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的恋爱笔记》 第一章 年少轻狂 “我就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姑娘家,你看看街头王秀才家的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天天在家学习女工刺绣,琴棋书画哪样不精?你看看你,哪有个大家闺秀的样!”落英红着脸站在门口,被父亲的训斥声吓得缩着脖子,活像一只冻伤的小鹅。“十八九岁了,正是待嫁的好年龄,天天穿的跟去要饭似得,弄的灰头土脸的一身回来,别人说是我闺女我都嫌丢人!”“哪里有十八九,我过几天才满十八周岁呢?”落英闷声嘟囔着,心里巴不得父亲赶快结束,她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出去玩有什么不好,成天在家里憋着人才会出问题呢!“你还敢顶嘴!”白老爷耳朵挺尖,气头上听到女儿跟他顶嘴,顿时怒火中烧,一巴掌就要扇过去,站在一旁心急火燎的夫人使劲拉住他,劝道:“当家的,使不得!孩子细皮嫩肉的,怎经得起你这般重的巴掌!”落英抱住门框上的柱子,指甲都嵌进去了,她虽然吊儿郎当,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可见到父亲怒目横眉,眼珠瞪得跟碗口一样大时,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立马软声道:“爹,我错了,我再不偷偷跑出去了!”夫人在一旁担惊受怕地劝他:“孩子都知道错了,你就别生气了,女孩子家再野能有多野,说她两句就行了。”夫人不住地拍抚他的胸脯,真怕他气过了头,毕竟白掌柜也五十好几的人,少生点气比吃一年的补品都强!白老爷挣开夫人的手,乓一声坐在红木椅上,长叹一声,指着门外畏畏缩缩的丫头道:“你赶紧回屋,别让我看到你,三天不准吃饭,给我抄一百遍‘孝子经’!”夫人听闻,立即将落英带离老爷的视线。 话说这白掌柜也不容易,这般年纪本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的时候。只是三个儿子,没一个守在身旁。大公子白襄文年轻时擅于舞文弄墨,初登殿试就被位高权重的武太老相中,可惜这几年武太老境况大跌,白襄文也免不了受到政敌的陷害,被流放边境至今,是生是死还未知晓;二公子白树仁坚持在外经商,多年没见有什么眉目,无论白老爷怎样出力讨好,他就是要一条道走到黑,声言不混出个名堂这辈子就不回来了;还有个不学无术的小少爷,成天被白老爷逼着备考科举,这都已经第三次了,连秀才都没中过,虽然他打心眼里喜欢研究世间万物,可做事没有个定性,看来注定是笨鸟难飞咯。不是白老爷教子无方,怪只怪三个孩子脾性都跟他一模一样,父亲管教尚严,只是年少没了娘,性格太过独立自然成就了野性。刚才这个,更别提了,白府上下谁人不知道,心都野到九霄云外去了。 夜幕渐落,丫鬟脚步轻轻地走进来把灯点亮,又脚步轻轻地退出去,昏暗的灯光照得他脸色更显乌沉落寞。白老爷早前有过一位称心的妻子,可惜得肺痨去逝了,为他留下三位公子。如今这个夫人叫做苏为雪,自是年轻俊美的多,两人成亲二十年来一直敬爱有加,可偏偏最让他头疼的是这姑娘,人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身小棉袄,可这孩子是打也不行骂也不行,脾气倔的似头牛,果真是个投错胎的妖物! 生气归生气,不过再几天就是落英的十八岁生辰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哩!白老爷是做酒庄生意的,人脉自然很广。他与京城的李巡抚交情不浅,虽然深知自己不可高攀,可李巡抚的二公子却对小女儿落英情有独钟。白老爷一再推脱,李二公子并不理会,三天两头的往白府跑,还处处高调‘贿赂’他,这次庆祝生辰,他不得不将李巡抚和二公子一同请来了。 白夫人在女儿厢房为她细心整理床榻,落英趴在梳妆台上唉声叹气:“娘,你怎么就把我生成了姑娘家呢?我怎么看自己都不像古代的美女!你看那二乔,褒姒,都是仪态纤纤,温贤淑巧,哪里像我这样粗手粗脚的,就算跟娘亲你比起来,我也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落英捧着脸,似卖艺的小丑对着镜子挤眉弄眼,噘嘴的样子可滑稽了。“你还怨娘啊!娘哪里知道你是个姑娘家,这都是命中注定,你就认命吧!书上的姑娘个个不都是多愁善感,体弱多病吗?说句话累的腰都直不起来。那是作者喜欢写,观众喜欢看,娘可不喜欢,娘喜欢你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样子!”落英轻哼一声,也只有娘亲愿意听她撒娇卖乖了,三个哥哥没一个中用的,全都铁了心地各奔前程,不管家人死活。继而,她低下声来,哽咽道:“我谁都不怨,我怨天怨地怨我自己,怨爹娘是要遭雷劈的!”白夫人走到她身旁,拿起柳篦子为她篦发,语重心长道:“娘知道,你从小就跟别的孩子不一般,你喜欢到处跑,喜欢没人管你,喜欢像男子汉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惜娘的本事就这么大,给不了你一个男儿身。娘小的时候跟你一样,也是不屈不挠的,梦想着过无拘无束的生活,现在不还是败给了现实吗?这户深家大院就是我全部的世界了!”白夫人拿起眉笔,不轻不重地在她稚嫩的眉宇间描绘。落英沉下目光,她不想看到镜中的自己,容貌有那么重要吗?婚姻有那么重要吗?我偏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是或许连娘亲也不是那么懂吧!夫人纤长的手掌抚在她肩上,继续道:“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安定才是一个女人最终的归宿。”“娘,我知道了,女孩子家就应该安分守己,牢记三从四德,这才是人间正道,我明天就把你做的新衣服穿上,好好打扮一番,我得让爹瞧瞧,白落英也不是一文不值的!”落英本不想违心回应娘亲的教诲,可她总不能老让父母为自己操心。孝子经毕竟不是白抄的,她脑筋一转,决定从今后要先学会妥协,爹娘喜欢什么样的,我暂且顺从他们一下喽! 第二章 抄书风云 白家大院坐落在京城的繁华区,落英小时候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每每谁家有大大小小的酒席,她总要跑到酒楼里,楼上楼下的来回穿梭,久而久之,人们也就熟知了,这小女孩原来是白老爷的掌上明珠啊! 京城又叫应天府,正德年间,百姓生活还算安定富庶,加上有个高明的老爹,落英从小就得以阅览群书。只是,她喜欢读的,却让父亲很是忧心。十四岁那年,父亲给她和三哥布置了一份功课,用五个小时读一本《吕氏春秋》,用十个小时把它抄一遍,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不准睡觉不准出门,饿了就吃樊妈煮的小米薯汤充饥,困了就把自己咬醒,总之作业完不成,今后的日子就别想好过!白老爷可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看到两个尚未经世的孩子吓得又青又白的脸色时,心里别提多得意了,他心想,《吕氏春秋》多厚一本,三天能看完就算你跑的快了,还想连看带抄的,看你两个小毛贼以后还敢跟我处处作对! 只是,事情的发展恐怕不能如他所愿。落英可是响当当的机灵鬼,她早就知道自己抄不完这本书,以前跟着先生学习的时候,她都一个星期才把《墨子》给抄完,虽然现在写字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可是毛笔字哪里是那么好应付的?“落英,你快说,我俩该怎么办啊?”“我哪里知道,你怎么不动动脑子啊?你还是我哥呢”“我没你聪明!”“切,这种话你都说得出口,从小到大出什么事都是我为你解脱,这次你自己想办法吧!我也没辙了!”“咦,你这丫头怎么恩将仇报啊!”落英对她三哥做了个鬼脸就躺在竹椅上舒服地睡起来。三哥没办法,只好无奈得捧起书味同嚼蜡般读着。 一睡,就过了半天。晌午时,白夫人来送饭了,她推门一看,两个孩子一个趴在书桌山,一个躺在竹椅上,睡得跟弥勒佛似得。“这都睡得下去,看你爹今晚怎么收拾你俩!”白夫人会心一笑,放下饭盒便悄然离开,她终究是不在乎锦绣前程的,她本看得云淡风清。 肠子几乎饿得峰回路转,闻到浓浓的饭香味时,落英扑棱一声坐了起来,她看向书桌上的三哥,喊道:“喂,死猪,死三猪,快醒醒!”三公子滋遛滋遛吸着口水,不知所措地望着她怒气冲冲的脸庞。落英学着父亲的模样正襟危坐,顺势狠拍下桌子,厉声道:“你个小兔崽子,都死到临头了还给我睡觉,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三哥吓得脖子激灵一下,揉揉眼一看是落英坐在那,这才返过神来,埋怨道:“你可把我吓死了,你学爹的模样做什么?”“哼,谁让你那么懒的!”落英气地撅着小嘴,双手抱臂跟小公主似得高高在上。“我不是看你睡了我才敢睡的吗?”三哥起身掀开饭盒上的木盖子,惊喜道:“不是只有小米薯汤吗?怎么还会有晶翠虾仁包呢?”“一定是娘亲来送的。”落英双管齐下,风卷残云般拿走两个包子,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一边说:“真香,剩下的就全归你了!” 二人胡乱一通吃饱后,困意再次袭来,眼看着三哥就要昏昏入睡,落英心急道:“三哥你别慌睡,快起来想办法啊!”“想什么办法,我们俩注定要败给白老板了!”三公子毫无忧虑地打了个哈欠,只见落英提着一个小布袋,鬼头鬼脑地说:“我有办法了!”三哥顿时来了精神,问道:“什么办法?”“你不是有只宠物猫吗?我们今天就把她培养成‘飞天神猫’!”“怎么说?”“我给李阿宝写一封信,让他帮帮忙,请人把咱俩的功课都抄完,你把你的笔迹给我先,得照着字迹才能抄的像啊,得,这个麻袋就绑在阿猫身上了!”“不行,我的阿猫那么娇小柔弱,万一被压死了怎么办?”“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啊,你那只猫都快胖成肉丸子,是时候让它减肥了好不?”落英阴阴一笑,不顾三哥劝阻,麻利地把书和信都装进了布袋中。 第三章 肥猫点点 “哎!可惜了这样一只大花猫,要是再瘦一点该多好,训练它十天半个月,说不定真能飞檐走壁呢!”落英看着煨在哥哥怀里的白靴虎皮猫,不住感叹道。“你就知道瘦,瘦有什么好?看看你自己面黄肌瘦的,一点都不好看!”三哥似乎真的生气了,落英不想再贬损这只猫什么,她本来跟猫又没有仇。只好把小猫拿过来,轻轻拍抚两下道:“小猫小猫,别生气啊,我刚刚开玩笑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猫当然不会说话,只是瞪着圆溜溜的眼珠东张西望。她又小心翼翼地问三哥:“三哥,这只猫叫什么来着?”“叫点点啊!跟你说多少遍了,老是记不住。”落英一皱眉,她哪里记得一只猫叫什么名字,她没把白家大院的地址忘记就不错了。“好吧,那我们开工吧!”落英劲头十足,可三哥似乎很不情愿,从一开始他就是被逼上梁山的好嘛! 从头到尾都是落英一人忙活,她将麻布袋横跨在点点的腰身上,把较重的一面贴在猫背上,她知道,包袱垂在肚子底下是很难受的!小猫一直喵呜地叫着,好在有三哥不停安抚,没做出太过反抗的动作。一切进展都很顺利,她乐此不疲地将麻绳绕过两圈后,也系在了猫背上,麻利地抖了两下包袱,自信满满地说:“大功告成!这下我们可以坐享其成咯!”落英虽然嘴上气势足,可眼神还一直满怀期待望着三哥,想征求他最后的认可。三公子无奈地看着被五花大绑的点点,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让好朋友遭受这种奇耻大辱,而始作俑者还是最亲的妹妹!他立刻转移视线,不忍心看下去,脸色铁青地告诉落英:“你速战速决,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多谢老哥!”落英恨不得在他脸上亲一口,可看到三哥如此神伤,只好转过脸吻了吻猫咪的额头,怜爱地说:“点点加油,这一次就全靠你了!” 二人本以为这猫不到半路肯定会逃回来,没想到,松开手的瞬间竟有种放虎归山的错觉。点点一跃而起,肥嘟嘟的肚子好似风中翻滚的旗幡,可有气势了!“我果然没看错,点点是块料!”落英紧抿嘴唇,不住地肯定自己的看法。三哥在一旁忧心忡忡地回应她:“点点今天要是回不来,我从今后就要跟白老板统一战线了!”“喂!绝对不行,你怎么能叛国投敌呢!你要相信我,点点一定会凯旋归来的!”“脑子有病!”三哥暗骂一声就翻身在摇椅上睡起来。 落英没理他,本来她心里就没底,可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凡事总要试一试,没到最后谁说了都不算!她虽然前前后后交待了好几番任务路线,可不知猫的记忆力好不好?万一它也有健忘症怎么办?不可能不可能,落英很快就否定了这种消极的想法,但愿这是一只宇宙神猫,她一定能带着主人的光荣使命,踏破千难万险,飞越到李阿宝的窗前,完成抄书大任!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让落英胸有成竹的另有高明之处,原来,出发前她给点点吃了一小块鱼干,这鱼干可是热带鱼干,世间少有的,听说是琼州府总督进京时贡奉的珍品,圣上分赐给李巡抚不少呢,总之李阿宝背着他爹偷偷送给了落英好几包!一开始,落英不肯接受,她喜欢吃新鲜的食物,对这些不感兴趣,可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真是世事难料啊,说不定哪天,大米也能贵过黄金呢!”落英轻叹一声,看着阿猫远去的身影,思绪在午后的蝉鸣中跌宕起伏。 第四章 漫漫寻猫路 若想生活过得称心如意,那就不得不把等待也当成一件正事来做。落英一向是急性子,可这次也静下心来等了两个钟头呢!眼看着日头西落,她心想,阿猫会不会在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望着竹椅上睡熟的三哥,落英不敢打扰他,万一三哥也急得哭起来,那就真乱成一锅粥了! 她拍拍坐皱的衣裙,决定先偷偷出去探一下情况。好在书房设在后庭,四周都是郁郁葱葱的香樟和梧桐,还有一簇簇说不上名来的奇花异草,这大热的天,谁会闲着无聊监视她?当做就做,落英包起一块鱼干,带上一大串粗麻绳,蹑手蹑脚地走到最靠近院墙的那棵樟树下。仔细环视一周后,认定是没人了,果断撸起袖管,似黑熊上树般一蹭一蹭地攀到了树杈间。才爬了几步就累的汗流浃背,头昏脑涨的,她索性坐下来,心塞塞看着树旁那堵齐高的院墙,心中开始打鼓:这么高的墙,我万一掉下去,还不得摔个半死?可是,“墙院深深,能耐我何?”她立马打消了后退的念头,来都来了,做鬼也要做个勇敢的鬼,说不定阎王爷见了我也会礼让三分呢! 落英把绳子的一头系在树杈上,双手绕着另一头,一转身便稳坐在墙头边,她猛一低头,心中凉了一大截,好高好高,连石子也变得像蚕豆一样小哩!她下意识得闭上眼睛,心中不停念祷:“阿米托福,佛主保佑!佛主保佑!”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和发际线里沁出来,裙面都被染得一片淋漓,她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多么没出息的一个人啊! 小脑瓜正踌躇着,耳边忽然响起一阵熟悉的说笑声,落英的目光顿时如鹰般四处扫射,终于从层叠的树隙间窥探到一双人影,原来是樊妈和她的跟屁虫。不能再犹豫了,落英心想。她一把将绳子甩到了墙根,斜蹬着外墙,一步一步谨慎爬了下来。 “哼,也不是那么困难嘛!”她傲娇地看着这堵墙,好像看着自己的战利品一样,心疼地揉了揉手掌心,头也不回地往集市走去。 市场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虽然有鱼干做诱饵,可气味混杂在一起,阿猫也不可能闻得到啊!但愿它已经到达了李府,只是抄书工程量有点大,所以才耽误很长时间,落英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马观花地四处呼唤:“点点,点点,你在哪里啊?”不是她太笨,只是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去李府相当于自投罗网,被李大人发现了那还得了?想到这里,她心中无尽懊悔,都怪自己花点子太多,就算被爹打一顿骂一顿,也比丢了朋友强啊! 唤了有多久她不知道,甚至连走到哪里都浑然不觉,只听见叫卖声渐行渐远,眼前的夜幕也悄悄滑落。这时,落英的肩膀被一人拍住,她扭头一看,是一位大叔,精廋的身板顶着一颗大脑袋,皮肤好似冬日的树皮一样粗糙。看到这么丑的人,她顿时心生防备,不禁喊道:“你要干嘛?”大叔看起来并没有生气,只是唇瓣上下翕动着,喉咙中有话却吐不出来。落英恍然道:“噢,你是个结巴!”她哈哈大笑,搞得大叔眼神都落寞起来。“你,你,是不是,找找,找,找猫?”“是啊!”她嘿嘿一笑,其实刚刚并没有嘲笑别人,只是被大叔那副哑巴吃黄连的表情给逗得忍不住了而已。“对了,你有看见一只四脚雪白的黑色虎皮猫吗?她肥嘟嘟的,身上还背着一个麻布袋!”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形容着。“我,我,”结巴一开口,落英就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个字,“我不知道,不过,我,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可,可能有!”落英感觉自己的肺好像泄气的牛蛙肚子一样塌软下来。 “在哪里?”虽然累的够呛,她还是高兴不已。“在,在,在‘杨柳岸’。”“哦,原来是,,,”落英嘴角邪邪一笑,心中却不解:“阿猫怎么会去那种烟花柳巷之地呢,难道是李阿宝在那里?”一定是的!她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拍拍裤管就要走人。大叔一把拉住她道:“我我我我,还没说完!”“你快说!”“‘杨柳岸’,旁旁,旁边,住着,一,一,一个,高人,他喜欢,吃猫!”“啊?”落英吓得嘴巴都能塞进个葫芦,惊异道:“吃猫?”结巴大叔终于不再说话了,好像吓住落英就是他要完成的使命一般,只是不停地猛点头。脸色苍白的落英连仔细道声谢都没来得及,撒腿就向‘杨柳岸’的方向跑去。 第五章 初遇医师 夜色亦如渲染的墨迹般逐渐浓郁,落英拭去额头上的汗水,喉咙干涩如同枯涸的水井一样,每吸一口气都会隐隐作痛。她站在距‘杨柳岸’三米之外的地方,久久不敢靠近,想当初,这地方还是三哥带她来的呢!她撇过脸不去看那些浓妆艳抹的妓女,只是装作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来回踱着小碎步,寻找那位吃猫怪人的住处。 华灯初上,家家户户都开始亮起黄橙橙的大灯笼,对面茶楼上的攀谈声源源不断地向耳边涌来,落英心烦不已,这么多家门铺,到底哪一家才是对的呢?正当她焦虑着,忽然感到小腿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抓住,落英往后一看,是点点!原来点点真的在这里啊!她欣喜若狂,将点点抱在怀里不停抚摸着,“可把我担心死了,你个贪玩的大花猫,跑哪里去了?”她摸来摸去,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猫背上的包袱不见了!“包袱去哪儿了?”她一边质问点点,一边又发现阿猫腿上包裹着厚厚的棉纱。“呀!点点,你怎么受伤了?”落英心疼地看着它被棉纱包裹的小腿,心中又是一阵懊悔,噙着泪花眼看就要哭出来!点点抬起猫爪子轻拍她的肩膀,不停喵呜喵呜地叫着,像是在安慰她的主人,眼神中满是乖巧。 “包袱在这里!”一把温润而深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如一弯穿过雪山的清泉,在落英心间流淌而过。她猛然回头,竟是一位一袭白衣的男子,夜色中看不清他的面孔,但轮廓却棱角分明。落英心头一颤,像三月的杜鹃花被突如其来的春雨敲打般,随雨点节奏轻快地摇摆。她动了动嘴唇,很想走近他,很想跟他说话,却又不知不自觉犹豫住。白衣男子见她神情如此拘束,只好又走近些,问道:“这是不是你的包袱?”落英抱紧阿猫,怯生生地回答:“嗯。”此时,落英闻到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药草香,大胆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吃猫?”男子稍显惊讶,顿时又豁然大笑着说:“哦,你一定是听集市上的人说的咯!”“对,一位大叔告诉我的!”落英一边回答一边用不信任的眼神仔细打量他。男子觉得眼前这位小姑娘对自己还紧紧防备,就正声道:“怎么?你真觉得我是一个吃猫的人,那我为什么还会救了你的猫呢?”落英低头看了下怀中的点点,问道:“点点的伤口是你包扎的?”男子微微一笑,默许道:“如果你不相信,现在就可以去我家看看,到底,我是不是一个吃猫的怪人。”落英这时才看清楚些,他匀称的双唇微微勾起,眉宇间透着一股孤傲的气息,眼睛很大,大的似乎所有情感都能从这里流露出来,可偏偏什么都看不到。她越看越心慌,不觉忘记防备,朝他点了点头。 二人一前一后来到‘杨柳岸’西边的一座宅落前。落英歪着头观察老半天,才说道:“这座宅子这么简陋,连块门匾都没有,要是有朋友来找你怎么敢进去呢?”男子向她笑了一笑,心平气和地说:“谁说门匾就一定要挂在门上,我家的门匾就是门口这两棵大树。”“哦,原来如此,古有五柳先生,今有双木高人,看来你做人还蛮低调的嘛!”男子照旧微笑,不多言语。落英心想,这人该不会真是什么高人吧,说起话来意味深长的,我都得用脑子想一想才能听得懂哩!看他这副温文尔雅的模样,不是教书育人的先生就是救死扶伤的医师,我平生最怕的就是读书和看病了!一想到这,她就停住脚步,迟迟不肯向前一步,男子愣住,问她道:“怎么不走了?”落英咽了口唾沫,紧张地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生计,是哪里人呢?”男子心领神会,不禁摇了摇头,向她娓娓道来:“我姓杨名云舒,直隶江宁人,靠卖药谋生,你还有想问的吗?”落英松了一口气:“哦,原来你是本地人啊,还是一位药师,怪不得我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那我暂且叫你杨医师吧!”落英继续跟着他走,东瞅瞅西望望,眉眼间满是好奇。 杨家宅第虽有两层,但却异常冷清,院内除了花草繁茂,绿木成荫,倒也没什么可取之处了,唯一让她感兴趣的就是这满园的萤火虫!“好漂亮啊!”落英一看到这群绿莹莹的小星星,就放下点点直奔花园里,她一会儿捧着一只萤火虫看来看去,一会儿又对着三五结伴的几只呼呼吹气,流连忘返间,好不有趣!孩子就是这样,专心玩起来什么都不顾了。只是,忙活了一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呢!落英摸摸饿瘪的肚子,喊道:“杨医师,我饿了!”医师一听,连忙吩咐道:“扶弱,去厨房把饭菜热一下。”落英循声望去,竟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出来,她放开手中的萤火虫,说道:“原来你不是一个人住的?”杨医师背着双手,大笑起来:“我一个人住这么大一个宅子还不得急死啊!”“那扶弱又是谁?”“扶弱是我的徒儿。”“你的徒儿,他是跟你学医的吗?”医师摇摇头,回道:“扶弱是跟我学习剑法的。”“剑法?”一听到剑法二字,落英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不禁赞叹道:“好厉害,你竟然还会武功哩!”刚巧这时,扶弱端出一盘饭菜从厨房走出来,杨医师说:“不多言了,快吃饭吧!” 俗话说,食不言寝不语,杨医师真真是个严肃的人,从头到尾,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落英实在饿坏了,一开饭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点点在一旁搓着猫爪凝望她好半天,她都没有看见,就连一旁的扶弱都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她养的亲猫。 十分钟后,落英吃完了,她抹了抹嘴,鬼头鬼脑地说:“杨医师,不如你也收我做徒弟吧!从今后让我做扶弱的师姐,这样我就可以一同帮你打理家务了!”医师和扶弱几乎同时瞪大了眼睛,像盯怪物似得盯着她,落英心中发毛,无辜道:“怎么了,多个人多双手啊,我发誓,我绝对不会好吃懒做的!”扶弱端起碗来继续扒饭,反正他什么都不懂,他只知道,师傅绝对不会收一个女孩子做徒弟的!杨医师顿了顿,反问她:“你家住哪里?”落英以为有希望了,不假思索地回答:“就住京城的白记酒庄!”“走,把猫抱着,我送你回家。”杨医师的表情顿时冷漠无比,温暖和煦的阳光没有了,就只剩一轮孤冷的残月,看的她满是惆怅。 第六章 叛逆的原因 最令人欢欣的是,点点果真不负众望完成了使命,可是这么大一袋宣纸,它是怎么背回来的呢?直到后来落英才知道,点点在去李府的路上就已经受伤了,是李阿宝托人把它和《吕氏春秋》的抄写卷一同送到杨医师那里的。杨医师是否喜好吃猫他不作评断,不过他的医术之高明,为人之侠义在整个应天府都是人尽皆知。李阿宝经常跟随父亲一同出入宴会酒席,一来二去的,倒也耳濡目染到不少消息,所以这方面,他比落英要精明的多。 可是,人家小落英却看不上他。当年,他们一同跟随先生读书的时候,阿宝就对落英频频示好了,可惜都被她婉言拒绝。就说“落日告白”那场事件吧,那是李阿宝第一次公开追求她。那天,先生刚刚教会大家诵读《梁祝》,阿宝一想到落英,又想到这书中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顿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一整个上午都在神游。下午上私塾前,他偷偷打开了父亲珍藏多年的杜康老酒,决定为自己壮壮胆。阿宝心想,苦恋这么久都没有结果,我也该为自己的终身幸福拼搏一下了!刚好先生又说过,今天下午大家会早点下课,都到京城郊外的谱心园去游览。阿宝顿觉天公作美,连老天爷都想助自己一臂之力,于是感动得一下午都没睡觉! 谱心园的风景还真是清新秀美,落英一进来,就忘记自己是谁,这枝花也摘两朵,那颗石头也爬两圈,总之这忘我的境界,普天之下她是无人能及的!阿宝一早就和自己的死党于小胖商量好,等到大家都分散开来的时候,小胖就悄悄把落英请过来。当然,好处自然是不能一笔带过的,为了这个计划的完美执行,他把最珍爱的蒙古酸奶干全都送给了小胖。哦!忘了提醒各位看官,其实阿宝那时也是个名副其实的肉墩子,所以,这也是他和于小胖志趣相投的重要原因! “落英!落英!”小胖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轻声呼喊,落英听到隐隐约约的呼唤声,不觉停下手中的玩意,厉声道:“哪个短命的猪崽子,喊我名字干嘛?”“哎!”小胖长叹一声,坐在石头根下垂头丧气地说:“叫你名字也要挨骂,以后谁还愿意娶你!”话刚出口,他就想起来,自己今天是收了好处替人办事的,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于是又吃力地爬上了石头。落英本就疑惑谁在喊她,一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立马瞄准了汗流满面的于小胖,“喂!怎么是你?”落英惊讶道。“是啊。”小胖爬起来,憨憨一笑,抓了抓后脑勺,支支吾吾地说:“白落英,你能,你能,跟我去一个地方吗?”“去哪里?”落英语气稍显温和,毕竟小胖跟她不熟的,无缘无故邀请她说不定真有什么事。“嗯,一个挺有趣的地方,你肯定会喜欢,我刚刚才发现的。”落英半信半疑,但还是跟他去了,到了地方她才发现,原来李阿宝也在那里,落英虽然不是很讨厌他,可在人少的地方见到他总感觉浑身不自在。 阿宝一见小胖把落英带来了,胸口紧张地砰砰跳,立马就跑过去。落英见他故意离自己那么近,不耐烦地说:“不是说很有趣吗?这地方也不怎么样啊!”阿宝紧紧回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些都不重要!”落英听他说话莫名其妙的,总觉得有什么猫腻,不觉撇了撇嘴,刚想说下去,就看见阿宝慢吞吞地从袖口中掏出一只青色的铁盒,上面满是密密麻麻的小孔!她不知所措地盯着那盒子,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今天是吃错了什么药。 可是,当他把盒盖打开的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绚丽的彩蝶如烟花般从小小的铁盒间喷涌而出,犹如森林的精灵在夕阳余晖中尽情舞蹈,那横泄天穹的夕阳啊,像是宣告一场即将进入夜晚的盛典,神圣得让人想伸出双手去触摸它。此情此景,阿宝简直要陶醉了,他清了下喉咙,双臂不自然地垂在腿边,面红耳赤地说:“白落英,从一年前,我们一起到先生的私塾读书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你了。这一年,我一直都在关注你,虽然你很讨厌我,动不动就骂我,可我从没放弃过,因为,我对你的感情是能经得起任何摧残的。”说到摧残二字时,小胖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阿宝没有理会,他继续道:“如今,你十三,我,我,”他我了半天后,终于才想起来,“我也十三,就像那书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我愿意用五百年的守候,换你一生的回眸,你,愿意吗?”当阿宝勇敢地说完这一长串表白宣言后,落英终于忍不住开口:“李阿宝,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脸都红的发紫了!”阿宝摸摸自己的脸颊,真的好烫好烫啊,他突然想起今天中午喝的那半斤杜康老酒,顿觉眼前发黑,浑身无力,脑袋一仰,便倒在了草地上。 如果说他们俩以前只是简单的同学关系,那么现在,应该就是好朋友了吧!不得不说,多亏了那次告白,要不然,落英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是在默默为自己守候的。这次抄书的大忙,当然少不了阿宝的功劳! 可是,当她和三哥把厚厚一沓抄写卷拿给白老爷看的时候,还是被狠狠骂了一顿。白老爷一看就知道,这作业百分百是掺了大量水分的!年少无知的落英哪里明白,有句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她满肚子委屈地躺在床上,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傻了吧唧听爹的话了! 第七章 离家拜师 吃了这样一回亏,落英真真是咽不下这口气。 逼我看不喜欢的书就算了,还不留情面地戳穿别人,就算是作弊,我也有苦劳的,这样蛮不讲理,简直就是专治,独权! 哎!这个家还有哪点值得我留恋? 落英盯着床顶上那早就看厌了的牡丹雕花,满腹牢骚。她翻来覆去,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找个心仪的好去处。 羽翅将丰的幼鸟啊,就是这样的富有资本!反正我过得不舒坦,反正我就要去寻找自己的桃花源,反正就算我发生了什么意外,以后该懊恼该后悔该承受痛苦的还是你们! 这样一想,顿觉心情舒畅,就像一只备受主人宠爱的金丝雀在预谋一场冲出牢笼的计划,并且还是极具报复性的计划! 对!我要离家出走!她双目凝眉,心里一遍又一遍对自己允诺着,生怕一夜醒来就又会屈服于这柔软的床榻和那香糯可口的饭菜。 可是,我一个女孩子家,能去哪里呢?京城虽不是偏远之地,但相对于自己来说也并不安全。黄于显老先生虽然一直对我宠爱有加,可万一知道我是这种离家出走骄颜跋扈的不孝之徒,以后还怎会将我当成自己的得意门生看待?李府是万万去不得的,其中缘由自不必说。 现在想想,要是我有个好朋友那该多好? 好朋友好朋友,朋友难得,可师傅却有现成的一个。一想到那位英气逼人的杨医师,落英全身上下的血脉不禁沸腾起来。我本来就想拜他为师的,好不好借着这个理由,央企他收留自己? “嗯~”落英扁了扁嘴,饶有深意地自诩一声,就用被头捂住脸咯咯地笑起来。没错,两全其美,一箭双雕,就这么定了! 五更时,公鸡再次打鸣。落英此时已经醒的通透,心中有事,自然是一晚上没睡着。 她起身将常穿的几件衣物装好,洗漱一番后,又回头拿些了碎银两。不得不说,白老爷也是绝顶精明的人,就连两个孩子的零用钱都要专门设出账户。落英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摆明了是要气他,也不在乎多拿点零花钱。 背上行囊,落英鬼鬼祟祟地来到前院,牛一八叔叔就住在宅门旁边,他屋里那盏明灯彻夜都要亮着的。落英经过时心里七上八下,可听到那响彻夜靡的呼噜声时,她还是松了一口气,意料之中的,逃了出去。 此时,东面的天空已微微发白,落英一鼓作气地向杨宅走去,到地方时,朝霞已燃尽了万里云层。 她把斜背的包袱紧了紧,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过往赶集的商贩们全都莫名其妙看着她。 落英头脑昏沉,却并不服软。不能倒下不能倒下,她心中不住地默念,生怕等不到杨医师打开大门被自己感动到的那一瞬间。 恍恍惚惚中,铜门吱呀一声开了。落英抬起疲惫的眼睑,看到那人是扶弱。虽然只相识一顿饭的时间,可落英却对他印象极深。这小子闷不吭声的,医师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天底下没几个像他这样乖巧的孩童了! “扶弱。”还没等扶弱张口,落英就微弱地唤他一声。 扶弱先是惊讶,后来又有些不知所措,他急忙走下台阶,站到她面前,冷冷地问:“你怎么跪在这里了?” “我想要拜师学艺啊!”落英故作气若游丝对他抛了个微笑,看起来还是蛮有诚意的。 扶弱抿了抿嘴,无可奈何地看了她半晌,又回头看看那扇岿然不语的大铜门,语气稚嫩地说:“你先进来吧,见了师傅再说!” 第八章 难缠的小鬼 一早,白府就静如以往苏醒过来。 当下人们把餐饭早茶都一一摆上时,白玉桌旁却奇异地只围坐了三个人。 调皮捣蛋话最多的那人没来,三人心中不由得各生想法。白老爷眉心微怒,却故作相安无事道:“都吃饭吧!”唯唯诺诺的三公子这才敢端起碗来。 可夫人却心觉不妥,毕竟孩子是自己的,是圆是方她摸得清楚。才草草扒了两口饭,就起身说:“我去叫落英来吃饭,估计这孩子起晚了,上私塾可不能迟到。” 白老爷默许地点了点头。 夫人一进门,就看到床榻空空,四处无人,敞开的黄梨木柜中,衣物也堆得乱七八糟,果真如她所料,这孩子离家出走了! 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饭厅,白老爷一听,不禁大怒起来,胡子都气得止不住颤抖。 夫人忧心忡忡地说:“得赶紧让牛伯们去找找,她还那么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该怎么办?” 白老爷眉心的怒火此时已蔓延到圆瞪的眼珠里,气愤不已地说:“不用管她,小小年纪就离家出走,目无长辈,书都白读了!让这个孽子自生自灭去!”说罢,手中的饭碗便被狠狠一拍。 晨曦的火焰中,白府上下沸腾起来,都在口耳相传白小姐离家出走的轶事。 一向温和的夫人也气愤不已,她质问牛一八:“你也不守紧点,这么大一个人,就让她偷偷跑出去了!” 牛伯抓了抓脑袋,满心愧疚地皱眉道:“我也没想到小姐会出门,我就睡了那么一会儿,就看到门半掩着,还以为是自己昨晚忘记关上,哪里想到?哎!” 夫人无奈看了他一眼,没再追究,只说:“你把樊妈,阿景,玲玉都叫来,我们赶紧出去找找!” 如果落英知道自己的目的已达成一半,心中会不会得意洋洋? 可是,才离家出走几个钟头,她便已经后悔了。 落英站在医师的庭院里一言不发,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的脚背,心中毫无底气。 杨医师正舀起一瓢水准备浇花,看到呆若木鸡的落英时,表情竟有些惊愕。 他心如明镜,却也问道:“大清早的,你怎么来了?” 落英努了努嘴巴,还是低头不语。 一旁的扶弱说:“师傅,白姑娘刚刚说,‘她想拜您为师’!” 杨医师一怔,又继续浇他的花,事不关己地说:“我一早已告诉过你,我是不会收女子为徒的,你难道没听明白吗?” 落英一听,忽然有了勇气,她倔强的目光看进杨医师的眼睛里,着急反驳道:“杨医师,你是看不起女子吗?” 医师不语,她又继续道:“若是没有女子,这世上谁来繁衍生子,谁来料理家务,谁来洗衣做饭?女子的用处,说也说不尽哩!” 医师道:“我自然明白,但这跟我收徒授技却没有丝毫关系!” “没关系就没关系,可我也四肢健全,尚能舞刀弄剑啊!” 杨医师见她这般难缠,不禁抿了抿嘴,挽起长袖,将水瓢往桶里轻轻一放,蓦地转身进屋。半晌,屋里才传来一句话:“你还是回去吧,就算跪到明天早上我也不会留下你!” 落英心灰意冷,可就是这样无路可走,她更要奋不顾身啊! 一想到父亲昨晚那顿大骂,她咬了咬干巴巴的嘴唇,索性跪了下来。心中一早将他视为自己未来的师傅,便也无须顾及这点微薄的自尊了! 一整个上午,杨医师和扶弱都没闲下来,他们时而在院里练习剑法,时而又把新鲜的药材拿出来摆晾,落英见着他们做这些新鲜的事情,看得心里直痒痒。可杨医师却一直躲她远远地,连眼光都避开一尺多,只当没这人存在一样。 骄阳似火,落英闭着眼睛,黑发吸热像顶着个炉子,可心里却是另一个冰天雪地,只有心中那簇坚定的信念还在熊熊燃烧,温暖着自己。 午饭时,扶弱轻轻走过来,他拍了拍落英的肩膀,落英一睁眼,见到地上是一个小巧的影子,不禁高兴起来,声音嘶哑却撑着力气说:“扶弱,是你呀!” 扶弱朝她微微一笑,眼神里似乎多了些敬爱,他连忙伸出右手,里面还紧紧攥着两个大白馒头,不紧不慢地说:“白姑娘,师傅让我给你的,他说,让你别再跪着了,吃完了就赶紧回家吧!” 落英心中暗喜,又好像听不懂人话似得,笑嘻嘻地问他:“那师傅还说什么了?” 扶弱想想,摇了摇头。 他正要走,落英又紧紧叫住他:“扶弱,你能告诉我,师傅当初是怎么收你做徒弟的吗?” 扶弱拘谨地攥了攥小手,喃喃道:“我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师傅说,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带着我四处奔波了!” “啊!”落英惊讶不已,“那么说,你是师傅一手带大的?” 扶弱同意地点点头,继而又说:“师傅本来是不收徒弟的,他说看我一人孤苦伶仃,只好把我留在身边。” 落英听到便觉有些黯然,可没光能够再点亮,但心如死灰就难以复燃了!她还是决定抱紧这棵稻草,一双乌彤彤的眼珠溜向身后的扶弱说:“不管怎样,我是不会走的,麻烦你告诉师傅一声,就算跪到双腿抽筋,我也不可能放弃!” 扶弱无语,又脚步轻轻地走回屋去。 他也有心,见了师傅,将落英的话都一五一十说与了他,医师一听到这丫头开始自作主张地叫自己师傅,不觉愣了一愣,随即嘴边又挂起徐徐的笑容,是笑了又笑的那种。他心软下来,倒也来了兴趣,悦然道:“先不必管她,跪到腰酸腿痛的时候,她自会回家,你把竹篓取出来,我们这就去溪源岭采药。”说着,心中又是另一番打算。 第九章 母亲病倒 时值盛夏,悬挂在九天之外的那轮骄阳,仿佛一头口渴的金牛,一丝不苟地啜吸地球上每一滴水分。路上的行人都面露疲态,昏昏欲睡。敢在这种天气出行的人,必定是有着极大的勇气! 白夫人把下人们分调成两组,一组在城南,一组在城北。两组人整整找了一上午,几乎把应天府的大街小巷都寻了个遍,把路上的行人商贩亦问了个遍,也未觅得半分踪影。 此时,一旁瘦弱精细的玲玉也忍不住猜想:“苏姑姑,你说小姐会不会一气之下跑出城了?” 夫人眉心一紧,慌忙解释道:“不会的,落英虽然性格强势,爱闹腾,可做事也有自己的分寸,她不会做出让父母心伤的事!” 听了夫人的论驳,玲玉撇了撇嘴,神态显然有些失落,心中酸楚道:“有亲娘就是好,这样不识体统铁石心肠的女儿她都要拼命护着!” 时间已过正午,路上行人渐少,不知不觉,二人已走到距李府不远百米之处。 平时极少徒步出门的夫人,此时已显出反常的疲累,玲玉不住地为她打伞搽汗,生怕太阳晒到她身上一毫厘,汗珠黏在她脸上半秒钟! 看着夫人逐渐苍白的嘴唇,玲玉关切道:“姑姑,你看起来太虚弱了,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喝杯茶吧!” 夫人摇摇头,并没有停下脚步,她定了定深埋在眼睑内的目光,贴紧那只被玲玉挽住的胳膊,示意她继续向前走。 玲玉深知拗不过夫人,便也没再多言,只好随着她的步伐紧紧赶路。 可是,夫人的脸庞却蓦地抽搐一下,没来由地,连她自己都以为是错觉,继而,耳根处也开始抽动,像是短暂的雷殛,又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啃咬,只觉着隐约的刺痛感从耳根阵阵穿过头部,又迅速传到脊椎,还没来得及张口呼痛,便双目眩晕,四肢僵住。 玲玉见夫人从自己手臂中倾落,连忙抱住她,吓得胸膛砰砰跳,她以为夫人只是中暑了,便四处呼叫,想找人来帮忙,可偌大的街道上,竟一个人影都没有。玲玉只好镇定下来,将夫人放躺在路边的一座墙根前,便决定去李府敲门。 夫人这一晕,消息自然又传遍了李家。 阿宝正在院里的阴凉处搭狗窝,听到前院突然变得人声嘈杂时,也是一脸好奇,便将手中的正事放置一旁,慌忙跑去探个究竟。 李大人当朝辅政,尚未归府,李夫人便要料理家中大小琐事,经世多年,处理起这等危情来自是得心应手,波澜不惊。她安静地坐在床榻边照看苏为雪,还传了家驻郎中为她诊病。阿宝站在母亲身后,看着床上躺着无比虚弱的心上人的母亲,心中不禁酸楚起来,他真的好想见到落英,以好朋友的身份问问她,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为什么伤心的时候不去找他?为什么要这么任性让亲人为自己担心? 郎中找了一个又一个,府内的不行,便去城中的药房又去找。可是,当所有的郎中陆续为白夫人切脉察望后,全都不约而同做了同一个动作--摇头! 摇头,即是无能为力。 李夫人担忧不已,一面询问郎中白夫人的病情,一边又揪着手帕等待白老爷赶来。 阿宝看到夫人病地这般重,便攘动母亲的肩膀说:“娘,我知道哪里有医生可以治好她的病!” 李夫人惊愕。 阿宝咽了口唾沫,像平时跟黄于显先生解释旷课原因那样认真道:“我真的知道,那人医术很高明的,我现在就去找他!” 夫人没办法,便由他去了。 阿宝走进后院,不一会儿,便摇头晃脑地牵出一匹白色乌鬃马,这匹马从头到脚通体的雪白,只有颈上那簇马鬃是一道靓丽的乌黑。阿宝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这是父亲大人曾经赠予他的,只因他说过,他有种预感,阿宝将来会同这匹骏马一样英姿飒爽,卓勇超人! 外面的世界已如她所愿逐渐混乱,屋里的小人儿却还在一心一意心心念念等待杨医师的归来。 他的归来,承载的是她的梦想啊!落英心想,要等多久就等多久,没有比这更值得! “咚咚咚!”“咚咚咚!”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敲门的人似乎很不礼貌。 落英疑惑,难道师傅和扶弱回来了?可是,他们应该是有钥匙的啊!落英镇定住,等待敲门无效后的二次反应。 果然,门外又传来一把雄亮的呼喊声:“杨医师,杨医师,你在吗?” 落英一惊,像全身沉睡的经脉陡然被唤醒,眼睛也出神地望着前方,这声音,就算再过十年百年,她也难以忘记啊!从落日告白那天起就已经无法磨灭了! 落英急忙奔向院门。 “阿宝!”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她想给阿宝一个大大的惊喜。 阿宝听到落英的呼唤,激动的眼圈都发红了! 这声音,好熟悉好熟悉,就像每一个夜晚闯进他梦境中那轻柔的风,就像雪后初晴第一丝那让人颤抖的阳光,就像饥肠辘辘时口中那鲜香满溢的蜜果,阿宝觉得,他能听到,便已经很幸福很幸福,而此刻,当失踪半天的她又骤然出现时,便更觉幸福的不得了! 落英本以为阿宝会握住她的手,恳切地说要送给她一盒朝鲜糯米糍,抑或是憨笑着,说要骑马带她去绵长的江岸边钓鱼。 可当她一双欣喜的妙目望进阿宝黑亮深沉的眼睛深处时,却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落英心头不觉一阵瑟缩。这种目光不同以往那般温柔,盼望,渺小,孤寂。他竟然带着些许虎豹般的霸气,还有爱怜,责备,无畏,刚果。 落英慎了慎,眼前人跟以往的阿宝大有不同,难道长久没见,他变得更成熟了?但愿他没变,还是那个由着我任性的他,落英心想。 阿宝开口,连责备都满是温柔:“落英,你为什么要不声不响地离家?” 落英鼓了鼓腮巴,声线大跌:“我,我,你怎么知道的?”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你现在就快跟我回去吧!”阿宝看起来很认真。 “为什么?”天真少女还不明所以。 “你母亲病倒了,现在正躺在我家!” “呀!”落英张大嘴巴,瞳孔也成比例地放大。 她像失了魂似得,跌入满满的愧疚深渊。 随即,泪水如倾倒的茶壶般,在娇弱的脸庞上肆意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 第十章 踏马寻医 二人扶鞍上马,一前一后紧密贴坐着,便直奔那溪源岭,绝尘而去。 一见到这匹马,落英心情便安缓许多。 这匹马本是李巡抚同前朝圣上去蒙古狩猎时带回来的,那时候还是一匹刚落草的小马驹呢!