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开书院》 第1章 长安雪 今年的雪下得这么早。 还下得这么大。 一卷风,如同白蝶般的雪花扑向大地,漫天大雪中的长安,寂寥无声,只是片刻的时间,灰色的城墙,青色古砖铺满的朱雀大街,就连皇宫里的金色瓦片,都变成白茫茫一片。 瑞雪兆丰年,众人皆言大雪冻死耕地里的虫卵,来年必定会有个好收成。可谁又会想到,对于那些游荡在大街上无家可归的孩子而言,一场大雪就能扼杀他们最后的卑微。 小彘把三岁的妹妹抱在怀里,然后蜷缩在冰冷的墙角,用自己的后背挡住凛冽的风雪,他把妹妹抱得紧紧地,希望能多给她一丝温暖,可怜的妹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褂,手臂都冻得发紫了。 这天太冷了,他很想找个躲雪的地方,可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没有人会给两个小乞丐开门。城里的破庙已经被老乞丐们占领了,如果他敢抱着妹妹进去,恐怕会被活活打死。皇城脚下倒是有几个不小的窟窿,可是那里是禁地,走近一步就会被城墙上的卫兵乱箭射死。 “哥哥……妞妞冷,妞妞……想喝……想喝面汤……” “妞妞乖,明天哥就带你去吃面。” “不许……不许……骗……”妹妹的小嘴还在呢喃着,却没有继续发出声音。 小彘能感觉到妹妹的身子已经有些僵硬了,刚刚妹妹的小手还能颤抖地抓住自己的衣襟,现在却没有一丝力气,像两根枯木一般没了生气。 这样的大雪天,一天没吃东西了,还能熬过去吗? 他很想抱着妹妹上门去讨些吃的,哪怕是给口热水暖暖妹妹的身子也好,可是他瘦弱的肩膀已经顶不住那些吝啬鬼的拳打脚踢了。 他刚刚在路上见到有几个比自己还要大一两岁的孩子上别人家讨口粥喝,敲门敲得主人烦躁了,被狠狠踹了一脚,翻了几个滚,倒在雪堆里再也没爬起来,没一会大雪就把他给埋了。 以前他讨吃的也被踹过,疼一阵也就过去了,可大雪天里,身子冻得*的,被踹上一脚,那是要命的。 城东开面摊的老伯倒是善良,每次路过都会给妹妹半碗面汤,可是这样冷的天,老伯已经好几天没有出摊了。 小彘想把妹妹再抱紧一点,发现自己双手已经使不上劲了,眼皮也像是灌了铅,总是往下坠,想睁开都不行。 可怜的妹妹,哥哥真是没用……哥哥抱着你,就算是到了地府,哥哥也会一直抱着你。 …… …… 风雪还是那般大,却有一道清脆的的铃声打破了长安城的寂静。 “叮铃铃,叮铃铃。” 朱雀街上有两道笔直延长的雪痕,延着雪痕望去,只见一辆红漆檀木的马车正缓慢地往城外走,两匹枣红色的骏马一看就知绝非凡品,雅致的车厢外绣着祥云,四角又点缀着银铃,随风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即便是在皇城里面,这样漂亮的马车也不多见。 “吁——”车夫微微勒住马缰,马车平稳停下,车夫道:“先生,前面有个混小子躺在路中间,把路给堵死了。” 朱雀街这么宽,一个孩子如何能把路堵死?车夫不过是心生慈悲,想给这小子一条活路。若是车里坐的是别家贵人,车夫可不敢这样造次,可咱们庄里头的这位先生,可与别家的贵人不同。 十分的不同。 “冬儿,陪我下去看看。”车内传出一道女声,说不上有多么动听,却十分温婉,平易近人。 门帘撩开,一个穿着蓝色袄子十二三岁的丫头当先跳下车,而后,车夫口中的那位先生也下了马车,只见她披着黑色的披风,长发利索地挽在身后,头上并不像其他贵人一般插满了头饰,只插了个雕工细致的木簪子,面容秀美,还多了一丝寻常女子不曾有的英气。 “先生,你看。”那个叫冬儿的丫头指着一道“血路”说道,“这泼猴子可真是不要命了。” “他若是不爬过来,才真是不要命了呢,躲在城脚下,就算是硬汉子也挨不过一个时辰。”女先生说道。 原来,躺在路中央的正是小彘,他在城脚听到叮铃铃的银铃声,眯着的眼缝朦朦胧胧地,似乎看到有一辆马车正朝自己这个方向驶来,顾不得四肢还有没有力气,一个劲地就往路中央爬,藏在雪下尖锐的石子划破他的胸膛,已经发紫的血汩汩外渗,将他爬过之处染成了一道“血路”。 小彘的眼睛几乎已经睁不开了,冰水冻住了他的眼角,很模糊地,他看到有人向自己走来,便伸出手,抓住了那人的裤脚,哀求道:“求……求求你,救救……救救妹妹,我会劈……劈柴,挑水……” 话还没说完,小彘就晕过去了,小手却还死死地拽着那人的裤脚。 唐小诗连忙扯下自己的披风,裹住雪中的男孩,又转过头对那丫头道:“冬儿,快把墙脚那女孩抱过来!” 车夫老张这时也过来帮忙,三人把两个孩子抱上马车,擦干了他们身上的雪水,给他们盖上毯子。唐小诗探了探孩子的颈脖,发现脉搏虽然微弱却在慢慢恢复,才松了一口气。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他老人家诚不欺我呀! 思忖了片刻,唐小诗又道:“老张,冬儿,我们再四处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孩子。” 半个时辰后,三人再次回到马车上,此时车里已经躺满了孩子,三女四男。 “老张,你先带着这些孩子和冬儿回庄里头,让夏儿秋儿好生照顾,剩下这一里路我便自己走回去吧。”看到车内已无落脚之处,唐小诗说道。 “先生,冬儿陪你一起走。”小丫头说道。 “胡扯,你若跟我一块走,谁来照顾车里的弟弟妹妹?赶紧回去,安置好弟弟妹妹后记得温习功课,明日算学考核不及格可是要打手板子。”唐小诗道。 接着她又对车夫说道:“老张,路上行车放缓些,里面的孩子都冻伤了,经不得颠簸。” “好嘞!先生回去路上可要提防着些。” “才一里路。”唐小诗道。 老张一甩马缰,马匹重新抬蹄,拉着马车继续平缓向前。看着站在雪地里的唐小诗,老张忽然觉得心窝很暖,有这样一位主子,自己当一辈子车夫也愿意。而且,有这么一位先生,庄上的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自家的小孙子也在跟先生学算学,才两个月,已经会打珠盘了,这可是了不得的学问。 多好的一个人呀,怎么就被靖王府给赶出来了呢?听说还是大婚第二天就被赶出来了,流放到北庄一个人过,这跟被休了有什么区别?连个丫鬟都不给,这靖王真不是个东西,对,皇室里面没一个好东西,不然怎会逼得先生想不开投湖自尽呢?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 不过先生可真是个坚强的奇女子,被人从湖里救上来后,仿佛一下子开窍了,没有了官家小姐的飞扬跋扈,带着庄里的农户挖了水渠,开垦水田,原来最贫穷的一个庄子,如今竟然人人能吃上口热饭。 如今又在庄里头开了学堂,在庄里头招收孩子,不管贫贱,但凡是喊她一声先生的,她就收为学生,一视同仁。 要不是她,庄稼人的孩子怎么可能念学堂? 老张打心底敬佩感激唐小诗。 …… …… 看着渐行渐远的马车,再看看雪地里延伸到远方的车痕,再回头看看灰色如同大型墓碑一般的城墙,唐小诗忽然感慨万千,自己来到这个朝代已经足足一年。 这里是哪里?唐小诗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但是这是什么朝代,唐小诗也不太清楚,华夏历史上似乎没有这个朝代的记录。唐小诗只知道这里是楚朝,京都长安,皇帝老儿是汉人,叫楚政,至于楚朝的经济情况,唐小诗估算了一下,应该和历史上的唐朝差不多,算个太平盛世。但即便是太平盛世,百姓仍是挣扎在温饱线上。 雁过留声,马过留痕,是时候开始发光发热,大展拳脚了。唐小诗仰头,对把自己弄到这破朝代的老天爷,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我唐小诗与天一战又如何? 第2章 梅花香 唐小诗一直都是个任性的人,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觉得的。对她而言,这世上只有两件事情,一件是她想做的,另一件是她不想做的,她想做的事情,天皇老子也拦不住,不想做的事,刀子架脖子上也绝不点头。 就说当年她从北大医学院本硕连读毕业后,放弃出国深造的大好前程,对全家老小的讨伐充耳不闻,执意参军入伍。 若是去当军医也就算了,谁知道这妮子非得要当特战队员,原来白白嫩嫩的小姑娘,活生生练出了八小块腹肌,后来还真被特招进了特战队。 家里人本以为她的热血青春也就三份热度,谁知道唐小诗来劲了,凭着一股蛮劲与霸气,从普通特战队调到了华夏最神秘的鹞鹰特工队,成为了一名高级特种,代号黑翼。 回想那段青春,可真是过瘾呀,风里来火里去,上天入海,子弹飞扬……从b级任务到sss级任务,她和搭档苏明三年就完成了三十多个,成为鹞鹰特工队里最强势的cp。到了最后,非sss级的任务她和苏明干脆不接,去做低级的任务太掉价了。 再后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某次执行任务失败,在爆炸中穿越到了这个朝代,开始狗血生存大挑战。 想当年自己壮志酬筹说道,要当21世纪的巾帼花木兰,这下可好,老天爷直接把21世纪过滤掉了,真真切切让她回到了古代实现自己梦想。 如果说对前世还有什么不舍,那便只有苏明一个了。毕竟搭档了三年多,这货不光颜值高,智商也高,天天腻在他身边想不动心都难……奈何苏明偏偏输在了情商上!这个蠢货眼里永远只有任务任务,对唐小诗的暗送秋波简直就是天生自带过滤器,整整三年呀,整个鹞鹰特工队都看出了唐小诗的心思,这货却还把她当哥们。 那天,苏明为了救敌人手中的孩子,完全没注意脚下的□□,提醒他已经来不及了,唐小诗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扑了过去…… 然后就华丽丽地穿越到了这个跳水自尽的便宜王妃身上…… 唉,不说了,真是狗血。 …… …… 唐小诗回到北庄的时候,天已经有些暗了,庄里头的农户家家炊烟袅袅,为这白茫茫的世界平添了些许的生气。 她在这里有一处房子,大屋小屋加加起来有十五六间,说不上宽敞,但也不小了,这是唐小诗那个名义上的夫君靖王赐给她的。 唐小诗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尊身体就已经被赶出了靖王府,所以她还未见过靖王。 不见就不见罢,自己这尊身体方才十七八岁,正是青春好时候,唐小诗可不想被封建主义死死绑在一个男人身上,好不容易再活一次,潇潇洒洒才是真。 等哪天自己在这朝代立足了,成了数一数二的大富婆,那时再考虑男色也不迟。她要找一个跟苏明一样智商颜值双高的男子,不然她怕以后生出来的孩子又丑又傻。 至于那个靖王,他爱怎么滴怎么滴,跟我可没有半毛钱关系,万一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夫君是大肚便便、肥头猪脑的存在……呃,唐小诗简直不敢想象。 让唐小诗跟这样的人过一生……那还是再跳一回水吧,这次绝对挑个深的。 所以唐小诗是十分感激这尊身体原来的主人的,她简直就是古装剧里头万年作死的女配角的典型代表—— 当朝宰相的嫡女,从小飞扬跋扈,养了一身贵小姐矫情的毛病,一心一意要嫁靖王……的哥哥勤王楚盛,那可真是个难得的俊皇子呢,而且还是东宫太子的第一人选。 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宰相爹爹求皇上赐婚,却被后妈在后面阴了一手,自己的妹妹妥妥上位,自己却被嫁给了靖王——一个宫女生的皇子,能有多少前途……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要是这靖王妃安安分分地过日子那也是好的,偏偏她大婚当晚就闹着要掌管靖王府的账本,妥妥的作死,结果还没圆房就被一脚踹出了靖王府,被送到北庄这个京城最贫瘠鸟都懒得来拉屎的地方修身养性。 唐小诗十分感激原主为保住清白之身所付出的作死。 唉,不说了,感觉原主的经历都顶得上别人的一部小说了。 …… …… 唐小诗刚走进屋子,管家娘子就迎了过来,赶忙给她弹去了身上的积雪,道:“先生就算是积善积德,也要当心身子,这样大的雪,怎就自己走回来了。” 庄里的人称呼唐小诗为先生,而非靖王妃,这是唐小诗要求的。这座房子现在已经被她改装成了学堂,名为三味书院。 唐小诗问道:“那几个孩子安置好了吗?” 管家娘子道:“已经给他们用温水回了体温,又上了药,喂了些加了糖的粥水,这会估摸他们都睡下了。” 这个管家娘子名为韩十娘,十分不简单,唐小诗只知道她是宫里头的老宫女,不知为何被赶出了宫。半年前,大雨夜里,爬到庄上的时候只剩一口气,若不是唐小诗精通医道救了她一命,恐怕这会已经见不到她了。 既然她还能从宫里爬出来,说明她还有活的权利,所以唐小诗就收留了她,后来发现她处理大事小事井井有条,是个难得的管理人才,唐小诗又把书院的财务工作交给了她。 韩十娘虽不曾跟唐小诗说起过去的事情,却对唐小诗这个救命恩人忠心耿耿,毕竟是死过半条命的人,许多事都看得跟别人不一样。 待唐小诗喝了口热茶,韩十娘端下茶碗子,又把门窗给关上,才低声道:“先生,家里的库房又见底了,剩下的钱恐怕支撑不了几日。” 唐小诗在庄上并没有什么经济来源,靖王府那边每个月只送来两贯钱,她又不忍心问那些已经穷到吃不饱的农户要佃租,所以一切只能靠自己的脑子了。 幸好北庄后山有块福地,那里竟然盛产矿盐,一块块结晶盐简直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庄上的人称这些矿盐为毒盐,因为只要吃上一点,轻者拉肚子,重者浑身发紫,危及生命。 庄上的人不懂怎么去除矿盐中的杂质,把矿盐中的杂质一同吃下去,当然会中毒,可唐小诗这个未来人却知道如何从中提取出食用盐。 她提取出来的雪花盐可比黄巴巴的官盐好得多,她还记得,当自己提取出白花花的盐巴时,韩十娘的眼睛几乎瞪直了,急急慌慌地关上门说这是要留给子孙发财的技术,千万不能泄露出去。 韩十娘在宫里的那些年,倒也认识了不少贵人家的仆人,知道黑盐的交易门路,所以唐小诗每次都把提纯的盐巴交给韩十娘,让她换些银两作生活费。 这条“钱路”一直很畅通,如今韩十娘却说家中缺银两了,难道出了什么岔子? 唐小诗疑惑问道:“十娘,可是卖盐出了什么岔子?” 韩十娘点点头,道:“咱家的雪花盐卖得好,官家发现近段时间官盐的销量少了,怀疑有人贩卖海盐,所以这段时间查得紧,昨日去魏府卖盐差点被抓了个正着,奴家一条贱命倒不怕惹事,只是先生的身份,若是牵连进来罪名就大了。” 唐小诗当然明白,自己确实是靖王明媒正娶的王妃,王妃贩卖官盐,那可是谋反的罪名!在这个食盐极度缺乏的朝代,掌握了食盐,那就等于掌握了民生,所以罪名一旦定下来,那是要株连的。 韩十娘又接着说道:“原本家中的银两是够度过这个冬天的,但先生最近带回了不少孩子,一个个都是嗷嗷待哺的小狼,先生心善,要求饭量要足,却不知如今下了第一场雪,长安的米价已经上涨了三成……” 唐小诗明白韩十娘的苦心,可自己作为一个医学院毕业的学生,是决不能见死不救的,她不但要救这些孤儿,而且要教他们活命的本事。 钱,并不是一个问题。 挣钱,唐小诗可不止一条两条门路。她得意一笑,对韩十娘道:“十娘不必担忧,钱的问题我来解决,既然卖盐小钱我们赚不了了,那我们就去挣贵人们的大钱,据我所知他们家里可都藏着吃不完的粮食。” 韩十娘双眼一亮,问道:“先生可是有了注意?” “我回来的路上,看到庄上的腊梅已经结蕾,想必用不了几日就会盛开,腊梅配白雪,香水赠美人,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 韩十娘疑惑不解,问道:“先生,这香水是何物?能挣大钱?” 唐小诗神秘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们要把贵小姐们的钱挣到手软。” 唐小诗知道,无论在哪个朝代,女人们都是爱美的,尤其是贵小姐们,她们可以没吃的,却容忍不了自己跟不上潮流。 在后世,女人们的钱,百分之七八十都败在了装扮上。 当初穿越到楚朝,最是惊喜就是北庄竟然遍地丛生腊梅,一簇簇,一丛丛地,唐小诗从夏日就开始打这些腊梅的主意,她知道,这些别人眼里的荒木丛树,一定会为自己带来一笔不小的财富。 第3章 读书声 次日,雪后初晴,温煦的阳光照在白雪上,微小的冰粒闪闪发光。 小彘觉得浑身舒服极了,暖暖的,好似年幼的时候躺在娘亲的怀里,他睡眼惺忪却觉得眼前明晃晃一片,睁开才发现,是一束阳光透过窗户的小口,恰恰照在自己的眼上。 他赶忙坐起来,发现自己盖着一床厚实的被褥,身上的破褂子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青袍,跟贵族学子身上穿的是一个样的。 昨晚发生了什么,他记得不太清楚了,隐隐约约记得自己似乎被人救了。 这里是哪里? 诺大的房间,整整齐齐排放着一排木床,床铺干净整洁,被子一律叠成了豆腐块模样。 小彘把被子工工整整叠好,生怕把这样漂亮的被子弄脏了,床铺旁的小矮桌上,放着一碗粥,里面居然还加有蛋花,那浓稠的样子看起来就很好吃,旁边还有个小碟,里面两个冒着热气的包子看起来也很美味。 小彘很饿,很想吃,他咽下了口水,终究还是把已经伸出的手收了回去。这样金贵的食物恐怕只有贵人才能吃吧,若是自己偷吃了,会被活活打死的,自己一条命也抵不了这些美食。 床下放着一双崭新的黑布鞋,一看就知道很合脚,小彘看了看自己黑乎乎的脚丫子,犹豫了一下,没有穿上。 他光着脚走出房间,雪天的地板很冻,可跟昨日比起来,这点寒冷又算什么呢。 屋外有个很大的院子,几棵掉光叶子的枣树干巴巴地指着苍穹,树根下歪歪扭扭地堆着几个雪人,形状怪异却很滑稽可爱。 隔着院子,对面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小彘并不懂他们在念什么,只闻:“一一得一,二二得四,三三得九,四四十六……” 这朗朗上口的读书声,小彘莫名觉得十分悦耳动听,心生向往,仿佛是天上的声音,仿佛带着吸引人的魔性。若干年后,当小彘跟妻子说起这一幕,他感慨道,这就是知识的声音,那么纯粹那么美好,难怪自己会神使鬼差地走过去。 好奇心指使小彘走过去,他趴在窗户上偷偷往里瞄,发现里面整整齐齐坐着数十个与自己一般年纪的少年,皆穿着青色袍子,个个都神情专注,一口一声地跟着讲台上的先生念书。小彘心想,这些都是贵族的公子哥吧。 可是,学堂里的先生不应该是个长着长胡子的糟老头吗?为什么讲台上的先生是个漂亮姐姐?先生念书的时候不应该晕头转脑地摇摇晃晃吗?为什么这个先生没有晃脑袋? 还有,讲台上为什么挂着一块黑乎乎的板子,上面密密麻麻画的符号就是文字吗? 先生真的好美呀,穿着一身白袍就像仙女一样,小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姐姐。 小彘趴在窗户上看得入神,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出来了位大爷,敲响铜锣。锣声一响起,那群少年郎就一窝蜂地离开课堂,跑到院子里开始打雪仗,先生居然也不恼,只是无奈地笑笑。 这个时候,唐小诗才注意到趴在窗户上的小彘,回想起这是自己昨日救下的孩子,她刚刚走过去,那孩子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叩了三个响头,道:“感谢先生的救命之恩。” 这孩子方才十多岁,昨日为了救妹妹竟然在雪地里爬了百余米,而且他的眼睛那么明亮,流露出的那种坚毅的眼神总能触及人心中最敏感的那根弦。 唐小诗很喜欢这个孩子,她知道,这个孩子以后一定会有大出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她赶忙把小彘扶起来,道:“你方才的三个响头我便当做是拜师礼了。” 小彘双眼噌的一下发亮了,水汪汪的,拜师礼?先生的意思是……自己也能像其他少年郎一样在学院里读书吗?自己一个小乞丐也能念书? 想都没想,小彘又扑通一下跪在唐小诗面前,拉都拉不起来,说道:“刚刚是谢恩,现在才是拜师。”又磕了三个响头。 唐小诗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子没有大名,小名叫小彘。” 唐小诗思索片刻,道:“既然还没有名字,那便叫唐安,保佑你一生平安,可好?” “唐安,唐安……谢先生赐名。”小彘兴奋道。 唐小诗把小彘扶起,发现他并没有穿上鞋子,甚是心疼,问道:“你怎么没把鞋穿上?” “小子是个粗人,怕把新鞋弄脏了。” 粗人又如何?难道人还比不上一双鞋吗? 对于这种回答,唐小诗并不诧异,封建的朝代里底层百姓命如草芥,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竟然认同了自己的卑微,下意识里觉得自己是贱民,觉得自己的命不值一毛。 这种枷锁是恐怖的,是残忍的。 唐小诗觉得,如果自己的书院想要出人才,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这把枷锁。 唐小诗把小彘的手掌放在自己手掌上,说道:“看到了吗?唐安的手和先生的手是一样的,唐安的脚和先生的脚也是一样,所以唐安和先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先生可以穿鞋,唐安自然也可以穿鞋。唐安觉得贵族子弟更加高贵,是因为他们穿着更漂亮的衣服,那就是一层老虎皮,等唐安长大后,如果有本事,把贵族那层老虎皮扒下后会发现,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 小彘听完先生一席话后,若有所思,却不能完全明白,在未来的日子中,他才发现,当年先生的一席话是何等地意味深长。 唐小诗又道:“先生猜,唐安此刻一定很挂念妹妹吧。” 被先生看穿了心事,小彘点点头。 “张大干。”唐小诗朝院子喊道。 “到。”一个干脆利索的回应,然后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哧溜哧溜地跑过来,小小的眼睛贼机灵,恭恭敬敬道:“先生。” “你拿着令牌,带唐安到女舍去看望他的妹妹。”唐小诗道。 “是,先生。” 张大干带唐安回男舍穿上了鞋子,不忘带上令牌,只有带上令牌才能进入女舍,要知道,唐冬儿那个小妖精最忌讳的就是男生往女舍跑了。 唐安见到妹妹的时候,小丫头正在埋头大口大口地吃包子,油汁沾满了两个小爪子,旁边的冬儿姐一直劝道:“小丫头,慢点吃,都是你的。” 唐安知道,妹妹最最喜欢吃肉包子了,以前讨吃的时候,路过包子摊,妹妹总是不愿离开,明知道哥哥买不起,却还总是说:“哥哥,妞妞再看一会,就看一会。” 妞妞察觉到有人进来,抬头看见哥哥,撒了腿跳下床,直直奔向哥哥,来到哥哥跟前,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包子,兴奋道:“哥哥吃,可好吃了,还热乎乎呢。” 唐冬儿也走过来,说道:“你就是小丫头的哥哥吧,小丫头把包子藏在怀里,怎么劝都不肯拿出来,原来是给你留的。” 唐安抱起妞妞,这一刻,他终于忍不住了,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流,毕竟他也还只是个十一岁的男孩,妞妞用油乎乎的小手擦哥哥的泪水,说道:“哥哥不哭,冬儿姐姐说书院的学生是不能哭,哭了就没包子吃了。” 唐安在心里暗道,爹娘,小彘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先生,小彘从今往后一定会把妞妞照顾好,你们安息吧。 …… …… 妞妞是女孩,要住在女舍,不过有冬儿照顾她,唐安是放心的。出了女舍,张大干把唐安带回男舍,临走之前,张大干忽然很郑重地说道:“唐安,安心在书院里念书,我们先生很特别。你一定以为我是贵族的子弟吧,其实我不是,书院里的其他学生也都不是,我只是一个车夫的儿子,我的爷爷是车夫,我的父亲也是车夫,原本我以为我也只能是车夫,可先生跟我说,我可以成为我想成为的人。如今,我想发奋图强,成为一个跟先生一样的人,我希望你也如此,莫要让我看不起你。” 言罢,张大干又变回了那个圆滑的小胖子模样,甩一甩青袍衣袖,走了。 唐安不知道张大干为何对自己说这一番话,可唐安觉得张大干说得好有道理。 先生她真的很特别。 …… …… 下午的时候,三味书院前聚集了一群乡野农妇,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 原来,唐小诗让学生们放学后回家跟爹娘说,书院大量收购腊梅花,只要开放了七八分的花朵,三个铜板一斤,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这瞬间就成了庄里头最热门的话题。 先生是个奇女子,她需要腊梅自然有她的用处。北庄里头庄稼长得一般,可是这腊梅却是随处可见,砍都砍不完。 先生需要,庄里头自然要全力支持,只是这三个铜板一斤……这不是瞧不起咱北庄的人吗? 先生开学堂,让庄里的娃子能念书,还不收学费,这就是天大的恩情,要知道钱财有花完的一天,知识却能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家中只要出了一个读书人,后代也能跟着读书识字。 而且先生作为北庄的主人,整个庄子的田地都是先生的,先生见今年收成不好,竟然免去了农户们的佃金。 这样好的主子,就是打十个灯笼也找不到第二个。 如今,先生不过是要些花瓣,居然还要付钱,这不是看不起咱庄稼人吗? 咱庄稼人不比城里头的,却知道知恩图报,所以整个庄里头的妇女自发组成联盟,反正冬日里也没有农活可干,她们自愿去给先生采集腊梅,要多少就采多少。 庄上的男人本来也是要来帮忙的,可自家婆娘说了,先生要的是女人味,你们大老爷们手掌粗糙,干不了这活,只好作罢。 实际上,这些农妇常年干农活,手掌比家里的爷们的小不了多少。 第4章 小手艺 梅花欢喜漫天雪,前几日雪花下得纷纷扬扬,这几日腊梅在积雪的滋润下,开得正式灿烂。一丛丛,一簇簇,一片片,腊梅枝头的白雪颤颤巍巍,正好衬得黄色小花的别致,不用走近,一股淡淡的清香就会隐约而至,那种清香四溢,令人浑身通透。 唐小诗要的就是这香味。 论观赏,腊梅的小黄花比不得春日牡丹的繁华,夏日荷花的清幽,秋日菊花的炽烈,唯独这凌寒独自开的清香是让人无法抗拒的。 唐小诗知道,某些朱门贵女自视清高,总想着让自己跟岁寒三友扯上点关系,以说明自己是个有德的女子,这是勾引那些酸腐仕子的有效方法。所以,只要自己提取出了腊梅的香味,这款香水是绝对不愁销路的。 此时,庄上的村妇们正在采摘腊梅。万花丛中,一个个身着灰黑麻布,肤色黝黑,身宽体胖的乡野农妇嬉笑打闹,将一朵朵梅花采入篮中,这样的画风多少有点古怪,唐小诗却觉得淳朴可爱,这才是真真切切的少女心呢。 唐小诗暗想,这些乡野村妇才真真是腊梅的化身呢,凌寒独自开,不怕苦寒,说的不就是她们吗?至于某些朱门贵女,自诩梅花娘子、雪中骄人,我呸,你们在我眼里就只是摇钱树而已。 对,摇钱树很适合那些贵女们。 人多力量大,只半天,书院的院子里就摆满了数十篮子的腊梅花,那帮村妇们看着自己的成果,也甚是得意,总算是能为先生帮上点忙了。 唐小诗站出来说道:“各位姐姐前来帮忙,小诗在此谢过了。” 受到王妃的感谢,这可不得了,一群妇人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了,一胆子大些的妇人站出来道:“先生莫要这么说,这是要折煞我们这些妇道人家呀!农户家贫命贱,生下的娃子十个能活五六个就算不错了,就算是活下来也只会在土里刨一口饭吃活命,比不得先生有大智慧。如今,先生开书院,把活命的本领教给庄上的娃子,让他们不用继续走父辈的老路子,这就是天大的恩情了,今日不过为先生采摘些腊梅,如何受得起先生的一声谢?只要先生把庄上的娃子照顾好了,莫说是采花,就是让奴家把命给先生,那也不为过。” 悍妇的一番话,博得其他农妇纷纷点头赞同。 唐小诗很是感慨,这就是我们华夏民族古代的妇女呀,勤劳,朴素,先为人女,再为人妇,后为人母,她们一辈子都围着男人转,也正是她们一脉一脉地传承,才保证了华夏文明的生生不息。在封建社会,她们是卑微的,但她们却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的子嗣。 唐小诗要改变,她希望自己的穿越,能让华夏的史书上书写的不再是女性的卑微,而是母性的伟大。 她决定从这十余个农妇开始改变,说道:“小诗从未想过,自己不过举手之劳,能换得各位的如此感激之情。如今书院缺白银周转,小诗见庄上腊梅幽香,决定借腊梅之香向皇城里的贵人们换些银子来使使,这是一门小手艺,乃是天上七仙女托梦教与我的。这几日我在书院后面开了个小作坊,只三间房子,器皿已经置办好,如今只缺些人手,不知各位姐姐肯不肯跟着我干?” 什么?这些长在庄里头的腊梅能换白银? 小手艺?天上七仙女托梦教给的手艺能是小手艺吗? 花的香味本来就是天上仙子赐予的,也只能由仙子才能提取出来,看样子先生没有骗我们。 几个木讷一些的妇人还没反应过来,机灵一些早就挤到了前面,纷纷道:“愿意,奴家愿意。”其余妇人也纷纷跟着点头。 只有先生这么善良的人才会把神仙教的手艺拿出来跟我们这些农妇分享。 唐小诗又道:“你们到作坊里干活,工钱待遇自然不会少了的,只有一个要求,不许把作坊的秘密泄露出去,对谁也不能说,你们可能做到?” 唐小诗要制造一种独家销售的盛况,自然不能让香水的秘密泄露出去。若干年后,香水的秘密必然不会再是秘密,但那个时候,小诗已经无所谓了,该赚的都赚够了。 那群妇人纷纷点头答应,不少还下了毒誓。她们当然不会对别人说,哪怕是娘家,或者有人架刀子到脖上,她们都不会说。 这是神仙的手艺,泄露出去是会下地狱的。最最重要的是,家中的小子已经跟先生读书了,可家中的丫头还什么都不会,自己能在作坊里跟着先生做工,等什么时候老了,家里的丫头替上来,这也是一条活路。 如果自己泄露出去,就是断了自家丫头的活路,当娘的干不出这么狠心的事。 …… …… 作坊是韩十娘收拾好的,对于韩十娘的做事效率和细致程度,唐小诗是从来不怀疑的。 唐小诗前几天把需要的设备画了出来,交给韩十娘,如今已经妥妥地完成了,而且跟自己想要的丝毫不差。 两口烧锅,上面盖着高高的甑体,甑体外连着一根竹子做的导管,这就是最简单的蒸馏原形了。这个设备是用来提纯酒精的,这个时代酿出来的酒,就跟甜酒差不多,度数低,酒精浓度不足以提取花香,所以首先要进行蒸馏提纯。 其余的就是瓶瓶罐罐,还有一些架子,篮子之类的物品。 采下来的腊梅花,香气很快就会消散,所制作香水必须尽快,有了一群农妇的帮忙,香水的生产线很快就成型了。 唐春儿带着三五个农妇,正在二次挑选腊梅花,只要开了七八分的,没开的或者完全开了的几乎没有香味了,这些要舍弃,挑选完后放在簸箕上微微晾干,花朵上不能留有雪水。 蒸馏这一步是由韩十娘监管的,按她的说法是,香水的制作关键在蒸馏这一步,一定要监控好,不能被人泄露出去。蒸馏所用的酒水是韩十娘向长安城最大的裴家酒庄赊用的,立下字据说一个月之后还,价格多加一成。 有靖王府作保证,价格又多加一成,裴家酒庄自然乐意而为。 两个农妇在烧锅下烧柴火,导管延伸到另一个房间,韩十娘一罐罐地收集蒸馏过的酒水,一股浓郁的酒香几乎让她醉了。她暗想,唐先生真是个奇女子,这样巧妙的法子都能想出来。 纯度高的酒精蒸馏出来后,由韩十娘交给唐夏儿,她带着两名农妇,把腊梅泡入酒罐中,然后紧紧封好,再贴上时间标签放到架子上。 至于唐秋儿,她带着三名农妇到庄上的窑厂去看管烧窑了,瓷器的形状是唐小诗设计的,精致小巧,上面三两朵梅花,旁边是小楷字写的一首诗: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为有暗香来。 唐秋儿十分敬仰先生,觉得她是世界上最聪慧的女子,如今发现先生连诗词都写得如此出色,更是佩服得不行。 先生说了,这首诗是写给天底下所有的苦命女子的,只为那一句“凌寒独自开”,她希望天底下所有的女子都能不怕困苦,哪怕是风中雪中,也要顽强绽放。 先生说了,女子本来就应该负责美丽。 唐秋儿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忽而就伤感起来了。她和春儿、夏儿、冬儿都是苦命的孩子,家中吃不起饭了,本想结伴一起到长安城里寻份好活,谁知路上遇到了人贩子。 还记得那一天,她们四个已然被绑住,那三个贼人一脸□□,像疯狗一般扑上来胡乱扯开她们的衣服,她们动弹不得,嘴里又塞着破布,眼看自己就要被玷污了,却只能干干地流眼泪。 这时候先生出现了。她穿着一袭白裙,一介弱女子,如何能敌得过三个悍匪?谁知先生一套奇怪的功夫,十分灵巧,那些拿刀的悍匪都不是她的对手,几招下来就趴在了地上。 先生没有心慈手软,干干脆脆地给了他们一刀,先生说了,这样的人不配活着。 如今,唐秋儿能留在先生身边学本事,在书院里面被弟弟妹妹们称为“春夏秋冬四大霸王花”,这是她极为自豪的事情。 我才不要做什么霸王花呢,我要做梅花,凌寒独自开。 至于唐冬儿,先生没有给她安排任务,她在作坊里看到姐妹们忙得不亦乐乎,十分羡慕,是不是先生不疼我了?还是因为自己最近偷偷跑到集市上玩被先生发现了,先生不开心了? 唐冬儿跑到唐小诗的房间,她是来认错的。 “冬儿,怎么了?”唐小诗看到冬儿一脸郁郁寡欢的样子,唐小诗问道。 唐小诗身边的这四个丫头,春儿单纯,夏儿利索,秋儿敏感,冬儿机灵。 “先生我错了,我不该带着妞妞偷偷跑到集市上玩的,先生你惩罚我吧。”冬儿低头道。 “我知道你偷偷跑出去玩了,我没有怪你。”唐小诗安慰道。 “那先生为什么独独没有给冬儿安排任务?冬儿看到姐妹们都在为香水生意忙碌,自己却是大闲人一个,羡慕得要紧,是不是冬儿没有用?”冬儿嘟囔道。 原来是因为这件事生闷气呢,唐小诗无奈地笑笑,用指头点了一下冬儿额头,道:“你个鬼机灵,你怎会没有用呢?你作用大着呢!” 听到先生说自己作用大着呢,冬儿瞬间喜上眉梢,急忙问道:“先生快说,冬儿能帮上什么忙?” 唐小诗卖关子道:“你可还记得夏日里让你收集的那些蝶蛹?” 那些虫蛋子呀?冬儿自然是记得的。夏日的时候,先生让冬儿到林子里收集了许多蝶蛹,收集回来后,先生让放到冰窖里冻着,说是以后有用。 难道那些蝶蛹真的有大用处? 这原本就是唐小诗的计划中的一部分,夏日的时候她就开始打香水买卖的主意了,只是一直以来忙于组建学院,一直没有实施。这些蝶蛹就是她打响香水广告的第一炮。 唐小诗对唐冬儿神秘说道:“你把蝶蛹从冰窖取出来,带回房间,燃起炉子让屋里时时暖和,仔细照顾好这些蝶蛹,用不了几天就会有大用处。” 先生终于给我分派任务了,而且还是有大用处的,不用多言,唐冬儿赶忙往冰窖那边去,虽然她不知道这些毛毛虫结成的蝶蛹有什么用处,但她知道,先生说有大用处就一定会有大用处。 第5章 杂酱面 这两日作坊一直在忙活,数百斤的腊梅要制成香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而且还要制造数百只精致的瓷瓶。 韩十娘在蒸馏酒精,春儿夏儿在浸泡腊梅,贴写编号,秋儿在烧制瓷瓶,冬儿则在兴致勃勃地孵化蝶蛹,她们一个个都忙得不亦乐乎,唯有自己,这两日除了上课,还是上课,唐小诗深感当一名人民教师也颇为不易呀。 让唐小诗教孩子古文实在是为难唐小诗,那些拗口难懂的史书哲学,一直都是唐小诗头疼的事情,例如孔乙己所说的回字的四种写法,根本就是毫无意义。 不过,唐小诗有自己的教学方案。 识字是必不可少,也是最基础的。楚朝的文字是繁体字,跟现代的简体字有些区别,唐小诗补习了一年,倒也认得差不多了,只是用毛笔写字……臣妾做不到呀! 唐小诗用毛笔写的字,就像狗刨沙一样,不堪入目。 幸好,某日唐小诗查看账本时,发现韩十娘竟然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唐小诗一下子就站起来抱住韩十娘狠狠亲了两口,吓得韩十娘直接懵了……先生这是怎么了?难道先生被赶出来就是因为这个?不好男色好女色? 果断把教习写字的课程扔给韩十娘后,一切都好办多了,唐小诗首先要打牢学生们的算学基础,接下来再慢慢增加格物、化学、生物、地理等等课程。 然后根据学生的兴趣以及特长,唐小诗会让他专门去研学那个领域直至出师。 唐小诗要打造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不是只会摇头晃脑之乎者也的酸秀才。 当然,这些都只是计划,要实施起来,唐小诗接下来需要应聘一批有真才华的学者来当先生,这才是真正难住唐小诗的地方。因为钱财易得,人才难求。 书院的成长之路,任重而道远,必定是无数艰难羁绊。 例如……当下就要赶紧把香水制作出来,以解决学院的资金问题。韩十娘为了制作香水,已经撂下写字课两天了,一直由唐小诗上算学课,那几十个孩子已经被加减乘除折磨得懵逼了,张大干那小胖子居然问韩先生什么时候回来教我们写字……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唐安这小子果然是可造之材,才几日已经初初掌握加减法则了,这要是放在楚朝的其他学院,绝对算得上一等一的天才了。 …… …… 作坊忙到第四天的时候,所有的花朵终于都浸泡到高度数的烈酒中去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两日。等腊梅的香气全部溶解到酒精中,用白布过滤掉花瓣,楚朝的第一种简易的香水,就算大功告成。 当天晚上,唐小诗很开心,她这个东家决定请大家吃顿好的。 前世,除了苏明这个猪,没有人知道唐小诗这个雷厉风行的女特工工作之余居然还能做得了一手的好菜。当初,唐小诗从苏明同学们的口中打听到,苏明这家伙是个十足的吃货,为了讨苏明的欢心,唐小诗下了苦功夫,研究了不少菜系,也算是小有成就。 仔细想想,暗恋中的女子,真是伟大,就因为一点动情,居然什么都能学会。 每一次出任务回来,苏明这个吃货都会到唐小诗的宿舍来蹭吃蹭喝,理由是兄弟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吃点喝点她的不算什么。可他却从未想过,唐小诗没有把他当兄弟,而是把他当爱人。 再也不能吃到我给你做的菜了,你会想我吗?苏明。 …… …… 书院里资金紧张,大鱼大肉不太现实,所以唐小诗决定做点既简单又美味的——杂酱面。 首先是擀面,这个朝代的人还不懂往面里加入鸡蛋,或者说他们的经济状况不允许他们做这么奢侈的事。但唐小诗不吝啬,大鱼大肉买不起,几个鸡蛋还是买得起的。 把鸡蛋打进去后,加入水,把面揉得软硬适合后,唐小诗就把面团交给唐秋儿了,这小妮子别的不说,却是拉面的好手,拉出来的面条粗细均匀,简直就是艺术品。 把一块五花肉细细剁碎,姜蒜也分别剁碎,让唐冬儿到库房取来刚发酵好的黄豆酱,这个朝代没有辣椒真是可惜,不过幸好还有花椒勉强替代。 材料准备好了,把锅烧热,一大勺的油倒下去烧得滚烫,肉末、姜末、蒜末下锅,翻炒至轻微焦黄,倒下八角粉、花椒、黄豆酱,搅拌均匀后,加入少许面汤,再加入少许食盐。 这个时候,拌酱的香味已经出来了,从厨房飘出,溢满整个书院,连妞妞这个小丫头都跑过来了,她似乎天生能感应到美食。 那十余个妇人,不停地探头进厨房,想看看先生到底在做什么样的美食。细想,恐怕这也是神仙交给先生的做法吧,那先生做出来的美食岂不是神仙的吃食?先生可真是个平易近人的女子,贵族的女子要是都像先生这样,那就好了。 王妃亲自下厨,传出去可不好听。那些妇人交头接耳地商量,先生这样好的人,千万不能坏了名声,所以今天过后,她们绝对会忘记今天的事情。 此时厨房里的唐小诗正在煮面,把拉好的手工面放入骨头汤中,并用筷子不时搅拌以免结块,然后捞起,一份份倒入大碗中,撒上些葱花和炸香的花生米,滴几滴香油,一勺肉酱下去,面的清香搭上浓郁的酱香,简直就是人间极品美味。 当一碗碗香喷喷的杂酱面端出来的时候,最最惊讶的是韩十娘,她身居皇宫多年,也曾是贵人身边的红人,见多识广,山珍美味吃过不少,可是这么香,这人吊人胃口的面,她还是第一次见。 宫中那些妃嫔,为了吊住皇上的胃口,也算是下了苦功夫了,可是能把面做得跟先生一般的,绝对找不出一个。 韩十娘很疑惑,像先生这么一个满腹才学、医术精湛,连吃食都做得如此精湛的人,出身也不算差,本应该是王妃的上上人选,为何会被九王子逐出家门?而且,先生娘家宰相府那边似乎也不管不问,任其自生自灭。 这样夫君,这样的娘家……实在太狠心了! 书院里有一张大长桌,是照顾书院里无家可归的孤儿吃饭用的,此时正好派上用场。唐小诗整整做了四十余份,十几个农妇加上书院里的孤儿,这也只是刚刚够。 四十大碗香喷喷的杂酱面摆在桌上,那叫一个壮观,那叫一个秀色可餐。十几个孩子站在桌旁,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面条,香味早就勾走了他们的魂,可他们却没有坐下,更没有动筷子。 先生累了,先生应该先吃。这是他们的想法。 妞妞蹭蹭蹭地跑到唐小诗身旁,拉住唐小诗的手,娇娇地说道:“先生,妞妞饿了,你过来陪妞妞吃面好不好?” “好。”唐小诗抱起妞妞,蹭蹭她的鼻子,来到桌前,坐下吃了一口面,才道:“大家快吃吧。” 她知道只有自己动筷子了,其他人才会动筷子,这是封建社会的糟粕,奈何唐小诗一时半会也难以扳正过来,在她眼中,吃饭应该大家一起有说有笑,其乐融融的。 唐小诗端起一碗面,仔仔细细地喂妞妞吃,这小家伙,若是让她自己吃,怕她吃得太快噎着,妞妞盯着碗里的面,晃着小脚,急道:“先生,快一点,快一点,好吃好吃。” 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那十几个农妇看到这一幕,感动得流泪,亲娘对闺女,也不过如此。她们哭一会又吃几口面,然后继续哭,然后再吃几口面,这面实在太好吃了,不能光顾着哭。 那十几个孤儿学生更是狼吞虎咽,吃完之后舔舔嘴,似乎还意犹未尽。富有弹性的面,带着淡淡的荤味,浓郁的蒜香带着爽口的麻辣味,这样的面怎么吃也吃不够。 韩十娘以前吃饭总是只吃小半碗,这是她从宫中带出来的坏毛病,这次却吃了个精光。 看到大家吃得这么开心,唐小诗忽然有了主意,或许她也可以染指一下楚朝的美食行业。她决定过段日子招收一批女学生,年龄大一些的,专门培养她们的厨艺,然后让她们进军长安城的美食行业,她要颠覆世人对美食的定义。 大家刚刚吃饱喝足,却在这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唐秋儿跑出去看了一眼,跑回来道:“先生,是勤王府的人。” 勤王府?如果唐小诗没记错,当初自己这尊身体心心念念要嫁的就是勤王,却被后妈生的妹妹上位代替,如今勤王府来人,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事。 “放进来吧。”兵来将挡,唐小诗可还真没在意过这些小虫。 不一会,一个穿得花枝招展的丫头一拧一拧地进来了,见了唐小诗也不下跪,扫了一眼落魄寒碜的院子,瞥了一眼站在唐小诗身后的那群低着头的农妇,最后把目光投向浑身穿得素白,头上只插了个木簪子的唐小诗,尖酸刻薄讥笑道:“真是可怜,原来不可一世的宰相府嫡女,现在的靖王妃,落魄到如此地步,竟然不堪到与乡野农妇为伍,说说,靖王妃您当年的嚣张都到哪里去了?” 第6章 蝴蝶计 典型的狐假虎威,唐小诗的这个后妈生的妹妹自从上位后,屁股都要翘到天上去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勤王的女人。 唐小诗本来秉着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的根本原则,谁知,这货居然放狗到我这里来撒野,那我就要管管了。 在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之前,唐小诗决定让她先把正事说了,道:“你家主子派你过来有何事?” 那婢子扔过来一封请柬,得意道:“我家王妃为勤王生了个世子,过两日正正是百天,决定在三天后宴请我朝豪门贵族。靖王生母出身卑微,本来是不在邀请之列的,王妃心慈,可怜姐姐嫁了一年肚子都没动静,特意邀请靖王和姐姐过来沾沾喜气。” 原来是耀武扬威的鸿门宴。 好一个狗嘴奴才,短短一番话,可谓把靖王府得罪了个遍。靖王的身世,唐小诗是有所了解的,他的母亲原本是宫里的小厨娘,二十多年前某个晚上得令往德妃娘娘的宫殿送点心,谁知那天皇上喝得醉醺醺得过来了,放着妖娆美艳的德妃不要,硬生生把送点心的小厨娘给抱上了床,阴差阳错生下了靖王。 这样错误下生出来的王子注定不受皇族待见。待到他弱冠之时,皇上才想起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儿子,几乎是出于补偿心理,给这个儿子封了王,封地却在遥远的岭南,那里山高皇帝远,每年交不了几个税。 如今连一个丫头都敢拿这个说事,可见靖王在皇族中的地位是如何的卑微。 唐小诗让唐安把学生带回住舍,接下来的一幕她不想让学生们见到。 “告诉你家主子,作为姐姐,我一定会去的。”顿了顿,继续道,“动手吧。” 一声令下,只见唐春儿和唐夏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出来,那婢子还没反应过来,左右膝盖就被狠狠踹了一脚,身子往前一扑跪倒在地,春儿夏儿顺势把她摁在地上。 唐冬儿过来啐了那婢子一口,狠狠给了她两巴掌,然后道:“我家先生也是你这种贱人能得罪的?这次让你吃点小苦头,下次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说罢,掏出个小瓶子,一把扯开那婢子的领口,往里倒了些黑色粉末,说道:“姑奶奶我看你这酥/胸不错,给你加了点猛料,保证它们更酥更肿。” 而后,两名悍妇把那婢子举起,不顾婢子的反抗,一把扔出书院,一个瘦弱一些的农妇还不忘打了一桶冷冰冰的水,给她泼了个通透,那农妇说:“这么晦气的事,自然是要泼出去的。” 冬儿的那个小瓶子,唐小诗是知道的,那是由山里头最毒辣的毛毛虫晒干研磨而成,当初小丫头为了这么一小瓶粉末可是遭了不少的罪,大夏天为了研磨虫粉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 唐小诗知道,唐冬儿对昆虫甚是感兴趣,而且是那种近乎疯狂的痴迷,唐小诗也在有意识地把她培养成一名出色的昆虫专家,要知道,有些小虫子打起仗来可是比人还狠。 那个婢子中了唐冬儿的毒,倒不至于会死,不过痒个十天半个月,皮肤溃烂,那是在所难免的。 还有那农妇泼的那桶水,大冬天被淋个通透,估计会生场小病吧,在这个朝代小病转大病,大病一病不起那也是常见的事。唐小诗不会可怜她,既然有勇气跑来撒野,就要有勇气承担后果。 …… …… 当年晚上,唐小诗召集韩十娘和春夏秋冬开会,议题是:关于如何美美地赴宴以及香水的推销。 韩十娘一开口就坚决反对唐小诗赴宴,她说道:“老身在宫中多年,也是见过不少排场的,这种皇家的宴请水太深,会宴之人比的是权力、地位、财富,先生是清尘出世的奇女子,何必参加这么一个鸿门宴,趟这遭浑水?” 唐小诗明白韩十娘的苦心。靖王没有身份地位,唐小诗跟着去赴宴只会受人冷眼、排挤,皇族的那些人,个个都是眼睛长在头顶的,韩十娘是不想唐小诗去受这份耻辱。 但这个宴会,唐小诗是一定要去的,别人免费为她打广告,她怎么能够拒绝呢? 韩十娘看到唐小诗还是一脸坚决的模样,继续道:“先生,若是要去参加宴请,必然是要盛装的,如今学院里头手头并不宽裕,连件像样的头饰都没有……” 唐小诗掩嘴一笑,道:“谁说我没有饰品,只怕我的饰品无人能比。十娘,我这次赴宴并不是意气用事,我去赴宴是为了给我们的香水打广告,既然那群贵人自视甚高,那我们就不要手软,定要把她们的钱财赚足了。” 接着,唐小诗又对唐冬儿说道:“冬儿,去把我的饰品拿过来。” “是,先生。”唐冬儿得令后,兴奋地起身回里屋,终于到自己发挥大作用的时候啦! 其余人皆是疑惑,不知道先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只见唐冬儿提着一个竹制的小笼子出来,上面盖着丝布,看不出是什么,待到唐冬儿把笼子放在台上,一把抽开遮布,韩十娘和春夏秋同时发出了赞叹的声音。 好漂亮的蝴蝶! 只见竹笼之中数只蝴蝶正在轻轻扑翅,浅蓝之翼,鹅黄之翼,雪白之翼,镶着金边的,红边的,紫边的,总之是色彩缤纷,她们的姿态甚是优美,哪怕是停靠在边上,都令人赞叹。 冬季里的飞蝶,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呀! “皑皑白雪的冬日里,先生是如何抓到这么多漂亮的蝴蝶的?”韩十娘问道。 唐小诗示意让冬儿回答。 唐冬儿此刻十分得意,昂起头来滔滔不绝说道:“夏日里先生就让我收集了不少蝶蛹放在冰窖里,先生说这是要它们冬眠,前几日,先生让我把蝶蛹取出来放在暖和的房间里仔细照顾,说是会有宝物苏醒,结果没几日,那虫蛋子就钻出了一只只漂亮的蝴蝶,先生说了,这些蝴蝶都是毛毛虫蜕变而成的!” 看看这些蝴蝶,再想想先生刚刚说的那一番话,蝴蝶,香水,筵席,贵族……当这些词有机地联合起来…… 韩十娘第一个反应过来,她终于明白先生要去赴宴是何目的了,情不自禁地鼓掌,呵呵笑道:“妙妙妙,先生的这一步果然是妙,勤王府这一次宴请是给先生做嫁衣,等他们发现先生才是最后的获胜者时,恐怕肠子都要悔青了吧。” 春夏秋冬却没有反应过来,一脸疑惑地看着韩十娘,唐夏儿做事雷厉风行,却也最按捺不住性子,急忙说道:“十娘,你就不要再卖关子了,到底妙在何处?先生到底是什么计划?可真要急死人了!” 韩十娘有条不紊地说道:“书院的香水过两日就可完工了,你们试想,在宴会上,先生这样的美貌,一缕香气扑鼻,又有缤纷彩蝶伴舞,还有谁人的目光可以离开先生?皇家的宴席,必定是整个长安城的豪门贵族汇聚,恐怕不等宴会结束,那些自诩娇人的贵女就会打听香水从何而来,到那个时候,我们的香水只怕是做多少都不够卖的。先生之深谋远虑,果然不是我等可以比拟的。” 唐小诗微微点头表示认可。 春夏秋冬听完韩十娘的一番话,也是恍然大悟,感慨自己的这个笨脑子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巧妙的法子呢,一个蝴蝶计,既赚足了面子,又推销了香水,可谓一箭双雕。 韩十娘又道:“只是老身还有两处不解。” 唐小诗道:“十娘请说。” “先生要去赴宴,身上穿的不能太寒碜,先生平日里的衣装虽不差但仍上不了台面,如今书院里头只有两匹靖王府送来的蜀锦,质量倒是上乘,只是颜色太素了,这可如何是好?”韩十娘问道。 “不管什么颜色的布料,只要设计得当,裁剪出来的衣服就绝不会差。”唐小诗一边回答道,一边取出两幅设计草图。 这两幅设计草图是唐小诗闲暇时画的,她一直有意改良楚朝的服装,这里的服装都太宽松了,完全体现不出人体之美。她参照现代汉服的样式和花纹,自己设计了一套服装。 唐小诗知道自己不专业,可是汉服集合了华夏民族千百年的审美和智慧,她对汉服有信心。 韩十娘接过设计的图纸,只见纸上的人儿腰枝纤细,衣袖宽大轻薄如蝶翅,百褶留仙裙从腰际延长及地,刚好衬出女子的柔美,外披一件轻纱,恰恰营造了一种若隐若现的美。 再看看另一张图纸,竟是配套的男装,十分简约,却透露出一股阳刚霸气。 那两匹素色的蜀锦十分适用。 韩十娘拿着这两张图纸,手都有些颤抖了,难道先生真的是仙女下凡?这样漂亮的服饰都能设计出来,此物只应天上有呀!若是这两张图纸出现在皇宫之内,恐怕会在后宫之中撅起一场腥风血雨吧,后宫的那些人,为了博得雨露,在装扮上哪个不是绞尽心思呀。 韩十娘对这套衣服很满意,甚至能预料到,先生这次赴宴之后,必定会声名鹊起,长安第一美人恐怕非她莫属。 唐小诗最终把图纸交给了唐春儿,这妮子心思单纯,善于发现美,心灵手巧,平时就喜欢缝缝补补,绝对是个顶级裁缝的苗子。 唐小诗有意要把她陪养成一名顶级的设计师。 唐春儿接过图纸,她很高兴先生能够信任自己,她从小就想做许许多多漂亮的衣服,如今似乎有可能实现,她如何能不兴奋。 韩十娘接着又说第二个问题,她道:“据我所知,靖王为人一直很是低调,除了奔赴边界带兵打仗,平时几乎不会出门,更不要说参加贵族的宴席了,先生可有把握能请得动他,让他陪你前去赴宴?” 唐小诗很是意外,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夫君居然还是个带兵打仗的将领。不过细想,变觉得理应如此了,皇室皇子众多,要么依靠强大的背景,身后有扶持,要么就只能建立军功以求安身立命。靖王选择带兵打仗,说明他是个聪明人,从这个层面而言倒也算的上个好男儿了。 唐小诗思忖了片刻,道:“既然他是个带兵打仗的将领,那这件事就好办多了,我明日就去会会他。” 一年了,唐小诗来到楚朝一年了,终于要去见自己名义上的夫君了,唐小诗忽然觉得有些紧张。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当初她扑向□□面临死亡的时候,都未曾紧张过,如今不过是去见一个男人,竟然紧张了。 或许是因为那子虚乌有的夫妻名分吧,唐小诗心想。 第7章 靖王爷 第二日,两个麻袋的雪花盐扔上马车,唐小诗带上唐春儿去往靖王府。靖王府坐落在长安城的西北角,是众多王府之中最偏僻的,唐小诗感慨,皇上这小鞋穿得实在太明显了。 靖王府装修得很是简朴,仆人也不多,都是些年老或是伤残的士兵,看得出,靖王府过得很是清贫。那些仆人倒也还认得唐小诗,她要进去也没拦她,只是对她嗤之以鼻,脸色很不好看。 看来这尊身体的原主在靖王府确实很不受待见,难怪大婚第二天就被赶出来了。 唐小诗倒也无所谓,不受待见就不受待见吧,反正她今天不是来过日子的,而是来做交易的。 完成交易后最好谁也不认识谁。 进了大厅,没见到靖王,看样子是故意躲着她,唐小诗也不恼,坐下喝了口茶水,让马夫老张把两麻袋盐巴扛到大厅里。 唐小诗什么话也没说,利索地打开麻袋,抓了一把白花花的盐巴撒到桌上,撇了一眼那个明明已经震惊却还假装镇定的管家,说道:“让你们家王爷出来见我。” …… …… 靖王府后院,只见一男子正在操枪习武,用力野蛮霸气,长缨耍得极快,切破空气呜呜直响。 大冬日里,男子居然光着膀子,许是常年习武的原因,一身的腱子肉健硕而富有美感,结实的臂膀和胸膛,八小块腹肌,偏偏动作又极其轻盈灵敏。他的头发有些凌乱,英眉之下,双目眼神凌厉,下巴留有些许胡渣,透露出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此人便是靖王楚明,是个相貌堂堂的七尺好男儿。 他已经练了一个时辰了,却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直到府中管家福叔走过来,他才放下长缨,取了块麻布擦了一把脸,问道:“那个女人走了吗?” 楚明的确是故意躲着唐小诗。 他最是看不惯这些飞扬跋扈的豪门千金,他受不了她们的盛气凌人,受不了她们的相互攀比和为了鸡毛蒜皮小事的聒噪,他们家上上下下几十个人要养,可没有闲钱养一个贵族小姐,他更没有精力陪她瞎折腾。 当初父皇赐婚的时候,他是拒绝的,他楚明不求富贵,不求家族势力,只想找一个聪慧豁达的女子过一生,结果父皇却偏偏给他许配了个官家小姐! 成婚之前他就听说,许配给他的是宰相府的大小姐,大小姐的生母去世早,被后妈暗算一手才嫁给了他,心里是极不愿意的,而且听说唐大小姐最是尖酸刻薄。果然,那女人成婚第一晚便大闹靖王府,嫌弃府邸荒破,嫌弃丫鬟侍女太少,嫌弃饭菜不堪入口,还吵吵嚷嚷说要掌管府中账本…… 盛怒之下,楚明下令将唐小诗逐出靖王府,将她冷落到北庄,本以为宰相府会过来找麻烦,出乎意料,宰相府居然也不管不问,楚明便铁了心思,不想再见这个女的一面。中间这泼妇也回来闹过几次,都是老把戏,无非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一年前听说还跳过一次水,跳的却是水深才三尺的荷花湾…… 被人救起来后似乎一下子看开了,安安分分在北庄过日子,已经一年没过来闹了。 如今她过来,又要耍什么花样? 福叔摇摇头,说道:“王妃她要见王爷您。” “福叔,她要什么,若是府中给得起就给她吧,而后让她走,我不想见她,烦心。”说罢,楚明举起长缨准备继续操练。谁知福叔却握住了长缨,阻止了楚明,说道:“王爷您还是去见见她吧。” 楚明回头看着福叔,福叔眼神甚是严肃,不像在开玩笑。楚明疑惑了,按理说福叔跟了自己好些年了,最是明白自己的心思,那女的有何能耐,居然能让福叔都劝自己去见她一面?他问道:“福叔,为何?” 福叔说道:“王妃带了两麻袋的盐巴过来,老奴看了,颜色比官家的海盐还要纯正,王妃说她懂如何从矿盐提取出食盐。” 楚明一听,瞬间满脸涨红,抓住福叔的衣服,激动道:“可是当真?” “是真是假老奴不敢确定,不过那两麻袋的白花花的盐是真的,如今大雪封城,断了通往山东的商道,官盐运不进来,在京城里想要买到两麻袋上好的雪花盐十分困难,除非王妃她真的懂得制盐之道,才能轻易拿出两麻袋的食盐。所以老奴猜想应该有几分可信,才敢前来叨扰王爷。”福叔解释道。 楚明思忖片刻,福叔说话向来客观,从来不会添砖加瓦,如此说来的确有几分可信,他说道:“福叔,此事重大,确实有必要见见她,我在书房等她。” 楚明顺手披上衣袍,向书房走去。 楚明希望唐小诗真的可以从矿盐中提取出食用盐,无论自己多么不待见她,他都希望这是真的,因为这涉及到整个楚国的安稳,关乎百姓福祉,如若真能用矿盐产盐,解决了盐荒,也许就能少很多战乱,很多战士就不必白白流血牺牲。 或许别人不知道食盐在西北边关是多么珍贵,楚明却是知道的,他曾带兵前往西北边关抵御突厥进犯。数百突厥贼人屠杀一个村庄,不抢粮草,不抢牛羊,就为抢那小半麻袋的食盐! 在西北驻守的官兵,往往数月都吃不上一次盐,食物淡然无味,长期没吃盐的官兵四肢无力,战斗力急剧下降,更有甚者肌肉萎缩。 楚明曾亲眼看到官兵们杀一头羊时,眼巴巴地看着那小半桶羊血,恨不得一口饮尽,只为了羊血中那少得可怜的咸味。 虽说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从山东运输海盐至边关,可一路上,强盗抢夺,雨水冲刷,官员克扣,能运过来的十不足一。西北山地多,并不缼矿盐,只是那矿盐中有毒,吃上一口,轻者呕吐腹泻,重者危及性命。 如若真能去矿盐之毒,边关百姓能吃上口盐,驻守官兵能尝尝咸味,区区突厥贼人何足挂齿,我必定砍他个落花流水。 …… …… 唐小诗走进书房的时候,楚明正背对着她,看着窗外,似乎在思考。 唐小诗发现,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夫君,从背影来看,还是蛮帅的嘛。修长的双腿,挺拔健硕的身躯,身材比例还算不错,穿着灰白色的衣袍,十分简朴,却干净利落。 果然长得帅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呀! 唐小诗忽然觉得这个背影好熟悉,却说不出为什么熟悉,那是一种刻到骨子里的熟悉。 唐小诗咳嗽两声示意自己进来了,那人居然没有转身,依旧看向窗外,低沉地说了句:“你来了?”浑厚的声线像是低音炮。 唐小诗冷笑一声,道:“王爷好大的架子。” 楚明道:“我一个宫女生的皇子,哪有什么架子,只是我们不合适,相见不如不见。” 唐小诗举双手同意,若不是有事相求,鬼才会来见你,各自在自己的世界开心地玩耍多好。 不过此时不能败下场,唐小诗说道:“你这么跟我说话,就不怕我不告诉你制盐之道?” 楚明却平静地回答道:“你若是无求于我,就不会急着要见我一面,我们互取所求,这是交易。况且,你的制盐之术是真是假尚未可知,现在就拿它来威胁我,为时尚早吧?” 该死的!被发现了。 唐小诗承认,这是她到楚朝以来,遇到的第一个还颇有脑子的男人,能猜到她有求而来。 真金不怕火炼,唐小诗道:“春儿已经带着材料在密室做试验,这个时候恐怕已经出结果了,我们不如坐等片刻,看看我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话才说完,就见管家福叔急匆匆地从外院跑进来,激动得乱了规矩,跑到楚明跟前,顾不上歇口气就说道:“王爷,王爷,是真的!那小娘子只带了几斤矿盐和一些工具进去,没一会就拎着半斤食盐出来了。” 一个小丫头就能把盐制出来? 唐小诗明显看到那男人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显然他也很震惊。 唐小诗却有点想笑,不过是简单的过滤,沉淀,蒸发结晶罢了,在现代哪个初中生不会呀?瞧把你们激动得。 不过楚明很快镇定下来,说道:“一年前你曾闹着,说要本王给你个子嗣,你如若愿意交出制盐之术,本王便应允你。”楚明自认为自己已经看透了唐小诗心思,这个女人最想要的不就是孩子吗? 一个被家族抛弃,被夫君抛弃的女子,百无聊赖,想要个子嗣作依靠,倒也在情理之中,楚明忽然有点可怜她了。既然她这次诚心带来了制盐之术,那便成全她吧,楚明心想。 听了这番话,唐小诗差点一口老血喷涌而出……王爷你要给子嗣,还是给别人吧,臣妾不需要呀! 所谓子嗣,不留等同于圆房吗? 在自己穿越过来之前,这尊身体的主人居然回来闹过要圆房,要子嗣……真是把我们女人的脸面都丢尽了呀。 还有,王爷你为了一个小小的制盐之术,居然出卖色相,王爷,求你留点节操好吗。 唐小诗平复了一下心中奔腾的一万只草泥马,道:“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我已不是当初的唐小诗,此次过来另有所求。王爷若是想要制盐之术,只需两天后陪我参加个筵席,扮一回恩爱夫妻。” 参加筵席?如此简单?本王为了制盐术连色相都可以出卖,何况只是参加个筵席,楚明几乎没有思索,也没问是什么筵席,就道:“本王同意了。” “那好,明日我会派人送衣物过来,后日你必须穿上我送来的衣袍与我一同参加勤王府世子的百日宴。我看你也没有与我一同乘车的意愿,这样,我们约定后日辰时在勤王府大门会面,只有一点要求,宴会上你必须对我言听计从,你能否做到?”唐小诗问道。 “只要无关人格,一切都听你的。”楚明道。 按说,交易到此就算结束了,唐小诗该走了。可唐小诗忽然很想看看楚明的脸,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气场,他会长成什么样呢?为什么总感觉他的背影很熟悉? 难道是因为自己太久没见男人了? 可楚明丝毫没有转过身的意思,唐小诗只好作罢,总不能不要脸地凑过去看吧。唐小诗找到春儿,春儿不仅完成了试验,还问到了靖王的衣服尺寸,所以她们不再停留,打道回府。 第8章 奇女子 当天晚上,唐小诗做梦了,她梦见了苏明。 苏明的宿舍堆满了酒瓶子,他一个人躲在昏暗的角落里,手里拿着唐小诗的照片,竟然在嘤嘤嘤地哭泣,在他的怀里,抱着一本日记,那是小诗的遗物,记录着他和她的点滴小事。 他没有了往日的帅气阳刚,变得消瘦邋遢,凌乱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只见他的嘴唇在一张一合轻声呢喃着: “小诗,我怎么那么傻,为什么没有发现你喜欢我……” “2014年9月3日,成功学会杂酱面!苏明这个猪说很好吃……是呀,小诗你做的面最好吃了,你能不能回来给我再做一碗?” “2015年3月7日,还能赶回来过少女节真好!任务失败,我和苏明差点被炸死,如果下一次再遇到危险,我想我会为苏明去死……傻丫头,你那么好,我是最失败最差劲的搭档,不值得你为我去死。” “小诗,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小诗,如果还能重来一次,我一定会先爱上你……” 看到苏明痛苦的样子,唐小诗的心如同刀剜了一般,她很想走过,想把可怜得像个小孩子一样的苏明抱在怀里,她想吻住他的唇告诉他,自己从未后悔过爱上他,也从未后悔过为他去死。 她想告诉他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活着,告诉他你要找个更好的,好好疼惜她…… 可是唐小诗挪不动腿,张不开嘴,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着她,她只能站在几米开外静静地看着苏明的痛苦,为他的痛苦而痛苦…… 忽然有人推门进来,一道阳光射入。 唐小诗惊醒了。木制的窗户咯吱咯吱作响,屋外寒风呼啸,昏暗的烛光摇曳不止……这一切都说明,她还是在楚朝这个鬼地方。 唐小诗多么想这一切都是一场梦,爆炸,死亡,穿越……都是梦,等她一觉醒来发现苏明正在敲门,催她赶紧做好吃的。可是眼前的,身边的,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真实到只允许她接受。 唐小诗坐起来,抱住自己的膝盖,一颗泪珠从她脸庞无声滑落,她舍不得苏明,她怀念曾经,可是此时此刻又无能为力,甚至连一个诉说的对象都没有,没有人知道她是谁,没有人知道她来自哪里。 可是不管多么煎熬,骨子里的那股韧劲不允许她向现实屈服。 “苏明,你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的,对吗?就像我,也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 …… 靖王府内,这个夜晚,楚明久久不能入睡,他还在思考白天的事情。那个女人太反常了,简直就像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既没有吵吵闹闹,也没有寻死觅活,更没有厚颜无耻地要子嗣。 她说话的语气似乎也变了,没有了骄纵蛮横,反倒多了几分镇定自若,运筹帷幄。听家中的仆人说,那女人的装扮也变了,不再是胭脂浓抹,也不再花花绿绿,穿得朴素至极,素锦之下竟然还有几分姿色可言。 这真的还是唐小诗吗?她的制盐术又是从何而来?这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楚明忽然觉得自己不认识唐小诗了,她就像一个天大的谜团等着他去破解。 三更时分,府中侧门打开,是福叔回来了。白天的时候,唐小诗前脚刚走,福叔后脚就跟了出去,楚明派他去调查一下唐小诗这一年都干了什么。 福叔见王爷屋里灯火还亮着,索性敲门进去,准备汇报这一天的所见所闻。楚明为福叔倒了一碗热茶,待福叔坐下,才问道:“福叔,为何这么晚才回来?可是路上出了什么差池?”福叔的功夫楚明是知道的,让他去探查一个人本就是小事一桩,福叔却如此晚才回来,定是其中大有玄机。 福叔喝了口茶水润润嗓,道:“并无差池,老奴回来得晚,是因为王妃她这一年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也太古怪了!老奴奔走一日,尚未探查得明明白白。” 多,古怪? 楚明好奇道:“福叔,你仔细跟我讲讲,这个女人都做了些什么事?” 福叔道:“老奴且从那日王妃跳水说起,荷花湾水虽不深,但听附近的人说,当日王妃落水后双腿抽筋,呛了好些水,若是迟一步救上来恐怕就要没命,此事过后,庄上的人有将近三个月没见王妃出过门。” “三月春耕之时,王妃终于出门了,每日清晨皆绕着庄子跑上十圈,而后又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动作,似乎是锻体之术,庄户们说,王妃的气质从那之后似乎就变了,待人处事和善了许多。” “三月中旬,北庄不少农田缺水,麦苗不易成活,王妃画了份草图给庄上的保长赵吉,让他带着庄上的农户上山挖渠,巧妙将山涧溪水引入到农田之中,暂时解决了春旱。老奴去看过水渠,那一带山势变化多端,如非熟识地形,熟识格物法则,绝不能轻易设计出来。听农户们说,王妃今年还要将西河里的水引到农田之中,让农户们不再担忧农耕用水问题。” 楚明听了此话,打断问道:“西河地势比北庄低,难不成她能让水往高处流?” 福叔道:“此事真假,来年春耕便知,可已经挖好的水渠却是真真切切存在,王爷且听老奴继续说。” 楚明点头。 福叔喝了口茶,继续道:“后来王妃从外面救回来四个小娘子,取名春夏秋冬,后来又收留了个被赶出皇宫的老宫女,如今这几人已经成了王妃的心腹,各有千秋。入秋的时候,庄上收成比往年多了三成,王妃非但没有增税,反倒免去了所有农户的佃租。” “免去了佃租,她平日的花销从何而来?”楚明问道。 “王爷莫非忘了她能从矿盐中制出食盐?”福叔提醒道。 楚明立马反应过来,笑了笑,道:“有意思,这个女人竟敢跟官家抢饭吃,胆子真不小,不过近来盐官查紧,她的财路恐怕已经断了。” “王爷正解。” “福叔你继续说,这女人还做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本王越来越感兴趣了。”楚明催道。 福叔道:“前段时日,王妃她把自己的院子改造成了一所书院,还收留了不少孤儿,如今庄上的男娃子都成了王妃的学生,庄上的人尊称她为先生。前几日,王妃雇请了十余名农妇,在书院后办了个小作坊,不知在做什么。那书院和作坊还是个迷,天黑得快,老奴还来不及探查。” 收养孤儿开书院?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楚明很佩服唐小诗的胸怀,悲天悯怀,以一介女子之力挽救无依无靠的孤儿于乱世之中,绝非易事。 修水渠、免赋税、卖官盐、开书院、养孤儿……这每一项放到任何一个女子身上都会在长安城撅起一股风波,然而,当这些事全都聚集在一个人身上时,却被稳稳地隐藏着,若非自己去探查,恐怕还要继续蒙在鼓里,楚明开始佩服唐小诗的智慧与手段了。 今日她又舍得将制盐之术交与我,恐怕也是想借我之手解决北境百姓的盐荒的问题,如此之慷慨大气,若非女儿身,定有大作为。 只是…… 一年前她的大吵大闹,甚至不知羞耻要子嗣,难道是大智若愚的表现?还是她故意装疯卖傻?我怎么会傻到把她赶出去呢?她就是故意装疯卖傻让我赶她出门的!从而换取自由!楚明觉得自己上当了。 楚明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心想,既然嫁给了我,便是我的人了,就算你装疯卖傻,也逃不出我的手心。 “好了,福叔你回房休息吧,至于书院和作坊,我会派小六和小九前去探个清楚。”楚明说道。 我倒要看看,你一介女子,还能折腾出什么来! …… …… 唐小诗一大早起来就不停地打喷嚏,该死的,哪个混蛋在念叨姑奶奶。 唐小诗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尽管昨晚很悲伤,可是没有什么是睡一觉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睡一觉。 她还未来得及洗漱,就听到床头挂着的铃铛微微一震,发出叮铃铃的清脆的声音,这是唐夏儿布置的“天罗地网”,但凡有人闯入书院,不管他是翻墙还是挖洞,都会发出警报。 接着,就看到唐夏儿嗖一下窜进房间,一副跃跃欲试不嫌事大的样子,兴奋道:“先生先生,小鱼终于上钩了,这次不是昨晚那个大叔了,是两个小兵,可以抓吗?” 