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 楔子 又到千年一度的瑶池盛宴。 殿外,龙辇已经备好。天帝特意换了一身新袍,正欲登辇赴宴。 这时,一道金色遁光自天边风驰电掣而来。 天帝不由立住身形。 “君上!”话音未落,遁光落地。正是司命星君。 顾不得擦一擦满头的大汗,刚一立住身形,他便急急的抱拳禀奏:“君上,微臣有急奏!” “殿内细说。”见一身行事稳重的司命星君竟也如同火烧屁股一样,天帝身形一晃,果断将人带进了殿内的小书房里问话,“爱卿,何事竟如此急切?” 司命星君身为重臣,不是头次进入小书房,知道此间隐密得很,遂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抱拳直言禀道:“启奏君上,鸿蒙界的天演突生异变!” “异变?”天帝闻言,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可是我方输了?” 司命星君不敢直视,垂眸如实答道:“现在还没输,但是,输相已现。” 天帝微怔,喟然长叹:“所谓神族后裔,也不过如此。这回,天演者确实是选错人。”象这样的天演论道,在上界,和瑶池会一样,亦是常态,也是千年一次。天庭这边,向来有输有赢,故而,也没有谁真把结果当回事。输就输了呗,反正,他也是巴不得那人落败,因此而再坐一千年黑天牢。哼哼,神族的后裔,很了不起啊!难得那人的眼睛也有长在屁股上的时候。当然,身为天帝,在面上,这份心思,他是绝对不会显现出来的。故而有此一叹:“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这是真的要放任不管了!可怜被打下鸿蒙界的那一支神族后裔……司命星君心中不忍,瓮声辩道:“君上,微臣虽然暂且还没有掌握真凭实据,但是,种种迹象表明,鸿蒙界演变至今,并非全是天演使然!” 天帝望着他,目光凛冽:“你是说,有人违规,暗中有所动作?”这就是原则问题了。天庭的脸面摆在那儿,绝对不能任人欺了去! “我方的天演者应该是中了阴招,已弃子认输。”司命星君硬着头皮答道。如果说先前还有些摇摆,那么,说话之间,他已然拿定了主意——天演论道于各位天演者来说,不过是论道一场,但是,于参与其中的各路人马,却是真实的经历。一旦灭族,但是真正的灭族。 “现在,那一界的情形如何?”天帝面色微沉。那人既是认输了,刑期延长一千年,已是定局。那么,接下来,他身为天帝,要维护的便是天道尊严。也就是说,那人可以输,但是,天庭的道统不能输。是时候,按计划出手了。只是,正所谓师出有名。眼下,他需要一个出手的理由。 司命星君心领神会,对曰:“自鸿蒙开界,已历时数十万年。如今,此界龙气凝实,龙脉初成,道统稳健。然而,此刻却异族突起,变数横生,长此以往,亡族灭种不为远也。”说着,他暗中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端坐于书案之后的天帝,见其一脸的不在意,心中微叹:好,君上真是拿那一支神族后裔当推演道具,不管他们的死活…… 但是,他不能不管啊——上界鲜有人知道,那支神族后裔的远祖,与他的祖上有点儿渊源。 心念一转,他连忙换词,又道:“那异族以正统自居,暗中打开了锦山地宫,依形制了一张风水图,美名其曰,御龙图,并代代相传。同时,又派人四处搜寻灵穴,阻止新的龙气凝聚。受其影响,鸿蒙界之龙气,日渐稀薄……” 龙气是什么?凡界的灵气精华所在是也。对于天庭来说,则是控制凡界的秘密媒介。岂能容他人染指! 果然,闻言,天帝面现薄怒:“简直是放肆之极!” 这眼药,总算是上好了。过犹不及。司命星君果断的咽下了后面的话,静候佳音。 天帝沉吟片刻,吩咐道:“既是如此,天庭也不能任他们欺了去。爱卿,你挑一得力之人,转世去鸿蒙界,护一护那一界的道统。在接下来的残局里,天庭也不至于输得太难看。”顿了顿,又道,“现在就去。” 也就是天庭要派人暗中干涉的意思。其中,道统什么的,不过是脸面,抢夺龙气方是首要任务。只不过,这话不可明说,只能点到为止。 “诺。”司命星君深知天庭机密,早就有所谋算。这也是他今天火急火燎赶来上奏的最主要目的。无他。现而今,三界平稳,功德反倒不易得。他家人丁兴旺,有一大群子侄后辈要提携呢。 再者,得了天帝密令之人,虽不是受命于天道,但是,对于鸿蒙界来说,差不多就是天命之子。不求胜果,不管苍生,只要维护一下鸿蒙界的道统……真的是实打实的肥差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司命星君在心中飞快的挑选着合适的人选。 当然,力所能及的照拂一下远祖故交之后,也是顺水人情。 正欲离去,不料,天帝又发话了:“这几日,碧眼兽有些烦躁不安,就让它去鸿蒙界历练一遭。唔,那些人手段了得,碧眼兽到底道行浅了点。爱卿再派点人手帮衬一二。” 碧眼兽是一头纯种的麒麟幼崽。一千多年前,天帝出访麒麟族,偶见小家伙,被其一双碧绿如玉、不掺一丝杂色的眼睛所深深吸引,继而带回天庭,充当坐骑预选。 小家伙也是个争气的,不出三百年,就从众多坐骑预选中脱颖而出,又深得帝心,以幼兽身份荣升天帝的第二坐骑。如此快的晋升,在天庭也称得上传奇。 听说这段时间,小家伙正在换毛,所以,烦躁得很……司命星君唯有羡慕的份。得,君上发话,莫敢不从。好在,君上还给了几个名额“帮衬一二”。所以,吃不上肉,安插几个后辈子侄去捡几口肉汤喝,也是不错的。 “诺。” ===分界线=== 各位书友,某峰发新文了,请多多关照,谢谢! 第一章 我们快逃 “三癞子这回发大财了!” “就他?” “就是他!三癞子放出话来,就要盖新屋。乡里乡亲的,不管哪个去帮忙,都是每天管两顿肉盖饭。那肉块绝对不会比他的半个巴掌小。另外还开十个大钱的工钱。” “真的?” “真的!三癞子踩着半边猪在他家屋场里说的。” “啊呀,那是真的了。快去!” “一起啊!” 就象是往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浇了一瓢冷水,大清早的,太阳还没爬上东山顶,向来冷清清的牛头坳猛的闹腾了起来。世代居住于山窝里的村民们连朝食都顾不上,撒腿往村西头跑去。不到半刻钟,村西头,三癞子家前的屋场上便挤了近来号人。 人群之中,三癞子穿着崭新的蓝布长衫,脸洗得干干净净,不见一丝泥沙。稀落的头发上不知道抹了多少头油,油光发亮,能照出人影来。他平时不管是站着,还是走路,都总是弯着腰,这会儿却是挺得笔直,就象有人往他的腰背上插了一根铁尺似的。而他的右脚之下,真的有半边猪肉搁在那里。那是整半边极新鲜的猪肉,后来的人们隔着好几圈人都能闻到刚宰杀的猪肉那特有的香味儿。 “这还是三癞子吗?” “嗬,三癞子收拾利落了,人材也蛮好的,是个俊后生呢……”因为族长家的大儿子沈长贵也在,所以,女人们不敢太往前凑,在人圈的外围,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她们的眼睛是从未有过的亮,飞快的瞥过三癞子的新衣新鞋、喷香的头油……最终落在了地上的那半边猪肉上。然后,她们“叭唧”了嘴巴,使劲的吞着口水。 有好几个男人扒开人群,满脸堆笑的人挤到三癞子跟前,想跟他拉上话。这几位都是和三癞子差不多大,在村里,平时也是有头有脸的汉子。往常,他们都是耻于跟三癞子说话的。 不想,这回,三癞子却跟没看见他们一样,整条右胳膊都搭在沈长贵的一边肩膀上,说着自己这趟出去的奇遇。那声音压过了屋场上所有的人,站在屋场外面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挖了三天三夜,老子两只手都磨出了血泡。还是没看到金沙。老子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偏那牛鼻子老道还在嗡嗡的念叨着‘不应该呀’、‘就是这里啊’。老子一巴掌就拍在老家伙的脸上。老家伙太不禁打,立马给趴下了,眼睛翻白,躺在地上。脑袋后面汩汩的冒出好大一滩血。老子吓蒙了。这是出人命了!老子心想,得,金沙没挖到,搞不好还要被砍脑壳,真是倒了八辈子老霉。好在荒山野外的,平常连鬼影子也不见一个。还挖什么金沙!赶快跑。结果,老子才一挪脚,‘轰隆’一声响,坑里突然现出一个大洞,把老家伙给吞了。嗖的,几道金光自那洞里冲了出来,差点晃瞎了老子的眼!过了老半天,老子才看清楚。金子!洞里贴满了金叶子!后来,老子在省城里仔细的打听过,才知道老子被那老道骗了。没有什么金沙堆,老东西分明就是骗老子去挖龙穴。省城里,有学问的先生多,他们都知道,龙穴里头,四面都贴满了金晃晃的金叶子。只是,一般人是找不到龙穴的。老东西花了一辈子才找到这一处。可惜,他不知道,龙穴是要用新鲜的人血祭献,才能打开的。所以,白白便宜了我沈老三。省城里的先生们都说了,龙穴天生天养,是没主的,谁挖到,里头的金叶子就都是谁的,天帝老爷也管不着。先生们都夸我沈老三好运道,活该发这笔大财,光宗耀祖。先生们学问大。他们说要老子光宗耀祖,老子当然是要听的。所以,老子赶紧的回来修祖屋,让祖宗们也跟着风光风光。” “啊呀呀……”人们艳羡不已:原来是挖到龙穴,真的是发了大财啊。也有不少人心中暗骂开来:天帝老爷的眼睛被眼屎糊了吗…… 牛头坳的孩子们平常连大钱都难得见到。金叶子,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所以,他们对三癞子的发财史一点兴趣也没有。对于他们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就是三癞子脚下踩着的那半边猪肉。他们兴奋的往人圈里挤去,只想能亲手摸一摸喷香的猪肉。 “秋宝,不许去。”九妹冲上前去,从孩子堆里拖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子。秋宝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也是爹娘求神拜佛,费了老劲才得来的宝贝蛋。打秋宝能下地走路开始,爹娘便叮嘱她,要把弟弟看紧些。高处、水边,绝对不能让秋宝去。还有,人多的地方,也是秋宝不能去的。爹娘眼下也都在屋场上看热闹。要是让他们看到秋宝往人堆里挤,回去之后,她少不得又要挨一餐骂。 “九姐……”沈秋宝使劲的扭着身子。无奈,沈九妹比他大了足足五岁。两人的武力值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使劲全力也挣不脱,他只好挤出一脸的笑容,讨好道,“九姐,就让我去看看。”说话间,一个鼻孔里吹出好大的一个泡泡。 沈九妹嫌弃的皱了皱眉头,不但没有松手,反而将人直接往屋场外拖:“一大早的,又从哪里混了一身泥回来。脏死了,跟个泥猴儿一样。你也好意思往人跟前凑。走,先回家洗干净了再说。” “九姐……”好,她说的是事实。泥猴儿心里发虚,生怕被娘看到,不敢再闹,反而低声下气的求着饶。 然而,告饶也没用。沈九妹铁了心,很快就将他带回了家。 先前,她光顾着去村西看热闹了,还没来得及挑水。厨房里的大水缸里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没有。生怕弟弟乘自己挑水时又跑出去,她将人带进厨房,直接掀开水缸盖子,扔进缸里:“给我进去。” 大水缸足有秋宝的肩膀高,里头光溜溜的,滑得很。他怕踢坏水缸,根本不敢用力,所以,双手小心的攀着缸沿试了好几次,硬是没爬出来,急得哇哇大叫:“拉我出去!不拉我出去,我要告诉爹娘,你偷懒,今天没挑水!” “你告啊!”沈九妹呲牙笑道,“等爹娘回来,我肯定挑满水了!”爹娘虽然把沈秋宝当眼珠子疼,可也是讲道理的,不惯着他。平常,如果秋宝犯了错,爹娘那也是一样的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从不含糊。就象眼下,只要在爹娘回来前,她把水缸挑满了,秋宝不但告不灵状,反而要落个诬告之错,少说也是挨顿骂。 秋宝也知道这一点,一时之间拿九妹没办法,唯有气得嗷嗷大叫:“臭九姐,坏九姐!” 沈九妹听了,很不受用,生出教训的心思,小脸当即沉了下来,一手盖在他的头上,将人使劲按下去,另一只手操起水缸盖,毫不留情的盖上:“老实给我在缸里呆着!”说罢,弯腰用手举起土灶前的一只石凳子压在缸上。石凳沉得很,想来秋宝是顶不开的。 果然,秋宝几次试着站起来,费尽吃奶的力,也顶不动大缸盖。 “好九姐,我错了。你饶了我这一回罢。”沈九妹精明着呢,怕他闷着,特意没盖实,给他留了一道小指头粗的细缝过气。他弓着腰,凑在细缝底下,仰着笑脸赔小心。 “知道错了啊?”沈九妹得意的冲细缝扬了扬拳头,“晚了!” 就知道会这样!老姐从来都是软硬不吃的。沈秋宝泄气的一屁股坐在缸底。倒也不敢再嚷嚷,只是在嘴里小嘀咕着:“凶什么凶……”爹娘不在家,今天这亏,他是吃定了。 见他老实了,沈九妹笑眯眯的拍掉手上的灰:“这才乖嘛。”反正爹娘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所以,她决定先去河边把衣服洗了再回来放人。出门前,想着秋宝还没吃早饭,担心饿着他,于是,又折回厨房来,把热在灶边上的两张粗面饼子全塞进细缝里,软声说道:“秋宝乖乖吃饼。姐洗了衣服,就挑水回来,给你洗澡。绝不让娘看到你这副脏样子。” 闹腾了这一场,秋宝早就饿了。闻言,也顾不得讨价还价,伸双手接了粗面饼子,盘腿坐在缸底,大口的吃了起来,嘴里还好脾气的含糊应着:“九姐快去,莫叫我久等。”等从缸里出来,他还要去村西头玩呢。 缸外,沈九妹的脚步渐行渐远。很快,周边静了下来。秋宝一大早就跑去村西头看热闹,疲乏得很。一张粗面饼子才吃了一小半儿,困意便象潮水一样的涌了上来。头一歪,他靠着水缸,香喷喷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头顶的缸盖终于被悄悄的挪开了。 “秋宝,醒醒……”沈九妹压低声音,探下身子,轻手轻脚的推醒他。 “啊?”秋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沈九妹湿漉漉的,乱蓬蓬的头发滴着水,上面还挂着三两根水草,一下子惊醒了,“九姐……”你掉进池塘里去了吗? 后面的话,他没法说出来。因为沈九妹慌里慌张的捂紧他的嘴,压着嗓子急道:“莫叫,仙符兵才走。” 仙符兵?是爹娘说的那些拿着大刀,砍人脑壳的仙符兵吗?沈秋宝吓得打了个哆嗦,小脸瞬间刹白,瞪着眼睛,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啊啊啊,村里来了仙符兵! 娘以前说过,脑壳被砍了,那就活不成了。他不要被砍脑壳!所以,心里就算怕得要死,恨不得能赶紧的唤了爹娘过来,也不敢再出声。 “好多穿黑衣的仙符兵……他们见人就拿刀砍……”沈九妹哆哆嗦嗦的小声说道,“我躲在池塘边的水草下面,才逃过去……” 等仙符兵走了后,她才敢从水草丛里爬上来。到处都是血,还有冒着血水的尸体。她不敢乱跑,本能的往家里跑。在半道上看到了娘。娘倒在路边,胸口全是血。 沈九妹吓得连哭都忘了,飞身扑上去,使劲的推着娘。终于,娘醒了,抓着她的手,告诉她,仙符兵杀光了整个村里的人。爹也被砍死了。娘要她带着秋宝赶紧逃走,逃到镇上去投奔姑奶奶。 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说完那些话的。不等她应一声,娘就咽了气。 “村里可能就我跟你两个活的了。我们快逃!”沈九妹咬牙,一把拉起沈秋宝。 第二章 山洞避难 “爹……娘……”嘴上的手一松开,沈秋宝便象落单的小奶兽一般呜咽。 沈九妹又捂住他的嘴,惶恐的瞅了一眼虚掩着的厨房柴门,压着嗓子劝道:“祖宗,莫乱出声!引来仙符兵,我们也都要被砍脑壳。”说着,眼泪刷的下来了。得知秋宝被藏在水缸里,很可能逃过一劫,娘是拼尽了最后一口气交待她,仙符兵厉害得很,不许她替爹娘收尸:“逃,快逃!立刻带秋宝逃命。”当时,娘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严厉,她不敢不听。 砍脑壳!秋宝到底年纪小,被骇住了,惶恐不安的瞪着眼睛,不敢再出声,唯有两只手死死的抓着姐姐的手。 沈九妹见他默了声,暗中松了一口气。缸底落了一张半粗面饼子。她探身捞起来,一把塞进秋宝的衣襟里——秋宝还小,扛不住饿,去镇里的路有几十里,所以,他们俩身上必须带点吃的。 这时,她猛的记得昨晚在灶膛的灰堆里埋了三只红薯。于是,她拖着秋宝冲到灶膛前,麻利的从灰堆里扒出那三只红薯。过了这么久,灰和红薯都凉了。将它们塞进怀里,她小声说道:“我们走。”说罢,毫不犹豫的往门口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秋宝没有迟疑,紧拉着她的一只手,快步跟上。 走到门口,沈九妹机警的趴在门上,从门缝里察看外面的动静。 一片死寂,听不到什么声响!她咬了咬牙,小心翼翼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开柴门。 才挪开半尺来宽,她便探出头去,飞快的四下里望了望。 没看到仙符兵! 快逃!她果断的打开门,牵着沈秋宝跑出了自家院子。 爹娘喜好清净,当年盖新屋时,特意远离村子的中心地段,选了东山脚下的这块较为偏僻的荒地当宅基地。出了她家院子门,只要再走百来步,就能钻进东山脚的树林子里。而这片茂密的树林子里有一条小路可以直接上东山。这条路是爹无意中发现的,村里的其他人家似乎都不知道。而她打九岁起便跟着爹去山里找山货。两年多来,这条小路不知道走了多少趟,自然是熟得很。 现在已经过了晌午,她不可能在天黑之前带着秋宝赶到镇上。荒山野外的,太危险了。而东山的山腰有一个很不显眼的小山洞。以前有好几次,爹和她都是在那个山洞里歇脚。她决定先带秋宝去那里躲一晚,明天早上再去镇里。 两人的运气还不错。路上,他们并没有碰到仙符兵,也没有发现遇害的村民尸体。可能是因为村里人一大早都跑到村西看热闹去了,再者,这一带也偏僻得很,平常也是罕见人影。沈九妹稍稍心安——那些血淋淋的祸事,她不幸经历了,却不想才六岁的秋宝看个正着。眨眼的工夫,爹娘都不在了。从此以后,秋宝就只有她,也只能靠她了。而她是长姐,必须保护好弟弟,这是眼下她心里唯一的念头,也是令她彻底冷静下来的动力。 天将黑时,沈九妹顺利的将沈秋宝带到了山腰的那处小山洞里。 “九姐,我口干了。”坐下来后,沈秋宝再也忍不住,舔着干巴巴的嘴唇,小声哼道。 “哦,你等着,不要乱走。我去外面给你打水。很快就会回来。”小山洞比她家的厨房大不了多少。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看似零乱的枯树枝。沈九妹熟门熟路的从里面找出一只半尺高的旧陶罐。因为选了这里当临时落脚点,所以,爹以前特意在洞里堆了些枯树枝。树枝堆里,除了这只小陶罐,爹还藏了一只火折子,两只土饭碗,以及两块旧兔皮褥子。 把一块兔皮褥子铺在地上,她招呼道:“秋宝,你过来坐褥子上。山里凉得很,莫凉着了。” 沈秋宝手脚并用,老实的挪过去:“我不乱走,就坐在这里等九姐回来。”赶了这么远的山路,他又累又乏,连站起来的想法都没有,哪里还有气力‘乱走’。 事实上也是如此。大约半刻钟后,沈九妹打了水回来。沈秋宝已经睡得死沉死沉的。小小的人儿缩在褥子上,一双拳头紧握,两个眉头皱成一团。 沈九妹心疼的抽了抽鼻子,走过去,放下陶罐,将另一块兔皮褥子盖在他身上,也在一旁合衣躺下。 这一天经历得太多。她其实也已经熬到了极致,全靠一口求生的狠劲儿撑着。现在,貌似暂且安全了,她再也扛不住,只觉得困意象东山一样扑天盖地的压下来。顾不得伤心,头一沾着软和的褥子,她便陷入无尽的黑甜。 沈秋宝是被毕剥的闹腾声惊醒的。刚睁开眼,他愕然的发现洞口外面一处火红,当即惊呼:“爹!娘!” 一双颤抖的小手紧紧的搂住他,耳畔传来九姐低沉的声音:“秋宝,别怕,是村子里着火了。” 啊?沈秋宝迷茫的抬头望向她:“村里起火了?” “嗯。他们在放火烧村子。”沈九妹点点头。火光映得她的一双眸子通红。娘肯定是料到了仙符兵会回来烧村子,所以,才用尽最后一口气吩咐他们姐弟妹快逃命?这些该千刀杀的仙符兵! 惨遭剧变,一天之间,陡然长大的,不只有沈九妹。沈秋宝亦是。小小的孩童惊悚的盯着洞外,浑身打着颤,却双唇紧抿,没有再吭一声。他知道,长姐说的“他们”就是屠村的仙符兵。昨天,他虽然没有看到仙符兵杀人。但是,一路走来,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是真真的。长姐没有骗他。仙符兵杀了他的爹跟娘,杀光了村里人。也许只有他们姐弟俩幸免于难。娘说过,仙符兵的耳朵比最好的赶山犬还要厉害。听到哭声,仙符兵一定会循着声音追来。他们一定会用大刀砍掉他和长姐的脑壳!所以,他不能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九妹沉声说道:“秋宝,我们明天可能走不了,要在山洞里躲一两天。”她怕。仙符兵显然并没有离开村子。她怕明天下山会落到仙符兵的手里。 “嗯。我听九姐的。”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小声保证道,“我不绝对不乱走,不哭也不闹。” 沈九妹欣慰的低下头来,紧紧搂着他:“秋宝,我们不能死。爹跟娘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们要活下去。我在水草丛里看到了两个仙符兵杀了春山婶和阿花姐。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等学到了本事,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们,问他们为什么要杀爹娘,为什么要杀光村里人。我们一定要给爹娘报仇。” “九姐,是那两个仙符兵杀死了爹跟娘吗?他们都长什么样子?”沈秋宝咬得牙齿咯吱作响。 “我没看到他们两个杀爹跟娘。也许是他们杀的爹娘。如果不是他们杀的,那么,他们是有同伙。杀爹跟娘的,就算不是他们俩,肯定也是他们的同伙。现在,我们打不过他们。等我们学会了本事,找到这两个仙符兵,必定能找到他们的同伙,替爹娘报仇。”沈九妹拧眉,脑海里清晰的映出那两道狰狞的凶影,“他们一个左边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疤子,跟你前几天捉到的蜈蚣一般大小;另一个的左手小指是断的,缺了一节。” “嗯,我记住了。”沈秋宝反手抱住她,“九姐,秋宝一定会好好学本事,将来找他们报仇。” 话音刚落,他的肚子里传来“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这是饿了。 沈九妹回神,这才发觉自己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能不饿吗?从早上到半夜,她滴米未沾牙。秋宝比她好一点,最多也就是吃了那半张粗面饼子。 果然,映着火光,她看到秋宝的脸脏兮兮的,嘴唇干干的,有些发青。 “报仇之前,我们先要好好活下去。”她松开秋宝,探身拿过褥子旁边的旧陶罐和一只土瓷碗,倒了小半碗水,“你先就着水吃些饼子。”本来爹以前跟她说过,山腰的那眼老泉常年泡了许多枯枝落叶,不是很干净,比不得村里的井水,最好要烧开了才能喝。但是,仙符兵就在山脚烧村子。她不敢生火烧水,所以,只能将就着喝些了,“这水没有烧开,喝多了会肚子痛。你一次不要喝太多,把嘴打湿,润一润就行了。” “哦。”沈秋宝前所未有过的听话。他真的只是接过土瓷碗抿了一小口便放下了。接着,他从怀里掏出那一张半粗面饼子,将完整的那张饼递过去,“九姐,吃饼。” 沈九妹没有接,把怀里揣着的三只红薯都取了出来,一字排开,放在褥子上面:“你吃就是。我带了红薯。”说着,她从中选了最小的那只。想了想,掰下一小半,将另一大半又放回去。这是他们仅有的口粮了,要省着点吃。 沈秋宝看懂了,也学着她的样子,把手里的饼放在褥子上。他从那半张饼上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余下的也放在褥子上。 沈九妹见状,温声说道:“你还小,不能饿,要吃饱。不吃饱的话,你哪来的力气去镇里。”顿了顿,看着洞外,满有把握的又道,“入秋了,山里的野山梨也熟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摘到。等天亮了,我就去摘一些来吃。”心里暗恼——只可惜不能生火。不然的话,她能采到好多的野山菇。那东西煮熟了,比野山梨更饱肚子。还有,除了捡菇子,这些年,爹还教了她不少山里的本事。爹说,山里到处都是宝。光是吃的,秋天的东山里,她能找到的种类那是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呢。 想到这里,她又长了许多信心:“等仙符兵走了,我能在山里找到更多好吃的。”说着,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小半红薯,从容的拿起另一大半吃了起来。 真饿啊。小半只红薯哪里够!还有,不吃饱的话,明天,她哪里力气去摘野山梨、找吃的?另外,仙符兵也不可能老守着村子!最主要的是,如果饿坏了身子,他们怎么能给爹娘报仇? 沈秋宝现在是信服了她,见状,复又拿起褥子上的半张饼,鼓着腮帮子狼吞虎咽起来。呵呵,先前那小块饼子还不够垫底的。 第三章 漏网之鱼 山下村庄里的火足足烧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大火灭了。从洞口向下望去,只见整个村庄化为一片平地,烧得干干净净的。满目的灰烬之中,几缕残烟飘摇。纵使在半山腰,也能闻到那呛人的糊味儿。 沈九妹蹲在洞口,盯着村子里。直到快到正午,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揉着有些酸涩的眼睛,回头对洞里说道:“村子里一直不见有人影。这回,他们应该是走了。” 兔皮褥子上,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喜道:“那我们也走。”昨晚,被山下的大火惊醒后,他一直无法入睡。担惊受怕了大半宿,他再也不想呆在这里,恨不得能插上翅膀立刻逃离。 沈九妹拧眉想了想,摇头说道:“先不着急。我出去看看,顺便摘些野山梨回来。前两天才下过雨,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不少菇子。”爹说过,要想逮住兔子,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谁知道仙符兵会不会在路上设伏? “九姐,我跟你一块去。”沈秋宝跑到洞口,殷切的抓着沈九妹的一只衣角,“我会爬树,树尖子上的野山梨都能摘到。”啊啊啊,他才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他怕! 老实说,秋天的东山里野物多,沈九妹也不放心留下他,遂不但没有揭破他,反而爽快的应道:“那你要多摘一些,明天我们好在路上吃。” “嗯。”沈秋宝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沈九妹见了,心里酸涩不已。先前,她一直担心秋宝会跟她哭闹,要爹娘。不想,从昨天到现在,秋宝就没有哭闹过,并且一改以往的调皮性子,什么都听从她的。这就是爹娘平时说的懂事! 爹,娘,你们放心。秋宝懂事了。我一定会照顾好他。我们会好好的活下去,努力学本事,将来给你们报仇!眨巴着眼睛,沈九妹在心里如是说道。 忍住抱起小家伙的冲动,她只是摸了摸秋宝的头,柔声说道:“走,摘野山梨去。” 种种迹象表明,仙符兵虽然屠了村子,却对东山秋毫无犯。而且经验告诉她,时值正午,太阳公公当空挂,是一天之中山里的野兽蛰伏的时候。是以,她的胆子渐渐放开,不但带着秋宝去摘了一衣兜的野山梨,而且还小心翼翼的摸到山脚,在东福叔家的红薯地里刨了五个大红薯——这片红薯地不大,本来是一个石坑。东福叔家里人多地少,所以选了这个石坑填上土,勉强种上红薯。由于地势高,且肥力不够,这片红薯地明显长得慢些。村里的红薯快要收完了,而东福叔家的这块地还没见动。同时,也正是因为地偏,离村子里远,地里的红薯才免于火灾。于是便宜了他们姐弟俩,接下来的口粮算是有了着落。 正如爹常说的,手中有粮,心有底气。有这一石洼子地的红薯撑着,沈九妹决定在山里多住几天——实在是仙符兵的凶名太盛,而她又亲眼目睹了他们屠村,所以,心里怕得很,非常担心他们还没走远。 她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秋宝。没有办法,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 沈秋宝现在对她是惟命是从,满口应下了。 于是,姐弟俩暂且在山洞里落了脚。不过,在山脚转了几次,都不见仙符兵的影子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摸向村子中心。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从废墟里找到爹娘的尸骸,抑或是能找到一些幸存的财物、衣服。然而,事实总是这么的残忍。在废墟里翻找了三天,他们一无所获,连根骨头、一个大钱也没有看到。整座村子被烧得精光,除了灰渣,什么也没有剩下。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期间,仙符兵没有再出现过。 “走,我们去镇上找姑奶奶。”屠村后的第五天清晨,沈九妹刨出灰堆里的十只烤红薯,放进旧陶罐里,如是说道。 牛头坳村处于一个山窝子里,从村里出来,要接连翻过两座山,共四十余里山路,才能到达官道。山路窄小,且有好几处险坡,村里人出去,全靠一双脚板。所以,象沈秋宝这样的小屁孩们脚力太差,大人是轻易不会带他们出村的。沈九妹也是九岁之后,才有跟着爹去镇里卖山货的资格。两年多里,她总共去了三趟镇里。从小,她的记性在村里的孩子堆里就是数一数二的。当初第一次爹去镇里,回来时,她已经认得路了。爹引以为荣,没少向娘夸她伶俐。 起程的前一天,沈九妹估算了一下沈秋宝的脚力,觉得三天的时间,应该是能走到镇上了。秋天的山里吃食多。沿途,她就记得有好几处野果子林。故而,她只带了十只烤红薯,另外,还带上火折子、旧陶罐、土瓷碗,以及那两张兔皮褥子——这已经是她负重的极限。再多的东西,她真的带不了。 本来,她没指望沈秋宝能帮上忙的。他只要能在三天里自己走完这九十多里路,她便谢天谢地了。不想,后者一再坚持,硬是要背一张兔皮褥子。小家伙拍得胸脯啪啪作响,一脸的骄傲:“九姐,我的力气大得很,也能背的。我的腿可有劲了,很能走。大壮都跑我不赢哩。村里就没有我爬上不去的坡。” 沈九妹回想了一下,貌似这几天里,沈秋宝跟着自己上山、下山,确实是没惹过麻烦。小家伙比她以前认为的更能干。于是,她点头应下:“行,你先背着。记得不要逞能。要是背不起了,还有,走累了,都要跟我说。你还小,太费力,会伤到筋骨的。” 找来长山藤捆好简单的行李后,两人便出发了。 在村口的石子坡脚背风处,他们看到了有人扎营的痕迹:一堆很大的灰堆,旁边零乱的扔了不少鸡骨头,还有酒坛子的碎片。 “肯定是仙符兵留下来的。”沈九妹走过去,用脚尖拨了拨灰堆。灰堆里残留有几根碗口粗的木炭,已经发潮了。火灰更是没有一点温度,粘成了团。是以,她很肯定的断定,“这是被夜里的露水打湿了。唔,起码要三个晚上的露水,柴火灰才能湿成这样子。”爹说过,山里危险,不仅仅是有野兽出没、毒草、气障之类的,往往更危险的是进山的人。所以,在山里碰到残留的灰堆时,一定要倍加小心。仔细察看灰堆,能了解到不少有用的线索。她是家里的大孩子,而且爹又觉得她伶俐得很,每次进山都很用心的教她。而她也学得很用心。 哇,九姐知道得真多!沈秋宝提了提背上的褥子,很崇拜的仰头望着她:“九姐,仙符兵早就走了,是吗?” “真聪明!”沈九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快活的说道,“从这堆火灰,还有这些鸡骨头来看,他们三天前就走了。” “九姐,说了不许捏我的脸。”沈秋宝皱着小眉头别开脸,旋即又庆幸的吐了吐舌头,“还好,我们多躲了三天。”要是第二天就赶路的话,他们恰好是送上门去给那些该千刀杀的恶人砍脑壳。 也就是说,屠村的仙符兵早就离开了。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姐弟俩顿时觉得精神不已,腿上平白的多了不少气力。没有再耽搁,两人信心满满的继续赶路。 接下来,他们又走了两天,终于翻过了两座山,顺顺利利用走完了四十多里的山路,按照计划抵达官道。 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发现仙符兵留下的灰堆。这在沈九妹的意料之中。据说,仙符兵能日行五百里。爹说过,县城里才驻扎有仙符兵;从县里到村里只有一百多里路,他们自然不用在路上打尖过夜。三天过去了,仙符兵肯定早就回到了县城。 官道虽然比山路要远一些,但是,它平坦多了,而且每隔二十里有一座可供歇腿的草亭,比山路要安全得多,不用担心夜里跑了野兽出来。他们带了火折子,打上火把,夜里也能赶路。走了两天,沈九妹对秋宝的脚力充满了信心。今晚,他们肯定能走到镇里。 秋宝生平头一次看到官道,欢喜的四处望着:“九姐,官道好宽,好平啊。”说着,他使劲的踏了几步。破旧的草鞋踩得泥土路面“啪啪”作响,“一点儿也不硌脚。比我们村里的路舒服多了。” 沈九妹不屑的嗤笑:“这算什么!镇上有一条街,全是青石铺成的。走上去,那才叫舒服呢。” “姑奶奶他们家就是住在那条街上吗?”沈秋宝满是期待的问道。 “是的呢。”沈九妹笑道,“姑奶奶家在镇里开着铺子,天天两顿都吃白米饭,还有大片大片的肉!” “真的吗?”想到香喷喷的白米饭,沈秋宝差点口水长流。在他们家,如果不是年节里,或者农忙时节,平时吃的米饭里都是掺了红薯的。要是碰上年景不好,那是连红薯饭都吃不饱,只能混着野菜顿顿喝稀的。再加上,这些天,他们吃的不是烤红薯、煮红薯,就是没有油盐的山菇汤,仅仅是混个肚饱,嘴里比清水还要淡。他好想能美美的吃上一顿白米饭。 “嗯,真哒!”沈九妹双手比划出海碗大小,“爹带我去了三次姑奶奶家。每次,姑奶奶都给我和爹一人一大碗盖着肉片的白米饭。姑奶奶笑眯眯的,对我可好了。不象奶奶,总是凶巴巴的,又小气得很,有好吃的,从来不给我。” 沈秋宝不由低下了头,嘴里嘟囔道:“奶奶有时候也不凶的,一点儿也不小气。”九姐不知道,奶奶藏着的好东西,她自己也是舍不得吃一口的,都偷偷的给了他。可是,总是偷偷给他吃好东西的奶奶也被仙符兵杀死了……想到再也看不到爹跟娘,还有奶奶,以后只能投奔从未见过面的姑奶奶,他心里难过极了,用了好大的气力才把眼泪憋回去。 沈九妹见状,喉头有些发紧。其实,她知道,奶奶和爹娘一样,都是好人。 “我就是说着玩,不是说奶奶的坏话。”她惭愧不已,小声的解释道。 “我知道啊。”沈秋宝使劲的吸了吸鼻子,仰起头来,两只眼睛亮闪闪的笑道,“九姐,到了镇里,我也会听你话的。” “秋宝乖!”沈九妹欣慰的笑了。这回忍住了,没有捏他的脸。 第四章 姑奶奶 清晨,顺鑫货铺。 一个二十出头的伙计打开门,只见台阶上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泥人”。 真的是泥人,浑身上下糊着泥泞。两张小脸皆不见半点肉色,如果不是眼珠子亮闪闪的,伙计险些以为这是哪位街坊的恶作剧,夜里在铺子的台阶上立了两尊小鬼泥像。 惊呼一声,他看清是两个孩子,不禁厉声斥道:“哪来的野孩子,大清早的,要做什么?” 两个孩子,看穿着打扮象是山里来的。大的是个女孩,还不及他的肩膀高。后面背着的毛皮子起码沾了三斤泥,凭着他多年练出来的利眼,勉强看得出这是用野兔皮缝制而成的。除此之外,女孩的胸前甚是滑稽的用山藤挂着一只破陶罐。唔,罐子里还装着两只土瓷碗。她一只手紧紧的攥着另一个孩子的一只手;而另一个孩子明显更小一些,应该是个男娃娃,后背也用山藤捆了一块毛皮子,同样也是脏兮兮的。 伙计回过神来,直道晦气:大清早的,一开店门,就碰到两个小叫花子。 不想,大的那个突然冲他咧嘴笑了:“福来大哥。” 居然认得我!难道不是要饭的?福来伙计愣了愣,上下打量着女孩子,却怎么也记不得在哪里见过这位。 “你是……”他迟疑的问道,“你们打哪里来?” 这两位正是沈家姐弟俩。 沈九妹爽朗的答道:“牛头坳。” 福来是顺鑫货铺的老伙计了,闻言,恍然大悟道:“原来是沈家姑娘。”他知道,东家的老太太姓沈,就是从牛头坳村嫁出来的。去年,东家的表哥还来铺子里送过山货。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山里汉子,身边带着一个伶俐的女娃娃。天哪,那女娃娃难道就是眼前这位? 呵呵,瞧糊的这一身泥巴……他讪笑着客套道:“真是女大十八变。我一时没有认出来。”认真攀起亲戚来,眼前的女孩子可是东家的表侄女。 沈九妹大方的介绍道:“这是我弟弟。我们来看望姑奶奶。” 沈秋宝是头次来,拘谨得很。他微抿着嘴,没有揭破自家长姐的谎言——在来的路上,沈九妹琢磨了许久,觉得牛头坳的祸事不能对外人说,遂再三交待他,一定要见着了姑奶奶本人,才能道出实情。 “哦哦哦。”福来忍不住又上下打量着他们俩,嘴里应道,“现在天还早,东家还没到前头铺子里来。烦请二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后头请东家。”有道是,皇帝还有三门穷亲戚呢。更何况,东家是个孝子,而据他所知,老太太也没有看轻过娘家的人。他不过是个伙计而已,这俩娃又不吃他的、穿他的,他自然是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嗯。”沈九妹使劲的点头,牵着秋宝的手,依言站在台阶上,没有往前挪半步。 “不要乱走啊。”伙计又看了他们俩一眼,急匆匆的进了店。不一会儿,一个身着青布长衫、二十几岁的青年男子带着他,快步自店内出来。 沈九妹记性好,一眼就认出来了,连忙在店外喊道:“表叔!” 青年男子难以置信的走过来:“你是九妹?”又指着沈秋宝,“这是秋宝?” 不等沈九妹提示,沈秋宝也脆生生的叫人:“表叔,我是秋宝。” “你们……呵呵,都长这么大了哈。”表叔男子吸气,回头吩咐福来,“你去后头吩咐他们烧两桶热水。”呃,俩孩子这是掉泥坑里了…… “是。”福来应声,麻烦的往后头去了。 “不要在外面站着,先进店里边来。”表叔狐疑的将俩孩子带进店里,“你们爹娘呢?没有一起来吗?” 沈九妹老实的摇头:“爹跟娘……都没了。娘让我们来找姑奶奶。” 表叔愕然,惊得两个眼皮子乱跳。出事了!他飞快的瞥了店门口一眼,沉声说道:“走,家里说去。” 铺子后面就是二门。门口,一个头上插着一只素银钗、身着蓝布裙衫的胖老太扶着一名小丫头,已经站在门口。 看到他们三人,她老远就颤声问道:“是九妹跟秋宝来家里了?出什么事了吗?” 沈九妹看到熟悉的姑奶奶,又听到关切的问话,心中的悲意顿时翻涌,顾不得卸下身上的东西,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扑腾”,跪倒在老太太跟前,大哭:“姑奶奶,我是九妹。我们村里遭大难了……呜呜呜……奶奶,爹,还有娘,都没了。” 沈秋宝紧跟在后头,也是猛然跪倒。他伏在地上,但哭不语。 “哎哟——”,老太太两眼一翻,捂着胸口,直愣愣的往后倒去。 “老太太!”小丫头惊呼。 “娘!”表叔一个箭步上前,与小丫头一道合力将人扶住。 院子里顿时乱了起来。里头跑出两个仆妇,嘴里也跟着嚷嚷:“老太太……” “这是怎么了?” 老太太初闻噩耗,一时受不住,生生的晕过去了。 表叔匆忙背起她,被小丫头和仆妇们拥着,一边往东屋走,一边飞快的下令:“你,带表姑娘和表少爷去洗漱。” “是。”一个仆妇应了,走出二门,伸手招呼道,“表姑娘,表少爷,来,跟我去洗漱。” 沈秋宝紧张的望着沈九妹——他们刚才是闯祸了吗? 后者起身,扶起他,不安的点头:“噢。” 东屋卧房里。 表叔在小丫头和仆妇的帮助下,轻轻的将老太太放到床上。 “到底是出什么事了?”老太太已然晃过劲来。头一沾到枕头,她便眼泪巴巴的抓住表叔的手发问。 表叔叹了一口气,示意小丫头和仆妇先出去。等两人出了卧房门,他才答道:“他们刚来报信。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顿了顿,又道,“肯定是摊上大事了……事情已经出了,娘,现在我们急也没有用。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十有八九是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可怜的,这么远的路,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走过来的。等他们收拾妥了,我再带他们到这里来。娘好细细的问清楚。” “也是。外面不是说话的地儿。”老太太痛苦的闭上眼睛,两行浊泪滑入两鬓,嘴里啜泣着,“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全没了呢?” 表叔不知该如何回答,探身拉过里边的薄被,轻轻的盖在她身上,软声安慰着:“娘,事已至此,您千万要保重才是。俩孩子还等着您拿主意呢。”老沈家的大人一下子死光了,只剩下两个孩子。他毕竟是外姓人。舅母以及表哥表嫂的身后事,还有,两个孩子要如何安置,都得靠娘这个姑奶奶拿主意,他只能帮忙跑跑腿,不方便直接插手。 老太太流着泪点头:“娘知道的。你先去铺子里忙。等俩孩子收拾妥当了,再带他们过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又道,“不是什么好事。你吩咐一下,莫让底下人乱嚼舌头。还有,你媳妇那里也要交待一声,叫她看好柱儿和大姐儿、玉姐儿,今天就不要带孩子们过来了。等两个孩子安顿下来,再让她出来见一见。” 这是要在问清事情原委之前,暂时封锁消息的意思。 “是。”表叔替她掖了掖被角,起身离开。老太太素来有主见,又是见过风雨的。就是前头铺子里的事,他平常也没少跟老太太商量。所以,他并不担心老太太会出什么意外。眼下,他最担忧的是,牛头坳那头到底是碰上了什么家破人亡的大祸事。 第五章 我们要争气 沈九妹和沈秋宝被仆妇带到了西厢的耳房。 屋里摆着一只杂木浴桶,里头热气腾腾的,装了大半桶热水。桶边上搁了两条月白色的长棉布巾。一旁的地上,摆了一只一尺来高的红漆木桶。桶里没有水,放着一个古铜色的葫芦瓢,大约有海碗大。 “这里就是洗漱的地方。”仆妇问道,“表姑娘,需要我帮忙吗?”方才,老爷只是令她带两人过来洗漱,可没有发话,要她把他们洗涮干净。 沈九妹感激极了。在家里,哪有什么洗澡的浴桶?热水、搓澡的棉布巾,这些都是族长家才有的奢侈。 “不不不。”她涨红了脸,双手摆得飞快,“不麻烦了,我们能自己洗。” 这时,门口有一个整角的小丫头探头进来:“妈妈,奶奶让我给表姑娘和表少爷送换洗的衣裳。” 仆妇抬手示意她进来,对姐弟俩赞道:“我们奶奶可是少有的贤惠人!” 沈秋宝茫然的抬头望向沈九妹,眼里满是询问:她们嘴里说的“奶奶”是姑奶奶吗?还有,这个女人和小丫头是母女俩?她们长得完全不相像啊。 沈九妹也是一肚子的狐疑:他们不都是唤姑奶奶“老太太”么?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被小丫头抱着的那叠衣服吸引住了——全是上好的细棉布做成的,看上去有八成新,颜色素净,没有大红大花。 这是她从未穿过的好衣裳,真是要给她和秋宝穿吗? 仆妇嫌弃的看了姐弟俩一眼,心道:山里来的小白眼狼,连声谢都没有。 “杏儿,你把衣服搁桌上就成。”吩咐完小丫头,她转身点化姐弟俩,“这些衣服都是我们姑娘跟少爷平常在家里穿的。浆洗得跟新的一样。一眨眼的工夫,也做不来新的。我们奶奶是个能干人,快快脚的就把里里外外的换洗衣裳都理了出来。换了寻常人,哪里做得到?” 听她说了一大串,沈九妹总算明白过来,拉着沈秋宝连忙躬身道谢:“多谢……多谢奶奶。” “我就在外面候着。表姑娘,表少爷洗漱完了,出屋就是。”仆妇撇撇嘴,带着小丫头离开了。 “九姐……”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沈秋宝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泥泞,浑身上下都是从未有过的不自在。有生以来,他头次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很脏。他真的能穿那么好的衣服吗?还有,洗漱是做什么?他不会啊。 沈九妹定了定神:“我先帮你冲澡。”他们这副样子是不能进大浴桶里的,不然,整桶水转眼会变黄泥汤哈。想到会一下子糟蹋掉偌大的一桶水,她便心痛得要死。 冲澡,沈秋宝完全听得懂。九姐好干净。热天的时候,每次他疯玩回家,九姐都要牵他去冲个澡,才准他进屋。 “哦。原来洗漱就是冲澡的意思啊。”他恍然大悟,配合的扒掉衣裳。 沈九妹不置可否,麻溜的将人牵到浴桶边,拿起葫芦瓢浇水,先给秋宝洗头。 她有注意到地上干净得很,而一边的角落里有条一尺来宽的小沟。那条沟穿过青砖墙,通往屋外。沟里虽然没有水,却长了不少青苔。想来就是排水的地方。是以,她很是小心的用红漆木桶接了秋宝洗头的脏水,然后再倒进那沟里。 水果真沿着小沟留到屋外去了!她满意的笑了笑,索性让秋宝站在小沟里,放开手脚给他冲澡。 “热水,真舒服呀。”秋宝从心底里赞道。 “站稳了!”沈九妹白了他一眼,一边用力的替他搓澡,一边小声的叮嘱道,“少说多看,不要乱讲话。”每次来姑奶奶家之前,爹也是这样叮嘱她的。 “为什么呀?”沈秋宝扑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这是爹以前说的。”沈九妹把人转过去,奋力搓着他背上的泥垢,低声继续解释,“镇上不比我们山里。你胡乱说话,会惹人笑话的。”爹应该是这个意思?以前,她不觉得。这次来,姑奶奶和表叔才错开眼,她已经从那个“妈妈”身上体会到了被轻视的意味。还有,刚才的小姑娘看他们俩时,眼里的瞧不起太明显了。 “笑话我们吗?”沈秋宝难以置信的问道,“姑奶奶他们为什么要笑话我们?” “不是姑奶奶他们。”什么眼神哈!沈九妹没好气的剜了他一眼,紧张的瞅了一眼门口,“是姑奶奶家里的下人。姑奶奶和表叔又不能时时守着我们,总有他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下人跟我们又不是亲戚,凭什么也对我们好?” 沈秋宝瞬间懂了:“下人,就是长工,和族长爷爷家里的阿田叔一样的人,是吗?”他听奶奶说过的。 “嗯,差不多。”沈九妹其实也不是很懂。反正这不是重点。她郑重的告诫道,“所以,我们要争气,只能给姑奶奶和表叔长脸,千万不能丢人现眼。秋宝,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秋宝很认真的再次承诺,“我会听九姐话的。”他跟姑奶奶和表叔都不熟,当然只听九姐的话。 费了大半的水,把秋宝洗干净后,她拿起一条棉布巾扔给秋宝:“你自己去桌边擦干净头发和身子。”说着,她先走到桌边,从一大叠衣服里把给秋宝的衣服挑了出来。和秋宝平常穿的,布料和样式简直没法比,但是样式差不多,也是里头穿的小褂子、外面穿的长衣长裤,多出来的是袜子和布鞋。秋宝早就能自己穿衣了,不用她操心,所以,她只是将衣服挑到一边,吩咐道,“这些是你的。我的衣服,你不要乱动。” “哎。”秋宝光溜溜的跑过来,笑得合不拢嘴。有好看的新衣服穿喽! 他穿好衣服后,九姐还在小沟里冲澡。他在桌上发现了一只刻着花草的小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装着小半盒奶白色的粉末。闻起来,象是桂花的香味。 这是什么呢?看着好象很好吃的样子。 好想吃一口啊! 不过,九姐说过的话犹在耳边。 嗯,我要争气,给姑奶奶和表叔长脸,所以,再好吃的东西,我也不能自己拿起来就吃……至少要问过九姐之后,才能吃。 于是,沈九妹洗完澡过来,看到的情景是:她家老弟趴在桌边,目不转睛的盯着一只巴掌大的朱漆木盒子吞口水。 看清盒子里装的东西,她哭笑不得:“那是澡豆,镇里人用来洗脸洗手的,吃不得。” “澡豆?”秋宝惊讶极了,咽着口水说道,“可是它们长的一点儿也不象豆子。”九姐该不是怕他贪嘴,故意哄人? “谁规定澡豆就一定要长得象豆子了?”沈九妹哼哼,“我跟爹在镇里赶集时,看到过有人卖澡豆,分明和这些一个样。除了这种桂花香味的,我还亲眼看到过桃花香味、荷花香味的呢。”爹说过,这东西很贵,不是他们山里人能用得起的。所以,就算刚刚发现了这些澡豆,她也不会动用。 呃,好,九姐来过镇上三次……她应该没认错。沈秋宝无比遗憾的盖上盒子——又不能吃,还有什么好看的! 沈九妹做事向来麻利得很。等他回过头去,已经穿好了衣服,湿嗒嗒的头发也用棉布巾绞干了,清清爽爽的挽在头顶。 “哇,九姐,你真好看!”他眼前一亮,由衷的赞道。九姐的脸红扑扑的,穿着月白色的绣花裙子,象是画里走出来的小仙女。 沈九妹摸了摸袖口绣着的淡黄色小花,不好意思的啐了他一口:“小孩子家家的,懂得什么是好看!” 看着地上的那堆旧衣服,还有陶罐、皮褥子之类的,她略作犹豫,说道:“我们先出去找姑奶奶。” “哦。”沈秋宝乖巧的过去牵了她的手。 两人出了门,果然看到先前的那位仆妇站在门口的石阶下面。 “饿了?”她笑道,“刚刚老爷吩咐了,先带你们去吃饭。等吃饱了,再去老太太屋里回话。” “谢谢……您。”沈九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不过,她新学会了一条规矩——要道谢。 果然,仆妇闻言,脸上的笑意更深。 吃饭的地方就在隔壁。方格子窗前摆着一张朱漆方桌。他们一进屋就闻到了浓浓的饭香味。 沈秋宝看得真切。果然和九姐以前说的一样,是两大海碗的白米饭,饭上铺着大片大片的肉。 “咕噜——”他的肚子干脆的叫唤了一声。 “可怜的,都饿坏了?”仆妇叹了一口气,把他牵到桌边坐好,“快吃。” “谢谢您。”沈秋宝有样学样,却没有开动。 沈九妹也道了谢,坐在他的对面,端起另一碗,冲他微微颌首。 于是,沈秋宝迫不及待的也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好几天没沾米了,尽是吃红薯、野果和山菇,他真饿啊! 姐弟俩在屋里埋头大吃,却不知表叔神色莫明的背着双手站在屋外。 很快,两人的饭碗都见了底。 等沈秋宝也放下了空饭碗,表叔自屋外进来,笑道:“九妹,秋宝,都吃饱了吗?” “谢谢表叔,吃饱了。”沈九妹起身应道。 沈秋宝也站起来,正要学着姐姐的样子答话,却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呵呵呵……”表叔愉快的笑了,伸手摸着他的头顶,“走,表叔带你们去见姑奶奶。” “哎。” 第六章 贱民的悲哀(上) 姑奶奶在卧房里见了他们。她半躺在床上,头上包着白色的长布巾,看着象是病了。沈秋宝觉得很奇怪:才一会儿不见,姑奶奶怎么就老了许多? 沈九妹拉着他的手,走到床前,正要叩头。姑奶奶却突然坐了起来,一把将他们俩拉过去,搂在怀里,眼泪双流,嘤嘤的哭了起来:“我可怜的娃儿……” 姐弟俩被她勾起了心中悲意,顿时个个哭得稀里哗啦。 表叔亲手关上房门,上前轻声劝道:“娘,您别哭坏了身子。九妹和秋宝还等着您做主呢。” 姑奶奶闻言,慢慢的止住了哭,仍然搂着两个孩子没放手,含泪哑声问道:“九妹,谁送你们姐弟过来的?”一下子娘家没了三口人,这么大的事,她不太相信两个孩子能说得清,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找个大人询问,才是正解。只可惜,儿子找福来问过了,说是没见有其他人露脸。 沈九妹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泪,打着哭噤答道:“没有谁送……以前爹带我来过三次。我记得路。娘落气前,交待我带着秋宝到镇上来投奔姑奶奶。我们就过来了。” 沈秋宝见状,也乖巧的打住了哭。 表叔在床前的方杌上坐了,难以置信的上下打量着姐弟俩:“九妹真能干!”他的大姐儿只比九妹小半岁,却完全顶不了事儿。而秋宝也令他更目相看——不到六岁的孩子,竟然能跟着一个半大的孩子从牛头坳走出来!换成是他家八岁半的柱儿……他简直不敢想象!柱儿怕是会哭死在路上! 而姑奶奶见她口齿伶俐得很,对她的信心立时增了三分,试着问道:“好孩子,你告诉姑奶奶,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沈九妹本来就是要告诉她的,是以,一五一十的道出仙符兵突然出现在村子里,大开杀戒,又放火将村子烧为平地的始末。 姑奶奶听完,惊得脸色煞白,身子直打哆嗦。 “仙符兵……”表叔惶恐的惊呼。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连忙死死捂住自己的嘴。 “为什么?”姑奶奶喘着粗气问道。 沈九妹茫然的摇头:“不知道。”事实上,她也迫切的想知道原由。可是,没人能告诉她为什么。 姑奶奶无声的看向表叔。 后者抚着胸口,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沉声问道:“九妹,仙符兵出现之前,村里和往常有什么不一样的事发生吗?” 沈九妹翻着眼皮,努力的想了一会儿,答道:“那天一大早,三癞子回村了。他在外面发了大财,请村里人帮忙盖新房子。全村的人都跑去看热闹了。” 姑奶奶不由皱眉。她嫁出来有三十来年了,不知三癞子是何许人也。 表叔却兴趣大增,又问秋宝:“秋宝,你也去看热闹了吗?”在他眼里,九妹实在是太能干。所以,相比起来,他更加相信秋宝的童言童语。 沈秋宝使劲的点头:“三癞子的脚下踩着半边猪肉,说,谁帮他盖新房子,就请谁吃大片大片的肉。” 表叔呵呵:“那是真发财了。三癞子有说他是怎么发的财吗?” 这回秋宝答不上来了。他求助的看向自家长姐。 沈九妹那天却是听得明明白白的。她的记性好,当即将三癞子的原话复述出来。 “挖到龙穴?”姑奶奶根本就不相信。龙穴、龙脉之类的,一直都是传说,好不好!她活了大半辈子,竟是头一次听说有人真的挖到了龙穴。 表叔却是越听,神色越凝重。 唯有秋宝一点儿也听不进去。刚刚吃得饱饱的,他困了,偎在姑奶奶的怀里,呵欠连天。 听完之后,表叔挑了挑眉,打着哈哈笑道:“三癞子是个妙人,故事讲得活龙活现。” 恰好秋宝又揉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知子莫若母,姑奶奶松开姐弟俩,温声说道:“九妹,秋宝,走了三天的路,累坏了?到了姑奶奶这里,你们就当是自己家里。姑奶奶让人给你们收拾好了卧房。现在,你们表叔就带你们过去。先好好的睡一觉,补补精气神儿。以后的事,等你们睡饱了再说。” “是呀。秋宝看着要睡了。”表叔起身应和道,“小娃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误不得觉。” “哎。”沈九妹牵着沈秋宝顺从的应了。她早就注意到了,秋宝困极了。只是,这不是自己家里。姑奶奶和表叔都没有发话,她不好提出来带秋宝去睡觉。 于是,表叔把他们俩带到了旁边的一间小屋子里。 姑奶奶没有诓他们。高床软枕,甚是舒服。姐弟俩都是头一沾枕头,便呼呼大睡起来。 而表叔安顿他们俩后,又折回了姑奶奶的卧房。 “你怎么看?”姑奶奶依然半躺在床头,脸上的愁容更甚,“真是那个三癞子招来的大祸?” “恐怕就是的。”表叔在方杌上坐了,揉着两个太阳穴哼哼,“仙符兵十之八九是冲着龙穴去的。” 姑奶奶闻言,满脸愤恨:“那他们带着三癞子就是。为什么要屠村!” “杀人灭口。”表叔很肯定的答道,“龙穴的事,哪是我们这种贱民能提及的。如果真有龙穴,肯定是要都灭口的。” 姑奶奶微怔,旋即,跟泄了气的皮囊一般,无力的歪在床头:“九妹他们……命真大啊。” “嗯。现在看来,他们姐弟俩确实是漏网之鱼。”表叔却不想再多做评论,起身坚定的说道,“娘,事非小可。单凭两个孩子的话,我们也不好妄下评断。我准备立刻动身去牛头坳,亲自查一查,看村子是否真的如姐弟俩所言,被烧得精光了。” “对对对,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是应该亲眼去看一看。”姑奶奶连声应道。不过,很快,她又紧张的坐了起来,“你要是碰到仙符兵怎么办?” 表叔倒不担心:“听姐弟俩讲,仙符兵应该是回县城了。暂时他们应该不会察觉漏掉了两个孩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快搞清楚牛头坳的情况。” 这样才好做决定。望着老娘的憔悴样子,他最终把冒到舌尖的话咽下肚子。 姑奶奶知道他的潜台词,心中悲意再起,又是眼泪汹涌。她捂着嘴嘤嘤的哭诉着:“我的老哥哥……就只剩下了这一根独苗……” “谁让我们都是没有灵根,又不能习武的贱民呢!”表叔沮丧的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回方杌上,“仙符兵要杀我们全家,跟杀窝鸡没什么两样。” 看上去他们家的日子比牛头坳的村民们要阔绰得多,然而,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灵根的凡人,如果又不能习武的话,无论贫富,统统都会被仙府划为贱民! 贱民跟地上的泥一样,只能任人践踏。 就象这次的事,如果属实的话,但凡泄漏出去一丝一毫,仙符兵立马就能踹开他家门,象捏死一窝小鸡仔一样,灭了他们。 姑奶奶闻言,再也哭不出来,只是木木的望着床顶的布帐。 屋子里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半晌,姑奶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嘶声吩咐道:“你先去牛头坳查实情况。”顿了顿,又道,“其他的事,等你回来再拿主意。” 老哥哥确实只剩下了一根独苗,可是,她也是有子有孙,一大家子人哪! 第七章 贱民的悲哀(中) 紧绷了数日的心弦骤然放松,沈九妹与沈秋宝姐弟俩在正房的东耳屋里睡得天昏地暗。第二天下午,沈秋宝率先醒来。他是被饿醒的。 揉着朦胧的睡眼,他有些发蒙——这是哪里呀! “谢天谢地,总算醒了!”耳边响起姑奶奶欢喜的声音。 这时,他才猛然记起自己跟着长姐投奔了姑奶奶。 睁开眼睛,他果然看到姑奶奶笑眯眯的坐在床沿边。后者仍然是头上包着白布巾子,一脸的病容。 再一转眼,他看到长姐侧身向里,面对着自己,睡在外侧。应该是被床上的动静吵醒了,长姐嗯哼一声,翻身躺平,眨巴眨巴着眼睛。 一直以来,秋宝都是跟着长姐睡的,是以,他知道长姐已经醒了,索性翻身爬起来,坐在被子里喊人:“姑奶奶。” “秋宝乖!”姑奶奶拣起搭在床头的长衣长裤,问道,“秋宝会自己穿衣服吗?” “会的。”秋宝老实的接过衣服,先穿上外衣,低头熟练的系着布扣子。 这时,沈九妹也完全醒了。她只穿了小衣、里裤睡觉,当着姑奶奶的面,有些害羞,脸上飞红,在被窝里软软的打招呼:“姑奶奶。” “你们睡了差不多两天一夜呢。都饿了?”姑奶奶扶着两只膝盖颤悠悠的站起身,笑道,“也不知道你们会睡到什么时候,厨房里一直热着饭菜。我去叫他们端过来。” “谢谢姑奶奶。”两个孩子异口同声的道谢。 姑奶奶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她叹了一口气,摆手说道:“好孩子……跟姑奶奶客气什么。”说罢,拿起倚在床边的木杖,蹒跚的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一个眼生的仆妇提着一只三层的大食盒给他们送饭来了。 两大碗白米饭,一海碗热气腾腾的肉丸子汤,一碗炒青菜,还有一碗香喷喷的鸡腿。 哇呜!这是过年也吃不到的好饭菜! 秋宝又是肠动如雷,口舌生津。一时之间,他没忍住,欢呼着扑到桌边,拿起一只鸡腿,快活的大啃。 沈九妹讪笑着向仆妇道了谢,给秋宝盛了一小碗汤:“慢点吃,别噎着了。”白生生的瓷碗里,一共有四只烤得焦黄的大鸡腿呢,绝对管够! 到底是饿坏了,姐弟俩合力,没用多久,碗碗见了底。 用过饭,仆妇收拾完碗筷,带他们去正屋见姑奶奶。 仍然是在卧房里。姑奶奶歪在床头。表叔也在。他坐在床前,拿了一只青花小碗,正在用调羹喂姑奶奶东西。 看到他们俩进来了,姑奶奶示意表叔收了碗,招手道:“过来,都来床上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药汤子味儿。 沈秋宝很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担忧的“噔噔噔”飞跑过去,仰头看着姑奶奶:“姑奶奶,你吃的是苦药汤子,对吗?你哪里不舒服?秋宝给你呼呼,马上就能好。”奶疼了,不想吃苦药汤子的时候,总是让他呼呼。而他每次呼过之后,奶奶就好了。 “好孩子……”姑奶奶的眼泪哗的下来了,哽咽着探身搂住小小的人儿,“姑奶奶只是夜里着了凉,算不得生病。看到秋宝就好了。” 沈九妹走上前,关切的尊一声“姑奶奶”。她是大姑娘了,不好意思跟秋宝一样扑到床上去,规规矩矩的站在床榻边。 姑奶奶又小哭了一场。收住泪后,她抱着秋宝,吩咐九妹在床沿边坐下来,问道:“九妹,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没有?” 沈九妹低头,弱弱的说道:“我们长大后,想给奶奶跟爹娘报仇。”奶奶、爹娘绝不能枉死! 秋宝偎依在姑奶奶的怀里,使劲的点头:“嗯,秋宝要报仇!” 姑奶奶没有接话,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晌午,儿子才从牛头坳赶回来。两个孩子没有夸大其辞。牛头坳村人畜无存,果真被烧成了一片赤地。 然而,这并不是灾难的结束。 在镇上风风雨雨的住了三十余年,她深知仙符兵是怎么行事的——连坐!如果让仙符兵知道她家收留了牛头坳的两个遗孤,他们定会第一时间赶来。不但灭了他们家,而且还会屠掉这条街上的所有街坊。所以,只要泄漏一点点消息,他们所有的人连命都会保不住,还谈什么报仇! 表叔咬咬牙,说道:“九妹,秋宝,杀你们爹娘的是仙符兵。你们知道仙符兵有多厉害吗?” 沈九妹亲眼看到仙符兵屠杀村人,自然是知道的。她不甘的垂下头,没有吭声。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的打在衣裙上。转眼,月白色的布裙湿了老大一块。 爹说过,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管仙符兵有多厉害,这血海深仇也一定要报! 秋宝没有哭。他握着一双小拳头,坚定的答道:“等秋宝学好了本事,就能杀死仙符兵,给爹娘,给奶奶报仇!” 表叔长叹:“秋宝,你知道去哪里学本事吗?” 秋宝被问住了,一脸的茫然。这个问题,他还来不及考虑…… 沈九妹猛的抬起头,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扑腾跪在床榻下,请求道:“姑奶奶,表叔,求求你们,送秋宝去学本事。我会当牛做马的报答你们。我会洗衣烧火做饭,还会进山挖山货、猎兔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我什么都肯学的!” 表叔“哎呀”轻呼,起身去扶她:“你这孩子……”眼睛却偷瞥着床上的老母亲。 床头,姑奶奶浑身直打哆嗦,两颗硕大的泪珠自紧闭的眼角泌出,顺着惨白的脸颊悄然滑落。她很想大声喝住儿子接下来的话,却紧抿着嘴,不吭一声。 对不住,老哥哥!妹子也难啊……她在心里无声的哭泣着。 见她没有阻止,表叔狠下心,扶起沈九妹,将事先商量好的话说了出来:“眼下倒是有一个送秋宝学本事的好机会。” 姐弟俩的眼睛瞬间被点亮了。他们眼巴巴的盯着他。 表叔有些不自在,握拳轻咳一声,继续说道:“前几天,我收到消息,县城最大的武馆要收一百名学徒。招徒对象正是象秋宝这样大小的男孩子。” “太好了!”沈九妹双手合十,“谢天谢地!”她知道县城有武馆。她曾听爹娘悄悄谈论过,很多年前,族长爷爷费了老大一笔钱送长子长贵叔去县城的一家小武馆当过学徒。只是,后者才学了一年,便被评判为“根骨低下,不宜学武”,不得不退学回家。尽管是这样,长贵叔也是村里少有的厉害人,能一拳打断一块一指厚的杂木板哩。 那还只是一家小武馆! 现在,县城最大的武馆要招徒! 如果秋宝能被招进去,绝对能学到一身的本事! “表叔,秋宝想去!”沈秋宝巴巴的请缨。 不想,表叔却有些犯难:“秋宝太小了……县城离这里有五六十里地呢。离得那么远,他身边又没人照顾……叫我怎么能放心?” 秋宝嗷嗷的叫道:“表叔放心,秋宝能照顾好自己!” 沈九妹也道:“我可以跟着去照顾秋宝。等秋宝学完徒了,我再回来报答姑奶奶和表叔的大恩大德。” “傻孩子,说什么报答呀!”表叔眼底闪过一道黯然,叹道,“武馆招徒是要考试的。只要秋宝不怕吃苦,表叔送你们俩去便是。”说完,他又看了一眼姑奶奶。 后者至始至终都是紧抿双唇。 于是,在姐弟俩的欢呼声中,县城之行很快的敲定了——今晚早点睡,明天一大早,表叔送他们去县城最大的武馆考学徒。 沈秋宝很是兴奋。晚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拉着九妹的手,反反复复的问:“九姐,我明天就要去县城最大的武馆学武了,对不对?” 九妹被他闹得没辄,最后板着脸喝斥了他一通:“你要是还不老实睡觉,明天起不了床,误了起程的时间,就算去了县城,也赶不及学徒考试!” “哦。”沈秋宝吓得吐了吐舌头,赶紧缩回被子里,闭上眼睛,老实睡觉。想了想,又睁开眼睛:“九姐,明天早上记得一定要早早的叫醒我!”表叔可是再三交待了,去县城要走很远的路,明天早上,他们要早早的出门。 “知道了!”沈九妹没好气的应着。 第二天,天还没亮,她果然早早的摇醒了秋宝:“秋宝,快醒来。表叔叫我们来了。” 秋宝才睁开眼,她便把秋宝从被窝里抱了起来。 “我自己来。”秋宝一旦醒来,往往会很快清醒。他打着呵欠接过衣服,熟练的穿了起来。 洗漱完毕,表叔带他们用了早餐,天也只是蒙蒙亮。三人悄然从后门离开了——表叔说,可以坐马车从官道去县城。但是,那样的话,他们要赶百把里路;而弃马车不用,带着他们俩从山里抄近道的话,能省一大半的路。以他们的脚程,应该能在下午的时候赶到县城。只是后者明显要辛苦得多。姐弟俩都想尽快赶到县城,双双强烈要求抄近道,不坐马车。 姑奶奶没有来送他们。不过,表叔递给他们俩每人一个蓝布小包裹,说是姑奶奶连夜替他们收拾好的行囊,里面有些银两、干粮,还有换洗的衣裳。 沈九妹一听有银两,坚决不要。 表叔唬着脸喝斥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哪有身上不带银钱的?不过是几两碎银子,叫你们拿着就拿着。等秋宝学到了大本事,成为了武师,风风光光的。到时,能让姑奶奶和表叔跟着沾沾光,也是你们的孝心。” “哎。”沈九妹这才含泪接了。 第八章 贱民的悲哀(下) 果然如表叔所言,出了镇子后,一行人开始走山路。 沈九妹听说要走数十里山路,心疼幼弟,一个人背了两个人的包裹。是以,沈秋宝空手空脚,只要跟着走就行。 “秋宝,累不累?”走了小半个时辰,表叔停下来关切的问道。 沈秋宝摇头:“不累。我们出村的山路比这要难走得多。”那时,他还背着一张兔皮褥子呢。 “那行,我们接着走。”前头不远处现出一块青灰色的崖石。表叔指着那里,“到了那处山崖下,我们歇歇脚。等过了那片崖石,后面的路会越来越陡。” 他在尽可能的对两个孩子好——想到自己今天将要做的事情,他真的是羞愧不已。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只是一个贱民,而且上有老、下有小,有一大家子人指着他吃饭过活呢! 所以,他能做的仅仅是眼下尽可能的照顾好孩子们。 山里的路就是这样,看着近,走得哭。那片青灰色的崖石看着就在不远处,然而,他们又走了一刻多钟才走到它的近前。 这时,沈秋宝才发现,崖石的后面是连绵不绝的群山。太阳还没有出来,山中笼着晨雾,完全看不到山路。 表叔递过一只牛皮水囊,招呼他们俩喝水:“一回不要喝太多,只要抿一口就行。赶路时最忌灌太多的水。”唉,尽可能的多教一些实用的经验给孩子们。 这一点,沈九妹也是知道的。不过,她没有吭声,带着秋宝依言而行。 三人坐了不到半刻钟,又接着赶路。 翻过崖石之后,脚下的山路骤然变窄,不及先前的平坦。表叔几乎是每隔一刻钟,就会停下来,让他们俩抿一口水,稍作歇息。 过了晌午,他们钻出一片松树林,来到一个小山坡前。表叔听到流水的声音,扬了扬干瘪的牛皮水囊,喜道:“附近肯定有水源。我去打些水,你们在这里歇歇脚,不要乱走。” “哎。”沈九妹点头应下。 “记着,千万不要乱走啊。”表叔又交待了一声,这才向坡底走去。 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沈秋宝其实已经很累了。他迫不及待的就近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一屁股坐下来。 “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干粮?”沈九妹走过去问道。赶路时,往往是越到后面,越容易肚饿,需要越来越频繁的进食补充体力。 “嗯。”沈秋宝咽着口水,很是期待的问道,“也不知道姑奶奶给我们准备了什么吃的。”中午,在一次歇脚时,表叔递了两张白面饼子给他们。所以,他们还没有动用自己包裹里的干粮。 “应该也是白面饼子。”沈九妹在他身边盘腿坐下来,从背上解下一个小包裹,在膝头打开。 这只包裹显然是为她准备的。里面有一身素白的衣裙,以及一个大油纸包和一个小白布包。 小布包还不及她的半个拳头大。她打开一看,是串成一串的一百大钱和两小块碎银。 “哇,好多钱!”秋宝惊呼。 沈九妹一把将小包收拢,机警的四下里望了望。四下里静悄悄的,只有草丛里发出几声虫鸣。 她白了秋宝一眼,立着眉毛告诫道:“在外面行走,要记得不能露财。你这样嚷嚷,分明就是告诉旁人来抢你。” 沈秋宝吐了吐舌头,心里很不服气:明明是你自己打开小包现了钱财…… 将小包塞到衣服下面藏起来,沈九妹又打开那个大许多的油纸包。里面有四张白面饼子。 “真的是白面饼子!”沈秋宝叫道。 沈九妹无语,拿起一张饼子,撕下一小半递给了他。 “为什么只给这么一点?”秋宝表示不干。现在的情况比他们从村里出来的时候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姑奶奶给他们准备足够多的吃食。明明那包里有四张大饼! 沈九妹哼哼:“吃得太撑,你接下来就会走不动了!你还想不想今天赶到县城?” 原来是这样……沈秋宝悻悻的接过那小半边饼子。 沈九妹重新打好包裹,小心翼翼的系回背上——生平头一次看到这么多的银钱,她能不小心吗? “九姐,你不饿吗?”沈秋宝好奇的问道。 “还好。等我饿了,就会吃的。你不要管我。”沈九妹应道。爹以前跟她说过,出门在外,干粮要紧着些吃。因为外面多变故,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不会有事发生。手里有粮,行事才有底气。 但是,秋宝还小,饿不得;再者,等到了县城,秋宝要考学徒,需要保存体力,所以,她可以省自己的口粮,却不能省秋宝的。 “哦。”秋宝不疑有它,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小半块饼。 沈九妹见状,轻声交待了他一些事项。比如说,到了县城,不要乱跑;考学徒时,机灵点,既要听表叔的吩咐,又要留心看别人是怎么考的;在人前,千万不能现财……等等。 沈秋宝听得很认真,乖巧的一一应下。 等沈九妹将肚里的话全掏空了,嘴巴也干了。她这才发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久。 “咦,表叔怎么还没回来?”心底涌起一丝不祥的感觉,她站起来,伸长脖子眺望坡底。 沈秋宝也跟着站了起来,一同望过去:“表叔会不会是迷路了?”身为山里娃,他从小就知道,在山里迷路是常有的事。 “不会!”沈九妹拧眉,“听水的声音,水源不是很远啊。”她自九岁起就跟着爹在山里跑了,学会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听到水的声音,大致能断定水源的方位与流向。以她的经验,表叔下了这片土坡,往西北方向走上半里路,就能打到水。 他们说话的这些时间,以表叔的脚力,足够打上两三回水。 “那……会不会是碰上野物?”沈秋宝的心揪了起来,“姐,要不我们去找找表叔?”他很是担心。 “不……没有野物。我没听到野物出没的动静。”沈九妹咬了咬嘴唇,“表叔说了,要我们在这里等他的。我们再等等。” “要是表叔没看清路,摔伤了,没法自己回来怎么办?”沈秋宝极力劝说道。 沈九妹却没有吭声,只是倔强的盯着坡底。 沈秋宝人小,奈何不了她,唯有一起等待。 时间慢慢过去,表叔却迟迟没有出现。 “九姐!”沈秋宝终于等到了极限。太阳又偏了不少。他们会赶不及的! 沈九妹晃了一下身子,无力的瘫坐在石头上。 “九姐,你怎么了?”沈秋宝吓了一大跳,赶紧把人扶住。 “秋宝……”沈九妹怔怔的看着他,良久,说道,“表叔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沈秋宝只觉得天要塌了,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因为姑奶奶和表叔都怕仙符兵!”沈九妹一字一句的答道。一直以来,她都在心里担忧——如果姑奶奶和表叔怕仙符兵,不敢收留他们姐弟俩,那要怎么办? 可是,这些天,姑奶奶和表叔完全没有显露出半点怕的意思,她在感激之余,感到羞愧不已,渐渐的放下了心中的担忧。 现在看来,姑奶奶和表叔分明是怕了。所以,他们骗了他们姐弟两个。说带秋宝去县城最大的武馆考学徒,其实是将他们姐弟俩骗进山里,远远的丢在荒山野岭里自生自灭。 沈秋宝还小,一时之间没有完全弄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他忍着眼泪,无助且不解的仰头望着长姐。 爹娘都不在了。有些事,秋宝必须知道!沈九妹拉着他的手,将事情掰碎了,一点一点的讲给他听,末了,总结道:“所以,表叔是故意将我们扔到这里,自己走掉的。我们就是在这里等一千年,也等不到表叔。” 沈秋宝比她意料之中的更聪明。他抽了抽鼻子,擦掉眼角的泪珠,正色道:“所以,九姐就算记得路,也不能带秋宝回去找姑奶奶,对吗?”九姐说过的,她的记性很好,走过的路,只要一遍,就能记得牢牢的。 “嗯。你说的很对。我们不能再回去。”沈九妹点头表示赞同。现在,她知道了,对于姑奶奶和表叔来说,他们姐弟俩是大麻烦。他们若是回去,很有可能会给姑奶奶和表叔惹来大祸。所以,后者才不敢收留他们姐弟二人。 沈秋宝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那……我要去哪里学武呀?”考学徒是骗人的!他还去不去县城…… 至于被扔在山里,他是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他是山里娃,山里生,山里长,对大山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九姐。 “我们不能留在这里。”沈九妹坚定的握了握拳,“先找到人家,问去县城的路。”表叔虽然骗了他们,但也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县城有武馆,可以学武。要想报仇,秋宝必须先找间武馆习武! “好!”沈秋宝听明白了,使劲的点头。表叔不敢带他们去,他们就自己找过去。 于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不原路返回镇上,那么,他们要怎么才能走出群山的包围?这可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地界。 对此,沈九妹早有主意:“沿着水流的方向走下去,我们肯定能走出大山。出了大山,就会有人家!” “真哒?”沈秋宝的眼睛亮了。 “当然是真的!”沈九妹得意的笑道,“爹教我的法门,还能有错?” 于是,姐弟俩手拉着,继续赶路。 等他们俩走远了,身影消失在密林的深处,表叔从一块山石后走了出来。他满是歉意的叹了一口气,放心的转身踏上来时的路——两个孩子比他想象中的要懂事,也更聪明、更能干。 没错,沿着水流走,确实是出山的路。 他是一个懦夫,做不到戏文里的义薄云天,唯有在心底里祝愿姐弟俩一路平安。 第九章 九姐,你好厉害 沈九妹找水源的经验很丰富。循着水声,她很快把沈秋宝带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溪边。 “鱼!九姐,你看,有鱼!筷子鱼!”秋宝眼尖,指着溪水欢呼的叫着。 沈九妹一把将人拖走:“现在不是抓鱼玩的时候。”如果不是奇迹降临,他们今晚肯定是要宿在山里了。陌生的大山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险。而夜里,野物齐齐出洞,危险更甚。所以,当务之急不是抓鱼饱肚,或赶路,而是寻找一个安全之所在准备夜宿。 经验告诉她,水源周边是不能夜宿的:天知道,夜幕之下,会从四面的密林里冒出多少野物前来饮水。 “九姐,我听大树哥说过,有筷子鱼的河水能直接喝,是真的吗?”沈秋宝解释道。他们的旧陶罐,还有火折子,都留在姑奶奶家了,没有带来,所以,现在,他们没法烧水。 原来是渴了……沈九妹故意逗他:“没有旧陶罐和火折子,也一样能烧水。” 还是要烧开才能喝啊!沈秋宝有些蔫了。 “大树没说错。”沈九妹慢悠悠的又道,“喝几口没事。” “太好了。”沈秋宝欢呼,挣脱她的手,噔噔噔的跑到溪边,蹲下身子,捧了水,咕嘟,喝了一大口,“真甜!” 然后,他用袖子囫囵擦了一把脸,小跑回来,仰头笑道:“我喝好了,走罢!” “只喝一口?”沈九妹故意问他。 “嗯。还要赶路。喝多了水,会走不动。”沈秋宝如实以对。 “秋宝真聪明!”沈九妹满意的牵起他的手,继续赶路。道理只教一遍,就能记在心里,并且能严格执行,可不是真聪明吗? 沈秋宝得了夸奖,脸上没什么,却走得更带劲了。 山里的夜色降得早。沈九妹一边走,一边物色可以夜宿的地方。终于,在半个多时辰之后,她寻到了一处心仪之地——那是一处背风的陡坡。坡下有一道坎,能隔开野物。最重要的是,有一块突兀的巨石护着,他们今晚算是有个遮风蔽雨的歇脚处了。 “走,我们现在就过去。”眼见着太阳偏西。留给她的准备时间不多了。 陡坡的位置比较高。他们俩又走了将近一刻钟,才爬到青灰色的巨石下。 “真是个落脚的好地方!”走到近前,沈九妹更满意了。她故意发问:“秋宝,你说这个地方好不好?” 沈秋宝知道长姐是考校自己。在去镇里的路上,长姐有教过他如何选择宿营地。 他认真的四下察看一番,点头:“很好啊。这块巨石很安稳,我们躲在石下,就算是碰到夜雨,也不会被淋着。” 确定了落脚的地方,他知道接下来要做些什么了,于是,主动请缨:“九姐,我帮你拔草,还有清理碎石子。”碎石子没有什么用,直接扔掉,但是,拔下的草却是大有用处——铺好当床,软和又舒适。 “好啊。”沈九妹笑着指了指空地的边缘,“碎石子都扔在这里,草堆在一旁。我是去坡下的林子里找些柴火回来。” “哎。”沈秋宝满口应下,忙活开来,心里好奇极了:没有火折子,九姐也能点着柴火? 接下来,长姐做的事,令他眼界大开,佩服得五体投地。 很快,沈九妹用藤条背了一大捆柴火回来。放下柴后,她再次离开。 当沈秋宝差不多快忙完时,她又回来了。这次,她带回了一些干草,还有一个由大片大片的新鲜山蕉叶包裹而成的大包裹。 “九姐,山蕉叶里面装着什么?”沈秋宝伸长脖子问道。 “运气不错,捡到了一些山菇子。”沈九妹笑道,“今晚,我们有蘑菇汤喝。” 沈秋宝的好奇心瞬间爆满——没有火,也没有锅子,九姐要怎么做蘑菇汤呢? 沈九妹见自己划出来的空地被清理得甚是平坦,又夸了沈秋宝一通。 接着,她选了一处干燥的地面,把带回来的干枯草团成蓬松的窝状,放在地上。 然后,她走到秋宝清理出来的碎石子堆前,翻翻拣拣,从中选出了两块褐黄色的碎石。 这是要做什么?沈秋宝没有看出这两块石头有什么特别之处,正欲发问。这时,沈九妹已经回到那团枯草旁。 她蹲了下来,一手拿了一块碎石,在枯草上“咣咣”的相互撞击起来。 沈秋宝看得清清楚楚,两块碎石竟然撞出了不少火星子! 随着不停的撞击,越来越多的火星子落在枯草上。过了一会儿,终于,他听到“嘭”的一声,薄烟升起,从枯草里窜出了一条桔黄色的小火苗! 原来还可以这样生火!他瞪大眼睛,惊呆了:“九姐……” “还愣着做什么?去捡几块光滑的小石头,要和鸡蛋差不大多。”沈九妹一边发话,一边往枯草窝上架细枯枝。 火势立涨。这堆火成功的烧起来了! “好咧!”沈秋宝不知道她要小石子做什么。但是,他坚信肯定是有用处的。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他认真的挑选了五块表面光滑、鸡蛋般大小的石子。 “还有吗?”沈九妹直接将它们一块又一块的扔进了火里,“多挑几块。” 很好玩呢。沈秋宝兴冲冲的捡了小石子,也一块一块的扔进火里。 沈九妹添了几把粗树枝后,叫停道:“好了,小石子够用了。”在一旁的地上划了一个跟旧陶罐的口子差不多大的圆圈,吩咐道,“你在这里挖一个圆坑。挖深一点。我去洗山菇、打水。记住,看着火,不要让它熄了。” “记住了。” 刨坑什么的,沈秋宝平常没少玩。他很有经验的捡了一块尖碎石,认真的挖着圆圈里的黄泥。 沈九妹包起那些山菇,匆匆的又下坡去了。 这一次,她离开的时间稍微久一些。原因是,她费了点时间抓鱼!那是一条三寸来长的筷子鱼,山里最常见的一种鱼,瘦瘦长长的,通体青黑色,胜在味鲜肉厚,煮汤或没煎着吃,都是美味得很。 沈九妹已经将它开肚去鳃,和洗干净的山菇们一起包在山蕉叶里。 看到地上的圆坑,她很是满意:“我们可以开始煮山菇鱼汤了。” 沈秋宝以为听错了:“在土坑里煮汤喝?”是喝泥巴汤!难道九姐是要玩过家家? “你看!”沈九妹神秘的一笑,给他展示了一下手里捧着的大“叶碗”——大片大片的山蕉叶叠起来,卷成碗状,用来装水效果真不错,几乎不漏水。 沈秋宝大受启发,不用她吩咐,捡起一些山蕉叶密密的贴在圆坑里。 “聪明!”沈九妹将“叶碗”直接放进圆坑里,快活的笑道:“汤罐子做好了。” “可是,要怎么才能把水煮开呢?”沈秋宝忍不住发问。 “谁说水一定要火才能煮开的?”沈九妹指着火堆里的那些小石子,宣布了答案,“用烧得滚烫的小石子一样能煮开水。” “真的吗?”沈秋宝一脸的难以置信。 沈九妹笑了笑,先将山菇和鱼全放进地上的“汤罐”里,然后用一根长树枝把火堆里的小石子,一颗接一颗的也拨进去。 “滋啦——,滋啦——”,热气不断的腾起。不一会儿,沈秋宝便闻到了鱼汤的香味儿。 “真的可以!”他拍着巴掌乐得合不拢嘴。 “只要小石子足够多,就能把汤烧开。唯一不好的地方是,烧得滚烫的石子碰到凉水,很有可能会炸裂开来。”沈九妹解释道,“所以,才叫你把坑挖深一些。” 象是证明她的话一样,汤里“砰”的爆了一声,溅起几滴水珠子。 “小心!”沈九妹眼明手快,一把拉开秋宝,“水已经很热了。隔远些。” 沈秋宝吐了吐舌头:“九姐,你好厉害!”先前,长姐能带他走到镇上,他已经觉得九姐厉害,佩服之极,现在,这样的感觉更甚。奶奶常说,丫头片子,一点用也没有。可这些天来,他从心底里觉得奶奶是错的。至少,九姐就好厉害。 顿了顿,他由衷的赞道:“九姐,好象就没有事什么能难住你!” “这些都是爹以前教我的。”沈九妹垂眸,掩去眼底的黯然,“爹知道的比我要多得多,那才是真正的厉害呢。”可惜,她再也不能跟爹学进山的本事了。 沈秋宝闻言,眼圈嗖的红了,哽咽道:“九姐,我也想爹了,好想好想……还想娘,想奶奶……” “好秋宝,不哭!”沈九妹放下手里的长树枝,按住悲痛,轻轻搂住他,哑声说道,“爹常说,我们山里人吃得苦中苦,做事舍得下气力,世上没有什么可以难住我们山里人。要是看到你这么乖,变得好能干,爹肯定会很高兴的,会夸你是个最能干的山里娃呢。”她也好想奶奶,好想爹娘,可是,她是长姐,要照顾幼弟,不能哭。 “九姐,我不怕吃苦!”沈秋宝擦去眼泪,挺起小胸脯,“我一定要努力学武,长大后给奶奶、爹娘报仇!” “好!我们一起努力!”沈九妹使劲的抽了抽鼻子,开心的笑了。 热气升腾之中,水“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鱼香更甚。 “喝山菇鱼汤喽!” “啊,好香啊!闻着就象很好喝的样子!” 夜色降临,半个月亮爬了上来。山坡上,响起一片欢声笑语。 第十章 好心的猎户 在山里,安全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再加上,姐弟俩猜到所谓“县城里最大的武馆招学徒”其实只是骗局,故而,他们不再急着赶路,每天上午沿着山溪赶路,晌午之后便开始寻找合适的宿营地。 姑奶奶为他们准备的白面饼子在第四天清晨被吃光了。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动用两只小包裹里的另外两样东西——按沈九妹的计划,里头的换洗衣裳要留着到了县城才能穿;而银钱……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有钱也没处花呀。 另外,在这四天里,他们陆续的添了一些新“家什”:两块火石、两把自制的长木柄石刀兼开山杖(在碗口粗的树枝上用细山藤绑上一块巴掌大的薄石块)、一把长木鱼叉(用石刀将一根树杈的两头削尖),还有三只竹筒。 这几样东西之中,最难得的是那三只大小不一的竹筒——在进山的第二天,姐弟俩幸运的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质地坚韧,而姐弟俩手头只有自制的石刀,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砍倒一根粗壮的老毛竹。将之拖回宿营地后,沈九妹的主要精力用在截取竹筒上,生火烧水的事,全落在了沈秋宝身上。后者表现出了超强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不但完全掌握了生火、烧水的相关技能,而且自制的石刀、鱼叉都是使得象模象样,唯一不足的是,力气太小,目前只能帮忙打打下手。 主要是手头的石刀太不给力,沈九妹用三个血泡,以及近两个时辰的辛苦劳作,终于得到了一大两小共三只竹筒。 大竹筒,其作用等同于一只小号的汤锅。不过,“竹锅”的使用方法和真正的汤锅不同。使用的方法,仍然是沿用“叶碗”,即,在其中放入烧得滚烫的小石子。有了它,姐弟俩再烧出来的水和鱼汤里都少了泥沙与土腥味,却多了一股子竹子特有的清香,在色泽香等方面皆有大幅度的提升。 两只小的,则被姐弟俩用来当水囊,用来取水,以及盛烧开的山溪水。 三只竹筒彻底解决了姐弟俩的吃喝问题,他们才更有底气每天只赶半天的路。 就这样,姐弟俩沿着那条山溪走了五天。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口水潭边,惊喜的看到了久违的人烟——时值晌午,有五个猎户打扮的壮年男子正在潭边生火做饭。 沈九妹先发现他们。再三确定他们是猎户而非山匪之类的歹人,她才牵着沈秋宝慢慢的从藏身的大石头后面现身。 后来,据猎户们说,他们刚一看到两个孩子时,差点没被吓得落荒而逃——传说中,山林深处有山鬼,并且,山鬼是吃人的。它们遇到人,会先掏心吃,再吸食魂魄……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对于这一类的传言,他们猎户是深信不疑的。再者,在深山老林里,没声没响的,冷不丁从背后面的山石上冒出来两个泥娃,正常吗?所以,当时,他们的脑海里率先冒出来的就是“山鬼来了”,好不好!第二反应是,有两只山鬼!于是,两股战战…… 好在,沈九妹一现身便按山里人的方式,跟他们大声喊山:“吆嗬——” 少女的声音清澈悦耳。尤其是调儿特熟,是山民们惯用的喊山调。猎户们瞬间回魂。为首的猎户是一个大胡子。他狐疑的回应:“吆——嗬——嗬!” 喊山调的作用除了打招呼,还有表示自己没有恶意的意思。听到回应,沈九妹松了一口气,带着沈秋宝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人生地不熟的,她需要向猎户们问路。还有,讨点盐巴。 双方接上头后,大胡子警觉的盯着他们俩,先出声问道:“两个娃娃,打哪里来?”在这片老山里打猎多年,他没见过也没听说住着山里人家。不过,一个半大的丫头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娃娃走山路,怎么看都是不寻常…… 沈九妹听出来了,他的口音不太一样。 有了姑奶奶和表叔的前车之鉴,她不敢再在人前报“牛头坳村”。这几天,她反复琢磨,跟沈秋宝编了一套词:他们是后山村人,父母相继病亡。表叔说送他们去县里学手艺。结果,半道上,表叔不见了,他们俩在山里走了五天,就走到这里来了。 至于“后山村”,纯属胡编乱造。 “县里?哪个县里?”大胡子显然不知道“后山村”,不由拧眉,“这一带叫做野鸡岭,是三县交集的边界之地。”他听不出两孩子的口音。不过也正常。在山里,往往十里不同音。但是说话时慢一点,再辅之以手势,山民之间还是能正常沟通的。 沈秋宝望着自家长姐傻了眼。 而沈九妹也是脑瓜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弱弱的答道:“表叔只说是县里,不知道哪个县里。” 这副样子不象是说谎。况且,俩孩子精神不济,身上的衣裳更是破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脏得不见底色。一看就是在山里混了多日,吃足苦头的样子。 猎户们稍微放松。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后山村?在哪里?没听说过。” “俩娃娃叫他们表叔给骗了!” “应该是的。” “没良心啊!” 山里人性情淳朴。猜到俩孩子极有可能是失去双亲,惨遭亲戚丢进大山自生自灭的孤儿,猎户们同情心大盛。 “可怜的娃,饿坏了!”大胡子出头,招呼两个孩子一起用餐。 在山里,邀请陌生人一起吃饭,是常情。沈九妹没有推辞,带着沈秋宝道了谢,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猎户们的好意。 放下手里的石刀、木鱼叉,姐弟俩也忙活起来:沈秋宝帮忙生火;沈九妹更能干,走到水潭边,不声不响的蹲下来,帮大胡子打下手。 大胡子正在剥一只灰毛野兔的皮。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只已经剥掉皮的野兔。沈九妹拿起这一只,熟练的掏出内脏,清理起来。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大胡子瞄了两眼,赞许的点了点头:“小丫头能干哩。”小丫头的手法麻利得很,很明显是山里猎户人家出来的孩子。 沈九妹冲他咧开嘴笑了笑,低头继续忙活。不一会儿,她便收拾好了。 看到兔肉收拾得很干净,大胡子甚是满意,将剥完皮的兔子也递给她:“这一只,也清洗干净。今天吃烤兔子。” “哎。”沈九妹双手接过去,接着埋头忙活。 就这样,等铁锅里的野菜粥熬好、兔肉烤得喷喷香,五名猎户已经接受了姐弟俩——没有假,俩娃娃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地地道道的山里娃。可能是失去双亲的缘故,俩孩子很懂事,也显得比寻常的山里娃能干得多。 如此懂事、乖巧,且身世可怜的孩子很容易得到大人们的好感。猎户们明显变得热情起来,同时,话也多了。 他们首先是问姐弟俩名字。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沈九妹早就和沈秋宝套好了词——仙府对山民也是有户籍管理的。不过,与镇上的不同。仙府只登记山里三岁以上的男丁,不记女名。故而,沈九妹没有改名的必要,只有沈秋宝改名为“沈云”。 为什么要叫“沈云”呢?呃,俩孩子想了好久,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后来,还是沈秋宝刚巧看到蓝天之上飘着一朵胖胖的白云象极了家里的赶山犬阿黄,觉得最是亲切不过,遂以之为名。 山里人的学问都不多。给娃娃取名字时,大多数人都是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名,象山、树、石头、云之类的,都是取名字的好素材。是以,沈秋宝的新名字并没有引起猎户们的怀疑。 “九妹,云娃,接下来,你们准备去哪里?”虽是萍水相逢,但他们都很关心两个孩子的去向。 沈秋宝看着自家长姐。后者垂眸,抓着自己的衣角:“家里没人……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回不去了。听说,县里用人的地方多,只要肯出气力,就能找到活干。我想带着弟弟去县里谋一口饭吃。” “哪有那么容易哦!”大胡子摸着胡子叹道。 其他人没有吭声。俩孩子真苦命。可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山里人的日子并不宽裕,大家都是终日里为两口吃食而奔波。象现在这样,招呼俩娃娃吃一两顿饭,那只是往锅里多加一瓢水的问题;但是,任谁给家里添两张口,那都是不堪重荷啊。他们安置不起两个孩子。 沈九妹闷声说道:“我有气力,总是能在县里找到活的。” “那倒也是。”大胡子环视同伴们,点头说道,“县里的阔人多,活也多。往年碰到灾荒,山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们也是去县里找活干,混碗饭吃呢。” “是啊。”其余猎户纷纷应着。 这是大伙儿都应下了。大胡子爽朗的邀请道:“我们正好要去县里走一趟,卖山货。反正你们又不知道要去哪个县里,不如就随我们一道去县里碰碰运气。”唉,总比放任两个可怜的娃在深山老林里等死要强一些。 “谢谢大伯大叔!”他们给的帮助已经远远超过预期。沈九妹感激极了,连忙拉沈秋宝起身,一道给他们叩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两人拦住。 “值不得你们这么大的礼!”大胡子安抚道,“人活一世,谁还没个难处?我们也只能顺路捎你们去县里。往后的日子,你们姐弟俩还是得自己过下去。” 第十一章 石秀县 猎户们没有食言。第三天清晨,他们真的将姐弟俩带到了县里。 大胡子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颇有见识。一路上,他给姐弟俩恶补了不少“县里”的相关常识:此县名作“石秀”,是一座据有五百年历史的老县城。此间交集的三县之中,石秀县的规模最大;其中,石秀县的主城区依山傍水,水运便利,是南北商贾交集之地。 结果,姐弟俩看到石秀县的城门,还是被深深的感撼到了。 石秀县的城门是用大青石砌成,在阳光下显得古朴且厚重。时值城门初开,进城、出城,两路人马交汇,热闹得很,非沈九妹见识过的镇里赶集所能比也。回过神来,她生怕一个不留心,走失了沈秋宝,紧张的牢牢抓着后者的一只手,亦步亦趋的跟着大胡子。 在这样的县城里,我和秋宝真的能扎下根来吗?秋宝真的能找到一家武馆学艺吗?看到往来如织的人群,本来信心满满的她突然没了底。 而沈秋宝却只觉得此刻两只眼睛完全忙不过来。紧抿着双唇,他在心里不停的惊呼:哇,好多人!好多的牛车!好热闹! “县里,铺子多,南来北往的人也多。你们姐弟俩都是伶俐人,又吃得苦,肯下气力,将来不愁没有出头之日。”看出了沈九妹心中的不安与惶恐,大胡子在城门前站住身形,如是安慰道。 “谢谢洪大爷。”沈九妹暗中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洪大爷就是大胡子。经过三天的相处,猎户们彻底卸下了心防,将姐弟俩当成了自家的子侄一般照顾。于是,姐弟俩得知了很多他们的信息。比如说,他们都是小溪村人氏,而小溪村是个杂姓村。大胡子姓洪,是村里知名的老猎户。其余的四名猎户有两人是一对堂兄弟,姓扶,剩下的两个则别姓刘、王。 石秀县仙府对山民的管制很严格,规定:但凡山民进、出城门,不论男女老幼,每人次要收取五个大钱的税钱,名曰:城门税。 对于恨不得一个大钱掰成两半来用的山民来说,五个大钱的城门税可不是小数目。是以,他们通常是在城门外随意寻一处空地,出售山货。而仙府方面只要他们没有进城的意图,对此一直都是视而不见。久而久之,在石秀县城的城门外就形成了一个叫做“早市”的小型集市。 洪大爷他们此行就是来“早市”售卖所得的猎物。 “九妹,云娃,天色还早。等我们卖了山货,再送你们进城。”洪大爷很不好意思。昨晚,他们五个人背着姐弟俩掏了钱袋。结果,五人合力也凑不齐十个大钱的城门税。要送姐弟俩进城,还得先卖了手头的山货才行。 “叔父留了一些钱财,够我们姐弟交税进城。”沈九妹怎么可能让他们破费呢?非亲非故,洪大爷等人能带他们来县城,沿途又照顾有加,已经是恩重如山。她拉着沈秋宝非常感激的说道,“洪大爷,叔叔伯伯们,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姐弟没法报,只能给你们叩个响头。”说着,姐弟俩齐齐跪下。 “哎呀,使不得!”洪大爷等人连忙伸手去扶。 “洪大爷,这个头是一定要叩的。”沈秋宝仰头,坚决的说道,“爹说过,我们山里人受人恩惠,当泉涌以报。云娃现在还小,做不了别的,只能先给恩公们叩个响头。云娃会牢牢记住恩公们的大恩大德。等云圣长大了,学到了本事,一定会去小溪村寻访恩公们,再报答今日的大恩大德。” “这娃娃……”小小的人儿把话说到这份上,再阻拦就显得自个儿矫情了。洪大爷等人的眼圈有些发红。 姐弟俩当即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叩了一个响头。 “快起来!”猎户们七手八脚的将他们扶了起来。 洪九妹顺势提出辞行:“洪大爷,你们就送我们到这里。等进了县城,我会努力找活干,好好照顾弟弟。” 五人之中,洪大爷还是十几年前进过石秀县。其余四位更是次次止步于城门前。城门里面是什么情形,他们也是两眼一抹黑。是以,就算他们带着姐弟俩进城,也不过是多交五个人的城门税而已,给不了实质性的帮助。 “也罢。”洪大爷没有再坚持,伸手摸着秋宝的头,“云娃,我们山里的汉子,象山一样,行得正,坐得端,顶天立地。大爷在小溪村等着你,等你变成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大爷也没有别的爱好,就好喝口小酒。等你出人头地了,莫忘了给大爷捎坛子好酒来。” “嗯。”沈秋宝郑重的点头,“云娃记住了。” “好娃娃!”洪大爷摸着胡子,哈哈大笑。 “行,我们就等着你们姐弟俩送好酒来!”其余四人纷纷笑着附和。 石秀县的城门认钱不认人。只要山民交了城门税,守城的卫兵二话不说,便会放人。在洪大爷等人的注视下,姐弟俩向其中一个卫兵交了十个大钱。 后者收了钱,嗡声说道:“下一个。” 于是,洪九妹赶紧拉着沈秋宝顺着进城的人群往前走。 走了十几步,他们通过了青石城楼。眼前豁然开朗,嚣闹声扑面而来。 “九姐,好多的屋!”沈秋宝惊讶的叹道,“比镇里要多得多!” “人也好多。”沈九妹只觉得嘴里干得很,手上更用力,死死的牵着沈秋宝,“你一定要紧跟着我,千万别走丢了。” “嗯!”看着繁华的街道,惊艳过后,沈秋宝不由担心,“九姐,我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找武馆!”沈九妹非常肯定的答道。 “可是,武馆是什么样子的?”街道两边的屋子这么多,看上去长得又差多……秋宝只觉得眼花缭乱。 沈九妹心里也没底,额头上直冒冷汗。情急之下,她想起了跟爹去镇里赶集的情景——当时,爹是怎么做的来着? 哈,知道了! 眼前一亮,她甩了一把汗珠子:“我们先沿着街走一走,四处看看。” 于是,姐弟俩沿着青石板铺成的街铺往前走,一家一家的寻找。 “九姐,那是什么?” “哦,是卖米糖的。” “那个呢?” “蜜饯果子。” …… 这条街市并不是很长,大约一刻多钟后,姐弟俩从街头走到了街尾。青石板路到了头,取而代之的是四通八达、狭窄拥挤的黄泥土路。路的两旁是低矮、败旧的屋舍。它们挤挤密密,有如大青鱼的鳞片般排立。 和外面的街道仿佛是两个世界。嚣闹的人群突然消失了。没有鲜亮的招牌、彩旗,满目尽是青灰色与土黄色。路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他们慢慢的低头踱行,似乎每个人都背负着一座沉重的大山。 没有找到想象中的武馆。沈九妹看着陌生的地界,心里直发怵。 “九姐,我们还要再往前走吗?”沈秋宝回过神来,低声问道。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繁华的街道冷不丁就换了截然相反的另一副面目。 “我……”沈九妹略作沉吟,正欲回答。就在这时,眼前呼的闪过一道黑影。 沈九妹只觉得背上一轻,当即惊呼:“我的包……” 一不留神,有人抢走了她背上的一只小包裹! 这两年,她跟爹进山可不是去拍蚊子的!瞬间反应过来,她大喝一声:“秋宝,跟上!”声音未落,人已经松开秋宝的手,象离弦的箭一样,追了上去。 秋宝也不含糊,当即扯起两条小萝卜短腿,紧紧跟上。 黑影见状,心里直道晦气。本以为是两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猴子,不想却是硬点子。麻利的按了按手里的小包裹。又轻又软,貌似里头只有衣服之类的。 土猴子的衣服能有什么好的?怕是连只杂面馒头都换不到!他皱了皱眉头。 眼见着就要被那个大的追上,他果断的随手将小包裹往左边小巷里一抛:“还给你,臭丫头!”脚下却不停,嗖的冲进了对面的一条巷道里。 “秋宝!”沈九妹仍然是紧追不舍。抢了我的东西还想跑?哼,门都没有! 姐弟俩相依为命,默契得很。沈秋宝听到指令,转向冲进小口,捡起小包裹。 就这么一小会儿,长姐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右前侧的巷道口。 没有迟疑,他用最快的速度也冲了过去。 “跑啊!看你往哪儿跑!” 刚一过去,他便听到里面传来九姐的声音。虽然喘着粗气,但是却中气十足。 再定睛一看,只见巷子里,七八步之外,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看不清衣料底色的家伙象条死鱼一样趴在地上,而他的长姐则是叉着腰,威风凛凛的用一只脚踩着这家伙的胸脯子。 九姐威武!沈秋宝这才放心的停下来。他脱力的站在巷口,一手紧紧将小包裹抱在怀里,一手扶着屋墙,半弯下腰,放肆的喘气。 第十二章 小猴子 沈九妹缓过劲来后,回头招呼沈秋宝:“秋宝,过来。”爹说过,镇里有一种人叫做拍花子,专门偷小孩去贩卖。想来县里也是有拍花子的。她不敢让秋宝离自己太远。 沈秋宝应了一声,噌噌的跑过去。好激动哦,生平头次碰到抢东西的贼!即便长姐没招呼,等他稍微缓一缓劲,也会跑过去的。 被抓到的小贼通身脏兮兮的,瘦的跟只猴子一样,比沈秋宝才高了小半个头。他赖皮得很,被抓之后,便放弃了任何抵抗,摊开手脚,大大咧咧的躺在地上,摆出一副任打任杀的模样。 就这副怂样,也敢出来抢东西!沈秋宝不屑的撇撇嘴。 沈九妹脚尖轻轻用力,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为什么要抢我们的包裹?” 小贼翻开眼皮,嬉皮笑脸的瞅了她一眼:“好姐姐,我叫小猴子,今年十岁,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姐姐好心,赏个馒头吃。”现在,他确定了,两只土猴子的背后没有大人。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他应该不会挨揍。 就没见过这种没脸没皮的!姐弟俩不由齐齐愣住。 “你爹你娘呢?”沈秋宝忍不住问道。如果换成是他,不用别人动手,爹娘早就自个儿先揍死他了,这叫做“别丢了先人的脸”! 小猴子白了他一眼,哼哼:“老子天生地养,哪来的爹娘?” 原来也是个孤儿。沈九妹在心里叹了一声,松开脚,嗡声说道:“你起来罢。地上脏。”见小猴子嘴唇发干,她从腰间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先喝口水。” 小猴子微怔,一骨碌爬起来,毫不客气的一把捞过去,打开塞子,咕唧咕唧的仰头灌了一气:“好甜!”喝完了,复又将塞子盖上,扔还给沈九妹。 “那当然。这是洪大爷特意带我们打到的甜山泉水。”沈秋宝得意极了。 小猴子上下打量着他们:“哦,原来你们是山民。” “山民怎么了?”听出了他话里的轻视,沈九妹心里很不爽。 “没怎么啊。”小猴子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笑嘻嘻的问道,“你们是刚进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是?” 没想到他突然有这么一问,沈九妹再次愣住。 “关你什么事!”沈秋宝张口反驳。 “是不关我的事。”小猴子脸上的笑容不减,“不过,谁叫我小猴子为人仗义,从不白占别人的好处呢。刚刚喝了你们的水,我也卖你们一个好。在县城里,你们要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宵禁以后就会被仙符兵抓起来,毒打一顿后,送到北山挖矿,做一世的苦工。” “啊!”姐弟俩傻了眼,禁不住双双惊呼,“宵禁?是什么?” “就是每天的戍时三刻以后,不准再出门。” “你骗人!”洪秋宝厉声叫道,“洪大爷没有说过县里有什么宵禁。也没说过,去北山挖矿。” 小猴子耸耸肩:“你们的洪大爷也是山民?他肯定有些年没进城了。以前是没有宵禁的。五年前,仙府在北山找到了能炼出宝贝的矿石。自那以后,北山就被圈成了矿山。再后来,那边接连发生了好几起夜里窃挖矿石的案子。仙府就宣布宵禁了。” 原来如此。沈九妹不由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懒洋洋的挂在空中,尚未爬到正中。 这时,小猴子又慢悠悠的问道:“你们有保条吗?”” “什么保条?”沈九妹的心提了起来。 “就是给你们担保,证明你们安分守己的字条啊。”小猴子细心的解释道,“仙府有规定,山民投宿,是要出示保条的。” “没……”沈秋宝脱口而出。他真的是头次听说。 沈九妹想拦住他,已经晚了。 小猴子一脸“果然如此”的样子,耸了耸肩,摊开双手:“那你们和我一样,也不能在城里住店,不能做工糊口。” “怎样才能搞到保条?”沈九妹拧眉问道。 “搞到保条?”小猴子叉着腰,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容易!你们认识武者吗?仙府规定,起码要初级武者才能给人写保条。” 根本就没见过活着的武师,好不好!沈九妹犯愁的轻咬嘴唇:“一定要武者吗?” “道人也可以啊。”小猴子笑道。 沈九妹绝望了——在山里,大家都把道人称作仙师的。他们就是神仙的化身,只有戏文里才会出现…… “那,怎么办?”沈秋宝大急。找不到住的地方,宵禁后就会被仙符兵抓起来。他不想被仙符兵抓去当一世的苦工。他还要学武,给爹娘报仇呢。 小猴子看着他们眼珠子一转,突然问道:“你们进城,是来做什么的?” 一时之间,沈九妹也没了主意,只好如实答道:“找武馆,学武。” “学武?”小猴子难以置信的又上下打量着他们俩,“你们俩测过了,都有根骨?” 沈秋宝根本就听不懂,抬头看向长姐。后者茫然的摇头:“没测过。不知道有没有。” “你们有银子?”小猴子追问。 “啊?”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沈九妹故意装糊涂。 “去武馆考学徒,是要先交报考费的。那可是一大笔银子。”小猴子见状,一脸的鄙视。哼哼,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土猴子! “洪大爷没说……”沈九妹垂下头,弱弱的应道。 沈秋宝心里纳闷极了:他们从头到尾都没向洪大爷吐过口,说是要来县里学武。洪大爷又不是他们肚里的虫,怎么可能会说考学徒的事呢? 不过,狐疑归狐疑,他面上可是一点儿也没透出来,站在一旁当木头桩子。这也是他离开牛头坳村后,新近学到的本事——多看少说!遇到不懂的事,就闭上嘴巴,木着脸,安安静静的当木头桩子。 “看来你们的洪大爷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猴子翻了个白眼,旋即,又拍着胸脯子,得瑟的哼哼,“幸亏你们俩福大命大,今天碰到了无所不知、行侠仗义的小猴子!” 就你?行侠仗义?一个捡东西,还三两下就被抓住了的弱脚鸡!沈九妹垂着眼,眼角直抽抽。 小猴子眼尖得很,见状,撇撇嘴,准备抽身走人:“不信就算了。” “不,不是的。”人生地不熟的,故而,沈九妹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跟小猴子打听县里的武馆情况。她连忙摆手,将人拦住,“麻烦你告诉我们,要上哪儿去找武馆。还有武馆招考学徒,是什么章程。” 小猴子叹了一口气:“你们又没银子,考什么学徒啊。” 要多少银子?我们有些银子!沈秋宝抬头,张口欲说。不想,身边,沈九妹垂着手,暗地里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他吃痛的吞下了冒到嘴边的话,继续当木头桩子。 “我会烧火做饭洗衣裳,还有,我力气大,打柴挑水也是做惯了的。”沈九妹瞪大眼睛,正色道,“没有银子,我可以去求武馆。我给他们做活,充当银子。” “可是,你没有保条。他们不会让你在武馆做活的。”小猴子反驳道。 “我可以求武者帮忙写保条!”沈九妹又道,“我很勤快的。爹说过,勤快的人,都是好人。武者那么厉害,肯定一眼就认出我是好人。只要我使劲的请求,会有好心的武者帮我们写保条的。” 光天化日之下,小猴子可不敢说武者的坏话。眼珠子转了转,他笑道:“这里的武馆招学徒,只要保条和银子。要是你们真的能凑齐这两样,我倒是知道有一家武馆,你们是可以去报考的。” “真的?”沈秋宝喜出望外,顾不得长姐的压制,出声问道。 沈九妹瞥了他一眼,也问道:“是哪一家?” “青云武馆。”小猴子抬手指着正东方,“喏,就在那边的青云山上。” 姐弟俩顺着他的指头张目远眺,却只看到黑压压的一片屋脊。 “哎呀,青云山在主城。这里是外城,隔着好几十里地呢,就你们肉眼凡胎的,怎么能看得到?”小猴子直翻白眼。 石秀县很大,且分为主城与外城。之前,洪大爷是说过的。沈九妹心里信了一大半,悻悻的收回目光:“小猴子,你能带我们去吗?” “我反正也没什么事。要是你们信我,我可以带你们去啊。”小猴子笑嘻嘻的指着她腰间的小竹筒,“你们带来的水真甜,能再给我喝一口吗?” 不就是一口水而已。沈九妹不相信在偌大的县城里,找不到干净的水喝。她大大方方的解下小竹筒,递过去:“喏,给你喝。” 小猴子接过去,当真只喝了一大口,又塞上塞子,还给她,赞道:“真的很甜,不比一个大钱一碗的甜水差。” 什么意思?姐弟俩头次听说水也能卖钱,不由相对一视。 “反正青云山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赶到的。我先带你们去我落脚的地方对付一晚。到底怎么去青云山,我们要好好的商量一下。”小猴子爽快的说道,“一边走,我一边告诉你们一些城里的规矩,免得你们吃了亏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貌似也没有别的选择。看着又黑又瘦的小男孩,沈九妹拉着沈秋宝,笑道:“谢谢你啊,小猴子。” 第十三章 学武哪家强? 别看小猴子只有十岁,长得又黑又瘦,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不见一丝底色,但是,沈九妹不得不承认,小家伙知道得真多。 一路上,小猴子麻利的带着姐弟俩走街穿巷,告诉了他们不少城里的规矩: 比如说,石秀县城里的人是分三六九等的——按仙府的划分是三类,即,仙官、良民和贱民。 其中,仙官是高高在上的上等人,主要是指,仙府、仙符兵里的官老爷们,及他们的家眷,还有修仙的修士们。他们是天定的贵人。 武者以及他们家眷属于良民。 修仙和习武都是要有天分的。而县城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没天分的凡人,不分男女,不论贫富,他们统统被仙府划为“贱民”。 不过,这样的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代代相传的。 小猴子无比艳羡的介绍:“仙府每年都要召集六岁的童男童女检查天分。只要是县城里的六岁孩子,都能参加。如果查出来谁有修仙的天分,那么,这个童子就会被送到仙门去修仙,不但他自己升等,由贱民或者良民变成了仙官,连同他的家人也立马一样的升等。” “你也参加过?”沈秋宝好奇的插了一嘴。 “嗯。”小猴子低头,将一块小石子踢了好远,“我是个没福的,没查出来有天分。”又无亲无故的,没有亲长扶植去学武,所以,只能当一辈子的贱民。 “象我们这样的人,如果能去武馆学武,一旦考上了武者,也能升等,连同家人一道,改贱为良。”他又道。 接着,他告诉姐弟俩,武者也是有等级的。 总的来说,武者分为三大等级:武者、武师和武宗。 其中,每一个等级里,又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等三个小级别。所谓“初级武者”就是指刚刚入门的武者,是武者里最低级别的存在。 还有,武者等级的划分以及晋升是要经过专门的考试。这种考试叫做“武试”,每三年一次,由各级仙府举办。象石秀县只能举办武者级别的武试。如果要更高级别的武试,便要到更高级的仙府去赶考。 “对于我们这样的贱民来说,如果没被查出来有修仙的天分,那么,去武馆学武是唯一的升等之路。所以,学武是很费钱财的。听说,武试又难得很。县城里,很多人家为此费尽家财,也没能如愿。”小猴子再一次问道,“你们确定,真的要去学武?” 沈九妹问道:“仙府什么时候给六岁的孩子查天分?” “今年已经查过了。下一次要等到明年的春天。仙府会提前十天发榜公告的。”小猴子答道。 “明年的春天?”沈九妹的眼底一片黯然,“我弟弟是秋天生的。到明年的春天,他已经过了六岁,还能查吗?” “五岁多也能参加的。过了六岁的生日就不成了。”小猴子惋惜的看着沈秋宝,“你们应该早来几个月的。” “为什么呀?”沈秋宝甚是不满。在山里,过了六岁的生日,但是,还没到七岁生日,也是被看成六岁的。 小猴子耸耸肩:“不为什么。仙府的榜文上就是这么写的。超过一天、一个时辰,都不成。” 也就是说,秋宝已经没了查天分的机会。沈九妹好失望。问来问去,秋宝还是只有学武一条路可走。 “没事。我们可以去学武。”她如是安慰道,“还有,你不一定能查出来有修仙的天分。” 小猴子也好心的劝解:“就是。每一年有那么多的童男童女去查天分,结果,查出来真正有天分的,通常不会超过十个。大家都说,没烧十几辈子的高香,天帝老爷是不会给天分的。” 沈秋宝无力的点头:“知道了。” 除此之外,小猴子还告诉了他们石秀县的武馆相关情况。 按照仙府的规定,高级武者以上的武者才能开辟武馆。石秀县有好几十家武馆,都在主城区。其中,最大的武馆就是前面他提到的青云武馆。也只有它是常年收学徒的。其余的武馆都是一年只招一次学徒。 “我听人说,青云武馆的馆主大人是我们县里唯一的武宗。”他一脸向往的说道,“几十家武馆里,就数青云武馆的地盘最大,占据了整个的青云山。每次的武试,仙府分派给青云武馆的名额是最多的。考中的武者里,他们也是占据了一大半呢。周边其他县的武馆,没有一家能比得上青云武馆。年年都有好多外县人特意过来投馆。” 总而言之,学武哪家强?石秀找青云! “就是费钱得很……”他摸摸鼻子,不露痕迹的扫了姐弟俩一眼。 沈九妹皱了皱眉头:“其他武馆都是什么时候招学徒?” “哦,他们大多数都是在仙府查完天分之后的几天里收徒。”小猴子很是惋惜,“也有少数是过了新年之后。现在收学徒的,只有青云武馆。” 还是没得选。沈九妹轻叹。 七拐八绕的,巷子渐窄。路边的屋舍越来越破旧、低矮。有的甚至只是用破毡布搭起来的简易棚子。 又走了一会儿,眼见着棚子明显多了起来,沈九妹一把抓住小猴子:“你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去我住的地方啊。”小猴子甩掉她的手,没好气的答道,“我一个没父没母的小叫花子,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不住城隍庙里。难道还能请你们住大瓦房不成?” “那,这里是哪里?”沈九妹狐疑的环顾四周。 “都是比我阔的人家啊。”小猴子眼里的羡慕做不得假,“别看人家的屋子破了点,但是,好歹有个自己的窝。” 沈秋宝惊呆了:三癞子的祖屋是牛头坳村最破最烂的,也比这些破棚子强,好不好! 看出了沈九妹的警觉,小猴子又道:“能有自己的屋子的人家,都是有武者担保的。他们能在城里找到正经活干,轻易不会害人的。” “为什么他们不害人?”沈秋宝不解。 “因为他们一旦害了人,被仙府抓到了,就算是最轻的处罚也是家财充公。那时,再也不会有武者给他们担保……”小猴子不想再说下去了。他抿紧嘴巴,加快了脚步,全然不顾身侧的两人是否会跟来。 生气了?沈秋宝冲他的后背吐了吐舌头,抬头看向自家长姐。 “走。”沈九妹悻悻的说道,心里明白了一个事实:他们如果找不到武者担保,等身上的银钱用光了,肯定也会和小猴子一样,觉得住破棚子都是奢望。 那时,他们完全没了指望,是不是也只能一天一天的混日子,直到有一天饿死或者冻死? 第十四章 钱钱钱 半个多时辰后,小猴子带着姐弟俩来到了一座破庙面前。 这座庙位于山坡之上,破破烂烂的,但,白石香炉里,东倒西歪的残留有一簇簇香棍儿,足以证明,庙里并未断绝香火。 走进破庙里,沈九妹飞快的扫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人,好奇的问道:“庙里就住了你一个人?”她去过镇里的城隍庙。那庙也破,并且还没有这一座大,却是有庙公的。 “想得美。”小猴子冲正位上的城隍爷像做了个揖,哼哼,“大白天的,大伙儿不出去找吃的,难道要饿死在这里吗?等太阳快落山时,都会回来。天黑以后,这里睡满了人,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闻言,姐弟俩一片头皮发麻。 “不要怕。我小猴子在这庙里住了十来年,也是这里排得上名号的老人。”小猴子笑嘻嘻的又道,“有我在,包你们姐弟两个今晚住得舒舒服服的。”在来的路上,他已经探出了姐弟俩的来头和身份。当然,经过了这么多事,沈九妹也不是吃素的。她说的是和沈秋宝编好的那一套说辞。 “谢谢你啊。”沈九妹硬着头皮说道。 小猴子摆摆手,正要再说点庙里的土规矩。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唤起来。 “呃……”他讪笑着挠头,“光顾着跟你们俩说话,误了找吃食。”从早上睁眼到现在,他滴米未进,光喝了几口水。 沈九妹看了一眼沈秋宝。 后者意会,从怀里掏出一个野菜饼子,大方送上:“小猴子哥哥,给你吃。” 小猴子显然饿坏了。他一把接过野菜饼子,双手捧着,狼吞虎咽起来。 三下五去二,比秋宝的巴掌小不了多少的野菜饼子便没了。 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头:“还有吗?” 沈秋宝摇摇头:“还有两个,那是我和九姐今天的口粮。” 小猴子用渴望的眼神看向沈九妹。 可惜,后者一点表示也没有。 “真小气。亏我还带你们来庙里住……”小猴子不满的嘟囔。他真的很饿。象这样大的野菜饼子,他一气吃五个绝对没问题。如果不是打不过臭丫头,他早就动手抢了。 沈九妹视而不见,再次环视庙里,淡声问道:“今晚,我和云娃睡哪里?”庙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光溜溜的旧青石长案,以及城隍爷、判官和两小鬼的泥像,再无别物。看来,所有人都是直接睡地上的。 小猴子将目光从沈秋宝的怀里挪开,摸着鼻子嘿嘿笑道:“忘了跟你们说了。庙里也是有规矩的。” 庙里的头一桩规矩就是:不白住。 在庙里借宿,每人每晚都要交给庙公大人两个大钱。 “如果你们没有现钱,等其他人回来了,我可以帮忙给你们拉线,用东西和有现钱的人换。”小猴子一脸仗义的说道,“大家都是朋友。我今天就不收你们的中人钱。” 也就是说,过了明天,他们俩若是还要他做中人拉线的话,便要收钱了。 沈九妹很是意外——在牛头坳村,大家虽然都过得不宽裕,可是邻里之间搭个话,帮一下忙,却是不计报酬的。象这种讨钱、要好处的话,除了三癞子没脸没皮惯了,其他人都不好意思张口。 偏偏小猴子还自我感觉义气得很。 沈九妹想都没有想:“我们没钱。” 突逢巨变,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一直高度戒备着呢,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相信过小猴子。在来的路上,她早就瞅好了落脚的地方——如果小猴子带的地方不好,那么,她就跟秋宝去山坡下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凑合一晚。这么些天,他们都在荒郊野外住过来了,不差这一晚! 哇,没钱还这么理直气壮!小猴子挑眉:“庙公大人从不赊帐。就算我拼了命给你们俩说好话,最多也只能让庙公大人免了秋宝的钱。” “不用了。”沈九妹也不含糊,牵着沈秋宝的手,转身就往外走。 小猴子微怔,连忙喊道:“哎,你们要去哪儿?” 沈九妹打住,回头说道:“我们去下面的那片小杂树林里,随便对付一晚。你明早去树林边等我们,可好?”本能的,她很不喜欢小猴子。可是,去青云武馆,还要劳烦这家伙带路。 “那可不行!”小猴子急急的窜上来,伸手将他们俩拦住。 “为什么?”沈九妹不解。 “自然是仙府的规定喽。”小猴子翻了个白眼,“要是能住在林子里,谁还会花两个大钱住庙里?晚上,仙府的差老爷们会出来巡查。住在林子里,和睡大街上是一样的,都是犯了宵禁,要被抓去做一世的苦工。” “这是什么破规矩!”沈秋宝愤恨了。 小猴子甚是无奈的笑了笑:“我要出去找钱。要不你们跟我一起?” “怎么找钱?”沈九妹好奇的问道。 小猴子自然是不会如实相告的。眼珠子一转,他胡乱说道:“你们的包裹里是衣服?我知道一家当铺愿意收粗布衣服。价钱也还公道。不过,粗布衣服不值钱。我不知道你们的衣服能不能换来两个大钱。” 当铺?镇里也是有的。沈九妹虽然没有去过,但是,赶集路过那家当铺时,爹跟她说过。故而,她知道当铺是做什么的。 “我们带的不是粗布衣服!”沈秋宝气得直跳脚,“全是细棉布做的好衣服。” 沈九妹想拦住他,根本就来不及,只好作罢。 小猴子嘿嘿:“到了当铺,就是绸缎做的新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旧粗布衣。我亲眼见过有人当过的。” “太欺负人了。”沈秋宝气鼓鼓的跺脚,“九姐,我们不去当铺!” “那你们想怎么找钱?”小猴子把话题又拉了回来,“事先声明,我自个儿都要出去找钱,没钱借给你们。” “我可以拾柴火去卖,还有,我会打猎。”见天色还早,沈九妹说道。 “嘿嘿,你很有本事嘛。”小猴子假笑,冲她伸出一只脏兮兮的黑手,“拿来!” “什么?”不等沈九妹开口,沈秋宝鼓着腮帮子先开口。 “保条啊。卖东西也是要有保条的!” 姐弟俩傻了眼。该死的石秀县,还让不让人活了! “九姐,在镇里也要保条吗?”沈秋宝觉得小猴子绝对是唬人的。 “从来没见爹给过保条。”沈九妹如实以对。 “不信拉倒!”小猴子从鼻子里哼道,“石秀县又不是你们的镇里!” 沈秋宝没词了——是哦。镇里没有城门,去镇里也没见有差爷收城门税。 小猴子见状,软声叹道:“真是怕了你们了。得,我小猴子好人做到底。要不,我带你们去市集,让你们亲眼看看要不要保条?”顿了顿,“反正,你们要去青云武馆,也是要去市集里的当铺换钱买干粮。” “容我再想想。”沈九妹抓着两只小包裹说道。直觉告诉她,小猴子并不可信。也许她应该多打听几个人。 “那你要想快点。”小猴子笑道,“庙公大人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会上来收钱。到时交不上钱,他会直接用大棒子赶人。” 第十五章 防人之心不可无 沈九妹无语。 “我带秋宝去周边找找,看能不能挖到野菜。”扔下话,她牵着沈秋宝往庙后走去。 “我也要出去,找钱。”这回小猴子没有拦人,冲他们的背影交待道,“不要走太远啊。记得在太阳偏西之前回来。还有,我是真的不会给你们垫钱。” 城隍庙的后面是一片长满杂草的荒坡。屋檐下,乱七八糟的堆着半人高的杂草。 “九姐,这些杂草是用来做什么的?”沈秋宝看出来了,杂草是特意堆在这里的。 “晚上睡觉时,给人打铺用的。”沈九妹想了想,答道。 除了这些杂草,庙后再无他物。 “我们去坡上看看。”既然说了是出来找野菜的,怎么能不去坡上呢? “哦。” 坡不高,并且,杂草丛中还有一条一尺来宽的小道直通坡顶。姐弟俩沿着这条小道,很快就爬到了坡顶。 “九姐,这里有口井!”沈秋宝一眼就看到了几步开外的一口老水井。 看来庙里的人都是在这口井里打水。四周的空地上,鲜见枯枝败叶。井边的青石板被磨得亮光。 沈九妹点点头:“过去看看。” 话音刚落,沈秋宝已经松开她的手,噌的跑到井边,趴在一块青石板上,伸手掬水,伸出舌头,小心的舔了舔。 旋即,他别过头来,小脸皱成了团:“呸呸呸……苦的!”心里庆幸不已——苦井水不能喝,这是常识。还好,这些天,他从长姐那里学到不少本事,只是沾了一点点。 沈九妹快步走过去,蹲下身子,无奈的刮了刮他的鼻子:“就你手快!” “我也要学着认水。九姐都已经教过我了。”唔,鼻子好酸!沈秋宝皱着鼻子哼哼。 “嗯,你刚刚学的不错。”沈九妹笑了,“怪不得小猴子要跟我们讨水喝。”心里却是苦笑连连——一路上,她没有看到别的水源。小猴子先前没说谎,在这里,喝口水都得掏钱买。看来,要想在石秀县扎根,不是件容易的事。 “九姐,我们真的要给庙公大人钱吗?”沈秋宝认真的问道。 沈九妹机警的四下扫了一眼。确定小猴子没有跟来,而且周边也没有其他人,她才低声说道:“我们先备好钱。不过,我们不第一个给。要是其他人都给了,我们才给。” “你是怕有人抢我们的钱吗?”沈秋宝拧眉,“先前,小猴子哥哥哥就想抢我的野菜饼子。他被你打怕了,才没有动手。” “嗯。就是这样的。”