蒙古马野性十足,极难驯化,在广阔的大草原上日夜与豺狼猛兽拼死周旋,还要为蒙古勇士涉水戎征尽瘁一生,能在那种环境中生存下来,大概连基因里都饱含傲慢与不羁吧! 阿宝父亲见他生得如此俊逸挺拔,双目炯炯,皮毛鲜亮如同西域的丝缎般美轮美奂,在草地上奔腾的样子,更似那无拘无束的游龙跃海般,潇洒奔放,逸尘断鞅。 “此物只应天上有!”连阅宝无数的李大人也由衷赞叹。 因此,他决定将这匹马取名为敖修,赠予他尚未出世的独子。 敖修,也只不过比阿宝和落英大了一岁而已。 想起李大人驯马的那段日子,真个是吃尽苦头,可既然喜欢,就不该有退缩的念头,直到阿宝长大之后,敖修的性格才驯服许多,阿宝便常常骑着它在自家马场或旷野上调教一番。 有一次,阿宝专门把爱马牵来给落英看,本来这马厌极了生人,稍觉不妥便会不安地仰蹄嘶鸣,打响鼻也打个不停。可落英却够聪明的,她知道马的听觉与嗅觉最为灵敏,因此便拿着一捆田间刚采的大麦草诱惑他,马儿嗅到草香,呼吸愈发急促短浅,不由得兴奋起来。落英见状,才步步逼近,一声又一声唤着:“敖修乖,敖修乖,落英喂你甜草儿吃!”敖修听到落英那清脆悦耳的呼声时,竟像被缚了魔力般,四只长腿杵在原地,安静地甩着尾巴,再无丝毫躁动。 “他竟喜欢我的声音哩!”落英惊喜道,连阿宝也在一旁微笑不语。 落英轻轻抚了抚他直长的小耳朵,便将那捆麦草送与他黝黑的长吻边,马儿目光流连婉转,短促嗅了几下,竟也毫无顾虑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落英简直要欢呼雀跃了,“哦!这匹马真的很喜欢我哦!”她拽着阿宝的胳膊,像是刚刚结识了一个好朋友那般兴奋。 从此,阿宝去找落英便又多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回想往事,落英不觉摸了摸敖修那乌溜溜又滑润的长颈。心中默然道:其实,我一直都生活地挺幸福是不是?本来,就不该伤害爱我的人是不是?马儿你默不作声,其实也并不赞同这样任性的我是不是? 想着想着,便来到了溪源岭脚下。 山岭一望无尽,绵延起伏,巍峨婉转间,尽是如梦似幻翻滚缭绕的云雾。落英稍稍发愣,这么大一座山,该如何去找师傅和扶弱呢? 她发难地瞅了瞅阿宝,阿宝倒是气定神闲,他娴熟地翻身下马,让落英继续坐在马背上,便牵着缰绳引导马儿涉过湍流。 这里真是冷清!走了许久,都不见一户人家!落英喟然,果真世之奇伟瑰怪之物,常在于险远,杨医师不辞辛劳远至此处采药还是有他的道理的! 二人一路欣赏美景,闻听鸟雀弥音,惆怅的心情倒也被这山林之气安抚了不少,她这会儿才有心思和阿宝说话。 “阿宝,这山岭这么大,我们要几时才能找得到啊?”落英言语之间满是惆怅。 “不急,我一定会带你找到的!”两小无猜,他已习惯于给她吃定心丸。 落英半信半疑,反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又没跟他日夜相处,怎么会知道他现在是在山的东面,西面,北面还是南面?” 她正想滔滔不绝说下去,阿宝便打断道:“然后还要仔细琢磨他是在山脚,山顶,山腰还是山崖?”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说这些?” 阿宝洋洋得意地笑起来,又说:“不仅是这些,我还知道你要问,他到底会去悬崖还是峭洞,是去溪潭还是丛林,又或是这里还可能有沼泽,他是否会去那里采一些奇异的药材?” 落英被他逗得扑哧一笑,神色旖旎地向后望他一眼,却说:“才不!我要说的是,山路如此曲折难行,医师今天穿的布鞋合不合脚,山顶湿冷,他有没有多加衣裳,夏日蚊虫多,他有没有驱虫的药水,采药辛劳,他有没有带足够的干粮?”落英说着,还故意装出担忧的神情。 阿宝沉默不语,落英见他不吭声,便捂嘴偷笑起来。 未几,阿宝才喃喃道:“你净想些没用的,我们要讨论的是去哪里找医师,你却只关心人家有没有多加衣服,有没有多带食物!” 落英依旧窃喜,扬着精致的小脸说:“我就是要关心他!” 顷刻,阿宝便翻过脸去默不作声了。 她呀,就是故意要让他醋坛子打翻,而他,每每都是愿打愿挨,纯属活该! 山路愈行愈深,二人已走至山腰处,耳边时不时传来几声凄凉的啼叫声。落英觉得体温越来越冷,便又欠身往阿宝怀里缩了缩。 四顾之间,竟望见草丛中有一道黑色的影子!落英定了定神,看清那是一个黑衣人站在离他们十米远的地方。他的穿着好奇异,整个头颈都被黑纱蒙住,但黑纱深处的双目却透出丝丝冰冷如利刃的寒光来。 落英第一直觉便是,这人裹得这么严实,能看清楚路在哪儿吗?她觉得好笑,却又看到那人面前还跪着一个穿着较为正常的男人,男人俯首屈膝,像是膜拜一尊至高无上的神明,可全身却散发出倒霉兮兮的味道。她转头想告诉阿宝,刹那间,黑衣人连同男人都消失不见了! 就在这时,阿宝喜出望外地说:“落英你看,那里有一个人!” 落英朝阿宝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真看到夕阳下的一块岩石边,有一个岿然不动的白影。 “快,快!”落英不禁催促阿宝加快马步。 “再快点,再快点!”落英心急,马儿却也走地酣畅淋漓。 “真的呢!那是医师的背影,我认得,他正蹲在那里试药!”落英激动地大喊。 “阿宝,你真的没骗我,你怎么知道他在这儿的?” 阿宝笑而不语,夕阳下,他英秀的脸庞被映得深红。 第十一章 达肯瑟里 寻到了杨医师,很快便下山了,下山的路,便要容易走了。 四人你一言我一语时间倒也消磨地挺快,没等最后一抹残阳跌入西谷,他们便已行至嘈杂熙攘的江宁城外。等来到雍容静雅的李府门前时,横尽苍穹的夜幕便被全然拉开了。 门内,已是一片静谧,想必,夏夜沁人心扉的凉风也有安神静心的效果吧! 马蹄声渐落,开门的是一位白发桑桑的老管家,他看到少爷带着白小姐,还有另外两位面孔生疏的客人来到,顿时满脸堆笑,迎着客气说:“少爷,您回来了!这不是白小姐吗,快请进!这两位是?”当他目光转到两位一大一小,仪容端正,装着质朴,面露和色的陌生人身上时,不觉愣住片刻。 这位老管家看起来,眼睛不太好。 “哦!这是我刚刚找回来的大夫!”阿宝欢欣介绍着,又悄悄爬上李管家的耳廓上低语:“就是我平日和你们提起的世外高人!” “噢!”老管家恍然大悟,虽似雾里看花,却还是恭恭敬敬把医师和扶弱请了进来。 华丽洁整的卧榻上,正躺着昏迷半日的白夫人,她身段细致,柔心弱骨,螓首蛾眉,肤质白皙。平日在白府行动时也是翩若惊鸿,一言一行间颇有仙灵之气。而此刻,当她双目轻阖,躺在雪青色的锦丝鸳鸯被中时,更有种冰清玉洁的味道。 落英一看到娘亲,便泪如泉涌,裙袂翩翩地飞到她身边。 杨医师默不作声,只是迈着轻逸的步伐走至床榻前,他朝迎面而来的李夫人安然一笑,便问道:“白夫人,病了有多时?发病时,可有哪些不寻常的症状?” 李夫人不假思索地回与他:“大约是午间,昏迷时并没有什么不寻常,只是,”她顿了顿,又说:“只是,我这半日请了许多大夫来看,都治不出个所以然来!医师,你若是有什么妙术良方,务必要拿出来试一试!” 医师颌首,转而望向床榻上的苏为雪,表情一如既往地淡定,可这淡定里,似乎隐藏着更深沉的暗涌。 他照常为白夫人抚脉,四指捏把间,不觉神情忧虑起来,确实,夫人的脉象,非轻滑,非沉浊,跳动有力而无序,无序中却又似乎有种规律可循。奇了奇了!医师不觉摇摇头,心想,体征并无大碍,脉象又如此奇异,我虽然行医无数,可这位的情况,就只脉象而言,便已让人捉摸不透! 四周站着一圈人,都是握拳屏息,心中不能再焦急! 落英本来拉着扶弱的手,正看得出神,不禁发觉与她轻扣的那一只小手正缓缓挣脱,她低头一看,扶弱竟然睡倒了!落英只好叫了阿宝,让他一起把扶弱抱到东厢客房中去睡。 可是,当二人再回来的时候,落英竟看见另一番极为惊异的景象。 床榻边不再是两个人,而是有三个人。 那位黑衣人此时正俯身握着白夫人的手,似乎在和她说些什么。而在他身旁的杨医师,以及周围真真切切站着的一圈人,都像对着一团空气那样视而不见。 落英惊恐,怎么又是他?这个可恶的人,抓着我母亲的手干嘛? 一怒之下,眼泪汹涌而出,她攥起拳头,想上前拽住那个黑衣人质问一番,可黑衣人却化作一团浊雾,瞬间消失了! 落英不解,抱住娘亲身上的锦被就嚎啕大哭起来,一屋人见此状况,都不知道这小丫头是怎么了,全部一拥而上试图把她拉开。 或许,落英隐约能够感应得到,在她看不见的一个小小时空里,正进行着一场惊世的对白。 这里,和现实世界倒也没什么分别。 只不过,身边是一片白蒙蒙的碎片,这里一样走不到尽头,一样宽大,遥远,神秘,可是没有新鲜曼妙的风景,就显得沉闷多了,来到这里的人,一定是身在此地心在外! “你可后悔?”黑衣人双目炯亮,高傲地望着她。 女子仰视,这是一贯的姿态,黑衣人喜欢。 “不曾,后悔是人类的发明物,我虽然梦寐以求,却也无法拥有。” 没错,说这话的正是苏为雪。 “甚好,千百年来,你是我唯一的贵客!” “荣幸了。”女子很客气。 黑衣人转开目光,留给她一道森严的背影,若有所思道:“活的太长,的确不算一件好事,你很聪明!” 女子依旧轻笑,****他:“至高无上的大能,怎也有这种烦恼?” “哈哈哈哈!”黑衣人不禁大笑起来,自嘲道:“大能?世上一物降一物,因果相生,至高无上于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个人理想罢了!” 女子调皮地望着他说:“不管怎样,还是要感谢你!” 黑衣人音色黯淡下来,道:“我不过善于与人交易,只因你的物品弥足珍贵,我才对你更留意些!” 女子摇头苦笑:“我差点忘了,魔鬼是没有感情可言的!” “请叫我命运魔法师,当然,你也可以叫我darkensely!”黑衣人顿时严肃起来,他大概不喜欢听到魔鬼二字。 “好吧,达肯瑟里,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会选在今天和我见面,我们的合约明明还有三年!” 魔法师转过身来,黑纱深处的一双明目,依旧能刺透人心,“我一向遵守约定,没想到十几年没见,你竟变得和人类一样愚笨了!” “那不是你的力量?”女子愕然。 “当然,你用千年道行与我交换十八年的人类寿命,如今只剩六分之一,就算是正常人,也已经到了老眼昏花的年纪,你已命不久矣!”魔法师果真算的一手好帐。 她本心知肚明,却仍是存留那么一丝希望来问他。看来,命运魔法师,是最尽职的。 他只会关心你后不后悔,从来不问你满不满意,他要的,就是你的后悔! 不过,他当然更希望能与她延续这笔合约。 “你可以再考虑一下,美貌,才学,爱情,亲情,美好的回忆,我给你打个折扣,照单全收!” 可是,她没有值得交换的东西了,为了爱,她已倾尽所有。 “不必了,十八年,不老不病,我已太满足。” 黑衣人目光冰冷,他最爱的那句对白竟然没有如约而至,这可真够嘲讽的! 他好奇地审视眼前人一番,只好伸出手来,很正式地说:“合作愉快!” 女子莞尔,愉快地握上他衣袖深处的那只大手。 达肯瑟里长袖一挥,空旷天地间便只余一道荒凉的黑影。 第十二章 为阿爹抱不平 苏为雪醒后,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虽然她知道从头至尾都和杨医师没什么关系,可还是千恩万谢不停说着感谢词,演得那叫一个真情流露,深入人心,仿佛一切真的得亏他的帮助一样。 李夫人安排好了车马,就送他们一家三口打道回府了。 一路上,落英和马夫坐在车前,白夫人和老爷坐在车篷里。落英是祸头子,就算给她一百个胆,她现在也不敢吭一声,更别说跟白老爷坐在一起了,那气氛得多尴尬,所以她是自愿坐在外面的。白老爷虽然一直没说话,可那怒目凝眉,五官凑到一起的恐怖和煞气也让人心里感觉瘆得慌。落英吓得连头都不敢再回一下,只是老实在前面坐着。 马车颠簸地人昏昏欲睡,白老爷一直闭目不语,只见白夫人把手掌抚在他纹路纵横的手面上,轻声道:“老爷,你不要这么难过,落英真的是我们亲生的!” 虽然声音很小,可还是被敏锐的落英捕捉到了。 什么!她表情一怔,下巴大跌,简直都怀疑自己刚刚听错了什么话,顿时满满的酸楚和质疑涌上心头,卧槽,阿爹竟然怀疑我不是亲生的! 白老爷扁扁嘴,胡子都快拧巴歪了,可就是不说一句话。通常他气到极致的时候,就是这种样子! 白夫人仰起头来,眼睛聚出一团光,仿佛在回忆一段故事那般娓娓道来:“老爷,我十七岁那年为了逃难,只身来到江宁城,无亲无故,什么苦都吃过,幸得遇到一位小哥救助,才活了下来。他是行医之人,我每天便跟在他身后给他做助手,虽然有了落脚的地方,可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得很拮据。要不是遇上你,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安稳日子。这十几年来,我一直都安安分分陪在您身边,只想着能照顾好你和落英就行,哪里知道今天会再遇到他?你若真是怀疑我对你的真心,我现在就可以从这车上跳下去,以死明志!” 白夫人双瞳剪水,声泪俱下,说得甚是动人,连落英都感觉到事情好像有点严重了。 “别说了!”白老爷怒吼,心中一咯噔,恨不得伸出巴掌捂住她的嘴。这些年来,他最纠结的就是这件事,可碍于男人的脸面,一直不想提。随着落英渐渐长大,他们父女之间的感情逐渐深厚,他也就淡忘了,更不想生出什么是非来。可偏偏,今天又遇到了那人,现在夫人先挑明说了出来,白老爷自是气不打一处来,心中怨憎着:“看来你们娘俩是铁了心要吃定我了!” 他气得胸前阵阵起伏,脸色发紫,胡子也抖擞得厉害,落英悄悄回头瞥进去,几乎没见父亲有气成这样子过。父子同心,她心里也说不出的一阵阵难受,不禁眼圈里热雾腾腾。 可是,母亲刚才那段话信息量真是太大了,她把这一串信息点拼接起来,倒觉得这只是段情节老套的民间爱情故事。娘亲年少时遇到过一位医师,医师救了她,她便给人家做助手报答恩情,后来因缘巧合之下又结实了丧偶的阿爹,阿爹对她特别好,她感动得不行,就和阿爹在一起了。这样想想,还挺符合逻辑的。阿爹之所以这么生气,就是因为医师一直是他臆想的情敌?不对,什么臆想啊!绝对是情敌!落英自许地点点头。 不过,她实在搞不懂阿爹为什么会如此多虑,摆明了自己就是他的亲生女儿嘛!臭脾气一模一样不说,还处处搞大男子主义,不对,自己应该是大女子主义!平日里不好好学习,满肚子藏着歪点子,和纵横商场的阿爹半斤八两。论人品,自是没得说了,论长相,阿爹浓眉大眼,国字方脸,年轻时肯定也是帅小伙一枚,非常符合我的气质,落英这样自恋地想,就算要怀疑,那也应该怀疑三哥不是?成天病怏怏的,跟吃了五石散似得,怎么会怀疑到我头上呢?难道,是因为阿爹今天看到了杨医师,而杨医师就是当年母亲投靠的小哥?他看到过了这么多年,杨医师还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帅气逼人,而自己已经满脸皱纹,体态发福,所以才心生嫉妒,大发雷霆了? 很有可能!落英心中盘算着,越想越复杂,看来这件事我得好好调差一番。 回家以后,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落英就是急性子,心中装着事,是铁定吃不好睡不稳的。既然娘亲没有大碍,她便决定明天继续去找医师,只不过这次要长点心,不能再莽莽撞撞,受了别人的气,我得制作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让他无处可逃! 深夜中,油灯下,落英伏在桌案上,冥思冥想作战的谋略。 此时此刻,连她自己都没发觉,她已经和阿爹站在同一战线了,血浓于水,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殆,首先我得分析分析这个杨医师是什么人格。他平日四处行医,温文尔雅,又是位德高望重的侠士,这种人受惯了人们的崇拜和尊敬,自然是心高气傲的,虽然他脸面上没表现出来,可我看他那一副高冷样就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东西。所谓闷骚男,并不是真的不骚,而是骚到骨子里那种浓郁的气质让人不容易察觉到而已。不过,我还是有办法对付他的,好歹我白落英也是饱读湿书,什么《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啦,《金海陵纵欲亡身》啦,《灌园叟晚逢仙女》,《苏小妹三难新郎》,这些人情世故,邪门歪道,谁也没我摸得熟,就算他是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我也能让他进了我的大砂锅里煮地透透的! 明日,就要看我怎样卷土重来,套住这只破坏别人夫妻感情的大灰狼! 第十三章 拜师成功 第二天,落英依旧天不亮就去了杨家,她刚跑到门口,就看见扶弱和医师从门里出来,二人背着竹篓,像是又要去采药,她在人家身后冷不丁问一句:“师傅,扶弱,你们不是下午才去采药吗?怎么今天,要去这么早?” 医师和扶弱转身见到她,都跟老鼠遇见大花猫似得,恨不得装作不认识,掉头就走。可落英却拦在二人面前,赖住了。 医师笑了笑,心平气和地回道:“草药也有自己喜欢的环境和气候,下午去采,气温较高,麻黄川乌,白术丁香,这些草药喜热,活性高,药效自然就好,我们早上去采,温度低,湿气重,譬如芦根知母,玄参连翘之类,这些药的清热解毒之效便会愈加显著些。” 什么乱七八糟的,落英一句没听懂,不过,师傅还是要拜滴。 “还有这个道理?太有意思了!那,你们带我一起去好不好,让我也开开眼界嘛!”落英大概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有多么可憎。 医师一笑,一言不发就要绕过她继续赶路。 一定有鬼,落英见状,立马抓住他的衣袖大哭道:“师傅,您不能丢下我!我没爹没娘,没亲没故,就算我做错了什么事,我也是您的徒弟啊,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您要真的是嫌弃我,为什么还要偷偷塞给我这些盘缠!”说着,落英倒出了白花花的银两,清早去赶集的商贩,一听到碎银子落地的哗哗声,纷纷围观上来,指指点点,七嘴八舌议论着。 落英见到银子的吸引力这么大,心中窃喜,往脸上抹了一大把鼻涕继续哭道:“从小到大,我就您一个亲人,您要是也对我不管不问,我还怎么活下去啊!我不要什么银子,我只要师傅!”她的哭声愈加悲痛,周围的人就愈加劝那杨医师。 “就是嘛!好歹师徒一场,何必这么无情!” “谁年轻时没犯过错,不犯错那还是人吗?” “你这人心肠这么硬,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医师的?” “这孩子多懂事,多重感情啊,不要钱要师傅,你可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杨医师和扶弱都乱了手脚,被人训斥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医师平日受惯了病人的恭敬,这被一笑话,那脆弱的小心脏哪里还受得了? 他气的嘴唇发抖,看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白落英,心中抑郁难宁,可越是知道自己愤怒,就越是要冷静,医师把落英扶起来,小声道:“快别哭了,你想怎么样,我答应你便是!” 识时务者为俊杰,杨医师还真是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啊!他这一说,落英幽怨的哭声立马止住了,她仰着满是泪痕的小脸笑嘻嘻道:“让我做你的徒弟!你答应,我就不哭了!” 医师闭上了眼,半晌才睁开,他咬牙切齿地说:“好,我答应你!” 落英大喜,恨不得要吧唧亲上一口,可看到医师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时,她觉得医师还是心服口不服,于是故作难过地说:“师傅,您怎么哭丧着脸啊!跟做了亏本买卖似得,难道收了我您还觉得折本不成?”她一边坏笑着,一边眨着眼。 一旁的扶弱眼珠简直都要瞪出来了,从没见师傅这么被人要挟过,这古灵精怪的白家大小姐原来是这幅德行! 落英哪管这些,反正我跪也跪了,哭也哭了,本小姐是诚心诚意付出十二分努力的,别管用什么手段,我努力了,这就是我应得的! 杨医师拿她没有办法,一听到她说这些,当场也傻了眼,对于这种女流氓,往往当她看似要作退让的时候便是厄运的真正开始,医师注意到她正要扯下自己肩上的衣领,怕她又胡作非为,忙捂住她的嘴,眼瞪得跟牛眼似得,低声唬道:“别乱来啊,我说了我答应你!” 哎!文文彬彬的杨医师都被气成了凶狠的大灰狼。 “那不行,万一你反悔怎么办?”落英呜呜地说着。“我可不知道你是不是君子!” 杨医师松开手,仁慈地送她一个解释的机会。 “这样吧,”落英继续说,“我让娘亲给你写一封介绍信,就当是入门申请书了,你说行吗?” “哦对了,我娘叫苏为雪,你没忘记吧!” 她本是试探性地问一句,没想到杨医师竟阴下脸来,表情也冷峻多了,他疑惑道:“你都知道了?” 落英见风使舵,机灵道:“那当然,娘亲全都告诉我了!” 看到杨医师青一阵白一阵的脸时,落英心中是笃定了,杨医师和我娘,绝对有什么关系,我得扒出来,还我爹一个公道! 一路上,她左一句师父右一句师傅,叫的杨医师好不心烦,几次都被他吼得不敢吭声。 不过,既然是他的徒弟了,也无需再顾及这些小姐架子,做徒弟本来就是要被师傅教训的不是? 落英心甘情愿地受着种种规矩,可有一点还没搞明白,她问道:“师傅,我以后叫扶弱是叫师兄还是师弟呢?” “叫师兄。”杨医师一本正经地说。 落英觉得师傅肯定是偏袒扶弱,不服道:“凭什么啊?就他,个子才到我胸口,动不动就睡着了,哪里都是他的床,他怎么能做我师兄?”落英语气里满是不屑,说得扶弱心中又是一阵苦水涌上来。 “是你自愿要来的,你若是后悔,就回去吧,我也没时间留你。”杨医师也玩她一招。 “不不,我没说要回去,”落英咬着狗尾巴草,莓黑色的眼珠溜了溜,又说:“那我们各退一步行吗?我叫他师兄,他得叫我师姐!” 杨医师不语,转过身去,哪有这样的规矩,年轻人就是喜欢乱来。 这时,扶弱凑上来说:“落英,你就别烦师傅了,他今天心情有些不好。” 落英呼了口气,说:“这样啊,那好吧,不过,你得叫我声师姐!” 她趁师傅看不见,揪着扶弱的裤腰低语道:“你不叫,我就扒了你信不信?” “女,流,氓!”扶弱小声反抗着,不敢惊诧半声,生怕被师傅看见,反倒骂他没用。 他只好屈服了,呜呜哝哝喊了句:“师姐。” 落英松开手,得意洋洋地拍了拍巴掌说:“一日师姐,终身师姐!” “那不行!”扶弱不服气道,“我比你早入了八年师门,比你多吃了八年的苦,凭什么你后来者居上啊!” 落英想想也是,自己占不上理,终究不服人的,她咬了咬嘴唇,让他继续说下去。 “要是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能比我起得早,活干的比我快,饭做得比我好,一个月后,你还得要打赢我,我才答应你!”看落英愣在那里,他又说:“到时候我主动跟师傅说,让你当大弟子!” 一锤定音,成交! 不就是早起嘛,不就是做活嘛,不就是要打赢你嘛,我还真没把你这小个子放在眼里。落英胸有成竹,得意地看着他道:“行,我答应你,愿赌服输,你可不能反悔!” “谁反悔谁小狗!”扶弱信誓旦旦,眼睛里闪过一丝谑笑,这才挣脱了落英的白骨爪。 第十四章 十八岁的生日 且不说落英进入师门后,就应该如脱胎换骨般,每天做些锄强扶弱,救死扶伤的伟大事迹,以前的恶劣行径全都一概不再染。可她跟着杨医师都学了三年了,一点本事没学到,还天天像个小苦力一样,采药,晒药,送药,另外还要常年累月不间歇地早起练剑。 提起练剑这件事也是让人胃疼不已,落英好几回都想放弃了,那一招一式早就烂在心里,熟到不能再熟,可师傅还是要求他们俩重复地练,还郑重其事地说重复就是最好的学习。 虽然产生了厌学的态度,可一想到当初那么一本正经,那么信誓旦旦地求人家收下自己,落英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已经没资格后悔了,为了本来就不多的脸面,只能打碎牙齿咽进肚子里,就这样,一熬,就是三年。 三年后的今天,落英早就不读私塾了,十七八岁的姑娘,正是闺中待嫁的大好时光。以前父母管的宽,任由她享受年少轻狂的乐趣,可如今,不准她出去乱跑了,什么拜师求医,什么追求理想,又不指望一个小丫头光耀门楣,反正在这个年代,不准就是不准。所以,这也是一开始,白老爷为什么对她破口大骂的原因。 她跟阿宝的关系,也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尴尬。落英以前总觉得,虽然对阿宝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至少可以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可现在,她越来越不敢正视阿宝的眼睛了,因为她发现,跟杨医师待在一起那么久,她心里已经装不下另外一个人,就算曾经在心中藏匿过这只小小鸟,现在也打算松开牢笼放他远走高飞。 落英思忖着,是应该找个机会和他说清楚,不能耽误别人的青春,就算我不爱他,可愿意爱他的人多的是,谁都没有剥夺别人幸福的权利。 照旧是点点送信,生日前一天,落英给阿宝捎了段话,大致内容是,后天是我生日,希望你尽量来参加,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南方的雨,说下就下,临近傍晚时,才由瓢泼大雨变成了淅沥小雨,天气虽然不太好,但白老爷请来的贵客世交也都赏脸到齐了。生日宴会自然算不得隆重,可也置办地热热闹闹,像模像样,毕竟白老爷的掌上明珠要过成人礼,叔叔伯伯们怎么也得来个红包意思意思。 张灯结彩,夕照盈门,雨后的空气好不清凉。被大雨冲刷后的世界,总是有种剔透的幻境之美。彩云在余晖中缓缓游动,折射出的斑驳光辉又再一次普照大地。 可是,随着客人越来越多,落英心中升起了一缕担忧,我们家又不是什么名门贵胄,只是过个小生日而已,怎么邀请了这么多客人? 曾经有一次,是爹爹生辰的时候,他就在宴会上自作主张宣布了三哥的亲事,事后三哥誓死拒绝,可阿爹偏拿面子的说法使苦情计,让他顾虑一下自己的脸面,答应这门亲事,就当是为他尽孝了。虽然从那之后,落英一直觉得阿爹做事太卑鄙,鱼多好撒网,说出去的话射出去的箭,口耳相传的人一多,想反悔都是个难题,刚好给自己的苦情计加重筹码。可毕竟事不关己,祸不及身,她也没放在心上,如今一想到自己,落英不免感到后怕,但愿阿爹不要插手我的终身大事,这次不要,以后也不要,永远都不要。 宴会上,自然少不了的寒暄热闹,落英坐在爹爹和娘亲身边,同来庆生的叔叔伯伯们聊起了天。 此时,门外响起一把熟悉的沧桑男音。 落英转头看去,是李巡抚带着阿宝来了。 “老白啊,朝廷有点事,我来晚了!”李巡抚满面迎笑,诚恳有礼。 白老爷上前接住他,笑道:“来就来嘛,还带什么礼物,老规矩,迟到者罚酒三盏,上好的醉鱼溪!” “要的,要的!” .............. 晚上的光线太暗,总是有些看不清,落英定了定神,细细地打量。 束发后的阿宝,英姿飒爽,贵气逼人,一双妙目炯炯有光,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全然脱落成一个潇洒英俊的公子哥。 落英的呼吸怔在胸口,她看不出阿宝有哪些不对,甚至说,她的反应一直都很迟钝,从没在意过阿宝这些年来有什么大的变化。 可是,阿宝确实像变了个人似得,不只是外表,而是从内到外的变化。 他一见到落英,便欢喜地朝她招了招手,落英装作视而不见,心中还在打着小算盘,琢磨着待会该怎么和他说。 倒是阿宝,全然无视落英的冷漠,看到她此时在父辈面前拘谨的样子,宛如一个贤淑羞涩的小媳妇,看得他心中一阵狂喜。 过生日的流程倒也简单,先是白老爷致谢来宾,然后是落英为嘉宾们献上一曲《七槃舞》。 《七槃舞》,早是唐晋时期流行的一种舞蹈了,这舞一般由男性主演,对表演者的技术要求极高,起初落英选这支的时候,娘亲还担心她驾驭不了,可落英偏要学,白夫人只好教了她最简单的那段《七盘无声江浸月》,她也苦练了好几周才学会呢! 为何叫江浸月?七个盘子都宛如锅盖大小,由白玉雕成,近看就会发现,它们不是在同一水平面上,中间三个较低,周围四个较高,活似待放的花朵般,待到月儿升上树梢时,人们便发现那七个白玉盘全都投影在地面上,真的像水中映月那般奇妙。 等得早不如赶得巧,今夜月光如水,刚好是跳《七槃舞》的好时辰哩! 第十五章 求婚 随着一把浙东风味的丝竹声响起,弦乐组吹奏起了《念奴娇》。 曲风唯美,音色悠远。 远远看去,那弦乐组不是他人,正是师傅和扶弱,落英请了好久才把他俩说服的。 不知不觉,这轻锣慢鼓间隐约又多出了清脆的琵琶声,本来念奴娇是颇为豪放的曲子,这一混搭,倒让听众心中生出几许凄凉与悲叹来。有好奇之人左顾右盼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弹琵琶的人在何处。 千呼万唤始出来,眨眼间,一袭白衣的纤纤女子从天而降,朱红纮带,长袖舞衣,青丝万千缕,雪袂摇晚风。她侧身站在左盘上,腰身倾折,这一身打扮,看得在场人好不惊艳!就连阿宝都怀疑眼前的女子绝不是落英。 舞步转起,落英甩起长长的袖带,柔中带刚,如巨浪滔天。大浪倾落之时,又化成巍峨婉转的山峰,变为迂回曲折的湾流。继而,她从软绵绵的袖口中抽出一把银剑,剑刃衬着茭白色的月光,清冷肃穆。人们纷纷屏住呼吸,静待表演者的花样。 只见她紧握剑柄,一跃飞上对岸的右盘,一个旋转,银剑绕脖一周,她屈起右膝,左脚踩在上盘,回头一笑,便移到那上盘之中。剑柄顶胯,双拳捶腰,剑刃斜指云端。落英微微一笑,又变换舞步,飞转到左盘上,节奏紧跟笙乐起伏,每一步都似流星乍现,飞鱼腾空。 杨医师看在眼里,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平日教她的剑法,三年都没用上,这下倒派上用场了。 曲终舞毕,筵上的亲朋好友纷纷为落英敬酒庆生,落英酒量本来令人堪忧,可因盛情难却,就只好实实在在都喝了个满杯。 阿宝看到她熏红的醉脸,活像两只小桃子,心中又浮起一丝怜爱。敬酒环节一结束,他就坐到落英身边,拉起她的手说:“跟我来。”都是两小无猜,两边父母自然是没异议,落英喝地醉乎乎的,理智处于睡眠状态,只好任由他拉着手,拉拉扯扯去了后院的映雪池边。 池边,虫鸣窸窣,乱花迷坠,落英眯着眼,一副要醒不醒的死样子,阿宝拉着她的手说:“落英,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当然能啊,你不就是那个死胖子李阿宝!”她指着阿宝的胸口,笑了又笑,人喝醉了,耳朵倒是挺清醒的。 阿宝拉下脸来,正色道:“人家现在不胖了!” “那你在我心里也是个死胖子,一个可爱的胖子!”落英嘻嘻一笑,醉眼迷离的脸蛋在旖旎水光的投射下更显妖娆。 “落英,我今天有事情要跟你说!”阿宝见她醉的不省人事,真怕她听不懂。 “你说吧!”她把左手搭在阿宝的肩上,右手按住他的脖颈,拉到自己面前,趴在他的耳廓上,吐着热烈的酒气呢喃道“你说来,我听听!” 这个距离,好危险好危险。 阿宝心跳开始加速,拼命地加速,疯狂地加速。 他抬头看了看漫天璀璨的星野,许愿道:“如果时光,能一直停留在此刻该多好!” 转而,他的目光又停留在落英身上,他说:“落英,明日,我就要入宫了,上月去藏北打猎,武宗夸赞我的马术和射箭功夫过人,要封我做兵部左侍郎。” 还没等他说完,落英就打断道:“这是好事啊,去朝廷做官,多少青年才俊梦寐以求的,你怎么跟个娘们似得,你是怕我舍不得你吗?” “我知道,可是我今天来,我是想,,”阿宝吞吞吐吐,显然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想干什么?” “我想向你求婚!”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枚闪闪发光的戒指。 落英感到好奇,立马拿过来看了又看,问道:“这是什么?” “戒指。” 她疑惑地望他一眼。 阿宝解释道:“两年前,有一行葡萄牙人来到中原,他们带了许多珍宝来京城觐见武宗,皇上任命家父接待他们,其中一位信仰天主教的先知临走前,送给我这枚戒指,他说,戒指在西方寓意着守护,太阳,温暖,圆满,还有爱,戴在心爱之人的无名指上,上帝将会保佑他们一生幸福平安!” 阿宝说的那么郑重其事,落英却呆头呆脑,眼神中甚至还有几分不解,“可是,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送给我?” 阿宝怔住,他不明白落英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他轻轻捧起她的脸,努力望进她的眼睛里,此刻,也只有沉默的眼神能说明他的心意了! 落英双目流转,嘴唇翕动,有话想说却又无从说起。 阿宝屏住呼吸,尽量使自己表现得淡定,可内心又是另一种波涛汹涌,明日,我就要进宫入职了,这一别就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啊! 罪孽!当阿宝向她吐露心声的那瞬间,落英心中想到的竟然是师傅。这三年来,陪伴我的人是师傅啊,虽然他对我很严格,动不动就装高冷,甩脸色,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可是跟他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吃的是粗茶淡饭,做的是跟三哥跟阿宝在一起显然不一样的事情,虽然有点累有点苦,有点烦躁,可师傅对我真的很好,我甚至贪婪地想过,要永远这样跟师傅在一起。 是呀,我早已习惯了跟师傅在一起,我得陪着他,不能跟你走。 落英摇了摇头,一句话没说,继而又垂下了头,她不知道该拿什么勇气来正视他。 毕竟,拒绝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阿宝心如明镜了,是的,比雨水冲刷的白玉石阶还要干净明亮,没有一丝尘垢,那么果决。 他的心虽然像一头嘶吼的猛兽般,汩汩冒着鲜血,却还有沉重的呼吸,还有郁积的不满,还有反抗的激情呢,他对她的爱,还是有强烈生命力的,又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落英,我不会强迫你,但这枚戒指是属于你的,我要你带着,不要抛弃它。”他说着,紧紧拥她入怀,心中哀鸣着,请不要,连一个拥抱,都那么吝啬。 落英摇摇头,小小的铂金戒指,太沉重太沉重了,戴在我手上,怎么像戴上枷锁那般压得人喘不过气呢? “我要你戴着!”阿宝大吼。 落英一愣,此时也不敢摇头了,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一如以往那样,可是这目光瞬间好冰冷。 一个人,心中想着师傅。 一个人,为她,背弃自己的尊严。 爱到了骨子里,一个人就魔怔了,谁说不是呢? 看那花草树木,也像她,看那山川河涧,满满都是她的影子。 他可能觉得刚才那一声怒吼有些过分,吓到了落英,于是急忙抚着她柔软的头发,喃喃道:“不接受,也请不要拒绝,我不畏惧皇宫清冷残酷的生活,可是,我不能失去你。” 阿宝颤抖着,呢喃着,哀求着。 落英不敢摇头了,她该如何回答呢?连拒绝的余地都不给她留,到底这场博弈中,谁更心狠手辣? 落英顶住他的胸口,扑哧一声笑了,她还是用那副迷醉的语气道:“我知道,我不抛弃阿宝,阿宝要好好活着,好好奋斗,做一个大英雄!” 听到这句话,阿宝内心才宽慰许多,拥有父母的爱,是幸福的天赐,而得到她的爱,才是自己价值的存在,我会努力的,阿宝心想,我会努力做你最理想的依靠。 第十六章 摘豆角 时光如水,一转眼,又已是一个春秋。 阿宝虽进了皇宫,可心念落英,夜夜都会写信托付思念之情,从未间断。每每落英接到那一封封落笔为李小胖的亲笔信,都不知该说什么好,既然难于开口,她也索性不回了。反正我回与不回,你走与不走,都于我没太大关系。过客,又岂能是我这平凡女子能留得住的? 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对自己抱有希望,被追逐的那个人,总是会有危机感,这不是谬论,这是千百年来深藏在基因里的祖先猎训。 黄叶抱着秋风在窗外狂欢,秋日的天是极辽阔的,仿佛一整个世界都被蓝天包围着,天空中时不时飞过几只亦真亦幻的风筝,在饱满的白云间相竞追逐。即便不是春天,也有许多人想让梦想飞起来啊!人类是看不惯空白的,总要用遐想去努力填满那一片圣洁的地域,就像一颗空洞的心,总需要用爱才能把它温暖。 落英封藏好阿宝寄来的书信,便趴在红木雕花窗台上,向那辽远的苍穹望去,她折叠的双臂间,只露出一双空灵灵的大眼睛,揉捏起少女孤单的心事。 怎么天天见面,还是会想他?天天见,天天想,要是不见是不是就不想了?跟师傅相处好几年了,为什么不见他有过伴侣呢?一个人生活这么多年,该多孤单啊! 白落英,是你孤单了吧! 心中的一阵魔音响起,落英不禁一怔,吓得咽了口吐沫,四处张望,看清屋内没人后,才乎地又松了一口气。过后仔细回味一番,总觉得那句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 落英失神地噘起小嘴,心想:“真无聊,我还是去找师傅吧!”她站起身来,对着梳妆镜,捋直好盘起的长发,又换上镶嵌着袖珍蓝纹珠的缎面玉绸靴,偷偷溜出了白府。 “师傅!” 毕竟相处了好几个四季轮回,医师和扶弱也不得不习惯了她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小癖好。 “怎么了,你今天又跑哪去了?”医师在院里修花,扶弱也不知去了哪里。 “我,哎,你知道的,我得趁我爹不在的时候,才能出来啊!”落英垂着头,偷偷看着医师,小脸紧张地都红了,跟师傅撒谎的滋味真不太好。 “也罢。”医师转过身,屈起嘴角,继续说:“扶弱在后院摘豆角,你去陪他一块,今天没什么事了。” “啊?没事了,”落英有些失望,怯怯地低声说:“我还想去跟你去坐堂呢!” 杨医师听她说想去坐诊,蓦地顿了顿,一抹欣怡袭上心头,看来这孩子最近真的上心了,但他已另有打算,只好回道:“我知道了,今天就歇息吧!” 落英只好大踏步地去后院找扶弱。 秋阳下,扶弱正仰着头在竹竿地里摘那紫秋豆角,身后的蛇藤篮里,堆满了整齐而细长的秋豆角,都是师傅爱吃的。远远看去,扶弱真是长高了不少呢,他今年十二岁了,已到总角之年。落英最近一直琢磨着,该送他什么礼物的好。 她轻轻走进第三排豆角架,出其不意地拍了下他的肩膀,把扶弱吓了一大跳,他不禁埋怨道:“师姐,你怎么走路没声音呢?” “哎,才刚变了声,就开始对我指指点点了。”一听到扶弱那变声期跟鸭子似的呱呱声,落英就忍不住想笑。 扶弱不理她,转过头去继续摘豆角。 “真生气了?”落英凑上前去,一边试探地逗他,一边挠他的腋窝,把扶弱挠地直求饶。 “我没生气,真没生气!”他一边笑,一边使劲躲,手里的豆角都挪断好几根。 落英见他把豆角架都晃歪了,才停下手来,拍了拍手说:“你是不是十二岁了?” “是。”扶弱点头。 “我们认识四年了,我怎么不见你有什么亲人呢?” “我才出生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是师傅收留我的,这些年,我一直跟师傅生活在一起,就算有亲人,也早把我忘了!”扶弱脸上还带有孩童般的稚嫩,再坚强,再独立,这个年纪,也本该是属于孩子的。 落英一见提起了他的伤心过往,顿时撇开话题道:“话说,你也不小了,变声期都好长一段时间了吧!” “是啊!”扶弱苦笑,“我也挺纳闷,怎么男孩非要有变声期,我都觉得挺难听的。” “没事哈!”落英坏坏地安慰道,“变声期到了说明你正在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说吧,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到时候师姐负责帮你张网。” 她眼睛一亮,吓了扶弱一大跳,扶弱吞吞吐吐地说:“落英姐,我没打算找那个,,,” “啊?”落英惶恐地捂住嘴巴,虚张声势地说:“你怎么了?有什么苦,赶紧跟我倾诉一下,你别想不开啊,老天创造我们,不就是来享受人生的!” 扶弱红了脸,抬头看她一眼说:“我没想不开,不想就是不想!”说完,他又站起来继续摘豆角。 “真的吗?”落英心想,“扶弱竟然不亲女色,真是太搞笑了,难道他是断袖之才,董贤再世?绝对不可能,以我的观察,扶弱一定是跟直男在一起呆久了,没见过漂亮姑娘,所以身体才没什么反应。”落英脑袋一转,又跟他卖了个葫芦,于是趴在他耳朵上悄悄说:“明天中午,趁师傅午睡,你跟着我,我带你去杨柳岸,你去过没?”落英瞪着眼睛,满怀期望。 扶弱大概听懂了,不觉从脸又红到耳根,直摇头道:“没去过。” 落英拍了下他的头,轻轻骂道:“废物,近水楼台先得月,搁邻居你都没去看看,你好意思吗?” 扶弱抿着嘴,一脸的委屈,不逛妓院都要被骂,还有没有天理了?他许久才迸出一句话:“明天,我和师傅要去一个地方,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怎么去啊?。” “去哪里?”落英愕然,“师傅为何不告诉我?”她说这话的时候,分明有些哽咽,心中发问:为什么要走,偏不带上我,也不告诉我一声? “师傅不让我说去哪,”扶弱很为难,继而又说:“他不带你去,是因为他说,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不方便远行,而且,你父亲不是管的很严吗?万一再把你打骂一顿,你都这么大的人了,师傅总不能让你面子搁不住吧,他是为你着想。” 落英低着头生闷气,全然没把扶弱的劝解听进去,只是突然有种要被师傅抛弃的感觉,鼻头一酸,两行清泪落了下来。 第十七章 一只青鸟 “杨云舒!”落英气喘吁吁地跑到前院,看着杨医师,竟气愤地直呼师傅大名,她噘嘴埋怨道,“你明天要去哪里,为什么不带上我?”这句话,真的是饱含醋意。 “这次去行医路途遥远,过程艰辛,你若要跟去,我是照顾你,还是去为人治病?”杨医师看也不看她,满脸的决绝。 “可是我,我真的很想跟师傅在一起啊!”落英鼻头一酸,把想了好久的话终于说了出来,脸上的两行泪珠,顷刻变成了汹涌而出的泉水,通红的眼眶里,满在倾诉着委屈与不满。 “师傅,我跟你一起生活三年了,无论你去哪里,我都要跟你去,我才不怕吃苦呢!”落英伸出袖管揉着眼睛,倔强地边哭边说。 杨医师一把摔了手中的花铲,眼中的怒火简直能把人烧地灰飞烟灭,他嘴唇抖动着,却没舍得对她说出一句愤怒的话。 落英一怔,失神地抬起双眼,几乎从没见师傅发过这么大的脾气,她不禁浑身颤了颤,果真不敢说了,只是还堵着嗓子不住地抽泣。 转眼间,医师拂袖而去,眼见他就要进屋,落英飞快跑到他身后,抱住他的腰盘哭道:“师傅,你别走,求求你,别走!” 医师止住脚步,思绪不禁在拥抱里蔓延开来,许久,他想转过身来,可奈何被落英抱地死死的,挣都挣不开,他放轻语气,无奈道:“落英,听话,放开手。” 听到师傅的回应,落英抱得更死了,她丝丝啜泣地呢喃道:“我不放,我就要跟师傅在一起,如果你走了,不回来了怎么办?我不要再等谁,和你度过的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都是值得的!” 医师抬起头,面上的表情无法言说,这孩子,竟然对我这么依赖了。 “可我是师傅啊!”杨医师依旧很介意,非常介意,无比介意,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不管,反正我就要跟着你,一直跟着你,永远跟着你,天黑了,天亮了,起风了,下雨了,飘雪了,我都不放手!”落英又使出了耍无赖的招数,每每这样,师傅铁定中招。 杨医师挺起胸脯,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这样的拥抱,真是久违了,想起身后的落英,他突然发现自己心底的那份牵绊慢慢地松开了。 是的,十八年,终于可以放下了。 那一年,落英的母亲来到江宁城,她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杨云舒,云舒年纪尚轻,却已经四处行医救人,胸怀大志。 十八岁的苏为雪,和落英真的很像啊!一样的活泼,一样的率直,一样的纯真,那副模样,让风华正茂的杨医师挂念了好久好久,一念,就是十八年。 医师对她特别的好,虽然不知为什么,但就是喜欢看她哭,看她笑,看到她开心,他也无比开心。 有一天,杨医师终于禁不住好奇,问起了她的身世,苏为雪很信任他,便毫无忌惮地把自己的经历全都告诉了他。 二十年前,苏为雪是西方昆仑世界的一只青鸟,有一天,她奉西王母之命来到人间传信,因为多耽搁了一分钟,她没能飞过镜夜之门。小小的青鸟,孤身一人,在人间徘徊了一夜又一夜,镜夜之门一日一开,她在人间就要再等一年。有一天,小青鸟在树顶发现了食物,她正要向下俯冲,不料被树下调皮的男孩用弹弓打断了腿,青鸟极力哀鸣,像落叶一般随风飘转下来。她奄奄一息地在地上翻滚,血水沾满了翅上的羽毛,却还是飞不起来,最终倒在了疼痛的黑暗中。 当她醒来后,竟发现自己的断腿已被棉布包扎起来,只是却躺在一个锃亮的散发着微微铁锈味的笼子里,笼子的外面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他们抱在一起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是他们救了我吗?”青鸟想,“可是,在笼子里好难受啊,人类真是可恶,在昆仑,是永远都不会有笼子的!” 一开始她的腿伤还很严重,只能在笼中静静躺着,过了好些天,她发现自己的腿能站起来了,能走路了,于是便在笼中高兴地飞起来,可不料一飞便又被撞在地上。 青鸟哀痛不已,可是却没有办法,她只能在笼中一等再等,希望有一天,救命恩人能够大发慈悲,好人做到底把她给放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她发现那个女人越来越憔悴,行动越来越迟缓,笑容越来越深沉。她拉着男人的手,一张枯黄苍白的的脸上,笑容却比天池旁熟透的蜜果还要甜,青鸟难以想象,一张痛苦的脸上竟然还能绽放出这么美丽的笑容,这是否,就是人世所谓的幸福? 青鸟扬起头,歪着脑袋仔细看她,她双目凝住了,双腿立住了,屏息等候这个女人的进一步动作。 女人什么都没说,她缓缓打开铁笼,轻轻一笑,那笑,仿佛是对生命的释然,是恩谢,是执着,是追求,是感动。 青鸟哗地撑开翅膀,飞走了,走的时候她在白府上空盘旋了整整三圈,她看清了这个地方叫白府,于是心里就再也没能忘记。 青鸟回到昆仑后,每一次去人间都会飞到江宁一家姓白的大院里去看看,看着一双救命恩人的笑脸,她也觉得心情无比舒畅。 