唐夏儿是四个丫头里做事最干净利索的,凡事喜欢问个究竟,动手能力又极强,重点是她对习武竟有着浓厚的兴趣,唐小诗觉得她与上一世的自己有几分相似,当初自己医学硕士毕业一意孤行要投身军营,凭的不就是一股倔劲吗? 换句话说,唐小诗觉得唐夏儿是个当特工的好苗子。 这丫头跟自己习武已有大半年,私下又自己研究机关之术,如今,唐夏儿的擒拿格斗和机关之术已经算是入门了。昨日福叔跟踪自己,唐小诗是知道的,但是她没有理会,因为有些事情是藏不住的,索性就让他查一查吧,也免得唐小诗以后还要浪费口水向楚明解释。 今日,楚明居然又派两个小罗罗来,就不要怪我不客气啦,正好用靖王府的这两个小兵考核一下唐夏儿的实力。 唐夏儿像二货哈士奇看着骨头一般看着自己,唐小诗很无奈,道:“我若是不让你去抓他们,恐怕你就要来咬我了,好吧,容你一炷香之内把他们打包好放到柴房,但不可伤了他们。” “是,先生,夏儿保证,只要这两个小兵踏入我书院半步,就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言罢,唐夏儿像一溜烟一般溜了出去,唐小诗有点怕,人家恐怕还没踏入书院呢,就被这小妮子被绑了。 第9章 神仙石 第九章 砰,书院东北角的柴房的门被推开,然后就看到唐安和张大干两个小子带着一群半大不小的学生,像蚂蚁搬家一样扛着两个麻袋进来,毫不客气地把它们扔到稻草上,然后拍拍手上的灰尘,“走!” 临走之前,张大干不忘讽刺一句:“他们也算是笨到极致了,居然真的会去动那块石头,哈哈哈。” 唐安道:“不是他们太笨,而是夏儿姐姐太聪明。” 半个时辰前,小六和小九来到书院的墙角下,正准备翻墙进去,却在墙根处看到一块形状怪异的石头,旁边有碑刻道:“神仙石:非功夫了得者不能举。” 二人纳了闷,这石头除了形状怪一点,材质看起来与其他石头无异,按这大小,顶多也就一百余斤,轻而易举,为何说非功夫了得者不能举?这块石头有什么特别之处吗?难道它还能识别人的功夫不成? 小六和小九在军营里可是练了一把好身手,方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楚明身边的左右中尉,因功夫了得,手下的人无人不从,这一直都是他们自以为傲的事情。 如今看到一块据说能测人功夫的石头,如何能不心动?两人跃跃欲试,若是举起来了,这好歹也算一笔谈资,若是真的举不起来,拍拍屁股走人,谁也不知道。 小六挽起袖子,青筋暴起的手臂充满力量感,他五指卡住石头缝隙…… 结果一动那块石头就悲剧了…… 只见尘土飞扬,他们的脚底下出现一张巨大的网,一根绳子狠狠一拉,大网的四个角往中间收拢,二人就被包在了巨网之中,吊在墙上。 小六也不慌,哼,不就是一张网吗,这可拿不住你大爷我。他拔出佩戴的匕首,使劲一划,只见火星四射,巨网上只留下浅浅的划痕,小六的匕首却多了好几个缺口,小六心中一惊。 这网是铁的?不可能!铁网怎么可能这么柔软。 可是,如果这网不是铁的,为何连军用的匕首都划不破?要知道自己这把匕首已经算得上是军中的精品,当初连杀数十个突厥,王爷才把这把匕首赐给了他,如今连一个小小的书院的一张网都砍不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六不服,又连划了几刀,仍旧于事无补。 相比之下,小九更冷静一下,他细细闻了闻这番网,有明显的铁腥味,他震惊了,居然有人能够把坚硬的铁做成网状!这项技术若是用到军中,那可了不得! 这时,唐夏儿带着唐安和张大干出来,看到两个毛贼像葫芦一样被吊在墙上,实在忍不住了,捧腹大笑起来,唐夏儿一边笑一边嘲讽道:“蠢货……蠢货,真是蠢,居然真的会去碰那块石头!哈哈哈,不行了,让我笑一会,哈哈哈……” 唐夏儿本来为这两个大头兵准备了连环机关,还在想他们能闯到第几关,想不到才第一关,这两个蠢货就被抓了个正着。 先生说得没错,军营出来的人,没别的缺点,就是太鲁莽了,做事不动脑子,居然连所谓的神仙石也会相信! …… …… 午后,唐春儿把缝制好的服装送到靖王府,除了衣服以外,还带了两个大麻袋。 管家福叔接过衣服,这份衣服虽简朴,样式却十分威武大气,很适合自家王爷。福叔看到唐春儿脚下还有两个大麻袋,时不时蠕动一下,不知是何物,问道:“小娘子,不知这两个麻袋是何物?” 唐春儿踹了一脚那麻袋,浅笑道:“我家先生说,这是靖王府的东西,劳烦福叔看管好了,千万别再放出来闹笑话了。”言罢,唐春儿作礼告辞,潇洒离去。 这种感觉真好呀!这就是先生所说的装逼吗?看来以后要多装逼。 一脸懵逼的福叔命人打开麻袋,当他看到小六和小九被绑得像个粽子一样的时候,脸一下子就黑了。 只见两人脸上画了两个大王八,旁边写道:“下次派个功夫高的来!”明摆着的鄙视呀,明摆着的挑衅呀! 这可真是把靖王府的脸给丢光了!你们这两个蠢货怎么连这么一件小事都办不好?那里除了几个女子就只有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你们怎么会落得如此狼狈? 福叔鄙夷地看着二人,冷哼了一声,掩面离去。 小六和小九表示很无辜…… 那个地方哪里是书院呀?简直就是个机关城…… 福叔向楚明汇报的时候,楚明笑得很开心,像一个小孩发现了玩具一般。 “王爷为何如此开心?” 楚明不做回答,故作玄虚问道:“在福叔看来,小六小九功夫如何?京中能生擒他们的人有多少?” 福叔思索片刻,答道:“军中莽夫,功夫了得,计谋略显不足,不过都是战争中磨砺出的汉子,除了羽林卫,京中能生擒他们的人,十个手指可以数过来。” 楚明答道:“可他们却被唐小诗生擒了,甚是狼狈。像唐小诗如此外强中慧,足智多谋的女子,福叔可曾多见?” “世间少有,不曾多见。” 楚明得意笑笑,这一笑,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孩子气,道:“这女子是我楚明明媒正娶的妻子,难道不值得开心吗?” 福叔恍然大悟,拍大腿喜道:“老奴愚钝呀!此事确实可喜可贺!靖王府歪打正着,能有如此一位主母,是大福气。只是……一年前王妃被赶出王府,要请她回来,恐怕不易。” 楚明考虑到此,也是略皱眉头,那个女人……似乎真的没把他放在心上。 就像一年前自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一样。 如何让她回到自己身边? …… …… 书院的香水作坊里,一群人正围着一个酒坛子,她们在等待神圣的一刻。 唐小诗估算,腊梅已经泡了两三天了,香气已经全部溶入酒精之中,是时候开坛子了,如果开坛迟了,鲜花烂在坛子中,反而会影响香水的味道。 唐小诗用小锤敲碎封坛的泥巴,揭开盖子,一股腊梅的幽香立马袭来。 这股幽香比新鲜的腊梅还要浓郁一些! 成功了!那群乡野妇人抱在一起喜极而泣,她们想不到,自己一个打小就只会在田地里刨土的粗人,竟然也能做出如此神物!能把花仙子赐予的香味提取出来香水,不是神物是什么! 她们相互抹着泪水,这股香味让她们回想起自己也曾是个少女,幻想过如花般美艳动人,只是这些年生活的艰辛,硬生生把她们磨成了一个只会种田做饭生娃的粗鲁妇人。 这香水,就是她们青春呀! 唐小诗又做了个实验,把香水喷在衣服上,香气能保持四五个时辰,把蝴蝶放出来,蝴蝶闻到花香味,纷纷绕着她飞舞,至此,整个实验才宣告结束。 妇人们看到蝴蝶绕着先生翩翩飞舞,还不时停在她的身上,惊讶得眼珠子都要冒出来了。 蝴蝶竟然与先生共舞! 难道先生真的是天上的花仙子下凡? 难怪先生那么美还那么善良! 接着,众妇人又在唐小诗的安排下,把一坛坛的香水用漏斗装入小瓷瓶中,再用木塞子塞紧。那小瓷瓶也甚是好看,光滑泛着青晕,几朵梅花点缀,一首意味深长的小诗,这样的小瓶简直就是风雅的艺术品。 妇人们见识了香水的神奇,干起活来有劲头,一部分负责开坛,一部分负责装瓶,一部分负责上木塞子,还有负责检查的,装箱搬运的,查点数目的,很快就形成了一条生产线。 不出三个时辰,第一批香水,三百多小瓶全部装好。接下来只等唐小诗明日赴宴,把香水的广告打出去,然后就是在家等着数钱了。 可惜这个朝代没票子,不能数票数到手抽筋,不过金子嘛,估计会咬金子咬到牙都没了。 …… …… 勤王府中,那日到书院撒野的丫鬟,被两个粗婆子用破凉席一卷,拖着扔进后院的柴房。 这里说是柴房,实际上却是仆人们的坟墓。作为王妃身边的贴身丫鬟,青兰也曾命令府上的婆子把病重的仆人拖到这里,任其自生自灭,自己做那些缺德事的时候,从不会多眨一下眼。 想不到,这里也会成为自己最后的下场,或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吧!那些孤魂野鬼来找自己复仇了! 她一直以为,她作为王妃的陪嫁丫鬟,也算有几分姿色,就算不能成为勤王爷的填房小妾,起码能当个暖床的吧,若是有幸生下个一儿半女,就算一辈子只能被叫姨娘,但起码衣食无忧,算半个人上人。 已经有好几次,勤王爷就要爬上自己的床了,就差那么一点点,自己就要成功了。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毁了,都被唐小诗毁了! 那天从书院回来,青兰浑身发痒,胸前大片大片的红疹,接着又得了风寒,病卧不起。 勤王妃一直没有过来看她,听人说长了红疹,怕感染,后来大概是觉得没救了,竟然狠心命令婆子把她扔到柴房。 她怨唐小诗,却不恨唐小诗,自己有胆子撒野,就该承受后果。但她恨唐娇娇那个贱人,自己这些年不知帮她干了多少龌龊肮脏的事,到头来还是被一脚踹开。 府上那些一直以来被自己打压的下人们,现在应该在幸灾乐祸看热闹吧,自己曾经那么刻薄,如今连个怜悯自己的人都没有。 门外,勤王府热热闹闹,大家都在忙里忙外,一派喜气,明日就是勤王府大世子的百日宴了,能不热闹吗? 听说整个长安的贵族功勋都会过来,这是勤王拉拢人脉的一次绝佳的机会。 那就好,人多就好!热闹就好!青兰就怕不够热闹。 她是一条狗,一条会咬人的狗! 第10章 初相遇 第十章 今日,朱雀大街的东街上,铺了好长的一段红毯子,两侧挂满了灯笼,即便是白日里,整条东街都泛着红光。 这样的排场,比勤王爷迎娶王妃的时候还要豪华一些! 当朝最受宠的四皇子楚盛的长子,德贵妃的孙子,当朝丞相唐怀仁的外孙,御史大夫姜莫邪的外曾孙,这个孩子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就是联络各大势力的关键,排场如何能不大? 如今楚盛得宠,身后势力又强大,十有*会接手楚朝的皇位,到时候这个孩子就是东宫太子。 东街上往日热热闹闹的摊子都不见了,贩子们都很识趣地没有开摊,把道让出来,在这样的时候,被赶走都算小事,若是被砸了挣饭吃的摊子,那往后可就没活路了。 勤王府中,唐娇娇对着铜镜,眉笔细描,画出来的柳眉又细又长,看起来很是妩媚,妆容精致,只是那眼角扬起的媚眼,透露出几分狐狸的狡猾。 这梳洗打扮本应由丫鬟来操持的,可唐娇娇太刁钻,新来的丫头她用不惯,无奈只好自己动手。 原来的陪嫁丫头青兰画眉倒是不错的,可惜从北庄回来就成了那模样,估摸是要死了吧,有点小可惜,毕竟想要再找一条听话的狗没那么容易。 看着铜镜中面容精致的自己,唐娇娇感叹,什么叫风华绝代?自己就叫风华绝代! 再看看摇篮里胖嘟嘟的儿子,什么叫母凭子贵?这就叫母凭子贵! 你唐小诗拿什么来跟我比? 我现在是勤王妃,我家王爷最受宠,等我家王爷被封太子,我就是太子妃,我就是东宫的主母。 等老皇帝苟延残喘几年咯噔后,楚盛登基,我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我的儿子也将是东宫太子。 而你唐小诗,嫁了一个宫女生的王爷,还被赶出了靖王府,沦落到与乡野农妇为伍。 不过,你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我还会让你过得更惨!连我身边的人你都敢动,那怕青兰她是一条狗,但这条狗也只能由我打骂。 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名正言顺的丞相府嫡女,你的母亲是贱商的女儿,那怕她曾对父亲有恩,她曾是正妻,那都是曾经了!我的母亲才是功勋之家的大家闺秀。 你浑身上下都遗留着贱商的低俗,凭什么曾经骑在我的头上? …… …… 唐小诗并不知道自己的“妹妹”正在咒骂自己,她现在脑子里装的,全都是如何演好今天这出戏。 俗称,高调地装逼! 按韩十娘的要求,唐小诗五更天就被拽起来梳洗打扮,春夏秋冬四个丫头和韩十娘五个轮番上阵,围着她团团转整整三个时辰!尤其是韩十娘这个从宫里出来的女人,利用现有条件,简直把唐小诗从头“武装打扮”到脚趾头! 宫里的人实在太恐怖了! 最最给唐小诗增添风采的还是那套改良版唐装,不得不赞赏唐春儿的手艺,尺寸拿捏得很到位,完美勾勒出唐小诗的曲线之美,此外唐春儿这妮子还在衣袖、裙脚处绣了几簇梅花,为素色的衣袍增了一抹鲜红,恰到好处。 翩翩飞舞的蝴蝶是杀手锏,孵化的一百多只蝴蝶全部锁进了笼子里,整场筵席期间会间断性放出来,保证唐小诗身上时刻有蝴蝶飞舞。 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喷香水,这个由唐小诗亲自动手,她很小心地把握着用量,不能太淡了,太淡旁人闻不到,起不了推销作用,但也不能一股脑贪求浓郁,凡事过犹不及。 前世,唐小诗就觉这香水之中有大学问,闻其香知其人,香水的品种说明女人的品位,香气的浓淡反映女子的性格,人不可太妄自菲薄,也不能太招摇过市,这就是香水之道。 等这一切都准备好了,也差不多到时辰了,唐小诗踏上马车,去往勤王府。 话说另一边,靖王府中,楚明本是随意之人,并没有做太多准备,可是当他穿上那套衣服之后,竟破天荒去照镜子了。 “福叔,本王穿上这衣服如何?”楚明问道。 这已经是第三遍了。 福叔乐此不疲地笑眯眯答道:“儒雅而大气,朴素而威武,很适合王爷。” 楚明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的确多了几分王者之气,他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也算相貌堂堂,只是……不知那个女人会不会满意? 看到楚明微微蹙眉,福叔知道,王爷已经对唐小诗有了一丝情愫,一个在军营里摸爬滚打长大的直汉子,只有遇到了心仪的姑娘时,才会开始关注自己的外表,才会时不时地束手无措。 这种人,以后八成都是妻奴呀! 自家王爷身世坎坷,这些年形单影只,能遇到王妃这样的女子,是福气。 接下来就看他如何重新俘获王妃的心了。 楚明摸着身上的衣服,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这是妻子送过来的衣服……第一次有人给他送衣服,这个女人还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难道这种感觉就是幸福? …… …… 勤王府前的东街上,一辆马车从南驶来,朴实无华,一辆马车从北边驶来,四个银铃叮叮作响。 两辆马车相向而行,却又很有默契地同时停下,相距数米。 约的是辰时,两人都很准时,没有早也没有晚。 楚明率先下车了,行伍出身的他甚是稳重,他的表情冷峻,目光炯炯,站在大街上就宛如一座高山矗立再那里,令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如今穿上唐小诗设计的衣服,他那种硬朗的帅气显露无遗。 几个路过的贵女频频撩开马车的窗帘,对他连抛媚眼。 楚明没有理会那些贵女,因为他在看着对面的那辆马车,那是唐小诗的马车。 只见芊芊素手轻轻撩开门帘,最先出来的不是唐小诗,而是两个蓝色的小东西,飘飘乎乎的,楚明定眼一看,是蝴蝶?冬日里,唐小诗的车厢里怎么会飞出蝴蝶呢? 这时唐小诗出来了,而这一幕,让楚明一世都难以忘怀,这个女人何时变得这么美了? 楚明印象中的唐小诗,穿着打扮浮夸,庸俗,巴不得把所有值钱的首饰都插在脑袋上。 而如今眼前的这女人却超尘脱俗得堪比仙子……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唇绛一抿,嫣如丹果,素色衣袍加身,顿显婀娜身段,顾盼之间已是风情万种。 更不要说那一直绕着她翩翩飞舞的蝴蝶了,时不时停靠在她的肩上,发髻上,指尖上,仿佛她就是这寒雪冬季里唯一的一抹春。 当唐小诗抬头,当四目相对。 楚明惊讶了,惊讶的是唐小诗眼眸里的一汪秋水,荡漾进了他的心窝。 唐小诗也惊讶了,惊讶的是这个男人……不就是自己魂牵梦萦的苏明吗?这张脸早已刻入她的骨髓,她怎会忘怀?在一个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朝代,对唐小诗而言,没有什么东西比眼前这张熟悉的脸庞更有安全感了。 昔日的搭档,曾经的恋人。 时间仿佛停滞下来,让他们就这样彼此看着对方。 唐小诗先动了,她跑了起来,她向楚明奔去,就像是一个迷途的羊羔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楚明看到那个美得如仙子一般的女子向他奔来,她的发丝在风中飞舞,她的衣袍在风中飞扬,她跑得那么急切,那么炽烈,可楚明不明白为什么她的眼角忽然划过一道泪珠…… 噗! 唐小诗扑入,或者说是撞入楚明的怀里,她紧紧揽住楚明的腰,任凭自己泪水染湿他的胸膛。 “坏蛋!……坏蛋!你知不知道我这一年过得有多苦?你知不知道我自己一个人在完全陌生的地方有多害怕?你知不知道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你?……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 唐小诗把他当成苏明了,当她看到这张脸的时候,她已经不够理智了。 被抱住的楚明觉得浑身如同火烧一般炽热,他的手不自主地揽住唐小诗,当看到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哭诉的时候,他觉得很心疼。 “本王不知,当初把你赶出王府,竟会对你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楚明道。 本王? 赶出王府? 唐小诗忽然反应过来,就像突然被泼了一盆冷水,醒了几分,她抬起头,发现自己抱着的这个男人,虽然长了一张苏明的脸,却没有苏明的阳光开朗,而是多了几分冷寂冷峻。 这是靖王,楚明。不是苏明。 唐小诗一下子松开手,后退几步,颤颤道:“你……你不是苏明?” 楚明眉头一皱,脸色有些难看,苏明?难道她刚刚做的,都是给那个叫苏明的男人的吗?哪怕只是差了一个字,可这其间的意义完全不一样了。 难怪,难怪她会突然投怀送抱,原来这些泪水是为另一个男人而流,楚明觉得自己被戏弄了,觉得自己自作多情了。 他很生气。 这苏明又是何人? 楚明压制住了心中的火焰,冷冷道:“本王不认识什么苏明,本王今日来只是为了完成交易。” 只为完成交易而来,不是为你,也不是为那刚刚燃起就被扑灭的情愫…… 我与你之间,现在只剩下交易。 第11章 勤王府 老天爷,你这剧情没写脚本吧?想一出是一出? 说实话,唐小诗现在很难面对楚明。 此时她的头脑已经清醒了几分,甚至对自己刚刚的行为感到有些羞耻,大庭广众,投怀送抱,还那么炽烈,燃情…… 人体内有二十多对染色体,不同的基因组合能创造无数的外表,为何楚明偏偏要长这张脸? 而他又偏偏是她名义上的夫君…… 这算是穿越附带的安慰奖吗?上辈子暗恋不得,这辈子补偿一下,连恋爱都省略了,直接成了夫妻…… 可是唐小诗接受不了呀!这就好比朋友知道你爱某明星爱到不行,给你送了个逼真的娃娃,不管多逼真都只是一个替代品。 唐小诗不能把楚明当做苏明的替代品,这对楚明而言是不公平的,对自己的感情也是不公平的,她爱苏明,却不能因为一张脸而爱上楚明。 心里虽这么想,身体却不受控制。 唐小诗承认,楚明现在就像是一块磁铁,自己就像是一块钢铁,很想很想扑到他的怀里。 她看到楚明的脸跟抹了锅底灰一般黑,意识到楚明应该很生气,换了谁都会很生气吧,被人当做另一个男人,而且这个女人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在封建社会,这样的红杏出墙可是要杀头的。 楚明能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做到这样,已经很难得很绅士了。 唐小诗低下头,避免触及楚明的眼神,第一她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这张脸,第二楚明的眼神现在有点可怕。她解释道:“靖王爷你莫要误会了,苏明是我儿时极要好的朋友,如今已是阴阳相隔,方才下马车时恍惚觉得与王爷有几分相似,所以……一下子乱了分寸。” 其实唐小诗就想告诉楚明,老娘没给你戴绿帽,犯不着一副要死的黑脸……唉,为什么你连生气的样子都和苏明那么像呢? 楚明听了唐小诗的解释,心中的气消了几分,这么说来,自己还是有几分机会赢回唐小诗的心? “一下子乱了分寸?”楚明反问道。 “你想怎么样……”唐小诗话还没说完,楚明忽然出手,拉住唐小诗的手腕,那速度太快,力道又太蛮横,唐小诗又没什么戒心,所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只感觉到楚明抓住自己的手一用劲,唐小诗身体重心随之往前一倾,着着实实再次跌入楚明的怀抱中。 楚明用手揽住她的腰,道:“所以你以为本王的怀抱是想投就能投,想逃就能逃的吗?” 楚明很高大,唐小诗才到他的肩膀,所以唐小诗的脸是贴在楚明的胸膛上的,隔着衣服似乎都能感觉到楚明胸膛的温热,还有那有些急促的心跳。 楚明身上的味道很干净,完全没有军中蛮汉的那种臭味。 唐小诗一把推开楚明,脸蛋红得像苹果,她一个21世纪的女特工,居然被人这样占便宜,实在是太丢脸了,怒道:“楚明你想干嘛!” 楚明一笑,道:“没干嘛,你抱我一次,我抱你一次,公平交易而已。” 唐小诗被气得直跺脚,却无可奈何。 福叔坐在后面的马车上看到这对冤家,很得意,自己王爷就是厉害,不仅领兵打仗厉害,连撩妹都能无师自通,要是不是生母出身卑微一些,谁说自家王爷就不能成为帝王呢? …… …… 勤王府的大院此时已经被收拾成了宴会场地,处处红色金色,所用的器皿非金即银,就差没在上面贴上标签:老子有钱! 一群贵夫人围着勤王妃有说有笑,她们都是有身份的人,家里的男人或是高官贵爵,或是富甲一方的商贾,很多时候,有些事家里的男人不方便出面来说,所以就交由她们来私下勾结。 她们互相巴结着,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达成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 如今,勤王妃唐娇娇最有可能成为楚朝未来的皇后,无论是为了升官还是为了发财,巴结唐娇娇都是很有必要的。 “勤王妃穿衣打扮实在讲究,今日看了王妃这一套孔雀锦,姐姐真真是长见识!”一名贵妇人巴结道。 “姐姐见笑了,这是德贵妃赏赐的,听说整个皇宫仅有三匹孔雀锦,贵妃也是怕我在宴席上丢她老人家的面子,才赏赐给了我。”唐娇娇回答时,脸上得意洋洋。 唐娇娇很享受这种被人捧着的感觉,今天她注定要成为宴会的焦点,她开始期待唐小诗快点来,她要让唐小诗看看自己是何等风光,何等耀眼。 还有,她一定要趁机羞辱唐小诗一番,让她再也不敢在长安城冒头。 此时已过辰时,大部分宾客都已经来了,那贱人为何还不来?难道她怕了,临阵脱逃?那就太可惜了。 就在这时,大门那边传来:“靖王、靖王妃来贺!” 唐娇娇一喜,故意对周围的贵妇道:“我姐姐到了,不如众位姐妹随我去欣赏一番?看看她今日能穿出朵什么花来。” 那群贵妇是何等精明之人,又怎会不明白唐娇娇的心思,自古后妈不容前妻子,唐娇娇又怎能容忍同父异母的姐姐呢?无非就是想借众人之嘴羞辱一番唐小诗。 一群人看向大门口,等待唐小诗的出现。 唐娇娇心中窃喜,你一个被赶到北庄与农妇住在一起的弃妇,恐怕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吧,你居然还敢来,我今日就要借他人之口让你知道自己有多贫贱。 率先出现在众人视野的是靖王楚明。 不过画风好像有点不对,不是说靖王是宫女生的皇子,长得奇丑无比吗?听说他又黑又矮,还患有佝偻病,瘸了一只腿,简直玷污了皇家的血统。 可眼前的男子玉树临风,颇有大将风范,是个十足的美男子!若是仔细看,靖王剑眉鹰目,透露出的那种英气逼人,着实比勤王还要帅上几分呢,因为他身上多了几分阳刚、率直。 而且他步履稳重从容,怎么看都没有传言的那般不堪呀! 重点是,他身上的那套衣服,简约,儒雅,大气。 这样的手艺应该是出自宫中名匠之手吧? 第12章 暗香阁 第十二章 楚明的出现只是前奏,唐小诗的出场才是大轰动。 只见一素衣女子笑吟吟地站在门口,肤光似雪,脸颊却又有红晕,双目似一汪秋水,水汪汪地,谁人触及她的目光都会被她迷了去。这女子的面容之秀丽清爽,当真如夏日荷花,清尘出世,只可远观,她的美与在场的其他女子的美都不一样。 宴会上的这些人,有不少是捧追唐娇娇的俗人,但也有不少高雅之士,他们出身名门望族,不堪追名逐利,自视清高,最是讲究美和品位。当这些人看到唐小诗之时,仿佛走入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明争暗斗,只有惊尘绝艳。 一阵冬日的寒风吹来,可这往日里令人厌恶的寒风到了唐小诗的身上,却成了一种美,她外披的轻纱轻轻随风扬起,整个人便多了一种动态的古韵。 几丝发梢洒落在她的脸庞上,楚明出手,用指尖帮她别在耳际,同时把唐小诗拥在怀里,为她挡去寒风。如此一对璧人儿,男才女貌,真是羡煞旁人。 寒风吹向众人,众人鼻尖滑过一缕奇香,这时什么香味?清香入骨,令人振奋。 再看向唐小诗时,众人异口同声发出赞叹的声音。 不知从哪里飞来一群彩蝶,在寒寂的冬日里怎么会有这么一群翩翩飞舞的蝴蝶?而且它们似乎有灵性,竟全部飞向唐小诗,围绕在她身边,停靠在她身上。 等等,莫非刚刚那股奇香就是从这个素衣女子身上飘出来的? 面容秀丽,身有奇香,这样的女子只可天上有,俗世能得几回闻? 只可惜她的身旁已有夫君,而且也是个朗朗俊才,不然在场那些风流公子真想跑上去,拜倒在唐小诗的石榴裙下。 唐娇娇的脸色很难看,她看到所有人都在看着唐小诗,连刚刚那群巴结她的贵妇也在看着唐小诗,他们的眼神中没有嘲讽鄙夷,相反,他们的眼神中都是赞叹。 那个贱人怎么会有那么精致的衣装? 她身上的奇香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群蝴蝶,她是怎么让它们围着她飞舞的? 唐娇娇才不会相信唐小诗时天女下凡,她心里只会想着这个贱人居然使尽手段,故意过来抢风头,她恨不得现在把唐小诗踩在脚下。 …… …… 楚明按唐小诗的要求,牵着她的手,找了一对座位坐下。 香味从唐小诗身上扩散,立刻醉倒了周围的一片人,几个奶娃子还跑到她的身边,不停地闻着香味,还不时去抓那些漂亮的蝴蝶。 当那几个奶娃子离开唐小诗的时候,他们身上也染上一股淡淡的香味。 在场的许多豆蔻少女都在羡慕地看着唐小诗,她们很想知道,她身上的香味到底是天生异香,还是有什么方法让身上染香?相貌这种东西很难改变了,可是若是能有什么办法让她们能像唐小诗一样散发馨香,哪怕是花重金,她们也不会手软的。 因为也许就是一点点的特别之处,就能为她们寻到一个好的归宿,她们这些贵族的女子,其实最是可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没嫁到个好人家,一辈子都会抬不起头。 这样算来,花一点钱又算什么呢?若是有哪个年轻的侯爷将相因为香味看上自己,金钱以后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终于有一个少女忍不住了,她相貌平平,虽是嫡女,可爹爹在朝中的官位不高,如今已经十四五岁还未许配到好人家。她的大姐被父亲许配给銮王当了小妾,那銮王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比她的爹爹年纪还大。姐姐告诉她,一定要趁早找个好人家,不然年纪一到,一定会被父亲许配给高官人家当小妾,这就是她们这些小门小户的命运。 她不想当小妾,更不想嫁给老男人,她期盼的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读书儒士。 如今,有个好的机会出现在她面前,她自然不会放过。 她走到唐小诗身边坐下,对唐小诗一笑以示礼节,然后细声问道:“不知道姐姐身上的香味是天生的还是有什么法子?还请姐姐指点一二。” 唐小诗本来就是来推销香水的,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让妹妹见笑了,姐姐身上能散发出一股香气,乃是因为梅花香露。”唐小诗的声音不大不小,恰恰能让周围数米内的人听到。 别看她们没往这边瞅,其实她们的耳朵尖得很,这就是贵女们的本事,唐小诗相信她们已经把自己的话记在了心里。 “这梅花香露是何物?”那女子问道。 唐小诗说道:“这梅花香露乃是我偶然救下一名商贾所得,据他所说,此物本是西域所制,馨香花蕊配上珍贵药材,工序繁杂,千金难得一小瓶,只需滴上一滴,就能让女子浑身散发馨香一整天。” “这梅花香露可还有?”那女子急问道,既然是商贾之物,那应该就能买到吧。 唐小诗说道:“那商贾说了,近日就会在长安城销售梅花香露,他的铺面为暗香阁。” 暗香阁自然是唐小诗杜撰的,她可不会傻到以自己的名义销售香水,她打算暗中操控这单生意,默默在家里收钱就够了。至于暗香阁,还有以后的其他生意,她都会用“黑翼”这个代号暗中操控。 她还会雇请一批能人异士,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听了唐小诗的话,那女子便明白了,她对唐小诗一笑以示谢意,然后走开了。 唐小诗很开心,她相信,宴会过后,暗香阁一定会成为长安城里今日的热点!一传十,十传百,用不了多久,整个长安城的贵妇都会知道梅花香露的存在,不管她们有没有参加的今天的宴席。 香水时代就要来啦! 楚明凑到唐小诗的耳根处,小声说道:“这就是你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吧?” 正得意的唐小诗瞥了一眼楚明,这家伙智商真不错,一下子就看穿了自己的谎言和阴谋。 楚明又道:“我可以把福叔借你一用,不收钱。” 唐小诗一下子精神了,福叔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有武功有谋略,香水生意交给他和韩十娘,唐小诗很放心。 不过,楚明何时变得这么好心了? “有什么条件?说吧。”唐小诗说道。 楚明一笑,调戏道:“你是我妻子,帮你一把不应该吗?” 第13章 豆羹恨 唐小诗坐在位置上,却不忘观察勤王府的周围,熟悉地形是特工的第一要义,上辈子学的东西毕竟没有忘记。 只是仔细看了一遍,勤王府的立体图就已经出现在唐小诗的脑子里。 透过对面的圆形拱门,唐小诗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唐小诗心里暗想,看来今日有好戏看了。 唐小诗看到的是青兰,即便她已经瘦了许多,身形憔悴了许多,可唐小诗还是认得她,因为每个人走路的方式都是不同的,记住她的走路方式,就能认出这个人。 这也是特工的一项本事。 唐小诗看到她病得只剩半条命了,可依旧拼了命撑着竹竿一步步往前走,时不时躲过来来往往的仆人,唐小诗看到她的眼神里有一种不甘、怨恨、不惧,这是典型的报复心态。 很容易就能想清楚,一个狗奴才办事不利,回到府上生了一场病,却被主人无情抛弃,于是这条狗便等待时机反咬一口。 如今,整个长安的贵族功勋都聚在这里,现在反咬一口才是最狠的,唐小诗觉得青兰很会挑时机,果然狗急了也是会跳墙的。 唐小诗暗想有必要帮她一把,算是欣赏这场大戏的入场费。 她把唐冬儿叫过来,凑到她耳边吩咐了几句,冬儿这丫头极机灵,立马意会了唐小诗的意思,不声不响退下。 唐冬儿并没有直接从圆拱门走进后院,而是从相反方向绕了一大圈,从一个比较隐蔽的小门悄悄走进了后院之中。 唐冬儿一遍装作找路,一边却在找青兰,按先生的意思,青兰那个贱婢应该就躲在后院里。 当她走过假山林的时候,一个拐弯,忽然有个人冒出来,吓了她一跳。幸好唐冬儿也算有些胆识,没叫出声来。 只见那女子形容枯槁,极憔悴,几乎就只剩一口气,仔细端详一番,还能认出她就是前几日到书院撒野的婢女。 明明就快没命了,还拼了命用竹竿撑住自己,不愿在唐冬儿面前表现得太过狼狈。 青兰张开已经发白的嘴唇,颤颤问道:“那日你对我下的毒粉……你可带在身上?” 青兰明白,她现在太虚弱了,就算是拼命,估计也伤不到唐娇娇那个贱人,想要同归于尽,就必须借助外力。 她从柴房逃出来后本想到厨房下毒,无奈一是无毒,二是那里有护卫把守,以她如今的模样混不进去。 正无计可施的时候,青兰看到唐冬儿走进了后院,想起那日唐冬儿对自己下的毒,只需要一点点,粘到身上就会其痒无比。 这种毒很好,很强大,很适合用来报复唐娇娇。 所以青兰在这里拦住了唐冬儿。 唐冬儿明白青兰的意思,这也正是她来这里的目的,唐冬儿从怀中掏出那小瓶,在青兰面前晃了晃,说道:“给你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青兰看到了那小瓶,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与狠毒,问道:“什么条件?” 唐冬儿道:“事情办完后,争取活下来,来书院,我家先生会救你一命,她说你还有用。你若能答应,我现在就把小瓶给你。” 青兰身子一颤,她想不到唐冬儿竟然希望她能活下来……她这么一个受人唾弃的人,居然还有人希望她活着。 她点点头,说道:“我虽只剩半条命,可我对王府各个密道了如指掌,我答应你,报复完那贱人,若是有机会,我会争取逃出去……若是我不幸被捕,你放心,我青兰一人做事一人当,决不会反咬你们一口,决不会往你们身上泼脏水。如今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要把今日的宴会搅乱,让她颜面扫地!” 唐冬儿把小瓶给青兰,道:“先生跟我说过,善人未必不从恶,恶人未必不能从善,善与恶,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唐冬儿也不全明白这番话的意思,可是她还是说出来了。 她只是觉得先生的这番话很适合此情此景。 先生是善人,可她如今做的,也是恶事,但对恶人做恶事是善事。 青兰是恶人,人之将死,她只想报复一场,但如果她能活下来,谁说她以后不能为善呢? 青兰细细品味这两句话,而后苦笑,心中暗想:“唐小诗果然变了,那天从书院回来我就发现她变了,她不再是丞相府做事不长脑子的大小姐了,如果我知道她变了,那天我就不会撒泼……跟这样的人做对,是我犯的最大错误!” 唐冬儿转身,刚想离开,却又停下,补充说道:“今日吹的是北风。” …… …… “夫人,何人惹你生气,脸色这么难看?”楚盛问道。 楚盛,也就是勤王,德贵妃之子,最得皇上厚爱,乃是东宫太子的不二人选。 他眉清目秀,倒也算的上帅,不过却是那种阴柔的帅,缺一分阳刚。 此人心机很重,当初娶唐娇娇为妻,也是权衡了许多,一是可得丞相唐怀仁的支持,二是岳母是当朝太傅之女。 唐娇娇见楚盛这般哄她,心情好了几分,撒娇道:“夫君,唐小诗那个贱人今日过来,把我的风头都抢尽了,我能不生气吗?娇娇咽不下这口气,她一个商贾女子生的女儿,凭什么那么风光?她凭什么跟我争?夫君你帮我惩罚她好不好?” 楚盛一听,问道:“就是那个嫁给宫女生的贱种的唐小诗?” “正是。” 对于楚明,楚盛要比别人更加厌恶,他从不会称楚明为九弟,而是称呼为宫女生的贱种。 因为当年皇上喝醉后与宫女颠龙倒凤的丑事就发生在他的母妃德贵妃的宫殿,这件事一直是母妃的心病,这也是被其他妃子拿来嚼舌根的一件丑事。 在自己的宫殿都守不住皇上,竟然让一个宫女得了便宜,那些妃子说话很难听。 所以,楚盛从小就讨厌楚明,仗着自己势力大,这些年没少给楚明使绊子。 楚盛阴险地笑了,狠狠说道:“他竟然也敢踏入我勤王府,看来太久不见,他都忘了自己有多么卑贱了。夫人你看好了,今日为夫一定会帮你羞辱他们一番,让他们成为长安街上人人喊打的鼠辈!” 接着,他命令下人,说道:“去,到吩咐厨子做一份豆羹,本王今日要让大家知道他是何等地卑贱!” 第14章 稀罕物 第十四章 勤王府的前院此刻热闹非凡,贵族们似乎都戴上了一张只会笑的面具,个个都是笑吟吟的,每一个笑都拿捏得很到位,让人觉得他们真的在笑。 宴席开始了,唐小诗和楚明的位置被安排在中间,十分显眼,这让唐小诗警惕起来——事出反常必有妖。 一个是不受待见的王爷,一个是丞相府的弃女,二人的身份在众多贵族功勋当中凭什么能坐到院子中间的席位?都不用猜,人家是在请君入瓮呢! 楚明也微微皱皱眉头,他几乎可以猜到楚盛一会想要干什么,不过他看到唐小诗从容地坐下,他便也跟着坐下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唐小诗可就没怕过谁,今日她倒要看看自己这个妹妹能玩出个什么花样。 唐小诗看到了这尊身体名义上的父亲——唐怀仁,他坐在院子最前面的席位上,他旁边那个看起来雍容华贵的中年贵妇,不用猜应该就是唐小诗的后妈了。 关于这两个人,唐小诗穿越过来这一年倒也打听了不少。 在官道上,唐怀仁也算是成功了,一路机遇,一路高升,如今走到了官职高峰。可是在做人方面,唐小诗真是看不起这个父亲。 当年唐怀仁还是一介寒门书生的时候,唐小诗的母亲就嫁给了他。唐小诗的母亲张氏虽算不上名门望族,但好歹也是县上富贵人家的女儿,读过书,温婉贤淑,为了嫁给一个穷书生不惜跟家人决裂。嫁给唐怀仁后,为了让他专心赶考,唐小诗的母亲包下了家中所有的苦活,体寒之病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 苦熬三年,自己的丈夫终于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她喜极而泣。 谁知外面传言说,唐怀仁殿试之时,皇上问他家中可有妻室,他答曰并无妻室,皇上大悦,赞赏道不为儿女私情为读书乃真才,当即将当朝太傅之女赐婚唐怀仁。 唐怀仁金榜题名,又洞房花烛,真真是走上人生巅峰,却不知家中还有个苦女子在等着他。 张氏此时已身怀六甲,听闻传言,她怎么也不肯相信自己的丈夫会是那种人,还在一心苦等,等着状元丈夫回家接她。 谁知祸不单行,张氏生产时竟是难产,娘家人散尽千金,将县上所有的接生婆、大夫都请了过来,毕竟是自家的女儿,怎能不疼惜?可惜,张氏拼了命要为丈夫生下骨肉,耗尽力气又大出血,看了一眼襁褓中的女儿就去了。 她喃喃道:“怀仁,怀仁……我给你生了个……”这个苦命的女子,为了一个陈世美吃尽苦头,生了骨肉,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真的被人抛弃了…… 而风光归来的唐怀仁,对外宣誓称张氏只是家中的侍女,生下女儿起因是与好友饮酒饮多了几杯。 太傅之女毕竟是太傅之女,放现代社会就是个牛逼的公关人才,为了帮丈夫挽回名声,也为了体现自己书香人家的大气大义,主动提出将张氏视为唐家的正妻,生下的唐小诗是唐家的嫡女。 毕竟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赵氏没必要跟她争。 至于刚出生的唐小诗,被接回了唐府,由赵氏抚养。要毁掉一个小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她变成一个废材,在外人看来,赵氏对唐小诗疼爱有加,却不知道一贯的让一个小孩子肆意妄为,会让她变成一个只知道飞扬跋扈的、人人唾弃的贵家女。 所以唐小诗未出嫁之前,在长安城的名声很不好! 唐怀仁把唐小诗视作自己官途中的污点,赵氏这个后妈更是将唐小诗视为眼中钉,所以二人等到唐小诗到了出嫁年龄,毫不犹豫地耍了一把阴招,把唐小诗许配给了废王爷楚明。同时将唐娇娇捧上位,招到一个极有前途的金龟婿——楚盛。 十几年了,终于把唐小诗这个包袱抛掉了,所以在宴席上,纵使早就看到了唐小诗,唐怀仁也选择忽视,不多去看一眼!这是他宦途的污点。 …… …… 唐小诗穿越到这里,对周围的人皆不带任何感□□彩。 不过,对于这样一个令人作呕的“父亲”,唐小诗觉得有必要为母亲张氏讨回一些公道。像张氏那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好女子,唐小诗是敬佩的,如果不是看走了眼,唐小诗相信这样一个女子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妻子,一个好母亲。 这样的女子应该成为男人们的宝,而不应该被抛弃! …… …… 宴会渐入佳境,勤王楚盛抱着世子,身后跟着勤王妃唐娇娇,他们终于出来了。 他们带着娃娃晃了一大圈,所到之处欢声笑语,道贺声鼎沸。 楚明和唐小诗二人很淡定地喝着茶,二人心里都明白,一会楚盛和唐娇娇一定会来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戳他们俩的痛处,让所有人嘲笑、唾弃他们。 唐小诗有点想笑,如果要玩这样的把戏,那就太小儿科了。 要比心理素质谁怕谁呀? 终于,楚盛和唐娇娇走过来了,二人的笑很虚伪,很丑陋,像是两只刚偷腥回来的狐狸。不过,当楚盛看到美而不艳宛若仙子的唐小诗时,他还是微微震惊了一下,唐小诗在楚盛的眼睛中看到了一种贪婪的*,她甚至能猜到这个徒有其表的男人心里在想什么。 这种男人就是视觉动物,他们的脑神经直接连着□□。唐小诗发誓,一定会找机会让楚盛为今天的想法而后悔,她唐小诗谁都不能亵渎! 首先是要送上贺礼。唐小诗看到唐娇娇身后跟着一大群的丫鬟,她们手里捧着刚刚收下的贺礼,什么如意,金锁,南海珍珠……没有一样不是稀罕物。 在这种场合,送礼就是一种攀比。 楚明自然知道书院的情况,书院如今很缺钱。他心中暗想,唐小诗能拿出这么两套精致的衣物已是不易,所以他早就安排福叔购好了贺礼,靖王府也不富裕,准备的贺礼自然不能跟别人的比,但是总归比没有好一些。 楚明正准备让福叔把贺礼送上来,却被唐小诗制止了,唐冬儿这时精灵地献上一个精美的木盒。唐小诗接过木盒,递给唐娇娇,假装笑道:“妹妹生下小世子,姐姐真替妹妹高兴,略备小礼,妹妹不要嫌弃。” 唐娇娇也假装兴高采烈地接下木盒,却对楚盛道:“姐姐在唐府的时候,最是疼爱我,给我们家宏儿准备的礼物一定是了不起的稀罕物,不如我们跟在场的诸位亲朋好友一起开开眼界吧!” 楚盛点头。 唐娇娇早就打听好了,唐小诗如今穷困潦倒,根本买不起什么贺礼,就算是买了,也一定是不值钱的破烂东西,这个贱人居然故意用个盒子装着贺礼,想要掩人耳目,以为这样就能忽悠过去吗?她今天一定要当着大家的面,让大家看看唐小诗到底有多么穷酸,穷到连个像样的贺礼都买不起,不等明日,你唐小诗不拔一毛铁公鸡的名声就会传遍整个长安。 唐小诗心里却乐开了花,如此之愚蠢而小心眼的人,真真是让她想笑。开盒子?我唐小诗就怕你不开。既然你又要给我的生意做广告,我也没办法。 大家就等着亮瞎眼吧!金子我唐小诗没有,可是这稀罕物,我书院一抓一大把。 第15章 琉璃猪 第十五章 唐娇娇看到唐小诗非但没有慌张,反倒是饶有趣味地看着她,唐娇娇很生气,心想,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在装,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哼! 她打开木盒,发现里面还有一块金色的丝巾包着礼物,丝巾里的物件拳头大小,看起来像块石头。 唐娇娇心里咒骂,功夫做得这么足,不就是怕别人看到盒子里的物件吗?别人巴不得把自己的贺礼亮出来,你倒好,一层包一层,功夫做得越到位说明你唐小诗越心虚! 我今日就让别人看看,你唐小诗就跟这盒子一样,徒有其表,败絮其中,别以为穿得漂亮点抓几只蝴蝶就能出风头,当别人知道你穷到和村妇混到一块的时候,我看你面子往哪放! 唐娇娇迫不及待地扯开丝巾,可下一秒,她的狗眼差点被亮瞎了。 周围众人的狗眼也被亮瞎了! 小小木盒之中,金色丝巾之下,竟然躺着一只晶莹剔透,憨态可掬的琉璃小猪!阳光照在琉璃小猪上,反射出晃眼的亮光,十分贵气。 一尊拳头大小的琉璃小猪,这是什么概念?要知道,在楚朝,琉璃是皇室专用品,琉璃的制作工艺相当复杂,火里来、水里去,要几十道工序才能完成,精品制作,相当费时,有的光制作过程就要十几二十天,而且主要依靠手工制作。当中的各个环节的把握相当困难,其火候把握之难更可以说是一半靠技艺一半凭运气,若是其中一道工序出了一点点差错,前面的所有努力都会付之东流。 精品琉璃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 而且,琉璃的配饰通常也就两根手指大小,像拳头这么大的琉璃,在场的所有人可都是第一次见! 重点是眼前的这只琉璃小猪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甚至能穿透光线!这么纯净的琉璃恐怕百年也难得烧出一回吧! 在场的人,不乏珍品古玩爱好者,他们甚至已经开始估算这尊小猪的价值,还记得几年前西夏国有个皇子看上我朝的一尊琉璃牛,也是拳头大小,最后用了一座城来对换,那尊琉璃牛的成色还远远不及这尊小猪。 也就是说这尊小猪的价值远在一座城池以上,在场所有人的礼物加起来都不及这一小盒值钱。 一个白日宴,竟然就能拿出这样的礼物,那该是有多阔绰呀!这个靖王妃看来是深藏不露。 楚明也有些震惊,震惊之余又有些懊恼,这个女人真是太败家了,这么好的东西怎能拿出来送人呢?用来跟西夏国换一座城池才是福泽千秋万代的好事呢!不过,她既然能制出食盐,恐怕这琉璃也是她制作出来的吧,这样说来,往后想要多少琉璃就有多少,此时的确不必太小气。 看到众人惊讶得连眼珠子都要冒出来了,唐小诗内心窃喜,看来又是一单大生意。 其实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琉璃,而是玻璃。 烧制出玻璃这件事还得从唐秋儿烧制香水小瓶说起,那一日唐小诗去察看烧制进度,发现火窑口粘有少许半透明的晶体,烧窑的师傅说,这是琉璃,不过杂质太多,量又少,根本不值钱。 唐小诗忽然想到后世的玻璃,心想若是能烧制出玻璃,必定大受欢迎。 唐小诗虽不是工科出身,可高中毕竟学过化学,对玻璃的烧制流程有个大概的印象,她派人到河边运回了不少干净的砂子,又找来长石和石灰石,放入火窑里高温烧制。 反复试验了几天后,竟然真让她烧出了液态的玻璃体,之后打制铁模具和冷却固化玻璃以及打磨等一系列工作自然不在话下。 今日她带出来的这尊小猪就是烧制出的玻璃品中较好的一个,之所以把它带过来,就是想趁着筵席,让玻璃露露面,打个小广告。 毕竟,唐小诗要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可不能只做香水生意。 令唐小诗意外的是,这尊小猪不仅把广告打响了,还顺带反打脸功能。唐娇娇此时的脸色很精彩,又红又黑又贪婪,一方面她想不到唐小诗能拿出或者说舍得拿出这么贵重的礼物,风头再一次被抢,本想侮辱唐小诗一番,结果反倒成了被打脸的一个;另一方面,她看到了这尊小猪,已经喜欢得不行了,即便是仇人送来的,此时她也舍不得撒手了。 唐小诗说道:“靖王府没什么能拿出手的,小世子生肖为猪,姐姐的这份礼物还望妹妹不要嫌弃。” 众人皆惊,这还拿不出手,那我们的岂不是破铜烂铁? 唐娇娇还未来得及答话,只见她的手忽然一抖,那个盒子不知为何弹开,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众人眼睁睁地看着那尊小猪摔到石板上,却没有人能够来得及挽回。 楚明其实是有机会去接住那尊小猪的,却被唐小诗拽住了,所以他很乖地没有动。 嘎嘣! 一声清脆的碎声,在场的一百余人的心也跟着碎了,那可是珍品琉璃呀!那可是一座城池呀! 就这么摔碎了!碎成渣渣了! 真是个败家的娘们呀!这么一个小盒子都拿不稳,这样的珍宝都不端好。 众人虽没有抱怨出声,可他们看着唐娇娇的眼光已经出卖了他们。 楚盛的脸色也很难看,他倒不是有多惋惜这尊小猪,只是自己的妻子在众人面前如此失手,实在是有损皇家脸面。知道的人会说是手滑,可不明情况的人,恐怕就会骂勤王妃恃宠而骄,给自家姐姐脸色看,姐姐送来价值连城的琉璃都故意摔在地上了。 唐娇娇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手忽然被扎了一下,不自主地就把盒子甩了出去。 她说出来当然没人会信,只会越抹越黑。 不过唐小诗会信,因为这本来就是她设计的机关,盒子里面的确藏了一根会伸缩的小针,弹出来后谁也找不到证据。唐小诗心想,姑奶奶我好不容易烧出来的东西会免费送给你?想都不要想!拿出来就为了打个广告,广告打完,它的使命就结束了,你唐娇娇休想占我半点便宜。 唐小诗装作可怜兮兮地说道:“妹妹你这是干嘛?你若是不喜欢便说,故意把姐姐送的礼物摔了是为何?想不到我们姐妹情分竟已经生疏至此,是姐姐我多情了,告辞。” 说罢,拉起楚明的手准备走。 今日的目的都已达到,本来还想看看青兰大闹勤王府的,可眼下正是脱身的好时机,所以唐小诗还是决定先离开。 楚盛此时却发话了,冷冷道:“你可以走,不过我的九弟可得留下,本王还要跟他好好叙一叙。” 楚盛本来就是来侮辱楚明的,怎么可能让楚明轻易离开,刚刚发生的一切都让他很不爽,你楚明也配穿这样的衣服?你楚明也配来参加我儿子的筵席?你楚明凭什么有这么漂亮的妻子?你只是一个宫女勾引父皇生下的贱骨头,一个贱骨头也敢在本王面前撒野?是不是不提一提,你就忘了自己是谁了? 楚盛此刻怒火正盛,已经决然要羞辱楚明。周围的人也从刚刚的风波中醒过神来,恢复那副攀炎附势、欺软怕硬的嘴脸,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皇家的秘史大家都有耳闻,勤王和靖王的过节大家也都知道。 楚盛冷冷下令道:“来人,把豆羹端上来,赐给靖王。” 第16章 咏豆羹 第十六章 赐毒?那倒不至于,楚盛还不是皇帝,他没那么大权力,他胆子也没那么大。 不过,看楚明骤变的脸色,唐小诗已然猜到这豆羹里面定有故事,也许跟楚明的身世有很大关系。 一盘硕大的豆羹端上来,就放在楚明的面前。 唐小诗看到楚明的双手拳头紧握,青筋暴起,显然他此刻很愤怒,却无处宣泄。 楚盛讽刺道:“兄长赐你的豆羹,九弟可还喜欢?我猜你喜欢,你肯定喜欢,没有豆羹又怎会有你这个贱骨头,所以你该感谢豆羹,是它给了你投胎的机会,能投到皇室来你一定很得意吧?你还应该感谢你那个卑贱的母亲,作为一个厨娘,给父皇送一碗豆羹的片刻时间,她都能爬上父皇的床,她可真是有本事有手腕,想必是蓄谋已久吧,她的肚子也真够争气,居然沾一沾雨露就能生下你这么一个贱骨头,当真是能耐。”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你就是皇室的人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跟其他皇子一样?你是不是很享受被人称为王爷?哈哈哈……即便你身体里流淌了一半皇室的血脉,可你到底还是一个卑贱的宫女生的,你是皇室的败笔,是一个杂种,玷污了皇室血脉,懂吗?” “怎么?发怒了?你敢动手吗?你不敢。我知道你不怕死,可是你也要为你那卑贱的母亲想想呀,她现在可还在宫里,你若想让她好好度过晚年,就要乖乖听话。” 楚盛不仅在嘲笑楚明,还在威胁楚明。 楚明虽被册封为王,可他的母亲并没有名分,他的母亲还在宫里当老宫女,伺候着别人,受尽侮辱。 归根结底,楚明现在太弱小了,无权无势,即便有一身将才也无处施展,他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 楚明此刻愤怒到颤抖,他像一头被被囚禁的猎豹,有利爪却不能割破敌人的喉咙。 这样的侮辱他已经忍受了二十多年,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平静下来,为了母亲,不能冲动。再过两年,等自己想办法把母亲救出宫,他就能不忌惮地报复了,曾经的侮辱他都会还回去,曾经被抢的,他都要夺回来。 他会要了楚盛的命,但不是现在。 唐小诗能感受到楚明的杀气,也能理解楚明的无奈,他若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母亲,他完全不用受这样的侮辱,他可以扬长而去。 可他不能,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做不到那么无情。 楚明怒道:“楚盛你想怎样?” “我想怎样?我还能怎样?我既不能杀了你也没有权利把你赶出长安,所以我只能容忍你,你可知道你的存在让我感到很为难?所以为兄今日是为你好,提醒你千万别忘了自己是谁,千万以为穿上衣装自己就是王爷了。” “我们走!”楚明拉着唐小诗的手,转身欲走。 “如果你不想再也见不到你的母亲,你最好乖乖坐下,在皇宫之中,一个老宫女消失可不是什么稀奇事。”楚盛威胁说道。 楚明已经迈出的脚步只好硬生生挪回来,母亲就是他的软肋,敌人抓住了他的软肋,他根本无法反抗。 他端起酒瓶,饮了一大口烈酒,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咔嚓,酒瓶在他手中被捏爆,瓷片刺入手掌,鲜血淋漓。 一旁的唐小诗紧忙掏出丝巾为楚明包扎伤口,她内心隐隐作痛,可能是因为楚明长了一张苏明的脸,也可能是因为名存实亡的夫妻名分,亦或者是因为不知不觉中唐小诗已经开始心疼这个命途坎坷还能坚挺着的男人,唐小诗对楚明的感情是复杂的。 可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她都不希望楚明受到伤害。 唐小诗甚至有些自责,要不是自己自作聪明执意跑来这里做广告,还拖上楚明,楚明今日就不会如此进退两难吧?也不会受人侮辱吧? 如果不是楚明的母亲还在宫中,唐小诗一定会动手,论打架她还没怕过谁,更何况她的衣袍之下藏有各类暗器,唐冬儿身上带有毒粉,要对付勤王府上的护卫绰绰有余。 楚明和福叔在功夫上也不是泛泛之辈。 唐小诗此时不动手,是为了楚明着想,但事后,这笔账她会连同利息一并讨回来。 楚盛看到楚明有怒而不敢言,也不敢动手,他很得意,他很享受这样践踏别人的感觉,尤其是践踏楚明。 接下来还有好戏,他要一点一点地上演。 “来人,笔墨伺候。”楚盛下令道。 下人把早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端上,楚盛道:“宫中传言,九弟诗才横溢,今日我儿百日宴,不如九弟给大家表演一番?题目我已经帮九弟想好了,就叫《咏豆羹》,九弟觉得如何?毕竟豆羹对九弟有恩,没有它就没有你,如今以诗咏物不算为难九弟吧?” 所谓悲剧,就是将最美好的东西摧毁,所谓折磨,就是将他最得意的东西拿出来践踏。楚盛要求楚明当众作诗,还是以豆羹为题,就是为了让楚明心里留下屏障、心魔。 诗才这种东西,一旦有了心魔,日后再拿起笔的时候,想起今日的一切,再美的篇章也无从下笔了。 楚盛就是想把楚明毁了,把他最拿手的东西毁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像狗一样,谄媚地,配合地,哈哈大笑,他们在等着,等着楚明把代表侮辱的豆羹用诗句叙述出来,然后他们就会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评论这首诗,顺带讽刺楚明的母亲的卑微。 唐小诗看到楚明沉默不语,她知道楚明心里此刻一定很为难,很愤恨,一个男人,一个军中的硬汉子,有诗才又有武才,居然被逼到了这般地步。 “不过区区一首诗,何需我夫君出手,今日我代夫君赋诗一首,如何?”唐小诗用一种听似征求实则强硬的语气说道。 唐娇娇抢上前说道:“姐姐若是做不出来,则该如何?”自家这个姐姐肚子里有几两墨水,唐娇娇是知道的,在丞相府的时候,唐小诗就写过“一只小猫墙上来,等了半天不下来”这样的诗句,还自以为妙,一度是长安城的笑话,如今她又想强出头,又想闹笑话,唐娇娇自然不会浪费这样的好机会。 如此一来,只要唐小诗写出一首烂诗,那场面一定很精彩,他们夫妻二人定会成为长安城的笑柄! 唐小诗道:“我若是作不出一首像样的诗,便离开长安城,永不踏入一步,如何?” 楚明一听,看向唐小诗,他的眼神很复杂,今日的事,把唐小诗牵扯进来他已经很内疚,如今,唐小诗居然为了他下这样的赌注,楚明更是内疚。 唐小诗却给他回馈了一个坚定的眼神。 楚明选择相信唐小诗。 楚盛这时道:“好!”他饶有趣味地看向唐小诗,他倒要看看这个尤物能折腾出什么事来。 第17章 咏针 第十七章 唐小诗其实并不想拿前人的作品来强出头,可是此情此景,她不得不把大师们的作品拿出来撑撑场面。 在楚朝这个平行空间的朝代里,历史与华夏的历史完全不同,唐小诗学过的诗词歌赋在这个朝代自然也没有。 所以她可以借鉴的范围很广,上至三皇五帝,下至隋唐明清,豪放派,婉约派,写实派,她都可以化用。 她细细研磨水墨,动作十分温婉动人有古韵,对楚明温柔道:“妾身研墨赋诗,夫君为我执笔写字,如何?” 因为唐小诗不会用毛笔写字,她的毛笔字根本没法看呀! 楚明转头,两人四目相对,楚明看到唐小诗眼神中的淡定,还有一丝关怀和安慰的意味,心中一暖,心中的火气消了几分,整个人也冷静下来。 因为这一次与以往不同,这一次楚明不是一个人,而是有人和他一起担当。 楚明点点头,铺开宣纸,捋捋衣袖,执起毛笔,准备写字。 楚明是习武之人,手腕灵活,肘部平稳,加之他从小性子就稳重,字如其人,所以楚明的毛笔字是相当不赖的,有一股行云流水的遒劲自然,又有一股横扫千军的刚健威武。 只闻唐小诗从容道:“煮豆持作羹,漉鼓以为汁。” 这两句平铺直叙,并不出彩,也不出格,只是简单叙述制作豆羹。 楚明闻之,大笔一挥,宣纸上两行大字一气呵成,笔画雄浑。连唐小诗都不得不赞叹,这样的字,若是能流传到后代,必定也是书法珍品。 唐娇娇神色有些不自然,这两句诗虽然水准平平,按说唐小诗的水平没这么高呀,她不应该是第一句就错漏百出吗?算了,再等等,也许下一句就露出破绽了。 唐小诗又道:“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此句一出,这首诗便有了些许意味了,一个“泣”字既写出了汤汁的沸腾,比兴手法用得又十分贴切,把釜中豆子拟人化了。 聪慧的人已经通过这两句诗晓得了唐小诗的暗喻,偷偷往后躲,因为他们知道,唐小诗此诗一出,没有人能够嘲讽她,也没有人敢说这首诗的不是,站在前面只会自己打脸。 愚蠢的人还悟不透这两句诗的深长意味,还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心思,想着怎么批判这首诗,怎么去哄得勤王楚盛开心。 楚盛听懂了这两句诗的意味,他咬牙切齿,很后悔答应让眼前的这个女人站出来赋诗,如果今天的计划有什么疏忽的,那就是没把唐小诗算进来。 这是楚盛犯的最大错误,这个女人太不简单了! 本想借作诗来侮辱楚明的,结果唐小诗的一首诗,侮辱不成,反倒被讽刺了。 而楚明,听了唐小诗的这两句诗,心中大为震撼,自愧不如,遣词用句虽平淡,却胜在贴切,有深意。 重点还是现场现作! 这该是怎样足智多谋的女子呀! 他心中畅快,一笔划下,行云流水,甚至屏住呼吸,等着唐小诗最后的点睛之笔。 唐小诗看着楚盛,眼神凌厉,冷冷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她的眼神,她的语气,还有最后的句子,都很到位,讽刺意味十足,就像是一把利剑,让在场的人哑口无言。 原本想嘲讽唐小诗夫妇的人都沉默了,他们无言以对,他们也无从下手。 本是同根生,这说的不就是楚盛和楚明吗?二人都是皇室之子,都是皇上的骨肉。 相煎何太急,楚盛如今仗势欺人,不就是釜下熊熊燃烧的豆枝吗? 如今楚盛想的已经不是如何羞辱楚明了,而是想着如何防止这首诗流传出去,一旦这首诗流传到民间,那简单易懂而又讽刺意味十足的诗句,一定会在长安城内,甚至整个楚国撅起一阵风波。 那些读书人一定会赏析解读这首诗,还会传抄,他们一定会打听到今日的事情,那个时候,楚盛就会被推上风口浪尖,对他的名声十分不好。万一传到了父皇的耳中,父皇虽不喜欢楚明,可那毕竟也是他的骨肉,自己今天这么侮辱楚明,一定会被父皇责骂的。 至于唐娇娇,已经抱着儿子躲在楚盛身后了,她不敢说话,看大家的神情,她就知道自己今日犯大错了。 唐小诗知道舆论的力量,她知道自己现在无法直接动手,所以她要借助舆论的力量。这首诗讽刺的是手足相残,意味深长,她相信,但凡有人敢说这首诗的半句坏话,不用她出手,那些读书人就会去把那个人家的房子都拆了。 读书人的力量是强大的!没有人可以阻止这首诗流传出去! 楚明对唐小诗,心中已是满满的爱慕,他发誓,此生定要把这个女子的心再追回来。 唐小诗冷冷扫了一眼周围的人,道:“诸位觉得此诗如何?可应此情此景?” 众人默不作声。 唐小诗继续道:“看来这首诗诸位还不够满意,没关系,不如我再作一首送给诸位,如何?这首诗名为《咏针》。” 不等唐小诗要求,楚明已经主动沾墨,随时准备为她誊写下新诗句。 周围众人则是惊愕,一波未停又来一波?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又是一首讽刺挖苦的诗。 众人纷纷往后退,生怕跟唐小诗的新诗扯上关系。 要知道,朝中可不乏刚正不阿的文官武官,他们不善于搞乱七八糟的关系,可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万一被上书,谁知道皇上是什么态度,他们可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楚盛虽得宠,但毕竟还不是太子,最终能不能上位还是个问题呢。 唐小诗这次没有卖关子,直接一鼓作气念道:“千锤百炼一根针,一颠一倒布上行。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众人心底发寒,直冒冷汗……这个女子也太泼辣了,这首诗比刚刚那首诗还要直白,讽刺意味不减反增。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说得不就是这群阿谀奉承、攀炎附势的小人吗? 楚明一边写字一边发笑,这个女人真是不拘一格,语不惊人死不休呀,这样的诗句她也能写出来,妙,甚是妙! 唐小诗接着道:“有诗就须有赏析,如今诸位都不说话,不如我请个人来赏析一番,如何?” 唐小诗的目光停留在躲在人群后面的唐怀仁,她名义上的父亲。 第18章 负心汉 第十八章 唐小诗的眼神里充满了厌恶和愤怒,这个男人看到自己的女儿遭众人侮辱,非但没有站出来替女儿解围,反而还躲在人群后面看热闹。 如此一个薄情寡义的人,居然能担任朝中丞相,可见这个封建王朝是*到何种地步。 唐小诗暗想,他现在一定很后悔生了这么一个女儿,一定觉得自己在给他丢脸,唐小诗甚至猜想,他对于当年唐小诗母亲的死,没有丝毫的愧疚与不安。 他比陈世美还陈世美。 他大概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权和利吧,他的良心已经被狗吃了。 你不是不认我这个女儿吗?好,今日我便替这尊身体的原主与你恩断义绝,唐小诗开口道:“唐丞相当年高中状元,在殿试中大展诗才,得到了皇上的赞赏,甚至抱得了美人归,一时传为佳话。以唐丞相之才,赏析一首诗想必是信手拈来,不足挂齿,不如唐丞相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好好赏析一下女儿这首《咏针》,与大家分享一下心得,也顺便指点一下女儿,如何?!” 唐小诗此话一出,众人几乎同时转头,看向唐怀仁,并纷纷让道,唐怀仁的脸色铁青铁青的,哑口无言,因为怒气,他的脸微微抽搐着。 千锤百炼磨一针,唐怀仁寒窗苦读十余年,不就是削尖了脑袋想往朝廷里钻吗? 只认衣冠不认人,唐怀仁为了官职,为了富贵,抛弃糟糠之妻,说尽谎言,丧尽天良。 这首诗写的就是他,骂的就是他,他就是一根扎人的针,他的眼睛只能看到权贵。 自己的女儿,写了一首讽刺他的诗,当着大家的面要他赏析这首诗,这若是传出去,他的老脸估计也是没法要了。 唐小诗见唐怀仁沉默不语,冷冷说道:“怎么?唐丞相说不出口?不如女儿替你说出来如何?” “唐丞相可还记得自己还是一介贫苦书生的时候,有个女子不顾家中反对,放弃优渥的生活,执意要嫁与你为妻?可记得娶她进门当晚许下的白头偕老,同甘共苦?” “唐丞相可还记得在家中备考的时候,是这个女子每日洗衣做饭,端茶倒水,甚至以娇弱的身躯下田包揽了农活?就为了让你安心备考,心无旁怠。” “唐丞相可还记得,自己赴京赶考的时候,这个女子已经身怀六甲,你又可曾记得你临走前答应过她什么?你可知道一个有孕在身的女子苦等你归来有多苦?” 面对唐小诗轮番的质问,唐怀仁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头越来越低,纵使他在朝堂上是如何伶牙俐齿的,此刻他也哑口无言,因为唐小诗说的字字句句都是不争的事实。 “还是说,唐丞相这些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风流好时光?可怜我的母亲为保住你的骨肉,耗尽了力气,含恨而去,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为了名和利早把她抛弃,与她人风流快活!” “你就是一枚针,一枚刺死母亲的针!你何止眼睛长在屁股上,你连心都长在屁股上,你只能看到眼前的名利,却没看到身后责任和义务,我唐小诗以有你这样的父亲为耻!” 以有你这样的父亲为耻!直截了当,不留情面,唐小诗压根也没想留任何情面。 众人对唐小诗直白话语给镇住了,什么情况?女儿要跟父亲恩断义绝吗?在楚朝这可是头一回。 这靖王妃也太厉害了吧,外表看起来宛若仙子般恬静,想不到性子如此刚烈,计谋也十分了得。先是暗香袭来,群蝶纷飞,惊艳众人,而后又拿出了价值连城的琉璃猪,一首《咏豆羹》帮助夫君逆反局面,如今更是口出惊人,声讨生父的不仁不义。 以她之才,若是个男子,必定是王侯将相。 唐小诗所声讨的,其实众人都知晓,哪个官家没有一些传闻秘史呀?谁又能说自己是一身清白呢?在他们看来,这种飞鸿腾达后抛妻弃子的行为再正常不过了,如今朝廷上,科举为官的人有几个的妻子是原配?但凡他们出彩一点,就会有大家闺秀以身相许,这些削尖脑袋想当官的人,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抱大腿的机会,尤其是找一个厉害的岳父大人,所以他们往往会将家中的原配降为小妾,甚至是与糟糠之妻划清界限…… 这样的例子都太多了,所以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因为这就是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 可唐小诗却大胆地扯开了这层伪装的面纱,用把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拿到台面上来说,用最直白的语句直戳这些负心汉的脊梁骨。 她相信,即使是在封建社会,也不乏有识之士,她希望自己今天的一番话能唤醒痴情女子的理性,能唤回负心汉的良心。 她不希望自己母亲的悲剧再上演了。 唐怀仁终究没说一句话,默默地离开了,他已无颜留在这里。那些贵妇们眼睛有点红,她们毕竟是女人,纵使家族已经把她们培养成了政~治公关,可她们毕竟残留着女人的多愁善感。 她们也许在回忆自己是怎么被迫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的,也许在想曾经有一个女子被她们抢了夫君,亦或是在想等她们人老珠黄的时候,没有家族庇护的时候,是不是也会被抛弃……她们怀揣着各自所想,脸上不再有刚开始那种谄媚的笑容。 唐娇娇恨不得手刃唐小诗,儿子的百日宴被这个贱女人毁了,自己不仅没出风头,还触了霉头。 楚盛不再阻拦楚明离开,因为他还有一堆烂摊子要收拾,如何阻止今日之事流传出去,尤其是那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如果不幸被父皇知道了这件事,他又该如何应答。 他也没有心思拿楚明的母亲威胁楚明了,因为这个时候任何一点异动,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都会成为他迫害同足的证据。 楚明命福叔把马车备好,准备带唐小诗回府,经过了这一场大风波,他想他已经彻底拜倒在唐小诗的石榴裙下。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尤其是这么睿智的淑女。 风波这样结束了吗?唐小诗觉得并没有。 她已经看到北面阁楼上的青兰,此刻,那个落魄的婢女在阁楼上睥睨着院中的贵人,然后是肆无忌惮地狂笑,很得意,很满足。 唐冬儿对她说过,今天刮北风。 果然刮起了北风,一阵更比一阵寒,一阵更比一阵猛。 第19章 青兰 第十九章 一个已经绝望的人,她是不惧生死的,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 能够在死之前报复唐娇娇,她青兰死而无憾。 青兰像发疯了一般的狂笑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她的笑声尖锐而刺耳,众人抬头望向北边阁楼,看见面色苍白,形容枯槁的青兰,她一身丫鬟装已经破烂不堪。 一个病重的丫鬟在阁楼上发疯?这又是个什么情况?众人疑惑不解。 唐娇娇一下子就认出了青兰,毕竟是跟了她好几年的一条狗,心中咯噔一下,这个贱婢不是被锁在柴房吗?她是怎么跑出来的?莫非这贱婢想要当众造乱报复自己? 自己养的这条狗有多心狠手辣,唐娇娇是知道的,逼急了她的确能干出这样的事。 唐娇娇紧张了,今日她惹的祸已经够多了,如果青兰再给她演一出大闹勤王府,把她过往所做的肮脏龌蹉的事给抖露出来,她恐怕就无颜继续留在勤王府了。 她紧忙对府上的护卫下令,道:“还不快去把那贱婢抓回柴房,莫要让她坏了大家的雅兴。” 如若她是一副淡定的模样,有条不紊安排护卫捉拿青兰,众人可能还看不出什么端倪来。可唐娇娇如今一副惊慌失措的模样,就差没在脸上写着“心里有鬼”,在场的众人便心明了——这婢女必定是受主子迫害,回头反咬一口,狗急了也会跳墙。 众护卫急匆匆带上刀剑,一股溜围住了北阁楼,仿佛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一个弱女子,而是一个大恶不赦的贼人。 