沈九妹赞许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看得很仔细。我不可能打得过庙里的所有人,所以,我们绝对不能露出银钱来。” “嗯,我知道了。我不会说的。”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交待好了后,沈九妹从怀里掏出一个白布小包。姑奶奶和表叔一共给了他们两包银钱。这是其中的一包。吃一堑,长一智,她一直将两只小包贴身藏着。 取出四枚大钱后,她想了想,说道:“秋宝,以后,我们的钱都归你收着。” “不,我不收。”沈秋宝吓得连连摆手,“我怕丢了。”小猴子说了那么多话,无一句不是在说钱的重要性。他听出来了,要是丢了这些钱,他们根本就在石秀城里活不下去,更不用说去青云武馆学武了。 然而,沈九妹却坚持,沉声说道:“小猴子已经猜到我们有钱。他是盯上我了。我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钱放在我这里,反而更容易丢。” “他是坏人!”沈秋宝大急,“我们不要再理他!”洪大爷他们才是好人! “其他人可能更坏!他至少还怕我,不敢明抢。还有,我看出来了,他是个吃惯独食的。在钱没有得手之前,他还会护着我们,不让别人占便宜。”沈九妹单膝跪地,蹲在地上,正色道,“我们必须去青云武馆。钱,你一定要藏好。没有我吭声,你绝不能对外人透出哪怕一点点的口风,懂了吗?” 呜呜呜,这里的人,好坏!沈秋宝一下子接受不了。 “小猴子肯定以为钱在我身上。我也会拿一点钱。等下出钱时,由我来掏钱,你不要管。”沈九妹细声交待,“他就会更加肯定,不会往你身上想了。” “九姐,他会害你吗?”沈秋宝担心极了,“我好怕。” 沈九妹手中一顿,抬起头来,笑道:“怕什么?他没我高,没我大,跑不过我,也打不过我。”说话间,她已经数出了十枚大钱。把这十枚大钱小心的藏在腰带里,她又从怀里掏出另一只白布小包,将两只小包统统给了秋宝,“藏好它们。” “嗯!”沈秋宝接过去,说道,“九姐,我把它们藏两个地方,可以吗?” “这个主意好!”沈九妹望着他,笑得眉眼弯弯。 得到了肯定,沈秋宝心里美滋滋的。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将一包贴身藏在怀里,而另一包则是藏在腰带里。 藏好后,他在外面按了按,抬头咧嘴笑道:“谁问我,我都不说。” 事实上,银钱也只能藏在这两个地方。沈九妹等他藏好了,也伸手按了按,确定他收得很严实,起身摸了摸他的头,赞道:“秋宝真能干!”接着,她正色道,“秋宝,在这个世上,有好人,肯定也有不少坏人。爹常说,我们山里人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我们不害人,不做坏事,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与外人交往,我们都要多长个心眼,莫被坏人当傻子欺了去。” “嗯,我知道了。” 藏好银钱后,姐弟俩开始找野菜。秋宝不会说谎,他们身上真的只剩下两个野菜饼子了。而这点口粮,哪里够他们吃一天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去找点野菜之类的吃食。 石秀县的破规矩真多,在野外挖点野菜什么的,应该不会也要保条? 好,接下来,姐弟俩沮丧的发现,这片土坡到处都是被挖过的痕迹,基本上看不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 也是。真如小猴子所说,庙里住了那么多穷人的话,附近的野菜肯定早就被挖光了——这里的人得有多饿啊。野菜都是连根刨掉。而在山里,如果不是遇到荒年,实在找不到吃的,大家采野菜,除了食根的,都只采茎叶。因为留着根,才能发更多的野菜呢。 没办法,姐弟俩不得不顺着山往上爬,继续找。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一边爬山,一边找,爬到山顶时,总算摘到了两小把灰灰菜,以及三串黄浆果。 好,就这点成果,还是他们仗着山里人的一双利眼,在几个不打眼的偏僻处翻找出来的。 沈九妹再次感叹,在石秀县讨生活真不容易。 他们选了个背风的地方,依然用大竹筒煮了半筒野菜汤,吃完两个野菜饼子——如果按以往的习惯和经验,他们会留下一个,明天吃的。然而,一想到庙里有那么多饥肠辘辘的人,姐弟两个都从心底里觉得,野菜饼子什么的,吃进肚子里最安全。 第十六章 慑人的气势 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待到太阳偏西,姐弟俩下山,返回城隍庙。 隔着老远,他们便看到小猴子在庙后往山上张望。 看到他们俩,小猴子飞跑着迎了上来:“你们俩怎么才回来?庙公大人已经上庙里来了。” “哦,山上没有什么吃的。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一点点灰灰菜……”沈九妹解释道。 小猴子心思不在这上面,懒得听,不耐烦的打断道:“钱呢?我在庙公大人面前说了好半天的情,口水都说干了。庙公大人答应只收你们一份钱。两个大钱,你们到底有没有?庙公大人说了,没有的话,叫我不要带你们进庙。” 沈九妹先前打定主意要看别人给了钱,自己再给的。见状,她没有吱声。 小猴子又看向沈秋宝。 后者抬头,木然的看着沈九妹。 该死的乡下土猴子!小猴子在心里啐了一口,耐着性子劝说道:“你们自个儿想想!庙里那么多人。九姐,你是个女娃,云娃更是比桌子高不了多少。庙里的那些人最会欺负新来的。你们要是露了钱,还会有活路吗?到时,可别怪我小猴子不仗义,不为你们姐弟两个出头!” 沈九妹甚是犹豫。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层面。可是,她实在是信不过小猴子,不甘心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走。 “小猴子哥哥,你没比我高多少呢!”沈秋宝却听不下去了,瞪着一双高闪闪的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反驳道。 哼,大家都是小孩子,我们凭什么把钱交给你! 小猴子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们能和我比吗?我在庙里呆了多少年?你们又呆了多久?就连庙公大人都会卖我两分面子……哼,好心没好报!”说着,他气愤的甩手,“算我多管闲事。你们爱怎么……” 眼见着他拉下脸,要暴走。沈九妹连忙将人拦住,从腰带里取出两枚大钱,笑嘻嘻的塞进他的手里:“云娃还小,不会说话。小猴子,你不要跟他计较。我自然是信得过你的。这钱,麻烦你帮我们交给庙公大人。” 小猴子得了钱,怒气平了一大半,掂了掂两枚铜板,哼道:“也就是我好心……好了,你们跟我来。我有没有贪你们的钱,等见了庙公大人,你们自然能知晓。”顿了顿,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我跟你们说,庙里的那些人可没我这般好心。你们身上的钱财,可要看紧了,千万别露出一丝丝来。不然,城隍爷爷显灵,也保不住你们!” 沈秋宝闻言,一脸惧色的抓住了沈九妹的手。 小猴子见姐弟俩都变了脸色,心里甚是得意,继续说道:“不是我成心吓唬你们。这是真事。好几次,庙里来了新人,不小心露了钱财,结果,你们猜,他们最后都是怎么个下场?” 姐弟俩皆惶恐的摇头。 小猴子抬起右手,面色狰狞的在脖子前比划了一下:“当晚,他们就被黑老大他们‘咔嚓’了。就在城隍爷爷的像前咽的气。黑老大他们得了钱,历来都是摸黑把尸体拖出去,直接扔到后山里喂野狗,连个坑都不给挖。庙里那么多人,没谁敢吱一声。第二天天亮,大伙儿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谁也不敢提……” “九姐,我好怕!”沈秋宝这回是真怕了,吓得偎在沈九妹的怀里。 “别怕!我们又没钱……”沈九妹也是头次听说有这样的恶人。一想到整晚都要和这种恶人呆在同一个屋檐下,她的喉头不由干得很。可是,她是长姐,她要照顾好秋宝,不能怕!是以,她使劲的咽了一口唾沫,努力镇定的搂住小秋宝,冲小猴子笑道,“有小猴子在,他们不敢欺负我们的。” 小猴子得瑟极了:“黑老大再横,在庙公大人面前,也是一条虫。而我是庙公大人捡进庙里的,素来很得庙公大人看重。只要你们不作死,不露出钱财,让黑老大起心,看在我的面子上,他是不会拿你们怎么样的。” 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沈九妹一时之间也没了辄,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小猴子这才得意洋洋的带姐弟俩进庙。 和上午刚来那会儿不同,此时,庙外石阶前的空地里,站了不下十人。有大人,也有孩子。和小猴子一样,他们也都是蓬头垢面,衣裳褴褛。看到姐弟俩,这些人的眼睛竟然齐刷刷的亮了,目不转睛的盯了过来。 沈秋宝不由想起小猴子刚刚提起的黑老大,抓紧沈九妹的手,使劲的打了一个哆嗦。 沈九妹当即有了一种夜里被狼群盯上的感觉,心里直敲鼓:小猴子没有骗人!这里的人,眼神好恶。 小猴子冷哼一声,小胸脯一挺,挡在姐弟俩前,恶声恶气的从牙齿缝里挤出声来,阴森森的喝斥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挖了你们的招子,扔地上当尿泡踩!” 这是被厉鬼瞬间附身了吗?姐弟俩惊呆了。 效果简直不能再好。石阶下的人,不论男女老少,皆木着脸,默声不响的挪开了眼睛。 小猴子这才得意的转身招呼他们进庙。 庙里也有好几个人。他们都是成年男子,穿着比外面的那些人好不到哪里去,在旧石案前稀稀落落的排成一纵队。 空荡荡的庙里并不因为多了这些人而添了人气。相反,庙里静得只能听到铜钱“当啷”落在瓷碗里的脆响。 好诡异! 沈九妹紧紧牵着沈秋宝,屏气凝神,连大气也不敢出。沈秋宝也是勾着头,连眼皮子都不敢抬。 小猴子示意他们排在队末。 这时,从前面传来一声沙哑的老男人声音:“小猴子,你带新朋友来了?” 小猴子立时又变了另一副嘴脸,似乎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笑。他哈着腰小跑到旧石案前:“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庙公大人!”说着,他冲姐弟俩挥手,“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来给庙公大人磕头!” 整队人都转过身,齐齐看过来。 没办法,沈九妹只好牵着沈秋宝,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去,在旧石案前双双跪下,“当”的磕了一个响头。 “嘿嘿嘿……”从旧石案上传来一通畅快的笑声,跟夜里的猫头鹰叫一样,“是两个齐整的好孩子。行,既然小猴子给你们求情,今晚,你们就只交一份钱。” “谢过庙公大人!”上头,小猴子的声音甜得跟放了一罐似的。“当啷”一声,又是几枚铜钱落瓷碗的脆响。 “这俩孩子刚来,地头还没混熟,你们可不准欺负他们。”老男人眯着眼睛瞥了一眼勾头跪在地上的姐弟俩,又道。 “哪能啊!”男人们嘻笑着应道。 小猴子笑嘻嘻的拉起沈秋宝:“云娃,今晚,庙公大人准你们挨着我铺窝。走,我带你们去后面拿茅草。” “谢谢庙公大人。”沈九妹连忙拉着沈秋宝又冲石案磕了一个头,这才起身。 沈秋宝则如获大赦。不知道为什么,在庙公大人当前,他总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有些喘不过气来。他不敢抬眼乱看。直到跟着小猴子走到庙后。在跨过后门的那一刹那,他乘机飞快的往后瞄了一眼。 只见旧石案之上,一个干巴巴的褐衫老头盘腿坐着。短须,头发花白,和表叔一样,通身收拾得干干整洁。 在他的左侧,摆着一只绛色大海碗。排队的人就是将两枚大钱恭敬的放进这只海碗里。 明明那些人比庙公大人年轻力壮,却一个个温驯的跟上了鼻环的大黄牛一样。好有意思! 他还要定睛细看,这时,沈九妹发现了,慌忙暗地里拉了他一把。 他只好垂眸上前,跟上去也抱起一把茅草。 “别看庙公大人有些年岁了,却是正儿八经的初级武师!”入夜后,他再也忍不住,跟小猴子打听。后者一脸艳羡的解释道,“庙公大人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打趴我们所有的人!” “初级武师!”沈秋宝的眼睛亮了,激动的一把抓住小猴子的手,“那么说,庙公大人也能给人写保条,对不对?小猴子哥哥,庙公大人很看重你。你帮我们多说些好话,请庙公大人帮我们写张保条,好不好?”有了保条,就能报考青云武馆了! 小猴子悻悻的甩开他:“保条是那么好写的吗?没润笔钱,写什么保条!”庙公大人写保条,从来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就连他,是庙公大人亲自抱进庙里的,又在庙里住了整整十年,庙公大人也一直没松过口,说要给他写保条。 “好了,睡了。”旁边,沈九妹低声提醒道,“明天我们要早点起来。” 沈秋宝收声,转过身去,平躺着望着黑压压的屋顶,心里无限向往:初级武师,好厉害哦!庙公大人光是随随便便的坐在那儿,身上就能散发出一种慑人的气势来! 第十七章 防不胜防(上) 夜里的城隍庙果然如小猴子说的一样,里里外外的挤满了人。 因为庙公大人亲自发了话,又有小猴子不错眼的跟着,所以,除了最初有几个面相不善的壮汉瞅了姐弟俩一眼,其他人则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现庙里多了两号陌生人。打招呼、套话、搭讪……统统没有,纯属沈九妹想多了。 而且,小猴子选的地方通风且凉快,从人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各种臭味,在这里也散了不少。是以,这一夜,姐弟俩都觉得比意料中的要安稳得多。 第二天,天蒙蒙亮,庙里便有人陆续的往外走。 沈九妹警觉得很。第一个人站直身,她便醒了。不过,她偷看到小猴子依然在熟睡,便也一动不动的眯着眼装睡。 庙后的茅草是给人们打地铺用的。但是,人多茅草少,完全不够分。貌似庙公大人的规矩是:先到先得。故而,只有交钱排在前面二十几位的人每人能得到一捆茅草。落在后面的人们不但没有茅草铺地,而且睡的地方也越来越差。有的甚至只能蜷着身子,睡在庙外狭窄的屋檐下。 起来的人们,无一不是把睡觉的地方收拾干净了。得了茅草的那些人头一桩事就是把茅草重新收拢,送回到庙后的屋檐下。 沈九妹恍然大悟:怪不得白天的时候,整座破庙干干净净,地上连一根破布条、烂草根也看不到。不用猜,一定也是庙公大人立下的规矩。 她暗自咋舌:县里的能人真多。族长爷爷是牛头坳的第一人能人,无论是穿着派头,还是行事说话,都完全不能和庙公大人一比。 当天色大亮时,小猴子终于醒了。此时,庙里的人已经走了大半。 比他稍微慢一点,沈秋宝也醒了。好,他其实醒了好一会儿。一直在装睡来着。 “都醒了?”小猴子打着呵欠招呼他们,“先把茅草收干净,放回原处。庙公大人是很讲究的人,谁要是把庙里弄脏弄乱了,铁定会被赶出去的。” 果然是庙公大人的规矩。沈九妹应了一声,拉着沈秋宝依言而行。 “你们还有吃的吗?”小猴子也自个儿收好了茅草,拉着沈秋宝的手,悄声问道。 沈秋宝老实的摇头。 “那,竹筒里的水,给我喝一口。”小猴子伸手,“刚才我看到你喝了水”。 沈秋宝解下腰间的小竹筒,在他面前摇了摇。 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刚刚喝完了最后一口。”沈秋宝复又将小竹筒系回腰间,心里暗自得意:哼,坏人,我才不会给你水喝呢! 小猴子撇撇嘴,又问沈九妹:“九姐,我们现在就走吗?” “你不是一两天走不到吗?晚上回不来,你要不要跟庙公大人说一声?”庙公大人的规矩不少,沈九妹有些迟疑。 “哦,我昨天已经跟庙公大人报备过了。”小猴子一脸轻松的笑道,“庙公大人发了话,把位置给我留着,没人敢占我的地方。” “那就好。”沈九妹也笑了,“我们走罢。” 出了城隍庙,接着又穿过了坡下的小杂树林,小猴子见四下没人,站住身形,转身问道:“九姐,青云山离着几十里地呢。我们要不要去市集里换点干粮?还有,我渴了,没水喝,走不动路。” 赖皮狗!沈秋宝木着脸,牵着沈九妹的手,在心里又骂了一句。 “去市集换干粮罢。”沈九妹也解下小竹筒,冲他摇了摇,表示里头也是滴水不剩,“我也口渴得很。前面有没有水井?要不,我和云弟先去前面给你打些水来。” 小猴子皱了一下眉头:“去市集的半路上是有的。要走一段路才能到。一来一回,太费时间了。算了,我先忍着。”现在,他很肯定,这两人是轻易不会分开的。 于是,三人前往市集。 他没有说谎。一行人走了一刻多钟,果然看到前面的路边有一口水井。有不少人在排队挑水。 隔着十几步,小猴子便拉住了姐弟俩:“他们是挑水卖的。一担水要一个大钱呢。大清早的,他们里头肯定有人还没有开张,看到我们会觉得晦气,要揍人的。等他们走了,我们再过去。” 这是什么道理!沈秋宝忿然,握紧了小拳头。 “好。我们先在这里歇歇脚。”沈九妹瞥了他一眼,径直在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沈秋宝收到警告,只好按下心中的不平,跟过去,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坐下来干等。 那些人的速度很快。三人等了不到半刻钟,挑水的人们便打完水,吆喝着走远了。 小猴子赶紧招呼道:“我们快去。很快又会有下一拔人来。” 这可是一担能卖一个大钱的水!说不定象糖水一样的甜呢。姐弟俩生平就没喝过这么贵的水。他们俩先是趴在井台上,双手掬了一大口喝。 结果却令人失望。就是普通的井水而已…… 喝了水,将竹筒灌满,路的尽头,又出现了一群挑着空水桶的人。 “快走。”小猴子头一个跳下井台。 于是,三人飞也似的跑到了路对面,继续赶路。 他们没有进市集里头。沈九妹在市集边上的一个露天摊子花五个大钱买了十个杂面馒头。她解释说,不当去衣裳。因为他们报考青云武馆,必须有一身象样的衣裳。 对此,小猴子表示无所谓。他只要路上不饿肚子就行。“去当铺当衣裳,很亏的。有现钱买馒头,谁会把好好的衣裳当了。”三下五去二吃完一个杂面馒头,他快活的说道,“好了,还有好远的路呢。馒头,我们要省着点吃。吃完就赶路,莫耽搁。” 这家伙怎么突然转性了?沈秋宝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家伙明显是一副才垫了个底的模样,不是应该跟九姐再多讨要几个馒头,吃饱喝足吗?怎么会好心的替他们俩省馒头? 沈九妹巴不得呢。闻言,笑着将剩下的馒头包起来,放进一只小包裹里,重新系在北上:“我们走。” 一路上,小猴子再无多话,真的是诚诚恳恳的带路。 沈秋宝心中狐疑不已,好几次都想问自家长姐——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奈,小猴子与他寸步不离。直到过了晌午,他也没找到与沈九妹单独说话的机会。 难道小猴子已经看出来了,银钱藏在我身上?所以,他才死死的盯着我?沈秋宝越想越惊心。 第十八章 防不胜防(下) “小猴子,晚上要宵禁,我们在哪里歇脚?”太阳偏西,天色不早了。见小猴子仍然一味的赶路,沈九妹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再翻过两座小山包,山上有一个山洞。”小猴子指着前方,胸有成竹的说道,“洞子在快到山顶的位置,差老爷们夜里最多在山脚转转,不会进山的。我以前有一次在山里误了时间,转了好久,偶然发现了那个山洞,就在洞里对付了一晚。你们放心,洞子不大,安全得很。” 原来是早有计划。沈九妹点头:“那就好。”面上不显,却暗地里捏了捏沈秋宝的手,示意要警觉一些,莫上当。 后者意会过来,抿着小嘴,打起十二分的小心。 傍晚时分,小猴子终于把他们带到了那个山洞。他没有骗人,这个山洞确实是在靠近山顶的背阴位置。仅容两人并排通过的洞口藏在一大蓬野山茶的后面,隐蔽得很。不仔细找的话,轻易发现不了。 洞子不大,但胜在干爽,没有蛇虫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荒郊野岭的,能有这么一个过夜的地方,已经很省心了。沈九妹满意的点头:“这个地方寻得好。只要生一堆火,我们就能在这里好好歇一晚了。” “对,生了火,夜里就不会有野狗之类的跑来吓人了。”小猴子举双手赞同,当即提议,“乘着太阳还没下山,我们要去外头多拾些柴火。” 沈九妹看了一眼洞外的天色:“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我们分两路。云弟最小,也抱不起多少柴,就留下来,把洞里收拾干净。小猴子,你来过这里,地头熟,带我去拾柴火,还有打水。你们看,这样分派,行不行?” 沈秋宝立刻明白了长姐的意图——九姐是怕小猴子对自己下手,所以,先将他们两个分开。 果然,小猴子皱着眉头提出了异议:“荒山野岭的,真要把云娃一个人留在山洞里?山后边就有一眼山泉,离这里不远。一来一回,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要不,我们还是三个一起去。” 不等沈九妹张口,沈秋宝挺起小胸脯说道:“我是山里娃,在山里呆惯了,才不怕呢。”在他心里,小猴子一心要谋算他们姐弟两个,远比野狗之类的更可怕! 小猴子还是不死心,欲再劝说一二。 “没事。云弟很能干的。”沈九妹豪气的挥手,“就这么说定了。小猴子,我们再磨蹭,天就黑了。” 畏于她的武力值,小猴子不甘心的跟着出去了。 沈秋宝松了一口气。一天下来,小猴子粘着他,比狗皮膏药还要紧实。他疲于应付,真心累啊。现在这家伙终于被长姐支开了,他紧绷了一天的心弦,总算可以松快松快了。 摊在手脚躺在地上缓了缓神,他摸着腰带里的钱袋,心里莫名的不安起来:因为知道小猴子怕便宜了庙里的黑老大等人,不会动手,所以,他昨晚才放心的睡了一觉。但是,今晚,山洞里就他们三个。小猴子就再无顾忌了,一定会乘着他们姐弟两个睡熟,半夜起来偷钱的。他真的做不到一整晚都不睡觉,时刻提防小猴子。 怎么办? 挠了挠头,沈秋宝计上心来——先把银子藏在其他地方,明早在乘小猴子不注意时,去拿回来。 在牛头坳,这是他和小伙伴们最常用的办法。十用十灵,大伙儿从来就没失过手! 对,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沈秋宝翻身一骨碌爬起来,在洞里团团转:洞子才巴掌大,两小包银钱要藏在哪里呢? 找了好久,最后,他把两只小包分开藏了起来:一只埋在最里边的角落里,另一只则是埋在外面的野山茶丛土里。 明天早上怎么去取回两只钱袋,他也想好了:先是早早醒来,拿回洞里的这只;然后再借口尿尿,取回外面的那只。 保管小猴子想不出来! 沈秋宝得意的拍掉手上的泥,转身回到山洞,开始清理地上的碎石子、枯枝烂叶。 哪知,他才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小猴子便象旋风一样的冲了进来。 “还有一包钱呢??”他手里拿着一小包用白布包着的银钱,狞笑着问道,“老实点,统统给老子交出来!” 沈秋宝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刚刚,这家伙就藏在外面,看着他埋钱! 还有,九姐不是和他一块出去的吗? 他心头大慌:“我九姐呢?” “哼!两只乡下土猴子也敢跟老子玩心眼!”小猴子不屑的撇撇嘴,慢慢的一步步逼上前,“也不去打听一下,老子在城隍庙的名头!就你们这两下子,是老子五岁以前玩剩的!” “我九姐呢?”再也顾不上那小包银钱,沈秋宝愤怒的握紧手里的石块,“你把她怎么了?” “哼哼,没怎么!老子今天心情好,好心奉劝你一句,放下石头,免得砸伤你自己的脚。”小猴子一脸得瑟的把银钱收进怀里,满不在乎的掏了掏耳朵,“乡下土猴子,真以为老子打不过臭丫头?要不是怕便宜了旁人,老子哪里会跟你们玩这么久?” “你!”沈秋宝暴起,“坏人!”说话间,呼的把手里的石块狠狠的朝小猴子身上砸去。 不想,只不过隔着三步来远,小猴子竟然身子一偏,轻巧的避了过去。紧接着,他跨大步冲上前,“呼”的抡起拳头挥过来。 “啪!” 沈秋宝鼻子上吃痛。刹那间,眼前一黑,紧接着,一片金星闪耀,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猴子一脸狰狞的将他踢倒,直接一屁股坐上去,双手紧紧掐住脖子,恶狠狠的问道:“钱呢?在哪里?” 那神情,犹如刚从地狱钻出来的厉鬼! 身上好比压着一座大山,沈秋宝顿时喘不过气来。他翻着白眼,一双手本能的去抠那双手,挣扎着说道:“九……姐……在哪,儿?” 小猴子愣了愣神。 “呸!”他突然松开双手,“啪”的随手给了沈秋宝一记耳光,仍是恶狠狠的声音:“你九姐刚才被我推下山了。” 耳边嗡嗡作响,沈秋宝悲恸的大呼:“九姐……”同时,使劲全身的力推人——拼了!他要和这个畜牲拼了! “你最好识相点,早些交出那包银钱来,还来得及去山坡下面的杂草丛里找一找她。要是去晚了,等她喂了野狗,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小猴子却死死的压在他身上,安坐如山,不耐烦的打断道。 “埋在那边!”沈秋宝一心想早点去找回长姐,当即指着埋银子的角落,“都在那里!” “哼,算你小子机灵!”小猴子又扇了他一记耳光,满意的起身,指着洞外,“滚!” 沈秋宝哪里敢耽搁?身上一轻,他立刻手忙脚乱的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扑向洞外。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快!快快的赶到山坡下面,找回九姐! 第十九章 只剩下三个大钱 沈秋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下山坡的。 “九姐!九姐……”他发了疯似的在杂草荆棘丛里找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前面的草丛中突然现出一道浑身是血的熟悉身影。 “九姐!” 谢天谢地! 终于找到了! 他欢喜的扑上去,一把将人紧紧抱住。 看着长姐顶着一脑门的血,双目紧闭,他的心从未有过的慌,眼泪刷的夺眶而出。 “九姐!九姐!”他一次又一次的大声呼喊着。 可是,沈九妹依旧没有回应。她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眼前的情景好熟悉——今年春天的时候,石子哥在树上摘桑果吃时,不小心从高高的树尖子上掉了下来。当时,他也是和九姐一样,流了好久的血,也是怎么也喊不醒!可把大伙儿给吓坏了。 当时,大伙儿是怎么做的来着?沈秋宝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想当时的情景。 哦,想起来了! 那次是春山叔恰巧经过,救回了石子哥。 春山叔先是伸出一根指头放在石子哥的鼻子底下,确定石子哥还有没有气……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学着春山叔的样子,也去探沈九妹的鼻息。如果还有人在旁边,一眼就能看到,此刻的他,煞白的小脸上全是泪水,探出去的那根食指颤悠悠的。 有气!还有气! 九姐,还活着! 她只是摔昏了!就和石子哥那会儿的情形一样! 接下来,春山叔又是怎么做的? 沈秋宝照着记忆,有样学样:他首先松开沈九妹,将之平放在地上;然后,使劲的掐她的人中,与此同时,嘴里不停的喊着:“九姐,醒醒!九姐,醒醒!” 这法子真的很灵。不一会儿,沈九妹闷哼一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啊,九姐,你醒了!”沈秋宝狂喜,赶紧解下腰间的小竹筒,“九姐,要不要喝水?我喂你喝水!” 他记得很清楚,石子哥醒过来后,春山叔就给他喂了一点水。而石子哥喝了几口水,很快就站了起来。 “好。”沈九妹哑声应道。 沈秋宝赶紧扯开塞子,双手端着小竹筒,小心翼翼的喂她喝水。 “咳……咳……”沈九妹喝了两口水,吐出一大口血沫子。 “九姐!”石子哥可没有吐血!沈秋宝吓坏了,抓着小竹筒,不知所措。 “我,没事。”沈九妹吐出一口气,精神似乎好了许多,“是磕断了一颗牙……”说着,她试着动了动手和脚,“还好,手脚都没有摔断。” 沈秋宝哭道:“你的头摔破了。还有,好多地方都拉了血口子。呜呜呜,还在往外流血。”很明显,九姐要比石子哥摔得重多了。石子哥被送回家后,他爹娘马上就去村里唯一的郎中三太叔公屋里抓草药。石子哥好了以后,跟他们说,他是足足喝了两天的苦药汤子。现在,他要上哪儿去给九姐请郎中? “没伤筋动骨,不碍事。”沈九妹豁着一张嘴,冲他笑了笑,“秋宝,再给我喝几口水,我就能站起来了。” 果然,她上边的门牙缺了一颗。 沈秋宝连忙将小竹筒送上去。 沈九妹抬起头来,就着他的手,接连喝了两口水。然后,她真的扶着他的肩膀,慢慢的站了起来。 “头有些晕……刚刚摔得狠了点。我先在地上坐一坐,缓缓劲。”沈九妹抓着他的肩膀,又道。 “好。九姐,我扶着你。”沈秋宝体贴的扶她坐下来。 闭了一会儿的眼睛,沈九妹又吐了一口气,这才睁开眼睛,问道:“秋宝,你怎么找来了?” “是小猴子那个坏人说,他把你推下山了。”沈秋宝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的经过。末了,他难过的勾着头,“九姐,我一点用也没有,没能保住我们的钱。” 唔,头好晕……沈九妹痛苦的闭上眼睛。良久,她才复又睁开眼睛,追悔莫及的哑声说道:“是我的错。爹说过,永远不要小看你的猎物。就算是打兔子,也要做好打老虎的准备。我明知小猴子不是好人,连他是老虎是兔子都没探清楚,也敢和他打交道。”结果,没利用到小猴子,反倒被他害了去。 她吃了苦头,不打紧。可恨的是,小猴子抢走了他们的钱财。没有这些银钱,且不说,秋宝去青云武馆考学徒这件事打了水漂,他们甚至于在石秀县根本就安置不下来。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 “我怎么这么糊涂……”她懊恼的握紧拳头去砸自己的脑袋。 “九姐!”沈秋宝眼明手快,连忙扑过去,死死抓住她的两只手,哭道,“你不要这样。” “秋宝,对不住。”沈九妹却崩溃的抱着他,嚎啕大哭,“是我害苦了你……娘让我照顾好你……我没做到……” “不是的,九姐……”沈秋宝趴在她怀里也哭了起来,“要不是你带我回家,我早就死在村西头三癞子他们家的屋场里了。没有你,我也走不出牛头坳……九姐,你已经很厉害了。” 惨遭剧变,这些话,一直憋在他的心里。此时此刻,他从未有过的认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怕失去九姐。认清这一点后,心里好象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他痛痛快快的把心里话全吐了出来。 他的话迅速安抚了沈九妹。她痛哭了一场,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眼见着夜色渐浓,山里起了薄雾,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道:“那家伙肯定已经跑了。我们先回山洞。” 大仇未报,所以,不管碰到什么事,她都必须带着秋宝好好的活下去! “嗯!”沈秋宝使劲的点头。 姐弟俩相互搀扶着,慢慢的走回了山洞。 洞里空荡荡的。小猴子果然不在了。 扶沈九妹坐下后,沈秋宝立刻去看埋银子的角落。那里只剩下一个土坑。哪里还有银钱的影踪? 沈九妹看得真切,叹了一口气:“我们的衣裳和馒头,也都被抢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小猴子的身手其实是那么的敏捷。这个该千刀杀的好深的心机,从一开始就是在做戏!在山顶时,她只是一个转身,身上的两只小包裹就被抢走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背上被一双手猛的一推。她甚至连叫都还不及叫一声,人已经滚下了山坡。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的去摸腰带里头。 心头一喜,那三枚大钱还在! “我们还能买馒头吃。”她摸出铜板,紧紧的攥在手里,坚定的说道,“不管碰到什么事,我们都一定要去青云武馆!” 第二十章 沈九妹的身世 入夜后,山中时不时远远的传来一通狗叫声。 “有野狗。”沈九妹皱了皱眉头,“看来一定要生堆火才行。秋宝,你在洞里不要乱走,我出去捡些柴火。”她受了伤,迟早会有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找过来。生堆火,能将野狗挡在洞外。 不料,沈秋宝却按住她:“九姐,你别动。我去捡柴。” 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不知道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沈九妹哪里肯? “你还小……”沈九妹挣扎着起身。 “九姐,我会捡柴。还有,我不会走远,就在门口捡一点回来。”沈秋宝倔强的打断她,“你身上血味重,出去会引来野狗。” 他说的全是事实。沈九妹没法反驳,只好叮嘱道:“千万不能走远。就只在洞口附近捡一点啊。要是有野狗,一定要大声喊我。” “嗯。”沈秋宝应着,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夜色之中。 他其实很害怕黑夜。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被反复告知,夜里,山中野兽出没,危险重重。 可是,这会儿,长姐被从山上推落,滚了一身的血口子。还好,长姐皮实,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差不多都止住了血。可是,没有草药,它们也仅仅是止住了血。长姐只要动一动,它们铁定又会再绷出血来。 爹娘说过,人的血是很宝贵的。出血会伤元气。 他不想长姐再流血,再伤元气。所以,只有他出来捡柴火了。哪怕外面黑漆漆的,远远的,还有野狗此起彼伏的叫声。 心几乎是含在嘴里。沈秋宝极力按捺住内心的恐惧,瞪大眼睛四处寻找着。 今天的夜色真黑。夜幕象漆黑的锅底一样,反扣在天上。没有月光,也没有一点星光。 四周是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黑。山风一阵阵的吹过,它们发出沙沙的呜咽声。 山坡下,野狗们的叫声比先前更多了。 好冷!一股冷气爬上后背。立时,全身的鸡皮疙瘩嗖的齐齐暴起。沈秋宝双手抱胸,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柴!我要捡柴!九姐在等我捡柴回去!”他咬着牙,对自己说道,“我是男子汉!我才不怕黑!” 如此反复说了好几次,心里的惧意似乎减了许多。 沈秋宝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冲进鼻子里,他觉得脑子瞬间清醒起来。 这段时间,他跟长姐学到了不少本事,也知道在山里要时刻留意周边的情形。所以,上山时,他有注意到,在山洞的右下方是一片杂木林子。 那片林子很茂密,在外面也能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叶子。 在里头肯定能又快又多的捡到柴火! 打定主意,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运气不错。才进林子,他便踢到了好大的一截枯枝。 他弯腰摸了摸,干枯的树枝有他的手腕那么粗。捡起一头,拿在手里掂了掂,他不禁咧着嘴笑了:好家伙!连枝带叶,够烧了! 就是它了! 林子里比外面更黑。他完全看不清手中枯枝的情形,只能试着拖动它。 沉甸甸的! 不过,咬咬牙,还是能拖得动! 于是,沈秋宝便拖起这截枯枝往回走。 这时,山坡下的那群野狗的叫声更加近了。沈秋宝侧耳细听,惊悚的发现,它们似乎是在上山! 啊,野狗们闻到味儿了?被发现了? 他吓得打了一个激灵。陡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股子横力,他拖着手里的枯枝竟然飞跑了起来。 由于天太黑,看不清路,期间,他被脚下的石块啊、草根什么的绊倒了好几回。 膝盖、两个手掌肯定是擦破了,火辣辣的。 可是,野狗们的叫声明显越来越兴奋。他哪里还敢停?每一次被绊倒,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咬牙拖着枯枝,继续往回跑。 磕磕碰碰的,终于,山洞就在前面了。 这时,前面,突然冒出一团拳头大的火光。 “秋宝,是你吗?”那是沈九妹听到他的脚步声,点了一根枯树枝,出来迎他。 “九姐,是我!”沈秋宝一张嘴,眼泪哗哗的流了出来。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两个膝盖,还有两个手心,好痛。 “啊呀,秋宝,你怎么拖了这么大的一根树杈回来了?”姐弟俩合力,将树杈拖到洞口——一来,树杈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没法拖进洞里。好,事实上,山洞太小了,要是把它拖进洞里,姐弟俩今晚就没地方躺,只能干坐着了;二来,沈九妹说,大树杈上横七竖八的长满了小枝丫,简直是天然的柴门。有它挡在门口,正好拦住野狗们。 很快,洞里生起了火。 没过多久,野狗们找到了他们藏身的山洞。 因为火堆的存在,它们不敢靠近,只是在洞外,隔着十几步远,冲洞里尖利的咆哮。 夜里,这样的叫声真的令人毛骨悚然。 “别怕!”沈九妹温柔的搂住沈秋宝。 “我才不怕呢。”沈秋宝得意的靠在她怀里,忍不住吹牛,“我是男子汉!我刚才出去捡柴,都没有怕。” “对,我们秋宝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沈九妹摸了摸他的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顿了顿,她冷不丁的问道,“秋宝,你知道你为什么叫秋宝吗?” 沈秋宝呵呵:“知道啊。奶奶老早就告诉过我了,我的名字是她取的。因为我是秋天生的,我是家里的大宝贝,所以,就叫秋宝。”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九妹吗?” “这……”沈秋宝皱了皱眉头,“我问过奶奶,可是,奶奶说你的名字是爹取的,她不知道。” 沈九妹垂眸看着他:“你没问爹?” “问了。”沈秋宝如实以对,“爹说,给你取名时,想到了这个名,觉得好听,就这么叫了。不过,爹说了,我是小的,只能叫你九姐。”说到这里,他不满的哼哼,“石子哥他们都笑话我,明明只有一个长姐,偏要吹牛叫九姐,搞得我象有九个姐姐一样。”山里的女娃娃,取名要比男娃随意的多。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爹骗了你呢。”沈九妹咯咯的笑道,“我的名字也是有说法的。” “真的?”沈秋宝好奇的爬坐起来,仰起小脸,两眼亮晶晶的恳求道,“九姐,你快告诉我罢!” “好啊。反正以后也是要告诉你的。”沈九妹清了清嗓子,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的娘曾经先后怀过两个孩子。可是,两次都是怀上不久,便小产了。 爹和娘的身体明明都很好。尤其是娘,奶奶当年就是看中娘长了一副好生养的模样,才请媒婆去求亲的。 这时,村里有经验的老人出来指点:可能是八字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男婚女嫁,首先是要合八字。因为合八字要请专门去镇上请算命先生,花的钱还不少。山里人日子过得紧,大多数人都是省了这一步。奶奶当年图省钱,也没有给爹娘合八字。 听了老人的话,她心里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娘一出小月子,她便带着爹娘特意去镇上合八字。 在姑奶奶的介绍下,他们请了镇上最有名气的周半仙合八字。 结果,还真是爹的八字出了问题。周半仙说,爹命里应该有九女一男,且前头八个闺女都是前世的讨帐鬼,注定短命,留不住。 奶奶,还有爹娘一听,都给吓蒙受了。 还好姑奶奶也在场,连忙又递上一角碎银子问道:“半仙,有没有法门破解?还望半仙帮帮忙,想个法门。” 周半仙收了银子,翻着只有眼白的一双盲眼想了许久,叹道:“只能用瞒天过海之计!”即,爹娘收养一个女儿,取名九妹。如此一来,上天便以为他们夫妇已经还清了前世的债。 “前世的债一清,上天自然就会赐儿子到你们家。”周半仙用手指节轻叩桌面,一本正经的告诫道,“不过,你们一定要瞒得死死的。在九妹十岁之前,不能泄露分毫。不然,旧债未清,又欠新帐。上天会降罪下来,收回你们的儿子。” 周半仙的名头摆在那里。奶奶自然是深信不疑。于是,大家一合计,第二天,爹独自回了牛头坳,而奶奶和娘则留在了姑奶奶家里帮工。爹回到村里后,放出风去:娘又怀上了,但胎相不好。镇里的郎中医术高明,可以保胎。 期间,姑奶奶一直帮忙留意,寻找合适的女弃婴——世人都认为男尊女卑。在镇上,生了女儿不要,偷偷摸摸扔掉的事情时常有发生。所以,收养儿子不容易,收养女儿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 而九妹的亲生父亲做得更绝。她一出生,亲生父亲连破布都没包一块,便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拎到镇里唯一的石孔桥底下扔了。扔了之后,那人还恶狠狠的冲婴儿吐了一口浓痰:“把扔你在这儿给万人踩。往后看哪个丫头片子还敢投生到我家!” 石桥下全是碎石子。婴儿被硌得哇哇大哭,引来不少人围观。 那天,奶奶恰好也打桥上过。听到女婴的哭声很强健,于是,她心中一动,花了十个大钱,买通一个小叫花子挤到桥下,抱走了女婴。 “就这样,我成了沈九妹。这些事,是我十岁的时候,爹亲口告诉我的。爹还告诉了我,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一直住在镇上。我第二次跟爹去镇上时,爹特意带我打他们家门前过。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们。”沈九妹笑了笑,“我只喜欢爹娘,秋宝……还有奶奶。” 虽然奶奶一直很偏心秋宝,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她一点儿也不计较了。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奶奶的亲孙女,更重要的是,如果那天没有奶奶出手,她肯定活不下来。 第二十一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上) “九姐,你永远都是我的亲九姐!”沈秋宝听完,低头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坚定的说道,“等我长大了我给你攒很多很多的嫁妆!谁也不敢欺负你!” 在牛头坳村,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身为兄弟就有为姐妹张罗婚事的义务与权力。此刻,沈秋宝的想法很简单:长姐身世凄惨,吃了那么多的亏,他很心痛长姐。爹娘不在了,以后,他要加倍的对长姐好。 火光映得沈九妹的小脸红彤彤的,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微怔,旋即,“扑哧”掩嘴笑了:“傻瓜,我当然永远是你九姐!”眼泪几欲夺眶而出,她连忙将人一把搂在怀里,轻声啐道,“我对你这么好,你以后要是亏待了我,看我不剥掉你的皮!”眼泪再也止不住,象断了线的珍珠,扑扑直落,瞬间,润湿了秋宝的肩头。 对不起,秋宝。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道歉。 说好要做秋宝“永远的九姐”,可是,她却不能再陪秋宝了。 因为她的糊涂与自负,使得他们上了小猴子的当,一朝之间失去了所有的钱财。 没有这笔钱财,秋宝等于是失去了报考青云武馆的机会。这是她的错,不可饶恕的错。 如今,全部身家只剩下三个大钱的他们,又如何能在县城讨活?刚刚秋宝出去找柴火,她在洞里冥思苦想嫌钱的路子。最后,她悲哀的发现,因为搞不到保条,所以他们没有任何赚钱的门路。 当最后的三个大钱也用光之后,他们就会沦落成为乞丐,落到和寄居在城隍庙里的那些人一样的处境。 难道以后他们也要和小猴子等人一样,靠乞讨、做坏事为生吗? 不!她绝不能带秋宝走上那样的路!爹娘都希望秋宝能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端!她身为长姐,绝不能带坏秋宝。 思来想去,她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即,卖身为奴。 在镇里的集市上,她曾看到过有人卖儿卖女,以换取钱财。象她这样大的姑娘,长得也不赖,运气好的话,能卖到一笔不少的银钱。 她打定主意了,等天亮了,去市集里自卖自身。如果有武者愿意买她,那是最好不过。她愿分文不要的签下死契,只求买主能给秋宝一张保条,推荐他去青云武馆报考学徒。 所以,以后,她不能再陪秋宝了。 秋宝,你一定要好好的。沈九妹忍住泪,抱住幼弟,在心中再一次默默的祝福。 因为洞里生了火,又有树杈挡在洞口,野狗们在洞外不甘的吠了一通后,陆续离去。 外面终于清净了。 沈九妹拿定了主意,又因为受了伤,再也强撑不住,打着呵欠又往火堆里添了一大截树杈,口齿含糊的说道:“睡。明天,我们再找人问路……”话音未落,人已经歪在火堆边,沉沉睡去。 沈秋宝乖巧的躺在她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以前的他,从未有过心事。每天晚上,他都是头一挨着枕头,便呼呼大睡。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后,他每天睡觉之前都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事情,即,今天都发生了些什么?我哪里做的好,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明天,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 回想白天的种种,他只觉得心底在噌噌的腾起恨意。 他好恨! 恨小猴子把长姐推下山,摔得遍体鳞伤! 还恨他无情的夺走了他们姐弟俩所有的钱财! 不,那不仅仅是所有的钱财,更是他们最后的活路! 可是,他奈何不了小猴子。 明明知道小猴子害了长姐,可是,当这家伙来抢钱时,他只能乖乖的告诉他埋钱的所在。就象在牛头坳村,明明知道是仙符兵屠了村子,他却只能躲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 为什么面对这帮坏人,他不能报复回去? 只因为他太弱! 如果他比仙符兵厉害,那么,他肯定能保住村子,保住家人! 如果他是和庙公大人一样的初级武师,那么,小猴子在他面前,也绝对只能做一条摇尾乞怜的好狗! “都是我没有用!”他恨恨的握拳捶地。 这一刻,他从未有过的憎恨自己,恨自己太弱。 他无法容忍自己再如此弱小下去。他要变强! 怎样才能变强呢? 现而今,他已经错过了一生之中唯一的一次选仙童,那么,摆在他面前的便只剩下学武这一条路。 学武! 对!他一定要去青云武馆学武!参加武试,当庙公大人一样的强者! 一想这里,他头痛不已:没有银钱,没有保条,他要怎样才能报考青云武馆呢? 去赚钱?怎样才能赚到钱? 电光火石之间,他明白小猴子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谋夺他们的银钱了——肯定是为了凑够足够的银钱,请庙公大人写保条!因为在石秀县,贱民哪怕是上山打柴卖,也是首先必须有保条。 于是,问题似乎又回来了——当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请武者保条! 然而,没有人会写保条。 他没有钱,又赚不到钱…… 在县城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都无解的难题。 躺在火堆旁,沈秋宝几乎挠破了头,最后意识到:石秀县,他们姐弟二人是呆不下去了。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和九姐要活下去,就只能做小猴子那样的坏人。 可是,他本能的不愿意——爹娘在世时,时时教诲他,不能做坏事,不能做坏人;哪怕家破人亡,朝不保夕,长姐也再三告诫他,要记得爹娘的教诲,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山里人。 不能做坏人,早就象烙印一样,深深的烙进了他的骨头里。 想起爹娘,奶奶,再想起洪大爷他们,沈秋宝心里渐渐的生出一个主意:先离开石秀县。 爹说过,山里到处都是宝。 在城门外的早市,卖山货无须保条。他和长姐可以象洪大爷他们一样,去山里打猎、找山货,拿到早市里换钱。 “等攒到了足够的钱,我就能去青云武馆学武了。”沮丧没有了,沈秋宝的心里又升起了复仇的希望。 如此一来,先前压在他心头的大石不翼而飞。睡意顿起,他翻了个身,陷入不尽的黑甜。 第二天清晨,沈秋宝是笑醒的。 昨晚,他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他每天和长姐进山打猎、找山货。他们打到了好多的野兔子、野山鸡,找到的山货也堆成了小山,背到早市上,卖了好多好多的银钱。 “哈哈哈,我终于能去学武了!”捧着白花花的银子,他笑得合不拢嘴。 可惜,就在这时,梦醒了。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还是躺在小小的山洞里。 火,早就熄了。 沈九妹还在睡。她蜷成一团,嘴里含糊不清的在说着什么。 好象不对劲! 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凑过去。 啊,长姐的脸红通通的,两片嘴唇上竟然长出了一圈水泡! “水……水……娘,我要喝水……”沈九妹的声音沙哑得简直象换了一个人。 九姐生病了! 沈秋宝吓得小脸煞白,赶紧的解下小竹筒喂水。 然而,他的手一碰到沈九妹的脸,忍不住惊呼:“烫!好烫!” 九姐在发烧!都说糊话了! 这是从未碰到过的事。在沈秋宝的记忆里,长姐从来都是活蹦乱跳,象山里的迎春花一样,生机勃勃。 心,顿时慌了起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九姐,醒醒……九姐!”他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水……”沈九妹没有醒。 “好。喝水。”沈秋宝回过神来,连忙给她喂水。 昨晚,他们重新回到山洞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法出去找水了。所以,小竹筒里的水只剩下一点点。 就这一点水,没能完全打湿沈九妹的嘴唇。 “水……”沈九妹双眉紧皱,痛苦的轻呼。 沈秋宝气急败坏的使劲晃着手里的小竹筒。 真的没有了!一滴水也没有了! “九姐,你先忍一忍!我马上就给你打水回来!”他解下沈九妹腰间的一大一小两个竹筒,飞快的挪开挡在洞口的大树杈。 出去之后,又细心的重新用树杈将洞口堵上——长姐现在烧得稀里糊涂。要是在他外出的时候,有人或者有野兽跑进来,长姐还能落个好? 出了洞,看着飘着轻纱般晨雾的四周,他不禁茫然:上哪儿去找水呢? 这时,他记起小猴子昨天说过,后山有水源。 希望这家伙心肠还没有坏绝,不是在说谎! 握了握拳,他飞也似的向山顶跑去。 第二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下) 山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下长满了荆棘。根本就没有路! 怪不得小猴子昨天那么快就得了手,把九姐推下了山。沈秋宝一边艰难的穿行于荆棘丛中,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再一次的咒骂小猴子,同时,一颗心高高的悬了起来——该千刀杀的会不会骗人啊?后山真的有水源吗? 可是,转念又一想:昨天上山时,沿途也没看到可以水源。所以,如今也只能去山顶和后山找一找。 希望在山顶或者后山能找到水源。沈秋宝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他在后山的山腰处,听到了滴滴哒哒的滴水声。 没错,是活水! 水滴打在石头上的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沈秋宝抹了一把汗涔涔的脸,心中雀跃不已——跟着长姐在深山老林里转了好些天,他也学到了一些听音辨水源的本事。当然,与长姐相比,还差了老大一截。 想到长姐还在山洞里烧得通体滚烫,等着自己的打水回去,他顾不得歇口气,急巴巴的根据经验,用最快的速度往水源方向赶去。 又往前走了十来步,他拨开一丛低矮的杂木,不由眼前一亮。 他没有听错! 在二十来左右的右前侧方,有一棵老松树。树后有一面长满青苔的石壁。水滴声就是从石壁上传出来的。而在石壁脚,有一个近似于半圆的大石坑。比他家水缸还要大的石坑中蓄满了水。 经验告诉他,这是可以饮用的山泉水。 “水,找到水了!”沈秋宝禁不住欢呼,快跑过去。 哪知,乐极生悲! 才跑了几步,突然,他只觉得脚下踏空。旋即,“呼啦”一声,整个人急速往下坠。 “啊——”变故突然而至,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紧接着,左边大腿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剧痛。 两眼一黑,他当即昏死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秋宝幽幽醒转。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黝黝的屋顶! “这是哪儿?”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没错,真的是屋顶,和姑奶奶家一样的瓦屋顶。 难道我又回到姑奶奶家了?沈秋宝狐疑的四处张望。 唔,他应该是躺在一间小柴房里。小小的屋子里,除了他躺着的这张简易小木床,还有码得很整齐、半人高的柴火堆。在床头摆着一只油亮的碗灯。灯光昏暗,照得屋里影影绰绰的。 “这是哪儿?”绝不是姑奶奶家!沈秋宝的心骤然提起,本能的掀起身上盖着的洗得发白的青布薄被,翻身爬起来。 “滋——”与此同时,左大腿被扯得生痛。沈秋宝痛得呲牙咧嘴,连忙去看自己的左腿。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被扒得精光,浑身上下光溜溜的。左大腿上裹着一圈白纱布。上面的血渍触目惊心。 这是……沈秋宝吃痛的抽气,回想起来了:在山上,他终于找到了水源,心中一时欢喜,失了警觉,结果掉陷阱里了。 当时,他感到左腿痛得要死。原来是左腿受了重伤。 咦,是谁救了我?沈秋宝忍不住用手去摸纱布上的血渍——很奇怪呢。明明象是流了不少血,然而,如果他不动的话,伤处只是麻麻的,一点儿也不痛。 “娃娃,你醒了?”吱呀一声,简陋的柴门被推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进来。 沈秋宝闻声望去。 门口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胖老头。他穿着青布短衫和黑色裤子,两只小腿上绑着白色的捆腿,脚穿一双敞口黑布鞋,右手端着一只绛色的陶碗。 “馆主大人的医术又精进了不少。说你醒了,还真是醒了。”胖老头呵呵笑着走到床前,“娃娃,饿了?我给你端了点粟米粥。” 粟米粥闻着真香啊! “咕噜——”,沈秋宝的肚子很诚实的抢先答了话。 胖老头乐了,把粥碗递给他:“温热的,不烫。” 沈秋宝早就饿得肚皮贴着后背,“哎”的应了一声,毫不客气的抱起粥碗,咕唧咕唧,三两口就给喝了个底朝天。 真好喝!抱着粥碗,他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哈哈哈……好娃娃!”胖老头豪爽的大笑,“馆主大人说你饿得太狠了,猛的吃太多,会伤到肠胃。所以,今晚只能喝一碗稀粥先垫个底儿。” 也就是说,没有了。沈秋宝恋恋不舍的还了粥碗。一碗粥下肚,胃里立刻腾起一阵暖意,转眼,这股暖意便涌向了身体各处。他顿时觉得精神了许多。 “谢谢老爷爷。”他感激极了。长姐说的没错,世上还是好人多。他肯定是又碰到了象洪大爷他们一样的好人。 不想,胖老头接过粥碗,尴尬的笑道:“娃娃,说起来,还是老头我先对不住你。” 沈秋宝不由愣住。 “呃,你掉进了我挖的野猪坑里……”胖老头在床边侧身坐下,有些后怕的摸了摸他的头,“你的左大腿被坑底埋的竹刀扎了个对穿。如果我不是晌午的时候突然发心去巡山,你只怕血都会流干了。”叹了一口气,他又问道,“娃娃,你一个人跑到荒山里头去做什么?” “我……”沈秋宝想起了长姐,立时神色大慌,一把抓住胖老头的手,“老爷爷,你有没有看到我九姐?” “啊,还有一个娃娃?”胖老头惊呆了,“你们是两个人一起进的山?” 沈秋宝象捣蒜一样的连连点头:“我九姐发烧了,藏在山洞里。我去给九姐找水,不小心掉进了陷阱里。” 胖老头赶紧问道:“娃娃,你还记得你九姐藏在哪个山洞里吗?”他只是想抓点野猪啊兔子之类的回来打打牙祭,不想竟祸害了两个娃娃……真是造孽啊。 当然记得!沈秋宝详细的说出了山洞的位置,以及周边的情形,末了,急急的请求道:“老爷爷,您行行好,带我去找我九姐!我九姐发着烧,一直在说糊话。我出来一天了,再不去找她,她会死的。” 胖老头心里很不好受。小娃娃不过五六岁的样子,却比半大小子还要老成。可见这娃也是个吃尽苦头的。 他起身,软声劝道:“娃娃,你说的很清楚。我常在那山里转悠,知道你说的是哪里。你腿上的伤很重,万万不可乱动。再说,外面黑咕隆咚的,你也上不了山,还不如乖乖的在家里养伤。娃娃,你放心,此事既然与我脱不了干系,我不会不管你九姐的。我现在就去上山去找人。”说着,他拿着空粥碗,象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屋里。出了屋,他还不忘细心的将柴门关上。那腿脚灵便得很,哪里象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 “老爷爷……”沈秋宝根本就来不及再求他,唯有坐在小木床上,提心吊胆的盯着紧闭的柴门。 九姐命大福大,一定不会出事的!老爷爷肯定能找到九姐!他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祈祷。其他的,他想都不想…… 时间好象停止了。沈秋宝木木的抱着薄被坐在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床头的灯光一闪,柴门再次被推开。 胖老头裹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他的脸色很难看:“娃娃,你九姐……没找到。我找到了那个山洞,没看女娃娃。灰堆旁边有一滩新鲜的血……” “九姐!”仿佛被人在心尖子上猛的砍了一刀,沈秋宝大叫一声,生生的痛晕过去。 胖老头一个箭步上前,长臂一揽,将人扶住:“娃娃!” 沈秋宝小脸儿煞白,牙关紧闭,躺在他的怀里,已是人事不省。 第二十三章 转机 沈秋宝再次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胖老头守在床头,见他醒了,欢喜的站起身:“娃娃,醒了?馆主大人给你开了一剂药,在外头有文火煎着。我去给你端来。” “老爷爷。”沈秋宝却哑声叫住他,“真的没有找到我九姐?” 胖老头摇头轻叹。 “我九姐她……”沈秋宝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九姐她该不是被野兽叼走了? 据他所知,在牛头坳村就曾发生过两起野兽下山叼走小娃娃的惨事。他还跟壮子哥他们一同去那两户人家看过。现场也是留下了一大滩血渍。 胖老头不忍的安慰道:“娃娃,你莫自己吓自己。馆主大人说了,很有可能是有人恰好路过,救走了你九姐。” “真的?”头立马不晕了。沈秋宝两眼闪着奇异的光,充满希冀的望着他。 “嗯。天亮后,我请馆主大人帮忙去洞里看过了。”胖老头摸了摸他的头,“馆主大人说,洞里野兽扯咬的痕迹。挡在洞口的树杈明显是有人刻意挪开的。”顿了顿,他又道,“那片山又不是人烟绝迹之地。住在附近的人时常进山打柴、挖点野菜什么的。你九姐命大福大,恰好有人路过,听到动静,救走了她呢。” 好,他并没有说全。馆主大人确实说了,小姑娘可能是被人救走了。但是,馆主大人还说了,从现场留下的那滩血渍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少。十之八九,小姑娘被狐狸一类的野兽给拖走了。因为洞里留有一些凌乱的兽爪。而那些兽爪看着很象狐狸留下的。 之所以说是“很象”,是因为馆主大人说,这些兽爪印迹形状与狐狸留下来的一样,却明显要大许多。 “也许是妖狐……”现场虽然没有扯咬的痕迹,但是,看到这些大狐爪印,馆主大人很不看好小姑娘的下落——小姑娘被妖狐抓走的可能性很大。 妖狐?胖老头是听说过的。人若有灵根,便可以修仙,是为仙府所说的“仙官”。而世间的飞禽走兽通了灵智,也能修妖仙。它们若是为仙官们所用,则为灵兽;若是藏身于没有人迹的深山老林,则是妖兽。 一般来说,灵兽有主人约束,是不会主动伤人的。而他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未曾听说过周边的山里有妖兽出没,所以,馆主大人断定那是一只过路的妖狐。 胖老头素来最信服馆主大人。既然馆主大人说十之八九是被妖狐抓走了,那么,小姑娘现在就是凶多吉少。 为此,胖老头挺内疚的——说起来,如果小娃娃不是外出找水时掉进了他挖的野猪坑里,就不会让小姑娘落单。而馆主大人说了,据《妖兽志》上记载,妖狐天性胆小谨慎,很少主动攻击人。过路的妖狐更甚。如果当时山洞里有两个人,想必妖狐是不敢掳人的。总而言之,小娃娃受伤,他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小姑娘下落不明,他亦间接有责。 小娃娃昨晚听到坏消息,当场昏死。胖老头也被吓得不轻。他连忙请了馆主大人过来。后者切脉之后,说,小娃娃本来就身子有些虚,现在又受了重伤,失血过多,便是雪上加霜,心脉有损,再也受不得半点惊吓。 “这段时间,小娃娃要静心养伤。不然的话,会落下病根,折损天寿。”这是馆主大人的原话。 真是造孽啊。胖老头心中更加内疚,自然是不敢全盘托出馆主大人的判定,只捡了好的来说。 “娃娃,我已经请求了馆主大人,这段时间,你且安心留在这里养伤。等伤好之后,我陪你去附近的人家打探。你九姐要是被人救走了,我们肯定能打探到的。”他温声说道。 “谢谢老爷爷。”沈秋宝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现在,他的整条左腿不动的时候,还是麻麻的感觉。只要稍微动一下,便痛得要死。这样的情形,他连床都下不了,怎么能出去挨家挨户的找长姐呢?也只有留下来先养伤了。 至于老爷爷挖的野猪坑害他受了伤,他是一点儿也不恨的:因为他知道,他和长姐的处境已是山穷水尽。长姐烧成那样,以他的能力,没法带长姐下山找郎中,只能继续留在山洞里。没吃没喝的,他们又能再熬多久?更何况,等到晚上,野狗群会再围过来……一想到这样的情形,他便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而老爷爷做事厚道,又是收留他养伤,又是连夜上山找九姐,能为他做这么多,他内心充满了感激。 “唉,憨娃……”胖老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怜惜的又摸了摸他的头,“我去给你端药。” 看着沈秋宝喝完汤药,他又去灶上端了一碗粟米粥和半个杂面馒头进来。见沈秋宝三下五去二就给吃完了,端着空粥碗一脸的不舍,他乐呵呵的解释道:“你的肠胃空了好久,还要先养一养,不能一次吃太多。” 沈秋宝怪不好意思的,道了谢,将空碗还给了他。 “乖娃。”胖老头越看越喜欢,见他精神头不错,便在床边坐下来,温声询问,“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不象是我们石秀县人哩。” 自从离开姑奶奶家后,沈九妹便再三告诫沈秋宝,千万不可露出牛头坳村的一丝一毫。他是真的听进心里去了。是以,没有迟疑,张口便道出“沈云”这个假名,以及编好的那套说辞。 “可怜的云娃。”胖老头其实也大致猜到了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是被唯一的亲人扔到荒山老林里自生自灭。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娃娃还无伤无损的走了出来。 两个小娃娃挺不容易的,真让人心疼。他看着沈秋宝,眼里柔和的能滴出水来。 “老爷爷,这里是哪儿呀?”沈秋宝小心的打探道。 “哦,忘了告诉你了。”胖老头笑道,“这里是刘家拳馆。我是馆主大人的家仆,跟从主姓,大家都叫我老刘头。” “拳馆?”沈秋宝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是武馆吗?” “是的。”老刘头呵呵。 头有点儿晕……沈秋宝顿时有一种被金元宝砸中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抓住老刘头的一只手:“刘爷爷,你们武馆招收学徒吗?”从一开始,他从就没有认定非青云武馆不可。他真的不挑,只要是武馆,能教他武艺就行。而之所以念念不忘青云武馆,不过是听小猴子说,石秀县里唯一常年招收学徒的武馆仅此一家。 “呃,招是招的。”老刘头很是尴尬,“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招到学徒了。” 这是几个意思?刘家拳馆很难考,一般人考不上这里的学徒,是吗?沈秋宝紧张的一颗心骤然蹦到了嗓子眼里:“为什么?” 老刘头挠头:“主要是我们武馆的刘家拳很难学。如果不是天资出众,没下十几二十年的狠功夫,连皮毛都学不到。来武馆学武的人,大多是抱着学个一两年就去参加武试,谋个功名的。他们听说要这么长的时间,都吓跑了。而且我们馆主大人收徒也挑得很,一般的娃娃难入他的眼。名声传出去后,来考学徒的人就越来越少了。”这些年来,武馆门前可罗雀,往往是个月里连询问的人也难见一个。 沈秋宝沉默了。前一条,他倒不怕。因为他学武,不是冲着武试的功名去的。他是真心想学真本事。因为只有学到了真本事,他才能找仙符兵报仇。他担心的是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入不入得馆主大人的眼…… 老刘头耳聪目明,自然是看出了小娃娃的心思。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再加之,又是打心里觉得挺对不住人家的,所以,有心补偿一二。 虽说馆主大人收徒自有祖宗章法,谁也不能违背,但只要云娃是真心想学武,即便是入不得馆主大人的眼,他舍了这张老脸,请求馆主大人推荐云娃去别的武馆,也不是不可能。 他笑道:“云娃,你现在是要把伤养好。没有一副好身板,是没法学武的。” “嗯,我知道了。”沈秋宝感激的点头,“谢谢刘爷爷。” 第二十四章 向往 沈秋宝受了重伤,又失血过多,身体虚弱得很。说了那么多的话,便精神不济,呵欠连连。 “你好生睡一觉。”老刘头怜惜的扶他躺下。 “是。”心事暂解,沈秋宝一挨着枕头,便呼呼睡去。 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睡醒之时,一睁眼,他看到老刘头仍然坐在床边。 “刘爷爷……”心里暖洋洋的,他挣扎着要爬起来。 “别乱动。”老刘头一把将人按在被窝里,“你腿上的伤药快过效了。要是扯到伤口,会痛得很。” 沈秋宝闻言,乖乖的躺着,不敢再动弹。 这时,他的肚子很实诚的“咕噜”接连叫了几声。 “饿了?”老刘头呵呵笑道,“馆主大人吩咐过了,要先换药,再进食。我去请大师兄过来给你换药。你乖乖的,不要乱动。” 大师兄?听名头就让人觉得是很厉害的武者呢!沈秋宝无比期待的应道:“哎。” 没过多久,老刘头又回来了。 沈秋宝连忙张眼望向门口。只见老刘头的身后跟着一名提着黑木匣的少年。他长着方方正正一张古铜色的脸,浓眉大眼,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青色棉布短打,身材高大健硕。青布衫下,可以看到胳膊、胸口等处的肌肉犍子微微隆起,看着就觉得孔武有力。 这位大哥哥是大师兄?沈秋宝被扑面而来的阳刚之气深深的震住了。 见小娃娃呆若木鸡的憨样,老刘头不由轻笑:“云娃,大师兄给你换药来了。” 少年脸上微红:“刘爷爷,你又打趣我了。” “你是馆主大人的首徒,不是大师兄,难道是二师兄?祖宗的宗法不可废。老奴以为,该守的礼,一定要守着的。”老刘头不以为然,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行,都听你的。”少年尴尬的走到床边,将小黑木匣放在床边。 沈秋宝回过神来,赶紧喊人:“见过大师兄……。” 不想,老刘头在一旁一本正经的打断道:“云娃,你还不是我们拳馆的人,按理不能称大师兄。” 看着象是换了一个人的老刘头,沈秋宝有些不知所措。 刘爷爷总是这样,在外人面前,特别坚持身份、礼节。便是师父也奈何他不得。少年很同情躺在床上的大眼睛小家伙,一边打开黑木匣,一边解围问道:“听刘爷爷说,你叫沈云。是哪个云呢?”。 “是白云的云。”沈秋宝不敢再乱喊人了。 “和我想的一样。”少年快活的冲他眨了眨眼,“我叫傅雷,六岁的时候拜入师父门下,入门刚好十年。比你年长,以后,你就叫我傅大哥。我呢,叫你云小弟。” “哎,傅大哥。”沈秋宝对他的好感噌噌的直线上升。 一旁,老刘头垂手而立,没有再吭声。 傅雷又道:“云小弟,现在,我要给你换药了。你的伤口很深,可能会有些疼。” “嗯。”沈秋宝其实最怕疼了。闻言,不由紧张的攥着一双拳头。 “大师兄,刘家武学不容偷窥,老奴先行回避。”老刘头垂着眼皮,说道。刘家武学,有医、拳二道。他虽是刘家世仆,却没有入刘家拳的门墙,任何接触刘家武学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偷师。是以,他理当自觉回避。 只是换个药而已……傅雷满头黑线,无奈的点头:“哦。”他是头次处理这么深的伤口,真的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很想老刘头能留下来搭把手。 老刘头转身离开了柴房。 自牛头坳村被屠之后,沈秋宝辗转流离,见识了行行色色的人,已不是当初的小小山里娃。他是真听懂了老刘头的意思,心道:我要不要闭上眼睛呢? 想了想,他果断的闭上双眼。 “扑哧”,傅雷见状,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拿着一把小剪子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云小弟,只是看着换药,算不得偷师。”顿了顿,他憋住笑,又道,“如果你怕的话,闭上眼睛不看,倒是个好主意。” 谁怕了?沈秋宝的心气被激上来了,立刻瞪大眼睛:“我不怕。” “那就好。我先扶你坐起来。”傅雷耸耸肩,“竹刀把你的左大腿刺了个对穿。我也是头次处理这么重的伤,你能帮我打个下手吗?” “我,我不会。”难道大师兄是生手?沈秋宝被吓到了。 “没事,只是帮我递下剪子、纱布和药瓶。”傅雷笑了笑,“你按我说的做就行。”说着,他指了指小黑木匣。 沈秋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扁扁的小匣子里一线排开,装着五只大肚小瓷瓶儿。每一只的大小都是一样的,比他的拳头略小。不同的是,它们的瓶塞包着不同颜色的粗布。从左自右分别是黑、白、红、黄、蓝等五色。旁边整齐的收着三卷白色的纱布,以及好几把薄薄的红柄小刀。 不敢直视磨得雪亮的刀尖,他匆匆收回目光,惴惴不安的应道:“哎。” 傅雷扶他起来,先掀起被子,只露出他整条左腿。 沈秋宝看过去。情况似乎比昨晚更糟糕,纱布已然被深深浅浅染红了。中间部分更是湿漉漉的黑色。 “还没完全止住血。”傅雷仔细的看了看,“希望伤口没有化脓。”说着,“咔嚓咔嚓”,大刀阔斧的从一旁剪开纱布。 痛!沈秋宝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赶紧咬住嘴唇,将冲到嘴边的呼痛声生生的咽回肚子里。 “把蓝色塞子的药瓶打开。”傅雷一边剥开纱布,一边在心里暗赞:好要强! 沈秋宝忍着痛,依言从小黑木匣里取出药瓶,打开盖子。却再也不敢抬眼往伤处看。 傅雷的手法很快,这时已经完全打开了纱布。狰狞的伤口露了出来。剥纱布时不可避免的扯动了伤口。比铜钱还大两圈的血洞里,汩汩的往外冒血泡儿。 很不幸,伤口有点脓肿。肯定是刘爷爷为了增强野猪坑的杀伤力,又在竹刀上抹了马粪。傅雷“滋”的抽气,抬眼同情的瞅了一眼紧张兮兮的小家伙,接过药瓶,先毫不吝啬的洒上大半瓶止痛散。 沈秋宝只觉得伤口处先是泛起阵阵清凉,紧接着,麻木的感觉象水面上的波纹一样,层层漾开。 咦,好神奇,伤口完全不痛了! 难道是戏文里说的仙药?沈秋宝好奇极了。 “拿把小刀给我。”傅雷又吩咐道。 沈秋宝立刻递上一柄小刀,壮着胆子飞瞄了一眼伤口——除了一个令人心尖发颤的血洞,哪有什么药粉? “我要给你除脓。你最好不要看。”傅雷接过刀子,好心提示道。 沈秋宝顺从的收回目光。 此时,麻木的感觉更甚。整条左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所以,接下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傅雷在做什么。 不一会儿,后者接二连三的发出指令:“红盖子药瓶!” “白盖子药瓶!” “纱布!” …… 沈秋宝手忙脚乱的配合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换药的对象是他自己。 小黑木匣里的五瓶药都用了一轮,纱布亦用掉一大半,终于,傅雷用手背擦掉额头的汗珠子,长吁一口气:“换好了。”因为伤口脓肿了的缘故,他又将伤口从里到外仔细的清洗了一遍,其麻烦程度竟然不下于昨天师父处理新伤口。全部流程下来,他出了一身大汗。幸亏他们拳馆祖传秘制的止痛散十分强悍,不然,小家伙铁定生生痛昏过去。 “你恢复得还不错,再这样换三次药,应该就能下地慢慢的走几步了。”他麻利的将十几团染血的废纱布归拢起来,扔进床边的旧竹篓里,“以后,我每天上午过来给你换药。”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曾看到过三太叔公给人治伤。虽然是外行,但是他也能感觉得到,傅大哥的医术远非三太叔公所能比。然而,三太叔公多大年纪,傅大哥又多大年纪?等傅大哥到了三太叔公的年岁,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呢! 由此可见,馆主大人肯定是有真本事的大能人。 沈秋宝无比向往的在心里说道:要是我能留下来学艺,那该有多好! 第二十五章 末流武馆 傅雷没有吹牛。一天换一次药,第四天清晨,沈秋宝醒来,左腿再无麻木的感觉。心中大喜,他小心翼翼的爬坐起来,掀开薄布被察看伤处。 纱布的中间呈淡黄绿色,不再染有血渍。 看着傅雷换了几次药,他多多少少也看出了一些门道:淡黄绿色的印迹是伤药染出来的。没有血渍,说明伤口没有再渗血。 难道已经结了疤?他难以置信的伸手轻戳纱布边缘。 呀!还是不痛! 没有再迟疑,他雀跃的试着下了床。 扶着床头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乐得合不拢嘴——左腿虽然软绵绵的,不及右腿有力,但是,如果动作不是扯得太大的话,伤口仅仅是隐隐作痛而已! 床头摆着好些衣裳。沈秋宝定睛细看,都是细棉布的旧衣裳,桨洗得干干净净。有米白色的小褂子,也有青色的外衣外裤,和傅大哥身上穿的样式一样,只是每一件都要小的多。床边还摆着一双青布敞口鞋,也是他能穿的大小。 昨晚入睡前,这些还是没有的。 不用说,肯定是刘爷爷为自己准备的。穿好衣裳,就能出屋走走了! 沈秋宝欢喜的穿上衣裳,然后扶着柴垛,慢慢的试着走到门口。 刘家拳馆会是怎样的呢?拳馆里的其他人也是和傅大哥、刘爷爷一样的好心人吗?他们会不会赶我走……离门口越近,他的心事渐沉。 屋子很小,他小心的碎步往前,一步一步的挪着,也只用了十来步,便站在了柴门的后面。 不管其他人怎么看我、待我,反正,我一定要留下来。打定主意,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拉柴门。 柴门的外面明显没上锁,因为他只是轻轻的往里一拉,门便“吱呀”一声开了。 清凉的晨风裹着淡淡的草木芳香扑面而来。 好凉!沈秋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好熟悉的感觉!刹那间,他仿佛回到了牛头坳村——他家位于东山下,而他的睡房又正好对着山林。早晨,山里寒气重。他清早起来,每次打开房门,都会被外面的凉风刺得打哆嗦。 难道刘家拳馆也是在山脚?熟悉的感觉顿时将他心中的惴惴不安抚平大半。 外面很安静。沈秋宝扶门张目四望。屋外的情形,和他这些天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刀剑铁枪,也没有开阔的练武场,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茂密的树林笼罩在薄薄的晨雾之中,影影绰绰,分外宁静。 简直就象是打开了自己的睡房后门! 原来武馆是这样子的?沈秋宝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胆子顿时大了好几号。他试着扯起左脚,挪过三寸来高的破门坎。 伤口还是被扯痛了。他“滋”的抽气,赶紧打住——这些天,刘爷爷每次来看他,都是反复叮嘱:千万不可妄动。万一扯坏了伤口,轻则又要多躺几天,严重的话,会落下病根来,甚至于这条腿就此瘸了去。他一心想要留下来学武,可不能因为一时之好奇而坏了自己的腿。 疼痛的感觉很快消失了。 只要不疼了,应该就没事?沈秋宝感觉伤口没有往外冒血,长吁了一口气。 象他现在这副样子是没法去外面的树林里的。是以,他决定沿着墙根,随便走走。 扶着木板墙,他往右拐,更加小心的往前挪着——这里有一排样式差不多的小木屋。而他住的这间小木屋位于最左端。往左拐的话,走不了几步就到了头。尽头一目了然:一堵长满青苔、两人多高的厚实石墙。 没走几步,这时,前面一间木屋也“吱呀”开了门。 老刘头披着一件褐色旧布夹衣自屋里出来:“云娃,起了。不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傅雷说过,所以,他脸上一点惊讶的神色也没有。 沈秋宝笑着唤了一声“刘爷爷”:“躺了好些天,想出来走走。”心道:原来刘爷爷住的也是柴房。 老刘头吩咐道:“这里是拳馆的西偏院。前头就是正院。这会儿,馆主大人正在练功。我要去生火烧饭,不能陪你。你就在这院里认认路儿,莫出去。要是冲撞了,可不好。” “刘爷爷,我帮您生火。”在姑奶奶家的时候,长姐说过,大人们都喜欢手脚勤快的孩子。是以,沈秋宝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尽管他其实很想去看馆主大人练功。 老刘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身板,乐呵呵的摆手:“你的腿还没好哩。等腿好了再说。” “没事,已经不疼了。”沈秋宝坚持的跟在老刘头屁股后面。 后者见他走得还算轻松,便没有再拒绝——烧火又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小娃娃都好动,在床上躺上了那么些天,肯定憋坏了。活动一下身子骨,也不是坏事。 这一排小木屋共有三间。最右端的便是厨房。比起沈秋宝寄住的那间,厨房大了不止三倍。里头除了两孔青砖灶台、一溜从小到大整齐排列的铁锅、一口绛色大水缸,在黑漆斑驳的窗台下,还有一只半人高、八成新的木橱柜。后者做工粗糙,没有上漆,约摸三尺多长,分为上、下两层。 “饿了?”老刘头打开上面那层的橱柜门。 里面又分为两层:上面那层摆着两摞碗,都是细白瓷的,一大一小。大的那撂是海碗,共三只,小的那撂,在姑奶奶家是当菜碗用的,共五只;第二层搁着一只半尺来长的旧竹篮。 老刘头从竹篮里掏一个杂面馒头,转身递给沈秋宝:“昨晚还剩了点馒头。早饭还要些时候,你先垫垫肚儿。” 沈秋宝确实是饿了。几天相处下来,他大致摸到了老刘头的一些脾性。比如说,后者心直口快,也喜欢直心肠的娃儿。故而,没有客气,道了谢,双手接过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老刘头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打开下层的橱柜门。这里只有一层,并排摆着两个乌黑发亮的大陶缸。他打开左边的那只,从中舀了小半碗碎苞谷,放在灶台上的最小的那只铁锅里。 接着,他关上橱柜门,蹲在灶台前,开始生火。 等他引火完毕,沈秋宝已经吃完了馒头。不用吩咐,他主动的从屋角抱来一小捆柴火:“刘爷爷,我帮您烧火。” “以前在家里烧过灶火?”老刘头见他很有章法的添了两根细柴,这才相信他是真心想帮忙,而不是玩儿。 “嗯。”沈秋宝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小猴子的影响,学坏了,如今说起谎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行,你来。”老刘头笑眯眯的起身,“我去洗米,再到院子里摘点豆角。”碎苞谷粥,煮豆角,再加上昨晚剩的馒头,今天的早饭便齐全了。 很明显,沈秋宝的勤快大大取悦了老刘头。接下来,后者的话比平时多了许多。 很快,铁锅里的粥“咕噜咕噜”的开了,屋子里飘逸着苞谷的清香。 “刘爷爷。”沈秋宝指着灶台上那只最大号的铁锅,好奇的问道,“这只大铁锅也是用来煮粥的吗?它一次能煮多少人吃的粥?”这只最大号的,只比屋里的大水缸小一圈儿。他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锅。 “那口锅是老太爷传下来的,据说一回能煮两百斤白米饭。”老刘头无比向往的叹道,“先前,我们拳馆兴旺的时候,顿顿都是用这口大锅满满的煮一大锅白米饭才够吃哩。” 接着,他跟沈秋宝说起古来:一般来说,武馆有两种传承方式,即,师徒相传和父子相传。石秀县里的绝大多数武馆都是师徒相传。而刘家拳馆则是为数不多的父子相传。他先前所提及的老太爷是开馆之馆主。这位老太爷本是游学的武宗师,偶然经过石秀县,喜欢上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此在此间开馆授徒。那时,他以刘家拳打遍石秀县无敌手。周边的人们纷纷慕名而来。不出两年,刘家拳馆便跃升为石秀县一流的武馆。 “这口大锅就是那时打造的。”老刘头说着说着,神情越来越沮丧,“当年,老太爷就是看上了这里的山水灵秀,以为地灵必人杰,是个出好苗子的地方,想广收门徒,把刘家拳发扬光大。哪知,石秀县只是个样子货。老太爷至死也没收到合眼缘的好苗子。老太爷不死心哪,临终的时候还不忘叮嘱老爷,说,他卜算出石秀县是有大机缘的灵地,一定会出武学旷世天才的,所以,一定要坚守下去。” 结果,貌似老太爷的卜算不太灵光。第二代馆主坚守了一世,仍然没碰到天才横空出世。倒是他的武学天赋远不如老太爷。后者没了后,第二代馆主的拳头不够硬,被其他武馆合力排挤,拳馆迅速败落。卖田卖地……最后,传到他儿子,也就是现任的馆主大人手里时,刘家拳馆只剩下小小的一进院子加三亩杂木林,在众多武馆里已然沦为末流。甚至于,早在第二代馆主当家时期,众武馆便耻于与刘家拳馆“切磋”武艺。 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的话,老刘头从心底里担忧,现任馆主大人保不住刘家拳馆的百年老招牌。 沈秋宝听完,蒙圈了。原来,刘家拳馆是这样的武馆…… “我们拳馆加上我,总共才三个人。”老刘头正色道,“云娃,你还想留下来吗?”刘家拳馆虽然没落了,但傲骨仍在。身为世仆,他容不得任何人小视拳馆。拳馆也从不留三心二意之人。 末流武馆,那也是真正的武馆啊。况且,不留下,我还能去哪儿?沈秋宝坚定的点头:“刘爷爷,帮帮我。我想留下来学武。” 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云 “留下来学武?”老刘头呵呵,“这我可说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赋。还是那句话,你先养好伤再说。”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这是他一贯的做派。 也就是说,自己暂且可以住下来喽。沈秋宝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本来就没指望能立刻拜师学艺,闻言,心稍安,赶紧点头应下:“哎。” 早饭熟了。老刘头让沈秋宝自己在厨房里先吃,而他自己则用竹篮提了早饭,去正院给馆主大人和傅雷送饭。 不出半个时辰,傅雷提着竹篮送老刘头回来。此时,沈秋宝已经吃完饭,蹲在豆角地里抓菜虫——后杂院,三间小木屋的前面是一块小空地。老刘头将它们开成了菜地,见缝插针的种上了豆角、南瓜、青菜和韭菜。 “云小弟,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利落,不可太操劳。”傅雷冲他招手,“过来,我给你看看伤口。” “好咧,傅大哥。”沈秋宝慢慢的挪出菜地。 院里有一口老井。井台有两尺来台,是用长青石砌成的。傅雷扶着沈秋宝在井台上坐下,捋起他的左裤腿儿,轻轻的拆开纱布。 “嗯,伤口结疤了。”傅雷满意的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白瓷胖肚瓶儿,给他上药,嘴里叮嘱道,“这两天长新肉,伤口会有些痒。你千万要管好手,不要去挠它。” 瓶里装的是一种淡黄色的油状药液。涂在伤疤上,清清凉凉的,舒服极了。沈秋宝惬意的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嗯,我听傅大哥的,不挠它。” 上完药,傅雷又重新给他包上新的纱布,把药瓶儿递给他,吩咐他以后自行涂药:“每天涂两次,早晨起来,晚上睡觉前,象我刚才那样涂一次药就行了。疤子没有落之前,不能沾水。” 沈秋宝捧着药瓶,抬头瞪大眼睛问道:“傅大哥,那,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从老刘头那里,他知道,能否留下来学武,全凭馆主大人一句话。而他又见不到馆主大人,所以,要想留下来,唯有博取老刘头和傅雷的喜欢。他们若是喜欢他,将来才会在馆主大人面前替他说好话。 长姐以前说过,喜欢都是相处出来的。他要是连傅大哥的面儿都难见上几次,后者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当然,他也没有刻意做假。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心里很喜欢傅大哥,是真心想亲近他。 大眼睛黑溜溜的,清澈得有如上好的琉璃,清清楚楚的映着小家伙的亲近与信赖。傅雷愣了一下,笑道:“上午,我要练功。下午要跟师父学配药。中午才有空过来。” 师父向来要求严格,前些天,如果不是给云小弟上药,上午的时候,他休想走出练武堂寸步。今天,他也是借着送餐具的由头,才跟师父请到一刻钟的短假——学武的生涯,刻板又辛苦,十年如一日。不给自己找点乐子,日子怎么过呀!以前,他就喜欢往老刘头的后杂院里跑。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在井台上干坐着,也是一天之中难得的轻闲时光。现在,后杂院里新住进来了这么有趣的小家伙,他便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腿。 只是,一次两次的,师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天如此的话,师父那里肯定不好交待。 我得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 看着小家伙乖巧伶俐的样子,他突然想起昨天师父与老刘头的对话:老刘头很喜欢小家伙,又加之觉得对他有愧,是以,为其向师父讨个学武的机会。而师父也动了侧隐之心,有松口的迹象。 心中一动,他计上心来,笑眯眯的问道:“云小弟,你识字吗?” 捡到小家伙的第二天,老刘头就问清了小家伙的来历,立刻一五一十的禀报了师父。当时,他就跟在师父身边,是以,他知道小家伙是个父母双亡、被亲人抛弃的山民孤儿,唯一的姐姐也极可能在后山喂了狐妖。以小家伙这样的身世,又小小年纪,应该是还没开蒙的。在其他武馆里,大师兄通常都是要替师父教导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可他们拳馆总共才他这一个弟子,他这个大师兄一直都只是摆设。哇呀呀,好想过过大师兄的瘾!师父没有发话,不能教武学,但是,他可以先教小家伙识字啊! 果然,沈秋宝老老实实的摇头:“不认得的。” 在牛头坳村是有族学的。不过,族里规定,族中男丁要年满六岁才能开蒙。他还没到年纪。好,就算他到了年纪,听爹娘的意思,也是不会送他去开蒙的:一来,去族学开蒙要交二十个大钱和三斗白米。若是还要接着学,翻了年,还要每个月交十个大钱;二来,识字是为学武做准备。寻常的山里娃哪有学武的机会?人们通常都认为,不学武,光识字,一点用处也没有。所以,又何必在上面浪费那么多的银钱和时间呢?在牛头坳村,除了族长爷爷他们那一房,其他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学。 而他也没少听族长爷爷家的族兄们抱怨,说,识字很难,一点儿都不好玩。故而,以前从来没有动过识字的心思。 但是,现在不同了。 他要学到一身的好武艺,才能给爹娘、奶奶报仇,自然要找机会先识字。 傅大哥这么问,难道是要教我识字?想到这里,他满眼期待的望着傅雷,请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识字吗?” 好聪明的小家伙!傅雷挑眉:“你想学吗?” “想!从心底里想学!”沈秋宝双手在胸前抓握成拳,使劲的点头。 “扑哧”。傅雷被他认真的小样儿给逗乐了:“行,以后,每天中午,我过来教你识字。” 没想到,傅大哥的心肠比庙里的菩萨还要好,一求就应。沈秋宝喜欢的拍掌叫了起来:“啊,太好了!谢谢傅大哥……” 他太高兴了。如果不是傅雷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肯定当即就蹦了起来。 “你摸乱动,小心扯坏了伤口。” “傅大哥,是从今天中午开始吗?” “呃,好……” 老刘头听到外面的欢呼声,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两个小子都是乐不可吱的样子,他也禁不住摸着胡子呵呵轻笑:“两个憨娃……”好多年,他都没有在拳馆里听到这么欢畅、轻松的笑声了。 回到正院,傅雷如实禀报了馆主大人。和他意料的一样,馆主大人同意了,不过,只准他过去半个时辰。理由是:助人没错,但是,傅雷不能因此而耽搁了自己的课业。 “翻了年,你就要参加武试。现在不抓紧,到时怎么过得了?”馆主大人如是说。 能有半个时辰,傅雷已经很知足了。 午饭过后,他在拳馆的故纸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寻出一本叫做《识字歌》的旧书,兴致勃勃的去后杂院教沈秋宝识字——在最辉煌的时期,刘家拳馆开辟了“图文阁”。里头收录了数百册入门级别的武功典籍和药书。这些书以识字为主,内容浅显,通俗易懂,学徒们可以随时借阅。只可惜,自老太爷过世后,拳馆江湖日下,学徒流失严重,图文阁首当其冲。因无人看管,各种书籍流失、破损严重。传至现任馆主大人手里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杂乱的故纸,堆在正院的西厢房一角化灰。 “当年我开蒙时,除了这本《识字歌》,师父还给我准备了笔墨纸砚的。只是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匀不出多余的来。只能给你准备一枝毛笔。”傅雷有些难为情的递过来一枝旧毛笔,“你暂且用水代替墨,在地上练字。”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小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地上这样练字的。” “谢谢傅大哥。”沈秋宝却是很满意了,如获珍宝的双手接过旧毛笔,“我真的很喜欢。” 真是个乖孩子。傅雷暗中吁了一口气:“那,我先教你写名字。”说着,他又从沈秋宝手里拿过毛笔,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下“沈云”二字。 写完后,他特意提醒沈秋宝观察自己拿笔的姿势。然后,把笔递还给后者:“你拿好笔,我握着你的手,再教你写一遍。”他不知道该怎么教徒弟。当年师父是这么给他开蒙的,他照搬过来,应该没错。 “嗯。”沈秋宝两眼亮晶晶的,极力压制住满心的激动,学着他的样子握笔。 他比傅雷想象中的更伶俐,简直是一教就会,初上手,毛笔握得象模象样。 本来还想着要提醒他几处握笔的要诀,见状,傅雷默默的咽下了那些话,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念叨着笔顺:“点、点、提……” 不一会儿,“沈云”两个字再次出现在泥地上。 沈秋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啊,我会写字了!这就是“沈云”! 虽然已经在很多人面前,他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一直只将这个名字当假名,从来没有当过真。直到此时此刻,“沈云”二字出现于他的笔下。这一刹那,他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沈云,我就是沈云! 我要努力学识字,将来还要学武,学到一身的本事,成为象馆主大人一样的武师。 我要做能为爹娘、奶奶报仇的武师沈云!不要再做那个什么也不懂,任人欺负,连长姐也不能保护的山里娃沈秋宝! 所以,从今天起,沈秋宝沦为过去。 我叫沈云! 我是沈云! “会写了吗?”傅雷松开手,问道。 沈云傻了眼:“啊?” 点、点、提……呜呜呜,太长了,没记住…… 第二十七章 杳无音信 半个时辰之后,傅雷回到正院学习配药。 见他与去时不一样,兴致不高,馆主大人轻笑:“小娃娃畏难,不想学了?”小孩子心性不定。想当初,大徒弟启蒙时,也是厌学的很。 傅雷有些失落的摇头:“没有。云小弟很想学。只是……他太笨了。半个时辰里,才勉强记住他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道,“先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聪慧的。” 馆主大人随手给了他一记“毛栗子”,笑骂道:“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旷世奇才!”不过,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的:半个时辰才学会两个字,也确实是笨了点。 这两天,他没少听老刘头说沈云的事,也以为是个伶俐的,不免产生了些许期望——也许是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个娃娃未必不会是祖父和父亲都痴等了一辈子的学武天才。 所以,当大徒弟请示,想每天抽半个时辰去教小家伙识字时,他应允了。除了让大徒弟放松一下,更多的是,想考校一下小家伙。 结果……想到这里,他自嘲的摸了摸鼻子,息了相看徒弟的心思,淡声问道:“雷儿,你以后还要去教他识字吗?” “要去的。”傅雷如实以对,“云小弟虽然笨了点,但我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识字。我不忍拒绝他。” 馆主大人闻言,微微颌首,不再多说。 沈云却不知馆主大人已经放弃了他。傅雷离开后,他仍然蹲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等老刘头午睡醒了,过来看他,他跟前的泥地已经湿了老大的一块。 看着地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沈云”,老刘头不禁被打动了——真是个憨娃。整个中午都蹲在地上写字。 他身为刘家拳馆唯一的下人,要管着所有的庶务,所以,虽然未正式拜师门,也是识字且略通拳脚的。小家伙比他小的时候勤奋多了。 “云娃,你初学写字,不妨试着先用沙盘写字。”他有心提点道。在泥地里练字,太费毛笔了。再者,他的切身体会,在沙盘里练字,有助于提升腕力,练出来的字,会很有力道。 “沙盘?”沈云不解,“是什么?” “就是在地上铺一层细沙。春天时,拳馆补院墙,还剩了些河沙。”老刘头笑道,“你练了这么久,也该歇歇了。我给你找点纱布,去筛一点细沙。以后,你就能用树枝在沙盘里练字了。” “嗯。”沈云听明白了。这样练字连毛笔也省下了,完全不费钱!他笑眯了眼,“谢谢刘爷爷!” 第二天中午,傅雷如期而至。他也很赞成沙盘练字,在教新字之前,他先考校沈云,令其在沙盘上先写一遍名字。 后者遵令,认认真真的一边念笔顺,一边写下了“沈云”二字。 “嗯,还行。”傅雷见字迹比昨天齐整了一些,满意的拿过《识字歌》,指着封面上的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识——字——歌。今天,我们就学前面两个……”看了沙盘上的“沈云”二字,他又改变了主意,“今天学三个字。”心道,两个字和三个字,区别也不是很大,云小弟应该学得会? 事实上,沈云今天的表现比昨天强得多。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能在沙地里熟练的写下“识字歌”这三个字。 “今天怎么学得这么快?”傅雷有些吃惊。 沈云挠了挠头,呵呵笑道:“我一直照着傅大哥的字在写呢。”这就是沙盘的好处了:写下的字,不去抹平的话,会一直留在那里。而用毛笔蘸水写出来的字,很快便会干掉,不再现出字迹。 “原来如此。”傅雷恍然大悟。回到正院,他跟师父汇报了沙盘写字的好处,赞道,“刘爷爷的法子真好,很适合云小弟。” 半个时辰才学会三个字……馆主大人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五天后,沈云左腿上的伤疤落了,现出一个粉红色的肉坑。傅雷仔细检查后,宣布:“你的伤好了。以后不用再涂药。” 沈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拉着老刘头的手,请求道:“刘爷爷,带我去找九姐,好不好?” 这些天,沈云一直呆在后杂院里。练字之余,他烧火、打扫院子、给菜地浇水、捉虫,几乎揽下了后杂院里的所有杂活。 老刘头越发的喜欢这个乖巧勤快的小家伙。他一生未娶,几乎把小家伙当成了亲孙子一般的疼爱。 而沈云也充分感受到了老人的善意,心防大减,从心底里亲近之。故而,两人相处明显亲呢了起来。 “好。”老刘头二话不说点头应下,“明天吃过早饭,我们去那边山脚的村子里找人。”他深信馆主大人的判断: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娃被妖狐捉去了,哪里还会有活路?只怕是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但是,他不忍沈云伤心,一直没有透出妖狐的口风。 云娃还小。找着找着,时间长了,心里也就淡忘了。想到这里,他又道,“不过,拳馆里活计多,我最多能隔天抽出半天工夫。”怜惜的摸了摸沈云的头,“那边的人家不少,找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可能要多找几次。” 傅雷是知情人,听懂了老刘头的打算,也帮着敲边鼓:“云小弟,你要是想继续识字的话,上午不能回来的太晚。” 沈云在心底里是恨不得能立刻找回长姐。可是,他想着,自己白吃白住的住在这里,还能学着识字,已经很麻烦大家了。刘爷爷一个人管着拳馆的杂事杂活,很累的,现在还要陪他去找长姐,感动之余,他真的很过意不去,不好再过多要求。 “是,我知道了。”他感激的应下,“谢谢刘爷爷、傅大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憨娃,说什么呢。”见小家伙如此懂事,老刘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老刘头领着沈云去找人。因为是要去后山的山脚,所以,他们没有走前门,而是从后杂院的后门离开,直接上了后山。 翻过山顶,两人先去了沈九妹先前藏身的小山洞。 “你们先前是藏在这里吗?”老刘头心底仍存着一丝奢望,问道。 沈云却不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山洞。”并指着扔在山洞外面的那根大树枝,“这是我从山坡下的林子里拖回来的。先前,我离开时,把它堵在门口。”说着,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进了洞里。很快,又欢喜的跑了出来,“洞里的灰堆还在,不象有野兽进了洞。刘爷爷,九姐肯定是被人救走了!” 山里的娃娃果然厉害。老刘头心里庆幸不已:上次离开时,他抹掉了妖狐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以后,他也会在云娃面前一口咬死,从未有过妖狐进洞的事。 唉,就当沈九妹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这样,至少云娃不会太难过。 “我们下山去找你九姐。”他掩下心底的不忍,强颜笑道。 他们先挨家挨户的访问了山脚最近的村子。十来户人家时常会上山打柴、采摘野菜。然而,他们无一不摇头。 “这些天没有上山顶。” “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山洞。” “没看到有人带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下山。” “不会是从别的路下山了?” 甚至有人很热心的问道:“丢了个女娃娃?要不要我们再帮着上山找一找?” 被妖狐捉走了,再多的人也找不到啊。老刘头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表示去其他村子再问问。 “也许隔壁村子有人看到了呢。”人们同情的看着两人,好言安慰道。 就这样,两人费了小半个月,走访了山脚的所有人家。他们什么消息也没有打探到。 “刘爷爷,以后,你不要再陪我去了。”沈云沮丧极了,耷拉着头,嗡声说道。他决定以后自己去找人。刘爷爷不是个闲人,年纪又大了,他不能再麻烦老人家。 老刘头忍不住安慰他:“山脚通着官道,每天过往的客商那么多。兴许你九姐是个有造化的,被过路的贵人救走了呢。” “呀,我怎么没想到!”沈云不由眼前一亮,亢奋的说道,“明天,我再去山脚问问,看那些天有没有外面的人上山。” 真是个痴儿。老刘头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明天我陪你去。” “真的不用了。”沈云认真的说道,“刘爷爷,那边村子里的娃娃,我认得好多。他们会帮我的。我自己去问就行了。” 这倒也是。老刘头亲眼所见,沈云性子好,确实很受那边山脚的孩子们欢迎,与他们混得很熟。 也许多交些朋友,云娃慢慢的就能忘了九妹。 最主要的是,他已经从馆主大人那里得了准信,沈云当不了拳馆的学徒。不过,馆主大人决定收留沈云当杂役。他年纪大了,是时候在身边带个帮手。沈云手脚勤快,纯朴乖巧,又没别的去处,是个合适的人选。只是,娃娃还小,他也还做得动,不会太拘着人。是以,没有再坚持:“记得早点回来吃午饭。还有,你中午还要识字呢。” “是,知道了。”沈云一扫愁云,笑眯了眼,“今天中午,要烧什么菜?我去摘菜。” 真是个娃娃,好哄得很。刘老头呵呵笑道:“豆角怕是要长老了,多摘些来,今天我教你晒菜干。” “好咧。” 第二十八章 不甘心 第二天中午,沈云兴高采烈的回来了:“刘爷爷,斧头他们说,那天晌午的时候,确实看到有一支马队在山脚生火做饭。那些人的穿着打扮很象是过往的商人。斧头还亲眼看到,有三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篮子上山挖野菜。我觉得,九姐应该是被他们救走了。” “斧头?是哪个?”老刘头正在择菜,闻言,手上微顿,笑眯眯的问道。 “就是在山脚放牛的那个,比我高一个多头,晒得黑黑的。每次我们下山,都碰到他。您还夸过他,说他把大黄牛喂得很精壮。”沈云拿了条小板凳过来坐下,帮着择菜,“除了斧头,石头他们也都看到了。” “哦,是他呀。他是个实诚的娃,这话应该是真的。”老刘头连连点头,“大家都这么说,那就更不会错了。”他见过这个放牛娃好几次。在印象中,这个娃看着比云娃大了两三岁,是个机灵的,嘴甜会说话。故而已经在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这些话十之八九是村里的大人们教的——山脚住的都是纯朴人家。他们俩几次三番去打听沈九妹的下落。大家都知道了内情,很是同情,于是,当云娃再去打听时,大人们故意教村里的孩子,顺着云娃的心,编些瞎话安抚这个可怜的孤儿。 “嗯,肯定是真的。我还问了他们那些客商的模样。”沈云兴致勃勃的说着,“斧头的记性最好。石头他们说过去好些天,记不清楚了。只有斧头说得清清楚楚。他说了之后,石头他们也记起来了,都说就是这样的。” 老刘头听完,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测,也顺意说道:“马队走南闯北,行踪不定。又过去了这么些天,怕是很难打听到他们。” “不怕的。”沈云很是肯定,“斧头说,马队通常走的是熟路。过些时候,他们肯定还来。他说会一直帮我留意,等再看到那支马队,帮我去打听。我和他约好了,以后每隔五天去找他一次。” “这也是条门路。只是要费些时间,你不要太急。”老刘头面上不显,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憨娃,真是可怜呢。 “我一定会等到九姐的。”沈云目光灼灼的应道。 找九妹的事,也算是解决了。老刘头暗中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知道了这个“好消息”。他也不忍打破沈云的希望,装出欢喜的样子拍了拍小家伙的肩膀:“你安安心心住下来,等你九姐。” “太麻烦大家了。”沈云听出这是收留自己的意思,感动之余,觉得很不好意思。 “有什么麻烦的。”傅雷满不在乎的说道,“刘爷爷年岁大了,你住在这里,和他做伴,平时多帮他做些活就是。”小家伙心里有多渴望拜入师父门下,他最清楚不过。只是,小家伙资质有限,能留下来做杂役,已是师父最大的垂怜。他也没办法改变什么。 这段时间跟着老刘头去山脚挨家挨户的寻访沈九妹,沈云又长了不少见识。如今的他早已不是牛头坳村的无知山里娃,很是懂得一些人情世故。闻言,他听出味来了:馆主大人无心收他为徒。 也是。馆主大人总共才收了傅大哥这么一个徒弟,哪有那么容易再收徒?尽管是意料之中的事,事到如今,他得了准信儿,心里还是难过得很。 不过,转念又一想:无亲无故的,馆主大人能收留我,让我在拳馆里白吃白住,已经是最仁义不过;傅大哥那么忙,每天还特意挤出时间来教我识字;刘爷爷也当我是亲孙子一样的照顾着。我这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有什么好难过的? 还有,九姐的下落也有了眉目。 这么一想,难过劲儿全没了,心情舒畅了不少。 “傅大哥,我记住了,会努力帮刘爷爷做活的。”他很肯定的应道。他人小力薄,只能如此报答恩人们。 “乖。”傅雷知道他是真听懂了自己的话,心里更加觉得可惜:要是云小弟的资质好一些,那就好了。他是从心底里想有一个这样的小师弟。 其实,沈云对于学武依旧没有死心——怎么能死心呢?血海深仇没有报,九姐又下落不明。 可是,怎样才能学武呢?明明住在拳馆里,却不能学武。这就好比深在宝山,却只能眼睁睁的瞅着,与宝无缘。教人怎能心甘? 沈云无时无刻都在心底琢磨:如何才能学武? 想了好些天,他终于拿了一个主意。 这天上午是他与斧头约好碰头的时间。上午,用过早饭后,他跟老刘头报备了一声,高高兴兴的出了门。然而,中午时分,他顶着一双“熊猫眼”,狼狈不堪的回来了。 “怎么搞的?”老刘头拧眉问道。小家伙一身泥,两只眼睛周边的青肿那么严重,只要不瞎,都能一眼看到,好不好? 沈云难为情的勾下头:“和石头他们打架,输了。” 就这副惨相,明摆着是在外头打了架。但,这并不是重点。老刘头有些生气:“为什么打架?”他一直以为小家伙是个乖巧、不惹事的。不然,也不会如此放心的让小家伙单独出去。 “他们说,我是拳馆的人,肯定拳脚厉害得很。我没有跟他们吹牛。我都说了好几次,说自己资质不好,没有学武。可是,他们不信,一定要跟我比试。”沈云小心翼翼的偷瞄了一眼老刘头,嗡声说道,“结果,我脸上挨了石头两拳。” 男娃娃们凑在一起,难免不打打闹闹。见没有伤到骨头,老刘头挑了挑眉头:“跟个泥猴似的,去洗把脸。” “哦。”沈云垂眸,掩下眼底的失落。 中午的时候,傅雷过来了,看到他这副熊样,不禁哈哈大笑。 “傅大哥,我被石头揍得这么惨,你还笑话我。”沈云鼓起腮帮子,气呼呼的抗议。 “好,不笑你。”傅雷忍住笑,安慰道,“这点伤算什么?我跟外面的人比武,有一次被打得好几天起不来床。” “石头他们跟我约好了,五天后再比试。”沈云抱着他的一条胳膊,满脸堆笑的摇啊摇,“傅大哥,你教我一招厉害的,对付他们,好不好?”当不了学徒,他打的主意便是,学一招算一招。就象学识字一样,积少成多,将来他肯定能成为厉害的武师,绝不会入宝山却空手而归。 “那可不成。”傅雷抽出胳膊,把人推开,“武学从来都不是用来显摆的。你这态度完全不对。” “我不是想向石头他们显摆。我只是不想再挨打。”沈云赶紧辨解,指着自己的熊猫眼,死皮赖脸的挨上去,“傅大哥,石头他们可厉害了。你也不想我老是挨揍?” 傅雷瞅着他,没有吭声。 沈云见状,又添了一把火:“傅大哥,石头还说我这么孬,我们拳馆肯定也不行。我气不过,又跟石头打了一架。结果,还是三两下就被打倒了。”说着,神情沮丧之极,“傅大哥,我给我们拳馆丢脸了。” 傅雷哼哼:“这么容易被打倒,那是因为你下盘不稳。多扎马步,就好了。”心里却直翻白眼:小样,还敢跟我用激将法! 拳馆的未来杂役哪能不学点拳脚的?当年,刘爷爷就是跟师祖学了一路入门拳。再者,师父也默许了,以后沈云跟着自己混。故而,傅雷决定择日不如撞日,就从即日起,好好教一教自己的小跟班。 “真的?”沈云的“熊猫眼”立时亮了,不过,旋即又黯淡下来,低声嘟囔,“扎马步?我不会……” “没关系,我教你。”傅雷磨了磨后牙槽,摸着他的头,笑道,“云小弟,你可要用心学哦,莫再给我们拳馆丢脸。” “呃,不会的。”沈云如愿以偿,却莫名的觉得阴测测的,后背直冒凉气。 “先识字,再教你蹲马步。以后,每天早上,你要蹲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准吃早饭。我会请刘爷爷监督你的。”一提到学武,傅雷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板着脸,笑意全无。 “是!”沈云挺直胸脯,应得喀嘣脆。 然后,学完当天的三个字后,他开始学习蹲马步。 “双脚分开,略宽于肩。” “身子下蹲,脚尖平行向前。” “双膝外撑,膝盖不能超过脚尖。” “大腿与地面平行。” “收胯!” “夹臀!” “挺胸!” “抬头!双眼平视前方!” 傅雷一扫教字时的斯文样儿,从树上折下一根大拇指粗的长树枝,冷着脸,指点沈云蹲马步的技巧。 若是看到沈云哪里做得不到位,他一点儿也不含糊,手里的树枝象鞭子一样,呼的抽过去。 呵呵,学武哪能不吃苦头?师父就是这样教他的。 滋,真疼!沈云抿紧双唇,竭力吞下冲到嘴边的惨叫。 “嗯,就这样,你自己练着。”傅雷抬头看了看天色,用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线,“树影子超过这条线,你才准停。”他估摸着,树影偏移,也就是一刻多钟后的事。第一天站马步,时间不能太长。 “明天早上,你自己再练半个时辰。”他警告道,“莫要偷懒。我会请刘爷爷盯着你的。” “是!”沈云目不斜视的应着。他撒了谎。脸上的熊猫眼与石头无关,是他求斧头打的。条件是,以后他要把学来的招式教给斧头。 结结实实的两记饱拳,总算换来了学武的机会,他怎么可能偷懒! 第二十九章 刘家拳 识字、扎马步,沈云一样也不曾放松。然而,三天过后,除了腰酸背痛,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暗地里琢磨了老半天,这天中午,他终于鼓足勇气问傅雷:“傅大哥,我怎么一点长劲也没有?是不是哪里练错了?” 傅雷的时间紧,不可能每次都盯着沈云扎马步。事实上,自从头次教了扎马步的要领后,傅雷就没有再看过他扎马步,只是每天上午问一下老刘头,看他有没有偷懒。因为老刘头每次都回答“云娃练得很认真,一点懒也没有偷”,所以,中午过来时,都不曾提过扎马步的事。 闻言,傅雷拧眉:“你现在扎给我看看。” “是。”沈云依言扎了马步。 “没错,要领掌握得很好。”傅雷满意的点头,“收了,开始识字。” “可是,我都练了三天了,也没感觉到比以前要厉害。”沈云收式,嘟囔道。 傅雷被气笑了:“才练三天,你就沉不住了?没练一两个月,不要说你扎过马步。” “啊!”沈云惊呆了,“要这么久?” “学武哪是一天两天的事?我学武十余年,如今,师父也只是说我刚入门而已。而且,我现在每天还要早晚扎一个时辰的马步。”说着,傅雷扎了一个马步,“来,你来推我。” 话音刚落,沈云感觉傅雷身上的气势完全不同了。还是傅雷,但是,他双手握拳护在两腰侧,扎在那里,比高山还要厚重。沈云劈头盖脸笼过来的浑雄气势所淹没,震撼之余,完全不知所措。 “怎么推?”他弱弱的问道。 “随你。”傅雷暗中运转拳诀,气沉丹田——师父说过,身为武者,比试之时,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对手。这是身为武者的态度。 说话间,古铜色的面庞上,一道金色的亮光嗖的闪过。 这……是我眼花了吗?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奇怪了。他不敢妄动。 但,这也是他生平头次看到真正的武者展示武力。扎马步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呢?心中的好奇顿时盖过胆怯。他小心翼翼的围着傅雷慢慢转了一圈,寻思着该从哪里下手。 最终,他猛的出手,从左侧全力去推傅雷——这是他的经验。以前跟小伙伴们打架得出来的。好,从背后下手,是更好的选择。不过,站在他面前的是傅大哥。每天教他识字,教他扎马步的傅大哥,在他心里是亲大哥一样的存在。他绝不能用下三滥的阴招去对付傅大哥。 双掌一碰到傅雷的左胳膊,刹那间,他感觉好比碰到了一面铜墙铁壁。 “用点力!没吃午饭吗?”傅雷轻笑。 沈云的心气也被激将起来,“啊”的大吼一声,使出了吃奶的力。 然而,傅雷依旧不动如山。 “不可能!”沈云大呼。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不过,这一次是在傅雷裸露的左胳膊上。 小家伙真自信。老子蹲了十年的马步,要是被一个六岁的娃娃一推就倒,还学什么武?不如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早死早超生的好。傅雷撇撇嘴:“那你再试试。” 不用他说,沈云也想再试试的。他揉了揉眼睛,这回换到了右侧——为什么选右侧呢?因为傅雷的右胳膊也是裸露的。 “呀——”,这一回,他也扎了个马步,稳住身形,使劲全力,猛的一推。 “嗯,不错,比刚才强了一些。”傅雷依旧纹丝不动。 但,沈云看得清清楚楚——傅雷的右胳膊上的的确确又闪过一道金色的亮光。 他再也忍不住:“傅大哥,你的身上怎么会有金光闪过?先是脸上,再是左胳膊和右胳膊,都有。” 傅雷收式,风淡云轻的解释道:“哦,那是真气。我们刘家拳至刚至阳。练就一口纯阳真气,才算是入门。” “啊!好厉害!”沈云一个字也没听懂,不过,他完全被折服了。 傅雷挺享受他全身心的崇拜,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我这算什么,只是入门而已。师父那才叫厉害呢。师父动武时,真气有如金钟罩体,就象庙里的金身罗汉下凡。据说,太师祖、师祖更厉害。只不过,我无那眼福,没能亲眼见识过。所以,外头的人又称我们刘家拳为‘罗汉拳’。” “真的?”沈云的眼里流光溢彩,“傅大哥,能教我吗?”这绝对是真正的武学,好想学! “先扎好马步……呃,我也是从扎马步开始的。”傅雷哼哼。师父没开口,他私下教小家伙拳诀和心法,便是背叛师门。只是,小家伙的眼神如此之热烈,他实在不忍实言以对,只能含糊应付。 “是。”沈云安心了。 第二天又是与斧头的五天之约。沈云遵守承诺,将扎马步的要领悉数告之斧头。 “这算什么招数?”斧头试着扎了一次,根本就不相信,“我见过真正的武者出招,根本就不是这样子的。” “是真的。傅大哥也是这样扎马步的。你现在感觉不到它的威力,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入门。”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沈云一五一十的道出了昨天推傅雷的情形。 斧头又扎了一次马步,将信将疑的说道:“你来推我。” 沈云其实是有一股子横劲的。凭着这股横劲,在牛头坳村,他打败同龄无敌手,就是和比他大一两岁的小哥哥们,也是可以一战。更何况,昨天与傅雷比试时,他对怎么使用这股横力,又有了新的领悟,现在面对斧头,自信得很。 是以,闻言,他咧嘴笑了笑:“那你站好了。” 斧头瞄了他一眼:“来啊!” 沈云呼的冲上去,猛推其后背:“倒!” 斧头的马步跟花架子似的,应声散了。整个人往前踉踉跄跄的冲了两步,“叭唧”,摔在地上。 “我就说马步不是真招!”他爬起来,坐在地上,愤怒的指责,“你分明是说话不算数,拿假招数来唬弄我!” 沈云却一点儿也不恼,认真的解释道:“我傅大哥昨天说的很明白,他是练了十年,才变得这么厉害的。你看我,先前打得过你吗?我才练了五天马步,现在就能推倒你了。”五天前,他和斧头是真正比试过的。斧头的那两拳,不是他放了水,而是确确实实打不过。 斧头皱着眉尖想了一会儿,脸上的怒气消失了,拉着他的手,笑嘻嘻的说道:“沈云,你说话要算数。以后,学了新招数,一定还要教我。” “我说话向来算数。”沈云不满的抽出手,“傅大哥说了,没一两个月,不要说扎过马步。这一两个月,肯定不会教我别的招了。” “哦,这样啊。”斧头将信将疑的看着他。 沈云恼火极了,大叫:“傅大哥说了,他也是这么练过来的。” “好了,我又没说不信你。”斧头笑嘻嘻的攀着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一起找你九姐的好朋友,不是吗?” 提及九姐,沈云心中的怒火顿时全熄了:“每天要扎两次马步,最好早晚各一次,每次半个时辰。你不要偷懒。五天后,我再来和你比试。” “好的。”斧头满口应下。 然而,五天后,斧头沮丧的表示放弃了:“扎马步根本就没有用。我练了两天,身上到处都痛得很。我不学了。以后,傅大哥教了你新招数,你再教我。” 沈云很想劝他。刚开始时,他也是腰酸背痛,晚上都睡不好觉。不过,坚持下来,如今好多了,同时,他也确确实实感觉到双腿比先前更有力。所以,从前天开始,他听从老刘头建议,把每次扎马步的时间延长了一刻钟。老刘头还鼓励他,说下盘稳,相当重要,要他好好练哩。 不过,看到斧头的样子,他最终还是咽下了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斧头现在的样子,令他觉得有些讨厌。 哼,不练就不练! 他淡声应道:“好,等我学了新招,再教你。” “你不说是,傅大哥还教你识字吗?学新招前,你也教我识字,好不好?我们有约在先的。”斧头满脸堆笑,伸出两个指头说道,“听傅大哥的意思,学新招是两个月之后的事。这两个月里,我要是什么都学不到,感觉很吃亏。” 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沈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遂点头:“好。你什么时候想学?” “现在就可以啊。” 沈云四下里看了看:“跟我来。” 他将人带到一片裸露的红泥地前,随手捡了一颗小石子:“你叫宋斧头,我还没学,不会写。所以,就先不教你写名字。等我回去跟傅大哥学会了‘宋斧头’这三个字,再来教你。今天,我先教你写三个字‘识字歌’。”顿了顿,解释道,“傅大哥每天也是教我三个字。” “好咧。”这回,斧头没有再挑挑拣拣,和他一样,盘腿在泥地旁坐下,认认真真的学了起来。 第三十章 劈柴是项技术活 扎马步很耗体力,沈云的饭量时显见涨。本来就是白吃白住,他心里过意不去,再者也怕被嫌弃吃得太多,于是坚持不添饭。只是这样一来,夜里,他就会被饿醒,抱着空瘪瘪的肚子,在小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两天后,老刘头突然问他:“云娃,你那屋里是不是闹耗子?” 沈云一头雾水:“没有啊。” 老刘头满脸狐疑:“这两天半夜里,我老是听到你那边有响动。” 一时间,沈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唯有默声勾着头——他总不能说,是自己饿得睡不着而闹出来的响动。唯有在心里告诫自己:晚上睡觉要老实点。 老刘头见状,也不好再追问,故意岔开话题:“唔,韭菜洗好了吗?” “好了。”沈云如获大释,赶紧去拿装韭菜的筛子。 但是,老刘头暗地里多留意了起来。 今天早上吃的是韭菜杂面饼。巴掌大的杂面饼烙得两面焦黄,喷香香的。沈云大爱,就着咸菜条和玉米面糊糊,转眼就吃掉了两个。可是,好象连半饱都没混上。回过神来,他强制自己不再看杂面饼,捧着玉米面糊糊碗,一气喝了个底朝天。 吃完了,赶紧走人。他在心里如是对自己说。无他,韭菜饼的香味实在是太勾人了。他怕再慢走一点点,就管不住自己的腿。 这时,一块杂面饼被递了过来。 “饭要吃饱。”老刘头把杂面饼塞在他手里,淡声说道,“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饱,怎么行呢?”他看出来了,小家伙定是没吃饱饭,饿得睡不着,夜里瞎折腾。 对于沈云来说,手中的杂面饼好比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刘爷爷,我……已经很麻烦大家了。” “屁话!吃饱了,给我劈柴去。”老刘头瞪了他一眼。 “啊?”沈云愕然。 之前,他见老刘头劈柴时,也曾主动请缨,帮忙劈柴。结果,老刘头一脸嫌弃的拒绝了,说是,还没斧头高呢,劈什么柴。这才几天,他也没见长个,怎么刘爷爷就让他劈柴了呢? 老刘头解释道:“我看你马步扎得越来越稳,小胳膊上也长了一点肉,应该举得起斧头。” 原来是因为自己变强了!沈云大喜,心安理得的又在小桌子边坐下来,拿着杂面饼使劲的咬了一大口,一边大嚼,一边含糊的许诺:“刘爷爷,以后的柴,都归我包了。”长姐说过的,干活换来的饭,吃着不亏心。 “好啊。以后,我就享福了。”老刘头乐呵呵的夹了一筷子咸菜条,嚼得咯吱咯吱响,颌首赞道,“唔,前些天腌的咸菜很脆。” 沈云乐了:“是我们一起腌的那些,对吗?” “对啊。云娃,记住怎么腌咸菜了吗?” “记住了。” “以前在家没劈过柴?” “没呢。” “嗯,等会儿,我教你。” “好!” 沈云一直以为劈柴是件很好玩的事。不想,真正接过刘爷爷手里的长柄斧头时,他才意识到劈柴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怎么样,很重?”