见惯了人世无常,习惯了人心难测的神明,还有什么比遇到好人更让人心潮澎湃的? 不久后,这家的女主人不见了,青鸟看见男主人每天都望着窗外发呆,在没人的地方,他总是以泪洗面,总是酗酒成瘾,总是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是真的无法醒来吗?应该是不想醒来吧!西王母说过,在人间,失去伴侣就如同失去半条生命一样痛苦。曾经她也只是听说,可如今真的见到时,却是比自己想象的更为惊心动魄,爱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呢?为什么没了那个人,就仿佛要疯掉,要死掉,如身临地狱一般恐惧? 青鸟决定,她要去帮助这个救命恩人,她要帮助他走出阴霾,帮他重新感受生命的快乐。 这便是她不惜一切投奔达肯瑟里,放弃杨云舒的原因,她来到人世,就已经确定了目标,坚定了信念,无论这条路上有再美好的风景,她也不可能驻留,这便是青鸟啊! 第十八章 心动 杨云舒的内心虽然百般挣扎,但在落英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还是举手投降了。 他一早就跟扶弱说过,这一去定是凶多吉少,行医人,本来就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在病患面前,自己只能是医师,不能再轻易标榜上其他的身份,更不能让自己心中有放不下的东西存在。 的确,这次远行,不是像平时那样闹着玩的,曾经,你可以忘记采药的背篓,你可以拿错药方,取错药材,你可以对病人的脉象和病征做出些许错误的判断,因为,师傅总是可以提醒你,教训你,重新再给你一次机会。然而这次,你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因为在战场上,稍不留神,就会有成百上千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你的疏忽而永离人世。 他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就是全江宁城疫情最严重的一个村镇,也是染织业发展最为繁盛的一个江南富镇。 镇佬两天前亲自来杨府拜访的杨医师,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竟然能着急到痛哭流涕的程度,已然让人唏嘘不已,他将全部的家当都带了来,甚至是传给儿子和儿媳的紫金如意灯都拿了出来。只是看他那心急如焚的样子,百姓处境之水深火热便可见一斑。 这场疫情,毫无防备,突如其来,与往不同,令人惶惶不可终日。所有人都或轻或重染上了这种致命的疟疾,脱发,腹痛,四肢无力,手脚脱皮,病到晚期时,则双目失明,食皆无味,最终会因五脏六腑的枯竭而死去。而病症的周期更是让人惊悚,从患病到死亡,竟然不足半个月,老天爷到底是有多么痛恨这个地方,才对这许多的生命不管不问,置其煎熬,任其灭亡啊! 医者仁心,杨云舒胸怀大志,野心勃勃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可是,他的野心长在了所有人都看不见的世界,在那个世界,拯救生命才是唯一的信仰,要他收下酬谢,即便是应有的酬谢,都是难上加难。 很多人都不曾了解他的身世,更不可能明白他有什么样的梦想。 他是一代名医李时珍的庶子,也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孩子,迫于李家的压力,云舒一直没能认祖归宗,甚至连跟父亲的姓都不可以。所幸,小云舒和他父亲像极了,都在医学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和兴趣,其实,与其说是兴趣,倒不如说是都有一颗人世间最善良的心吧,所以,他才毅然决然走上了毕生行医的道路! 人生的每一步选择,多多少少都是由自己做的主,这个选择也许并不是最好的,但在自己眼里,它始终是最对的。 晚饭时,落英高高兴兴地端上来一盘豆腐炒豆芽,她郑重其事地往桌上一放,轻轻撩起耳边的细发,兴高采烈地说:“师傅,扶弱,快来尝尝我做的豆腐炒豆芽!” 杨医师皱起眉头,问道:“怎么又是豆腐炒豆芽?” “是啊,难道你只会做豆腐炒豆芽吗?”扶弱也跟着不解地问。 “没有啦!”落英搓搓手心,指着桌上色泽形态颇为奇特的拿手菜哈哈大笑道:“你们有所不知,这可是有故事的一道菜!” “哦?说来听听。”她这么一说,扶弱倒也来了兴趣。 “你们看啊,豆腐和豆芽本来都是同类,可是豆腐长得很白,豆芽却长得瘦黄瘦黄的。有一天,豆腐看不下去了,他就对豆芽说:‘你看看你,怎么可以那么瘦那么黄。’豆芽很委屈,她说:‘我天生就是这么瘦黄的,怎么办哩!如果你看不惯,就把我吵一顿吧!’豆腐振振有词地说:‘吵就吵,我一定要把你变得跟我一样白!’结果豆腐就把豆芽给炒了一顿,炒着炒着,他们俩就在一起了,连豆腐也变黄了。” 落英说完了故事,瞪着一双圆眼,一会儿溜向师傅,一会儿溜向扶弱,想看看他们俩是什么反应,奈何师傅和扶弱都是云里雾里,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这样落英就看不下去了,她又撑起胳膊,全然一副怒气腾腾的架势,说道:“喂,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难道不好笑吗?这可是我编出来的最温馨的爱情故事了!” 看她气地无比认真的模样,杨云舒心中划过一道暖流,或许,世上总是会时不时地出现如此单纯又白痴的灵魂,和他当年认识的苏为雪所差无几。 这股暖流,久久不愿离去,竟又萌生要保护她一生的冲动,不过,冲动有时也只是冲动罢了,杨云舒瞬间压制住内心的冲动,他是被这个世界遗忘的人,他可以属于所有病人,却永远不可能属于她。 “哈哈哈哈!”师傅带头笑了起来,他不断眨眼示意扶弱,扶弱也白痴似得呲呲笑起来:“真的很好笑欸!”。 落英这才曲起樱红色的嘴角,扬起小脸得意洋洋道:“看在各位这么捧场的份上,我就和你们说说这个故事的寓意吧!” 这种故事竟然还有寓意?眼前的师傅和师弟都不觉惊掉下巴,看来我们还是太不了解她了啊! “豆腐和豆芽本来是同类,可豆腐偏偏要嫌弃豆芽,觉得她瘦啊,黄啊,没有自己白净啊,也没有自己有营养啊,豆腐非要改变豆芽,结果,不仅没有改变,连他自己也变黄了,而且还跟讨厌的那个人永远呆在了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嫌弃一个和你不一样的人,说不定有一天,她会变成唯一能陪伴你的人。” 她说这些话时,分明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杨云舒,目光如流水般柔和,琬转,旖旎,生动。扶弱看在眼里,也就明了了一切,或许,他早就知道了吧,可对于师傅,他毕竟比白痴落英要了解的多,最终,一定会有一个人的感情如竹篮打水一场空,唯一让人怜惜的是,不知这段缘,还能持续多久,会怎样持续下去? 答案,在另一个人心中,其实早已尘埃落定。 谁都无法决定另一个人的命运,正如,谁都无法决定另一个人的心。 “就让她一起去吧,大不了,我护她一生。”他心底突然有一个想法在不断地争鸣。 第十九章 第三个愿望 这一夜,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夜。 凉风摇摆着劲草的头颅,压下它不屈的身体,平日高冷典雅的银月,此时仿佛也被蒙上一层无法触碰的黑纱,世界,在黑暗中淡淡隐去,万物仿佛都在用静谧和隐忍宣告,深秋来了。 杨家庭院里,月光如暗夜下流动的黑河水,滔滔不息,隐隐无声。 “没想到,时间这么快就到了!”扶弱坚定地站在院中间,稚嫩的脸庞上,却睁着一双威慑人心的大眼睛。 达肯瑟里依旧是一袭神秘黑衣,让扶弱不觉怀疑他这些天来到底有没有洗过衣服,会不会散发出一些难闻的怪味,只好站的离他远一点。 “亲爱的古索,我们的缘分也许到此为止。”达肯瑟里的声音有一种来自异域空间的魔性感,使扶弱听着很新鲜。 “当然了,你已经兑现了你的承诺,可是,我的目的却没有达到!”扶弱本来就心有不甘,因此才显得不太客气。要知道,达肯瑟里可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凡是想跟他交易的,不管人妖鬼神,通通臣服于他,你凭什么,敢用这副口气? “哈哈!”魔法师似乎很喜欢大笑,他的笑,始终有一种看破人世看穿人心的无动于衷。然而此时,这笑里却夹杂着些许无奈。“你知道,我是不受天地管制的!”他绕有深意地看向扶弱,禁不住向前蹭了蹭,从下仰望他的小脸。 “是吗?”扶弱曲起嘴角,冷笑一声,若是在常人看来,必定会被吓到,因为孩子的冷笑,仿佛凝固在活体中的鲜血,那是自然的,病态的,无可逆转并充满着强烈死亡气息的。“看来,这一百多年的放生,把你胆子养肥了不少!”说着,扶弱拿出一只透明的保存完好的旧玻璃瓶,玻璃瓶的软塞是用金环蛇的蛇皮一层层压制粘结而成,捏起来充满弹性。 黑衣人目不转睛地望向那只玻璃瓶,他的颈部不觉微微一颤,但是并没有显出多么害怕的样子,而是用一种悲痛怜悯的眼神看着他继续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人类做交易吗?因为他们的灵魂太纯洁太美丽太值钱了,仅仅一百年的时间,我的能力就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你以为,我还会害怕一个小小的摄音瓶吗?” 扶弱此时才意识到不安,看来自己还是太不自量力了,他默默收起瓶子,努力抑制住身体的颤抖,可脸上依旧掩不住落寞如死灰般的表情。 他呶动了嘴唇,半晌才说出话来:“我本以为,,,,,” 他想继续说下去,却被达肯瑟里接住了话尾:“你本以为,从北域狼王那里偷走了摄音瓶,将我放生,我就可以对你万分感激,然后让你重新做人,你大可利用我的力量,达到与北域狼王抗衡的能力。可是你忘了,我是魔鬼,魔鬼是没有感恩可言的,你于我是恩人,却并非我的顾客,我们之间,本不需要遵守什么条约!况且,自由的味道真的太醉人了,作为感谢,我已经答应给你两次生命,小朋友,你以为化骨池是想进就能进的吗?” “我不信!”扶弱失神似得直摇头,他痛苦地流出酸涩的眼泪,双手紧紧捂住哭得通红的眼睛,耸动的肩膀下,满藏着不甘与不屈。现在的他,看起来真是十分可怜! 有时候,即便付出一百分的努力,也不一定能达到理想啊! 但是,在达肯瑟里看来,他的可怜也许会成为转机,因为,目中无人的魔鬼最讨厌跟他一样爱逞强的人。 “我很怜悯你,可是,这又能怪谁呢?狼王虽然残忍,但臣服于他的子民,皆是心甘情愿。你当初既然愿意跟随于他,又何必做出背叛的事情来?” “因为我想要自由,我想要重新做人,我不想再屈服于任何人!”扶弱的话音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原来,这就是他想要的一切,虽然一百多年的日日夜夜里,他无数次在内心呐喊过,但当这些清晰真实的字眼从他喉咙中挣脱出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依然为之一震。是啊,我就是想要自由,很想要很想要,你说我是叛徒吧,说我忘恩负义吧,说我好高骛远,不自量力吧,可是,不管曾经犯过多大的错误,我都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强大崭新而无畏的生命啊! “你很有志气,也很独特,没有一个被北域狼王收留的灵魂敢于与他作对,而你却不怕,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唯一一点!”达肯瑟里欣慰地望着他说:“人活着,总要有点血性,你很适合做人!”他微微一笑,深邃的眼洞里散发出不同寻常的光彩,魔鬼,偶尔也是有感情的,毕竟,他属于生命。 扶弱仿佛看到了希望,他抬起头,眼光熹微地瞧着他,像是看着一簇朝阳下的苞朵,他小心翼翼地问到:“你还愿意给我一次机会?” “年轻就是好,不像我,已经活的太累了!”达肯瑟里不住地叹气,引得扶弱心中阵阵不解,拥有无人能及的力量,也会有活累的那一天吗? “你知道人间曾经有过一个传说吗?”达肯瑟里说着,闪影般绕过他的身侧,一会儿,又从他身后绕过来,他摆弄着双手的指尖,一副势在必得的神情。“一个男孩在海边捡到了一只玻璃瓶,出于好奇心,他将瓶子打开了,里面钻出一只张牙舞爪的魔鬼,魔鬼万分感激,于是对他说:你把我救了出来,让我重获自由,作为对你的感谢,我愿意满足你三个愿望!男孩很开心,于是真的对他说了三个愿望。”达肯瑟里一边说一边认真观察着扶弱,继续道:“没有人知道这三个愿望是什么,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男孩最终的命运是什么吗?” 扶弱摇了摇头,他感到一种热辣辣的刺痛感从脊椎向上蔓延,侵占了他的头部,麻木了他的感官。 达肯瑟里笑了笑:“答案很简单,我再满足你一个愿望,你就知道男孩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了,怎么样,只有你一人知道的结局,是不是很有超越感?” 一瞬间,扶弱仿佛明白了他的意思,便欣喜地抓住他的长袖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还有希望能重归北域雪国?” “当然,这一次,你切记不要再优柔寡断。”达肯瑟里转过身,他的面前又一次出现了那条白色耀眼的狭长甬道,”机会宝贵,君当惜之,这一夜过后,我便会离开你的身体,我将给予你无穷无尽的能力,以及超越生死的寿命,当你收获到一千零一个灵魂的时候,就是重获自由之日!”说罢,达肯瑟里扬长而去,宛如一只矫捷的乌鸦,飞快地融进无边的黑夜。 第二十章 告别 一封圣旨的降临,使阿宝陷入了困境。 时过三年,蒙古蛮民又开始蠢蠢欲动,无端挑衅,蒙古北疆再次陷入无边的战乱,百姓身处动荡,日夜难安。多次战败的消息传回朝廷,又另人深感敌意来势汹汹,势必难当,文武百官心急如焚,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向武宗献策,大显神通。燃眉之际,正德皇帝一纸令下,却让这位年尚十八的少年侧夜难眠! 孤灯下,阿宝掀开棉被,站起身来,他抖擞下穿着白色棉睡衫的身板,套上一件深蓝色锦缎绣有黑色猫咪图案的棉外套,缓缓走到案桌前。 熟练地操起毛笔时,却发觉手指的力道忽然重了不少,日日写信的笔,如今看来竟像一把钥匙,打开了那扇门,等待自己的就不知会是什么。 “落英,”他这样写道,心中也在同步地一遍又一遍默念着,“你最近过得可好?”熟悉的字段后面,是一片黄橙橙的空白,阿宝不禁纠结起来,到底要不要如实跟她说,我要赴征边北,带兵打仗了?说了怕她为自己担心,不说又不像他的风格,对落英,他一向都是毫无保留的啊! 思索多时,最终还是决定告诉她,“十五日,我就要随常叔去北疆打仗了,这几月,临近外蒙古的边境地区战乱不休,先后派去前线的三位将领均一无所获,败阵而归,情急之下,武宗命我跟随常远将军一同出征,武宗待我如兄弟,平日相处时敬重非凡,如今到了用我的时候,又怎能狠心拒绝?常远将军是我的上级,也是我的恩师与伯乐,他教了我一身本领,如今要远赴沙场,我又岂有退缩的道理?况且,当初我受命进入皇宫任职历练,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大显身手,为国效力吗!这一去,必定生死难测,可是,战场终究是我的人生舞台,我既无所畏惧,也请落英不要为我过分担心!听说,北方也有很多新奇的宝贝哩,不管吃的玩的,我一定会像以前一样,选你喜欢的礼物带回来的,毕竟,我都已经习惯了,要说哪次忘记了,我才会觉得自己不正常呢!另外,要是哪户人家的公子上门提亲,不喜欢却一直纠缠的,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亲自派人帮你赶走。我在宫内,虽然与你相隔百尺深围,可对你的情意却从未阻断过,你放心,宫中公主格格虽多,但我平时都是以埋头工作,专心上朝,苦练武功为主,阿宝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未多看别的姑娘一眼,更加没有过二心!落英,你一定要平安幸福,阿宝,也一定会凯旋归来的!”落笔李阿宝。 写完这封信,阿宝才松下肩膀,长吁出一口气。心中有一轮暖日照耀着,即便坐在深秋蹙冷的板凳上,也抵不住身体源源不断的温暖,真心喜欢一个人,实在不失为一种莫大的幸福啊! 窗外,月光已是黯淡,狂风呼啸的时候,夜深无人的时候,那月光,是否也同样洒在了落英的窗前?一如我以往深情注视她的目光?我不在的日子里,月亮,也请你不要偷懒啊,你要代我好好的看着她,阿宝这样想着,才敢放心地沉入梦里。 “我们去旅行吧!”白夫人枕在白老爷的臂弯里,温柔地提议道。 “好啊!去哪里?”没想到,古板的老爷竟轻快地答应了。 “我来决定吗?” “当然,都听你的。” 白夫人稍稍抱紧了他,心中登时像倒了蜜罐一般,甜笑道:“我也没想好呢?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吧!” “都依你,那我们何日启程?” “明日就去,只是,我有点担心。” “怎么说?”白老爷以为她担心的又会是落英这丫头,于是轻抚她头顶的发丝道:“不用担心,落英已经长大了!” 听到这种话从老爷口中说出来,白夫人竟感到万分诧异,老爷,似乎变了。 “不是,我是担心你的酒坊。” “没什么,不是还有老三吗?他也是有家室的人了,虽然读书不行,但这些年跟着我,也成熟稳重了不少。”看他轻叹了一口气,解释的有板有眼,似乎真的是不担心,白夫人心里也放松了许多。 “你这样想,我就安心了,孩子们有他们的生活,我们实在强求不来。” 白老爷微微点头,表示认同她的话。 夫人转过身来,故意背着他问道:“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 “那时候,老爷还很年轻呢!” “哈哈,哪里的事!”白老爷听到妻子夸他,竟然还有几分羞涩,黝黑粗糙的老脸一红,奇迹般地惊现出几分可爱。 白夫人却悄无声息淌起泪来,呢喃道:“我从不后悔遇见你,与你相守的十八年里,每一分都是无比美妙的。” 白老爷怔住,夫人的话将他带回了数年前,在那里,他看见有一个男人成家,立业,困顿,成功,得子,丧妻,经历了人世间的所有痛苦和幸福,最终,在他将要绝望的边缘,上天又送给了他,一份珍贵的礼物,让他又得以重生一次。 可遇而不可求,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哪里是不可求,分明是未曾敢求嘛!白老爷想着,笑意不觉袭上心窝。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老爷你要记得照顾好自己,隔夜的茶水尽量少喝,对孩子也不要太严历了,要多关心自己的身体才是。你有胃寒的毛病,所以不要再吃宵夜,要按时吃饭,也不要为了查账簿熬到太晚,冬天的时候,就不要再勉强洗冷水澡了,到了年纪,怎么能挨得住那种刺骨的冰冷呢?酒也要少喝,有些应酬能推的就推了吧!每年清明,都是我带玲玉去尚山采茶,山上有一种淡紫色的茶花,味道特别不错,你很喜欢喝,对你的胸闷也有一些效果,以后每年清明,一定要让玲玉及时去采,时候过了,效果就没那么好了!我为你做的棉衣,冬天要穿的时候,一定吩咐橘红拿出来晒一晒,烤一烤,去去霉气,她比别人都要细心干净些,我也比较放心。卢姨做的汤虽然很好喝,可有时真的太咸了,我总怕喝了会对你身体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她顿了顿,咽了口唾沫继续道:“老爷,我说的,你都能记住吗?”夫人忘情地说着,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哽咽而沉重的呼吸声。 “知道了。”白老爷应了一声,像是清风拂过耳旁,看似不经意却令人全身的细胞都欢欣起来,他轻轻抬起胳膊,扳过她穿着单薄绸缎的柔软的身体,转身相视时,才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 第二十一章 不能放弃的梦想 一场秋雨一场凉。 万物在肃杀中迎接凋亡的洗礼。昂首的,低头了,青翠的,干枯了,鲜艳的,淡漠了,活跃的,沉睡了。没有谁是不服输的,就像,鸟儿在天空耗尽生命,鱼儿在水底漫步轮回。 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又让人无从怀疑。 这个季节最寻常的景色,大概就是成人字形整齐排列的南飞的雁群,不寻常的,大概也就是这片天空中,一道道锋利的争光夺彩的闪电吧。 林间小道上,早已是落叶茫茫,马蹄每一脚踩下去,都会有卡茨卡茨的清脆声响起。失去了百鸟争鸣后的森林里,这声音仿佛是一种宽慰,为赶了两天两夜远路的师徒三人带来一副劳顿中的提神药。 “师姐,你千万别睡着了!”扶弱在她后边的马背上扬着马鞭,时不时勾着头提醒她。 “啊!我怎么又睡着了!”落英这才大梦初醒,她习惯性地擦了擦口水,揉着眼睛端正好坐姿,一双望向扶弱的眼神仿佛在感激他的提醒没有让自己跌下马背,说实话,这已经是她第四十七次和周公去约会了。 杨医师在前面虽然一直默默关注着二人的情况,可对她这种不可救药的情况也是没撤,索性到最后扶弱叫醒她的时候连头也不回。 落英看在眼里,心中又是一阵失落,什么时候,我才能和师傅肩并肩啊?就算每天都能看到他的背影,我也觉得非常不满足,就好像曾经,每一次被爹爹要求背增广贤文,背菜根谭那些我不喜欢的书一样,我想要的,明明就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东西嘛! 落英有气无力扬着马鞭,抬头看看逐渐变得灰蒙蒙的天空,担忧地问:“师傅,是不是快要下雨了?”她指着远处闪电聚集的一片区域说:“你看,天上都开始打闪电了,好吓人啊!” “我们速度加快点,过了这段环山腰的下坡路,就是蒋家镇了。”杨医师侧脸向后瞥了一眼,依旧是淡淡的语气,这语气淡的一如他身上的车矢菊香气,因为难以久留,才让人无法忘怀。 “哦!看来一时半会还下不起雨哩!”落英回道。 “就算下了,我们不也得淋着?”扶弱在身后没好气地嘀咕。真是个笨蛋,光是笨这一点,就已经让他很头疼了,况且还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 “喂,你这个小鬼,每次我要和师傅聊天的时候,你总要插上两句!”虽然扶弱只是小声地嘀咕,却还是被落英清晰地捕捉到了。 “我哪有?”扶弱撅着嘴巴为自己解释,心中更是有一万个有苦说不出的哑巴在共同抗议。 “不要再做多余的解释了,反正在路上也是闷得慌,今天就让师姐对你做一次思想上的教育吧!”落英微微向后挺直腰板,荡了荡青骢马的辔头,认真地望向他说:“扶弱,你有不能放弃的梦想吗?”此时,她的青骢马已经与扶弱的小红猪并肩同步了,小红猪还是落英为他起的。 “我吗?”扶弱惊讶地用手指着自己,不觉抬头望了望阴云密布的天空,一行大雁正巧从头顶向南飞过,雷鸣的缝隙中,不断传来隐约的哀鸣。扶弱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也许,我是有梦想的,只是,当我离它不太靠近时,我也不确定,是否有资格拥有这个梦想,很不自信的时候,连跟别人提起梦想这两个字眼,都要揪着半颗心,现在,我又该从何说起呢? “你不想说啊!”落英睁大眼睛看着他,这表情倒像是在恐吓。 “不是。”每每这个时候,扶弱总是很烦躁,明明我的事情跟你没太大关系的,每次都要追根问底,女人就是麻烦!而且,我的事情,你有能力管吗? “算了,那我先说!”落英倒是干脆,不过在师傅看来,是她自己太无聊了才想找人唠嗑的,女孩子家,注定逃脱不了八婆的宿命。 不管扶弱有没有兴趣听,她照样是扬起小脸,若有其事地思考起来,砸吧两下嘴唇说道:“梦想这个东西,似乎一直都是在变的,像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不用上学,也不用看书,那个古人不是说过嘛,‘女子无才便是德’,简直太对了,特别是像我这样的,读书根本就没用嘛!分明是对牛弹琴!后来长大了,我突然发现,梦想不再是某样东西,它是提醒我去寻找一种感觉,仿佛是生来就缺失掉的,只是现在才察觉到,有时候实在太强烈了,”她一把抓住扶弱的手腕,吓得他鼻孔都张大两倍,认真道:“就好像太阳和月亮都不再属于自己!” 就在她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扶弱望住她的眼睛里竟泛起细微的波澜。他喉结处宛如一道鲸鳍划过,鼻腔里继而发出沉闷的认同声:“嗯!” “是吧!”落英显出非同寻常的欣喜,其实,她还是很渴望和这个师弟有共同话题的。 “嗯!”扶弱再次点头,朝她微笑,“长大之后,我们就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太阳和月亮了。” “那你的太阳和月亮是什么?”落英望住他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乎眼前这个人的梦想,或许只是出于师姐的好奇心吧,落英这样告诉自己。 “我的?”扶弱沉默了,他不是不想说,只是说不出口,男孩子的心事,总是不方便和一个姑娘家去说的。 “当然是跟着师傅一起学习医术啊!” “我问的是不能放弃的梦想。” “就是这个啊!”一道轰隆的雷声在耳边响起,把落英吓得打了个寒战,听扶弱这样说,她猜想一定是迫于师傅的淫威,所以才不敢跟自己畅所欲言的。于是继续道:“你骗人,正常人都不会这么想,我就不是这么想的!这种梦想太没有人情味了!” “你怎么知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谁说梦想就一定要选择有人情味的,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这么幸运吗?”扶弱一鼓作气地看着她,不能再老是被她欺负了,我的梦想,谁都不可能知道! 看到他涨红了的脸,落英才收敛起来,说道:“算了,不说就不说,反正我们俩只要一说话一定会吵起来。” 扶弱欲言,落英又莫名其妙气呼呼地说:“我还不稀罕听呢!我去找师傅。”说着,她揪紧缰绳,在手上缠了一圈,将马赶到杨医师身后,还往后朝他吐了吐舌头,扶弱将脸撇过去,看也没看她,他实在想不明白,像白落英这种女生,以后会找到怎样的人生伴侣,总之自己是完全没有兴趣的。 成块的乌云,一层层拼叠起来,很快,就覆盖了整个世界。 “我觉得乌云实在是没有什么优点,一点都不美,不过,它创造了雷电,这倒是真的!”落英在师傅身边喃喃道。 “这不也算是优点嘛!不仅是雷电,它还创造了雨和雪。”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落英拍了下大腿,“可是,这天阴了有小半天了,为什么一点下雨的意思都没有呢?” “可能是时辰未到吧!”师傅一边回应,一边抬眼望住远处的天空,一会儿又返回头来,说:“要是真下雨了,有你哭的。” “我才不会哭呢!我觉得雨中骑马散步,挺浪漫的啊!”落英摇起小脑袋,咬着嘴唇呢喃着,一看就是在做白日梦的表情。自从她拜杨云舒为师后,把师傅所有的关爱都抢走了,照她这种性格,说不抢走那才怪呢! “咦,那边有炊烟欸!”落英抬眼望去,指着远处冒着斜向东北方的白色烟雾,振奋道:“那里应该就是蒋家镇了吧!” “快走,我们到了。”杨云舒轻喝一声,便狠踢马腹,疾步向前。 第二十二章 初到蒋家镇 目的地到的如此之快,让三人心中都不觉微笑起来。 虽然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还是对这个镇子萧条的景况感到很惊讶,此时此刻,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死气沉沉。 “师傅,这个镇子也太安静了吧!安静的,我都觉得有点不正常。”落英不敢再大声说话,似乎是被这种气氛给震慑住了,不用说,这种感觉三人心中都是一样的。 扶弱在队伍的最后面开口道:“师傅,前阵子不是这个镇子里的蒋老头来找你的吗?为什么我们到了城门外,都没人来接呢?” “也许是有急事未能赴约吧!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在镇子里随意看看,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扶弱点了点头,眉头紧蹙起来。 他们走的是一条宽阔古老的青石板大路,因为阴天的缘故,本来就空荡的街道上,显出一种莫名的萧索和凄凉。家家户户都紧闭着大门,只有屋顶冒出的炊烟出卖了这座房子的死亡证明。 杨医师一边赶马一边左顾右盼,似乎是在观察这个镇子的情况,但又不是太像。 “扶弱,你把干粮拿过来。”杨医师说着跳下马背,开始牵着缰绳徒步走路。 医师给两个徒弟分发了青稞饼,自己留了一个馒头,仔细包好后,将他那纯黑色的马匹拴在路旁的一棵梧桐树下。 原来,这树旁有一口老井,井边放着几块捶洗衣服的大石头,从远处望去,分明是一堆乱石,落英不禁惊叹,师傅到底是怎么发现的。 没办法,师傅就是师傅,总是会不经意地带给你惊喜。他从井里捞上来一桶水后,便用手指仔细搓了搓,放在嘴里吸啄的时候,表情忽然严肃起来,看来这水有点问题。 “师傅!”扶弱很担心,怕师傅以身试毒,出什么意外。 “没事,这水的味道只是有些奇怪。”他又沾了一点放在口中,嘴巴蠕动了一会道:“这井水暂且不要喝,我们继续向前走走看。” 又绕过几弯街道,前面忽然有锣鼓声响起,在这种氛围下,不用想也能猜到,是丧事。 等送葬的队伍行至他们跟前时,杨云舒认出最前方披麻戴孝的一位老者,正是前几日不远千里到江宁城找他的蒋佬,怪不得,原来是家中有白事,一瞬间,四目相对,杨云舒确定他是望见了自己,可蒋佬居然把头一沉,收起惊讶的目光,继续随队伍行进,完全无视路边的三位异客。 “咦?”扶弱疑惑一声,毕竟他是记得这张面孔的,可他看向师傅的时候,却发现他的脸上只有淡定,扶弱心想,也许师傅考虑到,人家要办丧事,总不能在半路上接客,这样也是坏了规矩。 见了人烟,就容易落脚了。 他们最终去了一个卖布归来的老妇人家里,老妇人只有一个孙子,奶孙俩相依为命许多年,当杨云舒问起她为什么要去别的镇上卖布的时候,她竟只一味地摇头,老泪众横地哭了半天才肯说出真相。 原来,这个镇子以染织业为生,也正是因染织业而出名。 一年前,蒋家镇还是应天府管辖之下颇为富有的一个大村镇,镇上的许多户主世世代代都以织布为生,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店面,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本地产出的布料都要比别处精细许多,再加上染织技术又独到,很快便传出了名声,外地人到访此地,多半是为蒋家镇的彩布慕名而来。 只是,怪事发生在一年前的一个夏天,有一位村民在平日每天都用的水井中打了一桶水,喝过后便染上一种怪病,两周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不仅闹到官府,还搅得所有村民人心惶惶。一而再,再而三,井水不断地吞噬生命,人们开始抗议,可官府也没有办法,毕竟他们喝的也是同样的井水啊! 后来,大家索性团结起来,一起去镇外的墨山河里挑水吃,这可是离蒋家镇最近的一条河了。令人心酸的是,河里的水也不能吃,陆续死过几条人命后,敏感的村民决定不再去挑河水了。官府摸不着头绪,国家又没重视起来,为了生存,绝望的村民有许多都放弃了守候几百年的家业,纷纷逃往外地去投奔亲友,留下来的也是无依无靠,只能去附近的村镇打水运回自家储存起来,才勉强存活到现在。 他们今天留宿的这户人家,便是后者。 三人明明都渴得喉咙要冒烟了,却也只能忍住不说,毕竟不能让老妇人为难,一想到往后要吃这种苦,落英心中退缩的念头再一次滋生出来,不过,我不能被师傅和扶弱看扁,这样一想,整个人就精神多了! 晚饭过后,杨云舒向老妪问起来有关蒋佬的事情。 “你知道蒋佬是做什么生计的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镇上生意做得最大的,听说彩布都卖到江宁城了,蒋佬的儿子在官府做事,所以在我们这里也是有些威望的,一般人不敢得罪他!”老妇人形容起来,眉飞色舞的,看起来她是一个性格极为乐观的人,否则怎会坚强地活到现在。 “也是,”杨云舒点点头,“不过我看他今天出现在送葬的队伍里,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老妇人机灵地望向窗外,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是他儿子过世了。” “这样啊,”医师心中明亮起来,怪不得要装作不认识,原来是悲伤过度,自己还是不够体谅别人。 “那是什么原因呢?方便说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这个节骨眼上,哪天都要死好几十个人,谁不是守着自己的命过日子,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别人!”老妇人情绪有些激动,大概是不想说太多,“不过,”她平静之后又说:“很可能也是因为水的问题。” “如果这样的话,看来真得好好研究一下这里的水了。”杨云舒自言自语,老妇人听到却瞪大眼睛,问道:“你真的能救我们吗?” “这个,鄙人不敢断言,不过请阿婆放心,我既然来了,定当尽己所能。”杨云舒说出这句话时,顿觉心中又压下一块重重的石头,走上行医不归路,不也正是因为许了这一个又一个善意的诺言吗? 他为了怕给两个徒弟增加压力,早早就吩咐他们去旁屋休息,可谁知,门外摇曳的树影之下,落英和扶弱正贴墙听着里面的对话。 明日,等待师徒三人的不知会是怎样的征途。 第二十三章 擅作主张 不知是谁传出的消息,一大早,师傅就被村民堵在院子里,小小的院子此时已围得水泄不通,落英起来洗漱的时候,看到这么多的人,吓得又躲进屋子,连洗脸水都是拜托阿婆给送进去的。 “看来这镇上的人真是被急坏了啊!”落英望着窗外熙攘的人群对扶弱感叹道。 “但愿师傅能找到治好他们的药方。”扶弱若有所思道。 “可是,我们俩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而且,在这里根本就看不清外面的情况。” “我也挺想帮师傅的,不如就出去看看吧!”扶弱提议道。 “也好。” 说着,二人就去了院里。 杨云舒摆了一条黄梨木长桌在正堂内,前来寻医的村民都整齐地排好队伍,一个挨一个等着。医师今日穿了一件淡青色长衫,他的手指因为常年接触中药,已经染上了黑色的药渍,也正因为手上的这些痕迹,才让他看起来更加可信。 察颜切脉,已经是雷打不动的流程,可是今天,他似乎更加注重询问病人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饮水这一块,落英心想,师傅定是确定这里的水有问题了。 杨医师一向秉承“不知已病治未病”的原则,他既然愿意给许多人开药,就说明这种病还不算不治之症,这里的村民有很多都是有生还希望的,一想到这些,落英便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我要去帮师傅!”她信誓旦旦地对扶弱说。 “你怎么帮?”扶弱早就习惯她这种三分钟热度的陋病,完全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肯定不是去给那些村民看病,再说,以我们俩的资历,人家也不愿意让我们看啊。”落英总算是说了几句实话。“不过,我觉得这里的水,肯定有问题,趁师傅现在正忙,我们赶紧出去打探一些情况!”说着她站起身来,做出欲拉扶弱走的动作。 扶弱犹豫了,他一向这样优柔寡断,什么都听杨医师的,就算让他背着师傅去干好事,都跟押注半条命似的。这一点,落英跟他绝对是不一样。 “走啦!”落英又使劲拽了拽他的衣袖,细声道:“我昨天晚上刚发现,这家后院还有一个小门的,应该是阿婆赶鸭子的出口,门口有好多鸭笼呢!待会我们偷偷从那里溜出去,不就得了!” “要不,你自己去吧!”扶弱想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口,那副表情好像在说,我就是这样子啊,宁愿做缩头乌龟,也不愿背着师傅擅作主张。 “喂,别让我看不起你啊!你要再这样的话,下次我就不光是抢你的伙食了,我要把你的洗澡水,私房钱通通抢走!”落英抓着衣服恐吓他,把扶弱吓得瞪大眼睛,表情扭曲地十足的滑稽,他大概真以为落英知道他的私房钱是放在哪里的吧。 “我去就是了!”淫威之下,岂敢不从? 扶弱摆正自己的领口,拂去衣衫上的褶皱,便随落英一起偷偷溜出了阿婆家。 二人出了后院门,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幼稚,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充分的准备,两人就像是无头的苍蝇,在小镇里转来转去,转去转来,偶尔碰到一两个路人,还都是挑着水桶刚从镇外赶回来,想跟别人打探些什么情况,人家也都是没空搭理。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了一座宅邸之前,琉璃彩瓦,雕梁画栋,就是因为看起来就不够素气,才在这么多的房屋中脱颖而出,格外显眼。 “去看看!”落英用眼神示意扶弱,扶弱即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在墙根处弯下膝盖,落英便踩住他的肩膀爬了上去。 他俩所处的墙根是在后院,江南人家的后院一般都被布置成小桥流水式的园林景观,这家当然也不例外,只是抬眼望去,院落西南角一个小小的莲花池中竟然光秃秃的,看起来一点生气都没有。 虽然脚下开始传来扶弱难受的呻吟声,但任务要紧,落英还是决定不管他,继续定住神仔细观察,她觉得那个莲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如果只是废弃的池子,不至于把凋败的残叶全都清理干净,虽然莲池的形状设计的颇为独特,宛如一个迂回的天然湖泊,上面的一些彩色壁画也是修建时由技术老成的工匠精心雕画而成。但是,整体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莲花池,反倒像一只装水的大水缸。 对了,就是水缸,水质干净的和平时吃用的水绝无差异。落英肯定的点点头,她往墙内继续挪动了一指长的距离,竟发现水池内有一圈圈的涟漪出现,难道是,这水里有东西? 落英感到非常奇怪,养鱼不在鱼缸里养,偏偏养在光秃秃的莲池中,不说情调了,真是一点审美逻辑都没有。 这时,有人来后院了,落英隐约听到老头说话的声音,她肩旁一酸,正想往下缩,不料被那蒋老头撞了个正着,他指着墙头上趴着的落英惊呼道:“有贼,抓贼!快来人啊!” 落英一听到蒋老头的惊呼,吓得腿也酸了,一屁股坐在扶弱的脖子上,她上半身拼命贴住墙,才保证自己没有掉下去,但身体的重量却瞬间把扶弱压得跪在地上,屁股底下不断传来哎呦哎呦的呻吟声,此时她心中即便有一千个不好意思也来不及道歉了,情急之下,只好拉着他往偏僻的小道上逃。 逃了不知有多远,更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不过估摸着应该不会有人追来了,落英才敢停下来,想他们平日练功也不是白练的,这不关键时刻还是救了自己一命嘛。 “哎!好渴啊!”落英一屁股坐在一棵梧桐树下,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遭这种罪,挨渴和挨饿有什么区别啊,至少对自己来说,不喝水的时候,就跟不吃饭一样,必定是有气无力的。 难以想象,这里的村民是怎么挨过这一年断水的艰难日子的。 还好初冬的季节,天气一点都不热,这样的气候最适合保存体内的水分,虽然跑了一身的汗,但还不至于累的虚脱,两人正在树下歇息时,一滴水珠不经意打在落英的手背上,水珠是透明的,不过黏黏的,有点滑腻。 第二十四章 雪鲤 “该不会下雨了吧!”落英自言自语,仰起头要看个究竟,谁知一滴水珠又啪嗒一声落在了额头上,眼前只有稀疏的黄叶和虬老粗壮的树干,“是下雨了吗?”她看向扶弱再次发问。 扶弱也发觉到不对劲,立刻站起来警觉地绕着这棵梧桐树看了一整圈,是很正常的梧桐树,他内心肯定道。 “小心!”正当他要放松警惕,继续坐下休息时,树后忽然传来落英的尖叫声,扶弱猛然坐起,赶到她身旁去看,只见师姐指着的一根树干上,缠着一根碗口粗的大蟒蛇,蟒蛇的颜色和梧桐树枝干的颜色一模一样,真是善于隐藏的家伙,刚才从树叶上滴下来的水正是这只巨蟒的涎液,一想起刚刚那幕情景,二人就一身冷汗,亏得刚刚还浪漫地以为是老天有眼,要给这里的村民下一场大雨,没想到,险些落入虎口了。 “还愣什么,快逃啊!”扶弱吼住已经吓得瞳孔幅散的落英,抓住她往不知名的方向拔腿就跑。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天寒又增瓦上霜,我们到底是得罪谁了啊!”落英气喘吁吁道。 接连逃了两次,全身的力气已经用光,早上吃的早饭大概也都消化完了,师姐俩瘫倒在石头上,等喘过气返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跑到一个山洞口,洞口不大,准确地说,只能容一人身,稍微胖些,都难以钻进去。 好渴好想喝水,此时落英的心中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虽然又饿又累,不过口渴的痛苦程度已经把那些无关紧要的知觉全都抹煞掉了,望着漆黑的洞口,落英仿佛听见了隐约的流水声,她咽了口唾沫,口水划过干涩的喉咙时的刺痛感使她立刻清醒起来,她集中精力再仔细听,竟发现这不是幻觉,而是真的有水声,她惊喜地对扶弱说:“师弟,这里面有水耶,我们进去看看!” “山洞里很危险的,万一再遇到蟒蛇怎么办?”扶弱看起来一点都不想进去。 “不可能,今天天气这么暖,蟒蛇应该都出来晒太阳了,况且,你不渴吗?听说山洞的尽头一般都有溶湖,地下河什么的,那里的水都很干净的。”落英安利道。 扶弱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已经没有多余的唾液能湿润即将开裂的嘴唇了,口干舌燥,说的就是自己。其实,他还是很想去的。 磨蹭了半天,终于还是进去了。 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到处充斥着潮湿,腥臭,腐烂,黑暗,危险,未知的气息,令人从头到脚,都是不安,可越是这样,就越想要朝前走。 他们俩刚进入洞口,就捡到一根烧了半截的火把,扶弱用最古老的方法把它点燃后,便举着火把走在前面,即便他很害怕,但为了保护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这时也应该表现出男子汉的样子。 洞口从一开始的一人宽,逐渐变得开阔起来。虽然流水声越来越近,但泥土和空气也越来越潮湿,幽幽的火把扑闪扑闪,像是眨着大眼睛的猫咪,落英的心中,开始忐忑起来。 “扶弱,前面还有路吗?”落英在身后抓着他的衣角,声音颤抖着。 “嗯,”他点点头,“只是,前面的路越来越泥泞了,你要当心点。” 落英也点点头,扶弱看到洞壁上他们的身影被放大两三倍。 突然,落英踩到一个坚硬的东西,她让扶弱停下来用火把照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那个东西从泥土中抠出来,谁都没想到,竟然是一把小刀,刀刃大概只有男人的手掌那么长,小刀上沾满了稀泥,落英擦了好久才擦干净,她举起来仔细检查,只见刀把上清晰地刻着蒋记的字样,是镇上人家的,但是,姓蒋的那么多,会是哪一家呢? 此时,找水最重要,二人收起了狐疑,继续向前走。 这个山洞很平坦,从头到尾都没有岔道,两个人没用多久竟然就走到了尽头。水声,仿佛就在耳边,可是,明明已经走到了尽头啊! 扶弱用火把环顾了四周,只有怪石嶙峋的洞壁和吊在洞顶张牙舞爪的蝙蝠。落英不相信,抬脚对着四面墙一阵猛踹,刚开始没什么异样,踹的落英脚都疼了,石壁还是一动不动,可当她蹲下来揉脚踝的瞬间,左边的一面墙轰然倒塌,“我就说吧,这里一定不是尽头!”她高兴地看向扶弱。 沿着这个新洞口走了大概有十几米,眼前竟豁然开朗了!一条瀑布从天而降,滔滔的浪花顺着湍急的水流一齐卷进了一面望不见尽头的地下湖泊中,氤氲的水汽弥漫了整个空间,落英觉得此刻连自己的呼吸都是水的味道。 他们二话不说,立刻奔向湖边喝个痛快。 等到意识完全清醒的时候,落英躺在湖畔上,望着遮天盖地的瀑布,和一望无垠的水泊,心中开始微笑,这下,村民终于有救了! 水花打在她疲惫的脸上,落英屏息,瞥见离自己不远处的岸边停靠着一只小渔船,虽然船身已经长满了绿茵茵的水草,却仍然遮挡不住它崭新的迹象,能开到山洞里的船,不用说,也是在这里造出来的。 落英小心翼翼地跨上那条船,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空荡的船舱里,除了密密麻麻满挂着泥垢的渔网,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一个小鱼干的尸体横躺在舱尾中,山洞里的光线不是很好,火把也燃尽了,落英之所以能看到它还是因为鱼干的体内有着一团亮晶晶的球状物,鱼的身体本来是雪白的,因为时间太久变得有些发黄,透过黄白相间半透明的干肉片,球状物的光亮显得愈加柔和,落英拿在手里,除了好奇,更多的是,爱不释手,她感到非常奇怪,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是什么物种,当下就决定把东西拿回去给师傅看。 前来寻医的人大部分都已经回家了,院里又恢复了宁静。 “师傅,你看!”落英捧着鱼干,欢快地跳到师傅面前。 “你们去哪了?”杨云舒一脸的质问,“午饭在锅里热着,阿婆已经睡了,你们自己去吃吧。” “我不,师傅,你得告诉我这是什么鱼我才吃饭!” 