青兰也不惧,憋着最后一股劲,扯着嗓子喊道:“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既然你视我如狗,将我一脚踹开,任我自生自灭,今日我就将你的丑事公布于众,让众人见识一番你的心狠手辣、不知羞耻!为了嫁入勤王府,你在勤王的汤中加入*散,勾引勤王爬上你的床,可谓不守贞操!府上丫鬟无心把汤洒你新衣上,你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为尝到鲜藕,冰冻三尺天你让厨房老妇下湖摸藕,可谓毫无人道!” 众人瞠目结舌!恃宠而骄的贵女他们不是没见过,可这么心狠的妇人,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下人无心之失,扣些工钱也就是了,何至于要人命!难道就因为弄脏的是她的新衣?冰冻三尺的冬日,就算是硬汉子也不敢下水,她居然让一个老妇下水挖藕,就不怕遭天谴折寿吗? 想不到平日里看起来娇滴滴的勤王妃,背地里竟然是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这番话注定会在长安城掀起风波。 “住口!贱婢,你休要血口喷人!是何人指使你诬陷本王妃?!”唐娇娇此时想用诬陷来掩人耳目,却来不及了,到底是不是诬陷,众人都看得很清楚。 因为她的表情表现得太明显了!害怕,无措,惊慌,唯独没有悔过。 若是没做这些亏心事何必惊慌失措? 青兰没有继续声讨唐娇娇,尽管唐娇娇做的伤天害理的事还有千千百百,可青兰觉得说这些已经够她身败名裂了。 接下来,是时候上演今天好戏了。 青兰知道,能来参加勤王府世子百日宴所谓的贵族功勋,没几个是好东西,今天让他们跟着吃点苦头,不为过。 她掏出唐冬儿给她的小瓶,取下木塞,随手一扬,将小瓶抛到筵席的上空,小瓶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小瓶中的黑色粉末倒出,北风一吹,散落到院子的各个角落。 青兰的嘴角扬起一丝诡异的笑,她很满足,很快意,心中畅快无比,十余年了,她第一次能这么肆意妄为,第一次不用卑微地听人差遣,第一次不用昧着良心办事。 她答应过唐冬儿,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活的机会,不然,她真的想从这阁楼上跳下去,为这个鬼地方增添一抹鲜红。 因为她死而无憾了。 世上能像她一样快意报仇的婢女能有几个呢? 那些粉末沾到院中各人的脸上,手上,衣领中,毛毛虫的毒性开始发挥作用,他们的皮肤开始红肿,开始发痒,一簇簇的小包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 “是毒粉!那贱婢洒下的粉末有毒!”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然后恐惧的叫喊越来越多。 “真的有毒!好痒!” “这是何毒?会不会死人?” “啊!我的脸!” 他们不停拍打衣服,用手擦拭脸、脖子,以及任何沾染了粉末的地方。他们不知道,这是毛毛虫的毒毛粉末,越是擦拭,越是拍打,那些微小的毛刺就会刺得越深,毒性就越猛。 这个时候,没有人还理会所谓的礼仪,也没有人记得这是勤王府的宴席了,他们仓惶而逃,顾不得告辞,只希望快快回家寻医保命。 勤王府就是一个烧热的铁锅,那些乱糟糟的贵人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楚盛站在院子中央,看着宾客一个接一个跑了,看着乱糟糟的勤王府,那些高高挂起的红灯笼简直就是对他的莫大讽刺。 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一个为了笼络各方势力的宴席,布置得那么隆重,安排得那么细致,为什么会落得这么狼狈? 楚盛勃然大怒,怒火在他胸中熊熊燃烧,都是因为楚明这个野种!都是因为他!是他毁了我的计划,楚盛发誓一定要楚明为此付出代价。 那些围住北阁楼的护卫,自然也中了青兰的毒,他们不过挠了一下后背,再抬头的时候,阁楼上哪里还有人影,那个婢子早就逃跑了。 她是怎么逃出来的?这些护卫自然不会知道阁楼里还有暗道。 …… …… 唐小诗和楚明站在勤王府门外,听到里面传出吓人的尖叫,看到仓惶逃出的贵人们,看到他们脸上的惊慌失措,唐小诗很可惜错过了这场好戏。 唐冬儿有些担忧,尽管她并不喜欢那个坏事做尽的婢女,但唐冬儿并不希望她死,仔细想想她其实也蛮可怜的,不知道她能不能逃出来。 唐小诗自然看穿了唐冬儿的心思,轻拍唐冬儿的肩膀以示安慰,道:“她既然做过那些坏事,她就必须承担那些后果,天道轮回,上天不会姑息谁,今日她若还能逃出来便是她的造化,她若逃不出来,那便是她的宿命,这不是你我的错,懂吗?” 冬儿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唐冬儿心中暗想,能够认识先生真好呀,不然也许她也会被逼成青兰那样的人,人之初性本善,有一种恶人是被逼出来的。 闹剧终于结束了,唐小诗歇了一口气,她想不到,自己只不过想来打个广告,竟然闹出了这么多事。 青兰最后闹的这一出,自然会让唐小诗的广告大打折扣,毕竟混乱中还有谁有心思想挂念香水呀。 但唐小诗也相信,区区毛毛虫之毒,还难不了这个时代的大夫,等那些贵妇们发现身上之毒不过虚惊一场后,她们一定会重新想起今日闻到的奇香。 女人们有一项强大的能力,就是她们爱上一样东西以后,就会心心念念,无法忘怀。 无论今天发生了多少闹剧,都不能减退她们的爱美之心。 第20章 马车 第二十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这勤王府的宴席散得也太快了吧?东街街道两旁的百姓住户,透过窗户,透过门缝,透过小洞,看到那些贵人来时趾高气昂,离开时像被猪拱了一般狼狈,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们脸上长了什么东西吗?为什么一个个都用衣袖遮住了脸?勤王府大刀阔斧准备了两个月的世子百日宴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除了求生*以外,还有求知*,这些八卦的市井小民都很想知道戒备森严的勤王府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只要谁家谁户得到一点风声,这点风声就会不端地被酝酿,被丰富,被夸张,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大到人无法阻挡。 楚明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为了母亲的安全,他必须给楚盛制造点麻烦,这是他夺回主动权的好机会。 勤王妃怒摔姐姐送的琉璃猪,楚盛觊觎皇位迫害同足,《咏豆羹》和《咏针》,还有勤王府丫鬟大闹百日宴,以及她抖露出来的秘密……这些全都要尽快传出去,越快越好,传得越广越好。 这些消息势必会撅起长安城的一层层风波,这其中任何一条传出去都够说书先生嚼舌根嚼上半年,何况是同时这么多秘闻,都够说书先生编成好几个章回了。 楚明一个眼神示意,福叔立马就懂了,转身就离开,散播谣言谣言这种事他已经轻车熟路了,把剧情编得更有嚼劲自然不在话下。他要去一趟菜市场,那里的长舌妇最多,他要走一趟酒馆,那里的说书先生最多,他甚至还要去一趟青楼,那里可不止风尘女子多,那里读书人也多。 要去这么多地方,时间可不多,所以他动作要快点。 闹剧结束,唐小诗也该离开了,她还要回书院筹划暗香阁开张的事情,这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事情,需缜密安排,所以唐小诗也很赶时间。 她登上马车,正想让老张赶路,却看到一个矫健的身影跟着钻了进来,是楚明。说实话,要不是他长了一张苏明的脸,唐小诗很想一脚把他踹下去。 不过他为什么会钻进来?他不应该是很讨厌这尊身体的原主吗? 不会是因为今日帮了他一个忙他就以为自己爱上他了吧!唐小诗很是担忧。今日帮他逆转局面,是因为唐小诗觉得应该这样做,毕竟人是她带过来的,祸也是她闯的,她也着实看不惯楚盛的卑鄙,帮他一把理所应当。 楚明径直坐到唐小诗旁边,唐小诗迅速挪开一尺,保持距离,道:“你上来干嘛?” 楚明答道:“你是我妻子,与你同乘马车有何不妥吗?” 楚明又拿名存实亡的夫妻名分来当挡箭牌,唐小诗深感无奈,她懒得去理论了,因为跟一个长得像苏明的人理论,她本来就不占优势。 不就是免费送人一程吗,她唐小诗可没那么小气,对车夫说道:“老张,走吧,先去靖王府。” 古代的马车可没有什么减震器,木制的硬轱辘,但凡有些不平坦,马车就会颠簸。 唐小诗原本坐得离楚明远远的,谁知车轮卡到石头,一个大颠簸,唐小诗往前一倾,差点倒出去。 一只坚实的臂膀揽了过来,妥妥把唐小诗扶住,再顺势往回一收,唐小诗就到了楚明的怀里。 “你干嘛!”唐小诗怒道,这是她第二次被占便宜了。 “看你快跌倒了,扶你一把。” 楚明的理由很充分。 “不用你管。”唐小诗再次远离楚明。 谁知又是一个大颠簸,比刚刚还大,这次不用楚明去扶,因为随着惯性,唐小诗这次直接撞入了楚明的怀里,楚明没动,结果紧接着又一个颠簸,唐小诗一滑,从楚明的怀里趴到了楚明的大腿上,样子有些狼狈。 唐小诗很愤怒,骂道:“为什么不扶住我?” “你说不用我管的。”楚明装无辜道。 唐小诗再次远离楚明,她可不想再被占便宜了。 这次她很聪明地抓住了马车里的护木,身体稳了许多,再也不用担心弹出去了。 大颠簸如期而至,唐小诗窃喜,因为她这次稳稳当当的。 谁知…… 一个庞大的身躯颠了过来,扑到了唐小诗的怀里…… “你干嘛!”唐小诗怒吼。 “车太颠簸了,本王坐不稳。”楚明的理由依旧很充分。 明明就是故意的,刚刚为什么坐得那么稳?唐小诗狠狠地白了楚明一眼。 楚明报之微笑,道:“本王让你占些便宜,不与你计较。” 喂喂喂,谁占谁便宜呀!唐小诗无语了。 接下来的一路,各种颠簸,各种投怀送抱,各种卖萌耍乖,到了最后,唐小诗无奈了,只好抱住楚明的臂膀,两人紧挨坐在一起,楚明才消停。 唐小诗很疑惑,来的时候明明很平稳的,为什么回去的时候那么颠簸?难道老张换道了? “吁——王爷,靖王府到了。”马车平稳停下。 这声音,不像老张的呀,唐小诗急忙撩开门帘,车夫哪里是老张呀,看这服装,明明是靖王府的人。 难怪这一路都那么颠簸,原来是这个大混蛋安排的,唐小诗后知后觉。 一路不消停就算了,还被占了那么多便宜,唐小诗很气愤。 “老张呢?!”唐小诗问道。 楚明得意地笑道:“我上车的时候顺手给他塞了块银子。” 可恶的老张,见利忘义,居然一块银子就被人买通了,真是气煞唐小诗,害得唐小诗被楚明这个混蛋调戏。 …… …… 当天晚上,冬日里入夜快,没多久天就黑透了。 书院里其他人都睡了,唐小诗却没睡,点了一盏油灯,她还在等。 她在等青兰,青兰到现在都没有到书院来求救,也许只有两种情况了:一是青兰没能逃出护卫们的围堵,落入唐娇娇的手里,这样的结局会很惨;二是青兰逃出来,没能撑过来,来书院的途中死了。 毕竟是冬日,想从勤王府逃命到北庄,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还是重病的青兰。 “希望你今天过得爽快了!无憾了!”唐小诗对天呢喃道,她是对青兰说的。 就在唐小诗就要放弃的时候,大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是青兰吗?她就算能逃过来,也是奄奄一息,不可能敲门这么急促。 那门外的人是谁? 第21章 泼皮 二十一章 韩十娘醒了,她在宫中活了几十年,已经养成了习惯,神经敏感,睡眠注定不会太深,稍微大一点的声响就会让她惊醒,何况是如此急促的敲门声。 “有人吗?快来给大爷开开门,到底有没有人!”门外有男人大声嚷嚷道,粗鲁粗俗,听着不像什么好东西。 这番叫唤把春夏秋冬也惊醒了,男舍那边甚至也有几个学生探出脑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书院是个肃静之地,平日做事又十分低调,怎么会有人大半夜来敲门呢? 韩十娘披着衣服走出来的时候,看到唐小诗正准备去开门,她赶紧拦住了唐小诗,道:“先生,还是老奴去开门吧,先生在里屋等着就是了。” 先生一个女子独自住在北庄,已经够招流言蜚语了,若是夜里给男人开门被别有用心的人传出去,对先生的名声很不好。 在楚朝,女子的名声是很重要的。 唐小诗明白韩十娘的好意,她知道在名声这件事上她是拗不过韩十娘的,说道:“也好,我就在里屋听着。” 韩十娘来到大门后,没有开门,说道:“不知门外是哪位好汉?书院里皆是妇孺,老奴不能给好汉开门。” 门外那泼皮不耐烦道:“也罢也罢,本大爷是来取些银子花花的,取完就走。” 来书院取银子?我书院又不是银库!韩十娘压制住怒气,问道:“好汉是何意思?” 门外的泼皮道:“大爷我在东街捡到了个丫头,这丫头说只要把她送到北庄来,就能得十两白银,人我已经驮过来了。” 泼皮刚说完,里屋就传出唐小诗的声音:“十娘,给他。” 东街捡到的丫头,除了青兰还能有谁? 唐小诗猜想青兰逃出了勤王府,幸运地躲过了护卫们的围堵,却不幸碰到了街头地痞。 韩十娘将钱袋子抛出门外,那泼皮捡起钱袋掂量了一番,果然是十两白银,心中暗喜,想不到这么容易就得手了,心想索性多要一些,他耍无赖道:“大爷我细看这丫头长得细皮嫩肉,这生意我不做了,我要把她扛回去做媳妇,反正是我捡回来的。” “十娘,给他一百两。”里屋唐小诗又发话了。 “先生,这……”韩十娘犹豫了,泼皮本就没有什么诚信可言,他狮子大开口,若是给了一百两他还不满足怎么办?书院可就只剩这最后的一百两银子了。 “给他。”唐小诗道。 “还是管事的小娘子爽快!”门外的泼皮乐道。 泼皮拿到钱,也不纠缠了,他满足了。捡到的丫头该玩的也玩了一天了,他也玩腻了,这丫头瞧着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恐怕活不久了,想不到居然还能换这么多银子! 泼皮把青兰扔在门口,端着银子喜滋滋地走了,他还赶着去赌场乐呵几把呢! 确定泼皮走了,韩十娘开门,唐小诗这时也从里屋出来了,春夏秋冬过来帮忙把昏迷的青兰抬回房间。 韩十娘看到是青兰,心中明了了几分,对唐小诗严肃说道:“先生,那泼皮留不得,须赶紧解决了。” 韩十娘在宫中待久了,说不上心狠手辣,但起码是有几分手腕的,在这件事上,她理清前因后果,果断建议先生除掉那泼皮。 青兰逃跑了,勤王府的人不会善罢甘休,万一那泼皮为了钱财,告发书院收留青兰,青兰当日做的一切就成了唐小诗指使的。 原本批判勤王府的读书人就会转向批判唐小诗。 所以先生要求青兰,就必须除掉那泼皮。 其实不用韩十娘提醒,唐小诗知道怎么做。当她看到青兰被撕破的衣服,大腿上流下的几道血痕,以及亵裤里不堪入目的红肿,唐小诗就知道自己要干嘛了。 对一个病重的女人还能做出如此龌龊的事,那泼皮在唐小诗眼里已经是死人了。 韩十娘在唐小诗眼中看到了平日里不曾见过的寒光,唐小诗此时给韩十娘的感觉,就像是要去索命的地狱修罗。 “十娘照顾好病人,我去去就回。” 唐小诗走回自己的屋子,换上夜行衣,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不过一个泼皮,她还不看在眼里。 …… …… 大约一刻钟后,书院侧门打开,一个大麻袋被一脚踹进来,挪动了几下。 打开麻袋,唐小诗把泼皮绑在椅子上,她不会杀了这泼皮,她怕脏了手,但她会让他跟死了差不多。 泼皮走了嘴里塞满了布条,只能支支吾吾,他瞪大了眼睛,恐惧地看着唐小诗。在他乐呵呵地走在路上的时候,一下子就能把他装进布袋的,居然是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 唐小诗把泼皮的手脚绑好,在泼皮的头顶挂了一桶水,木桶漏了,每隔几秒就会滴一滴水,水滴落下,在泼皮的额头溅开,让泼皮时刻保持着高度的神经紧绷。 没有复杂的,残忍的刑罚,唐小诗一句话没说,只是离开前对泼皮笑了笑,然后吹灭蜡烛,离开房间。 这就是唐小诗给泼皮的最后审判。 这不会要了他的命,却会要了他的魂。 唐小诗相信,在绝对黑暗的环境里,手脚动弹不得,不能说话,心里带着恐惧,同时冰冷的水滴又让他时刻清醒……这样的环境下,没有哪个人熬过五个时辰还能脑子正常。 …… …… 唐小诗回到青兰的病房,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唐冬儿已经给青兰解了毛毛虫之毒,还给她喂了一些糖水和盐水。 唐小诗能看出,青兰不过是中了毛毛虫之毒,又感了普通的风寒,绝对不是什么大病,只要有个人照顾几日就能活过来。 她之所以看起来那么惨白,她的病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青兰生疹子后被锁在柴房,已经两日未进食了。一个汉子饿两天都能晕倒,何况是一个病人。 所以,只要照顾好了,青兰的病并无大碍。 喝了糖水的青兰,已经苏醒了,她就坐在床上,一言不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面,有些呆滞。 “强……暴你的泼皮已经得到了报应。”唐小诗对她说道。 “不,不是他强、暴了我,而是我故意勾引了他。” 第22章 摄魂 第二十二章 勾引的? 这有点出乎意料。 幸好此时春夏秋冬四个半大不小的丫头不在。 唐小诗和韩十娘二人相视,她们的眼神中都略过一丝震惊,紧接着是理解,甚至还有些佩服。 青兰的眼神空洞,她不想哭,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被娘亲卖掉的小女孩了,眼泪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流干了。在她看来,眼泪是种廉价的屈服。 曾经费尽心思想要爬上楚盛的床,幻想当个暖床的,当个养胎的容器,今日生死一线,反倒让她恍悟了自己有多么异想天开。 如今还能坐在这里残喘着一口气,已经是最大的造化。 也许在别人看来,她今日的遭遇都源于当日唐冬儿的一把毒粉和村妇的一桶冷水,但她觉得她反倒要感谢唐冬儿的一把毒粉,让她彻彻底底地清醒过来,看清那些人的真面目。 哪怕是死,也比当一条替人咬人的狗强吧! 青兰继续说道:“我虽从密道逃出了勤王府,可东街上大批的护卫围追堵截,我躲在小巷中逃不出来。我一个病弱残躯,除了身下这块肉,还能有什么资本呢?所谓的贞操,所谓的清白,在死亡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那泼皮给了我一碗粥,为了活命,我趴在破庙的地上喝着那碗粥,身下却传来一阵阵剧痛……” 如此凄苦的话,从青兰的嘴里说出,还多了几份讽刺的意味,很难想象她在说这番话的时候竟然没流一滴泪。 唐小诗听了青兰的一番话,很佩服这个比自己还小一两岁的婢女,她的手腕太决绝了。报复王府,逃出王府,勾引一个地痞来帮助自己逃生,她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却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如此。唐小诗甚至能想到中间的这几个时辰她受到了多大的痛楚。 有的人为了清白自尽,而青兰为了活命不要清白。 这才是青兰。 她身上不只有心狠手辣,还有一股打小受尽苦难的韧劲,她就是一个坚韧的恶人。就像是沙漠里的仙人掌,一根根锐利的刺保护自己,刺伤他人,在贫瘠的沙地里挣扎存活。 这个朝代,很多小人物都是这样的仙人掌,不长着刺就会成为骆驼嘴下的口粮。 唐小诗不想去理论救这么一个人值不值得,她的想法很简单,她需要这么一个人,建立一个强大的书院,绝对不只需要奇人异士和好人,还需要一些像青兰这样有手腕的恶人。 唐小诗端起桌上的药,这是一碗驱寒的药,很苦,说道:“先把药喝了吧。” 青兰没有说话,张开嘴,一口一口地把药喝下,这点苦……算得了什么? “我想自己待一会。”喝完药,青兰说道。 …… …… 唐小诗和韩十娘退出房间,回到正屋。 韩十娘有一点担忧,先生把这么一个祸患留在书院,往后会不会不得安宁?说道:“先生,把青兰这婢子留下是不是有所不妥?当日毕竟是冬儿在她身上撒了毒粉,如今我们救她,先生就不怕她会反咬一口?” 反咬一口?唐小诗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草原上的野狗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它们鼻子灵敏,只要闻到了狮子的气味,哪怕只是一泡尿的味道,它们也会速速逃离。 唐小诗相信青兰不会蠢到反咬一口,反咬一口伤了狮子的皮毛,狮子回头一拧,却会要了她的小命。 唐小诗说道:“她知道谁才是罪魁祸首,她沦落到如今的地步,是唐娇娇的错,也是她自己的错,她若是反咬一口,咬的也不是我们。” 先生的确是韩十娘见到过最厉害的女子,比男子还要厉害几分,这样厉害的人的确不用害怕一个小婢女。但韩十娘还是不解,她问道:“先生救这么一个恶人有何用?难道仅仅是为行善吗?老奴记得先生说过,对恶人行善就是行恶。” 唐小诗笑笑,说道:“十娘可还记得,我也曾说过,对恶人行恶在一定条件下也是行善?” 韩十娘思忖片刻,明白了几分,问道:“先生是要用她来办事?” 唐小诗点点头,叹了一口气,说道:“庄上的男娃加上带回来的孤儿,书院有四十余名学生,除此之外,还有十几个女娃子在跟着春夏秋冬四人学习,书院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学生,要在长安城护住这么一群孩子,让他们安心学业,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可我唐小诗既然决定要做了,就一定要尽善尽美,我要让书院强大起来,这个过程会有些漫长,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要做好事,但不可避免也要做坏事。对付敌人的时候,许多肮脏龌蹉的事你干不了,春夏秋冬那四个心思单纯的丫头更干不了,可敌人不会因此而罢手,所以我需要一批有手腕的人去干这些事,去对付这些敌人,青兰是我看上的第一个,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谁的手是绝对干净的呢?穿越之前,作为特工,唐小诗的手沾染过很多鲜血,可她不会为此做噩梦,因为她手刃的都是祸害国人的恶徒。 如今,她要保护的是书院,为了书院,为了孩子,她会重新拿起那把手刃敌人的匕首,哪怕有一天跟王朝起了冲突,她会毫不犹豫揭竿而起。 书院是她在这个封建社会划出的一块净土。 韩十娘感叹,那些孩子能遇到这么好的先生,是他们这辈子的造化,他们不但不用再像父辈那样背朝苍天面朝土地耕作,甚至有可能成为栋梁。韩十娘终于明白,自己之所以愿意一直跟着先生,不仅仅是因为先生救过她一命,更因为先生身上有许多吸引她感动她的地方,先生身上的这种特质,总能让人心甘情愿。 “先生觉得如何才能掌控青兰?”韩十娘又问道,她毕竟在宫中待久了,用恶人用得好是一番造化,但要左右一个恶人却不容易。 “她知道她想要什么,而我能给她这些东西,就像她想要活选择抛弃贞操,她想要从我这里得到她想要的,她就会选择向我忠诚。”唐小诗说道。 …… …… 这一夜发生了太多事情,唐小诗一夜未睡。 五更天的时候,她想起那个还绑在小黑屋的泼皮,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带上韩十娘,去往那个屋子。 蜡烛光一亮,韩十娘就被泼皮那直瞪瞪的眼神给吓了一跳,那种一点生气都没有的眼神,韩十娘不是第一次见了,那些被打入冷宫数年的妃子,就是这种眼神。 先生她……是如何一夜之间就取了这个泼皮的魂魄呢? 难不成先生真的是天上下来的神仙,或是地狱重生的修罗? 唐小诗很淡定地拔出塞在泼皮嘴里的布条,解开绳索,那泼皮却一动不动,只咧着嘴流口水。 唐小诗给了他一耳刮子,他不叫反嘿嘿笑。 唐小诗把住他的下巴,盯着他的双眼,一字一句念道:“勤王府有鬼,勤王府有鬼……” 几遍之后,那泼皮也跟着痴痴念道:“勤王府有鬼,勤王府有鬼……” 无限反复。 韩十娘很是惊讶。 第23章 集市传言 第二十三章 冬日的夜要长一些,过了卯时,整个长安城还是漆黑一片。 又过了一个时辰,天才开始蒙蒙亮起来,但彻寒的冬日,街道上空无一人。 老张驾着马车路过东街,来到平日里最热闹的集市,天太早,集市上还没人,不过老张还是仔细地探查了一番,确保没人看见后,他把那白痴泼皮赶下马车,让他坐在集市的一块石板上。 那泼皮只顾着嘿嘿傻笑,坐在石板上不动,老张跳上马车,一勒马缰,扬长而去。 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东街的集市已经熙熙攘攘全是人,贵人府上的主事、小家小户管家的婆娘,都趁着这个时候出来买些新鲜的吃食。 没有了往日讨价还价的声音,大家此时都围着王虎看热闹。 王虎,东街上最无耻的泼皮无赖,但凡来过这个集市买东西的人,有谁不知道这油痞子?素日里最喜欢恐吓买菜的老太婆收取保护费,恐吓不得就硬抢,最不济的时候,连拿个破碗讨口饭吃的老乞丐他也抢,抢得的钱喜欢喝口小酒,到赌场赌上几把。 听说前天晚上他手气不错,赢了几把,昨日还有人看到他在酒楼里吃了三斤牛肉,后来又在破庙里搞了小娘子,真真是风流。 怎么今日就成了这副熊模样?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如今这副痴痴呆呆的熊模样总比他以前那副欺负弱小的狗模样要好。几个被他欺负过的老太太,一把老骨头了,吃力砸了他一大篮子的烂菜叶子,啐了他一脸的口水。 王虎只知道咧嘴嘿嘿傻笑,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支支吾吾好像在说话,只不过周围太吵闹了,听不大清楚。 众人瞬时很有默契地安静下来,只闻:“勤王府有鬼……勤王府有鬼……”如此反复不停。 片刻的沉默后,集市炸开了锅! “想必是王虎想钱想疯了,跑到勤王府想偷些值钱的东西,结果碰上了恶鬼,活生生被抽了七魂六魄,成了这副模样。” “皇家阳气重,怎会有恶鬼呢?” 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嗤之以鼻,道:“怎会有恶鬼?难道你们还不知道勤王府昨日发生了什么事?居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 一些消息还不灵通的人,纷纷摇头,好奇地等待那人继续说。 书生愤慨道:“昨日勤王府世子百日宴上,一丫头把平王妃的罪行给抖露了出来。勤王妃飞扬跋扈,心狠手辣,打死丫鬟,迫害下人,才嫁过来一年,柴房里就死了十数个下人,等到这些下人的家里知道消息的时候,只剩一堆骨头,你们说说,这样阴气怨气重的地方,能不出恶鬼吗?” 又一个书生站出来道:“我也听说了,不仅如此,勤王还意图谋害同足,幸亏靖王妃天资聪明,一首《咏豆羹》才化解了危机。” “是不是那首‘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正是!” “依我之见,这勤王府里,最最毒恶的恶鬼,就是这勤王夫妇。” “嘘,兄台小声点,被人听到可是要掉脑袋的。” 集市上的人还在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着昨日和今日发生的事情,勤王府之中有恶鬼似乎成为了不争的事实。 没有人怀疑其中的真假。 …… …… 集市的东边,一辆素静的马车停靠在边上,一个书童模样的肉团子刺溜刺溜地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老先生,老先生,我打听到啦!” 门帘撩开,只见一个鹤发长胡的老人家,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严肃正直,一丝不苟,老人家年纪已过六十甲子,身子却还很硬朗,目光炯炯有神。 “到马车上来,慢点说,说清楚了。”老先生说道。 那肉团子爬上马车坐下,老先生就问道:“阿旷,写出那两首诗的是何人?” 被称为阿旷的肉团子很肯定地答道:“靖王妃唐小诗。” 老先生吃了一惊,思忖了片刻后又自言自语笑道:“一个女子竟能写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这样的诗句,谁说我大楚的女子无才!有意思,有意思,直接了当,言简易懂,此女与老夫甚是同道。” 老先生昨夜受好友之邀,在品诗会上听到了这两首诗,一开始还有人批判这两首诗根本不算诗,用词遣句太不华丽了,可仔细品读后又觉得意味深长。 尤其是老先生,他从来都不主张华丽而无用的诗词,所以这两首诗很符合他的口味,他甚至能想到,若能和作者畅谈一番,必定痛快。 回到家后,心里反反复复念的都是这两首诗,只可惜他忘了问友人这两首诗出自何处,心里痒痒了一整晚,所以一大早他就带着阿旷出来了,想不到路过集市就打听到了。 老先生又急问:“靖王府在何处?” 阿旷说道:“老先生若是要去拜访靖王妃,恐怕要去北庄的三味书院。” “为何?” 阿旷答道:“学生还打听了,靖王妃在北庄三味书院教书,不住在靖王府。” “教书?”老先生好奇了。在楚朝,富贵家的女子读书并不少见,可这女子教书,还是第一回听说。 世人偏见,总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觉得女子只能干些家长里短的杂事,如何能担负教书育人的大任。 “她门下的学生是哪家贵族子弟?”老先生问道。 “没有贵族子弟,都是庄上农家的孩子,还有捡回来孤儿。”阿旷答道。 老先生再次震撼,片刻之后又哈哈大笑,能写出那样惊世骇俗的诗句的女子,又怎会是普通女子呢?看来她这个人就如她的诗句风格一样,简单大胆,不拘一格,不惧世俗偏见。 “阿旷,世人都道,读书看血统,看传承,祖上书香门第更容易出奇才,因为一脉相传积累了深厚的学识。如今靖王妃收下的学生都是些土娃子,祖上大字不识一个,你觉得她能把这些土娃子培育成栋梁之才吗?” 阿旷认真思考,恭恭敬敬回答道:“学生不敢妄言,不过学生记得老先生教过学生,事在人为,天道酬勤。” 老先生点点头。 是呀,事在人为,人人都有个脑袋,谁说土娃子就不能读书呢?谁说土娃子就比贵族差? “走!去北庄看看。” 第24章 饥饿销售 第二十四章 当当当! 这已经是第十拨敲门声了,这一整天,书院的门就没消停过,到书院咨询香水的贵妇络绎不绝。 唐小诗果然神机妙算,那些贵妇贵女,身上的毛毛虫之毒刚痊愈,就迫不及待地打听香水的买卖,这些富贵人家,自是不差钱,多珍贵的胭脂水粉都用腻了,如今出了个香水,她们如何能不好奇? 既然是货物,有买就有卖,在筵席上听靖王妃说此物出自暗香阁,可她们逛遍了整个长安城也没寻到名为暗香阁的店铺。 急不可耐的她们干脆上门来询问了。 唐小诗一律回答:“各位姐妹莫急,昨日筵席回来我又遇到那位西域的商人了,他说店铺正在装修,想必过不了几日,各位就能在朱雀街上看到暗香阁的招牌。” 再等几日?几日到底是几日?她们可等不了。“就没有别的办法吗?银子不是问题。” “没有!” “靖王妃能否为我与那货商牵个头,姐姐必定感激不尽。” “此人来无影去无踪,我虽与他有缘,救过他一命,却也不知道此人住在何地。” “靖王妃身上香气袅袅,想必手头还留有些梅花香露,能否割爱?家中小女如今已是双八妙龄,过几日就要进宫,当娘的想为她置办得周全些,还望妹妹成全。” 不管她们说得多可怜,不管她们编得多精彩,她都一个回答:“我手头上的确还有半瓶梅花香露,如今每日必滴上几滴,妹妹已经爱上这股香味,舍弃恐怕不易,姐姐还是请回吧。” 各位贵女贵妇只好扫兴而归。 看着一拨又一拨的客人,而且是带着一大箱银子来的客人,韩十娘惋惜不已,三百多小瓶的香水就放在库房里,只要拿出一小部分,那些金银就是书院的啦。 多好的赚钱机会呀,难得人家送钱上门。 可先生却都把她们赶走了,这不是跟钱过不去吗? 韩十娘虽然精明,可毕竟是个古代人,当然跟不上唐小诗的现代商业思维。 韩十娘心里藏不住疑惑,终于问道:“先生为何不把香水卖给她们,做香水买卖不就是为了挣钱吗?或是先生还有妙计?” 唐小诗答道:“卖!当然卖!不卖我制作这么多香水当饭吃吗?只是还未到时候,好汤需要火候,如今火候还太小,我们要搞饥饿销售。” 韩十娘自然不会懂什么叫饥饿销售,在她的意识里,交易就是谁家货好谁家的价格就高。她问道:“何为饥饿销售?” “这销售与嫁人有几分相似,你若是遇到心仪的男子,一心倒贴上去,就算后来他娶了你,他也不会珍惜你,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不值钱。相反,你若是对他的爱慕若即若离,他反倒会费尽心思讨你欢心,因为你吊住了他的胃口。我们的香水也一样,贵妇们越是想要,我们越不能给,一定要吊住她们的胃口,这样才能提现香水的物以稀为贵。”唐小诗解释道。 唐小诗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整个长安城,整个楚国,只有我们有香水,我们就是垄断的,如果我们太容易就让她们得到香水,如何能体现我们的垄断,如何哄抬香水的价格?” “你试想,假如我们每日卖出一百瓶香水,每瓶一两银子,每日收入就是一百两。另一种情况是,每日规定只卖一瓶香水,价高者得,其中一名贵妇以一百两银子抢得,同样收入一百两银子。你说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挣得更多?” 韩十娘心算还不错,立马反应过来,道:“减去成本,自然是后者挣得多,毕竟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唐小诗点点头,说道:“不仅如此,前者一日售出百瓶,很快就会完成市场盈满,到时人手一瓶香水,后续还有谁来买我们的产品?而后者,所有没有竞拍到香水的人,都是香水潜在的消费者,只要我们还在生产,就不怕没有销路。” 如此一说,例子也简单易懂,韩十娘就彻底明白了,说道:“先生果然有勇有谋,十娘佩服。” 楚明早上已经传人过来,说朱雀街上的店面福叔已经打点好了,不过装饰还欠缺一些。 这件事唐小诗交给韩十娘了,贵族喜欢什么样的装饰,喜欢什么样的风格,唐小诗认为韩十娘比她懂得要多。 当前最重要的是上哪去找一个既靠谱又可信的来当暗香阁的掌柜呢?书院和靖王府的人都不合适,不然就会露馅,因为唐小诗是在以西域商人黑翼的身份在掌管这份生意,所以必须要有一个人帮她在台面上顶着。 …… …… 青兰休息了一日,又吃了不少补品,身子看起来好多了。 唐小诗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必须要谈合作事宜了,这件事不能拖,因为这个人是青兰,不是别人。 唐小诗走入房间,看到青兰憔悴的脸上,有一种很让人怜惜的秀美,她就属于那种很容易让男人产生保护欲的“弱女子”。 相貌很好。 身材也很好,□□,恰到好处。 最重要的是,她还有手腕。 所以这个职位很适合青兰,只要培养一番,青兰绝对能成为一颗绝杀的棋子。 青兰见唐小诗进来,说道:“说罢,有什么条件?要我去干什么?”她就是太聪明了。 如果没有条件,如果她对唐小诗没有用,唐小诗凭什么冒风险救她一命?在这一点上,青兰看得很清楚,想得很明白。 但青兰愿意,她愿意跟着唐小诗,这跟为唐娇娇做狗不大一样,虽然她不知道唐小诗会让她去干什么,但她知道唐小诗一定会给她对应的报酬。 还会给她登上豪门的机会。 青兰知道,唐小诗是一个注定成为神话的女子,在她手下做事的人,怎么说也能算个人杰吧?哪怕是个有污点的人杰。 唐小诗看着青兰贪婪迷离的目光,说道:“我要你成为陌上春潮的花魁。” 第25章 陌上春潮 第二十五章 陌上春潮? 花魁? 青兰有些意外,却不生气,她已是残破之身,何必在乎名节。 不过唐小诗辛辛苦苦把她救回来,却下了这么一步棋,是为何? 陌上春潮夜夜千金,长安城里谁人不知,这不是普通的青楼妓院,这是官家开的青楼。 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地方,却不止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地方。 能进入陌上春潮的女子皆经过千挑百选,十之七八是罢官贬官罪官家的女子,这些女子在家族没落之前,哪个不是娇生惯养,哪个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能从牢里选到这里来的,哪个又不是相貌身姿上上乘的呢? 好肉自然给好狗吃,官家的女子自然只能由官家睡,说白了,这里就是皇上为文武百官而设的一个合法的青楼,听说,玩性大发的皇帝,有时也会随朝中官员到陌上春潮寻求新鲜感,如今陌上春潮里已有数个女子沾染过皇帝的雨露。 这些沾染过皇帝雨露的女子,都会成为众人追捧,炙手可热的头牌,封建社会的这些人心底都有劣根,他们都很想尝尝皇帝宠幸过的女人是什么味道。 …… 唐小诗相信青兰肯定知道陌上春潮,一个一心一意想着当豪门宠妾的人,怎么会不知道陌上春潮这么一个充满机遇的地方呢? 唐小诗把青兰安插到陌上春潮,是为了把她发展成一个出色的眼线。陌上春潮既然是百官寻乐的地方,难免会谈及朝中要事,听一句两句可能听不出所以然来,但把几日来听到的枝头末尾联系起来,稍加分析,就能得到朝中机密。 唐小诗是特工出身,怎会不懂得这个道理。 她觉得青兰很合适。 把一个漂亮的女子捧上陌上春潮当花魁对唐小诗而言并不难,毕竟她是未来人。可让一个花魁长久地在陌上春潮立足,并能成为头牌,有机会探听朝中重官的谈话,这就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宫中有宫斗,贵门有宅斗,青楼自然也有青楼斗,女人多的地方难免就有争斗,争妍斗艳,暗耍手段,层出不穷。 要在这种地方立足,就必须心狠手辣有手腕。 所以唐小诗觉得青兰很合适,她只需要把青兰捧上去,至于青楼里的争斗,怎么去勾引豪门贵族,怎么让那些男人食髓知味流连忘返,唐小诗相信青兰懂的比她要多得多。 唐小诗说道:“如何?我开的条件,你可同意?” 青兰心中虽早已同意,她却不动声色,毫不表露出来,答道:“我若是不答应呢?” 唐小诗笑笑,跟她玩心理战,青兰还嫩得很,唐小诗说道:“那你现在就可以走了,我唐小诗不会强迫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 “不过……”唐小诗顿了顿,饶有趣味地看着青兰的,道,“一个为了活命愿意委身于一个街头泼皮的人,面对一个可以东山再起的机会,她怎么可能拒绝?武官健壮,文官儒雅,若是遇到个二世祖,腰缠万贯还精力旺盛,会玩花样,那一个不比街头那个泼皮强百倍不止?而且,我不仅仅会让你进入陌上春潮,而且是要成为花魁,听清楚了,是花魁,受万人瞩目的花魁!从哪个角度来看,我都想不出你会拒绝的理由。” 青兰的脸色一片青白,心中的小九九就这么被人当年戳破,而且说得那么直截了当。青兰终于肯定,唐小诗不是什么心慈面善的好人,她有时坏得很直接,她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厉害到能看穿人心。 青兰道:“我若答应了,有什么好处?” 唐小诗反问道:“我帮助你成为花魁,甚至有机会沾得皇帝的雨露,难道不应该是你给我好处吗?” 抢夺花魁并非易事,但凡有些脑子的高官,都会想方设法往陌上春潮安插自己的眼线。 青兰的脸色更铁青了,唐小诗的言下之意是,她们之间属于交易——我帮你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你为我提供我想要的东西。 交易何来佣金之说? 不过唐小诗又道:“不过我不介意给你好处。你若是要白银倒也行,你若是不要白银,我便帮你的弟弟消除奴籍身分,收他入书院,让他有机会参加科举考,光宗耀祖,如何?” 青兰心中一憾,这个女人竟然连她的身世都查得清清楚楚。不过想想也是,唐小诗要用一个人,又怎么会不彻查此人身世呢? 说起青兰的这个弟弟,与她本是孪生,青兰虽然恨母亲将她买给别人做丫头使唤,但她却十分关爱自己这个孪生弟弟,在勤王府干活的几年,也曾偷偷出去探望自己的弟弟,每次都给他带些碎银。 青兰只知道自己的弟弟看起来很儒雅,很爱读书,邻居都说弟弟很像爷爷,爷爷当年可是高中状元的。 可惜,青兰的爷爷不小心触怒了皇帝,皇帝下令青兰家族之后,不管男女,皆列为奴籍。 所以没有先生愿意收弟弟为学生,弟弟只能一条读书道上自己摸黑上路。 如今唐小诗答应帮她,而且是作为附属的交易好处,青兰是很感激的,但仅限于这件事上。 青兰忽然想起了什么,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唐小诗不会是在用弟弟威胁她吧? 看到青兰眼中的寒光,唐小诗说道:“买卖不成仁义在,你放心,我不会用你弟弟作为筹码来威胁你的,你若是顾虑,现在就可以走,就当我今天什么都没说过。” 唐小诗转身欲离开。 “我答应你,接下来该怎么做?”青兰干脆利索说道。 唐小诗没有转过身,背对青兰说道:“三月百花齐放之时,就是陌上春潮每年竞选花魁之时,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你且把身体养好了,近日韩十娘就会来教你官家礼仪,让你看起来像个大家闺秀,至于才艺,有空多吊吊嗓子,到时你要献唱。”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这样就能确保我成为今年的花魁?” “因为我是唐小诗,你还有疑惑吗?”唐小诗不耐烦答道。 她最讨厌别人怀疑她的实力了。 第26章 雉兔同笼 第二十六章 靖王府的后院里,长缨挥动呼呼作响,如同往常一样,楚明正在院子里晨练,晶莹的汗水淌过他坚实的胸膛。 这几日他比往常多练习了一个时辰,他不知道为何,自从那日见了唐小诗之后,体内似乎就多了一股火气,一想起唐小诗就觉得浑身燥热,让他坐立不定,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他从未体会过。 为了消除这种燥热,他只能每日多操长缨一个时辰,把自己练得疲惫不堪。 心思单纯的靖王爷,妥妥的直汉子,他自然不会知道,二十出头正是男子血气方刚的时候,尤其是遇到了心怡的女子…… “福叔,暗香阁开张的事宜准备的如何了?”楚明一边挥动着长缨,一边问道。 福叔这个老家伙,自然懂得自家王爷这个年纪的尴尬,看到楚明这几日都憋着一股火气无处泄,福叔很想笑。像楚明这种从不靠近青楼的正人君子,福叔也帮不到他,只有靖王妃才能帮到他。 福叔答道:“店面早就暗地盘好了,装修是由书院的管家娘子负责的,老奴昨日去看了,古香古色,甚好,只是……王妃似乎遇到了个难题。” “难题?”楚明停下,心里一乐,那样一个女人也会碰到难题? 福叔答道:“王妃想要暗中操控这单生意,不被外人知觉,就需要一个有脑子有本事的人帮她把场面撑起来,而这个人又必须忠实可靠,还不能与书院和王府有什么瓜葛,免得被人顺藤摸瓜,要找这么一个人,确实不易。” 楚明心中了然,那女人要做好香水和琉璃这样生意,的确要找一个好掌柜。 他把能用的人在脑子中过了一遍,最后问道:“福叔,你觉得花舞此人如何?” “王爷的意思是……让花舞去当暗香阁的掌柜?” 楚明点头。 花舞是个美男子,也不全算个男子。他原本是楚明身边一起长大的小太监,打小一起吃苦,情同手足,九岁的时候被其他皇子欺负,被打得奄奄一息,楚明在父皇的殿前跪求了一夜,才得太医救回了小太监的一命。 后来楚明又以假死为由头把小太监送出了皇宫,小太监此后改名为花舞。花舞虽身下无根,头脑却很灵活,出了宫之后随人做账房学徒,前几年早已出师,一直在暗地里帮助楚明打通长安城和西域的私下交易。 长安城内无人知晓花舞,可对西域那边的商人而言,花舞可是个响当当的大名号,从花舞出手的物品都是西域那边相当紧缺的,例如丝绸、瓷器、铁器。 靖王府表面上落魄,实际上,花舞这几年早就为楚明圈下了不少财富。 楚明就是一只蛰伏的猎豹。 福叔思忖了好一会,花舞此人的确很合适,在忠实可靠,从商头脑方面,那都是好得没话说的。而且花舞长了一副比女子还要精致的脸蛋,那相貌确实会让那些贵妇们发狂,这样的阴柔之美的确很适合做香水和琉璃此类高贵的生意。 再有一点,得知王爷得到了矿盐制盐法,为了打通通往西域的雪花盐的商路,花舞正在赶回长安,相信用不了几日,他便可回到长安。 这么些年,花舞一直在幕后为王爷打点生意,也该是时候在长安城露露面了。 合适是合适,可福叔还是有顾虑。 他眉头微皱,说道:“花舞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不过王爷想要打通西域的雪花盐生意,必定少不了花舞,此时把花舞调回来是不是不妥?” “食盐是西边国家的命脉,若是此时往西域运输大量食盐,满足了他们的军队食盐的需求,恐怕会养虎为患,适得其反,这段时日我思前想后,觉得颇为不妥,西域的食盐生意还需从长计议。在我们无法拴住他们之前,万不可轻举妄动。”楚明说道。 福叔思量楚明的一番话,也觉得颇有道理,西边的罗斯国一直都是楚朝的劲敌,听说那里的食盐比黄金便宜不了多少。此时把盐给他们跟卖国差不多。 福叔又说道:“可是,像花舞这样一个商才,仅仅用来做香水琉璃生意是不是太大材小用了?”福叔觉得颇可惜。 楚明笑了笑,福叔到底还是目光太短浅了,或者说他对那个女人的实力认识还不够,他说道:“福叔,你小看唐小诗了,你觉得她会只开一个暗香阁?你觉得她只会做香水琉璃生意?我觉得你对她的野心还不够了解。” “香水之中有烈酒,比我所见到过任何的烈酒都要烈,说明她会酿酒之道;唐夏儿一个小丫头就能生擒小六小九,靠的就是那番割不破的网,按小九所说,那番网乃是铁质,能把坚硬的铁片制成钢网,我料想那个女人对制铁之术也颇为精通。单单是这几项,便可建立一个强大的商帮,何况那个三味书院之中还隐藏有许许多多不为我们所知的秘密。” “我们把花舞放到唐小诗的手下,不是大材小用,相反,花舞之才会发挥最大的作用,也许在我们看来,花舞已经是了不得的人才,可在唐小诗看来,也许不过是一个个堪堪可用的人。” “那个女人是一头蛰伏的猛虎,猛虎之下,岂会有庸才?” 福叔听完楚明的一番分析后,细想最近发生的事,顿时觉得王妃十分不简单。他说道:“王爷说得有理……只是,王爷最后一句话,可是说王妃是头母老虎?” 楚明脸一黑,无言以对。 福叔又道:“把花舞给了唐小诗,王爷真是大方。” 楚明道:“谁让她是我楚明的女人。” …… …… 书院,唐小诗正在教孩子们算学,前几日学生们已经掌握了九九口诀,现在唐小诗正在教学生假设法,这个自然要提到古代趣题鸡兔同笼。 唐小诗说道:“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则雉兔各几何?” 书院周围很安静,唐小诗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书院外。而在书院侧边,一辆素净的马车正停在那里。 老先生很认真地听着唐小诗讲课,他发现这个女子讲得很多算学知识他都听不大懂,例如何为阿拉伯数字?何为九九口诀? 当唐小诗提出了那个问题后,老先生更是惊讶不已,雉兔同笼的问题他自然也有耳闻,不过此等难题,唐小诗竟然教给十余岁的学生,那些学生能解出来吗?这是不是太为难那些学生了? 或者说这个女子就是在胡闹? 老先生身边的那个小胖球,此时正在皱眉深思,甚至拿出了纸笔,把题目誊写下来,正在仔细端详。 “阿旷,你能否解出此雉兔同笼的难题?”老先生问道。 “学生不才,此题超出了学生的能力范围。”阿旷无奈答道,他自小就跟随老先生,诗词歌赋自然不在话下,算学也颇为精通,如今败下阵来,十分不甘。 老先生安慰道:“莫要太急,像你这般年纪的,楚朝还无人能解出此等难题。” 老先生话刚说完,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出,只闻:“先生,我算出来了。” “好,唐安你来回答一下。” “学生算得雉二十三兔十二。” 老先生脸一黑,莫非这里面的学生皆是神童? 第27章 韩客 第二十七章 唐安的声音还很稚嫩,一听就能判断出来还是个孩童。 阿旷越想越委屈,先生不是说在楚朝像他这般年纪的,还无人能解出此等难题吗?先生不是曾说过,以他现在的算学基础,往后必定能在算学上有所造诣吗? 可如今,一个庄子里的学院,一群土娃子,人家跟自己一样的年纪,就已经能解出雉兔同笼的难题了。 再过两年,自己岂不是骑四匹马也追不上人家?还谈何造诣,谈何算学大家? 阿旷毕竟还是个孩子,想到如此,拗拗鼻子,竟哇一声哭出声来,嘴里支支吾吾道:“原来阿旷是个笨小孩,原来先生在骗阿旷,这才不是什么难题,阿旷连一个庄上的土娃子都比不上……呜呜呜……阿旷是个笨小孩……” 老先生哄了好一会,阿旷才止住了眼泪,但那小眼神依旧倍感委屈。 说实话,不仅阿旷委屈,老先生也感到很委屈,他感觉自己这七十多年算是白活了,他出生书香世家,读书早,几乎是从小抱着书长大的,就算如此,他十岁的时候也决然解不出鸡兔同笼这样的题目。 他自诩见多识广,可唐小诗口中所说的阿拉伯数字,他却从未听说过,这阿拉伯数字似乎可以化简算学的复杂。 本来以为一个能道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女子已经算是难得,想不到她的算学也如此令人叹服,最重要是的,如此一个旷世奇女子还在这里养了一大窝小妖孽,老先生可以想象,待到书院里的这群小家伙成长起来,外面那些酸腐得只懂摇头晃脑的书生,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老先生撩开门帘,看着书院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破败的大门,“三味书院”四个大字苍劲有力,这样一个门口,比不得庄严大气的国子监大门,甚至比不上长安城里任何一个贵族私塾,可老先生此时却觉得这个大门日后必当成为“龙门”,名副其实的龙门。 而老先生也下定决心,此门就是他后半生的归宿。 对于一个真正的读书人而言,最吸引他们的不是金银,而是学海的无止境,在学海中畅游的那种快感。 “老吴,走吧。” 马夫一甩马缰,老先生带着阿旷走了,但他知道,他还会回来的。 …… …… 几日之后,楚朝国子监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翰林学士韩客向皇帝提交了辞表,有道: “涸辙遗鲋,旦暮而枯。人若无知,与其何殊?天高地阔,学海之辽,吾年过甲子,时不我待,欲往观之。” 韩客在自嘲自己见识太短浅了,就跟涸辙之鱼一样,如今已是高龄,须抓紧时光进习。 世间那么大,他想去看看。 这份辞呈轰动了百官,如果韩客都说自己见识短浅,那他们岂不是都是井底之蛙?如果说韩客都是涸辙之鱼,那他们岂不都是乌龟王八? 要知道,韩客是国子监最有资历的翰林学士,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等七学皆有涉猎,无所不通。 他是天底下所有的读书人的传奇。 他曾做过一件轰动整个楚朝的事情,韩客十八岁高中状元,大殿之上,公然推辞先帝的赐官,只愿到国子监的藏书阁做一名守藏史,负责管理书卷。 寒窗苦读十余年,一朝高中状元,却放着光明前程不要,一心往书堆里扎,众人不解。 十八岁的韩客道:“吾心在书而非官,只愿一心当个纯粹的读书人。” 先帝大赞,许之。 正是韩客在藏书阁又苦熬了十数年,从一个翩翩少年到而立之年,日夜与书卷为伴,才成就了他精通七学,熟识古今。而后,韩客方才觉得自己有资格为人师,在国子监任教,到如今已有数十年,朝堂之中,包括坐在龙椅上的皇帝,许多人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老师。 韩客如今却提交了辞呈,不再授课。 这是一个大损失,却也是极大的激励,头发斑白者方且知晓学海无涯,何况乎少年? 皇帝虽惋惜,却不得不应允了韩客的请求,毕竟韩客也一把年纪了,也到了告老还乡的时候。 韩客交上了官帽,大步走出大殿,当朝阳之光洒在他的脸上,他觉得自己又活了一遍,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辞官之后的韩客,回到家中,从上到下仔细清洗了一遍,换上最普通的学者青袍,收拾得整整齐齐。 小胖子阿旷自然也被仆人收拾得利利索索。 二人坐上马车,韩客满面红光道:“老吴,去北庄三味书院。” 如果让朝堂之上的那些人知道韩客辞官竟是为了去三味书院,恐怕他们会大吃一惊吧,是什么书院还能跟国子监比? …… …… 当韩十娘打开大门,一个头发斑白,身穿普通青袍的老头子出现在她面前,笑吟吟地,身边还跟着个小胖子,身材跟张大干差不多。 韩十娘虽在宫中度过几十年,可那毕竟后宫,自然不识得韩客,所以她微微皱眉,哪里来的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穿学生的青袍,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那些考了一辈子都考不上的酸腐秀才? 韩客客气道:“劳烦管家娘子传告一声,韩客前来拜访书院唐先生。” 唐先生指的自然就是唐小诗,韩客知道唐小诗是靖王妃,却不称拜访王妃而称拜访唐先生,就说明在韩客眼里,唐小诗先是学者才是王妃。 韩十娘一愣……她没有没听错?长安城还有第二个韩客吗? 韩十娘没见过韩客,却听说过韩客,她问道:“阁下可是翰林学士韩客?” 韩客笑笑:“都是过去的称呼了,老身如今只是一介平民,还劳烦前去通告一声。” 韩十娘施礼,道:“先生稍等片刻,老奴这就去。” 退出韩客视野后,韩十娘就加快了步伐,几乎是跑了起来,那可是翰林学士韩客呀! 他居然来书院了,那样一个纯粹的读书人,那样了不起的一个学士,走到哪里都会受人敬重,他来书院只会有好事,绝不会有坏事,所以她要赶紧去通告。 还要顺便向唐小诗介绍一下韩客。 韩十娘跑到里房,激情澎拜地向唐小诗介绍了了韩客,简直就韩客捧上天了,可唐小诗却很镇定。 这样的学者她还是很敬重,所有尊重知识的人都值得尊重,按韩十娘的介绍,这个韩客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满腹诗书的学者。 韩客被请进了书院,唐小诗在书院外大堂招待了韩客,二人性子都直耿,不喜欢东拉西扯寒暄一番,倒也十分投趣。 韩十娘把书院特制的茶水端上来,这茶还是第一次用来招待外人,可见韩十娘是何等地看重韩客。只见白瓷杯中,几片褐绿的枯叶,一泡滚热的泉水冲下,立马氤氲一股淡淡哪的清香。 韩客看得出奇,这到底是什么茶?仅仅几片枯叶子就能有如此沁人心脾,令人精神的香气。奇怪的是,这茶竟然没有加炒米,也没有加姜葱。 但,它有香气就足够了,它已经吸引了韩客。 “唐先生的茶倒是奇特,未加香料,清水树叶,竟有如此馨香。”韩客感慨道。 这茶是按现代人的做法来泡制的,自然与古代的浓茶十分不同,唐小诗道:“竹灶轻烟香不变,石泉水活味愈新,小诗就喜欢这不加佐料的原汁原味,让韩先生见笑了。” “竹灶轻烟香不变,石泉水活味愈新”此句一出,韩客微微颤了一下,感慨唐小诗果然是诗才,谈笑间也能出如此意境清远的诗句。 韩客端起茶杯品了一口,只觉先是微苦,而后甘甜,香气扑鼻,浑身通透,十分舒畅。 “好茶,好茶!”韩客畅快道。 唐小诗说道:“韩先生是个痛快人,对学识的痴迷令我敬佩,不如我们开门见山,韩先生今日来我书院是为何事?” 韩客见唐小诗如此直接,反倒更加畅快了,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的,如今倒没了顾虑,说道:“韩某今日一身旧日求学时穿的青袍,就是想来问问唐先生,书院可还招学生?” 说罢,难免脸一红,一把年纪了,放下身段来求学,实属不易。 唐小诗直接道:“恐怕要令老先生失望了,书院如今暂不招生。” 韩客长叹一口气,很明显他被拒绝了,他一把年纪了,提出这样的要求已经很为难,如今被拒绝,也不好再强求,无比可惜地道:“感谢唐先生的清茶,老身打扰了,不过老身还会再来的,直到唐先生感受到我的真意。” 说罢起身欲走。 “韩先生且慢,书院不缺学生,”唐小诗顿了顿,“却缺授课先生。” *************************************** 小剧场: 楚明:小诗,还有四日就是520了,你会跟我一起过吗? 唐小诗:(害羞)我还小……不懂你在说些什么啦……(娇嗲状) 楚明:(思索片刻)那就再等十日,我们一起过儿童节。 唐小诗:……(找个直男当夫君也不容易,能不能看出来我是在撒娇?非要我在脸上写着“我在撒娇”你才懂吗?) 第28章 弟子规 第二十八章 韩客一愣,她的意思是可以留下来? 像韩客这样学识渊博,通识古今的大学者,别人请都请不来,唐小诗是个识货的人,这次人家主动送上门来,自然不能放过。 韩客很高兴,一把年纪了,一听到可以留下,竟然笑得跟个孩子似的。 “唐先生虽为女子,却是大才,谈笑间可赋诗句,算学上更是了得,如今书院里的学生十岁就能解鸡兔同笼之难题,不知老夫在书院还能教些什么。”韩客高兴之余又有些惭愧地说道。 听到韩客的赞赏,唐小诗反倒不好意思了。 所谓的诗才,不过是抄袭大师们的佳作,那都是上辈子耳熟能详的诗句。 所谓算学,唐小诗上辈子毕竟是考上北大的人,总该有点基础的。 唐小诗说道:“小诗愧不敢当。我也不与韩先生绕弯子了,书院现在很缺先生,数十个孩子,只有我教他们算学和格物,十娘教他们识字,这是远远不够的,长此以往,只怕孩子们厚此薄彼,难以成才。先生在书院里教学生诗词歌赋,评论时策,岂不正好?” 韩客点点头。人是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岂能一腿长一腿短呢?尤其是这些年纪尚小的孩童,正是打基础的好时候,更不能走偏了。 韩客道:“得唐先生抬举,老夫便恭敬不如从命,一边在书院给孩子授课,一边向唐先生讨教算学。” “小诗必定知无不言。” 得到了韩客的应许,唐小诗又说道:“既然韩先生答应了,不如我们签下契约,如何?” 韩客一听,脸色一转,严肃得有些难看,一甩衣袖,有些愤愤道:“君子之约,何须契文?老夫答应了在书院任教自然不会反悔,莫非唐先生把吾等看作与俗人无异?觉得韩某会看重金银等身外物?” 在未来人唐小诗看来,合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物了,可在韩客看来,君子之约,驷马难追,对于那些言而无信之人才需要签契文。 唐小诗赶紧上前解释道:“韩先生误会了,此契文非彼契文,无关钱财,无关信誉,并非交易所用之契文。韩先生愿意留在书院任教,是学生们的荣幸,凡事有责即有权,教学生评判时事,撰写论策,吟诗写辞,是韩先生之责。公平地,书院自然也会给韩先生相应的权利,这份契文上罗列的正是韩先生在书院享有的权利。” 韩客本就是耿直之人,即便是听了唐小诗的解释,他仍觉得唐小诗公然谈权权之交有失读书人的风范,若不是看在唐小诗满腹才华的份上,恐怕他早就甩衣袖走人了,他道:“教书育人本是天职,老夫在这授课,也在这听课,其余权利一概不要。” 语气十分决然。 唐小诗有些想笑,这真是个正直得有趣的老头,道:“韩先生当真不要?” “不要不要!全都不要!”韩客翘着小胡子,像只高傲的鹅。 古代真正的读书人,多少都有有些清高,多少都会视金银为粪土,所以面对韩客的小脾气,唐小诗还是能够理解的。 唐小诗对韩十娘道:“十娘,回里屋把我的东西端出来。” 韩十娘颔首退下。 韩客不知唐小诗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不过这个女子总能让人惊喜,比如她的诗,她的算学,她的衣装,甚至她的茶水,都很奇特,韩客倒想看看唐小诗这回能端出个什么东西来。 金银珠宝,不管多稀罕,那都决然吸引不了韩客的。 不一会,韩十娘款款走出,只见她端的方形木盘里放着两本书。 是书!是什么书? 韩客心想,这个在他看来还是个丫头的唐小诗,心思真够细,知道他唯独对书卷爱不释手,居然懂得用书来“收买”他,不过,他毕竟阅书无数,什么样的典籍他没看过,唐小诗这两本书有何奇特之处,让她能如此胸有成竹? “十娘,把书翻开让韩先生好好看看。”唐小诗道。 翻开第一页,只见篇名——《弟子规》。 韩客一愣,这是何书?国子监藏书阁里能看的书,他都看过,却对这《弟子规》毫无印象。 再翻一页,只见: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 行文用词十分简练,仿佛是在道家长里短,却发人深省,道出了为子之孝。 这是不可多得的启蒙文章!初初识字的孩童,学习此文再合适不过了。 韩客的眼睛亮了起来,好文章,他如何能不喜欢?尤其是能用来当课教的文章。 他等不住韩十娘翻页了,亲自上前快速翻动,只见: “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这道的是兄弟之和睦相处。 “朝起早,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这是在鞭策少年惜时。 “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这是教育学生要多向贤者学习。 一页页翻,每一页都有一个令人警醒的哲理,没有复杂拗口的词句,三个字三个字地读起来朗朗上口。 这文章看起来虽简单,却蕴含大道,能用简易的语句写出大文章的人,才真是了不起! 韩客此时已经近乎发狂,手指颤颤地抚摸那些文字,一会哈哈大笑,一会喃喃自语:“好文章,好文章!” 对于一个爱书如命的学者而言,一本好书就如同他的妻子、儿女一般重要。 韩客紧紧把书卷抱在怀里,就像孩子怕别人抢了自己的玩具,他眼珠子一转,忽然发现木盘里还放着一本书,书皮上写着《几何图例》,他立马伸手,想要把那本书也攒在怀里,却不料被唐小诗抢先一步,把书端走了。 没抢到《几何图例》,韩客胡子颤颤,很不开心,气得直跺脚,活脱脱一个老顽童。 唐小诗想不到看起来一本正经的翰林大学士居然也有这么一面。 阿旷掩面,老先生这么一把年纪了,居然还这样……抢人家书院的书,有点丢脸唉! 韩客转念一想,急忙道:“是不是签了契文,我就有看这两本书的权利?” 唐小诗心中暗笑,韩客先生真是为了书卷“不拘一格”,“不择手段”,说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读书人最重要的是诚信守诺,韩先生方才不是说不要书院给的权利,打死不签契文吗?” 韩客脸一红,嗤嗤两声,道:“我何时说过这样的话?我怎不记得了?阿旷,你说说,我刚刚有说这样的话吗?” 韩客开启不要脸模式,目光严厉看向阿旷。 阿旷脸一红,掩面,支支吾吾道:“唐先生,先生刚刚只有说不要权利,没说打死不签契文……” 唐小诗一愣,原来一老一小都是不要脸的呀! 第29章 我要住书院 第二十九章 城外,一辆红檀木马车向长安城驶来。 车内坐的乃是一名美貌公子,青丝柔顺泛光,梳得整整齐齐,头戴白玉冠礼,前额一个美人尖为其增了几分风度。脸庞眉清目秀,高而不耸的鼻翼下又长着俏皮醉人的薄唇,总之这副精致的脸蛋就像是上天一笔一画细细描出来的。 此等阴柔之美,居然是一位公子。 精致面容又恰恰配华而不俗的衣装,浅紫色的衣袍上绣着一朵朵兰花,惊艳而妖,甚至连靴子都是镶了金线的。 谁能想象,如此华贵美艳的公子,十年前还是皇宫里头的一个小太监呢? 马车驶过金光门,开入西市,听着西市外热热闹闹的嚣声,他感觉这座城熟悉又陌生,他不痴迷这座城的繁华,回来这里只是为了靖王。 一座城有多少繁华就有多少辛酸,细细一算,五年了,终于又回到了这灯红酒绿的长安,想当年,家乡遇到洪涝,死中求生被送入宫中做小太监,若不是遇到楚明这样的主子,恐怕他活不下来。 宫中每年都今那么多奴仆,若是个个都能正常活到老,又何须每年都进呢? “花公子,进长安城了,可是要直接去靖王府?”车外马夫问道。 花舞连续赶路,提前了一天到长安,楚明他们并不知晓。 “对,去靖王府。”片刻之后,他又改道:“不去靖王府,先去北庄,三味书院。” 前几日,还在路上的时候,就收到了福叔的飞鸽传书,信中大赞了王妃,不过只言片语,尚不足以满足花舞的好奇心。 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居然能打动楚明? 楚明那样一个图伟业不图美色的木头,居然也能心动,说明这个王妃定不简单。 …… …… 靖王府内。 福叔看到从外面回来,看到楚明正和小九小六二人收拾平日练武所用的兵器,长缨、大刀、弓箭,全都装进了箱子。 进屋一看,楚明常穿的衣物也装进了包袱中。 福叔懵了,王爷这是要去干嘛?莫非圣上又下令让自家王爷到西北镇守边关?那是个苦地方,皇上可真狠心! 可是小六和小九为什么一脸猥琐,笑得那么开心? 不不不,不对,如果是要去镇守边关,那必定是大动静,不可能就这么几个人收拾。 福叔上前问道:“王爷,您这是……?” 楚明很淡定地说道:“她不回来,我就过去。” 福叔立马意会,他惊讶得嘴巴变成了o型,这真的还是自家王爷吗?何时变得这么不矜持了? 楚明看到福叔夸张的表情,眉毛一挑,鄙视道:“怎么?不可以吗?!” “可以倒是可以……”福叔支支吾吾道,“只是当初可是王爷您把人家赶出去的,如今死皮赖脸……” 后面的话福叔没好意思说出口。 楚明眉头一皱,道:“那她也还是我的女人。” 福叔无言。显然,自己王爷去意已决。 况且,夫妻嘛……又如此年轻气盛……两边独守空房的确不好。 所以对于自家王爷这种耐不住性子耍流氓的行为,福叔举双手加双脚绝对赞成。 不一会,楚明又酸溜溜道:“听小九打探回来说,韩客到书院当教书先生了,而且还住在书院了!……别人住得,我是他的夫君,有何住不得?” 韩大学士在北庄书院教书!福叔一惊,不过细想,那样一个女子的确有本事聘得韩客,这条消息流传出去,恐怕国子监颜面无存呀。 福叔听到自家王爷酸溜溜的醋气,很不明白,王爷跟那么一个正直得根本不用怀疑的老头子吃什么醋呀。他安慰道:“对对对,您住进去才是光明正大,理所应当。” 东西收拾完之后,楚明道:“福叔,去取几坛好酒来,咱们得喝上七分醉。” 福叔不解,疑惑道:“马车已经备好,王爷为何此时要与老奴喝酒?” 楚明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道:“既然是要上门耍泼皮的,总该要有耍泼皮的理由吧……” 此时,福叔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二人大饮,一下子没收住手,原本计划的七分醉,喝成了十分醉。 …… …… 于是,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穿得花里胡哨的美公子花舞,喝的醉醺醺与往常大有不同,比平日多了几分流氓气的靖王爷楚明,在书院门口相遇了。 唐小诗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纠缠在一起了。 喝醉的楚明迷迷糊糊,三米之内分不清谁是谁,却记得自己是来对唐小诗帅流氓的,他的目的就是要在书院住下。 可他把花舞当作了唐小诗。 久离长安未归的花舞,思人心切,突然看到自己的主子,情绪一下子控制不住,敏感的小泪水唰唰唰地往下流,急需怀抱安慰。 唐小诗看到他们紧紧抱在一起…… 一看那美公子,那兰花指,脸上那胭脂,身上那华服,一看就知道……呃……是计划生育贡献者。 唐小诗毕竟是未来人,对这种特殊性取向的人,她是支持且包容的。 不过,楚明居然是龙阳之好,断袖之恋,真是对不起苏明的那张脸呀! 今天他们在这里演这出又是何意?在正牌大房面前出柜?小宠男上位炫耀?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爱? 唐小诗很无奈,她正想走,却听到楚明醉醺醺地嚷嚷大叫:“唐小诗,我告诉你,不管你多厉害,你都是我楚明的女人,我今天就要住进书院!我今晚就要你来服侍我!” 一旁的福叔也是烂醉如泥,一点不嫌乱,一边拍手一边道:“王爷真男人!对!就要这样,女人就喜欢用强,生米煮成熟饭,王妃就是王爷的了。” 幸好楚明的马夫没喝醉,把楚明双手双脚揽住正哭哭啼啼的花舞拉开,对楚明说道:“王爷您抱错人了,这是花公子,不是王妃,王妃在那边。” 马夫手指向唐小诗。 什么!楚明那个混蛋喝醉了,刚刚那些又搂又抱,双手双脚并用的动作,都是要对她唐小诗做的? 住进书院? 服侍他? 生米煮成熟饭? 唐小诗恼羞成怒的时候,只见楚明生扑了过来,没躲开。 脸对脸,唇对唇。 唐小诗一个巴掌把楚明的脸抽开。 “你干嘛!” “亲你呀,看不懂吗?” 楚明醉醉地,双眼迷离无辜地说道。 ………………………… 小剧场: 唐小诗:给本宝宝买礼物,一是我表现出过喜欢,二是质感要比普通的好,三是目前家里没有。礼物不用一进门就看见,放在睡觉前一定会打开的地方就好了,才能有惊喜。 楚明:我就是这么做的。(无辜……) 唐小诗:(愤怒!怒气冲天!)所以你就买一个上好的乳鸽放在饭盒里? (委屈……)在你眼里,我有这么贪吃吗? 楚明:有。 第30章 好男人,真男人 第三十章 唐小诗懵了。 她的初吻就这么被醉醺醺的楚明给夺走了。 而且,这个家伙的理由还那么理直气壮! “亲你呀,看不懂吗?”这算什么回事,她唐小诗是想亲就能亲的吗? 就在唐小诗脑子空白的瞬息,楚明更加得寸进尺,一手揽住唐小诗的腰枝,一手托住小诗的后脑,强势地再次吻了上去。 唐小诗尝到淡淡的酒味…… 楚明深情地吮吸着,手臂紧紧地揽着唐小诗,不让她动弹。 唐小诗瞪大了眼睛,脸蛋红得像熟透的苹果,此情此景,莫说是这辈子,就是上辈子,她也没经历过呀! 面对敌人,她可以干脆地给敌人一梭子! 可面对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长得跟苏明一模一样的男人,唐小诗却懵了。 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她狠狠踩了楚明一脚,楚明吃痛,低声闷哼了一声,条件反应地,他的手松了半分。 唐小诗抓住机会,一个反身,拧住楚明的右臂搭在肩上,弓着身体往前一甩。 “噗!” 马路上灰尘四起,楚明四脚朝天。 花舞惊呆了。 王府的车夫也惊呆了。 连喝醉的福叔都在揉眼睛,在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一个女子把常年练武的楚明给摔出去了?动作还十分娴熟。 大家目瞪口呆之时,尘土之中的楚明却在笑,哈哈大笑。 