老刘头一脸的戏谑。 真的好沉!沈云一脸的敬佩:“刘爷爷,您的斧头比我爹用的柴刀重多了!”可是,刘爷爷却使得虎虎生风。 老刘头却不以为然的撇撇嘴:“老喽,力气全退回去了。我原来用的那把斧头有十五斤,有三个这么重。三年前,我用那把重斧劈柴,接连劈半个时辰都没问题。现在不行了。换了这把轻的,每次最多也只能劈一刻钟。” “哇,刘爷爷,您真厉害!”沈云心道,难道说刘爷爷也是武者? “劈个柴而已,算什么。要想省力,劈柴也是有点儿诀窍的。”老刘头复又接过长柄斧头。 沈云连忙退到一边,认认真真的看着。 老刘头沉心静气,手提长柄斧,在一尺高的厚木墩前站定:“首先,要扎好马步。站稳了,既能护着腰和脚,又能省不少力。” 没想到扎马步的好处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沈云再一次为自己先前的无知与短视汗颜。 “不过,劈柴时的马步和你平时练的马步又有些不同。”老刘头一边示范,一边详细的解说。 他说的很仔细,又有动作示范。沈云很快看明白了。最大的区别是,刘爷爷的两只脚不是平行的,而是略微的一前一后,相隔肩宽,后脚跟微略提起;两条大腿也不是与地面平行,是前屈后微直。 老刘头特意拍了一下微直的右腿:“这条腿不能绷得太直,不然,腰上的力道借不上,劈柴时很费力。这是站姿。你试着站一下。” “嗯。”沈云学着站了一个。 老刘头点头:“象模象样。”心里惋惜不已:可惜却是个武学资质不好的。命里注定只能做一世的粗活。 接着,他开始教怎么握斧头。 这个没有什么要领,只是要注意握紧斧子,且双手不要离斧子太近。那样的话,劈柴时,不好使力,而且容易被木头划伤手。 最重要的是第三步,劈柴。老刘头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劈柴时要心平气和,不能满脑子胡思乱想。这是其一。” “其二,木头是有纹路的。顺着纹路劈,最省力。所以,劈柴前要先看准从哪里下斧。” “还有,劈柴要坚决、果断。粘粘乎乎的,费力不说,还容易卡住斧头。” 他接连示范了好几次,见沈云在一边跃跃欲试,笑了笑,又将长柄斧递过去:“你来。” “是。”沈云再次接过长柄斧。这一次,他信心满满,与先前大不相同。 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他按照老刘头教的站好,双手握紧斧头。 老刘头挑了一截圆木块,稳稳的摆在厚木墩上:“劈!” 沈云凝神细看那截圆木块的木纹,大喝一声,挥斧劈下。 “叭!” 长柄斧被卡住了。 沈云用力提斧,却连圆木块一起提了起来,心里甭提有多沮丧:明明刘爷爷劈柴跟切南瓜似的,怎么到了他手里,木块就象变成了铁疙瘩? “偏了。”老刘头指点道,“你看,要是落在这道木纹上,肯定能劈开。” 沈云再细看。斧头离那道木纹足足有一指宽。 “你刚刚挥斧是足够坚决,力道也不弱。就是斧子没用熟,准头差了点。”老刘头安慰道,“我才开始时也是一样的。这里头没有什么窍门。眼到手到,多劈几次,就好了。” 接着,他布置了任务:“今天上午,你劈完这堆柴就行了。这些都是要做粗柴用的,不要劈得太细,每块从中间劈成两块就行。” 旁边的木块长长短短,约摸有百来根。沈云点头:“是。” 老刘头还有别的活,吩咐他小心点,不要伤着了手之后,便背着双手离开了。 沈云往手里啐了一口唾沫,将斧头从圆木块上取下来,重新摆在厚木墩上,继续干活。 有了头次的失败,第二次挥斧,他特别注意落斧点。 “叭嚓!” 斧头准确的落在木纹上。半尺来高的圆木块应声自中间一分为二! 果然不是很费力! 再来! 沈云自木块堆里又捡了一块圆木块,继续。 回想刚才挥斧的动作,他发现要是使上腰间的巧劲,会更轻松。接下来,他试了试。 结果,他惊喜的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呢! 呵呵,太好了! 尝到甜头的他,一次又一次的修正劈柴的姿势与力度。 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准头越来越好了,长柄斧也使得渐渐流畅起来。 老刘头路过时,远远的看了几眼,满意的连连点头,心道:挺伶俐的娃儿,将来会是把做活的好手。 中午去正院送午饭时,他特意跟馆主大人提了沈云学劈柴的事:“云娃就是手上的力气小了点。要是他再上两岁,绝对可以包揽下劈柴的活儿。” 馆主大人连连颌首:“勤快,机灵,不错。”又道,“我让雷儿教他每天去树上吊膀子,练一练胳膊劲儿。”老刘头在父亲身边鞍前马后的忙了一辈子,又为他打点了十来年的庶务,如今须发皆白,一大把年纪了,是该清闲下来,享享福。先前是没物色到好人选,故而他一直没有提这回事。既然沈云合了老刘头的眼缘,他不介意多提点一些沈云。而且后者快快成长,早些顶事,老刘头便能早些清闲。 想到这里,他问傅雷:“云娃识得多少字了?” 傅雷如实以对:“差不多有五十个字。《识字歌》念了将近一半。” “太少了些。还不能记账。”馆主大人有点遗憾。 这是嫌弃云小弟吗?傅雷连忙补充:“云小弟现在比以前要强一些了。我准备以后每天教他识五个字。” 老刘头听懂了馆主大人的意图:“没事。记流水账,不是难事。我慢慢教他。”馆主大人明鉴,他确实是老眼昏花,看不清账本。每天的流水账要费掉他一半的精力。要是早些教会云娃,他能轻松不少。 “行,刘叔,你以后就费心多带带他。”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早早的父母双亡,被亲族抛弃,相依为命的姐姐也没了。身世坎坷,却不失纯朴,又能干、懂事,是个惹人心怜的娃儿。”这世道,贱民活得不如蝼蚁。留在拳馆当杂役,他觉得是沈云这娃儿最好的出路。 第三十一章 斧头没了 “沈云,你还没学新招吗?”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斧头越来越沉不住气。 沈云摇头:“没呢。” “你天天就是识字、扎马步?”斧头满脸质疑,“拳馆是把你当大少爷供着?” “我有做活的!”沈云甚是气愤,“生火、劈柴、提水浇地,还有帮刘爷爷腌咸菜、晒菜干。我没有吃闲饭。”见斧头仍然不信,他摊开双手,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每天劈柴,手上都长了泡。” 斧头仔细的看了看,抬起头来,甚是关切的说道,“沈云,我刚刚说错了。他们分明是把你当不要钱的长工使唤呢。噢,不对。我听说,长工是有工钱的。他们不给你工钱,你就要想办法多学些本事。我听说,武馆里都藏有秘籍。他们不教你真本事,你可以自己去拿……” “那是偷!”沈云真的很生气,背过身去。 他又不是傻子。上过猴子的大当,他能不长记性吗?每次碰头,斧头都千言百计想从他嘴里打听拳馆的事情,怎能不引起他的警觉?现在又鼓动他去偷拳馆的秘籍,不用多想,斧头肯定没安好心! 且不说拳馆有没有所谓的秘籍,就算是有,拳馆的人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可能去偷他们的秘籍?他要真是偷了,那就是恩将仇报。 长姐说过,受人恩惠,要加倍的报答。恩将仇报的是坏人行径。他答应过长姐,绝不做坏人的。 斧头见状,笑嘻嘻的凑了上来:“你今天要教我什么新字?” 每次都是这样。沈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嗡声说道:“接着学《识字歌》呗。” “那玩意到底有多少字?我觉得学着一点用也没有。”斧头厌烦的哼哼。 沈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傅大哥说了,《识字歌》是开蒙的基础书。大家都是从它开始识字的。我数过了,一共有一百一十四个字。你急什么?傅大哥说,识字、学武都不是一两天的事。我比你先学,里头的字也还没学全。” 其实,这些天,老刘头开始教他记流水账。所以,除了《识字歌》上的字,他又学了好些其他的字。比如说,柴米油盐,还有记账用的数字。不过,这些事,他不准备告诉斧头。因为老刘头说了,拳馆的帐目不要跟外面的人说。 “老是‘傅大哥说’,你真是信死他了。”斧头不屑的撇撇嘴,“你没发现吗?他教你的这些,真的一点用也没有。” “那你还学不学?不学拉倒!”沈云火了。 斧头赶紧改口:“学啊。怎么不学?我们约好了的。难道你想反悔?”自从上次被沈云推了一掌,摔了个狗啃屎之后,他就知道这家伙有股狠劲,真打起来,他也讨不了好。所以,他心底里畏着火,不敢真把人给惹毛了。 “我们是朋友嘛。要是我说错话了,你别放心上,好不好?反正你要是说我什么,我从来就没放在心上过。”他笑嘻嘻的攀着沈云的肩膀,先服了软。 “傅大哥是好人。你可以说我不好,但是不准说傅大哥不好。”沈云鼓着腮帮子,警告道。 斧头耸肩:“好好好,不说,以后再也不说了。” 打这以后,他确实没有再说过傅雷和拳馆的坏话。不过,偶尔,还是会透出一两句,鼓动沈云去正院转转,看馆主大人和傅雷是怎么习武的。按他的说法是:就是看看而已,开开眼界,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云没理他。从一进拳馆开始,老刘头就告诫过他,不要去正院,免得冲撞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习武。他觉得,这是拳馆的规矩。而且,他当时也答应了的。说到就要做到。 每每听到斧头说类似的话,他都要在心里多打个转:斧头到底想做什么? 于是,他对斧头的防范越来越紧。除了以前透露出来的那些小事,他不再多透出一丝其他的事。 就这样,他扎了将近两个月的马步。终于有一天中午,傅雷说道:“今天,我教你一路拳法。” 啊,要学真正的武学了!沈云狂喜,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站得笔直:“是。” “这路拳叫做五步打,总共五招,分别是玉带缠腰、金龙出海、双锤探月、神龙摆尾、乌云盖顶。”傅雷边说,边演示起来。 顿时,双拳虎虎生风。 一路拳打完,他说道:“我打慢些,你仔细看着拳路。” 然而,一遍慢拳打完,他看到沈云已呆若木鸡。 显然是没看明白。 好,毕竟资质摆在那里。他也没指望沈云能跟自己当年一样,看两遍,便能将拳路记个大概。 得,只能先一招一招的喂。学会了拳架之后,再练拳路。 “你先学第一招,玉带缠腰。”傅雷认命。 沈云学得很认真。一刻来钟后,第一招的拳架初成。 傅雷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况且,今天的五个新字还没开始教。是以,他只能说道:“今天就学到这里。明天再学第二招。空闲时,你自己多练练。” 希望勤能补拙。看着小家伙汗津津的小脸,他咽下了后面这半句话。 “是。”沈云知道自己没学好,暗下决心:今天就算是不睡觉,也要练好这招玉带缠腰。 第二天中午,傅雷先检查了昨天的学习成果。结果惊喜的发现,沈云已经能把玉带缠腰使得象模象样。便猜出他肯定是没少下工夫,满意的说道:“以后,你每天学一招。拳架只是形,拳路才是神。先学拳架,再练拳路。照你的进度,大约二十来天,能学会五步打。” “是。”学会了五步打,自己也是会武功的人了?对此,沈云甚是满意。 过了三天,又是五天之约。斧头依然是问得紧:“先前不是说两个月之后就能学新招吗?都过了两个月了。” 沈云摇头:“傅大哥说了,我还没练好,要再多扎两个月。” 和斧头接触的越多,他便越发现这家伙别有用心。隐隐的,他觉得斧头是想刺探拳馆。哼,这家伙肯定是想学了本事后,去偷拳馆的秘籍!他才不会上当呢。所以,他宁愿事后被斧头骂不守约定,也不会让其得逞。 斧头好失望,脱口而出:“你不是被骗了?他分明是不想教你。” 沈云无所谓的耸耸肩:“没关系啊。反正我住在拳馆,有吃有穿。等找到我九姐,九姐肯定会带我离开。我九姐说过,会送我进真正的武馆当学徒。” 斧头象是看白痴一样的望着他:“可你已经在真正的武馆里了。” “只有一个学徒的拳馆,是真正的武馆吗?”沈云故意抹黑拳馆,以图打消斧头的念头,“傅大哥入门十年,连初试都不敢参加,说是要过了年才去报考初试。我听说,在别的武馆,通常学了三年,就会报考初试,考取武者。我九姐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我考上武者,她就能以良民的身份嫁户好人家。我可等不了十年。” 斧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又过了五天,沈云再去后山的山脚与斧头碰头。不想,斧头不在。牵着大黄牛的是斧头的一个弟弟,叫做板凳。先前,他曾见过板凳一次,故而认得。 “板凳,你哥呢?”他问道。 板凳比沈云大半岁,却比后者矮了小半个头——这两个月,沈云长高了近一寸,原先的小豆芽身板也精壮了许多。 故而,板凳在他面前畏畏缩缩的:“我哥,没了。” 沈云惊讶极了:“什么没了?” 板凳哭丧着脸,几乎要哭了起来:“我哥淹死了。” 他的口齿远不如斧头的伶俐,结结巴巴的说了许久,不过,总算说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四天前,斧头放牛回来,说是去找石头他们一起捡菇子。刚下过雨的秋天,山里会长出很多野菇。山下村里的孩子们结队去捡菇子,补贴些口粮,是常有的事。大人们也不会拦着。 哪知,天黑了,也不见斧头回来。斧头爹以为斧头是贪玩忘了时辰,打发二儿子板凳去石头哥家找人。 结果,石头说,斧头根本就没有跟他们去捡菇子。 听了板凳的回报,斧头爹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头,连忙喊了两个兄弟打着火把去寻人。 村里的乡亲们也被惊动了,纷纷出来帮着找。 大伙儿找了将近一夜,终于在天亮时找到了斧头——那时,他早就没了气息。尸体浮在村里的那口小水塘里,身体涨肿肿的,跟个球一样。 “大人们都说,我哥太聪明了,所以才被龙王爷招去了。那口水塘从前也淹死过两个小子,听说都是很聪明的。”板凳抹着眼泪说道。 沈云失魂落魄的回了拳馆。 老刘头看出了他的异常,把人拉住,问道:“怎么了?” “前些天,斧头掉进塘里,淹死了。”沈云咧嘴大哭。斧头突然死了,他是挺难过的。不过,他很快想到的是寻找马队的事。是以,急急的告别了板凳,去村里找到石头他们几个,问他们还记不记得马队的样子。他们都说记不得了。 也就是说,他很难找到长姐了。 “可怜的。”老刘头以为他是因为突然失去了玩伴而伤心落泪,好言好语的劝慰了几句。 第三十二章 一家人 当天晚上,沈云发烧了。 老刘头睡到半夜,听到隔壁屋里,沈云在呜呜咽咽的喊“九姐!九姐!” 他觉得不对头,赶紧的披了件夹衣过来查看。 撩开门栓,他看到沈云抱着被子在说糊话。 一摸额头,竟然烫手!这是发高烧呢!老刘头大惊失色。还好,他年岁大了,时常有个头痛脑热的,所以跟馆主大人讨了不少常用的药丸子,收在屋里。他连忙去屋里找来一粒解热丸,化在温开水里,给沈云灌下。 一时半刻的,药效也起不来。他怕沈云烧坏了脑子,又去端了盆凉水过来,打湿帕子敷头。 折腾了大半宿,沈云终于退烧了,沉沉睡去。 老刘头叹了一口气,这才收拾好东西,悄声回屋。此时,他才知道,沈云这回的病根是在沈九妹。 第二天清晨,沈云醒了,只觉得浑身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儿来。 不过,他还是硬挺着爬起来,和往常一样去练功。现在,他每天早上要练一个时辰的功:半个时辰的马步是雷打不动的,接着是吊膀子一刻钟,最后还要练一刻钟的五步打。 哪知,打开门,一股子蛋香味儿从厨房那边飘过来,直钻鼻底。 刘爷爷怎么起得这么早?他狐疑的快步走进厨房。 “起来了!”老刘头乐呵呵的揭开锅盖,“我给你蒸了碗糖鸡蛋,刚好熟了。快来乘热吃了。” 在拳馆呆了三个多月,又记了个多月的流水账,沈云知道拳馆的日子其实紧巴巴的,并不宽裕。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要练功,不能亏着身体,每天每人也只有一个鸡蛋吃。至于刘爷爷和他,一个月里只吃一回鸡蛋。而且,每次,刘爷爷都是自己舍不得吃,只给他蒸一碗糖鸡蛋。 他记得很清楚,距上次吃糖鸡蛋还不到十天呢。刘爷爷怎么又蒸上了? “刘爷爷,今儿是什么好日子?”沈云不解的问道。 老刘头笑了:“不是好日子就不能吃了?吃个鸡蛋,哪有这么多讲究。”见小家伙没有动窝,只好解释道,“昨晚,你发烧了。给你蒸碗糖鸡蛋,补一补。” 原来如此。以前在家里,奶奶也是这样的。每每自己生病了,都会给自己糖鸡蛋吃。沈云过去抱着老刘头的腰,亲热的蹭了蹭,笑眯了眼:“刘爷爷,您真好。” 老刘头已经习惯了他这般撒娇,乐呵呵的招呼他去屋里的小木桌边吃东西。 糖鸡蛋真好吃。沈云先用调羹剜了一大块,硬是逼着老刘头吃掉,然后,他才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剩下的。 老刘头笑眯眯的守在一旁。待他吃得精光,这才说道:“云娃,你九姐不是小娃娃。她肯定记得藏身的那个山洞。将来,等她再长大些,有本事了,会回来找你的。”虽然他认定了沈九妹已经被妖狐吃掉了,但是沈云昨晚的样子,他看得着实心疼,忍不住又编了一段哄人的瞎话。他认为,娃娃嘛,记性差,再过个两三年,也就淡忘了。 “真的吗?”沈云手中一顿,抬头望着他,两眼放光。 老刘头很肯定的点头:“真的。她被马队救走,可能被带去了很远的地方。她现在还小,没法找回来。等将来她长大,就能回来找你了。” 沈云越听越觉得应该是这样,坚定的点头:“嗯,九姐那么疼我,肯定会回来找我的!”心中的悲伤顿时散得一干二净,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要好好学本事。我说过,长大后会保护九姐的!”放下蛋碗,他生龙活虎的跑去院里,“刘爷爷,我练功去了。” 老刘头望着小小的身影,眼里全是怜惜,又是一声长叹。 中午,傅雷也说了一通跟老刘头意思差不多的话,让沈云安心呆在拳馆,等沈九妹来找他。 “谢谢傅大哥。你们都是大好人。”在拳馆的这段日子,沈云除了识字、习武,更多的是学到了不少人情世故。他知道老刘头对拳馆忠心耿耿,任何事都会向馆主大人报备。傅雷的话,除了是他自己的意思,也肯定有馆主大人的一番心意。感受到了大家的关爱,他心里暖洋洋的,比早上吃了糖鸡蛋还要舒服。 傅雷咧嘴笑了:“谢什么,你也是拳馆的人。以后,我会罩着你。” 我也是拳馆的人!刹那间,沈云的心定了下来。自从牛头坳村惨遭大劫,家毁人亡之后,他跟着沈九妹一路飘泊。他的心也是一样的飘浮不定。然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又找回了以前的安定——拳馆就是他的新家,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都是他的新家人,和奶奶、爹娘、九姐一样的家人。 从此,老刘头发现沈云有些变了。 首先,他变得明显快活起来,不再偷偷的坐在屋里发呆; 其次,他待人更加亲呢,思虑变少了,说话做事也越发大胆起来,有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他没有再提要去后山找人。 这是带熟了啊。老刘头挺高兴的。几天后,他说要带沈云上市集采买——人老了,天气渐冷,越发的懒,只想窝在屋里,不想出门。沈云是个机灵的,口齿也伶俐,他打算先带着出去认认铺面,以后打酱油、买盐打醋之类的跑腿活儿,也能慢慢的交出去。 “上街!”沈云高兴极了。来石秀县这么久,他还没有真正的上过街呢。 吃过早饭后,他麻利的洗完碗筷,收拾好厨房,亢奋的替老刘头提了竹篮子,跟着出了后杂院。 老刘头带他走的是角门。 出了后杂院,有一条三尺来宽的夹巷。老刘头背负着双手,慢慢的走在前头:“前面有个小门出拳馆。穿过一条街道,就是市集。我们家的柴米油盐都是在熟铺子里买惯了的。” 夹巷的两边都是高高的青砖墙。沈云听得清楚,两边都有声音传来。右手边的,有傅大哥的声音;左边则是“丁丁当当”的敲击声。 不用说,右边就是拳馆的正院。傅大哥在里头练功呢。 左边的呢?他好奇的抬头看过去。 青砖墙有三个他那么高。他只看到墙上长了三两根白毛草。 “刘爷爷,那边在做什么?”他拉了拉老刘头的衣角,指着左边问道。 老刘头看了一眼:“哦,那边是兴隆铁匠铺。以前,也是我们拳馆的。后来卖出去了。前后换了两家人,先是开药铺,再后来才开的家铁匠铺。这条巷子就是那时砌出来的。”眯了眯老眼,叹道,“算起来,铁匠铺也有十多年了。” 沈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那边的院子是在上一任馆主大人手里卖出去的。见老刘头一脸的落寞,他便没有再吱声。在牛头坳村,卖田卖屋,也不是件高兴的事儿。 出了斑驳的黑漆小门,老刘头特意带着沈云去看拳馆的正门。 沈云已经认得两百多字了,一眼就认出红漆横匾上写的是“刘家拳馆”四个黑色大字。 只是拳馆明显破旧了。紧闭的黑油大门有好几处掉漆。不过,青砖砌成的门口打扫得干干净净。 “每天早饭前,你傅大哥都会出来打扫大门口。”老刘头解释道,“这是门脸。以前,这里只是二门……”皱了皱眉头,他背负着双手,走了。 “哦。”沈云不知道门脸是什么,不过,他听出来了,刘爷爷的意思是,以前拳馆要比现在阔气得多。 好,这不是重点。 他认为,刘爷爷是带他来认门的。那么,他就记下拳馆大门的样子好了。 街道里的路有一丈来宽,铺的是青石板,有些年头了,很多青石板被磨得油滑发亮。沈云跟在老刘头的后面,打量着两边的街坊。 他看到了三扇大门。只有他们一家是拳馆。左手边的第一户便是兴隆铁铺。另外一户在街道对面,黑油大门上挂着“刘宅”的黑漆木牌子。 这会儿,兴隆铁铺刚好开门,一个光膀子的年轻汉子正在搬厚重的木板。看到老刘头,点头打招呼:“刘伯,上街啊。” 老刘头乐呵呵的点头,指着身后的沈云:“带云娃上街逛逛。” “这是……”年轻汉子停住,看向沈云。 “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侄外孙,叫沈云。”老刘头冲沈云使了个眼色,“云娃,跟你郭叔问个好。” “郭叔好。”沈云连忙上前,放下竹篮子打拱作揖。这些礼仪是老刘头教他的。去后山山脚的村子里寻访沈九妹时,每去一户人家门口打探,他都要这般行礼。 “好好好。”郭叔满脸堆笑,对老刘头赞道,“刘伯,云娃很伶俐呢。” “小娃娃山里来的,没见过世面。”老刘头客气了两句,带着沈云继续往前走。 路过刘宅时,看到紧闭的黑油大门,他略停,嗡声说了一句:“这里住着馆主大人的堂兄弟。” 那就是一家人喽。沈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老刘头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太老爷过世时,分的家……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败家玩意儿。” 沈云听不懂,却听出来了,刘爷爷很不待见刘宅里住的人。 哼,刘爷爷不喜欢的人,我也不喜欢。他赶紧收回目光,不再看第二眼。 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坐山吃空,拳馆不能再这样空耗下去,必须得想出条新路子。 有了良民的身份,沈云在外头行走,要便利得多。所以,给沈云入籍时,他索性选了良民籍。 别看石秀县里,良、贱壁垒森严。他身为一馆之主,且刘家拳馆在县里经营了百多年,多少有些人脉。多了做不到,给沈云一人解决良民籍,于他来说,就是破笔钱财的事。好在,这笔钱财,他还勉强拿得出。 “有了良民籍,以后,云娃给你养老送终,也能名正言顺。”末了,馆主大人又道。 老刘头原以为自己会孤老至死,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有此厚报。闻言,他老泪纵横,硬是坚持给馆主大人磕了一个响头:“我一定会好生调教云娃。” 于是,他借着罗大的事,特意敲打了一番沈云。 是真的!沈云激动的象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是是是。”没想到馆主大人会为自己做到这一步,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才好。一脚轻一脚重的跟着老刘头走了好几步,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刘爷爷,我会忠心的。” 老刘头又摸了摸他的头:“我知道你是个知恩图报、重情义的好娃。你爹娘,还有你九姐把你教得很好。我信你。馆主大人,还有你傅大哥也都信你。”老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馆主大人肯定也是看中了云娃的心性,所以,才愿意给云娃这个安身的机会。 接着,老刘头带着沈云去一家叫做“鑫丰源杂货铺”的店子打了一瓶陈醋,并告诉沈云,拳馆用的米、盐、醋,以及胰皂子等日杂用品都是在这家铺子买的。和在罗大那里一样,他也把沈云当成远房侄外孙介绍给了刘掌柜。 沈云上前行礼时,刘掌柜卑谦的连忙侧身避开,从柜台上的一只青花瓷罐里抓了一把咸水花生硬放进沈云的竹篮里:“新收上来的花生,给云哥儿尝个鲜。” 看来刘掌柜也是贱民。见老刘头没有反对,沈云收了花生,打拱道谢:“多谢刘掌柜。” 拳馆在鑫丰源杂货铺是记账。月底,刘掌柜会派伙计去拳馆结一次账。故而,老刘头没有付钱,只在刘掌柜拿来的账本上签了个名字。把笔还给刘掌柜后,他吩咐沈云:“以后,你过来,就签你自己的名字。”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买东西不付钱,记账就可以……这在牛头坳村,是族长爷爷才有的待遇。搁在小半年前,现在的生活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在心里,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不是牛头坳村的山里娃沈秋宝。 刘掌柜亲自送他们俩出了门:“刘老伯,慢走。”又低头对沈云作揖,“云哥儿,往后请多多关照。” 沈云的脸立时红了。刘掌柜的年纪和他爹一般大,然而,对他的态度却如此的卑谦。这让他再一次体会到良、贱之间的上尊下卑。 “这世道就是这样。贱民好比地上的泥,处处被人踩不说,往往祸从天降,家破人亡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老刘头感慨不已。 云娃是行大运,碰到了馆主大人。不然,小小的娃儿举目无亲,在这石秀县里也不知道能捱几天!只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相处了几个月,他看出来了,小家伙聪明且好强。类似的话,偶尔提点一两句即可,说多了,反倒不美。 沈云跟在后头,微仰起头,努力忍住泪意。 他深有同感。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牛头坳村的上百口人为什么遭惨屠戮。仙符兵杀光人,又一把火烧光村子,扬长而去。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句为什么! 现在,我不同了。我是良民。仙符兵不能再无缘无故取我性命。但我不能放过那些畜牲。等我学好本事,一定要找到那帮凶徒,替奶奶、爹娘,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报仇! 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指尖尽白。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刘头给了他小半碗炖得软乎乎的五花肉,指着桌上的面酱小陶碟,笑道:“就着这个酱,你乘热吃。” 沈云没想到自己能吃到这么多的肉,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拳馆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三回肉。以前,每次吃肉,老刘头也只是在他的饭碗上放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肉片。 “快吃。升籍是天大的喜事,我们吃大肉乐呵乐呵。”老刘头端起自己的饭碗,咂巴咂巴嘴,一脸的怀念,“当年我升籍时,除了有肉,还杀了两只鸡,买了一尾大青鱼。” 原来刘爷爷今天是特意割肉庆祝我升籍。沈云只觉得眼里好热。他赶紧夹了一大块肉送进老刘头的碗里:“刘爷爷,肉可香哩。您吃。” “你这娃……哎,我们一起吃。”老刘头知道他不吃独食,接下了这块肉。 午饭后,傅雷过来,送了一支崭新的毛笔和半刀纸给沈云,祝贺他升籍。 这天晚上,沈云抱着纸和笔躲在被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喜从天降,要是奶奶、爹娘,还有九姐都在,那该有多好啊。 第三十四章 对门的俩小子 此后,沈云单独替老刘头跑了几次腿,都未曾出过错。后者放心下来,将日常采买的事渐渐交给沈云。 于是,沈云获得了随意出门的权利。只是每次出去前,要跟老刘头说一声。 “还是你自在。”傅雷羡慕不已。距初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馆主大人越发的严厉,责令他没有必要不得外出,苦练武艺。 沈云很认真的劝说道:“傅大哥,等你中了初试,成为武者,就能在仙府领到一份禄米。到时,我们拳馆会宽裕不少。以后,你的功名越大,禄米就会越多。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他虽然没有当家,但是近来担起了外面的采买之后,才知道拳馆的开销不菲——学武很费钱财。不说别的,单说给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淬体泡澡的药材耗费就高得惊人。 拳馆十余年没有招收学徒,现在仅靠馆主大人每月的禄米支撑着。 他本能的认为,拳馆现在必须多找些进项。只是,他琢磨了许久,也想不出增加进项的门路。为此,老刘头没少笑话他瞎操心,说,馆主大人自会想办法的。还告诉他,傅雷中了初试,就是给拳馆增加一个进项,并且这个进项会随着傅雷的功名上升而大幅增加。 “要是我们拳馆有两份初级武师的禄米,每天都能大鱼大肉的吃着了。”老刘头对未来充满憧憬。 “你呀,都快变得和刘爷爷一样了。”傅雷没好气的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透出一丝口风,“师父说,外面的世道越来越乱,将来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武试也必未是条青云路。所以,师父的意思是,中了初试后,不会再让我走武试的路。师父想让我和太师祖当年一样,出去游学。” “啊?”沈云一时反应不过来。在他看来,拳馆现在过得挺舒适的。以前在牛头坳村,他最羡慕族长爷爷家过得好。可是与拳馆相比,族长爷爷家其实也就是刚刚吃得饱饭而已,真的不足一提。而且,按刘爷爷说的,要是傅大哥考上了武者,拳馆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回过神来,他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的问道:“傅大哥,外面,怎么乱了?”现在的日子,除了没有奶奶、爹娘和九姐陪伴,是他以前做梦也不能想到过的好日子,他挺珍惜的,一点儿也不想乱。 傅雷挠头:“我听师父说的。好象是有好些地方在造反。成为武者后,我可以去参加仙符兵,镇压这些叛乱。这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可是,师父不准我去,要我出去多看看之后,再做决定。师父说,眼见为实,孰是孰非,身为武者,我应该有自己的判断。” 一提到仙符兵,沈云便满肚子愤恨。他很赞同馆主大人,使劲的点头:“馆主大人说的对。傅大哥你不能参加仙符兵。仙符兵可坏了,没有一个好东西。” “哟,你还生气了。说说,仙符兵怎么坏了?”傅雷看他气鼓鼓的小模样,觉得很好笑。 沈云险些脱口骂出“他们乱杀人”,还好,理智尚在,生生的忍住了。深吸一口气,握紧双拳,压下噌噌往上窜的怒火,他换了说辞:“每次我去市集,要是碰到仙符兵巡逻。他们不是在抢东西,就是在打人。坏东西,尽欺负人!” 东安集有一队仙符兵镇守。这些仙符兵都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职位。这起子人参加仙符兵就是为了捞钱的,欺压贱民商贩,作威作福,可谓穷凶恶极。傅雷在这条街上住了十来年,岂能不知情?事实上,他也对这帮兵油子深恶痛绝。不过,他认为,不能一叶障目。不然,仙符兵的威名怎么可能代代相传,流传了两百多年。 是以,他很肯定的说道:“他们只是几粒老鼠屎罢了。仙符兵里也肯定有不少好的,不能一概而论。” 哼,我就没看到过好的。沈云只在心里反驳,不再吭声。他怕再说下去,会控制不住,说出牛头坳村被屠村的惨剧。到时,馆主大人会不会也怕惹祸上身,和表叔一样,把他送到深山老林里自生自灭呢?长姐的叮嘱在耳边萦绕,他不敢赌。 反正,他打心底里以仙符兵为敌。 将来,我一定要亲手宰了那些屠村的仙符兵,血祭牛头坳村!他抿紧双唇,又一次的在心里对自己说。 傅雷正憧憬着来年的游学,没有注意到他的一双眸子里泛起了血光。 “好了,不说这些了。开始识字。从今天起,我每天教你十个新字。”他翻开《草药谣》。早在一个月前,他便提高了教学进度,由每天五个新字增加到八个。《识字歌》早教完了。从半个月前,他开始教这本《草药谣》。学会了《草药谣》,不但能学会近四百生字,而且能认识十五种常见草药及其药性。实用性很强。当年,他的师父也是如此教他的。只不过,他的学习进度比沈云要快很多。他原本以为有大把的时间教沈云,不想,师父让他中了初试外出游学。所以,他决定再提高进度,至少要在出门前,让沈云学完《草药谣》。这样的话,他再挑几本简单的药材书,沈云不用人教,也大概能自己看懂。 好。师父不收沈云为徒,他便只能教这些实用点的。 “是。”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异样。 学会百来个字以后,沈云突然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似乎认识新字变得简单多了。十个新字,他每一个在沙盘上写十来遍便熟记于心。更吸引他的是书上说的那些草药。 东字集里有不少卖草药的药摊子。每每学到一味新的草药,他便会去这些药摊子上转转,见识实物——《草药谣》上附有每种草药的图解。傅雷大多数是照图解说,没有实物对照。不是他不想带实物过来,而是一来这些草药寻常得很,外面的市集里到处都有卖;二来,拳馆用药材自有章法,不一定备有这些低阶草药。而他现在被拘着,不能随意出门,也拿不出所有的实物。所以,他只好建议沈云去东安集自己去看实物。 今天学的是一味新草药,叫星草。沈云看了图解,觉得自己应该见过。在牛头坳村,每到秋天,四面的山坡上都会开满和图上一样的白花。只是,他们管这种草叫做白花花。但是,书上并没有说星草还有一个别名叫白花花。 傅雷没有带实物过来。沈云准备去外面的草药摊子上看看实物。 练完字,他跟老刘头说了一声,便从夹巷出了角门。 隔壁郭铁匠的老丈人新添了一个大胖孙子。郭铁匠一家昨天就关了铺子,去喝洗三酒了,今天还没有回来。少了他们家的打铁声,街巷里冷冷清清的。 一阵西北风吹过来。沈云打了个哆嗦,裹紧新做的夹衣,急匆匆跑向街口。 “喂,小奴才,站住!”对面的刘宅突然开了侧门。从里头窜出两个小子挡在路上。 他们一高一矮,都穿着体面的蓝布长夹袍,腰上各自挂着一个绣花荷包。高的那个又黑又瘦,约摸有八九岁。矮的这个要白胖一些,和沈云差不多高矮。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刘宅里的人。平时,他经过时,刘宅总是门户紧锁,不见有人进出。以至于他怀疑那是一座空院子。老刘头不喜谈论对门的事。倒是傅雷特意提点过他,说,不要理那边的人。 听傅雷说,刘宅那边虽然和拳馆是堂兄弟,但是,自师祖过世后,便彻底断了往来。他大概知道那边的情形:分家前,那边的父子一个是初级武师,一个是初级武者,故而分家后,也是良民籍。他们也曾打着刘家拳馆的招牌开过一段时间的武馆,试图跟师祖打对台。结果,师祖根本就不理他们,以守孝为名,只管闭门过日子。而对门的“刘家拳馆”遭人频繁踢馆,不到一年就砸招牌闭馆。后来,听说坐吃山空,男人们不得不外出跑商谋生,留了女人孩子在家守着。 沈云不太听得懂。他听傅雷的意思是,对门曾经欺负过前任馆主大人,所以,他将对门的人打上了“不是好人”的标签。平时经过刘宅时,他目不斜视。 不想,刘宅的人却突然冒出来拦人。并且一出口就骂他“小奴才”! 沈云拧眉:“你们才是小奴才!”他是在仙府入了籍的良民,任谁也不能骂他奴才。 高的那个轻蔑的瞄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道:“老奴才带出来的,不是小奴才,难道还是主子?” 他在骂刘爷爷!沈云火了,扬拳怒道:“不许骂我刘爷爷!” “小爷我就骂了,怎么得?”矮的那个拉着两只耳朵,冲他扮了一个猪头的鬼脸,连声骂道,“老奴才,小奴才,统统都是大蠢猪!” “你!”沈云哪里受得住,握紧拳头冲上去。 高的那个一直防着他,见状,一个箭步上前,右拳呼的照面袭来。 “开山炮!” 炮你个头!沈云怒不可遏。在牛头坳村,小子们没有不打架的。但是,大家都是讲规矩的,象这种一声不吭就出手,会被判为使阴招。绝对是不要脸的下三滥! 眼见着拳头就要砸到鼻子,沈云的反应也不俗。练了不知几百上千遍的拳招象本能一样脱手而出。 神龙摆尾! 他侧身避过对方的拳头,左手化成一记掌刀,全力向高个的左肩膀削去。 不想,对方的拳头是虚招。 拳头一晃,不见了。紧接着,沈云只觉得右胳膊上骤然吃痛,紧接着,整条胳膊被反扣。 第三十五章 原来如此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知道自己上当了。 可是,他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大喝一声,腰上发力,双臂猛然齐挥。 好。这并不是什么拳招。而是他劈柴时自己摸索出来的。有时候,大些的木块会藏有暗结,卡住斧头。碰到的次数多了,他便练出了这么一个法门,甩开木块。 刹那间,高个只觉得手底打滑,跟抓住了一条大泥鳅似的。他站立不稳,连忙退后半步,才堪堪稳住身体。 矮的那个一直躲在一旁。见自家兄长没得手,更是缩到了后面。 “好啊,你个奴才秧子!”高个退出战圈,指着沈云的鼻子骂道,“竟然敢打主子!” 通过刚刚的交手,沈云知道这家伙也就是嘴硬而已。这家伙爱玩虚的,出拳软绵绵,正是傅大哥常说的“花架子”。他一点儿也不怕真正打起来。 是以,他挑眉,扯起一边嘴角轻蔑的笑了:“小妇养的东西,狗屁主子!”刘宅里的那些人是小妇养的,一屋子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这是老刘头告诉他的。 “你……”兄弟俩被戳中痛脚,气得呲牙咧嘴。 沈云冲他们挥拳头:“滚开!好狗不挡道,小心我揍你们!” 矮的那个还要嘴硬反骂,却被高个的拦住了:“理他个奴才秧子做什么!”说着,拖着矮的手,两人滋溜逃回了侧门里。 “哐啷”,黑油小门猛然关上。 那架式好象两人的身后有洪水猛兽。 沈云冲着门啐了一口:“坏东西!”心里感到莫明其妙: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俩家伙。他们突然冒出来闹一场,到底想干什么? 在牛头坳村,大伙儿打架,都是要有个说法的。 想了一会儿,他也没想明白,便没放在心上。 不想,第二天中午,傅雷过来时,一脸八卦的问他:“昨天,你打了对门的人?” 他不说,沈云险些忘了这茬子事。 “嗯。”他如实道出昨天打架的事,心里不由敲起小鼓:那俩小子是找馆主大人告黑状了吗? 果然,傅雷听完,满脸不屑:“两个欺负一个,并且还是以大欺小,亏他们也有脸上门告状!”接着,又就昨天的打架,指点了他一番。 沈云听了,不由眼前一亮。 不过,这并不是眼下的重点。他小声的问道:“傅大哥,馆主大人生气了?”毕竟,对门的人跟馆主大人是同一个爷爷发下来的。按牛头坳村的说法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而他完全是外人。 “没有。”傅雷耸耸肩。 早上,他扫大门时,从对门走出一位中年大婶,一手拉着一个男孩,求见师父,说自家孩子被拳馆的人打了,要师父评评理。 傅雷从来到拳馆,就不曾见两家往来过。闻言,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想,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中年大婶突然变了脸,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喊起来:“堂叔啊,你出来看看啊。你家侄孙被你的徒子徒孙打了呢!” 郭铁匠一家还没有回来。清晨,街巷里甚是清静。中年婶子的嗓门不小。刘馆主在院子里听得真真切切,急忙出来看个究竟。 中年大婶看到刘馆主,连忙就叫两个小的叩头,说是给叔爷爷叩头。 刘馆主不和妇人孩子一般见识,受了他们的礼,问道:“是谁打伤谁了?” 中年大婶却抹了一把脸,满脸堆笑的说:“只是小娃娃间的玩笑,算不得什么。今天,侄媳妇带两个小的来给堂叔请安。”说着,两只眼睛直往大门里瞧,“公公说,大家都是嫡亲的骨肉,平常多走动,才越走越亲呢。” 刘馆主懒得再多说,扔下一句“没事,你们回”,径直进了大门。 中年大婶口里嚷嚷“堂叔”,拉着俩孩子还要追上去,却被傅雷拦在了外头。理由是:拳馆没有女眷,不便接纳外客。 “事后,师父说,不知道那边又想搞什么鬼,叫我多个心眼,莫放那边的人进拳馆。你也要小心,莫搭理那边的人。”傅雷说完早上的情形,吩咐道。 沈云如释重担,长吁一口气:“知道了。” 傅雷离开后,老刘头也特意把沈云喊到屋里问话:“你打了那边的两个小兔崽子?“ 沈云又把昨天打架的事说了一遍。 老刘头听完,冷笑连连:“那起子东西是混不下去了,借你搭桥,想缠上馆主大人。他们原本的打算应该是,把你打伤了,他们的男丁以送药为名,好求见馆主大人。只是,那俩小兔崽子太没用,打不过你。所以,只好派了女人孩子来上门哭闹。那起子东西素来是不要脸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见沈云一头雾水,便遥指刘宅的方向,“这几十年,那边一代不如一代,再也没人能考过初试。十几年前,老的死了,只剩下小的一个初级武者撑着门户。如今,小的也五十出头了,还能再撑几年?等小的也死了,那边就要降籍,统统沦为贱民。他们这是急了眼。” 啊,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沈云恍然大悟。那俩小子,“小奴才”、“奴才秧子”不离口,从心底里把他当奴才,肯定是他们的大人唆使的。他们以为,打伤了他这个奴才,主子们屈尊纡贵的送药探望,是天大的恩典。馆主大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好生接待他们。不然,传出去,外人都会说馆主大人刻薄,亏待子侄。只可惜,那俩小子太没用,打不赢,又怕挨打吃痛。那边想讹上馆主大人都没借口,只能派个女人过来小打小闹一回。 “刘爷爷,我是不是给馆主大人惹麻烦了?”他心里甚是不安。 老刘头摸着他的头,哼哼:“关你什么事?那起子东西什么事做不出来?这些天,拳馆只有你出门,他们又找不到别的由头,才打你的主意。”顿了顿,又道,“这是老辈间的旧事,与你无关。你以后当他们是臭狗屎,莫搭理就是。” “是。”沈云牢记于心。 此后,他出门又有几次碰见了对面的俩小子。不过,他警醒得很,远远的走开了。俩小子硬是没找到机会再贴上来。 入冬的头一天是入冬节。石秀县有这天祭祖的习俗。 前一天的上午,从刘宅里出来两个男丁,自称是刘馆主的堂侄。他们先是放了一挂满地红鞭炮,然后,大摇大摆的挑了一抬供品上门,说是要参加第二天的祭祀。 因为刘家拳馆素来低调,所以,这条街巷平常很清净。如此大的动静,招来了不少看客。 “请堂叔父准许侄儿明日祭祀列祖列宗。”两人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跪在大门外请命。 可是,刘馆主连面都没露,是老刘头出来把人赶走了。 “太老爷过世时,就分了家。老太爷在世时,你们害死了大老爷,还反咬一口,借机分了宗。谁跟你们是一家人?”他一点脸面也没给,“滚!” 围观的人们顿时议论纷纷。 “这也太不要脸了!” “真当刘馆主是个好欺的!” “哎哟哟,你们不知道。当年,刘家嫡枝年幼。他们庶长房仗着出了两个武者,没少欺压嫡枝。这里的老街坊都知情。” “对对对,我也听我家太婆婆说过。刘宅里的全不是东西!” “分了宗就不是一家人。哪有入冬节去拜别人家祖宗牌位的!” 那两人被当众揭了老底,抬着供品灰溜溜的逃回了对面的刘宅。 事后,老刘头纳闷极了,指着刘宅方向,问馆主大人:“几十年都没动静。突然又粘了上来。那边,小的是不是不成了?要是的话,以他们的脾性,恐怕以后还有得闹。” 馆主大人不以为然的摆手:“他好着呢。一顿能吃两碗饭,再出去跑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 “那是……”老刘头想起往事,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又想打拳馆什么主意?” 馆主大人哼了一声:“到时候就知道了。” “您要多加小心。那边的心肠都是黑的,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当年,他们为了外面的一个谣传,就生生的害死了大老爷母子。还好,太老爷是个明白人,过世前两天,果断的分家,把那边赶了出去。老太爷中年丧妻丧子。续娶了一房,才晚年得子,添了您。”提起往事,老刘头忍不住落泪,“那些年,老太爷心里真的好苦。老奴一辈子都忘不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您放心,我会格外留心。”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对面这次出了大丑之后,竟然关门闭户,没有再闹的意思。 大年初一,他们也没有闹上门来,再提祭祖的事。 对此,老刘头深表不解。而馆主大人则是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督促傅雷备战初试。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他每次出门都要全身防备的经过刘宅,心弦必须绷得紧紧的。对面不闹了,他能轻松不少。 第三十六章 没有仙资的凡人 过了正月,初级武试的时间迫近。傅雷越来越忙。从大年初一开始,沈云停了学。傅雷给他找了一堆书,有一本拳谱,叫做《金刚拳》,另外的全是游记、药材之类的闲书。 拳馆总共才四个人。没有对面刘宅的人添堵,馆主大人与傅雷全力备战初级武试,从正月初三起,几乎没出过正院;老刘头带着沈云在后杂院里,日子过得挺清闲。碰到好天气,爷孙俩穿得厚厚实实的,去后山抓雪兔子,更是其乐无融。 转眼,到了正月初十。 这天上午,老刘头急匆匆的从正院回来,对沈云说:“拳馆来了位贵客。馆主大人令我带你过去拜见。” 沈云吓了一大跳。他到拳馆有半年了,一直都不曾去过正院,连馆主大人也未曾正式拜见过,还能出去见贵客? “刘爷爷,是位什么样的贵客?”他惶恐的问道。 老刘头一边帮他梳理头发,一边答道:“说是太老爷的故人之后,初来石秀县,听说了太老爷的威名,特来拜会。” 我又不是拳馆的弟子……沈云一头雾水。 很快,他收拾妥当,跟着老刘头,头次迈进了拳馆的正院。 正院起码有正院的三倍那么大,包括正房、东厢房和西厢房,全是青砖瓦屋。尤其是正房:廊下立着四根一模一样的朱漆柱子,比水桶还要粗;雕花木窗新上过绿漆,糊着白生生的新窗户纸,好看又气派;院子修得宽敞、整齐。 东边院墙下立着一排大铁架子,上面插有红缨长枪、铁棍、大刀等兵器。旁边有一棵老槐树,粗壮的树干要两个壮汉才能合抱。树下摆有石锁、石盘等物件。 目光扫过那排擦得雪亮的兵器,沈云艳羡不已。 老刘头让他在门廊下脱了鞋,只穿了棉袜。 沈云注意到,门廊上还摆着另外三双鞋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其中的两双,是他年前从古记绣庄订制回来的,他认得:一双是傅雷过年才穿上的新青布棉鞋;另外一双,是一样的样式,只不过鞋面是青缎的,正是馆主大人的。 第三双,眼生。无论从面料,还是做工上看,他的判断都是价值不菲,在古记绣庄是上上之品的存在。 这双鞋应该是那名贵客的。他挪开眼,跟在老刘头后面,跨过一尺来高的大红门坎,进入正房。 一股夹着檀香的暖和气流扑面而来。 屋子里烧着地龙。穿着棉袜踩在黄褐色的木地板上,真舒服。 沈云低着头,垂眉顺眼,不敢抬眼乱看。目力所及,他只能看到前面摆有两排紫黑色的太师椅,以及铺在正厅中间的一角洒金猩猩红毡毯。 “馆主大人,云娃带到。”老刘头禀报道。 沈云按照他刚才的吩咐,连忙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馆主大人。” “云娃,你抬起头来。”上头传来一个年轻而又温和的声音。 这是馆主大人在说话!沈云暗地里大吃一惊。他仰慕馆主大人久矣,一直以为馆主大人是长着大胡子、威风凛凛的中年大汉,站在那里就应该跟庙里的金甲神仙一样,不可高攀。不想,馆主大人的声音听上去是如此年轻,且具有亲和力。就跟邻家大哥哥一样! “是。”沈云依言抬起头。 这时,他看清了屋里的情形。 在他的正前方,摆着一张紫黑色的四方桌,桌上摆有两只青花大盖碗。桌后挂着猛虎下山图。 四方桌两旁各摆有一张同材质的太师椅。椅上各坐有一人:左边坐着的那位,身材削瘦,看上去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素净的青绸棉袍,衬得脸色有些苍白;另一人则是三十出头的样子,红光满面,嘴上蓄着八字胡,头束白玉如意冠,身穿黑底金色万字纹锦袍。 看到傅雷垂手侍立在那名年轻男子的身后侧,沈云终于确定: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馆主大人就是一名略显病态的年轻人。 说好的,一动真气,就有如金钟罩体的“金罗汉”呢! “李世兄,他叫沈云,是我们拳馆的小厮。”馆主大人侧过头,对右边的八字胡介绍道,“半年前才开蒙,识得两百来字,平时砍柴,去外面跑跑腿,采买些日常杂物,还不曾正经习武。先祖父在世时,就不太在意良、贱之分,所以,给他入的也是良籍。” “多大了?”八字胡上下打量着沈云,亲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对沈云说道:“云娃,李老爷问你话。你据实回答。” “是。”沈云垂头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禀李老爷,小子今年七岁。” 八字胡不解的扭头问馆主大人:“刘贤弟,贵县仙府不是每年都给治下六岁孩童检查仙资吗?他怎么没有检查?” 馆主大人如实答道:“他不是石秀县人。半年前流浪到此,被老刘捡了回来。所以,错过了去年春上的仙缘。” 八字胡微微颌首:“原来如此。”说着,他从袖袋里掏出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白玉环,冲沈云招手,“沈云,你过来。我给你测一测仙资。” 沈云再次惊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贵客竟然要给我测仙资!这是真的吗? “憨娃,愣着做什么?”老刘头也没想到竟是此等大好事,急得在一旁压低声音提示。 “是!”沈云回过神来,跟踩在棉花堆上一样,一脚高、一脚低的走上前去。 “双手握着这块玉环。”八字胡吩咐道。 “是。”沈云依言。 刹那间,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玉环。 沈云双手紧握白玉环,连大气也不敢出。 一息、两息、三息……时间仿佛凝固了。 终于,八字胡叹了一口气:“白玉环没动静,无仙资。” 沈云感觉自己的心猛然跌落。好,他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有仙资。不过,真正听到自己没有仙资时,还是感到深深的失望。 掩住心中的失落,他恭敬的双手奉还白玉环。 馆主大人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温和:“老刘,带沈云下去罢。” “是。”老刘头带着沈云离开了正屋。 走出正院,老刘头顿住脚步,摸着沈云的头,安慰道:“云娃,每年有数百的娃娃去仙府检测仙资,最后,也没几个能测出来有仙资。馆主大人,你傅大哥,还有我,都是去仙府测过的。我们都和你一样,没有仙资。云娃,不要心里难受。” 沈云抬头,咧嘴笑了一个:“刘爷爷,我不难受。我本来就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能有机会测仙资,已经是大福份。” 就知道这孩子是个心宽的。老刘头笑了笑,一脸八卦的回头看着正院,嘀咕道:“好端端的,测什么仙资……” 他的声音很小,以至于沈云站在他跟前,也没听清楚。 “什么,刘爷爷?”沈云问道。 老刘头把双手缩进棉袄袖子里:“唔,起风了。我们回屋烤火去。”他的小柴屋里没有铺地龙,但是入冬后,炭盆没断过。从早到晚,炭盆烧得红通通的,也暖和得很。而为了省炭,沈云早就搬过来,和他一个屋了。 “哎。”沈云扶着他,回了后杂院。 傍晚的时候,傅雷突然到了后杂院。 “云小弟,不要难过,我们都是凡人呢。”他竟是特意抽空过来安慰人的。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一双大眼睛笑成了月牙状:“我不难过,傅大哥。”他从来就没奢望过能一步登天,当仙官大人,再说,他挺满意现在的日子,也没觉得做凡人有什么不好。 傅雷见他是真没难过,伸手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比我当年要好得多。我那时没测出仙资来,回家后,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 沈云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八卦:“傅大哥,那位贵客李老爷是仙官大人吗?” 傅雷摇头:“他是一名高级武师。两天前,他递了贴子上门,说是太师祖的师弟之子。不过,师父在年前就听说了他,知道他是省城派来的新督考大人,负责本次的初级武试。所以,早早的把正厅收拾一新,又特意翻出了太师祖当年用过的桌椅、毡毯,恭迎他的大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换来了一个测仙资的宝贝,硬在是要师父面前显摆。不只是你,今天师父和我都重测了仙资呢。师父心里有些不舒服,中午特意花了十两银子,让我去福顺来点了一桌上等酒菜招呼他。”顿了顿,他挤眉弄眼的笑道,“师父平时清淡惯了。贵客临门,也要摆摆阔,给太师祖争点面子。” 原来那些都是太师祖传下来的家业,平时收在库房里,不拿出来用的。沈云恍然大悟。他就说了,拳馆哪有这么阔气? 好,傅大哥这次要参加初试,新督考大人上门做客,确实要隆重招待。沈云其实挺心疼那十两银子。按拳馆的流水账,十两银子差不多是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一个月的淬体药钱。 傅雷显然不想多说,换了个话题:“明天,我要去省城,给师父的一个朋友送年礼。你想要什么?我去省城给你买回来。” 沈云很是意外。要知道为了备考,从大年初三开始,傅大哥连正院都没出过。 “傅大哥,一个人去,行不行啊?你什么时候回来?赶得上初试吗?” 傅雷笑道:“刘爷爷说是你个小管家公,真没说错。省城那边,前年开始,我就独自送年礼了。在省城住一晚,加上来回,不过十二天。明天清早走,回来后,离初试还有二十好几天,误不了事。”89 第三十七章 出事了! 沈云没去过省城,不知道那边有什么好东西。而且,在拳馆,他觉得有吃有穿,也没有什么想买的。 傅雷见状,替他选了一样:“省城有家泰丰阁,店里的点心好吃又好看,很有名气。我给你带一盒回来。” 然而,沈云没能见到傅雷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 在傅雷离开后的第五天,也就是正月十五,石秀县里闹花灯。上午,老刘头突然告诉沈云:“今天,我们早早的吃了晚饭。晚上,馆主大人要带我们出去看花灯。” 沈云听了,高兴得手舞足蹈。长这么大,他还没看过闹花灯。 那一天,似乎特别的长。好不容易才盼着太阳下了山,天色变暗。 老刘头显得特隆重,不但给沈云换上了崭新的棉衣棉裤,而且还准备了一大包吃食,用蓝棉布包袱皮打成包,给他背上:“闹花灯不宵禁,一直要闹到半夜。带些吃的,不饿肚子。” 沈云不知道里头是些什么吃食,只知道包袱还挺沉的,心里大汗:就是出去玩一整夜,也用不着带这么多吃食啊。 更何况,今晚吃得是白米干饭和炖肉。他被老刘头硬多塞了一碗饭,肚子饱饱的。 不过,出门时看到馆主大人和老刘头两手空空,他又明白过来:他背的是三个人的吃食,貌似也不算多。 出了街口,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人们穿着新衣,成群,欢欢喜喜的往仙府方向涌去——仙府的花灯,历年都是全县最盛大最好看的。而且,吉时之后,仙府会派出两条火龙,沿着石秀县的大官道,自内城往外城赐福。在石秀县有一个说法,说是正月十五这天,跟着火龙走,能消灾免祸,跟得越远,这一年里,就越能平安康顺。是以,人们通常都会早早的赶到仙府前,迎接赐福的火龙,跟着火龙走。更有年轻力壮者,他们通常会一直跟到东城门外,等火龙被当众烧掉,才各自折返回家,吹灯睡觉。 听了老刘头的介绍,沈云才意识到,闹花灯是个大体力活。因为据他所知,走大官道的话,从仙府门口到东城门外,差不多有七里路。 有钱人自然是坐车或者坐轿。他们拳馆不是有钱的……呃,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全靠两条腿。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走到东安集里,馆主大人竟然在街边雇了一辆牛车。 牛车无车篷。夜里风冷,坐在上面,没有马车舒适。但是,沈云却很满意。在他看来,牛车没有车篷,速度不紧不慢,正好方便看路边的花灯。 花灯流光溢彩,各式各样,汇成了一道五光十色的灯河:鲤鱼灯活灵活现;莲花灯做得跟真的一样;走马灯里,眨眼的工夫就能转出另一副美人图……沈云简直看呆了。 这还只是东安集里的花灯!仙府前的花灯据说更精彩!他拢了拢衣襟,对前面的花灯充满了期待。 然而,还没出东安集,牛车便在路边停了下来。馆主大人碰到了两位友人,应邀一道游灯河。 在上车之前,车资便已经付清了。馆主大人吩咐道:“老刘,你和云娃一道看火龙,不用等我。” “是。”老刘头垂眸应下。 等馆主大人一行人离开后,他却对车夫说:“仙府那边的人肯定很多。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就不去凑热闹了。你把车赶到前面街口等火龙。” 如此一来,省了不事。车夫巴不得,甩了一记响鞭,轻轻落在牛身上:“好咧。” 不去仙府前看花灯了?沈云有点儿失落。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又被路边不断涌现的花灯吸引,转眼心情大好。 到了街口,老刘头下车,踮起脚尖,向前方张望。 车夫笑道:“老伯,不要看。这会儿离吉时还差大半个时辰。火龙舞过来,至少又要个把时辰。您要是不耐烦等,不如带着您的小孙孙先去周边看看花灯,游玩一二。小的就在这里候着。等火龙来了,你们只管回来坐车。” 老刘头想了想,应下了:“如此甚好。在风里坐着枯等,真是难过。”于是,招呼沈云下车,“我们去路边看花灯。” 沈云欢喜不已,连忙跳下车。 老刘头又叮嘱车夫:“你一定在这里候着,不要走开啊。” “老伯只管放心。小的叫柳四,在这一带赶了六年多的车。您随便找个车把式打听一下,没人不知晓小的。小的绝对不敢乱跑,坏了自家的名声。”车夫拍着胸脯保证,“您老记准这个街口,回来一准能找到小的。” 老刘头这才牵紧沈云的手,走进了赏灯的人群里。 离得近,花灯更好玩。沈云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完全忙不过来。反正,老刘头紧紧牵着自己的手,他也不怕走丢了,心思全放在了路边大小摊子挂着的花灯上。 不想,走着走着,老刘头的速度突然加快。 沈云还没反应过来,冷不丁的被带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 “刘……”回过神来,他愕然发问。 嘴巴却被老刘头一把捂住。 “嘘!不要声张。”老刘头机警的探身四下里张望,一只手依旧紧紧的牵着他的手。 发生什么事了?沈云不安的抿紧嘴巴。 背上的包袱还在。没有碰到小偷。他的心稍安。 老刘头压低嗓子说道:“走!”话音刚落,牵着他快步走进了黑漆漆的巷子深处。 沈云见状,哪敢多问?唯有小跑着跟上。 巷子里静悄悄的,黑咕隆咚,与外面的灯河完全是两个世界。不过,老刘头对这里似乎很熟悉,摸黑也走得又快又稳。 很快,沈云看到漆黑的前面现出一点豆大的桔黄色亮光。 老刘头松了一口气,牵着他直奔亮光而去。 越走越近,沈云终于看清,那是一盏昏暗的马灯。 不知不觉之中,他们俩走到了巷子的另一个出口。那里停着一辆青篷小马车。 “快上车!”车辕上坐着一个黑衣男子。他头戴大竹笠,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长满寸长黑须的下巴。 老刘头把沈云抱上马车:“麻烦您把云娃送过去。” 沈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反手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刘爷爷,您要去哪儿?” 黑衣男子也望了过来:“你不去?” 老刘头坚决的摇头:“我回拳馆。我答应过老太爷,守着拳馆。” “何必呢?”黑衣男子沉声问道。 老刘头笑了笑:“云娃就托付给您了。” 沈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但是,他敏锐的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味道,急得眼泪直流,死死的拉着老刘头的袖子,低声哀求:“刘爷爷……”不要走! 老刘头掰开他的双手,低声打断他,叮嘱道:“云娃,拳馆里有点事,刘爷爷必须回去。你安心坐在车里。这位壮士是馆主大人的朋友。他会把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明天,馆主大人会去那里找你。刘爷爷哪儿也不去,就在拳馆里。等事情过了,馆主大人带你回拳馆,你便能再看到刘爷爷。” 说着,他果断的放下青布棉车帘,冲黑衣男子长揖到底,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闯进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沈云止不住的流泪。可是,他怕自己哭出声来,唯有一口咬住左手腕。 车外,黑衣男子幽声长叹,沉声说道:“娃娃,坐稳了。”说罢,马车动了。 接着,马车越来越快。车篷一侧开了一个小窗,上面也挂着青布棉车帘。很快,绚丽的灯光,还有嚣闹的欢声笑语,透过门帘和窗帘涌了进来,照得小小的车厢里斑驳陆离。 外面是灯河。然而,沈云早就没了刚才赏灯游玩的心情。他蜷缩在车厢一角,心里的悲伤与恐怖再次泛滥成灾,一如村子被屠,他和九姐躲在山洞里的那一晚,又如逃出牛头坳村的日日夜夜……他曾以为,那样的日子已沦为过去,今后只有在噩梦里才会再度出现,不想,噩梦来得如此之早! 为什么会这样!他蜷缩在车里,恐惧之余,一股怒火自心底猛然腾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想过安稳的好日子,就这么难!上一次,是仙符兵;这一次,又是谁! 差不多两个时辰之后,热闹而又庞大的火龙队伍完全过去了。寒风里,柳四抱着膀子,在牛车旁冷得直跺脚,嘴里直嘀咕:“怎么还没回来?该不是迷路,找不到地儿了?” 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两个仙符兵,直接朝他走过来。 “坐车的老头和男娃呢?”其中一人厉声问道。 柳四吓得直打摆子,“扑腾”跪倒在地,低头答道:“回官老爷,他,他们说是去看灯,让,让小的,在在这里等着。没没见回来。” “该死的,跑了!”另一个人低声咒骂着,“快!分开找!” 两人顾不得多说,嗖的分开,转眼就没了人影。 柳四好比劫后余生,象团软泥一样,趴在地上,满头满脸的冷汗。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6689 第三十八章 等待 灯河渐渐远去。 鼎沸的人声渐平。 车厢里渐渐变暗,最后只有车门口挂着的小马灯从厚实的车帘缝里透进来一丝昏暗的亮光。 沈云在车里,时而惶恐,时而愤怒,更多的是对馆主大人与老刘头的牵挂…… 黑暗中,小马车一摇一晃,沈云抱着双膝,昏昏沉沉的缩在车角。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双大手摇醒:“娃娃,醒醒!” “啊!”沈云惊悚的尖叫,骤然睁开眼睛。 是赶车的黑衣男子。他仍然戴着大竹笠,遮着大半的脸,只现出一个长满胡须的下巴。 黑衣男子叹了一口气:“娃娃,到了。按刘馆主的吩咐,我送你到这里。”说着,长臂一揽,将缩成一团的小家伙抱下马车。 冷风嗖嗖的,象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沈云瞬间清醒。四周很暗,没有人声,只有风吹过树丛,沙沙作响。 借着小马灯的亮光,他看出小马车停在一条山道旁。前、后皆不见人烟。 这是哪儿?我会要去哪里?脚下的石子路有些硌人。沈云站在车旁,四下里张望,麻木的心里只剩下一片茫然。 “在这里等着。”黑衣男子说罢,转身取下车门旁的小马灯,走到路边的一棵松树下,举灯划了一个圆圈。 不一会儿,前面路边,黑黝黝的树丛里透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是刘馆主吗?” 黑衣男子答道:“刘馆主没来。某依约送来了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话音刚落,树丛里沙沙作响。 一道身披青色棉斗篷的矮小身影从树荫里慢慢的走了出来:“壮士,娃娃交给贫道罢。” 黑衣男子点点头,双手一抱拳:“就此别过。”说罢,他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沈云扭头,静静的看着小马车很快消失在山道的拐弯处。 “走。”老道提着一盏长圆形的黄色灯笼。拿出火折子,点亮灯,他看了看眼前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解释道,“我与刘家拳馆有些渊源。三天前,刘馆主捎信来,说要在观里短住,让我今夜在这里接人。” 沈云抬头,看到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和老刘头差不多年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映着桔色的灯光,甚是温暖,顿时驱散了不少寒意。 “小子叫沈云,见过道爷。”沈云打拱作揖。 老道颌首微笑:“跟我来。”说着,提了灯在前面引路,“从这条小路上山,要走一刻多钟才能到观里。你跟紧些。” “是。”沈云紧了紧身上的包袱,紧跟其后。 跟在老道身后,他才知道,原来树丛里有一条不显眼的小路。沿途,大多数路段是又窄又陡的土坡。老道提着灯,在前面慢慢引路,碰到险坡时,他走得更慢。 沈云是山里娃,从小走惯了坡坡坎坎,又练了半年马步,下盘更稳。借着微弱的灯光,走在这样的山道上,倒也不觉吃力。 上了三段土坡后,老道明显走得快一些了。 走了一刻多钟,沈云身上开始冒汗。 又拐了个弯,老道突然说道:“到了。” 沈云抬头,只见前面的树林里现出一线黑色的屋脊。 老道显然带他走的是后门。 “汪汪汪……”一条黑影从院里嗖的窜了出来。 一条成年的大黄狗! 沈云赶紧驻足。 “阿黄,回屋去!”老道挥手。 大黄狗摇了摇尾巴,噌噌的跑回院子,转眼不见。 院子很小。沈云隐约看到了菜地的痕迹。好象东北角还有口井。黑咕隆咚的,他看不太真切。 老道把他带到了一间低矮的土房前,“吱呀”推开虚掩着的柴门。 桔黄色的灯光立时充满了整间屋子。 屋子小小的,对着门,靠墙摆着一张简陋的大木床。三个厚实的铺盖卷并排摆在床上。 一尺多见方的木窗上挂着蓝布帘子。窗下有一只旧四方木桌,漆色掉得差不多了。桌上摆有一只半尺高、用厚棉兜包住的陶茶壶,四只月黄色粗瓷碗,以及一只发黑的油灯碗和一把火折子。 “进来罢。”老道把灯笼挂在门口,径直走进屋,拿起火折子点亮油灯,“刘馆主说是三个人。”顿了顿,他又道,“娃娃,今晚,你睡这里。” “是。”沈云走过去,坐在床沿边上。屁股底下是厚实的棉褥子。心防又消去许多。 老道摸了摸他的头:“早些睡。”说罢,复又走到门口,取下灯笼,替他关上门,离开了。 沈云木然的坐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他抹了一把脸。脸上的汗早已干了。 快步走到小木窗前,他小心翼翼的把布帘子掀开一道缝,察看外面。 小院子黑漆漆的,一片宁静。连狗叫声也没有。 他长吁一口气,放下布帘,走到门口,将门栓紧,这才解下背上的包袱,在床上打开。 里面有好几样东西:最大的那一包是用油纸包着,里面有六个白面大馒头;青布荷包上打了一块黑色的补丁,是老刘头一直在用的那只,鼓鼓囊囊的,装着散碎银子和铜板;这些天,他不离手的《金刚拳》和另外两本药草书也都在;在《金刚拳》里,他还找到了一张印着“石秀县仙府”鲜红大印的路引。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年岁,良民身份,以及注明“清秀白净”的相貌特征。 双手捧着沉甸甸的荷包,似乎还能感觉到老刘头掌心的温暖,沈云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知道,这些钱财,是老刘头毕身的积蓄!自入冬后,他搬到了老刘头的屋里一起住。老刘头的枕边放着一只旧木匣子,里面装着银钱。老刘头曾跟他说笑过,将来要用这些钱给他娶媳妇。 这一刻,他再也骗不了自己:拳馆肯定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大事!刘爷爷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返回拳馆的! 不!为什么会这样! 是谁!谁要害拳馆! 拳馆会不会也和牛头坳村一样……他使劲的打了一个寒噤,对自己说道:“不,不会的!馆主大人那么厉害!又早有准备……拳馆肯定不会有事!” 心里再一次深深的感到无力——他怎么就这么弱呢?事到临头,他总是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晚,沈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早早的醒来,发现自己合衣抱着老刘头的青布荷包歪靠着一个铺盖卷里,蓝底白花的粗布上现出一大块水渍。 头,昏昏沉沉的。他抽了抽鼻子,起身跳下床,将包袱重新扎好。 “汪汪汪……”院子里传来一阵狗叫声。 沈云走到窗前,挑开一角布帘子。 院里,昨晚的老道穿着厚厚的蓝布棉道袍,正在空地里慢慢的打拳。大黄狗欢快的摇着尾巴,围着他打转儿。 沈云想了想,放下布帘子,提起桌上的陶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 水已经凉了。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从包袱里拿出一只白面大馒头,掰下一半,就着凉水,啃了起来。 他没打算出去和老道打招呼——拳馆肯定碰到了大事。而从昨晚的情形来看,黑衣男子和老道此番出手相帮,定是冒了大风险。更何况,刘爷爷事先还给他准备了这么多的干粮,想必也是不想他再给老道添麻烦。所以,在馆主大人到来之前,他就老老实实的藏在这间小屋里好了。 半个多时辰后,老道打完拳,开始打扫小院子。扫完后,他收了竹扫帚离开,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沈云枯坐在床上,静静的等着馆主大人。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太阳升起,复又落下。屋子里再度变得漆黑一团。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出现。 老道也是全天没有现面。 “馆主大人肯定是路上耽搁了。明天,馆主大人一定会来的。”沈云擦干眼泪,摸黑脱了外面的棉衣棉裤,打开一只铺盖卷,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晨,他醒来。馆主大人没有来。倒是老道扫完院子后,去屋里打了个转,然后,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陶钵进了屋。 那只叫阿黄的大黄狗也跟着一道过来了。 “昨天观里来了香火,没顾得上你这边。”老道歉意的放下陶钵,“来,吃点热乎的。” 老道给他端来的是玉米面烙饼,还有一些红枣。 “道爷,馆主大人什么时候来?”沈云鼓足勇气问道。 老道仍然是不紧不慢的说着:“要来的时候,自然就来了。” 沈云听明白了——他只有耐心的等待。 “你要是闷了,出去转一转。我跟阿黄说了,它不会咬你。”老道走前告诉他。 也就是说,道观里现在是安全的。 可是,沈云不想出去闲逛:昨晚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太弱,要抓紧时间学本事。所以,他暗自打算好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他带了书的,早上起来后,继续学起来。 就这样,沈云住在陌生道观的后院里,一边自学,一边等待馆主大人。 第二天、第三天,馆主大人还是没有来! 傍晚,老道突然提着一个蓝布小包裹走进屋里:“娃娃,贫道给你雇了一辆马车,你连夜走罢。” “馆主大人呢?”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 老道摇头:“一直没有音信。先前,刘馆主捎信来时说过,他若没有亲至,让我在三天之后,乘夜将他送来的人送到郑家庄。也许刘馆主直接去那里等你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89 第三十九章 烧拳谱 “一包饼子,你路上吃。”老道没有带沈云走山路,而是直接领着他走到前院,出了道观。 山门旁,停着一辆寻常的青篷小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中年汉子。 “道爷。”他跳下车,揭起车帘。 待沈云爬上马车,老道将手中的蓝布包裹塞给他:“给你家馆主带好。” “是,谢谢道爷。”沈云没有拒绝。 老道颌首,放下车帘:“阿田,走罢。” 车夫应了一声,甩了一记响鞭。 小马车动了。 等它走稳后,沈云掀起车厢壁上的车帘,看到迷离的夜色之中,老道站在白墙黑瓦的山门外。 小马车越走越快,小小的道观很快被远远的抛在后面。沈云只能看清山门上最大的那三个黑字:报恩观。 赶了一夜路,第二天上午,他们到达目的地——郑家庄。 这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农庄。 “小哥儿,你在车上等一等。小的去叫门。”阿田跳下马车,上前拍门。 不一会儿,黑油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头儿探身出来,上下打量着:“谁呀?” 阿田答道:“石秀县报恩观的长信道长。” 老头儿神色一凛,闪身出了门:“人呢?” “在车上。”阿田回身,将沈云抱出马车。 “有劳了。”老头儿直接从他手里接过人,快步进门。 放下沈云后,他立刻将只打开一尺多宽的大门关上,落下门栓。 “刘馆主在客院。娃娃,跟我来。”老头儿说道。 终于能见到馆主大人了。沈云松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路悬着的心象是落到了实处。 跟着老头儿,穿过一道垂花门,又走过一道夹道,他来到了一座幽静的黑瓦青砖屋里。 “先生,人到了。”老头儿在门廊下禀道。 沈云看得清楚:门廊上摆着一双成年男子的青绸棉鞋,正是馆主大人的! “是云娃吗?”从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进来罢。” “是。”沈云压抑住心里的狂喜,甩掉棉鞋,三步并作两步,小跑进屋里。 “在这里。”正厅里没有人。左边屋里传出馆主大人的声音。 沈云赶紧进屋。 窗下有一张长榻。榻前放有一个烧得通红的炭盆,馆主大人拥被侧躺在榻上,冲他招手:“云娃,过来。” 几天不见,馆主大人的脸色更加苍白。 “馆主大人,您生病了吗?”沈云上前,关切的问道。 馆主大人轻轻一笑:“背上受了点伤。不碍事。” 看着馆主大人泛白的嘴唇,沈云的眼泪刷的下来了:“肯定很疼。” “还好。养些日子,就好了。”馆主大人见他背上背着一个包裹,手里还提了一个小的,便吩咐道,“你先解下包裹。” “是。”沈云抹掉眼泪,依言将两个包裹放到屋中的方桌上,黑溜溜的眼睛四下里看着。 他在找老刘头的痕迹。 屋里只有馆主大人,不见老刘头的身影。但是,老刘头也在的话,肯定会贴身照顾馆主大人。这屋里会有他留下的痕迹,比如说,衣服等物。 馆主大人见状,略作犹豫,清咳一声,哑声说道:“老刘……不在。” 沈云转过身来,顿时泪如雨下:“刘爷爷他……” “十五那晚,拳馆走水了。还有刘宅,都被烧掉了。”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我知道,是老刘放的火。” “怎么会?”沈云不解。他明明听刘爷爷说,要回去守着拳馆。 馆主大人叹了一口气:“老太爷过世时,我十四岁。他答应过老太爷,一辈子守着我,守着拳馆。可是,这一次,拳馆再也保不住了。他知道我被人缠住,所以,他返回去,烧掉拳馆,以转移幕后之人的注意力。刘宅的人是帮凶。他就连刘宅一起烧掉。” 事实上,老刘头此举确实救了他。不然,那晚,他根本就脱不了身。 是谁!到底是谁要害拳馆,害馆主大人!恨意横生,沈云不由握紧双拳。 馆主大人睁开双眼,望着他,说道:“这些与你无关。等我伤好了之后,我会送你去省城的白玉堂习武。”顿了顿,又道,“雷哥儿也会去。”经此变故,傅雷这次武试肯定是耽误了,只能在白玉堂再学一年,明年再参加省城的初级武试。 沈云愣住——他不是没有武学天赋吗? 馆主大人似乎看透了他的心,解释道:“你虽然武学资质平平,但机敏伶俐,也不是不可以习武。白玉堂是大门派,名师云集。各花入各眼,不妨一试。” “馆主大人,您呢?也要去白玉堂吗?”沈云忍不住问道。 馆主大人的目光更柔和了,看着他说道:“我准备先游学三年。”象是解释,又象是自言自语,喃喃说道,“我想看看,这世道,到底怎么了?”看到沈云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他扯起嘴角苦笑,心道: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做甚? “我有些累了。后面的那间小屋子,是为你准备的。这些天,你住在那里。”他指着屋里的一道小门,吩咐道,“有事,我会吩咐你。” “是。”沈云提起桌上的两只包裹,走进小屋里。 这是一间耳房。屋里摆着一床一桌,还有一条鼓形小凳。被褥、枕头等物,都准备得很周全。 沈云坐在凳上,从怀里掏出老刘头的青布荷包,眼泪又象断线的珍珠一样,扑扑直落。 从今天起,他的仇人又多了一个。 是谁逼死了刘爷爷!馆主大人不想与他多说。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太弱,根本就不配知道仇人是谁。 “我一定要变强!”他红着眼睛对青布荷包低声说道,“刘爷爷,我会为你报仇!” 下午的时候,一名羊胡子老者替馆主大人换药。沈云被招呼在一旁打下手。 这时,他才知道馆主大人背上受了很重的刀伤——总共有两道刀伤,其中厉害的那一处,几乎贯穿馆主大人的整个后背,最深处甚至伤到了左边的肩胛骨。 幸好刘家秘药长于刀伤,馆主大人方在如此重伤之下,逃出包围。 因为伤到了骨头,即便有刘家秘药,他至少也要卧床静养十来天。 沈云主动担起了贴身小厮的职责,喂饭喂水,煎药……寸步不离的照顾着馆主大人。 他照顾得很好,就连羊胡子老者胡郎中都夸他能干,很精心。 同时,他也没忘抓紧学习。一旦得空,就坐在长榻的脚踏上自学带出来的草药书。 馆主大人渐渐养出了一些精神,时常指点他一二,令他受益匪浅。 如此过了五天,馆主大人能坐起来了。这天中午喝过药后,他突然问道:“你的那本《金刚拳》呢?” 没想到馆主大人竟然也知道自己有《金刚拳》。沈云微愣:“在屋里。”看拳谱不比读药书。他已经习惯一边读《金刚拳》,一边照着书比划。是以,怕吵着馆主大人,他是每天清早在馆主大人还没睡醒的时候,到外面的空地上看《金刚拳》。 “拳谱上面的字,你都认得吗?”馆主大人问道。 沈云摇头:“有很多不认识,我就照着图练。” 馆主大人颇有兴致的问道:“你记住几副图了?” 沈云如实以对:“练过的,都记住了。今天练的是最后一副图。” 馆主大人笑了笑:“你很勤奋。上面有些字,不认识也没关系。有几句重要的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拿拳谱过来,我教读那几句话。” “是!”沈云大喜,飞跑进屋,拿来《金刚拳》。 馆主大人直接翻到末尾的那一页:“这段文字,你先读一读。碰到不认得的字,便跳过去。” “是。”前面的字还没认全,是以,沈云还没有读过这些字句。他捧着书,结结巴巴的念了起来,“心(跳过一个字)体(接连两个字都不认得,跳过)安然,气沉丹田(后面的三个字都不认得,再跳)……” 读着读着,他的额头上开始滴汗。呃,总共才十句话,七十个字,他跳过的字不下四十个。 馆主大人闭着眼睛,静静的靠在长榻上,至始至终脸色未变。待他读完,这才睁开眼睛,说道:“先不要管那些字,你跟着我一句一句的念。这几句话很重要,你都要熟背下来。” “心静体松安然。”他轻声念了一句。 沈云看着书上的字,跟着轻声念道:“心静体松态安然。”心里飞快的记着:原来这个字念“静”,这两个字念“松”和“态”。 馆主大人教完一遍,问道:“记下了吗?” 简直和傅大哥是一横一样。沈云大汗:“还没……只记住了前面三句。” 于是,馆主大人又从第四句开始念。 念完最后一句,他又从第一句念起,再念了一遍,末了,问道:“现在呢?” 沈云合上拳谱,在心里飞快的默背一遍,点头:“差不多了。” 馆主大人颌首:“你背给我听。” “心态体松态安然……”沈云慢慢的背了起来。 真的一字不差,全背了下来。馆主大人说道:“把拳谱给我。” “是。”沈云双手奉上。 不料,馆主大人接过拳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扔进了榻前的炭盆里。 拳谱纸张泛黄,是有些年头的手抄旧书。一沾到火红的木炭,呼的卷起,红色的火舌立时将薄薄的书本吞没。 “啊……”沈云大惊失色,下意识的伸手去捞。 可是,哪里还来得及? 馆主大人闭上眼睛,沉声说道:“你记住,刘家拳,本名叫金刚拳。以后,不要跟人说,你看过金刚拳的拳谱。还有,刚才教你的那几句话,绝不能在人前泄露一字一句。”云娃的资质确实不适合刘家拳,但是,刘家拳面临灭顶之灾,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年前,傅雷给沈云挑拳谱时,他拿出了《金刚拳》。 傅大哥竟然把《金刚拳》的拳谱给了我!沈云一愣神,炭盆里的书已然完全点着。他唯有目不转睛的盯着炭盆里的“火书”,应道:“是。” 好好的拳谱为什么要烧掉呢?心痛之余,他纳闷极了。 “你回屋罢。”馆主大人没有解释,仍然闭着眼睛,冲他轻轻挥手。 第四十章 兵祸起 又过了三天,馆主大人背上的两道刀伤皆结疤。上午换完药,他扶着沈云的肩膀,去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的时候,他就能自己慢慢的走了。 五天后,狰狞的伤疤落尽,馆主大人行动恢复自如。他决定两天后带沈云去省城。 不想,第二天傍晚,看门的老洪急匆匆的送来一封信。信是馆主大人的省城友人所写,说,据可靠消息,叛军分两路逼近省城,恐有合围之意。省城现为多事之秋,他有意携全家避走老家。 自从察觉到拳馆有大难之后,刘馆主便暗中开始安排退路。他有意让傅雷去省城友人家避祸,又担心傅雷知道实情不肯离开,故而事先给友人写信,商议好,以送年礼的名义,将傅雷骗至省城。等后者到了省城,友人再以实情告之。 现在,友人欲全家避兵祸,回老家去,计划有变。他必须重新安排傅雷。是以,他决定连夜赶去省城。 “云娃,我去省城看看。若是省城无事,再来接你。你先在庄里等着。”他如是吩咐,“老洪会照顾你的。” 郑家庄是他用化名暗地里置下的产业,位于石秀县邻县永安县的远郊。这里三面环山,位置偏僻,除了附近的猎户在周边打猎,会偶尔经过,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往来。 庄子里的人也很简单:管事老洪是他父亲生前收留的,另外还有四家佃户。在人前,他特意隐藏了身份。除了老洪,谁也不知道他是庄子的真正主人。就是这次来养伤,为了掩饰身份,他也是以客人的身份,住在客院里。在沈云来之前,只有老洪过来照顾他。 所以,他不担心仇家能找来这里。云娃住在庄子里,是安全的。 “是。”这些天,沈云在庄子里住着,与老洪混熟了,不觉得一个人住在客院里,有什么难过的。况且,省城有危险,馆主大人是特意去看望傅大哥,做正经事,他怎么能拖后腿?更重要的是,拳馆有大难,馆主大人和刘爷爷都没忘了他,把他照顾得很好。他要知足。这份恩情,更要铭记于心。 傍晚时分,刘馆主骑快马离开。 他是从庄子后面的小道悄悄离开的,只有老洪和沈云为他送行。 沈云很舍不得刘馆主。待刘馆主离开后,他飞快的爬上一边的小山丘,目送其离开。 天色快要黑了,老洪怕他路不熟,磕着绊着了,默默的跟在后头。 看着馆主大人的身影化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官道的尽头,老洪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回罢。先生此去,定能逢凶化吉。” “嗯。”沈云使劲的点头。 老洪一家住在庄子的东跨院里。因为刘馆主养伤期间,每次胡郎中过来换药,都是沈云送至庄子大门口,所以,老洪的家人都知道沈云是庄上的小客人。 刘馆主离开后,老洪见他一个小娃娃孤伶伶的住在客院里,怪冷清,便在第二天将他接到了自己家中。 老洪是鳏夫,婆娘五年前过世了,给他留下两子一女:女儿排行老大,多年前已出嫁,婆家在永安县城里;两个儿子都跟着老洪在郑家庄务家。长子名唤柱子,年前刚成亲;次子叫拴子,今年也有十五岁,正在相看亲事。 拴子长得浓眉大眼,是个很标致的农家少年,性情爽朗,在庄子里颇有人缘。老洪让沈云跟他一个屋住。 两人很快相处熟了。 时值春耕时节,老洪和两个儿子也和佃户们一样,要下田做事。牛头坳村全是山地,没有水田。沈云没见过牛拉犁,好奇得很,向拴子提出,明天一早也要跟着下田。 拴子挠挠头:“你还小,下田做什么?这样,明天,你就牵牛好了。” 牵牛也行啊。只要不吃闲饭就行。沈云愉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跟着拴子到了牛棚里。 棚里只有一头牛。它被照顾得很好,膘肥体壮,长着一双弯月般的粗牛角,皮毛跟黑缎子似的。 拴子伸手亲呢的摸着牛背:“这是家里的大水牛,三岁半,力气大得很。我们都管它叫大黑。” 大黑“哞”的叫了一声,用硕大的牛头蹭了蹭拴子。 沈云看得心里痒痒的,问道:“拴子哥,我能摸摸大黑吗?” “行啊。”拴子说道,“它性子温和,不欺生。” 沈云小心翼翼的靠过去,试着伸手摸了一下那宽阔的牛背。 大黑只是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眯了眼:“它真的好脾性。” 拴子一边给大黑添草料,一边说道:“你要是跟它熟了,骑在它背上,也没问题。庄子里的娃娃们都喜欢跟大黑玩。” “怎么跟它熟?”沈云问道。 “大黑贪吃。你喂它吃就行。” 于是,沈云也拿了一小把干稻草,小心的送到大黑嘴边:“拴子哥,是这样吗?” “嗯,没错。”拴子点头。 大黑来者不拒,用舌头卷了干稻草,的大嚼。 沈云壮着胆子伸手摸了摸它的额头。 这回,大黑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果然是有吃的就行!沈云开心的咯咯直笑。 拴子见状,便手把手的告诉他如何给牛添草料。待沈云学会后,他自己则动手打扫牛棚。一边扫,一边跟沈云说着大黑的习性。比如说,大黑好干净,牛棚每天都要扫一次。待大黑干完活回来,还要给它刷洗一遍毛;大黑干活前,一定要至少提前半个时辰喂饱。不然,大黑会恹恹的,光出工不出力;大黑最喜欢吃的是青草。现在没有青草,它只好吃干稻草,食量会减一些…… 沈云喂着牛,听得津津有味。 待拴子扫完牛棚,他已经可以随意的摸大黑的两只牛角了。 吃完早饭,老洪带着两个儿子下地。拴子说话算数,把牵牛的任务派给了沈云。 大黑显然记得一饭之恩,温驯的任沈云牵着。后者高兴的就没合拢过嘴。 老洪见了,没有再说什么,扛着锄头走在最前面,默许了沈云的加入。 因为拴子的好人缘,不到半天,不但下田的佃户们都认识了庄上了小客人沈云,而且庄子上的孩子们也接受了这个长着大眼睛、“斯斯文文”的新玩伴。好,这是佃户们对沈云的评价:他穿着干净的棉衣棉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肤色白净。笑起来时,大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芽,露出一双小酒窝,在佃户们看来,真的是斯文极了。 耕田之后是灌水,然后,育秧……不知不觉中,天气渐渐转暖,沈云脱掉了厚实的棉衣,换上夹衣。 在庄子里,他除了坚持习武、帮大人们干农活,也和庄上的孩子们一起下田摸泥鳅、上山捡柴、偷偷的下河游水、一起玩闹。于是,他的小脸晒得黑黑的,个头也噌噌的长高了半寸多,俨然变成了地道的农家娃。 可是,馆主大人还没有消息传回来。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现在怎么样了?沈云挂念得很,私底下跟老洪打听过好几次。 因为刘馆主以前很少到庄子里来,也很少与老洪联系,是以,后者早就习惯了自家主人一年半载没音讯。对此,他总是不紧不慢的答道:“莫急,先生年少有为,不会有事的。先生还没来,肯定是省城的大事还没做完。” 沈云听罢,唯有按下性子,耐心等待。 当稻谷飘香,收获在即时,庄子上的平静被猛然打破——老洪的大女儿一家突然逃到了庄子里。 他们带来了省城方面的最新消息: 叛军攻下了省城。仙府里的大老爷们领着仙符兵弃城而逃。 而叛军一路追杀,沿途又夺下不少城池。据说,石秀县也是叛军的目标之一,他们看上了石秀县北的矿山。于是,不但石秀县乱了,紧挨着他的其它两县,永安县和丰成县也跟着乱了。 “听说,叛军所到之处,杀光、抢光、烧光,无恶不作,大家怕得紧,能逃的都逃出城了。”老洪的姑爷在永安县里开了一家粮铺,消息灵通得很。 老洪头一次慌了神:“他们会不会闹到庄子里来?” 姑爷不敢确定:“听说叛军很缺粮,沿途清洗了不少村子……岳父,我们只在庄子里住一晚,明天要继续往南边走,去谷南城我姑家躲一些时候。您跟我们一道走!” “我不能走!”老洪很坚决,“我要给主人守庄子。田里的稻子就要熟了,也走不开。” “爹呀,叛军一来,小命都没了。哪里还顾得上稻子!”大女儿急得直落泪。 老洪沉默良久,斩钉截铁的说道:“我留下,你们带柱子两口子、还有拴子和云哥儿走。” 之前,大女儿带着家人回过两次娘家,是以,知道云哥儿是庄主的外甥,在庄上做客。他们没有反对。 当天晚上,沈云被告知,明天清早与拴子他们一道南逃,避兵祸。 第四十一章 躲兵祸 “洪伯,您不走吗?”沈云问道。 老洪摇头:“我留下来看庄子。” 沈云便道:“那我也留下来陪您。我学了些拳腿,叛军来了,我帮您打跑他们!” 小半年下来,他和庄子,还有老洪一家都处出了深厚的感情。老洪现在的神色,让他不由想起了正月十五那晚。那晚,在漆黑的巷子口,刘爷爷也是这般决然。 他一直很后悔——那时,他要是拼命的苦留,刘爷爷是不是就不会离开?若是刘爷爷和他一起去报恩观,肯定不会死! 老洪咧嘴笑道:“你才几尺高?打什么叛军!” 沈云仍要坚持。老洪摸着他的头,叹道:“云哥儿,我老洪这条命是老太爷救的,这些年的好日子也全是先生赐予。活到今日今时,衣食不缺,有儿有女,全是白赚回来的。省城出兵祸,先生没有音信。我必须在这里等着先生。说不定,过几天,先生就回来了。省城那边兵荒马乱的,谁知道先生有没有磕着碰着?我留在这里,到时也能照料先生一日三餐。” “我也能照顾馆长大人!”沈云不松口。 老洪瞪了他一眼:“你这娃,怎么不听话呢?要是叛兵来了,我领着先生往山里一躲,便利得很。你留下来,我还要分心打你的招呼,不是添乱吗?” 沈云被戳中痛处,闷闷的垂下头。他好恨自己太小。可是,每每一碰到事,他只会拖人后腿,什么忙也帮不上。 老洪又道:“又不是不能再回来。我老洪比你多活几十年,经得事多了。兵祸从来都是象洪水一样,来得快,去的也快。等叛军走了,你们也就回来了……” “好,我明天早上跟拴子哥一道走!”沈云猛的抬头,急声打断他的话。因为他知道,老洪接下来十之八九是要说“我在庄子里等着你们,你们回来就能看到我”之类的话。他不想听这些话。正月十五那晚,刘爷爷也说会在拳馆等着他和馆主大人,可事实上,刘爷爷回到拳馆后,便一把火将拳馆和他自己一起烧没了。所以,他再也不相信类似的话。在他心里,这种话不是好兆头,一点都不吉利。 见他想通了,老洪没有再多说,指点他要多带两身换洗衣裳:“明早,我会给你们准备些干粮。路上要听大人话,紧紧跟着,莫乱跑。”然后,他急急的离开了。庄子里还有四家佃户,他要挨家挨户的通知。四家人是留是走,悉听尊便。得了准信儿之后,庄子里接下来该如何应对,他好尽快拿个章程出来。 除了换洗衣服,沈云还带上了老刘头的青布荷包,以及那几本药书和路引。在石秀县,他深刻体会到了良民与贱民的云泥之别。是以,那张证明他是良民籍的路引被他格外珍惜的贴身保藏。老刘头赠予他的银钱也被分成好几份,藏在身上。 第二天清晨,老洪早早的准备好了早饭,亲自去牛棚牵出大黑,套上牛车,说是给沈云代步。 他十分不舍的抚摸着大黑的头,将两儿一女喊过来,再三叮嘱道:“路上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 大女儿名唤金姑,闻言,爽朗的应道:“牛车哪有马车舒服?叫云哥儿和大弟妹坐我家马车上。就跟我、松哥儿,还有甜妞儿坐一辆车。” 他们家开着粮铺,养了一支驮运粮食的马队。不过,这次出来躲兵祸,除了三个车把式,还有陈管家俩口子,家里的佣人都公公被打发掉了,一个也没有带。马队也卖掉大半,总共只带出来了三辆小马车和两匹马。 公公和她男人骑马,女人孩子坐小马车。第一辆车上坐着她婆婆和未出嫁的小姑子萍儿;第二辆车坐着她们娘儿三个;最后的小马车用来装行李和路上吃用的粮食、水等,坐着家里的老仆陈管家和他婆娘。 是以,她的马车里宽裕得很,再加上沈云和柱子媳妇,一点问题也没有。 老洪没有拒绝:“行。大件、粗笨的东西都放在牛车上,有你的两个兄弟看着,安心得很。” 洪金姑又劝了一次:“爹,您真的不跟我们走?” 老洪很不耐烦的摆手:“啰嗦什么!庄子里又不是没人,叛军要是来了,我们往山里一躲,什么事也没有!”昨晚,他走遍了那四家佃户。结果,他们都不愿意跟金姑一家走。理由是:叛军还没影,而田里就要收成了。要走,也要等收了稻子之后。 洪金姑知道自家老爹是个倔脾气,已经决定了的事,轻易不会改变。这也是看在她是出嫁的姑奶奶面上,爹才好生好气的回绝。若是两个兄弟也象她一样,一劝再劝的,爹肯定是吹胡子瞪眼睛的骂上了。 一大群人吃过早饭后,组成一支车队,离开了郑家庄。 沈云和柱子媳妇被安排坐在第二辆小马车上。 松哥儿和甜妞以前都随沈金姑回娘家小住过两回,跟沈云玩得很熟。尤其是松哥儿,只比沈云小半岁,却矮了大半个头,再发现后者会写很多的字,又懂得耍拳,还能捉鸟雀,遂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只要来了庄子里,便俨然化成沈云的小尾巴,嘴里亲热的唤着“云哥”,屁颠屁颠的跟在后头。 甜妞才两岁半,受她哥哥影响,也很喜欢沈云。看到沈云上了小马车,她很大方的送上了自己的糖糕:“云哥,吃!” 沈云不喜欢吃甜食,更不喜欢跟口齿不清的小丫头玩,一脸的为难。 柱子媳妇乐了,在一旁逗道:“甜妞,糖糕也给大舅妈吃吗?” 甜妞没吱声,却果断的扭过身子,拿着糖糕一头扎进了洪金姑的怀里,用屁股对着她。 “这是舍不得呢。”洪金姑哈哈大笑,“这丫头,可宝贝她的糖糕了。除了她哥,连我都不给吃。” “妹妹,糖糕你自己吃。”松哥儿替沈云回应了一句,从身边的匣子里翻出一本崭新的书,“云哥,这是我爹新给我买的画本儿。上面有好些字,我不认得。你来教我,好不好?” “好啊。”沈云乐意得很。他很喜欢看书,可惜,庄子里没有别的书,只有他带来的那几本药草书。 于是,两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起书来。 洪金姑她们见状,换了个话题,不再打趣他们。 一刻多钟后,车队正式上了官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和他们一样,拖家带口躲兵祸的。不过,大多数人没有马车。他们肩挑手提的,在官道两旁慢慢的走着。 画本不过十来页,早就看完了。松哥儿坐不住,揭开一角车帘,拉着沈云看路边的人:“云哥,快看,有人推着独轮车呢。”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在人群里看到了一辆木质的独轮车。车上一边坐了一个白发苍苍上的老太太,另一边驮着两个打着补丁的大包袱。推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看样子是老太太的儿子。 沈云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叛军是打哪里来的?害得我们都要逃难。”以前,他听说叛军打仙符兵,心里挺喜欢叛军的。可是,现在听说叛军也抢劫寻常人家,他便一点儿也不喜欢了。 松哥儿住在县城里,听到的消息要多一些,心有余悸的捂住他的嘴巴,跟他咬耳朵:“你不能说叛军的坏话哦。听说叛军个个都长着千里眼、顺风耳,谁要是背后说他们的坏话,就会被抓起来,吊在城门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活活饿死、渴死。” 沈云吓了一大跳,拿开他的手:“这么恶?” “不只这些,还有呢!”松哥儿小声的继续爆料,“有很多人说,叛军最爱抓小娃娃烤熟了,下酒吃。云哥,看到叛军,你一定要赶紧躲起来。叛军很好认的,他们跟我们长得不一样,个个都是长长的红头发,绿眼睛,牙齿这么长!”说着,两只手比划出半尺来长。 “他们都是山妖变的!”沈云吓得小脸煞白,心里更加担心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叛军简直比仙符兵更可恶,更可怕!后者毕竟还是人。 “我觉得也是。”松哥儿使劲的点头,“人哪有长成那样的!” 第四十二章 投宿 赶了大半天的路,下午的时候,人和牲畜都乏了。洪金姑的公公陈老爷令车队在路边的一块草地上停了下来,歇歇腿,并且打发他儿子,也就是洪金姑的男人陈有福,骑马去前面探路,寻找落脚的客馆或人家。 路上时常有逃难的人们结伴走过,是以,陈老爷只准男人们在附近放马喂牛:“女人和孩子都呆在车里。” 对此,松哥儿很是不满,拉着沈云,嚷嚷着要下车喂大黑吃草。 洪金姑瞪了他一眼:“再吵,把叛军招来了!” 甜妞刚刚睡醒,听到“叛军”两个字,眼里立时蓄满了泪水,撇撇嘴,却怎么也不敢哭出声来。 “姐,吓到甜妞了。”柱子媳妇连忙拿了身边的一只小布老虎哄甜妞,“甜妞不怕。我们有大老虎,坏人来了,就放大老虎咬他。我们才不怕呢。” 甜妞双手抱紧大老虎,一头扎进洪金姑的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你看看你!吓到妹妹了!”洪金姑又狠狠的瞪了瞪松哥儿。 后者也被叛军吓到了,缩缩脖子,蔫头蔫脑的不再做声。 沈云却不以为然,心道:叛军哪有这么快追来?如果附近真有叛军,陈老爷怎么敢停下来?只怕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起来逃走才是。松哥儿真是蠢,竟然看不出金姑在唬人。 不过,他没有吱声,低头继续翻看手里的药草书,心里后悔极了——跟着女人们坐马车,又闷又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早知道,他才不要坐马车,和拴子哥一起在后面坐牛车,多好! 大约半个时辰后,陈有福打马回报:“前面三里远有一条岔道,往西南的小道上再走两里多路,有一个叫做田家庄的庄子。我已经拜访过庄子的主人田太公。老人家七十三岁了,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仁义,准许我们在庄子里歇一晚。” “如此甚好。”陈老爷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吩咐陈管家安排车队马上动身。 半刻多钟后,牲口重新套上车,继续出发。 田家庄比郑家庄要大得多。车队抵达庄子外面的小道时,已经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领着三个壮实的庄汉等在那里。他们一人拿了一根碗口粗的大木棒,神色严肃。 陈老爷下马,向中年男人打拱作揖:“小老儿小姓陈,是永安县人氏,今晚叨扰贵庄了。”陈家虽然富裕,却是贱民籍。按仙府的规定,贱民自报家门时,要加一个“小”字。 管家将手里的木棒交给身边的一名壮汉,也打拱还礼。他也是贱民,自报家门“小姓田”,是田家庄的外管事,自称是受田太公之令前来接应他们的。 他很是抱歉的说道:“陈老爷,这段时间,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听说是叛军要杀过来了。我们不得不加紧防范。冒犯之处,请陈老爷海涵。” “哪里哪里,多事之秋加紧防范是应当的。”陈老爷连连摆手。 田管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陈老爷,请。” 他们被安排在外院的一个客院里。田家庄人很好客,早早的给他们打扫好了屋子。知道他们带了大牲口,马棚里的草料和水都备得足足的。 陈老爷很是感激,粗粗的梳洗过后,带着陈有福和柱子二人向田管事递上名贴,说是要给田太公叩头道谢。 不一会儿,田管事回来,告诉他们:“太公备了一杯薄酒,请贵客们共饮。” 于是,陈老爷他们三人随他一道出去了。 这种应酬通常没有女人孩子什么事儿。洪金姑的婆婆陈太太说了一句“乏得很”,便带着女儿莲儿去屋里休息。 洪金姑自然是先进屋伺候婆婆。 后者发话道:“把松哥儿和甜妞都带进来。赶了一天路,孩子们都累坏了。” 松哥儿闷了一天,哪里肯乖乖进屋继续被拘着? “我要去云哥那里去看大黑!”撂下话,他飞也似的跑掉了。虽然柱子兄弟和陈家一路,但老洪却不想自家闺女难做,提前跟陈老爷说好了,一路上,两家人分开吃。所以,进入客院后,柱子媳妇就和洪金姑分开,自行忙活去了。沈云算是洪家那边的人,自然是跟着柱子媳妇离开。他跟松哥儿说,要去喂大黑。在庄子里,大黑向来都是他照顾的。 陈太太拿宝贝孙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再者,她知道沈云是良民籍,比自家身份高,又识字懂礼,还在习武,十有八九将来是个武者大人。松哥儿跟沈云亲近,不是坏事。遂任他去了,冲洪金姑摆手:“甜妞有我看着呢。你只管带着陈家的去烧晚饭。老爷他们今晚定是会喝酒,你给他们一人煮一碗醒酒汤放在灶上温着。还有,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也要准备好。” “是。”洪金姑应下。 沈云到了马棚后,头一桩事就是打了一大桶水,给大黑刷洗身子——拉了一天的车,大黑出了好多汗,沾满灰尘,原本黑缎子似的皮毛脏兮兮的。平素,大黑最爱干净了,哪里能受得住?没看到大黑一直在不耐烦的喷粗气,连最爱的青草也不吃吗? 松哥儿也没闲着,帮忙给大黑添草料,一边喂,还一边抚摸大黑的额头,嘴里碎碎念着:“大黑,莫生气。我喂你吃最新鲜的青草。” 大黑得到了安抚,情绪很快稳定下来,不再喷粗气,悠闲的甩了甩尾巴,开始进食。 拴子见状,便由着他们俩跟大黑玩,自己则帮陈管家照料旁边的五匹马。从永安县到谷南城,有差不多四百里路呢。一路上,拉行李、女人孩子赶路,全指着这些大牲口,必须得把它们都照顾好。 陈管家原本见不得自家孙少爷做伺候牲口的低贱活儿。可他看到沈少爷是良民,年纪比孙少爷大不了多少,却把袖子、裤腿挽得高高的,奋力给刷牛,便摸了摸鼻子,没有阻拦,还竖起拇指,由衷的跟拴子夸道:“二舅爷,沈少爷小小年纪,很能干,性情更是一等一的好。” “云哥儿真的很好,一点少爷架子也没有。”拴子从来都是对沈云赞不绝口的,“在庄子里,云哥儿也和我们一样下田做农活,空闲时,还教我和庄子里的娃娃们识字、打拳呢。我们庄子的娃娃都服云哥儿,没有不听他的。要不是我们这次赶路赶得急,早早的出了门,庄子里的娃娃们一定都会跑来送云哥儿。” 陈管事难以置信的扭头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沈云,小声问道:“二舅爷,您说,沈少爷教你们打拳?我没听错吗?学拳不是需要天赋的吗?哪里是人人都能学的?” 拴子挠头:“我小的时候也去考过拳馆,被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就没有学了。不过,云哥儿教我们从来就不提武学天赋。他教五步打、扎马步。我都学得会,打起来也象模象样。练了半年,还涨了一把力气。以前,我只能担一百五十斤担,现在担两百斤都觉得轻轻松松。庄子里的娃娃们也都学得很好。他们个个都看着比没学拳前,手脚要灵泛些,也更有精气神。” 陈管事的目光扫过他那精壮的胳膊,仍是将信将疑,不过,嘴里还是赞道:“沈少爷小小年纪,却是真能人。”七岁的娃娃,能教会没有武学天赋的凡人学武,比拳馆里的大人们还要厉害?照看说,这世上也只有仙官大人们才有这种点化凡人的能耐! 拴子笑道:“我们每天早上都要练拳。陈叔要是能起早,明天也来和我们一起练啊。我哥从小身体弱,以前也觉得自己学不会,跟着我们练了几天,越学越有味,后来也天天跟我们一起练拳,身子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孰料,陈管事吓得直打哆嗦,连连摆手:“不,不用了。” 血的教训在前,他哪里敢去看? 当年,他的独子十岁,调皮得很,去翻武馆的院墙,偷看学徒们习武。他知道后,心想,不就是孩子贪玩么,没什么的。 结果,那孩子去得多了,终于有一次被武馆里的人发现,被从墙上直接扒下来,拖进了武馆里。 他得了信,请陈老爷带着,求爹爹告奶奶的请了熟识的一位武者大人出面担保,才将人捞出来。 可还是晚了。 可怜的孩子被打得遍体鳞伤,回到家里一直高烧不退,没两天便咽了气。 独子就这样被武馆的人活活打死了,偏偏他还是没理在先。因为偷学武艺是大罪,活该被人打死!最后,由那位武者大人出面,他们夫妻俩赔了一百两银子给武馆,这事儿才算了结。 自独子死了后,他们夫妻俩一直没能再要到孩子。这些年,他们没少懊悔:要是当年把孩子管紧些,发现他去爬武馆的院墙,就立马把他的腿给打断,那么,他们老两口起码还能有个瘸腿的儿子养老,到现在,大孙子都能去铺子里当差领粮米了。 旁边,松哥儿动心了,跑到沈云跟前请求道:“云哥,明早我能来看你和舅舅们练拳吗?” 沈云想都没有想,张口应道:“行啊,我们是卯时一刻开始练拳,你要记得早点起来。” 陈管家听得真切,心里暗道不好,决定等喂完马,就去禀报太太——自独子出事后,他对武学有了些新的了解,知道武学都是有师承的。沈少爷不懂事,私底下传了拳术给孙少爷。将来要是沈少爷的师门知道了,一旦追究起来,沈少爷一句“年少,不懂事”能了事,但孙少爷却惹上了大麻烦。 第四十三章 人要知足 天擦黑以后,陈老爷父子和柱子带着一身的酒气回来了。 柱子媳妇听了洪金姑的安排,去灶上拿温着的醒酒汤。拴子和沈云留在屋里照顾柱子。 “我没醉。”柱子等他媳妇出去后,翻身爬坐起来,冲拴子飞快的眨眼睛,“是倒酒的小丫头不小心,倒了些酒在我身上。别告诉你嫂子。”顿了顿,又道,“田太公很热情,让倒酒的丫头们一个劲的给我们劲酒。明天还要赶路,亲家老爷和我们都不敢喝太多,又推不过,只好装醉。” 拴子拧眉:“他们是成心要灌醉你们?什么意思!” 沈云听出了话里的机锋,也瞪大眼睛望着柱子。 “能有什么意思?还不是想从我们嘴里多听到点真话,打听叛军的确切消息。”柱子哼哼,“你们不知道,亲家老爷和姐夫说话有多滑溜,回答了叛军的近况,以回报田太公的情义,又至始至终没有说叛军一个不好的字。今天,我是真真的学到了。”顿了顿,他对两人说道,“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叛军的事,哪是我们小老百姓能说得的?你们也要记住了,在外头嘴巴要紧,莫说叛军的长短。传出去,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 拴子连忙应“是”。 沈云不解的问道:“柱子哥,叛军不是还离得远吗?他们能听到我们在说他们不好?” 柱子认真的解释道:“不是怕被叛军听到。现在乱哄哄的,外面什么样的人都有。肯定有人想投叛军,搏一份大功业。偏偏他们又没有门路,于是,就杀了说叛军坏话的人,当投名状。古往今来,从不缺这种乱世英豪。” 沈云听得心惊胆颤。原来,陈老爷父子俩虽然承了田太公的恩惠,却有心防着田太公,生怕被当成投名状,稀里胡涂的送掉命。而柱子哥特意说这通话,是真心教他们如何待人处事。 这时,门外传来柱子媳妇和洪金姑的说话声。柱子闭上嘴,老老实实的躺回床上,继续装半醉半醒状。 洪金姑进门来,冲柱子直皱眉头:“大弟,你怎么也学你家姐夫胡闹,喝醉酒?” 柱子就着媳妇的手喝了一大口醒酒汤,眼睛鼻子都夸张的缩成了一团,再也不肯喝第二口:“这玩意真难喝!不敢再喝醉了。” 洪金姑见状,扑哧笑道:“就是要难喝,才能长记性。” 柱子媳妇这才收了汤碗,起身离去:“我去洗碗。” 洪金姑看向栓子:“二弟,明天还要赶早,你和云哥儿先去睡。我和你哥说两句。” 这是有事要商量的意思。拴子便拉着沈云也走了。 待他们俩出了门,洪金姑走到床沿边,侧身坐下,压低嗓子问道:“听说,你和二弟,还有庄子上的人都跟云哥儿在学拳。这事儿,是真的吗?” 柱子又坐了起来,眼里一片清明,哪里还有半点醉意?他点头:“是真的。” 洪金姑一脸的不相信:“不是说武不外传吗?偷师是重罪。爹最重规矩,也能同意?” 柱子笑道:“爹特意跟云哥儿提过这事。不过,云哥儿说得很清楚,他教我们的都是基本功。不论是谁,只要想学,都能学。” 洪金姑轻轻“哦”了一句,一副了然的样子:“怪不得呢。这样的,怕是学了,也没有什么用。” 柱子却道:“还是很管用的。二弟学了之后,个头窜高了,力气更是长了不少。学了两个来月后,他再上山打兔子,每次都打到一两只,从来没有空手回过。我也跟着学了三个来月,感觉身子以前要强上许多,下田做活,没有以前吃力。今天赶了一天的路,也不觉得累。要是搁在以前,只能早早的睡了,哪里还能跟亲家老爷和姐夫去喝酒应酬?” “这么厉害啊!”洪金姑不禁心动,“松哥儿也想学。云哥儿答应他,要他明天早些起来,一起练拳。我公婆还有你姐夫怕这事将来会有麻烦。不过,听你说的,这麻烦是不会有。可我担心得很,听说,学武不比别的,要是没有好师父教,说不定就坏了身子骨。云哥儿才多大,真能收徒弟教拳?松哥儿今年春上去考过武馆。我们县里的三家大武馆都说松哥儿没天赋,学不了武,不收他。大弟,你是松哥儿的亲大舅,你给姐一句实话,松哥儿要不要跟着云哥儿练拳?” “没事。只要松哥儿想学,你就让他跟着学呗。我和拴子不也是小时候被判定没天赋吗?”柱子爽朗的笑道,“庄子里的娃娃们,不分男女,都跟着云哥儿学拳呢。爹一直夸云哥儿小小年纪,却为人仁义厚道,不论是教识字,还是教拳,都尽心尽力。跟着他学拳的人,没一个有什么不好的。就是最开始扎马步的那小半个月里,手脚会有些酸痛,忍忍也就过去了。现在,庄子里的娃娃们个个生龙活虎,灵泛得很。” “行,我以后让松哥儿每天都早起,跟云哥儿学拳。松哥儿皮得很,以后,你和拴子帮我多看着他一些。”洪金姑放心了,“我认命,不指着松哥儿将来能考武试,当武者大人,给全家升籍。就象你说的,要是他跟云哥儿学了后,身体变强壮,手脚灵泛,无病无痛的平安长大,我也心满意足了,一辈子都记着云哥儿的恩惠。” 柱子满口应下:“自家外甥,还能要姐多说?” 第二天清晨,才到卯时,松哥儿便起来了,兴致勃勃的把拴子和沈云的房门拍得啪啪山响。两人被吵醒,只好提前去马棚旁开练。 沈云先教松哥儿五步打的第一招,玉带缠腰。待他学会了招式后,说道:“你自己先练一刻钟,把拳架打熟。一刻钟后,我再来教你扎马步。” “好。”松哥儿的兴致被完全提了起来。 沈云吩咐完后,去一旁自行练拳。 一边,柱子兄弟两个也是各自练拳。每天早上,他们都反反复复的练五步打,直至打满一刻钟。 接着,他们会和沈云一道练习扎马步。 柱子体力弱些,又学得最晚,他每天早上只扎一刻钟的马步。拴子稍微长一些,是半个时辰。而沈云年纪最小,却每天早上要扎满一个时辰的马步。好,这还是明面上的。只有拴子知道,沈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还要在屋子里再扎一个时辰的马步。 而拴子不知道的是:沈云每晚躺在床上,入睡之前,还要在心里过一过《金刚拳》的招式和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很重要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不允许他在人前提及金刚拳。提都不能提,那么,更不能当众练拳喽。 本来,他的目的是,让自己不要忘了金刚拳和那十句话。不想,歪打正着,在心里练拳的效果也是杠杠的——在心里连续练了五晚后,他发现自馆主大人离开后,客院完全空置了下来。那里地方偏僻,院子一角还有个更为幽静的小竹林,完全没有人会去。于是,他得了空后,偷偷的摸进小竹林里,在里头练习金刚拳。不想,五天没有练过,他不但没有生疏,反而打得要顺手得多,就连吐息也明显要顺畅一些。一遍打完,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人神清气爽,甭提有多痛快! 于是,尝到甜头的他,每晚都坚持在心里练拳。金刚拳、五步打都至少要练一遍。 至于那十句话更是神奇——没有比这十句话更好的磕睡药了。每天晚上,他只要在心里默背完五遍,绝对会睡得喷喷香!而且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沈云心里觉得奇怪,也曾试着晚上不默背那十句话,或者少背、多背一些。结果,如果不背或者少背的话,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精神明显要差一些;而如果多背的话……他就试着有一次多背了一遍。呃,当天晚上,他感觉心里火烧火燎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到后半夜,方感觉乏了,沉沉睡去。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破天荒的睡过了头。还好拴子素来睡得沉,并没有发现他前一晚的异常。 于是,沈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十句话,每天晚上只能在心里默背五遍。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 松哥儿学得很认真,一刻钟后,已是满头大汗。 沈云拿出水囊,让他喝点水,问道:“你累不累?还有力气接着练吗?” “能!一点都不累。”松哥儿灌了一口气,放下水囊,答得很响亮。 沈云便道:“我告诉你扎马步。” 这时,柱子兄弟俩已经开始扎马步。松哥儿指着他们问道:“是和舅舅他们一样吗?” “嗯,就是那样。”沈云点头。也是和先前教“玉带缠腰”一样,边示范,边道出扎马步的要领。 松哥儿学得很快,扎得象模象样。 沈云扯起嘴角坏笑道:“就是这样,绷住,不要动,坚持半刻钟。”呵呵,马步之难不在于学架式,而在于坚持。松哥儿,你要挺住哦! 然后,他自己在一旁也一模一样的扎马步。 远远的看了一会儿,陈老爷对陈有福说:“云哥儿教得很好。怪不得亲家老爷对云哥儿赞不绝口,甚是亲近。” 后者看到俩小舅子练得起劲得很,心里痒痒的,嘟囔道:“不知道我也能不能学会……” 话音未落,得了他爹一个大白眼:“人要知足!”说罢,老爷子甩袖大步离开。 陈有福缩缩脖子,赶紧跟上。 第四十四章 路遇小猴子 吃过早饭,陈老爷带着陈有福和柱子去辞别田太公。车队出发时,田太公派了田管事前来送行。后者带着三个庄汉一直将他们送到了官道上。 沈云吸取昨天的经验,出发前便早早的爬到了柱子兄弟的牛车上面。 松哥儿见状,跟小尾巴似的,紧挨着他坐着。 洪金姑看到了,怕儿子受不住牛车的颠簸,想过来拉人,被陈有福拦住:“松哥儿跟他的舅舅们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跟云哥儿在一起,有玩伴,也不会觉得闷。” 洪金姑听得明白,后面那句话才是重点,遂笑了笑,低声说道:“这才一天,你就跟云哥儿亲近起来了!” 陈有福抬头远远的看了并排坐在牛车上有说有笑的两个娃娃:“你别看云哥儿年纪小,做事却有章有法。松哥儿要是能学到他的一半,就好了。你没看到,岳父和柱子兄弟都很喜欢他么?”顿了顿,又道,“这也是爹的意思。” 洪金姑自然是打心底里乐意儿子跟娘家的兄弟们多相处。而且,她昨天看了一天,也是很喜欢沈云这娃。听到自家男人话里话外都有推崇自己娘家的意思,感觉脸上很有光,一时间喜笑颜开,美滋滋的去喊柱子媳妇继续坐自己车里。 柱子是个很细心的人,他用米袋和被褥包袱在车上堆了一个很厚实的小窝。拴子戏称之为“米窝”。沈云和松哥儿歪在里头,乐得直叫唤。一个说:“比小马车舒服多了!”另一个则快活的叫道:“还能看到天上的云!” 一路上,看到路边有好看的野花野草,拴子都会跳下车,去采一些来,教两个孩子编花环玩。 路过一个野荷塘时,柱子叫拴子去采了一大捆大荷叶,密密的插在牛车两旁。 太阳越爬越高,渐渐的晒人了。四人有荷叶遮阳,也不觉得晒。松哥儿佩服极了,赞不绝口:“大舅舅,你好厉害,知道早早的摘了荷叶挡太阳!” 柱子很是受用的笑了笑。 拴子回头逗道:“松哥儿今天是偷吃了甜妞的糖糕?嘴巴这么甜!” “我才没有!”松哥儿尖叫着为自己辩护,“我不吃糖糕的。” 惹得沈云他们哈哈大笑。 过了晌午,车队出了永安县地界,来到永安县与石秀县相接的地方。陈有福打马过来,神色严肃的跟他们示警:“过了前面的岔道口,有很多石秀县的人也出来躲兵祸。石秀县的人素来强悍,你们都要小心些,莫招惹他们。” 拴子皱了皱眉头:“哥,你歇一歇,换我来赶车。”本来,他们兄弟俩商量好,拴子身强体壮,一路上都由他赶车。不过,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柱子觉得自己吃得消,赶车没问题,便和拴子说,以后两人轮流赶车,一人一天。这样的话,拴子也能轻松些。 柱子听了陈有福的话,不敢掉以轻心,便没有拒绝,把牛鞭给了他,回头看了看“米窝”。 松哥儿叽叽喳喳的闹了大半天,确实累了。吃了干粮后,便呵欠连连,这会儿,他歪靠着沈云,睡得正香。旁边,沈云精神不减,任松哥儿靠着自己,用一只手在米袋上面写写划划练字玩。 “姐夫,两个娃娃还小,经不住吓。你把他们都带到姐的马车上去。”柱子说道。 陈有福过来,也有这个意思。他看得出来,沈云是个很有主见的娃,便问道:“云哥儿,你回马车吗?” 沈云摇头:“我就不去了。我坐马车,头有些晕。”他在石秀县住了半年多,从没觉得石秀县的人强悍。石秀县的人还不是和郑家庄的人一样,都长着一个鼻子两只眼,有什么好怕的! 拴子在一旁帮着圆话:“可能是闷的。我也坐不惯马车。” “行,你们都要警醒些。”陈有福没有勉强,抱起松哥儿,打马离开。 牛车里备有两根粗木棒。等陈有福离开后,柱子不动声色的将两根棒子摆在手边。 过了一会儿,沈云他们也能看到前面的岔路口了。另一条官道上,果然也有逃难的人群。相比于永安县这边,那边的人起码是这边的一倍多。 两边的人都很防备。相遇时,彼此都很警觉的盯着对方。不过,默默的看了几眼后,又接着三两成群的赶路。只是每队人之间都很默契的保持着至少两丈多远的间隔。 石秀县那边恰巧也有一队马车,数量有十余辆之多。陈老爷禀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主动停下来,让他们先过。 结果,那边的车队走过岔道口后,有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两个仆从,特意打马回来道谢。 寒暄过后,陈老爷从年轻男子口里打探一些最新的消息:传言叛军对石秀县志在必得,放言会派三路兵马杀过来。石秀县里人心惶惶,不管有没有门路,人人争相逃命。 待年轻男子他们离去后,陈老爷忧心忡忡的指挥车队继续行进。 沈云他们因为先前得了陈有望的警示,都看似目不斜视、神色淡漠的坐在牛车上。事实上,他们暗中一直用两眼的余光观察路边的人群,心里时刻提防着。 一刻多钟后,岔道口被远远的抛在了后面。这时,路边的人群都汇在一起,分不清谁是石秀县人,谁是永安县人。 柱子两兄弟神色渐缓。 然而,沈云却突然怔住了——他在人群里看到了一道日日夜夜恨不得能喝其血、啖其肉的身影。 小猴子! 他闭上眼睛,定了定神,再睁开眼仔细看向那个少年。 那人的个头比小猴子略高一点点,也是精瘦精瘦的,但是看着黑一些了。此刻,他紧跟在十来名同样衣裳褴褛的壮汉后面,背上背着一个打满补丁的破袋子。 似乎感觉到有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少年扭头看了过来。 沈云连忙垂下眼帘,只觉得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 牛车比人群要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小猴子那队人已经被抛在后面四五步远。是以,少年什么也没有看到。他狐疑的看向刚刚过去的牛车。 车旁路过一队成年汉子,柱子自然是高度防备。看到里头有个又矮又瘦的半大小子紧盯过来,他很不客气的瞪了回去。 两人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少年见他是个成年庄户汉,手边还搁着两根碗口粗的大木棒,赶紧低头避开。 没错!这家伙就是小猴子! 沈云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尽量压制着心里的愤恨,让自己不要在脸上显现出来。一双拳头却不知不觉握得紧紧的,指尖泛白。 柱子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低声问道:“你怎么了?” 沈云回过神来,轻轻摇头:“哦,没什么。”把身子靠过去,瞥看了小猴子他们那队一眼,悄声示警,“柱子哥,那些人,看着不象是好人。” 柱子以为他是被吓到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道:“没事,有我和你拴子哥在呢。” 前头,拴子听到这句话,不动声色的将两只袖管挽得更高一些,露出了鼓着犍子肉的上臂。 沈云注意到,这招很管用。至少小猴子的目光不再往牛车上瞟。 他不禁在心里哼哼:这家伙就是这种欺软怕硬的。 一直以来,他都在想:在自己变得厉害一些后,去外城的城隍庙找小猴子报仇。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天爷会这么快就将小猴子送到他跟前来。 眼下,要不要找小猴子报仇?我要怎么对付他?又扫了一眼人群里,被牛车越落越远的小猴子,沈云闭上眼睛,歪靠在“米窝”里,心里飞快的盘算着。 他觉得,经过差不多一年,自己的个头、力气都长高了许多,看着比小猴子矮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他练了这么久的拳腿,已非一年前的那个沈秋宝。 越想越觉得自己现在可以与小猴子一战! 他又睁开眼睛,去后面的人群里寻找小猴子。 这时,那帮人被落在后面更远了。小猴子的身影完全被他前面的壮汉们挡住。 这些人都是生面孔,不是城隍庙里的那些人! 沈云顿时警觉起来:这一年来,我有幸碰到了馆主大人、傅大哥和刘爷爷,得了一场机遇。