看善人恶人的,想那佛陀多么富有,三千世界都是他的,佛经上也有写,哪怕拿三千世界的七宝布施,也比不上传抄经文!由此可见,这神佛是不在乎钱多钱少的!若是魏忠贤这样祸乱家国社稷的,哪怕把整个大明布施了,神佛也看不上,若是爷这样的忠心体国的,哪怕是一分一厘神佛也都是保佑的!” 这话说的实在好听,因此王承恩听了大笑不止,连连点头:“好啊,好啊,好你个刘希,就是会说话!就这么着,就这么说,以后少不得有你的好处!” 内堂里面已经坐了几个太监了,都是处于皇宫权力结构中层的太监,他们是这个权力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向上,他们有可能成为第二个、第三个魏忠贤,向下,他们管束着皇宫大院数万名太监宫女,堪称是太监们的主心骨。 在座的有王公公、刘公公、李公公、赵公公四位,王承恩和他们一一见礼,礼数到位、恭敬无比。这些太监都是小心眼,若是在细节上出了错难保不会被他们记恨在心,王承恩眼下已经是蓄势待发的潜龙了,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交接盟友,为自己的腾飞做准备。 果然,眼见王承恩礼数甚恭,几位公公都非常开心,连连要王承恩不必客气。 几人坐定,就有小和尚过来奉茶,这里用的是苏、吴一带的壶泡法,是用天池、松萝、龙井这样的好茶放在瓷瓶里面,用适当的火候慢慢煎熬,非常时兴。 小和尚娴熟地用竹夹子从瓶中取出茶叶,这茶叶色泽鲜嫩,不用冲泡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茶香味,显然是茶中珍品。他慢慢将茶叶放在已经煮沸的热水中,这水盛装在细白泥制造的铫内,这铫小口大腹,可以最大限度地接受炉火的热力,为饮客提供最美好的享受。茶炉也是细白泥制作的,截筒形,高一尺二,好似一个挺胸凸肚的将军,从炭火中汲取无穷热力,慷慨地赐给茶水。 茶水煮好了,茶汤泛着淡淡地金黄色泽,看上去好像有人将细碎的金屑撒入其中。王承恩没有用力去吸鼻子,但是茶水的香气却争先恐后地向他鼻子里钻去。这香味清香而不失正味,是最好的茶香。 “好茶!果然好茶!久闻这灵鹫寺茶水出名,而今一见,哪怕是不喝也值得此回了!”赵公公乃是积年的茶饕,对此道极有研究,他都说好了,其他人自然也纷纷叫好,生怕让人看出来自己不懂茶道。 赵公公捧起茶杯,趁热轻轻抿了一口,带着几分庆幸地说道:“幸好这个火候掌握的好,不多不少,不热不凉,若是过了,这茶汤颜色就要变成赤色,那时候就可惜了这一壶好茶了!” 太监们其实没有太高的文化,纵使能够识文断字,也不过是为了辅助皇帝理政,本身的文化修养并不很好,如赵公公这般的懂茶道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王承恩自己是农家出身,小时候自然没有机会享受这文人士大夫的爱好,入宫以后又忙着学习,所以也没能培养什么高雅爱好,眼见赵公公捧着茶杯、眯着眼睛一副享受不已的模样,他心里不禁有些羡慕嫉妒,不由得说道:“赵公公有如此品味,真是我辈模范,咱家真是心向往之呢!” 赵公公睁开眼睛,笑了笑:“王公公何出此言?您深受皇爷喜爱,在座的都羡慕不已呢!要说实在的,咱家这也是不被赏识,闲来找个乐子,若是能像公公一样跟随皇爷左右,这茶谁还愿意去喝呢!”他说这话的时候略略有一些怨怼,想来是因为没能被皇帝赏识的缘故吧。王承恩比他小了将近十岁,却远比他受皇帝赏识,他如何能不羡慕嫉妒? 王承恩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实在不愿意看赵公公妆模作样,这才把话题拉到政治上。眼见赵公公说话了,他就接着说:“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咱家是个没有根基的人,靠的就是皇爷的赏识和诸位的支持,若是没有诸位,我王承恩也不能有今日的成就,所以,日后若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各位还不要犹豫,我定然是鼎力相助的!” 他这句话一出,在座的几位都来了兴趣,只听李公公说道:“既然王公公都这么说了,我就来跟王公公打听个事——听说这柳旭近日进城了?” “哎呀,李公公,您这消息可落后了啊!”王承恩没得及说话,就有人抢先把话头接过去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POV:王承恩 满室皆惊 说话的这人是张公公,这人在东厂任职,消息最是灵通的。虽然眼下锦衣卫大不如前,緹骑出不了京师,但是在这京城地界上的事情他们还是知之甚详的。 “哦,这柳旭又搞出什么事情来了?还请您给我讲讲。” 张公公转头看了看王承恩:“王公公,那我就越俎代庖,替您讲讲?” “有劳,有劳!”王承恩也想知道这人掌握什么自己不知道的讯息,因此只是点头微笑。 “既然这样,兄弟就跟大家伙讲讲吧。”张公公是个好谈天的,眼下见众人都爱听,立刻打开了话匣子:“要说这柳旭啊,实在是个人物,在江南搞出那么大的声势,生生搞倒了魏忠贤不说,还公审了苏州府,活剐了王在晋!眼下民间都传疯了,说什么的都有,又说他是诸葛孔明转世,要投皇爷,重新做那隆中对的;有说他是纯阳真人下凡,要扶危济困,保我大明江山八百年的;有说他是云中子的分身,受了人皇嘱托,要替大明除去蚩尤余孽,北伐建奴,南击佛郎机的。这些传说不仅说得头头是道,有鼻子有眼,还专门有人编出来话本!尤其是那个《轩辕平妖传》,讲的就是柳旭前身云中子平妖除魔的故事,都编了五十多回,成了长篇评书了——依兄弟看啊,这里面或许有愚夫愚妇自己传说的,但是八成还有人给他扬名,给他呐喊助威呢!” “这个我也知道,尤其是那‘云中子神威开三界,地藏佛宏愿空地狱’一节,写得实在好,实在好!”赵公公还是个喜欢听说书的,眼下正说道他的痒处,因此他不由得唱了一首定场诗: 天仙大道最潇洒,玄元道机从无假。 挥手种下世界树,双拳敲开生死关。 周身霞光生百步,撒豆成兵举世无。 教化人皇导赤子,造化生机真人独。 王承恩对这话本评书没有兴趣,因此他只是连声问道:“咱们不说这些虚的,就说他来了京师都做了些什么事——听说他把魏忠贤的车队截下来了,砍了魏忠贤几百刀,生生把一个大活人砍作肉泥啊!你们知道京城百官都有什么反应吗?” “反应?”张公公从鼻子里喷出起来:“这帮软骨头能有啥反应,还不是怕得要死!魏忠贤活着的时候,他们溜须拍马一个比一个积极,眼下柳旭这杀神来了京师了,谁不是睡觉都提着一颗心,生怕明天大门给士子围住了,自己也像王在晋似的给人活剐了,或者像魏忠贤似的给人砍成肉泥!” “这不至于——他毕竟还是文人,王在晋罪不可赦,他杀了也就杀了,没人说什么,杀魏忠贤也是人人叫好。但是要再杀别的文人,估计他们就不干了。我可听说啊,他眼下住在南直会馆,日日和京城高官们唱和应酬,天天到各家吃喝玩乐,写了不少好诗词。而只要他做出这个态度来,京官们就不用太害怕,这说明他是不想动刀子的。而咱们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我听着已经有士子到皇宫外面示威了,说是要让皇帝杀一大批宦官!这说到底,还是咱们宦官没地位,随便人宰杀啊!”说到这里,李公公叹息了一句,这声叹息引起了众人的同感,他们对视一眼,彼此都有兔死狐悲之意。 王承恩也暗暗叹息一声,这柳旭如此猖狂,活剐王在晋,刀劈魏忠贤,却也只敢对付个别的士大夫,但是他若是想宰杀宦官,只怕除了皇帝没人给他们撑腰! 说到底,他们和士大夫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士大夫有同年、有座师,而他们唯一的依靠就是皇帝,若是连皇帝的宠信都没了,他们就离死不远了! 本朝的魏忠贤、前朝的冯保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话说到这份上,气氛就有些尴尬了,张公公也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因此咳嗽一声,问王承恩道:“皇爷是怎么个意思?他就任由这些士子日日举着牌子在京师胡闹?” 王承恩立刻苦笑一声:“这么多士子,又是打倒魏忠贤有功劳的,皇爷还能怎么样?不让他们举牌子、喊标语吗?这就是自己打自己脸了!皇爷刚刚整倒魏忠贤,正是要再接再厉清算阉党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在这节骨眼上得罪天下士人!”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这帮士子也实在太无法无天了!我听说跟着柳旭来京师的士子大多是只有秀才功名的——想想也是,要是真的中了举人、进士要么就当官,要么就做缙绅去了,谁还跟着他瞎胡闹!咱们北方的秀才,虽然也有那横行乡里的,终究是没有这帮人这么厉害,好嘛,一个小小的秀才就敢跟朝廷大员吹胡子瞪眼睛,而这些大员还不敢得罪,非得陪着笑,生怕惹恼了他们把自己说成是阉党!”张公公带着几许不可思议的神情感叹道:“往日我只是以为这秀才小小的东西,有什么厉害,而今一看,这秀才公一旦联合起来,哪怕是朝廷重臣也不敢招惹啊!” “可不是嘛!”李公公也插话进来,“他们搞出来的那个什么报纸,最是厉害的,听说每个月要发行好几期,苏州南京的印刷厂日日夜夜连轴转,一次就印个几十万份风行天下,读书人都抢着看,谁要能在上面发一篇文章立刻就能天下知名!而这报纸也厉害的紧,说你是阉党,你就是阉党,绝对无法争辩的!” 王承恩听着众人说话,心中逐渐勾勒起来一个柳旭的全盘计划,通过倒阉凝聚天下人心,通过什么“乡村议会”招揽士子效忠,通过什么孔子改制抨击宋明理学,又通过报纸和评书把控舆论喉舌,果然是好计策,好盘算!若是不出什么意外,这大明往后的文坛领袖、一代学宗就是他了,这样的人,若是做官绝对能直入凤池,若是在野也绝对是山中宰相,能够影响国家大政方针的! 众人正说着,李公公突然好像想起来什么:“各位知道吗,柳旭带人截下了魏忠贤的车队,里面可是这厮一辈子的积蓄啊!” 太监无不爱钱,毕竟他们没有后代可以依靠,金钱是他们老年唯一的保证,所以一说到“钱”这个字,大家都提起了精神。张公公大声说:“只听别人说这柳旭要把一半的钱给皇爷,自己留一半搞什么基金会,给东林党的后代补贴和出版遗著,却没人说有多少钱,眼下猜多少的都有,从一百万到五百万,还有说是一千万两!我估摸着,差不多有个四五百万两就够了,不可能有那么多!” 李公公点了点头,钦佩地说:“不愧是张公公,果然是神机妙算。我听一个小太监说,一个士子酒桌上说漏了嘴,说他们清点完魏忠贤的财宝,差不多就是有个四五百万两的样子!” “乖乖,这么多!”虽然嘴上几百万几千万的说,但是在座的众人,包括王承恩在内,身家有个十来万就了不起了,何曾见过这么多钱,因此王承恩听到四五百万的数字,心中又闪过一丝恨意——如此贪婪暴取,合该败亡! “啧啧啧”,赵公公大声感叹着,“这个柳旭这次可是发了啊,四五百万两银子,一小半也有二百万呢!” “你当这钱是他的吗?天下人都看着呢!若是他真是用在补贴东林党后代上,天下人倒也说不出什么来,但是他若是敢自己私吞,只怕瞬间就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了!” “我看他不会做这种事,他这种人,看重的是千载万世的名声,不会干这种鼠目寸光的事情,而且他日后若是当了首辅,还怕没有钱财?犯不着取这烧手的钱!” 王承恩没有就这个问题发表言论,他下意识地认为这里面应该有利可图,否则一向精明无比,步步妙算的柳旭怎么可能吃力不讨好负责这个基金会?他想着,哪怕这个基金会的钱他一分不贪,其中也是大大有利的! 只是,除了能够利用这个基金会捞取名望,还有哪些利益呢?王承恩苦苦思索,始终想不出一个答案来,只好想着事后问问刘希,看他有没有什么想法。 刚才说到首辅,对政治极其敏感的太监们又发问了:“王公公,你是皇帝身边近人,不知道皇爷有没有意让柳旭为官啊?” 王承恩摇了摇头:“咱也说不好,皇爷一方面觉得这柳旭才具惊人,有当年张江陵的风范,若是历练历练,过几年做了首辅,对于这大明江山是极有好处的。但是另一方面,这柳旭实在太过锋芒毕露,虽然活剐王在晋,砍杀魏忠贤都是大得人心的好事,但是未免不把朝廷法度放在眼里,难免有收买人心的嫌疑!而且他的学说又太过惊世骇俗,很多理学名家都上书抨击此人,是以皇爷此时也颇为矛盾。” 赵公公短期茶杯来,喝了口茶,笑着说:“依咱家看啊,这个柳旭,实在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皇爷勉励两句放他回去罢了,让他回江南自己和自己闹,别来京师,否则照他这个闹法,非得把京师掀个底朝天不可!” 他话音刚落,刘希就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小声的说道:“爷,小太监过来传话,说是皇爷很满意柳旭把魏忠贤的继续交到内库,又觉得柳旭乃是可造之材,钦赐状元及第,归入明年的科举中,又要平台召对,咨以国计!” “啪!”一声脆响,王承恩猛转头,却是赵公公惊骇之下将手中瓷杯掼到了地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 状元郎君 柳旭今天穿着状元朝服,人显得格外的精神俊朗。他是崇祯皇帝钦赐的新科状元,没等考试就已经成了状元郎。虽然御赐进士出身或者同进士出身在明代历史上是有先例可循的,但是御赐状元及第却是自古所无。不过崇祯皇帝初继位,指掌间覆灭大奸巨恶,他柳旭身负海内人望,学说、诗词、文章都是独步当世,所以纵然有那说怪话的,也没成什么气候——这也和北上士子们的表态有关,他们声称若是谁说柳旭不配做这个御赐状元公,那一定就是阉党余孽,该当千刀万剐。 新科进士都有朝廷发的进士服,这一方面是显得整齐漂亮,让皇帝看了开心,二是万一有那贫寒的士子穿着破布烂衣传胪谢恩,也有失朝廷体面。状元公的衣服和普通一甲二甲三甲进士还不一样,是有专门的赐状元朝服冠带和进士宝钞的。今天柳旭头上戴的就是朝冠,穿的是绯罗朝服,里面的内衣是白绢所制,身上琳琅满目带着大带、锦绶,药玉佩等各种礼器。在这种情况下,人是不可能快速跑动的,否则身上的东西相互碰撞,简直就成了跑江湖卖杂货的货郎,平白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汉朝经学讲玉玦代表决断,其他礼器都各自代表不同的美好品质,孔夫子既然什么品质都占全了,那么肯定是什么都带全了的——这么一想,孔夫子走起路来丁零当啷,不就是个卖杂货的货郎!”柳旭端坐在朝房里面,正襟危坐,不敢丝毫逾矩,但是脑子里却急速转动给自己解闷。 朝房是大臣上朝之前用来休息的小屋子,里面陈设普普通通,没有显出天家气派来,不过随后一想,这是大臣们临时歇脚的地方,自然也不必精心修饰了。这里的太监最是会看人下菜碟儿的,若是那没有权势的大臣来了,能有杯水喝就是好的了,若是首辅、本兵一类的高官前来,则是香茶奉上、上座请坐,殷勤备至。 今天不是常朝的日子,所以朝房里面没有大臣,只有柳旭和几个小太监。柳旭现在还不是正式的朝廷官员,他不是常规科举出身,又还不受翰林院编修的职务,所以现在只能算是有功名的白身。但是他眼下势如中天,是整个大明朝声望最高的人之一,小太监们最是有眼色的,所以给他的待遇还算不错,热茶总是能喝上几口的。 差不多等了两刻钟的时间,终于有太监前来传旨了:“皇爷着柳旭往平台答对!” 柳旭精神一振,来了! 他终于要面对大明帝国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了,这个被后人无限追思的明思宗,这个以身殉国的庄烈皇帝! 柳旭踩着朝靴慢慢走在紫禁城的青石板板上,头不动,眼睛却四处打量着。虽然清朝紫禁城是强占了明朝紫禁城建立的,但是数百年的风霜雪雨之后很多明代建筑都十不存一了,所以他这一趟也算是考古之行了。 “状元公,您可是深得圣上欢心啊,国朝两百六十年,从来可没有像您这样的恩宠!”领路的太监看看走出了朝房,开始说话了:“今天皇爷召对,您可有什么准备吗?”柳旭打量了一下这个太监,三十来岁,头戴乌纱描金曲脚帽,身穿胸背花盘窄领衫,腰间扎着乌角带,靴子是红扇面黑下桩的,这是内官的礼服,一般只在比较正式的场合穿着。柳旭不认识太监,但是这个太监长相倒颇为面善,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样子。不过皇宫之中多的是口蜜腹剑、心怀叵测之辈,所以柳旭在别人的地盘上不敢拿大,只是谨慎小心地说道:“臣受君恩,不得不报,然而柳旭才具短小、见识浅陋,未能有治国之良策、谋划之妙方,不过是忠心报国,略尽绵薄之力罢了。” 太监笑了一笑:“状元公何必自谦?咱家王承恩,素日里久闻状元公大名的!昨儿咱家还在西山灵鹫寺上香礼佛,为了见状元公一面,可是专意从灵鹫寺赶过来的!” 柳旭一听这话,心中就有底了,原来是拿过老子钱的。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王承恩是明朝最后一个忠臣,又和自己有金钱交易,想来可以说得深入一些,当下说道:“原来是王老先生!我平日里就知道皇宫里有一位忠肝义胆、才具兼人的王承恩王老先生,本来我就心里嘀咕,这位公公莫不就是王老先生,只是不敢冒昧相认。而今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是皇帝御赐状元公的马匹,加上柳同前前后后至少给他送了两万两银子,是以王承恩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连连说:“不敢当这‘老先生’之称,不敢当!” “若是王公公不敢当,谁能当!” “不敢,不敢!”两人又彼此客气扯淡了一会,王承恩才进入正题:“状元公,您可知这皇爷今日召见,有何议题?” “这个实在不知。”柳旭心中也一直疑惑,毕竟崇祯皇帝是有名的偏执狂加跳跃性思维,是典型的“爱则加诸膝,恶则坠诸渊”,一般人很难跟上他的思路。而这个人又是九五之尊的天子,所以应对起来就加倍的麻烦! “天子自从即位以来,宵衣旰食,兢兢业业,未曾有一日不读奏章,未曾有一日不忧心国事,咱家心里啊,实在是过意不去,可是又没办法给皇爷分忧,真是痛苦不堪!”王承恩说到崇祯皇帝的勤政的时候眼圈有些发红,显然是真情流露,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最后跟着皇帝上吊的只有这么一个没根的太监了。 “勤政有个鬼用!老子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不是你拿着马勺拼命搅拌就能做好一锅菜的!明朝体制性腐败彻底没救,皇帝就算有十个脑袋也管不过来,何况还遇上小冰期和建奴入侵!”柳旭心里这样想着,嘴里却是万万不敢这么说的。他连连点头,也是一副垂泪欲泣的样子:“是啊,学生在南直家中读书,每每想到皇爷继位之后励精图治,立意革新,却被奸臣包围,乃至于国事败坏如斯,心里就如同刀割,未曾有一日不哭泣的!” “柳伯阳日夜哭国事”的话本早就编排出来了,没几天就传遍了四九城,所以王承恩想来也是看过的,所以他深有同感地点点头,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柳旭,两人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 “再说皇爷今日召见,其实要问状元公的话很多,毕竟状元公的几本书皇爷都日日研读,经常是拍案叫绝的,想来状元公不日就要大用的!” “我宁可不要被崇祯皇帝大用——终崇祯朝十七年,一共有五十二个内阁大臣,平均每年换三个,下狱论死的封疆大吏不计其数,诏狱里面简直是内阁不如狗,大吏满地走,鬼才去趟这浑水!”柳旭心里自然是千不甘、万不愿给崇祯皇帝效劳的,但是他表面上却是说:“而今魏忠贤这奸贼已除去,自然当立意改新,刷新朝政,实现我堂堂大明中兴!” “这就好,这就好,有了状元公这般志气,想来皇爷能够轻松一些了。”说着,王承恩突然说道:“咱家觉得状元公乃是拯救这大明天下的不二人选,以您这般大才,想来咱家没什么能交代状元公的。只是有件事情必须提醒状元公,您在南边做的事情手段实在太过凶狠,毕竟那王在晋、魏忠贤也是朝廷的人,皇爷对这事多少是有些不满的!” 柳旭心中一动,他其实在做这几件事的时候也有过犹豫,毕竟王在晋和魏忠贤一个是南京兵部尚书,一个是前任司礼监秉笔,他带这士子们把他们拿下,一个千刀万剐,一个砍成肉泥,虽然大大涨了天下士子的士气,被誉为“东林传承”“大张士风”,但是打的毕竟还是朝廷的脸——朝廷还没动手呢,你先把人给杀了,以后是不是你可以代替朝廷了?而偏巧崇祯皇帝还是是个喜欢猜忌的,若是让他觉得自己图谋不轨,自己在他的地盘,事情就有些难办。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毕竟是天下倒阉第一人,又身负海内人望,崇祯皇帝现在毕竟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正是天下事无不可为的年纪,难免有些自傲自负,自以为可以驾驭天下英雄,他是无论如何不敢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 这么一想,柳旭立刻说道:“其实学生心中也是惴惴,自以为伤了朝廷体面,只是当日情形老先生有所不知,若是学生不动手,只怕士子们就要亲自动手了!若是学生动手,日后板子都只打在学生一个人身上,别人不会受到牵连,若是一起动手,以后说不得要有所追究,其他人未必就能像学生这般幸运了——这也是吴起哭楚悼王的计策。” 第一百二十六章 平台召对 他这番话虽然听起来颇有道理,但是也不是无懈可击,但是王承恩有意交好,自然不可能当面拆台,因此连连夸赞道:“好,好,状元公不仅才具惊人,更是菩萨心肠,咱家佩服,佩服!” 剩下的对话就没有太多营养了,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慢慢从皇极殿的西侧走过,穿右顺门,过建极殿,就来到了这赫赫有名的平台。 “平台召对”是明朝咨政制度,进行召对时群臣肃立,皇帝高居宝座之上,点名问答,点到名字的就跪在宝座前答话,若是皇帝恩准,则可以站着回答。但是从万历皇帝开始这项制度就名存实亡了,只有崇祯继位之后立意革新,又恢复了这项制度。 眼看两人过来,随侍的小太监拉长了声音高喊道:“新科状元柳旭觐见!” 崇祯皇帝已经坐在盘龙宝座上了,柳旭走过去慢慢拜倒,顺便不忘了观察一下崇祯皇帝的长相和他的宝座。 崇祯皇帝此刻还是个半大孩子,乌发星眸,看不出日后那副因为忧心国事而筋疲力竭、歇斯底里的模样,但是他的眉头上的肌肉凸起,显然是经常皱眉的,这说明他个性执拗,难以改变,这种人做个太平君主、仓库保管还可以,若是做乱世皇帝,只怕要害人害己。他的宝座用楠木制成,上面雕龙、髹金,呈“须弥座”式,为皇帝的御座。宝座上面有九条龙,龙头高高昂起,身体粗壮有力,爪牙尖锐迫人,让人觉得马上就要腾空而起,扑击而下,气势颇为雄壮。 “以前跟着朋友进故宫坐过龙椅,觉得感觉也就一般,不知道这明朝龙椅坐起来是什么滋味?”心里想着大逆不道的想法,柳旭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地拜倒:“学生柳旭拜见吾皇!” “柳先生乃是世间大才,又于国家有大功,我久欲见您了,不必多礼,起来吧!”年轻的帝王似乎对柳旭非常好奇,他慷慨地允许柳旭起身回答,而这是臣子难得的殊荣。而他的称呼更是尊重,明代皇帝自称雅称曰“朕”,俗称曰“我”,对大臣则称“你每”“您”,而“先生”一词更是不得了,当年张居正势倾天下也不过是被称作“太岳先生”,由此可见崇祯皇帝对柳旭的重视。 果然,这话一出,旁边的王承恩和其他小太监看柳旭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区区一个皇帝新赐的状元,就能够被称作先生,看来这柳旭的前途远比自己想的要远大得多! 柳旭一愣,他没想到崇祯这哥们如此给面子,竟然连“先生”都用出来了,不过他从来都不是矫情的,更对皇帝没什么敬畏之心,所以直截了当地说:“谢陛下隆恩。” “您远道而来,有何教我,何以利大明?”皇帝发问了,从他略带急切的语气来看,他对于找到一个治国良方非常心切,对于柳旭也寄寓了很大的希望。 柳旭哈哈一笑,也顾不得君前失仪,想来皇帝不会介意这一点点失礼,只听他斩钉截铁地大声说道:“吾皇何必曰利,但曰仁义而已!” 虽然柳旭没有直视皇帝的眼睛,目光稍稍向下,看着皇帝的鼻子嘴巴一块,但是他是能够感觉到他这话一出,皇帝的脸色理科就不好。毕竟孟子这一套虽然说起来好听,但是从来没有见人用孟子之道就能富国强兵的,因此他可以理解皇帝的不满。 不过这种不满本来就是他有意为之的,柳旭没等皇帝说话,立刻说道:“启禀吾皇,学生所谓之仁义,虽脱胎于孟子之仁义,却不同于孟子之仁义,不仅可以实际操作,而且成效迅速,五年之内,可以见效!” “哦,先生快快说来!”这种欲扬先抑的说法果然取得了崇祯皇帝的好奇,他连连催促道:“今日奏对,只在你我二人之间,先生不要藏私,有什么治国之法快快拿出来!” 柳旭心中早就打好腹稿,因此说起话来从容不迫,没有任何磕绊:“启禀皇上,古今王者所求,无外乎一个‘富国强兵’之术,只是强兵易得,国富难求,皇上可知为何?” “为何?”皇帝已经被柳旭吸引,身体坐在宝座上略略前倾,大声问道。 “陛下,学生斗胆问吾皇,这天下财富有数乎,无数乎?” 这个问题在明代还略显新颖,问的是社会总财富究竟有没有定数,究竟是越来越多,还是定额分配。按照传统的儒家观点,天下财富总是有数的,所以君王取多了,庶民就少了,大夫拿多了,下层就没了,但是崇祯皇帝似乎模模糊糊觉得那里有些不对,但是他薄弱的经济学知识又不足以支持他的深入思考,所以他皱眉思考了一会,没有所得,只是将目光投向柳旭:“我想了半天,觉得这天下的财富又有数,又没数,说有数,是因为税收重了自然小民受损,但是若是财富有数,为何这物价一直上涨?” “陛下说得好!”柳旭先拍了皇帝一记马屁,随后说道:“天下财富无数,这是必然的!为何?这财货本就能自行滋生,学生家中有些家产,还做过放贷生意,譬如有人借了臣十两银子,他拿去做买卖,一年之后赚了二十两,到时候还给学生十三两,他自己还落下十七两!这是经商之利,而农民耕种、工匠制作、渔夫打鱼,也都是不断滋生,可见从个人角度,这财富是增长的——这个东西,学生叫他微观经济学。而农夫、商人、工匠这种实际生产粮食、财富、工具器物的,就是生产者;军人、学者、僧道这种不事生产的,就是非生产者!从宏观来看,三皇五帝时代,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人口稀疏,汉朝人口巅峰不过是四千万人,而我大明今日至少有二万万人口,若是财货不能增长,哪里来的财物给他们使用,哪里有衣服给他们遮体,哪里有金银供他们周转?所以说,这财货必然是增长的!” “先生说得好,说得好!”皇帝连连点头,随即说道:“可是这又如何解释税收问题呢?” “这个好说!譬如今日我收十一税,每十两银子取一两,只要百姓收入超过一两,就能剩下财物供养自己家人,若是剩下的财物足够,就能用来积攒,若是做生意的拿剩下的多买货物,工匠拿来多开工坊,农夫用来多买耕牛,农妇拿来多买织机,这收入就更加高了——这就叫做扩大再生产!若是时间久了,积累越来越多,自然收入越来越高,社会财富自然越来越多,这就是良性循环!” “而税收的弊病在于,若是税收太高,农夫、商人、工匠交了税之后,剩下的钱不够养活自己和家人,又谈何扩大再生产?到时候说不得为了完税要卖儿卖女,卖房卖地,而这越卖生产越少,朝廷税收也就越少,自然是恶性循环!” “既然如此,那为何我大明收入越来越低呢?朝廷税收并不算重,应该能给农民商人留下足够金钱,这却如何解释?” 柳旭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心说这自然是你祖宗朱元璋不懂经济学,把好好一个大明朝弄成了小农帝国,没有统一的中央银行,缺乏后勤财政统筹管理不说,还没有数量管理意识,连宋朝都大大不如——而偏偏这样的小农帝国赶上了海贸大爆发和工业革命时代,能不出乱子嘛! 不过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朝廷收多了,而在于士大夫缙绅们太贪了。但是柳旭眼下还不能和士大夫缙绅翻脸,所以这个问题怎么回答就颇费思量了。 “先生,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吗?”崇祯皇帝有些奇怪地询问。 “皇上,并非不好回答,而是不能回答!”柳旭一字一句地说。 “为何不能回答?” “皇上欲富国乎?欲平安无恙乎?”柳旭抬起眼来,直视着崇祯的眼睛,高声叫道。 “放肆!”王承恩被柳旭的行为吓得魂飞魄散,他生怕崇祯一怒之下把柳旭拉出去砍了,先下手为强,跪下说道:“柳旭君前失仪,当处以廷杖之刑!” 柳旭没有说话,他直视着皇帝的眼睛,试图从这个悲剧的少年天子眼睛中看出一些端倪来,但是后者虽然年轻,却已经有了一些城府了,他的眸子深沉如深井,让柳旭看不出任何表情。 平台上的空气似乎凝固了,柳旭不说话,皇帝不说话,太监们跪在地上也不说话,所以世界都好像沉寂了一般。 柳旭不急着说话,他是不可能被砍头的,他若是挨了板子,只怕名声还要更高一层,所以他只是昂着头看着皇帝,一言不发。 皇帝剧烈地喘息了几下,似乎在他并不算长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这让他除了感觉被冒犯之外还有一种惊讶的感觉。少年天子沉默了一会,终于说话了:“王伴伴起来,朕不究他君前失仪之罪。”说着,他又看着柳旭,慢慢说:“先生这话究竟什么意思?” 柳旭哈哈大笑三声:“敢问皇上,这天下财富,究竟在谁手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恐吓天子 他没有等皇帝发言,自顾自的说道:“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是皇帝却只有统治权,而没有所有权!简单来讲,皇上富有四海,却不能强占小民的土地,不能抢夺商人的财物!所以说,这句话应该改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斯为王土,王不可有!” 中国古代不是没有精通经济之道的人,但是大多是精于财会计算或者运筹组织,偶尔有善于平抑物价的官员也都是靠着感觉行事,最多写点只言片语,顶多是个能吏而非名臣贤相,没能留下系统的经济学论著,所以从秦汉到明朝,一直没有像《国富论》这样的论著诞生。虽然《国富论》绝非完全正确,但是这至少说明了西欧学者探究经济运行规律的努力,而这在重农抑商的中国却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 正是因此,柳旭这番在现代人看来算不得精妙的话对于崇祯却是振聋发聩,柳旭只见皇帝坐在宝座上连连叫好:“好,好,好!先生不仅忠心体国,对于这经济之道,治国之策也深有研究!若非先生资历不足,只怕这内阁首辅立刻就是先生的了!”不过他还是心有疑惑: “先生此言,的确令我耳目一新,只是这和刚才的富国有什么联系?” “当然有联系!既然皇帝不能直接抢夺小民的钱财,而又要建造宫殿、供养官员,就必须有来钱的法子,这个法子就是收税!所以,实际上富国就是如何收税,如何收取最多的税而不伤及社会生产,不影响扩大再生产!” 崇祯皇帝终于明白过来,他又问:“那先生刚才又为何疾言厉色,说我若富国则难平安?” 柳旭一下跪在地上:“皇上,学生要说的话,在一般人看来大逆不道,若是皇上不恕学生之罪,学生万死不敢说!” “先生但说无妨,我从来不以言论罪人的!” “既如此,学生就斗胆说了——这天下的财富,早就不是皇上的了!” 这句话实在是大逆不道,不仅崇祯吓了一大跳,王承恩更是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他在皇帝面前说了柳旭不少好话,若是皇帝听了这话勃然大怒,自己多半是讨不了好的!而其他小太监更是不堪,像他们这种蝼蚁一般的存在,在紫禁城内应有尽有,最是没有生命保障的。万一皇帝想要杀人,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杀柳旭,多半是要说自己泄愤的。 “此话怎讲?”皇帝出乎意料地没有生气,而是饶有兴致地问:“先生如此说,必然有理由,快快说来!” “皇上,这江南士大夫,普通之家则衣锦绣,用金银器,入则高轩,出则驷马,宅内有娇妻美妾,屋外有良田万顷——而这些还只是一般人家,若是那江南大族,地下银窖里面怕不有几十万,上百万的银子!想那江南大族一族便有朝廷岁入的几分之一,就可以想见整个江南的财富了!臣日夜研究这经济之道,猜测这江南之地怕不有两三亿的白银(注1)!” “两三亿两!”哪怕是皇帝这样富有四海的人物,此刻也不由得被这个巨大的数字吓了一跳。不说是两三亿银子,哪怕给他一亿白银,很多问题马上就不是问题了。他沉重地喘息了几下,似乎在强行压抑自己的感情,但是仍然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道:“柳先生,此话可当真?” “千真万确!”柳旭手头没有统计资料,没办法计算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交易总量,但是皇帝肯定也听不懂这些东西,因此只是说:“皇上只需要派人统计历年输入中国的日本、佛郎机银船总量,就可以算出来了!” 皇帝自然不会派人去算,以明末的数学水平和行政水平不会也不可能算出来,因此皇帝只是以手加额:“柳先生如此大才,真是天赐大明!”不过他马上又反应过来了:“只是江南虽富甲天下,这又和我平安有何关系?” “嘿嘿”柳旭从牙缝里面挤出几个字来:“圣上要钱养兵,要钱北伐建奴,要钱做这做那,士大夫缙绅占着这么多钱,必然是不肯乖乖交出钱来的,圣上要钱,他们不给,从来这两边有利益冲突的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圣上觉得自己能斗得过江南士大夫?” 皇帝狠狠地皱起了眉头,柳旭发现这个少年天子有个特点,每每遇到了难题或者感觉自己的地位遭到了挑战的时候,他就会把自己的眉头狠狠皱起来,好像这样就可以表现出他的深谋远虑的坚定决心。 然而,这利益之争乃是关系身家性命、家族兴衰的斗争,明末江南士大夫为了钱财土地都敢把大明王朝给卖了,何况一个小小的皇帝。 他默然不语,静静等着皇帝说话。 他们又面临了一次尴尬的沉默,但是这一次主动权在柳旭这里,他已经指出了问题,点名了敌对目标,敢不敢干是皇帝自己的事情。 毕竟眼下的大明天下名义上还是他老朱家的。 少年天子思考了很久,就在柳旭第三遍数他究竟长了多少根胡子的时候,这个年仅十七岁就背负了沉重负担的末代皇帝说话了:“我若是想要改变这局面,柳先生可有良策教我?” 所有的目光都投射在了柳旭身上,皇帝的、王承恩的、小太监们的,不同的是皇帝希望他拿出解决方案来,王承恩希望他见好就收,别再玩心跳,小太监们希望自己还能活着走出这平台。 “启禀皇上,要解决这问题,简单,也不简单。” “何以见得?柳先生之才我在先生之书中就有所了解,只是耳闻不如目见,而今才知道先生之才不逊色管、亮!”皇帝表现出极大的诚意:“若是可行,我就与先生齐心协力,做一个刘先主和诸葛孔明,信你不疑,支持到底,定然让咱们君臣有个好下场!” 这是极大的诚意了,古往今来改革者没有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万万不可能,如商鞅之于秦孝公,王安石之于宋神宗,张居正之于万历皇帝,都是得到了后者的鼎力支持,才能大刀阔斧地力行改革。而且崇祯还说了要让君臣有个好下场,这就是让柳旭放心去做,不要担心落个没下场。若是一般的臣子,只怕早就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了。 只可惜而今的大明不是当年的西秦、北宋、万历朝,今日的柳旭也不是当年的商鞅王安石,他深知大明朝、崇祯皇帝和明朝士大夫的德性,对这帮人不抱任何希望,因此只是淡淡说道:“皇上不必急着说话,待听学生说完对策之后再说吧。” 这话已经近乎无礼犯上了,但是崇祯皇帝正是心潮激动的时候,以为柳旭要学诸葛孔明玩三顾茅庐,他又是喜欢名声的,所以点点头:“好!我就听先生说说这法子!” “第一,培植亲信官员,执行组织纪律。皇上,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大明朝的官可不是您的官,而是他们自己、他们家族的官。就拿东林君子来说,忠不忠?忠!但是圣人尚且有私心私欲,何况普通士人!他们自己就是东南商人、地主的代表,所作所为第一要考虑的不是有利于大明江山,而是是否有利于自己的家族!东林君子乃是大明道德最高的一批人,他们尚且如此,其他官员可想而知。只怕给他们一百两银子赈灾,他们上下其手能吞进去九十九两!是以,若要做大事,必须另起炉灶,培植自己的亲信!而且这亲信最好不要经由科举,否则受到同年、座师影响,绝不会以皇上的命令为最高指示!” 柳旭这番话乃是石破天惊之语,大明朝从朱元璋开始设立了四大选拔制度,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本来是比较好的制度,可以保证人才来源多样化。只是这制度随着时间发展渐趋一元,只剩下科举乃是正途,其他几个几乎没有任何作用了。他的意思不止于恢复原本的选拔制度,还要皇帝培植亲信,这就是要造科举制度的反了。 王承恩没想到柳旭第一条就如此劲爆,不由得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柳旭趁皇帝沉思的时候左顾右盼,看到王承恩如此做派,不由得心中一叹:这个王承恩,忠则忠矣,却不是个有脑子、有魄力的,和那些“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文人士大夫没啥本质区别,刚烈则刚烈矣,只可惜于大事无补。 皇帝叹了口气:“先生,这,这法子在朝堂上只怕是不会通过。”哪怕他是坐拥天下、言出法随的无上帝王,也不得不考虑到普通臣子的心理感受,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钦定逆案花了两三年之久,后来还屡屡翻案的原因。若是朝臣全部罢工,他的权威又该如何执行,谁又来给他治理天下? 中下层官吏想要对付皇帝不要太简单,只要把政令束之高阁、视而不见就好了,阳奉阴违、自说自话的也不在少数,若是皇帝来查,官官相护之下根本没有什么危险。若是皇帝发怒,他还能把所有官员都砍了不成?大不了杀几个替罪羊就是了。正是因为中国官僚制度的这种原罪,无数绝代帝王费劲了心机还是败给了他们,哪怕是像后世你大清那样的君主集权,勤政皇帝如雍正这样的也得哀叹官员贪污不可解决。 柳旭的话若是真的施行,只怕可以解决明末的很多问题,只是崇祯若是敢这么干,只怕第二天就得给人废立,朝臣们会齐心协力把他掀翻,换上一个不会侵犯他们利益的君王——当年江彬手握兵权,权势无两,明武宗一死不也给大臣们一起发作,千刀万剐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醉翁之意 柳旭本来就没想这条建议能够施行,若是真的能够施行,崇祯在历史上也不会这么快就完蛋了。他清了清嗓子,叹口气,竭力表现出意见不被采纳的失落感来:“既然如此,学生还有第二计:丈量税亩丁口,征收商税关税。” 皇帝似乎觉得刚才断然回绝了柳旭有些惭愧,毕竟他刚刚才信誓旦旦地说要做秦孝公、宋神宗,所以他大声说道:“柳先生可以详细讲讲。” “回陛下,我国以农业为基,小农兴则国家兴,小农衰则国家衰,国家过半收入皆来自小农,然而今日小农疲敝,税基衰弱,实在不是长久之计!举个例子,学生喜爱结交各地豪侠,颇有江湖人物投奔,而今山陕天旱少雨,官府盘剥日重,小农不得已群起逃亡,而人虽逃税不变,是以未逃者越发困苦,这就是学生所言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只怕民变迭起,叛贼滋生,若是不加以治理,只怕是将有星火之势,最后糜烂而不可收拾!我大明立国既有国策‘以东南之财赋,养西北之士马’,不若取消山陕之杂税,自东南征税,可解燃眉之急!” “先生果然是大明之忠臣!”崇祯皇帝连连点头,虽然他未必觉得这计策可行,但是柳旭要求从自己家乡征税,这就是不顾自己的名声为国家大计着想了,这样的人不是忠臣谁是忠臣!只是他还有疑惑:“若是如此,钱财何来?国家每年太仓银四百万两,又加派辽饷若干,已经是民穷财尽,若是给东南加税,只怕东南难以支持!” “东南如何不能支持?圣上可知,这海贸、纺织皆有数倍之利,只是从来少有税收,是以东南大家个个盆满钵满,却于国事无补!若是从此处征税,学生估计每年可有税收近千万!” 崇祯听到“近千万”这句话,立刻眼睛亮了起来,只是随即明白过来,即使柳旭所言非虚,真的能够争到这么多税款,这笔钱也是拿不到的——官员都是东南势力代言人,他们怎么会自己征自己的税?他又往深处一想,柳旭这第二条计策乃是和第一条相辅相成的,若是他手下真有一批不畏生死,不慕名利,一切以皇帝的旨意为最高纲领的官员,这问题也不是不能克服,只是他根本不敢触动科举官员的利益,又如何能派人征税! 柳旭似乎没有见到少年天子的脸色,滔滔不绝地继续讲道:“这第三条,乃是裁汰疲兵弱卒,组建新军雄师——” “先生不必再说了,朕,朕有些乏了。” 少年天子突然有些百无聊赖,柳旭给他摆出了一道又一道好菜,看上去都是色香味俱全,只是究其实际却不能实行。 他贵为天子,人称九五之尊,万民敬仰,天下归心;他是光宗皇帝的亲子,天启皇帝的亲弟,血脉无比尊贵;他是少年天子,刚继位几个月就不动声色地除去了大奸巨恶,锐意革新,矢志不渝,只是他刚想大展手脚,却一头撞到了冷冰冰的现实上! 柳旭是不世之材,这一点所有人都相信,可是偏偏这个人却不能为他所用——而原因却不是柳旭不愿意为他效力,而是他,崇祯皇帝不敢用! 原来皇帝也有害怕的东西,原来皇帝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 皇帝突然有些惧怕了,这种惧怕就像他幼年时候惧怕王府中的鬼怪一样,他们躲藏在黑暗之中,冷冷地看着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扑出来咬自己一口。而眼下的大明百官、缙绅大夫,不就是这样的黑暗中的鬼怪! 他怕了,他看着眼前长相颇为俊美的年轻人,看着他嘴唇上下翻动,目光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心中突然有些感叹——我们是何其相似啊,你空有一腔报国之志,看穿了大明的弊病,却不能施行自己的计策,我贵为大明天子,得到你这样的不世大才,却不敢任用你改革! 他不可能让柳旭随便当一个小官——这样的人,若是不能施行自己的抱负,是宁可在家赋闲一辈子,也不愿意做个小官的。而让他做大官,那就是一定要改革的,可是自己,有这个决心吗? 他敢挑战整个大明的读书人,刨了他们的根子吗? 他不敢。 他面前有很多敌人,有祖宗制度,有士子阶层,有守旧势力,他只是一个孤家寡人,和他最亲近的人其实是一群没根子的太监,而就是这帮人也多半贪污腐化! “天啊,天啊,这真是天要亡我大明吗?”年轻的皇帝哀叹,眼神中闪烁着悲痛而虚弱的光。 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还没尝试就知道自己要失败。 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知其不可而为之”,这也是孔子伟大的地方。 崇祯做不了孔子,他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天子。 虽然天子,却也少年。 柳旭一边说着废话,一边留神观察着皇帝的神情,眼看着皇帝眼睛中的坚定渐渐动摇,深知偶尔有泪光闪动,不由得心中大喜——皇帝毕竟还是个少年,心志不够坚定,已经被自己打破了心理防线了! 若是后来三十多岁已经渐渐疯癫的崇祯,他是不敢这么大放厥词的,可是眼下的崇祯还是个心存幻想、锐意革新的少年人,其中就大有可操作的地方了! “皇上,刚才三策乃是上策,若是皇上觉得不能采用,学生还有中策奉上!”柳旭见好就收,若是真的把皇帝的热情全给打压下去,后面的事情就不好办了,因此他又掏出了所谓的中策。 “中策?”皇帝有些疑惑,但是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问道:“这中策如何?” “回皇上,这士大夫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的。若说举人、进士自然是千千万万不愿意皇上收他们的税的,肯定要鉴定抵制。但是兵法云,避实击虚,他们中自然也有软肋!” “软肋在哪里?” “生员士子!大明每科取士不过三百,参加科举举人不过五千,而天下士子却有六十万之多!这其中能中举者不过极小一部分,绝大多数人只能一辈子做个秀才生员——皇上的亲信不就可以从这些人身上着落!” 皇帝还是有些疑惑:“虽然如此,可是这些人真的愿意跟着我向士大夫缙绅收税?” “如何不可以!学生带着天下士子倒阉,对其中情况知之甚详,他们早就不满于举人、进士的优厚待遇,只要皇上给他们提供做官的途径,这个学生称为‘上升空间’,他们如何不肯为吾皇效力——要知道,这天下的唯一主人可是吾皇!” 皇帝好像被说动了,他的身体又从之前的懒散变成了略略前倾:“若如此说,这倒是不可行,只是,从哪给他们找官位呢,这大明两万官位都是有数的,不可能再给他们造出官位来!” “这好办,这就是学生一直在讲的‘乡村议会’的法子了!”柳旭一点都不犹豫,大声说道:“祖制有云,皇权不下县,但是这是有其内情的——当年天下初定,读书人少,哪来这么多读书人来管理乡村呢,所以只好规定县官无事不得出城,免得扰民。可是如今读书人有六十万之多,若是能让他们进入乡村管理,既能加强皇上对于乡村的管辖,避免愚夫愚妇不知圣王教化,还能用孔孟之道感化他们,让白莲教等邪教没有生存空间!” 崇祯皇帝的眼神中闪过犹豫,虽然他的心理防线已经被击溃,彻底将自己的软弱和无奈无声无息地展示出来,但是这不代表他能够轻易做出这样的决定。 这个决定将会决定帝国未来的政治走向和社会架构,任何一个有理智的帝王都会广泛听取意见,审慎决定,更不必说立意要成为明君贤王的崇祯。 柳旭没有多嘴多舌,他只是淡淡地提了一句:“皇上,学生虽然受了吾皇厚恩,得了这状元及第的封赐,但是随学生一起倒阉的生员士子眼下可没有任何封赏。若是不能给他们一些赏赐,只怕会寒了天下士子之心,人心散了,事情可就不好做了!” “这——”崇祯皇帝有些语塞,柳旭之前一句话没有提到自己的利益,句句为国家着想,所以这个少年天子下意识地认定柳旭的每句话都是老成谋国之言,他细细想去,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这些生员士子既然能够跟着柳旭群起倒阉,一举击溃了权势如日中天的魏忠贤,若是自己不能给他们足够的好处,他们又如何不会倒转枪口对付自己? 谁能保证? 谁也不能保证! 政治斗争不能寄希望于对手的高抬贵手,任何可能的危险因素都必须扼杀在摇篮之中,多疑的崇祯皇帝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柳旭,他突然发觉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势力实在太过强大了——他身负天下人望,创立儒家新学,登高一呼百应,杀官如同杀狗,除了没有兵权之外简直就是第二个皇帝。 不,这个年轻的状元在读书人心中估计比皇帝名声还高,毕竟皇帝刚刚继位,对于读书人没有恩德,而他则带领读书人走向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他心里先是深深戒惧,而后深深恐惧,这恐惧之中是否又夹杂着一丝半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和崇拜,年轻的天子也说不清。 “真是笑话,朕富有四海,统揽天下,怎么会嫉妒一个读书人!”年轻的皇帝这样自我安慰着,但是他紧紧握着的拳头和深深皱起的眉头却出卖了他。 贵为一朝天子,却嫉妒羡慕一个臣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注1: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认为,从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中期,大约有7000-10000吨白银流入中国(包括来自南北美洲和日本的白银,不算黄金),而这其中还不算中国本来有的白银储备,江南是明末经济中心,占有了绝大多数的流通资金,所以认为明末江南有两三亿两白银是合情合理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在乎夷洲(首订很重要,诚恳求支持) 柳旭已经感受到了皇帝的动摇和他的恐惧,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任何一个天子都不会允许自己手下出现一个比自己还要厉害的臣子,何况这个臣子正是风华正茂、年富力强的年岁。 不过柳旭不怕,他已经把握住了皇帝的心里,皇帝的弱点在他面前洞若观火,他绝不畏惧。 崇祯皇帝就是他陷阱中的野兽,已经被他把握了所有弱点,他想要崇祯开心就能要崇祯开心,他想要崇祯失望就能让崇祯失望。 崇祯皇帝在臣子面前是九五之尊,是上天之子,在他手里却是任由他揉圆捏扁的面团,没有任何脾气。 这就是智慧和语言的力量。 柳旭突然叹了一口气:“若是皇上也不愿意采纳这中策,学生还有这下策可供参考。” “说吧。”崇祯皇帝声音冷静,一般人听不出任何感情来,但是柳旭却能从中感受出一丝无奈和杀意。 “但是你不敢杀我,你还得求着我,你以后还得服从于我。”柳旭得意地想。 “陛下,请看此图。”柳旭看向王承恩,他要让后者拿出他已经准备好的道具。 王承恩这才如梦初醒,刚才的种种对于他好像梦幻一般:从来没见过哪个臣子敢这样对皇帝说话,又从来没见过哪个臣子能像这样操纵皇帝的意志。 “也许他比皇帝还厉害,大明的未来不在皇帝身上,而在这个人身上?”王承恩这样想着,却暗暗给自己一个巴掌:“大逆不道,这哪是你能想的事情!” 一张地图被呈了上来,这地图有七八尺见方,是用几匹绢帛拼凑起来的,上面用炭笔精心绘制了世界地图,中央有七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皇明万载寰宇图”。位于正中间的是大明帝国,她疆域辽阔,西至西亚,东到滨海,北极辽东,南下南洋,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在她的周边环绕着一些小国家,比如东面的朝鲜、日本,南边的佛郎机殖民地,西边的奥斯曼帝国、萨法维帝国,以及最西边的泰西大陆。满洲建奴被视作是叛逆蛮夷,所以他们虽然占据地盘,用紫色标注,却是没有国名,和朱红色的大明疆域相区别,这表示他们是“恶紫夺朱”,窃据华夏沃土,不是炎黄正统。 这张地图上有亚欧大陆和地中海沿岸,有南北美洲,有北极洲,有四大洋,但是没有澳大利亚,也没有非洲——崇祯皇帝不需要知道澳大利亚和非洲,所以就没有。 中国人似乎不太热衷于制作地图,所以除了郑和的海图上出现了疑似美洲的陆块之外,并没有多少人制作世界地图。中国历史上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地图《坤舆万国全图》还是利玛窦带来中国的,可见在这方面中国的确有些落后。 地图有一种博大雄浑的美:当你将手指自东向西划过山东丘陵、华北平原、黄土高原乃至于河套平原时,你会有一种世界就在执掌之间的快感,而当你轻轻攥起手掌,将整个江南膏腴之地握在掌心的时候,你又会感觉到你是这个世界的王者!而当你增大比例尺,将目光投向整个世界时,你又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大,个人、帝国、疆域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在大明的北面有俄罗斯,西面有奥斯曼和欧洲,南面有浩瀚的大洋,使劲往东走还能看到南北美洲的大陆架! 崇祯皇帝陶醉而欣羡地看着这幅地图,一时间没有说话。 “皇上,这就是您的江山。”柳旭恭恭敬敬地指着地图正中央的朱红色国家,这样说道。 “好,真好,太好了!”皇帝似乎人生中头一次感受到作为一个帝国的统治者的意义:他的世界不在皇宫之内,不在紫禁城之内,甚至不在京师之内,他的帝国在河北,在山东,在陕西,在江南,在岭南,这些地方或许他一辈子都可能去不了一次,但是这些地方都属于他。 统统都是他的! 而当皇帝将目光投向东北地区的时候,他的眉头又紧紧皱了起来,他看到了他的梦魇,他的宿敌,他的绝命者,建奴。 没有人敢说话,所有人,除了柳旭以外,都呆呆地看着皇帝,他们的心情随着皇帝的面部表情而改变,皇帝开心,他们开心,皇帝皱眉,他们悲哀。 皇帝是太监的天。 “天作神疆,赋我皇明,子孙永保,世代永昌!”柳旭突然跪在地上,高声叫喊道:“总有一日,这太阳能照耀的地方,都是我大明的疆域,我大明的土地上永远有阳光照耀!” “天作神疆,赋我皇明,子孙永保,世代永昌!”太监们不明就里,但是聪明的他们聪明地选择了跪地跟着柳旭叫喊,一时间,歌功颂德的叫喊声响彻了平台狭窄的空间。 “天作神疆,赋我皇明,子孙永保,世代永昌……”少年天子喃喃自语,“这么大的疆土,都是朕的,都是朕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垂头看着地图,突然没头没脑地笑了起来,笑得那恣肆,笑得那么开心,笑得那么肆无忌惮:“好,好,好!柳旭,好你个柳旭!” 柳旭跪地不语,直视着眼前的皇帝,没有说一句话。 皇帝的笑声逐渐消逝了,他将目光从地图上移开,用恋恋不舍的眼光又看了地图一眼,这才说道:“先生起来说话,这就是先生给朕的下策?” 柳旭站了起来,依旧垂手而立:“启禀皇上,下策在这地图里,这地图不是下策。” “那下策是什么?” “皇上,敢问一句,这农民叛贼因何而起?” 皇帝此时已经知道柳旭的每句问话都有深意,因此认认真真地回答:“自然是赋税太重,天灾人祸,吃不起饭,就要起来造反了。”说完这话,他又叹息一声:“贼亦是吾赤子啊!” 柳旭用隐晦的怜悯的眼神看了眼前的皇帝一眼,若是在现代,这个年纪的孩子还是个高中生,又怎么会承担起这样重的担子? 从这一角度讲,他是悲哀的。 老子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没有勇担责任、忍垢忍辱的精神,是做不了万乘天子的,只是这家国天下、内乱外敌的担子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似乎还是太重了。 但是他不会因为怜悯而手下留情,否则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柳旭以言辞为刀刃,以智慧为坚甲,要在这明末乱世开出一片太平来。 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让他们吃得起饭,老百姓吃得起饭,自然不会起来造反。” “只是,计将安出?”皇帝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柳旭,若是吃饭问题是说说话就能解决的,那历史上又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农民起义! “在这里!”柳旭蹲在地上,手指一指,目标恰是台湾! 崇祯看着地图上的那一叶岛屿,默然不语。他是知道这个地方的,毕竟他是这片土地名义上的主人。当年元世祖忽必烈祖远征日本,遭遇神风失败,不得已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以为再征日本之准备。及至明代,此地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后因封海政策废除。及至后来,因为沿岸海防复设,直至佛郎机人占据为止。 只是,这一叶小小岛屿,真的能解决大明的问题吗? “皇上,不要看这夷洲小小地方,貌似不起眼,但是其地湿热,种植水稻可以一年两熟乃至于三熟!学生曾派人加以访问,若是加以开垦,可以开垦出数百万亩稻田,以五百万亩、一年两熟、每亩二石米计算,每年可出稻米不下两千万石!” 两千万石! 这个数字是如此的巨大,而且比起遥不可及的征收关税更显得可靠,更加上粮食本身就是比银子更有用的资源,以至于崇祯皇帝一时间有些晕眩! 按照一个人一年吃两石米计算,这些米可以供应一千万人食用! “先生,先生这话可是当真?”崇祯皇帝用略带颤抖的声音问,他的声音里早没了刚才的杀机,全是弟弟乞求哥哥的音调。 这个少年天子有求于人。 柳旭掌握了知识和未来,由不得他不屈服。 虽然表面上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但是实际上两人的地位早就调转。 “若是不能产这些米,请杀柳旭头!”柳旭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过他马上又说:“不过皇上,此地虽好,却有一个弊端。” “什么弊端?” “岛上原有土人数万,分为数百上千部落,之间血仇不断,以相互猎杀头颅为乐,其文明甚低,不足为惧。但是岛上南部已经被佛郎机人的一支,荷兰人占据。欲开拓夷洲,必须先驱逐荷兰人!” 崇祯皇帝突然明白了什么,他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柳旭,语气里有可惜,也有庆幸:“先生欲前往夷洲开拓?”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柳旭神色不悲不喜:“既然皇上不愿意采纳学生上策和中策,学生只好亲涉夷洲,为大明提供粮食,为皇上排忧解难,千辛万苦,死且不辞!”(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POV:刘如意 茶馆说书(爆更进度2/35) 刘如意和周珺几人坐在茶馆里面静静地听说书人说书,神态颇为祥和。 “茶馆”是近些年才兴起的叫法,以前都是叫茶坊、茶肆、茶舍,现在不知为何都改名叫茶馆了,兴许是某种流行叫法。 这家茶馆名为“洪新”,是北京城有名的大茶馆,位于城东南,一条街上尽是些茶馆茶舍,可唯独这一家生意最好。在刘如意看来,这一家生意好的确是有原因的。 它不是京师流行的大碗茶茶馆,反倒带有不少江南色彩,是以顾客也以江南人为多,尤其是士子最多。茶馆的用茶都是南方名茶,诸如龙井、阳羡之类,喝茶的器皿虽然只是一些细瓷碗,却也都是随时清洗的,一个人用过的茶碗绝对不会没经过洗涤就给第二个人使用,茶博士的火候、汤候也掌握得极好,渐渐地成了一种品牌,人称“洪新”茶。 刘如意坐在三楼,这个楼层里面有大大小小十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茶客,虽然茶叶是上品、冲泡也颇为得法,但是眼下大家谁也没有兴趣去喝茶,几百个眼珠子盯着说书先生的嘴,只期盼着他今天能讲一些新鲜的故事。 说书先生穿得好像一个生员士子,头戴四角方巾,身上是锦缎道袍,就是不知道他又没有功名在身了。不过眼下没有人在意他究竟是什么身份,一百多个人,农民商人,工匠走卒,都在眼巴巴地看着他,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看最近又有什么新故事了。 说书先生似乎很得意自己的吸引力,他将惊堂木“啪”地在桦木的大桌子上狠狠一拍,随口悠悠道:“今日学生跟大家讲个新故事,‘王在晋作起妖邪法,柳伯阳兴起大同风’!” 他这话一出,立刻有人高声叫道:“你这算是什么新故事!昨儿听了,前日也听了,你尽拿这过时的故事来糊弄人!” 说书先生闻言有些尴尬,不由得辩解道:“你虽然听过了,但是其他客人还没听过,对他们来说自然就是新故事了。” “我们都听过了!”“快快拿新故事来!”茶客们纷纷叫嚷起来,意图让说书先生换个新故事来讲。 说书先生皱了皱眉,似乎从来没想过竟会遇到这种事情,他想了一想,笑道:“既然如此,学生就跟大家讲一个柳旭怒杀魏忠贤的故事吧!” “好!好!”顾客们纷纷叫起好来,不说魏忠贤本来就在京师坏事做尽,能够看看魏忠贤倒霉的样子是所有人都喜欢的,就说柳旭一介书生就能生生砍死魏忠贤,这种身份和行为的巨大反差也是非常吸引人的。 先生见茶客纷纷叫好,顿时抖擞了精神,讲出一段故事来: 列位看官,若是说这天地阴阳,造化循环,自然是有数的,有君子便有小人,有忠臣便有奸臣,只是这君子也好,小人也罢,忠臣也好,奸臣也罢,终归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你想这人不过是造化生成的,生时哪怕你权势喧天,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死后也难逃三界循环,地狱判官!若是一生行善,说不得下辈子投个人胎,享尽荣华富贵;若是作恶太多,或是投了畜生道,前世杀人的被人杀,前世欺负人的被人欺负,更有那进入十八层地狱,享受无尽痛苦的!若是那行恶实在太多的,这报应当时就来,根本不需要等到下辈子。而今学生讲的这个故事,就是当朝的当朝事,就是一个大奸臣、大太监的故事! 却说天启爷爷继位,真个是圣武神文、英明仁孝,搞得偌大的大明朝无幸位,野没遗贤,一派河清海晏、盛世繁华的景象!内中单表一个太监,这厮原名李进忠,生得一表人才,却是个大奸似忠的。他当年是个破落户,不事生产,单靠一个赌博维生,一日赌博输急了,您猜怎么?他竟然把那话儿给生生割下来了!要说这男人之根,本来是天生地长,阳气所钟的宝贝,本来是人身上极其稀罕的东西,而他却因为逞一时之气给割下来了,可见此人赌性深重,不是善类! 这李进忠自宫之后,就设法进了宫中,后来在移宫案中助纣为虐,算是得了重新,逐渐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改名魏忠贤。列为要知道,这司礼监乃是一等一的要害部门,专门掌管朝廷奏章批驳之事,里面的太监都是在内书堂学习过的,由翰林院的才子教导,个个聪明伶俐,识文断字,放在外面都是能考秀才、举人的!这魏忠贤原本是个破落户,如何就能看得懂奏章了?可是他偏偏就是当上了司礼监秉笔太监! 这魏忠贤自从当上秉笔太监之后,权势越的大了,被称为“九千九百岁”,这厮排除异己,专断国政,搞得天下人“只知有忠贤,而不知有皇上”! 却说某年某月,有五个客人客居京城,夜里在房中喝酒。列位须知,这喝酒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误事,多少英雄好汉,多少豪杰大才都废在这喝酒上了!这也是祸从口出,五人喝到半酣,一人酒壮人胆,竟然叫道:“魏忠贤这厮,只怕是祸事临头了!”此言一出,众人皆惊,纷纷要他不要乱说,此人却是个吃软不硬的,你若好声好气地说,他或许就听了,可众人千不该万不该厉声喝止他,他却越来劲,大叫道:“魏忠贤虽然厉害,我在这里说话,他能剥了我的皮不成?”此言一出,酒也喝不成了,众人心中畏惧,草草收拾了家伙事,各自睡下了。 谁知就在这深更半夜,就有一伙子人明火执仗,冲了进来,为的身穿飞鱼服,腰挎绣春刀,可不就是东厂锦衣卫!这五个人吓得魂不附体,可真是“魂飞天外,胆落人间”! 抓到东厂刑场后,魏忠贤笑眯眯地对说话的那人说:“你不是说我不能剥你皮吗?咱们今天就试试!”他派人用那烧得滚烫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一时间,火花乱迸,嚎叫纷飞,好好一个汉子就成了整整一块沥青!待那沥青凝固之后,魏忠贤又让人拿刀生生剥了下来,恰是完好一张人皮! …… 周珺将一颗瓜子咬在嘴里,然后将瓜子皮狠狠地吐在桌子上,低声抱怨道:“这天启爷爷是圣武神文、英明仁孝?要是这样,那这魏忠贤也是‘厂臣不爱钱,厂臣为国忠’了!” 刘如意轻轻笑了一下,看了看这个少年。周珺自从拜师以来,跟着做了不少大事,眼界也提高了,如果说原来的他还是一块璞玉的话,现在的他已经隐隐透露出美玉的光辉了,而刘如意完全相信,在公子的雕琢下他将和所有济民社中人一起,实现大家的共同理想。是以,他伸手将周珺吐出的瓜子皮扔到废物碟里面,然后开口说:“这说书的也不容易,他若是不拍拍皇帝的马屁,说不定就有人要找他麻烦。就连冯梦龙的《警世恒言》里面不也说万历皇帝勤政爱民、聪明仁圣吗?要我说,听评书也不必太过较真。” 顿了顿,他又说:“这评书是你们编的吗?听着倒是引人入胜,还刻画了魏忠贤的丑恶形象,编的不错!” 周珺哈哈一笑,神情颇为得意:“这是我底下的那班子儿郎干的,他们一听说师尊御赐了状元公,都洋洋自得,好像跟自己中了状元一样!这不,他们听了师尊的培训,说是要加入悬疑和动作情节,专门编排出了这么一出,现在一看,果然挺有意思!” 刘如意听了这话,又说:“公子爷不是还让你们多学习一下《金瓶梅》之类的书,编出来什么野史逸闻来,专门抹黑攻击敌人吗?我一开始觉得这做法有些不择手段,后来一想,若是任由这些贪官污吏、建奴鞑虏祸害人民,倒不如让咱们把他们打倒,至于使用什么手段那都是无所谓的了。” 他们正说着话,却见到一个人气喘吁吁地从二楼跑了上来,这人是个大胖子,穿着锦缎袍子,手指上戴满了金银戒指,一副暴户的模样。此刻他圆圆的胖脸因为快跑动而布满汗水,他大声喊着:“出来了,出来了!” “出来什么出来了!”说书先生正说道紧要处,却被这个人拦腰截断,因此没好气地呵斥道:“有什么事等老子说完评书再说,哪有你这样的!” “嗨,你还说书呢!你不知道吗,状元公从皇宫里面出来了!” “啊?”说书先生立刻连书都不说了,大声嚷嚷道:“快给我讲讲,快给我讲讲!” 刘如意和周珺对视一眼,他们早就知道了公子的计划,所以没有这些人这么激动,但是柳旭面对的毕竟还是拥有着重重天威的大明天子,是以他们多少还是有一些紧张的。 看到周珺脸色涨红,神色激动,刘如意不禁安慰道:“没事,公子爷这么高的智计,定然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POV:刘如意 赐金放还(上)(爆更进度3/35) 那个胖子坐在椅子上,结果一碗放凉了的茶水狠狠喝了一口,这才开口说道:“哎呀,哎呀,你说这事,你说这事!”他一边说一边用肥胖的好像一个球一般的大手拍自己的大腿,好像做生意亏了几十万一般的痛心! “哎呀,你别拍了,快快跟我们讲讲!”茶客们此刻也都没了听评书的心情,毕竟评书什么时候都可以听,但是本朝第一才子的新闻却是一定要第一时间知道的! 胖子又喝了一口水,这次喝得有些急,结果洒了一身,不过他混不在乎,一抹嘴,这才讲道:“你们这帮蠢人,前几天在茶馆里面和老子争论,老子说柳状元绝对留不了京城,你们非得说他能当京官,现在倒好,皇爷爷在什么夷洲设立了一个府,把状元爷打发到夷洲当知府去了,虽然加了个什么兵部右侍郎的头衔,又知夷洲开拓事,可是不是京官,不值钱的!” “什么?这普通的一甲状元都能当翰林院编修,这御赐的状元却只能当个知府?虽然知府是个从四品的官(注1),但是毕竟不是京官啊!” “别说了,这知府和知府能一样?京兆府府尹、苏州知府和普通知府能一样?你这人知道夷洲在哪吗?” “夷洲?夷洲在哪?” 这个人似乎得到了机会卖弄,眼看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自己,不由得自尊心大涨,高声叫道:“这夷洲乃是福建东边的一个大岛,上面只有几万的汉民,剩下的都是食人土人!而且我还听说了,这夷洲最近给红毛夷占去了,根本就不是咱们大明的领土!” “什么!”围观的众人发出惊呼:“这不就等于是流放吗?当年苏东坡不就是名声太高,恶了当朝,结果遭遇乌台诗案,流放黄州了!” “这不就是李太白赐金放还嘛,说是个知府,其实就是猴子里面称大王!”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摇摇脑袋,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小人在朝,小人在朝!想那柳状元多大的才学,多忠的诚心,却给皇帝爷爷发配到夷洲去了——你说是个知府,可是这夷洲都是些土人,还有那凶恶的红毛夷人,你想着柳状元乃是一介书生,这不是让柳状元去送死吗?”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心情低落下来。刘如意颇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就在柳公子面圣之前,他们在城内大肆散布谣言,说是柳公子若是做了官定能减轻赋税、丈量田地、厘清税亩,这些百姓从来都是最崇拜清官、好官的,公子的事迹加上名声,让这些诺言无人不信,京城百姓无不翘首以望,而今柳公子被发配到夷洲做知府,他们的失望之情自然可以理解。 “唉,唉,这大明,真是,唉!”老人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了。 “嗨嗨嗨,老子还没说完呢,你们怎么先说起来了!”商人似乎有些不开心了,这可能和他被抢走了注意力有关,只听他大声说道:“事情的真相你们都不知道,就瞎猜测!这皇爷爷的考虑是你们能够明白的吗?” “怎么,您还有消息?” “我当然有!这是一个相熟的太监告诉我的,若是没有点门路,我如何做这皇宫的生意!”商人得意地叫喊道。 刘如意和周珺又相互看了一眼,这个商人消息灵通又左右逢源,倒是一个可以网罗的人才。 在场的人一听还有内幕消息,纷纷来了精神,都劝说商人:“您快给我们讲讲吧,别拿架子了!” “好吧好吧,”商人不是个矫情的,张口说道:“你们只说是皇爷爷把柳状元发配了,其实这事情另有内情。这柳状元乃是通天彻地的大才,前世是诸葛孔明起隆中,谋定天下三分蜀,今生转世要护我大明的!他给皇爷爷讲了这经济之术,果然是有经天纬地之功,有允文允武之能!里面有什么‘社会生产力’‘良性循环’‘社会信贷’等词语,我模模糊糊听得非常有用,只可惜这太监太蠢,讲不明白!然后柳状元又给皇爷爷上了上中下三策,上策能扭转时势,中策能救国救民,下策也能救济一时!” “那皇爷爷选了哪一策?” “唉,皇爷爷选了下策!” “那您给我们讲讲这上中下三策如何?” 商人脸上露出难色:“这皇爷爷下死命令,不允许小太监透露这上策和中策,说是只要泄露就杀他们人头,所以太监也不敢讲,只是这下策却给我听到了,果然是有神鬼莫测之机!” “这是如何?” 商人得意地昂首说道:“柳状元高屋建瓴、居高临下,他说这自古以来,治乱兴亡,朝代更迭,真是因为外敌入侵或是德性不够吗?其实不是,而是因为粮食不够,人民吃不饱饭!所以他就要让人民吃得饱饭,你想若是人人吃得饱饭,谁还吃撑了去造反?自然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 “那这和夷洲有什么关系?莫非夷洲上面有粮食?” “正是!”商人斩钉截铁地说:“柳状元早就派人探查过夷洲了,据说哪里只有旱季和雨季,一年水稻长两三次,上面至少可以开垦出几百万亩的土地,足够几百万上千万人吃饭!除此之外,上面还有金矿、银矿,可以种植甘蔗和南洋作物,简直就是聚宝盆!你想,若是把大陆上吃不饱饭的人给迁过去,岂不是解决了几百万人的吃饭问题,陕西那边也就不会闹反贼!” “这话倒也不是没意思,只是开发夷洲只能济得一时,等到上面人也满了,却该去哪?”这个说话的似乎是个促狭的,他专门和商人过不去:“要说这柳状元的本事也就一般,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啊!” 商人脸色涨红,似乎不愿意有人侮辱自己的偶像,他大声呵斥道:“王三,你不要灌了几瓶马尿就大放厥词!你行,你上啊,怎么你不是状元公呢?再说了,柳状元倒是有上策和中策,只是皇爷爷没采用啊!” 他这话刚说完,刘如意就站了起来:“这位兄台说得好!”他最近颇学了一些当众演讲的技能,所以一点都不紧张。等到所有人的目光投射了过来,他才继续说道:“在下刘如意,柳状元的亲信,这位小哥名叫周珺,是柳状元的首徒,后面这几位也都是济民社的才子,都是一路从松江跟着到京师的!” 他这话一出,立刻引起了一阵骚动,尤其是胖子商人,他像女人一样尖叫一声,大步跑了过来,看了看刘如意:“你就是苏州城内骂开守兵的刘如意!”又看了看周珺:“你就是大闹苏州府衙的周珺!”听了听,他拍着手高声叫道:“好,好,好!我徐老三就知道今天这趟没白来,果然遇上了几位贵人!” 刘如意呵呵一笑:“这位兄弟不必多礼,我家公子最喜欢结交各路英雄的,尤其是徐兄这般的商界英雄!他昨日还跟我说,若是遇到精明的商贾,不妨引见一下,他有一笔生意要做!” 一听说能见到自己的偶像,徐老三更是欣喜若狂:“好,好!柳状元别说要和我做生意,哪怕是让我掏钱我也是愿意的!几位兄弟,我平生最好好汉,今天得意楼我请客,大家一起不醉不归!” 周珺大声说:“谢谢这位大哥,盛情难却,足感厚意!只是我家师尊已经面圣回来了,我们要回去和他见面,您若不嫌弃,不妨一起吃顿便饭!” “怎么会,怎么会!”徐老三搓着手,高兴地手都不知道如何摆放,更不用说拒绝了。 刘如意见此,又高声叫道:“诸位,这位徐兄说的基本都是事实,这夷洲果然是天赐之宝地,上面不仅仅有上千万亩的耕地,还有金矿银矿宝石矿煤矿,都是露天的大矿,公子就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肯定要从大陆迁人过去开垦,到时候农夫前去,开多少就是多少,全是他的!商人前去,税收极低,还有我家公子发明的各类新奇玩意!工匠前去,工钱翻十倍,还有各种津贴奖励!这些事宜都会写成细则在大明各处散发,请诸位留意!” 听到刘如意这么说话,很多人都不敢相信,那个王三高声叫道:“这位公子既然是柳公子的好友,自然是可以相信的,只是我确实有些疑惑,这夷洲既然如此之好,为何从来没有人前去?” “这个很简单,各位可能没出过海不知道,这海里面是有洋流的!这洋流就类似海里面的河,可以形成水流推着船前进。而东南沿海的洋流是往南的多于往东的,所以自然是下南洋的多,去夷洲的少!至于这夷洲上面的东西,各位大可放心,若是夷洲没有足够的宝贝,红毛夷的国家远在泰西,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之远,又何必千里迢迢过来占据夷洲?”刘如意不欲多说,简单地总结道:“总而言之,济民社将在京师设立办事处,想去移民的提供来回路费,柳状元作保,绝不对亏待大家!” 说完,他带着周珺和徐老三扬长而去,留下一屋子兴奋又憧憬的茶客。 刘如意走出茶馆,看着逐渐高升的日头,那高高居于天空正中的火球正熊熊散发着万丈光辉,正像不断扩张的济民社。一切景语皆情语,此情此景令刘如意胸中涌动起万丈豪情,让他恨不得长啸一声:夷洲,我们来了,大明,我们来了! 注1:明代知府品阶凡多变,明末根据每县具体情况定下“冲、繁、疲、难”四个标准,字数越多越是重要,所以知府和知府不一样,一般苏州这样的大府,不可能由年轻官员担任,必须是老练的官吏。 第一百三十一章 POV:刘如意 赐金放还(下)(爆更进度4/35) 一起前往京师的士子们差不多有五六千人,这些人自然是不能住在一块的,所以他们分散在各地会馆中。所幸现在还不是会试时候,各大会馆都还有很多空房,足够士子们居住。 公子所在的会馆是松江会馆,位于宣武门半截胡同里面,因为松江地方富庶,进京赶考的士子都比较富裕,所以松江会馆也修建得富丽堂皇,不仅有五进的院子和三重跨院,更有聚会厅一处,可以同时供五百人宴饮,还有祭神仙、祭魁星、祭乡贤的庙宇,再加上花园、游廊,简直就是一处微型宫殿。 刘如意带着徐老三一块走到会馆门口,会馆大门宽一丈多,门前蹲了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石狮子,还栽种了各式花草,在热闹非凡的半截胡同里面显得清幽异常。他正像夸赞一下会馆的修造,却见到两名士子大声吵嚷着,眼圈红红,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不由得走上前去问道:“各位,眼看魏忠贤已倒台,正是举国欢腾,共襄盛举的时候,你们为何争吵?” 一名士子转过头来,见到是刘如意,不由得怒道:“你是柳公子的亲信好友,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莫不是公子做了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他早就和你们说过,若是其道不行,只能是乘桴浮于海,你们也是知道的。” “我们自然知道这一点,只是当初公子说要带我们搞什么‘乡村议会’,让普通士子也有做官的机会,可是现在皇爷却只允许两百名士子做官,说是要搞什么‘试点’,若是搞得好就继续搞——可是谁都知道,这秀才为官是大大侵犯了举人进士的利益,若是不能一鼓作气全面铺开,这试点迟早得变成‘死点’!” 刘如意闻言有些语塞,他哪里不知道皇帝的心思,皇帝多半是既觉得必须给天下士子一个交代,一边又不敢触犯祖制,冒犯进士,只好搞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试点工程”,允许在两百个乡村试验进行“乡村议会”。只是这其实是两头不讨好——士子们觉得皇帝小气吝啬,不舍得酬功,进士缙绅们觉得皇帝要拿他们开刀! 想了想,刘如意只好说:“公子答应你们了,若是你们愿意跟着去夷洲,每个人都能有一百亩的土地,后面民众多了还能当官,你们为何不去?这试点只有两百个名额估计未必能轮到你们,但是去了夷洲却至少能混一百亩土地啊!” “这——”两个大声争吵的士子突然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一个说:“这夷洲太远,听说还有那红毛夷,个个都是青面獠牙,铜头铁额,吃人不眨眼……”一个说:“这一去夷洲,不知何时能返回?还不如好好准备科举,说不定今年就中了呢!”说完,两人也不争吵,自顾自地去了。 刘如意尴尬地看了看徐老三,轻轻说:“实在不好意思,让徐兄看了笑话了。” “没事,没事”徐老三大度地摆摆手:“我早就猜到会是这样了,其实我来主要是拜见柳状元,至于这些只知道投机的无行文人,我是看不上的!” “那就好,那就好!”刘如意讪笑了一下,带着徐老三等人继续进屋。 公子已经在屋内坐着品茶了,被皇帝发配到荒无人烟的蛮夷之地似乎没有影响他的心情,他悠闲地穿着大绒茧绸的白衣,望着小火炉上面慢慢冒出的蒸汽,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公子,我们来了。”刘如意走到门口,敲了敲门框。 “如意啊,你来了。”公子笑了笑,起身迎接:“来得正好,正有话要和你们说,这位是?”他看了看徐老三。 “这位徐兄是京师的一位商人,久仰公子大名,特来拜访的。”刘如意伸手介绍了一下,他看到徐老三脸色有些红,似乎有些拘谨,也有些自卑,这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公子没有做京官,但是毕竟是御赐状元郎,又身负天下之名,比起一个满身铜臭味的商贾地位高到不知哪里去了。 “柳先生,小的给您问好了!”徐老三说着就要跪下行礼。 “不用,不用,来的都是朋友!”柳旭亲自扶起徐老三来,大声说:“我柳旭是最喜欢结交各路豪杰的,家里也是高朋满座,尽是宾朋!你若是想和我交朋友,就趁早把这些无谓的礼数收了,若是一定要行礼,那咱们朋友就没得做了!” 刘如意看了看徐老三,这个商贾似乎从来没有收到地位这么高的文官的厚待,因此神色特别激动:“久闻柳先生礼贤下士,我还只以为是传说故事,没想到这事情竟然是真!”说着,他突然郑重说道:“先生前往夷洲拓荒,定然少不了这商贾之辈,若是先生用的上小的,小的愿效犬马之劳!” 他说出这话,公子眼睛似乎一亮,只听他慢慢说:“在我这里,是没有市农工商的等级的,大家都是一个等级,都是为了大同理想而奋斗——哦,这大同理想你可能还没听过……” “大同者,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礼法完备;大同者,振兴农业,什一之税,修建水利,整顿田亩;大同者,扶持工业,重视技术,发明补贴,专利独享;大同者,鼓励商贸,严格收税,账目分明,杜绝欺诈……”公子话还没说完,徐老三就滔滔不绝地背诵起来,显然是经常诵读这些文字的。 这些都是公子亲自主笔起草的《大同论》,讲的是大同社会的发展状况,在大明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方才徐老三吟诵的就是第一部分“大同经济”。 见到徐老三这么熟悉自己的论著,公子似乎很开心:“看来你是个有心的!这么样吧,我拿一样稀世之宝出来考考你,你要是说得好,咱们合作,以后绝对有你赚大钱的机会!” 这话一出,连见惯了世面的刘如意都有些好奇,究竟什么东西才是公子嘴里的“稀世之宝”? 第一百三十二章 POV:刘如意 希世奇珍(爆更进度5/35) 公子笑了一下,让周珺拿出了一个装饰华美的木箱。 木箱好像是用整块的檀香木雕成的,约莫有一尺长宽,隐隐散发着令人心神沉静的气息,让刘如意不由得想起了魏忠贤生祠里面的味道。箱子正面用金箔金线勾勒出了月季、腊梅和其他一些他认不出来的花朵的样子,似乎是专门延请名家打造,虽然仅仅是轻轻勾描,却让人仿若见到了这些花朵盛开的模样,甚至还能嗅到花开的气息。除此之外,这箱子上面还镶嵌了各色的宝石,刘如意在这方面见识短浅,只能认出碧玺、琥珀、红蓝宝石几种,但是从公子和周珺珍而重之的模样来看,估计价值不会低。 周珺似乎为自己接触到公子的最高机密而有些自豪,他高高挺着胸,双手沉稳如铁铸,生怕摔到碰到这个箱子,他轻轻将箱子放在桌子上,戴上了一副白手套——估计是害怕弄脏里面的宝贝。 刘如意在这一瞬间有些嫉妒,毕竟是周珺而不是他负责取出这个盒子,但是他随即就哑然失笑:“公子把‘大同主义’都分享给自己了,自己却纠结于一个箱子,这岂不是鼠目寸光?” “刘如意啊刘如意,你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哪怕这里面是夜明珠、是传国玺又能如何?须知这珠宝金银只不过能支持一时之用,而大同主义这样的东西才是圣人立德的基础,最是珍贵不过的!” 这样想着,他心里就心平气和了,不过他仍然有些好奇,这里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徐老三眼睛都快跑到箱子里面去了,他略张开嘴,一副好奇的样子。这不奇怪,商人最是好奇,否则他们怎么能发掘财路呢! 公子轻轻说:“周珺,打开箱子。” 箱子被打开了,周珺取出了一个东西。 “啊,妖法,妖法!”徐老三惊叫道,竟然一下子跳了起来! 刘如意一看,也是目瞪口呆! 天啊,眼前的是怎样的一个完美的稀世珍宝啊! 它主体呈一个正圆形,周围是用白银细细镶嵌拉丝组成的边框,边框上每隔一定的距离镶嵌了一颗红宝石,这让这个东西显得更加奢华尊贵。但是这并不是它最珍贵之处,刘如意揉了揉眼睛,竟然发现这个东西能把自己的脸照得一清二楚! 刘如意一直觉得“纤毫毕现”这个词有些言过其实,什么东西能照得纤毫毕现呢!可是而今他信了:他额角的一丝疤痕在里面照出来了,他鼻子左边的几颗雀斑被照出来了,他凑近看了看,甚至连他脸颊上的毫毛都能全部看见! 他曾经照过水镜,照过铜镜,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清晰的自己——自己看自己,而不是别人看自己! 这是他人生头一次面对真正的自己。 “这,这东西——”刘如意结结巴巴地问:“公子,这是何物?” “我管他叫水晶镜。”公子笑了笑:“怎么样?好东西吧,送你一个!” “这我可不能要!”刘如意突然正色回答:“公子,这种东西乃是希世奇珍,非有大德者不可居之,我刘如意有自知之明,若是公子念我辛苦,赏我金银,我倒是敢要,只是这种东西是万万不敢要的!” “无德而擅取,必遭其祸!”刘如意这样想着,又不禁看了这水晶镜一眼,心中闪过一丝惋惜——若是真的能拥有这样的宝贝,那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公子看了看刘如意,又看了看徐老三,笑着说:“怎么样,你们觉得这东西该值多少钱?” 徐老三此刻已经反应过来,他凑上几步,想要近距离察看,但是又觉得有些不好,慢慢收住脚步,不敢再往前。 “不必如此拘泥,徐兄和我一见如故,你随便看,摔坏了也不可惜!”公子见状说道。 “不敢,不敢!”徐老三哪里敢和公子称兄道弟,但是他得了允许越发振奋,走上前去左看看,右看看,嘴里啧啧有声,眼里闪动着金色的光芒。 金色的光芒,黄金的光芒。 这个看上去很精明的商人肯定从里面找到了无限商机。 “怎么样,徐兄,你觉得这东西该值多少钱?” “这东西哪能用价钱来计算呢!这种希世奇珍,应该拿到皇宫大内,献给皇后娘娘!”徐老三夸张地叫喊道:“这种东西若是不给皇家使用私自发卖,只怕要遭大罪的啊!也就是状元公这样的人不怕,我这种小商人是决计不敢卖的!” “没事,你就说多少钱就好!” “这样的东西,我觉得少了十万两银子是绝对不卖的!”说完,徐老三啧啧叹息道:“可惜只有一个,只是一锤子买卖,搞个拍卖(注1)还好!” “那我要是告诉你,这东西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呢?” 徐老三的脸绿了。 是真真正正的绿了,不是夸张地说绿了,是真真正正的、货真价实地变成了绿色。 这是刘如意第一次见到有人的脸竟然会变成绿色。 他眼睁睁地看着徐老三的瞳孔先是放大,然后嘴巴大大张开,好像能够塞进去一个拳头,然后他的眼皮狠狠地向两边扯开,最后是他脸上的肌肉,全部涌动起来,好像海啸来临之前的海潮。 然后刘如意听到一声可以震破屋瓦的叫喊:“要多少有多少?公子爷,咱们发啦!发啦!发啦!” 刘如意觉得脑袋好像挨了一记重锤,然后他觉得眼前金星乱冒,好像被十八只骡子一起踢了脑袋一样。他还敏锐地注意到一个事实——这个徐老三说的是“咱们发了”,而不是“公子爷你发了”! 公子看着徐老三疯狂外加狂喜的模样,淡淡地说:“你先别着急,我问你,我若是能每个月造两百个水晶镜,你会怎么卖?全卖出去吗?” “当然是全部卖出去啦!”徐老三奇怪地问:“若是能全部卖出去,谁会留在手里呢,这东西不当吃,不当穿,留着还占地方。” “不对,不对!”公子露出了刘如意熟悉的微笑:“我若是你,原价卖一万两银子一个,可以卖两百个,我就卖一百个,每一个卖三万两银子!” “这——”徐老三陷入了沉思,他的眼神闪烁,好像在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注1:中国古代就有拍卖,最早叫“唱卖”,唐玄宗开元25年诏令中有“拍卖”一词,或为其早期词源。 第一百三十三章 POV:刘如意 饥饿营销(爆更进度6/35) 公子见徐老三还在苦思冥想,不厌其烦地提点道:“做生意求的是什么?不就是赚最多的钱吗?这里面有长线发展,保证千秋百代的利益,有短期操作,在很短时间内赚取大笔利润。你若是造上两百水晶镜就卖两百,权势人家是一定要买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体面,但是还有些人是可买可不买,可能一个转念,别人一句评论就改变他们的心思了。对于这些人该怎么办?不是拿刀逼着他们买,那是官府的做法,不是咱们的做法——咱们要让他们觉得买到就是赚到!” “买到就是赚到?”徐老三低声呢喃着“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突然,他一拍大腿:“可不就是这样!平时我卖东西时要给个折扣,就是要买家知道现在买了能有便宜,所以卖得更多!可是我都是薄利多销,却从来没有做过少卖货物的事情,不知公子爷如何解释?” 他开始把公子称作“公子爷”了,这就是心理上开始奉公子为主了。刘如意最近跟着公子学了一些名叫“心理学”的学问,觉得相当有意思。他还不熟练地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分析徐老三这时候的心理状态。 “这个好说,你有两百,却只卖一百,自然有人会买不到的,而这种东西又是耐用奢侈品,具有保值性。什么叫耐用奢侈品?就是能用很久又很贵的东西,比如红木家具,比如金玉酒杯,比如各种古董;什么叫保值性?就是你买了还能转手卖出去,只要价格不降低你还能赚一笔,比如之前所说的古董。而燕窝、鲍鱼这种东西吃过就没,又不能久存,就没有保值性。你想,这种东西买了稳赚不亏,自然从者云集,你就形成了卖方市场,意思就是定价由你开,这岂不是大大有利吗?” “正是如此!”徐老三一拍手掌:“还不止于此,这买到的自然欢天喜地,自以为占了大便宜,到处炫耀,这就是给咱们做了宣传,而买不到的肯定会留心消息,有的也会大肆谈论,这又是一种宣传!都说这一传十,十传百,富贵圈子就那么大,用不了一年就能传遍大明,到时候全大明都来买咱们的水晶镜,这利润可就大了去了!” “不错,不错,还会举一反三了。”公子颔首表示赞赏,这让徐老三非常得意,本来略显佝偻的身子此刻也站得笔直。 “这法子的好处还远不止于此”公子喝了口茶水,润了润嗓子,又继续说:“这做买卖讲究的是把泥巴卖出黄金价来,还让买的人千恩万谢,自以为占了大便宜。你只道这水晶镜这样卖就能卖出一大笔钱来,我却看不上这点钱——我手里有一千一万种卖钱的手法,哪怕是空气我都能给你卖出价来!我看中的,是这后面的东西,价值衍生出来的价值!” 听了这话,徐老三先是面露向往之色,面色严肃,一副马上就要听到天大秘密的模样。但是稍微一想,他却突然捂住耳朵,大声叫道:“莫要说了,莫要再说了!” 他的做法让刘如意很奇怪,于是上前问道:“徐兄,你这是何意?” “公子爷的法子都是天上传下来的,样样都有阴阳不测之神机,我徐老三是佩服到骨子里去了,但是”徐老三加重了语气:“我却不是那有资格听的人,至少现在没有!” 说着,他郑重地跪了下来:“在下徐成,俗名徐老三,江湖诨号大佬徐,世代经商,在京中经营木材生意,家中有白银七万两,宅院多处,今日愿意拜在公子门下,将毕生所积攒钱财奉上,愿公子收入门下,在下必定鞍前马后,死且不辞!” 这话一出,刘如意立刻明白了他的心思:他早已经看出来公子前程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可以限定的,又听了这么多经商秘诀,于是决定投效。不过他这么详细地说出自己家产倒是让刘如意有些疑惑,难道公子还差他这点钱不成? 不过他马上就反应过来,正是因为公子根本看不上他这几万两银子的家产,所以他哪怕说出来也没风险,还能白白赚个忠实可靠的印象,果然是老奸巨猾、无奸不商! 刘如意果然没有猜错,公子自然是看不上他那一点点家产的,公子只是顺手扶起徐老三来,轻轻说:“你若是愿意跟我,那就不妨跟着我,只是你那点钱我实在看不上。你且慢慢看着吧,你跟了我,我自然要让你发财的。我向你保证,你若是用心做事,不偷懒耍滑的,十年之内我让你家产翻一百倍!” “属下自然是信的!”徐老三眼见自己的计划成功,不由得笑逐颜开,连连说道:“既然如此,还请公子讲讲什么叫价值衍生价值!” “这个好说,我问你,你买了一袋大米,比如说值一钱银子,你把他做成米糕,结果卖了二钱银子,这多出来的一钱,就是你用劳动衍生出来的价值!我这法子,也是类似,只不过做法不同。我这水晶镜既然供不应求了,自然谁能买到,谁不能买到都由我说了算——这决定购买的权利,不妨称之为优先权,就是价值!为了这个优先权,还不得有人多花几千两银子去买?而这还只是价格,有些时候你想买都买不到,想买,拿紧俏物资,拿大海船,拿熟练工人来换,这才是最重要的价值!此外,若是有那官员想要买的,咱们让他原价买回去,然后他转手就能卖出去,而这笔收入还是一笔正规收入,这么行贿,一点风险都没有,还风雅的很!” 徐老三张大了嘴巴,半晌没有回过神来,过了良久,他才喃喃自语道:“都说公子爷乃是文曲下凡,我看未必,这么精妙的法子,只怕不是文曲星,而是赵公明元帅(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POV:刘如意 技术问题(爆更进度7/35) 公子似乎有事要做,没有留徐老三吃饭,派刘如意送走了千恩万谢、兴奋至极的徐老三。这个商人似乎找到人生奋斗的目标,那个让他十年之内身价翻百倍似乎也严重刺激了他的斗志,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混一顿饭吃,反而拉着刘如意不住地套近乎,听闻刘如意中馈犹虚的时候,还说晚上要送几个丫鬟过来给刘如意暖床。 刘如意没有接受他的好意,他现在身在重要关头,向前则是无限前程,身后还有很多人看着,绝对不能犯任何错误,所以他果断拒绝了。回到茶室,刘如意望了望略显疲惫的公子,怜惜地说道:“公子不要太累了,老子云‘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公子身系天下荣辱,不要太累了。” “和这个徐老三说这点子话倒不妨,只是今天忽悠皇帝太累了,毕竟是天下之主,字字句句都必须小心斟酌,不能犯了忌讳。”公子随手一指桌上的水晶镜:“周珺还小,到不了娶老婆的时候,你也该成家了,这东西你现在也知道,不算特别珍贵,你拿去吧。” “公子——”刘如意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虽然早就决心投靠,但是此时还是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这种水晶镜虽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是此时就连皇帝也没能拥有这种稀世珍宝,而他却能占有一个,这是多么大的信任和荣耀! “暂时别给别人看见了,过上半年就差不多了。”公子说着站起身来:“走,去城外,去看看咱们的人训练得怎么样了。” 刘如意知道公子说的是什么,除了几千名一起进京的士子之外,他们还带了三百二十名从江南召集来的青年农民,这些农民跟着公子差不多两个月了,天天跟着公子挑选出来的生员士子学习《大同歌》,早就对大同理想心悦诚服,是公子最狂热的拥护者。虽说这些人暂时还没有武器和装甲,但是刘如意相信,这样虔诚的士兵只要稍加训练,就绝对是纵横天下的不世强兵。 就像公子说的,他们是一只有信仰的队伍! 他们坐在一辆拥有四个轮子的马车上向城外走去,这辆四轮的马车是公子路上找工匠打造的,据说是把什么前轮的悬挂改成圆盘状,利用车辕与车身衔接的部分与前轮悬挂结合,但是这些东西刘如意统统听不懂,而且他觉得公子这样的人去搞什么四轮马车简直是自降身份。 真正能够决定天下大势,平定百代兴衰的乃是公子的“大同理论”,至于这些四轮马车也罢,八抬大轿也好,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小玩意,虽然据说添加了什么“减震装置”,可以让马车不那么颠簸,但是却没什么更大的价值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有这孔孟之道、大同之道才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公子这就有些重末轻本了,我必须犯言直谏!”刘如意这样想着,小心地开口说话:“公子,属下有一句话,不得不讲,还请公子恕罪!” “你有何罪?直说就是,我还指望你做我的魏征呢!”公子一愣,随后笑道。 “公子,刘如意以为,这些马车、轮轴、悬挂什么东西,都只是些微末小技,交给工匠来做就好了,这四民分为‘士农工商’,虽然公子认为人人平等,但是这不过是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绝对不是价值一样!像公子这样的人,想出了‘大同理论’,就比一千个、一万个、十万个四轮马车还要重要,公子又何必费心去做这四轮马车呢?”刘如意说完这话,心里有些不安,他生怕公子因此勃然大怒,从此不再需要他的效劳。 大同主义已经成为他活着的支柱,他宁可死也绝对不愿意被公子抛弃。 出乎他意料的,公子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幡然醒悟,只是有些悲哀,又有些理解同情地说:“你的想法很正常,但是正常不等于正确。这大明有太多你这样想的人啦,想要让你们认识到技术的力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 “属下还是认为这马车技术乃是微末小计,虽然有比没有好,但是绝对不是治乱的根本!”刘如意心怦怦跳,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这么坚定,这么坚持! “好啊,刘如意,就是这样,公子绝不是神,他也会有错,你的任务就是指出他的错误,帮助他实现伟大的大同主义!”刘如意心里高声呼喊着,充满了一种殉道者的高贵和悲壮。 孤身一人,面对重重天威,以孤高自诩,以忠臣自任,他觉得自己就像司马迁、张睢阳、文天祥! “好吧,你慢慢看吧。”公子没有和他争辩,只是静静地说了一句,随后不再说话。 车厢里陷入了一片沉寂。 马车静静行在京师的石板路上,哪怕偶有起伏,也不影响马车的稳定。车厢里面飘着淡淡的檀香味,让人有一种悠然禅定的感觉。刘如意循着香味找了一下,发现香味的来源是马车内部的一个小小香炉,这个香炉很巧妙地藏在马车内部的扶手上,冬日还能起到供暖的作用,足见工匠制作时的用心。马车内部的陈设更是别具匠心,不仅铺着层层叠叠地毛皮,让人坐上去有一种陷进去的感觉,更能保证乘坐者的温暖,绝非以前的刘如意可以接触的。 “昔日纣王偶尔用了一次象牙筷子,箕子就认为商朝要面临灾祸了:用了象牙筷子就不可能吃普通食物,就要吃山珍海味;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能用陶土大碗,就要用金玉碗碟;用了金玉碗碟就不能住茅舍木屋,就要修建华丽宫殿;住了华丽宫殿就不能孤家寡人,就要广选后宫。如此一来,骄奢淫逸,酒池肉林,如何不亡国!”这样想着,刘如意有些悲哀:“公子竟然造出这些东西,据说还要卖给大明朝的王公贵族,这岂不是巴不得大明朝不亡国灭种吗?” 随即,他又灵机一动:“若是不打倒这些腐朽落后的王公贵族,我们又如何建立这崭新的大同社会,让普通民众都吃饱穿暖?若是不用这些马车之类的东西赚他们的钱,从哪弄钱去给普通民众发放工资?这么一来,公子其实深谋远虑,是我错怪他了!” 这样一想,他内心反倒有些内疚,他看了看周珺,这个少年正捧着一本《大同论》读得津津有味,丝毫不管自己和公子的争执;公子手里拿着炭笔,在一张宣纸上面写写画画,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是了,公子所作所为,一言一行都自有妙处,哪里轮得到你刘如意来指手画脚呢!这样想着,刘如意深深地谴责了自己一下,目光中随即又充满坚定——既如此,就让我陪你一起,把这大同社会建立起来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军事训练(爆更进度8/35) 柳旭带着周珺和刘如意走进了这座名叫“白本村”的小村庄,这座村子原本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村庄,人数不超过三百,屋宇大多是茅草夹杂着木料,偶有砖瓦大房,也因为年久失修显得衰疲不堪,浑然没有乡村应该有的生机勃勃。 不过眼下的村庄就是大不一样了,在这里驻扎的三百名战士将自己建起了自己的房屋,虽然只是临时的居所,但是他们仍旧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正如柳旭所教导的那样,求利当求千秋利,做事当求百年功,即使是临时建造的小木屋,也要尽善尽美,专注每一个细节。 这些还没有经过完善的军事训练的战士还不能算精锐之师,但是他们对柳旭的信仰却是这个世界上最狂热的,柳旭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他们的最高准则,都能够让他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又何况修建一座小小的木屋。 战士们已经排好队列站在村外的一处空地了,他们虽然只有三百人,却没有一个交头接耳,没有一个左摇右晃,没有一个神色不宁,个个精神昂扬。他们的眼神虽然还有着作为青年的青涩和作为农民的畏惧,但是他们的意志已经被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大同主义”武装,哪怕眼前是皇家御林军,他们也敢上去拼死一搏。 柳旭没有带他们进京,这些人目标太大,若是带进京师不仅容易引起非议,更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不如安置在城外,就说是家丁。村里的村民早就得到吩咐,若是有敢来偷看的通通以干犯军法论死。这些农民不知道什么是军法,但是他们却知道柳旭是大明朝的御赐状元公,日后说不得就要入阁拜相的,巴结庆幸还来不及,自然不敢前来叨扰。 李奉天已经带人在前面等候了,他负责军队的后勤管理,虽然不能插手军务,但是后勤对于一只军队的意义甚至超过兵器盔甲:冷兵器时代,只要士气如虹,众志成城,盔甲刀剑不如人,只要上下一心,指挥得当还能有一拼,但是军队吃不饱穿不暖却绝对不可能有多大战斗力的。柳旭有意分开刘如意和李奉天的权柄,一人负责民政一人负责军事后勤,这既是分权制衡之术,也是对他们自己的一种保护。 李奉天旁边的是一名朝廷军官打扮的武将,正是曾在嘉定城外投靠的徐靖恩,他安排了家小之后就果断弃官前来京师,为柳旭训练这三百新军。这个曾经郁郁不得志的朝廷武将眼下却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不仅眼中的落寞一扫而空,眉宇间更是充满着跃跃欲试的冲动。 很明显,这个拥有着强大生命力和进取心的年轻武官已经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方向,正努力抓紧一切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梦想就好,有梦想才会有弱点,才会被我所用。柳旭嘴角流露出一丝微笑。 “奉天做的不错,我看将士们都是神完气足,精力充沛,你后勤工作做得非常好!”柳旭上来先和李奉天说话,因为李奉天的资格毕竟比徐靖恩老一些,又是文职,在这个文贵武贱的时代,还是要遵循一些社会惯例的,不然徐靖恩很可能就会遭到同僚排挤。 不过文贵武贱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军队系统也会得到自己应有的尊重和待遇,不过形式却要加以变更,对此,柳旭早已经有所打算。 “不敢,不敢,听闻公子终于要到了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的关衔,真是天助公子!”李奉天一脸兴奋之色,他早就知道柳旭的谋划,所以对这个结果非但不失望,反而兴奋雀跃:“而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这万事虽备,也是有赖大家的共同努力,咱们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共谋大同社会!” 表扬过了李奉天,柳旭又笑着问徐靖恩:“怎么样,徐将军,我这练兵的两下子能入将军的眼否?” 徐靖恩哪里敢被称作将军,他匆忙跪下,语气里全是掩饰不住的惊喜和惊讶:“某不过小小百户,当不得将军之称!而某观公子这练兵之法,只怕是戚南塘都有所不如!” 柳旭哈哈一笑:“怎么当不得!我说你是,你就是!你今日给我练三百兵,日后你自有领三万、三十万兵的机会,不要妄自菲薄!至于戚南塘大帅,他自然是军事天才,他的练兵之术乃是集中华五千年军事文明之大成,自然是非同凡响的,只是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只不过在明朝的体系里面求一个强军,不能改变整个社会,也不能改变文贵武贱的现状!当日南塘一朝死,世上再无戚家军!而我这练兵之法,哪怕是你死了,我死了,我们都死了,只要这大同精神传承下去,这支军队就永远不会死亡,永远薪尽火传,永生不死!” 说完,柳旭又问:“这训练科目你觉得可有意义?” 徐靖恩眼神里的敬佩之色更浓了:“某一开始还觉得这站军姿、练队列、俯卧撑、跑长跑乃是无用之功,而眼下不过练了八九天,就初步能看出成效,这些人已经有强军的风范了!若是再练上个半年,哪怕是建奴也可以一战!” 柳旭点了点头,这个时代的军队哪怕三天一操已经是高强度训练了,原因多半是后勤跟不上,蛋白质、热量补充不足,不可能支持高强度的军事训练。他的军队一日一操,猪肉、鸡蛋、豆腐大量供应,后勤充足,还有训导官****讲演大同主义,自然是训练起来加倍努力的,短时间内能看出成效也理所当然。不过这些战士哪怕练上再久,也只是军营里面的仪仗部队,做做样子还行,要想真和建奴打硬仗,还是要见见血的。 而一只有着主义信仰,充足后勤供应,略高于这个时代的武器装备的精悍军队,绝对是称雄世界的钢铁洪流! 眼下这只钢流的规模还小,但是只要他渐渐起步,就终究会震撼这个世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大同战士 (爆更进度9/35) 柳旭带着众人一起走向空地,三百二十名战士就静静站在那里等候着柳旭检阅,他们没有因为等候而显出半点不耐烦,更没有因为领袖驾到而表现出半点惊喜,他们就像一块磐石、一座高山一样,高峻、沉寂又不可侵犯。 盖世强兵,不动如山。 柳旭一马当先地走在众人之前,其他人识趣地跟在后面,在这个情况下,任何逾越的举动都会被视作是抢班夺权,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三百二十人排成一个大方阵,他们身穿红黑相间的军装,这军装通体由最好的松江棉制成,裤子纯黑,上面有红色的竖条纹,上衣通体红色,类似现代军装,在口袋、风纪扣、门襟等处有黑色装饰,他们的脖子上还有大红色的领巾,高高膨胀起来,显得健壮而威武。这军装严整肃穆,参考了德意志党卫军装束,哪怕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穿上去也显得英武不凡,何况本就跟着柳旭走南闯北,又军事训练了很长时间的战士们! 他们头上都剃了平头,这是不强制要求的,但是训导官们已经说明白了,身体肤受之父母固然不假,但是头长了还要剃,何况并非全剃光。而且到了战场上若是头部受伤,长头很容易影响救治,为了性命考虑,还是剃头来的方便安全。而战士们似乎把剃平头视作了一种表忠心的方式,所以他们踊跃剃掉了原来的长,换上了干净清爽的平头。 长飘飘固然有名士风范,但是他们乃是军人,保家卫国、坚定如钢的军人,军人自然有军人的阳刚之美,不必效仿文士之温润如玉。 柳旭慢慢踱步,神情肃穆,仪态端庄。他在会馆里面换上了大红色的济民服,他的服装乃是专门定制,红色的衬衫样的上衣上面密密麻麻镶嵌了他自己给自己定做的徽章,他头上又带着高高的统帅头冠,更显得高大不凡。 领袖就是领袖,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丝一毫都要体现出领袖的风范来,这也是确立权威的一种方式。虽然看似不起眼,却潜移默化,滴水穿石。 “将士们!”柳旭缓缓说话了:“你们都知道,这大明朝乃是文贵武贱,你们做了我的兵,就比文人低一等,你们甘心吗?” 将士们没人说话,军棍和训导官告诉他们,说话必须先举手,所以没有人敢直接说话。 一个站在前排的军士说话了,看他肩上有三颗星,根据暂时的三三军制安排,他是连长,手下有刨去辅兵不算有八十个人,算是眼下方针里面最高等级的军官了。 军官胸前都有自己的名牌,这有利于被士兵记忆,柳旭看了看,大声道:“王忠,我记得你,徐将军说你弓箭使得好,能开三石之弓,不容易!你说说吧!” “是!”王忠迅地两脚跟并拢,标准无比地行了个军礼,随后大声道:“标下不觉得委屈,因为虽然文贵武贱,但是高级武官还是前途无量的!眼下标下只是个连长,但是说不得以后就是个旅长、师长、军长,哪有什么怨言!平日里我也给兄弟们说,咱们是军官团,不是普通大头兵,日后只要不死在战场上,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前途无量!哪怕死了,男儿也当在战场上去功名,马革裹尸不为恨!” 他说的铿锵有力,也很符合这个时代的价值取向,但是柳旭却叹了口气,大声说:“王忠连长!” “是!”王忠不明所以,但是下意识地又敬了个礼。 “你说的很好,但是不对!”柳旭大声说:“你服不服?” “标下服!”王忠大声说。 “你没怨言?” “服从命令听指挥,令行禁止打胜仗,理解命令要执行,若不理解也要行!”王忠大声唱出一段唱词,这是专门编给士兵让他们记忆的,王忠作为高级军官自然也要烂熟于心。 “很好!”柳旭点了点头,继续说:“我来给你们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王忠说得好但是不对,你们听听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我方才说文贵武贱,你们就认了?就从了?就认命了?”柳旭高高抬起头来,头上的头冠高高耸立着,好像一尊威严的神明。 “你们是什么?是军人!军人是什么?军人就是脊梁,就是国家梁柱,就是撑起国家的柱石!难道你修建屋子,还要说主梁不重要吗?” 没有人说话,哪怕是王忠也仅仅闭着嘴唇,普通士兵在日积月累的训练和洗脑下早就形成了对柳旭的下意识依赖,哪怕柳旭说太阳绕着月亮转他们也会相信不疑。 “这个问题我想放这里,等一会再说。我先问你,王忠,你可知道为什么文贵武贱?” “是!”王忠应了一声,随后迟疑了一下,才说道:“这是因为,是因为文官懂圣人之道,能够治国平天下,而武官只知道纵兵扰民,所以文贵武贱!” 他说的其实并不全面,明朝武官地位下滑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不可以仅仅用武官素质来解释。但是柳旭并不需要讲那么多,他需要的是一群忠心耿耿又战力非凡的战士,而不是博通经史的博士。 “文官懂圣人之道?文官懂个屁的圣人之道!他们若是懂圣人之道,能让魏忠贤这样的大奸臣横行跋扈?能让普通百姓吃不起饭,穿不起衣服,平常年岁借债度日,天灾**卖儿鬻女?能让这后金跳梁,四海紊乱?”柳旭洪亮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打谷场:“我告诉你们吧,根本原因就是大明两百六十年还算太平,没有天下大乱的时候,武官没多少用武之地,文官又遍布天下,武官自然斗不过文官!” “现在不一样了,我告诉你们,以后绝对没有文贵武贱的情况,为什么?我来讲跟你们听!” “文官怕武官,因为怕武官拥兵自重,怕武官变成军阀,这一点训导官已经给你们讲了唐末藩镇割据的情况,你们应该理解了。可是咱们不同,文武一体,文官要接受武学,武官必须识文断字,文官武官必须全部精通大同思想,这就没有谁先谁后,谁高谁低了,不过是相同的人做不同的事情!” “第二点,你们虽然穿上了这大同军装,可是心里还是封妻荫子、封侯拜将那老一套,你们身上虽然穿上了新军装,脑子里还是那老一套!我说的就是你,王忠!”柳旭用威严地眼光看着王忠:“我早就让你们组团诉苦,一起探讨这世界痛苦的原因,你们给我说说!”说完,他随便点了一个士兵:“来,你来讲讲,先自我介绍,再说说你的看法!” 这个士兵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看上去不像江南人民,倒像个辽东来的。但是他眉眼却颇为清秀,透着一股江南人特有的书卷气和温润如水。眼下他两脚跟一并,高声叫道:“是!报告领袖,标下第一排排长李宏伟!标下觉得,以前在家还不知道,只以为这世道不好,是皇帝爷爷手底下的官儿不好,是他们祸害了百姓!而今学了大同主义,我才知道,这世界上有阶级压迫这东西,咱们是小农阶级,在经济上非常脆弱,靠天吃饭,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再加上咱们又不团结,所以经常受到那士大夫缙绅阶级的压迫,这就是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是不能靠一两个官老爷大善心解决的,必须斗争,必须和他们坚决地斗争到底,把权利从他们手里抢过来,他们的地统统收过来,给农民种,他们的家伙事也都收为公有,大家伙建立农民公社,一起修水利,一起挖壕沟,一起开荒田,把日子过好!” “很好!”柳旭大声表扬着这个士兵:“你学得不错!说得更不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是温吞如水,也不是你好我好,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富了,有人就得受穷,有人三妻四妾,有人就老打光棍!要是天公作美,收成好一点还好,可是万一遇上天灾**,农民就得妻离子散,这怎么办?难道咱们还得眼看着他们把咱们的祖宗田地拿走,把咱们的老婆孩子拿去当丫鬟使?不行,不行!咱们得斗争,得斗争到底,让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地主,再也没有佃户,所有人都有田耕种,所有人都不挨饿受冻——这就是大同,这就是咱们的目的!”顿了顿,柳旭又严厉地看着王忠:“我知道你本事很大,也射的一手好弓箭,但是你的思想不对,咱们大同军不是一只追求升官财的军队,更不是一只追求封妻荫子的军队,升官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斯门!咱们是天老爷看着人民太苦了,派下来解救人民的军队,咱们是为了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田耕而战斗的军队!他们,那些追求封妻荫子、追求荣华富贵的人,在战场上杀戮太多,最后都得落入十八层地狱,而咱们哪怕是杀人,也是为了救人,咱们是功德无量,咱们是有信仰的军队,是替天行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幼龙腾空 (第一卷完)(爆更进度10/35) 王忠此刻已经羞愧得满脸通红,他虽然经常参加研讨班,经常给士兵们讲解什么叫大同主义,凭借自己幼年打下的蒙学底子,在军队里面混得风生水起,但是也因此没有太过留心什么是大同主义,什么是军队的精神追求,所以刚才激动之下一走嘴就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眼下当着众人的面被柳旭一通批驳,到底是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乃是高级军官,在众人面前丢了这么大一个丑,浑身发抖,心里又急又气,简直想自杀谢罪。 柳旭走到王忠面前,给他整了整因为焦急而显得凌乱的领巾,温言道:“我知道,你是从明军过来的,你和咱们想得不一样是正常的,我有话说,你听听我说得对不对。” 随即,他也不看王忠感激的眼神,又高声说道:“这百样米养百样人,咱们里面有为这大同理想奋斗终身的,自然也有那追求荣华富贵的,这个,我可以理解!但是!”柳旭重重地说:“想要升官发财的,我可以给你,只要你用心战斗,勇敢执行任务,自然会得到提升,自然会升官发财!咱们大同军,普通新兵每个月就有二两银子,转正之后更多,军粮、肉蛋管够,足额实发,绝不克扣!每次战斗皆有特殊津贴,军功晋升自然也有高额补助,至于军功田,也是根据等级颁发的,这些都在军规里面写了,你们应该都看过。” “此外,想当官的,我也让他当官,只要你有本事,你忠心,我就让你当官,这一点你们大可放心。现在你们是班长、排长、连长,日后就是旅长、师长、军长,现在还是军士,以后就是少将、中将、上将!” “可是,你们就没有想过,你们吃的粮食、你们饮的酒水、你们穿的衣服,哪一样不是农民一丝一缕、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我以后统治夷洲,从百姓哪里收了税来养你们,你们就觉得你自己高人一等了,就觉得自己比他们高级了,就觉得自己跳出农门了?可是你们也没有想过,脱下这身军衣,拿掉你们脖子上的领巾,你们和普通农民有什么区别,你们又哪里就高人一等了?凭什么别人就要交税养军,你们吃喝就是理所当然的?你们早一年,早半年,不也是泥腿子出身吗?我柳旭,早五六代,家里不也是土里刨食的泥腿子吗?我们,我们比一般人又高贵在哪里呢?” 王忠突然有所领悟,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嘶力竭地高声喊道:“领袖,您别说了,您别说了!我都懂了,我都懂了!” “不,你还没懂!”柳旭看了他一眼,严厉地说:“我且问你,这大同在哪里?” “天上一大同,地上一大同,只不过天上的大同社会是天上的,已经运行了万万年之久了,地上的大同社会还没有建立,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王忠高声呼喊:“天上自有一大同,地上也有一大同,天上大同已成功,地上大同待努力,何日天地皆大同,人人无病亦无苦!” “是啊!”柳旭叹了口气,随后说:“我月月讲,****讲,这大同尚未建立,同志仍需努力,你们却只知道算计着个人得失!我问你,你就算升了官,发了财,成了大将军,你就能保证一辈子荣华富贵,就不怕皇帝哪天看你兵权太重把你杀了?你就算寿终正寝了,你的子孙后代就能永远荣华富贵?你也是读过历史的,这富不过三代,哪有永远兴盛的家族呢!而你富贵了,你的亲戚朋友就都能富贵吗?你****山珍海味,天天笙歌美女,倒是逍遥自在了,这大明二万万黎民却****受苦,卖儿卖女给你建高楼,毁家破产给你买骏马,你心里安稳吗?” “领袖,领袖,王忠明白了,明白了!”王忠跪地不起,连连叩头:“王忠终于明白了,王忠以前眼皮子太浅,只知道要升官发财,只知道当官就是要高高在上,却没弄明白这军民一体,这人民利益,而今日王忠总算是活明白了,总算是知道什么叫精神信仰了,求您给个机会,您看着我,看我打仗怕死不怕死,怕死我是狗娘养的!” 柳旭终于笑了,他用力扶起王忠来:“我们军中行军礼,不行跪礼,军人铁脊钢梁,铮铮男儿,哪怕面对天皇老子也不磕头,咱们执行军礼,你起来,给老子行个军礼!” “是!”王忠爬了起来,用右手抵在脑上,郑重地行了个军礼,面色严肃,精神振奋! “就是这样!你们都给老子记住了,这个王忠很有悟性,一时被明军那些腐朽落后的东西迷惑了,这不是他的错!他今天一朝幡然醒悟,以后前途不可限量!你们谁要是拿今天的事情说他,老子要他好看!”说完,柳旭高声喊道:“王忠,带领队伍列队,给我看看你们的训练成果!” “是!”王忠大步走到队列前方,用带着还没擦干的泪痕的眼睛看着士兵们,扯着因为刚才高喊有些嘶哑的嗓子,声嘶力竭地吼道:“全体都有,列队!” “唰!”一下,队伍瞬间从大方阵变成了八人一排的队列,从柳旭的角度看去,所有人都各归其位,这分与合,动与静之间的转换时如此的周密和迅速,以至于柳旭甚至以为他回到了现代,面前是共和国的行军队列。 “向——左转!”他们转向柳旭。 “向——领袖敬礼!” “唰!”无数只右臂高高举起,他们红色的袖子树立在半空之中,好像一片燃烧着熊熊烈火的丛林,马上就要腾空而起,一路之上,烧到那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外。 “领袖好!”士兵们脖子努力向前努着,身体向后,头高高昂起,用尽最大的嗓音吼叫,他们的声音是如此的大,以至于站在他们面前的柳旭甚至能够直观地感受到那咆哮而来的声波,正烈烈吹动着他脖子上的领巾,让后者如同一团火焰一般在空中舞动。 “报告领袖,全军共计三百二十一人,实到三百二十一人,请领袖训话!” “行军演示!”柳旭强忍住心中的激动,沉声命令。 “全体都有,正步走!” 士兵们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走去,他们的左脚向前提出大概两尺的距离,他们的腿脚绷得是这样的直,以至于柳旭怀疑他们在裤管里面藏了一根铁棍,否则人类怎么可能做到这样的笔直。他们的脚步几乎同时落下,在地面激起一阵扬尘,随后他们身体重心前移,右脚又抬起,他们一共有三百二十人,却整齐得好像同一个人在运作,一排八个人,可是他们的腿却位于同一高度,根本看不清究竟有多少腿! 他们的嘴唇是紧紧闭着的,甚至还有人似乎太过兴奋,竟然用上牙咬破了自己的下唇,渗出了殷红的血液;他们的眼睛大大睁开,用力注视着前方,好像择人而噬的猛虎,又好像将要鹰击长空的金雕;他们深知连喘息都带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节奏感和整齐感,他们看上去是三百二十个,但是走起路来、呼气起来、摆起臂来却从无一丝紊乱,他们就是一个人,一块石头,一柄钢剑,哪怕前面是万丈磐石,也要一击破开! 正步如龙,军心如铁,军人如虎,战意如潮! “唱——大同军歌!” 士兵们开始唱歌了: 天地初开我独立,混沌始分我独秀。 三皇为我先祖考,五帝塑我华夏风。 横绝八荒上碧落,神驰万仞入黄泉。 世界文明唯炎黄,东虏西寇皆跳梁! 呜呼,呜呼! 沿我万里长城,登我千丈昆仑, 游我上下江河,捧我赤县沃土。 竖起大同起,撞起大同钟, 呼起革命风,兴起革命军, 扫除缙绅丑,歼灭地主凶, 建起公平田,立起自由宫。 呜呼,呜呼! 昔日有,汉朝终军弱冠行,雏鹰长鸣惊长空, 昔日有,班超投笔定西域,四海九州一朝同, 而今看我大同军, 北伐建奴杀鞑虏,谈笑指掌捣黄龙, 南下五洋捉贼寇,擒贼定远表精忠, 西征中亚扬汉威,大漠戈壁炮声隆, 东定北美传儒教,全球万众颂大同! 呜呼,呜呼, 世界文明列阵前,尊我华夏颂大同! “这些都是我的士兵,都是我的士兵!”