医师望了她一眼,就跟平日授课时一样面无表情地回道:“这是雪鲤,”他并没有显得不情愿,而是很乐意地说:“鱼类本来就有净化水质的能力,雪鲤的效果犹为显著,它体内的那颗明珠是一种生物,叫做冰梧子,因为体型像梧子般大小,故有此名,净化水源的奇特功效就来自于它。冰梧子因为通体雪白,夜晚又极其明亮,因此被很多人奉为珍品,其实它本身也有很珍贵的药用价值,为了钱财,捕杀这种鱼的事情并不少见。” “这么说,这种鱼跟水有很大的关系了。”落英望向远方呢喃着,脑中浮现出一个人的面孔。 “本来数量就极少,又因为捕杀过度,近些年,这种鱼很少见了,我正好奇,你们是从哪里得到的?”杨医师感叹道。 “师傅,你怎么知道有这种鱼的,我以前从来没听你提起过啊!”扶弱疑惑道。 “十二年前,我来过这里。” 第二十五章 少女心事 当晨曦的第一道阳光洒向大地,整个世界都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紫灰色的夜衣渐渐褪去后,万物开始接受阳光的洗礼,鸟儿鸣唱着,鱼儿欢游着,美好的天空下,谁都不想荒废一丝一毫的呼吸。 落英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边摸着自己油乎乎半眯着的睡脸,一边懒洋洋地感叹:“哎,天怎么越来越冷了,我都变得这么赖床了!” 察觉到半晌都没人理她后,才知道屋里原来一个人都没有,自己果然又是最后一个起床的,她在心底无奈道。 都没来得及洗漱,落英就跑到院子里,她从小就是这样,早上起来只要看到身边的人都不在,一定会坐立不安,通俗地讲,就是依赖性太强了。 阿婆家的房子不算大,平时除了他和小孙子住在一间屋,只有一间房是空闲的,还是早年她老伴为了儿子和儿媳成亲才盖的,只是儿子儿媳去了外地很久都没回来,房间也早已落满灰尘,鲜少打理。如今落英师徒三人落脚后,她决定把那间房再清扫一番,没想到,打理一番后,房子看起来竟还算宽敞明亮,足够医师和扶弱两个人住下的,而落英,因为是女孩子家的缘故,就只好和阿婆挤一挤了。 落英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要去找师傅,这大概是习惯使然,从十四岁到十八岁的这四年间,她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去师傅家,等到练功完毕后,再跑回家吃早餐,只为了把爹爹给应付过去。拜个师傅,可真不容易,落英有时候会这样埋怨,可是,毕竟还是值得的,想到师傅的种种温柔和对自己的笨手笨脚无可奈何时,落英总是会美滋滋地傻笑起来。 她连门都忘了敲,直接就推门走了进去。 “咦,怎么没人呢?”落英歪着脑袋四下环顾这间老房子,房子就这么多大一点,在门口就能一览无遗了。 她失望地离开后,又回到院子里,阿婆正在洗衣服,她的小孙子正在一旁掰着黄灿灿的玉米粒。落英走过去,沉默着拿起一个玉米棒也象模象样地掰起来,她可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她一向活的真实坦率,敢做敢言,这一点是落英最颇为自豪的,也是她易于与人相处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阿婆注意到落英站在身边时,不觉吃了一惊,阿婆的耳朵不好使了,有时候连人走路的声音都听不到。落英咧嘴对她投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在晨光里显得格外可爱,充满着生命的朝气。 阿婆望着她的脸,眼神中满溢出喜爱之情,她一直觉得这个小姑娘与自己很投缘的,阿婆肩膀不好,她便会给她按摩,有时候阿婆身体的某个部位被磕碰到,落英也会自己给她上药,阿婆一直都很欣慰,这个小姑娘很有热情很有朝气呢! 落英收起笑容,露出了急切的目光,她问道:“阿婆,师傅去哪了,还有扶弱,他们一起的吗?” 阿婆的眼珠虽然变得深黄而浑浊,却依然闪动着矍铄的目光,皮肤上深陷的褶纹,明显是生命舞动过的痕迹,她的身体已经缩水,喉咙已经干瘪,但声线却依然饱满有力,她平淡地对落英说道:“我也不清楚哩,他们起的比我还早,不过不用担心,两个大男人在一起,还怕什么,小英啊,厨房里有玉米粥,还有酸菜叠饼,趁还热着,你快去吃吧!” “唔,”落英轻轻点头,回应道:“没事的,我现在还没胃口,等会儿饿了再吃!” 她说完后再仔细回味阿婆的话,竟然意外地发现今天的早饭都是自己爱吃的,她认真地问道:“阿婆,你平时都会做这些早饭吗?” 因为听力不好,阿婆总要先愣一下,等在心里把落英的话都串过一遍后,她才抬起头来颤微微地回答道:“不是啊,是杨医师拜托我的,他说自己的徒弟喜欢吃玉米和酸的食物,希望我做饭的时候能考虑一下,我还寻思着,他有两个徒弟,到底是哪个徒弟喜欢吃呢?你喜不喜欢啊落英?”阿婆望着她,很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落英起初凝住眉头怔在那里,听阿婆仔细说完后,心中才豁然开朗,原来都是师傅的意思。可是阿婆既然当面问这个问题,她就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急匆匆地回答道:“没有啊,我还可以啦,大概是扶弱喜欢吃!” “那个,我先去吃饭吧,怎么突然有点饿了!”落英自言自语着,其实她刚才心里激动地砰砰跳,估计脸也红了个通透,只好借个理由先闪为妙,说着,便把手中未掰完的玉米棒放回了木盆中。 阿婆见她急忙走掉,缓缓屈起嘴角,卷起袖管继续搓衣服。 落英草草吃完早饭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躺在床上,拿出那面一路随行的小镜子,对着镜中的自己,端摩来端摩去。我还很年轻呢,皮肤还是嫩嫩的,她捏着自己的小脸蛋在内心肯定道。 每个女孩大概都是这样,看到镜子的第一眼时不是在意自己美不美,而是在意自己有没有变老一点。因为,即便不是倾国倾城的脸蛋,只要青春无敌,自信不减,就依然可以拥有强大的杀伤力!更何况,我根本也不丑啊!虽然不算沉鱼落雁,但至少也算清秀可人。落英对着镜子,越发地着迷起来,因为心中想着喜欢的人,她便不知不觉中学会用对方的眼光来看自己,这样看着看着,便能找出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来,优点再放大一点,缺点再修正一点,一直这样下去,绝对会越来越完美!所以说,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美的,这句话不无道理。 只是,她又想起了阿爹和娘亲,这张脸毕竟是他们给的,虽然她极力想压制住,却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起他们来。这是第二次重量级的任性了,落英心想,希望阿爹阿娘看到自己留下的信能够给予一定的谅解,毕竟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臭丫头了,现在的我,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主见,能明辨是非,我生活得很快乐,这样想过后,落英又觉得自己很矫情,“有点自卖自夸了吧!”她对着镜子吐吐舌头,“而且,也不总是一直快乐的,有时还是会很烦恼的。”想着想着,她又嘟起了嘴巴。 其实,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临走前那晚,她将思虑再三才写好的信塞在窗台底下后,就早早入睡了,为了怕第二天赶路没精神,落英很努力地让自己沉入梦乡。白夫人发现她今天睡的这么早,突然感到很诧异,便悄悄进去看了看,于是乎,就发现了落英留在窗台上的那封离别信,白夫人看完后,又不动声色地把信装好,放回原处,因此,才有了她在睡前和白老爷提议去旅游的事情。 白夫人,大概是太在意她了吧,因为太爱她,知道她想要什么,所以才决定松开她的翅膀。爱一个人,从来都不是把她拴在自己身边,而是感受她的感受,喜欢她的喜欢,梦想她的梦想。落英和自己一样,都是渴望自由渴望追求渴望爱情的小小鸟,也许,是时候,将她放飞了! 白夫人想着,轻轻捋了捋柔长的发丝,手指所过之处,几根脆弱的青丝缠绕在指尖,她凝望着,轻笑着摇摇头,不必说情深义重,更何况,是时候让她适应,我不在的日子了。 第二十六章 赤焰鸟 窗外响起熟悉的声音,那是一连串轻快的脚步声,和竹篓放在地上发出的哐当声响,虽然声音轻得微乎其微,但落英还是很敏锐地辨识出来了。她拿开镜子,偏着头望向窗外,只有穿过房檐的光秃秃的树枝在微风中向她招手,落英索性从被窝里爬了起来,她整理好衣衫后,欢快地走到院子里去迎接师傅和师弟。 升在半空的太阳下,杨医师和扶弱正在用湿了水的面巾擦拭脸颈,看到他们累得赤红的脸颊,落英心想一定是去采药了。 “师傅,你们去哪了?”落英不知自己是关心还是质问,总之紧张的连语速比平常快了好多倍,一向细心的医师大概是察觉到了这细微的变化,脖子处不禁抽动一下,惊讶地看着她问:“咦,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师姐,你每次都问我们去哪了?我只要一回来,都猜得到你会说这句话!”扶弱擦好脸,呵呵笑着,定定地望着她。 “你们走的时候干嘛不告诉我!”落英愤愤然,做女生的好处就是,可以跟喜欢的人,跟熟悉的人撒娇卖乖,就算稍稍过分也不会被嫌弃。 杨云舒正色道:“我们以为你要睡到正午,就没敢叫你,谁知这才食时你就醒了,真是令人刮目相看,你放心,下次为师再也不敢把你落下了!” 扶弱看着师傅一本正经地嘲讽落英,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这表情,也只有师傅能做到了,既嘲讽她又做了道歉,既教训她又做了让步,师傅果然是师傅。 落英撅起嘴来,眼前立刻冒出三根黑线,她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但心中却在忿忿不平着:“师傅你这样真的好吗?总是这样说别人。。。。。” 医师见她低头沉默不语了,于是先开口道:“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扶弱望住落英的眼睛,似乎是在问她开不开心。 当然开心!落英高兴地简直要蹦了起来:“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家咯!” 不过,我好像基本上没帮上忙,她心底另一个声音响起。 “感觉这次伏疫很顺利耶,虽然我都没派上什么用场!”落英搓着手笑嘻嘻地说。 “没关系的,反正师傅本来就没打算让你做什么!”扶弱道。 “那多不好意思啊,”落英走过去掐着他的脸说,“我可是脸皮很薄的人,光吃饭不做事这种事我是绝对不会干的!” 扶弱疼得嗷嗷叫,喉咙中不停地往下咽唾沫,那双看着落英的眼神仿佛在抱怨说,我就知道,有一个吃软怕硬的师姐,今后的人生绝对会是不见天日的,你老是这样欺负我! 杨医师笑着摇摇头,他早已习惯了他们之间这样互掐,说实话,要是没有这师姐俩的打打闹闹为生活添油加醋,他不知会变得有多冷漠。 “对了,这是什么啊?”落英得意洋洋地松开手转身时,碰巧瞥到了竹篓中的一朵花,那朵花看起来比平常见到的药花要大很多,简直装满了半个药篓子。花的形状看起来很奇特,朱红色的花瓣上隐约泛起灰色的细点点,当她挺起腰时,花瓣失去了阴影的遮挡,再次暴露在阳光下,上面的灰点点又瞬间消失了,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好神奇哦!”她痴痴地咬住食指的指甲喃喃道,这种花似乎在阳光下就会显得愈加鲜艳呢! 落英抬眼看向正在清洗面巾的师傅,问道:“这是什么花,你们今天刚采的吗?”说着,她又把角度转换到扶弱的脸上。 “是,”扶弱回答道,“不过,这种花有什么用处你还是得问师傅,我不大懂!” 杨云舒充满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正要跟你们说,这种花我以前只在医书上见过,十二年前我来蒋镇的目的就是为了要采到这种珍稀的药花。家父生前叮嘱过,这种花生长的条件极为严苛,她只生长在火山口旁边,且在火山频繁活动的局部区域才会出现,因为花性喜热,火山爆发时,活动处经常会因为高温而产生特殊的雾气,这种雾气中含有许多的矿物质和一定量的水分,因为土壤的温度异常灼热,花枝无法扎根,她的根茎部只能贴着地面生长,但花瓣却因此而进化成能够吸收养分的器官。它已经适应了这种条件,一旦被采摘后,不出一个钟头便会因体液冷却凝固而死亡。因为外形看起来颇像一只飞鸟,顾得名为赤焰鸟,虽是植物,却被冠以动物的名称,这也是它的一大特别之处。” “她喜热,怪不得刚刚被我的阴影遮住时,就出现萎焉的样子,一暴露在阳光下,就鲜艳如初了!”落英不禁啧了一声,深深感叹道生命的神奇与强大。 “那为什么,就只有一朵呢?”落英遗憾地感叹,见到这种好东西,她自然是巴不得采个精光。以前有一次,师傅告诉她何首乌在这个季节比较珍贵,她连续好几天跑遍了整座山就只为了采何首乌。 “好多呢!”扶弱惊呼道,“只是那里真的太危险了,师傅冒了好大的风险才踩到这一朵的!” 此时,杨医师已经把那朵花拿在手里端详,落英定定地望住它,发现它已经变硬了,垂下的花瓣无论怎么摆弄都一动不动,仿佛刚烧好的瓷器因为冷却而定型了一般。 “师傅,我可以摸一下吗?”落英的眼睛里充满着好奇。 师傅默许,将赤焰鸟伸到她面前,落英的指尖轻轻触碰了下它尖尖的花瓣头,花瓣竟也回应式地微微摇了下,落英大惊,她揉揉眼睛,仔细再看一眼,花瓣明明是纹丝不动的,也许刚刚是幻觉吧,看着师傅平静如水的表情,落英再次肯定是自己刚刚产生了轻微的幻觉。 “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了,赤焰鸟新陈代谢的周期很短,目前几乎处于死亡状态,这个时候是它药效最强劲的时候!”杨医师摸着花瓣,目光炯炯有神道。 “药效?”落英怔住,她因为没见过这新奇的物种,刚刚一直都在留意它的外观,却差点忘了问师傅这种花是用来治什么病的。师傅以前交代过,他们不是学花艺的,药草的外形固然重要,但药效才是一株药材的精髓所在。落英忆起师傅的教诲,便屏息听他介绍这药花的功效。 “医书上对这种植物的介绍基本和这次疫情不沾边,我也是今天采药时才碰巧发现,俗话说物性相克,这种花在疫病爆发时盛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预示,说不定它能攻克这种疾病,我一开始只是猜测,后来验证了一下,果真是有效果。” 落英听到这里,起初是开心,后来仔细一想,瞬间有些发懵,似乎是发觉到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悄然贴近,她严肃地看向师傅,问道:“师傅,你怎么知道它可以治这种病的,难道你?” 扶弱看出师姐的担忧,便想顺势将真相说出来,他着实看不下去了! “扶弱,住嘴!”话说到一半,他就被师傅的厉喝镇住了。 扶弱气红了耳根,便低着头不再说话。 看到师傅的反应这般激烈,落英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想法,只是不敢再问他,此时察觉到一些事情的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第二十七章 最后一包药 纵然杨医师想要瞒天过海,可当病情发作时,他依然骗不过落英的眼睛,在落英眼里,他从来都是焦点般的存在,甚至连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都清清楚楚记得是长在哪里,更何况,这剧烈到让人痛不欲生的病状呢!只是,他不说,落英就永远不敢提出来。 这种病,杨云舒将它取名为水毒,他按照早先研制的药方配好了药,分装在不同的包袋中。黄彤纸的一列清单上仔仔细细记着他连夜抄下的药方:姜黄同桂末,醋服,辰时用药,或以乌梅煮服代之,根治心腹痛,需三日见效;苍耳子,蜜丸服,治诸风头晕,闷绝不醒,为末酒服,能通顶门,巳时正点用药;韭汁生饮,轻胃脘恶血,或以黄芪熬粥以代之,可逐五脏间恶血,申时用之,半月可缓症;柴胡,秦艽,薄荷,并解五劳七伤,戊时用之。诸上药方,皆非根治水毒,而为缓除副症,根治水毒,须取赤焰鸟粉末一捻,掺半两陈酒和之,于午时正点服用,一次便可驱疾保命。一日之内,于不同时辰准时用药,久之,副症必除。切记,天庭黑如墨烟者,体内元气已经严重衰败,东西两岳现赤霞者,此乃极凶极险之状,服之病虽小愈,必加速猝死,此二者,万万不可将药开与他,应送给有生还希望的人服用。 落英缓慢踱着步,拿着师傅给的清单,和扶弱一人提一个药箱,稍显疲惫却劲头十足地走在蒋家镇陈迹斑斑的石板路上。 街道,一如既往的冷清,就像这里的人心一样。灾病面前,人心到底是会变得温善还是狠毒,不得而知,不过变得冷漠,这倒是不假,处于自身难保的形势下,冷漠也许才是人们最好的相处方式,处于生死离别中脆弱的灵魂,谁都不愿轻易开口,生怕一不小心就触及到心底那块致命的伤疤。 当落英一次次敲了门,户主一次次小心翼翼地出来开门,问清来者缘由后,纷纷表现出无尽的感激之情。起初,二人还会有新鲜感,行医之人受到病者感激时,内心总是会充满神圣之情的,那种神圣之情,是臣服于拯救生命的大爱而产生的,但多送几次,便也麻木无感了,只知道把药送到,尽了责任即可。 半日过去,日头已爬上正空,空气不知不觉间暖了起来,落英和扶弱已经全身发汗,只好都把棉衣脱掉,边走路边吹风。微风所过之处,汗津津的内衫便紧紧贴在了湿热的肌肤上,不一会儿就变凉了,师姐俩脊背一阵哆嗦,连忙又把外衣给匆匆套上。 落英提着空药箱,知道自己已经送完了,只是不知扶弱的情况怎么样,她漫不经心地问道:“你那里还有药吗?” “还,还有一份。”扶弱告诉她。 “可是我们已经把镇子都给走访遍了,这剩下的一份药看来是没用了!”落英低头喃喃道。 扶弱连忙说:“不,还是有用的!” “怎么说?”落英看向他的眼神中,似乎带着某种摄取力,想要摄取他话中所隐藏的秘密。 就在这时,“喂!”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小孩的声音,接着,又完美衔接起一个男人浑厚的声音:“你们是杨医师的徒弟吗?” 师姐俩愕然,纷纷转过身,看到眼前竟出现一个满嘴胡茬的黑脸大汉拉着一个小孩的手,小孩带着帽子,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双大眼睛温和地扑闪扑闪,仿佛凝固在深雪下的湖泊般平静湛蓝,只是,这幅模样根本分不清是男孩还是女孩啊。 “正是!”落英急忙点头,她立刻猜出了他们的意图,言语间便显得温和起来,这是师傅教导过的,对待病人,无论何时何地,切记要温和耐心。 “姑娘,你这里还有药吗?治水毒的药,孩子的母亲病了好几天了。”大叔的声音浑厚,但声线却是嘶哑而颤抖的,想必,这药对他来说很重要吧! 一瞬间,落英有种预感,如果还有药,她不想给他,她发觉到身边的扶弱,此时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扶弱的眼睛垂下,睫毛眨呀眨的,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对不起,我们没有药了!”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那个孩子却突然间伸出冻得蜷曲的红红的小手拉住落英说道:“漂亮姐姐,可不可以给我们一包药,爹爹带了钱的,娘亲好多天,都吃不下去饭了!” 孩子的眼神,让落英心底深深地一颤,四年前,她不正像这个孩子一样,为了母亲的病而悲痛交加吗?如今,这个站在她面前不幸的孩子,竟让她看到了自己年少的影子,意识,在这一刻开始动摇。是共鸣的力量吧,她想,可是,无论多么理智地去分析自己妥协的想法,她都无力再改变了,她决定,把最后一包药给这个孩子的母亲。 冬季,偶尔只有小麻雀在房顶叽叽咋咋,这里的麻雀,是守护的象征。麻雀会飞,这正是落英所羡慕的,但它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家人和家园,这却是落英永远也做不到的。 望着那只小麻雀,落英心想,我的心大概是谁也拴不住的吧,就连我自己好像都不是那么了解我自己,因为我总要辜负许多许多人,让他们一次次地失望又失望。 帮助那个孩子,或许是一种救赎吧! 石板路上渐行渐远,落英掂着手里的药箱,使劲晃了晃,药箱早已空空如也,不再发出几呀几呀的声音,她转头问向扶弱,像是一种侥幸的期盼:“师弟,你那里还有药吗?” 明知故问。 “你问过好多遍了。”扶弱淡淡地回道。 落英轻笑,拧住眉毛瞥向扶弱稚嫩的脸蛋说道:“扶弱,你差我一个秘密。”。 半晌,扶弱才缓缓开口:“师姐,我告诉你,你千万不能让师傅知道!”他定定地望着她,像往常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那当然了,任何情况下,我们俩都是同一战线的,绝对不能出卖对方!”落英伸出弯成鱼钩的小拇指,揽上几乎和自己一般高的扶弱的肩膀,看似说笑着,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扶弱望向她,眼睛里腾起幽幽的雾气,那是因悲伤而蒸腾的泪水,落英看得很真切,他说:“师傅得了水毒,为了试药,他瞒着我们偷偷喝了有问题的水,那份药,本来是我故意为师傅留下的!”说着,扶弱嚎啕大哭了起来。 落英一直觉得他是男孩,理应多吃点苦,多受点罪,就算一直欺负他也不存在任何心理负担,没想到,当扶弱扑在她怀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她猛然惊觉自己的师弟才是世间最脆弱的孩子,脆弱到,连泪水都不敢轻易流出来。 他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啊,他和自己一样,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都渴望永远和师傅在一起,都渴望亲密的关爱,脑中浮现这种种感悟时,落英心中的愧疚全部如决堤的波涛般涌上心头,她伸出右手,轻轻拍在扶弱瘦弱的背上,用温柔的触摸抚慰他。 “对不起。”半天,落英才吐出这三个字。 落英多想回头去找那位满脸胡茬的大叔和可爱的孩子,可是转头望去,路上已经没有任何踪影,就连无数车辙脚印都在她氤氲的泪眼中消失不见。 扶弱的哭声渐渐止住,大概是出于男孩子的自尊心,他并不想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出洋相,即便这路上根本就没什么人,他收拾好悲伤的心情,用手背抹干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哭肿的眼睛像核桃般充满了红血丝,嘴巴还在不停地抽动着。 “扶弱,”落英轻拍他的头温柔地说道,“不要哭了,我们回家吧!” 我们回家吧,说到这里的一句话,让扶弱稍微平复的心情又再次失控,哗一声,他又将哭地无比沉重的脑袋倒在了落英的怀抱中。 第二十八章 青春笔记 这一晚,不如落英想像中的那般平静,但却是喜气洋洋,热闹非凡的。 一道道绚丽的烟花似竞赛的飞鱼般你追我赶蹿向无垠的夜空,在体力不支到达终点时,乓的一声,便争相释放出全身的能量,化身成一朵朵与星空争艳的银花雪柳,转瞬即逝。忽明忽暗的苍穹下,站满了密密麻麻观看烟花的人,有在路上的,有在房顶上的,有在自己院子里的,有搓着手,端着茶,抱着孩子的,一眼望去,到处是一派大病初愈的祥和之景,病了一年的蒋家镇,如今终于恢复生机,重新站起来了! “是真的要恢复生机了吗?”落英在心中反问道。 可是,此时的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再去思索蒋家镇的水质问题了。 在万家灯火璀璨之时,有些人还是不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幸福和温暖。也许,繁华烟火,才是真正迷惑人心的假象吧!落英捧着脸坐在窗前,望着房檐之上浩渺的天穹,止不住的出神。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呢! 我对阿宝明明没有爱的感觉,却偏偏要和他做好朋友,一味地接受他纯洁无私的好,不知没有我的日子里,阿宝在过着怎样的生活,会不会遇到其他让他心动的女孩,有没有心疼他的佳人为他缝衣做饭,天冷了,他实在缺一个为自己暖被窝的人啊!何况,阿宝如今远在北疆,每天起床一定冷的不得了,吃饭也必定简陋的不得了,他跟舞刀弄剑的敌人打斗时,有没有受伤呢?一想到北方的冬天,落英不禁打了个寒颤,让我在那里生活简直比刮骨剜肉还痛苦啊! 她斯斯吸了一口冷空气,恢复宁静后的夜空,一轮明月乍现人间,这轮月,使她响起了阿宝寄来的那封信,落英一边回忆,一边在心中默念着。其实,那一字一句早已深深刻在自己的心里,有时候,我真想紧紧地拥住他,告诉他,我是在乎的,可是,我总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是勇气吗?是自信吗?难道说,是我认为自己不够漂亮?想到这里,落英轻轻摇了头,笑了笑,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的,只是跟师傅在一起,总觉得比和阿宝在一起要轻松许多!原谅我阿宝,也许,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就是对着我们头顶共同的天空祝愿你一生幸福平安了! 还有阿爹,阿爹虽然非常凶,但他一直把我当成自己的宝贝,顺天府内,除了皇宫里的公主和格格,大概就只有我有幸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大概也只有我才摆脱了寻常女子要裹小脚的厄运。阿爹,应该还是会为了酒庄的生意熬到很晚,应该还是会为了陪朋友去赴不必要的应酬吧,想到阿爹的朋友,落英又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李巡抚。 李宗明第一次来到白府的时候,还是为白家的江米酒慕名而来,江宁是鱼米之乡,家家户户都会酿酒,可白家的酒却有一种清凉爽口的特别之美,一飘出这酒的香味,便能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中脱颖而出。 “我是循着酒香而来的!”这便是李宗明对白老爷的第一句称赞,李巡抚城府高深,疑心极重,可他却喜欢与说话直来直去,做事率真明朗的白老爷做朋友。落英起初并不喜欢他,觉得他身上的世俗之气太重了,总是避而远之,后来因为阿宝的存在,倒也渐渐接受了他。 最让落英揪心的,便是娘亲了,娘亲是我最最在乎的人,她在心底不断地呼唤。一阵冷风吹起她散落的发段,但落英心里却是暖暖的,有冷风,就尽管吹好了,来吧,来为我伴奏吧! 趁着风起之时,她轻轻哼起了小时候阿娘教给她的一首歌曲,她说这首歌在许多年后才会出现,是她年少时颇为喜爱的一首歌。 歌词,随着风的涌动飘向夜空。 我看见,天空很蓝, 就像你在我身边的温暖, 生命有,太多遗憾, 人越成长越觉得孤单, 我很想飞,多远都不会累, 才明白爱的越深心就会越痛, 我只想飞,在我的天空飞, 我知道你会在我身边。 回忆的画面,记录的语言, 你说要我学着勇敢一点, 偶尔哭红双眼,你一定会了解, 眼泪是我心中,另一种完美。 娘亲说,这首歌叫做《笔记》,就像年少时所写下的笔记一样,是所有人青春成长的印记。 落英还把这首歌唱给了三哥听,三哥却说她唱地非常难听,落英就再也不唱了,不过后来,三哥竟学会了这首歌,他唱的居然还不错,所以,懒洋洋的落英决定不再唱了,每次想听歌的时候,直接去找三哥就好了!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听到了,三哥一直想要一个女儿,不知道最近嫂子有没有怀上呢,会不会长得像我呢? 落英擦干眼角的一滴泪,被冻地冰冰凉了。 她把出门时带走的一块小金锁拿了出来,取出垫底的绸布,小心擦拭一番后,又平整地放回了和田玉盒中。这是满月时,家里的亲戚送她的,因为外形小巧可爱,且从婴孩期一直戴到五岁,陪伴了她半个童年,虽然现在戴不上了,可落英却一直带在身边,这上面,满满的都是回忆啊!她决定,把这个金锁送给自己的师弟。虽然平常老是欺负他,可对扶弱,她真的是像对待亲人那样真诚的,也许每个人的表达方式都不尽相同吧。我得让扶弱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坏师姐,万一因为我而让他对女生产生恐惧的心理,那就太不幸了,我虽然不能造福人类,但也不能造孽啊,想着,落英便在玉盒的盒盖上大方刻上“落英师姐赠”五个大字。 啪嗒,啪嗒,窗外悄然落起了细碎的雨点,冬季的雨点,是碎碎的,很清脆,很美好,落英伸出手接了几滴,凉凉的,打在温热的手心里,很舒服。 活着,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呢! 就像面对一面镜子,你却可以摸到镜子里的那个人,极富弹性的肌肤,扑通扑通的心跳,鼻孔里不停呼出的温热的气息,就连体温都是热热的,你可以看到她在哭,她在笑,听她说出流淌在血液里的文字,人活着真好,哪怕是握着手中冰凉的雨滴,你面对的也不会是一面冰冷冷又死气沉沉的镜子。 落英拉下窗户,侧眼望进屋内,阿婆和小孙子已经睡去。她吹灭了摇曳的灯火,这夜,她唯一不愿想起的人就是师傅,那是一个会让她一想起就无比心痛连踮起脚尖都无法触摸到的人。 第二十九章 独上血沉峰 落英有一种直觉,这座山似乎就是原先和扶弱一起逃进去的那座山,只是山上怪石林立,山脚下洞口数不胜数,在清晨鱼肚色的天空中,她分不清自己曾经去过的山洞处在哪个方位。不过现在要探索这些也没有什么用处了,只是耽误时间而已,她可是费了好大功夫,提前做了充足的准备才找到这里的。落英拉紧肩上的包袱,望着离自己还差至少一个钟头的山路,深深呼了口山间清灵的气息,细弱的双腿顷刻间卯足了劲。 她要去的地方就是华恩山上的血沉峰,血沉峰本是一个古老的休眠火山的火山锥,因为椎体占了整座山的三分之一,这里的人们便把它当成了一座山峰来看待,至于为什么要起血沉峰这么凌厉的名字,据阿婆所说,是椎体表面沉积着血红色的岩石,且常年没有植被覆盖。远远看去,就像是大地的血管被狠狠撕裂开,喷薄而出的鲜血洒落在山口周围,永远的尘封在那里。如此看来,取这个名字也是合情合理,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她心想。 落英悄无声息地爬着山路,就像这森林里无数悄无声息的生灵一样,为各自的信念而不停前进。山里的大树,野草,小动物们,大动物们,老动物们,都会有自己的信念吗?他们会不会也有痛苦的想要忘记一切的时候。想着,落英便笑了起来,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爹爹把她打地很重的时候,她竟然跑到后院,跟水池里的金鱼诉起苦来,她多么羡慕金鱼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这样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很快便忘却了。不过,阿宝却说他一点都不羡慕,金鱼是可以很快地忘掉痛苦,可他所拥有的美好的回忆也通通消失了,这样不是亏大了吗? 落英点了点头,阿宝说的是对的,每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所以,他们要活下去,并不需要寻找活下去的理由。 金色的太阳在东方露出脸孔,它辐射出锯齿状的光芒,普照在云海苍茫的华恩山上,失去了翠绿渲染的华恩山,在萧肃静敛中依然透露出一种娇羞的俊美,黑夜中她端重如超凡脱俗的菩提,可阳光下她华丽如天真无邪的仕女。 落英只觉得自己的呼吸声越来越重,天色晕开了轻暖的白光,但湿气却愈加浓郁,冬天的好处就是没有蚊虫,可是看看自己穿的像大灰熊一样的棉袄,她还是叹了口气。 山顶,不知不觉竟然就到了,落英左脚踩在一尊石头上,将手掌平放在额前,仰望着“鲜血淋漓”的血沉峰,不禁赞叹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来,血沉峰上果真是寸草不生,可是它跟树木林立的华恩山完美地拼接在一起后,根本就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千百年前暴虐的火山所留下的遗迹。 血沉峰上有一条陈旧的小路,落英知道,这是师傅留下的,他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十二年前,他就来过了,可是,脚印却是新鲜的。 落英收起沉重的心情,她不想让任何冗杂的心绪干扰她的神智,她要一心一意地去血沉峰上寻找赤焰鸟的活体。 峰腰上,华恩山已一览无余。 鸟儿渐渐闹腾起来,扑棱着翅膀在山谷间飞来飞去。越靠近山顶,就闻到越加浓重的臭鸡蛋的味道,那是硫磺的气味,落英知道。 最美的地方,总是最危险的。 硫磺的刺激让落英头痛不已,她拿出包袱里的棉纱,将口鼻紧紧包住后才觉得好受一点。峰顶上除了呜隆隆山风怒吼的声音,还隐约传来哗啦啦的水声。落英撰紧拳头,抿住嘴唇,用尽全身力气,迅速爬上了顶峰,那里,是一个一百多尺宽的火山口。从山口下喷出来氤氲的水汽,带着臭鸡蛋味的热腾腾的水汽,水汽从洞底疏散到四周,赤焰鸟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出来的。 只是,落英绕着火山口走了两三圈,依然不见赤焰鸟的踪影。她没有泄气,只要没找到,再失败也不算失败。她向火山口内俯视,只见山洞里有冒着热气的水花不断喷上来,那应该是间歇泉,落英心想,休眠火山虽然很多年都不会活动一次,但是山口里的间歇泉却是经常出现的。 落英抓着石头,一步步地向下爬,她不去看自己现在处于多么危险的状态,她怕看了之后会忍不住临阵逃脱。 洞里的景色让她疲惫的身心有了一丝慰藉,这里完全是另一个天地。脚下无数的间歇泉从地下喷涌而出,投射到洞顶成弧形的穹壁之上,然后像烟花一样散落下来,由于洞口实在堆积的太高,所以才没能飞射到那里,落英终于知道那砰砰砰如飞天瀑布般的响声是从何而来了。 突然,眼前一片彩虹色的天空吸住了她的眼睛,与其说天空,不如说是巨幅的彩画,像是万千只飞鸟的羽翅缠绕勾勒而成,震耳欲聋间,不断流动着斑斓色彩,宛如上古艺术家遗落人间的星海巨画。 “祝我好运吧!”落英呢喃道,对着上古遗留下的星海。 一瞬间,星海又消失不见,当下一次的喷泉再次飞流而上时,眼前又惊现出让落英意犹未尽的那幅画面。 她低下头,定了定神,不顾胃里咕噜咕噜翻肠的饿意和喉咙的干痛,将弯成猫咪爪子般的十指,狠狠地扣住露出尖角的石头,喷泉溅起的水花有少许落在她细嫩的手面上,烫出深红的斑迹。还好洞里的石壁是直上直下的,如果稍微倾斜一点,落英可能就因体力不支而坠入洞底了。 地下水长年溶蚀石灰石,在圆形的洞壁中化生出色彩旖旎的方解石结核,她一次又一次借着被高温加热的冰洲石所发出的光芒审视四周,生怕错过每一寸角落。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古人不会轻易骗人的,谚语里说的没错!落英瞥到她左脚边正生龙活虎地摆动着一株赤焰鸟的花瓣,不注意的话,还真的以为它是一只火红色的大鸟呢! “真的好坚强啊!”她忍不住惊叹。这朵花有令人起死回生的能力,那是经受过沸水焚身,毒雾侵袭所激发出的巨大能量,那种强大的能量足以让千万人从噩梦中苏醒过来! 落英一步步挪动被烫地剧痛的手脚,脸上的汗珠已经涩酸了她的眼睛,她腾不出手来擦,只好使劲地眨眼让视线快点清晰起来。她嗅到了一种甘苦相间的气息,于是缓缓伸出左手,心疼地,神圣地,欣慰地,迅速拔下了那株赤焰鸟。 落英将它装进包袱中,趴在岩壁上深深舒了一口气,流星是会实现愿望的,这个世界没有骗过我。落英望着漫天的流星,不住地在心底大声呼喊道:“我做到了!” 当她如释重负准备向上攀岩时,火山口外传来失声呼唤的声音:“落英,落英!” 第三十章 坠落的爱 白落英知道,那是师傅的声音,虽然她瞒着所有人半夜偷偷溜出去,就是怕师傅来找自己,可当她听到那一声声满溢着焦急悲哀的呼唤时,心中还是生出了抑制不住的惊喜。 她屈起嘴角,满足地笑起来,是意料之外的幸福哦。 哎,光顾着高兴了,落英砸吧了下嘴唇,急忙回应杨云舒:“师傅,我在下面呢!” 杨医师此时已经急地热血沸腾,他惊慌中听见落英回声重叠的声音,不禁更加慌张起来,温和如水的眼睛里,透出熹微的泪光。可当他循着回声俯瞰进岩洞内,望见落英那张嬉皮灵动仿佛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小脸时,瞬间隐去打在眼眶中温热的泪水,他的脸又变地像他家的大铁门一样,高冷无神。 落英怔住,一瞬间,仿佛被吓掉魂似的,忙不迭失去了笑意。她心中不解,师傅这是怎么了,我又做错了什么事吗?他并不知道我知道他生病才来寻药的原因啊! 落英嘟起嘴,眼巴巴地望着他,虽然此时离洞口只有三米远的距离,但漫天弥漫的水雾依然阻挡了她看向杨云舒无辜的眼神。 眼神用不上,那就只好说点好话咯。 “师傅,对不起,回去之后,你再罚我吃三天的胡萝卜好不好?”落英以认错的口吻向师傅搭话。 杨医师的沉默让落英愧疚满满,师傅害怕他们擅自出行,就是担心会出什么意外。他总说他们这些年轻人不懂得珍惜生命,老是梦想着到外面的世界去冒险,可冒险真的有那么容易吗?自己既然是过来人,最清楚不过了。 恍惚间,头顶传来一丝微弱却回荡许久的回答:“好。” “师傅,你一直都把我当小白兔养着,我真是太开心了!”落英舔着脸用她自以为幽默的方式坚持不懈地讨好师傅。 可是,火山口之上却传来杨医师冰冷的反问句:“你是不是不想上来了?” “哪有?”落英低声埋怨道,说话间,一只脚突然踩滑了石头,险些落空的那一刹,她双手死死地抓住岩石,不敢让自己有一丝松动。 危险浮现的瞬间,才会意识到自己身边原来还潜伏着更多的危险。随着太阳的高升,洞里的间歇泉竟然越升越高,宛如夕阳下努力振翅想要触碰炫丽晚霞的飞鸟,又像是受到月光的牵引而日复一日朝退夜涨的海潮。看到这幅情景,落英心中怕极了,她害怕汹涌灼热的喷泉将她疲惫的身躯一口吞噬掉,她害怕自己生长了十八年的生命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恐惧从她的头部通过血液传递到全身,她甚至发现自己的双腿抖了起来,上半身麻木到完全失去知觉,恐惧的力量,实在太大了! 意识聚焦在两手之中,无论周围有多么喧闹,她的耳朵什么都听不见,肌肤和器官什么都感受不了,眼前,没有什么所谓美景了,只是一道道炫目的刺眼的光线,正步步紧逼地想要侵蚀她的意志力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她发现身边多了另一种急促的呼吸声,那不是自己的,她很肯定地分辨出来。 一只大手轻轻拂去她眼角的发丝,之后,又轻轻揽住她的腰身,一切,都是那么地轻,轻地仿佛不带有一丝感情。 “师傅。”落英有气无力地开口道,温馨的气氛在山洞间蔓延开来。 “不要怕,我在的。”这是四年来,杨云舒鲜有的一次温柔。 落英勾起嘴角,露出整齐洁白的小贝齿,对着杨云舒一味沉默地微笑,她已经疲累到说不出更多的话了。 “师傅,我可以亲你一下吗?额头,脸颊,鼻子,眼睛,或者嘴巴也挺不错,总之,一下下就好。”落英心中调皮地想着,差点就脱口而出。可是,当她看到杨云舒冷峻的侧脸时,终究是黯然了,她瞬间淹没了所有非分的想法,星星般闪耀的眼睛在云舒的脸上晃来晃去,却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说,不要说,不可能的,我和师傅,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 落英抱住他,这是她渴望了很久的怀抱,如今抱在怀里,却温暖的像是生离死别的前兆。 也许,只有走到最亲密的那一刻,人们才会清醒地发现,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她本就知道和师傅不可能,而当她无所畏惧地承认这一点时,才明白,自己是真的释然了。从今以后,他就是师傅,他给的怀抱,只有师傅的味道,从今以后,我不再留恋一个人的背影和侧脸,纵然他冷到冰天雪地,我亦能安之若固。 随着当的一声闷响,杨云舒的三尺鱼头刀嵌进了洞壁中足足一尺半,只看深处就足以窥探到杨云舒的内功之深厚。落英贴近他的胸口,身体的重量传递给师傅一部分后,她的感觉舒缓过来,意识也渐渐清晰起来。 “师傅。”她又唤了一声,她每唤一声,杨云舒的内心就增添一份力量,不管怎样,得让她活下来,她此后的人生,应该还要像现在这样去唤自己的父母,爱人和孩子。 他死扣着鱼头刀一步步地向洞顶攀爬,杵掉的岩石灰被喷泉打湿后,掉落在师徒二人的脸上。害怕迷伤眼睛,落英紧紧合上了眼,直到空气中的水气渐渐轻盈之后,她才知道是到洞口了,可是,她依然不愿意睁开眼,任凭沉重的身体被师傅拉扯着。 喷泉,升地越来越高,高到偶尔会触碰到落英的鞋底,落英觉得烫烫的,浑身燥热难耐。就在这时,杨云舒高高一举,将她腾空到火山口边缘的岩石上,落英往地上一滚,摔了个屁股朝天,满嘴红泥,抬手一看,指甲已经出了血,汩汩地流着,她对着手指心疼地吹了口气,心中不停埋怨师傅干嘛要摔得这么重。 也许是对师傅太过自信,在这生死攸关的节骨眼上,还能埋怨他对自己不够温柔的,全天下大概就独有白落英一人了。 在地上扭滚了足足一分钟后,她才想起师傅还没有上来。于是搓搓满是泥灰的手心,颤巍巍地站起来,趴在火山口往洞底探望。当她看见火山口下面的间歇泉已经升到了离自己不到两尺的地方时,心头咯噔响了一下,像是不顾一切飞升到洞顶的间歇泉又重重落回了最底部一样,但却再也没能升上来了。 第三十一章 从扶弱到古索 夕阳下,晚归的山鸟开始活跃起来,今天的云层很低,当火红色的余晖把形状各异的云朵映照地如同金灿灿的锦缎一般时,美得连鸟儿都流连忘返。落英望着迫不及待归巢的鸟群们,脑中只有嗡嗡的一片空白。她从中午等到日落,就这么一直等着,却未曾等到师傅的出现。 “呵呵。”落英等地不耐烦了,她对着远方薄雾笼罩的山峦冷笑一声,连望都没有望一眼身后的火山口,就径直走下山去。 扶弱坐在阿婆家的大门口等待的时候,落英师姐正提着一个包袱袋从路口处气冲冲地赶回来。夜幕早已拉下,可微弱的灯火依然让扶弱瞧见眼前人面如死灰的模样,他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怜悯,可当落英目中无人地走到自己跟前时,他还是收起了这难得的一丝怜悯,不知所措地问候道:“师姐,你回来了!” 落英一句话没说,只是拼命地望进他的眼睛,那闪着仇恨火焰的泪光在黑暗中使扶弱不禁打了个寒颤。 “对不起,”扶弱低下头,睫毛一如既往忽闪着上下开合,他生气得时候,悲伤得时候,思考得时候,愧疚得时候,总是会眨眼睛,好像他天生就必须要眨眼睛一样,根本不会让人生出多余的想法。落英别过脸,没有留任何余光去审视他脸上的真与假,她只知道,伤害之后的道歉只会让人更加心痛。 落英静静合上眼睛,像抓着捕蝉的竹竿一样缓慢伸开右臂,纤长的食指顺着笔直的墙檐指向路口处的那一刻,泪水被她沉重的眼皮盖住了。 “你走吧!”她想说却不敢说出口,她知道此情此情无论自己说什么,声音都会是嘶哑的,她要用沉默的气场吓倒他,她不想给一个让自己完全失望的人任何机会。 扶弱惊异地瞪大眼,他望住白落英微微垂下的绝望的脸庞,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表,和白落英相处了四年的一瞬瞬光阴,此时全部如集市上奔走的车轮般错乱地穿梭在脑海。他深深地抖动了几下嘴唇,便抬起脚步,朝落英所指的方向远去了。 扶弱转身的那一刹,落英的泪水才如喷涌的间歇泉般夺眶而出。她失魂落魄地踱进院子里,将木门重重地一把插上后,便屈膝跌坐在门槛边。她揪住自己的胳膊,狠狠咬着不知何时已撰地铁紧的拳头,直到牙缝间渗出斑斑点点的血迹时,才有了松口的意识。 好心痛好心痛,为什么会这样?仿佛一觉醒来,发现心脏被莫名掏空了一样。师傅为了救我,被间歇泉吞没了,落英的脑子一整天都被悔恨和愧疚满满地充斥着。 杨云舒,是她一直以来精神上的依靠和信仰啊!他在落英和扶弱的眼里,甚至是在所有受他拯治的病人眼里,都是高高在上不可亵渎的星辰般的存在。 上天真是会开玩笑,一不小心,就将人打入地狱,从此万劫不复。她决定要走的前三天,村民们合资为杨云舒举办了稍迟的葬礼。落英一心想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可无奈,作为唯一一个徒弟,她必须要额外地付出三天三夜的时间为师尊守灵。 前来吊唁的人群中,落英看见了蒋佬的身影,可是心灰意冷的她已决定不再对这里的任何秘密产生兴趣了。原来人心失去了依靠时会是这样的颓丧啊!落英在烛火通明的灵堂前望着装载师傅遗体的灵柩自嘲道。她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愧疚了,而是充满了恨意,她恨师傅一声不吭地就走掉,留她在世上忍受无尽的痛苦,仇恨的怒火使她浑身充满了力量,甚至连苍白的蜡烛在她眼中都是熊熊燃烧着的。 蒋家镇,已经没人再得水毒病了,这是师傅生前的愿望。服过药的病人喝了有问题的水,此后都没有出现过异常,但是没染过水毒,没服过赤焰鸟的人却依然不敢取用镇上的井水和河水。杨云舒本来的计划是要双管齐下,可无奈在那种燃眉情势下,他只能将重点放在病危的人身上,谁知,还没采取第二步行动,就与世长辞了。如今的蒋家镇,像是一位治标未治本的病患,落英无奈地想,师傅已鞠躬尽瘁,仁至义尽,此后村民是福是祸就听天由命吧! “奇怪,什么时候白落英也开始有愿意听从老天安排这种庸俗的想法了?她不是已经自命清高到无人能及的境地了吗?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达肯瑟里站在阿婆家的屋顶上,望着正低头跪在杨云舒灵柩前的白落英,肆无忌惮地嘲弄。 扶弱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他侧脸反驳道:“如果嘲笑别人能让你脆弱狭窄的心灵得到些许慰藉的话,那我劝你还是趁早改行好了,这比你买卖灵魂要容易得多吧。” 