被摔疼的楚明半是迷糊半是清醒,干脆侧躺在道上,用手托着头,看着唐小诗,舔了舔嘴角,流里流气地说道:“原来夫人今日涂的唇脂是甜的,得尝此美味,为夫被摔一跤,值了。” 永远不嫌乱的福叔又开始鼓掌,大呼“好男人,真男人!” 还拉上车夫陪他一块鼓掌。 花舞的小眼神还在仔细打量着唐小诗,心想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韩十娘看到这一幕,偷偷退回书院,这种小夫小妻的打打闹闹她是见多了,在她看来,不管先生多厉害,无非还是个女子,王爷哄一哄,哪里还会有什么隔夜仇。 而春夏秋冬,她们的关注点根本不在楚明身上,一群花痴,她们都在看花舞,那样一个美公子,真是俊到她们心里去了。 只有唐小诗一个人在生闷气,她怒气冲冲地对楚明道:“楚明,你今天来是找揍的吧,我成全你!” 楚明说道:“我今日不是来找揍的,我是来找夫人共度……”他没说完,而是迷离的眼神,配上邪恶的小笑容。 唐小诗一头黑线。 她指着花舞道:“我觉得你跟他比较合适……” 直男王爷配傲娇受,毫无违和感。 楚明顺着唐小诗指的方向,看向花舞,此时他还有五分醉,心里又只想着唐小诗,也辩不清楚花舞到底是谁人,道:“他?他是谁呀?” 花舞本就是女儿心,内心嘎嘣脆,楚明话一出口,他的心就碎成一瓣一瓣地,他长途跋涉赶回来就是为了楚明,结果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刚刚的怀抱是假的咯? 花舞哭得好一个梨花带雨,还是暴雨,委屈道:“王爷,我是小五呀,我回来了,你不记得了吗?” 小五是花舞当太监的时候的小名。 “你不记得了吗?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偷德妃的糕点,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在大总管的亵裤里放毛毛虫……”花舞滔滔不绝列举。 唐小诗一阵无语,哦,原来还是青梅竹马的断袖。 再看向楚明,这家伙怎么突然安静了? 唐小诗和花舞同时发现,楚明这家伙居然在马路上睡着了……看来的确是醉的一塌糊涂。 唐小诗转头看着春晓秋冬四个犯花痴的丫头,斥道:“别犯痴了,还不快找人把王爷给抬进来。” …… …… 楚明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时辰,脑袋疼得要紧,只记得自己耍了一把大流氓,却不记得具体干了什么。 一看身上盖的被子与往常的不同,他就知道,自己应该还在那个女人的书院里。 他坐起来,正好,唐安端着一碗醒酒汤走进来。 唐安道:“王爷醒了?这是先生做的醒酒汤。” 那个女人做的汤水?楚明心中一阵得意,看来她还是在意他的。 楚明端起汤水,温热刚好合适,又是心中一暖,这个女人心真仔细。 他仰头一灌,把汤水一口喝下。 “哇吐!”楚明吐了出来,床前恰恰摆了个木盆,汤水极苦极酸极麻极咸,这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极为难喝。 “这是什么醒酒汤?放了什么?这么难喝?”楚明问道。 唐安淡定道:“也没放什么特别材料,无非是在一斤醋里加了二两黄连,添了两勺盐巴,再撒了一把胡椒粉,先生本来还要往里倒墨水的,后来想想,墨水这东西不是谁肚子里都能有的,况且最近砚台又涨价了,先生舍不得给你喝,只好作罢。” 楚明的脸在抽抽,他还以为那女人在关心他,结果,是在戏弄他。 还讽刺他肚子里没墨水。 唐安又道:“先生还说了,像王爷这种厚颜无耻,死不要脸的无赖流氓,喝这样的汤水醒酒再合适不过了。” 楚明的脸继续抽抽,无赖?流氓? “我喝醉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楚明问道。 “王爷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唐安鄙视之,做了那么不要脸的事居然还不记得了,说道:“其实,也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无非是抱了先生,亲了先生,吃了先生豆腐,被先生打了,还有躺在马路上耍赖。” 唐安一说,楚明的那些回忆立马涌进脑子,他的脸更抽抽了。 的确很不要脸。 幸好喝了酒。 酒真是个好东西呀! 没有酒他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他得意笑笑,赚了! …… …… 书院的正厅里,唐小诗此时已经跟花舞聊熟了,刚刚的误会误解也都消除了。 说实话,唐小诗还是很喜欢这样的娘娘腔、花公子的,他比女人还心细,比闺密还闺密,还比那些不解风情的臭男人有情趣。 二人促膝而谈,聊起楚明小时候的趣事,笑得相当开心。 “王妃,我与你相见恨晚,我们本是同路人,不如以姐妹相称如何?我做你的花姐姐,你做我的唐妹妹。” “啊?”唐小诗一愣,道:“你不是说你与楚明以兄弟相称吗?” 花舞道:“我与他做兄弟是因为他不懂我,我与你做姐妹,是因为你懂我。” 花舞媚眼一抛,风情万种。 唐小诗无言,估计是上辈子的现代社会傲娇小受太多,她才会如此懂花舞。 …………………… 小剧场: 唐小诗:啊!——(尖叫~~~) 楚明:夫人,发生何事? 唐小诗:我,又,长,胖,了! 楚明:(笑笑)这是好事呀! 唐小诗:才不是(瘪嘴) 楚明:(摸摸头)虽然你长胖了,但是这样的话,我喜欢你的地方,就又多了一点啊。 第31章 此物甚妙 第三十一章 花舞顺利当上了暗香阁的大掌柜。 他原本还以为这是个轻松的活,心想,不就是卖卖香水收收钱吗,这还难不倒他。 可当他推开暗香阁的库房时,见惯世面的他都不免掌心冒冷汗—— 诺大的库房,摆着数十个木架柜,除了其中几个木柜上摆放了千余瓶香水以外,其他的木柜上,满满当当全摆满了形状各异的琉璃。 库房光线不足,可依旧掩盖不住琉璃的晶莹剔透。 花舞一边走一边观赏着这些艺术品,双眼发光,不停感叹。 把琉璃制成了餐具,真奢侈,估计只有皇家才能用得上这么奢华的餐具吧! 把琉璃制成了项链、吊坠、头花……这样亮晶晶的饰品卖出去,一定很抢手! 还有,她是怎么把这么漂亮的蝴蝶放入琉璃中去的?难道说她还能人工制出琥珀? 最令花舞惊艳的还是琉璃吊灯,数百枚菱形琉璃用钢丝穿成灯笼模样,烛光从菱形琉璃中折射出,整个库房到处洒满斑驳的光影。 花舞看着唐小诗,吃惊地问道:“这些琉璃也归我管吗?” 唐小诗点点头,说道:“难道你以为暗香阁只做香水生意?那你就想岔了,我要把暗香阁打造成长安城的女性品牌,但凡是女子需要的,我们都卖,香水打头阵,后续还有很多其他产品。” 还有其他产品? 花舞这时发现,库房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他急忙过去把门打开,原来还有第二个库房! 第二个库房里,三份之一的木架子上放着各色的布匹,三分之一的木架子上摆放着一套套精美的新式汉服,与唐小诗当日所穿的衣装是同一个款式,不过颜色和花纹上有所区别。 剩下的三分之一木架,放着花舞不认识的商品。 唐小诗取来一匹红布,交到花舞的手里,问道:“你觉得此等布料如何?” 花舞用手掌轻轻抚摸布匹,只觉温和顺滑,赞叹:“好布!比麻布柔软舒适,光滑细致上虽不如丝绸,却比丝绸保暖,此等布料虽不能说是精品,但良品当之无愧,王妃是如何织出这样好的布匹的?” 唐小诗笑道:“其实也不难,我不过是把你们用来观赏的花,改变了一下用途。” 唐小诗指的自然就是棉花。 她接着继续说道:“我初初发现这种异花时,那株花的主子说,这是野生的花儿,很多富贵人家都会移植几株回家观赏。我见花中白丝与蚕茧相似,心想有用处,便派人寻到了这种野花,并采摘回来,经过加工制成了这样的布匹。” 唐小诗说得风轻云淡,花舞却是震惊的。 多一种制作布料的法子,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贡献。 这种野花既然能在野外生存,说明它易种活,移植过来,百姓就多了一种农作物。 花舞说道:“所以你想趁着暗香阁开张,把这种新布匹也推广出去?” 唐小诗说道:“对,若论挣钱,卖布匹是最累最不挣钱的一项,若论功德,若能推广棉布,却能让百姓多了一样挣饭吃的路子。” 花舞终于明白楚明为什么被唐小诗迷得神魂颠倒,这么一个聪慧而又心胸宽广的女子,的确值得他去爱。 花舞来到另一排木架子前,拿起一个形状有些奇特的布制品——两块巴掌大的柔软舒适的棉布,里面似乎镶着细柳条,细柳条让棉布拱起,像两座凸起的小山丘,摸起来软硬得当,两边缝有四根布条,用于固定。 看到这两块布拱起的弧度,花舞很自然地想到了它的用处。 “此物是用来……?”花舞没说出口,而是在胸前比划了一下。 唐小诗点头,说道:“你虽不是女子,但想必能明白女子每日用白绫束缚住胸前肉会有多难受,所以我就发明了此物,既美观又实用。” 花舞问道:“此物甚妙,叫何名字。” “胸罩!” 花舞又拿起一块用纸张裹得方方正正的小包,捏起来里面很柔软,这次他就猜不到这有什么用途了,问道:“这又是何物?” “卫生巾。” …… …… 暗香阁明日就要开张了,大家都在忙活。 唐春儿从庄上招了一批绣女,正在加班加点赶制服装,她们怕库房里现成的服装不够卖。 唐冬儿则养了一群蝴蝶,一部分要送去琉璃厂那边制成琥珀,一部分则用来储备,因为开张那天有一场表演。 唐夏儿再三检查暗香阁的机关,确保突发情况下暗香阁有自保能力。另一方面,暗香阁里有一个大舞台,舞台上的雪花、烟雾、火焰、吹风等机关也是她负责。 唐秋儿在监管琉璃厂,庄上的烧窑被唐小诗包下来改成了琉璃厂,工人用的都是窑里的老长工,都签订了终契约。库房的琉璃制品已经很多了,可是他们还在赶工,因为唐小诗需要一大批琉璃有别的用途。 韩十娘专门去打制了好几个铁箱子,没错,这是用来收钱的! 她知道明日是个财源滚滚的日子。 至于花舞,明日开张第一天,第一次拍卖,流程他已经梳理好了,节目也排练好了,此时他带着聘来的一群体态娉婷的胡姬,列成一队,正在长安的各大街上到处宣传。 她们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暗香阁”、“香水”、“明日开张”、“开创拍卖先例”、“手快有手慢无”……等等字眼,清晰明了。 她们齐声喊着口号:“暗香阁,女子的秘密花园。” 这是很俗很俗的口号,可在楚朝人看来,却很新鲜。 一群美貌胡姬走过,穿得那样性感,让人无法忽略她们的存在,所以才半天,“暗香阁明日开张,商品拍卖,价高者得”这条消息就满城皆知。 贵妇人们,贵女们,她们正在收罗黄金白银,为明日的拍卖做好充分的准备。 …… …… 全世界都买转的时候,楚明却在书院和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 这是唐小诗教孩子玩的游戏,楚明死皮赖脸闹着要玩。 玩也就算了,唐小诗很想吐槽,你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不当老鹰,而是要当小鸡? 还有,唐小诗很想把他赶出书院,可她刚开口,这货立马滚到床铺上装病不起来,额头上贴着一张纸,有曰:“患上见不到你会死病。” 明显,是花舞出的主意。 当然,每天吃饭的时候,就是他的“病”好的时候,听到开饭,立马腾身而起,生龙活虎,赶紧往饭桌跑,拦都拦不住。 主要是书院的饭菜太好吃了! 或者说,他夫人的手艺太棒了,他最喜欢吃锅巴肉。 …… …… 小剧场: 楚明:夫人,你为何哭得这么伤心? 唐小诗:(哭哭哭到抽抽)是胡不是霍,是霍躲不过……基友的小船怎么说翻就翻?白子画跟紫薇在一起了,心疼我胡歌…… 你快说点开心的让我心情变好……(撒娇) 楚明:(思考……)让我想想 哦!(灵光一闪) 紫薇都跟别人跑了,有人还在做表情包⊙▽⊙ 唐小诗:哈哈哈哈哈 第32章 空手套白狼 第三十二章 暗香阁坐落在长安城的西北角的延隆街上,离靖王府很近,这是福叔选址时有意为之,毕竟一个受人欢迎的店铺,就能带动一片区的生意。 这一带不算繁华。 但巷深难掩梅花香,暗香阁的名声早就传遍整个长安城,众人皆知今日——香水大拍卖! 晨阳初上,将延隆街上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整条街道都充斥着咯吱咯吱的马车声,各路的达官富商风流才子贵女贵妇均集聚到暗香阁,热闹程度几乎都能比得上陌上春潮的每年一度的选美大会了。 长安城好不容易出现一点稀罕新奇之物,一个难得的炫富的机会,他们怎么能错过。 暗香阁内,不同于普通的店铺,整整有三层,第一层一个装饰隆重华贵的舞台占了大半个厅堂,另一半厅堂则是一个个用檀木屏风隔开的包间,包间内桌椅茶具尽有,燃有檀香,十分雅致。 唐小诗把这些包间命名为vip专用座,花舞不懂什么叫vip,却十分喜欢这个听起来贵气的名字。 唐小诗听花舞说,这些包间入场票,几日前就销售一空,许多人有钱也买不到,很多富人都以能抢到vip票为豪。 二楼的走廊也变成临时的观看台,摆上了桌椅,这里是一般客座,一个位置就值一百两银子,尽管如此,仍是一位难求。 毕竟一个vip包间才卖百两白银,一个普通的客座才十两白银,在场的各位,皆是贵人富豪,谁会缺这点钱?光是卖这些包间和客座,暗香阁就赚了好数千两银子。 …… …… 书院的人,靖王府的人都不便出面暗香阁,因为唐小诗不想被人知道香水生意是她操控的。 暗香阁的幕后的隔间里,一把炒茶叶,一壶滚烫的泉水,袅袅茶香。 不管外面多热闹,不管今日能赚多少钱,那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既然是预料之中的,就没有什么好期待的,唐小诗坐在这里品茶。 如此意境,也是甚美。 不过好像闯入了一些不美好的东西…… 楚明这个跟屁虫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楚明现在已经无赖到唐小诗去哪他就跟着去哪。 唐小诗轻吹热茶,他也跟着吹一口气,唐小诗饮一口茶,他也跟着饮一口,还装作一副回味悠长的模样。 “夫人……” “不要脸,谁是你夫人,滚一边去!”唐小诗暴躁道,姐做事很有原则,不可能因为你长了一副苏明的脸就把你收了。 “娘子……” “楚明你再这么不要脸,信不信我把你从这里扔出去!” “我信。”楚明终于消停了,继续道,“说实在,我一直很疑惑,你是如何做到空手套白狼的?” “什么空手套白狼?”唐小诗装作不懂的样子。 “光是卖座位就赚了数千白银,一座酒楼一年也未必能挣这么多白银,这不是空手套白狼是什么?雇佣一群农妇就能制出的梅花香露,起拍价五百两,一日还限制只卖十瓶,这不是空手套白狼是什么?一车车沙子进炉,一箱箱琉璃出来,可笑世人还觉得一座琉璃价值连城,这难道也不算空手套白狼?”楚明道。 末了,楚明又补充道:“不过我就喜欢你这样空手套白狼的女子,最好把我也套上。”邪恶笑笑。 唐小诗自动过滤楚明最后一句话,说道:“谁说我是空手套白狼?舞台搭建不要钱吗?飘雪、喷火、起雾机关不要钱吗?节目排练不要钱吗?给他们端茶倒水的美貌侍女也很贵呢!况且了,我哪有套,明明是他们往坑里跳好吗!他们能算白狼吗?你看那些大肚便便的富商,你见过那么胖的白狼吗?那顶多就算个头白猪。至于香水琉璃,楚明我警告你,你知道的太多了!智慧无价,我卖的是智慧!” 面对唐小诗一连串的轰炸,楚明愣住了,这女人也太能说了。 楚明道:“看来他们今日难免被你大宰了。” “我哪有大宰,我明明只是揩了一小层油。”唐小诗掂掂手指道。 今日至少能赚万两白银,这也只是一小层油吗?楚明鄙夷之,暗想他这几年通过花舞所做的生意,挣到的钱也不过数万两。 楚明又道:“你要那么多银子干嘛?” 唐小诗白眼之,嘲讽道:“银子还有嫌多的吗?你若嫌多,不如把你的家底全都给我。” 唐小诗又道:“况且,我要是不挣钱,书院里的孩子吃什么?那都是一头头嗷嗷待哺的小狼。我要是不挣钱,拿什么扩建我的三味书院?我可是要打造楚朝最强大的教育机构,没钱怎么行,没钱你以为高楼大厦会自己长起来啊?我要是不挣钱,我拿什么来重新组建我的鹞鹰特工队,你以为打造那些特殊设备不要钱呀!还有,我要是不挣钱,拿什么还你的钱?” 书院缺钱,暗香阁的装修、宣传,花的一直都是楚明的钱。 “其实你不用还钱。” 唐小诗双眼放光,最喜欢这种土豪了。 楚明狡猾一笑,深情款款道:“把你还给我就好了。” …… …… 客人全都到齐了,虽是白日,楼里依旧点亮灯笼,红彤彤的光通过铜镜反射汇聚在大堂中间的舞台上,舞台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花舞上场了,一身紫色贵气的衣袍,风度翩翩,加上他那妖孽般的面容,简直让在场的女子疯狂,一是垂涎如此玉树临风的公子,二是嫉妒他的脸居然比女子长得还精致。 花舞道:“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欢迎各位贵客光临本店,香水拍卖马上开始,请各位贵客静坐片刻,欣赏由本阁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舞蹈——冬蝶!” 什么?拍卖还有节目看?众人皆很意外,也很期待。 在场不少贵女贵妇,却也不少高官富商,这些男人目光灼灼。这暗香阁,连端茶倒水的侍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那舞台上的舞女恐怕更是不得了吧! 铿! 伴曲的琴师一枚轻指拨动琴弦,琴音回荡,悠扬绝耳,楼里宛若变成了白雪飘飘的银色世界,仿佛能闻到梅花的香气。。 铿,叮,叮,咚…… 琴师的琴技了得,每一个音符都清脆得如春水流动,毫无杂质,这声音简直弹到女子的心里去了。 这时,舞台中间喷出白色烟雾,整个舞台云烟袅袅,像仙境一般虚无缥缈,众人感觉自己飞上了云端。 一个悠长的琴音,一个穿着粉色轻纱裙的女子从舞台上方飘飘落下,唐夏儿的鼓风机恰好吹在她的身上,两片宽大的衣袖像是蝴蝶的翅膀,随风摆动。 众人痴醉在如此意境之中,只觉得那女子美得跟仙子一般。 落地的女子捻指仰头,纤美的身姿好似睡醒于冬日梅花上的彩蝶,随风轻轻扬起的纱衣,令其多了几分古韵。 透过纱衣,只见窈窕的身姿柔韧灵活地跳动,十指或捻,或勾,或扇动,或交替,变化多端,将蝴蝶飞舞的神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随着一段快节奏的琴音,舞台上飘落朵朵白雪,将漫天飞舞白雪的冬日模拟得淋漓尽致。 女子踩在柔软的红毯上,步伐伴着琴声时而快时而慢,纤细的蛮腰,丰满的胸脯,恰好刻画出蝴蝶的完美曲线,她的眼神中带着高傲——藐视一切的高傲。 众人很想看看舞女的模样,无奈她面戴轻纱,若隐若现,能看出是美人,却不能看全,让人挠心。 从蝴蝶苏醒到舞蹈结束,期间,节奏散漫时,是蝴蝶苏醒在冬日白雪里;节奏明快时,是冬蝶闻香梅,纵情于花瓣间;琴音渐渐消沉时,是蝴蝶在梅花上闻着梅香渐渐睡去,告别世间。 一曲莞尔,一舞勾人。 台下的高官富甲早被娆人的舞女勾去了魂儿,个个痴痴地盯着舞台上的女子,恨不能马上将美人搂入怀中。 那些粗俗的富贾自然看不懂舞蹈表达的是什么,他们只知道,台上的舞女是个绝美的尤物,那纤手,那小腰,那丰乳,那上翘的美臀,全都在舞蹈中表现出来了。 不少贵宾已经蠢蠢欲动,心里开始意.淫,心想着将这样一个尤物压在胯下会是什么感觉。 看着台下的那些权贵之人如狼似虎的目光,已经退到台下的舞女很得意,很满足。 唐小诗果然没有骗她,唐小诗说过要把她打造成陌上春潮今年的花魁。 青兰现在确信,唐小诗的确有这样的能力。 第33章 香水拍卖 第三十三章 “今日拍卖的第一件物品,梅花香露!其功效想必无需再下多赘叙,只需几滴,便可芬芳一日,香气悠长难散。起拍价,五百两,现在起拍!”花舞站在台上宣布道。 他面前的木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排香水,共十瓶。 第一瓶香水拍卖很成功,价格上涨到一千二百两之后就无人再竞价了,最后被候府的老夫人夺得,她家闺女明日就要入宫参加选秀了,若身上有奇香,被选上的几率就会多一些,所以她舍得花大价钱。 第二第三第四瓶也相当顺利,价格基本在一千两到一千三百两之间。 韩十娘在幕后的帐房里,笑得眼睛都眯成缝了,低成本,高收入,以后书院再也不愁没钱花啦! 只剩下六瓶香水了,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价格自然也就会越来越高,所以还在张望的达官贵人此时也按捺不住了。 可就在这时,拍卖会终于还是出现了不和谐的地方。 当花舞再次说道:“竞价开始!”一个宫妆的老宫女站了起来,仰着头,很高傲,似乎在藐视一群蝼蚁。 老宫女一股傲慢的腔调,说道:“我家主子是安庆宫的那位。”然后很得意地看着其余人。 众人一惊,但凡有点门路的人都会知道,安庆宫现在住的是德贵妃,年轻时得皇上宠爱于一身,如今上了些年纪,又是皇上钦点的知心人,日日陪皇上批奏折,若论真正实权,她比当朝皇后还要厉害一些。 她的儿子楚盛又是太子的第一人选。 想不到小小的香水拍卖,居然把她也惊动来了。 这样厉害的人物,谁敢得罪? 她想要的东西,谁敢抢? 这老宫女一站起来就先摆明身份,不就是为了以权压人?她的意思就等同于“我家主子你们惹不起,不想被德贵妃穿小鞋的话,就不要跟她抢”。 要是跟她抢,惹到了她,家中一干老小还要不要活了? 那老宫女又道:“起拍价是五百两,那我便出价五百零一两吧,在座诸位有比我家主子出更高的价吗?” 随之瞥了一眼四周。 众人沉默不语,大家都能心里有数,这老宫女就是以权压价,这样的事情在长安城并不少见,遇到这样的事又有什么办法呢?惹又惹不起,商家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不能说。 五百零一两一瓶,这种情况下已经很不错了,起码还有点钱拿,不至于亏本。 谁知,那老宫女又装作糊涂了地说道:“哎呀!你看我真是越老越不中用!出门的时候,主子明明吩咐让我带五百两白银过来的,结果我记成了五十两,如今身上只有这五十两,不如掌柜的先赊个账,回头我再让人把银子送过来。” 众人脸一黑,更是无语了。 赊账,贵妃赊的账还少吗?她什么时候还过账,她就算不还账,又有谁人敢去催帐呢?基本就是石子打水漂,石沉大海。 也就是说,这个不要脸的老宫女五十两白银就想拿走一瓶香水。 这已经足够让商家肉疼了,老宫女却还不罢休,得寸进尺道:“我家主子说了,一瓶香水恐怕不够用,托我多买几瓶,还请掌柜的给老奴准备五瓶,价格也都是五百零一两一瓶,当下先付五十两,余下的钱往后再还。” 众人已经凌乱了! 五十两买走五瓶香水,也就是十两一瓶,她以为这里是卖白菜的地方吗? 只剩下一瓶,那竞争应该会很激烈吧!许多想要香水的贵族都很不爽。 纵然如此,众人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谁让这是一个惹不起的祖宗呢? 老宫女很得意,胸有成竹,这一招她已经用过很多次了,不要脸技术已经练到炉火纯青,按她的经验来看,没有商家敢拒绝,她当然觉得这次也不例外。 花舞淡定地站在拍卖台上,很淡定,没有急着回话。 …… …… 幕后的隔房里,唐小诗和楚明都能看到这一幕。 楚明像是在看好戏一样,暗想,遇到问题了吧,看你怎么办!你要是求求我,我就帮你。 他很想在这个聪明的女人面前找到一点存在感。 “看来今日的拍卖你要吃大亏了。”楚明戏谑道。 唐小诗没有搭理他,一个人很淡定地喝茶,完全不担忧拍卖上的事。 楚明又道:“你不着急吗?你求我我就帮你一把。” 唐小诗懒得理他,道:“你看看,拍卖台上的花舞有着急吗?他很淡定,所以我更淡定。” 楚明一看,花舞果然还是如同往常一般胜券在握的模样。 唐小诗又讽刺道:“太监不急王爷急!” 楚明脸抽。 …… …… 拍卖场上,老宫女见花舞许久没回话,开始用硬手段,厉声道:“怎么?掌柜的不肯吗?” 花舞报之以微笑,不急不躁说道:“客官误会了,按规定,拍卖定价有时长规定,我在等时间到,时间到才能成交。” 老宫女怒道:“何需再等,反正也无人敢跟我家主子竞价,速速成交,老奴还赶着回宫交代呢!” 老宫女的话刚说完,一道低沉而老练的声音传出:“谁说无人敢出价?!猖狂!老夫出价一千五百两!” 霸气侧漏。 众人皆回头,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跟德贵妃抢东西。 只见最中间的包厢中,一个穿着素色书袍的老者坐在那里,旁边有个十余岁的小胖子在伺候。 看起来很朴素,很普通,顶多也就算个富足人家吧。 老宫女鄙夷之,但她也不敢太嚣张,毕竟很多时候是不能以貌取人的,问道:“不知老先生何人?” 老者答:“老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姓韩名客,字淳之。” 韩客!翰林大学士韩客! 众人皆惊,居然连他也惊动了。不是说韩客是个纯粹的读书人学问人吗?怎么到这种地方来了? 众人没错,韩客的确是个纯粹的读书人,却也是一个为了读书能拉下脸来的人。 唐小诗这个机灵鬼,《几何图例》居然只给他上半册,这可真是本好书呢,许多知识都是韩客未曾涉猎过的,当他看到如何求取圆球体积的时候,没了,看完了,想看下半册只能答应唐小诗一个要求。 所以他就被坑到这里来了。 当朝文武百官十有五六是他教过的学生,连皇帝都要叫他先生,名声好,正直,受人敬重。 这样的人用来解决以权压价这样的事情,再合适不过了。 有预见的唐小诗,早就做好了接招的准备,她唐小诗何时吃过亏? 第34章 逆天的阿旷 第三十四章 老宫女本是一脸傲色,听到竞价的人是韩客后,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黑,很精彩。 谁能想到半路杀出个韩淳之! 这个人的确不惧德贵妃,就算是十个德贵妃也不怕。 因为他是天下读书人的传奇,在以学为尊的楚朝,就算是皇上,也得把他当大爷一样供着。 一个朝代最重要的就是人才,如果连韩客都不能得到尊重,读书人还谈什么地位? 读书人乱起来是很恐怖的。 韩客捋捋胡须,正气凛然道:“如若老夫今日不在,你是不是就要强抢民产?光天化日之下也要以权压人?以权谋私?这个世道还有没有公正公平而言?回去告诉你家主子,楚朝就是因为有她这种位高权重,脑子中却是一窝浆糊的蠢人,工农商才会发展如此滞缓!” 韩客又对周遭的人说道:“今日拍卖,老夫就坐在这里,我倒要看看,还有谁敢耍幺蛾子!” 老宫女虽是下人,但她也觉得自己是体面的下人,何时被人这般训斥过,她不敢正面顶撞韩客,心里却是一百个不服,酸溜溜道:“韩客老先生说得极是,方才老先生说交易要公平,如今韩先生报价一千五百两……韩先生能拿出这笔钱吗?如若拿不出,算不算是出尔反尔呢?” 众人这时才想到,韩客先生两袖清风,韩府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艰苦朴素,就算有有余钱,也会换成大米给无家可归的孩子施粥。 这么一个读书人,上哪去弄一千五百两白银来买一瓶奢侈的香水? 在座的很多人想替韩老先生出了这笔钱,买个人情嘛,不过顾虑到得罪德贵妃,他们又不敢吱声了。 这时,一个稚嫩的童声道:“我家先生两袖清风,拿不出这笔钱。”说话的是胖嘟嘟的阿旷。 他认真说话的样子很可爱。 老宫女的脸上立马洋溢得意之色,一个老穷鬼而已。 但阿旷立马又很认真地说:“先生虽然拿不出这笔钱,但我能付得起。” 哄堂大笑。 阿旷的表情很认真,可他说得越认真,大家笑得越开心,你一个小屁孩能拿出一千五百两白银?如果你能拿出这笔钱为何还要给人当书童? 这个小胖子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老宫女故意逗阿旷问道:“你能拿出这么大一笔钱,你是谁呀?!” 听似疑问,实则有讽刺的意味。 阿旷继续用稚雅的声音认真回答道:“在我家,我有十八个姐姐。” 这是答非所问,大家又哄堂大笑,这个小胖子真有趣。 十八个姐姐?莫非姐姐多就能帮你付这笔钱? 老宫女继续挑逗道:“你有十八个姐姐与你是谁有何关系吗?” “有。关系很大。”阿旷点点头,郑重道,“我是想告诉你,我爹只有我一个儿子。” 阿旷仰起头,对老宫女神秘一笑,这一笑根本不像一个普通十岁孩子的笑。 众人也没有继续发笑,听这小胖子的意思,他的来历似乎另有玄机。 没等老宫女继续问,阿旷说道:“我姓许名旷,其实,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我只是一个小孩。” 阿旷故意顿了顿。 “不过,我爹叫许万才,不是财富的财,是才子的才……你们可能对这个名字不太熟悉,不过你们应该听过他的外号——一号国库。我爹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是江南首富而已。” 此时众人已经麻木了,刚才居然还敢笑人家,其实他们才是可笑呢。 江南首富呀,富可敌国的存在! 阿旷顿了顿。 又继续说:“我刚刚说了,我有十八个姐姐,我爹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他的钱,以后总归是要归我的,我想,花个一千五百两应该不算太奢侈。” 众人麻木无语……不算太奢侈?以你家的财富,就算包下整个暗香阁都不算奢侈,好吗?! 阿旷没有罢休,对那位老宫女说道:“看来你今日是买不到香水了,因为我娘也很喜欢这款香水,而且你不仅要向你的主子交代什么没有抢到香水,你还有交代为什么安庆宫下个月的布匹、香料、首饰等等变少了……因为这些都由我爹爹进奉。” 老宫女的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从此刻起她知道,她在宫中的好日子到头了。 江南首富许万才之所以能够屹立不倒,是因为他曾与皇帝有过约定,一心只为财,不涉军政,按时按量往国库缴纳税收。 老宫女一次性得罪了两个人,就算她的主子是得宠的德贵妃,又有什么用呢?一个是书圣,一个是财神,一个是读书人的传奇,一个是商贾的神话,在这件事上,本就是德贵妃这边不得理,就算告到皇上那去,皇上为了大局,不但不会帮德贵妃,反而有可能惩罚一番。 失策失策,怎么也没想到,书圣韩客会在这里,更想不到,江南首富居然舍得把最小的儿子放到韩客身边学习。 众人看到此幕,心中大为痛快,尤其是一些商贾,终于有人站出来指责这种以权压人,以权压价的无耻行为了。 更重要的是,香水又可以继续正常拍卖了。 老宫女惺惺的走了,也许从今天起她就要沦为每日扫如厕,被人欺凌的下等宫女了。 后续的拍卖,有韩客镇场,一直很顺利,单单是香水就拍卖到一万三千多两白银。 接下来的琉璃制品,唐小诗不敢拿太大块的成品出来吓他们,毕竟他们都没见过世面,万一吓晕了怎么办。 这次拍卖的都是一些琉璃小饰品,例如琉璃珠穿成的项链、手链,各种形状的小吊坠,跟金银配合打造的头钗等等。 唐夏儿设计的打光机关把光束投到饰品上,让它们看起来更加夺目。 女人天生爱美,这些贵女们可以没有吃的,却不能没有美的。 这些小饰品简直让她们疯狂! 漂亮到不行,起拍价格却很低,才五十两,所以她们多多少少都抢到一些喜爱的饰品。 拍卖会举办到最后,所有的商品都卖完了,众人却还没走,因为今天真的是大开眼界。 那么精美的首饰,那么华丽的衣裳,款式跟外面的完全不一样,还有那种柔和的布料也极好。 这时花舞上场,道:“今日的拍卖接近尾声,感谢各位贵客到场捧场,请各位男客官离场,接下来是女子专场。” 什么? 还有女子专场! 第35章 女子专场 第三十五章 男客官们虽不情愿,却不能耍流氓,毕竟这里有很多有身份的贵女,他们只好遗憾地离开。 留下来的贵女们,已经吩咐下人回府取钱了,她们不知道还有个女子专场,原本带的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光束打到花舞身上,衣袍上镶嵌的琉璃片闪耀光芒,华丽而妩媚,他说道:“姐妹们,你们一定想问,我是不是也该离场?” 花舞顿了顿,手拈兰花指,妩媚撩人地笑笑。 台下的贵女们瞬间要疯了,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是个……龙阳之好! “莫要关注皮囊,我的心与你们是一样无二的。” 那一颦一笑居然比女人还要勾人,那兰花指居然比女人还要妩媚。 浪费!贵女们都在抱怨老天。 “女人们的专场,无需多言,各位姐妹只需睁大眼睛看即可,暗香阁出品,必是精品,每一件都是为你们精心打造!”花舞说道。 听了花舞的介绍,各位贵女更加期待了。 “乐曲起!” 先是低沉的大鼓,颇有气势,伴随大鼓的节奏,舞台上喷出火焰,贵女们哪里见过这仗势呀,一个个眼神都舍不得离开舞台。 然后就是琵琶古琴长萧等等乐器配合演奏,节奏明快,出奇地让人感到舒服。 幕布忽然一落,贵女们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她们太惊讶了! 只见舞台上整整齐齐站着一排几乎□□的女子,个个都是绝色,个个都是胸大屁股翘,腿长腰枝细,她们双手叉腰,挺着傲人双峰,双腿丁字步。 性感。 当然,在贵女们看来,这就是一群妖精,专门勾男人的妖精。 可这并不妨碍她们欣赏表演。 乐曲节奏继续加快,台上的女子开始一个个地往前走,脚踩猫步,台前的人工鼓风机一直在拉动,她们散落的头发轻轻飞扬,更衬得她们的气质,走到最前面,还停顿一下,性感地转个圈,让台下的贵女们看清楚她们身上穿的小物件。 这就是唐小诗在楚朝的第一批模特。 台下的贵女们终于也注意到台上的女子胸前戴的胸罩,那小小的两块布,居然能稳稳地托着双峰,而且看起来绑得也不紧。 暗香阁的手艺又是极好的,那小小的两块布上,居然舍得绣那么多精致的兰花,颜色染得也好,粉色的看起来素雅,深色的看起来热情。甚至,还有的镶上了琉璃小珠,闪闪发光。 这哪里还是衣物呀,这简直就是艺术品! 贵女们相信,这看似简简单单的两块小布,必然倾注了绣娘们的极多心血。 这可真是好东西呀! 只有女人们才会知道,每日为了稳住胸前的两块肉,她们吃了多少苦,用白布裹得紧紧的,刚开始裹胸的女子都会觉得吸不上气,夏日炎热的时候,汗水能把整条白布湿个透,脱下衣裳就是一股恶臭的汗味。 长时间裹着,还容易起痱子,若是身子弱一点的,长了斑那就更难受了。 如果是嫁了人,这块裹胸的白布就更烦人了,与夫君恩爱之时,正是*,结果衣裳一脱,紧梆梆的白布条,还有汗味……那场景真是尴尬。 可她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明知委屈却依然要裹着,因为世俗的眼光,因为传统的偏见,众人都以为,只有青楼的女子胸前之物才会一颤一颤地,如果她们不裹胸,一定会被辱骂为不正经,不要脸。 为了名声,所以她们只能委屈自己。 如今,有了暗香阁推出的这两块小布,可真是给她们带来了福音,裹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白布,终于可以丢弃了! 既拖得稳稳的,又清爽清凉,还美观大方。 试想,当夫君褪下她们的衣裳时,发现她们里面穿的竟是如此俏皮精致的小物件,玉峰半掩半露,清清爽爽的,是不是会有把玩的*?是不是增添不少的情趣? 想到这里,那些已经成婚的贵妇们羞红了脸。 此物,她们今日志在必得。要知道,她们的夫君已经好几晚没有进她们的门了,她们作为大妻,跟那些小妾相比,唯一胜出的就是掌管的钱多。 此物实用而美观,是不可多得的贴心衣物,整个长安仅此一家,所以那些未成婚的闺中少女,她们势必也会出手抢购。 哪怕是为了解放她们的胸,她们也会竞价到底。 所以,拍卖还未开始,台下就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贵妇和贵女们都在劝对方不要跟自己抢此物。 既然都吵了起来,就不怕销路了。 花舞大致数了一下台下有多少人,然后决定今日卖出多少组,为了后续的生意,他严格执行唐小诗的“饥饿销售”策略。 乐曲渐渐停息,台上的模特也退下了,花舞再次走上拍卖台,道:“静一静,静一静。” 台下瞬间安静。 “各位姐妹这么喜欢暗香阁的产品,是我暗香阁的荣幸,得到众位姐妹的认可,花舞觉得任重道远。此物名为胸罩,是精致之物,需经九九八十一道工序细致裁剪而成,一位绣女一日只能绣成一组,其精致程度,与皇宫之中的绣品相比,也决不会败之!说了这么多,花舞就是想告诉各位姐妹,由于人手不够,暗香阁今日只准备五十组胸罩,只有五十组,尺寸分别有大中小三号,手快有,手慢无,起拍价五十两,现在起拍!”花舞语速极快却又精准。 话音刚落,一名贵妇直接出价:“一百两!” 贵女不甘示弱:“一百二十两!” 贵妇说:“毛还未长全的小丫头,要此物何用?” 贵女说:“反正你们都裹了十几年了,也不差这几日,不如等下一批。” 贵妇说:“你年纪轻,机会还多,这次就不要跟姐姐抢了。” 贵女说:“您上了年纪,人老珠黄,用了也白搭,就不要跟妹妹抢了。” 贵妇贵女开始互掐,互不相让,竞价直线上升,第一枚胸罩以五百六十两卖出。 幕后的韩十娘已经笑疯了!从来没想过银子来得这么容易,看来她昨日打造的几个铁柜子还不够用。 接下来的竞价依旧很激烈,不过价格基本稳定在三百两上下。 竞拍结束,抢到胸罩的贵妇贵女欢天喜地回府,她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戴上这款胸罩了。 没抢到的贵妇贵女也没闲着,她们排着队在花舞那里登记预订,只要缝制完成,会有人第一时间送到她们的府上。 预约金十两。 这是唐小诗制定的服务政策,百分的服务,才能留得住顾客的心。 第36章 小舅 第三十六章 书院后院的作坊里,十几台纺织机正在嗡嗡作响,那些村妇看起来虽然手宽腰粗的,动作却十分迅速灵敏,才一刻钟就能织得一丈长的棉布。 这些织布机都是唐小诗改良过的,使用起来要比寻常的织布机要方便一些。 因为腊梅的花期过了,香水的制作告一段落,新的香水要等到来年春分百花齐放时才能制作,所以她们就被安排到织坊这里工作了。 她们都在等待,唐先生说过,今天会给她们发月钱,到底会发多少呢?唐先生没有说。 不过她们都相信唐先生的为人,肯免去她们钿租的人,难道还会差她们这点月钱? 她们叽叽喳喳地在讨论,都觉得月钱至少有两百文钱,因为市面上长工的月钱就是两百文钱,以唐先生的为人,应该不会比市面上少。 若是少一些她们也能接受,毕竟工坊这边是包午餐的,虽不是什么大鱼大肉,但绝对要比别的府邸的下人饭食好很多,重点还是管够的。 二则是,在工坊干活,一起规定只干四个时辰,而且都不是什么体力活。 说实在的,她们都很喜欢这份工作,也喜欢工坊这里轻松的工作环境,闲时还能耍耍嘴皮子。 不像其他地方,无论长工短工,主子恨不得把你当驴来用,一日到晚,时时不忘使唤你,让你累得团团转,筋疲力尽。 当了人家的长工还想回家看看,那简直就是奢望。 而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每日工作结束后还能回家照顾年纪尚小的儿女。 …… …… 唐小诗和韩十娘回来了,不过她们穿的却是平民农妇的粗麻衣,这是从暗香阁出来是为了掩人耳目换上的。 她们还带回来了一小箱银子,其余的白银要等到入夜才会运过来。 她答应过今日要给工坊的工人发月钱,自然不会食言。 如今指着她发月钱的人可真不少呢,织坊的十几个农妇,烧窑那边的烧火师傅们,暗香阁的模特、侍女,唐春儿招回来的一群绣娘,还有以老张为首的五六个马夫。 因为书院之前资金紧张,月钱已经迟了半月有余,若是再迟,唐小诗都不好意思了。 唐小诗和韩十娘走进织坊,农妇们一边问好,一边还在不停串动手里的梭子。 韩十娘笑吟吟道:“诸位辛苦了,都先停下手里的活,过来领月钱吧!” 听到此话,农妇们都乐呵呵地围了过来,一个嘴快的农妇问道:“先生,我们的香水卖得如何?能挣到钱吗?” 一名叫翠花的农妇白了一眼那个嘴快的农妇,她是这群农妇的领头,说道:“二丫她娘,不该问的不要问。” 心中想,主家的事情也是她们能过问的吗?这二丫她娘也真是的,这点规矩也不懂。 唐小诗自然不会在意,道:“香水作坊是我的,也是你们的,这里面有你们的一份努力,在我这里可没有那么多规矩,可以告诉大家,我们的香水卖得很好,大卖,看来以后大家有得忙咯!来,翠花,这是月钱!” 说罢,唐小诗从箱子里取出五两银子给翠花。 翠花看到银闪闪白花花的五锭银子,眼中一下子就放光了,银子呀!整整五两银子! 这五两银子分十四个农妇,决然不止每人二百文钱,唐先生果然是个难得的好雇主呀! 翠花道:“谢谢唐先生,我这就去把银子碎了,然后分发众位姐妹。” 其他农妇也很开心。 一旁的韩十娘却捧腹大笑,说道:“翠花,你搞错了,这银子不是大家的月钱,是你一个人的月钱。” “什么……这是……是我一个人的?”翠花惊讶得话都说不顺溜了。 其他农妇也是惊讶得说不出话,翠花能拿五两,岂不是她们也能拿五两银子?! 这要是以往,拼死拼活干一整年也未必能挣这么多钱。 看到她们惊讶的样子,韩十娘道:“怎么,嫌太多了?嫌多可以还回来。”她伸出手。 “不多,不多。”翠花一边笑嘻嘻道,一边赶紧把银子塞到胸沟里,生怕韩十娘要回去。 接着其他农妇也乐呵呵地领过月钱,她们各施所长,把银子藏得稳稳的,毕竟第一次拿这么多钱。 …… …… 发完月钱,唐小诗回到书院前院,咦,书院里怎么多了两个人? 原来唐小诗和韩十娘回来的时候忘了给大门上锁,这两人直接就进来了。 只见其中一个是个中年男子,一副风尘仆仆的狼狈模样,看面容像个读书人,有些消瘦,身穿的却是补了又补的麻衣,也许是走路太远的原因,脚上的鞋都露出脚趾头了。 另一个应该是中年男人的儿子,十四五岁的样子,看起来很精干,身体比例也很好,唐小诗第一反应是,这是个难得的练武之才。 他身上的衣服也很破旧。 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走了很远的路而来,他们为何来我书院?来求学的? 唐小诗疑惑。 那个中年男人看到唐小诗一身农妇的衣服,又听到了织坊里梭梭的织布机声音,以为唐小诗已经沦为跟农妇一样,只能以织布过活了。 他以为唐小诗吃了很多苦头。 中年男子鼻子一酸,扑通一声跪到地上,仰头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道:“姐姐呀,大刚无能,不能帮你把小诗照顾好,让小诗一个人在长安吃苦了,弟弟对不起你呀!” 哭得很悲切。 接着他又愤恨地,咬牙切齿地骂道:“姐姐你当初真是看错人了,唐怀仁这个畜牲!真是没有一丝人性了!当年辜负了你,现在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管不顾,让小诗沦落到这种地步,早知道,当年就不该让他把小诗从张家抱走!” 唐小诗没有这尊身体的记忆,不过,听中年男人自言自语说了这么多,她也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是她的小舅,或者说是这尊身体原主的小舅,想必是风尘仆仆过来探望她的。 唐小诗正想上前把小舅扶起来,楚明却在这个时候从暗香阁回到书院。 楚明看到唐小诗穿着农妇的衣服,本想开个玩笑,道:“夫人,你怎么穿成了这样?” 他的玩笑在中年男子眼里是在嘲笑。 中年男人回头,厉声问道:“你就是靖王爷?” 楚明不明情况,愣愣地点点头。 只见中年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马抄起一只破鞋,用尽全力向楚明砸去,愤怒骂道:“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竟敢把小诗赶出门,还有脸来这里?!” 第37章 九十一两白银 第三十七章 回到里屋,唐小诗的小舅张刚关上门,才舍得把怀前的包袱取下来,解开好几层麻布,取出一个厚实的小布袋,交给唐小诗。 “小诗,这九十一两银子是老爷子托我给你的……原本是一百两的,旅途遥远,途中你表弟生了场病,花去了九两。” 张刚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银子?小舅千里迢迢从扬州老家赶过来,就是给她送银子的? 目前她最不缺的就是银子。 “这些银子都是给我的?”唐小诗疑惑问道。 张刚点点头,他以为唐小诗在推辞,说道:“小诗,你受苦了,这些钱你就收下吧。半年前,县里做珠宝生意的老朱从长安城回来,说你被赶出了靖王府,一个人在农庄过活,十分孤苦……老爷子听了这话,焦急得不得了,心想你一个女子,如何能受得了这般苦,所以凑了一百两银子,让我赶紧送过来给你周转,老爷子说,他心疼你一出世就没了娘亲,但他老了,不中用了,只能这么帮你了……” 张刚接着又惭愧地说道:“长安扬州旅途遥远,舅舅也真是没用,三个月的路程竟然辗转走了将近半年,耽误了这么久,让你在这里受苦了。所以,小诗,这些银子你就拿去吧,都是自家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刚重新把银子推到唐小诗面前。 唐小诗心里觉得暖烘烘的,不管今日她在暗香阁挣了多少钱,她觉得,都比不上眼前的这九十一两沉甸甸。 看到舅舅脚上已经磨穿好几个孔的鞋,唐小诗问道:“长安扬州相距甚远,舅舅您就这么走过来了?为何不走水路?” 张刚长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没有回答。 唐小诗心中却猜明了几分,如今舅舅和表弟都穿着最便宜的麻衣,经济状况似乎并不好。水路虽快,却要收一笔不少的费用,两个人算下来就要将将五十两银子。 舅舅他恐怕是舍不得花钱,所以一步一步走过来了。 可唐小诗之前打听到的消息里,母亲的娘家是在开酒楼的,已经传承了三代了,住扬州的一个小县城里,就算不是大富大贵,那至少也是衣食无忧的小康之家吧。 怎么会落魄到如今这样的地步?连船票都买不起了吗? 难道这几年发生了什么天灾*? 唐小诗又问道:“舅舅,家中的酒楼怎样了?” 张刚把脸别过去,支支吾吾道:“小诗,你就不要问了。”家里那些窘迫的事情,他怎么会告诉唐小诗呢! 舅舅越是这样,唐小诗越明白,其中定有隐情。 她虽是穿越过来,但毕竟占用了别人的身体,她有义务照顾好这尊身体的亲人们,况且,唐小诗很喜欢张刚这样有情有义的舅舅。 唐小诗假装赌气,把银子推了回去,道:“舅舅你若是不说,这银子我是不会收的。” 张刚依旧不说话。 唐小诗又道:“方才舅舅还说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如今家中出了事,却不告诉小诗,是不是不把小诗当家人?这样说来,小诗就真的是孑然一身了……” 张刚一愣,心想,一家人有难同当,小诗的确有权知道扬州老家发生了什么。 他说道:“这件事说出来,恐怕会让小诗你为难。实际上,扬州老家的酒楼,早几年前就已经入不敷出,难以维持下去,酒楼已经停业好几年了。” 酒楼没了,不还有田地吗?怎么算都不会落魄到这种地步呀,小诗又问道:“莫非家中的数百亩田地也没了?” 张刚又是点点头,脸上写满了苦闷,道:“有人勾结官府,说张家的田地是强买强卖的,有违国家条律,都给划走了。甚至还有佃户上告张家强收佃金,压榨佃户,官府判张家赔钱给佃户,这一下,上百个佃户把张家的存库吃了个精光。” 唐小诗惊愕,传承了三代的酒楼,按说运行已经很稳定了,怎会说倒闭就倒闭了呢?数百亩的田地,都是张家买回来的,怎么就能被划走了?甚至连佃户也来反咬一口。 这摆明了就是有人在故意搞垮张家嘛!而且这个人应该是个有身份的人物,不然怎么能勾连上官家呢。 是谁呢?唐怀仁?不是,他虽薄情寡义,但的确没有必要去算计一个小小的张家。 后妈赵氏?唐小诗觉得很有可能,因为赵氏的籍贯也是扬州,她在扬州必定有一股势力,女人是最小气的,她恨张氏,就有了搞垮张家的理由。 唐小诗问道:“是不是赵氏搞的鬼?” 张刚惊讶唐小诗怎么会知道,说道:“没错吧,就是赵氏那个贱人搞的鬼,她先是挖走了醉心楼的几个大厨,在醉心楼对面也开了家酒楼,后来又暗中往醉心楼的菜中下药,派人来醉心楼闹事,短短一年间,醉心楼三代积累的口碑就全被毁了。至于田地,张家无官无权,如何能跟官府对抗?几份伪造的证书,我连见都没见过,上面却有我的指印……想不到,醉心楼就这么毁在了我这一代……” 张刚低头叹气。 没了酒楼,又没了田地,家中男丁也不多,无怪张刚如今一派落魄的装束。 可是,这么艰苦的条件下,他们是如何凑到一百两银子的呢?唐小诗思考。 “舅舅,家中如此落魄,这一百两银子又是从何而来?”唐小诗问道。 “酒楼卖了。”张刚说道,“老爷子说,就只剩一身空壳了,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了,不如买了,还能换点钱,帮你一把,所以老爷子就把酒楼给卖了。” 张刚说得风轻云淡,唐小诗却明白酒楼对外公的意义有多么重大,这是祖先传下来的产业,却在自己手里败了,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她很感动有这么一个外公,在远方,即使不在她身边,却依然牵挂着有这么一个外孙女,担心她吃苦。 唐小诗看着小舅,对他坚定说道:“舅舅,你放心,醉心楼一定会再开张的,而且生意会比以前好一百倍!” 第38章 火候足时它自美 第三十八章 张刚看到唐小诗眼神坚毅,不似在开玩笑,但他心底却不相信唐小诗说的话。 要重振醉心楼,要重新响名美食界,谈何容易? 小诗虽然已经成年,可在张刚眼里,不过还是个大丫头。连家中老爷子都难以逆转的局面,一个现在自身难保的大丫头,如何能够挽救? 尽管张刚不相信,但他内心却很感动,姐姐在天有灵,小诗终究还是懂事了。还记得几年前,那个时候酒楼还未倒,张刚来过一趟长安,辗转费了不少事才得进宰相府见唐小诗一面,谁知唐小诗只是瞥了一眼,撇下一句“哪里来的穷酸亲戚,给点银子打发了吧”,甩袖而走。 说实话,当时张刚还是很气愤的,愤愤然回扬州城,跟老爷子说了这件事,谁知老爷子不但没有生气,反倒哀叹道:“小诗这孩子一出生就没了娘,没过百日就被抱走,后娘有意把她养成飞扬跋扈……我们如何对得起死去的阿杏……” 如今,唐小诗吃了一年苦头,却没了往日的趾高气扬,待长辈款款有礼,张刚觉得很欣慰。 张刚不想伤到唐小诗,所以他笑笑,对唐小诗说道:“好,舅舅相信小诗一定能重振醉心楼。” 他此时自然不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才十八岁的大丫头,居然在三年内,真的把醉心楼推上了楚朝美食界的顶端。 而后,张刚把一直站在身后儿子拉上前,说道:“阿林,还不快向表姐问好。” 那个精干的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上前一步,唐小诗见他虽穿着破旧的麻衣,但举止从容有礼,可见张家虽已经沦落,却仍不忘培养后辈,更重要的是,这小子步履稳实有力,只要加以训练,绝对是个武才。 少年彬彬有礼道:“表弟雨林,给阿姊问好。” 张刚道:“阿林今年十四了,到了参加科考的年纪,老爷子寻思着长安城书院多些,机遇也多一些,让我这次把阿林也带过来,给他寻个好的书院继续进学,我也留在长安,寻份长工,给阿林挣些束脩。” 在小诗看来,这事再简单不过了,找书院?留在三味书院好了。 论写文章,还有比韩客更权威的先生吗?论算学,不是小诗吹,就她现在的这群学生,用不了两年,就能横虐外面的学生。 至于小舅要找份长工的事情,在酒楼重建之前,就到暗香阁帮忙好了。 不急,慢慢来,对于唐小诗现在是个大土豪的事情,需要给舅舅一点适应的时间。 当下最重要的是,赶紧给小舅和表弟做些好吃的,看他们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估计一路上没吃几餐饱的。 唐小诗说道:“舅舅在房间里休息片刻,小诗去准备晚饭。” …… …… 小舅一路劳顿,需要做些有营养的吃食,肚里少油水时肠胃极嫩,不宜进食刺激性的食物。 考虑到这些,小诗先用瓦罐用细火熬了一锅稠稠的小米粥,什么佐料都没有放,淡淡的粥香很能勾起人的食欲,一路劳顿的人喝上一小碗小米粥,最能开胃。 时近年关,古代讲究年年有鱼,菜市场自然少不了肥美的河鱼,千炖豆腐万炖鱼,寒日里来一锅清炖豆腐鱼汤也是极好的,温和爽滑,喝一大碗鱼汤,出一身细汗,回味绵长。 所以唐小诗做的第二样就是清炖豆腐鱼汤。 这鱼汤开始要先用武火,加入姜蒜酒爆锅以去鱼腥味,加入高汤和鱼,继续武火把鱼炖熟,接着放入新鲜的豆腐,转为文火,熬到鱼汤呈奶白色,顺滑有质感方可。 鱼汤虽好,却是清淡,喝了小米粥后,肚中缺的油水需要补一补,所以唐小诗还要再做一道现代人耳熟能详的菜——红烧肉。 取一块肥瘦相间的上好五花肉,古代的猪没有饲料吃,只能吃猪草长大,所以肉质非常好且没有什么腥味。 苏东坡老先生说过:“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 红烧肉做法不难,五花肉沸水煮熟切成块,砂锅之中,加入姜、枣、八角、桂皮还有少许黄糖,煸炒至微黄,加入热水,细火焖煮。 这是一个神奇的过程,在不断地焖煮之中,五花肉慢慢散发出肥而不腻的甜香味。 其实很多事情也都一样,需要时间,慢慢焖,慢慢熬,就像苏东坡老先生说的一样,火候足时它自美。 做饭也是一门哲学。 唐小诗从来就不觉得君子应该远庖厨,民以食为天。君子远庖厨,君子去喝西北风吗? 本来还有再加一道素菜的,可惜古代没有冬季大棚菜,市场上想要买二两蔬菜是极难的。 …… …… 折腾了半个时辰,唐小诗终于把晚饭做好。 而在此期间,小舅张刚也从韩十娘口中得知,唐小诗是个聪慧的女子,虽然一年前被赶出靖王府,却没有吃什么苦头,如今是书院里的女先生,教孩子识字算数。 韩十娘自然还未提到暗香阁的事情,不是不相信张刚的为人,而是时间未到,总归要给他们一点适应的时间嘛。 让他们自己用眼睛慢慢发现岂不更好? 张刚倍感欣慰,且不说能不能挣到钱,先生这种身份,毕竟是值得尊敬的。 小诗这孩子真的是长大了。 …… …… “来吃饭啦!” 张刚一走入大厅,就被浓浓的红烧肉肉香给吸引了,这肉味香而不腻,还有一股甜味。 肉不应该是做成咸味的吗?五花肉加糖岂不是腻上加腻? 带着疑问,张刚坐下。 对于一个曾开酒楼的美食家而言,他的舌头是挑剔,同时他对美食是没有抗拒力的。就像韩客对书籍是没有抗拒力。 家中虽已经落魄,可张刚品尝美食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先是端起桌上的茶水轻漱口,将鼻尖凑上前,用手轻扇闻菜香味。 闻香,品味,二者不可缺。 单凭红烧肉浓郁的甜香味,张刚就知道,这绝对是一道上乘的美食,而且是一道世人未见识过,却会在尝第一口时就会被俘虏的美食。 第二是鱼汤的香味,鱼加豆腐?竟然会有这么鲜美的香气!最常见的素材,张刚心想自己怎么没想到呢。 长时间的炖煮,把鱼腥味和豆腥味都除去了,满满都是蛋白的味道。 张刚忍不住举箸,尝了一口红烧肉,甜软可口,油而不腻,甘味绵长,是一道很接地气的百姓美食。 再次漱口,张刚用小勺尝了一口鱼汤,浓汤入口,他似乎能感觉到鱼汤稠到包在舌尖上,鱼的醇美,豆腐的豆香,都溶在了这一小口汤中。这是一道极具营养的美食。 张刚想不到唐小诗居然还有这等本事,无怪她敢说出要重兴醉心楼,且不说她还会不会经营,就这厨艺,绝对能在客人尝了第一口就俘获客人的芳心呀! 张刚紧紧地盯着唐小诗,像是在看一块稀世之宝,这种目光,唐小诗是第二次见到,上一次是韩客先生这么看她。 张刚说道:“小诗,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答应小舅,这关乎到张家的兴衰成败!” 张刚说得很正经。 唐小诗说道:“只要小诗能做到,一定会答应舅舅。” 而后张刚整整衣襟,一本正经,说道:“舅舅要拜你为师。” …… …… 第二日,唐小诗在书院上完课,在院子里晃悠。 总觉得今天少了些什么,有些不习惯,思索了好一会,唐小诗才恍然意识到,楚明那个跟屁虫呢? 好似昨日被舅舅砸了一直破鞋,额头砸了个大包,很是尴尬,很是无辜,之后就不见人了。 若是日常,他必定烦人地绕在唐小诗左右,像个跟屁虫。 这时,唐小诗看到福叔路过。 楚明赖在了书院,福叔很自然地跟着留了下来,又很自然地成了书院看门的大叔。 一个武功高强的看门大叔。 唐小诗拦住了福叔。 “那个赖皮呢?” 福叔知道唐小诗说的是楚明,只有唐小诗敢叫楚明赖皮。 福叔得意,看来王妃还是关注王爷的嘛,他挠挠后脑勺,假装思考,而后才回答道:“哦,对了!王爷他去扬州城了!” 第39章 扬州城 第三十九章 楚朝也算是个太平盛世,唐小诗穿越之前,南北大运河第一期方方竣工,所以从长安到扬州,走水路还是很便捷的。 楚明乔化成书生模样,他那样的好身板,穿上书生的素色青袍,没有书生的文弱,看起来风流倜傥。 楚明此番出来,只带了小六,二人乘船,一路南下。 …… …… 南北大运河刚凿成,虽已经通航,但南北之间的生意往来还未成熟,所以此时的扬州还只是楚朝一座普通的城,还未成为楚朝南部的经济中心。 此时的扬州,还不是“烟花三月下扬州”文人骚客赋诗写辞的人文圣地。 唐小诗母亲的娘家张家就住在扬州城的广陵县。 唐怀仁当年高中状元,仍是广陵县内的佳谈,众人只知他学识渊博,说他是文曲星下凡,却不知他的忘恩负义,抛弃糟糠之妻。 唐怀仁去了长安,他的族人却还留在广陵县,凭着唐怀仁的名气身份,以及赵氏的推波助澜,此时唐家已经是广陵县的第一富贵人家。 相反,原本也算县上一个大户的张家,这几年受唐家明的暗的排挤陷害,酒楼卖了,府邸当了,靠着仅剩的几亩旱地过活,过的日子与贫农无异。 在广陵县西南角的一处破旧土坯房门前,一个头发斑白的老人家和一个身着官服的县令正在争论着。 老人家瘦骨嶙峋,腰杆子却还硬朗,因为过于气愤,一把年纪了,老脸涨得通红。 此人正是唐小诗的外公张渊。 身着官服的县令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一副无奈之情,手里举着要退回的生辰八字,张渊却不肯接手。 张渊愤愤然道:“黄孟,若是他人对我张家落井下石也就算了,想不到连你也如此……你父母早亡,我张渊念你可怜,收养你还供读书,当年我孙女大娘出生,也是你主动提出两家缔结姻缘的,如今大娘年过双八,你竟然上门退婚?你是如何下得狠心,你的良心呢?莫非你也如唐怀仁那个畜牲一般?” 在古代,一个女子被退婚是何等凄惨,几乎会被外人认定为无德无才。 黄孟被骂,脸色惭愧,他知道此事他做得的确过分,他也是挣扎了许久才敢开这个口。 年幼时张叔视他如己出,这些他都还记得。 可今天这件事,他不得不这么做呀! 黄孟道:“张叔,这事是我忘恩负义……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能只考虑我自己,我也要为家中的妻儿着想呀!唐家如今是赵氏在广陵县的爪牙,一手遮天,因为我与你的关系,唐家有意压制我,我黄孟官居现职已经整整七个年头也未能上调,我毫无怨言,即便是让我现在脱下官服与张家一同吃苦我也不惧……可是……” 黄孟叹了一口气,又道:“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元儿不一样,他方才十七岁,他是个读书人,今年得幸过了乡试,成了举人,大好的前途等着他……我这当爹的,不忍心毁孩子的前程呀,唐怀仁如今位高权重,他的一句话就能断送元儿的前程,你说,我能怎么办?我能眼睁睁地看着元儿像我一样,止步在原地吗?当爹的不能这么干呀!张叔,你也要理解我的无奈呀……” 听完黄孟这番话,张渊无言以对,黄孟说得没错,张家现在就像是瘟疫一样,谁碰了谁都会倒霉。 赵氏这个毒妇人实在太狠毒,不仅毁了张家的酒楼,还把张家的亲朋一个一个抽离张家。 这个怪不得黄孟,张渊终于接过了被退回的大娘的生辰八字。 黄孟惭愧不已,低着头,不敢去看张渊的,道:“大娘是个好姑娘,张叔还是另外给她找个好婆家吧。” 说罢,黄孟转身离去。他怕自己再不走,良心会更受谴责。 看着黄孟的背影,张渊的老眼也有些模糊朦胧了,他对不起孙女呀! 再找个好婆家?被退了婚的女子如何还能再找到好婆家? 张渊步履沉重地走回屋内,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这都造的什么孽呀?酒楼没了,田地没了,远在长安的外孙女被赶出了王府,如今孙女又被退了婚。 好好的一个家怎么在他手里败了呢?张渊想起自己死去的女儿,潸然泪下,杏儿,你当年真的是看走眼了,是我这当爹的没把你拉回来,让你跳进了火坑。 也让全家人跳进了火坑。 还只有五六岁的幺娘呲溜溜地跑过来,看到爷爷在流泪,用肉乎乎的小手给爷爷擦眼泪,说道:“爷爷不要哭了,幺娘听话,幺娘以后再也不缠着要吃冰糖葫芦了。” 张渊擦擦泪水,抱起幺娘,哄道:“幺娘真乖。” 里屋躺着张渊的妻子,上了年纪,家道中落,得了中风,行动不便。张渊不敢把这件事跟她说,他怕老太婆受到刺激,一下子没能挨过去。 等到晌午的时候,唐小诗的舅妈冯氏带着大娘回来了。如今是冬日,没农活,所以冯氏就带着大娘去找了份短工,但整个广陵县都没人敢雇用她们,她们只得到邻县去替人染布。 十分辛劳。 冯氏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如今张家落魄成这样,她仍不离不弃,这样的儿媳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 张渊虽已经把泪水擦干,可冯氏是何等精明之人,一眼就看出了张渊的红眼眶,又一眼注意到了桌上反扣着的纸张,这张纸是她当年交到黄孟手里的,她怎会不认得? 有意支开大娘和幺娘,冯氏道:“大娘,你先带着幺娘到你三大爷家借半斗米回来。” 大娘带着幺娘走了,冯氏眼睛虽有点红,却没哭,冷静道:“爹,您也别憋在心里了,是不是大娘被黄家退婚了?” 张渊震惊,果然瞒不过精明的儿媳,问道:“你知道了?” 冯氏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暖暖手,冬日里去染布是一件很冻手的事情,她道:“我是猜到了。” 冯氏又有些哽咽道:“如今家中出了事,大娘嫁过去会耽误黄元的前程,我早就知道,这桩婚姻成不了。” 张渊痛心道:“是张家有愧于你,有愧于大娘,即便是嫁给普通人家,你也不用跟着吃这般苦头。” 冯氏连忙道:“爹,莫要这么说了,能嫁给大刚是我的福气,能有个知冷知热的夫君比什么都强。至于大娘的姻缘,强扭的瓜不甜,说句不好听的,当年……” 冯氏忽然停住嘴了,心里恼自己嘴巴说得太快。 张渊却没有怪罪冯氏,说道:“你想说就像当年杏儿看走眼,嫁错人,毁了自己的一辈子对吗?对吗?” 冯氏低头,道:“爹,你莫怪我嘴快。” “你说得对,杏儿当年就是看走眼了。”张渊道,“当下……我们如何开口跟大娘说这件事?大娘一直以来……似乎都很喜欢黄元那个小子。” 冯氏也是惆怅,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女儿的心事她又怎会不明白呢? 黄元这小子的确也是个有才华的读书人。 不过她说道:“爹,你别太操心了,我冯棠养出来的儿女,没有怂货。” 第40章 棒打鸳鸯 第四十章 大娘带着幺娘回来了,手里空无一物。 大娘的脸色很不好看,看来是遭了骂,三叔本是极好得的人,不可能连一斗米都不舍得给,不过他家的婆娘却很凶狠。 冯氏没问大娘怎么回事,简单收拾了一下,对张渊说道:“爹,我回一趟娘家,回来就开伙。” 张渊有些不好意思道:“总麻烦亲家那边不好。” 冯氏一边将一个米袋子折叠收进袖口中,一边道:“要他半袋子米又不是要他的命,有什么不好的,横竖我是他生的女儿,我是个不要脸的,骂我几句我也能忍。” 她知道她的亲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 冯氏又安慰道:“爹,你也不用不好意思,谁家不会有个落魄的时候,等雨林考取了功名,您就等着他孝顺你老人家吧!” …… …… 黄府。 一少年书生气得青筋暴露,与他的爹爹对视,似乎没有妥协的意思。 此人正是黄孟的儿子,黄元。 也是大娘张雨容原本的未婚夫。 “爹,你怎么能够这么做呢!”黄元挥袖愤愤然道,“爹你教育孩儿读书人要知恩图报,你今日所作所为,是知恩图报吗?你这般擅自主张解除婚约,可曾为雨容考虑过?这又将孩儿置于何地?是薄情寡义还是以怨报德?” 黄孟本就惭愧,这话从儿子口中说出,更是字字诛心。 黄元又放缓语气,说道:“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与雨容情投意合,早已互许终身,爹你今日所为岂不是棒打鸳鸯?元儿如今这般寒窗苦读,心里就一个念想,有朝一日能够风风光光娶雨容进门。如果孩儿因为自己成了举人就毁人婚约,这与当朝宰相当年的所作所为何异?” 在黄元眼里,大娘张雨容与其他女子不一样,温柔而独立,而非悲风伤秋惹人怜,他就喜欢这般独立的女子。 “逆子!”一道声喝,屋里走出一个略微富态的妇人,骂道,“你就不能理解爹娘的良苦用心吗?如今广陵县是唐家一手遮天,你若是娶了张家那个丫头,明年的会试,你还能有什么前途?” “没有了雨容,孩儿要前途何用?”黄元决然道。 妇人听了此话,脸上怒色更甚,道:“我看你是被那个泼丫头迷了心窍!” 黄元反驳道:“我若是被迷了心窍,爹爹当年执意要娶娘亲入门是不是也是迷了心窍?” 黄孟当年中了举人,后来又成了会元,大有前程,还是取了黄元的娘亲。 妇人无话可说,在她眼里,此时此刻,儿子的前程要紧,那里还会考虑什么风花雪月的爱情。 为了断了儿子的念头,她厉声说道:“你还是早些断了念想吧,此生你与张家那丫头有缘无份,要怪就怪他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娘亲已经为你寻了一门好亲事,临县的周县令的大女儿,品行端正,与你门当户对,择日便把婚事给办了吧!” 黄元紧握双拳,心中有气,无奈对面是娘亲,无处可泄,他一字一字道:“我黄元今生非雨容不娶!” 说罢,甩甩衣袖,愤然想要离家。 “拦住他!”妇人厉声下令道。 两个官差立马出手拦住了黄元。 黄元离家不得,回头对黄孟咆哮道:“爹!您倒是说句话呀!” 只见黄孟把脸别到一边,虽有惭愧之色,却又一言不发。 显然,他也是支持妻子的做法的,好不容易迈出了这一步,他不能回头。 孩子年轻行事鲁莽,可当爹的却不能不为他的前途考虑。 …… …… 冯家。 冯氏偷偷从后门溜进娘家,生怕被别人看到,她不想把娘家人也牵连进去。 她一路小跑溜进了老娘的房间。 冯氏的老娘一看到冯氏,不用问就知道女儿又来讨米了,坐在旁边的老爹这一次出奇地没有骂冯氏,这让她很意外。 只是,老爹老娘这次的脸色看起来格外得憔悴。 其实这对老夫妇也明白,自家的这个女儿打小就要强,若非情非得已,也不会三番五次地回娘家讨钱。 一个妇道人家,上有老下有小,又被唐家死死地欺压着,能有什么办法? 冯氏的老娘让下人抗来了一袋米,又回内房取了一小荷袋出来,交到冯氏手里,冯氏掂量了一番,约莫有十两银子,自己的吝啬老爹何时这么大方了? 老娘叹一口气,道:“阿棠,爹娘也知道你处境不好……不过,以后就不要再来了吧。” 冯氏吃惊,这话要是老爹说出口,她不会吃惊,可是,老娘打小就疼爱唯一的一个女儿,怎会……说出这样的话? “娘,怎么了?” “县里东边那个最挣钱的铺子,被唐家欺压着,进不了货,已经倒了……”老娘低声道。 冯氏低头,不知说什么好,手里拿着的钱沉甸甸,烫呼呼的,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唐家这帮畜生! 她自然也明白,冯家里大大小小几十号人,就指着几间铺子吃饭,如今最挣钱的一间铺子倒了,恐怕以后日子也会过得紧巴巴的。 是她牵累了娘家。 以她的要强,她很想放下手里的十两银子,可她不能,家里的公公婆婆,两个女儿,都指着她吃饭呢。 她低着头,说道:“娘,我知道了,阿棠以后不会再踏入冯家了,你们二老保重,不要太牵挂女儿……” 冯氏忍着满眶的泪水不让它们流出来,背起米袋,转身准备离开。 “阿棠,等等……今天唐家的人来话说,若是你肯与张家和离,他们会放过你的……”身后的老娘支支吾吾劝道。 “娘,你别说了!”冯氏打断道,“张家风光的时候,大刚也未曾想过纳妾,我生大娘的时候,听说他在房外头把大腿都抓破了,我夜里发烧,他半夜里背着我去找大夫……大刚从未对不起我,我冯棠又如何能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阿棠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回来孝敬爹娘,不过,若是有一天雨林这孩子光宗耀祖,他不会忘记外家的。” 冯氏离开娘家了,抹了一把眼泪,头也不回走了。 …… …… 在南北大运河上,一条大船上,唐小诗和唐冬儿站在船头上吹着风,二人一个书生摸样,一个书童模样。 上辈子是特工的唐小诗,化妆伪装的技能自然是要有的,所以,一路上竟也无人能看出她们的身份,众人只是觉得这家的公子身材怎这般矮小? 暗香阁的生意交给花舞打点了,书院的教学交给韩客先生了,这老头现在对上课太有热情了,他说,书院里的学生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学生。 至于作坊烧窑,有韩十娘和福叔守着,谁也别想闯进来,更何况楚明这家伙早就在书院周围安插了不少得力的手下。 所以这次下扬州,唐小诗是没有什么顾虑的,来这里一年了,也该出门走走了。 因为只有两个人,所以她们带的东西也不多。 听舅舅说,外婆行动不便,所以小诗就亲自打造了一副轮椅,以便能让老人家空闲时出来透透风。 外公最喜欢饮酒,老人家适量地饮点小酒对身体也有好处,所以小诗把自己的葡萄酿也带上了。 舅母本是大家闺秀,跟着张家吃苦了,唐小诗给她带着几套精美的服装,这是暗香阁最新的款式,相信舅母会喜欢的。 至于表妹大娘,听说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暗香阁的首饰项链很多,唐小诗精心挑了好几样打包带上。 听说还有个贪吃的幺娘,不怕,唐小诗准备现场给她做糕点。 当然最重要的,她们还带了银子。 “冬儿,你说楚明那个泼皮到哪了?”唐小诗问道。 “王爷比我们早出来五天,这回估摸已经到扬州了。” 唐小诗瘪瘪嘴,这个家伙,太会耍心机了。 第41章 外祖父的木杖 第四十一章 唐府。 “家主,长安来信。”一家仆来报。 唐怀义,唐怀仁之胞兄,在赵氏的扶持下,已经成为了唐氏家族之主。 唐怀义取过信封,翻到背面,只见红蜡封口,上面戳有一个特殊的印章。 他一惊,是赵氏的来信。 名义上,赵氏是唐怀义的弟妹,在外人面前,赵氏还得问候唐怀义一声兄长,可实际上,没有赵氏这个厉害角色的帮扶,就没有如今的唐家,更没有唐怀义的风光,所以实际上,赵氏更像是唐怀义的主子。 唐怀义必须对她言听计从。 他们之间一直通过书信这种方式交流着,这些年,唐怀义也帮赵氏干了不少缺德的事,用权垄断买卖敛财,利用唐怀仁的宰相职权在扬州城买官卖官,再顺带地欺压和孤立张家。 可以说,广陵县的唐府就是赵氏的一个小金库。 赵氏已经许久没有来信,如今突然来信,是有什么急事要交代? 唐怀义遣走下人,关上门窗后方打开书信,信中只有一张白纸,只有唐怀义一个人知道,要洒上灯油才能读到信中的内容。 