柳旭喃喃道,以他的定力和阅历,都忍不住有些痴了。 士兵们唱着威武雄壮的军歌行军,他们眼神坚定,斗志昂扬,世界里只有前方。或许他们还不知道他们代表着什么,但是柳旭却是深深明白,在世界的东方,亚欧大陆的最东方,一只幼龙已经发出了他的第一声长鸣,虽然这声音暂时幼小,却注定将划破长空,为这个世界带去无限的震撼。 士兵们还在歌唱,他们似乎永不疲惫,这些他们的歌声远远传播开去,推着满天的白云游动,游动,直至那无限的天空…… 第一卷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POV:蔷薇 雪地追击(爆更进度11/35) 下雪了,蔷薇伸出手去,轻轻接了一片雪花,她的手心被呼啸的寒风吹拂得已经失去了全部的温度,以至于这雪花竟然没有立刻融化,而是静静躺在她的手心,呈现出美丽的六角形状。她胯下的红马跑得已经有些掉膘了,正在霜天的气候中喘着粗气,从大大的鼻孔里面喷出白色的蒸汽。而身后轮换的马儿也已经筋疲力尽了,正可怜巴巴地望着蔷薇,希望主人能给自己一点食物,让自己多少得到一些休息。 王涛远远落在了后面,他因为身体较重,有三匹马轮换着骑,虽然马儿还能承受,但是他却已经难以忍受了。 资深的马贼不管是吃饭喝水,还是睡觉排泄都能在马上进行,据说张布衣有一次为了追杀破坏江湖道义的贼人,在马上生生待了十天十夜,终于追上了贼人,将他的脑袋带了回来。也正是这一次胜利让他成了临清十七家马贼公认的头领。 而王涛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地主家的孩子,今年又只有十一二岁,在家不要说骑马了,只怕是连家务都没有做过,他眼下用绳子把自己捆在马鞍上,能够坚持整整三天已经难能可贵了。昨天晚上蔷薇给他检查伤口,却发现他的大腿内侧已经因为剧烈的摩擦全部破皮了,而他却仍旧坚持跟随,蔷薇甚至可以想象那种伤口结痂之后破开,结痂之后破开,重重反复的痛苦,可是这个少年却一声不吭地坚持了下来。 这个少年好像一块生铁,被人世的熔炉烧热了,烧红了,又被苦难的大锤重重敲打,渐渐显露出钢铁的锋芒。 蔷薇示意马儿放慢马速,往日充满活力的红焰此刻也不再愿意快速奔跑,她很开心地放慢了速度,让自己能有一点喘息的机会。 “你还行吗,王涛?不行的话,就停下来休息一下吧,这么大的雪,他的足迹会留在雪上,我们可以休息一下!” 王涛艰难地抬起头看了蔷薇一眼,他的头上戴着羊皮的帽子,这帽子黑黢黢的,完全包裹住了他的整个脸庞,以至于蔷薇只能从他的眼镜和嘴巴来判断他的神态和表情。 “不,我还行!”王涛用力地从被寒风吹得苍白的嘴唇中吐出这么几个字来,然后又低下头去,努力让自己适应马背上的生活。 他很痛苦,但是他却竭力让自己适应这种痛苦。或许这就是仇恨的力量,它让一个生活优渥的少年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就变成了坚强的战士,这个少年睡在马上,吃在马上,哪怕是双腿鲜血淋漓,也绝对不让自己落下。 他就好像是铁打钢铸一般。 蔷薇沉默了一下,没有再说话,她知道,对于男人来说,有些事情,有些诺言比生命还要重要,肉体的痛苦固然巨大,但是在男人面前,却显得无比渺小。 而女人也是。 承诺和仇恨,同样驱使着女人千里追敌,哪怕是寒风凛冽,哪怕是风刀霜剑,她也要杀死李长老。 “驾!”蔷薇大喝一声,高声喊道:“那我先走一步,紧跟着那厮,你随后赶来,不要掉队!” “嘿嘿,死不了!”王涛沉沉地笑了一声,这笑声里面有太多的痛苦和不甘,也有太多的斗志和坚韧,有了这东西,一个人就绝对不会轻易死去。 所以蔷薇放心地继续向前。 雪下得越发的大了,今年的冬天似乎来得格外的早,以至于这万里北国都变成了冰雪造的环境。远处的道路已经完全被冰雪覆盖,和周围的旷野再也分不清彼此,你不知道那里是道路,哪里是旷野,所以也没办法选择良好的行进路线,万一马蹄踩到了凹坑里面,就很有可能折断马腿,蔷薇的一匹备用马就是这么断了腿。远处好像是有一座山峦,这山不高,至少从蔷薇的距离来看,远处的一切都不算太高,好像伸出手就能将这山峦摘下,然后轻轻一掷,就能砸死前面的贼人。两边的松树已经积满了雪,看上去好像一个个冰雪的柱子,不时有雪松积攒了太多的雪了,它就灵活地抖一抖,把浑身的雪衣抖在地上,然后挺起绿色的身子,继续迎接冰雪的考验。 蔷薇往手里哈了一口气,让自己近乎要冻僵的手灵活起来,以免遇到突发状况时不能灵活转向。她又摸了摸腰间的匕首,这精铁打造的杀人武器似乎饮了太多的鲜血,以至于她的锋刃在这么冷的天气下摸起来却隐隐有一种温热的感觉,这感觉好像十年不见偶尔相逢的老友,又好像黄梅家雨时的一壶老酒,甘醇、温暖。 她继续先前行进着,虽然胯下的马儿经过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追击已经疲态尽显,但是蔷薇相信,之前已经挨了一剑额对方一定更加疲惫,一定更加痛苦。 在这场漫长的追击战中,她扮演了猎手的角色,但是随时都有可能被逆转角色,猎手同时也是猎物。 这场追击之中没有奖品,胜利者除了一具尸体之外什么都不会获得。杀人或许是回报最低的事情了,哪怕是杀死一只狐狸、一只狼都有毛皮和肉的收获,但是杀死一个人却什么都得不到——人皮太薄,不能拿来当衣服穿,而不到万不得已,人肉又没人会去吃。 但是蔷薇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猎人,她永远算不对一斤肉一钱银子,十五斤肉该卖多少银子,她也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得过且过”,什么叫做“偷懒磨滑”,她只知道她要杀人,而要杀的人就在前面。这个人害死了她新认识的朋友,又作下许多罪恶,所以他必须死。 她不觉得李长老错了,谁都有权利杀人,也都有权利被杀,甚至强奸都是可以的——只要你准备好被人追杀。 她慢慢骑马走上一个高坡,这里视野很好,前面的辽阔白色大地都一览无余。她转了转脑袋,没有找到高速移动的物体,这很奇怪,因为这么短的时间贼人绝对不会跑出去太远。 突然,她看到一个蹒跚的人影,这个人穿着黑色的袍子,困难地走在冰天雪地之间,他只剩下一匹马了,而这匹马也已经累死在他身后。 在这冰天雪地里面,没有了马就几乎等于死亡。 不过这个人不会死于冰雪,他会死于匕首。 霜刃寒于冰雪。(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POV:蔷薇 殊死一搏(上)(爆更进度12/35) 她骑着马慢慢赶了过去,她走得不快,甚至还有时间摸出一块饼子吃了两口。对方已经走不了多远了,甚至可能根本没有多少还手的力气,所以蔷薇有足够的时间和方法保存体力。这对于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战斗时很有意义的。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哪怕是垂死的动物,都可能爆发出无穷的杀伤力,又何况是老奸巨猾的人呢? 作为一名优秀的猎手,蔷薇向来不会低估对手。 红焰走得很慢,她的马蹄优雅地抬起,又优雅地落在雪地上,在白色的画布上留下一串串的马蹄印。本来马蹄是有声音的,但是满地的雪花是最好的消音器,成功地消除了所有的噪声。 蔷薇好像一只白色的幽灵一般,慢慢逼近她的猎物。 李长老走的很痛苦,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已经耗竭了自己的力气,人凭借自己的力量在雪地里面行走时会消耗很大的体力的,另一方面或许是因为寒冷。 寒冷是雪天里最可怕的敌人,他会吸收你所有的体力和热量,让你哪怕有十分力气也使不出三分,而高手对决,对于自己的力量把握都是极其精微的,若是原本算计的一拳可以打死的敌人没有打死,接下来就很有可能会遭到敌人的猛烈反击。 这很危险。 李长老似乎走不动了,他的身体在空中遗憾又无奈地摇晃了两下,然后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他的身体重重地敲击在布满霜雪的雪地上,震荡起了一片雪雾。 蔷薇慢慢走了过去,她的身子轻轻弓着,匕首紧紧握在手中,麻布包裹的匕首柄传来坚硬又坚实的触感,给了她无穷的勇气。 她一步一步向前,敌人浑然不动。 她一步一步接近,敌人状若死人。 蔷薇深深吸了口气,从袖口里摸出一枚石子,狠狠地丢了过去。 这种假死反击的伎俩骗骗别人还行,骗不了她。 突然,李长老动了,旁观者很难去形容这从一静到一动的变化,他就像一只潜藏在水底的鳄鱼,从无人察觉的犄角旮旯里面猛然窜出,带着死亡和杀戮的气息,奋勇发动反击! 他黑色的长袍好像大鸟遮蔽天空的羽翼,让蔷薇眼前只有黑色。 蔷薇就地打了个滚,李长老不愧是白莲教的高手,这一下飞扑正好处在她石子将出手而未出手的那一刻,所以她已经来不及后退,只能利用敌人还没有落下的时间打滚躲避。 她向前翻滚而不是向后,两人交战就好像两鼠斗于穴中,退则死,进可生,唯有奋勇精进,一路向前,才有可能一刀杀出生死路来。 她的匕首狠狠地向上一撩,这一下又快又狠,若是李长老闪躲不及,只要他身上没有坚固盔甲的保护,多半会被开膛破肚,而这个伤害在冰天雪地里是致死伤。 李长老的动作很快,就在蔷薇举起匕首的那一刹那,他的身子在空中诡异地扭了一扭,随后险而又险地避过了蔷薇的攻击。 虽然很险,但是他躲过去了,没打中就是没打中,差一点也是差。 狩猎场上只有生死之分,没有虽败犹荣。 蔷薇迅速翻身,李长老落在地上,两人摆出战斗的姿态。 没有多余的废话,他们一个追一个逃已经持续了三日三夜,彼此之间也是不可宽恕的仇恨,这仇恨是如此浓重,唯有一方的鲜血可以洗清。现在废话不过是多消耗自己的体力,对于战斗一点帮助都没有。 所以两人只是冷冷地相互瞪着,嘴唇狠狠抿起,剧烈地呼吸着。 刚才那一下兔起鹘落,虽然速度很快,却极其消耗能量。 两人对峙着,这是一种脆弱而险恶的平衡,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对方的破绽,又竭力隐藏自己的破绽。他们轻微地抖动身体,给对方做出马上就要攻击的假象,但是他们马上又收回自己的动态,让对方想让对方扑一个空。 谁都没有上当。 李长老或许是从无数次厮杀中学得战斗技巧,而蔷薇也在森林中与无数动物拼过无数次命,他们都是老练的杀手。 蔷薇动了,她还很年轻,身体根本没有发育到完善,虽然对面的李长老已经处于身体的衰退期,体力和战斗力绝对不能和当年相比,虽然他之前被月季刺了一剑,但是蔷薇仍旧不能和他比拼持久战。 她的战斗风格很鲜明,生就是生,死就是死,没有那么多花哨的招式,你来,我往,你一刀,我一剑,然后剩下一个活着回家,另一个魂归地府。 她好像一阵夜雨,那种在无声无息之间滋润了万物,却又不被任何人发现的细雨,这种夜雨来得没有任何痕迹,好像一阵最轻微最无形的风,但是这夜雨一旦落到你的头上,你就会发现紧随而来的绝不是贵如油的春雨,而是冷峻的刀光。 她身体弓着,这可以降低她的忠心,她的长腿在雪地上踩踏出飞溅的碎琼乱玉,扰乱了一地的雪白。她的匕首低低垂着,好像起不到什么作用一般,但是到了合适的时候,这夺命的铁片就会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地方,带走一条又一条生命。 匕首有名,名曰花刺。 李长老也动了,他也迎着蔷薇杀了过来。他手里没有武器,至少没有任何武器的闪光。但是好在此时乃是在雪地中,所以在白色的背景下他手里的武器被衬托出来了。 那是一柄黑色的短剑,这短剑连柄只有一尺长,双面开刃,没有寒光,好像一根烧火棍。但是任何对江湖事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这种刷了特制黑漆的武器最适合在黑夜中使用,它可以有效减少反光,对于黑夜暗杀和搏斗最适合不过。 这是黑夜之剑,夺命之剑。 两个人在冲锋的路途上一个交错,但是只出现了一道闪光,这是蔷薇的匕首,而另一把黑色的剑不会有反光,黑色的表面吸收了所有的光线,或许马上还要吸收一个女孩的灵魂。 蔷薇轻轻摸了摸脸上的一条伤痕,这是刚才那把短剑带给她的,若不是她闪得快,早就连脖子都没了。这条伤痕挺长,但是不深,或许养好了之后不会留下疤痕,但是留下了也没什么不好,这至少说明她活下来了。 活下来比什么都好。 李长老也没占到便宜,他的左手紧紧捂着胸口,那里面隐隐渗出红色的血液来,那里是原来月季刺伤他的地方,现在又被蔷薇的匕首狠狠划了一刀。这一刀本来就不是奔着咽喉去的,所以李长老根本没有防备。 蔷薇现在占优势,她伤在脸上,或许难看了一些,但是流血很少,而对方以前已经愈合的地方眼下却不停地流血,这会不断削弱他的体力和意志,甚至让他无力再战。 蔷薇不再正面对决,她转为游斗。在该出手的时候果断出手,在该避敌锋芒的时候灵活闪躲,这是她生存的诀窍。 用无数动物的命换来的诀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POV:蔷薇 殊死一搏(下)(爆更进度13/35) 李长老的喘息声有些变大,这说明他的体力逐渐流失,而伤口的疼痛已经影响到他的判断。本来像这样的武士不会轻易被伤痛影响,但是长久的追击战对于被追杀者来说是一场漫长的行刑,所以他的精神早已经不稳定了。 李长老的步伐加快了,他快速冲向蔷薇,想要在短时间内结束这场战斗,他的右手紧紧握着漆黑的短剑,上面青筋裸露,好像钢铁做成的绳子。 蔷薇侧身闪躲,闪躲虽然会花费体力,但是眼下攻守之势已经倒转,她可以慢慢等待猎物鲜血流干。 突然,李长老在转瞬之间停住脚步,他的身形停止得是如此的突兀,乃至于蔷薇根本来不及反映——任何动物都不能在运动中瞬间停止,更不用说在这一瞬之间做出别的动作! 李长老好像苍鹰一般朝着蔷薇扑了过去,他好像预感到自己不论成功与否都将面临惨烈的死亡,所以这一击乃是他赌上了全部生命的一击,哪怕是就这么死了,他也要拉上蔷薇给他陪葬。 他来得好快,蔷薇根本没有来得及反应,小腹一凉,就感觉到一阵剧痛和鲜血的逐渐流失。 好像被狼咬了一口! 蔷薇倒在地上,她的脖子被李长老狠狠地掐住,身体被李长老压在下面,匕首被远远打飞,虽然李长老已经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但是经常厮杀的他仍旧有着远超过蔷薇的体力和体重,蔷薇根本无力反抗他的压迫。 “嘿嘿,小子,你再追啊,你再追老子啊,你来啊,来啊!”他好像被持续不断的追击战和刚才凶险无比的近身厮杀搞得精神错乱,新伤旧伤加在一起又不断折磨着他的神经,所以此刻也不再估计狂飙乱卷的冰风暴会不会把飞雪送进嘴巴里,他张着臭气熏天的大口,近乎咆哮地怒吼着:“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人,能把老子逼到这个地步,从来没有人!你这小子,竟然这么凶狠,难得,难得!”他一只手抓着蔷薇的脖子,用力掐住蔷薇的呼吸,让她很难吸进空气,但是又不让她彻底憋死,似乎想让她在死之前享受最痛苦的折磨。 不能呼吸的感觉真难受,你的心脏和脑子明明告诉你你需要空气,你也大张着鼻孔吸纳空气,可是空气就卡在喉咙上面下不去,任由你的脸色由白变青,由青变紫! 蔷薇四肢扑腾着,她需要空气,但是却不能获得空气,这让她的身体有些不受控制,而这扑腾甚至越来越弱,就好像她微弱的生机一样。 李长老稍稍放开了握住蔷薇脖子的手,恶狠狠地吼道:“想死?没那么容易!老子让你尝尝老子在冰天雪地里面的滋味!”他用力抓住蔷薇的胸口,似乎想把她提起来,但是一种怪异的触感让他脸色变得有些奇怪。 “哈哈哈!原来是个雌儿!”李长老得意地大笑:“你一个小婊.子,能把老子逼到这份上,也不容易了!上一个把老子逼得痛苦不堪的还是个老婊.子,她那穴.儿儿可真是迷人,能活活把男人夹死!而你,你用的不是下面,是刀子!”他蛮横地撕开蔷薇的衣服,他的手力气很大,似乎练过鹰爪功一类的功夫,而蔷薇的衣服不过是普通的棉布,很快就被撕成了一条一条的碎布。 “老子今天不仅让你死,还让你裸体而死,让你死得痛苦,还死得丢人现眼!”李长老双手胡乱地在蔷薇胸脯上乱摸着,这种天气下他不可能强奸蔷薇,他那东西又不是铁做的,不可能硬得起来,眼下也不过是过过手瘾罢了。 蔷薇稍微呼进了几口空气,她面不改色,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老头,不发一言。 “性子还挺烈!没事,等老子把你衣服全扒光,再把你的裸体尸体给别人看看,让别人知道和老子作对的下场!”李长老似乎觉得稳操胜券,他慢条斯理地撕扯着蔷薇的衣服,享受着给生死对手带来最大羞辱的方式。 “可惜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蔷薇这样想着。 李长老看到了蔷薇满不在乎的眼神,他似乎有些发怒:“妈的,小婊.子,你为什么不害怕?你为什么不害怕?” 蔷薇没有说话,说话会消耗体力。 “操!肯定是已经被千人骑,万人跨,该死的小婊.子,底下估计早就不成样了!”李长老骂骂咧咧地继续撕扯蔷薇的衣服,那灰色的棉布在他的利爪下化作一条又一条的碎步,好像发丧时使用的纸钱一样,随着满天的飞雪一起飞舞。 蔷薇依旧不说话。 李长老越发愤怒,他开始用手抽蔷薇的耳光。 “啪!”一个巴掌落了下来,这一下打得很重,让蔷薇有些眼冒金星,而她甚至感觉自己的一颗牙齿都隐隐有些松动。 “说,你怕不怕!”李长老声嘶力竭地吼叫着,他的眼睛圆睁,好像两只铜铃,他的嘴巴大张开来,里面大的可以塞下一个拳头,他嘴里的唾沫全部喷到了蔷薇的脸上,让蔷薇都可以感受到那腐臭的气味。 她还是不说话。 蔷薇无泪亦无惧。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死吧!”李长老似乎觉得不能从眼前的猎物身上找到任何乐子了,他决定杀死蔷薇。或许,他也知道,对于这样一个石头一般坚硬、钢铁一般坚强的对手,最大的荣耀就是毫无作用的折磨。 折磨只不过在反复论证对手的坚强。 他从蔷薇腹部拔起那把剑,黑色的剑,在飞雪的背景下非常醒目,却不闪烁寒光。 他一剑刺下。 死亡即将到来。 死神四处徘徊。 然后他的小腹中剑,月季的剑,藏在蔷薇腿上,这把剑曾经给他李长老造成过一次伤害,那伤害可能让他记忆犹新,所以他发出了一声类似的惨叫。 刺下来的一剑刺空了,蔷薇在那一瞬间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举掀开了他的压制。 为了这次袭击,她一直在忍耐。 死去的月季和自己一起杀死了李长老。 她不懂廉耻,她只懂生死。 她成功了,她活了下来。 至少是暂时的。 她好像听到一声叹息,那是月季的,她在叹息什么? 是叹息又一个生命的逝去,还是生命本身的不值一提? 李长老的身体颓然倒下,他的生机已经耗竭。蔷薇用手用力捂住腹部,在这种天气下,失血加上被被扯烂的衣服,几乎等于死亡。 “倒是不可惜,毕竟带了个垫背的,就是死得太早了一些,老娘还在张布衣那里存了一堆零食!”蔷薇这样想着,慢慢闭上眼,在闭眼之前,她似乎看到一个飞速奔来的身影。 胖得跟球似的,是王涛。 “蠢货,来太晚了!”蔷薇这样想着,沉沉睡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POV:蔷薇 沙漠之梦(爆更进度14/35) 蔷薇做了一个梦,当然,人在梦中的时候往往是不知道自己在做梦的,但是蔷薇却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做梦。 她迈步走在一片旷野上,两面都是连绵不绝的戈壁滩,放眼望去,只有石头、砂砾、动物骷髅、仙人掌和倒下干枯的树干。太阳在头上放出灼热的光芒,金色的阳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在地上,带来灼热、带来死亡。 她一步一步走着,她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往哪里去。 但是她知道自己是谁。 她是谁? 她一时没有想起自己的名字,但是她右手里有一把匕首,一把精铁锻造、破甲如纸、杀人如杀鸡的匕首。 名曰花刺。 一把寒光闪烁的匕首,给她老朋友一般的感觉。 她笑了,虽然她暂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自己手里有这么一把匕首,又有何惧? 天真的太热了!无情的光线肆意地烘烤着大地,好像要把这一片戈壁化作烧饼烤炉,把里面的一切焚化殆尽。若是平时见到一个烧饼烤炉,她会很开心地在一边守着,因为刚刚烘烤出来的烧饼绝对是世间美味,但是假如你自己就在烤炉里面,很有可能被烤成馅饼,你可能就不会那么开心了! 真渴啊!她舔了舔嘴唇,上面已经起了皮了,这说明她至少有一两天的时间没有喝水了。这在戈壁上面是极其危险的,一个人可以三天不吃饭,却绝对不可能三天不喝水,水或许不能管饱,但是却可以维持人的生存。 去找水!去找水!去找水! 有一个声音在她耳朵边不住地响起,催促着她快去找水,找来可以维持生命的水。 好,我就去找水! 她依旧是不快不慢的速度,这样可以有效节省体力,让自己活下去的几率更大一些。若是不顾一切地疯狂乱跑,只怕跑不出三五里就得死在路边。 她还不想死。 前面好像有一片绿洲,绿色的叶子,清澈见底的池塘,池塘边上还长着各色的花草,那红色的酢浆草上面还结着红色黄色的小果实,那饱满的果实象征着充足的水分和营养。 那不是一片绿洲,那是生命。 只是,她曾经听家中往来的江湖豪客说过,沙漠戈壁中会有名叫“海市蜃楼”的东西,你远远看上去好像是一片绿洲,但是实际上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种名叫“蜃”的妖兽吐出来的雾气。你若是看到前面有绿洲,贸然前往,结果只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奔波中耗尽体力,最后无奈而绝望地死在路边。 只是,虽然前面有可能是海市蜃楼,她还有什么选择呢?她没有来处,没有去处,没有目标,没有后盾,甚至唯一知道的只有一把名叫花刺的匕首,她就算不过去,又能去哪呢? 既然无处可去,不如试试运气。 她迈步走去,依旧速度不急不缓。 若是海市蜃楼,自然不用急着过去,若是真的绿洲,它也不会跑掉。 她的脑子不算好使,但是绝对不笨。 她的步履因为营养不足和缺水而越发沉重,戈壁在此处似乎逐渐变成了砂砾,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浅浅的坑,若是要把腿拔出来,就要花费更大的力气,这无疑会消耗极大的体力。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据说沙漠中会有流沙,这是流动的死亡陷阱,任何人,若是没有同伴帮忙,只能是绝望地看着自己在沙子中越陷越深,最后被无情的沙漠大地吞噬。 听说当年名震山东的“齐鲁大侠”就是死在流沙之中。 枪挑连山寨,夜会五龙潭的齐鲁大侠,就这么死在一片毫不起眼,甚至不值一个铜钱的沙子中,多么可笑,多么滑稽。 然而,在生死之前,没有滑稽。 生死就是生死,没那么多花哨的词语。 读书人说什么“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她是从来都不信的:反正都是死,都是化作一抔黄土,怎么就一个轻一个重了? 读书人就知道天天扯淡。 她不得不想这些不三不四、没边没沿的东西,因为她必须找个东西来打发时间,来让自己不去关注自己越来越衰弱的身体,否则越发衰竭的体力和意志最终会把她彻底击垮,让她像古往今来无数死在这沙漠戈壁的人一样,化作一堆白骨。 她不想死,她没有什么非得完成不可的愿望,但是她就是不想死。 没有为什么。 好渴啊! 好想喝水! 走到绿洲就有水喝了,说不定还能洗个澡! 她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她将生存的希望寄托在前面的绿洲上。 她的步伐因为这种激励和打气而变得稍微轻快了一些,她振作精神,努力向前,试图让自己走得更稳定一些。 绿洲的景象渐渐消失了,先是绿色的阔叶树,而后是泛着蓝色波光的水塘,然后是边上那些可爱的浆果,他们就像一场令人陶醉的春梦一般,给人无限的遐想和向往,然后在黎明到来的那一刻彻底消失,留下无尽的遗憾和失落。 她站在原地,叹了口气。 真可惜,还以为是真的呢。 她举目四望,到处都是黄色的砂砾,这些砂砾在正午的骄阳的反射下发出灼人眼目的光芒,让她一时有些炫目。 似乎是死定了? 或许是,但是她决定死在求生的路上。 哪怕是死,也要死得像个样子。 她又发现了一片绿洲,这片绿洲比原来那一片还要远一些,但是看上去更像真的,因为那里面还有人在活动,他们穿着宽阔的白色袍子,这种袍子可以遮挡风沙、遮蔽阳光,最适合在沙漠中穿着。 “去跟他们要点东西吃,若是好说话,那就可以好好相处,若是不给,就得用铁来买了。”她手里握着匕首,这样想道。 所谓“用铁来买”,就是抢劫。 抢劫难免要杀人,杀人难免要流血。 但是没办法,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想要维持自己的生命,有时候就不得不杀死别人。 谁都有杀人的权利,也有被杀的权力。 自诩仁义道德的人类相互杀来杀去,其实和动物没啥两样。 她又向前走着,依旧是不紧不慢的姿态,依旧是坚定坚韧的眼神。 她走了很久,久到她几乎以为自己的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久到这两只脚好像在自己走动一样,完全不听她的话。 “停下!”她说。 两只脚依旧走着,依旧不紧不慢,依旧坚定坚韧。 她叹了口气,看来是管不了这两只脚了,没办法,既然这样就看它们能带自己去哪吧。 绿洲接近了,她慢慢走进绿洲,这次竟然是真的! 绿色的草地,上面布满了绿色的草叶,这些草叶原本不值一钱,随手就能抓一大把,但是在眼下却是生命和生机的象征。前面还有一个大湖泊,湖里的水泛着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金色的阳光,显得无比的温柔。 灼热的阳光头一次让她觉得还不算太坏。 湖边坐着几个穿着长袍的人,他们的马被解开了,正在自由自在地喝水,这些健壮优美的牲畜不时将头从水里拔出来,甩一甩,就在绿色的草地上甩出无数水珠,尽情地滋养着这些一岁一枯荣的植物。 好地方!她想着。 她慢慢接近这几个人,一共有八个人,人数很多,如果能不发生冲突还是不要发生冲突的好,但是真要打起来,她也不怕。 毕竟没东西吃,没水喝是一定要死的,打起来还不一定是谁死。 一刀砍死一个,只要八下就够了,不多! 她不聪明,却会计算。 “喂,给点水和吃的行吗?”她用力喊出话来,说是用力,是因为她干涩的嗓子必须这样才能发出一星半点的声音。 即使是这样的用力,她的声音还是衰弱不堪。 那八个白袍子齐齐转头,却让她大吃一惊! 玉天王、胡老、胡成、大青蛙、小青蛙、哨兵甲、哨兵乙、李长老! 全是死在她刀下的人! 哦,玉天王死在母亲嘴下,不过也没大差,母债子还,她对于这笔账算到自己头上没什么不满。 他们站了起来,目光注视着她,神情冷漠而怨毒。 他们的嘴唇干瘪,脸色苍白,眼珠突出,脸上布满血丝。 跟死人差不多,或者说他们已经是死人了。 “还我命来!” “还我命来!” 他们高声吼叫着,慢慢接近她。 她叹了口气,看来是不能和平解决了。 想想也是,你和一个杀了你的人,估计也没什么好说的。 幸好只有八个,一刀一个还算凑合。 她操起匕首,狠狠冲过去,一刀戳在虎老胸口。 虎老化作一片青烟消逝,只留在地上一件白袍子。 她吹了个口哨,还行,不难杀。 她用力地刺杀、躲避、翻滚、跳跃着,这些人虽然没有武器,步履坚硬,但是看上去力气都很大,不能硬拼。 “你为什么不害怕,你为什么不害怕!”他们高声喊叫着,神色怨毒。 她撇撇嘴,一刀扎死玉天王。 “你欠我们一条命,你欠我们一条命!”他们又大声呼喊着。 她没说话,匕首反抹,杀死了大青蛙。 “该死,该死,你该死!”他们怒吼着。 她有些累了,但是她必须坚持下去,否则就死定了,所以她又杀死了剩下几个人。 她是杀戮的精灵,只为杀戮而生。 八个人化作青烟,只剩下八件白袍子,好像被晒干的水母。 “废话真多,杀了就杀了,谁也不欠谁!!”她不满地看了这些袍子一眼,准备去喝水。 湖里水波潋滟,景色正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POV:蔷薇 沙漠之梦(下)(爆更进度15/35) 蔷薇缓缓从昏迷中醒来,她觉得嘴唇干涩,喉咙很痛,但是这都不是问题,毕竟她还活着。 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她摸了摸她的匕首,就在身边,这让她非常安心。 有匕首在身,就有能力保护自己。 被保护的感觉真好。 映入眼帘的是王涛那张有些胖的脸,之所以说“有些胖”,是因为这些日子的奔波劳累把他累坏了,他已经瘦了很多,原本圆溜溜的脸蛋现在竟然有了些棱角。 “你,你醒了?”王涛惊喜地看着蔷薇,大声说道。随后他似乎觉得有些大声,生怕吵着蔷薇,于是低声说道:“大夫说你伤得很重,又在冰天雪地里面呆了那么久,多半是活不过来了,但是我不相信,我觉得你一定能活过来!” “给我拿点水来!”蔷薇挣扎地做起来,她这才发现自己是在一辆缓缓行进的马车中,这马车的内部非常豪华,内部铺满了毛皮和丝绸。她认不出来这都是些什么材料,但是看那毛皮的光泽,就知道绝对不是便宜玩意。她身上穿着一身白色的棉布长袍,她虽然有点钱,但是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这长袍剪裁得当,尤其是料子非常舒服,让她觉得跟没有穿衣服一样。 车里面温度很高,似乎是在车里点燃了一个火盆,火盆里烧得好像也是什么高级的木材,要不就是加了什么香料,反正闻起来很舒服。 蔷薇没想过人类的奢侈享受竟然如此高级,看来有钱除了吃好吃的之外还有别的好处。 “来,给你!”王涛小心翼翼地送上一个水袋。蔷薇伸手接过,和王涛的手指碰了一下,她没什么反映,王涛却好像被火撩到一样缩了回去。 “没头没脑!”蔷薇讽刺了他一句,看看手里的水袋。水袋似乎是用牛皮制成的,用粗线密密地缝了起来,里面可能棉花之类的东西,可以给这水袋保暖,制造得颇为精巧。而水袋的正面印着三个字,可惜蔷薇只认识最前面的“大”字,后两个不认识。 她打开水袋喝了一口,还是温热的,似乎里面加了一些蜂蜜,喝起来甜甜的。温润的水流滋润了她干渴的嗓子,让她惬意地眯起了眼。 她喝得不快,但是却喝个不停,没一会就把这一袋子水给喝完了。 她意犹未尽地看着王涛:“再来一袋?” “你刚醒,不适合喝太多吧!”王涛红着脸说。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蔷薇皱起眉毛呵斥道,随后说:“快去,快给我再来一袋!” 王涛乖乖地又给她拿了一袋水,不过这回里面没有放蜂蜜了,这让蔷薇多少有些失望。 喝了一点水,她觉得可以说话了,于是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我还以为我死了呢!” “你死不了!”王涛小声说:“绳子磨断了,我从马上摔下来,落在后面了,好不容易赶过去,你和李长老都躺在地上不动了。我把看李长老死了,还以为你也死了,结果发现你还有气,就把你驮在马上走,结果半路上遇到了柳知府的队伍,结果就得救了!” “那,你看到了?”蔷薇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一点尴尬,她倒是不介意被人看到裸体,只是别人看到你裸体的时候你还昏迷不醒,那就有些尴尬了! “是。”王涛低低应了一声,随后匆忙说:“你别担心,我会娶你的!” 蔷薇听到这话水袋都扔到了地上,她用眼细细打量了王涛一眼,之间后者虽然面露为难,却毫无虚情假意,眼睛里面泛着坚定的光,显然是真心实意的。 蔷薇哭笑不得地说:“打住吧!你凭什么娶我?你娶我我就不用担心了?这都是哪跟哪啊!” “大哥,哦,不对,应该是大姐。你帮我报了大仇,我欠你一辈子,而我又看了你的裸体,就必须对你负责,我不娶你怎么行呢?”王涛振振有词地说,好像听来还有那么有一丝道理。 “鬼扯!不要说我帮你报仇是因为愿意,本来就不求你回报,你看了我裸体又如何?我又没逼你看,你又没强迫看,咱们谁都不欠谁!” “可是!可是我毕竟看了——”王涛大声说着,突然想到这种话不能大声说,才拉低音调:“可是我毕竟看了你的,你的裸体啊!” “行了行了,老娘才不管你看没看,你就是强奸了我,我不愿意嫁给你,你也没戏!”蔷薇毫不留情地说:“就你这样的小屁孩,还想娶我?做梦吧!” “可是——”王涛还要争辩,却被蔷薇一句噎了回去:“我因为愿意能帮你报仇,自然也能因为愿意杀你,你别惹我!” “好吧,好吧。”王涛垂头丧气地回答。 “来,再跟我说说后面的事!”蔷薇想要翘起腿来,却觉得小腹一阵抽痛,只好稍稍翻了翻身,让自己舒服一点。 “哦!”王涛听了这话,立刻来了精神:“你不知道,咱们这次总算是走运了,你猜猜这柳知府是谁?”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莫非是马贼里的柳伙夫改行了,不当伙夫当知府了?”蔷薇哪里在乎什么柳知府王知府的,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儿和她没有半点关系,她也不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大不了拿点钱报答他们就是了。 “哎呀,你可真是!”王涛叹了口气,说:“这个柳知府可不是一般人,他就是当今大明朝名声最大、声望最高的柳旭柳伯阳!皇帝御赐的状元及第!他现在当了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要回家招兵买马,准备造船移民夷洲呢!” 状元及第是什么玩意蔷薇不知道,但是她知道“状元”是很厉害的东西,以前村里讽刺人就说“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去考状元”,由此想见,这人还算厉害。她想了想,说:“既然如此,他肯定不缺钱了?这样的官儿最重名声,救了咱们也不希求回报,那咱们谢谢他就完了,连钱都不用给,真省钱!”说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觉得自己省了一大笔钱,能买很多吃的,“看来老娘智力有所提高”,她得意地想着。 “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还说钱呢!”王涛哭笑不得地说:“人家状元公哪里是缺钱的?人家家里就是江南大族,又精通经济之道,你那点私房钱都不够人家老婆一天的饭钱!”蔷薇的私房钱是王涛管着的,因为蔷薇不会算数,王涛又精通数学,所以钱就交给最会算数的人管理了。 “这么多!”蔷薇惊讶的说。随后她突然动了个脑筋:“你说,要是我杀了他老婆,然后给他当老婆,是不是也能一天花好几百两吃东西?”她随即将几百两换算成金丝小枣、烤猪手、酱鸡、牛肉等吃食,但是实在想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能一天吃掉几百两的东西! 这人又不是母猪,怎么可能一天吃几百斤的枣子呢! 王涛的脸抽动着,似乎想笑又不敢笑,他忍了又忍,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蔷薇不满地用水袋敲了他一下:“你笑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王涛止住笑,连连解释。然后他的脸色又变成严肃和后怕的神情:“大姐,你知道吗,我真的好害怕,你伤的那么严重,连柳状元看了之后都不由得说‘这么严重的贯穿伤,又没有抗生素,恐怕是救不了了’,你为了我出生入死,千里追敌,你若是死了,我真的没脸活着了!” “一个大男人,废话怎么这么多!”蔷薇不满地哼哼道:“你若是真心感谢我呢,就去给我再弄上十袋八袋的蜂蜜水,再给我弄点什么白切糕啦,杏仁糖啦,山楂糕啦,酱鸡腿啦,酱牛肉啦之类的东西,别扯这么多的虚的。人的生死都有天命,死不了就是死不了!” “可是你之前发烧连续烧了七八天,每天只能是靠往你嘴里灌参汤加小米粥维生,真的吓得我不轻!” “难怪我做梦梦见沙漠和戈壁,原来是发烧了!”蔷薇暗暗想着,随后又懊恼地说:“这小米粥还不算什么,不值几个钱,只是这参汤却不像是便宜玩意,要是我掏不起钱,还真得杀了柳状元的老婆,给他当老婆不成?” “大姐啊,你就别开玩笑了!”王涛这时候似乎已经彻底被蔷薇打败了,他有气无力的说:“柳状元宅心仁厚,虽然都说可能救不了了,不仅把自己的马车让给你,还专门送来了几条老山参给你续命,你还想着杀人家的老婆,做人可不能恩将仇报啊!” “要是他找我要钱,那就说不得要恩将仇报了!”蔷薇撇撇嘴,随后说:“我能下地了吗?在车上憋了好长时间,我想出去溜溜。” “这——”王涛有些为难:“你大伤初愈,虽然大夫说只要能醒就能活下来,但是下车似乎是太早了点?” “算了,跟你说没用,你这人婆婆妈妈,简直像个老太太!”蔷薇说着,撩开马车的窗帘一看,雪已经停了,之前的雪花也都化尽了,苍茫大地看上去一片辽阔,正适合骑马纵横,于是慢慢在马车上蠕动,准备自己下车。 “姑奶奶,怕了你了!”王涛无奈之下,只好亲自搀扶着蔷薇下车,还专门把一件毛皮大衣披在她身上,生怕她又着了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POV:蔷薇 队伍见闻(爆更进度16/35) 蔷薇带着跟班王涛慢慢下了马车,她的脚用力在地上踩了踩,发现只要不使劲奔跑,还是可以慢慢走的,只不过腹部有伤不太稳当,所以只能靠在王涛身上慢慢走。 赶车的马夫很认真负责,只见他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大声说道:“姑娘,您这是要去哪?” “我就随便转转,你不用管我!” “这可不行,我们这车上都有规章制度的,您是贵客,想去哪都行,但是您得告诉我去哪,去多长时间,我好保证您的安全。要不然,您回来找不到车子,这岂不是麻烦?”这个马夫看上去三十来岁,胡子拉碴,就是个平平凡凡的马夫,说话却有条有理,让蔷薇想不出话来反驳,于是她只好说:“我就是在这边转转,顺便向你家主人道谢,用不了一个时辰!” “那好,那好!”一听到家主人这个词,马夫立刻眉飞色舞起来:“我家主人那可是文曲下凡,智勇双全,您若是经常听话本评书的,一准就知道他的故事,我可跟您说啊,这可都是真的,我亲眼见过的!”他眼见蔷薇有些不耐烦的样子,立刻刹住话题:“这车是甲八号车,您回来的时候就找甲八车,一准没错!” 蔷薇看了看马车,这车是双马拉动的,竟然有四个轮子,外面是用上好的木头制作的,有些地方还包了牛皮,装饰着金丝花纹,又用笔写了个大大的“八”字,倒是颇为好认。于是她点点头:“好,知道了!” “王涛,我靠在你身上走,不过我不在乎这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你别想多了!”蔷薇说着,毫不犹豫地把身子靠在王涛身上。 “好,好。”王涛似乎是怕了蔷薇,什么都不敢多说,只是一味的叫好。 这是个很大的队伍,他们所在的马车只是其中之一,不管是前面还是后面都有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长队伍,蔷薇数了数,怕不得有三五千人。 “王涛,这队伍有多少人?怎么一眼都看不到头?” “大姐,我专门打听了一下,这队伍有六千多人,四千多士子,两千多要跟着柳状元去夷洲开荒的工匠,还有一些想要去投机的商人,队伍里面怕不是有上千辆马车,咱们的甲开头的马车是最新的四轮马车,做起来轻便又稳当,是柳状元专门给你这伤员病号抽出来的——就为这,有个叫周珺的小子还老不开心呢!” “哦!”蔷薇听了之后没有说话,根据王涛的话,自己的确是欠了这柳状元一大笔人情,这可不妙。 欠钱好还,欠人情可就不好换了。 不过蔷薇从来都不是忧心忡忡的性子,她想了想,没想到好法子,自言自语道“虱子多了不愁,债多了不痒,欠都欠了,索性再找这柳状元借上几百两银子,也好安排月季的妹妹”! 他们一起慢慢走着,蔷薇本来长得就像个假小子,眼下头发又没长起来,所以没人看出她是个女人来,车队里的人都忙着谈论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去关注她。 蔷薇凑到两个生员打扮的人身边,打算听听他们谈话。这生员老爷在乡村也是了不得的人物,可是在这车队里却比比皆是,蔷薇觉得,她扔一块石头能打中三个人,其中就得有两个是生员,而剩下的那个八成也是认字的! 前面有两个生员坐在一辆马车上大声对话,这车子是两轮的,显然就不如他们的高级了。 两个生员一高一矮,高的一把长髯,看上去已经四十多岁了,他指手画脚,唾沫横飞地大声嚷嚷着,好像生怕别人听不见他的话:“要说这柳松江就是有办法!给皇爷上了上中下三策,皇爷总得采纳一个!不管皇爷采纳哪一个,柳公都是稳赚不赔的!” 蔷薇听得迷糊,不由得问问他:“他怎么一会柳松江,一会柳公,难不成这个柳先生有好几个名字?” 王涛以手加额,一副无奈的样子:“大姐,这是尊称,尊称!用地名称呼人可是极大的尊敬,你知道万历朝的张居正吗?” “不知道!”蔷薇理所当然地回答。 “那——”王涛突然不知如何是好,他想了一想,只好说:“你也该学习学习了,柳状元****开讲习班,讲的是那大同之道,我听了觉得很好,绝对大有前途,日后必然超过王余姚的!你要是不嫌弃我本事低,我可以给你讲讲四书五经,帮你学认字,不过再多就不行了,我也是初学乍练。”说到后来他的神色有些落寞,显然,若是没有遭逢变故,他眼下应该是在自己家中学习什么“四书五经”,而不是跟着蔷薇出生入死,千里追敌。 不过蔷薇不喜欢学习,她觉得一把匕首比什么都有用,所以她小声说:“不用,我有匕首,遇到敌人不必你那劳什子四书五经强得多?你打架的时候还能把孔子叫出来给你打架?” 王涛张口结舌,显然他从来没想过“把孔子叫出来打架”这种事情,“你!你!”他指着蔷薇说了好几个你,却始终想不出如何回答,只好垂头丧气地说:“可是柳状元说了,知识就是力量,这也是咱们比蛮夷优秀的地方!” “没事,我觉得当蛮夷挺好的,至少你们都打不过我!”说着,蔷薇扭过脸去,继续听两人对话。 这回是矮个说话了,他说话声音也很大:“兄弟你说得很好!这夷洲啊可是好地方,能开出千万亩的良田来,咱们不用全开出来,只要五年开出几百万亩来,这就是够几百万人吃用啊!你想想,咱们要是从大陆移民个几百万过去,这夷洲又物产丰富,还远在海外,不受外敌侵略,还不就是又一个南直隶?凭着这功劳,柳公迟早入阁拜相,咱们作为柳公弟子,先能在夷洲一人弄个百亩良田,后面少不得有咱们的官职,这以后前途无量啊!”说着,他竟然自顾自地“哇哈哈”地笑了起来。 蔷薇看他穿着长衫,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还以为他能说出什么治国安邦的大道理来,没想到说来说去都是怎么升官发财,不由得嗤笑出来。 矮个听到有人嗤笑自己,勃然大怒,他看着蔷薇,似乎发现蔷薇没有穿长衫,就知道不是文人,不由得语气里面带上了一丝傲慢:“这位兄台”他拱了拱手“敢问有何见教啊?” 王涛戳了蔷薇几下,示意她不要惹祸,但是蔷薇才不管这一套,大声说:“贱教没有,贵教倒是有一些!” 她这话一出口,就发现自己好像闹了笑话,眼见一高一矮两个士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 “哈哈哈!我听你嗤笑,还以为你有什么高见,没想到连基本礼数都不通!”矮个士子讽刺地说:“这里可不是乡下孩子玩耍的地方,你哪里来的回哪去吧,不要污了柳公圣贤教化之地!” “你!”蔷薇嘴巴笨,不知道该如何回嘴,下意识地就要拔出匕首来,但是王涛马上按住了她。她想了想,自己毕竟是欠了人情的,若是杀人毕竟不好,所以就住手了,却没想到王涛却也大声笑道:“我大哥根本不屑和你们说话,就让我说说你们错在那里吧!” 王涛这话一说,两人又是一愣,高个文人不屑地说:“你这孩子,不知开蒙了没有?我倒要听听你有什么高见!” “嘿嘿,高见没有,矮见倒是有一点。”王涛看了看矮个,大声说:“我兄弟二人千里追杀白莲教长老,纵马奔驰三昼夜,终于使歹人伏诛,不过大哥自己也是身受重伤!得蒙柳公搭救,我兄弟二人得以生存,是以小弟虽然不才,也是****前去听柳公讲课的。只是我听你们说话,却句句不离这升官发财,却把柳公的精义给抛之脑后,你们如何敢说自己是柳公门下弟子!” “你,你血口喷人!”矮个士子大怒:“你今天必须说出个一二三四来,否则我绝对不和你善罢甘休!” “哼,动辄暴怒,轻易就为人左右情绪,你这哪里有君子中庸之道?柳公多次说要致中和,你这中和只怕致到狗身上去了!”王涛讽刺了一句,随后说:“柳公之大同主义,我是极其支持的,虽然我不是他的弟子,却比你们更懂大同精义!所谓大同,就是要建立大同社会,农民有所耕,商人有所营,工匠有所作,孤寡有所养,此外还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国家宪法等等高妙的治国之策,而你们却句句不离田地、官位,我且问你,这大同之道你可学了一星半点?” “你!”两人一起指着王涛大骂,却言语混乱,根本不能有效攻击。 “还不止于此呢!柳公为人最是明察秋毫的,我看他用人安置都是量才使用,比如刘如意管民政,李奉天管后勤,徐靖恩管军事,苏河管外交等等,都是根据其长处使用!而听你们谈话,我看不到半点长处,却只见到贪婪欲望,如何能算的上人才?眼下柳公身负海内人望,又受皇帝诏命开拓夷洲,眼看就是天下英雄赢粮影从,你们区区生员算什么?你们不想着发展点本事出来,却想着怎么发财,只怕啊,最后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这话说得又狠又毒,但是却非常解气。蔷薇眼看着两人的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跟烧红的虾子似的。就在两人要和王涛继续辩论的时候,一个人声传了过来:“这位小兄弟说得还不错,对于大同也有理解,就是偏激了点,师尊广揽天下人才,共谋大同,怎么可能弃二位贤才不用?这未免太过刻薄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POV:蔷薇 钢铁之师(上)(爆更进度17/35) 蔷薇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位白衣少年,这少年哪怕是在寒冷的冬日,依旧穿着不算厚的白色改机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红绸子的领巾,加上他面容俊朗,身形俊秀,看上去倒颇为惹人喜爱。 这个少年显然是队伍里面掌握实权的人,他这么一打圆场,两个生员也不说话了,高个笑着说:“周公子都这么说了,咱们也不说什么了,其实也是,咱们也该多研究一下大同之道,为建立大同社会奉献终身!” 他这话说得不情不愿,哪怕是蔷薇都看得出来他言不由衷,但是眼下没人去在乎这事,大家面上能打个圆场就好了。 少年上前几步,诚恳地说:“这位就是蔷薇姑娘和王涛兄弟了吧,家师说过,他非常赞赏姑娘千金然诺,骑马追敌的事迹,若是姑娘醒了还请前往一晤。” 蔷薇悄悄听见王涛说了一声“做作”,似乎是觉得少年比自己好看,心里有些不自在了。而蔷薇根本听不懂什么“千金然诺”,只当是“千金”就是要给自己一千金,不由得拍手叫好:“你家师傅真的说了要给我一千金?也不用那么多,给个几百两银子就行了,我和他非亲非故的,不好意思拿他那么多钱!” “这——”少年似乎非常诧异,他看了看王涛:“这位姑娘——”他又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措辞了。 王涛慌忙过来打圆场:“我大姐不会你这文绉绉的话,我待会来解释吧,还请您带我们过去!” “好说,好说!”说着,周珺就伸手一指:“二位请随我来!” 周珺和他们并排走着,不时解释一些新奇的事物,趁周珺没注意,蔷薇悄悄捶了王涛一拳:“谢了,你刚才说的不错,给我出了口气!” “哎哟,大姐,轻点!”王涛哀嚎道:“”你这拳头太重了,我受不了! “没用,这都受不了,如何才能当个江湖好汉!”蔷薇白了他一眼,自顾自地走着。 他们走了一会,就看到对面迎面而来几百个穿着红黑色衣服的汉子,他们的衣服都是统一的,唯一不同的是几个小头目肩上都挂着星星,而一般人身上是没有星星的。他们虽然没有兵器,但是步伐整齐,目光坚定,尤其是那眼神里面的狂热,直让蔷薇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周兄弟,我就斗胆称你一声兄弟了,敢问这些人是干嘛的?” “哈哈,不用,咱们兄弟相称就好,我也是江湖出身,最喜欢的就是结交好汉子!”周珺得意地说:“过来的是我师尊亲自训练的大同军!虽然人数不过三百,却都是政治过硬、一直坚定的好汉子!他们眼下正在进行拉练,前面带队的就是徐靖恩将军!” “哦,果然是虎贲之师!”王涛口不对心地应承着,似乎在想什么。而蔷薇打量了一下这些军人,心中却非常惊讶! 他们的杀人技术还不成熟。比如走在第二排中间的那几个士兵很明显不懂得如何保留体力,他们走路的方法威武则威武了,却容易浪费体能,这不利于杀人。除了那个走在最前头,一身红黑军装,肩上有一个月亮的将领,和几个一看就是精锐家丁的军人,很多人眼睛里面狂热有余,却是杀气不足,显然是没有上过战场杀过人的。 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杀人实在太简单了,用棍子、用刀子、用弓箭都能杀死一个人。学习杀人技巧根本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若是有像眼前这个将领这样的老师,只怕三个月不到就能学会。 蔷薇不是军人,她自然不懂得怎样的士兵才是好士兵,但是这世上的很多道理却是相通的。譬如两只老虎在林中相遇,一山不容二虎,自然是要分出个高下的。这两虎相斗,其实力量速度都差相仿佛,拼的就是一股胆气和一股血气。而老虎相斗多少还要留个余地,因为它们就算赢了也没多少好处,而若是重伤,则很有可能不能捕猎,所以它们很少生死相搏,往往会相互避让。而军队不同,两军交战,军阵密集,没有任何躲避的余地,可能你刺一枪,我戳一刀就是一个回合,就能够分出生死,所以最重要的还是一股胆气。 眼前的士兵们虽然经验不足,但是却浑身洋溢着一种向往战斗和向往杀戮的狂热之情,任何只要见过他们的军容的人就会立刻明白:他们根本不怕死,他们怕的是不死! 这样的军队,如果人数少还可以对付,若是成千上万,谁又敢对抗呢! 王涛很明显也是有这种感受,他惊讶地赞叹道:“这支军队,虽然还没装备刀枪盔甲,但是军容严整,尤其是队里整齐划一,行动起来好像一个人一样,只怕是九边的精锐也不过如此吧!”想了想,他又问:“这些莫非是柳公的精锐家丁?要不然怎么会这么精锐!” 周珺得意地笑了笑,大声说:“他们才不是精锐家丁,他们几个月前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但是经过师尊训练,才不过两个月,就变成这样的精锐之师了!他们还没有训练过兵器,只熟悉了队列和阵型,但是只要稍加操练,就是一只无敌铁军!”顿了顿,他又说:“我师尊的练兵之术天下无双无对!你看眼下只是三百多人,只要师尊愿意,再拉来几千人,稍加训练就是成千上万的精兵猛将!” 他这话说得声音很大,夸赞之意也很浓,很明显是要让对面的将军听到。果然,对面的带队将军听到了他的话,朝着他呵呵一笑,转过头去,大声对着士兵们说:“听到了吗?周小公子夸你们是精锐之师呢!” 停了一下,他竟然说:“但是,我觉得你们还不是,你们今天的精气神不如昨天,你们今天不够猛!”说着,他大喝道:“全体都有,停——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POV:蔷薇 钢铁之师(下)(爆更进度18/35) 好像是按动了机关一样,三百多人的队列马上停住了,除了极个别的人收不住脚之外,几乎所有人都立刻停步,然后猛然将右臂高举上天空:“领袖不朽!天下大同!” “刚才没停住的,自己给我出来,一百俯卧撑!”将军似乎觉得有些丢人,大声喝令:“做得最快的免罚,做得最慢的今晚没饭吃了!” 他话音方落,五个士兵立刻跑了出来,蔷薇原本以为他们还得讨价还价一番,但是出乎她意料的,他们一声不吭,立刻跑出队列,俯下身子,开始做一种动作。 这动作很奇怪,就是四肢着地,趴下去,然后用上臂的力量把自己撑起来。虽然样子丑陋,但是蔷薇发现这个动作可以有效地锻炼上肢和****的力量,而这两处对于士兵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到你一刀能不能砍死敌人! 他们趴下又挺起,趴下又挺起,好像跟大地有仇似的,动作非常快,做得也非常用力,让人觉得他们不是在接受惩罚,而是在享受美食。 “他们怎么这么爱接受惩罚?”蔷薇好奇地问道。 “姑娘有所不知”周珺解释道,“这种俯卧撑虽然是一种惩罚,但是谁要是做得快可以得到表彰。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做得最差的要在全军面前作检讨,而这士兵重视的就是荣誉,让他们检讨还不如给他们一刀,所以他们宁可做得手臂疼,也绝不愿意做那最后的!” 他刚说完,几个士兵就做完了,他们做完就快速站起来,骄傲地高呼一声“天下大同”。最慢的比第二慢的不过差了一个呼吸,这让他非常不满,脸上的懊恼之色溢于言表。 徐将军看了看几个士兵,大声说:“某就说,这俯卧撑都是越做越好!张力,你今天最慢,记得晚上作检讨!眼下全军都有,给某分成两队,某看看你们拉歌怎么样!” 蔷薇闻言有些想笑,这些军人看上去颇为精锐,没想到却要唱歌,这和戏子有什么区别! 她正想着,却见到士兵们快速分成了数量相当的两队,左面那一队先开始,领头的是个脸胖胖的青年军官,肩上有三个星,他脸红脖子粗地吼叫道:“大同军军歌,一二,起!” 辽阔雄壮的声音在大地上响起,蔷薇从来没有想过一百多个人的声音竟然可以如此的大!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是在唱歌,分明是在吼歌!她只觉得有一阵暴风在自己面前猛然爆开,这暴风里面又夹杂着无限的电闪雷鸣,轰隆隆在她的耳边鼓噪,好像有无数的大汉在敲击大鼓,又好像无数人拿着铁棒子对砸,发出让人脑子都要崩裂的声音! 天地初开我独立,混沌始分我独秀。 三皇为我先祖考,五帝塑我华夏风。 横绝八荒上碧落,神驰万仞入黄泉。 世界文明唯炎黄,东虏西寇皆跳梁! …… 她根本听不清歌词是什么,她也不关心歌词,她只觉得这样的军队简直就是疯子——连唱一首歌都要拼命,这不是疯子是什么?但是她同样深深为这支军队的敌人担心——面对连唱歌都要拼命的军队,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安全! 王涛已经捂上了耳朵,他显然撑不住了。但是转头看到周珺却甘之如饴地大声跟着唱了起来,他立刻放下双手,似乎想要和周珺整个高下。蔷薇也想要捂上耳朵,但是她不想显得软弱,所以她只能硬挺着了。 这穿脑的魔声终于结束了,蔷薇只觉得好像过了十年那么久,但是他似乎高兴得太早了,另一边的士兵们看着这边唱完,立刻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好像要压过他们一样。 胖脸军官唱完,立刻得意洋洋地看着对面:“柳安,我们唱的怎么样?响不响亮?你怕不怕?” 叫做柳安的军官长相还很稚嫩,似乎没超过二十岁,但是他一点都不怯场:“王忠,你这算什么?你看我们一连的!” 说完,他又对着身后的士兵说:“都给老子听好了,咱们一连连着赢了三天了,今天谁要是不好好唱,给老子输了,老子陪着你们跑步,跑二十里!” 蔷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天哪,不仅唱歌要比,输了还得罚跑步,这哪里是士兵,分明就是一群疯子傻子,你什么都不懂! 一群杀伤力极其惊人的疯子傻子,你什么都不懂! 一连的士兵听了柳安的话,立刻露出极其兴奋的表情——蔷薇见过这种表情,男人见到自己母亲就会露出类似的神情,饥肠辘辘的野狗见了肉也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但是这群士兵却只是要搞什么拉歌! 又是一阵惊天裂地的鬼哭狼嚎,蔷薇发现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曲调可言。或许原版的歌曲听起来挺好听的,但是在他们唱来却完全是一阵嚎叫,若非是歌词的起伏变化还存在这一点痕迹,蔷薇都要怀疑他们是不是随便挑了几个音节发生,目的只是要发出最大的声音! 他们终于唱完了,两边的士兵都眼巴巴地看着徐将军,显然是把他当做最后的裁判官了。徐将军想了想,指着二连说:“今天你们唱的响,你们赢了,全体加餐!” “吼!吼!吼!”士兵们高声喊叫着,有些人甚至跳了起来!而一连则满脸晦气,柳安甚至跳着脚对自己的士兵大骂了起来。 估计一连今天要罚跑步了,这倒也不错,若是战场上打不过可以跑得及,只是蔷薇严重怀疑,这么一群狂热的疯子,谁能打得过他们,谁又能让他们逃跑呢? 话又说回来,跑得快在追击的时候也有用,这么想跑得快果然是一举两得。 蔷薇想不明白加餐有什么值得开心的,这些人各个神完气足,显然不是吃不饱饭的,区区一顿加餐,何必这么开心? 又不是吃金丝小枣、油旋、扒鸡、酱牛肉…… 似乎是见到了蔷薇的疑惑神色,周珺主动解释道:“这其实不是一顿加餐的事,他们才不缺一顿饭呢,这是荣誉,荣誉!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求胜心,求战心,这就是在培养他们的荣誉意识!” 蔷薇暗自撇撇嘴,她觉得荣誉根本没什么用:玉天王够厉害了,他也很有荣誉,号称白莲教最强大的武士,可是还不是不明不白地死了! 在生死面前,荣誉根本没什么用! 不过她还是明白,若是对上这么一群追求荣誉又不怕死的军队,估计没什么军队能打得过! 无敌铁军,说的就是这群人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POV:蔷薇 愿不相见(爆更进度23/35) 柳旭闻言一愣,或许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无礼过吧,听王涛说,哪怕是皇帝老儿都是称呼他为“先生”的,不过蔷薇从来都不在乎这些读书人的玩意。 她不懂礼貌,也不想懂礼貌。 柳旭一点都没有生气,他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说:“不错,不错,姑娘性格独立,特立独行,很好,很好!” “那你是给钱还是不给钱?” “给钱倒是没问题——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不是你爹,也不是你娘,你拿了我的钱,咱们就权当是借的吧,我也不找你要利息,可是你打算怎么还我?” 柳旭的话让蔷薇有些挠头,她原本打算借了钱就走,想来柳旭这种人权高位重,不会把几百两银子的小事情记在心上,自己一年拖两年,两年拖三年,慢慢他就给忘了,这钱自然也不需要还了。没想到这个人跟个放贷的老财似的,一开口就问自己怎么还钱,这可不大好办。蔷薇想了想,实在不知道自己身上哪些东西之前,于是试探着问道:“要不你看谁不顺眼,我帮你杀了他如何?一个人一千两银子,不还价!” 她不知道江湖上杀一个人要多少钱,但是她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杀手,既然是最好的,那收费自然也应该是最贵的。这世上从来没有物美价廉这种东西,她能够保证的就是货真价实,任何她要杀的人都不可能逃过她的追击。 在杀人方面,她是专家。 “哈哈哈!”柳旭又大笑一起来:“感谢姑娘一番好意了,不过我柳旭行的正坐得端,从来不需要用杀手达成目标,所以就不劳烦姑娘了。这样吧,就当是交个朋友,你若是缺钱,我就做主送你一千两作为礼金,你慢慢花,若是不够回来找我就是。若是我在夷洲安家,还请你过来做客。” 他对蔷薇态度很好,丝毫没有因为蔷薇的无礼而生气,还慷慨地给钱,这让蔷薇非常开心,于是她点点头:“你这人还不算坏!” “不过,姑娘,你眼下身上伤口还没有好利索,只怕行不得远路,若是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差,不放养好了伤口再走,只要你伤势一好,我绝对不会阻拦,你看如何?” 蔷薇想了一下,可可有张布衣照顾,这个人最是千金一诺的,既然答应了自己,哪怕是丢了命也不会让可可受欺负,她倒是可以安心养伤。更何况,这柳旭身家富裕,车队里又有各种新奇玩意,倒是不妨留下来看看。这么想着,她就点点头:“好吧!”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于是二人就向柳旭告辞,柳旭也不挽留,任由二人离去,还给他们发了一百两银子的“零花钱”,让他们随便买东西。 王涛陪同蔷薇回马车,冬天天黑得早,远处的太阳已经躲在了山后面,黑色笼罩了大地,蔷薇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北国的星斗已经彻底亮了起来,他们在空中照耀而放肆地明亮着,发出的亮度几可与月亮争辉。这满天的星斗在蔷薇身前慢慢延伸,好像一条星星铺就的大路,在指引她的方向。 只是,她的方向究竟在哪呢?她从母亲死了以来都好像是在随波逐流,遇到什么做什么,又该如何去选择她的方向呢? 她不知道。每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会用力去捏自己匕首的刀柄,这种坚实的感觉让她可以摆脱恐惧。 有武力保护自己,这感觉很好。 王涛陪着蔷薇慢慢走着,他们一时间没有人说话,慢慢倾听着寒风刮过树枝林间的声音,这声音尖利刺耳,但是听久了倒有些像一首曲子,一首冬日的骊歌。 “你今天,为什么对师尊那样?”来到一处人不多的僻静地方,王涛开口了,他的语气不严厉,因为他在蔷薇面前根本硬气不起来,哪怕他现在是“天下文宗”的弟子,也不敢对蔷薇大声说话。 蔷薇叹了一口气,终于说出了她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其实,我只是很害怕他,我越是害怕他,就越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得脆弱和懦弱。” “害怕?”王涛奇怪地问:“师尊乃是一介文士,是绝对打不过你的,他生平以来就动过一次手,还是砍死魏忠贤这样的老太监,你又何必怕他呢?” “我怕他,是因为他能杀人。” 这句话让王涛更加疑惑了:“他能杀人不假,可是你也能杀人啊,算一算,死在你手上的人命只怕有十几条了吧,这可比他多多了!” 蔷薇冷笑了一声:“傻子,你什么都不懂!我才杀几个人!我从早到晚地杀人,杀到刀子卷刃,杀到手足无力,才能杀几百个人?这还是人家站着不动让我去杀!而你师尊,他可了不得,我用刀子杀人,他动动嘴就能杀人;我自己去杀人,他却能驱使天下人去杀人!”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这样才能发泄她心中的无限恐惧:“我打小就在森林中厮混,知道什么危险,什么安全,而你师尊给我的感觉却比几百只老虎加起来还要可怕——你看看,今天那两千多人,全都是比你还博学的士人,我虽然不喜欢他们,但是也得承认他们花花肠子多,可是今天怎么样?他们跟疯了似的跟着大喊什么‘天下大同’,比起那群士兵来一点不差!说到那些士兵,你看看,他们那里是士兵,简直是疯子,他们活着的意义不是活着,而是杀人,杀掉一切阻挡你师尊的人!” 她最后已经是在咆哮了,少女尖利的音调响彻整个夜空,似乎惊起了几只夜眠的乌鸦。 王涛沉默了很久,他似乎在思考,其实今天的这一切哪里需要思考呢,任何一个有基本智力的人都能看到,这群人已经彻底把柳旭当做了他们的神明,彻底把身家性命都压在了他身上,而偏偏柳旭每料必中,又能捣鼓出什么“大同主义”之类的东西来蛊惑人心,这让他们越发觉得自己是伟大而正义的了! 哪怕是杀人放火,哪怕是吵架灭门,哪怕是屠城灭国,他们都会打着“大同主义”的旗号,都会口口声声说“我是在为你们好,你们既然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大同,那就只好去死了”! 蔷薇相信,以王涛的智力根本不可能看不出来,深知这些狂热的人都不会看不出来,但是他们有这么多的人,他们的战斗力、凝聚力、组织力又这么强,攀附强者乃是弱者的本能,既然能加入一个既强大又有好处的组织,谁会愿意脱离呢? 就这样,一只又一只的飞蛾过来扑火了,而扑火的飞蛾们非但没有被火烧死,反而得了好处,这就激励了更多的蛾子前来。 天下的好处总是有限的,他们拿了好处,苦的就是别人。 蔷薇从来没有考虑过别人的生死和利弊,她从来都觉得只有自己的世界才是真实,其他人只不过是自己世界中的梦幻泡影罢了,而今夜她却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自私。 她若是自私,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帮王涛救母亲,就不会搭救饱尝重拳的月季,就不会千里追杀李长老。 她外冷内热,她刀子嘴豆腐心,她面若寒霜,她内心火热。 她是蔷薇,外有荆棘,内含花蕊。 王涛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有些悲凉,但是悲凉中却隐隐透着一股勃勃正气,这正气随着他的陈述越发浓郁,渐渐地,他开始义正辞严了:“蔷薇,我知道,你觉得师尊这一套跟白莲教没什么区别,深知比白莲教还要能蛊惑人心,这我全明白。但是,大同主义毕竟是和白莲教不同的,白莲教蛊惑了人心,只能带着人民去死,带着他们造反,而做了贼的白莲教还会反过来欺压百姓,他们不是好人,他们是贼!我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大同主义不同,我们真的是在努力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让他们不再受人欺压,让每一个人都有田耕,都有工作。白莲教除了几句经文狗屁都没有了,我们却有纲领、有规划、有计划、有目标、有纪律,我们要搞义务教育,让所有孩子都上学;我们要搞养老院,让老人都有个去处;我们要打击外敌,让所有的异族,所有的蛮子都不能再取代文明——虽然我们的做法偏激了一些,但是我们真的是在改变这个社会!” “为了这个更好的社会,为了实现你要做的这一些,你必须要杀掉白莲教,必须要解决所有挡在你们路上的人吗?”蔷薇小声问。 “恐怕必须这样!刘如意先生说了,只要目的是正当的,那么手段都是正当的!哪怕是下毒,是暗杀,是造谣,是抹黑,只要有利于我们的目的,都是可以的,都是可取的!”王涛的脸上隐隐浮现出一种虔诚和狂热,这脸色蔷薇不陌生。 那些在火里唱歌的,那些烈火焚身还不放弃,不抛弃,不求饶的白莲教,也是这么一种精神,一种神色。 狂热、虔诚、不顾一切。 这个少年的痛苦把他淬炼成了一块精钢,让他成长,而这些痛苦又让他永远不能再回到重前。 他脸上当然不会再也没有笑容,但是他的心里永远都有一块地方被仇恨占据。 他心有猛虎,他誓要复仇。 “你要扫除挡在自己面前的一切,若是我有朝一日站在你面前,你也要动手了?”蔷薇盯着他,冷冷地问。 “这……”王涛语塞了。 他没说话。 但是他也没反驳。 “祝你成功。”蔷薇转身,离去,在夜风的帮助下给少年留了一句话: “天长路远,愿不相见。” 只怕他日相见时,便是你我绝交日。 夜风悠悠,寒星幽幽。(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POV:高宠 女真来袭(爆更进度23/35) 天气已经很冷了,高宠住的是客栈里最卑下、最潮湿的下等房,里面没有火盆,在这种天气里越发显得凄凉和落魄。 窗外传来一声声蟋蟀的鸣叫,现在已经是冬日了,怎么还有蟋蟀在叫?而且前几日刚刚下过一场大雪,这些虫子怎么还没有被冻死呢? 这些虫子想来也是可怜,熬过了夏天、熬过了秋天,却要在寒冷的冬日死去,将一年的鸣叫和声调化作最后一场盛大的歌唱,然后带着满腔的无可奈何和意犹未尽死去。 只是,蟋蟀虽惨,毕竟虫子的寿命也就不到一年,他们的痛苦也不过就是这么短的时间,再痛的痛苦,被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乘,也算不上多么痛苦了。而人的痛苦,却会因为人的生存而越发酝酿,最后就像一窖老酒一般,岁月越久,痛苦越酽。 或许只要活着,人就是要痛苦! 他转头看了看房间内的陈设,说是陈设,其实几乎什么都没有:一个溺桶、两个矮榻、一盏没油了的油灯、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他多么怀念自己在辽东的家啊,他们家在辽南的程子堡,他们一族人群聚而居,他家虽然不大,只有三间瓦房,但是每到冬天火炕就要烧得热热的,让人进了屋子就想脱掉衣服,快活地在炕上打个滚! 他还怀念那肥沃的辽东大地,那地方虽然冷,冬天出去尿尿得带着棍子,否则就要冻掉拿东西,但却富庶无比,肥沃的黑土地好像攥一把就能攥出油来,不管你种什么——稻子、谷子、小麦,只要你用心打理,都能长出丰厚的粮食出来。而各种野味也是应有尽有,狍子、野鹿、野鸡、松江鱼,几乎是你只要能想出名来的动物,在那里都能找到,而且随便你去打,只要打到,就是你的! 但是现在不行了,女真人把他们赶了出去,若是不愿意走,就得留下来给他们当包衣、当奴才、当狗! 没人愿意当狗,尤其是高宠和父亲。 想到父亲,高宠不由得看向自己身旁的那张矮榻,父亲在上面睡得正香。 父亲名讳是高盛,他在高宠眼里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他是堡里的百户,使得一手好枪法,据说是当年杨家将镇守边关的嫡传绝学,又有人说这枪法其实是当年小霸王高宠的绝世枪法,就为了这,高宠特意央求父亲给自己改了和高宠一样的名字! 女真人来的时候,父亲亲自带着堡里的壮丁奋起反击,虽然女真人有一百多顶盔掼甲的精锐士兵,他们却只有两百多没有多少训练而且缺少武器的壮丁,但是父亲还是带着他们奋起反抗,死也不放弃祖宗传下来的土地! 高宠那时候年纪还小,虽然年仅十六岁的他身高已经有了六尺多,国字型的脸、浓眉大眼和坚毅的眼神和父亲简直如出一辙,而且他自认为自己的枪法也已经炉火纯青,但是父亲还是不愿意让自己上战场,因为他觉得自家有一个人上战场已经足够,若是父子一起死在战场上,高家这一脉就绝了后了! 不过高宠坚信他不会死,他从小听着英雄好汉的故事长大,使得一条好枪,又骑术高明,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像传说中的英雄一样,跟着主帅南征北战,做出一番大大的事业,让所有人都记住自己小高宠的名头! 他偷偷上了战场。 哪怕是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场战斗的记忆。 他闭上眼睛,慢慢回想着那场惨烈的厮杀。 那是一个晴朗的白天,虽然是在辽东,但是天气还没有这么冷,那一天的风吹的正好,不多也不少,既不会多到吹起沙尘,影响战士的视线,又能带起阵阵微风,让厮杀了很久的战士有一些凉爽。 女真人来得很快,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到达屯堡。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们必须出堡迎战,给家属撤离留下时间。 哪怕是必死的一战,也要带着勇气去打。 父亲带着聚集在堡里的空地上,父亲那天穿的是红色的布面甲,他们家买不起昂贵而轻便的山文甲,所以只能穿这种布面甲。好在这种盔甲多少在关键部位也有铆钉和铁板防护,总比穿着布衣上阵强得多。父亲手里拿着一杆大枪,这枪不是江湖上吹嘘得神乎其神的白蜡杆子,而是用上好的牛筋木制成的硬杆长枪,这种枪必须把一棵树放倒之后整根地劈刨,只取里面的芯材,不留任何节疤,头上再加上用精铁制成的枪头,配合战马强大的冲击力,哪怕是双重甲的白甲兵也能给他扎个透心凉! 高宠没练过白蜡杆子,那种东西看着好看,耍起花枪来也是一抖一抖的,江湖艺人们又说什么“听劲”“暗劲”,好像神乎其神的样子。但是战阵之上不过一冲一突,眨眼之间生死立判,哪有什么时间给你玩听劲,所以戚爷爷子啊《练兵实纪》里面就要求用根粗腰硬的长枪,决不允许使用花枪。 父亲眼看着聚集起来的壮丁们,眼神里闪过一丝焦虑。高宠能明白父亲的焦虑,因为他同样有类似的焦虑。这些壮丁与其说是士兵,倒不如说是炮灰,他们有的有武器,但是这武器不过是临时草草赶制的长枪,用的是长根的木料,只是上面布满节疤,头上又没有套上铁箍,只怕女真人一刀就能给他砍断;他们有的拿的是刀剑,可是这刀剑上面布满锈迹不说,刀刃也不很快,遇上披甲的女真人,拿着这种武器只怕是去送死的;他们还有的使用弓箭,但是这种小梢弓虽然好拉,力量却很不足,哪怕是用破甲锥,也只能在十步之内破甲,而高宠还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弓箭手敢让女真人逼近自己的十步之内! 他们的盔甲同样不好,装备布面甲的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了,就算是这样也只有五个人,而且有的人还没有六瓣盔,只能带着皮帽子。其他人则更加不堪,能装备一身皮甲已经是奢侈至极,没有皮甲的人只能多穿几层棉衣,战时往上面浇点水,说不定多少能起点防御效果,但是一旦沾了水棉花就会变重,到时候只怕跑都跑不了! 大明武备废弛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吗?高宠默默地看着父亲脸上的皱纹,心中的忧虑更加深了。 父亲看着所有人都来齐了,开始说话了:“乡亲们!乡亲们!我不是个会说话的,说不出来多少漂亮话!不过我觉得对于勇士来说,一句话顶一万句!今天我就说了,就一句,咱们身后就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咱们败了,土地就没了,老婆孩子就没了!是男人的跟我上,杀鞑子啊!”说完,他催动胯下的马匹慢慢走向堡门,没有回头看。 他知道乡亲们一定会跟上来的。 因为他们身后是他们的家人! 哪怕鲜血染红脚下土地,也要誓死捍卫! “杀鞑子!”乡亲们高声呼喊着,举起各种并不好用的武器,穿着并不坚固的盔甲,像潮水一般涌出屯堡。 他们是男人,男人就要保卫自己的家人! 高宠骑在马上,慢慢看着气势如虹的壮丁,心中飘过一丝阴霾。 战争虽然需要士气,但是同样需要智慧。像这样的壮丁,连合适的武器、基本的盔甲和普通的训练都没有,怎么可能打得过如狼似虎的女真人! 可是他们不能退避,因为佳人就在身后,他们甚至不能结寨自守,因为女真人若是把屯堡围上,他们就成了瓮中之鳖,而他们并不充足的粮食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坚持到援兵赶来——事实上,高宠事后才知道,根本不可能有援兵! 朝廷的官儿早就被女真人打破了胆子,他们根本不会派人来救援! 你们什么都没有,外无援兵,近有强敌,唯有拼死一搏,杀出条血路来! 高宠负责保护屯堡的家属们撤退,只是撤退能撤退到哪去呢,他们没有土地,没有粮食,没有积蓄,朝廷的官儿不会保护他们,女真人只会把他们当做包衣奴才,天下之大、辽东之大,他们已经无处可去了! 高宠用迷茫的眼睛看着熙熙攘攘、密密麻麻的家属们,这里面有三五岁的小孩、有十七八的小媳妇、有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而他们的眼睛里面不约而同地写满了畏惧和恐慌。 女真人的传说太可怕了,传说他们臂阔一尺,腰粗三围,拳头上能跑马,一顿饭吃一头牛,他们杀人如麻,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他们每攻破一个地方都要大肆劫掠,都要强奸、屠杀、抢劫、虐尸,甚至还有可能****! 他们简直就是魔鬼的代名词! 而父亲,那个脊背如同山一样坚实、目光如钢铁一样刚强、手腕如树干一样坚硬的男人,就带着两百疲兵弱卒去挑战女真人了,他能活着回来吗? 高宠不敢想象。 突然,他对自己说:“不,我也要参战,哪怕是死在战场上,我也要和父亲死在一块!”(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POV:蔷薇 初见柳旭(上)(爆更进度19/35) 他们又看了一会士兵们操练,比如把腿踢得高高的“正步走”,虽然看上去很怪异,但是其实非常博大,很能唬人;又比如长枪拼刺,虽然用的是包了布的木棍子,据说都是实打实的,还有人被直接刺死过。蔷薇虽然被他们吼得眼前金星乱冒,不过还是觉得不虚此行,他们训练都是实打实的,根本不耍花架子,比杂耍团好看多了! 当然,蔷薇没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拿这支军队当杂耍团看,否则她可打不过这么多人。 士兵们演练完就继续开进了,似乎刚才的训练就是给他们看的。周珺和徐将军打了个招呼,带着他们继续前进了。 他们走了一段路程,就见到前面熙熙攘攘挤满了人,全都是穿着红色衣服的生员士子,他们的衣服除了颜色只有红色之外,和士兵们是比较相像的,但是士子们好像浑不在意,他们高举着右臂,大声呼喊着:“天下大同!天下大同!” 蔷薇数了一数,差不多得有一两千人,整个队伍里面绝大多数的士子都在这里了。 他们凑近前去,挤进了人堆里。他们三个都是少年,除了王涛以外都很苗条,所以没费多少力就进了里面。在人群正中间,正有一个穿着红衣的年轻人站在一个高台上,手里举着一个铁做的东西讲话,他手里的东西颇为精巧,能让发出的声音聚成一道线,这样更多的人可以听到他的话。 他应该就是柳状元了,出乎蔷薇意料的,她以为能被成为“柳公”的怎么也得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没想到他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年轻得很。 他讲的好像是怎么制止贪污,蔷薇对这个问题有些感兴趣,不由得驻足倾听。 “咱们就说说这贪污的事,贪污好不好?当然不好!这不仅仅是贪一点钱的事情,关键是耽误事,还有可能破坏国家大计!就比如说你是那治理黄河的河道大臣,你收了贿赂,让黄河改道,或许有些人从中得利了,但是黄河的运行乃至自然运行规律,人力怎么可能逆转?以后少不得就要有黄河再次改道决口的事情,这黄河一怒天下惊,黄河改道,中原一片泽国,受苦的还不都是老百姓!就算你是那缙绅大夫,也未必能躲得过重重天威!再比如说你是那审案子的县官,你收了贿赂不要紧,你收了钱得给人办事啊,这一来,就是‘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搞得国法尊严荡然无存,政府公信力被你一人抹煞,以后谁还敢相信征服?又比如说你是那搞盐政的,你收受贿赂,官商勾结,倒是肥了盐商了,底下的小民吃不起盐可就惨了,贩私盐的也得层不出不穷,岂不是又要天下大乱?各位,可要记得黄巢的先例啊!” 他说的很多问题蔷薇听不明白,比如什么叫“自然运行规律”,又比如“政府公信力”,但是大致还是明白的,这收受贿赂可不就是罪该万死嘛! 她点了点头,继续听:“我说这收受贿赂不对,这是肯定不对的,但是可以理解吗?可以理解!” “收受贿赂可以理解?”蔷薇差点气得叫出声来,她在村里没少见过县里小吏敲诈农民的景象,动不动就搞得小民家破人亡,可恶至极。虽然她不喜欢村民,但是同样不觉得这些只知道收取贿赂的小吏和狗官有什么好,因此听到这句话,差点气得跳起来。不过她好歹知道柳旭后面肯定有后话,所以忍住没说。 “我说可以理解,为什么?因为朝廷给的银子太少了!就拿这知县办公来说吧,一个县那么多事情,他一个人肯定做不完,肯定要找助手,要找师爷,可是这些人都是他自己养活的,朝廷是从来都不管的!一个七品县令年俸90石米,这哪里够吃呢?而一个朝廷官员过得还不如普通百姓,这未免有失朝廷体面了!所以我说,受贿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人人都做海瑞!只是,这理解是一回事,允许就是另一回事!到了夷洲,我不允许任何人贪污,任何贪污的,统统派去矿坑挖矿!” 蔷薇可是知道矿坑是怎么个东西,那里终年不见天日,吃得差、干得苦,哪怕是体壮如牛的壮汉去了没几年也要变成病痨鬼,何况是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士子。这个惩罚除了没有直接杀人之外简直就是判死刑了! 听着士子们相互交头接耳的声音,柳旭又补充道:“当然,我也知道朝廷俸禄太低,所以你们可以放心,在夷洲,没有官吏的区分,全是官员,所有人的俸禄都翻倍,绝对让你们过上富裕日子,这多出来的银子就是养廉银!” 他正说得唾沫横飞,蔷薇听见身边的王涛悄悄说道:“这官吏的区分乃是明朝祖制,到了柳状元这里却给改变了,只怕这柳公志向不小啊!” 蔷薇不大懂这些东西,她觉得养廉银还不错,若是多给些银子能让这些贪婪如豺狼的官儿吃饱,不骚扰人民,还算是好的。 只是,她从来不相信人性——这贪婪乃是人类的本性,哪有猫儿不偷腥,哪有官儿不贪污! 人类就是这样,没东西吃想要吃粗面馍馍,吃了粗面馍馍就想吃白面馍馍,吃了白面馍馍就想吃肉,吃了肉还要来点酒,有酒怎么能没有女人,有了女人就要建房子,而房子是越来越大的,所以人的欲望也就越来越大,怎么可能因为一点点养廉银就止住贪污! 官员不死,贪污不止! 这么想着,她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不可能,官儿总是要贪污的!”她叫完才觉得不好,所有人都在看她! 柳旭皱了皱眉,似乎觉得被人打扰有些不悦,周珺有些恼怒地看了她一眼,走上前去跟柳旭汇报,似乎是在说明她的情况。 蔷薇隐隐觉得有些不妙,她被人家救了命,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听人家讲话还要拆台,这的确不大符合江湖道义! “大不了给他道个歉吧,江湖儿女,做到这一步就够了,他要逼我,我只好跑路了!”蔷薇这样想着,却见到柳旭脸上浮现出笑意,大声说道:“各位,这位姑娘可不一般,她就是蔷薇姑娘!她为了帮朋友报仇,亲身潜入黑风寨,一举扫平白莲教分舵,又为了救朋友之妹义释大敌,又情义双全,千里追敌,不死不休,真是江湖好儿女,落拓真英雄!” 柳旭若是开口骂她,蔷薇也就心里过得去了,可是他偏偏大力夸奖她,这就让她有些不好意思了。她看了看周围,很多人都向她投以敬佩的目光,这越发让她不是如何是好。 她依稀听见士子们的讨论,都是对她的事迹啧啧称道。 这让她有些为难。 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若是他们用棍子打她,她可以用匕首还击,但是他们却在夸赞自己,自己总不能用刀子回复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POV:蔷薇 初见柳旭(下)(爆更进度20/35) 眼见蔷薇有些腼腆,柳旭又过来给她打圆场:“姑娘,我的理论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你若是觉得不好,自然可以说出来,有讨论才有进步嘛!” 蔷薇听柳旭这么说,也不再纠结,直接说:“你说官儿不该贪污,但是贪污可以理解,我虽然一开始觉得是扯淡(注1),但是后来一想,我觉得还是有道理的。但是我觉得这官儿贪污跟狗儿吃肉一样,都是天生的,你虽然非常厉害,可是也管不了!” 柳旭没有摆出架子来,他耐心地说:“你说的也没错,人心都是苦不足的,要是能贪,所有人都有欲望。我拿了魏忠贤的宝贝,一共有二百多万,比我的身价多多了,我也眼馋,可是眼馋和贪污不是一回事啊!”他举了个例子:“比如这狼饿极了,连老虎也敢上去咬一口,毕竟他要是不咬肯定是个死,咬了还不一定死,可是它要是吃饱了,或者吃个半饱,就不大愿意咬了,毕竟它还不太饿,犯不着和老虎拼命。我的意思也是这样,把官员都喂个半饱,不贪心的喂个全饱,他们就不大愿意贪污了。” 蔷薇经常在森林中厮混,自然知道饿极了的动物和吃饱了的动物完全不是一回事:吃饱了的老虎没有什么攻击性,你只要不招惹它,哪怕是从它身边经过它也懒得咬你,但是饿虎就不同了,这种老虎最是厉害,哪怕是一大群人都敢攻击的!但是她还是有些疑惑:“你说的有道理,但是你怎么知道谁贪污谁不贪污?” “这是个好问题!”柳旭大声说:“这就是我马上要讲的问题了,大明朝的体制有个问题,那就是管着检查贪官的官儿和贪官其实都是一伙的,他们又管账又管买卖,肯定不会好好干!而我的意思就是,把管事的官和检查的官给分开来,他们属于两个系统,这样彼此不能勾结,自然可以起到监察的效果!”他见蔷薇一脸疑惑,似乎知道她听不懂“监察”的意思,就解释道:“比方说你让黄鼠狼管鸡圈,又让他自己数鸡,这肯定不行!但是你让黄鼠狼管鸡圈,让狗来数鸡,让他们彼此不见面,不能相互勾结,这就好多了!” “可是,可是你能保证所有官儿都不贪吗?你的大同歌里面说要‘苍天之下,厚土之上,人人安居,贪污绝迹’,若是有一个人还在贪污,你这大同岂不就是信口骗人?”蔷薇不知怎么的,把路上听来的大同歌说了出来,她说话不太过脑子,说完才想起来这句话有些太重了。 柳旭沉默了一下,似乎这个问题让他非常为难。 现场陷入了一场难看的寂寞中。原来对蔷薇赞不绝口的士子们开始纷纷声援柳旭,对蔷薇报以指责。 “这百样米养百样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偶有一两个贪污的,难道就是柳公的错了?” “柳公乃是谦谦君子,不欺暗室的,他沉默,自然是不能保证,可是这也不是他的错!” “没错,只要绝大多数官儿都不贪,那就是贞观再现,何必苛求!” 听着士子们的指责,蔷薇心里古井不波,她只是很好奇,这个名满天下的柳公会怎么回答自己的问题。 是勃然大怒,还是虚心认错,抑或是敷衍搪塞? 但是不管怎样,这都会让蔷薇觉得他不过尔尔。 “我承认,我不能让所有人都不贪污,事实上,这不可能。贪婪是人的本性,就算我给的俸禄太高,管的再严,总会有的,等我死了,等后面的官员管的松了,可能贪污还会更厉害的。”柳旭的声音有些落寞。 蔷薇心里有些可怜,这个人退缩了吗? 或许吧,人毕竟不是神,他不能战胜所有人,事实上,他能想到这些东西已经很好了,至少蔷薇觉得他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比别人要强得多。 “但是,咱们就因为目标不可能全部实现就退缩了吗?让步了吗?自暴自弃了吗?” “不,我说不!”柳旭义正辞严、一字一顿地大声说:“我说,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 “或许人人都不贪污是个梦想,是个梦幻,但是所有人都得承认——十个人里面九个贪官和一百人里面一个贪官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贪官越少,人民越好,少一个贪官,利一方百姓!” “或许我们努力去做,朝着那个人人都不贪污,人人都不受贿的目标前进,很多人都会倒在地上,倒在半路上,哪怕是我自己都可能见不到大同社会建立的那一天——但是,但是,大家要注意到啊,哪怕是我们减少了一个贪官,就有一个百姓受益,我们大同建得越好,百姓就过得越好,或许最终大同就建成了一半,就建成了三分之一,但是那也比现在这个半死不过,贪污横行的死样子强啊!” 柳旭看着所有人,目光灼灼,好像要将所有人的反应映照在自己的心里:“各位同仁,各位兄弟,我柳旭不怕死,只怕大同不能建立,但是哪怕大同不能建立,我们在建立的过程中已经造福了百姓,我们建得越好,百姓就过得越好!太上有立德,我们这就是在立德,这就是在流芳百世!天上一个大同,地上也有一个大同,我们死在了建立人间大同的路上,嘶吼就去那天上大同生活,而没死的人,就将接过我们的旗帜,继续我们的任务,继承我们的遗志,把那天上的大同啊,给搬到地上来!” “现在,请跟着我一起喊——天下大同,天下大同!” “天下大同!” “天下大同!” “天下大同!” 好像是被无形的线给操纵着一样,所有人都高举起右臂,红着眼,大声呐喊着,他们好像生怕落在了后面,好像在为自己毕生的梦想奋斗,他们好像要故意把自己的肺喊破一样,好像故意要让自己的声带彻底报废一样,他们喊得是这样的激情,又是这样的狂热! 他们单个的声音或许不如士兵,但是却同等狂热,他们两千多人聚集起来,声浪好像要把蔷薇掀翻一样! “天下大同!” 这声音掠过蔷薇的发丝,吹乱了她的头发,而后绕过她的脑袋,从她面前直冲而上,阻遏行云,响彻云霄! 注1:扯淡不是现代词语,冯梦龙《醒世恒言》里面就有出现。(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POV:蔷薇 大小骗子(爆更进度21/35) 喊完了口号,这次授课就算是结束了,士子们三三两两地结伙散去了,他们边走边热情地讨论着今天的收获,彼此间还争辩着“大同究竟多久可以建成”这种问题,显然是入迷甚深。★他们的脸上都红扑扑的,好像女人高.潮之后的余韵,蔷薇一直以为只有女人才会露出这种申请,而今一见,原来不管男女都会这样。 由此看来,男女其实也没什么不同,女人被人干了,身体上的爽,这些士子头脑被柳旭强.奸了,精神上爽! 柳旭朝他们招招手,示意他们过来,他脸上笑容满面,却面色如常。显然,他义正辞严、悲天悯人地把士子们给骗了,但是他自己是没什么感触的。 蔷薇知道自己脑子不好使,但是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能看穿这人的把戏。 或许傻人有傻福,脑子不好使反而不容易被这样的人给骗了,你在看周珺王涛二人,都好像见到神明一样激动憧憬! 看来脑子不好使也有好处! 他们三人走到柳旭跟前,周珺行了一个礼,这个礼是将右手放在耳边,胳膊弯成一个三角形,两脚跟一碰,出清脆的响声。周珺做得干净利落,虎虎生威,倒是有些军礼的意思。王涛不明就里,他似乎也想着跟着做,但是他协调性实在不好,所以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意思,不过柳旭倒是没有难为他:“小兄弟,这礼节是我大同社的专属礼节——大同社就是原来的济民社,不过选拔更加严格,必须是跟随我前往夷洲或者在我的产业中任职者才能加入!你初来乍到,又是少年英雄,可以不用这样的。” “那不行,那不行,”王涛不迭地解释着:“您乃是天下文宗,学界执牛耳的巨擘,我后生小子,如何能在柳公面前放肆!” “哈哈,什么柳公,不过是一个小小知府罢了,而且眼下还是擅离信地,连官衙都没的小知府!”柳旭似乎很开朗,拿自己当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的事开着玩笑,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 蔷薇冷眼看着柳旭,她不行礼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柳旭。 “这位小姑娘更是英雄了得,为了朋友大破黑风寨这是义,为了救人义释大敌乃是仁,为了然诺千里杀敌乃是信,我柳旭佩服,佩服!”柳旭看了看蔷薇,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他似乎受到了太多人的追捧和崇拜——实际上也是这样,蔷薇一路行来,没有一个人谈到柳旭的时候是不露出崇拜和憧憬的神情的,而蔷薇也的确相信他们的感情是真的,像这样的一个善于蛊惑人心又能搞出“大同社会”的人,还是倒阉英雄、御赐状元公,谁会不崇拜呢! 可是蔷薇就是不喜欢他。 蔷薇不打算给柳旭面子,所以她只是冷冷地说:“我不懂什么仁啊义啊,我只知道杀人的就会被杀,我觉得白莲教的那群人该死,他们就该死了。”她说完这话,似乎觉得这句话还可以做别样理解——若是我觉得你柳旭该死,那你也得死! 她其实没有过这个想法,毕竟她受了柳旭大恩,再怎么说也不能恩将仇报。但是她从来不愿意委屈自己解释,大不了就被人误解,反正她从小被人骂作是“婊.子”,这么恶毒的称呼她都忍下来了,何况是一个不会骂人的读书人呢! 出乎她意料的的,柳旭只是愣了一下,随后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很开心,似乎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这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见过自己杀人,他若是见过,估计就不会笑得这么开心了。 她正这么想着,从柳旭身后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脸很长,眼很大,像一匹马的脸,这倒是让蔷薇生出一些好感来,因为她最喜欢的动物就是马。不过这个人绝对不好对付,他的眼睛是冷的,他的血似乎也是冷的,他右手边挂着一把长长的战剑,这种剑不是军用武器,但是用来江湖格斗却非常有杀伤力,他的左边挂着手弩,已经上好了弦,铁制的箭头在阳光下散着寒冷的光芒。他身上穿的也是红色的大同军军装,但是同样的装束,普通士兵穿起来就有一股勃勃生机和奋勇之气,而他穿起来却只有一种肃杀和死亡的气息。 这一定是一个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老手! 他走了过来,先给柳旭行了个礼,然后冷冷地看着蔷薇,慢慢地说:“你是个小姑娘,按说我不能欺负你,但是你方才威胁公子安全,若不是看你说话有口无心,你眼下脑袋已经没有了!” 蔷薇没有说话,她右手紧紧按着匕,也用冷冷的眼神回敬着这个男人。她觉得自己有可能打不过这个人,因为这个人正处在男人最巅峰的三十多岁,无论是武技还是体力都处于巅峰,更不用说他还有一把比匕长得多的战剑。 一寸长,一寸强,高手过招,生死只在毫厘之间。 不过她不怕,在死之前很多人都不相信自己会死。 生死之间,有那么大的恐怖和奥秘,谁能说得清楚呢! 柳旭哈哈一笑:“伯龙,不用这么严肃,这个姑娘不是坏人,她只是不大会说话罢了!”这个叫伯龙的男人好像很信服柳旭,他轻轻点了点头,站在柳旭身边,右手距离自己的战剑很近,这个意思很明确,那就是他可以随时拔剑杀掉蔷薇。 他的目光不离蔷薇,这个意思同样明确:不要妄想做什么危险的事,我看着你呢! 蔷薇把手放下,撇撇嘴,她伤还没好暂时不想打架,更重要的是,她不喜欢无意义的杀戮。 杀戮或许是一种享受,但是就好像酱牛肉,吃多了就不好吃了。 “柳公,我大姐,她,她”王涛绞尽脑汁好像都不知道该怎么给自己打圆场,因此显得有些焦急。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眼前的年轻人是个大官,又有这么高的声望,他若是想要收拾蔷薇二人,好像都不用自己动手,只要努努嘴、给个眼色就会有好多人扑上来把他们撕成碎片。 不过蔷薇不怕,她不想死,但是她绝不怕死。 “没事,年轻人嘛,有个性是正常的,凡是才具人者,棱角必人。”柳旭好像器量很大,他一点都不在乎蔷薇的的冒犯,亲切地和王涛拉着家常,可以绕过了让王涛痛苦的回忆,专门和他聊一些马贼的生活和追击的故事,这让王涛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蔷薇冷眼看着,她懒得说话,但是她却不好就这么离开。 说了一会,柳旭突然问道:“小兄弟,眼看你大仇得报,不知道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这个问题蔷薇和王涛在路上讨论过了,不过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蔷薇打算回马贼哪里去,把月季的妹妹可可安置好,但是接下来却不知道该去哪了。她就像一叶无根的浮萍,东风来了就往东,西风来了就往西,却没有自己的方向。王涛却觉得还是应该找个正经的差事,眼下大同社就是一个极好的地方,毕竟大同社的主人不仅是当朝御赐状元公,更是什么“天下文宗”,前途绝对是无量的。 天下文宗值几个包子钱蔷薇不懂,但是想来带着“天下”这名头的都不算太差,比如“天下第一烧鸡”,“天下第一包子”。 他们谁都说不服谁,所以只好把这个话题搁置下来,但是眼下柳旭问起了,却不能再回避了。 王涛看了一看蔷薇,似乎内心有一些挣扎,但是他还是开口说了:“柳公,我家庭惨遭不幸,已是灰心欲绝,所幸有大姐帮助,报得大仇,已经是死而无憾了。但是小子想着,儒家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我虽然不能算是早达,但是毕竟还有这一腔热血,幼年也有中流击楫,闻鸡起舞,北伐建奴的壮志凌云,只想为这天下苍生做一点事情。这几日听柳公讲课,深觉柳公的大同主义才是拯救天下于水火,底定千年万载太平的不易基业,所以希望能为柳公执鞭坠蹬,效犬马之劳!” 这话说得云里雾里,文绉绉的,什么“中流击楫”“执鞭坠蹬”蔷薇都听不明白,但是大致意思她还明白,就是想跟着柳旭做事。这话是真是假她没见过,当然不知道,但是“闻鸡起舞”她是知道的,意思是公鸡一叫就起床舞剑,可是这胖子最喜欢睡懒觉,又半点武功不会,怎么可能天一亮就起来舞剑! 蔷薇冷眼看着王涛指手画脚地表忠诚,又看到柳旭一脸得意外加谦虚地连连推辞,心里觉得这两个人好假:明明一个人是走投无路了,不愿意去过那马贼的苦日子,又好逸恶劳,想跟着大官混饭吃,才说得自己壮志凌云,心怀天下;一个人是明知道对方在扯谎骗人,却仍旧做出一副什么“礼贤下士”的模样,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真诚真挚,简直是虚伪至极! 不仅王涛虚伪,柳旭更虚伪,而且从他们的表情来看,王涛的眼神还有些游移不定,显然没把自己骗过去,而柳旭却好像真心实意,简直比那舞台上的戏子还要真诚,还要自内心! 他把自己都骗过去了。 果然大官都不是好东西,王涛你也跟着学坏了! 一大一小,两个骗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POV:蔷薇 上中下策(爆更进度22/35) 旭沉吟了一下,说道:“你是个有心的,一般你这年纪的孩子,听了我这学说没有不瞌睡的,而你却能听下来,也是难得的。我听你说你的故事,也是忠义两全,是个好孩子。不过我收徒也不是随便就收的,这样吧,我给你出个题目,你若答得好我就收了你!” 蔷薇冷眼看着柳旭说要出题,她已经知道柳旭要收徒了,眼下出题不过是走个过场,证明自己收徒是有标准可言的。接下来要出的题目估计也不会太难,以王涛的脑子是没有问题的。 果然,柳旭的问题很简单:“你既然和白莲教接触过,你就说说,我们该怎么应付这白莲教?” 王涛打算拜师了,所以眼下他恭恭敬敬地弓了弓身,这才缓缓答道:“以学生来看,这白莲教实在是我大同主义之生死大敌!” 蔷薇本来以为王涛要说白莲教作恶多端,无恶不作,没想到竟然和大同主义扯上了关系!她不喜欢柳旭,但是却不得不承认这大同社是王涛最好的归宿,以他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小胖子,跟着柳旭读书学习,日后多半是能做官的。 做了官可就不一样了,哪怕是最小的九品官也是官身,也必王涛原来的小地主强得多! 所以,当王涛这么说出口时,蔷薇心里暗暗为他捏了把汗,若是王涛信口开河,说不定就把原来的大好机会给错过了,这可是有点可惜! 出乎她意料的,柳旭没有生气,他挑一挑眉,似乎有些惊讶,隐隐有有些惊喜:“你快快说来,怎么就是生死大敌了?” “柳公明鉴”王涛此时还不是弟子,所以他只能称呼“柳公”:“我大同主义走的是农民路线,我这几天学习您的大同主义,知道咱们是联合小农阶级和工厂主阶级,打击士大夫缙绅和行政商人!这么一来,工厂主我不清楚,但是小农我是知道的。这白莲教在山东、江西等地极为昌盛,在官府管不着也不愿意管的暗地里发展迅速,他们那一套什么‘明王降世’的主张也颇能吸引小农,这就是从咱们碗里面抢饭了!试想,若是他们把小农都拉过去了,谁来来支持咱们呢!所以,缙绅士大夫天生和小农敌对,咱们不必管他,缙绅士大夫也不是咱们的对手,可是这白莲教却和咱们同样争取小农的支持,所以就是咱们的生死大敌,必须加以严格、严厉、严酷的清除,一个都不能留!”当他说到“一个都不能留”时脸色狰狞,钢牙紧咬,显然是恨极了。 蔷薇心里黯然,虽然已经报了大仇,但是死去的人却再也不能复活,死者给生者心里留下的伤痕也绝对不可能轻易得到弥补。王涛虽然没有活着的仇人了,但是他却把所有的白莲教都给恨上了,恨不得把所有的白莲教通通杀了! 虽然白莲教作恶多端,可是这世上哪有全恶或者全善的人呢!这白莲教这么大,肯定也是有好人的,只不过王涛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是绝对不肯承认的,若是给他掌了权,只怕白莲教的人个个都得遭受酷刑而死! 蔷薇没有说话,虽然她知道这世上的事情绝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但是她却不愿意破坏王涛的前途,何况这白莲教的事情八字还没一撇,最后怎么处理还得看这个柳旭的意思! 这样想着,她略略有些安心。 柳旭听了王涛的话,面露赞许之色,转过头来对伯龙说:“伯龙,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却能看到咱们和白莲教之间的本质冲突,是个可造之材!” 伯龙没有说话,但是脸上的寒霜稍稍融化了一些,轻轻点了点头,对于他这样的战士来说,这样就是很高的称许了。 随后,柳旭又说:“既然你觉得白莲教一个都不能留,那咱们该怎么对付他们?” 王涛大声说:“昔日柳公为天子献上上中策三策,小子今天斗胆,也有上中下三策,望柳公采纳!” “说来听听!” “这下策,就是强攻硬打,等到咱们势力大了,士兵多了,广布哨骑,多设关卡,见到那聚众为乱的,那传播妖言的,那信奉弥勒的,统统抓起来杀了,一了百了!这就是下策!只是这下策耗时日久,代价高昂,容易闹得人心惶惶,又给衙役上下其手的机会,很有可能引起民乱,有损明公声望,所以我觉得不好。” “这中策,乃是分化瓦解,咱们找那熟悉白莲教内情的,许他以官职重利,允许他做官,条件就是必须帮助咱们收买教中高层。若是运气好,说不定就能收买其中的高位者,可以让他们内部分裂。就算是效果不好,时间长了,他们也会自相猜忌,到时候咱们对付起来容易许多!而且这么做不需要动刀动枪,有道是‘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比下策省钱多了。” “说的不错!”柳旭鼓掌,这是大同社的特殊礼节,表示赞许,若是柳旭讲话,底下上千人一起鼓掌,声若雷霆,整齐划一,最是威风赫赫的。 “那这上策如何?” “这上策,柳公,则是釜底抽薪之策!” “怎么个釜底抽薪?” “明公,这上策就是,每个村子都要排遣类似于军队的训导官,可以不止一个人,他们不仅要负责民政,更要负责思想教化,把咱们大同的思想传播出去,让民间愚夫愚妇彻底信服这大同理想!这白莲教的基础就是小农,在城市站不住脚,若是咱们派人把这乡村都给抢占了,他们就立身无地了,到时候只怕会不战自败,求着咱们来收编他们!” “好,很好!”柳旭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高兴地对在身边守候的周珺说:“珺儿,看来你要多一个师弟了!” “师弟大才,我不及也!”周珺笑着点了点头,一副欣喜非常的样子,但是蔷薇却从中看到了一丝深深地忌惮。 王涛的才干让这个少年非常忌惮,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蔷薇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世上只要想活着就要竞争,野狼要和老虎狮子竞争,山羊要和同类竞争,大树要和阳光雨露竞争,每个人要活着都必须不断竞争,哪怕蔷薇拔出匕首来把周珺捅死,也总会有王珺、李珺跳出来和王涛竞争的。 也罢,既然如此,就让他们自己去争吧,这样想着,蔷薇释然了。 柳旭笑着看看王涛:“王涛,择日不如撞日,你既然回答得好,我自然不能食言,怎么样,你可愿拜我为师?” 王涛大喜,他马上跪下,大声说道:“弟子愿拜先生为师!” “好好,!咱们大同社不讲究虚礼应酬,你若是感恩师父的,自然可以时时刻刻铭记不忘,你若是不可造就的,哪怕繁文缛节也不能改变,所以你三拜就好了!” 他这话一说,王涛毫不犹豫,在地上磕了三个头,他这几天磕头磕多了,所以做起来动作熟练、气势恢宏,大大的额头狠狠磕在地上,激起一阵扬尘。这一幕让柳旭更加开心,不住说收到了一个好弟子。 一时间,这里气氛融融,周珺一把将王涛拉到身边,不住地夸赞王涛机智聪明又忠义纯孝,日后必然是大才云云,让蔷薇暗自撇嘴——刚才心有忌惮的是你,现在一副好人脸的也是你! 果然,这跟着大骗子久了,连弟子个个也都是小骗子。 王涛既然拜师完毕,就应该站到柳旭身边去,所以就剩下蔷薇一个人面对柳旭了。 柳旭似乎也感受到了蔷薇对他的隐隐敌意,但是他应该有些摸不着头脑,毕竟他和蔷薇不仅没有仇恨,反而还有大恩于她。他盯着蔷薇看了一会,这才说道:“蔷薇姑娘,不知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蔷薇正要开口,却见到王涛正不住地对自己做着口型,看样子是在说“留下,留下”。王涛的心意蔷薇倒是明白,可惜她从来不是一个“识时务”的人,所以蔷薇直截了当地说:“这几天蒙你照顾了,欠你个人情。不过我已经答应了月季,要去照顾她妹妹,所以我想借你几百两银子,想来你这么大的官、又管着这么多的人,应该不会不答应吧!” 她这话有些无礼了,毕竟她一没有称呼“柳公”,二没有表示感谢,三还管救命恩人借钱,不管怎么说都不大礼貌。但是蔷薇从来都不知道“礼貌”这俩字怎么写,若是柳旭答应,那她正好一路吃喝玩乐回去,若是不给钱,那倒也不妨,大不了“用铁付账”。 气氛有些尴尬,王涛抓耳挠腮地想着办法,不停地做出乞求的姿势来,意思是让她多说点好话;周珺瞪着眼看着蔷薇,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而伯龙此刻倒是不大在乎蔷薇说了什么,他只是懒洋洋地盯着蔷薇的右手,似乎想看看这只手里面藏了什么奥妙。(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POV:高宠 各有选择(爆更进度24/35) 留下来保护家属的基本上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超过十八岁的青壮基本上都去和鞑子作战了,留下来的少年筋骨还没有长成,只好看着自己的父亲、兄弟翩然远去,走上那几乎必死无疑的战场。 他们没得选择。 高宠下了马,走到母亲身边,看了看母亲的脸。母亲今年不过三十来岁,但是已经满脸的风霜了,这既是辽东的寒冷天气带给居住其上的子民们的馈赠,也是生活的苦难刻在脸上的印记。 在这片天赐之土上生存其实并不需要和自然作多少斗争,因为这里实在太肥沃了,费我到你哪怕随便撒一把种子下去,秋天都有可能收获一大把的庄稼,虽然不会比勤劳耕种的农民更多,但是却几乎不需要任何力气。 简直是懒汉的天堂。 在这里生存最大的敌人不是自然,而是人。 他们的敌人很多,有朝廷的官吏,他们虽然从来不曾为小民做过什么事情,但是一旦到了交税和抽丁的时候,是绝对不会有任何疏忽的,大斗进、小斗出这种玩了几百年的把戏自然不用说,高宠甚至听说有些地方税收已经收到后年了——而后年朝廷都不一定还占据这块土地了! 女真人是更大的敌人,毕竟朝廷的官儿多少还有些底线,虽然有时候也会逼死人,但是还是有所顾忌的。但是女真人不会,他们几乎不会建设,他们只知道杀戮、劫掠、强奸、发泄,他们好像是一群从森林里面刚刚走出来的猩猩,除了基本的生理机能之外什么都不会。 母亲额头有深深的抬头纹,这种皱纹在她皱眉的时候尤其明显。她穿着并不算厚的棉衣,她的厚棉衣已经给了前线杀贼的壮丁了,这时候一件厚实一些的衣服或许就是一条小伙子的命。只是高宠真的怀疑,面对女真人的长刀大戟,这种一刀就能撕裂开的防护或许只能给人一些心理安慰。 母亲看着高宠走过来,笑了笑,扯动了头上的皱纹:“伢,怎么了?” 高宠深深地看了母亲一眼,若是他今天死在战场上,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娘的脸了。他看了又看,等到母亲露出疑惑的神情,这才慢慢说:“娘,我想跟着爹一起上阵杀贼!” 母亲愣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你这活兽!去吧,去吧!” “娘你答应了?”高宠有些惊讶,他以为说服母亲要花很长时间。 “唉,你和你爹一个德行,决定了的事情是死也不会改的,我不答应又能怎么样?”母亲想了想,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她终究没说。 她想说什么?是让高宠注意安全,保全性命,还是多杀几个女真人? “那我去了!”高宠没有再多说话,此刻多浪费一点时间,父亲那里可能就更困难一些,他没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 他骑着马,在队伍里面来回冲突,手里拿着一杆和父亲差不多的长枪,腰间插着一柄腰刀,身上穿着一件布面甲,和父亲的装束几乎一模一样。他高声喊叫着:“我要去帮我爹杀贼,有血性的汉子跟我走啊!” 其实这里面已经没有汉子了,剩下的都是些半大的孩子,但是这些孩子不愧是辽东汉儿,高宠只是一说,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大声叫了起来:“高大哥,我们随你走,我们随你走!”他们基本上都会骑马,很多父亲为了能让这些孩子有逃命的机会,宁可自己徒步上阵,也要给孩子骑上一匹马。 这降低了队伍的战斗力,但是高宠说不出什么来。 就连自己的父亲,不也把两把腰刀中比较好的一把给了自己吗,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这些可怜又可敬的父亲! 孩子们聚拢了起来,他们的装备似乎比父辈还要好一些,除了没有装甲之外,手里的武器大都是些精铁的刀剑,骑在马上砍杀还是有一定的威力的。 高宠人高马大,他数了一数,三十七人,他又看了看,他的发小黄四海却骑着马看着这边,没有过来。 他身形瘦削,脸盘干净,一副书生模样,但是他的弓箭使得很好,是个好战士,若是能跟着一起上阵,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 “四海,你不一起去吗?你父亲也在阵上!”高宠大声喊着,年轻的他知道这样喊会损伤好友的面子,但是他此刻需要团结所有的力量,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黄四海看了看高宠,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歉意,但是他又看了看身边的老母亲和他家的童养媳瓶儿,终究是没有说话。 瓶儿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长得很可爱,白白的小脸好像白玉妆成一般,难怪黄四海留恋不舍,换做是高宠,他也不敢说自己就舍得下这样的媳妇。 只是,他的父亲就在战场杀敌,他必须前去。 这不是什么父子情深,论父子情深在场的少年都不比他差。 这只是一个男人守卫家人的职责。 职责所向,义无反顾。 百死不悔,决不回头。 “妈的,黄四海,你还是不是个爷们?你老爹就在前面杀贼,你****的躲在后面看老婆,你还算是个人吗?”一个少年高声骂了起来,辽东汉儿大多脾气火爆,有游侠之风,说好听了是“急公好义”,说不好听就是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黄四海的行为的确不大地道,所以少年们纷纷喝骂起来。 其实他们和黄四海的关系都不差,只是初上战场谁都会害怕,所以他们必须找一个胆小鬼来发泄自己的恐惧。 每个人都是一般的恐惧,只是有些人藏在心里,将它变成愤怒,有些人则溢于言表,生怕别人看不出来自己是个胆小鬼。 高宠轻轻摇了摇头,他不喜欢黄四海的表现,但是他又必须接受这一事实。他不可能在上阵之前先和自己人火拼一场,这样不仅会损伤宝贵的战斗力,也会大大打击队伍的士气。而留着黄四海在队里也好,母亲也能有个照应。 他开口说话:“大家别说了,四海兄弟有自己的打算。我爹现在估计已经快和女真人交上手了,咱们若是抓紧赶过去,说不定能给他来个前后夹击!” “好,就听你的!”高宠在屯堡的少年中很有威望,这不仅是因为他枪棒使得好,更是因为他从来不仗势欺人,更不会倚强凌弱,所以他是众人公认的领头人。 高宠拖着长枪,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力量损耗,高呼一声:“既然这样,汉儿们,随我来!”,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少年们呼号一声,也像一群野狼一样冲了出去! 前方,杀贼!(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POV:高宠 虽死犹荣(上)(爆更进度25/35) 高宠没有全速奔跑,在战斗中如何节约马力是骑手最关键的一课。若是在敌人冲刺的时候不能保留马力,你就只能被动地接受敌人的冲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承受骑兵的全力冲刺。 在高宠的记忆力,没有任何一只骑兵部队可以承受女真骑兵的全力冲刺而不崩溃。 所以他必须节约马力,不管是用来冲刺还是用来逃跑,都必须有足够的力气。 他们走了大概有一刻钟,从前面吹来的风送来了隐隐的喊杀声,听着声音似乎是刚开始厮杀不久,因为两边的中气都很足。若是已经苦战了很久了,两边不可能还这么声势十足地高声呼喊。 “猴子,你带人从后面绕过去,别给看见了,我去侦察一下!”高宠决定亲自犯险,这一是因为他并不信任其他人,一个优秀的将领必须亲自侦察敌情,才能得出最正确的结论,二是他在与不在、死与不死并不大可能改变战斗的结局,所以即使他死了也不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想到这里,高宠不仅苦笑,在这厮杀场、修罗域的战场内,一个人的生命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猴子答应了一声,带着人去了,走之前他轻轻擂了高宠一下:“大哥,别死了!” “放心,老子是要当大将军的人,死不了!”高宠笑了一声,也叮嘱道:“别死了!” 一句别死了,简简单单三个字,却是男人最重的嘱托。 没有人可以戏弄死亡,但是面对死亡,我们对亲人朋友却有着最深沉的眷恋,这种眷恋或 许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高宠慢慢策马向前,看着两军厮杀的景象。 他看了一会,觉得并不能称作两军厮杀:这简直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女真人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膀大腰圆,他们的身高或许比汉儿高一些,但是也高的有限,他们的身体有些粗,但是也没有到能够臂上跑马的地步。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比汉儿精良太多! 女真兵穿的大多数是棉甲,这种盔甲其实是模仿的明军盔甲,有着铁披膊和长对襟,因为是明甲,所以上面缀着额铁钉、铁片都在外面,这样的盔甲重量不过十几斤,但是非常轻便坚固。他们的头盔两边有可以垂下来的帽帘,这样可以在天冷的时候遮住他们的耳朵脸颊。骑兵还拥有袖套,这样可以在冬天的时候给手指保暖,不管是拉弓射箭还是纵马冲突都是很有利的。 女真的精锐白甲兵很多都穿着双层铠甲,就是棉甲里面再套一层锁子甲以求“刚柔相济”,棉甲可以挡铅子,锁子甲可以防劈砍,这样的防御对于武器不精良的壮丁们来说简直是无懈可击。 他亲眼看到一个王大叔将手里的刀狠狠地朝一个甲兵的胸口看去,眼看着就要砍中对手,王大叔脸上泛起一丝笑意,而高宠心里却又急又气:那甲兵一看就是穿了双层甲的,你这破刀根本没有任何用! 果然被砍中的甲兵好像没事人一样,他甚至只是顿了一顿,就完美地承接下了这次伤害。他满脸横肉的脸阴阴一笑,手里的长刀狠狠往下一撩。 “刺啦!”高宠眼睛绝望地闭上,他隔着这么远甚至都可以听见体血肉被钢铁撕扯开的声音!“吭吭”,这是细碎而低沉的声音,好像是王大叔的胸骨被锋刃切割的声音,这声音嘶哑而刺耳,让高宠恨不得闭上耳朵! 他再睁开眼睛时,王大叔已经倒在地上了,他脸上似乎还带着一丝笑意,好像在得意自己那迅雷般的一击。 他死了,死的不能再死。 他又看到一个身体壮得好像一头牛一般的甲兵,这个甲兵仗着自己身强力壮,甚至都没有用武器,直接就用带着铁披膊的双臂护住头脸,然后一鼓作气冲入人群中! 若是组织良好的军阵,是绝对不会给他这样突破的,如林的长枪和锋利的大刀会让这个蛮子知道什么叫做死亡。但是壮丁们虽然是屯堡军户,却从来没有经历过多少军事训练——整天给军老爷干活种田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哪有时间去训练!而军官老爷们似乎也不愿意让壮丁们训练,在他们看来,这会耽误了农活,影响他们的收入。 就是这样,两边都不愿意训练,所有壮丁们没有任何训练,他们不懂得如何排成密集的军阵,不懂得临阵不过三矢,射箭必须凑近了射,不懂得合理选择对手,用刀的对付轻甲兵,用枪的对付重甲兵——他们只知道一窝蜂地往前冲,然后给人割麦子似的全数杀死在地! 冲入军阵的甲兵撞到了一个壮丁身上,这壮丁身形不算瘦弱,但是给他一下撞在胸口,立刻呼吸骤停,哇的一口吐出鲜血,然后就是剧烈的咳嗽,而他还没来得及把咳嗽咳完,甲兵就用顺刀切断了他的喉管! 重甲兵杀入轻甲兵的军阵,简直就是狼入羊群。他不需要防御,因为所有人的武器都不能给他造成伤害,而他只要轻轻一刀,就能切断一个人的喉咙;轻轻一刺,就能刺穿一个人的肚子;轻轻一个膝撞,就能打得人骨断筋折! 他杀得是这样的开心,以至于高宠甚至在他脸上看到孩子一般的开心笑容。 是的,孩子一般,无邪的、真挚的、没有心机的笑容。 这个甲兵把杀人看作是一种游戏! 高宠睚眦俱裂,他的双手紧紧握着,把长枪攥得紧紧的,他觉得体内有一种杀戮的冲动,这种冲动充盈了他的四肢百骸,让他毫无畏惧,让他一往无前! 突然,甲兵的杀戮之旅停止了——他的后心扎过来一个枪头,冷冷的枪头。 高宠一阵欢呼,肯定是父亲,肯定是父亲! 果然是父亲! 他的身形高大魁梧,比刚才还要高出一个头去,他手里拿着一柄长枪,他的马看上去已经死了,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战斗力。他威风凛凛的手持长枪,目光仇恨地看着这群入侵者,巍峨好像山岳!(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POV:高宠 虽死犹荣(下)(爆更进度26/35) 父亲抖了抖长枪,没有任何花俏地向前突刺——高宠觉得自己哪怕再练十年都未必能比得上这一击,因为这一击实在太完美了,力度、角度、速度都无可挑剔,这一枪就好像从敌人的身体里面长出来一般,根本没有任何躲闪或者抵挡的余地! 一个甲兵挨了这一枪,冰冷的枪头从他的心脏处扎了进去,又从身体的另一端出来,然后闪电般地收回。 他本来还要大肆砍杀,却好像觉得身体的力量全部被抽空一样,他用困惑的眼神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又低头看了看,发现胸口正汹涌地喷射着鲜血,在地面上画成一幅图画,他释然地点了点头,又愤怒地咒骂了两句,随后颓然倒地。 他再也不能杀戮了,父亲剥夺了他杀人的权利。 他像一个伟大的审判者,宣判屠杀者的死刑。 一眨眼之间两名凶恶的甲兵倒地,这大大激励了壮丁们的士气,高宠见到父亲高高举起长枪,高声说了什么,随后壮丁们高声呼和,显然非常兴奋、非常振奋。高宠不知道父亲说了什么,但是他相信父亲不管说什么都会有这样的效果,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他就像一面旗帜,高大、威武又可以信赖,永远引领着士兵们奋勇先前! 父亲一马当前地带人冲向战况最激烈的地方,他呐喊着,咆哮着,他的脸被女真人伤口喷射出的鲜血染得通红,但是他毫不介意,只是用手轻轻抹了一抹,随后就又勇敢地冲了上去。 他出枪,枪如游龙,扎在一个女真人的喉咙上,他大枪一振,将这人弹飞,他又紧跑几步,冲上前去,一肩膀抗倒一个甲兵,然后双手握着大枪,狠狠向下一扎! “滋!”高宠可以想象那种血水如喷泉一般奔涌出来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太棒了,简直就比过年吃到猪肉还令人开心!他双手紧握,脸色通红,幻想着自己是父亲,一下子撂倒一个敌人,然后用大枪狠狠刺向一个女真人,把他身上戳出一个大大的血窟窿,然后看着血水好像喷泉一样冒出来! 真是太让人向往了! 父亲很懂得如何节约体力,他用眼角扫了一扫,发现四周暂时没有敌人,于是轻轻喘息了一下,然后用脚踩着女真人的胸口,把大枪拔了出来。不踩脸也是有原因的,这并不是父亲想要尊重战死的女真人,若是说尊重,这些强盗不配享受任何尊重,这样做只不过是因为脸上有很多血水,很容易滑倒,而在战场上滑倒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敌人可以居高临下地刺杀你,战友很可能踩到你! 