达肯瑟里抿住嘴唇,毕竟白落英是他的师姐,他们之间有着人类所创造出来的微妙的感情所联系,自己这般露骨地落井下石,实在是不识好歹。 他似童蒙无知般问向身边的扶弱:“明明杨云舒是为救她而死,而这个孩子,心中却对他充满了恨意,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他摇了摇脑袋,黑色帽子里仿佛透出求知的欲望,毕竟学无止境,没有谁是大彻大悟的,佛亦是,神亦是,魔亦是。 这点倒让扶弱很是欣赏,现在应该要改口叫做古索了吧!古索信任达肯瑟里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从不自大自满,他虽是魔鬼,但却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信仰的魔鬼,跟这样的人合作,前途还算有点光亮。 古索微微一笑,饶有深意地啮住下嘴唇,思考良久后才说道:“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已经圆满完成,但是出现的意外,你要为我弥补,就当是酬谢,可以吗?”古索望进达肯瑟里发着冰冷白光的眼睛内,那里分明空洞无物。 “哈哈!”达肯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事,最近古索郁郁不欢,不是因为被他的人类师姐赶走的糗事,而是他还恋恋不忘自己死去的师傅。他的诞生不过是棋盘上的一小步,但他和师傅的相遇却源于纯洁而美好的缘分,那是一个将他抚养长大的恩人,古索一直这样跟达肯瑟里强调。 “那么,你想要什么样的补偿呢?”达肯也不是不通人情的。 “我想,与他的灵魂做一次交易,我想让他主动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选择,而不是毫无反抗之力地就被夺去珍贵的生命,毕竟,他值得好好活下去。”说着,古索闪着星光般的眼睛再次看向达肯瑟里,那种曾经让命运魔法师不屑的眼神此时却栖息着丝丝神秘动人的光彩。 第三十二章 神秘的女僧人 落英走的那天清晨,天气并不是很好,天空灰蒙蒙的,像是初雪的前兆。阿婆执意要多留她几天,说是等到暖和的大晴天再走也不迟,可落英心意已决,她上马扬鞭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蒋家镇。 林木萧条的小道上,大部分的落叶已腐烂在泥土里,那是经受过一次又一次风雨催化的烙印。青骢马奔跑地并不算快,看着它慢悠悠的步伐,落英心中一阵烦意油然而生。 “又不是来散步的!”,她怒斥一声,狠狠抽了它几鞭,马儿觉到疼痛后,才迅速挺直背,昂起头,嘶鸣着奋力向前狂奔。 昏暗的天空下,让人一时分不清时间已流淌到哪里,只知道凌厉的寒风刮地越来越凶狠,毫无防备便穿透了落英的胸前腋下,其实就算有所防备,也没什么用的。落英因身体颠簸而产生的热量终究还是抵不住寒风的吞噬,她只好把上衣的领口拽地紧紧的,这样脖子暖和一些后,双臂不至于会失去知觉。她麻木地抽动着马鞭,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调节力度了,只是一味地向前赶,向前赶。 当经过来时作为歇息处的一条石板桥时,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雪。她看到从密不透光的乌云里飘下数不尽的细碎晶莹的雪瓣时,住了满心的精灵便瞬间飞舞开来。 “好美啊!”就像是守护灵魂的天使般,那么洁白,那么纯净。落英轻轻勒住缰绳,她不由得发现,自己因看到初雪而感动地连心情都温柔了许多。这几天,她的意志每况愈下,一场雪,竟将她灵魂深处的渴望重新勾引出来。 冬季虽然没有百花争艳,白鸟争鸣,绿林葱郁的旺盛生命力,但因着雪的存在,还是让人无比期待它的来临。 “越下越大了呢!”才一小会的功夫,落英就看见小湖上已经结满了厚薄不均的冰晶层。雪瓣划过嘴唇的一霎那,她的心头微微波动起伏,她伸出舌头,试着接了一小片,化在口齿间,凉凉的,很美好。 “这位女施主,雪下得如此之大,你为何不找个地方避一避?”身边突然冷不丁出现一位右手转着星月菩提,左手行佛礼,五官端正的女和尚时,着实把落英吓了一跳,可胯下的坐骑青骢马见到这位生人时倒显出意外的安详。 “我只是觉得这场初雪下地很美,所以才停驻下来观看,一会儿还要继续赶路的。”落英礼貌性地回与她微笑,继而也双手合十,向着那女僧人行一番佛教礼法。 “原来如此,请问施主是要去往何地?”和尚虽喋喋不休,但面带和色,不容易让人心生反感。 落英觉得自己在路上突然遇见一个和尚就已经很神奇了,竟然还要被和尚追问要干什么,去哪里,况且还是个女和尚,她不由得生起疑心来,收回了刚才的尊敬,冷冷答道:“我要回江宁城!”继续看她的雪景。 “阿弥陀佛!贫僧法号星野,于天地间独来独往,无牵无挂,无影无踪。”女和尚一句话非要掰成两半说,“不过,贫僧想在此提醒施主,你若今日执意前行,必将招来杀身之祸!”说完后女僧人行了个佛礼,落英看着却有些恶心,她不悦地想,我要去哪里关你屁事,你一个女和尚独自一人荡来荡去,就不拍遇到坏人吗?还信口开河,说我会招来杀身之祸,有病吧你! 落英看着她认真的表情,想骂却骂不出来。算了,她想,我还是继续赶路吧,不跟出家人一般见识,反正他们本来就精神不正常。 “多谢了,可我有急事,必须尽快赶路!”落英使劲荡了荡缰绳,两腿一夹,就要向前走。 “请等一等!”女和尚一声急促的恳求,竟让青骢马止步不前了。落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迅速跳下捂得热乎乎的马鞍怒斥道:“你也太过分了吧!出家人很了不起吗?别以为你是女的我就不敢对你发脾气,老娘这几天心情特别不好,你让我别走我就不走了,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干嘛要咒我有杀身之祸,还有,你刚刚对我的马做了什么,为什么你一说话它就死活不走了?”落英气得双手叉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她思索着自己刚刚说出的那些话,虽然重了点,但也是有理有据的,于是便继续叉着腰,还向前挺直胸脯,示意对方自己说得并不算过分,而是你太过分了。 女和尚依旧是一如既往善良温润的表情,她看着落英,情绪并没有丝毫的退缩与高亢,而是平和地回道:“施主或许不认识我,但我与你娘亲却有一面之交,令母名叫苏为雪,江宁福递人,生年三十五周岁,是吗?”和尚娓娓道来,言语之间字字确凿。 落英怔住,她说的全对,难道这和尚真有这么神?可不管怎样,她还是不能理解自己平白无故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原因,只好回道:“确实是对的,但你为什么要说我有杀身之祸,平白无故就咒别人,你以为大明朝的法律都是案桌上的花瓶摆设吗?” 和尚此时已经由微笑变成大笑了,她说道:“出家人从不打诳语,女施主若是不信,且赏脸在此等候一刻钟,一刻钟后必有贵人出现,至于为什么会招致杀身之祸,施主切莫纠结,世间因果相生,循环往复,答案日后必然揭晓。” 落英眼珠骨碌着上下打量这个和尚,她思考良久后,决定就在此先等候一刻钟,反正一刻钟也不算多长,跟她磨叽了半天后,落英倒是提起了兴趣,想看看这和尚葫芦里卖地到底是什么药。 “那好吧,我暂且在此地等上一刻钟,要是一刻钟之后没人出现的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说着,落英示出随身佩戴的长剑,怒目凝眉地盯住她,“反正一刻钟的时间,你也走不了多远!。” 女和尚恭恭敬敬作了个揖,带着有节奏感的步伐向前赶路了。 此时,湖上的新雪已积了厚厚一层,有些地方足足有一个小谷堆那么高,落英怔怔地望向堆得较高的那一块雪地,心中浮起的迷雾经久不散。 第三十三章 重返蒋家镇 眼下没有计时工具,可落英并不在意这些,她既然决定要等了,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就会一直等下去,哪怕是三刻钟四刻钟,只要最后有人出现,她都不会觉得和尚是在骗自己。 她约摸着时间还没过去多少,就有踏踏的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落英屏住呼吸,等待一位提前就知道的神秘人物出现,让她的心跟阅读言情小说一样心驰神往。虽然自己今天遇见的事情有点像冯梦龙老先生笔下《三言二拍》中的荒诞寓言,或是已经撒手人寰好几十年的吴老先生所作《西游记》中的狗血剧情,落英依然觉得新鲜感满满的,这是她从未遇到过的事情,也是内心深处渴望遇到的事情,突然出现一个和尚对自己的命运指手画脚,落英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 她微微伸直脖子向与来时相反的方向望去时,竟发现踏雪而来的是一位魁梧的大叔。骤雪纷飞中,她看不清那人的模样,直到对方放慢了马步,几乎与她的青骢马头碰头时,落英才知道这人是谁。 “白姑娘!这场大雪下地真及时,要不然,就算我紧赶一天的路,也没法追上你啊!”大叔一边嘘嘘喘着粗气,一边急切地跟落英解释。 “你是来找我的吗?”落英指着自己的脸,非常不相信地问,“有什么事吗?” 没想到,我的贵人说的就是这位面孔黝黑的大叔啊!我还以为是谁呢!落英由吃惊到虚惊,差点没笑出来。 “白姑娘,你还记得我吗?”大叔和以前一样看起来憨厚实诚。 “肯定的啊!”落英笑了,自豪地说:“我的记性才没那么差呢!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走?” “我是猜的!”大叔拿出羊皮套的水壶,喝了口水,润润喉咙才说:“杨师傅的葬礼一结束,白姑娘肯定要回自己家乡的!对不对?” 落英点了点头,她觉得大叔应该还有话要讲。 “我早上去阿婆家找你,她说你走了有一会了,我一着急,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他抬起胳膊抹一把额角上的汗粒,顿顿地说:“我听说杨师傅是和你一起采药时,在血沉峰上被水柱冲走的,连尸首都没找到。”说着他低下头,像是在整理心情,一会儿又抬起头说:“杨师傅是蒋家镇的救命恩人,我们连恩情都没来得及报答,他就走了,老天没有眼啊!” 黑脸大叔说地声泪俱下,似乎是动了真格。落英看着他抽泣的模样,压在心底的悲痛和愧疚险些又爆发出来。她多想递给他一张手帕,可惜没有,只好把包住马耳朵的棉缎子解下来,递给他道:“大叔,您节哀吧,师傅在天上,肯定也不想看到我们这样为他伤心,他毕生的志向就是救死扶伤,这不,愿望实现了吗。师傅在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我想,他走后的每一天应该还会一样开心的!” 落英顿住,她不知道自己何时竟开始学会安慰别人了,大概是葬礼那几天安慰前来吊唁的村民时所形成的条件反射,她一看到别人为师傅哭,就强迫自己要忍住泪水。 “孩子的母亲,病好了吗?”落英轻声问,喉咙硬硬的,声音很沙哑。 “托医师和白姑娘的福,完全好了!”他眼里闪着光,看得出提到了令人开心的话题。 “嗯,那就好。” “罗某就是一个粗人,我没什么能感谢杨师傅的,但就是有一个心结不能解开,我也是考虑了好多天才决定来找白姑娘。” “是?”落英试探道,她好像觉察到了什么,但又不太确定。 “我觉得有一个地方应该能找到他的尸首!”黑脸大叔定定地说。 “真的吗?”落英的眼睛仿佛失了神,在纯白一片的世界中摇摆不定,摇摆着摇摆着,仿佛就看见了希望。是真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师傅就能安息了。 此时的天空,宛如一面巨大的灰镜子,倒映出一片密密麻麻的棉花地,灰白相间的天空之上,太阳似乎被雪藏了一样,只有鹅毛般的大雪在无声宣告她将占领这个世界的独一主权。 “瑞雪兆丰年啊!好兆头!”大叔一边驾马一边感叹。 “可是,这场初雪下地有些大了,有点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白姑娘是第一次到我们蒋家镇来吧!你大概还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气候确实有些特别,虽然同在顺天府,和江宁城也相距不远,但到了冬天,却是出奇的冷,这场雪,还算正常的,有一年,雪下地那叫一个大,雪灾严重时冻死了好多人呢!” 黑脸大叔这番话让落英惊异不已,照这样下去,一场大雪覆盖地面后,简直可以和蒙古国的雪原相媲美了,中原地带竟然还有如此不合常理的地方! “为什么呢?”落英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反常的天气,你们镇上从来都没人怀疑过吗?” “也不是没有,”大叔砸巴下嘴唇,“可我们小老百姓哪有本事知道老天爷的心思,能听天由命地活下去就不错了。” “也是。”落英诚恳地附和道,说听天由命这句话倒是贴合自己的心意。 沉默间,大叔打开了话匣子:“说来也奇怪,那还是两年前冬天的一个早上,镇上的集市突然出现一位十岁左右的孩子,带着一条在鱼缸里的鱼摆起摊来。当时,我正和老爷一起去一户大户人家送货,他家足足买了有三百匹丝绸,府上虽然请的布工比较多,但紧赶慢赶也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做完,害怕超过期限,我们赶路赶地确实急。但到了集市的时候,看到这么多人围在一小个摊子面前,把大马路都给堵着水泄不通,老爷就坐不住了。他是个爱凑热闹的人,立刻叫我跟他一起下车去看看什么情况。那孩子不是做生意的料,除了反反复复说自己的鱼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外,其他一概不知,老爷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说不知道。围观中也有博学多识的人看出老爷想买,怕他上当,就告诉他这种鱼是雪鲤,鲤鱼的一种,虽然有点价值,但绝对没有这孩子说地那么神奇。老爷犹豫了,但确实对那条鱼很动心,我看着也挺漂亮,根本不像人间的东西。孩子看出有人想砸他的生意,连忙抬高声音说:‘谁买了这条鱼,我就告诉他一个大秘密!’老爷被吸引住,他想着万一是个升官发财的天机该多好。于是张口就问价钱,这孩子就跟神机妙算似得,一口价五百两,我和老爷当场就愣住了,今天一单子买卖下来不多不少正好五百两,老爷觉得玄乎,又加上在场的没一人敢买,当机立断就买回来了!” 落英惊恐地望着黑脸大叔,像是听故事一般半信半疑,可脑袋里却晃来晃去地满是雪鲤这两个字。 “哎!”大叔叹了一口气,又说:“这个秘密,老爷谁都没有告诉,但我后来一直跟着他做事,关系处地还算亲密,就了解到一些。大冬天的时候,雪鲤才会出现,我疑惑着,咱们这儿的气候是不是跟这事有关?” “跟什么?”落英急切地问。 “跟雪鲤,这不是一般的雪鲤,它肚子里长得可是夜明珠啊!”大叔惊呼,他的语气诡异中透露着莫名的欣喜。 天哪!不会就是自己那天捡到的那种鱼吧,落英想,师傅当时不也是看到了! 落英深吸了一口气,一不小心吃了一嘴的雪花,她呛得嗓子直疼,在疾驰的马背上喘着粗气咳起来。 大叔这才止住了声音,他安慰落英道:“白姑娘,你先坚持住,再往前一小段,就到我家门口了,我请你去屋里歇息歇息。” 落英说不出话来,但还能坚持住,只好强撑着痛苦的表情,对着他默默点头。 第三十四章 黄泉路上再离别 佛曰,人死后灵魂分为三种,好的,坏的,还有更坏的。不管是哪一种灵魂,死后都将堕入地狱,像参加古老神明的仪式般,路过三生石,走过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在六道轮回中往复循环。此后,好人入天道,人道,恶人入畜生道,更恶的只能入饿鬼道和地狱道。 地狱系统直到今天,之所以能发展地如此完善,全都要仰仗地藏大人的功劳。佛经中记载过,地藏菩萨曾经发过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句话,当初不知感动了地狱里的多少工作人员,你以为天天跟恶鬼打交道是件很轻松的事吗?现在的社会都讲究民主了,霸权只能起到一时的效果,却无法让人心服,还会带起一系列的副作用。若不是地藏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毅力和真诚感动着身边每一个灵魂,这种高强度又枯燥乏味的工作给多少福利也没人愿意长久做下去! 地狱的大本营设在古老东方的中原地带,那是一个与人类世界相差二百七十三度的异度空间。所谓异度空间,和本空间没什么不同,无非是流淌着不同速度的时间罢了。地狱里的时间,并不是静止的,但与人类世界比起来,那里会缓慢地多,就算地球灭亡一百次,它距离一个生命周期的结束也相差甚远。 地藏大人说:“信我者,入我之门!”无论是修炼有成的灵魂,抑或是怨孽深重的苦魂,只要真心渴求地藏菩萨的宽恕与洗炼,地藏大人通通收下。 扶弱找到杨医师魂魄的时候,他正走在黄泉路上,由无常带领着朝地狱大门的方向前进。扶弱看到师傅温文尔雅的背影和轻缓扎实的脚步时,自然而然便露出孩童般的笑脸。 黄泉路上阴雨纷纷,魂来魂往,有忧伤的,有沉默的,有低着头的,有昂首阔步的,有失声痛哭的,有编着打油诗骂人的,还有胆敢对无常拳打脚踢的,最后只能落得狠狠的一顿鞭子。不管鬼魂们怎样抵触,怎样的不甘心,都无法挣脱无常的锁链。为何灵魂要像犯人一样被对待,为何他们死后更加没有了自由,他们戴着沉重的枷锁,被领往一个未知的令人恐惧的世界,在那里等待自己的会是褒奖,还是惩罚,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你以为这就是不幸吗?可活着的时候,明明拥有那么多的自由和幸福,为什么从没见你有多么珍惜过!沧海桑田中皆有秩序存在,宇宙广阔无边,也因乱中有序,才得以无止境地存活下来。给灵魂铐上枷锁,并非坏事,而是秩序使然,经历了人世间风霜雨雪的灵魂们早已与那个世界的一点一滴紧密相连,惯性的力量使他们无法割舍活着时所拥有的一分一毫。只有枷锁的力量,强硬的力量,才能使嗔痴之念有幸脱离本心。 扶弱清了清嗓子,他对无常有一种莫名的敬畏,踌躇许久才喊出师傅这两个字。杨医师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他,立刻停住了脚步,那音靡深入心腑,虽近在耳边,却恍若隔世。 他的耳朵被风刮了一下,黑白无常也是,可黄泉路上,请君切莫回头! “扶弱!是你吗?”杨医师杵在原地,静静地喊道,声音在绵绵细雨中显得异常沉闷。无常见有亲故跟来,也就体贴地停下了步伐,飘飘然的身体在地面上摇曳不已。 扶弱没有回答,而是煽情地诵起了一首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无论声音有多大,路上都没有一人看他,人们都各往各的归宿,来自心灵之外的声音再也无法接收到了。只有情深义重的师徒二人,一个面对着,一个背对着,眼里闪着混沌的泪花。 “师傅,这是扶弱五岁时,你教我念的那首诗,你还记得吗?” “当然,”杨医师回道,“我还记得,扶弱学了好多天才会念的呢!”他的微笑像涟漪般绽开。 “扶弱真的太笨了,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心二意,为这个没少挨师傅的板子!”扶弱嘿嘿一笑,完全就像一个孩子般,他摇着头,当年不能释怀的,如今提起来倒像是拿自己打趣一般无所谓起来。 “如果重来一次,师傅宁愿你学不会,也不愿打你。”杨医师叹了口气,像是悔过,更像是回望。 师傅,终究还是那么善良。 “没有,师傅,扶弱很感激师傅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师傅教我的东西,扶弱全都铭记在心,从未忘却过!”扶弱的声音有些沙哑,师傅,是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人。当年,他从化骨池中第二次蜕化出人形时,一无所依,达肯瑟里虽然是他唯一的朋友,却也只是一个有形而无相的能量体,他绝对没有本事将一个婴孩抚养成人。 “扶弱,天色不早了,回去吧!为师还要赶路。”杨云舒打断他的话,透出彻骨的冰冷。地狱的夜晚就是人间的白昼,时辰一过,黄泉路自会消失,他怕耽搁久了,扶弱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师傅!”扶弱万分心痛,给我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好吗?他想。 没想到,之前他准备了好久的话,如今到了师傅面前竟全都像是笑话,那些有关交易的想法,帮他回魂重生的想法,此时竟显得如此卑劣与肮脏,师傅的声音,圣洁到让自己难以开口的地步。 “什么活也好,死也罢,不过是莽莽天地间,不留一丝痕迹掠过的飞鸟。”杨医师晃了晃脑袋,感慨地说起来,“扶弱,我们师徒的缘分到此为止了,你走吧!” 扶弱望住师傅的背影,怔怔出了神,他嗫嚅着嘴唇,沉默地一开一合。他多希望这些话不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他多希望师傅能重新活着,他大可去跟落英师姐赔礼认错,求她留下自己,他大可放弃自己那荒诞不经的复仇之梦,做一个平凡的学医徒,他们师徒三人还可以像以前一样,充实地,快乐地,度过每一寸锦绣光阴。 可是,一切都只能像泡沫裂开了,像主观的臆想般,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当当当!”随着一串清脆绵长的铃音响起,意会到杨云舒的意思,无常二人迅速挺直身板,上下跳动一番后,拉动指尖的黄铜铃铛,继续向前开动了。 扶弱站在原地,他的心绪在一片昏黄中越飞越远,回忆是汹涌的潮水,目送杨云舒的背影远渡天边,直到一切都消失在巍峨肃穆的地狱之门内,那里,是海浪日夜不息敲打推移的无边彼岸。 第三十五章 又见火山瀑布 再回到蒋家镇时,白落英的心情倒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糟糕,看来自己也并不像自以为的那么脆弱嘛! 罗大叔热诚地邀请她去家里取暖休息时,落英以时间紧为由断然拒绝了。以她的心情,此时根本就坐不住,她一心只想着赶快找到师傅的尸首,然后永远离开这里。自师傅走后,她第一次感到有家可回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罗大叔拗不过她,只好直接带她去了蒋家镇外那条断隔山涧的小河边。落英一早就知道有这条河,可惜从未来看过。如今亲眼见到时,终究是被震撼住了,冰天雪地间,它像一条鲜泽绵软的纯白绸带,镶在俏丽挺拔的雪峦之边,诡异而惊艳。这么美丽的一条河,竟然是有毒的,落英想想都觉得心痛。 听说,下雪天时,景色美得可以让人忘却所有的疼痛与寒冷。 这条河看起来像是一条无尾河,它的尽头流向镇子里,可源头却在山涧深处不知名的地方,至少,站在这里,落英根本就看不见源头在哪儿。 “罗叔,这条河的源头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华恩山里吧!”落英问道。 “当然!”大叔爽快地回答,完全没有犹疑,大概是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当她知道这条有毒的河真是从华恩山的山涧中流出来的时候,脑中轰的一声鸣响,她瞬间想通了一件事情,是以前思考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想通的事情。 落英急切地问:“那这里的地下水,也是华恩山里的初生水吗?” “对啊!”大叔惊奇道,“你竟然还知道初生水呢!我还是以前跟打井的工友打井时,才知道什么叫初生水的!” “没有啦!”落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一点点小常识,大叔未免也太大惊小怪了吧!“是师傅教我的,水毕竟是生命之源嘛,我们行医的可不得了解地透彻一点?” “对对对!”罗大叔连忙点头。 大叔和落英将马儿栓在河边的一座草棚里,就决定上船了。这条河周围没什么人迹,白茫茫的一片天地间,就只有这么一小间斗篷式的草屋时,看起来倒有点荒村野地的错觉。 不过草棚所在的地理位置还是蛮不错的,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华恩山背后重叠起伏的小山峦,还可以纵观整条河从源到尾的流向。落英很轻易便发现了自己正前方的河岸边锚着一只小木舟。 小船被积雪覆盖到几乎只剩两只尖尖的小角,但罗叔还是轻而易举就找到并解开了船锚。当落英对他投去赞叹的目光时,罗叔谦虚道:“闺女啊,你别看大叔长得粗鲁,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手艺人啊,这造船的功夫,蒋家镇没有几个能与我相上下的,只是后来。” “后来怎么了?” “后来跟着蒋佬做事,就有更挣钱的营生了呗!”大叔憨笑着,把船划正后像落英乐呼一声:“行嘞,白姑娘快上船吧!” 河水的流速比较快,雪块不容易沉积硬结,河中央更是不见雪花的踪影了。雪势很是凶猛,可河面上的寒风倒不够合拍。落英心想着,这不正好吗?我们是向西北方向逆流而上的,万一刮起了冬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驶到源头处,虽然无风时船速慢了点,但是行地安稳,她可不想出什么差错,额外再耽搁更多的时间,她真的,很想很想回家了。 当小船驶进华恩山山阴处一面不起眼的涧洞里时,落英突然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虽然这次入山洞是过水道进去的,但洞顶和洞壁上凹凸不平的棱石骗不过落英的眼睛,甚至是倒挂着的数不胜数的蝙蝠群都和上次那个山洞相差无几。 洞顶越来越开阔,直到前方传来哗哗不止,沸沸腾腾的水声时,落英更加肯定了心中的猜想。她提着罗叔自带的镀铁羊皮灯,欠着身子探望前方的景物。 忽然,一道侧向自己,宛如少女散落肩上的垂挂髻般的瀑布,由近乎千尺之高的悬崖上飞流而下,跌水溅落在湖面上时,撞起一片片白皑皑闪亮亮的珍珠滩。这个瀑布,就是当时她和扶弱一起见过的,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们沿着山洞的洞口正欲驶入这片如蓝玉般湛蓝通透的地下湖时,大叔开口道:“白姑娘,这条瀑布,就是由血沉峰上的间歇泉的泉水汇聚而成,你看,它从千尺之上火山口的洞隙中落下来,到这里时水势已经很强劲了。从火山口内到外界,除了血沉峰峰顶处,就只有这条瀑布所汇集而成的地下湖能延伸到华恩山之外了!”说着,他看向瀑布的脸转而看向落英,“所以,我猜想杨医师的尸体一定会顺着瀑布流到这片湖泊中!” 借着羊皮灯微弱的光亮,落英失神地望住湖泊中灯光褶皱的影子,她不知道自己此刻在想什么,所有的巧合在她脑中迅速构成一部阴谋论,她觉得这是一个阴谋,河水和井水同时来源于火山口内的初生水,赤焰鸟偏偏长在陡直的洞壁上,我和师傅为了求药就要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而谁都不知道,间歇泉是随着太阳的移动而逐渐变化的! 突然好心累,感觉这场博弈中,自己注定是要输的。人要救,水也要救,师傅为了试药必定得染上水毒,可一旦师傅遇难了,这两件事中就只能做成一件,没有可以喝的水,蒋家镇的人注定命途多舛,到底是谁,要跟这个镇子上的人过不去? 不过,在落英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一个疑点突然在她脑中闪过一道光。她发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当初她和扶弱都渴得迫不及待跑到这条湖边喝足了水,如果说蒋家镇的河水和井水都来源于这条地下湖,那么这条湖里的水肯定也是有毒的,为什么自己和扶弱喝了之后,却都相安无事呢? 是不是我的体质和别人不一样啊?落英心中发问道,不禁感到脊背发凉。 她立刻决定再确认一下,于是悄悄提起船上的破木桶,打了一桶水上来,落英盯着水桶,猛猛地灌下去一大口,不料被罗叔看见了,他立马打翻落英双手捧着的木桶。 第三十六章 迷雾终散 “你在干嘛?”罗叔大叫,可惜太晚了,落英已经饮用了足够的中毒量,他不解地看着落英,眼里满是指责与心疼。 落英慌慌张张,她不想让罗叔看出自己是故意的,只好无辜地瞪大眼睛望着他问:“罗叔,我只是喝口水而已,你干嘛要打翻我的桶?” “你个傻姑娘呀!”罗叔气愤不已,“你既然知道这里是外河与地下水的源头,为什么没想到这水也是有毒的呢!你让我说什么是好?” 罗叔气得一屁股坐在船头上,垂头丧气。落英眨巴着眼,看上去是有些害怕,可实际却在观察自己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异常出现。最终,疑惑与释然各占一半,自己喝了这水确实没有问题,但为什么没问题呢?连落英自己也不知道,她心中顿时划过一万种可能性,难道说我是妖怪?不可能,难道我是神仙?更不可能,落英心中巨摇头,她反问自己,我有神仙的气质吗我!到最后,终于达成一个比较中肯的猜测,我应该只是体质比较特殊而已吧!可是,那扶弱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喝了也没事?或许,是师傅为他配了一份药吧!落英心想,如此一来,师傅知道他得了水毒,自然就知道我也得了水毒,为什么师傅却对我不闻不问呢?落英又开始想不通了,她顷刻间发现师傅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好像知道许多事情一样,甚至对我的了解比我对自己的了解还要多! “哎!”罗叔止不住地叹气,别过脸去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忽然,落英伸出手掌在他面前晃了晃,笑着说:“罗叔,你别生气了,我没喝到水!” 罗叔瞪大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丝光亮。落英继续说:“真的,你看,我不还是活蹦乱跳的?我刚送到嘴边,就被你打翻了!”说着,她在船上轻轻蹦了蹦,不敢蹦太高。 罗叔一看她确实没事,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下了,他可不想再经历心灵的煎熬。罗叔立刻稳住船身说:“那就好,我们去找杨师傅吧!”经过这么一折腾,罗叔的劲头也没有那么足了,大概是因为担心落英消耗了些许热情,落英心想,他的确是个良善的人。 正当罗叔摇浆的一刹那,他发现木浆边似乎出现了什么东西,一会儿撞上去,一会儿又逆向顶住船桨,罗叔低头一看,是鱼!一大群鱼!他由惊喜变为惊讶,最终又变为惊恐。就在同一瞬间,落英也看见了,可她没有像罗叔那般惊慌失措,她迅速站起身,从高处俯视这群鱼。她知道,这种鱼正是雪鲤,它们是一大群一大群游来的。落英观察着,突然发现这群鱼开始有规则的排列起来,它们似乎是在写字,写一串字,从船底延伸到湖泊的尽头,一瞬间从水底钻出更多的雪鲤,它们肚里的夜明珠,幽幽发着白光,像是坠落湖底的星月,美不胜收。 雪鲤在湖面上排列出一行诗句,落英看到时,忍不住念了出来,“莫问雪为白,去留云舒意。” 她思忖了几分后,喃喃道:“师傅!是师傅!”师傅心里一直装着娘亲,为雪正是娘亲的名字,莫问雪为白,说地是师傅对娘亲纯白如雪的感情;去留云舒意,是说师傅自己,他的去与留全是自己决定的。我明白了!落英心想,她咬住嘴唇肯定道,师傅一定想说,他走地没有任何怨言,希望我们不必为他悲伤。 谜题,像是剥豆子那般嚯啦啦全解开了。 当罗叔看到湖中出现一大群会写字的雪鲤时,吓得魂都差点没了,他以为是山神显灵,害怕自己会遭报应,立刻带着落英划船离开了这里。 哪里有什么报应,杨云舒当初是自愿跳下悬崖的。他早已发现了雪鲤的秘密,无奈找不到解决办法,只好作出最坏的打算,喝过孟婆汤,即将入人道,一旁的小鬼差不无艳羡地偷偷告诉他,自己生前是九世难得的好人,这次投胎,一定会是一个好归宿!谁知杨云舒轻轻一笑,使个小计将那鬼差支开,他打翻了孟婆汤,绕过人道,径直跳进畜生道了!他决定作最后一搏,投胎成雪鲤,尽绵薄之力,保一方百姓的安危。 师傅的一生,在落英看来,既让人心痛又让人景仰。他是昆仑山上圣洁的莲花,不容世人一丝亵渎。 罗叔吓得着实不轻,回去之后大病一场。这场病,也让他想通了许多事,于是,他的病刚好,就把那个所谓的大秘密告与了落英。 那天在清晨的集市上,男孩告诉蒋佬的秘密是:华恩山下有一条地下湖泊,湖泊里生长着数不尽的这种鱼,先到者先得,你若去,那些宝贝就都是你的。 罗叔知道秘密后,也偷偷去补过几条,不过是为了鱼肚子里的夜明珠,拿去换些银两。谁都不会想到,生存在火山里的雪鲤,肚子里会长出夜明珠。这个秘密,直到蒋佬把地下湖中的雪鲤赶尽杀绝后都没有透出一丝风声。 落英那次爬到墙头上看到的,便是蒋佬留下的独只,他希望留个种,为自己的发财梦再锦上添花。可惜,离开了火山的雪鲤,很快就因为不适应环境而死掉。蒋佬一开始去找杨医师时,还抱着忏悔的态度,那时候,他已经怀疑到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然造成了影响,毕竟他也是读书之人,知道生物之间有着怎样紧密的联系,他觉得,能救活镇上的人,也算是一次救赎。可惜,后来他的儿子也染病身亡,蒋佬终于心灰意冷,见到杨云舒师徒居然翻脸不认人。这也难怪,他拼命挣钱努力生存的动力没有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理会做人的良知和诚信呢! 千百年前的火山爆发,使蒋家镇的土壤山岩中留存一种含硫的物质,这种物质经过肠胃的变化后,会产生危害人体的剧毒物,而雪鲤正是净化水源的山间精灵,它体内生长出的珠子也因为与这种物质的结合进化成了夜明珠。 后来落英将这件事禀报给了蒋家镇的官府。从此,雪鲤受到人们的保护,再也没有人因为一时贪念而去捕杀它,那可是维系着蒋家镇世代人生命的神物啊! 落英走的那天,雪后的初阳露脸了,她笑着摸着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橘色日光,绝尘而去。 第三十七章 家难 白府门前,已然是一派萧然落寞的景象。不必说能像从前一样门庭若市,人来人往,现在看去,就连寥寥几个过路的行人经过时都不免要加快脚步,避而远之。冬季本就给人一副阴晦的沉闷感,落英看到此情此景时,心中顿时躁动不安起来。她将马儿停在数十米之外的路口处,远远望见平日高高悬挂着刻有白府两个大金篆的院门门匾不翼而飞,视线下移的瞬间,她发现门口那两只用以镇宅的雌雄双狮也不见了踪影,唯一多出来的,是穿着铜盔札甲,把守在自家门前两行威严冷武的士兵。 “出什么事了吗?”落英望着全然陌生的家门口失神地呢喃道。 她轻轻下马,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般,提不起一丝力气。阿爹曾经说过,世事无常,如果有一天,家中有人遭遇不测的话,活着的人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千万不要留顾将死之人,做出不必要的傻事。蓦地,落英心中竟蹦出阿爹说过的这番话,她虽然不相信自己家会发生什么意外,可直觉像狂风掠动水波那般牵引着她的手脚,使她丝毫不敢再向前靠近半步。 无处可归的落英用棉布将口鼻包住,她牵起已赶了两天两夜路程同自己一般疲惫的青骢马,绕着白家大院的青砖院墙漫无目的地缓缓徐行。当望见那棵从前被自己攀爬过无数次的香樟树从墙头上露出满覆皱纹的树枝时,落英顿住了脚步,一幕幕回忆从心间跃然而起。两只麻雀正在枝丫上并排而立,它们时而互相啄着嘴叽叽咋咋,时而追逐着从树顶嬉闹到墙檐,落英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感激,她感激这两只小鸟,就算时光荏苒,时过境迁,它们依然不曾离去。不过,落英又笑着摇摇头,她在心中嘲弄自己道,说什么感激的话,怕是我羡慕它们羡慕地不得了吧! 她走掉,决绝地别过头,就像离开蒋家镇的那天一样,落英发现有了第一次,第二次明显就轻松很多了。不管会遭遇什么,眼下最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饭啊,然后再喂喂这只跟着我受苦受累许多天的小小青,落英揉了揉马儿冰冰凉又平滑的嘴毛,肯定地向他点点头,命令式地征求同意。 她穿越过整条集市,走到一家店面装饰颇为简陋的面馆前,才停住脚步。面馆在江宁城一片繁华喧嚷的街市中的确不够起眼,可门口一块店匾和门框上的一副对联倒是吸足了人们的眼球。店匾用红漆以草书的字体模着“陈家面馆”一行大字,门框的右联写道:“面如人生,长来长往。”左联是:“笑傲百川,浴火生香。”虽然还没到晌午,可屋里已经开始飘出令人陶醉的牛肉汤面的香味,香味从鼻孔通过食管传达到胃里,每一秒都让落英意志迷离,她已经饿了一天了。不是路上没带干粮,只是在马背上颠簸地厉害,她吃什么都会吐出来,就只好忍住不吃。落英咽了口唾沫,任凭分泌出一大股一大股酸液的肠胃翻搅不息,拴好马儿后径直走进店内。 “老板,一碗牛肉面要多少钱?”落英撰着干扁的钱包,没敢数还剩多少,只是轻声地问。 开面馆的夫妻俩,一个负责做面,一个负责端面,端面的老板娘听到一张脸被包地严严实实的小姑娘问道多少钱一碗面时,顿时楞了一下,不过瞬间又恢复正常的表情,她笑着打趣道:“平常来吃面的人都说,‘老板,来碗牛肉面!’,你倒好,一进门就问我,‘这面多少钱一碗?’是不是害怕带的钱不够我会把你给扣下啊!” 老板娘朝落英眨巴下眼睛,她放下手中擦桌子的抹布,抿住嘴唇朝她笑,落英的眼泪瞬间啪嗒一声落了下来,汩汩地淌着止都止不住。老板娘伸出食指对她做出嘘声的姿势,往门外看了几眼后,便拉住落英的肩膀,从一个小门走出,穿过小巧的内院后,将她领进自己和丈夫平时住的卧房。 里屋显得安静许多,放在房屋正中间的一个火炉明显是烤了好久。 “天气越来越冷了,这火炉烤了一夜我还没舍得熄掉。”老板娘望着火炉喃喃道,又将那火炉往落英的板凳前挪动许多后,摘下她潮潮的白色缀花披风,放在火炉上一边烤一边问:“这么多天,你跑哪儿去了?” “我,,,,,,”落英吞吞吐吐了半天,终究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低下头以沉默回应。 老板娘有些气愤地看着她,可那愤怒的深处也夹杂着无可奈何的心疼,“你那天走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阿宝少爷又寄来了一封信。”当她说到阿宝的时候,落英蓦地抬起头,刚刚哭红的眼睛又泛出几许泪花,她声音沙哑地问道:“阿宝他,还好吗?” “怎么能好!他可是在蒙古打仗呢!应州大捷一炮打响后,北疆一带到处是战火硝烟,阿宝少爷可是每一分都在战场上拿血肉跟敌人拼命!” 落英又垂下头,眼泪止不住地在眼眶里打转,“那,他说什么了吗?” 老板娘的鼻子里发出一声叹息,她转身走到梳妆柜前,将一封铺地整整齐齐的黄彤纸信封抽出来递给她,落英接住,屏住呼吸地拆出来看。 “你走后,很长时间都没来取信,我就到白家找你了,谁知,去了以后才知道,白家一夜之间竟出了这种大事!”此时,落英已看到阿宝所写要事,再听到老板娘沉痛的叹息和怜悯时,眼里的泪花终于忍不住,她揉卷着怀中的黄彤纸瞬间哭得泣不成声。老板娘看到这幅情景,眼圈也红了个七七八八,连忙将她搂在怀中安抚道:“苦命的孩子,好落英,你想哭就哭出来吧,哭完了就不会难过了!”落英将头深深埋在她系着丝襜的怀抱里,呜呜地发泄这些天积聚的所有伤痛。 此时,窗外的天空上,荫蔽的云层像狂风一样分散推移,只是,云层之后的冬阳依然戴着深色的面纱,他躲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像是做错了事情逃避世人的囚徒,巨大的眼睛里发出令人心寒又谨慎的目光。 第三十八章 乞丐朋友 “陈姐,我必须要走了!”两天后,落英终究是按耐不住心中的焦切,执拗地向她作别。 “你要去哪里?你能去哪里?”面馆的老板娘陈姐看着收拾好行李的落英,谆谆道:“我和当家的虽然没多少钱,但也不缺你吃住,你在这里等上几个月,再不行,就等上一两年,把阿宝少爷盼回来了,一切不就都好了吗?” 一提起阿宝,落英的眼睛便遥向远方,阿宝,我还有资格见他吗?还有资格再拥有他的爱吗?险些失去一切的落英在想起这最后一丝温暖时,竟显得极度自卑与局促不安起来。她只好以其他的缘由硬声拒绝道:“我不能对阿爹阿娘不闻不问,我得找到他们,我们是一家人,有福的时候一块享,如今大难当头,就要一起受苦。况且,我还要查清事实,我要还阿爹一个清白,我才不相信他会!” 落英越说越激动,陈姐急忙捂住她的嘴,才止住她险些说出的话。落英坚定地望着她,陈姐也回以坚定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的是数不尽的怜悯,慈悲,心痛,无能为力和屈服。 陈姐为她披上那件洗地干干净净的白色披风后,既没有哭也没有笑,而是转身进屋,拿出一袋盘缠。落英看到后直摇头,她不想拿她的钱,可陈姐却一把塞到落英手里,紧紧握住她的手说:“你要走我不会强求,只是,路上一定要多加小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好好地活下去!”落英抿紧嘴唇,顿顿地对她点头道:“我知道,陈姐,多谢你的照顾,如果有可能,”落英停下,又继续说:“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好了,走吧!”陈姐将她推上马背,狠拍下马屁股,马儿便一溜烟地窜出很远。疯狂呼啸的晚风一阵阵在夜市里席卷而过,凝望着落英单薄伶仃的背影,她多想再次叮嘱她:“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争取幸福,才能见到阿宝,你的命运已经这么苦,不可以再错过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了啊!” 那时,落英已经消失于弥漫在冰冷星河下的马蹄声中。她径直去了江宁城城门附近的农市,那里有许多无家可归的流浪者靠捡拾菜叶为生。 落英一遍遍在农市里溜来溜去,溜去溜来,夜晚的农市已经了无人烟,这里不像市区那么热闹,那么灯火辉煌,这里只是城郊的一个流浪者聚集地。晚上,他们躲在农市的角落里,卷着席子,或是别人扔掉的破棉被,或是一丝不盖,就蜷缩在极度肮脏的角落里熬过一整个深冬。 落英觉得,在这里应该能够找到白家的人,虽然不算肯定,但她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马不停蹄赶来了。 落英停在一个鲜少有人经过的路段,她前瞻后望确定没人后,断然朝地上扔了一块碎银两,随着丁的一声脆响,本来沉寂的夜晚,因着一块碎银子的效应竟奇迹般地躁动不安起来,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漆黑的角落里开始出现窸窣的响声,一眨眼的功夫,落英竟看见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正目光呆滞却充满欲望地盯着她,落英被这目光盯得浑身不舒服,一时间竟头皮发麻。这群乞丐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分明是冲着她身上的钱来的嘛! 有些乞丐开始莫名其妙地哼唧起来,要不然就是嗡嗡啊啊地叫着,落英真没想到会这么困难,本来天就黑得看不清模样,要是再都不会说话的话,那不等于大海捞针吗?可若是白天再来,农市里这么多人做买卖,自己的身份万一暴露可就麻烦了!落英只好作最后一搏,她才不相信乞丐都不会说话,再穷的人那也是人,乞丐虽擅于伪装,可这个世界上比乞丐聪明的人多了去了!落英抽出一把长剑,气势汹汹地挡在自己胸前,长剑在星光的映衬下,发出锋利瘆人的寒光,照出她冰冷的一双眼,乞丐们果真都吓退了好几步。 “你们这里,有认识白银杉的人吗?谁要是知道的话,我就赏他一两银子!”说着,落英掂起手中的布袋,哗啦啦晃动着满袋的碎银两。 乞丐们受到赤裸裸的诱惑,仿佛炸开锅一般,立刻积极地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地问来问去,许久,还是没人知道。 这时,人群中一个熟悉而高昂的声音响起,虽然这声音没什么力气,可落英却觉得出奇地好听,是牛叔的声音,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记错! “小姐!小姐!”黑暗中一个摆着双手大声呼喊跳跃的身影穿过一群乞丐排成的队伍,来到落英面前,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动作稍缓但也非常激动的人影,落英看到,那是玲玉。 “牛叔!”落英看清那人的确是牛叔时,急忙跳下马,她接住牛叔粗糙的手,像是久别重逢的家人一般,兴奋道:“牛叔,我只是来试一下,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还有玲玉!”说着,落英开心地看向玲玉,玲玉穿着不合身的破旧棉袄邋遢地站在落英面前,她垂下头哽咽地抽泣起来,落英连忙把肩上的白色披风解下,轻巧地披在她身上说:“走吧,我要带你们走!。” “我们这样,能去哪里啊?”牛叔为难地说。 “去我师父那里!”落英并不是不假思索,她已经在心里考虑过很多遍了。 “可是,这样不好吧!”牛叔低头看看自己,一副邋里邋遢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满是酸臭的味道。他连忙摆手道:“平白无故就住在杨师傅家里,怎么都说不过去,况且,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牛叔的瞳孔在黑暗中放大,显得更加可怜。 “没关系的!”落英不想和他们提起师傅已经走过的伤心事,只好找借口说:“师傅回老家了,他不会再回来了,现在的老房子只有我一人守着,我们去那里落脚!” 牛叔总算相信了,可他望望身后站着的足足有十几人的丐帮队伍,声音有些沙哑地说:“可是,还有他们呢,我和玲玉无处可去的时候,还是这群人收留了我们俩,你也知道,这个世道,没有钱,连占个乞讨的摊位都要挨打,要不是他们收留,我们俩早就饿死冻死了,现在有地方可以住,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啊!” 落英真没想到会这么麻烦,这会儿倒换成她为难了。她望着这群看起来一头雾水呆呆傻傻的丐帮朋友,心中发了难,牛叔的恩人也算我的恩人,可是眼下,我真没有本事,更没有那个心思去为他们谋生存。速战速决,落英决定把手中的盘缠全分给他们就算了。于是走到人群中,将袋中的银两均匀地分给了每人。谁知,乞丐们拿到盘缠后,依然不肯罢休,别说回去睡觉了,就是往后挪一步都不舍得挪,一群人还是站在原地,眼巴巴地望着落英。 落英冷冷瞥了他们一眼,“太过分了!”她在心中愤愤然。于是对着牛叔的耳朵小声道:“牛叔,我看咱们还是先走为妙吧!你这群丐帮的朋友不好应付啊!”落英脸上露出难为的神色,简直有一种被人讹诈的既视感。 牛叔不住地点头,自己刚才只是客气一下,真要走的话那是再赞成不过了!落英看向玲玉,她的眼神似乎也在说,还是赶紧走吧! 三人意向达成一致后,便一声不吭地转头快步走掉。没想到,那群乞丐竟然一步一紧地跟上来,生怕落英三人突然驾马疾行将他们甩掉。落英欲哭无泪,她叹了半天的气,思索良久后,最终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 “牛叔,玲玉,我看甩也甩不掉,不如就让他们跟我们一起走吧!”落英的提议,顿时让牛叔和玲玉惊掉了下巴。 第三十九章 伤心夜谈 落英一干人等在师傅家安顿下来之后,已然是深夜时分。直到家中住满人后,她才豁然发现原来杨家竟有这么大,可是,曾经这院里只住了两三人她都没觉得空旷,如今灯火通明地住满了人,她倒感到莫名的冷清起来。 玲玉早已在原先扶弱的房中沉沉睡去。落英把牛叔叫到南书房,那里曾是她年少离家出走时,师傅专门为她腾出的可以留宿的地方,其他人则住在了客房和接诊处。 烛光在密闭温暖的书房里散发出柔亮的光辉,照在落英脸上时,仿佛一副涂抹了淡黄色墨彩的灯下仕女图。世事有过现,熏性无变迁,时过境迁以后,房间里依稀残留着杨医师在世时颇为喜爱的蜜蜡迦南香。落英望见那紫木香几上,棕红小巧的熏炉中还粘余着尚未燃尽的犹如苍璧之绿的香片时,嘴角处微微抽动几下。她断然移开视线,不顾胸前深动的起伏,薄唇轻启,心情沉重地问道:“牛叔,这些天,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总觉得有很多事情不像外面的那些人说的那样。”落英的视线在烛焰的摇摆间沉浮不定,她发现,自己的语气柔弱了好多。 牛叔交叉着双手,低头垂思,嘴巴嚅动良久,才抬起双眼凝视着落英回复道:“小姐,你走的那天清晨,夫人去世了,当时是在卧房中走的,连床都没有下,老爷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哭了好半天,要不是得张罗葬礼,估计都没人能把他叫出来!” 牛叔的话还没说完,落英已经惊恐地捂住了嘴巴,她觉得自己的热泪仿佛流血一般温热无声地满溢出来,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呼吸再容许心脏肆无忌惮地发出哭腔。 牛叔看到她哭了,眼神无奈地扫过,这是意料之中的,这样的事情放在谁身上都是不小的打击,可是,他知道小姐有权利了解这些事,想要愈合就得制造出伤口,他既然说了就要全部说下去,于是继续道:“全府上下都为葬礼忙地不可开交,你知道,夫人生前对我们这些下人们就像对待家人一样,大家心情虽然很悲伤,可也都卯足了精神想要让夫人走地风风光光的。可惜啊,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葬礼的第二天,府上突然闯进来一群官兵,看那装备和气势,不是宫中的侍卫,就是哪位大将军的队伍。他们不顾葬礼的进行,粗暴无礼地把全府上下收查一番后,说是查到什么重要的罪证,硬把老爷和三少爷给逮走了!我们这些下人,少数几个撑不住的都走了,剩下来的人,因着念及旧情,只好团结起来,各自分工,想方设法让葬礼顺顺利利地结束。果不其然,两天后,那群官兵又来了,这次来是带了圣旨来的,圣旨上居然说,老爷欺君犯上,勾结乱党,意图谋反,当诛九族!”牛叔悲愤地说完后,忍不住冷笑一声:“哼!谋反?你觉得好笑不好笑?” 落英泪尽无声,她狠狠屏住呼吸,想听清楚牛叔的话,可无奈耳朵里到处是嗡嗡鞥鞥撕裂耳膜的噪音,只好疑惑一声:“啊?”。 牛叔似乎听到了,却又似乎没听到,他垂下眼帘继续自己的不满:“别说什么意图造反了,就光是欺君犯上这一条也是空穴来风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污蔑我们,难道他们真的找到什么证据了吗?” 牛叔说到激愤处,狠狠拍下桌子说:“奇就奇在证据上!我们白家的酒坊一直都为皇宫供应贡酒,这么多年了,从没出过差错,如今莫名的一次搜查就查出问题来了,说是咱们在供应的酒里下了毒药,还是一滴致命的霍云香!就是想谋害圣上!查出来的时候,别的都没问题,唯独供给宫廷的那间酒窖全部下了毒,酒坊的管事和酿酒师全都疯了似得为自己辩解,可证据确凿,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好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这还不算,后来竟扯出更离谱的,说咱们老爷意图没那么简单,他是跟蒙古蛮人勾结好的,想篡位谋权,真是天大的笑话!” 落英颓然了,她左手扶住额前,右手松垮地耷拉在大腿上,面无表情地问道:“牛叔,后来呢?后来,我爹和三哥怎么样了,他们被关在哪儿了?娘亲的墓地在哪儿,烧过头七了吗?我可不可以去看看?” “小姐!”牛叔见她显然是受到刺激,语气便轻缓下来,讨好地说:“小姐,夫人的墓地就在城郊,不远但就是偏僻了点,你也许没去过那里,日后,我会带你去看她。” “不用了,你把地址告诉我,我明日自己去吧,想必我也是不能在此久留的。”牛叔看到她脸色苍白的样子,心中着实吓得不轻,他连忙抖着双手说:“这些你就不要再管了,生者庆余年,无论发生什么事,老爷肯定是希望你能过得好好地活下去啊!” 好好活下去,又是这句好好活下去,走的人撒手人寰说走就走了,就知道让别人好好活下去。 “不能再自欺欺人了,”落英笑道:“现在整个顺天府大概都在通缉我这张脸吧,”她指着自己的脸说:“想要?我给他们就是!反正一条人命也值不了多少钱!” 牛叔跨开双腿,痛苦地暝闭眼睛,深深叹了一口气。 落英也不想让牛叔担心,可她完全没有了需要好好活下去的信念,这些话不是妄言,她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她知道不能再自欺欺人,她知道,独活本就是多么艰难的一种使命。可她还是虚伪地,坚强地,抬起脸向牛叔不停地笑,笑容在烛光下,透着深不见底的寒气。她用嘴唇摩擦的气息喃喃道:“牛叔,你回去歇息吧!我想好好睡一觉了,我没事的,你不用再担心!” 牛叔一听落英说要睡觉,立马提起精神,他瞪着圆目满怀希冀地说:“那好,我回去了,你一定要好好休息,不要太难过!” 落英点点头,烛光的投影下,她看见自己宛如一只落水却并不挣扎的小鸟。 白家的江米酒,起初是李宗明推荐给皇帝朱厚照的,朱觉得风味不错,便钦点白家酒坊为宫廷供应此酒。落英当时虽小,可也知道是莫大的荣耀,无论去哪里都会跟别人炫耀说:“你看,我们家的酒可是卖给皇上的!连皇上都说好喝,你想不想试试啊?”如今,这份荣耀倒成了致命的毒药,杀人不见血的厉匕! 落英吹熄蜡烛,她睡不着,可又不想让住在对面的牛叔看到自己没入睡,只好摸着昏黑的脚步,缓缓坐在陈旧的雕花窗柩前。望着月光如水的江南冬夜,落英心中静了,静地如同月亮的清光一样,冷冷地,无声地,悄然地,在寒风中波动暗涌。 她知道,这是积蓄的怒火爆发之前最后的平静。 第四十章 大闹公堂 “你知道击鼓鸣冤的由来吗?这个勇气可嘉的先例还是由一位少女所开!” “不,我不听我不听!你说话怎么总是这样老气横秋,跟你爹一样!”落英捂住耳朵,表情痛苦地嗔怪着。 “哎,那我不说了。”阿宝合上书卷,碰了一鼻子的灰尘,却还是偷偷转过脸去看落英,她的小耳朵真的气红了。 落英没有去城郊看望长眠的母亲,亦没有打算现在冒着生命危险勇闯牢狱去救阿爹和三哥。她唯一想到的,便是阿宝教过她的这个历史典故,因为跟阿宝有关,她竟义无反顾的去了。 公衙之上,惊堂木震天一响。 “门外何人,敢在此击鼓鸣冤?”直到门内传来县官老爷的怒吼时,落英才停住手里敲着鸣冤鼓的双棰。 随着班头大呼:“升堂!”落英缓缓踱进公堂,进入人们的视线。 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边,坐在公案之上,一位身着藏青圆领衫,束镶璧环腰带的县官老爷正伸手微整着头上那顶乌纱便帽的两只帽翅,他见落英不慌不乱地杵在堂前,狠狠拍了下案子,怒目圆睁道:“堂下何人,明镜高悬,为何还不下跪?” 落英一寸步子都没挪,理直气壮地回他:“我又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要下跪?” 县官老爷气得一跃而起,他欠着身勾着头对落英说:“你可知鸣冤者要受何刑罚?” “不知道!”落英一字一顿地说,注视县官的双眼冒着火气。 “给我打二十大板!”说着,两个虎背熊腰的衙役便要上前来押住落英。落英一个反肘突击,直捣入衙役的脖子,他手一松,掌中的木棒一头嘭当落了下来,落英顺势接住,一个神龙甩尾,将两个衙役的肚子瞬间轮了个遍。县官老爷惊讶不已,他实在没想到这么细弱一个小姑娘竟然有如此大的胆量和力气,他更不会想到,愤怒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能让一个冷静理智的人瞬间变得无所畏惧。 场面一下子炸开了,落英真没想到那两个硬汉竟是这么不堪一击,她的心扑腾扑腾地跳跃起来,一直提到了嗓子眼,可是这开头的一棒下去,便再也没有退路了。她的耳朵又开始嗡嗡鞥鞥地弥漫起噪音,听不见任何声响,只看见,排列整齐的一班衙役随着县老爷的指指点点全都叫嚣着一拥而上,落英没理会他们,她飞奔直上县老爷乌沉色的公案,一个筋斗翻到他身后,电光火石般拔出长剑擦着那县爷的脖根处,恶狠狠地喊道:“再敢动,我就要了他的命!” 堂下的一干人等也是被落英的凶狠镇住了,不敢再上前,县官老爷连忙摆手,嗫嗫嚅嚅地说:“别别别,别动手!都放下!” 话音刚落,衙役们果真都放下了。 “你是谁,你到底想怎样?”县老爷吓得身体发软,脑袋丝毫不敢动弹,他眯着眼瞥向身后的落英。 “你管我是谁?我来,当然是有事要求你!我要告一个人!”落英把重音加在了最后一句上。 “你要告谁?有话,不能好好说嘛?”县老爷看见与自己有着肌肤之亲的利剑正闪着噬命的寒光时,脸上又是一阵酸苦的表情,他仿佛是在抱怨,自己怎么就不会武功,偏偏在办公时被一个小丫头欺负,以后要是传出去了我这县官老爷的老脸该往哪搁? 没办法,落英是不会跟他好好说话的,看到命在旦夕的县老爷还要求自己跟他好好说话,她简直变态地要笑出来,不过还是忍住了,这种情况下,严肃一点比较好。落英语气稍缓地调侃道:“不需要好好说话,我觉得这样审案挺舒服的,你不喜欢吗?”她摇着头贴近县老爷的耳朵,又抬眼扫视堂下的一干人等,看见个个都缩着脖子,皱着眉,不敢轻举妄动。 “好好好,你说怎么审就怎么审!不过,你说你有冤情,要告状,总得有状纸吧!”县老爷句句斟酌地对她说。既然想平冤,就得照着流程来。 “当然有啊!”落英不屑一顾道,随后,从胸前掏出一张黄彤纸,一把打在那老爷脸上说:“你自己看吧,顺便,再读给本姑娘听听,我都忘记自己写的是什么了!” 县老爷颤巍巍地伸手拿开那张挡住自己视线的黄彤纸,他微微抖了抖,左手端在眼前一看,惊地一对眼珠子都要掉下来,可是,他瞥了一眼身后掌握自己命运的小丫头,至少现在是掌握着的,深知淫威之下,不敢不从。于是急促咽了几口唾沫,用他那文人特有的无病呻吟而又异常细腻的嗓音朗诵道:“朱*照,我草你大爷!” “哈哈哈哈!”县官老爷千年等一回的倾情朗诵刚刚完毕,落英就忍不住大笑起来,她看见底下的衙役们也都差点笑喷出来,碍于县老爷的权威,只得捂着嘴偷偷地面面相觑。落英得意洋洋地说:“哎,这下好了,县官老爷冒犯当今圣上,这条罪该怎么罚呢?是直接挨板子,还是由我亲自押送给皇上惩治?真是感谢我们亲爱的朱重八老爷爷,发明了这么多的酷刑,估计你一辈子都享用不完吧?” “哎呦!”那县老爷眼睛一闭,下嘴唇气得都要撅到天上去了,估计这辈子也没被女人这么欺负过,就是家里那只母老虎发起威来也不带这样的! “你到底要干嘛?你要真想告皇上,我拼了老命也没办法帮你啊!”县老爷这句话几乎是带着哭腔喊出来的。他一喊,落英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坏了,可也没办法啊,她现在除了暴力和一肚子坏水,什么都用不上。 见时机已到,她这才说明自己的意图:“我想让你带我去看看白银杉和白小照,你认识牢狱的狱长的,对不对?” “你要我带你去见犯人?我可不敢!” “谁让你明目张胆地去干了,你不会偷偷摸摸地啊?”落英一声怒斥,把县老爷吓得不轻。 “就是偷偷摸摸,我也不敢啊!”县老爷简直要举双脚投降了,真没想到自己遇到的是一位亡命之徒。 “我不管,反正你得帮我去办!” “万一你带着那两个犯人逃走了怎么办?查到我头上,那可是杀头之罪啊!” “要是朱厚照把你杀了,”落英顿了顿,心中闪过一万种可能,才定定地认真道:“我会为你报仇。”这句话,是她唯一有能力做出的保证了。 第四十一章 狱中寻人 落英知道,若她这次真去了牢狱,就不可能再回来了。其实,她倒挺愿意呆在里面的,最起码,她可以跟阿爹和三哥住在一起,即便是住在不见天日的牢狱中,她也能想象到与家人在一起同伤共苦的幸福。 虽然被视为****级的人物,她还是在临走前对县太爷作了一番感谢之礼,她感谢县太爷大人不计小人过,虽然被自己百般强迫,却还是答应让她去看望已被判处死刑的阿爹和三哥,这份恩情,她说她会记在心底。 这种事也只有人品爆发时才有可能发生。气得差点吐血的县老爷大概是被吓通透了,竟然还叮嘱她,切记于今晚子时,在距虎头狱一墙之隔的运河边第三棵杨柳树下等待,到时,自会有人去接应她。他说自己能力有限,虽然费尽心力跟监狱长去打了交道,但还是只争取到半个钟头的时间,仁至义尽,其他的,他说一概不能过问了。 半个小时,已经足够了。 落英坐在北风呼啸的运河边,寒风已经吹得她全身没有了知觉。这里,应该也快要下雪了吧!望见漫天阴蔽的云层把月亮都不知挤到哪里去了时,她想起曾经在蒋家镇看到的那场初雪,继而,又想起那位在小桥处偶遇的女和尚。如今的她总算明白了,那和尚说自己有血光之灾真是一点没错,掐指算算,自己要走的那天,正是罪旨下达的前一天,世间,竟还有如此神机妙算的人物呢!落英深呼吸,轻轻一笑,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拥有再高深的智慧和能力,也不及拥有尘世间最简单而平凡的幸福,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我要的,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幸福而已。 这应该就是对没出息这个词最中肯的解释吧!落英无聊向水里扔了一块石子,嘭地一声,河面溅起大大的一圈水花,像是倒挂在天际的烟花那般,勇敢绽放。虽然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可她还是想听那一声声石子击水的声音,这声音可以在静寂无声的午夜带给她孤单的心灵一丝慰藉。 “在干什么?扔石子比赛吗?”突然,身后传来一位陌生男子的声音。 落英肩膀一颤,吓地浑身打了个激灵,见那人的脚步没再靠近,她才满怀戒心又装作毫不在意地说道:“一个人,跟鬼比赛啊!” “哎!都这么多年了,脾气跟个子一样,还是有增无减啊!”声音虽然很陌生,可这调侃的语气却越发熟悉起来,落英微微一怔,迅速在回忆里搜刮人影,可无奈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她只好抱紧双臂,蜷起双腿,侧出半张脸,小心翼翼地问那人:“请问你是?” “白落英,你看我是谁?”那人急忙摘下戴笠。 “呃,,,,,,,,小胖!”落英听到这句请求后立刻转头,晚上的光线很不好,她在他脸上巡视半天后,才看清,这人就是曾经阿宝的好朋友于小胖。 “是我!”小胖开心地对落英笑了,薄薄的嘴唇向上弯曲时拉扯出灵动的光泽。 可是,落英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她记得县老爷让她在这里等的是看管牢狱的人,然而来的人却是于小胖,她有些错愕。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耽误一丁点的时间,只得开门见山地问他:“你知道我在等谁吗?” 小胖点点头,如今的他已经比落英高出一头,看起来是一个大小伙了,他听到落英这么问,眼睛里微微闪现出怜爱的光芒,也许,小胖已经知道我们家的事情了吧!想到这,落英忍不住垂下头。 小胖看到落英显然失望的神情,顿时紧张地解释道:“落英,我大哥就是狱长,你找县太爷的事我是一不小心撞到他们谈话才知道的。我知道是你,就自荐而来了,落英,你还记得阿宝吗?” 落英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她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复杂滋味。 小胖见她无动于衷,情急之下,只好用朋友特有的关切的口吻命令道:“落英,走吧,待会进去了一切听我的就好!”说着,小胖的眼中又匆匆闪过一道光,那道光瞬间触动到落英的心底,使她放下防备,她没有回答,只是回礼似得朝他点了点头。 柳树下,二人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 随着狴犴神像下那一串油黑的钥匙声音响起,落英看见双重门在自己面前缓缓打开,长长的过道里,顷刻扑鼻而来一阵阴湿腐烂的臭味,落英用厚重的袖口捂住鼻子,她不敢和小胖说话,因为一说话,肯定就要吸入那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落英紧紧跟在小胖身后,弯下腰低下头穿过头顶那面四尺八寸高的阴森双重墙,他们悄悄地走在过道中,两面肮脏的囚房里,不时发出男女混杂的鼾声和打骂声。落英竖起汗毛,她透过毛袖深深吸了一口气,两眼直视前方,时刻紧跟小胖熟练的步伐。当他们穿过走道,又避过好几个亮着黄灯的狱衙工作区之后,才来到后院一处挂有森严醒目重漆色虎头牌的重犯牢房。 这里的牢房,更加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牢房外的一处角落里,是狭小的死囚洞,有几个牢役正娴熟地把一具高大松垮脏乱不堪的尸体从里面拖出来,落英看得出神,却被小胖一把拉住向前走去。 认到第三个牢门后,她在虎头牢之外仰视许久,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只觉得自己的大脑第一次受到这么强烈的冲击,牢狱这个独特的地方,真的是依靠着它的污秽,肮脏,阴森,残酷与腐烂,才得以让世人心生敬畏。 “快走!”小胖侧过脸低声提醒落英,虽然落英进来之前已经穿上了小胖带给她的狱衙专用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以暂时隐蔽自己的身份,可在这种监犯重地,牢役们个个机灵地跟鬼似得,凡事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 落英轻嗯一声,表示自己已经意会。可是,当她抬起头看到头顶上方那张覆盖全室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铁丝网时,心中顿时咯噔一下,险些叫了出来。铁丝网上不隔七寸方便挂着一个轻风一过就会剧烈摇动的拳头大小的铜铃铛,她心底断定了,如果这次出不去,基本上就真不可能出去了。 重犯牢房里依旧是那一股污浊不堪的怪味,小胖拿起挂在门后的油灯笼,快速点燃后,他弓着腰一遍又一遍地左右巡视,每一间牢房都是同样的十二尺方大小,也都是同样的低矮潮湿。想在这么多房间里找到关着阿爹和三哥的房子,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囚房里的人一见到有灯光亮起,许多都从地上爬起来,像是乞食的野狗那般大张着嘴巴抖索着双臂向栅栏外的落英和小胖呼叫呻吟。落英看到他们那副如行尸走肉般污秽肮脏又惨不忍睹的模样时,心头上又是痛不欲生的一阵抽搐,她根本想象不出阿爹和三哥会在这里过着怎样生不如死的苦难日子。 忽然,左侧一间最漆黑的牢房里,一张被油乎乎已经粘成拇指粗细的头发丝盖住整张脸的眼神引起落英的注意,那张脸隐约看上去有着好几道新鲜的裂痕,可眼神却是异常熟悉的,落英盯住许久后,她才在心中肯定地惊呼,是三哥!一定是三哥! 因为只有三哥,才会有那双世间独一无二,与世无争而又慵懒懦弱的眼睛啊!落英凝视着那张脸,良久,灼热的泪水从黑暗中泉涌而出,烫地她冰凉的脸颊又慢慢恢复了知觉。 第四十二章 地狱游荡 “哥!”落英趴在铁栅外哭喊着,不知道除了这些还能说什么。 白小照受过牢狱生活的百般摧残后,本就慵懒的眼睛变得更加无神,曾经与世无争罗仙慕道的灵气不知被什么给吸光了,空洞洞的黑色眼珠看得落英心里直发憷。 三哥经历的什么落英心里很清楚,当她看到那些结块脏乱的发丝和发髻上沾满了发亮的油水,还有远远就看到的脸上那几条鲜旧各半的裂痕中正缓缓爬出蠕动的蛆蚜时,落英感到自己已经无力呼吸了,她的心抽痛到极点,命运为何如此无情,上一秒它还会对你友好的微笑,可下一秒,它就变成你无力对抗的死敌,它会强大无理到让你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哥!我们一起走好不好!”落英迫切地望着三哥的眼睛,右手伸进栅栏内,五指弯曲却抓了个空。 白小照嘴唇微微抖动了几下,可眼神还是无动于衷,他看起来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落英很担心,她担心三哥受到的刺激太大,会失去神智,会连他最疼爱的唯一的妹妹都不再记得。 “走吧。”肩膀猝然搭上一只手,落英用余光扫去,便知道是小胖喊她走了,可是,她的腿像是变成了两条细长的石柱,丝毫也挪不动。 她的眼泪顺着眼角划过鼻翼又躺进嘴唇的缝隙里,落英抿一口,咸咸的,还有些苦,像是冬季卢姨没有腌好的苦瓜菜。 “嗯!”落英重重点了一下头,她将难过都咽进心底,落英不是没脑子的人,眼下,还是自保其身比较好,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动脑筋将阿爹和三哥救出去,虽然直到现在,她还没有看到阿爹的一角影子。 转身的瞬间,她朝三哥微笑,那一霎,她仿佛看见三哥也朝她笑了一笑,那笑是温暖的,毫无怨恨与自怜,就像曾经的三哥一样,是块玉,即便碎了,还是会晶莹剔透的。落英鼓起了力量,她觉得自己都闻不到监狱里腐烂的臭气了,她的眼前开始发亮,浮现地尽是曾经家人所给予她无穷无尽的回忆与力量。 那是人间至爱所发酵出能与美酒媲美的生命滋补品。 嘈嘈咋咋中,耳朵又开始轰隆作响,像是黄河大壶口的高阔瀑布席卷着火舌般的浪花狠狠撞击两岸千年不朽的岩石。 头顶的百会穴像是其中被撞裂的一大块石头,瞬间迸裂开来,落英所有的知觉和力气在那一秒全部喷薄而出,急促逃离自己的身体。鲜血在触觉里汩汩而出,是热的生命在欢快地逃离肢体,她软绵绵地倒下了,眼前昏暗的那一瞬间,全世界都变得很安静,只有房顶的风铃却不约而同,为她欢呼摇响。 时空使她漂移进无间的梦境,这一幕没有繁华落幕的萧索,却是永不翻身的地狱。 “这么快就到地狱了啊。”落英缓缓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躺在一条船上,船外满是煮的翻滚沸腾冒着热气热火的铁水,还有铁蛇,铁狗,铁兽,它们张牙舞爪,龇牙咧嘴,极尽世间恶物之可怖,只为了吓倒让它们也心生恐惧的地狱恶灵。 落英爬起来,发现有一个人正站在床尾朝她微笑,他长得有些熟悉,可是发型,衣着,举止,表情又全然是陌生的。 “是你在保护我吗?”落英小心问道,她真的很好奇为什么所有铁船上的灵魂都被痛不欲生地撕扯着,而自己却安然无恙,难道地狱花钱请的这些劳力也会偶尔不尽职吗?那我这酱油打得未免也太高尚了,这纯属灵魂层次的打酱油了啊! “你别太高兴了!”那人似乎能看穿她的小心思一般,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地狱中恶灵所受的痛苦,皆为业力所感,你既没有业力,即便身处十八号狱层,也不见得会沾染一丝仇罚!” 仇罚,好贴切的一个词,我倒也想知道自己是和谁结下仇了!落英想想这陌生人的说话,不禁苦笑起来,她发现自己思考的事情,越来越不一样了,脑子里装的东西果然跟镜子里的自己毫无差别。 “原来这样,那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落英转着圆溜溜的眼睛继续问。 “你实在很想来,所以就来了!”那人回答地很敷衍,但是看起来确实不像在骗人。 “你为什么不阻止我呢?我才不想待在这种烂地方!”落英环顾四周,本来就被压抑的一点好心情都没有,再听到这无厘头的话,简直要火冒三丈了。 男人瞪大双眼,表情同样气地几乎扭曲,仿佛是在说这小姑娘也太没大没小了吧,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有你撒野的份吗?他憋了一口气,立刻回斥落英道:“你自己毫无征兆地就来了,挡不挡不住,还能怪别人?” 落英也是无奈,深深叹口气,毕竟现在她也不同以往了,没有那么多闲心去同别人争三辩四,只好放轻语气妥协道:“算了,那就是我不对吧,可我也不想来到这种地方啊!” 落英摆摆手,她心里寻思着这人看起来说话也挺端重的,应该算是地狱里头头一类的人物,于是好声问道:“大叔,你一看起来就像是法力高强的人,一定知道是怎么出去的吧?” “我?”气氛总算缓和了些,大叔垂头看了看自己,不知是出于对落英叫他大叔的惊讶,还是碍于落英夸赞他的不好意思,总之眼睛里竟满是惶恐,他吞吞吐吐道:“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地狱中的一个小职员,不管事的!” “真的?”落英眼神不相信地盯着他问。 “当然是真的!”大叔简直不耐烦了,“这地方这么可怕,我平时都不敢来的!不过我说你也太胆大了,这可是十八号地狱啊,千古三界闻名遐迩的!” “我哪里知道!”落英气得别过头去,这话说得,简直不知道是夸她还是骂她了。“我要知道的话,我就不来了!” “不过,万事皆为缘分使然,你既然能来到这里,必定是心灵深处的某个愿念指引你来的。” “说的那么玄乎,我都开始对你刮目相看了!”落英调侃道。“不过你到底是谁啊!真的只是小职员?” “那当然,骗你干嘛!刚刚上级下了一条通知,让我来看看这狱河到底来了何方神圣,没想到,我好心来看你,你竟然一醒眼就骂我,真是人心难测,好人难当啊!” 落英倒错愕了,弄到最后反而是自己的不是了,她慌忙问:“这里不是你管辖的区域?” “是啊!” “那就惨了!”她差点没哭出来。“要是连你也不熟悉路线的话,看来是真出不去了。”她扶住焦灼的额头,平生第一次这么绝望过,顿时心中涌起一百分不甘心,人世间那些杂七杂八的苦难统统算什么啊!老娘现在莫名其妙闯进地狱出不去了! 第四十三章 摩耶之泪 “哭是没有用的,眼下还是想想怎么出去吧!”落英叹了一口气,蓦地站起身来。 小职员听到这句话时,耳廓都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大概他也很为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小姑娘身上的镇定和勇气而感到些许震惊吧! “可以啊,这个想法很不错!”小职员说着抱起双臂,“不过,我想应该由你来带路,我对这块区域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了,只是,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兴许我可以帮上一点忙。”他真诚地望向落英,微微笑点了点头。 落英半信半疑地看了他一眼,还是无奈地默许了,她一边划起老旧的船桨,一边嘟哝着:“这什么破地狱啊!自己的员工对组织的地形都不熟悉,看来老板很快就要遭殃了!” “欸,那是什么?”落英本想使点小聪明把船划到河中央一道没有人的地方走,却发现眼前尽是高高低低,闪亮锋利的刀刃,变换的速度之快,分布之密麻,全然让人背脊发凉! “这是刀山路,两边是火海,中间自然是刀山了!”小职员解释道。 “你怎么一早不告诉我!”落英嗔怪道,显然很后悔把船划到这里。 “我都说了我不熟悉,你就别怪我了,往前直走吧!” 落英看着那些刀刃,紧张的双臂都颤抖了,她闭上眼睛想大哭一场,可利刃的威胁迫在眉睫,船的速度已经达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再害怕也没有退路了。 小职员顿了顿,良久,他从身后轻拍落英的肩膀,安慰道:“你别太难过,虽然我懂得不多,但我知道也不是毫无生路的,刀山路是条捷径,只要能成功闯过去,很快就能找到走出地狱的大门!” “真的吗?”她立刻睁开眼,咬紧嘴唇,在风声中神圣又惊喜地问向那小职员道:“地狱的大门是什么样子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一样的世界,因此,会遇到不一样的地狱之门。” “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我来掌舵,你划船,顺便断后,帮我看着点,别有什么怪物跟上来!” “嗯!” 落英吸紧肚子,胸前鼓满了力气。当她抛弃了恐惧之后,才发现恐惧原来是那么不堪一击,相反,跨越刀山火海的刺激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无所畏惧。 落英机灵地调转船头,一次又一次避过会生长的刀刃,经历几次惊险之后,她越发游刃有余了,有时候还会时不时地看向后面,对那个长的帅帅的小职员说道:“划快点,再快点!” 瞬间,船只的码力加大了,加上落英出色的反应能力,小船越行越远,落英觉得胸前背上都出满了粘腻的汗珠,她还是笑着,笑着,一直望向前方,找到地狱大门的愿望让她浑身充满力量。 就在这时,她感到船身微微抖动了一下,落英和小职员都下意识地审视船身的四周,没发现什么异样,只好又闷着头继续配合着前行。还没过一分钟的时间,船身又开始动了,这次是剧烈的抖动,像是有东西想上船来。 “怎么办?”落英惊恐地望向小职员,他淡定地说:“没关系,这里是地狱,肯定什么东西都会有,你继续掌舵,出什么意外我来应付就行!” “你自己可以吗?”落英霎时竟有些心疼这位自称是地狱小职员的男人。 “没问题的,我毕竟比你待得时间要长嘛!” 落英转过身,继续把握船舵的方向,即便她听到身后有霹雳巴拉,哐哐当当,凌声吼叫的声音,也丝毫没有回头。 很快,四周寂静下来了,落英这才敢小心翼翼地问:“你,把它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一个痴心妄想的小鬼而已,我把它打地魄散魂飞了!” “...........” “你继续直走,如果前方遇到一棵大树就停下来,那是摩耶树,传说地藏菩萨将自己的心脏放在刀山火海中,那心脏竟然沉入河底,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如果能走到摩耶岛的话,你很快就可以出去了!” “你为什么急着要跟我说这些,待会再告诉我也不迟啊!”落英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我杀了一个恶灵,要去死神那里请罪了。” “恶灵难道不该杀吗?你为什么要有罪?” “地藏大人规定过,恶灵只惩不杀,如果都杀了,要地狱还有何用?” 听到他的话,落英心底像海潮般涌动,她竟有些舍不得,只好在暴风中提高声线问道:“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吗?” 然而,身后就只剩一片风声了,风不会说话。她用眼角的余光瞥去,船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狂风逐渐消停,小船不再逆风行驶,虽然没人划桨,可慢悠悠地也能一步步向前。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岛果真浮现在眼前,岛上有一棵参天大树,树上挂满了干枯的叶子,当落英靠岸走到小岛上之后,才发现这棵树大有死亡的趋势。树身上传来一阵阵清香的味道,落英翕动鼻子吸了好几口,真的很香很香,有柠檬桉的味道,却又闻起来更清醇。 “摩耶树啊!你就是地藏的心脏吗?为什么你会枯萎成这样呢?”落英望着参天的大树,独自呢喃着。 一阵微风吹过,树上的枯叶又一圈圈地被暖风扫落下来。 落英接起一片叶,她将手掌端放在眼前,仔细凝视这椭圆的,黄绿相间的,尚存着生命气息的树叶子。 “好温暖啊!”落英自言自语,她在内心呼唤它:“把你握在手里,就好像握住自己的前世今生一样,好安稳,好温暖!” 耳边响起了祥和的佛乐,那是发自内心的对佛的崇拜与向往所生,纯净,透明,波澜不惊。 “摩耶树,你能告诉我怎么回去吗?我不属于这里。”落英像祈祷一般望着它说话。 摩耶树岿然不动,高大的像是一座山,落英话音刚落,从树上就滴落下几滴雨水。 “这里也会下雨吗?”落英捧住一颗望着天空疑惑道。 雨越下越大,越下越大,像是生气的孩子不想理会所有人那样,大到落英的耳朵里只有密密麻麻仓促的雨声,她慌忙跑到树干下躲雨。一刹那,时间断流一般,像是跌落山谷的夕阳,拽走留恋人世的最后一抹余晖,眼前的世界,像梦一样,从地平线被撕开,消失不见了。 你可曾听过地狱的歌谣? “从未见过天堂,倒是熟闻地狱。 花不常开春自来,木无常绿夏又归。 灵魂生来困苦,何不勇敢面对? 刀山火海,血肉洗礼。 摩耶不死,地狱永开。 狱河中的暴风雨,摩耶树的前尘泪。 为爱的人闯祸,你是否高估了自己?” 第四十四章 让我做你的全世界 昏暗的角落里,沉闷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当鞋底摩擦地面的搓搓声忽然消失于耳际时,哗地一声,一盆冰水将落英从头灌到脚。落英打了个激灵,从梦中清醒过来,这是她被囚禁在这处人间地狱的第八十二天。她颤抖着伸出冻得皲裂的手指,鼻孔里发出不自觉的对严重鼻塞的反抗声,缓缓揭掉眼皮上湿滑腐烂的菜叶和鱼鳞,噗噗噗使劲吐掉嘴缝里的脏水,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两位狱倌,等待他们的下一步发落。 那嘴角带着一抹冷笑的穿着怪异的狱倌向身旁的一位同事调侃道:“命可真够硬的,新伤加旧伤,少说也够她下一百层地狱的了,这几天病地不省人事的,我都以为她死了!” “哼!贱命就是硬,连阎王爷都不愿意收!”一旁的狱倌照样是冷笑,满脸蔑视地瞧向落英,抬起脚尖猛踢她的腿,叫道:“五号犯人,磨蹭什么,还不快起来,有人来看你了!” 落英的腿本来就没有知觉,被人这么狠狠一踢,倒是恢复了血液的流动。她强忍着疼痛哼唧了两声,并没有像监狱里其他人那样欣喜若狂,而是默默朝两人点了点头,扶住身边的破床站了起来。 梦醒之后,落英对身边的一切都迷迷糊糊的,可她依然清晰记着监狱里的这条路,这条泥糊的,肮脏的,腐臭的道路。随着镣铐相互碰撞所发出的沉闷声响,落英的意识逐渐恢复起来,跟着他们俩,我就可以走出去了是吗?到底,是谁要见我啊?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在乎我吗?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房顶斜射进漆黑的狱堂中时,落英的眼睛被刺激地又酸又痛,她咬紧牙关伸手遮住光线,不由得问那两位态度粗鲁的狱倌道:“两位大哥,请问我在这里睡了几天了?” 两位狱倌面面相觑,看起来是没有对她太为关注过,不过他们俩一直是管辖落英所处那块狱室的人,怎么着都得有点印象的,一点都不记得倒显得太不负责任了,只好随口回了一句:“四天吧!” “我竟然睡了四天。”落英独自喃喃。 “那我爹和我三哥在哪里,他们怎么样了?”落英继续焦急地问。 “谁他妈知道你爹和你三哥是谁啊?你这些天一醒眼就问这个问题,从冬天一直问到春天,你烦不烦啊!”一个狱倌被落英问地不耐烦了,张口就骂。 “我爹和我三哥,叫白银杉和白小照。”落英胆怯地默默低语。 那两位狱倌终究是没有听到,更懒得再回答她。 铁链的声音依旧沉重地响着,离牢狱的大门越近,落英的心就被越敲越紧,越敲越紧,在黑暗中的时候,她是绝望的,但当她走到久违的阳光下时,心中却升起了期待。 阳光,可以给人心以希望。她望着亮得发黄的高高的屋顶,心中怔怔地想。 走到牢狱的大门之外时,白色耀眼的冬晨日光照地她浑身暖洋洋的。狱倌熟练地解下她手脚上缠满的冰冷的铁链后,落英的视线也因为自由带来的轻松而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她看到眼前空旷白亮的空地上站着一个人,那个人五官清秀,体型矫健结实,只看穿戴就知晓是位养尊处优的少爷级的人物。 落英有些害怕,可她还是慢慢,从脚面一直轻轻地向上看,直到看清他棱角分明,小麦色皮肤的脸,乌黑浓密的头发,还有那一双坚定的,温柔的,喜悦的,久违的深褐色眼睛。 落英曲起嘴角,嗓子出于一时激动竟有些发痛,但她还是开心地唤他:“阿宝。” 阿宝走上前去,紧紧抱住落英,直到这一刻,落英都失神地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她生涩地砸吧下嘴唇,似乎想问他什么,可阿宝将她抱得更紧了,在她冻得发紫的耳边低语:“不要说话,落英,就让我这样抱着你,就当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你。” 良久,落英才反应过来,怀抱的温暖让她不在乎梦与现实的分别了,当她感到自己眯着眼所看到的,那亮得发出一圈圈光晕的阳光刺到她的瞳孔生痛时,才敢毫不犹豫地相信,这一切都是自己此时正拥有着的。 汹涌的泪水,夺眶而出,在每一个满怀思念的梦里,她都这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痛哭过。 “都这么大了,还流鼻涕,羞不羞啊!”阿宝咧起嘴角面对着她,他捧住她的脸,撰起袖管为她搽掉鼻涕后,温柔地恳求:“我们回家吧!” “人家感冒了啦!”落英开心地埋在阿宝的胸膛里,眼泪浸湿了他黑色的皮革短襟,贴在脸上滑滑的。 阿宝又使出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从胸膛里拔开,不顾落英的不情愿,他只想争分夺秒地看着她的面孔,他要牢牢地记住,一刻都不允许自己再偷懒。于是,他直视她的眼睛喃喃道:“你会对春天感冒,那,你会不会对李阿宝感冒?” “唔!”落英羞得一脸粉红,只好又栽进他怀里,呜呜哝哝地叫着:“你怎么变得那么讨厌啦!” “我一向如此啊!”说着他横抱起落英,想把她放在马背上,可落英却蹬着双腿极不情愿地喊:“我才不要骑马嘞!” “那你想干嘛?连家都不回了!”阿宝诧异地瞪着她,仿佛时间就定格在自己的怀抱里。 “我没有家了。”落英回视他的目光,那表情仿佛还在说,怎么办,这下你麻烦大了! 阿宝刮了下她多肉的小鼻头,严肃地说:“从今以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迅速把落英转移到自己的背上后,带着一副冤家路窄的语气道:“不愿意坐马,就只能背着咯!” 落英听到阿宝自我调侃的那句话,不禁捂起嘴嗤嗤地笑起来。 她笑地,仿佛所有的悲伤都可以忘却,时光又回到了少年时代,那些天,每天都会有阿宝的陪伴,虽然那时,阿宝在她的心里,还没有那么重要,最多算是两棵离得很近很近,虽然能分享同一片阳光,雨露,土壤和空气的小树,但是他们之间的交集,也只是风儿吹过时,两片树叶之间的握手,而如今,小树变得枝繁叶茂了,不仅树叶儿离得更近,在深深泥土下的缝隙里,两株如生命般坚韧的根蒂,也将紧紧地缠绕在一起。 阿宝背住身后的落英,在牢狱之外空旷的运河边,在久违的新鲜和暖的春阳下,他开心地,放肆地,狂喜地,和他此生唯一深爱的女孩,转了一圈又一圈对命运的回礼。 那一刻,笑容也在空气里,凝成一片惊艳的烟花。 第四十五章 终究是你 当落英洗漱完毕,换上干净整洁的新衣走进厅堂时,她竟然看见了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一个朋友。 “呀,原来点点跑到你这里了!牛叔还告诉我她走丢了呢!”落英喵喵学着猫叫,咕噜噜的眼珠子一直绕着肥猫点点在屋里乱转。 阿宝一边沏茶,一边笑着说:“前天我刚回来,就看见她蹲在窗台外面,瘦小的爪子蜷在肚子下面都快看不见了,估计是饿了很多天,现在已经不算肥猫了,以后叫竹竿猫好了!” “才不要呢!”落英把点点抓过来抱在怀里抚摸着,蹙起眉头心疼地说:“人家好歹是女孩子,叫竹竿的话也太难听了吧!” “我叫她竹竿你都这么激动,怎么就不见对我这么紧张过,哎!”阿宝摇了摇头,把刚刚煮好的冒着熏熏热气的枸杞红姜茶端在落英面前说:“快喝吧,这种茶最抗感冒。” 落英接过茶,细细抿了几口,阿宝则在一旁出心地看着,生怕烫到她。点点伸出白色的小爪子调皮地去抓落英的手背,嘴边的胡须顽皮地一跳一跳的,落英拿下杯子,凝视点点蓝盈盈的大圆眼睛,嘚瑟道:“真好喝啊,你想不想喝一口啊?” 点点被她这么一挑拨,爪子挠的更放肆了,连叫声都变得凶厉起来,阿宝连忙将她抱过来,紧张地对落英说:“差点抓到你,快喝吧,喝杯茶都那么调皮,果然是一家人。” 落英对他撅了撅小嘴,便笑盈盈地一口气喝下去。 喝完热茶后,落英觉得整个人都暖了很多,就连冰冷的脚心都像装了个小火炉一样。她看着这间陌生的屋子,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冷不丁地问阿宝道:“阿宝,以后你都会住在这里吗?” “这边的几处园子都是为兵部官员提供的临时住所,公务繁忙的时候我一般就住在这里,很少回家了。” “我住在这里,不太合适吧!”落英再次环顾四周,气氛看起来确实老气横秋的,应该还是前几任官员居住时期的陈设,没有太大改变。 “不会!”阿宝听到落英的话,显然不太高兴,他的表情瞬间冷下来,落英注意到他的冷漠,心里有些发紧。 阿宝随后才解释道:“这里现在已经是我的私人住所,前任的兵部尚书绥德明前辈退休还乡之后,就没人住在这里了,就算是平时,除了寥寥挚友来此叙旧,根本不会有人随意踏足这里。” “这墙上的字画,就是前辈留下的吗?很漂亮耶!”落英仔细端摩墙壁上被裱装的完美无瑕的四幅字画,赞叹不已。 “前辈不仅是我的恩师,还是我的伯乐,有机会,我会带你去潮乡探望他。”看到落英对这里的事物产生兴趣,阿宝的神情又逐渐恢复了欣喜。 “哦,可以啊!但是我今天晚上睡在哪里?这里只有一张床耶!”落英指着里间那张一目了然,铺设简洁的床铺,不解地问他,眼睛里满带着不情愿。 就在此时,阿宝的嘴角升起一抹邪笑,他深褐色的瞳孔自然地眯成一条长长的绚丽的海平线,看得人心意盎然,薄薄的,唇线有致的口中像闪电般吐出一句暧昧极深的话:“当然是跟我睡!”。 落英连忙闪过这道邪魅的目光,她垂下头,十指仿佛不听使唤似得,慌乱地拿起刚刚才放在玉几上的青瓷杯,迅速放在嘴边抿上几口,茶液划过喉咙的声音咕咕作响,却还是挡不住双颧下那抹醉人的绯红。 阿宝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话而变得有丝毫退缩,他居然越来越靠近,直到眼睛将她肌肤白皙的整张脸都容纳进视线的时刻,才停下步步紧逼的脚步,炽热的气息像火焰般迅速蔓延道:“有人给你暖被窝,还不愿意啊?” 唔!好害羞啊!无处可逃了!不知道是出于自尊还是强势,落英索性放下矜持,拿掉手里颤抖的茶杯,反正紧张地也握不住,她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说:“喂,李阿宝!我还没出嫁呢!怎么能跟你睡啊!” 阿宝早就料到落英会有这种反应,他不由得瞪大眼睛,将双手背在身后,不以为然地说:“我只说是睡在一起,又没说要占你便宜,不过要是你想占我便宜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拒绝的!”说着,他轻轻背过了脸,眼睛里简直要笑出一朵花来。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男人,落英被阿宝气得又想哭又想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才好了。 良久,阿宝发现身后一直没有动静,当他的耳朵灵敏地捕捉到丝丝微弱的啜泣声时,才知道自己又坏事了。 “你真哭了啊!我刚刚开玩笑的!别哭了,明天我就给你找地方住行吗?”阿宝一边忙着给落英抹眼泪,还要拿着手帕帮她搽鼻涕。 落英也不说话,就是一直地哭,像是没完没了似的,阿宝只能把她搂在怀里。边哄边批评自己道:“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说话那么轻浮的,还有,更不该说点点是竹竿猫!” 落英的眼泪很快就没了,她睁开一只眼,偷偷地盯着阿宝的下巴,泪眼朦胧中,她看见他的脸急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落英就是喜欢看到阿宝被自己欺负的惨样子,看到他为自己着急,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你真的会带我找地方住吗?