那么,小猴子呢?这一年里,他又经历了些什么?还有,他是怎么跟这些壮汉混在一起的?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要找小猴子报仇,这些壮汉会不会出手帮他? 想着想着,他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认出了小猴子,那么,小猴子刚刚有没有认出我呢?如果认出来了我,小猴子会不会和一年前一样,再起谋财害命的心? 他呼的坐直了身体,问柱子:“柱子哥,今晚我们会住在哪里?” 柱子看向骑马在前面押车的陈有福,答道:“要等姐夫去前面打探过才知道。”又低头看着他,“你累了吗?” “不累。”沈云摇头,试着探口风,“今晚我们要是还能找到田家庄那些的地方借宿,就好了。” 原来是担心没地方住。柱子安慰道:“等再走一些路,姐夫会去前面打探的。有店住,就住店。要不找合适的人家借宿。前面实在没地方住的话,就只能在野地里将就过一晚。车上带着锅碗呢,在野地里也能对付。” 沈云又在心里盘算起来:要是象昨晚一样,晚上是出不去了的。但是,要是住在野地里,我要不要偷偷溜出去找到小猴子,报仇雪恨?怎么做才能杀了小猴子,又不让那群壮汉发觉?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今天是中秋佳节,某峰祝各位亲,中秋快乐,花好月圆! 第四十五章 破败的村庄 沈云的盘算落了空。陈老爷审时度势,指挥得当,接下来的三天里,车队都找到了投宿的客栈,没有跟大多数难民一道露宿野外。 坐车比步行要快得多,沈云在心里大概推算了一下,小猴子一行人估计已经被落下了三四十里。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以他现在的脚力,根本就不可能乘夜回去杀了小猴子,再在天亮之前折返。 于是,他只能暂且做罢,心道:戏文里常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有一天,我会找到小猴子,杀了他,给九姐报仇! 车队每到一处客栈投宿,都会跟店家打探消息。打探的结果是,形势越来越紧张。先前石秀县里的传言不假,叛军真的派了三路兵马往石秀县方向行进。在省城落败的仙符兵主力这两天都在石秀县周边集结。他们扎下营帐,说是要痛歼叛匪,“誓与石秀共存亡”。 “幸亏我们走得及时,昨天就出了石秀县地界。听说,前天中午开始,仙符兵在石秀县界内设置关卡,把官道给封了。”陈有福得了确切消息后,跟柱子两兄弟直道“庆幸”。 柱子听了,不由愁云满面:“姐夫,这么说,仙府和叛军是真的要在石秀县打大仗了?” “爹就是太犟。让他跟我们一道出来,他说什么也不听!”拴子急得直跺脚。 沈云很喜欢听陈有福跟他的两个小舅子说事。每听一次,他都觉得长了不少见识。 他也很牵挂老洪,闻言,忍不住出声:“庄子离石秀县有几十里地远呢。而且,庄子三面都是山。沈伯早有谋划,说要是打起来了,他得了信,会早早的躲进山里。不会有事的。”既是宽两兄弟的心,也是宽他自己的心。 陈有福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能有这番见解,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点头也道:“云哥儿所言及是。” 回去后,他跟洪金姑又是一通感慨:“要是松哥儿也有云哥儿这般见识就好了。” 洪金姑白了他一眼:“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你也不看看云哥儿的家世!人家出身是良民,小小年纪就能识文断字,当小师傅教人拳法。他受到的教养是我们松哥儿能比的吗?” 好,这是一个大误会。沈伯其实也不清楚沈云的真正来历。他只知道先生甚是看重沈云,养伤期间,也不忘教后者读书。再加上,后者是良民,所以,便理所当然的认为后者是先生的后辈亲戚。于是,在佃户和儿女们面前,他给后者编了一个庄主外甥的身份。他在庄子里和儿女们面前素有威望。他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是以,大家私底下都把沈云当庄子的小主子。 是啊,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贱民哪里能跟良民比?陈有福被驳得哑口无言。 洪金姑又道:“云哥儿看着就是以后有造化的。我们不跟他比。松哥儿将来接了铺子,要是再能把铺子的生意做得更大些,我就心满意足了。”说着,她推了推自家男人,“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教松哥儿算盘术?” 陈老爷年青时得了一场机缘,有幸学得算盘术,于是从无到有,创下一份不菲的家业。 陈有福没有学武的天赋,早早的跟着他爹在铺子里做生意,也打得一手好算盘,在县城里有“金算盘”之称。算盘术已然成了陈家的家传秘技。 现在,松哥儿也是个没武学天赋的。她只想儿子能学会陈家秘技,把家业发扬光大。 对于贱民来说,如果没有仙资,也没有武学天赋的话,子承父业,是唯一的出路。 “原本是收了秋粮,空闲一些,而松哥儿也过了七岁生日,就教的。”陈有福叹了一口气,“现在兵荒马乱的……唉,等到了谷南城姑母家再说罢。” 次日清晨,车队继续南行。 这一天,他们运气不好。沿途的村子都是空的,不见人烟。这里的人们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早早的逃了,只余下空的屋舍。 “我们也去村子里找间空房子,生火做饭,对付一晚。”陈老爷很是无奈。 天色将晚,离官路近一些的空房子几乎已经被逃难的人们占满了。陈有福与柱子两人一道,去村子深处寻找合适的屋舍。如果找不到的话,车队今晚就只能找块空地露宿了。 逃难的人实在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村子又破烂得很,没有几间全乎的好房子。他们俩一直往村里走,几乎穿过了整个村子,在靠近另一端的边缘终于找到了一间小小的茅屋。本来是两间,紧挨着的另一间倒了大半,只剩下一个半人高的土墙角。 柱子留下来守地盘,陈有福返回去,将车队带进来。 沈云坐在牛车上,警觉的四处张望,却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村子里一片狼藉,且有好些地方现出火烧过的痕迹。 抵达茅屋后,他再也忍不住,悄悄的将柱子拉到一边,道出心中的疑惑:“柱子哥,这里的人们逃难时,为什么还要放火烧自己的屋子?他们都没有想过,以后还要回来吗?” 火烧的痕迹太明显,柱子自然也是注意到了的。他叹道:“村民肯定不会放火烧自己的家。这些火应该是借宿的人生火做饭,离开时,又没有彻底把火扑灭,不小心烧起来的。没人看着的房子,很快就会被糟蹋掉。所以,爹才不肯离开庄子。” 栓子恰好也听到了,凑过来插嘴:“云哥儿,你没看到周边的田地也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吗?肯定也是逃难的人做下的。这里的村民得到要打仗的消息,只好舍弃田里快要熟了的稻子和瓜果,拖家带口的连夜逃走,结果便宜了逃难路过的人。要是自己的庄稼,哪个不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怎么舍得这样糟蹋?” “作孽啊!”身为庄户汉,柱子甚是痛心。 沈云听了,心里将信将疑。不知道为什么,进村时,看到那些被火烧掉大半的破房子,还有地上散落的破砖烂瓦,他就不由的想起了被屠戳过后的牛头坳村。 不过,转念又一想:要真是仙符兵来过,村子肯定也会被烧得寸草不生。哪里还能剩下一些空房子?再说,昨天,陈老爷不是打探得很清楚吗?仙符兵都驻扎在石秀县那边,离这里有几十里地远。 这样想着,他便没有再说什么。进来时,他在路上看到了一口水井。很多人在那里打水。他也从牛车上提了一只空木桶,准备去井边打些水来,给大黑刷澡。 “云哥,你要去打水吗?”松哥儿抱着甜妞从屋里出来。一间半茅屋破破烂烂的,门窗都被卸下来,不知道被弄去了哪里。只剩下四面墙和屋顶。陈太太不得不亲自领着女人们收拾屋子、生火做饭饭。于是,分身无术的洪金姑便塞了两块糖糕给甜妞,让松哥儿带妹妹去屋外玩。 沈云点头:“嗯。我看到前面有一井口。” “我们也去。”松哥儿这些天跟惯了他,想都不想就抱着妹妹追了过来。 沈云看了一眼手里拿着两块糖糕的甜妞:“井边人太多,你和甜甜在这里帮我看着大黑。等我打了水回来,我们一起给大黑刷澡。” 听到沈云把大黑交给自己看着,松哥儿立刻觉得责任重大,心里更是荣幸之至。去井边变得一点诱惑力也没有了。他放下甜妞,郑重的点头:“行,我在这里看着,云哥只管去打水。”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要是松哥儿一定要跟着去打水,他肯定要头疼死了。 “看大,大黑!”甜妞掂起脚尖,殷切的向沈云高高举起一只手里的糖糕,口水哗的流出好长,落在红红的小袄上,“云哥,吃!” 这只糖糕都被咬过一口了……沈云大窘:“甜甜自己吃。” 不想,甜妞咧了咧嘴,说哭就哭,眼见着泪水就要堆满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呜……” “好好好,我吃。”沈云真是怕了她,赶紧弯腰接过那只糖糕。 “哈哈哈……云哥,你怕甜甜!”松哥儿蹲在地上大笑。 甜妞素来喜欢学她哥哥,含着泪花儿,也笨拙的蹲下来,“咯咯咯”的笑起来。 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女娃娃真是麻烦!沈云冲他们俩翻了一个白眼,将糖糕胡乱的塞进怀里,提着大木桶落荒而逃。 在外面逃难,吃食是宝贵的。他听松哥儿闲扯时无意中说过,甜甜最爱吃永兴斋的糖糕,离开家时,洪金姑特意去永兴斋买了一匣子。也就是说,这种糖糕吃一块,少一块。他打算呆会儿回来,再还给甜甜。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谢谢! 第四十六章 夜半惊魂 大家齐动手,终于在天黑前吃上了晚饭。 但是事情还没完。 草草的塞了一碗饭,陈有福带着柱子兄弟一人提了一根大木棒,去周边巡逻——村子里住满了逃难的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显然没带够粮食,进了村后,三三两两的结伴,到处翻找寻食吃。就在陈太太她们做饭的时候,先后有好几批人被茅屋里散出的米饭香味吸引过来。看到拴子光着上身,犍子肉鼓鼓的在院子里喂马,他们不敢靠前,远远的驻足张望一番,最终走掉了。陈老爷担心得很,生怕那些人起了贪心,晚上会过来闹事,让精壮男丁去周围多转转,希望能起到威慑作用。 陈有福他们出去转了一圈,效果很好。茅屋周边清静了许多。 然而,陈老爷还是不放心,令男人们套车:“今晚,女人和孩子在屋里睡,男人们合衣守在车上。大家早点睡,过了后半夜,我们接着赶路。” 这样一来,洪金姑她们也没得歇了。放下饭碗,女人们继续在临时搭起来的锅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还有准备明天的干粮。 沈云还小,没人给他派活。他自己给自己找了活,去看守牛车。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他半躺在牛车上,一边享受着晚风拂面,一边在心里练拳招。 过了一会儿,松哥儿噌噌的从倒塌的半间茅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烙得两面焦黄的白面油饼:“云哥,吃油饼。刚出炉的,香着哩。” 沈云睁开眼睛,笑着拍肚子:“你吃。我晚饭吃得饱饱的,现在吃不下。”再说了,这是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 松哥儿却将俩油饼往他手里一塞:“这是我特意给你拿的。娘她们做了好多。爷爷说,明晚说不定也找不到客栈,要娘她们烙油饼。油饼不容易坏,放着吃两三天也不会坏。你吃啊,油饼就要温热着吃。放凉了,变得硬硬的,失了味道。我再回灶上去拿。”说着,他又噌噌的跑回去了。 可是,沈云实在是吃不下了。想着陈老爷先前发了话,大家后半夜要起来,接着赶路,他心中一动,翻身坐起来,在牛车里找了一张晒蔫了的荷叶,把俩油饼包起来。 突然想起了,那块糖糕,他忘了还给甜甜。 可这会儿,甜甜在她奶奶跟前。沈云只好将糖糕也和俩油饼一道包起来,往怀里一塞,收起来。 一通忙碌后,大家终于空闲下来。 “云哥儿,你也去屋里,好好睡一觉。”柱子过来,递给沈云一个温热的荷叶包,“两个油饼,你放在身边,饿了吃。” 沈云没有接:“刚刚松哥儿已经给了我两个。” “你再拿着呗。亲家老爷说了,晚上要摸黑赶路,叫每人身上都带点干粮,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吃。他们出去运粮时,碰到紧急的情况,都是各自带好干粮。”这时,拴子也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里的一个荷叶包,“你看,我们都有。” 柱子将荷叶包放到他身边的米袋上,也道:“娃娃不扛饿,你都拿着。” 沈云闻言,便将这一包也收进怀里。 柱子和拴子今晚都被安排守车。他们让沈云去屋里睡。 屋里睡的都是女人,沈云早就不是牛头坳村那个不懂事的山里娃沈秋宝,哪里肯跟她们挤一起?而牛车又太小,只够让柱子两兄弟挤一挤的。是以,听了陈老爷的决定后,他早早的给自己找好了睡觉的地方——屋后有一块青石板,挺平坦的,刚好可以用来当床。 当然,他是不会跟大家说,自己要睡在外面的石板上。 “好。”他磨磨蹭蹭的走进了被当成卧房的那间茅屋里。 洪金姑她们已经在地上摊好了地铺。松哥儿见他进来,亲热的招手:“云哥,我跟娘说好了,今晚,我们俩睡一个铺。” 沈云看到他的铺夹在陈太太和洪金姑的中间,不由头皮发麻,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好啊,你先睡。我去撒泡尿。”然后,他借着尿遁,逃了。 他在倒掉的半间茅屋里搜集到一大把干茅草,铺到屋后的青石板上,合衣躺在上面。 没过多久,拴子找了过来:“云哥儿,你怎么睡这里?松哥儿到处在找你。” 沈云嘿嘿:“屋里太闷了。这里凉快。” 拴子意会过来,没好气的笑道:“屁大的人,真讲究!”不过,他也没有勉强,而是四下里看看,见不是在风口上,便说道,“我去车上给你拿床被子过来。” “谢谢拴子哥。”沈云感激极了,“不要告诉松哥儿我在这里。” 也不知道拴子是怎么跟松哥儿说的。反正,他回来的时候,光抱了一床褥子。松哥儿没有跟过来。 “安心睡。走的时候,我会过来叫你。”拴子放下被子,回了前面。 于是,沈云最后的顾虑也没有了。和往常一样,他在心里练了一遍金刚拳,接着又把那十句话默背了五遍,沉沉睡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阵嚣闹声惊醒。 “杀人了!” “仙符兵来了!” 他睁开眼一看,村子里火光跃动,尖叫声,哭闹声直冲云霄。 茅屋前面更是一片凌乱的脚尖声。 “快起来!”这是陈有福在大喊。 松哥儿迷迷糊糊的哭叫:“爹,娘,呜呜……” “老爷,外面怎么了?”陈太太在屋里尖叫。 “云哥儿!”拴子惊恐的跑过来,一把抓起他,“快跑,好多仙符兵!” 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牛头坳村被火吞没的惨烈情景再次浮现于脑海之中。 他紧跟着拴子往前面跑去。 这时,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被叫了出来。 陈老爷大喊:“仙符兵进村杀人了。就在前头!”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大,急促的马蹄声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黑暗中,人影乱窜,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刺痛了所有人的耳朵。 “啊,我看到了。他们在那里!”柱子媳妇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往哪里逃啊……”陈太太死死牵着小闺女莲儿的手。母女俩吓呆了,一步也不动了。 “这边也有!”拴子也是浑身直打颤。 “到处都有。逃不掉!”陈有福一手紧抓洪金姑,另一只手牵着松哥儿,亦是面如土色。 在仙符兵的铁蹄面前,他们的马车跟纸糊的纸车纸马,没什么两样。 陈老爷举目四望,大喊:“分开!找地方躲起来!快!” “松哥儿,跟我走!”他一把拉过松哥儿,另一只手拖着陈太太,还有小闺女,跑进了东南面的黑暗里。危急时刻,他首先想的是,独子与长孙必须分开逃。 陈管家赶紧拉着自家婆娘,紧紧的跟在他们后面。 “对,大家快藏起来!”陈有福回过神来,带着妻女往另一个方面飞跑。 柱子媳妇瘫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柱子只好一把扛起她,招呼拴子和沈云跟上:“跑啊,快跑!” 沈云只觉得脑袋里闹哄哄的,任拴子牵着自己狂奔。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眼前的乱像搅和在一起,他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啊,杀过来了!” “娘啊……” “快逃!” 前方惨叫连连。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影飞奔过来。 柱子跑在前头,见状,赶紧招呼:“快,那边!” 拴子拖着沈云,紧紧的跟上去。 黑暗中,有几条黑影跌跌撞撞的冲过来。等沈云回过神来,骇然发现,自己与拴子被冲散了。 “云哥儿!”几步远之外,拴子叫得撕心裂肺。 “我在这里!”沈云想循着声音跑过去,可是,后面的人群蜂拥而上,瞬间将他吞没。 他个子小,接连被人撞了好几下,完全丧失了方向。 混乱中,马蹄声越来越近,声声象是踏在他的心尖尖上。 “杀!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夜枭般的声音象是一桶冰水,将他从头浇到脚。 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浑浑噩噩的脑瓜子奇迹般的清醒过来。 不,我还没报仇!我不能死在这里! 沈云记得傍晚打水时,在去井台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小洞。周边全是乱石。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到那个小洞。 去那里躲起来! 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人群的一侧。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离茅屋不到百来步远。 而那个小洞就在茅屋右边。恰好就在他现在的方位上! 跑啊! 再跑两百多步,就能到小洞了! 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脑海里响起一通坚定的声音。沈云只觉得两个脚板心里象是有一股热流腾起,又象是一道闪电划过全身,顿时,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撒开脚丫头,飞一般的奔跑起来。 一个,两个……身边的黑影,不断的被他抛在后头。 当他赶到那堆乱石前时,猛然发现,身边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藏起来! 没有犹豫,他像狸猫一样跃过乱石堆,直扑小洞。 洞子的周边长着一大蓬半人高的乱草。 简直没有比这更隐秘的藏身之所了! 沈云扒开草丛,钻了进去。 洞子很小,又矮又窄,以他的个头,仅能在里头蹲着。 钻进洞里后,他发现里头还有一些空间。他试着往里挪了挪,紧贴着洞壁藏好。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赢赢的香囊,谢谢! 第四十七章 杀良冒功 外面,火光渐盛。 透过草叶间的细缝,沈云看到了一副惨绝人寰的情景! 十几名仙符兵们一手举火把,一手提大刀,骑马追着乱窜的人群一通横劈竖砍。 寒光之下,血线乱飙。跑得慢的那些人,不论男女老少,皆象被割的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的亡于长刀下。 然而,那些仙符兵们并没有停下来。 他们肆意的狂笑,继续追赶着四下乱逃的人们。 一批,又一批逃难的人被他们胡乱砍倒。 空气中,刺鼻的血腥味迅速散开。 沈云蹲在土洞里,被熏得喘不过气来。 牛头坳村,也是被这样屠掉的吗?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口鼻,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涌。 手无寸铁的人们在铁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本能的往没有仙符兵的石堆这边逃。 然而,跑得最快的那几个壮汉也没能逃掉。他们最终倒在了离乱石堆十来步远的地方。 近百名逃难的人,就这样被仙符兵屠戳殆尽。 没有一个活口! “你们几个,割人头!你们,去把尸体堆起来。”一个头目横样的仙符兵大声叫道,“你们去周边找找,还有没有活口。” “是。”十几个仙符兵纷纷跳下马,分头行动。 沈云看得很真切,这些人手起刀落,毫不客气的斩落青壮年男子的头颅,象葫芦一样,全都挂在腰上。 另外几个人,将无头尸身们与老人、孩子还有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起,堆起来。看到荷包、首饰什么的,他们大大咧咧的摘下来,收进怀里。 在这些尸体面前,这些恶魔什么顾忌也没有。沈云看到有一个仙符兵为了摘下一具中年女尸手腕上的银镯子,毫不犹豫的斩下了女尸的那只手。粘血的银镯子滚落,他捡起来,随意的在旁边一具尸体的衣服上擦了擦,收进怀里。 沈云只觉得胃里先是一阵紧缩,然后胃液象沸水一样翻滚。好难受!眼泪与鼻涕齐流。他使劲捂住自己的嘴巴,拼命抑制住呕吐的冲动。 十几名仙符兵分工合作,手法纯熟,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种事。说说笑笑间,近百人的尸体便处理完毕,在井台旁边的空地上堆成了一坐小山。 小头目走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张黄色的黄符纸,捏在手里扬了扬,同时嘴里念念有词。 “哧——”,黄符纸上腾起一道蓝色的火苗。 小头目将燃起来的黄符纸奋力往尸山上一扔。 诡异的蓝黑色火光猛然腾起。尸山被点着了。尸体象纸片一样纷纷卷起。 散开搜索的仙符兵纷纷回报:“没有漏掉的。” “报个数,这一堆,收了多少头颅?”蓝黑色的火光将小头目的脸映得发青,象极了城隍庙里青面獠牙的小鬼。 被他指着的那名仙符兵飞快的答道:“二十九颗。” 小头目啐道:“娘的,忙了一个晚上,就这么一点!” 另一个仙符兵谄媚的指着嚣闹的西南方:“队长,这回三队做事不厚道,把肥羊都赶到他们的地盘里。我们要不要过去帮个忙?” “老古说的对!” “威武营抢了我们这边的羊,我们抢回来!” 其他人七嘴八舌的嚷嚷着。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尸山已经烧得精光,连灰碴都没有剩下。 小头目看了看西南方,又啐了一口:“上马,抢他娘的!” “哦嗬!”十几名仙符兵争先恐后的飞身上马,扬着手里的长刀,往西南方扑杀过去。 火光远处,外面暗了下来。 土洞里,沈云已然衣背尽湿。暂且躲过一劫,他象是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太凶残了!这些仙符兵简直不是人,比野兽还要凶残一千倍,一万倍!戏文里的妖魔鬼怪,也不过如此! 大约半刻钟后,西南方向的惨叫声也停住了。 沈云知道,那边的人们也被屠杀殆尽。 接下来,还会发生?那些畜牲还会做什么?后背紧贴着洞壁,他的心再一次提到了喉咙里。 “金老财,你他娘的捞过界,抢我的羊!”有人在破口大骂。 “去你娘的,明明是你先抢!”小头目也不含糊,张口骂回去。 “都给我住口!”夜枭般的声音再度响起,“先做活!谁也不准再吵!再吵吵,所有头颅归公!都别想分到一点功勋!” 于是,争吵声骤停。 “搜,给老子搜!一个活口也不能留!”还是那个夜枭般的声音,“搜仔细些。漏掉一个活口,老子剥了你们的皮!” “是!”凌乱的脚步声四下散开。 沈云只觉得后背上的冷汗又下来了。 不要找过来!不要找过来……他在心里不住的祈祷着。 “啊——啊……”黑暗中,时不时响起惨叫声。有男有女…… 突然,外面又热闹了起来。 “是个女的!” “跑那边去了!” “站住!” 几个仙符兵的叫喊声乱七八糟的由远及近。 紧接着,沈云听到了洞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扑通!”一道黑影摔倒在洞口。 他骇然的瞪大眼睛望过去。 是洪金姑! 她满头大汗,披头散发,狼狈之极。怀里还抱着甜妞。后者被紧紧的捂住嘴巴,瞪得溜圆的眼睛里全是惊恐。 洪金姑没有想到会看到洪云。 她喘着粗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甜妞塞进土洞里,压低嗓子恳求道:“求你了,云哥儿!”说罢,她猛的爬起来,拼命的往另外一个方向逃去。 “在那边!” “追!” 两个仙符兵打着火把追了过去。 甜妞离开了熟悉的怀抱,咧开嘴,眼见着就要大哭。 沈云吓得又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用手捂住她的嘴,把声音压在嗓子眼里劝道:“甜甜,不能哭!千万不要哭!” “哇——呜呜呜……”哭声还是从他的手指缝里泄了出去。 怎么办!这哭声肯定会把畜牲们招过来!到时,两人都要死! 沈云急得也快要哭了! “求你了!别哭!” 甜妞本来就小,又完全吓坏了,哪里听得进?她一边哭,一边拼命的挣扎着往洞外扑:“娘——” 沈云只好将她死死的抱住。 慌乱之中,甜妞撞得他的胸口一通闷痛。 这时,他猛然记起怀里还有一块糖糕。记得有一次,甜甜也是哭闹不止。松哥儿就是用一块糖糕哄好了她。 于是,赶紧掏了出来,将那块糖糕送到甜妞的嘴边,小声哄道:“甜甜,吃糖糕。” 也许是因为闻到了熟悉的气味,甜甜立马安静下来,轻轻含住糖糕。 谢天谢地! 沈云长吁一口气,甩了一把冷汗。 “咦,刚刚好象听到前面有哭声!”井台那边冷不丁响起说话声。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回,死定了!这是他唯一的念头。 还好,甜妞太小,浑然不觉死亡正在靠近,嘴里含着糖糕,安安静静的躺在他怀里。 外面,另一个声音质疑道:“你幻听了罢?我怎么什么也没听到?” “哦,可能是风吹叶子响。”先前的那个声音又道。 “走,井边阴气重。” 脚步声渐渐远去,过了一会儿,周边再度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呼——”,沈云好象又捡回了一条命。不,是两条命。多亏这块被咬了一口的糖糕!他万分庆幸的去看怀里的甜妞。 呃,才几句话的工夫,这丫头居然睡着了! 甜妞躺在他怀里,睡得好熟。小脸上挂着泪珠,嘴里依然含着那块糖糕。 沈云真羡慕她。 几惊几乍,他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可是,不知道接下来,畜牲们还会不会过来。同时,也不知道甜妞会不会突然醒来,又哭闹着找娘。所以,他不敢睡,唯有打起精神,强撑着。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外面的惨叫声越来越稀。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再也没有响起惨叫声。 又过了许久,他听到夜枭般的声音厉声发令:“撤!” 然后,马蹄声踢踢踏踏的渐渐远去。 他仍然不敢乱动。 畜牲们还没有放火烧村子!有牛头坳村的惨案在前,他不敢妄动——土洞的后面是一面光秃秃的陡坡。前面是乱石堆。畜牲们放火烧村的话,火也烧不过来。 还是不敢睡。 冷静下来后,沈云靠在洞壁上琢磨着今晚的事。 仙符兵为什么要屠杀逃难的人们?他们为什么要把青壮年男子的头割下来,统统带走?而不要老人、女人和孩子们的头颅?还有,小头目用来烧尸体的黄符纸就是传说中的仙符吗?小小的一张纸竟然比火油还厉害! 翻来覆去的回忆着畜牲们的谈话。他大概心中有了一些答案: 首先,这帮畜牲似乎是要用人头换功勋。而且只有青壮年男子的头颅才能换到功勋。 其次,他们的头目一而再的强调不能留活口,说明他们不想今晚的事传出去。 想清这些,沈云心里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喷涌:是不是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也是因此而遭难!爹,还有村里的叔伯们,他们也是这般被割下头,被畜牲们拿去换了功勋! 该死的!他们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要活着出去,告诉世人! 畜牲们的暴行必须大白天下! 绝不能让这么多的冤魂枉死! 如果说以前沈云只恨屠杀牛头坳村的那帮仙符兵,那么,现在,他是恨上了整个仙符兵! 在他心里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杀掉无辜百姓,换取功勋,可能是整个仙符兵的做派。 就是这帮畜牲毁了他的家!毁了牛头坳村!毁了成千上万无辜百姓的幸福! 他们真该死!统统都该去阴曹地府,下油锅! 沈云从心底里恨死了整个仙符兵! 第四十八章 劫后余生 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准确的说,在土院里,他看不到昨晚他们留宿过的痕迹! 屋里呢? 他抱着人,急急的抱着人先冲进住宿的那间茅屋里。 里头空荡荡的。 人呢?昨晚铺了大半间屋子的被褥呢? 他在屋里打了个转,什么也没有找到。 接着,他又不死心的去了旁边那半间茅屋。那里,昨晚被他们收拾过,搭了临时的灶台,当做厨房。 垒着的石灶还在。锅碗瓢盆,昨晚临睡前,都被洪金姑他们收回了车上,自然是不在的。 沈云眼尖,在石灶旁边的泥地上找到了一只火折子。 应该是洪金姑他们昨晚不小心遗落的。 紧紧攥着火折子,他不禁又泪如雨下。 这只火折子竟然成了他们昨晚来过的唯一表证! 人,都不在了!、 现在,只有他和甜妞! 昨晚,他心里很清楚,洪金姑必定是难逃一劫的。他不止一次的祈祷,其他人都比洪金姑幸运,能和他,还有甜妞一样,躲过死劫。 可是,他更明白,自己是奢望。昨晚,这里宛如修罗场…… 用一只手背擦干眼泪,他去屋后察看——昨晚,他被拴子匆匆拉走,被子被扔在那里。 好,唯一的惊喜:薄薄的小被子竟然还在! 他又找到了一件旧物。 清晨,有些凉。他用小被子包住甜妞。 甜妞“嗯咛”一声,在他肩头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悲伤,也无济于事。沈云收拾起沉甸甸的心情,飞快的总结眼前形势。 首先,大人们都找不到了。洪金姑定是被杀害了。而拴子哥他们也许是被杀,但也有可能是逃走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他万事只能靠自己,并且还要带着甜妞。 昨晚,洪金姑最后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就冲着洪金姑最后的决然离去,牺牲她自己,保全了他们俩,他也一定要竭尽全力保住甜妞,将来有机会的话,再送回她的亲人身边。 其次,他身上全部的家当是:一只八成新的火折子、一床薄薄的夏布被,还有,四个油饼和半块糖糕。 身上的吃食最多能够他和甜妞吃两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接下来,他要带着甜妞何去何从? 返回郑家庄?石秀县那边的官路被封了。他们俩回不去! 留在村子里?他不知道畜牲们还会不会来。村子挨着官道,是逃难的必经之地。畜牲们尝到了甜头,能来一次,必将能来第二次、第三次……在山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咬过人的野畜,想尽办法也一定要猎杀掉。因为野兽尝过人肉后,便会上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时都会下山咬人。 所以,他不敢拿自己和甜妞的小命去豪赌。 继续往前走?且不说他不知道谷南城在哪里,该怎么走。就算他最终能找到谷南城,没有陈老爷他们带着,他又怎么能找到陈家姑奶奶?甜妞太小了,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姑奶奶,好不好?而且,她身上也没有可相认的信物。 貌似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好选择。 沈云沮丧极了。 站在土院里,他茫然四顾,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是陈老爷他们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何去何从,自有大人们拿主意。 想到这里,心里象是“噼叭”作响,爆开了一点亮光: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逃过一劫后,会怎么打算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陈老爷他们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前行,去谷南城。 所以,如果我也继续前行的话,最有可能找到陈老爷他们! 理清这些,沈云终于拿定了主意:继续前行! 当然,他更明白,继续前行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其一,他身上的干粮不多,最多只能维持两天;其二,前方极有可能也会发生畜牲残杀逃难的人们,充当功勋的事情。 但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是危险重重,那么,他还怕什么? 走,继续前行! 不过,在走之前,他决定先做两件事:一是,乘着官道上还没人,他在村子里找一找,看能否找到一些用得上的东西,比如说,粮食、衣物等;二是,他要想办法给后面的人示警。他昨晚琢磨了好久,必须把畜牲们的恶行宣扬出去! 说做就做! 沈云抱着甜妞在村子里四处搜寻起来。 村子里跟被洗劫过一样干净。他找遍全村,花了近半个时辰,最后只找到了一只半人高的竹背篓,一只缺口的粗陶钵,以及一只牛皮水囊。 好,去凌乱的稻田里仔细找找,应该还能捡到一点散落的稻子。不过,沈云放弃了。一来,他还要赶路,没那么多时间去捡稻子;二来,捡来的稻子首先要晒干,然后还要脱去稻壳,才能吃。他没有工具。有那工夫一粒粒的手剥稻谷,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第四十九章 立志 以前,沈云听傅雷说过,否极泰来。意思是,人倒霉到了极点后,运气就会反转,变得好起来。 他觉得自己昨晚够倒霉的了。所以,老天爷就给他送来了一把小刀? 在官道上走了数十步远,他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柄不到半尺来长小刀! 最先,他只是看到一小截磨得乌黑发亮的牛皮刀鞘,以为是只荷包之类的。哪知近前一看,竟然是把小刀。 刀柄用红色的绸布层层缠绕着,手感极好。 再抽出来一看,阳光下,薄薄的刀身,寒光闪闪,炫得他眼花缭乱! 好刀!和傅大哥的那把贴身匕首有得一比! 沈云心里满意极了。有了这把小刀,他简直是如虎添翼。怀里揣着小刀,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他心里觉得踏实了不少。 甜妞一觉睡到大中午。她应该是饿醒的。当时,沈云正坐在路旁的树荫下吃油饼,见她醒来了,便撕下一小块,递给她。 小丫头性子好,没有起床气,拿起油饼块便往嘴里塞。 结果,她才吃了两口便卡着了。小脸涨得通红,眼泪汪汪。 沈云愣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吃得太急,卡住了。他连忙拿起水囊,给她喂了一大口水。 “呼——”甜妞喝下后,神色明显轻松下来。 “慢点吃。”冷了的油饼有些硬。他想了想,拿过甜妞手里的油饼块,细心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撕给她吃。怕她再卡着,吃两口饼,就喂一小口水。 甜妞看着是饿狠了,一气吃完了小半个油饼。 吃饱喝足之后,她回神了,咧起嘴,哇哇大哭:“娘——” 沈云只觉得头都大了,赶紧从怀里拿出“止哭大宝”哄她:“甜甜不哭,吃糖糕。” 不想,这一回,宝贝竟然失灵了。 甜妞泪眼婆娑的四下里找寻着:“娘,娘——” 唉,这样怎么办才好呢?沈云急得抓头挠耳。 也是昨晚畜牲们造的孽太重,这会儿,官道上还是空荡荡的。附近除了他们俩,不见有其他人。 想找人帮忙,都没处找! 情急之下,沈云只好说谎哄道:“甜甜不哭,你娘给你买甜糕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貌似有些用!甜妞的哭声小了许多。 于是,沈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伸过双手,做去抱她的样子:“你要是不哭了,我就抱你出来找你娘。” 甜妞揉揉眼睛,终于止住了哭,抽泣着冲他伸出了一双胳膊。 成了!沈云在心里欢呼,将人从竹背篓里抱出来。 他在树荫下慢慢的走着,嘴里接着哄人:“甜甜,你看,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娘出去买糖糕,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所以,我们也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你娘。你不要哭,好不好?要是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 甜妞打了个哭噤:“甜甜,不哭。云哥,带甜甜找娘。” “乖!”沈云冲她笑了一个,“我们马上就去找你娘。你走不快,坐在竹背篓里。我背着你去找你娘,好不好?” “好。”甜妞点头答应了。 谢天谢地,这会儿总算是把小姑奶奶给哄住了。沈云连忙将人放回竹背篓里。 这时节,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人了。甜妞的脸粉嫩嫩的,跟水蜜桃一样。一看就是不经晒的。 可惜,周边没有荷叶之类的……看到垫在底下的小被子,沈云灵机一动,把小被子拿出来,盖在甜妞头上。 “不要!丑!”甜妞不干,嫌恶的躲开。 屁大的人,知道的真多!沈云只好再哄:“甜甜,盖着小被子,太阳不晒。我们能快些找到你娘。” 一听盖着这个丑东西可以找到娘,甜妞不再躲闪,很乖巧的同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背起竹背篓,强颜欢笑:“走喽,我们找你娘去!” “哈哈哈,找娘去!”背后,甜妞发出一连串欢快的笑声。 沈云听了,眼泪都快下来了。 沿途,他尽量挑有树荫的地方走。为了哄小姑奶奶开心,不要老把“娘”挂在嘴边,沿途看到野花什么的,他也都会过去摘一些来。要么直接送给小姑奶奶,要么是编成花环,再送给她。 运气不错,路上,他在一丛荆棘里发现了一些红泡果。 红泡果香甜多汁,最大程度的取悦了小丫头。一把一口,她吃得满嘴红艳艳的,乐得合不拢嘴,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路里,都没有再提要找娘。 慢慢的,沈云摸出了一些与甜妞相处的小窍门,感觉不再头大如斗。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赶路的速度便慢了许多。 好,眼下的头等大事是哄好小姑奶奶。至于赶路……那是附带着的,好不好! 眼见着太阳将偏西,沈云又多了一桩顶顶要紧的事:找个合适的地方过夜。 从早上到现在,他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地,沿途竟然没有碰到一个路人! 这情形不由又让他想起跟长姐从牛头坳村逃出来,去镇上投奔姑奶奶的那段艰难日子。 今晚,他和甜妞两个也只能孤伶伶的住在荒效野外了。 沿途,他先后碰到了两个空无一人的村庄。然而,前车之鉴在,他是宁愿住山洞里,也不敢去这些村子投宿。 好在,当初长姐教的那些本事,他一点也不曾忘记。 最终,他在官道边的山里找到了一处小山洞。 在寻找的过程中,他顺手捡了一些干柴,还有,采了一大把鲜嫩的伏地菜——这时节,山上的野菜野多,他真的不愁没吃的。 “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将竹背篓放下来,他对甜妞如是说道。 小丫头四下里望了望,眼泪说来就来,扯起嘴角:“娘——,呜呜,我要娘——” 沈云已经麻木了,蹲在竹背篓前,又一次祭起“止哭大宝”:“甜甜,你看,这是什么?” 甜妞的哭声立时降低了,含着眼泪去看他的双手。 是半块糖糕! “呜呜,娘——” 呃,糖糕彻底失宠了。沈云掏出一把红泡果:“哎呀呀,红泡果,真好吃!” 结果,人家一点儿也不稀罕:“娘——,我要娘——” 估计是下午吃太多,腻了。 “你再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他祭起大招。 “哇——”小丫头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 招术用尽,耐心也用尽。 沈云完败。 好,哭,哭累了,就好了。他放弃了,只能在心里庆幸:还好,现在不是晚上。不然,就这哭法,非把狼招来不可! 没有再理会甜妞,他干脆自己忙活起来。 先是收拾洞子,清理出一块平地;接着,他拿出火折子,折树枝生火。 不想,歪打正着。甜妞反倒是哭声越来越小,渐渐的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当火生起来的时候,她完全止住了哭,打着哭噤,委委屈屈的向沈云伸出一双胳膊要抱抱:“云哥哥,抱!” 沈云没有立刻过去,而是蹲在原地,看着她问道:“你还哭不哭?” 甜妞撇嘴,眼见着又要开哭。 沈云低下头,往火堆上接着添了一根干树枝。 甜妞很聪明,领会了他的意思,赶紧表态:“不哭了。” “真不哭了,我才抱你。”沈云又看着她。 小丫头使劲的点头:“真不哭了!” “甜甜,真乖!”沈云这才起身过去,伸手把她从竹背篓里抱起来。 “看火!”甜妞的身子直往火堆那边探。 原来是被火堆吸引住了。沈云恍然大悟,将人放下来,按在火堆旁:“就坐在这里,不能再靠近。火烧在身上,很痛!”想了想,又补充道,“还会很丑!” 后面这句话的威力显然要更大。甜妞果然打住,不再往前靠。她也学着沈云的样子,往火堆上扔了一根小树枝,然后,得意的冲他笑。言下之意是,看,我也会! “现在火已经很大了,过会儿,你再添柴。”沈云拿出粗陶钵,“你来帮我择伏地菜,好不好?” “好!”甜妞雀跃不已,注意力再度被成功转移。 沈云拿起一根,一边说,一边示范:“这是伏地菜。你把它这样扯断……都扯成这么长。” 甜妞还不会用巧力,拿起一根,双手用尽全力,使劲的去绷。 时下野菜多。沈云专挑了嫩嫩的采。是以,小丫头得逞了。一声脆响,她手里的伏地菜被扯成两截。 “看!”她得意的拿着两小截菜炫耀。 好,只要你高兴就好。沈云点头:“就是这样。” “咯咯咯……”甜妞开心的笑了起来,学着他的样子,将两小截伏地菜扔进粗陶钵里,然后,又拿起一根,继续用力绷。 乘她没注意,沈云飞快的捡出那截长的,将之再扯成两小段……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油饼喝伏地菜汤。 “菜汤,甜甜煮的!”没油没盐,陈大小姐吃得很欢快。 沈云笑道:“好,你煮的。” 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知道了哭也没有用,甜妞吃饱喝足,去洞外撒了尿之后,便呵欠连连的揉着眼睛,象糯米团子一样自己往沈云的怀里钻,嘴里还模糊不清的念叨着“娘”。 沈云大窘,又怕她会哭闹,只好硬着头皮将人抱住。 好在,没过多久,小丫头便睡着了。 将甜妞轻轻的放在地上,盖上小被子,顿时,沈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这大半天,除了背着小丫头赶路,他还要绞尽脑汁哄人、管吃喝拉撒……硬是生出既当爹来又当娘的错觉。 好累! 不知道当初,长姐是不是也这般累……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继续做事:用粗陶钵烧水,放凉后,再灌进牛皮水囊里,留着明天在路上喝;住在山洞里,要防着野兽,所以,火堆不能熄。路上捡来的这点树枝不够烧,他还要去洞口周边捡一些来;甜妞一个人在洞里睡觉,他不能走太远。长姐的教训,太深刻、太沉重…… 终于,忙活完后,他歇了一会儿,开始在火堆边练习金刚拳。昨晚的死劫再一次深深的刺激了他。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迅速变得强大起来——如果他足够强大的话,面对那帮畜牲,他就能坚决的打回去,而不是只能象耗子一样藏在小土洞里。 昨晚,就在那个站不直身子的小土洞里,痛定思痛,他曾扼腕立志:这个世道,恶人太多。我要当一个武艺高强的大侠,不但自己可以安身立命,而且能惩治恶人,济弱扶危!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桃花扇和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章 有人来了 吸取头天的经验教训,沈云决定将赶路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每天只赶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来赶路;中午的时候,太阳晒人了,便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脚;等太阳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适的夜宿地。 这样一来,他肯定追不上陈老爷他们。好,背着甜妞,孤伶伶的沿着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静了许多,对陈老爷他们是否还活着,没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现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随缘。 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那么,他到谷南城之后,再想办法,肯定有找到他们的时候; 如果陈老爷他们都不在了,等听到兵祸过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郑家庄,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着赶路。 好,事实上,带着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早上甜妞醒来后,和昨天相比,简直是换了一个。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着要找娘。 他给她采了一束带着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篓里,都是自己在折腾这些花。嘴里嘀嘀咕咕的,自己跟自己说话,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接近中午的时候,沈云发现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不等这些人靠近,他便警觉的背着甜妞躲进官道边的一座小山里。 叮嘱甜妞不要出声,他藏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紧握小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面的官道。 不一会儿,后面的人过来了。 他们一共六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背着包袱,满面倦容,风尘仆仆。看样子是一家子逃难的。从他们的穿着,还有走路的姿势、速度来看,应该都是家境不是很差的庄户人家。 “咦,那个男娃呢?走得这么快?”六人之中唯一的中年胖大婶问道。 旁边的中年汉子应该是她男人。脚下不停,他皱着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催促道:“啰嗦什么,快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他回头问道:“爹,前面不会再有仙符兵杀人了?” 紧挨着胖大婶的女孩儿脸上不知道捣鼓了些什么,脏兮兮的,跟只花猫儿一样:“怕是唬人的。害得我们整夜赶路,到现在也没停……爹,我快走不动了。” “叫什么叫?没听见人都在说,那村子里的人都被杀光了吗?走了这么久,你们在路上看到了几个人?也不用你们的猪脑壳想一想,那些人都上哪儿去了!”中年汉子恶狠狠的叱道,“想死,就停住,莫再走。” 于是,其他人都不在出声,扑哧扑哧的继续赶路。 沈云听得很真切:这些人说话是石秀县那边的口音。 看来,仙符兵屠村的恶行已经在难民中间传开了。以至于后面赶上来的难民被吓得不敢停,连夜逃命。 很有可能是我画的字画起作用了。沈云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又有难民成群的路过。他们无不是一脸的倦容,拖着脚,在尽力赶路。 从他们偶尔的交谈中,沈云更加确定仙符兵的恶行已被难民们知晓。怕被灭口,难民们都是连夜赶路,直到现在也不敢停下来歇脚。 再稍晚一些,路上终于出现了第一只车队。然后,经过的难民越来越多,官道上渐渐热闹起来。 而这时已经过了晌午,太阳没那么晒人了。 沈云瞅准时机,选了个没有人的空档,下了小山混进难民队伍里继续前行,同时,按计划暗中留意合适的夜宿地——因为身边没有大人,担心难民之中有人欺小,所以,他决定还是按早上的计划,边走边寻找夜宿地,晚上不与这些难民混在一起。 好,他之所以继续选择单独宿营,其中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因素:防着前面也有仙符兵杀难民,冒充功勋。 结果,和他抱着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天色稍晚时,不少难民在官道附近寻找夜宿的地方。选定了地方后,他们被将这一块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当后面的难民走过来时,他们中的青壮男丁便出面,拿着粗树枝将人统统赶走。 沈云不敢,也没有想过与他们争地盘。只是这样一来,他不得不离官道远一些,在相对更加偏远的山里寻找合适的夜宿地。 按照长姐教的野外夜宿地的挑选法门,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经验,这一次,他是从路边的一条山溪,逆流而上,在其上游找到了一个心仪的落脚点。 甜妞的适应能力很强。昨晚,择菜时,沈云才教她认了一回伏地菜,她便记得了。看到沈云摘到了一把,她高兴的在竹背篓里拍着巴掌嚷嚷:“伏地菜,给甜甜,煮汤吃。” 沈云正巴不得呢。将摘到的菜给甜妞拿着,他空出一双手来,正好可以多捡些柴。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野菜汤,吃完了最后一个油饼。 甜妞不知愁,吃饱喝足之后,困了就打着呵欠趴在沈云的怀里,嘟囔着“觉觉”,不一会儿,就睡得香喷喷。 沈云看着她的小脸,甚是心疼——这才两天,小丫头原本粉嘟嘟的脸看着黑了,瘦了。 原本,他以为没有油饼,一咱上靠着野菜汤,也能撑下去,走到谷南城。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他是打小粗养的山里娃,野菜汤也能养活。可甜甜不成。陈家虽是贱民,却是富商之家。小丫头是好吃好喝的精心喂养出来的,打落地起,就没吃过苦。所以,单凭一天两顿野菜汤,他真担心用不了多久,小丫头会被饿坏身子,闹出什么病来。 而眼下,就算是大人闹病,也是要命的大麻烦。更何况,小丫头还这么小。 看样子,得想办法搞些山货,给小丫头补补身子才行。 安置好甜妞后,沈云从火堆里拿出一根点燃的粗树枝当火把,决定去石崖下面的山泉边碰碰运气,看能否捉到小鱼什么的,明早好熬个鱼汤喝。 山里的夜晚总是充满危险。要是搁在以前,沈云是不敢摸黑去找野味的。但是,现在……他摸了摸怀里的小刀,顿时底气足足的,胆量翻着跟斗儿暴涨。 哪知到了之后,他站在岸边才把火把往水面上一照,隐约看到的三两条小鱼立时全没影,不知道钻到哪块石头下面去了。倒是惊得一群蛤蟆“呱呱”的四下乱窜。 呀,这里的蛤蟆真肥! 沈云不禁咽口水。蛤蟆是他们牛头坳村的叫法,没人吃这玩意儿。但是,到了永安县,蛤蟆换了个名字,被称为“田鸡”,是一道人人都爱吃的野味儿——把田鸡剁掉脑袋、扒了皮,再切些葱、姜,搁在里头,蒸熟之后,就是一道鲜得让人吞掉舌头的美味。 在郑家庄时,夏天一到,庄子里的娃娃们便成群的乘着夜色去田里抓田鸡,改善家里的伙食。 他也跟着去抓过几次。 田鸡有一双强有力的后腿,两腿一蹦,往往就能弹出老远。如果没有掌握窍门的话,轻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学得快,头一个晚上就掌握了里头的诀窍——田鸡其实是很笨的。它没有脖子,所以没法扭头看到身后。而且,到了晚上,田鸡还有一个习性,喜欢往光亮的地方凑。当然,前提是,没有惊到它们。 利用好了这两点,什么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鸡。 永安县的人都相信田鸡很滋补身体,其效用不下于鸡婆子。沈云决定了,明早改吃田鸡。 只是这里的田鸡刚刚被他惊跑了,所以,他得先躲起来。 于是,他先在岸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将火把插在土里,然后,在几步开外藏了起来。 “呱呱呱……”没过多久,有田鸡凑了过去。 沈云暗喜,一动不动的蹲着,同时,密切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一只、两只、三只……火把周围的田鸡渐渐多了起来。 田鸡被抓后,很容易死掉。而死田鸡是吃不得的。所以,沈云没想捉很多。象这样肥的田鸡,抓个五六只,就够他和甜妞两个美美的吃一顿了。 再说,留甜妞一个人在火堆边睡觉,他也不敢在下面呆太久。 看着差不多了,沈云脱下外衣,扎成一个大布袋,蹑手蹑脚的靠过去。 从背后下手,用最快的速度对准最外边的一只田鸡的屁股,猛的一抓! 得手! 在郑家庄时,他抓田鸡的手法又快又狠,被小伙伴们尊称为“神抓手”。这次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神抓手一抓一个准。 不一会儿,临时扎的布袋里变得沉甸甸的,六只田鸡到手。 沈云心满意足的将它们一只只的掏出来,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摔死,用小刀切掉脑袋,扒皮,清洗干净,扔进带来的粗陶钵里。再将牛皮水囊灌满。 任务完成,他匆匆的跑回石崖。 火堆边,甜妞裹着小被子,睡得喷香,连身都没有翻过。 沈云松了一口气,放下粗陶钵,开始捣鼓田鸡——新鲜的田鸡肉不能放过夜。但是,熟了的却是可以的。 没油没盐的,黑灯瞎火的,他也挖不到野葱之类的来调味,所以,蒸田鸡是吃不上了。他只能用庄子里的娃娃们教的法门做烤田鸡。 方法很简单,挖些干净的黄泥,用水和稀,包住田鸡,扔进火堆里。等外面的黄泥烤干了,里头的田鸡也熟了。砸开黄泥,直接吃就是。 将六坨田鸡泥团扔进火堆后,沈云开始今晚的功课——练金刚拳。 才打完两遍,突然,他看到下面山腰那里的树林之中扑腾扑腾的飞出一群鸟雀。 有人来了! 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赶紧扑灭火堆,抱起熟睡之中的甜妞跑下石崖,钻进白天就看好的一丛灌木丛后面藏好。 第五十一章 小猴子之死 “就在这里。” 十来条黑影扛着三只大麻袋,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他们将大麻袋重重的扔在地上。 “呜呜呜……”从三只大麻袋里传出痛苦的呻呤。 黑影们麻利的解开麻袋。 里头竟然装的是大活人! 两个老汉,一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呜呜呜……”他们被绑得象一只只大棕子,嘴里塞着破布。个个惊悚的缩在地上。 一个黑影四下里看看,冲地上的一堆人说道:“这个地方有山有水,你们死在这里,来世定能投个好胎。莫要再怪我们。” “呜呜呜……”地上的人们脸上的恐惧更甚,拼死求饶。 另一个黑影有些不耐烦的啐了一口:“老大,跟几只两脚羊啰嗦什么!早早的杀了吃肉,才是真。” “就是,赶了一天两夜的路,老子都快饿死了。” “凭什么兵老爷们杀得,我们就杀不得!” 其余人也纷纷起哄。 “你们几个,去周边盯着点。小猴子,你来放血。” 黑影堆里,一道又矮又瘦的身影便推了出来。 “小猴子,手脚利落些。”那道黑影又道,“都是苦命人,麻利的送他们上路,少让他们遭些罪。” 沈云蹲在灌木丛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隔得远,但是居高临下,他看得很清楚,这群人竟然要在下面的山坡脚杀活人吃肉! 还有,小猴子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群人碴! 愤怒之余,沈云心急如焚。他不能让这群人碴得逞!必须想个办法救一救那些可怜的人。 可是,我只有一个,还带着甜妞。而对方是十个成年壮汉,再加上一个狡诈狠毒的小猴子…… 坡脚,小猴子拿着一把尖刀在那个六七岁的男娃跟前站定。他拍了拍后者的脸,用怜悯的口吻说道:“我的刀很快,你不会太痛。”说着,他一把扯起男孩的头发。后者已经被吓蒙了,完全忘记了挣扎。脑袋被猛的向后一拽,细细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 眼见着尖刀就要落下,这时,突然从山上传来一个慢悠悠的声音:“哪个在下面放肆,弄脏山爷爷的地!” 夜里,山上风大。这声音被吹得飘浮不定。在漆黑、寂静的山里,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别看这群人刚刚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横样。然而,他们没少干杀人掠货的勾当,心里虚着呢。 闻言,一个个吓得面无土色,浑身直哆嗦。 “是,是山妖……” “啊!” 有人哭了,有人吓尿了,小猴子更是吓得扔掉了手里的尖刀,扑通跪在地下,冲山顶方向一个劲的叩头:“山爷爷,饶命……小的是头一次沾血……” “哗啦啦——”大大小小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下来。 那个声音再度响起,很愤怒:“你说谎!纳命来!” 小猴子吓瘫在地。 “扑通!扑通……”又有几个给吓跪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哆嗦着抽出刀子,冲山上厉声嚷嚷:“是谁,在装神弄鬼!有本事……” 话未喊完,又是一阵山风打着转儿呜呜的吹过。 上面,哗啦啦的再次滚下来一通乱石。 呼——,有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在这家伙的额头上。 “哎哟!”他站立不稳,滚出老远。 “啊,山妖杀人了!”再也不敢逞能,他惨叫着,连滚带爬的往山下逃去。 其余人回过神来,见状,纷纷跟着抱头鼠窜。 只有地上的四人手脚被捆,动弹不得,没法逃。他们不敢抬头看,一个个死命的趴在地上,呜呜呜的求饶。 没有人知道,这些动静全是沈云这个七岁的娃娃在作怪。 刚刚从山坡上滚下去的石头,都是他白天的时候特意捡到一起的。这是长姐教他的防手。在荒郊野外露宿,光是有一堆火,是远远不够的。挖陷阱,捡些石头充当武器,都是山里人惯用的防卫手段。 而沈云自从担起劈柴的活计之后,手上越来越有力,扔石头的准备更是大幅度提高。隔着一面坡,又是从上对下,他想砸中坡脚的人,那是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完全没压力。 不过,刚刚他用一根长树枝,分两次将捡来的石头耙下了山坡。 至于假扮山妖喊话的法子,是听洪伯说古受到的启发。洪伯平素最喜欢说些妖魔鬼怪的故事吓人。他说起古来,活灵活现,就跟是亲眼见到的一样。沈云和庄上的娃娃们一样,都是既爱又怕。 将那些人吓跑后,沈云没有现身。老实说,他是怕被救下的那四人将今晚的事说出去——他坏了小猴子他们的好事。这些人碴若是知晓真相,铁定会杀了他,以泄心头大恨。 今晚,他自我感觉做得很好。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小猴子反应太快,混在同伙之中,也逃下了山。今晚,他不能杀了这厮,为长姐报仇血恨。 沈云放下手里的长树枝,返回到灌木丛后面,急急的跑到灌木丛后面去找甜妞。 小丫头裹着小被子,仍然睡得喷香! 山坡下的那四个人没走,他不敢现身,只好继续藏在灌木丛后面。 那四个人还在哭着求饶。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年轻女人头一个发现山坡上安安静静的,不再有石头落下来。 她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往上看。 山顶上,漆黑一团,什么也没有。只有山风在打着转儿吹。 啊,山爷爷走了!她欣喜若狂,挪到一个老汉身边,用胳膊肘碰了碰他,嘴里使劲的呜呜着。 那个老汉先是吓了一大跳,接着发现是她,很快镇定下来。 年轻女人是个灵泛的。她先是探下身子,将嘴送到老汉的背后,让他帮忙扯出塞在嘴里的破布。接着,她用嘴给老汉解绳子。 另一个老汉见了,大受启发,挪到男娃身边,示意他照着做,帮自己扯出嘴里的破布。 可惜,他的牙口不好,弄了半天,也没能解开男孩身上的绳子。 最后,还是解开绳子的年轻女人和老汉帮忙,给他们俩松了绑。 四人得救了。其中一个老汉带头又跪了下来。其余三人明白过来,齐齐跪下。 “多谢山爷爷显灵,救了我等性命。请山爷爷保佑我等逃过兵祸。归家之后,我等定为山爷爷盖庙扬名。”四人重重的叩了三个响头,相互挽扶着下山而去。 终于走了!沈云长吁一口气,抱着甜妞回到石崖下面。 火堆的灰还是滚热的。里头,六坨田鸡泥仅仅被烤了个半干。反正是明天的早饭,不急着吃。是以,他任泥团们埋在热灰里,拿出火折子,在旁边另外生了一堆火。 早上醒来时,灰堆是凉的。但是,田鸡泥团都干了。沈云摸了摸,温热。 “甜甜,起来,吃早饭了。”他摇醒甜妞,“今天我们有喷香的烤田鸡吃哦。” 一听有好吃的,睡眼朦胧的小丫头立马精神起来,一双眸子雪亮:“吃烤田鸡,甜甜要吃烤田鸡!” “叭!”沈云砸开一只泥团。 立时,田鸡的肉香味喷涌而出。 “吃……”甜妞欢喜的拍着巴掌,一线口水刷的流了下来。 可怜的小丫头,几天没沾肉味,可给馋坏了!沈云乐了。泥团外面摸着是温热的,但里头的田鸡却还有些烫手。他一边鼓起腮帮子吹着,一边小心的从田鸡后腿下扯下一块肉,喂给馋丫头。 后者张大嘴巴,“啊呜”一口接住。 “好吃吗?”沈云笑问。 甜妞使劲的点头:“好吃,香!云哥哥,快快吃。” 因为只有一个粗陶钵,所以,这些天,沈云都是先喂一口甜妞,再自己吃一口,两人轮着喝野菜汤。甜妞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沈云笑了笑,自己吃了一块田鸡肉后,又给甜妞喂了一块。 不一会儿,四只烤田鸡进了他们俩的肚子。 甜妞笑眯了眼,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饱了。”这也是沈云教她的——吃饱了,就要拍肚子,让他知道她已经吃饱了。 还剩下两只。沈云又吃了一只,也饱了。剩下的那只,被他用树叶包好,放进竹背篓里:“甜甜饿了再吃。” “好!”甜妞高兴极了,“云哥哥也吃。” 言下之意是,到时,他们俩一块儿吃。 小丫头也不是一个吃独食的。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冲她咧嘴笑了一个:“甜甜真乖!” 吃饱了,他们收拾起东西,下山去。 走到山坡下,沈云捡到了一把尖刀和一只小布袋。尖刀,他知道,是小猴子昨晚落下的。后者差点用这把刀杀人。 沈云嫌它脏。再者,这把刀也寻常得很,刀口上蹦了一大一小两个口子。是以,他没有要。 小布袋估计是小猴子的同伙跑掉的。他打开来一看,里头竟然装着一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盐巴。 正是他和甜妞目前迫切需要的! “今晚,我们的菜汤里有盐巴了!”把小布袋收进竹背篓里,他开心的告诉甜妞。 后者不知盐巴为何物,不过,菜汤,她是懂的。所以,肯定是好吃的!小丫头口水长流,笑得见牙不见眼:“哈哈哈,晚饭吃盐巴!” 小馋猫!沈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 本来以为今天的好事已经够多了。不想,他们走到山腰的林子里,又碰到了一桩大喜事。 沈云在一块青褐色的大山石旁发现了小猴子的尸体。 尸体是硬的,头下面的泥土湿了老大一块,被染成了暗红色。这家伙估计是昨晚逃下山时,慌不择路,摔在山石上,结果,摔破头,送了命。 沈云仔细察了一下那块大山石。果不其然,一个石头尖子上也沾有血渍。 背后背着甜妞呢。还好,她正坐在竹背篓里玩昨天编的花环,没有注意外面。 沈云怕吓到小丫头,不想过多停留。 见尸体的腰上还别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小布袋,完全没有沾到血,他便解了下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约摸三两多白面。 这也是他和甜妞迫切需要的。非常时期,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沈云收起小布袋,背着甜妞继续赶路。 恶有恶报! 他恨死了小猴子,但看到尸体,心里的恨意便淡了许多,同时,生出一股子遗憾——没能亲手宰了这厮,真是太可惜! 所以,他才不会给小猴子收尸呢。 一想到山里的野兽会撕烂这厮,他顿时觉得今天初升的太阳红艳艳的,格外美! 第五十二章 不再信 沈云背着甜妞沿小溪往官道上走。不想,隔着老远看到官道的溪水边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大清早的,出什么事了?他想了想,叮嘱甜妞不要出声,悄悄的靠过去,从另一边下山,转到人群的右侧。 是逃难的人们。 很多人在溪边冲着山里跪跪拜拜,嘴里啐啐念叨着“山神爷爷保佑”之类的。 “老哥,你们在跪拜什么?”不时有后来的人向跪拜过的人打听。 后者通常都是虔诚的回答:“跪山神爷爷。” “这里有山神?”很多人狐疑的看向溪流的上方。 那里是一座不显眼的小山,在蓝天之下,沐浴着金色的晨曦……怎么看都和附近的山没有什么两样。 “哎哟,你不知道就别乱说。昨晚,山神爷爷显灵了!”旁边,立马有不少人站起来,七嘴八舌的解说。 神迹的开头很惊悚——昨晚,居然有人掳了老人孩子进山,欲杀人吃肉。 不想,山神爷爷看不过眼,突然现身显灵了。 “你们没看到,当时,山神爷爷发怒了,飞沙走石。那伙歹人的头头被一股子山风吹到,立时破头见红,满脸都是血呢!” “还有,歹人都吓破了胆,屁滚尿流的逃下山。可是,山神爷爷不干啊。” “啊?山神爷爷出手,把他们都收拾了?”有人忍不住插嘴发问。 “没有。”旁边的一位老者象是亲眼见过一般,“山神爷爷心善着呢,只收了其中一个小崽子的小命。” “哎呀,歹人是要吃人肉呢。要我说,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就是。” “这个小崽子有什么不对头的?” 老者撇撇嘴,不屑的看了一眼身边情形愤怒的人们,接着说道:“有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山神爷爷这是给歹人们改过的机会。哼哼,下一次,这些人要是还敢做恶,山神爷爷肯定也会收了他们。” “难道里头最恶的竟是那个小崽子?”有人表示不服气,“一个小崽子能比他们的头头还要恶?” 老者哼哼:“当然,这个小崽子最可恶。昨晚,就是他拿刀要割娃的脖子放血!” “啊呀呀!小小年纪,真是心狠手辣!” “他也能下得手!” “长大了,还了得!山神爷爷圣明,这种小崽子是天生的魔星。叫他成了气候,祸害无穷!” “不仅仅是这样。”老者接着爆料,“山神爷爷也给了他悔改的机会。可是,小崽子竟然还敢红口白牙的骗山神爷爷,说他手上从未沾过血,试图。山神爷爷哪能被他蒙蔽?当场就怒斥他说谎,要他纳命来。” “啊!”人们不由发出一阵阵惊呼。 “小崽子怎么死的?”围观者的胃口被吊得高高的,纷纷追问。 老者解恨的笑了笑:“摔死的。死到临头,他还不老实,试图逃过山神爷爷的惩罚。结果,半道上,掉到一块山石上,活活摔死了。” “这是山神爷爷做的法,收了他的小命呢。” “该!真该!” “山神爷爷圣明!我也得给山神爷爷叩几个响头!” 人们心服口服,赞不绝口。 旁边马上有热心者指点:“那里是山神爷爷显灵的地方。你们冲着那里拜就行。” 越来越多的人蜂拥到溪边,冲山顶的方位叩头。 沈云站在人群外围,心里觉得好笑之极:原来,神仙显灵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以前也是信神仙的。所以,当牛头坳村被屠、他被表叔抛弃在没有人烟的野鸡岭、长姐生死不明……以及拳馆大难临头,还有,逃难路上,面对仙符兵的屠刀,他都不只一次的诚心祈祷过,请上苍垂怜,请各路神仙显灵,救苦救难。 然而,一次也没有显灵。 牛头坳村,还是被一把火夷为平地。造孽者,扬长而去;、 在野鸡岭,是长姐带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出深山老林; 在他最孤苦无依的时候,救助他的人是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他们; 碰到仙符兵屠戮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热心、善良的洪金姑悲壮的引开那些畜生…… 还有,昨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压根就没有什么山神爷爷显灵!从头到尾只不过是他施的一场计谋。 由此可见,人们口里说的神仙,都是假的。就算有,这些神仙也不会管我等凡人的死活! 从今往后,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沈云是不再信什么神仙了。我只相信我自己,相信唯有我自己才是能救自己真正走出一切苦难的活神仙、活菩萨! 尽管心里跟明镜似的,沈云也没有出面点破。他选择不动声色的背着甜妞退出人群,继续赶路。 无他。还是怕昨晚的那伙歹人知道真相后,找他寻仇。 他很有自知之明:昨晚,他是以有心算无心,靠计谋巧取。以他现在的武力值,真要锣对锣、鼓对鼓的与那些人比斗,说以卵击石,都是在夸他! 看来,计谋要是用得好,杀伤力一点儿也不比拳头差!所以,凡事多动动脑筋,绝对错不了。 经此一事,沈云觉得自己又是收获不浅。 他的身后,越来越多逃难的人们挤到溪边叩头跪拜山神。后来,昨晚得救的四人归家之后,真的四处募集钱财,在山神显灵的那个山坡上盖了一座山神庙。 庙中,山神爷的坐像高七尺有余,身着大红袍,气宇轩昂,端的是正气凛然。 而在庙外,立了一块镇魔碑。四四方方的石碑有成年男子那么高,上面刻着山神爷爷显灵的神迹故事。碑石之下,压着一个又矮又瘦、面相狰狞,朝山神坐像方位伏地跪拜的五短小人。 因为那时山神显灵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是以,自新庙盖成之日起,便香火鼎盛。甚至有不少省城的香客徒步过来朝拜。 香客们拜完山神爷之后,出了庙,都不忘冲镇魔碑下的小人啐一口唾沫,再恶狠狠的骂一声“该死的恶鬼,永生永世休想翻身”。 多年以后,沈云偶然听到这些传言,心中大快,不由抚掌称善。好,他承认自己心眼忒小。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听到小猴子被当成恶鬼,遭千夫所指,他就是觉得特解恨,心里比六月天喝了冰水还要舒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有歹徒吃人肉的事情也在逃难的人们当中迅速传播开来。虽然有山神爷爷庇护,但人们还是惶恐不安,戒备之心大涨。 于是,一些长相恶、身高体健的壮年汉子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他们所到之处,无不被所有人当着贼一样的防着。若与人发生纠纷,他们只要稍作脸色,人群之中,便有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见义勇为者捡了石子狠狠的打过来:“山神爷爷在此,休想作恶!” 人们怒目以对,纷纷出口相骂。 山神爷爷显灵的故事被传得活灵活现,壮汉们也心有余悸。况且,双手难敌四拳,众怒面前,他们唯有认怂,抱拳作揖讨饶。不然的话,被人们群起而攻之,他们晚上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是以,他们明显言行收敛,自律得多。 白天,沈云混在难民队伍里,也感觉到了这样的变化。对于他和甜妞来说,自然是好事。至少,赶路时,他不用时时悬着一颗心,担心被人强行拦住搜身。而以前,他不只一次看到难民队伍里,有老人孩子被人抢走财物。那时,没有旁人敢吱声。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还是选择远离难民队伍。安全问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是,难民的数量不少。大多数人出来很多天了,身上带的粮食已经吃完。故而,难民走过之后,官道两边,能吃的野菜野果,往往连根都给刨走了;水源边上,也往往是人挤人,以沈云的小身板,背上还背着小甜妞,要想打到水,非等到花儿都谢了不可。 他们俩唯有去偏远一些的山里找吃的喝的。身为山里娃,沈云对此没有太大的压力。事实上,他是打心底里亲近大山。 而甜妞也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没有再提过一个“娘”字;对吃食也完全不挑剔,给什么就吃什么;好吃的野果子,会抓起来先塞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再抓一把塞给沈云吃;沈云带她去打野味,她会安安静静的呆在竹背篓里,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绝对不出声……唔,好,和沈云一样,小丫头也明显是食肉类的。要是偶尔打到野兔之类的荤物,不管是煮汤,还是烤着吃,她都能两眼放光,吃得喷喷香。吃完之后,还能乐上半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三章 初见 两天后的上午,沈云背着甜妞走到了一个岔道口。这是与陈老爷他们分开后,他在官道上第一次碰到岔道口。 和前面碰到的岔道口不同,这回,从那边也有逃难的人,但数量很少。只是稀稀落落的一些人。 沈云不认识去谷南城的路,是以,看到岔道口,只能跟周边逃难的人们打听要走哪边。 都是不知根知底的生面孔,他也不敢贸然开口问路。 前面十几步远的树荫下,有不少人坐在下面歇脚。他们象是在说什么,挺热闹的,吸引了不少人靠过去围观。 沈云从小被爹娘教着,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换在平常,他是不会过去。可是,这会儿,他要问路,自然是要往人多的地方凑。 想了想,他叮嘱甜妞不要出声,背着人走到了树荫下,默默的站在人圈外围,侧耳细听。 不一会儿,他听明白了:原来,这些人是在说石秀县那边的最新情况。 据他们的消息,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有抵达石秀县。而仙符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四天前,石秀县仙府杀牛宰羊,大老爷亲自在东城门外祭天,说是叫叛军有来无回。还有,石秀县里到处都在传,大老爷是仙门子弟,已经向他的仙门求援。听说,仙门都明确回复了,会派人下山帮忙打叛军。 很多逃难的人忍不住打听:“到底什么时候打呢?” “是啊,打完了,兵祸过了,我们也好回家。” “早些回去,还能赶上插红薯。听到起兵祸了,田里的庄稼全扔地里,没有收。要是再误了农时,冬天,一家老小吃什么?” “我家也是。” 也有人乐观的表示:“仙府的官老爷们都是懂仙术的。大老爷是仙门子弟,还又请了仙门出手,叛军哪里吃得消?叫我说,这仗,打不了多久。” “搞不好叛军被吓到,不敢来了。” “啊呀呀,真不敢来就好。我们也不用再逃了,早早回家去!” “我还是觉得再看看的好。等消息真了,再回去。” “有道理。” 沈云听了,心里也有些动摇:谷南城离得那么远。以他的脚程,就算路上顺风顺水,也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更何况,他还不识路。但回郑家庄的路,他是记得的。如果兵祸很快就要过去了,那么,他还去谷南城做什么?陈老爷他们若是还活着,收到风声,早晚会回永安县。 至于人们提到的仙门,还有仙官大人们……他是个没有修仙资质的凡人。这些都离他太过遥远,完全没有吸引力。 消息很令人振奋,象风一样的在难民中间迅速传开。人们无不表示期待。甚至有不少人已经在路边的空阔地上张罗开来。他们打算暂时停止赶路,等石秀县那边的确切消息。 沈云见了,也暗自拿定了主意:先不急着问路,去周边的山里找个合适的落脚地,等等再说。 于是,他悄悄的背着甜妞离开官道,钻进了官道边的山里。 事实证明,他改主意改的很及时。 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当天下午,红艳艳的太阳突然阴了。没过多久,天边堆起乌云。大风呼呼的刮起来,吹得山上的树东摇西摆。 而这时,沈云背着甜妞已经接连翻过两座小山,终于,在第三个山头找到了一处合适落脚的山洞。 好,说是山洞也不太准确。它更象是灰白巨崖上的一个大孔。上面的崖石象鹰嘴一样的突出来三丈多,罩住了这个大石孔。 沈云很是满意:石孔离地面三尺多,长约丈许,有一个成人男子那么高,深入石崖五尺有余。以他和甜妞的身量,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再加上头顶那块突出来的石“屋檐”庇护,再大的风雨也不怕。 他仔细的四处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大鸟巢、蛇窟和野兽窝等存在之后,指着下面的土坡,跟甜妞商量道:“甜甜,你在这里捡石子。我去那里的树林里捡些柴,很快就回来。好不好?” 在山里混了好些天,甜妞的胆子也天天见长。只要将她安顿好,并跟她说清楚,她也是能单独呆一会儿的。 甜妞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下面的土坡,觉得没多远,乖巧的点头:“好。甜甜帮云哥哥捡好多好多石子。” 每找到一个夜宿的地方,沈云都会捡一堆石子,以防万一。两三次之后,甜妞也学到了,跟在他屁股后面帮着捡。 “捡到的石子都堆在这里。”将人安顿好后,沈云又背起空竹背篓,脚步匆匆的下去捡柴。 运气不错,他在林子里居然掏到了一窝野山鸡蛋!数一数,竟有十一个之多! 好,若是他再小心些,还能捉到抱窝的那只母山鸡。只可惜,他先前没看到草丛里有野鸡窝,母山鸡被他惊走了。 因为看着就要下大雨,所以,沈云打算尽可能多的储备柴火。来来回回,他一共跑了五趟,直到石崖下面堆起了半人高的干树枝树叶堆,这才罢手。 期间,甜妞一直都在流着口水跟那十一个野山鸡蛋嘀嘀咕咕的说着。 小丫头这是馋了呢。沈云笑了笑,拿起粗陶笨,又匆匆离去——柴只能烧,既不能吃,又不能喝。所以,接下来,他还得去打水和挖野菜。也不知道这场雨会下多久,他要多多的挖野菜。 就这样,忙碌了差不多一下午,直到突然有两三点落在鼻子上,他才收手,飞跑着往回赶。 “沙沙沙……”他刚窜到灰石崖下面,身后,大滴大滴的雨,象筛豆子一样的落了下来。 就连甜妞的注意力也暂时离开了那堆野山鸡蛋。她呼的站起来,跑到石崖边上,仰起头,兴奋的看着灰沉沉的天空,欢呼:“雨!下雨!”说着,伸出一双手去接雨。 淋雨是会生病的!沈云见状,连忙过去牵着她的手,往里边走:“甜甜,饿了吗?我们来烤野山鸡蛋吃。” 于是,外面的大雨完全没了吸引力。小丫头拍着巴掌,再次欢呼:“啊,烤野山鸡蛋吃!” 生火,煮野菜汤……沈云忙活起来。 甜妞也没有闲着,蹲在一旁,帮忙择菜。还是用扯的方法,不过,她的手法比先前要熟练许多,而且,也知道扯出来的野菜不能太长。 一道白光划过,紧接着,“噼嚓”,炸雷震天响。 甜妞被吓坏了,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哇”声大哭:“娘——” 糟糕!沈云暗道“不好”,连忙过去,把她抱起来,喊里不停的安慰着:“甜甜不哭,刚刚是打雷闪电。我们有大石崖遮挡,不怕的。”心里庆幸不已:幸亏找到了这个好地方,不然,他们俩现在就要遭大罪了。 甜妞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哭了几声,很快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管用!沈云再接再厉,接着劝:“你看,外面的雨完全淋不到我们哦。啊呀呀,你再看下面的树林子,好多树被雨打得往一边倒呢。”这是他这些天里摸索出来的经验——甜妞哭闹时,最好的哄人方法是,赶紧想办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甜妞的好奇心被完全勾了起来。她止住哭,扭头瞪着一双泪眼往下面看。 “树会倒吗?”她打着哭噤问道。 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上又划过一道闪电。 “嚓——”,一道响雷接踵而至。 甜妞没有再被吓哭,只是一双小手紧紧的攥着沈云的两只袖子。 “不知道呢。”沈云继续转移她的注意力,“我去烤野山鸡蛋给你吃。你在这里看着,看那些树到底会不会被大雨打倒。要是有树倒了,你就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小丫头破涕而笑。 哄好了。沈云长吁一口气,将人放下来,叫她在火堆边坐着,自己接着忙活。 他先将火挪到一边,把四个野山鸡蛋埋进热灰里,然后,又将粗陶钵架在新挪出来的火堆上,开始煮野菜汤。 暴雨如倾,不停的下。但,直到野菜汤熟了,野山鸡蛋也烤熟了,也没有树被雨打倒。 不过,甜妞一点儿也不见恼。因为,有烤得喷喷香的野山鸡蛋吃了! 雨渐渐变小,待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变成了稀稀落落的小雨。 此时,天色已晚。夜幕象口黑锅,扣在大地之上。湿润的山风吹过来,有些冷。 沈云捡了足够多的柴,底气十足的又往火堆里添了一根粗干树枝。 甜妞靠着他,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牛毛小雨。 突然,她指着天空,大叫:“飞!飞起来了啊!” 什么飞起来了?沈云闻言,忙抬头看过去。 只这一眼,他当场惊呆! 天老爷! 真的有人在飞! 三男两女! 他们踩着四把巨大的剑,从灰石崖的左上方经过,往石秀县那边去了。 其中,最小的那一个,看上去是个十来岁的小道童。他站在一位白袍男子的身后,听到甜妞的叫声,回过头来,冲他们俩挤眉弄眼的做了一个鬼脸。 他长得真好看!就象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仙童。尤其是眉心的那点红痣,让他看起来,仙气十足! 等沈云回过神来,漆黑的夜幕上,哪里还看得到三男两女的影踪? “云哥哥,他们是谁啊?为什么会飞?”甜妞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应该是仙官大人们。”沈云想起白天听到的八卦,心里欢喜不已:他们肯定就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他们好厉害,都会飞呢!仙术也必定不凡! 那么,我们是不是不用再逃,很快就能回家了! 第五十四章 返程 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沈云连忙找了个借口:“叔,我跟妹妹路过,想讨口水喝。” 中年汉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又问道:“你家爹娘呢?” “他们在前头等我。”沈云继续编。 “你爹娘真心宽。”中年汉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村子里刚遭了大难。我们也才回来两天,还没收拾妥当。到处乱哄哄的。你一个娃儿,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叔给你去拿水。” 听这口气,他们是这里的村民。沈云乖巧的点头称是,将竹背篓放在地上——走了一上午的路,他也确实渴了。 不一会儿,中年汉子端了一只大陶碗过来:“来,娃娃喝水。” 沈云双手捧过来,一看,碗底还沉着两小片甘草,便知道是烧开了的。 于是,他放心的先喂甜妞喝。 小丫头也是渴了,伸过头,咕唧咕唧的喝了个痛快。 剩下还有大半碗,沈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谢谢叔。”喝完,他双手奉还大陶碗。 真是甘甜哪! 中年汉子眼里的怜惜更甚。接过碗,又道:“两个娃儿,等一下。”说着,又匆匆离去。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野菜团子,“没啥好东西,两个娃儿拿着路上吃。” 眼下,没有比吃食更宝贵的“好东西”了。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大叔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看着是寻常的庄户汉子,家境并不富裕。两个野菜团子极有可能是他的午饭。可是,他却省下自己的口粮来接济他们。沈云甚是感动,双手接住,连连道谢:“谢谢叔,谢谢!” 甜妞在一旁,看懂了,也打拱跟着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她也懂了很多,不复是当初那个坐着小马车出行、动辄要用糖糕哄的陈家孙小姐。 中年汉子腼腆咧嘴笑着,冲他们俩摆手:“快去找爹娘,别走丢了。” 沿途,他们俩又先后路过了几个村子。无一例外,这些村子皆疮痍满目,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刚遭过大劫。 而且沈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越往回走,路过的村子的毁坏程度越严重。 比如说,他刚刚路到的这个村子,几乎化为平地,只剩下两堵低矮的断墙。远远的看了好几眼,他也没有看到人的影踪。 几天的大雨也不至于把村子毁成这样?沈云在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是人为的? 是哪些人造的孽呢?见识过仙符兵屠村的某人,很轻松的就有了答案。之所以没有怀疑是叛军干的,是因为他听说了,叛军的三路兵马都还没到石秀县城,便被打败了。而他现在所在的地界离石秀县城还有几十里远! 他啐了一口,在心里狠狠的骂道:该千刀杀的畜牲! 又走了两天,他们碰到了官道上的第一道关卡——仙符兵设下的。理由是:搜查叛军余孽。 所有人都要搜身。携带刀、剑等武器者,不论男女,都被仙符兵以叛军余孽当场捆了起来。 这是明面上的规定。 实际上,这些仙符兵把人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而一些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更遭罪。她们连叛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被当成叛军女匪给抓了起来。她们的亲人苦苦哀求,年长的女亲长们被打得满地找牙,父兄们则被当成余孽一道给绑了。 如此一来,所有难民都吓得噤若寒蝉,勾着头,不敢直视。 沈云混在人群里,看得双眼直冒火。可是,他摸了摸肩上的背篓带,唯有强压下来——还是太弱,他不是这帮畜牲的对手,无能为力!更何况,他还要护送甜妞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把小刀,还有刘爷爷留给他的银钱,肯定过不了关。 怎么办? 第五十五章 再遇 从旁边的山里绕道?沈云低着头,用两眼的余光去瞄周边。 很快,他沮丧的发现:身边全是逃难的人。他们都使劲勾着头,象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不敢乱动。 如此一来,他想溜走,已然不可能。 进退两眼的他,心里懊悔极了:早知道是这种情形,打死也不敢为了打探关卡的情形,拼命往前边挤。 此时,他唯有寄希望于自己的小孩子身份,能蒙混过关。 然而,不一会儿,他便彻底失望了。因为他看到,关卡前,一个十来岁的男娃也被象成年男子一样对待。一个仙符兵轻轻松松的从他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钱袋,“叭”的一记耳光将之扇倒在地:“小杂种,敢不老实!” 旁边的仙符兵们无不起哄怪笑: “想借娃娃的身子藏钱哩!” “就以为只他们有脑筋!” “穷要饭的,死不老实!” “先打一顿饱的!” 他们的头目呲着牙嚷嚷着:“谁家的?胆敢欺瞒本老爷!统统抓起来!” “是!”仙符兵们如狼似虎的扑向男娃周边的人。 “不——” “再也不敢了!” “官老爷,饶命啊!” 男娃的家人们扑腾扑腾的跪倒在地,哭嚎着求饶。 而其他逃难的人象被定住了一身,无人敢吭一声。 沈云站在烈日下,额头、后背却汩汩的往外冒冷汗。 完了!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就在这时,突然关卡那边的官道上尘土飞扬。 十多骑飞奔而至。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乍响。 头目却没有喊停,眯缝着鱼泡眼,偏头望过去。 旋即,马队在关卡前打住。 一个仙府差爷模样的人坐在马上,用马鞭指着头目的鼻子大声骂道:“耳朵聋了啊?大公子令尔等手!” 头目翻起眼皮,瞅了一眼被差爷们簇拥着的锦袍少年,扯起嘴角嘿嘿冷笑:“某奉大帅之令,在此捉命叛军余孽。公子爷此来,可有大帅之手令?” “你!”骂人的差爷被他堵得满脸通红,拿着马鞭的手气得直哆嗦。 “好一个奉令行事!”这时,锦袍少年出声了。他怒极而笑,“小爷见到查将军,倒是要好好的问一问,叛军余孽是什么时候绕到我们身后的!” 他在反讽头目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众所周知,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到石秀县城,便在半道上被打散了。所以,逃出重围的余孽们就算有取道石秀县的,也是往外逃的。 自外往里的,只有得讯返乡的难民! 锦袍少年扫了一眼被拦在关卡之外的难民们,气得牙根直痒痒。因为叛军之乱,三县治下之民众逃出大半。春耕几乎颗粒无收。为保来年之生计,三县仙府正全力收拢难民,整理田地,准备夏耕。可是,这帮废物却打着搜捕叛军余孽的幌子,百般刁难返乡的难民们,完全不顾农时紧,夏耕迫在眉睫! 头目被揭破,一点儿也不心虚,嘴硬极了,梗着脖子,反唇相讥:“公子爷年少不知事。我仙符神兵之军中事,某不与公子爷争辩!公子爷若是要过关,请出示大帅手令。” 言下之意,有事就说,没事麻溜滚蛋,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锦袍少年被彻底激怒了,当即扬起鞭子,对着头目劈头盖脸的抽打起来:“给小爷打,狠狠打!打死这帮废物,小爷重重有赏!” “是!”差爷们本来都被气得肚鼓鼓,闻言,一个个象是猛虎下山,催马上前,二话不说,居高临下,一顿鞭子往死里抽! 仙符兵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半大的娃娃真的敢打人,而且是说打就打,一点情面也不给!一时反应不过来,个个被打得鬼哭狼嚎。 锦袍少年是盯上那个头目了,一边抽得鞭子呼呼响,一边嘴里骂道:“废物!叛军面前,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就知道打杀百姓!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这群废物,是为了拖仙府后腿啊!” 形势陡然反转,关卡外面的难民们都看呆了。刚刚挨打的那一家人反应最快,乘乱缩出来。一家子战战兢兢的躲进了人群之中。 沈云在人群里看得真切。那个锦袍少年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一般,眉心一点红痣,仙气十足。正是当日乘大剑从灰石悬上飞过的小道童! 原来,他是仙府的大公子! 大公子不愧是仙门里的人,小小年纪,鞭法了得,打得头目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沈云的心底,敬意油然而生。还有万分感激。他知道这回托大公子的福,自己得救了。 果不其然! “饶命!公子爷饶命……”头目哭嚎着上窜下跳,跟只猴子一般。 一顿鞭子抽下来,差爷们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为首的那位拉住马,上前劝道:“大公子,夏耕耽搁不得,当务之急是放难民进关。这群东西,放着以后教训也不迟。” 大公子这才收手发令:“停!” 其他差爷齐齐住手。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仙符兵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喊爹喊娘的哀嚎。 人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无不暗地里为大公子叫好。 “没用的废物,鬼叫什么!”大公子挥鞭指着拦路的木栅栏,“还不滚去给小爷开关放人!” 这回,头目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是,公子爷!”他麻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拐一瘸的亲自去搬木栅栏,嘴里不住的招呼手下们,“快,快一些!” 其他仙符兵更不敢拖延,纷纷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的搬开木栅栏。 “都搬开了,公子爷。”头目拐着腿,满脸谄笑的去大公子马前表功。 “滚一边去!别挡了道!”大公子嫌恶的用马鞭指了一下路边。 “是是是。”头目真的滚了!他双手抱头,把自己团成一个肉球,骨碌骨碌的往鞭子所指的方向滚了过去。 其余仙符兵也是有样学样,在路边滚作一团。 不仅大公子、仙差们看呆了,就连关卡前的难民们也是惊得呆若木鸡。 沈云满头黑线——天老爷,这就是仙符兵?大公子说得没错,就是一帮废物! “咯咯咯……”竹背篓里,甜妞觉得好玩极了,拍着巴掌,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笑是会剧烈传染的。 “哈哈哈……”人们看着仙符兵们的滑稽样儿,纷纷大笑。 大公子回过神来,带头打马让到路边,冲人们大声说道:“关卡已开,大家速速过关回家,莫误了农时!” “谢大公子!”官道上,难民们万分感动,哗啦啦的象潮水一般跪倒。 沈云也跪了下来。心甘情愿的!今天,如果没有大公子,他和甜妞肯定都小命不保。 同时,心里也是感慨万千:做人行事,当如大公子这般! 关卡前的一幕,令他大开眼界——武力竟是如此的有用!简直是太爽了! 他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武,将来也和大公子这般的侠义盖天! 大公子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形。他的脸上堆起阵阵红云,冲大家挥手招呼着:“大家快起来,赶紧回家!” “回家喽!”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对,回家!”人们欢天喜地的爬起来,拖家带口,象潮水一样涌过关卡。 沈云混在人群里,也大步往前走。经过大公子马前时,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可惜,大公子在扭头吩咐身边的差爷,没有注意到。他用鞭子指着路边被绑着的那些难民,让差爷过去问问:“如果是百姓,都放了。” “是!” 在关卡前这么一耽搁,等离开关卡时,已然是晌午。沈云没有再赶路,按计划离开官道,去找今晚的夜宿地。 当他背着甜妞爬上一座小山包时,正好远远的看到,大公子被差官们簇拥着在官道上飞马疾驰。 看方向,他们是返程回石秀县城。 背后,甜妞也看到了。她突然问道:“云哥哥,那是大公子吗?” “是啊!”沈云如实以对。 甜妞奶声奶气的说道:“云哥哥,大公子打坏人,是好人!”语气甚是肯定。 沈云十分赞同她的话:“没错,大公子是大好人!” 联想到今日的种种,大公子应该是石秀县大老爷的长公子。有了大公子今天的这番惩戒,想来仙符兵在官道上行事会有所收敛。 也就是说,他不用再担心被仙符兵当成叛军余孽给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更加感激大公子。 沈云猜得没错。接下来小半个月里,他在官道上又陆续经过了十来道关卡。仙符兵们的嘴脸还是那般令人生厌,也依然搜身。不过,他们只搜出关卡的人的身。对于返乡的难民,他们最多是翻着眼皮子看一眼。碰到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会流着哈啦子,污言秽语的调笑两句。但也仅此而已。 按着记忆,一种风餐露宿,跋山涉水,终于,这天傍晚时分,沈云背着甜妞回到了郑家庄前的那个岔道口。 沿着眼前的泥土路,再走四五里,就是郑家庄! 迷离的夜幕之下,郑家庄那边远远的看上去一派安宁祥和,是如此的亲切。 沈云兴奋的回头对甜妞说道:“甜甜,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他的家,早就被仙符兵毁了。不知不觉之中,他已将郑家庄当成了新的家。 “回家?”甜妞瞪大眼睛,一脸的迷茫。在外面辗转流离将近三个月,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家,更加记不得只来过数次的郑家庄。 第五十六章 回郑家庄 看到眼前破败的情景,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门不复存在,屋舍几乎都倒了,庄子化为一片废墟!周边,那些佃户的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到底是叛军来过,洗劫了庄子?还是仙符兵造的孽? “洪伯!洪伯!”沈云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祥感,步履匆匆的冲进庄子里,焦急的大声呼喊。 过了一会儿,从一截断墙后面,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 “是……云哥儿?” 声音沙哑,打着颤儿。 沈云微怔,旋即,欢喜的转过身子,闻声望过去:“洪伯!是我!沈云!” “真的是云哥儿!”洪伯一把扔了手里的木棒,踉踉跄跄的从墙后跑出来,老泪纵横,“你们回来了!” 沈云看到他,却只觉得喉头发堵,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才不到三个月,洪伯好象老了十多岁。原本灰白的头发全白了,乱蓬蓬的。脸上不知道抹的是什么,这会儿被泪水一冲,全糊了,花花绿绿的;身上的衣裳也是破破烂烂,满是泥泞,不见底色。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洪伯用袖子擦干眼泪,欢喜的向庄子外面望去。 他在找柱子哥他们……沈云只觉得鼻子一酸,再也控制不住,上前一把搂住老人的腰,哇的出了哭来:“洪伯,只有我跟甜妞回来了……”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象是决了堤。两个多月来,憋在心里的痛苦、愤怒、恐惧……有如洪水一样汹涌而出。 “哇——”背后,竹背篓里,甜妞也是嚎啕大哭。她已经完全记不住洪伯。之所以大哭,完全是因为听到她的云哥哥哭得这般伤心。 洪伯打了个踉跄。嘴唇直哆嗦,他完全说不出话来,唯有用力的搂住沈云。两行老泪再次夺眶而出。 倒是沈云发泄过后,感觉老人的身体一直在发抖,连忙止住哭,打着哭噤出声安慰:“洪伯,我们,与柱子哥他们走散了。” “啊,是走散了!”洪伯长吁一口气,“没事,没事,他们会回来的。”然后,又看向竹背篓,软声哄道,“甜丫头,不哭啊!” 沈云将竹背篓放下来,抱起甜妞:“甜甜,不哭。看,这是谁啊?” 甜妞不哭了。但是,她看都不看一眼洪伯,直接扭过头去,把头埋在沈云的肩膀上。 沈云很是尴尬,向洪伯解释道:“出去得久了点,她可能不太记得以前的事。”这是他仔细观察之后得出的结论。甜妞跟着他逃难,除了头两天哭着要找娘,后来,几乎就没有听她再提过爹娘。以前,他听老人们常说,小娃娃忘性大。原来是真的。 洪伯含着泪,连连点头:“没事。甜丫头以前就认生。处两天,就好了。” 因为甜妞拒绝与他亲近,所以,他也不好上前抱人,只好提起地上的竹背篓,招呼道:“你们走了远路,先回屋歇歇脚。” 庄子原本是个两进的宅子,前院还有东西两个跨院,大大小小,总共二十几间屋子。然而,现在前院全毁了,后院也只剩下半边客院。 洪伯现在就住在那半边客院里。 “这些都是仙符兵造的孽!”将他们俩引进屋子后,沈伯一边点油碗灯,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你们走后,没几天,县里来了一队差爷收粮,说是打叛军的军粮。我们给足了,可是,第三天下午,突然来了一伙仙符兵,开口就要三千担粮食、十头牛、二十只猪,还有鸡鸭什么的。庄子总共就那么点田地,哪拿得出?好话说了一箩筐,那些仙符兵总算答应限期三天。等他们一走,我就跟大家说,庄子这次是大难临头了,大家收拾收拾,各自逃命去。大家听了我的话,都连夜逃走了。第三天清早,我也跑到后面山里躲了起来。那天中午,我在山里看到庄子这边浓烟滚滚,吓得又在山里躲了三天。再回来时,庄子便被毁了。此后,仙符兵又来过三次。不过,我一直防备着,只要看到那边路上有人,就赶紧往山里跑。再后来,差爷和仙符兵都再也没来过了。” 沈云恨得握紧一双拳头,指尖泛白:“又是仙符兵!” 洪伯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碗水:“你们也是遭了仙符兵的罪?”说罢,他苦笑道,“大家听说叛军要打过来,都吓得抛家舍业的跑了。谁曾料想,叛军从头到尾连个影儿也没有。祸害人的是仙符兵。” 甜妞可能是刚刚大哭过一场,乏了,这会儿,睡眼朦胧,呵欠连连。 洪伯见了,让沈云将她放到窗边的木架子床上去。 沈云依言而行,等甜妞睡着了,这才又回到桌子边坐下。 “看我老糊涂了。云哥儿,你吃了东西没?屋里还有一点红薯粥,我给你端来。”洪伯说着转身向往走。 “洪伯,我吃过了。”沈云如实以对。因为离家近了,所以,沈云昨天就做足准备,今天打破习惯,赶了一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在官道边,他和甜妞吃了一只昨晚烤好的野兔,现在并不觉得饿。庄子里也被洗劫一空,正是粮食最珍贵的时候,他又不饿,糟蹋粮食做什么。 洪伯心里牵挂着儿女,闻言,没再坚持,又回来坐下,急切的问道:“云哥儿,我跟你讨句实话,你们跟柱子他们是怎么走散的?” 沈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实话实说。听了洪伯的经历,以及看到他恳切的眼神,咬了咬牙,不准备眶着老人家,当即道出夜宿空村,却半夜遭仙符兵屠村的悲惨经历。末了,哽咽道:“金姑大概是没能逃过杀劫。第二天早上,我在村里找过了,没有看到其他人。” 洪伯坐在长凳上,身体直晃悠。他连忙扶住小四方桌,稳住身形,象是问沈云,更象是自我安慰,连声说道:“他们不会有事的,不会的,是?” 一直以来,沈云也是这么想的。是以,他没有犹豫,使劲的点头:“陈老爷是有本事的人。当晚,就是他叫我们分散开,先躲起来,再找机会逃命。柱子哥他们腿长,跑得快,又眼力好,肯定是跑出去了。” 沈伯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起身走到木架子床前,探下身子深情的瞅着呼呼大睡的小人儿。 良久,他伸直身子,走过来,竟然在沈云跟前要跪下来。 沈云哪里敢受?慌忙使劲全力将人拦住:“洪伯,这是做什么?” “云哥儿,你救了甜丫头,又历经千难万难,把她带回来。大恩大德,比山还要高,我没法报答,只能给你叩个头。”洪伯老泪长流。 虽然他无比盼望柱子他们兄弟有朝一日能安然归家,但是,见识过仙符兵是何等凶残的他,在内心深处却十分清楚,儿子们生还的可能性是多么的渺小!说不定,甜妞就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有了甜妞,他不至于膝下空虚、将来无人送终。 这份恩情,能说不大吗? 还有,云哥儿小小年纪,却护得甜妞全须全尾,这里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 难道就不值得他叩个头吗? “洪伯,你这是要折我的寿啊!”沈云急得满头大汗。当下,心思转得飞快,很快找到一个由头,“再说,洪伯,我回来是想等馆主大人,又要麻烦你了。” 听到他提及先生,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开来,叹了一口气:“先生一直没有音讯传回来。”顿了顿,又安慰道,“先生以前也是这样,一年半载里也难得传一回信。” “我知道。馆主大人武艺高强,本事大,又是早早的去了省城,定能找到傅大哥。他们俩也都不会有事的。”沈云应道。 洪伯知道他背着甜妞赶了一天的路,定是累得很,再者,该打听的都打听到了,是以,忍住心中的悲痛,给他安排住处:“前些天,我听说,逃难的人回来了不少,心里想着,你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就把后面竹林边的小屋收拾了出来。现在庄子里,也只剩下这一间和那间小屋能住人了。云哥儿,你素来喜欢清净,就住那间小屋里。” “行。”沈云知道他说的那间小屋。那屋就在竹林边,晚上,他去林子里打拳,也方便得很。 就这样,他又在郑家庄住了下来。 第二天,洪伯跟他详细介绍了庄子眼下的情况: 佃户们逃走后,至今没人回来。所以,庄子里现而今只剩下他们一老两少,总共三个; 田地都荒芜了,以他们三个之力,夏耕只有干瞪眼的份。再说,他担心一旦让仙府或仙符兵又发现庄子里有人,又会来打抢。是以,下半年,他打算就让这些田地荒着。来年,要是出去的人回来了,再张罗农事。 至于他们三个的吃喝,一两年之内还是够的。因为他早早的做足了准备,将庄子里的余粮偷偷的背进山里,藏了起来。 “那里没人能找到。晚上,等甜丫头睡了,我带你去看看。”他十分肯定的说道。 沈云拒绝了:“有你在,哪用我一个娃娃操心这些?” 洪伯笑道:“我老胳膊老腿的,这样的天,干干爽爽,进山拿粮食,还成。前面接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我硬是上不去,只能吃野菜。你把路记熟记牢,以后,要是下雨下雪,都得靠你去拿粮食回来。”如果换作是别的娃,也就罢了。但云哥儿不一样,小小年纪不但能自己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逃出生天,而且还能全须全尾的带甜丫头回来,简直没有再能干的了。云哥儿足以担当这份重任。还有,他心里有个打算: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便将甜妞托付给云哥儿。而两个娃娃有那些粮食,他也能安心的闭眼。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还能说什么?他点头应道:“好,听你的。” 第五十七章 长大 眼见着夏耕过了,庄子里也不见其他人回来。洪伯早年漂泊,见惯风雨,心中早有准备。故而,他虽心里苦楚不已,夜半梦回,常常老泪打湿枕巾,但面上却没有露出来。 至于甜妞,血脉的影响是无形而又巨大的。睡了一觉醒来,第二天早晨,她便又重新接受了洪伯这个外公。小丫头是个知好歹的。洪伯待她越好,她便越发粘着洪伯。于是,一老一少都乐在其中,形影不离。渐渐的,甜妞脸上的肉又养回去了,变得和以前一样娇憨可爱,而洪伯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精神明显见好。 沈云是从洪伯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他以前同样从长姐的身上也看到过——无论经历多大的灾难,都是勇敢的面对,坚强的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热忱的拥抱将来的生活。 按长姐的话说,是“一定要活下去”。而洪伯则是说,“只要活着,世上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看着沈伯又变回了以前乐呵呵的样子,沈云被他身上的这种无形的力量深深的感动了。 是啊,活着就是希望,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想明白这些,沈云只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就连身边的废墟也看着没有以前的荒凉。它们的存在,无不显示着他的弱小,时刻督促着他要奋发图强。 田地都荒芜了,洪伯怕招来仙府和仙符兵,连菜也不敢种。是以,每天,他们的活计就是:采野菜,捡柴,准备一日三餐。 洪伯老迈、甜妞太小,沈云便主动包揽了采野菜和捡柴的活计。不过,洪伯很担心他的安危,毕竟秋天的山里野物多。以前,每到秋天,担心野物出来祸害人,他都要组织佃户们上山猎杀野物。而今年,庄子里就他们三个,没法主动出击,便只能躲着野物了。 “不要进山,就在庄子里随便找一些啊。”每每沈云背着竹背篓出去,他都要跟在后面叮嘱。 沈云以前跟着栓子他们跑惯了庄子周边的几处山坡,再加上,逃难时,他独自带着甜妞,也是山里水里闯着的,心早就野了,哪里听得进去?次次他都是嘴上应着,可实际上,出了沈伯的视线,便脚跟一转,径直去了周边的山坡上——秋天,山里的野菜野果多得是。而在庄子里又能找到几样野菜?野果更是少得可怜! 沈云每天只要进山一次,花上一个时辰,就能采到一背篓的野菜野果,以及一大捆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兔子之类的,带回来“打牙祭”。 洪伯开始还唠叨他,后来,见他自己很有分寸,只在周边的山坡上转转,且次次都是无伤无损的,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那么多的野菜野果,他们三个根本吃不完。对此,洪伯很有计划——不是没有种菜吗?得,就将每天吃剩的野菜野果或晒或干,当冬粮一道储备起来。 甜妞一如既往的喜欢吃肉。每每“打牙祭”,她都格外开心,往往吃得满嘴是油,肚儿混圆。 沈云见了,再加之又受洪伯储备冬粮的启发,就给自己加了一桩活:每天中午进山打猎一次,好储备过冬的肉食。 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进山呢?因为洪伯每天都要睡午觉。他悄悄的进山,若是打到了猎物,就骗洪伯,说是在周边山坡上打到的;若是空手而回,他就什么也不说。 当然,野味固然好吃,但是,他的小命更加宝贵,好不好!以前,沈云听栓子说过,周边山里的老林子里有厉害的大野物,招惹不得。是以,他不敢冒冒失失的往山里闯,而是试着一点一点的往里走。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好,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为了提高拳术,再苦再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其次,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对锦毛雀、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比如说,野鸡、麂子之类的,来试试身手。而这些,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 再有就是,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想换换口味——真不是吹的。现在的他,用弹弓打鸟雀,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最多一次,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蒸、煮、烤……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可是,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最后,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但是,大一些的野味,哪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一两回,沈云都是空手而归。 对此,洪伯倒是更放心了。他在庄子里住了十来年,对这一带熟得很。野物也是有数的,打一只,就少一只。而云哥儿每次带回来的鸟雀、野兔等小东西越来越多。照这样的打法,空手回来,才说明云哥儿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去了,没有闯老林子。 欣慰之余,他做了一次炸兔肉丸,以之奖励——炸肉丸最耗油。在平时,这也是很奢侈的一种吃法。 这回,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 不过,洪伯也没能高兴几天。因为过了两天,沈云运气突然好转,竟然打到了两只肥嘟嘟的野山鸡。 “你进老林子了?”洪伯一眼就看出,这两只不是附近山里能有的野物。 沈云嘿嘿:“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 洪伯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他老了,进不得老林子,娃儿哪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 “洪伯,我会很小心的。”沈云见状,赶紧保证。 见他一本正经的,象个小大人似的,突然间,洪伯意识到,娃儿真的长大了——此番回来,他就发现云哥儿长高了不少,行事老练许多。而回来之后,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这不,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个头平了他的肩膀,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明显要高。这身量,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当然,云哥儿的本事更是见天的涨。 罢了。娃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是好事。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心里有数就好,莫要逞能。” 这是同意了!沈云喜出望外,大声应道:“是,我会的!” 第五十八章 黑袍人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收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受?”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桃花扇、司徒钰彤的香囊,谢谢! 第五十九章 买药 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八家是关门的。 沈云越看越着急:不知道还有几家药铺开门?能抓全药材吗? 走到一个街口,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家药材铺。黑漆牌匾上写着“济世堂”。 店里只有两个人:灰白老者穿着竹青色的棉布长夹袄,看着象是店里的坐堂郎中;另一人大约十五六岁,典型的药铺学徒打扮。 铺子东南角的四方桌上堆着小山似的药材,两人正在收拾。 沈云眼尖,进门时便认了出来,桌上堆的正是他今天要买的三味药材之一:金兰草。 运气真不错!他心中暗喜。 看清上门的只是一个背着大竹篓的乡下半大小子,学徒原本一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下来,懒懒的说道:“小哥,我们店现在不收散药。” 沈云故意装做不认得金兰草,问道:“大哥,你们店里有没有金兰草卖?” 原来看走眼了。不是卖散药的!学徒大喜,笑嘻嘻的上前招呼道:“有啊。你要买多少?” “一斤。”沈云答道。 学徒连连点头:“有的。请问,你有保条吗?” “保条?”沈云愣住。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东城门市集没有买东西要保条的规矩。 看来这笔生意要泡汤。学徒苦笑:“仙府新规定,贱民买药材,必须有保条。你不知道吗?”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良民路引:“我是良民。” “良民不需要保条。”学徒看过之后,立马换了称谓,啦啦的说开来,“您运气真好。我们店里刚到一批金兰草,全是一等品。价钱也不贵,才十个大钱一两。” 怎么涨了这么多?沈云大吃一惊。以前在石秀县,他学《草药歌》时,特意去市集的草药摊子上看过金兰草。它是一味常见药材,便宜得很。一等品也不过两个大钱一两。 学徒见他没有搭话,赶紧解释道:“您别嫌贵。现在什么都涨得厉害。单这个月,仙府都第三次加税了。我们店里卖您一斤金兰草,实际上赚不到三个大钱。不瞒您说,就这价也撑不了三两天。过些天,价钱还得再上涨。” 沈云无奈,只得从怀里掏出青布荷包,拿出一角碎银:“称一斤金兰草。” “好咧。”学徒先是替他称好药材,然后称了碎银,用大剪子绞下一小半,又称了一下小的那块,“您看好,刚好是一钱银。” 沈云点头。 “这是您的药材,还有银子,请收好。”学徒双手奉上药包与余银。按仙府的新规定,若是贱民买药,还要登记姓名和买药材的缘由。但是,这位小哥是良民,不在规定之内。 按黑袍人的要求,另外的两味药,得分开去其他药铺买。是以,沈云没有再问,让学徒将药包放进背后的竹背篓里,随即离开了。 在药铺没有“下次再来”的说法。学徒热忱的将他送出店门:“您走好。” 从街口往南走,穿过一条街市,到下一个街口,就是陈家粮铺。沈云找了过去。 陈家粮铺的店牌还在,但是,紧闭的黑油大门布满灰尘,蜘蛛网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闷骚大男孩的打赏,谢谢! 第六十章 黑袍人的考验 第三天正午,沈云如期去石崖下送药。 黑袍人果然盘腿坐在原地。 沈云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吃惊——才三天不见,怎的先生象是老了十来岁?原本只是两鬓发白,现在却是头发白了近一半。 “沈小子,老夫要的药材都带来了吗?”黑袍人睁开眼睛,问道。 沈云垂眸,打拱作揖:“回禀先生,都带来了。”说着,他放下竹背篓,恭敬的送到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伸手取出三大包药材,一一打开验过,满意的点头:“都是一等品,不错。” 不等他吩咐,沈云主动的报上药价,末了,奉上余下的十五个大钱:“先生,这是余钱。” 黑袍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赏你了。” “多谢先生。”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看不上区区十五个大钱,是以,沈云没有推辞。 黑袍人将竹背篓还给他,细细的问了他买药的过程。包括如何进的城门,去了哪些药铺,市集里情形如何。 沈云一一如实以对。 最后,黑袍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仙府?什么狗屁仙府!” 虽然只跟他见了两次面,但是,沈云从心底里认为他是个高人。冷不丁听高人爆出来一句粗话,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黑袍人翻眼看向他:“荒山野岭的,老夫竟然捡到了一个良民,倒是运气。那洪老头是你家旧仆?” 沈云老实的摇头:“不是。小子是逃难出来的山里娃,被刘家拳馆的世仆刘爷爷收留,在拳馆里帮着跑跑腿,做些杂活。馆主大人仁慈,给小子落的是良民籍。后来,拳馆遭了大劫,毁于大火,刘爷爷身亡。馆主大人要去省城寻找大弟子,便把小子寄居在庄子里。洪伯是庄子里的管事。” “原来如此。”黑袍人的眼神明显柔和了许多,“你也是个命运多舛的。”说着,长叹,“这世道……都苦!” 沈云在市井里混过,知道他心里想说的不是这话。刘爷爷以前也教过他,与人打交道,最忌交浅言深。他自己跟黑袍人说话时,不也是小心翼翼,要把话先在自个儿心里掂上几回,才说出口吗? 是以,他继续低眉顺眼,安静的垂手而立。 黑袍人见状,很是意外,忍不住又打量了眼前的小子一眼,说道:“开始识字罢。” “是。”沈云的眼神亮了。 黑袍人很守信用。自这以后,每三天的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之下,他都早早的等在那里。 