父亲拔出大枪,高声吼了一声,这本来是不必须的,但是他必须不断发出声音,向心理脆弱的壮丁证明自己还活着,否则他们很可能就以为父亲战死,很容易就会被敌人杀散! 父亲身边聚拢起了几个壮丁,都是父亲的手下,他们跟着父亲训练过一段时间,也经常和高宠过过招,虽然武功不可能和他们父子相比,但是毕竟比起一般的庄稼汉要好太多。他们刚才好像被杀散了,而今听着父亲的吼叫声聚拢在一起,他们有拿团牌的,有用短刀的,有用有用弓箭的,组合起来就是一个小小的鸳鸯阵,在这混乱的战场上多少也有一点自保的力量。 高宠稍微松了一口气,把目光从父亲身上暂时转移,观察起了战场的形式。 女真人一开始就没有派出全部的力量,他们大概有三十人的骑兵,这些人远远地在后面观察着,彼此还大声调笑着,浑然没有把汉儿当一回事。这也可以理解,他们只用了七十人就对抗了两百多人的壮丁,这样还隐隐占据上风,他们当然可以悠然自得地观察形式。而他们其实也是有任务的,他们会在壮丁露出疲态的时候骤然出击,用最猛烈的冲锋彻底击溃壮丁们的最后战斗意志,然后剩下的就又是一次追亡逐北的胜利了。 “我绝对不会让这一切发生的!”高宠紧咬牙关,暗暗想道。 壮丁们的形式很不利,虽然以父亲为箭头形成了一个突出,但是很多壮丁根本不知道跟上,他们只是盲目地找距离自己最近的人拼杀——这很正常,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根本不知道战场是什么样子的,他们只会杀死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浑然不知道和战友形成配合。而有经验的老兵则会狡猾地观察战场形势,预知敌人的薄弱环节,然后像一把尖刀一样戳入敌人后心,给敌人最大的打击! 他叹了口气,这些壮丁实在是太稚嫩了。 他亲眼看到一个壮丁手里拿着长枪,正要扎死一个露出破绽的敌人,但是他的兄弟却被敌人砍倒在地。 这个时候,任何有战场经验的人都会选择先杀死面前的敌人,然后再去考虑别的事情,而他却犹豫了一下。 战场之上,一个犹豫就是一条人命。 捡了一条命回来的甲兵毫不犹豫,他从地上爬起,利用一冲之利将顺刀送进了壮丁的肚子里,然后快速站起,继续今天的杀戮。 而壮丁的兄弟也没有被救活,他被女真人狗一样的踩在地下,一刀正中胸口。 他徒劳地挣扎了一下,死了。 高宠悲伤地看着壮丁的尸体,这个壮丁或许是想救自己的兄弟吧,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反而害了自己和他兄弟。 这不是他的错,他根本不知道战场是什么样子的,之前连刀枪都没怎么用过,这如何怪得他? 大明啊,大明!你就让你的子民这么痛苦,就这么忍受女真人的蹂躏吗?高宠在内心高呼! 若是你这般不在乎我们的命,我们又凭什么给你卖命! 你老朱家也是农民出身,为什么就这么绝情呢! 高宠这样想着,却发现对面的骑阵动了,他们慢慢排成一个锥形,这是破阵的阵型,冲击力最强。 敌人要动手了。 高宠开始催动马匹,敌不动,他不动,眼下敌人出手了,他也要准备作战了。 和父亲一起,并肩作战,虽死,犹荣!(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POV:高宠 骑兵对决(爆更进度27/35) 他纵马飞奔在辽阔的辽东大地上,远处是渐渐逼近的地平线,近处是输死搏杀的两支军队,同样结构、同样为人类的两拨军队却再次摆开了阵势殊死搏杀,用手里的铁刀钢剑夺取同类的生命,留下家中哀嚎的孤儿寡母,是多么的讽刺! 不过他眼下没有时间考虑这些,他必须快速赶到自己的队伍中,带着他们迎上敌人的最后一击,用他们的血肉之躯迎战敌人的坚甲锐兵。 他们有三十九个人,敌人有三十个,若是仅仅看人数,两边似乎差不太多,但是他们这边都是一群没有上过战阵的少年郎,而敌人却是血海尸山里面厮杀出来的百战老兵! 任何优秀的统帅都不敢说能带领这样一支队伍打胜仗,但是他们别无选择。 敌人的威胁就好像是重锤一般,狠狠捶打在高宠的神经上,让他的意志不断收缩,不断收缩,及至于不能再缩,而这最极限的收缩之后,就是最猛烈的爆发。 这是汉家男儿的灵魂、血气、意志在面临重重苦难之后的最强音! 儿郎们已经排好了阵势等着他,他们组成了锋矢阵,打头的位置空着,这是给高宠留着的。 他是队伍的核心,永远冲在最前头。 壮士在前,万众跟从。 “父亲啊,父亲,以往总是你带着我向前,总是你用你那宽阔的脊背和无限的勇气鼓舞着我,鼓励着我,而今天,我也要带领我的队伍,带着他们奋勇向前,杀死眼前的敌人,让你看看,你的儿子绝对不会给你丢人!” 高宠看着身后那些稚嫩的面孔,他们最大的不过十七岁,绝对不能算是成年男子,最小的才十三岁,骑在马上都摇摇晃晃,单薄的身躯甚至不足以拿起一柄标准的钢刀。 但是他们还是来了,跟着自己,骑着马,拿着刀枪,要和入侵家园的敌人决一死战。 “他们信赖我,依靠我,跟随我,我哪怕就是死了,也绝对不能辜负他们!”高宠眼神肃杀,手里高高举起长枪:“儿郎们,全体都有了,跟我杀鞑子!” “杀鞑子!” “杀鞑子!” 一百多只马蹄重重踩踏在黑色的土地上,激荡起阵阵烟尘,马上的骑手拿着兵器,义无反顾地冲向注定死亡的战场。 家人在后,死敌在前,男儿虽死不悔! 虽死不悔! 两支军队已经注意到高宠这一只部队了,敌人表现出一阵慌乱,毕竟高宠已经威胁到他们的后背了,所以本来要突击的骑队必须先解决高宠,否则再优秀的步兵也会因为前后夹击而快速崩溃。我军则发出阵阵欢呼,虽然他们并不愿意自己的子弟加入战斗,但是此时若是没有这一只生力军只怕全军都要覆灭,所以他们还是大声呼喝着,鼓舞他们奋勇战斗。 “都看见了吧,鞑子杀了咱们那么多人,现在又要来杀我们了!我不说什么精忠报国,我就说一句,谁他妈.的不想死,就给老子狠狠杀鞑子!”高宠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面,他手里的长枪平平举起,这是长枪冲阵的架势,人力加上马力拥有无穷的威力,可以一击穿透最优秀的重甲,对付最多两层甲的鞑子兵绝不算困难。 “杀鞑子!” “杀鞑子!” 少年骑手们纷纷端起了手里的武器,呐喊着,咆哮着,呼喊着,随着高宠冲向敌人! 敌人也来了,他们也是锋矢阵,他们也是一个彪形大汉为首,他们要和自己对冲! 针尖对麦芒! 一击决胜负! “来啊!”高宠双眼圆睁,他觉得自己的呼吸简直就要停止了,他看着对面的敌人和自己距离不过一百多步,这已经是骑兵加速的最佳距离了,他目力甚好,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对面领头骑兵脸上的一个大痦子,可以看到他嘴角因为负伤而留下的两道刀疤。 他看到对面的骑兵恶狠狠地盯着这边,那大张的嘴巴里面全是黄色的尖牙,而那凶狠之中有又多多少少带了几丝不屑,想来是看不起这些娃娃兵吧。 “小爷高宠,鞑子来啊!”高宠高声呼喊着给自己减轻压力,他从来没觉得时间竟然过得这么慢,往常瞬息就到的距离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简直觉得这全速前进的奔马跑得还不如一只乌龟快! 这让他觉得有些不耐烦。 哪怕是死在战场上,也比这么慢慢爬过去强! 一百步,敌人接近了一百步! 他好像听到身后的骑手们的速度放缓了,他们怕了!他们怕了这如狼似虎的女真骑兵了! 战场之上几乎从来没有两只骑兵全速对撞的事情,总会有一只胆怯骑兵队在接近之前减速,然后没有减速的另一只骑兵就能利用速度在松散的骑兵阵型之间快速穿插,然后留下一阵血肉狼藉! 两只骑兵相对,唯有勇者取胜,怯懦者会不由自主地放慢马速,而这一慢不仅仅是冲击力的降低,更会失去躲闪的能力和抵抗的能力,而他们仅仅三十九人的部队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损失! 少年们的士气来得快去的也快,若是被敌人全速冲击命中,只怕马上就要崩溃! 而这最后一只部队的崩溃,结果就是所有人的死亡! 不行,绝对不行! 高宠紧紧咬住钢牙,他绝对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哪怕是赔上自己的命,也不能让敌人取胜! “胆小鬼!你们怕了吗?跟老子上啊,老子冲在最前头,要死老子先死,跟老子上,跟老子上啊!跟老子冲!”高宠高声呼喊着,他没有回头,战场上回头就是找死,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声音可以被所有人听到,因为他不仅仅是在用喉咙呼喊。 他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汉儿的荣誉、勇士的勇气呼喊! “上啊!”高宠听到身后的马蹄频率逐渐加快了,又听到少年们稚嫩而沙哑的嗓音,他们跟上来了! 他们战胜了恐惧,他们战胜了自己,他们跟上来了! 哪怕是死,也要和高宠一起死在战场上! 醉卧沙场君莫笑,兄弟同心死亦足! 敌人接近了,五十步! 高宠觉得自己简直已经和敌人正面接触了,他甚至可以听到敌人粗重的呼吸声,听到他们大声的咆哮声,听到敌人马蹄敲打大地的声音。他看到敌人穿着布面的盔甲,上面布满了铁钉和铁板,看到他们手里拿着长刀、长枪、铁骨朵,看到他们狞笑的脸庞。 敌人没有骑射,这种骑兵正面对决,两军瞬息而至,根本没有任何拉弓射箭的机会。没有人可以在全速冲刺的战马上准确射击,所有的骑射都是在低速奔驰的战马上进行的,而任何妄图依靠骑射在对决之前杀伤敌人的,只能因为来不及加速而被敌人一击崩溃。 射箭是懦夫,长枪是勇士! 高宠紧紧握着他的长枪,这只长枪是十二岁的时候父亲给他的,这是他拥有的最贵重的东西,他对这杆长枪爱若珍宝,哪怕是睡觉都要放在身边。 枪乃是战场之霸主,一枪出击,万军辟易! 敌人又近了,三十步! 敌人的声势好大,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是高宠可以感受到那股百战老兵的肃杀气息,可以感受到那股凝成实质的杀气,可以看到他们眼中的杀戮和欲望! 这哪里是人类的模样,他们虽然长着人类的眼睛,人类的鼻子,人类的耳朵,却没有任何人类的气息,他们就像一群野兽,一群修罗,一群魔鬼,生来就要杀戮,就要砍杀! 高宠有些心慌了。 他初出茅庐,就要对上世界上最强大的后金骑兵,传说中打得蒙古铁骑溃不成军,纵横天下无人可敌的后金骑兵! 我能赢吗? 高宠扪心自问。 他有些畏惧,这种畏惧不是来自于死亡的威胁,他其实不怕死,但是他就是有一种深深地恐惧,这种恐惧类似于屠夫对猪的威慑,类似于老虎对动物的威胁。 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支配。 眼前这些都是满手鲜血淋漓的刽子手,他们每个人手上都至少有几十个汉人的人命,他们都是打老了仗的精兵,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精锐,而自己,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有的不过是一身布面甲和一杆长枪。 我能赢吗? 高宠茫然不知所措。 忽然,他听到一阵呼喊,这呼喊来自于身后,来自于他的兄弟们,他们喊得很响“跟着大哥,冲啊!” “跟着大哥,冲啊!” 他们管我叫大哥,他们是跟着我才冲上来的! 若是我就此恐惧了,他们就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 我不是为自己一个人而战斗,我是为了大家的生存而战斗! 他恍然又听到一阵声音,这声音浑厚、沉重,带着父亲特有的鼻音。 “儿子,上吧,你是好样的!” 这是父亲在鼓励自己! 上吧,高宠,你有兄弟,有父亲,有手里的大枪,你一定可以! 这个少年狠狠地抖了一下长枪,咆哮着冲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POV:高宠 九死一生(爆更进度28/35) 喊杀声、嘶吼声、呐喊声连成了一片,高宠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敌人的声音,哪些是自己的声音了,哪怕是连绵的马蹄声也已经彻底合二为一,彻底辨认不清彼此。 他眼看着敌人一点点逼近,手中的长枪越握越紧,越握越紧,简直要把这木头杆子彻底捏碎一般。 他看到领头的敌人轻轻举起了长枪,这是一种省力的做法,直到逼近了敌人才举起长枪,但是高宠不敢托大,所以他一直平举着长枪,幸好他天生神力,哪怕是举着三十来斤的木头杆子也丝毫不觉得疲惫。 “你们为什么不减速?”高宠似乎听到敌人在咆哮,这是畏惧的咆哮。 “你们为什么不减速!”敌人在哀嚎! “我们不会减速!”高宠平平端着长枪,这长枪好像通体由精钢浇铸,宁折不弯,宁折不弯! 突然,他发现敌人的马蹄声渐渐慢了,和刚才相比,那咆哮的厮杀声也似乎降低了一些。 虽然只有一丝一毫,但是高宠仍旧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 敌人怕了,敌人怕了! 虽然仅仅只是个别人放慢了速度,但是敌人真的慢了一些。 原来你们女真人也不是铁做的胆子,你们也会害怕,你们也不敢面对决死冲锋的一群骑兵! “他们怕了,他们怕了!”高宠高声喊着,他的嗓音因为兴奋和恐惧而变得有些走音,但是这不妨碍少年们听懂他的话。 “鞑子怕了,鞑子怕了啊!”少年们高声呼喊着,马速又快了一些。 战场之上,气势此消彼长,你弱我强,既然女真人已经放满了马速,这一轮对决他们就输了! 眼看着少年们加快马速,原本就有些畏惧的女真人速度更慢了,他们的气势被自己这边所夺,而这气势一旦失去,可不是轻易可以找回来的了! 近了,近了!眼看着两军相距已经不到十步了,而敌人的马速已经慢到了不到自己这边的一半,哪怕是打头的那个尖兵也因为战友的退缩有一些迟疑。 迟疑乃是军人大敌,狐疑之众万不抵一! 而自己这边则是一群众志成城、视死如归的少年,他们或许战技不精,或许盔甲不好,但是却有着拼死一击的决心和斗志。 一人拼死,百人辟易,万军同心,天下莫敌! 敌人来了!高宠几乎可以呼吸到敌人喷出来的热气,他平平端着长枪,冲着敌人的心窝子扎了过去!敌人用的也是长枪,这种枪仅仅是枪柄就有十五尺长,他右手抓着马辔头,将枪夹在腋下,好像一轮新月要漫上天际,等到接近时则右手执前,左手执后,枪身高举过额头,利用马的冲击力造成杀伤。 高宠的枪兼具马家枪和沙家枪的优势,有些类似杨家枪的丈四枪,只比对手稍稍短了一点,这样的枪兼顾了长度和轻便,可以及时调整,可以保证持续进攻。 敌人的枪刺了过来,高宠没有盾牌,若是给刺中就绝对没有生还的道理,但是他也从来不需要盾牌。 就在闪烁着寒光的枪头直刺过来的那一刻,他轻轻扭动身体,那散发着死亡气息的长枪就刺了一个空。 好机会! 高宠的枪好像闪电一般刺出,他不需要使出多大的力气,战马的冲击力就是最好的力量,他只需要将枪摆在他应该在的地方,长枪会自己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刺啦”,好像用剪刀去剪一块破布,又好像用菜刀剁一块猪肉,他觉得手上稍微有一些阻碍,但是这阻碍很轻微,随后就是一刺到底的淋漓畅快! 男人似乎天生有一种穿刺的快感,这种用枪头穿透肉体的快感,没有体验过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明白的。好像奔跑了许久终于停下来休息一会,又好像求索了千年万年终于得到解答,又好像持续了百年的饥渴终于得到餍足,他觉得身体里有一块空虚被充分填补。 这就是杀戮的快感吗? 高宠喃喃自问。 如果是这样,那么杀鞑子果然是一件令人痛快的事情! 鞑子的伤口喷出一条血箭,高宠快速收回自己的长枪,两马错身,骑兵已经带着满眼的不敢置信和遗憾颓然倒地。他胯下的战马奔跑了两步,似乎觉得身上的重量有些不对,于是停了下来,疑惑的左右瞧瞧,却没有找到主人的踪迹。 这个身经百战的鞑子骑兵死了,死在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手里。 “你是第一个,但是不是最后一个!” 高宠大喝一声,发泄出心中的快感,看也不看倒下的骑兵,从骑兵的间隙中冲了过去,手中枪出如龙,戳中又一名骑兵的喉咙! “好!”少年们高喊一声,他们被高宠的英勇激励,纷纷呼喊着冲了上来,他们或许不能像高宠一样一枪准确地戳中一个敌人的喉咙,但是他们却有着无穷的血勇之气。 一个少年一刀劈在了一个鞑子骑兵的头上,这借助马力的一击将鞑子的脑袋切了下来,因为这冲击力实在太大,所以这丑陋的脑袋从人体上落下来之后甚至还飞出去了好几步,然后颓然地在地上弹跳两下,彻底失去了声息。 一个少年双手握着长枪,用力地向前突刺,他的姿势并不对,因为这样会是自己失去重心,很容易让自己从马上掉落下来。万幸他面对的是已经失去了冲击力的鞑子骑兵,所以这一枪正正戳在敌人的胸膛上,锋利的铁尖头穿过了薄薄的棉甲,从他的胸膛后面穿了出来。鞑子骑兵本来想要挥舞兵器反击,但是这枪头入体的剧痛已经彻底夺去了他反击的能力,他在原地摇晃两下,从坐骑上斜斜倒下。 少年没能及时把枪收回,枪头卡在了敌人身体里面,少年于是抽出腰刀,高呼一声,继续杀向下一个敌人! 当然也不是没有被鞑子杀死的少年,一个少年用力过猛,双手抡着一柄长刀狠狠砍下一名鞑子,他似乎是觉得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力量,但是他的力量却不足以支持这样的行动,这让他的行动非常迟缓。 他的速度太慢了。 原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鞑子骑兵大喜过望,他手中的长剑轻轻递出,准确无比地扎进少年的小腹。 速度是相对的,两边具有同样的杀伤力,只不过速度快的一方可以自由选择攻击的方向而已。 少年没有甲胄,他薄薄的衣服被铁剑毫不留情地刺穿,他痛苦地看了看自己的伤口,双手用力,似乎想要再挥动一下长刀。 他没有机会了。 他死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POV:高宠 杀透敌阵(爆更进度29/35) 高宠没有任何精力去关注别人的生死了,他必须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他不能死,他若死了,失去了领导的少年们会在瞬息之间崩溃。 他高声怒吼,发出好像狮王一样的吼声,他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让少年们知道自己仍旧在带领他们浴血奋战。 只要我还在,就会带领你们杀鞑子,带领你们走向胜利! 一个鞑子骑兵呐喊着向他冲来,这个骑兵手里拿着的是铁骨朵,这种武器以生铁锻制,由八片生铁虚合,木把是柳木制作,长约三尺。女真人的好铁都用来打造兵器了,连铁甲都很少有装备的,普遍是棉甲和锁子甲,论坚固,这生铁的武器自然不能和明军相比。但是这铁骨朵根本不靠锋刃杀敌,它庞大的重量在女真人惊人的膂力加成下,具有无穷的威力,只要挨上一下就是骨断筋折。 骑兵挨近了,他因为战友的低速而不能加快马速,所以面对快速冲刺的高宠处于下风。但是这个悍勇的女真人根本不管这一套,他赤红着双眼,嘴里呐喊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语句,抡起沉重的铁骨朵打了过来。 铁骨朵庞大的铁制头部在空中划过一道肃杀的弧线,狠狠朝着高宠面门劈下! 若是给打实了,只怕高宠的脑袋都要被敲成一个烂西瓜! 高宠骑在马上高速飞奔,身体一动不动! “他怎么还不躲?”高宠看着对手的面庞上浮现出一丝狐疑,几乎可以听到他的疑惑。 高宠冷冷一笑,这战场枪术你们还差得远! 连续杀死两个敌人,他的自信心暴涨,再也没了一开始的畏惧和不自信。 杀戮就是自信最好的土壤! “吭!” 一声闷响,高宠用长枪架住铁骨朵,轻轻一转枪杆,随后是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沉重的铁头便不受控制地向一边滑了过去,再也不能给高宠造成任何威胁。这一下他用的是巧劲,所以没花多少力气,而这也是战场悍将斩将夺旗的不传秘法。 枪头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命中女真人的喉咙。枪头不是圆形的,而是菱形带有两侧锋刃,这锋刃高宠每日都要打磨,拿来刮胡子都可以,何况是在高速冲锋的战马上拿来杀人! 高宠对自己的武器有着精微到极点的把握,他感觉到枪头在女真人的喉咙里面入肉大约一寸。 够了,对于杀死一个人来说,一寸已经足够割断他的气管。 闪电一样收枪,高宠大吼一声,继续前进! 或许每杀一个人都要大吼一声很费力气,但是高宠却爱上了这种感觉,这吼声不住地提醒他,他在释放、在杀戮、在胜利! 今日听我一声吼,千军万马举世惊! 他纵马冲突,又刺死了两个骑兵,看着昔日不可一世的骑兵在他面前纷纷倒地,他有一种近乎不真实的感觉:这一切真的是我做的吗? 我,高宠,程子堡的百户之子,十六岁的少年郎,杀死了五六个豺狼一般凶狠、虎豹一样勇猛的女真人! 究竟是敌人太弱,还是我太强? 高宠懒得去想,他左右一看,他已经带着人杀透了敌阵,回首一望,敌人已经只剩下十六七人! 不管是我太强还是你们太弱,既然小爷能杀你们,你们就别想活着回去! 统统给小爷留下! 高宠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儿郎们,他们还剩下二十多人,已经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死在阵中了。再看看还幸存地少年们,他们有的胳膊受伤,根本拿不动铁刀钢剑,只要换做左手,左手当然不利于动作,但是高宠毫不怀疑,若是需要,这些少年会从马上合身扑上,和敌人拼个同归于尽!他们有的胸口中枪,这本来应该必死无疑的伤口却越发激起了这些少年的凶性,他们赤红了双眼,牙关紧紧咬着,似乎在忍受极大的痛苦,但是他们从来不叫一句苦,绝不会说不愿再战!他们还有的被铁骨朵打碎了肩膀,只要看他们已经凹下来的肩膀,就能知道他们在忍受怎样的苦难!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叫苦,没有一个叫疼,他们的目光灼灼地看着高宠,看着他们的领袖,他们的大哥! 带我们上阵,带我们杀贼,带我们追求生命的荣耀! 高宠听见了,听见了他们无声的呐喊! 好,既然如此,咱们就一起上! 高宠高高举起自己的长枪,男儿之间的交流不需要苍白的语言,他高举的长枪就是最好的声明,他磅礴的战意就是最好的战吼。 他冲了出去,那宁折不弯的长枪,就是辽东汉儿最好的描摹! 汉儿不为奴! 敌人怕了,敌人怕了!这些纵横辽东所向披靡,这些跟随着强悍的部族领袖杀遍了辽东、蒙古、大明的战士怕了,这些民间传说里面茹毛饮血、杀人如麻、腰粗十围、臂能跑马的无敌战士怕了,他们怕了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 他们先输了士气,被一群小孩子逼得减速,又输了骑战,被杀死了将近一半,眼下又要面临第二轮冲锋! 按理说,少年们的马力已经不足,这从他们明显减速的马速就可以看出来,而女真人的马力尚在,完全可以发起一轮反冲锋,若是打得漂亮,未必不能反败为胜。 可是他们已经被杀破了胆子,被打破了狗胆,他们不敢再战,不敢再正面迎战! 少年们高声呐喊着冲锋上前,他们甚至已经超越了高宠——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已经不能组成锋矢阵,他们也不再需要锋矢阵,他们只要猛冲上去,就能彻底击溃这群丧胆之兵! 一个后金军官大声咆哮着,他是个白甲兵,身上鼓囊囊的盔甲证明他身上至少披了两重重甲,这甲胄只要不对上骑枪这样的兵器或者铁骨朵这样的钝器,是不可能受重伤的。他眼下高举着骑枪,大声喊着女真话,这叽里咕噜的话高宠听不懂,他估计就是号召士兵努力战斗吧,可是他不会明白,这群丧家之犬是不可能取胜了! 今天不是你们的日子,今天属于我,属于父亲,属于这辽东汉儿! 女真骑兵勉勉强强组成了纵深两排的骑阵,他们呐喊着迎了上来,手里的武器挥舞着,看上去非常威猛。他们的身材比少年们要大不止一圈,胯下的战马也更加强壮,看上去两者战斗力简直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他们的眼神是怯懦的,是闪烁的,是狐疑的,他们只花了一半不到的心思加速,却把剩下的精力用来观察周围战友的动作,用来找寻临阵脱逃又不被发现的机会。 他们没了战心。 而少年们则不是,他们眼神里面没有生,也没有死,他们为了杀戮而战,为了守护而战,他们的刀剑虽然不够好,盔甲虽然不够坚固,战马虽然不够强壮,但是他们却有战意为刀,决心为甲。 这战意之刀,利于一切;这决心之甲,坚于一切。 纵有精钢之强,不敌我血肉之躯! 高宠蓦地想到岳家军的口号“你有连环马,我有麻扎刀;你有金兀术,我有岳爷爷;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这里面透着的雄心战意,不就是眼下战场的最好写照! 近了,近了! 高宠夹在少年们中冲锋,他眼神凝聚,不看身边的战友,也不看面前的众多敌人。不看战友,是他知道总会有人掩护他的侧翼,除非他们全部死光;不看敌人,是因为他一次只能杀一个人。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高宠目光紧紧盯着那个手握骑枪的后金军官。 就是你了! 后金军官也看到了高宠,高宠高大的身材和强大的武技无疑是少年中最引人瞩目的,他咧嘴狞笑,露出带有豁口的大牙。随后,他拧起骑枪,冲着高宠招了招手。 来吧,枪对枪,王对王, 骑枪对戳,生死交错。 这是男人的浪漫! 高宠心情古井不波,他的世界没有色彩、没有时间、没有空间,只有敌人的身躯和自己手里的一杆丈四长枪。 近了,近了! 两军相距不过三十步! 忽然,敌人突然爆发出一阵喧哗,位于两侧的骑兵突然从两翼绕开,避过了少年们的兵锋。这绝对不是什么击敌两翼的战术,骑兵乃是离合之兵,若是本阵被破,这些骑兵立刻成为游兵散勇,不能对战局做出任何贡献。 所以,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他们已经怕了,怕到不敢正面交战,反而要四散溃逃的地步! 高宠心中一阵惊喜,但是他没有乱动,因为眼前的后金军官已经杀了过来。 这个军官的确悍勇,哪怕是战友溃逃,哪怕就剩自己一人,也要毅然决然地杀入敌阵。 哪怕是死,也得死在敌人阵里。 骑枪刺了过来,钢铁的枪头在空中散发着冷冷的寒芒,好像飞速奔来的一点寒星,又好像一支离弦的利箭。高宠出枪,这枪准确无比地点在来枪的内侧。 仅仅是轻轻一点,两只枪头对碰,迸发出无穷火星,随后那只长枪便偏离了方向。 骑枪高手对决,哪怕是稍稍一点错误都会导致死亡,何况是偏离了方向。 高宠骑枪一抖,正中敌人喉咙。 后金军官手里的枪落地,就在这两马一错身的一瞬间,高宠看到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喉咙,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竟然被一个少年打败。他又看了看高宠,似乎看到了他的眼睛,那坚定而决绝的眼神,随即露出一丝了然,瞑目而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POV:高宠 十八如一(爆更进度30/35) 高宠眼前已经没有了任何敌人,他回首一望,到处都只有四散逃窜的女真人,他们被打破了阵型,已经没有了还手的力气,只好像被打败了的野狗一样逃回自己的巢穴。 “我打败了他们!我打败了他们!”高宠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又看了看那些四处逃散的后金骑兵,心中充满了一丝荒谬感:这就是在萨尔浒、在松山杀得明军丢盔弃甲的后金人吗?就是那甲兵雄于天下的后金吗? 这样的强敌,这样的敌人,就被我,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带着一群娃娃兵给杀散了! 这样的事情,说出去谁敢相信呢! 他又看了看少年们,心中闪过浓浓的哀痛,他们的确是获胜了,的确是打败了强敌,但是他们也只剩下了十几个人,剩下的少年就这样,永远地躺在了辽东的沃土上,永远地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吞噬生命,吞噬希望,吞噬一切,这就是战争,让大人先生们乐此不疲的战争! 战争,战争从不改变! “大哥,咱们赢了,咱们赢了!”少年们将高宠团团围住,他们满眼都是不可置信和不能理解。 是啊,谁又能接受呢,这些来势汹汹的后金人竟然被自己带着孩子杀败了! 高宠又回头看了看主战场,后金人已经发现自己的骑队被打败了,这让他们军心一阵不稳,哪怕是军官大声呵斥着命令士兵战斗,但是他们还是忍不住频频回头,生怕高宠带着骑兵袭击他们的后阵。而汉儿则为此大感兴奋,哪怕是之前因为敌人的猛攻而有些动摇的阵型都因此变得坚定起来。 他看到了父亲,那个山一般的男人,他高举这长枪,就像一杆旗帜那样站在中央,他长枪一指,那里就是进攻的方向。 他如山,支撑着所有人的战斗意志,哪怕是高宠,也是因为父亲还在才能鼓起勇气和后金人作战。 他注定有一天要脱离父亲高飞,但是至少现在不是。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很累,我也很累!”高宠看着少年们布满血污和汗水的脸庞,两军交战,生死之间,对于体力的消耗是惊人的,步兵战斗一刻钟可能就要休息,而他们杀败了敌人骑兵,自身的消耗也是极大的。 但是他们现在不能休息。 “但是,我们现在不能休息!我们的父亲、哥哥、叔叔就在那边奋战,我们若是休息,我们的父亲兄弟就可能被后金人杀死!我知道你们累,你们疼,但是我不说别的,我要上,要和我爹一起杀贼,一起杀鞑子,你们看得起我高宠的,愿意和自己的家人一起战斗的,跟我来!杀鞑子!” “杀鞑子!” “杀鞑子!” 少年们的声音已经不如刚开始那么洪亮了,但是他们声音里的坚定和振奋却一点没有减少,除此之外,他们的声音里又充满了无限的斗志和战意——他们刚刚打败了强大的后金骑兵,他们拥有无限的自信。 少年的自信心最容易膨胀,而这膨胀的自信心就是战场上士气的最佳来源! 少年们组成密集的骑阵慢慢行走着,他们还有一十八个人,七十二只马蹄慢慢敲打在辽东的黑土上,发出类似金鼓的声音。这声音沉闷、沉重,一点都不好听,但是却能给敌人带来最大的威慑。 后金人听到了这声音,他们向这边看了过来。 少年们距离他们还很远,大概有一千多步,按照这个速度,得花一段时间才能赶到战场,而若是他们利用这段时间,足够将父亲他们彻底歼灭了。 但是他们不敢,他们赌不起,他们已经遭遇了父亲的顽强阻击,已经见识到了这群汉儿强大的战斗意志,他们知道眼前是一块硬骨头,和他们经常面对的明军不一样,这是一群为了家人而浴血奋战的英雄男儿。所以,他们不敢将自己的后阵暴露在少年们面前,若是给这群刚刚获胜、士气如虹的骑兵冲进后阵,只怕他们会瞬间崩溃。 高宠高举长枪,他神力惊人,一点都不觉得疲惫。他可以压制着行军的速度,确保没有人快一步,也没有人慢一步,他们慢慢行进在布满血迹和血污的战场上,悠游自得,不像是来打仗的,倒像是来游玩的。 七十二只马蹄的起落在此时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和谐,“哒—哒—哒”,每一次都有十八只马蹄踏在地面上,过了一会,又是另外十八只马蹄落地,整齐划一,好像一只巨大无比的马在猛然敲击地面。 他们没有事先演练过,但是他们就是这样做了出来。或许是一起奋战过的少年们之间有一种联系吧,他们不需要事先约好,却在这战场上作出了无数名将可望而不可得的和谐统一。 或许是因为他们人数太少,若是人数太多则难度剧增;或许是冥冥中有一位神明,他在庇佑着辽东的汉儿;又或许是高宠的战斗力鼓舞了少年们,以至于他们都跟着高宠,做出和他一样的动作。 不管原因是什么,他们十八匹马、十八个人,就像一匹马、一个人一般慢慢开赴战场,没有畏惧,没有恐慌,有的只是一往无前的战意。 虽是十八,整齐如一。 宛如神兵天降。 后金人听着这声音,害怕了。 一个后金兵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了这神奇的一幕,“哗啦”一声,丢下了手中的武器,呆呆地看着不断推进的骑队;一个后金兵左右看了一下,发现没有人看着自己,悄悄往后挪了几步;大声呐喊着的后金军官愣愣地看着如墙前进的骑队,突然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他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的军队似乎比想象中要少,于是慢慢后退了几步,站到人群中间。 骑队仍旧在不断推进,他们慢慢逼近,好像死亡,好像毁灭,他们比不上大金朝的拐子马,他们没有覆盖全身乃至马匹的铁甲,没有把马腿都连起来的铁锁子,没有强悍的身体和巨大的力量,没有锋利的长刀大剑,没有野蛮民族不畏一切的杀戮冲动。 他们原来就是一群少年,一群泥腿子,一群有着种种弱点和恐惧的少年。欧阳平最怕的就是老鼠,他已经十五岁了,却仍旧不敢打老鼠;邹兵怕黑,每天都要母亲抱着才能睡着,若是被人关在黑屋子里,能活活吓晕过去;臧成体弱多病,瘦瘦小小,连一杆长枪都拿不动,只能使用一根木棒,若不是人借马势,根本打不死人。 他们是一群疲兵弱兵,若是在古代,就叫“中男”,连作为正规军的资格都没有,若不是战事危急兵源不足,连贪婪的朝廷根本不会打他们的主意。 他们就算是上了战场,也是当火兵、辅兵的料,没人会拿他们当一回事,更不会相信他们会打败一群如狼似虎的后金兵。 但是他们就是做到了。 或许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但是他们就是做到了! 他们继续推进,他们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静静地看着前面,用余光注视着彼此。 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了,胯下的马儿也不时发出一声声嘶鸣,告诉主人已经太累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不能活到这次战斗之后,这次战斗多半就是他们最后一战,和兄弟们共同相处的最后时刻。 所以他们走得不快,他们似乎在尽情享受在人世的最后时光。 高宠眼里噙满泪水。 这些少年啊,他们不像他天生神力,也不像他自幼习武,他们不通武艺,盔甲兵器都是别人用剩下的,却和他一起向敌人义无反顾地冲锋。 而他却不能保证,在这一战之后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这就是战争,战争会死人,不管是战争的发动者还是接受者,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在其中。 但是人类还是乐此不疲,这就是战争,战争从不改变。 再长的路都有尽头,他们已经逼近了敌人后阵一百步以内,这是冲锋的距离,在这个距离内,可以最大限度地加速马匹,又不会因为距离太长而使战马太过疲惫。 “兄弟们,这可能是我高宠最后一次和你们一同奋战了,我不多说,一世人,两兄弟,咱们没酒,就‘笑谈渴饮匈奴血’,用他们的血当酒吧!”说完,高宠一振长枪:“不想死的,都跟我上,一起上,杀鞑子!” “杀鞑子!” “杀鞑子!” 少年们蜂拥而上,好像山崩海啸! 高宠纵马在前,他的战马比别人要好一些,之前也节约了一些马力,所以他冲得很快。 他看到了父亲,这个山一样的男人被几个后金兵围在当中,他们似乎知道了他是这群人的精神支柱,所以后金人不管别人的攻击,只是举起手里的刀剑冲着父亲大肆砍杀。 父亲左右格挡,不住地躲闪,虽然这个男人高大健壮,却绝不笨拙,他利用一个女真人的疏忽,一枪戳死一个女真兵,然后又用枪杆格挡,挡住了必杀的一击。 突然,父亲一个趔趄,他被一个倒在地上的后金抱住了大腿! 腿乃是人之根本,若是腿不能借力,天大的本事也使不出来。 父亲,危险!(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POV:高宠 父子合力(爆更进度31/35) 父亲没有料到会遭到死人的袭击,他趔趄了一下,坚持着没有倒下,他倒转过枪头,狠狠扎在身下这女真人的胸口上。 一下,两下,三下,好像是捣米糕一样,又好像是盖房子时打桩一样,足足有儿臂粗的大枪杆子在父亲树干一般粗的手里上下翻动,一下又一下地刺在女真人的身上。 鲜血溅起,女真人哀嚎着在地上翻滚,但是他死都不愿意松手,因为他若是松手,他先前所受的一切痛苦都白费了,所以他宁可忍受着父亲的攻击,也不愿意松开手。 人的意志是多么强大啊!高宠深深明白父亲的力气,几百斤的大石鼓,父亲用胳膊稍稍滚一滚就能滚起来,他能拿着这石鼓玩出各种花样来,不管是苏秦背剑还是玉女穿梭,都能把这石头当做木头来玩。哪怕高宠是天生神力,也只能和父亲比一比爆发力,论耐力还是不如父亲的。 三十二岁的父亲正处在人生最巅峰的武力,他的枪下几乎没有任何人可以逃得一命。只可惜天下无敌和永生不死是两种概念,这个女真人显然是不要命了,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抱着父亲的大腿,用牙疯狂撕扯着父亲的布面甲,虽然他的牙很明显不能和犬牙相比,不能咬开父亲的盔甲,但是他却成功以生命为代价阻碍了父亲的行动。 一人拼命,百人辟易,高宠刚才证明了这一点,眼下又轮到女真人证明这一点了。 父亲疯狂地刺杀着这个不识好歹的女真人,他的双目大张着,嘴里咆哮着,他的双臂肌肉高高隆起,在空中划过一道又一道死亡的痕迹,而这一切,只不过徒然地给女真人增加痛苦罢了——拼命的人死得没那么快,哪怕只是多活几个呼吸,也足够改变很多事情了! 父亲只有两只手,他用来击杀地上的女真人,自然没法抵抗围攻的女真人,他们借助这个机会猛冲上来,用刀剑砍杀向父亲。 女真人的刀剑比起明军来说要重很多,哪怕是没有刀刃,也能当作重兵器来使,何况眼下这些人很明显都是三四十岁的精锐甲士,绝对不可能不好好打理自己的武器的! 双拳难敌四手,父亲危险! “别伤我爹,有种的来和小爷我打!”高宠大声呼喊着,纵马飞驰,他从来未曾觉得自己胯下的马儿竟然如此之慢,他只恨自己不能肋生双翅,立刻飞到父亲身边! 女真人的刀剑落下了,高宠睚眦俱裂,他高声呼喊:“不要!” 突然,父亲的脸抽动了一下,这是父亲独有的微笑方式,他笑起来很别扭,总是先抽动一下脸,然后再笑。 他手里的大枪横横地扫了一下,以他的腰为圆心,他扫除了一个大大的弧形! 父亲神力惊人,他手里的大枪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好像一只呼啸着的巨龙,摇头摆尾、须发怒张,上面的红缨在空中飘散着,狠狠抽打在第一个人的胸口上! 被击中的女真人好像被一道雷劈了一半,浑身抽搐着,这是父亲附加在大枪上面的劲力,专破重甲! 他倒下了,虽然没有立刻死掉,但是这种程度的重击足够让他好一会爬不起来了。 若是单对单,这点时间足够父亲腾出手来杀死他几百次。 大枪去势未减,第二个女真人比较矮,所以这一击打在第二个女真人的脸上。这个女真人可没有前面那个人的好运气了,他的脸被狠狠地抽中,深深地凹陷了下去,高宠隔着几十步的距离甚至可以听到那下颌骨被彻底打碎的声音——就好像用锤子去敲一块牛骨头一样! 女真人的脸碎了,字面意义上的碎了。他的右脸变成了好几块碎肉,中间还有着血丝和血管连着,可是这样只会让他的脸更显恐怖。他的牙齿几乎全部飞了出来,高宠数不清他究竟有多少牙,因为他们好像暗器一样同时飞射了出来,瞬间就插入了黑色的土地中。 他被敲翻在地,彻底没了声息。 父亲的枪力度减低了一些,但是他面前还有三个女真人。 大枪抽打在第三个人的肩膀上,很明显敲碎了他的肩胛骨,这是他右边的肩胛骨,正好是用来发力使剑的地方,所以这让他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但是女真人很明显并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所以他怒吼一声,朝着父亲合身扑上。 这就是悍勇的女真人,哪怕是死,也要拉着你一起死! 甚至就是能活,我也不愿意活,也要和你一起死! 这就是纵横辽东几十年,屡破明军的女真人的真正战斗力! 他们不是可怕在战技上,而是可怕在悍不畏死、宁死不活的决心上! 面对杀来的一残二好三个女真人,父亲就地一滚,他这一滚并非是寻常人扑灭身上火焰的一滚,而是借助了使枪的势头的一滚,方向正是高宠前来的方向。 哪怕是和敌人鏖战中,也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能利用战场的一切有利因素杀死敌人,保住性命。 这就是父亲,让高宠无比佩服、无比崇敬的父亲! 父亲来了,高宠没有降低马速,父亲不需要这样的帮助,自己也不会这样去帮助父亲。 他乃是高盛的儿子,他要做的不是懦夫一样把马让给父亲,逃跑的坐骑父亲不会去骑,他要去杀掉这几个人,证明他是不折不扣的、完全合格的高家子弟! 高宠的大枪平平端起,他的眼神凝聚而不散,他的气息完全集中,眼睛里面只有对面的三个女真人。 三个鞑子,三枪,三条人命。 简单的计算题。 “杀鞑子啊!”接近了!高宠一声大喝,双手握住枪杆,狠狠刺出! 好像用筷子去戳已经煮烂了的猪肉一般,有些太容易了——这个敌人只穿了一重棉甲,里面没有锁子甲,大枪戳起来根本没有任何阻碍,轻轻松松就扎了进去,然后迸发出冲天的血泉! 高宠已经总结出了用骑枪扎鞑子的感觉:没穿甲的,就是用筷子去戳煮熟的饺子,一戳就破,有时候不戳他自己就破了!穿一重棉甲的,好像用筷子去戳已经煮烂了的猪肉,有点阻碍,但是基本感觉不到;穿双重甲的,好像戳没煮熟的猪肉,得花一点力气,但是也不太难! 总之,不论你是煮熟了的没煮熟的,在我大枪面前就是一盘菜,一盘等着被小爷我吃的小菜! 高宠戳死了一个,其他两个人没有丝毫畏惧,生生死死对于这些女真人来说就像花开花落一样简单,他们野蛮的世界里面几乎没有离愁别绪和儿女情长,对于他们来说,杀人,就像吃饭,被杀,就像喝水,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也没什么的道理可讲。 既然如此,那小爷的大枪就是小爷的道理,小爷拿枪和你们讲道理! 女真人狠狠扑了上来,他们手里刀剑并举,嘴里呼喝着,朝着高宠的战马砍了过来。 射人先射马,他们不好砍中高宠,但是若是砍倒了高宠的战马,他们就能更轻松地对付高宠了。 “马儿啊,马儿!今天就靠你了!”一人一马好像心有灵犀一般,高宠稍稍用大腿蹭了一下马儿,这是他和马儿的暗号。 一人一马在日久天长的时间里已经形成了近乎是心有灵犀的交流方式,他们只需要一个动作,一个响鼻就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 老马识途,马能通灵。 马儿在空中飞跃,他夭矫的身形好像一条飞翔在空中的巨龙,难怪有人说马如龙,这冲天而起的战马,可不就是一条张牙舞爪的飞龙! 高宠手中枪出如电,一击,戳中一个女真人的头盔。这一枪力气很大,而头盔也不过是棉甲,挡一挡轻箭还有可能,对付带着马力的大枪则是不可能,这一枪彻底穿透了头盔,狠狠戳在女真人的头盖骨上,随后高宠双手一振,生生从他头上扯下一块头骨下来! “该死,没有戳中喉咙!”高宠暗骂一声,他这一招还没有运用纯熟,所以偏了一点,而头盖骨是人体最硬的地方,很容易伤到枪头的枪刃! 该死的女真人,你们的命还没有小爷的枪头值钱! 他随后又是一枪,这左右手之间的倒换如同画家绘画,又好像书圣写字,行云流水,不带烟火气,又好像滴水落地,自然而然。 这一枪总算戳中喉咙,带起一阵血泉,溅在马匹身后,湿了一片土地,成了来年春草的肥料。 呼吸间,三人,全死。 干净利落,如同切瓜砍菜。 高宠停住马儿,转头看向父亲,带着少年特有的骄傲大声说:“爹,你看我杀得好不好!我杀了三个,只用了三枪!” “这飞马枪用的不够纯熟!”父亲已经走了过来,他脸上噙着笑意,嘴上却严厉无比:“平时让你好好练,到了战场上不出错,你看你,从来不听我的话!” 高宠有些失望,他眼睛里闪动着气愤和不解。 “不过,杀得还不错,是你爹的好儿子!”父亲咧嘴一笑,又补了一句:“就这么杀,这才是我高家男儿!”(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POV:高宠 一夜迷失(爆更进度32/35) 父亲突然醒了,他嘟囔了一句,打断了高宠的思绪:“宠儿,还没睡着?” “没。”高宠闷闷地回答,他不怨父亲打断他的思绪,毕竟他刚才回忆的乃是人生中最值得骄傲、最让他回味不已的日子,这回忆有若烧刀子烈酒,让他沉醉不已,若是再回忆下去,滋味就不那么好了。 “想起你娘了?”父亲叹了口气,他没再说话,从矮榻上坐起,自顾自地叹息着。 这个在战场上赫赫威风,横扫千军的雄壮男儿,此刻也露出了男人脆弱的一面,则一面没有让高宠看不起父亲,反倒让他觉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个活生生、有血肉、有情感的人,而不是女真人那样的杀戮机器。 高宠沉默着,他没有回答父亲的问话,娘在他的回忆中只出现了一幕,就是那和娘别离,赶赴战场的一幕,他不是不愿意回忆别的场景,只是那别的场景难免会让他痛苦不堪,相比较起来,这个十六岁的英雄少年更愿意回忆持枪杀敌的疆场故事。 疆场之上有血却无泪,回忆娘却只流泪不流血。 比起流泪,他更愿意流血。 “宠儿,这不怨你,真的不怨你,谁能想到,谁能想到呢……”父亲的手紧紧地攥了起来,他似乎流泪了,那大滴大滴的水珠从男儿的虎目流淌出来,好像一颗颗玉石。 “爹……”高宠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他该安慰父亲吗?可是他从来不会安慰人,他只会拿着大枪杀人,只会带着少年们和女真人决一死战;他该指责父亲吗?可是就是这个人带着剩下的人一路逃到山东,用尽所有的力气让所有人多少能够填饱肚子,他又能说什么呢? 或许,要恨,就很那杀良冒功的辽军,要恨,就恨这命运的不公吧! 只是,将人生中的一切痛苦全部推脱到命运身上,或许能够让自己内心有着片刻的安宁,只是午夜梦回,回忆那曾经的前尘往事的时候,又真的能够面对自己的内心吗? 当高宠想起自己惨死在辽军刀下的母亲,想起那猝不及防之下被大肆砍杀的少年们,想起父亲拖着自己一路南下的情景,他又该如何面对自己,如何面对那些逝者的灵魂呢? 这苍茫人世,这红尘苦海,究竟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呢? 他们打败了后金军,杀败了女真人,却遭到同是大明子民的辽军的袭击,他们被看作是冒领战功的好靶子,他们的战马、兵器也都成了辽军的战利品,成了他们“浴血奋战”的赫赫战功! 他们没有想到要防备,谁能想像,同是大明子民、同是皇帝赤子的一群人,竟然会为了区区战功和财物痛下杀手呢! 欧阳平熬过了女真人,熬过了伤口发烧,熬过了饥饿,他跟着自己打败了女真人,却惨死在辽军刀下;怕黑的邹兵从胜利之后有了信心,再也不怕黑,但是却再也没能在睡着之后见到第二天的太阳;体弱多病的臧成没有被病魔打败,没有被后金人的铁骨朵打败,却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这些敢于和后金人正面作战,这些敢于和辽军畏惧如虎的少年,就这么,可怜而没有价值地,死在了辽军的刀下。 辽军,辽军,辽军! “啊——”高宠用手揪着自己的头发,发出沉沉的哀嚎,这哀嚎太可怕了——这简直不是人能够发出来的声音,这声音好像从九幽地狱里面散发出来一般,带着无限的绝望,无限的哀伤,无限的追悔,这声音让所有人听了之后都会质疑生命的意义——假如生命就是一场注定要毁灭的结局,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生命,生命,你究竟有什么意义! “宠儿,宠儿!”凶猛却忠厚的父亲不愿意打扰别人的睡眠,他用手扶住高宠,用力按揉着高宠的太阳穴,这样做可以使人感觉些微的安静,只是高宠的绝望却不是来自于身体,这绝望根植于他的过去,他的失落,他的命运之中,他因为过去而绝望,又因为过去的不可改变而越发绝望,这种痛苦又怎么能因为区区的按揉而得到缓解呢! 痛至极点,哪怕是医道圣手也不可疗治,唯有时间,唯有时间可以将这伤口稍稍抚慰,但是这痛苦仍旧会潜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永远不能根除。 这痛苦将随着他一道死亡,共同和这天地在末劫中化作劫灰,但是在这之前,痛苦将好像最忠诚的老狗一样伴随着他,和他一道,在这个滚滚红尘中彻底痛苦! 或许,只有死,只有死后,才能够真正获得那永恒的安息吧。 高宠喃喃自语。 “宠儿!”父亲的声音稍稍加重了,他缓慢而又坚定地说:“宠儿,看着我,这不是你的错,这不是你的错!” “这不是我的错?”高宠喃喃自语,他慢慢重复着,“这不是我的错,这不是我的错……”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来,“是的,这不是我的错,连爹都不知道他们要动手,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怎么可能知道呢!” 他安静了下来,这让父亲稍稍松了一口气,但是高宠随即又高声呼喊起来:“不,这就是我的错,这就是我的错!若是我那一夜睡得不那么死,我就能提前发现那群混蛋来袭;若是我提前猜到他们的打算,而他们的打算事后看又是那么的明显,那么的愚蠢,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若是我学到了爹十成十的本事,若是我有着项霸王的本事,若是我能像李元霸那样用八百斤的擂鼓瓮金锤,这一切都不会变成这样!这一切都不会变成这样!”他大喊着,嘶吼着,也不管自己惊起了多少夜眠的旅人,也不管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惊世骇俗,他愤怒地在地上打着滚,在地上蹦跳着,翻滚着,他巨大的力量让他好像一头蛮牛一样在地上横冲直撞,矮榻被他掀翻,油灯被他打碎,溺桶被他踢飞,流出一地的秽物,而他丝毫不觉得肮脏,反而越发兴奋! 他霍然站了起来,大声吼叫:“是的,是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若是我,若是我能够武功天下无敌,就一定能杀光这群败类!都是我的错,我要杀回辽东去,杀回辽东去,杀回辽东去!”他睁着眼,从行李袋中抽出了长枪,这丈四长短,带有铁头,儿臂粗细,杀人如杀鸡,砍人如砍狗,杀了十几个女真人的大枪! “我要杀回辽东去,先杀辽军,后杀女真人,杀,杀,杀!” 他双手持枪,在斗室内狂乱地挥舞着,虽然这房间小到仅仅容纳两个人居住,虽然这房间内一点人工光线都没有,仅有的一点月光也不足以照明,但是他却神奇地避开了父亲和墙壁,哪怕是在狂乱中,他也保持着超人的枪术和武功,这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一点。 手中一条枪,胸中一股气,小爷高宠,要杀遍天下狼心狗肺! 他狂吼,他愤怒,他嘶吼,他要毁灭这没有人性的一切! “啪!”他的脸上挨了狠狠一巴掌,这一巴掌是如此的狠,一下子将他的脸抽得红肿起来,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牙都有一些晃动。 这肯定是父亲抽的,普天之下只有父亲才能有这么样的力气! 高宠一愣,随即将枪丢在地上,狠狠地哭了起来。 他哭泣很有特点,男儿流血不流泪,他不流泪,只是干嚎,这声音还特别大,震得墙壁簌簌作响,不知帮客栈主人震下来多少墙灰。 他哭了不知道多久,但是父亲一直耐心地陪着他,坐在门口挡着前来责骂的客人,因为知道这个房间里住着一对辽东来的、杀过女真人的父子,所以客人们都不大敢来责问,偶尔来的也被父亲劝走了。叶虎儿他们也来了,但是父亲不知道跟他们说了什么,他们也没有进来,只是在门口劝了几句就又回去了。 他渐渐地停止了哭泣,这一是因为只嚎不哭其实是很累人的一件事情,二是他不愿意再吵醒客栈的客人。 父亲看到他不再哭了,借来了一盏油灯和一些水,点亮了灯,关上了门,又坐在他的身边。 父亲的面容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非常清楚,但是令高宠惊讶的是,父亲竟然一点都看不出生气的样子来。 “爹……”高宠有些不好意思地嗫喏着,他刚才闹了那么大的一通,眼下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父亲。 “喝点水吧。”父亲慈爱地看着他,递给他一碗水。 高宠把水一口气喝掉了,然后把碗还给父亲,低着头说:“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你不欠任何人的。”父亲摸了摸他的头,父亲的大手上布满老茧,但是这手却很温柔,充满了父亲的味道。这手虽然只是一只手,却如同一座巍峨的高山一样,让他感到可以依靠。 是的,只要有父亲在,我就永远不会迷失。(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POV:高宠 父子对话(上)(爆更进度33/35) 高宠看着父亲,突然轻轻地问:“爹,我们该往哪里去?” 我该往哪里去!这个问题高宠究竟是在问人间的去处,又还是在问人生的去处?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不论是在人间抑或是在人生,都已经深深地迷路了。 他曾经觉得可以凭手中一杆大枪、胸中一点忠义、胯下一匹骏马,保驾护国,在这个世道闯出一片事业来,他曾经觉得这个世界上或许有困难,或许有艰险,或许有小人,但是自己终究可以取得最终的成功。在这期间或许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自己终究会是笑到最后的那一个人。 可是,现在他却深深地疑惑了。 他觉得有志者事竟成,可是假如这个世道根本不给他一个做事的平台,他觉得自己乃是大明子民,有义务为这个国家披肝沥胆,可是这个国家的军人,本应该守护百姓的军队却向着自己守护的人挥舞起了军刀,自己又该往何处去寻? 当人生失去了方向,只怕不论往左还是往右,统统都是死路一条。 父亲将油灯拿了过来,这昏暗的灯光根本不足以照亮这狭小的空间,但是仅有的一点光明却给高宠带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感。 或许,光明本身就有着这样一种魅力吧。 父亲珍重地取出了一页黄纸来,好像在拿一件稀世珍宝。这黄纸大约有两尺长,一尺宽,这种纸是最便宜的竹纸,一文钱就可以买上好几张,眼下这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印满了小字,看得高宠有些头晕。 他读过书,千(千字文)、百(百家姓)、三(三字经)也多少是能背诵的,但是他不怎么喜欢读书,因为他觉得男儿功名自当马上取,又何必像那书生一样终日皓首穷经,做冬烘先生! 当然,这可能也和他读书不大灵光有关,若是他真的天资聪颖,过目成诵,说不定父亲也会支持他考个秀才举人,这倒是比做个军汉有前途多了。不过高宠固执地认为哪怕是做个小游击也比当个整日里吟诗作赋的知府大人有意思多了! “爹,这是什么?”高宠好奇地问。他知道父亲也不大会读书,比自己水平好的有限,父子俩不仅容貌相似、力气仿佛,就连文化水平都是一碗水端平,大哥莫笑二哥的差距。 “孩子,这东西叫做报纸。”父亲把手里的竹纸递给高宠,示意他好好看一下。 高宠不愿意违背父亲的意志,何况他也对父亲这么重视的举动弄得非常好奇,父亲好武成痴,竟然也会对书生的东西感兴趣? 这张两平尺的竹纸上面有一个标题“大同报”,下面是一行小点的字“天启七年十月号”“本次印刷五十万份”,底下是主编柳旭,副主编张溥、刘如意、徐孚远等人,还有一些别的人名。这上面主要是用蝇头小楷写就的文章,分为六个版面:海内新闻、时评杂论、诗词歌赋、大同理论、柳公演讲和夷洲开发。他摸了摸纸上的字迹,又看了看每个字的大小,好像不是人工抄写,而是用雕版印刷出来的,可是高宠想着,这雕版刻印起来颇为困难,若是刻坏了一个字,整个版都要报废,而这报纸每个月都要印一份,印刷的数量还这么大,好如何能刻得这么快! 父亲看着他对着报纸不语,问道:“宠儿,你可看出什么端倪来了?” 高宠匆匆扫了一眼,他水平不高,对于这些之乎者也向来是敬而远之的,哪里看得出什么好坏来,心里不由得怀疑道“莫非父亲是想要我考个秀才?可是我这手乃是拿惯了大枪的手,哪里能写什么字!”他不愿意扫了父亲的兴,只好违心地说道:“好,好,真好!” 父亲似乎看出了他的态度,不满地问道:“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说话要有根据,你说好,那好,我问你,好在何处?” “好在……”高宠哪里知道好在何处!幸好他脑子转的不慢,从报纸的诗词歌赋一节里面找了一首诗,大声念诵起来:“卜算子!作者柳旭!娇软不胜垂,瘦怯那禁舞。多事年年二月风,……” 他念到一半就不再念了,因为后面那个字是“翦”,可是他根本不认识,只好跳了过去“呃,什么什么出鹅黄缕。一种可怜生,落日和烟雨。苏小门前长短条,即渐迷行处。”他念完这首词,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咂摸出什么味道来,但是仍旧学着文人墨客的样子,高声叫道:“好诗啊,好诗!” 父亲好像已经看穿了他的把戏,低声骂道:“混小子,这明明是首词,你非得说是诗!一首好词给你读成这个样子,柳公知道了非气死不可!”说完,他又有些落寞和遗憾地说:“也是怨我,若是我有本事,给你请个好先生,也不至于弄得现在这副模样,说是大字不识一个吧,倒也不是,可惜也好不到哪里去!” “爹,你这就不对了,俗话说有多大的碗吃多大的饭,我本来就不是当书生的料,你让我读书也读不下去啊!你看我这块头,这肌肉,这膀子,和你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不学你拿枪打仗,当什么书生!”高宠浑然不觉得父亲那里对不住自己,反而开口安慰父亲。 “唉!”父亲叹了口气:“你这混小子,帮(土话,意思是像)我!可惜你也知道,这年头乃是文贵武贱,你哪怕是一省总兵又能如何,还不得在一个知府面前俯首帖耳!当年戚家军戚爷爷如何?不也得当张居正的走狗!这武官啊,是不好混的!” “我才不在乎!”高宠高声叫道:“我就是觉得骑马打仗好,我就是觉得像爹你一样,驰骋疆场,建功立业就是好,我就是要学你,做你这样的赳赳男儿!” 他这话一出,立刻觉得父亲似乎在灯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偷偷抹了把泪,高宠想给父亲擦擦眼泪,但是高宠作为儿子是绝对不能落父亲的面子,见到他脆弱的一面的,所以他只是扭过头去,不再说话。 父亲沉默了一会,终于说话了:“看你这小子,就是知道当年的我了!当年我也和你一样,牛气,想打仗,想出风头!可是这兵危战凶,瓦罐难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中亡,这兵家之事有伤天和,多半是没有好下场的。” “那我也愿意,我就是要像你一样,你就是我的英雄,我的榜样!”高宠一点都不落下风,他梗着脖子,大声叫喊。 “好吧,好吧!”父亲似乎是拿高宠没办法了,终于开口:“既然你要学我,我也管不了你,况且你跟着我学了十几年的枪,我倒也想看看你这小王八蛋能闯出个什么名堂来!不过,这闯一闯是一回事,跟对人却更加关键,你说说,你下一步有啥打算?” 高宠哪有什么打算!他从小就跟着父母生活,母亲温柔有余,却没有主见,家中的大小事务都是父亲做主,他也因此最崇拜父亲,只要是父亲说的,就肯定没有错了。哪怕是从辽东一路逃难到山东老家,也是父亲的主意。而父亲眼下却要他说一说日后的打算,这可难住他了!所以,高宠嗫喏了片刻,竟然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想不出该怎么回答父亲的问题。 “怎么,哑巴了?刚才还说要拿一条枪闯出个天地来,这就是你的闯法?你这一辈子也不能就当个大头兵,怎么也得带个几千人马吧,就你这没主见、没主意的样子,日后怎么带兵?都说这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你这样的要真上了阵,可就是一将无能,害死三军!” 父亲这话说得有些重了,毕竟他高宠也是带着三十多少年生生杀败了后金骑兵的人,可是他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不由得又急又气。突然,他发现手里的报纸上面一个人的名字频频出现,不由得灵机一动,伸手一指:“其实我早有打算,我打算去投他!” 父亲低头一看,高宠的手指恰恰指着一个人名。 柳旭! “哟,小子,还算有点本事!我也不管你是蒙的还是想出来的,你跟我说说你的看法吧!”父亲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显然从来没想过高宠竟然能想到这个人。不过高宠却也因此明白,这个人肯定就是父亲心里考虑好的对象。 柳旭,柳旭,这个名字咋听着这么耳熟呢!高宠急速开动脑筋想着,突然一拍大腿,他想起来了!这个柳旭不就是话本里面天天唱、小说评话里****讲的那个御赐状元公,夷洲新知府!这个人要回乡招兵买马,殖民夷洲,他今天在客栈吃饭的时候还听人说过,还想着要去跟他混,怎么刚才就没想起来! 不够既然已经确定好了对象,接下来该怎么说高宠就有打算了。他哈哈一笑:“爹,我刚才其实是装出来的不知道,其实我心里早有盘算,我说一说,你老给我把把关,看我说的好不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POV:高宠 父子对话(中)(爆更进度34/35) 高宠见父亲没有拒绝,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孩儿听说这柳旭乃是倒阉的少年英雄,名声重于天下,不仅文采风流,大同学说更是名满天下,又是御赐状元公,眼下虽然只是一个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日后的成就绝对不会止于疆臣,多半是要入阁拜相的!都说跟人要烧冷灶,这冷灶就是日后要热,但是眼前还冷的灶,孩儿想着,他身边大多是些文人,要是比吟诗作对,比打嘴仗写文章,十个孩儿捆在一块也是不一个酸丁的对手,但是若是比骑枪上阵,斩将杀敌,只怕他们就不能和孩儿相比了,所以我去投他,必然有用武之地的!” “还行,这点说的不错!”父亲点点头。 得到了父亲的鼓励,高宠越发振奋:“这第二点,就是柳公要开拓夷洲,孩儿听人说,虽然这夷洲自古以来就是咱们汉家江山,但是从来都没有人去开拓的,眼下上面就是些岛民土著、海盗和红毛夷,这汉人过去殖民,多半是要有冲突,要打仗的!孩儿这一身武艺很正好卖给这识货的!而且这自古以来武将最荣耀的事情就是开疆拓土,这经略夷洲也算是给大明开疆拓土了,孩儿若是能闯出个名头来,日后少不得要是个千古名将!”他这嘴越说越没谱,大雁没打下来,就想着怎么吃了,连夷洲的土地都没踏上,就想着当了千古名将如何如何,这也是少年心性,得一想十,不过也只有这种少年冲劲才适合作为开疆拓土的急先锋。 父亲摇了摇头:“你这小子啊,有点本事,可是还是不够沉稳,这军阵行伍,最是凶险莫测的,多少名将老帅都因为大意而吃了败仗,何况你这黄口小儿!我听说那红毛夷虽然人数不多,可是铳炮精锐,也不是好对付的,你不要把人家当成泥捏纸糊的!” 高宠满不在乎地说:“那又如何?他有大火铳,我有大骑枪,他有百万兵,我有一匹马,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就是因为名将老帅也有败阵的时候,才有我们年轻人出头的时候!”他说这话的时候自信无比,丝毫看不出来之前的悲伤和抑郁。年轻人就是这样,虽然也会有深沉的痛苦,但是终究有着无限的希望,无限的可能,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可能性去不断进取,冲淡过去的痛苦和悲戚,而中年人和老年人则更加难有所进取,自然更容易被过去所淹没。 父亲叹了口气,不再批评高宠,想来他也明白,对于这种自信满满又的确有两把刷子的年轻人,单纯的说教是没有任何用的,必须让他们放手去做,不管成功还是失败,都至少尝试过了,总比纸上谈兵来得好。不过他好像还要再试一试高宠的成色,于是又问道:“你可知道,这柳公最厉害的地方在哪?” “这……”高宠的听到的东西大都是道听途说,信息来源也不过是些贩夫走卒和过往商人,这些人或许能给他带来很多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却是泥沙俱下,既有真实情况,也会有胡编乱造甚至怪力乱神的东西。他本身又没有什么可靠的信息来源,自然也无力分辨这些信息的正确错误,所以他的确不知道该如何评论。 不过高宠跟父亲对话也有了一些经验,他知道父亲想要考察自己,自己只要表现得有远见、有主张,父亲就会觉得很高兴,所以他快速地看了看手里这张报纸,从“大同理论”里面挑了几个词句:“恩,这个‘社会大,生产’很好,社会大生产就是,恩,社会全体成员进行物资生产的整个过程,它与小生产相对立,因为它具有组织化、规模化生产的特征,表现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集中在工厂中进行有组织的规模化生产。”高宠有些头疼,这些字拆开来看他全都认识,但是合起来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了,他读了好几遍,就是弄不明白这些词语说的是什么意思,只好不好意思地跟父亲说:“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孩儿觉得说得不错,很不错!” 父亲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啊,平时我就是太娇惯你了,让你学会了不懂装懂!咱们高家男儿,有一是一,有二是二,绝对不能弄虚作假,也不兴(土话,喜欢的意思)扯谎骗人,你之前说的那两点还算有点意思,可是你刚才读得磕磕绊绊,明明是‘社会大生产’,你却读成了社会大、生产,如何能算懂得?我告诉你,你这孩子有点小聪明,也是个天生练武的好苗子,若是随便混混,倒是能有点成就,至少我不担心你没饭吃。但是你要是想有一番成就,就一定要记住,做人必须堂堂正正、本本分分,不欺压良善、不恃宠而骄,哪怕是被人诬陷了,穷困潦倒要死了,也要为了正义站着死,决不能为了贪生跪着生!” 父亲这话说得很重,好像重锤一般敲击在高宠的心头,他立刻跪下请罪:“爹,是孩儿的不是,还请父亲暂息雷霆之怒,不要气坏了身子!” “我哪里是生你的气呢,我只是想着这人生际遇无常,生死存亡转眼之间,只怕马上就是个乱世了!我现在身体还好,能够看着你,不让你走弯路,可是这世道,谁也不知道能活多久,若是我死了,我却得保证你不会走了歪路,败坏了咱们高家的世代门风!你要记住,个人死了没什么,只要胸中有一口气在,哪怕是死了,也是个好爷们,也是个好汉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是!孩儿一定听从父亲教诲!”见父亲说得郑重其事,高宠不由得跪直了身躯,大声说道。 见到高宠一副受教的样子,父亲笑了笑:“咱们从辽军手里逃了一命,从辽东逃到山东,这一路上,我带着你们十几个孩子,也是吃了不少苦,可是我不累!为啥?你们十几个就是咱们程子堡最后的种子了,若是你们能活下去,咱们程子堡就算是没有灭亡!虽然咱们趁乱抢出了一点银两,但是我还是非常担忧,你知道为什么吗?” “孩儿愚钝,请父亲指教!” “因为这从来都是坐吃山空,要是没有个生计,哪怕是金山银山都会花完,何况咱们其实也没几个钱!所以,我这一路上都在打听各种消息,就是想给你们找一条生路,让你们能好好活下去,这样哪怕我死了,也能问心无愧地见你娘和你的叔叔大爷们!” “爹!”高宠声音有些哽咽,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痛苦,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却浑然没有想到压力最大的却是父亲,而这个山一样的男人却承担着所有的痛苦,艰难地试图给自己,给少年们找出一条生路来,这又是何其的坚韧,何其的伟大! 哦,父亲! 父亲不满地看了高宠一眼:“别哭了,哭什么!刚才你哭,我看在你一片纯孝的份上,不说什么,但是现在咱们至少还有吃有穿,你哭个什么!咱们高家爷们,流血不流泪!”训斥完高宠,他又接着说:“我偶尔从一个行商手里得到了这张报纸,读了之后,顿时惊为天人。这个柳旭柳公,简直就是天上的人,他的理论,简直就是让我茅塞顿开!”父亲的脸上写满了崇敬和佩服,这模样和高宠看着父亲的神色是一样的,这让高宠又好奇又气愤,因为在他眼里父亲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这个柳公或许很厉害,也不过就是一个读书人,使不得枪棒,杀不了西寇东虏,算什么英雄好汉! 父子连心,父亲那里不知道高宠在打什么主意,他冷哼了一声:“你这小子啊,还是太嫩了!我给你讲过项羽的故事,人家项羽多么大的力气,也知道要学万人敌,不能学十人敌、百人敌,你却看不起读书人。我告诉你,这个社会大生产我整整参悟了十几天,又搜集了好多别的大同报,才多少弄明白一点点,而就是这一点点,我就已经佩服不已!”父亲脸上的敬畏不是装出来的,父亲的确是对这个柳公的理论佩服得五体投地。 高宠不由得问道:“爹,你说这柳公的理论多么厉害,他的理论再厉害也不过是一本书,难道还能杀鞑子?” “笨蛋!”父亲呵斥道:“你岂不闻,柳公说过‘知识就是力量’!我一开始还不明白,知识如何能成为力量,可是你看这汉朝用大黄弩,宋朝用床子弩、神臂弓,都是用机械的力量代替人力,我朝用火铳、大炮,是用火药的力量代替人力,这不比你拿着刀枪,吼叫着砍杀有力多了?要是没有这些知识,你打起仗来岂不是困难许多?只怕你眼下也只能拿着石头对着砸!” “哦,这倒是!”高宠点点头,又问:“柳公说了怎么造火枪大炮了?” “火枪大炮?”父亲嗤笑了一声:“火枪大炮算什么东西!柳公教天下人的乃是比火枪大炮还厉害千倍百万的东西!”(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POV:高宠 父子对话(下)(爆更进度35/35) 七天更了三十五章,这更新量不算低了吧,可是推荐和月票在哪…… 父亲的话成功地激起了高宠的好奇,毕竟在他的想象里面能发射铅子的火铳佛郎机就算是顶顶厉害的了,难道这柳公真的能造出来一炮糜烂数十里的超级大炮? 父亲拿着那张他爱若珍宝的报纸,指着上面的“大同理论”说道:“柳公说了,这世界上不只有中华文明,他说这世界是个球,咱们所在的叫地球,绕着太阳转,这东西咱不知道,所以就不说了。他还说这世界上共有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北极洲六个大洲,上面都有不同的文明。比如欧洲就是泰西之地,佛郎机人来的地方,那里好像春秋战国一般,分成大大小小若干个国家,比如什么英吉利、法兰西、神圣罗马帝国什么的,这些国家位于欧洲西面,叫做基督文明,他们东边是亚欧交界处,有伊斯.兰文明,再往东就是咱们华夏文明!至于其他大洲上面也有文明,只可惜都是不大重要的小文明,不值一提的。他已经指出了这中华文明乃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明之一,不过眼下泰西人也有所发展,渐渐要追赶上咱们,咱们在一些方面,比如造大炮、造海船、造火枪方面已经落后了。”说着,父亲又取出了十一月的报纸,这次的报纸是两张大纸,第一页是照常的报纸,第二页却是传说中柳公献给皇帝的“皇明万载寰宇图”,这张地图究竟对不对、地球究竟是不是球体他不知道,但是想来柳公这样的人,没有十全的把握是不会信口开河的! 父亲的话好像给高宠开了一扇窗,让他意识到世界上除了泱泱华夏,还有那么大的土地!他又看看这张报纸,发现夷洲虽然仅仅是个小岛,却位于整个大明东南之腹心,从兵家用兵的角度讲,从此出发,南可以下南洋,北可以伐日本,即使是闭关自守,此岛也必须占据,否则被外敌占据,就成了攻击大陆的完美基地! 这样想着,他由衷地感叹道:“柳公果然是天纵之才,大明建国两百六十年,从没有一个明眼人见到这夷洲的重要,唯独柳公将这夷洲的重要性用一张图说了清清楚楚!” “还不止于此!”父亲又说道:“这地理舆图虽然重要,但是毕竟还是次要,没有人心、没有军粮,哪怕是孙、吴复生也无可奈何。而柳公的大同学说才是真正的万古不易之真言!” “这如何说?” 父亲指着十一月号报纸上的一张图,慢慢说:“你看这图,像个什么?” 高宠慢慢看着这张图,这是一个三角形的东西,写着“大明统治结构图”,最底下是一层写着小农、商人、工匠、军户,中间是一层,写着士大夫缙绅,最上面是一层,写着皇上。他看了有些疑惑,因为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从宋朝以来就传下来的制度了,蒙元横征暴敛,不重视读书人,把南方汉人看作四等人,没过百年国运就完蛋了,可见这制度是长治久安的基础。哪怕高宠不喜欢读书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文人治国比武人好多了,若是不信,看看蒙元就是最好的例子。 父亲声音凝重:“你只看到了表象,却不知道柳公的真实意图!他指出这一点只是其一,要改变这一点却是其二!” “这……”高宠有些疑惑:“柳公虽然名满天下,也不过是一个人,他如何能够改变这大明的整体呢?若是读书人不再受尊重了,他又从何立身呢?”高宠并不懂得“人不能超越自己的阶级”这句话,但是他却明白,一个人的权威和权力不仅仅来自于个人的智力和能力,更来自于他人的支持。没有臣子的支持,高居于盘龙宝座之上的皇帝也不过是个孤家寡人,纵然富有四海,却没有给他做饭上供,他就会像齐桓公一样活活饿死!没有士兵的承认和服从,威风赫赫的一品总兵也不过是个赳赳武夫,如何能够颐指气使!而柳公想要改变整个大明,岂不是要砸了读书人的饭碗,谁会提着脑袋跟着他干! “嘿嘿!”父亲看着一脸疑惑的高宠,慢慢说道:“你啊,还是太嫩了!若是只知道攻击别人,柳公就不过是你看不起的腐儒一类,而柳公,却是真正的大才啊!” “这怎么讲呢?” “柳公说了,现在大明的主要问题是,官太少而士子太多,大明六十万士子,能做官的却只有两万,剩下五十八万的士子举人穷极无聊,无所事事,岂不是浪费人才,而那两万官员却也没能管好这大明,搞得民不聊生,这岂不是非改不可!” 高宠不知道五十八万士子是个怎样的概念,但是多少上过战场的他知道“人数过万,无边无沿”,想来这五十八万士子一旦站在一块,只怕触目所及都是黑压压的人头吧!而这士子却不是普通人,见官不跪不说,普通人见了可是要行礼的。这些人平日里想当官只怕是想疯了,可是这进士哪里是好考的!现在柳公说要给他们官做,他们怎么可能不去支持! 只是,这样做,一定会遭到进士官员的疯狂攻击吧! 想到文人们那骂死人不偿命的嘴,摇一摇就能骂死你祖宗十八代的笔,高宠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这柳公果然是天下之大勇,唯有这种勇气,才敢于面对天下进士官员的悠悠之口,才敢说出这种敢为天下先、敢为天下倡的话! 他马上又想,幸好这柳公乃是读书人,有名的倒阉英雄,士林领袖,又是皇帝御赐的状元公,这么说顶多是被人骂骂。若是换了武人,只怕现在全家都给杀光了! 想到宋朝狄青、本朝俞大猷、戚继光的遭遇,高宠又不由得有些失落,这文武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父亲没有读心术,不知道高宠此刻心中的百转千回,他只是自顾自地说:“我想好了,这柳公远走夷洲,未尝没有躲避人言的考量在内,毕竟他这言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反倒不如远走海外,等到情形改变,皇帝自然会对他大用。而他此次远征夷洲,自古‘行文事者必有武备’,不仅仅需要能料理民政的文官,这擅长军略的武人自然也不能少。你跟我学习兵书战册、大枪冲阵,虽然并不算特别精通,但是也比一般人强出不少。我听闻柳公最喜欢结交江湖好汉的,专门拿出家财来招待江湖豪侠,像你我父子的本事,自然能在他手下得个官职。若是祖宗有灵,你我能够当上军官,日后未尝没有机会打回辽东,收复咱们汉家故土!” 说到“辽东”的时候,高宠清晰地发现父亲脸上的肌肉在痛苦地跳动,这是他痛苦到极点的体现。 难怪啊,汉人对于土地的热爱乃是根植于血脉深处的,有哪里是从山东到辽东千里的距离可以隔断的呢!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哪怕是死了,都要落叶归根、狐死首丘的,何况眼下是被人驱逐除了故土! 高宠听说自己祖辈乃是从山东“闯关东”到辽东的。从山西、陕西、河北到蒙古去,叫做走西口,从以山东、直隶、热河到关外叫做“闯关东”。山东自古以来地狭人稠,若是风调雨顺到还能生存,若是天灾人祸交替,就不得不往外挣扎求一条生路了。他的祖籍乃是山东兖州,自三代以前迁到辽东,就一直是辽东军户,对这片黑土早就有了割舍不下的情谊,而今先被女真人杀戮驱逐,又横遭辽军祸害,如何能不忧愤交加! 只是女真人凶悍异常,没有勇将带兵则难以匹敌,这明朝军队又如狼似狗,只可惜是对外软弱如狗,对内凶狠如狼! 这般敌人,这般朝廷,这般官军,如何指望的上! 因此,高宠小声问:“爹,你说这柳公,真的能带咱们打回辽东吗?” “一定可以,一定可以!”父亲点了点头,严肃的脸色上出现了一种近乎迷信的坚定:“像柳公这样的神人,一定可以,一定可以带我们打回辽东,恢复我们汉家的江山,一定可以,一定可以!” 父亲的声音慢慢弱了下去,高宠一看,原来是睡着了。也是,先是因为逃亡而耗尽心力,接着自己发疯又搞得父亲睡不好觉,之后还给自己指点了前程和天下大势,哪怕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住啊。 他小心地给父亲盖上并不厚的棉被,又拿起那张地图在灯下看了起来。那南美洲、北美洲的轮廓在黯淡的灯火下显得有些模糊,这让他必须眯起眼来看,但是这丝毫没有降低年轻人的热情。他小心地握着地图,生怕油灯灯芯上的灯花迸出火星来,嘴里念念有词:“加勒比群岛,潘帕斯草原,落基山脉……多么大的土地啊,要是咱们汉人能够拿下来,得养活多少人啊……” 少年的声音越来越小,但是窗外的黑暗却逐渐褪去,光明逐渐充满了这片人间。 新的一天,新的旅程,就要开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POV:周珺 运河之畔(上)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阳光很充足,金色的光辉从太阳一路挥洒下来,将温暖公平地赠送给所有生灵。草木接受阳光,越发葱茏蓊郁;动物接受阳光,得以活过冬日;唯有人类接受了阳光,却还得做工劳作。 大运河有七丈多宽,从这好像边看过去,好像一条银色的缎带,紧紧地点缀在黄色的土地上,美人围的一条纱带。运河边草木葱茏,虽然已经是寒冷冬日,却仍有一些草木不甘在寒冷的淫威下屈服,固执地选择青翠到底。 他转头,看到纤夫们在拉船。 他们穿得很少,少到从来不怕冷的周珺都为他们觉得冷。这些纤夫大都是年轻汉子,下身是破破烂烂的、浆洗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裤子——假如这破破烂烂的布片能够成为裤子的话!他们上身是从来不穿衣服的,运河两边,滩涂甚多,经常需要出入水中,时间一久,汗浸盐汲外加上纤索的磨损,什么衣服都抵不住这样的消磨,倒不如索性不穿,反倒节省一些。若是盛夏天气或是忙碌时节,为了工作方便,他们是不穿衣服的,哪怕是遇到大姑娘小媳妇,也绝对不会害羞。 若是有官家女子在船上,此时就得闭门不出,否则见到这些纤夫,只怕有损官家体面。 今天太阳虽足,风却很大,北风卷起了连天的衰草,在运河两岸疯狂地舞动着,而这些却从来不能阻碍纤夫的行动。他们几十个人一伙,齐齐将纤绳背在背上,有些人是直接将绳子放在皮肤上的,好一点的会垫一块布,但是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不超过一天,这些地方就会因为剧烈的摩擦而破损,慢慢渗出殷红的血。而哪怕是这样的时候,他们仍旧需要工作,需要拉纤,否则就挣不来一天的衣食,就没办法喂养自己的老婆孩子。 周珺今天穿得很精神,大红色的大同装剪裁得当,尤其是修身的设计,将他匀称而健硕的身材衬托得很好,而脖子上围的红色领巾更是与他的俏脸相互映衬,使得他越发有出尘之姿。事实上,刘如意就打趣周珺,说他“翩翩有谪仙之态”。 在自己敬若神明的师尊面前,周珺绝对不敢说自己有什么“谪仙”的姿态,否则岂不是把师尊比下去了!但是私下里想想,周珺还是不免有一些自得,毕竟这话是刘如意说的,此人是师尊心腹,首席济民官,这至少可以看做他向自己示好的姿态。 他慢慢沿着运河行走,前面有一队纤夫正在拉纤。 打头的是个老头,他已经很老了,看上去差不多得有五六十岁,这已经是高寿了,可是他仍旧要辛勤劳动,以维持自己痛苦的生命。他虽然面容憔悴、满脸皱纹,肩膀却宽阔得好像个年轻人,这也是拉纤生活给他的馈赠。他头上没有包头巾,这可能是他根本买不起头巾,也可能是他并不喜欢戴,但是不论如何,他的头在寒风中散发出白色的雾气,这是因为他在剧烈劳动,以至于头上温度太高,使得蒸发出的汗水都变成了水汽。他的神态冷漠,好像这看不到头的拉纤生活已经耗尽了他对于未来的所有憧憬,眼下的劳作也不过是机械的日复一日罢了。 他后面是一个留着短须的中年男人,他似乎还对生活保留着一点点希望:留胡须是一件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如果想要保留好的胡须形状,就更需要精心保养了。从这一点看出,这个中年人似乎经济状况不算太坏,能够让他在辛苦劳碌之余有时间注意一下自己的仪表。 纤夫们注意到了周珺的到来,他们没有做出多少反映,这是因为周珺很明显是官家子弟,或者是富商之子,反正非富即贵,他们是断断不可能有任何联系的,倒不如干好眼前的事情,给自己一家老小赚取一天的伙食。不过周珺看到一个少年似乎往人堆里面躲了一躲,这个少年皮肤黝黑,肌肉健硕,周珺不认识他,不过周珺猜测少年可能是觉得自己穿得邋遢,在周珺面前自惭形秽了吧。 周珺没有在心里嘲笑或者鄙夷这个少年,设身处地地想想,若是自己和他易地而处,只怕自己也会这样做。少年人最是虚荣和要强的,在比自己优秀的同类面前,少年要么是以傲慢应对,要么就是敬而远之,总是很难保持平和的心境。 突然,笨重的航船行进到此处,再也走不动了,这船似乎遇到了险滩激流,水流的力量和纤夫的力量相互僵持着。船主人从船舱里面走了出来,这艘柞木船颇为庞大,看上去得有个四五百料,装饰也是颇为精美,不仅在梁柱、船篷上有金漆涂抹,更是在显眼的地方绘制了图案,从那鲜明的色彩和精美的绘工来看,绝非等闲人家可以使用的。 船主人穿着一身蓝色的锦袍子,头上戴着厚厚的皮帽,脚上蹬着一双崭新的鹿皮靴,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但是在冬日的水上的确能起到保暖的作用。他站在船头看了看脚下的水流,脸上泛起一抹忧色,高声呼喊到:“你们这些贱骨头,快给老子拉!拉得好有赏,拉不好,让你们统统吃棍子!” 他这句话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纤夫们开始喊号子了。这号子有声无字,适合纤夫们汇聚力量,“嗨,嗨哟哟,嗬嗨,拖呀,拖、拖拖拖……”,这声音被纤夫们沙哑的声音演绎出来,恍如一出黯然收场的戏剧,又好像盛宴寂然散场后收拾残羹冷饭的声响,与他们一水相隔的地方,有歌吹,有美酒,有美人,有雕梁画栋,有芙蓉锦绣,而在水的这边,只有无尽的劳作、恶劣的生存条件和寒冷的冬风。 同样是人,同样是两个肩膀抗一个脑袋,为什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周珺这样想着,被一阵嘈杂的声音打破思绪。(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POV:周珺 运河之畔(下) “喝,拉呀!”打头的老纤夫高声呼喝着,起了个头,好像是要唱一首歌。 “嘿呦,拉呀!”纤夫们整齐划一地回应起来,这似乎是他们疲惫乏味生活中的一种点缀,所以几乎每个纤夫都高声回应了起来。 “咱家生在运河边哟,管家让我牵漕船!”老纤夫唱着这首不知名的纤夫歌谣,他凄然的声音好像一场无言的叹息。 “嘿呦!辛苦太多乐太少,沙行水眠不如鸟!” “逆风倒水万石沉哟,驱策不堪卧泥中!” “嘿呦,夜长水寒乏短蓑,背破足裂一何痛!” “一生辛苦无处说哟,万众齐颂拉船歌!” “嘿呦,茅屋半间何不去,父母之乡不可舍!” “我愿有土三五亩哟,我愿有土三五亩哟!”老纤夫重章叠句地吟唱着这句话,言语里有说不出的向往和悲伤:“我愿有土三五亩哟,我愿有土三五亩哟!” “嘿呦!我愿有土三五亩,终生不复唱此歌!”众纤夫高声回应着,语句里面充满了无限的悲戚和哀伤。 “愿有土三五亩,终生不复唱此歌!”(注1)末了,万众齐唱,声势极大,似乎流水的力量都被他们遏止了,笨重的漕船生生地向前移动! “好!”纤夫们笑逐颜开,似乎做成了一件伟大的事业,他们欢呼着,叫喊着,迎接这难得的胜利和喜悦! 突然,风来了! 这风实在太大,吹得水流一阵扰动,将漕船上的风帆吹得鼓胀起来,更吹得船上的红旗发出烈烈的声响,好像将军营门前不住抖动的大麾。只可惜,这风向的方向却和纤夫们使劲的方向相反,眼看着就要度过水流的漕船立刻在原地僵持起来! 纤夫们高声喝吗这,他们将身体低下,低低地垂下,好像要跪在地上一样,但是他们却不是在向上天祈祷,而是在用尽自己的力量和自然作殊死的斗争。他们胳膊上的肌肉高高隆起,好像一只只铁铸的臂膀,他们的眼睛凸起,嘴巴紧闭,神态严肃,好像在与无形的敌人作殊死的搏斗,刚才周珺看到的黑皮肤少年更是将脊背磨出了红色的印痕,那印痕就像鞭子抽打后留下的伤疤,黑色的皮肤翻卷开来,渗出了红色的血液,让人看了就触目惊心。 纤夫们开始高声喝骂起来,撑船的大骂:“入娘贼,快快撑住,撑住!”纤夫高喊:“狗男女,避开,避开!”说避开是要避开水流之筋骨,以便减少水流的阻力。一时间,哥哥骂弟弟,父亲骂儿子,各种粗俗不堪的骂声满天飞起,好像在两军骂阵一般。 纤夫们已经很努力了,但是人的力量如何可以和自然相比!他们努力地向前发动力量,可是漕船仍旧开始慢慢地倾斜——这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一旦漕船翻船,拉船的纤夫们多半不死就伤! “努力啊,努力啊!” “使劲啊,使劲啊!”纤夫们相互鼓着劲,相互激励着,他们一边痛骂着彼此,一边鼓励着彼此,爱与恨、喜与悲竟然就在此和谐地交融在一起! 他们没有斗过自然,漕船依旧在慢慢偏斜。 一尺, 两尺, 三尺, 漕船慢慢地倾斜,站在船头的船主人跳着脚大骂,先是骂老天,而后骂纤夫,再然后骂运气,都骂了一遍之后开始骂自己,却仍旧没有任何作用。他又开出重重赏格,赏钱从每个人十文加到一百文,却仍旧不能阻止这漕船的侧翻! 周珺有些不忍去看,他不敢想象这漕船侧翻之后的结果,别的他不知道,但是站在船边上的纤夫绝对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谁会来救救他们呢? 突然,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是其他纤夫过来支援了! 为首的纤夫大概四十来岁,黑色短发,大鼻子,看上去颇为凶悍,此刻却一脸焦急:“杨老大,撑住,撑住,兄弟们来了!” 这些赶来援救的纤夫大概五十多人,他们没有问价钱,没有讨价还价,更没有趁人之危,他们二话不说就拿起了纤绳,将粗粝的绳子放在自己的肩上,大声呼喊起来。 他们用力拉着纤绳,好像这是自己的事情,哪怕他们这样做不会得到任何报酬,他们仍旧是尽了全力。或许这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状态要求他们守望相助,但是不论如何,他们不计报酬、不计回报,甚至把自己的性命也置于危险中,只为了援救自己的同伴! 哪怕相互不认识,哪怕彼此有仇怨,此刻也抛下了前嫌,共同对抗自然的暴虐。 纤夫虽苦,众志成城。 纤夫们喊着整齐的号子,一下,两下,三下,他们将自己的背磨破,那就换一个地方继续拉,他们摔倒了,那就摸摸摔伤的地方,站起来继续拉,他们没有劲了,就把绳子捆在自己的腰上,用全身的力气去拉! 去拉,去拉,这不是在为饭碗斗争,这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卖命! 自然好像在人类的意志面前屈服了,风渐渐地小了,水筋渐渐地消逝了,笨重而庞大的漕船终于慢慢捱过了这艰险的一段,慢慢地行驶到了正常的水道上! “成了!”这是杨老大的欢呼,他满脸的冷漠和无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欢欣和喜悦,更来自战胜自然的快乐和胜利。 “赢了!”这是赶来援助的黑短发男人,他哈哈大笑着,他的声音很粗壮,在一片纤夫中都显得无比引人注目。 “好,好,好!”船主人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拍着手笑着,他从腰间的钱袋里面抓出了一把铜钱,也没有数多少,就扔了下来,“穷骨头们,就赏给你们了!” 这并不多,至少绝对没有他之前许诺过的那么多,这么多纤夫,每个人几乎都分不到十个。 但是纤夫们没有质疑,也没有反对,他们只是沉默着低下头,屈辱地在污水和泥地中捡拾铜钱。 他们必须低头,这些铜钱就是他们一家的衣食。 在金钱面前,无人不会低头。 周珺没有上前,这些纤夫的境遇越差,他们招人的计划就越容易成功,所以他不会给他们出头。 “这些纤夫,知道相互援助,知道集体的力量,若是稍加调教,就会是一支精兵!”周珺喃喃自语道:“我知道你们苦,但是不会再苦了,因为师尊来了,大同社来了,大同主义来了,我们是来拯救你们的。” “是的,我们是来拯救你们的,我们,大同社,是来拯救你们的。”少年重复着,骑着白马走向河边的空地。 胯下的白马铃声玲玲,将背后的苦难与奋斗抛在身后,慢慢走向前面的日光之中。 注1:改编自唐王建《水夫谣》。(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POV:周珺 招兵买马 刘如意已经带着人在空地上搭好了台子了,他跟着师尊日久,做这种事情简直是驾轻就熟,该采办多少木料,该布置多大的台子,该准备多少银子,该准备怎样的标语和横幅,都应了若指掌,所以今天的事情同样做得很妥帖。 “师尊果然是知人善任啊,刘如意这样优柔寡断的书生都给他教育成了英明果断的组织者,可见师尊的本事!”周珺又由衷的感叹了一声师尊的本事,慢慢走着,一边观察今天的布置。 纤夫们基本都不识字,所以今天的布置很简单,以突显师尊的官威和排场为主,这样也符合戚继光招兵的要求,就是挑选畏惧权威,畏惧军官甚于死亡的士兵。这样的士兵在战场上比一般的士兵更容易殊死奋战。 “不过以师尊的练兵法子,只怕什么样的烂泥也能给他练成一块精钢,挑选什么样的士兵倒不是最重要的了!”周珺这样想着,就看到了那三百多已经练出来的精兵,他们眼下还没有训练火器战阵,只是完成了初步的队列和纪律训练。但是他们已经初步体现出了钢铁雄师的特征,不仅身上穿的红色军装艳丽整洁,比皇帝的仪仗还要神气几分,他们的精神状态也是极好,神完气足,意志坚定,只要你一看他们,你就能知道,他们是绝对敢和敌人战斗到最后一人的部队! 他们虽然没有彻底完成训练,但是已经初步接触了长枪的使用方式。三人一小组的基本编制让他们可以在被打散的时候结阵而战,三人一组的长枪刺杀足够应付低烈度的战斗了。 他们站在那里,就好像木头桩子一样一动不动,哪怕有纤夫过去和他们攀谈,他们也绝不说话,自有人过去驱逐他们。这些士兵从进入军队开始就被教导“你们是柳公的兵,大同主义的战士,和一般的兵不一样”。有道是“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哪怕是谎言重复一千遍也成了真理,何况这些兵吃得好、穿得好、练得都是师尊的法子,又经常能接触师尊这样的神仙人物,他们的傲气,比那皇帝的御林军只怕还要多上几分! 周珺听说这些兵还要上夜校的,这是强制的,师尊说了,他的兵不仅仅要会打仗,还得会识字,等到他们退伍了,说不定就要放他们到地方任职,到时候不懂写字怎么行! 有吃的,有穿的,有军饷,有夜校,有前途,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懂感恩,都有比较欲,谁会不由衷地生出浓浓的自豪之情! 在这种情绪的激励下,这些兵眼高于顶,看不起纤夫这样的苦哈哈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高台是用上好的木料搭建的,这并非是刘如意铺张浪费,而是为了表现师尊的财大气粗,他必须表现出足够的资源,才能让这些安土重迁的纤夫决心投靠,毕竟纤夫们自己也唱了,“茅屋半间何不去,父母之乡不可舍”。不过周珺从来不担心没有人投靠师尊,先不说师尊给的军饷高,从来都是足额实发,就仅仅是师尊的名声也足够让他们跟从了——天下文宗、御赐状元公,放到京师之外的所有地方都是要震地抖三抖的! 高台上堆着如山的白银,真的是如山的白银! 公子计划初步招三千纤夫,按照每人给安家费二两银子,就是六千两。但是六千两实在不算多,按照师尊的算法,六千两白银也不过什么“零点零二四立方米”,实在算不上太多! 周珺不知道立方米是个什么玩意,但是想来是个比较大的单位吧!所以,今天高台上足足摆了五十万两的白银,这就是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了。 今天周珺不是主角,所以他比较清闲,他慢慢地骑着马游荡,一边静静地听纤夫们议论声。 正好边上有两个纤夫在窃窃私语,他慢慢踱了过去,悄悄竖起了耳朵。 一个纤夫看着台子上的银山,话语里满是羡慕:“哎哟哟!你看那银山,这可是真的银山哟!你说,咱们几辈子能挣那么多的钱!” “你就别想了,你这穷骨头,一辈子受苦受穷的命!你只道那白银是谁的吗?” “谁的啊?是扬州的盐商,还是苏州的布商?” “都不是!哪怕是扬州城的盐商,说拿就拿这么多白银出来?告诉你吧,这是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柳公的银子!” “吓!他哪来的这么多银子!莫不是贪污贪来的?” “说你蠢,你还真是蠢!若是贪污贪来的,谁傻到光天化日之下摆出来让人看?这是柳公抄魏忠贤抄出来的银子!皇帝爷爷说了,允许柳公拿着这银子招兵买马,开发夷洲,他这是来招兵买马的!” “老哥,你知道的怪清楚啊,敢问你是从哪知道的?” “嘿嘿!”第二个人得意地一笑:“昨夜你出去喝马尿了,老子却是留在家里没出门,结果就有柳公手下的读书人上门宣讲,讲的就是今天的事儿!” “劳驾,劳驾,给咱讲讲呗!”说话间,这边已经聚集了好几个纤夫,看样子都是生活条件不好,急于改变自己的现状的年轻纤夫,他们做梦都想获得更好的生活,因此纷纷凑了过来,想要多打听一些消息。 掌握信息的纤夫志得意满地大声喧哗道:“平日里让你们少喝酒,你们不听,怎么样?昨日秀才公来讲话的时候,你们就是不知道,就是听不到吧!若是今天不是我知道这么多,你们只怕就错过这个机会了!” “那是,那是!您劳驾,给我们讲一讲!” “哼,随便就给你们讲了啊?” “哥几个待会酒馆请您喝酒,您动动舌头,给我们讲讲,承您的情,承您的情!” 几个纤夫好话说了一箩筐,终于撬开了他的嘴:“既然如此,哥们就给你们讲讲!”他似乎是一个颇为饶舌的人,所以讲起来天南海北,四面八方,什么都讲到了:“要说这柳公降生的时候,那可不一般啊,据说是天降花朵,异香浓郁,这个南海的观音菩萨降临人家,手里拿着个篮子,跟柳老夫人说‘你家世代行善积德,当有此子!此子乃是天上文曲下凡,尔等要善待之,他日必有福报!’说完就翩然远去,谁也看不到了!可是地上的花朵还在,香味还在,谁都不能说这是假的!” 他说起话来好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不说,还喜欢自己瞎评论,比如师尊明明收了一个大徒弟,一个二徒弟,这大徒弟明明是最得师尊喜欢的,本事也是最高强的,就好像这唐僧手下的孙悟空一般,可是到了这厮嘴里,大徒弟和二徒弟差不多,都是没啥本事的,只知道跟着师傅混饭吃,这如何能让周珺服气! 他可是大闹苏州府,片言折知府的周珺! 不过好在几个纤夫也不愿意听这些八卦,连连要求这个人讲重点,他才不情不愿地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讲了出来:“柳公这次是要选人开发夷洲的!这第一批是要练兵!你们不知道,这夷洲虽然土地肥沃,可是却被这红毛夷侵占了!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是火炮厉害,必须练一队精兵才能对抗!这柳公梦得九天玄女传授天书三卷,有练兵造炮的法子,这就是要试验了!” 他这话一说,几个纤夫有些沉默,其中一个有些畏惧地说:“这都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要是当了兵了,可就脱不了籍了!” “可不是吗,这当兵难免会死,这打赢了仗,好处都是那当官的,打输了丢命的却是底下的小兵,人家都说什么一将功成……”他说到一半想不出后半句是什么了,只好悻悻地做结论:“反正,这当兵可不是什么好事!” “就是,就是还是命值钱,犯不着为了那俩钱卖命!”众人纷纷说着,眼看就要散去。 “嘿,你这就傻了吧!”这个人刚才被众人围绕好像个中心,眼下却不能容忍被再度忽视,因此高叫道:“你们根本不知道,柳公的兵,和那普通的大头兵根本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众人又来了好奇心。 “告诉你们吧,昨天秀才公亲口说的,这几万纤夫里面,只要三千人,拖家带口、身体虚弱的不要!每个人,只要选上了,立刻发二两白银,真金白银!只要好好训练,好好打仗,每个月都有二两月钱,足额实发,军粮管够吃!你们看到那几百个穿着红色军装的兵了吗?那就是柳公练出来的精兵!他们几个月前就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你看现在,好家伙,多威风,多漂亮,多傲气!要是我能穿上这样的衣服,站在那个地方给柳公站岗,哪怕是死了都心甘呢!” 他这话一说,有人立刻接茬了:“还不止于此呢,听说他们有什么夜校,里面都是江南的才子上课,他们个个都识字呢!” “什么?他们识字!”众人大惊失色!(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POV:周珺 纹银如山 难怪纤夫们会如此惊讶,识字在江南或许不是一件让人大惊小怪的事情,毕竟江南老妪、贩夫走卒都能吟咏几句诗歌,讨论几篇《论语》,但是在经济虽好,文教却不够发达的山东,识字就是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情了。 而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识字具有更加深远的政治意味:识字就能读懂朝廷的政令,识字就能读懂官府的判词案卷,识字就是可以直接和士大夫阶层对话的阶梯,识字在这个国度,就是通向上层的一架梯子! 在藩镇割据、武人称雄的时代来临之前,识字或许不能保证你可以走入上层,但是不识字却是万万不能的。 更何况,眼下识字的不是别人,却是一直被人看不起的大头兵。 都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说的仅仅是下层士兵,作为军事贵族的上层军官具有世袭职位的优待,还是很让人向往的。而下层士兵世代为军户,不仅要承担沉重的军事负担和经济压力,更是不得从事商业、手工业,就连这个时代改变命运的最重要的途径科举考试也不允许参加。是以,不会有人抢着去当兵——只要不是实在穷的吃不起饭,没人愿意放弃自由民的身份。 这是师尊和大同社的人讲课的时候说的,师尊对大明社会有着洞彻一切的见识,言必有据,语必有根,对于时事的评论也是屡屡命中,所以周珺对师尊极其信服。 眼前的纤夫听到这些大同社的兵可以识字,看向他们的眼光顿时就不一样了。周珺可以理解,能够识字的士兵就绝对不是作为消耗品存在了的,毕竟识字是一项成本极高的过程,中间需要消耗的师资力量、时间、精力、财力都非常惊人,若非大同社士子众多且财大气粗,根本不可能实现。 而这些识字的士兵,只要不倒霉死在半路上,最后的前途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士兵可以限定的。只怕做到那游击、参将、总兵都未必不可能! 周珺想着,如此一来,当柳公的兵就不是一件苦差事,而是一个极其有利的投资了。 这些纤夫肯定不能像自己这样想这么透彻全面,但是他们都是被生活压榨的苦命人,对于改变自己的命运有着发自内心的渴望。任何有可能让他获得美好生活的事情他们都有很大的可能去尝试,何况是这种优厚的待遇! 果然,几个纤夫纷纷嚷嚷着: “能识字就不是兵了,他们现在是兵,等招了咱们当兵,他们就是军官了!要是柳公的人马更多,那他们还得往上升!” “谁说不是!若是识字还当大头兵,天下的读书人也不会答应!” “那咱们还等什么?他们能识字,咱们好好表现,未必不能识字!等咱们识字了,运气好立下点功劳,咱们也能混个军官当当!” 军官!这句话一说出来,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担任文官对于他们的文化程度来说是不可能的,天下六十万士子都等着当官呢,怎么可能轮到他们。但是军官仍旧是威风凛凛的朝廷命官,有着免税免役的特权,对比他们这些朝不保夕的升斗小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虽然文贵武贱,可是官就是官,就是比民大一级! 这句话一说出来,话音还没落,纤夫们就拔腿朝着高台奔去,再也不管一开始那个“分享经验”的纤夫了。 “以利诱之,以诚待之,以大同鼓舞之,以前途激励之,如何不能练就百战雄师!”周珺悄悄感叹了一句,慢慢催动白马,跟了上去。 高台底下已经站满了人,但是正主还没有到。高台上面的白银在日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令人炫目的光芒,烧灼着贪财者的内心。 饶是周珺见过世面,也不由得感叹一句:这白银的光芒是多么的美丽啊! 这白银的光,闪烁着,摇动着,粼粼着,好像春日里一湖恬静的湖水,洒满了日光,柔情无限,而这湖水又代表着无限的财富和未来,吸引着所有人的心神。你看那白白的、滑滑的、平平的表面,没有一个节瘤、没有一处粗糙、没有一点丑陋,顺滑得好像顶顶好的丝绸,纯白好像皇帝专用的石灰,闪耀得好像冬日的闪电,若是你用手去抓,你就能感受到那白银沉甸甸的重量,感受到那财富的无限美好! 多么想用手去抓一把,多么想把他们揣到自己的怀里,哪怕是压垮自己的脊背,也不会嫌沉! 周珺左右扫视一眼,发现纤夫们的喉头都不住地耸动着,好像在强行忍受着某种难以压抑的冲动,他们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好像在抑制内心某种奔放的欲望。 他能理解这些人,整整五十万白银,可以买下一座小城市的财富就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如何不会动心! 哪怕是周珺自己,都忍不住去想,若是这笔钱给自己,该是多么的好啊! 若是我有了这笔钱,就去把毛毛拐出家中,我们找一处地方隐居,买上几千亩的土地,做个土财主,去他的国恨家仇,去他的大同主义,去他的父子情深,我只要毛毛,只要和那个女孩长久地在一起,只要能和她双宿双飞! 周珺这样想着,一时竟然拿有些痴了。 突然,他狠狠一拍自己脑袋:“愚蠢!” 眼看师尊现在的势头,正是个“潜龙出渊”的卦象,日后少不得就要“飞龙在天”。有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区区徐老三一个小商人,师尊都许了他百倍的家产,这可是七百万的白银!而自己作为师尊的大弟子,怎么也不是一个七百万白银可以打发的吧!若是自己现在拿了银子走人,不说拿不拿得走,日后在史书上也少不得让后人笑话,说周珺聪明一世,结果为了一点点银子放弃了前途,简直愚不可及! 这样想着,他的手攥紧了又放开,攥紧了又放开,他在心里默默重复着:“等我,毛毛!” “等我,毛毛!”(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POV:周珺 征兵告示 纤夫们虽然想要钱,但是没有一个傻到去抢银子的。不说那是朝廷命官、御赐状元公拿来招兵买马的银子,拿了一钱银子就是抢劫朝廷财物,少不得要吵架灭门的,更不要说那高台地下站着的三百多穿着红衣、手拿长枪的士兵,他们站得标枪一般笔直,双手放在裤子的中缝上,头高高昂起,一副高傲至极的模样,一动不动,好像木雕泥塑一般。但是没有人敢去挑战这些人的权威,从他们高傲而冷漠的眼神来看,他们绝对是完全听命,不拿普通人的人命当人命看的。若是不招惹他们也就罢了,若是惹了他们,只怕瞬间身上就要多几个血窟窿! “不过,看看这些兵的样子,真是文曲星请下来的天兵天将呢!咱们要是能成这个样子,也是不枉活了一辈子呀!”纤夫们议论着,羡慕着,用向往中带着畏惧的眼神看着士兵们,这让后者越发的骄傲和冷漠了! 周珺看看天,已经差不多有中午的样子了,按说师尊也该上场了。 他这样想着,就听见一声号炮响声,接着又是二十响号炮,这立刻让窃窃私语的纤夫们闭嘴了。这号炮其实就是大号的爆竹,本来师尊想要造叫做“礼炮”的东西,但是徐靖恩说朝廷对火铳火炮之类的武器管制甚严,所有的军器都必须通过工部制造使用,不允许私下制造,虽然永乐十二年允许天下都司卫所各置局制造军器,也仅限于长枪大刀冷兵器一类的冷兵器,火器是绝对不允许的。只有到了弘治四年,在一些边境的为所可以造一些简单的诸如毒火飞炮、手把铜铳口和大将军炮之类的武器,就算是这样,若有损失或需要添补,地方也必须上奏朝廷,不可以自行制造。 师尊听了这话做出了一个很阴沉的笑容,似乎对这个制度非常不满。但是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继续要徐靖恩收罗擅长制造火器的工匠,对“礼炮”一事绝口不再提了,这道让周珺有些遗憾,毕竟师尊拿出来的东西必然都是好东西,他也想看看“礼炮”是个什么样子。 一个穿着红色济民服的士兵站了出来,慢慢走到台上。他走得很慢,手高高抬起,一下一下砍劈在空中,好像在和空气战斗一样。他的脚抬得很高,直到和他的腰平齐。这样走当然很慢,但是却有一种摄人的威力,让人发自内心地相信:“他们是一只所向无敌的钢铁雄师!” 这个士兵是专门挑选出来作为传令兵和仪仗兵的,不仅身高极高,身材魁梧,更是嗓门特别大。他原本只是乡下小伙子,曾经跟着周珺大闹苏州府衙,当时他见到衙役还吓得瑟瑟发抖,若不是苏河开出赏格,只怕动都不敢动,眼下却一副精神饱满、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从这里有可以看出,大同社的培养简直可以让一个人彻底脱胎换骨。 他慢慢走上高台,清了清嗓子,气贯丹田地高声吼叫:“大明御赐状元公、夷洲府知府、天下文宗、东南士林魁首、大同社领袖柳公驾到!” 这一长串的头衔让人听着目不暇给,更让周珺忍俊不禁,除了最前面那俩称号是皇帝给的,算是真金白银、货真价实之外,其他的都是大同社的那帮人给师尊封的,若是说严重了,那就是“妄自尊大”。只是眼下师尊风头正旺,又掌握天下大义,更重要的是,他手里有钱,“东林基金会”把控着很多士子的经济来源,所以也没人敢跳出来聒噪半句。 这些纤夫是听不懂什么“天下文宗”“东南士林魁首”之类的称呼的,他们顶多听得懂“桂花粽”“五魁首”,不过这不要紧,吼这么一长串的目的只是为了展现师尊的权威,给这些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至于他们懂不懂,这一点都不重要。 他们会懂他们应该懂的,不会懂不应该懂的。 至于周珺,他也有些东西不会懂,但是绝对比这些人要少。 锣鼓的声音响了起来,他们演奏的是《大同歌》的曲调。这曲调据说是精通音律的士子仿照周代礼乐写成的,但是周珺一点都不信:《乐经》都已经失传了,《诗经》的诗歌都没了调子,谁能知道上古的音乐是怎么个样子,只不过是画鬼罢了! 说是这样说,这曲调却颇为古拙,少了缺少时兴音乐的哗众取宠,却充满着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坚定决心,以及改天换地再造天地的无限激情。 音乐响彻了这一片天空,接着就是二十名高壮的士兵簇拥着师尊慢慢走上台阶。这些士兵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不仅能护卫师尊,更可以用他们的身体给师尊挡箭。师尊的身体在他们之间显得相当瘦小,但是这却丝毫没有减弱师尊的权威——因为只有师尊才穿着大明的从四品绯色官服,并且顾盼间充满着权势者的傲慢和霸气。 就像白鹤站立在野鸡之中。 周珺抬首仰望着师尊的身躯,这个身躯绝对不能算是高大,但是他身上的绯色官服和漆纱幞头象征了这个古老帝国的行政权力,他嘴角挂着的一丝微笑蕴含了无尽的深意和沉吟,他身边、他身后、台下站着的三百壮士就是他意志的最佳捍卫者,而这个数字还会随着大同社的不断发展而越加壮大,而在大明的更远处,还有江南的四十万士子,天下的两万万农民,他们都将是师尊的拥护者。 这个男人,虽然他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却已经有了侵吞天下,包举宇内的霸气。虽然眼下他的实力还不足以抗衡哪怕一个总兵的军队,但是他就是被雨之春笋,拔节之声深夜可闻,翌日一看,已经势如凌云! 他,就是这个国度未来的掌控者! “若是能有一日这么威风,不要像他这样,只要有他一半的威风,那该多好啊!”周珺痴迷地看着这个手握权势的男人,心中这样想着。 这一刻,他心中没有了杀父之仇,没有了毛毛的倩影,没有了对母亲和兄长的思念,只剩下这种最深沉的向往。 就像向日葵向往日光一样。 师尊看着台下密密麻麻站着的、眼睛里面带着畏惧和憧憬的纤夫,温和地笑了笑:“本官就是皇上御赐新科状元、新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柳旭柳伯阳!”提到皇帝的时候,他用手对着京城方向拱了一拱,表示了内心的敬重,才慢慢说:“今天本官的来意,你们很多人已经知道了,有人看还不知道,我就多重复一遍,让你们听个清楚。”说完,他对着一开始的传令兵说:“小虎,你给他们念一遍!” 小虎双脚并拢,敬了一礼,高声叫道:“是!”随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来。他识字还学得不好,周珺估计是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下来的。好在这张文告写得通俗易懂,倒也不难记: …… 本官奉圣皇旨意,将往夷洲开拓土地,此地为土人及红毛夷占据,必须编练精兵,方可卫护百姓,保障一方安宁。将事体说与百姓们知会: 第一,新编兵为夷洲府开拓兵三千人,月钱二两,军粮管够吃,顿顿有鸡蛋,****有肉,若是选中,就发给二两安家费,现发现给,绝不拖欠; 第二,征兵以无家口者优先,年龄限制二十岁到三十五岁,须体格强壮,由官兵检查是否符合; 第三,凡兵选中的,进行三个月军事训练和一个月政治教育,随后发给兵器甲仗,训练期间月前不变; 第四,战死的发给抚恤金十两银子,若是壮烈战死的,抚恤金酌情多发,最多可给一百两; 第五,柳公治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每次战斗都有战斗津贴,少则一二两,多则三五两,尔等既然衣食无忧,切不可骚扰平民,否则军法不留情; 第六,凡兵训练后,每天夜里要进行夜校学习,学习写字算数,成绩优秀且有战功的,可以升为军官,不及格的,纵然有功劳不能当官; 第七,若是有特殊本事来的,柳公不吝银钱,可以在柳公面前表演,若是真的有本事,柳公高价聘请! 此即柳公招兵的规矩,你等若愿意当兵搏个前途的,速速来当兵,若是不愿的,可以自去!若是不省悟,不懂规矩却来骚扰的,却是自寻死路,纵有爱民的官府,也无奈你何了!我知你们不懂文理,特此告知! …… 小虎读完了告示,立刻得意洋洋地对师尊行了个礼,然后退到后面去了。周珺看着身边的纤夫们好像炸了窝一般的讨论了起来: “听见了吗?月钱二两,还给二两安家费,这就算是辽军也没有的!而且柳公把钱都摆在了台上,是绝对不会骗人的!” “还有,还有,这官兵都要学习识字算数,就算是边军将领的亲兵也没有这种待遇!要是立了功,然后识字还好,这就是能当军官的,日后夷洲人多了,说不得就是个百户、千户!” 听着纤夫们的话,周珺颇为矜持地笑了,他看着眼前熙熙攘攘的人众,心中突然多了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你们只能看到这二两的月钱,眼皮子稍微大一点的还能畅想当个百户、千户,却只有我,只有我才能看到师尊眼里的无限江山!” 他骑在白马上,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越升越高的太阳,用手虚徐一抓,好像要把太阳握在手中一般,胸中涌动无限豪情!(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POV:周珺 招兵冲突(上) 征兵开始了,符合条件的纤夫们排着队,接受一百二十名士兵的检查。 检查的标准其实很简单,只要没有家庭拖累,年龄合适,四肢健康的人都可以通过初选,初选将选拔五千人左右,随后他们将进行力量测试,通过的就算是大同社的兵了。 周珺慢慢骑着马走在这些参加检查的纤夫之间,他身上的大同社服装和胯下的白马无不说明了他高贵的身份,所以这些纤夫根本不敢阻挡他的道路,一旦看到周珺过来,他们就会赶快闪出道路,生怕影响了贵人通过。 “若是我还是那个江湖少年,纵使在江湖上闯出名声,如何能像现在这样有威势!若是师尊的官越做越大,我的前途就越来越好,只怕我能不经过科举就当知县、知府的呢!”周珺颇为自得地想着,这种不经过科举就能当官的幻想实在太过美好,以至于他闭着眼,像喝了醇酒一般陶陶然沉醉,脸颊上都浮现出红色的云朵。 突然,他听到耳边一阵喧哗,这让他有些不满地睁开眼睛,用力去寻找噪音的来源。他看到前面是王忠带着几个士兵正在检查,他们今天分成了二十组,每组六个人,正好是两个基本作战单位,王忠就是其中一组的领导人。 本来以王忠的军阶,他是不需要做这种事的,但是他好像坚持认为“自己的兵应该自己挑”,所以不辞辛苦地在寒风下挑选兵源。 吵闹的是一个看上去已经四十多的纤夫,他没有穿上衣,下身也仅仅只是一条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裤子,露出了他颇为强壮的身躯。像这种资深的纤夫,身体都比较强壮,按照师尊的说法,只要加强营养,好好调养一番,就会是非常优秀的士兵。 周珺走了过去,仔细一听,这个纤夫高声喊叫着:“俺曹大龙,今年才三十二,是俺长得老相,长得老相,俺绝对是好兵,绝对给柳公打仗,俺不怕死,俺绝对不怕死!官爷,你看是看到俺临阵脱逃,你就砍了俺!” 王忠皱眉想了想,问周围的纤夫:“你们谁认识他?谁知道他今年多少岁了?” 周围的纤夫一起摇头,有一个大着胆子说道:“回官爷的话,这个秦复是刚来的,以前说是在临清那边干的,我们都不认识他!” “这样啊!”王忠沉吟着,有些不好决断。周珺可以理解,毕竟王忠之前还被师尊批评过,他此后奋发图强,把大同主义念得滚瓜烂熟,哪怕是教授大同主义的士子也辩论不过他,多次得到师尊的当众表扬。他这样的人,最是看中前途,绝对不敢触犯了师尊划下的三十五岁的红线。 因此,王忠有些遗憾地说:“柳公招兵要的是三十五岁以下的,既然没人给你证明,我怎么相信你呢?我们后面可能还要招兵,你下次再来吧!” 他这话一听就是知道是在唬鬼,谁知道下次招兵是什么时候,说不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而且这次不过,下次如何就能过了? 是以,这个纤夫跪下苦苦哀求着:“官爷,官爷,我家老娘病得厉害,小的实在没钱买药,要是小的能拿了这安家银子,给俺娘买药,俺感激你大恩大德!”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更让王忠为难了:“你这人!柳公都说了,不要拖家带口的,你这还有老娘在家,眼下是去当兵,不是去吃酒席,你万一死了,谁给你老娘送终!” 纤夫张了张口,正要再开口哀求,周珺过来,笑着插了一句话:“王连长,不要太较真嘛!这个人这么可怜,又身体颇为强壮,你要不就行行好,让他过了吧!” 王忠恼怒地转过头来,似乎想看看是谁再说话,看到是周珺,他脸上的怒意稍微收敛了一些,但是仍旧硬邦邦地回绝道:“这个绝对不行,规矩就是规矩,哪怕你是领袖的弟子,也不能破例!” 年轻人脸皮薄,又何况周珺这样少年得志的。他只觉得一股怒气“蹭”地一下窜了上来,脸上立刻浮现出怒气。他乃是天下文宗柳伯阳的开山大弟子,最早追随师尊的一批人,是师尊的绝对心腹!而这个王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连长,若是他的上司徐靖恩跟自己这么说话,自己也就罢了,而他一个管八十一人的连长还敢这么说话,简直是不知规矩! “王忠!你敢这么对我说话!”周珺高声喝道:“这个人如此孝顺,有道是‘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你为什么不收他?” “不好意思,末将不管什么忠臣孝子,末将只知道效忠柳公,效忠大同主义!凡是柳公定下的规矩,哪怕杀了我的头也不会违反!你要是想收这个人,你就自己去找柳公说,我不见到柳公的手令,是绝对不会放松的!”王忠一点都不畏惧地回绝了,根本不把周珺看在眼里。 师尊的手令多么难得,只有大事才会让他动用手令,区区收一个人的事情,怎么可能让他劳动贵体,所以王忠这话一点用都没有。周珺强忍怒气,慢慢说:“王忠,我日后少不得要在军队中任职的,你若是今天依了我,咱们就算是你好我好,日后也好相处。你要是这样强项,只怕以后要吃亏啊!”到底是少年心性,本来是想好好说和的,他说到最后的时候已经隐隐有威胁的意思了。 “嘿嘿!”王忠冷笑一声:“告诉你,老子不怕!你要是当了老子上级,老子照样打仗,只认柳公的话,只认军令,你要是给老子穿小鞋,老子就告到军法处,柳公最是英明,你小子也讨不了好!” “哼,我乃是师尊首徒,你不要自误!” “我看你还是不要自误!领袖有令,胆敢阻挠军事行动者,杀无赦!” 他这话一说,周围的五个士兵立刻架起了长枪,组成了三人一组的小阵,他们这军中士兵,最服的一是师尊,二就是上级,王忠一说这话,他们立刻准备动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POV:周珺 招兵冲突(下) 这些士兵都是练过队列和阵法的,三人枪术也跟着徐靖恩学过一些。虽然单对单周珺绝对不怕,但是这些士兵打起来不要命,三人合击防备周密,威力无穷,哪怕是父亲在世也得大费脑筋,何况武功只是平平的周珺! 他自诩是千金之躯,日后要跟着师尊有大用的,如何肯和这些大头兵硬碰硬,因此只是指着王忠大声说:“你想干什么?莫非是要造反不成?” “老子一身都是柳公造就,怎么可能造反!”王忠大怒,也破口大骂道:“倒是你这小子,年纪轻轻却一肚子鬼心思,平白污人清白!依我看,你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夯货!迟早会败坏柳公的大业,若我是柳公,现在就斩了你狗头,免得日后出事!” “哼,你起来,跟我走,我今天说什么都要让你入了军队!”周珺不再答话,气哼哼地扯起纤夫就走。 这个纤夫早就吓得浑身筛糠似的乱抖,他原本只是想投军,没想到现在却卷入了周珺和王忠的争斗中,估计心中早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吧! 周珺骑在马上,脸色通红,显然是气急了。但是被冷冽的寒风一吹,他又不由得有些清醒,不仅暗自抱怨:“我今天也是,为什么和王忠斗气!本来就是一个纤夫的事情,却给我闹得这么大!眼下可是不好收场!” 他深知师尊为人,规矩就是规矩,任何忤逆了他的人都会遭到打击,当年的毛一鹭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自己若是央求师尊收人,师尊心里多半会觉得自己意气用事,不能托付大事,若是这样,就是自己平白毁了自己的前程,何其不智! 但是事到如今,他已经骑虎难下,若是回过头去向王忠服软,不说周珺心里是极其不愿意的,何况他心中还有意在军中发展,而军人最重荣誉,自己硬挺着也就罢了,若是服软了,以后怎么掌兵! 既然如此,该怎么和师尊说这件事,把自己的错说到最小,把王忠给架在火上烤呢? 周珺心里想着这些东西,心里不禁有些心乱如麻。 纤夫见到周珺如此神情,似乎知道了周珺的心情,不禁小心翼翼地说:“为了小人的事,让公子和那丘八大吵一架,实在是罪该万死!” “不能说丘八!”周珺立刻下意识地说道:“师尊说了,这大同士兵乃是保卫我亿兆黎民,捍卫我大同主义的坚强柱石,绝对不能用侮辱的语言去说他们。你以后也是当兵的,要是别人说你是丘八,你可愿意?” “这……是!”