灯油从纸张的中间晕开,两行黑字慢慢显露出来,当唐怀义看到信中内容之时,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双脚都有些发虚。 纸上写道:灭张家,一个不留。 这该是如何狠毒的妇人才能下此狠心?唐怀义虽帮赵氏干过不少坏事,可杀人放火这样的事,他还未做过。 况且,张家此时家中只剩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穷得连饭都吃不上,有唐家压着,一辈子恐怕都无法翻身了。这还不够吗? 为何要赶尽杀绝? 唐怀义远在广陵县,自然不会知道,自上次唐小诗大闹勤王府百日宴之后,唐娇娇在勤王府已沦为王爷的弃妇,她生下的世子也被德贵妃命人抱走了,唐怀仁因为一首《咏针》的讽刺,已被众多言官从中挖出各种毛病,弹劾了多次,此时也是自顾不暇。 赵氏自然恨透了唐小诗,但在长安,她暂时拿唐小诗没办法。 不过在广陵县,她可以一手遮天。 唐小诗毁了赵氏的女儿,赵氏就要唐小诗血债血偿。 所以赵氏把手伸向了张家。 唐怀义虽心底有些害怕,可他不敢武逆赵氏的意思,不然,将会有另外的人来取代他的位置,赵氏从不缺少愿意为她办事的人。 …… …… 正是午食的时候,张家传来哒哒的敲门声。 是何人?整得广陵县都像避瘟疫一样避着张家,谁会这个时候来敲门? “来啦。”冯氏打紧过去开门。 只见门外站着一位穿着朴素大方,相貌堂堂的公子,看体格又像练武之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抢先到达扬州的楚明。 站在楚明身后的小六,表情看起来虽有些冷冰冰的,但也不像什么坏人。 冯氏问道:“不知公子何人?” 楚明彬彬有礼,道:“在下是小诗的夫君楚明。” 楚明看冯氏年纪,心想这大约就是舅母,于是又施一礼,道:“楚明见过舅母。” 如果唐小诗在场,一定会狠抽楚明这个不要脸的泼皮,明明当时是他把唐小诗赶出了靖王府,现在还好意思在这里装什么好姑爷! 冯氏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平时精明的一个人竟然愣了一下。 舅母? 小诗?莫非是远在长安的唐小诗? 那他岂不是靖王爷? 楚明因为被张刚甩过一鞋板子,知道唐小诗外家人的劲暴脾气,所以他早就做好了躲闪的准备。 果不其然,嗖——一个鞋底子砸了出来,楚明往旁边一闪,躲了过去。 一个老爷子的声音传出来:“你把小诗赶出家门,还敢上门来?” 这劲爆的脾气,跟张刚果然是亲父子。 楚明往院子一看,一个身子骨还硬朗的老头子气冲冲地奔出来,手里的粗木仗已经举了起来。 这仗势是要狠揍楚明了。 楚明知道之前赶唐小诗出门是他的错,如今想要挽回,这一棍就不能躲。 站在一边的冯氏也来不及拦住老爷子。 “嘭!”闷闷的一声,木仗打在楚明的背上,张渊虽上了年纪,这一棍力道却不小,楚明吃痛,却忍住了没发出声。 张渊再次举起木仗,却看到楚明没有躲闪的意思,此时也恢复了几分理智,把举起的木仗又收了回去。 不过张渊气却未消,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两件事,一就是当年没拦住女儿,让她跟了唐怀仁,二是让唐怀仁把小诗从张家抱走了。 若是小诗能在张家长大,一定不是如今的模样。 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找个对的夫君呀! 外孙女跟她母亲一样重蹈覆辙,张渊一直心怀自责。 他道:“你一个高高在上的王爷,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做什么?” 楚明施礼,诚恳道:“楚明做错了事情,还请外祖父给楚明一个解释的机会。” 一旁的冯氏赶紧站出来当和事的,劝道:“外人以讹传讹,老朱从长安听回来的也未必是真的,若是真的,孙姑爷何必长途跋涉来挨你一丈?大刚他们离家也有六七个月了,就是爬也能爬到长安了,孙姑爷想必是听了大刚的说法,专门回来给我们解释的……爹,你看你这脾气急得,下那么重的手。” 张渊听了颇觉得有理,也觉得不好意思。 冯氏又道:“好了好了,有什么事都到院子里说罢,站在门口也不怕别人来看笑话。” 如此,一干人方才走进了院子里。 …… …… “像小诗这样一个外强中慧的女子,正是我楚明所寻求的,若是早知道她是这样的女子,我怎会舍得把她赶出王府?所幸,此时仍未晚,还请外祖父再给楚明一个机会。”楚明最后说道。 就在方才,楚明从头到尾给张渊解释了一番这一年多发生的事情,例如大婚当晚他为何把唐小诗赶出了靖王府。 又例如唐小诗去了北庄之后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北庄开书院,养孤儿,在筵席上作诗为楚明解围等等这些事,楚明也一道说了。 他说得很诚恳。 女人的心毕竟柔软一些,浪子回头金不换,冯氏和大娘听了楚明诚恳的忏悔,眼眶眶都有些发红。 楚明这趟千里迢迢过来解释,本身就令人感动。 行动不便的外祖母,躺在卧椅上,更是握着楚明的手,说道:“小诗嫁过去当晚不懂事,怪不了你……孩子,刚刚那一棍,把你打疼了吧?” 说罢白了一眼张渊,责怪张渊。 楚明也握着外祖母的手道:“不疼,若是能换回小诗的心,我再吃十棍也愿意。” 张渊却不像女人那般容易被说服,道:“看你诚恳认错,倒也不是不可以给你机会,不过,错误是你犯的,能不能赢回小诗的心,就看你的本事了。你若是再敢有一丁点别的想法,我的杖下不饶人!” 第42章 大火 第四十二章 “娘亲,可以吃饭了吗?”幺娘仰着头望着冯氏问道。 这时众人才想起午饭还没开动。冯氏看着院子饭桌上的仅有的一锅稀饭和一小盘咸菜,脸上露出了为难之色,如今张家能喝上一口稀饭已属不易。 但就用这两样东西招待从长安赶来的孙姑爷,是不是太寒碜了?况且还是个王爷。 但家中的确已经拿不出别的东西来了,冯氏口袋里仅剩的几枚铜板,连半两猪肉都买不起吧。 楚明使了个眼色,小六飞一样窜了出去,没到半刻钟,又像风一样窜了回来,手里多了一只鸡、一块肉、一条鱼,肩上还扛了半袋面粉。 楚明才和煦笑道:“外祖父外祖母,楚明一路赶时间,没来得及给二老捎带礼物,不如二老尝尝孙女婿的厨艺?” 躺在卧椅上的老太太此时已经开心地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乐呵呵的。消除了原先的误会后,老太太对这个孙女婿是越看越喜欢,老太太一把年纪了,看人是不会错的。 一个人如果是心甘情愿去做某事,那么他的动作举止、言语、面色眼神,都是一致的、和谐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地自然。 相反,如果一个人心不甘情不愿,那怕他伪装得多么好,也总会有破绽的地方。 楚明从入门到现在,一直都那么谦和诚恳,显然是带着诚心的。 老太太道:“君子远庖厨,煮饭是女人家的忙活,哪能轮得到你插手……阿棠,还不快去收拾,大娘你也跟着过去帮忙。” 楚明却又说道:“您的乖外孙女说了,君子也要吃饭,不能远庖厨,远庖厨就得喝西北风。再说了,以往孙女婿行军在外,边疆艰苦,若是不自己动手,哪里有饭吃?” 老太太听楚明说他是行伍出身,才注意到他矫健的体格,不用说,心中更是满意了。 拗不过楚明,冯氏只好把楚明带到厨房,小六利索地收拾了鱼和鸡,冯氏帮忙起火,楚明则撩起衣袖掌勺,没一会,一大份鱼汤、一份红烧鸡块还有几样小菜上桌,色味诱人。 论味道,楚明的厨艺自然比不上唐小诗,不过普普通通的几个菜却有不一样的滋味。 就这一餐饭,比带任何的礼物过来都强。撇开王爷的身份不说,就算是普通百姓,有哪家孙姑爷上门还会自己动手掌厨? 小不点幺娘许久没吃肉了,抓着鸡腿啃,小爪子都是油,一桌人吃得其乐融融,即便连一直板着脸的张渊,脸色也缓和了不少。 随后,冯氏收拾一间客房出来自然不在话下。 …… …… 张家的危险来得很突然。 三更夜里,众人睡得正熟的时候,一群黑衣人在张家的周围倒上了足量的火油,一把火投下,疯狂的火焰就像长了根一样向四周燃去,很快就将张家的房屋团团围住了。 这样的杀手人手法是最直截了当的,不用见血,不用收拾案发现场,熊熊的火焰会掩埋掉一切。 圈外火焰熊熊,圈内浓烟滚滚,焰光照红了半边天,这群黑衣人看不到张家房屋内到底是什么场景,但他们想,那里面一定很惨,里面的人也许在挣扎,也许抱成了一团,没有人能够躲过这般滚滚浓烟,只要吸入一口,就能被呛个半死,随之会有更多浓烟侵入。 就张家那么几个老弱妇孺,即便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 黑衣人一直围在周围,虽然不太可能,但他们还是必须确认没有人逃出火海。 等到“轰——”的一声,张家的房子颓倒,这群黑衣人才舍得离开。这样的情景,应该是无人能活了。 黑衣人一走,周围的人家才开始呼喊救火,一声接一声。 一群人提着木桶木盆出来,才发现离这里最近的河流也有半里路,只能全靠从深井里一桶一桶把水提上来,再泼到熊熊大火中去。 虽然那一丁点水根本不起作用,可他们还是一桶一桶地往里泼,纵使他们明白,里面的人已经活不成了,他们还是在救火。 其实这些都是最底层最胆小的小百姓们,他们早就发现起火了,可看到那一群凶神恶煞的黑衣人,谁又敢发声呢?引火上身是不明智的,他们都怕把一家老小搭进去。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这小小百姓越是想保护自己,就越胆小,越是胆小,却越受人欺凌。 明知道已经于事无补了,他们还跑出来救火,其实就是为了心中还留有的良知。 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楚明看着漫天的火光,满脸怒色,若不是他早一日到了广陵县,小诗的亲人是不是就要葬身火海了? 那可是一群与世无争的老弱妇孺。 楚明道:“吴三哥,这次多亏了你。” 那吴三哥就站在楚明的身后,是个好汉子,却少了一条腿,拄着拐杖,他道:“王爷还是叫我吴副官吧,就当是让我缅怀一下军中的那些日子。” 吴三哥又道:“唐家这次找了西山的土匪当杀手,我恰恰在那里安插了眼线,方才得到消息,若是他们找了其他人,恐怕我也是后知后觉。” 没有死人就是极大的幸事了。 幸亏楚明提前一天到了,幸亏楚明去张家之前先去拜访了昔日的属下吴三哥,幸亏吴三哥又恰恰在西山土匪窝里安插有眼线,所以楚明有机会提前把张家的老小转移走。 不然,他如何向小诗交代?那可都是她最亲的亲人。 看到楚明怒不可遏的样子,吴三哥又问道:“王爷,要不要我带一帮兄弟暗中把唐家给灭了?” 楚明摇摇头,冷静说道:“唐怀仁辜负了小诗的母亲,虽薄情寡义却不至于要灭张家,到底是谁人指示的,还需仔细调查。再者,小诗马上也要到扬州城了,或许她会比我们有更好的计谋。” 思忖可片刻,楚明又问道:“吴副官,张家人被转移走的,不会被发现吧?” 楚明暂时还不想打草惊蛇,他需要制造假象。 吴三哥神秘笑笑,道:“王爷请放心,属下都办妥了。” …… …… 翌日,广陵县最大的案件不是张家全家葬身火海,而是广陵县的一家富户,一夜之间竟不声不响少了五头大猪,这可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了。 众人皆奇。 只有吴三哥知道,那五头肥猪已经葬身火海了。 按说猪的骨骼与人是不一样的,可昨晚那样的熊熊大火,足足烧了一夜,这样的火势下,还能留下些什么?无非就是几块碎骨头。 只要不是仔细去研究,谁能发现灰烬里的那几块碎骨头是猪骨头呢? 广陵县县令黄孟一听到张家葬身火海,一下就晕厥过去了,卧病不起。他得的是心病,他如何也不会想到,当日他去替儿子退婚,竟然就是跟张叔的最后一面,他忏悔,他怨恨自己。 黄元得知大娘雨容葬身火海,伤心欲绝,恨不能与大娘共赴生死,竟然也跟着病倒了。 唐家家主唐怀义,刚刚给西山土匪送去了五百两银子,虽心疼,但他庆幸自己总算完成了赵氏安排的任务,此时,他正兴致勃勃地给赵氏回信邀功。 他几乎想到赵氏会很满意他的作为,那他是不是可以趁机向赵氏请示一下,给儿子在朝中要个官位呢?毕竟他的儿子也到了当官的年龄了。 他不知道的是,在不远的南北运河畔,唐小诗所乘坐的商船已经靠岸。 第43章 逛花楼 第四十三章 扬州城毕竟是一个南北的中转中心,此时虽尚未成为繁华的经济中心,但也初具规模,尤其是运河港口,南北的商人来来往往,难免会在在这里休息片刻。 就是这休憩的片刻养活了扬州城的一个特殊行业。 商人们不缺钱,缺的是一夜风流。 倚翠楼乃是建在城内运河旁边,是一栋三层的红木楼,每一层都挂着许多精致的红灯笼,以致倚翠楼白日里都泛着一层红光。透过轻薄的青纱帐,楼里一个个婀娜的身影若隐若现,笙箫声、琴声和嬉戏声不断传出。 身着男装的唐小诗带着唐冬儿站在红彤彤的倚翠楼前,看着装饰如此华丽的花楼,唐小诗道:“扬州的花楼果然是天下一绝,好气派,小东,走,跟本公子进去喝几杯花酒。” 说罢迈步往前走。 唐冬儿却踌躇不前,脸上露出难为之色,皱眉道:“先生……不,唐公子,这样不好吧?” 冬儿已经是半大的姑娘,唐小诗要带她来这种地方,她自然会不好意思。 唐小诗返回,凑到冬儿耳根细声道:“男人进得,我们为何进不得?况且我们只是进去喝几杯花酒,莫非你就不想知道你当初差点被卖进去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唐冬儿虽在犹豫,心里却抗拒不住好奇,所以半推半就地跟着唐小诗走了进去。 …… …… 得知唐小诗也跟着来扬州了,所以楚明前几日就安排小六在运河码头做接应,以免唐小诗直接去广陵县不小心露出破绽。 就在昨日,小六在码头顺利见到唐小诗,并跟唐小诗讲述了张家发生的火灾,得知亲人一切安然无恙唐小诗才松了一口气。 唐小诗主动提出要跟楚明碰个面,只是……楚明没想到会是这个地方。 倚翠楼前,一些穿着青纱红纱薄裙,袒胸露乳的女子正在挥动着手帕招揽着生意,胖的瘦的,老的嫩的,什么样的口味都有,唯一的通点便是艳妆浓抹,整条大街上弥漫着胭脂的味道,她们嘴里呢喃的大抵都是“公子爷怎么一个人呀”、“小青今晚可是很寂寞呢”之类*的话语。 楚明带着小六走近倚翠楼,他身材十分挺拔,配上他英俊的脸庞,这气质,一看就知道是贵人,所以他们很快就吸引住了所有的风尘女子。 卖肉归卖肉,谁不想既能赚到钱又能接待身材相貌极佳的公子爷呢?可是来这里的,大都是色眯眯被榨干了的老油条,像楚明这样英俊潇洒的公子一个月也难遇到一回。 那群风尘女子很快就围了上去,叽叽喳喳抢个不停,“公子哥,第一次来吧,让小倩今晚陪陪你好不好?” “就你那块糙了的老肉还是算了吧!公子哥,来我这边,我可以喂你吃葡萄呦。”一对巨大的肥乳簇拥上前娇娇地说道。 “公子哥,奴家的身子可是滑滑嫩嫩的呢!” 楚明的脸色很难看,黑乎乎的,那个女人怎么把会面的地方约在了这里?! 真是疯了。 话说楚明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居然还是为了来见唐小诗。 “小六,你怎么把会面的地方定在了这里?”楚明微微有些愤怒问道。 小六一脸茫然委屈……王妃定的地方,哪里轮得到他说话呀,说道:“王爷,不是属下定的地方,是王妃……王妃说了,王爷体内火气盛,需要发泄发泄……” 楚明黑脸。 二人一进门,一个满面红光的老鸨就迎了过去,乐呵呵问道:“不知道二位公子是会友还是……” 没等老鸨把另外一个词说出来,楚明立马道:“会友。” “不知公子好友是哪位贵人?哪个房间?” 楚明答道:“唐小诗,唐公子。” 老鸨翻看了一下手中的簿子,有些难为情但仍笑嘻嘻道:“公子您是不是记错了?今日订了房间的贵人中没有叫唐小诗的公子。” 没有? 楚明思索了片刻,说道:“是我记错了,劳烦再查一查楚明,楚公子。” 楚明话刚说完,老鸨没查簿子就说道:“这位贵人老身记得,是一位长得极秀气的公子哥。”老鸨自然会记得,唐小诗一进门就甩给她一锭银子,这样阔气的公子她怎么会不记得。 而楚明的脸微微抽搐了一下,果然不出他所料,那个女人居然敢顶着他的名号出来逛花楼。 楚明身后的小六想笑却又不敢笑,憋出了内伤,也就只有王妃一个人才能这么做了。 楚明可是一个极看重名声的人。 …… …… “来,小妞。陪爷把这杯酒喝了……把那盘葡萄端过来,给爷喂一个……” 楚明进门的时候,看到身着男装的唐小诗正左拥右抱,一会亲一口这个,一会又摸摸那一个的屁股,身后还有一个丰满的当靠背,唐小诗简直比男的还会享受。 而一旁的唐冬儿旁边,也坐着两个年纪小一些的女子,她们正兴致勃勃地听唐冬儿在讲神奇的蚂蚁。 唐冬儿也讲得起劲,滔滔不绝道:“我跟你们说,别看小小的蚂蚁,若是成千上万只蚂蚁爬到人的身上来,那该多可怕……不过你们也不用担心,会咬人的都是工蚁,工蚁是干活的,它们都得听蚁后的指令,蚁后是母的呢!” 她们两个都玩得很开心,直接无视楚明的存在。 楚明“咳咳”几声,唐小诗才抬头瞥了一眼,道了一句:“你来啦。” 唐小诗看到楚明忒黑的脸,再看看自己衣服上满是红唇印,才把手从妓-女的腰枝抽回来,有些不好意思。 她对周围的女子道:“你们先退下吧。” 楚明毕竟刚刚救了张家,还是要给他一些面子的。 楚明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吧碰面的地方定在了这里?” 唐小诗摸了一把花生米投进嘴里,鄙夷道:“这里有什么不好?有好酒喝,有美食吃,还有美人摸……” 楚明无语。这是女子能说出来的话吗? “约我来这里有什么事?”楚明问道。 唐小诗邪恶一笑,道:“来这种地方,靖王爷你说还有什么事?” 楚明直接过滤唐小诗的不正经,直接进入正题:“张家被火烧,你有什么想法?” 楚明注意到了唐小诗原本笑呵呵的脸上一闪而过的狠意,但唐小诗又很快将这种狠转化成了一种笑里藏刀,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听起来很不经意,楚明细嚼这句话,却觉得没那么简单。 这个女人向来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 第44章 赤狐 第四十四章 楚明虽不知道唐小诗要怎么对付唐家,但他却知道,唐家的下场一定很惨。 张家对唐小诗而言,是真正的亲人。 龙尚且有逆鳞,何况人乎? 楚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问道:“所以你今日来这里纯粹就是为了寻乐子?还是另有所求?” 唐小诗看着楚明,饶有趣味地说道:“就方才那么一小会,我已经知道了唐府养有好几条狼狗,唐怀义父子习惯何时来逛窑子,喜欢点哪位姑娘,还知道唐家人都怕被漆水咬到,所以家中的家具皆未涂漆,你若是再来迟一点,我还能打听到更多……所以,你说我是来干嘛的?” 楚明吃惊,惊讶于唐小诗能如此快地收集到自己想要的情报,问道:“你是来刺探情报的?” 唐小诗一副苦哈哈的模样,长叹一口气,说道:“难道王爷以为我是来寻乐子的?我可没有什么特殊爱好……我可不像靖王爷您一样,明面里一个不受待见的皇子,实际到了哪都有属下接应,还有眼线替你收集情报,我孑然一身,想要打听点消息,只能自己出马咯。” 楚明又问道:“花楼里也能打听到情报?” 唐小诗白了一眼楚明,鄙夷道:“花楼是最容易打探到情报的地方。” 看楚明一脸不解的样子,唐小诗只好解释道:“肚饱思□□,唐家那样一个有钱人家,经常来花楼寻乐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倚翠楼是扬州城最大的花楼,他们要来,自然就会来这里,这是其一。” “其二,外人皆以为风尘女子就靠身下的那块肉而活,其实当妓-女也是个技术活,富得流油的恩客谁都想接,想要判断哪个是肥羊就必须去了解恩客的身家。所以,整个扬州城的富豪们的信息,例如他们有几套府邸,几间铺子,有几个小妾,这些妓-女都会了解得清清楚楚。” “其三,我没人脉,没眼线,这都不要紧,我有钱呀!这些妓-女都是现成的优秀眼线。” 唐小诗很得意地看着楚明。 “尽管如此,那也有花楼里买不到的信息。”楚明说道。 “是吗?” “比如说这个。”楚明从怀里抽出一封书信,在唐小诗面前晃了晃,卖关子继续道,“唐怀义送往长安的书信。” 唐小诗一把夺过书信,信上只写有送往长安,却未道明具体送到哪里,收信者谁。 “信使呢?”唐小诗问道。 “人是吴三哥抓住的,还留着活口,不过嘴倒挺硬,是条忠实的狗。”楚明道。 唐小诗眼带狠色道:“没事,把人留给我,再硬的嘴我也能给他撬出条缝来。” 竟然敢动张家的人,这个幕后推手,唐小诗是一定要把他挖出来的,并要他为此付出代价。 言罢,唐小诗起身收拾了一番有些凌乱的衣裳,准备离开。 “这就离开了?岂不辜负了这花楼花酒?”楚明揶揄道。 唐小诗道:“我走,你留下,祝你*一刻值千金。”回头露出一个大微笑。 楚明问道:“去哪?” 唐小诗也不隐瞒,道:“皮毛市场。” 楚明不解,这个女人做事永远这么出人意料,先是来了扬州城最大的花楼,现在又要去皮毛市场,不过,她绝不会做徒劳的事,她的目的性总是很强。 这次去皮毛市场又是为何?楚明问道:“去那里作甚?” 唐小诗直率道:“去买点让整个唐府闹腾起来的东西。” 她强调了“闹腾”二字,并向楚明狡黠笑笑。 …… …… 四人一行去到扬州城的皮毛市场,各式的皮毛摆在摊子上,商户招呼着来来往往的客人。 许是这几日扬州城又冷了几分,市场里人还不少。 唐小诗找了一家有店面的铺子,店主看起来憨厚老实,他家的皮毛质量一般,却什么种类的都有一些,十分齐全。 看到唐小诗走进来,店主立马上前招呼,赔笑脸道:“不知公子需要什么样的皮毛,本店有上好的貂皮、白狐皮,若是公子喜欢霸气些的,虎皮本店也是有的。” 唐小诗看都没看店中的皮毛,直接道:“我要两只赤狐。” 店主又道:“原来公子要赤狐皮,本店刚好有两张上好的赤狐皮……” 唐小诗打断店主的话,加重语气说道:“我要两头赤狐,活的赤狐!” 什么?来皮毛市场不买皮毛,要活的? 店主面露难色,假装为难说道:“本店的皮毛都是秋日时收购的,如今是冬日,要找一头活的赤狐实属不易,何况是两头……” “啪——”唐小诗往桌上拍下一锭银子,重新强调道:“我要两头活的赤狐。” 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店主的眼一下子就亮了,赶紧把银子收回袖中,拍拍脑袋道:“瞧我这蠢脑子,怎忘了……公子您稍等,今日早上刚好有个猎户送来两头赤狐,一公一母,虽受了些皮毛伤,却都是好的。” 不一会,店家收拾好了,小六提着笼子带上赤狐先一步回吴三哥安排的住处,唐小诗晃悠了半圈,找了一家木工铺子。 “你又要买什么?”楚明问道。 “买些漆水。” 楚明这是方才想起,唐小诗说过唐家人都怕被漆水咬,这是一物降一物,他不得不叹服唐小诗的手段。 …… …… 办完正事,唐小诗跟随楚明回到张家临时的住处。 亲情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支撑它存在的绝不是血缘,而是因为血缘而衍生的一种相互关怀。 在长安的时候,从小舅口中得知外祖父和外祖母心中一直牵挂着她,唐小诗心里感到很暖,这起码让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多了几份牵挂,几分念想。 这才不会让她觉得自己太孤单。 穿越之前的唐小诗,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性质的原因,唐小诗十八岁之前都是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的,她很怀念外婆擀饺子皮的样子,很怀念外公抽水烟的模样。 她把这种感情转移到了张家。 管他什么穿越,唐小诗就把张家当自己真正的亲人。 推门进入小院子,唐小诗看到院子中间有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躺在卧椅上,正在晒冬日的暖阳,老太太看到楚明回来,显然很开心,笑呵呵道:“明儿,回来了?” 明儿?这么亲切。这才几日,楚明这家伙就把外祖母的心给收买了? 这都不是重点,老太太看到楚明身边女扮男装的唐小诗,问道:“这位公子是何人?” 第45章 祖孙团聚 第四十五章 “这位公子何人?”听到老太太的问话,连楚明都忍不住笑出声来,说实话,这女人的易容术不错,楚明刚见到她的时候也差点认不出来。 唐小诗取下头上的白玉冠礼,一袭长发倾泻而下,再一看,原本的秀面公子,变成了楚楚动人的姑娘。 唐小诗轻轻撩动长发,女人的韵味显露无遗,楚明都看得有些痴迷。 老太太惊讶,或许自从唐小诗被唐家抱走后,老太太就没见过唐小诗,可是老太太却从未忘记过自己女儿张杏儿的模样,多少次,女儿的模样重复浮现在老太太的梦境里。 眼前的女子的模样与杏儿有几分相似,不是外孙女还能是谁? 老太太颤颤道:“孩子……你是小诗?”老太太把手伸向唐小诗,她很想站起来走过去抱住这个苦命的孩子,可惜老身老腿已经不中用了,不受她控制了。 唐小诗立马上前,俯身依偎在老太太身边,道:“外祖母,是我,是我。” 老太太的手颤颤地抚摸着唐小诗的脸庞,已长满皱纹的脸颊无声划过两道泪珠。 也许老太太从未说过,可是她的心里苦。 白发人送黑发人,家道中落,身落半残,眼看着家中的孙儿吃不上饭她还成为家中的累赘,她如何能不苦?她从未诉说。 可是看到唐小诗,老太太再也忍不住了,对女儿的思念,这些年尝尽的苦楚,都一股脑融入了簌簌的泪水中,泪流不止。 可老太太此刻又是欣慰的,家产没了不要紧,那怕吃了几年的苦头也都不要紧,因为她的孙儿都还在,就连远在长安的外孙女如今都赶回来,只要人都在就好。 只要人还在,张家就还会有重新崛起的一天。 听到院子里的动静,张渊、冯氏、大娘和幺娘也都出来了。 看到祖孙相认,冯氏也忍不住跟着抹眼泪,十几年了,老太太时常对她这个儿媳提起唐小诗,如今终于能见到面,冯氏也替婆婆感到高兴。 冯氏上前,咀着泪花,用手帕轻轻替老太太擦去泪水,劝道:“娘,咱不哭了,一家人团聚是件开心的事,要开心点。” 老太太这方才止住了泪水。 等大家情绪平缓下来,唐小诗也平静下来,她让小九把她从长安带过来的大木箱搬出来。这个箱子昨日就从运河码头搬回来了,只是一只没有打开。 唐小诗先是从大木箱中取出一堆木头和两个圆轱辘,众人皆好奇,唐小诗大老远地从长安带一堆木头过来干什么?扬州城虽比不得长安,但什么木头买不到呀? 只见唐小诗“喀嚓喀嚓”地开始组装木头,动作连贯,一点都不像没干过活的贵小姐。 张渊看到此,才相信了楚明之前所说的,唐小诗这一年变了很多,与普通女子不一样。 不一会,一把带着轮子的椅子出现在众人面前,椅子后还带有两把推手,唐小诗又往椅子上铺了一张暖乎乎的貂皮,大功告成。 众人这时也终于看明白,这是给老太太的礼物——老太太行动不便,只能待在房间里,有了这把特殊的椅子,老太太坐在上面,不管是要去哪里都会方便很多。 众人感慨,椅子加轮子,这么简单的思维,他们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在感慨唐小诗的智慧之余,众人也感慨唐小诗的孝心,这礼物准备得太用心了。 最开心的就是老太太,方才还在哭,这会已经乐呵呵的了,能见到唐小诗对她而言已经是上天的恩赐,想不到这孩子还给她准备了这么贴心的礼物。 不由分说,老太太马上要求坐上体验一把。 楚明把老太太抱上轮椅,老太太轻轻抚摸着这把特殊的椅子,木头打磨得很光滑,一丁点木刺都没有,椅子上的垫着的皮毛也很软,冬日里暖乎乎的,可见小诗这个孩子有多用心。 老太太把手扶在两个大木轮上,微微用力往前一推,椅子带着她往前走,老太太更乐了,躺了这么些年,她终于又可以动了。 再也不用自己一个待在房间里消遣时间了。 唐小诗上前,手握推手,推着老太太在院子逛了一大圈,才问道:“外祖母,这礼物您喜欢吗?” 老太太点头,不停道:“喜欢,喜欢……” 看到老婆子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张渊也很欣慰,就在他正在思考的时候,唐小诗来到了他的面前,指着大木箱中的两个酒坛子,说道:“外祖父,那是外孙女给你准备的礼物——葡萄酿。” 酒坛子里装的自然就是酒咯,管它是葡萄酿还是什么酿,看到酒,老家伙双眼都发光了,活了一大把年纪,他就好这一口。 张渊捋捋胡须,道:“甚好甚好!” 接着,唐小诗又从箱子里抱出一大摞衣物,一套一套地交给冯氏,说道:“这是给舅母的,这是给大娘的,这是给幺娘的……尺寸都是舅父告诉我的,大小应该都没有错,舅父还说,半年多了,幺娘应该又长个了,所以幺娘的衣服做大了些。” 冯氏接过衣物,心中欢喜得不得了,倒不是她有多喜欢这些衣物,而是那个知冷知热的汉子,那怕远在长安也不忘家里的婆娘,还记得她和孩子的衣着尺寸。 嫁人后,穿得好不好看不都是给他看吗?只要张刚心里有她,穿什么冯氏其实是不在乎的。 小不点幺娘奔过来,抱住唐小诗大腿,唐小诗弯腰把幺娘抱在怀里,亲了一大口。 幺娘萌萌道:“你就是表姐吗?” 唐小诗点点头,道:“是呀。” 幺娘又道:“表姐夫说你做的糕点可好吃了,是真的吗?” 表姐夫?哪来的表姐夫? 那个不要脸的? 唐小诗看向楚明,只见那家伙正装作看向别处没听到,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这家伙,不仅把老太太的心给俘获了,现在连小丫头幺娘也给他打助攻,失策失策。 这笔帐私下再算。 唐小诗最后从箱子里取出几个小木盒,里面装的都是暗香阁最精致的装饰品,什么头钗、项链、镯子全都有,从头到脚完整的一套。 这些样式只有暗香阁才有,别的地方可买不到。 唐小诗把木盒交到大娘张雨容手里,道:“瞧大娘这俊俏的模样,都是大姑娘了,舅父说你已经许了人家,所以表姐给你准备些饰品……” 远在长安的张刚自然不会知道,此时大娘已经被退了婚,黄元还以为她死了,病倒在床,听外面的人说,黄元的娘还在张罗黄元和临县县令的女儿的婚事,算是冲冲喜。 唐小诗自然也是不知情的。 所以唐小诗的话一出口,大娘委屈的泪水哗啦啦地往下流。 第46章 唐小诗的高招 第四十六章 知女莫若母,冯氏自然知道大娘的心事,她抱住大娘哄道:“好闺女,别哭了,有什么话回屋里说。” 如今张家的麻烦已经足够多了,她不想大家为了大娘的事分心。 前两天她就有跟大娘说,现在张家是非常时期,有什么委屈都要咬牙往肚里咽。 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今日大娘哭出来也怪不得她。 唐小诗不知所以然,问道:“舅母,这是怎么回事?” 冯氏心本来不想提的,但又想唐小诗和楚明是有本事的,也许能有万全之策,方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唐小诗听冯氏说完,心想,这黄元倒也算是个青年才俊,更为大娘的“死”思念成疾,算得上有情有义。 不过他的爹娘却有些讨人嫌。 促成一桩好姻缘也是一件好事,所以唐小诗哄大娘道:“莫哭了,表姐向你保证,只要黄元对你是真心的,他跟邻县的小姐就成不了婚,该是我家雨容的男人,一根头发都不会少。” 大娘一听,赶忙擦了泪水,眼巴巴地望着唐小诗,问道:“表姐可是有了什么主意?” 唐小诗神秘笑笑,没有直接回答,说道:“这件事就交给表姐好了。” 冯氏见唐小诗胸有成竹,又明白唐小诗是个有本事的,心里也替女儿高兴,对大娘使了个眼色,道:“还不快接下表姐的礼物,这可是嫁妆!” 这样漂亮的首饰当嫁妆,已经很有面子了,即便是张家最富有的时候,也决然拿不出这么贵重的饰品当嫁妆,且不说那上好的美玉和琉璃,那纯金的头钗已经够贵重了。 唐小诗连忙道:“不不不,这只是些小礼物,大娘若真要出嫁的时候,嫁妆可不止这些。” 冯氏哑然,这还只是小礼物?嫁妆还不止这些?虽然前两天她已经从楚明的话中得知,唐小诗此时在长安已经有了自己的书院和生意,可她没想到唐小诗会这么富有。 老爷子和老太太也惊讶。 小不点幺娘看到大家都有礼物,嘟嘟嘴,道:“大家都有礼物,就我没有。” 唐小诗哈哈大笑,捏了一把幺娘的脸蛋,说道:“表姐这就去给你做糕点,好不好?” 幺娘雀跃欢呼。 在这么一个偏僻的临时住房里,虽然院子不大,可老太太却觉得很开心,一家子这么其乐融融的比什么都强。 她相信,张家不但会重新崛起,还会比以往更加强大。 …… …… 吴三哥的地下牢房里,一个精壮的汉子被拷在木架上,浑身看起来有些血淋淋的,但实际上,只是吃了些皮肉之苦,并未伤及筋骨。 这就是抓回来的那个信使。 吴三哥还没给犯人上重刑,并非他不忍,而是王妃说了,人留着由她来审。 吴三哥是军中出来的,做事很直接,他不明白王妃为何拖着不让他上重刑,这么婆婆妈妈的有什么用?他也不知道唐小诗能有什么惊天大本事,王爷居然对这个女子有很大期待。 莫非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小姐,本事还能比得上军中的汉子? 他心中隐隐有些不服,只是没说出来罢了,因为唐小诗是王爷的女人。 牢房上盖有一处房子,一是用来掩饰的,二是给看管牢房的兄弟休息用的。 这天夜里,楚明带着唐小诗过来了,恰恰吴三哥也在。 唐小诗诚心诚意向吴三哥道谢,毕竟若不是吴三哥,张家未必能逃过这一劫呢。 吴三哥道:“王妃客气,张家是王妃的亲人,也就是王爷的亲人,这是属下该做的。” 他到底只买楚明的账。 唐小诗听懂了吴三哥意味,却一点不在乎,她前世也在部队呆过,她知道军中有一类人,做事直来直去的,若是想要他服气,就得拿出本事来。 吴三哥应该就是这种类型。 唐小诗不是空手来的,她还带着几个自己亲手做的小菜过来,有鱼有肉,都是刚出锅的。 她对房里兄弟道:“大家都过来吃点饭菜暖暖身子吧。” 吴三哥看到桌上还有两个大铁壶,那是平日里温酒用的,因为吴三哥的镖局人手多,他家的铁壶自然也就大一些。 吴三哥道:“多谢王妃好意,这饭菜可以吃,这酒就算了,看管牢房,喝酒容易误事。” 唐小诗一笑,道:“吴三哥,规矩我是懂的,这铁壶里装的不是酒,是我熬的姜水,地下牢房湿气重,喝点姜水给兄弟们去去湿气。” 唐小诗话一说完,房内的兄弟皆是心中一暖,吴三哥也不觉对唐小诗高看了一眼。 唐小诗做的饭菜实在太好吃了,红烧肉甜而不腻,锅巴肉香酥可口,锅烧鲤鱼回味甘长……楚明,吴三哥,以及几个兄弟把饭菜一扫而空,连菜汁都不剩。 那几个粗汉子还心想,回家一定要好好惩罚一番自己的婆娘,都是做饭,咋做不出这种味道呢? 饭后,终于聊到如何让信使招供的问题。 吴三哥说道:“听王爷说,王妃您要亲自审讯信使,不知王妃有何打算?” 没等唐小诗回答,吴三哥又道:“我吴三在军中闯荡多年,如今虽因为少了一条腿不得已离开了行伍,但当年的本事却一点没落。依我经验,这种专门用来传递重要信件的走狗最难逼他们开口了,毕竟只有主子足够信任他们才会让他们传递信函,尤其是牢里的这个,既无爹娘也无妻儿,软硬不吃,还扛得住打,看样子是专门训练的,要他张口恐怕不易。依我看,不如早点下重刑,痛到他受不了自然就会招了。” 吴三哥说这番话就是想让唐小诗了解实情,知难而退。 牢房里的残忍可不是她一个女子可以想象的。 但吴三哥想岔了,唐小诗不是普通的女子,她的手段可比古人要高明得多。 唐小诗摇摇头,道:“若是重刑之下,这信使一口气没咽下去死了,想要再找线索就难了,不能这么冒险。” 吴三哥反驳不了,因为唐小诗说得没错,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他问道:“那王妃有什么高招?”尽管楚明在场,吴三哥语气中还是带有一丝不屑。 他还是不相信唐小诗能有什么高明的法子能撬开信使的嘴。 唐小诗说道:“我确实有个法子。吴三哥你可听说过,喜欢玩鹰的人,有一种训练凶狠的猎鹰的法子叫熬鹰?” 第47章 熬鹰 第四十七章 吴三哥虽是北方的汉子,但这熬鹰,他还真没听说过,不仅他没听说过,连楚明此时也是一脸迷惑。 审讯一个犯人,怎么扯到猎鹰了? 不过房中有个西北来的汉子,他一听唐小诗说起熬鹰,立即面露崇拜之色,在他的族中,熬鹰被视为一种通天的本领,只有意志最坚定、最有耐性的汉子,才能熬得过猎鹰,从而将猎鹰驯服。 这是一个强强对抗,弱肉强食的过程。 汉子心想,王妃能提起熬鹰,莫非她懂得熬鹰之术?一个女子能有这种本事那可不得了。 汉子急问道:“王妃说的熬鹰,可是鹰把式的熬鹰?” 吴三哥见这个汉子如此激动,才明白唐小诗所言非虚,不是胡扯来糊弄人的。 唐小诗点点头,说道:“如何让一只桀骜不驯的猎鹰心甘情愿成为人的猎手,这是一门学问。” 这时,众人皆沉默安静,等待唐小诗继续解释,他们也都很想知道,如何才能让一只高高在上的猎鹰屈服。 唐小诗开始讲故事。 猎人和苍鹰的故事。 “熬鹰是一个人与鹰意志碰撞对抗的过程,这个过程很漫长很难熬。从苍鹰不慎落去猎人精心准备的机关中开始,苍鹰就表现出了其暴烈的野性,折腾反抗,不停发出暴躁的戾鸣,一副誓死不屈的模样,但它已经被牢牢锁在铁链上,怎么反抗也没有用。” “接下来会是漫长的对峙,七天七夜不眠的对峙,苍鹰只要一闭上眼睛,猎人就会把它弄醒,在无边黑夜的包围下,苍鹰的野性、意志、戾气会被一点一滴消磨掉,到了最后,它甚至连发怒的精神都没有了,它虚弱得像只小鸡。” “而猎人还精神抖擞地站在它面前,目光凌厉地望着苍鹰,这时的苍鹰已经在躲闪猎人的目光,它不敢再与猎人对视。” “最后一夜,在猎人的安排下,四周开始响起猎犬的吠叫,叫得苍鹰心惊胆战,苍鹰开始颤栗,它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离死神那么近,此时它剩下的只有孤独无助,不再有以往的高傲,它的目光中开始流露出哀求的眼神。” “这个时候,猎人的两片羊肉就把苍鹰给俘虏了,苍鹰从此之后即便没有了铁链的束缚,也决然不会离开猎人了。” “没有战争,没有迫害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可是一旦有了对抗,有了对峙,上天就只给我们余留两种选择,要么当猎人,要么当苍鹰。” “这叫弱肉强食。” 唐小诗的故事说完了,周围的人却依然没有吭声。 都是上过战场的汉子,风里来火里去,哪个手里没染过鲜血?他们当然明白,要么当猎人,要么当苍鹰,这是何等痛苦的抉择。 就如同挥刀与敌人拼杀,两把刀的对峙,谁若松了半分谁的脑袋就会落地。 莫要说熬鹰是个残忍的过程,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加残忍? 对方已经放出了第一把火,张家一家老弱妇孺差点就惨死在这把火下,这逼着唐小诗做出抉择。 她必须是猎人,否则张家人也会跟着她成为铁链之下的苍鹰。 在沉默中,唐小诗安静地收拾好桌上的菜碟子,然后提上篮子走了,不像来时那么欢快。 唐小诗没有亲自审讯那名信使,也没有告诉吴三哥要怎么审讯那名信使,但一个故事足矣,吴三哥已经明白了唐小诗的意思。 从现在开始,他吴三就是猎人,那名信使就是桀骜不驯的苍鹰。 不管多么野的苍鹰,都会有熬不住的一刻。 …… …… 翌日早晨,楚明在院中练拳,正练得起兴的时候,他看到唐小诗出来了,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重点她又穿上了男装,易容成了一位翩翩公子。 难道她今天又有什么行动? 楚明赶紧停止练拳,跟了上去,这时他发现唐小诗手里还用绳子拎着一个白瓷瓶子,似乎她很嫌弃这个瓶子。 唐小诗见楚明过来,立马把瓷瓶子扔给了他,并道:“这个你拿着。” 楚明问道:“这是什么?” 唐小诗扑哧一声笑了,挑逗道:“这是狐仙液。” 狐仙液?莫非这个女人又制造出了什么逆天的东西?这名字听着就不简单…… 楚明太好奇了,没忍住,拔开了瓷瓶的木塞子,唐小诗立马退避三米,捧腹大笑。 楚明只闻一股奇骚无比的气味传出,令人作呕,他立马拧上塞子。 又被戏弄了。 这哪是什么狐仙液?明明就是狐狸的尿水,原来那个女人买赤狐就是为了这么一小瓶“狐仙液”,看样子,她是准备行动了。 二人坐上马车,又来到前几日碰面的哪个地方——倚翠楼。 唐小诗一进门,那个老鸨立马就认出了“他”,阔绰的秀面书生,一甩手就是好几两银子,老鸨想忘记都难呢。 老鸨立马迎了上去,乐呵呵道:“公子又来啦?不知公子今天要几位姑娘作陪呢?” 唐小诗也笑道:“倚翠楼姑娘们的温柔乡当真让我魂牵梦萦,尤其是碧儿姑娘,今天就由碧儿姑娘作陪吧,顺便找几个年轻的姑娘给我身边这位公子按摩按摩,服侍好了有赏!” “别的姑娘倒好说,只是这碧儿姑娘……”老鸨说话有些支支吾吾,似乎很为难。 唐小诗装作不悦,道:“怎么?有问题吗?别坏了本公子的雅致。” 老鸨索性直言:“公子初来乍到有所不知,这碧儿姑娘独得唐家唐大老爷的宠爱,唐府方才刚派人传言,一会唐大老爷就要来倚翠楼,到时必点碧儿姑娘……公子这不是为难奴家吗?” 一女不侍二夫,总不能把碧儿掰开吧。 唐小诗道:“这有何难。” 她打一响指,唐冬儿立马递上来一包银子,唐小诗硬气地说道:“这是五十两白银,把碧儿姑娘带到我房间。” 老鸨看到五十两白银,眼睛都瞪大了,哪有摆在眼前的银子不赚的道理,那唐老爷虽有钱也不可能一次出手这么阔绰,所以孰轻孰重已经很明显了。 老鸨立马接过银子,连忙点头道:“公子先到房间休息片刻,碧儿姑娘马上就来!马上!” 至于什么唐老爷,到时再想办法吧!先把眼前的银子给挣了。 第48章 碧儿姑娘 第四十八章 唐小诗的房间内,唐小诗与碧儿姑娘卿卿我我,欢声笑语。 隔壁是楚明的房间,楚明却在闷声喝闷酒,唐小诗给他点的几个姑娘早就被他赶出去了。 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唐怀义一会就要来倚翠楼,莫非她想在花楼里动手?可这里闲杂人等太多,想掩人耳目可不容易。 那瓶“狐仙液”有何用处? 楚明百思不得其解,一杯又一杯的烈酒入肚,楚明越发发现,那个女人就像一阵迷雾一般,让人琢磨不透,让他捉不住。 …… …… “碧儿姑娘,打从我见你第一眼起,你可就落我心尖上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想死我了。”唐小诗怀抱佳人,手搂细腰,故意压低声线道。 此时她俨然已成为了一位风流公子。 那碧儿姑娘倒也算得上个绝色,身子每一处长得都算精巧的,凹凸有致。 碧儿往唐小诗嘴里轻塞一个葡萄,娇嗔道:“净会说些好听话来哄我,公子不过是第二次来,与碧儿只是过眼之缘。”甜言蜜语碧儿听得多了,可有几个能是真心的呢? “我可没说谎,我与碧儿姑娘相见恨晚,如今是一刻也不想离开你的温柔乡。”唐小诗哄道。 “那不如公子把碧儿赎回去,这样岂不能每日都能见到碧儿了?”碧儿笑道。 这只是花楼里的一句玩笑话,最常听闻的一句玩笑话。 姑娘们都知道,客人说有多喜欢她们,喜欢的也只是她们的身体;客人说要把她们赎回去,那也是遥遥无期的诺言罢了。 所以,所谓的赎回家,又岂可能真的赎回家? 谁知,唐小诗一口应下,道:“本公子正有此意,应允你了。” 碧儿却自嘲道:“碧儿一介风尘女子罢了,怎配得上公子,权当是玩笑话,公子就莫要消遣碧儿了。” 唐小诗的话她是不会信的。男人在花楼里说的话都信不得。 “你不信?”唐小诗问道。 碧儿一边给唐小诗继续剥葡萄,一边半开玩笑半自嘲道:“信,碧儿信公子的心是真真的。”话锋又故意一转,风情万种道:“说这些干嘛,*一刻值千金,公子……不如我们……” 言罢,碧儿往唐小诗的怀里靠得更紧了…… “看来你还是不信。”唐小诗说道。她打了个响指,唐冬儿闻声推门进来,书童模样,问道:“公子什么吩咐?” 唐小诗道:“把东西拿出来。” 只见唐冬儿往桌上放下一小箱子,打开一看,金灿灿的,碧儿眼睛都瞪圆了,这是金子! 不是银子,是金子! 唐小诗道:“这是给你赎身用的金子,这下你总该相信本公子了吧。” 说什么都不去真金白银来得实在。 碧儿立马再次扑入唐小诗的怀里,娇滴滴道:“公子你真好,从此以后奴家就属于你一个人了。” 风尘女子能碰到一个年轻多金的公子替她们赎身,即便只是买回去当个暖床的,那也是最好的归宿了。 所以碧儿此时心里是极兴奋的,想不到真能让她遇到个金主,金子都拿出来了,还能有假?而且这一小箱金子替她赎身绰绰有余了。 谁知唐小诗却在此时长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碧儿连忙道:“公子怎么了?” 唐小诗皱眉,说道:“我是有意替你赎身,做一对恩爱鸳鸯,可是……”唐小诗又摇摇头。 碧儿急了,幸福就在眼前,不能吹了,急问道:“可是什么?” 唐小诗装作无奈道:“老鸨不敢让你走,唐家大老爷每次过来就点你一个,独宠你一个,那唐大老爷是谁?当今宰相的胞兄!扬州城谁能惹得起?老鸨若是放你走了,岂不是得罪了唐大老爷。所以,即便我有再多的金子,老鸨不收我也没办法呀!这个唐大老爷我也是惹不起的……” 唐小诗的一番话唬住了碧儿,她想不到唐老爷对她的宠爱这个时候竟然成了阻碍,泪珠子眼看就要落下,红着眼道:“这可如何是好?” 那唐大老爷确实财大气粗,位高权重,不是一般人物能惹的,唐大老爷虽宠爱她,却不可能把她赎回去,要是想赎的话早赎了,碧儿在他眼里就是个玩-物。 好不容易有机会逃离这个风尘之地,莫非竹篮打水一场空? 看到碧儿一副沮丧认命的样子,唐小诗又道:“我倒是有个法子……” 碧儿立马抬头,问道:“公子有什么法子?” 唐小诗道:“既然他宠你,让他不宠你不就行了?” 碧儿一听,对呀,只要唐大老爷不再宠她,不就行了吗?碧儿又问道:“那如何才能让唐大老爷不喜欢我?” 唐小诗神秘道:“我听说唐老爷最爱干净,闻不得骚味,只要你这样……”唐小诗凑到碧儿耳边细细说了她的计划。 “这样……这样真的行吗?” 唐小诗道:“行!当然行!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坏事,就算不行我们也没什么损失,再想法子就是了,你说对不对?” 碧儿觉得有理,连忙点头,接过唐小诗递来的白瓷瓶。 这里面装的就是“狐仙液”。 碧儿凑近闻了闻,果然奇骚无比,这样的气味她都受不了,何况那个有洁癖的唐老爷。 唐小诗见碧儿已经上钩,说道:“那我就静候碧儿姑娘的佳音了。” “嗯。” …… …… “碧儿姑娘病了?病得严不严重?”花楼大堂里,肥头猪脑、大腹便便的唐怀义一听说碧儿姑娘生病了,急忙问道。 一女不能侍二夫,老鸨既然选择挣唐小诗的银子,自然就要搪塞住唐大老爷,不能露馅。 老鸨道:“倒不是什么大病,只是……碧儿不能侍奉唐老爷,唐老爷您是另外找姑娘,还是改日再来?” 唐怀义刚替赵氏干完一票大事,本想过来泄泄火气,谁知碧儿姑娘生病,有些遗憾,不过其他姑娘在他眼里不够滋味,他道:“罢了罢了,好生照顾碧儿姑娘罢,我改日再来。” 唐怀义正想往外走的时候,楼上却传来碧儿的声音,娇滴滴的:“妈妈,碧儿不过崴了一下脚跟怎能算是生病,别坏了唐老爷的兴致。” 唐怀义一抬头,碧儿在楼上也风情万种地看着他,唐怀义咧嘴一笑,露出他的大黄牙。 第49章 肥猪压海棠 第四十九章 唐怀义色眯眯的看着楼上妖娆多姿的碧儿,老枪长挺,腆着大肚腩蹭蹭蹭地往上走,嘴里笑嘻嘻道:“碧儿姑娘甚得我心。” 浑身上下一股浓浓的猥琐之气。 那老鸨自然是开心的,心中一边揶揄唐小诗那么一个年轻的秀面书生,怎么这么快就完事了?另一边又为今天可以赚双份的银子而喜滋滋的。 这碧儿真是她的摇钱树呀! …… …… 房间之内,几杯烈酒下肚,加之碧儿卖力地撩骚,本就已经精-虫上脑的唐怀义按捺不住,兴致勃发,不由分说,原本在碧儿身上摩挲的手一使劲就要褪去碧儿的衣裳。 碧儿却一个灵巧的转身,逃出了唐怀义的魔爪,碧儿纤手握住唐怀义的腰带,轻轻一扯,这个动作她日日操练,自然早已娴熟无比,而后又娇滴滴地说道:“唐老爷急什么,以往都是唐老爷替碧儿解衣宽带,不如……这次让碧儿替老爷宽衣?” 那小眼神简直要把唐怀义的魂都要勾去了。 “有意思,有意思……” 不一会儿,光溜溜如同大肥猪一般的唐怀义躺在床上,碧儿道:“唐老爷不要着急哦,碧儿马上回来。” 说罢抱着唐怀义的衣服走到屏障后,跟年轻多金的“楚公子”唐小诗比起来,又老又胖的唐怀义早已让碧儿恶心至极,她掏出唐小诗交给她的“狐仙液”,往唐怀义的衣服上倒了大半瓶。 令人作呕的骚味立马散出,碧儿强忍住恶心,褪去自己的衣裳,把剩下的半瓶“狐仙液”抹到自己身上,从上到下抹了个遍。 纵使很恶心,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碧儿为了自己的“幸福”也是拼了。 “碧儿,好了吗?你这个小妖精又在玩什么小把戏?每次都让我惊喜……”躺在床上的唐怀义色-眯眯地说道。 “来啦。” 碧儿用轻薄的纱巾半遮半掩地走出来,如此香-艳的场面更是让唐怀义饥渴难忍,等碧儿一走近,一把将碧儿扯上花床,一个翻身立马肥猪压海棠。 男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不管体形如何,不管年纪如何,雄性激素与荷尔蒙总是能让他在那一刻变得灵活无比。 还是熟悉的手感,还是熟悉的山丘深壑,甚至连叫欢的声音都熟悉无比,可唐怀义方才蠕动几下就发觉不对劲。 这是一股什么味道?碧儿身上怎么一股骚呼呼的味道,轻闻一口就想作呕,以前碧儿身上不都是香香的吗? 唐怀义不信自己的鼻子,又凑近碧儿的玉体深深吸了一口气,结果,“哇吐——!”唐怀义受不了那股骚味,直接吐了出来。 身下也一下子变成小疙瘩,他一个肥猪翻身,立马滚下床。 作为一个资深嫖客,他自然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嫖不得?有骚味的女人最嫖不得! 除了花-柳病还能有什么病会散发骚味?难怪老鸨说她生病了,原来竟然得的竟是花-柳病! 唐怀义气愤得脸都绿了,他可不想染得一身肮脏病,不由分说,上前就给了碧儿一个耳刮子,怒道:“臭婊-子!” 而后他赶紧穿上衣服,他总觉得自己的一身衣物也染上了骚味,但他只带了这一身衣物,只能先赶回家再作打算。 唐怀义气冲冲地走了,碧儿挨了一耳刮子,心里虽咒骂唐怀义,但却是高兴的,她的目的达到了。 她似乎能想象到那个帅气多金的“楚公子”替她赎身后的好日子,就算只是个暖床的,那起码也算半个主子吧!若是能有个一儿半女的,下半辈子更不用愁了。 …… …… 唐小诗和楚明各端一壶酒,一边饮酒,一边透过窗口看楼下大堂里的情景。 唐怀义怒发冲天地下楼,明眼人一看赶紧躲着,惹不起呀! 没等老鸨张嘴问个所以然,唐怀义一个耳刮子过去,老鸨立马被甩到一边,老鸨吃疼,却不敢怒,干这一行的哪有什么资格发怒呀,用手捂着脸,强忍着疼硬生生地挤出个笑脸贴上冷屁股,说道:“唐老爷您消消气,碧儿若是有什么地方惹怒了您,还请您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 唐怀义怒骂道:“包涵?你还敢让我包涵?你居然敢让一个烂了货的婊-子来侍奉老子,老子若是有什么差池,第一个拆的就是你倚翠楼!” 烂了货?别人听不明白,老鸨却是立马明了,碧儿是她的摇钱树,一直都仔细呵护着,每半月就检查一次,怎么可能烂了货? 老鸨还想问些什么,唐怀义却没有给她机会,气呼呼地走了,他可不能再耽误了,他要赶紧回府换衣物,那股骚味闻起来就恶心。 阁楼之上。 哐当!两壶相撞,楚明和唐小诗又对着壶口大饮烈酒。 楚明没想到唐小诗一个女子居然这么能喝,这都喝了两三壶了,一点都不落下风。 其实楚朝所谓的烈酒不过十几度,寡淡得很,跟啤酒差不多,就这么点度数,怎么难得到唐小诗。 楚明说道:“恭喜你,虽然我不知道你的计谋是什么,但看样子,你已经得手了。” 唐小诗摇摇头,说道:“不用恭喜我,如果可以,我并不希望自己下此手,我利用了一个卑微妓-女的虚荣心来替我达成目的,也许她现在还在幻想自己马上能够嫁到一个富足人家当小妾,实际上是我骗了她,等到她发现事情的真相的时候,应该会很失望吧。” 楚明皱皱眉头,实际上他也不明白,不过是杀一个唐怀义,唐小诗何必弄得那么复杂,非得找个□□帮忙? 楚明说道:“你觉得你在利用她,她岂又不是在利用你?你若是没有金子,她也不会上你的勾,所以你根本不必自责,相互利用罢了。我只是不明白,杀唐怀义,为何不干脆一点,一刀即可。” 唐小诗无奈笑笑,说道:“我不想自己动手杀人,不是不忍心,而是他们的血太肮脏,不想脏了自己的手……况且,一刀抹脖子,岂不便宜了他?” 唐小诗说得很随意,没有面带狠色,可正是这样,更让楚明感到疑惑,他一个从战场回来的人都未必能做到如此淡定,为何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能做到如此淡定,如此坦然面对杀敌? 他越来越看不懂唐小诗,她对学生很善良,就像邻家的大姐姐,可她对敌人,却很果决,毫不留情。 唐小诗又饮了一口酒,对楚明说道:“我带你去见个人吧,或许你就能明白我为什么不一刀抹了唐怀义了。” 第50章 狼狗 第五十章 楚明跟着唐小诗走出了倚翠楼,路上,唐小诗买了半袋大米,又割了一斤的豚肉,交由楚明提着。 一路七拐八弯,唐小诗把楚明带到了一处偏僻的小院落里。 院落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正在熬粥,身后摆着个破旧的摇篮,摇篮里的被子盖得很凌乱,一个脏兮兮的奶娃子在晃悠着小手。 火被滚出锅的粥水浇灭了,浓烟呛得老婆婆咳嗽,老婆婆伸手要去揭开锅盖,却碰到了锅底,烫得急忙收回手。 楚明这时才发现,老婆婆的眼睛似乎不好使,又红又肿,眯成了一条缝。 楚明几乎不敢想象,一个半瞎了眼的老婆婆要怎样艰难才能做好一顿饭,照顾好摇篮里的小孙子。 被死死关上的房屋里,不时发出几声狂躁不安的□□,十分瘆人。 房屋里关的又是谁?丈夫还是儿子? 楚明疑惑地望着唐小诗,他很想知道唐小诗是怎么发现这么艰苦的一家的,又为何要带他来看这个凄惨的场景。 唐小诗说道:“这是我让吴三哥帮忙打探唐府时发现的一个老婆婆,丈夫老早就走了,好不容易把遗腹子拉扯大,儿子娶了妻,生了个乖孙子,要看就要享福了,结果儿子急发一场病把这一切都毁了。” “儿媳吃不了苦扔下烂摊子跑了,大夫说儿子熬不了几日了,老婆婆悲伤过度,把原本就模糊的眼给哭瞎了……若不是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孙子,老婆婆恐怕早没了活的念想。”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这对于唐小诗而言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那些底层老百姓的困苦总是让她不忍。 楚明心里亦不好受,他问道:“她的儿子……得的是什么病症?” 唐小诗道:“狂犬病,也叫恐水症,你听他的□□声,充满了恐惧、狂躁不安,老婆婆把他锁着,是因为他怕风、怕光,甚至害怕一点点的声响,他已经发病第五天了。” 恐水症!楚明惊讶,这种病楚明自然是听说过的,患者无一能痊愈生还,这是绝症。 楚明记得,唐小诗还会一些类似“旁门左道”的医术,比宫里的太医还要厉害几分,他问道:“连你也不能医治吗?” 唐小诗无奈摇摇头,即便是在医学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只要狂犬病发,便无人能治,更何况是在古代呢? 她说道:“看到这一切,你能想到就在几天前这还是一个殷实的农家吗?短短几天,一个人家就被毁了,几乎没有一点征兆……这不是天灾,而是*。” 不是天灾,而是*?莫非这跟唐家养的那群恶犬有关系?楚明心中暗想。 唐小诗继续道:“老婆婆的儿子本是唐府的一名长工,专替唐怀义饲养那几条大狼狗,狼狗凶猛无比,岂能轻易驯服,老婆婆的儿子提心吊胆……可他怎么都不会想到,他自己没招惹到狗,却招惹到了人,恶人可是要比恶犬凶狠得多。就因为他没看好狗,让狗把唐家大小姐的衣裳给扯破了,吓到了唐家大小姐,唐怀义竟然把他扔进狗笼子里,让狗把他咬得遍体鳞伤。” “所以我要杀唐怀义,不仅仅是因为他火烧张家,更是为了广陵县中曾经被他迫害过的小老百姓,一刀抹脖子太便宜他了。” 楚明这时更清楚地认识到,唐小诗不是温顺的绵羊,而是山中猛虎,若是恶犬咬了她一口,她还回去的绝不止一口。 楚明问道:“所以你要用唐府的狗去咬唐府的人?” 唐小诗摇摇头,说道:“我从不会放狗咬人,只会放狗咬狗。” …… 老婆婆听到走近的脚步声,回头,奈何眼睛已经看不清楚,问道:“小诗姑娘,是你吗?” 打从唐小诗知道老婆婆一家的情况,这三四日,唐小诗每日都会过来给老婆婆送点吃的。 唐小诗道:“老婆婆,是我。” 老婆婆听到还有另一个脚步声,问道:“另外这位是……?” 楚明连忙答道:“晚辈楚明。” 老婆婆原本悲伤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意:“听声音,就知道是个气度不凡的好儿郎,小诗姑娘好眼光,好福气。” 老婆婆自然而然地把楚明当作了小诗的夫君。 小诗道:“什么气度不凡,他长得可丑了。” 楚明没有机会反驳,也不敢反驳。 二人帮老婆婆把粥熬好,又把老婆婆的家收拾了一遍才离开。只是,老婆婆始终不让唐小诗靠近那个锁上了的房子半步。 她知道儿子活不了,她不想让唐小诗看到儿子狼狈抽搐的模样。 在母亲眼里,儿子永远是最好的。 …… …… 话说唐怀义穿着一身染了狐狸尿液的衣裳回家,时值白日,唐府的几条大狼狗没有锁起来,就放在后院里让它们四处溜达。 唐怀义最是疼爱这几条狼狗,这可是他拖人从西域带回来的狗种。 狼狗越是凶狠他越是喜欢,因为越凶狠,在斗狗大会上就能越风光,替他赢得的银子也就更多。 斗狗是他除了嫖-妓以外的另一项爱好。 就这么几条狼狗,一年挣的银子可比两间普通的铺子挣得的都多。 所以他自然宝贝这几条狗。 几条狼狗虽然已经认唐怀义作主子了,但也仅限于不咬不吠唐怀义,狼狗骨子里的那种凶狠不允许它们对唐怀义摇头摆尾。 所以,以往唐怀义回家,那几条在后院里溜达的狼狗都会选择忽略他,除非是投食的时候。 可今天不一样,唐怀义一进后院,几条大狼狗立马就转过头来,望向唐怀义的方向。 唐怀义发现狼狗都在眼巴巴地望着他,心中兴奋极了,心想这些狗崽子终于识相了,终于懂得认主子了。 唐怀义吹了一声口哨,以往他就是这样把狼狗们招呼过来的,这一次也一样,他看到那七只大狼狗同一地从四处向他奔来,它们跑得比以往都快都猛。 唐怀义以为是狼狗见到主子太过于兴奋,他没有注意到,每条狼狗现在都在流口水,它们目光闪烁,异然亢奋。 这是它们闻到了新猎物的表现。 第51章 狐狸的下场 第五十一章 这不是七头普通的土狗,而是七头凶悍的狼狗,它们的体型比土狗要大一倍,它们的犬牙锋利无比。 唐怀义慌乱了,因为他发现了异常。 那七头不是狼胜似狼的狼狗奔得飞快,压根没有停下的意思,他看到狼狗伸出了利爪,他看到它们长长的獠牙,他还看到它们微微冒着绿光的双眼…… 唐怀义对这样的目光并不陌生,在斗狗的时候,他放出去的狼狗,面对对手时,就会露出这样的凶狠的眼光。 只是他想不到,他每天都给它们买鲜肉,它们竟然还会对他露出这样凶狠的目光!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七头凶狠的狼狗一跃而起,扑向唐怀义,它们在争夺猎物。 那一刻像是慢镜头一般,唐怀义肥胖而迟钝的躯体来不及转身逃跑,他甚至来不及叫喊,他还记得在斗狗会上,那些土狗是怎么被狼狗撕碎的,那一幕幕残忍的场景飞快地签过他的脑海。 唐怀义恐惧地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 他瞪着眼,眼睁睁地看到狼狗那长长的獠牙□□他的大腿之中,他还看到一头体型小一些的狼狗扯破了他的棉裤,狠狠地在他腿上扯走一块肉…… 他还能感觉到有一条狼狗就趴在他的背后,如果让它咬到他的喉咙,他必死无疑,因为狼狗不会给猎物第二次机会。 他用手抓住狼狗的两条腿,忍住疼痛,把趴在他背后的狼狗甩了出去。 强烈的生存*,唐怀义死死抱住身边的柱子,不让自己被狼狗扯走,也不让自己倒下。 他护住自己的喉咙,生怕狼狗的獠牙□□去,生怕鲜血从他的喉咙飞滋出去。 他还想活。 他再没有余力去保护身体其他地方,七头狼狗疯狂地扯咬,地上散了满地被撕破的棉絮,不是白棉絮,而是染红的棉絮。 唐怀义身上的味道逃不过狗灵敏的鼻子,狼狗的野性被狐狸的骚味彻底刺激出来,它们每呼吸一口,狐骚满嘴,让它们撕咬得更加疯狂。 这就是不受控制的兽性、野性,狼狗闻到老虎的尿液也许会夹尾而逃,但闻到比它们弱小的狐狸的气味,它们会为此而兴奋,这是显露威风的好机会。 欺软怕硬是整个自然界野兽的天性。 人也如此。 等唐府的仆人带着铁钳子赶过来的时候,唐怀义下身的衣物已经被撕了个破烂,两条腿血肉模糊,已经废了。 但最起码捡回了一条命。 狼狗被关会铁笼子中,但它们扔在兴奋地吠叫着,似乎要与“狐狸”不死不休。 “快……快去叫大夫……”唐怀义说出最后一句话,终于忍不住疼痛晕倒过去。 …… …… 没有不透风的墙,唐怀义被自己养的猎狗咬残,生死未定这件事很快传遍了扬州城,传到了倚翠楼中,传到了偏僻小巷的破院中,传到吴三哥的镖局中…… 碧儿姑娘听说了,木痴痴地坐在窗前,她想不明白,唐怀义被狗咬的事情是不是跟她有关?她是不是不知不觉中成了别人的工具? 她还在等那名神秘的秀面公子,不仅是等他来赎身,也是等他给她一个解释,解释唐怀义为什么从倚翠楼回去就被狗咬了?这跟那瓶液体有没有关系?如果没关系,为什么会那么巧? 事情传到了老婆婆的耳中,她抱着才几个月大的娃子,娃子在她怀里哭,她却仰头在对苍天笑,一种癫狂的笑,没有兴奋,只有悲伤,她嘴里喃喃道:“苍天有眼,苍天有眼!”恶有恶报,唐怀义终于也遭到报应了! 事情传到吴三哥的镖局中,吴三哥不敢再怀疑王妃的实力,他的手下也都服了,能够神不知鬼不觉,两手干干净净地把敌人给解决掉,即便是他吴三哥亲自出马,也未必能做到。 可王妃做到了,而且很轻松,轻松到不费一兵一卒,他们如何还能不服?他们潜意识里有一种思维,强者为尊。 过了两日,唐小诗又带着楚明去看望老婆婆,他们想把婆婆和她的小孙子接回镖局去,一个瞎了眼的老婆婆带着个婴儿,的确让人放心不下。 唐小诗一进门,发现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老婆婆就坐在院子里,穿得整整齐齐的,怀里的孙儿似乎刚洗了澡,白白净净的。 不知道为什么,唐小诗一进院子就觉得不妥,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老婆婆听到脚步声,如同往常一样,问了一句:“是小诗姑娘吗?”只有小诗姑娘还会来看望她。 唐小诗“嗯”地应了一声。 待唐小诗坐下,老婆婆把孙儿递给唐小诗,由小诗抱着,说道:“婆婆眼睛不好使了,小诗姑娘能不能告诉婆婆,我的乖孙儿是不是又长俊俏了?” 唐小诗看了看怀里睡得正香的娃子,道:“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脸蛋,粉粉的嘴唇,一看就知道,长大肯定是个翩翩公子。” 老婆婆也开心,问道:“那小诗姑娘喜欢我这个乖孙儿吗?” 虽然不知道老婆婆为什么这么问,唐小诗还是肯定地回答:“这么可爱的娃娃,我当然喜欢。” 老婆婆喃喃道:“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老婆婆的声音太小,唐小诗没听清楚,问道:“婆婆你说什么?” 老婆婆掩饰说道:“我方才想到我有些东西落在房里了,不如小诗姑娘在院子里坐一会,我进去一趟就出来。” 老婆婆眼睛瞎了,行动不便,唐小诗让楚明去帮忙,却被老婆婆拒绝了,她说道:“我在这里生活二十多年了,一砖一瓦都记得,自家里熟,我能行的,你们在外面等着吧。” 老婆婆拄着盲棍哒哒哒走入房中,唐小诗坐在院子里,没过几分钟,她忽然意识到这个院子发生了什么改变,没有了呻-吟声,老婆婆儿子的呻-吟声,院子里□□静。 老婆婆平时关儿子的房间是不会开门的,今日却敞开了。 再想想老婆婆今天为什么穿得那么干净,为什么把院子收拾得这么整洁,还问唐小诗喜不喜欢孩子,把孩子让唐小诗抱着…… 把这一切情况联系在一起,唐小诗立马意识到婆婆要做什么了。 不,她不能让婆婆这么做。唐小诗一个转身,立马冲进房中,喊道:“婆婆,不要!” 第52章 碧儿的选择 第五十二章 可唐小诗和楚明还是迟了一步。 他们冲进房间的时候,老婆婆正一头撞向墙壁,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唐小诗就能把老婆婆拉回来。 老婆婆就倒在唐小诗面前,嘴里最后呢喃的两个字是:“养……大……”然后就再没了反应。 唐小诗明白老婆婆的意思,她不管老婆婆还能不能听到,嘴里一直说道:“我会把孩子养大,我一定会把孩子养大,让他健健康康长大,我会把孩子养大,一定会养大,让他给您上香……” 唐小诗希望婆婆能听到,她希望这个可怜的婆婆能走得安心一些,不过太多牵挂…… 一个女人,先为人女,后为人妇,再为人母,可是,本应为她遮风挡雨的父亲,丈夫,儿子,却一个个地先一步离开她,老婆婆这辈子太苦了。 老婆婆走了,她带着自己的儿子走了。 唐小诗看了,老婆婆的儿子不是病死的,而是窒息而死的……这对老婆婆而言,一定是个艰难的决定,她一定不愿再看到儿子被恐水症折磨,不想让他在最后的一点生命里再挣扎。 …… …… 唐小诗再次来到倚翠楼,她利用了碧儿,所以她想给这个风尘女子一点补偿。 唐怀义出了事,但这丝毫不会影响到倚翠楼的生意,因为除了唐怀义,扬州城还有许许多多的富豪。唐怀义被狗咬这件事情不过是嫖-客们饭后的一点谈资,这些沆瀣一气的人讨论的更多的是,唐怀义那玩意有没有被狗吃掉。 至于碧儿,老鸨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根本没有患花柳病,一切都只是误会而已,碧儿还是老鸨的摇钱树,还是倚翠楼的头牌,每日的恩客还是排得满满当当的。 唐小诗一身男儿装在房里等着碧儿的到来。 碧儿来了,再次看到唐小诗她却没有高兴起来,碧儿没有靠着唐小诗坐下,而是隔得远远的。赎身、嫁进豪门?碧儿现在已经不贪想了,她现在对眼前的秀面公子是恐惧的。 “他的事是不是跟我有关?” 这是碧儿的第一个问题,她很聪明地用了“他”而不是“唐老爷”。 唐小诗答道:“你是个聪明人,不该说的事情你没有对外说出去,那不该问的事情你也不要再问了,你权当这件事跟你,跟我都没有任何关系。” 碧儿是明白人,这事说不得,凡事讲证据,她说了也得有人信才行,这位公子做事做得干干净净,可没留证据。况且,若是唐小诗定了罪,她也脱不了干系,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这件事只能这么过去了。 碧儿又问道:“那你今天为何还要过来?来威胁我?你放心,这件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唐小诗摇摇头,说道:“我答应过你要帮你赎身的。”说罢把一个小木箱推向桌子另一头的碧儿,继续说道:“箱子里的金子足够你赎身,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与你青梅竹马的李七郎现在就在楼下,你现在就可以为自己赎身,下楼跟他一起回家,过寻常人家男耕女织的生活。我问过李七郎了,他不嫌弃你,他一直在等你,他甚至这些年都在筹钱想把你赎出来。”唐小诗说道。 碧儿立马扑到窗户旁,微微打开一条缝,悄悄往下看,果然,倚翠楼下的角落旁,有个熟悉的身影在那里焦急地等待了。 也许是干了太多了苦力活,李七郎已经没有印象中那么挺拔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穿着一身打了几个补丁的麻衣,跟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苦力工没有区别。 碧儿怎么也没办法把下面那个沧桑的男人跟记忆中的李七郎联系在一起。 她记忆中的李七郎,是高大挺拔的,是玉树临风的,她记忆中的李七郎是那个在河边芦苇地里强势把她抱在怀里的男子,是那个在她耳边温柔说要照顾她一辈子的男子,那个时候,她觉得李七郎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一定不会像父辈那样靠苦力混饭吃的。 即便是她后来迫于家中生计,把自己买到青-楼里,她也未曾怀疑过李七郎的前途,她只觉得自己对不起李七郎。 可现在她看到的李七郎,却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才过了那么两三年,他的意气风发全都没有了,他终究还是走上父辈的老路,靠力气吃饭。 碧儿只在他脸上看到了生活的艰辛。 碧儿把窗户关上,回到了自己的位置,面无表情问道:“那第二种选择呢?” 碧儿开口的一刻,唐小诗已经知道了她的选择,唐小诗说道:“第二个选择,你可以选择不赎身,这个箱子里一半金子是你的,要怎么花随你便。” 如果碧儿选择第二种条件,也许她就再也离不开倚翠楼了,虽然她能拿到一笔金子,可这笔钱还不足以为她赎身。 “我选择后者。”碧儿果断决绝地说道,在李七郎和金子之间她终究还是选择了金子。 如果李七郎还是当年那样意气风发,如果她还是当初那个少女,也许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李七郎,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李七郎不一样了,她也不一样了。 唐小诗说道:“你想清楚了,摆在你面前的机会可只有一次,错过了李七郎,你的一辈子可能就要荒废在各色男人的胯-下。” 唐小诗说得很直白。 碧儿摇摇头,说道:“不用想了,我意已决。让我跟着李七郎回去,他能养得起我吗?不说首饰也不说漂亮的衣裳,就只说一小盒的胭脂,他能给我买吗?跟他回去之后,我做什么?每天抱着孩子上田头,夜里掌灯织布,一年到底还是吃不上几顿饱饭,孩子病了也没钱医治,你知道这种生活吗?让我再过回这种生活,我做不到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唐小诗还是尽最后的努力,劝道:“但选择前者,你夜里能在自己男人怀里睡觉,能有个说心里话的人,不用费尽心思讨别人开心,也不用委屈自己的身体,还有孩子会叫你母亲,会有孙子叫你祖母,等你老了会有人为你送终……这样的生活你不想要吗?” 碧儿鄙夷的笑笑,说道:“饱汉不知饿汉饥,你说的这种生活,是没有柴米油盐的生活,一旦有了柴米油盐,一切就都会变味。也许丈夫会觉得你是只破鞋,孩子会觉得自己的娘曾经太卑贱,亲戚会在背后说三道四,日子没有一天会是安宁的……至于养老送终,说到底还是银子金子能使唤的吗?有了金子还要什么孩子。” “那好,金子归你,我走了。” 唐小诗不再劝了,碧儿没有错,李七郎也没有错,唐小诗没有必要把碧儿绑上道德的框架,碧儿吃过苦所以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李七郎痴情,痴的也只是当年豆蔻年华的碧儿吧,如果让他见到现在碧儿,兴许味道也变了吧,也许他的心就不会如同他承诺的那般坦荡荡了吧。 唐小诗试图把这条红线牵上,可她现在明白,这天红线注定断了。 唐小诗把半箱金子留给了碧儿,转身欲走,碧儿忽然道:“等等。” 唐小诗转头,只闻碧儿说道:“公子帮我给李七郎传句话吧,让他找个好人家的女儿娶了,别再傻了,我跟他不可能了。” 唐小诗点点头。 第53章 大娘的幸福 第五十三章 吴三哥镖局,湖畔。 