如此教了两次之后,黑袍人主动问道:“你手上都有些什么书?你回去之后,自己书中圈出三十个生字。下次将书一并带过来,老夫教你识那三十个生字。” 这是要教自己读药书吗?沈云大喜,连忙长揖到底道谢。 黑袍人受了他的礼,笑了笑。 三天后,沈云带着圈了生字的药书去。黑袍人果然不只教他三十个生字,还讲解了那几段文字,末了又道:“这味覆香子,此山之中就有。你照着书上的图解,自己去找。下一次,你若能带三株完整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教你炮制之法。” “是,先生!”沈云高兴得险些跳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寻找覆香子之上,没怎么打猎。好,冬天来了,山里的野物大多藏起来过冬,出来得少。往往他转了大半天,也看不到野物的影子;再者,按洪伯的话说,家里存的肉干够他们仨吃过明年的春荒,也用不着他天天打猎。 书上说,覆香子喜阳,生长于岩石之中。于是,沈云便照着记忆,去附近当阳的岩崖、石壁上寻找。 黑袍人没有骗他。两天之内,真的让他找到了三株。三株覆盆子都长在又高又陡的崖壁顶上。他动了不少脑筋,两个手掌也蹭破了,才完整的将它们挖出来。 看到三株覆香子果、茎、叶俱全,难得的是连一根细须也没有折断,黑袍人不由微微颌首,赞道:“嗯,不错。对待药材,就得有这份细心。” 沈云先前还很纳闷,明明覆香子入药的只是果与叶,为什么先生却要求他连根也一并完整的挖出来。原来,先生是在教他对药材的态度。 黑袍人先拿了一株覆香子示范,教他如何炮制果与叶。然后,叫他自己动手,处理另外两株。 啊啊啊,我真的能学炮制药材的法门了!沈云接连深深的吸了三口气,抑住心中的激动,照着先生所教,小心翼翼的炮制起来。 待他做完,黑袍人又点头:“照这样子做,九天后,如果你能带一斤半炮制好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再教你炮制另一味药材。”然后,他又拿起三株覆香子,说道,“这三株覆香子的根系完好,能移活。老夫带走,权当是刚才教你炮制法门的束修。” 沈云听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教他识字,是他们有约在先;但是,教他炮制药材,并不在约定之内。所以,先生每教一种药材的炮制之法都要收束修。 “多谢先生。”这样的束修,与白教有什么两样?他从心底里感激先生。 如此过了两个月,沈云不但学完了手边的一本半药书,而且还学会了四种药材的炮制之法。 他很感激黑袍人。 冬天来了,山里能找到的吃食渐渐少了。沈云不知道黑袍人独自在深山老林里是如何过活的,但是,他认为,高人也是人,照样离不开一日三餐。是以,有一次,他去见黑袍人时,把当天打到的两只野兔子分了一只出来,留在石崖边。 黑袍人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第二天,沈云特意去了石崖边,发现黑袍人和那只野兔都不在。 从此,他每次去见黑袍人,都会分给后者一半当天的所得。 又过了半个多月,黑袍人再次要他采买药材。还是那三味药,份量也是一模一样。 沈云自然是照办。不过,这一次,他自掏腰包,给黑袍人买了一袋米和一刀猪肉——据洪伯说,这几天可能要下大雪了。届时,在山里能找到的吃食会更少。 黑袍人看到药包下面的米和面,有些动容。他翻眼看向沈云。 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同,很柔和。 沈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搓着手笑道:“嘿嘿,听洪伯说,这两天可能要下大雪。” 黑袍人挑了挑眉,将米和肉也都拿出来,放在三个大药包旁边,说道:“下雪的话,你不要上来了。等雪停了,你再上来看看。如果老夫要见你,会在崖壁上给你留字。” “是!” 洪伯看天气素来很准。两天后的夜里,外面“沙沙”的下起雪来。雪一直下,没有停。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沙粒子一样的雪换成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下着。 过冬的柴火备得足足的,是以,洪伯生了两个火盆,把屋子里烤得暖意融融。 沈云看到窗外的大雪,心里不由揪了起来:山里会更冷,不知道先生现在如何了? 不是他瞎操心,而是与先生结识之后,他看到先生越来越显老,病容日甚。他虽然不会医术,但也知道肯定是得了重病的缘故。 所以,他很担心,荒郊野外的,先生能不能扛过这样的大雪。 如此牵肠挂肚了四天。中午时分,雪终于停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 沈云迫不及待的换上沈伯给他做的树皮靴进山。 这场雪,下得真大!很多地方的积雪都没过了沈云的膝盖。有些陡坡,他不得不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待了赶到石崖前时,已然过了晌午。 崖壁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炭字。一行是:十日后正午;另一行写着:十一月初九留。 是先生的笔迹!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留的日期是今天的。字迹一如既往的苍劲有力。先生没事! 十天后,大多数的积雪融了,只余些许残雪。沈云背着一袋米,还有一大包肉干,如期赶到石崖。 黑袍人果然在。 “老夫要闭关一些时日,暂且不能教你识字。”他当面收下了米和肉干,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这本药典,你拿回去自己读。四个月之后再来此处见老夫。届时,若是你能将此典倒背如流,老夫收你做记名弟子。”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木木的双手接过厚厚的书本。 黑袍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道:“你回去罢。” “是。”沈云回过神来,感激的行了一礼。 待沈云离开后,黑袍人低头,痛苦的捂住心口。大冬天的,他的额头上却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 过了一刻多钟,心悸终于过去了。 黑袍人脱力的靠在冰冷的崖壁上,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天空,无奈的长叹。 该死的,又要下雪了! 再和前些天一样,多下几场那样的雪,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夏天。 所以,沈小子,你一定要背下药典! 现在,他完全体验到了老刘家传人当初的纠结——沈小子资质寻常,确实不堪传承之重担。然而,两百多年……唉,俨然走到了末路,他们都没得选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打赏,谢谢! 第六十一章 青木药典 回到庄子里,从怀里取出约摸半寸厚的书本,沈云使劲的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才真正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先生说,只要背熟了这本药典,就收我做记名弟子! 线装书泛黄的封面上写首四个黑色大字,即:青木药典。 他激动的翻开第一页。 和他以前读过的药书差不多,也是有文字,有解图。不同的是,此书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 这些注解都是用很小的字写的,一笔一划,甚是工整。 沈云定睛细看,正是先生的笔迹。且墨迹是新的;再看内容。圈出来的那些字,都是他不认得的生字。这些字旁边都有一条注解,写着“音同某”;文中还有不少字段旁边划了线。旁边亦有注解,却是详细的释义。 他又大致的翻了翻全书。后面的每一页都是如此。 不用说,这些注解都是先生新近临时加注上去的! 先生,用心良苦! 沈云轻轻抚摸着泛黄的封面,心里腾起阵阵暖流:我不能让先生失望,一定要在四个月里,把《青木药典》背得滚瓜烂熟! 先生的记名弟子,我沈云当定了! 冬天,万物萧杀,打猎变得很艰难。再加之,先前备下的肉干足够吃过来年的春荒,所以,接下来,沈云没有再上山打猎,几乎把全部的精力用于背《青木药典》。 自从学过三本药书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记性明显长进了许多。比如说,以前,傅雷和馆主大人教他识字时,半个时辰里,他只能勉强学会十个生字;而现在,先生同样每次教他识字半个时辰,他却能轻松记住三十个生字。 所以,他对于背《青木药典》很有信心。 不想,背书与识字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对于生字,他只要记住音、形、义即可。然而,背书的话,光记住那些字是没用的。他得把所有的字句原原本本、一字不错的背出来。 偏偏药典里的字句与他先前看过的三本药书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打个比方说,如果先前的三本药书是洪伯,那么药典则象是馆主大人或者先生。前者说话直白简显,一听懂;后者文绉绉的,惜字如金。往往只是几个字,要换成洪伯的话,则会变成很长的一段。 是以,背一段文字,他往往先要对着先生的注解,一字一句的弄懂里头的意思。 没有先生面对面的指点,这是一个很费脑子,又非常耗时的过程。 他背的第一段文,不过二十六个字。看着是很短的一段,然而,为了弄懂其义,他硬是花了一刻多钟。 痛苦啊!不知不觉中,头发被他挠成了鸡窝。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段文字他、娘、的,根本就不是写的药草!而是说世上有一座山,山上住着天神们。二十六个字里,有一半多的字是在形容那座山是多么多么的雄伟,多么多么的物产丰富!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啊啊啊!我该不是看到了一本假的药! 他忍不住翻回封面——没错,封面上写的确实是《青木药典》。 再看第一页,唯一的图解确实是一种他不认得的花草。 先生没必要哄我……他硬着头皮接着往下读。 第二段,共有四十三个字。相比第一段要好懂一些,而且全段,他只有三个字不认得。是以,对着注解,他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读懂了这段话。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一段虽然没有写药草,但是,总算沾了边。 文中称,山中有草木万万千,可入药者,又是千千万。这些药草按等级共分为仙、灵、凡等三种。相应的记录这些药草的药书也有三本。《青木药典》记录的是其中的凡药。 对此,沈云很是知足——传闻能见到仙药灵草,必须有仙缘。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呵呵,不要想太多。 再看第三段。字数略少一些,才二十七个字,其中,生字五个。他又花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去解读其义。 这一段说的是,药典共收录了一千三百余种凡药。全文详细的介绍了每一种药草的名字、药性、入药之理和炮制之法,并配有图解。 读到这里,沈云彻底放心了——没错,这是一本真正的药书! 如果将此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他等于是记住了一千三百来种药草! 据他所知,石秀县最大的百年老药店里也没有一千三百多种药草! 一想到,对于药草,自己将会比药铺里坐堂的郎中还要懂得多,沈云心里甭提有多美。 “加油!好好背!”他激动的握了握拳,如是对自己说。 不知道是因为弄懂了文中的意思,而是因为前景很美妙,精神亢奋的缘故。他只读了三遍,便能结结巴巴的背出前三段。又读了一遍,已然背得比较流畅。 抚摸着厚实的书本,沈云顿时又一次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得好!沈云,就按这个法子背。你一定能在四个月内,把药典倒背如流!” 第四段依然是总说药草:全书的一千三百余种药草又被划分了九个等级,分别是一品、二品、三品……至九品。其中,等级最高的为九品。全书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介绍药草。 第五段,终于提到了具体的药草名字——金丝梅。 “原来这幅图解画的是金丝梅。”沈云恍然大悟。 就这样,第一天睡觉前,他终于能熟背第一页,知道了金丝梅这味一品凡药,包括它的形、性、理及用。 如真如书的开头所写,全书共收录了一千三百多味药,那么,按这个速度,他是在四个月里背不完整本药典的。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他相信自己以后每天能背得更多。就象他学着识字一样。想当初,傅大哥初教他识字时,他那么努力,每天能记住几个生字?而现在,他又能记住几个?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后面的文中都是从形、性、理、用等四个方面介绍每一种药草,沈云多读了四五页后,便完全习惯了,是以,所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从第六天开始,他勉勉强强能一天背完两页。 又过了十来天,后面的生字越来越少,而他也更加习惯药典这种文绉绉的文字风格,一天竟能背下四到五页! 有意思的是,他突然对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哦,原来,他一直做错了! 一直以来,默背那十句话时,他只做到了第一句中所说的,平心静气,放松自己;他做错的是,不应该躺着,而是应该按第三句所言,盘腿而坐,五心向上! 不过,也仅限于此。第二句,以及从第四句开始,他又是不懂了。里面提到的丹田、经、脉、气什么的,他完全不知为何物。 呃,甭管那么多,先将错误的地方改过来。以后的,等我真正读懂了,再一一改正。 沈云并没有太过烦恼。 改错之后的效果是杠杠的:以前,他每晚只能默背五遍。而改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晚可以默读七次。这是其一; 其二,不论是五步打,还是金刚拳,他打出来的拳风增强不少。当然,还是不能和傅大哥相比; 最明显的是他的气力噌噌的长了一大截。在竹林里有一块青石,比磨盘要大一圈。以前,他要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此石抱离地面。然而,改过之后,不出半月,他能抱着这块石头走出五步。 尝到了甜头,沈云背起药典来,劲头更足。一个月之后,他已然每天能背十几二十页。 数了数剩下的书页,他打算以后每天都只背十五页。背完当天的后,再折回去背二十页以前背过的。因为他发现,先前已经背得挺顺的文,如果不再去读去背的话,用不了三天,他便只记得大概意思,原文又背不出来了。 另外,他做了一个沙盘,用来练习生字。 每天练习半个时辰的生字,这是他给自己定的又一死任务。 除此之外,他对书中提及的“用”,即草药炮制之法很感兴趣。先前不知道,读了《药典》之后,他才知道,先生之前教他炮制那四味草药是有目的。因为炮制这四味草药几乎用到了炮制草药的所有基础手法。 只可惜,冬天里,找不来新鲜的药材练手。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即,用小屋旁边的竹子竹叶之类代替草药,天天练习手法。 这个法子挺管用的。如此练习了一个多月后,至少他的一双手灵活许多。 第六十二章 拜师 “第一百一十五页,背。” 四个月后,沈云如期赶到石崖下。黑袍人和往常一样,已旁腿坐在那里。 此时,严冬已过。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沈云早在一个月前就脱掉了厚实的棉袄,换上了洪伯为他新做的夹袄——没办法,窝完冬,他的个头又抽高了将近一寸,小身板也结实不少。去年秋天做的两身夹袄变得又小又短,完全穿不得。 可是,黑袍人依然裹着厚厚的皮袄。 四个月不见,他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脸色依旧苍白,两边脸颊上的肉看着又少了。 好在,他的精气神依然足足的,双目清亮而有神。沈云心中的担忧稍减。 黑袍人向来简言,见面后,淡声说了句“你来了”,便直接抽查沈云背书的情况。 四个月来,沈云把整本药典翻来覆去的背了不下百遍。就连里头的上千图解,也在沙盘里反复描摹,如今闭着眼睛也能画出来。是以,垂手侍立在黑袍人面前,他胸有成竹,一点儿也不怕。 “是。”脑海里象是摊开了《青木药典》,第一百一十五页就跟摆在他眼前一般。 整页背下来,连个顿都没有打,一字不错。 黑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色。他又淡声说道:“五百零三页。” 沈云照背不误。 黑袍人紧抿的双唇微微往上勾了勾,又道:“在地上画出第一千页的图解。” “是。”沈云没有迟疑,蹲在地上,随手在身边捡了一根小树枝,画了起来。 第一千页介绍的是云雾草。它的图解与前面第八页零九页的清叶兰有八九分相似,很容易弄混。是以,看到云雾草的图解时,他特意翻到前面,将两者认真比对。最终,他从两幅图解中找出了三处不同点。 只要记住了这三处不同点,就能准确的将云雾草与清叶兰区分开来。是以,画到这三处时,他不知不觉之中,会下笔稍微用力一些。 黑袍人见了,微微颌首,心中暗赞:沈小子虽资质平平,但却是个有心的,又勤勉好学。 这样的人,多费些工夫,还是能手把手教出来的。将来,若是老天垂怜,叫沈小子觅得良徒,亦能将传承发扬光大。 想到这里,他欣慰不已,紧绷的老脸柔和不少。 这时,沈云已经画完了。他放下小树枝,起身,又是垂手侍立:“先生,小子画完了。” 黑袍人回神,点评道:“不错,你将云雾草与清叶兰之间的三处区别全画出来了,确实是用了心。” 这是先生头一次明确的赞扬自己!沈云的心里不由比喝了蜜糖还要甜,一道喜色跃上眉梢:“多谢先生。” 黑袍人摆摆手,又道:“先前,老夫说过,你若能将整本药典背下来,便收你为记名弟子。老夫向来一言九鼎,说话算数。从今日起,你沈云,便是老夫门下的记名弟子。” 先生是个讲信用的,是以,沈云从接到背书任务的那一刻起,压根就没想过先生会反悔。然而,真正听到先生开金口,收自己为记名弟子,他还是欢喜的懵了,就象被大金元宝砸到了脑袋一般。 “是……”反应过来,他“扑腾”一声,双膝跪下,叩了一个大响头,“徒儿沈云叩见师父。” 在拳馆的时候,他听傅大哥就是这般在馆主大人跟前自称的。这会儿,他给照样搬了过来。 黑袍人的眼底涌出笑意,心道:这个猴儿,有几分机灵,知道顺竿爬。 如此也好。这段师徒缘分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很长。他将来也不至于担心,徒儿没有师父护着,在人前会吃亏。 “既然你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少不得要告诉你师门以及为师的来历。”黑袍人受了他的礼,没有叫他起身,接着说道,“为师姓林,名焱。我师门可追溯至上古之天神宗。我门之祖师是一位化虚尊者,尊号木灵子,原是天神宗五大护法长老之一。两百多年前,天神宗神山为异族旁支所夺。神山尊长们均以身证道,甚是惨烈。为保宗门道种不灭,内门总护法在证道之前,分出一缕元神,护着五大护法长老逃走。不想,此举被异族旁支看破,全力追杀。总护法的那缕元神很快涣散,五大护法长老不得不分开逃亡。祖师在逃亡时被重创,一身修为尽废,从此沦为凡人。”说到这里,林焱人已经泪流满面。 他停下来,眼里尽是厉色:“徒儿,你可知,那异族旁门是谁?” 沈云原本以为自己的身世已经够惨烈。不想,祖师的遭遇更甚——异族旁支入侵,神山被夺,诸仙证道,师祖被重创,沦为凡人,亡命天涯! 天帝老爷! 还有,两百年前有天神宗吗?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儿?神山?是不是《青木药典》开头提到的那座山…… 刹那间,他只觉得自己的脑瓜子里冒出无数个问题,感觉就要炸了。 猛一听到师父发问,他使劲打了个哆嗦,连连摆手:“徒,徒儿不知。” 林焱深吸一口气,咬牙,一字一句的说道:“他们得了神山之后,头领自称受天帝所封,为仙帝。大小头目亦是仙官,成立了设了一个所谓的仙庭。在各地设‘仙府’。他们的鹰犬便是仙符兵。他们污蔑天神宗为邪魔外道,强迫天下人归顺仙庭,频下‘七杀令’。” “不服仙庭者,杀无赦!” “言语提及邪魔外道之名者,杀无赦!” “服饰不改者,杀无赦!” “研修邪魔外道之邪法者,杀无赦!” “私通、隐匿邪魔外道余孽者,杀无赦!” “家中藏有邪魔外道之法典书籍者,杀无赦!” “宣讲邪魔之法理者,杀无赦!” “他们颠倒是非,指鹿为马,以正统自居。自知所谓的‘正统’来路不明,心虚得很。他们怕天下人不服,暗生反意,便划分出仙、良、贱三个等级,拉拢、收买有灵根的人为仙官;开设武考,将通过武考的人及其家人划为良民,许以种种好处安抚;余下的绝大多数是凡人,既没有灵根,修不得仙,又没有武学天赋,便统统打入贱民籍。在他们的眼里,贱民尚且不如蝼蚁、草芥,只能匍匐于他们的淫威之下,任他们欺凌、压榨。” “屠刀之下,天神宗的种种很快被抹得一干二净,世间无人提及天神宗。两百多年下来,世人已经完全不知天神宗!” 林焱恨得全身直打哆嗦。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被烈火焚烧、夜幕下,仙符兵铁蹄血腥屠杀无辜难民的种种情景,他的心里亦是恨意喷涌! 即便是入了师门,仅凭师父的这些话,他对天神宗暂时还是无感。但是,仙庭、仙符兵,这些渣渣,真该死! 林焱看得分明,暗中松了一口气——他没看走眼,徒儿是个爱憎分明,心中有正气的。 就凭这一点,他也没有收错徒弟。 从祖师开始,师门历代都以恢复、重振天神宗为己任。他亦是。 然而,大半辈子图谋下来,功业尚未成,所谓“同道”却相煎太急,与当初的异教旁支简直是一丘之貉。 堪破之后,他心灰意冷。如今,拖着残躯,苟延残喘,心中唯求师门传承不断、道统莫绝。 是以,他收沈云为徒,不求他继承祖师重建天神宗之遗志,只求他能继承自己的衣钵,使道统薪火相传。 他冷眼观之,以沈云之资质,也只能做到这些。其他的,他不敢多做奢求。 好,这也许是老刘家的传人最终没有收之为徒的缘由。不过,这样也好。叫他捡了个便宜徒弟。 想到这里,林焱又道:“逃离神山之后,祖师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另外四位护法长老。然而,直至师祖殒落,也未得他们的丝毫消息。是以,祖师唯有寄望于后人。两百多年来,师门历代从未放弃过寻访他们,也未曾如愿。不想,为师流落至此,却偶然从你身上窥得其中一脉之消息。” 沈云微怔。旋即,他明白过来,师父说的是谁:“是馆主大人?” 一点就破,倒也聪明。林焱点头:“正是。听你所提,他们这一脉与我们不同,应该是父子相传。将《金刚拳》改成《刘家拳》,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叹道,“现在为时尚早,关于其他四脉,以后为师再与你详说。为师一生漂泊,不曾定下心来收徒。现而今,你既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必将衣钵尽悉传于你。徒儿,你是个勤勉懂事的。《药典》背得很好,为师望你能再接再厉。” “是。徒儿谨记师父教诲。”沈云又叩了一个头。 林焱这才探身,亲手将他扶起来,又解释道:“师门历来只收记名弟子。这是祖师立下的规矩。你还小,个中缘由,为师将来再与你详说。” 沈云从未拜过师门,根本就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闻言,他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焱见状,心中更喜:徒儿性情宽厚,很好。 第六十三章 初闻修行 介绍完师门渊源之后,林焱接着开始细说本门之传承。 他们的祖师木灵子是位丹修,然而,逃出宗门时,不幸被重创,以至于丹田被毁,经脉寸段。幸而有化虚修为庇护,最终只是修为散尽,沦为凡人。 从此,木灵子无法再炼丹。可怜高阶丹修,不得不以药师之身份,混迹于市井之中,颠沛流离七载,最终落得身消道殒。 自知命不久矣,他收了唯一的徒弟,即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姿——当时,仙庭行釜底抽薪之绝户计,大肆招揽所谓的“仙才”。但凡只要查出有灵根的,都以“仙官”相许,送往所谓的仙门学习“仙法”。是以,木灵子也收不到有灵根的徒弟。 “异族旁枝自以为此计可绝我宗门之道法。然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修习我宗门之道法,不一定非得要有灵根。”林焱的脸上露出一道神秘的笑容。 “啊?”沈云忍不住惊呼出口。师父的话,完全颠覆了他对修行的认识。 照师父所说,修行不一定要有灵根,那么,是不是我身为凡人,也能修行呢? 想到自己也能和大公子他们一样,踏剑飞行,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 林焱见状,满头黑线:“祖师曾亲口对太师祖云,天神宗分为内门与外门。外门之中,有一个直属内门护法院的暗宗。里头的弟子都是以凡人之姿在修行。其中,不乏脱颖而出,凝结金丹,进入内门者。” “只可惜,祖师过早殒落,而太师祖又资质有限,最终也未能脱凡超俗。师祖、师父和为师,亦是。”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火热,心道:就知道凡人修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林焱又看了他一眼,唯有长叹——太师祖穷其一生,想寻个资质上佳的徒弟,结果,浪费了大半生的光阴,不得不在天寿将尽之际,收下师祖。而师祖的资质还不如太师祖;师父和他也是如此。师门选徒,一代不如一代……这大概就是道法所云的“时也,命也,运也”。师门时运不济,造化弄人。 现在,他抓到的这个徒弟之资质平平,已经不能再差了。都说时运这种东西是“否极泰来”,他是真心希望师门他的徒儿开始,时运反转,以后,徒儿有缘收得良徒。 呃,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林焱敛神,接着说道:“受资质限制,我师门传承下来的,主要是凡人医药之道。自祖师开始,历代师尊都是以药师或医者身份,混于市井之中。为师早年漂泊,曾在多处做过十余年的药师。” 还是这两样更靠谱些!沈云听着,眼睛亮了:能做郎中或者药师,也都不错啊。虽说也是三教九流,如果没有通过武考的话,仍然是属于贱民。但,确确实实是真本事。学好之后,不但不愁生计,足以在世间立足,而且还能扶危济困,成就侠义。 正是我心所愿也! 果然,他听师父又道:“为师的资质不及你师祖,于医术这一道,只精于针炙之术。其余皆平平。不过,制药一道,倒是尽得你师祖之真传。为师将尽心传授你这两门之技艺。你若学成,将来做个药师或者针炙郎中,养家糊口,都是绰绰有余。其余的,能学会多少,全看你的造化。” 至于,师门之夙愿,脱凡超俗……呵呵,就徒儿这资质,他真不会多想。 所以,他提都不曾提修行之事。 “师父对你的唯一要求是,师门之所有传承,你一定也要象为师一样,尽悉传予你之徒儿。不能因为你不擅长,便不教不传。”说到这里,林焱坐直身子,神色陡然严峻,“徒儿,你答应与否?” 好,这样的要求,他的师父当年在收他为徒时,也曾特意强调过。 唉,谁叫他们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呢! 祖师留下来的传承博大精深,如果他们这些后人都只把自己擅长的传给后面的徒弟,那么,可以看到,传到后来,师门最终只会教出寻常的郎中或者药师。而祖师最想传承的道统终将断绝。 沈云连忙应下:“是,弟子将谨遵师父教诲。” 入门时,该说的都说完了。林焱很满意自家徒儿的态度,从怀里取出一只半尺长、三寸宽的小匣子,打开来。 沈云看到匣子里有两个裹着月黄色丝帕的木质人偶。 “这是人体经络图,以及辅助记忆经络的一双人偶。有男女之分。”林焱眷念的伸手轻抚人偶,“这些都是当年你师祖亲手所制,传于为师。现在,为师将它们再传给你。三日之内,你要记熟此图。” “是。”沈云双手接过木匣。 说了这么多的话,林焱力竭。他强打起精神,又道:“眼下金兰草正当时,你不妨试着炮制一些。” 沈云嘿嘿:“前些天,徒儿上山捡柴,看到几处的金兰草长势甚好。没忍住,便照着书上写的法门,炮制了一些。” 林焱不禁挑眉轻笑,兴致勃勃的说道:“下次来时,你带一些过来。为师帮你瞧瞧。” “是。”沈云见他一直没有说买药的事,忍不住关切的问道,“师父,近段时间,有什么药材要徒儿去采买的吗?” 林焱愣了一下,摆手:“暂且不用。以后要采买什么,为师自会吩咐于你。” “哦。”沈云遂放心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下山去。”林焱冲他挥手。 于是,沈云小心翼翼的将小匣子纳入怀中,背起竹背篓离去。 和以前一样,他将今天的收获留下一半。 林焱低头看着跟前的长翎锦毛山鸡和山菇,眼底全是笑意。 他说错了。他的徒儿至少有一点要强过他:侍奉师父,比他当年要细心得多,是个暖人心的好孩子。 经络图画在手帕大小的丝绢上,分男、女两张。第一张丝绢之上,都有两幅图,一为正面,一为背面。 经络图密密麻麻的,粗一看,沈云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图可比药草的图解难记多了。 最主要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还好,定睛细看之后,他发现这些弯弯绕绕结成网状的诸多线条其实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的粗一些,有的则细一些,就象药草的根系一样。粗的那些线条,好比是药草的主根,上面分出许多细的线条。 于是,他决定先从最粗的那根线条开始记起。 图中,这条粗的线条由两部分组成,即,任脉和督脉。它们在人体里画了一个大圈。 所有的经络在那两个不及半尺长的木质人偶上都一一对应的标了出来。相比于丝绢上的经络图,它们的标注更容易看懂,每条经脉经过哪里部分,十分形象,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人偶上面还有很多突出的红点标注。旁边都标有很小的黑字。比如说,人偶头顶的那个红点旁标的是“天灵穴”。 沈云以前听傅雷提及过穴位。看到这些,他顿时明了:原来,这些红点标注的就是穴位。 当即决定,背经络图时,不但记住每条经脉经过的身体部分、脏腑,而且连周边的穴位也都一起记下。 理清头绪后,经络图似乎也没那么复杂了,容易记得多。 和背《药典》里的图解一样,他要求自己对经络图也做到眼熟、手熟,即,每一条经络,都要在沙盘里反复描画。 当天睡觉之前,他便记熟了任、督二脉,以及两条胳膊上的所有经络。 照这样的进度,用不了两天,便能背熟全部的经络图。原本,沈云想明后两天上午暂停打猎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他每天只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即可。 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背熟了全部的经络图。这时,再看人偶上的那些经络,他又发现了一个细微之处:同一条经络自身也是粗细不匀的。 经脉与经脉之间,粗细不同。对此,他的理解是,师祖是有意用粗细区分主、次经络。 那么,同一条经络为什么也有粗有细呢?师祖想表达什么意思? 他不由想起了《药典》上的那些图解。那些图解之中,所有药草的每一条根须亦是如此,有粗有细。粗的是头端,细的是尾梢。 难道经络也是如此?师祖用粗细的细微区别来表示每一条经络的方向? 如此一想,再拿起人偶身细看,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所有的经脉竟然活了!在他眼里化成了江流溪泉,奔腾不息。 天帝老爷! 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甩了甩头。 定定神,他再睁眼细看。 还是如此! 真是神了! 晚上临睡前,他和往常一样,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在心中默背《金刚拳》里的心法口诀——熟读《药典》之后,他悟出一个事实:那十句话不是什么歌谣,而是《金刚拳》的心法口诀! 可惜,他笨拙得要死,白瞎了馆主大人的一片心意,至今只悟出第一句和第三句的意思,其余的只能囫囵背下来。 然而,今天晚上,他再背心法口诀时,竟然感觉小腹之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它很小很小,小到他险些没有发觉到! 这是什么? 难道是……傅大哥说的真气? 一时间,沈云狂喜。 不想,就在这时,那股微弱的热流散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怎么会这样! 沈云敛神,再次背心法口诀。 然而,再无刚才的体验。 他又反复试了好几次,直至筋疲力尽,最终也未能如愿。仿佛那一瞬间只是他的错觉。 第六十四章 飞花越柳 第二天的正午,又是师徒见面之期。 沈云先双手奉上自己炮制的一大包金兰草。 “唔,不错。”林焱挺满意的。看得出来,徒儿这个冬天没闲着,除了背《药典》,还苦练了药材的炮制手法。 “这包金兰草,为师留下了。” 能得到师父的肯定,沈云心里美滋滋的。接着,他道出自己昨晚的状况,问道:“师父,那是真气吗?” 林焱暗中吃惊,心道:莫非刘馆主和我都看走眼了? “你过来坐下,伸出右手,为师给你看看。”他说道。 “是。”沈云依言,在他对面也盘腿坐下,伸出右手。 林焱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微闭双眼,敛神探查其脉相。 过了好一会儿,他方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如果丹田之内凝炼出了真气,脉相似江河之流水,滔滔不绝。你的脉相很正常。” 也就是说,那丝热流不是真气。沈云有点儿失望。 林焱佯装没有看到,说道:“刚才为师探脉的手法,你看清楚了吗?医者有四样基本功,即,闻、望、问、切。其中,‘切’就是指切脉。而切脉之初,便是探脉。现在,你试着给你自己探脉。” “是。”沈云也学着伸出食、中二指,按在自己的右手腕寸口之上。 指尖之下有跳跃之感。一、二、三、四……不疾不缓,富有节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如何?”林焱问道。 沈云松开手,如实以对。 林焱微微颌首:“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常人的脉相,一息之内跳跃约四次,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对,就是这样子。”沈云兴奋的点头。 啊啊啊,我会探脉了! 林焱看了他一眼,又道:“人的脉相有二十几种。经络不熟,何以切脉?以后,再与你细说。你先将任、督二脉在地上默画出来。” 师父说的对,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一口吃不成胖子。沈云敛心,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泥地上认真的画任、督二脉。 之前,他在沙盘上画经络图,都是将周边的穴位一并画出来的。习惯使然,此时,他也将经过的那些穴位全画了出来。 林焱赞许的连连点头。难得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如此之上进好学!好,这也是他看中沈云的主要原因之一。 待沈云画完,他又道:“嗯,经脉与穴位都是对的。徒儿,你照着这图,将此二脉经过的身体部位、脏腑,以及穴位都与为师一一道来。” 沈云心里有些小庆幸:就知道背经络图不能只单纯的背经脉。 他按照人偶上的粗细走向,一一背了出来。 “唔,你看得很仔细,发觉了人偶上的经络走向。”听他背完,林焱对自家徒弟又多了两分信心。 望,也是医者的四大基本功。自家徒儿虽资质平平,却小小年纪懂得以勤补拙,已经让他惊艳。不想,这娃儿还心细如发,擅长观察。他不得不承认,徒儿有如此心性,于医学一道,将大有裨益。 也许一直以来,师门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天资确实很重要,但也没有他们以为的那般重要。 接下来,林焱又将自己对于任、督二脉的理解,也倾囊相授。末了,说道:“金针过穴是为师的看家本事。要练好此技,熟记经络图是第一步。其次是切脉的工夫要过硬。最后才是金针之法。前两样不过硬,金针之法再使得出神入化,也只是飞针暗器,旁门走道也。” 本来,他应该在徒儿学好前两样,打好基础之后,再传授金针之法。然而,练习金针之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偏偏如今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是以,他只能三样并举。 担心徒儿舍本逐末,在传金针之法前,他特意敲打一番。 沈云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称是:“徒儿不敢。” 离开牛头坳村之后,他混迹于市井之间,所见所闻,无一不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现实:寻常人根本就没有门路,学到一点真本事。 所以,他特别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如今,他有幸得师父青睐。师父更是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这是他的大机缘,他能不竭尽全力,认真学习吗? 林焱知道他是个实诚的孩子,闻言,放心了一大半,手头一晃,食、中二指便象变戏法一样的夹住一枚亮晃晃的细银针。 沈云看呆了。 “金针之法,就是两个字‘手熟’。”林焱说着,轻轻一弹。 嗖,银针闪过,破空而出。 好快!沈云完全看不出银针飞往何方。 “叭嗒!” 他听到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惊疑的转过背,闻声望去。 啊! 在离他不到二十步远的树荫下,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菜花蛇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蛇这种东西,哪怕是头被斩了,皮被剥了,身子也能扭上许久,方罢休。 可是,这三四尺长的大蛇却跟冬天里冻僵了一般,在树下一直没有动静。 “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焱淡笑:“徒儿,去捡回来。那蛇挺肥美的,用来做蛇羹,最好不过。” “是。”沈云回神,噌噌的跑了过去。 以他这些年的打猎经验来看,这条蛇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蛇体软绵绵的。他捡起来,心中好比打过一记炸雷——天帝老爷,此蛇宛若一滩烂泥,俨然无骨! 怪不得蛇体不再动弹。 再定睛细看,七寸之上,插着一根亮晃晃的细银针。 正是师父弹出的那一根。它没入蛇体一半有余。 哇!这就是金针过穴! 厉害如斯! 沈云以前见过傅雷用飞石击物。两相对比,他深觉师父说的对。和金针过穴相比,飞针暗器完全不入流,不足一提! 我一定要学好金针过穴!他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林焱见状,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开始传授金针之法。 “此技叫做《飞花越柳》,是祖师所创。看似轻盈、飘渺,却暗含重重杀机。如此技练至小成,可瞬间飞针千余枚。百步之外,顽石亦能粉碎。” 沈云目瞪口呆。小小的银针,竟能强悍至此! 接着,林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以你现在的腕力,还使不得银针。你可以先用石子代替练习。”说着,他示范了基本手法。 唔,真好看。 沈云忍不住问道:“师父,祖师是女子,对吗?” 林焱轻笑:“没错。”好,不只是他的徒儿。他,还有他的师父、师祖在初学飞花越柳之术时,都曾有此一问。 无他。这手法使出来,指尖有如花开,美得动人心魄。 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好的手法,却是杀人的招! “祖师,好厉害!”沈云咋舌。五大护法之一、逃出灭门杀劫、修为尽失,在市井之中,开山立派……祖师真乃奇女子也,不让须眉。 “祖师曾云,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阳、乾坤,何来高低、尊卑之分。男女亦然。所谓的男尊女卑,不过是民间陋习。异族旁支当道之后,更是推波助澜。你小小年纪,莫要被这等无稽之谈误导才好。”林焱说道,“为师在外行走,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子。” “没有,徒儿不敢。”沈云连忙摆手,“徒儿能活到现在,全因为长姐庇护得力。长姐的大恩大德,弟子此生都不敢忘。” “哦,说来听听。”这是徒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家人,林焱顿时来了兴趣。一直以来,他都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家,教得徒儿如此乖巧懂事。 沈云没有犹豫,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他相信师父,不会和姑奶奶、表叔一样,被仙符兵吓到。 果然。林焱听完,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你长姐,确实难得。你的爹娘,还有长姐,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老实说,换作是他少年之时,如果听到生身之父如此待自己,也难免心生愤恨,性情大变。可是,这个小姑娘却没有。更难能可贵的是,养父养母双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逃出生天之后,还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如同累赘一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幼弟,不离不弃。 如果他没有猜错,在山洞里,小姑娘受伤之后,才对幼弟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其实是生出了舍己保弟之心。 有纯良的父母、长姐为榜样,也难怪徒儿身世坎坷,却性情纯良宽厚。 沈云点点头,终于第一次道出在心里闷了好久的疑惑:“师父,徒儿一直想不明白,我们牛头坳村的人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仙符兵为什么会突然屠村?” 第六十五章 林焱点破真相 林焱冷哼:“听你所言,祸事应该是那个叫三瘌子的破落户招来的。” “啊?他?”沈云大吃一惊,“是因为他错手杀了一个老道?还是因为他挖到龙穴,发了大财?” 说完,他便自己否定了第一个理由:在外面混了这么久,他才知道,贱杀良,叫做以下犯上,是很重的罪行。但也不至于整个村子都被连坐? 抑或是仙符兵收到风声,看上了龙穴里的金叶子?见财起意,杀人灭口? 以他对仙符兵的了解,这样的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不料,林焱却轻轻摇头:“为师看来,三瘌子未必发了财。他在说谎。为师猜不出他编出这一通谎话的目的,但是,为师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他的谎言招来了仙符兵的血腥杀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尽是轻蔑与不屑,“你知道那个所谓的仙庭最忌讳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龙气!”林焱轻哼,“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相传,在天神宗,诸仙通过龙气,可以沟通天地,感悟天道。可惜,那群异族旁支是窃取神山,名不正、言不顺,龙气不能为他们所用。所以,他们恨之入骨,一心只想捣毁孕育龙气的所有龙脉、龙穴。三癞子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挖开龙穴?而且,龙穴至纯至灵,用活人血祭之说法,更是胡说八道,荒诞不经。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谎言。可是,异族旁支的仙庭以及各级仙府,对于与龙气有关的传闻,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而且,在他们的眼里,区区上百贱民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他们闻风而来,灭掉了整个村子。” 这就是真相! 沈云愤怒之余,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一点儿也不怀疑师父的说法。因为他眼中的仙符兵就是如此行事的!至于仙府,哼,跟仙符兵,两者根本就是一体的! 可怜的徒儿!然而,这世间,象徒儿一样经历悲惨,深受所谓的仙庭迫害的人,又何其多也! 林焱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轻轻的拍了拍徒儿的肩膀。 这天晚上,沈云默背完心法口诀后,破天荒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他在想报仇的事——杀了那队屠村的仙符兵,真的就是给奶奶、爹娘,还有村里人报仇了吗? 按师父所言,那队仙符兵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杀了他们,不过是杀掉几只杀人的工具。 只是除掉几个工具,却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作恶,算哪门子的报仇! 真正的凶手,是仙府,乃至整个仙庭啊! 这仇,当如何报! 绞尽脑汁,他也只觉得思绪如麻,理不清,想不明白。 就这样,他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洪伯看到他挂着两只黑眼圈,吓了一大跳,伸手摸着他的额头,关切的问道:“云哥儿,你怎么了?是不是看书累坏了?” 沈云摇头:“没事。是昨晚想事情,没睡好。” 洪伯“哦”了一声,开解道:“日子比树叶还稠呢。碰到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以后再想。不要急,慢慢想,总有一天能想明白。要是急坏了身子,那才叫划不来。” “是,我知道了。”沈云早上起来,头昏沉沉的,也意识到自己昨晚的行为不可取——他着急上火的,一整夜都睡不着,可是,仇人呢?他连他们的边都没挨着。人家好着呢! 洪伯说的对,来日方长。以他现在的能力,想找仙庭报仇,简直是异想天开。 有那工夫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背背经络图、练练《飞花越柳》。努力让自己变强,才是正解! 想清这些,他只觉得心里亮堂堂的,整个儿都轻松起来,连头也不晕了。 “洪伯,我新近在学探脉。”一扫愁云,他笑嘻嘻的说道,“我帮你也探探?” 洪伯见他听劝,变得高兴起来了,也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云哥儿是要学着当郎中。呵呵,我上一次请郎中探脉,说起来,还是好几年前呢。”说着,他就势在小木桌旁坐下来,伸出右手,“沈小郎中,好好帮我看看。” “我才学,当不得郎中。洪伯莫笑我。”沈云在他对面坐下来,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凝神探脉。 感觉指下挺然,直起直落。这是典型的弦脉——昨天离开前,师父给了他一个手抄的小册子,里头记录了十二例具体的脉案。他背熟了前面六例。其中,就有一例是弦脉。 “唔,洪伯身子康健。”沈云收手,笑道。上了年纪的人,体虚脾弱,多为弦脉。 洪伯乐呵呵的起身:“野味最滋补身体了。托云哥儿的福,顿顿都拿野味下饭,我也觉得身子骨养得比以前还要好一些。” 等甜妞起来后,沈云也给她探脉。 不过,这一次,他没法判断。因为背下的六例脉案里,没有小孩子的。他将脉象记住,准备晚上再翻看小册子,看是否有相近的。 除了他们仨,庄子里一直没有其他人。是以,他没有更多的练习对象,只能背起竹背篓,上山打猎。哦,现在还多了一桩,采药。 为了练习《飞花越柳》,打猎时,他决定不再使用弹弓,直接飞石。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祖师传下的手法是好的,可惜,他极不习惯,力度和准度太渣……竟然还不如弹弓好用。在林子里穿了一个上午,他仅仅打中了五只鸟雀! 想到师父用一根细银针将一条粗菜花蛇打得蛇骨粉碎的情景,他惭愧不已——真糟蹋了祖师传下来的绝技! 怎么办?师父说过,练习金针之法,没有别的窍门,唯有手熟尔。所以,多多练习呗! 他捡了小半篓拇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子回家。下午,他在竹林里挂了一块小木板,在其正中央用炭棒画了一个牛眼小酒盅大小的黑点,用小石子练习飞花越柳。 半个时辰下来,眼睛又酸又痛,而右手腕更严重,简直不象是自己的了,已然到了极限。他这才罢手。 练习的效果也还不错:首先,他的手法纯熟了许多;其次,准度略有提高——刚开始时,隔着十步远,他扔出去的碎石子,十次里只有一两次能打中黑点。到结束时,打中黑点的机率提高了两成,十之能中三四。 看来这个法子很管用。于是,沈云决定每天下午至少要练习半个时辰的飞花越柳。 又到师徒见面之期。 和以往一样,林焱仍然是先考校他的功课:背十二则脉案,以及在地上画出手三阴经和手三阳经。 至于金针之法,他提都没有提——知徒莫若师。这一样不用考校。他一眼就看到自家徒儿的右手腕肿了。不用说,肯定是苦练飞花越柳的缘故。再者,徒儿的资质摆在那里,仅练习了三两天,能有什么成果? 讲完手部经络之后,他又扔给了沈云一个小册子。里头还是十二则脉案。 末了,他淡声说道:“回去之后,记得要用热毛巾敷一敷手腕。” “是。”沈云应下。 回去之后,他依言热敷手腕,果然,感觉好多了。下午,他比往常多练了半刻钟,才到极限。 就这样,不知不觉之中,两个来月过去了。 这天又是师徒见面之期。林焱教完最后一处经络,即带脉之后,突然指着十一二步开外的一处花丛:“你用石子打一朵花下来。” 这是要考校我飞花越柳练得如何了。沈云应了一声“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看也不看,直接弹了出去。 嗖——,小石子破空而去。 花丛之中,一朵开得正盛的黄色朝天花应声自枝头落下。而枝叶却未动分毫。 前者,只要是暗器法门都能做到。但是后者才是飞花越柳之精妙所在! 林焱颌首轻笑:“徒儿,你的飞花越柳算是小成了。接下来,你可以改用铁钉继续练习。” “是。” 上哪儿去找铁钉呢?庄子里肯定是没有的。沈云决定去一趟县城,找铁匠铺买上几斤。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an1973的平安符,谢谢! 第六十六章 荒唐 回到庄子里,沈云对洪伯说:“洪伯,我明天打算去一趟县城。你有什么要采买的吗?” 他知道洪伯心里一直很想去县城里看看陈家人回来了没有。可是,又怕届时会失望,是以,从来不在他和甜妞跟前提及去县城。 果然,洪伯闻言,眼底闪过一道黯然,摆摆手:“县城里,什么都贵。家里不缺什么,莫费钱。” 现在,庄子里就他们仨抱团过日子。云哥儿还小,他又是老胳膊老腿的,甜妞更顶不了事。今年的春耕又动不了,田庄只能继续荒着。坐山吃空的日子,银钱必须省着点花。好在,他之前做足了准备,把米粮、家什都藏了起来,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当然,最让他感动的是,云哥儿小小年纪,天天上山捡柴火、打猎,担起了养家的重担。 而且,云哥儿一天天长大,他瞅着,本事也越来越大。过了年,云哥儿甚至还象模象样的当起了小郎中。他要是有个头痛脑热的,或者甜姐儿咳几声。云哥儿见了,给他们探探脉,煮两碗草药汤子。他们喝下去,往往很快就好了。 云哥儿这么能干,他完全有信心坚持下去,将两个娃儿拉扯大。 他漂泊了大半辈子,最知道做人要知足。在这样的世道里,老天爷能让他守着两个好娃,清清静静的过日子,没病没痛的,他很满足。 沈云便没有再多说。 甜妞长高了一些,已经能跟着洪伯满庄子跑,帮忙挖野菜,但是,还是太小,走不得远路,去不得县城。 是以,第二天,沈云起了个大早,带上洪伯准备的干粮,独自去县城。 上次,他去永安县城,还是去年冬天。隔了好几个月,他的脚力大涨,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比先前竟然差不多短了一半。 他赶到时,东城门刚好才开。 几个月没来,城门税又涨了——贱民进城,每人收税十五个大钱! 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沈云心中愤然,同时,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道之上,人迹寥寥,在城门口也看不到几个人影。 良民依然不用免税。他掏出路引,顺利的进了永安县城。 原本以为几个月里,逃难的人们陆续返家,东城门市集不要说恢复如初,至少也会比先前要热闹许多。不想,进了市集一看,竟是比先前更加萧凋! 路边倒是三三两两的坐着不少人。个个面有菜色,蓬头垢面,穿得破破烂烂。如今已是春末夏初,里头竟还有人袒胸露腹的穿着又脏又破的棉袄。 沈云也曾在县城里呆过大半年。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县城里失去了谋生路子的贱民——城门税那么贵,外边的流民根本就进不了城门。 家里没得吃的了,又找不到活计做,日子过不下去,他们只能出来乞讨。而市集里,人来来往往,容易讨到吃食,是能最吸引他们的地方。 怎么会这样?看着人们呆滞的眼神,沈云心里纳闷极了:兵祸不是早就过去了吗? 市集又脏又乱,臭哄哄的。路边摊一个不见。就连上次来时,开张的那些店铺也有近一半关了门。 沈云凭着记忆,找到第三家铁匠铺子,才是开张的。 不过,在他看来,这家铺子离关门歇业也不远了。店里冷冷清清的,一个学徒也没有,只有一个半百老头愁容满面的蹲在破旧的门口,合着双眼养神。薄薄的夏衫之下,依稀可见双臂之上隆起的肌肉犍子。 不用说,这是一个打了几十年铁的老铁匠,也是店主。 沈云看了一眼门上的牌匾。挂着蛛网的黑色木牌上写着“郑记老铁铺”。 “郑师傅,请问,有铁钉卖吗?”他上前打拱,问道。 郑铁匠猛的抬起头,连连说道:“有的!有的!” 待看清来人,他眼里的亮度明显下降,悻悻的起身,问道:“小哥要几枚?” 沈云透过他,看向店里。黑洞洞的土炉是冷的。旁边的风箱等物都蒙着一层灰。足以可见,郑师傅已经好久不曾开炉打铁了。现在卖的,只能是以前的存货。 是以,他应道:“贵店能卖多少?” 郑铁匠忍不住上下打量着他。没错,就是一个寻常的乡下少年。 “唔,多了没得。三四斤还是有的。”他应道。 沈云没有犹豫:“我要看看货。如果合适的话,全要了。” “那是自然。”郑铁匠大喜,连忙将人引进店里。 他在一个同样布满灰尘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个粘满铁锈的油纸包,在沈云面前打开:“小哥儿请看。” 沈云抬眼一看,都是寸许的铁钉,有将近一半生了锈。 现在,他每天下午都是练习一个半时辰。拿着这样的铁钉练习,不出半刻钟,他会沾一手的铁锈。而铁锈这种东西,粘上后,最难清洗。 更重要的是,练习飞花越柳很耗材料。被锈蚀了的铁钉,坚硬度大打折扣,不耐用。 “都锈了……”他很是嫌弃。 郑铁匠尴尬极了,满是歉意的说道:“换作是以前,这样的货色是不敢拿给小哥儿看的。唉,自从起了兵祸,铁石就断了供。炭料也一天比一天贵。不瞒小哥,我这铺子是我爹传下来的,开了几十年,这炉火都不曾熄过。可是,现在,我已经有四个多月没有开炉了。这包铁钉还是去年兵祸之前做的货。当时有个客人一共钉了十五斤。这些全是他挑剩下的。要是从前,这样的货,白送给小哥儿,我也不是肯的。嫌丢人,怕砸了自家招牌。只是眼下……唉,铺子里十多天没开过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也不怕丢这老脸……小哥儿要的话,给个馒头钱。” 沈云想到在市集里看到的情形,忍不住问道:“兵祸不是过去了吗?为什么铺子里的生意还越来越差?” 郑铁匠叹了一口气,将油纸包放在一边的长木桌上,大吐苦水:“兵祸哪里就过去了?那是仙府放出的假消息,专门骗人的! 小哥儿不住县城里,不知道。两个多月前,查大帅率仙符兵去省城剿杀叛军。打他们出发前两个月,仙府就开始收‘剿寇税’。大军还没开拔,便先先后后收了三次税。 我们好不容易盼着大军走了,没过几天,仙府又要接着收‘剿寇税’,说是,查大帅和叛军打了一仗,没能攻下来,便把省城围了个水泄不通,发誓要困死缩进城里的叛军。所以,在战事没有结束之前,这税得接着交。 这不,两个月下来,仙府又先后收了四次‘剿寇税’,并且一次比一次重。大伙儿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全靠以前的老本撑着。这样一搞,生意更没法做下去了,只能关门。可是,仙府又说,铺子关了门,该交的税还是得交。这不是要逼死大伙儿么?很多被仙府骗回来的老街坊又悄悄的锁了店,带着家小出城,逃命去了。我家要不是儿媳怀着大孙子,眼见着就要临盆,也早跑了。”说着,他飞瞄了一眼门口,悄声说道,“小哥儿,城里的日子没法再过下去了。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少进城的好。” 沈云将信将疑。他不禁想起返程路上,大公子怒打仙符兵,开关放难民回家的情景。 怎么看,大公子与仙符兵对上,都是一心为了夏耕,不象是骗难民啊。 “只有永安县城这样收税吗?我听说,石秀县的大老爷是仙门中人。他家大公子就侠义得很,曾鞭打仙符兵,帮了不少逃难的人。他们那边应该没有这样收税?” 不想,郑铁匠却连连叹气:“都是一样的。年前,查大帅升了官,统领三县。上任头一天,查大帅就把石秀县的大老爷一家下了大牢。听说,罪名是妨碍军务,定的是死罪。本来大军出发前,是要拿他们一家子人祭旗的。不想,前一天,大老爷的同门来劫狱,把人都给救走了。石秀县的大老爷,还有大公子是仙门里得力的弟子,都落得这样的下场,其他两县的大老爷哪能不怕?他们在查大帅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石秀县新的大老爷更是查大帅的亲信。查大帅说要往东,三位大老爷绝不会往西。” 原来大公子竟然遭了劫难。还好,吉人天相,大公子一家得救,逃出生天。沈云为他们一家感动庆幸。 至于查大帅,在关卡前,他曾听大公子提及过。这位应该就是那个什么查将军。 哼,屠杀无辜难民的仙符兵,还有设路卡抢劫难民、欺男霸女的仙符兵,不用说,统统都是他的手下。叛军打过来了,这家伙从省城逃到石秀县,居然还升了官!然后,他还有脸把打败叛军的石秀县大老爷全家下大牢,判死罪! 这样的仙庭,套用师父的话说,就是颠倒黑白,真叫一个荒唐!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香囊,谢谢! 第六十七章 现在,我很生气 听了郑师傅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亲眼所见,沈云知道,眼下百业凋敝,到其他店里也未必能买到更好的铁钉。是以,他从竹背篓里,拿出洪伯早上给他的干粮包:“郑师傅,您看,这些能换到这包铁钉吗?” 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粗布里包着三个白面肉饼子。每一个都有汤碗的碗口大。里头的肉馅,是沈云昨天打到的野兔肉。剁成肉糜,放了野葱,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洪伯老是说,云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省。所以,听说他要进县城,赶早烙了五个白面肉饼子。其中,给沈云包了四个,剩下的那个留给甜妞。 新鲜出炉的肉饼,闻着香,吃起来更香。在路上,沈云没忍住,吃掉了一个。现在,布包里还剩三个。他全拿了出来。只因为听郑师傅说,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而他的儿媳又临盆在即。 “够的,够的!”郑铁匠欢喜极了,咽着口水双手接过来,连声道谢,“谢谢小哥!小哥心善,是大好人哪!” 三个饼子都冷了,不再香喷喷的。不过,为了省点口粮,他没有吃早饭,饿得很。嗅觉变得格外灵敏,隔着面皮,也闻到了肉香味儿。 眼下,没有什么比吃食更值钱的东西。这包铁钉能换到一个杂面馒头,他便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是三个大白面肉饼! 家里,儿媳就要生了,却天天只能喝稀的。 她瘦得厉害,又挺着个大肚子,连走路的气力气没有,成天病歪歪的躺在床上。 他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样下去,儿媳哪还有力气生大孙子?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啊。 “小哥儿救了我家大孙子的命啊,小老儿一定给恩人立长生牌……”他舍不得吃一口,飞快的重新包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三个肉饼,而是他家大孙子的命。 这话,真过了!沈云脸上飞红,拿起桌上的那包铁钉,飞也似的跑出铺子。 随后,他特意拐到市集的另一头,找从前的那家包子铺,给甜妞买肉包子吃。甜妞最爱吃县城的肉包子。以前,他每次进城买药,都会给小丫头买几个回去。 结果,他跑到那家包子铺,只看到从前卖包子的那个大木窗紧闭。斑驳的木板上布满灰尘。窗口蒙着蜘蛛网。 从灰尘的厚度,还有蜘蛛网的规模,他不难看出,这家包子铺好久不曾开门做生意了。 叹了一口气,他转身离去。 铁钉已经买到了,市集里也没什么好逛的,他准备出城回去。不想,离开包子铺之后,走了半条街,他发觉身后有一道人影,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里,闪身出来,不声不响的跟在后头。 在山里打猎,时时刻刻都是拿性命在搏吃食。他早就养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性子。再加上,自从背了经络图之后,他的听力和目力皆大涨。如今,他俨然成了庄子周边山林里的王者。再狡猾的野物想偷袭他,也难得逞。 而此时,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行人。在只穿一件单衣的季节里,这人却袖着双手,鬼鬼祟祟的,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 沈云没有回头,背着竹背篓,加快脚步。 果然,那人在后头也走得快了。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前。 眼见着前面的乡下小子拐了个弯,不见了,后面的大汉左看看、右看看,猛然发力,呼的冲了上去。 可是,他跑过去一看。 街口空荡荡的,哪里还看得到那个小子的身影! “咦,人呢?哪去了!”他挠着头,嘴里直嘀咕。 就在这时,有人在他的左肩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是在找我吗?”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砰”的一声,他的后背重重的撞在街边的青砖墙上。 待回过神来,他愕然发现那个乡下小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用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 “你,你……”他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 “说,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沈云抽出小刀,紧贴在对方的颈部脉门之上,冷冷的问道。 这人脚步沉稳,一看就是有武功伴身的。再看他,身材高大,虽然身上穿的粗布衣裤在肩、肘和两个膝盖上都打了衬丁,头发凌乱,脸、颈和一双手都沾着灰,看着就是个寻常的苦力,但是,沈云一照面就注意到,他的一只袖口不小心露出来的一指宽的月白色细棉布。 这年月,经营多年的老字号铁匠铺店主对三个肉饼都稀罕得不得了。可是,一个寻常的苦力却能穿细棉布做的里衫!正常吗? 再说,自己只背着个空篓子,也没有穿得大富大贵,这人却跟了三条街。正常吗? 沈云很好奇这人的真正身份,以及真正意图。 脖子上顶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大汉哪里敢乱动?更何况,那把刀还来历不凡! 他惨白着脸,连声辩解:“误会,小兄弟,真是误会。我回家,正巧也是往这边走。真不是跟着你。” 沈云冷哼,手里稍微一用力,刀尖便挑破了那人脖子上的皮。 血珠子渗了出来。 “啊!”大汉跟杀猪一般的嚎叫,“杀……” “再叫,我割破你的喉咙!”沈云说着,手里的小刀毫不迟疑的又往里送了送。 一道殷红的血线自那人的脖子直往下淌。 大汉立马象是被捏住了嘴一般,后面的惨呼戛然而止。 沈云冷笑:“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大汉两眼往下,紧盯着小刀:“小兄弟,我,我就是这条街上的。没别的意思,我饿得慌,想跟你讨点吃的……” 不老实!沈云没有吭声,突然松开掐住他脖子的左手。 大汉的反应很快,当即照着他的面门扬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是石灰粉! 沈云既然敢松开手,自是早有防备。 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厮人模人样的,却使得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本能的,他向后飞退数步,闪身避开。 大汉脱了他的掌控,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狞笑着掏出一张黄纸符,直接向沈云打过去:“受死,小兔崽子!”哼,管他是什么来头!天帝老爷得罪了老子,也得死! 好熟悉的做派! 沈云终于试探出来了——这厮是仙符兵! 那么,就用不着客气了! 两个月来,他跟着师父,可不仅仅只是学医,学针炙。师父漂泊大辈子,见多识广,对仙府和仙符兵更是了解多多。所以,稍有闲暇,会跟他说一些仙府和仙符兵的事。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仙符兵用符的手段。 这个仙符兵打出来的黄纸符,一出手,便化成了一把冰锥,锐利的尖锥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是下品冰锥符! 沈云不由暗笑。 哈哈,飞花越柳是最上乘的暗器法门。而仙符兵的掷符术,虽能变化多多,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是暗器法门。并且,它在飞花越柳面前,完全落了下乘。 他的飞花越柳已然小成。是问,低劣的掷符术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利眼? 不过,师父反复说过,仙符兵阴险得很! 所以,他没有冒冒失失的用手去接冰锥,而是弹出早已扣在掌心的小石子。 “叭!” 来势汹汹的冰锥在半道上被小石子打了个正着,应声粉碎。 大汉吓了一大跳,正欲再打出夹在手里的第二枚黄纸符。这时,又一颗小石子朝着他,破空袭来。 啊呀,不好!他连忙躲闪。 然而,晚了! 身子还来不及动,他的左肩已然中招。 大汉闷哼一声,整个身子软绵绵的瘫在地上。 看着五步开外的少年,他的双眼惶恐的瞪得浑圆——这位看着不过十来岁的葱嫩少年不知道是何方高人,竟然能用一颗小石子点中他的麻穴! 眼下,他只觉得全身麻木,四肢更是知觉全无! 他惊悚极了,想高声尖叫。不想,发出来的声音却是象小奶猫在喵喵叫。 “你!你……”眼见着少年冷着脸,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过来,他仿佛看到了勾命的黑白无常,胯下喷出一股热流,“我,我是仙符神兵!” 狗屁的神兵!熏死了!沈云嫌弃的捏住鼻子,伸出二根指头,弯腰捡起他落在地上的黄纸符。 这道纸符和前面打出的那道不同,被折成一寸见方的四方形。其中一面的正中央画着一个红色的火焰状符号。 师父说过,这是下品烈焰符,和前面的下品冰锥符一样,因为无须用真气激发,是以,在仙符兵里,通常都只配发给士卒。 这位的保命本事也不过如此,说明他只是仙符兵的一卒子尔。 “我刚才已经知道你是仙符兵卒。”沈云直起身子,冷冷的看着他,“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太不老实。” 眼前又浮现出牛头坳村的熊熊烈火,还有黑夜里,那一把把高举的滴血长刀,他只觉得自己心底的怒火噌噌的往上窜! “所以,现在,我很生气!” 话音刚落,他提起脚,“砰砰砰……”对着那家伙的肚腹就是一顿子猛踹。 “啊啊啊……”大汉痛得脸都变了形,偏偏动弹不动,唯有眼泪与鼻涕齐飞。 他拼尽全力求饶,声音却只能在喉咙里打转:“别打了……饶命……我招,我全招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freeseas_7的香囊,闷骚大男孩的平安符,谢谢! 第六十八章 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 沈云只是想狠狠的教训大汉一顿,本来就没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汉吃足了苦头,这回,老实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样,全招了出来。 据招供,查大帅统领三县的军政要务之后,从仙符兵里抽调了不少士卒,派到三县做暗探。这位大汉就是其中的一个暗探。 他们私下里划了地盘,整日在所谓的地盘里闲逛,不管仙、良、贱,统统都是他们的监视对象。 “大帅叫我们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只要看到有可疑之处,我们都会跟上去,探个明白。” 仙符兵是什么德性,沈云还不清楚吗?闻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么可疑之处?” 大汉吱唔道:“我最近手头紧……看到小哥衣裳整洁,穿着打扮是从乡下新进城的,想必身上有几个大钱……小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弄点活络钱而已……我们有两个月没有发饷银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盘上,也是一样的。” 还“而已”!这帮畜牲,到哪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沈云大怒,真想一脚踹死他!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自从师父帮他点破牛头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后,他在心里琢磨了许久,越想越觉得,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杀几个仙符兵,真的不算报仇雪恨。 再何况,从小,他的爹娘,还有长姐,以及他碰到的馆主大人、刘爷爷……包括师父,言行之中,无不告诉他一个最根本的道理:人命关天! 两次死里逃生之后,他在内心深处无比痛恨践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时,也正因为自己经历过生死劫难,进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宝贵。 象他打猎,也从来都是不贪多的。眼下,不要储备冬粮,他每天的收获便仅够糊口。而且,他谨守山里人的规矩,任何时候,绝对不打怀崽或者带着幼兽的母兽。 在他看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线。用师父的话说,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无意取大汉的性命——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大汉谋财害命。这厮跟上来后,也没有亮出刀剑之类的凶器。那么,他姑且相信这厮没有要他性命的意图。而他如果就此以暴制暴,轻易取其性命,那么,他与这起子牲畜,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厮着实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沈云蹲下来,搜了大汉的身。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爱好收藏的:怀里揣了两个花里胡哨的荷包、五枚黄纸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块黑色的兵牌……乱七八糟的,竟有八样之多! 两个荷包,其中一个,一打开,便从中冲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儿。沈云定睛一看,里头除了一条素净的丝绢帕子,什么也没有。而香粉味,正是从这条帕子上发出来的。 一点用也没有,并且还难闻得很!他嫌弃的连帕子带荷包,一并扔到大汉身上。 另一个荷包有些压手,鼓鼓囊囊的。沈云打开来,里头有两块拇指头大小的碎银,以及几十个大钱。 银钱,他尽数收了。至于装银钱的荷包——呃,半旧不新,主要是花里别胡哨的,难看死了。果断不要! 他将空荷包也扔到大汉身上。 黑色的兵牌,两指大小,正面写着“黄春来”三个字,背面写着“甲营三队”。这玩意儿,旁人拿着也没用。不过,对于地上这位来说,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戏谑的看了黄春来一眼。 后者果然眼巴巴的瞅着他手里的兵牌,紧张得很。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双手拿着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两截。 “啊……”黄春来张嘴惊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眼下是,他为鱼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猫儿哼哼似的。这点子动静,除了惹怒这尊杀神,再招来一顿饱打,还能起别的作用吗? 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他将后面的大半截尖叫咽回了肚子里。 沈云又用力将两截断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两截。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只能很是遗憾的将四截断兵牌也随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这玩意儿捏得粉碎! 其余的,象黄纸符、猪头肉等,这些都还不错。他一一细心的检查过,见并无不妥之处,尽数笑纳。 此时,黄春来恐惧到了极点——啊啊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后悔极了。今天早上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这尊杀神! 不想,对方将他的东西收进竹背篓后,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起身扬长而去! 这这这……他难以相信的看着那道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 呼——,黄春来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 运气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个乡下愣小子! 不过,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哼,小兔崽子,简直是找死!你黄爷爷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第六十九章 第一滴血(上) “只有你见过贼头的面。”小头目用鞭子指着河对面,对黄春来施令,“你也去!” 黄春来心里直发怵——被中点麻穴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大人,您看,小人的伤……”他可怜兮兮的伸手摸向自己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脖子。 小头目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你要抗命?” “没……小人不敢!”黄春来打了个哆嗦,也入下黑铁面罩护住脸,连滚带爬的上了马,催马跟上同伴们。 眼见着这群人就要过河,沈云躲在石头后面,额头上不由冷汗连连。 怎么办! 他只有一个人,而骑马过河的仙符兵铁骑有六个!另外,河对面还有一名小头目留守! 最重要的是,黄春来给他扣上叛军头目的名号,分明是想借这些仙符兵的手,要他的性命。 而仙符兵为了功勋,连杀良冒功的行径都做得出,现在,有暗探为证,他们怎么可能听他辩解,还他清白? 所以,今天,他要想保住性命,就必须打赢这群仙符兵! 不,不能只是打赢!沈云握紧拳头,眼里腾起阵阵杀意——我必须杀掉他们! 领教了黄春来的无耻与阴险,他不敢再放过这群人。 可是,双手难敌四拳,他要怎么才能收拾掉这些家伙? 冷静!不要慌! 沈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正骑马过河的六名仙符铁骑兵,脑瓜子转得飞快。 首先,见识了黄春来的身手后,他知道这些人看着威风凛凛,却只是低级士卒,拳脚稀疏平常。若是单打独斗,这些人未必是他的对手。但是,他们骑着马,他根本近不了他们的身,很是吃亏。 其次,这些人全身披挂,连脸都用面罩护得严严实实,飞花越柳无处下手,所以,他只能与之近身搏斗。而且,最好是将他们分开,单独解决掉! 师父教他脉案时,时常会提一两句在外行走的所见所闻。其中,偶尔也有提及如何制敌。方法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但是总的原则却只有一个:尽量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会敌人的短处! 那么,我的长处是什么呢? 沈云想到这里,心里亮了堂——他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又山里摸爬滚打了近一年。这一年里,他无师自通,学到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如何在山林里隐藏自己,如何利用地形以弱搏强,猎杀野物! 更何况,之前为了捉麻斑鸟,他已经把背后的这片林子转了一圈。论地形,他比那六个家伙熟! 这就是他的长处!也恰恰是那六个家伙的短处! 理清这些,他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行动方案——这也是他在打猎过程中养成的一个习惯,即,动手之前,先在心里琢磨出一个行动方案出来,务必做到一击即中。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野物,它们一旦出手,从来都是以性命相搏。而他若失手,野物绝对会全力反击,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是以,接下来,第一步,他要打掉这些人的马! 这一点,对于飞花越柳已然小成的他来说,不难做到——六名铁骑兵周身披挂,用黑色铁铠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他们的马却除了马鞍、脚蹬等物之外,再无其他防具。 此刻,六名铁骑兵已经到了小河的中央,距他的藏身之所,不到三十步远。 正好在他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 沈云没有犹豫,从怀里摸出五枚小石子,深吸一口气,敛息屏神,飞撒出去。 手上,小石子刚一出手,他整个人便跳了起来,闪身钻进了身后的林子里——飞花越柳的基本准则之一:不管是否得手,每出一次手,必在第一时间换地方。 嗖嗖嗖嗖嗖—— 五颗小石子打着转儿,象五道流星,破空而去。 扑扑扑扑扑! 它们先后打中了最前面的五匹马的一只眼睛。 “咴咴咴……” 这些马无不惨叫,有的抬起前蹄,人立起来;有的当即往前一头栽倒……黄春来跟在最后面,他的马没有受伤。然而,也被惊到了,发起狂来。没两下,它便将黄春来重重的甩下马背。 好,他的同伙们也好不到哪里去,轻则成了落汤鸡,严重的,摔得七荤八素。更有倒霉者被别的马误踩,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丢了性命。 一时间,人仰马翻,惨叫连连。 清澈的河水里,立刻拉出了好几条血线。 “遇袭!遇袭!”活着的铁骑兵们反应过来,鬼哭狼嚎的从水中爬起来,顾不得自己的马,纷纷掉头往回跑。 岸上,小头目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他猜到贼头就藏在对面的小树林子里,是以,不敢以身涉险。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远比黄春来说的要厉害——先前,黄春来向他报告时,说贼头受伤不轻,且看着象是好些天没有进食,一副病歪歪的样子。黄春来还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不是一时疏忽,根本不可能着了贼头的道。 是以,他才只点了一小队人马。 早知道……他懊悔的举起鞭子,冲河里的人咆哮道:“废物!都给老子回去!不抓到贼头,老子拿你们的头顶上!” 黄春来因为在最后,是以,最先跑回岸边。 小头目催马上前,冲着他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子乱抽:“回去!给老子回去!” “啊啊啊……”黄春来刚才被摔下马时,头盔掉了。这会儿,鞭子打在他的头、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不得不抱着头又往河里逃。 其他人见了,哪里还敢过来?一个个哭丧着脸回头,磨磨蹭蹭的往回走。 “快点!一个个要死不活的,没吃饭呐!”小头目很不满意,在马上暴躁的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却不敢策马再往前走一步。 骑兵们被他逼得没法子,只好整理好盔甲,硬着头皮抽出腰间的佩刀,摆开阵式,向对岸靠拢。 而这会儿,沈云已经找好了第二处藏身的地方。 没想到这群人竟是如此之窝囊,他紧紧握着手里的小刀,对接下来的行动充满了信心。 刚刚,有两个人摔下马后,掉进小河里,再也没有爬起来。是以,六名骑兵还剩四个。其中,三人的盔甲齐全,唯有黄春来丢了头盔。 可能是之前吃过麻穴被点的苦头,他心有余悸,缩头缩脑的躲在最后面。 四人之中,也唯有这厮见过自己的面!还有,这队铁骑兵也是这厮招来的!沈云双眼紧盯着罪魁祸首,又摸出了两枚小石子。 十步、九步、八步……还差三步、两步、一步! 好,很好!黄春来进入有效攻击范围! 沈云没有立刻动手,又放四名铁骑兵往前走了五步远。 嗖嗖—— 他果断甩出掌心的两枚小石子。紧接着,身形一晃,闪身藏到右后边七步远的一棵大树后面。那里是他事先看好的下一处藏身之所。 “啊……”黄春来只觉得劲风扑面,紧接着,左眼、还有眉心吃痛。旋即,天地间一片漆黑…… “扑腾!”他的尖叫声戛然而止,满脸是血,整个人象棵树一样,重重的向后倒在水边的石子地里。 “呀呀呀!” “又、又……” “贼头!是贼头!” 其余三个人吓得面如土色,险些扔掉手里的长刀。 可是,小头目守在对面岸上,堵住了他们的退路。而且,他有言在先,抓不到贼头,就用他们的人头顶上。在他手底下混了这么些年,他们知道,他绝对做得到。 “不怕,我们有盔甲护着!”其中一个反应最快。看清黄春来的死状,他把头盔戴正,壮着胆子说道,“大人说,贼头有伤在身。他,他只会躲在暗处使暗器!” “对对对,我们有盔甲,他伤不了我们!” “暗器的范围有限,我们散开!” 其余两个纷纷应和。 三人一字排开,彼此间隔五六步远,举起长刀,小心翼翼的向小树林里逼近。 沈云藏在树后,心里冷哼。他巴不得这些家伙分散开来呢。他们越散得开,他越好下手。 三人非常谨慎。他们在树林子外面齐齐停住,先往里头看了好一会儿,彼此相到使了个眼色,然后,再一次拉开距离,先后进入林子里。 其中最边上的那个,正好是往沈云这边走来。 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沈云紧握小刀,指尖泛白。 五步、四步……两步、一步! 就是现在! 他象狸猫一样的弹起,长臂一揽,左手准确的掐住那名铁骑兵的脖子,呼的将人按进自己怀里。紧接着,手起刀落,割破了那人颈部的脉门。 “扑!”一道血线飙起。 长刀掉进了草丛里。怀里的家伙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双腿一蹬,断了气。 沈云松了一口气,将尸体轻轻放倒。 这时,走在中间的铁骑兵看到同伴不见了,在十步开外,抖着嗓子问道:“老宁,你怎么了?” 沈云从尸体上摘下头盔,给自个儿戴上,又捡起长刀,直起身子,踮着脚尖,从灌木丛里露出半个头,举起长刀晃了晃。 中间的铁骑兵没有怀疑,继续往前走。 这是第三个目标! 沈云透过黑铁面罩盯着他,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第七十章 第一滴血(下) 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林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他长吁一口气,准备起身,查看那人的动静。 不想,就在这时,背后有一道劲风呼啸而来。 背后有人!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反应过来,连忙往前打了一个滚。 该死的,还是晚了一点点! “哗啦——” 刀光划过。左臂上被割了一刀。火烧火辣的疼! “小兔崽子,受死!”最后一个铁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他的身后。 不等沈云爬起来,第二刀又至! 眼见着,长刀就要横斩下来。沈云急中生智,胡乱从地上挖了一团混着烂草烂叶的泥团,对着那人的面门打过去。 “不好!”那人躲闪不及,被糊了一面罩的泥。 铁骑兵头盔上的黑铁面罩是细网所制。糊上泥后,网孔全被堵住了,眼前便是一团漆黑,与瞎子无异。 那人连忙收刀,一边往后退,一边本能的用手去抹。 危机暂除! 沈云怎么可能让他抹掉泥团后,再卷土重来!当即,忍痛从地上一弹而起,捡起第三个目标落在地上的长刀,从正面直接冲杀上去。 那个铁骑兵也不弱,听到刀风,迅速做出回应。顾不得脸上的泥垢,他举刀迎上。 “当!” 两刀在半空中相撞,火星子四溅! 剧痛从两个虎口同时传来,手里的长刀险些被震出手。沈云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化去劲道。 而那人也没讨到好,往后退一大步。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身后正好是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砰”,头盔重重的砸在坚硬的树干上,象是撞钟一般,“嗡嗡嗡……”余音了了。 “啊!”他惊呼一声,手里的长刀掉落,脚下踉跄着,身体直打晃。 正所谓,乘你病,要你命!沈云抓住机会,提刀再次冲杀上去。 目标:颈根! 呼——,他用尽全力,挥刀横斩! 寒光乍起! 一腔鲜血喷涌而出! 戴着头盔的头颅飞出,“扑”的一声落地,骨碌骨碌的在树底的黑泥地上滚了好几圈。 无头尸体往前踉跄着走了一大步,轰然倒地。 沈云力竭,拄着长刀,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外面,对岸,还有最后一个,所以,现在不是歇息的时候!稍微调匀气息,他又咬牙站了起来。 这时,他才发现,两只手血淋淋的。都是他自己的血。先前,与那厮对砍,两刀相撞,两只手的虎口全震裂,鲜血自伤处涌出来,染红了整个掌心。 好痛! 最主要的是,血糊在手心,粘乎乎的,握不牢刀柄。 他咬牙撕下一条衣边,一分为二,在两个掌心各缠两圈,简单的做了包扎处理。 至于左臂上的伤,被刀拉出了一道三寸来长的大口子,皮肉翻开,隐约现骨。血,汩汩的往向淌,才几十息的工夫,半条袖子已然被染红。 这么深的刀口,必须做缝合处理。但,不是眼下。一来,没时间;二来,他手边也没有缝合的工具。 沈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叭叭”,干脆利落的将伤口的血道封住。 血很快止住了。但是,后遗症也如影相随——他的整条左臂麻嗖嗖的,完全使不上劲。 如此一来,他的战斗力势必大打折扣。 好,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伤口这么深,如若不封住血道,止血,用不了半个时辰,他便会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那时,就算外面没有敌人,他也极有可能会死在这片林子里,连尸身也最终将沦为野物的美餐。 又撕下一条衣襟,右手与牙齿通力合作,他简略的包扎好伤口。 收拾妥当,现在,他可以全力对付外面的小头目了。 方案,他早就想好了——仍然是本着以已之长克敌之短的原则,把人引进林子里,除之! 岸边,小头目望着对面的小树林,眉头越皱越紧。六人过河,两人掉进河里,被惊马生生踩死;一人折在林子边上……即便如此,最后还是有三人顺利进了林子里。其中一人还是他最为信赖的小队长。 可是,为什么三人进去半个多时辰了,林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只是一个受伤的贼头而已,实在不好对付,你们他、娘、的,不会放火烧了这片林子啊!看他能往哪里逃! 全他、娘、的是酒囊饭袋! 他的眼底噌噌的窜起怒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的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莫非那三个废物让贼头给逃了,怕老子降罪,索性也一道儿逃了?然后,他们合伙去附近随便杀一个人,割下头,再回来跟老子讨赏? 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们仨带回来的头颅是真是假。反正贼头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只要是成年男子的头,他回去之后,都能请到功。 只是……混账东西,也不会滚回一个来,跟老子吱一声,害得老子白在太阳底下晒这么久! 身上的盔甲被晒得发热,裹在身上,捂得他出了一身汗,里衣都湿了,难受之极。小头目先是回头看了看身后。是一个杂草坡,连个遮荫的地方也找不到。只有对面的树林子,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看着就甚感凉爽——林子里还有鸟叫声,说明林子里早就没了人。再说,贼头受了伤,必定是一心逃命,不敢恋战。半个多时辰,足够那贼头逃出十来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树林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那帮混账回来。 于是,小头目打马淌过河,大大咧咧的冲进树林子里。 一股子带着草木芳香的凉气扑面而来。 “真凉爽啊!”他惬意的解下头盔,脱掉上身的盔甲,随手挂在马屁股后面,四下张望,准备找个舒适的地方,下马小睡一场。 很快,他看中了一处——左前方,十几步开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底下铺着厚厚的落叶,分明就是睡觉的好去处! “驾!”他用脚轻轻踢了踢马肚子,策马跑过去。 不想,半道上,他刚用长刀扒开一蓬一人来高的杂草,突然,座骑“咴咴”惨叫,往前栽倒。他不曾防备,身子一歪,随即被甩下马背。 小头目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坏了,绊马索!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他看到草丛下面藏着一个大土坑。 唔,是新挖的。旁边的黑泥堆一看就是新翻出来的…… 扑哧——,坑底倒埋着三柄锋利的长刀,齐刷刷的穿过他的胸脯。 “砰! 座骑也掉下来,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天,突然黑了! 第七十一章 多么痛的领悟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发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豆大的冷汗,自他的额头滚下。“叭嗒、叭嗒”,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在小木桌上,摔成数瓣。 五针之后,他的衣背尽湿。而小木桌上已然积了一小滩汗渍。 可是,伤口才刚刚缝合一半。 沈云痛得眼冒金星,汗如雨下,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缓一缓…… 在心里,他甭提有多后悔了,不停的骂自己:沈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姑息养奸,自以为是! 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忍耐。剩下的五针,他中间歇了两次,才缝完。 又重新上了药,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换上一件干爽的衣服,略作收拾,沈云强打起精神,去前面找洪伯。 “咦,云哥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洪伯一眼就看出,他的脸色甚是难看。还有,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是早上出门前的那一身。 沈云说出事先编好的腹稿:“没事。回来的时候,看到仙符兵在搜叛军余孽。怕被他们缠上,我绕小道回来的。走得急了些,出了一身的汗,衣服都汗湿了。刚刚,我回屋才换了。” 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他皱眉问道:“他们是往这边搜过来了吗?” 沈云摇头:“不知道,我不敢多看。洪伯,他们是沿着官道搜人。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些,防着他们进庄子祸害人。” “嗯。今晚,你睡觉时,要警醒一些,莫睡得太沉了。”洪伯连连点头,“明早,我去官道那边瞅瞅。” 见他上了心,沈云暗地里放下心来。同时,再一次后悔,骂自己害人害己。 左臂上的伤虽然做了缝合术,但在拆线之前,仍然不能用力。不然,伤口若是绷开了,会很麻烦。是以,沈云不得不暂停打猎。接下来,他上午带甜妞在庄子里转一转,挖野菜、捡柴火,吃过午饭后,便呆在屋子里读《药典》、脉案,练字。 而洪伯误以为他是特意留下来,保护甜妞和自己,所以,才没有和往常一样进山打猎,心底甚是感激。同时,他也更加警醒,一天要往官道那边跑三次,察看仙符兵的动静。 很快,又是师徒见面的日子。 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下。 “你受伤了?”林焱闻到了淡淡的伤药味儿,不由皱眉,“怎么回事?” 沈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始末。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黄纸符奉上:“这是徒儿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符。里头有好几种,徒儿不知道是什么符。” 林焱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先看你的伤!” “是。”沈云将左袖捋起来。 林焱拆开纱布,看到仍然有些红肿的伤口,点评道:“嗯,伤口缝合得还算齐整。用的刀伤药不错,你也处理得当,过两天就能拆线。”翻起眼皮子,戏谑的问道,“缝针,痛不痛?” “痛!真的痛死了!”沈云垂下头,嗡声应道。 林焱冷哼:“痛才好,能叫你长些记性!被那起子畜牲害得家破人亡、两次死里逃生,你就没长一点记性!知道什么叫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吗?哼,活该痛死你!” “是。”沈云连连点头,“这次的教训,徒儿一辈子都不敢忘。” 第七十二章 伤逝 林焱一直认为,很多事,只能点到为止,多说无益。比如说,吸取经验教训。 他没有再多说,替沈云重新包扎好伤口后,换了个话题:“那些符呢?拿过来,为师看看。” “是。”沈云双手奉上那些认不得的黄纸符。 林焱一边看,一边给他详细讲解:“这是五雷符,是中品符,使用时,须在符中灌入真气;这一枚,是雨符,也是一样的……” 沈云越听越沮丧。四枚他不认得的符,全是中品符。眼下,他没有凝结出真气,是以,一枚也用不了。 林焱将黄纸符又归还给他,笑道:“一口吃不成胖子。同样,凝结真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当年,为师也是苦练了五载,才凝结出真气。莫急,慢慢来。” 嘴上是这么说,其实,在心里,他却比沈云更急切,恨不得后者能马上凝结真气。因为他伤了根本,如今已是灯枯油尽,全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强行拖延时日。 经此一事,他决定再多跟沈云说一说外面的事——世道艰难,人心险恶。他又不能护着这孩子,那么,乘着现在他还在,多教教。 接下来,他跟沈云说起了跟踪粉的事:“徒儿,你说的跟踪粉,是常见的跟踪手段之一。出招的手段五花八门。象你这次,跟踪粉应该是洒在那块素色的丝绢上。花里胡哨的荷包,还有你闻到的刺鼻香粉味,都是那厮用来遮人耳目的,让人误以为,那些不过是女人贴身的东西。寻常人见了,最多觉得他恶心,不会特别提防,却不知已经着了他的道儿。” 沈云咋舌:“那厮的心眼真多!” 林焱轻哼:“这算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你要记住,在外面行走,多看少说是第一要领,最忌粗枝大叶。不然,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正色,牢牢的记下了这句话。 林焱见状,又笑道:“谨小慎微,是没错。但是,也不能因此而缩手缩脚。徒儿,你要记住,这世道,最终还是得看拳头。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无论什么手段,都只是无用的伎俩。所以,象黄春来这样的,看似精明能干,实则是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死得最快的,往往就是这一种人。徒儿,你当引以为诫。” 沈云听明白了师父的教诲,恭敬的点头称是。 又过了半个月,经络图全部讲完了。而沈云也背了数以百计的脉案实例,同时,探脉的准备也基本达到了林焱的要求。于是,后者开始正式教他切脉和行针诊病。 这时,沈云背得滚瓜烂熟的脉案全派上了用场。因为林焱就是以这些实例为基,教他如何一步步分析病理,进而确诊,最终制定详细的行针方案。 当然,光是这样,是学不好针炙之术的。是以,第一次讲完针炙术,林焱便叫沈云为自己针炙。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况且,师父教自己尽心尽力,有如亲生。沈云哪里敢! 结果,林焱坚持道:“徒儿,你跟为师学了这么久,难道还看不出来为师身体染恙?你要记住,医者父母心。为师不适,请你施针。那么,你就是医者。现在,在你面前,只有病患,没有师父。”说着,他褪下衣袍,露出后背,“来,按为师说的,开始行针。” 先前有宽大的黑袍遮掩,沈云还只觉得师父偏瘦。然而,此刻看到师父后背上现出嶙峋的骨头,他才真正意识到,师父的身体已不是能用一个“瘦”字来形容。 他知道师父生病了,但是,师父的病却比他想象中的要重得多! 然而,他才刚刚开始学医术,根本是无能为力。 “是,徒儿谨记。”沈云含泪应下。 林焱暗中松了一口气,淡声报出第一个穴位名:“大椎。” 沈云敛心屏神,默了默神,再睁开眼时,双眸明亮,一片清明。他准确的下了针。 林焱感觉到他的手法甚是平稳,满意的颌首:“徒儿,你平常已经练习过多次,是?” “嗯。”沈云如实以对。为了练习针法,他最初是在红薯上行针。觉得手法熟练了一些后,便开始拿活捉到的猎物练手。如此练习了十几天,他渐渐意识到,要想下针又准又稳,光是练手法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准确的认穴。而动物与人体的穴位又不相同。是以,他开始尝试拿自己当练习对象。 不想,一个大胆的尝试,效果出奇的好:不仅大大提高了他的手法和认穴准确度,而且让他发觉到穴位与经络脉动之间存在着细微联动关系。而后者,是脉案和师父都不曾提及。 比如说,他能用小石子准确的点中黄春来的麻穴,就是因为之前摸准了后者的颈部脉门的脉动状况。 只是这种联动关系,他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师父说,故而,一直没有说。 林焱听了他的回答,叹道:“怪不得你才背了经络图,就能用小石子隔空点穴。原来如此。” 一时之间,对于自家徒儿的学医资质,他完全不会评判了:说徒儿资质过人,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若真是资质平平,当年他学医近两年后才有的领悟,徒儿却只花了半年的时间! 所以,资质这种东西,其实玄妙得很,并不得一概以论之。 关于资质一说,祖师传下来了一套评价标准。他一直坚信不疑,大半辈子都是在按这套标准挑选徒弟。然而,如今,他有些动摇了。同时,心里不由冒出诸多期待:也许徒儿今后的造化,会远超我的预料。 于是,他决定再次加快进度。下一次师徒会面时,他扔给了沈云一本手札:“这是太师祖留下来的游记之一。太师祖一生走过无数山川,留下数十本游记。沿途风景、所见所闻、奇花异草……都有记载,包罗万象。你看完这一本,再来跟为师换另一本。”顿了顿,又道,“认真读,不许囫囵吞枣。三天里只许换一本。” “是。”认得的字多了以后,沈云便爱上了看书。可是,书本是武馆里才有的奢侈品,哪里能随随便便买得到?除了先前从拳馆带出来的几本药书,他的唯一书源便是师父。 现在,听师父说,象手中这样的游记,还有数十本,他能不欢天喜地吗? 是以,他一回到庄子里,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结果,太师祖笔中写描述的世界太过精彩,他一读就上了瘾。下午,费了很大的工夫,他才把自己从太师祖的手札里拔出来,按计划去练习飞花越柳,以及写字。 好,上午的打猎关乎生计,也不能耽搁……即便是这样,第二天下午,他也读完了整本手札。 啊啊啊,根本不过瘾! 他又从头再开始读……这就样,三天里,这本手札被他读了四遍。里头的很多段落已然熟读于胸,能够背下来。 不想,歪打正着,师父换书时,竟然是要抽背手札的!抽背三段,至少要能背出其中的一段,才给换!否则,三天后再说! 沈云很幸运。师父这次抽中的三段,都是他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反复品读过。是以,他全背出来了。 林焱甚是满意,换了另一本给他。 就这样,沈云觉得日子变得更加充实,且充满了期待。不知不觉之中,夏去秋至、秋去冬来,大半年又过去了。 自从沈云给林焱针炙之后,后者的气色渐渐好转,到了夏末时,削瘦的双颊上,竟然带了些许血色。 并且,沈云针炙时,也发现师父的脉息渐渐转强。 这些都是身体好转的表征! 他高兴极了。 不想,天气转凉之后,林焱的脉象突然急转直下!脸上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血色迅速褪去。 终于,在深秋一天,沈云从师父的脉象里探出了回光返照之意。 “师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望着目光灼灼的师父,眼泪不由自主的夺眶而出。 林焱身为医者,自然是知道自己已经撑到了尽头。见状,他甚感欣慰,点头笑道:“没错,你切脉很准。” “师父!”沈云大悲,一时完全不能自持,伏在他的膝头放声恸哭。 林焱伸手轻抚他的头发:“师父是伤了根本,能拖到现在,陪你这么久,已属不易。如今,你学得好,师门传承没有断在为师手里。为师心愿达成,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了。正所谓,落叶归根。尘归尘,土归土,为师不过是此生走到了尽头,将要回归本源。” 沈云却不是这么想的。从前是爹娘、奶奶,然后是长姐,再是刘爷爷……这些最爱他的人,同时也是他深深爱着的人,一个个的都离他而去。现在,师父也要永远离开了。 为什么!他就一个也留不住呢! “不,不要,师父不要离开徒儿!”此刻,沈云声泪俱下,一改平时小大人的形象,变回了真正的九龄孩童。 林焱情动,面现悲意:“徒儿,为师一生修行,然而,终此一生,也未能脱凡超俗,进入先天之境。此乃人生之最大憾事。唯望徒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朝一日能步入先天,成为真正的修士。”他曾以为他已看透生死,然而,当死劫真正来临之际,他才发现,自己可以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却是心有不甘。就和师父当初一样! 祖师说,“不知‘道’,不入先天”! 师父临终前说,他修了一世的道,到头来,仍不知何为“道”!大恨! 如今,他亦是! 沈云越听越伤心,简直是泣不成声。 林焱敛去心中的悲苦,用力将他从自己膝头扶起来,扳着他的肩膀,正色道:“徒儿,祖师临终之际,曾立下血咒。我师门历代,生为天神宗的人,死为天神宗的鬼。如若身死,皆将魂归宗门。师父说,宗门在正东方。徒儿,将来你若能脱凡超俗,届时要记得向正东方洒一碗桂花酒,告之为师,什么是‘道’!” “是,师父。”沈云完全听不懂,但,他知道,这是师父最后的心愿,是以,按住悲痛,使劲的点头。 林焱松开他,展开双臂,仰天长啸,大呼:“道!何为道!” 其声竟有如金石相击,震得石崖之上“沙沙”落石。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师父如此失态,一时怔住。 “噗!”林焱突然双目圆瞪,喷出一口血沫子。 待沈云回过神来,只见师父已放下双臂,与往常一样,盘腿而坐。唯一不同的是,他那白发苍苍的头,无力的垂在胸前。 沈云轻轻推了推他。 他的身体象山一样,轰然后倒。 这一刹那,天地骤然失色! “师父——” 第七十三章 幻阵 情急之下,沈云冲上前,一把抱住师父的身体,莫让他撞到后面的石崖。 不想,变故突生! 石崖象变戏法一样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茅草屋! 怎么可能! 沈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进入此山之中,这里就是一面长满青苔的大石崖! 然而,他的眼前,确确实实是一间半旧的小茅草屋。低矮的门洞上没有门板,挂着一块泛黄的旧兽皮充当门帘。帘上有一行炭字:徒儿,进屋。 正是师父的笔迹! 沈云傻傻的抱住师父尚且温热的身体,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是,师父。”良久,他终于回过神来,轻轻的将师父平放在地上,心道:师父医术高超,自知时日不短,特意留字,叫我进屋,想必屋里定有交待。 至于,为什么石崖突然变成了茅屋,根本就不是眼下的重点,好不好! 他对着师父叩了三个响头,擦干眼泪,轻声禀报:“师父,徒儿按照你的吩咐,现在去屋里看看。 茅屋很小,他揭开门帘,里头的情形一览无余:地上,铺着厚实的兽毛皮,颜色杂乱,至少用了五种兽皮拼凑起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兽毛浓密、厚实。 正对着门,摆有一张两尺见方的简易短脚木桌。这是屋子里唯一的木质家什。它没有上漆,做工粗糙之极,四只桌腿就是四截粗细不一的粗树枝。 桌上,除了一个半尺见方的朱漆木匣,什么也没有。 另外,靠着里边的左边角落里,摆着一个折得四四方方的白狐皮褥子。 以上是屋内所有的摆设。 茅屋虽小,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正如师父的为人。 一直以来,沈云的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师父住在哪里? 因为一年多来,他在附近的山林里打猎,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师父居住过的痕迹。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师父一直就是住在这间小小的茅屋里。 师父把朱漆木匣摆在如此显眼的位置,是不是在里头留了书信呢?他挠了挠头,脱掉草鞋,进入屋里,在小木桌前跪坐下来。 他定睛细看朱漆木匣。 这是一件旧物,做工精美,每一面都刻着好看的花纹:有云、有莲花,还有叶子。它们活灵活现,就象真的一样。沈云长这么大,从未看到过这么好看的木工雕花。 师父生前应当是非常珍爱它的。因为它被擦得锃亮,哪怕是最细最小的雕纹里也看不到灰尘。 匣子的正面有锁,是黄铜所制,和师父生前跟他提过的那种机关锁一模一样。 沈云在小锁的左侧面果然找到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小突起。 他深吸一口气,在小突起上按了下去。 “叭嗒!” 一声脆响,黄澄澄的机关锁应声弹开。 沈云打开匣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叠起来的白色细棉布。 他将之拿起来,立时,一道柔和的乳白色亮光将原本昏暗的茅屋照得通亮。 所有的亮光都是匣子正中搁着一枚大珠子发出来的。 此珠呈乳白色,比鸡蛋黄略大一点点,非常圆润,其照明之效果,十只油碗灯也不能及也。 沈云又是生平头次看到这样的宝贝,心道:难道此珠就是祖师在手札里提到过的夜明珠? 不过,惊艳过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中的白布上面。 因为他看到上面有墨迹渗过来。 果不其然,展开一看,布上全是师父的字迹。 “沈云徒儿,见字如晤……”仅读了个开头,沈云的视线被汹涌而出的泪水模糊了。 没错,这是师父写给他的信,也是师父让他进屋的原因所在。 “师父……”沈云用袖子擦干眼泪,忍住悲痛,继续往下看。 信的开头,师父写道,他原本是义军的左路长史。在攻打石秀县的中途,义军遭遇伏击,苦战落败,不得不退回省城。突围时,他先是中毒,再是后背被重击,与左路军失散,逃亡至此。 沈云知道,师父嘴里的义军,即仙府,及众人口中的叛军。 这一年多里,师父虽未正式提及过叛军,但是,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沈云可以看出他对叛军的态度。 再联想师父出现的时间,沈云其实在心里对师父的真正身份一直有所有猜测:师父很有可能就是仙府大力缉拿的所谓“叛军余孽”。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怕。因为仙符兵的种种行径,令他深恶痛绝。而众所周知的,叛军是仙符兵的敌人。更何况,他从未亲眼看见过叛军和传闻中的一样,到处杀人放火。 现在,师父在信里承认了“叛军余孽”的身份,他只觉得心里非常平静,完全不感到意外。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解释了茅屋为什么会变成石崖。 原因很简单:他在茅草屋周围布了一个幻阵。而他平时坐的位置,正是阵眼所在。他死后,沈云定然会上前替他收敛。如此一来,沈云就会进入阵眼。届时,幻阵立破。 至于什么是幻阵,阵眼又是什么,师父在信里写道,这些现在也跟他说不明白。 “为师怀里有一只百宝囊,待徒儿有朝一日凝结出真气,便能打开此囊。那时,徒儿自然能从囊中找到相关书籍释疑。”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交待了自己的后事:百宝囊,还有桌上的朱漆宝盒,都是自祖师传下来的宝物,他将两样宝物都传给沈云。而沈云若是将来能脱凡超俗,此两样宝物便是寻常之物,包括里头的所有事物,传不传与后辈弟子,皆可以自行决定;但是,如果沈云将来和他一样,终其一生,都只是凡人,则这两样宝物,必须代代相传。 另外,茅屋里的一切,沈云但凡看上的,都可以拿走。不想拿走的,与他的尸体,还有茅屋,一并火化。 “祖师曾云,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为师至死堪不破‘冥冥之中’是何意。在此,借用祖师之语,劝徒儿莫悲伤。为师已魂归宗门,与师父团聚,又有师门历代尊长庇护,并非孤魂野鬼,徒儿亦无须悲伤。只是,徒儿,将来若是得幸超凡脱俗,莫要忘记,向正东方酒祭为师,告诉为师,何为‘道’。为师死亦瞑目也。” 最后,是落款:青木门五代记名弟子林焱绝笔。 沈云听师父说过,这是祖师临终之令:天神宗一日不光复,则其门下弟子永远都只能是记名弟子。 不过,师父也说过,此一时,彼一时,他用了一生的时间才看破复宗之大业,叫沈云不必强求。 看罢师父的绝笔信,沈云心里依然悲恸不已。只是,师父有令,他定当服从。况且,师父的后事是最要紧的,耽搁不得。 他强按住悲痛,开始料理师父的后事。 因为师父在信里说了,死后要与茅屋一并火化,所以,他去外面,将师父搬进屋里,平放在小木桌后面。然后,将屋角的狐皮褥子展开,给师父盖上。 林焱心中有大憾,至死是双目圆瞪。 沈云先前不知其中原故,不过,看完信,他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什么是道?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问题,眼下自然是无法回答师父。 “师父,将来,徒儿一定能告诉您,什么是道。到时,徒儿一定开一坛师父最爱喝的桂花酒,向正东方祭拜您。”他在林焱的尸体前又叩了一个响头。 待他起身,再抬头一看,心中惊诧不已:呀,师父的眼睛全合上了! 按照林焱的遗言,沈云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小巧而精美的圆形大红荷包。 此物和小木桌上的朱漆木匣一样,用同色丝线绣着精美的云朵、莲花和叶子等花纹。 沈云暗中惊叹不已:祖师过世已经有两百多年了,这两样宝物却宛若新物。可见,祖师之神通广大! 听师父的意思,这只巴掌大的百宝囊里藏有不少宝典秘籍。真是神奇! 只可惜,他现在没能凝结真气,无法打开宝囊。 沈云很是遗憾,将百宝囊小心翼翼的收入怀里。 然后,他又去看红漆木匣。 除了夜明珠,里头还有一个银白色的皮囊,一本线装书,以及三只大肚白瓷药瓶。 皮囊虽小,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非常压手。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分了很多层,每一层皆密密麻麻的插着银针,心中顿时明了:原来,这就是师父惯用的随身武器万针囊。 现在,师父将它传给了他。 三只药瓶的大肚瓶身上都贴有纸质的标签。沈云一一拿起来察看,标签上分别写着:补元散、回春散、百花玉露丸。 他知道这三味药:补元散是武者们常用的丹药,有补气凝神之效;回春散是上好的内伤药;百花玉露丸是师门秘制之药,可解百毒。 三味药都是价值不菲的高档成药。他才学了半年的制药之术,手艺嫩着呢,还没有学配制这三味药。 如今,师父不在了,也许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配制高档成药……沈云叹了一口气,拿起药瓶底下的那本线装书。 封面上没有字。 他翻开一看,心中的悲意再度翻涌——此书是师父手写。连墨迹都是新的。里头有补元散等三味药的药方,以及配制过程,和师父的配制心得。 不用说,这是师父自知时日不多,所以,写下此书,教他配药。 书中哪是药方与心得?分明是师父的一片良苦心用! “师父!”他拿着书,又一次哭倒在林焱的跟前。 第七十四章 什么是道 沈云在小茅屋里陪了师父最后一个下午。太阳偏西时,他遵照师父的遗言,用一枚下品烈焰符,将其遗体与小茅屋一并火化掉。 整个过程里,石崖没有再出现过。沈云猜测,师父生前布下的幻阵应该是没有了。 所以,他在林焱生前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挖了一个坑,将火化后的灰烬尽数收入此坑中,填埋起来。 最后,他在附近挑选了一块比较平坦的青石立在坟前,正面用小刀刻上“恩师林焱之墓”。落款是“弟子沈云泣立”。 待沈云料理完林焱的后事,回到庄子里,天色已晚,暮霭沉沉。 洪伯牵着甜妞,站在进山的小道上。两人都伸长脖子,着急的往山里张望。 沈云的身影一出现,他们便双双急切的迎了上去。 “云哥哥!” “云哥儿,”走到近前,洪伯上下打量着,问道,“你没事?” 沈云一把抱起扑到跟前的甜妞,摇头答道:“我没事。在山里,不小心转迷糊了,耽搁了不少时间。” 林焱生前,反复强调过,拜师之事,不得与任何人说。是以,洪伯一直不知道,师父的存在。今天之事,他只能另编借口。 “啊,难道是碰上了‘鬼打墙’?”洪伯素来信任他,闻言,不疑有他,神色大变。 一提到“鬼”,甜妞不由打了个哆嗦,连忙搂着沈云的脖子,瞪大眼睛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回家。”洪伯紧张的瞅了一眼腾起夜雾的山里,招呼沈云快走。 一路上,洪伯神色凝重,忧心忡忡。 回到家里,甜妞忍不住,再次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呀?” 洪伯心事重重的应道:“就是撞邪了,老在一个地方打转,走不出来。不是什么好事,小娃娃,莫多问。” “哦。”甜妞闻言,不再发问,噌噌的跑去厨房里,找吃的去了。 “云哥儿,你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没有?”洪伯走到沈云跟前,关切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唔,没有发烫。” 沈云现在是人累,心更累,疲惫不堪。闻言,无力的摇摇头:“没有。就是走累了。” 洪伯愁苦的叹了一口气:“听老辈人说,撞上这种事,一定要杀只雄鸡,去观里烧香去邪,再求道平安符的。小娃娃家还要讨碗符水喝,压压惊。” 可是,现在,上哪里去找雄鸡? 略作犹豫,他又道,“也许野鸡也是行的。家里刚好还有一只刚腌好的野鸡,是公的。云哥儿,明天你不要进山了,陪我去一趟观里。” 那怎么行?按牛头坳村的规矩,亲人过世,头七天里,天天要供奉一日三餐的。沈云想都没有想,摆手回绝了:“我真的没事,不用了。我前些天路过那里,观里的荒草都快有一个人高了。原来的主持也不知跑哪里去了,我们去了,要找谁做法求符?” 洪伯也有一年多没去过观里了,闻言,只好作罢:“我再想想办法,先吃晚饭。” 吃过晚饭,他想出办法来了——他在床头的小钱罐里翻了半天,最后从中找出一枚最旧的铜钱,细心的用红线串起来,亲手给沈云戴在脖子上。 “云哥儿,老辈人说,铜钱越旧,越能镇邪。这枚铜钱,你千万莫离身。”他反复叮嘱道。 “哎。”其实,沈云本来就不信鬼神。读了太师祖写的数十本手札之后,长了不少见识,更加不信。只是,看到自己随意编出来的一句谎言,却搞得洪伯如此紧张、不安,心里非常过意不去。他愧疚的配合着戴上旧铜钱,满口应下。 听到洪伯又提到“老辈儿”,他心中一动,脱口问道:“洪伯,什么是道?” 洪伯愣住了:“道?什么道?去县城的道,你不是很熟吗?”转念一想,反问道,“云哥儿,你是想回石秀县吗?不认得道?” 沈云虽不知师父反复提到的“道”是什么,但是,他用脚趾头也猜得到,此“道”非彼“道”,绝非洪伯所说的意思——后者分明是路的意思嘛,三岁的小娃娃都知道的,师父岂能不知? “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心里更感无力,“拳馆都被烧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都去了省城,我回石秀县做什么?” “眼下,省城也去不成啊。”洪伯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查大帅的兵还围着呢。快一年了,外面的人进不去,里头的人也出不来。