纤夫哪里懂什么大同主义,但是他这么听着,却是只好点点头:“那,就是那个兵,真是死脑筋。公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怎么还不能压服他呢?” “唉!”周珺叹息一声,他似乎想找一个人诉说,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你是不知道,师尊的兵和其他部门是平级的,比如说刘如意先生主管的民政部吧,他就只负责民政,军队里面的事情他是一点都管不到,就算他等级比士兵高,士兵见了他也不磕头,只是敬礼。师尊经常说,士兵只对他一个人负责,然后才对部队主官负责,只要其他人都不要管!你看他今天还是个连长,手底下有八十一个兵,就算是个小兵,只要执行军令,也能不管我的面子呢!” “竟然如此!”纤夫听了这话,眼中闪过一丝神采,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士兵的地位可以这么高,不禁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期许。他小心地说:“只是柳公已经定下了规矩,想来这官府的规矩是不能随便改的,公子会怎么说呢?” “这……”周珺也在头疼这个问题,按照原本的规矩,此人是绝对不可能被选中的,自己已经夸下海口,该怎么办呢? “我周珺答应别人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反悔的,否则日后怎么混!我得好好想个办法!”周珺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突然有了主意:“你叫曹大龙是吧,你有什么特长没有?就是特别擅长的事情?” “特长?”曹大龙喃喃自语着:“小人没啥本事啊,就是个普通纤夫,哪有什么手艺本事,要有的话,也不会当纤夫了。” 周珺的心沉了下去,不过他仍旧不死心地问:“你力气是不是特别大,或者你是不是跑得特别快?” “啊!小人的确跑得快!小人跑起来哪怕是猎狗都追不上呢!”曹大龙眼睛一亮,大声说道。 “太好了!”周珺大喜,他从马上拍拍曹大龙的肩膀,这个姿势不大容易,因为他骑在马上,而曹大龙却是走着,不过他尝试了一下,还是成功了:“这就行,柳公专门开了名额要招募有特长的士兵,组成什么‘特战队’,月钱是普通兵的好几倍!我让你进特招,你待会可要好好表现!” “是!”曹大龙大喜,学着一开始的传令兵,做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军礼。 他们走了一会,就走到了高台边上,高台上的银子依旧在阳光下放射出令人炫目的光芒,不过周珺此刻心里有事,却是没有任何感觉了。他左右看了看,找了一个士兵问道:“师尊在什么地方?” 并非所有士兵都像王忠一般目无尊长,所以这个士兵一见是周珺,虽然没有行礼,也是恭敬地说道:“回周公子,领袖他在亲自主持特招!” “正好!”周珺大喜,问道:“怎么走?” “公子从这边一路向南,有个空地就是!” “好!”周珺满意地点了点头,策马离开,但是他走了一圈又回来了,小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王大海!” “行,王大海,我记住你了,你很识趣,日后我若到了军中,你可愿意在我麾下做事?” “愿意!”王大海高兴地说:“公子乃是领袖首徒,最是优秀的,在下是三生有幸才能跟着公子!” “好,很好!”周珺哈哈大笑,带着曹大龙扬长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POV:周珺 喜得英才(上) 这边围了一大圈的人,虽然人数很多,却没有人乱说话,因为有一百名身着红衣的大同军士兵正维持着秩序,任何人第一次随便说话就会遭到警告,第二次就会遭到棍棒打击,屡教不改的,就得面对士兵凶狠的刺杀了。 在棍棒和刺枪面前,没人敢挑战师尊的权威,他们都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看着圈子里面的演示。 师尊坐在一张不知从哪里搬过来的太师椅上,手里端着一杯热茶,正不断地往茶里吹气,试图让茶水凉下来。伯龙、王涛、李奉天站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士兵在身边环卫,以防有宵小过来骚扰。 刘如意先生他们没有过来,他们乃是民政文职,虽然也是权高位重,却是没有插手军政的权力的,这就是师尊的制衡之术。 眼下正测试的是力量,不大的平地上面摆着十几个石锁。这石锁样子很像横门铜锁,用麻石或青石制成,,重量从二十斤到一百二十斤不等,每个增加十斤重量。 周珺对这东西并不陌生,有道是“练就金刚太极尊,浑身合下力千斤”,“要想四两拔千斤,须先练就万斤力”想要练就一身武艺,没有足够的力气是万万不行的。没有力量,所有的招式都是无根之水、无缘之木。别的不说,你打别人十几拳别人一点事没有,别人一拳就能打死你,这架该怎么打?所以,周珺从小也玩过这石锁,不过他以灵巧见长,尚未成年,加上练的是内家拳,讲究的是“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仆”,所以力量只是一般,仅仅能玩六十斤的石锁。 眼下测试的大汉果然是一条昂藏大汉!他差不多有七尺高,周珺在像他面前就像一个小孩子一般。俗话说“身大力不亏”,这样的人力量肯定不会差了。 果然,他先对着师尊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自我介绍道:“河北武元晋,练过少林拳!”声音极大,好像雷声滚滚。然后他伸出右臂,大喝一声,将最重的一百二十斤的石锁提了起来! “好!”围观的纤夫们大声叫起好来,不过很快就被士兵们制止了,有的还挨了几棍子。 师尊点了点头,大声说道:“果然是壮士!” 武元晋得了师尊夸赞,越发来劲,将石锁轻轻一抛,就将石锁抛上天空,差不多得有三尺之高!然后他看着石锁快速下落,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使了个巧劲,用手轻轻一兜,就把石锁操在空中,然后他就开始了快速的抛掷,从左手扔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一百二十斤的石锁,差不多得有最大的栲栳那么大,可是在他手里却好像一团纸一样,浑然没有任何重量! 周珺暗暗点头,能玩一百二十斤的石锁不新奇,很多武士都能举起一百二十斤的石锁,可是能把石锁玩得行云流水一般,这就是“举重若轻”“圆转如意”的本事了,能达到这一步的也算是高手了。这就好比很多人可以用六十斤的大关刀练武,可是真正能在阵上用这么重的大关刀的却寥寥无几,大多数人还是用十几斤重的砍刀,这就是不能举重若轻了。 武元晋卖弄够了本事,将石锁放在地上,这一放也是大有讲究,虽然他看似用手提着,狠狠往地上一砸,却丝毫没有听到声音,可见他在这放石锁的一瞬间又再次发力,让石锁稳稳落地,不与地面碰撞。 这种功夫,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周珺转头看了一下师尊,却发现他丝毫没有看出这一招的精妙,只是随意地点了点头,就知道武元晋这一招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不过师尊身后的伯龙却是有见识的,他凑近师尊耳边,悄悄说了几句,师尊立刻点点头大声道:“壮士好功夫!这石锁落地,虽有千钧之势,却不露雷霆之威,可见这武艺已经进入出神入化之妙境了!” 武元晋大喜,立刻跪下说道:“常言道,学成文物艺,货与帝王家,某学武二十多年,为的就是求个功名富贵,愿柳公接纳!”他三十多岁的人,跪在二十二岁的师尊面前,非但没有任何不满,反而还满心期望,生怕不被接纳,由此可见师尊名声之大、这功名利禄之诱人了。 周珺心里感慨着,却听见边上一个年轻的声音大声说道:“这一手,空有雷霆之势,却无出入之功,可见这少林拳也只是练到了皮毛上,还没有进入骨髓!” 这话刚出口,武元晋勃然大怒,也不等师尊让他平身,跳起来大骂道:“哪家小鬼说的?你要么立刻给爷爷磕三个响头谢罪,要么就尝尝爷爷沙包大的拳头!” 周珺闻声看了过去,却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容俊朗的少年,年纪在十六岁左右,身后还有一个和他长相相似的大汉,应该是他的父亲,旁边还有十几个身着各色衣服的少年。 这个少年长相颇为英俊,他的俊美不是周珺这样的白面小生,却勃勃有无穷英气,尤其是那一对剑眉,更是斜鬓入云,好像出鞘的宝剑一般,散发着无穷的锐气。他穿的是粗布的衫裤,有些地方还打了补丁,显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他的身后却背着一杆大枪,一杆硬木所制的战阵杀伐之枪,腰间别这一把腰刀,让人一见就不由得称赞一个声“好一个英武少年郎!” 他的父亲身后也背着大枪,少年们个个也都持枪执剑。虽然从少年们的站立姿势来看,没有多少武功在身,但是他们目光坚定、神色坚毅,绝对是杀过人的。 “这个少年绝对武艺高强!”周珺下意识地这样想着,“却不知道他来来意如何?若是别有用心,我却得保护好师尊!” 少年的父亲听了武元晋的话,批评道:“宠儿,跟你说了多少次,行走江湖要谦虚谨慎,须知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就算你看出他的错来,也是绝对不能说的!”言外之意是,虽然这个少年不该唐突评论,但是他的评论却是正确的。 这句话好像是往熊熊燃烧的火上又泼了一勺油,武元晋哇哇大叫着:“柳公,您看见了,这小厮侮辱于我,他的混蛋老爹也跟着讽刺!此乃奇耻大辱,我必须和他决一死战!” 周珺转头看了看师尊,却见到他脸上露出一丝饶有趣味的笑容,这说明师尊对这个少年一伙有了兴趣。果然,师尊喝了口茶,慢吞吞地说:“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习武之人有所比较乃是正常的,我允许你们比试,只是还是以和为贵,不要闹出了人命来得好。”这意思就是,只要不打死,就都没有问题的。 武元晋闻言大喜,他一把扯下身上的练功服,露出一身虬结的肌肉,这肌肉好像一块块石头一般,硬邦邦、油亮亮,随着他的呼吸一鼓一鼓,蕴藏着爆发性的力量。他拍拍胸膛,高声叫道;“小子!你出言侮辱我,幸好柳公给我做主,让我和你决一死战!这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要是给我磕三个响头,喊我一声爷爷,我就饶了你!” 这哪里是饶人,习武之人,有古代游侠之风,一言不合就要拔刀相向的,若是给人磕头,还不如让这少年去死。这根本就不是宽恕,而是挑战。 果然,这少年笑了笑,大声说:“我高宠来自辽东,程子堡人,父亲乃是程子堡百户!天启七年九月,女真人攻击我程子堡,我父亲带人与七十女真甲兵鏖战,我带少年三十九人,骑马与三十女真骑兵血战,阵斩女真兵八人,大破女真贼寇!小爷家传枪法,马上无敌,一身拳脚也是打遍辽东无双无对,你这厮,小心了!” 他这话一出,周珺立刻看到师尊的眼睛亮了起来!周珺知道,师尊早就有意招募熟悉辽东的将官,还想要找到精通骑兵战的指挥官,只可惜这种人在大明基本都在辽军,而辽军又是积弊已久,不堪大用的,所以一直没能成行。眼下这高宠和父亲前来,简直就是瞌睡送枕头! 武元晋听了高宠的话,哈哈大笑道:“你这毛孩子,毛都没长齐呢,还敢口出狂言!这鞑子也是你杀得的!”说完,他也不再客套,身体重心下沉,直踏中宫,一招横拳就直直地打了出去! 周珺见了暗叫一声好,这一招横拳看似简单,却贵在势大力沉、不偏不倚,敌人若是闪避,则落了后手,若是正面硬碰,则多半抵不过武元晋的力量,是堂堂正正的阳谋。 高宠见到这一招,面露喜色,竟然不闪不避,直直地迎了上来!只见他动作极快,眨眼间就闪进武元晋拳势中,随后侧身一转,竟然稍稍一推就将拳头带偏,然后合身一扑,就直直地闯入武元晋中宫!武元晋面露惊慌之色,正要变招,却被少年用肩膀一扛,就直直地飞了出去,在空中滑了将近一丈之远! 一招,仅仅一招就打倒了身高七尺的壮汉武元晋!(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POV:周珺 喜得英才(中) 新书《七国圣皇》上传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咳咳!”武元晋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吐了口吐沫,随后又是剧烈地咳嗽几声,竟然咯出血来! 高宠的父亲见此,连忙走上前去,略带歉意地说:“兄弟高盛,犬子功夫没有练到家,手下没有轻重,出手重了一些,兄弟莫怪……”他这话还没有说完,武元晋却恼怒地一拳挥了过去。他这一拳是含怒出手,力量极大,又是出其不意,所以眼看这一拳就要狠狠打在高盛的眼眶上! “嘿嘿,兄弟,火气太大!”出乎周珺意料的,高盛轻轻举起手掌,就挡住了武元晋含怒而发的一拳,随后轻轻向下一握,就听到武元晋高声哀嚎起来。 “你,你!”武元晋大声哀嚎着,开始破口大骂,他乃是江湖出身,所以骂起人来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周珺看到师尊马上变了脸色! 高盛本来还面带微笑,却听到这武元晋越骂越恶毒,不由得微怒道:“兄弟嘴巴不够干净!”说着,他略略一变招,武元晋就不知道怎么的,想个大石骨碌似的翻滚了起来,随后高盛大叫一声:“去!”武元晋那高大的身躯就远远飞了出去,比高宠第一次还要远! 武元晋又一次跌倒在地,他艰难地爬了起来,也没脸再过来投军,在远处破口大骂几句,便灰溜溜地去了。 高盛打发了武元晋,走过来跪在师尊面前:“柳公,方才犬子所言,句句是实,我父子及十五名少年都和女真有深仇大恨。我等杀败女真人后,又被辽军突袭,家人被其屠杀,财货被其掳掠,苦不堪言!久闻柳公名声著于天下,又急公好义,愿公为我等主持正义!” 师尊听了高盛的话,没有立刻说话,却挥手将周珺喊了过去。 周珺低声对曹大龙说:“在这等着!”快步走上前去。 “珺儿,你去给武元晋发上几两银子的汤药费,告诉他若是有意,我军还愿意请他加入!”随后,师尊才慢慢说:“高盛,你说的话,实在有些骇人听闻,这辽军乃是大明官军,怎么可能对你等辽民痛下杀手!” 高宠听了这话,立刻跑了过来,跪在地上大声喊道:“柳公,父亲所言句句属实,这辽军在辽东无恶不作,除了不敢打女真人之外,好事不作,坏事做尽!我和十五少年都是证人,我们愿意用性命担保,所言都是实话,若是欺瞒,柳公可以杀我们的头!” “此事关系甚大,我不能仅听你等一面之言。不过若有机会,我会派人调查,若是属实,定然给你们一个公道!”师尊点点头,这么说道。 “谢柳公!”高盛父子立刻跪地感谢。 “你们千里迢迢来到山东,刚才还打败了一个投军的壮士,应该不仅仅是来找我伸冤的吧?”师尊又问。 “禀柳公,小人一路上搜集了柳公所出的全部大同报,深觉柳公所言都是利国利民的大手笔!我父子虽然不通文墨,但是还有一膀子力气,会使大枪,会骑马,会打仗,这十五个少年也都是赤胆忠心之辈,若是柳公愿意收留,我等愿意为柳公作战,死不旋踵!”说着,高盛从怀中珍而重之地取出了几张报纸,正是大同社出版的大同报。 师尊听到高盛说他经常看自己出版的报纸,不由得挑挑眉毛,有些惊讶的样子。也是,这高盛一个武夫,竟然能看懂报纸,还能看出师尊理论的天才之处,也是不容易了。这样允文允武的人才,师尊定然是不会错过的。 果然,师尊笑着说:“你这人,竟然能看懂我的报纸,也是不容易了,既然这样,我也不考较你的武艺,毕竟两虎相斗必有一伤,你就讲一讲我这理论的好处,说得越好,你以后前途越好!” 高盛恭敬地说:“小人虽然能读出一些味道来,但是小人的犬子才智胜过小人百倍,小人觉得,让犬子说一说,可能比小人说得更好!”周珺暗自撇撇嘴,从高盛和高宠的谈吐来看,这高宠年纪尚轻,阅历还不甚多,怎么可能就读得懂师尊的理论,向来是高盛为了孩子的前途,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儿子。 不过周珺转念一想,不由得有些黯然,若是父亲还在,他也会这样对待自己吧!这天底下的父母,可都是一般的疼爱儿子啊! 师尊听了高盛的话,脸上的笑意越发浓了:“可以,可以,你叫高宠是吧,你和你父亲都站起来说话,咱们军中不兴跪礼,赳赳男子汉,昂藏伟相公,就是要站直了不趴下,挺起了胸膛说话!” “尊命!”高宠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说道:“小人这几个月都用心研读柳公的著作,对柳公的社会大生产理论颇有心得。” 周珺又不由得暗自嗤笑,这社会大生产理论乃是师尊理论的核心论点之一,哪怕是自己也有些地方不甚理解,这个高宠一看就是武家出身,论武功,三个自己一起上也未必打得过他,但是这家伙避长扬短,要学书生讲什么“社会大生产”,这不是自取其辱! 高宠当然听不见周珺的心里话,他滔滔不绝地说:“小人虽然不懂得这经济之道,但是这天下的道理大都是相同的!这天地运行的道理,就是人世间的道理!小人也曾经和女真人打仗,领悟出来这个力气要用在枪尖上才能戳穿重甲,这兵力也必须用在一处,形成一个拳头,重点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才能打败敌人!小人想了,这用兵和经济之道也是类似的,比方说这造兵器,一个铁匠带三个学徒,围着一个炉子转,这效率低,而按照柳公的大生产理论,十个、百个、千个铁匠聚集到一块干,这样就能相互交流,一炉子钢也能大家一块用,这就提高了效率了!” “好!”师尊大喜过望:“你这孩子,年纪轻轻就能悟透我这社会大生产的理论,实在难得,难得!”说着,他又看了看身边的王涛:“涛儿,道无先后,达者为师,你不是有些问题不明白吗,不妨向这高宠小哥请教一下。”周珺明白,这就是借徒弟考较的意思了,若是问得太难,容易挫伤高宠的积极性,反倒不如让学生出手,这样还有个转圜的余地,这就见出师尊的用心之深来了。 运用权谋、执掌人心于鼓掌之间,这就是师尊的心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POV:周珺 喜得英才(下) 新书《七国圣皇》上传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王涛怕冷,所以他今天裹着一件大棉袄,好像个球儿,不过这小子胖归胖,智力却是不差的。他笑嘻嘻地拱了拱手:“这位大哥,小弟愚笨,跟着师尊学了这么久还是没入门,小弟有个问题,还请大哥回答一下。” “好说,好说,兄弟请说!”高宠恭恭敬敬地说。 “问题这样的,假如说我这里有两个炼铁的班子,就算是甲乙两组吧,甲组白天上工,乙组晚上上工。他们每天都炼一千斤的铁,我觉得他们炼铁太少,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让他们多炼一些,不知道大哥可有办法?” “这个……”高宠听了问题,开始冥思苦想起来。周珺猜测他之前的那一套都是高盛教给他的,眼下这个问题没办法准备,必须自己去思考了,高宠就有些难以招架了。高盛站在一边也是默默思考着,但是不论他想出来还是想不出来,都不能告诉儿子,否则就是作弊了。 高宠低头苦苦思索着,显然一时半会得不出答案来了。师尊轻轻点了点头,似乎对于他来说这个问题答得出来,答不出来都没有任何关系。想想也是,师尊智计已经天下无双,他眼下需要的乃是无双勇将,这高家父子都是沙场骁将,稍加调教,教导以大同主义,定然可以帮师尊开出大大一片江山。 周珺不愿意冷场,于是悄悄走了过去,低声对师尊说道:“师尊,徒儿今天见到一个纤夫曹大龙,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但是他自称才三十二岁,因为没人认识他,所以他就没被王忠接纳。徒儿问了问,他自己说跑的特别快,他家有老母,需要安家银治病,还请师尊给他个机会!” 他没有提及自己和王忠的冲突,他不想让师尊心里留下一个自己骄横跋扈的印象,他和王忠的矛盾要自己去解决。 “这样!”师尊点点头:“把他叫过来吧,悄悄的别打扰了高宠思考。” 曹大龙走了过来,他一见到师尊就行了一个有些古怪的大同军军礼,右手直接跑到了头顶上去。饶是如此,师尊却很喜欢这个乖觉的人,笑着问道:“你叫曹大龙?” “正是属下!”曹大龙还没加入大同军,就俨然以大同军的一份子自居了。 “你说你跑得快,你跑得有多快?” “小人也不知道,但是小人村里的猎狗都跑不过小人的!” “这不错啊!”师尊又说道:“这样吧,你就从这里跑到远处的那棵树,你要是能跑过我的士兵,我就让你加入!” “柳公,小人想加入这个特战队,听说特战队的银子是普通战兵的两倍,小人想多赚些钱,给老母治病!” “这就得看你跑得多快了。”师尊微笑着说。 两个身穿红色军服的士兵被叫了过来,他们身材都很高,腿很细长,是大同军中的长跑健将,在大同军内部的小“运动会”中多次得冠的。这小运动会也是师尊的发明,意在激励士兵锻炼身体,每个月举办一次,有举重、跑步、摔跤、跳远、游泳几项,现在是冬天不能游泳,暂时就只有四项,每项的冠军都能拿到一顶铜制的桂冠和十两银子的赏金。士兵们很喜欢这十两赏金,但是他们更热爱这荣誉的桂冠,没事就拿出来擦拭,宝贝极了。 士兵们穿着红色的军装,将自己的长枪交给袍泽保管,面带不屑地看着衣衫褴褛、一脸穷酸相的曹大龙。这些士兵是最傲气的,天底下就服从师尊一个人,若是说还有的话就是代表了师尊权威的直属军官,除此之外,没有人放在眼里,堪称是骄兵悍将。这样究竟好不好周珺一时也说不清楚,但是他隐隐感觉,这一次这几个士兵只怕是要吃亏了。 三个人排好了一行,师尊看着几个人做好了准备,眼睛突然一亮,大声说道:“曹大龙,你为什么这么起跑?” 周珺转头一看,原来这个曹大龙没有像两个士兵一样站着起跑,却低低地蹲在地上,屁股高高撅起,好像准备被人踢屁股一般。 一个士兵见到曹大龙这做派,大声嘲笑道:“这家伙,是准备要我踢你屁股了吗?”另一个也接着说:“张哥,人家都这么谦虚了,一会咱们可得留点情啊,别跑太快了,要不然就辜负了人家的诚心了!” 曹大龙到了跑步的时候突然变得冷静得可怕,他没有理两个士兵,站了起来,低声说道:“回柳公,这是小的发明的起跑的方法,小的觉得这样跑起跑快!” “很好,很好!”师尊点点头:“就冲你这个起跑的法子,我就很看好你!”师尊这话一出,两个士兵脸色就变了,周珺见到他们恶狠狠地瞪了曹大龙一眼,各自摩拳擦掌,看样子是要拿出全部本事来了。 三人做好了准备,静静地等着师尊法令,师尊点点头,大声说道:“我喊一二三,喊到三你们就跑,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周珺紧紧盯着曹大龙的身体,他很好奇这个貌不惊人的曹大龙会展现出怎样的速度。 一! 二! 三! 曹大龙动了,动了! 就像一只离弦的箭,又好像一抹划过天际的雷霆,又好似从钱塘江泮横绝过来的潮水,他的速度是这样的快,以至于周珺觉得眼前只留下一道残影,接着曹大龙不算高大的身躯就出现在了几丈开外! 他奔跑,他飞奔,他飞翔!这个貌不惊人、被人看不起的人到了跑道上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他神态自若,他意志坚定,他目中无人,他以雄鹰飞翔一般的速度划过天际,随后到达了远处的树,而后一个漂亮的转身,几乎没有降低速度,接着又跑了过来,而就在他转身跑回来的时候,两个士兵距离终点还有将近一丈丈! 在这短途的赛跑中,一尺的距离就是天渊之别了,何况是一丈之远呢! 曹大龙飞速地跑了回来,面不改色气不喘地站回原地,大声汇报到:“柳公,属下曹大龙赛跑结束!” “好,好!”师尊大声赞叹道:“果然是英雄出于草莽,你能发明这赛跑起跑的法子,可见本身就是有用心的,你以后就是特战队的一员了,日后用心做事,自然有你的好处!”说完,他又看了看一脸羞愧的两名士兵:“你们不用羞愧,他这起跑法子比你们的好,你们向他学习,以后再战,我柳旭的兵,从来没有输不起的!” “尊命!”两个士兵一扫之前的无精打采,精神振奋地高声回答! 这边刚说完,高宠又高叫道:“柳公,小子有办法了!” “哦?”师尊一愣,自言自语道:“难不成这小子还是个智将?”慢慢踱步过去,笑着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周珺跟着师尊冷眼旁观,他察觉到高宠刚才向王涛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显然两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不过他不会当场拆穿,因为这就是同时得罪了两拨人,他是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哪怕就是拆穿,也必须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 弓箭拉满了却不放,引而不发才是最凌厉的。 高宠朗声回答道:“小子想着,这个人都是争强好胜的,生怕别人比自己强,不怕自己比别人强。若是柳公在甲组干完活之后在地上写一个一千斤,晚上的人看到了就知道白天干了一千斤,自然会想办法多干一些,假设他们多干了两百斤,在地上就写一千两百斤,甲组看了又会努力竞争!就这么周而复始,相互竞争,不怕他们不用心做事!此外,可以定下规矩,若是干得多就多给钱,比如每多一千斤每个人多给十文钱的工资,人都是想多挣钱的,自然不会有人偷懒了!” “好,好!”师尊当然不会发现高宠和王涛的小动作,他拍着手,高兴地喊道:“文武双全,允文允武,果然是麒麟儿,麒麟儿!”说完,他又带着一丝落寞地对高盛说:“你们父子啊,个个都是英雄好汉,虎父无犬子,而我已经二十二啦,到现在还没儿子,真羡慕你啊!” “柳公天纵之才,积德行善,自然会子息繁盛,这个不必担心,只要广纳姬妾就好!”高盛不笨,当然不会说不好听的话,只是把车轱辘的好话翻来过去地说,哄得师尊笑逐颜开:“好,好!既然这样,我就收下你们了!” 就在高盛父子大喜之下,跪地道谢的时候,师尊又说话了:“不过,我军中从来没有不经过基础训练就担任军官的,所以你们必须加入这新招的纤夫进行基础训练,把这队列、阵型、条令、军械掌握纯熟之后才能担任军官,否则,你们当了军官不懂我军中装备,岂不是误了大事也误了自己?” “这个自然!”高盛点点头,沉声说道。 “很好,你们带着的这十几个少年,我很看好,都是敢战敢杀的汉家好儿郎!他们也加入军中训练,等到我采买了马匹之后,就是我军骑兵的骨架子,你们好自为之!” “谢柳公!”少年们纷纷跪下谢恩,声音清脆,好像雏龙啼鸣。(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POV:周珺 优中选优(上) 师尊接下来又测试了几百号人,只可惜后面来的就少有江湖高手了,大多是一些年龄不够或者超过限制,想来碰碰运气的,只可惜这特战队的招募标准比战兵高出一倍,又哪里是这些发育不完全的少年或者筋骨已衰的中年人能够满足的呢。 师尊不满地看了一下连二十斤石锁都举不起来的少年,大声说道:“伯龙,你吩咐下去,若是连六十斤的石锁都举不起来,就不用带我面前了,我是要招收特战部队,能够深入敌后破坏敌人重要军事目标的,负重要求很高,没有点力气怎么可能做到!” 他话音刚落,伯龙立刻躬身说道:“是!”然后干净利落地下去传令了。 这个临阵倒戈的中年战士很得师尊的重视,周珺可能觉得是伯龙身上那种剽悍的沙场气息让师尊青眼相看,毕竟谁都希望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保护自己,而伯龙的虽然背叛了旧主,但是毕竟情有可原是为了世间大义,所以也无可厚非。只是他这么做,他就永远不能再背叛师尊,否则他将成为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败类。 他的一众手下有的成了护卫,组成了师尊护卫队的三分之一,有的进了军队,在军队中混得还不错,毕竟他们有混江湖的武艺底子,训练起来还是占据优势的。只是这些人江湖习气太重,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训练才能和三百军士一样忠诚可靠。 “珺儿,你说,这特战队要求随机应变、精通多重作战方式、见多识广、意志坚定,是不是很像江湖上的游侠?”师尊手里拿着一张地图,在上面点点画画着,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周珺瞅了一眼,那张地图长得和夷洲很像,估计是师尊在考虑攻略夷洲的事情了,这事情太远,他现在还不必去关心,反正有师尊做主拍板。师尊漫不经心地问他问题,他却不能漫不经心地回答。周珺想了一想,认真地说:“徒儿觉得,这招揽江湖游侠加入军队,既好,也不好。” “哦,这怎么说?”师尊突然来了兴趣,抬起头来问道。 “是这样的,说好,是因为江湖武士的确武功一般都不错,而且会用的兵器很多。一般的军士只要会使长枪,会用腰刀就够了,一般轻步兵不需要学太多的冷兵器,重步兵不需要会打放鸟铳,而江湖游侠则不同,他们必须什么都得会一点,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最好都能用,这样打起来才能拾到什么用什么。这是其一,其二则是因为江湖游侠大多阅历丰富,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师尊要求他们能够深入敌后作战,最好还能扮成敌人的样子焚毁物资集散点,这就对战士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江湖游侠绝对是个好选择。” “嗯,你说的不错,那哪里不好呢?” “说不好,是因为这些人大多是脾气暴躁,头脑简单的,若是投缘了,哪怕脑袋也割给你,若是不投缘,任你好话说尽都没用。而军队要求的是令行禁止,军令重如山,军令一下,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闯过去,这么一来,江湖游侠就不大适合了。而更重要的是,加入军队的江湖中人要么是为了金钱才来,意志不坚定,遇到下风仗容易逃跑,要不就是为了躲避仇家,容易造成不安定!” “说得好!”师尊点头夸赞道:“不愧是江湖大豪的虎子,果然有见识!你说,那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不敢当师尊夸赞!”周珺谦虚了一下,随后说:“也不是不好解决,师尊只要发下招贤令,许以重金,自然有江湖游侠前来投靠。随后,就把他们统统放到学习班去学习大同主义,只要学习上三个月,任他是花岗岩脑袋,也得给他转化过来,由不得他不死心塌地!” “好,好!你最近长进很大,继续努力!”师尊点了点头,称许了周珺最近的进步,随后又说:“我的意思是,让你负责这招揽江湖游侠的事务,但是伯龙毕竟比你有经验。而且这么一来,你原本管着的舆论宣传就不能再主持了,你想选哪个?” 周珺明白,自己若是管了特战队,是绝对不能再掌管舆论宣传小组的,毕竟这两个一个是刀把子,一个是喉舌,绝对不可能由一个人同时掌管,哪怕他是师尊的首徒也不行。他想了想,自己虽然是江湖世家出身,但是父亲的威名毕竟不是自己的,自己想要在江湖上创出名头,还需要很长时间,倒不如继续在宣传小组干,小组里的人一部分是原来的小唱少年,一部分是新加进来的士子,自己和他们相处的还不错,师尊又很看重舆论阵地,日后不怕没有发展。 这样想着,他就立刻回答道:“弟子经验不够丰富,武艺也没有练成,生怕误了师尊大事,不如先在这舆论小组锻炼一二年。” “也好!”看着伯龙已经回来了,师尊便说:“伯龙,我意在开设一个特战队,其中一个分队就由你掌管,专门招收江湖游侠。我给你特批一万两银子,招收两百人就行,不需要报账,你自行处理,你觉得如何?” 伯龙毫不废话,他敬了个军礼,大声说:“定然不辱使命!” 他们正说着,徐靖恩带着王忠和柳安走了过来,眼下柳家的家仆有三十多人都进入了军队,这也是师尊掌控制衡军队的一种技巧。虽然有了大同主义这种可以彻底改变人的思想的法门,师尊还是不忘了用最古老的制衡技巧,这也是师尊的心计。 王忠和周珺对视了一眼,显然王忠知道了曹大龙的事情。这是赤裸裸地打他的脸,但是他不会把仇恨算在师尊身上,因为师尊绝对不知其中内情,而且曹大龙也符合特战队的要求。他只会把周珺恨在心上。两人都能感觉到其中迸发出的火花,但是他们二人都理智地选择了不把矛盾暴露在台面上,否则就是自毁前途。 徐靖恩带着二人行了一个极其标准的军礼,用他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大声汇报道:“禀报领袖,我军扩军招兵事项初步进行完毕,第一轮招兵六千人,经过筛选后,留下四千五百三十二人,是否压缩到三千人,请领袖指示!” “这么多?都是光棍汉,都是好苗子吗?”师尊有些喜悦地问。 “报告领袖,绝大多数都是光棍汉,有些是家中有多个儿子的,我们觉得实在是好兵,就留下了!至于身体素质,所有人都能跟通过跑步和体能测试,还懂得相互帮助扶持,绝对是好兵苗子!”说完这句话,徐靖恩又激动地说:“这打仗练兵,首在得人!当年戚爷爷不要脸皮白净、行动伶俐、看见官府的人也毫不顾忌的油滑子,专选黑大粗壮、皮肉坚实的义乌矿工,终于练就不世强军!而今我们选了这运河纤夫,也是一般的好兵啊!” 这个徐靖恩是个战争狂,周珺在军中也有几个朋友,他们说徐靖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大吼“打到辽东去,直捣黄龙府”,学习起大同主义也是狂热无比,谁要是主张比较和平,他就会指着鼻子骂别人是“投机”“叛徒”,大有谁不支持大同军横扫一切就是乱臣贼子的势头。 军人都是天生的鹰牌,他这副做派军队中都是非常支持的,毕竟有仗打军人才能升官发财,怕死不当兵,要是不打仗,军人的地位如何提高!至于民政系统里面,颇有一些人觉得军人太过激进,但是师尊和刘如意先生都非常喜欢他这“大同的敌人都该死”的做派,所以徐靖恩一路扶摇直上,炙手可热,是眼下军方的第二号人物。 师尊听了他的话,也是高兴地说:“不错,不错,这士兵的苗子是要好好选。虽然我的练兵法子,哪怕是素来以文弱的江南人也能练成铁军,但是底子越好,这成就也约高。这纤夫不怕死,吃苦耐劳,又擅长彼此援护,正是我霸业的良好基石!”说完,他又说:“你陪着我,柳安先过去,让他们排好队列,我要训话!” “尊命!”徐靖恩说完,立刻下令:“柳安听令!” “末将在!” “命你带二百士卒,立刻教导纤夫排队,限时一刻钟,若是完不成任务,军法处置!” “尊命!”柳安应了一声,下去安排了。 让纤夫排好队不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情,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可能你刚让他们站在这里不要动,他们一会就跑到别处去和人聊天了。而他们还有着种种陋习,比如不时就有人大声嚷嚷着要撒尿大号之类的事情,总之应了一句话“懒驴上磨屎尿多”。 不过大同军有的是办法处理这些人,先是派人说明白,若是不好好站队,立刻开除出军队,之前的努力统统白费,他们将永远失去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然后晓以利益,若是好好战队,就能尽快完事,也能尽快拿到安家银,还能享受一顿精面馒头的午饭,最后是严词恐吓,若是冲撞了军阵,惹得师尊不满,就要尝尝士兵手里的铁枪的滋味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POV:周珺 优中选优(中) 大同军士兵还没有受过正规的武器训练,他们会用的武器就是六尺长枪一种,但是这一种武器配合三人一小组的合击,也足够武艺一般的人喝一壶了,至少周珺是绝对不敢和这样的小组交战的。 纤夫们被大同军又软又硬的这一手训得服服帖帖,加上师尊威望甚高,所以他们花了一段时间,终于站好了队列。 师尊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官服,在卫兵的簇拥下走上了台阶,他要讲话了。 周珺振奋精神,每次师尊讲话,他都觉得大有进益,不知道这次师尊会讲什么呢? “士兵们!”师尊面前有士兵举着扩音器,这让他的声音可以远远传播开去,让所有人都能听得见。这句话一出,全场顿时安静,所有人都在等这个名满天下的天才,都想听他要说什么。 “士兵们,我首先要感谢你们。”这句话一出,立刻全场皆惊,连周珺都有些就惊讶。这从来听说过小民给官老爷磕头的,听说过小民给官老爷送万民伞的,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官老爷感谢小民的,何况还是一群大兵! “我感谢你们呢,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朝廷的官,奉了皇上的命令”说到皇上,师尊又朝着京师拱了拱手,一副极其恭敬的样子。“所以,我没收你们什么好处,我不是代表我自己感谢你们。” “那我为什么要感谢你们呢?因为我要代替全大明的老百姓,替天下人感谢你们!” 这句话一出,纤夫们脸上的惊讶之色越发浓厚了,毕竟他们只是小小的纤夫,和这天下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这些纤夫来说,一间茅屋、一顶蓑衣、一条纤绳、一张草席、一口棺材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天下”对于他们来说太过虚无缥缈,又太过高不可攀,所以他们对于天下没有什么真切的体验和感觉。但是眼下,说这话的人乃是御赐的状元公,朝廷的大官,又是这些兵的领袖,他说出来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这些纤夫有的低着头,有的歪着脑袋,开始琢磨自己和天下有啥关系。 “我为什么说天下人要感谢你们呢,”师尊继续说:“是因为你们将随着我开拓夷洲,夷洲可是好地方,哪里有这上千万亩的土地,足可以养活几百万的人口!眼下大明人太多,地太少,早就养活不了这么多人,所以一遇到天灾人祸,一遇到水旱蝗灾就得逃荒,就得死人,就得闹饥荒!” “而我们,我们一起开拓了夷洲,很长一段时间就不用担心这没粮食吃的问题了,这就等于咱们拯救了好几百万的人命,你们说,这是不是应该感谢你们?” 纤夫们晕晕乎乎地点头,周珺猜测,他们对于读书人,尤其是名声大的读书人有一种打心眼里的佩服,何况是师尊这样的人!而且师尊也说得没错,的确就是人多地少,所以必须开荒,这些人也事实上拯救了很多人命。 “你们跟着我,也是大大有好处的,军饷二两一月,管吃管住管穿衣服,到了夷洲,表现好的,还管给你找媳妇!” 师尊这话一出,纤夫们纷纷大声叫好,显然有吃有喝有媳妇就是他们的最高追求了。师尊笑眯眯地看着这些人,也没制止,就享受了一会纤夫的欢呼。 随即,他又说:“不止于此,所有在军中通过训练的士兵,都可以获得三十亩的夷洲土地,若是立了功升了官,土地还要多,最高可以有几百亩!这些可都是一年二三熟的土地,好好侍弄,哪怕是交给别人佃种,一年也有一亩好几石的收入!” 这话一出,纤夫们欢呼得更厉害了。周珺可以理解他们,中国农民对于土地的热爱乃是根植于内心深处的,哪怕是他们成了穷无立锥之地的纤夫,也无不盼望着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毕竟金山银山花得完,土地却是吃不完的。 师尊笑着看着欢呼的纤夫,让他们发泄了一下,突然大声说:“不过,有一件事我必须说明白,我乃是济民社和大同社的共主,讲究的是尊奉君王,直追孔孟,敬天法祖,救济斯民,对于罗教、白莲教这种邪教,是绝对不容忍的,你们中间若是有白莲教或者罗教的人,立刻给我站出来,我还能看在你们是初犯的份上放你们一马,若是怙恶不悛,给我查出来,那就是当场格杀!” 师尊此话一出,本来欢欣鼓舞的纤夫们立刻大惊,用惊疑不定的眼神看着彼此,显然里面有不少人是信奉罗教的。 周珺对罗教有所了解,这个教门和白莲教一样,也信真空家乡,认为真空家乡诞生万物,创始人就是个运粮的漕运军人。这年头纤夫漕丁的日子越发不好过,很多人为了获得精神寄托就信了罗教,他们还组织了庵堂,水手可以在其中相互帮助,老水手死了就埋在庵堂附近的义冢里,在纤夫水手里面影响很大。按照师尊的说法,这庵堂就相当于漕丁纤夫们的“社会福利”,不仅仅只是一种地下黑恶势力,兼具了精神指导和物质抚慰的双重功效。 虽然罗教在周珺和师尊的立场来看,绝对是要坚决取缔的。看小胖子王涛的神情,恨不得要把这罗教也给杀个一干二净,可见这上下是统一了思想的。只是,师尊若是这么说,只怕这里四千多人,一大半逃不脱和罗教的关系! 突然,周珺听到有人高喊道:“狗官把咱们骗过来,这是狗官的计策,现在想要杀咱们啦!”他这话一出,纤夫们立刻躁动起来,眼看着就要酿成事故! 眼看着纤夫们有些骚动,士兵们三人一组,自发地组成战斗队形,立刻加剧了两者之间的对立!就在这时候,师尊大喊一声:“老子代表官府,罗教乃是邪教,你们敢反不成?老子管吃管住管银子,发地发粮发老婆,罗教能给你什么?” “管吃管住管银子,发地发粮发老婆,罗教能给你什么!” “管吃管住管银子,发地发粮发老婆,罗教能给你什么!” 士兵们听了师尊的叫声,纷纷高举起长枪,大声齐喊起来,这一下威势极大,一下子就把纤夫们的骚动压下去了。 这士气可鼓不可泄,纤夫们士气衰落,官兵士气就起来了,何况大同军士兵本来就士气高昂,生死不惧的,他们三人合击威力无匹,手头又有兵器,真要和这些纤夫打起来,简直就是切瓜砍菜。 眼看着纤夫有些退缩,师尊立刻大喊道:“你们要知道,这天下是大明的天下,台上还摆着银子,你们跟着我,眼下是兵,一个月二两银子,日后就是官,一个月十两,二十两,二百两,住大宅子,娶小老婆不要太简单,你们跟着罗教就是乱民,是要诛九族的!” 周珺心里听了暗笑,他从来都不相信场面会乱起来,这台上这么多银子摆着,师尊又是堂堂朝廷命官,周围又有这么多厉害的士兵,纤夫凭什么跟着罗教造反。只要是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跟着师尊日后必然是吃香喝辣,跟着罗教必然是要家破人亡的。 果然,纤夫们不再动了,他们纷纷高叫“冤枉”,声称自己绝对没有信奉过罗教,要求改过自新,领兵饷,当大兵。 “既然这样,你们这么多人说话我听不清楚,你们选个代表上来!”师尊居高临下,凛凛生威地大声宣布。 纤夫们本来就有话事人,选个代表上台一点都不难,没过一会就有三个中年纤夫走上台来。卫兵们给他们搜身之后就把他们带了上来。 纤夫们似乎长了一个模样,都是黑黑的、壮壮的、瘦瘦的,身上的肌肉里面好像蕴含了充沛的力量,这让他们成为师尊心里的好兵。三个纤夫模样有些畏缩,跪在地上有些发抖,毕竟眼前的乃是朝廷大官,又是传说中的文曲星状元公,由不得他们不害怕。 “你们不要怕,本官和你们差不多,都是人,你们只要好好说话,把心里话说出来,本官给你们发银子,一个人发五两,日后还让你们优先当官!告诉你们,谁最先把实话说出来,谁再多得五两!”师尊很清楚这些人的心里,上来就是平易近人,还摆出功名利禄诱惑他们。 周珺知道,对于这些不懂大同主义的人,讲什么天下大同都是狗屁,只有银子和官位最能打动他们。 果不其然,一听说有好处,这几个人也不畏缩了,纷纷高举着手:“父母大人,父母大人,小人有话要说!小人有话要说!” 师尊看了看,选了一个最高的:“你先说说你叫什么,再说说你的看法!” “是!”十两银子对于纤夫来说可是一笔巨款,虽然他们是话事人,也不过比一般纤夫强一些,十两银子仍旧是他们一辈子赚不到的巨款。高个子在同伴的怨念中兴高采烈地叫嚷道:“小人严冰,乃是这临清府人,小人……” “说重点!柳公没兴趣听你这些屁话!”王涛高叫道:“快说,你们和罗教是啥关系,有关系的滚蛋,没关系的领银子,就是这么简单!”(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POV:周珺 优中选优(下) 珺暗自警醒,这个王涛,看似没有心机,却把最关键的矛盾点破了:有关系就走人,没关系领银子,这无疑是给这些纤夫吃了个定心丸。 师尊以后有了公子,我就是他的兄长,必然能够辅佐少主,而这个王涛,必然是我的劲敌!想到这里,他又看了看高宠,这两个人已经建立了某种利益同盟,自己也要加快进度,要在大同社内培植势力了。 这无关对于师尊的忠心,毕竟师尊高高在上,手下人才无数,用谁都是用,给谁发工资都是发,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为了这前途和性命,就不免要杀个头破血流了! 严冰一听这话,立刻大声叫起屈来:“小公子,小人冤枉呐,小人冤枉呐!这罗教虽然在纤夫里面很流行,很多人都去他们的庵堂,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信的,小人就不信,小人最信朝廷,最信柳公的这个什么,什么大桶主义!” 周珺哑然失笑,这家伙什么都不懂,把“大同主义”念做“大桶主义”,的确是目不识丁!不过这要是个好消息,这说明这些人的确是想要当兵的。 果然,师尊根本不去管他的读音错误,只是说:“既然这样,我说过,信罗教的都是邪教,我必然不能留的,但是我既然之前没说,所以我就讲一回江湖义气,信的自己就走,我就当没看见!留下的,就是不信的,我听说罗教信奉无生老母,我就把一张无生老母的画放在地上,你们跨过去,狠狠踩几脚,吐几口吐沫,证明你们不信,然后就领银子如何?你们看看我身后这些银子,只要你们有本事,统统给你们!” 他话都这么说了,周围还有拿着刀枪的兵丁,台子上还有如山的银子,这些纤夫更是一上午没吃饭,巴巴地等着传说中的“细面馍馍”,哪里还敢说一个不字?纷纷点头称是。人群里面还有那不依不挠,要煽动纤夫作乱,很快就被兵丁过去拿下了。因为事先说好了,只要吐吐沫,踩几脚就能拿钱,一边是作乱丢脑袋,一边是拿银子,所以傻子,你什么都不懂都知道该怎么选,没有人敢于帮助罗教的虔信徒反抗,一场骚动就被平息了。好在兵丁们下手比较有分寸,没有下杀手,所以没有人死亡,不过鼻青脸肿就不能避免了。 甄别流程进行得很快,一张草草赶制的无生老母像画了出来,上面写着“无生老母”四个字。这画像上的老妪周珺从来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无生老母本人,不过这也不奇怪,罗教的信仰也是五花八门,各家信奉自己的无生老母也是正常,何况无生老母在这里只是罗教的一个象征,只要大家明白就够了。 在士兵的指导下,纤夫们一个个地走过去,吐了口吐沫,随后就真的领到了二两银子,这让他们笑逐颜开,乐得嘴巴都咧到脖子后面了。他们有的珍而重之地把银子藏到裤裆里面,有的大大咧咧地扬言今晚请客,有的则是呼朋唤友,找人帮忙带给家人,总之百人百样,但是就是没有淡然处之的。 甄别很快就进行完了,一共走了一百多人,他们见到真的没有人逮捕他们,倒是松了口气,还有人朝师尊拱拱手,意思就是承情了。 解决了罗教问题,接下来就是收获的时间了。师尊挥挥手,大声说:“多的我就不说了,大家只要知道,咱们是在进行伟大的事业,跟着本官,升官发财娶老婆,有田有地有银子就行!”此话一出,纤夫们又高声欢呼起来,他们有的挥舞着手里的银子,不住念诵师尊慈悲,高呼朝廷恩典,显然是感激极了。 听到这里,周珺专门看了看士兵们的面色,他发现很多人竟然面露不屑之色,看来这是深信要解放天下人,看不上这一点银子的。 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比较富裕,不会被而两银子动心,也可能是他们真的深信大同主义,打算解放天下人,建立大同社会,但是周珺不是他们,钻不到他们脑子里,所以也分辨不出来。 “这就是人性啊,这二两银子对于他们来说比天还大,可是在我眼里却不值一钱。等他们当兵当久了,也不会太在乎二两银子,到了那时候,只有二十两才能让他们如此兴奋了,这人的欲望也是不断增长的!”这样想着,周珺又看了看不动声色的师尊:“这个男人,这个强大的男人,又有什么才能让他这么兴奋呢?” “想来,只有这个天下吧!”周珺想起那张画有天下万国的地图,心里不禁也充满了雄心壮志:“他掌握天下,我掌握一省,这笔买卖,做得!” 接着,师尊又说:“现在,我宣布,夷洲府开拓军募兵圆满成功,所有人颁发军衣,行军礼!” 来之前已经雇佣了民夫帮忙搬运,战兵只负责监视和检查,是不负责干这种体力活的。师尊命令一下,早有民夫过来,将已经准备好的大同军军服分发给纤夫们,还有战兵一个人带着二三十个人,教导他们如何穿戴。 这军装红黑相间,神气无比,早就是纤夫们羡慕的对象,眼下能穿上这军装,谁不兴高采烈,恨不得一下子就套上去! 就是因为太急了,所以有的纤夫就没有穿对,不是把头套进袖子里面,就是把裤子穿反,反正闹出了无数笑话。更有那没有亵衣穿的纤夫,直接就脱衣服换了,把那话儿光天化日之下暴露出来,这就有些伤风败俗了。不过师尊根本不在意这些小事,只是静静坐着,看着这些纤夫换衣服。 士兵们态度倒是不错,他们知道,等到自己一期训练完,个个都得升任班长、排长,这些纤夫就是自己手下的兵。自己的兵当然要自己照顾,何况他们都想让最强壮的士兵跟着自己,所以刚才还剑拔弩张,眼下却都非常热情地介绍起了自己。周珺跟师尊告了声罪,走过去慢慢观察。 一个士兵一边耐心地给纤夫系领巾,一边唾沫横飞地高声叫道:“告诉你们啊,你们到了松江,就先训练政治和基础素质,等到我们一期训练结束,就要带着你们训练了,以后你们就是老子手下的兵!你们打听打听,谁不知道老子大头陈的义气?你们跟了老子,绝对不会吃亏!不过老子先说好,三百二十个人分四千多人,一个人管十来个,我也就带十五个人,所以老子只要最能吃苦、最强壮的,想偷懒磨滑的给老子滚!你要你听老子的,老子包你升官发财!”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士兵大骂道:“好你个大头陈,柳连长说了不能私下拉拢人,你这狗.日的敢不听令?” “嘿嘿,这还不是做给上头看的?老子别的不管,就是好好训练,好好练兵,效忠领袖,就是能打胜仗,难不成还会受罚?”大头陈一点都不在乎,系好了领巾,高叫道:“你,你,大个子!就是你,别看了!过来过来,裤子穿反了不知道啊?你家裤子门襟在后面?你撒尿的时候怎么着,尿裤子上啊?” 正看着,就有一个士兵走了过来,他是徐靖恩的传令兵,专门传递将令,只听他高声喊道:“传徐将军令,全军相互通知,限全军一刻钟之内结束整顿,一兵带十五人,列三行阵,集体开饭!晚上就地扎营,分批次允许新兵家属前来探问,各部队必须有序进行,不得有误!”说完,传令兵就离开了,人数太多,他一嗓子根本通知不到,所以必须到处跑来跑去,这也是个体力活。 “听见没有?”大头陈等传令兵一走,就大叫道:“领袖可怜你们,让你们晚上和家人说说话,也可以把安家银给他们!不过我说你们也不必太伤感,等到你们以后升了官,发了财,骑着高头大马,带着百八十随从回来,这才叫富贵还乡!眼下啊,就是好好训练!” 过了大约一刻钟之后,果然有民夫运来了香喷喷的白面馒头,这馒头个个都有周珺俩拳头大,分量十足,还有插筷不倒的米粥和咸菜,每人还有一个煮鸡蛋。周珺猜测,这对于吃不饱穿不暖的纤夫来说简直就是美味珍馐,所以他们在士兵的领导下领取饭食之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边吃还不住地纷纷感恩戴德,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有银子,有衣服,有馍馍,有领导,有组织,凭什么不打胜仗! “士兵们,你们一粥一饭,一饮一食都是皇帝爷爷给的,大家听我的,一起大声念‘吾皇万岁万万岁!感谢皇爷爷赐饭赐食!’”师尊又高声喊了起来,他威望极高,加上士兵们也带头大叫,所以纤夫们也都放下饭食,高声大叫:“吾皇万岁万万岁感谢皇爷爷赐饭赐食!!” “吾皇万岁万万岁感谢皇爷爷赐饭赐食!!” 这声音被几千人一起念诵,声震四野,久久不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POV:陈佩儿 妙音师太(上) 内室洁白的墙壁上画着花树,这花树的根深深扎在墙角,枝枝蔓蔓地向屋檐伸展出褐色的枝干,虬结盘曲的枝干上面又生着一簇簇的花儿,有粉色,有黄色,有蓝色,画画的时候似乎还是一个清晨,所以花蕊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好像马上就要从花朵上滴下来,在地面上晕开一道怡人的水迹。 花树周围画着云烟,这云烟是水的升腾,又是水的灵魂,这水从土里被花树汲取上来,又从叶子里面散发而出,在花树的周围盘旋环绕,好像花与水的惊魂在不断交流。云雀落在红花枝头,它的翎毛不住抖动,叽叽喳喳地似乎在叫嚷着什么,虽然它只是一幅图画,但是却令人觉得这只鸟儿一定发现了什么美景,否则不会这么开心幸福。 在花树的后面,是远远栽种着的松树,这松树着了色,傲然挺立着,它不在乎自己究竟能不能开花,究竟能不能像花树一样开出一路繁花,妆点主人的居室,他只是这样骄傲地站立,以静态的姿势映衬花鸟的动态。 陈佩儿手里的画笔还流着点滴的水彩,她不管滴在地上的颜色,这些东西总会有人去擦的,她只是冥神看着墙上的图案,露出欣喜的神情。 这是她绘制的图画,是她生命的结晶,是她的成就。 “松为色松,鸟为色鸟,人为色相,世为色空,红尘种种,概莫外是;动静相教,花鸟相应,枝头鸟动,叶底翎张,此不为仙笔,孰为仙笔!”(注1)陈佩儿自得地看着自己的作品,这样喃喃自语道,言语里全是不能掩饰的得意之情。 “小姐的丹青功力越发的高了呢,依我看,什么顾恺之、什么吴道子,统统比不上小姐的本事呢!”白芷叽叽喳喳地嚷嚷着,露出欢欣鼓舞的样子。 对于这个天真的小姑娘来说,自家小姐喜欢的东西就是好东西,自家小姐就是天下最伟大的女人。 “胡说!吴道子吴带当风,顾恺之迁想妙得,比我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你别乱说!” “不,我就是觉得小姐画得最好,哪怕什么唐伯虎、祝枝山也比不上!” 陈佩儿矜持地一笑,她很满意白芷的态度,虽然已经义结金兰,但是这个小姑娘还是谨守着侍女的本分,没有恃宠而骄,这就是说明她本性很好,是个可以造就的。 人的本性莫测,很难揣测,想要发掘他们的内在,必须用好处去考验他们,比如好色的给他女人,好财的给他银子,好名的给他名声,没有不上钩的。毕竟,人在面对利益时如何应对,就能折射出他们的内心。 虽然未必所有人都吃这一套,但是这一招她屡试不爽。 只是,那个男人他好什么呢?他又需要什么呢? 他已经是天下士林之首,大同社统领,眼看就要统领一方军政,成为赫赫封疆大吏。以他的本事,就算是红毛夷再凶猛,也只有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份,像这样的人,他要什么,自己又能给什么呢? 也许,只有一样东西,是天底下只有我能给他的。 陈佩儿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露出坚定的神色。 眼看潜龙将出渊,她必须坐在这真龙的脊背上,和他一起初入青冥,翱翔九天! 正想着,一个侍女进来禀报道:“少奶奶,妙音师太来了!” “快请进来!”陈佩儿大喜,连忙吩咐道。 “白芷,让她们泡壶好茶,拿点松花饼、马蹄糕、雪糕、百果蜜之类的点心过来,再拿点上号的蜜柑!”陈佩儿有条不紊地发号司令,一边坐在绣墩上,默默地想着事情。 妙音师太是个尼姑,属于“三姑六婆”之类,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这三姑六婆在门风严谨的人家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里面很多都是擅长搬弄是非、说长道短的中老年妇女,有的还经营淫药,专门替思春的姑娘介绍男人,或者帮男人追求别家的闺秀,只要给钱,就连打胎也是做得的。至于尼姑更是不堪,眼下世风日坏,私自剃度为尼的妇女日渐增多。这些女人并非是心想佛法,大多是和家人相处不和,或者背弃相公,为了逃避现实而出家的。更有那淫尼公然勾引男人,在尼姑庵中****,夜里相聚,白天散去,堪称败坏世风。 不过在陈佩儿眼里,这世界上从来没有没用的人,只有上位者不会用的人,只要用对了地方,哪怕是垃圾都能有用,何况是人!这个妙音师太就是个妙人,有值得陈佩儿拉拢的必要。 正思想着,一个声音飘进了耳中:“哎哟,几日不见,佩儿姐姐越发的容光焕发,姿容绝代了,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瞧瞧这皮肤,这身段,啧啧,我见犹怜呐,我虽然是个女人,也是忍不住心动呢!” 陈佩儿抬头一瞧,走进来的尼姑正是妙音师太。 她生了连陈佩儿都嫉妒不已的白皮肤,这皮肤是如此的白,以至于家中供奉的白玉观音像都在她面前黯然失色。她又生着一双又大又水汽迷蒙的眼睛,这眼睛只要看向了你,你就觉得这双眸子里面蕴含了无尽将诉而未说的情意,就好像一个怀春的少女在看向情郎一样。 她身上穿着上好绸缎制成的海清,这绸缎的光泽非常精致,光华流转间似乎有日光闪动,显然是最好的材料。虽然海清宽袍大袖,但是她走路间手腕偶尔露了出来,露出翡翠制成的玉镯子,显然也不是凡品,她白天鹅一样的脖颈上挂着一串项链,这项链是用佛家七宝砗磲、蓝砂石、绿松石、黄玛瑙、青金石、南红玛瑙、红珊瑚制作的,款式时兴,工艺精美,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从这装束就可以看出来,这绝对不是一个遵守清规戒律的女尼。(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POV:陈佩儿 妙音师太(下) 陈佩儿听说妙音十五岁就来到白云庵出家了,像这样的少女在最思春的年纪却要和那青灯古佛、晨钟暮鼓相处,又怎么耐得住寂寞。比如有一段唱词就是“我爹妈好念波罗,生下奴身疾病多。愈念哆哪,舍入庵门保佑我”,可是少女怀春乃是天性,强行压抑这种天性的结果就是少女怨恨地念诵“全不念我青春不再来,常道是你白日莫闲过”。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自己一样,嫁给这样的人中龙凤! 想到这里,陈佩儿自得地笑了笑,虽后看着款款而来,自行坐下的妙音:“师太,好久不来我这小庙了,可是让妾身怀念不已啊,不知最近又在何处仙乡化缘呢?” 妙音今年二十八岁,正是一个女人最成熟美丽的年纪,虽然眼角已经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皱纹,但是她成熟的身段、妩媚的笑容和一身浓重的雌性气息,无不说明这个女人正处在人生魅力的最高峰。她眼含哀怨地看了一眼陈佩儿,慢慢地说:“小尼哪里有什么好去处呢,不过在这滚滚红尘苦苦捱着罢了,你当谁都能像你这般嫁一个如意郎君,东南一璧!若是能嫁给柳公这般的英雄儿郎,小尼哪怕是瞬间就死了也是心甘呢!”说着,她又自叹自怜地感叹道:“都是我那狠心的爹娘,才十五岁就把我扔在白云庵了,想我这般如花的年纪,似水的年华,就白白扔给了这经书文卷,可不是糟蹋了这大好身躯!” 陈佩儿微微一笑:“大师何必如此自怨自怜?红尘中有红尘中的乐趣,寺庵中有寺庵的况味,要说这世间之苦啊,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之苦?” 妙音似笑非笑地看了陈佩儿一眼:“怎么,陈夫人还有苦?” 陈佩儿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妙音。 “那,让我猜一猜!”妙音将手指放在唇边,露出一个美丽的微笑,慢慢说:“夫人的苦,定然不是寻常愚夫愚妇的苦,人世之苦,第一苦无非就是缺衣少食之苦,可是柳家乃是东南世家,郎君又是天下士林之选,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十年之内必然入阁拜相的人物,夫人之苦必然不是财物之苦!” 陈佩儿微笑,还是不说话。 妙音又说:“这妇人第二苦,无非就是婆媳不和,妯娌难处之苦,可是柳家老妇人、太夫人都是不管事的,家中一切大小事务都由夫人掌控,这大权在手,生杀予夺,嚯,好不快意!而二少爷是个不懂俗务的书呆子,只知道吟风弄月,抬举丫鬟,三小姐好武成痴,对这些家务好不挂心,妇人没有任何掣肘,所以这苦,也绝对不是人际关系之苦!” 陈佩儿又是微笑,手里拿着一块白云糕慢慢吃着,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讥笑,不知她在讥笑谁? 妙音见到陈佩儿不说话,突然面露悲戚之色:“所谓,富易妻,贵移交,这江南士人发达之后多半是要改个号,取个小的,莫非这就是妇人的担忧?” 陈佩儿默不作声,伸手给妙音剥了一个蜜柑,亲手放在妙音的柔夷之间:“这蜜柑乃是福建的名产,大师不妨尝尝。” 妙音面露一丝微笑:“妇人何必担忧?这子息之事,都是上天注定,我看妇人容貌端正,面有福相,日后必然是要有一品诰命的福分的,又何必担忧一时?” 陈佩儿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事情,唉,说来也羞死个人,只是夫君乃是国之忠臣,要执掌天下权柄的,若是膝下无子,如何继承这泼天的家业?若是过继别人的孩子,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还是不算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我是真想要个孩子,这香也烧了,佛也拜了,家门口的寺庙门槛都快被我踩坏了,可是这菩萨还是不讲情面,不愿意给我一个孩子啊!” 妙音微微偏着头,将面孔凑近:“夫人,不知夫人和郎君平时是如何行这周公之礼的?” “这!”陈佩儿面露尴尬之色,不论她智计如何高超,终究不过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女子,如何愿意在别人面前讨论这种事体!只是她也知道,七出之条之二便是无子,这一关若是不能过去,这东南世家的女子都会盯着自己这个大妇身份,自己也就永无宁日了! 原本自己性格强势,相公懦弱,加上自己善于持家,老夫人还不说什么,只是眼下相公名望著于天下,老夫人心思就不免活动,多次旁敲侧击地跟自己提过别家的孩子如何聪明伶俐,自己如何听不明白! 让相公纳妾,陈佩儿无论如何是不愿意的,只是这种事情永远不以自己的意愿为转移。本来爱嚼舌头的下人就传说自己“善妒”,要是时间长了还是没有儿子,更不要相公纳妾,只怕这“善妒”的名头可就坐实了! 陈佩儿希望相公当房玄龄,可是自己却不愿意当房玄龄老婆的,所以她今天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解决这个问题! 是以,她心一横,红着脸用蚊蚋一般的声音说道:“还能怎么做,就那样做呗。” “夫人!”妙音娇嗔一声:“这种事情那里是这么轻易就做出来的?你要是不仔细说说,我该如何帮你呢?” 陈佩儿咬咬牙,那编贝一般的牙齿摩擦在娇艳的****上,让她有一种急迫的感觉。她慢慢地描述着自己行周公之礼的过程:“天黑了,我们就躺在床上,并排躺着,然后搂搂抱抱,亲亲嘴,就这样呗。” 妙音本来还听得饶有兴味,显然窃听别人的私房事乃是她的一大爱好,可是听到一半就没有了,这让她无比扫兴:“夫人,做戏要做全套,你为何不说了?” “没了啊!”陈佩儿诧异地说:“不就是这样吗?周公曰,敦伦尽分,这男女之和就如同葫芦之合,彼此躺卧,阴阳和合,自然阴阳交感,遂生遂发,自然有子息出现!” “这……”妙音呆了一呆,显然没有料到陈佩儿会给出这个答案,她又诧异地问:“夫人出阁之前,老妇人没有给夫人绣包、春宫画一类的东西吗?” 陈佩儿有些生气地说:“这些东西,都是败坏伦俗,浇薄人心的东西!这周公之礼,男女之和,书上尽都写着了,阳明也说,这世事都在我心之中,我心明了,这万事都明了,何必去向外求!”她说这话的时候言语激动,肩头抖动,显然对妙音的问话非常不满。 “夫人!”妙音谨慎地选择着措辞:“这男女之事,可并非是并排仰卧就能男女和合的,必须亲自交合,似皇帝素女一般,让这男人之精入体,才能怀上孩子!” “竟是如此?”陈佩儿大声问,神情又是喜悦,又是气恼。喜悦,是因为原来这原因并非自己或者相公不能生育,而是因为自己一直以来都不得其法!气恼,则是因为自己平白担心了五六年,这最后的结果却这般出人意料!还有一部分气愤是对相公的,这死鬼,男人在这方面肯定比女人要无师自通,而他却从来不跟自己讲,岂不是包藏祸心! 既然懂了这道理,陈佩儿不由得对妙音感激万分:“我平日因为没有子息,不允许侍女接近相公,因此也不知道这周公之礼究竟该怎么进行。相公则终日读书,期望考取功名,对这东西也不甚了了,还要多谢大师指点,若非大师教诲,只怕我还是如堕五里雾中呢!” “不必客气,为夫人分忧乃是小尼分内之事。”妙音眼珠转动,水汽氤氲,不知在想什么主意,她想了想,慢吞吞地说:“只是,这男女只是不是说说就能明白的,这就好比做菜,虽然菜谱上都已经写好了,可是也只有自己亲自尝试过才能学会,否则这世上人人都是厨师了。” “这倒也是!”陈佩儿点点头:“这话说得对,这周公之礼定然不好快速练就,否则以我的智力,怎么可能五六年还没悟透呢!”她说这话其实是给自己找台阶下,否则她以女中诸葛自诩,怎么肯承认自己还不如愚夫愚妇呢! “可是,我乃官家大妇,身份尊贵,自然不能污了身子,这该去找谁去习练呢?”陈佩儿又问。她心里已经隐隐有一些猜测,但是她绝对不愿意轻易说出来,她要等着妙音先说,这样才能够占据主动。 她这样的女人,哪怕是女人之间,也必须占据主动权。 妙音微微一笑,指了指自己,明眸中水汽转动,好像西湖的烟云:“夫人可曾听说过这‘虚凤假鸾’的故事?” 注1:改编自李渔“松为着色之松,鸟亦有色之鸟,互相映发,有如一笔写成。良朋至止,仰观壁画,忽见枝头鸟动,叶底翎张,无不色变神飞,诧为仙笔;乃惊疑未定,又复载飞载鸣,似欲翱翔而下矣。谛观熟视,方知个里情形,有不抵掌叫绝,而称巧夺天工者乎?”(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POV:陈佩儿 虚凤假鸾(上) 本章有百合情节,不喜误入 黄铜的香炉看上去有些年数了,它有着浑厚的黑漆古包浆,这种包浆自铜骨深处生发开来,有着一种岁月的悠远和沧桑。陈佩儿用一张手帕将它擦拭,于是这古老的铜香炉便泛出水波一样柔亮光泽,这说明包浆与铜骨已浑然一体,好像美人天生的冰肌雪骨一般。 妙音从袖子里面取出一个小小的瓷瓶,瓷瓶色青,泛着冷艳的光,好像是冰雪妆成一般。她从里面小心地倒出一些药粉来,然后笑道:“这美女倒提金方乃是用硫磺、茱萸、青木香、麝香所制,专有催情作用,不论你是贞洁烈妇还是鲁男子,都不能抵抗他的威力,只有男女合欢,颠鸾倒凤才能满足。等郎君来了,夫人可以一试。”她说这话的时候,浑然不觉得自己乃是沙门中人,当忘情绝欲,反而声音中充满****好像青楼妓馆的妈妈。 药粉在香炉中缓缓燃烧,散发出有人的气味,这气味的前调乃是青木的香气,让人想到盛夏时节的森林,而盛夏则是阳气鼎盛,男女情.欲最盛的时节,而森林则让人想到隐秘、寂静,总能勾起人内心中那一丝深深埋藏着的欲望。 陈佩儿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沉默了一会,略略有些尴尬地说:“我乃是官家命妇,有朝廷诰命在身的,用这种手段固宠,未免有些……”她的话没有说完,因为她的双唇已经被另一双唇瓣紧紧封上,这两对红唇连接得是如此的紧密,以至于陈佩儿可以嗅到从妙音鼻子里呼出的热气。 “她呼出的热气跟她的人一样,带有一种浓浓的花香气息,这花香不是春日里素雅的春兰香,而是盛夏时节浓厚、深沉又惹人情愫的大红月季,热烈、奔放、又带着令人不愿意拒绝的意愿,跟她这个人多么的像啊!”陈佩儿这样想着,轻轻伸出自己的舌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的主动,她只是觉得这样做是自然而然的。 “禅家讲,当卧则卧,当起则起,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我这当吻,自然也得吻了!” 陈佩儿这样给自己开脱着,用力去感受对面唇舌的细腻纹理。 妙音的舌头不大,正是人们常说的“********”,她的舌头上有着细腻的纹理和氤氲的水汽,用舌头舔上去,就好像在品尝最细腻的花糕,又好像在食用最精良的双皮奶,给人一种难以忘怀而不可放弃的感觉。 她觉得这样做很舒服,所以她用力舔了一下,侵犯的距离从舌尖直到舌根,这一下用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妙音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一下,好像被人拿住了重要窍门。 妙音轻轻地用滑嫩地手指掐了一下陈佩儿的耳垂,使得后者不得不将自己的舌头放开。两队唇瓣在空中缓缓分开,嘴尖的唾液却藕断丝连地连接着,好像人为架起的一架鹊桥。她们的头越拉越远,越拉越远,直到分开有一尺左右的距离,这唾液的桥儿才不满地断裂,化作几滴晶莹的水珠,轻轻落在地上。 “夫人,可真是不老实呢!”妙音娇嗔一声:“还说不懂男女之事,方才的表现,可比那积年的老色鬼还要厉害!” 陈佩儿觉得有一种来自上古的冲动在体内逐渐蓄积,这力量从自己的小腹处诞生,然后随着呼吸的起伏慢慢蔓延到全身,这种力量初一感觉好像很温和,可是随后就像火一般燃遍了全身,只要将她的整个身体都烧成灰烬一般。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暗自想道:“这,这东西竟然如此厉害,我和一个女人都有这样的感觉,若是和夫君,又是不知道怎样的快美了!” 她听见妙音抱怨自己,再也不顾什么矜持,只是一把将这个温柔娇嫩得好像一团水的美尼姑搂在怀里,也照猫画虎地用牙齿撕扯妙音的耳垂,使得后者发出高一阵、低一阵、长一阵、短一阵的呻吟声。陈佩儿吃吃笑着:“我说了我是天纵之才,这东西一学就会,一学就精的,你不自量力,要教我这虚凤假鸾之事,眼下却是上了贼船了!” 妙音媚眼如丝地看着陈佩儿,眼睛里的蜜意柔情好像能够拉成糖丝,涂遍陈佩儿的全身一般。她用手在陈佩儿的脖子上缓缓画着圈圈,长度恰到好处的指甲在陈佩儿脖子上青色的血管上下来回游走,给陈佩儿带来一种异样的感觉。她一边吹着气,一边用低沉的声音慢慢回应陈佩儿的挑衅:“是吗,小尼倒要看看,究竟是你这天纵之才厉害,还是我这积年的老狐狸凶狠!” 她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来,轻轻解开陈佩儿身上的束带,因为是在点着地火的房间内,陈佩儿今天只穿了一件米色的汗衫,所以这只手就如入无人之境地长驱直入,直接深入了敌后。她轻轻用手捻动着粉色的尖峰,一边伸出舌头舔了舔陈佩儿的鼻子,在后者的鼻尖上留下一点淡淡的水渍,而后做出一个挑衅的表情。 陈佩儿是一个好学生,她有样学样的也伸出了手,而妙音身上穿的海清更是没有任何防御能力,轻易就被她突破了进去。就这么样,两个人就彼此抓着对方的要害,然后相互对视着,四只眼睛一样的水波潋滟,一样的水汽迷蒙,一样的巫山烟雨。 “就这样吗?”陈佩儿索性将两只手都伸了进去,笨拙地开发着妙音的身体。她的双手一开始还不得其法,让妙音发出几声痛苦的呻吟,但是随后这个丹青妙手和音律大师就掌握了必备的调.情技能,开始打旋、画圈、按压、弹击、波动等等手段炮制对方玉石一般的酮体,让妙音发出满意的哼哼声。 “走,咱们到那边去。”妙音捉住陈佩儿的两只手,眼睛看着对方水波流转的瞳仁,用鼻子指了指一边的黄花梨六柱龙纹架子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POV:陈佩儿 虚凤假鸾(下) 架子床很大,可以容纳两个人尽情欢好,上面又覆盖着厚厚的被子,可以让人在一片温柔中享尽人生极乐。妙音拖着陈佩儿,慢慢踱步到了床边,然后用手轻轻一推,就把陈佩儿推到了床上。妙音将身子低低地俯下去,叫嚣着:“怎么样,小妮子,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陈佩儿双手轻轻环住妙音的身躯,然后吐气如兰,将口中的香气喷到妙音的脸上:“你呀……还是太嫩了!”说着,她就用力一拉,将妙音的身躯拉到自己的怀里,然后轻轻一翻身,就将后者压到了自己身下,然后笑着说:“夫君告诉我要多运动,多练习力量,我还觉得没什么用,现在一看,夫君果然是天纵之才,连这一点都想到了!”她得理不饶人,将头俯下去,用力吮吸着后者的脖颈、胸脯、双峰、乃至于肚脐,阔大的丝绸海清很碍事,所以被陈佩儿闪电一般剥了下来,狠狠地扔到了地上。 “不行,不是这里!”妙音有气无力地呻吟着,好像在拒绝,又好像在用拒绝表示着欢迎。女人就是这样,说是就是是,说不是也是是,至于是不是,那就要看你是谁了。 陈佩儿得意地思考着女人果然比男人好对付这一事实,一边轻轻咬着对方的身躯,从耳垂一直到腰间,都是她的攻略对象。一时间,妙音国的战略要地全部告急,尽数沦陷在陈佩儿铁蹄之下。 “哼,小蹄子,你还差得远呢!”妙音轻轻帮陈佩儿解开全身的衣服,一边说着:“你只道这上半身有趣,却不知道这男女之乐,大部分都在这下面呢!” “上面有了,下面自然也是我的!”陈佩儿用手轻轻摩挲着妙音的下体,这里的构造她有所了解,但是用处却不甚了了,所以她保持了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快快告诉老娘,这下面究竟有哪些好玩的,要不然,大刑伺候!”说着,她轻轻咬动贝齿,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 “哎哟,你这样,我怎么教给你呢!”妙音的虽然大了几岁,却不是经常锻炼的陈佩儿的对手,被她压在身下动弹不得,于是妙音转转眼珠子,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口:“你让我在上面,我给你演示一下!” “这……”陈佩儿不想答应,但是不答应就不能学,所以她只好躺在床上,迭声催促着:“快点,快点!教的不好,我可不答应!” 妙音趴在陈佩儿身上,两个身上不着片缕的美人就这么****相对了。她咬着舌头,慢慢伸出一根手指来,这根手指和其他的手指不同,却没有留长指甲,而是光秃秃的一块,看上去颇为奇妙。“准备好了吗?”妙音轻轻问,声音好像从四面八方传来,“你的世界,从今天开始就不一样了!” 她将手指轻轻伸进了某个去处,这个去处好像传说中的桃花源,“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而后妙音慢慢说:“感觉到这个点了吗?这个点就是女儿家快乐的源泉!” 陈佩儿觉得一股力量从下体直接窜遍全身,若说刚才的力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回便是电光火石银河倒卷,这力量从体内直接炸裂爆发,让她从头发丝一直痛快到脚尖! “痛快,痛快!这东西竟然如此痛快!”陈佩儿这样想着,她自持身份,绝对不肯说出来,但是她销魂的表情已经彻底出卖了自己。 “我真笨,真的,竟然把这种好事情给耽误了五年!妙音细细的手指就这么痛快,我却是见过夫君的那话儿,真是阳道壮伟,若是夫君用那东西,只怕还要痛快十倍百倍!”她这样想着,就不免呻吟了出来,这声音好像从一团丝线里面抽出丝绸来,然后慢慢用丝绸慢慢包裹全身,紧紧包裹,直到窒息! 窒息,直到窒息!这感觉从人的下体爆发,然后一路爆炸到全身的肌肤,使得整个人好像要彻底炸裂一样!她觉得此刻自己就像一艘小船儿,在风雨飘摇的江海中行船,左摇右摆,岌岌可危,她恨不得此刻有一层被单裹住自己,让自己内外夹攻,两种力量相互抗衡,使得自己可以一路行舟,直到那极乐的终点! “好痛快,好快活!”陈佩儿一遍又一遍地喃喃着:“你这淫.尼,莫非是使了什么魔法?我活了二十一年,竟然不知道这世间竟有如此极乐,现在想想,恨不得掐死从前的自己!” “怎么样?夫人,还是小尼技高一筹吧?”说着,妙音由轻轻垂首,用舌头慢慢****着后者的桃花源。她的舌头陈佩儿已经感受过了,非常嫩滑,但是她却不知道,这是因为有了唾液浸润的结果,而眼下妙音舌头暴露在空气中,很快水汽蒸发,就露出了舌头粗糙的本质。 “你这舌头,莫非带着鳞片不成!”陈佩儿娇声叹息道:“果然,果然厉害!” 刚才的感觉又一次重现了,而这一次这种感觉来的更加迅猛,更加快速,就好像在九层楼高的海潮上又加了一层似的,又像从一棵高树上蹦跳到另一棵,然后猛地向下,一举到达极乐之上的极乐! 比极乐更加极乐,比高潮更多一层! 她的身子紧了又紧,喘息先急促后短促,她的肌肤先红后白,白了又红,如是者三,她的脊背一会紧紧弓着好像虾子,一会平摊开好像一汪春水,她的嘴巴张大又紧闭,她的眸子睁开又合上,整个人好像错乱了一般,五官皱起,放松,皱起,放松,简直就是要爆炸了! 终于,她达到了快乐的最高峰,然后她的高峰上自爆,一举冲入茫茫的三十三重天! 她觉得自己晕了过去,彻底不省人事。 良久,她缓缓醒来,却发现时间却没有过去过久,妙音笑吟吟地看着自己,悄悄问:“夫人,怎么样?” 陈佩儿咧嘴一笑,明眸中春情无限:“来而不往非礼也,看老娘的手段!”说着,她一个翻身,将后者也给压在身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POV:陈佩儿 水晶之镜(上) 春情过后,已是日上三竿,陈佩儿慢慢睁开眼睛,却见妙音已经穿好了还请,手里拿着一串念珠,嘴里喃喃地不知在念叨什么。 陈佩儿哑然失笑,不由得嘲笑*****尼刚才丑态毕现,而今又宝相庄严,为何前倨而后恭?” 妙音没有理睬陈佩儿的嘲讽,只是慢慢讲一段经文念完,陈佩儿留神一听,原来才知道是一段《楞严经》。妙音念完经文,才慢慢说道:“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这****肉身皆是色相,释迦摩尼有言,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我今亦无众相,又何来色身****?” 陈佩儿默然无语,以她的聪慧自然不难理解这段经文,可是妙音前后的言行却大异其趣,的确让人心生讶异。她看着妙音洁白如羊脂玉石的脸庞,瞅着她不住开闭而默诵经文的唇瓣,不由得开始质疑刚才的销魂究竟是一场梦境,还是一种现实。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而今她却也有了这样的困惑和问题,这肉体与精神,这现实与梦幻,这生命与超越,究竟谁是真实,谁是虚假,究竟谁是捏造,谁是永恒? 或者说,这世上本就没有永恒,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一撮劫灰? 陈佩儿沉默了一会,慢慢说:“你要走了吗?” 妙音低眉垂首:“方外之人,四海为家,本无彼此,何言离合?” “那我还能见到你吗?” “有缘法,处处是见,山石草木是我,白云明月是我,巫山烟雨是我;无缘法,对视不见,执手不见,唇合不见。” 陈佩儿慢慢穿上衣服,虽然屋里燃着熊熊的地暖,身上又套着一层汗衫,可是她突然觉得有一些冷,这种冷不是由外而内的肉体上的冷,而是由内而外的内心的冷,这种冷不是一夜霜降满地红叶堆积的冷,而是千年逝去回首往事故人黄花两凋零的冷。 冷,真的好冷。 妙音慢慢站了起来,满眼慈悲,满目怜惜,她轻轻在的陈佩儿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痕,随后慢慢走出房间。她开门的时候不小心放进来一些寒风,这风吹得陈佩儿一个寒颤。 她的身影在正午时分的日光照耀下留下一个斜斜的影子,这影子随着她的移动慢慢缩短,最后从视线中慢慢消逝。 陈佩儿坐在绣墩上,看着那个裹在蓝色海清中的较小身体渐行渐远,忽然眼中噙满泪水。 她是在为什么而哭呢? 她自己都不知道。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又好像仅仅只过去一个转眼,陈佩儿脸上又恢复了那种充满勇气与坚毅的神情,好像那离愁别绪和痴情缱绻只是一个幻觉。她浅浅地伸了个懒腰,随后大声喊道:“白芷,白芷!” 白芷是个好姑娘,她懂得在合适的地方出现,又懂得在不合适的地方隐藏。在你不需要她的时候,你绝不会知道她躲藏在哪里,但是等你需要她的时候,她却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带来你最需要的东西。 白芷端着一个木盘子,这盘子由花梨打造,上面雕刻着细密而精致的云纹,盘子里是一个小小的青瓷碗,里面盛着一碗羹汤。陈佩儿翕动鼻翼问了一下,是燕窝粥的味道。 “小姐,这碗粥里面放了小米、红枣、薏米,最是滋阴补肾的了,你快喝下,对身体很好。”白芷轻轻地将盘子放在黄花梨的翘头案上,然后拿起放在小碗边上的瓷调羹:“要我喂你吗?” “不用。”陈佩儿正觉得肚中饥饿,这是体力消耗太多的体现,白芷的到来可称是及时雨。她给后者投去了一个感谢的眼神,拿起调羹,优雅地吃了一口,哪怕是在饥饿的时候,她仍旧保持了一个官宦人家小姐、官家命妇的优雅和格调,这种行为方式是随着出生就伴随着她的,所以哪怕是走到生命的尽头,她都不会放弃这种姿态。 燕窝粥上层飘着一层油亮的油皮,她透过这明亮的油层的反射,看到了自己的姿容。 依旧是那么艳光四射,依旧是粉面含春,依旧是温婉娴静中蕴藏着无限的威严,但是她却觉得缺少了点什么。 “我需要一个人,一个人来和我一起走下去。”陈佩儿喃喃自语。 夫君,快回来吧,快回来吧。 女人终究是太脆弱,太不可靠,太飘忽了,我需要一个男人的怀抱,一个像你这样,山一般宏伟、海一般辽阔、宇宙一般不可揣测的神明一般的男人。 她用力咀嚼着一颗去了核的小枣,眼睛里突然流出大滴大滴的泪水沿着脸颊慢慢向下,打湿了蜀绣的桌布,打湿了她的心灵。 “哎呀,小姐,没事吧?”白芷关心地问:“是不是想少爷了?我这里正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陈佩儿没想到白芷竟然说有相公的消息,不由得喜出望外,之前的什么感伤、什么忧思统统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哪怕是妙音的倩影也不知藏在哪个角落,再也不能占据她的心灵。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相公这样的男人最好。”陈佩儿这样想着,不迭地用手帕拭去脸上的泪珠。 白芷的眼珠滴溜溜转了一下,狡黠地问:“我给你带来了好消息,你怎么感谢我啊?” “赏你一顿打!小蹄子!”陈佩儿白了白芷一眼,略带薄怒地大声说:“快,快给老娘把惊喜拿来,管他是家信还是礼物,管他是要钱的还是要人的,快给老娘拿来!”这个以优雅高贵自诩的贵妇人不自觉地用了“老娘”这个词汇,这个词汇只有她最激动、最兴奋的时候才会使用,可见她此时激动的内心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POV:陈佩儿 水晶之镜(下) “好吧,好吧!”白芷不满地撇撇嘴,一扭一扭地走到外间去了,她裹的是小脚,虽然不是“三寸金莲”那种小到变态的小脚,只是轻轻地缠了一圈以使脚型娇小好看,但是平时仍旧不适合快走,只能慢慢地款款而行,好像扶风的弱柳。 “这死妮子,怎的去了这么久!”陈佩儿躁动不安地撕扯着蜀绣的桌布,本来精工织造的丝绸此刻可遭了殃,原本迎春怒放的迎春花化作残花败柳,原来艳冠群芳的牡丹变成了残枝败叶,原本凌寒独放的梅花也零落成泥,一副好好的“百花齐放图”便遭到了陈佩儿的辣手摧花,成了“残枝败柳图”。 她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慢到她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抢出大门去看看夫君寄来了什么东西,可是她不能,她必须做出一副处变不惊、胸有成竹的样子来,这种姿态既是她的骄傲的来源,也是对她的束缚,让她不能随心所欲。 有生以来头一次,陈佩儿深深地恨上了“礼法”这个东西。 凡是阻碍老娘接收夫君礼物的东西,统统都该死! 就在陈佩儿祸害完了桌上的盖布,正想拿一沓洒金笺出气的时候,白芷终于慢吞吞地走进来了,她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盒子,嘴里噙满了忍俊不禁的笑意。在陈佩儿眼里,白芷走得是如此的慢,以至于她觉得白芷是在故意吊自己胃口! “快快快,快给老娘拿过来!”陈佩儿终于忍不住了,她一下子站起身来,从白芷手里夺过盒子,看也不看上面的火漆和封条,一下子就打开了盒子! 天哪,这里面是怎么样的稀世珍宝! 陈佩儿用颤抖的双手从盒子里面拿出一面铜镜似的东西,这东西应该是镜子吧,她不确定,因为这东西和铜镜的功能一样,周围是用白银打造的镶边,可是中心却好像是用最完美、最无瑕、最高华的水晶打造一般,通体透着亮晶晶的光辉,简直要勾起她内心中最澎湃的占有欲望。 她生在豪门巨族,自幼见过无数稀世珍宝,大串东珠、玛瑙水晶、蓝红宝石在她眼里都不算什么,可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她仔细端详着这个奇怪又珍贵的镜子,这东西完美地映照出了她的脸蛋,让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完美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长相。 “老娘眉毛很好看,细长而柔顺,好像春日的一束柳叶;老娘的嘴唇也很好,厚实而不笨重,颜色娇艳,好像秋日最纯正的一枚红叶;老娘的鼻子很挺翘,右边有一颗小小的痣,不过这不要紧,这是美人痣,最诱人的!老娘的****有些小,若是生了孩子,只怕是养不活,要找奶妈子的,不过听说这女人生了孩子****就会变大,应该没有问题……”陈佩儿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她只是机械地看看镜子,看看自己,看看镜子,看看自己,好像要对比出两者的差距来,又好像是在啧啧赞美自己的美丽。 “少爷对小姐实在太好了,这种东西,听说都没听说过呢,只怕皇后娘娘都还没有!”白芷眼睛里流露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她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愿望:“可惜我没有小姐这么命好,没有嫁少爷这么好的男人!” 很显然,对这种亮晶晶的宝贝,任何女人都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陈佩儿想要得意地大笑出声,但是她随即暗暗提醒自己:“宠辱不惊,宠辱不惊,中庸曰,致中和!你可是未来的一品诰命,怎么能因为一枚小小的镜子而失了风度!”可是她毕竟还是年轻,还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她慢慢咧开了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这笑声从微笑不可察觉慢慢变成了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好,很好!”陈佩儿觉得很痛快,这痛快甚至比之前的颠鸾倒凤还要痛快三分,毕竟那种事情还是有些羞于见人,不可以拿出来和别人分享,但是这枚镜子却一点不需要隐瞒,她已经可以想象到,自己把镜子展现给松江府的贵妇们看,她们目瞪口呆又垂涎三尺的情景了! 霸王曰,富贵而不还乡,若锦衣夜行,谁知之者!这句话说得好,太好了! 陈佩儿翻来覆去地查看着这枚半平尺大小的镜子,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调适自己的心情,她沉重地喘息了几下,终于从牙缝里面憋出几个字来:“白芷,把老娘的铜镜都给砸了,砸了!” 对,都砸了,她再也不需要那些垃圾一般的铜镜了,她有着水晶的镜子,这镜子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天下无匹! 而更令她欣喜的是,这就是相公的心意,这就是他对自己的情意,这就是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陈佩儿从来没想过,这幸福竟然来的这么快,这么突然,这么猝不及防! “太幸福也是一种困扰呀!”她这样想着。 白芷似乎有些看不下陈佩儿的小人得志了,她半是嫉妒半是好奇地问:“少爷还带了什么回来?” 陈佩儿如梦初醒,她继续往盒子里面看,里面还有几个小一些的镜子,这些镜子上面都贴了纸条,比如“老夫人”“太夫人”。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刚发明出来的水晶镜,世间独一无二,美丽的镜子专为美丽的你。还有一个一般大小的是给你的,你的最大,但是不要让母亲知道。” “他连这都想到了!”陈佩儿觉得今天似乎要用完一年的运气,否则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连接到这么多好消息呢!她又看了看这些小镜子,制作也颇为精美,也能够将人照得纤毫毕现,只是大小上要小将近一半。 “想来这镜子是越大越难造,就和造船一样,造一艘大船的材料可以造几艘小船了!”陈佩儿这样想着,心里本来已经登峰造极的喜悦又加深了一层。 突然,她开心地说:“白芷,你看,这里还有给你的呢!” “给我的?”白芷一愣,随即狂喜道:“真的有给我的?” “当然!”陈佩儿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镜子,上面果然贴着一张纸条“给白芷,每天都要照一下,希望你越来越美丽!”这镜子是最小的,周边也是黄铜打造的,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她是下人,不管在陈佩儿心里地位如何,都是不能超越主人的。 “天老爷呀,真有奴婢的!”白芷用闪电一样的速度从陈佩儿手里抢过镜子,然后仔细端详起来,她一会皱眉,一会努嘴,一会闭起一只眼睛,作出各种怪相,而水晶镜都如实地反映了出来。 突然,白芷沉默了一下,将镜子放在桌子上,悄悄地说:“小姐,这镜子,白芷不能要。” “哦?”陈佩儿一挑眉:“怎么,少爷给你的,你为什么不要?” “这镜子是少爷刚做出来的宝贝,拿银子买都买不到的!小姐、夫人、老妇人有那是理所当然,只是奴婢是什么位份上的人,如何敢要这种稀世之宝?” 陈佩儿微微一笑,虽然相公看中自己的贴身婢女,这让她非常开心,但是白芷知道自己身份的表现更让她喜悦。她微微点头:“白芷,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冲你刚才的话,这水晶镜也该归你所有!” “真的?真的能要吗?”白芷睁大了眼睛,惊喜地问。 “当然!”陈佩儿含笑,突然神神秘秘地凑近她的耳朵:“你这傻女子,老娘这么多婢女,比你漂亮的也不少,独独给了你一面水晶镜,你就不懂里面的意思?” 白芷“呜呜”地哭了起来:“这,这……”她哭的稀里哗啦,突然说不出话来了。 陈佩儿猜测着,可能是太开心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不想嫁给相公,但是她一点都不在乎,这世上想嫁给相公的女人千千万万,不少白芷这一个。她愿意是她的福分,不愿意自然也不需要强求。 陈佩儿好整以暇地看着白芷抽泣,慢慢打开了相公寄回家的家信读了起来,这信里倒是有不少重要信息,还给她布置了不少任务。这任务不算困难,但是需要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思来想去,倒是只有自己才能完成。更何况今天乃是她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她自然也不会在乎这些任务。恰恰相反,她把这些任务看作是相公给自己的考验:若是自己完成了,就能够进入相公的权力决策核心,有机会做出一番事业! “我不要做吕后、武曌那样的女人,她们虽然权势熏天,却是依靠了皇后的身份,归根结底,还是男人的附属品,因为男人而成事。我要像男人一样,用实力说话,真正地用能力证明,女人从来不比男人差!”陈佩儿小心地收起书信,珍而重之地藏在一个小匣子里,大声说道:“死妮子,别哭了,擦擦眼泪,补补妆,随老娘去见老妇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POV:陈佩儿 梦雨入府(上) 陈佩儿带着白芷走出内堂,慢慢朝着老夫人的居室走去。陈佩儿抬头看了一眼这座府宅,突然觉得有些狭小了。 正统十二年朝廷规定,官员修建府邸都有定制,不许用歇山转角、重檐重拱、绘画藻井,还有着种种关于规制和设施的限定,但是这些制度到了眼下根本没有人遵守了。骄傲自大的东南士大夫自不用说,厅堂屋檐,都是仿照亲王品制建造,屋檐高耸,直欲升上云霄,哪怕是普通百姓,也有耗费千金修建三间客厅的。就连普普通通的匠头,只要有钱,只要有心,都能修建壮丽宽敞,不亚于勋戚的别墅。 陈佩儿周这门看着自家的房屋,最靠近三进的屋门的那边是五间彩画高楼,里面有五间大厅,里面又有十余进的高堂广厦,里面崇壁巍墙,雕梁画栋比比皆是,看上去颇为华贵优雅。只是在陈佩儿看来,这座宅邸对于一个举人来说算是足够了,可是对于自己相公这样的天下英才,只怕还是太过狭小了。 从来没见过搏击千里的雄鹰甘愿屈居小小巢穴中的,从没见过纵横七海的鲸鲨愿意藏身沟壑的,大相公自然要有大宅院! 当然,这样的大相公虽有宅院,却不必大肆扩张内宅,有一个好老婆就够了,姬妾什么的未必不能有,但是必须是自己点头允可的。 这样想着,陈佩儿觉得心情舒爽,于是带着白芷和三个侍女慢慢走着。白芷手里抱着那个大大的牛皮盒子,一脸痴呆的样子,好像被人下了降头术似的。陈佩儿不得不多次提醒白芷,免得这傻妮子把盒子摔了。她有意让其他侍女帮忙拿着,可是一到这时候,白芷就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陈佩儿只要听之任之,暗暗祈祷不要把盒子摔了。 两人行了不过半刻钟,就来到了老夫人居室门口,却有一个侍女走上前来,施礼禀报道:“少夫人,今儿萧家小姐来了呢,老太太、太太、二哥儿都去看了!” “哦?”陈佩儿略一皱眉:“不是说明天才能到的吗?” “说是路上顺风顺水,所以比预计的快了一日。” “好吧,你下去吧。”陈佩儿点了点头,又带着白芷向着堂屋走去。 堂屋也做正房,一般用作会客祭祖,边上有五座耳房,那是用来放置杂物的,一般不能住人。柳府的堂屋比厢房要高大宏伟许多,正面有五间上房,屋顶上面安放着陶制的麒麟、石狮子和海马,这是用来祈求吉祥的。 堂屋的台阶上坐着三个穿着红色、蓝色棉袍的丫鬟,她们正叽叽喳喳地不知道说着什么。陈佩儿不用听也知道,不外乎就是张家长、李家短,自家小辈除了相公都还没有成家,所以能给这些下人议论的话题不多,这可把这些长舌的东西给憋坏了!眼下相公横扫东南倒阉党,又面见圣上作状元,做下好大的事业,又有那好事的人编出几百种喜剧、话本、歌词传唱相公的事迹,这可给了她们争辩吵闹的由头。陈佩儿听说,还有的人议论这御赐状元公算是崇祯元年的功名,这一年的科名还有没有状元公这种事情,有两拨人还因为这事打了起来! 陈佩儿皱着眉头看着这些饶舌的丫鬟,在她心里,相公永远是她的相公,别人可以议论,可以称赞,却不可以幻想。而这些丫鬟说话的时候脸色微红,一副憧憬又向往的样子,鬼都知道这帮丫鬟在想什么! 这是她的相公,她不允许任何未经允许的女人染指,哪怕是幻想都不行! 一个伶俐的侍女看了这一幕,悄悄瞅了一眼陈佩儿的脸色,恨恨地说道:“这帮贱骨头,整日里不知道干活,只是坐在这里议论主子,该打!” 陈佩儿略略一点头,这个侍女还是乖觉的,知道主子喜欢听什么话。她想了想,对着这个侍女说:“墨翘,少爷最近给我写信,要推动全府的‘任务指标化’,意思就是每天每人干多少活都是有数的,干完就能歇着,多干就多发工钱,干不够一次打板子,二次就开除,你们是我的体己人,我打算让你带着几个侍女检查验收,你觉得怎么样?” 墨翘一开始听打板子,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显然知道这柳府板子的威力,又听到要让自己负责验收,不由得笑逐颜开。显然,这个乖觉的小家伙知道这里面油水甚多,是个美差。 “我可警告你,我不止你这一个验收小组,水至清则无鱼我也是知道的,你偶尔收一点好处我不管,若是媚上欺下,败坏了我的事业,你看我怎么收拾你!”陈佩儿看墨翘有些得意忘形,于是出言敲打道。 “小姐放心,我是小姐从家里头就带出来的,一准把事情给你办的妥妥帖帖的!”墨翘连忙拍打着成熟而丰满的胸脯,大声保证着,虽然是冬天,穿的衣服很厚,但是她的双峰仍然因为她剧烈的运动而抖动着,好像刚出锅的热豆腐,泛起一波又一波的浪花。 “以前没注意到,这死妮子胸脯竟然这么大!等相公回来了,得想个法子把她打发了,免得相公被这狐狸精诱惑了!”这样想着,陈佩儿又看了看剩下的几个侍女,白芷还是抱着盒子,一会笑一会痴呆的模样,这个不去说他,另外两个都是满脸羡慕,陈佩儿于是安慰道:“你们放心,你们都是我的体己人,日后少爷官越做越大,你们的好处也不会少的!” 说完,她也不再废话,带着侍女穿过几个丫鬟,没有在意她们不迭的行礼,心里暗暗记下了她们的长相。 “现在不忙着炮制你们,放你们一马,若是日后犯在老娘手上,就不要怪老娘不教而诛了。” 陈佩儿想着,带人撩开门帘,大步走入正堂,大声笑道:“来迟啦,来迟啦,是妾身的罪过,未能迎接远客!”(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POV:陈佩儿 梦雨入府(中) 陈佩儿此话一出,立刻满堂俱寂,显然这是因为她积威甚重,又借了相公的势头,所以一言说出,没有人敢于饶舌的。 她漫步走过屏风,就来到了正堂里面。她刚一过来,就觉得眼前一亮,随后就充满了警惕! 终日不出门的老妇人高居在正座之上,她银发斑斑,正一脸慈爱地看着坐在膝下的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而夫人和二少爷也围着这个姑娘坐着,众人眼里都是一派喜悦。 这个女孩的确是陈佩儿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刚看到她的那一眼,陈佩儿便想到了一句词“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平心而论,她的容貌并非绝代,姿容也不能算古今无二,但是她的容貌与气质完美搭配,让她散发出夺目的光辉。她的眉毛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微微蹙着,好像在哀叹什么,让所有见到她的人都心生怜惜;而这眉毛有时又微微弯起,好像做出一个微笑的面容,就引得人不得不为了她的喜悦而无限欢欣鼓舞了。这种快乐和悲哀的对比极其强烈,让别人被她的情绪所感染、所影响,以至于最后彻底被她俘虏。她的一双眸子不是特别大,至少不比陈佩儿大,但是里面好像嵌进去了两颗明珠一般,盈盈地发出夺人的光彩,她的眼中常含秋水,好像在哭泣,又好像没有哭泣,但是不论哭与不哭,这种水波荡漾的柔光已经让见到她的人沉浸在这种似水柔情中了。 她的身体似乎不太好,两颊苍白得几乎没有一丝血色,这绝对不是气血充盈的表现,而她的喘息有时候也有些粗重,这说明她的肺部不好,可能有什么天生的痨病。她行动移动间,好像一颗被风压弯了腰的兰花,又好像一捧承接了太多露珠的春蕊,娇嫩纤弱,总能激起男人最深沉的保护欲。 陈佩儿又仔细地端详了萧梦雨几眼,发觉她虽然情态风流,仪态自然,好像魏晋时的士人,可是面色惨白,又身形瘦削,就知道这个女孩是有气血不足的病症的。她想要问问这个女孩究竟哪里不适,可是随即想到二人此刻乃是敌对关系,因此立刻绝了这个心思。 的确,这个女孩,很有魅力。若是陈佩儿现在是太太、老太太,可能也会为她的容貌而啧啧称赞,为自家人的优秀而感到自豪。但是眼下她是天下文宗的正妻,又是一个暂无子息的正妻,这就很有威胁了。 她皱着眉头,还没说话,突然看到了自家的二少爷柳雨生。 雨生,雨生,人如其名,生在一个夜雨凄迷的夜晚。 这是一个俊俏至极的年轻人,他的脸有些圆,白皙的面庞上又有些淡到几乎不可以看到的黄,好像中秋时节被人们寄予了思乡之情的圆月,他的两颊带有挥之不去的红色,好像春日里最鲜艳的一抹红色,被春之女神轻轻吻在了他的脸颊上。他有着整齐的鬓角,好像匠师用墨斗圆规仔细规划过一般,齐齐整整没有一丝紊乱,他的眼睛也非常好看,不大也不小,虽然不经常睁大,但是你只要看见他,就能感受到他眼里似诉未诉的情意,这情意又是那么的深沉,以至于这满溢的情思全数涨溢,化作眼角一抹微不可察的泪痕。 他今天似乎特意打扮过,额头掐着一个银丝卧兔儿,后脑的头发散散地扎成几个小辫,随意地披散在脑后,自有一股风流不羁的气度。他外穿着一件闪色织金麒麟云改机衣,内套一件葱白色的撒花小褂,脚下是一双错金镶玉胡靴,他的胸前还挂着一只造型颇为特殊的阴阳鱼儿,只是这鱼儿只有阳鱼半个。 柳雨生是柳家三个孩子里面最漂亮的一个,老大柳旭虽然也算俊俏,和雨生相比却大大不如。陈佩儿也曾经感叹过,若是嫁的是二子,不也比老大强得多,至少每天看着也好呀!不过眼下她却暗暗摇头,这个年轻人风流俊俏倒是足够了,却是眼神太过飘忽轻浮,不是可以做大事的,哪怕比他的武痴妹妹都不如。 “如果说相公是货真价实的黄金的话,柳雨生就是看上去好看却没什么用的亮铜,柳青则是一块坚硬的寒铁。三个人之中唯有相公能够清扫天下、廓清宇宙,剩下的俩人柳青是守成之辈,雨生却只能做个富贵闲人。”这样想着,陈佩儿不禁有些哑然失笑:“相公还是那个相公,我的想法却大大不同了,这造化弄人,可见一斑!” 见到陈佩儿驾到,萧梦雨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深深地行了一个礼,她的姿态优雅,脸上有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哪怕是以陈佩儿心中的敌意,都不由得感叹,的确是个美人儿。 老太太见到陈佩儿到来,用手指着陈佩儿,呵呵笑道:“你呀,你这泼皮破落户,而今终于从你那小窝中出来了?”然后,她又对着萧梦雨笑道:“这人是府里有名的‘刺球儿’,最是不好惹的,等闲得罪了她,只怕要被扎得满身窟窿!” 萧梦雨听了有些尴尬,毕竟她远道而来,又是寄人篱下,显然不能真的称呼陈佩儿“刺球儿”,否则就是不知礼数了。幸好柳雨生急忙站起来说道:“这就是旭嫂子!” 梦雨一听,连忙称呼:“旭嫂子好!” “哪个是你旭嫂子,叫得这样亲切,只怕日后还要有一番争执哩!”陈佩儿暗暗想着,却不说出来,只是走上前去,轻轻握住萧梦雨的柔夷,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番,边看还边啧啧有声:“果然是凭虚御风、琅嬛绝世的人儿,我而今是见识到了!依我看呢,妹妹这绝代的风姿、倾城的容貌,不像老太太的外孙女,倒像是嫡亲的孙女呢!”她没有提及萧梦雨母亲去世的事情,一是因为此时正是团聚的时候,老太太身体不好,不好就惹得老人伤心,二是这无疑会让萧梦雨更加惹人怜爱,她不愿意给梦雨这个便利。 她这话一出,果然四下里都是叫好,老太太听了也是笑意盈盈地看着陈佩儿,不住地夸赞二人都是姿容绝代的美女。(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POV:陈佩儿 梦雨入府(下) 陈佩儿转了转眼珠,看到柳雨生脖子上挂着的阳鱼挂坠,突然计上心头,于是妆模作样地感叹道:“想来少爷已经婚配,也算是了却了人生大事了,而今又受封状元及第,可以说是完了人生一桩心思了,可是妾身却还有一桩心事。” “哦,什么心事?”老太太和太太一起问道。 “这不就是小叔的婚事嘛,”陈佩儿大声说着:“我一直想着,究竟什么样的人儿才能配得上小叔这般的潘安之貌,莫不是这世上竟然无双无对,不能成配了不成?而今媳妇才知道,原来这老天造人的时候,都已经有了盘算了,果然,今天见到梦雨妹妹,可不就是天作的佳偶!” 她这话说出口,老太太立刻笑逐颜开,她打量了柳雨生和萧梦雨一眼,连连颔首,转头又问太太:“太太,你觉得怎么样?” “都凭老太太做主了。”太太笑着说,只是看她满意的眼神,显然也是满意至极的。 两位年轻人似乎没想到本来还在聊着家常,眼下就转到自己的人生大事上了。柳雨生还好,毕竟是个男子,在这方面总是占些便宜的,而萧梦雨则脸上飞起红霞,用手不住揉捏着手帕,一副羞涩至极的样子。 “哎呀,哎呀,是我唐突了,是我唐突了”陈佩儿心里暗喜,又不住地说道:“是媳妇想得太多了,毕竟这男女婚事,必也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那里是媳妇做得了主的呢!” 她这话其实话里有话,萧梦雨父母双亡,来柳府就是来寄人篱下的,自然没有什么父母之命可言了,所以所谓的“父母之命”完全就是太太和老太太做主。陈佩儿这么说,完全就是提示此事可以一言而决。 太太看了两位年轻人一眼,似乎越看越开心,不由得大声说道:“红杏儿,把我那套珍珠点翠头面拿来,我越看梦雨越觉得开心,俗话说,宝剑赠英雄,这好首饰呀,还是要给美人儿才是相得益彰。” 陈佩儿听了这话微微咋舌,太太那套珍珠点翠头面她是知道的,珍珠就不说了,都是上好的东珠,个大光圆,看上去好像一簇白生生的光珠,而那点翠更是了不得,乃是用活着的翠鸟脖子周围的羽毛制作的,色泽青蓝,颜色鲜明,永不退色,最是珍贵,她觊觎已久,却没想到竟然给这小妮子得了去。不过她心中更多的还是欣喜,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若是无意纳萧梦雨为儿媳,她又何必出这么大的血本! 萧梦雨一听太太要送头面,还是珍珠点翠的头面,不由得羞红了脸,虽说“长者赐不敢辞”,可是这赏赐就和文定之礼差不多了,又让她如何接受呢! 陈佩儿知道这时候不能逼得太紧,否则容易适得其反,于是笑道:“梦雨妹妹初来柳府,和雨生还不熟悉,自然会害羞的。要我说啊,不如先留着这头面,就让妹妹在雨生附近的‘潇湘苑’居住,两人多多熟悉走动,自然就好说了。”说完,她觉得不够,又补充道:“就算是少爷也常说的,小叔的才情无两,他也是深感佩服的。”眼下柳旭声望如日中天,俨然是文坛宗主,昔日欧阳修、苏轼一类的人物,他说一个人才情极高,不管属实还是虚假,这个人都必定是名声大噪的。所以这话一出,众人都欣喜非常,只有柳雨生迭声推辞,萧梦雨低头害羞不语。 众人说了这么一会,下人终于把茶果摆上来了,这个速度是有些慢的,毕竟客人已经到了,而茶果延迟了将近半刻钟才上来。陈佩儿眼神中闪过一丝怒意,但是她没有当着众人的面发怒,只是殷勤地给众人张罗。 茶叶是风团雀舌芽,这茶叶倒也名贵,配得上众人的身份。今天上的茶果倒是样数不少,干果有荔枝干、杏干、桃干、大枣四样,鲜果有菱角、蜜柑、山楂、龙眼四种,茶点则有些山东特色,分别是火烧、饽饽、酥皮饼和元宵。 陈佩儿先是给老太太奉茶,又给太太拿了几个干果,她最是会说话的,所以几句话就逗得没有心机的两个女人哈哈大笑,然后陈佩儿又取了荔枝干给萧梦雨,柔声说道:“这荔枝干是新近才来的。都说‘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可见这荔枝是极好的东西。只是眼下节令不对,只好吃吃荔枝干了,妹妹可要多吃一些!” 萧梦雨不好意思拒绝,于是接过来吃了几口,微微颔首,害羞地说:“谢谢旭嫂子,果然不错。” “好吃吧,好吃就多吃一些!”陈佩儿慢慢劝说着,心里却想:“这荔枝干最是胖人的了,你最好多吃一些,吃胖了就没脸见人了。” 柳雨生见到陈佩儿没有管自己,不由得抱怨道:“嫂子真是偏心眼,见到了美人就不管弟弟了,我这可是嗷嗷待哺呢!” 陈佩儿呵呵一笑,将一个火烧塞到后者的嘴里:“你这滑头鬼,女儿家乃是水做的骨肉,应该吃水果,你男儿是泥做的凡胎,只好吃吃火烧了!” 正说着,太太又问道:“媳妇儿,这月钱可放了不成?” 陈佩儿答道:“还没有,少爷要搞什么‘薪酬制度改革’,说是等他回来这月前要进行整改,媳妇不敢做主,所以这个月的月前还不曾放了。” 太太一听月钱未曾放,不禁有些不开心,可是一听这事是相公主张的,立刻就不说话了。这个女人信奉的是“三从四德”,平时只听儿子的话,而相公又新近放了官,在她眼里是最厉害的,当然不愿意再说话,只是说:“既然是旭儿说的,那他肯定是有主张的,我就不管了。只是这改革也好,不改也好,定要注意公平,不能寒了下人的心。” “这个自然,媳妇省的。”陈佩儿连连保证。 众人又说了一会话,陈佩儿借这个由头提到相公写信回来的事,还炫耀地说:“他这次还托人带回来了不少好宝贝呢!” “你这刺球儿,眼里就知道宝贝,却不知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家书才是最宝贵的!”太太笑骂了一句,又有些好奇地问:“你这厮,在家里也是见惯了奇珍异宝的,这次究竟拿了什么宝贝,让你也这般开心?” “太太看了就知道!”陈佩儿说着,朝着白芷喊道:“白芷?白芷。白芷!快快把水晶镜拿过来” “哦?哦。哦!”白芷还兀自神游海外,听了陈佩儿的高喊,这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把大盒子放在桌子上,还蹭掉了一盘龙岩,搞得陈佩儿提心吊胆,生怕她把盒子摔坏。 “哎呀,怎么这么马虎呢!”太太不满地看了白芷一眼,对陈佩儿说道:“我记得白芷原本是最伶俐的,怎么今天失魂落魄的样子?” 陈佩儿呵呵笑道:“太太看了就知道!” 盒子被打开了,太太和老妇人果然被震惊了。果然不出陈佩儿所料,女人对于这种亮晶晶又能看到自己容貌的东西是没有任何抗拒能力的,就连一直娇娇怯怯的萧梦雨都看着眼前的盒子,眼睛里面发出亮晶晶的光。 那是渴望的光。 “媳妇啊,这东西,是那小畜生捎回来的?”太太颤声问道:“这东西,这般珍贵的东西,不献给皇上,怎么能先带回自家呢!”不过话是这么说着,她眼里也满是开心,显然对于儿子的孝心非常满意。 “太太不用担心,这是少爷发明的水晶镜,可以自己制造的!他已经献给了皇爷几面更大的,咱们用的比皇后小一号!”说着,陈佩儿拿出水晶镜,得意地向众人展示着用法。 当然,这东西根本不需要展示用法,她只是在炫耀罢了。 “好,好,好!皇后自然要比咱们大一号,咱们用小号的就行,很好!”老太太手里拿着镜子,也止不住地夸赞:“真是好,好宝贝!” “皇后用的自然比你们大,可惜我的和皇后的一样大!”陈佩儿暗自得意,不过这话她没说出来,只是颔首微笑。突然,她又说:“少爷也给了白芷一个更小号的,所以她才这么失魂落魄!” “哦?”太太一愣,不过随即也明白过来,她看了白芷一眼,路出满意的神色:“是个能生儿子的,不错,不错!”倒是搞得白芷羞红了脸,跟猴屁股也似。 陈佩儿又看了看萧梦雨,微笑着说道:“梦雨妹妹,还是不好意思了,我明明跟少爷说了你要来,他却没给你准备,回头我要好好跟他说说,像妹妹这样的绝代佳人,怎么可能没有水晶镜呢!” “不好,不好,我怎么敢要这种稀世珍宝呢!”萧梦雨脸上流露出一丝掩饰得很好的失望,然后连连推辞道。 陈佩儿心中暗乐,有了这么个恶劣的第一印象,只怕相公和萧梦雨是没有可能了! “大嫂,大嫂,有没有小弟和三妹的份啊?”柳雨生又腆着脸问道:“小弟虽然是个男子,平时也是喜欢梳妆照镜的,也该有一份!” “当然有你这皮猴的!”陈佩儿笑着,把一个水晶镜递给他,后者也珍而重之地接了过来。 让她惊讶的是,柳雨生却将将自放到萧梦雨面前,大声说道:“你看这水晶镜,你在这里面是多么漂亮啊,这个给你,让你每天都能看到自己的美丽,我的眼睛没有这水晶镜晶莹,那就让他做我的眼睛,也能看看你的美,好不好?” “这……”萧梦雨一愣,随即甜甜地一笑,好像春日里最艳丽的迎春花:“好!” “这么珍贵的东西说送就送了,果然是情根深种啊!”陈佩儿暗想。 看着眼前一对小儿女的情愫,太太和老太太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微笑,陈佩儿则在心里笑道:“相公啊,相公,这俩人你侬我侬,如胶似漆,可真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看来你一辈子就只能和我相依为命啦!” 这样想着,这个聪明狡猾又美丽的女人微笑,好像一只九尾的银狐。(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POV:陈佩儿 川沙城堡 陈佩儿穿着一件厚厚的披裘,头上带着皮帽,整个人看上去好像一只毛茸茸的狐狸。她站在城西的万寿桥上,慢慢跺着脚,轻轻咒骂着这寒冷又阴湿的天气,然后用不耐烦地眼光看着眼前的这座城堡。 川沙堡而今已经衰败了,这座始建于嘉靖三十六年的城堡曾经是防备倭寇的重要据点,现今已经彻底被岁月的力量击败,沦为一片充斥着衰败和沧桑气息的建筑群。 城堡的墙很高,据说有二丈八尺那么高,里面的墙面则有三丈宽,周长四里,可以屯兵数千人,四边还有炮台十二座和四架吊桥,周围环绕着有十二丈之阔的护城河,堪称是易守难攻。 只是如今看来,哪里有十二丈的护城河,城堡外面似乎曾经有过水道,只是这水道已经彻底干涸了,在水道里面留下黑色的污渍,而除了这黑色的污渍之外,就只剩下一些破烂的木片和瓦片。陈佩儿凑近看了一眼,却发现里面正散发着浓郁的臭气,显然城里的守军已经把它当做倾倒排泄物的沟渠,浑然没想到这样很可能会造成瘟疫。 “幸好现在是冬天,天寒地冻,病气不起,若是夏天,少不得要死不少人!”陈佩儿暗暗想着,又看了看城头。城头上有着当年精心修造的女墙和箭楼,这是明王朝全盛时期的遗存,从那颜色斑驳的城墙砖和泛着铁锈的炮口,她似乎还能依稀觉察到一丝王朝顶峰期的辉煌和强盛。只是再好的防御设施都要有人来把守才行,她带着人在城下等候了很久了,却依旧没有发现城头有任何守军,这座城堡就好像死了一般,散发着浓厚的颓唐气息。 “这座城堡已经死了,就好像这个王朝一般,虽然还有着繁盛的江南和巍峨的城墙,但是这些都不能阻碍它的灭亡!”陈佩儿用手遥遥比量着那高大的城墙,然后用手轻轻一推,幻想着自己将城墙一下推倒,然后山崩地裂、尘土飞扬的场面,心中充满愉悦:“这座城堡就是夫君起家的第一个根据地,而我要帮他占据下来!” 这样想着,她又看了看身后站着的一百名精锐的士兵。这些士兵穿着鼓鼓囊囊的棉衣,外面罩着红黑相间的军衣,脖子上挂着领巾,显得非常精干。这些士兵和她之前在街上见过的士兵截然不容,那些士兵走路摇摇晃晃的,最擅长的事情是欺男霸女和打家劫舍,对于守卫乡土、保家卫国则没什么用。而这些士兵则不同,他们静静地站在原地,哪怕是冬日的寒风呼啸,也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般。而他们不时呼出的白色雾气则证明这是一群体格强壮而精于战斗的士兵,绝对是任何将领梦寐以求的下属。 他们喜欢使用大约六尺长的长枪,腰间还挂着腰刀,但是据说他们最厉害的还是三人一小组的长枪小阵。这些极富进攻欲望的士兵可以在被打乱之后三人一组,依照军阶高低组成三人小阵,哪怕是被人冲散了也绝对不会溃逃。 按照相公在信中的说法,这些是用大同主义武装起来的有信仰的士兵,为了建立一个大同社会而奋斗,是绝对不会和旧势力有任何妥协的。 她喜悦地看着这些士兵,就好像一个地主老财看着自己的粮食垛一般。是的,这些士兵是王者霸业最好的基石,也是任何有志于建立一番事业的人最宝贵的财富。这些人是相公的属下,而自己又是相公的夫人,这就等于是自己的财富! 这样想着,她又心疼地看着这些被寒风侵袭的士兵,就好像一个爱护自己的母鸡的农妇一样。 对于自己的财富,比如战马,比如马车,比如羊群,所有聪明的主人都会小心照顾的。 而目的,则是取得更多的财富。 更多的财富,直到把整个天下纳入手中! 她又看了看站在前面的一位武将。这位将军叫徐靖恩,是夫君的左膀右臂,据说对于军事颇有心得,尤其信奉夫君的“大同主义”,若是不出意外,是未来的军中柱石。自古以来,乱世有兵就是草头王,这军头就算再粗鄙不堪,陈佩儿觉得还是有必要结交一下的,所以她带着几个士兵来到徐靖恩身边,柔声问道:“徐将军,你看着城堡防卫,实在是虚弱不堪呢!” 徐靖恩听了这话,这才意识到主母亲自走了过来。他先是谨慎地确认了彼此的距离,然后目光垂下,坚定而朝气十足地行了一个充满阳刚气军礼,大声说道:“夫人,您完全不必要来的,柳公已经带着大队在后面了,估计不日就要抵达柳府,您又何必冒着霜雪和某一起前来呢?想来某有着柳公的手谕,这川沙堡不过区区一个千户所,是决计不敢多说什么的!” 陈佩儿轻轻一笑,她固然思念相公如痴如狂,但是她却不是一个宁愿守候在家中等待相公归来的普通女人。她无意做吕后、武曌,但是却有意当萧何、陈平,而想要在一个组织中掌权,靠的就是关系、能力和功劳。 以她和相公的关系,是比诸葛亮和刘备还要亲密的,毕竟夫妻乃是枕边人,两人一体的;论能力,她自认不逊色于任何名臣贤相,而读了相公的几册大书和报纸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大有进益,所以论能力也是不比任何人差的。唯一麻烦的,就是她乃是女子,抛头露面毕竟有伤风化,可是若是不亲临前线,指挥若定,就难以积累威望,所以她执意要跟着徐靖恩一同前来,一定要拿下这个功劳。 眼前这个军官虽然一身阳刚之气,但是说话谈吐颇为文雅,想来是个将门种子,这样的人升迁会很快,所以她对徐将军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这样想着,她只是淡淡一笑:“徐将军英雄男儿,向来是个不欺暗室的君子,又何必不敢抬眼看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POV:陈佩儿 军备废弛 徐靖恩仍旧是不肯抬头,只是大声说:“王戎昔日有言,李子无主,我心有主。而今夫人允许某抬头,是夫人的恩典,只是夫人可以超越礼法,末将却不能逾越其间,望夫人明鉴。” 陈佩儿本来也不愿意徐靖恩直视自己,所以乐得其所,只是说:“那请将军讲讲这城堡的防守吧,我早知这朝廷军队,尤其是江南军队军备松弛,而今一见,这已经不是松弛,简直就是荡然无存了!” 徐靖恩转过头去,看着城堡,大声解释:“既然夫人有意,末将就给夫人说一下。这城堡和城池不同,城池里面有居民、有作坊、有粮仓,既是经济中心,又是军事中心,防守起来因为面积太大,所以反而不好防守。很多大城比如京师、南京都有高墙深池,看似难以攻克,只是防守这样的城池必须有数万的人马,防守起来也是极其困难的。城堡则不同,里面只有士兵而无居民,只有防御设施而无经济设施,所以全部的面积都可以用来储存武备,建设炮台,所以防守起来更加容易。而这些城堡又往往扼守交通要道,进攻方若是不能拿下,则容易腹背受敌,所以非得攻下城堡才能继续进军,否则一旦受挫,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这个川沙堡虽然砍死城墙高耸,但是四面受敌,不算厉害。能最厉害的是那种修建在雄关险隘和高山深谷的城堡,因为只有一面受敌,所以只要几百军队就能挡住千军万马,堪称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顿了顿,徐靖恩又不屑地指着这座堡垒说:“像这样军备废弛的城堡,虽然有炮楼女墙,也是一无所用。我只要派几名精干军士,或者柳公正在训练的特种部队趁夜间爬上城墙,就能打开城门,一句破城!” 陈佩儿暗自点头,她的军事知识都来自书本,纸上谈兵是把好手,但是对于实际军事操作,比如一兵战时需要多少粮食,列队行军几行几列,城池防守如何安排预备队等等都是一无所知。只是仅仅听徐将军讲话有条有理,从容不迫,就知道的确是有本事的。 陈佩儿从来只看得起有本事的人,所以她笑着夸赞道:“外子和妾身的家信中也说,徐将军精通戎事,善于练兵,是他大业的股肱之臣,希望将军努力谋国,异日定然不失丰厚之赏!” 封侯对于武将们来说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当年李广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就是封侯,只可惜“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终究还是自杀狱中,未能实现梦想。而眼前的徐靖恩也是,一听到“封侯”这个词,他虎躯一震,立刻沉声道:“柳公拔擢某于尘埃之中,让某知道了这未来数百年的军事发展趋势,又给了一个实现毕生报复的机会,某心中感激,无以言表,哪怕是没有封侯之赏,某也是必然效死以报!” 两人正说着话,城头上终于出现一个人头。陈佩儿的目力很好,发现这是一个老兵。这个老兵已经衰老了,他佝偻的脊背和不断咳嗽的身体都已经证明他已经不适合这个刀口上舔血的职业了,只可惜他是世袭的军人,又是最下级的军户,所以他没有任何权利选择自己的职业,只能慢慢接受生活的鞭笞和折磨。他虽然是士兵,却没有任何装甲,一件破破烂烂的棉衣就是他唯一的防具了,只可惜这件薄薄的棉衣到处是破洞,哪怕是寒风都不能有效地抵御,何况是敌人射过来的弓箭或者铅子呢。他也没有像样的兵器,一杆竹枪就是他的唯一防身武器,哪怕是以陈佩儿这样的军事外行,也知道这软绵绵的、枪头都锈了的武器是基本杀不了人的。 “就靠着这样的军人,如何能抵御外侮!”徐靖恩恨恨地骂了一句,高声喊道:“某乃是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麾下将领,你快快打开城门,让我等进去,我有要事要和你家长官谈!”徐靖恩连公文参合都没有出示,想来在它=他看来,对这样一个几乎没有武力的士兵出示公文是一种浪费吧。 老兵的耳朵似乎因为岁月的侵袭有些不好使了,他高声喊着:“军爷,您说什么?小人耳朵不好使了!” 徐靖恩没有说话,他只是给身边的一个士兵使了个眼色,随后这个士兵就高举长枪,高声叫道:“你******聋了不成,长官让你开门,你若不开门,老爷们就杀进去了!” 果然,对于士兵来说,刀子和威胁比说话好使多了。老军看了看这些穿着红色军装的士兵,迭声地说道:“军爷稍待,稍待,小人这就开门!” “这老王……东西,不吓唬他两句,就是不知道咱们的厉害!”