一颗颗石子投入湖中,泛起一层层涟漪荡开去,大娘张雨容正想再投出一枚小石子,身后却蓦地有人轻轻拉住了她的手。 “照你扔下去,是想把湖给填了吗?”一道谦谦有礼暖入人心的声音传来,那么熟悉,那么让人怀念。 大娘一转头,果然看到那张让她日思夜想的脸,黄元正温煦地望着她,还是以前那样风度翩翩,只是消瘦了许多,脸色苍白了许多。 “元哥!”大娘喜上眉梢,心中激动不已,她正想扑入黄元的怀里,却看到不远处还站着一个人,是表姐唐小诗,正笑嘻嘻地望着她。 大娘低头,脸唰一下子就红了,姑娘家本就应矜持一下,她这么不矜持,该回被表姐笑话了吧。 大娘声音很细很细:“你瘦了……” “你说什么?”黄元把耳朵凑近。 “我说……你瘦了。”大娘还是细声如蚊。 黄元一笑,道:“多吃些就能胖回来。” 看到这半是青涩半是浓情的郎情妾意,唐小诗想她该走了,再不走眼睛就要长针眼了。能帮大娘保住一桩好婚姻,唐小诗是很开心的,像黄元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见。 唐小诗走了,一对人儿在湖边依偎坐下。 “元哥,你是如何能找到这里来的?” “我也不知道……我娘送我上医馆看病,出了医馆,不知怎么地,阴差阳错就被调换了轿子,一下轿子就到了这里,见到了表姐。” 大娘脸又是一红,道:“是我的表姐,不是你表姐……” “迟早会是的。” …… …… 话说另一边,被调包的轿子一路抬回到黄县令家中,黄元的娘亲揭开门帘,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一名陌生的男子,正在闭目酣睡。 此人正是楚明。 那女人焦急了,儿子莫名其妙就被调换了,谁干的?是山贼?还是仇家?她如何能不焦急。 “我儿呢?我儿在何处?”那女人疯了一般地问道。 楚明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佯装问道:“这是哪里?” “我儿呢?你们想要什么?” 楚明慵懒回答:“你儿?黄公子?哦,你放心,他很安全,他在养病……我们不想要什么,只想要黄公子。” “来人,把他押下!”那个疯狂的女子下令道,县府里的几个捕快立马亮刀。要想把儿子找回来,就要把轿子里的人给押下来。 与此同时,墙头也跳下来几个壮汉,功夫不凡,小六也在其中,这是楚明的手下。 若是论本事,一个小县令手下的捕快,又怎能敌得过军中的莽汉? “我说过,黄公子很安全,他在养病,黄夫人确定要动手吗?”楚明问道。 “我儿子的病我这个做娘的自有打算,还请把他送回来吧。”黄夫人看到跳出来的几个壮汉,语气中已经有了退步的意思,打又打不过她还能怎样。 楚明说道:“黄公子得的是心病,只有张家张雨容能治,黄公子现在就跟她在一起。” 黄夫人愕然,张雨容?那个丫头不是死了吗? 说实话,张家被火烧的事,她心里也是不好受的,毕竟张家是她丈夫的恩人。 儿子现在跟张雨容在一起?莫非张家逃过了一劫? 黄夫人问道:“张家……还有幸存者?” 此时已经到了张家报复唐家的时候,所以张家人还活着的消息也无需再隐瞒,所以楚明答道:“张家人都活着,黄公子现在就跟张家人在一起,如果你不想再看到你的儿子再受思念之苦,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你就该成全他们。” 这段时日看着儿子茶不思饭不想地,一日日地消瘦下去,其实黄夫人也懊悔不已。至于她私自为儿子定下的婚约,临县的周县令已经派人过来催了好几次,可黄夫人看到儿子那副煎熬的模样,只好一直压着。 楚明又道:“你放心,过几日,等黄公子身体好一些,我们就会把他送回来。” 可黄夫人还是担忧,张家虽然逃过了一劫,可一旦唐家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一定不会放过张家的,唐家是石头,张家是卵,以卵击石,哪来的胜算?这不会把她的儿子也牵扯进去吧? 黄夫人哀求道:“还请公子把我儿还回来吧,大人物之间的斗争,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可以插手参与的,我宁愿看自己的儿子病着,也总比让他牵扯进去搭上命强。” 楚明理解黄夫人的心情,他说道:“风水轮流转,如今张家是刀俎,唐家为鱼肉,这扬州城就要换天了,黄夫人无需顾虑什么,我向你保证,黄公子一根汗毛都不会少。” “你拿什么保证?” 楚明无奈,只好亮出了自己的玉佩,“靖王”二字十分醒目。 虽然是个坐冷板凳的王爷,但,好歹是个王爷,有了这层身份,说出来的话似乎都会变得更可靠一些。 …… …… 吴三哥镖局,地下牢房里。 那名信使被架在木架上,没有被打,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但整个人却恍惚得似乎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他已经被熬了整整十天,十天十夜没有闭眼睡觉了,牢笼里灯火通明,比烈日还要晃眼,哪怕是闭上眼睛,眼前也是明晃晃地。 只要他微微闭上眼睛,一盆冷水立马就会泼到他的脸上。 强光的视觉刺激,冰水的皮肤刺激,每一刻都让他的神经紧绷,他想死,却死不了,总有人定时地给他灌入糖水和盐水,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吃饭食也能活。 不知道外面的时间,不知道白天还是黑夜,他现在已经无法确定自己在这个牢中呆了多长的时间,一个月,一年,还是更久?似乎都有可能…… 他不怕疼,他从小就被人用各种刑罚来训练意志,但这一次,没有鞭打,也没有割肉,却让他慢慢地感到恐惧。 恐惧就像是细沙一样,一点点地滑落,一点点地堆积在他的脑中,不知什么时候,他脑中已经是一片沙漠,无边无际,看不到头。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沦落到了这片沙漠中,没有方向,无法行走,他的脚下就是一个大漩涡,一点点地把他吞噬。 脑子中原有的东西似乎都变成碎片,他还有记忆,但记忆似乎只是一种信息,一种数字,一种不再指使他的行为的存在。 饭,是吃的。但为什么吃饭,他不知道了。 他的脑中只有一张脸,一张一直出现在他眼前的脸,像恶魔一般扼住他的生命的脸。 吴三哥。 第54章 论家人的重要性 第五十四章 禁锢一个人的不会是牢笼,而是思想,当一个人的思想被剥夺之后,他将永远沦为奴隶。 在十个昼夜的对峙中,吴三哥始终以一种主子的姿态站在信使的面前,即便他少了一条腿,但军中出来的男儿,眼神会带有杀气,这是鲜血浸染出来的杀气。 当信使一看到吴三哥那张脸就不自主地瑟瑟发抖的时候,吴三哥知道他夺得了这场对峙的胜利,因为,惧怕他已经成为信使的一种自然反应。 就像训练过的狗,听到哨声就会跑过来吃食。 一旦形成了这样的神经反应,哪怕是十年八载也未必能够扳正过来,吴三哥成为了这名信使的新主子,他征服了这只“桀骜不驯的雄鹰”。 吴三哥挑起信使的下巴,强迫信使与他对视,吴三哥目光凌厉地说道:“你是鹰奴,我是你的主人。” “是,主人。”鹰奴虚弱无力且十分惊恐地回答。 “你是谁?” “鹰奴。” “我是谁?” “主人。” 吴三哥很快审问出火烧张家的背后主使,立马赶去向唐小诗禀告,因为他很想知道王妃接下来会怎么报复唐家,怎么报复那个毒蝎心肠的“继母”。 …… …… 吴三哥见到唐小诗的时候,唐小诗正在做实验,她将毛笔深入装满漆水的葫芦中,沾了一点点生漆,点在自己的手背上,而后全神贯注地观察自己的手背。 没一会,只见唐小诗的手背红了一大块,开始冒出许多小疙瘩,看着有些恶心。 唐小诗立马将手上的生漆擦去,然后得意地笑了。 果然,唐家人的基因有缺陷,天生对生漆过敏,而且遗传的概率还很大,外面所传的“唐家人最怕被漆水咬”所言非虚。唐小诗拿自己做实验就是为了更加确定这个传言。 毕竟她也姓唐。 唐小诗做完实验才注意到拄着拐杖站在自己身后的吴三哥,看到熬红了双眼的吴三哥,心中细细一算,吴三哥待在地下牢房也有十来日了,所以唐小诗猜想吴三哥应该已经成功了。 “问出来了吗?”唐小诗问道。 吴三哥点点头。 “是谁?” “赵氏。” 听了答案后,唐小诗的反应很平静,平静得这件事好像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一样。不了解她的人会很诧异,但了解她的人会明白,她越是平静,说明她心中的怒火越盛,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之下其实暗流汹涌。 唐小诗说道:“劳烦吴三哥了,接下来几日你且派人试一试鹰奴是不是真的被驯服,若是真驯服了,我有些东西要他替我送到长安,送给赵氏。” 吴三哥点头。 唐小诗思忖了片刻,又道:“既然唐怀义是在为赵氏办事,唐家在扬州城挣的银子多半也是纳入赵氏的囊中,你再仔细盘问,把他们运送白银的路数套出来。断了财路,她就没办法再蹦达了。” 唐小诗再次注意到吴三哥熬红的双眼,说道:“吴三哥辛苦了,你且去休息吧,其他事等你睡醒再说。” 吴三哥退下了。 唐小诗坐在窗前,她现在心里有魔,如同火焰一般熊熊燃烧,不断膨胀,因为赵氏和唐怀义触碰到了她的逆鳞。 一个流落到一个陌生世界的灵魂,尤其是在这个科技尚未发展的世界里,以她所能几乎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的灵魂很容易迷失。 很容易为了自己的*而变得暴戾。 当她知道唐家火烧的张家的时候,她承认,她曾一度想过要灭尽唐府里的人,这对她而言并不难,一把火就能报复回去;就在刚刚,当她又得知幕后黑手是赵氏的时候,她心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连同长安城的赵府也一起灭了,好让别人知道,她唐小诗不是好惹的。 所以唐小诗需要静一静,她需要找回自己初衷。 保护自己的家人,开一个书院,教书育人,这就是她的初衷。 唐小诗看向窗外,看到院子里的家人,心渐渐平静下来,心魔慢慢消去。 院子里,外祖母坐在唐小诗设计的轮椅上,推动轮子,一会到暖阳下晒晒日头,一会到鸡栏里瞅瞅那几只下蛋的母鸡,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腿脚不便的事实,脸上多了许多笑意。 冯氏穿上了唐小诗带过来的衣服,精心打扮之下,即使人到中年仍有韵味,她先是对着铜镜照看了许久,然后又把幺娘抱过来,问道:“幺娘,你看娘亲穿这身衣服好看吗?你爹看到了会不会喜欢?” 小不点幺娘一手抓着枣糕,显然注意力全在枣糕上,但她还是甜甜地回答道:“娘亲最漂亮,爹爹最喜欢娘亲。”乐得冯氏把幺娘抱过来亲了好几口。 至于大娘和黄元两人,这几日一直腻在一起,此时二人坐在台阶上,一个手持书卷看得津津有味,一个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鞋底,时不时凑到黄元的脚跟前比划一下,生怕做得不合脚。 二人相视,眼中有说不出道不尽的甜言蜜语。 外祖父张渊则坐在饭桌前,一小碟花生米,一小瓶葡萄酿就足以让他消遣整个下午,他的外孙女带的葡萄酿可真够味,味甜而醇,唇齿留香,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勤奋好学的唐冬儿,即便是到了扬州城也不忘她的昆虫研究,此时是冬日,虫子不多,她在院子外不停地挖坑,就是为了寻找正在地里冬眠的小虫。 楚明带过来的小六,此时已经沦为了唐冬儿的苦力。 每一个都过得那么开心那么自在,唐小诗觉得心里暖暖的,这些就是她的亲人,他们就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价值。 如果不是命运的安排唐小诗的出现,也许院子里的这些人所过的生活会完全不一样。 唐小诗忽然觉得满足了,只要她的家人过的好,她的学生一个个成人成才,那就够了。至于那些恶人,有必要惩罚。 大恶人有大惩罚,小恶人有小惩罚,但绝不是无故杀戮。 唐小诗很庆幸自己还能有亲人,不然她很可能迷失自己。 “小诗,小诗……”外祖母忽然在院子里呼喊她,“来啦!”虽然不知道外祖母有什么事,但唐小诗兴冲冲地跑了出去。 来到外祖母面前,只见她身边放着一桶热气腾腾的热水。 外祖母笑嘻嘻地说道:“小诗,把这桶热水送到澡房去。” 送到澡房去?这活还让她干?唐小诗疑惑了。 听到澡房有洗澡的声音,唐小诗问道:“外祖母,澡房里是谁呀?” “你夫君。” 第55章 楚明出浴 第五十五章 “还在这里愣什么,还不快把热水送进去,当心凉了。”外祖母笑嘻嘻地催道。 唐小诗继续发愣…… 去给楚明送洗澡水?外祖母,小诗做不到呀! 外祖母看到小诗杵在那里,以为唐小诗是在害羞,说道:“都是一张床上的夫妻了,还有什么可害羞的?” 呃,唐小诗无语,从哪里能看出她是在害羞?她的脸明明是在抽抽,这是尴尬好不好。 唐小诗吞吞吐吐道:“外祖母,我送进去不大好吧……” “你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你不送谁送?难不成让我这个老婆子送进去呀?”老太太佯装有些嗔怒道。 别看老太太一把年纪了,行动不便,平日里一副万事不管的样子,可比谁都心里有数,可“狡猾”着呢。 外孙女和楚明分房睡她是知道,两人平日里没有亲密动作她也看在眼里,她甚至在平日里旁敲侧击地从小诗的嘴里套话,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还没圆房! 这可急坏了老太太。 这么好的孙女婿可要套牢了,打从楚明救了张家,老太太对楚明可是越看越顺眼,越想越喜欢,既是王爷又是行伍出身,生了一副好模样还有一副好身材,待人一点架子没有,做事有计谋有分寸,对小诗更是好得没话说了——这些日几乎是寸步不离,认错的态度也很好。 这样的夫君打十个灯笼也难找到第二个,老太太觉得自己看人是不会错的。 外孙女糊涂,她可不能糊涂,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老太太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开始“摆架子”,说道:“你再不送进去,外祖母可要生气了。” 看到老太太板着一张脸,唐小诗服软了,她拗不过老太太。 唐小诗心想,不过是送一桶热水罢了,也没什么,送进去走出来也就片刻时间,不该看的她不看就是了。 唐小诗提起热水,走进澡房,澡房里氤氲着雾气,朦朦胧胧的,屋里放着一个用来泡澡的大木桶,唐小诗走近,咦,没人? 大木桶里冒着热气,确实没有人。 唐小诗心想,兴许是他知道她要进来送水,识趣地躲起来了吧,嗯嗯,一定是这样,避免两个人都尴尬,楚明真是有自知之明。 唐小诗乐呵呵地提起那桶刚烧开不久的热水,一股脑地倒进大木桶中。 话说楚明此时并不是躲着唐小诗,他压根也不知道唐小诗会进来给他添热水,他此时就沉在水底练习憋气,这是每一个习武之人必练的科目。 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大桶中的水温度一下子高了许多,只见楚明一下子从水中冒出来,水一下子变得奇烫,他如何能不站起来? 光溜溜的楚明,身上带着水珠,就这样最原始最真实地出现在唐小诗面前,“泰山擎柱,一览无余”。 唐小诗手里提着木桶,艳景出现得如此直接粗暴,几乎没有给唐小诗任何反应的时间,唐小诗就这样定定地愣了好一会,该看的不该看的,想看的不想看的,能看的不能看的,全看了个通透。 想不到,曾经看的狗血电视剧里的桥段,现在竟然出现在自己身上。跟电视不同的是,被看的不是大美女,而是大楚明,一只哧溜溜的楚明。 历史上无数诗人写了美人出浴,唐小诗却看了个美男出浴。 就在唐小诗发愣的时候,楚明戏谑一笑,道:“喂,你看够没有?” 唐小诗这才反应过来,捂上双眼,道:“你赶紧转过身去。” “是你要转身,大小姐,被看得是我。”楚明一边说道,一边慢悠悠地走出大木桶,披上一件外套。 他一点都不急,也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妻子伺候夫君洗澡,有什么不妥的?既然是伺候洗澡,那被看就是再所难免的。 现在只是看,以后可就不止看了,所以看一看算得了什么。 说到底,平时一派正经,看似老实的楚明,却是一肚子坏水。 “你穿好衣服了吗?”唐小诗捂着眼睛问道。 楚明没有回答。 静悄悄的。 唐小诗心想,难道那家伙已经出去? 唐小诗把手放下,睁开眼,只见已经穿好的楚明就站在自己面前,正饶有趣味地戏谑地笑着。 “你方才那么惊讶,是因为我的……嗯,就是,大,吗?”楚明没有把话说完,只是笑,他的笑里有很多意味。 唐小诗涨红了脸,骂道:“登徒子!” 楚明就在此时,迅速轻吻了唐小诗的额头,“好啦,我们两平了。” …… …… 接下来几日,唐小诗一见到楚明就觉得怪尴尬的,那种画面是很难抹去的,总是一见到楚明就会浮现。 而楚明,总是一见到唐小诗就笑,不怀好意地笑。 再后来,不止楚明在笑,连舅母见到了唐小诗也会含蓄地笑笑,更可恶的是,唐小诗居然在自己的床头看到了几本“诡异”的书,只有图没有字的书。 唐小诗尴尬了。 这等好事,也只有外祖母做得出来。 …… …… 话说唐怀义被狗咬了之后,没能熬过来,不过要他命的不是狂犬病,因为狂犬病还没来得及发病,要了他的命的是炎症。 两条被撕破了的腿,大面积的咬伤,在那个年代,不管多么金贵的金创药,也避免不了发炎。 唐怀义后悔了,他后悔自己为什么挣扎,这么煎熬地多活几日,还不如让狼狗撕破他的喉咙让他死个干脆。 他只要一闭上眼,看见的就是那七条凶恶的狼狗,一睁眼,看到的就是张家的人,还有那些被他用狗咬死的仆人,狼狗在撕咬他的肉,那些被他害死的人掐着他的脖子。 这是幻觉,因为炎症已经侵入到了他的大脑。 煎熬了数日之后,唐怀义死了,唐家给他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他的四个儿子两个女儿从头到尾都守在唐府里,比以往任何时刻都孝顺,被外人称道。 可明眼人都能看明白,这些平日里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又怎会是真的孝顺,他们守得不是唐怀义,而是唐家的钱财。 第56章 三方合作 第五十六章 吴三哥镖局,院子里。 唐小诗怀里抱着一小人儿,正是那日撞了墙的婆婆的孙儿,经过唐小诗这段时日的悉心照顾,这小人儿一日比一日壮实,粉嘟嘟地甚是惹人喜爱。 孩子穿着一身小红袄,小脚蹬着虎头鞋,都是冯氏亲手缝的,唐小诗可干不了这样的细活。孩子在唐小诗怀里一点都不老实,小手小脚蹭来蹭去,还时不时去抓唐小诗的头发。 孩子姓莫,单名一个念字,是唐小诗给他取的名字。 莫念莫念,不要去思念,开开心心长大,这就是唐小诗对他的期望。 “莫念乖,姑姑抱。”唐小诗温柔地哄着小莫念。 “来,姑父也抱抱。”一旁的楚明把小莫念从唐小诗的怀里抢走。 姑父?!敢不敢再不要脸一点?唐小诗狠狠瞪了楚明一眼。 不过,楚明哄小孩的方式的确有一套,抱在怀里又是摇又是晃的,还玩起了拨浪鼓,没一会就把小莫念哄得咯咯咯地笑。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真是一对父子呢。 这时吴三哥拄着拐杖走过来,对楚明汇报道:“王爷,属下已经从鹰奴嘴里套出话了,唐怀义每年向赵氏进奉金银的事,他也有参与,他说,唐家府邸地底下挖有一间地下室,唐家的钱财就堆放在那里,只有唐怀义和他的儿子们才有地下室的钥匙,需要集齐四把钥匙才能打开。” 吴三哥是在向楚明汇报,实际上也是在向唐小诗汇报。 唐府这么一个肥得流油的猪,唐小诗岂会这么容易就放过? 楚明对吴三哥说道:“你且去找几个信得过,夜行功夫了得的兄弟,今晚我同你们一同去探探情况。” “是。”吴三哥应道,准备退下。 “等等。”唐小诗喊住了吴三哥,说道,“不过是些钱财罢了,想要的话,我们就光明正大地把它们搬回来,用不着黑灯瞎火偷偷摸摸的。” 吴三哥愣了,王妃真是语出惊人,别人的钱财,还能光明正大地搬回来?要知道唐家养的一群护卫也不是吃素的。 而楚明却很淡定,他太了解唐小诗了,这个女人可从来没说过大话,他知道,她一定又想出什么“阴谋诡计”。 楚明道:“你有什么好法子就说出来,莫卖关子了。” 唐小诗没有直接说出她的计划,而是问道:“吴三哥,西山的土匪窝里,是不是安插有你的眼线?” 吴三哥点点头。当日唐怀义雇佣土匪火烧张家的消息,就是这个眼线暗中传回来的。 “那这件事就好办了。”唐小诗道,“你传消息给这个眼线,让他告诉西山的土匪头子,就说他知道唐家的银库在哪里,那群要财不要命的土匪一定会有所行动的。” “王妃的意思是让这群土匪帮我们去抢唐家的金银?”吴三哥问道。 唐小诗点点头。 可吴三哥还是皱着眉头,他还是有所不解,他疑惑说道:“可是这样的话,银子不就到了土匪的手里了吗?这还不如留在唐家手里呢。” 楚明忍不住笑了,吴三哥不明白,他可想明白了,他解释道:“从唐家抢银子,那是不光彩的事情,见不得光,但从土匪手里抢银子,再顺便把土匪给灭了,那就光明正大理所当然了,还是为民除害呢!银子到了土匪手里,我们抢回来就是了。” 吴三哥恍然大悟,大喊三声“妙妙妙”。 如此一来,不仅借土匪之手毁了唐家,还能顺手在后面给土匪来一刀子,以报当日火烧张家之仇,可谓一箭双雕。 唐小诗又道:“要完成这个计划,我们还缺一个人,冬儿,你去把黄公子请过来。” 一旁的冬儿离开。不一会儿,黄元过来了,唐小诗细细与黄元说了自己的计划,希望黄元能够帮忙说服其父亲黄县令帮忙一起剿灭土匪。 黄元听完,思索了片刻,脸上露出为难之色,道:“剿灭土匪这样的事,家父必定举双手赞成,只是……家父手下只有十余个捕快,单单这点力量恐怕很难与土匪抗衡。” 唐小诗笑道:“人手的问题你不用担心,吴三哥镖局里的这些手下,个个都是从军中淬炼出来的好汉,你让黄县令多准备十几套捕快的衣服就行了。” 黄元一听,觉得甚是有理,穿上捕快的衣服,又有黄孟亲自带头,谁能认出是真捕快还是假捕快? “那黄某这就回去说服家父。” 黄元离开了,吴三哥上前,问道:“以我镖局里的兄弟,就可灭了那帮土匪,王妃为何要把黄孟扯进来?跟官府一块办事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唐小诗解释道:“其一,黄孟自幼由我外祖父养大,虽然在大娘和黄元的婚约上犯了糊涂,但其品行端正,为官清廉,与其合作,大可放心;其二,唐家被土匪抢空,赵氏肯定会派人来调查,若是我们独自动手,赵氏必然顺藤摸瓜会查到镖局,到时会惹祸上身,相反,与黄县令合作,就算赵氏查到了黄县令,她也无话可说,因为剿灭土匪是黄县令的分内之事;其三,这次抢回来的钱财,皆是唐怀义搜刮百姓的不易之财,我想借黄县令之手把钱财还回到百姓手中。” 前两点,吴三哥都觉得很有道理,可第三点……要把唐家的钱财还给百姓?他感觉就像是到嘴的肉被人抢走了,脸上写满了不情愿。 他毕竟只是军中出来的一介莽夫,他只知道自己手下还有一帮兄弟要养,可不懂什么悲天悯人的道理。 唐小诗看到吴三哥脸上挂满了不情愿,就跟唐小诗抢的银子是他的一样,唐小诗笑道:“吴三哥莫要生气,唐家银库里的钱财不过是小财,还给那些吃不上饭的百姓,能帮他们熬到来年春,是公德一件。这件事结束后,我来教你挣大钱,保证挣得比抢得还快。” “挣得比抢得还快?!”吴三哥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问道,“王妃,你可是在消遣我?” 唐小诗淡定道:“你问问你家王爷,我何时骗过人。” 楚明在一旁,头也不抬,一边逗乐小莫念,一边公正地道:“除了唯一一次,她没骗过人。” “哪一次?” “一年前,你到靖王府,明明说好要与我生娃娃的,如今却不肯了。” 唐小诗无语,一年前,她好像还没穿越过来。 第57章 唐家的悲哀 第五十七章 扬州城的望远楼上,唐小诗眺望城外,只见西山那边一路尘土飞扬,慢慢延伸,指向扬州城的西门。 果然,眼线的消息一放出,土匪们就迫不及待地行动了。 土匪骑有几十匹马,杂乱急促的马蹄声传进城内,就像是暗号一般,扬州城内的小贩已经开始麻利地收拾摊子了,街道两侧的店铺也纷纷关上了店门,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就消失一条条小巷里。 土匪窝子又要进城啦,有钱的把钱藏好,没钱的把人藏好,城里的百姓动作都很迅速。 “我们这是在放狼入城,如若土匪伤了百姓那就造孽了。”看到浩浩荡荡的一大批土匪要闯进城,同样站在望远楼上的黄孟担忧地说道。 一下子来这么多土匪是他意料不到的。 黄孟虽为广陵县县令,毕竟只是读书人,小打小闹尚可,如今真正要动起手来,他也有自己的顾虑,土匪若是只为钱财那还好,若是土匪伤及无辜,他的罪孽就大了。 楚明和吴三哥却没有这样的顾虑,或许是战场之上,生生死死见多了,明白舍小为大的道理。 唐小诗见黄孟一副焦急的样子,心中暗想,这黄孟能为民所想,倒也算得上清明之官。她安抚道:“黄县令莫急,若是平日里土匪进城必定是见财劫财,见人杀人,可如今土匪剑指唐家,有唐家那样一头肥得流油的猪在,土匪又怎会有空闲去抢贫苦百姓的那些小钱小财?再者,任由这样一群土匪窝在西山,毕竟是养虎为患,趁着他们洗劫唐家的时候,黄县令率人一举将他们拿下,这等为民除害的好事黄县令有什么好犹豫的?” 果然,正如唐小诗所说的,土匪攻入城后,一路朝东,径直奔向唐家,根本不做任何停留。 唐小诗的一番话让黄孟安心了许多,只要不祸及普通百姓,一会抓拿土匪的时候,就算拼上他这条老命他也在所不惜。 …… …… 唐府内,唐怀义的头七未过,府中仍挂着一条条的白绫,四处静悄悄地。 房内,唐怀义的四个儿子正围坐在一起,嬉皮笑脸,各怀鬼胎。 有其父必有其子,唐怀义贪婪狡诈,他的儿子们又岂是什么好东西?唐怀义活着的时候,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压着,手不敢伸得太远,如今老头子死翘翘了,这几兄弟就迫不及待地打起了家产的主意,此番聚在一块就是为了商量如何分家的问题。 但是土匪没有给他们机会,“土匪来啦!快跑呀!”一道尖锐的叫声打破了唐府内的寂静,不知道是哪个丫鬟喊的。 哒哒哒的马蹄声从街上传来,唐府内的仆人立马意识到,真的是土匪来了!唐府上下立马鸡飞狗跳,还在洗衣服的老婆子扔下洗衣棒就跑,还在杀鸡的厨子拿着还在滴血的厨刀冲出了厨房,守门的护卫看起来人高马大胆子却小,这时也跑了,唐府的大门形同虚设,平日里最贴心的丫头偷偷抓了几件头饰揣在怀里也跑了…… 没有一个仆人会想着替唐家反抗土匪,唐家人平时那样地压榨他们,他们又岂会真的替唐家卖命?况且,土匪是他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小厮丫鬟能抵挡的吗? 几乎是片刻时间,唐家内的仆人,从小门从大门从侧门,全都偷偷溜走了。 一个穿着素袍的妇人从唐家祠堂里跑出来,手里握着残断的半截佛珠,她正是唐怀义的结发妻子,妇人看到空荡荡的院子和散落一地的杂物,还有被吓得惊慌失措的妇孺,痛心道:“造孽呀!造孽呀!唐怀义你自己做的伤天害理的事,如今报应到儿孙身上了!” 报应,都是报应,妇人知道报应迟早会来的,只是不知道报应会来得这么快,她日日吃素,总给佛庙送米,就是想求菩萨不要把大人的罪行报应到后辈的身上。 可是,独独她一个人的虔诚,洗脱不了整个唐家的罪行。 多少佃户忙活了一年,到头来粮食被收走,还在襁褓中的婴儿被饿死;多少奴籍的劳工没日没夜地在唐家的铺子里搬运,停歇片刻就被鞭打。还有,唐怀义暗下跟土匪地痞干的多少勾当,杀了多少人,多少良家少女的清白被毁掉? 为了银子,为了金子,唐家帮赵氏干了太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些可都是要偿命的罪行呀! 直到这一刻,妇人才知道,这不是唐怀义一个人的罪行,而是整个唐家的罪行,但凡吃了唐家的饭,花了那些沾满血腥的银子的人,都要承担罪行。 妇人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年纪了,她却不得不跑起来,土匪就要来了,她要把孙子孙女们带走。 妇人跑到厢房里,看到儿子们的那群莺莺燕燕的妻妻妾妾们,把孩子丢在了一旁,一个个正在忙着收拾珠宝首饰,生怕少带走一件,屋里狼藉一片。 妇人嗔怒,这群没脑子的女人,放着孩子不管,这个时候还把心思放在那些身外之物上!妇人也顾不上劝这些蠢儿媳,她没有时间了,又是抱又是背,手里还不忘牵一个大的,她要带这些无辜的孩子逃出去。 十余个孩子被带到了后门,“孩子,你是大姐姐,你要把弟弟妹妹们逃走,知道吗?不管往哪里逃,只要一直往前跑就对了,知道了吗?”妇人对年纪最大的孩子道。 “知道了,祖母。”女孩点点头,带着一群弟弟妹妹从后门跑了。 妇人还不能离开,她的儿子们还在里面,妇人疯了一般跑回唐府内,此时那群土匪已经到了门口了,百多号人,个个都拿着亮晃晃的大刀。 妇人看到自己的儿媳们一个个抱着大包袱,刚好从厢房出来,想逃走,却恰恰撞上了已经闯入唐府的土匪们,她们哆嗦了,腿软了,却还抱着自己的包袱不放。 一群土匪看到这十几个莺莺燕燕,兴奋地围着她们,举着刀不停地兴奋叫喊着,他们骑着马从这些女人身边掠过,一把扯开了她们的衣裳,夺走了她们怀里的包袱。 一群天天躲在山头饥饿如狼的土匪,此时看到了白花花的胴-体,早已个个*膨胀。 十几个女人看到百多个如狼似虎的土匪面露淫-色,终于怕了,却也迟了。她们曾经是唐府的主子,是那么地受人羡慕,唐府呀!扬州城最有权有势的府邸,谁人敢藐视她们? 那怕她们只是一个妾,她们的屁股也能翘到天上去。听到有人喊土匪来了的时候,她们一点都不怕,土匪他们抢谁都可以,他们敢抢唐家吗?唐家暗地里可是跟土匪合作过的,可是“有关系”、“有情义”在的。 可她们想岔了,土匪这次抢的就是唐家。 一群亡命之徒,今朝有乐今朝享,土匪可不管你是谁。 几个土匪头子率先下马,扎进女人堆里,一手揽一个,在兄弟们的叫唤声中把女人拖进了厢房里,很快,几个厢房传出杀猪般的叫声,一声更比一声惨。 老妇人看着自己的儿媳被如此侮辱,却无能为力,她救不了她们,她要趁着土匪还没有把整个唐府占领的时候,快点找到自己的儿子们,劝他们快点离开。 女人有身下那块肉做资本,遇到土匪还有活着的可能,若是男的,岂能逃过土匪的刀? 老妇人终于在南边的房子里找到了儿子们,唐怀义生前就喜欢一个人待在这间房里。 “逃啊!快逃啊,土匪来了!”妇人挥着手压低声音对儿子们说道。 但她的四个儿子竟然像魔怔了一般。 第58章 灭土匪 第五十八章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四兄弟不听母亲劝告,躲进堆放金银财宝的地下室,自以为那群土匪怎么样也不会找到这里来,守在金银财宝旁边比在哪里都踏实。 那群在厢房里发泄完兽-欲的土匪,提着裤头就出来了,个个兴奋,像这样又有艳福又有银子抢的大票,他们已经很久没干了。 百十号土匪没有搜房间,而是一个个拿着砖头,开始四处敲地板,一处一处地敲,一寸地方也没落下。 当四兄弟听到头顶哒哒哒的声音传来时,绝望了。 “就是这里,给我挖!” 唐家的四兄弟死了,他们落在土匪的手里,就像玩物一样,平日里风风光光的唐家少爷,挥金如土,趾高气昂,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惨。 土匪把四兄弟撂在地上,根本不顾他们的求饶声,“兄弟们,给我砸,尽情地砸!”土匪头下令道。 土匪掀开地下室里一箱箱的银子,整个地下室仿佛亮堂了许多,一锭锭的银子在土匪的手里很称手,很好发力,一锭接一锭地飞向四兄弟,银子砸到衣服上发出生闷的声响,砸在脑袋上绽放一朵血花。 银子噼噼啪啪的碰撞声盖过了唐家四兄弟的惨叫声,他们的脸都被砸变形了,不一会,银子集成堆,埋了唐家四兄弟,只见白银不见人,暗红的血液从缝隙里渗出。 …… 黄孟赶过来的时候,土匪正好把一箱箱的银子绑在马匹上,正准备返回西山。 楚明带着五十多名壮汉率先冲了上去,这些都是吴三哥镖局里的手下,个个都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若论力气他们兴许比不上那些土匪,但论杀人,土匪如何能比得过他们? 他们不会浪费划出的每一刀,战场上练出的技巧,都是杀人的技巧,一刀不能杀敌就有可能被敌杀,所以他们要尽可能一刀毙命。 土匪们看到这些身穿捕快服装的汉子,脸上十分不屑,在他们看来,所谓捕快,不过是民间招募过来的怂孢子,根本不堪一击,否则这群土匪也不敢在扬州城里这么嚣张。 他们想错了,但他们没有后悔的时间,亮晃晃的刀一刀划破他们的喉咙,血液飞滋而出,有的甚至一颗头颅被砍了下来。 唐小诗看到楚明杀人的样子,恍惚觉得有些不认识楚明,平日里有些腹黑有些温暖的男人,原来真的会在战场上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眼神凌厉决绝,每一刀都很果断。 唐小诗在想,自己杀人的时候,是不是也是另一个自己呢? 人本就是天使和恶魔的合体。 土匪发现自己打不过楚明带着的“捕快”,正想骑马逃跑,却发现马匹上已经驮满了一箱箱的银子,他们只好撒了腿就跑,想不到唐府外面竟然也围着一群捕快。 百十号土匪大多是被楚明带着的汉子们杀死的,剩余有十余个被黄孟活捉了,黄孟毕竟是书生出身,做事没有楚明那么果断决绝,所以还留着那十余条土匪的性命。 谁知唐小诗从身边汉子手里抽了一把刀,一声不吭,把那十余个被绑的土匪给杀了,全都是一刀抹喉,干净利索。 黄孟显然很不同意唐小诗的做法,说道:“王妃何必赶尽杀绝?留他们一条活口不好吗?” 唐小诗道:“且不说他们曾经祸害过多少百姓,干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就今日的情况,唐府灭门,用不了几日,中州刺史就会下来盘查,多一个活口就多一张嘴,这样的情形,黄县令觉得他们的命能不能留?” 黄孟沉默不语。 土匪下山屠劫唐家,这样的命案是怎么都绕不过刺史的,甚至还会惊动到长安。唐小诗他们自始自终都是以捕快的身份出现的,完事后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可黄孟不一样,这次围剿土匪名面上的率领人,他不能拍拍屁股走人。 唐小诗说得对,做得也对,刺史还有几天才能下来,这段时间该擦的屁股都能擦干净了,但只要留了一个土匪做活口,这个土匪就会成为一枚不定时炸-弹,万一刺史从土匪嘴里问出了什么,所有的包装就会被一点点地撕开。 黄孟不敢冒险,也不能冒险,成则是功劳一件,败则是罪祸滔天,现在不是冒险的时候。 黄孟带过来的那十余名捕快,唐小诗一人给他们扔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袱,里面的银子,抵得上他们十年的饷钱了,他们默默捡起属于自己的银子,只道了一句感谢,没有多说一句话。 这些在县府里混了这么些年的捕快,明白道上的规矩,知道什么样的银子能心安理得地花,什么样的银子拿到手了也没命花。只要他们管住自己的嘴,包袱里的钱,他们就能心安理得地花。 若是贪了心,管不住嘴,不仅自己命没了,家里老小恐怕也要遭殃。 而后,唐小诗对黄孟说了一句:“黄县令,得罪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唐小诗挥刀,迅速在黄孟背上、腿上、手臂上划开了好几道口子,只伤皮肉不伤筋骨,渗出来的鲜血却让黄孟看起来一副重伤的模样。 黄孟先是惊愕,而后冷静思索片刻,拱手道:“谢王妃成全!”其余捕快也在自己身上划了好几道伤口。 唐小诗在唐府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头发已经有些斑白的妇人,她的儿子都死了,她却逃过了一劫。 但她疯了,她见到人就惊慌失措,嘴里只懂道“不要杀我儿子,不要杀我儿子……” …… …… 翌日,唐府被土匪屠劫的事情传遍满城,成为市井小民们最热的饭后谈资,听说唐家人都被土匪给杀了,只剩下一个疯老太太十余个还不懂事的孩子。 赌场感叹又少了几个送钱的纨绔,花楼里曾被唐家少爷宠爱的姑娘抹了几滴泪水,卖猪肉的大汉遗憾再也不能看到唐府里那群婆娘拧着屁股招摇过市了,机灵的小贩高兴终于可以在唐府面前的那条街摆摊了…… 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人意识到被土匪杀害的是二十余条性命。 另一个火热的话题则是扬州城城门口挂着的百余颗土匪人头,不用走近,远远地就能闻到血腥的味道。 百姓们都在称赞广陵县黄县令的英勇无畏,终于把祸害已久的土匪杀了个干净,百姓们再也不用担心土匪夜里突然来袭城了。 没有人质疑黄孟,他们可是眼睁睁地看着黄县令浑身负伤地从大街上走过,手上腿上背上全是血淋淋的,真真是条汉子! 给百姓们干了这么一件好事,黄孟成为了百姓口中的英雄。 所以,众人口中只道,土匪抢了唐家,黄县令灭了土匪,其中各种细节,无人能晓。 当然,讨论这些热门话题是那些酒足饭饱的闲人的闲事,对于那些吃不饱饭的佃户而言,寒冷的冬日最最难熬的,他们可没有心情去关注富贵人家的那些破事。 牛大郎是唐家的佃户,是个老实的庄稼人,娶的婆娘虽然丑一些,但手脚麻利,但这样勤勤恳恳的夫妇一年到头竟然吃不上几顿饱饭,因为产出来的粮食唐家要收八成。 若是丰收,剩下两成粮食,再挖点野菜,省着点吃,勉强能挨过一年。 谁知今年牛大郎生了病,婆娘为了给他治病卖了一缸米……如今离开春还有两个月,可家中的米缸早就空了,如今外面寒风凛冽,想要充饥只能去剥树皮吃。大人能挨过去,小孩子却扛不住。 “要不就把我买到窑子去吧,总比一家子饿死强。” “你那么丑,窑子能要你?” “要不,就把大丫……给卖了吧,不然,大伢子就熬不过这个冬日了……”妇人哽咽道,她怀里抱的男孩脑袋很大,身子却饥瘦如柴。 “爹爹,不要卖大丫,不要卖大丫,大丫听话……”一个头发枯黄的丫头扯着牛大郎的衣裳道。 “大丫,不要怪娘亲狠心……”妇人哭道。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牛大郎开门,只见一个拿着簿子的中年人站在门口,慈眉善目的。 中年人介绍道:“我是广陵县张家的管家,如今唐家的田地都被张家买过来了,你愿不愿意当张家的佃户?” 牛大郎没有回答,辛辛苦苦一整年却要看着自己的孩子饿死,牛大郎已经不想再去种地了,横竖都是个死,何必要替人做耕牛呢! 那管家见牛大郎没回答,继续说道:“张家每年只收两成粮食。” 牛大郎一下子眼睛放光,两成粮食?只收两成粮食?他没听错吧?还能有这样的好事?莫非这张家是活菩萨在世? “是只收两成粮食还是只留两成粮食?”牛大郎问道,差一个字可就不一样了。 “只收两成,你们留八成。”管家肯定说道,“要是愿意的话,就在这上面摁个手印吧,这只是个意向书,具体手续还得去县府办理。” 牛大郎毫不犹豫摁上了手印,心想,有了这样好的雇主,只要熬过了这个冬天,来年就再也不用挨饿了。 更让牛大郎惊讶的是,那管家居然从袖口掏出一锭白银塞到牛大郎手里,说道:“我家老爷说了,不能饿着孩子,你且把银子收下,熬过这个冬天就好了。” “这如何使得?” “你不用推辞,这是我家老爷的一点心意,至于还钱,可以来年用余粮来抵押。”管家笑道。 牛大郎知道自家情况,他若是推辞,大伢子真的就要被饿死了,他一汉子也忍不住泪流满面,哽咽问道:“不知贵老爷尊姓大名?” “张渊。” 管家走了,他今天任务很重,他要走遍这片地区的三百多户佃户,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听说王妃还在买田地,所以明天还要找更多的佃户签协议。 十余天之后,唐小诗抢回来的银子,或是买地,或是买粮施粥,或是送到贫苦的佃户家里,还有办了一家孤儿院,花得一分不剩,还把自己带过来的银子也搭了进去。 第59章 吴三哥的钱途 第五十九章 唐小诗要给张家寻一套合适的宅子,她和唐冬儿二人在整个扬州城转了大半圈也未找到合心意的宅子。 其实唐小诗的要求也不高,只想找一处清静一些的地方,宅子能住三五十个人的,布局好,不要太旧。可是看到的宅子不是太小就是环境太吵。 劳顿了大半天的唐小诗回到吴三哥的镖局,正好在大堂里碰到了吴三哥,吴三哥看唐小诗一脸郁闷,便多问了一嘴,唐小诗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再过几日她就要返回长安,所以她得赶紧把张家安排妥当了。 吴三哥一听,爽快道:“王妃还找什么宅子,我这镖局这么大,给张家划个大院子出来就是了,往后还能给老爷子老夫人做个照应,难道王妃怕我吴三小气不肯给?” 唐小诗细想,张家住在镖局这里,她也放心一些,等她离开扬州后,远亲不如近邻,能有吴三哥和他的手下照看张家,可比从外面请护卫要可靠得多。 吴三哥看在楚明的面子上给张家赠宅子,倒也正常,可是唐小诗总觉得吴三哥目的没那么简单——平日里板着脸的他,今日竟然破天荒地堆满了热笑容,笑得脸都僵了。 这可不像军中出来的直汉子的表现。 唐小诗道:“那我就不跟吴三哥客气了,先替张家谢过,所以,吴三哥也不必跟我客气,有什么话就直接说罢。” 被看穿的吴三哥有些不好意思,讪讪道:“不知王妃还记不记得,几日前您曾说过,您有挣钱比抢钱还快的法子?……不知能不能教给吴三,如果不方便说,也没关系,我就是提一提,提一提而已……” 唐小诗差点没笑出声来,吴三哥这哪里只是提一提,分明脸上写着“快教我怎么挣大钱”。 就算吴三哥不问,其实唐小诗也会主动找吴三哥商量,因为她要扩大她在长安城的生意,自然也少不了吴三哥的加入。 唐小诗道:“如今,南北运河建成半年有余,南北之间早有生意往来,但是尚未形成体系,也未能抓到重点。江南的商贾以为珠宝美玉能在长安城挣到大钱,只知道一味地运送珠宝美玉,亦或者是瓷器铁器,却不知道,繁华的长安城从不缺少这些东西,每年进贡的,西域运过来的,早已数不胜数,所以从扬州城往长安运珠宝,即便能挣到钱,也是小钱。” 吴三哥寻思唐小诗的话,约摸能明白唐小诗是指示他要靠运河挣钱,他急切问道:“那依王妃只见,往长安运送什么商品才能挣大钱?” “民以食为天!”唐小诗果断说道,“要运自然是运粮食。” 唐小诗接着分析道:“这几年岭南风调雨顺,粮食产量一年比一年多,但凡家中能有几亩肥沃的田地的,产出来的粮食就吃不完。相反,北方这几年接连旱情不断,百姓没有粮食吃,饿殍满地。南有剩,北不足,你若是能到岭南去收购余粮,由马车运到扬州,再由水路运到北方,还怕卖不出去?只怕是运多少都不够卖的,还能博一个送粮救命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 “再者,扬子江途经扬州城,这一带的湖泊颇多,以渔为生的渔民更是不少,只可惜他们打捞上来肥美的鱼虾都滞留在了这里,你若是将这些鱼虾收购了,再晒成鱼干虾干蟹干,运到长安去卖,那可是极好的美味呀!你不用愁销路,若是无人要你尽管来找我,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这样一来,一则你自己挣了钱,二是也能养活这一片区的渔民,两全其美。” “不要总把目光放在那些什么美玉上面,说到底那也不过只是一块石头,不能吃不能穿的。粮食,才是人们保命的东西。” 吴三哥听完唐小诗的一番话,恍然大悟,点头赞同,说道:“我这就去再招一批人回来专门做运粮生意。” 唐小诗摇摇头,说道:“无须再招人了,就用你现在手下的人,知根知底。难道你还不舍得放下手里走镖的活?我问你,兄弟们走一趟镖要花多长时间,能挣多少钱?” 吴三哥的确还舍不得放下走镖的活,毕竟这是他的根本,他答道:“短则半个月,长则一年半载,一趟镖走下来能挣几十两到几百两银子不等。” 唐小诗道:“那你还犹豫什么,走镖花的时间长,挣的银子更是比不上我卖一瓶香水,走在道上兄弟们还得时时警惕土匪,叫家里的妻儿担忧。你若是专心干运粮生意,走水路从扬州城到长安不过一两个月,沿途又有官家把守,趁着现在朝廷还未设太多关卡税收,多做几趟生意,定是不会错的。” “谢王妃指点。”吴三哥道。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我相信吴三哥的实力。只要你在这一年间疏通了扬州城到长安城的水路运输,到时我把你介绍给许万才,到时只怕你想不发财都难。”唐小诗笑道。 许万才!吴三哥惊愕,问道:“王妃所说的许万才可是江南首富许万才。” “正是,他的儿子是我的学生。” 吴三哥突然发现,这个王妃太不简单了!想起自己当初居然还怀疑人家的能力,吴三哥简直就想抽自己耳光子。 …… …… 院子里,张渊正推着自己的妻子到处转转,度过了那几年的苦日子,如今在外孙女的帮助下,张家重新崛起,唐家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老两口甚是宽慰,如今仿佛年轻了十岁。 老太太原本卧在床上几乎绝望,自己自己没有几个月能活了,如今坐在外孙女做的轮椅上,精神一天比一天好,她觉得自己还要活个十年二十年,她还要看着孙辈们生娃娃,享受一下四世同堂的好福气。 唐小诗走过来,心里想着要给外祖父一个惊喜,道:“外祖父,你看我把什么给您买回来了。” 张渊接过唐小诗递过来的信封,拆开一看,里面放的是当初他盘卖酒楼签下的契约——唐小诗替他把醉心楼给买回来了。 张渊开心,但是没有想象中那样开心,这几年吃过的苦头让他看人待物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触,这些身外之物已经很难让他欣喜若狂了,他现在更看重家人。 唐小诗道:“醉心楼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外祖父,我们可以把它重新建起来。” 谁知张渊摇摇头,感叹道:“不用啦,老了,管不了,也不想管了,只想过几年清静的日子,看着你们成家生娃,我和你外祖母就满足了。何况,要振兴醉心楼,有你的舅父在呢,小诗你不必太过操心了。至于家业,如今张家有一千多亩的水田,可比祖上传下来多多了,算是光宗耀祖了。” 唐小诗原本想帮外祖父重新开张醉心楼的,想不到外祖父如此豁达,也是,老人家前些年从富贵跌入贫穷,如今又从贫穷回到安康生活,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到底什么滋味也只有两个老人能懂。 “那这酒楼已经买回来,该如何处置?”唐小诗征求外祖父的意思。 “你不是开了个孤儿院吗?把醉心楼改成孩子们的住所吧,也算是好事一件,我和你外祖母得空也能过去看看那些孩子们,人老了,就喜欢看孩子们闹腾。”张渊道。 唐小诗点头。 …… 又过了一日,黄县令带着自己妻子上门来了。 不用猜,果然就是为了黄元和大娘的婚约来的,他们想替儿子来提亲,想和张家重新定下婚约。 黄夫人脸上惭愧得难看,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从头到尾一直低着头,一直道希望冯氏能原谅她的错。 冯氏是不吃这一套的,自己的闺女先是被人退了婚,如今又想轻易订婚,哪有那么美的事情?这时搁谁身上都难咽下这口气。要不是冯氏知道自己女儿早已心许黄元,加上黄元那小子的确招人喜欢,又是个有作为疼女人的进士,这样的亲家冯氏还真不想结。如今没有把这两夫妇赶出门,已经是看在黄元的面子上了。 夫妇二人一见到张渊,就仿佛看到了救星,双双跪在地上,怎么扶也不愿起来,黄县令一把鼻涕一把泪,磕头道:“张叔,黄孟不孝,黄孟错了!黄孟有愧张叔的养育之恩!” 张渊语重心长道:“张叔不怪你,我都能理解,你是我一手养大的,你的品性我知道,你断不会是忘恩负义之人。你官途上受唐家压制,心里憋屈,不想自己的儿子像自己一样,这一点我一直都能理解,天下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孩子好呢?不过,大娘的婚事,如今我这老头子不想做主了,重点还是看阿棠的意思,她是大娘的娘亲,大娘的婚事她来做主。” 不看僧面看佛面,黄元那么好一个女婿,一旁的唐小诗知道舅母肯定是会答应这门婚事的,只是现在缺一个台阶下,赶紧劝道:“舅母,这黄元年纪轻轻就是进士,前途不可限量,你要不抓紧,可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我家大娘在,谁敢抢!” 第60章 都是酒精惹的祸 第六十章 冯氏的一句话不小心把自己的底子给透露了出来,说到底她还是认定了黄元这个女婿的。 冯氏恼了唐小诗一眼,怪唐小诗给她下套,事到如此她也只好退一步,说道:“要不是看在黄元这孩子的份上,我冯棠才不稀罕与你黄家结亲,要重新定下婚约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黄县令急问道。 莫说是两个条件,就是十个八个,他也只得答应,谁让当初悔婚的是他们呢。 冯氏说道:“其一,这次提亲可不能再是耍耍嘴皮子就能订下的,我要你黄家正儿八经向我张家提亲,媒妁之言,采择之礼,金、玉、锦、绢、酒、黍、稷、稻、米、面,少一样都不行,要让全广陵县都知道是你张家主动向我张家提亲的,不是我张家的女儿嫁不出去。” 这个条件提得倒也合理,当日大娘被人退婚,传出去是何等地不好听,只有这样风风光光地,名正言顺地,方能堵住街头巷尾那些长舌妇的嘴巴。 “这个条件我应下来了,不知这第二个条件是什么?”黄县令问道。 “北雁南飞,成双成对,猎户们都知道,大雁一生只寻一个伴侣,所以许多猎户从不射杀成双的大雁,大雁当知如此,何况人乎?故我这第二个条件是,黄元若要娶我嫁大娘为妻,则此生不纳妾。”冯氏说道。 此话一出,黄夫人一口回绝:“我不同意,决不同意。” 在黄夫人看来,男人三妻六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更何况她的儿子可是要当官的人,怎能只娶一个女人? 谁知,原本偷偷躲在院子外的黄元走了进来,大声道:“我答应!” 黄夫人回头一看是自己的儿子,立马上前拦住儿子,劝道:“儿子,听娘的话,这样使不得,使不得!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只娶一妻!” 黄元反驳道:“如何使不得?为何使不得?爹爹不就只娶了娘亲一人吗?张伯父不就只娶了冯伯母一人?你若是说皇室贵族,眼前的靖王爷也只娶了王妃一人,这么多人都只娶一妻,孩儿为何不可?” 黄元的连番的反问,道明了自己的心声,让人动容。 可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黄夫人,仍未放弃,说道:“儿呀!你不一样,你爹就你这么一根独苗,黄家指着你开枝散叶呢!你就听娘一句劝,天底下好女子多的是,娘亲再替你去寻。” 黄元苦恼,大娘在他心中又岂是其他女子可以比的?偏偏眼前这人又是他的亲娘……唉,娘亲怎就不懂他的心呢? 黄元说道:“开枝散叶这有何难?娘亲想要开枝散叶,我与大娘多生几个孩儿便是了,何必一定要纳妾?天下女子再多,我黄元只要大娘一个足矣。娘亲若是不想孩子再思念成疾,茶饭不思,就不要再阻挠孩儿了。” 黄元的此番话中已有了叛逆的意思,黄夫人不敢再多说一句,只低头流泪。 黄县令见夫人伤心至此,上前宽慰道:“夫人,元儿长大了,自有他自己的思量,我们虽要为孩子着想,却也不能强行给孩子拷上桎梏。我此生只娶了夫人你,如今大半辈子过去,不也过得和和美美吗?儿孙自有儿孙福,夫人就不要再与孩子争执了。” 黄县令的话还是管用一些,黄夫人抹去了泪水,微微点头。 她走到冯氏面前,说道:“这第二个条件我也答应了,只要孩子过的好就行。张夫人你莫要怪我三番五次阻止元儿和大娘的婚事,先前是考虑到元儿的前程,不得已而为之,今日只娶一妻之事,我也是有难言之隐。当年我生元儿之时,不幸落下了病根子,从此后不能再生育,夫君却并未因此嫌弃我,也没有再娶妻纳妾,可这些年我心中一直觉得愧对于他,遗憾没有为他多添子女,我不想元儿也落下如此遗憾,今日才会如此反对。” 冯氏倒也是明事理之人,事情说通了,也就无需再气恼什么了,况且方才黄元的表现,越发让她觉得这个女婿必须拴住,她握住黄夫人的手道:“既然你答应了这两个条件,那我就喊你一句亲家母,都是当娘的,你的心我懂。” 如此,黄元与大娘的婚事,虽中间不少波折,但结局倒也算美满,唐小诗也替表妹开心。 当天晚上,两家人坐在一张桌上吃饭。掌勺的自然是唐小诗,尽管外祖母再三阻拦也没能拗得过唐小诗,冯氏自然也进厨房帮忙打下手。 没一会,三四米宽的一张桌子上,满满当当全摆满了佳肴——烧花鸭、蜜丝山药、清蒸八宝猪、锅烧鲇鱼、什锦豆腐、三鲜木樨汤……声香味俱全,妥妥地勾起了大家的胃口,尤其是小吃货幺娘,竖着小指头一道菜一道菜地数:“哇,娘亲,表姐一共做了二十四道菜!” 唐小诗看着大圆桌周围坐满了人,满满当当地一大圈,外祖父外祖母、舅母、大娘幺娘、吴三哥、黄县令夫妇、黄元、唐冬儿、小六……还有死皮赖脸坐在唐小诗身边的楚明。 这么多人。 唐小诗觉得既开心又伤感,开心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不是自己一个人了,有这么一大家子呢,最起码有人惦记着她呢!伤感是因为这顿饭让她想起了自己上一辈子与家人一起吃年夜饭的场景,每年年夜饭,家里才会聚全了,外公外婆,舅舅舅母,爸妈,还有一群表弟表妹,也是这样满满当当的一大桌,唐小诗想他们了。 大家吃吃聊聊,其乐融融。 唐小诗看起来也很开心的样子,不停地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而且别人喝的是普通的米酒,她喝的却是蒸馏过的高度烈酒。 这样开心的场合,多喝点也正常,没有人发现唐小诗的反常情绪,直到她的双颊开始泛红,坐在一旁的楚明才看出了端倪。 唐小诗又要往自己被子里倒酒了,楚明却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凑到她耳根前,细声说道:“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虽不知道唐小诗怎么了,可楚明觉得她有心事,一种只能憋在自己心里的心事。 唐小诗挣脱了楚明的手,继续倒酒,没有搭理楚明。 楚明又凑到唐小诗耳根前,说道:“既然你不听我劝,那我就跟你一块喝。”说罢抢过唐小诗的酒瓶,也给自己满上了一杯。 一杯进喉,才发现唐小诗的酒与别人的不同,竟然这么烈。 烈是烈,却很爽。 就这样,桌上的其他人在你一嘴我一嘴地聊着其他的事情,唐小诗和楚明却你一杯我一杯地喝酒,而且越喝越起劲,从开始互不搭理,到后来一起碰杯,一起划拳…… 结果饭局结束时,两人都喝高了,趴在饭桌上开始呼呼大睡。 “娘,小诗她……好像喝醉了。”冯氏说道。 “那就送她回房休息吧。” 冯氏一人把唐小诗扶回去了。 “老夫人,那属下也把王爷扶回去了。”小六站起来说道。 老太太点点头。 小六把醉成一坨的楚明背起来,方才走了几步,却听到老太太制止道:“等等,你这是往那走?莫非你也喝醉了?” 小六转身,傻乎乎地不明所以,道:“王爷的房间就在这边,属下没有走错呀!” 老太太呵呵笑了笑,意味深长说道:“真是个木脑子,王爷是王妃的夫君,两人自然要一块睡,还不快把王爷送到王妃的房间去。” 小六这时才领悟过来,赶紧转身,往唐小诗的方向快步走去,老妇人给王爷安排的好事,他可不能给耽搁了。 看到小诗和楚明一前一后被送回房,老太太很开心,她相信儿媳冯氏一定也能领会她的意思。 外孙女和孙女婿成婚这么久了居然还没有同房,老太太不能不出此下策。 小六把楚明送进房的时候,冯氏正好把唐小诗料理好,一看到小六背进来的是楚明,一下子就猜到了这是婆婆的意思,也是意味深长地笑了。 她把原本躺在床中央的唐小诗往里推进去了几分,然后让小六帮楚明褪去外衣裳,只余留一身薄单衣,然后把楚明也放上了唐小诗的床,把两人盖进了一张被窝里。 一辈子,自然要从一被子开始。 收拾好这一切,冯氏把小六打发走了,自己也准备离开,这时下人却端来了两碗汤,说道:“这是老夫人让送过来的醒酒汤。” 冯氏又笑了,自己这个婆婆可真是下足了功夫。 要不然,这“醒酒汤”怎会来得这么及时? 第61章 酒后春宵 第六十一章 老太太巴不得他们俩醉得更彻底一些,又怎会真的端来醒酒汤? 冯氏笑嘻嘻地给唐小诗和楚明各灌了一碗“醒酒汤”,一口都不剩,才乐滋滋地走出厢房。 方才走了几步,想想,冯氏又折回来,从外面把门锁死了,把钥匙拔走,吩咐下人谁都不许去打扰王爷王妃休息,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才出了东院的门,就碰到了张望着的老太太。 “都办妥了?”老太太焦急地问道。 冯氏得意一笑,道:“娘,您就放心吧,您那点心思,我懂。” “那就好,那就好。”老太太笑呵呵说道。 实际上,老太太让送过去的汤水不是醒酒药,却也不是什么春-药,不过是两碗药效烈一些的补药。一碗下肚,虽不至于让人补到流鼻血,却也能让人浑身燥热,血气十足。 老太太很得意自己的杰作,她想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 …… 房内,桌上两杆红烛燃烧,烛光摇曳,散发着一股清淡的烛香,这不明不暗的烛光恰到好处,既不会太晃眼,也不会太黯淡,朦朦胧胧的别有一番风情。 红帘帐下,一对人儿同枕而眠,柔光照在他们脸上,一个是冷峻的王爷,一个是惹人怜爱的娇人。 大补汤的药效来得很快,被子之下开始有了动静,迷迷糊糊的楚明只觉浑身燥热,汗津津的,体内好似有一股劲要释放出来。 “热……”楚明迷迷糊糊地坐起身来,一把扯去了身上仅剩的单衣,八小块腹肌泛着微汗,而后躺下继续睡。 “小六……小六……给我端杯水……” 楚明等到的不是小六的回应,而是同样醉醺醺的唐小诗的一个翻身,压在了楚明的胸膛上,还紧紧揽住他的脖子。 一缕熟悉的香味划过楚明的鼻尖,原本还醉得糊涂的他一下子清醒了不少,楚明睁眼一看,惊讶地发现搂着他脖子的人果然是那个女人。 楚明晃了晃脑袋,确保自己不是在做梦——自己居然上了唐小诗的床,钻进了唐小诗的被窝,唐小诗就靠在他的胸膛上!这下子楚明完全清醒了。 唐小诗的呼吸带动胸前的双-峰一上一下地摩挲着楚明的胸膛,几缕发丝轻撩他的皮肤,还能听到唐小诗均匀的呼吸声……楚明觉得体内的火气又多了几分,浑身烫呼呼的,难以抑制,几乎就要喷发出来。 楚明知道,只要他想,他现在就可以要了唐小诗,因为酒后无论干了什么出格的事,似乎都有理由。 更何况他怀里的这个女人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楚明的鼻息越来越炽热,体内的火气几乎膨胀到极点,他第一次感觉到的自己*是如此地强烈。 但他没有动,他只是看着唐小诗靠在他的胸膛上安稳地睡觉。 长长的睫毛,微翘的鼻翼,喝醉酒而红扑扑的双颊,还有那几缕凌乱的发丝,这女人睡觉时温顺得像个小兽,这一幕暖得融入了楚明的心窝。 楚明想要唐小诗,却不会动唐小诗。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女人就像是一座城,一座建起了高高城墙的城,一座城门紧闭的孤城,城外的人,只能看到城的雄伟,却看不到城里的空荡荡。 没有人能够攻得破这座城,除非她有朝一日愿意打开自己的城门,让人进来。 满腹坏心眼的楚明虽然没有强要了唐小诗,却没有放过这个占小便宜的机会,他侧过脸,轻吻了唐小诗的额头,又把手揽着了唐小诗的腰枝上,紧紧地抱住了唐小诗。 楚明狡猾一笑,心中暗想,任凭唐小诗是一座什么城,他都会等到唐小诗主动打开城门的那一天,到时候他再“提枪上马,长驱而入”。 …… …… 昨晚是唐小诗穿越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觉得浑身暖暖的,那碗针对男人的补药实际上对她并没有什么作用。 唐小诗梦到自己回到了十七岁,那个时候还没上大学,更没有去当兵,她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她住在外婆家里,躺在自己软乎乎的床上,抱着爸爸送的大毛绒熊。 迷迷糊糊的唐小诗几乎分不清楚是梦还是现实,她紧紧搂着那只“大毛绒熊”,觉得他身上的味道好闻极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唐小诗才发觉到不妥,大毛绒熊不应该是毛茸茸的吗?为什么她怀里抱着的这只硬邦邦滑溜溜热乎乎的?还会动。 唐小诗有种不详的预感。 她很有可能酒后出事了…… 唐小诗睁开眼,果然,自己就靠在楚明光溜溜的胸膛上,整个身子都贴着楚明,而楚明那家伙正贱嗤嗤地盯着她看,嘴角上扬,满是得意。 他的手,居然穿过了轻薄的纱衣,直接就揽在她的腰上,还摸来摸去的! 唐小诗气不打一处来,居然被趁人之危了!这家伙居然敢上她的床,进她的被窝,搂她的腰,还……还有…… 唐小诗一脚把楚明蹬下床,自己也跳下床,抄起床旁边木凳子,架在楚明的脖子上,凶狠狠地瞪着楚明。 楚明也不反抗,依旧得意洋洋地笑着。 “你居然敢轻薄姑奶奶我!”唐小诗火气冲天道。 楚明不紧不慢地反驳道:“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是你趴在我胸膛上,怎不说是你轻薄我?” “我怎么可能轻薄你!” “难道女的就不能轻薄男的?” 唐小诗看楚明虽光着上身,却还穿着裤子,自己也是穿着衣服的,心中才松了一口气。 唐小诗把手里的凳子往前压了半分,凳子腿就卡在楚明的下巴上,凶巴巴道:“说,昨晚你都干了什么?敢说半句假话,看我饶得了你!” 楚明不惧反笑,挑挑眉毛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床,你妩媚动人,我血气方刚,你说还能做甚么?” 楚明看到唐小诗扬起了手中的木凳,眼看就要往下砸,才惊慌道:“别别别!我说。” 唐小诗停住手,道:“说实话!” “其实也没做什么,无非就是亲了你的脸,其实这个无所谓,反正以前也亲过了,多亲一次不要紧吧,还有搂了你的腰,这次跟以前不一样,这一次我好像没有隔着衣物,嗯,还蛮滑的……还有,我好像还看了你的……” 楚明的眼光落在了唐小诗的胸前。 唐小诗身穿的里衬十分宽松,的确很容易春-光乍泄…… 唐小诗扔下手里的木凳子,狠狠给楚明来了一耳刮子,骂道:“无耻流氓登徒子!” 第62章 楚明的心迹 第六十二章 楚明吃了一耳刮子,却也不生气,这个女人的野蛮他是见识过的,比如说上次在书院门口,就被狠狠摔在大路边上。 相比于那次,这一耳刮子是轻的了。 可越是野蛮,楚明心里越是喜欢,看着气得涨红了脸的唐小诗,楚明莫名地心跳加速,变得冲动起来。 他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腾地强行抱住了唐小诗,根本不给唐小诗反抗的机会,楚明动情说道:“唐小诗,我喜欢你!明明你是我楚明的妻子,为何我抱不得,亲不得,摸不得,睡不得?明明你已经明白了我对你的心意,却始终拒我于千里之外?我不知道你为何一年之内恍若两人,我也不想去探究为何,我只知道现在的你,眼前的你,是我想要的,是我需要的,小诗,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到你的城里去看一看。” 唐小诗愣住了,她可以忍受楚明耍流氓、耍嘴皮子、不正经,只要他不干出格的事她都可以忍受,可是当楚明这么正经、这么动情地说这番话的时候,唐小诗却不知所措了。 因为他长了一副苏明的脸,唐小诗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就把他和苏明重合起来。 沉默片刻之后,唐小诗挣脱了楚明的怀抱,“啪!”又给了楚明一个耳刮子,不是她喜欢打人,而是此时此刻,她似乎没有别的方法解决眼前尴尬的局面。 第一巴掌,楚明一点不在意,可这一巴掌,却抽到了他的心上,整个人傻住了,莫非发自肺腑的一番话也未能让她动心一丝一毫? 唐小诗道:“第一巴掌,是因为你昨晚的流氓行径,这一巴掌,是我想打醒你。” “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是喜欢我美貌,还是喜欢我的为人,或者仅仅只是因为欣赏我的谋略我的才华?你说想让我做你妻子,是想与我相伴一生,还是仅仅想让我以妻子的名分助你夺得你想要的天下?其实你心里明白,打从勤王府宴席过后,你对我的态度就发生极大的转变,甚至倒贴上门,无非就是因为你看到了一个强势的,符合你要求的,能帮到你的女人,你需要这样一个女人做你的王妃……如果你把这种感觉当作是心动,当作是喜欢,那你就错了,那只是带着目的的欣赏。” “楚明,在你弄清楚欣赏和喜欢的区别之前,不要轻易对一个女子表明心迹,这或许对其他女子管用,但对我唐小诗不管用。我可以成为你的谋士,成为你的朋友,但不会是妻子。” 其实唐小诗也明白,事情发展到今天,她自己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她与楚明一直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瓜葛,当断不断,无非就是因为楚明与苏明长得一模一样,唐小诗总狠不下心,总留给自己一点幻想。 可今天,唐小诗知道该断了,她不能让楚明渐渐成为苏明的替身,那样对楚明而言太不公平。她穿越到这里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让她忘记苏明谈何容易?让她接受楚明又谈何容易? 唐小诗的一番话让楚明无话可反驳。 他扪心自问,他是不是因为唐小诗的谋略和才华而转变对她的态度?他是。 他是不是曾想过让唐小诗辅助他夺得皇位,夺得天下?他想过。 他这次千里迢迢下扬州,是不是为了讨好唐小诗?也是。 江山和美人,哪一个更重要?他不知道,他选不出来。 似乎每一点都被那个女人说中了,难道他对唐小诗的感觉真的只是带着目的欣赏而已吗?楚明答不上来,他没有爱过,他不知道爱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但他现在感觉自己真空了一般,不知道说什么,心里像是扎着一把刀,无论说什么,伤口都会流血。 楚明愣愣地杵在原地,看着唐小诗披上衣物,举起木凳把门砸开,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楚明很想追上去,很想再抱住唐小诗,告诉她不是那样的。 可楚明迈不出步子,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出来的喜欢是真是假。 张家人一早听到了唐小诗用木凳砸开门的声音,都围了过来,他们看到唐小诗黑着脸从屋内走出来,心都凉了大半截。 没有人敢上去拦住唐小诗,就连一直跟在唐小诗身边的唐冬儿也没见先生发过这样大的火。 老太太长长地哀叹了一口气,强扭瓜不甜,这一次是她的疏忽。 …… …… 倚翠楼,已经换成男装的唐小诗甩给老鸨一锭银子,看都不看一眼,只道了一句:“让碧儿来陪我,我出三倍价钱。” 唐小诗顾不得看老鸨殷勤的笑脸,径直上了楼。 她需要找一个地方来冷静一下,找一个人来陪她喝喝闷酒,那怕这个人毫不相关,那也无所谓,想来想去,发现自己只能来这里。 唐小诗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为情不为色,却喜欢花钱到花楼里来,喝着不怎么样的酒,说着不相干的话。 碧儿很快就来了,还是那么妩媚动人,她关上了门,说道:“公子……不,大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唐小诗定住了正在倒酒的动作,抬头,道:“你知道我是女儿身?”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是不知道的,只是疑惑怎会有如此清秀的小公子。”碧儿说道,“直到第二次你把李七郎带了过来,我就猜你会不会是女儿身,除了女子,谁会在意一个青楼妓-子的感情,谁会费尽心思把妓-子的情郎请过来劝她从良?也只有女子会这样心细一些,没想到还真被我猜中了。” 唐小诗掏出一锭银子,放到桌上,道:“管我是男的女的,你有钱挣就是了。” “客官说得极是,有了银子,男的可以说成女的,女的也可以说成男的,这男的女的,对的错的,都不重要。”碧儿说道,顺道把桌上的银子收到了袖中。 碧儿又道:“客官今天看起来心情似乎不是很好?” “别的不用多问,今日你来就是倒酒的。” 第63章 回长安 第六十三章 “娘您去休息吧,夜里风大,我在这里等就行了,小诗一回来我就去告诉您。”冯氏给老太太添了一件披风,劝道。 此时已是子时,唐小诗仍未回来,老太太放心不下,执意要在大堂里等小诗回来。 老太太自责道:“再多派些人出去找找,都这个时候了还没回来,我的心忧得慌……都怪我这个老太婆的馊主意。” “新招的下人都派出去了,管家还找了些佃户帮忙,吴三哥手下的人也在找,娘,你就放心吧,小诗有那样大的本事,没人能欺负得了她,或许她只是不想让我们找到她。” “再怎么有本事,那也是个姑娘家,我放心不下。”老太太执拗要等到唐小诗回来。 就在这时,院子掩着的门“吱——”一声被推开,冯氏打紧撑着灯笼上前看是不是唐小诗回来了。 是唐小诗。 一身男装,一股酒味,但却没有喝醉,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没有了从家中冲出去时的那种怒意和纠结。 唐小诗看到已经老态龙钟的外祖母深夜了还在大堂里等她回来,脸上满是担忧之色,原本仅剩的一点点怒意也随之烟消云散,道:“外祖母,对不起,让您担忧了。” “回来就好。”看到唐小诗安然无恙回来,老太太的皱纹舒展了几分。 翌日,老太太让冯氏把自己推到唐小诗的厢房里,而后冯氏很识趣地离开了。 “外祖母是来给你赔不是的,我知道你一定还在怪外祖母自作主张。”老太太说道。 唐小诗却道:“外祖母也是为了我着想,我怎会怪罪于外祖母?况且,问题出现在我与他身上,即便没有前天晚上的事情,有些话也还是要跟靖王爷说清楚,免得日子长久了产生误会。” “靖王爷是个好归宿。”老太太说道,她本就不是纯粹来赔不是的,而是来当说客的,“你要相信外祖母的眼光,靖王爷可靠,你跟了他不会吃苦的,孩子,天底下好男人也就只有那么点多,你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不抓紧了还在等什么?” 唐小诗不知道怎么解释。难道跟老太太讲楚明的目的不单纯,楚明娶她只是为了他的天下?那样老太太一定会夸楚明胸怀大志,是个铮铮好男儿,更值得托付终生。 唐小诗说关注的与老太太在意的,终究不在一个层面上。 封建社会的女人太容易满足了,长期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让她们忽略了婚姻的基本是感情,她们会把男人们的疼惜和宠溺当作爱情,并对此感恩戴德。 老太太看到楚明日常对唐小诗的照顾无微不至,很自然地就把这归类为“爱情”。 