不准反悔!”落英亮晶晶的眼泪还定格在滋润的脸颊上,就霸道地警告他。 “真的,不把你照顾好,我怎么能睡得着?”阿宝洁白的牙齿在唇瓣间若隐若现,落英感受到他扑面而来的温热的气息,心中又是一阵悸动,这一次,她主动伸手搂住阿宝,在他小麦色的嘴唇边亲了一口。 她紧紧搂住他的脖颈,就像是抱住自己最后的生命一样,看起来好在乎好在乎。 清澈如水的眼眸中,深深印着的,只有对方青涩的面孔,青春在这一刻,从模糊的泥潭中,开出一朵出色的莲花,亭亭玉立,不予亵渎。 每一根睫毛的影子,每一次呼吸交错的缓急,都在默默欢舞,每一次眼神的交汇,都预示着肯定与准许。 那一刻,阿宝垂下头,深情吻住了她。 落英的眼睛飞快地眨呀眨,在鲜红的唇瓣与舌尖缠绕交错的那一瞬间,她的睫毛都在灵动地扑闪扑闪的,在午后温煦的阳光下,宛如一尊美丽动人的陶瓷娃娃。 深深的韵动里,满溢着陶醉与宠爱。 征北之战大胜,李阿宝将军功不可没,武宗喜不自胜,当朝下令要赏赐他千亩良田,加官一等。但当阿宝得知白家被满门抄斩的惨案,以及落英被困在牢狱中已经三个月的事情后,一向性格刚强的他在朋友面前流下了眼泪。他什么都不想要,李阿宝深知,白家的事情,跟他父亲脱不了干系,他欠落英的实在太多太多。就算不是这样,他依然不能对落英不管不顾,爱一个人,从来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当他毅然决然地走进紫禁城,向武宗恳求要舍弃满身荣耀,换取牢狱亡徒白落英的性命时,所有的眼睛都为他感到不值,可他,也只有他,才能给落英整个世界啊! 她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来拒绝接受他的爱了。哪怕是白发苍苍,满脸皱褶,哪怕是身负重罪,永不翻身。得不到全世界也罢,时间已经告诉她,有一个人会不离不弃。 世间最好的爱,莫过于兜兜转转之后,你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人能够代替,那个让你落下无数热泪的人。 爱情,也许不只是感动,真正的爱情,从未离开过,在每一个被忽视的孤单深夜里,它独自守着一座空城,只为那人回头时,再为她盛开一片满城的似锦繁花。 第四十六章 旧人难忘 落英从楝木床上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偷偷钻出房间,向天空的西面逃走了。冷风寒本来就使她头部晕乎乎的,喝了阿宝煮的不知放了什么药材的红姜茶之后,她很快就昏昏欲睡了。 睡了一大觉,鼻塞明显缓和许多,喉咙也不再干痛,连心情都瞬间舒畅起来。 女人所作的决定大都是看心情,虽然初春的傍晚气温尚寒,可落英还是决定下床,出去走走。 她穿上绣着淡黄碎花的雪青色短棉靴,披上纯白色镶套着绒领绒袖的雪兔毛披风,坐在梳妆台前,端端地拿起眉笔。 她望见铜镜中的自己,恬淡若菊,眉目不再如年少时稚嫩,反倒平添几分沉稳。笑纹在铜镜反射的光影下如水纹般沉浮。她轻轻撩起额前那一簇簇如玉饰流苏般的乌黑长发,向后盘起一株骄然的螺髻。 “我好像长变了。”落英喃喃自语。 是因为遇到了爱情吗?她在心中自问,不再像少女般纯真,而是拥有了敢于背负承诺的自信与成熟。 一阵晚风吹过,摇动着庭院小长廊的红琳琅瓦檐之下那几串旧的发乌的银铃叮呤作响。 落英放下眉笔,抬眼看去,视线刚刚好,一排小银铃都撑起了裙摆,稀疏遒劲的云骨背景下,它们仿佛在风中踢腿舞动的精灵,为其伴奏的,是一曲不知名的好听到没天理的葫芦丝古乐。 这乐曲真的好熟悉,记得十八岁生日那天,娘亲还为她弹奏过,她说,这首曲子很神秘,它一直没有名字,也没人会起,但只要用心听的话,你会知道它在诉说什么的。 落英莫名地打起十二分精神,她循着乐音匆匆踱步,来到庭院之中时,声音听得更加清晰了,仿佛只有一墙之隔,又仿佛在此间横下一整个天际。奈何墙垣深深,她又答应了阿宝不会到处走动,只得坐在石凳上,竖起耳朵,用心听这漫天悠扬的乐曲。 无论是人是物,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是初次相识,茫茫人海间,也许早已擦肩而过,甚至相视一笑过,只是时间过得太久太久,就渐渐淡忘了,一直淡忘到,恍如隔世般陌生。 “但愿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落英合起十指,虔诚地面向吞没太阳的天空,那里,即便闭上眼也能寻到一片绝尘圣地。 天色将暗时,葫芦丝的音乐渐渐隐去了。落英刚想进屋去点一盏油灯,就听见有人开门的吱呀声,随着,一道灯笼的暖光伴着脚步声从小长廊里打进来,借着余光,她看见是阿宝回来了。 只是半日未相见,目光再次撞上他的一瞬间,心头还是撰地紧紧的,像少女的肌肤般,紧致地极富生命力。 “怎么出来了,外面那么冷!”阿宝看到她的时候,落英还愣愣地站在原地。 确实挺冷的,她不由得搓起冻得冰凉的双手,回道:“刚刚听见外面有人吹葫芦丝,我就出来听了一会儿,你的事情忙完了?” 阿宝走过来,脱掉身上的皮袄为她穿上,上面还附着着他暖暖的温度和体贴的气息。 “本来就没什么重要的事,陪几位大臣应酬而已,我们回屋吧!”阿宝一手扶住她的肩,一手提着灯笼。 “隔壁,还住着其他人吗?” “没有啊!” “可我刚刚听到有人吹葫芦丝的声音,很清楚呢!”落英固执地说。 “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是新搬来的吧,这里是紫禁城,自然有很多人向往!” “噢!” “不过,隔壁倒是有一只鸟,我刚来不久就看见过,一只很大的青鸟,一直住在空院里不肯走,其他人都说,那是天神贬下凡的青鸟,囚禁在这里受惩罚的!” “真的吗?”落英睁大眼睛,虽然是在问他,却是一副深信不疑的表情。 “故事而已啦!”阿宝笑着回应。 落英侧向他的脸,问道:“你饿了吗?” “干嘛问这个,你要做饭给我吃啊?”阿宝露出孩子般开心的笑脸。 “才没有!”落英显得很慌张,当即否定了。 出于刚刚对阿宝冷漠的愧疚,她才喃喃地解释:“我做的饭,实在太难吃了,你还是不要尝试比较好!” “这样啊,那我做饭给你吃吧,你不是一直很想吃吗?” “你怎么知道的?”落英很诧异,她虽然一向欣赏阿宝的厨艺,可基于羡慕嫉妒恨的原因,从来都没有当他的面夸赞过。 “陈姐都告诉我了,现在不承认也罢,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承认!”阿宝有些得意洋洋看着落英,现在的他可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打着灯笼都能看见满面春风了。 也是奇怪,落英倒越来越喜欢他现在这样得寸进尺的嚣张姿态了,不仅不讨厌,还有些迷恋。 完了完了,这样下去会不会越陷越深啊?落英懊恼地简直想拿砖头拍自己的脑瓜子。 当屋里的烛灯陆续被点亮之后,阿宝才把灯笼熄灭。 “我去做饭了啊,你要在这里乖乖的。”他捧住落英的脸,恨不得在她脑门上留下自己性感的唇印。 “那个,我想到要去的地方了!”性子急的落英才刚想好这件事就要告诉阿宝。 “去哪里?我今天帮你留意了几处房子,还没来得及问你同不同意?” “不用找了,我想回师傅家住!”烛光下,落英定定地望着他,眼睛里,有一层水雾。 她还喜欢杨医师吗? 阿宝的目光幽幽地下垂,一直垂到地面,此时他心里想的东西,落英很清楚,她顿了顿,语气过分冰冷地说:“师傅过世了,现在在杨家住着的,是牛叔和玲玉,我想和他们住在一起,我一个人住的话会很孤单!” “医师什么时候过世的?”听到这个噩耗,阿宝显得比她还要惋惜,的确,一个善良的对社会有用的好人过世,总不会缺乏为他感到惋惜的人,但极少会有人真正的,为他的离去而痛心。 这是世道身为好人的悲哀。 落英默然,她的思绪被颤抖的烛焰牵引着左右摇摆,本以为能承受的起的,最终还是高估了自己,她强忍着泪水,倔强地直视着阿宝的眼睛说:“师傅在蒋家镇行医的时候为了救我掉进了火山洞里。”随着声音,她的最后一抹泪光也湮没在烛火中。 “还有机会去看看他吗?”阿宝走近几步,只是没敢再近,也许医师的死对他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因着落英悲伤情绪的感染,他总觉得自己也应该难过。 “连尸首都没有找到,都是我的错。”落英终于没忍住强忍着的泪水,她倒在阿宝的怀里,失声痛哭道:”是我太任性了!我真的很对不起师傅,呜!” 一整个屋里,霎时充满着剧烈抽噎的声音。 “怎么办?怎么办?”她一连串的怎么办,让阿宝深深感受到她内心压抑许久的自责与愧疚。 呆头呆脑的阿宝发现,落英真的变了,她不再那么野蛮霸道,不再那么自以为是,不再那么天不怕地不怕,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倔强,率真,毫无保留。 “你哭地这么难看,不怕我嫌弃啊!”许久,待她哭声渐缓,阿宝才安慰起来。 “呜!你敢嫌弃我就试试看?”落英一边哭,一边还不忘跟他拌嘴。 “好了!人有生离死别,月有阴晴圆缺,看开一些。”阿宝轻拍她的肩膀,像是哄孩子似得。 “是人有悲欢离合啊!笨蛋!”怀中突然响起一句笨蛋,把阿宝又吓了一跳。 “对对对,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真是个笨蛋!你那么聪明,以后一定要多栽培我!”阿宝不会让她知道,自己是故意念错的,读书的时候,他就经常把这首诗背错,搞得落英老是训斥他脑子装的全是浆糊。现在,他想让她多多回忆起他们曾经的岁月,恋爱中的人毕竟是自私的,他也妄想让落英心里只存放属于他们的过往。 第四十七章 爱恋升温 “饭好了,快来吃饭咯!”阿宝将炒好的四盘菜都一一摆齐后,又忙着端上一锅还在翻滚着的小米粥。 厅堂里就只有一张深红色的圆木桌,平时吃饭和工作阿宝都是在这里解决。 落英看到热气腾腾的盛着香喷喷小米粥的瓷煲,连忙走到阿宝身边帮他盛饭。 小小的古板的房间,有了美食和小情侣的加设后,果然温馨了不少。 “还是我来吧,会烫到你。”阿宝看到她拿着汤勺的小手红红的,心疼地又接过来。 饭菜都摆齐后,两人才端坐在圆木桌边开始晚饭。 “阿宝,今天的菜做得好丰盛啊,到底有什么开心的事?快告诉我!”落英看到桌上摆的佳肴都是用自己喜欢吃的食材做的,心中又是一阵暖流翻腾,对阿宝的感动一定把勾人的食欲都给打败一百次了吧! “把你接回来,算不算开心的事?”烛光下,阿宝深情地看着她,眼睛里像是藏着一个深邃的星河。 “嗯,能回来我确实挺开心的。”自从这次相聚之后,阿宝就发现落英说话开始有些语无伦次,不过就算这样前言不搭后语,流露着满满的逗逼气质,他依然很喜欢。 在阿宝的注视下,落英微微低下头,她心不在焉地夹着一双竹筷,假装在挑菜,其实心中早已经烦恼地不得了了,为什么还是习惯不了阿宝这样子的挑拨,明明都已经吻过他,明明都已经吐露了心意,为什么还是招架不住呢,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 唉,没想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等到了想要的人,还是有一大堆的烦恼! 落英返过神来,没等她下手,阿宝就已经向她碗里夹了好几道菜了,“这个好吃,我记得你爱吃菌类,就烧了茶树菇和蟹菇。” “都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得啊?”落英边嚼边问他。 “有关于你的回忆,我大概此生都不会忘记了。”阿宝大概也很无奈自己今天为什么会说这么多煽情的话,说完后他的耳朵早已泛起鲜艳的红热。 “嗯,那个,天色很晚了,我们还是先吃饭吧!”听到这种肉麻的情话,落英当然是兴奋地不得了,可她还是狠下心给温度骤升的气氛泼了一盆冰水,不能再腻歪了,再这样腻歪下去,吃到半夜也吃不完啊! 对于吃货来说,此时此刻,品尝美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烛光在饭菜的热气中悠然地摇啊摇,这样浪漫的气息它们一定也感受到了,所以才会这么欢快的吧!快要烧到底座的几支身材变胖的蜡烛们燃地愈加热烈了,它们卯足了劲想要把屋里的光线调节地更加明亮起来。 “这道清水煮秋葵很不错哦,时间把握地刚刚好,既不生也不面,蘸醋的话会有一种酸酸的清香味,现在很难找到这么嫩的秋葵耶!” “我今天下午特意去宫中的御膳房选的,是侍女送过来的,你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 “以后,我们都会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吗?” “你愿意吗?”阿宝不答反问,眼睛里勾勒着落英青春无敌少女般羞涩的面孔。 是啊,只要你肯,我甘愿奉陪一生,从遇见你的第一刻起,我便有了这样缺心眼的理想。 “嗯。”落英略微矜持地点了头,便低头继续喝粥。 “你想喝酒吗?”吃到半饱的时候,阿宝冷不丁抬头问了一句。 “好啊!”一听到喝酒,落英立刻很爽快地答应了,关键时刻,女汉子的粗犷本性果然还是暴露无余。 阿宝起身续了几支蜡烛,便转身去书房取酒,一望见他的背影,落英就连忙起身道:“我和你一起去吧!” 这是爱情磁场的神奇魔力。 书房最靠窗的角落下面藏着一个隐秘的地下酒窖。那是这间房子的前任挖出来的,他可是个爱酒如命的人。 “绥德明前辈的另一个身份是一位酿酒师,这些酒就是他留下来的,你看,这坛是米酒,这是高粱酒,这是果酒,这种瓶口套着金黄色锦布的叫桑葚酒,是他祖传的独门手艺!” “这么多啊,果然很厉害!但是喝那么多酒,他会不会发酒疯?”落英一边赞不绝口,一边眼花缭乱地观赏,一边还不忘记神经兮兮地八卦一下。 “应该不会吧,我和他对酒比诗过几次,都很正常,酒品还算不错的!” “真是挺特别的一位前辈啊,我还以为所有老年人酒品都像我爹一样烂。” 听落英提到他爹,阿宝的神色一瞬间敏感地黯淡下来,他连忙选中一个不起眼的深褐色小酒罐。指着它故意避开话题道:“不如今天就要这坛桑葚酒吧,我怕你喝不了太烈的。” “也好,我正想试试呢!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剩下的,我们俩再慢慢品好了!”落英开心地回应,一不小心就说出了心里话。 这就很尴尬了,落英仿佛受到惊吓一般,吃惊地,懊悔地,慌乱地捂住自己的嘴巴,完了完了,说出这般略带挑衅的话语,阿宝接下来一定会有所行动。 果然,阿宝蓦地转向落英,炽热的目光落在她紧张的红彤彤的脸上,看得她浑身阵阵发热,他问:“你刚刚说什么,你说我们?是吗?” 落英看见,那一秒钟,仿佛银河里所有的星星都落在了这个男人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能带给他幸福,落英其实也很开心的,不用那么害怕啦!当然,也不能再退缩,她望着他,悄悄舒了口气,放下心中的胆怯,鼓起勇气回应他道:“是,我说我们,以后,都会是我们!” 泪水又一次从眼角滑落,烛光的照耀下,宛如一颗颗坠落尘世的流星。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如此允诺,就算是在对师傅满心迷恋的那段时光里,她也未曾爆发过如此的胆量。 阿宝将落英深深搂在怀中,他感到臂弯都注满了力量,血液都在身体里加速奔跑着。他任凭她的温软细滑的发丝一根根划过喉结,他将下巴温柔地抵在她的头顶,每一次呼吸都充满着她独特的香气。 “你听到我的心跳声了吗?落英。”阿宝轻声呢喃。 落英点头,她当然听得到,那心跳如此剧烈,每一次颤抖都撩拨起她内心深处的无限渴望。 “我爱你,很爱很爱。” “阿宝,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是吗?” “是。” “可如果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怎么办?” “我会在奈何桥边等着,一直等到你出现为止。” “傻瓜,你不喝孟婆汤,不去投胎了吗?”落英抬起头发愣地看着他,真是个大傻瓜。 “我不想忘记你,更不能放过你。” “那样的话,你会遇到更好的女孩。” “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女孩,只要你答应下辈子你还与我继续纠缠。”阿宝的深褐色的眼睛望进落英湿润的双眸中,一寸也不愿挪动。 好啊,落英在心底答应着,她欢欣地闭上眼睛,环起双臂,揽住他笔直的腰身。 好想就这样,一直一直抱下去,今生,永远都别再醒来。 “咚!咚!咚!”热恋中的小情侣正酝酿着情绪,屋外就不应景地想起了敲门声。 “这么晚了,会是谁啊?”听到急促的敲门声,阿宝也很诧异。他望了望窗外漆黑一片的夜空,沉思片刻,对落英说道:“你先去吃饭,我去看看是谁敲门,等会儿回来再给你温酒。” “嗯。” 第四十八章 痛下决心 夜已深,奈何不知是何人不约而访,墙外只是隐约传来马儿打响鼻的声音,阿宝怀着忐忑的心情在门内踟躇了几步,还是决定开门迎接。 “父亲,怎么是你?”当阿宝看到门外打着灯笼站得笔直的人是自己的父亲时,表情还是流露出不小的惊讶。 一身银灰色的金边装束,让李宗明看起来格外冷峻,他年迈的面孔不再英俊,通身却还是散发出一股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气场。李宗明并没有正眼看阿宝,而是很生气地背过脸,利索地将马儿迁到马棚里拴好后,定定地对他说:“跟我来书房!” 落英还在厅堂里抱着点点喝粥,没注意到院子里来了什么人,可生性机敏的点点却立刻焦躁不安起来,她望着漆黑庭院的眼睛谨慎而惊恐,仿佛看到了仇敌一般,沾了米糊的嘴毛像打了鸡血似地通通直竖起来。落英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她是不喜欢吃今天的食物,只好一个人自问道:“也对,猫怎么可能喜欢喝粥呢?” 落英赶紧抚摸她柔软的小脑瓜关心道:“点点怎么啦?干嘛这么激动啊,快点乖乖喝粥,来,要听话哦。” 落英越是安抚她,点点的情绪就越发激动,真是孩子气。落英索性撑起胳膊将它架在面前,直视她的眼睛,点点蓝盈盈的瞳孔比平时放大了不少倍,而且正固执地仇恨地望向书房的方向。 忽然,落英一个不留神,点点就挣脱她的手,从椅子上一跃而下,淡黄色的小米粥砰地一声洒落一地,点点哪里会顾这些,它白色的爪子刚一触到地面,就拼命地飞奔向那间烛光隐隐的书房。 “啊,点点你要去哪里,书房里有客人,不要乱跑,小心阿宝揍你哦!”落英着急地一边恐吓一边追赶。 点点的叫声越发凄厉,动作也加快好几个节拍,跟平时受到欺负的样子一模一样,她疯狂扒住书房的门槛,不停地用锋利的小爪子挠门,昏暗的光影下,坚固的金丝楠木门都被抓出好几道明显的痕迹来。 “你养猫了?”听到屋外的猫叫声,李宗明以为有一只猫在外面玩耍,便好奇地问向阿宝。 “是的,一个朋友刚送的。”阿宝回应。 李大人显然是聊得太过投入,只是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便开始继续刚刚的话题。 落英见书房没人出来,不禁拍着胸脯长舒了一口气,她悄悄踮起脚尖走到点点的背后,抻出的双手像抠开的小钳子一样瞬间把她夹住了,点点疯狂地蹬着四只腿想要挣脱,落英解开身上的棉袄一边把她头套住一边得意道:“下次再这么不听话,我就把你丢掉,阿宝也不会去找你的,哼!” 蒙住头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闻不见的猫咪果然听话很多。落英本想躲在门后,观察一下里面有没有人发现刚刚在这里玩闹的点点。忽然听到书房里传来李老爷严厉的怒斥声:“你这个逆子,非要把我逼上绝路你才善罢甘休吗?” 烛灯下,一边坐着低头沉默的阿宝,面对他的是怒不可遏的李大人。 “从一开始我就警告过你,离那个丫头远一点,你不仅不听,反而愈演愈烈,你把我这个父亲放在眼里过吗?为父并不是铁石心肠,念在你多年来一直听话读书,苦练箭术,又为国效力的份上,我没有怎么追究她。可如今,你竟然为了那个贱人跟皇上也对着干,今后,满朝文武大臣都会怎么看待我这个当爹的,你知道吗?你问问你自己,到底安得是什么心,为什么一定要给我们家蒙羞!” “让家人蒙羞的不是我,是你。”阿宝的话终于打破夜的静谧,也打破了李宗明一直以来的自以为是。落英的背影在无风的寒夜里颤抖,她望着那个房间,多希望有人注意到她,然后,不要再继续说下去,可是屋内的人却看不到她。 阿宝终于不再沉默了,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忍受下去。落英没错,他更没有错! “我救出白落英,跟你丝毫关系都没有,是我自己跟皇上交换的!”阿宝一副淡淡的表情,他本来就不想跟任何人争论。 “跟我没有关系?好,那今后的血缘关系,父子关系通通没有了!”李宗明指着自己,满眼通红,像失去了理智一般,嫉妒心使他越陷越深。他以为,那是我的儿子,是我一手养大的,他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听我的指使,都应该接受我的安排,因为只有我才是真心全意地为他好。 听到父亲的气话,阿宝的心一瞬间像被撕裂般抽痛起来,他看向父亲怒色赤红的脸,上面早已刻满岁月的痕迹,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到处追着阿爹跑的那些日子,泪水在红热的眼眶里不住地打转,可是,他不能让它们落下来,不哭泣,是这两个男人之间共同的默契。他张开微微抖动的嘴唇回应道:“您一直是我最敬爱的父亲,所以,我以为你会尊重我的选择,世上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她那样,如您和母亲一般,给我最好的温暖。” 这些话,倒说的李宗明哑口无言了,没错,谁又不渴望温暖?这和身份地位样貌金钱完全无关,这关乎心的抉择。千言万语像是扼在嗓子里一般,再也没有勇气说出来。这是孩子的选择,他说,他已找到生命的温暖。 “很好,你的选择。”父亲看似屈服地微笑,却颓丧地垂着肩膀,比起这样,阿宝倒是更愿意看到他发火的样子,因为,那样的父亲,至少不会显出脆弱,也至少不会让自己动摇。 “希望您保重,孩儿日后,会倾尽全力弥补她。” “你都知道了。”李大人仰头望向窗外,今夜,没有一丝风吹过,连尚未发芽的枯枝都沉睡在空气里,不愿醒来。 “母亲,都已经告诉我,我会瞒住她,我好不容易才找回她的心,再无退路可言,更不想她,因为父辈之间的恩怨,日后也对我拔刀相向。”阿宝笑了,一脸的苦笑,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是比爱上白落英更让人心痛的吧! 第四十九章 不放手 门外,落英如梦初醒一般,想起了牛叔的话。 “是李大人发现白府酒庄里的酒是下了毒的,是他向皇帝举告的,是他带兵来抓走了老爷和三少爷的,是他害我们白家被满门抄斩的!” 对,是他,还有比这更明显的证词吗?落英终于明白为什么点点看到李宗明的时候会那么激动,它也是好不容易才从血口逃生的,她一定深深记住了残害自己一家人的恶魔是什么模样! “咳,咳!”也许是夜太深,心太寒,李大人不住地咳嗽起来,也好,可以走了,远离这个逆子一段时间。 他侧向阿宝道:“我该回去了,正如你对我说的,你也保重。” 本已冷静下来的点点,一听到他咳嗽的声音,竟比刚才更加激动了,落英没有阻止她,惧怕和仇恨已经让她的意识纷纷粉碎,她的脑袋是空的,骨髓是空的,身体是空的,世界,也是空的。 点点疯狂抓门的声音再次响彻庭院,它喵喵吼叫的凄厉声不再像生命,仿佛发出一种被仇恨掌控的怨灵嗷嗷嚎叫的错觉。 一圈又一圈,黑夜有了黑色的光,在眼前欢呼着打转。 门终于被打开,映入眼帘的,是阿宝和李宗明惊讶的灰色脸孔,落英麻木地微笑,泪水从笑脸中汹涌而出,竟也毫无违和感,面对仇人,还有比微笑跟让人心寒的吗? 她毅然转身,揉了一把眼泪,再也不愿去管这个虚伪的世界,随你们怎么样好了!我不想再看到你,也不想再恨你,不想再为你付出哪怕一分一秒! 冷艳的玫瑰花瓣,被狂风吹散,消失在暗夜里。 门外,是长长的深深的古老的巷道,紫色的夜光,紫色的冷风,毫不输给地狱呼啸的魔鬼。稀疏的黄叶在地上簌簌地打圈,它们经历一整个冬天,竟然还没有腐烂,真是够可笑,可笑得就像我和李阿宝的爱情,不是吗?已经注定消失于泥土的东西,干嘛还要这么倔强地留在人世间作笑话! 落英踩了一脚,心里便觉得舒坦一些,再踩一脚,看到树叶被自己踩碎了,就又觉得舒坦一些。她头也不回地继续大步地向前走,直到发现肩上和臂上已经落满了白色的雪花,睫毛上,鼻尖上,嘴唇上,凉凉的东西滑下来,那是雪花融化的冰水。 “我不爱你,不爱你,不爱你!”她抱住脑袋,痛苦地对风声呼喊。 落英望着地面上铺起的洁白耀眼的雪层,一遍又一遍,狠狠地看着她,就好像雪花也欺骗了自己一样。 “我爱我自己!”她搓着手,心里冷地发抖,却蓦然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正对面的,是一扇历史感极重的旧门。怎么办?回去的话,一定会遇到阿宝和他那死爹,我祈祷他们一辈子都不要再出现! 落英索性坐在门前,屁股下面的雪花瞬间湿成了一滩水,好不舒服!可是,还是要坐在这里,不要被任何人发现,等到夜深了,所有人都睡了,我就可以走掉,就可以去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 永远都不回来了吗?心中有另一个声音问她。 “我才不会再回来!” 杀父之仇也不报了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哪一天我把李阿宝的好完完全全忘记了之后,我一定要把那只李老狗给杀掉!” “连我也杀掉吗?”雪地里,眼前,耳边,一个男人扣住她遮着头顶的胳膊,沙哑地问。 落英猝不及防地想拽回胳膊,可是,连空气都告诉她,别费劲了。她撇过脸,不想跟他废话。 “我知道,如果满城地去喊你,你一定会偷偷躲起来,我不说话,就永远会是一个成功的猎人,这是你教我的。”他垂下脸,快要触到她的额头。 “真可笑,你别自以为是了,谁是你的猎物?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关系!”落英还是不停地挣脱,胳膊被这样吊着真的很难受。 “我换回了你的命,怎么叫没有关系?” “你也可以把我送回去啊,反正我现在也无家可归!”落英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表情,竟然使紧张的气氛缓和了许多,连她自己都感觉怪怪的。 “如果我不是李阿宝,你会跟我走吗?” “不会!” “为什么?” “我不会再爱任何人!”雪越下越深了,渐渐地,没过了脚面。说爱的一瞬间,落英的心跳蓦然加快,可一想到在牢狱中受苦的阿爹和三哥,还有含冤惨死的白家人,她的心就剧烈地撕扯。 为什么会这样啊?原来我还是太脆弱,太无助,太没出息。 “我爱你。” “哼,别开玩笑了,你留着去爱其他门当户对的姑娘吧,把你爹气死了,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到时候别又怪是我的错!喂,你!”她的谩骂像****,只会让他越爱越深。 阿宝的唇将她覆盖后,再也听不见她对自己轻慢的侮辱了,对她,这一招还是有点用处的。 落英伸出小爪子,抓他的肩膀,肩膀硬的像块石头,反而将她搂地更紧,她只能去抓他的头发,头发被抓乱了,就抓他的耳朵,反正一定要让他感到痛,我才不是这么好欺负的呢! 阿宝丝毫没有反应,只是抱着她在雪地里深吻。 不能这么没出息,落英心想,她狠下心,蜷起舌头,当阿宝的舌头向她口内探寻的时候,她果决地,一触即发咬住他的下唇,鲜血瞬间从唇齿间无声地流淌出来。 如果这些能代表你的怨恨,就让它们尽情流淌好了,我还是不会放手。 李阿宝疼痛地颤抖,可他宽大火热的手掌丝毫没有放松,只是更用力地揽住她冰凉的身体。落英被堵得喘不过气来,她胸前阵阵发抖,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她不停地捶打他,嘴唇挣脱着地发出反抗声,心中不断怒骂,快点松手! 松手?怎么可能!他可是说过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凝固在嘴角冰凉的血液,很快又被阿宝吃进嘴里,两个人的口中满满充斥着血液的腥气,好鬼魅的一幕画面!直到沾染了最后一丝腥味的唾液也被咽进发痛的喉咙里时,阿宝才不情愿地松开手,落英机智地躲开,也躲开他的脸,她抱着自己的肩膀气呼呼地望着他,全然一副受伤的虎口脱险的小白兔模样。 “还说你不是猎物?”阿宝微微地笑,笑里丝毫没有愧疚,只有挑衅。 “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是你爹最恨的人,你想把他气死吗?”落英振振有词地对他说。 提起他爹,阿宝本来红扑扑的俊脸又冰冷下来,许久,他才对着落英温柔地说:“我们私奔吧!” 是恳求,是命令,还是,有其他的寓意? 说着,他伸出洁白而修长的右手,无名指上赫然出现一颗闪闪发亮的星星。 “我送你的,现在你还我了,不过我接受。”阿宝对她说完后,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项链。 “我一直放在陈姐那里的。”落英无奈地回道,其实根本就没想要还给他,只是怕自己弄丢而已。 “我还要送你一颗。”阿宝把项链放在雪窝里,一个透明的白色的琥珀映入眼帘,他拿起石头,轻轻一敲,没有任何预兆,琥珀便碎在了雪地里,没有星光的耀眼,琥珀像被丢弃的孩子,他粉碎的肢体下,藏匿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灵魂。 阿宝细心地将一枚戒指捏出来,这颗星星,比原先的那颗还要大,还要亮,还要冰冷。 落英的指尖受到感应似得,在玫瑰色的衣角下细微地动弹,阿宝拿住她的手腕,对着戒指吹了一口气,便将它套在她细弱苍白的无名指上。 “好美!” 落英没有看他,只是看着那枚戒指,无声地哭泣。 被戒指套住的玫瑰,是只属于情人的收藏品。你只看到她的露珠和美艳,太多恨,太多无奈,包裹在脆弱的躯体中,永远不会,被世人看到。那是玫瑰和戒指的约定,她为他放弃自由和梦想,他给她所有星星的光芒。 “我们私奔吧!忘掉一切恩恩怨怨,离开这里,寻找一个落脚之地,只要你喜欢!我想拥有一个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雪漫过了脚踝,还在放肆的飘洒。 你是我的宿命吧,阿宝?落英在心中喃喃,这个男人,为什么总是让她恨不起来,又总是让她狠不下心。 没有默许,没有回应,只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他背弃全世界,从此的从此,过往的过往,将来的将来,心中再难舍弃一个面孔。 欺骗自己,忘掉仇恨,因为一个人,全宇宙的河流都流不过一颗心的宽广,所谓真爱,不过如此。 春雪无声,夜莺悲鸣,紫色的天穹下,一袭白衣的男人,决然抱着一株冰粉色的玫瑰,脚印,在背影之后,永无止境地蔓延。 第五十章 去度假吧 “到底去哪里比较好呢?不如我们来一次蜜月旅行吧!”阿宝小麦色的皮肤在温馨的光影下显得黑黑的,再配上这句台词和他那副傻兮兮的笑脸,全然一副倍受宠幸的妃子笑。 “谁要跟你蜜月旅行啊?我还没答应呢!”落英气呼呼地捶他。 这明明,戒指都已经戴上了,怎么又反悔了呢? “咦?敢情你是要退货吗?”真是女人心,海底针,阿宝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 “那为什么不答应?是我不够好吗?”阿宝紧张地拽住她的手,手心黏黏的不住地冒汗。 “没有!”落英猛摇头,手掌被握的发烫,好不舒服,她只好急切地解释说:“你已经很好了,阿宝!” “为什么还不肯做我的妻子?”阿宝的热气打在她的耳边,很热,很暖。 “我只是,还在挂念阿爹和三哥,我现在还没有找到他们,怎么能一声不坑地就成亲了呢?我不奢望能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可是阿宝,我希望,我们的将来能得到亲人真挚的祝福!”落英抬起脸,怔怔地看着他,这些话,她已经埋在心里好久好久。 “我答应你,一定会帮你找到他们。”阿宝搂住她温柔地承诺。 如水的目光下,落英开心地睁大眼睛问道:“真的吗?你真的会帮我找?” “所以,你会答应跟我一起吗?” “一起什么?” “............” 落英的再次装傻果然让阿宝发怒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他挑起直长而浓密的眉毛,语气强硬地警告道:“虽然成亲的时日可以推迟,但是蜜月旅行绝不能拖延!” 好呀!这么厉害了!还没成亲就这么霸道了!落英也不甘示弱,她振振有词地反驳道:“凭什么就要你说了算!以后到底是谁当家?” “啊!好痛!”阿宝痛地表情都扭曲了。他低眼一看,落英的手指正狠狠掐住自己的半边脸,丝毫也不留情。 看到他喊痛,落英心一软,立刻就松了手。 “疼不疼啊?我的力气很大吗?”她边揉边心疼地问。 “当然疼。” “那我以后还是不掐你了。”也许因为愧疚,阿宝看到她耳朵红红的。 “其实,可以掐的。” “为什么啊?”看到他灯光下一张粉红的英俊脸孔上却挂着一副少女般的羞涩表情,落英笑地太阳穴都痛起来,她迫不及待想得到答案,于是神经兮兮地问他道:“你是不是有被虐倾向?” “才没有!” “骗人!” “我喜欢被你这样管着。” “..........” “那好,我答应你,明天就去度假!”女人只要一开心,果然说什么都不会经过大脑思考。 “恭喜施主,你终于醒悟了!” 落英送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继而沉下目光满脸忧心地问:“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你老是不去上朝的话,万一皇上哪天一个不开心,或是听了谁的坏话,岂不是要把你给开除?” “放心,战争已经平定下来,我可以请个长假好好休息,至于工作,就算我不去上朝,照样可以拿到俸禄!要不然,怎么有信心养你?” 果然还是低估了这个男人。 “唔!那我们明天去跟牛叔告个别吧!”落英似妥协地建议道,然后紧紧地拥住他,一只脚丫也不顾形象霸道地跷在阿宝身上,脸上满满洋溢着恋爱中女人不约而同的神秘光彩。 “好,依你!” “睡觉啦阿宝!”落英咽了口唾沫,撒娇道。 “不行!” “为什么不行?已经很晚了啊!”落英简直要发疯了,她在心底愤愤不平道:“难道你不累吗?都已经折腾一整天了拜托,我得赶紧睡觉啊,熬夜会变丑的!” “你还在,生病,,,,所以,不能睡觉。”半晌,阿宝才吞吞吐吐说出一句话。 我的天,落英生无可恋一般捂住黑成木炭的额头,闭上眼睛无奈地谆谆解释:“我说让你睡觉,又没说要那样子睡觉!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哦,这样啊,那睡觉吧!”被浇了一桶冷水,阿宝欲扬先抑的小诡计夭折在失望的余音里。 夜深了,黑夜命令孤独的灵魂寻找归属,树根都缠绕在一起,纵是莺语微微,鹭鸶婉转,世间最动听,不过那日依依情话。 清晨,太阳刚从密不透光的鱼肚色云幕中悄悄钻出来,落英就已经睁开了眼。阿宝睡了一夜,依旧很累,落英知道他累,就没打算叫他,只好自己先钻出被窝,在晨曦布谷鸟的交响乐中悉心梳洗。 可是,等落英完全打扮好,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的时候,阿宝还是没有醒来。落英抱起双臂,踮着脚站在床边,气冲冲地看着他睡得昏天黑地油乎乎的臭脸。然后,猝不及防地(想防也防不了啊!)猛然地掀开被子,阿宝宝贵的人体艺术处女作就这样粉墨登场! 额,委屈的阿宝默默擦掉眼上的污垢,看到面前是一位身穿玫瑰色锦缎棉衣,面部表情极为冰冷的女子的重影,他再定睛一看,呵呵! “是落英啊!”阿宝呵呵地傻笑。 “不然呢!”落英凶狠地瞪着眼睛责怪道:“说好了要去找牛叔的,你都睡到什么时候了!” “我很累啊。”可怜的阿宝只能默默心疼自己。 “难道我就不累吗!大家睡得时间不都是一样吗?” 实在有道理,听着落英的训斥,阿宝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收起被子,乖乖穿上衣服。 终于可以出发了,遇见一个人,生命重新开始,遇见一段旅行,生活更要重新开始! 可是,待到敖修马不停蹄地赶到去往杨柳岸的路口方向时,落英和阿宝都不敢相信自己走的是记忆中那条熟到不能再熟的青灰色石板路! “我们是不是走错了?”落英转回脸问道身后的阿宝。 “应该没有吧,要错怎么会错得一样呢?”阿宝露出一脸尴尬,这路是他带的,真要错了肯定会被落英嘲笑。他立刻指着路边的商铺给落英瞧:“你看,这条路上的每家商铺都挂着统一样式的朱砂色蛹型灯笼,而且,包子铺,烧饼摊,鱼店,面馆,都丝毫没有变化,当然,杨柳岸虽然我不熟,可是也没什么变化啊,门口还是有那么多花枝招展的阿姨!唯一变了的,”落英顺着阿宝的手指方向望去,“就是杨医师家!” 第五十一章 一个温暖的家 当阿宝带她环顾四周的时候,落英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女人的直觉让她感到强烈的不安,她觉得就在身边,或者是不到五米的距离之内,隐匿着一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们。 可是,周围商铺的嘈杂声很快将她拉回了现实,也许是没睡好吧,我一定是想多了,落英这样安慰自己。 她将视线定格在杨家的位置,不禁疑惑道,那里,真是师傅家吗? 落英一直以为像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是永远都不会受人瞩目的,就算曾经师傅在家,除了看急病的人来敲门,也鲜少有人登门造访。 敖修迈着优雅的步伐悠然前行,很快,就停到热闹的杨家门院前。门庭若市,人来人往,院内的楝树枯枝不再勇敢,怯怯地缩回覆满青苔的白色墙垣内。麻雀们站在枯枝上唧唧咋咋地跳来跳去,就在下一秒你以为树枝将断的瞬间,它们却得意地猛然飞起来,吓得你要猛吸好大一口气。 “喂,是小姐,是落英小姐!”院子里,好像有人透过拥挤的院门看到坐在马背上的落英和阿宝。 他慌忙把客人安排好,便一路摇着手臂便边打招呼边跑过来。直到阿宝戳了戳她,问道那人是不是牛叔,落英的视线才楝树枝上转回来。 “是牛叔,我们快下马吧!”落英淡淡回道,并没有多少激动。 “小姐,你可真不让人省心啊,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我和那群丐帮的朋友们,满城地托人打听,就是没你的讯息!”牛叔的白发已经清晰地从额际线爆露出来,落英发现,它和额头纹的生长速度竟一样快。 “牛叔,我一切都好。”落英微微笑,很贴切地向他道安。 牛叔看了阿宝一眼,便孩子气地将脸转向落英,那一瞬,落英发现,他对阿宝的态度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尊重客气,反正也是意料之中,落英故意打破紧张的氛围问候他:“对了,你和玲玉过得还好吗?那些朋友住在这里还能不能习惯?” “托小姐的福,我们都过得很安定,平日就是些柴米油盐的琐事,哪里会不习惯,你看,我都吃胖了不少呢!”牛叔拍着他微微隆起的小肚子,动作着实有些滑稽。 落英还是抱之一笑,继而关切地问起玲玉的近况,说到玲玉,落英想起自己和她还是同岁的,不知道那个丫头有没有遇到意中人,如果爹娘还在的话,肯定早已为她许配一个好人家了吧! “都好着呢!小姐,你看这里人那么多,声音太吵,咱们还是进屋叙吧,也好暖和一些!” “嗯!” 阿宝从头到尾一直被牛叔惨淡地无视,甚至进门的时候都没被正眼瞧过,人心都是肉做的,不管再怎么宽心,受到这般待遇,都免不了会心寒,毕竟他是未婚妻的亲人。 落英一直死死地拉着他的手,却像护着一个珍贵的宝物。 “不如你们进去聊吧,我就在这院子里转转,牛叔是从小看着你长到大的,去和他叙叙家事,我在的话着实不妥。”阿宝怕自己进去会惹牛叔不高兴,便主动提出回避。 “阿宝。”落英有些不舍地唤他,眉梢凝上一抹心疼。 “嗯?” 她看了看斜前方牛叔走地正欢快的步伐,只好松开手,应许他道:“你去吧。” 落英看到,师傅的房间一直是空的,牛叔正在仔细开锁。她紧步追上去,越是走近心里的滋味就越复杂,也是,曾经相处那么长时间的一个人怎么会说忘就能忘得了?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扑面而来的一股清香潮湿的浓重药味,落英看到屋里的灰尘仿佛受到惊吓一般都从桌上和房梁上俯冲而下,晨光里,闪着微亮光芒的星尘粉末们,又沿着弧形曲线跃然腾向半空。 落英捂住口鼻,一边扇去眼前稠密碍眼的灰尘,一边问牛叔:“这间房子,一直锁着吗?” “对,因为是医师的卧房,我一直锁起来,没敢让外人住进去。你看,一直太忙了,都没经常打扫,小姐,你要回来住吗?” “我,我可能不回来了。”落英黯然回道,她觉得自己的语速有些加快。 “为什么?是因为李家的人吗?”牛叔一边抹椅子一边问。 “嗯。” “老爷和三少爷,至今还生死未卜,小姐,你真的决定要离开我们?” “牛叔,我一直都把你当成自己的亲人,怎么会舍得离开?可是,阿宝他没有做错什么,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恨他!”落英此时的心境真是两难,她说的即便再有理在牛叔面前都显得那么牵强附会。 然而,牛叔却意外地转过脸,他轻轻拍了拍刚刚擦好的椅子,以老者的口吻对落英道:“小姐,我一辈子都没勉强过别人,再说,您对我,白家对我也一直是至仁至义,你若非要选择跟他在一起,我也无话可说,老爷不在,我就是你的长辈。但是,如果有一天,您受欺负了,或是后悔了,一定不要放不下面子,只要我这条老命还在,就永远给你留一个家!” “叔,干嘛这样说,”落英感动地鼻头酸酸的,一直以为牛叔是一个只会看门思想顽固的老管家,没想到,他还有如此宅心仁厚的一面。“我会好好的。” 落英没哭,牛叔倒哭了,他握住落英的手长满糙皮,因为年级渐老的缘故不停地颤抖,落英感受到,他真的老了。她清楚地瞧见,浑浊的眼泪从他沟壑纵横的面孔上悄无声息地滑落,该是有多在乎,才会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牵挂至此。 “牛叔,我差点忘了问,为什么这里会突然多出这么多人,热闹的好像集市一样呢!” 牛叔擦了一把鼻涕眼泪,哈哈笑道:“我们家的姑娘真笨,都进来这么久才看出来不一样了!” “我一直在想别的事情嘛!”落英尴尬地挠头。 “肯定是怕我对阿宝少爷有什么意见,所以才着急着跟我解释,对不对?”牛叔拍着落英的小脑瓜,无可奈何道。 明显说的是实话!落英抿着嘴腼腆笑起来,连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外表笨拙内心细腻的牛叔能感受到,那种笑是有温度,有生命的,是下定了决心拼劲全力才绽放的,她的将来,决不会输给今天的笑脸! 牛叔环顾一眼这间屋子,才兴致勃勃地开始感慨:“说起来,还得感谢我们那一群丐帮的朋友,有句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那些人,外表看起来邋里邋遢,不拘小节,实则都是难觅的民间高手啊!你记得有个叫柴火的家伙吗?好家伙,力气真大,果真是人如其名,砍柴那叫一个速度,一劈一个准,还能连劈两段新鲜的大树干!如今我们这个饭馆多亏了有他在,现在已经开始给学徒传授技术,都做别人的师傅了!” “那么厉害啊!不过既然开了饭馆,那主厨是谁呢?”一想到主厨,落英就迫不及待了。 “主厨当然是我们的老前辈三胡子了,他比我还大十岁呢!”牛叔一边感叹一边伸出手指比划给落英看。 “牛叔,你的厨艺也很不错啊,为什么你不做主厨呢?” “我和人家可差远了,我也就只能做做家常小炒,三胡子是逃难过来的,祖辈就是西北赫赫有名的大厨师,要不是前几年西北大旱,干死了不少人,哪里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就是那一身好手艺,也够他吃穿不愁了!” “那他都做了哪些招牌菜,吸引这么多人?” “多许是因为新鲜,我们这江南地带的人都吃惯了清淡口味,一尝到那肥厚的正宗酸辣味儿,都欢喜的不得了,自然就被吸引来了!你闻到了吗,这就是芝麻辣油炖肥肠的味儿!” 果然很香!招牌菜的香味是锅盖遮也遮不住的,要不怎么叫招牌菜呢! 听到牛叔惟妙惟肖地向她讲述家里的新闻,落英感到很欣慰,很知足,这座院子,不仅没有落得空无人烟的下场,反而被打理地越来越像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地,一个个愿望都如她所愿。 “落英啊,今天要是没什么事,就留在家里吧,我让三胡子给你烧几道好菜,尝尝新鲜!” 落英迟钝半秒,眼神逐渐放空,她没有立刻回允,只是听到牛叔接着说:“让阿宝少爷也留下吧!” 阿宝,落英心中咯噔一下,不觉默默点了头。 第五十二章 一走了之 落英出去找阿宝的时候,心神就一直恍惚不安,当她把整个院子转了两圈还是没有看到人影后,就更加心神不宁了,她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紧张地连手都撰不紧。 正午的太阳挂的老高,虽然触不可及,却还是将铺满青石板的干净院落照地白白的,白的甚至有些晃眼,她掐着腰站树下,独自疑惑道:“奇怪了,这院子又不大,阿宝会去哪里呢?” 这时,一个扎红绳小辫子的嘟嘟嘴小男孩从门口的方向摇摆着朝落英跑来,他手里拿着一只沾满湿泥巴的小铲子,显然是在玩过家家的游戏。 嘟嘟嘴一看到落英就喘着气歪着头问道:“请问,你是落英姐姐吗?” “是啊,你要干嘛?”落英不禁疑惑,小屁孩找她能有什么事情。 “这个!”他伸出右手,说话的声音奶声奶气的,落英瞧见,他红润的掌心里静静躺着着一枚透亮的戒指,小孩子的眼睛像是夏夜波光旖旎的暗黑色湖泊,那么净,那么美。 落英看呆了,她惊诧地望着嘟嘟嘴的圆眼睛,大声道:“这是阿宝的戒指,怎么在你这里?” “是一个大哥哥交给我的,他说他有急事要走,让我把这枚戒指交给一个叫落英的姐姐。” “什么急事?” “我不知道,”嘟嘟嘴摇头,“那个哥哥好凶,我在一旁玩泥巴,他就一把抓住我,让我立刻去找你,我的脖子后面现在还是疼的!”