士兵本来想骂两句,但是他马上意识到有贵人在此处,所以收起了原本的咒骂,用了一个比较文雅的词汇。 吊桥架在原本护城河的水道上,水道已经干涸,吊桥其实有何没有也没什么区别了。但是想到水道中的那些污物,陈佩儿暗暗决定,打死也不会从水道中穿过的。 随着一阵阵吱呀吱呀地机括运动声,原本闭着的吊桥放下来了,将川沙堡的内部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心怀叵测的来访者。 “长官,长官!”老兵气喘吁吁地从城头上跑下来,显然,这一段短短的路程也耗尽了他的体力。老兵先是好奇地看着士兵们身上穿的衣服,随后谄媚地搓搓手,笑道:“长官,小人耳朵不好,听不清您的来历,您要不给小人传达一下,小人也好有个交代!” 他没有看向陈佩儿,陈佩儿今天穿的是男装,身体被遮盖在厚厚的毛皮之下,脸上又化了妆,因此看上去只是一个俊俏的男子,很像是军官身边的兔儿爷,这在明军中绝非惊世骇俗之事。明军的将军喜好男色,对于自己的小厮也是照顾的紧,万一他抬头乱看,唐突了贵人,最后多半会挨一顿打,而像他这样的下级士兵,是不会有人给他出头的。 对于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来说,不招惹、不生事、不出头就是最好的保命之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POV:陈佩儿 上下对话 徐靖恩似乎不屑于和这个没有兵样子的老兵对话,好像在他看来,这个士兵的所有锐气都被磨灭了,根本不能称之为士兵。他一抬头,是以身边的亲兵说话。 亲兵得了这个讯号,就好像得了主人命令的猎狗一般,一瞬之间从呆若木鸡变成了耀武扬威,他骄傲地、大声地、狂妄地高声吼叫:“我们乃是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柳公属下士兵,今天来找你们千户,你快快去通报一声,我们就要进来了!”说完,他根本不管老兵听清楚没有,直接就往城里面闯。 陈佩儿微微点了点头,一点都不因为士兵的态度而恼怒。骄兵悍将,骄兵悍将,在她看来,只有强大的军队才具有傲气,才会这样目空一切。这就好比丛林中的动物,只有狮子老虎才会咆哮山林、无人敢当,若是换了松鼠兔子,难道敢这样横冲直撞吗? 眼看乱世降临,一支绝对强大、绝对忠诚的军队就是家族基业长青的最重要保障,而忠心由相公的大同主义和高官厚禄保证,战斗力不打仗很难看出来,但是从他们的精气神来看,这支军队绝对不会让自己失望。 人有了精气神,有了骨头才能站直了不趴下,军队有了傲气,才敢面对强大的敌人勇猛冲锋,死不旋踵。 换了明军这样的窝囊废,哪怕是军饷是后金的几倍,哪怕盔甲比他们坚固,哪怕军器比他们精良,也照样百无一用。 一行人没有顾及老兵,直接往城堡里面迈开步走着,老兵则不迭地到城里千户所去通报了。对于他来说,哪怕是不直接管辖的四品知府也不是他这样蝼蚁一般的小人物可与对抗的,所以他竭力地让自己跑快一些,免得被人说是不用心做事。 对于强者来说,不用心做事是他们提高待遇的一种方式;对于弱者来说,不用心做事是死亡的借口。 作为强者的妻子和未来的强者,陈佩儿饶有兴致地观赏着这个建于差不多百年前的堡垒,这座未来的自家基地。 这座城堡麻雀虽小而五脏俱全,仅仅凭是大略一看,陈佩儿就找到了千户公署、百户所、军器库、把总司署、抚按行台、演武场等等设施,这些设施如果都运转正常,倒是可以作为守卫一方的坚实基地,只可惜眼下很多地方都已经没了声息,没了人影,在明亮的日光照耀下也泛着一股死气。 这不仅仅是一个城堡衰落的气息,更是一个王朝腐朽的气息。 “从嘉靖年间开始算,这城堡只怕修建了还没有一百年,怎么眼下成了这副模样!”陈佩儿感叹了一句:“这王朝兴衰,果然是难以言喻,兴起时,赫赫扬扬,桓桓穆穆,灭亡时,天塌地陷,八面围攻,可真是令人浩叹!” 她说这句话本来没有想到能得到别人的赞同,毕竟在这里的大都是家仆和士兵,就算他们跟着相公手下的士子学习了认字,想来也不过就是能写个一二三四的地步,怎么能听懂她的兴亡感叹。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一个跟着她的士兵却说道:“柳公曾经说过,这王朝兴亡就是中国社会的不断轮回,汉灭魏兴,隋败唐起,虽然做皇帝的换了一家又一家,可是受苦的、动乱的、离散的还是普通百姓!而我们大同主义要做的不是打倒一家皇帝,让另外一家来做皇帝,我们是要建立一个永远不会毁灭的国度,让天下人来做主,让中华文明从东亚走出,走向世界,走向永恒!” 这番话听来真是荡气回肠,令人感叹!若说陈佩儿的话还是沉溺于兴亡一叹、千秋轮回中的话,这番话就已经跳出了百年治乱、万古兴亡的圈子中,真正走向了更伟大的层次。这个层次陈佩儿还没能全部理解,但是只要想一下,就能想象那是何等的辉煌、何等的伟大! 只是,这句话却从一个小兵的嘴里说出,这怎么可能? 他贸然开口,固然有求得上级赏识的成分在内,可是能说出这番话,也可以看出他心中的豪迈气度了。 莫非这大同主义真的这么厉害,能让一个小兵看破这万古轮回? 陈佩儿讶异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区区一个士兵,多少鸿儒名士都想不到这一点,怎么可能明白这种道理?” 士兵知道陈佩儿的身份,他恭敬地敬了一个军礼,低声说道:“属下山二蛋,柳公觉得不好听,给属下改名山兴国。小人原本就是个卖豆腐的,平常没事喜欢瞎琢磨,半道上加入了柳公的队伍,又跟着柳公学习大同主义,这些话都是柳公的原话,属下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不过,属下在这些士兵里面训练不是最好的,但是对于大同主义的理解却是数一数二的,柳公日后要成立部队直属训导队,原来这可都是秀才才能当的!柳公就有意要属下参加,小人感激不尽!” 原来如此,这话是相公的原话,他只不过是鹦鹉学舌罢了,这就可以理解了! 不过饶是如此,这个士兵积极思考,又敢于说话,懂的表现自己,却是一个可以拉拢的对象。 她陈佩儿要做一番事业,当然离不开军队的人脉。 这样想着,陈佩儿点了点头,用温柔的声音说:“山兴国,你这个名字改得很好,如山一样坚强,复兴国运,扬威异域,就应该是军人的天职!你今天说的话也很好,值得我思考,回去赏你十两银子!” 她本来以为她给出这样的打赏会让山兴国兴奋至极,她也就和一个未来大有前途的军官交好,却没想到山兴国却面露难色:“禀报夫人,军中有规定,凡是战功赏赐,哪怕是一百两,一千两,也不得丝毫克扣,若是上级克扣,少一两就从上级身上挖一两肉!可是军队之外的打赏却丝毫不能要,大同军‘饿死不掳掠,冻死不拆屋’,讲究的就是一个纪律,任何触犯纪律的,哪怕是军队领袖也要受罚!虽然夫人抬举小人,可是小人不敢领取!”说着,他行了个军礼,慢慢退下去了,这说明他深懂人情,知道不能让夫人难看,所以自己退了下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POV:陈佩儿 赏罚分明 陈佩儿望着山兴国慢慢退下的身影,眸子里明光闪动。 “相公治军竟然如此严苛,这军人爱财,文人爱名乃是天性,他竟然能管束住这些士兵,这等手段,可真是神乎其神!” 陈佩儿饱读兵书,太知道这军人是最爱钱钞的,毕竟从宋朝以来,为了防止藩镇割据,武人没有治理地方的权利了,所以他们只好积攒钱财,作为老年的生活费用和后代的生活保障,‘皇帝不差饿兵’所以哪怕朝廷再看不起武人,这钱财一定是要给够的。而相公在军中严刑峻法,却能让这些士兵心悦诚服,可不是治军有道! “看来这军中我是不能插手了,毕竟这军法严苛,若是触犯了军法,相公若是治了我的罪,就有失夫妻一体之情意,若是不治,军纪就将废弛,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我不能给他添这个麻烦。” 陈佩儿正思想间,却听见徐靖恩高声喝道:“山兴国!” 山兴国行走的身形一愣,脸上露出一个苦笑,然后用乞求怜悯的眼神看了陈佩儿一眼,随即慢慢走过来,冲着徐靖恩行军礼:“到!” 徐靖恩听了这话,慢慢从之前的木雕泥塑状态中回过神来,他看看陈佩儿,慢吞吞地说:“禀报夫人,山兴国未经允许,主动和上级说话,属于违纪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还请您谅解!” 陈佩儿怔了一下,却没想到不允许拿钱也就罢了,却连主动说话都不允许!她笑了一笑,柔声说:“徐将军,保持纪律打胜仗,这句话也是柳公经常说的,我也深以为然,只是他刚才没有接受我的赏赐,可见是把军纪记在心中的,就不要惩罚了吧!” 徐靖恩冷冷的脸上没有丝毫笑意:“夫人恕罪,他不接受外来赏赐是应该的,不是什么功劳,也不存在将功赎罪的机会。而他主动搭话却是犯了错误,虽然并不严重,可是治军就是一个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所以我不能容忍他不受惩罚!”说着,他又看看山兴国:“山兴国,念在你初次犯错,又是回应上级的话,我援引《大同军军法》第十九条‘凡未经允许在军事行动中说话者,处俯卧撑二百,军棍二十!’军人不能在外人面前受辱,我把军棍给你记下了,你现在就把这俯卧撑给做了吧!全员队列,观看惩罚!” 山兴国松了口气,显然他之前觉得处罚会更加严重一些,他立刻行礼答道:“是!”这声是说得斩钉截铁,让陈佩儿几乎以为他不是要受罚,反而是要领赏! 山兴国将身体趴了下去,然后又用双臂撑起自己的身体,双脚只起到支撑的作用。陈佩儿不懂这些道道,但是也能看出这样可以锻炼手臂和****的力量。 一行人都不动了,士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列原地列队,目光注视着山兴国,没有任何情感。而城堡里面零零散散有几个士兵,他们好像流氓无赖一样耸着肩膀,耷拉着脑袋走来走去,好像寻找吃食的野狗,又好像一只到处刨沙子的落败公鸡。眼下看到这群装束华丽又神完气足的士兵竟然排队观看,不由得围过来观看。 对于这些生活在枯燥军营里面的孬兵来说,似乎有一个外来的士兵做俯卧撑就是莫大的新鲜事了。 他们不敢冒犯这只看上去就不容侵犯的部队,但是却敢于嘲弄这个明显是在受罚的士兵。他们打着呼哨,嘴里喷着秽语,对着山兴国指指点点。 徐靖恩看都不看这些士兵,只是冷冷地看着山兴国,一言不发。 山兴国憋红了脸,努力做着这个俯卧撑。他说的没错,他的训练的确是不太好,这仅从他的体型就能看出来,大同军军粮管够,还有各种鸡蛋、豆腐,别的士兵个个都膘肥体壮、筋骨强壮,而他却干瘦干瘦的,好像过年时吃的风干鸡。 他的确不像是一个能打胜仗的,这或许也是他努力学习大同理论,想当训导官的原因吧。 两百个俯卧撑做起来对他来说的确有些困难,陈佩儿觉得自己连三个都做不了,而他已经做了一百多,现在做得满脸通红,脖子上面的青筋暴起,显然已经竭尽全力了。 徐靖恩看着他不说话,只是用眼睛瞪着他,好像父亲在看一个不成器的儿子。 士兵们也不说话,但是陈佩儿却似乎从里面看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不屑。 不屑,这不屑不是因为山兴国和上级搭话,而是以为他做不下来这两百俯卧撑。 陈佩儿想给他求求情,但是她想了一下,就没有说话。 大同军不讲人情,只讲军令,哪怕是领袖的妻子,也不比一个普通士兵说话管用。徐靖恩尊敬她,是因为她是他们领袖的法定妻子,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是!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是! 陈佩儿有些恼怒,又有些兴奋。 只有这样的军队才有可能平定这个乱世,而有这么一只军队保护,就有了十成十的安全!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这样的军队骄傲一些,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陈佩儿不是没有气量的女人,她懂得如何利用别人的力量,并且忽略值得忽略的冒犯。 只要里面有利可图。 不过,我总有一天要让你们知道,我不仅仅是你们领袖的妻子,仅仅凭我自己,我也能做出一番事业! 陈佩儿捏紧了手,这样想着。 山兴国已经做了一百七十二个俯卧撑了,他头上的汗水好像小溪一般哗哗流淌,打湿了他身下的地面,他的肌肉痉挛着,哪怕是隔着厚厚的棉衣,陈佩儿也能看见里面乱跳的筋肉,他的脸已经完全扭曲了,这个原来的卖豆腐小贩原来还是颇为和善、令人喜悦的脸,眼下却是鼻子不是鼻子,简直拧到了一块! “你行不行啊,不行就下来!” “没用,孬种!” “哎呀,是不是昨晚上在娘们肚皮上费了太多力气了?要是哥们上去,给你做一千个!” 川沙堡的士兵们大声嘲笑着,调笑着,辱骂着山兴国,就好像一群围着狮子龇牙的猎狗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POV:陈佩儿 军人不辱 陈佩儿眼中闪过一丝愤怒,这不是因为这些士兵出言污秽,而是因为他们辱骂了自己的士兵! 自己的兵,自己怎么处理都可以,可是别人哪怕是动了一指头,那怕是骂了一句,也绝不能善罢甘休! 她转头看了看徐靖恩,这个磐石一般的将军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山兴国。 她又看了看士兵们,这些木头一般的士兵也不说话,只是看着山兴国。 她看看山兴国,这个身体虚弱的士兵哪怕是筋疲力竭了,哪怕是体力耗尽了,哪怕是浑身痉挛了,也没有放弃,也没有喊累! 她突然明白了,这些人那里是没有说话呢,他们一直在说话啊! 徐靖恩在说:“做下去,士兵,做下去,别让我看不起你!” 士兵们在说:“加油,兄弟,加油,兄弟!咱们大同军,哪怕是死也不能说不行,哪怕是做到胳膊断了,哥们们给你送终,你一定要做下去!” 山兴国没说话,但是他用蚂蚁一般的速度在做着俯卧撑,他也在说话,用身体说话:“给老子看好了,老子受罚了是不假,老子一定要做到底,死也要做到底!” 周围的嘲笑声越来越大了,眼看着这群士兵没有驱赶自己,也没有阻止自己,这些混混一般的士兵说话越来越不讲究,越来越令人皱眉,他们眼下就像水牛尾巴边上的蚊子苍蝇一般,明明水牛只要一尾巴就能打死他们,可是他们仍旧不自量力地骚扰着水牛! 一百九十三, 一百九十四, 一百九十五, 山兴国使劲了全力了,他几乎已经不能在做下去了,他的手臂早就已经达到了顶点,他能做这么多,已经是耗尽了全身的体能了,哪怕是心硬如陈佩儿,也觉得这样就够了。 难道不够吗?他已经做了一百九十五个了! 她看看徐靖恩,徐靖恩不说话。 她看看士兵们,士兵们不说话。 她看看山兴国,山兴国继续做。 她懂了。 “不够,给老子做下去,做到你死为止!”这是徐靖恩的话。 “加油,加油,不要让这些混混看扁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铁做的兵!”这是士兵们的话。 山兴国不说话,他又做了两个。 他用实际行动说话。 行胜于言。 还剩三个。 第一百九十八个,他做了出来,可是他没有撑住,他倒地了。 山兴国尝试着爬起来,可是他的肌肉在抽搐,他根本起不来。 “不行了吧?怂!” “萎了吧?别看身上穿得那么华丽,其实就是个孬兵!” “你老母怎么把你生下来着?真丢人呐!” 他们谩骂着,怒吼着,鄙夷着,他们是绝对的弱者,但是却从苦难中的强者身上寻找快乐,哪怕后者随时都能杀死他们!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陈佩儿紧紧地握着指甲,哪怕是指甲深深嵌进了肉里也不自知。 她的心放在了这个士兵身上。 “不要让我失望啊,士兵!”陈佩儿暗想。 “做啊,做啊,快做啊!”徐靖恩无声地怒吼着,士兵们无声地怒吼着! 第一百九十九!他又做了一个! 马上就是两百了! “加油啊,加油啊!”所有人都不说话,所有人都在无声地吼叫着,都在无声地给这个士兵加油! “我们把自己的力量借给你,你一定要成功啊!”他们喊,他们一起喊,他们无声地高喊,这声音虽然没有发出声来,却摇撼了陈佩儿的天地。 这就是无敌铁军,这就是无敌雄师,这就是那能打胜仗,决不放弃的伟大力量! 他们只有一百人,却注定要掀翻一切,摇动一切,砸碎一切! 山兴国的眼睛已经完全被汗水模糊了,他低低地怒吼着,鼻孔里面喷着大量的白气,这气体从他的鼻孔里面喷出,缭绕了他的周身,而他的帽子早就掉地上了,他没有捡起来,而眼下他留着平头的脑袋散发着白色的蒸汽,就好像一个巨大的烟囱。 一个力量的烟囱,希望的烟囱,决心的烟囱! 他慢慢向上,向上,向上! 虽然很慢,虽然很丑,但是真的在向上! 一寸, 两寸, 三寸! “起来,起来,起来!”陈佩儿在心中怒吼着,双拳紧握,眼睛一眨不眨! “快起来!”所有人都在吼叫! “起来!”天地都在吼叫! “啊,啊,啊!”山兴国一声怒吼,将身体高高一挺,脑袋往上,终于起来了! “好!”所有人一起怒吼,这声音震天动地,响彻天宇! 他成功了,成功了! 士兵们没有移动,没有过去搀扶他,但是他们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声音整齐划一,好像事先演练过了一般。 他们将荣誉给这个士兵,这个拼尽全力做了两百俯卧撑的士兵。 他是好样的。陈佩儿从士兵的眼中看到这个评语。 军中不看你力量多大,总有比你大的,只看你是不是拼尽全力。 只要拼尽全力,你就是好兵。 最好的兵,天下最好的兵! 徐靖恩走了过去,伸出手来:“士兵,你做的很好!” 山兴国虚弱地一笑,伸出手拉住徐靖恩的手,站了起来,语气里全是欣慰:“长官,我以前都,都做不了,今天做到了!” 徐靖恩微笑一下,这是他今天第一次笑:“很好,你还能打吗?” “能!” 徐靖恩看着周围的苍蝇蚊子们,冷酷地笑了笑:“柳公有命,辱我一兵者,就是辱我全军!听老子口令,把这些人给老子打一顿,狠狠打!” 士兵们脸上的表情生动了起来,他们本来还是面无表情、寒冰一样的冷面,此刻却生动了起来。 有愤怒的,这是因为同袍受辱,自己感同身受;有喜悦地,这是因为有了动手的理由和借口;还有满脸狠色的,似乎打人可以发泄他心中的无限怒火,这样的,多半就是平时在军队受到压抑,此刻想要发泄一番的了。更有那表情狂热的,他们一听到“柳公”,立刻变了脸色,一副神情激动、狂热虔诚的表现,比陈佩儿见过的外国传教士还要虔诚。 “天下大同!上啊!”一个肩上扛着一颗星星的士兵高喊着,带着属下就冲了上去。按照大同军的军阶,他应该是班长,属于士官,士兵中的小官,手下有九名士兵,对应的是明军中的小旗。但是明军中的小旗可是芝麻大小的小官,而这个士官却不同,他咬着牙,憋着一股气,抡起醋钵大小的拳头就往这帮蛇鼠虫蚁脸上招呼,一点都不带留情的。 “好小子!”徐靖恩搀扶着山兴国,大声问:“你也上?” “好!”山兴国好像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一般,他原本萎靡的精神立刻振奋了起来,他高声呼喊着,回到自己的战斗小组,然后三个人一伙地朝着混混们开打。 好像猎犬追逐狡兔一般,好像雄鹰扑击羔羊一样,这些勇悍而团结的士兵就像丛林中的雄狮,肆意地撕咬着不敢反抗的敌人,而混混们则横遭暴击,混乱不堪,甚至比松江府里的青皮打行都有所不如。 山兴国在战友的保卫下慢慢走着,他的身体机能已经因为之前的剧烈消耗而受到影响,他跑不快,打不狠,甚至连咬人都有些困难。但是没有一个人把他当做废物或者负担,或许是因为这些士兵明白,他们也有可能有这么一天,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吧。 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战场上受伤或者死去,死去也就罢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只是受伤却很麻烦。皮肉伤还好说,若是伤到了腿脚,不能战斗还要别人照顾,这就必须依靠战友之间的相互帮扶了。正是因此,没有一个士兵愿意抛弃伤兵,因为今天抛弃伤兵,明天自己就有可能被抛弃。所以,他们愿意帮助山兴国,因为帮助他就等于帮助未来的自己。 他们相互帮助,他们相互扶持,他们相互支撑。 而这样一支军队,这样一支彼此间当做兄弟,当做亲人,不抛弃,不放弃的军队,如何不会打胜仗! 陈佩儿冷眼看着这场根本不能称为战斗的战斗,斗殴也是是一个保持军队凝聚力和组织度的好办法,尤其是面对懦弱的敌人时。只要让这些士兵明白,任何伤害他们的人,都会有整个军队给他们报仇,他们面对强横的敌人时就不会有任何畏惧。 哪怕死我一个,自有万万人替我报仇。 前仆后继,生生不息。 万众一心,排山倒海。 这就是大同军军魂。 陈佩儿有些惬意地呼吸了一口冬日的气息,这气味并不好闻,混杂着男人的汗臭味、血腥味和沙尘的味道,但是这味道却是归属于她的,她的相公征服天下,而她却可以征服他的相公。 在那高居天下之巅的宝座之上,坐着一位威力无边的君王,但是君王身边,是一定要有一位皇后的。 陈佩儿看着北方的天空,那里是京师的方向,朱明王朝的王都就在那里。或者说,暂时在那里。 她看着北方,嘴角露出莫名的微笑。(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POV:陈佩儿 收拾千户(上) 老军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平心而论,他的动作还不算慢,至少这些时间仅仅够一个不算优秀的士兵做两百俯卧撑,然后把周围骚扰聒噪的苍蝇们一扫而空。 不过他还是来晚了,因为展现在他眼前的是横七竖八的、被人打到在地的、鼻青脸肿的一群明军士兵。 说是士兵实在太抬举他们了,他们身上没有盔甲,手上没有老茧,眼神里面没有锐利的神情和坚毅的眼神,放到战场上只怕崩溃得比一群猪都要快。 老军紧张地叫喊着:“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徐靖恩依旧不屑与跟他说话,这个军人对陈佩儿极其尊重,但是除此之外,他表现出高耸的崖岸和冷峻的性格。 正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冷峻、高傲又无所畏惧。 传令兵高声喝道:“我们在这里处理内部事务,你们的人过来骚扰聒噪,被我们收拾了,这事没什么好说的,绝对是你们理亏!你们若是认了就罢,若是不认,等柳公来了和他说吧!” 这个士兵说到柳公的时候极其兴奋,又非常骄傲,就像一个儿子在大声炫耀“打了你又如何,我爸爸一定会保护我”一样。 他把自己的相公当做神明一样崇拜! 老军苦着脸看着这一切,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兵,哪里有处理这种事情的权力,因此只是苦笑着说:“军爷,小人可做不了主,我们将主爷就在千户所里面,您要不跟他去说吧,可别说是我说的啊!” 传令兵大喝道:“你们将主为什么不出来见我们将爷?我们可是柳公麾下,你等莫非看不起柳公不成?”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这个传令兵却越说越气愤:“柳公乃是天子钦赐的状元公,奉命开拓夷洲,哺育天下的!天子允许柳公支配松江府千户以下军官,择地建造码头军营,预备出征之事,你们如此慢待,莫非是连天子爷爷也不放在眼里不成?”说着,他一下子将腰间的腰刀抽出来一寸,雪亮的弯刀反射着亮堂堂的刀光,照亮了陈佩儿的眼前。 说来也怪,这些士兵平常私底下谈起天子的时候到不怎么尊重,眼下扯虎皮作大旗都是挺熟练的,多半是受了相公的影响吧! 他这一下子不要紧,受他的影响,所有的士兵整齐划一地抽出腰刀来,齐齐喝道:“莫非你看不起天子不成!” 一人拼命,百人难当。 众人齐呼,山呼海啸。 老军哪里见过这阵仗,慌忙跪了下来:“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实在不是我家将爷慢待,只是,只是他老人家眼下正有要事,一时脱不开身……” “什么屁事!什么事还能大过天子、柳公的事情!”传令兵又是一声吼:“你莫非欺负我等吗?” “哎呀,哎呀,饶命,饶命!”老军磕头虫一般疯狂地磕起头来,眼泪糊了满脸,高叫着:“千户所就在前面,您自己去看就知道了!” “将军,您看?”传令兵向徐靖恩请示。 “走,去看看!”徐靖恩点点头,一挥手:“走,跟老子去看看这个千户究竟在搞什么鬼!” 川沙堡千户所只是一个小小的院子,似乎始建者不觉得军人需要太好的建筑和精舍,所以这个千户所只有低矮的院墙、一个褐漆金字的“川沙堡千户所”的匾额以及院子外面随处可见的杂物和污秽。 陈佩儿带着人跟着老军走到千户所院外,老军就说什么都不敢进去了。对于他来说,接下来就是两虎相争。 换了周处这样的英雄男儿,两虎相争正是英雄用武的时候,但是对于兔子绵羊来说,两虎相争,不管哪个老虎赢了,他们都是必然成为存活者的补品的。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选择敬而远之。 “军爷,军爷,您就直接进去就行了,小人没有资格,就不跟您去了,”老军讪笑着,慢慢向后退缩,向后退缩,好像要把自己彻底变小从这个世界消失一样。当他看到徐靖恩根本没有看着自己,只是皱着眉头倾听的时候,就一溜烟跑掉了。 快得好像一只羚羊。 徐靖恩仔细听了一下,低声说道:“怎么又女人的笑声和歌舞声?”想了想,他恼怒地说:“军机重地,海防要隘,城头上无人守卫,城内军士兵无战不说,他竟然把歌女带进去娱乐,简直是尸位素餐!” 他看着陈佩儿,有些为难地说:“夫人,里面的景象必然伤风败俗,不堪入目,为夫人着想,还是不要进去的好,某留一半士兵保护夫人,应该没有危险!” 陈佩儿微微一笑:“里面再不堪,也不过是一群赤身裸体的歌女和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千户,有什么危险!我怎么能因为不敢看这些景象,而减少你的兵力?咱们一起进去,我倒要看看,这川沙堡的军备废弛到什么程度!” 虽然外面非常不堪,但是千户所里面的陈设倒颇为精美。映入眼帘的而是一个黄花梨的插座屏风,上面画着的不是什么仕女山水,却是一副春宫!画上有一男一女,都是赤身裸体,做出***的姿势。作为一名优秀的画师,陈佩儿发现这幅画用笔精到、线条流畅,人物表情、动作都颇为生动,倒有可能是名家画作,只是没有落款,所以不知道究竟是也不是。徐靖恩尴尬地回头看着陈佩儿,后者却一点不以为意:“继续走,我倒要看看还有什么!” 里面是一个大大的正堂,正面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个肚子肥大的军官,身后一个斗方,画的是猛虎下山。他面前摆着一桌酒席,身边放着一个酒壶,几个酒杯,还有几个衣着极少的歌女,正各拿乐器,唱着时兴的歌曲。再看室内的陈设,长方凳、壁橱、八仙桌、靠背椅、亮格柜,竟然都是鸡翅木所作,可见其奢侈一斑。 “一个小小千户,如何能积攒下这些家底,多半这千户是此人世袭的职业,祖辈多代经营,但是也能打造出一个安乐窝来。”这样想着,千户已经高声喊叫道:“你们是什么人,敢来打扰本将爷!”(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POV:陈佩儿 收拾千户(下) 徐靖恩冷冷一笑:“黄千户,你的事发了!”他这话一出,黄千户脸色骤变,陈佩儿眼看着他的脸色由喝了酒之后的晕红变成白色,又从白色变得铁青。 黄千户试图从座位上站起来,可是他的身体实在太胖,又喝了不少酒,所以这一下没能站起来,反而又坐了回去。 “给老子清场!”徐靖恩一声令下,士兵们冲了上去,而黄千户身边却没有任何亲兵,想来都被他支走了。在这个城堡里面,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还真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他的东西。 没有什么东西能威胁他,直到我们到来。陈佩儿暗暗想着。 士兵们的皮靴踩踏在石质的地板上,发出踏踏的声响,而这声响又混杂着黄千户的嚎叫和歌女们的惊叫,显得刺耳无比。徐靖恩不满地看了看这些衣着片缕的歌女,回头看了一下陈佩儿,选了两个士兵:“你们把她们关起来,别伤害她们!还有,别动手动脚,给老子发现了,军棍伺候!” 没有讨价还价,也没有任何犹豫,在理解了长官的军令之后,两个士兵手里拿着刀鞘,驱赶着歌女们走到里屋。而这些歌女似乎意识到自己没有生命危险,这是一次官场上狗咬狗的内斗,于是顺从地依照士兵的指示向里屋走去。她们有的还试图利用自己的美**惑士兵,但是这些士兵在执行任务时好像木头一样没有感情,所以她们算是白费心机。 “这个大同主义是个好东西,学了之后就不想着拈花惹草了!”陈佩儿暗暗夸奖着大同主义的好处,不由得想“这东西是相公发明出来的,不知道他学了之后会不会不近女色了?”不过她马上反应过来:“不近女色也不好,若是统统都不近了,我岂不是守活寡?不过想来以他的才华,自然是可以出入其间不受干扰的。”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士兵们已经反剪着双臂,将黄千户压到了徐靖恩面前。黄千户身上穿的也很少,只有一件薄薄的汗衫,所以他硕大的肚子直接垂到了地板上,让人看上去颇为作呕。 “你,你们究竟是谁?你们是锦衣卫?不过这也不对,锦衣卫不是你们的打扮!而且锦衣卫从来不会对美女视若无睹!”黄千户绞尽脑汁地猜测着,又笑着笼络徐靖恩:“这位将军,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没必要闹到这种地步,末将这里有点银子,就给将军拿去作辛苦费吧!” 徐靖恩呵呵冷笑:“我不是锦衣卫,我是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柳公麾下徐靖恩,圣上允许柳公在松江建设基地,准备出征夷洲事宜,千户以下可以直接调动!你这川沙堡军纪废弛,士卒疲敝,更在千户所内***享乐,已经干犯军纪,我就是直接杀了你别人也没话说!” 黄千户一听这话,立刻高声叫骂起来:“徐靖恩?老子知道你,你原来不就是一个小小百户,现在跟了柳,柳公,得意起来了?你要建基地老子不管你,你要建鸭地都行,你把我放了,咱们俩好成一好,好说好散。你要是不放老子,老子家里和松江知府可是世代姻亲,杀了老子,你小子的命也保不住!” 显然,这个黄千户还是有脑子的,他知道自己一个区区千户根本不可能和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抗衡,因此果断让出权力,允许徐靖恩在此建设基地,只求保住自己的性命。 但是对于徐靖恩来说,这样败坏军纪的军人似乎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因此啊面无表情地说:“就凭你这句话,我就能杀了你!不过我杀人向来讲究证据,我就饶你几天,在城堡内收集证据,等柳公驾到,就拿你开刀祭旗!”说完,他也不再看这一坨叫骂不已的肥肉,高喊道:“带走!” 兀自喊叫着的黄千户被带走了,他的肚皮上出了一层冷汗,所以再被拖走的时候在地上留下了水淋淋的一道印痕。陈佩儿恶心地看着这道水迹,问徐靖恩:“接下来相公有什么命令?” 徐靖恩对待敌人极为冷酷,让人怀疑他的世界中根本没有怜悯可言,面对陈佩儿则是恭敬的态度:“柳公有命,让我等整编城堡中的士兵,汰劣留良,另外招募民夫建筑军营,重修城堡,务必把这川沙堡建设成难攻不破的********。既然夫人到此,就请夫人分派任务吧。” 陈佩儿一时没有摸清楚徐靖恩究竟是客气客气,让自己分配任务,还是真的心悦诚服地听从自己的差遣,但是她此次前来就是为了表现自己,所以对这个提议自然却之不恭。她慢慢说道:“这军事练兵,乃是军务,我不敢插手,还请将军负责吧。但是军营建筑和修筑城堡,我倒是带了府里一些用惯了的人手,将军再派几个懂修建的士兵来帮忙,想来能帮上一些忙的。就是不知道相公何时能到此地?” “柳公计划是要在松江采购一些物资,比如机械、硝石、铁料等等,再把夫人原来采购的物资运到此处。他还说要回家拜访,见见夫人、太太和老夫人。而今夫人若是待在川沙堡,想来柳公十日之内应该就能到达。” “这样就好。”陈佩儿勉强收拾住迫不及待要见到自家相公的心情,又问:“这个黄千户该如何处置?他和本地官场颇有些联系,若是杀了,只怕不大好办!” “他?”徐靖恩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若是我要杀他,自然不好办,毕竟他也是朝廷命官,世袭的千户。可是柳公要杀他,却易如杀鸡!”他说着,用手比划了一个剑形的东西。 这个东西好像有魔力一样,一下子攫住了陈佩儿的眼神。 “这样啊。”陈佩儿一怔,似乎觉得这样重要的消息相公没有提前知会有些不妥,不过她随后就心里了然,于是慢慢点头,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POV:岑护儿 冰天雪地 冬天越来越冷了,岑护儿抬头看了看远处的一抹白色,脸上闪过一丝忧虑。 远处的小山包已经彻底被冰雪覆盖了,这场雪还是三天以前下的,可是山巅上的直到现在都没有化去,依旧顽固地矗立在山丘的顶部,好像给它戴了一个白色的帽子。道路两边还有一些未曾消散的冰雪,道路中央本来也应该有的,只是这些冰雪早已经被来来往往的人脚和马蹄踩踏粉碎,混合着泥土的道路,彻底变成了一滩泥浆。这摊泥浆又黏又稠,若是不小心踏进去,就要花更多的力气把脚给抽出来。在路边散布的冰雪边上,坐着一些目光呆滞的农民,他们穿得很薄,有的上身就只有一件破烂的短衫遮体,这样的天气下,这种衣服根本不能抵御呼啸的寒风,反而只能让人越发觉得寒冷。 他们呆呆地坐在地上,哪里也不去,好像对生活认了命一般。 岑护儿骑在骡子上,精心地指引它的道路以避让道上的泥泞,一边裹紧了身上的棉衣,试图将更多的冷风挡在自己的衣服之外。他看了看左右的风景,慢慢问道:“鹿二叔,你说这路边怎么这么多难民?” 鹿二叔是他家的长工,和老爷子一辈长大的发小,对于老爷子来说,就和亲兄弟没什么两样。鹿二叔是一个身形略微有些佝偻的老农夫了,他有着经历了生活困苦和饥饿的粗糙皮肤和枯黄面孔,还有着一只被狗咬伤,再也不能愈合的瘸腿。但是对于岑护儿来说,这个老农民却是比起父亲还要亲近两分的长辈。 鹿二叔用悲悯的眼光看了看这些受难的农民,用农民特有的浑厚声调说:“今年老天爷发怒啊,这南直到处下暴雪啊!屋子都塌了,野外全是冰壳子,畜生都没地吃东西了,还有那被冰壳子划伤蹄腕的!咱家的棉花收得早,又没养多少畜生,还算好的,有的人家的母羊都流产了,死了好多呢!哎呀,这老天爷,真是,哎呀!”说这话时,他啧啧叹息,显然没有一丝幸灾乐祸的神情。 岑护儿面色凝重地看着眼前的残山败水,以前的南直绝对不是这样的。以前的江南冬日虽然阴湿,却从不会这么寒冷,虽然令人不大好过,恨不得在火盆子边上睡觉,但是却不会下这么大的暴雪。可是眼前的江南,却浑然是一片白色了。 点点白色铺在褐黄色的土地上,这是冰雪的遗存,放眼望去,目力所能企及的一切都是白色和黄色的混合体,这片天地山水好像被人泼上了茶水的雪景图,又好像天地肆意地在涂抹白色黄色颜料,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带来痛苦和死亡。而更可怕的是,这种景象绝非是一地特有的景观,他一路走来,苏州是这样,松江是这样,华亭也是这样,甚至连终年不冻的吴江运河都封冻了! 要知道,江南想来土地湿热,北人从来不能适应,这也是北人骑兵很难在江南称雄的原因之一。可知眼下江南却处处暴雪,地地受灾,只要看这些农民就能知道,他们原本还是小有积蓄的自耕农,可是眼下也被这雪灾搞得家破人亡,只能呆呆地坐在自己的地头上看着这悲惨的世界,在心中乞求上天或者朝廷发发慈悲。 只是在岑护儿看来,想要上天发慈悲是不可能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无善无恶,本来就没有什么慈悲残忍可言。如果上天慈悲,一开始就不会降下暴雪了。而朝廷,一想到朝廷,岑护儿就忍不住有些皱眉,若是这天人感应学说真的是对的,这天相变化是天子失德,那这大明天下岂非是岌岌可危? 二十三岁的岑护儿紧紧咬着嘴唇,他从来不相信这些鬼神学说,比起天相和德行,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力量和道义的威力。 是的,他相信道义,也因此收到了回报。他跟着柳公巡行倒阉,为了柳公冲锋陷阵,最后果然因此获得了丰厚的报偿,他如今是天子亲封的试点村议员,从九品的官员! 虽然仅仅是个九品的官员,在大人先生们眼里连个芝麻都不如,可是毕竟是官员,可以免税的官员!而且岑护儿相信他可以像前朝的监生为官一样,从从九品的小官一路做上去,直到致仕退休的那一天,可以做个知县知府什么的。 阁部高官他不敢想,毕竟他只是一个秀才,但是既然柳公都可以被封为御赐状元公,为什么他不能做个七品知县呢! 而这一切,都要从这次回乡开始。岑护儿紧紧咬着嘴唇,发下决心。 若是这雪灾是考验我岑护儿的第一关,就让他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我岑护儿要让世人知道,我这个官儿绝对不是走了好运得来的,柳公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他能做到的,我岑护儿也能做到! 这个年轻而充满朝气的新任官员将笼在袖口的双拳紧紧握着,目光中充满坚定和希望。 这是独属于青年人的斗志和希望,也只有没有经历过困难折磨的年轻人才会这样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但是志气归志气,斗志归斗志,救灾做事还是要有章法的,总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通乱打,那就不是冲劲,而是犯傻了。岑护儿在脑中回忆着四书五经上面的圣人言论,想从里面找出一些救灾赈灾的法门来,可惜他找到的大都是一些大而无当的说教,偶尔有一些具体的法门,也只有一国之君或者一地之长才能实现,而他两者都不是,所以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意识到四书五经对于自己赈灾没有太多的作用,岑护儿有些沮丧,他开始怀念跟随柳公的日子了,那段日子虽然有些辛苦,但是的确开阔了他的眼界,也增加了他的见识,刘如意先生和李奉天先生组织策划的能力非常厉害,这也让他只需要奔走呼号就可以,不需要太动脑筋。 现在想来,这样虽然对脑子轻松了,可是一旦自己要做实事的时候,就有些缩头麻爪了! 若是柳公还在,那该多好啊,至少我只要去执行就好了,不需要负责! 不知道黄星、柳同他们过得还好吗,他们要跟着柳公去夷洲,不知道会不会吃太多苦?听说夷洲是红毛夷占据的土地,不知道柳公的人打不打得过他们?若是柳公开拓了夷洲,还要多少年才能返回大陆,若是能在他手下为官,但是颇为轻松,而且他对待下属也是非常宽厚的…… 年轻的官员心里万念纠缠,一时有些走神,直到他听到鹿二叔一连串的询问:“少爷,少爷,你还好吗?” “哦,还好,只是想起了这次出门的一些事情。”岑护儿回过神来,小声回答。 听到岑护儿提起了出门,鹿二叔脸上的神采一下子变得生动了,他高高举着大拇指,浑然不顾呼啸的寒风可能吹进嘴里,高声说道:“眼下庄子里都传开了,说是少爷跟着柳公横扫东南,又进京面圣,得了一个大大的官儿呢!还说少爷就在咱们庄子里当官,管的就是小民的事情!李大婶就一直说,她小时候抱着少爷的时候就知道,少爷肯定是能当官的材料!” 李大婶是自己的奶妈子,从小把自己看到大的,所以岑护儿即使有些不喜欢被人扒出往事来,也不得不继续这个话题:“哪里,其实没有见到皇上,毕竟我们只是九品的小官,又有许多大官不喜欢我们,觉得我们没有举人或者进士功名,所以我们只是在皇宫外面谢恩,只有柳公被皇帝爷爷召见了。” 如果是对别人,自尊心极强的岑护儿会骄傲地说自己见到了皇帝,是皇帝眼中的红人。但是面对父亲一般的鹿二叔,他实在不觉得有必要撒谎,因此说出了真相:“柳公临走的时候跟我们说了,这个官儿也是他好不容易给我们要来的,也不知道能当几年呢!这些朝廷的进士官儿们呐,实在太看不起我们秀才了!” “话不说这么说的!”鹿二叔用爱怜的眼神看着他的子侄,慢慢说:“九品怎么了?九品也是官!芝麻小的官也是官,也能管事,就是比小吏强!咱们家自从老老爷之后,就没出过正儿八经的官员了,你现在当了官,还是在本乡本土当官,老爷高兴地什么似的,鞭炮都放了几十挂了!” 是啊,毕竟是官呢,虽然不能和柳公相比,但是毕竟是官!这样想着,岑护儿露出一个艰难的微笑:“二叔说得是,再怎么说,还有那么多士子没拿到官呢,我也不能太贪心了。” 说到别的士子,鹿二叔好奇地问:“少爷怎么没有跟着柳公去那个夷洲呢?听说那是个好地方,就是被红毛夷占据了。不过想来柳公乃是文曲星下凡,收拾这帮妖魔鬼怪还是不难的!听说只要去了那里,士子都要分地呢!” 岑护儿脸色一凝,他其实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POV:岑护儿 若是换我 对于柳公,岑护儿的感情是复杂的。 从恩情的角度来讲,岑护儿的确是受了柳公的很大好处,一起去京师的士子好几千,独独有两百人获得了试点乡议员的头衔,顺利地成了一名大明官员,走入官僚阶级。从这一角度讲,他欠了柳公很大的恩情。而岑护儿也深知这种人情的可贵,毕竟国朝少有捐官,有实权的乡议员绝非几千两银子可以拿下的,而柳公没有要他一分银子就给了他,他无疑是非常感激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柳公仅仅二十二岁就成了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堂堂正四品大员!虽然说科场莫论文,这官场上的年纪是最作不得数的,五十岁的知县和三十岁的巡抚济济一堂也是常有的事,若是因为上官比自己年纪小就不给人家行礼,那之后的日子估计是没法过了。但是岑护儿隐隐却觉得,柳公之所以能比自己获得丰厚得多得多的回报,不过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阉党罢了。 其实这第一个也不准确,早在他之前就有东林六君子协力倒阉,只不过运气不好,被魏忠贤杀了罢了。近一点的而也有苏州暴乱事件,总之柳公绝对不是第一个振臂高呼的人。他的成功其实多半是建立在运气上,若不是天子初继位,有意刷新政治;若不是他是江南士人,又借了天下人恼怒魏忠贤的冬风;若不是他有那么多朋友帮助,还得到了张溥等东南士人的大力支持,他也不可能成就现在的功名! “若不是”这三个字在岑护儿的胸中熊熊燃烧,一种名为嫉妒的火焰慢慢腾起,这火焰以他的欲望为燃料,正慢慢吞噬着他的内心。 “若我是他,只怕做得比他还要好!至少我不会和天子讲什么大同,搞得天子下不来台,结果自己被发配到夷洲去!”岑护儿在心中怒吼,他一点都不喜欢夷洲,那地方孤悬海外,又被红毛夷占据,那种破地方,他们要就给他们呗,反正大明这么大的土地,还缺这海外一块土嘛!最重要的,还是在天子心中留下名字,日后说不得就入阁拜相了!而柳公手里拿着这么好的一副牌,结果打成了这幅模样,自己被京师的高官攻击,不得不远走海外,一众跟着他的士子也只能一起去海外谋个虔诚,而一开始说得信誓旦旦的“乡村议会”也只搞了二百个试点! 若是我,一定比他做得好!若是我,一定能给大家争取更多的权益!若是我,一定可以避免发配夷洲的命运,直接进入权利高层! 若是我,若是我,若是我! 这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的心中燃烧着名为嫉妒的怒火,这火焰熊熊燃烧,永无止期。 欲望不灭,此火不熄。 只是,这种话总是不好说出来,毕竟他受了柳公大恩,若是在私下说人不好,被别的文人知道了,少不得要说自己忘恩负义。而在官场上面忘恩负义可是一种前程自杀,没有几个上位者喜欢一个忘恩负义的属下。所以,这种事情,没有足够的利益还是不应该去做的。 当然,这只是在利益不足的时候。 利益到了,哪怕是老婆都能卖给别人,何况是恩主! 不过面对鹿二叔,表面上岑护儿还是做出一副感激不已又心有忧患的样子来:“唉,我倒是想跟着柳公去夷洲的,只是这夷洲孤悬海外,又遍布蛮夷,此去纵能功成,只怕也得十年八年,父母在不远游,父亲已经五十多了,若是此去时间太久,不能见老人家最后一面,可不是人子大罪!” 鹿二叔是一个典型的、老实忠厚的农民,根本不能理解岑护儿的这些小心机,所以他听了这话非常开心:“好,好,少爷说的也对,这夷洲谁要去就去吧,咱们不去,反正咱们得了个官做做也是值得了,不去就不去了。说不定日后少爷在这乡村议员的职位上还能干出事业来,比他们那些去夷洲的还好呢!” “当然,我肯定要比他们好,甚至,我还要比柳公要好!”嘴上谦虚着,岑护儿心中却澎湃着汹涌的欲望。 这欲望一路燃烧,从心脏到大脑,都被烈火缭绕,不曾止息。 他们沿着这条泥泞的乡村道路一直行进,直到岑护儿自家的土地。 地里的棉花已经被收割完毕了,剩下的全部是光秃秃的棉花秆,父亲似乎觉得棉花秆没有什么用,所以把这些棉花秆全部废弃在土地里,希望他们可以化作来年的肥料,滋养下一波作物。按照往常这时间应该是可以再种植一些蔬菜的,只可惜眼下雪暴成灾,连人都活不下去,何况是蔬菜,所以这片土地就这么荒废了,孤零零地躺在一片融化和未融化的冰雪中,好像一个没有了生机的老人。 阳光很强烈,可是一点都不温暖,在冰雪的反射下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这逼得岑护儿眯着眼睛去看这些土地。这些土地泛着淡淡的黑色,这是土地肥沃的表征,虽然图底上面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小堆一小堆的棉花秆,好像一个黑面人脸上的痘痘,但是这仍旧不能阻碍岑护儿去幻想自己错过的丰收景象。 自家经营棉田已经有三代人了,这些制作棉衣的植物是致福的好作物,没到秋日收割季节,这些植物的纤维就逐渐长成,慢慢地簇拥在一起,组成细密而暖和的绒毛。一朵朵棉桃有着茂盛的枝叶和怒放的棉花,他们坐落在主干上,而主干又横分出若干小枝,小枝又长出鸭掌似的棉叶,这些棉叶色泽翠绿,和白色的棉桃相互映衬,可不就是一副白玉翡翠图! 虽然这些土地对于庶出的他来说有些遥远,但是他仍旧喜欢把它们视作自己的产业。 也正是因此,虽然岑护儿是个读书人,可是他喜欢农田丰收的景象,也喜欢亲自下田,和父亲一起带着长工们收割棉花。这种劳动磨练了他的心志和体能,也让他对于农田经营有了一些最基础的认知,现在来看,这种经历对于他是很有意义的,至少他坚韧的体格让他在南京城的屠杀里逃得一命,而他对于棉花的知识又让柳公对他另眼相看,经常向他询问关于棉花的知识。 “连柳公这样的人,都要向我请教知识!”虽然心里隐隐觉得柳公不过是“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但是对于鼎鼎大名的柳公向自己请教,岑护儿还是非常开心的。 “我掌握了这么多的农田知识,只怕真的可以在这乡村做一番事业!”这样想着,岑护儿又继续回忆曾经见过的丰收景象。 他喜欢将棉花的硬壳剥开,掏出里面软软的棉花纤维,里面还会经常给你个惊喜,那就是可以拿来榨油的棉籽,这种棉籽榨出来的油(注1)质量不算好,只能用来炸个酥肉什么的,但是毕竟是油,所以收集起来榨油还是有赚头的。 世上最美的场景或许就是在一个秋天,选择一个黄昏的时候,远远眺望一片丰硕的棉田,这时候的棉田会呈现出一片深深地紫红色,棉桃已经完全成熟,会兴高采烈地一一炸开,暴露出里面的柔絮,迎着呼啸的金风不住抖动。即使遇上了晚秋的霜降也不可怕,霜降会杀伤作物,但是对于棉花这种作物来说,危害就很小了,毕竟他们需要的只是不能吃的棉桃。恰恰相反,霜降会把整株棉花染成一片纯白,此时上下一白,轻歌曼舞,白得耀眼,白得可爱,最是美丽。 “二叔,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岑护儿随手从地上拾起一个棉花秆,这棉秆坚实、粗壮,被人为折断的断茬白森森的,似乎还有没有干透的粘液,一看就知道营养良好,也只有像这样的棉花秆才能长出最好的棉花来。 二叔看着这些堆在地上的棉秆,眼里难得的透出笑意来:“还好,还好,抢在雪灾到来之前把棉花收完了,今年两百多亩地,收了四五万斤,这还没收拾完呐,老爷正带着人收拾,我看着今年能达到五万斤!”说着,二叔突然叹了口气:“只是今年这鬼天气,农民家破人亡的可是不少,不知道能有多少家开得了纺机了,这棉花产出来没人买,却也是个大事啊!” 岑护儿愣了一下,他知道棉花产的越多越好,却不意这棉花产出来了却未必有人来买,不由得紧紧皱起了眉头。突然,他问道:“松江今年没人来买棉花吗?” 他知道,自家的棉花向来是一半供应本地农户,一半供应松江棉户的。松江号称“衣被天下”,几乎家家妇女都从事织布,每年都能产出上千万匹的棉布来(注2),吃掉自己的棉花应该是小菜一碟。 “少爷啊,这松江虽然棉花用的多,听说他们那边都是女子心灵手巧,在家织布,男人只是耕田,农闲的时候就到处游荡,无所事事。可是这天气,这世道,又哪有客商来收购呢?”鹿二叔苦笑着说。 注1:食用粗制棉籽油可造成生精细胞损害,导致****萎缩,而无精子产生,造成不育。棉籽油必须经过精炼才可以食用,但是显然岑护儿不知道…… 注2:明末松江棉布产量肯定高于两千万匹,有学者说是高达三千万匹,但是这个数据我觉得有些多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真真正正的“衣被天下”畅销全国,但是清朝时产业萎缩,又遭到华北棉纺织业阻击,只是销往福建、广东、江西以及东北地区,“衣被天下”的盛况一去不复返。此处岑护儿限于信息来源,仅仅只是估计,并非实际数目。(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POV:岑护儿 破败岑府(上) 顶着呼啸的寒风和不时飘落在肩头的飘雪,又饥又寒两人慢慢行走着。岑护儿轻轻抬起头来,看看远处的无限路途,突然有了一种“路漫漫其修远兮”的错觉。这条长路他是走过的,事实上,他多次从这条路往苏州府的方向走,他去苏州府参加秋闱,拜访朋友,流连勾栏都是从这条路走的。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暴雪会让这条路变得如此泥泞难行,在他短短二十三年的生命中,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见到雪,而雪并没有给他留下太好的印象。 虽然卢梅坡有诗云“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雪天赏梅,青梅煮酒,梅林絮语,人花交映,听起来和想起来都很不错,也很有风雅的气息。只是这建立在他是温文富贵佳公子,能够在熊熊烧着地暖、燃着熏香的大屋子里面一觉睡到三竿头,然后呼朋引伴、美女娇妻,在后花园中慢慢赏雪的前提下。 但是而今他却是一个骑着一头半老不小的驴子、穿着半厚不薄的棉衣、肚子里半饱不饥的新任乡议员,虽然父亲是个地主,不说是富有四海,也多少是富甲一方的知名乡绅,可是父亲有钱和自己有钱还是不一样,何况他头上还有两个哥哥呢! “不管怎么说,人还是要自己有钱啊,若是我有钱,我就能温文尔雅地举着一杯酒,掐着一株梅,纵情高歌,诗酒娱情了吧!”这样想着,他又不仅猜测道:“不知道柳公此刻在干什么呢?像他这样的富贵公子,又是刚刚得了天大的好处,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只怕正娇妻美妾、软玉温香地享受齐人之福吧!” 一想到“齐人之福”,他又想起了苏州勾栏妓馆的那些温润如水的姑娘们,又想起她们丰腴的胸臀、娇俏的脸蛋、温柔的情话、勾人的眼神,这让他身体某个部分有了一些反应,慢慢地翘了起来。只是这鬼天气实在太冷,以至于他刚刚有了反应,寒冷的空气就扑灭了他的浴火,让他的分身不情不愿地低垂了下去。 “这鬼天气!”岑护儿恨恨地骂道。 鹿二叔爱怜地看了看这个欲求不满又满心怨怼的年轻人,用他那老牛一般的眼神注视着寒冷的新任官员,慢慢地说:“少爷,冷了?再走个半个时辰就能到了,到时候让我婆娘弄个鸡蛋羹,再熬一碗热热的粥,一会就把你的劳累扫光!” 岑护儿点了点头,对于这个年老而又忠诚的长工,他一向待以敬意,但是这种敬意永远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维持着主仆的界限。他可以接受鹿二叔把自己当做子侄看待,也愿意接受因此带来的额外的看顾和照顾,但是绝不会允许后者真的摆出长辈的面孔对自己的说教。好在之前二十多年的相处两人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鹿二叔的安慰也让他心情多少好了起来。 他又看了看远处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征程,慢慢想起回乡时柳公乘坐的那种四轮马车,那种马车结构精美,里面的设施也是尽善尽美,极尽奢华之能事,走起来更是又平又稳,连一杯水都不会溅出来,这种新奇物件哪怕是在京师都没有见过,听说是柳公的新发明。一种不平等、不服气的感觉慢慢从心底蔓延开来。 “凭什么他有马车坐,而我却得骑着骡子慢慢走,忍着寒风,忍着饥饿,忍着漫漫长路,而他却可以好整以暇,雍容华贵呢!”欲望和愤怒弥漫在年轻人的心中,以至于他从牙缝里面慢慢挤出几个字来:“我不会比你差,我绝不会比你差!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少爷你说啥?你要吃五个饼?”鹿二叔听不懂五鼎,殷勤地询问着:“你想吃啥,我让浑家给你做!” “没什么!”岑护儿不愿意多费唇舌,只是慢慢看着前路,神情坚毅而冷静。 远处寒风呼啸,长路漫漫。 又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了远处大黄庄的袅袅炊烟。 已经是正午时分了,但是寒冷的天气和昏暗的日光让岑护儿恍然以为是傍晚时分。从人家的烟囱中飘出了黑色的炊烟,让一路上饱尝自然之威的岑护儿忽而有了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炊烟,慢慢从泥巴做的、砖石堆砌的、甚至露天的土灶中升腾起的炊烟啊,它象征着火光,象征着热热的饭食,象征着一处可以安息的床铺以及能够遮挡风雨的屋檐。 这是安全和休息的哨兵,是安顿和平静的先锋。 他从来都觉得炊烟并非什么稀奇的事物,不过是燃烧的木柴和马粪的残余罢了,可是而今远远地望见那从百家烟囱中慢慢飘荡而出,又在寒风中被慢慢吹散,弥散在一天霜雪中的黑色烟霭,他忽的有了一种感动。 这种感动并非是一个旅人在顶风冒雪经行千里之后,终于找到一家客店得以休憩整顿的感动,这种感动是在与艰难险阻进行了无限斗争之后,终于意识到人世间还有一处可以安歇的僻静处的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人对于危险和磨难的自发抵触,更来自于肉体凡胎的凡人对于安全和温暖的无限向往。 “终于到家了啊!”岑护儿轻轻地感叹着,催动胯下的骡子,近走几步,就到了庄子口。 庄子和村其实大多是名义上的叫法,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都是一群农民聚集在一起,然后在缙绅地主的领导或者说压迫下群聚耕作。岑护儿在队伍中学习的大同理论把地主缙绅叫做“落后的反动阶级”,把小农看作是国家的基本,把工商业经营者看作是国家富强的来源,提出口号要“联农联商,打击缙绅”,这种思想非常激进,以至于有些深受大同主义思想影响的士子甚至提出“消灭一切地主反动派,世上再无佃户贫农”的口号。 对此,岑护儿向来嗤之以鼻,从古至今,这人就有贤愚不肖,地就有厚薄肥瘦,农民也自然有勤劳简朴,也有好逸恶劳的。像那些好逸恶劳的农民,即使把土地给他们,他们也会不好好耕作、抛荒、乃至把土地卖了换酒喝。而这么做,无疑是对土地的极大浪费,不仅仅是对土地不公平,对于辛勤劳作的农民也不公平。(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POV:岑护儿 破败岑府(下) 这么发展几十年,最后的结果不还是勤劳的兼并了懒惰的,运气好的买下运气差的,辛辛苦苦几十年,最后回到分配前! “这帮人真是书生之见,这土地兼并乃是社会发展之规律,哪里是你把土地收集起来重新分配就能解决的呢!该是人上人的,不管你怎么搞都是人上人,该受苦受穷的,你就是把金山银山给他也没有用!”这样想着,岑护儿又对柳公心生戒惧:“虽然柳公提出了大同理论,但是从来一个理论都有许多支流,哪怕是孔子死后儒还一分为八呢!若是柳公真的被这帮蠢货影响了,真要搞什么‘土地在分配’,我家岂不是要大大受损!” 岑护儿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对于大同主义的理论进行了一番批驳,立刻得出结论:“虽然这么做很蠢,但是却能得到大批农民的拥护,若是我要阻挠,只怕是螳臂当车!但是要我们放弃祖辈流传下来的土地,却是想也不要想!” “只是,万一柳公真的得势,要学那前朝的张居正搞‘一条鞭法’,他在世时只怕无人能挡!”想着,岑护儿突然哑然失笑:“怎么可能!这大明的地主千千万万,一人一口唾沫都淹死他,当年张居正身为帝师,内有冯保、太后支持,外有门生弟子遍布天下,都未能彻查土地,而今朝堂上的大人君子都是地主,那个家里没有良田万顷,就他一个人,还想把天翻过来不成!” “肯定不成,法不责众!”这样想着,年轻的岑护儿卸下了心中的忧惧,开始打量阔别了将近一年的家乡。 大黄庄的样子变了很多,而这变化并不仅仅是因为季候变迁。 若是从前,哪怕是冬天的寒风凛冽,在阳光正好的时候,也会有许多外出享受阳光的人。冬天农活少了,农人闲了,光天化日之下又不能拉着媳妇造人,就会有那些憋了一身的气力不得施展的男人吃罢了午饭,从家里跑出来,在那背风向阳、温暖闲适的地方,聊聊东家长西家短,论论天候收成,女人聚在一块纳纳鞋底,扯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狗屁倒灶的破事,老人会聚集起来下个象棋、摆个龙门阵、喝个大碗茶。总之还是颇为闲适的。 可是如今不是,村庄里的屋宇好像尽数被冰雪遮盖,红色的瓦片上残留着一簇一簇的冰雪,好像一个红发人头上遍布的头屑,村庄里到处是没有被清扫的残枝败叶,以及****、破木头、布片、污物、尿渍。还有那经常在太阳下享受温暖的老狗和花猫,也都不知道踪迹何处。岑护儿依稀从一个小水坑里面见到一副一尺长的骨架,似乎是猫或者狗的,不知道是不是哪家穷到揭不开锅了,就把自家的或者别人家的猫狗杀了。 衰败,完全的衰败。 岑护儿看着几片褐黄近乎黑色的叶子被寒风吹着,在地上打了个旋,从自己面前飘过,又飞过一个矮矮的屋檐,直到远处的霜天去了。他喃喃地说;“这村子,我就走了一年,就破败成这样子了!” 鹿二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农民都是靠天吃饭,老天爷不赏饭,谁也没办法啊!”说着,他突然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少爷,咱们到家了!”显然,这个老农民虽然为同乡受灾感到深深的悲哀,但是在他的心里,自己的主家还是最重要的。 到家了! 岑护儿先是精神一振,随后又是一黯。 是啊,他到家了,可是他真的到家了吗? 岑家有一座大大的宅子,哪怕是拿到苏州府的富裕地方,这宅邸的规制也绝对是令人惊叹的。漆着黑漆的桦木大门上面钉着金色的铜制铆钉,哪怕是在昏暗的日光下,这些钉子仍旧反射出令人望而生畏的辉光,显示着这个住宅的主人在本乡本土的崇高地位。 正门很大也很阔气,这是岑家昔日的一位进士先祖主持修建的,在岑护儿的记忆里,这个正门从来都没有开过,这是因为这个家族从那之后就没有出过什么有出息的子嗣了。虽然有几个举人,可是小小的举人又怎么可能获得圣旨褒奖一类的荣宠呢,自然这正门也不会打开了。 若是柳公那样的高级官员来访,这个正门自然也是要开的,只是柳公怎么会有功夫来这么一个小小的乡绅家里呢。像他那样的人物,哪怕是在南京城都是勋戚家族的座上宾,无数名门望族抢着想把庶出女儿嫁给他作妾,他自然不会来这样的地方。 大门上面还有一个可以容纳两人通过的小门,这是岑家的家主、岑护儿的父亲出入时使用的。毕竟他是一家之主,不可能从侧门通过。眼下这个小门也没有开放,显然,岑家并不觉得这个刚刚获得了从九品官位的庶子有什么资格从小门进入。 “他们还是没有把我看在眼里!”岑护儿捏紧了拳头,这样想着。 从这座坐北朝南的宅子的正门遥遥往东,就是一座侧门,这侧门是给他准备的,给他这样的庶子、他的母亲、以及所有被这个宅子耗尽了青春又不得逃离的人准备的。 岑护儿慢慢绕过正门,看着侧门,心中涌动万种思绪。 侧门比起正门气派就差很多了,毕竟所有人会注意的都只是正门,没有人回去看侧门修建得怎么样。侧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殆尽了,剩下的门都露出了褐黄色的木料,这些木料看上去也不是什么高级的木料,上面因为多年的水浸虫蛀而显得腐朽而落魄,就好像这个昔日烜赫一时的岑府一般。 岑护儿轻轻将手放在侧门上,将头靠在这座埋葬了他多少过去和回忆的木门上,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母亲啊,你生时从这座小门进入,死后却也只能从这里出去,孩儿无能,让您受苦了! “而今孩儿考了秀才,得了官,是官老爷了,可是您却不在了!您要是能多活几年,看看孩儿如今的成就,那该多好啊!”岑护儿心里咆哮着,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地。 “少爷……”鹿二叔爱怜地看着岑护儿,但是这个笨嘴拙舌的老长工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伤心的年轻人,只好手足无措地安慰:“您现在有出息了,得了官了,若是夫人还在,也会开心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POV:岑护儿 破败岑府(下) 这么发展几十年,最后的结果不还是勤劳的兼并了懒惰的,运气好的买下运气差的,辛辛苦苦几十年,最后回到分配前! “这帮人真是书生之见,这土地兼并乃是社会发展之规律,哪里是你把土地收集起来重新分配就能解决的呢!该是人上人的,不管你怎么搞都是人上人,该受苦受穷的,你就是把金山银山给他也没有用!”这样想着,岑护儿又对柳公心生戒惧:“虽然柳公提出了大同理论,但是从来一个理论都有许多支流,哪怕是孔子死后儒还一分为八呢!若是柳公真的被这帮蠢货影响了,真要搞什么‘土地在分配’,我家岂不是要大大受损!” 岑护儿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对于大同主义的理论进行了一番批驳,立刻得出结论:“虽然这么做很蠢,但是却能得到大批农民的拥护,若是我要阻挠,只怕是螳臂当车!但是要我们放弃祖辈流传下来的土地,却是想也不要想!” “只是,万一柳公真的得势,要学那前朝的张居正搞‘一条鞭法’,他在世时只怕无人能挡!”想着,岑护儿突然哑然失笑:“怎么可能!这大明的地主千千万万,一人一口唾沫都淹死他,当年张居正身为帝师,内有冯保、太后支持,外有门生弟子遍布天下,都未能彻查土地,而今朝堂上的大人君子都是地主,那个家里没有良田万顷,就他一个人,还想把天翻过来不成!” “肯定不成,法不责众!”这样想着,年轻的岑护儿卸下了心中的忧惧,开始打量阔别了将近一年的家乡。 大黄庄的样子变了很多,而这变化并不仅仅是因为季候变迁。 若是从前,哪怕是冬天的寒风凛冽,在阳光正好的时候,也会有许多外出享受阳光的人。冬天农活少了,农人闲了,光天化日之下又不能拉着媳妇造人,就会有那些憋了一身的气力不得施展的男人吃罢了午饭,从家里跑出来,在那背风向阳、温暖闲适的地方,聊聊东家长西家短,论论天候收成,女人聚在一块纳纳鞋底,扯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狗屁倒灶的破事,老人会聚集起来下个象棋、摆个龙门阵、喝个大碗茶。总之还是颇为闲适的。 可是如今不是,村庄里的屋宇好像尽数被冰雪遮盖,红色的瓦片上残留着一簇一簇的冰雪,好像一个红发人头上遍布的头屑,村庄里到处是没有被清扫的残枝败叶,以及****、破木头、布片、污物、尿渍。还有那经常在太阳下享受温暖的老狗和花猫,也都不知道踪迹何处。岑护儿依稀从一个小水坑里面见到一副一尺长的骨架,似乎是猫或者狗的,不知道是不是哪家穷到揭不开锅了,就把自家的或者别人家的猫狗杀了。 衰败,完全的衰败。 岑护儿看着几片褐黄近乎黑色的叶子被寒风吹着,在地上打了个旋,从自己面前飘过,又飞过一个矮矮的屋檐,直到远处的霜天去了。他喃喃地说;“这村子,我就走了一年,就破败成这样子了!” 鹿二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农民都是靠天吃饭,老天爷不赏饭,谁也没办法啊!”说着,他突然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少爷,咱们到家了!”显然,这个老农民虽然为同乡受灾感到深深的悲哀,但是在他的心里,自己的主家还是最重要的。 到家了! 岑护儿先是精神一振,随后又是一黯。 是啊,他到家了,可是他真的到家了吗? 岑家有一座大大的宅子,哪怕是拿到苏州府的富裕地方,这宅邸的规制也绝对是令人惊叹的。漆着黑漆的桦木大门上面钉着金色的铜制铆钉,哪怕是在昏暗的日光下,这些钉子仍旧反射出令人望而生畏的辉光,显示着这个住宅的主人在本乡本土的崇高地位。 正门很大也很阔气,这是岑家昔日的一位进士先祖主持修建的,在岑护儿的记忆里,这个正门从来都没有开过,这是因为这个家族从那之后就没有出过什么有出息的子嗣了。虽然有几个举人,可是小小的举人又怎么可能获得圣旨褒奖一类的荣宠呢,自然这正门也不会打开了。 若是柳公那样的高级官员来访,这个正门自然也是要开的,只是柳公怎么会有功夫来这么一个小小的乡绅家里呢。像他那样的人物,哪怕是在南京城都是勋戚家族的座上宾,无数名门望族抢着想把庶出女儿嫁给他作妾,他自然不会来这样的地方。 大门上面还有一个可以容纳两人通过的小门,这是岑家的家主、岑护儿的父亲出入时使用的。毕竟他是一家之主,不可能从侧门通过。眼下这个小门也没有开放,显然,岑家并不觉得这个刚刚获得了从九品官位的庶子有什么资格从小门进入。 “他们还是没有把我看在眼里!”岑护儿捏紧了拳头,这样想着。 从这座坐北朝南的宅子的正门遥遥往东,就是一座侧门,这侧门是给他准备的,给他这样的庶子、他的母亲、以及所有被这个宅子耗尽了青春又不得逃离的人准备的。 岑护儿慢慢绕过正门,看着侧门,心中涌动万种思绪。 侧门比起正门气派就差很多了,毕竟所有人会注意的都只是正门,没有人回去看侧门修建得怎么样。侧门上面的朱漆已经剥落殆尽了,剩下的门都露出了褐黄色的木料,这些木料看上去也不是什么高级的木料,上面因为多年的水浸虫蛀而显得腐朽而落魄,就好像这个昔日烜赫一时的岑府一般。 岑护儿轻轻将手放在侧门上,将头靠在这座埋葬了他多少过去和回忆的木门上,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母亲啊,你生时从这座小门进入,死后却也只能从这里出去,孩儿无能,让您受苦了! “而今孩儿考了秀才,得了官,是官老爷了,可是您却不在了!您要是能多活几年,看看孩儿如今的成就,那该多好啊!”岑护儿心里咆哮着,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地。 “少爷……”鹿二叔爱怜地看着岑护儿,但是这个笨嘴拙舌的老长工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伤心的年轻人,只好手足无措地安慰:“您现在有出息了,得了官了,若是夫人还在,也会开心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POV:岑护儿 不配姓岑 鹿二叔说完这句话,岑护儿略略收拾了一下悲痛的心情,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是,谢谢二叔了。” “少爷,这可折煞了老奴了……”鹿二叔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个阴测测的声音打断了:“夫人?鹿二,你管那个女人叫夫人?” 岑护儿叹了口气,他没想到回家这么快就会遇见这个讨厌的人,但是限于礼法,他不得不主动问好:“二哥,您好。” 二哥是一个有些胖的青年人,已经二十八岁了。他的样貌岑护儿从来都不记得,因为这个二哥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压迫和欺压的符号。岑家一共有三个孩子,长子和次子都是大妇所生,只有他是老爷新纳的小妾所生。也正是因此,岑护儿在岑家的地位也仅仅高于长工,是不被大妇视作真正的岑家人的。 岑护儿不止一次地听到大妇恶毒地叫嚷:“他是那个小贱人的儿子,他也是个贱人!他也配姓岑?”这声音从父亲的卧房里面传出过不知道多少次了,而大妇那沙哑又恶毒的声音穿透力很强,哪怕岑护儿的房间和父亲的房间隔着几百步的距离,他仍然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我怎么不配姓岑!我一定是最优秀的,最出色的!岑护儿无数次想要冲进父亲的房间,大声对着这个毒妇高喊,用自己的铁拳向她证明自己的决心。 可是他不能。 他是庶出的儿子,身上还只有一个区区秀才功名,他若是敢这么做,毒妇就会撺掇着父亲去县衙告状,把他的功名革去,而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后果! 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夺去他的功名,这是他的未来,是他复仇的希望所在! 而大哥和二哥也不是他能够对抗的,大哥是举人,在十里八乡都是名望甚高的,那怕是父亲有时候说话都不如大哥好使,而二哥虽然没有功名,可是他善于财会,家里的账目都由他掌管,在父亲眼里,这两个孩子比自己的地位都高太多了。 敌人的势力太大,岑护儿暂时不能对抗。 “我岑护儿要想毒蛇一样隐忍,像乌龟一样沉默,可是等到时机到来的一刻,我要让你们所有人,所有人尝尝我的厉害!”岑护儿又轻轻攥了攥拳头,恭恭敬敬地听二哥讲话。 二哥今天穿了一身紫花布棉袍,脚下踩着一双鹿皮靴,按说庶民是没有资格穿皮靴的,可是而今商人工匠无不以穿丝绸衣服为时尚,哪怕是在城市里招摇过市都没有人管,二哥穿一双皮靴自然也不会有人去说。他还附庸风雅地拿了一把洒金的折扇,上面绘着四美图,浑然不顾眼下的雪暴天气! 二哥皱了皱眉他那小到几乎看不见的眼睛,又瞅了瞅岑护儿落魄的状况,似笑非笑地说:“三弟,我刚才说你母亲不能叫做‘夫人’,你心里可有怨言?” “二哥说的对,小弟没有怨言。” “是真没有,还是假没有?” “是真没有。” “哦?”二哥挑一挑眉,似乎有些惊讶:“你这小子,在外面锻炼了一年,长进不小,那你就说说,为什么你母亲不能叫做夫人?” 岑护儿藏在袖筒里的拳头握紧了又松开,握紧了又松开,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告诫自己“隐忍,隐忍!”他又不断地给自己朗诵“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终于平息下了心中的怒气,恭恭敬敬地说:“母亲乃是妾,妾者,刑女也,自然不能称为夫人。” “说的不错!”二哥把折扇“啪”地收束起来,高声叫道:“你就是小妾的儿子,是庶出,天生就比我们低一等!你能认识到这一点,这个家多少还有你的一份,若是认识不到,只怕你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说着,他又看了看鹿二叔:“鹿二,你也是老家人了,怎么就犯了这种错误呢?按说你和父亲是一块长大的,我是晚辈,不好说你什么,但是这尊卑、礼法、上下乃是天经地义,所以我要罚你。罚你什么呢……”他又看了看岑护儿:“三弟,你说该法什么呢?” 岑护儿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默默看着自己被雪水浸湿的棉鞋,好像一个被学堂先生批评的孩童。 “既然这样,那就罚你一顿晚饭吧,让你饿一饿,张长记性!”二哥大声宣布着审判,又询问岑护儿的意见:“三弟,你说怎么样?” 岑护儿的指甲深深地挖在肉里,似乎要把自己的肉给挖出来一样,可是他仍旧好像泥塑一般的逆来顺受:“二哥说的是。” “那好,就这样吧!”二哥哈哈大笑着扬长而去,走了两步,又抛下一句话:“三弟,去吃点东西,父亲找你问话!” “是!”岑护儿高声应答,示意自己听到了,而他转过身来,面色早已青紫如铁! 鹿二叔倒是一点都不在乎的样子:“三少爷啊,不要这样,二少爷也是,也是……”这个忠厚的老农民说不出来什么给二哥开脱的话来,又不忍心责骂自己的主家,因此结巴了一下,只好说:“老头子老啦,吃不了多少东西,就算少吃一顿也就少吃了,倒是少爷,快去吃点东西吧。” “您和我一起吃吧,别让他们看见就行!”岑护儿眼中不是何时噙着泪水,他慢慢说:“这个家伙,我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没有说出“总有一天”之后会怎么样,但是所有人,只要是有脑子的,都能从中听出他那浓浓的恨意。 他心有猛虎,他注定复仇。 “哎呀,可不敢这样!”鹿二叔连忙劝阻道:“这兄弟之间,还是要讲究孝悌的!老爷要见您,少爷您快去伙房吃饭吧,老头子就回去了,等明天再和您说说话。” 岑护儿叹了口气,慢慢说:“好吧。”说完,他大步向着伙房走去,脚下的棉鞋狠狠踩着一地的泥水,溅起无数泥泞的水花。(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POV:岑护儿 母亲回忆 虽然仅仅只是乡村的望族,根本不能同苏州府的豪门大族相媲美,但是岑家上下连家人带下人一百多口人,厨房还是比较大的。厨房里有两口大灶台,四周用砖石堆砌,直径有两尺左右,上面架着大铁锅,有时候放上笼屉,还能用来蒸馒头。灶台深也有两尺,一端用方砖堆砌除了一个方形的排气孔,从上往下看就是一个拍子。 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了,厨房里只有一个老妇人还在,她夫家姓李,自己没有姓,岑护儿管她叫李大娘。老妇人已经很老了,她的手足都不灵敏,纺不了布,也伺候不了公子老爷,更不能下地干活,所以就被发配到这里来做饭。好在她做的腌菜和肉粥还算可口,是老爷眼里“有用的人”。 “李大娘,现在还有什么吃食?”岑护儿慢慢走进厨房里,轻轻挥挥手,挥散面前的烟灰,大声问道。 “哟,是三少爷回来啦!”大娘倒是颇为热情,慌不迭地给他准备吃食。这种态度让刚从二哥那里受了一肚子气的岑护儿颇为感动。 “听说三少爷眼下当官了,还是本乡本土的官,不容易啊!”大娘一边絮絮叨叨地说这话,一边给他热了一碗肉粥,一碟腌菜,一碗白饭和一盘炒菘菜。 除了肉粥之外,其他都是凉的,但是一口温暖的肉粥下肚,还是让人由内而外地感觉到一种快意和轻松,这就好像经过了漫长的跋涉之后终于获得了休憩,能够放下身上沉甸甸的包袱,尽情享受一下短暂的安息。 岑护儿呷一口肉粥,吃一口白饭,嚼一块腌菜,吃得不亦乐乎,也不忘了回答大娘的问题:“还算不错,蒙天子青眼,授了‘乡村议员’的官职。”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淡淡的,好像功名利禄毫不挂心的样子,但是你若是仔细观察他的眼睛,就能看到他眼中浓浓的得意之色。 官民的区别,何啻天渊之别,哪怕是最小的从九品官僚,也是这个国度的统治阶级,按照柳公的说法,就是“特权阶级”,享受税收、法制、上升渠道等等优势,而小吏就不同,一日为吏,只怕终生都要为吏,永远没有上升进步的空间。 是以,哪怕岑护儿用尽全身的气力压制内心的喜悦和激动,也不免从语气中流露出得意忘形的蛛丝马迹。 大娘听不出来他内心的波澜万丈,只是不住地说:“好啊,好啊,好啊!这么一来,梅姨娘走得也安心了,少爷当了官,姨娘就是在地下,也能安安稳稳的!老婆子就说了,姨娘那样的好人,肯定会有好报的,这好报不在她身上,也会在少爷身上的!” 岑护儿听到她的话,原本大快朵颐的动作停止了,他的脸色有些僵硬,甚至有一些痛苦,嘴里原本香喷喷的饭食也变得有些难以下咽,甚至好像烛蜡一般没有任何滋味。 梅姨娘就是他的母亲,一个小妾,一个二十五岁就死去了的可怜女人,一个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好东西的下贱女人。 他眼神迷离,陷入沉思之中。 母亲十五岁嫁入岑家,那时的岑护儿自然还没有出生,但是仅仅根据母亲后来的样貌,也能想象出母亲的美丽。那时候的母亲正是鲜花绽放的年岁,却因为家庭贫困而不得不嫁入岑家,给这个封建家庭的族长做小妾。 娇花一般的母亲很得父亲恩宠,肚子也很争气,很快就给父亲怀了一个孩子,那就是岑护儿未见过的兄长。 这本身是一件好事,只可惜一个孩子成长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何况他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有太多太多可能让一个孩子死去了,而连带着他的母亲,也有可能一块死去。 当他偶尔知道自己之前还有一个哥哥的时候,曾经缠着母亲要知道哥哥的故事,而母亲从来只是惨然一笑,从来没有透露过任何信息,也不曾埋怨过任何人。 这所有的细节,还都是好心的鹿二叔告诉他的。 大妇让母亲干很多活,这些事情父亲应该都是不知道的,毕竟母亲怀着他的孩子,但是岑护儿不会因此原谅父亲,因为他虽然没有给母亲造成折磨,但是他的疏忽却无意中助长了大妇的跋扈行径。 那似乎是一个像这样的寒冷天气吧,大妇没有让母亲吃饭,就打发她去打水——而这种粗使杂役哪怕在小门小户都不会由主人的侍妾去做,何况像岑家这样的乡间大族! 母亲不懂得反抗,也没有胆量去反抗。 她就像是一只可怜的绵羊,虽然有着美丽的皮毛和明亮的眸子,却从来不懂得利用自己的勇气去反抗,只是任由牧羊人和牧羊犬呼来唤去。 她美丽如斯,怯懦如斯。 她一个小小的人儿,拿着大大的桶儿,走在寒冬腊月的溪流边,走在四野无人的道路上,走在滴水成冰的空气里,去那湿滑而凝冰的井边打水。 不只是故意安排好的,还是仅仅是一场意外,但是就算是一场意外,这也是一种必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大肚子的孕妇去打水,又怎么不会摔跤呢! 母亲流产了,他的哥哥,已经取好了名字的哥哥,就这样死去了。 母亲说起这段故事的时候脸色淡然,没有任何哀叹,没有任何埋怨,美丽的脸庞上只是对哥哥的内疚,只是对命运的叹惋,这个天真的女人似乎真的以为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 而大妇,在实现了她恶毒的伎俩之后,变本加厉,越发地折磨母亲。 一次吃饭,大妇说:“妾,不就是‘立女’吗?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能坐着吃饭?” 从此以后,母亲吃饭的时候再也没有凳子了。 一次祭祖,母亲负责清溪祭器,大妇说:“流过产的女人不洁,会污浊神圣,不足以敬神祭祖!” 从此以后,母亲连凑近祭器的资格都没有了。 一次夜间,父亲被从母亲的房间里面拽了出来,大妇说:“像这样的女人,流过产一次就不会再怀孕了,老爷不要在她身上浪费精力了。” 从此以后,父亲再也不会在母亲房间里过夜了。 岑护儿的盯着米粥的表面,那清冽的表面映照出他清秀的面容,尤其是那薄薄的嘴唇,和母亲几乎完全相似。 他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进粥里面,可是他却把粥大口大口地喝了进去。 混杂着泪水的肉粥很咸,但是岑护儿却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不要浪费粮食啊,护儿!你要多吃一些,快快长大!”母亲看到他浪费粮食,蹙着眉头这样说,随后她又闭上眼睛默默祈祷“满天神佛,求求你们保佑护儿健康成长吧,信女愿意用一生寿命,换取护儿健康长大!” 他在艰难中出生,在歧视中长大,在敌意中挣扎求存,虽然有父亲暗中的支持,但是这种支持也仅仅是维持基本的生活,直到他考上秀才之后,资金才稍稍宽裕一些——而母亲却死在他考上秀才之前的一个月,谁能说这不是命运的一种残酷呢! 母亲死了,本来是要打开半个正门,让灵车出门的,大哥却说:“哪里有小妾死了开正门的?哪怕是半个正门也不行!” 于是,岑护儿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的灵车从油漆剥落的侧门走出,那侧门太小,以至于运送棺材的马车都差点没能出去。而他,一个十岁的孩童,只能强忍住内心的无限哀痛,接受这个不公的现实。 他双拳紧握,他不甘不服。 母亲连死,都不曾踏过这黑漆黄铜铆钉的正门半步,哪怕是死了,都被沉沉地压迫在这岑府的邪恶之下,都不曾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尊严。 她生于斯,死于死,永受压迫,永受奴役。 “哎呀,是我老婆子不好,竟然提起这种事情来!”李大娘似乎发现了岑护儿的异状,她轻轻地抽了自己两个巴掌,不住地说:“实在是老婆子不对,少爷可别忘心里去……”说着说着,她结果又提起了母亲:“但是梅姨娘可真是个好人啊,自己受着欺负,还不忘了我们这些下人,我家那口子,那年冬天得了病,眼看就治不好了,还是姨娘拿出她的私房钱,给我家那口子治病,结果又被大夫人知道了……” “别说了。”岑护儿轻轻的说。 大娘沉默了,她默默地收起了已经被喝光的肉粥,又给岑护儿盛了一碗。 满满一碗,带着无数的肉丝。 人心都是肉长的,有些人或许得不到自己应该有的待遇,但是她们永远活在别人的心中。 永远,永远。 岑护儿一口气喝完这碗肉粥,狠狠地喘了口气,随后站起身来。 “还要一碗吗?”大娘问。 “不,不用了,够了,我已经够了。” 他受够了。 复仇快要开始了。 复仇就像慢性死亡,来得虽然缓慢,却注定要到来。 复仇或许会迟到,但是复仇永不缺席。 岑护儿起身,转头,慢慢走出厨房。 漫天飘雪的中午阳光昏暗,明明是中午,却好像日暮一般令人抑郁。 岑护儿看着满天的飞雪,眼神凝重,里面还蕴藏了一丝不住涌动着的恨意。 这恨意如岩浆,悄悄流淌在地脉中,悄无声息,默默不语,可是等到他一旦爆发,将会毁灭这片天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POV:岑护儿 父子对话 父亲的房间就在前面了,虽然是中午,但是昏暗的日光不能够照亮他的房门,所以面前的桦木房门显得幽暗而阴森,好像一只荒古野兽的血盆大口,正迫不及待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这房门和这座宅子多么相似啊,同样的阴森冷寂,同样的吞噬着可怜人的生命和青春,并在吃光了他们的血肉之后不吐出哪怕一根骨头!”岑护儿这样想着,对守护在门口的家仆点了点头,轻轻叩响了父亲的房门。 一下,两下,三下。 “进来吧。”父亲的声音,浑厚而阴沉,好像一只鳄鱼,潜藏在泥潭沼泽之中,准备猎杀所有被水源吸引的动物。 流泪的鳄鱼,看似温柔宽厚,其实暗藏杀机。 “你总要面对他,你必须面对他,若是你不能面对他,你将如何向他、向这个宅子、向这个家族复仇呢!”岑护儿暗暗告诫自己,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冠,慢慢走进房间,轻轻说道:“父亲。” “你来了。” 父亲坐在一张翘头案上,因为阳光实在不足,所以他面前点燃了一盏油灯,豆大的灯火并不足以照亮整个空间,仅仅足够使父亲和他面前厚厚的账簿清晰可辨。这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父亲就不会注意到岑护儿眼中的恨意。 岑护儿自认为演技不如柳公,所以他决定利用一切机会隐藏自己,而不是在父亲面前大秀演技。 “来的路上还顺利吗?”父亲用温柔的声音询问。若是一个不清楚内情的人,还会被父亲温柔的语气和关怀的神情打动,认为后者是一个世上难得的好父亲,一个关怀儿子的好父亲,可是自从岑护儿亲眼看到这个男人逼死了一户还不起高利贷的人家之后,他就再也不相信这个男人的每一句鬼话了。 这个男人可以一边微笑着告诉你“没有问题,晚一些还钱也没有问题”,一边动用地痞流氓绑架你的家人,并告诉你“每过一天不还钱,就把你老婆孩子的手脚切掉一个”。 是真的切掉,而且每天只切掉一只手或者一只脚,绝不多切,也绝不少切,从这一点讲,诚实守信是他为数不多的优良品质。 他有狼的狡猾,虎的凶狠,豺狼的坚韧和鬣狗的贪婪。这个男人一生孜孜以求的只是扩大他的财富,扩张他从祖辈手里继承得来的财物。而他也的确是一个优秀的子代,因为在他担任家主的几十年间,岑家的财富扩张了至少有十倍之多,土地则约有三倍。 至于这些财物上面沾满的鲜血,没人在意,没人注意,没人介意。 只是,那些缠绕在财务上面的冤魂,真的不会发起复仇吗?这些贫民脆弱而渺茫的呼救和咒骂,真的就这么无足轻重吗? 无人回答,也许只有到了那最终审判的日子到来,这一切才会有一个了解。 而岑护儿希望,这个审判由自己来执行。 岑护儿听了父亲的问话,暗暗想着父亲的罪状,一边用最恭敬的声音慢慢回答:“回禀父亲,路上不太好走,但是勉强还能通行。就是路边的受灾农民太多了,几乎每走几步路,就能看到一户受灾的民众。” “哦?”父亲将厚厚的账簿放在桌子上,露出了他的脸庞,用眼睛看了看岑护儿。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的脸,他脸上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了,孱弱的皮肤不足以拉动他脸上的赘肉,所以随着他的话语这些赘肉就在空中不住地摆动。他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皱纹,他的眼角和下颌也被细细密密的纹路充满,这些无不说明他是一个年老的男人。然而,你若是看看他的眼睛,你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一个老人——他的眼睛依旧锐利,依旧充满了指点财富的豪情和控制力,他的眼睛中依旧流露出对于财务的无穷渴望,依旧保留着对于夺取他人财物的无限激情。 一个渴望获取别人的财物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老人。 老人是温和的、可爱的、仁慈的,绝非贷出高利贷然后用别人家人的性命逼债的人。 父亲用他那豺狼一样阴森的眼睛看着岑护儿:“你告诉我,你看着这些农民,你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岑护儿喃喃自语,他一时不知道父亲想要从他这里得到什么答案,但是他知道这是一次考验。 若是他能够通过这次考验,他就将进入岑家的决策高层,成为岑家财富的拥有者之一,这也将大大推进他的复仇进度。 “我看到难民,我看到了好多嗷嗷待哺的嘴巴,我觉得,作为新任的乡村议员,我应该联合本地乡绅施粥,让这些难民活过冬天,也不失朝廷教化之恩德。若是有那积极赈灾的乡绅,我会上报朝廷,给他旌德表功。”岑护儿将自己获得官职的事情说了出来,他觉得这样做,哪怕是说得不够好,也能让父亲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父亲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其中既有一丝欣慰,也有几许失望,正面的欣慰和负面的失望同时存在于一个男人的眼光中,这让一直仔细观察父亲表情的岑护儿有些摸不着头脑。 难道我说的既对又不对?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我怎么可能既说对了,又说错了呢! 岑护儿苦思冥想,百思不得其解。 眼看着父亲眼中的耐心逐渐消失,他知道,若是不能再说出什么有价值的话,或许今天的对话就要结束了,而他的复仇计划也将遭到严重挫折。 他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绞尽脑汁去想,去考虑自己为什么会说错。 突然,他灵光一现。 我怎么不可能同时既是对的,又是错的呢! 若是我的利益和父亲的利益是冲突的,这当然是既对又错了! 这样想着,岑护儿冲口而出:“若是站在父亲的立场上考虑,这些农民可都是行走的地契!” 父亲咧开嘴笑了,笑得好像一只鳄鱼:“你说的不错!”顿了顿,他看到岑护儿没有继续说话,又慢慢说:“天降大灾,对于所有人都是灾难,但是有些人就能把这灾难变成好事!穷人家无隔夜之粮,只要一天没工作,家里就得断顿,只要遭了灾,就得借债度日!可是咱们不一样,咱们是大家,是豪族,家里有堆积如山的粮食,哪怕是他下上个十年八年的大雪,也少不了咱们的吃的!所以说,这就是个好时机,是咱们兼并土地的好时机!” 何等的歹毒,何等的聪明,何等的善于捕捉时机啊! 岑护儿在心里赞叹着,又想起了柳公对于地主阶级的描述:“他们对于土地的渴求是扎根在骨子里的,他们生命的最大意义就是扩展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虽然他们的努力注定是徒劳,因为从来都是铁打的土地,流水的地主,可是他们仍旧不能改变自己的宿命!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这些人不在乎使用哪怕最恶毒、最卑鄙、最下流的手段,不惜因此让取得的地契染上殷红的鲜血!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君主****史(注1),就是这一场‘地吃人’的历史的不断循环、不断重复!” “他说得是多么好啊,看看眼前这个老男人的行径,可不就是一出活生生的‘地吃人’!”岑护儿在心中感叹着柳公论断的精到,一边努力思考着自己的对策。 自己的利益和父亲的利益是冲突的,因为自己要做一个好官,要救济乡里,要让大黄庄少饿死人,以便自己未来升迁;而父亲却希望死的人越多越好,这样他才能尽可能多的占有土地。最好是大黄庄的人全部死光,这样他就好全部占有这一带的土地! 柳公说过“经济利益之争不可调和”,眼下自己和父亲就处在这样的局面中,自己又该如何应对? 岑护儿苦苦思索着,一时没有说话。 父亲见到岑护儿没有说话,用嘲讽的语气说道:“怎么,觉得我做得不对?” 岑护儿连忙解释:“绝对没有,孩儿只是,孩儿只是……”面对这个阴狠又狡诈的男人,年轻的乡村议员语无伦次。 “嘿嘿,我知道,要是死的人太多,在上面不好看,这样你就当不了这个芝麻大小的‘乡村议员了’。”父亲阴笑着,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若是你执意要赈灾,不允许地主兼并土地,你觉得能活多久?” 注1:这里作者没有使用“封建制度”这一名词,因为马克思所谓的“亚洲生产模式”“封建社会”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遭到了很多后来学者的批驳,它们不仅没有反应出中国古代生产关系的实质,也不能准确勾画古代社会的权力分配状况。为了准确起见,这里使用了“君主****史”“君主****社会”这一有些大而无当的名词,特此告知。若有不同意见,欢迎在书评中提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POV:岑护儿 父子对话(上) 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父亲的这句话好像惊雷一般击打在岑护儿的脑门上,让他一瞬之间冷汗淋漓。 图穷匕见! 图穷匕见! 他之前曾经在心里无数次设想过和父亲对话的情景,也模模糊糊地揣测到父亲有可能会把最后的手段亮出来,告诉他不合作就是死。 但是没想到这么快。 没有晓之以情,没有动之以理,没有威逼利诱,没有美人如玉,只有冷冰冰的一句话。 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当生命和前途被一并摆在天平的两端,任你是再蠢的人也知道此刻要投下最后的砝码。 天平翘起,若是生命太重,他岑护儿的前程就要化作一团言语,随着那春风去了,一道去的还有年轻人那颗不屈的心灵。 “好好选,这里面有你的小命。”在父亲皮笑肉不笑的微笑间,岑护儿似乎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是错觉吗? 柳公面圣之后,队伍里曾经隐隐传出二位的对话,柳公就曾经问了天子这么一句话:“若是天子要收税,天子觉得能太平吗?” 他用东南士大夫威胁天子,告诉天子要么收税练兵被士大夫攻杀,要么眼看着这帮国之蠹虫挖国家墙脚,看着煌煌大明风流云散,化作一片瓦砾。 当时天子怎么选的? 这简直不是一个问题! 若是天子真的有魄力和天下士人作对,柳公又何必远避海外,东南的士大夫又何必因为此事而大摆筵席、昼夜欢庆? 天下终究没有不透风的墙,柳公和天子竭力要隐瞒他们的谋划,可是终究还是有只言片语传了出去。 就在他路过苏州府的时候,顺便去惜春楼看了几个相好,就在酒楼大厅里面听见了几个权贵家人的对话。 一个说:“咱家主人听了柳旭那厮要收税的消息,吓得几夜几夜睡不好觉呢!” 另一个说:“幸亏皇爷聪明仁智,没有答应那厮的要求,把他打发到夷洲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了!” 这个说:“我家主人说了,要是柳旭上台,说不得就是另一个张居正!最可怕的是他和皇爷都是年纪轻轻,若是他俩联合起来,只怕几十年里面咱们就得受苦!所以,他说只要柳旭愿意走,不留在江南,他愿意出钱出人,只求送走这瘟神!” 那个又说:“我家主人说了,只要柳旭去了夷洲,这十年八年之间回不来,到时候他已经三四十岁,也是老成持重的年纪,不会再这么激进。到时候马屁一拍,银子一送,美女如云,高官厚禄,他就算不喜欢,难道还能不为子孙后代考虑?他家也是东南大族,到时候大家两好成一好,一块做买卖,一块发大财,岂不是最好!” 说完,这些人齐齐称好,然后相互夸赞着、吹捧着、叫嚣着,一道寻欢作乐去了。 岑护儿有些悲哀地听着这些人的对话,他虽然并不是特别喜欢两个(这里面多少有些嫉妒的因素),但是他对于柳公的冲劲和锐气是极其佩服的,然而若是这些人说的都是事实,只怕柳公也逃不过他所说的“每个保守派年轻时都是激进派”的宿命! 难道想要打破这个宿命就这么困难吗?难道个人的必然命运就是从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到和光同尘、沆瀣一气吗? 难道我岑护儿这一辈子就要这么过去,就要在眼前这个男人的淫威下瑟瑟发抖,然后在他死后成为第二个父亲,继续压迫我家的庶出子弟,让他们的母亲黯然辞世,死的时候连正门都不能出吗?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 我不要这样! 岑护儿的双拳紧紧握着,他觉得他从来没有这样用力地握着自己的拳头,以至于他可以清晰听到自己的骨节在咔咔作响。 “不,我不要和你同流合污,我恨你,我要毁灭这个腐朽的、破烂的、窒息的家族,将你、你老婆、你两个混蛋儿子和所有助纣为虐的下人一道毁灭!” 他几乎就要冲口而出! 可是他没有。 他又用力看了父亲一眼,这个恶魔一样的男人依旧老神在在地查看着自己的账簿,浑然不管自己的反应。 他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反应,还是太过自信,知道自己不可能拒绝? 岑护儿不知道答案,但是他知道,父亲是对的。 他没有勇气拒绝。 他低着头,在心里怒吼着,在心里咆哮着,轻轻地说:“父亲您说的是。” 他屈服了! 他现在突然可以理解那个高居于蟠龙宝座上面的年轻皇帝的心思了,虽然他们地位不同,虽然他们尊卑各异,虽然他们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当一个年轻人的生命受到显而易见又难以抗拒的力量的威胁时,哪怕是九五之尊的皇帝,也和一个年轻的士子一样脆弱。 近在咫尺,人尽敌国。 哪怕你是九五之尊的皇帝,哪怕你名义上拥有整个天下的主权,哪怕你代表了整个帝国的最高权力,你仍旧不能和他们抗衡。 皇帝不能抗衡整个士大夫阶级,他不能抗衡他的父亲。 就好像大鱼吃小鱼一样,他在他的父亲面前必须屈服,父亲和皇帝相比好像泥壤之于泰山,可是皇帝仍旧不能抗衡整个阶级。 “柳公,提出了大同主义的你,能不能抗衡这个阶级呢?”岑护儿默默自语着。 父亲似乎很满意他的态度,慢慢地开口了:“你不错,是个聪明的孩子,不愧是我的儿子。”顿了顿,他又说:“你好好做,我会让你获得你应得的东西。” 不愧是他的儿子! 若是任何一个迫切需要得到父亲认可的少年,这个评语是一个非常高的评价了,可是他是岑护儿,身负杀母大仇的岑护儿,又怎么可能因为得到这个评语而欢欣鼓舞呢! 更何况,仅仅只有一个男人根本生不出来儿子,他还需要一个女人,可是这个女人根本没有出现在对话中。 是的,她没有出现在对话中。 她来过,她活过,她受苦,她死了,可是这个男人没有表现出任何对于死去的人的留恋,似乎这个女人根本没有活过,似乎这个女人只是一个生育孩子的道具,可以叫阿猫,可以叫阿狗,只要能给他生孩子,生一个有着从九品官位的孩子,就是一个好道具,好机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POV:岑护儿 父子对话(下) 而他又说,会给自己应得的东西。 他似乎认为,只要给出足够的价码,开出足够的赏格,就可以让岑护儿为自己卖力,臣服于他。 不,不可能,不可能! 岑护儿身负大仇,势必与你不死不休! 岑护儿心里如同海啸翻卷,面上却平静如常:“谢谢父亲,孩儿一定再接再厉,为家族增光添彩,努力耀祖光宗。” “嗯。”父亲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并不是特别在乎岑护儿的表态。 这个男人只在乎实质,只在乎岑护儿给他增加了多少财富,至于岑护儿心里怎么想、究竟怎么看,一点都不重要。 至少现在一点都不重要。 “你会后悔的。”岑护儿咬着牙,脸上的神色更加恭谨了,哪怕他知道父亲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表情。 父亲想了一下,突然又问:“最近那个柳公名气很大,你跟着他好几个月,有什么想法?” 他在问柳公的事情,他想知道什么? 这个男人关注的只有财富和土地,至于朝堂上是谁当政,他无力去管,也无心去管,他唯一在乎的就是新的当政者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会不会影响到他的财富,除此之外,一无所求。 所以,他关注的,只会是也只可能是柳公的土地理论。 这么想着,岑护儿心里就有底了,他慢慢说:“柳公他主张应该把土地收为公有,统一分配,每户人家,只要有两个壮劳力的,根据土地肥瘦,都可能分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但是他也说了,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什么时候实现,那就不好说了。” “呵呵!”父亲冷笑了一声:“这个人,想得倒是挺好!” “是,父亲说的是。”岑护儿知道父亲想说什么,他抢先替父亲说了出来:“若是这样,那么朝廷的权利就大大增加,毕竟那时候就全都是小农,小农没有力量,只能被朝廷摆布,到时候朝廷说要调集钱粮,就能准备几千万石粮食,说要招兵,就能招出百万兵马,这么一来,哪怕是对付后金建奴,这么多的钱粮,堆也堆死他们了。不过天下的地主士大夫可不会容他这么乱搞,只怕到时候就是天下大乱,他也留不下一个全尸。” “哼,古往今来搞变法的,管他成不成功,可有一个有好下场的?”父亲哼了一声:“我看他是个聪明的,不会这么搞,多半是用这个法子逼迫地主妥协,出让一部分土地,虽然是扬汤止沸,但是也能支持个十年八年,这么一来,他就是千古名臣了!” 岑护儿恍然大悟,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自己还苦苦为柳公思索对策,父亲竟然一眼看穿了柳公的主意! 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这买卖中也有故意要个高价,让买家还钱论价的,若是从一百两开始说,最后可能说到五十两,可是若是从一万两开始,最后很有可能就是三千两成交了! 他又想起了柳公给他们这批听课的士子讲的故事:“在一个黑屋子里,你要是想开一个窗,别人绝对不会让你干,你也干不成。可是你若是要拆屋子,别人就会拦住你,告诉你可以开一扇大大的窗!” 是了,绝对是这样,柳公绝对是这么想的! 岑护儿很兴奋,他因为看透了那个天纵之才的柳公的底牌而沾沾自喜。 什么文曲下凡,什么天纵之才,什么士林魁首,什么天下文宗,不过是和街上的小商小贩一个德行,没有什么高贵! 他心里有一座塑像隐隐崩塌了,虽然这塑像本来就不甚高大,可是毕竟也是一尊塑像,可是而今他看穿了这座雕塑的全部意图,心里顿觉“他也不过如此”,就连最后一丝敬畏也都抛却了。 父亲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心情,倒是没有指责他,只是悠悠感叹:“你啊,还是太年轻了!你以为这种大事谁都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士人说出这种话,大家豪族只会把他当成傻子,你什么都不懂,根本不可能和他妥协,为什么?因为他根本威胁不到这些人的利益!可是若是换了一个高官,那他只要想活着,就绝对不能说这种话,因为他代表了朝廷的动向,他说这话,就是朝廷要下手了!可是柳旭就可以,因为他一是天下士林之选,深孚众望,他说话有人听,而他说这话的时候又不是官,哪怕说错了,也没人能追究他,反而大家都得供着他、怕着他、求着他,让他手下留情,不要跟大家撕破脸!而今好了,他远走海外,替朝廷拓土,从一介士子变成百里侯,若是此行能成,日后少不得有大用,东南势家摆脱了一个大麻烦,肯定有求必应,免得他再来叨扰,这岂不是各得其所!” 这么说着,父亲又是叹息了一声:“这样的孩子,真不知道怎样的父母能够生出来啊!” 这就是“生子当如孙仲谋”的翻版了,饶是岑护儿并不喜欢父亲,对这个家庭充满恨意,也是不由得生出一种酸溜溜的感觉。 “有什么了不起?换了是我,我也行!”岑护儿这样想着,把拳头握了又握。 父亲说完这话,就看着自己的账簿,似乎没有别的意思了,就在岑护儿打算告退的时候,父亲突然又说话了:“你心里可能会有不甘,但是你最好多学学,多看看,我是你父亲,你是我的骨肉,虽然你可能恨我,但是我不会害你。你服从于我,你这官儿也能当下去,甚至还能当的更大!等你坐到我这个位置上,你就明白我的苦衷了。”他说的有些痛苦,又有些伤感,甚至让岑护儿一瞬之间以为这个男人真的有什么难以言说的痛苦,但是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个恶魔一般的男人不仅有着不逊色于柳公的演技,更有着蛊惑人心的技巧,他绝对不能上当。 他亲身经历了柳公的事迹,太知道一个演技极佳的人又怎样的杀伤力了。 史知府,公审了;王在晋,刮了;魏忠贤,砍死了。 他如何能不小心! 忽然,父亲悠悠地说:“下去吧,从今天开始,红莲服侍你。”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她还是个处女。”(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POV:岑护儿 侍女红莲(上) 红莲,她还是个处女? 岑护儿晕晕乎乎地从父亲的书房走出,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终于认识到这个恶魔的手段了,他有着强大的实力,蛊惑人心的手段,精明的头脑,更擅长把握人内心最深沉的欲望,利用这种欲望给别人设置陷阱,让所有人都或自愿或被迷惑地落入他的陷阱中。 而他,也是这陷阱的受害者之一。 可是,他如何拒绝呢? 他慢慢走在岑家大宅的石板路上,这里的石板都是从附近的山上开采来的,似乎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霜了,虽然被无数只自由或者不自由的脚踩踏了无数次,可是这些石板依旧坚固,依旧这么挺立在地上,承载行人的重量。 当然,也有一些石板损坏了、破损了,而这些石板就会被毫不留情地替换掉,被人残忍地丢在垃圾堆中,和鸡毛、脏水、瓦片等等污物为伴。 这就是这座宅子遵循的道理和逻辑,强者上,弱者下。 而他岑护儿,目前是个有利用价值的强者,可是谁知道以后呢? “我不会被丢在垃圾堆中的,我不会!”岑护儿捏着拳头,他今天捏的时间太长,1以至于拳头上的肌肉都有些抽搐了,但是他必须这样做,否则他就很有可能被潜藏在这座宅子里面的恐怖打败。 他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说是自己的房间,但是还是有书房、卧房的,他没有专门的餐厅,所以必须去大厅和家人一起吃。 一起吃,在那个毒妇和她的两个恶毒儿子的注视下一起吃。 他怎么可能吃得下! 他慢慢走到自己的门前,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房门已经被更换了。 他原来的门说是门,其实只是一块木板,上面栓了一个铜锁罢了,虽然多少能起到关门的效果,可是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聊胜于无,勉强维持他最基本的隐私。而眼下他的门却被换成了双扇的板门,边沿上施以黑色油漆点缀,上面有铜制的大锁,锃亮的铜闪着黄色的光泽,哪怕是在昏暗的光线下,也照亮了他的内心。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我以前还不能理解,眼下却是真正明白了这一点!”岑护儿心中暗暗感叹着,迈步走进了自己的居室。 虽然是自己的居室,但是他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他宁可去找朋友借钱,夜眠妓馆,也不愿意留在这个可怕的家中,而之后又跟着柳旭巡行,更加没有时间回来了。眼下他回到自己名义上的家,却觉得陌生得有些可怕了。 屋里的家具都已经更换一新,根据岑护儿的观察,应该是铁力木的,虽然不是特别珍贵,可是比之自己原本的破烂家具还是好的很多了。 但是他无心去观察自己的家具,因为他的心神都已经被一个倩影吸引。 她正在拿着一块抹布擦拭房间里面的家具。为了节省灯油,她只点亮了一盏小灯,所以灯光只照亮了她的后背,却没有照耀到岑护儿。她的头发编成了两个辫子,然后盘成两个小髻,这两个黑色的小髻随着她上下擦拭,不住地抖动,显得俏皮可爱。她穿着绢布的狭领长袄,这棉袄有些厚,这是因为她很怕冷,喜欢在冬天穿得厚一些。这长袄上面没有绣花,因为这是不符合礼制的,但是她却精明地在领口和袖口细细地绣了几朵小花,这就更显得她聪明伶俐了。 她似乎听到了岑护儿开门的声音,回过头来,甜甜地一笑:“三少爷。” 岑护儿呆呆地看着她如花的笑靥,喃喃道:“母亲……” 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不论是她们说话时有些微微凸显的右酒窝,那俏皮的双眼皮,眉间一颗美人痣,都是那么的相似,以至于岑护儿在一瞬间之间甚至以为母亲又活了过来,正用她那充满慈爱的眼神注视着自己。 母亲她又活过来了? 红莲似乎有些疑惑,她看不清黑暗中的人影,所以用疑惑的声音问:“是你吗,三少爷?” “是我,是我。” 岑护儿很快就回过神来,虽然长相相似,但是她们毕竟还是不是一个人。母亲的面容是愁苦而哀戚的,哪怕短暂地被自己逗乐,充斥着她的眉宇的还是那浓到化不开的哀伤,而红莲的脸庞却是一张少女的脸,没有额头的抬头纹,没有眼角的鱼尾纹,没有那因为生活的磨难而略显粗糙的皮肤。青春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化妆品,眼前的女人年轻而美丽,显然不是饱经折磨之后黯然辞世的母亲可以想比的。 虽然她们长得是那么的相似。 这个年轻的丫鬟冲着岑护儿甜甜一笑,嘴角好像摸了蜂蜜一般:“三少爷,老爷让我来你这,以后就由我伺候你了。”随后,她又用娇羞的声音慢慢说:“以后,人家就是少爷的人了。” “哦,好,好。”岑护儿失魂落魄地答应了一句,心里急速运转着,想要弄明白父亲的心意。 这个人无利不起早,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利益,是绝对不会给出任何好处的。他眼下肯把红莲给自己,想必内心早有成算,至少要从自己这里拿回十倍以上的好处。 这是个精明到连铁算盘、铁公鸡都要甘拜下风的人。 只是,我有什么值得他这么大动干戈的呢? 思来想去,岑护儿发现自己似乎只有一个九品的官位值得父亲这样关心,而这个官位,还是别人送的。 柳旭送的,那个岑护儿已经自认为看穿了的幸运儿。 红莲见到岑护儿迟迟没有说话,放下手中的抹布,轻轻用一张手帕擦干净了自己的双手,慢慢走到岑护儿身边,靠在岑护儿的胸前,用温柔至极又魅惑至极的声音柔声道:“少爷,您终于回来了,您远去的这些时日,奴婢一直在想您。” 这是真话,还是谎言? 这是定金,还是香饵? 这是活水,还是真爱? 岑护儿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应对,他用力吸了一口气,却嗅到一股佛手柑的香气,这种香气让他想起盛夏的生机和美丽,而这香气又慢慢变成芦荟的幽静,让他发自内心地获得了一种安静和隐秘。 就好像在森林中打坐,静静地听着溪流的水声,慢慢看着远去的白云,静谧,闲适。(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POV:岑护儿 侍女红莲(下) 如果他嗅到的是一种靡靡的香气,是催情的气体,他或许还会保有一份警惕,可是他眼下嗅到的却是少女身上干净、纯真的气息,这气息好像直接从自然采撷,没有任何杂质和污染,他又改如何拒绝呢? 岑护儿看着红莲和母亲极度相似的眉宇,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用用自己的双手环抱住她,深深地嗅着红莲头发的香气,如痴如醉,不能自已。 良久,他才慢慢说:“是的,我回来了。” “从你五岁的时候,咱们就认识了。”红莲用一种幽怨的语气说:“我们一起长大,一起被别人欺负,一起在菩提树下拜佛祖,一起用秋天的柿子喂鸟儿,而你,一走就是一年,一走就连个音讯都没有。” “对不起。”岑护儿用手环住红莲的脖颈,她的脖颈细长而纤弱,好像一枝美丽的娇花,这或许就是女人最强大的地方。 她们貌似柔弱,却能把百炼钢也化作绕指柔。 岑护儿深深地吻了下去,他的吻技并不高明,因为妓院的女人不喜欢接吻,她们不介意用自己的嘴去品尝他的英伟,却不愿意将自己的唇舌奉献出来。 她们似乎身处污浊之地,也要给自己保留一片纯洁。 岑护儿不擅长接吻,所以他先是将自己的双唇印在红莲的嘴唇上,而后慢慢地伸出自己的舌头,想要撬开后者的牙齿。他的舌头很灵敏,在掠过红莲的牙齿的时候,还感受到了她的牙齿在里面似乎缺了一块,这是幼年打闹时留下的伤痕。红莲似乎有些不喜欢这样,她张开牙齿,轻轻咬了岑护儿的舌尖一下。 最难消受美人恩,哪怕是这轻轻一下,也让岑护儿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心有不甘,因此伸出手来,轻轻掐了一下红莲的腰,哪里是她最柔弱的地方,只要一碰,整个人就会虚弱无力,任由摆布。 他的记忆没有出错,少女的身躯因为这突然的袭击变得酸软,柔柔地倒在岑护儿的怀里,而这正合他的意图。 岑护儿慢慢俯下身子,将舌头伸入了红莲的口中,那里是一片有待开发的处女地,有着鲜嫩多汁的唇舌和温柔肥美的口腔,他用舌头剐蹭红莲的下唇,又从此一路向上,慢慢用自己的口水浇灌少女的秀口。 他们吻了很长的时间,长到岑护儿以为这个世界都在刹那之间为他们停止运行,众生神明都在等着他们完成这神圣的接吻。 良久,唇分,岑护儿看着少女羞红的脸,那张酷似母亲的脸,那张他幼年时又敬又爱,尊崇不已,又爱慕万分的脸,那张他限于礼法永远不能企及,而现在却因为身份和地位可以享受的脸,心里感慨万千。 但是,所有的感慨都是暂时的,这些感触很快让位于一种来自于下体的激动和躁动,这种躁动来自于人类最原初的本能,无可抵御,无可抗拒。 他伸出手来,就要解开少女的束带。 第一百七十五章POV:岑护儿侍女红莲(下) “啪”红莲的手轻轻打在他的手上,这一下很轻,却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 “为何?”岑护儿有些急迫地问,他自认为平常养气功夫甚好,哪怕泰山崩于前、白刃交于左右都能面不改色,而今看来却还是不够,仅仅只是美人不允许他轻浮,他就因此勃然变色。 “少爷,”红莲脸上隐隐有一丝惨然:“若是就这么让你得了我身子去,你会怎么看我?” 岑护儿垂首,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从来轻易让别人得了去的女人,就不会被人瞧得起,哪怕是那个占了便宜的男人,恐怕都不会对这个女人太过尊重。 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没多少人会在乎重视,这和男女无关,只是人性。 他看着红莲那双明眸,里面有很多东西,有爱慕,有自尊,也有坚持,他欲言又止。 他不能看着这张脸,然后把心中的谎言给说出来。 说谎骗人很简单,可是这要分人,骗这样一个从小一起长大,又有着母亲的脸庞的女人,他做不到。 良久,他终于说:“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这样。” 红莲慢慢抽泣着,从她哭泣的样子来看,她要么是一个极好的演员,要么就是出自真心,而岑护儿相信她是后者。 红莲的抽泣声间断又持续,慢慢地变成了哭泣,她脸上的泪珠大滴大滴淌下,滴在岑护儿的手上。 那眼泪是温热的,一如一对男女的内心。 “少爷,”红莲慢慢说:“您是有大前途的人,像您这样的人,以后定然是少不了女人的。红莲只是一介小小婢女,虽然夜里做梦也想做您的妻子,可是奴婢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即使这样,奴婢也希望能在您心里占有一席之地,若是不能做您的妻子,就做您的妾吧。可是红莲不希望变成梅姨娘那样的人,红莲希望少爷能尊重红莲。” 岑护儿还能说什么呢,他若是继续去强求,那就是在欺凌一个爱慕自己的女人,就是在让红莲重蹈母亲的覆辙,他又怎么能忍下心来,去做这样的事情! 他紧紧地抱住红莲纤弱又结实的腰肢,这个少女因为常年的劳动,虽然并不壮实,力量却不差,这也赋予了她良好的柔韧性和肌肉,因此抱起来非常舒服。 “我答应你,我现在已经是九品的乡村议员了,父亲已经答应把你给我,我会和父亲合作的,他也答应我支持我的仕途。等到了我升官了,有钱了,我会把你纳为妾,把你娶进家门,到了那时候,我们就在一起。而在那之前,没有你同意,我绝对不会动一根指头。”他信誓旦旦地这样说,内心却觉得颇为荒谬——从什么时候开始,和父亲合作就成了他的一项重要使命了呢? 他的复仇呢?他的恨意呢?他的审判呢? 他想要怒吼,想要把内心的愤怒发泄出去,但是一看到红莲那张和母亲酷肖的脸,他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若是母亲在天之灵,也会愿意这个女孩过上幸福的生活吧。”岑护儿这样想。 “而她的幸福,只能由我给出。”岑护儿自信地想。 听了岑护儿的话,红莲轻轻点了点头,岑护儿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点头,但是眼下很明显那不是聊天的好时机。 “少爷一路跋涉,很累了吧,就先休息一下吧。奴婢去给少爷拿衣服。”红莲垂手低眉,寻了个借口,慢慢走出去了。 门被轻轻打开,而后又慢慢关上,短暂开启的门放进来了一丝调皮的寒风,吹乱了岑护儿额角垂下的一缕发丝。 岑护儿坐在黄花梨的矮凳上,呆呆地看着红莲那扇黑漆漆的门,陷入沉思。 屋外寒风呼啸,似乎夹杂了难民的呜咽和哭泣。 他充耳不闻,再无来时感触,只是静静沉思,神色无比深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POV:王承恩 君臣对话(上) 括囊开新书了,还是喜欢写历史类,不写就浑身难受…… 新书《复汉》,讲的是五胡十六国事,开篇淝水之战,侧重军旅杀伐,请看主角如何力挽狂澜,兴复汉室。 P.S.:这次不搞POV了,专注主线。 到晚饭时间了,若是在寻常人家,王承恩此刻应该在家中的饭桌前坐着,吃着或丰盛或简朴的饭菜,周围围绕着妻子儿女,享受着天伦之乐。但是此刻他却不不能。 他是大明皇帝的家仆,是没有根的阉人,一不能拥有一个完整而正常的家庭,而不能听任自己的喜好选择时间,他必须为大明皇帝服务。 家人团聚、粗茶淡饭,似乎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奢侈,但是对于王承恩来说,却苦求而不可得。 或许这世上的事情,本来就是舍弃了一才能得二,至于这一和二之间究竟哪个值得,就无处去分说了。 为了权势和风光,为了操持天下大权,多少人愿意主动自宫,放弃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但是王承恩并不愿意,他当初进宫只是为了吃一顿饱饭,而今他的梦想依旧没有改变。虽然今日吃的是珍馐美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高楼广厦,坐的是四轮马车,可是他仍旧是当初那个懵懵懂懂的少年郎。 只是这世上的事情从来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他既然成了太监,也就只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为大明皇帝尽忠,为大明江山尽忠。 崇祯皇帝今天持斋,但是他又不喜欢吃素菜,这就有些尴尬了,毕竟不吃素的持斋叫什么持斋。但是尚膳监的厨艺高手们有办法,他们把生鹅褪毛,从后穴中取出内脏,把各种什锦蔬菜放进鹅肚子里面,用滚水煮沸,用黄酒洗尽,而后把蔬菜取出,用精制麻油烹饪,做成“素菜”献给皇帝。 王承恩不是特别笃信佛祖,虽然他经常去佛寺拜佛,也经常给寺院捐钱,但是他是典型的大明子民,见庙就拜,谁灵拜谁,前几天还专门去参观了十字教的教堂,在那个十字架上面的神面前拜了一拜,还捐了一百两银子。 只要能保佑他不受灾祸,他根本不在乎面前拜的是三清老祖还是释迦摩尼,若是洋和尚念的经灵验,他不介意喝点什么葡萄酒。 但是他还是觉得皇帝有些荒谬——若是不愿意持斋,就不要持斋就好了,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遮遮掩掩的事情呢?持斋当茹素,目的是不要杀生,体现佛祖慈悲为怀的心思,可是做这么一盘蔬菜,就要杀死一只鹅,难道这就是慈悲为怀了吗?更有甚者,一些寺庙有善做素斋的师傅,能把豆腐做出肉味来,吃上一道素鸡就跟吃真鸡没什么区别。虽然这样好像是没有吃肉,但是把豆腐当做肉吃,不还是在吃肉吗? 还有嘉靖皇帝也是,他持斋的时候,除了禁止屠宰之外,哪怕是给大臣赐宴也要用素食,体现皇帝的善良慈悲。可是他持斋时所吃的饭食,必须都用“荤血清汁和剂以进”,这和屠宰有什么区别吗? 这其实是自欺欺人罢了,就好像这个大明朝的所有官吏一样,都是在做着自欺欺人的事情,只是别人不说,我也不说,心照不宣,尽在不言中。 但是王承恩可以谴责大明朝的糊涂昏聩、颛顼因循的官员,却不能说皇帝的不是,毕竟他乃是皇帝的家仆,一身性命和荣华富贵都来自皇帝,所以他只能用慈爱而关怀的眼睛看着皇帝,暗暗发誓要要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眼前人的江山。 “他们是一群没用的东西,只知道败坏皇爷的家产,但是幸好还有我,哪怕是拼了这条命,也得让皇爷把这大明治理好。”王承恩默默想着,站得更加笔直了。 皇帝吃完了这顿素斋,慢慢站了起来,他有饭后散步的习惯。 “王伴伴,虽我走走!”皇帝在私下也会说“我”。不同于高居金銮殿之上的九五之尊的形象,私下里的崇祯皇帝还是更像一个少年,也有喜悦,也有欢乐,也有忧伤,也有恐惧,只是这些皇帝的情感不能展示给大臣看,因为这些臣工需要的只是一个勤政爱民,除了批折子和处理政务之外什么事都不要管的皇帝。 他们眼里,一个好皇帝就应该多生儿子,多看奏折,多打击太监,多提拔“正人君子”,至于其他的事情,最好统统不要管! 所以,皇帝的另一面大臣们是看不到的。 但是王承恩可以,他是皇帝的家仆,是皇帝最贴心的人之一,就像周皇后一样,拥有和皇帝近距离接触的特权。虽然他不能像皇后一样触摸皇帝的身体,但是这点点空间距离不妨碍他体察皇帝的喜怒哀乐。 皇帝慢慢走在汉白玉的行道上,冬天天黑早,此时已经天黑了。皇帝今天穿的是燕弁服,乌纱为帽,分十二瓣,金线相压,饰以彩云,衣服玄色,青色为缘,前盘圆龙,后列方龙,龙纹九九,前后七七,虽然没有龙袍的威武庄严,却也透露着一股尊贵无比的气息,尤其是崇祯还是少年,更凸显着一股勃勃的进取之气。 这燕弁之服凡数次,几乎每一代皇帝都要根据自己的审美更改燕弁服的外貌,以便让自己穿起来更加舒服。而崇祯初一登基就得跟魏忠贤这样的大奸巨恶斗法,自然没有时间制作自己的燕弁服。 