可唐小诗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不安分的灵魂,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爱情观,即便她的心里没有苏明的存在,她也接受不了楚明的表白。 唐小诗说道:“外祖母,你就别操心啦,我知道楚明是个好男人,他有本事,也有壮志,性子也好,可他真的不是我的菜。” 老太太疑惑,这个外孙女尽是会说一些让她听不懂的话,问道:“什么叫他不是你的菜?” “他不合我胃口的意思。” …… …… 午饭的时候,楚明没有出现。晚饭的时候,楚明还是没有出现,小六同样不见人影了。 唐小诗以为楚明不辞而别了。 唐小诗暗想,也许是她的那番话让楚明明白没有必要再在她身上下功夫了吧,这样悄悄地走了也好,避免两个人再见面时尴尬,毕竟话已经捅破了。 解决了一个“麻烦”,这本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唐小诗却开心不起来。 或许是这两日酒喝多了,舌头味蕾寡淡,桌上的饭菜尝着索然无味。 又过了一日,唐小诗和唐冬儿也该回长安了,她再不回去,诺大一个书院,韩先生一个人恐怕就扛不住了。 码头上,张家一家人都来送唐小诗,两个老人家心里最是难受,此去甚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唐小诗。 唐小诗劝两位老人和冯氏跟着她一块去长安,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才有家的感觉,可外祖父张渊却道:“长安,自然是要去的,但我们要等着你舅父混出个模样来,等着林儿金榜题名,那个时候再名正言顺地去长安。” 听完外祖父的话,唐小诗就不再劝了,因为她明白了,张家人也有张家人的骄傲。 冯氏说道:“我也不能去,我一个妇道人家,去那里不是给大刚和林儿添乱吗?况且爹娘在家,我这当儿媳的,放心不下。” 言罢,冯氏有些不好意思从马车上搬下两个沉甸甸的大包袱,里面装着她这些天来缝制衣服、鞋子,还有两大罐酱菜。 老太太骂道:“路途遥远,你真是不嫌事多,让小诗如何带这么多东西?况且,长安如何金贵的衣服没有,还用得着从家里带这些东西?” 唐小诗却明白这些都是舅母的心血,是一个妇人对远方丈夫和儿子的顾念,她把两个大包袱取过来,说道:“不打紧的,路上雇个役夫就是了。” 唐小诗答应了,冯氏很高兴。 黄元因为要参加会试,所以也跟着一块去往长安,他与大娘情意浓浓,有许多说不尽的不舍。 吴三哥是在最后的时刻赶过来的,坐在马车上没下来,远远朝唐小诗点了点头就走了。唐小诗明白,吴三哥是来告诉她,鹰奴已经放回长安,诱饵就在鹰奴身上。 唐小诗走水路,鹰奴走陆路,鹰奴会比唐小诗迟一步到长安,中间那点空档时间,已经足够唐小诗做准备了。 火烧张家的事,还没结束。 风帆扬起,船只向北开动,唐小诗挥手向亲人告别。 唐小诗站在船头,吹着尾冬最后的冷风,天空忽然掉下几滴雨水,也不知是尾冬的最后一场冬雨,还是初春的最早一场雨露。 唐小诗没有躲雨的意思,却有一把伞为她挡去了雨滴,她以为是冬儿。 “姑娘,你喜欢吃什么样的菜?我可以变成那道菜。” …… …… 长安,三味书院,韩客先生正在上课,如今书院里只有他一人是正儿八经的先生,每日的课程排得满满的,老先生却乐此不疲。 因为他能真切地感觉到,按照唐小诗的教学方法,真的就是在创造奇迹。 而他就是奇迹的创造者之一。 认识阿拉伯数字几乎为学生打开了一道简易算学的大门,加减乘除更是为学生们打牢了基础,单单是学会这两样,韩客就敢保证,书院里的学生能会成为商贾们抢着招收的掌柜。 韩客越来越发现,唐小诗前期给学生打下的基础,不仅是实用的,更是有着无限拓展空间的,例如学会了加减乘除,下一步就可以学习怎么求面积,求体积,再下一步把求面积运用到房屋设计上。 这样的拓展模式,显然要比摇头晃脑地背着“勾三股四弦五”而不知所以然要高明得多。 但韩客也遇到了难题,唐小诗虽然把两册《几何图解》都给了他,可他研究的时间尚短,难以透彻理解其中的内涵。 如此,在他上课的时候,就会出现不知如何向学生解释情况。 例如今日早课,韩客给学生们传授如何求得球的体积,书上公式很简单,知径长即可得体积,早已熟练掌握乘法的学生很快就懂得运用这条公式。 这时,唐安却举手问道:“韩先生,你说过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学生想知道,今日的公式,是如何而得?” 看着唐安真切渴望的目光,韩客很遗憾自己没有弄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能给学生做出解答。 但他没有忽悠过去,而是诚恳地回答:“先生惭愧,我亦不知其所以然……不过,唐先生想必是知道,等她回来,我们可以一起向她请教。” 先生都不能解答出来,这不但没有影响这些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反倒激起了他们对这条公式的极大好奇。 再唐小诗前期的引导下,这些孩子的脑回路跟外面的士子可大有不同。 先生不能解答,寻常士子会想“连先生都解答不出来,我如何能解答出来?”于是放弃了;可书院里的这群孩子,他们想的却是,“先生不能解出来,我若是解出来了,岂不是比先生还厉害?”这种劲头会鼓舞他们继续研究下去。 下了课的韩客在客厅里一边品茶,一边继续研究那本《算学图解》,正是入迷的时候,韩十娘进来了,说道:“老先生,庄上的户主们都围在书院门口了,您快去看看吧。” 唐小诗不在,韩客先生自然就成了书院里管事的。 他一听,不得了,莫非书院哪里冒犯了北庄上的佃户们,不然他们怎会围在书院门口? “去看看。” 韩客走到书院门外,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他从此刻才知道唐小诗在北庄佃户的心中的位置是如何之高,他以为眼前的佃户们都是为唐小诗而来的。 几十余个佃户竟然站得整整齐齐,个个都提着一个竹篮子,竹篮里有的放着刚蒸出来的枣糕,有的放着一篮子的鸡蛋,还有的放了一小坛酒,总之,各样的农家吃食,都有。 看这仗势,不像是来闹事的,倒像是来谢恩的。 韩客先生大声说道:“各位乡亲,唐先生还没有回来,还是先请回吧。” 保长赵吉站出来,说道:“韩先生,我们这一次不是来找唐先生的,我们是来找您的,您教庄里的娃子读书认字算数辛苦了,这都是乡亲们的一点心意。” 第64章 流民之灾 第六十四章 北庄的农户们不会知道韩客的真实身份,他们只知道这是书院里新请来的老先生,念得一手好文章,家中的娃子从书院回来,都会说韩老先生好严格,字写不好要挨手板子,文章背不出来,也要挨手板子,上课要是打瞌睡,更要打手板子。 严格好呀!严师出高徒,庄上的这些农户就喜欢这样的严师,在他们眼里,会惩罚学生的先生才是真正上心的好先生,管得那些“跳猴子”的先生那就是有本事的先生。 况且,庄上的娃子都是打小在土里滚大的糙娃子,打几下手板有什么要紧的? 昨日,庄上的保长赵吉说起,韩先生如今到书院里教书已经有三四个月,庄上的娃子涨了许多学问,也该是向韩先生表达一下谢意了。 想不到赵吉的建议一呼百应,但凡是家中有娃娃在书院里念书的,都点头同意,就这样,各家带上家里最好的礼物,纷纷来到书院前。 “使不得使不得!”韩客摇头,说道,“书院是唐先生开的,要感谢也应该感谢她,老夫在书院里教书育人,不过是尽自己本分罢了,如何能受得起众位乡亲的礼?” 韩客曾经最是反感人与人之间钱物相待,觉得何事牵扯上了送钱送物就沾染上了俗气,可看着下方这群目光真切的乡亲,却不觉得俗气。 他们不是谄媚,不是讨好,没有虚情假意,他们就只是单纯想报答一下改变自己孩儿命运的老先生,真切地,淳朴地。 保长赵吉说道:“唐先生之恩,我们自然也是要报答的,只是当下唐先生不在书院,我们先感谢韩先生,都是些农家吃食,韩先生不要嫌弃就是了。” 可韩客却执拗不肯接下。 农户靠种田挣饭吃,一年到头能剩点余粮不容易,想必竹篮里的这些都是他们自己都不舍得吃的,在他们的饭桌上,一个鸡蛋可能就是最了不起的美味了,你推我让的,但如今竟然有人拿来了一整篮子的鸡蛋。 一想到这些都是农户们一年的汗水换来的,韩客就更不肯收下了。 韩客劝道:“各位乡亲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幼子稚女,应该把这些吃食留给他们才对,老夫如何受得起?” 赵吉听懂了韩先生的意思,笑道:“韩先生可能会觉得我们农户的日子不好过,是,我们以前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一年到头恐怕都拿不出这些吃食来,可是自从唐先生来了,免了佃租,还办了作坊,整个庄子里,人人都能寻到个活计,如今,庄上的人家虽不说是大富大贵,却人人都能吃饱饭穿暖衣,与以往大有不同了,手里的这些东西,再是寻常不过了。” 韩客惊愕,他知道唐小诗满腹才华,也知道唐小诗能挣很多银子,却不知道,原来她做的远不止这些。 趁着韩客惊愕的这个缝隙,赵吉一个眼神,那群农夫农妇,一个个迅速把竹篮子放到书院门前的台阶上,转身就走,动作很快很利索,笑呵呵地,等到韩客反应过来的时候,书院前只留下了一大排竹篮子,里面放着各不相同的吃食。 “乡亲们,你们别走呀……”韩客懵了。 他知道小人是不讲道理的,可他不知道,这群不识字的农户们,他们也是“不讲道理的”,他们遵循心里的想法,想做什么就去做了。 看着书院前一大排篮子,韩十娘问道:“老先生,这些食物怎么办?书院里的孩子可吃不完,放着不吃过两日也是会坏了的。” 韩老先生思索片刻,说道:“留一些给书院里的孩子,剩下的,都送到街上,分给那些流民罢。” 长安城周围的一大片区域,每年总会有些地方闹闹旱灾,窜入长安城里的流民可不少。 …… …… 长安城朱雀街上。 唐春儿和唐秋儿二人正在收拾摊子,食物已经分完了。施粥分食的活可不轻松,要不是福叔排了十几个士兵帮忙维持秩序,恐怕好好的施粥会变成抢粥了,因为城里的流民实在太多了,几乎是她们一摆出施粥的牌子就被围得水泄不通。 好像今年城里的流民要比往年多了很多,每天早上,都会看到城里的护卫,驾着马车,一车又一车饿死冻死的流民尸体地往城外运,听说饿死的流民实在太多了,护卫们为了了事,把尸体倒下悬崖就不管了。 春儿和秋儿不明白,明明寒冬就要过了,暖春就在眼前,城里的流民为什么不但没减少,反倒大量地增加呢? 因为心中的疑惑,春儿和秋儿收拾完摊子,没急着走,多待了一会,她们按先生教给她们的算学知识,细细数了一刻钟之内长安街上走过的流民,而后惊讶。 如今城里的流民竟然足足比三个月前涨了三倍多! 难怪今日施粥分食,那群流民竟然如狼似虎般争抢,就差没打起来了。 城里有这样大的变化,说明长安城外定是发生了天灾*,这件事得速速回去跟韩先生汇报才是。如今唐先生不在,王爷也不在,万一流民被逼急了,起了动乱,书院也得赶紧做出对策才是。 毕竟书院里住着手无寸铁的孩子。 唐春儿和唐秋儿正欲上马车往回走,却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姑娘,今日的粥都分完了吗?可还剩有?” 唐春儿转身一看,是个佝偻了的老头,胡子都白了,穿着破烂的衣服,端着个缺了一角的破碗,目光中满是期待。 唐春儿给他看看了已经空了的桶,遗憾道:“已经分完了,老爷爷不如到别处去看看吧,兴许还有别的富贵人家在施粥。” 老者长叹一口气,说道:“如今富者富,穷者穷,富者有余粮,穷者死街上,穷者惧富者如豺狼,富者欺穷者如草芥,整个长安城哪里还会有富人施舍呀?也就书院里的先生心慈,可惜我错过了。” 这仿佛是个读书人。 老头也没有纠缠,转身潇洒离去,嘴里念叨:“也罢也罢,我且去寻个好地方死了,免得冻死在街头还被人拖到悬崖扔下,留不得全尸。” 若是唐小诗在,必定能听出这老头是故意说这样的话的,因为这话简直有魔性,几乎能让听了的人都产生怜悯之心。 这话说得太有技巧了。 显然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定不至于沦为流民,那怕是当个说书的,也能混口饭吃。 可唐春儿和唐秋儿二人毕竟太年轻了,听完老头这话,心生怜悯,唐春儿低声道:“若是老先生愿意,就随我回书院吧,我去替你取些吃食来。” …… 第65章 流民之灾(二) 第六十五章 回到三味书院。 “老人家,你且在这里坐下等等罢,我去让厨娘做些热食来。”唐春儿说道。 老头点点头。等唐春儿一走,老头仿佛一下子精神了许多分,走出大堂,开始在书院里四处打转,这里瞅瞅,那里瞧瞧。 课堂、书房、舍房……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莫非真的只是一间普通书院?明明无论是靖王府,还是暗香阁,指向都是这里,却只是一间普通书院? 这不可能。如果只是一间普通书院,怎能一年之间让整个北庄农户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又如何能暗中创下暗香阁这样的专门挣贵族银子的铺子? 老头可是暗地里调查了许久的。 老头听着课堂里传出的讲课声,感觉十分熟悉,思索一番,自觉得如此慢条斯理、处处讲究出处的讲课声,当只有昔日同窗韩客。 可韩客,前些日不是辞官返乡,周游各国进学去了吗?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么一个毫不知名的书院里? 老头疑惑,所以走到课堂的窗户前,偷偷往里瞄了一眼,只一眼,他就认出了,那个身穿青袍的讲课先生,就是韩客无疑,大家一起共事这么些年了,他可不会认错。 这家伙,打着周游的名头,怎么跑到这里当起了讲课先生?若是想要讲课,留在国子监里不好吗? 老头笑笑,心想,若不是自己混进这间外表上毫不起眼的书院,恐怕还要被韩客蒙在鼓里许久呢。 如今连韩客都跟这间书院扯上了关系,越发说明这其中定有秘密,就在这时,老头转角处有一扇小门,不注意还真看不到。 原来是院中还有院。 老头正欲推门而入,身后却穿来声音:“老人家请止步。”是韩十娘,老头止步,韩十娘上前拦在老头前面,狐疑的眼神在老头身上上下打量,问道:“老人家你是如何进书院的?” 书院周围都有靖王府派的士兵暗中把守,想要混进来可不容易。 老头就差一步就能探到书院的秘密所在,心中十分遗憾,只是被人抓了个现形,眼下不得不装一下无辜,道:“是春儿小娘子可怜我一个糟老头,带我进来取些热食……粗俗人没进过书院,随便走走,随便看看……” 韩十娘心中暗想,春儿那丫头心思单纯,又是个热心肠,倒不是说这是什么缺点,只是这丫头容易被人骗,这老头鬼鬼祟祟的,要提防着些才行。 韩十娘道:“这小门之后是书院女眷的舍房,老人家你进去不合适,既然是春儿带进来取吃食的,老人家您就在前堂里等着吧,叨扰到学生上课,也不好,老人家觉得呢?” 老头点头,道:“极是。”在韩十娘的注视下,老头只好悻悻回到前堂里侯着,唐春儿很快端着一大碗热腾腾的汤面出来,汤里还打了个蛋,看得出这丫头很上心。 老头也不客气,端着面,走到院中间的石凳石桌前,擦拭了一番,才坐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老头这番动作,更加让韩十娘怀疑,寻常农户粗人,哪个不是随便找个地方蹲下就吃?何须找个坐的地方,还擦拭? 老头吃完,唐春儿又给老头塞了几个馒头,老头却说什么都不肯要。 “老人家,这馒头你就拿着吧。”春儿劝道。 老头摇头,说道:“如今外面到处是流民,昨日我眼睁睁看着街上两个汉子为了一个馒头大打出手,其中一个被活活掐死,如今是食比人贵的时候,我若是带着这么多馒头出去,被人抢了是其次,若是还被人捅了,我这老不死的可就没命活了。” 唐春儿听后,才怔怔地收了手。 在被唐小诗救回书院之前,她本就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在动乱之年,又岂会没见过人为食斗的场面? 饥饿是会使人疯狂的。 “富人家中有余粮,却不肯拿出来,朝廷上有小人,迟迟不肯开粮仓,这长安恐怕马上就要乱起来了,哈哈哈哈,小虫聚起来也是一股恐怖的力量……”老头仰头大笑走出书院,也不知道这话是说给唐春儿听的还是说给韩十娘听的。 老头一走,韩十娘马上来到唐春儿跟前,严肃说道:“春儿,你知道书院的规矩的,为何今日把这老人家带回到书院来?” 春儿低头,道:“这老人家让我想起了我祖父,我祖父就是饿死的……我看他一个老人家,怪可怜的,就把他带了进来……” 韩十娘叹了一口气,春儿的心情她是理解,只是特殊时期还需更加谨慎,她也不得不把话说明白了,道:“若只是寻常老人家,能说出方才那样的话?这一听就知道是个读书人,流民的身份恐怕也是装出来,你还是心思太单纯了。况且,即便是普通的流民,你把他带回来,过几日他带着其他流民强闯书院如何是好?书院可还住着几十号没爹没娘的孩子呢!先生和王爷不在,若是出了岔子,等他们回来我们如何交代?” 韩十娘的一番话让唐春儿惭愧不已,心中越想越发觉得自己真是太轻率了,后悔不已,手里揣着衣襟扯了又扯。 韩十娘见她如此,劝道:“慈悲之心没有错,只是要注意方法,当下,重要的是做出对策。” 韩十娘思索了片刻,有了主意,道:“你去找福叔,让他从王府再多派些士兵过来埋伏在书院周围,以做不时之需……今日我也上街了,想不到短短几日涌进城的流民就这么多了,没准正如那老人家所说,恐怕会发生动乱。我这边也去暗香阁看看,实在不行,这段时日就暂且关门不做生意了,花舞打交道的人多,或许他能打听到这些流民是从哪里来的,又是为何有这么多流民。” 其实,即便春儿今日没有带人进来,流民之事她也得做出对策,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道理她是懂的。 幸好,先生和王爷再过几日就能到长安了,有先生那样聪慧的女子在,书院就有了依仗。 第66章 棋局 第六十六章 国子监前院的枣树已经开始抽新枝,这预示着长安的寒冬已经过去了。 初春暖阳,早树之下,棋盘之上,纵横交错,黑白交战,一盘棋局僵持不下,似乎平局。 两位老者相对而坐,穿着宽大的白袍,敛气凝神,细看之下,其中一位竟是昨日扮作流民混入书院的那个老顽皮,他忽而一喜,双指夹起一枚白棋,果断落入棋盘之中,下棋之势气度不凡。 另一位老者并未气恼,而是高呼:“好棋!” 只一棋,棋盘立马大改之前僵持不下的局势,白棋稳稳夺得生机,只需再走几步,黑棋就会陷入死局,而白棋占据棋盘。 这就是围棋的魅力,多一步,少一步,多一棋,少一棋,都会不一样。 原来那混入书院的老头,是楚朝之司徒,三公之一,官居一品,名为葛柳渊,他说道:“王兄,承让了。” 葛柳渊对面的老者亦是楚朝的三公之一,任司空一职,名为王京。他笑道:“棋局如战局,何来承让一说?尔棋高一筹,王某佩服,愿赌服输,今日就由我到暗香阁去一探究竟,看那个女子到底建了怎样的一个神仙窝。” 葛柳渊笑呵呵道:“昨日我扮成流民,脸上涂灰,而你今日要进暗香阁,却是扮成富贵人家,这么算来,还是你赚了,我亏了。” 王京虽愿赌服输,却疑惑葛柳渊为何一定要去探查一间铺子,问道:“葛大人,王某不才,十分不解,你就这么看重那个女子?莫非这女子真有奇才?” 葛柳渊又夹起了方才下的那枚棋子,放到王京面前,说道:“她就如同这枚逆转局面的棋子一般,举足轻重,下棋步步为营,只求转机,她就是这个转机。” 听到葛柳渊这么说,王京越发觉得好奇了,问道:“那葛大人是如何挖掘到这样的奇女子的?” “说来也巧。”葛柳渊说道,“前些日,我路过北庄,你也知道,北庄一直都是长安城内最贫瘠的一个庄子,那日,我竟看到几个孩童蹲在家门前,用树枝在地上写字,若只是一二孩童,倒也不足为奇,等我再往前走,境又发现几个大些的孩童在争执雉兔同笼的难题,那可真真是惊到我了,心中暗想,一个贫瘠的庄子何时竟有了这么多读书的孩童,莫非有神人在此地指点?” 王京也惊了,若只是识字,也不足为奇,只是雉兔同笼的难题,何时竟然连孩童也能解答了?他连忙问道:“后来如何?” 葛柳渊继续道:“心中有疑,第二日我又去了一趟北庄,这一次可真真是吓了我一跳。王兄,我且问你,如今长安城内能餐餐饱食之人能有几何?” 王京道:“十之七八,佃户农家,多不能食饱穿暖。” 葛柳渊点点头,道:“可我发现,北庄之佃户农家,如今却是人人能吃饱!明明一年前还是个易子换食的贫苦庄子,今年收成也不算好,为何却能人人吃上口热饭,孩童识字懂礼……我只好暗下继续做探查。” “只可惜,庄上的人家,个个守口如瓶,我派人日夜跟踪探查,才发现了些苗头,如今我只知道,北庄、三味书院、靖王府、暗香阁,这四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一切都指向一个天才女子,靖王妃。” 葛柳渊将靖王妃说得神乎其神,可王京还是将信将疑,毕竟一年之间让整个庄子脱贫致富可不是什么容易事,一个女子怎可能有这样的本事? 葛柳渊见王京不大相信,问道:“王兄,我知道这有点难以置信,不过,你猜我昨日混入那书院看见谁人了。” “谁人?” “韩客,韩大学士!连韩客那样一心只认书卷的人,决然不是金银可以请得动的,可他竟然就这样被挖了过去,你觉得这书院里头能简单吗?” 王京陷入思索,若真的如葛柳渊所说,那这个女子就太逆天了。半响,他问道:“那葛大人你是要用她去救当下的局面?” 当下,最为迫在眉睫的便是流民,狼饿极了会吃人,人饿极了会抢粮,若是京城之内真起了动乱,朝廷之上一直心怀不轨的谋乱之徒,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楚朝一乱,南蛮北夷西匈奴自然也会跟着捅刀子。 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葛柳渊点点头,说道:“正是如此!前几日前方来报,我楚朝西北方又有匈奴进犯,烧杀掳掠,大批百姓落荒而逃,向东迁徙,如今到达长安城的只是第一批,已足足有上千人,若是等他们全都迁徙过来,恐怕得有三五千人,这个问题不得不仔细考量呀。” 王京比葛柳渊乐观一些,说道:“今日早朝,皇上已下诏令,开仓放粮,相信不日流民就能领到国粮,挨过这段时日,葛大人不必太担心。” 葛柳渊却摇摇头,皱眉道:“如今朝廷之上都是些什么角色,你我都深知肚明,开仓赈粮,能有多少粮食能分到百姓手中?即便分到百姓手中,他们挨过了这段时日,粮食没了,他们又该到哪里去再寻粮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身为国之司徒,自当多做考量,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是吾职责。” “那你也不能将希望寄托在一个王妃身上,更何况她此时不在长安。”王京劝道,他还是不信一个女子能解决如此难题。 士大夫不靠自己靠一介女子,传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葛柳渊说道:“我的探子说,不日她和靖王爷就会回到长安,想要让他们出手,就要尽早做好打算。” 王京见葛柳渊如此执着于此事,他也不再多做劝道,死马当活马医,或许还有一线希望,流民这样的难题若是由他王京来应对,恐怕他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今皇上年老,久卧病榻,朝廷拉帮结派严重,楚朝之实力已经大不如前,不然,换做以前,匈奴怎敢冬日里来犯我西北,又怎会流民? 王京明白,葛柳渊如此看重那个甚至还没见过面的靖王妃,自然会有他的道理,也许还有更深层次的秘密葛柳渊还没有告诉他。 王京问道:“那葛大人准备如何掌控那靖王妃?有靖王爷在,恐怕不易。” 葛柳渊道:“别人可以掌控,可天上之凤,没有人可以掌控得了,我从未想过要掌控她,经过这些日的探查,老夫对她只有叹服,老夫愿意被她掌控。” 王京陡然色变。低声道:“葛大人说话可要小声一些,楚朝之天下,唯有皇后可称凤,葛大人这话传出去可是要杀头的!” 葛柳渊却不管不顾,继续道:“我可不怕这些,在老夫看来,谁可以平定天下,谁就是龙,谁能辅助君王令百姓安居乐业,谁就是凤!” 第67章 学而谋 第六十七章 “王大人,这块琉璃玉,半是琉璃半是玉,既有玉的温润,也有琉璃的剔透,是本店的精品,只售十金。” 花舞此时接待的正是王京。 王京把玩着那块琉璃玉,面不改色,既没有放下的意思,也没有开口敲定要买。 “王大人若是喜欢,也可以用家中余粮来换,不管是陈粮还是糙米,都可以用来换的,价钱跟米铺子是一样的,用粮食换,这块琉璃玉只售八金,王大人可以省下两金。”花舞说道。 如今满城流民,米价水涨船高,许多铺子甚至每日限制出售的米粮数量,暗香阁有一群长工要养,书院有一群孩子等饭吃,靖王府的士兵也指着暗香阁吃饭,花舞只能出此下策,利用首饰品从贵人手里换粮食了。 王京一听,忽而抬头,挑了挑眉毛,道:“以粮易玉?这是你们家王妃的意思?” 花舞是何等精明之人,就在那一刹那,他把脸上的诧异之色恰到好处地掩饰成了茫然,佯装疑惑,说道:“王大人口中所说的王妃是哪家的王妃?来我这里买首饰的王妃可不少。” 王京显然得到了答案,放下了手中的琉璃玉,他意味深长地笑道:“玉是好玉,可惜老夫既没有金,也没有粮,只有这嘴皮子,恐怕难以说服花掌柜把这琉璃玉赠与我……不过且等你家靖王妃回来吧,兴许老夫能说服她把这块琉璃玉赠与我,这也是说不定的。告辞!” 尽管花舞人前表现得淡定自若,背后却直冒冷汗,想不到他处处谨慎细微,还是有人发现了暗香阁与王妃的关系。 他是何人?有何阴谋? 花舞回头向店内佯装成侍从的小九使了个眼色,小九意会,放下手里的活,跟了出去。 王京的马车刚走,韩十娘的马车就来了,化成仆装的韩十娘从后门钻入了暗香阁。 密房之内,花舞等韩十娘坐下,就说道:“你来得正好,我正欲派人去寻你。” 韩十娘也是一脸担忧之色,说道:“我找你亦有急事,这暗香阁这段时日恐怕要先停业了。” 二人相视,相继将书院和暗香阁发生的事说出来。 这绝对不是巧合。这是二人的共识。 “书院的秘密恐怕已经有人知道了,只是暂时还未能判断对方是何目的。”花舞道。 韩十娘说道:“如今也只能守好书院,等明日王爷王妃回到长安再作打算。” 这时,小九从外面回来,禀报道:“那王大人去了公府,属下还看到了与他一同入公府的葛柳渊葛大人。” 花舞与韩十娘皆惊讶,异口同声道:“三公之公府!” 三公何时也有闲心思来管开个书院开个店铺这种小事了?还是他们另有所谋? …… …… 翌日,唐小诗的马车驶向长安城。 她走的时候正值寒冬,白雪皑皑,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是初春,天气虽还是寒冷,却已经有了转暖的迹象。 令唐小诗疑惑的是,这本应是抽枝吐绿的初春,为何长安城外的树丫上却未见一点绿,仔细一看,唐小诗才发现,树木长出来的绿芽全被人摘走了。 那一片片明明已经很湿润的耕地,此时也无人种上粟苗,唐小诗疑惑,此时不正是耕种的时节吗?为何田中无人耕? 等车驶近城门,唐小诗才明了,一群如同蝼蚁一般被挡在城门之外的流民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人饥饿的时候连树皮都会剥下来嚼,更何况是刚刚长出来的嫩苗?到了耕种的时节,城中的佃户却无人敢种苗,恐怕也是怕流民把田里的粟苗拔了吃了。 楚明也撩开吊帘往外看,看到满街行乞的流民,蹙眉不语。 唐小诗心中一时也没有主意,这么多的流民,实在不是她一个小小书院可以收留得了的,当下,刚刚回到长安,也不知道朝廷上是怎样一个对策。 一路折腾也乏了,且等回到书院在从长计议吧。 回到书院,韩十娘、花舞、初夏秋、福叔等人已经候在书院门外了。 唐小诗刚下车,还未走进书院,一辆马车从北庄东头驶来,路过书院的时候,那马夫不知为何狠狠甩了一把马缰,马缰抽在马身上,马匹吃疼长嘶了一声。 唐小诗回头,正好与马车上的人视线相对,那是个额头有些突出的老头,撩开车帘子冲唐小诗神秘地笑着。 “是前两日混进书院的那老泼皮!”韩十娘吃惊道。 “老泼皮?!”楚明也惊讶,却是另一种惊讶,他似乎对韩十娘用的这个词颇有异议,道,“那是三公之一,司徒大人葛柳渊。”楚明自然不会不认识三公。 唐小诗心里暗暗骂道,看来什么朝代都有能人呀,她隐藏得那么深,居然还是被人发现了,看来以后想过简单快活的日子就没那么简单了。 “先生,要不要派人跟上去?”韩十娘问道。 “不用了。”唐小诗摇摇头,说道,“你没看到路中央的那个信封吗?”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马车路过,竟扔下了一个信封。 韩十娘捡回信封,问道:“这是个什么意思?” “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封邀请函。”唐小诗说道。 打开一看,信上只有一个字“民”。 …… …… 回到书院,唐小诗把胖小子莫念交给春夏秋冬,把舅母托他带的东西交给舅父,让表弟张雨林帮忙给黄元安排个住所,而她自己,没来得及喝上口热茶,就把韩十娘、福叔、花舞等人聚到大堂之中。 很多时候,唐小诗都会告诉自己,即便她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过来,即便她懂得比别人多太多,可她也只有一个人,她的能力有限,很多事情不要太为难自己。 过得快活才是要紧的。 可真正到了关键时候,她又往往于心不忍,比如在街上看到无家可归的流民。 理智地思考,她不应该插手这件事情,流民这样棘手的事情,即便是一个朝廷都未必能妥善处理,何况是一个人?守住自己的小书院,过自己的生活,这才是轻松而理智的做法。 可她不能。 因为她知道,即便朝廷发放国粮,可国粮还不足以帮助那些流民等到下一季收粮的时候,流民没了粮食,就会去偷去抢,流民就成了乱民,既然是乱民,朝廷就有了围杀的理由。 一刀子下去,乱民没了,流民也没了,更不用把仅有的国粮浪费掉,这才是一个封建统治者理智的做法。毕竟杀乱民只需一道军符,而就流民却要空掉整个粮库。 韩十娘等人来了,楚明来了,令唐小诗惊讶的是,韩客先生居然也来了。 “说一说吧,书院和暗香阁都发生了什么?”唐小诗说道。 …… …… 最后只余下唐小诗和韩客先生。 “葛柳渊与我是同窗,昨日他暗下约我出去见面了,今日,我是他的说客。”韩客先生坦诚道。 “实际上,我与他虽是同窗,却不同道,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们就曾在课堂上争论‘学识与谋略何者为重’,他笑我一心扑在书卷中,满腹学识不利民,是学而不用;我笑他不知书中之贵,辗转于心计,满身的铜臭味,是读书人之耻。 我们都不能说服对方,他当他的谋士,我当我的学士,当年的科举,我得了状元,而他是探花,这些年,我皆以此为依据,自以为自己在这场争论中胜出了。 直到昨日见面,他带我出去转了一圈长安城,质问我道:‘以你之学识,楚朝自当无双,可是在这些饥寒交迫的流民面前,你的之乎者也能为他们换来粮食吗?你教他们为人之德,他们此刻能听进去吗?你教他们抢东西是道德的,可他们饿极了,还是会揭竿而起,你教他们君子要谦谦有礼,可是不管他们多么有礼,富贵人家也不会多看他们一眼施舍他们粮食。我不是说学而不用,我是想说学而谋。’ 可怜老夫在书窝里钻了一辈子,这个时候,脑子里的算学、德学、文学皆不管用,一点对策都没有。 葛柳渊没有明说让我来劝你,是我自己要当这个说客的,我没有对策,但我想你会有所对策。你不仅是一个学士,你还是个谋士,你和葛柳渊是一样的,这个时候你应该站出来。” 唐小诗明白了韩客先生的意思,说道:“韩先生,我明日会去公府的。” 即便没有韩先生的劝说,唐小诗也是会去的,只是韩客让她更加明了自己为什么要去。 学而谋,谋而用。 唐小诗又道:“其实,韩先生也不必太过妄自菲薄,你没有错,葛大人也没有错,只不过你们的才能要用在不同地方罢了,你不是谋士,却是了不起的先生,以你的学识,可以教导出许多利国利民的谋士,他们的功勋之中,有你的一份。” …… …… 翌日,三公府。 “靖王妃,葛大人、王大人已经等候多时了。”一个小厮将唐小诗带至前堂。 唐小诗也不客气,坐下就道:“两位大人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文人兜圈子的方式不适合我。” 王京惊讶于唐小诗表现出来的气场,这样强而硬,举止有度的气场,出现在一个女子身上,在楚朝这样的封建朝代实在太少见了。 而葛柳渊却不吃惊,他探查过唐小诗这一年间做过的事情,哪一件不是惊世骇俗的,所以有这样的气场也理所应当。 葛柳渊说道:“人饿了就要吃饭,没饭吃就会出现大问题,找靖王妃来自然是探讨流民吃饭的问题。” 王京也担忧说道:“今日朝廷已经开始开仓赈粮,只是长安城内的流民太多了,原本我们估计只有五千余名,如今看来远远不止,恐怕人数要以万计,今年收成不好,粮仓里的粮食亦不多,即便皇上再大方,也只能给流民们发放一个月的口粮。” 实际上,王京没有说完,即便皇上大方,那些根深蒂固的势力也不会同意发放太多粮食,因为要打仗就要粮食,没有了粮食,用什么去打仗,用什么去开拓边土? 在他们眼中,军,可比民重要得多。 葛柳渊说道:“王妃能够让一个北庄在一年之间吃上饱饭,想必是有别样的谋略,如今流民饱受饥寒之苦,王妃若是有什么计策,自当造福百姓。” “我有三个条件。”唐小诗说得很直接。 葛柳渊和王京一听,心中大喜,有条件说明有计策。葛柳渊道:“王妃请说。” “其一,我要你们帮我把靖王的生母从宫中救出来,且不能让人发觉,如果我没记错,两位大人的女儿都是皇上身边得宠的妃子,想必这点小事难不到她们。” 若是楚明去救,这件事很难,毕竟那里是后宫,可是由两个妃子去救,方法却有千千万万种,掩人耳目的手段,但凡是进了后宫的妃子,谁不会留一手两手? 第一个条件葛柳渊答应了。 唐小诗又道:“其二,我要你们亲自监督朝廷发粮,发下来的粮食一颗一粒都要送到流民手中,若是朝廷发的粮食不足以让流民熬过一个月,即便我有逆天的办法,也不可能帮他们熬到下一季粮食收成的时候,如果两位大人不能保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不必要再谈了。” 朝中什么样的人都有,每一次发放灾粮都会被心怀不轨之人当作发财的好机会,葛柳渊和王京早已看不惯这样发国难财的行为,自然点头同意。 “其三,北庄以北,有一大块平坦的旱地,无人耕种,事成之后,我要那块地划入靖王府的封地中。” 唐小诗最后一个条件提完,二老却面面相觑,不明白唐小诗为何要那块旱地。 那块旱地地势比周围都高一些,故没有河流流过,也无法把水引上去,故一直荒着无人耕种,是一块不值钱的地。 没有贵族会想要那一块地,因为那只会成为他们的累赘,而毫无收成。所以葛柳渊也答应了唐小诗最后的这一个条件。 但唐小诗从不做折本的买卖。 条件谈完,唐小诗也不多做逗留,起身施礼,告辞愈走。 葛柳渊却挽留问道:“王妃就没有其他需要我们协助了的吗?” 唐小诗胸有成竹,说道:“不用了,你们且看着吧。” 第68章 神仙来了 第六十八章 葛柳渊和王京很守信,国粮第二天就开始发放了,二人一把老骨头了还守在城楼上,显然,他们是在兑现自己的承诺,要确保朝廷拨放的粮食发放到流民手中。 三百车粮食看起来很多,堆起来就像一座小山,可分发到数千名流民的手中,每个人也就一捧粮食。 这一次只发了三日的口粮,这是唐小诗的意思。余下的粮食往后再发。 不知唐小诗打的什么算盘,葛柳渊心里是打怵的,开仓赈粮本是好事,可一次发得太少就如杯水车薪,不但起不了安抚流民的作用,反倒会膨胀他们的造反之心。 因为人都是贪心的,吃了一餐饱饭之后自然会想吃第二餐,如今朝廷一次只发了三日的口粮,流民心中就会不满朝廷之吝啬,得了一点点粮食,饱了一餐肚子,有了力气,就会想用这身力气去抢食。 要么让他们饱着没心思造反,要么让他们饿着没力气造反,这样半饥不饱的最是冒险。 可唐小诗就是要铤而走险,她就是要让流民们煽动长安城内的紧张气氛,在她眼里,造反这种事不是坏事,是好事。 …… …… 三日后。 “先生,城里头的氛围越发紧张了,听说今日有两个流民去吴家的米铺子抢米,被活活割下了脑袋,还有冲进酒馆里里抢饭吃的被打折了腿……相比朝廷发放粮食之前,这流民似乎变得更加猖狂了,如今大街上已经有不少流民三五成群聚在了一起。”韩十娘仔细汇报道。 “之前没有力气,如今吃了几日皇粮,有了力气,自然就会暴躁一些了。”唐小诗丝毫不觉得意外,继续道,“说说长安城里的粮铺吧,除了粮食涨价以外,还发生了什么?” 饥荒年份,还能在长安城内卖粮食的,身份多半不简单,例如挂着梁家牌子做噱头的粮铺,实际上却是肃王爷的铺子,他的封地在巴蜀,那里被誉为天下粮仓,没有哪年是收成不好的。 他每年从巴蜀运到长安的粮食,可比朝廷的粮仓少不了多少。 韩十娘回答道:“如今以肃王爷的粮铺为首,每日出售的粮食皆限制数量,导致粮食一日三价,不少城里寻常百姓已经买不起粮食,沦为难民。还有,从今日起,所有的粮铺都开始往粮食里掺沙子,老奴命人买了些粮食回来,一斤粮食之中竟能挑出足足四两沙子。” 听了韩十娘的话,唐小诗更加坚定自己即将要做的事情了。 封建社会,农民佃户是最不会造反的人,他们打小被树立这样的观念,粮食是地里长出来的,田地是雇主家的,所以粮食是属于雇主的,一旦雇主赏给他们一点粮食,他们就会感恩戴德,俯首哈腰。 他们根本没有想过粮食是他们的汗水浇出来的。 相反,富贵人家是最心狠,最吝啬的人,农民佃户越是退让懦弱,他们越是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唐小诗现在就是要逼那些流民和吃不上饭的农户燃起造反的心,只有他们反抗了,造势了,她才有机会有依仗逼贵族们把私藏的大量粮食流放出来,否则,即便朝廷有再多粮食也不够。 唐小时算过了,朝廷的粮食和贵族的粮食加起来,差不过能让流民们熬过三个月,等到下一季粮食成熟。 “流民既然已经成群结伍,有了造反之心,而那些贪得无厌的贵族却丝毫不肯退步,反倒更加肆意妄为,我想,也到了神仙出场的时候了。”唐小诗笑道。 唐小诗不相信天底下会有神仙,这并不代表别人不信,实际上,楚朝鬼神之说十分盛行。 …… …… 第二日,春日暖阳正是好晴天,长安城里却响起了春雷! “轰隆隆!”的雷声从北边的山林里传出来,震耳欲聋,从长安城北边传到了南边,富贵人家的婴儿被吓得哇哇大哭,怎么哄都停不下来。 当人们以为这响春雷只是一个偶然的时候,西边也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不少人看到桌上的酒杯在晃荡。 等到东边也响起雷声的时候,茶馆里、街头上、巷子里……大家开始感到恐惧,纷纷讨论是不是得罪了雷神大人。 若不是得罪了雷神,春日晴天里,没有雨,没有云,更没有闪电,怎会平白无故地响雷?而且还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响了个透彻。 西河里也发生了异象,如今寒冰刚刚溶解,不少妇人要到河里取水洗衣,忽然看到河中水花飞溅,竟窜起了十丈有余的大水柱,似乎还伴着冲天的咆哮声,吓得她们瘫软在河边上。 她们觉得自己好像看到龙王爷出水了。 这两件事迅速传遍了整个长安城,而且越传越邪乎,说是长安城惹怒了雷神和龙王,所以他们下凡来了,有人说他们看到雷神长着一双翅膀在山林里飞,有人说他们看到龙王的尾巴比船只还大,还有人说,亲眼看到雷神飞进了梁家的府里,结果第二天梁老夫人就死了…… 可长安城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得罪了雷神和龙王爷呢? 不知从谁人开始传起,流民之间开始传言,是贵族和皇族得罪了神界,他们为富不仁,欺诈百姓,眼睁睁看着流民百姓饿死道上,罪不可赦,雷神和龙王这次下凡,就是来帮助流民们惩治贵族的。 流言开始酝酿,而且越酿越诡异,流民们开始兴奋,开始聚集,等待龙王爷带着他们攻下皇城。 而那些贵族开始回想起几年前的动乱,那也是一个饥荒之年,从民间开始流传雷神下凡了到流民攻入长安城,抵达皇城城脚,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 那一场动乱是朝廷赢了,可是却死了很多人,死了很多流民,却也死了不少没来得及逃跑的富贵人家,全家老小全被攻进来的流民杀了个通透。 贵族们这几日已经很少上街了,他们一看到那些流民,总觉得他们的目光不怀好意。 第69章 劫粮(一) 第六十九章 长安的陌上春潮可比扬州城的倚翠楼豪华的多,毕竟是官家开的妓-院,豪华奢侈得名正言顺,楼外流民饥饿受寒,楼内夜夜笙歌,灯红酒绿,豪门贵客不绝如缕。 打从上次拍卖会献舞之后,青兰一炮而红,顺利被唐小诗送入陌上春潮,如今虽还未成为陌上春潮的花魁,却已经是陌上春潮里十二金钗之一了。 因为她总是以紫色面纱示人,故取“紫纱”为花名。 唐小诗打开青兰塞给她的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崖桥”,茫然问道:“这是何意?” “昨夜肃王爷手下的人来陌上春潮喝花酒,是我接待的他们,我听到他们交谈,肃王爷有一批货物从巴蜀运到长安城,明日午时即可抵达长安城,他们会从西门的崖桥私运入城,我私想这或许对你有用,便将你约来了。”青兰低声说道。 唐小诗大喜,肃王爷封地就在巴蜀,巴蜀被誉为天下粮仓,从那里运过来的,除了粮食还能是什么? 若是能截下这批粮食,流民又能多挨一些时日了。 “这情报对我很有用。”唐小诗说道,“谢谢你青兰。” 青兰却冷漠答道:“这个世上已经没有青兰,只有紫纱,你用不着谢我,进入陌上春潮是我自己答应的,我是在帮我自己,不是在帮你,不要忘了你承诺过要让我成为陌上春潮的花魁,还有我弟弟进入书院的事情。” “等会试一过,书院春招之时,我就会向你的弟弟发帖,你放心好了。”唐小诗答道。 青兰思忖片刻,似乎有所顾虑,说道:“我的事情……就不要告诉他了。” …… …… 书院。 “明日的安排你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唐小诗问道。 春夏秋冬齐答道:“回先生,都明白了。” “那你们且都下去准备吧。”春夏秋冬四人离开。 韩十娘有些担忧,毕竟春夏秋冬小的十三四岁,大的也才十五六岁,顶多算几个大丫头,先生把劫持粮食这样重要的事交给她们,真的妥帖吗?万一她们被官兵抓去了可如何是好? “先生,劫粮这样的事她们四个真的能完成吗?” 唐小诗却丝毫不担心,说道:“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十娘,你要相信她们四个的能力,人虽小,实力可不小。” 翌日,在崖桥不远处,一夜之间竟然多了一个茶摊子,不过用的器具都是半旧的,若不细看,只当这茶摊子是开了有些时日了。 唐春儿带着唐夏儿扮成茶娘,一身粗麻布,看起来甚有农家小妹味道,几个从靖王府要过来的老兵,扮成过客,正坐在茶摊里喝着大碗茶,絮絮叨叨地聊着城里流民的事情。 陈副尉是肃王爷的手下,此次就是由他来负责押运粮食,这次的粮食可不少,足足有三百车,不是一个轻松活。 幸好他手底下有两百余名骑兵,那可都是蛮汉,所以一路上虽然辛苦,却没有遇到劫匪,想必劫匪看到这样大的押运阵容,也不会傻到自己找死。 即便是就要到长安了,可陈副尉还是处处警惕,毕竟是三百多车粮食,若是在最后关头被抢了,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还是小心为妙。 看到浩浩荡荡一队人马过来,唐春儿放下手里的活,上前扯了一嗓子,道:“军爷们,天寒地冻,过来喝碗热茶吧!” 陈副尉没有搭理唐春儿,长安就在眼前,他可没心思喝茶,赶紧把粮食运到交手地点才是正经。 唐春儿又喊道:“军爷,喝口茶吧,便宜,只收十几文钱。” 陈副尉依旧没有搭理唐春儿,但唐春儿看到陈副尉身后的副官一直盯着自己上下打量,一副色-眯眯的贼模样,立马抛了个媚眼,笑道:“军爷,赶路累了吧,不如坐下来,我给您倒碗热茶?” 那副官美到了心里,这样十五六岁的农家小妹可真是热情,他对陈副尉说道:“头儿,就坐下来喝口热茶吧,这天寒地冻的,能遇到个茶摊子也不容易。” 陈副尉摇头,神情冷漠说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几里路就到长安了,到了长安,把粮食交手了,你想喝什么样的茶我都随你。” “你也说了,还有几里路就到长安了,我们不差这点时间,兄弟们赶路赶了两个多月了,歇一歇吧。”副官不依不饶道。 陈副尉怒气道:“眼看就到长安了,你竟也有心思喝茶?若是出了差池你能负责吗?” 看到陈副尉发怒,那副官也软了,可是他一回头看到茶娘眼里满是鄙夷,仿佛在说,真不像个男人。 在哪丢脸都行,就是不能在女人面前丢脸,那副官挺起胸膛,一副自以为威武雄壮的模样,道:“我负责就我负责!多险的地方我们没走过?如今就要到天子城脚下了,谁人还敢来抢?就算有人来抢,这一百车的粮食可不是小数量,就是用马车拉也逃不远,谁有本事把它们抢走?陈副尉,你不会这么胆小怕事吧,可别让兄弟们看不起,今天这茶我还真喝定了!” 唐春儿立马配合得投去佩服的目光,两眼闪闪地望着那副官,那副官心里乐滋滋的,心想自己立起了一个豪气骁勇的大丈夫形象,那茶娘一定欢喜得不得了,一会一定会投怀送抱。 那副官勒马,跳下马背,坐到茶桌上,一副豪气的模样,道:“给我上茶!” 陈副尉也是无奈,不过这段区域的确不会出什么差池了,所以他勉为其难地妥协了,下令道:“原地休息!” 唐春儿和唐夏儿立马一副乐开花的模样,扯着嗓子喊道:“好嘞!军爷们等着,茶水马上就好!” 唐春儿手脚麻利地煮上好几锅热茶,加入姜葱盐,还有碎花生米,一股浓郁的茶羹味飘出。她知道军爷们吃东西之前的习惯,把几桶茶端到众人面前,当场从各个桶中舀了一碗喝下,示意无毒。 尽管如此,还是有专人又查了一遍,确保无毒后才让唐春儿给原地休息的各个士兵端茶。 唐春儿给那副官端茶的时候,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军爷,你方才可真是勇猛,不如你先到林子里等我,我马上就来。” 副官一听,整个人都热血沸腾了,欢喜得不得了,一口喝完了茶,起身,在众士兵羡慕不已的目光中,昂首挺胸走向林子。 他心里想的是,自己真他-妈男人! 第70章 劫粮(二) 第六十章 正如那副官所说的一样,三百多车的粮食,就算能够从他们手中抢过来,光靠马车,很难在短时间内运走,只怕还没走远,驻扎在附近的禁军就会追上来。 所以唐春儿和唐夏儿才会大费周章地在此地摆这么一个局。 副官已经钻进了小树林,唐春儿也低着头跟过去,只是她没有钻进小树林,而是绕另一条小道快步跑到一处隐蔽的土丘,隐藏起来。 唐秋儿昨夜就已经在这一片区设好机关了,那群官兵的头顶,长着错综复杂的树枝,唐秋儿在那里挂着大大小小几十包细石灰粉,由一条小细绳支撑着。 细绳的末端,就扎在土丘窝里的钉子上。 现在,只要唐春儿把绳子割断,唐秋儿的机关就会发生连锁作用,所有的石灰包齐齐落下。 茶摊里佯装在烧火的唐夏儿,实际上眼睛却一直盯着土丘那边看,她看到唐春儿在土丘那边挥了挥手,便知道唐春儿那边准备好了。 唐夏儿故意把灶台上的空铁桶一推,“哐当!”铁桶落地,声音声音清脆,那群官兵不由自主地望向唐夏儿这边。 只见唐夏儿一副惊慌失措的模样,手指着天上,尖叫道:“是雷神!” 难道雷神真的下凡了? 众官兵顺着唐夏儿的引导,不由自主地统一抬头往上望去,他们倒想看看雷神是长什么样的,可他们看到的不是妖精,而是白茫茫的一片粉末掉落。 像雪像沙尘,纷纷扬扬。 反应快一些的士兵闭上了眼睛,反应慢的很悲剧,尽管只有少许石灰落入眼内,但这足以让眼皮产生先天的自然映射,紧紧闭上眼睛,想睁都睁不开。 陈副尉握起身边的军刀,大声呐喊:“有埋伏,拔刀!” 齐刷刷的军刀亮出来,多少都有些震撼力,令人畏惧,只可惜他们现在都是一群拿着刀的瞎子,再威武也是瞎折腾,所以唐夏儿根本就不惧他们。 况且,今日是智取,犯不着跟这群傻兵真枪实刀地干。 “放炮!”唐夏儿下令。 只见那就个伪装成茶客的靖王府随从,立马从桌子底下逃出一串串连起来的小竹筒。 这就是唐小诗研制出来的“鞭炮”。前几日她先是用硝石、硫磺和黑炭混合制作了简单的火药,而后用这些火药制作了“土炸弹”和“鞭炮”,尽管效果不是那么好,但是用来制作雷神打春雷的假象已经足够。 几个靖王府随从点燃那一串串的“竹鞭炮”,随手一抛,将鞭炮扔入到车队之中,那群眼睛进了石灰的官兵也看不到扔过来的是何物,只知道不停挥动手里的钢刀。 一串串简易的鞭炮开始爆炸,因为太小,所以尚不足以炸伤那群官兵,可是接连“噼里啪啦”的响声却惊到了马匹,受了惊吓的马匹像是发疯了一般,扬起前蹄,一把甩开了拉着缰绳的官兵。 一匹健壮一些黑马,仰头嘶鸣,率先拖着一车粮食往前冲,紧接着,其他马匹也像是听到号令一般,仰头嘶鸣,追随着那匹黑马往前冲。 有的官兵拽着缰绳不放手,结果被马拖着一起往前。 事实证明,生死之间,不止人会爆发出强大的力气,马匹更是如此,它们听到连续不断的响声,跑得飞快,全然不觉身后拖着几百斤重的粮食。 那群官兵也是可怜的,楚朝可还没有鞭炮这种东西,接连的爆炸声和马匹的动乱,他们也跟着变得恐慌,脑子一片空白,有的趴在地上抱着头瑟瑟发抖,有着挥舞着军刀到处乱砍,有着直接尿了裤子吓软在地上…… 他们现在已经溃不成军了。 最可怜的还是钻进了小树林里的副官,他裤子都脱了,却迟迟没等到漂亮的茶娘……许是刚刚喝茶喝急了,肚子不舒服,那副官接连放了好几个屁,紧接着就听到茶摊那边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炸声。 那副官惊喜,暗想,咦,何时我的屁竟有如此威力了?竟能爆发出如此响声? 他还在瞎想的时候,一个黑锅底砸了过去。 …… …… 浩浩荡荡的马队拉着粮食沿着大道往前跑,唐秋儿已经在崖桥那里恭候多时。 崖桥之下正是密河,河水由西一路向东,正好流经长安城的东门,那里集聚着许多被拦在城外不得进去的流民,他们大部分都是这两日才迁徙过来的,并没有领到朝廷发放的皇粮。 大大小小百余条小船已经在崖桥之下整装待发。 那群受惊的马,每一匹身后都拖着几百斤的粮食,跑了崖桥前,自然也乏了,加上爆炸声已经听不见了,所以它们的速度也渐渐慢了下来。 唐秋儿一声口哨,道路两边立马跳出一群蒙着面的武士,他们可都是靖王府的精锐,跃身一跳,落到了满载的粮食车上,再用小刀一剜,麻绳断开,一包包粮食被他们从车上推下,落到路上。 受惊的马拉着空车上了崖桥,扬起灰尘,奔向长安城,而路上摆满了一包包的粮食。粮食被搬上船只,每一条船都装满了粮食,武士们割断船绳,湍急的河水立马带着船只急速往下游去。 看着满载粮食的船只向东游去,唐秋儿再一个口哨,那群武士立马钻入道路两旁的枯草丛中,即刻销声匿迹,好似从未出现过一般。 整个过程下来也不过半柱香的时间。 …… …… 长安城东门之外,城脚之下熙熙攘攘全是流民。 唐冬儿打扮成了流民的模样,混在流民之中,今日她的任务就是在船只经过这里时,把流民引到河边,把粮食给截下来。 唐冬儿抬头看了看太阳,心中细算,按计划三位姐姐那边应该已经得手了,很快粮食就会游到这边,是时候动手了。 她一个丫头片子,若是直接跟流民说一会河边会漂来粮食,空口无凭,自然是不会有人信的,那群饿了几天的流民可没有力气跑到河边陪她瞎折腾。 流民不信她说的,却会信神仙说的,尤其是这段时间长安城里盛传雷神下凡,龙王爷出海。 先生说了,只要“神仙附体”,她说的自然就成了神仙说的。 第71章 劫粮(三) 第七十一章 唐冬儿小心翼翼取下身后的竹篓,只见竹篓里有两个黑乎乎的大土球,若是仔细一看,便能看出其实这是两个蚁巢。 “小家伙们,就看你们的啦!”唐春儿柔声说道。 这是她在书院里养了大半年的蜜蚁,若不是为了帮难民,她可舍不得把这些小宝贝们放出来。所谓蜜蚁,实际上被唐冬儿养“刁了嘴”的普通蚂蚁,唐冬儿打从养这批蚂蚁开始,就只给它们喂枣花蜂蜜,其余的一概不喂,几个月过去,它们的嘴巴就便刁了,非蜂蜜不食。 与此同时,这些蚂蚁变得对蜂蜜的味道尤其敏感,要比普通蚂蚁更快寻到蜜源。 昨天夜里,唐冬儿已经派人在城墙上用蜂蜜刷上了好几个大字,现在,唐冬儿就站在那几个大字的根下。 唐冬儿把竹篓放在墙角下,里面的蚂蚁很快开始行动起来,先是几只出去寻到了蜜源,紧接着,蚁巢里的蚂蚁倾巢出动,开始沿着“寻路者”的轨迹爬上城墙,蜿蜿蜒蜒分成了好几支队伍。 蚂蚁全爬出来了,唐冬儿偷偷把竹篓取回来,接下来的事,就交给蚂蚁了。 “娘亲,你看,城墙会自己写字。”一个稚童说道。 那母亲背着孩子,她很饿也很累了,昨日被人施舍的半块饼她给了孩子,自己一口没吃,没了丈夫又没粮食,她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带着孩子活到春分。 她听到儿子的话,只当孩子饿糊涂,哄道:“傻孩子,城墙都是砖头,怎么会写字呢?乖,你在娘亲背上睡一会,娘亲给你找吃的。” 那孩子却依旧盯着城墙看,一会,小手拍打母亲的后背,说道:“娘亲,城墙真的会自己写字,你看嘛,有两个字孩儿还认识呢,那是孩儿的名字,王龙。” 那娘亲转过身抬头,吓了一跳,她不识字,可是她知道城墙上那是字,她听过很多故事,说的都是神仙不方便现身,就会通过文字来提示凡人们……如今城墙上忽然出现一排大字,她第一想到的就是神仙显灵了。 她抱着孩子噗通跪在地上,大声哭诉道:“神仙显灵!求神仙给民妇指条活路吧!” 这时,其他的难民听到哭诉声,纷纷看过来,他们的目光也是一致被墙上的大字给吸引了,脸上大惊,扑通跪倒在地,开始磕头。 这些都是最底层的百姓,他们不识字,却对字有着一种敬畏的心理。 尤其是这样凭空出现在城墙上的大字!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神仙的旨意,忤逆不得。 近一点的人可以看出来墙上的字是由一群蚂蚁组成的,这让他们更加虔诚地信服了,除了神仙,还能有谁能够让小小的蚂蚁有“灵智”? 难民之中还是有识字的人的,一落难书生站起来大声道:“我替大家念出来!” 一群难民跪在地上,原本各自哭诉嚎叫的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只闻落难书生念道:“龙王旨意,密河有粮!” “龙王旨意,密河有粮!”书生又大声念了一遍。 难民先是不知何意,茫然不解,待到书生解释道:“龙王给我们送粮来啦!大家快去密河!”难民们轰然欢呼。 他们顾不得朝拜龙王了,龙王说密河有粮,密河就一定会有粮食,他们得赶紧过去取粮食。 待到难民们赶到密河边上,刚好看到河面上漂来一架架小舟,等到小舟近了,他们看到船上放着一包包结实的麻袋,他们仿佛闻到了粮食的香味。 东门城上,葛柳渊看到密河边上已经人头攒动,说道:“走吧,王大人,该我们干活了!我们要是再不出动,那群难民就要抢起来了,到时好事就变坏事了。” 王京点头。 饿极之人,为了抢粮,可什么都干的出来,在难民们发生争抢之前,葛柳渊很恰到好处地带着一批护城军围了过去,他对众人说道:“既然是龙王爷送来的粮食,就由我替龙王爷分发给大家吧,但凡有强抢者,视为不敬神灵,杀无赦!” …… …… 另一面,离崖桥不远的西门,肃王爷就在那里等着。 这么大的一批粮食,他要亲自押回到自己的粮仓,他才能够放心。 他已经打通了守卫西门的官兵,只要粮食一到,就能秘密运进长安城,不会被朝廷知道。 如今长安粮比银贵,只要他卖出了这批粮食,挣到的钱足足够他再建一座宫殿了,想到自己可以以此在其他皇子面前炫耀,他兴奋不已。 “王爷,你听,是马蹄声,想必就是陈副尉他们。”肃王爷的护卫说道。 肃王爷在城墙上远眺,果然看到了浩浩荡荡的马队正在靠近。 只是肃王爷立马觉得有些不妥,为何那群马似乎在奔驰?拉着几百斤的粮食还能跑起来? 最先奔过来的是一匹黑马,只望了一眼,肃王爷就傻眼了,空车! 马是他的马,车也是他的车,车上的旗子都还在,但粮食不在了,一包也没有了。 肃王爷愣愣地看着三百多辆空车奔腾而来,突然就爆发了,掐着身边的人怒吼:“我的粮食呢?!” 城门没开,马群停了下来,三百辆空车就这么在西门城下,对肃王爷而言简直就是触目惊心。 粮食没了,宫殿没了。 这时,另一个更令他绝望的消息传来,一护卫上前禀报道:“王爷,刚刚东门传来消息,密河之上,龙王赐粮,漂来三百余车粮食。” 三百余车?那不正是他的粮食吗? “粮食呢?” “被两位国公分发给了难民。” 粮食掉到了河里,可以捞起来,藏在了谁家里,可以抢回来,可是吃到了难民肚子里,那就是没了。 肃王爷晕了过去。 第72章 旱地(一) 第七十二章 任凭外面流民到底怎样水深火热,长安城里的茶馆,尤其是贵族茶馆,可从来没缺少过客人,不愁吃喝的富人们,闲暇之时来喝口热茶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消遣。 至于救济流民,那是朝廷管的事情,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龙王送来了三百车粮食和肃王爷丢了三百车粮食,无疑成为了今日茶馆里富人们的话题。 龙王送粮?呸!他们可不会信这样的屁话,都是三百车,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往深了想,无非就是有人抢了肃王爷的粮食,再安个神仙的名义,分给了流民。 只是不知道这幕后的黑手是谁。 “他们连王爷的粮食都敢抢,还有谁的粮食不敢抢?我看他们是要带着流民造反了,这长安城恐怕要不太平了。”不知是谁插了一嘴。 恐慌感就像是冬日寒风,一旦刮起了第一股,就没有个停下来的时候,越刮越烈。茶馆里瞬时安静了下来,本来他们都是以看戏的身份在看闹剧,可一旦事情关乎到自己头上,屁股下的椅子就坐得没那么安稳了。 能坐在这里的,即便不是做粮食生意的,谁家里不会给自己囤积些粮食呢?难民要是乱起来,首先抢的就是他们的粮食。 沉默片刻之后,又有人壮胆道:“大家莫要太慌了,长安城里驻扎有禁军呢,怕什么?” 这仿佛并不能说服大家。 有人反驳道:“可别说禁军了,昨日就是两位国公带着一批禁军把龙王的粮食分给了难民,其中水之深,又岂是我们这些小小门户可以去涉足的?话不可说通透,大家就自己去领悟吧,大家可不要忘了几年前的那次旱灾,那时的流民是如何野蛮的。” 说起那一次旱灾,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那样的情形可忘不得。 只要流民动不到皇家的地位,对于朝廷而言,乱一乱,几个富豪被抢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那我们是不是该降一降粮价了?把城里的农户也逼成流民对我们可没有好处。”有人提议道。 “急什么!要动乱也还有些时日,这时候把粮价降了,等入春想要再从那些穷鬼手里挣钱可就难了。”粮价是大家一起商议的,贸然降下来,亏的可不止一点两点。 就在他们还在恐慌中犹豫之时,长安城中又响起了晴天“春雷”,只是这一次,不似前几次那样打在城郊外,隔得远,这一次似乎很近,就在市井之间。 响得震耳欲聋,隔空传来的波动震得人心头发麻,茶碗茶盅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春雷炸在了哪里?这是富人们的第一反应。 “大家莫慌,我这就派人替各位去瞧瞧发生了什么。”茶馆老板毕竟做久了生意,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没多久,派出去的小厮回来了,一脸震惊,回来的第一句话便是“雷神发怒了!” “说清楚,详细说!”茶馆老板斥责道。 “晴天白日里,那响巨雷不偏不倚就打在了李家粮铺的库仓上,炸开了好大一个窟窿,大家都说是雷神发怒了,他们家卖的粮食一斤之中竟有五两沙子。” “李掌柜人在何处?” “被炸死了。” “那粮食呢?” “被流民抢光了。” 接着是窒息般的沉默。 终于有人忍不住起身了,是长安城里最大的一个粮商,论粮食储量,长安城里除了肃王爷,可没人比得过他。 “莫掌柜,你这是要去哪?”其余粮商挽留道。 莫掌柜长叹一口气,说道:“唉,自然是回去把粮食全部贱卖出去,除此之外还能干嘛?” 众人愕然。若是莫掌柜家的粮铺子降价贱卖了,他们哪有不贱卖的道理?这可相当于把兜里的银子往外扔呀! “那要降到什么样的价格?”有人问道。 “只能降到城中农户能买得起的价格,跟秋收时一个价格。”莫掌柜回道。 秋收时一个价格?!其他做粮食生意的富人你看我,我看你,没人苟同。 莫掌柜说道:“今日之事,我不信这是所谓的雷神干的,这是人干的,不管是谁干的,他们的目的无非就是要我们手里的粮食,李家粮铺的这响雷是对方给我们最后的警告,若是你们不肯拿出粮食,李家就是你们的下场。 不要指望朝廷会站出来,有人替他们解决流民的问题,死几个富商算不得什么,要管的也早站出来了。 与其等着别人来抢,还不如聪明点卖出去,拿回本钱,还能挣个好名声,凭这个名声,来年太平了,好歹还能继续开粮铺。 莫某今日话就说到这,对方太狠了,各位好自为之吧。” 莫掌柜走了,他是个喜欢银子的人,可是也是个谨慎的人。 …… …… 神仙是无所不能的存在,一夜之间,长安城里的粮食价格就降下来了,家家粮铺之前排起了长队。 流民们,但凡身上还有一丁点值钱的东西,也都拿出来换粮食了。 令人惊讶的是,两位国公这个时候又出现了,带着一群护卫来管控秩序,谁家几口人,能买多少粮食都做了规定。 莫掌柜远远地看到两位国公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更加肯定自己的决定,打死他都不信这件事跟他们、跟朝廷没关系。 关键在于,尽管粮食价格降了,可绝大部分流民身无长物,看着贱价卖出的粮食也束手无策。 于是,唐小诗让花舞把暗香阁这几个月挣的钱全都拿出来买粮食了,她没有以书院的名义,更没有以靖王府的名义去买粮食,而是让北庄的佃户们以他们的名义帮她把粮食买回来。 一车车的粮食运回到北庄,藏入了每家每户的粮仓中。 唐小诗房中,她的桌上正摊着一张泛黄的纸张,上面画着很大一块地方,几乎等同于十个北庄了,这便是她向葛柳渊索要的那块旱地,如今地已经属于她了。 唐小诗看着这块还未开发的旱地,偷偷发笑,这简直就是一块能长金子的地。 城里的流民没有粮食吃,她可以买,没有地方住,她可以搭棚子,但是,流民必须得干活,花力气换粮食,这天经地义。 唐小诗会救人,但不会救只吃白食不干活的人。而她要来的这块地,将会创造很多的“岗位”,与其说她是为自己要来的,还不如说是为流民要来的。 第73章 旱地(二) 第七十三章 早朝之上,肃王爷此时正和葛柳渊争吵得激烈。 “父皇,那是儿臣的粮食!整整三百车粮食!”肃王爷道。 “陛下,肃王爷的粮食是肃王爷的粮食,龙王赐的粮食是龙王赐的粮食,这二者没有关系。”葛柳渊说道,“微臣给流民分发的是龙王赐的粮食,微臣不明白,这其中有何关系。” 葛柳渊说得义正言辞。 “父皇,那所谓的龙王赐粮,原本就是儿臣的粮食,都是三百车,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肃王爷不依不饶。 “依王爷这么说,是想要回那些粮食咯?”葛柳渊反问道。 “正是!” 葛柳渊哈哈大笑,而后脸色一转,瞪目愤愤然道:“如今粮食已经进了流民的肚子里,肃王爷想要,那便去开膛破肚吧,老夫倒要看看肃王爷这双手能沾多少鲜血!” “你!”肃王爷气得脸抽搐。 “都不要再争了。”龙椅之上,老皇帝楚政睁开原本微眯的双眼,低沉的声音中透露出威严,“粮食既然已经被流民吃了,再多争论也是聒噪无用。肃儿,体察民情,抚恤民生本就是我皇室之责,即便那三百车粮食真是你的,既然被流民吃了,那便算了吧。” 显然,皇帝站在了葛柳渊这一边。 肃王爷吃瘪,只好闷声应答:“父皇教训得极是。” …… …… 下朝之后,御书房内。 老皇帝楚政半卧在软椅上,如今他的身体已经愈发不中用了,尽管如今已经回暖了,可他的寒咳仍是久治不愈,甚至有严重的趋势。 “陛下身体有恙,多多休养才是。”葛柳渊说道,“陛下宣微臣过来若是为了流民之事,大可不必担忧……” 葛柳渊话尚未说完,楚政摇摇头打断了他,说道:“不是此事。” “流民之事交给你与王京来办,朕十分放心。虽不知你们用的是何妙计,但朕已经听说,长安城里的粮价一夜之间已经降到了秋收价,加上粮仓里还没发出去的国粮,那群流民应该能熬到去。” 葛柳渊注意到御书房墙上挂的西北地图,上面已经圈画了不少的符号,显然皇上是在担忧西北战事,此次的流民涌入,其根本便是西匈奴进犯,杀人掠地。 此时匈奴虽已被西北军攻退,可谁能保证下一个寒冬他们不会再发起进攻呢?如此保守地防御下去显然只是治标之策,想要长治久安,终究只能依靠武力去收服那群桀骜不顺的西匈奴。 这个道理葛柳渊是懂的,只是……这个实现起来恐怕不易。 “那陛下宣微臣来,是为何事?” “朕听闻宫外流言,雷神下凡,长安之内春雷炸响,威力不凡。”楚政说道。 葛柳渊一听说是关于春雷之事,整个人微微一颤,但为了不露馅,他又不得不装作淡定自若。 别人不知道春雷之事,可他却知道这是靖王妃的杰作,皇上打听春雷,自然就是在打“春雷”的主意。若是被皇上知道了威力不凡的东西是靖王妃制造的,这于国,于民,于靖王妃,都必定不是什么好事。 天降神威利器,非功也,祸也! 皇上继续说道:“朕身边的小顺子说,那是雷神在救济流民,报我楚朝安定,可是朕不信,这世上没有神,若是真有神灵,想必神灵首先要做的就是取朕脑袋。 真以为此乃凡人所为。 朕还听说,那春雷能在晴天白日里炸响,想炸哪里就能炸哪里,威力还不小,连粮仓都能炸出个洞来,朕在寻思,若是能将此神人纳为己用,我楚朝何愁西北之乱,再多的贼人都能炸他个干干净净。 葛爱卿,你以为如何?” 皇上说此话之时,仿佛整个人都振奋了。 葛柳渊理智说道:“平定西北自然是好事,只是,这雷神炸春雷不过是民间所传,以讹传讹,越传越玄乎,故臣以为,春雷这样的事物恐怕并不存在,不必在此浪费功夫。” 楚政听了之后,眼中难免露出失望之色,不过,他也不会全信葛柳渊的话。他问道:“葛爱卿,你真不知道春雷出自谁手?” 这句话很直白,显然方才楚政就是在试探葛柳渊,他的目的不外乎是要寻到制造春雷之人。 葛柳渊坚定地摇摇头,说道:“关于所谓的春雷,臣方才已经说过,此乃子乌虚有的东西,臣怎可能寻得到根本不存在的人?” 葛柳渊明显能察觉到,皇上并不相信他的话。 而后皇上开始跟他扯一些寻常之事,无非是为了缓和一下气氛。 因为此事,葛柳渊一出皇宫就回了三公府,而后乔装之后,才偷偷从后门绕小路去了北庄。 …… …… 书院之内。 葛柳渊进入书院之时,唐小诗正在给学生上算学课,葛柳渊让人传话说十万火急,可唐小诗却传话出来:再急也急不过学生上课。 葛柳渊只好在课堂之外等着唐小诗下课,不料却碰到了韩客。 两人同窗之时是对手,同朝之时是政敌,各走各道,相遇从不相视,今日在书院,却很意外地,两人同时笑了。 二人来到韩客的客房,韩客自当尽地主之谊,给葛柳渊泡了一壶书院里特有的茶水,一包炒茶入杯,一户滚水冲下,茶香袅袅,不加葱蒜,气味憨醇。 “这是唐先生,也就是靖王妃特制的茶水,别处可喝不到,我只喝一次便迷上这味道,今日也请你品鉴品鉴。”韩客将茶端到葛柳渊跟前说道。 葛柳渊抿了一小口,只觉满口茶香,也甚是喜欢,不过他却道:“此茶虽气味清幽,却食之不能果腹,不如茶羹,既能品味,又能食饱,故我以为,此茶只适合读书人,至于那些市井之民,他们恐怕会更喜欢味道更加浓烈的茶羹,韩兄以为如何?” 韩客哈哈哈大笑,说道:“你还是老样子,今日不过品茶,你也能品出个士子与市井之区别,也无怪我们斗了这么多年。” 葛柳渊此时才反应到自己的话中早已无意识地刻上自己的主张,即便是品茶这样的雅事竟然也被他扯到了“吃不吃得饱”这样庸俗的问题上,他也很尴尬地笑笑。 葛柳渊打趣道:“韩兄,抱歉,抱歉,可怜我一个庸俗之人,如今还是到不了韩兄在学识上的境界。” 韩客却惭愧说道:“不敢当,我满腹学识无用处,而你这几十年来,却一直在为民奔波,我实在惭愧。”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唐小诗的声音,只闻道:“韩客先生如清茶,沁人品性,天下皆是桃李。国公如茶羹,食之果腹,温饱天下黎民。不同道,却同心同德,此乃大同。” 原来是唐小诗下课了。 只见唐小诗走进客房,笑问道:“两位前辈觉得小诗说得可还在理?如果觉得在理,往后就无需再为道不同而斗了,毕竟都斗了一辈子了。” 三人相视而笑。 韩客知道葛柳渊定是有紧急之事,如今唐小诗来了,他便告辞退出了客房。 “国公如此匆匆忙忙来找小诗有何事?若是为了流民之事来感谢我,就不必了,你我分内之事罢了。” 葛柳渊摇头,他说了一句能让唐小诗在最快时间内领会他意思的话:“皇上今日询问我春雷之事了。” 他以为唐小诗会紧张会恐惧,毕竟被皇上盯上了,对她而言绝非什么好事。 可是唐小诗没有,她只是很淡定地说了句:“什么春雷?”唐小诗这带着疑问的四个字也很明确地告诉了葛柳渊她的意思。 什么春雷? 她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春雷,更不知道是怎么炸响的,所有的她都不知道,这件事跟她没有关系。 这就是唐小诗的意思。 葛柳渊明了唐小诗的意思,说道:“那你便安心去办流民之事吧,至于春雷之事,既然你说你不知道,你就是不知道,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会替你挡着。” 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爽快,唐小诗一笑,道:“这样自然最好,流民之事后续我会办妥。” 唐小诗从决定造出火药这样超前的事物的时候就明白,它会膨胀任何一个统治者的野心,如果让它落入到不轨者之手,天下恐怕会为此而发生巨变。 火药,本来是危险物。 用得好,可以造福百姓,用得不好,丢了自己的小命不说,还会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任何一个封建统治者都不会允许存在这样危险的武器,尤其是武器在别人的手中,因为这会威胁到他的统治地位。一旦皇上知道了火药的存在,他只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骗到火药,杀了唐小诗,而后践踏整片大陆。 可是,唐小诗既然敢把火药拿出来,她就有全身而退的准备,她不是个冒险的人,哪怕是葛柳渊把事情说出去,她也有过打算。 可是葛柳渊没有说出去,因为葛柳渊从来都不是一个为君主服务的人,百姓,才是他鞠躬尽瘁的对象。 话已经带到,葛柳渊起身告辞。 唐小诗去挽留道:“国公且慢,国公的事说完了,小诗的事却还没说。” “你还有事?” 唐小诗很正经地问道:“如今城中流民无家可归,我将流民纳入靖王府作为佃户,签订契约,这可符合楚朝律法?” 葛柳渊惊讶,如今城中流民万人有余,要纳入靖王府当佃户,即便是手续上行得通,实际上,哪有那么容易? 所谓佃户,就是种田的,长安城现如今上哪去找那么一大块地做耕地? 葛柳渊说道:“律法上是允许的,只是……如今长安城里的能开发的耕地已然不多,恐怕容纳不下那么多流民,靖王妃上哪找那么多耕地?” 唐小诗在桌上摊开了那幅有些泛黄的地图,说道:“莫非国公忘了前几日送到书院来的这块旱地?” 葛柳渊再次惊讶,靖王妃的意思是,她要开发这块旱地? 