嘟嘟嘴一边埋怨一边委屈地去摸自己的脖子,结果左手的泥巴全都沾到了衣领上。 落英一脸尴尬,只好将他抱起来,想看看他的脖子是不是受伤了,还好,只是勒红了一点,没什么大碍。 看来阿宝走地很心急,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不然他不会都来不及跟我说一声就走掉。 嘟嘟嘴抓着落英的头发咯咯地笑,显然是当成自己的玩具了,落英继续问他:“你看到大哥哥是怎么走的了吗?” 嘟嘟嘴撅起肉嘟嘟的嘴唇,撒娇地说:“是骑马走的,还有一个人跟他一起!也骑着一匹马,那匹马好大哦,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马!” 落英听着他说话,眼睛却失神地望着门外的方向,真的走了吗?就在刚才,她和阿宝还一起站在那里说话,可是现在,他就丢下我一人。落英虽然善于安慰自己,可她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缺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 也好,兴许他忙完了,就真的有时间去度假了! 落英不舍地收回视线,她放下嘟嘟嘴,摸摸他毛发稀疏的小脑瓜,便转身回屋,她决定,先住在这里,等阿宝回来。 吃完午饭后,牛叔和一群朋友们还在兴致勃勃地喝酒聊天,落英却一点心情都没有,阿宝不在,她觉得吃饭都味同嚼蜡一般,只好先找个借口回屋歇息了。 师傅的屋子,还是那么静,无论外面有多吵,只要你走进里面,就一定能感受到一种与世隔绝的静谧之美。 落英躺在床榻上,一闭眼,眼前浮现地就尽是阿宝的面容,他喜,他怒,他静,他笑,都让她的心紧紧相随。她将戒指包好后放在怀里,暗自庆幸,幸好没有粘上泥巴,这一次,一定要随身保管好! “小姐,你睡了吗?”睡意朦胧中,落英听到玲玉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她看清门外站着一个人影后,便立刻回允道:“还没,你进来吧!” 落英一开门,玲玉便急匆匆地走进来,那副精练利索眉眼灵动的模样还是一点都没变,她双手呈上一封书信,便一字不落地交代说:“小姐,这是刚刚专门有人快马送到的,说是阿宝少爷亲笔,一定要交给你看!” “好,放在桌上吧!”落英一边抚着茶杯抿茶一边温柔地吩咐。 玲玉很乖巧地将那封信纸平摊在木桌上,伶俐地微笑道:“小姐你早点午休吧,我先回去了!” 听到她细碎的步伐,落英突然想起什么一般,她立刻合上茶盖,侧过半边脸,亲切地问道:“玲玉,你一个人在这里,孤单吗?” 说完这句话,落英的心就砰砰直跳,她从来没问过玲玉这种问题,也可以说,是从来都没有机会问,她们同龄的女孩之间问这些总有些不妥,毕竟,又不是亲如姐妹的关系。 “不啊!”玲玉回答地很干脆,“我在这里一直有牛叔照顾,他像爹爹对我一样好!而且,家里现在有那么多的朋友,大家住在一起很热闹的!”玲玉用一向很平和的口吻解释道。 落英却觉得她笑得太勉强,心中直郁闷起来,她想着,哎,算了,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说东你说西,我问你孤不孤单,是想问你有没有意中人,又不是那个意思,看来不想说就算了,直接问的话,这种事情我也不好意思开口! 落英轻轻摆手道:“嗯,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待玲玉合上半拉开的门栓后,落英才缓缓站起懒散的腰身,她拿过那封署名李阿宝的信封,麻利地撕开封口,里面,果真躺着一页黄彤纸。 黄彤纸的清香味和墨水混合在一起,让落英醉地出神。她对着打开的封口轻轻嗅了嗅,好香好香,不禁满怀期待阿宝都写的是些什么? 倏地一声,信纸被翻开,落英的食指便巧妙地落在折痕处,她望见满屏清秀的字迹,心头,又是一阵悸动,绯红的脸蛋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收到情人的第一封书信那般时而浓时而淡。 反正屋里就独有她一人,早春的午后,静地出奇,落英便大胆地轻声读出来: “落英,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原谅了我的突兀。 昨夜凌晨,潘王朱晨濠起兵造反,他手下的宁王卫队不到天亮就顺利抵达顺天府。晚间父亲来找我的时候,情势已然不绝如带,我没有放在心上,还是毅然答应你一起去旅行。可当下,叛军的队伍已经驻扎在京府,直逼紫禁城,早上派去的第一批护国兵正在拼命厮杀!燃眉之势,步步紧逼,若今次我不能保命而归,与你相守,心中就只留一个愿望,唯愿你莫为阿宝伤心,忘记过往,去寻觅一个真正值得你托付一生的人。——阿宝” 落英挣开信纸,哗啦啦一声,从中间撕开,叠起,再撕开,当撕成四半碎纸的时候,落英便没有力气再撕了,她颓唐地双膝落地,将信纸狠狠摔在地上,寂静的屋寰里,便只余一人绝望的哭声。 第五十三章 要振作啊 早晨,落英听到布谷鸟的叫声从刻意打开的窗崖下传进来,很清脆,很空灵,可是,她却连一点点欣赏的兴趣都没有。她的喉咙干干的,嘴唇也裂开苍白的皮,一咽口水,胃里就是一阵酸痛,细瘦的双腿像是和床板长在了一起,想动弹一下,都丝毫知觉也没有。 落英勉强撑着床帏边才坐起来,她看到门外有人在对话。那些话,她早已听了好几遍了,索性不耐烦地闪过眼睛,低头穿鞋。 “落英还是没吃东西吗?”牛叔声音不高,却满溢忧心的语气,连嘴巴都板成一块坚硬的石槽。 “嗯,饭菜没动过,茶水也坏味了,我都收回来了!”玲玉一一回道。 “这碗粥,是三胡子特意煮的,养气活血,你端进去,问她吃不吃,实在不行的话,我来应付,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饿死!” “好!”玲玉端正姿势,准备敲门,不料门却吱呀一声在自己跟前打开了。 落英挂着苍白的一副脸对着光线,活像面具,把玲玉吓了一大跳,慌乱中退后好几步。 “你们在干嘛?”落英面无表情看了玲玉和牛叔一眼,明知故问道。 “来给你送饭!”牛叔毕竟是长辈,说起话来毫不含糊。 “我不吃!”落英冷冷道。 “你三天没吃东西了小姐!”玲玉语气有些激动。 “没关系,反正我抗饿。” “饭也不吃,你还要上哪里?”牛叔看到她穿戴整齐,一眼便知道她要出门。 “我去江边走走!”落英背过脸理直气壮地说。 牛叔不放心,眼神示意玲玉道:“玲玉,去跟着小姐一块!” 玲玉还没点头答应,落英就愤愤然:“不用跟着我,我想自己出去走走!一个人静一静。” 玲玉嗫嗫嚅嚅,不知所措地看着牛叔。 那天,牛叔虽然看到了所幸没有被落英撕成碎片的四瓣信纸,也深知这孩子心里到底藏着多大的苦,可是,他毕竟是过来人,他知道,这封信虽然具有一定的破坏力,但对于落英而言,还不足以造成能将她摧毁的力量。 主动提出要出门了,是一个好预兆,说明她还留恋着外界的风景。 “让她去吧!”看到落英毅然远去的背影,牛叔妥协道,这妥协里,藏着一种微妙的信任。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落英发现,白居易的名作《忆江南》,被这个春天里的长江绘画的淋漓尽致,似幻如真。 好久没来了!你还好吗!落英欢快地奔跑在江岸线上,对着久违的活泼有力的春潮忘情欢呼。是啊!从来都是,时光如梭人似梦,一年年冰封的严酷始终也割不断风华正茂的大好时光。 青春,总要有个过程,我们好不容易才拥有这一次生命,千万不能轻易荒废。所以,去你的悲伤忧郁,去你的浑浑噩噩,我还是我,还是那个敢爱敢恨的白落英啊! 落英越呼吸就越兴奋,她每行进一步,背后就多出一个大大的脚印,脚印像一个深深的酒窝,不到几秒就被沙滩下冒出的江水灌地满满的。等她穿过了吆喝着准备过江捕鱼的船队,一群在长滩上边晒渔网边嬉闹的姑娘们,还有好些个志趣相投的正在江边腥臭的腐泥中撅河蚌的孩子们后,回头再望一眼自己的脚印,已然排成一条蜿蜒的曲线,长的望不到尽头了! 落英朝它一笑,心中觉得舒畅许多,我要继续向前走,一直走,绝不回头!她定定地告诉自己。 忽然,她瞥到一个并不起眼的东西正在江面上上下浮动,虽然不起眼,可今天的晨光实在太充足,使那个不起眼在闪闪发亮的江面上低调地宛如太阳的倒影。 反正离得也很近,落英决定走过去看看,她麻利地将裤管卷到膝盖的位置,本就打算今天来这里散步的,暗暗庆幸自己机智地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米白色短袄。 风声在耳边狂舞着呼啸,二月的春风煞似艺人手中锋利的绣花刀,剪开了冰面,剪掉了枯枝,剪出了红花绿草,也,剪断了风筝! “哦!是一只风筝啊!”落英惊呼道。一定是哪个放风筝的孩子把风筝放地太高,以至于他小小年纪的力气没能驾驭得了鱼线,所以才掉落到这里。落英暗自脑补各种事发场景,不禁一个人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淌着被自己的搅浑的江水想去拉回那只风筝。 “落英,你在干嘛?快点回来!”落英听到附近有个人喊她,是男声,很着急的样子。风声扰乱了她的听觉,她一时辨不清在哪个方向,只好停下来四处观察,果真,就在自己来时的方位,有一个骑马的蓝衣男子正在火速扬鞭,马儿跑地越近,落英就越是肯定那人是于小胖,因为于小胖,最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了啊! 落英其实淌的也不远,她立刻向小胖招招手,提高分贝回应他道:“我在这儿!小胖!” 等小胖彪着快马停到跟前的时候,马蹄溅起的水花打地落英一脸一身都是,落英撰起袖子擦擦脸,还不忘调皮地去摸大红马黑色的鼻子,她笑呵呵地对小胖说:“你怎么来啦?而且,还跑得那么拼命,是不是惹什么麻烦被人追杀了?” 小胖苍白的脸上不停地往下掉汗珠,他一边气吁吁地喘气,一边严肃地回道:“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啊!我怎么可能被追杀,倒是你!你在这里干什么?好好的,干嘛要往江里跑!” “我往江里跑怎么了?”落英指着自己,一脸的不明所以。 小胖收了收辔头,调转方向后,转头对落英道:“快上来,我带你回去!” “我才不回去!”落英淘气地指着落水风筝的位置,定定地看着小胖说:“那里!” 小胖不耐烦了,瞪着眼睛回她:“什么那里,你快点上马跟我走!” “我说那里!”落英无语,她深深叹了口气,又着重地有气无力地指了指那只风筝说:“拜托,快点帮我捡风筝好吧!” 第五十四章 暗中的敌人 “你看,这只风筝多可爱啊,一个长发飘柔的美人鱼抱着小男孩坐在色彩斑斓的石头上,笑得那么开心!给这只风筝画画的,一定是个超有爱心的人!”落英纤长的手指爱不释手地摸着这只刚刚才被捡到的湿漉漉的风筝,被水泡地发白的脚丫不停调皮晃漾着江岸线上浅绿色的浪潮。 小胖牵着缰绳,看到拿着风筝笑得跟孩子似得的落英,挠着耳朵不好意思道:“原来你是在捡风筝,我刚刚还以为你要跳江呢?” “你脑洞也太大了吧!我活地这么潇洒,干嘛要去寻短见?”落英听到小胖说出这种话,简直没被笑死。 “是我想多了,嘿嘿!那个,落英,有件事情我一直还没跟你说!”小胖的神情蓦然严肃起来。 “什么事?” “那天,在牢房里要走出去的时候,是我把你打晕的,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 小胖一脸惊讶地望向落英,眼睛里打满了问号。他低头转念一想,也对,阿宝肯定都已经告诉她了!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心里还是很介意,那天的事做得实在太鲁莽!因为偷听到他哥和县官的对话,小胖才得知县太爷已经跟李宗明告密了,如果真被李大人探得行踪的话,落英再住在外面绝对会出问题!操之过急情商不高能力又有限的小胖决定,干脆把落英打晕算了,将她作为重犯关在里面,一时半会也不会被处死,只要阿宝一回来,一定能想办法把落英救出来。以他对阿宝的了解,小胖觉得这场局值得一赌!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跟落英解释,可是,一想到落英那副无依无靠,失神落魄的样子,小胖的心里就愧疚不安,几乎没敢露面。看到今天的落英对自己的态度还算不错,小胖觉得是机会跟她解释一下了,于是就问道:“那,你怪我吗?” “不怪,阿宝说,仇人一直在暗地里虎视眈眈,我在牢房里待着,比在外面要安全,而且,在牢房里的时候,你一直都在暗中关照着我的,对吧?” 小胖以疑惑又默许的目光看向落英,似乎是在问你怎么知道的? 落英自信满满地曲起嘴角说:“如偌不是你关照的话,我这么弱的体质,怎么可能在里面活过三个月?” 小胖赞许地回个微笑,落英果然是落英,还是那么聪明,不过,更让他感动的,是朋友对自己的信任。 “对了,你不是说阿宝让你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事,他让我问,戒指你有没有收到?” “这也算重要的事啊?”落英漫不经心地继续趟水,显然很无趣。 “他不是都说接受了吗?干嘛还还给我?”她虽然一脸的无所谓,却还是掩藏不住准备倾听的小耳朵。 小胖轻松地回道:“那枚戒指之所以还给你,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还欠你一个完整的婚礼。你知道的,阿宝是一个观念传统的人,他不会对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敷衍了事,更不想亏欠你一个美满的人生!” 江边的风声依旧很大,小胖顿了顿,提高声线继续道:“在西方国家,只有戒指互相交换了,才能代表彼此已向对方托付真心!” 落英仰起头,看向飞过眼前的白色鸟群,脑海里,定格着一枚小小戒指的模样,她没有说话,很久,才轻轻点了一下头。 小胖也跟随她的目光看去,他出神地说:“所以,你要等着他,无论怎样,都要等着他,阿宝绝对不会食言!” “这些,真的是他说的话吗?为什么他给我写信的时候自己却不说呢?”落英不禁苦笑,她真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 “给你写信?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白纸黑字,字字确凿,难道你还要怀疑我辨认字迹的能力吗?” 小胖像是嗅到什么不可言说的信息一般,他再次确认地问道:“他真的给你写信了?” “嗯,”落英点头,急切地解释说:“不过,信纸被我撕了,要不然你看到的话,肯定也会被气死!” “.........,他说了很过分的话吗?” “岂止是过分,那简直不是人说的话!”落英一想起那封信就气不打一处来。 小胖皱了皱眉头,许久,他才定定地看着沙滩自言自语道:“我明白了!绝对有问题!” “你在说什么啊?”落英伸手晃了晃他的视线,还以为这娃脑子进水了。 小胖不答反问:“落英,那封信,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书信习惯跟阿宝有差别?” “不对劲?没有什么不对劲啊。”落英轻声嘀咕着,脑海中开始搜寻一连串与那封信相关的细节:第一,黄彤纸是我一直喜欢用的,很少有人知道;第二,字迹绝对是阿宝的字迹,就算不是,想模仿地那么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想起信的内容,落英踟躇了,她转而推敲地说:“只是,我一直有种感受,那语气不像是阿宝会说出来的,他不会说出让我忘记他之类的话,阿宝做事一向是倾尽全力,特别是对自己喜欢的事,就算最后输的一败涂地,他也从不会说出放弃这个词!” “落英,我一直有个推断,有人想暗中施计要在你和阿宝之间划出一道银河!”小胖的眼睛格外有神,简直跟看懂了天书一样。 经过一番讨论和指点,落英只觉得越想线索就越多,那天回师傅家的时候,她就深切地怀疑周围有人在跟踪他们,只是想不出合理的动机,她一直都不敢断定。如今,再把这些线索整理清晰之后,她终于能想通了,即便那天上午阿宝不走,那个人还是会趁他们分开之际找机会下手的。毕竟,阿宝已经和皇帝请了假,皇上既然肯答应,心中自然是有底气,朝廷里那么多百经沙场的大将军,区区一个潘王造反,还用得着再把他招回去吗? 综上所述,落英断定,这个暗中操控的人,不仅讨厌自己,还有些怕自己,他因为害怕暴露身份,一直都不敢挑明了直说。 她挽起耳边被风吹乱的发丝,说道:“我觉得,能做出这件事的,应该就只有一个人!” 她看向小胖,小胖也肯定地说:“我也怀疑,这个人就是阿宝的父亲!”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漫过江滩,走到回家的路口,阿宝说:“你还光着脚,这种路走不来了,还是上马吧!” 落英将鞋子放在马鞍底部的布袋中,便熟练地跨上马背。 一路上,小胖一直叮嘱落英要注意安全,如果敌人的目的没有达到,他接下来一定还会有所行动,换一种说法,达到目的反而好一些,这样落英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小胖,你说,我爹和我哥,他们会在哪里呢?会不会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落英的声音有些沙哑。 “不会,你别瞎想,上次不是在牢房里见着你哥了吗?” “可是,我爹呢?我都快半年没看到他了。” “你放心,李宗明手里虽然有些权利,但你爹和三哥可是犯了谋杀皇上的死罪,既然这样,那皇帝老朱一定恨得牙痒痒,绝对要亲手处置,所以,他是不敢把轻易插手这件案子的!” “喂,你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我爹才没有谋杀皇帝好吧!”落英气得腮帮子鼓鼓的,跟牛蛙一样。 “这个,我也只是就事论事,打个比方而已,我当然是站在你这一边了,站在皇帝那边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啊!” “就算你站在我这边,我也没什么好处能给你!” “这就由不得你了,你是我铁哥们的人,他愿意给我好处不就得了!”小胖哈哈大笑,不停地扬起马鞭加快前进的步伐。 第五十五章 未婚先孕 晴朗的午后,天空的颜色犹如风平浪静的海平面一般柔和唯美,层层叠叠似波浪卷一样的云朵越聚越多,渐渐地,长成一片茂盛的白茫茫棉花地,仔细一看,又有点像一个身穿白衣的牧羊人在追赶羊群,惟妙惟肖呢! 透明的风丝丝滑过脸庞,凉凉的,很清爽,半月前的一场大雪之后,春风也变得温和许多,擦过眼角时再也不是沙沙的感觉了!落英坐在窗前,一遍又一遍回忆着阿宝说的那句话:“落英,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爹的!”。 好肉紧好肉紧,落英一会儿心动一会儿又莫名紧张,她发现,当牵挂的那个人不在身边的时候,她惟有依靠回忆来养活自己。 谁说这世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人明明,只靠爱情就可以坚强又乐观地活下去了啊! 落英捧着小脸,日光照得她懒洋洋的,很快就眯着眼睛昏昏入睡。 睡梦中,她看到了阿宝,他们相约一起到江边去放那只捡到的风筝,天空没有太阳,江面上的风却很大,天空高处的风更大,风筝追着风飞地很高很高,落英非常自豪,她一口气把手里的轴线放到了头!忽然,嚯地一声,轴线被挣断了!落英拧住眉头望着那只风筝,它正开心地加速逃向天空,晃荡的白色轴线在视野中消失不见! 落英蓦然从桌上爬起来,看到天色早已黯淡,她默默擦掉嘴角的口水滞,想起这个并不开心的梦,埋怨自己又浪费了半天的好时光,可是,摸着饥肠辘辘的小肚子,她还是妥协地想:“这样也好,又可以去吃饭了!” 一家人围在一张桌子吃饭的感觉的确不错,从去年到现在,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生活了!深冷的夜色中,只有家的烛灯才最够温暖,她痴痴望着窗外,偶尔还会听到寒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这里,就像一个港湾,我在港湾里,等待着一只渔船。 “落英,看什么呢!来,这个好吃,给你多夹点!”牛叔一边给落英夹菜,一边帮她拿掉衣袖上粘着的米粒。 “咦!都这么大了,吃饭还能洒米!日后成亲了,一定会被婆家人嫌弃!我看啊,你以后别走了,让阿宝少爷一起留下,就跟我们一块生活吧!”三胡子开玩笑地调侃落英,落英也不生气,只是一边嚼着菜,一边嘟着嘴回道:“才不会呢!我一定能做一个特别贤惠的媳妇!”。 “哈哈哈哈!但愿如此啊!”众人都有说有笑地聊个不停,落英却陡然发现自己一直在吃,她看向对面的玲玉,玲玉虽然也在吃,但却是细嚼慢咽的,而自己,吃地满嘴油乎乎的,精心打扮的淑女形象早已崩溃。 酸着脸闷闷不乐的落英,还没等饭菜上完,就悄悄在脑子里统计今晚的饭量:一个鲜煮的玉米棒,一个红烧鸡头加红烧凤爪,一碗黄豆猪脚汤,里面还盛着两瓣猪蹄,半盘酸辣黄瓜,两个羊肉馅饼,再加上杂七杂八无法统计数不胜数的小炒们,落英简直要晕了,天哪!为什么饭量比平时多了一倍还要多呢?再这样下去,我就不叫白落英了,让阿宝知道的话,他一定会给我取名为白小猪或小肥猪诸如此类难听到烧耳膜的名字! 牛叔看到一旁正低头专心掰手指的落英,皱着眉头问道:“落英,你在干什么呢?多吃点啊,你最喜欢吃的羊油馒头端来了!” 羊油?落英怔住,再在脑海里仔细描绘一番后,她不禁撰紧双手,顿觉一股酸酸的东西开始在食管里上下浮动,堵得胸口阵阵发慌,不住地恶心。等一股羊油馒头的味道真的传到她灵敏的小鼻子里时,那股酸味儿终于爆发了,它急促地从胃道里直冲而上,不到一秒就全部倒灌而出! “咕!呜!啊!”落英右手捂着肚子赶紧跑到门外,她睁眼一看,真不敢想象这满地的污秽都是自己吐出来的。 “怎么样了,还要吐吗?”牛叔端来一杯水,弯着腰问她。 呕吐实在是个体力活,落英的脸难受地一阵红一阵黄,食管的剧烈抽搐使她的脖子无力地来回抽动,她痛苦地闭上眼睛,直摇头。 “不想吐了,就喝点水吧!”牛叔递到她手里,落英才试着拿住。 落英这么一折腾,好不容易吃进肚里的晚饭又浪费了,她心想着,待会儿半夜,说不定又要挨饿。 玲玉将她扶进屋里,备好热水后,满心狐疑地问:“小姐,你怎么会受凉呢?被子这么厚,难道你现在睡觉还蹬被子吗?” “怎么可能!”落英简直要笑死,谁蹬被子了,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事发突然,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吐。 “那就是你吃隔夜的东西了,下次我一定吩咐厨房只做新鲜的糕点,隔夜的食物一定要扔掉!” “也不怪那个。”落英淡然回道,喉咙还是沙沙的。 “趁着药房没关门,我去给你抓点药吃!” “不用了玲玉,我自己就是学医的,这症状还用不着大题小做地去煮药呢!” 玲玉想给落英倒杯水,转身拿杯子的瞬间,蓦然看见墙上挂着的黄历,她顿时恍然大悟道:“哦!我差点忘了,今天是初九,药店还没开门呢!上次我听说,他们怕清明节忙不过来,提前回老家扫墓了!” “今天是初九了?”落英似乎想起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对啊!”玲玉走到那副黄历跟前,一边伸手仔细摩挲上面的红字,一边不假思索地回道。 “额!”落英心头一惊,预感要坏事了,她慌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踮着柔弱的小碎步跑过来,不停地把黄历乱翻一通后,果真发现自己上月作的标记已然翻到了好几天之前! “完了完了,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历史!”落英不禁扶额哀叹。 “什么完了?”一头雾水的玲玉看到初一的那页黄纸上标着黑色的浓墨大字时,也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玲玉羞赧地望向她道:“小姐,你似乎真得去看医生了!” “怎么办?月假都过了好些天,我最近那么能吃,还那么能睡,玲玉,你知不知道有什么病的症状跟这个极为相似的?”落英拽紧玲玉的胳膊,生平第一次这么紧张又兴奋,害怕又期待。 “小姐,我哪里懂这些,我也没见过有什么病是这样的,可我知道,女人怀孕的时侯就是这样的!” “...........”落英双臂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小姐,你为什么要难过啊,如果怀孕了,这孩子肯定是阿宝少爷的,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啊?” 落英全然没听进去,她无奈地想:就只有那一晚,就怀上了啊?开玩笑吧!说好了要等阿宝回来一起度假的,他答应自己的婚礼还没头绪呢,这就未婚先孕了,要是被外人知道,岂不得丢死人! 落英长叹一口闷气,右手不自觉地抚摸起吐得扁扁的小肚子。 “再看看,”她说,“再观察两天,看我是不是真的怀孕了,还有。。。” “还有什么?”玲玉急切地问。 落英咽了口唾沫,满眼期待地看着她说:“待会儿能不能再拿些果丹皮来,我想吃酸的了。” 第五十六章 怀孕是件好事啊 被未婚先孕事件折腾到没食欲的落英,又开始躲在房间里两天都没出来,玲玉答应她要暂时保守秘密的,所以到现在,牛叔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他看到落英裹着棉被,躺在黄玉髓屏风后面的卧榻上不肯起来,嗔怪道:“你这孩子,怎么又不出去吃饭了呢?” “我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想多休息会儿。”落英捏着嗓子回道。 “让你看医生你也不愿意,光靠休息就能扛过去了?” “也不是不行,我以前就扛过去一次。” 牛叔拗不过她,留下一碗粥,便叹着气离开。 落英偷瞄着他远走的背影,不禁拍着胸脯长舒一口气,这两天,过得还真是胆战心惊,她简直开始同情老鼠了。。。 不多时,玲玉又被落英唤来,不用说了,玲玉现在是她唯一能倾诉的对象,她甚至觉得就只这短暂的几天,已经不知不觉对玲玉这个从前接触不多的姑娘依赖很多。 “小姐,这是果丹皮,我早上又去市场上给你挑来最新鲜的!” 落英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纸,礼貌地答谢道:“多谢了!”。 “你现在,已经确定了吗?”玲玉想了好久还是决定问一问。 “还没有,虽然这几天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可我还是不相信自己会怀孕,我跟阿宝明明就只有一个晚上。” “一个晚上!那也很有可能啊!”玲玉惊呼道。 “喂,小声点!”落英伸出食指,轻声嗔怪着,差点没被嘴里的果丹皮呛到。 “我真想不明白,阿宝少爷对你那么好,怀了他的孩子,你不仅不高兴,反而跟要你命似得!” “我知道他对我好,可是,我们还没有成亲,要是被人知道未婚先孕的话,岂不被笑话死?”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你为了他,都可以不在乎李宗明抄家灭口的恩怨,这点流言蜚语,就把你吓到了?” “难道你不会吗?” “当然不会!”玲玉撅着嘴气冲冲回道,显然是为阿宝少爷打抱不平。 落英也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世界上最了解自己的人莫过于自己,她的固执一向是让所有人难以理解的。玲玉这番话,不禁让落英对她刮目相看,她羡慕地瞧着她,心想,我也可以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都不怕,可纵然这般又能如何?你是你,我是我,每个人顾虑的东西本就不同,不一定做什么事情都要用勇气来衡量对错与真心的。 落英没办法,只好恳切地说:“原谅我的怯懦,我实在没有你那种勇气,我还是,太在乎自己了!”这句话,也是她对自己最贴切的评价,和阿宝比起来,她的爱和勇气差的可不止一点! 转眼间,半个月很快又过去,因为衣服穿得厚,体型看不出什么变化,可落英呕吐的次数却越来越频繁。再笨的人也能察觉到什么,牛叔这次终于不再妥协,硬是逼着落英看医生。 等落英闭着眼睛表情痛苦极为不情愿地听那医生宣布结果后,牛叔和玲玉竟出乎自己意料地激动起来,玲玉已经是知情者,自然淡定许多,牛叔却还不相信似地,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医生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落英心想,怎么一个个都比我还高兴,将来孩子长大了,一定不会想到,在他最初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最不开心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娘! 那也没办法,落英傲娇地想,谁让你在我还没做好准备的时候就提前出现了? 不过,拒绝归拒绝,说什么不想要孩子的话,那也只是在接受现实之前最后一丝不甘心的表现罢了。 那天,当落英一脸嫌弃地向玲玉倾诉小孩子有多么麻烦多么可恶的时候,玲玉却故意对她说:“你要实在不想要,我倒是有一个最简便的方法,隔壁街上的大药房里卖的堕胎药各种各样,应有尽有,怎么样,要不要我去帮你挑两副回来?” 看玲玉说地那么认真,落英却开始心虚了,她慌忙嗫嚅着拒绝道:“算了算了,这种事情我可做不出来,小孩子毕竟是无辜的,他可是条生命啊!” 这下,落英意欲留住小宝宝的事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整个院子里传开了,所有人都开心地期待,再过大半年,这个平时不爱说话但却活泼好动面容清秀的姑娘就要当娘亲了,家里就又会多出一个开心果! 雷打不动的,怀孕后的优待果然很多。比如,可以成天什么都不做还不被嫌弃,再比如,就算很贪吃把身材吃地走成熊样也不用有愧疚感,只要在家里,无论做什么事情,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过来帮忙,最主要的,伙食真的变好了很多啊! 不过,小烦恼之类的种种,终究还是避免不了的。要不是有了打发时间逛集市的习惯,落英都不知道,隔壁茶馆的王大妈,包子铺的李大姨,烧饼摊的鸟哥,都对她怀孕的事情一清二楚!落英每次去买烧饼,或者路过烧饼铺的时候,总要先被李大姨抓过去亲切地问候一番,然后,亲爱的李大姨就会悄悄打开无所不能的话匣子,交待落英妊娠期间要注意哪些事情,说着说着,还不停念叨起自己怀孕那会儿,比如,“我怀孕那会儿啊,天天都睡到大中午,,,,”一听到这些话,落英的脑袋简直要爆炸了。 有时候,她真的很想求饶,各位大姨大妈,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小市民,真不是唠嗑那块料好不! 不禁仅如此,她还发现,自己比从前更喜欢出去走动了,每一次躺在床上无聊感爆棚的时候,她就会强迫自己出去活动,白落英,要多呼吸新鲜的空气啊,这样才会对胎儿的生长更有利! 兵荒马乱的适应期正逐渐远去,现在看来,原先的那些顾虑和惊慌失措,显然都是多余的。牛叔和饭馆的朋友,以及附近的邻居们,不仅没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反而更加关心起来! 越来越习惯的落英,也表现地越来越像一个孕妇,屋里不知不觉堆满了甜食和补品,连住的并不算近的小胖都来得频繁许多,且每一次来,都要依落英的要求带上好吃的。 小胖对落英保密的想法很不理解,“你真的不打算告诉阿宝吗?” “当然不了,我可是深刻思考过的,现在还不是时候!”落英一边吃着绿豆糕,一边卖关子。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你也真够奇葩的,孩子在肚子里都快一个月了,他爹还蒙在鼓里呢?”小胖一脸无语。 “........”落英嫌弃地望向他,心里却深深悲哀道,这世上真是没有能懂我的人! 也是,你那么奇葩,谁会懂你呢?毕竟这个世界上正常人是比较多的。 落英只好解释说:“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又不是不把他放在心上,并且,他忙得连封信都没时间寄来,知道这件事了还不得分心?总之,你一定要帮我保密,这叫善意的谎言!懂不懂?” “我真是服了,怪不得阿宝会被你哄得团团转!” “喂,你这人,这样说话可就不好听了,什么叫我把他哄得团团转?我一直都是真心的好吧!” “鬼才信你,可怜我那兄弟,现在还在生死场上替皇帝老儿卖命呢!” 落英擦掉嘴边粘着的糕粉,赌气地说:“话不投机半句多,等阿宝回来,我一定要跟他告状!” “我又没欺负你,干嘛告我的状?” “你惹我生气了,我要是生气了,就会影响到宝宝的生长!”落英摸着小肚子,心疼地说。 “好了好了,我闭嘴行了吧!就没见过你这么野蛮的。” 小胖刚说闭嘴,落英就话题一转,一惊一诧地问:“对了,有我爹的下落了吗?” 一想起这事,小胖吊儿郎当的表情立刻变得凝重起来:“还没有,不过,你哥的刑期就要到了。” “怎么这么快?不是说要等到芒种之后再作决定吗?” “已经延迟很长时间了,按理说,像他这种级别的罪犯,去年入冬前就当问斩,能拖到现在,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可?” 落英还没说,小胖就拮据地打断道:“我很想帮你做些什么,但我能力实在有限。” “没关系,或许,一切都是天命吧,如果真是这样,希望那天,你能陪我去看看他。”落英抬起眼感激地微笑。 小胖点头答应了,他看见,落英很努力地在笑,只是,这笑容真的好勉强。 第五十七章 初次交心 春日的下午就是这么懒洋洋,连太阳都想眯着眼多睡会儿,这还没到日落西山的点呢,天空的云层里就已然不见小红日的身影了! 落英今天反常地睡不着觉,就只好摆了一桌子缤纷的瓜子茶糕,和玲玉相对而坐,聊起天来! 她撑着下巴无聊道:“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玲玉,您能不能帮我找点有趣的事情做?” “有趣的事情?我还真不知道除了舞刀弄棒还有什么东西是能让你感兴趣的?”玲玉坏坏地调侃她。 “喂,说的好像我跟泼皮流氓似得,我可是个姑娘家!”落英板着脸不情愿了。 玲玉一边嗑瓜子一边回道:“你还真把自己当姑娘啊,我还以为你怀孕的这几个月每天都要早起去练功呢!原来,你跟我以前想的还挺不一样的!” “你都知道我那些事情?”落英双目炯炯,惊得猛咽下去好大一口口水。 “何止是我,白家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哎,看来我这转型的目标是遥遥无期了!”落英歪着头颓丧着脸。 “不用担心,来日方长啊!再说,即便你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乖巧,也没那么糟糕嘛!想塑造成贤妻良母的形象,你还是有希望的!嘿嘿!” 玲玉头头是道地安慰她,殊不知落英耳朵一尖,听到糟糕这个词,登时黑着脸问住她:“你以前把我想成什么样啊?” 玲玉是个牛心的人,一向想什么说什么,就不假思索道:“你看啊,我从小就来到白家,可以说,是和你一起长大的。但是,我每天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或是和别的丫鬟一起玩耍,都很少见到你。一开始,我以为你成天被关在屋里读书画画,没时间跟我们这群人嘻嘻哈哈,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你鬼鬼祟祟从后院的大樟树那里翻墙进来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小姐并不是什么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而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丫头!哈哈哈哈!” 听着玲玉这般大实话,落英不好意思地挠头道:“原来这些黑历史,你早就知道了啊!” “那当然!后来,我以为年龄大了,小姐起码会收敛一些,可你居然胆子越来越大,还弄得我和夫人满城地去找你!” 落英尴尬地听着她将自己年少无知时的闯祸事件一一道来,不住地凝眉努嘴,可转而又觉得是在听着另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跟自己无关一样。 玲玉叹了口气继续道:“我还一度很怕你呢,因为老爷都已经那么凶了,连老爷都不怕的人那得凶成什么样!所以,之后再遇见你,我都是避而远之!” 落英被玲玉说的肚子都笑痛了,她摇着头惋惜道:“真是可惜,原来你以前不愿意和我相处,就是因为这个啊?又因为误解,失去了一个可以成为好朋友的机会!” 听到落英说成为好朋友,玲玉乐地满心开怀,可她又问道:“不过,我挺想不明白的,在家里过得那么舒服,干嘛老往外面跑呢!” 落英曲起嘴角,耐心地解释说:“因为家里没有我想要追求的东西啊!我爹每天让我抄些什么论语,楚辞之类的板砖,我现在看到那些眼睛都直发绿!不过,那个时候我倒背着爹看了好多少女禁书呢!例如三言二拍,聊斋,西厢记!”落英一一数来,兴致满满地问:“这些你都看过吗?” 玲玉摇头,腼腆道:“我不认识字的,小姐。” “哦!我差点忘了,没关系,从明天早上起,我教你写字!”落英抓住她的胳膊,豪气地拍拍胸脯。 “真的吗?”玲玉高兴地要跳起来。 “当然了,落英一言,驷马难追!不过,作为回报,你得教我学刺绣,毕竟,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实在任重道远啊!” 玲玉立即点头答应了,顷刻,她若有所思地说:“我有时候觉得,你真的和别人不一样,不过,这次说的是好的一面!嘻嘻!” “不一样吧!”落英得意洋洋地侧起小脸。 “不熟悉你的人,会认为你固执,倔强,自作主张,但熟悉你的人,又会发现你善良,乐观,直率,敢作敢为!” “我真有那么好啊?你可别骗我!”落英伸出小食指做出警告的样子。 “没骗你!我之前也和其他人的眼光一样狭隘,可自从上次,你去城郊的市场上找我和牛叔的时候,我才真正重新认识你!” “那你现在不怕我了?” “当然不怕,不仅不怕,还很喜欢呢!”玲玉抬起小脸,满是宠溺她的幸福。 “好吧,我也要告诉你一句心里话,我以前也对你很不理解的,总觉得你做事太胆小,又不喜欢笑,还成天哭鼻子!后来我才知道,你是因为从小就离开爹娘,来到我家太孤单了,所以才会那样。那时候,你老是跟着卢姨跑来跑去,我和院里的其他小伙伴还把你叫成卢姨的跟屁虫呢!哈哈哈!” “原来你们那么坏啊!”玲玉瞅着她嗔怪道。 “彼此彼此啦!”落英吐吐舌头,“反正现在不一样了,女大十八变,变得可不只是容貌,还有与人相处的心境,现在再和你坐一起,就觉得很亲切了!因为我还发现,你和我一样,都喜欢说真话!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小姐。”玲玉被夸地有些不好意思了,开心地握着她的手咯咯笑个不停。 此时,太阳余留的最后一点光圈也被越聚越黑的乌云完全遮住,屋外的树枝开始摇摆,井边的木桶也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嘭一阵倒下。 起风了!落英猛然想起晒在外面还没收进来的被子,忙对玲玉说:“小玉,起风了,看来要下雨,我们赶紧去收被子吧!” 白色的墙垣下,落英一面背着风,一面收被子,隐约听见震天的锣鼓声从墙院外传来,她正掀着被角抬高的左臂突然暗自松下来,问玲玉道:“外面怎么了?听起来那么热闹!” “我也不知道,你想去看看吗?” “好啊!”落英想,这里是城郊,难得有可以凑热闹的地方,反正现在是傍晚,牛叔他们都忙着饭馆的生意,收完被子就可以偷偷出去玩一玩咯! 第五十八章 平定宁王之乱 红色金边的“明”字幡旗在狂风中剧烈滚动,宛如一条翱翔于天穹的巨龙,浩然向全天下昭示它强大无畏的气场。这支气宇轩昂声势浩大的凯旋军队显然是在江宁城内游街庆贺的,落英拉着玲玉向前走近了一些,靠近马队的路段更加热闹,也看地更清楚了! “好壮观啊!”落英望着正往这边移动的排列整齐的队伍,心里紧张地咚咚直跳,她看到的第一眼,脑海中冒出的问题便是,阿宝回来了吗? 落英勾着脖颈,不时偏着头急切地往正前方瞭望。那里,一个英姿豪迈,将军模样的男人正披红挂锦,高头大马地朝着离自己更近的距离缓缓前行。 落英看地出神了,一不下心就越过了防护线,一位横眉怒目的小吏撑着蛰棍吼住她道:“往里面去去,别挤!别挤!” 玲玉撅着嘴白了他一眼,忙把落英往后拉,安慰她道:“小姐,我们在后面看,有什么了不起的!” 落英拍了拍她的手背,莞尔一笑,示意自己没生气,“我是想看看,里面会不会有我认识的人。” 她这么一说,玲玉当然知道说的是阿宝少爷,看到落英的视线不停地来回穿梭于人海之中的那副着急模样,玲玉便有心地问小吏道:“喂!你知道这是干嘛的吗?” “还能干嘛?没长眼吗?这是奏凯回师的队伍!真是丑人多作怪!乡下来的吧你!”小吏瞪着眼,吼得玲玉一阵哆嗦。 玲玉气呼呼地嘀咕道:“问个问题而已,至于那么凶啊?乡下来的又怎样,没越线,你不还是那么凶嘛?” 落英看到耿直的玲玉气得红扑扑的脸,不禁笑了出来。她听到是奏凯回师的队伍,心里便暗自多了几分信心,她向身旁一个正在侃侃而谈的白胡子老者问道:“爷爷,你知道这是为哪位将军举行的回师仪式吗?” 白胡子老爷转过身来,激动地对落英说:“当然是王阳明大人了!听说就在昨天晚上,王守仁的帝国军队把宁王在南昌的老巢给一锅端了,今儿早,宁王回京入朝的船队就在长江上被烧个精光,皇上亲自去把他擒住的!” “王守仁是谁?”没打探到阿宝,落英神色有几分黯然。 “这你都不知道?他可是赫赫有名的大学者,大将军啊!为当朝皇帝立过不少功的!” 落英并不感兴趣,她期待又耿直地问道:“那,你听说过李阿宝吗?这次朝廷也派他去带兵平反了!” “这我倒一点都不清楚,不过早先有人透露说,这次为了彻底击垮宁王朱濠宸的势力,皇上可是发动了三支军队,一支在紫禁城外暗暗把守,一只去了长江上游的安庆解围,还有一支就是王守仁带领的帝国军队,直捅宁王的府据南昌!四十七天啊,经历了四十七天的征战,这场叛乱终于平定了!” 此时,队伍已经走至跟前,老爷爷指着那些跨坐军马满面荣光的明军说道:“你看,这就是帝国军队,他们后面啊,是皇家的阵队,不仅有皇上,所有的王爷,公主,格格,能臣武将们都来了,皇上可是带着这班皇亲国戚早早就出城十里去迎接的!” “哦!”听到宁王造反被平定,落英自然很开心,只是,找不到她的阿宝,却是相比之下更让人难过的事。落英又不甘心地看了两眼,才悻悻然地抓住玲玉的袖子,示意她回家吧。 淅沥的小雨此时正悄然从天上飘下来,队伍行进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许多。 落英转身的一刹,听见老爷爷用沧桑的嗓音在后面叫住她道:“小姑娘,你不要难过,战争已经胜利了,去安庆的那支队伍很快也会回来的,你要等的人,只要你相信,一定能等到!” “嗯!”落英微笑地点头,表示记住了他的话。 地点,安庆。 自古是:“万里长江此封喉。”在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战场上,一直流传着一个百经锤炼且从未被质疑过的定理:攻下安庆,南京方唾手可得! 当李阿宝带领的第一支帝国军队火速赶到安庆城的时候,围城四面早已被宁王的主力军紧紧包围,此时的安庆,活脱脱一座孤城,阿宝赶到的时间,说迟也不迟,说早也不早,只不过,不是那么好而已。阿宝深知,安庆作为南京的桥头堡,在地理上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尤其是今次,皇上采取王守仁声东击西的战术,表面上是大刀阔斧声势浩大地向安庆方向指派援军,实则将主力全部派到长江以西的南昌,那里,就是宁王朱濠宸的老家。 还是那句老话,攻其利害,方能无往而不利!这段计谋用的如此妥当又合乎时宜,自然无一人质疑。 但是,七分之四在江西,七分之二在江北,如此不妥当的兵马分配,又使得决定胜负的关键落在阿宝身上。按理说,只要阿宝能够拼尽全力牵制住准备重点攻夺安庆城的宁王主力,那么等到王阳明带领的帝国军队的第二支队伍完全剿获深处南昌的根患后,一定会北上来支援自己,如此一打算,倒也能多出几分胜算。 其实,不管有没有援兵,阿宝想,他都会倾尽全力,他向来不愿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凡事做一个最坏的打算,万一另一支队伍惨败,自己依然要拼死博弈。不如现在就做好心理准备全力以赴,争取以自己的队伍独立取得全胜。再说,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比比皆是,自己这个目标也不算什么难以实现的奇迹。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他的队伍在一天天锐减,粮草不足,兵马不足,信心不足,但宁王军队所侵占的大小城门却被江北军队逐个击破。第二十天终于来临的时候,他意外听到信兵双手举着一张鲜活的战报跑到自己身边说:“报告将军!南昌之战大胜,王阳明带领的江西军队,此时正朝安庆方向赶来!将军还说,他们这次的损失不小,希望我们务必坚持,一定要守住安庆!” 听到这个消息,阿宝放心地笑了,这就好,主要任务完成了,希望自己这个辅助任务也能加把劲,争取守住安庆! 在战争面前,不管孰强孰弱,不愿主动出击的一方,就注定要失败! 不能再耽搁了,迎难而上,视死如归,方能浴血重生!阿宝望着舞旗壮势的敌军,坚定的目光闪闪发亮。 “兄弟们,最后一天了,只要我们再坚持一天,江西的第二支援军很快就会赶到!加把劲,冲了!”狂风暴雨夹杂着敌军的击鼓声不绝于耳。阿宝望向身后只剩下不到三百人的队伍,嘶声为勇士们鼓劲呐喊。 一瞬间,风声,雨声,锣鼓声,嘶喊声,马蹄声,嚎叫声,刀戟碰撞的火花声,和着四处横飞的泥水和猩红流淌的血河,惊泣全城,震人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