皇帝不说话,王承恩自然也不敢说话,只是带着小太监,随着皇帝慢慢行走着。走到了一处凉亭,皇帝没有走进去,只是绕着凉亭转了几圈,看到一处台阶已经有些损坏了,不由得皱起眉毛:“这里,怎么坏了?” 王承恩走了过来,定睛一看,果然台阶的一角有所缺损,不知道是哪个狗才踩坏的,生怕皇帝因此生气,他连忙跪了下来:“皇爷,小的这就叫人去维修,再把管理这个亭子的购彩叫来,狠狠地惩罚他,打他一百棍子!” 这其实也是一种策略,他说了要打一百棍子,皇帝为了维护自己的仁慈形象,自然不会再喊打喊杀,最后多半就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 管理宫室修造维修的太监不是王承恩的人,但是同为太监,得饶人处且饶人,王承恩不想平白无故就害死一条人命,因此出言维护了一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POV:王承恩 君臣对话(中) 括囊开新书了,还是喜欢写历史类,不写就浑身难受…… 新书《复汉》,讲的是五胡十六国事,开篇淝水之战,侧重军旅杀伐,请看主角如何力挽狂澜,兴复汉室。 P.S.:这次不搞POV了,专注主线。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今天心情似乎还不错,可能是今天吃的素斋起到了作用,所以他没有生气,只是摆摆手:“叫他们修好就是了,若是有第二次,棍子权且记下,再惩罚也不妨。” “皇爷仁慈宽厚,实乃我大明黎民之福!”王承恩也想不明白皇帝仁厚和百姓有福有什么关系,毕竟从古到今百姓总是受苦的,就好像那首元曲里面唱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是这些阿谀奉承的话他早就烂熟于心,因此说起来流畅至极。 “要不,别修了。”皇帝想了想,突然又说:“这么大的皇宫,我一辈子都未必走得完,眼下国难方殷,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我又何必拿民脂民膏来修亭子呢!百姓都是我之赤子啊!” 这个小皇帝才不过十七岁,正是寻常人家的毛头小子年纪,最是顽皮不堪的,可是他身为皇帝,却不得不成熟起来、稳重起来,不仅要承担起自己的成长,更要为这个国家的民众考虑,身为九五之尊,却这么困难,这不禁让王承恩感动得眼睛有些湿润,突然觉得这个皇帝的确是百姓的福气,不由得哽咽地说道:“皇上如此殚精极虑、自奉瘠薄,的确是万民之福啊!” 但是正是因此,王承恩越发的不愿意皇帝受苦,他慢慢说:“魏忠贤倒台,他积攒的银子都被柳旭拿了,柳旭留了一小半搞基金会,把剩下的都刚送到皇爷内孥,好像有个三百多万两,皇爷不用这么辛苦的!” 小皇帝叹息着摇了摇头:“不行啊,不行啊,这三百万两看着多,其实却没几个钱。柳旭有句话说得好,咱们大明两万万人,多少粮食、多少银子,除以两万万就没几个钱了,我又怎么能不谨慎小心呢!” 说到了柳旭,年轻的皇帝突然有些伤感,他喃喃道:“伴伴,你说,是不是我不适合当这个皇帝呢,他那么有才华的人,给我上了三道计策,我却只能施行这下策,可是古往今来,凡是接受了下三策的,多半没什么好下场。” 上中下策最早出现于《孙子兵法·谋攻篇》,讲的是上兵伐谋的道理,后来有薛公给刘邦分析英布动向,贾让为汉哀帝讲解治河谋略,班超三策杀匈奴时节,种种例证,不计其数。若是要找什么一般规律,大概就是采取上策的能笑到最后,采取下策的都要倒霉。 柳旭的上中下策王承恩当初是听得清清楚楚,可是正是因此,他越发的不敢回答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实在关系太大了,他涉及了大明朝皇权和士大夫之间权利纷争。虽然从宋朝开始,皇帝和士大夫共天下,但是这个权力之争涉及到荣华富贵乃至于身家性命,没有人愿意轻易放手。所以这个权利就好像弹簧一般,皇帝强势,士大夫就忍让一些,皇帝昏聩,士大夫就强大,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在一定的游戏规则内进行的,不会有掀桌子的人存在,这样的人即使有,比如说想要废太子的万历皇帝,最后也不得不在朝臣经年累月的攻击下无奈妥协。 而柳旭,他根本不是要加强皇权那么简单,他是要直接刨掉士大夫们的命根子! 柳旭的大同主义王承恩也研究过一些,虽然很多内容他看不大懂,但是一些最基本的名词他是明白的,这是因为皇帝喜欢研究,而不是他真的感兴趣。若是皇帝闻起来一问三不知,只怕他的前途也就到了头了。 他觉得柳旭有一句话说的不错,所谓士大夫,就是特权阶级,这一特权即体现在他们的政治特权上,也体现在他们的经济特权上。而这两种特权其实是相辅相成的,经济特权让他们可以建立学校,帮助族中子弟读书,让他们参加科举。寻常人家有人考上进士,靠的是天赋和运气,而他们却可以大规模培养,只要一代几十个子弟里面有一两个进士,那就足够维持家族的繁荣富贵了。而子弟考上了进士,又可以利用家族的财富和人脉发展自己,攫取金钱利益,卫护家族利益,这也就反过来促进了家族的发展。如此一来,相互促进,相互增进,家族越发繁荣,势力越发庞大,很多东南的世家都是这么起家的。 柳旭建议皇帝加强皇权,要皇帝均田地,收商税,培亲信,样样都是要绝世家的根子,这些人不和皇帝柳旭拼到底才怪! 说一千道一万,不是皇帝害怕,而是这个任务看上去是那么的渺茫而不可能完成! 试想,大明两万官员,基本上人人是士大夫,人人有家族要照顾,谁会跟着皇帝柳旭两人胡闹呢? 而若是没有官员的支持,谁来给他们执行命令呢? 当年王安石变法尚且有新党鼓吹叫好,柳旭要执行他的上策,只怕没人会跟着他找死。至于他手下那帮士子生员,或许能跟着他倒阉,却决计不会跟着他和整个大明的士大夫抗衡! 王承恩消息灵通,听说柳旭离京的那一天,京城士大夫家家欢庆,纷纷摆酒庆祝,搞得整个京城所有酒楼都门可罗雀——所有厨子都被请到士大夫家里去治办酒席去了! 由此可见,这些人又多么讨厌柳旭的主张,又有多么抵触他的理论! 若不是柳旭多少是御赐状元公、朝廷命官,又没有真的上位,加之身边还有大批人马守卫,只怕他都不能活着回到松江啊! 这个世道,果然还是士大夫的天下,哪怕是九五之尊的天子,也有太多的忌讳和无奈。 这样想着,王承恩慢慢说:“皇爷,这不是您的问题,实在是柳旭太过异想天开了!” 这是异想天开吗?王承恩也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他绝对不能让皇帝不开心,所以就只能委屈柳旭一下了,虽然他自己也觉得,让这些嚣张跋扈的士大夫吃点亏也不算什么坏事。 可惜啊,可惜!(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POV:王承恩 君臣对话(下) 括囊开新书了,还是喜欢写历史类,不写就浑身难受…… 新书《复汉》,讲的是五胡十六国事,开篇淝水之战,侧重军旅杀伐,请看主角如何力挽狂澜,兴复汉室。 P.S.:这次不搞POV了,专注主线。 皇帝听了王承恩的话,慢慢点了点头,不知道是觉得王承恩说得对,还是自己的思考有了领悟,但是脸上的抑郁之色终于减轻了一点了。他想了想,又问:“最近柳先生有什么动向?” 王承恩擅长察言观色,仅仅从皇帝这句“柳先生”来看,柳旭就圣眷未衰,这时候是绝对不能和皇帝唱反调,说柳旭半点不好的,否则只会显得自己小肚鸡肠,没有容人之量。何况柳旭前前后后给自己塞了几万两银子,自己仅仅只是一个高级太监,并非司礼监秉笔,柳旭这么青眼,自然也要投桃报李,否则坏了名声,日后如何做人! 这么想着,王承恩就小心地说:“柳先生谨慎的紧,日前在运河边上招兵,招了兵后还北面而望,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可见他的忠心了,有人说柳先生给新兵穿的制服都是他自己设计的,奴婢虽然不懂军事,但是奴婢想,既然兵部没有给柳先生拨盔甲兵器,都让他一切自理,他仓促之间制办不齐盔甲,做一些漂亮的棉布军服也是可以理解的。” 提起柳旭给新兵穿大同社的军服,也是王承恩的聪明处。若是让英武雄猜的皇帝自己想起来,只怕心里就要多出猜忌了,而皇帝内心中的猜忌自己是万万不能指出来,更万万不能加以开解的,否则就是以奴婢的身份猜测尊者的心思,可是犯了大忌讳的。而他主动把事情说出来,就是对崇祯皇帝示之以诚,反而能免去日后的许多麻烦。 果然,崇祯听了这话,有些欣慰地点了点头:“柳先生果然是国之纯臣,有人说他乃是包藏祸心,阴怀诡诈,可是一个大奸似忠的人怎么可能每一计都在为加强皇权出谋划策呢?从这一点,我就知道柳先生绝对不是奸臣。只是我能听其策,不能用其人啊!”说着,皇帝心情又有一些低落,显然柳旭越是忠诚于他,越是殚精竭虑,忠心耿耿,越显得皇帝气量不足,胆识不够。 王承恩心道不妙,没想到左说右说还是没能让皇帝摆脱这个怪圈,为今之计,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柳旭抓紧远走夷洲,这样眼不见心不烦,只要皇帝想不起来这事了,就多半不会抑郁了。可是他虽然不懂军事,也明白这制造海船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何况这里面还有召集流民、整合官吏、筹集粮饷、编练新军、勘察地形种种事宜,绝对不是几个月内可以仓促完成的。是以,王承恩咬了咬牙,突然说道:“皇爷,奴婢这里有一个猜测,不知道对不对。” “伴伴说来听听!” “有道是‘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柳先生曾经在他的书里说过这么一个故事,想要在暗房里面开窗,所有屋子里的人都会阻止你,可是你若是扬言要拆房子,所有人都会建议你开窗户。奴婢愚钝,只是觉得这个故事里面可能就蕴含了柳先生的一番苦心!”王承恩智力不低,否则也不可能从内书堂顺利学成,在司礼监任职,可是他甚至为下之道,所以绝对不肯先说出谜底,只是等着皇帝猜透谜底,以显示皇帝圣明睿智。 果然,皇帝略略一思考,立刻有了结论:“是了,是了!柳先生果然大才,果然大才!他在书中曾说过,这土地改革有革命、赎买、工业化三重道路可以走,最激进、最彻底的就是土地革命,强行掠夺地主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小农。当初他给我进的三策也都是围绕着这一方法进展的,所以我最近只是想着革命太过激进,容易动摇国本,使天下板荡,所以不能采纳。而今一看,莫非柳先生只是说出这些话来放出风声,等天下的地主畏惧之后,再行那赎买之法,实现土地再分配?” 皇帝果然是聪明睿智的,不仅很快就吃透了王承恩的话,还能用柳旭书中的语言解释自己的想法,王承恩心中暗暗钦佩,又不禁暗中双手合十,庆幸天降大明这样的睿智君王。等皇帝说完话,他立刻做出心悦诚服而茅塞顿开的模样:“皇爷果然天生仁睿,奴婢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皇爷瞬间就能想出答案,不愧是天之将圣,万世作则!” “不用拍马屁!”心情大好的崇祯皇帝在原地走了几步,开心地说:“柳先生果然是大才,这一招直接把整个天下都给装了进去,差点都把我蒙在鼓里!柳先生说十年之内夷洲开发可成,随后效仿其法,可以在东南收税,以供国用。我当时还想这笔钱是做什么用的,而今一看原来正是为这个赎买做得准备!” 高兴的皇帝在汉白玉石板上走来走去,脚下的玄色皮靴踩得地面嘎吱作响,他兴奋了好一会,这才平静下来,询问王承恩道:“柳先生果然是赤心报国,献三策以兴国用,是其一;招新兵而呼万岁,是其二;营夷洲以减流民,是其三;谋东南以赎田地,是其四;为君王以轻自身,是其五!这样的人,我一定要赏赐!你说,伴伴,应该给他加什么官衔呢?” 听了这话,王承恩暗暗感叹,这个皇帝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过执拗。他在宫廷里面打滚多年,深知人从来没有纯善,也绝对没有纯恶,所有人都不过是善和恶的综合体,有时候善多于恶,有时候恶多于善。想要和一个人打交道,就比想办法利用他的善,回避他的恶,如此才是全命保身,富贵万年的道理。 皇帝很明显还是太嫩了,他眼中的世界似乎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一个人要么就是大大的忠臣,国之栋梁,恨不得一口气升到内阁首辅,要么就是大奸巨恶,国之蠹虫,一定要满门抄斩,最好诛他十族。像这样“爱则加诸膝,恶则坠诸渊”,可不是为君之道! 好在皇帝还年轻,任何一个年轻的皇帝都有可能犯错,只不过这时候的皇帝和历代先王相比,却是犯不起错,他一旦犯错,动荡的就是整个大明天下。 而这个柳旭,究竟是心怀天下,不计私利的周公呢,还是心怀叵测,老奸巨猾的王莽呢?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啊! 王承恩慢慢叹了一口气,生活在权利的漩涡中间就是这样,你必须拿出全部的精力揣摩别人的意图,并且用尽全力掩藏自己的意图,否则就有可能在这个权力的游戏中彻底败北。 而在权力的游戏中失败的代价,至少是自己的一条性命。 看着皇帝言笑晏晏、欢喜不尽的脸庞,三十多岁的王承恩暗暗发誓,一定要用尽自己的生命去守护皇帝的江山。 这不是他的江山,可是他愿意为了这个江山献出自己的一切。 “皇上,奴婢觉得,此时不宜给柳先生加官!”王承恩跪了下来,大声说道。 “为何?”皇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年少气盛,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当面顶撞他,好在他还有作为一国之君的气度,因此只是收敛起了笑容,威严地说:“伴伴,说说你的理由!” “皇爷!”王承恩大胆地说:“奴婢想这,国之名器不可轻授人。第一,柳先生的计策只是我们的猜测,他本人并没有明说。若是他本人没这个意思,这岂不是白白浪费了皇爷的苦心?若是有心人在其中作梗,兴风作浪,岂不是破坏了皇爷和柳先生君臣鱼水的关系?若是柳先生有这个意思,皇爷贸然加官,很有可能就坐实了这个猜测,容易引起天下地主的怀疑猜忌,这对先生的谋划可是大大不妙!第二,自古若是功高不可赏,臣下的生命只怕也就到头了。眼下柳先生已经受官,经营夷洲寸功未立,若是贸然加官,日后如何赏赐?不若留待日后一并赏赐!第三,先生忧心国事,最希望的是皇爷励精图治,给于支持。与其加官,不如赏赐一些兵甲,或者准许他制造火器,以便加快进度,尽早开辟夷洲!” 说完这番话,王承恩跪在地上,眼睛看着地面,暗暗想着:“柳旭啊,柳旭,你给的银子可没有白花,咱家给你说这些话,可是担着天大的干洗呀!” 接着是一段漫长的沉默,王承恩因为不敢抬头去看皇帝的脸色,越发觉得时间过得太慢,甚至于他有时候都怀疑时间是不是彻底停止了,以至于他的一个呼吸都有几百年那么漫长! 良久,久到王承恩都忘了今夕何夕的时候,皇帝终于说话了:“伴伴,你很好,你很好。你起来听我说话。” 王承恩站了起来,眼睛依旧注视着地面,听着皇帝慢慢说“你和柳先生都是我的忠臣,咱们好好处,好好合作,我在这里发誓,你们只要忠心于我,我定然让咱们君臣有个好收场!” “皇爷!”王承恩蓦然抬头,眼眶盈满热泪,却看到一个少年笑得开怀的面孔。 那是皇帝在笑,像一个普通人家少年那样,笑得灿烂。 这个面孔并不十分英俊,却注定让他永生难忘。(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盛装行军(上) 柳旭骑着黄骠马,前面有几个精锐的佣兵高手开路保驾,他得以慢慢悠悠地骑行在熙熙攘攘的松江城内,他的骑术只能算是一般,在草原上纵马奔驰是一回事,在闹市里纵横冲突又不伤到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他老老实实地慢慢骑行,免得惊马伤人。 虽然他骑行的姿态实在算不上随意洒脱、行云流水,但是他的威势却着实不小。他的身后是十几匹纯白色的马,上面骑乘着大同社的士子们,其中有他的心腹,也有从江南各地赶来拜见的士子,不是张溥那一等级的,是绝对没有资格跟在他的后面的。这些白马虽然仅仅只是代步马,不能用来战场冲锋,士子们的骑术也没有到可以骑乘冲突,左右开弓的地步,好在眼下也不需要他们一身戎装,只要能够跟上步伐,不闹出笑话就够。 再之后是一百六十名身着红色大同军军装的士兵,为了不给别人以说嘴的借口,他们的军装背后都挂着一个大大的“明”字,以示他们乃是大明皇帝的忠诚卫士。这些士兵之前都仔细清洗过身体,修剪了鬓角发辫,干净利落,衣装华丽,再加上他们良好的营养条件带来的魁梧身躯和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让在路边观看的松江市民都啧啧称叹。 士兵们踏着整齐的步伐,踩得地面咔咔作响。他们背上背的是六尺长枪,长枪枪头处专门挂着一绺红缨,这种红缨本来是防止杀人后血液流到枪把上,使得手打滑的。虽然士兵们眼下使用的三人刺杀术和日后将要学习的长枪方阵并没有这样的隐患,但是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威势,他们还是装上了红缨。 新兵们也被拉来了,这也是训练的一环,一个士兵不仅要有着精良的装备、全面的训练、强健的体魄、旺盛的斗志,更要有着强大的意志。而意志的磨练,不仅包括对于痛苦、逆境、绝望的抵抗,更有着面对荣誉和胜利的清醒。是以,柳旭专门要求从新兵队伍里面拉来训练最好的五百新兵,在老兵的带领下参与行军。 看得出来,这些训练了才十来天的士兵行军素质并不算高,仅仅只是一里的路程,很多人就走乱了步伐,不是跟着前面人跑,不能和同一排的人标齐直线,就是走成了顺拐,手脚同时出去了。这种表现让负责带队的老兵们有些下不来台,但是当着众人的面,他们又不好意思大声训斥,因此气得脸都红了。这一点不仅老兵们看得出来,围观的群众们也看得出来。在前面的老兵的对比下,新兵的训练不足更加凸显了。但是没有人敢于嘲笑他们,因为比他们的混乱步伐更显眼的,却是这些士兵认真地神情。 他们或许走得不好,或许还不能精确掌握行军步伐的精髓,但是他们一个个都挺着胸、昂着首、摆着臂,哪怕是队伍乱成了一锅粥,也骄傲得像是一群飞过沧海的鹏鸟,傲然注视着前方的苍穹。 他们哪怕是两个人走着走着碰到了一起,也会轻轻分开,然后继续骄傲地走下去。 就好像是偶然落到泥潭里的幼年天鹅一样,他们抖抖翅膀,骄傲地撇撇嘴,在泥潭里的鸭子的羡慕目光中,振翮而去,翱翔九天。 从进入大同军的第一天起,这些士兵就吃到了很多人或许一生中第一顿饱饭,领到了第一件簇新的衣裳。排除了罗教的干扰之后,这些士兵失去了精神的指导,对于大同军派驻的训导员颇为欢迎,成了大同主义的忠实听众——事实上,在枯燥的军营行军生涯中,他们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听。 他们在大同军的第一课,不是大同主义好,毕竟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若是能活过残酷的战阵,就将用一生的生命去体验这一点,这是绝对不可能逃避的。他而们的第一课,是自我身份认知,是认识到自己是谁。 “你们是大同军的士兵,世界上最骄傲的人。你们用长枪和火枪捍卫自己的勇气和荣誉,骄傲地踩在敌人的尸体上,哪怕是面对百倍于自己的敌人,也敢发出愤怒的呼号!王公不如你们,他们怯懦而骄奢淫逸;士大夫不如你们,他们暗弱而腐朽不堪;蛮族不如你们,他们野蛮而不知文明;谁都不如你们,你们骄傲,你们高贵,你们有勇气面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残忍和暴戾,并用文明之剑斩断所有的邪恶和不公!” 这是柳旭写给他们的寄语,这则寄语要求所有训导官必须普及到个人,所有士兵必须在三天之内背会,可以有个别语句错误,可以有发音错误,可是绝对不能不会,实在不会的,就要在全体士兵面前作检讨。 老兵们的示范作用是极大的,在重视荣誉的老兵的带动下,所有新兵都不愿意成为没有荣誉的人,所以他们拼了命地背诵,哪怕是在夜间扎营的时候,都能在营地间听到或粗重或青涩的呢喃。 哪怕是在月上柳梢,五更天将明的时候,都有那么一两句睡梦中的呓语,在喃喃这则充满傲慢和自豪的寄语。 士兵们会背后,就要求在全天背诵至少十五次:起床后三次,每顿饭之前三次,睡觉前三次,其余次数不限。而很多士兵在训练间隙,听训导官讲授了大同主义的道理之后,越发觉得这则寄语意义重大,念诵起来更加卖力了。 这是一种自我暗示,自我暗示的力量是强大的。 自我暗示可以让最懦弱的人成为勇兼百人的勇者,可以让屠城灭国的屠夫变成立地成佛的善士,可以让怯懦自卑的孩童成为意气风发的领袖。 它可以化不可能为可能,更能将一个人的性格彻底扭转。 哪怕是虚假的自信,哪怕是人造的骄傲,也可以让一群新兵有着不输给百战悍卒的傲气。而这种傲气在经历不断的胜利之后,就会百炼成钢,转化为真正的骄傲,铸就一支军队的军魂。(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盛装行军(下) 比起个人的自我暗示更可怕的,是群体的自我暗示,或者说群体的自发无意识。在一个相对封闭的集体中,若是所有人都信奉某一宗旨,游离于其外的人就会感受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迫使他哪怕不立刻皈依,也要对其加以审慎思考,免得被这一集体排斥在外。 哪怕是没有遭到明面上的排斥,哪怕是谈话时插不进嘴,那也是一种无形的障壁,将一个人和周围隔绝开来。 未经训练的被隔绝者,往往不会怀疑环境的错误,而是会从自己身上寻求原因,并进一步寻求“进步”。 部队是个大熔炉,哪怕是铁石心肠,也会在日积月累的相处和训导中有所动摇,何况这些没有见识过现代洗脑技术的普通纤夫。 很快,训导官们就发现,这些纤夫对大同主义表现出了狂热的兴趣,并且对于任何敌视大同主义的人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恨意。这种恨意绝非做作出来的,因为当一种恨意存在于行走坐卧、举止言行之间,存在于人的所有语言和动作之间时,哪怕是一种伪装出来的仇恨,这种仇恨也将注定在心中生根,最终成长成保卫大同主义的参天巨树。 而这种自我暗示更是可以自我强化的。人一旦接受了某种理念,未经重大思想挫折,是不会轻易改换门庭的,而这样的人一旦有了“脱胎换骨”的感受,就会主动和过去的自己划清界限,并努力促使周围的人变得和自己一样——若是自己变了别人不变,岂不是自己的不智! 士兵们踏着坚定的步伐行走在松江府城的主街道上,他们的目的地是府内最大的酒楼。周围围观的群众已经聚集了很多了,但是没有一个人转头左顾右盼,也没有人因为穿着一身得体而美丽的军装而得意洋洋。这些好不容易脱离了悲惨的过去的士兵明白,能从四千多士兵中被挑选出来,本身就足以说明他们的优秀。而能够参与这样的行军,就是他们日后晋升的一大筹码。 这些急于向上,渴望获取名誉、荣誉和赞誉的士兵们极其重视这次机会,所以哪怕是在路边见到了自己的熟人,哪怕是被妙龄少女高声呼唤,哪怕是被市民大声叫好,他们最出格的回应也不过就是微微一笑,借此说明自己内心的激动和兴奋。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一个从前的臭纤夫,对于很多将要死在战场上的士兵来说,今天的一幕或许就是他们人生中荣耀的巅峰,所以没有人抱怨天气太冷,没有人抱怨路程太长,所有人都好像饮了美酒一般酣畅而沉醉,好像在享受人生的极乐。 “慢一点,让队伍慢一点吧,让我们再享受一下这荣耀的行军!”士兵们在内心中高喊道。 “慢一些吧,领袖,让我们尽情展示自己的光荣和威严!” 他们的愿望似乎成真了。 命令从队伍的最前面逐渐传递下来,一排接着一排,相互传递着命令,整个队伍就好像一条巨蛇的一个个环节一样,整齐地停了下来。 “传领袖命令,前方已经搭起高台,领袖要在前面讲话,所有人原地立定,聆听讲话!” “是!”所有人齐声应诺,声震九霄。 得益于拥有一个善于演讲、善于利用一切机会宣传自己的领袖,柳旭的属下们练就了一身搭建演讲台的好功夫,仅仅是一刻钟的机会,他们就利用随身携带的材料搭起一座简陋的高台。 高台不很高,也就是五尺左右的样子,不足以让远处的人看到柳旭,但是足够他的声音覆盖一片地区,足够热情而坚定的士兵们、闻讯赶来的市民们听清楚他的讲话。 这就足够了。 明末城市大发展,具体体现就是市民阶级力量的强化和市集逐渐发展成为长居城镇。若是这一城市化进程没有被满清打断,或许还真有可能发展出城市自制,涌现出强大的资本力量,进而推动中国走向资本主义扩张道路。 历史没有如果,也没有那么多推演,毕竟这一切都只是假设,一切的判断都不过是基于现有的历史材料。而柳旭亲自穿越过来,终于认识到,明末社会的城市化进程真的相当先进。 别的不说,仅仅就富甲天下的松江府来说,市民不仅穿着华丽,普普通通的工匠就能穿着绸面的棉袍,往来行商更是衣锦着绣、神情自信而温和,显然是大国之民。除此之外,长衫高冠的士子,营养良好的农民,俊俏美丽的女性,都往来奔走于松江府的大道上,彼此交头接耳着,相互议论着,彼此吹嘘着,带着繁华盛世特有的自信和安逸,带着市民阶层特有的悠闲和好奇,快速簇拥在柳旭的周围,准备听他的演讲。 或许整个大明已经陷入了风雨飘摇的处境,但是在江南、在南直、在松江,市民阶层的生活还是幸福而安逸的,所以他们追求的已经不仅仅是温饱,他们要求口腹之欲,要求奇谈怪论,要求哗众取宠,要求锦衣玉食,要求灯红酒绿,要求红男绿女,要求一切能够满足他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东西。也正是因此,勾栏妓院为他们开设,话本小说为他们撰写,瓦舍赌场为他们建立,而这些市民也不吝惜地掏出劳动的回报,尽情享受作为富饶都市居民的一切便利。 “或许是福不可享尽啊,谁能想到,眼下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江南盛世,就要给满清人杀个流血漂橹?当年苏州繁华甲于天下,可是等到康麻子大帝驾临苏州的时候,就只有断壁残垣和白骨露野了。虽然不能把所有的杀戮和罪孽归于满清,毕竟还有乱军和起义军造下无边杀孽,可是他们占了大头这一点是跑不了的。”柳旭随意地想着文明治乱的关系,看着眼前的人越聚越多,点了点头,从身边的周珺手里接过扩音,昂首阔步地走上讲台,准备开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POV:刘如意 有无之间 刘如意狠狠擤了一把鼻涕,用随身携带的手巾擦了擦有些发红的鼻头,随后小心地收了起来。他得感冒已经很久了,鼻涕流得很多,所以频繁的摩擦使得他的鼻头鲜红如血,好像红肿了起来。他的身体也因为重感冒而有些沉重,不仅大脑运转感觉有些迟缓,更是浑身虚弱无力,连上马都需要别人帮助。 本来公子是不让他今天一块来的,一方面是怕他从马上摔下来,另一方面感冒具有传染性,在这时候,一场感冒可能就会要了一个壮汉的性命,若是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实在不是闹着玩的。 刘如意不敢违抗公子的命令,但是他实在不想错过任何一场公子的演讲。对于他来说,过去那个懦弱的、怯懦的、不敢抗争的刘如意已经彻底死去了,现在活着的是一个全新的、振奋的、为天下百姓的福祉而奋斗的刘如意,所以他怎么愿意错过这么一个机会! 他现在借住在柳家大宅,这么大的宅子不可能全面守卫起来,而以刘如意的身份,也没有人敢于阻拦他,所以他轻轻松松就走出了柳家,跟着队伍来到了街上。 行军已经不能引起刘如意的兴奋了,久居泰山不知山之高,久泛沧海不知海之大,任何壮阔的景象看久了就会从惊讶变成平常,就会从震撼不已变成波澜不惊。刘如意只是暗暗观察着一些表现良好的士兵的长相,准备日后把这些人收入民政部,作为民政部的第一批官员。 公子已经和他说了,这些士兵在经历了最基本的军事训练之后,若是有人能在内政方面表现出长处,可以加入民政部,作为第一批官员。民政部作为掌握屯垦、分配、后勤等要务的重要部门,绝对不能全部被生员士子占据,哪怕是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讲,也有必要加进去一些活水,一些山头。 “一个组织内有派系不可怕,有内斗也不可怕,一个和谐运转,上下一心的组织只能存在于幻想之中,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组织的。但是一个具有战斗力的组织可以在统一的纲领、严明的纪律、良好的晋升渠道的作用下运转良好,表现出强大的战斗力!”刘如意回想着公子的教导,慢慢凑到人堆里,准备聆听讲话。 公子马上要去面见松江府的权贵富商,可能还要见一些从别的地方赶来的权要,所以今天不能穿大同社的社服,更不能穿军装,否则就是不尊重了。公子今天穿的是世宗皇帝创造的忠靖冠服,这是官员的燕居常服,仅限七品以上京官和八品以上的外省官穿着。 忠靖冠颇具古风,以乌纱制作,后列两山,顶部平平,中间隆起三梁,压以金线,缘以金边。忠靖服色泽深青,以纱罗制成,素地蓝补子,里面是玉色的深衣素带,脚上则是素履白袜。 像这种衣服,是只能骑马乘车,绝对不能在大街上步行的,因为街上污浊不堪,污水横流,若是穿着深色皮靴也就罢了,可是穿着这种浅色的衣服,就很容易弄脏了。而这忠靖冠服乃是朝廷敕造,绝对不能污损,所以也就将官员和普通民众隔绝开来。 这衣服并不漂亮,至少和世面上面流行的珍珠衫、天青氅衣、白绫直身相比,是无疑丑了很多。但是民众们并不这样想,他们看着身穿官员便服的公子,无不高声尖叫起来,好像见到了心目中的偶像。他们的声音很响,尤其是很多大汉也高声鼓噪叫好起来,吵得身体不适的刘如意头大如斗,痛苦不已。 他们很多人并没有见过公子,也读不懂高深奥妙的大同理论,唯一可能认识到公子的途径就是话本小说和编排出来的喜剧,但是这显然也不足以支持这么热烈的感情。这么想来,他们行为的最好解释就是,他们崇拜的其实不是公子本人,而是公子身上的官服。 这身官服并不好看,但是却象征了统治天下二百六十年的大明王朝的威严,象征了治理一方,总揽军政大权的无上权威,很多人哪怕终其一生都未必能见到这样的官服,当然值得他们崇拜。 “只怕换了我穿上这官服,他们也会尖叫,换了一只狗、一只鸡来,他们也会这样!这谁穿官服不要紧,只要穿的是官服,他们就会崇拜,就会俯首帖耳,甘做顺民!”刘如意心中感叹着,心中充满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是了,这就是我们大同社的意义了,我们要让天下万民明白,大明王朝的官服就不了他们,不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只有我们大同社,只有我们的大同主义,才能拯救这个世界。 他一边这样想着,那边公子的演讲已经开始了。 公子走上讲台,双手轻轻下压,这说明演讲就要开始了。环绕着高台护卫的士兵们将高台包围起来,大声喝令市民们闭嘴安静,不允许一点杂音出现。刘如意也在被呵斥的人当中,但是他根本不以为意,只是看着公子,眼睛里面充满期待。 今天又要有什么理论呢? “松江的市民们,本官柳旭,天子爷亲赐的状元公,新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想来大家对我应该有所了解!”公子微笑着自我介绍,似乎没有任何架子,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市民们却没有人敢于插嘴饶舌,毕竟讲话的是朝廷命官,他可以做出一副亲民的样子,小民也可以感激涕零,高呼天恩浩荡,天降青天,但是把自己和朝廷命官平等相待,真的以为二者之间没有距离,那就是愚蠢了。 刘如意不喜欢小市民,觉得他们太势力、市侩、那里有好处往哪里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懂得趋利避害,只是迭迭点头,绝不干扰讲话。 “本官今天讲话,不讲那些深奥的理论,想来大家也不会喜欢,本官今天给大家讲个故事。” “本官小的时候是个顽童,喜欢玩各种小动物,有一次,抓到几只青蛙,我于是决定把他们放到热水里煮熟。” 所有人的呼吸都似乎停止了,他们被这个开头吸引了。连刘如意都有些好奇,这个故事里虽然没有才子佳人,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穷书生,没有官小姐,可是这是一位朝廷命官讲述自己的顽童经历,这就值得所有人仔细聆听了。 “本官不喜欢像别的孩子那样玩,比如用线把青蛙拴起来,或者把青蛙烧熟了吃掉,因为太过寻常,根本没有新意!于是本官让人烧了一壶开水,然后把开水倒在铜盆里面,然后把青蛙直接放进开水,结果你们猜怎么样?”公子卖了个关子,等到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他才慢大声说:“这只青蛙也不傻,它直接跳了出来,不仅快速逃走了,还把热水溅了出来,烫了本官的脸,瞬间就起了水泡!你们看,本官脖子下面这一块,就是当年热水烫出来的!”公子用手指着脖子和下颌交界的地方,笑吟吟地说,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好像一群鸭子一般,用力抻长自己的脖颈,生怕自己看不到了。 “不对啊,公子脖子上哪里有疤,这应该不是真的!”刘如意见过公子,自然对此心知肚明。他伸头看了一下,隔得太远了,他看不到,而他自诩视力还不错,他都看不见,别人应该也看不见。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一个大汉高声叫道;“看到了,的确是,金钱大小的一块红斑,看样子就是开水烫的!” “对,我也看到了,就是一块红斑,可不是!” “不对,不对,明明是小指头那样的一块,哪有金钱那么大,若不是柳公站在高台上,怎么可能看得见!” “放屁,明明就是金钱大!” “就是指头大!” “我也看到了,我也看到了!” 好像是一群木偶被丝线牵拉着一样;又好像疾风吹过,青草纷纷低头一样;又好像投一块石头进湖,惊起一群水鸟。 所有的市民都抻着脖子,高声叫嚷着,呐喊着,汹涌着,热情地欢呼着,好像他们发现了一块金子,又好像他们成了御赐状元公,成了新任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有些人甚至因为伤疤的大小而彼此吵闹争斗,若不是有身着戎装的士兵镇压,只怕就要当街上演全武行了! 但是不论怎么样,他们都声称自己看到了。 “我们看到了,我们真的看到了,我们全都看到了!”市民们高喊着,神情里满是激动。 “可是我没有看到啊,他脖子上没有疤呀!”一个孩子叫嚷着,“他脖子上面的确没有疤!” 他身边的市民们立刻转过头来,怒视着他! “闭嘴,小畜生,你懂什么!”他的父亲狠狠在孩子脸上抽了一巴掌,随后脸色涨红,神情激动地呐喊着:“我看到了,我也看到了!” 他高声叫嚷,好像世界上视力最好的人。 孩子捂着通红的脸,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巴掌印,哇的一声哭了。 市民们听了这句话,又看看捂着巴掌印大哭的孩子,满意地笑了,又热情地高呼起来。 他们高声呼喊,如痴如狂。 “可是公子脖子上面的确没有疤呀!”刘如意纳闷地想着,“莫不是我感冒转成发烧,把自己烧糊涂了?” 他神情疑惑,满脸不解。(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POV:刘如意 也曾有梦(一) 公子微微笑着,似乎浑然不管自己其实并没有一块疤在脖子上,接着讲他的故事:“然后呢,我第二次学聪明了,我让人架了一锅冷水,把青蛙放在冷水里面,然后在底下慢慢点火,慢慢加热——你们猜怎么样?” 围观者面面相觑,他们或许有人能猜得出来,但是这时候贸然出头说话,却好像一个明智的决定。 谁知道柳公是在等待众人回答,还是准备设个套呢! 一时间,场面有些沉寂。公子叹了口气,准备揭露谜底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高声喊道:“青蛙被煮死了,跳不出来了!” 此话一出,众人大惊,惊的倒不是这个答案,而是发出这个声音的人的勇气。 一起在底下叽叽喳喳是一回事,敢第一个回答问题却是需要更多的勇气的。 刘如意随着众人循声看了过去,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长相平庸,玉色的短衫洗得发白,正面显眼处打着十几个补丁,可以想见主人的窘迫。松江号称“衣被天下”,得益于充足的棉布供应,本地衣服不仅质量好、款式新,价格也是不高。守着这么一个地方还穿不起好一点的衣服,这个少年的贫穷可想而知了。但是这衣服虽然寒酸,却并不破烂,每一个破洞的地方都用补丁补起来,虽然补丁的颜色五花八门,显然是逮着什么颜色的碎布就用什么颜色,但是毕竟还有个样子。 能在这样的困境中还不忘缝补衣服,保持一个最起码的样子,这说明这个少年生于贫贱,却不困于贫贱,是个可造之材。 同样出身贫贱的刘如意暗暗点了点头,他现在大小也算是一个领导,有着自己的一套看人的法门。他用人喜欢用出自贫寒之家却不贪婪,出自富贵之家却不骄狂的人,前者懂得民间疾苦,又不会因为幼年的贫贱而贪婪腐化,后者家庭良好,不会被蝇头小利动心,又视野开阔,可以大用。而那些生于贫贱又汲汲于功名利禄的,当了官难免就要大贪特贪,刘如意是能不用就不用的。 “这个少年还颇有胆识,若是能收到手底下,打磨一番,未尝不能做个得力臂助,帮助公子完成大业!”刘如意这样想着,却听见公子开心地大声说: “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回柳公,小人方安贫,以前也煮过青蛙玩,所以能回答柳公的问题,冒昧之处,请柳公原谅!”方安贫跪了下来,有条不紊地回答着问题。这对这个年纪的贫家孩子来说可不容易,公子身居高台,居高临下,身上官府威势赫赫,周围近千名大兵威风无两,杀气勃勃,哪怕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刘如意,在士兵们齐声高呼的时候心里都有些心惊胆战,更别说普通的少年了。 这个方安贫名字也很有意思,安贫乐道,安贫乐道,这是颜渊的境界,能给他取这个名字的,倒也不是俗人。 刘如意觉得很有意思。 公子看了这一幕,越发开心了:“好,好,你小小年纪,看样子是个苦出身的,却能回答我的问题,不被我的威势所夺,的确不错!这样吧,我身奉皇命,往开夷洲,手下正是缺人用人之际,你若是愿意,可愿意跟着我为大明效力,给天下生民开出一个大大的太平来?” “固所愿,不敢请耳!”少年高声回复,言语洪亮,却没有一丝得意的骄狂,这就让刘如意更喜欢了。 “不亢不卑,不亢容易,只要勤于自省,每个人都能做到,可是很多大明人的膝盖骨是软的,见到大人先生就知道跪下,能做到这个不卑却是难啊!”刘如意心里感叹着,又听公子说:“很好,你回头收拾一下,径直去柳府报道就好,那里有个叫刘如意的,是我的属下,你可以先跟着他做事,若是有德有才的,日后必有大用。” “是!”方安贫学着士兵们敬了个军礼,在周围人群羡慕的眼光中离去了。围观者生怕得罪了这个一朝登天的少年,都没敢阻拦他,眼睁睁地看着他跑远了。 “哎呀,这可不好,我偷偷跑了出去,若是方安贫找不到我,却是丢了一个人才!”刘如意暗叫不妙,可是眼下左右全是人,前后看看,全是人头,密不透风,连一只苍蝇只怕都跑不出去,别说他一个文弱书生了,就是彪形大汉来了也得蹙头,怎么能挤得出去! “方安贫啊,方安贫,只求你不要找不到我就走,不然咱们就是缘悭一面了啊!”刘如意暗自祈祷着,心里忐忑不安。 公子又说话了:“刚才方安贫说出了本官的答案,没错,温水里的青蛙被煮死了,这个答案估计很多人都能猜到,不算厉害,可是你们想到没有。”说到这里,他语气骤然转厉:“你们看看你们自己,你们就不是这温水里面的青蛙吗?” 他看着面面相觑、神色震惊的市民们,高声叫道:“你是一个木匠,从小跟着父亲学习木工活,可是你知道,你不想当一个木匠,你想当画家,你想在宣纸上作画,用毛笔挥洒,你想在雕龙绘凤的大宅子里面,和社会名流谈笑风生,而不是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小房子里面,做着你不喜欢的木匠活!可是,当你第一次说出这个梦想的时候,你父亲给了你一巴掌,说你是痴心妄想!然后,你就再也不敢提自己的梦想,从此安心学习木匠活,成了一个木匠。而今,你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成了一个还不错的木匠,还继承了父亲的木匠店,有了点钱。可是你知道,当你深夜沉思,当你雨天徘徊,当你雾天逡巡的时候,你知道!” 他指着自己的胸膛,那里是心的方向:“你不甘心,你不甘心呐!你想当一名画家,而不是一个木匠,你想用墨水作画,而不是用木头块作画!但是你已经结婚了,你有孩子了,你要养家,你要生存,所以你放弃了梦想,你怂了!” “可是,你想过没有,人只能活一辈子,下辈子喝了孟婆汤,你就不是你了!你若是这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你就不后悔吗?你就不后悔为什么没有做一名画家吗?”公子高声喊叫着:“你这一辈子呐,对得起很多人,对得起父亲,对得起老婆,对得起孩子,可是就是对不起自己呀!” “你就不想自私一回,就不想认认真真、真真正正地追求一次梦想吗?”公子高声呼喝,声如雷霆,语气虽沉稳,却蕴含了火焰一般的能量,这能量熊熊燃烧着,注定要点燃无数颗尘封的心灵。 公子如火炬,照亮一方,点亮万家灯火,又将带领着这些灯火将天下点亮。 到了那个时候,万家灯火,天下大明。 大明,大明,华夏之光,朗照万邦,这才是真正的大明! 大明之明,乃是明亮之明。 很多人垂下了脑袋,哪怕是他们没有读过很多书,听不懂圣人言论,可是公子的大白话他们却听明白了。虽然公子举的是木匠的例子,可是谁不是一个被父亲逼迫的木匠呢,谁心中没有一个做画家的梦呢? 刘如意左右观察了一下,那个膀大腰圆、腰里别着一把杀猪刀的汉子哭得涕泗横流,他或许是当初想做一名读书人吧;那个浑身金玉锦绣,头上戴着镶嵌明珠的四方冠的商人抹着眼泪,也许他想周游大明,而不是跟商人做买卖?那个裤腿上沾着泥巴,身边还放着一个扁担,两筐蔬菜的农民呆呆地站立着,眼神迷茫,或许他也有梦想,或许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或者是一个峨冠博带的士子,或是一个出入驷马的豪商。 他们都有梦想,可是很多人都没能实现。 刘如意突然有些庆幸,他虽然得了重感冒,可是毕竟不太容易死,可是这些人没能实现梦想,此刻却和死了差不多。 “我这里有一个士兵,他原来是个地里刨食的农夫,我请他给他家讲两句!”公子将一个士兵请上高台,大力鼓掌。 “啪啪啪……”激烈的掌声响起来了,一开始士兵们,他们表情有些错愕,似乎从来没想过,公子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把一个士兵请上高台,让他讲话,可是他们随后就面露狂喜之色,拼命地拍起巴掌来,生怕掌声不够热烈,丢了士兵的脸。还有士兵边鼓掌,边示意边上的市民鼓掌,一定要把这个场子给战友撑住。 这一刻,不管是和这个士兵交好的,还是和他有矛盾的,都用力鼓起掌来,此刻台上的士兵,就是士兵的代言,他有脸,所有士兵有脸,他被侮辱,所有士兵都被侮辱。 除了信仰大同主义,士兵们比起原来的明军有什么变化?是什么让一群普普通通的农民进化成强悍的大同战士?刘如意一直有些不解,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过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POV:刘如意 也曾有梦(二) 他们有荣誉,他们追求荣誉,他们不仅仅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他们之间有联系,有着超越血脉而高于血脉的联系,这种联系让他们在战场上生死相依,在军营里彼此守护,在这样的场合,更是万众一心,荣辱一体。 掌声好像潮水一般扩散开来,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所有人都学会了这个简单的鼓掌方法:轻轻打开手掌,用力重重地叩击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再来一次,就是完美的鼓掌。 不需要什么技巧,只需要力量,声音越大,士兵越喜欢。 走上高台的士兵长相纯朴,一看就是一个农民出身的青年,他眉毛粗粗,脸儿阔阔,嘴巴大大,长得好像一头淳朴厚道的老牛。而他的身体也很像老牛,结实、壮阔,发达的肌肉好像小山一样隆起,代表着无限的力量和精力。唯独有一点和普通农民不同,他眼里闪动着自信地的光芒,这是拥有自信和力量的人才会拥有的光芒,有着这种光芒的人,哪怕是前方无路了,也会一路坚持到底,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顽固至极,可爱至极。 这样的士兵,忠诚、自信,是大同主义最好的卫士。 士兵庄严地给公子敬了个军礼,随后又对市民敬了个礼,完全没有一个农家孩子应该有的腼腆。他神情庄严,大声说道:“大家好,我是牛大壮,半年以前,我比你们差远了,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没有说军衔,这是因为大同军内部军制和明军体制截然不容,暂时不宜公之于众。 市民们大声给他叫好,他们不敢贸然给公子叫好,毕竟朝廷命官的威严已经深入人心,决不容普通人冒犯。但是因为文贵武贱的传统,他们并不害怕这个士兵,反而还对这个彬彬有礼又落落大方的牛大壮颇有好感,因此纷纷呼喊起来。 牛大壮耐心地等待着众人喧哗结束,才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我从小就想当将军,扛着枪,穿着盔,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千的军队,保家卫国,造福一方!可是我爹说了,咱家就是穷混混的命,辛苦一年,能落个肚圆就不错了,哪里还能当什么将军!我哥哥也嘲笑我,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小子,没练过武,没学过兵法,没有贵人垂青,还相当将军!你们知道吗,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都凉了,他们是我的爹和哥哥,可是也都这么不看好我,你们说,我又怎么可能当将军呢!”说到这里,牛大壮神色有些伤感,显然这些话深深伤了他的心,以至于时至今日,他都还不能忘怀。 众人听了他的话,神情有些落寞,这不仅仅是牛大壮一个人的痛苦,这是所有人共同分担的一种痛苦,一种不被理解,不被接受,不被重视的痛苦。 “曾经有一回,我在地里给东家扛活,从路边奔过去十几匹高头大马,那可真是威风呐!为首的将军穿着铁甲,腰挎长刀,胯下的黑马神骏无比,一步就顶平常人五步,真是比那流星闪电还要快!而他的士兵也都是威风无比,个个顶盔掼甲,持刀带剑,好像那戏曲里面的天兵天将!” “我看呆了,都忘了扛活,就在那里站着,眼看着他们从我视线里跑出去,就算跑远了,我还看着他们的马蹄踩踏出的烟尘出神,幻想着我要是其中一个该有多好,把干活什么的全忘了!” “我正想得开心,结果脑袋就挨了一棍!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东家,他看到我不干活,只发呆,气得脸色通红,拿起棍子就劈头盖脸一通乱打,边打还边骂‘你这不长眼的,你这王八蛋,老子给你吃的,给你穿的,你还不干活,打死你得了’!他那棍子是经常用来打人的,材质是铁力木的,抓手的地方都给他握得光滑无比,挨这一棍子跟挨了一铁棍似的,得疼上五六天!”牛大壮神情平淡地陈述着自己挨打的细节:“他先打我脑袋,我说别打脑袋,打坏了就没法用了,他想了想,就专挑我肉多的地方打,大腿、小胳膊、屁股,见到我躲,还拿棍子戳我,现在我不好脱衣服,不然就给你们看看,那挨打的印子,到现在还能看到呢!” 说着,牛大壮又悲壮地说道:“大家伙评评理啊,我老牛给他干了五年的活,平素都是兢兢业业,起早贪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兔子少,从来没有偷过懒!而今却因为我老牛发了一会呆,他就拿那铁力木的棍子打我,你们说说,这还有天理吗?”说完,他又大喊:“这地主,他自己的儿子二十多了,跟我差不多大,从小都不舍得动一指头,二十多岁的人只知道天天吃喝玩乐,而我却得给他干活,发呆就得挨揍,都是爹生娘养的,难道我老牛就不是人吗?” 众人听到这话,纷纷握紧了拳头,嘴里骂咧有声,朴实无华又带有细节的实话是最容易打动人的,而这些人又多是工匠小工、普通商贩,哪个人没有被强权欺压,被上级欺凌的过往呢,所以他们好像是把自己代入了牛大壮的世界中,纷纷对该死的地主喝骂出声。 刘如意越听越有些不对味,这个故事他似乎听周珺说起过,是宣传组专门创作出来的作品,当时还因为地主老财用什么棍子打人争执了一番,有些人说铁力木的棍子太重,只能用来打板子,打躲避的人是绝对打不着的,有人却说地主也有力气大的,怎么打不着。宣传组都是些半大的小唱少年和浪荡的不得意士子,平素最喜欢饶舌多嘴,所以很快就吵了起来,结果害得睡在他们隔壁的刘如意也睡不着,只能听着他们吵吵嚷嚷。 不过哪怕是刘如意听出了不对味,他也不敢当众说出来,毕竟动了感情的民众是不讲道理的,他若是轻易出口质疑,只怕当场就得被打得血溅五步。 “看来这个牛大壮也是公子专门挑出来的!”刘如意这样想着,心里敬佩万分:“这个牛大壮,可真是个天生的演员!长得一副老实巴交、相貌堂堂的样子,却一肚子坏水,要不是我听过这个故事,都给他蒙过去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POV:刘如意 也曾有梦(三) 听着牛大壮的故事,有的激愤不已的年轻人大叫出声:“打死地主,打死地主!” “打他,打他!” “是爷们就打死他!” 一时间,群情激奋,市民们纷纷卷起袖子,挥着拳头,把牛大壮故事里面的地主看做了生死仇敌,好像若是这个地主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要立刻把他打成肉酱一般。 看着众人的反映,牛大壮深深地叹了口气:“大家说的对,应该打死他,可是这说话容易,做起来却难啊!我一家人都没有土地,都是给人家扛活维生的,我若是打死了他,倒是出了口气,可是就得摊上官司,家里就少了一个劳动力,以后可怎么活啊!” 众人沉默了,嘴上讨个便宜容易,很多人被欺负了之后也会在心里暗想“若是老子那天发达了,定要打死你个狗才”,可是真要是动手杀人,却是很多人不敢做的。 冲动与行动之间只差了一个字,可是这一个字有时候便是天壤之别,不是涛天仇恨和血海深仇,是很难越过这一界限的。 牛大壮看着气氛有些低落,大声说道:“我本来以为,这一辈子就这么着了;我本来以为,这一辈子就只能当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我本来以为,这辈子只能土里刨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将军穿着盔甲,带着长枪大刀,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了!可是,或许是上辈子积德,柳公来了!” 他这句话成了他的表演的高潮:“那天柳公派人来到我们村庄,说是要招人一起讨伐魏忠贤!我爹害怕,不仅不让我去,还说九千九百岁权势滔天,谁惹着他就得死!我哥哥害怕,说魏公公乃是皇爷眼里的红人,怎么会有人想不通去找死!我说不,我不要一辈子都这么活,我不要一辈子都这么过,哪怕是死了,哪怕是给人砍成肉酱,我也要在追求梦想,在成为一名将军的道路上死!我在军队夜校学了认字,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因为追求梦想而死,哪怕是死了,不说有泰山重,也比苏州虎丘山重!” “好!”市民们轰然叫好,掌声如雷! 牛大壮得意地看了市民们一眼,继续说:“刚加入柳公的队伍的时候,那可是真苦啊,天下人都说我们成不了事,都说我们打不败魏忠贤,都说我们要吵架灭族,我爹甚至跑到官府,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那一段时间,我好害怕,我生怕这辈子就这么着了,这辈子再也当不了将军了!可是柳公!” 他看着坐在一把椅子上,神色平静的柳公,用充满激情和虔诚的语气说:“柳公听了我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天地间,有的生下来就夭折了,有的活了一百多年,可是这时间和天地的时间相比,其实都是一样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做一个农夫,活了一百岁,天天在庄稼地里面打混,只知道收粮食、打粮食、交租子、给小吏下跪,活了一百岁又如何呢?可是人生若是像个好汉子,顶天立地,行的正坐得端,为了正义而活,为了梦想而活,哪怕是只有十年,也比那一百年强得多!” “所以,我就安下心来,老老实实地跟着柳公,柳公让我前进,我就前进;柳公让我站立,我就站立;柳公让我杀人,我就杀人。你们在看,我们赢了!几千人的队伍,不过是几千的秀才和农民,竟然就打败了魏忠贤,打败了天底下除了皇爷之外权力最大的人,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说完,他高声吼叫道:“我老牛现在,手底下管着百十个兵,一个月三两月钱,军粮管够,穿得比将军还要威风,只要不死在战场上,就能当个大将军!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跟着我喊,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他一张嘴,所有士兵都高声喊叫了起来,而市民们早就被他的励志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又听到前面还有“皇爷厚恩”这句话,哪里敢不从,纷纷攘臂而呼,声势浩大。 牛大壮喊发了性子,冲着台下的士兵们高叫道:“兄弟们,为什么咱们现在有吃有喝,意气风发?” “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兄弟们,为什么咱们自从跟着柳公,就再也不觉得迷茫,再也不觉得恐惧,再也不会孤单?” “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各位松江府的父老乡亲,为什么面对痛苦的生活,我们依旧保持初心,坚持梦想,依旧相信自己有一天可以成功?” “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 牛大壮扯着嗓子,带着市民们吼了十几遍,终于觉得心满意足,慢慢停下了嘶吼。他的嗓子很好,哪怕是吼了这么久依旧和一开始一样洪亮而高亢。他用充满敬意地眼光看向众人,端端正正地向他们行了个军礼,随即用洪亮的嗓音说:“禀报柳公,牛大壮讲述完毕,请指示!” “很好!说的不错!”公子慢慢站起身来,走到牛大壮身边,冲着众人说道:“诸位,诸位!这个牛大壮一开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虽然心怀梦想,可是依旧被现实打压得体无完肤,哪怕是发个呆、打个盹,就要挨棍子,这和很多人是何其相似!可是如今各位再看看他,看看他的身板,看看他的身材,看看他的气质,哪怕说他是个千户、是个指挥同知都有人相信!为什么?为什么一个平平常常、没什么特意之处的农夫可以成长到这样的地步?” 市民们沉默了一下,齐声高呼道:“皇爷厚恩,柳公领导,梦想不败!”刘如意猜测,他们这完全是喊顺了嘴了,不管站在高台上面的人是谁,不管他问的是问什么问题,统统用这句话回答,这就和臣子在被皇帝训斥之后,只要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不说有用,至少不会犯错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POV:刘如意 也曾有梦(四) 公子含笑点了点头:“各位实在是太抬举本官了!皇上厚恩,自然是比天还高,比海还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梦想的力量,各位也看到了,自然是强大无比,当年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仁就是孔夫子的梦想,而他的意思,就是只要坚持梦想,就一定可以成功!” 说着,他举起了牛大壮的手,牛大壮比他高,也比他壮,两个人站在一块对比就越发明显,但是公子扯着牛大壮的手高高举起,没有人觉得有任何不对,甚至刘如意也觉得,就是应该这样。 “公子乃是精神上的巨人,像这样的人,扯着任何人都是应该的!”刘如意想着,就听到公子高声叫道:“因为梦想,这个士兵从一介农妇变成了光荣的士兵;因为梦想,这个士兵脱离了贫瘠而又无趣的乡间生活,走向了波澜壮阔的大时代,和大明的精英士子们一起打败了魏忠贤;因为梦想,他成了一名低级军官,而只要他努力战斗,不屈不挠,我保证,他一定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将军,让他骑着高头大马,带着护卫,雄赳赳、气昂昂地在乡间飞奔,让其他的农家孩子看了发呆!” “让我们为他欢呼,让我们给他鼓掌,让我们一起高呼‘皇上万岁,梦想不败’!”公子的鼓舞能力比牛大壮强多了,他只是寥寥数语,就调动起了所有市民的热情,他们和更加狂热的士兵一起,挥舞着手臂,原地又蹦又跳,相互赞叹着、嚎叫着、拥抱着,发泄着内心的渴望和抑郁,用尽所有办法昭示自己对于未来的渴望。 这就好像是一场狂欢,没有车队,没有杂耍艺人,没有烟花烟火,但是却点燃了所有人心头的狂热。 刘如意用尽全力才避开一个想要拥抱他的市民,又一闪身躲过一个想要冲向高台的市民,不迭地趁着所有人都向前涌的时候往后一撤,才避免了被人群踩踏的危险。 “天哪,公子这一句话,竟然让他们如此狂热!”刘如意心有余悸地抹了一把冷汗,觉得自己全身全是汗水,被风一吹,冷得难受,直打哆嗦,不由得暗暗叹息:“再来这么一次,只怕我这感冒就再也好不了了!” 公子喊完这句话,命令牛大壮走下高台,又目光灼灼地看着市民们:“各位,各位!你们今天故事也听了,牛大壮的事迹也分享了,就没有一点想法?” 众人奇怪地看着他,目光里面闪动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种东西蕴含了一些希望,带有三分的渴望,又有着不少恐惧,对于未来、对于改变的恐惧。 恐惧中夹杂着希望,这就是未来,未知又迷人的未来。 “本官奉皇上之名,前往开拓夷洲,殖民东南,为的就是解决大陆上人口太多的问题。的确,这一去有些危险,那里有土人,他们杀人很厉害,不到五万人,分成大大小小百十个部落,相互之间仇杀不休;那里还有几千的红毛夷,他们有大炮,有火铳,也会修筑城堡,还有战舰!本官说,这一去,很危险,本官自己都不能保证一定可以活着回来,至于这些士兵们,估计也会有两三成的要埋骨他乡。”刘如意听了这话有些惊讶,这不是自曝其短吗,她本来以为公子要忽悠一批市民跟他前往夷洲,毕竟这些市民大多数是有手艺在身的技术人员。可是若是这么说下去,只怕先前说的话都白费了,没人会跟着公子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的! “当然,这夷洲也是个好地方,仅仅是耕地就能开垦出至少八百万亩,只要咱们修好水利,这些都是每年可以出粮食好几石的好地!这还仅仅只是耕地,那里有天然的渔场,鱼多的一网能打几千斤,本官有办法可以做成可以长久保存的罐头,仅仅这一项就能养活百万人口!除此之外,这地方生产甘蔗,做成蔗糖销售,每亩地一年就能赚一两银子!此外,夷洲还有金矿、银矿、铜矿、宝石矿、煤矿、硫磺矿!毫不客气地说,任何人,只要你勤于动手,不偷懒磨滑,勤俭节约,你要是在夷洲工作五年,攒不下五十两银子,我自己掏腰包给你补齐!” 公子这句话一出,所有市民的眼睛都亮了,五十两! 刘如意早年的岁月就是不断和贫穷作斗争的岁月,自然知道这五十两的意义。虽然对于东南世家的子弟来说,五十两不过就是一天的饭钱,或者他们和花魁玩耍一天的费用,但是对于刘如意来说,这笔钱足够维持他五年内的所有费用,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 他还算是社会的中下阶层,对于那些城市贫民来说,五十两更是一生都未必可以积攒到的庞大的财富,而公子这一说就是五年五十两,又如何不能让他们怦然心动。 富贵险中求,从来高收益就伴随着高回报。哪怕是偶尔有一个地方能发大财又很安全,闻讯赶来的求财者也会想吸血的蚊子一样攒集此处,迅速把财富吸干。若是公子把夷洲说得无比美好又安逸无比,很多人都可能心怀疑虑,但是先说危险,再说财富,很多人就可能会觉得可以接受了。 “示之以诚,待之以正,不耍诈,不欺瞒,以诚心应天下,则远人自来。公子高明,高明!”刘如意心里感叹着,又听到公子说:“士兵们,对于市民,本官说利益也说危险,但是对你们,你们早就学过大同主义,本官不说那些充满铜臭的东西,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愿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跟着本官一起南下夷洲,为万民开太平,为生民求活路?” 兴许是这些士兵早就被公子的情操所打动,又兴许他们早就把各级军官待遇和分地政策背地滚瓜烂熟,这其间的区别刘如意无法分辨,或许是这两种原因都有吧。但是从结果来看,士兵们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好像他们不是要去远征一个蛮荒之地,而是要去踏青郊游一般,他们高声呼喊道:“愿意,愿意,愿意!” 公子又看看市民们:“你们中的人很多都有梦想,可是现实很残酷,实现理想需要很多的努力和足够的运气,所以你们中的很多人都只能颓然放弃。要不然,此刻你们就是坐在酒楼等我过去,而不是在这里随我吹寒风了!可是!” 公子加重了语气:“眼下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给你们一个追求梦想,追求功名利禄的机会!本官带人殖民夷洲,不仅要带军队去,更要带工匠、带手艺人、带大量的农民去!本官拿身家性命承诺,凡是有手艺在身的,都能得到高于原本月钱三倍以上的工资,若是本事的确高明的,可以高到五倍,十倍!本官曾经给一个红毛夷开了五千两银子一年的工资,你们若是觉得自己不如红毛夷,不配争这个钱,也就罢了,若是有雄心的,就来川沙堡,本官恭候你们大驾!” 说完,公子用凝重的语气说:“小的时候,你要实现梦想,你爹不答应,你家没有钱,你运气不好,所以没能实现;青年的时候,你要实现梦想,你老婆不让,你小孩没饭吃,你得养活爹娘,所以也没能实现;现在,你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你饭能吃饱,可是还是不开心,因为你的梦想没有实现,你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真地去追求梦想。可是,可是你只是说说罢了,你只是笑笑罢了,你是个懦夫,你只敢去说,不敢去做,只敢说‘我当年若是’,却不敢说‘我明天就去’!而今,你们不需要再抱怨了,不需要再后悔了。老天没给你的,爹娘没给你的,皇上给你,本官给你!而今,本官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一个上升的空间,想要发财的,本官保证,只要你公平交易、勤劳劳动,运气不太坏,十个人里面九个都能发财;想当官的,只要你勤劳本分、恪守法规,本官保证让你升官,坚决不会有沧海遗珠;想出名的,拿出你的本事来,本官手底下有最大的报纸,只要你有本事,本官让你一夜扬名!即使你想家了,想要回去了,没有路费的,本官给你出钱,给你粮食,免费送你回家!” 最后,公子大声吼叫:“是爷们的,拿出勇气来给本官看看,否则,永远别说你有过梦想!士兵们,唱起大同歌,咱们走!” “是!”士兵们齐声大喝,迅速组成行进纵队,高声歌唱《大同歌》,慢慢开走了。他们步履铿锵,神色坚定,看都不看市民们,骄傲得好像列队飞行的天鹅。 高唱军歌的士兵们开走,刘如意却发现场面一片安静,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他扭头一看,所有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美的丑的、胖的瘦的,尽皆泪流满面! 但是刘如意知道,这不是泪水,是梦想的凝华。(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POV:卞峦山 打听消息(上) 卞峦山坐在一张方桌前,轻轻呷了一口茶,这茶是明前的龙井,最是甘冽不过,绿色的叶片沉浮水中,芽茎直立,幽香四溢,茶汤清洌,堪称绝代香茗。龙井怕雨水(注1),清明前的龙井叫“明前”,谷雨前的龙井叫“雨前”,民谚曰“雨前上品,明前真品”,可见其珍贵。 闭着眼睛体会着茶叶在嘴中的轮转和沉浮,他用鼻子轻轻翕动,吸进去了一股清香,感觉自己好像漫游在森林之中,触目所及,尽是绿色的草叶,嘴巴中被清新的空气填满,实在是人间极乐。随后,他慢慢放下手中的白瓷茶杯,睁开眼睛,不再喝茶。 一杯茶他只喝一口,所以感受最乐;一个女人他只上一次,所以感觉最好;一件事情他只做一次,所以不受伤害。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他今日穿的是织金曳撒,头上带的是缠棕大帽,腰佩宝玉,腕着翡翠玉镯,食指上带着一个嵌宝石花叶形戒指,金质花叶纹为托,嵌蓝宝石、红宝石各二,绿松石与琥珀各一,华贵无比,正是一派富贾豪商的气度。 卞峦山做出一副趾高气昂又粗鲁无礼的样子来,正像一个骤然富贵又粗鄙无文的商人。这样的人在富甲天下的松江府很多,在这座酒楼里面也绝不在少数,所以没有人会去注意这样一个人。 松江府的大人先生们不会注意他,他们只是聚在一起喝茶,讨论着柳公即将到来的讯息,议论着如何和这个未来的官场新贵交好;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商人们不会注意他,他们只是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议论着柳公之前散布的消息,幻想着能够搭上柳公的大船,成为江南首富;帮闲和仆役们更是不会注意他,他们的眼睛里只有自家主子的要求和情感,不会注意别的富商的举动。 他穿着华丽,却好像一个隐形人一样在酒楼里面走动,注意着别人,却不被别人所注意。 商人们和官员泾渭分明地分开来坐。虽然眼下江南经商之风盛行,商人地位颇高,官老爷请吃饭,他们也能上座,有些时候家里开宴席,也能把官老爷请来上座。但是那些都是私底下的东西,大家心知肚明就好,却不能说出来。眼下柳公宴请宾客,商贾和官员都被邀请了,看在柳公的面子上,大家可以同处一室,但是要坐在一块,官老爷们实在是不愿意的。 这帮官老爷,做事不成,吃饭倒成,料民理政不会,贪污受贿不学就精! 卞峦山心里暗暗鄙夷着这些官员,慢慢走到几个商人跟前,听着他们说话,轻轻问:“在下马胡子,兄弟是苏州过来的,听说柳公要请大家伙吃饭,还说有发财的好机会,就过来了。可是兄弟毕竟不是松江人,对柳公也不大熟悉,还请各位跟小弟说说,今天散席,小弟请各位上青楼耍子!” 这些商人看到卞峦山过来,朝着他笑了一笑,为首的商人穿着蓝色锦袍子,上面绣着蟒龙,头戴一顶镶嵌了明珠的帽子,堂而皇之地坐在椅子上。他的服装已经违制,可是在场的人都好像视而不见一样,可见这礼崩乐坏到了什么程度。 他听卞峦山说话客气,笑了笑:“兄弟客气了,在下周邦,这几位是王通、冯国、许遭,孔夫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你我都是商人,自然应该相互帮助,日后说不得有劳烦兄弟的地方!” 卞峦山微笑着和各位行了个礼,坐在他们桌子边上的空椅子上。这也是他的小心机,若是一直站着,这些人就会把自己看作是外人,不和自己讨论核心问题。可是自己若是坐了下来,就成了自己人,这些人说话的时候就不会太顾忌自己,也就能得到更多内幕消息。 一个商人见到卞峦山衣着考究,一身行头价值昂贵,不由得好感大生,问道:“兄弟看样子也是个大商,比我是好多了,不知在哪里发财呀?” 卞峦山微笑,这些商人都是鬼精鬼精的,若是不能和他们交交底,他们不会说出什么重要消息,于是说道:“哪里敢说发财,随便混口饭吃罢了!家父生前做的是倾银生意,有一个小小的倾银铺子,家父逝世后,小弟不喜欢这倾银的生意,倒卖起了药材,倒是赚了一点辛苦钱。” “哦?”为首的周邦有了兴趣:“兄弟是搞药材的,不知你可做过土元生意?” “这个到是涉猎过一点点。” “兄弟当时多少钱一斤收的?” “这个要看是清水的还是盐水的,是统收还是选买,不可一概而论!” “看来兄弟的确是懂行的!”周邦点点头,笑着说:“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空手套白狼,哥哥我谨慎了一点,兄弟勿怪!” “不会,不会!”卞峦山微笑,他话是三分真七分假,他父亲死了倒是不假,可是他从来都是个无赖浪荡汉,哪里有什么家产,只不过混迹江湖的时候什么都干过,又天资聪明,所以干什么像什么,糊弄起这些人倒也不难。 话说开了,彼此就亲热起来了,几人喝着茶,很快就讨论起了各种话题。卞峦山懂得很多,茶道、男女、丹术、插花、金石、丹青都有所研究,所以说起来头头是道,很快就引起了几人的敬佩。 王通体型硕大,好像一只番薯,这样的人一般都有不举或者不能持久的毛病。果然,听起卞峦山吹嘘自己纵横青楼勾栏的英雄事迹,他舔着嘴唇,迭声问道:“兄弟,兄弟,你这本事,果然好本事,好本事!”说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只是兄弟我,这个,这个,实在是有些本事不济……” 男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床上不行,尤其是在女人面前。幸好在场的都是男人,所以王通苦着脸内心挣扎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只是兄弟实在是本事不济,有时候还好,有时候,尤其是喝了酒,可能弄上两下就泄了,不仅老婆说我没用,就是妓院里的小婊.子也是满心不乐,你说兄弟我才四十来岁,这可怎么办啊!” 卞峦山暗笑,你这个体型,这么胖的身子,一看就知道是从来不打磨筋骨的,这男人在床上就如同在战场,必须筋强骨健,才能百战不殆!难怪你不行!不过他脸上可没有表露出来,毕竟这种事敢说出来就是天大的信任,要是他转而嘲笑,结果肯定不妙。 卞峦山很严肃地点点头:“其实,兄弟几年之前也是和哥哥一样,有时候刚刚进去就泄了,实在是丢人至极!就为这事,我都不敢去妓院了!” “那兄弟你怎么说你金枪不倒、百战不殆呢?” “这事啊,其实是我从一个老道士哪里学来的房中秘术,可以让男人永葆雄风,阳气十足!” “啊?有这好处?”王通张大了嘴巴,满脸不可思议之色,其他几个人也都看向了卞峦山,眼神中充满热切。 “兄弟啊,你看,虽然咱们今天初次相见,但是咱们一见如故,也算是投缘了。你只要把这方子给哥哥,只要有效,以后你只要来松江,一切费用哥哥包了!”王通搓着手,一副渴望的样子。 卞峦山哈哈一笑:“大哥你何必客气?当初老道士就跟兄弟说了,这个方子可以给人,可以藏匿,却不能拿来牟利!我和各位一见如故,这个方子就当做是兄弟的见面礼了!” “好好好!兄弟快说!” “哥哥可知道,这男人尿尿的时候,尿完就得夹紧那话儿,然后把尿甩干净?” “这是自然,否则岂不是要弄到衣服上!” “这就是了!哥哥想了,当你情不自禁,快要喷射的时候,你若是能够夹紧身体,抑制欲望,岂不是就能压抑了冲动?这尿尿和那事是一个道理,只要能憋住尿,就能憋住冲动,就能百战不殆!” “啊?”王通一脸茫然,想了一下,随后点头道:“有道理,有道理!可是我该如何去练习呢?” “这个好办!哥哥尿尿的时候,就反复夹紧、松开,夹紧,松开,如是好几次,就能锻炼那里的肉,就能增强能力!小弟保证,三个月以内,若是经过练习不能见效,你来找我!”(注2) “好,好!”王通哈哈大笑:“今天听了兄弟的话,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哥哥感激不尽!不过,这方子只需要锻炼吗?不需要吃点药什么的?” 卞峦山暗笑,这帮商人有钱烧的,明明锻炼就可以增进能力,却偏偏想要吃药,这不是脑子有病!不过也可以理解,这些人钱多的花不完,只求贵的,不求对的,宁可花钱求个心安,也不愿意自己锻炼。 于是,他慢慢说:“这个方子呢,的确是锻炼加上吃药效果更好,只是这方子的药材却不便宜。” 这话一出,感觉被轻视的王通立刻发怒了! 注1:事实上,并非雨水决定了龙井的质量,而是温度。温度对龙井的影响非常的大,在春茶季节,气温越高茶叶品质越低,气温越低品质越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POV:卞峦山 打听消息(下) 王通鼓起了眼睛,好像一只大蛤蟆:“你这就是看不起哥哥了!要说是龙肝凤髓,哥哥的确买不到,可是这普通药材,那怕是虎鞭豹鞭、百年人参、斗大灵芝,也不在话下!” “既然如此,兄弟就说一下吧。”卞峦山暗暗笑着,顺口胡诌出了一段:“这个药酒,名唤‘大还九阳固本培元人参酒’!” “好!”几个人大声叫好,“就是看这个名字,就的确是好酒!”王通高声喊道:“小二,快给爷拿纸笔来,大爷要记个方子!” 酒楼的纸笔都是常备的,所以店小二很快拿来了纸笔,磨好了墨,王通用短粗的手指抓着笔,眼巴巴地看着卞峦山:“兄弟,快说吧,哥哥谢谢你!” 卞峦山心里的笑意已经快憋不住了,他只能暗暗掐一下自己的大腿,让自己不笑出声来,勉强说道:“这个方子,乃是三斤烧酒,里面泡上麻雀六只、一钱菟丝子、一钱当归一钱、二钱枸杞子、一钱龙眼肉,泡上七日,滤掉所有渣滓,然后加入虎鞭一只、百年人参一斤、锁阳草一两,泡上一月,然后一日饮一两,此乃当年黄帝御女飞升的方子!配合锻炼,可以夜御十女!”(注1) 他说的这方子里面用了不少好药材,这些只相信价格不相信疗效的商人果然中计,看着写在纸上的方子,啧啧称叹:“好,好!有虎鞭、人参,一看就知道是好药!有麻雀、龙眼,这就是偏方了!而且先泡后滤再泡,别出新意,绝对是好药酒!” “管他是好药酒坏药酒,反正这里面的东西都没有毒,喝了也不会死人,你们慢慢喝,或许心里相信有用,说不定就有用了呢!”卞峦山这样想着,又神神秘秘地说:“各位啊,这个方子要保管好了,传于有缘人,若是随便就给别人,可就不灵了,各位谨记,谨记!”他说这话其实是给自己留个活扣,若是日后还有求到这些人身上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借口,这也是他作为职业骗子的一个心机。 几人听了这话,连忙不迭点头,纷纷发誓绝对不会外传。 经过这么一遭,几人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伙伴,有些话也就不瞒着卞峦山了。 周邦左右看看无人,悄悄说:“你们可是听说过了,陈夫人手里可是有好东西呢!” 卞峦山心中一动,来了! 陈夫人他知道,是柳公的妻子,从四品的诰命夫人,想来柳公有什么好东西,她应该是最先享受的。 果然,周邦悄悄地说:“她手里,有一样宝贝,可是了不得!” “不知道是什么宝贝?”商人都是最渴求商机的,听说陈夫人手里有宝贝,果然所有人眼睛都睁大了。 周邦呵呵一笑:“是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她宝贝得紧,****不离身呢!” “我道是什么!想着陈夫人乃是陈家小姐,东南名族,家里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竟然拿着一面镜子当宝贝!”王通面露不屑之色:“看来这陈家,也不过如此!” “别瞎说!”周邦说道:“这镜子可不一般,不是用铜做的,乃是用水晶制作的,可以清晰照影,连你的须发、毛孔都能照出来!” “此话当真?”王通立刻来了兴趣:“听来自京师的朋友说,柳公给皇上和皇后也进献了镜子,我当时还觉得太过寒酸,现在一想,估计就是这样的镜子!” “那还有假!这镜子名曰‘水晶镜’,陈夫人前几天****拿着和人显摆!眼下松江的贵妇们都见过了,我浑家也有幸见过一次,回来就吵着跟我要。可是这水晶镜有价无市,只有皇爷家和陈夫人有,我天大的本事也没办法拿来呀!” “若是这样的好东西,的确称得上是珍宝!”冯国点点头,慢慢说:“只是,这种宝贝可欲而不可求,只怕是能工巧匠费尽毕生精力才制作成的,偶得一二已经是大幸,对咱们来说却没什么好处啊!” “这你就不懂了。”一直没说话的许遭开口说道:“我听闻,这水晶镜原本是天上天宫的东西,柳公是文曲下凡,下凡的时候就记住了这镜子的制法。他先制造了一些给皇爷用,然后准备制造这东西发卖,作为远征夷洲的军费!” “天老爷!”王通感叹一声:“这玩意要是能拿在手里,卖给江南的富商大豪,只怕要赚个盆满钵满呀!” “谁说不是呢!”周邦点点头,随后叹了口气:“只是咱们这些人,虽然也算有点钱,可是比起江南的豪商们还是不够看,咱们是绝对不可能吃下这么大的好处的。” 卞峦山暗喜,今天竟然听到这么重要的消息!他心里急速思考着如何才能从这一场财富盛宴中分一杯羹,最好能忽悠柳公交给自己一批水晶镜发卖,这样就能空手套白狼了。只是,该如何取得柳公信任呢? 他陷入深思。 他正思考着,周邦又说了:“虽然如此,但是咱们也不是没有好处,我听闻柳公要搞什么‘采购招标’,比方说他要买一百万石粮食,就是一个一百万的标,谁出的价低,谁的质量好,他就买谁的,当场比拼,当场决定!若是大家都吃不下,就分成几个小一点的标,大家商量着来。你想,柳公又要造船,又要招人,又要打造盔甲军器,这里面的好处,可是海了去了!” “是极,是极!”几人都连连点头,眼神中充满对财富的憧憬。 卞峦山听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新消息,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没了什么利用价值。他的时间很宝贵,可以换成金钱,所以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他向来是看成果核、果皮一类的废物,从不耽误时间的。于是他起身告了个罪,说一声自己的住处,在几个商人依依不舍的眼神中慢慢离开,走向官员那边去了。 注1:这个办法原理是锻炼尿道括约肌,的确可以起到延迟的作用,有兴趣的书友可以试一下。但是药酒方子乃是括囊杜撰,请不要相信。(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POV:卞峦山 柳公驾到 卞峦山看到前面有两个身上有着黄鹂补子的官员正在一起议论,他微微一笑,慢慢踱步过去,动作清闲而优雅,又带着几许和煦的微笑,不会有人怀疑他竟然是来偷听情报的。 这两个官员穿着团领巾,带着乌角带,很明显是朝廷的低级官员,多半是举人出身。举人出身是乙科,进士出身是甲科,天生低人一等,做不到太高的官位。这些官员虽然权不高、位不重,但是毕竟是官场中人,各种消息是最灵通的,他们的谈话中往往会透露出有效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平常人来说可能仅仅只是一则官场趣闻,可是对于卞峦山这样的有心人来说,则是莫大的财富。 财富只在寻常人不能注意到的地方,谁能掌握这些信息,谁就掌握了财富。 他是财富的猎人,好像循着血腥气息游动的鲨鱼,他只跟随金钱的流向而动。 他慢慢走过去,距离两人五步远,这是一个又能保证偷听效果,又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距离,他为了验证这个距离专门请了人来试验。 “这王家的烧鸡就是好吃,不仅外酥里嫩,连骨头都炸得酥酥的,我昨儿一人就吃了两只……李兄,你可知道,柳旭的人可是厉害,竟然派人冲进川沙堡,直接活捉了黄安,啧啧,一个千户,守在城堡里面,就给一百来号人给拿下了,简直是丢人啊!” “唉,王兄,你这话说得就外行了,咱们大明朝的兵,除了那九边和辽东的兵,江南兵可有一个能打仗的?也就是各地将领的家丁有一点点战斗力,其他士兵都是白给的!这黄安我是知道的,咱们徐知府的小舅子,家里是世代军官,仗着亲族的势力才横行到今日。我听说他被抓起来的那一日,请了粉头在千户所唱歌作乐,正好给人逮个正着,你说,这柳旭奉了旨意要下夷洲,正是用兵之际,见到这么个情景,怎么能不怒?” “说的也是!不过这黄安会是什么个下场?若是一般的千户,估计就直接参他一本,革职或者杀头了,不过这黄家家资巨富,又有堂尊大人做后盾,只怕是不好对付啊!” “要我说,估计就是高高抬起,高高落下。这画画轿子人抬人,你和大家好好处,大家才和你好好处,你若是不和大家好,谁理会你,你又找谁给你办事去!” “不过,我听说柳旭性情强硬,别说堂尊大人仅仅和他平级,不能够让他屈服。应天巡抚在柳旭没得官之前就被他整治得服服帖帖,差点就被公审了,南京兵部尚书那么大的官,也被他活活刮了!整个南直官员,只怕没有几个敢在他面前多嘴的。我看啊,这个柳旭这次宴请大家伙吃饭,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嘿嘿,兄弟你这就有所不知了,我可是知道,黄安是长房的后代,黄家听说了这事之后,自己也是吵得厉害,很多人都说要送钱给柳旭,求他放黄安一马。可是你想,这柳旭少年得志,新官上任三把火,又本是松江望族,怎么可能会缺钱!你送三五万不算多,送十来万可就是伤筋动骨了!还是黄家老族长有本事,竟然星夜派人找到一个人,这个人,柳旭绝对不敢忤逆!” “哟!这我还真不知道!连南京兵部尚书都给他剐了,除了皇爷以外,还有人能降服柳旭?” “这个消息也是我偶然听说的,绝对错不了!您就看着吧,待会,有的是好戏瞧呢!” 两个人的声音逐渐低落了下去,卞峦山心中却是疑窦丛生,柳公乃是东南士林魁首、皇帝御赐状元公,怎么可能有人还能让柳公俯首帖耳?只是听那个官员信誓旦旦的模样,却分明就是有恃无恐、幸灾乐祸的样子,只怕,其中还真的有什么道道。 只是,这个人究竟是谁呢? 卞峦山陷入沉思。 酒楼外传来山呼海啸一般的歌声,这歌声雄浑、壮阔,带着一股子要扫清一切,再造青天的精神头,呼啸的声波甚至传进酒楼里来,震得卞峦山面前的茶碟微微震颤。 怎么回事? 卞峦山抬脚就往酒楼外冲,作为一个财富猎人,他有着敏锐地触觉和机警的感觉,靠着这种本事,他多次躲过生死大劫。就像地震来临前动物一样,他对于趋利避害有着自己独到的预知能力。 海潮一般的士兵们涌了过来,他们穿着黑红色军装,背着六尺长枪,挎着腰刀,脑袋上带着样式奇怪的圆帽子,脖子上挂着领巾,整个人看上去威武又精神,尤其是那明亮而坚定的眸子,一看就知道是钢铁雄师! 他们踩踏着整齐的步伐,将地面踩得咔咔作响,这些人看上去只有不到一千人,可是走起来却像千军万马一样气势磅礴,他们推进的速度不快,和一个人正常走路的速度差不多,可是看上去却让人觉得好像雷霆电闪一般,只是一个转念,他们就已经杀到了面前。 “这是哪里来的兵,哪里来的兵!”一个鹭鸶补子的官员失声叫道:“这些兵,这些兵怎么这么个样子!” 怎么这么个样子! 意思就是,士兵不应该是病恹恹、软趴趴,像病猫一样无能,像蜗牛一样缓慢,像野鸡一样怯懦的吗! 他们怎么可能这么个样子! 卞峦山冷笑着看着这个六品的文官,他惊慌失措的神情已经彻底暴露出了他的恐惧。卞峦山可以理解,这些文官天生恐惧武人作乱,遇到这么个情况,怎么可能不害怕! “这是柳旭的兵,这是柳旭的兵!这是他夷洲千户所的兵!”一个文官似乎知道点内情,高声喊道:“天呐,他这些兵也就练了几个月,原来就是些农夫、纤夫,一群泥腿子,贱民,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 是啊,一群泥腿子贱民,怎么就成了这么个战无不胜、英武不凡的模样! 说出去,只怕说皇上的御林军都有人相信!(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POV:卞峦山 一片混乱 卞峦山冷笑,他觉得嘴唇有些干燥,于是用力舔了一下,此情此景,既然他兴奋至极,又让他心生警惕。 兴奋,是因为柳公的实力越强,他能带给自己的财富就越多,自己也就能从中获取越大的利益;警惕,是因为越是强大的人,他的财富就保卫得越好,想要从老虎嘴里面夺食,就得有被老虎吃掉的心理准备! 但是,如果害怕死,还干什么财富猎人! 卞峦山紧紧咬着嘴唇,有一种血脉贲张的感觉在全身周流,这种感觉往往发生在从高处跳下,和死敌搏斗,路遇猛兽、劫匪时,这是遇到极大的危险时人体的自然反应。 但是卞峦山不怕,他生在危险之中,以危险为食,以危险为挚友。 这个三十岁的俊俏男人,太喜欢这种感觉了,以至于他立刻下定决心:我一定要从柳公那里骗到钱,而且必须骗到传说中的水晶镜! 他已经不仅仅是在为钱而战了,他是为自己的荣耀而战。 他要把柳公玩弄股掌之上,证明自己的强大。 官员们纷纷从酒楼里面跑了出来,在这样的军威之下,只怕是养气功夫最好的官儿也不可能稳坐钓鱼台,以松江知府为首,一群官员肃立在酒楼门口,眼睛瞪着柳公,一副怒气勃发,须发皆张的样子。 卞峦山凑了过去,准备偷听一下他们的谈话,这个时候人心惶惶,没有人在意身边多了一个商人打扮的人。 松江知府姓徐,今年看上去已经挺老了,斑斑点点的老人斑已经不满了他的面孔,这说明他的官位也做不了几年了。像这样的官员,距离致仕退休也不太远,就要准备准备老年退休生活了,所以刮起地皮来尤为狠辣,在面对上官或者同僚时也不太好说话。 毕竟,人家都不在官场混了,也没必要巴结上司,和同僚维护关系了。 一个年轻一些的官员看着这些慢慢走来的士兵,恨恨地啐了一口,可是他又不敢破口大骂,生怕这些丘八把自己捆起来******,只好低声骂道:“这些丘八军汉,贼配军!敢在咱们面前这样妆模作样,若说他们背后没有人唆使,打死我都不信!堂尊大人,这柳旭还得叫您老父母呢,可不能容他这么嚣张!” 另一个官员也随声附和道:“就是如此!柳旭以举人之身倒阉,投了圣上的意,这才受官,本来就是幸进之徒,又派这些大头兵来羞辱斯文,不能和他善罢甘休!” 卞峦山在一边有些诧异地听着这些人的谈话,心中有些怀疑,这柳公乃是天子青眼的人物,升官好比坐火箭,开拓夷洲回来,说不定就要担任一部主官了,他们和柳旭过不去,这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他又看了看黑着一张脸的徐知府,这才明白过来,这些人只不过是看在徐知府面前,这才痛声喝骂,若是换了私底下,还不一定怎么阿谀奉承呢! 果然,徐知府听了这些话,冷得好像冰块的脸露出了一丝笑意,他慢慢地说:“这个柳旭!虽然他有着天子钦赐的功名,可是毕竟只是举人出身。不过进士是天子门生,他也勉强算是,咱们就不从他出身上做文章了,免得有人说咱们不敬天子。只是朝廷法制,军队不可擅离信地,无故不得进城,他今日带着这么多军队进城,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等他一会来了,说不得要和他好好说道说道!” 他这话一出,立刻很多人都大拍马屁,堂尊长,堂尊短,听得卞峦山直打瞌睡。 就这些颛顼无能的狗屁官儿,也就是私底下放放狗屁罢了。以柳公横扫东南,势压京师的本事,只怕一脚一个,统统踹到泥沟里去! 卞峦山的确想从柳公哪里骗点东西,可是若是从心里,他还是更喜欢英雄有为的柳公,不喜欢这些刮地皮刮得天高三尺的官儿的。 憋了一肚子气的官儿们不好再回去,毕竟已经出来了,再回去算是什么回事。加上上官徐知府还在站在寒风里,他们也只好等着。这些人在温暖的屋子里都脱了外衣,只穿着一件燕居官服,可是出来的急,没有套上外衣,而今被寒冷的冬风一吹,就有很多人打起喷嚏来。这让这些官员心情更加不好了,一个个骂咧有声。 商人们倒是还好,他们本就是比官员低一级,不敢抱怨什么,虽然七八品的小官在知府面前没什么权威,可是收拾他们还是很容易的,所以他们只能强忍着寒冷,看着肃立在酒楼外的红衣士兵,相互之间交头接耳着。 等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就在卞峦山以为柳公是不是中途出了什么事,来不了了的时候,士兵之间突然走出一个人来,高声吼道:“皇上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东南士林魁首、天下文宗柳旭大人驾到!” 他这一声相当突兀,好像一道惊雷一般一下子将在场的人震惊了。而士兵们听了他的话,齐声高叫道:“皇上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东南士林魁首、天下文宗柳旭大人驾到!” 两边距离不过二十来步,一个人高吼就能让人精神一震了,而现在是几百号大汉齐声吼叫,声势更加凶猛,卞峦山心里一个激灵,差点从地上跳起来,而他用余光看见,那个徐知府表现更加不堪,竟然一下子摔倒在地! 这一下子似乎是摔得狠了,脑袋碰到了柱子上,徐知府一下子抽搐了起来,口吐白沫,四肢痉挛不说,甚至脸色都青紫了起来,整个人好像夜叉罗汉一样骇人。 属官们手忙脚乱地扶起徐知府,按摩的按摩,推拿的推拿,一番鸡飞狗跳、人喊马嘶之后,才把徐知府救过来,徐知府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立刻躺在地上,中气十足地高声叫骂:“该死的柳旭,他这是想干什么,想造反吗?” 这个徐知府,别看抽了过去,骂人的时候倒是挺有力气! 士兵们冷眼看着眼前的忙乱,不说话也不嘲笑,只是好像一群松树一样傲然挺立着,眼神里面全是骄傲。虽然这松树是红色的,但是这红色就好像他们在风中猎猎飞舞的领巾一样,鲜红如火,热烈如火。 哒哒的马蹄声传了过来,远处走来了十几匹白马,为首的是一匹黄骠马,上面的应该就是柳公了。 卞峦山一下子振奋起来,搞了这么久的前戏,正主可算是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POV:卞峦山 联名签署 柳公年纪很轻,虽然没有传说的那样“貌比潘安,才比子建”,倒是也能一看。他从马上下来,带着几个亲卫和士子慢慢走了过来,看到这边高声叫骂的徐知府,不由得笑道:“父母大人,这是怎么了?莫非是天气太冷,旧病复发了?” 卞峦山暗笑,柳公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不相信柳公不知道自己的兵这一下大吼的威力,这么做只怕是要给这些人一个下马威。 只是这下马威效果实在太好了一点,不仅把堂堂知府大人吓倒在地,还把他吓得抽了过去!只怕用不了多久,柳伯阳的传说又要加上一出,戏班子排戏也有更多的猛料可以加了。 徐知府气得胡须颤抖,花白的胡须上沾满了他的口水,他勉强在几个属官的搀扶下站起身来,指着柳旭大骂道:“柳旭,你也是读书人,圣人子弟,书香世家,没想到竟然和这帮粗痞混在一起,骚扰民众,欺行霸市,纵兵作乱,辱我斯文,你该当何罪?” 若是不看徐知府狼狈的模样,他这话倒还有一些诸葛亮骂王朗的架势,只是看他这花白的头发、颤抖的身形、狰狞的脸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被骂的王朗。 柳公哈哈一笑,大声说道:“本官奉皇上之命,沿途募兵,编练新军,进城锻炼士兵,让他们不怯场、不惧战,教育他们要兵民合一,为百姓而战,看看自己守护的百姓和繁华,这岂不是最好的忠君报国教育?这本是题中应有之意。皇上圣旨中又名我统管松江兵事,千户以下可以自行处理,所以派人接管川沙堡,建立前沿基地,也是名正言顺。你说我带兵进城,恐吓官员,我只问你,我的兵可进了这酒楼一一步?我的兵可曾抢了百姓一针一线?我的兵可说过一句恐吓你的话?你若是能拿出证据来,本官亲自给你赔礼道歉。你若是不能,嘿嘿,本官少不得要参你一个污蔑同僚、败坏国事的罪名了!” 徐知府气得胡须发抖,一个站立不住,差点又摔倒在地。卞峦山暗笑,柳公口舌之利天下闻名,当年就是一己之力挑动天下风云的,他若是做事,必然不会给人留下尾巴,这徐知府贸然开口只怕是自取其辱了。 果然,徐知府一张嘴开合了几次,仍旧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他手指着柳旭,双手颤抖着,终究没有再说出话来。卞峦山眼尖,一眼就看到士兵们后面又涌上来几百个士子,只怕这就是用来对付这帮官员的。 士兵殴打官员,这乃是犯上作乱,以武凌文,是整个文官体系都不能容忍的,可是若是生员士子殴打官员,那倒是读书人内部的矛盾了。卞峦山从江南混久了,深深知道这江南的士子太霸道、太嚣张了,一言不合就敢驱逐知县,眼下被柳公的行为激励,只怕是更加跋扈飞扬。 若是这徐知府再不识趣,柳公发一声喊,后面的士子就要冲上来,狠狠给他几个耳光了。若是这样,这徐知府就算是晚节不保,尊严扫地了。 “高明啊,用士兵震慑众官,用士子威胁狗官,一物降一物,好,好!”卞峦山在心里想着,又听见一个人声:“柳堂尊,大家都是同朝为官,都为的是这大明江山、万万黎民,您在书里也说过,要为万民致太平,所以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狗屁!这帮昏官、狗官,哪有一个真正为民着想的!卞峦山悄悄啐了一声,骂了一句“无耻”,又心里奇怪,不知道这是什么人,敢这么说话。他眼下觉得今天就算没骗到钱,也没白来这一趟,这场戏可真是高潮不断,演员还都是高高在上的官员,可真是值了这一身衣服钱。 他饶有兴致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老头,这老头身上穿的是八品的官府,胡子已经全白了,不过看上去威势不小,显然是个世家的人。 果然,身边一个人轻轻呼了一声:“原来是黄家老爷子!” 卞峦山立刻明白了,这是被抓住的千户黄安的老子,这是要打圆场,给儿子脱罪,免得两边说不圆乎,让柳公恼羞成怒撕票。 要知道,军法最严,军官不修武备,肆意作乐,那是要杀头的大罪。以前江南承平日久,大家得过且过,也就罢了,可是眼下柳公要严修武备,这帮人就倒了大霉了。可是偏偏这黄安还给人抓了个正着,说不定就成了杀鸡儆猴的鸡。 在这方面,柳公也是有前科的,他当年在苏州,不就是放过了毛一鹭,转而拿苏州知府开刀! 这个人,在士子中威名赫赫,在官员里臭名昭彰,在皇帝那里清正贤明,不好惹呀! 果然,柳公看了一眼这老头,只是淡淡的问:“这位长者如何称呼?” “老朽黄高清,犬子黄安在川沙堡被奸人蛊惑,遭了算计,又多喝了两杯酒,是以和堂尊大人部下起了冲突,冒犯了堂尊大人虎威,老朽实在是心有愧疚,只是犬子其实也是国之栋梁,平日里勤学兵法,练习刀枪,打熬气力,骑马冲突,是疆场上的好手,更是弓马娴熟,擅长骑射。只是一个不小心,中了小人算计而已。有道是,杀一人易,恕一人难。若是能宽恕属下,则是贤者之风。老朽想着,堂尊眼下开拓夷洲,正是用人之际,若是能明察真相,放犬子一条生路,老朽定然感激不尽,犬子也会尽心竭力,为大军南征倾力效劳,绝不懈怠!” 卞峦山心里叹息一声,他平时自诩脸皮极厚,可是跟这些官僚比起来,也是小巫见了大巫了。黄安的名声之臭早就传遍了松江,早就有“色伤身,看黄安”的说法,说的就是黄安****熏心,纵情声色,结果上了阳道,以至于年纪老大还是不育,若不是从二房过继另一个儿子,长房就算是绝了后了。 像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色鬼,怎么可能是被人蛊惑,若是反过来,他蛊惑别人还差不多! 而就是这么一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臭名远扬的黄安,一个传说中胖的长宽一致的黄安,竟然被这老头说成是“弓马娴熟,擅长骑射”,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由此可见,这些官员的脸皮只怕都是城墙做的,哪怕是用佛郎机大炮打上去,也是打不穿的。 “看来我这辈子也就是骗点钱了,要是想进步一下,混个官儿,这个厚颜无耻的本事还得加强,至少得能对着黄安这样的人吹牛皮,还面不改色心不跳才行!”卞峦山这样想着,留神听着柳公怎么回答。 柳公一听这话,立刻作出如梦初醒的神色来:“这话当真?莫非黄安真的是被人蛊惑?此时非同小可,在场的各位可能作证?” 卞峦山一惊,柳公莫非真的有意放黄安一马?他这么说,就是逼着在场的官员表态了。他不可能以一个人的势力对抗所有官员,所以一旦所有官员都支持黄高清,那么这黄安就是放也得放,不放也得放了。 不过想想也是,黄家乃是世代大族,又和徐知府联姻,这么一个人,杀了没啥好处,不杀却能获得黄家的鼎力支持,何乐而不为呢! 卞峦山用微不可察的幅度摇了摇头,突然觉得有些百无聊赖。原本以为柳公是个铁骨铮铮的好官儿,至少也不会向这帮混蛋低头,没想到他竟然也怕了这些人的势力。 是了,他想要出征夷洲,开拓一方,就必然不能得罪太多的人,否则这些人稍微一卡他的后勤,出征的大军不战自败,他也就难辞其咎了。 这样想着,卞峦山叹了口气,这大明的江山、大明的官儿,真是蛇鼠一窝,一般混蛋! 柳公这话一说,黄高清大喜:“柳公明鉴,这是自然的,在场诸位都可以作证,各位,是也不是?” 兴许是黄家在松江积威太重,又或许是看着柳公已经决定放黄安一马,这顺水推舟的人情不做白不做,所以所有的官员都连连点头,说这黄安果然是国之栋梁,擎天白玉柱,跨海紫金梁,就连徐知府一张老脸都温和了一些。 柳公呵呵一笑:“既然这样,就这么拿下了黄安本官心里也过意不去。这样吧,不如咱们把名字写下来,然后我传发松江各地,给黄安挽回名誉如何?” “这……”黄高清愣了一下,他似乎没有弄清柳公在打什么主意,不过他想了一下,发现若是不答应,只怕今天这事就成不了了,索性一咬牙吩咐家仆:“可以!拿纸笔来!” 纸笔很快来了,柳公立刻口述文告: 兹有松江川沙堡千户所黄安一员,为人英武善战,擅长骑射,忠心体国,兵法娴熟,为国之栋梁。不幸为奸人蛊惑,**侑酒,今本官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柳旭,查明真相,为其雪冤,特此昭告百姓,以正清白。 附名者,某某。 说完,柳公笑着说:“长者,怎么样?” “好,很好,柳公果然是青天,青天!”黄高清大喜过望,这文告里面都是好词,说出去也能说自家孩子被柳公赏识,也是个好的资历,日后若是后勤有功,只怕是能继续高升的。 虽然文贵武贱,可是当不了文官的,当个武官也很不错! 他大喜之下,连连说:“柳公果然明察秋毫,下官佩服,佩服!今天的酒菜下官全包了,日后必有厚报!”说完,他立刻对身边的家仆说:“还愣着干啥,快请各位大人签名!” 名字很快签好了,柳公把文告拿在手里,微微一笑,这笑容立刻让卞峦山心生警惕:他在森林里面打猎,见过狐狸,狐狸做了坏事,就是这么笑的! 果然,柳公问:“各位都看到了,这张文告可是大家自己签的,我没有逼迫你们吧?” 黄高清没弄清情况,仍旧笑道:“这是自然,自然。” 官员们也纷纷同意:“这是自然,自然。” “那就好。既然如此,本官就有证据了。”柳公收敛笑容,高声吼道:“来人,给老子把黄安带上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POV:卞峦山 此起彼伏 柳公这话一出,所有人顿时大惊失色! 原来在这里等着他们呢!卞峦山大喜,他早就看这些官儿不顺眼,本来以为柳公要和他们同流合污,深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没想到这个柳公端的有一手,一下子就把他们套进去了。 这帮蠢货也是,竟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了这上面,只要柳公往朝廷一送,只怕一个都逃不了!不过卞峦山想着,柳公应该不会玩这鱼死网破的一招,最有可能是拿着这封信做把柄,要挟当地官员,这样的话就算他大军出征在外,也不用怕被人断了粮道。 众位官员一听柳公这话,立刻吓得大惊失色,就有一些养气功夫不够的官儿吓得失声大叫,跟被惊吓的小姑娘似的。那黄高清更是不堪,指着柳公,“你你你”乱叫了好几声,就是没有一个办法。 士兵们动作很快,黄安被带过来了。他倒是没有吃什么苦头,除了身上的官衣被扒了之外,看样子没挨打。这让卞峦山有些不满,对付这种大淫棍,根本不用客气,直接让这群精锐的士兵使劲打就是了,打死就算是为民除害。 黄安被带了过来,他看见自家老子灰白的脸色、徐知府的模样、官员们垂头丧气惊慌失措的样子,就知道大事不妙,也顾不得什么官员的体统,像一只野猪一样高声嚎叫起来:“柳公,冤枉啊,冤枉啊,真真是冤枉啊!” 柳公看了他一眼:“你真是冤枉的?刚才在场的官员联名保你被冤枉,可是我不大信,怎么办呢?” “这……”黄安很惊讶,也是,若是一一般官员,遇到这么多官员联名保一个人,肯定也就顺水推舟了,可是遇上柳公这样不按套路出牌的,他却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样吧,你看看这张文告。”柳公把文告在黄安面前一晃文告,却不递给他,这是害怕他抓过来撕掉。“你看看,这么多人都说你弓马娴熟,武艺高强,不如你给本官表演一下,若是真的武艺高强,本官就赦你无罪如何?” “这……”黄安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他老子说他弓马娴熟,武艺高强,无非就是想给他一个开脱的借口,毕竟这官场上说什么的都有,说武艺高强,未必能骑上马去;说品德优良,说不定打爹骂娘;说政声优良,说不定刮地三尺,也不必真的相信。 可是而今柳公较真,非得让黄安表演一下弓马骑射,这可就是强人所难了,眼看他那方块一样的身材,身高和宽度一个模样,如何能骑上马去! 看着黄安不说话,柳公又关切地问:“黄安,莫非是怕本官的马不好?你别担心,这是正宗的蒙古战马,最适合骑射的,弓箭我也给你拿来了,一石半的强弓,绝对不辜负你的武技!” “堂尊大人啊!”黄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犯官知错,犯官知错,犯官武技不精,耽于声色,**侑酒,实在是堕落不堪!请堂尊处置,请堂尊处置!”他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不知内情的说不定还真给他打动了。 “你还想欺瞒本官?你口口声声说的只是自己武技不精,好色好酒,却不说自己武备废弛,军备疏忽的错?前者食色性也,情有可原,后者丧师辱国,罪不可赦!”柳公声色俱厉地高声吼叫:“快快,我也不要你骑马了,就你这身材,我还怕压坏了我的宝马。这么着吧,你看我这里有几百名士兵,你从里面随便挑一个,刀枪棍棒随便你挑,你挑好了就打一场,死生不论,你赢了我就恕你无罪如何?” 这也是欺负人了,就黄安这五短身材,比武大郎还要不堪一些,只怕走几步路都要气喘,如何能和柳公手下这帮如狼似虎的士兵比武?而且卞峦山看着那些士兵,一个个听说要选人比武,个个斗志昂扬,纷纷挺直了腰杆,神色雀跃,显然是想要上阵比武。 这样的军心士气,只怕十倍于他也不能胜,如何能冒犯? 黄安哭得越发厉害了,他磕头如捣蒜:“柳爷爷,柳爷爷,小人知错,犯官知错,还请爷爷手下留情,饶小人一命,小人定然回去刻苦反省,纳捐赎罪……” 柳公浑然不管他的呼喊,只是大声说:“既然这样,看来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了,那我就按照大明军律,把这厮……” “慢!”柳公的话没说完,就被徐知府打断了。只见他在几个满脸怒气的官员的搀扶下,阴阴一笑:“小司马(注1),你这么着急要处置黄安,是不是里面有什么内情啊!” 柳公大怒:“你这厮,还有没有一点朝廷命官的样子?本官处置黄安,完全是因为此人不修武备,致使军备废弛,川沙堡乃是备倭前线,松江翼护,关乎一境军民生死存亡,若是军队都如这厮一般,倭寇来犯,如何抵御?徐知府你身为松江父母官,竟然说出这种话来,本官少不得要参你一本,说你懈怠昏聩!” 徐知府听了这话,面无表情,只是冷冷说:“黄安原本也是武艺高强,只是后来为小人所害,吃了毒药,所以变成这副模样。我有证据证明,小司马莫要自误!” 卞峦山闻言只想大笑,这徐知府简直是恬不知耻至极,他听说过吃毒药吃死的,听说过吃毒药没死的,听说过吃毒药吃得半死不活,瘫痪在床的,可就是没有听说过吃毒药吃胖的!若是真有这种毒药,那可真是绝世神药,只要给饥民一吃,全是大胖子! 柳公听了也是忍俊不禁:“徐知府,你好不晓事!若是你们乖乖低头认错,本官还能考虑放你们一马,你们既然怙恶不悛,那就休怪本官铁面无情了!快快,把你的证据给本官拿出来!” “天气太冷,在场官员都是文士,之前为了参观小司马军队虎威,没穿外衣,眼下已经不堪寒冷。在场颇有年长者,若是冻坏了,有失朝廷官员体面,加上证据放在酒楼之中,小司马何不随我进酒楼观看?” 他这话说得有理有据,所以柳公也不能反驳,只好说:“既然如此,全军原地驻扎,亲卫队随本官进酒楼,本官倒要看看你们在玩什么把戏!” 说着,这些人就慢慢走了进去,卞峦山心里则是越发的好奇了,这个神秘的证据,究竟是什么呢? 注1:明代官员称呼喜欢复古,比如吏部尚书称“大冢宰”“少宗伯”,礼部侍郎称“度支郎”,户部郎中称“将作”。兵部侍郎的古称是“小司马”。(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POV:卞峦山 下了血本 卞峦山随着人潮慢慢走进酒楼,一些商人已经因为长时间站立在寒风中有些风寒了,喷嚏声一声连着一声,这让卞峦山有些不耐,匆匆走了几步,正好撞在了王通身上。 “谁他妈……”王通本来很不开心地回头要骂,结果看到是卞峦山,不由得开怀笑道:“兄弟也来了,兄弟教我采战妙法,真是我的老师啊!” 卞峦山心中有事,只是心不在焉地回答道:“没事,没事。”突然,他心中灵光一现,突然抓住王通问道:“兄弟,你刚才说啥?” “呃,没什么,你放手啊,我不好男风的,虽然兄弟你俊俏无比,哥哥也没兴趣,不过我给你介绍一个地方……” 说着,卞峦山突然自己想了起来。 老师,老师…… 对了,是老师! 他们请到了柳公的座师! 好像是一道闪电一般划过长空,卞峦山一下子想明白了。 这江南之地,不可能找到一个比柳公更强势的官员了。南京的六部离这里太远,不可能擅离职守给黄安撑腰,而他们的同僚王在晋刚刚给剐了,绝对不敢来找事;松江本地的官员最高的才是从四品的知府,只和柳公的本职平级,若是算上柳公兵部右侍郎的加衔,还要低上一等;思来想去,这一个人必须要尊重的就是“天地君亲师”了。既然天地和君王找不来,那就找来柳公的老师就好了! 完美的算计! 卞峦山对文人的这些道道有一些了解,文人为官,最重要的是有人罩着。而想要有人罩着,就必须相互结交。这种结交从没考上功名就开始,彼此称呼“同学”;结盟之后,比如加入了“济民社”“大同社”之类的文社,就彼此称呼“盟兄”“盟弟”;考上了举人、进士,这些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进士们都要彼此结成利益同盟,加强自己的人脉,称呼主考官“座师”,同年考上进士的彼此称呼“同年”,关系之亲近不亚于同乡,而他们对于自己的座师来说就是“门生”。 就这么着,通过一个个彼此之间的矫情称呼和“座师”“同年”的联系,他们结成了利益联盟,彼此守望相助,相互促进,因此在官场上想要扳倒一个官员,就得打败他身后站着的一大群“同年”和“座师”。 因此,若是这帮人真的搬来了柳公的座师,只怕柳公还真得给老师一个面子,至少不能当场杀了黄安。 只要不当场趁机杀了黄安,凭借黄家的本事,还怕不能翻过天来! “姜还是老的辣,姜还是老的辣!”卞峦山感叹着,不禁想道:“这么一来,柳公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大过自己的老师去,可惜啊,这么个混蛋就逃了一命去!” “不过再想想,这帮人也是下了血本!”卞峦山混迹江湖,不仅是江湖事知之甚详,就连官场科场的道道规矩也略知一二。这春闱(进士科)的考试在京师举行,是朝廷大官来当主考官;秋闱(举人科)的考试则在本地,比如南直就在南京城。原本秋闱的主考官是当地主官,比如知府一类,可是后来万历皇帝觉得这样会加强地方官的权限,失了祖宗不用守土官的本意,就要求御史在隔省聘请甲榜府佐、推官或者退休的大臣作为主考官。 这黄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派人飞马跑到邻省,求得柳公座师作伪证,这能力,可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既然如此,柳公这次只怕要吃亏!”卞峦山想着,心中快速思考:“我该怎么才能从这里面攫取最大利益呢?” “黄安那边只怕要赢,我就算投靠过去,也没什么好处,毕竟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可是柳公就算这次小挫,毕竟还是朝廷命官,手底下又有好多赚钱的门道,我跟他说出这些人的阴谋,让柳公有所防备,只怕就能攀龙附凤了!”主意既定,卞峦山一点都不迟疑,也不管王通疑问的眼神,立刻拔腿朝着柳公方向走去。 说干就干是他的特色,只要有好处,他绝不迟疑。 柳公跟着徐知府一行人慢慢走在酒楼的木地板上,脚下的靴子踩得木地板咯吱咯吱响,发出令人抑郁的噪音。卞峦山慢慢走了过去,却被几个卫兵拦下:“干什么的?柳公在此,你敢靠近!” 这些士兵虽然不像是见过血的,可是一个个身形彪悍,又悍不畏死,看他们的长枪,只怕是精通合击之术的,这样的士兵是最难对付的。哪怕是江湖上最好的剑客,也就能对付几个人,一旦人多了,十几个枪头刺过来,神仙也挡不住。 卞峦山行走江湖靠的是脑子,而不靠武功吃饭,自然不敢捋虎须,他看看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自己,于是低声说道:“兄弟有一件要事要禀报柳公,绝对重要,请行个方便!” “不行,谁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柳公身负天下兴亡,不能随便见你!”这个卫兵一点都不留情面,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 卞峦山心中大急,抬眼看到徐知府已经叫人去取证据,不由得焦急地说:“再晚就来不及了!” “哼,这世上还有柳公解决不了的事?”卫兵傲慢地哼了一声:“行了行了,你去吧,你这样的人我见了多了,都是想接近柳公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这句话可是说的过分了,卞峦山在江湖上人送外号“玉狐郎君”,意思是不仅智计百出,更是风流倜傥,这个卫兵皮肤粗糙、鼻子扁平,一副丑陋模样,竟然敢说自己,简直是没有天理了! 不过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卞峦山不敢和拿着刀枪的士兵争辩,只是低声下气地说:“大哥,那我跟你说,你去汇报给柳公怎么样?就算说错了也没什么坏处,可是若是对柳公有用,那可是大大的功劳!” “这……”卫兵迟疑了一下,立刻点头答应了:“行,你说吧,我大同军讲究诚信,汇报的时候也会提及你的。只要有我的好处,就亏不了你!” “这还算句人话!”卞峦山略略安心了一下,在卫兵耳边说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POV:卞峦山 不可欺之 卫兵听了他的话,露出了惊讶又讶异的神色,但是并没有说他是异想天开。卫兵本来倨傲地脸上露出了一丝担忧,不过这担忧并不明显,显然他并不觉得这会给柳公造成什么影响。 “行了,我知道了,你在这等着。若是你猜对了,柳公或许会接见你!”卫兵留下这么一句话,让另外几个卫兵守着,自己到柳公那里去了。 柳公正跟着徐知府走在酒楼里,突然被卫兵拦下,然后卫兵凑近柳公耳边,低声说了一些什么。柳公原本有些不以为意,听着听着,突然露出一丝凝重,然后微微一笑,似乎有了对策。卫兵说完,指着卞峦山的方向说了些什么,然后柳公就朝这边看了过来,和蔼地点了点头。 这意思就是承情了。 卞峦山心满意足地冲着柳公深深施了一礼,深深为自己的决定感到自豪。他明白,自己已经取得了柳公的初步信任,只要能再接再厉,就可以施展自己的伟大骗术了。 大人物是大人物,或许比自己优秀强大很多,可是自己不需要正面和他们抗衡,自己也不想要他们的命,自己只需要一些对他们来说不算太多的金钱。 任何人都有弱点,都有疏忽,只要能够利用这些弱点和漏洞,哪怕是名震天下的柳公也会被自己骗过去。 他是财富猎手,为财富而生,为欺骗而生。 徐知府的家仆取来了一个红木匣子,他慢慢打开了这个匣子,取出一封信来。徐知府此刻似乎心情极好,他呵呵一笑:“小司马,老夫既然说了有证据,就绝对不会欺骗你。眼下就是证据,小司马可要看看?” 柳公大笑:“莫说你拿出一封信来,你就是取圣旨来,我也要依照军律行事!” 到了揭晓谜底的时刻了,卞峦山攥紧拳头,觉得手心充满了汗水。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肉还是****,就看这一下了! 徐知府打开书信的封皮,大声朗读起来: 伯阳吾徒,昔年南京一见,于今已有数年,昔日种种,如黄粱一梦,昔年少年已为今之栋梁,穆穆考官已为垂垂老朽,不亦悲乎?于今方知,江山自有人才,江水自逐前波,长者不必为国家忧也。 然川沙堡千户所千户黄安,实国之干城,忠勇义士。当初老夫经行川沙堡,为盗贼所困,幸得黄千户援救,随行十余人方得免,皆赖其功也。其时也,黄安身骑骏马,手持长刀,随从三五人,盗贼六十余,黄安纵马冲突,骑射无双,先射杀贼首百步以外,后纵马突击盗贼于乱军之间,大呼酣战,死战不退,身披战伤,血流浃背,诚无双之勇士也! 今闻吾徒欲治其罪,吾料其中必有内情,愿吾徒熟计议之,方不使壮士蒙冤也。 师程谟字 某年月日 读完之后,徐知府得意洋洋地说:“小司马,这天地君亲师,乃是读书人的准则,万世不易的纲领,尊师来信,为黄安作证,你是不是应该听从啊?” 卞峦山本来应该为自己的成功猜测而大喜过望,可是他却听着这小说一般的书信,一脸不可置信之色,都忘了喜悦了。这封信里面的错误和谬误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他一时都不知道从何开始批驳! 最大的错误,就是黄安这厮竟然能骑马,能带人,能打仗,看他这方砖一般的身材,要是想骑马,估计那马得长得跟大象一样大!这个程谟老匹夫还说黄安敢带人打仗,可是就看他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模样,估计也是扯淡。至于骑射杀人就更加荒诞不经了,骑兵的角弓本身就比步弓射程短,射程不过五十来步,再远就根本没有准头和力度了,只怕连纸甲都射不穿。而百步开外杀人,哪怕是三石的强弓步射都未必可以做到,区区一个黄安,如何可能做到! 厚颜无耻,厚颜无耻! 卞峦山心里暗暗感叹,这黄家、徐知府、程谟老匹夫简直是一丘之貉,联合起来撒这么一个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的谎言,可是他们撒了谎不说,反而得意洋洋地自以为聪明,这是何等的寡廉鲜耻啊! “看来,要想官做得大、钱赚得多,人就不能太要面皮,否则就一定会吃亏啊!”卞峦山这样想着,不禁看向柳公,柳公从来标榜自己忠孝两全,乃是当世再圣,他有该如何面对这个场面呢? 不管怎么看,柳公若是想保住自己的名头,都要放这个黄安一马。只要放了黄安,估计这帮人也不会穷追猛打,毕竟都是官面上的人物,政治斗争波诡云谲,有可能日后就是盟友,没必要把仇恨结得太大,日后不好收场。 柳公听了这书信,神色肃然道:“可否把这书信给本官一观?” “有何不可?”徐知府笑着把书信递了过去。他一点都不怕柳公把书信销毁,若是柳公这么做了,那就是对师长不敬,比起区区黄安的性命,这样对他的威信打击更大,任何理智的人都不会这么做。 柳公将书信拿在手里,仔仔细细地阅读了一边,闭上双眼,慢慢地说:“程谟是本官座师,当年本官进南京参加秋闱,侥幸中了第五名亚魁,都是得了恩师之力,此恩情本官铭记于心,须臾不敢忘记。遥想当年,丹桂飘香,秋菊怒放,放榜之时,放榜后巡抚大人主持鹿鸣宴, 本官有幸参与。其时恩师带着本官齐唱《鹿鸣》诗,观魁星之舞,言笑晏晏,纵论古今,深有神魂相契之意,于今已经三年了!当初恩师已经五十多岁,而今只怕已经年过花甲,本官未能朝夕侍奉膝下,实在是有愧于心,有愧于心!”说着,柳公用手抹了一下眼睛,就看见眼睛中渗出几点泪花,显然是感动至极。 “柳公果然是好演技啊,这程谟老匹夫不知道收了多少脏钱,帮着这些人作伪证,结果柳公还能说出这么些感恩的话,简直是厚颜无耻至极,佩服,佩服!”卞峦山目瞪口呆地看着柳公高呼:“徐卫儿,给本官把书信摆在桌子上,本官要三拜书信,聊为纪念!” 徐知府有些呆滞,似乎没想到柳公竟然可以这么利用他的书信,作为赢取名望的手段。但是他想了一想,似乎觉得这样也不会影响结果,所以只能是无奈地看着柳公在地上跪好,恭恭敬敬地给座师的书信磕头。 柳公磕完头,又站起身来,对着众位官员说道:“恩师来信,本官是必须遵从的,恩师乃是道德君子,想来是绝对不会说谎的,本官必须相信。” 这话似乎是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柳公今天先是用士兵震慑众官,然后妙计服黄安、、追忆当年事、三拜座师信,就算在这里下台阶,也不算是丢人,别人还得说他尊师重道,绝对没有亏本。 高明!卞峦山暗叫:“这就是手段,哪怕是在这里吃了个小亏,也能在别的地方找补回来,一点都不吃亏啊!” 不过若是这样,就让这些人得意了!这样想着,卞峦山又叹了口气:“这地方势力和昏官贪官联合起来,连柳公也对付不了啊。这大明朝,真是烂到骨子里了!” 这一点卞峦山能想到,徐知府作为老狐狸,自然也不会想不到,他哈哈一笑:“小司马尊师重道,乃是国朝士人表率,老夫佩服,佩……” 他这话还没说完,“服”字还没出口,就听见柳公大吼一声:“佩什么佩!老子话还没说完!” 吼完这一句,看着目瞪口呆地众人,柳公转身向北,高叫道:“恭迎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 卞峦山只觉得自己脑子里面有几百个小人在上蹿下跳,他们手里拿着斧子凿子,正在自己的脑壳上胡乱敲打,似乎要把自己的脑壳全部打碎。他觉得眼前金星乱冒,好像被人用重锤狠狠敲了一记,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差点站不住了。 他乃是江湖浪子,平生最喜欢做的事是骗人钱,第二喜欢做的事是逛妓院,第三喜欢的是勾引良家妇女,反正都是市井浪荡之事,被官府捉拿之后,哪怕判一个斩立决也都不为过。他这样的人是最不喜欢朝廷的,对于朝廷根本没有什么敬畏之心,也不在乎谁当皇帝。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江湖浪子,都被柳公拿出来的尚方宝剑给吓得魂不附体!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龙泉剑、巨阙剑、鱼肠剑,这些宝剑再厉害也不过杀一个人,可是这尚方剑可是象征着皇帝的威严,好比皇帝亲临,哪怕是封疆大吏、一品总兵,也是说杀就杀了。 杀方面大员如杀一狗,是为尚方宝剑! “天呐,我终于明白柳公为什么一点都不在乎了,有这么一把宝剑在手里,哪怕是南京六部的官儿都过来,他都不用在乎!”卞峦山哀叹着,低声呢喃:“这个人,太厉害了,只怕骗不了了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POV:卞峦山 因祸得福(上) 像卞峦山这样的社会不安定分子都如此作态,就不要说其他的官员了。?33??们乃是体制中人,最是依靠皇权才能生存,比之普通人更加了解皇权的威力和尚方宝剑的重要性。正是因此,听闻柳公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们吓得一个个哆嗦不已,差点就跪下了。 徐知府和黄高清等人更是不济,已经彻底吓瘫在地,颤抖不已,好像一只被惊雷吓到的落水狗。 卞峦山可以理解他们,他甚至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们——眼看着就要成事了,却没想到对手从裤裆里面掏出一把尚方宝剑来,这简直是太痛苦,太令人绝望了。 虽然说裤裆有些诋毁天子和柳公,可是看这个突然程度,真的就像是从裤裆里面掏出来的。 他还能理解他们的痛苦,世界上最痛苦的不是失败,因为失败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在眼看就要胜利的前夕被人一棍子打翻,这就太痛苦了,简直令人绝望! 徐知府在地上颤抖不休,好像一只垂死的虫子,在无助地抖动着自己的羽翼,等候死亡的来临。其他官员也如丧考妣,好像末日就要来临。 没办法,他们的证据还捏在柳公手里呢,若是柳公秋后算账,他们有一个算一个,统统跑不了。 卞峦山突然无比想要当官,人这一辈子,若是能像柳公这样,手持尚方剑,脚下踩贪官,该是多么的惬意啊! 看着这些人的表情,柳公微微一笑:“天地君亲师,这是所有读书人必须遵循的天地正理,本官自然也不例外。可是,这君毕竟还在师之前,本官虽然要听从师命,可是本官归根结底还是大明朝的官,还是要为大明皇帝效力,为了打造一个辉煌强盛的大明帝国不惜此身!所以说,为了保证大明的光明未来,本官就要动用这尚方宝剑了!” 说着,他大吼一声:“全体官员,随本官跪迎尚方宝剑!” 