这块旱地大而平坦,确实容易开发成耕地,只可惜它的地势略高,导致所有河流都绕过了它,根本无水可以灌溉。 要将河水引到这块旱地上,除非水能往高处流,这样的难题,即便是楚朝最巧的工匠恐怕也办不到。 葛柳渊摇头,说道:“这块地开发不了,就像没有人可以让水逆流。” “别人开发不得,不代表我不可以。”唐小诗胸有成竹说道,“而且我必须开发它。” 唐小诗继续说道:“国公以为靠着朝廷发下来的那些粮食,或是靠着外面粮铺里卖出的粮食,帮流民度过一个多月,就是救了他们吗?不是。 如果不能给他们生产的依靠,等这波粮食吃完,他们上哪里去要粮食?没有人会再给他们粮食,因为没有人有能力一直救济别人。 这群吃了一段时间饱饭的流民,他们会走上极端,变成土匪,变成小偷,变成娼妓,他们没有田地,就只能靠去偷去抢去卖身下那块肉换粮食,被饿怕了的人,无论是做出什么样的事都是有理由的。 如果想要救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他们田地,让他们自己在土里种出自己的粮食,有了自己的盼头,他们才不会叛乱,等到新一季粮食收获的时候,他们就能养活自己,甚至给朝廷上交粮食。 所以我必须开发这块耕地。” 葛柳渊非常同意唐小诗的观点,他甚至有些震撼唐小诗的远见。 “可是……”葛柳渊还是有些犹豫,因为他怕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国公就让我试试吧,在您拿不出更好的方案之前。” “也只有如此了。”葛柳渊说道,“明日我便派人来替你办手续。” 目的达成,唐小诗笑着说道:“国公记得多派些人来。” 将国公送走后,唐小诗亦投入了紧张的准备工作中,毕竟是那么一大批流民,哪怕是生产耕作用的农具,那也是一项很大的工程。 …… …… 傍晚时分,一辆靖王府的马车缓缓驶到书院门前,赶马的竟然是福叔。 只见一名穿着朴素干净,发式简朴的妇人从车上下来,走起路来有些躲躲闪闪的,小心谨慎。 在福叔的引导下,这名妇人走进书院,她脸上带着笑,仿佛很是开心。 第74章 设计农具 第七十三章 那妇人长得低眉顺目的,没有一丝傲气,恐怕也是这些年在宫里熬了许多苦,熬成了这般处处小心谨慎。 现如今,被救出宫来,虽还不能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他人面前,但起码有儿子作依仗了,所以她的眼眸中多一丝光彩。 唐小诗见到“婆婆”的时候,她愣了片刻,她张张嘴,不知道如何称呼才好。 叫婆婆?唐小诗与楚明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她实在叫不出口。 叫伯母或是其他,似乎又太过生分了。 这是一件很难拿捏的事情。 那妇人似乎也看出来了唐小诗的为难之处,笑道:“你就是小诗吧?明儿已经跟我讲过你们之间的约定,在你接受明儿之前,你就叫我浣姨好了。” 浣姨仔细端详唐小诗的模样,越看越是喜欢,知道是唐小诗想方设法把她从宫里救出来的,心里还有几分感激。 “浣姨好。” “福叔,你在外面等我吧,我有些私话要跟小诗说。” 福叔应声出去了。 “我今日过来,一是要感谢你将我从宫中接了出来,往后不管你是否会接受明儿对你的感情,我都会感激你将我从苦海中拉出来,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回到自己的孩子身边。” “二是……”浣姨方欲说,却住了嘴,反身关了门关了窗,这些年在宫里遭遇让她不得不多提防些,“这二是明儿跟我说你正在对付你的后母赵氏,想必这个对你有所用处。” 浣姨从袖口抽出一封泛黄的信,已经被撕成好几片了,却又被拼了起来。 唐小诗一眼就看到了信左下角的落款,正是赵氏。 概略扫了一眼信上的内容,唐小诗吃惊不已,原来赵氏的手已经伸得那么远,不仅凭借唐怀仁宰相的身份在地方买官卖官,现如今连后宫里的选秀,她居然也插了一手。 信上,从皇上身边的妃嫔到各王爷的王妃,要到什么位置,要嫁给哪位侯爵,竟然都明码标价,写得清清楚楚。 后宫也是一个天下,赵氏一个宰相夫人还没有那本事在后宫里呼风唤雨地买卖妃位,所以她一定有合伙者。 收信人就是她的同伙,那一定是后宫里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唐小诗望向浣姨,问道:“想要证实这封信,还需找到收信人,浣姨,此信从何处而来?” “我在宫中每日须清扫德清宫,宫中有处藏书阁,我便是在清除书尘时在一本诗集中发现的这封残信。按说这样重要的信件必定会被销毁,不知为何会如此大意地落在藏书阁的诗集中。”浣姨答道。 唐小诗又问:“德清宫住的是哪位嫔妃?” “德清宫住的是清妃。”浣姨答道,“但宫中的藏书阁却是公用,后宫众妃皆可到那里借阅。” “书籍的借阅没有记录吗?” “这个自然是有的,只是那簿子在馆藏使那里,我还未有机会查阅。” 唐小诗颇觉得有些遗憾,如今宫中她尚未插有探子进去,想要追根揭底地探查此事,恐怕不易。 赵氏跟扬州城的唐怀义不一样,她根深蒂固,牵扯颇深,不可能单靠武力这颗毒牙□□。 唐小诗有时候在想,在一个时代,有时候就要用这个时代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比如说这个封建时代并不需要真凭实据,权力者可以用他的权力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所有的猜忌猜疑都会成为他的理由。 所以即便不能完全去证实手上的这封信,只要能利用好,它就是“证据”。 说完正事,浣姨便告辞了。 这出乎唐小诗意料,唐小诗本以为她是受楚明之求来说好话的。幸好不是,不然唐小诗会为此而看不起楚明。 赵氏之事急不得,至少也得等鹰奴赶到长安,把唐小诗早准备的“大礼”送到赵氏手里,那个时候再下手,相信这场戏会更精彩一些。 当下最重要的还是流民之事。 …… …… 灯火之下,唐小诗用自制的简易炭笔,正专心致志地勾勒绘画线条。 桌上还放着三角板,圆规等等画图工具,这都是唐小诗自己动手做的,她至今还没有用惯楚朝的绘图工具,包括学了很久的毛笔。 夜里的灯火暗淡,光亮不足,画一些细线条之时,很耗眼力,唐小诗已经画了两个多时辰,眼睛有些吃不消了。 可她还差好几样图没画呢,时间不能再拖了,今夜就必须把耕作所用的器械构图给画出来,若是再拖,等流民们开发完旱地,耕种的时间就错过了。 实际上,即便唐小诗穿越的,即便她是特工,那也不代表她是全能的,她大学学的是医学,不是工科,更不是机械设计。 所以让她设计出一套耕作工具是很为难她的。 但是她必须设计出来。因为她不能指望楚朝的农耕工具——锄头,甚至连像样的铁楸都没有,这个时代的机械化还处于最低级的层次。 唐小诗不能指望着流民就单靠锄头能在短时间内把旱地翻耕,工程量太大了。旱地长年干旱,本就比其他耕地硬许多,一锄头一锄头地锄,那是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干完呀! 其次是供水系统,她曾在葛柳渊面前打过赌,她能把西河的水引上去,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她真真正正要让“水往高处流”。 这换在二十一世纪,根本毫不费力,有电,有汽油,有抽水机……一切都会手到擒来;可是到了这里,没有能源,没有自动化的机械,唐小诗只能尽最大的可能利用自然的力量。 等到天际蒙蒙亮的时候,唐小诗伸了伸懒腰,身前堆放着三摞图纸,这都是她的心血。 一摞是耕作的农具,犁、轮机等等。 一摞是抬水系统,要利用水能,把西河的水往上抬一抬。 一摞是灌溉系统,引上去的水来之不易,一点一滴都要灌溉到实处。 唐小诗相信,只要真能造出这三样东西,那块旱地一定能成为年年丰收的好耕地。 第75章 所谓的危机 第七十五章 待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唐小诗把唐秋儿召了过来,把农具的稿纸给了她,嘱咐她送到北庄的铁户家中,让他们放下手里所有的活计,专注打造这些农具,数量越多越好。 若是少了矿石,便去找花舞,他认识的西域商人多,要运一些铁矿石进长安城还不是什么难题。 唐秋儿方走,唐小诗又将唐夏儿唤了过来,把抬水用的水轮车设计稿交给了她,让她召集庄上的木工,务必在三日之内将水轮车造出来。 唐夏儿看到纸上画稀奇古怪的大水轮子,甚是好奇,问道:“先生,此物看着就像大车轱辘一般,真的能让水往高处流?” “那是自然。”唐小诗仔细解答道,“水轮车架到西河之上,湍急的水流带动水轮旋转,水轮上一桶桶水就能送到高处,将这些水引入到挖好的水池中,便可做灌溉之用。水轮车每次带上来的水虽不多,但积少成多,日积月累之下,也能存下不少河水,你明白了吗?” 唐夏儿挠挠脑袋,咧嘴一笑,不好意思道:“夏儿愚钝,只听懂了这水轮子可以转啊转的,不过先生说可以那便一定可以的!我这就去把庄上的木工都召集起来,三日,不,两日之内,我保证一定能完成任务。” 唐夏儿走了之后,唐小诗手里便只剩下“滴灌”的设计画纸,此系统搭建起来也并不难,只是需要的人手和木材会多一些,唐小诗打算把流民们收归名下之后,再来做这个大工程。 安排好一切的唐小诗来到前堂,方方给自己倒了一杯浓茶,想喝口茶水醒醒神,却看到韩十娘从外面火急火燎地走进来,皱着眉头。 唐小诗可没见过韩十娘这样皱过眉头,在她印象里,韩十娘做事妥帖,若非大事,绝不会这样皱眉头。 “先生。”韩十娘道,“北庄里头这几日忽然多了许多摊子。” 摊子?北庄原本是一个穷庄子,谁做生意会做到北庄来?而且还是突然出现的。唐小诗顿时明白了韩十娘的话中之话。 想不到她才回来这么些日子,就被人给瞄上了,可比唐小诗预算的时间早了一些。 唐小诗问道:“都查了吗?是谁的人?” 韩十娘点头,说道:“福叔派人跟踪,已经查清楚了,这些人不是一伙的,各自有主,分别是勤王、肃王和赵氏派过来的探子。” 唐小诗又问道:“有没有皇上的人?”这个才是重点。 韩十娘摇头,肯定地回答道:“没有,那些乔装商贩的人,入夜之后没有去往皇宫方向的。” 听了韩十娘的回答,唐小诗淡定地喝了口茶。说道:“既然没有皇帝的人,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他们想探查,就让他们在庄子里待着就是了,等我们过几日把流民归至名下,再来解决这些不长眼的东西。” 如果是皇上的人,唐小诗还会有些许担忧,因为皇上探查书院,说明葛柳渊那边失守了,必定是奔着火药而来。手握强权之人,一旦发起狠来,手段会格外很辣,书院里还住着许多孩子,唐小诗不得不防。 但如果只有勤王肃王赵氏的人,唐小诗就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了,与狼虎相比,蚂蚁何足挂齿? 韩十娘不解,明明对手都探查到北庄来了,先生为何还能如此淡定,她问道:“先生,这是为何?” 唐小诗分析道:“勤王派人来探查,无非是因为上次儿子宴席上吃了大亏,如今终于缓过劲来了,想起来要反咬一口,不过像他这样除了出身好以外,既无勇也无谋,一心只看到眼前寸豪利益的人,手中又无兵权,没什么好担忧的。 而肃王,想必还在对他那三百车粮食耿耿于怀,如此鼠目寸光之人,连勤王都比不得,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查到了线索,找粮食找到我书院来了,他若敢动半分,我就让他再丢三百车粮食。 至于赵氏,算是这三个人里面最麻烦的了,我想不到唐怀仁给我找的这个后妈这么有本事,想必是扬州城唐家被抢之事已经传到她耳里了,她自然而然地怀疑到了我头上来。 不过放心,这个女人这个时候是不会动手的,顶多是来搜集情报,就让她搜吧,鹰奴估摸还有几日也能到长安了,那个时候我会给她个惊喜的。” 唐小诗胸有成竹地笑了笑。 韩十娘还是谨慎地说道:“先生说得有理,只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此事我们就不用做什么防范吗?” 唐小诗思忖片刻,觉得韩十娘说的也有其道理,笑说道:“我记得阿旷前几日跟我说过,他那个江南第一富豪的爹爹给他在长安城买了个豪宅,我想他一定不介意邀请自己的同窗去家里住几天,就让韩客先生把学生都带过去吧,你把《算学基础》第一册给他,就当是学生们这几日在阿旷家吃饭的饭钱了。” 只要把孩子转移走,唐小诗就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了。 书院里课堂之上,讲台上的韩客先生和台下正仔细算数的阿旷,不约而同地大大打了个喷嚏,韩客先生裹了裹衣物,对学生们道:“春捂秋冻,防寒的衣物断不可太早脱下。” …… …… 如今长安城里。流民虽然还是很多,不过朝廷放粮,每日都也能喝上口粥,有了力气,不少流民开始在城里找份活计干了,不管是卖力气还是卖身体,但凡能混口饭吃的,他们就干。 这让长安城里的各个工坊很快就满额了,但还有一大群的流民没找到活计。 可就在今日,靖王府在长安城四处城门下贴出公告,引来了众多流民前来围观,片刻之后,大街小巷里开始处处相传:“靖王府招佃户!管吃还管住!” 第76章 国公的好意 第七十六章 翌日清晨,唐小诗还在房里思索如何登记前来报名的流民,因为实在太多人了,一时难以忙的过来,必须事先做好规划,以免到时手忙脚乱。 韩十娘敲门,道:“先生,两位国公上门拜访,您见还是不见?” 实际上,唐小诗已经跟韩十娘说过了今日不见客,她需要好好筹划如何安置流民的问题。 但考虑到葛柳渊和王京二人的身份,以及他们带的东西,韩十娘还是过来询问了唐小诗的意思。 “我今日不见客,辞了吧。”唐小诗道,纵然二人是国公,但唐小诗可见识过他们的”老奸巨滑”,明面上是来拜访她,但八成是有求而来,唐小诗如今忙得恨不能多长几只手,又怎会有空理他们? 韩十娘在门外没有走,她又道:”先生,两位国公说他们从农作监给您带来了许多图纸,都是顶好的农作具,据说是机密的,民间可见不到。老奴私以为这对开发那片荒地或许有帮助,才敢烦扰先生,如若先生真不见,老奴这就辞了。” 楚朝顶好的农作具?还是机密的。唐小诗忽而很想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能造出什么样顶级的农作具来。 而且两位老国公一把年纪来送图,也是一片好意。 “等等,先别辞。”好奇心驱使唐小诗决定见见他们,”让二位大人在大堂稍等片刻,泡我书院最好的普洱茶招待,我马上就来。” 末了,唐小诗又加了一句:“记得给他们包一些好茶叶让他们带回去,等他们喝上瘾,再上门要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发茶叶财了。” 虽然把喝茶这样高雅的事扯上钱财,是一件很俗的事情,但是没关系,唐小诗不介意自己是个俗人。 …… …… 有了淳茶相伴,葛柳渊和王京二人虽多等了一会,可仍觉得惬意无比。 轻松而惬意,这就是书院给人的感觉,无怪韩客那家伙愿意在这里任教而不愿意继续留任国子监的大学士。 国子监里权力争斗的味道还是太浓了些,不似这里,一群无权无势的孩子,为求知而学。 “若哪日吾等告老,此处的确是个不错的养老圣地。”葛柳渊对王京笑道。 王京颔首,十分同意。 “两位国公想要在此养老,小诗可养不起,毕竟是朝中国公,但若是想要在此教书,两位教书先生的工钱,小诗还是付得起的。”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唐小诗用一种很委婉的方式表达了:书院只收先生,不收官臣。就如她当初留下韩客的时候是一样的。 她不想引导学生太过看重“官臣”二字,她的学生应该更看重学识,所以教书的先生不能是以官的身份来教学。 “好!等老夫告老,便两袖清风,一介布衣来替你教书!”葛柳渊笑呵呵道。 “吾亦如此。”王京道。 唐小诗走进大堂,果然看到桌上摆着好几卷泛黄的图纸,图纸裱得很精致,看样子农作监的人应该很看重它们,当作宝贝一样收藏着它们。 “来书院任教之事且放一边。”唐小诗笑说道,“我们先说说这几副详图,两位国公是何意?哪里吹来的好东风把您二老吹过来了,还带如此大礼?” 唐小诗意味深长地望着两位国公,暗想,他们必是有求于自己,顺便给她送点图纸来。 而不会是给自己送图纸来,顺便提点要求。 跟这两个“狐狸”国公打交道,搞清楚主次关系这一点很重要,不然什么时候被卖了都不知道。 “我们自然是来帮你的,你往外贴的公告我们都看到了。”葛柳渊说道,并将怀里折叠的公告掏出来展开在桌上,“靖王妃,我与王大人都知道你是个有能耐的女子,可即便再有能耐,这公告也不能这么写呀,你这是要逆天吗?” 当初打着龙神的旗号抢粮食,已经够逆天了,如今连春神句芒也拉出来。 葛柳渊又道:“靖王妃,你这是要在女神棍的道上走到黑吗?” 唐小诗扫了一眼桌上的公告,没错,是她让楚明安排贴出去的内容,一字不差,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唐小诗给自己倒了杯茶,波澜不惊地说道:“是,这是我贴出去的,我不过是实事求是,再加点神话色彩,有什么问题?难道两位国公不想让我招收这些流民?” “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葛柳渊有些气急地说道,“你要是只是招收流民作佃户,断然一点问题都没有,可为何你要在最末加一段,什么春神句芒降世,什么十人日耕百亩,什么引西河水往高处流,还有更离谱的,衔黄泥造屋! 靖王妃自幼生在富贵人家可能不了解贫民农户的生活,对于日更百亩没有概念,十人,即便是最壮实的汉子,最锋利的斧头,没日没夜地锄地,那也不可能日更百亩,你在公告里如此夸下海口,届时如何能圆? 还有引西河水往上流,这怎么可能?自古雨从天降,水往低流,此乃自然万物之法则,谁人能改?你不要说你有龙王助你,这样神叨叨的谎话骗得了寻常百姓,可骗不了我,不管怎样的神人异事,在我看来都是人做的,不是神做的。 至于黄泥造屋,更是荒谬!鸟雀衔枝筑巢,虫蛇安身缝穴之中,唯有人的祖先,以石为基,以木为梁,以瓦为顶,创造出房屋,才会有今日之繁华。你说说,黄泥遇风被吹蚀,遇水而融,暴晒则裂,比不得石头的坚固,也比不得木头的坚韧,用黄泥堆成的房屋谁人敢住? 靖王妃,你想早日安置好流民的心情吾等皆明了,只是此事急不了,绝非异想天开就可解决的。 你知不知道,你发的这个布告已经在城里引发了轰动,流民们自然是高兴,可是其他人,他们可都等着看你的笑话呢?” “看我的笑话?看我的什么笑话?”唐小诗不屑地说道。 “自然是看你失败的笑话,朝中之人几乎无人相信你可以做到十人日耕百亩,甚至已经有言臣上奏皇上,说是靖王妃身为皇室王妃,身不自量,口出狂言,妖言惑众,若不是靖王爷替你顶下来,你以为你现在还能继续胡闹下去?连大街小巷都开始流传童谣: 东风吹啊,炸春雷啊,百亩地啊,一日耕啊,靖王头脑太简单呀! 东风吹啊,燕子回啊,衔黄泥啊,造新屋啊,人岂跟燕子一个样呀!”葛柳渊满脸通红地说道。 听到如此嘲讽的歌谣,葛柳渊都颇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唐小诗却无动于衷,淡定喝茶,道:“歌谣写得不错,就是不够押韵。” 气得葛柳渊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 这时王京也站出来劝说道:“此非儿戏,靖王妃不可不重视此事,你可知道,今日早朝皇上看了言臣上报的奏折,虽没有勃然大怒,却步步质问靖王爷,王爷他为了维护你,已经许下承诺,如若你到时做不到如布告上所说,就会放弃原有一半的封地,靖王妃觉得这样的后果还不够重吗?” 这时,唐小诗脸上才有些许惊讶,惊讶于楚明竟然对她自信到敢许下这样的承诺,不过唐小诗很快又恢复了平静,说道:“这么说,两位国公是不相信我可以做得到?” 葛柳渊和王京缄默不言。 这便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唐小诗明了,又问道:“那布告此事跟两位国公送过来的这些农作具图纸有何关系?” 葛柳渊解释道:“既然事已至此,我与王大人商量了许久,觉得如若你改改贴出去布告,把水往高流和黄泥造屋两项删去,把十人日耕百亩减半,或许还有回旋的余地,毕竟十人日耕五十亩已经十分了不起,皇上一高兴兴许会饶恕靖王爷。所以我与王大人从……” “所以你和王大人心怀好意从农作监替我借来了这些图纸,希望我多借鉴这些楚朝巧人所制的农具,据此做改造,专攻耕作,以破五十亩的极限?”唐小诗打断葛柳渊的话,替他把话说完。 葛柳渊以为唐小诗开窍了,说道:“正是此意。” “多谢!”唐小诗心怀感激得说道,毕竟两位老国公是真真切切在替她做打算,不过末了唐小诗还是添了一句,“不过我不需要!” 相比她根据现代耕作机械改造的农具,这些图纸她确实不需要。 唐小诗翻开那些已经泛黄但装裱精致的图纸,草草扫了一眼,开始指指点点说道:“这个倒是已经有了牛犁的雏形了,不过犁做成方形的,如何能□□土中?还有这个碾米机,把壳撵去后居然还要挑出来,米壳较轻,用风一吹不就没了吗?何必大费周章……” 唐小诗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说得葛柳渊一愣一愣地。 末了,唐小诗总结道:“垃圾!” “王妃指的是哪一样是垃圾?” “我指的是所有。” 第77章 牛犁 第七十七章 “我指的是所有。”这句话就像是有魔性一般,在葛柳渊的脑中回旋,他与王京二人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怔住了。 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费尽波折找到的这些绝密图纸在唐小诗眼中竟然如此没有价值,楚朝万万人之中的能工巧匠,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设计出来的东西,竟然被唐小诗喷为“垃圾”。 换作是其他人,恐怕很难容忍唐小诗如此无礼地鄙夷这些图纸,但葛柳渊和王京能够容忍,因为通过这些时日的接触,他们已经明白,唐小诗敢这么说,那就说明她能拿出更好的农具来。 二人甚至心想,也许唐小诗在布告上所写的也非虚。 那样的话就太逆天了。 水往高流而浇旱地,十人便可日耕百亩,不用砍伐树木便可造房,这可都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大事,真要是实现了,何愁楚朝不强? 只闻唐小诗喊道:“秋儿!” “到!”秋儿利利索索进到大堂来,“先生有何吩咐?” “昨日让你去打的农具做出了几套?” 唐秋儿答道:“整个北庄的铁匠都在赶工,如今已经造出了十余套。” “找人抬一套过来,让两位国公开开眼界。” 唐小诗明白,自己设计的农具,一旦过了这两个“老贼”的眼,他们势必会软磨硬泡搞到手,以为天下用。 实际上,唐小诗也没有打算敝帚自珍,好东西她自然愿意拿出去分享。 通过两位国公来推广,可比她自己推广快多了,毕竟这两位就像是楚朝的老树根一般,朝廷上的枝枝节节可都连着他们。 不一会,一套新打出的农具被搬上来,其中最扎眼的便是牛犁、播种机和旋转割草机,此外还有镰刀锄头铁锹等物,形状与楚朝的有所不同,例如唐小诗把镰刀设计得更长,把平滑的刀锋换成了锐利的锯齿,这样的镰刀割起草杆可要快得多,又比如把铁锹两边做了个脚踏的地方,方便铲土的时候用脚出力,而非仅仅用手。 看到唐小诗制作的农具,葛柳渊第一句话赞叹的不是其设计之高明,而是道:“这么好的钢片,你怎舍得用来做农具?这应该送到战场去,锤炼成刀成枪!” 在楚朝,钢铁太稀缺了,尤其是硬钢,基本都分到军队中去了。 葛柳渊轻轻敲打那些铁制的农具,只闻声响清脆,由此便可判别钢铁的质地,葛柳渊用看怪物的眼神一般看着唐小诗,说道:“奢侈奢侈!这么好的铁,你怎舍得用来造农具?若是用来打制刀具,必定无坚不摧。” 唐小时却反驳道:“军从兵来,兵从民来,民从食来,食从农来,国公不会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吧?养军须先养农。” “道理我自然懂,只是楚朝每年所产铁量实在太少,实在兼顾不到民用之上……”葛柳渊无奈道,他忽然意识到一个自己差点忽略的问题,又道,“莫非靖王妃也懂……制铁之道?” 言语之中满是震撼。 唐小诗笑而不答,故意绕开钢铁这个话题,开始介绍她设计的农具道:“两位国公且看此牛犁,架于黄牛之后,人扶立于耕地之上,以其刀锋一日破土十亩是难事吗?” 黄牛力气大,钢铁硬于木头,这样的牛犁日耕十亩不在话下,这样算来,十人,自然就能日耕百亩。 “两位国公又看,铁犁之下钻有小孔,铁犁翻土之时,装在罐子里的种子就会顺着导管通过小孔落入新翻的土壤中,不但省去了人工播种的步骤,还比人工播种更加均匀。所以,两位国公还觉得我做不到日耕百亩吗?” 葛柳渊和王京再次你看我我看你,自觉得老脸无光,看着桌上那些摊开的图纸,二人恨不得冲过去把它们揉成一团,也无怪唐小诗视楚朝这些所谓的顶级农具为垃圾。 花哨而不实用。 葛柳渊是何等地精明,恢复淡定,到院子里招呼带过来的几名随从进来,一本正经地说道:“你们几个,快,把靖王妃送与我的这套农具收拾收拾,送到国公府去。” 唐小诗看着葛柳渊耍赖皮,也不阻拦,只是笑道:“国公要是喜欢就搬走吧,不够的话多搬几套也没关系,只是……” “只是什么?!”葛柳渊急问道。 “只是即便你搬回去了,没有制铁之道,也造不出这样的农具,况且牛犁上的铁管又岂是一般铁匠可以打出来的?” 葛柳渊愣了一下,想不到唐小诗居然留有后手,马上笑嘻嘻地说道:“还是靖王妃细心,那就请靖王妃把技艺的图纸也一同送一份给老夫吧。” “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唐小诗笑问道,心中暗想,没有好处凭什么让你这么轻易就把我辛苦了许久才做出来的成果拿走?好不容易把两个老狐狸掉上钩,唐小诗可不会放过“压榨”他们的机会。 葛柳渊装作一副豪气的模样,说道:“靖王妃会因此受民爱戴,为民歌咏,传唱千古!” 结果唐小诗抛了个白眼,说道:“别跟我讲那些虚的,这一招对我不管用。” “那靖王妃想要什么?” 终于等到这句话,唐小诗得意,说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 这一招叫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用在葛柳渊身上刚刚好。 …… …… 书院门外,靖王楚明的马车经过书院门口,马车停下,楚明撩开吊帘远远望了一眼这个熟悉的地方,眼神中很是复杂,打从扬州城回来,他便搬离了这里,没回来过一次。 而他与唐小诗之间,也仅限于通过手下人传话。 “福叔,走吧。” 福叔不解,没有驾驶马匹前进,问道:“王爷不进去看看吗?” 楚明低声叹气道:“不进去了,我曾与她立下了约定,此时想必她也不想见我。” “什么约定?” 楚明不再作答,福叔只好驾马离开。 第78章 山美人(一) 第七十八章 楚明刚走,葛柳渊和王京便从书院的后门出来,二人戴着斗笠,身着普通百姓的布衣,快速登上了早就备好的马车。 “靖王妃这是在玩火,葛大人,你不会真的答应她的请求吧?”王京担忧问道。 王京为人稳实,思虑全面,而葛柳渊做事冒进果断,敢做前人未做的,故二人结合在一起乃是绝配,相互补缺。 葛柳渊道:“从抢粮到逼着粮商降价,再到贴出那布告,她哪一次不是在玩火?她玩的火还少吗?只要玩得巧玩得妙,再玩一把又如何?” 王京仍是一脸担忧,说道:“小打小闹没什么,可这次的交易,靖王妃玩的是大火,一旦稍稍失手,要牵连的人可不少,你我恐怕都逃不了干系!” 葛柳渊果决道:“虽知此事凶险,但你我又有何办法,靖王妃开的条件太诱人了,且不说那些农耕技术,单单是炼铁之术,那可比我们的炼铁术产量多三倍! 人不可无粮,兵不可无刀,有了这炼铁术,楚朝军队可提升三成战斗力,仅凭这一点,我就必须答应她的交易条件。 莫说是玩一把火,就是玩他个十把八把,闹个天翻地覆,我也会陪她玩。 况且她只提出要西北军的兵符,而非长安城里的禁军,便说明她起的并非某乱之心,二则西北军远在万里之外,你我把兵符借给她几日,就算她有通天的本领,她也不可能在几日之内命令到西北军,有何可惧? 她的目的应该不会是要挑衅皇威,只要不是挑衅皇威,一切都有商量的余地。” “话虽如此,可私用兵符犯的是株连之罪,葛大人真的打算冒此凶险?靖王妃想要西北军兵符,这本身就说明她胸怀野心,其心叵测……葛大人,一旦我们迈出这一步,我们便与靖王楚明绑在一起,往后就得日日提心吊胆了!直至他真的登上皇位。”王京慎重说道。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葛柳渊镇定自若说道,“我与你说过,在我看来,谁能平定天下,谁便是龙,谁能让百姓安居乐业,谁便是凤!在我看来,靖王妃就是九天之凤,此时把兵符借她几日又如何?” “既然你如此坚定,我也不再劝说,你放心,权宜之计我定会帮你周全。”王京叹息道,“但我们还有一个难题需要解决,大小兵符皆在皇上手里,我们可如何把兵符弄到手?” “那自然是——偷!” …… 葛柳渊的马车渐行渐远,渐渐驶出了北庄。马车还是一如既往的颠簸,只是葛柳渊一介文臣听不出今日马车的颠簸声比往日沉闷了一些。 待到他们途经密林之时,一个身形从马车地极速滚出,一个骄身钻入了路边的草丛之中,整个过程连贯无比,不过眨眼的功夫。 …… …… 靖王府。 一杯烈酒入喉,楚明又在庭中喝闷酒,也唯有此物能让他清醒几分。 “小五,来,再跟我喝一杯!” 酒液倒满杯,满溢而出,楚明醉眼朦胧,正想端起酒杯,却被花舞一把夺去。 花舞顺手一扔,酒杯破碎,酒液飞溅。花舞怒道:“王爷,你若是真想见她,便即刻骑马去书院见她,你若是想与她过一辈子,便是用强也得把她抬进王府,可你如今,只顾一个人喝闷酒算什么回事? 人之所爱,或求,或抢,或谋,总归有法子,你拿把铜镜照照,现如今的你可还有一点当初的霸气?!” “见不了,不能见……”楚明醉醺醺道,“我与她在船上已经做了约定,我若是不遵守约定,她岂不更加厌恶我……” 花舞好奇道:“是何约定?” 趁着花舞没注意,楚明抓起酒壶,径直往嘴中猛灌,呛了好几口,又苦又烈的酒麻痹着他,说道:“我还她自由,她助我夺天下,此后她开她书院,我谋我天下,两不相干……这便是我与她在回来路上的约定。” 天下,美人,择谁去谁,这本就是难事。 “你既然知道自己心里会对她心心念念,知道自己离不开她,又何苦与她签下这样的约定?莫非你觉得没有她的帮助你就夺不得天下?!”花舞问道。 楚明咧嘴自嘲自笑,心中苦涩,道:“呵呵……我不签又能做什么呢?死缠烂打还是胡搅蛮缠?那个女人说她心里早已有了他人!早就有了,有了很久了,那个人不是我……不是我……她说她忘不了那个人……所以我能做什么呢?” 听完楚明这番话,花舞明了情况,抢过楚明手中的酒壶,陪着他狠狠喝了一大口,呛得直咳嗽。 花舞道:“王爷,小五明白你的心情了……只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王爷打算就这么憋屈自己的感情,不去见王妃?” “不然我还能如何?” “王爷,小五是个残缺之人,这辈子恐怕没有机会去爱一个人,这是小五的遗憾……我虽未爱过,却也懂得一个道理,若不争取便是永远没了机会,世人皆赞颂大雁□□为恩爱,却不知在□□之前,雄雁之间须搏斗方可获得雌雁芳心。王爷乃是一介好男儿,何恐与王妃口中那个不虚不实的他比试一场?”花舞抹一把泪水,动情而尽显娇态地说道。 “她会接受我吗?她说过我想要的是天下,不是她,她让我看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吗?”楚明犹豫地道。 “那王爷你问一下自己,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江山还是美人?” “我想要的是什么?”楚明迷迷糊糊地敲打自己的脑袋,“江山和美人,我都想要……” 花舞失望,他了解王妃,若是王爷这样左右摇摆,既想要江山又想要美人,王妃永远不可能接受他。 花舞很想告诉王爷,得到了王妃,又何恐得不到天下? 花舞尚未来得及开口,只闻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说得好,江山美人皆想要,得了这天下,何恐无美人?” 楚明揉揉眼睛,转头望过去,道:“邹公公?” “老奴拜见靖王爷。”说是拜见,实际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继续道,“皇上许久未见王爷,心中多有挂念,请王爷收拾一番,随洒家进宫一趟吧。” 老太监露出的笑脸跟狐狸一般狡猾而阴险。 “父皇?”楚明惊讶,这个徒有其名的父亲何时还会记得有他这么个儿子,今天到底刮的什么邪风?问道:“父皇找我何事?” 邹公公卖关子道:“皇上的心思可不是我们这些下人可以揣测的,兴许是杀头的事,兴许是册立太子的事,谁知道呢?” 第79章 山美人(二) 第七十九章 皇宫之内,大殿之上。 已显老态,身形有些臃肿的楚政坐在龙椅之上,无形中散发出一种压制人的霸气,殿中除了他还另有一人,那便是楚明。 楚明穿着王爷官服站在大殿中央,楚政第一次如此正眼地看着这个不受待见的儿子,发现楚明竟是自己众多儿子中最为挺拔而显沉稳的一个。 二人的表情都很刻板,既不笑也不怒。 他们之间的对话很生硬诡异,丝毫不像是父子之间的交谈,更像是狱司和囚犯之间的交谈。楚政的语调缓慢而沉闷,楚明的回答简短而准确,不多一字,你问我便答。 交谈停了下来,二人沉默,大殿中忽而安静下来,安静得似乎能听闻对方的呼吸声,这种感觉令楚明感到有些压抑。 沉默片刻之后,楚政重新开口,问道:“你可曾想过接替朕的皇位?”即便是问这样一个敏感的问题,楚政的语气仍是那样平缓而无波动。 楚明心中一凛,这样的话题实在太出乎他的意料,自古皇室亲情轻薄,兄弟之争,父子之争,层出不穷,关于皇位这样的问题,多说一个字恐怕就是杀头之祸。 楚明也意识到,真正的谈话才刚刚开始,他淡然答道:“儿臣未曾想过。” “那朕告诉你,你现在可以想一想。”楚政盯着楚明说道,“朕有意让你来当东宫太子,你觉得如何?” 太子,皇位,何等令人向往的权权之物,皇室子弟对此趋之若鹜,换是他人,恐怕早就跪地谢恩,大呼“谢父皇!儿臣定不负父皇之望!”,可楚明不一样,似乎从未有人把他视作真正的皇室子弟,包括龙椅之上的那个人。 一个从未关心过他的“父亲”,此时竟然说要将皇位传给他,在楚明看来,父皇的别有用心是何等地明昭昭。楚明答道:“儿臣惶恐,国之大事,儿臣恐怕难以肩起此重责。” 楚明抬头,目光与楚政对峙,未露胆怯。他很想知道,楚政这层虚伪的外皮底下,到底隐藏着什么样龌龊的想法。 “哈哈哈!”楚政仰头大笑,这笑声在楚明听起来很空洞,又道:“天下没有人不觊觎朕的皇位,包括你,你若是不想当皇帝,这些年何必周旋于大楚与西域之间,积累财物?” 楚明心中大惊,这一刻他才知晓,原来他自以为做得隐蔽无比的事情,实际上都被人暗中彻查了,而后明明白白地摆在楚政的面前。 皇帝楚政又道:“朕也曾是从皇子一步步坐上此位的,知道这把龙椅有多大的诱惑力,你自幼受人欺凌,这种*想必比他人要更强烈一些,这在朕看来,此乃好事而非坏事。 心之所往,人之常情,有野心的人才能坐得稳这把椅子,孤注一掷的人往往能赌到最后。 朕今日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能完成一事,这东宫太子、皇位、江山、天下,皆会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话中有阴谋。 楚明暗想,此时否认,父皇想必也不可能会相信,反倒显得太虚假,倒不如一口应下,探探父皇到底想借他之手干什么。 楚明说道:“父皇有何指令,儿臣必当竭尽全力去完成。”此话便是默许了楚政的说法。 “雷神下世,春雷炸响,你可知道此事?”楚政意味深长地问道,虽是问,更像是叙述的语气。 那一瞬间,楚明慌了,最担忧之事还是发生了,此事一旦涉及到了唐小诗,楚明就如同被人抓住了把柄。皇上既然找到了他,又提到了春雷,就说明皇帝已经探查了此事,挖清了脉络,关注到了唐小诗。 一个女人纵使再足智多谋,又怎能和一个朝廷对抗?楚明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什么春雷?儿臣不懂。”楚明说谎道。 谁料楚政竟说道:“你不懂?或许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的王妃,她一定懂。”此话将楚政的阴谋体现得更彻底。 末了,楚政又道:“美人与江山,你今日必须做出选择。 你若是替朕拿到‘春雷’之秘方,你我父子二人征战四方,何人能敌?况且,朕老矣,所打得的天下皆是你的。 等你成了这天下的霸主,又何愁俘获不得她的芳心? 相反,你若是一意孤行,没有人可以逃过朕的羽林卫,话已至此,你做选择吧。” 此话一出,楚明又如何还有选择余地? …… …… 听说皇上莫名其妙召见了楚明,一向杯弓蛇影的的贵妃就匆匆忙忙赶来了。 在她的儿子楚盛顺利当上东宫太子之前,她不得不防着所有其他的皇子,那怕是一个宫女生的皇子,她也要防着。更何况,皇上从未单独召见过靖王,今日怎会想起他?德贵妃越想心中越是起毛。 一身盛装的德贵妃尽显娇态,提了盒点心做幌子想要闯进大殿,却被邹公公拦了下来。 面对跟了皇上几十年的老太监,德贵妃也不得不赔笑脸,道:“邹公公这是何意,我就是进去给皇上送个点心,进去马上就出来。” 邹公公说道:“并非洒家诚心刁难贵妃娘娘,只是皇上正和靖王爷在商讨要事,传令不许打扰,洒家也是奉命行事,还望娘娘见谅。” 一听果然是靖王在里面,德贵妃着急问道:“皇上怎无端端想起召见靖王爷,还劳公公指点一二。” “我们这些当下人的,只要皇上舒心,就是我们的福分,如何还敢妄加揣测皇上的心思?这话乱说可是要杀头的。”邹公公语气有些生冷地说道,“这点心交给洒家便可,贵妃娘娘还是请回吧。” 德贵妃面露难堪之色,若不是为了儿子的大局着想,她一个贵妃如何会受一个太监的气?邹公公是皇上身边的人,比谁走得都近,所以德贵妃也不得不强挤笑脸。 转身走了几步,德贵妃又折身回来,从头上取下了一个蓝得妖艳贵气的头钗,只一眼就知绝非凡品,就连她也是见皇上的时候才舍得戴上。 德贵妃将头钗递给邹公公,笑道:“瞧我这脑子,差点忘了,我这只点翠金钗有些地方掉色了,还劳烦公公替我送去内务府修一修。” 邹公公看了一眼头钗,眼睛发亮,他明白,送去内务府修一修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德贵妃是要用这只价值不菲的头钗来收买他。 邹公公终于露出了职业性的笑脸,僵硬而虚假,说道:“那洒家就替娘娘送过去看看。” 将头钗收入袖中之后,邹公公又道:“昨日有个趣事,娘娘不妨听听。 昨日有个小太监在书房的暗室里发现了一窝小猫,皇上一时兴起,竟像个小孩子一样要给那三只小猫起名字,说是皇宫里的猫定有王者之气,故取名大虎二虎和小虎。 洒家说,这是小猫,又怎能和山中大王相比呢? 你猜皇上怎么说,皇上说,这天下是他的,他说这三只小猫是虎便是虎。” 听完邹公公的话,德贵妃心凉了一半。 这话中之话,岂不是说,这天下是皇上的,皇上想定谁是东宫太子谁便是东宫太子? 第80章 山美人(三) 第八十章 楚明知道,只要他敢说一个不字,他今日断然就出不了大殿之门了,这显然是不理智的,当前应下楚政的要求才是权宜之计。看小说到网 楚明装作深思熟虑之后,从容答道:“儿臣愿驰骋在父皇身侧,共谋这大好江山。” 楚政只当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说道:“你虽已表明心迹,但万事皆需有个时限,五日之后便是我楚朝春祭,朕要你在那之前将春雷秘方取到手,以在春祭之上震惊四方,你能做到吗?” “儿臣必当竭尽全力,在此之前将春雷秘方交到父皇手中。”楚明虽回答得干脆利落,实际上心中却没有底,他快速思索,却未能想到一个万全之策保护唐小诗。 “那你便回去吧。” 楚明退下,走出了大殿方才发现自己的手心中都是汗水,他恼羞自己在楚政的控制之下竟然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这些年积累的力量实际上在皇帝面前完全不堪一击吗,犹如以卵击石。 手心流汗代表的是什么?手心里流汗,手里的长缨就握不稳,就无法使出最大的力气对敌人一击必杀,这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场上是要命的。 在楚明看来,那是懦弱,是无能,他痛恨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就像是多年前他无力将被囚禁在宫中的母亲救出去,如今自己心爱的人受到了威胁,他却要应下皇帝的要求。 楚明抽出手帕,擦干手心的汗水,紧握双拳青筋突暴。 殿外的邹公公手里把玩着刚到手的点翠头簪,看到靖王爷向宫外走去,眼尖的邹公公看到楚明衣袖之下的双手拳头紧握,得意地笑了笑,细声自言自语道:“这皇宫里的趣事可真是多。” …… …… 书院。 书房里,此时韩十娘正端着一本簿子仔细念着此次招收流民的数据统计:“自王府贴出布告,三日便有一万零三百人报名有意成为王府的佃户,其中流民九千余人,城中农户一千余人,共三千七百八十二户,其中十户设一保长,百户设一里长,三十八名里长皆是从流民之中举荐挑选出来,个个识大字,懂基本算数。 昨日,这些流民经由我们通知,已经自行在旱地的南角与北庄接壤的地方寻了一块平地,开始搭建简易草棚,暂时住下。 此外,两位国公昨日已经将最后一批国粮发放给城中难民,我仔细估算了一番,若是参杂一些野菜糠子,这批粮食足够他们吃上半个月了。 前段时日书院从各大粮商收购回来的粮食共有一千五百车,暗香阁挣回的银子耗去八成,还剩两成,这些粮食多存放在北庄的粮仓中,由靖王府派兵以及北庄农户共同把守。这批粮食可以供招收回来的难民吃上两个月。 新式农具共五百二十三套,三架水车的材料也已经准备好,只等抬到西河边上安装,一切都按先生的指示筹备好,只等先生一声令下,我们便可动工开掘旱地,先生明天是否开工?” 听完韩十娘的汇报,唐小诗很是满意,招回来的人数和储备的粮食数量跟预料的相差无几,农具的准备也算及时。 但对于什么时候开始动工,唐小诗却回答道:“至于动工,还不急,再多等几日,等到朝廷春祭那日我们再动工。” “先生,这是为何?”韩十娘急问道。万人的基数可不小,春耕多耽误一日,书院就要多养一日那群流民,这样下去,书院可吃不消呀。 唐小诗神秘道:“此事你就不要问了,按我说的去做即可。”没有正面回答韩十娘的问题,并非唐小诗信不过韩十娘,只是任何一个细节出错都可能导致她的计划失败,她不敢泄露太多。 末了,唐小诗说道:“明日将那三十八名里长带过来,我有要事与他们说。” “是。”韩十娘应声后退下,赶忙派人去通知那些里长。 唐小诗走出书房,在书院的院子里转转,学生们都已经跟随韩客先生躲到阿旷的私人宅子里了,那里很安全,江南首富可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受到任何一点威胁。 面对空旷的院子,没有了往日稚嫩的读书声,说实在的,唐小诗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过,也唯有这样,把学生都运送到安全的地方,她才能放开拳脚去干这一件事。 这一次,她的敌人可能很强大,因为探子传来,楚明已经被召进宫里了。 …… …… “老夫人,你先吃点吧,王爷进宫面圣,一时半会恐怕还回不来。”福叔劝道。 此时正坐在大堂之中,不时往外张望的妇人,正是楚明的母亲,她答道:“都收走吧,我不饿。”自己孩儿无端被召入宫中,她如何能吃得下饭? 她很担忧,跟楚明团聚了这么一段时间,她很怕再离开自己的儿子,她心中不停猜测,皇上召明儿进去到底是为什么呢?莫非皇上发现她逃出来了,要惩罚明儿?还是西北又有战事,皇上又要派明儿出征? 做为人母,显然,这两种结果都不是她想要。 若是再被抓回宫去,她如何再去忍耐那些见不到儿子的时光?若是儿子出征,战中凶险,她必定日日为儿子担惊受怕。 这时大门吱呀打开,熟悉的身影走进来,正是楚明,只是他的脸色十分不好,眼睛一眨不眨,远远地就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怒气,待大门关上之后,只闻楚明对福叔下令道:“即刻召回府上人马,五日之内任何人不得离开靖王府半步。” 福叔听到楚明是以军中指令的口吻在说道,整个人如条件反射般地警惕起来,因为王爷唯有在战时才会用这种口吻说话,理智而果断。这说明事态很严重了。 妇人心中有不好的预感,打忙迎上去,替楚明解去了有些潮了的披风,紧张问道:“他……找你何事?” “母亲,我们进去说。” 此时天色已暗,屋中已经掌灯,楚明与母亲促膝而坐,楚明拉住母亲的手认真问道:“母亲,一个男人若是得了天下,是不是天底下的女子都会为之倾心?” 妇人意会,儿子口中所说的天底下所有女子,恐怕只是想将唐小诗囊括进去,她答道:“明儿,能让女子倾慕的是他的人与他的心,而不是他所拥有的什么。” 楚明冷冷地笑笑,配上他那双有些发红的双眼,让妇人恍惚觉得儿子变了个人。 妇人急忙问道:“明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莫要吓唬娘亲。” 楚明又问:“娘亲,若是我为了她与天下对抗,她又会不会为我倾心?” 楚明此话一出,妇人惊讶地看着楚明,双眼空洞道:“你……你要与你父皇对抗?” 她只是一个小宫女,若不是那一夜,她会如其他宫女一样变成老宫女,而后在宫中死去。可生下楚明,一切都不同了,她有了念想,不管是因为楚明还是因为其他的,她的身体都已经烙上那个至高无上无法企及的人的痕迹。 所以当楚明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的心就如打翻了五味瓶,道不出是什么滋味。 造反,就是父子相杀,是要杀头的。 楚明抱住自己的母亲,说道:“对不起,母亲,孩儿必须这么做。” ... 第81章 棋逢对手(一) 第八十一章 都说偌大的朝廷其实是由沙子垒起来的,而每个人就是其中的一粒沙子,任何一个人在没守住规矩,翻一个身,有可能就会导致整个朝廷轰然坍塌。百度搜索: 至于能造成多大的坍塌,那还要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现代,西方把这个叫做“蝴蝶效应”,但唐小诗更喜欢中国棋语中所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这一盘棋,最起始,唐小诗以为对手就是皇帝楚政,可渐渐地,唐小诗觉得真正的对手好似还隐藏着。 用“满城风雨”来形容此时的长安城一点不为过。 靖王府原本布设在书院及北庄周围的军兵,没有跟唐小诗打任何招呼,一夜之间全都撤回靖王府,甚至连福叔、花舞,唐小诗也无法找到他们。实际上这就是楚明给唐小诗发出最明显的信号。 楚明没有办法私下给唐小诗传递任何的消息,因为靖王府周围看似平静,实地里却有不少羽林卫埋伏着,莫说是有个人进出靖王府了,就是一只苍蝇恐怕也逃不过那些羽林卫的利眼。 至于德贵妃那边,早已把皇上有意传位给楚明的消息告诉了勤王楚盛,像楚盛那样急躁的性子又怎能按捺得住性子,私下里不知私会多少官员,且丞相唐怀仁是其岳父,御史大夫姜莫邪是其外公,几人一副巧嘴,两日之内不知说服了多少文官武将。 在这些暗流涌动之下,原本最不稳定的流民难民反倒成为最稳定的存在,他们集聚在北庄以北、旱地以南的平地上,安安分分地搭建草棚,等着书院那边开垦旱地的消息。 就在此时,一骥扬尘,一人身背一包袱飞奔入城,径直奔向丞相府。 …… …… 鹰奴带着令牌,从丞相府的侧门进入,一路畅通无比,去到丞相府的密室,他方才坐下没多久,赵氏就急匆匆赶来了。 她来的时候心里是欢喜的,按说往年这个时候扬州城那边的银子早就送过来了,不知道今年为了迟了半月有余,这会信使终于回来了,赵氏心想今年的银子应该也差不多到了。 “阿达,你可终于回来了。”赵氏一踏进门就笑着说道,“唐大老爷今年送来的银子什么时候到?” 话刚说完,精明的赵氏就发现了有所不妥,阿达对她没有了以往的那种谦卑顺从,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双眼空洞洞地好似没了活气。 果不其然,阿达没有应她的话,只是从背上取下包裹着的一大一小的木盒子,摆放在桌子上,一言不发。 赵氏此时心中立马起了警戒之心,冷哼了一声,身边的两个老丫鬟双手在腰际一摸,手中已多了两把匕首,门外的护卫也手握住了刀柄。 只要她再冷哼一声,这两个老丫鬟就会像离弦的箭一般扑过去取了鹰奴的性命,只不过见鹰奴没有其他的动作,赵氏便没有再吭声。 赵氏命令其中一个丫鬟去把木盒打开,丫鬟使用锋利的匕首一砍,破开了较大一些的木盒的锁,小心翼翼揭开木盒,生怕里面有什么机关。 她打开了盒子,还没来得及看里面是什么东西,只闻嘎嘣一声,箱中的弹簧被触发,只见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弹出来,白乎乎毛茸茸的,滚动几下,恰恰停在赵氏的脚下。 赵氏被突如其来的东西吓得一哆嗦,差点没喊出声来。 仔细一看,那圆球竟是个人脑袋,被石灰粉腌得皱巴巴的,一股酸腐的味道顿时弥漫整个密室,再仔细一看,那人脑袋虽破了相,但赵氏认出了头上的冠玉是唐怀义的。 她早些时候虽听到传言说扬州城那边出了事,只是一直还没印证,她便没有信,唐家在扬州城是何等稳固她是有信心的。 现如今,唐怀义的脑袋就滚在她的脚边,敌人是何等粗暴地告诉她事实——她在扬州城敛财的老窝被挖了,她的银子没了,传言是真的! 赵氏强让自己镇定下来,示意丫鬟打开较小的木盒,丫鬟更加小心翼翼了。这一次没有东西弹出来,但打开盒子的一刻,赵氏的表现比方才还要激烈,额头上一下子冒出汗来,瑟瑟发抖。 只见小木盒中装着一块方玉,玉上雕琢着一头盘踞的猛虎,此物对于赵氏而言,那是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陈国的玉玺! 而陈国早在三十年前被楚国灭了,据说整个皇族一人不剩。 唐怀义的人头说明她的一方势力被人拔除了,虽然疼,却还能忍受,可这枚玉玺,却说明她的身份暴露了,一旦她的身份告昭于世,她这三十年来的努力都会一夜破碎。 “阿达,枉我收养你、培养你十二年,你竟然背叛我。”赵氏盯着鹰奴,冷冷说道,“莫非你忘了身上流的陈国血脉?” “我有了新主子。”鹰奴说话毫无感情,双眼依旧空洞。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赵氏威胁道。 那两个丫鬟此时举起了手中的匕首,眨眼工夫便一左一右挟持住了鹰奴,锋利的匕首就架在鹰奴的脖子上,再往前一寸,鹰奴就会被割破喉咙。 “主子说了,你不敢杀我。” 已经遭遇过十日十夜不闭眼的折磨,刀架脖子这样的事,已经不足以让鹰奴感到一丝恐惧。 他此时就像是一个没有情感的工具。 不可置否,赵氏的确不敢杀鹰奴,杀了鹰奴,她就无法找到鹰奴口中所说的主子。那个人知道她的真是身份,赵氏必须尽一切努力找到这个人,让他永远封嘴。 赵氏问道:“他想要什么?”赵氏没有问他是谁,而是问了他想要什么,交易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主子说,她什么都不想要,她只想让你等着看好戏。” ... 第82章 棋逢对手(二) 第八十二章 靖王府。 府内静悄悄的,与往日无异,可楚明知道,府上的几百号兄弟此时定早已换好了战袍,手握利刃,只等他一声令下便可冲出去。 此时房中唯有楚明福叔二人,楚明道:“明日便是春祭,我拿不出□□,到时父皇定不会罢休,我们若是此时冲出去,赶在羽林军围剿过来以前,与我城外驻扎的西南军汇合,到时手上有了军队,进可攻退可守,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如今王府之外众多羽林军的眼线盯着,任何一点异动都会在第一时间传到皇宫中去,楚明也不敢确定自己能不能在大批的羽林军围过来之前,带着这几百号的兄弟冲出城外,与西南军汇合。 即便是汇合了,羽林军追上来,他又能否在短时间内做出反击,这也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 楚明心意已决,暗想不管他到底还能不能活,但唐小诗不能死,他又道:“福叔,到时我吸引羽林军的追击,请你带上分队,务必保护好我的母亲,再去书院接上王妃,带着她们往反方向跑,北边有花舞的商队作接应,让她们跟着商队去往西域,这才是活路。” 这本就是他与福叔商量好的应策,此时不过再重新强调一遍。 福叔心中复杂,一边帮楚明系上甲胄,一边说道:“兄弟们必定誓死追随王爷,只是王爷要想好了,只要今日我们踏出了这一步,便再也没了回头路,王爷活兄弟们便活,王爷死兄弟们也跟着死。” 末了,福叔停顿片刻又加了一句,道:“所以王爷你一定要活着,你活着兄弟们才有活路。” 对福叔,对兄弟们,楚明心怀歉意。 “福叔,我没有别的选择。”楚明说道,“曾经我雄心壮志,自以为只要潜心积累力量,终有一日可以翻身,将楚朝之天下收入囊中,但前几日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我的军队我的商路他都了如指掌,我甚至连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 福叔劝道:“并非王爷无能,只是羽翼未丰罢了。” 楚明叹了一口气,说道:“只可惜我没有时间去等羽翼丰满了,为了唐小诗我必须搏一次。” 福叔明白楚明的心迹,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军中讲究服从,唯有服从力量才能使到一块去,如今楚明既然决定铤而走险,他作为楚明最信任的手下,即便知道这条路凶险之极,也要不竭余力地服从于他。 福叔静静给楚明系上甲胄,却在此时,房间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只见楚明的母亲红肿着眼睛走进来,带着哭腔说道:“明儿,娘亲做不到。” 楚明的母亲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紧紧抱住楚明。 “母亲您这是在做甚么?!” “明儿,娘亲做不到,娘亲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死,你打不过他的,你听娘一句劝,现在就回头,现在就去认错,你父皇会原谅你的,我们不要什么大富大贵,也不贪图这天下江山,你带着娘亲到岭南的封地去,我们就在那安安分分过日子,与世无争,好不好?”妇人苦苦诉求道。 楚明看着满脸泪痕的母亲,心中十分不是滋味。 这一次,他决然要与皇帝对抗,是因为唐小诗,却不全是因为唐小诗。 “娘亲,孩儿不想再当缩头乌龟了,不想再隐忍了。”楚明说道,“若是当个缩头乌龟真的能够保你我平安,能够避祸,孩儿愿意当这个缩头乌龟,可是事实证明,我越是隐忍,老天对我越是不公,我后退一步,别人就不给我活路。 小五遭其他皇子毒打,我隐忍,结果我差点失去了一个兄弟;父皇不给你名分,我隐忍,结果时至今日,我方能守在母亲身边;父皇让我镇守边关,却只给我三千兵马,孩儿隐忍,结果差些客死他乡,再也回不来。 孩儿隐忍了二十年,换来的却是步步紧逼,这天下都是他的,即便我逃到岭南去了,又有何用? 孩儿不想再隐忍了,母亲,你懂吗?” 妇人紧紧揽住楚明,身体因抽泣而有些发抖,说道:“娘亲不是什么官家的贵女,不懂什么取舍之道,更不懂什么国家大计,娘亲就只是一个头脑简单的见识浅的妇道人家。 娘亲没有其他家人,明儿你就是娘亲的天,你要是没了,娘亲的天就塌了,娘亲管不得那么多,娘亲只要你活着。” 母亲的苦衷楚明岂会不懂?他又何尝不想过平平静静的日子? 有时他也会想,若是自己只是一个农夫的儿子,只懂刨地种粮干力气活,那也会活得比现在舒畅吧。他身上流着让平民羡慕不已的血统,平民皆以为皇室之人代表的就是富贵、衣食无忧,却不知道这皇家的血统流的不是高贵,而是肮脏。 皇室之血,本身就是罪恶,权力*的膨胀会在这条血脉里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即使是母亲的苦苦哀求,也动摇不了楚明这一次的决心了,楚明弯腰,轻抚母亲的脸颊,道了一句:“娘亲,原谅孩儿不孝。” 而后手指发力,疾速点住了母亲的睡穴,妇人闷哼了一声,倒头睡去,双手却还紧紧揽着楚明。 “把老夫人带下去吧,福叔,老夫人和王妃就交给你了。”楚明叮嘱道。 福叔应道:“王爷放心,属下定不辱使命,属下在西边等着王爷过来汇合。” 小六这时从外面跑进来,禀报道:“王爷,王妃……她来靖王府了!” 楚明和福叔皆是一惊,异口同声道:“什么!”王府此时周围埋伏着众多羽林卫,唐小诗这个时候过来,岂不是主动送上门来? 小六再次确认道:“王妃真的来了。” 楚明眉头紧皱,这个女人难道不知道当前的情形吗?居然这个时候过来。 亦或是她有什么其他的打算? 第八十三章 进宫(一) 第八十三章进宫(一) 楚明匆忙赶往王府大门,正好迎面看到唐小诗走进来,回到长安城大半个月以来,这是楚明第一次与其正面相对。 道不出心中的滋味。 楚明仿若还记得那一日在勤王府门前,一身素衣彩蝶飞绕的唐小诗莫名其妙地扑到他的怀里,捶打他的胸口,惹人怜爱。时过境迁,也不过是数月的时间,此番见面,仍是正面相对,四目相视,却已是祸到临头。 “都到了此时,你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我将书院周围的兵马撤回来,你还看不出个究竟来?!” 明明是热心肠,将唐小诗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可这番话从楚明嘴里说出来却凶巴巴的,一点没有了之前在唐小诗面前耍无赖的痞气。 楚明就是要表现得狠心一些,生怕言语中流露出一丝对这个女人的不舍。 见唐小诗没有回话,只顾着向他走来,楚明又吼道:“我让你走啊!” 而唐小诗已经到了他的面前,看到楚明已是甲胄在身,心中顿时明了楚明想要干什么,她劝说道:“我知道你想做什么,我亦知道你做了死中求生的准备,只是,这是我惹出来的祸端,绝不能拿战士的生命来护我周全。皇上要的是炸/药,你把我送进宫。” 最后一句话语气竟说得十分强硬。 “是你想多了,此番不是为你。”楚明别过脸,口是心非地说道,“你曾说过,我要的不过是这大好的江山尔尔,你说的没错,我曾经是,现在也是,我此次出兵,便是为了与我父皇比个高下,夺下这大好江山。单凭我这些年受过的侮辱,我迟早都会揭竿而起的,你不过让这一日提前来了而已,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唐小诗知道楚明说的全是谎话,不过是为了把她激走,只当是充耳不闻。 女人的心到底是水做的,哪怕是像唐小诗这般要强的女子,面对楚明做的这一切,也很难做到不为所动。 只是唐小诗惊讶于楚明对她竟然已经能做到付诸一切。 趁着唐小诗沉思的片刻,楚明又装作冷淡地说道:“靖王府如今已经被羽林卫包围了,一会我会带兵冲出去,你便趁乱离开吧,离开后便不要再回来了,我只盼你往后能照顾我的老母一二。” 一番话竟已说到了诀别。 谁知,唐小诗却往前探了一步,目光中泛起了些许的动容,这便是以往从未有过的,问道:“你当真把我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这个问题问得太措不及防。 楚明一愣,原本装出来冷冰冰的脸,一下子被这个问题融化了。当日在从扬州返回长安的船上,听到唐小诗亲口对他说她心里装的是另一个人时,那一刻是多么地绝望与愤怒。 人可易得,心却难移。 可如今唐小诗却问他这个问题,听着似乎是试探,可往深了想,却也是唐小诗向他袒露心迹的苗头。只是现下的情形,等他一会带兵冲出去之后,他还能否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还谈这些儿女情长何用? 是与不是又还有什么意义? 楚明眉头微微颤动,逃过唐小诗的目光,说道:“不是。” “你曾说过,我所在乎的从来都是这江山万里而已,你没有说错。”楚明又道。 楚明只想让唐小诗赶紧走,最好就是不要对他有一丝不舍地走,这样他才能握紧手里的长缨,带着手下义无反顾地冲出去。 可是女人从来都不需要从话语中就能知道真正的答案,楚明微颤的眉头,嘴唇微张想说“是”却又改换答道“不是”的动作,唐小诗全都看在眼里,是与不是她心里有了答案。 当日唐小诗决意制造炸/药时,便知道避免不了这一天,她必然会被卷入到皇帝的视线当中,所以也对此做出了对策。但她没想到的是会把楚明给搀和进来,即便楚明被搀和进来,她以为楚明也会识时务。 万万没想到楚明真对她动了真意,还要为了她起兵造反。 “带我去见皇上。”唐小诗说道。 楚明见唐小诗非但没有走的意思,反倒又一次提出要去见皇上,怒道:“我说你这女人怎么不知好歹?你不要命了吗?” “你不也是不要命了吗?”唐小诗反问道。 楚明不知如何作答。 楚明是万万不会答应唐小诗的请求的,如今皇上为刀俎,唐小诗若是进了宫,即便交出了炸/药的配方,按皇上那阴狠多疑的性格,又岂会让唐小诗活着回来。 因为唐小诗的存在,就意味着她会把配方教给其他人。 皇上不会允许这样的祸害存活于世。 这时,唐小诗胸有成竹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忧我的性命,你放心,我不是冒进之人,若不是有万全之策,我也不敢贸贸然进宫见皇上,我若是没了命,书院里的人也会跟着我遭殃,我岂敢儿戏。” “趁着我出兵造反之时,你带着书院里的大大小小逃离长安城,这才是万全之策!”楚明说道。 “天下虽大,我们又岂能逃一世?况且,你此番带兵造反,可想过有多少兄弟会丧命?我唐小诗何德何能,能用他们的命来换我的命?这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好处……” 唐小诗还未说完,却闻:“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沉默。 唐小诗没想到楚明会这样直接,楚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忍不住袒露心迹,兴许是觉得自己再不说往后就再也没机会了吧。 最终还是唐小诗打破了沉默,说道:“既然如此,你更要带我入宫了!” “为何?” “你既然认可我是你的女人,岂可不听我的话。”唐小诗理直气壮道。 第84章 入宫(二) 第八十四章 皇宫之中,大殿之上,楚政坐在龙椅上。此时已是春日,夜里虽还微寒,白日里却开始暖和了,宫里的妃子都已经脱下貂皮,换上了春衣。 但楚政却还觉得寒冷,瑟瑟发抖,身子是越来越虚了,一旁伺候的邹公公的不得不取来一件厚实的皮毯,道:“圣上,盖条毯子吧。” 楚政不置可否,只是微叹了一声,当作是默许了。 “这春日就是这般乍暖还寒,老奴这会也觉得有些冷,若是圣上还觉得冷,不如到书房里等靖王爷吧,那里暖和。”邹公公劝道。 楚政坚决地摇摇头。 “阿水。” “奴才在。”邹公公答道,他跟了皇上三十多年,“阿水”便是他入宫前的名字。 “朕近来越发觉得步履轻飘,心中常恐,莫非朕真的要殁于这痨病?”在群臣面前时时威严的皇上,此时也难免露出了悲伤之色。 邹公公瞬时便红了双眼,道:“皇上是九五之尊,有天上神佛保佑,定会长命百岁的,况且天下之大,奇人异士之多,圣上的病一定会治好的……圣上还要收复我大楚的河山,岂能说这样丧气的话。” 皇上身患痨病之事,除了邹公公,便只有王太医一人知道了,即便是皇后和德贵妃,也不知道,她们全都只当是皇上的寒症又犯了。 在这个痨病等同于死亡的年代,若是皇上患了痨病这个消息传了出去,恐怕这座本就暗波涌动的长安城,又要上演二十多年前的那番兄弟相残了。 “是啊——”楚政将尾音拖得很长,道:“我大楚的疆土还未全部收复,朕岂能安心!朕便是惧怕自己时日不多了,才会心有魔怔,想尽早将那‘春雷’之术取到手,待我楚军雄赳赳征战四方之时,朕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今日便是最后期限,靖王妃性子直硬,圣上觉得靖王能顺利取到‘春雷’的配方吗?”邹公公问道。 楚政心中也不确定,他唯一确定的便是,无论使出何等手段,靖王妃手里的配方只能落入他的手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楚政道:“不管他得不得手,配方都只能落入朕的手中!他若是今日不得手,你便带人将北庄给围了罢。”目光中透露出统治者独有的那种凶狠。 “老奴早有安排,五千羽林卫早已埋伏在北庄附近。”这回话透露出了邹公公的心思,他是不太相信靖王会心甘情愿地将配方交上来的。 邹公公又问道:“若是靖王真的竟配方拿到手,圣上当真要封靖王为东宫太子?” 话刚出口,邹公公又觉得自己的这个问题太唐突了,皇位传承之事向来牵扯重大,又岂是他这样的身份可以过问的,于是又补了一句:“若真是这样,老奴也得提前准备一番,毕竟册封事大,礼节可不能少了。” 楚政倒没有在意,回答道:“君无戏言,朕何时食言过。怕只怕他当了东宫太子,有没有本事守得住这个位置,得而失守,他就没有资格坐这把椅子。” 皇室向来亲情淡薄,尤其体现在楚政身上,他明知皇位之争,兄弟相残,却从来不避讳这个,甚至故意创造这样争夺。 在他看来,有朝一日他若是退下了这皇位,必定不会是他年老身退,而应该是儿子强势逼退,只有这样,他才会认可这个儿子。 不狠岂能君王天下? …… …… 楚明终究还是答应了带唐小诗入宫面圣。 其一,唐小诗向他承诺了一定可以全身而退,不少一根毫毛,并且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不像戏言。唐小诗向来做事稳妥,所以楚明信了五六分。 其二,能避免大动干戈,楚明自然不愿拿手底下兄弟的人头当赌注,尤其是他知道,相比于皇上,他的力量实在太不堪一击了。 但楚明提出,要陪着唐小诗面圣,是从头陪到底的,而不是仅仅把她送入宫而已。 他还是放心不下,不忍心让唐小诗独自一人去闯这龙潭虎穴。 在二人进入皇宫之前,以极速著名的羽林卫早已将这个消息带入了宫中,博得了皇上的一笑。 …… …… 当唐小诗真正站到皇帝的面前时,她方才明白了“君威”这个词的含义,这与后世所言的“气场强”还有所不同,君威是一种比气场更要恐怖的东西。 气场是装出来的,练出来的,可君威却像是自然而然的,那种不可理喻的压抑感,让人讨厌,却没法反抗。 唐小诗到底是后世之人,面对楚政,不卑不亢,一双明眸毫不躲闪楚政的目光。 楚政记得,敢跟他如此对视的人,似乎唯有在他登上皇位以前才有,据此,他明白了为什么这样一个女子手里会有“春雷”的配方,因为她狂傲,是有底气的那种狂傲。 “你既然来了,想必心里知道缘由,配方在何处?”楚政毫无拐弯抹角的兴趣,开门见山地说道。 唐小诗却道:“在交出配方之前,请皇上听我讲个故事。” 楚政面露疑色,从邹公公打听回来的消息里面,楚政得知唐小诗曾作过《七步诗》和《咏针》两首极具讽刺意味的诗文,是个能言善辩的女子。 所以楚政根本不想听,他只想赶紧拿到配方,所以道:“把配方交上来再说故事。” 可唐小诗不干,取出一个奇形怪状的12面木盒子,坚持道:“还是请皇上先听故事吧,配方就在这里,逃不了。” 邹公公脸色瞬时不好了,用尖锐的娘声骂道:“大胆!……” 谁知楚政却出手制止了邹公公的大暴雷霆,他眼睛紧紧盯着那个木盒,说道:“那朕允了你,先听故事。” 唐小诗踱步,开始讲故事,道:“今日我要讲的故事是‘杀鸡取卵’,请皇上仔细听了。” 皇上却笑道:“朕当真以为是什么新奇的故事,杀鸡取卵,这个故事朕听过了。” 意思是唐小诗没必要再讲故事了。 “我的‘新杀鸡取卵’,与旧时的故事可不一样。”唐小诗不紧不慢地说道。 85.第八十五章 第八十五章 “哦?新的杀鸡取卵?”楚政几乎是脱口而出,对于所谓的推陈出新的故事,他难免也会产生好奇,即便知道这是唐小诗耍嘴皮子挖出来的一个坑,“那朕当真得仔细听听了。” 说罢盯着唐小诗。 唐小诗身边的楚明心中满是担忧,他不知道唐小诗肚子里到底卖的什么关子,在这样的对话中,他没法插嘴,生怕他说错那一句话就会坏了唐小诗的计划。 于是他的手心又开始流汗了。他讨厌手心流汗,这是一种没有把握、受人控制的状态。 唐小诗感受到了楚明的情绪,转过头,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便让楚明镇定了几分。 只闻唐小诗说道:“旧‘杀鸡取卵’说的是有只老母鸡能下金蛋,老太太贪得无厌、急于求成,把鸡杀了,想把所有的金蛋都取出来。而我这个故事里的母鸡,只能下普通的蛋,不是金蛋。” 不是金蛋?故事之所以吸引人,往往是因为故事里总有一些神奇的色彩,可唐小诗偏偏抛开这些神奇的色彩。 楚政说道:“天下能生蛋的母鸡有千千万万,既然你故事里的母鸡不能生金蛋,给它一刀又如何?” 言下之意便是,一只普通的母鸡不足为奇,杀便杀了,难以让人感到惋惜。 “是呀,一只普通的母鸡,杀便杀了,有什么好惋惜的。”唐小诗赞同皇帝说道,却立马话锋一转,继续道,“便也只有在文人的文章中,才会有人替这死于非命的母鸡惋惜,换做是现实世界中,大概人人关注的都是能否拿到金蛋吧!” 能否拿到金蛋? 楚政意识到唐小诗言中有话,转念一想,这金蛋暗指的岂不就是“春雷”,楚政倒也觉得新奇,居然有人把自己的命运用杀鸡与否来暗喻的。 当下,楚政也打暗语道:“既然知道众人皆关注的是金蛋,母鸡将金蛋早早下好,保自己一命,岂不明智。” 唐小诗立马拱手同意,赞道:“皇上说得对,识时务鸡为俊鸡,早点把金蛋下好,保自己一命,自然是最好的,可是……我方才已经说过了,这只鸡不能下金蛋,只能下普通的蛋。” 这时,楚政才意识到,唐小诗原来早就下好了套等他钻就去,当下大怒,拍桌子的声音不大却能震至人心尖,冷冰冰道:“无知之妇,你以为这些花言巧语就能脱身吗,既无金蛋,便痛痛快快挨一刀吧。” 如此便是下最后的死令了,周围的禁卫很了解皇帝的脾性,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皇上再吱一声,他们立马逮捕堂中二人。 楚明心中一凉,做好了拼死也要护唐小诗周全的打算,他心想,倘若自己把兵权交出来,或许还能求皇上放过唐小诗,如果皇上真要鱼死网破,那他便与这个冷血之人同归于尽。 谁知唐小诗一点也不急,好似一切都在计算之中,不紧不慢得拿出一信封,所有的目光立马都集聚到信封之上。 难道这就是“春雷”的秘方? “我方才说母鸡不能下金蛋,可还能下普通的蛋呀,皇上不如且把这信封里的内容看一看,普通的鸡蛋虽没有金蛋那般听起来玄乎,却也有它的用处。” 原来,这才是唐小诗今天过来最大的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