唉,作孽啊!也不知道先生现在怎么样。” 那次,听云哥儿说,仙符兵在附近的官道上搜叛军余孽,可把他给吓坏了,连着好些天,天天要跑去官道上打探三次,生怕仙符兵找到这边来祸害人。 还好,仙符兵没有找过来。但那种胆心吊胆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而省城那边的人,这大半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过活的。他只要想想就觉得是活遭罪。 “等兵退了,我想去省城找馆主大人。”既然提到了馆主大人,沈云乘机说出心中的打算。 “应该的。”洪伯满口应下,“县里有专门跑省城的车行。我还有些银钱,等道上太平了,给你租一辆小马车。” “我有钱。”沈云摆手,“等退了兵,再说。” 他身上不缺银钱:刘爷爷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他。而他一直没有大开销,这笔银钱都存着,总共没花几个大钱;最主要的是,他收拾了那几个仙符铁骑兵,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差不多三百两银子,还有四百多个大钱。 这无疑是一笔巨财。刘爷爷一辈子存下来的银钱,也不及其零头。搁在兵祸之前的石秀县里,能在东安集里买三个最好的大铺面。 也是,现在外头兵荒马乱的,哪儿也去不了。洪伯又叹了一口气,看着门外黑沉沉的夜色,脸上浮起无限憧憬:“等兵退了,跑出去的人也该回来了。到时,世道太平了,我们再把荒了的田地重新整治好,种上粮食,日子就好过喽……” 这天晚上,沈云做了一个梦: 在他的跟前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条路。每一条路上,走着各色各样的人。 他定睛细看,在其中一条泥巴路上找到了洪伯。后者春风满面,赶着大黑,在道上犁田。 沈云正要上前打招呼,不想,竟然一脚踏空,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里…… “啊——”,他猛然惊醒,满头大汗的翻身爬坐起来。 月光如水,冷冷的从窗口照进来。 原来是个梦。 沈云用袖子擦干净额头上的冷汗,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肯定是我白天老是在想,什么是道,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梦。” 他不是在胡乱猜测。因为类似的情形,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提到过。太师祖将之称之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什么是道呢?他重新躺下,望着外面的月光,渐渐的又陷入了无边的黑甜之中。 接下来的七天里,沈云皆在林焱墓前供奉一日三餐。兵荒马乱的,吃食尤其精贵。他又不能对洪伯说,故而,他能供奉的不过是自己的干粮,还有采到的野果和烤熟的猎物之物。 和师父在世时一样,供奉时,他仍然是盘腿而坐,说些自己这些天里的见闻。 “师父,什么是道,徒儿想破了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冥思苦想了七天七夜,他仍是一头雾水,决定暂且放下。 第七天的傍晚,他特意在墓前禀报:“太师祖的手札里说过,顺其自然。徒儿慢慢想,等到想出来的那一天,再来告诉师父。” 头七过了,沈云不再一天三趟的往林焱墓前跑:一来,眼见着冬天就要到了,他要多储备过冬的肉食和柴火,忙得很;二为,师父已经过世,就算他在墓前从早守到晚,也不能唤回师父,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从此,他和以前一样,只是每三天的正午,过来在师父墓前歇歇脚,一边吃干粮,一边跟师父说说心里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秋尽冬来。 年底的时候,洪伯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仙府有好几趟官差老爷们飞马在官道上报捷:“捷报!捷报!省城叛军被破!仙符兵大获全胜!” “这下好了,兵祸真的要过去了!”洪伯气喘吁吁的从官道上跑回庄子里,气还没喘匀,便欢天喜地的告诉沈云和甜妞这个好消息。 沈云对仙符兵真的没有一点点好印象,闻言,面上不显,心里却道:谁知道会不会又是虚报?这一年来,那个捞什子的查大帅都派人报过几次捷报了?结果,省城又哪一次是被他攻破了? 不想,这一次却是真的。接下来的几天里,官道上,官差老爷们的快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各种消息迅速传开:省城被破、叛军头领被生擒、仙庭频布大赦令…… 正月里,去省城的官道在封锁了近两年后,终于通了。 洪伯跟沈云商量:“云哥儿,要不要去省城找先生?” “先不着急,等路上的关卡全撤了再说。”沈云故意装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拍着心口说道,“上次回来,仙符兵在官道上打抢,差点没把我吓死。” 其实,自从收拾了那一队仙符铁骑兵后,他根本不怕几个拦路的仙符兵。以上所言,纯属借口。 眼下,他真正担心的是:他若是走了,庄子里只留下洪伯和甜妞两个。老的老,少的少,没有他帮衬着,他们俩怕是连烧的柴火都要犯愁。 相依为命这么些年,洪伯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闻言,他没有再多说,只是歉意的轻拍沈云的肩膀。 当初的小娃娃长得只比他矮小半个头,象极了山里挺拔的青松,不知不觉之中,已然成了他和甜甜的依靠。 是他们爷孙俩拖累了云哥儿。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香囊,谢谢! 第七十五章 劫后重逢 冰销雪融之后,官道上的路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拖家带口的难民,听到仙庭颁布大赦令,急匆匆的返乡准备春耕。 洪伯每天都要牵着甜妞去官道上站一会儿。 他知道,儿子儿媳们在逃难时碰到了屠杀,所以,他不敢跟返乡的难民们打听,生怕会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让自己难受死。同时,又心存一丝侥幸——也许他们那晚逃过杀劫了呢? 是以,他只能伸长脖子,望着官道的尽头,热切的盼望着。 半个月后,还真给他盼来了一个好消息:庄子里的两家佃户一起回来了。 两家人在外乡异地流落了两年,吃尽了苦头。这次,他们是各自卖掉了家中的小女儿,才筹齐返乡的路资。 他们原来的房屋差不多都倒了。不过,两家人顾不上收拾。回来后的头一桩事是,两家的当家男人一起去求洪伯,希望能继续租种原来的田土。 都是一起住了十来年的老乡邻,洪伯爽快的应下了,并且做主道:“这两年,大家都不容易。而且,闹兵祸,田土都荒了。所以,今年的上半年,租子全免了。下半年,也只收一半的租子。” 两个佃户欢喜之极,连声道谢。他们看到洪伯的两个儿子都没在家,身边就只有云哥儿,还有一个外孙女,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两人凑在一起,悄声商量了几句。年长的那位说道:“洪老哥,您没把我们当外人,一心帮扶我们。您看,我们也做不了别的,就是有一身的力气。这样,您家里今年的春耕,您就不要费心了。我们两家伸长手,给您也一道种了。您莫嫌弃我们种的不好。” “哪能嫌弃呀!”洪伯喜出望外,当即许下,帮他家种田,一天包一顿饭。 荒了近两年的田土终于能好好整治了,他一下子象是年轻了十岁,笑哈哈的跟两位佃农说,“不能跟兵祸之前比,我老洪舍了这张老脸,只能用和着野菜的粗面饼子招待大家。和以前一样,你们一家派一个婆娘过来做饭,管饱的老规矩也不变。” “太好了!”佃农们又是一阵子猛谢,不要钱的祝洪伯,好人有好报。 沈云在一旁看着,心里感慨不已——这便是洪伯和佃农们盼望的太平日子吗?他们的要求何其卑微! 也许是两名佃农的祝福是十足十的诚心,五天后,庄子里又回来了一拔人。 拴子,还有陈老爷他们回来了! 和出去一样,他们回来时,也是一支小车队:三辆青篷小马车,还有四头壮实的黄牛。 洪伯扶着拴子的一双胳膊,当场晕厥过去。 “没事。洪伯只是太高兴了。”沈云在一旁,见状,利落的给他扎了一针。 少顷,洪伯醒转,抱着拴子嚎啕大哭。 拴子也象个孩子一样,哭成了泪人。 两年不见,陈老爷老了许多,腰背也弯了。他艳羡的笑道:“中气十足,亲家身板硬朗得很呢。” 待他们父子哭过之后,陈老爷从第二辆车上抱下来一个瘦弱的少年。 “松哥儿!”洪伯惊呼,不等对方开口,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将人牢牢接住。 “外公!”松哥儿虚弱的笑了笑。 “还是我来抱。”拴子从两位老人的手里把人接过来。 洪伯回过神来,赶紧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亲家,快请,先进屋。” 于是,一行人挤进了洪伯和甜妞住的屋子里。 看到小木桌上随意的摆着一只半旧的木偶娃娃,陈老爷的眼神变得格外明亮。他捡起来,紧张的问道:“亲家,这是……” “是云哥儿削给甜姐儿玩的。”洪伯一边安排拴子交松哥儿抱到床上去,一边回答道,“云哥儿对甜姐儿跟亲妹子一样,这样的木娃娃,云姐儿有好几个呢。” “甜姐儿也还活着!”陈老爷激动得老泪纵横,“谢天谢地!” “外公,甜甜呢?”松哥儿闻言,忍不住抓组伯的一只手发问。 “哦,这两年,她野惯了。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家玩去了。等到了饭点,就会回来了。”洪伯关切的摸了摸他的头,“松哥儿,饿了吗?想吃什么,外公给你去做。” “外公,不忙,我们在路上吃过了。”松哥儿听出来,妹妹很好,脸上尽是喜气。见外公很是担心自己,解释道,“外公,我的腿已经医好了。郎中说,现在还不能太用力,所以,爷爷要我好好养着,不准下地走。” “好好好。”洪伯先前怕他多心,一直忍着没去看他的腿。闻言,这才去看他的腿。 这时,陈老爷擦干眼泪,一个箭步走到洪伯面前,撩起前袍,就要跪下来。 “哎呀,亲家,这是做什么?”洪伯慌忙将人双手扶住。 陈老爷含泪谢道:“这两年,多亏了亲家照顾甜姐儿……” 洪伯摆手打断他,将沈云拉过来,笑道:“亲家,您真得好好谢谢云哥儿。去年,是云哥儿一个人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两年,也多亏云哥儿天天上山打猎、砍柴,养着我们爷孙俩。” “云哥儿……真是对不住你。”陈老爷只觉得老脸完全挂不住了,“那晚,我们只顾着自己逃命……” “陈老爷,您千万别这样说。”沈云劝道,“大家能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面逃生,是天大的幸事。” “就是。都过去了,就当是做了场恶梦。”洪伯也在一旁劝解。 陈老爷垂泪,哽咽道:“哪能那么容易过去?如果不是身边有松哥儿,那晚,我就是侥幸逃出来,也要在路边随便找棵树,一绳子吊死。” 松哥儿闻言,别过脸去,默默的流泪。 拴子的眼泪也下来了,哽咽道:“那晚,姐,姐夫他们都……就亲家公和松哥儿逃了出来。” “多亏了云哥儿,甜姐儿也好好的。”陈老爷又把话拉了回来。 “对对对,还有甜姐儿。”洪伯擦干眼泪,张了张嘴,把冒到嘴边的话又咽回肚里,换了一句,“兵祸过去了,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他很想问问柱子夫妻,可是,心里又怕得很。 拴子见了,主动说道:“爹,哥也好得很。上个月,嫂子刚给您生了头孙,要坐完月子才回来。” “啊!”洪伯简直是喜呆了。 “洪伯,恭喜恭喜!”沈云也从心底里替柱子夫妻感到高兴。 “哎哎哎……好!”洪伯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当着亲家老爷的面,自己太高兴了,不好,于是,他连忙拉着陈老爷在小木桌前坐下,改口问道,“亲家,您是怎么遇到拴子他们的?” 陈老爷是老人精,怎能不知他的好意?当即敛去悲容,笑道:“遭了劫后,我带着松哥儿先是逃到云县,然后在云县雇了辆马车,直接去了谷南城投奔我妹子。松哥儿那晚摔伤了腿,我一直在给他请郎中治腿。前年,我去药铺给松哥儿抓药。正巧,拴子也在这家铺子里抓药。就这样,我们碰到了。” 洪伯紧张的拉起拴子:“你,是哪儿不好?” 拴子摇头:“不是我,是大哥。” “啊?”洪伯脸色刷的变得雪白,“柱子,到底怎么了?” “先前的大嫂也没了。”拴子答道,“大哥背着大嫂,一个仙符兵一刀朝他们砍下来。先前的大嫂当场被砍成了两片,还有大哥的左胳膊也被一起砍没了。所有人都给吓坏了,到处乱冲。我跟在后头,乘乱背起大哥,拼命的往村外跑。天帝老爷保佑,还真叫我逃了出来。” “出了村后,我还是不敢停。背着大哥沿着官道,不要命的接着往前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远,我们碰到了一个赶夜路的商队。他们救了我们。他们本来是要去石秀县的,听了我的话,立即调头,往回跑。本来说好,他们只捎我们兄弟两个到云县。” “半道上,他们有一个车夫病了。我主动帮忙。管事见我手艺不错,要留下我。我知道他们是谷南城人氏,便应了。我没要工钱,只要求包我们兄弟两个的饭。管事应承了。就这样,我们跟着商队到了谷南城。也是运气,头一天去药铺抓药,我碰到了陈伯伯。” 洪伯听到大儿媳死得惨,又忍不住落泪,叹了一口气,问道:“新嫂子是哪家的?”大儿子没了一条胳膊,还能在外头成家立业,他觉得这里头肯定是有说头。 果然,拴子面露难色。 “怎么了?”洪伯翻了个白眼,“都从死边打过转的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陈老爷见状,解围道:“亲家,拴子也是怕你听了不高兴。柱子,是做赘婿。” 不想,洪伯只是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我当是什么呢?能活着就好……” “外公,谁来我们家里了?”甜妞满头大汗的从外头跑了进来,“我看到了马,还有牛!” “是甜甜!”松哥儿立刻扭过头,热切的看向门口。 陈老爷更是“噌”的站了起来。 沈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悄然退出去,去厨房里张罗饭菜。 陈老爷他们带了不少人回来:一个管事和七名伙计。 这会儿,两名伙计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沈云见状,没有打扰他们,转而帮忙去安顿马队。 第七十六章 大恩不言谢 晚饭后,沈云和往常一样,去田埂上散步消食。 拴子追了上来:“对不住,云哥儿。那天,是我慌了神……” 出门前,他爹再三叮嘱他们仨姐弟,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那晚,是他拉着云哥儿逃命。可是,他当时被突然而来的屠杀给吓蒙了。等他回过神来,云哥儿已经被他弄丢了。 自那以后,每每做梦,他都是梦见云哥儿浑身是血,一脸怨恨的盯着他。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被惊出一身恶汗。 这次回来,他没有想到,还能见到活蹦乱跳的云哥儿。并且,听他爹说,那晚,云哥儿不但自己躲过了杀劫,而且还救了甜姐儿。更难能可贵的是,云哥儿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一年多来,也是云哥儿在替他们兄弟俩照顾他爹和甜姐儿。 他听完后,心中的愧疚更甚。 “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都说大恩不言谢,将来山高水长,而眼下,他唯有给云哥儿叩几个响头。是以,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沈云的手,准备跪下。 沈云眼明手快,一把将他托住:“拴子哥,万万使不得!” 拴子哪里肯听,执意要叩头。无奈,他拗不过沈云——后者手上的力气,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云哥儿,你的力气……真大!”拴子愕然。这两年,他在外头帮工、赶车,无论在哪里,都是出了名的力气大。然而,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他,竟比不过一个不到十岁的半大小子!偏偏云哥儿长得象根葱一样,高挑清秀,看上去斯文极了。 “回到庄子里,我天天都在山里转。”沈云嘿嘿,“力气都是在山里转出来的。” 一提起打猎的事,拴子又是满腹的感激。 沈云见状,连忙将话题岔开,问道:“拴子哥,这两年,五步打,你一直都在练,没有停过,是吗?” 拴子连连点头:“是的呢。五步打、扎马步,我天天都有练。咦,云哥儿,你怎么看出来的?” 沈云笑了笑:“你练出了一身的犍子肉!”跟着师父学医之后,他再练五打步,以及金刚拳,渐渐领悟到,这两路拳全是走的练体路数。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五打步是基础拳,而金刚拳则要高深得多。 现在,拴子的话,更加证明他没有猜错。 只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也天天坚持练拳,扎马步、五步打、金刚拳,一样都没有落下。为什么光长力气,不长肉呢? 他很想问师父这个问题。偏偏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他又发过誓,只能闷在心里,自己瞎琢磨。 而如果从身体的结实程度来看,显然拴子比他更适合学习金刚拳。只可惜,又是因为誓言的缘故,他连在人前提及金刚拳和心法口诀都是违誓,更何况是传授? 是以,他唯有在心中暗叹。同时,他和师父一样,也对所谓的“资质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据他所知,拴子兄弟俩小时候也都曾去永安县城报考过武馆。可是,没有一家武馆肯收他们。原因是,他们俩都被认为没有武学资质,不是学武的材料。 拴子不知道这些。闻言,他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说起来,多亏你教我。自从跟你学武之后,我的力气长得飞快,腿脚也比以前利落得多。要不是跟你学了半年多,那晚,我肯定逃不出去。大哥那时昏死过去了,我背着他,黑灯瞎火的,硬是跑得飞快。后来,管事肯收我做事,除了我赶车有两下子,更多的是看中了我这一身力气。” 沈云又笑了——刚刚他阻拦拴子叩头时,无意间验出了后者的力气。呃,貌似还不如自己…… 此时,夜幕完全降临,天上一个星子也没有。黑灯瞎火的田埂上,更是漆黑一团。 拴子没有看清他的神色,继续说道:“我在谷南城谋了一份好差事。这回来,是专程找我爹的。原本打算,如果找不到我爹,我就回谷南城去。多亏有你在,我爹和甜姐儿,都好好的。所以,我不准备回去了,以后,就留在庄子里,给我爹养老。云哥儿,我听我爹说,你有打算,想去省城寻亲?” “嗯,我是有打算去省城。”沈云知道他说的“亲”是谁。因为一直以来,洪伯对外都是说,他是馆主大人的亲戚。 拴子拉着他的手,诚恳的说道:“云哥儿,你能不能缓一年?明年再走?”不等沈云回答,他又急急的解释道,“你还小,省城离着好几百里地呢,你一个人去,我和我爹都不放心。眼下,庄子的田土,还有房子都要费大气力收拾,我又刚回来,舍不得我爹……我想,等安顿好了我爹,我就能放心的陪你去省城。明年!到了明年春天,我肯定能走得开。” 沈云听出来了,拴子追出来,就是想和他商量去省城的事。 原计划,他也是想等明年开春之后,再去省城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无他,庄子里的两家佃户才回来。庄子里更是百废待兴,洪伯身边不能没有帮衬的人。他估计,过了今年,庄子里大概能恢复过来。洪伯的身子还算硬朗,届时,没有他的帮衬,也完全应付得过来。那时,他便可以放心放意的去省城了。 但是,现在,拴子回来了。这个问题不复在。他还有必要留下来吗? 再说,他去省城,除了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即,报考白玉堂。 太师祖在手札里提到过,他一生四处游历,就是为了寻找一个答案——什么是道? 而沈云从他留下来的数十本手札里,得出一个结论:太师祖穷其一生,也没能找到答案。 于是,沈云想去拜名师学艺——他的切身体验:有师父教,和没师父教,真的是截然不同;而傅大哥教他,与馆主大人、师父教他,又是截然不同。 也许跟名师学习,我能学到答案。越想,沈云越是这么觉得。 而他曾听馆主大人说过,白玉堂是省城最大的武馆。那里一定有名师。 现在,顾虑全无,沈云恨不得能马上收拾行囊,前往省城。 “拴子哥,你不用担心我。”他笑道,“我在省城有去处。” 拴子感觉到,他的态度很坚决,去省城的心更是非常迫切。好,他不也一样吗?将近两年没有爹的音信,这不,仙庭的大赦令一颁布,他就急吼吼的赶回来了。 “好,等清明过后,我送你去省城。”他退了一步。那时,他应该挤得小半个月的时间出来,可以去省城打个来回。 沈云摆手:“真不用……” “云哥儿,你就让我送你,好不好?兵祸刚完,道上还不太平。”拴子用手指戳着自己的心口,恳求道,“你要是在路上有个什么磕磕碰碰的,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好过。” 对他来说,护送云哥儿去省城,是报答,更是赎罪。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哪里还能拒绝?他点点头:“好,听你的。” 拴子咧开嘴,开心的笑了,搓着双手连声说道:“谢谢,谢谢你云哥儿。” 说倒了?应该是我说谢谢……沈云被他搞得一时无语。 第二天清早,沈云和往常一样,去厨房拿干粮,准备进山打猎。结果,在厨房门口被陈老爷堵住了。 “云哥儿,能不能借步说几句话?” 沈云点头:“您请说。” 陈老爷回头将在厨房里忙活的两个伙计打发出去,指着灶前的两张圆木凳,说道:“清晨寒气重,我们去那边说。” “好。”沈云跟着他走进厨房,在灶前坐下。 陈老爷落了座,望着他,说道:“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你的恩情,小老儿……” 沈云一听,连忙打断他:“陈老爷,这话,您昨晚说过了。我已经收到了您的谢意。再者,那晚,是金姑引开了仙符兵……”摇了摇头,他叹道,“陈老爷,那晚,太过悲惨。我们以后都不要再提了,好吗?” 陈老爷在那一晚失去了四位至亲,还有一双老仆,闻言,眼圈都红了。他别过脸去,弹去老泪,连声说道:“好,好,不提那些伤心事了。” 同时,沈云小小年纪,却至情至义,行为举止进退有据,他心里更加佩服。 既然是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再绕弯子了。他直接道出这次谈话的重点:“云哥儿,小老儿斗胆问一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沈云按照洪伯的说辞,道出心中打算:“兵祸过了,我很担心省城的亲友,准备去找他们。” “人之常情。”就知道自家庙小,高攀不住云哥儿。陈老爷心里甚是惋惜,“小老儿在省城有一个小院子,胜在地段好。先前是留在一对老仆看门的。只是,兵祸之后,一直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对老仆还在否,院子是否安好。云哥儿若是在省城没有合适的落脚地,不妨移步那处院子。小老儿回头把地契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行!”沈云想都没想,立马回绝。 “你不要,就是看不起小老儿。”陈老爷的态度很坚决,“小老儿从来不敢奢望,今生还能见到甜姐儿。”说到这里,他又要落泪,顿了顿,抑住心中的悲意,哑声问道,“难道甜姐儿的命,还不值一个小小的院子?” “那,多谢陈老爷。”沈云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第七十七章 省城风云 清明节的第二天清晨,沈云和拴子离开郑家庄。陈老爷得信,特意带着松哥儿提前一天到庄子里给他送行。知道拴子是赶车的好手,他资助了一辆小马车。 本来,他还要赠送一百两银子的路资。不过,被沈云婉拒了。 沈云离开庄子,最伤心的当数甜妞。 平常,她最粘沈云。陈老爷和松哥儿回来后,几次想接她回陈家。结果,每次,她都是又哭又闹,说“要和云哥哥一起住”,死也不肯走。 怕她又哭闹不休,洪伯特意吩咐下去,沈云要离开的消息,所有人都要瞒着她。 然而,小丫头最终还是知道了。在沈云钻进小马车里,准备离开时,应该还在睡觉的她,趿着鞋子,只穿着小衣小袄,从屋子里追了出来:“呜呜呜,云哥哥,不要走!” 洪伯见状,一边赶紧过去抱住甜妞,一边招呼拴子:“快走!快走!” 不然,依着甜妞儿的性子,今天,云哥儿休想走得了。 “哎!”拴子也怕甜妞哭闹,闻言,立马扬鞭打马,“云哥儿,坐稳了!” “云哥哥!”甜妞发现马车动了,哇的大哭,在洪伯怀里拼死挣扎。 沈云在车里看着揪心,掀起车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向甜妞挥手:“甜甜,等我得了空,回来看你。” 不想,甜妞哭得更凶了。 也不知道小丫头哪来的横劲,竟然从洪伯怀里挣脱了。她挥着手,一边大哭,一边拼命追着马车跑:“云哥哥……” 陈老爷和松哥儿双双回神,慌忙和洪伯一道将人拦住: “甜姐儿,听话,不要闹!” “甜甜,以后大哥带你去省城,找云哥。” “甜姐儿乖,你云哥哥很快就要回来的。” 可是,甜妞哪里肯听? 看到小马车载着她的云哥哥越跑越快,越离越远,她挣扎着向小马车伸出手,哭得撕心裂肺:“云哥哥……” 车里,沈云听着甜妞被落下的哭声,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回到车里,跟拴子商量:“拴子哥,甜甜不会哭坏?要不,我们回去劝一劝她,再走?” 拴子头也没有回,扬鞭催马:“千万别!甜姐儿哭起来,哪个有本事能劝得住?真回去了,你也休想脱得身。”又道,“云哥儿,你莫担心。有我爹他们看着,甜姐儿能有什么事?小娃娃忘性大,过一会儿就消停了。你去省城寻亲是正事,莫管她。” 自己是一定要走的……沈云只能硬下心肠,充耳不闻被越落越远的哭声。 得知沈云要去省城,陈老爷事先打探好了路上的情形:之前,查大帅在官道上设下了重重关卡,不过,在省城被收复后,不出三天,这些关卡又突然统统被撤销。眼下,去省城的官道不但通畅得很,而且沿途每隔三十里便有仙府开的驿站。听说,价钱公道得很,也没有欺压过往客商的消息传出。 “据说,省城换了新大帅,姓贝,不是从我们这边过去的那个查大帅。”陈老爷如是告诉沈云他们,“这些驿站,就是贝大帅发令,叫各地仙府在三天之内,重建起来的。” 至于这位贝大帅初来乍到,却为什么威信如此之高,他也打探到了: 一是,贝大帅把杀鸡骇猴用得好。 他虽然不是本省人氏,手下的人马也不及查大帅多,但是,他是出了名的敢打仗。而查大帅围了省城近一年,叛军依然在城里好吃好喝。然而,各地仙府却被查大帅喝来喝去,早就怨气冲天,各位大老爷们敢怨不敢言。一场大雨之后,省城内涝,到处都涨水。贝大帅瞅准时机,突然发兵,率先从北门攻破城门,立下首功。 于是,在庆功宴上,贝大帅反客为主,抢在查大帅之前,自个儿坐上了主位。 查大帅表示不服,当场要撂桌子。 哪知,贝大帅早有准备。他抢先发难,令事先埋伏在暗处的亲兵拿下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仙庭的法旨,当众宣布查大帅好几桩大罪,满门抄斩。 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根本就来不及反抗,通通被堵住嘴巴,直接拖出去砍头。 查大帅手握重兵。各地仙府都指着他打叛军,对他言从计从。就连他自封“大帅”,也无人敢出来说个“不”字。 不想,他就这样被贝大帅给一锅端了。是以,兵围省城的各路“大帅”,以及一众仙府大老爷们没有敢再吱声,从此,唯贝大帅之令是从。 二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 省城被收复之后,仙庭颁了大赦令,赦免了省城所有人通叛军的大罪。可是,贝大帅根本就不予理会,完全将之当成了揩屁股的草纸。他在省城大搞清算。省城仙府衙门前的空地上,每天都在杀人。据说,空地上的泥地都是红的。省城那边的人怕得很,暗地里称他是‘贝剃头’,意思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跟剃头一般。 “云哥儿,你们在外头,千万莫乱说话。”陈老爷忧心忡忡的告诫两人。 沈云闻言,更加挂念馆主大人与傅雷。 有驿站住宿与指路,路上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一路快马加鞭,在三天后的中午,他们赶到了省城。 他们抵达的是南门。城楼总共有三层,全用大青石砌成,高大的圆拱形城门比永安县城的城楼还要高。 远远的,看到城门,拴子便赞道:“好高……” 然而,话未说完,他吓得面如土色,胡乱拉住马,仰身“哇”的大吐。 “拴子哥,你怎么了?”沈云掀起车帘,关切的替他俯背。 后者连黄胆汁都吐了出来,完全没法说话,哆哆嗦嗦的用手指了指前方。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也是脸色乍变:数十步开外,高大的城楼之上,悬挂着数以十计的绳子。每一根绳子的末端都挂着一个人头! “刮——,刮——”,一群乌鸦在周边打转,时不时冲下去啄食。 是以,这些人头血淋淋的,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些全是贝大帅的手笔! 后背阵阵发麻。沈云深吸一口气,堪堪压制住翻涌的胃液。 “云哥儿,我们还要进城吗?”拴子惨白着脸,压低声音问道。 目光再次扫过城楼上的人头,沈云坚定的说道:“当然要进城!” 读了太师祖的手札,他不难看出,为了寻找“道”,太师祖生前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吃了多少苦头! 师父一生漂泊,苦苦寻觅“道”。 如今,他亦是抱着寻“道”之心,前来省城。怎么能够因城门上挂了人头,而心生胆怯,就此止步呢? “云哥儿,好胆色!”拴子汗颜。说起来,他也是去鬼门关转过一回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娃娃。豪情顿时涌上心头,他“啪”的一拍大腿,果断的说道,“就算城里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也陪你闯定了!” 结果,他没能进城。 原因是,根据贝大帅之新令,除了贱民每人要交五个大钱的城门税,但凡进城者,不论贵贱,皆要出示路引。 拴子没有路引。 看着城门下,仙符兵们一个个的查验路引,他甚是幽怨,跟沈云嘀咕道:“云哥儿,好端端的,怎么不收城门税,要什么路引了呢?”这次来省城,他做好了被大宰一刀的准备,银钱带得足足的。哪怕城门税要一百个大钱,这钱也得花。不想,新来的大帅没涨城门税,却加了一条新规矩……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拴子哥,你就送我到这里好了。天色还早,你往回走,能赶上驿站的晚饭。” 城门上挂着那么多的人头呢!就算再给一百胆子,拴子也不敢擅闯。貌似也只能这样。他无奈的应下:“那,云哥儿,你自己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拿起自己的行囊,跳下马车,向他摆手,“拴子哥,保重。后会有期。” 拴子没有动窝:“行,你去。我看着你进了城,就走。” 沈云笑了笑,背起大大的蓝布包裹,转身走向城门。 他拿的是良民路引。查验的那名仙符兵接过后,匆匆扫了一眼,双手奉还,放过。 沈云走过哨岗,又转身回望拴子所在的方向。 拴子果然还站在马车旁,伸长脖子望着他这边。 沈云冲他挥手,示意他莫再耽搁,误了行程。 后者领会,也使劲的挥舞着双臂,然后,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沈云看着高大的城门洞,吐出一口浊气,坚定的走了进去。 第七十八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沈云原计划是打算先找到白玉堂,然后再在白玉堂的附近寻家客栈住下。 然而,进了城,他才发现,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不切实际——本着“路在嘴上”的原则,过了城门洞后,他在人群之中物色了一个面相忠厚的大叔,上前作揖:“大叔,请问白玉堂怎么走?” 不想,这位大叔象是被吓到了一般,脸色乍变,缩着头,掉头就走掉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说的是官话。师父不是说,省城里,人人都听得懂官话么?沈云被落在原地,一头雾水。 也许是这位大叔怕生,或者不善言辞……接下来,他吸取经验教训,又向另外一位年轻力壮的大哥问路。 这回,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哥飞快的瞥了一眼城门洞方向,将他一把拉在路边,悄声说道:“小兄弟,白玉堂私通叛匪,被查封了。欧堂主的头,就挂在外面。你莫瞎打听!” 啊?沈云当场石化。 等他回过神来,再想多打听一两句,那位好心的大哥早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在哪里?他们是否安好?沈云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白玉堂成了忌讳,只能放着以后慢慢打听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洪伯帮他缝了一个暗袋。陈老爷给的地契就在里头。 陈老爷赠的小院子就在南城区的甜水井巷,离城门不过两条街。 沈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先去那座小院子:他感觉到贝大帅名副其实。好心的大哥提醒得对,为了小命计,他还是少瞎打听得好。而陈老爷的小院子有两名忠心的老仆留守。他跟他们打听消息,既便利,又安全。 他按照陈老爷所言,一路寻了过去。 哪知,走到地头,他看到的是一片半人高的荒草,以及几截烧得焦黑的断墙。 如果不是看到一株老槐树下有一口青砖砌成的八角形水井,和陈老爷描述的一模一样,他几乎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井边有三个中年女人在洗衣裳。沈云走上前,向她们作揖问道:“三位大婶,请问,这里是甜水井巷吗?” “没错。这里以前是叫甜水井巷。”其中一位圆脸的胖大婶快言快语的爆料,“前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半夜里走水。这一带全被烧光了。” 沈云暗中叹气:今天,我的运气真够背的!找白玉堂,被查抄,堂主的头挂城门上;找甜水井巷,被烧得只剩下几堵墙! “小哥,你是来寻亲的?”另一位大婶好奇的问道。 沈云心中一动,连忙点头:“嗯。”他临时现编了一通瞎话,冒充陈老爷的侄子,过来寻找家里的老仆。 道出两名老仆的面相特征,他面现愁容,说道:“家里与他们有两年多没曾联系过。我们一直不知道这里被烧了。唉,也不知道他们老两口去了哪里。” “呀,你说的男人跟老陈头很相像呢!”圆脸大婶一脸的同情,“老陈头两口子年纪大,腿脚又不方便,都没能逃出那场大火。” “对对对,他们无儿无女的,还是天兵……”一位大婶说了漏了嘴,赶紧改口,“呃,不,是街坊们帮着收敛的。” 旁边的大婶帮着把话岔开:“哎哟,很可怜呢,听说是被倒下的房梁砸死的。” 沈云再次感受到了省城口禁之严——在路上,他也曾听过“天兵天将”的说法。那是叛军的自称。 前年夏天,正是叛军占领期间。所以,“天兵”帮着收敛,完全说得通。 小院子成了焦土,只能另谋住处。沈云向三位大婶打听,眼下投宿客栈有没有新规矩? “小哥,你要住店啊?”圆脸的大婶热忱的站起来,“我家就是开店的。如果是良民的话,只要有仙府的路引,就能随意住。是贱民的话,要麻烦一些,除了路引,还要有保条。” “她家是开了好多年的老店,信用好着呢。” “就是前面路口的那一家。小哥,你过来时,应该看到了。” 其他两位和她关系不错,都一个劲的替她说话。 沈云记起来了,经过前面路口时,确实看到了一家叫做“客云来”的客舍。门脸不大,收拾得很干净。尤其是窗户纸白生生,上面贴着“年年有余”的红窗花,甚是醒目。 圆脸大婶眼尖得很,见他有些意动,乘热打铁:“小哥,要不我现在引你去店里看看?婶子包你店钱公道,饭菜可口,住得舒适。” “有劳大婶了。”沈云打了个拱。 “客气什么!我夫家姓张,大家都叫我张婶。”圆脸大婶欢喜极了,匆匆收起井台上的菜和箩筐,跟两位同伴道别。 她极善言谈,打探到沈云是良民身份,立马换了称呼,改口以“公子”相称。 得知沈云是来省城考武馆的,她甚是惋惜:“公子,您来得不是时候。全城的武馆大多数都倒了。仅剩的那几家武馆全是以前名声不显的,而且仙府还没有正式准许他们收徒。”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暗道:莫非是白走一趟? “张婶,那省城的人想学武,怎么办?”他不甘心的问道。 “怎么办?安心等着呗!”张婶撇撇嘴,“听说,仙府要办一个全新的大武馆,为首的师父们全是从外面请有名望的大武宗。要真是这样,等这个大武馆办起来,剩下的那几家估计也开不下去了。还听说,新武馆的规矩都要跟外头学,和以前的不同。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现在传得风风雨雨的,各有各的说法,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 “有说新武馆什么时候开张吗?”沈云被这条消息吸引住了。 张婶摇头:“有说是年底要开张,也有的说起码要到明年,还有的说三年之内,必定开张。反正,仙府一直没发榜,这些都是不准的。” 那倒也是。沈云在心底打算:反正也没有别的好去处,要不先在省城找份工,安顿下来,坐等新武馆开张? 很快,云客来到了。张婶喊了她男人,也就是张掌柜过来招呼客人:“沈公子想要住店,一位。” 张掌柜听出来了眼前的客人是良民身份,满脸堆笑的行了个礼,问道:“张公子想要间什么样的客房?住多久?” 沈云环视店内大堂,摆设简单,却也窗明几案,收拾得整齐利落。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大堂里不见有客人,只有一名十四五岁的伙计在擦试桌椅。 他甚是满意,点头应道:“清净就好。先住三天。”一路上,他看到省城店铺众多,人来人往,热闹得很。所以,三天之内,他应该能谋到一份满意的工? “好咧!小的给您安排一间地字号房,价钱划算得很,一天才七十个大钱,包早中晚三餐,还有随时可以喊热水。您先交二两银子的押金,等退房时,房钱会从押金里头扣除。不够的部分,到时再请您添补上。” 沈云没有住过客栈,但是,太师祖的手札里不只一次写到住店的经历。在石秀县时,他为了打听沈九妹的下落,也没少去拳馆周边的客栈打听。云客来的价钱比石秀县在兵祸之前要贵了近一倍。不过,想到这里是省城,又是兵祸过后,他觉得也还划算。最主要的是,他身怀四百多两银子的巨资,不缺钱。 “行,就地字号房。” 张掌柜将他请一张四方桌前安坐,自个儿去前面的红漆柜台上拿了登记簿过来,歉意的笑了笑:“您看,这也是仙府的新规矩,所有住店的客人都得照要求详细登记。麻烦您把路引给小的看看,小的也好给您登记。” 沈云扫了一眼簿子。每一页上面除了姓名,籍贯、年龄之外,还有身份等级,相貌体征,确实详细得很。 既然是仙府的规矩,他没有必要为难店家。当即掏出路引,给了张掌柜。 后者照着路引上所写,一一登记。只是在相貌体征这里,他作了改动,写的是:长眉入鬓,容颜俊雅,体态颀长。 沈云还是头一次被人夸“俊雅”,两边脸颊有些发热。 登记完后,他交了二两银子的押金。张掌柜叫过那名擦桌椅的伙计为他引路:穿过大堂的月亮门,走过一条长廊,拐个弯,就到了。 房间不大,里头有床、桌、椅等摆设,都是样式简单的寻常家什。再者盆、碗、手帕子、被褥等一应俱有,样样齐全。 应该是有些天没住人了,屋子里有股子潮味。 不待沈云发话,伙计快手快脚的开了窗。 立时,一树桃花跃入窗中。 沈云走过去一看,原来旁边是个小小的园子。除了并排种着两棵桃树,另外还种了几畦青菜。 桃花粉嫩嫩的,开得正盛,给房间增色不少。 伙计见他被园子吸引住了,在一旁笑道:“店里吃的青菜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现吃现采,新鲜得很。” 沈云点了点头,没有接话。 伙计把提来的白瓷茶壶放在桌上,麻利的擦着桌子,说道:“晚饭还要过一个多时辰,到时,公子是去大堂食用,还是叫小的端到房间来?” 沈云有些乏了:“麻烦小哥给我打桶热水来,我要洗漱。往后,一日三餐都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大堂吃。” “是。您稍等。”伙计应下,退出房间时,替他关好房门。 沈云长吁一口气,在窗前的桌边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一口,心道:原来住店是这么一回事。 话说,从手札里看太师祖写住店,和自己住店,真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哦。 第七十九章 居不易 省城实行宵禁。沈云安顿好后,见太阳已然偏西,便没打算再出门。到了伙计说的饭点,他去大堂用晚饭。大堂里只稀稀落落的坐了五名男子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娃。 他走进大堂,除了男娃娃好奇的看了他两眼,其余的房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顾埋头吃饭。 沈云寻了张空桌坐下。 下午的那名伙计笑嘻嘻的端了饭菜过来,一边摆饭,一边介绍道:“沈公子,晚上通常是一荤一素。今晚的菜式是油炒青菜和兰花豆干。米饭要是不够,您说一声,小的给您添。” 先前,沈云从他嘴里套出了他一些店里的情况:他叫张小伍,是张掌柜的远房侄子,也是店里唯一的跑堂伙计;除了张掌柜一家五口,店里另外还请了一名厨子。和他一样,也跟张掌柜沾亲带故。 看了一眼碗里的兰花豆干,沈云抬头问道:“小伍哥,这道是荤菜?”一点肉沫星子也没有,不知“荤”从何来?是第一天就宰客,还是欺他人小,辨不出荤素? 张小伍摇头,把青菜碗往前稍微推了推,脸上的笑容不减:“沈公子,这道才是。它是用我们店里自家炼的猪油炒出来的。” 猪油,当然算荤腥……好象没毛病。沈云满头黑线。 张小伍又道:“沈公子,眼下买什么都比以前贵……我们店里的厨子手艺,吃过的客官都说好。您尝尝。” 他也甚是无奈。 以前,这道菜明明是“油渣炒青菜”……油渣完了,就改成了“油炒青菜”。 别看只少了一个字,于他便成了大麻烦。每上一次菜,他都要跟客人解释一番。碰到客人好说话,也就罢了;碰上不好对付的,他赔了罪,还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没办法,这世道,混口饭吃,不易。 沈云看到其他桌上也是上的这两道菜,没有再吱声,夹起一根“荤”青菜开吃。 唔,菜叶挺嫩的,猪油炒出来的,果然比家里水煮的要香滑……好,人家是“荤菜”! 张小伍见状,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您慢用”,拿着空漆盘离开。 房客少,夜里,店里清静得很。沈云在屋子里打了半个小时的拳,又练了七遍心法,这才躺下睡觉——尽管每天都坚持练习,但是,他的心法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一年多了,仍然每晚只能练七遍。 第二天早上,他去大堂用早饭。 张小伍给他端上来的是一小碟咸酱菜、一碗热米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沈云试着问道:“小伍哥,今天我有事外出,中午赶不回来用饭。能给我包两个馒头吗?”也不知道要在省城等多久,能否顺利找到活,更是问题。坐吃山空,再多的钱也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能省就省。 “好咧,您稍等。”张小伍爽快的应下,不一会儿,给他送来了一个油纸包。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不但有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还有一根拇指粗的酱瓜。 中饭解决了,安心找工。 要找什么活呢?接连碰了几次壁之后,沈云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心中一片茫然。 先前,他只看到省城热闹,店铺如云,便以为到处都是活,找工不难。不想,大家都和云客来一样,往往只请一个到两个伙计。 看到他进店,伙计无不笑靥如花,然而,一听到他是找工的,人家立刻变了脸: “去去去,这年月,谁还养得起闲人?” “大清早的,还没开张呢,你是存心找晦气啊!” …… 就这样,沈云在南城区转悠了一个上午,也没能发现有意愿招伙计的店铺。 肠动如雷,他揉着肚子,寻了个清净的巷口,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油纸包,就着酱瓜吃冷馒头。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做打算:今天在南城区找。如果没找着,明天去西式城区接着找。 之所以想去西城区,是因为他发现,在南城区几乎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更不用说白玉堂——馆主大人走之前,除了白玉堂,没有留下其他线索。省城这么大,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想找到馆主大人,只能顺着这根唯一的线索,一路找下去。 这一天,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拖着发酸的两条腿,一无所获的回到云客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叫张小伍包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根小酱瓜,出门直奔西城区。 结果,去了那里之后,他发现这一带与南城区完全不同:日上三竿了,街上清净得很,偶尔能看到几个打着呵欠,晕晕欲睡的行人,几乎看不到人影。 再仔细一看路边那些张灯结彩的店铺,他的脸色变了:“红粉楼”、“倚月楼”……放眼望去,周边彩楼的招牌都是一个路线。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把这一类的都统称为“烟花之地”。 沈云曾经不解,特意问过师父:“做烟花的地方,为什么要装饰得花花绿绿?” 师父白了他一眼,直言道:“烟花一点就着,作坊里能夜夜张灯结彩吗?这里的烟花之地,是指春楼妓馆。” 春楼妓馆?刘家拳馆周边没有这种场所,但是,他在市井里混,偶尔也听人家提起过,知道这种地方做的是什么营生。 他还知道,那些人提及这些地方时,无一不两眼放光,心生向往,可是,骨子里,他们没人看得起这种地方。 沈云满头黑线,急匆匆的穿过眼前的街巷。 不想,拐了个弯,路边依然是花花绿绿的彩楼…… 该不是整个西城区都是烟花之地?他不信这个邪,又跑了两条街。 果然是的。 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找工。而且白玉堂也肯定不会在这种地方。 没有再转,乘着还没到正午,天色尚早,沈云果断抽身离开,转向北城区。 结果,在西城区与北城区交界的街道上,他终于看到了第一块招工牌子。 那是一家门脸较大的药铺,名叫妙手堂。他们要招一名学徒。 沈云心中大喜,顾不得擦一把汗,急匆匆的走进店里。 店里只有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青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看书。看到有人进来,他抬眼看了一眼,问道:“小哥,你来问工?” 沈云点头走过去,打拱作揖:“是的。” “有路引吗?”年青男子继续看书,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店里只招良民。三年学徒,管住管饭,头一年没有工钱,后两年每月工钱二十大钱。” 条件如此之苛刻,怪不得没有看到其他问工的人。沈云恍然大悟——良民至少是家里出了一个武者,有些产业,不愁吃喝。是问哪个良民子弟会跑出来当学徒?二十个大钱还不够人家下一次饭馆子。 除非是沈云这种! 但是,在等级森严的世道里,又有几个人能有他这般运气,碰到馆主大人呢? 沈云从怀里掏出路引,说道:“先生,请看。” 青年男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良民子弟跑来问工,意外的抬起头,扫了一眼路引。 没错,真的是一张良民路引! 他放下书,起身,双手接过来,仔细看过,又双手奉还,不解的问道:“沈公子为什么要来敝店问工?” 沈云见他前倨后恭,看出来了:这一位的身份是贱民。 “我来省城求学。”沈云半真半假的答道,“不想,家中在省城置办的宅子在两年前失火。宅子连同看院子的老仆都没了。一时没了住处,只能住客栈。每天的开销不少。眼下也考不了武馆,我又不想就这样返乡,是以,决定先做份工解决生计。” “原来如此。”很少有良民会为如此自降身份,青年男子不由高看他一眼,“世道艰难,敝店招收良民学徒,并非有意亵渎,也是万不得已。” 原来,又是贝大帅的新规矩:自新年开始,省城的所有药铺、铁铺,都至少要请一名良民雇工。不然,一律关门整改。 为什么有立这种规矩?大家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城中的良民!谁不知道药铺和铁铺里,就算是寻常伙计的工钱也开得比其他铺子要高得多。 只是良民哪是轻易请得到的?工钱低了,活计辛苦,没有良民愿意来。但是,花高工钱养着一个什么也不干、并且高高在上的良民老爷,大家心里甭提有多别扭了。 以前,大家逆来顺受惯了,哪敢生出“别扭”的感受?但是,义军得了省城之后,强行打破良、贱之分。两年多来,他们突然发现,贱民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吃的也是五谷杂粮,跟良民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老子要满怀感激的忍受你们的盘剥和欺压? 好,畏于贝剃头的屠刀,众人敢怒不敢言,但各有应对之法: 小一点的铺子,手停口也停,只好捏着鼻子给店里请来一尊良民当神供着; 而象妙手堂这种身家厚实的,一年两年不开张也饿不死家中老小,便真的停了生意,奉命整改。他们在店外挂了块招工牌子,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明面应承,暗行抵制之实——好,老子就算坐吃山空,也不养着你们这帮大老爷。且看你们能横行到几时! 沈云的言行之中,没有一丝桀傲之意,令青年男子心中的不快与抵制大大减少。 也罢,兴许是缘分。大家各取所需嘛。青年男子应下:“沈公子如果方便,后天早上请再过来。店里的伙计、郎中都打发回乡了。重新开张,召集他们要一两天的时间。” “多谢东家。”沈云作揖致谢,“家里人都叫我云哥儿。如果东家不介意,也可这样唤我。” “好,云哥儿。”青年男子笑了起来,“我姓吴,口天吴。家里是世代开药铺子的。” 第八十章 初闻道统 当学徒的话,肯定不能象现在一样,成天在外头闲逛。是以,沈云决定用剩下的一天半时间寻访白玉堂。 从妙手堂出来,他便开始在北城区转悠。 北城区和南城区、西城区不同,这里的铺子主要以杂货铺子居多,且都是零零散散的。更多的是单门独户的住家小院。看来,这一带是省城的富户住宅区。 沈云走马观花,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走遍了两条主要的大街,依然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 难道武馆都集中在东城区?他狐疑的往东边走。 哪知,他刚穿过一条幽静的小巷子,突然,从周边的暗处冲出来一队仙符兵。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齐刷刷的抽出长刀。 为首的一名小头目厉声喝道:“做什么的!” 沈云自从练习飞花越柳之后,耳力与目力日益长进。早在走进这条小巷时,他便察觉到周边有不少于五个成年男子的呼吸声。是以,早有准备。 看到是仙符兵,他当机立断的放弃反抗,佯装害怕的样子,“啊”的惊呼,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小子,大人问你话,听见没有!”一名仙符兵提起脚,朝他肩膀上踢了一脚,“装什么傻!” 这一脚不重,但也不轻。沈云就势往一边倒下,用石秀话应道:“我,我找不到路了。” “外地来的?”小头目皱了皱眉头,“路引!” “啊?”沈云故意先是一愣,旋即又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路引,有的,有的!”说着,从怀里掏出路引。 “良民?”小头目看了一眼身边的一名仙符兵。 后者收了刀,一把从沈云手里夺过路引,毕恭毕敬的双手奉上。 小头目接了,认真的查看过后,并没找到做假的痕迹,随手将路引丢还给手下。 后者见状,知道良民的身份假不了,当即伸手一把将沈云从地上拉了起来,将路引奉还。 小头目打了个哈哈,问道:“小兄弟,你是石秀县人氏?” 沈云单手揉着肩膀,愣愣的点头:“嗯。” “你来省城做什么?”小头目又问。 沈云答道:“我爹嫌我笨,武学资质不好,成天的骂我。我气不过,就跑出了家。我家在省城有所宅子,一直有仆人打理。七岁那年,我跟我爹来省城,在那所宅子里住过小半年。所以,我直接上省城来了。”顿了顿,他不好意思的哼哼,“隔了几年,我不记得路了,找了大半天……这里的宅子都差不多。” 负气离家的傻小子?小头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这一带,本官很熟。说说,你家宅子周边有什么景致?” 沈云在北城区转了那么久,也不是白转的。他张口就答道:“左右都是一样的青砖院子。左边的那户人家院里种了一株凌霄花,宝贝得不得了。我有一次爬墙去摘花,被发现了。那家的女人跳手跳脚的在院里骂了足足一刻钟。哦,我家门口有一株垂杨柳,树干有大海碗那么粗。”说着,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在省城,凌霄花又被称为富贵花,深得人们的喜欢。在北城区,院里种一株凌霄花的人家何其多也。至于垂杨柳,这一带是河边,更是多得不能再多。 难怪会找不到……小头目没找出破绽,没好气的斥责道:“前面是禁区,不得擅闯!念你是初犯,且不与你计较。还不速速离去!误了本官的差事,你担待不起!”没办法,谁叫大帅在此地根基不深,不得不处处优待良民!是以,哪怕只是个乳臭未干的良民小子,他也轻易招惹不得。 其余仙符兵闻言,皆收了刀。 “是。”沈云自然是脚底抹油,转身跑得飞快。 一气跑出小巷子,他的心都悬了起来——是整个东城区都被划为禁区了吗?并且周边还有伏兵! 再联想到欧堂主的人头被挂在城楼上,他更加相信,白玉堂就在东城区。 只可惜,就凭着他这点拳腿工夫,潜不进去。 沈云扼腕:看来,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必须从长计议。 又在北城区晃了一刻多钟,直到确定身后并无“尾巴”,他才径直回了云客来。 第二天上午,他去街上买齐牙刷等杂物,早早的回到客栈里。进了房间后,推开窗,看到张小伍在园子里摘青菜。后者显然不喜欢这桩活,懒懒散散的不说,脸上还堆满了不乐意。 心中一动,沈云招呼道:“小伍哥,过会儿,请帮我送壶热茶过来。” “好咧,沈公子。”张小伍如获大释,胡乱的将手中的青菜扔进菜篮子里,欢快的提着篮子走了。 不一会儿,他提了一只白瓷茶壶,过来敲门:“沈公子,您要的热茶。” 沈云打开门,将人让进来。 张小伍换掉桌上的茶壶,问道:“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沈云拿了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我这次来省城是求学。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 “哦,小的听婶娘说过,您想报考省城的武馆。”张小伍袖了钱,脸上的笑意更甚,“小的是八岁那年进的省城,在城里呆了差不多七岁,多少知道一点事。沈公子发问,只要是小的知道的,一定不敢隐瞒。” “你请坐。”沈云自己先落了座,指着下手的另一条圆凳,“坐着说话。” “哎。”张小伍搭了半边屁股坐下来。 “小伍哥是个爽快人,我也就直话直说了。”沈云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跟前,问道,“先前,我听张婶说过,城里的武馆差不多都关了门,只剩下少数的几家武馆。这两天,我到处转了转,却是一家也没有找到。我想知道,城里的武馆大多开在哪里?” 张小伍先跟他道了谢,然后答道:“沈公子有所不知,省城分东、南、西、北四大城区,也就是四大片儿。每一片的营生各不相同。象我们南城区吃得是活水,人气最旺,商贾聚集之地;北城区阔气,是富人扎堆住家的地方;西城区美人多;东城区则是贵气。仙府衙门、各大小武馆都在那里头。” “原来是在东城区呀。”沈云心道:果不其然。 张小伍又道:“不过,那都是以前的老皇历了。”他伸手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撇撇嘴,“自从这位来了之后,大小武馆就遭了殃。” 沈云看明白了。“这位”指是的正是“贝剃头”。 “他们怎么了?” 张小伍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样?杀的杀,关的关。留了几只上不得台面的小虾米充门面呗。听说,就是这几只小虾米也快没活路了。那位要以仙府的名义开一家大武馆,请了外面的大武宗坐镇,重新立规矩。” 沈云试出来了,这位话多,且敢讲话。于是,他准备接下来问点实质性的问题:“不瞒小伍哥,来省城之前,我只听说过白玉堂的威名。这次也是奔着白玉堂来的。不知道这家武馆现而今如何了?” 张小伍飞快的瞒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凑上前,神秘兮兮的说道:“这话,您也就在这屋里问问得了。我们店里没什么生意,人少也就清净,没人告暗状。白玉堂的事,千万别去外头打听。要是被人举报,或者叫巡逻的仙符兵,或者探子听到了,就算您是良民身份,也保不齐要倒大霉。” “啊,这么严重?”沈云故作惊讶。事实上,在省城转了两三天,他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口禁之严。 “嗯,就是这么严重。”张小伍点头,“谁让白玉堂的欧堂主先前与天……呃,叛军头子交情不浅呢!听说,先前叛军拿下省城,欧堂主是内应!而且,其他武馆也有份参与。叛军占了省城之后,白玉堂和很多武馆更是出钱出人,出谋画策,没少帮他们。那位素来与叛军誓不两立的。他得了势,还能给省城的武馆好果子吃?白玉堂是头一个遭清算的。” 沈云闻言,心不由的提了起来。 张小伍的脸上全是庆幸:“不过,那位也没得逞。欧堂主早有算计,在城破之前,将门下的武师和弟子悄悄散开了。等那位空出手来时,白玉堂只剩下欧堂主和几个忠仆。听说,还有很多武馆也一样,早早的做了准备。” “欧堂主为什么不逃?”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知道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并且又有机会逃走,为什么还要守着一个空壳呢? 张小伍摇头:“不知道。欧堂主是全省城最有名望的大武宗。行刑那天,我们好多人都去送他。欧堂主的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浑身是血的瘫坐在刑车里。但他也没堕了威名,在刑场上,大骂‘狗/屁仙庭、孽畜仙帝’,‘欺世盗名,灭我道统,天诛地灭’。还说,象他这样的人,越杀越多,是杀不尽的。吓得监斩的狗官脸都变了色,赶紧叫刽子手割掉欧堂主的舌头。最后,他们还把欧堂主的头挂在南城楼外面,喂乌鸦。” 欧堂主慷慨赴死,何其壮烈!沈云心头大震——欧堂主放弃逃生的机会,竟然只是为了广而告之仙庭、仙帝的真正面目! “道统?”他不解的问道,“小伍哥,什么是道统?”直觉告诉他,‘道’与‘道统’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张小伍一脸茫然:“不知道呢。我听大家说,白玉堂有一百多两百年了,里头有好几代人的心血,却这样倒在那位的手里。欧堂主不恨死他才怪呢。” 沈云心中不以为然:道统是指白玉堂的传承?不对!如果真是这样,欧堂主应该直接骂“贝剃头”才是,为什么骂仙帝“欺世盗名”呢? 突然,他心里闪过师父的身影——从祖师,到太师祖,一直到师父,我们青木门历代尊长不也是和欧堂主一样,认为仙帝是窃位而居,所谓仙庭更是言不正、名不顺吗? 莫非欧堂主口中的“道统”和天神宗有关?欧堂主其实也是天神宗的传人? 再联想到馆主大人对白玉堂的推崇,沈云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因为据师父所言,馆主大人也是天神宗五护法之后、正宗的天神宗传人!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桃花扇,谢谢! 第八十一章 上工 “我们都知道欧堂主是好人。”张小伍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这世道,好人没好报哇!” 象是想起了什么,他的眼里闪过一道亮光,“我听好多人私底下说,欧堂主亲友众多,而且门下又有那么多的徒子徒孙。看到他这般惨死,他们哪里忍得下?将来定要回来报仇的。所以,欧堂主才敢在刑场上放话,象他这样的人是杀不尽的y嘿,到时,那位……对了,沈公子,这话,您可千万别到外头去说。出了这门,先前说的那些话,小的可是一句也不会认的。” 沈云轻笑,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今天说了什么吗?我怎么不知道?” 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人!沈公子年纪小小,却也是和欧堂主一样的好人!张小伍来者不拒,又袖了钱,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快活的起身:“沈公子,您还需要什么,尽管吩咐。” “不用了。”沈云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遂轻轻挥手。 张小伍躬身行了一礼,提着换下的白瓷茶壶离开。 沈云起身,打开窗户,看着外面开得正艳的桃花,脑海里仿佛浮现出欧堂主慷慨赴死的壮烈情景,感觉到心里鼓鼓囊囊的,久久不能平静。 是什么让欧堂主连死都不怕吗? 道? 道统? 其实何止是欧堂主! 师祖、太师祖……还有师父,又何尝不是用尽一生在追寻道! 深吸一口气,他紧紧抓住窗棱,在心里无声的问道:什么是道?什么又是道统?竟然能令人连死都不怕!穷其一生也要苦苦寻觅! 可惜,窗外桃花也不懂,静默依旧。 这天晚上,沈云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他只身一人站在一个布满荆棘的旷野之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迷雾。 “咦,这是哪里?”他惶恐的张目四望,“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他。 “有人吗——有人吗——”唯有他的声音在久久回荡。 回声好惊悚,竟然化成一个又一个的光圈,从四面八方朝自己砸过来…… 他本能的拔腿就逃。 不想,一脚踏空! 整个人急骤的坠落! “啊!”沈云惊呼,猛的睁开眼睛。 呃,原来是个梦! 感觉脸上湿漉漉的。他伸手摸了一把,掌心全是汗水。 好,他常常做这种从高处跌落的梦。有一次,他没忍住,告诉了洪伯。结果后者听了挺高兴的,说是好事,说明他这些时日个子长得快。还说,娃娃抽个时,都会做这样的梦,叫他安心。 貌似洪伯说的在理。因为这两年,他的个头确实拔高了不少。 第二天是沈云去妙手堂上工的日子。一大早,他收拾好行囊,去大堂找张掌柜结账退房。 张掌柜对他印象很好。本来他还要补交十个大钱的房钱,张掌柜直接给抹掉了,又热忱的招呼张小伍给他端上早饭:“没有让您饿着肚子出门的道理。” “多谢。”沈云知道眼下生意难做,尤其是小本生意。再者,他也不缺十个大钱,是以,执意补上了十个大钱。 张掌柜脸上的笑意直达眼底,连声道谢。搞得沈云很不好意思。 用过早饭,他背着行囊,直接去了妙手堂。 和上一次来不一样,妙手堂里多了好几道忙碌的身影。 吴老板看到沈云进店,上前拉着他的手,热忱的召集所有人:“大家先把活放下,我向大家介绍沈公子。” 之前,两位伙计、掌柜的和一名坐堂的郎中都听说了这位良民子弟学徒。如果不是这位肯屈尊降贵,接受东家的苛刻条件,店里只能继续“整顿”。他们比不得东家,家大业大,有老本吃。现在活计又不好找,店里“整顿”了这么久,他们没了进项,家里稍微值钱的东西都当得精光,眼快就要撑不下去了。是以,接到上工的消息,他们一个个感激涕零,用最快的时间赶了回来。 知道这次能复工,便是因为这位沈公子的缘故,他们心里都充满了感激。 听到东家发话,几个人笑容满面的围了上来,纷纷打拱:“沈公子,好。” “东家,早。”沈云不禁脸上飞红,连忙打拱还礼,“大家好。我叫沈云,以后在我们店里学徒,请大家多多指教。” 读了太师祖那么多的手札,他悟出一个道理:旁人如何看你,是捧你,贬你,或踩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心里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是来当学徒,混个安稳的住处。那么,就要端正态度,好好的做一个学徒。 “云哥儿,客气了。”吴老板对他的态度甚是满意,再加之良好的第一印象,于是抢了掌柜的话,攀着他的肩膀,亲自将店里的人一一介绍给他。 “这位是吴掌柜,是我们店里的老人了。” “这位是秦先生,在我们店里坐堂六年多。” “这是大江、阿明、郭子。” 大家又彼此打拱正式见礼。 介绍完,吴老板松开沈云的肩膀,对吴掌柜说道:“吴叔,你先安排云哥儿坐下,稍后再带他去药房转转。” “是。”吴掌柜领令。他看上去有四十来岁,穿着半旧的老蓝色长衫。衣服明显肥大,空荡荡的挂在身上。 他看向沈云,脸上的皱纹无不舒展开来,恭敬的微躬着身子,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公子,请。” 沈云连忙避开:“掌柜的,以后管我叫云哥儿就好。” 吴老板哈哈大笑:“大家以后都是要一起做事的。云哥儿是个爽快人,不讲究那些个虚礼。大家占他一个便宜,以后都管他叫‘云哥儿’。” “是,东家。”大家都笑着应和。 叫大江的那名伙计很灵泛。他走上前笑道:“云哥儿看着是走了很远的路。来,我帮你拿行礼。” “多谢大江哥。”这几位都是店里的老人。人家主动示好,沈云自然是要给足面子。 吴掌柜再看向沈云,笑意直达眼底:“云哥儿,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看看。” “好的,有劳掌柜的了。”沈云打拱。 大江提着大包袱,自然是跟在两人后头。 待他们仨走出了前堂,另外的两名伙计,阿明和郭子忍不住,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真的,还假的?这位看着真不象是良民家里出来的公子爷。” “你胡说什么?这种事,东家能弄错?再有,云哥儿穿得是寻常,但遮不住那通身的气派。还有他说话做事,和你我就是不一样。错不了!” “公子爷居然跟我笑嘻嘻的行礼……哎哟哟,我不会折寿?” 越说越不象话,吴老板清咳一声,瞪了两人一眼。 两人缩缩脖子,赶紧各自做活。 “秦先生如今见着本尊了,觉得如何?”他敛容,与坐堂的郎中秦先生在桌子两旁分坐,轻声问道。 秦先生拈须笑道:“目光清澈,神态自然不做作,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家中教养定是不差。”所谓日久见人心。只是一面而已,还能看出什么来。 吴东家笑道:“不管如何,云哥儿算是帮了我大忙。以后,云哥儿在后面库房做事,也请秦先生多照看他一些。” 东家是在敲打我吗? 秦先生微怔。没有想到,东家对云哥儿竟如此之好! 不过,转念一想,心道:东家纵然家大业大,吃喝不愁。然,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吗?贝大帅的严令之下,东家又能死扛多久?云哥儿的出现,正好解了东家之围。也难怪东家会对其另眼相看。 别看东家平时对他礼遇有加,但是,他向来都有自知之明。况且,失业在家吃老本,日子越过越难。去外头重新找工,又屡屡碰壁。这小半年来的点点滴滴,无一不在反复提醒他:他虽有薄技在身,但归根到底也还是一个靠手艺讨生活的贱民。 当即,他垂下眼帘,恭敬的应道:“是,东家。” 吴老板目的达到,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这才起身,施施然出了药铺。 连秦先生都被东家敲打了!两名伙计彼此偷偷的相对一视,皆收起旁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埋头做事。 另一边,吴掌柜将沈云带到了前堂后面的小院子里。 他指着左边的一排大瓦屋说:“这里是放药材的库房。我们开药铺的,首先要认得药。云哥儿,你初来,也先去库房帮忙整理药材,学着认药。” 沈云熟背《青木药典》,认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去库房整理药材?好哇,不要去前头招呼买卖,正好落个清净不说,还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钻研配药上面,不是挺好的吗? 可以说,如此安排正中下怀。他点头应下:“是,掌柜的。” 不错,小小年纪,能屈能伸,挺沉得住气的。又是良民出身,将来,此子必成大器!吴掌柜心中暗赞,指着右面的一栋二层小木楼说道:“那里就是我们住的地方。” 说着,他一边往小木楼走,一边象是说家常一样,说起店里的日常生活。 包括他和秦郎中在内,店里所有人都是住店的。只有逢年过节或者东家破例放假,他们才能回家探亲。 他们都没有带家眷。东家待人宽厚,对他们照顾有加。象平时的饭食都是后院的大厨房准点送到前头来;洗洗涮涮的事,也有粗使婆子张罗,不用他们操心。 住的方面,三个伙计共住一间房,在楼下;他和秦郎中各住一间房,在楼上。 “房间都不大,住三个人已经不宽松,有些挤。”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楼下。吴掌柜看了沈云一眼,说道,“所以,东家发话,从楼下腾出一间空屋出来,云哥儿你单住。” 好,他承认,什么不宽松,有些挤,通通是借口!以前,店里最多的时候曾请过五个伙计。那时,五个大酗儿还不是照样共住一间屋子!也没听东家说过“有些挤”,叫他腾一间空屋出来。 第八十二章 惊艳 小楼的木梯在最左边。而沈云的屋子在一楼的最右边,与三位共用的房间中间隔着两扇门,也就是两间屋子。 再看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窗纸是新近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浆糊的香味儿。 床、桌、椅、柜子、洗脸架子等家俱一应俱全。床上的青布帐子、枕头、被褥全是新物。 无论是房间的位置,还是里头的摆设,显然都是用了心的。沈云简直不能再满意了,向吴掌柜打拱道谢:“多谢掌柜的。” “你先收拾着。”吴掌柜摆摆手,“吃过午饭,你去库房那边。我教你先认几味常见的药。” “是,掌柜的。” 大江将手里的蓝布大包袱放在窗前的长木桌上,笑道:“云哥儿,往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莫客气。” “多谢大江哥。”沈云将两人送出门外,直到他们走到了院子中间,才轻轻关上房门。 吴掌柜一直留着心,见状,摇头轻叹:“这份周全……怪不得老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东家昨天特意单独吩咐他,说,沈云跑到药铺来当学徒,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只为了生计。也许是有心想学一些药材方面的真本事。人家是良民,又是外乡人,将来是要考功名的,并不会碍着铺子的生意。所以,叫他尽快教沈云认药。 “云哥儿看着是个知好歹的,与他交好,我们不吃亏。你千万莫怠慢了他。他要是真想学些药材方面的东西,你能教的,都可以教给他。”这是东家的原话。 当时,吴掌柜的嘴上应下了,心里却不以为然——十来岁的娃娃,乳臭未干,至于吗? 尽快教?他倒是恨不得当天就教,可是,也得姓沈的小公子爷有那份心气劲儿才行! 在妙手堂做了十几年的伙计,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伙计数以十计。是问,哪个学徒不是先去前堂至少做半年的杂役,才能把身上的新味儿去掉,变得机灵起来? 然而,今天看到了本尊,他才知道东家年纪轻轻,看人的眼光却真是毒! 就云哥儿这心性,马上跟着秦先生学医都不成问题!更不用说认药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人家秦先生的本事是自己带来的,铺子里不能起想心。教不教沈云,全由秦先生自己决定。 是以,吴掌柜当机立断,决定下午就开始教沈云。 大江跟在他后头,顺着话,啧啧赞道:“可不是吗!想当年,我初来店里上工那会儿,比云哥儿大了两岁还不止。可是,好长一段时间,我脑子里都跟一堆浆糊似的,稀里糊涂的,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直到过了大半年,地头混得熟了,总算稍微好些。那时,掌柜的才把我从前堂调到后面库房里,开始教我认药。” “你一个乡下来的土娃子,能跟人家比?”吴掌柜轻笑,径直往前堂去了。 大江耸耸肩,快步追了上去。 沈云在屋子里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最后,走到半人高的红漆柜子面前,打开柜子门:里头分成上下两层。空荡荡的木板擦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松木的芳香。 他解开蓝布包袱,将两身换洗衣裳拿出来,放在上层;牙刷、棉布巾等洗漱用具则放到洗脸架子上面;其余的,象《青木药典》、祖师传下来的红木匣子等,依然用蓝布包袱包着,放在柜子的下层。 最后,他拿出一把新买的小铜锁,将木柜门锁上,钥匙贴身收好。 他的行李很简单,这就算是收拾妥当了。 离吃午饭还要半个多时辰,做点什么好呢? 沈云想了想,决定在屋里练习扎马步——今天赶早出来,在云客来没有扎马步。 中午,郭子奉吴掌柜之令,前来喊人去前堂吃饭。听到屋子里静悄悄的,他一时好奇心大起,忍不住扒门缝往里瞅。 结果,看到沈云在屋子里双手握成拳头,满头是汗的半蹲着,一动也不动。 这是闹什么夭蛾子?他一头雾水,伸手敲门:“云哥儿,在吗?” 沈云其实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闻言,收了架式,路过洗脸架子时,随手拿起搭上面上的棉布巾,边擦汗,边过去开门:“郭子哥,是你啊。” “咦,你在屋里做什么呢?”郭子嘻嘻哈哈的指着他的脸,“看你这一头大汗。” 沈云也不相瞒,直言道:“练功。” “哎哟,你真用功!”郭子恍然大悟。听东家说,这位是来省城考武馆的。看样子,不是假话。 “哦,云哥儿,吃午饭了。掌柜的叫我来喊你一声。”他道明来意。 “好的。”沈云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反手一扔,随意的往右后侧抛出手中的棉布巾。 隔着四五步远,棉布巾稳稳的落在洗脸架子之上。 郭子看得真切,一时惊呆了:“云哥儿,你这手法……真准!这也是武学功夫?” 沈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什么。 “小把戏罢了,谈不上什么功夫。”他风淡云清的笑了笑,“郭子哥,我们走。” “哎。”郭子深吸一口气,心里的最后一点不服气也消失殆尽。 两人赶到前堂时,正好上菜。 吴掌柜和秦先生都入了座。其中,吴掌柜独坐上首,秦先生坐在他的左下首。 而大江和阿明两名伙计站在桌边,一人从大提盒里端菜,一人负责布碗筷。 看到沈云,吴掌柜冲他轻拍自己的右下首空位:“云哥儿,过来坐。” “是。”沈云没推辞,径直走过去坐下。 很快,饭菜摆好。 两荤一素一汤,每一样都堆得尖尖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用小木桶盛着。比沈云想象的要丰盛得多。 大江等三名伙计仍然是站着,没有入座。尽管有一方是空的。 “今天开工,东家特意多给咱们加了一道荤菜。”吴掌柜率先端碗,招呼道,“来,大家一起吃。”说完,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鸡丁。 秦先生也端起饭碗,不紧不慢的先扒了一口白米饭。 “是。”大江等人从桌上端起碗筷,站在桌边吃了起来。 沈云这才看明白:伙计是没有资格上桌的。 不过,吴掌柜安排他上桌,他当然不会拒绝——能安安稳稳的坐着吃,为什么要站着呢?呵呵,他可没有自虐的癖好。 除了这条规矩,沈云还看出来了,貌似吃饭的时候,是不准讲话的。 另外,吃相也有讲究。象叭唧嘴、筷子在碗里翻来翻去等现象,他都没有看到。 至于饭菜的口味,比不得云客来的厨子,但比洪伯煮得饭菜要好吃得多。 他没有装,和往常一样,吃完一碗,又添了半碗,八分饱则止——这是师父在世时教他的,说,水满则溢。长期吃饭太饱,绝对弊多利少。成年人,七分饱最好。但是,他正在长身体,可以再多食一分。 吴掌柜冷眼看着,心里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不少。 中午是一天里生意最差的时间段。是以,吴掌柜和秦先生前后脚的回自己屋里午休。前堂只余下大江等三名伙计。 沈云的岗位在库房,自然也是回自己屋里。 他没有午休的习惯,想了想,从柜子里打开蓝布包袱,取出一只毛笔,沾着铜盆里的水,在桌子上练字。 大约练了半个时辰,门外响起吴掌柜的声音:“云哥儿,等会儿到库房里来。” “是。”沈云应了一声,快手快脚的将桌上收拾妥当。 等他打开房门,吴掌柜已经走远了。 库房总共有三间。吴掌柜首先带他在第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库房里走了一圈:“这里是一号库房,里头存放的都是常见的药材。以后,你就在这里做活。” “是,掌柜的。”沈云应下。 “一号库房共有药材两百零三种。”吴掌柜又道,“按照药材的存储习性不同,分成了十个柜子。云哥儿,你是初学,今天,只教你认一味药。”说着,他来到一号柜,打开最下层的那只麻袋包,从里头随手抓了一小把,“这是甘草,你来看看。” 甘草入药时,是要切成薄片的。不过,吴掌柜手里的甘草只是干制,并没有切片。 难道库房的工作还包括泡制药材?沈云不动声色的上前,从吴掌柜手里拿起一根甘草,认真的看了看。 果然,吴掌柜讲解完甘草的外形特征之后,径直走到门口的大木台上,动手切起甘草来:“甘草都要切成这样的薄片,才能入药。那一袋甘草都没切片,下午,你试着切切看。能切多少,算多少。” 他的手法不错,切出来的甘草片都是一样的薄,又快又好。不一会儿,手边便切出了一小堆甘草片。 “你来试试。”吴掌柜将刀具放下。 “是。”沈云先去一号柜把那袋甘草搬到了大木台上,然后从中抓了一把,拿起刀,麻利的切了起来。 刀功竟然不让自己!吴掌柜为之惊艳,脱口问道:“云哥儿,你以前学过?” 沈云果断撒谎,轻轻摇头:“我打小使惯了刀。” 吴掌柜“哦”了一声——良民子弟通常从六岁开始就学武。云哥儿要是从六岁开始就学着使刀,至今已经使了四年。他的刀法能不好吗? 惊艳没有了,他的心里只剩下艳羡——还是良民好哇,小小年纪就能学到真本事。不象他们贱民,有心想要学点讨吃的手艺,然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门朝哪边。 第八十三章 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布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布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布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布要是想省下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布,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第八十四章 掌柜的,不好了 “站住!” 沈云离开小楼,在青石板路上没跑几步远,又被那个黑衣人拦住了。 同样,还是冷冰冰的声音,身同鬼魅。 沈云依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 “是。”沈云乖乖的站在雨中。 嗖—— 一道劲风袭来。 沈云只觉得手里一轻,药罐和来不及塞进怀里的荷包,齐齐没了影踪。 他愕然的抬眼一看,发现两样都在黑衣人手里。 后者仔细的检查过,随手一扬。 两样东西象插上翅膀一样,轻飘飘的飞到了他的面前。 神!简直太神了! 就连师父的飞花越柳也做不到这一境! 沈云呆若木鸡! 黑衣人没理他,又象鬼魅一样,转眼没了影踪。 象是悬浮在那儿的药罐和荷包双双坠落。 “啪!” 药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沈云骤然惊醒。他打了个哆嗦,从雨水里捡起荷包,紧紧攥在手里,掉头跑开。 高人!这个人绝对是比师父还要厉害的高人! 怪不得师父生前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他:武无第一,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外头行走,轻易莫与人争长短。 回到药铺里,先前那伙人已经走了。暂时没有别的病人,秦先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堂里只有吴掌柜和大江他们三个在抹桌椅和药柜。 沈云到柜台前,跟吴掌柜把这一趟的药款结了。 阿明笑道:“云哥儿,胭脂姑娘长得漂亮吗?” “没见着她。我只把药送到门廊上。里头出来一个小姑娘接了药。”沈云如实答道。 阿明一脸的遗憾:“太可惜了。胭脂姑娘可是省城的头牌!一般的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也不一定能见上她一面。象她们这样的姑娘,打赏向来是极其大方的。” 大江瞅了吴掌柜一眼,哼道:“你要是眼馋,晚上的药,你去送呗。” 阿明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嘻嘻的看向吴掌柜:“掌柜的,晚上那一趟,便宜了我。叫我开开眼,好不好?” 大江和郭子都没有想到,他真的张得了这口——在妙手堂,伙计外出送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第一回派了谁送,那么,除非病人自己提出来要换人,剩下的几剂药仍然归谁送。 吴掌柜本来充耳不闻,只管埋头“啪啪”的扒拉算盘珠子做账。闻言,他抬头啐了一口:“就你名堂多!” 竟是同意了! 阿明大喜,夸张的一揖到底:“多谢掌柜的!”又对其他人说道,“等我瞧见了美人儿,得了厚赏,一定请哥几个吃老罗记的绿豆汁。” 老罗记是街对面的一家小饭馆。他们店里的绿豆汁用料真、味道浓,一海碗才两个大钱,很得街坊们的喜爱。平素,大家若是有什么好事,通常会去对面叫一大碗绿豆汁过来分给大家喝。 “得了,哥,你悠着点。”郭子眼红得很,酸不拉叽的说道,“别象中午那两位一样,钱没赚着,还把腿给摔断了。” “你就胡说。”阿明得了大实惠,心情好得很,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张嘴驳了一句,“大街上的,哪来的白毛怪!” 沈云听得稀里糊涂,好奇的问身边的大江:“什么白毛怪?” 后者一脸八卦的解释道:“中午不是有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么?下雨天,西山顶的山石上会长出不少雷公菜。那两人本来是想去挖雷公菜,拿到市集换钱。挖了一半,雨越下越大,没法挖了。他们俩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躲雨。不想,还没走到洞口,远远的看到一只白毛怪蹦蹦跳跳的从洞里窜出来。可把他们俩吓得要死。两人抱头往山下跑。可能是吓得掉了魂儿,也可能是雨天路太滑。总之,平常闭着眼也能走的路,这回,没跑几步,他们俩就摔倒了,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山。一个断了左大腿骨,另一个更惨,两条腿都给摔断了。” “蹦蹦跳跳的白毛怪从山洞里窜出来?”沈云笑道,“该不是兔子?” “听他们俩说,不是的呢。”阿明也凑过来,双手比划道,“两个都一口咬定,那白毛怪看着象是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腿的,个头不比郭子矮……” “呸呸呸!”郭子色变,呼的朝阿明扔出手里的抹布,尖叫道,“你才是白毛怪!” 在柜台后面做账的吴掌柜适时清咳一声。 三个伙计立刻散了,接着各自做事。 沈云没把什么白毛怪放在心上,回了后头库房。因为送药,他今天还没练字和扎马步呢。 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小了。吃过晚饭,雨完全停了。阿明真道自己好运气。他特意回屋重新梳了头发,换上店里新近发下来的夏衫,收拾利落后,乐滋滋的出门送药。 走之前,他还不忘冲今晚值夜的郭子呲牙笑了一个:“郭子,今晚就不要给我留门了。” 郭子冲他的背影“呸”了一口,小声嘀咕道:“德性!”然后,凑到沈云跟前,竖起大拇哥,啧啧赞道,“云哥儿,不愧是高门大院里出来的……” 话还没说完,吴掌柜的一记“眼刀”已然飞到。 他悻悻的收回手,缩头继续收拾饭桌。 沈云知道郭子想挑拨什么。胭脂姑娘的打赏也不过是一个一钱重的银裸子。他身上又不缺银钱,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佯装没听懂,他和往常一样,回屋小憩——这就是在库房里做事的好处之一。晚饭点一到,意味着他可以下工了。不象前堂,要等到宵禁的前一刻钟,才能打烊收工。 第二天早上,沈云去前堂用早饭,敲碰到郭子在吴掌柜面前哼哼唧唧的告状:“掌柜的,阿明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今天早上,轮到他开店门。他没回来,是我和大江哥开的门。” 吴掌柜的皱眉,神色甚是不悦:“不象话!” 郭子闻言,心满意足的去摆碗筷。 吃饭的时候,他时不时的瞅一眼大门外面,眼里尽是幸灾乐祸。 然而,直到他们用完早饭,阿明还不见回来。 “不对啊!”郭子偷偷的瞥了一眼吴掌柜,象是自言自语的嘀咕着,“阿明哥从来没有误过饭点……” 吴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 秦先生给胭脂姑娘开了三付药。也就是说,妙手堂还要接连两天在早上和晚上各送一趟汤药过去。 阿明宿夜未归。吴掌柜的只好打发郭子去送药。 后者如愿以偿,生怕阿明会突然回来,差事要黄,当即提着药罐,大步流星的跑出了店门。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郭子惨白着一张脸,惨叫着从外面连滚带爬的撞了进来:“掌柜的,不好了!不好了!” 大清早的!吴掌柜绷着脸,从柜台后面出来,怒斥道:“什么事!” “阿明……阿明哥,他死了!”郭子是一路跑回来的。头发都跑散了,披头散发的,裤腿上沾了不少泥点子,甚是狼狈。 “什,什么?”吴掌柜吓了一大跳。 秦先生和大江也双双惊呆。 郭子顾不上把气喘匀,指着玉春院方向,飞快的答道:“早上,有人在,在玉春院外面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他的尸体。仙,仙府的差,老爷,叫我,来请掌柜的去认,认尸。” “啊!”吴掌柜打了踉跄,“还惊动了仙府的老爷们?”寻常在街上死个把贱民,仙府的差老爷们轻易是不会插手的。除非是有他们不得不管的原因。 郭子使劲的点头:“郭,郭子哥死得,好惨!”他指着自己的心口,“这,这里空了,被挖了个大窟,窟窿c多人看到了,都在传,是妖妖,怪半夜出,出来挖人心吃!” 是以,仙府不得不出面,揪出真凶,以安抚人心。 “啊呀呀!”秦先生吓得一屁股跌坐回椅子里。 大江则是面无血色,在一旁抱着膀子,直打冷战。 “这事,必须请东家!”吴掌柜回过神来,撩起袍子,急急的跑向后院。 没过多久,吴老板满头大汗的和吴掌柜一道回来了。 “云哥儿呢?”一到前堂,吴老板便大声问道。 大江正和秦先生围着郭子问长问短,闻言,他连忙应道:“回东家,云哥儿应该在库房里。” “快去请他过来!”吴老板挥手。 “是,东家。”大江飞跑着去了。 沈云听大江说了阿明的死状,心里不由咯咚作响——在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有写过一桩挖心连环惨案。不过,手札里写的很清楚,那是妖邪作恶。但是当地的仙府却得罪不起妖邪的主人,最终捉了一个屠户顶罪。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大江哥,知道东家为什么要喊我过去吗?” “铺子里这是摊上大事了。”大江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直言道,“云哥儿,你是良民。有你在场,仙府的差老爷们不会随随便便的锁人。” 原来如此。沈云冷静的应道:“大江哥,你等我一下。我回屋拿路引。” 共事一场,阿明突然横死,并且还死得这么惨,若是能为之尽一分力,在他看来,本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更何况,东家和掌柜的也都待他不薄。眼下,铺子里出了事,他更不能袖手旁观。 第八十五章 妖邪所为? “云哥儿,对不住。”看着眼前的半大小子,吴老板只觉得两边脸颊火辣辣的,“今儿要给你惹麻烦了。” 阿明之死,到底会给他和铺子带来多大的麻烦?现在,他心里完全没底。 是以,他不得不倚仗云哥儿的良民身份。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云哥儿不过十来岁,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来岁的孩子能做什么? 想他十岁的时候,他爹都嫌他小,不顶事,不带他出去应酬! 惭愧啊! 沈云摆摆手:“东家莫客气,只要我能帮得上忙。” “云哥儿仗义!”吴老板感激的朝他拱手。 仙府的官老爷有请,谁也不敢怠慢。他吩咐吴掌柜留在店里,自己带着沈云和郭子急匆匆的赶去事发之地。 远远的,他们仨看到那条小巷子口围满了人。 “啊呀呀,真的是心被挖掉了?” “那还有假!我们家隔壁的阿发亲眼看到的!” “都说是妖怪挖人心吃,是真的吗?” “啊呀,是什么妖怪啊?这么凶残!” “你家离得近,昨晚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啊,你不要吓我……” 人们的脸上无不带着恐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巷子里瞅。 吴老板听了,嘴唇抿得紧紧的,额头上的冷汗更甚。 “妙手堂的人到了没有?”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个仙府官差模样的中年人提着一根黑呼呼的铁链,哗啦啦的走出来。他一脸不耐烦的四下里张望。 周边的人们象一群鸭子被齐刷刷的捏住了脖子,瞬间没了声音。 “来了,来了!”吴老板连忙提着袍角,小跑上去,连连作揖,“老爷,小的便是。” 官差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冷哼:“你在妙手堂是做什么的?” “小的,是妙手堂的东家。”吴老板一脸的无奈。 “好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们妙手堂都做了些什么好事!”官差突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铁索便要往吴老板身上套。 “老爷……”吴老板本来发白的脸,立时完全没了血色。 沈云见状,一个箭步冲到两人中间,伸手一把抓住铁链:“官爷,有话好说。” 滋——,人群里有人抽气。 竟然有人胆敢当街拦着官老爷锁人! 所有人的目光刷刷的聚焦在这个俊秀的少年身上。 “你?什么人!”官差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一时之间,他忘了夺回铁链。 吴老板自他背后伸出头来,壮着胆子,点头哈腰的解释道:“老爷,他良民。贝大帅有令,我们药铺至少要请一个良民。” 一个孩子尚且能为他出头。他一大老爷们,身长七尺,总不至于一句话也不敢说! “良民?”官差的怒容去掉一大半,狐疑的打量着突然冒出来的愣小子,象连珠炮一样的问道,“你姓什么?哪家的子弟?家住哪里?你知道假冒良民身份是什么罪过吗!” 沈云没有辩解,直接从怀里掏出路引,双手奉上:“官爷,请看!” 官差一把夺过,低头定睛细看。 真的是良民! 在心里,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见鬼c好的良民,替一帮贱民出什么头! 翻来覆去的查验过手中的路引,他实在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不得不把路引还回去,收了铁链,哼哼唧唧的招呼道:“妙手堂的人,跟我过去认尸。” 吴老板暗中长吁一口气,万分感激的冲沈云点点头:“云哥儿,请。” 云哥儿心性豁达,不跟他们计较良、贱之分。是以,在铺子里,关起门来,他们可以不兴虚礼。但是,在外头,尤其是当着仙府官差老爷们的面,一切都得按规矩来。 比如说,他虽为东家,云哥儿是学徒。但眼下,他却只能象仆从一样,跟在云哥儿的身后。 沈云直接大步跟上官差。 郭子死死的勾着头,站在一旁簌簌发抖。 吴老板使劲的拉了他一把,低声吩咐道:“你留在外头。”说罢,一手掏出帕子擦汗,一手复又提起袍角,小跑着跟过去。 见官差走远了,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窍窍私语: “这人运气真好,碰着了好人!” “要不是那位小公子,他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那是!被官老爷锁走的人,有几个能轻易脱身的?” …… 沈云耳力好,听得真切,抬眼看向径直走在前头的官差,面上不显,心里却暗生憎恶。 呸!一帮子畜牲! 很快,他被带到巷子里的一个拐角处。 地上,阿明手脚摊开,成一个大字,仰面躺在血泊之中。 他的胸口赫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血洞! 传言没有错! 他真的是被挖掉了心! 沈云只看了一眼,脑海里象是响起一记晴天霹雳! 天帝老爷! 阿明的死状,与太师祖的手札里记录的那桩妖邪挖心案里的几名死者,简直是一模无二样! 他们的面相都是双眼惊悚的突出,五官极度扭曲,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已然变成灰白色的脸皮上笼着一层淡淡的黑气! 妖邪!肯定是妖邪所为! 他呆呆的站在那儿,感觉背后无端的腾起一股子阴风。周身,鸡皮疙瘩暴起! 吴老板在后头,硬着头皮看了一眼,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赶紧垂下眼帘,不敢再看第二眼。 尸体旁边还站着另外两名仙府官差。 领路的中年官差上前,冲其中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官差耳语了几句。 后者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沈云,皮笑肉不笑的招呼道:“沈小公子,请你仔细看看,地上之人,是否面熟?”心里甚是痛快:小兔崽子,吓坏了吗?哼,敢挡爷几个的财路!吓死活该! 如果不是贝大帅把良民捧到天上去了……搁在以前,区区一个外面来的良民崽子,算得了什么_,敢挡爷的财路,天帝老子亲临,也是一记黑棍敲死,照样扔到山上去喂狗! 沈云回神,深吸一口气,尽量镇定的应道:“回官爷,我认得他。他是我们妙手堂的伙计。” “根据尸检,他是死于昨夜丑时左右。”八字胡又问道,“请问沈小公子,妙手堂的伙计在宵禁期间,怎么跑了出来,并且还出现在两条街之外的这里?” 沈云如实以对:“昨天,他是来玉春院,给胭脂姑娘送汤药。大约酉时三刻,他拿着胭脂姑娘的汤药离开铺子。此后,一直不见回去。今晨,我们店里的另外一名伙计再来给胭脂姑娘送汤药,这才知道,他出了事。” “送汤药?”八字胡哼了哼,“汤药呢?在哪里?” 沈云一脸坦然:“我们店里送出来的汤药都是用绛色的瓦罐盛着,然后再用棉布巾包住盖子封紧罐口,以免走了药气。” 三位仙府官差闻言,皆四处寻找。 尸体的周边没有发现这样的药罐子。甚至连碎片也没有。 “尸体是重要的物据,你们暂且不能领走。我们要带回衙门。”八字胡看向后面的吴老板,“尸检、拖回去、保管的费用……得,你们先交一百银子。” “是,老爷。”吴老板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双手奉上。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八字胡收了银票,冲他们挥手,“随时等候仙府传唤。” 两人出了小巷子,顾不得围观人群打探的眼神,拉上站在外围的郭子,赶紧离开这个多事之地。 “这次幸亏有云哥儿。”回到铺子里,吴老板已经衣背尽湿。他坐在椅子上,一口气喝掉一碗茶,脸上全是庆幸,“不然,我这会儿肯定已经在仙府的大牢里了。” 接下来,他的寡母不得不卖掉家产,拖着他的妻儿和幼妹,求爹爹告奶奶的去仙府衙门里打点……运气好的话,倾家荡产之后,他能捡到半条残命,被放出来。 吴掌柜也是心有余悸,哆哆嗦嗦的问道:“东家,官老爷们有说是谁杀了阿明?” 吴老板摇头:“还没查出来。说是叫我们随时等候传唤。” 原来这事还远远没完!吴掌柜透心凉,无力的跌坐在桌边长凳上:“唉,真是倒了血霉!就是送个药而已,也惹上了滔天的祸事!” 早知道,他就不该同意阿明那个不省事的死鬼去! 一提到送药,大江和郭子皆不由两腿战战。 “掌,掌柜的……”大江硬着头皮,问道,“胭脂姑娘的药,还送吗?” 理应送三天。一天两趟,总共是六剂药。现而今,只送了一半…… 阿明横死在前,就算给一座金山银山,他们也不敢再去那边啊! 吴掌柜脸上犯难,看向吴老板。 “郭子,早上的药,送到了吗?”后者问道。 郭子小心翼翼的答道:“送,送到了的。” 突然间,他“扑腾”一声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嚎道,“东家,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老小都指着小的养活……求您,行行好,莫叫小的再去了。” 大江站在旁边,虽然没有和他一样的哭闹,但是,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眼里也尽是哀求。 “你!”吴老板被堵得说不上话来。 沈云见状,说道:“东家,让我去。” 太师祖的手札里对妖邪语焉不详,只是在末尾用寥寥几笔道出那妖邪有两样惧怕之物。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邪,如此之凶残,专挖活人的心吃。 除此之外,阿明惨死之状,完全激起了他心中的愤怒——朗朗乾坤,岂能容妖邪公然害人! 第一百章 胳膊扭不过大腿 当天晚上,苏老三等十九人如期赶到杂货铺子。 他们对沈云非常感激,一照面便抱拳行礼,齐呼:“见过先生。” “诸位莫客气。”沈云怪不好意思的,抱拳还礼——这些人随便哪一个,年纪都比起码要比他大一轮。 余头在一旁,一一将十九人介绍给他。 他们显然很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余头每介绍一个人,被介绍的那人便上前一步,再次抱拳行礼,口尊先生。 于是,沈云也一一还礼。 介绍完后,余头笑眯眯的对沈云说道:“先生,他们都是粗人。有什么规矩,先生只管吩咐。” 也就是请他训话的意思。 苏老三等人也齐声说道:“请先生吩咐。“ 沈云脸上飞红,摆手笑道:“识字能有什么规矩?大家想学的话,以后,每天这个时候过来学就是。”又道,“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开始学今天的生字。” “我们都准备好了。”余头连忙招呼大家围着桌子坐下。 四方桌上,笔墨纸砚都是早早备好了的。 沈云大大方方的在主位上坐下来,提笔写下“凉席”这两个字——他是没有照着《识字歌》来教。而是根据铺子里的需要,从货物名称入手。 “这两个字念‘凉席’。”写完后,他将纸拿起来,环示众人。 “哦,这个我们铺子里有卖!” “我们也有!” “原来是这样写的。” “看不明白……” 大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大字。 沈云笑道:“莫急。我们把它们一个一个的拆开来学。”象余头他们四个,已经先学了一晚,知道什么是笔顺。但是,苏老三他们才加入进来,是头次识字。所以,昨晚说过的一些话,今天,他又得再说一说。 关于识字,他深有体会,即,才开始学时,会很慢。故而,初学伊始,绝不能贪多。现阶段,他每晚只打算教他们学写三样货物的名称。 同时,他尽量说得浅显易懂一些,且多多联系学习者的日常生活,加强他们的记忆。 这些全是在郑家庄教拴子他们识字时总结出来的经验。 和昨晚一样,效果也很不错。一刻钟下来,所有人都会写会念今天都的三组货物名。 沈云乘热打铁,叫他们用手指头在自己的大腿上,将每个字再写五遍——没办法,铺子里地方窄,二十几号人坐下来,已经很挤了。再也摆不下桌子什么的,供大家写字。 都写完后,他又教众人数数。说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出来开铺子,居然大多数人不能数到一百! 沈云摸出这一情况时,心里是震惊的——谁给他们出的主意!真是心够大的。连数数都不会,开什么铺子,做哪门子的买卖啊! 半个时辰,被他安排得满满当当。 所有人都学得很认真。象苏老三他们离开铺子里,一边走,一边用手指头写写划划,嘴里碎碎念着:“凉……席……枕……头……布……被……” 第二天是单日,上午要开讲。 沈云早早的赶到大礼堂,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 和他一样,所有的新弟子都头上梳着道髻,换上了新领的弟子服。是以,放眼望去,一地的青色团子。 很巧,沈云看到了昨天戴珠冠的那个女孩子。 珠冠没了,她也与众人穿着打扮一样。只是,头勾得低低的,都快埋进胸脯子里去了。 沈云因为坐着,所以,才看到,她那双好看的大眼睛此刻又红又肿,俨然变成了“一线天”。 这是哭得太狠的缘故啊!沈云不由满头黑线,心道:至于吗? 巳时,正式开讲。 今天给他们讲课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端坐在最前面的亭子里,先是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姓罗,以后,给你们讲药材种植。” 接着,便直接讲今天的内容——药田的平整与日常管理。 闻言,底下的弟子们,绝大多数都坐不住了——因为昨天永安副教使讲得很清楚,讲课期间,除非师尊们发问,否则任何人都私自发言,都视为违纪。而违纪是要处罚的。所以,弟子们不敢出声。但是,他们的内心是崩溃的,忍不住左顾右盼,看周边人的反应。 对此,罗师尊视而不见,继续不紧不慢的讲他的课。 沈云有点儿后悔。罗师尊讲的都是很实用的东西。早知道的话,他要带上纸笔,做些记录。 还好,罗师尊今天讲的内容不多。他勉强都在心里记了下来。 即便是这样,他也生怕自己会忘了。一下课,便急匆匆的跑回药谷,在屋里把今天的内容一一记下来。 接下来,他的事开始多了起来。因为罗师尊在快要结束的时候,告诉他们后天,他会开始教他们种植翠草,所以,今明两天,他去院里领取工具,平整甲十号田,做好开种的准备。 中午,东子带着工具过来给他砌灶台。 听说他要平整药田,他很热心的说道:“我在家里种过田,是熟手。铺子里又不忙,下午,我过来帮先生打下手。” 沈云知道他是好意,担心自己年纪小,做不了体力活,搬出药院的规矩,回绝道:“多谢东子哥。只是,院里的规定,药田必须由弟子亲自打理。” “这是什么破规定!”东子一脸的气愤,“我自个儿乐意,也不可以吗?” 好,药院的规矩就是如此,人人都必须遵守。不然就是违纪,会有相应的处罚。他也只能嘴上发发牢骚而已。 东子的手艺不错,只花了个把时辰,便在外屋,给沈云砌了一个两眼灶台。知道沈云好干净,他还给砌了一个洗澡的池子,指着底下的一个门洞,解说道:“烧火做饭时,先生把这里捅开,火气便过来,把池子里的水烧热。就是在冬天,也保管先生能舒舒服服的泡热水澡。” 沈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灶台,新奇不已:“东子哥,你太厉害了,是怎么想出来的?” 东子不好意思的挠头:“我哪里能想得出,都是跟我师父学的。我师父说,他年轻时,给了一个云游的道人一个馒头。那道人便教了他这个法门。只是,道人事先让我师父发了誓,说是,他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永远不能用这个法门赚钱。我师父就把这个法门教给了徒弟们,让徒弟们出去揽活。赚来的钱,一半要换成年节礼,孝敬给他。在我们那里,很多人家修这种灶台,都是我们师兄弟修的。” 这样一来,他师父也不算违誓。沈云挑眉:“你师父真聪明。”不过,他认为真正的聪明人是那个道人。 在这个世道,人人都讲究“法不轻传”。寻常人要学点东西,真的很难。是以,一旦有幸学到点本事,通常都会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 比如说,陈老爷年轻时得了一场机缘,学到了算盘术,便只传子,子再传孙。如果不是他救了甜甜,陈老爷深感其恩,觉得无以为报,怎么可能以算盘术相赠? 东子师父碰到的道人算是异类。他要东子的师父立下那样的誓言,其出发点,就是想叫他师父把这个砌灶台的法门传出去,而不是当成传家的手艺,只传后世子孙。 沈云个人很赞同那道人的想法。 不管世人的看法如何,他本人是非常反对“法不轻传”的。 因为从青木门的传承来看,他发现,“法不轻传”的后果是,一代不如一代。所以,他认为,越是好的东西,便越要多多的传出去。只有更多的人学会了,才会越来越兴盛,不至于落没或者失传。 对于师父传他的药典和金针术,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眼下,他自己技艺不精,怕误人子弟,所以,才不敢外传。 至于算盘术,他是打算弄一个简化版出来,传给余头他们——为什么要简化之后再传呢?无他,实在是余头他们年纪大了些,而底子又太差。算盘术里那些复杂的算法,他们很难学会。再者,开个小铺子,也用不到那些太复杂的算法。 下午,按照罗师尊所教,沈云去库房那边领了一套工具。与昨天不同,这回,库房前,排起了长龙队。弟子们都早早的过来领取工具。 沈云不觉莞尔——正所谓,胳膊扭不过大腿。良民又如何?药院的规矩如此,谁都得遵从。看不起种田的活?师尊一发话,这些少爷小姐们都得老老实实的照办。 整套工具包括:药锄、七齿铁耙、铁锹、木桶、打火石各一样。 这些在市面上都有买。余头他们的杂货铺子里也有。只是,价格都比库房这边要高出两成左右。 算是药院给弟子们的补贴。 不过,库房的管事说得很清楚:每人只能在库房领取一套。 也就是说,这些工具如果用坏了,或者是丢了,不能再去库房领第二套。只能去外面或者杂货铺子里买高价的。 甲十号田的旱田就那么一点儿,沈云以前在郑家庄又是下过地的,是以,他下午只领了工具回去,没有立刻开工。 而他的两位邻居选的都是靠里边的乙字号田,全是旱田,数量不少。 所以,沈云回到药谷的时候,看到他们俩已经哭丧着脸在平整药田。 第一零一章 流言 看到沈云,两人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扔下手中的铁耙,一齐走了过来。 “兄台,回来了!”两人抱拳见礼。 沈云没想到昨天还骄傲得象小雄鸡一样的两位高邻,今天竟然主动过来跟自己打招呼。 礼堂往来。他也不是小气的人。是以,抱拳回礼。 其中,长得细眉细眼的那位,自我介绍道:“我叫刘雨星,住乙十号。这位是李长安,住乙九号。我们是表兄弟。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好说。”沈云答道,“在下沈云,住甲十号。” 李长安闻言,看向甲十号药田,眼里的艳羡完全遮不住:“沈兄选的好药田!” 刘雨星呵呵:“我等哪有沈兄这等福气,有师长在旁赐教。” 沈云挑眉。余头消息灵通。昨天告诉他,说是现在药院里,有很多关于他的流言。比如说,他是药院里唯一的凭着一封荐书,免试入学的新弟子;比如说,他比所有人都提前入学,也是头一个选药田的……甚至还有流言,说他是贝大帅的远房侄孙。 余头他们也好奇得很,忍不住两眼亮晶晶的围住他询问:“先生真的是大帅的子侄后辈?” 沈云当然否认:“我确实是得了一位前辈的荐书,免试入学。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贝大帅。” 现在,听刘雨星如此一说,沈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两位高邻前倨后恭。想必他们这些天没少打听他。 “我也是胡乱选的。”他笑道。 可惜,两人都是一脸的不相信。 对此,沈云一点儿也不在意。 刘雨星看了李长安一眼,又道:“不知道沈兄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整理药田?” 沈云如实以对:“明天。” “是这样的。”刘雨星说道,“沈云,你看,我们毗邻而居。名下的药田也是相连。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我们。昨天,永安师尊告诫我们,药院弟子同气相连,互帮互助。我们两兄弟有意请沈兄与我们一道,共同劳作。不知沈兄意下如何?” 沈云听明白了:这两位是想请他帮忙。 本来,在牛头坳村,还有郑家庄,有个什么事,或者农忙时节,邻里之间互相搭把手,是常有的事。是以,他并不觉得两位的意见唐突。 可是,这两位……呵呵,有话不能好好说吗?非得搬出永安师尊出来压人! 没见过求人还这般理直气壮的。 所以,去他的远亲不如近邻。抱歉得很,小爷拒绝,不吃你们这一套! 沈云笑道:“抱歉,我还有事,这两天抽不空闲来。以后再说。”说着,抱拳打了个拱,施施然回屋。 闻言,李长安的脸色便很不好看。眉尖轻皱,他刚要张嘴说话,被旁边的刘雨星拉了一把,拦住了。 看到沈云进了屋,李长安忿然问道:“五哥,为什么不让我跟他分辩?明明永安师尊亲口说的,我们弟子当通力合作。他无视永安师尊的告诫,我要去永安师尊那里告他一状!” 刘雨星瞥了一眼甲十号房紧闭的黑油小门,哼道:“你没听其他人说吗?人家的药田都是永安师尊亲自帮着挑选的。你去告啊!” 李长安立马泄了气,嘴里嘟囔道:“真倒霉,怎么碰上了这号人当邻居。那么多的药田,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弄完?” “先做着。”刘雨星看着长满荒草的两大块药田,愁眉不展,“只要有人叫了杂役下田。我们也跟着请。再多的工钱,也要请。” “嗯。又不是请不起!”李长安的眼睛亮了。 “走,接着干活去。”刘雨星深深的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房门。 沈云放置好工具后,又出了门。他想去借书间借阅关于水田养护的书——罗师尊的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既然旱田要养护,想来水田也是一样的。甲十号药田以水田居多,以后的收益,也主要指着水田呢。 只可惜,药谷里的水田数量不多,罗师尊貌似也因此而疏忽了这一点,讲课时只字没提水田的养护,只是稍微提了一句,借书间有相关方面的书册,有兴趣的弟子,不妨去借阅。 经他提醒,沈云记起来了,先前整理借书间时,确实曾看到过一两本关于水田养护的书册。 先下手为强。他决定马上去借书。 因为借书间里,数以百计的书册,都是他一本一本整理出来的。是以,跟永安师尊报备后,他熟门熟路的找出了那两本书,然后,又找了一本药草种植的书。拿着这三本,他去永安师尊那里登记。 “一个月内归还?”后者看过书名,问道。 沈云点头:“是的。” “唔,超过一个月的话,就要回来续费;损坏了,也一样要赔偿。”永安副教使果然免了他的借阅费,直接让他自己在借书簿上写下书名和借书日期,并签下名字。 “是。” 沈云将三本书收进余头送给他的青布书袋里,离开借书间。这时,前面有几个弟子有说有笑的联袂而来。 他耳朵尖,听到其中一人说:“我的药田里有一块水田。也不知道有没有水田养护方面的书借。” “去找找就知道了。”旁边有人应道。 看到沈云,他们齐齐的住了嘴,笑着朝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沈云亦颌首回礼。 走出几步后,他听到有人放低声音在问:“他就是沈云?贝大帅的外孙?长得挺俊的。” “我远远的见过贝大帅一次。贝大帅丰神俊秀,仪表堂堂。” “你们听说了吗?我听说,杂货铺子里的那些人,都是贝大帅的亲兵。还有,他们的怂样也全是装出来的。据说,个个见过血!沈云老是和那些人呆在一起。昨天,我假装去铺子里买东西,亲耳听见,他们唤沈云为‘先生’。” “啊呀呀,那错不了了。” “人家来头大,带着亲兵上学……啧啧啧,得,我们啊,惹不起,躲得起。” 沈云差点破功——都在传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越传越离谱! 对于这些谣传,他还是抱着和昨天一样的想法:不理会。 因为师父生前跟他说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再说,他来武馆是求学,以及寻找什么是道。 是以,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澄清这种无聊的东西,他还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学点真正的本事。 然而,风欲静,而树不止。 第二天清晨,沈云去整理药田。 不想,他才走到田里,有几个人在甲十号田里挥耙除草。 沈云愕然:我没有走错? “沈云,早啊!”看到他,那些人纷纷打住,热忱的围上来跟他见礼。 “我叫袁峰。住在那边丙七号,离得很近。” “我叫陈龙。” …… 沈云一一向他们回礼:“我是沈云。各位怎么在我的药田里?” “我们的药田昨天都收拾妥当了,看到沈云还没有开动,便自作主张过来搭把手。” “沈兄事忙。我们恰好有空闲。” 沈云目光流转:“怎么好意思……” 结果,话未说完,便被人笑嘻嘻的截住:“就这么几分地,大家一起搭把手,很容易就整理好了。” “举手之劳罢了。沈云莫跟我们客气。” 沈云还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真诚的道了谢:“今天中午,各位赏个脸。在下请大家吃饭。” 在牛头坳村和郑家庄,都是这样的规矩:乡邻们自愿帮工是交情,身为主家,好吃好喝的招待则是本分。没有让人饿着肚子帮忙的道理。 “不用不用。” “永安师尊说了,我等弟子当彼此友爱,互帮互助。些许小事,何须沈兄破费。” 袁峰等人纷纷谢绝。 他们是认真的,绝没有客套。总共才两分地,大家一齐动手,人多力量大。不出一个时辰,药田便整理妥当了。所有人扛起铁耗跟沈云道了声别,转身就走。 沈云赶紧把人拦住,再次请他们吃午饭。 结果,他们一个个笑嘻嘻的跑得飞快。 旁边的药田里,刘雨星与李长安两兄弟艳羡不已。 后者啐了一口,小声骂道:“一群马屁精……” 刘雨星横了他一眼,心中懊恼不已——看来那些传言都是真的了!我这近水楼台,竟然让旁人占了先机! 等沈云离开,他郑重的拉住李长安说:“沈云不是我们能得罪得起的。以后,我们要找个机会,跟他修复关系……” 不料,李长安一把甩开他的手:“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贝大帅有一个这么大的外孙?等月底放假,我一定回去问我爹。我爹和大帅府的王管事交情不错,是真是假,一打听就全明白了。”说着,他瞪着甲十号屋,满脸狰狞,“若是让小爷知道他骗人,哼哼!” 刘雨星闻言,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是我心急了。”反正已经给沈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索性等探实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次日又是开讲日。 沈云去大礼堂时,半路上碰到了袁峰他们几个。 好,确切的来说,他们是特意在等他。 于是,盛情难却,一起去。 进了大礼堂,他们自然也是坐在一处。引来许多注目礼。 对此,沈云泰然。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还会怕几道目光? 至于,袁峰等人,若是诚心交好,他自然也是诚心以待;如果他们是听信了流言之故,才有意亲近,又与他何干?种种流言,又不是他放出去的。 第一零二章 全是戏 果然如沈云所料,今天的讲堂上,罗师尊重点讲了翠草的种植。末尾,他发布了三百份翠草种植任务,让弟子们自行去药院的任务领取。 每一份任务要求,到本月底交纳五十棵品相完整的翠草。 奖励是:二两白银和十点任务值。 这也是药院的规定,即,药院向弟子收购药材,都是以任务的形式。 按要求完成了任务,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反过来,若是失败,则要按奖励翻倍的处罚。 课后,袁峰邀请沈云一道去任务堂领取任务。 他今年十四岁,在他们那群人里最年长,是头头儿。 “沈兄,你准备领取几份任务?”他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不大,出产有限,只准备领取一份。” 罗师尊说的很清楚,翠草的功用主要是肥田。所以,种出来的翠草主要是锄碎,翻入药田里,为种植药材做肥料。 甲十号药田本来就旱地少,要是再不精心养护,出产肯定会更少。相对于翠草而言,药材任务的奖励绝对会更丰厚。所以,沈云觉得,不论怎么算,翠草种植的任务都是不划算的。 袁峰点头:“我也觉得只领一份,弄点任务值就行了。” 关于任务值,也是药院的规定:首次接任务不要任务值,从第二次任务起,每份任务都要花费任务值;至于需要多少任务值,则由任务的等级决定。药院的任务共分为十级。其中,一级任务,每份所需的任务值为五点,是所有任务里最少的;十级任务最多,每份竟然要消耗一百点任务值。 怎么得到任务值呢? 一是,做任务。通常的任务奖励里,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任务值。比如说,翠草种植任务,每一份会奖励十点任务值; 二是,做杂役。完成每月三天的杂役,可得十点任务值。另外,弟子完成了当月的杂役份额后,还可以向任务处主动申请杂役。每一项杂役,都有不同的任务值。 三是,被师尊们记“优”。每一个“优”,可奖励十点任务值。 还有一个渠道,即,去任务处用银钱兑换任务值。这个就比较贵了。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一点任务值。并且还有限额,每个弟子,每一年,最多也只能换取一百点任务值。 而关于任务的完成数目,药院也是有规定的:每个弟子,每一年,至少必须完成五十个一级任务。 当然,完成更高等级的任务,可以折算成一级任务。 比如说,一个十级任务就能折算成五十个一级任务。所以,如果有人一年里只完成了一个十级任务,那也是合格的。 翠草任务属于一级任务,它的价值并不在于那二两银子,而在于十点任务值,和任务完成数。 袁峰此语,可谓一针见血。 众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总共才三百份任务,药院的规定是,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他们是想明白了,但是,就怕其他人想不明白,图任务简单,易完成,领上几十份。 是以,一行人连午饭都顾不上,赶紧去任务处那边领任务。 好,弟子们都想到一块儿去了。 他们赶到时,任务处的外面已经排了一条规模不小的“长龙”。 陈龙看了一眼,说道:“好家伙,我们前面起码排了五十来号人!” 袁峰忧心忡忡的看着任务处旁边挂着的那块巨大的黑色木牌:“如果和我们一样,他们每人只领一份,任务还是很充足的。” 言下之意,如果前面的人都多领的话,他们极有可能会领不到任务。 黑色木牌是任务发布牌。上面标有任务名称,等级,还有数量。 现在,上面写的是:翠草种植任务,一级任务,两百七十个。 就这么一会儿,已经减少了三十个,说明确实有人在大量领取任务。 队伍在缓慢的向前挪移。任务牌上的数字却急速下减少——两百六十个……两百五十个…… 又接连有两名弟子选择了这项任务的上限数。 后面陆续赶来的那些弟子,看到长长的队伍,再看黑色木牌上的数字,大多数都皱着眉头,又转身走了。 沈云站在队伍里,望着黑色木牌上不断自动变化的白色数字,心中狐疑不已:这是怎么做到的?莫非是仙法? 再一想到,玉宁道长眨眼的工夫,在他眼前消失不见的情景。他心里确定,武馆里确实有人会仙法。 那么,肯定也会有人知道,什么是道! 想到这里,他心中亢奋不已。 就在这时,余头从任务处旁边的一间耳房里,慢慢的走了出来。 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他径直走了过来:“先生,也来领任务?” 沈云点头:“嗯。” “啊呀,先生,你要领任务,何需排队!”说着,他拉着沈云的一只衣袖,“走,直接去里边……”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 沈云满头黑线:“不用了,我和朋友们一起排队呢。” 余头看了看袁峰他们几个,“哦”了一声,转身又折回了那间耳房里。 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任务牌:“先生,你们要领多少任务?这些够了吗?要是不够的话,我再回去多领一些。” 一个任务牌代表一项任务。且每个等级的任务,任务牌的颜色,以及标注也都是不相同的。 