官员和商人们哗啦啦全部跪倒了,他们面对象征皇帝的宝剑,不敢生出半点反抗的心思,生怕柳公一个不开心,随手给自己一剑。 要是这么挨了一剑,那就是白白挨的! 一个卫兵神色肃穆地捧出一把剑来,这把剑不是特别好看,比不上很多商人装饰华丽的宝剑。剑鞘黑色红色相间,上面精细地刻画着腾飞的巨龙,巨龙须发皆张,张牙舞爪,透着一股肃杀之气。剑身北面刻画着北斗七星,上映天象,七星是宝石所制,在投照进酒楼的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夺目的辉光。 “这就是尚方宝剑,象征大明朝最高权力的宝剑!”卞峦山看着这把剑,心中欲望大生:“我若是能把这把剑骗到手……” 这样想着,他随即反应过来:“我这就是找死,那天下的官府还不得一起通缉我!” 剑虽然不算好看,可是根本没有人去在乎这把剑的好看与否,只要这把剑叫尚方宝剑,那么他就算是一个铁片,那也是尚方宝剑! 可以斩杀朝廷大员,先斩后奏的尚方宝剑! 柳公跪在地上,冲着尚方宝剑叩了几个头,这才躬身结过宝剑,大声说道:“臣柳旭,上受皇恩,承命尚方,行义济民,斩灭奸凶,凭此神剑,定然卫护我大明万事安康!” 说完,柳公抽出宝剑,卞峦山看了不禁叫了一声好! 这剑果然是好剑,寒光闪闪,锐气四射,随着柳公的手腕运动好像一条蛟龙一般上下飞舞,令旁观者不见剑刃闪动,只见银光四射。 柳公提着这柄象征了无限权威的剑,慢慢走动着。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酒楼的地板好像有毛病一般,随着柳公的脚步,一味地咯吱咯吱响动,好像发了疯一样。 卞峦山的额头渗出了一些细密的汗珠,虽然他根本没有得罪柳公,更是之前给柳公的卖了个面子,可是像他这种人,在堂堂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面前,不过是一个虫豸一般的存在,更不必说这个官员还手拿尚方宝剑! 他听着柳公的纯色靴子踩在地板上,咯吱,咯吱,地板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呻吟,好像承受不住这个柳公的重量一般。 柳公并不算胖,虽然比一般的文弱书生健壮一些,可也不是彪形大汉。然而,柳公身上却带着这个王朝的尊严,这个帝国的傲慢,这让他的体重无限扩展,直要压垮这一个可怜的小酒楼。 一步, 两步, 三步, 柳公将剑轻轻举起,放在徐知府的脖颈上面,卞峦山眼神好,一眼就能看到,这寒光闪烁的剑刃已经轻轻触及了徐知府脖子上面的寒毛,而徐知府在寒气接近的那一刻,立刻就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或者不能说是鸡皮疙瘩,这疙瘩太大了,大的跟被蚊子咬了似的,可是谁家的蚊子会在你脖子上连续咬几十个包! “徐知府,你看本官这剑,杀得人否?”柳公声音很平静,可是正是这种平静,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内心的杀机和怒火。 杀机如刀,怒火熊熊。 “下官,下官……呃,下官……嗝……”徐知府已经说不出囫囵话来了,在官位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他背后还有这同年和座师,并不怕柳公把他拿下,他们之间是分庭抗礼的姿态,就算不能取胜,也顶多牺牲一个黄安。可是而今不同,柳公手持尚方宝剑,就等于是皇上亲临,想要斩杀一个从四品的知府,绝对不是难事。 而且以柳公所受恩宠,天子估计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事。 大明有两万万人,两万官员,虽然从四品的知府不多,可是也不少。 “咯咯咯……”徐知府的牙齿打着架,相互碰撞着,叩击着,好像节庆时乐师使用的锣鼓,一点都没有朝廷大员的气派。可是没有人敢嘲笑他,因为他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个八品的文官似乎是前几个签名的,当时他还扶着徐知府,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而今他却跌坐地上,浑身哆嗦着,下体似乎还传出一阵腥臭。 堂堂八品朝廷命官,竟然吓尿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POV:卞峦山 因祸得福(下) 一个商人倒在地上,浑身好像筛糠一样发抖,按理说他和这事情无关,?34??是柳公请来做客的商人,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伴君如伴虎”,天威难测,象征了天威的尚方宝剑也难以揣测。柳公未受官之前就以凶狠著称,活剐王在晋,刀劈魏忠贤,哪一件不是血淋淋的杀戮,怎么能让人安心! 就在这一刻,这些人终于想起了柳公纵横江南时的恐怖。 卞峦山左右望了一望,虽然自己表现不大好,但是似乎别人也不比自己好到哪里去。尤其是王通那胖子,此刻已经浑身瘫软,爬不起来了,他努力了很多次,想要攀着一把椅子站起来,可是手足无力,根本不可能发力,也就不可能站起来了。这厮一使劲,竟然生生把椅子拉倒,“哐”的一下,椅子和地板狠狠碰撞,发出巨大的响声,而为了摆出空间来,这些椅子都是并排摆放的,一把椅子倒了,立刻带倒了其他几把,一时间,整个大厅里面听不到其他声音,只有椅子相继倒下,和地面亲密接触的声音。 骤然动乱,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嗯?”柳公疑惑地回过头来,看着这边,手里提着的尚方宝剑闪闪发光。 死亡的光。 “柳公,小人,小人……”王通是怕是吓傻了,竟然嗫喏了半天,苍白着脸,说出了一句:“小人想坐一下……” “这蠢材!”卞峦山只想一棍子打死王通,没见柳公还没有落座,他竟然还想坐下!不过卞峦山估计王通或许是惊吓过度,语无伦次了。 这个胖子好像还有利用价值,而且方才还启发了自己,所以卞峦山不想看着他倒霉,于是跪在地上,低大声说道:“柳公,这位王通兄弟是个诚信商人,平素最佩服柳公的,刚才还和我说您威风凛凛、义正辞严,乃是当代圣人!他绝对没有打扰您执行律法的意思,老天又好生之德,请您看在他平时修桥补路、造福桑梓的份上,打他几棍,饶了他吧。” 王通听了这话,立刻感激地看着卞峦山,这人情不可谓不大。君前失仪乃是大罪,官员犯了这罪都要倒霉,柳公手里拿着尚方宝剑,本身就象征王权,王通闹了这么个乱子,只怕杀头都有可能。萍水相逢的卞峦山担着风险给他说情,可情分也就大了去了。 卞峦山没理会王通的感激,他跪在地上,眼睛看着地板,只是等着柳公发话。 他在赌,赌柳公用得着他,赌柳公需要这些商人,要趁机给他们卖个好。 他是最好的赌徒,是最敢赌的赌徒。 因为敢赌,所以最好。 很刺激,但是也很好玩。 柳公看了看这情形,愣了一愣,突然一笑:“王通!” “啊,小人在,小人在!”王通不迭地磕头求饶:“求柳公饶命,饶命!” “哦,你要我饶命,你可知道,本官正在处置犯官,你制造混乱干涉执法,其罪不小!”这话一出,王通立刻杀猪一样哀嚎起来:“小人那是不小心,不小心呐,柳公饶命,饶命!”他词汇贫乏,除了“饶命”之外就想不出别的词语来了,气得卞峦山恨不得上去替他求饶。 不过看柳公的意思,是要杀人? 难道自己赌错了? 不,我一定不会输。 我是卞峦山,最好的财富猎人,最好的赌徒! “你有错失一定的,可是因为这种事杀人,不是皇上仁厚之德。那我且问你,你是认打还是认罚?”柳公这话一出,原本死猪一样瘫坐在地的王通立刻好像活过来一样,高声答道:“小人认罚,认罚!” 卞峦山松了口气,他赌赢了! 既然说了认打还是认罚,那就是不杀人了。既然这样,倒不如交点罚金,虽然肯定不在少数,可是钱毕竟不如命值钱,还是比丢了命强。 无数双眼睛眼巴巴地盯着柳公,打算看他如何处置,却听柳公慢慢问:“你这厮,是做什么生意的?” “小人什么都做一点,粮食做的最多。” “既然这样,那本官罚你,第一,把椅子摆好,损坏要赔钱;第二,本官编练精兵、大军出征需要粮食,你负责给本官采购、转运粮食,你服不服?” 天哪,这哪里是罚,这简直是一步登天,成了官商! 卞峦山心里感叹,这次王通算是走了大运了! 商人和商人可不一样,走街窜巷、卖个针头线脑的小贩是商人;高朋满座、穿金戴银的富商是商人;淮盐满仓、灯红酒绿的盐商也是商人。他们虽然都是商人,可是和实力完全不同,像扬州盐商那样的商人,乃是官商,可以特许经营食盐的,简直是坐在家里,银钱就好像滔滔江流一般流进家里,有着用不完的金银! 而这些盐商就是官商,有官面关系的商人。 而这个王通,这次也成了官商。自古以来,这粮食生意都是暴利,大斗进、小斗出能赚一笔,囤积居奇,左右市场可以赚一笔,等到了危机时候,卖给朝廷,换个人情或者出身,又是一大笔政治投资,千秋万代的基业。 而柳公大军出征,又要开拓夷洲,前期需要的粮食估计就得有个一千万石,哪怕是转运其中的一百万石,一石粮食赚一个铜板,也是一百万的铜钱! 更何况,这生意乃是源源不断的生意,只要搭上了柳公的线,日后还不是什么好生意都能接到,比如柳公要卖水晶镜,若是王通之前做的不错,他想起这个人,于是大笔一挥,把这生意交给王通做,那就是无限的银钱滚滚而来。又比如说,他要找一个人做他说过的市场监督,或者分管税务,那可就是元朝的包税官了! “莫非是我的面子太大了?”卞峦山有些奇怪地想:“老子还没得到这好处,他这狗才倒得了!” 不过他随即又想,“他这狗才都有了好处,老子肯定比他强!” 接着,卞峦山可以感觉到,在场的商人们嫉妒的眼神要把王通烧化了! “为什么不是老子打翻了椅子!”他听见很多人内心的哀叹。 王慢通兀自没有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痴痴呆呆地坐在地上,傻傻愣愣地一屁股爬起来,慢把椅子一把一把摆好。 奇怪的是,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或者发出一点噪音,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王通用笨拙地动作将椅子小心地扶好,然后看着他小心翼翼地将椅子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严丝合缝,一丝不差。 忽然,王通好像想明白了什么,“咦”地高叫一声,三步两步,用不符合他体型的高速冲到柳公面前,在卫兵阻拦他之前跪在地上,用颤抖而又惊喜的声音问:“柳公,您,您真的要我给您做事?” 柳公哈哈一笑:“都起来吧,你又没有犯什么大错,反而还吸引了我的注意,本官为什么不能让你给本官做事?本官还有一个属下,也和你差不多胖,本官许他几年之内家产翻一百倍,你若是做得好,也能有这样的待遇!” 一百倍! 卞峦山似乎听到商人们咽口水的声音,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若是不是柳公手里还提着那把杀人不犯法,说啥就能杀的尚方宝剑,只怕这酒楼都要给嫉妒不已的商人们拆成废墟了! 柳公说完这话,再也不看激动不已的王通,转过头来,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官员们,高声问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有脑子的就应该知道,你们今天是没戏了。若是那乖觉的,站出来揭发黄安和徐知府,本官还能既往不咎,若是那不乖觉的,只怕本官这剑下就要多几个亡魂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手上的宝剑颤抖不休,剑身抖动着,好像要一下子飞出来杀人。卞峦山明白,柳公显然是并不经常使剑,所以握剑时间长了就有些肌肉抽搐。若是正面对战,虽然卞峦山武功不好,对付柳公却是轻松自在的。 可是,评价一个人却从来不是看他的武功,或者说,武功绝对不是评价一个人的最重要标准。虽然古之刺客,近在咫尺,人尽敌国,可是那也得是皇帝亲自接见,若是想向聂政学习,凭之力杀入敌人府衙,取敌人性命如同探囊取物,就有些不自量力了。 柳公虽不会使剑,可是他手里的尚方宝剑却是时间至坚至强之刃,可以斩断所有强权和骄傲。 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这就是庄子所谓的王者之剑吧。卞峦山这样想着,心中的忌惮和欲望更加强烈了。 就好像男女偷情一样,越是有人阻挡、越是受到阻碍、越是被人打压,这种禁忌的欲望就越强烈,而这世界上又有哪一种欲望可以比战胜一名强者,愚弄他,玩弄他,让人前权势赫赫的大人物落入自己陷阱中更有趣呢! 敌人越是强大,战胜他就将获得越大的精神快感。卞峦山是个财富猎人,但是他最爱的却不是财富。 他生而为赢,以挑战并愚弄强者为乐。(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POV:卞峦山 相继反水(上) 柳公说这番话,意思无非就是要官员们反水,和他一起整治松江知府和黄家。这一点不仅卞峦山看得清,在场的人精都看得清清楚楚。柳公这句话刚一说出来,酒楼不宽敞的空间里立刻充满了此起彼伏的叫喊: 柳公,下官有事要禀! 柳公,徐知府此人贪横妄作、刮地三尺,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 柳公,黄家世代为松江豪族,把持民政,上下其手,坑害人民,愚弄上官,实在应该狠狠治罪! 柳公,黄家曾强抢民女三人为妾,下官有证据! …… 官员们都是松江的地头蛇,对于本地豪族的那些烂事都清清楚楚。是以柳公一说要他们出首,这些墙头草立刻倒像柳公,争先恐后地将自己所知道的情报抖落了出来。 卞峦山一直留心观察着黄高清的表情,他发现这个老头子的表情非常丰富:一开始,在柳公登场之前他是老谋深算,胸有成足,好像吃定了柳公似的,若是给他手里插一把羽毛扇,只怕可以直接扮演诸葛亮了;等到柳公大兵一到,他惊慌失措,差点把面前的茶杯打翻,他虽然强自镇定,不紧不慢地抿着茶水,好像谢安当年淝水之战时的气度悠然,可是他颤抖的双手和踌躇的嘴角都出卖了他;等到徐知府拿出程谟老匹夫的书信,黄高清又做出那副早有定计的模样,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眉眼妥帖,好像一尊庙里的佛爷,心里面装着大千世界;等到柳公拿出尚方宝剑,放在徐知府脖子上划来划去,他原本完美无缺的伪装就彻底被打碎,好像一只粗制滥造的泥娃娃一样,原来的名士气派彻底变成了六神无主、恍然若失! 而现在,官员们对他群起而攻之,这个说他偷税漏税,没有缴纳应交的税款、粮食,那个说他强买强卖,侵占国家资产,还有的说他强抢民女,使得民间女子走投无路,不得不上吊自杀,到现在都没能入殓…… 这些罪状里面有铁证如山的,比如偷税漏税、强抢民女,还有不大可信的;比如,崇信巫蛊,诅咒朝廷命官;更有那荒诞无稽的,比如私造龙袍、意图谋反! 天可怜见,黄高清好好的乡绅当着,家里钱粮堆积如山,房中娇妻美妾齐人之福,他又没有声望,家无私兵,怎么可能谋反! 这些官员为了把自己摘出来,用尽所有的想象力,用最大的恶意揣测着人性,把黄高清描述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恶贼狂徒,简直比魏忠贤也是不遑多让,若是他进了宫,只怕就是个魏忠贤第二! 黄高清听着这些指责,怒气勃发、暴跳如雷地大声还击:“周鑫你这王八蛋,你说说,这税款是老子一个人偷的吗?这种事情是老子一个人可以做得来的吗?你们这帮混蛋,就没在这里面分润吗?老子是有罪不假,可是你们屁股也绝对不干净!” 他这句话意图明显,就是要把其他官员也拉进这浑水里面,哪怕自己自身难保,也一定不能独自去死。 这就是黄高清,哪怕遭受审判要下地狱,也绝对不会放任对手活在人间。 这些官员如何能容忍黄高清说出实话,虽然他们现在是听从柳公的吩咐攀咬黄高清,可是若是柳公事后秋后算账,把这些把柄拿出来对付他们,他们可就是十死无生了! 正是因此,一个官员高声哭号道:“柳公,柳公,您明鉴,明鉴,这乃是黄高清的反间计,想要离间下官与您的关系!下官可以拿人头保证,在场的官员和黄高清狗贼一点联系都没有,都是清清白白的,您常说,‘一男一女,皆陛下赤子,宜抚之怀之;一千一文是民脂民膏,应谨之慎之’,我等都铭记在心,从不曾贪污一文钱!这些错事都是此獠一人所为,与我等绝无关系!”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大声附和:“正是如此,我等皆是奉公守法、兢兢业业的好官,只是黄高清狗贼乃是本地望族族长,又阴险狠辣,所以我等不能对付他,但是我等皆身在黑暗,心向光明!方才我等被徐知府和黄高清蛊惑,又被流言影响,以为黄安真的是不世猛将,而今才知道,原来竟是被人欺骗!” 卞峦山闻言只想趴在地上,抱着肚皮哈哈大笑,这世界上竟有这等厚颜无耻之徒!自己贪了也就贪了,毕竟这大明朝的官员没有一个不贪的,贪污已经是常态了,只要不太多就没人会在乎。可是这些人竟然腆着脸说“一文钱都没有贪污”,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而说这话的人就有卞峦山一开始偷听的官员,此人一口一个“柳旭”,毫不恭敬,语含讽刺,此时却说尝尝诵读柳公名言,这岂不是脸皮比城墙还厚! “以后若是东虏再打过来,都不用造城墙了,把这些厚颜无耻的东西派过去,哪怕是红衣大炮也打不穿,何况是东虏!”卞峦山看着这场好戏,心里啧啧称叹:“柳公就是柳公,若不是他,我八辈子也看不到这场好戏!” “混蛋,混蛋!”黄高清听到这等说法,立刻怒发冲冠,而这绝对不是一个夸张的说法,卞峦山眼睁睁地看着黄高清的头发竖了起来,然后慢慢顶起,将他的帽子给顶了起来!即使是在酒楼内,在点着火盆子的酒楼里面,他的脑门上也散发出浓浓的白色雾气,显然是怒到了极点。 “赵安狗贼,你天启六年七月,征缴夏粮时,伙同小吏大斗进小斗出,得了不少好处吧?臧大海,天启五年四月,知府命令修缮河堤,你报价五百两银子,可是这河堤第二年就坏了,河水冲垮大坝,卷走一个村子,你昧下多少工程款?蒋泽,前年冬天闹灾,府衙要放粮赈灾,说是米粥要‘插筷不倒’,可是老子一看,那稀粥都能照出人影来,你怎么说?” 黄高清不愧是大族族长,记忆力极佳,连时间地点都记得清楚,他滔滔不绝地讲述这些官员贪污腐化的种种情况,听得卞峦山目瞪口呆:“我一想说自己乃是无本买卖,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而今一看,和这些王八蛋相比,老子就是万家生佛!再不济,老子不会把修桥款昧下来,导致桥垮人亡!”(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POV:卞峦山 相继反水(中) 黄高清说得吐沫横飞,正高兴的时候,却不防备一个官员快步跑上前来,一脚踹在他的嘴上,立刻把他还没说出来的话堵了回去。 “各位仁兄,此獠污蔑朝廷命官、用心残毒,乃是严嵩、贾似道一类的人物,我们乃是朝廷命官,如何能容忍他如此飞扬跋扈!小弟赵安不才,愿效柳公当年击贼之事,为天下之先,诛杀此贼!”说着,他就抬起脚来,连连踹在黄高清的小腹、脸部和腹股处,赵安年方三十多,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加上这三处都是痛感强烈的地方,黄高清又是一个老人,身体虚弱,哪里禁得起这样的重击,是以在地上连连翻滚,哀嚎不止。 看到其他官员没有立刻站起来击贼,赵安有些焦急地吼叫道:“你们这群蠢材,若是此贼活着,只要他活着一天,就能污蔑我们!” 这话的意思再明确不过,只要黄高清活着,他就掌握着官员们的犯罪证据,天知道柳公会不会拿这些证据来惩治他们!而且这厮阴险毒辣,说不定就记了小本本,这种重要的证据,还是让他永远留存在黑暗中吧! 这话一说,所有的官员立刻亢奋了,他们站了起来,高声呼喊着“杀贼,杀贼!”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就冲着黄高清杀了过去,他们有的用拳头,有的用脚踹,实在挤不进人堆了,就只要从旁边的桌子上取下盘子、碟子什么的往里面丢,更有那气愤不过的,竟然拿起了烛台,把蜡烛扔掉,用黄铜的尖刺狠狠戳刺黄高清! 卞峦山原以为柳公会阻止,却没想到柳公只是含笑地看着这一幕,挥挥手让卫兵不要出手相救! 柳公不出手,黄高清死定了。 黄高清一开始还能发出凄厉而悠长的惨嚎,好像被屠夫杀了一刀却没有被彻底杀死肥猪,这倒也不能怨官员们,毕竟他们本行是贪污受贿和吟风弄月,对于杀人这种专业的活计实在不能算熟练。 官员们越大越起劲,在数九寒天的天气里,他们的额头竟然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尤其是一开始就动手的赵安,他他打得尤其起劲,不仅手脚并用,一会用拳头砸,一会用脚踹,当同僚一拥而上,把他挤开的时候,他竟然一把撕开黄高清的衣服,直接下嘴巴去咬! 他这一下实在太多用力,只听“撕拉”一声,赵安嘴里就叼着一块血淋淋的东西,可不就是黄高清的肉! 黄高清的呻吟逐渐减弱了,就好像秋后的蟋蟀,即使还在鸣叫,却也叫不了几天了,只能一天天感受着自己日渐衰颓的躯体,慢慢等候死亡的降临。 比较幸运的一点是,黄高清的死亡比较迅速,这让他可以少接受一些死亡的折磨,直接进入十八层地狱。 耳听着黄高清已经悄没声息了,估计这个老人是彻底咽气了。赵安等十几人这才松了口气,他们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好像狗一样奋力喘气。这些养尊处优的官员都是出入驷马的,哪里进行过这样的剧烈劳动,没有直接累得闭过气去,就已经大大出乎卞峦山意料了。 赵安喘了一会气,左右看看同僚还在休息,立刻不顾自己还在气喘吁吁,立刻跪地禀报:“禀报柳公,下官赵安,已经带领同僚诛杀此贼,不必劳动皇上宝剑和柳公!请柳公恕我等冒昧之罪!” 卞峦山在心里暗暗赞叹了一句,这个赵安,果然善于抓住机会! 在所有人都伏地求饶的时候想到动手杀人,这是智;果断出手,号召大家齐心协力,这是勇;杀人之后还抢先汇报,这是贪。 智、勇、贪,这是成事的三大因素。 毫无疑问,这个赵安是个小人,可是你往往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小人比君子更容易获得成功。 孔子曰“君子不器”,小人则甘做器物,只要能为上位者解决一个小问题,就可以得到上位者的青睐,升官发财自然也不再难。 柳公似笑非笑地看了赵安一眼:“你叫赵安?好,本官记住你了。”还没等赵安脸上的笑容消逝,柳公又问:“你打算怎么死?” 赵安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他似乎没想到柳公竟然这么干零利落的就要动手杀人。可是他凝神想了一下,立刻大大方方地说:“若是说怎么死,小人愿意为了皇上,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大同主义奋斗而死!” 一个贪官、一个狠人、一个小人,竟然说打算为了天下苍生奋斗而死,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柳公闻言哈哈大笑:“赵安,赵安,有意思,真有意思!”这就是既往不咎,打算赵安的意思了。像他这样的人,很多话是不能明说的,若是明说了,就会产生反效果。所以,下属若是能听明白,就能青云直上,若是不能,只好沉沦下僚,这就跟菩提老祖点化孙猴子一般,一切尽在不言中,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柳公说话的时候,跪着的官员们自然不能插嘴,所以他们虽然看上去对赵安专宠有些不满,却也只能气鼓鼓外加忧心忡忡地跪在地上,等候柳公发落。 柳公看着这些人,从袖子里面取出那张写满了官员名字的单子,这张单子虽然看上去毫不起眼,可眼下却是这些官员的命根子。 是生是死,是青云直上还是一败涂地,可就看柳公怎么处理这单子了! 柳公把单子在空中抖了抖,慢慢说:“今天咱们开诚布公,本官所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开拓夷洲的事儿办好。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松江就是本官前进的基地,必须把握好的。所以,本官这次来就是要立威。坦白说,本官就是要做事,就是要升官,你们让本官如愿了,你们自然有受用不尽的好处,哪怕是想当知县、知府,进六部为官,本官日后也能办到!而那些想发财的,本官敢许王通百倍家产,也能许你百万家财,你们只要跟好本官的步伐,莫忧不富贵!”他这话一出,所有人的眼睛立刻亮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POV:卞峦山 相继反水(下) 柳公哈哈一笑:“老父母,何必如此呢?本官本无意斩尽杀绝,刚才祭出尚方剑、殴杀黄高清,就已经足以震慑江南世家,这尚方宝剑乃是君子之器,又如何能让他多沾血污?本官的意思,咱们就一起做事,把这江南经营好,等到本官开拓夷洲成功,贵公子也就长大成人,到时候就可以跟着本官做事,本官保他一个富贵前程!” 这个许诺不可谓不重,卞峦山做的是偏门生意,当然要知道哪家富哪家穷,否则花了大力气骗了个穷家,岂不是愚蠢透顶!也正是因此,他对于一个家庭如何发家,如何败家深有体会。 江南地区多有因为科举而一举发家的故事,一个贫家小子,因为勤奋苦学、贵人青眼,得以唱名东华门、骑马观长安,本身就是一件颇具传奇色彩的壮举。而一旦这个小子考取功名,立刻就会有无数家庭投献田产,少年于是修宅子、纳美妾、买田产、交官宦,这个原本贫穷的家庭也就彻底一步登天,成为富贵人家。 但是,这种富贵是不可持续的。只要这个家庭有一代人考不了功名,当老家主逝世,这个家庭就失去了免税的资格,也就没了吸引佃户和奴仆的资本。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勃焉”,以前家主费尽精力修建的精美住宅也很快因为兄弟分家而被出卖分割,成了别的新兴家庭的产业——而这种事情有时甚至会发生在家主重病垂死、缠绵病榻的时候! “想想这官儿也是的,前二十年刻苦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好不容易考上了举人进士,结果就得给大明皇帝干上三四十年,伴君如伴虎,不可说不危险,官场波诡云谲,不可说不辛苦!而等到五六十岁了告老还乡,刚修好了房子,连床铺都没有睡熟就快病死了,然后眼睁睁看着不孝儿孙把住宅发卖,简直不可说不凄惨!” 这样想着,卞峦山突然又有些不愿意当官儿了,这个职业不仅风险大、劳累多,还捞不着享受,则么会有这么多读书人趋之若鹜呢! “那么,我究竟是当官还是不当呢?”这样想着,卞峦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他还没沉思完,徐知府就做出反应了,很激烈的反应。 徐知府也和赵安那样的软骨头小人一样,“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高声叫道:“若是如此,老夫感谢柳公大德,从今以后,这松江府就是您的地盘,您往东,我决不往西,命令一下,誓死效忠!” 这话说得露骨,似乎有点要自立山头的意思了。柳公这样的人物,如何能犯这样的错误,他微微笑着,伸手将徐知府扶起来:“老父母不必多言,咱们都是为圣皇做事,一定要把事情做妥帖了,只要这一桩事做好了,就绝对没有其他问题了!来人啊,带老父母下去休息一下,今天老父母劳累了一辈子了,以后就多享享清福吧!” 等到徐知府被人背着离开了,柳公的脸色立刻阴了下来,在场的人,包括卞峦山在内,立刻感觉到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这柳公,好大的威势!”卞峦山嘟囔了一句,站得更加恭谨了。 “赵安!”柳公叫了一声:“听说这松江黄家勾结倭寇、太湖水匪,可有此事?” 这摆明了是诬陷,黄家家大业大,仅仅靠放贷佃租就能收取无限收入,又何必去和倭寇勾结呢,可是眼下形式比人强,柳公有兵、有人、有官还有尚方宝剑,谁敢嘴里说半个不字! 好个赵安,就在其他人还在错愕,以为听错了的时候,他已经一步站了出来,意气激昂地说:“正是如此,黄家里通外匪,由来已久,早在嘉靖年间,黄家就勾结倭寇,贩卖赃物,所以发家,而后更是怙恶不悛,坏事做尽,不仅帮忙销赃,更是帮助倭寇勘察地形,运送粮草,导致几十名倭寇就可横行江南!可以说,黄家大宅的每一寸土地都沾满了无辜百姓的鲜血!前些日子听闻柳公家中遭到盗匪袭击,估计就是黄家勾结魏忠贤谋害柳公亲眷,幸而夫人巾帼英雄,击退盗匪,否则我大明梁柱就将遭到损害,这岂非天歼我吉士!” “下官自幼读圣贤书,行慎独事,早就有意为松江百姓除此大害,只是人微言轻,无可奈何罢了!而今柳公明察真相,秋毫不遗,简直是宝龙图再世,宋提刑复生,下官佩服之情无以言表,简直,简直……”他说到后来竟然哽咽不成话,抽泣了两声之后,他慢慢说:“下官从小没有父亲,最羡慕的就是别人能有父母主持正义,扶危济困!见到柳公如此英明神武,下官简直是如同见了亲生父母,心中欣喜,不可言表!”赵安语气先是义正辞严,而后婉转悱恻,情深至极,若是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年轻官员见到道德长者心生敬仰! 无耻,无耻至极! 先不说黄家发家是贩私盐,跟倭寇八竿子打不着;太湖水匪平素来去如风,只在湖上作案,怎么可能被黄家指使,而黄家一个小小地方大族,如何有资格结交阉党,就只说赵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竟然喊柳公亲爹,这哪里是不要脸,简直是头都没了! 柳公一点都不觉得这马屁拍得太过火,反而很开心地点了点头:“赵安,你很好,你能准确理解本官的意图,这一点就比其他人强太多,保持下去,莫忧不富贵!这个事就交给你了,无比办成铁案,不放过一个坏人!”说着,他又对着别的官员说:“不是本官说你们,你们啊,还是欠点火候,得多向赵安学习,否则本官以后就只用他一个人了!” 这话说得有意思,表面上是夸赞赵安优秀,实际上却隐隐有些挑拨离间的意思,这么夸赞赵安,其他人的面子往哪摆!这估计是柳公觉得赵安今天出的风头太多,但是能力又实在不错,若是不用,太过可惜,若是用了,不太放心。倒不如制造一些矛盾,让他们相互制衡,保证自己的崇高地位。 “这柳公的心机真是用得太深了,对付一个小小的八品官,都能随手用出一计来,看他行云流水的姿态,估计是临时起意,那这种急智,实在太过恐怖!” 接着,柳公又看了看神色已经恢复正常的官员们,将宝剑交给亲兵,手里又拿出来那张写满了签名的文告。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这张文告上,没办法,这就是他们的把柄,若是把柳公伺候开心了还好,他看在自己用心服侍的份上可能会手下留情,可是若是柳公不开心了,他手里的文告就是一把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随后可能狠狠下劈,将自己砍得家破人亡。 柳公看着在场的官员,慢慢说:“这张文告上面有你们的名字,你们说说,我该怎么处理这张纸呢?” 赵安虽然被柳公敲打了一下,但是仍旧不改溜须拍马的本色,他谄媚地笑着,高声说:“柳公宅心仁厚,只要咱们用心做事,公正廉明,肯定是不会拿这东西来惩罚我们的,但是依下官的意思,您应该留着这张文告,免得有那不知羞耻的东西做出下作事情来,也好那这张纸收拾他!” 这话说得不要脸至极,浑然不顾自己的名字还高高挂在文告上,就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动辄为柳公考虑,这种改换门庭的速度,只怕是“三姓家奴”的吕奉先也比不上。 “哦?”柳公笑着问:“你就不怕这张纸成了你的梦魇,让你夜里睡不着觉?” “小人相信,只要小人用心做事,为圣上尽忠,为柳公效劳,为南征大军提供后勤,就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反而还能被柳公青睐,步步高升!而那些不用心做事的,本来就该去死,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柳公听了这话,稍微沉吟一下,说:“有道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赵安的话说的很对,只要你们用心做事,就不用怕没有富贵前程,本官别的不敢保证,十年之内,让你们一个个做到知县知州的位置上,这个还是可以保证的。有那不好好做事的,也不要有侥幸心理,本官有的是办法收拾你们,根本用不着这张纸!”说完,他就对着士兵说道:“把火盆给我拿来!” 火盆熊熊燃烧着,红色的火焰光芒映照在铜制的火盆上,反射出金红的光芒,这光芒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让人只觉得有一种暖意从内心升起,而后又蔓延全身。 这张写满了人名的文告被丢了进去,在升腾的火焰下慢慢化作飞灰,然后被一阵微弱的气流鼓动,就烟消云散了。 但是官员们脸上都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或许是因为他们突然明白,柳公敢于烧毁这张纸,就代表他根本不需要这张纸,比起用一张薄薄的破纸要挟众人,他有着更多的手段,或许今天展现出来的仅仅只是其中之一。 他们只要身在松江,就必须为柳公效劳,否则今天的黄家就是他们的未来。 不过他们也不是没有好处,从来皇帝不差饿兵,他们只要用心做事,还是可以有所收获的。 “从来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算有人挣得多,有人赚得少,也都是必须有付出才有回报,这些官儿,只怕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卞峦山这样想着,就见到柳公又转过来面对着一众商人,微微笑道:“接下来,该处理咱们之间的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财源滚滚(一) 相比起战战兢兢的官员们,一众商人倒是不太害怕,毕竟柳公邀请他们来的时候就说的是“一道发财”,既然如此说了,那柳公就绝对不会剪他们羊毛,反而会和他们一道分享财富了。更何况,有王通的例子在先,他们此刻倒充满了向往和憧憬,至于那柳公手里那闪闪发亮的尚方宝剑,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这财富,商人可以忘却对于死亡的恐惧。 钱财啊钱财,你怎么这么令人着迷呢! 望着一群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商人,柳公说:“好了,现在轮到你们了。在场的,不想发财的可以走了!” 这话一出,全场哄然大笑,怎么可能有人不想发财呢!若是真不想发财,就抓进去山林隐居好了,又何必在这里吹冷风、看官员相互撕咬、随时提防着柳公的大宝剑砍在自己脑门上呢! 眼见没有人反对,柳公又说:“既然如此,咱们进入正题!各位,现在是在商言商的时间了,从现在开始直到这次聚会结束,咱们没有身份等级的区别,只有一个大商人和一群小商人合伙做买卖,你们要是觉得哪里不好,及时跟我说出来,要不然亏本了可别怪我!” 眼见柳公都不再说本官,而是自称“我”,这显然是纡尊降贵,把自己和商人归于一个等级了。虽然南直一带商人地位甚高,世家大族中必然有人要经商的,可是这些人固然重要,却绝对不能和官员相比。莫说是堂堂夷洲知府加兵部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这样的大人物,哪怕是一县县令,在宗族眼里也比一个大商人重要多了。 毕竟,商人再怎么样也就是个商人了,生意做得太大不是好事,当年沈万三不就是树大招风,结果全家发配!相反,一个县令只要不出意外,慢慢升迁,只要考核不太差,总能升上去,到了五六十岁,基本上都能做个知府知州,这可就是千里王侯了! 正是因此,听见柳公如此重视自己这些人,商人们纷纷大声说道:“柳公如此厚待,我等感激涕零!” “我等必然做一些让步,绝不多赚!” “不,这就不对了!”柳公突然大声说:“做生意,哪有不赚钱的?哪有该赚的钱不赚的?只要我让你赚的,你就是十万两、百万两,你也得赚,哪怕赚的比两淮盐商还多,我也不会说你什么,也绝对保你富贵!” 这话说的太大气了!商人们听了这话,越发兴奋,纷纷摩拳擦掌、气冲斗牛,恨不得立刻就大干一番,赚他个盆满钵盈。 “但是!”柳公又说话了:“我让你赚的钱,你随便去赚,没问题,可是我不让你做的,你若是做了,不让你赚的,你若是赚了,可就不要怪我了,我认识你,我这手中宝剑不认识你!” 卞峦山撇撇嘴,他看的明白,这是最基础的打一棍子给个甜枣的法子,可是虽然基础,但是毕竟有效。商人们听了这话,纷纷警醒,争先恐后地向柳公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做任何规定之外的事情。 不过有个商人胆子倒是大,他大声问道:“敢问柳公,啥叫可以赚,啥叫不可以?” “问得好!我也想着要和你们说一说,总不能不教而诛。这一点我已经写好了细纲,稍后发下去给你们仔细阅读,我简单地讲一下,第一,不允许囤积居奇,不允许哄抬物价,虽然生意就是低买高卖,可是你若是卖价太高,那就是伤害民生了,我们做人要讲良心,做生意也要讲仁义,比如米价,一石米你卖到一两、二两我不管你,可是你卖到十两八两,就别怪我辣手打击了!第二,不允许以次充好,不允许假冒伪劣,比方说我要买十万斤苏刚,你给我弄来了十万斤破铜烂铁;我要买上等生丝,你给我运来的全是下等货;我要买精米,你给我弄来的全是糠子,那就是不能接受,而且不仅是对我,对所有人都是!我稍后就会成立南直隶商人协会,专门整治假冒伪劣,谁要是敢假冒伪劣,先是警告,警告不行经济制裁,经济制裁不行,抓到大牢里面秋后问斩!” “第三,我自己也有官办产业,你们应该都已经听到一些风声了,比如说水晶镜。”柳公一说到水晶镜,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见识过的知道这东西价比黄金,珍贵无比,不知道的听别的人吹嘘,结果比见过的还要急切,所以一听到柳公说水晶镜,所有人都聚精会神,目不转睛。 “我卖水晶镜,为的是给大军筹集经费,不是为了私利,所以怎么做、如何做,都得为最大化提高利益着想。比如说,我说一个人包一个地区的销售,比如你王通负责福建的,那你所有的镜子后面都有福建的编号,再比如你卞峦山”柳公指了指卞峦山“你销售广东的,你就有广东的编号,你们不许到对方的地盘去卖!” 还有我的份?卞峦山心里一喜,心想着水晶镜这种东西,若是真能包片销售,自己可就发达了!可是他随后一想,这不就成了商人了,就和****从良一样没有意思! 以他的本事,做个生意一点都不难,可是他不喜欢循规蹈矩地做生意,他喜欢挑战,他喜欢欺骗和战胜别人! 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柳公又说:“都给我记住了!否则被我查到了,严惩不饶!再比如说,我产量有限,一个月只能出一百枚水晶镜,你们就得拿东西来换,比如熟练工匠,比如造船工人,谁要是敢用贿赂的手段拿货,我让他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说到最后,柳公杀气腾腾,商人们无不心里警惕,战战兢兢。 眼看着一众商人都已经明确了自己的要求,柳公满意地笑了一笑:“既然这样,那咱们废话就不多说了,进行今天的第一项日程,项目订单认购!”(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财源滚滚(二) 这乃是今天的重头戏,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订单大采购来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王通一样因祸得福,搞出了大乱子还能被柳公青眼看中。但是这个订单就不同了,只要你有本事,有门路,有资本,就能分上一杯羹。就算是小商人,多少也能赚一点。 卞峦山看着手里的请柬,烫金的红色请柬上写着“吴胡子”的名字,这是他费了很大力气才从一个商人手里骗过来的。随着请柬的还有一份详细的采购规则,上面给出了关于这次采购的详细办法,商人们都是人精,所以都把这规则吃透了。 “第一项,粮草!”柳公大声发话,第一项就是最重要的。 “打仗就是打后勤,大军吃不饱肚子,哪怕是天兵天将也发挥不出来,所以这粮草是我最关注的一点。眼下南直隶大部分土地都种植经济作物,比如说棉花、果树去了,很少人种粮食,只能从湖广购买,幸好长江河运发达,倒是不妨。我的采购计划分三期,第一期打算先采购个五百万石,两年内采购完,集中在夏收秋收时节收购,米、麦各半。现在就开始认购吧,最低十万石起,最高不限,但是若是完不成,你得给我两倍的违约金!” 柳公此话一出,立刻就有大商人叫道:“小人的张氏商行愿意认购二十万石,保证不超过十八万两!”二十万石十八万两,就是每石九钱银子,比市价稍微低了一点,可是他毕竟是批发,而且又集中在夏收秋收之际,肯定价格会低一些,总会有的赚的。 卞峦山也明白,这粮食一行,若是不囤积居奇,走的就是薄利多销,毕竟粮食存仓库里会烂掉,倒不如卖出去赚点钱方便周转。更何况,你多卖一两粮食,对手就少了一两可以卖,哪怕你一文钱不赚,只要能正常周转,对手就会逐渐衰败,只要把对手逐出市场,到时候说卖多少钱还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很好!”柳公点点头:“珺儿,给他写上!”说着,就有一个英俊少年郎走上前来,命人拿过来一个漆了黑漆的大木板子,用石灰笔在上面写上了“张氏商行二十万石,不超过十八万两。” 这个意思是让所有人都看看之前出价多少,价低者得,这样对于商人们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他们为了争取柳公的订单,只能比赛割肉,就看谁的利润低,谁能笑到最后。但是没办法,谁让柳公手里有钱,可以大规模采购呢,放着这么一个大主顾不抓紧,那才是傻了。 哪怕不赚钱,只要保持钱财流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那也是极好的! 其实,商人们若是联合起来压价,柳公也无能为力,毕竟他不可能拿刀逼着他们降价,可是一来柳公威名赫赫,又刚刚亮出来宝剑,没人敢造次;二来商人们心不齐,不可能整齐划一,只要有一个人叛变,这联盟就得完蛋。 这就好比俩人被抓了,如果都招供就都判刑,都不招就都没事,一个招了一个不招,招的没事不招的倒大霉。这么一盘算,还是不如都招了,先下手为强,免得被人坑死。 这么一想,柳公的法子果然厉害,不自己去压价,反而逼迫商人自己割自己的肉! 高,实在是高! 有了先行者,自有后来人。第一个商人出了价,就是给这次竞标定了调子,其他人只要还想做这门生意,就不能比他高太多。 商人们纷纷出价,场面热闹万分,那个叫周珺的少年听得头昏脑涨,写了这个写不了那个,根本忙不过来,不由得高声叫道:“别喊啦,喊得我头疼!干脆,你们排个队,自己过来写,大家监督着!”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商人们纷纷点头叫好,自发地按照身家大小排好队伍,准备竞标。 五百万石的粮食很快就竞争完毕了,这让卞峦山心中惊叹,这南直的商人实力果然不凡,按照一石银子八钱六分的均价,这就是四百三十万两银子! 四百三十万两啊,整个大明一年的正税才多少钱?好像也没有这么多吧! 卞峦山心中有些怀疑,这柳公一口气买了这么多粮食,究竟有没有钱来支付? 似乎有的商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一个商人举起手来,这也是柳公的要求。他的要求被允准了,于是他站起来说:“敢问柳公,这四百三十万两的银子怎么支付?”也不由得他不怀疑,毕竟柳公抄了魏忠贤,自己落了二三百万的银子,也不过是四百三十万两的一般之数,更不用说这笔钱用处还很多,根本不可能全部用来买粮食。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惶恐不安,显然他以前打交道的都是地位接近的商人,虽然身家不同,可是谁也不比谁高贵多少。可是眼下不同,这可是大明朝未来的宰辅人物,眼下事实上的松江王,若是得罪了他,只怕第二天全家老小就得死个一干二净! 柳公哈哈一笑,神情颇为欣赏:“很好,本官就喜欢你这种敢于询问的。说实话,我手头现银只有二百一十六万,只够支付一半的货款。” 他这话说出来没有人惊讶,商人们来之前就已经打听好了柳公的身家,知道至少有一二百万的银子可以用,哪怕就是分到十万两的生意,那也是一笔收入,更不用说和朝廷大官搭上关系之后的潜在收益。 柳公看着他们,慢慢说:“不过,我是绝对不会让你们吃亏的。第一,这笔银子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收一次货结一次款,结款后入库,不见银子你们可以不给粮食,这就把时间延长到了两年,我可以慢慢筹措;第二,我打算用工厂里面的产品结账,比如说,我的水晶镜市价五千两一枚,这一枚镜子我就打个八折四千两给你,你若是不想要,也可以要现银,这只是我工厂里面的一个产物,还有其他产物,待会都会和你们慢慢细说;第三,夷洲的土地也可以拿来发卖,这些可都是一年两三熟的好地,而且夷洲初开,正是百废俱兴的时候,你们若是在那里购置土地,以后夷洲发达了,这就是你们家族千秋不易的基业!” 卞峦山听了连连点头,这三点里面除了第三点有些虚无缥缈,毕竟大雁还没打下来,柳公就想着是清蒸还是红烧了,其他两点都很靠谱。至于第三点,卞峦山也不怀疑,毕竟以柳公的胸怀、手段、心机,他真的想不到柳公失败的理由。 这样说来,这笔生意真是稳赚不亏,若不是卞峦山是一个有操守、有理想的骗子,只怕现在就从良经商了! 了结了粮食的事宜之后,接下来就是其他原料,计有铁矿石及生铁数百万斤、硝石硫磺数十万斤、木炭数十万斤、石炭数百万斤,至于其他生石灰、大碱、沙子等等稀奇古怪的原材料也不在少数。这些东西卞峦山就没有太关注,毕竟他做的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偏门生意,根本看不上这些小小的利益。 卞峦山久经江湖,一眼就看出来柳公想要制造火药、打造军器了,这也无可厚非,毕竟远征夷洲不是小事,柳公的军队虽然精锐十足,可是也只是血肉之躯,不能和钢刀铁锏比拼硬度。若是没有趁手的家伙事,就是使烈士枉死了。 “皇帝竟然允准了柳公制造火器,这可不简单!”卞峦山心里暗暗感叹柳公圣眷之隆,虽然他没有进过军队,不通晓行伍阵战之法,却也是知道这火器乃是军国之重器,所谓“国之利器,不可示于人”,天子能让柳公制造火器,也是对柳公极大的信任了。 至于硝石虽然是军用管制商品,可是而今各项制度尽皆废弛,不要说柳公乃是朝廷命官,又是奉王命出征夷洲,本身煌煌大义,不容推阻,就算是普通商人也都有门路搞来硝石,否则也不必吃这碗饭了。 不过让卞峦山疑惑的是,柳公大量收购各种猪油牛脂,难不成他是要炼猪油吗?肥肉比瘦肉更耐饿,所以价格高于瘦肉,也是军队训练的上好食量。听说柳公的兵足饷、足食,几乎天天都有肉吃,各种油脂更是敞开供应,难怪士兵如此精锐。可是如此之多的猪油,柳公不过四千多兵,就算是把猪油当饭吃也不可能吃得完,这岂不是奇怪至极! “柳公做事有条不紊,发必有的,只怕这也和柳公的产品有关,只是柳公才学太高,不知道他究竟要搞什么鬼。”卞峦山暗暗思量着,心中的好奇越发深重了。 做完了这些竞标,就是商人们最关注的新产品推广阶段了,虽然他们对于大订单来者不拒,但是商人向来是最好奇的,若是柳公真的有传说中堪比西域玻璃的琉璃杯子、可以虚室生影的水晶镜、纤尘不染的香胰子,自己能在其中分一杯羹,那可就是财源滚滚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财源滚滚(下) 看着商人们渴求的眼神,柳公也没有吊他们的胃口,拍了拍手,立刻就有几位丽人手里捧着托盘走了进来。 这些丽人打扮富丽堂皇,身上的头面都有七八件之多,诸如青宝石坠子、金镶紫瑛坠子、银钿儿、碎金丁香儿一类的首饰都属寻常。虽然已经是寒冬天气,可是她们都穿着薄薄的对襟衫儿,色泽尽是些鸦青、明黄一类的僭越颜色,只是眼下江南全是穿违禁颜色的,所以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 这些丽人估计都是从本地勾栏院里找来的粉头花魁,其中一个卞峦山还有些印象,曾经做过她的入幕之宾,只是他当日喝了个烂醉如泥,早已经记不清当日情形,所以也只是一个猜测罢了。她们一个巧笑倩兮,明眸皓齿,若是在平常,绝对是男人注目的焦点,只可惜眼下她们手里的托盘明显比她们更有吸引力,所以商人们都面色潮红地看着蒙着红布的托盘,目不交睫、一动不动。 柳公满意地看着商人们的表现,轻轻揭开一块红布。 哗啦,场内齐齐传来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这传说中的水晶镜,果然名不虚传! 卞峦山也有些痴迷地看着这水晶一般纯净、水波一样清澈的镜子,这些镜子没有一丝瑕疵,周围都用银丝包裹,装饰以各色宝石,雕龙绘凤,彩妆镂刻,简直是将天上的宝贝搬到了地上! 王通此时站在他的身边,卞峦山转头看看他,发现后者已经口水横流而不自知,只是愣愣地看着这宝贝,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好宝贝,好宝贝,我看,一面镜子可以卖一万两银子!”一个商人高声喊叫道:“柳公当初说一个月可以制造一百枚,这话当真?若是如此,只怕这一面镜子一个月就能赚个几十万银子!” “没错,我看,一面镜子平均卖他个七八千,一个月就有七八十万!” 卞峦山点点头,很赞同这个结论,之所以不说可以赚一百万,是因为这东西是耐用品,是要买了不摔坏,就可以用很久,而且一次性销售太多会降低价格,所以几十万是一个比较准确的估计。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镜子的销路,一是这东西的确巧夺天工,只要是豪富之家就必须拥有,否则就是明说自己家道中落了,第二这大明世家豪门众多,就算是南直人手一面了,还有京师这种达官显贵云集的地方,更有两广、湖广、山东运河边等富裕之地,何愁卖不出去! 柳公哈哈一笑:“既然你们这样的专家都说了,看来我大军军费就有着落了!不过这块蛋糕太大,我一个人是吃不完的,我打算带着你们一起吃,诸君可有意乎?” 这句话简直就是废话,在场的甚至还有来自苏州、扬州的豪商,若是不想发财,他们又何必舟车劳顿跑这里来。不过这句废话是商人们等待已久的,所以他们立刻七嘴八舌地叫嚷道:“柳公仁厚!” “柳公公侯万代!” “我等若是得了利,定然不忘柳公恩情,给柳公建立生祠的!” “且住,且住!”柳公摆摆手,“都说了这是做生意,你做生意赚了钱,只要保证货真价实、诚信经营就够了,难不成还给所有顾客都立个生祠?要是这样,你这生意也不用做了,干脆开个香火铺吧!” 说着,柳公又拿起石灰笔来,在地图上画了一个草草的大明地图,这地图虽然简略,但是也能看出来两京十三省的轮廓。 “这就是咱们大明的疆域!天赐神疆,福寿延长!”柳公自豪地说:“咱们现在就商量一下吧,谁负责哪一块的销售!事先给你们提个醒,这地方和地方不一样,南北二京豪富众多,哪怕是一千枚镜子也不算多,可是山陕却是流民遍地,你就算运过去了,也未必能找到买主,找到了,也未必能买个高价,所以你们竞标的时候要有所考量。” 这个所有人都是明白的,这水晶镜不当吃、不当穿,平民百姓虽然看了艳羡,可是决计买不起的,唯有那钟鸣鼎食的豪富之家,才会为了炫耀财富而一掷千金,若是采购了水晶镜卖到乌斯藏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只怕要赔得裤子都不剩! “敢问柳公,这水晶镜的份额该如何分配?虽然说这一月一百枚也不算少,可是落在整个大明却是杯水车薪,我等该如何决定谁采购多少呢?”一个商人大声问道,他们已经摸清了柳公的路数,在商言商,只要说的是正事,就可以单刀直入,省去繁文缛节。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过了,这个根据每年各省税金决定,比如南北二京税额高,就每省二十枚,山东、湖广、两广各十枚,其他地区也有分配,这个可以看看我发下去的配额表!”说着,沦为陪衬的丽人们就站出来分发一张张纸,上面撰写着各省的配额。 卞峦山明白,这不说还好,一说就要加剧竞争。试想,同样两个商人,一个拿了南直的份额,一个拿了陕西的,这之间运输、安全、数量之间的差距何啻于是云泥之别!只怕最后一个人赚的盆满钵盈,一个也就勉强混个温饱,差距不可说不大。 “敢问柳公,那这份额如何决定?”一个商人高声尖叫道,他的声音因为极度的兴奋和紧张而变得尖锐而骇人,好像女鬼的嘶吼。 “这个很简单,采购额每三个月决定一次,每次都要根据上次的销售状况进行决定,譬如说,你拿了南直的销售,却卖不出去多少镜子,那下次就不要想了!此外,参加了我的采购计划的,若是采购及时、质优价廉,那也会酌情考虑,增加你的份额!至于第一个月,大家要交一笔加盟费,交的越多,分到的地方越好。这笔钱可以在货物出手之后再交,可是是必须有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财源滚滚(四) 卞峦山心下凛然,这一招不可谓不毒辣,直接就把小商家排斥在了销售之外,毕竟他们无论如何是比不过大商家的。虽然这笔钱可以出手之后再交,可是一般的商人哪有这实力进货出手呢,要知道,虽然加盟费可以缓交,货款却不能拖欠! 然而此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掌握了紧俏商品的柳公就是最大的商家,所以没有人有勇气,也没有人有资格反对。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单方定价,霸王条款,可是这就是现实世界。 赤裸裸的利益世界、物质世界。 “还有一点我要说明白,我给你们的权利暂且称作是售卖权,这个是有限制的,我会给你们一个最低价七千两银子,一个最高价一万五千两,在这个范围里面随便你们卖,卖多了赚得多,卖少了赚的少,也是若是有人超过了低价或者高价,我将撤销他的售卖权终生,联合商会一起打压此人,若是他怙恶不悛,不知悔改,我就要动用官面手段了!”柳公说得严肃,所有人都肃然听命,只是心里估计多少有些嘀咕。 卞峦山也有些奇怪,限制最低价是一定的,可是为什么要限定最高价呢?难道说柳公觉得这些人的钱来的不容易,打算给他们省点钱? 怎么可能! 不说这些人能有这么多钱,哪有一个好来路的,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就是这个意思。柳公更是心狠手辣的人物,只要能给他找来钱,只要能让他立威,一个松江豪族直接就被灭门了,怎么可能会手下留情呢? 但是柳公没有解释。 他在这一个领域有无穷的权威,所以他有不解释权。 随后就是竞价的环节,和之前的竞标环节一样,商人们都赤红着眼彼此厮杀着、怒视着、对抗着,商场就是他们的战场,白银就是他们的士兵,售卖权就是他们的战利品。出价可以不止一次,最后高者得之,这一规定更加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 这些人好像丛林中的猎手一样,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底线价格,努力制造出各种假象以迷惑对手。他们皱眉,他们顿足,他们叹气,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让对手以为自己财尽人穷,不能再战,然后就在对手心满意足,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一举杀出,好像暴起突袭的鳄鱼,又好像埋伏丛林的野狼,残忍而凌厉,凶狠而残暴。 还有人做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他们一上来就开出高高的价格,这价格是如此的高,以至于不仅是他们的对手,连他们自己估计都被自己的疯狂吓了一跳。这些商人高吼着各种不明语意的声调,喊出一个又一个高到离谱的价格,以至于卞峦山甚至以为他们疯了——哪怕是他们把自己的售卖权都卖到最高价,可能都赚不回来这个钱! 也就是说,假如这些人真的拿到了售卖权,他们也赚不到钱,他们赚的钱全是柳公的! 卞峦山有些不可思议,难道这些人真的疯了吗? 但是他随后就明白了——他们这不是在挣钱,而是在打击竞争者! 或许前三个月他们赚不到钱,赚的钱全部都是柳公的,但是这不要紧,他们赚不到钱,他们的对手和竞争者进不了这个行业,他们就已经稳赚不亏了。他们只要把持了这个销售渠道,不越界销售,日后的水晶镜行业就都是他们的天地,这是如同滔滔江流一源源不绝的无限财源,前三个月给柳公白干活又如何呢! “唉,这帮人!”卞峦山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好,说他们笨吗,可是他们明明通过这种手段排挤了所有的竞争者,成功地成了第一任销售代表,日后极有可能长期把持销售渠道,让后来者绝对没有可能进入;说他们聪明吗,可是他们明明是在给柳公打白工,前三个月一两银子挣不到,还得倒贴钱进去给柳公销售。 这谁是谁非,谁赚谁亏,还真是难以界定。 但是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柳公永远稳坐钓鱼台,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笑看这些人费尽心机给自己打工! 好个柳公,好个划片销售! 竞争越发的激烈了,商人们的嗓子都似乎喊哑了,他们跳着脚,挥舞着茶杯,相互威胁着,怒骂着,诅咒着,用眼睛狠狠对视着对方,似乎想用这种办法清除所有的竞争者,一个人包揽所有的销售。 南直的销售到了最后的关头了,所有的竞争者都退了出去,只剩下三家在竞争。 一家来自苏州,一家来自扬州,一家来自松江。 是强龙压倒地头蛇,还是土霸王咬定不放松? 卞峦山觉得太有意思了! 一面镜子的底价是八千两银子,一些商家可以凭借竞标买粮的功劳拿到优惠,最多可以把成本降到五千两,而最高价是一万五千两,这就是一万两银子的利润空间,三个月一共六十枚,那就是六十万,也就是说,维持账面上的不赚不亏的底线是六十万。 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人员、运营、宣传都是需要钱的,这些一折扣,可能要花去几千两银子。 看样子似乎是六十万封顶了,可是竞争者却丝毫不肯放松。 “七十五万!”在大冬天里,苏州商人脱掉了外衣和改机衣,露出薄薄的汗衫,身上的肥肉的轮廓在汗衫里面透出来,显得极其臃肿。他嘴巴里面喷着白气,脑门上冒着蒸汽,双手紧紧握着,上身挺直,高声吼叫,似乎想用这种办法一举击败敌手。 “就这么点?”扬州商人穿得好像一个读书人,这是时候仍旧维持着体面,他不紧不慢地品着茶,大声嘲笑着竞争对手的紧张,不紧不慢地说:“八十万!”可是,卞峦山通过他微微颤抖的茶杯和不住抖动的肩膀就能看出来,这个人根本也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了! “哈哈!你们都不行,九十万!”松江最大的家族,家中有万亩棉田的纪家家主满头白发,抖动起来好像一只白色的狮子,他大声说道:“今天老夫不为生意,就为了和柳公交个朋友,不管你们出多少钱,老夫一定要跟到底!” 这已经是在亏本了! 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他们所有人都不在乎! 为了垄断这个财源,所有人都不在乎了,他们拼了老命,拿出了毕生积蓄的身家来搏一搏。 这就是商人,赌徒也是苦工,投机同时勤劳,狂躁却也认真。 二位一体,一体两面。 九十五万, 一百万, 一百零五万! 时间在一点点流逝,价格在一点点升高,心理防线在一点点崩溃。 终于,苏州商人受不了了,他高声喊叫着,怒吼着,脱掉了身上的所有衣服,露出肉球儿一般的身体,咆哮着冲出酒楼,奔向黑暗! 他的家仆看到老爷如此,纷纷呼喊着,朝着他追出去了。 “只怕是疯了!”卞峦山摇摇头,有些同情地想。 扬州来的商人也终于受不了了,他不知道在何时崩溃的,是在纪家家主喊出“一百一十万”的时候,还是摸了摸口袋里面的银票,终于学会计算成本和受益的时候?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柳公还没卖出任何货物之前,就已经发了一笔大财。 什么是空手套白狼? 这就叫空手套白狼! “幸亏柳公不是骗子,否则我根本就没有出头的空间了啊!”卞峦山庆幸地这样想着,心里开始急速思考,到底怎么才能骗过这样的人物呢。 和高手,尤其是有权又有势力的高手过招一定要小心,否则一个不小心就连钱带命一块丢了! 接下来的竞标就乏善可陈了,这或许是因为在座的人见惯了大场面,对面十几万几十万的数字再也不会动心,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开始变得理智起来,觉得花这么多钱个别人打白工实在太吃亏,因此哪怕是京师的销售,也仅仅卖到了八十万。 是的,“仅仅”八十万,只不过是大明帝国正税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已。 就这么一个地方,一枚镜子没有卖出去,就预先挣了八十万。 是八十万白银,不是八十万铜钱,那种亮晶晶、白森森,有着优美的银子花纹的银子! 所有人都在沉默,他们是不是认识到一个事实,那就是不管他们怎么蹦跶,柳公总能棋高一着,而且永远稳赚不亏? 无人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剩下的省份也得出了结果,山东六十万,湖广六十万,广东七十万,陕西山西这样的省份,只有三十万左右。 然而,要知道,这些省份的销售额也少,这基本就是他们六个月的全部收入了! 卞峦山心算很快,他稍微加了一加,却发现这些省份加起来就有三百万之多! 整整三百万,大明朝太仓银的四分之三,一枚镜子还没有卖出去,就这么挣过来了! “古人说辩士谋臣,一言以兴邦,一言以丧亡我一直不信,而今看了,还是说得太谨慎了!柳公仅仅是拿出镜子给人看了看,说了几句话,就收入了三百万银子,我就算骗上一百辈子,也未必比得过他一天的收入啊!”迷迷糊糊地,卞峦山似乎听到柳公喃喃感叹了一句:“农业工业是国家根本,可是如果想要发财,还是得玩金融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都不放过 (上) 卞峦山环视了一圈,今天来的商人比官员多,差不多有五十来个,很多人都取得了水晶镜的售卖权,但是也有二十来人什么都没有分到,毕竟他们本小力弱,不足以一口吃下这么大的烙饼。当然也有几个人合伙拿下一省的售卖权的,但是卞峦山怀疑他们会半途散伙,因为这种生意风险和回报同样大,没有足够的银子抵御风险,是很难撑到受益的那一天的。 这种生意上来就是卖血割肉,等到所有的对手都流血而死,都无力再战的时候,剩下来的就能在死者的身体上崛起,吃着他们的尸骨,长成商界的巨擘。至于那些半途而废,倒在路当中的人,则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的失败就永远是失败,投入的银子也不会得到返还。 赢者通吃,败者长眠。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长胜不败的庄家,那就是柳公。他打造了水晶镜这一神话,又创造了分销制度,还提出一系列的游戏规则牟利,所有人,只要想挣钱,都必须在他的游戏规则里面行事,至于他自己,则不需要。 他是庄家,他永不失败。 “所谓‘瓦罐难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中亡’,如何能不破、不亡呢,那就是不做瓦罐做金罐,不做将军做皇帝!”卞峦山感慨了一句,又把实现转向柳公。 柳公丝毫不觉得一天之内赚了三百万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他坐在桌子上,慢慢品着一杯清茶,神情悠闲,怡然自得。 一个商人似乎盘算着自己的资本不足,竟然大着胆子站起来问柳公:“柳公,您老人家手段通天,本领高强,小的佩服不已,可是您之前所有人一个发财的机会,您可不能把小的落下啊!” 他这人也是惫懒至极,你若是那有本事、有资金的,自然可以从水晶镜里面分一杯羹,你若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就算有诸葛亮在辅助,也不过是个刘后主,如何能死皮赖脸地强求柳公让你发财! 就算是庙里的神仙,你求他们保佑你发财,还得烧香拜佛呢,你小子空口白话就想发财,这财可未免太容易了! 卞峦山甚至隐隐听见有些商人在低声骂人了,他们生怕柳公被此人激怒,开口说不做生意了,这可就是坏了所有人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 卞峦山相信,若是有赵安那样的人振臂一呼,这厮八成会像黄高清那样被人活活打死。 柳公听了这话,似乎也有些错愕,估计是没想到竟然有人可以厚颜无耻到这种程度吧。他沉吟片刻,突然问:“你叫什么名字?” 这厮嬉皮笑脸地说:“小人诸葛成,乃是诸葛武侯丞相的四十二世孙,可是不折不扣的名家之后!” 卞峦山闻言嗤之以鼻,诸葛亮根本就没有直系亲属存活,儿子早就战死绵竹关,从哪里蹦出来这么一个四十二世孙!这年头,傻子,你什么都不懂太多,骗子不够用,打着各种名人旗号的混球也冒了出来,严重影响了骗子界的纯洁度,这让卞峦山很不满。 要是按他的想法,这种人就该拖出去打死,免得浪费柳公时间。 柳公却没有追究他冒认祖宗的过错,只是似笑非笑地问:“你这厮,倒也乖觉,我看你不是随便发言的,说说吧,你是怎么想的!” 诸葛成得了这句话,就跟祖宗复活似的开心不已:“柳公神明!小人想着,水晶镜这种神物,为什么放在第一个,而不是放在最后呢?柳公不是凡人,一言一行皆有意图,因此小人妄自揣测,柳公一定是有目的的!可是是什么目的呢?小人又想了,这水晶镜的一大特点就是贵,不仅卖得贵,加盟费也贵,那为什么要放前头呢?估计就是要很多人先把钱花掉,这样就不会出现大商人欺负小商人的情况了。是以,小人冒死揣测,柳公后面应当有一些便宜点的货物要招标,柳公打算先消耗他们的钱,免得他们把所有的招标都拿走!” 柳公闻言大笑:“好你个诸葛成,揣测上意,还猜的这么对,你该当何罪?” 诸葛成也谄媚地笑道:“小人揣摩上意,罪在不赦,该当为柳公效力,劳累致死!”这俩人一唱一和,可把商人们气坏了,他们没想到这个诸葛成竟然如此阴险,一下子就猜到了柳公的打算,而那些大商人也很不满,就这么轻易地把资金花在前头了,后面可就没钱竞标了! 这就好比去参加宴席,不知道主人上什么菜,很多人看到第一道菜是好菜,就甩开膀子大吃,结果吃饱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后两道菜没法吃了。 眼看着珍馐美味在自己面前飘过却无法品尝,这可让嗜钱如命的商人们痛彻肝肠! 柳公没有理会这些商人捶胸顿足的表现,只是说:“诸葛成,既然你如此聪明,你不如就去揭开第二个红布如何?” “小人敢不从命!”诸葛成笑嘻嘻地走到丽人前面,大大咧咧地唱了个肥诺,在她的注视下揭开了红布。 红布底下赫然就是几只琉璃的杯子,在灯火的照耀下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商人们倒抽一口冷气,果然是物美价廉的好东西! 中国琉璃古已有之,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琉璃出现,只不过中国的琉璃烧制不得法,浑浊度太高,不够剔透,所以被人诟病。眼下西洋的货物进入中国,就有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不过这种东西漂洋过海,不可能物美价廉,就算是最小的杯子,一个也得卖三五两银子。 而看柳公的玻璃杯,晶莹剔透,色泽变化万千不说,还有各种颜色,而这种颜色还不是中国玻璃那种浑浊的颜色,而是可以透过光线的颜色。 诸葛成颤抖着手举起一个玻璃杯,这是一只大红色的杯子,颜色晶莹剔透,好像一枚红宝石雕成的杯子,又如同用太阳的朝霞凝结,色泽纯净,简直让人不忍心移开眼睛。外来的光线透过杯壁,在地上洒下一片斑斓的光斑,一时间光影流转,彩霞纵横,好像人间仙境。 虽然不是希世奇珍,也是绝代佳品。(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都不放过 (中) “敢问柳公,这杯子成本几何?”诸葛成虽然没什么本钱,却是个生意精,一下自己就问到了重点,“还有,产量如何,能否大量供应?” 柳公反问道:“换了是你,你会不会说成本?这乃是我大军机密,层层保护,成本如何能告诉你?不过产量倒是可以告诉你,只要原料足够,工人足够,日产万只绝非困难!” 日产万只!卞峦山的呼吸紧促了起来,他虽然不知道这杯子是怎么造出来的,仅仅是根据这个产量,他也能知道绝对不是什么贵重的材料。而仅仅用便宜的材料就能造出万只玻璃杯,这里面的利益可就太大了。 普通杯子大约三五两一只,若是成本能有个一二两,就是净赚一半。一天产一万只,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万,一只哪怕只赚一两,那就是三百六十万! 卞峦山呻吟了一声,他觉得今天其实不该来的,柳公赚钱不偷不抢,合理合法,受尽爱戴,又能挥斥方遒,结果挣得钱自己十辈子都摸不着,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不过,”柳公又补充了一句:“像你手里拿的这只大红色的杯子,得卖二十两,因为红色是用黄金练出来的,我使了‘还原保护’的法子,成本很高,必须高价。” 这也正常,大红乃是正色,若是搁在一百年前,只有皇室才能使用的,皇家的颜色,自然必须用黄金来做,这再合理不过。更何况,这杯子虽然不是像水晶镜那样的奢侈品,也绝对不是小门小户买得起的。卞峦山可以想象到,一旦这玻璃杯子售卖,买的最多的就是有点小钱却又买不起水晶镜的人家,他们虽然买不起几千上万的镜子,却有钱买一只大红色的点金玻璃杯。 就连怎么鼓动顾客购买他都想好了,“柳公从天界带下来的‘还原保护’大法所造,皇家正色,黄金为底,尊贵享受,与众不同!” 这么想着,商人们已经再也耐不住,他们高声呼喊道:“柳公,柳公,这玻璃杯也要实行区域分销吗?” 瞧瞧,这商人就是脑子灵活,柳公刚一提出新的词汇,他们立刻就能熟练运用了! 柳公点点头:“我没时间去销售,所以这渠道就给你们来做了,我只负责生产,你们就负责销售,咱们共谋富贵!” 商人们学着士兵们的样子,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直到拍得两手通红,诸葛成才问道:“敢问柳公,这玻璃杯是否有限量、限价?” “这个倒是没有,反正我而二银子一只卖给你们,多买多优惠,多买一万只,优惠一千两,你们自负盈亏,至于价格,反正你们不会低于成本,至于上限,反正外来的玻璃杯做的也不错,你们就不要想着卖个天价了——不过大红色的玻璃杯没有人有,这个你们可以考虑多卖一些,我二十两给你们,就看你们发挥了!” 这话一说,商人们立刻眼睛一亮,这说明柳公还是给了他们发挥的空间的,玻璃杯价格定了,只是外来玻璃杯数量不足,所以他们可以薄利多销,但是大红玻璃杯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福利了——专门为小商人准备的福利。 果然,等到竞价的时候,大商家剩余的资金已经不足以支持他们再拼抢南直京师地区的玻璃杯销售权了,这京师的销售权竟然落在了诸葛成手里! “谢谢,谢谢诸位抬爱!”诸葛成做了一个罗圈揖,嬉皮笑脸地向商人们问好,大家看在柳公赏识他的份上,就没有再多计较。 这么一次下来,整个场里基本上人人都有了销售权,可以算是皆大欢喜,还有几个没有拿到销售权的小商人,不过他们也不着急——有诸葛成的例子在前面,柳公肯定给他们准备了更合适的项目。 诸葛成自动站到了柳公附近,就死皮赖脸地不让开,他看着竞标结束,就大声说道:“柳公,既然如此,就让咱看看第三个宝贝吧!” 柳公看看他,说:“你这么想看?” “当然想看!” “既然如此,你去酒楼厨房,把他们的泔水桶给我拎过来!” 这个命令可以说是相当离奇了,毕竟柳公今天是来展示宝贝的,和这又脏又臭的泔水桶有什么关系呢? 商人们窃窃私语起来,哪怕是已经拿到销售权,无力再争夺项目的,也不愿意走,大家都愿意留下来再看看柳公还有什么宝贝。 诸葛成没有任何迟疑,他听了柳公的话,立刻就拔腿往厨房跑去,他跑得是如此得快,就跟生怕别人和他抢泔水桶似的。 泔水桶拎过来了,这泔水桶里面全都是客人吃剩下的食物残渣,比如碎馍馍、骨头、菜叶,上面漂着一层浮油,不住地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诸葛成把泔水桶拿了过来,放在距离柳公很远的地方,生怕熏到柳公,然后大声禀报道:“柳公,小人幸不辱命,把泔水桶拿来了!” “不错,你再去拿一盆水来。”柳公坐在椅子上,看着诸葛成气喘吁吁地忙前忙后,悠悠地说。 柳公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纷纷嘲笑起了诸葛成。 “柳公这是看他不顺眼了,折腾傻小子呐!”卞峦山转头过去一看,原来是王通。他此刻已经恢复了神智,意识到自己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又知道卞峦山舍身相救乃是天大的人情,因此此刻表情特别亲热,就差拉着他斩鸡头拜把子了。 卞峦山微微一笑,他深知柳公此人不会无的放矢,要做一件事情必然有做这件事情的用意,绝对不相信柳公会故意折腾一个可以投靠的人。 “慢慢看吧,柳公自有主张!”卞峦山淡淡地说。 “有可能是水变油,油变水的神技!”一个商人满怀憧憬地期待着,“若是这事能成,咱们以后都不必买油了,这简直就是从地上捡钱呀!” 卞峦山不动声色,但是自己心里也有一些怀疑,难道文曲星越长越大,回忆起了前世的仙法,开始施展仙法? 诸葛成一点都没有表现被侮辱的愤怒神色,反而越干越开心,端来了一铜盆的水不说,还邀功请赏似的问柳公:“柳公,您看这些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接!” “够了,够了。”柳公一笑:“现在好了,你把手伸进泔水桶里面,把手弄脏,越脏越好!” 柳公的要求越来越神奇了,如果说刚才商人们还以为柳公要展示什么“水变油”的神技,此刻全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诸葛成这夯货,拍柳公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吧!” “估计是这人冒充诸葛武侯之后,柳公听了不开心了,要知道,他号称是武侯再世,这厮就上赶着说自己是武侯子弟,这不是认人当爹嘛!” 商人们议论着、讽刺着、贬低着,刚才诸葛成从蛛丝马迹中就能猜测出柳公的用意来,这给了他们极大的刺激。若是柳公因此觉得此人可堪大用,那么他们日后就多出来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这可如何是好! 是以,他们尽情地嘲讽着眼下有些吃瘪的诸葛成,希望柳公明白,这厮就是个蠢货。 “可是他们不知道,诸葛成做的都是柳公吩咐的事情,他们说的越多,他们在柳公心里就越蠢!诸葛成就是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一言不发,只是闷头做事!”卞峦山旁观者清,早就看清局势,不过他信奉“观棋不语真君子”,不到万一时刻绝不轻易开口说话。 诸葛成把袖子撸了上去,然后把手伸进了泔水桶里面狠狠搅拌了一下,一瞬之间,酒楼里充满了泔水又臭又腥的味道,这味道跟放了十天半个月的臭鸡蛋一个味道,惹得养尊处优的商人们以袖掩鼻,对诸葛成的恨意又增加了一层。不过他们看到柳公也端坐原地,一动不动,也只要强行忍着,不敢离去。 诸葛成把两只手都弄脏了,他把手抽出来,左手上还带着一根菜叶,右手挂着几丝蛋花,显得狼狈不堪,哪有之前侃侃而谈的智珠在握。 柳公点点头:“雪姬,把红布揭开!” 丽人把红布揭开了,里面是一枚鹅蛋大小的鹅卵石形状的东西,这东西通体红色,长得好像猪油,可是又隐隐散发着一股兰麝的气息,让人闻了心情一阵舒适。 “柳公,这是何物?”诸葛成左手带着菜叶,右手挂着蛋花,好像晒太阳的猫一样揣着两手,站在泔水桶之前尴尬至极。 “此物名为香胰,是我采百花精英,聚天底精粹而成的绝代神物,具有祛污浊,正人心的作用,你先把它拿在手里!” 诸葛成看了看自己的手,尴尬地说:“小人手脏,不能触碰神物!” “无妨,这东西就是越脏越有效!” 诸葛成于是把香胰拿在手里嗅了一下,闭眼仔细体会着,由衷的赞美道:“果然香!最开始是果木的香气,而后是森林的清香,最后乃是月季的幽香,三种香味彼此重叠又绝不冲突,让人一闻就神清气爽!”(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POV:卞峦山 都不放过 (下) “现在你拿着香胰,把他泡在水里,然后轻轻揉搓,直到出了泡沫!” 诸葛成依法施为,结果惊喜地叫道:“果然出泡沫了!柳公,柳公,这手上的油渍都被洗掉了!” “这就对了!”柳公哈哈大笑:“这就是我的第三样宝贝,香胰子,这东西造价便宜,用途广泛,不关你事油污、血渍、尿迹,只要用了我这香胰子,立刻就能恢复原样!最好的是,这东西采用了百花精英,具有百花的气息,更能促进人体经络循环,加速血液流动,补充大脑营养,调解人体磁场,呃,这个磁场,说了你们也不懂,就这么宣传就是了!”(注1) 一众商人对什么磁场不感兴趣,他们对这个香胰子倒是很感兴趣,他们一拥而上,围着诸葛成啧啧称奇,把一块香胰传来传去,甚至还有动嘴咬着香胰的! 诸葛成得意洋洋地展示着自己又白净又香味氤氲的手,高昂着头颅,活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而商人们似乎也浑然忘了刚才嘲讽他的事,反而围着他问个不停。 诸葛成更是大度,对那些羞辱不以为意,反而兴致勃勃地介绍使用香胰的感受:我和你们说呀,这东西估计就是天宫里面的人物用的,这东西摸到皮肤上就是滑滑的、嫩嫩的,比最好的娘们的皮肤还要好,这东西遇水气泡,发出白色的泡沫,抹到油污上,一下子就把污渍全给清洗掉了!再说这香味,简直比最好的香水还要好,比最香的花朵还要香,简直就是花中之王,不愧是百花精英制造的! 虽然说大明也有这样的东西,比如说宋朝就有了叫“肥皂团”的东西,这东西是把肥皂荚的种子取出来,把里面的白肉煮熟捣烂,混合淀粉制作的,一直到现在,他们的清洁工具还是这东西。虽然这东西也不算坏,可是毕竟什么人都在用,而且效果一般,体现不出来他们的尊贵身份和高贵品味。而柳公就是非同凡响,竟然搞出来了这样的神物,不仅制造精细,去污能力也是非凡,正好适合乡绅士大夫们使用。 “小人看这香胰,哪怕用了一次之后也不见减损,估计一块堪足一人半月只用,三口之家,一月五块足矣。敢问柳公,这东西造价如何?”一个商人开口问道。 柳公微微笑着,伸出两个指头。 “二两?”商人有些遗憾地说:“若是这样,一个月就要花十两银子,虽然仍然不算太贵,只怕是唯有富贵人家才能大量采买,普通人家只能在重要节庆的时候使用一二了。” “不,不是二两,是二钱银子!” “这……”商人愣了一下,随即高叫道:“若是如此,只怕是这香胰销路甚广,完全不逊于玻璃杯,甚至犹有过之!此物乃是柳公独创,外国也是没有的,若是拿到日本去,跟他们说这是中国大儒所制之物,还不怕那帮乡巴佬用成船的金银来换!” 卞峦山点头,手里把玩着好像凝脂一般的肥皂,心中感慨万千,柳公竟然又找到了一门发财的门路! 这香胰不同于玻璃杯,玻璃杯只要不打碎,就可以长久使用,哪怕用个五年也不会坏,可是这香胰乃是消耗品,豪富人家每天都要使用的。若是能把这东西推而广之,何愁钱财不会滚滚而来! 商人用颤抖的声音问:“柳公,这东西,咱们也要招标吗?” 柳公想了想,说:“你们只怕是没钱了吧,若是招了标完不成任务,交不了加盟费,我可是要找你们麻烦的!” 商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睛里都闪过强烈的遗憾。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没钱,毕竟很多人都没钱,而且一直没钱就也习惯了。最大的痛苦明明是眼看着能赚一大笔钱,结果却因为能力不足不能赚到,眼睁睁地注视着一大笔钱在自己面前溜走,这种痛苦,又怎么能用言语去描述! 柳公看看他们,说:“你们的心情我理解,可是我大军开拔,动辄就是米山面海,金山银山的,就算是几十万的银子砸进去也是打水漂,所以这些东西我都是要赚钱的!” 就在商人们纷纷表示理解,不敢与朝廷争利的时候,柳公又说话了:“不过,你们要是真的想要,我也不是不能给你们,我这里有一个主意,你们若是同意,就照此办理,咱们一起富贵,你们应该相信我吧?” 柳公竟然能凭空变出钱来?商人们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柳公,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但是他们今天受到的震撼实在太多了,所以只能机械地点头同意。 “我打算建立一个银行,这东西是什么呢?就跟钱庄类似,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起到的是合理配置资金,让商业发展的作用。举个例子,你有三两银子,他有五两银子,你们分开来,没有什么用,可是还有一个人需要做买卖,需要八两银子的本钱,那我就把这钱借给他,然后等着他赚了钱还给我,就能收取利息!我若是收他二分利,就给你们四分之一,也就是五厘,你们看怎么样?” 商人们面面相觑,似乎有些超出想象。从来这钱庄存钱都是为了安全方便,从来没听说过还有倒给钱的。不过听柳公的话,这个银行若是真的能把散钱收集起来发放贷款,还真能做到! “柳公,您的意思我们大都听明白了,可是这银行其实做的就是钱庄的事情,咱们完全可以弄一个钱庄,您出面办理,我们鼎力协助,绝对储户如云!”一个商人大声说道:“到时候,咱们弄他一千万白银,就算是用银子砸,也能把夷洲砸下来!” “非也,非也,这银行的本事还不止于此!比方说眼下大家都用银子,不仅使用起来得区分成色称量重量,还得提防假冒伪劣,比如说有人就用铁胎银皮的银锭骗人,这岂不是耽误了交易又破坏了道德仁义?咱们就搞一个银元,里面八分银子,一分铜,一分锡,号称能当一两用。只要咱们的钱制作精美,质量稳定,就能打败那些成色不均的散碎银子,成为主流货币!到时候,天底下的钱都得存到我们这儿,所有人交易中间都得经过咱们倒一把手,我们一手收钱,一手铸币,这岂不是躺着挣钱!” 柳公描绘的前景彻底震撼了这些商人,一个人激动地说:“若是真能这样,若是真能这样……”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是任谁都能听明白他没有说出口的话。 若是真能如此,他们仅凭这一个银行就能统治天下。 所有人用的钱,所有人经营的产业都依靠他们来输血,他们一手收来了散碎银子,铸成银币收一次铸币税,放出贷款收一次利息,这就是一钱两用,两次受益! 这哪里是铸币,这简直是抢钱,是让天下人给他们打工! “柳公,我们干了,干了!”商人们鼓噪着,一拥而上,将柳公团团围住:“柳公,您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您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您要在这松江做什么事,我们就是死也得给您办成,给您办得妥妥帖帖的!” “哈哈,各位太抬举我了!”柳公笑着说:“之前让你们看肥皂,就是让你们知道,这一个人没有钱,眼睁睁的钱在眼前不能赚是多么的痛苦,这个银行是多么的有用!肥皂的事情好办,你们打个欠条,就算是我的入股资金了,然后大家再分别投入一部分现钱,算是入股了。不过我得先说好,我要占有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六成的股份,经营的事平常可以由你们做主,但是遇见大事我有一票否决权!”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商人们满口答应:“只要咱们的流水都在这银行里面走,这就是个源头活水,必定成事的!柳公德高望重,才智卓绝,由您来领导,我们心服口服!” “还有一点,这个铸币,必须是等咱们站稳了脚跟之后再做,眼下先收罗一下善于制钱的人才,不要心疼工资,只要能给我办成事,钱一点都不是问题!”柳公叮嘱道。 “这个绝对没问题,您老就瞧好吧!”商人们又是轰然应诺,声音高于雷霆。 柳公目光灼灼地看着众人,沉声说道:“我这里再和大家说一次,这银行之事,重于泰山,若是做好了,那就是千秋万载的不易基业,大家若是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做事,用心任职,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若是有那三心二意,吃里扒外的,我也不会手下留情。有那自不量力的,我请他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比南京兵部尚书如何,比魏忠贤如何,不要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他的威势极大,又有代表天子威严的尚方宝剑,说出这番话来众人凛然遵从,无不从命,纷纷说:“这是自然,自然。我等一定用心任事,绝不给柳公添麻烦!” “若是这样,就让我等齐心协力,一起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柳公眼睛看着从酒楼里面投射进来的光线,看着那些在光影中纷飞的尘埃,脸色不喜不悲,有若一尊神明。 注1:是不是发现很多保健产品的宣传词都是类似的?该广告词为括囊自行创作,采用需付费O(∩_∩)O(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POV:卞峦山 卞氏骗局(上) 卞峦山跟着一个矮胖的少年走在柳府的大宅子里,这座宅子是柳家一位进士先祖所建,重门叠户,幽暗深邃,显尽了大家豪族的威严风范。若是平常,他还会饶有兴致地品鉴一些建筑的结构和工艺,考察一下这户人家的一些日常细节,往往会发现一些重要的情报。 魔鬼隐藏在细节中。 举个例子,若是一户人家的角落和细节处常常有垃圾污渍而无人清扫,这说明仆人疲怠而无责任心,这样的家族要么是出了什么问题,导致人们都没有心情工作,要么就是主人无力管辖下人,眼看就要破家了;再比如说,若是家中常常飘荡着重要的气味,说明府中有人卧病在床或者身体不良,需要诊治,这时候若是假扮名医,可以骗一笔钱。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能骗的人家,只要你下的功夫足够,只要你投其所好,只要你了解足够的信息和情报,这个世界上的金钱就可以予取予求。 建筑合制,大度庄严,这说明门风甚正,秩序井然;庭院整洁,角落无尘,说明下人用心,管理精到;仆人神色正常,不亢不卑,大多面带喜色,这说明主人精神感召能力很强,仆人不仅是因为卖身契而工作,更享受这里的工作。 这是稍微一瞥,从前的职业习惯就让卞峦山下意识地考察出了这些情报,并且快速地加以分析,得出结论以便日后使用。 只是而今,卞峦山却没有半点心情去深入分析,因为他马上就要面对一个可怕的对手。 天子钦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东南士林魁首、大同社社长,这一大串的头衔不管放在那里都是能够震动一方的名字,而今却都集中在了一个人的头上,让人如何不会心生敬仰乃至于恐惧? 在柳公面前,卞峦山只是一个小小的虾米,哪怕是连正面对话的资格都没有,破格召见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而这一个小小的虾米,却想着要从山峦一般高耸巍峨的柳公那里骗钱,估计所有知道的人都会以为他疯了。 是的,卞峦山也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他,一个自幼流落江湖,以行骗为生的家伙,不入流的江湖骗子,却要想着去骗当朝大员,执掌一方军政的诸侯,这岂不是大大的疯了? “我能骗过他吗?”卞峦山的手掌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眼神里面罕见地流露出一丝迷茫:“我明明可以靠着柳公的垂青做一个好商人,我懂那么多经商的技艺,我会那么多的江湖暗语,我可以做一个极其优秀的商人,就算是王通靠着柳公抬举,做生意也绝对不会是我的对手!” “我以骗钱为生,曾经因为行骗被人发现,差点被打折了两条腿,到现在阴雨天还隐隐作痛。我当时就发誓,若是日后能过上好日子,就再也不会行骗了。可是我现在明明可以从良,做一个好人、正经人,我却一点都不感兴趣了。这是怎么回事?” “我有着从良的条件,却咬着牙要做一个骗子,这究竟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卞峦山喃喃着,分不清究竟谁已经疯癫,但是他清晰的思路却帮他逐渐明白了一个事实: 不是我为了谋生而做一个骗子,而是行骗就是我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意义呀! 想到这一点,卞峦山心里再也没有半分迷茫,既然生而行骗,那就一路骗到底吧,水平高的如柳公可以欺骗天下,所以他就是一方诸侯、天下闻名,再高一点的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可以欺骗意义和价值,所以他们是万代师表、至圣先贤。他卞峦山,没有那么高的水平,可以将整个世界的人都骗过去,但是他相信,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有心算无心,他一定可以有所成就。 哪怕你是柳公,是这个世界上最智慧的人之一,我也会证明自己的价值! 卞峦山神色坚定,步履轻快,胸中涌动着无限斗志! 柳公房间的陈设非常简单,一点都没有体现出他朝廷大员的身份,他房间里面黄花梨的几腿架格都已经用了很久了,上面泛着一层厚厚的包浆,这是岁月给实木家具最好的馈赠。而它下面还有着两个配套的长方几,除了做工精致之外,都已经显得有些陈旧了,不要说和柳家这样的豪门相比,就算是比之小门小户,这样的陈设都显得有些寒酸。 若是换了别人,可能会大肆吹嘘自己勤劳简朴、自奉甚薄,可是这样的穷酸文人多半是实在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自我安慰。可是卞峦山万万不敢怀疑柳公没钱,想想他昨天一天就做了上千万的生意,这哪里是一个穷人的手笔呢?只怕是当朝天子,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除了靠近南墙供奉尚方宝剑的香案是新近打造的,端口的木茬还有些水意之外,家中所有的家具都是老旧货,这又那里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见识过了世间繁华、灯红酒绿,却能回归简朴,归于自然,这样的人,要么是心性淡泊,不慕荣利,要么就是心怀寰宇,根本看不上眼前的区区苟且。 那么柳公这个人,究竟是圣人再世,还是大奸似忠? 卞峦山没有去想那么多,他紧走两步,端端正正地跪了下来,高声叫道:“小人马胡子,见过柳公!” 行走江湖,自然不能暴露真实名姓。昨日入场都是要用请柬作入场券的,还要登记签名,只要一查就能查出来,所以即使不喜欢马胡子这个名字,卞峦山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柳公坐在案几前,身后站着原本给他引路的小胖子,门外有两个精壮的卫兵,所有人都是一脸严肃,显然都为能够服侍柳公而深感自豪。柳公手里拿着一本书,看书名依稀是《大同军操典》,似乎是关于军事建设的书籍。这种东西都是兵家不传之秘,得之可以治国平天下,被所有人珍藏隐匿的,卞峦山不敢多看,只是把头低下去,等着柳公训话。 柳公把书放下,看了看卞峦山,微笑着说:“你叫马胡子?可是你脸上没有胡子啊!” 卞峦山心里暗叫不好,这也是他最担心的地方,马胡子脸上的络腮胡子又浓又密,好像一把马鬃,见者无不称羡,所以称呼他为“马胡子”,久而久之,这就成了马胡子的名字,他原来的名字马良反而无人知晓了。卞峦山面白无须,不喜欢留长髯,所以一开始不被马胡子喜欢,他是使劲了全身解数,才从马胡子那里搞到他的邀请函的。 原本想着这里大商云集,财富汇聚,正好可以认识几个商人,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谁能想到却被柳公青眼看中,直接召见,这可是丑媳妇难免见公婆了! 不过卞峦山从来不会被问倒,他只是略略一思考,就大声说道:“回柳公话,小人原本是有胡子的,一把长髯人人称道,所以得了个外号‘马胡子’。只是小人听了柳公讲话,看了柳公书籍,才知道这世界上才有‘大同主义’这东西,才知道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律,所以决定对大同主义身体力行,剃须明志,大同一日不成,小人一日不留胡子!” 他本意为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只要自己大大夸赞大同主义的好处,柳公开心之下就能把这一节给揭过去,谁料柳公笑了一下,突然问道:“留长髯挺好的,长须飘飘,有仙人之慨,就是胡子长了又很硬,又很扎皮肤,实在不太舒服!” 卞峦山不明就里,想着要迎合柳公,因此大声赞叹道:“没想到柳公如此博学多闻,就连这蓄须之事都精通!” 柳公原本是满脸堆笑地跟他叙话,可是听了这么一句,原本脸上的笑容一下子都消失了,突然大喝道:“左右,给我把这厮拿下!” 这话一出,原本站在门外的武士就好像闪电一样冲了进来,直接反剪住卞峦山的双臂。卞峦山武艺不精,也就是能对付两三个庄稼汉的本事,加上又是跪在地上,这下子没有丝毫反抗之力,只能大声叫嚷着:“柳公,冤枉,冤枉啊,小人真的什么都没有做!” 柳公大声问:“你这厮,还想骗我?这胡须虽然刚出来会很硬,但是留长了就会柔软,所以才有长须飘飘一说,你白面无须,不懂胡子留长了的情况,显然是不蓄须的,如何可以被人称为‘马胡子’?所以说,本官断定你是冒名顶替,你姓甚名谁,快快招来!” 卞峦山眼前一黑,没想到柳公看似是在和自己聊家常,却隐含了试探,自己没有想到这一点,给柳公问个正着!他立刻高声哀嚎道:“柳公,冤枉,真的冤枉,小人的确不是马胡子,却绝对不是坏人,小人只是仰慕柳公风采,又不能见到柳公,所以费尽心机取得了这么一张邀请函,就是希望能见柳公一面!” “你现在见也见了,看在你没做什么坏事的份上,本官也懒得理你。就算你有什么坏心思,这天下想谋害本官的人不在少数,你也排不上号,你去吧!”柳公挥了挥手,竟然要让卫兵驾着卞峦山离开。(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POV:卞峦山 卞氏骗局(中) 卞峦山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跟柳公见面的情形,仔细地计划过自己应该如何引起话题、如何循序渐进、如何引人深入、又如何说得柳公深以为然,最后进入自己彀中。只是他没想到,自己三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柳公一下子识破,眼看就要被驱逐出门了。 他曾想过若是不能说服柳公应该如何,他原以为如果失败了,反倒能轻松一些,不需要担负那么多的心理压力,可是眼下他要被驱逐出门了,却发现自己心里一点安心都没有,有的全部都是愤怒和不甘。 愤怒,自己准备了这么长的时间,却一下子就被赶了出去;不甘,自己踌躇满志地要做一番事业,却大业未成而被人驱逐! 不,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热血涌上了脑袋,卞峦山不管被卫兵死死捏住的胳膊,不管被他们掐的估计已经青紫的皮肤,不管他们背上的长枪和腰间的腰刀,高声大叫着:“我道柳公是个什么样的英雄好汉,没想到却也是一个俗人,没有丝毫容人之量!” 他本想着柳公听了这句话会非常好奇,会喝令卫兵把自己放下,却没想到柳公一言不发,只是低头看着那本什么操典,而卫兵没有接到命令,只是抓着他的胳膊,不管他的死死挣扎,就要把他往外拽,卞峦山挣扎得厉害了,还挨了几拳头。 这些士兵都彪形大汉,更经常在军中打熬力气,体壮筋蛮,哪里是靠脑子吃饭的卞峦山能够对抗的,他就像一只小鸡一样被提溜着,眼看就要被扔出门外了。 这已经是生死关头了,若是不能打动柳公,只怕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进入这个大门了! 想到这里,卞峦山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力气,他高声喊叫着:“柳公,柳公,小人有一个发财的秘诀,能发大财,您给我十万两银子,一个月我给您十五万!” 他原本是想说十三万的,可是他怕百世之三十的收益率根本不可能打动柳公,所以临时改成了十五万。 “柳公一心只想着要建立不世功业,对于这银钱军队看得比老婆还重要,我只要能给他找钱,就肯定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卞峦山的估计是正确的,柳公听了这话,愣了一下,立刻说道:“等等,让他把话说完!” 卫兵没有说话,却缓缓放开了卞峦山,但是他们的手仍旧就在卞峦山肩膀上,只要他有什么异动,立刻就会被按倒在地。 卞峦山不管这些,只是说:“柳公,小人这个办法,十万有十万的发财手法,一百万有一百万的办法,多多益善,稳赚不赔,绝对是无上妙法!” 柳公似乎想到了什么,他诡异地笑了一下,突然问:“你把这法子给我详细地说一下!” 中计了! 卞峦山强行压抑住内心的兴奋,恭敬的说:“小人精通理财之术,擅长钱生钱。小人拿到了玻璃杯的售卖权,只是资本不够。小人就打算吸纳银子,别人给小人十两,小人拿来经营,等到了时候就给他们十四两!柳公对小人恩重如山,小人打算给柳公百分之五十的收益!” 柳公好奇地问:“那你给这么高的利息,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柳公的玻璃杯绝对能够大卖,小人只要多贩杯子,自然是财源滚滚来,不愁没有钱!” “哦,”柳公拉长了声音,又问:“那我给你五十万,你就能一个月之后给我七十五万?” 柳公已经被财富迷住了眼睛,只看得到里面收益,却看不到风险了。 卞峦山心里暗喜,脸上却不同声色:“是这样的,但是柳公只能拿到利息,本金却要是在小人这里拿着的,不过小人一个月给柳公一半的钱,柳公只需要俩月就能回本!而柳公若是不把钱拿回去,小人还能把这些挣来的钱继续生钱,这利息就更加高了!” “那本官这里有将近一百万的钱暂时用不到,本官若是给了你,你也能一个月给本官五十万?” “是这样的!”卞峦山连忙低下头来,这是因为他脸上的肌肉因为兴奋而不断抽搐,他不得不把头低下来,免得被人发现端倪。 “呵呵,这把戏不稀罕。接下来的事情,就让本官告诉你吧。前几个月,你会把利息给本官,本官觉得很好,就给你更多的钱,你会把本官参加的消息告诉别的人,别人看到本官都参加了,也会往里面投钱,你的金钱库存越来越多,于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所有人都在你这里投钱,你就能轻易地拆了东墙补西墙,给别人支付利息。” “可是,你别忘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本官的发明,没有什么东西能有一个月百分之五十的收益,你所有的金钱增长都来自新的参加者,都来自拆东墙补西墙!在你能支付得起李希的时候,你是财神爷,是大商人,是所有人的座上宾,有无数的人追捧,可是你不可能永远都支付利息!依本官看,你半年之内就要现金枯竭,不能延续,你就会加大利息,一次性吸引无数资金,然后逃之夭夭,找个地方隐姓埋名,享受你骗来的钱,你说本官说的对也不对?” 这番话好像是霹雳惊雷一般,彻底打蒙了卞峦山,他跌坐在地上,彻底体会到了昨日徐知府等人的感受。 这是一种迷茫,但是这种迷茫不是“十年磨一剑,却用武无处”的那种迷茫;也不是“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的那种迷茫;而是你用尽全身的精力,拼尽所有的力气,想要翻越一座大山,等你尝尽艰辛苦涩,历遍艰难险阻,终于走过一座山峰的时候,却发现这座山峰只不过是更高的一座山峰脚下的小石头,而那座最大的山峰,永远不是人力可以企及的! 当你用尽了自己的智慧和积累,却发现在一个人面前一钱不值的时候,你会有一种深深的疲惫和无奈,或许,这就是人力的极限。 人力又怎么能和神力相比美呢呢! 神灵的尊严,不容亵渎! “你不是人,你不是人……”卞峦山坐在地上,神情苦涩地喃喃着:“这是我用二十年心血构筑的骗局,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看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他反复地重复着“岂有此理”这四个字,好像要把他们刻在心里,永远不要忘却。 他的眼睛流着泪,这泪水哗哗淌下,好似东去的江流,永无休止,永无尽头。 柳公突然笑了起来:“好啊,好啊!” 好?好什么好?一点都不好! 卞峦山正暗自想着,图谋欺骗朝廷命官是个什么罪名,能不能拿钱脱罪,毕竟他虽然自信心被彻底碾碎,却一点都不想死,毕竟这个世界上除了行骗之外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美食,比如华服,比如美女。 只是,不能骗人的生命,还有什么意思呢! 更何况,他反复思量,都发现这个罪名都会导致死亡,而他的富有更有可能成为处死自己的理由。 若是自己活着,柳公看了烦心不说,这么大一笔钱谁来享受呢! 也罢,也罢,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算是老子命不好,柳公啊,柳公,你真是我的命中克星! 他心如死灰地想着,却听到柳公说:“我大明朝果然是人才辈出,这庞氏骗局都给人想出来了。幸亏你遇到的人是我,若是遇到别人,只怕要给你坑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啊!” “也是老子倒霉遇到了你,要不然老子早就发财了!而且,老子做事有分寸,从来都会给人留个底线,不会搞得人家破人亡!”兴许是看破了生死,卞峦山此刻表现得光棍至极,一点都不在乎柳公的官员威仪了,直接以“老子”自称。 两个压着他的卫兵听到这句话,勃然大怒,开始用沙包大的拳头锤击他的脊背,这些人力气极大,又是含怒出手,直接把他打得差点闭过气去! “别打,别打!”柳公制止了两个忠心耿耿的卫兵,挥手让卞峦山站起来,然后严肃地说:“你叫什么名字?” “率循大卞,为世峦山,你这个名字,寓意很大呢!”柳公评论了一句,用惋惜的眼神看了卞峦山一眼:“你很聪明,自己就想出了这个办法,可是你也太天真了,你以为你手下留情别人就不会家破人亡了?” “怎么不是?我只要稍稍给他们留一点钱,至少也能让他们混个温饱,这就是盗亦有道!”卞峦山可以容许自己的死亡,却丝毫不能容许别人侮辱自己的事业,哪怕这个人是骗子宗师也不行,因此他不服气地反问:“难道在你心里,骗子就都是坏透了的人?” 柳公叹了一口气:“这东西不是你心存善意就好的,你还太年轻,不懂得资本的厉害!”(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POV:卞峦山 卞氏骗局(下) 卞峦山气哼哼地问:“小人见识浅薄,萤虫之光如何与皓月争辉,请柳公示下!”虽然说是“示下”,可是他语气里面没有一丝尊敬的意思,反而充满了浓浓的讽刺意味,显然是愤怒至极了。 也怪不得他,任是谁,一生的心血之作被人轻轻松松给破解了,也都会这样愤怒欲狂的,他还能保持一丝理智,这也是因为他顾虑着眼前的人权高位重,不能轻易冒犯。 柳公不以为意,只是说:“你眼下看不到,我却是能看到,你既然不服,横竖我今天没事,就和你说一说。” “愿闻其详!” “你刚才说,你骗了人,会给别人留个吃饭的钱,不至于家破人亡,我说你这样太天真了,你又不相信我,我就给你举个例子。譬如说眼下有一个家底十万两商人。他眼见本官都在你这里投了钱,觉得肯定没有问题,所以在你这里投了一万两银子。若是一般情况下,可能你骗了一万两就心满意足,拔足退出了,可是眼下本官和大商人们的银子都在你这,没有个百万两,也有个八九十万,你如何看得上这一笔小钱!” “于是乎,你按月付钱,一给就是四千两,而且现银结算,童叟无欺。这个商人看到你如此诚信,不由得大喜过望,天下什么生意能有一个月百分之四十的收益,哪怕是驴打滚、九进十三出也万万比不上!这时候你又大肆宣传,某某又在你这投了多少钱,赚了多少利息,没投钱的人是傻子,你什么都不懂,投少了的人是笨蛋,眼看你筹集资金就快要结束了,到了那时候再投钱就没门了,这就给他制造了紧张感!” “于是他开始盘算了,种田不过二三分利,还要有天灾人祸、水旱蝗灾的威胁;长途贸易倒是得利甚多,可是日远天长,风险极大,遇上盗匪风暴,货物钱财全无不说,人身安全还没有保障;哪怕是做本官的生意,还得交什么加盟费、保证金,万一做不好,第二期就没有售卖权了,麻烦至极,风险不小!而你这生意,只要投钱进去,不用劳动,不用担心,闭门家中坐,财从门外来,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 “但是这人一想,若是只投进去十万两,才收入四万两,若是投二十万、三十万、五十万,那又是该多么大的收益!于是他开始借贷,借了三分利的高利贷——其实也不算高利贷了,有你这利息珠玉在前,他多借一两银子,就是多挣一分钱的利息,借的越多,赚的越多,简直就是抢钱!然后,你携款潜逃,给他留了一千两银子,算是吃饭的钱,可是你不会把他借的钱还给他,因为第一你不知道,第二你是骗子,你若是还给他钱,还做什么骗子……” “不,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卞峦山抱着头高叫道:“你,你不是人,你怎么可能猜测出这些来,你怎么可能没有见过结局就猜出结局,你怎么可能……” 他抱着头反复絮叨着这句话,好像疯魔一般。 他的世界崩塌了。 卞峦山一向以“义贼”自诩,他从来不骗穷人的钱,因为这些人一没什么钱,就算骗十个八个,也凑不够十两银子,二是骗这些人毁坏了名头,不利于在江湖上厮混。他骗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富人,这样的人虽然大部分都不是笨蛋,但是只要投其所好,抓住他们的软肋,就绝对不可能掏出卞峦山的掌心。 骗了富人的钱之后,他除了自己花销,还会散一部分给穷人,不仅能求一个“劫富济贫”的名头,还能给自己心理增加一点心理安慰——我这是替天行道,正确得很! 他秉承“盗亦有道”,绝对不把事情做绝,不管如何,都会给人剩下一部分钱财,免得别人家破人亡,把这因果业力算在自己头上。 他向来觉得自己材质卓绝又宅心仁厚,既能惩罚恶人、潇洒自在,又能救济贫穷、纵横江湖,简直就是话本小说里面的人物! 可是如今,他的世界破碎了,他自以为是、苦心孤诣制造的骗局不仅被人一眼看破了,而且他甚至都控制不了自己的骗局——若是有人借了大笔钱财在他这里投资,而他却携款潜逃,用自己积蓄投资的人还能过活,借贷的人是断然没有生理的! 他几乎可以想象柳公所说的那个商人的结局了,对于自己跑了的消息,一般人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毕竟自己还有着那么多的投资人呢;接下来是打死不认,因为若是承认这一点,他就必须接受自己即将家破人亡的结局;接着,当一个有一个人告诉他他的银子打水漂了,此人就会疯癫欲狂、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脸色青紫;最后,当他不得不接受自己的结局的时候,死亡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他借了几十万的银子没钱偿还,自己留给他的那笔钱也只是杯水车薪,当债主临门、四方催逼的时候,死亡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除此之外,他还得卖妻鬻子、变卖田宅,即使是他想留下,那些如狼似虎的催债人也不会给他留下半片遮身之瓦的! 他原本计划至少要骗上一百人,吸纳超过五百万的银子,等到了他携款潜逃的时候,只怕除了柳公这样的人可以不用害怕债主,剩下人基本上都得自杀了账! 在这场赌局里面,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是胜利者。 他精心计划的骗局,一生骄傲的得意之作,就这么成了催命的黑白无常,若不是被柳公一眼看破,只怕就要害死几百条人命。 他不杀伯仁,伯仁因他而死。 柳公看着已经接近崩溃的卞峦山,从座椅上走了过来,慢慢说:“你这计划,的确是人类智慧的巅峰之作,我不得不说,若是之前没有见过类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破这个骗局。”说完,他又咏叹似的叹息道:“拉本官入伙,广作宣传,壮大声势,这是智;拆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哪怕屁股底下债台高筑了,也依旧要高轩驷马,美食美酒,香车佳人,这是勇;给人留活命钱,不把事做绝,这是仁;举止有常,规则明确,这是礼;除了一个义,你这就是五德占全了,不用妄自菲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可是仍旧被你看穿了!”卞峦山呢喃道:“我纵横江湖二十多年,骗过的高官巨擘不知其数,名下财产几十万银子,堪称是骗子界的宗师了。我知道你材质卓绝,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可是我毕生心血却被一个年轻人这么轻易的看穿了,我不服,我不服啊!”他说话时举止狂乱,血脉贲张显然是愤怒已极了。 两边的卫士见状,狠狠按压着他的肩膀,发出咔咔的声音,卞峦山只觉得一阵剧痛,估计是肩关节已经脱臼了。 不过他不在乎,毕竟他一生的杰作就这么被毁灭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从来不是一个苟活的人,若是想活着,他名下那么多的财产,足够他活好几辈子了,他之所以有了这么多钱还出来行骗,追求的就是一个成就感。 看着别人被利欲蒙蔽了心智,在欣喜若狂中落入自己的陷阱;看着高官们带着乌纱帽,穿着朱紫官服,用那说惯了道德文章的嘴赞扬自己,想要从自己这里获得好处;看着香车美女、压榨百姓的地主豪绅利欲熏心,拿着压榨来的钱财向自己讨好,这是多么大的一种成就感! 我没有官位,没有一个好爹,没有读过书,没有本钱,可是你们都被我骗了,都得向老子低头,都得被我骗过去,这是多么大的一种成就! 可是如今这成就感彻底被击碎了,他一生的荣耀,就这么随风轻去了。 他不服,他愤怒,他气恼,可是他无能为力。 眼前的人有钱又有权,麾下还有精锐铁军,执掌一方军政,哪怕是地方巡抚、督师也可以与之分庭抗礼,何况自己一个小小骗子! 卞峦山跌坐在地上,任由肩膀脱臼的痛苦如海潮一般阵阵传来,一言不发,神色悲戚。 柳公见到他这状况,不由得笑道:“你这人啊,也真是有趣至极了,有了那么多的钱,却不知道享受享受,就喜欢行骗,可是你要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可是骗子界的宗师,占有人类几千年骗子史的精华,你想骗我,还是不够班啊!” 卞峦山气哼哼地说:“现在落在你手上,我不说什么。不过我的心情你应该懂,我有了钱为什么就一定要养老?我喜欢香车美女,可是更喜欢骗人,我看你自奉甚薄,追求的也是成就感,你难道就不懂我?” 柳公笑得更开心了:“说得好,咱们这种人,美女美食早就享用过太多了,追求的已经超越了这种界限。不过你知道吗,你做的已经很好了,可是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POV:卞峦山 官方行骗 “我有缺点?”卞峦山迷茫地重复着,“我有缺点?” “对,我一定有缺点,我一定有缺点!”他突然高声吼叫道:“我必然是有缺点才会被你看错的,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他突然不顾脱臼的胳膊,跪下来苦苦哀求道:“求求你了,柳公,求求你了,告诉我我的缺点,我的钱,我的命,我的一切,你都拿去吧,随便你用,你只要告诉我我的缺点在哪里,让我死得明白,我永远感谢你,哪怕被你杀了也感谢你!” 这个纵横天下的骗子此刻就像一个苦求玩具而不得的孩童,哭得是那么伤心,那么的痛苦。 “给他把胳膊装好,让他起来说话。”柳公坐了回去,对卫兵吩咐道。 军中训练常有伤亡,所以士兵们大都懂得如何处理脱臼之类的伤害。一个卫兵低声说道:“忍着!”说完,不等卞峦山反应过来,两个人就一边一下,将他的胳膊装了回去。 治疗脱臼的过程迅速而痛苦,好像一次骤然爆发的爆炸,又好像一场盛大而热烈的死亡,一阵剧痛袭来,然后又离去,根本没给他任何的反应时间。 很痛,但是也很快,装回去之后就不大痛了。 卫兵给他搬来一把黄花梨的小凳子,让他坐在上面听柳公说话,但是仍旧虎视眈眈地看着他,显然是保持了一份警惕。 卞峦山根本不在乎这些,他连自己的命都不打算要了,怎么会在乎有没有人监视自己。他只是高声叫道:“柳公,快给我说说,快告诉我我的弱点!” 领他进来的小胖子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尖叫道:“你这厮,还有一点礼数没有?师尊是什么样的人?你竟然敢出言催逼、是不是不想要命了?” 是,我真的不想要命了! 卞峦山心里这样想着,可是他也没有再催促,因为他知道,柳公绝对会告诉他的。 这是他的直觉,百试百灵的直觉。 一个下人从门外走来,看都不看卞峦山,给柳公倒上茶水,然后轻快地离去了。柳公接过茶杯喝了一杯,然后美美地说:“你呀,还是太年轻!” 被一个比自己小八九岁的人说年轻,这可不是一个太好的体验,可是卞峦山能说什么呢,形式比人强,自己学艺不精,自然只能受着。 “柳公明鉴,小人的确学艺不精,给师傅丢人了。” “看在你求知心切的份上,我给你讲个故事。” “小人洗耳恭听。” “在世界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叫毛熊的国家,这个国家擅长制造军舰,军力之强,甲于天下,人莫敢犯。他们的军舰叫做‘航母’,是一种军国利器,你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大号的军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叫阿三的国家,他们没有制造航母的技术,可是他们想要航母,于是就去找毛熊。这俩国家曾经有过仇怨,比如毛熊曾经借钱给阿三,结果阿三趁着毛熊国家解体的时候把贷款给黑了,这个过程就是‘美元变卢布’,你不用理解,知道他俩有仇就行。” “毛熊知道阿三有求于自己,大喜过望,终于找到机会报仇雪恨了!于是乎,他们找了一艘老旧的航母,派一个人跟阿三说,我们有一艘航母,原来要价七百万银子,眼下免费送给你们,你们只需要花一点维修的小钱罢了,怎么样?阿三朝野大喜过望,连忙签下合同,准备接受。” “哪知道这一下子可中了计了,这航母是不要钱的,可是维修是要钱的,而且一要就是几百万的银子,可是这钱不花还不行,毕竟花了就有航母了!于是乎,这一修就是十几年,毛熊不断以‘人员工资’‘设备涨价’‘材料涨价’‘老子任性就是要涨价’等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借口,找阿三要了上千万的银子!你也知道,这个人不上当则已,若是上了当,花了钱,是一定要把钱找补回来的,否则之前的钱就全白花了,这就跟赌徒输了钱就像翻本相似!所以,阿三前前后后花了三千多万的银子,超过之前买航母的钱五六倍,这才把航母拉回来!” “可是这航母回来了也不安生,结果半路上失火了,毛熊借口就是‘这船用了中国材料’,所以才着火的,你们不要怨我,又找阿三要了一笔维修费!” 讲完故事,柳公笑着问卞峦山:“你看这毛熊,是不是特别黑心?” 卞峦山早就被这神乎其神的骗局给震慑住了,他自言自语地说:“以一国之力行骗,以小利动人心,以陷阱藏起后,待其为我所制,则以缘由摄之,以利欲牵之,则其必为我所制,则我必取其财货也!这不就是师傅给我传授的《骗经》!原来这一国也好,一人也罢,这天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都是相通的!”他觉得懂了一个大道理,因此欣喜若狂,坐在小凳子上手舞足蹈,若不是有卫兵压着他,他早就跳起来狂呼乱叫了。 小胖子见了这情况,不由得撇撇嘴,嘲笑道:“师尊知晓天下大事,你这点微末的本事,骗骗那些愚蠢的官员、商人还差不多,现在跑来这里行骗,简直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不自量力的很!” 卞峦山突然趴在地上,屁股高高撅起,五体投地地大声说:“小人已经知道问题出在了!小人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柳公惊讶地说:“本官还没说,你就已经猜到了?好吧,你说一说,若是说得好,本官有赏!” “小人不要柳公赏,只求柳公多给小人讲几个骗局,让小人长长见识!” “让你说你就说,你废话什么!”小胖子又尖叫道。 “好吧,你说吧,本官允了。” 卞峦山立刻抖擞精神,大声说道:“在小人看来,小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根基,太过弱小!” “哦?有点意思,继续!” 卞峦山眼见得到了初步允许,更加开心地说:“小人想了,想那毛熊国,他们坑了阿三几千万的银子,这是多大的钱财,再傻的人的也得知道自己被骗了,阿三怎么会善罢甘休!可是您也说了,这毛熊国军力甲于天下,无人敢犯,所以阿三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若是说兴兵冒犯,那是万万不敢的!小人行骗,一击得手,远遁千里,是万万不敢在同一个地方多次行骗设局的,可是毛熊就敢,因为他们军力强盛,有恃无恐!所以说,小人的问题就是太过弱小,遇上笨的、傻的、没什么本事的,还能沾一点便宜,若是遇上柳公这样的人物,就是猪羊走入屠宰铺,一脚脚自寻死路了!” “好,说的不错!”柳公微笑着说:“卞峦山,你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了,过几天你可以来我这里,我给你讲几个故事,算是奖励。只是,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卞峦山一愣,随即大喜:“您不杀我?” “我说了,你又没给我造成损害,这天下想对付我的人不计其数,我怎么杀得过来,所以,我懒得动你。你只要不给我添麻烦,我甚至连那玻璃杯的生意都让你继续做!” 卞峦山狂喜,他刚要叩头谢恩,突然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件事情。 一件关乎了他毕生成就的事情。 他突然跪倒在地,高声叫道:“柳公,卞峦山愿意为您效力,有了您的势力,在加上我的本事,我们一定能联手做出一番事业,只怕是一起骗遍天下,也只是小事一桩啊!” “哦?你是这么想的?不过本官不缺钱也不缺人,为什么一定要找你呢?” 这话根本就不是拒绝,只是想要考察卞峦山的决心,所以他立刻说:“柳公您也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可以说但是不可以做的,有些事情则是可以做不可以说的。您乃是天下之模范,士林之仪准,有些脏活是不可以亲自去做的,所以那些会弄脏手的事情小人可以给您干!您要做大事,离不开小人这样的人,小人要实现毕生的梦想,离不开大人的支持,有了小人,柳公肯定可以大展宏图,一日千里!” 哪怕是沦为阶下之囚,卞峦山说话依旧那么自信,这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就算是穷途末路了,依旧有着强大的能力,只要找到一个完美的主人,就可以颠覆世界! 这是他的自信。 而完美的主人,眼前,就有这么一个人。 “你这么想,倒是颇有意思。我也不瞒你,你这个人很对我胃口,我需要你这样的人!不过,咱们以后不做你那种小打小闹的局,一次骗个几千,几万银子根本不能满足我的胃口,咱们要做就做大的,要做就一次性把天下富贵者都装进来!” “请柳公示下,小人一定鞍前马后,竭尽心力!”卞峦山兴奋得已经有些颤抖,他毕生的梦想,甚至从来都不敢想象的东西就要实现了,他哪能不开心呢! 这就是官方行骗的力量,没有人可以抗拒! 柳公神秘一笑:“请问你听说过兰花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POV:刘如意 一碗姜汤 刘如意慢慢地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晕过去的,他只知道自己最后见到的是公子在激情澎湃地演讲,自己听得热泪盈眶,然后自己好像觉得感冒加重,于是就晕了过去。 他慢慢从床铺上爬起来,发现这是一家酒楼,身下是白色的棉床单,浆洗得干干净净,身上盖着红色织锦的棉被,散发着一阵阵太阳光的香气,屋子里的陈设也颇为精致,除了那些核桃木的方头案、方凳、桌子之外,就连洗脸用的铜盆也用了厚厚的铜,一看就知道是下了本钱的。 他摸了摸仍在阵阵疼痛的额头,觉得自己的高烧似乎好了一点,然后轻轻掀开被子,脚下似乎是酒楼的大堂,正有人不住地吼叫,只是隔了太远,根本听不清楚,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到有人在喊“饶命,饶命”,至于请谁饶命,饶谁的命,那就不知道了。 他走下床来,穿上放在床边的靴子,倒是不担心有人会对自己不利,不说自己的身份,就仅仅从就自己的人把自己放在这样好的酒楼房间来看,就不会怎么样自己。 他推开门,门外有一个士兵守着,他身上穿着红色的大同军军服,神情肃然,哪怕此刻没人看见,他也站得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塑。 这个士兵简直骄傲到了骨子里,不容许自己有任何的疏漏,免得影响了大同军和公子的威名。 在这样的地方,在自己最虚弱的时候遇到了大同军士兵,刘如意简直不能想象一种更好的情况,他用有些沙哑的嗓子说:“这是怎么了,我怎么到这儿来了?” 士兵转身,对着他行了一个军礼,虽然他们分属军事和民政两个领域,但是下级面对上级还是要有应有的敬意的。士兵行了礼,用铿锵有力的声音说:“属下发现您躺在地上,一群人围着您观看,就是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就给上官打了报告,把您带到这里来了。” “你怎么不把我带回柳府?” “报告刘先生,领袖知道了这事,眼下正在一楼大堂处理那些贪官污吏,就顺便让属下把您放在房间里了,就省得再回去一趟。您身体虚弱,就在这里安心养病,等您痊愈之后回去就行。” 刘如意皱着眉头说道:“这可不行!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那个方乐贫也要去找我,我不能待在这里!而且公子就在楼下,我必须去看看!” “这……”卫兵有些为难地说:“您得了风寒,按理说是不能出门的,领袖也让您养伤。倒不是担心您传染,而是担心您的身体,您就在这里好好养伤吧,我待会让您把那个少年带过来!” 刘如意看这个士兵虽然神色为难,但是语气坚定,就知道这事不好办。这些士兵都是些死脑筋,从来听不懂什么叫做“变通”,只知道命令一定要完成,至于怎么完成,只能依靠军令,没有上级下令,哪怕明明能节省时间,也是绝对不会采纳的。 等到了士官和军官一级,这种情况才会得到好转,因为战场上调动不灵,必须发挥他们主动性,让他们自行决定该如何行动,所以极其强调自主权和自主意识。 士兵要服从,军官要决定,什么人做什么事,绝对不容许士兵自作主张,这是大同军的治军风格。 刘如意以前还觉得这样不错,毕竟若是基层士兵也能自行其是,这仗可就没法打了,全军也成了一片散沙,可是到了自己这里,那就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 他正有些着急时,就看到一个同样穿着军装,只是肩膀上扛着星星的军官走了上来,这说明他是班长,可以指挥九名士兵,是大同军最基层的军官。刘如意看了看,这人脸色黝黑,正是当日募兵时的纤夫代表严冰,不由得大喜道:“严冰,你来的正好!” 严冰低头走着,手里捧着一碗汤,生怕洒了汤。这碗汤正腾腾冒着热气,看汤色泛黄,就知道是姜汤,估计是给自己准备的。严冰听了刘如意说话,抬起头看到刘如意苏醒,不由得大喜道:“刘先生,你醒啦!” 刘如意曾经带着士子给新兵们上过课,所以新兵大都知道刘如意乃是民政首脑,出于尊重知识分子的心里,他们对刘如意都十分尊敬。刘如意见到严冰,立刻说道:“我打算下去看看,可是你的兵不让我下去,你说怎么办?” 严冰听了这话,看看士兵,眼睛一转,立刻有了办法:“让您卧床休息,一方面是领袖的意思,一方面也是为您身体着想。可是您非要下去,也是一片忠心,属下也不能阻拦。要不这样,您把属下这碗姜汤喝了,发发汗,然后再下去如何?” 这话说得有条有理又圆滑动情,所以刘如意也不好拒绝,于是他伸出手接过姜汤,点点头说:“不错,你说得很好!” 果然还是军官好打交道,这些人毕竟通情达理一些!刘如意感叹着,回到房间,把姜汤放在案几上,用瓷勺子慢慢地喝着汤。 姜汤里面放了生姜片、葱段、绿茶,喝起来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似乎又放了一些红糖,这种混合的滋味中和了生姜的辣味,不仅温润蕴藉,又有滋润起阳的效果,所以喝起来非常舒服。刘如意身体发虚,需要的正是这种阳气十足的食物。 一碗姜汤下肚,刘如意又躺在床上发了发汗,就觉得浑身热气腾腾,风寒只怕是好了一半,不由得舒服地呻吟出声,觉得健康的力量滚滚流入自己的身体。 生病了来一碗姜汤,果然是人生难得的享受啊,难怪公子说,没有对比就没有幸福,这人不生病,自然不知道健康的好处! 正在他惬意地享受这难得的享受时,却听见楼下传来一声声尖叫,他一骨碌翻下床,高声问道:“下边怎么了?” 士兵推门进来,笑着说:“领袖把尚方宝剑祭出来了,这些贪官污吏都吓坏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POV:刘如意 军队纯洁 刘如意一听这话,立刻打消了去楼下的想法,那把尚方宝剑他早就见识过,除了装饰华美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即不能削铁如泥,也不能吹毛断发。或许这把剑唯一的特殊之处只是在于它象征了皇权,可是若是皇权都不值钱了,这把剑也就没什么价值了。 他这样想着,也是这么说的:“那把剑出来了,我就不下去了,免得还得下跪,犯不着的。”他一点都不担心这话犯忌讳,因为面前的士兵是忠诚的卫士,绝对不会出首告密,更何况他身上也有九品的官位,是柳公给他的,以民告官,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果然,这名士兵听了刘如意的话,不仅没有露出奇怪的神情,反而深有同感地点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堂堂正正的人,犯不着给一把剑下跪,要我说,领袖就该用尚方宝剑把这些贪官污吏统统杀尽,免得他们再欺负我们平民百姓!他们整天的美女美食,咱们却要在冰天雪地里面拉纤行船,结果一天辛苦挣的钱还不够养活老婆孩子,这算是什么事!” 刘如意听了这话,有些恼怒地说:“你一个士兵,议论什么朝政,军队里面就是这么教导你的吗?” 士兵听了这话也不生气,只是平静地解释道:“军队里也是允许议政的,只是必须依照大同主义的方向来理解。属下学习了领袖的大同主义,深深明白这个朝代已经彻底没救了,贪官满地爬,污吏遍地走,要是不把他们杀干杀绝,只怕百姓还是要受苦受难!” 刘如意听到士兵这么说,怒意稍微消减了一点,看来柳公不仅仅是要培养一群战斗机器,更是要这些士兵了解大同主义、拥护大同主义、守护大同主义。这也不难理解,乱世将临,一只有力的军队是维护大同社最有利的工具,而假如军队没有信仰,不懂政治,就很容易被金银财物收买。若是这样,柳公给他们开工资,他们就给柳公打仗,若是别人开出了更高的价格,他们就会转头反戈,反过来攻击柳公。 只有一只有信仰、有知识、有纲领的军队,才能逆势而上,不管面临怎样的艰难险阻,不管遭遇怎样的金钱诱惑,都不会改变初衷,都不会被人鼓动。 这么想着,刘如意慢慢回嗔作喜,说:“你能这么想,还是不错的,可是你想的还是太简单了,这贪官污吏实在是杀不完的!横竖今天无事,我又只能卧床休息,我就给你讲一讲大同主义,你可有兴趣听一下?” 士兵听了这话,立刻大喜道:“属下曹大龙,往常都听说刘先生乃是领袖之下大同主义第一人,属下若是能够聆听先生教诲,这简直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刘如意轻轻点了点头说:“你能想到要杀尽贪官污吏,这已经是非常进步的了,很多人宁可被贪官污吏害得家破人亡,宁可被地主乡绅搞得妻离子散,却就是不肯反抗,不敢反抗,不愿反抗,这就是太可怜了!你要知道,这个幸福生活是不可能靠别人施予的,就算别人发善心给你了,也随时可以收回去!只有自己去争取,取来的东西才是自己的,谁也抢不走!” “先生说的是!”曹大龙开心地说:“往常我都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活得稀里糊涂!我以前拉纤的时候,生活实在太苦了,您看我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其实属下只有三十二岁,这都是生活逼的!属下只是想着这种生活啥时候是个头,却不知道只有自己去争取,才能获得幸福生活!拉纤的时候,有地头蛇,有流氓,有漕运官,我们只能被他们压榨,有人甚至都把老婆献出来了,您说,这算什么日子!现在好了,我当了兵,刻苦训练,努力战斗,靠自己的枪吃饭,果然过得比以前好多了!” 说完,他又有些疑惑地问:“不过先生,为啥您说这个贪官污吏是杀不完的呢?” 刘如意说:“很多人都跟你似的这么想,若是贪官污吏横行,我就杀掉他们,如果杀得他们害怕了,就不会有人贪污了!可是你想想,这贪婪乃是人的本性,岂是屠刀所能禁止的?本朝太祖生于草莽,最恨的就是贪官污吏,立下规矩,若是贪污就得剥皮实草,这算是历代对付贪官的极刑了,可是你看看,从本朝立国到如今不过是二百六十年,这贪官污吏层出不穷,就跟夏天的蚊子似的,你打死几只,后边的还是前仆后继,就是要在你身上吸一口血!” “那,那怎么办!”曹大龙沮丧地说:“若是这样,难道还真的没救了吗?领袖手下没有贪官,这是因为领袖乃是文曲下凡,自然可以扫清贪污,可是领袖是人,他也会死,他死后贪官还得出来!难道我只能天天祈祷领袖长命百岁了吗?” 刘如意哈哈一笑,他突然对这个天真的士兵很有好感:“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公子要的不仅仅是杀掉几个贪官,这根本没用,公子要的是打破把人变成鬼的旧社会,建立把鬼变成人的新社会,一个真正贪官绝迹的新世界!要想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咱们的共同努力!” “那具体应该怎么做呢?”曹大龙急切地问:“要是真能这样,我曹大龙哪怕是死了也心甘情愿的!” “这也不难,岳爷爷就说,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这天下就能太平,这话说得好,可是没讲怎么办。公子讲了怎么办,这就是分权和制约。这些迟早会有人给你们讲,我不多说,我只说一点,那就是军队要保持纯洁,外面有什么歪风邪气,军队绝对不能有,只要军队纯洁,就是一只能打胜仗的队伍,就能随时随地保持力量,真要是贪官们蹦出来,就一举铲除他们!” “是!”曹大龙点头答应,语气铿锵。 刘如意还要再说几句,却听见楼梯间传来一阵环佩叮当的声音,他循声望去,却见到一位丽人款款走来,不由得大惊道:“杨家丫头,你怎么在这?”(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POV:刘如意 故人依稀 回忆如潮水一般涌来,刘如意想起了很多事情。 他想起了丫头曾经在灯下仔细地缝补衣服,那件穿了破,破了穿的青色襕衫就在她的巧手之下一次又一次地被从死亡线上拉回,成了又一件可以穿出去见人的衣服;他想起了丫头跟着自己到海边摸贝壳的情景,那海边每每在潮退之后就会留下好多的贝壳,有红色,有黄色,有蓝色,五彩斑斓,而两人捡够了贝壳,自己就会给她讲古代人用贝壳做钱的故事,然后两人就把这些贝壳想象成铜钱,幻想有了钱之后的生活;他还想起了自己当日离开家前往县学的场景,丫头头发里插着一枝花,那是朵海棠,海棠无香却颜色浓重,艳丽非常,可是和丫头比起来却黯然失色。 丫头捏着发辫,看着地面,用呓语一样的声音说:“如意哥,记得回来啊!” 如意哥,记得回来啊! 他当时捏紧了拳头,用青年人特有的雄心壮志和豪情满怀,用慷慨激昂的声调大声说:“我一定会回来!” 他相信他会回来的。 他的确回来了,只是丫头不在了,她被卖到了扬州,被当做“扬州瘦马”调教了。 生在江南,是个男人都听说过扬州瘦马的故事。 好多话哽咽在他的喉咙里,好多话都想要说,有她的缝衣针,又月光下的红色贝壳,有那朵娇艳的海棠花。 他真的好想和她叙叙旧啊! 他走上前去,想要摸摸她的头,就像从前那样,好像抚摸一只小猫的脑门。 然而,丫头静静地看了他一眼,看看他精致的衣装,看看他身边肃立的士兵,看看他挥斥方遒的气势,退后一步,轻轻敛衽,垂眉低眼地轻轻道了一句:“刘老爷。” 啊,老爷,一个多么可望而不可即的词汇!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称为老爷! “你……”刘如意突然语塞了,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女孩子对话了,他的身体因为震撼而凝滞,好像一块落到水里的顽石。 她称呼自己为老爷! 刘如意觉得自己的语言好像石头一般死寂而笨拙,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用尽最大的勇气,问:“你怎么,你怎么叫我老爷?” 你怎么能叫我老爷,你怎么能叫我老爷!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和那些去勾栏妓院寻欢的斯文败类没有什么区别。 可是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刘如意在心里嘶吼! “不然还能叫您什么呢?”丫头冷静地回答。 “你还是可以叫我如意哥,就像以前那样,就像在村子里那样!”刘如意用力地说。 “不行的,妈妈(注1)要我们叫你这样的人老爷,我不能违抗。”她的声音淡淡的,好像那朵无香的海棠,但是任是谁都能听到,这里面蕴藏着的无尽哀怨。 “我……”刘如意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是啊,这是她的工作,这是她的职业道德。 他是民政官,所以料民理政,要把百姓当做赤子来看待;她是一名“扬州瘦马”,所以只能把看上去有权有势的人称作“老爷”,并且期待着他们来恩宠自己,换得积蓄作为老年生活的保障。 他们都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而已。 “可是这妓子,算什么职业!这种职业就该全部取缔才是!”刘如意心里这样吼叫着,他觉得脑海里有一股风暴正在酝酿,这风暴暂时还没有发作,仍在积蓄能量,可是一旦爆发,则会火焰一般熊熊燃烧,直到摧毁他仇视的一切。 更重要的是,以前的他只是一个区区生员,没有任何能力,虽然受人尊重,却不能改变什么。可是如今的他,不仅有着九品主簿官身,更是公子最器重的手下,他现在手下只有几个预备官员,可是任谁都相信,他总有一日会主政一方,手掌大权。 到了那一日,他内心的愤怒就会爆发出来,彻底毁灭他憎恨的事务。 可是不论如何,他的愤怒都不会发作在眼前的人身上,但是他同样想不出任何好的办法来和她打交道。 他该怎么样和她说话? 用昔日如意哥的姿态吗,可是她分明管他叫“老爷”,这就是不承认自己了;真的把自己当做老爷吗,可是这和那些“富易妻,贵易交”的混账又有什么区别!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伸出的手仍旧被冻结一般停滞在半空,他之前一直以为,只要跟着公子世上无不可为之事,可是如今他才发现,这世上也有大同主义解决不了的问题。 丫头慢慢走了过来,但是没有停留,而是在他身边径直穿了过去,浑然没有介意那只伸出的手。 “你要去哪里?” “柳公把我们从妓院借来,要我们给他当什么‘礼仪小姐’,出手很大方,一次就给了二十两,我把行头落在房间里了,要去拿回来。” 二十两!这笔钱在往常的刘如意看来似乎是很大的一笔钱,至少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可能会拥有这笔钱。可是如今不说公子给他开的工资,就说他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的那枚水晶镜,就有万金之价,可以请丫头来做五百次礼仪小姐! “你,你不要在做这个了,我出钱,你,你从良吧!”刘如意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口舌会如此的笨拙,他发了疯似的跑到丫头面前,手舞足蹈地说出自己心里的话:“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你,想你过得好不好,想你会不会被人欺负。现在我跟随柳公,我有钱了,你从良吧,我养活你,我不会再让别的男人欺负你!” 他语气激烈,好像在跟什么人激烈搏斗似的。 他本以为丫头会欣然答应,毕竟是自己是他的如意哥啊。 可是丫头只是静静地看了他一眼,睫毛微微地颤抖了一下,用微不可察的幅度抽动了一下眼角,随即摇摇头,从他挥舞的胳膊底下穿了过去。 她身后悠悠飘过来一句话: 蒲柳之姿,不足奉君;夷洲正远,君宜速去。 注1:明代鸨母被称作“妈妈”,妓子则是“女儿”,虽然外托母女之情,但是实际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太多情意,女儿想要赎身妈妈也会要上一大笔钱财。当女儿从良之时,妈妈一般会放声哭泣,表示彼此之间情谊深厚,但是这多半是因为她少了一颗摇钱树,并非两者之间有什么割舍不下的情谊。(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POV:刘如意 春风苑中 各位读者:因为最近一直在写《复汉》,没有时间写《再铸皇明》,因此存稿不是特别够了,我就把《再铸皇明》的更新放缓一些,尽量一周三更以上,敬请谅解。这本书成绩不好,就写着玩吧,各位有推荐或者打赏请给新书,括囊感激不尽。 括囊者 拜上 春风苑和刘如意想象中的淫.荡不堪的造型并不一样。这座建筑看上去就像一座普普通通的酒楼,虽然有三层高,核桃木的门板上镂空雕着各色图样,门前还有穿着青衣小帽的龟公接待客人,但是并没有什么淫.荡气息,反而显得好像一座茶室,外面都是一些笑容可掬茶博士。 或许唯一给这座建筑增添了一些暧昧气息的就是那几盏红灯笼,这些灯笼大概有一尺宽,上面糊着红色的纸张,里面燃着蜡烛,红纸将蜡烛放射出来的光染成了红色,投射在人们的脸上,让平常相貌平平的人看起来都多了一份颜色。也或许只有这么一处才能让刘如意记起,这里是他从来没有来过的妓院。 一个士子生员没去过妓院,这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可思议的。毕竟生员地位很高,虽然在前朝不能和地方官僚交往,但是现在礼崩乐坏,就连县官都不敢惹生员。至于普通百姓,就更得尊重士子了,普通父老乡亲聚众宴饮,其乐融融之际,若是见到秀才过来,就得敛容息口,等候秀才教诲。据说在山西,妓子在城中不得骑马,见人则举手称“拜”,若是在城内见到秀才,连“拜”都不能说,得膝盖接地,口称“磕头”,若是在城外,一里之外就得下马称“拜”。 这种情况下,士子生员们骄狂之气,可想而知,就刘如意所知,松江府的青楼妓馆,几乎夜夜都有生员士子因为争风吃醋而相互打架斗殴,丢尽了读书人的体统。就算是这样,一般人也不敢惹他们,地方官不会自降身份和生员对立,普通乡绅豪商有求于他们,所以生员就更加的骄傲了。 但是刘如意却是一个异数,他从来没有逛过妓院。这一方面是因为他很穷,逛一次妓院足够他吃好几天的馒头烧饼了,他根本舍不得;另一方面他自从杨家丫头被卖到扬州去之后,就对妓院有了一种畏惧心理,生怕在那个妓馆遇到她。 若是在妓院遇到了儿时的玩伴,此时身份大不相同,他又改如何应对? 身为恩客,让其侍奉?挥挥手让她自去,任由别的男人蹂躏她? 他都不能忍受,所以他只能像一只乌龟一样,躲藏在自己坚硬的甲壳里面,任由自己的良心受到日日夜夜的谴责。 不过今天他再也不能躲藏了,若是说“眼不见心不烦”往常他的行为还可以原谅,可是如今他已经见到了杨家丫头,若是再躲躲藏藏,他又如何面对自己? 所以他今天来了,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找回自己失落的良心。 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情,所以他斗志昂扬,义无反顾。 不过说归说,作为一个欢唱初哥,他还是拉来了苏河作陪,这个人乃是“烟花寨内的大王、鸳鸯会上的主盟”,惯有钱钞,能说会道,据说他以前吃饭在妓院,睡觉在妓院,谈生意在妓院,读书在妓院,据他说,就算是拉屎撒尿,都觉得妓院的马桶更好使! 这番话刘如意是打死也不信的,但是他眼下没有别的人可以求助,所以只好央求苏河帮忙。苏河一听是这种事情,立刻嘴里涎水打动,立刻拍拍肩膀,答应帮忙。 饶是如此,刘如意还是有些紧张,他看了看那写着“春风苑”的牌匾,有些紧张地说:“苏兄,这,这妓院进去之后,是怎么个说法?” “哎呀,兄弟不要担心,一切都有我在,你跟着我就好了,我做什么,你做什么,不会有错的。更何况,你是掏钱的恩客,就算是说错了,也是对的,他们也得捧着!”苏河似乎早就按捺不住那颗欲火大炽的心了,他甩开短腿,大步朝着春风苑的大门走去。他步伐紧凑,气势汹汹,雄赳赳,气昂昂,好像不是去逛妓院,反而像是一个要去打仗的将军! “哎呀,苏兄,等等我,且等一等我!”刘如意生怕他把自己给落下,连忙追上苏河,紧跟着他,亦步亦趋地走了过去。 门口的龟公眼睛是最尖的,看到两人身上的衣料、身上的气度以及他们乘坐的马车,就知道来者非富即贵,必须伺候好了,所以他三步并作两步,抢上前去,大声说道:“爷您有日子没来了呀,小人可想死您老了!” 妓院每天人来人往这么多人,苏河又不经常在松江府久住,而是纵横苏杭妓院,他怎么会记得苏河呢!刘如意猜测,这是龟公的一门本事,就算是不眼熟的,这么说也不会有什么坏处,若是蒙对了,反而还能得到打赏。 果然,苏河呵呵一笑,也不说破,只是随手递过去一块小银子,看上去有三钱吧,然后说道:“看到了吗?今天老子不是主角,主角是后面这位,他是谁你知道不?” 龟公当然不知道刘如意是谁,不过他乃是惯有的油嘴滑舌,立刻说道:“这位公子爷看着眼生,不像是咱们这块的人,不过小人看公子气度,不是个进士也是个举人!” 漂亮话人人爱听,估计人的地位只能往高了估计,估计人的年龄只能往低了算,这就跟雕塑一个道理,眼睛小了能加大,耳朵大了能改小,若是反过来,可就没有改变的余地了。就算只是个秀才,一听被人说成是举人、进士,也会非常开心,断然不会说“我只是一个秀才,你说错了!” 刘如意听了这话,倒是没什么反应,毕竟他已经不再在乎功名利禄,他心里除了记挂着一个丫头之外,就全部献给了大同主义和万家生民,对这些虚名利禄,是一点都不在乎的。是以,他只是淡淡地说:“秀才而已,不足挂齿!” 苏河见状,似乎是生怕刘如意的背景不够,使得今晚不够顺利,立刻说道:“回去告诉你家妈妈,这位公子虽然是个秀才,可是却是柳公手下的红人,日后夷洲民政主官,一方诸侯,你们伺候好了,以后有的是你们的好处,若是不好,明日柳公就发兵拆了你这破房子!” 柳公兵威如今松江府人人尽知,尚方宝剑也成了城里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各种话本喜剧也随之借势而上,成了戏班子排戏的新宠。所以龟公对于“柳公红人”这一名词趋之若鹜,谄媚和献媚之色溢于言表,就差立刻磕头请安了。不仅如此,他还被发兵拆房子这句虚言吓得脸色发青,不由得连连说道:“小人这里是正经营生,知府大人都从这里叫妓子呢,请您手下留情,万万不要拆了春风苑,否则上百个姑娘和小人就是无家可归了!”说完,他又趴在地上磕起头来。 发兵拆妓院当然只是苏河的戏言,公子治军极其严格,民政系统官员不得与军队有任何交集,除了抽调民政官授课,弥补夜校老师不足之外,不允许有任何行政关系。苏河和刘如意都是民政系统,如何能调兵拆房子!更何况,若是公子知道他寄予厚望被人拿来当敲诈勒索的工具,只怕会先把自己两人砍死吧。 不过这话在脑子里自己想想就罢了,刘如意还没傻到说出来,他不懂该怎么说话,所以尽量不说,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你们只要好好表现,就不会有事的。” “好,好,二位爷,您们里面请,里面请!”龟公不迭地将二人引入其中,然后趁二人不注意,把一个龟公唤过来,悄悄给他讲了几句话,就似乎是告知二人的来历,然后又谄媚地将二人引进天井。 天井上面露天,四周是小楼,里面的一个个房间就是嫖客妓子寻欢作乐的地方,只是寻欢的是嫖客,作乐的才是妓子,世人只能看到男人的欢乐,却未必看得到女人的心酸。 天井中间有一处舞台,这里是佳节庆典时举行歌舞表演,或者中秋佳节进行诗社赛会的地方,非常宽敞,四面有石质的桌椅,是为客人准备的。不过眼下是寒冬腊月,所有人都喜欢待在点着融融暖炉的地方软玉温香,左拥右抱,没人会在这里吹寒风。 天井前的地面上有一处用鹅卵石做成的团,上面是一颗心和九个铜钱的图案,虽然图案粗糙,却又一股古拙的意思,这引起了刘如意的好奇,不由得问道:“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龟公早就在一边等候着解答问题了,立刻回答道:“姑娘们苦练技艺,有道是‘台上一刻钟,台下十年功’十年方能修成惊世绝艺,所以客人们可不能吝惜了钱钞,否则就是唐突了佳人了。这个图案的意思就是,‘脚踩九连环,方得美人心’,也是要客人不要吝啬用意” 刘如意撇撇嘴,他不喜欢这样,这样就好像妓子只是精心制造出来的商品,只不过因为质量过硬才需要更多的钱钞来换取,虽然美其名曰‘脚踩九连环,方得美人心’,可是也不过是遮羞布而已,这完全是把她们当做商品来贩卖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POV:刘如意 怒发冲冠 刘如意暗暗叹了口气,虽然眼下世风如此,他却也无能为力,仗着公子青眼,他有可能救得了一个杨家丫头,可是他哪里能救得了天下女子! 更不用说,这里面还有好多好逸恶劳,甘愿做妓子也不愿意劳动的,这种人就算给了她粮食银钱,也会坐吃山空,最后一贫如洗。本朝京师妇女“多懒而馋”,为了获得荣华富贵,甘愿和太监交往,做他们的“菜户”,时间一长,虽然太监不能满足她们的身体需要,却能满足她们的物质需求,所以这些妇女就抛弃丈夫儿子,甘愿托身于太监门下。 由此来看,就算是刘如意有意要整顿民生,消除妓院,只怕还有人不愿意呢! “唉,这世风日下,竟然到了这个地步,竟然有人宁愿卖身也不愿意劳动,这劳动就那么令人畏惧吗!”刘如意在心里暗暗感叹着,最后只能无奈地得出结论:“虽然不知道大同社会有没有妓子,不过根据大同社会‘人人自由发展’的纲领,只怕只要有人愿意做妓子,也得让她们做呀!” 龟公引着二人穿了正门,过了天井,走进了青楼的大厅。大厅里面已经像酒楼那样摆着几张桌子,上面就有人唤了妓子一起饮酒,这里是比较低廉的消费区域,只能坐在一楼大厅吃喝,楼上还有雅间,就是专门为豪客准备的了,这一点从妓子的长相也可以看出来,楼下的比之楼上不时倚门而招的就是差了一个等级。偶有那长相差一点的,也是才技在身,甚至比仅仅只有容貌的还要受欢迎一些。 “看来这阶级分化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就连这小小的一个春风苑,也因为妓子的容貌、才艺而区分出三六九等。此处妈妈压迫妓子,高级妓子压迫低级妓子,低级妓子无人压迫,只好相互伤害,虽然此地灯红酒绿、烟柳繁华,可是里面有隐藏了多少穷苦少女的辛酸泪!男人只道是此地乃是男人乐园,***天堂,却不知道这里妓子的痛苦!人人喜欢妓子,却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做妓子,可是你要知道,你身下压着的女孩,就是别人的女儿!”刘如意在心中悲天悯人地感慨着,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究竟是自作多情还是心忧天下,但是他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几个人会像自己这样替这些可怜的女孩们着想了。 “我是自作多情也罢,是心怀天下也好,我此来只是为了拯救杨家丫头,至于其他人,我现在没有能力管。等到公子自夷洲回师东南之际,或许我就有能力帮助她们了吧。”刘如意这样想着,就听到龟公谄媚地笑着说:“二位公子,不知道您有什么偏好没有?我们这边新来了扬州的瘦马,米脂的婆姨,大同的名妓,管教二位来了就不想走,春风一度,不过如此!” 刘如意不知该如何对话,只好拿求助的眼神看着苏河。 苏河早就对这种场面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只是高声叫道:“给老爷我找一个雅间,要干干净净、清清淡淡、妥妥帖帖的,不许有半点灰尘!还有,酒菜要准备好的,酒要山东秋露白,菜要淮扬菜,再来二只大猪肘,红烧了给我上来!至于妓子,给我来俩善弹月琴,惯于风月的,不要那还没破瓜的小姑娘,不堪挞伐,没什么意思!至于我这兄弟,你看着找两个,钱钞不会少了你的!” 他这一长串的要求听得刘如意目瞪口呆,他一直以为逛妓院就跟买菜似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却没想到这里面还有那么多的道道! 而龟公却是伶俐地点头称是,飞速地报了一遍苏河的要求,确认无误之后立刻把二人引到了三楼的一处雅间,这就是他们今天晚上欢宴的地方了,至于深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却要到妓子自己的房间里去。 路上,刘如意有些忐忑地对苏河说:“苏兄,我次来只是为了找杨家丫头,何必这么兴师动众?你玩你的就好了,不必顾虑我的,我一想到她在这泥淖里面辗转沉浮就觉得心里有愧,如何能玩乐!” “诶,不对,不对!”苏河晃动着肥硕的手指,慢慢说道:“兄弟有所不知了,有人说男人有三种爱好,这是人人都有的,概莫能外。第一美酒美食,香车美女;第二大权在手,宰割天下,你可知这第三点是什么?” “我如何能够知道!”刘如意无奈地说:“你是这里的常客,自然不觉得拘束,可是小弟却觉得难受得紧!” “哎呀,哎呀,不要这样!告诉你吧,这男人的第三种爱好,就是劝妓子从良!你说说,这男人来到了青楼欢唱寻欢作乐,快乐享受尽了,却觉得这么好的女人不该让给别人享受,于是就劝人家从良,你说这可不是太拿自己当回事了!”苏河说着,却见到刘如意一张脸已经铁青,好像知道刘如意开不起玩笑,立刻说道:“不过刘兄不一样,刘兄顾念旧情,心怀慈悲,拯救失足少女于青楼妓馆之中,这乃是大大的善举,我苏河也是佩服至极的!” 刘如意强忍着不快,只是慢慢说:“苏兄,你带我来这里,我感谢你,可是我真的无心想了,这次算是我对不起你了。你慢慢玩,我要去找杨家丫头了!”说着,他唤过龟公来:“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姓杨的丫头?” “哎呀,我的爷,您这么说可就不行了。”龟公苦着脸说道:“来到这里的女人,都是对不起家人祖宗的,谁能透露出自己的名姓,给爷娘祖宗丢人?这里用的都是化名,您要是这么找啊,估计是不可能找到的!” 苏河凑了过来,大声说道:“这个好办,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扬州瘦马,今天刚被柳公请过去做了礼仪小姐的,我兄弟和她有旧,要和她欢好一夜,只要促成此事,我告诉你,不要担心银钱,有的是你的好处!” “我不是来……”刘如意正要说明自己不是来寻欢,而是来给人赎身的,却被苏河一把拉住,在他耳边轻轻说:“兄弟,这种事不能现在说出来!你听哥哥的,今天晚上肯定给你做成此事!” 刘如意点点头,他虽然不喜欢这种遮遮掩掩的行事方式,却也知道这青楼妓馆里面有自己的运作方式,是绝对不能冒犯的,所以只能点点头,示意自己同意苏河的看法。 苏河说出了明确的找寻条件,这事情就好办多了,龟公如梦初醒一般的一拍大腿:“您这么说小的就明白了,不就是墨翘姐姐吗,她可是这里的头牌,又得了柳公青眼,了不得,了不得!”他一边说一边翘着大拇指,不知道是在说墨翘了不得,还是柳公了不得,还是两者都是了不得。 “太好了,太好了!快带我过去,快带我过去!”刘如意迭声说着,一把抓住龟公的衣领。他原本并不是这样冲动的人,但是一旦事关杨家丫头,他就不由自主地冲动起来,由此可见这个男人一旦遇到女人,理智就容易荡然无存。 “哎呀,哎呀我的爷,我的爷,您别着急!”龟公连声说着:“您来的不巧,今晚墨翘姐姐被人定下来了,好像是府里的张公子,他要在这里款待几个朋友,指明了要墨翘姐姐作陪,咱们这儿都是先到先得,您来得不巧,小的对不住了,不过咱们这儿美人如云,巧笑倩兮,绝对能满足您的需要!再说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咱们这儿有的是……” 他这句话不说则罢,一说出来就惹得刘如意勃然大怒,他一把将龟公推倒在地,怒发冲冠地高声叫道:“你别再说了,你再说,我就,我就……”他本来想说“我就打死你”,可是他生性柔弱,有限的狠毒冷冷酷也是面对大同主义的敌人,眼前这个龟公只是个可怜人,他如何能打他!所以他说了好几遍,就是说不出来那句话。 苏河见此,连忙过来打圆场:“墨翘乃是我兄弟的青梅竹马,今天才知道她身陷此地!你快告诉我们她在哪个房间,我们这就赶过去,这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若是你不听话,你要知道柳公手里可是有尚方宝剑的,一个千户就跟杀鸡似的杀了,你摸摸自己脖子,看看硬不硬!” 这话一出,龟公立刻害怕了,指着三楼东头一个房间尖叫道:“在那里,在那里,就是那个海棠厅!” “走!”刘如意听了这话,那里还按捺得住,拉着苏河就要冲过去。 苏河体胖,下盘不稳,被他拉着一个趔趄,差点倒地,他高叫着:“兄弟,兄弟,你就这么冲过去了?这可不行!” “怎么不行?”刘如意怒道:“我只要一想着丫头在别人身下婉转承欢,一想到她夜深人寂时咽泪装欢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就不能这么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POV:刘如意 大打出手 “哎呀!”苏河叫了一声,凑到耳边说:“这青楼妓馆里面,定下的女人就是定下了,等闲是不能强抢的!你想,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谁能忍得了这个?兄弟啊,不是哥哥说你,你说就咱俩人,一个瘦的竹竿似的,一个胖的皮球似的,能打得过谁?要是别人给柳公面子,咱们还没事,可是若是别人不给柳公面子,咱们不是得挨打吗?就算咱们日后能报仇雪恨,可是今天的打也得白挨!” 刘如意如何不知道这种事不能轻易做,自己也没什么战斗力,或许能打得过女人,可是一般的壮小伙子是绝对打不过的,可是他又绝对不能忍受杨家丫头继续被人欺凌,所以他庄重地给苏河行了个礼:“今天多亏了哥哥,小弟才能找到丫头!哥哥的恩情,小弟铭记在心。只是小弟绝对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她受苦。若是小弟找不到她也就罢了,若是找到了还因为害怕挨打而不敢出手,那小弟还信奉什么大同主义,不如直接当乌龟王八蛋好了!今天哥哥自去寻欢,小弟绝不怨恨,但是小弟时一定要去的,哪怕是被人打个半死,也绝对不会退缩!” “好!”苏河突然大叫一声:“好,好!我原来看你是个柔弱无力的,没想到今日竟然能有如此气魄,不愧咱们兄弟一场!既然如此,哥哥也豁出这百八十斤,就和你一道闯闯,看看他这里是刀山火海,还是阎罗宝殿!” 说着,他就带着刘如意气势熊熊地走到海棠厅前面,一脚踹开大门,高声叫道:“杨家丫头何在,你情哥哥来救你了!” 他这一下可是惊世骇俗,一下子就把这里面的人的注意力全给吸引过来了。 海棠厅是一座客厅,用来会客宴饮的,刘如意大略一扫,中央客座上面挂着一幅山水,左近一座香几,上面一座博山香炉,正袅袅地燃着香烟,显然是点燃了某种熏香,透着一股暧昧的气息。在香炉边上有一个小方盒子,盒子打开了,里面是一些龙涎香饼,估计是为香炉准备的。两旁还有两架书桌,上面摆着白玉镇纸、陶瓷笔山、牙雕双马、青玉卧鹿寿星山子等等摆件,墙上还贴着诗稿,显得颇为雅致。 他无心去看这些陈设,只是看向房间中央,里面摆着一个不大的黄花梨八仙桌,周遭做了三男三女,正一脸错愕地看这自己,坐在主陪之位的,可不就是杨家丫头!坐在她身边的是一个穿着素色锦袍的男子,应该就是那张公子。他年纪二三十岁,和刘如意相仿,但是一脸酒色之气,显然是沉湎酒色已久,其他两个人和他相似,估计也是蛇鼠一窝,不是善类。 刘如意正要说话,却听到张公子咆哮一声:“你们是什么东西,怎么敢就这么闯进来!” 丫头则是一脸惊愕,但是眼睛中却充满了惊喜,显然,她从来没想过刘如意回过来寻找自己! 对面有三个人,虽然沉湎酒色已久,不像是能打的,可是自己这边也是一胖一瘦,没啥战斗力。三对二,四拳对六脚,估计是打不过的。虽然眼看着就要挨揍,但是刘如意看着丫头眼中的惊喜,却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这就是爱情?”刘如意心里暗暗感慨着:“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原来不信,而今却是知道,为了美人一笑,哪怕是挨揍也是值得的!” 他发着感慨,一时没有说话,苏河却抢先一步,高声叫道:“告诉你们,不怕吓死你们,我们都是当朝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的柳公亲信,今天这个墨翘姐姐我们就带走了,你们若是不服,尽管就来柳府找我们,我们随时恭候大驾!” 刘如意微微皱眉,他不喜欢这样仗势欺人的做派,他原本想和这几个好好说和说和,免得起了冲突,没想到苏河却这么盛气凌人地开口。不过他随后一想,这事情本来就不占理,倒还不如把公子的名声摆出来吓唬人,说不定就能免了一顿打。 虽然他宁愿为丫头挨打,但是连累苏河挨打,他心里是过意不去的! 对面的人显然喝酒喝高了,张公子红着一张脸,高声叫骂着:“你们是个什么东西?什么柳公,什么御赐状元公,统统没听说过!你们今天贸然闯进来,惊了老子的美人,简直是找死!难道没听说过我张公子的名头?老子今天给你两条路走,要么乖乖给老子磕三个头,老子放你一条生路,要不然老子把家丁招过来,生生打死你们俩狗才!”说着,他一把搂过丫头,不顾她的惊叫和反抗,在她脸上重重亲了一口,手也不老实地伸进了她的衣襟里面。 刘如意双眼赤红,在他看来,这张公子的舌头就像狗舌头一般,带着令人作呕的涎水,舔在丫头的脸上,他的狗爪子不顾丫头的反抗就要往里面申,简直就是令人发指!丫头的眼神哀怨而痛苦,好像在忍受无尽的折磨。也是,被这么一个长的人模狗样却是衣冠禽兽的家伙凌辱,谁能忍受! 刘如意握紧了拳头,他从生下来就在隐忍,他忍了很多,忍住了读书的清苦和无聊,忍住了父亲逝去的痛苦和悲伤,忍住了亲友离去的凄惨和悲凉,他忍了很久,忍到好像他除了忍耐之外什么都不会了! 他忍了太久了! 他今天再也不忍了! 他大步冲上前去,从桌子上端起一个盛汤的大海碗,这碗里盛着滚烫的母鸡汤,一只母鸡在里面载沉载浮,而他一把扯开丫头,免得伤到她,然后在所有人惊讶的眼神里,一把将汤碗扣在张公子的脸上! 痛快,痛快! “嗷!”张公子嚎叫了起来,好像一只被打断了腿的野狗,滚烫的母鸡汤顺着他的脸留下来,这里面还夹杂着丝丝的血迹,显然是这一下用力太狠,一下就把他的脸给打破了。张公子不迭地将汤碗揪下来,用衣袖狠命地擦拭着脸上的热汤,然后边擦边大叫:“兄弟们,操家伙上,底下的,快给老子过来,老子被人打了还不知道过来护主,养你们干什么吃的!” 他这话一说,其他俩人立刻抄起碗碟就劈头盖脸地打了过来,他们也没什么武艺,就是拿碗碟砸过来,但是这东西很硬,里面又带着热汤热菜,所以一下子把刘如意打了个措手不及。 “哎呀,别欺负我兄弟!”苏河最阴险了,他眼见这里战况激烈,竟然没有直接上去,而是从书桌上面抄起一个白玉镇纸来,冲到一个人身后,冲着他的后脑就是一下子。 “啊!”这个被打的人好像一只垂死的野鸡一般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一下子就倒地不起了! “呀,呀,杀人了!”两个妓子尖叫了起来,相互抱在一起,好像受惊的雏鸡一般尖叫着,更增加了场面的混乱! “苏兄,咱们一起上,打死他们!”刘如意打发了性子,再也不在乎什么体统和礼节,他也不管其他人对自己的攻击,只是抡起拳头冲着张公子痛打。一般混战的时候,乱打一气是没用的,倒是不如专门打一个人,这样可以给别人造成最大的威慑。虽然没有实践过,但是这个道理刘如意还是明白的,所以他一边用左手护住脑袋,一边冲着张公子痛打,这一下子就打蒙了张公子,直打得他好像一只野猪一般哀嚎不已。 “如意哥,如意哥!”丫头终于开始叫刘如意的本名了,她哭着叫道:“你的心意我知道了,可是我已经是残花败柳之身,你又是大有前程的人,千万不能为了我一个人坏了前程!你的心意我已经知道,有你这样的人挂念,我就是死了也是心甘情愿了!”她哭叫着,然后拼命地凑到刘如意身前,手里握着一个坐垫,似乎是要给刘如意挡住来袭的碗碟。 刘如意一边痛打张公子,一边叫道:“傻丫头,说什么傻话呢!我今天一定要把你救出这个火坑!就算被打个半死也心甘情愿!”说着,他又抄起那个被丢在地上的大海碗,劈头盖脸地朝着张公子打过去。 两人都不怎么会打架,张公子被打蒙了,只知道抬起胳膊抵挡,不知道还手,而刘如意也只知道拼命乱打,却不知道攻击要害,所以打了很多下,累得自己气喘吁吁,却是没有给张公子造成太大的伤害。 正在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拼命时,房门里又窜进来三个大汉,他们穿着青色棉袄,体型健硕,一看到张公子正在挨打,顿时气得两眼发红,高声叫着:“狗贼,别伤了我家主人!”然后就冲了过来。 显然,这三个健仆都是张家家丁,干惯了打架斗殴的活计的,刘如意和苏河根本不是他们对手!(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POV:刘如意 柳公赞许(上) 屋子里燃着龙涎的香气,刘如意出身贫寒,从来没有点过熏香,所以也不知道这香气究竟好不好,他只是局促地坐在一把椅子上,看着坐在床上的丫头,有些歉意地说:“今天还是有些晚了,柳府门禁森严,不好把你带回去,我们只能明天再回去了。”说完,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忧色,显然是觉得今天晚上闹了这档子事,觉得有些难以面对公子。 丫头看到了他脸上的忧虑,敏感地说:“若是不方便,还是不要带我回去了。如意哥你跟着柳公,那可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寻常人见他一面就是天大的福分,何况身为他手下首席的民政官呢。我只要能做你的一个妾,能陪伴你一段时间,就觉得值得了,千万不要因为我耽误你的前程啊!” 刘如意听了这话,苦笑道:“我哪里想要什么前程!连身上这个九品的主簿官儿还是公子硬塞给我的,还说什么‘没有个官身在身做事不方便’!我想的只是能为百姓做一些事情就够了,官不官的无所谓,公子总不至于饿死我!”想了想,他又说:“我忧虑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公子交代,毕竟今天的事传出去实在有些不好听。可是你想要我放弃娶你为妻,这万万不可,大不了我让公子那铁力木的板子给我来上几十下,我们相处这些日子,一些情分还是有的!” 丫头愣了愣,贝齿咬着嘴唇,幽幽地说:“我哪里有那么好,值得你这么做!你说,你是不是疯了傻了?” 刘如意没有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丫头,目光迷离,好像在阅读一本神圣的经典,又好像在包揽造化的美景,竟然好像痴迷了一样。 “如意哥,你怎么了?”丫头有些着急地问:“我只是随便一说,你也不要真傻了,你不会被那几个坏人打伤了吧?” 刘如意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没有,没有,我只是,我只是觉得你真漂亮,为了你,哪怕是被人打傻了也值得,只可惜对不住公子,不能给他干活了!”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用手帕轻轻砸在刘如意脸上:“以后不许你这么说!你不能傻!” “好,好,我不傻,我不傻!”刘如意不迭地点着头,只是双手放在腿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于是两人陷入了漫长的沉默。其间刘如意多次想挑起话题,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又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丫头也是如此,想起一件事来,却又摇摇头,笑着咽下去了,所以两个人就这么对峙着,好像两个绝世高手在相互比拼气势,又好像两只猴子在相互比赛舞蹈。 终于,两个人再也绷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骂了一句,又忧虑地问道:“若是柳公真的打你,这可怎么办呢?你这么瘦弱,铁力木的板子我见过,那是专门用来打下人的,向我们这种姑娘,一下子就要打掉半条命。” “应该不会吧。”刘如意心虚地猜测着把青梅竹马从青楼里面拉出来,顺便和别人打了一架究竟算不算行侠仗义。 正仔细盘算着,屋门被敲响了。 “啊!”丫头吓得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然后紧紧抱住刘如意,恐惧地说道:“会是谁?” 她紧张的样子很可爱,像一只炸了毛的小猫。 丫头的恐惧不是没有道理的,两人并没有离开妓院,而是准备在这里休息一夜,明日再行离开。这样做虽然容易被张公子寻仇,但是两人也实在没有太好的地方去,所以只能这么将就。 本以为张公子被公子威名所慑服,不敢来寻衅滋事,却没想到此人竟然如此张狂,不把公子放在眼里。刘如意心里恼怒,他轻轻拍了拍丫头的脑袋,说:“别担心,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他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保护丫头,毕竟他眼下不在柳府,没有那一群钢铁一样的大同军士兵守护,凭借他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打败那些健仆的。但是他眼下却绝对不能露出恐惧的神色,因为若是他怕了,丫头就会更加害怕,这比打他一顿还让他难以接受。 女人支持男人,让他勇敢而无所畏惧;男人保护女人,让她安心而不受伤害,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我绝对不能害怕,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刘如意心里默念着公子经常说的一句话,默默想到“公子说‘枪杆子里出政权’,我还道是非王者所言,但行仁义而已,何必曰枪杆子!而今一看,没有枪杆子我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谈什么大同!” 他慢慢地将丫头从自己身上推开,动作很轻柔,好像丫头是豆腐做的,用力狠了就要散架,然后走到门前,低声问道:“是谁?” “柳先生,属下曹大龙,给您送东西来了!” 是大同军的士兵! 刘如意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安心和安全,他立刻打开门,眼前可不是曹大龙那张苍老却亲切的脸! “你怎么来了?”刘如意惊讶地问道:“公子不是严禁士兵逛妓院吗?”说完,他又焦急地说:“你快快回去,若是给人看见了,只怕你的前程就完了,我在这里很安全,你不用待在这里!” 听着刘如意身陷险境还为自己着想,曹大龙眼睛里闪过一丝感动,他随即说:“先生不要担心,是领袖让我来的!” “公子让你来的?”刘如意心里暗道不好,但是别人已经打上门了,他也没办法,只好说:“公子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卞先生派人去柳府禀报了此事,柳公听了之后哈哈大笑,大声赞扬先生有情有义,是真男儿,还让小的把这东西送过来!”说着曹大龙就把一个红木牛皮嵌金丝银花的匣子递了过来。 这盒子装饰华美、结构精致,让穷惯了的刘如意有些不敢接受,他连连推辞道:“我的事情耽误公子大事,我已经愧疚于心了,又怎么能拿这东西,你若是听我的话,就把盒子带回去,说是公子心意如意心领,只是无功受禄,天与其咎,如意愧不敢当!” “先生,属下是军队系统,只听从上官司令,不听从民政系统号令,您就拿着吧!”曹大龙说完,把盒子塞到刘如意怀里,然后拔腿就走,边走边说:“军队不能进妓院,先生注意安全,明天一早回了柳府,就彻底安全了,一定要保重!”说完,这个据说跑得比猎犬还快的士兵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刘如意目瞪口呆地看着曹大龙眨眼间消失在眼前,又看了看手中的盒子,掂掂分量,觉得不是很沉,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如意哥,这里面是什么?”丫头走了过来,好奇地问:“是柳公给你送来的?” “是啊!”刘如意苦笑道:“这事情都闹到公子那里去了,唉,真是!” “为什么别人都叫柳公,你却叫公子?”丫头敏锐地发现刘如意的称呼和其他人不一样,立刻问道。 “这……”刘如意挠挠头,迷糊地说:“这我也不知道,我一开始就叫公子叫习惯了,后来公子得了状元之位,又加官进爵,别人都叫他柳公,我还是改不过来,公子也从来没让我改。你说,这事,我真是太傻了,为什么就不去改呢!” 丫头的眼睛亮亮的,好像天边的星子,她悄悄地说:“你这傻子,你什么都不懂!” “我怎么又傻了?” “别人都叫柳公,只有你叫公子,这说明柳公对你青眼相看,允许你特殊待遇呀!你别看这仅仅只是一个称呼,里面学问大着呢!比方说吧,你要是在本朝太祖起家的时候就跟着他,日后必然少不了封侯之位的;你要是等到他横扫江南再投靠,官儿可能就做不大;你要是等到他老人家混一寰宇之后在投靠,也就只能免于一死!眼下你是跟随柳公的老人,又有着这样的特殊待遇,日后必然是少不了高官显禄的!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你懂的这么多!”刘如意惊叹道:“你比我懂得太多了,你怎么可能懂这么多东西呢?” 丫头低下头来,有些伤感地说:“在妓院待着,除了陪客人就没有事情做了,我不去研究一些这样的东西,还去研究什么呢?有些客人不喜欢写诗作词,反而喜欢谈论兵事,我只好看一些史书了。可是他们又实在是半瓶子醋,我觉得自己读了几本史书之后反而比他们懂得多,听着他们说着漏洞百出的话,又不能纠正,真是恼人!” 刘如意听着张大了嘴巴:“你只是看了几本史书就能懂这么多,实在是不容易,不容易!我觉得我的官位让你来做还差不多,我实在是差远了!日后公子当了首辅,你也能当个尚书!”(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POV:刘如意 柳公赞许(下)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狠狠用手敲了刘如意一下,她本来可能是想敲脑门的,可是她身高太矮,所以只能敲在他的胸膛上。 “别打,别打,还疼着呢!”刘如意惨叫一声,不迭的叫苦。 “啊,没事吧!”丫头顿时吓着了,她柔软的小手摩挲着刘如意的胸口,连忙询问:“痛不痛,明天去请个跌打郎中吧!” “哈哈,骗你的!”刘如意得意地一笑:“你看,我是不是也很聪明?”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狠狠地骂道,随后又问:“这破盒子你抱着大半天了,里面到底是什么?” “这……”刘如意也不知道,他想了一想,虽然受之有愧,但是毕竟是礼物,最好还是拆开看看,否则平白辜负了公子一番好意,于是说道:“不知道,你拆开看看吧!” 丫头闪电一般出手,将盒子抢在手中,她的手速是这么快,以至于刘如意只看到了闪电一般的光芒闪过,盒子就出现在丫头手中了。 “女人拆礼物都是这般神速吗?”刘如意疑惑地想着,然后就看到丫头飞快而又灵巧地将盒子上面的红色绸带解开,然后打开盒子,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叫。 “里面是什么?”刘如意好奇地问。 “你快看!”丫头从盒子里取出一样东西,上面闪烁的光芒顿时晃花了刘如意的眼睛。 原来是水晶镜! 刘如意惊叹道:“这是我的镜子!公子想得太周到了,竟然把这东西送来了!”顿了顿,他又说:“既然送来了,就是你的了!” “这东西,太珍贵了!”丫头将水晶镜在手里珍而重之地把玩着,把镜子放在光下照了又照,又对着镜子,坐在梳妆台前,把铜镜丢掉,把水晶镜换上,仔细地查看着自己的妆容,一会修剪一下娥眉,一会涂抹一下丹唇,一会又把腮红铺满,铺满之后又觉得不太好,又把腮红抹掉,重新换了一种颜色。 她对着镜子玩的不亦乐乎,刘如意于是坐在一边的绣墩上,仔仔细细地看着她。 她多么美丽呀!她的脸小巧可人,她的身子玲珑纤细,她的眼睛却水汪汪、亮晶晶,好像月下的一湖清水,盈盈地泛着柔和的光!她的脸蛋很小,但是却很精致,每一处五官都恰到好处。这样的小巧美人是不会老的,因为她们的脸蛋就好像陶瓷雕塑的一样,永远不会因为岁月而变得松弛,也就不会变老了。她的头发很黑亮,油油地泛着耀眼的光,比正午的阳光似乎都要亮几分,简直要晃花了的眼睛刘如意! “傻子,你看什么!”丫头愠怒地问:“是不是哪里妆花了你不告诉我?若是我知道了,定要打死你!” “没有,没有,”刘如意不迭地说:“你浑身上上下下都好看,我想找一处不好看的,可是找不到,所以一直在找,就一直发呆了!” 丫头一下笑出声来,她咯咯笑着,指着刘如意说:“没想到你这块木头,竟然也有能说出好听话的时候!” “我这说的是实话!”刘如意辩解道:“我是最老实的,要不然,这么大了还混不上一个媳妇!” 听了这话,丫头的神色又变的冷淡了,她把水晶镜从墙上取下,小心地还给刘如意。 “你这是?”刘如意很奇怪,刚才还明明照得兴高采烈,眼下却好像生死大仇,这个女人,可真是变脸比翻书都快! “我不能要这样的东西!柳公有宝贝,一曰水晶镜,二曰宝石杯,三曰香胰子,眼下松江府都传遍了。这水晶镜一枚就要上万两银子,我的赎身银才不过五百两,如何能要这种东西!”丫头神色冷清,说出的话也悲凉至极:“你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能被你这样对待,我这辈子已经满足了!残花败柳之躯,实在是配不上你,即使勉强也不会有好下场,这场结合注定不会被人祝福!你的世界就是这晶莹剔透的水晶镜,我这是那浑浊不清的铜镜,我们永远不能相遇!” 刘如意张口结舌,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刚才还言笑晏晏的,此刻却变得幽怨不已,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不善说话,刚才那句话实在是无心所言,此刻他搜肠刮肚想要找一句话来说,可是越是着急,就越是脑袋空空,一句话也想不出来。 “刘如意呀,刘如意!枉你还曾经直面上千人的大军侃侃而谈,此刻却一句话也说不圆乎,你怎么不去死呢!”他狠狠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双手无意识地翻动着镜子,突然发现镜子底下有一行小字,立刻如获至宝地高叫道:“你看这个,你看这个!” 丫头拿过来一看,上面却是写着: 致刘如意、丫头贤伉俪 祝新婚美满、百年好合 柳旭 敬上 “天哪!”丫头尖叫一声:“这是,这是柳公在祝福我们俩,他赞许我们的结合,我们的结合是被祝福的!” “对,对!”刘如意秉承“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的原则,不说话,只是点头称是。 “柳公是什么人,他乃是御赐状元公、一方诸侯、士林魁首,他的《大同报》行销天下,刊载刘宗周、黄道周、张溥等人的文章,堪称是士林喉舌!他说好,天下人就都说好,他赞许我们,我们就会被天下人都赞许了!”丫头两眼放光,越说越激动。 “对,对!” “柳公送来这面镜子,意思就是这是新婚礼物,这就是他的赞许!以他这样的人物,若是一般人的婚姻根本看都不看,这是看得起我们,觉得我们的结合不容易,是天作之合,所以才屈尊送礼的!” “对,对!” “从今天以后,我虽然是蒲柳之躯,却得到了文坛领袖的称许,哪怕是江南名妓也比我大大不如——不,我不能和他们比,有了柳公的赞扬,就是东南官家小姐也比不上我!你问问谁家小姐结婚,能有一枚柳公亲自送上的水晶镜作为聘礼的呢!” “对,对!” “哈哈,我丫头竟然也有今天!”丫头开心至极,一把抱住刘如意,狠狠地亲了上去:“你是我的了,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了,我要永远永远占有你!” “呜呜……”刘如意死命挣扎着,却怎么也挣不脱丫头的怀抱。 这个小丫头,力气比自己大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POV:刘如意 夫妻对话 丫头手里不住地摆弄着这枚晶莹剔透又构造精美的镜子,好像这不是一枚镜子,而是她的希望,她的未来。 刘如意不是绝顶聪明,但是从来都是笨蛋,要不然公子也不会把民政的重担交给他。要知道,汉初三杰评定功劳,功劳最大的不是出陈仓、定三秦、擒魏、破代、灭赵、降燕、伐齐、平楚的无双国士韩信,反而是一直默默无闻整顿后勤、供应军需的萧何,就可知道这后勤民政的意义之大了。 他清楚地知道,这枚镜子虽然珍贵,但是毕竟只是死物,或许女人会把容貌看得无比重要,但是绝对不会像这样拿着爱不释手。更合理的解释是,丫头把这枚镜子当做了对于未来的保证,有了这枚镜子,她就不再是一个低贱的“扬州瘦马”,而是被公子认可的刘家大妇。这一嫡一庶,一高一低,地位的分别岂止是云泥一般的区别? “公子啊,公子,你这样对我,我如何不会对你死心塌地,丫头如何不会对你感激涕零?你的恩情、你的仁义,我刘如意简直是一辈子都还不完啊!”刘如意心中感慨着,却听到丫头嘻嘻笑着说:“如意哥,你看你这幅样子,我原本以为你是一无所成的,可是而今看来,这潘驴邓小闲你还能占上几条!” “潘驴邓小闲?”刘如意从来没有在风月场中打混,自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傻乎乎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丫头用舌头舔舔门牙,又舔舔嘴唇,慢慢地说:“潘驴邓小闲,乃是女人最喜欢的人,只要有了这五点,就能混迹万花丛中,半点不沾身。就算是只有一点,也能美女如云,夜夜笙歌!” “这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刘如意好奇地问。 “潘驴邓小闲,顾名思义,就是五个宝贝!潘,就是潘安之貌,杜少陵有诗云‘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又留下掷果盈车的传说,你说,一个人怎么可能漂亮到那种程度!而今想来,还是神往不已,心向往之呢!”说话的时候,丫头的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神驰物外了,看来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仅男人爱美女,女人也爱美男。 刘如意却一点嫉妒的意思都没有,潘安再漂亮也已经是作古之人,和一个古人争风吃醋,这完全是自讨苦吃。他又问:“驴又是什么?难道女人还喜欢骑驴吗?都说只有张果老才骑驴,没想到美女竟然还有这种爱好!”顿了顿,他又说:“莫非是你们喜欢吃驴肉?这倒不难办,前几日巡行天下,公子买了好多驴子给士子骑,现在士子散去了,说是要留着当驮马使用,我厚着脸皮给你去要上两头,够咱们吃一个月的!” 丫头叹了口气,但是却没有任何伤心之意,反而神色间充满欢悦。她停了停,思考了一下,说:“傻子,你什么都不懂!这驴不是要骑驴,而是喜欢驴的那话儿!” 刘如意见过驴,自然知道驴的那东西有多大,不由得惊叹道:“这……这驴的东西怎么能用在人身上?这岂不是要把人捅死了?” 丫头似乎没想到刘如意这么老实巴交,没好气地说:“我说你就信呀,只是说说而已,太大了反而不如小一点的好,只要不是太小,反而是技巧更加重要!”说完,她似乎觉得这样说暴露了自己的过往,不由得心虚地看了刘如意一眼,却听到刘如意坚定地说:“好,先天的大小没办法改变了,我要锻炼后天的技巧,一定让你满意!”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从身边的果盘里拿起一枚杏子,就扔在刘如意脑门上:“你呀,一点主见都没有,既然这样,那我也不为难你,以后公事听柳公的,私事听我的,你就办事就行了,不要有主见怎么样?” “好,好。”刘如意点点头,同意了,他又问:“你说我多少满足了几条,可是这潘和驴我都不符合啊?” “别急嘛!”丫头白了他一眼,继续掰着手指头说:“这邓就是邓通之财。他得了皇帝允准,可以开矿铸钱,因此富甲天下,皇帝都没有他有钱。可是最后被新皇帝抄家,积攒的钱财都留给别人话了。风月场中,‘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但是你只要有钱,只要舍得花钱,任是矜持无比的清倌人都难逃魔爪!” 说完,她把玩着手里的水晶镜,用温柔的语气说:“春风苑里来来往往的四方客人太多了,有钱人也不再少数,可是从来没有人会在一个女人身上花超过一千两银子。即使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扬州府,或者是烟柳繁华,十里秦淮的金陵,也不会有人为了女人花这么多钱。虽然都说银钱不能代表什么,心意最关键,可是你若是不肯为女人花钱,你的心意又在哪里呢?这枚水晶镜,是柳公专门赐给你的,这东西已经火遍了松江府,有人出价两万两买一枚,还是有价无市!你却这么轻轻易易地给了我,这就是情意最好的体现!如意哥,你的情意丫头一辈子都会记得!”说着说着,这个性情刚强又见多识广的女人就抽泣了起来,她哭得奇怪,一边流着泪,另一边嘴脚却不由自主地翘起,好像在微笑一般。 这个女人,真是奇怪,别人都是一会哭一会笑,而她则是边哭变笑,不知内情的见了,说不定还以为她得了什么怪病! “别哭,别哭!”刘如意不迭地拿出一张丝绢手帕给丫头擦拭着泪水,可是他的手指刚刚碰到丫头的脸蛋,就想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因此动作立刻迟滞下来。想了想,他将手帕折成一个方块,手里拿着一端,用另一端给丫头擦拭泪水,他的动作是这么的轻微而细致,不像是给人擦拭泪水,反而像是技艺惊世的雕工在精心雕刻牙雕。 边擦泪,他一边说:“那这个邓通的财我认了,毕竟这东西是公子给的,肯定不会便宜到那去。可是我这也是慷他人之慨,算不上主动,你也不要反应太大。”换了别人,肯定把这功劳揽到自己身上,可是刘如意向来以“慎独”自处,哪怕是只有自己和丫头,也绝对不肯把别人的功劳算作是自己的。 丫头把手帕抢到自己手里,用力抹了两下,然后说:“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你不要说了,女人在这方面是最敏感的,一个人有没有情意,有多少,有多久,都是能猜出个七七八八的!你这人就是太老实了!眼下柳公爱护你,让你执掌民政,你做个办事的官儿还行,可是要是柳公日后官越做越大,手下人越来越多,肯定会有小人出现的,你在这方面这么蠢笨,可怎么斗得过他们!” 刘如意听了这话,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了想,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好喃喃地说:“公子他聪慧过人,雄才大略,肯定不会冤枉我的,我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要是君子只要做君子就好了,那屈原为什么跳江,司马迁为什么受腐,岳飞为什么身死?不管是贤君在位,还是昏君用事,总会有小人出现的!现在组织还在上升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可是等到人一多,组织一大,那就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只怕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丫头说的话骇人至极,让刘如意深深地垂下了头,他左思右想,怎么都觉得自己也玩不来阴谋诡计,不由得郁闷地说:“这可如何是好?我为了天下生民而为官,为了实现大同主义而不惜此身,可是你说得对,总会有小人出现,我虽然不敢说是君子,可是这些阴谋诡计的道道从来都不懂,这可如何与他们斗争?死了我一个还无所谓,可是若是祸害了公子大业,那我就是遗臭万年了!” 丫头将自己的手和刘如意的手放在一起,然后将两个人的十指指肚相对,小心地调整位置,直到每一个指肚都和另一个贴合之后,才慢慢说:“你不要怕!你斗不过他们,不是还有我吗?我看了这么多的史书,早对这些弯弯绕绕烂熟于心了,你只要每天回家之后,把当天发生的事情跟我说说,咱们一人计短,两人计长,相互商量着来,肯定能辅助柳公做成大业!” “好,太好了!”刘如意浑然不觉的丫头的权柄太大,只是开心地说:“这样就好了,咱们夫妻连心,一定能帮助公子完成大业,让所有人都过上好日子!” 说完这句话,他又问:“还有小和闲两个呢,你给我解释一下?”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好像是那句“夫妻连心”打动了丫头,她红着脸,俏生生地呵斥道:“夜深了,说什么小闲大闲的!快过来,老娘给你点甜头尝尝!”(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POV:刘如意 纤纤玉足(上) 刘如意呆呆愣愣地看着丫头,不明白“甜头”是什么意思,他左右看了一下,除了一个装着果子的果盘之外,就再也看不到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了,不由得疑惑地问:“甜头?这么晚了还吃东西?公子说过,晚上吃甜食必须刷牙,若是不然,就会得虫牙,晚期会很痛!” 丫头奇怪地看了看刘如意,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怎么,我脸上有花吗?” 丫头看着他,眼里噙满了笑意,越看眼里的笑意越浓,终于这笑意再也憋不住了,终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笑得这么开心,以至于整个房间里面都回荡着她的笑声,这笑声虽然放肆而开怀,却好像被风吹拂的银质风铃,叮当悦耳,一点都不让人厌烦。 “我,我说错话了吗?” 丫头的情绪变动太激烈了,半刻钟之前还嚎啕大哭,现在就捶床大笑了,她一边笑一边问:“你不会,你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刘如意顿时明白了丫头的意思,即使是他已经答应了要娶丫头,却也不愿意在这方面落了下风,他硬顶着犟嘴:“谁,谁说的!我,我不是!” “哦?不是?”丫头促狭地笑着,然后突然发问:“那你告诉我,女人的裸体是什么样子的!” “这……”刘如意哪里见过女人的裸体!他张口结舌,汗出如浆,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好啦,好啦!”丫头捏着刘如意的手,左右摇荡着,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立刻就把刘如意所有的怒气都打消了。她嘻嘻笑着说:“男人都喜欢处女,可是女人不喜欢处男,因为他们没有经验,容易弄疼自己。可是话又说回来,男人觉得占有了女人的初夜,就好像是占有了女人,那我岂不是等于占有了你?” “这……”刘如意和苏河这种大淫棍以及卞峦山这种欢场高手不同,人生前二十年都只在读书谋生中度过,后来的时间都是用来研究大同主义和为公子做事,对这方面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只好低头不语,以不变应万变。 “奇怪,我看戏曲话本里面都是男人调戏女人,怎么到了我这里,却是我被丫头调戏?”刘如意心里想着,暗暗感叹:“看来人和人就是不一样,回去一定要和苏河讨教讨教,不能这么夫纲不振!” 丫头拉了拉刘如意的手,将他拉了起来,然后又带着他望里间走。刘如意慌忙说道:“你,你这是要干什么?” “一块睡觉呀!”说完,丫头又把小脑袋凑到刘如意跟前,却发现自己身高太矮,够不到刘如意,只好踢一踢刘如意的腿:“快把头低下来!” 刘如意的头低了下来,他能感觉的到丫头鼻子里喷出的热气,这热气吹拂着他耳朵上面的绒毛,好像春日里融融的春风,泛着无限的暖意。 “不仅要睡觉,还要行那周公之礼呢!”丫头的声音诡秘而隐蔽,好像一只穿行在云朵里面的云雀。 “这,这可不行……”刘如意结结巴巴地拒绝着:“未经男女媒妁,父母之命而私自和合,这乃是野合,野合者……” “傻子,你什么都不懂!”丫头狠狠地踢了一下刘如意的腿,低声叫道:“哪怕是你们祖师爷孔夫子都是野合(注1)生的,你怎么这么多事!”说完,她又叫道:“好你个刘如意,是不是反悔了,不打算娶我了?” “这,这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刘如意连忙解释,“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一定会娶我对不对?” “是,是……” “那你刚才不答应,是不是造成了误解?” “是,是……” “现在拨乱反正,追本溯源,我们是不是夫妻?” “是,是……” “那夫妻之间是不是应该行周公之礼,生孩子?” “是,是……” “那你为什么不和我行周公之礼?” “这……”刘如意瞠目结舌,好像按照这个逻辑,他的确应该行这个周公之礼!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我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听起来却全都是我的错?”想了一想,还没等他推导出究竟谁是谁非,丫头就拉着他进了内室。 这丫头力气真大啊! 桌上放着两只一尺高的宫灯,这灯的骨架由刻有花纹的木片沾合而成,一共有一百多片,不是能工巧匠不能造出。灯顶是一只展翅而非的凤凰,线条流畅,神态潇洒,不知道是何人所为,但是估计非优秀画工不能为。灯分八面,上面绘制着人物、花鸟、虫鱼、博古、山水、文玩,刘如意仔细辨别了一下,看到了大雁南飞、昭君出塞等等图案。 宫灯里面燃着蜡烛,这蜡烛似乎加了某种香料,所以闻起来有一种令人情.欲大增的感觉。刘如意翕动鼻翼,努力去分辨里面的材料,有龙涎香,有沉香…… 她还没来得及分辨出这些香料的种类,脑袋就挨了一下,他转头一看,丫头正怒气冲冲地看着自己:“我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坐在床上等着你,你却坐在那里研究宫灯,这是什么意思?” 这当然是因为刘如意不愿意在婚礼之前和丫头上床,他又拗不过丫头,所以只能借着看宫灯逃避。可是如今看来,这一计是成不了了。他只好苦笑着说:“我,我不会,既然这样,咱们就免了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相当没有底气,一方面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一个男人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本事,却是绝对不能承认自己不通男女之事的,否则不就显得自己的太过没用;另一方面他在丫头面前又实在摆不出一家之主的样子来,两边地位对调,他倒是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不懂?”丫头的眼珠乱转,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她一拍手:“不懂没关系呀,不懂可以学呀,这东西就和走路一样,一开始看上去有些难度,熟练了就会了!” 说着,她把刘如意拉到身边,喝问道:“你想不想和我白头偕老?” “想,想……” “你想不想让我开心快乐?” “想,想……” “你想不想做让我开心快乐的事?” “想,想……” “这不就结了!”丫头咯咯笑了起来,大声说道:“快脱衣服!” “哦,哦!”刘如意不敢反抗,顺从地脱掉了衣服。他今天原本穿的是公子送的皮裘,结果打架的时候给弄脏了,所以换上了妓院专门给客人准备的玉色襕衫。他觉得穿妓院的衣服实在有些心理阴影,所以现在能脱掉这衣服,他是很开心的。他很快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了,只留一件汗衫和下身的里衣。 “留着这汗衫干什么?你看你这衣服,剪裁又不得体,用的料子还是一般的棉花,穿在身上怎么可能透气,还不快脱掉!”丫头横眉怒目,颐指气使地发号着司令。 “这,这也要脱?”刘如意为难地问:“这样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丫头大声说道:“这男女之事,发乎情,止乎礼,连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你还退缩什么!” “‘食色性也’不是孔夫子的,原文其实出自《孟子》,而且还是引用的告子的话,孔夫子从来没有说过食色性也……”刘如意还要纠缠这句话的作者是谁,却不防丫头已经合身扑了上来,她的力气出奇的大,只是轻轻一使劲,就把刘如意的汗衫给撕开了。一招得手,她又再接再厉,挥师南下,准备打破刘如意最后一道防线。 “哎呀,这衣服就不能穿了,若是缝补,也挺麻烦的!”刘如意不迭地用手捂着自己的要害,不住地说:“我自己来就是了,你这样会毁了这件衣服的!” “你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这么墨迹?”丫头不满地说:“你眼下前途无量,别说一件破衣服,就是金玉满堂也是指日可待,何必这么小气!” “话不是这么说的!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是公子常常教导……啊!”刘如意光顾着说话了,却没料到这本来就是丫头的诱敌之计,一个不防备,身上最后一块遮蔽就被扯了下来,光溜溜好像赤子。 “还可以!”丫头咬着指头,评头论足地说:“虽然穿上衣服看着瘦瘦的没什么肉,但是实际上还是有点肉的,看来最近吃的不错!” “这是当然,我现在每日都能吃……”刘如意话说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他立刻气恼地说:“你这人,太不讲道义了,只是把我衣服全脱了,你自己怎么却一点都没脱?” “谁说我没脱?”丫头三下两下将自己脚上的缠脚布(注2)解开,露出一对纤纤玉足:“你瞧,我这不是脱了吗?” 注1:野合的定义很多,野的意思是“不中礼”,而不是今天所说的野战。关于野合,一说是男子过八八六十四,女子过七七四十九结合就算野合。孔子父亲叔梁纥生孔子时已经过了六十四岁,故有野合之说。 注2:缠足这个话题,只要开了头就容易变成民族炮、地图炮,括囊不对其利弊、好坏进行评价,只是秉承“不虚美、不隐恶”原则,在能力所及范围之内,实事求是,就事论事。 关于缠足知识部分内容文献出处:彭华《中国缠足史考辨》一文(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小昆山前(上) 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小昆山不同于春日的繁茂、秋日的成熟,却自有一股凛冽肃杀气质,若是一般人可能被这砭骨的寒意和难行的山道阻碍,可是柳旭却只是兴味盎然地欣赏着欺霜傲雪的小昆山,不时从松树上取下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松塔,放在手中细细把玩。 小昆山地处松江西北境,为松郡九峰之最南端,名列九峰之末,陆机、陆云即生于此地,算是人杰地灵,好山好水。若是再过上几年,在熠熠煌煌的大明朝行将就木,走向衰亡的那一刻,名叫夏允彝、夏完淳的一对父子却从此地昂首挺胸而出,为这个古老的王朝献上了最后的热血。 这座山实在不高,似乎只有十来丈高,在北方只能算是一座小山丘。柳旭只花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登上了山顶,站在山巅遥望,南北两峰遥遥相望,北边低,南边高,北峰形如牛头,故称“牛头山”,而山上虽然进入寒冬,却依旧能看到无数草木,仅仅是略略一看,就有黑松、香樟、水杉好几种,可见南方环境的确物种多样性甚佳。 这些松柏一类的植物大多有着大大的树冠,这些树冠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冰雪了,冰雪厚厚地覆压在树冠上,将木制的树干压得咯吱作响,让人不禁怀疑这棵树会不会在下一个瞬间就彻底倒下。但是这些树就像一些人一样,纵使遭受了再大的压力和苦难,却只会任由自己的关节因为重压而发出声响,却绝对不会被压倒、被压垮。 这些树、这些人才是这个王朝最后的脊梁,才是能够维护炎黄正统的最后战士,至于那些硕果累累的果树,虽然得到果农精心照料,每到收获季节就能奉献出甜美的果实,可是他们却没有立场,即使换了主人、换了朝代,也还是继续结果,浑然不顾这世界已经改了年月,换了国号。 今天要见的这些人,究竟是松柏呢,还是果实呢? 柳旭看着南峰上已经冻结的两眼清泉,传说那是卧牛的眼睛,凝神思索,沉默不语。 “姐夫,此处山风呼啸,冰寒砭骨,不如穿上皮裘,免得受了风寒!”说话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他身材中等,脸蛋圆圆,眼神天真而诚恳,透着少年人未经世事的活泼,显然虽然身体虽然已经长成,但是心智尚未成熟,还是一个孩子。 他是陈佩儿的嫡亲弟弟陈昕,是陈佩儿信中信誓旦旦说的“年轻俊才”,也是松江陈家决定全面与柳旭展开合作的标志,让家中嫡长子跟着柳旭,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抢先周珺一步,浑然不顾后者有些恼怒的眼神,从家仆手里拿来一件皮裘,献给柳旭。这东西也叫大氅,最好是由辽东的貂皮或者狐狸皮制成,轻盈保暖,美观大方,但是眼下辽东为建奴窃据,商路中断,偶尔有从东江镇走私出来的毛皮,价格也居高不下,性价比不高。这件皮裘是用宁夏滩羊的细羊皮所制,上面用一点狐皮做成了翻领,整体黑红相间,又用金丝银线细细的勾勒了,最能体现出主人的尊贵地位。 但是陈昕显然并不懂得如何伺候人,给尊长者递物,他没有身体微曲,双手递上,反而是用一只手拿着皮裘的领子,眼里还是洋洋自得的神情,似乎觉得这样就算是尽到了自己的义务,而他那一声“姐夫”也是喊得又响亮又高亢,似乎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和柳旭的亲密关系。 “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啊!”柳旭在心里感慨,夸赞了陈昕几句,伸手接过这件皮裘,披在身上。之后又给周珺递过去一个眼神,意思是让他稍安勿躁,不要和这个没长大的孩子计较。 虽然周珺只有十四岁,却比是个陈昕让他来的放心。可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不是没有道理,没有吃过苦,没有受过磨难,心智就是成熟得比较缓慢。 但是纵使柳旭并不太喜欢这个还没有经过历练的少年,陈昕也代表了陈家的输诚和合作,所以他不得不让他跟在自己身边。按照他的设想,只要能让陈昕好好成长,不要出了意外,随便给他一些杂事去做,那就足够了。 显然,陈昕并不觉得自己只配做一些杂事,在这个年纪的少年人眼里,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他们不能做成的。眼下没有做成,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用心去做。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事情,一种是他们已经做成的,一种是还没有去做的,至于做不成,那对他们来说简直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选项。而眼前的柳旭,区区二十二岁,就蒙天子御赐状元公,身居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简直这一理论就是最好的例证。 也正是因此,陈昕崇敬地看着柳旭,开口道:“姐夫,今天咱们来拜访叔公,要说一些什么事情呢?”他浑然不顾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根本,却开口询问柳旭的谋划,这就有一些没大没小了。 柳旭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而善于察言观色的王涛似乎看出了柳旭的心情,于是开口说道:“陈兄,师尊的谋划是高级机密,关系国计民生,古语云‘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还是不要问来的好。” 这个少年在经历了破家的惨剧之后就变得颇为激进,有时候甚至显得有些尖酸刻薄而不留情面,他今天能心平气和地跟陈昕说话,已经是难能可贵。 但是陈昕似乎并不觉得王涛的态度有多么难能可贵,他翻了翻白眼,用一种傲慢的语气说:“你们,”他指了指王涛和周珺两个人,“不过是弟子,自然是不能参与大事,有什么事儿,事后再告诉你们也不放!而我!”他指了指自己,又把声音提高,一字一句地说:“柳公是我姐夫,我自然是什么都能参与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小昆山前(下) 他说这话的时候得意洋洋,既有出身名门大族的骄傲和自满,也有与高位者扯上关系的得意和有恃无恐。 他这话一说,王涛立刻不说话了,这个情商颇高的少年似乎明白,这种情况下说什么都不好,反击则有挑拨离间的意思;示弱则是表明自己地位不如陈昕,这又怎能让他接受。所以他只是沉默地看着柳旭,即使柳旭背对着他,看着眼前的白山黑水,也能感受到身后两位徒弟的灼灼目光。 他们之间也有一些小的斗争,但是都不影响大局,所以柳旭从来都不去管。但是眼下弟子派遭到了姻亲派的冲击,就联合起来,共同捍卫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了。 随性的还有刘如意、李奉天等人,他们和三人还不一样,更倾向于雇员或者说下属,有着明确的职权和权限。在陈佩儿给他生出儿子,拥有继承人之前,他们不会也不愿意参与到这种好像小儿嬉闹一般的斗争中去。 谁的利益谁去斗争,与己无关莫要插手,这种政治意识是每一个进入官场的人都必须有的基本意识,缺乏这种意识的人不会活得太久。 柳旭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两下,这代表着他要说话了,他能感受到一瞬之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的后背上。 这些目光好像有分量一样,沉甸甸的压在他的身上,这些目光又好像刀刃一样,若是他处理得好,这些刀刃就将为他而战,替他铲除所有的敌人;若是他处理不好,这些刀子就有可能隐藏在黑暗中,在适当的时机向他的后背刺出。 而作为人主,这些刀刃又是必不可缺少的,所以人王之位就是刀刃之位,明君贤王游走刀刃之间而游刃有余,不受其害;昏君庸才为其所害,反伤己身。 他缓缓地开口了:“陈昕,你看着山水如何?” 他说的话好像和此时的情形无关,但是没有一个人会轻忽地对待他的话,会真的认为他是在讲眼前的山水。 陈昕恭恭敬敬地开口:“虽然大雪封山,万径踪绝,可是银装素裹,粉雕玉琢,也是别有一番情趣。” “那这冬日景象,和春夏之日,是大不相同了?” “是的。”陈昕一时搞不清柳旭的意图,只是点头称是。 “一年有四季之轮转,春有春花,夏有莲荷,秋有金风,冬有雪松,各有各的风光。那你觉得你是哪一个?” “这……”陈昕还是没能弄懂柳旭的意图,只好老老实实地说:“我觉得自己是夏日荷花,出淤泥不染,又自有高洁。” “那你既然是夏荷,能生在凛寒冬日否?” “自是不能。” “既然如此,你有你的地位,别人有别人的权限,你是荷花,就做你的荷花就是,何必去羡慕雪松的挺拔?又何必扯着自己的一点优势呶呶不休?” “这……”陈昕这才明白柳旭的意思,不由得尴尬地说道:“我明白了。” “不,你还不明白!”柳旭集中了语气,高声说道:“我和陈家的合作,是我和陈家的事,虽然你是陈家的嫡长子,却又不能代表陈家。我为人最重实效,能给我办成事的,就算是和我有深仇大恨我也不会吝惜封赏,办不成事的,哪怕是姻亲至交,我也不会留半分情面,自有评估考核规则作主。你姐姐为我做了好多大事,所以我日后定然不会亏待了她。但是你来到我这里寸功未立,却来离间我师徒关系,这就是有些不知好歹了。看你年纪轻轻的份上,我暂且放你一马,若是日后还有这等事出现,就不要在我这里了——你要记得,你陈家这一代年轻人可不止你一个!” 响鼓不需重锤敲,可是陈昕这样的破鼓,倒是不妨用重锤敲打一下,若是打好了就是意外之喜,就算是打坏了也不心疼,所以柳旭话说的非常严厉,更是直接威胁他要支持别的兄弟。 大户人家争夺家主之位的斗争不逊于皇位斗争,只不过规模小了一点、血腥少了一点罢了,可是其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样不在少数。陈昕跟着柳旭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争夺强力外援,在日后的家产争夺战中占据优势。若是不仅没有得到支持,反而结了仇怨,这就是大大的不智了,所以陈昕立刻跪下请罪:“姐夫,是小弟的错,请看在小弟年少轻狂的份上,原谅小弟!” “你求我何用?你对我倒是没有任何损伤,你要请罪的是我的两个徒儿!”柳旭头也不回,只是这样说道。 他听见身后一时没有传来声音,就知道陈昕还在纠结,毕竟他一个大家少爷,心里优越感自然不少,给自己请罪也就罢了,毕竟两者的社会地位差距极大,他也不算丢了面子。可是自己的两个徒弟一没有官职,二没有声望,所以他心里有些不情不愿。 “还是太嫩了啊!”柳旭叹了口气,正准备说话,却听见周珺说话了:“陈大哥,万万不要这样!我俩都知道陈大哥乃是无心之言,并没有往心里去,若是大哥要想我们道歉,就是折煞了小弟了!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任何人被这样对待之后都不会平心静气,周珺如此说,也不过是给彼此一个台阶下罢了,而那一闪而逝的恨意,估计已经埋在心中,只待成熟发芽的一刻了。 陈昕却浑然没有这种认识,他似乎还以为周珺王涛二人真的不敢生自己的气,听了这句话之后大喜道:“既然如此,那就太好了,回头我请二位吃饭,咱们好好喝一顿!” 他说完这句话,柳旭就听到一阵喊声:“前面可是松江柳公?我家主人已经恭候多时!”随之而来的是一声长啸,这啸音从远远的山巅传来,又从山林中四处传播开去,在树干上、山石上、草木间来回盘折反射,竟然将这一片阔大的空间全数充满!(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 老骥伏枥 啸音越发的大了,若是说一开始还只是溪流潺潺,此刻就是怒涛拍岸,一波波、一道道、一阵阵的海潮愤怒地拍击着海岸,四处飞散的水花愤怒地吐气出声,而后在海滩上散作一地水星,消失不见。 这啸音好像云龙长吟,高高低低,影影绰绰,来来回回,长长短短,直让人以为真的有那一只神龙,摇头摆尾地穿行在云间日头,带着远古的骄傲和回忆,降临这个世界。 柳旭循声望去,一位老者穿着蓑衣,穿林冒雪地迤逦行来,虽然雪厚三寸,却丝毫没有阻碍他的行动,就好像鱼游水中一般潇洒自然。 柳旭眼睛微微一缩,来的人竟然还是个武者,看他点足踏雪,神态自然,显然不是庸手,再听这一声啸音,显然神完气足,只怕武功已经臻至化境。 虽然惊叹不已,不过他并不是特别担心,这个世界是历史世界,不是武侠世界,就算是江湖上的盛年顶尖好手也顶不住几十个敢战军士的结阵攻击,何况此人已至老年,筋骨已衰,技巧虽然臻至巅峰,可是力量已经大不如前,加上自己带着十几名卫兵,还有精通护卫暗杀之道的伯龙,想来此人不能给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 排除了威胁之后,柳旭才笑着喊道:“穿林踏雪,意态潇洒,左右青松,上下寰宇,眉公果然是林中高隐,竟然有这样的高手与他相伴!” 只是在喊话的时候,老者已经走到面前,柳旭这才看到他的面孔。这是一张老而弥坚又有些郁郁不得志的面孔,老者的眉毛已经全部白了,白得比周围的雪还要纯上几分,别人的毛发中总有几个杂色,而他的眉毛里面却里面没有一丝杂色;他的眼睛不大,但是一双瞳子却熠熠生辉,好像两点小小的星光,灼灼地散发着光辉;他的筋骨已经老迈,这一点从他松弛的肌肤和上面星星点点的老人斑就可以看出来,但是他的骨骼依旧强健,柳旭不怀疑这双手可以一下子就扭断一个壮汉的脖子。 护卫在一边的伯龙已经悄悄将右手放在战剑的剑柄上了,能让这个从尸山血海里面厮杀出来的铁血佣兵重视的对手,绝对不是庸常之辈。 老者走到近前,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地拜下:“不敢当柳公赞誉!老夫陈空,见过柳公!” 他说话的时候好像金属在相互敲击一样,散发出强硬的声音,由此也可以看出来,这绝对是一个钢铁一般的武士。 这样的人物,入军队则是沙场战将,入江湖则是一代豪侠,入庙堂则为权贵亲信,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方,陪着自己的这个远方亲戚隐居? 柳旭一下子好奇了起来,不由得说道:“陈大侠请起,看你身手气度,绝非平凡之辈,不知怎么流落此地?” 听到这句话,陈空那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苦,他沉默了一下,摇摇头说:“不敢当大侠的称呼,柳公称呼我陈空就好了。年少不懂事,自以为学了几分本事就能纵横天下,不知天高地厚,做下错事,致使家破人亡,而今想来尚是历历在目,惨不忍言!”说着,他的话音有些颤抖:“若非是眉公搭救,陈空早已命丧沟壑,陈空遂决心陪伴眉公隐居,而今已经三十有六年矣!” 柳旭不禁有些动容,这个武士人生的前二十年都在刻苦锻炼和砥砺意志中度过,好不容易修炼成了一身惊天动地的本事,却因为命途多舛而遭遇横祸,被眉公搭救之后和他一起隐居,将人生最好的年华都抛在这片山水,这是何等的悲凉! 少年不识天地厚,致使亲人离散;中年报恩不忍去,大好年华留山中;老年壮志犹未悔,鬓已星星也! 柳旭叹着气感慨着,大明从来不缺少才智之士、英雄豪杰,只是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若是不得时机而用,不管你有天大的才华、惊世的才情也不得施展,眼前的陈空就是最好的例子。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柳旭信口吟出一段诗句,然后问道:“陈空,你为眉公守护了三十六年,天大的恩情也该回报完了,我今天有一件事想要问你,不知道你是否愿意。” “柳公请讲!”虽然口口声声说着“请讲”,但是陈空的声音都已经有些颤抖,显然他也猜到了柳旭要说什么,只是这个坚强而骄傲的武者要保持自己的尊严,所以不愿意主动投靠罢了。 柳旭诚恳而又沉痛地说:“柳旭本是松江一介布衣,只求尽忠孝于家国,不求闻达于天下,只是国难思纯臣,权阉用事,不得不振臂高呼,维护道统。柳旭缴天之幸,得蒙皇上赏赐功名官职,此皆皇上拔擢臣下于草莽之德也。只是今日见到先生如此才情,本当扬国威于异域,开神疆于四方,而今却压抑在此小山小水,不得大用,方知我大明小人当道,英雄无用武之地!” 他这话说得沉痛,又似乎戳中了陈空的心事,所以陈空只是低着头思索,但是柳旭眼尖,似乎看到了地上有几滴水迹,似乎是这个老武士流出的泪滴。 丈夫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少年时的家庭惨剧,三十六年的英雄寂寞,夜半辗转反侧的内心激荡,已经彻底让他的心志坚硬成了一块冰、一块铁,似乎再也泛不起任何波澜了。但是大明文坛第一人的柳公的赞誉和理解,就好像是来自地心的熔岩,彻底融化了他用来保护自己的外壳。 “柳公,柳公,陈空一介武夫,当不起如此赞誉……”陈空跪了下来,语气哽咽地说,若是说一开始的下跪还有礼节的成分,眼下的跪礼却是纯乎发自内心的了。 “怎么当不起!”柳旭确认了陈空真的是感动至极,这才走了过去,示意伯龙不要阻拦,然后轻轻扶着陈空:“先生不必如此,按说你与眉公平辈论交,我不该占你便宜,可是我毕竟有官位在身,不能丢了朝廷体面,不如你我平辈相称如何?”说完,他就一使劲,打算扶起陈空来。 虽然柳旭一直坚持锻炼,可是陈空刻苦修炼几十年,虽然年老体衰,可是毕竟底子雄厚,柳旭扶了一下,只觉得坚如铁石,根本扶不动。 “柳公,柳公!”陈空大声说:“陈空不过是乡村野夫,又曾是人命在身,如何能当得起和您平辈论交?这太折杀了!” “不会,不会,你起来,咱们好好说说话!”柳公说着,就强行要拉陈空起来。 陈空生怕伤着柳旭,又眼见柳旭情真意切,于是感动地站了起来,却仍旧低着头,恭恭敬敬地说:“柳公,老夫是一介武夫,您乃是文曲下凡,如何当得起这样厚爱!” “怎么当不起!”柳旭大声呵斥着:“眼下正是天下板荡,宵小跳梁之际,北有建奴,南有蛮夷,国内民变,四海膻腥,正是英雄用武之时!行文事者必有武备,我开创大同主义,就是为了施行文教,建立道统,但是没有武备,没有武家英雄,如何能保卫大同,捍卫我炎汉道统!” “这……”陈空愣了一下,他的眼睛里先是闪过一丝惊喜,但是这惊喜随即又被痛苦掩盖了,他悲哀地说道:“可是老夫,老夫已经是垂垂老矣了,如何能做得了这样的大事!”说完,他又摇头叹息道:“老了,老了,这些日子,练武都觉得力不从心!若是早那么几十年见到柳公,该是多么好啊!” 他的语气悲凉,藏着不知道多少英雄迟暮却一无所成的悲哀! 柳旭立刻说道:“这样就不对了!有志不在年高,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热量,哪怕是迟暮之年,照样能有所成就!别人花了六十年做一件事,你只用了十年就做成,哪怕是晚一点,那又如何呢?” “可是,可是老夫的身子骨毕竟不如从前了,给柳公挡挡刀子还好,若是上阵杀敌,丢了这条老命倒不可惜,只是怕坏了柳公的大事啊!”陈空的语气已经有些松动了,但是他还是有一些顾虑,毕竟他是一名骄傲的武者,若是不能有所成就,反而自取其辱,倒不如直接死掉。 对于有些鸟来说,羽毛和羽翼比生命更重要;对于有些人来说,荣誉和骄傲重于一切。 柳旭哈哈大笑道:“先生不必担心!我大同军现在正在大练新军,既然先生不适合上阵杀敌,我就和眉公说明,你就帮我训练军队,做一个总教头如何?我大同军为火枪兵、长枪兵各半,另有重甲陷阵营,以先生的武功,想来能为我训练出绝世虎贲!等咱们开拓夷洲成功,回来横扫建奴,到时候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耳!” 话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就是不知好歹了,所以陈空不再推辞,只是跪了下来,语气哽咽地说:“柳公,如此厚爱,陈空必效死以报!”(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练武练兵(上) 陈空既然已经决定投靠,就不会轻易改悔。这样的人重视诺言和荣耀胜过重视生命,他既然能守护眉公三十六年,就绝不会轻易背叛柳旭。 柳旭看了看这个老英雄,虽然筋骨已衰,持久不足,不能上阵杀敌,但是他一生积攒下来的经验和意志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用来教育士卒是最好不过的了。于是笑道:“好,好,好!今天实在是该我柳旭走运,竟然得了陈先生这样的俊才!陈先生放心,只要先生不负柳旭,柳旭定然不负先生,若是说封公封王,我不敢保证。但是先生随我一道,搏一个封侯之位绝对是易如反掌!” 军人最重荣誉,虽然金钱也很宝贵,可是这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比可以世袭罔替的封侯之位,绝对是武人的最高荣耀。昔年李广战功赫赫,杀得匈奴人丢盔弃甲,对他畏若虎狼,可是终究时运不济,没能封侯。而柳旭此刻许下封侯之位,不仅陈空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就算是仍旧将手放在战剑上的伯龙也不由得颤抖了一下。 柳旭暗笑,果然这名利乃是杀人剑,就算是绝世高手、剽悍佣兵也免不了这名利之心,只要能牢牢抓住这一点,就可以将天下英雄玩弄于股掌之上。他又问道:“先生可有子嗣?若是有的话,不妨也到军中,一道搏一个功名富贵!” 陈空点头,有些激动地说:“多谢柳公青眼!老夫的确有一子一女,小女已经嫁人,不必说她,儿子今年三十有二,老夫以为世道多艰,只是让他在家习武读书,不让他入世。既然柳公如此重视,老夫就让他到柳公军中,父子一起搏一个富贵前程、万载功名!” “好!”柳旭点点头:“既然如此,咱们先去拜访眉公,等到回程时,就一起出发,到军营中熟悉一下环境!” “好,属下尊命!”陈空点点头,在前面引路,柳旭却说道:“周珺、王涛、伯龙,过来,咱们一起谈谈练兵之道,其他人若是有想听的,也过来一起听听!” 他说这话一时为了教导陈空自己的练兵之道,二是为了培养两个徒弟,希望二人日后可以独当一面,至于其他人,只能算是个添头,能听懂固然可喜,听不懂也不强求。 伯龙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后面露惊喜地点头应允,吩咐卫兵提高警惕,不能因为到了地头就有所疏忽,随后慢慢走了过来。随行的还有刘如意等几位文官,他们没有过来,或许是为了避免插手军队的嫌疑,柳旭很欣赏这种有自知之明的行为,因此没有多说。陈昕本来还想过来,可是见到柳旭没有喊自己,又见到几名文士都没有前来,不由得犹豫了片刻。可是这个少年心中对于功名和前途的渴望战胜了内心的恐惧和羞耻,所以他厚着脸皮,冒着被呵斥的危险,还是慢慢走了过来。 柳旭心里暗暗点头,这个陈昕虽然不知好歹,可是脸皮够厚,这样的人若是有一个耳根子软的好亲戚,估计会混得不错。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对象,所以他只是说“陈先生,在你看来,这练兵之道,何者为先?” 陈空有意显示本事,因此抖擞精神,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大声答道:“禀报柳公,在属下看来,这练兵之道和炼体之道,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者相通之处甚多,可以相互借鉴,甚至相互促进!” “哦?”柳旭兴致盎然地问:“怎么讲?” “回柳公,这炼体之道,虽然炼体法门很关键,乃是武家不传之秘,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可是相互之间差距并不太大。比如说两个资质根骨一般的人,一个修炼上乘秘法,一个修炼江湖普通锻体之术,就算修炼十年,相互之间差距不会太大,若是其他条件都等同,两人相互搏杀,上乘者也只有七成把握。” “这倒是事实!”柳旭点点头,现实世界决定人的体力和力量的往往是基础素质而非锻炼法门,而且上限不高,不可能出现力拔山兮的无双神力。只要用心去练,总能练到一个很高的境界,而在这之后,进步就非常困难了。 听到柳旭赞许,陈空又再接再厉:“比起锻体之术,这个人根骨重要性就大得多了!比如老夫,算是上乘根骨,修炼五年就比得上师兄修炼十年的效果,若是那江湖上天资绝顶之辈,比如当年的江北大侠周全,出道不过三五年,就打遍江北无敌手,因此人送外号‘周无敌’!”此人武功绝世,老夫曾与他搭过手,武功的确高于老夫!说着,他又啧啧叹息:“可惜周全为小人所害,若是他还在,定能成为柳公事业的一大助益!” 他说的正唾沫横飞,却听到身后一声巨响,回头一看,才发现周珺已经满脸痛苦,一只手深深地陷入了树中,显然是含怒而发,一拳打进了树干里面。陈空有些奇怪地问:“小公子可是与周大侠有旧?” 周珺紧闭双眼,眼泪却不由自主地流下:“实不相瞒,周大侠乃是小子生父,父亲被奸人所害之后,家母带着我兄弟二人逃亡江南,若非师尊搭救,只怕已经尽数化作路边枯骨矣!” “哎呀,哎呀!”陈空叹息两声:“可惜,可惜!绝世英雄竟然落到如此地步,幸好吉人自有天相,小公子拜柳公为师,日后自然前程无量,一雪前耻也绝非难事!” 柳旭听了这话,问:“先生可知道贼人身在何处?若是就在近处,我派兵把他们拿下,正好给我爱徒出出气!” 陈空思考了一下,苦笑着说:“这些人都是周大侠当年的属下,谋害了大侠之后只怕已经星散江湖,不可寻踪了!老夫久居深山,消息不通,往日的朋友也死的死,残的残,实在不知如何去寻!”(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练武练兵(中) 说完,他看看周珺痛苦的脸色,心中有些不忍,不由得说道:“不过老夫还有一个不知确切不确切的消息,听说其中一人‘菩提手’臧赫和太湖水贼交往甚密,若是柳公能剿灭太湖水贼,或许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又是太湖水贼!柳旭心中有些冷笑,这些人先是冒犯自己家宅,若非陈佩儿聪明,只怕现在已经后院起火,眼下又和徒弟杀父之仇有关,这就是“猪羊走入屠宰铺,一脚脚自寻死路”了!他立刻说道:“周珺,既然太湖水贼和此事有关,我就给你一个任务,你听好了!” 周珺立刻点头,行了一个军礼:“周珺在!” “回去之后,我就让你进入军中,你从班长做起,什么时候训练成绩好了,就让你升任连长,等你当了连长,我就允许你讨伐太湖水贼,你觉得怎么样?” “是!”周珺行了个军礼,眼眶有些红了:“师尊不仅救我母子性命,又给徒儿报得父仇的机会,徒儿铭感五内,没齿难忘!” “好好训练,报仇雪恨,这就是我对你所有的要求!”说完,柳旭又说道:“自己的仇自己去报,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才是好男儿!陈先生,咱们不管他了,他能报仇就是他的福气,不能是他没本事,你继续说!” 陈空这才回过神来,同情地看了一眼意志坚定的周珺,继续说:“这锻体之术虽然重要,却不如根骨重要,这根骨虽然重要,却不如膳食重要!” 柳旭一听这话,立刻问:“此话怎样?” “柳公有所不知,民谚有曰‘穷文富武’,就是这个意思。若是穷人家,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途径就是科举做官,虽然考科举也要拜师求学,购买笔墨纸砚,研读时文,上京赶考,可是毕竟耗费不算太多,一个家族凑上几百两银子,就能资助好几个秀才了!若是一旦中举乃是中了进士,那回报就不可计数了!” “可是这武学不同,穷人家是万万学不起的!举个例子,练武需趁早,一个武者十岁开始习武,想要打下好底子,遍请名师是必须的,名师又大多要价甚高,还得管他们吃住,这就是一年上百两银子。习武之人胃口甚大,吃寻常的清粥小菜是万万不可的,必须日日肉蛋鸡鸭,一天至少三斤肉,按照肉价每斤三分算,这一年就又是几十两银子!至于那药材、兵刃、旅费、战策之费,就更加不计其数了!所以说,要培养一个像样的武士,消耗的银子就在几百两左右,这还不算他不耕不作耽误的金钱!” “因此老夫觉得,怎么练兵都是次要的,关键是给他们吃饱、吃好,只要士兵吃饱了、吃好了,怎么练怎么好,怎么练怎么能打!” 柳旭点点头,这话说的很对,习武乃是重体力劳动,必须有充足的蛋白质摄入,单纯摄入谷物等碳水化合物是不能构建肌肉的。肌肉的增长就是一个肌肉纤维破坏再重建的循环,这其中需要的蛋白质绝对是大量的。因此,想要培养一支优秀的冷兵器军队,充足的蛋白质供应绝对是必不可缺的。 此外,军队训练不是生产活动,只能消耗而不能生产,其中产生的机会成本也是个大问题,所以此时的西欧还是以雇佣兵为主,很少有国王能负担得起常备军。只有等到中央财政税收制度逐渐形成,后勤制度逐渐完善,从意大利城邦开始,才有越来越多的常备军,最后发展成普鲁士的常备军和义务兵并行制度。 聪明人可以举一反三,陈空从武道入兵道,从修炼武术走到练兵之道,的确是一个优秀的教头。 想到这里,柳旭不由得笑道:“说得好,说得好!今日听先生一席话,胜过柳旭读十年书啊!” 陈空连忙自谦道:“不敢,不敢,老夫见柳公护卫,个个龙精虎猛,体魄健壮,就知道柳公已经知晓练兵之窍门,老夫不过是呶呶不休而已!虽然这些士卒武艺尚显青涩,可是只要稍加调教,练上几招杀招,就能够纵横疆场,所向无敌!” 柳旭点了点头,心中对自己的士兵颇为自得,又问道:“不过先生虽然精通炼体之道,可知道这人体因何而强壮,又如何更加强壮?” “这个……”陈空只是听从师傅的教训,多吃肉、多吃饭、多锻炼,加上自己天资甚好,所以修炼了一身武学,可是并不知道具体原因,因此他恭恭敬敬地询问道:“请柳公示下!” “人体之所以强壮,是因为有肌肉!若说骨骼乃是人体支柱,肌肉就是运转中枢。肌肉靠在骨头上,以骨为轴,所以能够搬运身体,输出功力。因此,肌肉多者力量大,肌肉少者力不能缚鸡。当然,肌肉和肌肉各不相同,既有红肌白肌区分,又有肌肉密度区分,但是总而言之,肌肉越多人越强壮。” “既然如此,锻炼身体的要诀就在于增加肌肉量,那么什么东西才能增加肌肉?这个东西就是蛋白质,咱们所吃的鸡蛋里面的蛋白就富含此物,此外,大豆、豆腐、猪肉、牛肉、鸭肉也有,普通米面中也有,只是数量极少,聊胜于无罢了。” 陈空听了这话,心神激荡,这可是武家炼体之要诀,仅仅只是这些知识,就足以支撑一个门派了。他心中打定主意要多学一些,作为日后传给子孙的基业,因此立刻说道:“柳公果然大才,只是若是豆腐和牛肉都富含蛋白质,那不如吃豆腐来得好,毕竟肉价比豆腐高太多!” “不,这还不行!”柳旭立刻说:“蛋白质必须转化成氨基酸才能被吸收利用,而氨基酸又分为必需氨基酸和非必须氨基酸,大豆中的氨基酸不全面,不足以支撑人体肌肉增长,必须搭配鸡蛋或者肉类,这也是我给士兵豆肉各半的原因!此外,牛羊肉中富含肌酸,这是增加体力、增进耐久的良药,大豆中就没有,这也是吃牛羊肉比吃豆腐更容易强壮的原因!”说着,柳旭叹了口气:“虽然中原大地富庶无比,可是普通农民却面黄肌瘦,不比蒙古牧民,虽然身体矮胖,却个个敦实无比,打起来自然吃亏!等我当政,必然要广开边贸,把蒙古人的牛羊都买过来,让中原人都吃得膘肥体壮!” “原来如此!”陈空此刻佩服得五体投地:“圣者经世致用,柳公从肌肉增长和炼体之术出发,心怀天下,经纶万世,堪称圣者矣!” “先生不必这样,你我相交莫逆,齐心协力,共同筹谋太平,这就是我的心愿了!”说着,柳旭又问伯龙:“伯龙,你看我第一批士兵,现在可能上阵呢?” 伯龙一直倾耳听着两人的对话,这个冷峻的汉子不多话,不插嘴,似乎总是在聆听和等候,可是等到你需要他的时候,你会发现永远在他早早等候在那里,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伯龙想了一下,点了点头:“若说基本体能,比起多年厮杀的江湖汉子或许还差一点,但是长途拉练、远距离行军能力却绝对不差,若是轻装上阵,日行八十里绝非难事,而且行军之后稍事休息就能立刻投入战斗!个人武技还差了一些,比起我的那些兄弟们还略有不如,但是他们练习的是超长枪方阵和短枪刺杀之术,若是结阵而战,绝对不逊于江湖好手!” 他是老江湖,从尸山血海里面滚出来的老油子,想来不轻易赞许,若是他都说好了,那这支军队的确是足够上阵了。柳旭这样想着,不由得笑道:“既然这样,你看他们和建奴相比如何?” 伯龙皱着眉头想了一想,慢慢说:“恕属下直言,若是面对大明边军,这支军队可以不落下风,甚至犹有过之,可是若是面对建奴精锐,只怕不能匹敌。” “为何?” “建奴的士兵都是多年征战的老兵,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不仅战技娴熟,更是杀过人、见过血,不会被血腥所冲击。而柳公的部队,精锐则精锐矣,却没有见过血,就好像宝刀未曾开刃,虽然质地优良,却不能杀人!若是像要匹敌建奴,每个士兵都要杀几个人,见见血,这样的部队方能纵横天下,无所畏惧!” 柳旭听了这话,立刻意识到自己还是太过自信了,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是必然要见血的,不见血的部队就算是装备再好、组织再严密、领导再优良,也很难具有杀气,更不用说对抗这个时代东亚最优秀的部队了。因此他立刻问道:“那依你们来看,这部队如何才能见血杀人?” 伯龙沉吟一下,说:“这练兵最好是先从弱旅入手,逐渐锻炼,然后用柳公老带新、讲武堂之法培育锻炼,才能铸就不世强兵。江南虽然商旅繁华,比西北大地好了不知多少,可是水贼、路匪仍旧不在少数。若是能拿他们练手,只要见见血,再搭配柳公的火器,就算对上建奴精锐,也绝对不会落了下风!”(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练武练兵(下) “好!”柳旭立刻说道:“等咱们回去,就赶制刀枪火器,锻炼基本战技。等到基础一成,把部队分成几十个小队,每队一百人,四处剿匪,安靖地方,等到了那时,人人见血,我先灭土人,后平荷兰,而后挥师北上,就是席卷天下之际!” 眼见自己的建议被柳旭采纳,伯龙又再接再厉,继续说:“属下执掌军中风纪,兼职探听军中言论之事。颇有些人觉得柳公编制的军队中火铳兵太多而杀手队太少,不知柳公是怎么打算的?” “哦?”柳旭一愣,这是他事先没想到的,他眼下依照的是同时代西欧的军队编制,杀手队是明朝军队对冷兵器肉搏部队的称呼,在他的编制里面占据一半,他犹以为太多,却不料竟然有人太少,不由得问道:“是谁说的?” “是高宠说的,他眼下是连长,手下有八十一名战兵,他放言说‘子弹是懦夫,大枪是好汉’,坚决拥护柳公的长枪阵,却觉得火铳兵没有大用,不堪战阵。这种说法在军中有一些市场,不知柳公要如何处理?” 柳旭很喜欢这个叫高宠的少年,从他敢带着几十个没经过训练的少年就敢和建奴骑兵刚正面就可以看出,绝对是一个忠勇敢战的将军,而他还孝顺忠信,只要加以培养,日后绝对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不过事情也有两面性,他凭着大枪打败建奴,自然觉得大枪才是决定战场胜负的核心,加上明军的火器实在质量不佳,炸膛频频,在和建奴的战斗中没占到什么便宜,说出这种话来情有可原。 这样想着,柳旭又顺口问伯龙:“你怎么看?” 伯龙想了想,说:“属下觉得,这火铳自然有好处,比如一个人想要修炼枪阵,没有个三个月不能完成基本的队列、号令、战阵作训,而火铳就简单多了,只要训练完队列,熟悉了火铳的操作,一个月就能上阵。从训练难易程度上,的确是火铳兵更简单。但是,”伯龙接着说:“火铳乃是轻兵,轻兵可以袭扰,远距离杀伤,类似于骑兵的离合之兵,却不能构成战阵,把守老营。若是战局顺利还好,顺风仗谁都会打,怎么打怎么赢,可若是落了下风,火铳兵就不比杀手队,可以坚守本阵,死战不退了!” 柳旭知道,这个时代的火器还不够发达,火绳枪兵的射速实在堪忧,哪怕是普鲁士的精锐军队,一分钟三发就是极限,这还不算军队因为战场压力而造成的失误和火枪本身具有的哑火率。若是两军对阵,六十步打发鸟铳,最多不过两发,敌人就能冲上前来,看起来的确不太有用。 但是不论如何,火枪就是火枪,任你全身棉甲,武功绝世,在一粒小小的铅子下也绝对撑不过一下,用一粒铅子拼掉一个百战余生的老兵,实在是核算买卖。虽然对面可以穿双层甲,外面再套一层锁子甲、札甲,可是这边也可以加大装药。加大装药可比增加盔甲简单多了,这也是矛利于盾的体现。面对大装药的火枪,除非使用全身水锻板甲,否则没有人可以撑过一个照面。可是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西欧一套全身板甲要十几个熟练工匠工作半个月,东方更是没有像样的板甲,如何能挡得住自己的火枪! 更何况,不管在哪里,前工业化的经济体都不足以生产足以列装一线步兵的打量板甲,哪怕是仅仅装备中级军官就是奢侈之举,怎么可能对抗得了自己的火枪队! 最重要的是,等到近代火炮大量列装,任你是全身八十斤重的超重装板甲,在七八斤重的大铁球面前也是不堪一击,而近距离攒射的霰弹也可以给板甲造成致命伤害。所以,不论如何,火器的威力是冷兵器时代的装甲不可抵挡的。哪怕水锻板甲的出现给冷兵器装备续了命,也不能改变这个浩浩汤汤的历史大势。 这样想着,柳旭就说道:“火器化是咱们大同军的必然方向,你不用担心,这一点我是心里有数的。等咱们自己的火器厂建成,枪林弹雨,万炮齐发,任他是无敌铁军还是百万铁骑,都挡不住我的铁火风暴,你们到时候一看便知!” “是!”伯龙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命令未下之前会仔细询问,甚至提出意见,可是只要命令一下,就会执行,绝不讨价还价。点一点头,不再说话,只是皱着眉头,凝神思索这火器的发展方向。 陈空从来没想有过竟然会有这样的场景,他冥神想了一下,喟然一叹:“柳公的本事我是无比相信的,只是若是真有那一天,护甲再无用武之地,武功也在战场上发挥不了作用,我辈武人辛辛苦苦修炼了一辈子的武学,耗费钱粮光阴无数,只怕就要败给一粒小小的铅子啊!” 柳旭心说当然如此,若非火药的盛行,如何打破西欧的骑士制度,资产阶级也就不可能从占据经济优势转化到占据军事优势,最后拥有政治优势了。与其说骑士制度是被火药打败的,不如说骑士这个贵族兵种是被三个月作训结束的火枪兵打败的。至于骑士这个阶级,还会因为他们的政治优势而在军队中占据指挥官地位,直到资产阶级的全面胜利才慢慢衰亡。 不过纵然如此,精心锻炼的武士还是有很大意义的,比如说深入敌后的特种部队、斥候探马、散兵尖兵,这种需要个人战技的兵种需要足够的武术基础,因此他说:“也不能就说武术没用,我就有一只一百人的特种部队,大多是江湖好手,未来准备深入敌后进行作战的,到时候就要先生好好训练,为国建功!” “属下定然不负所望!”眼见一生武学有用武之地,陈空一躬到地,兴奋不已。 几人说着议论着,就已经在山路上行走了好几里了,穿过一个小小的雪松林,转过一个已经封冻的小溪,就见到前面几处建筑,显然就到了地头了。 陈空回过头来,笑道:“眉公就在前面恭候大驾了,各位请随我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练武练兵(下) “好!”柳旭立刻说道:“等咱们回去,就赶制刀枪火器,锻炼基本战技。等到基础一成,把部队分成几十个小队,每队一百人,四处剿匪,安靖地方,等到了那时,人人见血,我先灭土人,后平荷兰,而后挥师北上,就是席卷天下之际!” 眼见自己的建议被柳旭采纳,伯龙又再接再厉,继续说:“属下执掌军中风纪,兼职探听军中言论之事。颇有些人觉得柳公编制的军队中火铳兵太多而杀手队太少,不知柳公是怎么打算的?” “哦?”柳旭一愣,这是他事先没想到的,他眼下依照的是同时代西欧的军队编制,杀手队是明朝军队对冷兵器肉搏部队的称呼,在他的编制里面占据一半,他犹以为太多,却不料竟然有人太少,不由得问道:“是谁说的?” “是高宠说的,他眼下是连长,手下有八十一名战兵,他放言说‘子弹是懦夫,大枪是好汉’,坚决拥护柳公的长枪阵,却觉得火铳兵没有大用,不堪战阵。这种说法在军中有一些市场,不知柳公要如何处理?” 柳旭很喜欢这个叫高宠的少年,从他敢带着几十个没经过训练的少年就敢和建奴骑兵刚正面就可以看出,绝对是一个忠勇敢战的将军,而他还孝顺忠信,只要加以培养,日后绝对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不过事情也有两面性,他凭着大枪打败建奴,自然觉得大枪才是决定战场胜负的核心,加上明军的火器实在质量不佳,炸膛频频,在和建奴的战斗中没占到什么便宜,说出这种话来情有可原。 这样想着,柳旭又顺口问伯龙:“你怎么看?” 伯龙想了想,说:“属下觉得,这火铳自然有好处,比如一个人想要修炼枪阵,没有个三个月不能完成基本的队列、号令、战阵作训,而火铳就简单多了,只要训练完队列,熟悉了火铳的操作,一个月就能上阵。从训练难易程度上,的确是火铳兵更简单。但是,”伯龙接着说:“火铳乃是轻兵,轻兵可以袭扰,远距离杀伤,类似于骑兵的离合之兵,却不能构成战阵,把守老营。若是战局顺利还好,顺风仗谁都会打,怎么打怎么赢,可若是落了下风,火铳兵就不比杀手队,可以坚守本阵,死战不退了!” 柳旭知道,这个时代的火器还不够发达,火绳枪兵的射速实在堪忧,哪怕是普鲁士的精锐军队,一分钟三发就是极限,这还不算军队因为战场压力而造成的失误和火枪本身具有的哑火率。若是两军对阵,六十步打发鸟铳,最多不过两发,敌人就能冲上前来,看起来的确不太有用。 但是不论如何,火枪就是火枪,任你全身棉甲,武功绝世,在一粒小小的铅子下也绝对撑不过一下,用一粒铅子拼掉一个百战余生的老兵,实在是核算买卖。虽然对面可以穿双层甲,外面再套一层锁子甲、札甲,可是这边也可以加大装药。加大装药可比增加盔甲简单多了,这也是矛利于盾的体现。面对大装药的火枪,除非使用全身水锻板甲,否则没有人可以撑过一个照面。可是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西欧一套全身板甲要十几个熟练工匠工作半个月,东方更是没有像样的板甲,如何能挡得住自己的火枪! 更何况,不管在哪里,前工业化的经济体都不足以生产足以列装一线步兵的打量板甲,哪怕是仅仅装备中级军官就是奢侈之举,怎么可能对抗得了自己的火枪队! 最重要的是,等到近代火炮大量列装,任你是全身八十斤重的超重装板甲,在七八斤重的大铁球面前也是不堪一击,而近距离攒射的霰弹也可以给板甲造成致命伤害。所以,不论如何,火器的威力是冷兵器时代的装甲不可抵挡的。哪怕水锻板甲的出现给冷兵器装备续了命,也不能改变这个浩浩汤汤的历史大势。 这样想着,柳旭就说道:“火器化是咱们大同军的必然方向,你不用担心,这一点我是心里有数的。等咱们自己的火器厂建成,枪林弹雨,万炮齐发,任他是无敌铁军还是百万铁骑,都挡不住我的铁火风暴,你们到时候一看便知!” “是!”伯龙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命令未下之前会仔细询问,甚至提出意见,可是只要命令一下,就会执行,绝不讨价还价。点一点头,不再说话,只是皱着眉头,凝神思索这火器的发展方向。 陈空从来没想有过竟然会有这样的场景,他冥神想了一下,喟然一叹:“柳公的本事我是无比相信的,只是若是真有那一天,护甲再无用武之地,武功也在战场上发挥不了作用,我辈武人辛辛苦苦修炼了一辈子的武学,耗费钱粮光阴无数,只怕就要败给一粒小小的铅子啊!” 柳旭心说当然如此,若非火药的盛行,如何打破西欧的骑士制度,资产阶级也就不可能从占据经济优势转化到占据军事优势,最后拥有政治优势了。与其说骑士制度是被火药打败的,不如说骑士这个贵族兵种是被三个月作训结束的火枪兵打败的。至于骑士这个阶级,还会因为他们的政治优势而在军队中占据指挥官地位,直到资产阶级的全面胜利才慢慢衰亡。 不过纵然如此,精心锻炼的武士还是有很大意义的,比如说深入敌后的特种部队、斥候探马、散兵尖兵,这种需要个人战技的兵种需要足够的武术基础,因此他说:“也不能就说武术没用,我就有一只一百人的特种部队,大多是江湖好手,未来准备深入敌后进行作战的,到时候就要先生好好训练,为国建功!” “属下定然不负所望!”眼见一生武学有用武之地,陈空一躬到地,兴奋不已。 几人说着议论着,就已经在山路上行走了好几里了,穿过一个小小的雪松林,转过一个已经封冻的小溪,就见到前面几处建筑,显然就到了地头了。 陈空回过头来,笑道:“眉公就在前面恭候大驾了,各位请随我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