黑色的,代表着一级任务。 他手里拿着的这把,每一根的正面都标有“翠草种植”四个金色小楷字。 事情到了这一步,沈云也不好意思拂了余头的一番好意。是以,他对袁峰他们几个说:“袁兄,你们先请。” 余头按足人头数,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份。 袁峰看得分明,冲沈云抱拳:“多谢沈兄。”说罢,率先走出队伍,从余头手里取了一块任务牌。 陈龙等人也依次领取了一块。 最后,余头手里还剩下最后一块。 沈云自个儿上前拿了:“余头,谢谢了。” 余头笑道:“这算什么。我本来想再多拿一些的。不过,里头的管事说,这种任务没有什么做头,领一份,意思意思就行了。以后,会有很多更好的任务。” “管事所言极是。我们本来也只是想领一份。”沈云笑道。 也不知道是他们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后面领任务的那些弟子都想得明白,总之,任务牌上的数字减少的速度很快就变得缓慢起来。 沈云还惦记着昨天欠袁峰他们一顿饭的事,又邀请他们去膳堂用饭。 “不了。今天看到沈云带了笔墨记录罗师尊的课,我们都深受启发,准备乘着现在还没忘,回屋把上课听到的要点都记录下来。”袁峰笑道,“下一次,我们也要和沈兄一样,带了笔墨去听讲。” 他是头头,陈龙等人都听他的,纷纷附和。 于是,沈云也不好再勉强。 待袁峰等人离开后,余头笑道:“我正要喊东子去请先生。上午,苏老三送了道野味过来,说是特意进给先生品尝的。” 拳拳盛情,沈云自然不好拒绝,欣然与余头一同去铺子里吃午饭。 背后,众弟子是各种羡慕。 回到铺子里,沈云再次就领任务的事向余头道谢。 后者呵呵:“任务处里的金管事跟我是老乡。其实,刚才是他请我帮个忙。” 原来,罗师尊事先有吩咐,要他们任务处尽量让每一个弟子都做任务。 总共才三百个任务,可是,那些排前头的弟子几乎每个人都是按上限数领取任务。 金管事有些急了。 凑巧,余头有点事去找他。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便提了一句“喏,那位弟子就是我们大伙儿请的小先生”。 金管事听了,急中生智,才想出这么一出戏。目的是借余头的嘴,劝阻外面的弟子们多领任务。 事实证明,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那帮小崽子,一个个的,都只知道吃独食。不好,很不好!”余头说完,连连摇头。 沈云很是无奈。金管事请余头演一出戏,劝阻众弟子,却拉上了不明真相的他……好,关于他的流言已经传得够凶了。这下,貌似无形之中坐实了。 苏老三送来的野味是一大盆炒得香喷喷的野猪肉。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铺子里现而今空闲了一些,于是,他便拉了几个人去武馆的林子里转悠,打猎,捡山货。 运气不错。今天上午,他们头一次出手,就猎杀了一头将近两百斤的野猪。六个杂货铺子的弟兄们,分而食之。而送到余头他们这边铺子里的野猪肉是最多且最好的。无他,因为他们的“小先生”在这边。 沈云很领他们的情,大快朵颐,吃了个肚儿浑圆。 下午,他去库房那边领翠草种子,半道上,又碰到了袁峰他们。 于是,大家又汇作一道,一同领了种子。 按罗师尊所教,翠草种子事先要泡发的。他们便商定,今晚泡发种子,明天上午,大家一起去药田开种。 ===分界线=== 昨天下午四点半,某峰接到通知,说是今天上架! 完全是始料不及! 某峰头次在主站刨坑,不知这边上架的要求,本是做好了两百章之后上架的心理准备。结果,它说上架,就上架了…… 好,那就上架。 所以,亲们,老规矩,自今天起,本坑一天两更:第一更,上午八点;第二更,下午六点。 还是那句老话:某峰将尽量码好每一个字,不浪费亲们的每一分钱。 在此,某峰多谢亲们的大力支持,恳请亲们继续支持本文,谢谢! 第一零三章 初学剑术 人多力量大。第二天,忙活了一个上午,沈云他们合力,把名下所有的药田全种上了翠草。 “出了一身的汗,不如下午我们去河里洗个澡,松快松快。”袁峰提议道。 陈龙他们都看向沈云——河边的水面都被划进了药田,是有主的地儿。而他们这些人里头,只有沈云的药田里带有水域。 “好啊。以后,你们想要游水,尽管来我的水田里。”沈云爽快的应下。初秋时节,河水不算凉。这些天,他都是在自家水田里解决的洗澡问题。 “太好了。”袁峰他们忍不住欢呼。 当然,眼下,大家又累又饿,自然是要去膳食先饱餐一顿。 到了膳堂,袁峰抢先说道:“今天大家都别跟我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他拍了拍腰间的荷包,“我带足了银子。” 陈龙在一旁笑道:“省城谁不知你们袁家财大气粗?我们跟谁客气,也不会跟袁家孙少爷客气。” “就是。”其余人皆嘻笑着附和。 沈云在省城呆了小半年,多少知道一些省城的事。此时,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袁峰来头不小——在省城能称得上财大气粗的,又姓袁,自然是有“袁半城”之称的袁家。 他们原本就是省城的良民大户。前些年,听闻叛军要攻打省城,袁家举家出城避祸。据传,贝大帅能一举夺回省城,里头就有袁家的功劳。是以,城破之后,贝大帅曾两次亲自接见了袁家的家主袁老太爷。 之后,袁家举家迁回,家势好比是点着了的冲天炮,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铺子在省城遍地开花,涉及各行各业,故而得了“袁半城”的雅号。 怪不得人家不在乎他那一顿饭。 不过,袁峰身为袁家孙少爷,行事如此之低调,确实出乎沈云的意料。 他想:也许这才是袁家能抓住机遇,迅速崛起的原因所在。 忙了一个上午,所有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袁峰自个儿放了话。他又不是缺钱的主儿。是以,谁也没跟他客气,都点了自己爱吃的菜,一顿子狼吞虎咽。 吃罢午饭,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返回药谷,在河边小憩过后,跳进甲十号水里,游水嬉戏。好不快活! 他们之间情谊也象是芝麻开花,节节攀升。 此后,去大礼堂听讲、田间劳作,沈云与他们都是同进同出。 罗师尊发布了翠草种植任务后,便暂时停了讲课。第三次开讲,换了另外一位师尊。 当沈云看到玉宁道长身着白色劲装,手执三尺青锋长剑,出现在大礼堂前面的亭子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教他们剑术的师尊竟然是玉宁道长;更加没有想到的是,玉宁道长竟然是武院的两位教使大人之一! 其他弟子的反应也差不多——天哪,武院的教使大人亲自教我们剑术! 真是难以置信! 接着,他们的第二个念头是:玉宁道长好年轻!好漂亮! 玉宁道长在台上看得分明,忍住笑意,随手舞了一个剑花。 于是,台下又是一片惊呼,星星眼闪亮。 第一次开讲,玉宁道长只略微示范了个一招半式,讲了一些剑术的基本常识,以及学习要求。 散课后,她单手执剑,被一队红衣劲装侍女簇拥着,象一片霞云似的飘然而去。 台下,弟子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齐齐起身相送:“恭送玉宁师尊!” 陈龙迫不及待的转过身来,对沈云和袁峰说道:“快,我们快去领木剑!玉宁师尊的剑术课,我一定要修,并且还要得优!” 关于功课,武馆有相关规定: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对于药院弟子来说,剑术课和后面还要开讲的拳术课、刀术课、枪术课一样,都属于选修课。学与不学,全凭弟子们自愿。但是,一旦选修了,如果考试不合格,其处罚与必修课是一样的。 因为武学之中,剑术有王者之称,传闻是最难的。所以,今天,有一部分人是抱着试听的心态来的。如果觉得实在是太难了的话,他们便会改选后面的武学课。 陈龙最爱刀术,对剑术无爱。他今天就是抱着陪听的心态过来的。 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能多看玉宁师尊一眼,剑术课再难,也非选不可! 一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 今天过来听讲的弟子们,没有谁再犹豫,急吼吼的跑去库房那边领木剑。 很快,药院里,身佩木剑行走的弟子,比比皆是,俨然成了新时尚。 沈云早就打算好了,只要是武学课,不管是剑术、拳术,还是刀术等,他都要选修。 是以,他也领了一把两尺长的木剑,按照玉宁师尊的要求,挂在腰间。 结果,傍晚,他去铺子里时,被余头他们笑话了一顿饱的:“学功夫就要好好的学,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 “天天在腰间挂一把木头剑,就能学好剑术了?真是笑话!” “我们大帅练兵,从来不兴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貌似师父生前也是这么说的。沈云悻然。 接着,余头给他讲了自己在军中习武的经历:“先生,以前在军中,大帅不止一次跟我们说,学武的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勤奋。我们都是贱民出身。入伍之前,谁也没有拿过刀剑。大帅便先让我们每人挑选一样称手的武器。刀、剑、长枪……都随意。然后,叫我们无论选的是什么武器,每天都要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扎成马步,手执武器,对准铁靶的正中心,至少挥舞一千次。没完成任务,不许吃饭。如此过了一个月,我们都使惯了手中的武器。这时,大帅才把我们编成刀队、剑队和枪队,训练我们站队、结阵。” “对,我们就是这样学武的。”谷雨也道,“大帅说了,杀人的招,一招足矣。” 大虎也道:“就象锄地一样,哪来那么多的招术?” 沈云听了,不禁联想到了飞花越柳——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然而,也不过单发和群发等两种手势。师父教他时,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多多练习。 一时之间,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玉宁师尊看着明明是剑术高手啊……剑术号称“王者”,莫非与众不同? 余头又道:“先生,我们这些人里头,苏老三是使惯长剑的。今晚,你不如问问他。” 有道理!沈云欣然点头。 晚上,教完课后,他真的向苏老三请教剑术。 后者挠了挠头:“剑招是有的。不过,我觉得说来说去,也就是十几剑式。”说着,他跟沈云讨要了木剑,拿在手里,边说边演示,“刺、斩、挑……” 说着,他身上的气势完全变了。从身形,到眼神,整个人俨然与木剑合为一体,成为一把锋利的长剑。 沈云不禁看呆了。苏老三的剑术与今天玉宁道长随意演示的那几招完全不同:前者,简单明了,杀气腾腾,一看就是杀人的剑;后者则古朴大气,又不失灵动。 相同的是,两人舞剑时,都相同的熟练,以至于,给人一种他们与剑融为了一体的感觉。 刹那间,沈云的心里象是划过一道亮光:玉宁师尊要求他们随身佩剑,目的就是要他们尽快熟识剑,习惯木剑的存在,其实与贝大帅练兵的法门,可谓异曲同工。 苏老三演示完毕,也挽了个剑花,双手奉还木剑:“先生想剑术,不妨从刺式开始练习。我初学时,每天至少要练习一千剑。刺式总共练了十天,一千剑终于能做到,始终刺中同一个点。这时,我才感觉到心中有剑。” 沈云点头:“多谢。回去后,我就开始练习。” 苏老三憨笑着摆摆手:“玉宁道长是得道高人。她教的剑术肯定差不了。我这点小伎俩,先生觉得有用就好。”顿了顿,他又道,“我初学剑时,是二十岁,身子骨都长成了。一天一千剑,也吃力得很。先生年少,要是练得太狠,反而不好,会伤到筋骨。我觉得先生练习时,不妨减半。练完之后,泡个热水澡,能加快恢复。” 沈云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晚回到屋里,在外间的一面空墙上也挂了一块木靶子,正中间画了一个墨点,取出师父留下来的夜明珠为照明,练习刺式。 苏老三目光如烛。果不其然,他练到三百剑时,已经大汗淋漓。再坚持两百剑,整个人都脱力了,达到了极限——呵呵,练剑,比练习飞花越柳辛苦多了。 等身上的汗收了之后,沈云再按他所言,泡个热水澡……滋,那感觉,欲仙欲死,整个人都快飞起来了! 泡完澡后,手臂的酸痛果然略有减轻。 尽管如此,沈云睡前还是坚持练心法。 不想,竟有意外之喜——三遍心法过后,手臂的酸痛感竟然减去了一大半。 五遍下来,酸痛感全无。 沈云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抡了抡胳膊。 之前,他知道心法有恢复体力之效,只是从来没有发现,它的效果竟是如此之好。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小怪爱吃鱼的平安符,多谢书友絜妤姐妹、如故、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一零四章 黄铜小棍 有了心法相助,沈云改变了每天的练剑计划:每天早晚各练剑五百下。每次练完,都接着练心法,以快速恢复身体。 很有意思。原本,他每天练七遍心法,便达到上限。结果,如此调整后,他发现早晚能各练五遍心法。 药院的功课目前还是很轻松的:每两天,只开讲一次,余下的时间,弟子们可以自行打发;翠草是最容易打理的药材,没有之一。基本上,种下去后,除了两天浇一次水,也没有别的事;至于剑术课,仅是开始。除了领取木剑,且剑不离身,玉宁师尊眼下还没有别的要求。 沈云估计,这种情形至少会持续到本月底。是以,他给自己订了一个日常作息表,把读书、习武,还有铺子里的事都编了进去。 如此一来,他每天忙而不乱,过得很是充实。 至于开销,他算了一下,这些天,去库房领取工具、种子等的花费是大头,共计七两银钱; 一日三餐之中,晚饭,他在铺子里吃;早饭和午饭,他从铺子里买了米和面,主要是自己做,偶尔会在膳堂或铺子里吃。这些天算下来,也不过三十来个大钱。照这样的情形,他每个月的伙食费最多不会超过一两银子。 除此之外,他貌似也没有别的开销。 而进项方面,每个月他能铺子里拿到二两银子的工钱。这笔钱足够他的日常开销了。不确定的进项是,任务奖励。他来年的学费,只能指望这一项了。 想了想,他对自己说道:“得把水田收拾出来。” 那两本关于水田护理的书,他已经大致看了一遍。与旱田的整理差不多,水田的前期准备也不能少。比如说,清淤,巩固河基等。 甲十号药田有水面一亩多,光是清淤这一项,便是个不小的工程。 现在库房那边没有相关的工具买。于是,沈云便去铺子里找。 余头知道了,说道:“这种粗事,先生跟我说一声说行了,何必亲力亲为。” 沈云知道他家祖传下来一口水塘,好几代都是喂养水鱼为生,象清淤这样的活,肯定是熟手。只是药院有规定,药田的打理,不得假手他人。是以,他笑道:“药院的规定不能违背。我是头次做这种活,烦劳余头在一旁指点我一二。” 余头没法:“先生总是这般客气。” 根据他的提议,沈云挑了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开始清淤的第一步:下水查看河底情况。 按照书上所写,以及余头的经验,查看情况的同时,他还要有选择的挖取一些淤泥做样品,进行分析。 袁峰他们几个看到这边的动静,跑过来询问: “咦,这是什么?” “挖河泥肥田?” “那样成吗?” ……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以水田为主。以后肯定也会种植一些水产药材。我找了一些书,照着书上写的,先做些养护的准备工作。” “有道理。”袁峰伸出大拇指,赞道,“这叫做未雨绸缪!”说罢,他回头向其他几人提议,“反正也是无事,不如我们一起给沈贤弟搭把手。”混熟了之后,沈云与他们序了齿,以兄弟相称。沈云的年龄在几人之中是最小的,于是,由“沈兄”变成了“沈贤弟”。 “好啊。”陈龙他们欣然应下,说着将袍脚塞进腰带里,脱鞋、挽衣袖、裤腿的,准备下水。 “谢谢诸位。”沈云连忙叫停,“今天,我是下水探查,无需太多的人手。今天要是摸明了情况,明天下午才会开始清淤。” 袁峰闻言,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余头,笑道:“既是如此,我们明天下午再过来帮忙。” “好咧。”沈云也没跟他们客气,说完后,继续下水做事。 袁峰他们在河岸上看了一会儿,发现真的帮不上什么忙,跟沈云说了一声,便又一道回去了。 沈云先是沿着河基探查、取样,然后再往中间去。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这片水田其实是书上所说的生田,即,它就是从河面上圈出来的一块野生田,之前从未整理、养护过,也没有种过药材。 象这样的生田,水底情况复杂得很,头一次养护,无异于开荒。 还好,他事先看过书,并且,余头也跟他说了不少经验,可谓做足了准备。不然,他很有可能应付不来。这也是他不让袁峰他们帮忙的主要原因。 河边,水面浅,最深处才漫过他的胸。他拄着一根铁锹,小心翼翼的踩着河底,慢慢前行。每隔十步,挖取一小坨河泥,细细查看。 运气还不错。从目前挖出来的二十几坨河泥来看,他的这块水田品质属于良品。 甲十号两边的水田暂时是无主的,所以,沈云摸到那两块水田边上时,有人会跳出来寻事。甚至于为了更清楚的摸清河底情况,他有意稍微过界一点。 就这样,他差不多在水田里泡了一个上午。探查也接近尾声。余头因为要回铺子烧饭,见他也做得差不多了,所以,在岸上跟他打了一声招呼:“先生,呆会儿来铺子里吃饭啊。”说着,先行走了。 沈云应了一声,在水田里横了一个来回,又摸到了旁边的甲十一号边上。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脚下有些不对劲——踩到了一个有棱有角的硬东西! 咦,是什么呢? 他深吸一口气,憋气,一头扎入水中。 沈云的水性很好,在水底能憋气十几息不说,还能睁开眼睛。 他看到,黑色的烂泥里露出个红色的木质小角。 看着象是一个木匣子。 沈云蹲下身子,伸手刨开周边的烂泥。 很快,他挖出了一个巴掌大的红色小匣子。 好眼熟!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小匣子表面的花纹被烂泥填满了,但是,不难看出,它的材质是红木的,并且,上面的花纹与师父传给他的那只红木匣子如出一辄! 可以说,这只小匣子就是他手头那只的缩小版! 这时,憋气极限到了。沈云“呼”的站起,冲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心里“咚咚”作响。 这只小匣子是谁的?怎么会被扔在这里?他使劲的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管它呢,先挖出来再说。 打定了主意,他再次憋气,探入水中。 结果,他悲哀的发现,原本被从烂泥里刨出来的小木匣又埋了起来。甚至于,它露出来的那个小角变得更小了。 有阵法?沈云见识过幻阵,脑海里首先冒出来的就是这个词。 那样的话,意味着有可能会出现变故。 于是,他不敢再拖延,赶紧再次动手刨周边的烂泥。 谢天谢地!小木匣总算被他再次挖了出来。 然而,他似乎高兴得太早了些。小木匣看着小小的,却重若千钧! 沈云使出了吃奶的力,也不能动它分纹。 该怎么办呢? 眼见着自己快要到了憋气的极限,下一次,小木匣说不定会埋得更深,甚至于彻底的沉进烂泥里,再也找不到。 沈云急得直瞪眼。 这时,他的目光落到了那把比指甲盖大小了多少的机关锁上。 它和自己手里的红木匣子上的那把锁简直一模一样,也是缩小版。 拿不动匣子,那么,总要看看里头都有些什么东西?他甚是无奈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也不知道小木匣周边布的是什么阵法。沈云麻着胆子,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机关锁。 唔,找到了,在同样的地方,也有一个小突起。 沈云皱了皱眉头,心道:拼了! 果断按下小突起。 小木匣无声的打开了。 沈云看得分明,里头放着一根遍体雕着花纹的黄铜小棍。比他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两寸来长。 除此之外,匣中什么也没有。 没有再犹豫,他一把牢牢的抓住黄铜小棍,猛的冲出水面。 “呼——哧——”,真的再也憋不住了! 沈云张大嘴巴,拼命的呼吸。 这一次,他憋得太久了些,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也不知道小木匣怎么样了?沈云不死心,第三次憋气,探入水中。 果然如他所料,小木匣彻底消失了! 沈云用铁锹在原地接连铲了好几下,也没找到它。 罢了。沈云庆幸不已,攥紧小铜棍,返回岸边。 小木匣的出现太过离奇,且很有可能是天神宗之物。是以,沈云不敢在岸边细看小铜棍。 跟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一样,他不紧不慢的收拾妥当后,回到自己屋里。 关上门和窗户,他这才摊开左手,拿起小铜棍细细察看。 显然小匣子密封得很好。小铜棍不但没有生出铜锈,而且周身没有沾上一丝半点泥沙。 它是实心的,通体一般粗细,上面雕的是一朵朵重重叠叠、形状各异的祥云。 另外就是,一端穿了一个小孔,而另一端有一朵祥云图案比其它的,要稍微突出一些。 除此之外,沈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再无其他发现。 这是什么东西呢?做什么用的? 沈云把它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心道:做得蛮漂亮的,好象是个铜坠子。 心念一动,他从针线包里翻出一根细线,编了条结实的细绳,穿过小铜棍上的小孔,戴在脖子上。 管它是什么,看样子肯定跟天神宗有关。所以,他决定暂且将之挂在脖子上,贴身藏起来。 第一零五章 好贵的剑术任务 第二天又是开讲日,也是药院弟子们第二次上剑术课。 得闻上课的玉宁师尊是武院的教使大人之一,且长得年轻漂亮,说话娓娓动听,前次没有来听讲的弟子们追悔莫及。他们也第一时间领取了木剑,早早的赶了过来。 于是,大礼堂的蒲团再一次被坐满了。 陈龙很仰慕玉宁师尊。他早早的喊了众人去大礼堂,抢占最前排的位置。结果,有人比他们更早。一行人赶到时,前两排已座无虚席。 “下一次,我一定要比他们所有人都早!”陈龙暗恨——他只能屈坐第三排。 沈云等人好无语。其实大礼堂盖得很有讲究,只要是坐在蒲团上,哪怕是最不显眼的位置,听起讲来,其声音效果也不比最前排的位置差。而上次的剑术课,玉宁师尊在台上展示剑招时,台下,她的那队红衣侍女基本上是同步展示。所以,在他们看来,无论坐哪里,都是一样的。 “得了,这一排空位置,你先挑。”袁峰笑道。 陈龙本来想选最中间的位置。刚要坐下,他又摇头,自言自语道:“坐在人堆里,玉宁师尊哪能看到我?”说罢,他抱着书袋和木剑,噌噌的跑到了最左边的那个蒲团上,一本正经的盘腿坐下来。 把弟子服捋得没有一个褶子,他抬起脸来,四十五度仰视前面的亭子,装出酷酷的样子,问大家:“怎么样,够帅?” “哈哈哈……”大家再也忍不住,齐齐笑了起来。 沈云的目力好,就算是坐在最后面那排,也能看清亭子里的情形,没必要坐得这么靠近。是以,他说道:“这里太靠前了,脖子难受累。我要去后面坐。” 袁峰也道:“我和你一道去。” “剑术课还是坐前面,看得清楚一些。”其余三人也不喜欢坐在人堆里,挨着陈龙,一字排开,坐了下来。 和他们事先猜想的一样,这一次开讲,玉宁师尊果然开始教授教招。 开讲之初,她告诉众弟子,从这次开讲起,剑术课变成一旬一讲,总共持续三个月。在此期间,她会向众弟子传授一套《紫云剑法》。 “刚刚,本座在你们药院任务处发布了一百份剑术考试任务。三个月后,举行剑术考试。你们有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是否接下这项任务。十天之后,不管还剩下多少份任务,任务处都将停止任务发放。”玉宁师尊环视台下,不紧不慢的说道,“本座在这里郑重的提醒众弟子,一旦接受这项任务,就意味着,三个月之内,必须学会《紫云剑法》。” 然后,她起身,随手挽了一个剑花:“现在,本座给众弟子示范《紫云剑法》。” 与此同时,红衣侍女们也在台下迅速散开。 啊,终于要开始了!所有弟子不由亢奋的两眼放光。 沈云和大家一样,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 “噌——”亭中,玉宁师尊抚剑长弹:“开始!” “遵令!”台下,红衣侍女们抱剑行礼。 刹那间,台上、台下,剑光拂动,宛若流云。弟子们看得眼花缭乱…… “噌——”,又是一声剑鸣。 剑止,人静,浮云散。 玉宁师尊抚剑轻笑。而红衣侍女们单手执剑,静声玉立。 好象刚刚的全是幻相。 “好——”弟子们如梦初醒,继而,拼命的鼓掌。 全场掌声有如雷动。 沈云一边鼓掌,一边使劲的眨巴眼睛——啊啊啊,太快了!完全没有看清! 同时,他在心里不禁担心:如此厉害的剑法,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台上,玉宁师尊单手执剑青锋剑,娓娓道来:“《紫云剑法》共三十六式,以快见长。今天,本座传你们起手三式。” 说罢,她放慢速度,一招一式的演示起来。 台下,红衣侍女们也是一样的放慢速度,同步演示。 总算是看清楚了。沈云长吁一口气,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不过,还是看不懂…… 好,和他一样,感觉象是雾里看花的弟子,不在少数。 药院的弟子确实是六院之中,武学资质最差的。玉宁道长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在接下来,不得不一招一招的拆开,慢慢讲解。 一些弟子忍不住,拿起横摆在两个膝头的木剑,起身,在位置上跟着比划起来。 见玉宁师尊并没有出言制止,越来越多的弟子加入其中。 沈云也是其中一个。 不知不觉之中,讲座结束了。 玉宁师尊收剑:“武院的库房有《紫云剑法》的剑谱,你们可以去那边领取。”说罢,在红衣侍女们的簇拥下,执剑离去。 “恭送玉宁师尊。”众弟子齐齐起身,按她的要求,执剑行礼。 等她们一行人走出了大礼堂,里头炸开了锅。 “哎呀,太难了。我怕是学不是会。”很多弟子愁容满面。 陈龙和坐在第三排的四位同伴快步跑到后面来,问袁峰和沈云:“你们去领任务吗?” 袁峰看着手中的木剑,叹了一口气:“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则道:“我没有任务值了。” 陈龙象是才想起来一样,懊恼的拍着额头:“怎么忘了这茬!早知道,我就不领翠草种植任务了。” “我想做这个任务。”旁边,他的堂弟,一直不怎么吭声的陈虎说道,“大哥,要不我们先去任务处那边看看,领这个任务要多少任务值?不是很多的话,直接用银子兑换任务值就是。” “是啊。”其余两人分别叫做洪天宝和扶子兴。他们俩也有心做任务,“只有一百份任务,去晚了的话,怕抢不到了。” 陈龙再次看向袁峰和沈云。 “你们去。”袁峰还是那句话,“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也摇头。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不是他能兑换得起的。 于是,陈龙他们四个急匆匆的走了。 下午,袁峰他们过来帮沈云清理河淤。 一照面,陈龙他们四个便啦啦的说开来:“剑术考试任务是三级任务,要二十点任务值!” “我们去的时候,只剩下七十来份了。还有三四十号人在排队。” “我们赶紧兑换了任务值,领了任务。” 沈云暗中咋舌: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三十点,总共是六千两银子!这帮少爷眉头都没皱一下,说兑换就兑换了。 六人里,只有袁峰和沈云没有领任务。前者好不纠结:“沈贤弟,要不我们也去领任务?” 相处了这些天,沈云知道他的性子,若是自己说兑换不起任务值,只怕他立马就帮忙掏银子了。是以,只好编了个理由:“算了,我怕学不会……” 不想,陈龙从怀里掏出一本黑皮书,塞到他手里:“看,这是什么!” 沈云垂眸一看,封面上写着四个白色的大字:紫云剑谱。 “有它在手,你还怕学不会么?”陈龙笑道。 原来,他们四个领了任务后,立刻和其他领取任务的弟子,一道去了前山的武院,领取了剑谱。 除了自己的那份,陈龙还帮袁峰和沈云也一人领了一本。 沈云道了谢:“多少银子?回头,我还你。” 陈龙摆手:“些许小钱,莫要再提。” 就知道会这样。袁峰他们的家世都不差,属于不差钱的主儿。沈云无奈,只好收了剑谱,寻思着以后再找个机会,补偿之——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交情归交情,他一直认为,钱财方面,不能亏着身边的人。 袁峰犹豫再三,最终还是觉得要先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从武院那边回来,我们再路过任务处,看到还剩下三十二份。外面也没有人再排队。”扶子兴安慰道,“明天去领,应该还有的。” 袁峰爽朗的笑道:“就算没领到也没关系。玉宁师尊又没有说,没有领任务的弟子,不准去听讲。” “袁兄所言极是。”经他这么一提醒,沈云也豁然开朗——他学武,可不是为了做任务。只要学会了剑法,做不做剑术考试任务,还很重要吗? 所以,他不打算去领这个任务。 反正,除了剑术考试任务,这一年里,他们还要学刀术、拳术和马术。按照药院的规定,一年之中,弟子只要完成其中的一个武学考试任务就行。他努力积攒任务值,等凑够了任务值,再去做武学考试任务也不迟。 “对了,任务的奖励是什么?”他忍不住问道。 陈龙一脸便秘相:“一两银子,三十点任务值。” 袁峰呵呵:“这下你们可亏大发了。花去六千两银子,才奖一两银子。” “只要能完成任务,银子算什么。”洪天宝叹了一口气,“听了袁兄的话,我现在有些后悔了。也不知道剑术考试是什么样的?要是通不过怎么办?”先前,一时冲动,便去领了任务。现在,听袁峰一说,他真的有点儿犯悔。 “唉,走一步,算一步。不提这些烦心的事了。”扶子兴看了看天色,把话题岔开,“沈贤弟,清淤要怎么做?” “是啊。需要我们怎么做?”陈龙等人也纷纷发问。 沈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答道:“河底的情况,我昨天已经摸清了,大致能分成五块。每一块要挖多深,我在图上都标了出来。你们来看。” 六人凑在一起,商议该如何分工合作。 第一零六章 庞大的任务体系 与探查情况不同,清淤没必要过界,清理到两边的无主水田去。甚至相反,沈云刻意在自家水田的边界留了半尺宽,不去清理。 石子、树枝、碎瓷渣、锈铁块……他们从河底挖出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当然,其中最多的是乌黑的烂泥。 陈龙赞道:“罗师尊说过,这种烂泥是上好的肥料。” “我只有那么点药田,大家要是看得上,尽管来担。”沈云大方的说道。 “行,那么就不客气了。”众人乐呵呵的应下。 要挑去肥田的话,首先要将里头的石头等杂物都清理出来。 袁峰从烂泥堆里捡起一块三四寸长的锈铁条:“你们来看,这会是件什么东西?” 沈云他们全凑过去,定睛细看。 “象是一截断刀。” “也有可能是铁尺。” …… 大家胡乱的猜着。不过,都一致认为是件残兵。 “有些年头了。”袁峰随手将之扔到一边。 接着,陈龙他们也从这一大堆烂泥里挑出了几片类似的兵器残片。 洪天宝一脸八卦的说道:“我听说,这里以前是白玉堂的铸剑坊。” “怪不得呢。”既是如此,那河底沉了几件兵器残片,正常得很。众人不再多说,认真的清理杂物。 清理掉杂物的烂泥粘性太大,不能直接挑进药田当肥料,必须按比例掺一些其他的杂物才行。是以,他们只是先将烂泥挑到药田里,堆砌在田埂边。等月底,翠草成熟了。再将晒干的河泥与翠草充分混在一起,兑上水,沤上三两天,便是上好的肥料。到了那时,才能用到药田里。 忙活完,太阳已经偏西。 这次,沈云事先做足了准备。他从屋里提出来两只用白纱布盖得严严实实的大竹篮。 “咦,是什么?”陈龙没忍住,凑过去揭开白纱布,一看,乐歪了嘴,“嗬,全是吃的!” 一只篮子里装着两只黑陶钵,分别装着冒尖的干山菇炒肉和蛋花汤;另一只篮子里装的是一大钵白面馒头和碗筷。陶钵的外面都用厚棉兜包着,所以,这会儿,不论是菜,汤,还是馒头,都是温热的。 沈云歉意的说道:“我估摸着也要做到这个时候,才能完事。去膳堂,怕是打不到象样的饭菜。所以,提前准备了一些饭菜。饭菜有些凉了,大家莫介意。” 按理说,他应该请大家去屋子里坐下来,正正经经的吃顿饭。可是,屋子太小了,又连张象样的饭桌也没有。拿到外面来吃,至少地方宽敞,还透气。 “这碗炒肉是温热的,正好!”陈龙伸手摸了一下棉兜,咧嘴笑道。说着,他又伸手要去碰另一只篮子里的馒头。 “啪”,袁峰一巴掌将之拍开:“手洗干净了没有?” “我是那种邋遢人吗?”陈龙伸出洗得白白净净的双手,在他眼皮子底下摊开,“洗得不能再干净了!” 故意装出来的小委屈样子,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劳作一个下午,所有人都饿了。看到吃的,全嘻嘻哈哈的围上来,齐齐开动。 “香,这肉片炒得真香……” 河岸上,响起了阵阵欢声笑语。 远处的山坡上,永安副教使负手远眺这边,不禁摇头轻笑。他本以为这几个弟子都家世好,做不来清淤的苦活儿。不想,他们做得很出色。 其实,他一直想不明白:贝大帅为什么要专门开辟医院,招收一些在他看来是没有武学资质的弟子。好,退一步讲,贝大帅是想培养出一批自己的医师、药师。那么,就专门教他们学医、制药好了。这些人不是为仙庭做事,是以,也无须通过武举晋升。会不会武,也就无所谓了。可是,贝大帅又坚持要给他们开武学课,并且还要请武院那边最好的师资。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在他看来,这些弟子,受天赋所限,是不可能通过武举的。贝大帅此举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事实上,在武馆里,上至馆主大人、三位总教大人,下到教员们,和他一样想法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尤其是馆主大人,在开馆之前,曾多次向贝大帅进言,没有必要浪费武院的资源,在医部这边开什么武学课。可是,贝大帅根本不接受,一意孤行…… 罢了,且看看再说。贝大帅本人身为元婴大能,坚持如此,想来自有其原由。 至少,目前来看,在药院这边新开设的剑术课,反响很好。药院的弟子们习剑热忱高涨,不下于武院那边。同时,剑术课也给药院带来了一笔不菲的进项。身为专管庶务的副教使,他乐见其成。 只是,沈云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去领剑术考试任务,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这项任务是玉宁师姐亲自主持的。沈云这孩子就这么实诚,现成的讨巧机会都不会用?就他那渣资质,何来的自信能通过以后的武学任务? 再加上,玉宁师姐之前特意嘱托过,要他照看着点沈云,貌似也很重视此子,是以,他特意抽了个空,过来一看。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沈云仅仅是因为兑换任务值要费银六千两而放弃了这次任务。 有意思。大帅府那边推荐过来的子侄后辈,居然缺区区六千两银子。 挑了挑眉,永安副教使轻轻挥袖,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很快不见了。 水田清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沈云要做的是养水草。只可惜,库房那边暂且还没有这方面的种子或者幼苗,而他又不能出去,只能暂且作罢。 余头知道后,当即拍着胸脯应下:“后天,我和东子要去进货,到时帮先生挑一些回来。” 不过,不等他们去外头买,第二天下午,库房那边便挂了牌子,写着新进了上好的一品苦叶草幼苗。 同时,任务处那边也发布了一项新任务:苦叶草种植任务。 任务内容是:下月中旬收购十株品相完整的苦叶草。 任务等级:一级。 任务奖励:二两银子、十点任务值。 任务数目:一百。 任务领取期限:三十天。 沈云花费一两银子,去库房那边领取了一担苦叶草幼苗,撒进水田里。至于任务,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选了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不多,总共不超过五个。 沈云算得很清楚:三十天后,他早就交了翠草种植任务,手头会有十点任务值。更何况,他这个月还会有杂役任务,也能得到任务值。总之,等攒够了五点任务值后,再去领取这项任务也不迟。 显然,其他拥有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也是这么想的。任务牌挂出来两天后,上面的任务数量仍保持着一百没变。 于是,沈云更不着急了。 除了剑术课,他们又开讲了新的功课,即,基础制药。它是必修课,由一位秦姓的师尊开讲。 第一次开讲之后,他也发布了一项任务:炮制十份甘草片。 这也是一项一级任务。相比于前面的三项任务,它可以说是最简单、最容易的任务。然而,众弟子们都没有任务值。再者,弟子们也不是最初的菜鸟。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花费五百两银子,去做这个简单的任务,真心不值。 就在这时,药院非常善解人意的推出了杂役轮班表。 这一回,没有弟子再有抵制、反对之言论。 沈云被排在第二批。六人一组,他和袁峰他们五个恰好在一组。任务是,清理兽园的粪便。 事后,洪天宝庆幸不已:“幸亏我们是第二批!” 第一批弟子已经清理过三天了,扫除了里头的所有存货。然而,兽园里关着数以百计的飞禽走兽,每天的出粪量还是多的惊人。他们六个每天都累得半死。 三天下来,沈云成功的得到了十点任务值。没有犹豫,他去任务处领了两份甘草炮制任务。 两份甘草加起来不过三十斤,他当天就炮制完毕。 第二天上午,他再去任务处交了任务,共得银二两、任务值二十点,转手再领取一份苦叶草种植任务。 去掉领取甘草的一两银子,沈云发现自己轻轻松松赚到了一两银子。 他由衷的喜欢上了做任务。 很快,药院的弟子们意识到,任务体系仅仅是开始——此后,每一次开讲,制药的一级任务便象雪片一样的撒了下来。 最多的一次开讲,秦师尊竟然发布了三项任务,每项都有三百个。 没人再敢轻易生出用银钱兑换任务的念头——首先,如果纯粹用银钱兑换的话,每个一级任务都要花费五百两银子;其次,这些一级任务的奖励里基本上都有五到十点任务值。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不愁没有任务值赢余。 两相结合,谁会去做那冤大头?毕竟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沈云惊奇的发现,短短的十几天里,药院的师尊们没有一句说教,然而,大多数弟子的很多观念便被完全的颠覆了。 比如说,他们不再排斥做杂役活计;不再动不动就甩银票;对于做任务,他们乐此不疲。 就连袁峰也对他们几个私底下说:“这样的任务体系,一环紧扣一环。不知不觉之中,我们所有人都深陷其中。啧啧,令人不得不服。” 陈龙更是捂着荷包哀嚎:“好心疼我那六千两银子!” 好,他成功的得到了来自他堂弟的一双大白眼。 第一零九章 怪异的山洞 没有什么野物能扛住血腥味。更何况是精心炮制出来的血饵! 大约过了半刻钟,狡猾的老熊瞎子也按捺不住了。发出几声低沉的咆哮后,洞口终于现出一团高大的黑影。 胸前的白色月牙甚是显眼。这确实是一只正值壮年的公黑熊,货真价实的老熊瞎子。 这家伙真的够警觉。它又在洞口磨蹭了半刻来钟,这才终于出洞,现出全部真容。 嗬!这个头,不下四百斤!沈云掌心紧扣三枚银针,屏息以对——他没有猎过熊,但是,余头他们不是头次猎熊。在来之前,他们跟他说了不少猎熊的经验。比如说,最佳射杀的时机,是熊吃饵的时候。所以,此时,大家都在耐心等待。 “呼——,呼——”,老熊瞎子慢慢的爬到血饵旁边,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 也不知道是嗅到了哪里不对劲,还是怎么的,它没有和大家意料的那样,大吃特吃,而是突然一个人立,屁股一扭,竟是要往洞里逃去! 怎能让它逃掉! 沈云没有犹豫,当机立断,右手一扬,三枚银针破空而出。 与此同时,右侧,嗖!嗖!接连飞出两道箭影。 余头也出手了! “嗷——” 老熊瞎子痛苦的仰头长啸,对半空挥舞着两只硕大的前掌。 它的脖子和后背各自扎上了一枝箭。箭身没入大半,箭尾直打颤儿。 糟了!射杀的时机不太好。没有射中要害! 老熊瞎子极有可能会发狂! 藏在不远处的苏老三他们三个见了,提着刀剑,飞身冲上去。 然而,他们还没冲出两步,却只见黑熊“砰”的一声,仰面倒下。尘土飞扬。 这,这是……诈死?莫非老熊瞎子成精了?三人愕然,警觉的止步,不敢贸然上前。 “快!取熊胆啊!”余头从藏身处跑了出来,“它已经死了!先生射杀的!” 熊胆必须尽快取出来,不然的话,胆汁回流,熊胆会迅速萎缩变小。 “啊,已经死了?”众人回过神来,齐齐看向沈云这边。 沈云从藏身处现身出来:“没错,它已经死了。” 刚刚的三枚银针都被他自后背打进了黑熊的心脏里。是以,黑熊只惨叫一声,便死了。效果简直不能再好。 呵呵,用飞花越柳打猎,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苏老三赞道:“先生真厉害。”他第一个冲上去,挥剑剖开黑熊的肚子,麻利的取出熊胆,“冰桶!” “是。”带冰桶的伙计赶紧打开冰桶接着。 接着,苏老三举剑,刷刷刷刷,斩下四只熊掌。 “好大的熊掌!”伙计们接了,都忍不住流口水,“晚上就红烧了吃!” 余头在一旁看着,心有余悸:“老喽,不中用了。刚刚看到它要逃,我心里一慌,手里就乱了。还好,有先生在。”不然,象这么大且狡猾的老熊瞎子要是发了狂,就他们这几个老弱病残,说不定就压制不住。 “先生是用什么射杀了它?”有伙计好奇的问道,“刚刚,我完全没有看出来。” “是啊,也没看到有出血孔。” 余头也道:“我只看到了三道白色的细光。”那细光快如闪电,他差一点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三根银针。”沈云笑道,“应该在熊心里。” 苏老三闻言,手起剑落。旋即,“啊”的轻呼:“在这里,找到了!” 什么情况,能让三哥如此失态!大家闻声望去。 只见熊心竟然被震碎成三大块,完全被血水浸没。每一块碎片上都露出一点银白色的针尾。 “怪不得它一下子就死了!” 心都碎了,能不立死吗? 大家震惊之余,看向沈云,眼里全是敬意:“先生……神技!”用三根细细的银针,震碎了熊心。这已经不是“厉害”能形容了,绝对是神技! “当时,我也是急了,用上了十成的气力。”沈云蹲下身子,熟练的取下三根银钱,从腰间取下一方白色棉布帕子,仔细的擦干净血渍,将它们重新收进万针囊里。 这就是飞花越柳的威力。 他还没有凝结出真气,所以,飞花越柳的威力大打折扣。用了三根银针,也只是将熊心震成三块。如果换了师父……呵呵,一根银针,轻轻松松将整个熊心震碎成肉泥! 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其他野物,是以,他们取了熊胆和熊掌后,没有继续分解熊尸,而是整个儿抬走,等回到铺子里再剥皮扒骨解肉。 收拾妥当后,他们准备返程。 就这时,突然从熊洞里喷出一大股乳白色的浓雾。 没有任何预兆,且来势汹汹。 瞬间,所有人被吞没。 “扑腾!扑腾……”余头等人沾上浓雾,纷纷象倒了的大树一样,一头栽倒在地。 唯独有一人是例外!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道淡金色的亮光自他的胸前散出来,瞬间罩住了它的全身。好比是一个淡金色的圆球罩子,将这股浓雾隔离在一尺之外! 怎么会这样? 他不由自主的低头去看。 原来是挂在脖子上的黄铜小棍透过衣服在发光! 好神奇! 沈云试着往前挪了一小步。 黄铜小棍依旧发着柔和的金光。光罩也依然存在。浓雾还是被隔离在一尺之外。 黄铜小棍会护着我!沈云松了一口气,将黄铜小棍从衣服底下掏出来,挂在外头。定了定心神,转而去察看余头他们的情况。 浓雾很浓,跟煮沸了的鱼汤一样。余头他们几个就在身边,他也只能依稀看出人形来。 于是,沈云只好一个个的摸过去,给他们切脉。 唔,脉相都很正常。他们象是睡着了一般,没有中毒的现象。 沈云放心了:看来这股浓雾有点象师父生前说过的一种迷烟,只是让人睡着而已,不会造成其他的伤害。 想明白这些后,他看向洞口那边,心里好奇极了:洞里到底有什么?这会儿喷出浓雾来,是巧合吗?还有,黄铜小棍能挡住浓雾,是巧合吗? 看着周边翻涌的浓雾,沈云心中的好奇越来越甚。犹豫再三,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 在掌心扣了三枚银针,沈云深吸一口气,慢慢的向洞口走去。 所到之处,浓雾无不退至一尺开外。 没过多久,沈云便到了洞口。 很有意思。浓雾明明是从这洞里源源不断的喷出来的。然而,沈云却清楚的看到,山洞里,黑坳坳的,没有一丝白雾。 见识过师父生前布设的幻阵,沈云的脑海里不由冒出一个念头:莫非又是什么阵法? 好奇心更甚。黑暗深处仿佛摆了一大块磁铁。而沈云完全抵挡不住。 他走进了洞里。 这时,一直护着他的淡金色光罩骤然消失了。 他低头一看。黄铜小棍没有再发光了。 唔,原来是浓雾刺激,黄铜小棍才会发光。 沈云的目力极好,然而,山洞里实在是太黑了,可谓伸手不见五指。 于是,他从腰间摸出火折子,吹燃。借着微弱的火光,环视洞内。 不一会儿,他被右前侧的石壁深深的吸引住了。 在那里,他看到了一个云纹图案。 有他的两个巴掌大,和黄铜小棍上的云纹一模一样! 这肯定不是巧合! 他拿着火折子,慢慢的走了过去,定睛细看。 在图案的正中间,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圆形小孔。 而那孔的大小似乎和黄铜小棍差不多。 沈云不由呼吸加重——真的不是巧合! 黄铜小棍竟然是钥匙? 沈云从脖子上取下黄铜小棍,将之拿到小孔旁边对比了一下。 没错! 然而,他却不敢贸然一试——天知道,这把钥匙会打开什么! 紧紧的将黄铜小棍攥在手里,他感觉到手心在不断的冒汗。 脑海里象是冒出了两个声音。 一个对他说:“沈云,危险!速速离去!” 另一个则不断的催促:“沈云,还犹豫什么?太师祖的手札里不是再三写着,机遇险中求吗?打开它呀!打开!” 对,机遇险中求……沈云有些心动。 就在这时,前面那个声音又大叫:“沈云,命都要丢了,还要机遇何用?这是师父生前说的。” 是啊,师父说过,无论什么时候,保命都是第一要紧的事。沈云又紧了紧手中的黄铜小棍。 后面的声音不甘示弱:“沈云,你现在出去,什么也得不到!你忘了你来武馆的目的吗?外面的浓雾,那么奇怪。黄铜小棍,还有这里的云纹图案,也是怪异得很。什么是道?也许答案就藏在云纹图案的后面!” 沈云听了,精神为之一振,果断的举起黄铜小棍。 “沈云,不要!不……”先前的那个声音狂叫。 可是,沈云却充耳不闻。他将黄铜小棍插进了小孔里,然后,屏住呼吸,紧盯着云纹图案。 一息、两息……一直到了他的憋气极限,也不见有什么变故。 怎么回事?沈云呆住。难道是我猜错了?黄铜小棍不是钥匙…… 想到这里,他伸手去拔它。 然而,黄铜小棍却象是在孔中扎根了一般,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拔不出来。 怪了……沈云拧眉,脑瓜子转得飞快: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呼——,脑海里象是划过一道流星。 沈云恍然大悟。呃,开锁哪有不转动钥匙的? 他试着扭转黄铜小棍。 “叭嗒!” 云纹图案应声而碎,化作一团雪白的亮光。 好刺眼! 沈云本能的闭上眼睛,避开之。 第一一零章 紫瑛真君(上) “师姐,你终于来了!”耳畔响起一个沙哑的老婆婆声音。 沈云吓了一大跳,骤然睁开眼睛。 天帝老爷!就这么一闭眼、一睁眼的工夫,周边大变样! 乌漆抹黑的小山洞不见了! 他竟然站在一个雪洞似的屋子里。 亮晃晃的屋子里,有一床、一梳妆台和一鼓凳。 样子古朴,但材质几乎闪瞎了沈云的眼睛——羊脂白玉!按照太师祖手札里,对羊脂白玉的描述,他觉得它们都是上好的羊脂白玉整块儿雕出来的。 梳妆台上只摆有一个椭圆形的铜镜。不过,它是倒扣着的。 人呢?沈云心中狐疑。刚刚,他明明听到了一个老婆婆在说话。 就在这时,鼓凳上慢慢的凝出一道白色的身影。 她背对沈云,坐在梳妆台前,雪白的长发象长长的白练一样,垂到了地上。 身材窈窕,好象二八年华的女子。 “妖……怪……”沈云两股战战,牙齿不由自主的打架。 “不是师姐?”白发女人轻“咦”一声。还是刚刚那个老态龙钟的声音。 师姐?沈云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拧了一把,壮着胆子,战战兢兢的问道:“你是谁?” “是个小子。”白发女人沉默片刻,叹了一口气,“师姐,也殒落了。” 声音里的悲伤,浓得抹不开。 沈云听了,险些落泪。 “你是师姐的传人?”白发女人仍然背对着他,问道。 此时,沈云已经发现这间屋子既没有窗,也没有门。他想跑,都不知道往哪里跑。 反正已经来了! 心一横,胆子陡然变大。他老实的回答道:“前辈,我不知道你说的师姐是谁。” 白发女人愣了一下,幽声长叹:“我知道,师姐肯定是恨我的。可是,我没有想到,师姐竟然恨我至此,连提都不愿再提及我。” 沈云不由竖起耳朵听着。不想,白发女人竟然沉默了。 他好无语——他好想敲开这位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啰里啰嗦的,似乎永远也说不定点子上。 过了一会儿,白发女人终于再次发声:“本尊道号紫瑛。小子,你是木灵子的传人,是吗?” 沈云震惊。天帝老爷!师祖真的是这位的师姐! “呃,是的。”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的应道,“小子是,青木派第六代记名弟子沈云。木灵子,是开派祖师。” “第六代?”紫瑛轻呼。看样子非常吃惊。 “本尊竟然死了这么久了?”接着,又是一声长叹。 死了?沈云顿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毛骨悚然。 紫瑛突然象个少女一样“咯咯”的笑了起来。身形一晃,她终于转过身来。 “啊!”沈云大惊失色,连退数步。 天帝老爷!他看到了什么! 苍白的脸上,没有眼睛,只有两个大血洞。脸颊上还挂着两行血泪。 “不要怕。”紫瑛止住笑,“眼睛是本尊自己生前挖掉的。” “什么……”好,她成功了。沈云再一次被吓到了。这回,他脚下一绊,摔了个屁墩儿。 紫瑛叹了一口气:“师姐不愿意向你们提及本尊。那些过往,就由本尊自己来告诉你。”说到这里,她突然话锋一转,“说来话长。沈小子,你要不要个蒲团?” “啊?”沈云再次惊呆。呃,前辈……非寻常人也。 只见眼前一花,他的面前突然现出一只厚实的白绸圆蒲团。 “多谢前辈赐坐。”沈云甩了甩头,狼狈的爬到蒲团上,盘腿坐好。 唔,蒲团又软又厚实,坐上去,很舒服。 紫瑛双手平放在两个膝盖上,象讲故事一样,不紧不慢的说了起来:“刚刚跟你说了,本尊道号紫瑛,与你的祖师,木灵子,都是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 五脉中的另一枝!沈云立刻明白了。 天大的机缘啊!他深吸一口气,按住心中的激动。 这时,他再看紫瑛,一点儿也不害怕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两个大血洞太吓人,紫瑛前辈是他至今为止,看到过的最美的女人。她那张苍白的鹅蛋脸有如上好的白玉,眉毛、鼻子、嘴巴,无一不象是画出来的一样。 而此时的紫瑛似乎是想起了曾经的美好时光,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天神宗的嫡系分为五脉。五脉之间,皆是同宗。同等修为的弟子,彼此以兄弟姐妹相称。我和师姐并非同脉,是在一次宗门的金丹试练中相识的。因为很投缘,试练结束后,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师姐妹。一直到了化虚境,我们的感情依然不减当年。再后来,我们俩一起当上了内门护法长老。” 沈云心里纳闷极了。他听得出来,紫瑛前辈一直在苦等祖师,或者祖师的传人。难道她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追忆当年与祖师的情谊? 就在这时,紫瑛脸上的那丝笑容消失了。她叹了一口气,幽怨的说道:“我们俩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在漫长的仙途上,携手共进。不想,一切结束的那么快。” 沈云挑了挑眉,心道:是因为天神宗突然被灭吗? 紫瑛抿了抿嘴,声音更加沙哑了。 在一次任务中,她中了伏击,被一名遇过的同阶男修所救。 事后,那名男修自报家门。原来,他叫吴铭,也是天神宗的嫡系弟子。紫瑛不认得他,但他却是见过她两次。刚刚也是因为老远看到了她的剑光,认出是同门师妹,才特意赶过来救人。 紫瑛自然是承了他的情,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然而,吴铭却是一直倾慕于她。在他的热烈追求下,紫瑛终于动了心。 修真之人,讲究率性而为。她接受了吴铭的追求,并带着他去见了自己最好的姐妹木灵子。 后者擅长占卜。等吴铭走后,特意为之卜卦。结果竟然是大凶之卦。 此时的紫瑛,已是情根深重。听了结果,她当场就变了脸色,拂袖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木灵子又特意找到紫瑛,劝她一定要慎重。 紫瑛哪里听得进去?硬生生的叫木灵子休要再提。 不过,两人的交情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只要不谈吴铭,她们俩还是好姐妹。 如此过了五十来年,紫瑛与吴铭终于情定,准备结成双修道侣。 也许是因为过了五十来年,亲眼见证了他们俩的感情,此时,木灵子已经不再反对。甚至于,知道他们要举行双修大典了,她还积极帮他们筹备大典。 不想,就在双修大典的前一个月,木灵子的态度突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变。她将紫瑛约到洞府,屏退左右,郑重的告诉她:她怀疑吴铭是奸细,意图对宗门不利。 紫瑛是个很护短的人,气得当场就跳了起来,要木灵子拿出证据来。并且,发下重誓,如果有证据表明,吴铭是奸细,她定当亲手杀了他,再去刑事堂服罪领罚。 木灵子拿不出证据来。她说,吴铭太狡猾了。她也是根据些许蛛丝马迹猜测。双修不是儿戏,她劝紫瑛三思:“现在取消大典,还来得及。” 紫瑛自认为与吴铭相识相恋百年,知之甚深。闻言,怒极而笑,扔下一句“这样的话,本座不想再听第二遍”,头也不回的走了。 此后,木灵子又特意去找过她三回。可是,她一直没有与之相见。她没有中止双修大典,反而更加积极做着各项准备。 然而,就在双修大典的前两天,吴铭被刑事堂的人带走了。原由是:木灵子举报,他有可能是异族旁支的奸细。 又是“有可能”!紫瑛气得肝痛!得到消息后,跑到木灵子的洞府大闹一场,割袍断义而去。 吴铭六岁进入天神宗外门,四十五岁选拔进入内门。五十七岁成为内门嫡系弟子。从黄发小儿,到化虚真君,他的点点滴滴,宗门皆有记载。几百年来,连小过都没有记过一次。怎么可能是奸细? 她紫瑛眼又不瞎,怎么可能爱上一个异族旁支的奸细! 紫瑛四处为之奔走喊冤。 然而,未等她将人从刑事堂的大牢里捞出来,天神宗出事了! 日益坐大的异族旁支,领着他们的仙符兵,宛若从天而降,突然从四面八方杀入神山。几乎是一夜之间,天地变色,神山被血洗。 眼见神山即将被攻陷,吴铭一身是血的赶了过来,说是要与她同生共死。 就在这时,内门总护法紧急召集五大护法长老。 紫瑛不忍抛下身受重伤的吴铭。于是,两人一合计,吴铭藏身于灵兽袋中,随她一并去见了总护法。 五人聚集之后,没有见到总护法,却只见到了总护法的元神。原来,总护法已经证道。殒落之前,他分出了这缕元神,欲护送他们五个逃出神山,逃出仙符兵的重重包围:“记住,天神宗的道统不能绝!” 可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纰漏。本是绝密之事,却泄露了。 他们遭到了仙符兵的全力追杀。 总护法的一缕元神并没有支撑多久,便被打散了。 不过,总护法为他们赢得了宝贵的逃亡时间。紫瑛拼尽全力,一路狂奔,总算是有惊无险的逃了出来。 第一一一章 紫瑛真君(中) 因为吴铭受了重伤,所以,紫瑛先找了个安全之所在,给吴铭疗伤。打算等他伤好了之后,再一起去寻找木灵子等四位护法长老。 不出三天,天神宗覆灭的噩耗便传开来。 紧接着,异族旁支的大头领自封仙帝,成立仙庭。 等吴铭养好了伤,天神宗已然成了邪魔外道,任何人都不能说诸于口。 而他们俩身为所谓的“余孽”,完全见不得光,只能隐瞒身份和修为,悄悄的寻访木灵子等人。 紫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仙庭的势力竟然如此之庞大。他们的耳目似乎无处不在。天神宗的护法长老名下都有不少暗桩潜伏于市井之中。然而,每每她才联系上一处暗桩,仙符兵便如影相随而来,团团将之包围住。 她与吴铭是高阶修士,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暗桩无一不被连根拔点。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紫瑛有如惊弓之鸟,同时,也有些灰心了。 这时,吴铭总是鼓励她,莫忘了总护法的遗志。 只是,紫瑛人累,心更累。她找了一个理由,暂缓寻找木灵子他们:“风声这么紧,师姐他们肯定也躲起来了。等风声过了,我们再去寻找他们也不迟。” 吴铭见状,没有再劝。 两人以兄妹的名义,在市井之中暂时隐居下来——本来吴铭提出以夫妻名义的。如果没有木灵子阻挠,污告他是奸细,将他扔进了刑事堂的大牢,他们俩早就举行了双修大典,结成双修道侣,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现在不好举行双修大典,我们办一个凡俗的婚礼,好不好?”他热切的问道。 可是,紫瑛此时哪有心思双修?她拒绝了:“等找到师姐他们几个再说。” 吴铭提了几次之后,见她态度很坚决,只好捏着鼻子当她的“兄长”。 如此过了大半个月,两人外出时,救下了一名小姑娘。 小姑娘年方六岁,长得粉雕玉琢,因为家中藏有一本天神宗的功法,犯了《七杀令》,全家抄斩。 而小姑娘被几名忠仆护着,逃了出来。 紫瑛和吴铭是从追杀的仙符兵的长刀下救的小姑娘。 可怜的小姑娘被吓傻了,趴在忠仆的怀里,连哭都不会了。而用性命护着她的这名忠仆在断气之前,将小主子托付给了紫瑛和吴铭,苦求他们收下这位天神宗的门人遗孤。 两人被他的忠义打动。再者,小姑娘的父母皆是天神宗门人,他们身为天神宗之弟子,也有义务收留之。 紫瑛不但将小姑娘带回隐居的小院子,而且决定收之为关门弟子——她本来收有两个徒弟。只是,他们和众多的天神宗弟子一样,都没逃过天神宗的大劫。 小姑娘跟他们住了三天之后,才慢慢缓过神来,开口说话。 她告诉紫瑛,她姓冰名梦儿,家里是做布料生意的。父母皆在,上头还有两个兄长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的幺女。三个月前,她被测出是水灵根,被选为天神宗内门弟子。可是,还没等到天神宗的仙师来接,天神宗便被灭了。 她的父母得了信,连夜举家逃亡。几经周折,他们搬到了无人相识的此处落脚。结果,他们还是没能逃过灭门的恶运。 “呜呜呜,梦儿要爹娘,还有大姐和哥哥们……”冰梦儿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紫瑛被她哭得整个人都要化了,越发的怜惜她。 引气、炼气……她身担二职,既是慈母,又是严师,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手把手的教她。 而冰梦儿天赋过人,又记着血海深仇,修行非常刻苦。三年之后,她已经是练气五层的修为。 这时,紫瑛感觉到外面的风声似乎没那么紧了。于是,她和吴铭商议之后,决定以游商的身份,带着冰梦儿去寻找木灵子等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回,紫瑛长了心,不再冒冒失失的去联系暗桩们。每到一处有暗桩的城镇,她都是先找家客栈住下来,暗中留意暗桩的动静。如果发现暗桩没有异常,不象是有人前来接洽过的样子,她便自行离去。 如此一来,就连吴铭也不知道暗桩到底是谁。 走走停停,一晃又过去了两年。吴铭再也忍不住了,质问她,是不是忘了总护法的遗志。 “你到底要消沉到什么时候?” 紫瑛很是委屈:“你没看到吗?这两年,我一直在找师姐他们啊!” “是吗?我看到的是,你用心教徒弟,认真贩货,四处游山玩水!”吴铭的脸色很不好看,“你什么时候联系过我们的同门了?你这样能找到人吗?” “谁说我没有联系同门?”紫瑛脱口而出。 吴铭挑眉:“有吗?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怎么完全不知道?”顿了顿,他沉下脸来,“你是不是信了木灵子的鬼话,对我起了疑心?” 紫瑛整个人都懵了:“你胡说什么!” 吴铭气极,摔门而去。 紫瑛本来想去追,但是,她却始终迈不出腿——吴铭刚刚的言行举止,实在是太过失态。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看到他愤怒到扭曲的五官,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几十年前,师姐替他们俩算的那一卦。 现在想来,师姐的那一卦并没有失水准。相反,它灵验得很。 大凶!他们的双修典礼没能如期举行。紧接着,宗门被灭。她名下的暗桩一个接一个的在她面前被拔出来……哪一样不是大凶? 师姐,对不起!我怪错了你。 想起往事,紫瑛跌坐在椅子里,不禁掩面而泣。 这时,冰梦儿走了进来,带着哭腔安慰道:“师尊,莫哭。师伯会回来的。” 她没说错。一个多时辰之后,吴铭回来了。他提了一坛她最爱喝的玉兰春赔罪:“对不起,是我心急了。我只要一想起那天的惨烈情景,就恨自己没有用,不能立刻光复宗门。” 紫瑛原谅了他。但是,那一卦好比是一根针,插在了她的心里。自那以后,她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和以前一样,一心一意的对待吴铭了。 而吴铭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对她更加温柔体贴,言听计从。简直是要星星,绝不给月亮。 为此,紫瑛觉得很对不起吴铭,心中愧疚不已。 再三思量,她跟吴铭坦白。其实,她一直在联系名下的暗桩。只是,仙庭的耳目太厉害,所以,她怕了,不敢再与他们公然联系。 “我用了更隐秘的法子。” 吴铭很是好奇:“什么法子?” 紫瑛神秘一笑:“天机不可泄露也。” 接着,她非常认真的解释道,“我们的天寿长着呢。师姐他们可以慢慢找。而这些人,是我仅有一点势力了。我要好好护着他们,将来留给梦儿。现在,异族旁支的势力如日中天,要光复宗门,非得下一翻苦工夫不可。如果你我不能实现宗门的光复大计,还有梦儿呢。如果梦儿也不能,那么,还有她的徒弟……只要道统不绝,总有光复宗门的那一天。所以,我想得很清楚,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蛰伏起来,保存实力。” 吴铭闻言,只是好脾气的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淘气。”从此,没有再问。 转眼,十年过去了。 吴梦儿刚过了十九岁生日,成功筑基。 紫瑛跟吴铭商量:“等梦儿巩固修为,出关之后,我准备将一半的暗桩移交给她。” 一直以来,吴铭对她都是百依百顺。这次,他也是完全没意见,宠溺的说道:“听你的。” 他不知道的是,紫瑛虽然很看重冰梦儿这个关门弟子,但是,她更看重那些跟了自己上百年的暗桩。 所以,冰梦儿要接手这部分暗桩,还得先通过她的暗中考校。 考校的结果,令紫瑛无比失望——离开她视线的冰梦儿,简直象是换了一个人! 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吴铭竟然私底下与冰梦儿有来往! 怎么会这样?紫瑛也是活了几百岁的老人精,见状,心中起了疑惑。 于是,移交暗桩的事,一拖再拖。 终于有一次,她略施小技,逮到了吴铭与冰梦儿私会。 吴铭一反常态,竟然冷着脸,在教训冰梦儿办事不得力,竟然连就要到手的暗桩名单也搞飞了。 “不要说本尊对你很失望,仙庭也很不满意你的表现。” 听到这句冷冰冰的话,紫瑛好比是五雷轰顶。她险些泄了行踪。 师姐没有冤枉吴铭!他果真是异族旁支的奸细……回过神来后,紫瑛悔恨交加。 事到如今,她终于明白逃亡那天,是怎么泄的密。 是她!都是她!她把一个奸细藏在灵兽袋里,贴身带着,能不泄密吗! 吴铭!本尊要活剐了你! 知道真相的紫瑛恨毒了吴铭。半年后,吴铭陷入了她精心设计的圈套里,被封印住修为。 “你不是一直想找我名下的暗桩,将他们一网打尽吗?”紫瑛指着身边的十几人,笑得流出了血泪,“喏,他们就在这里。” 吴铭自知身份被识破,企图用两人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服她:“我是真的心悦于你。这些年来,我一直是竭尽全力的护着你……”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起这些,紫瑛更加愤怒了:“剐了他!你们一刀一刀的把他给本尊割成肉条!” “是!”暗桩们应声围了上去。 “不,魔女,你不能杀我。”吴铭的修为被封印住,等于是砧板上的鱼肉。他急得大叫,“我身上有仙庭种的子蛊。你杀了我,留在仙庭的母蛊马上就会有反应。不出三刻,方圆百里的仙符兵便能找过来。” 第一一二章 紫瑛真君(下) “哈哈哈……‘魔女’!你终于说出来了!”紫瑛擦掉自己两边脸颊上的血泪,巧笑倩矣,“我的吴郎,你在宗门蛰伏几百年,难道没有打探出来,我们五脉护法长老,每人都有一项秘技?你知道本尊的秘技是什么吗?” “什,什么?”吴铭心里涌起不祥之感,俊脸刷的变得雪白。 紫瑛走过去,用沾满血泪的手,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脸,朱唇轻吐:“巫咒。” 吴铭闻言,眼里尽是绝望——上古秘技,巫咒,是一切蛊的克星。 紫瑛松开他的脸,右手捏出一道指诀。 “不,不!”吴铭尖叫,“阿蕊,你不能这样对我!一直以来,我都是真心对你的。” 阿蕊是紫瑛的俗世闺名。听到熟悉的称呼,紫瑛微怔。 吴铭乘机飞快的游说道:“阿蕊,当年潜入天神宗的,并非只我一人。六岁入宗门,我们也是从小接受的正统宗门道统。仙庭也不是外道,是宗门旁支。仙庭的道统,与天神宗一样,源自上古,可谓一脉相承。现又取天神宗之长,将之发扬光大。阿蕊,你做了两百多年的内门护法长老,难道就没有看出来吗?天神宗内部有多混乱?它太大,也太久了,就象一棵参天古木,外面看着还好,但是,树心已经空了……” “住嘴!”紫瑛厉声喝止,“你们还要脸不?本尊活了几百岁,头一次听人把偷窃说的如此正大光明!”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我天神宗道统五脉相传,博大精深。你们这帮异族旁支管中窥豹,却自以为窃得了我天神宗之道统,还以上古正宗自居,反过来篡改我天神宗之道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可笑之至!” 好,她说的全是事实。吴铭被骂得满脸通红,无以为驳。 他深知紫瑛的禀性,知道说服不了,不得不抖出最后的底牌:“阿蕊,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你的丹药之中掺了我族的圣药五神花。它的药效已经渗入到了你的骨髓之中。所以,就算杀了我,仙庭也能找到你。你逃不掉的。没有我护着你,你落到仙庭手里,只会死得比我更惨。” “你!”紫瑛震惊。身为天神宗的内门护法长老,她自然听说过五神花。它,无色无味,一旦深入骨髓,再无法可除,是异族旁支的跟踪邪药。 “所以,阿蕊,你没有退路的。听我的劝,降了仙庭。”吴铭继续劝说,“以你在天神宗的身份地位,还有这一身修为,如果能归化仙庭,陛下肯定会赐予你护国大法师之高位,地位远远在我之上。至于冰梦儿,你肯定已经猜出了她的身份。没错,她是我的手下。我从密府孤儿之中特意选了她,看中的是她和你一样都是水灵根。目的就是为了骗得你的衣钵传承。你若归化仙庭,冰梦儿是直接杀掉,还是废掉修为,送回密府,全凭你一句话。” 紫瑛仰头哈哈大笑:“吴铭,唔,这应该是你的化名,对!你觉得本尊会稀罕你们的狗、屁护国大法师高位!” 好看的单凤眼里又汩汩的流出两行血泪,她身形一晃,打了个踉跄:“我是宗门的千古罪人,按照宗门铁律,本当挫骨扬灰,身消道殒。所以,区区五神花邪技,你以为本尊会害怕吗?” “至于冰梦儿……”她扯起嘴角,笑了笑,“她是本尊的关门弟子,这是不争的事实。本尊定会会好好教导她,不劳密使大人费心!” “所以,请密使大人安心去死!” 说罢,她果断的打下一道指诀。与此同时,从她的嘴里吐出一长串古老的咒语。它们化成白色的光华,将吴铭整个儿罩住。 “啊——” 吴铭痛到五官挪位,趴在地上,缩成一团。 不一会儿,光华消失。 他体内的子蛊被光华完全融掉。 “你们,动手。”紫瑛捂着心口,连退数步——施展巫咒是要有献祭的。刚刚,她献祭的是自己的百年天寿。 “是。”暗桩们围上去,轮流举起手中的尖刀…… 天神宗铁律第一条:叛宗者,剐! 吴铭六岁入宗门,在祖师爷的圣位面前,正式行了入门大礼,是货真价实的天神宗弟子。是以,紫瑛以内门护法长老的身份,判其剐刑。 至于冰梦儿,紫瑛自然也没有放过她。 “本尊在传给她的功法上动了点手脚。”紫瑛冷哼一声,“身为师尊,要处罚她,有的是手段。但是,本尊那时道基动摇,险些走火入魔,恨毒了吴铭和她。所以,手段阴狠了些。” 冰梦儿不知自己的密探身份完全暴露了,更不知吴铭已伏诛,在紫瑛面前依然扮乖徒弟。 紫瑛将计就计,暗中改动了传给她的功法,并督促她日夜勤加练习。 过了半年,功法之弊已然根深蒂固。纵是道君大人出手,也无计可施。 也就在这时,仙庭终于发现吴铭已殒。东窗事发,仙符兵如潮水一般的杀来。 强者如云,紫瑛势单力薄,九死一生,方逃出包围圈。 “最后,本尊逃到了此处。”紫瑛的脸上现出一个凄婉的笑容,“说来好笑,救了本尊的,竟然是一个凡人。只是本尊当时已如强弩之末,精力所剩无几,所以,只能传他一些凡人能用的武学。待他武学初成,通过武试,本尊便出资助他开创了白玉堂。” “他姓欧,是吗?”沈云不禁问道。 紫瑛颌首:“嗯。本尊助他成立白玉堂的初衷,并非是为了传承本尊这一脉的道统。欧小子资质有限,承担不了这样的重担。况且,本尊是宗门罪人,按铁律,也当道统断绝。本尊只是觉得对不住宗门,对不住师姐,想着有朝一日,能亲自向师姐服罪。所以,成立了这间白玉堂。师姐与我相交相识数百年,熟知我的武学路数,如果看到白玉堂的弟子,定会认出来的。装密钥的盒子,是师姐早年所赠,也只有师姐知道如何打开……唉。” 可是,她没有想到,木灵子恨她恨到不想再提她。 师姐没恨错,她确实罪该万死。 想到这里,紫瑛那一直挺直的腰背,塌了。 沈云见状,心中不忍,赶紧解释道:“不,前辈可能误会了。祖师并非不想来寻前辈。而是祖师早早殒落了。”接着,他简要的道出祖师,以及青木派的历代过往。 紫瑛听完,呆呆的坐了许久,最终叹了一口气:“才过一百多年哪……看来,本尊那徒儿定当还活着。” 沈云再次咋舌——前辈的思路,不是他想跟就能跟上的! “沈小子,你也是五脉传人。你务必帮本尊清理门户!”紫瑛恨声说道,“师姐沦为凡人,混迹市井七年,含恨而终。没理由,本尊那孽徒还能赖活三百多年!” 都活到一百多岁了,这得是什么样的人精啊!必须得是仙官大人!沈云头皮发麻:“前辈,只怕小子无能为力。” “怎么,你不愿意?”好看的秀眉皱起,紫瑛的声音陡然变冷。 “不,不是不愿意。”沈云应道,“身为五脉传人,前辈发令,清理门户,小子义不容辞。只是,小子资质平平,现在连真气都没法凝聚,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紫瑛闻言,怒容立散,掩嘴“咯咯”的笑了起来:“沈小子,本尊既然令你去杀掉她,你肯定是能办到的。因功法之故,她有一个致命的死门。” 原来,冰梦儿练了她传下的问题功法,不但穷其一生,修为止步于金丹境,而且每逢月圆之夜,便周身灵气逆行,有如万千蚁噬,身不如死,修为全无。 “那时,她手无缚鸡之力,比凡俗的闺阁弱女子还不如。你杀她,如探囊取物尔。” 沈云闻言,不再推辞,当即起身抱拳领令:“是,小子遵令。” “过了一百多年,孽徒应该已经结丹。只怕容颜已改。就连冰梦儿这个名字,十之八九也是假名。”紫瑛面现无奈,“本尊死得太早,临终之时,为了保留这道残魂,封印于此,又献祭了双眼,所以,关于孽徒,本尊只能提供这么多线索。好在我等修行之人,天寿长。沈小子,你慢慢寻访。” 沈云大惭,弱弱的说道:“前辈有所不知,小子是凡人之资。没有灵根。” 不想,紫瑛毫不在意,笑道:“凡人怎么了?世间万物皆可修行,人为万灵之长,怎么就不能修行了?沈小子,莫自弃。凡人也是能修行的。呃,就是慢一点,费的资源多一点……到了高阶,其实,有没有灵根,差别并不大。” “啊?”沈云惊呆了。这是生平头次,有人如此确定、清晰的告诉他,凡人能修行,而且不比有灵根的差。 紫瑛又道:“所谓灵根之说,其实是宗门的一个大谎言,也是大秘密。只有祖师爷,还有历任掌门、总护法知道的宗门绝秘。本尊因为是总护法选中的下一任总护法,所以,略知一二。” “为什么?”沈云怒了,“祖师爷为什么要布下这等谎言?” 紫瑛笑了笑:“自上古以后,天地灵气日渐稀薄,修行的资源也越来越少。若是还和上古时期一样,人人都修行,就那么一点资源,够分吗?再说,凡人修行,所耗的灵气和资源,往往会是有灵根的数十倍,修行速度又是极慢。好东西,当然要先给更有能力的用。祖师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他就撒下弥天大谎,无情的剥夺掉万千凡人修行的权力!令他们沦为任人践踏的贱民!沈云被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紫瑛呵呵:“呃,宗门也没有做绝。一直以来,在外门都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宗,里头收的全是凡人弟子。” 沈云之前曾听师父也提及过外门的秘宗,闻言,心里不由燃起希望,身子前倾,巴巴的问道:“前辈,凡人当如何修行?” 第一一三章 缘尽 哪知,紫瑛神色陡然大变,呼的从鼓凳上站了起来,大叫“不好”:“封印被触动!有人过来了!” 不等沈云反应,她猛的挥袖:“沈小子,你与本尊缘尽于此,速速离开!” 一道冰冷的劲风扑面袭来。沈云打了个寒颤,两眼一黑,瞬间被无边的黑暗吞噬…… “醒了,醒了!” “啊,先生终于醒了!” 耳畔响起熟悉的轻呼。沈云幽幽睁开眼睛。 余头和苏老三他们几个都在,围着他,一个个眉开眼笑。 “这……”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小山洞里。只是,此时,四周的石壁上插了好些火把,把整个山洞照得通明。 “我怎么了?”心猛然提了起来,他暗中握紧拳头。 余头笑道:“先生和我们一样昏死过去了。” “是啊。我们醒得早一些。先生是最后一个醒的。”苏老三应道。 “对啊,听前来救我们的道长说,我们都中了雾障。” “昏睡了两天一夜呢。” “道长们说先生没醒,不宜过多挪动,叫我们把先生抬到熊洞里来。” 伙计们也跟着七嘴八舌的爆料。 沈云听明白了:紫瑛前辈将他打出了封印。她是高阶修士,手段了得。故而,明面上看,他和众人一样,都是被迷倒在雾障里。 余头一拍大腿:“看我们光顾着高兴了!快去请道长来,给先生瞧瞧。” 一个伙计应了声“是”,小跑着出去了。 沈云不敢妄动,回应着余头他们的嘘长问短。 不一会儿,伙计带回来了一位蓝袍美须道长。 苏老三小声提点道:“先生,这位是我们武院的副教使大人。” 沈云听了,欲爬起来见礼。 副教使大人摆手:“你刚醒,无须多礼。”说着,撩起前袍,在他身边随意的席地而坐,“伸出手来,本座替你把把脉。” “是。”沈云垂眸,顺从的伸出右手。 副教使大人用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之上,闭目拈须。 大约三十息之后,他睁开眼睛,淡声说道:“身子无碍。你们可以离开,回去了。” 说罢,他率先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小山洞。 “哎呀,总算没事了。”余头起身,“走,我们去收拾东西。” 苏老三伸手,一把拉起沈云,乐呵呵的说道:“还好这时节天凉,不热,不然白瞎了熊掌和那么多的熊肉。” “回铺子炖熊肉喽!”伙计们有说有笑的去抬熊尸。 沈云佯装头有些晕,退了几步,伸手去扶石壁。实际上,他暗中飞快的瞥了一眼云纹图案的位置。 然而,那一处,只有一个海碗大的不规则小洞。 没有云纹图案,没有小孔,更没有黄铜密钥。 封印消失了! 紫瑛前辈说,缘分已尽。所以,她收回了密钥。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是这样吗? 如此一想,他只觉得心痛如绞——多好的机会啊!他差点就问道了凡人修行的法门! 该死的,那些道长怎么不再晚来一会儿! “先生,你没事?”苏老三发觉他的脸色不对,关切的走过来,问道。 沈云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痛,摇头轻语:“可能是刚刚起得起急了些。缓一缓就好了。” “哎呀,是我疏忽了。”苏老三不好意思的挠头,“刚刚听到副教使大人说你无碍,一时高兴就一把拉起你。却忘了你刚醒。躺了两天多,气血失和,是不能急着起身。” “没事。”说话间,沈云已经调整过来,“我好了,走。” 一行人抬着猎物回到苏老三他们的铺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于是,剥皮去骨解肉。 很快,肉香飘出了后厨。 本着有肉大家一起吃的精神,苏老三不但喊来了其他五个铺子的弟兄们,而且还盛了几碗煮好的熊肉和熊掌,分别打发伙计们送了出去。 “这些是要送给搭救我们的道长吗?”沈云试着套话。 苏老三闻言,一拍脑袋:“哎呀,多亏先生提醒。我怎么忘了这茬!”说着,一边又取大碗盛肉,一边飞快的解释道,“先前那些是给我们以前的长官们送去的。” 原来,除了贝剃头安置在武馆里的私兵,除了开铺子的余头等人,还有几个管事和守卫。 不同的是,后面这些人都是军官。 苏老三很快又盛出了三大碗,用三层的提盒装了。他跟沈云解释说,救他们的三位大人,分别是总教大人、教使大人和副教使大人。 “没有他们出手驱散了雾障,我们不知道还要昏迷多少天。说不定睡死在了那片林子里,也无人知晓。”所以,为了表达大伙儿最真挚的谢意,他决定,这三碗熊肉,自己亲自去送。 原来是玉宁师尊他们。沈云面上不显,心里头甚是郁闷——他没有想到,在封印里,他与紫瑛前辈不过是说说话的工夫,外面却已经过了两天一夜。不过,他知道,紫瑛前辈根本就无意害他们,所以,就算玉宁师尊他们没有驱散浓雾,他们所有人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惜啊,天大的机缘!他再次扼腕。 心情不好,香喷喷的熊肉、熊掌也形同嚼蜡。沈云掩住心中的沮丧,强颜欢笑,吃了一碗熊肉。 四百多斤的熊,当然不可能一次吃完。余下两只熊掌和一百多斤熊肉,余头的意思是,他们几个一起分了。是腌制起来,冬天吃,或拿到外面换钱,还是提回去,明天吃了,一次过个饱瘾,全自行决定。 按功分肉,沈云应当分得一只熊掌。 不过,他主动提出换些熊肉:“出来之前,我答应过朋友,他帮我照看药田,我请他吃熊肉。” 于是,他分到了四十斤熊肉。 这么多,袁峰也吃不了哇。沈云将之一分为二:二十斤,送给袁峰;另外二十斤,他带回屋里,用师父留给他的红木匣子装着,收起来,留着冬天滋补身体。 没错,他也是后来偶然发现,红木匣子是个神奇的好宝贝:首先,它看着就那么大,但是,他反复试验过了,最多能装四百斤甘草片;其次,装在里头的药材、米面肉食,半年之后,拿出来,依然新鲜得很,和刚放进去时一样。 二十斤新鲜的熊肉,放入红木匣子后,变成了饭碗大小的一坨,才占了一个小角。 另外二十斤,他连夜给袁峰送了去。 后者简直爱不释手:“这么好的熊肉,市面上很难买得到。”紧接着,他又犯了愁,“离放月假还有五天,这里又没有冰库,只怕放不了那么久。” 沈云讶然:“你是要拿着送人?”他一直以为,袁峰是馋熊肉了。 “没有啊。”袁峰说道,“我不会煮熊肉,只能带回家去,交给厨子做。”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笑道:“我会煮。你想什么时候吃,跟我说一声,我来给你煮。” “太好了。明天不开讲。就明天中午!我借花献佛,喊大家一起来吃熊肉。” 于是,第二天中午,沈云掌勺,大家各自带了美酒,在袁峰屋前的空坪上,美美的吃了一顿熊肉。 呃,沈云接连吃了两顿熊肉,补过了头,当晚练完心法后,华丽丽的流鼻血了…… 第二天下午,玉宁师尊使了一个红衣侍女过来传召他。 “昨天要到你们药院这边开讲,本座不得空。今天上午,你们又有课,你不得空,所以,现在才唤了你来。”玉宁师尊指了指桌上,“你伸出手来,本座替你把把脉。” “是。”沈云心里暖洋洋的——玉宁师尊身为武院的教使大人,百忙之中,还不忘关心他。 过了一会儿,玉宁师尊切脉完毕,眉尖轻蹙:“气血过旺。是醒来之后,一直如此吗?” 沈云羞得满脸通红:“不是的。是弟子贪嘴,前天晚上和昨天中午,接连大吃了两顿熊肉……” 玉宁师尊闻言,掩嘴“咯咯”的笑了起来,啐道:“活该!亏得李大人还赞你精通药材。” 沈云恨不得能立刻挖一道地缝,钻进去。 玉宁师尊止住笑,问道:“本座好静,也曾去那片林子练过几次功,却从未碰到过雾障。那天怎的就起了雾障呢?蹊跷得很。当时是什么情景,你还记得吗?” 沈云翻眼望天,努力的回忆道:“我记得,我们先是布血饵,将黑熊诱出洞外,射杀了它。然后,苏老三取下熊胆,用冰桶装了,又斩下四只熊掌。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别的野物,所以,我们抬起熊尸,准备返回铺子里。就在这个时候,从那个洞口里喷出来一股很浓的白雾。这雾的速度很快,转眼就喷到了跟前。接着,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 他还要细说,玉宁师尊摆手:“后面的事,副教使已经告诉了本座,你无须再说。”沉吟片刻,她又道,“事后,本座与总教、副教使又去那片林子里察看了一回。那里平常得很,并无异样。”看了沈云一眼,她叮嘱道,“那雾障来得蹊跷。你们以后莫要再去那边。下次再碰到雾障,本座等未必能及时赶到,再救你等一次。” “是。”沈云垂眸,老老实实的应下。 回到自己的小屋里,他才松了一口气,把自己重重的扔在床上——封印的事,绝对是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所以,他骗了玉宁师尊。 知道玉宁师尊能看穿人的心思,他在她面前,竭力不让自己去想封印。 以为会是件很难的事。但是,很好,他做到了。 想到这里,他在床上摊了一个大字,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沈云,唔,你变坏了。现在,说谎都不带眨眼了! 第一一四章 你要往哪里去? 月底,翠草成熟。 而此时,离放假也只有两天。这是自己头一次种出来的药草。是以,尽管翠草的收割期长达七天之久,即便放完假之后,再回来收割也不会误事,但是,弟子们无一不选择了抢在放假之前,收割翠草。 一时之间,整个药谷都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 沈云他们依旧采用合作的方式。第一天,他们收割翠草,并选取了五十株品相好的,去任务处交了翠草种植任务;第二天,将翠草打碎,与堆在田埂上的河泥拌在一起,堆在药田里。这样的话,三天后,放假归来,肥也沤好了,直接就能给药田用上。 忙完之后,鸿云武馆的第一个假期也到了。 很多弟子的家里早早的派了马车来接人。但是,按照武馆的规定,他们的车只能在山门外面等着。故而,不管有没有马车来接,所有的弟子都是步行离开武馆。 袁峰他们几个一大早便过来邀沈云同行。 “你们先走。”沈云如实以对,“今天铺子里盘底。我要明天才能走。” 关于放假,武馆也有相关规定。比如说,放假期间,各院的膳堂、借书间、任务处和库房等都暂且关闭,不会开放;而留下还是出馆,全凭弟子们自行决定。 是以,沈云与余头他们合计,一月一盘底,是大活,索性就地放假的头一天,进行大盘底。 他估计一天应该能完成。这样,他还有两天的时间,外出处理私事。 沈云与铺子有密切关系,在药院里是众所周知的事。袁峰他们几个听了,并不觉得意外。 离开药院后,陈虎再也忍不住,问道:“袁兄,你说,沈贤弟会不会就是所有杂货铺子的东家?甚至于,武馆也有他的份?” 其他人也纷纷看向袁峰。早在流言起来时,他们心里就有这样的猜测。 袁峰没有回答,挑眉反问道:“是与不是,与你我有干系吗?” 陈虎不由愣住。 旁边,洪天宝反应最快,笑道:“袁兄高见。我等是来武馆求学的,旁的,确实与我等无干。” 他的堂哥,陈龙也直言道:“我们与沈贤弟投契,也仅仅是因为他是沈云。” “就是。”其他人都笑着附和。 陈虎悻悻然,与大家一起呵呵笑了。 铺子里。 沈云与余头等人开始盘底。昨晚,苏老三等其他五家铺子的掌柜得知这边要大盘底,请求过来跟着学。沈云和余头都应下了。是以,他们也一大早赶了过来。 人多力量大,到了下午时分,盘账结束。补货的单子也理了出来。 扣除各项开支,还有货款,这个月,铺子里净嫌了一百二十四两五钱银子。 不论是余头这个当掌柜的,还是谷雨他们仨伙计,个个乐得合不拢嘴。这样的收益已经远超他们的预想。想想他们上阵杀敌,刀头舔血,一个月还领不到一两银子的军饷,现在的日子真的是象做梦一般。 余头高兴的请大家吃晚饭:“大伙儿都累着了,今天,我们喝点酒,松快松快。” 苏老三他们那五家铺子也跟着这边学,如今,铺子里的生意都渐渐上了正道。余头他们的成功,让他们也看到赚钱的希望,一个个的也是打心底里高兴。 “不能喝太多。明天,我们铺子也要盘底。”苏老三冲沈云抱拳,请求道,“等我们的账目出来了,还请先生帮忙过目,多多指点。” 先生教得好。他们跟着先生学了一个月,如今也都识得几百个字,勉强学会了打算盘。平常的上账,已经不成问题。今天,又跟着先生学了盘账,他们更是信心大增。于是,几人私下底一合计,决定明天就不劳驾先生了,他们把余头他们几个请过去帮忙,自个儿盘底。毕竟先生一个月总共也只有三天的假,今儿已经用掉了一天,余下的两天,他们不好意思再占用。 “好啊。”沈云满口应下。 第二天清晨,沈云离开武馆。按计划,他准备去看望吴掌柜他们——在妙手堂的时候,他们对他诸多照顾。特别是吴掌柜,手把手的教了他不少生意经。在武馆,他能得到余头他们全身心的信任,全是因为跟吴掌柜学了半年。 来到西城区的时候,已经快到饭点了。沈云特意先绕到那边的市集,买了一坛子吴掌柜他们都爱喝的玉叶醉,以及一只烧鸡和一包卤蹄膀,算是给大家加菜。 妙手堂和之前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两个新伙计。 看到他,吴掌柜、秦先生等铺子里的老人都第一时间喜气洋洋的围了上来见礼。 沈云将手里的酒菜送过去:“今天中午,要到店里叨扰大家了。给大伙儿添个菜。” 吴掌柜笑成了一朵花,招呼大江过来接了,嘴里嗔怪道:“来就来呗,买这些做什么?尽费银钱!还怕店里没有你的碗筷?” “多谢云哥儿!”大江也是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接了酒菜。 郭子在一旁飞快的说道:“昨天听说鸿云武馆放假,东家还过来跟掌柜的说,也不知道云哥儿会不会过来呢……” 吴掌柜佯装一巴掌拍过去,打断道:“就你话多!还不快去请了东家过来。”说罢,对沈云解释道,“东家非常挂念你。自打你走了以后,东家每次来铺子里,都要念叨你,不止一次吩咐我们,如果你来铺子里了,一定要马上去请他过来。”说着,拉了他去太师椅上安坐。 “东家长情。”沈云笑道。 秦先生关切的说道:“我看云哥儿好象又长高了一些。看来,在武馆里过得好。” “多谢先生关心。”沈云冲他颌首,“一切还好。” 大江从后面拿了两只大碗分装好烧鸡和卤蹄膀,沏了碗好茶奉上,好奇的问道:“云哥儿,新武馆是个什么情形?跟我们说说呗。现在满城都传疯了。说贝大帅请了好多仙官大人坐镇新武馆。大武宗在新武馆里,不算什么,根本就排不上号。” “谢谢大江哥。”沈云接过,掀开盖子,喝了一口,放在手边的海棠高几上,“武馆分成三部六院。我在药院。” 就在这时,门口闪进一道青色的身影:“云哥儿,回来了!” 吴老板提着袍角,大步流星的进了铺子。 于是,又是一番见礼。 吴东家在旁边的一张太师椅上坐了,笑道:“我刚刚已经吩咐郭子去五味楼订席面去了。今天下午,铺子里放假。我们好好的为云哥儿接风洗尘。” “谢东家!”众人欢呼。 原计划,沈云是要当天赶回药谷的。然而,吴东家他们实在是太热情了。大家边吃边聊,午饭吃到了晚饭点。城里是有宵禁的,他不能连夜赶路,所以,当晚只能留宿在铺子里。 “就宿你自己的屋子里。”吴东家有些醉了,红光满面的拍着他的肩膀,“只要铺子还在,那屋子永远都是你的。你随时可以回来住。” 客院里的房间当然要比前边铺子里住得舒适。可是,知道了娘和幼妹的打算后,他再也不敢将云哥儿带到后院去了——想想都是后怕啊。幸亏祖宗保佑,没闹出什么丑事。不然,他没脸见云哥儿不说,他与云哥儿之间的情分也都会被娘和幼妹给作光了。 就怕再出幺蛾子,连今天云哥儿回来的消息,他也是第一时间对身边的仆从下了禁口令,不许传到内院里去。 几句话,说得沈云心里暖洋洋的。 第二天,一大早,吴东家又特意到前面铺子里来给沈云送行。他塞给了沈云一个荷包:“云哥儿,穷家富路,这点银子,你一定要收下。” 沈云不好拒绝,只能道了谢,收下来。 离开妙手堂之后,他径直返回武馆。才走了一条街,后面貌似跟了两条“小尾巴”。 沈云皱了皱眉头,佯装不知道,继续赶路。 两条“小尾巴”一左一右,彼此拉开十几步的距离,远远的跟着他。 手法老练得很哩!沈云想了想,快走几步,拐进了路边的一家绸缎庄。 那两人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一个很有默契的微微点头,袖着手,往绸缎庄旁边走了。 沈云在店里,用两眼的余光看得真切——这是防着他从后门离开呢。 他在西城区混了半年,对这一带熟得很。不想,两条“小尾巴”也不比他差。他们居然知道这家绸缎庄的后门在哪里。 殊不知,沈云的本意就只是为了把他们俩分开。 见“小尾巴”中计,沈云当即冲伙计点头道了谢,扔掉手里的绸缎,急匆匆的离开铺子。 呀,莫非是被发现了?守在街对面的那条“小尾巴”略作犹豫,还是选择了跟上去…… 三绕两拐的,大约半刻钟后,他被带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这是一条死胡同。 人呢? 不见了! 顿时,后背上的冷汗刷的下来了。 没有犹豫,他转身拔腿就逃。 很幸运,直到跑出这条小巷子,也不见那人追过来。他不敢掉以轻心,脚下不停,跑出了一条小巷子。 只要穿过前面的巷子,就是正街。他长吁一口气,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冷汗。 前面突然显过一道青色的身影。 紧接着,“叭”的一声,一个麻黄色的“大包”滚到他的脚边。一个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你要往哪里去?” 第一一五章 猪队友 看到自己的同伴被堵住嘴,捆得象颗肉粽一样,扔在自己的脚步,“小尾巴”也是干脆,“扑腾”跪倒在地,“咚咚咚”的叩头求饶:“饶命啊,好汉……” “闭嘴!”沈云抱着膀子,靠在青砖墙上,冷声说道,“说,谁派你们来的?” “啊?”“小尾巴”怔了怔,旋即,使劲的摇头,“没谁。小的两个是偷惯了的,平时……” 呼——,青影闪过。 他愕然的发现,自己被揪着胸口的衣襟,从地上拎了起来。 “小爷没工夫听你废话。”沈云不耐烦的说道,“再敢多说一个废字,小爷把你俩扒光了,挂到外面的街门上去。” 他教余头他们识字、算术,反过来,余头他们也教了他不少东西。比如说,余头就教了他不少跟踪与反跟踪的法门。其中就有包括“相人”。 这两位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身上收拾得很干净,再看他们的做派,明显是做惯了盯梢、打探这一类活计,又没有拳腿功夫伴身。所以,他很肯定,两人是大户人家豢养的探子。 余头说过,这一类人最怕的就是被人当众揪出来,现了脸面。因为泄了身份,等于是砸了饭碗。 果不其然,手里这个,还有地上那个,都吓得面无血色。 “沈公子,请高抬贵手,饶过小的们这一回。” 地上那个,也是“呜呜”的求饶。 这是要招了。沈云一把松开,将手里这个扔回地上。 “小的们是奉了我家小主人之令行事。”“小尾巴”一沾地,便招了,“我家小主人也没坏心,就是好奇而已。想知道沈公子什么时候回武馆……” 后面的话,沈云连标点符号也不信,不耐烦的喝住他:“说,你家小主人是谁?” “小尾巴”悻悻的报出了一个名字:“李长安。” 原来是我的两位高邻之一。沈云立刻明白了,扯起一边嘴角,冷笑道:“他们兄弟俩的好奇心真大!” 刘雨星和李长安是表兄弟。人是李长安派出来的,但是,这里头未必没有刘雨星的份。沈云知道,两位高邻很好奇他的真实身份。派家里的探子出来盯他的梢,也是想打探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来历,武馆里流言是真是假。 现在看来,他们俩一直隐忍着,就是想着,如果能证明流言是假,再齐齐发难。 真是好笑! 沈云扔下两条“小尾巴”,扬长而去。 “吓死我了。”等他走远了,探子甩了一把汗,赶紧解开自己的同伴。 “这位沈公子不是善茬啊。”穿着麻黄色短裳的探子急声问道,“要不要赶紧回去禀报二少爷和表少爷?” “你不想再在府里头混了?”同伴瞪了他一眼。 “我……” “你要是不想卷铺盖滚蛋,我们被抓住的事,就烂在肚子里头。回去后,一个字也不能在二少爷和表少爷跟前提起。” “哎。不提,坚决不提。” 下午时分,沈云回到了药院。这时,已经有很多弟子回来了。一路上,他收到了很多人的注目礼。目光闪烁,意味不明。 又发生了什么事?沈云直觉有些不对头,一头雾水的往药谷走去。 结果,谷口居然站了数十人。 刘雨星和李长安兄弟俩站在最前头。 “哎呀,来了,来了!” “你不是说要对质吗?上啊!” 人群里,李长安被人推了出来。 “沈云,站住!”他憋红了脸,厉声喝道。 其实,在刚刚看到他们两兄弟时,沈云已经大致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你找我什么事?”他在人群前立住身形。 李长安象只骄傲的小公鸡,下巴抬起高高的:“沈云,没想到你是个骗子!我们都被你骗了!” 沈云象看怪物一样的望着他:“李兄,我看你满面赤红,额头上冷汗不止,莫不是发高烧,在说胡说?有病,得乘早治,莫延误病情!”说罢,甩袖欲走人。 “你!”李长安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后面的那些人却不干了,齐齐起哄:“问他呀!” “对质!对质!” 刘雨星站在人群里,也是急得满头大汗。 李长安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伸手拦住沈云:“你说,你是贝大帅的外孙,可是,据我所知,贝大帅膝下只有一女,今年不过七岁。沈云,你为什么要骗我们……” 果然是查过我的身份来历!沈云拧眉,冷冷的盯着他,一字一句的问道:“李长安,我沈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说过我是贝大帅的外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给我说个明白!” “我……”他的目光太过锐利,以至于李长安架不住,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两小步。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沈云竟然敢当众质问他。明明表哥说过,这家伙最怕流言被揭穿的! 顿时,脑瓜子里一片空白,“我,我是没有听到过,但……” 象这种斗嘴皮子的事,市井里,几乎天天、时时都会上演。沈云见得多了,学到了不少窍门。现而今,李长安已经亲口承认没有听到过,那么,他怎么可能再让这家伙开口说话?当即,义正言辞的喝斥道:“李长安,你好意思吗?堂堂儿郎,象个长舌妇一样,到处乱嚼舌头,造谣生事!” 后面的人群“嗡”的炸开。 “果然是李长安在无事生非!” “小人行径!” …… 李长安没想到被倒打一耙,被骂住“长舌妇”,又忌惮沈云真的会有什么后台,不敢放肆,再一听到背后的议论声,更是气得浑身发抖,只差没有吐血。一时之间,头大如斗,胸闷气短,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误会!沈兄,真的是一场误会!”刘雨星实在无辄,只得出来打圆场。他抱拳向沈云连连赔不是,“沈兄,长安他真的没有恶意……” 这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沈云不买账,冷笑两声:“没有恶意,就能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了?抱歉得很,到现在为止,我看不出这里头有什么误会。” 好,他也烦了那些无聊的流言。现而今,有机会澄清,自然不会放过。 他当然知道,刘雨星兄弟俩不是流言的始作俑者。 但是,不好意思,谁叫你们俩作死,自己跳出来的?今天,这锅,你们俩背定了! “沈兄,大家都是同门,又是邻居。”刘雨星讪笑道,“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次是长安做得不对,我身为表兄,在这里代他向沈兄道歉。”说罢,长揖到底。 沈云大大方方的受了他的礼,转头看向象根木桩子一样杵在一旁的李长安:“李长安,这次看在你表兄的面上,就这么算了。下次,再让我听到你胡说八道,造我的谣,休怪我不顾同门之谊!”说着,他挥了挥拳头,拂袖而去。 “都散了。疯狗乱咬人而已,没什么看头。”有人嚷了一嗓子。 人群一轰而散。 李长安和刘雨星被扔在原地,连耳朵尖子都躁得通红,俨然两只煮熟的虾子。 “表哥,我……”李长安缓过劲来,愤怒的盯着沈云远处的背影,“这厮,太坏了!根本就不让我说话……”回武馆之前,他们哥俩明明商量得面面俱到! 刘雨星气得两边太阳穴直跳,他小声怒喝:“你给我闭嘴!” 之前,他设想的,根本就不是眼前的局面。 回家后,李长安很快从他爹那里得知:沈云不可能是贝大帅的外孙。但是,沈云拿的是大帅府那边的荐书,确实是真的。 而且,两兄弟合力,查到了妙手堂。并且也打探到,妙手堂因沈云之故,曾躲过了一场灭门大祸。而至今,仙府那边的人也不敢动妙手堂,也是因为沈云。 所以,刘雨星认定,沈云是有背景的,只是没有流言中的那般强大罢了。 “也许他是大帅府里某位很得脸的管事的远房子侄。”他如是对李长安说。 李府的探子向来很厉害。在他的授意下,李长安派出两名探子去盯沈云的梢。 上午的时候,两名探子回来了。据他们报告,沈云离开妙手堂后,直接返回武馆,没有去大帅府。 于是,刘雨星更加肯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测:“这家伙绝对是在扯虎皮做大旗。” 同时,他还认为,沈云费尽心思放出那些谣言,定是不想被人揭破的。 这绝对是一个把柄! 他拉着李长安订下计策:回到药谷后,他们俩私底下去找沈云,先是揭穿他的“贝大帅外孙”的假身份,再许诺,替其保密,不在人前提及。所谓,人要脸,树要皮。如此一来,他们肯定能将人拿住,以后为他们兄弟俩所用。 为此,两人亢奋的连午饭也没有吃,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武馆。 哪知,李长安太沉不住气。一到药谷,没有看到沈云,就忍不住先嚷嚷了出来。 结果,招来了一大群弟子。 更可气的是,有人看戏不嫌台高,暗中起哄,叫李长安公开与沈云对质。 沈云虽不是贝大帅的外孙,但他又确确实实与大帅府那边有不浅的关系。因为这层关系,武馆方面都是很关照他。是以,兄弟俩忌惮得很,不敢公然撕破脸。 总之,一步错,步步错。明明是绝好的棋,最终,全因某人之过,完全坏了事。 “你还好意思说!”刘雨星狠狠的瞪了一眼“罪魁祸首”,“谁叫你不按计划行事?明明说好,私底下去找他的,你非要闹得人人尽知。我拦都拦不住。真是气死我了!”跺了跺脚,头也不回的走了。 “表哥……”李长安更加委屈了。 能怪他吗?一个月以来,他受够了沈云的臭脸。从小到大,他李二少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的?就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好不容易才抓住一个机会,他能不狠狠的下一下这家伙的脸? 他哪里知道,这厮牙尖嘴利,三言两语便堵得他说不出话来。 第一一六章 玉宁师尊的劝诫 傍晚的时候,袁峰他们几个结伴过来找沈云。 “贤弟,下午的事,我们都听说了。”袁峰开门见山,“那个李长安实在是太不象话了。” “他就是一条疯狗!” “简直是血口喷人。” 陈龙等人也是义愤填膺,扬言要去锤他一顿。 沈云笑道:“我只听说过狗咬人,没有听说过人咬狗。他只是想借机出名而已。小人行径,理他做甚!”摆摆手,“至于那些无聊的流言,清者自清,不提也罢。” 袁峰点头赞道:“贤弟如此胸襟,愚兄佩服。” 一旁,陈虎望着沈云,目光流转。 从此以后,有关沈云是贝大帅外孙的流言,无人再提及。而李长安求仁得仁,确实因此而一举成名不说,还得了一个“李疯狗”的名号。 李长安自然是恨沈云入骨,一心想着狠狠的报复回去。 刘雨星看出了苗头,第一时间严厉警告,叫他少生是非,莫因为一个沈云而开罪了大帅府,招来灭门大祸。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就在他旁边住着,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怕以后还找不到机会往死里收拾他。”他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李长安的脑门,“你呀你,总是什么事都挂在嘴边。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还没长记性么?” 李长安从小就最听他的劝,闻言,隐忍不发。 放完假,药院开了第二门武学课。这次是拳术课。讲课的师尊也是武院的,姓钱,是位高级武师。 若是在其他的武馆,钱师尊的资历也是足以亮瞎人的眼。然而,货比货扔。有玉宁师尊良玉在前,他立马被衬成了土狗。是以,看到开讲通告后,就有两成的弟子表示不会去听讲。 而第一次开讲后,去了的弟子里又有近四成的,私底下表示很失望: 首先,钱师尊是个年过四旬的中年汉子,长着一把大胡子,黑着脸坐在亭子里,猛一看,还以为是跟尊铁塔。完全没有颜值可言。 再有,他教的劲风拳如其名,刚劲威猛。和紫云剑法相比,招式太过简单粗陋,跟风度之类的,完全不搭边。 于是,隔一天的第二次开讲,只有不到五成的弟子到场。 沈云也觉得劲风拳只能算是入门拳法,比五步打稍胜一筹,却根本不能与金刚拳相比。不过,按苏老三的说法,劲风拳也是走的阳刚路线,与他的武路相合 反正,按照药院的规定,每个弟子必须选一门武学课。是以,他决定,就选这门劲风拳了。 第二次开讲之后,钱师尊也发布了“拳术考试任务”。 待他离开后,当场有一大半弟子表示不会去领任务。 袁峰问沈云:“贤弟,你呢?” “这门拳法看着简单,应该容易学会。”沈云笑道,“我积的任务值也足够,想试一试。” 旁边,陈龙瞪大眼睛,惊呼:“不会。你学武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吗?不能没点别的追求?这么粗陋的招式,换成我,都不好意思在人前使出来。一出手,就跟个屠夫……” 袁峰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看向四周:“小声点儿。” 还好,周边的弟子们也和他们一样,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得正起劲儿。 陈龙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飞快的吐了吐舌头:“反正,我是不会选修劲风拳。” 洪天宝等人也表示没有兴趣。当然,他们的借口是,已经选了剑术课,再学拳术,力不从心。 最后,只有袁峰和沈云一起去领任务。 “我的武学资质平平。”他说,“沈贤弟说的有道理,劲风拳简单易学,好上手。相比于紫云剑法,它更适合我。” 陈龙闻言,坚定的握拳:“我不会让玉宁师尊失望的。再难,我也要学好紫云剑法,完成剑术考试任务!” “好了,知道你是玉宁师尊的死忠。”洪天宝一把攀住他的肩膀,“我也是。好兄弟,我们一起努力。” 闻言,大家都乐了。 沈云没有想到,这事竟然惊动了玉宁师尊。在他领了拳术考试任务后的第二天,后者又派了一名侍女过来传唤他。 “为什么不选剑术课,而选拳术课?”玉宁师尊开门见山的问道。 沈云也猜到今儿是为了这事,是以,道出早已打好的腹稿:“弟子愚笨,一直练不好紫云剑法。弟子怕领了剑术考试任务,通不过,给您丢脸。” 玉宁师尊望着他,半晌,叹了一口气:“学武岂非易事?纵是天纵之才,也要下得一番苦工夫,才能有所成就。沈小子,你本来武学资质就不好,又吃不得苦,拈轻怕重……唉,你怕给本座丢脸,难道就不怕李大人失望吗?” 李大人?沈云有些懵。 “你果然忘了李大人对你的期望。”玉宁师尊轻轻摇头,“沈小子,回去好好反省。” 沈云行了礼,转身离开。 走出了武院,他才想起来玉宁师尊口中的“李大人”是谁——那个只有一面之缘,便给他荐书的黑袍前辈,李棠。 那封荐书并没有封口,是以,沈云是看过里头的内容。纯粹是公文的口吻,落款是李棠,但盖的是大帅府的印信。也就是说,李棠是以大帅府的名义,推荐的他。 萍水相逢,李棠对我能有什么期望?他耸耸肩。玉宁师尊十之八九是误会了。 很快,苦叶草也长成了。沈云从水田里挖了十株品相完好的苦叶草,去任务处交了“苦叶草种植任务”。 至于其他的苦叶草,都被留了下来。眼下,正是出水鱼苗的时节。沈云准备听从余头的建议,在水田里喂养一批水鱼。先前种的苦叶草,既是水鱼苗的好饲料,又是它们筑窝的好去处。 水鱼全身都是宝,不但肉可以入药,而且外壳也是一味良药。按余头他们家的祖传法门,只需一年的时间,就能出药。到时,若是药院不收购水鱼,或者发布相关的任务,他拿到外面去售卖,也不怕找不到卖家。 不过,貌似药院早就想到了这一层。因为沈云发现库房那边新进了一批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后者是专门用来培育珍珠的。而珍珠是一味名贵的药材。 沈云在借来的那两本书里,看到了详细的珍珠蚌养殖法门。在书里,特别提到了,水鱼和珍珠蚌是可以共养的——珍珠蚌不吃苦叶草。而水鱼的存在,能给它提供食物。而珍珠蚌的粪便对于苦叶草来说,是上好的肥料。 库房里,水鱼幼苗和珍珠蚌也是按份计量的。根据书的介绍,沈云很快算出来了结果:以甲十号水田的面积,还有苦叶草的数量,可以养五份水鱼幼苗和十份珍珠蚌。 没有犹豫,他花五十两银子,买到了足够的水鱼幼苗和珍珠蚌。 当天,余头也过来帮忙下苗。 看到装珍珠蚌的铁丝网箱,他大赞道:“这个价钱真的要倒贴钱了。光是这十个网箱,到外面就不止五十两银子。” “呃,五十两银子不包括这些网箱。库房那边说,前十位来领取珍珠蚌的弟子,领取多少份珍珠蚌,便能租用相应数量的网箱一年。”沈云解释道,“等出药时,这些网箱是要还的。” “反正是不要银钱。”余头没有在意,注意力都落到了那些拳头大的珍珠蚌上,“这玩意要多久才能喂出珍珠来?” 沈云按照书上所说,答道:“大约九个来月。” “这么快!”余头惊呼,“珍珠比水鱼要值钱得多。” 沈云拿出一只黑色的小布袋,从中掏出一小把贝母颗粒:“是因为把它们种到贝壳里,所以,才能很快培育出珍珠来。” “先生知道得真多。”余头搓着手,呵呵的笑着。 “我也是从书上学来的,也不知道成不成。”沈云收了贝母颗粒,“到时请余头帮我打打下手。” 也就是说,他在种珠的时候,余头不但可以全程围观,而且也能动手一试。 所谓,投我以李,报之以桃。余头无偿的教了他祖传的养水鱼秘法,他则回报以种珠法门。 “先生……”余头愣住了。他不是药院的弟子,按规矩是不能学种珠法门的。这叫偷师! 而沈云已经端着水鱼幼苗去水边下苗了。 是真的!余头难以置信的在自己大腿上使劲掐了一把。 其实,他对开杂货铺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最大的心愿是,将来能回家乡,重新养水鱼。如果先生能教他养珍珠蚌,以及种珠,无异于又教了他一门吃饭的手艺。 知我者,先生也!余头只觉得喉头有些发堵,追上去帮忙:“多谢先生。” 沈云轻笑:“先别急着谢我。我也是头次种珠,不知道能不能成。” “肯定能成的。我相信先生。”余头目光灼灼的应道。 托他吉言,沈云只试了三次,废掉了两只珍珠蚌,便完全掌握了种珠的法门。 “你也来试试。”他将手里的工具递给余头,“也不是很复杂。只要手稳,动作利落些,便能成功。” “哎。”余头接过工具,深吸了一口气,按照沈云演示的步骤,开始种珠。 他稍微差了一些,废掉了五只珍珠蚌,在第六次的时候,终于成功了。 接下来,两人合力,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十份珍珠蚌全部种珠完毕。 和水鱼不同,珍珠蚌是用网箱装着,浮养在水田中间的。 安置好水箱后,已是暮霭沉沉。 虽然很累,但是,一想到九个月后,就能得到大把大把的珍珠,余头只觉得全身的倦意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此,他每天都要至少过来察看两趟。对于那些珍珠蚌,他简直比沈云还要上心。 至于沈云,他真的是太忙了。这一个月里,药院还是每隔一日开讲半天,但是,讲课的内容明显增多,难度也变大了。药田、水田、制药、配药、武学……,还有练功,铺子的账,以及教余头他们识字和算术,他每天忙得象个陀螺。 其他弟子也和他差不多,疲于各种任务。 尤其是陈龙他们几个,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还有一个月就要剑术考试。可是,紫云剑法太难了,怎么破? 对此,沈云和袁峰也没有办法。 那种变态的剑法(很多修了剑术课的弟子们私底下的评论)……呵呵,他们俩只能表示深切的同情,还有精神上的绝对支持。 呃,自己领的任务,含着泪也要完成。鸿云武馆的潜规则之一。 不知不觉之中,又到了月底放假时。 第一一八章 吴宝丽死了 训诫处独门独院,位于一处僻静的小树林里。 沈云被杂役直接带进了右跨院的一间小屋子里。 屋子不大,窗户只有一尺见方,小小的。两个角落里各立着一根黄铜灯柱,点着婴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将屋子里照得亮亮的。 除此之外,只有屋子的正中间摆着一张大大的长木桌。 因为督使大人和另外两人并排背对着门,站在长木桌前,是以,沈云进门时的匆匆一瞥,只看到了一角白麻布。 不过,看到督使大人,他的心里顿时腾起不祥之感。无他,督使大人行事很低调,仅仅是在开讲的头一天公开露了一次面。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让督使大人出面呢?沈云心里不由打起了小鼓。 而督使大人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问道:“你是沈云?” 声音冷冰冰的,比冬天的寒冰还要冷硬。 “是。”沈云抱拳行礼,“弟子沈云见过督使大人。” 督使大人受了他的礼,复又转过身去:“你,认得桌上的死者吗?” 死者!沈云吓了一大跳,错愕的抬起头。 另外两人闻言,各自挪开身子,避让到一旁。 于是,沈云看清楚了:长木桌上躺着一具纤巧的尸身。白麻布盖住了大部分,露出一头湿淋淋的长发、头,还有两个裸着的肩膀。 目光停留在那张灰白的小脸上,沈云不由轻呼出口:“啊……” 督使大人冷哼:“你果然认得她。” 什么意思?沈云心里怪怪的。不过,此刻,他更关心的是:吴家丽怎么死了?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大小姐,尸身怎么会出现在药院训诫处的小屋子里? “是,弟子认得她。”他没有否认,也无须否认。 “她是谁?”督使大人又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妙手堂东家的幼妹,吴家丽。” “你和妙手堂是什么关系?” “弟子入读武馆以前,曾在妙手堂做过半年的学徒。” “你怎么认得吴家丽的?” “弟子当时在库房做事,有段时间,吴大小姐也去库房学认药。” …… 督使大人的问题一个紧接一个;而沈云也是答得飞快。 见他答得滴水不漏,督使大人的冰山脸终于挂不住了。他皱紧眉头,一双锐眼紧盯着沈云,冷不丁的问道:“你是怎么把人带进武馆的?” 沈云不假思索的否认道:“没有,弟子从未带她进武馆。”答完之后,他意识过来,脸上尽是震惊之色,心道:为什么督使大人会如此发问?难道怀疑我是凶手吗? 督使大人看得真切,脸上的神色稍稍变缓,不紧不慢的说道:“说一说,你最后见到吴家丽是什么时候。还有,上次放假,你都在做什么,有谁能证明你。”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一五一十的回答了。 督使大人静静的听完,抬眼看了一眼站在左手边的那位络腮胡子。 后者收到,急匆匆的走了。 不用说,肯定是去找袁峰他们几个核实。 而督使大人和右边的那名白袍青年男子则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沈云。 有道是:平常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沈云没有说谎,自然是不怕他们去查证的。是以,顶着他们俩的目光,亦是镇定得很。 督使大人略作沉吟,说道:“沈云,有人举报,说是昨天正午时分,曾在你的水田边看到过吴家丽。还有,尸体也是在你的水田里发现的。所以,你与此案暂时脱不了干系。从现在开始,你被拘禁了。等查明真相,证明你与此案无关,才能放你离开。” “可是,弟子自从离开妙手堂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沈云不服,抬头反驳道。 “你能证明她不是你杀死的吗?”督使大人从鼻子里哼道。 沈云想了想,好象他并不能证明。 “我……”他一时语结,不甘心的辩驳道,“可是,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是弟子杀死的啊。”而且,刚刚他也看得出来,就连督使大人自己也不相信他是杀人凶手。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把他关起来? “没错。正因为我们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杀死了她,所以,你才只是被拘禁。”督使大人挥手,“带下去。好好看起来。” “是,大人。”白袍男子领令,大步走到沈云面前,“沈云,你是自己走呢,还是我带你下去。” 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沈云无奈:“我自己会走。”不过,他还是不甘心,梗着脖子问道,“督使大人,能让弟子看看尸体吗?” 督使大人有些意外,讶然问道:“你学过杵作?” “没有。”沈云答道,“弟子……”都要坐黑牢了,他至少得知道人是怎么死的! “那你看什么!能看出来什么来?”督使大人毫不客气的打断道。 白袍男子扯起一边嘴角,笑道:“请。” 沈云没办法,只能抱拳告退。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今晚没有月亮,夜空黑压压的,连星子也不见一个。小院里黑不隆咚。偏偏脚下的路还是用鹅卵石铺成的,高低不平。还好沈云的目力极佳,跟在白袍男子后头,不至于被突起的小石子绊住。 他被带到了对门的一间小屋子里。 这屋更小,只有刚才那屋的一半大。没有窗户,里头黑漆漆的。 沈云瞪大眼睛,隐约看到对着门有一张小床。 “进去。”白袍男子站在门口,直接推了他一把。 沈云不曾防备,打了一个踉跄,“扑腾”跌在小床上。 硬板床!床上光秃秃的,不要说被褥,就连稻草都没有一根。 “这里是禁闭室。”白袍男子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你老实在里头呆着,不要妄想逃跑。”说着,他抬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一经发现,杀无赦。” 沈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是冤枉的,真的没有杀吴家丽!为什么要把他当杀人犯关起来! 白袍男子撂下话,就要关门离开,突然又象是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笑道:“哦,你想知道,人是怎么死的,对吗?” 沈云不由盯住了他。 “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抛尸水田里。”白袍男子摇摇头,“真是凶残。” “哐啷”一声,关门,上锁。 好比是掉进了无边的黑洞里,沈云抱紧双肩,只觉得毛骨悚然。 他没有想到吴家丽死得这么惨。因为先前看到尸体时,他觉得其神色还算安详,只是略有浮肿罢了。 五脏六腑全被掏空了!难道又是僵尸所为? 还有,督使大人提到的举报人到底是谁? 沈云抱着双膝,缩在小木床的一角,想到头疼,也想不明白。不知道过了多久,最后,他叹了一口气。 事发突然,他根本就是措手不及。唯今之计,只能既来之,则安之,耐心等待。 在沈云跟着杂役离开后,永安副教使意识到不对劲,随即赶到训诫处询问。 他被请到大厅喝了一会儿茶。督使大人步履匆匆的走了进来,抱拳说道:“永安道长,稀客。” 永安副教使放下茶盅,起身回了一个道礼,开门见山的问道:“祁大人,贫道今日是为沈云而来。请问,他犯了何事?” 在鸿云武馆里,总共有六位督使大人。他们都是贝大帅亲自派下来的军中亲信,直接听命于贝大帅,不受馆主和各部的总教大人辖制。 他们有自己的人手和院落,明面上,负责训导众弟子。然而,实际上,贝大帅派他们来,也有督察三部六院之意。 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他们代表着贝大帅。 鸿云武馆是贝大帅一手创立起来的。馆主大人,以及诸位总教大人,副教使大人,还有教员们都是他重金聘请或者招募而来的。说白了,都是雇员,只是职位、待遇各有高低罢了。 是以,馆主大人见了各位督使大人,也要礼让三分。永安副教使自然更甚。今天如果被带到训诫处的不是沈云,换成药院其他弟子,他才不会巴巴的跑这一趟。 督使大人闻言,挑眉轻笑:“哦,道长很关心沈云。”说罢,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请。” 两人在主客位上,分别坐下来。 永安副教使也不瞒他,直言相告:“没办法,玉宁师姐再三托付,贫道不能不走这一趟。”接着,他道出沈云当日入读药院的经过。 “竟然是李大人亲自举荐。”督使大人感到十分意外,“某几次见到李大人,也未曾听他提及过。”玉宁道长甚是关心沈云,几次派贴身侍女过来传召沈云,自然逃不过他的眼。是以,他一直以为沈云是玉宁道长的后辈子侄。至于那些流言,他知道是无稽之谈,从来都是不信的。 永安副教使呵呵。他与李棠素未谋面,不好评说。 不过,李大人的名号真的很好用。督使大人不再旁敲侧击,探他口风,简要的道出案情。 永安副教使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旋即,他连连摇头,十分肯定的说道,“凶手不可能是沈云。他们几个的红珠草种得好,这些天,贫道一直都有留意。从进入挂果期开始,沈云就没有离开过药院。贫道愿为他担保。” 第一一九章 魔气 “本来有道长担保,我们是应该即刻放人。而且,某也相信,沈云不是凶手。”督使大人面现难色,“因为这已经不是武馆的第一起命案了。” 永安副教使愕然:“还有其他命案?”天哪,这些人瞒得可真紧。他天天呆在药院里,竟然毫不知情。 督使大人伸出三根手指头:“这是第三起。不过,前面两起,死者都是武馆的婢女。三名死者被害的手法极为相似。” “都是怎么死的?”永安副教使忍不住问道。 督使大人起身:“吴家丽的尸体还没有挪走。这样,请道长移步,指点我等一二。” 永安副教使客气的说了句“不敢”,跟着他一道去了右跨院。 仔细的察看过尸体,永安副教使正色道:“贫道以为是魔修所为。” 督使大人只是高阶武者,非修行之人,对魔修知之不多。是以,他虚心请教道:“请道长不吝赐教。” 永安副教使当即掐了一个指诀,指向尸体那空空如也的内腔,轻喝:“现!” 一圈黄绿色的亮光自他的指尖迸出,落在尸体之上。须臾之间,象水纹一般泛开。 刹那间,血色的内腔里,隐隐现出淡淡的黑气。 “祁大人,请看,这些黑气就是魔修留下来的气息。”永安副教使继续说道,“从残留的气息来看,死者至少是在三天之前遇害的。所以,举报者绝对是在说谎。他不可能在昨天正午还能看到死者出现在沈云的水田边。” 督使大人完全不能辩驳。想了想,问道:“道长,这样的黑气能残留多久?” “魔气很难消散。如果不是刻意处理,通常能持续一月之久。”永安副教使答道。 督使大人的眼睛亮了,抱拳请求道:“劳烦道长再出手,帮我等查验一下另外两具尸身。” “本是武馆之事,贫道义不容辞。” 禁闭室。 沈云蜷缩在硬板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强光逼过来。他猛然惊醒。 唔,禁闭室的门开了。 金灿灿的阳光将小小的屋子照得亮堂堂的。 有一道白色的身影立在门口:“沈云,你可以走了。” 沈云揉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这人是昨晚将他推进禁闭室的那名白袍男子。 不是在做梦!他有些恍惚:“找到真正的凶手了?”训诫处好生厉害! 白袍男子有些不悦:“没有。是永安道长亲自为你担保。记住,在抓到真凶之前,你不得离开药院,随时听候传唤。还有,凶案之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半个字。” “是。”沈云没想到竟然惊动了永安师尊,当下对其感激不已。 出了训诫处,他直接去院里找永安师尊道谢。 不想,扑了个空。 一名杂役告诉他:“大人清晨回来过一趟,嘱咐小的,若是沈公子过来,便转告您,速速回去,摘取红珠果,莫误了药时。” “是。”沈云真正的松了一口气。永安师尊只字不提吴家丽被杀一事,说明完全相信他是清白的。 有训诫处二话不说就抓人的行径在前,永安师尊的这种信任,令他甚是感动。 回到药谷,远远的,他看到自己的药田里有几道忙碌的身影。 是袁峰他们!在帮他摘红珠果。 沈云顿时感觉眼里发热,连忙揉了一把脸。 这时,袁峰他们也看到了他,齐齐放下手中竹篮,疾步迎了上来。 “云弟,回来了!” “就知道会没事的。” “没事就好。” 他们围着他,皆喜笑颜开,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哑声道谢:“我很好,多谢大家。” 陈虎忍不住问道:“云弟,训诫处到底为了什么传召你?” “哦,也没什么事。”凶案非同小可,又有白袍男子的警告在前,沈云自然不敢泄露丝毫,道出心中打好的腹稿,“他们觉得铺子那边的账目有点问题,传我过去核实。” 众人皆露出“原来如此”的神色。他们都知道,他是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查账这种事,当然头一个要找的就是他喽。 陈虎长吁一口气:“原来是查账啊。吓了我们一大跳。” “现在已经查清楚了。账目没问题。”沈云摊开双手,“所以,就放我出来了。” 陈龙笑嘻嘻的攀住他的肩膀:“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昨晚,我亲眼看到,李长安也被训诫处的人带走了。到现在,也不见放他回来。你在训诫处看到他没有?” “不曾看到。”沈云心中不禁起了嘀咕——这么巧!莫非所谓的举报人是李长安? 就在这时,刘雨星从屋里跑了出来:“沈兄!” 陈龙撇撇嘴,松开沈云,小声说道:“准是来跟你打听消息的。” 说话间,人已到了跟前。 果不其然,他头一句问的便是:“你在训诫处看到长安了吗?” 沈云如实以对:“没有。”事实上,他也很好奇李长安为什么会被训诫处的人带走。是以,反问道,“他怎么了?” 刘雨星黯然:“不知道。昨晚,训诫处也是过来一个杂役传召他。说是督使大人传召,令他速去,不得有误。情形和你那时是一模一样。”顿了顿,又问道,“所以,沈兄,我冒味的问一句,训诫处为什么传召你?” 沈云看着他:“应该不一样。我是因为铺子里闹了点误会,才被传召。现在,误会解开了,训诫处便放了我回来。” “对不起,是我太着急,多有得罪。”刘雨星连忙抱拳道歉。 “无事。”沈云冲他摆了摆手,“刘兄也不必太着急。训诫处是讲证据的地方。要是查清李兄无错,定会放他回来的。” “是是是。”刘雨星讪笑着,跟众人抱拳,“不好意思,各位,打扰了。”说罢,又快步回了屋子里。 陈龙耸耸肩,轻叹:“这位早晚得被他表弟拖累死。” 袁峰收回目光,回头对沈云笑道:“云弟,我们帮你收了红珠果,今天就跟你去膳堂吃午饭了,好不好?” “好啊,应该的。”沈云爽朗的应下。 “都听到没有?”袁峰看向众人,“沈贤弟请客。我们早些摘完,早些去宰他一顿狠的。” “对,狠狠的宰他一顿。”众人笑嘻嘻的积极响应。好象训诫处传唤之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沈云看到他们灿烂的笑脸,心中的晦气一扫而光。 以前在郑家庄的时候,郑伯常说,人要诚实,不要说谎。不然,一个谎言,要更多的谎言去圆。 他说的一点儿也没有错。这不,沈云吃过午饭,不得不去一趟杂货铺子——他相信袁峰他们几个不会乱说。但是,刘雨星就不一定了。谁知道他会放出什么样的流言出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在流言未出之前,他还是先去铺子里解释一番为上策。 好,事实证明,余头的消息不是一般的灵通。 “先生,知道是谁举报了你吗?”看到他,余头将他拉到里屋,压低嗓子说道,“就是住你旁边的,那个叫做李长安的小子!” 沈云大吃一惊,也沉声问道:“余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余头拈着胡子尖嘿嘿:“我在训诫处有两个熟识的老兄弟。先生不是有一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叫袁峰吗?昨儿,天将黑的时候,他跑来铺子里报信,说先生被训诫处的人带走了。我一听,就赶紧的去找了我那俩老兄弟打探情况。” 沈云听得两个眼角直抽抽——昨晚,峰哥已经来过铺子里了。以他的聪慧,不难猜出自己在撒谎。 想到这里,他很是庆幸:还好,峰哥是个聪明人,没有当众揭破我的谎言。 余头瞥了一眼窗子外面,叹道:“打听到是什么事之后,我又惊又吓,赶紧去找苏老三。他以前曾在祈大人手底下当过差,兴许能说得上话。不想,先生吉人天相。我们再到训诫处的时候,听说永安道长已经给先生做了担保。不过,祈大人有他的考量,特意吩咐要留先生一宿,到今天早上放人。” “多谢您和三叔替我奔走。”沈云感激的抱拳。 余头按住他的手,嗔怪道:“又没帮上什么忙,先生莫折煞我。”接着,他又爆料,“督使大人现在是怀疑李长安脱不了干系。呃,我听说,他有个表哥,形影不离的,也是院里的弟子。在放假的头一天,吴家小姐在山门处出现过。这俩人都过去和她搭了话。最后,还是那个叫李长安的骑了马,护着吴家小姐的马车离开的。还有,第三天下午,他们兄弟俩是另外一名女弟子一起回的武馆。我怀疑,那名女弟子就是吴家小姐。” 沈云讶然:“这些,都是训诫处查到的?” 余头摇头:“不是。守山门的唐爷,就是独臂的那个,我以前的小队长。这些都是他亲眼看到的。我觉得这些对先生有用,考虑了一个晚上,上午的时候,跟训诫处的老兄弟点了水。先生莫要怪我多事。” “怎么会!”沈云再次道谢。接着,又跟余头直言自己拿铺子里的账目做幌子的事。 余头完全没把它当回事:“我会跟谷雨他们几个套好话的,先生只管放心就是。”又道,“那事,先生也不用再担心。我那俩老兄弟都打探到,与先生没有干系。不过,这种事,难免会有波折变故。我托了他们盯紧些。有什么事,他们会立刻报信的。” 一时之间,沈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唯有长揖到底,以表谢意。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q709sh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二一章 与你共勉 “道是万物之本。世间的一切始于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永安副教使尽量说得浅显一些,“道,无处不在,不生不灭,无形无象。” 沈云却有如云山雾罩。好,永安师尊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懂。然而,这些字连在一起,他却完全不知所云。 道,到底是什么?他还是没听明白。 永安副教使见状,叹了一口气:“修道随缘,仙缘天定。沈云,你是没有灵根的凡人,注定此生与道无缘。所以,莫要强求。安心完成你的学业,方是正道。” 好,这一句,沈云听懂了,当即问道:“永安师尊,弟子请教,正道是何解?是否是道之一种?世上有多少种道呢?”他素来有自知之明。如果世上真有很多种道,他也不敢奢求过多,只求取其中一道足矣。 怎么这么犟呢?完全不听劝啊。永安副教使快被他气笑了,耐着性子解释道:“此‘道’非彼‘道’,岂能混为一谈?你问本座,世上有多少种道?道法之玄妙,本座至今也只是管中窥豹罢了。常言,道法三千,那是虚指。本座以为,道无处不在,不可计其数。” 沈云不在乎道法有多少。他只要知道其中之一,足矣。当即,张嘴欲再问。 不想,永安副教使却挥了挥手:“沈云,多说无益,你且退下罢。” 因为我没有灵根,所以,永安师尊不想与我多费唇舌。是这个意思?沈云意会过来,心中的兴奋一扫而光。他沮丧极了,却也只能行礼告退。 待他走出了屋子,永安副教使摇头,伸手揉了揉一边的太阳穴,心道:我真是疯了。竟然跟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论道! 传出去,肯定会沦为笑柄!这张老脸休想挂得住。 所以,他决定了,今日之事,绝对不能道与旁人听。本来,在此之前,他准备向玉宁师姐说一说沈云读书贪多之事,现在,他怕不小心泄出今日之糗事,也决计作罢。 而沈云回到自己屋子里后,越想越不心甘——紫瑛前辈明明说得再清楚不过,凡人是能修行的!且修到高阶,不会比有灵根的修士差。我凭什么不能问道? 就象武者有等级一样,他猜测,修士也是有等级的。并且,他深信紫瑛前辈的道行远远高于永安师尊。 所以,一定是永安师尊错了。 但是,错了又怎样?永安师尊固守灵根之见,根本就不愿与他多说。他能奈之何? 躺在床上,他反复咀嚼着永安师尊关于道的那番解答。 他大概能理解的是,永安师尊先是解答了什么是道,其次说出了道的形态。 前面那一句,“万物之本”、“一切始于道”,好笼统。 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更是难解。 沈云想破头,还是不知是什么意思,只能跳过。 后面那一句:道,无处不在。 好,这半句,是他唯一能听得懂的,应该是说世间处处都有道法。 但是,“不生不灭,无形无象”又是个什么鬼? 沈云琢磨了一个下午,头大如斗,惆怅的仰天长叹:“世上真有这样的存在吗?”怪不得太师祖终其一生,走遍万水千山,也未能找到答案。师祖、师父亦是如此。 不过,此番也不是没有收获——太师祖四处云游,是寻找答案的一个途径;他通过读书,在书中寻找答案也是办法之一;而直接请教师尊们,更不失为一个法门。 接下来,向谁请教呢? 沈云将开过讲的几位师尊在心里过了一遍,决定去请教钱师尊。 按理说,几位师尊里,道行最高的应该是玉宁师尊。然而,有了永安师尊对凡人问道的态度在先,沈云不再敢冒冒失失的去请教玉宁师尊。再说,玉宁师尊身为武院之教使大人,也不是他想求见,就能见得到的。 三天后,又到钱师尊的拳术课开讲。 这天,沈云一反常态,早早的赶到大礼堂,占了最前排的位置。 待钱师尊讲完,起身欲走出凉亭。 沈云一个箭步冲上去,在凉亭下面,抱拳大声禀道:“钱师尊,弟子沈云心中有惑,请您赐教。” 刷,所有弟子全看了过来。虽然师尊们都有说过,如有疑问,可以询问。但是,师尊们来去匆匆,而弟子们也畏于师尊们的威严,不敢贸然开口。沈云此举,在药院里,是头一回。 袁峰等人因为来得晚,都坐在平常坐惯的位置上,没有与他坐一处。闻言,几人面面相觑,意外之极。 陈虎低头,小声嘀咕道:“怪不得他今天早早的赶过来,一个人坐在第一排。” 言下之意,沈云是有意要出风头。 旁边,陈龙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他一下。 前面,钱师尊已经走到了凉亭的边上。闻言,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台下之人,觉得有些印象。于是,撂下一句“跟我来”,和往常讲课结束一样,径直往旁门里走去。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噌噌的追了上去。 竟然不让沈云当众提问……众弟子好生失望,小声议论着,也结伴离开。 袁峰收回目光,对众人说道:“沈贤弟一时怕是回不来。我们先走罢。”其实,他也有几处招式一直拿不准,很想当面请教钱师尊。可是,每每看到钱师尊那张黑脸,他就胆怯了。 说来好笑,堂堂袁家的长子嫡孙,居然不敢单独向师尊们提问。 好,旁人不知道,在袁家,他袁峰其实是个很尴尬的存在——他虽为长房嫡孙,然而,自六岁起,就被断定为没有武学天赋。如果不是母亲只有他一个儿子,且母族势力不弱,他早就两个武学天赋过人的庶弟挤兑,嫡枝地位不保。 这一次,能到鸿云武馆学艺,也是两个舅舅一力促成的。不然,按照一家之主,爷爷的安排,他要和其他房的庶弟们一起去铺子里学着做事。 袁峰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处境。是以,他看上去大度随和,实际上,却是敏感又自卑,做起事来,往往优柔寡断。 同样是武学天赋平平,沈云却象是一道阳光。他虽然年纪小小,却行事果敢,自信自强,又不失亲和之力。 这是袁峰十四年的生命里,不曾出现过的暖色。与之对比,他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阴霾,不由自主的想靠近——原来,没有武学天赋并不是罪孽。我也能挺直腰杆,理直气壮的活着。 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多年来养成的自卑与怯弱,岂是短短的数月就改掉的? 袁峰握了握拳,暗下决心:嗯,下一次,我也要象沈云那样,大胆的问出来。 沈云跟着钱师尊走过旁门,才知道,原来门后有一栋小木楼。 钱师尊将他带进了一楼的一间屋子里,自个儿径直走到窗前的长榻边,随意的坐下。指着旁边的一张方杌子:“你坐。” “是。”沈云过去,侧着身子坐下。 “你叫沈云?”钱师尊看着他,“你好象领了拳术考试任务。” “是的。”沈云应道。 “唔,你想问什么?是担心完成不了任务吗?”钱师尊不由打量起他来。 “弟子想请您赐教,什么是道。”听了钱师尊好几次讲,沈云认为钱师尊是个爽利之人,是以,开门见山,直接发问。 “滋——”,钱师尊吸气,换了个坐姿。两个手掌撑着自己的两个膝盖,探身问道:“什么是道?” “是的。”沈云再一次点头。 钱师尊眨巴眨巴眼睛,抿紧双唇,良久,答道:“沈云,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那些修道之人。” 沈云讪笑:“弟子曾请教过永安师尊。永安师尊也做了解答,但是,弟子听不明白。想再问,永安师尊说,弟子没有灵根,多说无益。” 钱师尊点头:“确实是。永安道长能为你答疑,已经很难得了。换作大多数的道人,他们不会与我等凡人论道。” 挠了挠头,他接着说道,“什么是道?沈云,我也不知。没法回答你。不过,很多年前,我曾听过一位大武宗提及过,以武入道。那位大武宗也是凡人,五年前,我偶然又听到了这位大武宗的一则传闻,说是去了仙门修道。可见,凡人应该是能修道的。是以,这些年来,我在武学之上更加用心,希望也能有朝一日,和那位大武宗一样,以武入道。” 唔,钱师尊的话,容易理解得多。沈云恍然大悟:“您的意思是,弟子练到大武宗,有可能找到答案?” 钱师尊点头:“我以为,入了道,自然就会知晓什么是道。” 大武宗!武者的最高境界!世上又有几人能练到大武宗之境?青木门里,资质最好的当数太师祖。他老人家苦练了一辈子,也远不能及也。沈云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弱弱的说道:“弟子的武学资质……” 钱师尊翻眼:“沈云,你的劲风拳练得如何了?前面五招,打给我看看。” “是。”沈云连忙起身。将方杌搬到一旁,挨着墙边放着,他走到屋中的空地中间,依令打出劲风拳的前五招。 钱师尊先是不在意,看了他的开拳之后,眼中现出惊讶之色。貌似脸也没有之前黑了。 待他五招打完,钱师尊不知不觉之中,又换了坐姿。他大刀金马的坐在榻边,正色道:“沈云,你以前学过拳?” 沈云老老实实的点头:“是的。” “难怪你武路已成。”钱师尊说道,“你确实武学资质寻常得很。但是,不照样练成了武路。以前,我也是迷信资质之说。然而,年岁越大,越是不信了。相反,我以为,武学,天赋有之,但,主要在于勤奋。沈云,你要相信,勤能补拙,对自己多一些信心。” “是。”沈云受教。 钱师尊又道:“仙凡之间,有如隔着天壑。岂是随随便便就能越过去的?既然世上有一条凡人修道的路子,而你我又有此志。所以,再难再险,也值得全力一试。沈云,此语,我与你共勉。” 此子虽年幼,但是,他却从此子身上,看到了和那位大武宗一样的勇气与闯劲。 他很看好这个资质平平的小子。 第一二四章 剑术考试 半个月的时间眨眼即过。在惴惴不安之中,药院众弟子迎来了第一场武学考试,即剑术考试。 他们猜了许久的迷底终于揭开。考试分为两关。第一关是:在玉宁师尊面前,将紫云剑法从头到尾展示一遍;第二关,挥剑斩烛光。要求是,烛光灭,蜡烛不能倒;只有过了第一关,才能进入第二关。而第二关合格,才算是通过考试。 看到考试内容,绝大多数弟子都以为第一关能轻松通过。毕竟,三个月来,他们每天都有很努力的练习剑法。如今,招式都记得很熟,从头到尾舞一遍,完全不在话下。 然而,很快,他们发现自己猜错了。 考试在上午举行。考试的地点是大礼堂。任务处特意发布公告,不管有没有领取此次任务,只要是药院的弟子,都能来观看本次考试。 按照考试的安排,前一天下午,所有领取了考试任务的弟子先去任务处抽取考试号;第二天上午,他们提前一刻钟赶到大礼堂备考。 考试的顺序,就是他们的抽到的考试号。 沈云和袁峰也去了大礼堂。一来,他们俩都想见识一下武术考试,为下个月的拳术考试积累经验;二来,是应陈龙等人的热忱邀请,去给他们打气、鼓劲。 玉宁师尊和往常一样,仍然是在众红衣侍女的簇拥下,踩着点儿,赶到大礼堂。 径直在亭子里坐下后,她向台下的任务处管事微微颌首:“开始罢。” “是。”管事抱拳行了一礼,转身面向众弟子,扯着嗓子开始唱号,“一号。” 按照考试要求,每个考号,他最多报两次。两次不到者,视为弃考,本次任务失败。 话音未落,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弟子手执木剑,“噌噌”的跑到了考试区里,向管事执剑行礼:“一号到!”这又是考试的一项规则:所有的弟子都是匿名参试。即,只报考试号,不报姓名。 考试区是提前一天用红绸子事先围起来的一块方形区域,正对着亭子,大约二十步见方。 管事上前验过他的号码牌,退回原位:“开始。” 于是,该弟子转身正对台上,先是再次执剑行礼。接着,他默了默神,正式开始表演剑法。 这位弟子的剑招甚是流畅,身法也漂亮。三招之后,他的朋友们正要喝彩。不想,这时,从台上传来一句“行了,退下”的声音。 说话的是玉宁师尊。她轻轻皱了皱眉头:“这位弟子,你是在表演剑舞。” 任务失败! 一号弟子面色刷的变作雪白,提着木剑,站在原地,身形微晃。 其余弟子也是目瞪口呆。整个大礼堂里顿时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管事回过神来,赶紧挥手示意一号退场,再次唱号:“二号。” 没人应。 “二号。”管事唱第二次号。 “哎,来了。”二号弟子满头大汗,慌里慌张的跑到考试区。 原来,他被一号的惨状给吓到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一次唱号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考试开始后,他仍然没有进入状态,拿着剑,木木的站在那里,发了十几息的呆。 所有的弟子都暗中为他捏了一把汗——这位仁兄该不是太紧张,记不得剑招了? 果不其然,二号弟子哭丧着脸,冲台上鞠了一躬,提着木剑,飞也似的逃出了大礼堂。 他,直接放弃了! 众弟子哗然。 台上,玉宁师尊看向管事:“下一个。” “是。”第一场武学考试弄得这样,管事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唱号时,声音也失了先前的力度,“三号。” 三号是名女弟子。她哆哆嗦嗦的走进了考试区。小可怜样儿,跟待宰的羔羊没什么两样。 没有人看好她。 事实上也是如此。两招之后,玉宁师尊挥手:“剑招不熟,退下。” 三号弟子再也忍不住,扔了手里的木剑,捂着脸,哭哭啼啼的跑出了大礼堂。 玉宁师尊见状,怒道:“弃剑,大不敬。”吩咐管事,“记下此女姓名。她以后不得再领任何剑术任务。” 管事硬着头皮应下:“是。” 啊,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玉宁师尊动怒了!台下众弟子抓紧手里的木剑,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四号。” 考试继续进行。 大礼堂的气氛从未有过的紧张。 陈龙的额头上开始冒豆大的冷汗。他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沈云,被刻意压低的声音一颤三抖:“云弟,我是不是也直接放弃算了?” 呜呜呜,四号之后,就轮到他这个五号了。 沈云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眼神,身子稍微偏过去:“别傻。一号真的象是戏台子里的武生,全是花拳绣腿。你和他完全不同。你的剑招很有力度,肯定能过的。” “我怕我象二号一样,站在那里,忘招了……”陈龙紧张的盯着四号,冷汗更甚。 沈云略加思索,给他出了一个点子:“那,你试着用帕子蒙上眼睛。” “啊?”陈龙吓了一大跳。 沈云慢悠悠的说道:“以前,在乡下时,我和大黑一起走山路。每每走到险要的地方,大黑总是不敢过。我用帕子蒙上它的眼睛。它就不再使犟,顺顺利利的任我牵着走过去了。每次都很管用。” 就在这时,四号也失败离场。 “五号!” 陈龙“噌”的站了起来,低头向沈云伸手:“快,把你的帕子给我。” 所谓“病急乱投医”,说的就是这家伙!沈云无奈,只得从袖袋里掏出自己的手帕递给他。 接下来,包括玉宁师尊在内,大礼堂里所有的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惊落下巴——五号弟子象一阵旋风似的冲进了考试区,用帕子蒙住了自己的双眼。 管事最先回过神来,一头雾水的上前验了号,宣布开始。 四周静悄悄的,眼前一团漆黑。陈龙感觉自己就象是独自站在一间黑色的屋子里。 这种感觉不由让他想起晚上独自摸黑练剑的情景。 他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中的紧张与惶恐之后,练了几百、上千次的剑招象潮水一样的涌上心头。 他举起了手中的木剑…… 所有在场的弟子都紧张的盯着五号弟子手中的木剑,在心里默数剑招。 一招、两招、三招……啊,剑招过半了!玉宁师尊没有出声! 啊啊啊,稳住9有最后三招! 最后两招! 最后一招! 成了! 弟子们立刻齐刷刷的看向亭子里的玉宁师尊。 “勉勉强强,还成。”玉宁师尊朱唇轻启,“第一关,过。” 有三号女弟子的悲惨下场在前,无人再敢在她面前造次。是以,大礼堂里依旧静悄悄的,没人鼓掌,也没人喝彩。然而,所有人都感觉到,随着一声“过”落音,大礼堂里那种令人窒息的紧张感骤然消失了。天,依旧是那么的蓝;风儿,还是柔柔的吹过面颊;周边的金桂树上,时不时传来几声鸟的呢喃。 接下来,是第二关。两名任务处的杂役合力招上一张长案,麻利的在长案之上,摆上一排整齐的白蜡烛。一共有三十根,每根间隔约一拳。最后,两名杂役点亮蜡烛,转身离场。 啊,我真的过了第一关! 陈龙难以置信的扯下帕子。 管事上前,示意他在长案前站定:“开始。” 看到面前一字排开的点点烛光,陈龙不禁起到了那招“踏雪寻梅”。当下,左手捏成剑指,右手握剑轻旋,剑招,出! 呼——,木剑自烛光之上飘然而过。 烛光摇曳,相继熄灭。 十之余三。 蜡烛一根也未倒。 玉宁师尊颌首轻笑:“过。” “啊,我成功了!”陈龙惊喜若狂,竟然捧起手中的木剑,放在嘴边“叭唧”亲了一口。 众弟子看得真切,心,嗖嗖的又一次提了起来——该不会又被当成“大不敬”,搞得前功尽弃? 不想,玉宁师尊却是含笑温语:“下一个。” 陈龙打开了剑术考试的新模式,接下来的两名弟子皆学着他的样子,用帕子蒙眼。他们双双通过了任务考试。 不过,好景不长。紧接着,后面的弟子又是一连串的失败…… 最后,一百名领了任务的弟子,只有七人通过。 如此低的通过率,完全出乎众弟子的预期。药院里,处处凄风苦雨,气氛空前的低迷。 陈虎、洪天宝和扶子兴也都没有通过。三人象是霜打的茄子一样,坐在饭桌旁,一点胃口也没有。 同时,他们仨疑惑极了——明明陈龙每次都是和他们一起练剑。大家一样的用功,很多剑招都是一起切磋出来的。为什么他就能过,自己却在五招之内就被玉宁师尊赶了出去呢? 陈虎直接问了出来。 陈龙笑眯眯的拿出那方帕子,放在嘴边,肉麻的亲了一口:“多亏了云弟的手帕。”接着,他说出大黑用这方帕子蒙住双眼,就不再怕危险的山路之事,“我当时也怕得要死。听云弟一说,决定跟大黑学。果然,云弟的手帕也给了我神奇的力量。” “这么神奇?”陈虎他们仨抢过这块麻白色的棉帕,争相传看。 陈龙扭头问沈云:“哦,对了,云弟,大黑是谁啊?” 沈云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呃,大黑啊,是我以前喂过的一头大水牛。呵呵,它很通人性的……” “噗——”,袁峰正在喝汤。闻言,没忍住,全喷了出来。 第一二七章 惊弓之鸟 妙手堂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李记绸缎庄”。 沈云站在陌生的铺子外面,恍若隔世。 略作沉吟,他抬腿走了绸锻庄里。 “小哥,您要看点什么?”立马有热忱的伙计迎了上来。 沈云试着打探道:“我记得这里以前是药铺……” 不想,伙计刷的变了脸,极不耐烦的挥手:“妙手堂,是?他们东家欠了我们家老爷一屁股债,扔下铺子、屋宅,跑了。” 怎么可能?吴家那么富庶!而且吴老板也精明得很,是把做生意的好手。沈云心中狐疑,张嘴还要打探。 伙计拧眉,拔高声音:“我说,你到底还买不买?” 顿时,铺子里,其他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落到了他们俩身上。 “叨扰了。”沈云懒得跟他扯皮,撂下话,转身离开。 掌柜的上前问那伙计:“怎么回事?” “问东问西,瞎打听……”伙计没好气的应道。 “他跟你打听什么呀?”掌柜的追问道。 “以前的那间药铺,妙手堂。”伙计嘟囔,“大年节下的,我招呼买卖都来不及,哪有那闲工夫跟他说古。” 掌柜的闻言,望着门外沈云离去的背影,眼底闪过一道精光,挥手道:“没事了,你去忙罢。” 吴老板和妙手堂肯定是出事了。生意人都很忌讳这种事。况且,又是大过年的。是以,沈云也不好去跟周边的街坊们打探,寻思着等以后得了空再说。 没有停留,他直接去了市集,打算买一些路上吃的干粮。 不想,在市集里,他竟然遇到了熟人——原先的妙手堂坐堂郎中秦先生。 “云哥儿,真的是你!”看到沈云,他一脸惊喜的从后面追了上来。 “秦先生!”沈云险些认不出他来——他现在的样子很潦倒,脱了青布长衫,穿着半旧的蓝布棉袄,提着一个大竹篮子,在市集里沿街叫卖跌打膏药。 秦先生苦笑着摆手:“不敢当。” “我刚从铺子那边过来。铺子换了,听说,东家也出事了。”沈云急急的问道,“秦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时,秦先生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甚是响亮。 秦先生大窘,讪笑道:“从早上出来,到现在生意还没开张……” 沈云听明白了——快到正午了,秦先生还未曾进食,饥肠辘辘。 “好久不曾看到先生,不如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他将秦先生拉进了最近的一家饭馆里。 秦先生真的是饿坏了,一气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打了个饱嗝,他那冻得青白的脸终于起了血色。 “对不住,我……好久不曾吃过米饭了。”秦先生尴尬的握拳掩嘴。 沈云见状,哪里还有心思吃饭?也跟着放下筷子:“铺子里出了什么事?” 秦先生黯然:“应该是老太太和大小姐惹出来的祸事。因大小姐之事,东家赔了一大笔银钱给李府。可能是因为这个,东家闹了大亏空,具体内情,我也不知。李府接了银子后,我们都以为事情过去了。哪知,半个月后的一个大清早,李府的人披麻带孝的冲进铺子里,一句话也没有,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掌柜的拦不住,赶紧去后头请东家。这才知道,后头也乱了套。东家他们一大家子,一夜之间,全不见了。后来,李府的一个大管家收了东家的铺子和屋宅,说是东家欠他们的,用这些抵债。” “李府?”沈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人来,“是李长安他们家?” 秦先生点头:“正是。” “他们欺人太甚!”沈云气愤的捶了一下桌子。吴家丽之死,李长安兄弟俩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吴老板已经赔了一大笔银钱给他们,他们还要斩尽杀绝,太过分了! 秦先生轻轻按住他的手,偏过身子,压低嗓音说道:“李长安和他的表兄,死了。我听说,是夜里被人生生的拧断了脖子。那天早晨,李府来砸铺子的人都戴着孝,就是因为这事儿。” “什么?”沈云愕然,“你听谁说的?” “掌柜的。李府对外说是得了疾症而亡。掌柜的特意吩咐过我,莫往外传。”秦先生松开他的手,“铺子出事后,我们都被赶了出来。掌柜的运气好,在城南重新找到了一份活。我知道那铺子的位置,你想见他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多谢。”沈云跟他讨要了吴掌柜的新地址。 临走前,除了付了饭资,他另外还拿出二十两银票,赠给秦先生。 后者袖了银票,老泪纵横,连声道谢——有了这笔银子,他不但有了过冬之资,解了燃眉之急,而且也得了点本钱,可以做个游医,不用再沿街叫卖跌打丸。 与秦先生分别后,沈云只觉得头昏沉沉的。李长安和刘雨星都死了!夜里被人生生的拧断脖子而死!他立马想的是四个字——杀人灭口。 按照余头收集到的情况,他敢肯定,李长安他们俩绝不会是杀死吴家丽的凶手。但是,他们俩和吴家丽之死,脱不了干系。 现在看来,他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李长安和吴家丽被真凶灭口了。 没有犹豫,沈云果断的去南城区找吴掌柜。 据秦先生说,吴掌柜现在已经不是掌柜了。他在一家不起眼的小药铺里当库房管事。待遇也远不如从前。这家铺子是包住不包吃。所以,吴掌柜会在生意清淡的时候,去一家小面馆吃碗阳春面。 “那家面馆叫做‘四海面馆’。就在他们铺子的那条街尾。”秦先生告诉沈云,“掌柜的每天都去。过了未时,你去那里,准能找到他。” 沈云一路疾走,在未时找到了四海面馆。 说是面馆,其实应该是摆在巷子背风处的一个较大点的面摊。总共才三张小桌子,一溜的依墙摆着。 这会儿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三张桌子空了两张,只有第二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客人。 他头戴黑棉帽,穿着厚实的青布长棉袍,面朝巷子里,背对着外面而坐,对店老板说道:“老魏,今儿天冷,拿两瓣蒜。” “好咧。”店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壮实汉子。他从热气腾腾的大锅后面探出头来,响亮的应了一声。 没错,是掌柜的。沈云长吁一口气,紧了紧背上的小包裹,快步走过去,在吴掌柜的对面坐了下来。 吴掌柜正夹了一筷子面往嘴里送。看到他,当场愣住,那一筷子面全掉回了碗里。 “掌柜的。”沈云轻声唤了一句。 吴掌柜的眼圈红了,在嗓子眼里说道:“云哥儿……” 这时,店老板老魏剥了两瓣蒜,用小碟子盛着,送了过来。 吴掌柜赶紧的垂下眼帘,继续吃面。 很明显,他不想让老魏看出来,他们俩是认识的。 沈云见状,索性佯装吃面的过路客:“老板,一碗阳春面。” “要蒜不?”老魏问道。 “不要,多给点热汤。”沈云解下小包裹,随意的放在桌子上。 “好咧,小哥稍等。”老魏不疑有他,回到大锅后面,麻利的张罗开来。 这时,吴掌柜用只有他们俩才听得见的声音,飞快的说了一句:“茂丰源钱庄,丙三甲九。”说着,他的左手从桌面上推了过来。 待他缩回手,沈云看到,自己的小包裹边赫然摆着一块两指大小的黑色小木牌。 他不动声色的用小包裹盖住这块木牌子。 “东家走了后,又回来找过我。他在那里给你留了东西。你要多加小心。”吴掌柜悄声说完,不再搭理他,自顾自的吃完面,端起碗,将面汤也喝了个精光。在桌面上摆了三枚大钱,大声招呼道,“老魏,走了啊。” “吴管事,下次再来哈。”老魏飞跑过来,收了铜钱和空面碗。 沈云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沉似铁。 一定是碰到了极大的危险,不然,东家,还有掌柜的也不会搞得如此小心,有如惊弓之鸟。 先前跟秦先生一起吃午饭时,他只是陪着吃了一碗饭。这会儿,还真是有些饿了。再加上急着去茂丰源钱庄,是以,阳春面端上来后,他风卷残云一般的吃完了,撂下三枚大钱,急匆匆的离去。 吴掌柜给他的是一枚钱庄的取物信牌。这种牌子是两枚一对的。钱庄和客人各执一枚。认牌不认人。任何人只要拿着信牌去钱庄里,报出钱柜号码,然后,钱庄根据号码取出另一枚信牌。只要是两枚信牌完全吻合,钱庄没二话,将存放在钱柜里的东西原封不动的交还给客人。 茂丰源是省城最大的钱庄,在各城区的主要干道上都有分号。沈云很快找到了它的南城区分号。 听说是过来取东西的,伙计直接将人带进了旁边的一间雅间。跟沈云讨要了钱柜号码之后,伙计奉上一碗茶,说了句“请安坐片刻”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他拿了一只半尺见方的四方木匣子回来:“小哥,这就是您的钱柜匣子。”接着,他向沈云展示了木匣子上面的白色封条,“您看好,匣子可曾打开过?” 沈云答道:“不曾。” 伙计解下拴在木匣子上的那枚信牌:“小哥,麻烦把您的信牌给小的。” 沈云将小木牌递给他。 伙计合上两枚信牌,确定吻合之后,以之为钥匙,一道插进了木匣子正面的锁孔里。 “叭嗒”,木匣子的盖子松动。 “小哥,可以了。”伙计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退出雅间,留下沈云独自一人。 沈云再次叹气,伸手打开木匣子。 里头只有一封信。用火油封口的信。信皮上面写着“沈云亲启”。正是吴老板的字迹。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六翼天使007的月/票,谢谢! 第一二八章 被下活了 沈云撕开信。 里头是吴老板的亲笔信。 在信的开头,他先向沈云道歉。因为他治家无方,帏箔不修,给沈云惹了祸事。幸好沈云无事,不然,他唯有以死谢罪也。 接着,他详细的道出了吴家丽之死的详细经过: 他的母亲和幼妹动了歪心,乘着他外出进购药材,去武馆找沈云。结果,幼妹吴家丽没有见到沈云,却意外的与李长安、刘雨星这对表兄弟一拍即合。 吴老太太贪慕李长安的家世身份,欲改变主意,将吴家丽送入李府为妾。 但是,吴家丽从李长安嘴里得知,鸿云武馆收没有武学天赋的女弟子,心变大了,妄想来年也能考入武馆。 李长安知道后,骗吴家丽,自己在武馆有门路,不用来年,现在就可以为吴家丽引荐。 吴家丽信以为真,留下一封书信,偷偷的独自离家,跟着李长安兄弟两个去了鸿云武馆。 她御下手段了得,且布置得滴水不漏。等吴老太太发觉时,已经是两天之后。 吴老太太进不了武馆,只得听之任之,心里也妄想着女儿能如信里所言,因此而得一番大造化。 哪知,美梦才做了几日,鸿云武馆的祁督使大人乘夜将吴家丽的尸身送进了吴家后院。 吴老太太吓得再次中风,家里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还好,家里的老管事是个能干的,赶紧给吴老板报信。 吴老板用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 但是,贱民的身份摆在那里,他完全只有接受的份儿。幸运的是,祁督使大人面冷心热,暗地里提醒他:凶手虽然没有找到,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应该是修行之人。此獠心狠手辣,绝非等闲之辈。武馆怕打草惊蛇,也只得暂且将此事压下。 吴老板听出了话里的意思,一面与前来问罪的李府周旋,一面暗中做着举家逃走的准备。 他花重金收买了李府的一个管事。 半个月后,这位管事突然连夜送出秘信:李长安和刘雨星双双暴毙。他们是夜里,在自己屋里的床上被人拧断了脖子而亡。然而,一屋子的丫头婆子竟然毫不知情。 肯定是凶手杀人灭口。吴老板没有犹豫,乘着李府那边大乱,按照事先的计划,连夜带着一家老小躲了。 第二天,李府的人莫明其妙的打上门来。 不过,知道内幕的吴老板,已经无心应付他们。是以,他舍了铺子和家宅,一直没有现面。 等事态稍平之后,吴老板悄悄去了一趟吴掌柜的家,一是,他托信得过的老友给吴掌柜新找了一份活;二是,将信牌交给吴掌柜。他相信沈云一定会回来找他的,到时,请吴掌柜务必将信牌转交给沈云。 最后,吴东家再一次道了歉,并写道,当沈云看到这封信时,他应该已经带着家人远走高飞了。只要凶手未被抓到,他们一家人就会在异乡隐姓埋名,不敢返回省城。 他感觉到,武馆里头的水,太深了,提醒沈云也要小心为上。 沈云读完信,连信封带信纸,一并扔进了桌边的火盆里。直到它们完全烧成了灰烬,这才起身离去。 没有再逗留,他背着小包裹,径直从南城门出城。回首,他看向高大巍峨的城楼。原来挂在上面的那些人头都不见了。经过一年多的整顿,省城迅速抹掉了叛军留下来的痕迹。 官道沿途依然有驿馆,只是,沈云因为在城里耽误了半天的时间,所以,为了赶路,头一天,没有投宿,而是赶路至大半夜,选择在野外露宿。 从第二天起,他才按照计划,在沿途的驿馆投宿。 前面三天都是顺顺利利的。第四晚,他和往常一样,摸黑练完心法,躺下睡觉。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细碎、轻快的脚步声。 紧接着,屋子里突然泛起一股子淡淡的梅花香味儿。 自从练习心法之后,沈云的各项感官都变得越来越敏锐。这股子梅花香味儿若有若无,飘渺不定。如果换做他人,很难发觉。 迷香!总共是三个人!且都是身怀轻功之人。沈云皱了皱眉头。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有不少关于迷香的记载。师父生前也曾多次提及。 这是江湖人士惯用的下作手段之一。迷香的种类繁多。象这种迷香,当属于上品。 看来外面的人来头不小。沈云在心里轻哼,悄悄的从贴身戴着的荷包里取出一粒百花玉露丸含在嘴里——师父生前常说,人在江湖行走,防人之心万万不可失。解毒药、刀伤药等都是不能离身的。是以,这次出来之前,他做足了准备,自行配制了这些药,随身带着。 方子用的是师父传下来的。只是,他的配药水平还差了些火候,配出来的药丸,其效用不到师父留下的那些样品的八成。 即便如此,他配出来的百花玉露丸也药力不凡,用来对付小小的迷烟完全不成问题。 然后,沈云双手各夹了三枚银针,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的躺在床上装昏迷。 大约半刻钟之后,一把尖刀插入门缝里,慢慢的挑开了门栓。 门,被无声的推开一尺来宽。 三个精瘦的黑衣人手执短剑,象幽灵一样的闪身进了屋子。 他们都用黑巾蒙着头,连须发也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 三人分工很明确:一人打头;一人反身虚掩上房门,守在门口;中间那位则一个挪步,冲到窗前立住身形。 打头之人看了床上一眼,“桀桀”笑道:“小崽子嫩得很嘛。亏得东家把他说得神乎其神。” 窗前的黑衣人嘿嘿:“那是咱们的‘梅美人’太厉害,任谁也逃不出……” 门口之人不耐烦的低声打断道:“啰嗦什么?赶紧的绑了货。” “急什么。离跟东家交货的时限还早着呢。”守在窗口的人不以为然,“反正,没有我们的解药,小崽子醒不了。” 打头的人收了短剑,从腰间解下一根筷子粗的金色细绳:“老二说的对。还是先绑结实了,莫叫煮熟的鸭子飞喽。”说罢,向床前走来。 沈云心里好笑:谁是煮熟的鸭子! 当即,右手轻动,弹出指尖夹着的三根银针。 无声无息的,它们在黑暗里划过三道诡异的路线,最终,分别扎在三人身上。 三人只觉得左肩一麻,旋即,手软脚软,周身使不上力。 “当啷!”手中的家伙坠地。 “扑腾!”三人齐齐倒翻在地。 “啊……”他们本能的惊呼出口。然而,下一息,皆惊悚的发现自己连吱一声的气力也没有。 三人也不是菜鸟,立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呜呜呜,着了道!被高人隔空点穴了。 沈云左手仍然紧扣着三枚银针,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摸到火折子,“哗——”,点亮了床头小桌子上的烛台。 “说,你们的东家是谁?”他走到打头的那人面前,蹲下身子,一把扯下他脸上的黑巾。 都说,相由心声。这人看着三十出头,长得跟老鼠成精似的,一看就是做惯了贼的。 “东家……”地上的人声如细蚊,“就是给我们钱,雇我们做活的人。” 滋——,碰上了江湖老油子。沈云只好再问:“他姓甚名谁,家孜方?” “不能说。坏了道义……” 沈云“扑哧”笑出声来:“三个老贼,专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也敢说‘道义’!” 地上的人竟然生气了!不再拿眼看他。 沈云见状,起身抬腿从他身上跨过去,分别扯下另外两个人的黑巾。 嗬,三人长得挺相像的。应该是兄弟仨。打头的那个面相最老,守门的次之。窗前的最小,也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你们是三兄弟。”沈云在最小的这个面前站定,抬腿用脚尖轻轻踢了踢他,“你是老三,是也不是?” “小哥,好眼光。”古老三哼哼,“不要问我,我也什么都不会说的。” 沈云随手捡起地上的短剑,在古老三的脸上比划着:“我不会问你。我就问你的两个兄长。他们若是不答,或者乱答,每一次,我都会从你的脸上卸掉一样东西。唔,就从鼻子开始好了。” 他看出来了,兄弟三个的感情不错。尤其是两个兄长挺护着老三的。 “你!”三兄弟齐齐的怒目而视。 沈云当着没看见,懒洋洋的又问道:“你们的东家是谁?” 这回,没有人再说什么道义。古老大和古老三异口同声的答道:“他是个大胖子。” “很好。”沈云赞道,“还有呢?莫急,一个一个的说。小爷我别的没有,耐心还是够的。” 古老大象倒豆子一样的招供:“爷,做我们这行,只认银子,不认人的。我们三兄弟一直都是在南城门外五里的城隍庙接活。谁要是让我们找个什么宝贝或者人,用黄纸写明,折成三角形,过了正午,将之压到庙里的香炉下面,就算是给我们下活了。我们兄弟如果有意接活,会在背面写上工钱、时限和交货的地点,隔天再送回香炉下面。下活的人若是取走黄纸,这趟买卖便成了。他就成为了我们的东家。我们会在时限之内,将东西或者人送到约好的地点。到时,货银两讫,各回各家。这次的东家,我们也只是远远的看到过。他是个高高大大的胖子,四十来岁,看上去象是有钱人家里那些得脸的大管事。” “爷,您若是不信,可以去道上打探‘古家三兄弟’。我们三兄弟从来都只管寻人或者寻物,不违道义、不沾血。”古老二补充道,“今儿也是。东家下的活是,寻找他们家负气出走的孙少爷。我们只管把您请回去,交给东家,绝对不会伤您一丝一毫。” “这回的东家肯定是骗了我们!”古老三尖叫道。眼前这位行事老道得很,怎么可能会是什么负气离家出走的富家少爷?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香囊,谢谢! 第一三零章 缩地成寸(下) 一刻多钟后,古老大和古老三自庙后又进来了。 后者手里提着一只熏得乌黑的小瓦罐,走到古老二跟前,将瓦罐的盖子揭开。 顿时,热气腾腾,肉香四溢。 “二哥,我煮了热汤,尝尝不?”他还带了四只粗陶碗。 古老二看了一眼庙门外面,点头说道:“给我倒一碗。快点喝,时间不早了。” “好咧。”古老三先给他倒了一碗,然后又倒了一碗,递向沈云,“沈兄弟,也来一碗?” 沈云早在看到有四只粗陶碗时,就暗中摸出一粒百花玉露丸夹在右手的指头缝里。 “好啊。”他笑嘻嘻的双手接住。 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他抬头笑道:“是牛肉汤?” “没错。”古老三咧嘴笑道,“我只会煮牛肉汤。” 古老大眼波流转:“老三的牛肉汤是出了名的好喝。” “真香!”沈云端着碗,赞了一句。 牛肉汤里加了不少调料,香气浓郁,也美味得很。然而,在妙手堂和药院混过之后,沈云对药物的了解完全摆脱了纸上谈兵的状态。如今,他已经熟知数百味药的气味。再加上,他的五官也越来越敏锐。是以,浓香之下,那丝隐约的香甜还是未能逃脱他的鼻子。 这是悠悠果的味儿。 它本身是无毒的,只有与玉铃花的花香混和,才有令人短暂昏迷的效果。 看来还有后招。沈云决定将计就计。他佯装什么也不知道,几口就喝光了碗中的牛肉汤。 “很好喝!”他将碗还给了古老三,一抹嘴,吞下了夹在指尖的那枚百花玉露丸。 古氏三兄弟也先后喝光了汤。 “时间差不多了。”古老二撂下碗,起身说道,“可以开始了。” 于是,沈云被他们带到了城隍爷的泥像后面。 他还来不及看清泥像后面的情形,突然间,古老二转过身来,冲他扬了扬手。 刹那间,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果不其然,是玉铃花的花香! 沈云的反应不俗,当即装成中招,两眼一翻,向后倒去。 身后,古老三稳稳的双手抱住了他。 “二哥,沈兄弟好得很,我们为什么还要药倒他?”古老三不满的嚷了嚷。 “你懂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以前没教过你吗?”不等古老二回应,古老大跳起来,给了他一记“毛栗子”。 “如果不是你们俩嘴快,我们怎么会惹上这身麻烦?”古老二冷哼。 古老大悻悻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黑色铁圆盘:“药效只有不到半刻钟,我们抓紧时间送沈兄弟去永安县。” 古老二没有再吱声,算是默许了。 接下来,还是古老三抱着沈云,三兄弟面对面的站成一圈。沈云正好面对着古老大。他偷偷的睁开一丝眼缝。 “我开始了。”古老大说罢,拿出一块指甲盖大小,亮晶晶的红色小石子扣进黑色铁圆盘的正中心,同时,嘴唇飞快的翕动,念念有词。 沈云心道:看来这个铁圆盘就是所谓的法宝了。他们果然是随时随地都能作法的。中午,在树林里,古老大肯定是用了缩地成寸之术,重新找了一匹好马过来。 他竖起耳朵,很想听清楚古老大在念叨着什么。 只可惜,古老大的声音极底,又念得飞快。以他的耳力,竟然也完全听不清楚。 古老大一念叨完,黑色铁圆盘立时迸出一圈白色的亮光,象光球一样,将他们四人尽数罩住。 旋即,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巨手,抓住了四周。亮光之中,沈云看到,周边的一切都迅速扭曲起来。 真的是法宝!沈云大开眼界,险些控制不住,睁开了眼。 就在这时,亮光陡然大作。他本能的闭紧双眼。 紧接着,感觉猛的一提,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沈云只觉得心惊肉跳,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试探着复又睁开一道眼缝。 唔,好亮! 雪亮的白光刺得眼睛生痛。他立马又闭上眼睛。 几十息之后,耳畔的风声突然变小。又过了两息,风声骤停。接踵而来的是,仿佛从高处坠落的感觉。 难道是到了?沈云惊疑不已。 不等他偷偷睁开眼查看,古老大开口说道:“到了。老二,把沈兄弟弄醒。” 沈云闻言,只好一动不动的装昏迷。 细索作响之后,鼻端腾起一股清凉味儿。 是紫萱汁,可以解玉铃花和悠悠果之毒。 沈云这才眨了眨眼,装出醒转的样子:“咦,好端端的,我怎么睡着了?” 古老大呵呵笑道:“哦,缩地成寸就是这样的。最初几次,都容易睡着。多经几遭,习惯之后,才不会睡过去。” “原来是这样啊。”沈云自然不会点破。 旁边,古老二将话题岔开:“沈兄弟,我们到永安县城了!” “是吗?”沈云难以置信的四处张望。 没错,他们四个正站在一个小山头之上。永安县城的东城门在望。黄昏的最后一缕余晖笼罩着它,金灿灿的。 世上真有如此神奇的术法!是仙术吗?他惊讶不已。 “沈兄弟是要进城吗?”古老三望了望城门,“城门还未关,现在来得及进城。” 沈云连声道谢,与他们三兄弟作别。 “沈兄弟,莫客气。”古老大笑嘻嘻的叮嘱道,“此术是有时效的。一经启动,时间和地点都不可再更改。沈兄弟莫忘了,后天正午时分,千万要再来这里。免得误事。” “是,知道了。”因为时间充足得很,所以,沈云并不急着赶往郑家庄。下了小山头后,他按原计划进了城。这样做,也是防着古氏三兄弟跟踪。 和以前一样,永安县城仍然收“城门税”。为方便弟子们外出,鸿云武馆在开馆之际,便为新弟子们统一办理了良民路引。沈云拿出新路引,一个子也没花,顺利的进了城。 城里实行宵禁。是以,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夜宿的问题。担心身后有“尾巴”,不好去陈家米铺找陈老爷他们,沈云只能投店。 将近一年没有来过,永安县城变化挺大的。最明显的就是,街上又开满了各种店铺。很多铺子装扮得光鲜亮丽,看着象是刚装修过的。看来,和省城一样,这里也差不多摆脱了兵祸之乱,恢复了往昔的繁荣。 将近宵禁,大多数的铺子开始打烊。沈云不敢再耽搁,走了半条街,看到前面有一家叫做“东升客栈”的,门脸新,收拾得干净,便快步走了进去。 “呵呵,沈兄弟心眼不少哇。这是防着我们兄弟仨呢。”小山头上,古老大手捧那枚黑色铁圆盘,撇了撇嘴。 古老二和古老三也都在盯着他手里的圆盘看。 如果沈云在这里,定会目瞪口呆,旋即又懊恼不已——他自以为得计,却不想古氏三兄弟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危险。 因为他会看到那黑色的铁圆盘俨然象是一面小圆镜,而他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无比清晰的显现在其中。唯一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声音。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古氏三兄弟象是隔着一块水晶石看沈云一般,对后者的行踪了如指掌。 看到沈云提了桶热水,倒进杨木圆浴桶里,古老大笑嘻嘻的念了声“收”。 白光一晃,黑铁圆盘上的画面消失了。 “二哥,沈兄弟真是我们要找的人?”古老三抬头问道。 古老二叹了一口气:“希望是的。” “天帝老爷保佑,沈兄弟就是的。”古老大满怀希翼的看向夜幕下的永安县城,“我们找了快十五年,头发都快等白了。” 一直以来,他们兄弟三个拿人银财,替人寻物寻人。在江湖上,晓有名声。没有人知道,这其实只是他们的幌子。事实上,他们兄弟三个自己也是在找人。 他们要找的人,不知道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也不知道高矮胖瘦,姓甚名谁也是未知。 他们仅知道的一点线索就是,要找之人有可能会知道的四样本事。 而沈云敲符合其中一样:擅长用药,又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神针术。 并且,他的言行举止和心性,也很是符合他们的预想。 唯一让他们拿不定的是,沈兄弟和他们仨一样,也是凡人。 但是,总的来说,十五年来,他们没有碰到比沈云更符合条件的了。 所以,这一次,他们定会将人给盯紧了。 再说沈云。他见身后并无“尾巴”,以为古氏三兄弟没有尾随而来。于是,第二天早晨,退了房间,直奔陈氏米铺。 结果,他晚去了一步。铺子的大门上贴着红封,并写明,东家回乡过年了,暂且歇业,来年正月初六开铺。 看样子陈老爷他们去郑家庄与洪伯他们一起过年了。沈云没有再多逗留,在集市里挑了几样伴手礼,急匆匆的出城,去郑家庄。 哪知,他赶到郑家庄,又扑了个空。 好在他与庄子里的两家佃户都熟得很。他们告诉他:“洪伯他们父子两个随亲家老爷一起回乡过年去了。先前,洪伯收到您的信,知道您考上了省城的大武馆,高兴得摆了酒。他打听到,大武馆会放年假,猜着您要回来,便推迟了行程。他一直等到前天,实在不能再等了,才和亲家老爷走的。” “扑哧——”,五里外的一个密林子里,古老三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大年下的,沈兄弟的运气可真够背。” 第一三一章 我说 洪伯离开前,特意将沈云以前住的屋子收拾了出来。于是,沈云谢绝了佃户们的热忱挽留,在庄子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便是除夕。天还没亮,沈云悄然离开,径直去了山里。 近一年没有来,师父的坟尚好,只是坟包和墓碑几乎被枯草、野藤之类的覆盖。沈云先将它们清理干净,然后在坟头磕了三个响头,嘴里说道:“师父,不孝徒儿来看您了。”起身后,他和往常一样,在坟前盘腿坐下,从行囊里取出一只小酒坛子,拍开上面的封泥,嘴里继念叨着,“师父,今天是除夕,徒儿给您带了您最爱喝的桂花酒来……” 仿佛又看到师父身着黑色皮袍,盘腿坐在那儿,慈爱的看着自己,沈云不由喉头发哽,眼里涌起水雾:“师父,徒儿好想您……” 五里外的密林子里,古老大嘴里念念有词,调整着黑色铁圆盘上的画面。很快,墓碑被放大,碑面上的两行字依稀可辨。 “青木门?”古老三失望的皱了皱眉头,“怎么是青木门!不是天神……” 话未说完,他便挨了古老大一记“毛栗子”。 “你能不能长点脑子?”后者轻斥道,“那三个字能刻在墓碑上吗?” 古老三摸着头,眨巴眼睛,终于明白过来:“对哦。仙庭知道了,肯定会挖坟的!” 古老大绷着脸,哼道:“人死如灯灭,挖坟也就罢了。依仙庭的做派,周边十里之内,休想再有活口。” “真造孽!”古老三看向古老二,“二哥,沈兄弟是有师门的呢。照你看,他到底是不是我们一直在找的人?” 古老二一直是盯着画面,没有吭声。闻言,他方抬起眼皮子,接连发问:“你们还记得尊上曾提起过一本书,叫做《青木药典》吗?我在想,这个青木门会不会是源自于此?” “照这么说,极有可能是的!”古老大听出了其中的意思,一双豆子眼顿时熠熠发亮。 古老三反应过来,更是欢喜的一弹而起,仰头长啸。 “鬼叫什么!”古老二翻了个白眼,打断道,“荒郊野外的,你想把狼招来么?” 一向严肃的二哥竟然也说笑了,可见十之八九是的了。古老三收声,笑得见牙不见眼:“找了十多年,终于找到了。我高兴得不行!翻跟头,不会招来狼了?”说罢,象个孩子一样,真的在空地上翻起跟头来。 古老大也是乐得合不拢嘴:“难得这么高兴,且随他去罢。” 等沈云在林焱的坟前说完在省城的经历,太阳已升起老高。 “师父,徒儿正午要赶到东城门外,现在必须走了。”他又叩了三个头,“徒儿不能陪您过年。给您拜个早年。” 起身后,给坟头培了几把土,他才转身离开。 时间掐算得很好,他稍微提前了一刻多钟赶到东城门外的小山头上。 古氏三兄弟有缩地法宝,自然是比他早到一点点。 “来了!”一见着人,古老三便把他二哥的警告抛到了九霄云外,热切的往前凑。 对此,古老二早有预料,不露痕迹的将人拉住:“沈兄弟,离正午还有点时间,你先坐下来喝杯茶。” 话音刚落,古老大已经倒了一碗热茶奉上,殷切的招呼道:“沈兄弟,热乎着呢,暖暖身子。” 沈云敏锐的捕捉到了三人眼中的亢奋。他狐疑的看了一眼古老三,点头应道:“是。”说罢,走过去,在古老大身边盘腿坐下,双手接过茶碗。 不出意料之外,茶汤里也是加了料的。沈云依然悄悄的往茶汤里加了一粒百花玉露丸,端着茶碗喝了一口,笑道:“古三前辈,今儿很高兴呢。” “人逢喜事,”古老三终于记起了古老二的警告,抓耳挠腮的呵呵笑道,“精神爽……” 古老大生怕他说漏了嘴,赶紧打断他,向沈云笑道:“今天是除夕,在我们那里是过小年。他呀,几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娃娃一样,盼着过年,欢喜得不得了。” 真是越描越黑!古老二甚是无奈的偏过头去。 这回古老三很是灵光,见状,指着当空挂着的太阳,说道:“大哥,正午了。” 古老三连连点头:“开始,马上开始。” 沈云心中的狐疑更甚,暗中全身戒备,以防万一。 和之前一样,他又闻到了玉铃花的香味儿。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除此之外,古氏三兄弟再没有动别的手脚。 “喏,我们和大胖子约好,就是在这里交易。”他们依照约定,将沈云带进了南城门外小林子的一棵歪脖子大槐树下。接着,便头也不回的往城隍庙那边去了。 难道是我想多了?沈云又道了谢,目送他们离开后,才敛神,举目四望,察看周边的地形。 而古氏三兄弟进了城隍庙后,也立刻忙碌开来——古老二留下来,照看沈云;古老大带着古老二,用缩地成寸术重返郑家庄。他们俩是去查林焱。因为古老二跟他们分析,以沈云的性子,是不可能短时间内告诉他们青木门的由来,故而,要想知道青木门是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他们只有从林焱这条线索入手。死人不会开口说话,但是,也不会说谎。 这一带原本人迹稀少,再加上今天是除夕的缘故,整整一个下午,都不见有人经过。 黄昏时候,一个高大壮实,身着藏青色锦袍的中年男子出现在小林子的外面。他机警的四下里张望一番,提着袍角,步履匆匆的钻进了树林里。 他应该是熟悉这片林子的。因为在浓密的树林里,他既没有停留,也没有绕道,径直奔向歪脖子大槐树。 很快,他赶到了树下。 没有人。 树后,一只大麻袋,鼓鼓囊囊的,摆在地上。 大胖子很警觉,在隔着大麻袋三步来远的地方站住身形。 “喂!”他先是冲大麻袋嚷了一声。 大麻袋依然静静的摆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大胖子挠了挠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瞒准,“啪”的扔到大麻袋上。 大麻袋还是未动。 见状,大胖子长吁一口气,脸上露出轻松的神色,掏出帕子,摘下黑色的毛帽子,使劲的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自言自语道:“古氏三兄弟果然和传言一般,靠谱得很。” 擦罢汗,他又收起帕子,这才不慌不忙的踱向大麻袋。 不想,他刚一走过树干,变相突生。、 “哗啦——”,地上的枯枝烂叶骤然腾起,紧接着,他只觉得双脚被猛的向上提起,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待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被一张麻绳大网兜住,挂在树上。 “啊——”大胖子后知后觉的尖叫,双手本能的抓着粗网绳,拼死挣扎。 静寂的林子里,他的惨叫声显得格外大。周边的鸟儿被惊得扑扑飞起。 大胖子显然也是有些阅历的。最初的慌乱过后,他很快冷静下来,不再挣扎,而是抓紧网绳,一边四下张望,一边大叫:“是三位古爷跟在下开玩笑吗?” 然而,没有人应他。 不是的!大胖子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又大声问道:“到底是哪位朋友?李某请朋友现个身,有话好好说。” “李爷是个爽快人。”从左前侧的一蓬灌木丛背后闪出一道清瘦的身影。 大胖子闻声望过去,见是一个身量颀长、容颜俊朗的少年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颤声说道:“是你?姓沈的小子!” 来人正是沈云。 关于大胖子,古氏三兄弟没有透露更多的信息。沈云不敢轻视之,总共布设了三道防线。第一道便是这个陷阱,也是最简单的。结果,大胖子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凡人,被陷阱成功拿住。 沈云在树下站定身形,双手抱肩,仰头看着挂在树上的大胖子,冷笑连连:“李爷真是神通广大啊。连我这种无名小子,李爷竟也知道。恕我孤陋寡闻,请问,李爷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大费周折的找我一个无名小子?” 大胖子没有回答他,而是突然变了脸,吹胡子瞪眼睛,厉声喝斥道:“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去城里四大片打听打听,爷爷我也是你能惹的?” 沈云嗤笑一声,用手指掏了掏一只耳朵:“李爷的身体不错,中气十足。可是,我为了等李爷,却在这破林子里吹了一个下午的冷风。这个点儿了,不要说吃饭,就连口热水也没喝上。这样,我先去找点儿热乎的饭菜垫一垫肚子。烦劳李爷先在树上好好想一想。李爷要是想清楚了,愿意好好说话,就烦劳叫一声。我保证,只要听到了,绝对会尽快赶过来。” 说罢,他转身便走了。 “喂,小子,站住!”大胖了见状,急了,扯着嗓子大叫,“我带了不少人。他们很快就会过来。你跑不掉……”、 不料,沈云却连头也没有回,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随意的摆了摆右手:“李爷这话还是留着去骗三岁孝子。” 大胖子顿时泄了气。好,他确实是在骗人。因为古氏三兄弟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脾气:与他们交接时,‘东家’可以带人,但是,带的人只能留在南城门那边。不然,交易直接作废。 这次,他是得了大老爷的密令,偷偷行事。再加之,大老爷非常相信古氏三兄弟在道上的口碑,特意吩咐他,不许带任何人。所以,他是独自一个人过来的。 “回来,我说。”他沮丧极了,“我都告诉你。” 第一三三章 是你! 古老二扔掉李福顺,飞身跑到柜子前,打开门,果然看到一道半人高的暗门。没有迟疑,他探身而入。 沈云见状,赶紧跟了过去。 这时,李福顺猛的跳了起来,扑向他,嘴里语无伦次的呓语:“完了……救我……” 他就象是一个溺水之人,张开双臂,死死的箍住沈云的腰。沈云不曾防及,被他自身后箍住,一时之间,竟然动弹不得。 而古老二的轻功不凡,眼见着就没了人影。 沈云大急,一边用力挣脱,一边大喝:“李福顺,松开!” 然而,此时的李福顺已被吓得浑浑噩噩,哪里听得进? 还好沈云自进入李府之后,左手指尖便夹了三根银针。见状,他弹出一根银针,轻刺李福顺的麻穴。后者当即头一歪,倒向一边。 腰上顿时一松。沈云将人扔在地上,飞也似的钻进了柜子的暗门之中。 背后,李福顺已缓过劲来,哇哇大叫:“别走!别丢下我……” 这里于他来说是熟地。是以,沈云没有理他。 暗门之后,也是一条密道。和前面那条一样,中间没有岔路。沈云只要沿着密道,往前跑就是。 很快,他跑到了密道的尽头。那里也有一道半人高的暗门。这时,从门的那边传来一阵“丁丁当当”的打斗之声。 难道是凶手来不及逃走,被古二前辈追到了?沈云心中一凛,右手也夹了三根银针,探身钻进暗门。 门后是一间真正的书房。此时,房间里跟刚被小偷光顾过一般,一片狼藉。不过,这是不重点。沈云听得分明,打斗声是从屋外传进来的。遂脚下加快,冲出去助拳。 然而,他刚跑到挂着猩猩红毡帘的门口,便听到古老二“哎呀”的轻呼。旋即,刀剑声停了。 糟糕!定是古二前辈受了伤!沈云一把掀起门帘。 果然,古老二按着左臂,跌坐在地上。 一道白色的身影向外急奔。 “快!拦住他!”古老二疾呼。 沈云不假思索,左右开弓,接连弹出夹在指间的所有银针。 “嗖嗖嗖……” 六根银针快如闪电,破空而去,分别刺向白色身影的周身要穴。 而那人也不含糊,袍袖一甩,一把收了所有的银针。 他回过身来,冲二人笑道:“李府的下人,有两把刷子!” 沈云大吃一惊——那人也是一个少年郎,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几岁,凤目龙眉,俊朗非凡。最重要的是,眉心赫然长着一点红痣! “是你!”他脱口而出。 白衣人本欲提剑离去,闻言,立住身形,挑眉笑问道:“你认得我?” 完全没有敌意。 想起以前的种种,沈云根本就不相信这人会将李大老爷的颈骨捏得粉碎。 “请问阁下可是石秀县大老爷之大公子?”他抱拳行礼道,“在下沈云,曾有幸见过大公子两次。” 白衣人眼波流转,抚剑轻笑:“先父早就不是什么县尊大老爷了。你是石秀县人?小小年纪,身手不弱。你什么时候来省城当了护院?” 也就是说,沈云没有认错人。 沈云如实以对:“哦,在下并不是府中护院。今天是因一桩事,与一位前辈追查至此。不想,发现此府的家主刚刚惨死于密室之中。” 白衣人“哦”了一声,象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是把我当成了凶手!” “一场误会!”沈云连忙摆手,“石秀县人人皆知,大公子长着侠义心肠,怎么可能是那歹毒之人!” 白衣人挑眉,看了他一眼,扯起嘴角笑道:“我早就不是什么大公子了。唔,我姓叶。巧得很,今天也是因一桩事,追查至此。刚一进这院子,便碰到了你的这位同伴。他的身手不错,我还以为是护院呢。” 古老二自地上爬了起来,捡起被打落的软剑,执剑行礼:“叶公子,真对不住您,刚才是小人莽撞了。” 言谈举止之恭敬,令沈云暗自吃惊。 而叶公子竟不躲不避,大大方方的受了他的礼,颌首问道:“你们说这府中的家主已经遇害,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见了,又忍不住心里嘀咕:大公子也不象是不知礼之人哪…… 他这边略一迟疑,那边,古老二已然毕恭毕敬的答话完毕。 听说李大老爷刚刚在暗牢之中被人拧碎脖子而致死,叶公子眉尖轻蹙,道了声“晦气”,自言自语道:“线索又断了。”想了想,他抬眼对古老二说道,“带我去看尸身。” “是。叶公子,这边请。”古老二侧身让出道儿,恭敬的伸手请道。 而沈云已经回过神来,按下心中的疑惑,他跟在二人后面,也进放密道,又回到暗牢里。 “啊!”最先走进暗牢的古老二忍不住轻呼,“李福顺怎的死了!” 沈云闻言,不由觉得后背掠起阵阵阴风——明明他离开暗牢时,李福顺还活着,在背后哇哇大叫来着。 难道是我下错针误杀?他立刻推翻了这样的判断。人身上的那些穴位,哪一个他没有练过上万遍!隔空刺穴也是练得炉火纯青。更何况,当时,他与李福顺离得那么近。后者的麻穴离他的手不过是隔了寸许远。这样的距离,于他来说,就是信手拈来一般,怎么可能下错针! 他心里飞快的思量着,脚下也没耽搁,跟在叶公子后头,进了暗牢。 李福顺果然是死了。躺在李大老爷的尸体旁边。也以同样诡异的姿势! 沈云看了一眼,顿时有如坠入冰窖,寒冷彻骨! 怪不得古二前辈会惊呼出口。李福顺和李大老爷一样,竟也是颈骨粉碎而死! 这回,古老二没有伸手去探试尸体的颈骨,而是静静的垂手侍立在一旁。 叶公子走过去,拧眉问道:“他就是带你们进来的李福顺?” “是的。”古老二应道,“我离开时,他还活着。” 叶公子挑眉看向沈云。 后者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也道:“我离开时,他吓得不清,有些神志不清了。从后面,用双手紧紧的箍住我的腰。我用银针刺中他的麻穴,方得以脱身。我进入密道时,他已经清醒了。” 叶公子听罢,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李福顺的脖子:“颈骨粉碎。刚落气不久。” 古老二指着旁边的李大老爷说道:“他也是一样的死因。”顿了顿,又道,“这里另外还有一条密道。” 他们三个一直在外面的院子里。所以,凶手只有可能是从另一条密道进出。 心中一动,他急急的补充道:“假山的入口处,有一个年轻仆人守着。李福顺唤他叫‘安小子’。” 据目前的情况,他推测,安小子要不是凶手,要不也已遇害。总而言之,他认为非常有必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入口处去找安小子。 然而,叶公子却充耳不闻。只见他略作沉呤,从袖子里掏出一面八角小铜镜,双手端着,在李福顺的尸身之上,从头照到脚。 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当小铜镜照到颈脖那一处时,扭成麻花状的颈脖之上竟然泌出一丝丝烟雾。它们如黑墨一般,比头发丝还要细。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淡淡的腥臭之味。其味与死耗子之臭非常相近。 最初这些黑色的烟雾在颈脖之上凝聚成形。竟是一只黑色的手印! 肯定是仙术!沈云大开眼界。 叶公子脸色微变。他起身,蹲在李大老爷的身边,也用铜镜照了一番。 一样的! 在李大老爷的颈脖上,最终也凝出了一只黑色的手印。 两相对照。这两只手印无论大小、形状,都是一模无二样! 沈云和古老二不约而同的看向叶公子。 后者的神色又变回了原来的淡然。他起身,收了小铜镜,对二人说道:“他们俩皆是死于魔修之手。除妖降魔乃我道门之事。不管你们为了什么缘故找上李府,都就此罢手,免得如他们二人一样,招来杀身之祸。” 古老二混迹江湖多年,见多识广,先前在心里已大致有了猜测。闻言,抱拳称是。 沈云却是生平初次听闻魔修,被惊得目瞪口呆,一时反应不过来。 叶公子轻笑,撂下一句“有缘再会”,头也不回的自密道离开。 “他走了。”估计他走远了,古老二轻拍沈云的肩膀,催促道,“我们也快走罢。”要是那魔修再出来,他们区区两个凡人,纵然每人有十条命,也不够杀的。 暗牢里摆着两具尸体,他怕惊动了李府之人,届时有理也说不清,便没有走来时的那条密道,而是选择走叶公子离开的密道。 沈云回神。他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请教。但叶公子已不见身影,而此地也非久留之地。是以,闷声不响的跟在古老二身后。 两人急急的跑出书房,便看到远远的有一队人挑着灯笼往这边院子走来。 “有人来了!”古老二见状,一把抓起沈云扔到背上,施展轻功,翻过院墙,飞快的融进了无边的夜色之中。 不一会儿,沈云只听到身后传来阵阵喧嚣。隐约的有人在尖叫:“有贼!抓贼啊!” 很快,不少精壮的男丁自各个院子里冲出来,带着棍棒往书房那边涌去。 李府顿时热闹了起来。 不过,这些丝毫不影响古老二。他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几个纵跃,便背着沈云顺利的离开了李府。 第一三四章 大年夜话八卦 “我有个住处,也在这一带。”在李府旁的一条僻静小巷里,古老二放下沈云,邀请道,“沈兄弟如若不嫌弃,今儿与我一道守岁,如何?” 这时候,城里已经宵禁。再加上,是除夕晚上。城里的各大小客舍都早早的打了烊。沈云也没处投宿,闻言,欣然应邀。 古老二的住处离这里有三个路口。一路上,他们接连避过了数队巡逻的仙符兵。 “怪哉!”古老二压低声音说道,“大年节的,这些人也没见消停。” 确实不是仙符兵的作风。沈云想了想,说道:“也许是因为贝大帅治军有方。” 古老二轻哼:“但愿如此。”他高度怀疑是又出什么事了。只是,眼下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故而,不再多言。 很快,那住处到了。这是一个小四合院。古老二自后门将人带了进去。 古老大和古老三也在,听到动静,双双提着灯笼赶了过来。 看清古老二的神色,古老大甚感意外:“没抓到人?” “抓到了。”古老二摆摆手,“进屋再说。” “去东厢房。”古老三说道,“那屋烧了地龙,暖和。” 于是,一行人都进了东厢房。 沈云刚一进门,便感觉一股暖意扑面而来。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就是在窗下摆了一张大矮榻。榻上有一矮腿小方桌。桌上摆着一碟酱牛肉和一只吃了一小半的烧鸡,以及一壶酒、两只牛眼酒盅和两双筷子。 显然,古老大和古老三方才就是在这屋里喝酒。 “沈兄弟,榻上去坐。”古老大笑嘻嘻的招呼道,“我再去拿些饭菜来。” 沈云连忙拦住:“不用了。这些挺好的。” “好什么呀。”古老三说道,“你又不喝酒。” 古老二也道:“折腾了大半天,我真饿了。” “今儿过年,厨房里备了年夜饭,一直热在灶上呢。我去端来,很快的。”古老大说着出了屋子。 他说的没错,不到半刻钟便提来了一个三层的大食盒。香酥宝鸭、翡翠白玉汤……荤素搭配,足足有十样菜色。外加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白米饭。 顿时,小方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 “来来来,先吃年夜饭。”古老大热情的招呼道,“其他事,等吃过饭再慢慢说。” 沈云如今也是见过世面的。一眼就看出,这些饭菜,还有碗碟等物,都不寻常。当下心里跟明镜似的:古大前辈肯定是用了缩地成寸之术,光顾了哪个大户人家的厨房。 再端起饭碗,他无意之中发现碗底还打着印记。并且这个印记,他还眼熟得很——袁峰从家里带来的那些物什上,都有这样的印记。 原来是取自袁府。 这时,古老大也发现了碗底的印记,讪笑道:“这些大户人家,小气得很。一个破碗,也都要在碗底打上印记。” 古老三正要开吃,闻言,端起碗看碗底,一脸了然:“是袁半城家的呢。” 古老二是真饿了,埋头就要开吃。 “慢着。”沈云突然伸手拦住他。 “怎么了?”古家三兄弟齐齐问道。 沈云正色道:“吃不得,有毒!” 屋里立刻炸了锅。 “怎么可能!”古老大惊呼。 古老三摇头不信:“我没看出来!” 古老二则是问道:“是什么毒?” 沈云答道:“也称不上是真正的毒。这些菜里被人加了好几样花粉、汁水之类的。它们每一样都是无毒的,且份量很少,不易察觉,但是,这些花粉混在一起,人食用之后,气门瞬间闭合,窒息而亡。而其死状却与心疾发作极为相似。就算是仵作验尸,也未必能分辨出来。” 说着,他拿起筷子,一样一样的指给他们看,“这一碗加的是玉蕊花粉;这一碗是凤草汁液……唔,下毒者应该是担心份量轻了,效力不够,特意还在饭里加了些石岩蜜。如此一来,一旦食用了这些饭菜,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救得了。” “好阴毒的法子!”古老大忍不住拍案,“被害之人肯定患有心疾!” 试问哪一座高门大院里,没有几桩阴毒狠辣之事?显然,他的两位兄弟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也没有:古老二向沈云问清楚,只要不是每一样都食用,那些花粉、花汁便是于人无伤无损的,于是,复又拿起筷子,挑了两样自己爱吃的菜,大快朵颐;古老三则是对此法中的药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缠着沈云追问不停。 只不过是旁门走道的小伎俩罢了,中间并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隐密。沈云一一详尽的解答了。 古老三甚是满意,末了,亲热的拍着他的肩膀,叹道:“沈兄弟,你小小年纪,知道的比我们这种老江湖还要多得多!“ 沈云笑道:“哪里。碰巧以前听一位走南闯北的长辈说过一桩乡野杂事,中间就提及了这个害人的法子。我觉得挺罕见的,便记住了。” 他没有骗人。这个药方确实是师父林焱讲江湖八卦时,告诉他的。 此时,古老二已经吃饱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握在手里,慢条斯里的感叹道:“江湖之大,藏龙卧虎,确实不可掉以轻心。” “对极。”古老大接过话头,“我年轻的时候,就曾差点儿因为一桩小事栽了大跟头。” “是吗?怎么没听大哥以前提及过?”古老三的注意力立马转移了。 古老二也凝神细听。 “那时你们俩都还小。”古老大滋溜喝了一口酒,兴致勃勃的话当年。 沈云听着听着,心里开起了小差:这个食盒是从袁大哥家里“顺”来的。也不知道食盒的主人要害的是谁。要不要给袁大哥报个信呢? 但转念又一想:老话说,家丑不可外传。虽说袁大哥对他家里怨恨颇深,但毕竟血浓于水,亲缘是无法割断的。所以,若是从我这个外人嘴里听到了袁家的阴私,袁大哥定然是难堪之极。况且,此事尚未有查证,也许其中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未曾听袁峰提及其母患有心疾。故而,此事应该与袁母无关。而以他对袁峰的了解,袁家之中,袁峰真正在乎的,也唯有其母一人而已。既是如此,大过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决定暂且不提,等以后有机会再暗中提醒袁峰,让他在家里小心饮食。 他在这里琢磨着袁家的事,殊不知,药谷里,袁峰正在思念亲人。 入夜之后,谷里起风了。屋子里的温度急骤下降,很快变得有如寒窑一般。袁峰扛不住,连忙取出火盆生火。他一边往盆里添炭块,一边忍不住在心里念叨: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娘有没有犯心绞痛的老毛病?还有,我不在家里,娘恐怕只能独自一个人守岁了…… 袁府,长房后院。 一个丽装妇人左顾右盼,闪身进了园子的月亮门。 门后的阴影之中,一个侍女缩头缩脑的等在那里。她看上去有十六七岁。应该是在这里等了一会儿了,冻得一张脸腊白腊白的。 “奴婢见过梅姨娘……”看到丽装妇人,侍女赶紧福身行礼。 那个丽装妇人,也就是梅姨娘,压着嗓子打断她:“东西送过去了吗?不是告诉了你要如何行事吗?急急的唤我出来做什么?” 侍女哆哆嗦嗦的报告:“梅,梅姨娘,那个食,盒,它不见了!” “什么!”梅姨娘立时吓得花容失色,掩嘴颤声问道,“怎么会不见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侍女深吸一口气,答道:“奴婢依您的吩咐,去小厨房领了那个食盒,正准备给大夫人那边送去。结果,还未出门,肚子疼了起来。今儿天冷,奴婢受了凉,有些闹肚子。奴婢憋不住,只好先放下食盒,去茅房。奴婢怕被人弄混了食盒,特意偷偷的把食盒放在外面厨柜里。藏好了,才离开的。奴婢是跑着去,跑着回的,来回最多用了一盏茶的工夫。哪知,奴婢回来之后,厨柜里空空的,食盒不见了……” 梅姨娘耐着性子听完,气得连连跺脚:“你到处找过了吗?是不是被其他人拎走了?” “没有。”侍女信誓旦旦的答道,“奴婢在小厨房的里里外外都找遍了……” “你!”梅姨娘气得险些吐血,“你怎么找的?有没有惊动其他人?” “奴婢记得姨娘的吩咐,不敢乱问人,只是跟小厨房的那些人说,奴婢丢了一只银钗。借着找银钗,奴婢把小厨房里翻了个遍。” 梅姨娘闻言,松了一口气,抚着胸口说道:“行了,只是一个食盒,丢了就丢了。只可怜大夫人,大过年的,因你的错,连年夜饭也吃不上。” 侍女嘿嘿笑道:“姨娘真心善。大夫人那边有刘妈妈,怎么可能没年夜饭吃?奴婢找不着食盒,特地的去大夫人的屋门口打探过了。天擦黑的时候,大夫人屋里就上了年夜饭。说是大夫人突然想吃扁食,刘妈妈下午的时候,亲手剁肉馅,包了一大盘呢。” “好了。没耽搁大夫人用饭就好。”梅姨娘摆手,“你回去罢。这件事就算了,以后不要跟别人说。免得有人又乱嚼舌头,说我是讨好大夫人,别有用心。” “是。” 第一三五章 度假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省城的习俗是,赶早起来祭祖。古氏三兄弟亦然。 牛头坳村没有这样的习俗。不过,入乡随俗。沈云守着规矩,等他们祭完祖,这才出了屋子,先是拜年,然后再辞行。 大过年的,古氏三兄弟也没有再留客,亲自将他送到大门口。 “三位前辈请留步。”沈云抱拳,欲离去。 “沈兄弟,等一下。”古老大从怀里掏出一个大红色的荷包,笑嘻嘻的塞到他手里,“大吉大利,恭喜发财。” 沈云微怔。 古老二在一旁解释道:“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是一枚我们兄弟自制的联络符。”见沈云一头雾水状,他又道,“我们兄弟以前发过誓,生平不接有违道义的活计。只是江湖险恶,我们兄弟非圣贤,难免有失察的时候。所以,我们就给自己订了一个规矩,一旦接了有违道义的活计,就替苦主做一件事,以为补偿。” 原来如此。沈云将荷包推了回去,笑道:“三位前辈已经帮了我很多,无须再补偿。” 古老大没有接:“规矩就是规矩,沈兄弟莫要客气。” 古老三特意提醒道:“沈兄弟,联络符只有半年的时效。半年一过,它便自动焚毁。我们也当沈兄弟放弃了补偿。哦,还有,超过省城方圆一百里,联络符也会失效。沈兄弟莫要白白浪费了哦。” 他们的态度非常诚恳,沈云不好再推辞,只好收了荷包。不过,在心里,他没觉得自己拿着这枚联络符有用。因为接下来的半年里,他肯定是在武馆里学艺,能有什么事情要麻烦到古家三兄弟?这枚联络符十之八九是要自己化成灰了。 离开古家后,沈云径直回了武馆。无他,大年初一,街上冷冷清清的,半天也看不到一个人影。他独自走在街道之上,跟个游魂野鬼似的,既无趣又无聊,还不如回药谷去捣鼓他的药田。 不想,在山门口碰到了苏老三他们。 “先生怎么回来了?” 他们个个穿着短打劲装,提弓背箭,背上还背了行囊,看样子是要出远门狩猎。 沈云随口编了一句:“家里怪无聊的,便回来了。” 苏老三闻言,笑着邀请道:“我们准备去玉壶山玩几天。先生有空闲不?同去?”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的相请:“都遇上了,先生就去。” “玉壶山里头有温泉。这样的天,去泡一泡,甭提有多舒服了!” “难得武馆放这么些天的假,先生跟我们一道去松快松快嘛。” 泡温泉!沈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温泉长什么样呢。他只在太师祖的手札看到过相关记载。据太师祖说,寒冬腊月里泡温泉,享受得很呢。他很是心动。再一想到,药田都托付给袁大哥他们了,回到药谷里也无事,便满口应下。 换洗的衣裳、干粮都有现成的,也无须回药谷再取。于是,他连山门都没有进,直接加入苏老三他们,前往玉壶山。 “先生放心,我包管您此行不后悔。玉壶山好玩着呢。”苏老三笑道。 事实证明,此言非虚。 玉壶山在省城以北,大约有百多里的路程。以他们的脚程,必须走两天。次日下午的时候,一行人抵达玉壶山脚。 苏老三显然是来过的,熟络的带他们翻过一个小山岗,来到一处茂密的林子里。一行人又跟着他在林子里绕了小半个时辰,突然听到前面传来“汩汩”的水流之声。 “是温泉吗?”沈云不禁脱口问道。 苏老三赞道:“先生好耳力!正是温泉,大约还有半里路。” 又在密林里穿行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前面现出一块褚红色的巨岩阻道。 苏老三在巨岩前立住身形:“到了。” 此时,“汩汩”的水流声仿佛就在脚下,然而,众人四下里看了看,却找不到水源。 “三爷,温泉呢?怎么没有?”大家顾不得歇息,齐齐发问。 “别急啊。”苏老三笑着挥手,“跟我来。” 于是,众人随他绕到巨岩的背后。 顿时,象是换了一个天地。雾气蒸腾,有如仙境。 沈云定睛细看,原来巨岩的背面是一个近似圆形的小石潭。它就象是一个超级大的热水锅。水面之上,一共有三处不断的往外冒着象珍珠一样的水泡。“汩汩”的声音,就是从这三处发出来的。 “这便是温泉。”苏老三指着水面解说道,“你们看,那三个地方在不断的往外冒水泡。它们就是泉眼。泉眼周边的水温最高。生鸡蛋扔下去,用不了一时三刻就能煮熟。离泉眼越远,水温越低。大家下水后,都试着点儿,莫要被烫到了。” 不过,刚刚赶了那么远的路,是不能立刻泡温泉的。此潭一面是巨岩,另外三面都围着数丈宽的砂石地,正好用来宿营。于是,一行人先动手搭帐篷。又因苏老三说,泡温泉易口渴,他们又架起柴火,烧了一大锅热水,准备泡温泉的时候喝。 等到太阳偏西,晚风起来了,砂石地上的气温骤然变冷,此时泡温泉最相宜! 玉壶山的好处并不只有这一桩。这里的林子里密,周边又没有什么人家,野物多,是个狩猎的好去处。于是,一行人在温泉边搭建好临时的宿营地,白天出去狩猎,傍晚时分再回来,泡着温泉烤肉吃。 苏老三等人皆戏说,神仙般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真心想留下来,就这样过一辈子。 只可惜,他们还有铺子要照看。再好玩,也不能误了正事,初五那天,他们必须返程,为新年开张事宜做准备。 沈云自然是和他们一道回去。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正月初四那天的下午,他们收获满满,正欲返回营地。这时,从山腰处的一丛草甸里突然窜出一只油光水亮的肥兔子,飞也似的往山上跑去。 苏老三突发奇想,提议道:“我们来比比脚力,看谁能赤手空拳的活捉到这只兔子!”看了众人一眼,笑道,“我出一两银子的彩头!” “我出五钱银子!” “二十个大钱!” …… 众人纷纷跟上。 “先生,你呢?”有人问沈云。 “我也出一两银子的彩头。”沈云笑道。 苏老三将打到的野鸡等猎物,还有身上背着的弓箭、长剑等,一并扔在身边的草丛里,冲众人挥手:“开始!” 话音未落,他自己已经头一个冲了出去。 沈云等人不甘示弱,也卸了猎物和武器,各显神通,吆喝着去追赶那兔子。 肥嘟嘟的兔子受到惊吓,跑得更快了。三蹦两跳的,钻进了一堆荆棘里。 沈云他们的速度也不慢,前后脚的追上了过去。 “咦,这是什么?” “怪好看的。” 肥兔子不见了。干枯的荆棘丛里长着一株粉红的草。它大约有半尺来高,象只牛角从地底上钻了出来。非常醒目。一下子抓住了众人的眼珠。 沈云欢喜极了,抚掌笑道:“它叫天牛草,是一味好药,有清热解毒之效。” 天牛草是多年生的草本。年份越大,其药效越好。象师门的百花玉露丸里有三味主药,其中一味便是至少五年的天牛草。 天牛草的年份很容易辨认:看底部的硬叶。 天牛草虽是多年生,但也是春发冬枯。每干枯一次,便会留下一个暗红色、指甲盖大小,和鱼鳞一样的硬叶,紧紧的附着在茎部的底端。所以,辨析天牛草的年份,只要数其茎底的硬叶就可以。硬叶的数量,再加上一,便是它的年份。 眼前这一株的根部密密麻麻的长了十一片暗红色的硬叶。也就是说,它有十二年了。 五年的天牛草已经是精品。十二年的,至少沈云是头一次看到。 苏老三见他一脸喜色,却迟迟没有动手采药,好奇的问道:“既然是味好药,先生为何不挖了它呢?” 沈云又解释道:“天牛草在枯死之前才熟透。那时,它是通体绯红的,象烧红的烙铁一样。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红色褪尽,它便枯死了,只留下被硬叶覆盖的那一截,到明年春天再发新茎。现在,它还差些火候,要是就这么摘了,药效会大打折扣。” 原来如此。苏老三点了点头:“它要多久才能熟透?” “后天早上应该差不多了。”沈云如实以对。 众人面面相觑——明天上午,他们就要离开了…… 好药可遇不可求。沈云不可能放弃这株天牛草。见众人的反应,他说道:“我要留下来采药。你们先回武馆。我认得路……” 苏老三摆手打断他:“怎么能把先生一个人留在这荒山野岭里?照我说,只是往后推迟一天,耽搁不了事儿。明天我们早点睡,养足精神。百多里的路,赶一赶夜路,初七一样能回到武馆,耽搁不了事儿。”说罢,他看向其他人,“你们觉得呢?“ “又不是没赶过夜路,没问题。” “我也想看它熟透的样子呢。” “能多玩一天,最好不过了。” 众人嘻嘻哈哈的表示没意见。 “真不用……”赶夜路是件很辛苦的事。况且,他们回去后,马上就要准备开张事宜,没有多少时间补觉。沈云不想拖累他们。 苏老三却大手一挥,宣布道:“那就这么决定了。我们多留一天,初六上午走。初五将干粮准备好。路上走快一点,吃干粮,中午和晚上都不停下来生火做饭,应该能在半夜之前赶到北城门。然后在城墙根下露营补觉。有守城的官兵给我们站岗放哨,安全得很。”说罢,他对沈云笑道,“先生,这可是官老爷们才有的待遇!而且,我们还省了一晚的住店钱。” “哈哈哈……”大家都被他说乐了。 沈云也笑了,心里暖洋洋的,抱拳连连向他们道谢。 第一三六章 夜遇袁峰 沈云估计的没错。初六清晨,东方刚现出第一道晨曦,那株天牛草陡然变得通体绯红,跟烧红的烙铁似的。 “呀,真的变了!”早早过来围观的众人皆忍不住惊呼。 苏老三反应最快,连忙提醒道:“先生,快摘药!” 经过沈云的科普,他们都知道:天牛草熟透之后,超过半个时辰不摘的话,便会生生的枯死,浪费掉了;而天牛草虽是解毒良药,但它本身的汁水却有剧毒,如若采摘时不慎沾上一滴,皮肤会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溃烂。最终会形成一个铜钱般大小的伤口,深可见骨,恶臭难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一个个都好奇得很,早早的赶了过来,围观采药。 沈云点头:“大家都后退一步,莫靠得太近。要是被汁水溅到就不好了。” 话音刚落,众人已齐刷刷的退到了他的身后。一个个伸长脖子看他动手。 沈云早有准备,从怀里取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雕漆红盒子,打开来,蹲下身子,将地上的天牛草整个儿罩住。盒子口敲对准草茎最上面的那枚暗红色硬叶——只要没有弄伤那些硬叶,明年春天,这株天牛草又会生出新茎。然而,如果不小心伤到了硬叶,天牛草很快就会被冻死。 这是一株十多年的天牛草,要是被冻死了,怪可惜的。再加之,这也是沈云第一次采摘天牛草。所以,他屏息凝神,小心翼翼的看准再看准。 准备就绪! 他果断的用力盖上盒子。 只见“啪”的一声,天牛草那绯红的粗草茎被紧挨着最上面的那片暗叶斩齐截去。 师父留下来的盒子很好用。绯红色的草茎被整个儿截进了盒里,却一点汁水也不曾留下。 “好!”苏老三等人齐齐喝彩。 “漂亮!” “先生好快的手法!” “先生,让我们看看摘下来的药草,好不好?” 沈云道了一声“承让”,打开盒子,给大家观赏。 “呀,它变色了!” 才一眨眼的工夫,然而,盒中的天牛草已经红色褪尽,通体呈褐黑色,象极了一只硕大的牛角。 众人连道“神奇”。 沈云招呼大家再帮忙,一起将昨天移开的荆棘丛复又挪回去——药草天生地养,极其难得。这株天牛草能在这里生长十几年,可以说它周边的那蓬荆棘功不可没。 忙活完后,沈云向众人抱拳道谢,笑道:“等回到省城,我请大家去五味斋搓一顿。” 老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这株天牛草是他们几个人一道发现的。不过,苏老三他们几个都说,自己拿了这药,一点用也没有。与其糟蹋了好药,不如让给沈云。 沈云从来不喜占人便宜。他如实向众人报了药价:按市面上的价格,十年份到十五年份的天牛草同一个价位,省城的各大小药店的收药价是每株五两银子。 他说道:“大家将药草让给我,我也和药店一样,出五两银子。” 苏老三他们哪里肯要? 一番推却之后,双方各退一步:回省城后,沈云掏腰包,请大家上五味斋吃饭。 五味斋在省城是出了名的货真价实、口味好。五两银子,足够他们几个在里头吃饱喝足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点走。”苏老三笑道,“我一想到五味斋的红烧肉,就要流口水哇。” 大家哈哈大笑,收拾东西,快步下山回省城。 按照计划,他们当天晚上打着火把赶了夜路。亥时末,一行人离省城不过二十来里。 就在这时,突然,从路边的树林子里传来微弱的呼救声:“救,救我!” 沈云的耳力最好,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这声音好生熟悉! 只是突然之间,他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是熟人!”他当即站住身形,对苏老三说道,“我去看看。” “一起去!”苏老三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负责警戒。而他则扔了行李,抽出长剑,与沈云一道摸进了树林子里。 走了不到十步,他们看到了一个“血人”摊开手脚,躺在一兜茅草边。 “是我……”看到他们俩,这人咧开嘴欲笑,却“噗”的喷出一口血沫子。 这时,沈云就着微弱的月亮光,也看清了地上之人。 竟然是袁峰! 袁大哥怎么在这里,弄得如此惨烈? “峰哥!”三步并作两步,沈云按下心中的疑惑,飞快的冲过去,蹲下身子,问道,“你伤在哪里?还能动否?” 袁峰浑身是血,身上有多处刀剑之类的伤口,其中,有一道刀伤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左脸颊,皮肉翻卷,鲜血糊满了他的整张脸甚是狰狞。 一时之间,沈云不好判断他到底伤得有多重,有没有内伤,故而,不敢贸然挪动他。好在他本人是学药的,且神志还清楚,可以先问清伤情。 袁峰“滋”的吸了一口气,咬得后槽牙咯吱作响:“大多是皮外伤,肋骨怕是断了两根,还有,左大腿中了一箭。箭头被我拔掉了,但上面有毒。” 说完这些,他已然力竭,两眼一翻,放心的昏死过去。 其实,他的伤远比他说的要严重。苏老三是行伍出身,大大小小的战事,经历过不下百次。看了他的伤,也是侧目。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鼻息,急道:“先生,进气多,出气少,袁公子怕是撑不住了。” 形势万分紧迫,袁峰命悬一线,需要急救。 沈云顾不上应话,先给袁峰喂了一粒百花玉露丸,然后,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给他灌下去;接着,从针囊里取出数根银针,快手快脚的替他封穴止血。 刚止住血,这时,从官道那边传来一阵“咕咕”的声音。 苏老三机警的侧耳细听。待声音结束,他一五一十的报告:“先生,官道上出现一队人马,共计十人,粗看身手都不弱。他们正朝我们这边赶过来。目前距我们不到五里远。” “会不会是冲着他来的?”沈云冲人事不醒的袁峰呶了呶嘴。 苏老三拧眉:“难说。” 袁峰身上共有大小伤口十七道之多。沈云一共动用了九根银针封穴,才堪堪帮他止住血。然而,这些远远不够!他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绝对再也禁不住一丝一毫的伤害。 万一那队人马是来追杀他的。敌众我寡,沈云和苏老三他们很难护他周全。 怎么办! 沈云拧眉,脑瓜子转得飞快。 就在这时,“咕咕”声再次响起,比先前明显要急促得多。 苏老三听完,压低嗓声又报告:“先生,那队人马都是死士,在离我们三里的地方停了下来,散成五队,象是在找寻什么,说是生死不论。有两小队往我们这边找了过来。用不了半刻钟,他们就会发现我们。”顿了顿,他紧了紧手中的长剑,又道,“先生,我觉得他们来者不善!我们要不要迎战?” 因沈云之故,他也见过袁峰几次,知道他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他知道,沈云绝不会是遇到危险,扔下朋友不管的那种人。而他们,也同样不是那种扔掉同伴的人。大家一同出来游玩,自然是要一同回武馆的。 都“生死不论”了,肯定不会是来救人的!沈云看着身上扎着银针的袁峰,沉声问道:“与之对战,我们这边有几份胜算?” 苏老三呲牙:“死士最难对付……最多两成。” 他们每一个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伤残。又只有五人。与训练有素的十名死士对上,这两成的胜算,都是必须拼死全力一战。 那还战什么?跟送死有什么两样!沈云立刻推翻了迎战的念头:“能跑掉吗?” 打不赢,当然只有跑咯。 苏老三看了一眼袁峰,很肯定的答道:“带上他,跑不掉!” “啾——”,树林子里传出一声鸟鸣,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亮。 “那边有人!” “快!” 正沿着官道展开地毯式搜查的死士们嗖嗖的聚拢。 旋即,他们摆开阵式,举刀飞身掠向传出“鸟鸣”的树林子。 “嗖嗖嗖……”他们刚一摸到林子边上,从里头突然射出一阵利箭。 “有埋伏!不止一人!”为首的死士当机立断,挥手叫停,“警戒!” 阵形立变,所有人嗖的散开。 箭如雨,又急又狠。 他们完全靠近不得林子。 为首的死士心中暗道“糟糕”。 结果,十来息之后,这通箭雨陡然停了。 死士们不知里头的情况,自然不敢冒进。为首的死士扬了扬手。黑暗中,侧翼的两名死士猛然起身,扬刀冲进林子里。 没有箭射出来! 原来是虚张声势……然而,死士们还来不及高兴,那两人便连哼都没有哼一声,齐齐栽倒,趴在地上,再也不见动弹! 对于死士来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即,死了! 令其他死士后背生寒的是,他们竟无一人看清,两名同伴是怎么死的! 林子里定有高手! 一时之间,他们不敢妄动。 而树林里边也暂时没了动静。 大约过了半刻钟,一道雪亮的光圈从林子里迸射出来。 “不好,上当了!”为首的死士心中一凛,率先向那道光圈所在的方向冲了过去。 其余人刷刷的跟上。 然而,还是晚了。 那里,连个鬼影子也没有。他们只在地上的草丛里找到了一大滩新鲜的血渍。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絜妤姐妹的月/票,谢谢! 第一三八章 袁家乱相(二) 接下来,袁峰又恨声说道:“我应该早想到的,她本是个毒妇,哪里会有什么良心!” 此时的他已然象是打开了话匣子。不等沈云出声,自个儿又说了起来。 很快,沈云听明白了:原来他口中提到的这个“毒妇”是他父亲的小老婆之一,姓梅。 袁峰说,他的父亲,袁大老爷除了正妻,还讨了两房小老婆。在高门大院里,她们这类的存在,客气的称呼是“如夫人”,通常是被唤作“姨娘”。 梅姨娘原本的身份是袁峰已故祖母身边的医女。她很讨袁老太太喜欢。袁老太太过世之前,将她“赏”给袁峰的父亲,也就是袁大老爷为妾。依袁老太太之意是:梅姨娘服侍了她十来年,年纪大了,不好嫁人。而她的长子虽不好女色,但却是个孝子,且又重情重义。看在她的面上,会善待梅姨娘,让后者不至于老无所依。这样的话,也不枉梅姨娘死心塌地的服侍了她十年。 在袁家,所有人都知道,袁大老爷是个“痴情人”,一生只衷情于从小一起长大的奶娘之女,也就是月姨娘。因为月姨娘,袁峰的母亲,虽为长房的正室夫人,却一直形同摆设。 所以,袁府上下都以为,这位大龄梅姨娘也将肯袁大夫人之后尘,是长房的第二尊摆设。 不想,梅姨娘却是个手段了得的,竟与月姨娘前后脚的怀上了身孕——袁大老爷再宠月姨娘,却也奈何不了袁家的家规。依照家规,在嫡长子出生之前,妾室统统不得有孕。否则,一经发现妾室有孕,落胎,并发卖。是以,他虽于新婚的第二天高调纳了月姨娘为妾,却不得不在袁峰出生之后,才给月姨娘断了避子汤。然而,才断了几天的避子汤,很不幸,又因袁老太太过世,要守孝一年。如此一来,算算日子,梅姨娘和月姨娘一样,都是过了孝期之后,没几天就怀上了。 月姨娘气得险些发疯,却拿梅姨娘一点办法也没有。随后的数次暗害,也未能让梅姨娘落胎,反而事情败露。最后一次,更是惊动了袁老太爷。在后者的过问下,袁大老爷只好将月姨娘禁足半年。 月姨娘被禁足之后,越想越生气,因此而动了胎气,提前一个来月发作。 哪知,她在这边院子里哭天喊地,梅姨娘那边也不清静——在她发作不到半个时辰,梅姨娘扶着丫头的手出来散步,竟然在院子里崴了脚,随后,也早产了。 不早不晚,她比月姨娘早半天生下了一子,抢走了长房的庶长子之位。 月姨娘哪里咽得下这口恶气?尤其是查出梅姨娘的早产另有文章之后。经她一番安排,终于让袁老太爷得知,梅姨娘处心积虑,为了长房的庶长子之位,不惜服用药物早产。 袁老太爷大怒,头一次公开插手儿子们的内院事务。他当众怒斥梅姨娘为“毒妇”,命人将其“拖出去,远远的发卖掉”。 然而,梅姨娘却让所有人都头次见识到了她的好口才。经她的一通哭诉之后,向来说一不二的袁老太爷竟然改了主意,不再追究她的过错。 不过,“毒妇”之名,还是在袁家传了开来。 沈云听到这里,忍不住发问:“这个梅姨娘为什么要谋害你母亲?难道她妄想要扶正吗?” 在牛头坳村,就连族长爷爷也没有纳妾。是以,沈云以前并不知道妻妾之间的这些弯弯绕绕。他是后来看了太师祖留下的手札,才知道有“扶正”一说。 袁峰冷哼:“袁家没有‘扶正’的妻。况且,我的外祖家势力不小,两位舅舅也一直很照顾我娘。所以,我娘虽然在袁家说不上话,但是正妻之位却是连那人也无法撼动。她是个聪明人,不会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见沈云不解,他接着解释:袁家规矩大,而袁老太爷更是最讲究“嫡庶有别、长幼有序”。 具体来说就是:嫡系子女的地位远高于庶系子女;众兄弟姐位中,长子长女的地位最高。 是以,同样是袁家子孙,一出生便被划为不同的等级。 在他们长房,袁峰这个嫡长子因为六岁时被断定没有学武资质,而袁大夫人又再无所出,所以,长房的嫡系这一枝等于是废掉了。如此一来,庶长子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被提高了。 尤其是,梅姨娘所出之庶长子在六岁时被判为“武学资质出众”,其地位便越发的高了。就连袁老太爷也曾暗示过,将来长房的造化要看这位庶长孙。 沈云听到这里,颇不以为然——说好的“嫡庶有别、长幼有序”呢?袁半城如此行径,岂不是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的脸? 他虽不懂高门大院里的那些弯弯绕绕,但数月来,在武馆里也读了一些书,越来越赞同钱师尊所言,即,万物类象。在这世上,很多道理是相通的。通过书上学到的那些道理,他认为,袁老太爷的这些暗示,在长房里肯定会制造出不少乱子来。 果然,袁峰冷笑道:“这些年,我娘隐忍度日,使得梅姨娘的野心日益膨胀。在她的眼里,我和我娘早已形成死人,只有月姨娘那边才有资格称之为‘挡路石’。而月姨娘自恃所出之子‘资质过人’,又有那人的宠爱,野心更大。她连我母亲都没放在眼里,更何况梅姨娘母子。只是因为当年被袁老太爷狠狠训斥过一次,所以,双方都学乖了。尤其是当着那人的面,那两房人向来都是兄亲弟恭,不好的从来都是我这个嫡长兄。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了十几年。直到我考上了鸿云武馆,头一次得了袁老太爷的赏。那两房人深深的感受到了威胁。尤其是月姨娘。” “我娘身边的刘妈妈告诉我,我进了武馆之后,月姨娘没少在那人面前使坏。可是,我去武馆求学,是我的两位舅舅与袁老太爷商定的。那人也无计可施,于是,他只能拿我娘出气。月姨娘每使一次坏,他便跑到正院找我娘的茬,搞得正院鸡飞狗跳。怕我分心,我娘对身边的人都下了封口令,不许她们在我面前提一个字。” “而梅姨娘却象是突然记起自己是妾室一般,开始天天来正院向我娘问好请安。同时,月姨娘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的,她都会悄悄派人给我娘报信。” “这一次,也是她向我娘通风报信。” 听到这里,沈云联系到外面的传言,不由心里发麻,心道:袁大哥得有多倒霉,才摊上那样的父亲。 袁峰顿了顿,详细说起事情的起由。 因为要备考,所以,他没有回袁家过年。只是在放年假的那天,告诉前来接他的管事:药田里正是紧要时刻,离不得人,不能回府过年。要等初六那天,药田里的药草都收了,他才能回府。 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管事又来了——袁老太爷破天荒的给他写了一封亲笔信,在信中大大的鼓励了他一番。 然而,冰封千尺,岂是一日之寒?袁峰的心早就冷了,压根就没把这封信当回事。倒是下午的时候,刘妈妈的造访让他开怀不已:刘妈妈给他带来了一只大包裹,里头装着他母亲给他亲手做的过年穿的新衣裳和十来样热气腾腾的吃食;又告诉他,他母亲的身体近来比先前好得多了,叫他安心在武馆里学种药,莫要分心牵挂。 不想,月姨娘知道了袁老太爷特意写信鼓励袁峰之后,竟然当天就病倒了。 袁大老爷见爱妾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连汤水都灌不进,郎中更是束手无策,比自己要死了还要难受。 这时,月姨娘身边的一个婆子出来献计——冲喜。 可是,月姨娘所出之一子一女都还年幼,连婚事都还不曾提及过,大年下的,到哪里去找合适的人选冲喜呢? 袁大老爷坐在床边,握着月姨娘的手,犯了愁。 巧得很,一直昏沉沉的月姨娘听到“冲喜”二字,颤悠悠的睁开了眼。 婆子大喜,拍着大腿说:“老爷,冲喜的事绝对灵验。您瞧,这才有了一点儿眉目,姨奶奶的病就有了起色!” 袁大老爷闻言,仅剩的那一点理智也没了,象个久溺之人终于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连连道是。 而月姨娘问清原由,顿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老爷不是说过,在老爷心里,桂儿才是长房的正妻吗?长房的子女也都是桂儿的子女吗?原来全是诓桂儿的……” 不等袁大老爷软语安慰,那婆子眼前一亮,连忙福身向两人道喜,声称:“原来是大公子的红鸾星动了,好事将近。” 袁大老爷从来不过问袁峰母子的事,闻言,皱了皱眉头:“大过年的,叫老爷我上哪儿给那畜牲找寻个大姑娘出来?” “人选倒是有一个……”月姨娘乘机提及娘家大哥的长女。末了,垂眸,怯声说道:“只怕辱没了大公子,不合适……” 袁大老爷闻言,当即说好,连赞“合适得很”。 不用月姨娘再进言,他自个儿掰着手指,说起理由来:一来,双方都是良民;二来,袁峰没有武学资质,是个废物,根本就没有什么前途可言,注定一辈子得靠袁家供养。而月姨娘的娘家大哥却有一幼子,去年被判出有武学资质。此子将来若是考上功名,绝对能撑门立户。所以,别看袁峰现在得意,将来说不定还攀不上人家。 好,袁大老爷昏了头,但是,月姨娘却清醒得很——他们一大家子原本都是袁家的奴才。后来因为她的枕头风,才被放出府去。待她生下一子,袁大老爷说她生子有功,费了大气力,帮他们一家人升藉为良民。 这样的婚事,怎么可能在袁峰的两位舅舅,还有袁老太爷面前通得过? 只怕一提出来,旁人都会以为他们是疯掉了。以袁峰的两位舅舅的强悍,非把她关进疯人塔不可。 “先别急着订下婚事,免得老太爷不喜……”月姨娘捂着胸口,拼命的咳嗽起来,仿佛要将肺咳出来一般。 屋子里的婆子丫头们又是一通大呼大叫。 袁大老爷见状,赶紧一锤定音:“不过是个废物的婚事,老太爷的儿孙那么多,哪里顾得上他?我是他老子,这事我说好,那就是好。月儿看哪个日子便利,我们好去你大哥家下聘。” 月姨娘管着长房的庶务,大年节下的,还真抽不出时间来。再加之,袁峰送了信回来,说要初六才能回家。于是,她便将下聘之日定在正月初六。 她知道,这事要是透出风声,让老太爷先知道了,不但成不了,而且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所以,她又跟袁大老爷说,担心有人巴不得她死,得了信儿后,会从中作梗,破坏冲喜之事。 袁大老爷一点就透,当即下了封口令。 但是,不出一时三刻,这事儿还是被梅姨娘知道了。 她也知道了老太爷给袁峰写亲笔信的事。闻言,以为月姨娘是想以此牵制袁峰。 而以她对袁大夫人的了解,后者糊涂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唯袁大老爷之令是从。若是袁大老爷亲口去说,袁大夫人指不定真会同意呢;而袁老太爷重规矩,到目前为止,都不见他插手过孙辈们的婚事。是以,真要是订了婚,木已成舟,袁老太爷未必会公开毁婚。可她赌不起袁老太爷的心思。因为要是那两房联了手,以后,长房还能有她们母子呆的地儿? 可是,她不是月姨娘,袁大老爷一心要为月姨娘冲喜,这会儿肯定听不进她的话。 怎么办?时间很紧迫,她必须想出破解之法。 情急之下,她想到了让袁大夫人去死:如果袁大夫人在大年初六之前死了,袁峰就要守孝。这样一来,接下来的一年里都不会再有下聘这种事儿。 至于一年之后……她抚掌轻笑——她就不信,自己花一年的时间,还拆不掉这门亲! ===分界线=== 下午某峰要外出,所以,今天的两更就二合一,一并传上来了。 第一四零章 袁府乱相(末) 袁峰冲进正房内间,抬头就看到袁大夫人盛妆打扮,穿着红衣红裙,挂在房梁上,舌头伸得老长。 刹那间,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象是被点着了,变得通红。 他快要疯掉了,望着那抹火红的身影,拼命的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发出困兽般的嘶吼, 还好,紧随而来的两位舅舅尚有理智。他们一个点了他的睡穴,另一个解开白绫,将袁大夫人僵硬的身体放下来。 等袁峰醒来,已经是初六的傍晚时分。 小舅舅一直寸步不离的守着他。 “峰儿,事已至此,什么都暂且放到一边。你娘的身后事最为重要。”小舅舅按着他的两个肩膀,红着眼睛问道,“你也不想你娘死后也不得安生,是吗?” 袁峰抱着他,嚎啕大哭:“娘是为了我才寻死的!小舅舅,我好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早早的带娘离开……” “好孩子,不说了。”小舅舅哭着说道,“你这样子,叫我怎么带你去你娘的灵前?你娘命苦,你不打起精神替她操办身后事,谁还能替她操办?” 袁峰闻言,再也哭不下去了,如小舅舅所言,打起精神去前院灵堂。 结果,一到灵堂,他看到叔伯们都在守灵,唯独袁大老爷和他的两个庶子不在,气又不打一处来。 他随手抓住一名管事,问道:“你们大老爷呢?” 管事吓得直打哆嗦:“月姨娘刚才派人来请大,大老爷,说是,该传晚饭了。大老爷,带着两位少爷,走了。” 袁峰听完,目眦尽裂。他听到自己的脑瓜子里“嗡”的一声,象是炸开了锅。顿时,眼前的世界又变得血红。 “那时,我完全失去了理智。”袁峰说道,“等我冷静下来,我才发现,自己提着一柄滴血的长剑,站在月姨娘的院子里。四周一片狼藉,血气冲天。” 看了沈云一眼,他接着说道,“那人,他的俩儿子,还有月姨娘全倒在血泊里。丫头婆子们跑了个精光。小舅舅最先赶过来,见状,二话不说,便叫我快跑。他在城外有一个庄子。他叫长随英叔护着我去那里避一避。等这边,他与袁家商量妥当了,再去接我回来。” “但是,随后而来的一队袁府护院却拦住了我们,说是奉了袁老太爷之命拿我。那时,大舅舅正在上院与袁太老爷交涉我娘的后事。有他在,袁老太爷不可能派人来拿我。这群护卫极有可能是假冒袁老太爷之命,欲对我不利。所以,小舅舅当机立断,派英叔护着我,与我一道杀出袁府。” “不想,在袁府,这些人还有些顾忌。出了府之后,他们竟然招招行险,欲置我于死地。尤其是出了北城门之后,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与英叔皆多处受伤,再一次被一路追兵追上。眼见着,追兵越来越多。英叔一掌将我推出重围,叫我快走……” 说到这里,袁峰的神情痛苦之极,浑身直打颤。 沈云见状,连忙抓紧他的手,劝慰道:“峰哥,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袁峰终于再度平静下来。 他恳求道:“云弟,你能去一趟我外祖家,帮我向舅舅们报个平安吗?” “好。”沈云应下。 袁峰松了一口气,一直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 沈云抓会,用银针刺穴,封住他的睡穴——之前,袁峰浑身绷紧,此时,若沈云强行封住他的睡穴,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伤。换在平时,袁峰身强体健,这样的损伤也无所谓。但是,眼下,他浑身是伤,跟个被缝起来的破烂娃娃一样。哪怕是一指之力,也难以承受。沈云哪怕强行封穴?只能等他身体放松了,顺势而为。 袁峰终于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沈云又替他把了脉,确定他无事,这才起身离开屋子。 不想,一出门,便看到古老二环抱着胳膊,倚靠在外面的一根红漆廊柱上。 看情形,他一直是在这里光明正大的听“壁角”。 “那晚在北郊,你为什么要救他?”他问道,“是因为他与你的交情吗?” “不仅仅是。”沈云没有迟疑,立即答道,“先师在世时,常常告诫我,‘医者父母心’。那晚,换作别人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我也会出手相救。” “好一个‘医者父母心’。”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松开胳膊,上前一步,垂头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之前,我们兄弟反复跟你说过,‘缩地成寸’是我们兄弟的秘密,不能外泄。苏老三他们几个,还算合我们兄弟的眼缘。我们留住了他们的性命。但是,袁半城老奸巨滑,不能不防。所以,我们兄弟三个接了你们之后,又折回树林子里,杀光了那群死士。一共十个人,十条命。” 抬起头来,他退后一步,质问道,“沈云,归根到底,他们都是因为你而死。袁峰的命是人命,他们的命也是人命。因为救一条命,而搭上了十条人命。请问,这也是‘医者父母心’吗?或者说,在你看来,你朋友的命才是命。旁的十条命,甚至一百命,一千条命,都是草芥。只要能救你的朋友,旁人死了也是活该?” 沈云心头大震,不由退了一步:“啊,他,他们都死了?” 古老二冷哼:“不杀了他们,你以为你能安心安意的在这院里替你朋友治伤?” “我,我当时没想到这些。”沈云心虚的垂下头。此时,他满脑子都是那十条人命。古老二的问题,他答不上来。素未平生,无冤无仇,可是,他却害死了他们! 古老二看着他,突然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我们兄弟再也不亏欠你。所以,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是不是?沈兄弟!” 沈云昏沉沉的点头:“前辈尽管放心。” 古老二满意的抬起头,看了看天色,说道:“哦,天色不早了。我们兄弟好人做到底。袁峰有我们看着,保管连一根头发丝也少不了。你快去快回罢。那些仙符兵越来越勤快,要是拖到宵禁之后,出趟门会麻烦得很。” 说的也是。沈云敛神,决定想不明白的问题,暂且放到一边,先去替袁峰送信。 哪知,他赶到袁峰的外祖家所在的街口,便看到有仙府的衙役封路。有不少人围在那里,看热闹。 余头擅长刺探情况。半年来,沈云跟他学到了不少这方面的本事。 装成看热闹的过路人,沈云很快打探到:袁府之事闹大了,仙府的大老爷今儿亲自过来问案。一时半会儿,这路解不了封。 看来今天是没法去找袁峰的舅舅们报信。沈云暗道倒霉,欲抽身离增。 身边,有人在小声议论:“明明这家被逼死了出嫁女,是苦主。仙府为什么要封路查问他们?” “所谓,偏听则暗。”另外一位老者解释道,“人命关天的大事,仙府多问问,才是慎重,没错。” 沈云大受启发——到目前为止,他只是听了袁峰的一面之词,不在是‘偏听则暗’吗? 于是,他决定去袁府亲自探个明白。 袁府大门紧闭,门口罗雀。 沈云转了一圈,发现唯一开着的是左边角上的一道小门。 门口有两个壮汉守着。沈云暗中观察了他们近半刻钟,发现两人虽然没有相互闲聊,却都袖着双手,一左一右的靠着门根,呵欠连连。 那么,小爷就叫你们眯上百来息,打个盹儿! 他同时弹出两颗小石子,隔空轻轻的弹中两人的睡穴。 两人头一歪,仰头靠着门根,张着嘴,睡了过去。 时间紧迫,沈云赶紧从藏身的暗角冲出去,探头伸进门里,察看里面的情形。 里头是一条三尺多宽的夹道。没有看到人。 沈云闪身入内,沿着一面墙根,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夹道。 夹道之后,一分为三。三道小巷子分别通向三个不同的方向。沈云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只能听天由命。 他胡乱的钻进了左手边的小巷子里。 没走多远,前面出现了一道小门。门旁有一间小小的木板小屋。屋边,一个小厮正背着他,蹲在一个红泥小炉前煮肉汤。 沈云侧耳细听,没有听出屋子里有人。又见那小厮与自己身量相差无几,顿时计上心来——小厮完全没有防备。他直接上前用银针封住其睡穴,拖进小屋里。 屋里堆满了柴伙。沈云心道“正好”。他扒下小厮的衣服鞋帽,给自个儿换上。然后,又将小厮藏在柴堆里。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旋即,有人在外头大叫:“小锁,旺财的肉汤热好了没有……哎哟喂,肉汤都快熬干了!臭小子又跑去偷懒了!弄坏了旺财的汤,老太爷怪罪下来,看你有几条命偷懒……” 沈云透过门板缝儿看到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嘴里骂骂咧咧的从红泥小炉上端起肉汤,急急的折回了门里。 莫非前面是袁老太爷的上院? 沈云略一沉吟,悄悄的尾随而上。 至于柴堆里的小锁,根本不用担心。这家伙美美的睡上两三个时辰,睡穴自然而然就解开了。届时,他就算是叫破喉咙,沈云也不怕。因为那时,他肯定不会还留在袁府里。 第一四一章 因为道义 跟在管事的后面,走过一道长廊,很快,沈云看到了一道红漆绿瓦的垂花门。 那管事端着碗,径直走了进去。 这里是哪儿?要不要跟进去?沈云有些犹豫。 “喂,小锁,你在这里啊!太好了!”斜里匆匆追上来一个小厮,一把拉住他,拖着就往垂花门里跑去。边跑,嘴里边飞快的说着,“好小锁,哥哥今儿闹肚子,你帮忙去前头顶半天。回头,哥哥请你吃酒。” 沈云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冒充小锁。 小厮带他穿过一个楔园,才跑到了一栋飞檐斗拱的大屋后面,肚子便“咕噜咕噜”的叫唤了起来。 “哎哟,不行了!”小厮捂着肚子,掉头就往回跑,“小锁,谢谢啦……” 沈云拉低了帽沿,深吸一口气,经抄手游廊,绕到了大屋的前面。 “当啷”,正屋里传来摔碗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威严的老年男声喝斥:“堂堂的嫡长子娶我们家生奴才的女儿为正妻,你真是一个好父亲哪!” 沈云心中暗喜——踏破铁鞋无觅处!不用说,这人肯定是袁半城袁太老爷!听意思,他正在骂袁大老爷。 没有犹豫,他站在门廊下,装作当值站岗,实则是听起壁角来。 没错,屋里的两人正是袁老太爷与袁大老爷这一对父子。 袁大老爷的左手吊着绷带,蔫头蔫脑的站在长案前,嗡声弱弱的反驳道:“那废物……” “废物?”端坐在长案后面的袁老太爷嗤笑,“你倒是天纵之材。可惜喽,却被一个学武不到半年的废物打得没有还手之力y嘿,我说错了。你口中的废物是以一敌三!你们三个天才联手,也没能在他手底下过十招。伤的伤,残的残。一个个的果然是‘天资过人’!” 袁大老爷闭上嘴,不敢再吭声。 袁老太爷站起身,慢慢的踱到长子跟前,站住身形:“哦,我忘了告诉你一个消息。刚刚从仙府那边送过来的。峰儿的第三场被判为乙等。如果没有前些天的事,明天成绩一公布,他就是初级武者了。” “怎么可能……”袁大老爷错愕的抬起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袁老太爷背负着双手,吐出一口浊气:“老实说,我也没有想到,朽木也能成材。”看了一眼长子,轻笑,“说起来,你比我要幸运得多。” “什么?”他的话跳动太快,袁大老爷完全跟不上。 袁老太爷撇撇嘴:“我是说,你有一个可以撑门立户的好儿子!这一点,你比我不知强到哪里去了。”说着,他掰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数了起来,“你看,第一桩,你的嫡长子学武不过半年,就一举得中;可我的嫡长子呢?初级武者考了几次来着?” 袁大老爷羞红了老脸。 偏偏袁老太爷根本就不打算放过他,继续掰手指,“第二桩,你的嫡长子长这么大,要你操过一点心吗?这么多年来,人家有你这个爹,还不如没有!人家不声不响的就一举得中!可我呢?为了培养你,老子简直是操碎了心,动用了多少资源?结果到头来,你除了逼死老婆,就没见你做成过一桩轰动全城的大事。” “还有,你的嫡长子为了给他母亲讨个公道,敢提剑弑父。你敢吗?你娘在世时,你有为她出过一次头吗?”袁老太爷冷笑,“我倒是希望你能有这份心气。你哪怕只要有一点点这样的心气劲儿,我也早就将家业交给了你。” “可惜啊,你一心作死,自甘下贱。门当户对的正妻不要,能撑门立户的嫡子也不要,偏要将个奴才秧子当成宝。看你舔着个脸,带着那些奴才们生的贱种到处应酬,我都不好意思跟人说,你是我儿子!” “父亲,我……”袁大老爷大惊失色,“扑通”跪下,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抱着袁老太爷的一条腿,大声哭道,“儿子错了……” “你说你错了?”袁老太爷低头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复杂之极。 “是的,父亲,儿子知错了。”袁大老爷连声说道,“儿子是被那贱人迷了心窍……对,就是贱人挑破离间,害得我们夫妻不和,父子反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狠劲,“我要杀了她!” 袁老太爷闭上眼睛,眼角滑落两颗硕大的眼泪,哑声说道:“原来,我也错了。” “啊?”袁大老爷不解。 “德儿,这些年,你一直宠爱月桂,我一直以为你是重情义,为了不辜负青梅竹马的恋人,不惜无视妻族的强大助力……这样的你,至少有情有义,比你那些斗得跟乌鸡眼一样的兄弟要强一些。创业不行,但可守成。”袁老太爷苦笑,“可惜,我看错了。” 袁大老爷听出了话里之意,眼里全是惶恐与不安。 果然,接下来,袁老太爷吐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冷硬,象是瞬间将他打入了万丈深渊: “你分明是自私自利,自卑却又自负到了极点,利令智昏,愚不可言啊!” “我若大的家业要是交到你的手里,用不了几年,就会被你这个蠢物败得连渣都不剩。” 袁老太爷说着,提起腿,将他甩在地上,“知错就要改,我……” “父亲!”袁大老爷趴在地上,尖叫着乞求,“再给我一次机会!求求您,我错了,我改,我一定改。请您看在峰儿的面上,饶了我这一回。” 几十年的父子,他很懂袁老太爷的心。听到最后面这句话,袁老太爷的脸上终于现出犹豫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黑衣人自门外快步进来。 “主子。”他连个眼风也没有给袁大老爷,径直走到袁老太爷跟前,一番耳语。 袁老太爷一边听着,一边看着仍然趴在地上的袁大老爷,目光越来越不善。 后者不禁浑身打颤。 黑衣人说完,退后一步,垂手而侍。 “好,很好!”袁老太爷眯起眼睛,盯着长子,冷声问道,“初六晚,你出动了长房所有死士,是也不是?” “是……”袁大老爷面如土色,额头上争先恐后的冒出豆大的冷汗。 袁老太爷又追问道:“你派他们去做什么?” “我……”袁大老爷不敢答。 袁老太爷连连点头:“好一个‘生死不论’"毒尚不食子,那是你唯一的嫡子!这些年,你们兄弟闯下的祸事还少吗?为父什么时候派死士,‘生死不论’的追杀过你们?” “父亲……”袁大老爷唯有痛哭流涕,做痛悔之状。 可惜,这回,这招失了灵,不再管用。 “你还记得你七叔吗?”袁老太爷摆手打断他。回到长案后面,大刀金刀的坐下,望着他,突然语气又变得平和起来,“这些天,我夜里老梦见他。” 七叔?袁大老爷满脸是泪的愣在地上,脑瓜子里转了好几圈,才猛然记起,这位是何方神圣——族谱上确实有这么一号人。他是父亲的庶弟,排行第七,十岁时,病故。 “梦里,他老是跟我说膝下荒凉……”袁老太爷轻语。 然而,此话对于袁大老爷来说,却无异于头顶响起一道炸雷。 果不其然,袁老太爷接着说道:“你不是一直嫌弃他们母子二人,一心想与月桂他们长相厮守吗?罢了,如今,我成全你,今晚开祠堂,将你过继到你七叔名下。月桂也给你扶正。袁家庶七房是旁枝。月桂的娘家是良民,当个旁枝主母,也说得过去。唔,梅氏母子两个也一道跟你过去。至于峰儿母子两个,他们依然留在长房,不随你出继。这回,妻妾,嫡子庶长子,都是你的心头好,你要好好过日子……” “不!父亲!”袁大老爷绝望的大喊。 袁老太爷却再也不看他一眼,低头去翻摊在面前的账册,冷冷的说道:“错了,你以后要喊我‘大伯’。七老太爷才是你的父亲。”说罢,扬声下令,“阿一,请七房的大老爷出去。这里是长房,以后没我的吩咐,不要放他们一家子进府。” “是!”一直垂手侍立的黑衣人领令。 新鲜出炉的七房大老爷还想苦求,被他无情的点了哑穴,随即象拎小鸡子一样的拎出了书房。 沈云看到他拎着人从门里出来,连忙低头站得笔直,象足了当值的小厮。 待阿一带人离开后,屋子里许久没有动静。沈云屏佐吸,悄悄的挪到游廊那边,见屋里的袁老太爷仍然没有发话,当即脚底抹油,从原路溜之大吉。 守在左角门的护院换了另外两个人。 沈云身上穿着的是上院小厮服饰,畅通无阻。 回到古家小院时,太阳已经偏西。他急匆匆的去看袁峰。后者已然醒来。 “不好意思,我去你外祖家送信,正好碰到仙府大老爷封路,找你的舅舅们问话。”沈云接着又说出了袁大老爷的下场。 袁峰苦笑:“呵呵,袁老太爷为了保住我的功名,真是煞费了苦心。可惜,我杀出袁家,就再也没有想过要回去当什么长房嫡长孙。”看着沈云,他诚恳的说道,“云弟,我这条命是你救下的。以后,它就是你的了。我袁峰唯你之命是从。” 沈云愣神,回过神来后,连连摆手:“峰哥,你我兄弟,这样的话,以后切莫再说。再说,我救你,帮你,也是因为道义。” 没错,就是因为道义! 在回来的路上,他头一次想得如此之清楚: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袁峰为被逼死的母亲求公道,没有错。他救助袁峰,全了兄弟情谊,更是仗义行侠。 而那十名死士是奉命杀人,为虎作伥,因此而被杀,死不足惜。 这就是他理解的道义。 所以,如果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动用联络符,救下袁峰。 在此乱世之中,我当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以后行事,也当如此。沈云如是对自己说。 第一四二章 事了 袁峰的心事既解,状态明显松懈下来。到底是失血过多,又重伤未愈,三言两语之后,又困劲来袭,沉沉睡去。 而沈云此时亦是心情大好。他只觉得自己的丹田处暖意融融,浑身上下更是充满了力量。 啊,好想打拳! 心念一动,他起身在屋子里的空处打起了劲风拳。 呼——,呼——,拳风起,比往日里起码强健了一倍! 沈云心中大喜,越发的投入。五打步、金刚拳一一打出,拳招有如大江之水,滔滔不绝。 外面,古老大从门廊上路过,听到拳声,心中惊讶不已——臭小子竟功力大涨了! 在外面听了一会儿,他更加确定,心里不免感慨万千,啧啧的跑去花厅跟古老二他们八卦,末了,叹道:“老二,你看看,这才几天哪!” 古老三在一旁跳了起来:“这回错不了,肯定是他!沈兄弟绝对是我们要找的人!” “嚷什么!”古老二端起茶碗,慢条斯里的用茶盖划去上面的浮沫,尝了一口,“有什么好奇怪的。心境提升了,功力自然而然水涨船高。我们哪个不是这样?” “咦,你怎么知道他是心境提升?”古老大好奇的追问道。 “因为是我推了他一把。”古老二得意的道出中午之事,猜测道,“他应该是自个儿想明白了,故而心境提升。” “这样就说得通了。”古老大连连点头,想了想,忍不住再问,“老二,你不是最不喜多管闲事吗?这回怎么出手助他?” “我哪有多管闲事?”古老二放下茶碗,翻了翻眼皮子,“他要是老这样懵懵懂懂的,能带回去交差吗?” “就知道二哥心里也是和我一样认定了沈兄弟。”古老三在一旁快活的叫道,“二哥,你再去骂他一顿,激一激他。” 古老二随手给了他一起“毛栗子”:“我倒是天天都骂你,你的心境有见涨吗?” “就是。这事强求不得。老二也是顺势而为。”古老大难得的清醒一回。 “我这不也是想早些回去吗?出来这么多年了,我好想我们三省观。”古老三不禁眼圈泛红。 “我也是。”古老大也跟着说道:“尊者的腿伤也不知道好些了没有?天冷的时候,还痛不痛?” 古老二低头复又端起茶碗,在心中轻叹。他又何尝不是日思夜想? 到底是年轻力壮。第二天清晨,袁峰饱睡醒来,精气神大好。 沈云细心的帮他检查了伤口,发现各处的外伤皆已经止住了血。照这样的情形,这两天,数十道伤口陆陆续续的能愈合。再养十天半月的,袁峰便能下地行走了。 可是袁峰却是一刻也等不得了——这里毕竟不是沈云自己家里。还有,袁家的黑衣卫也不是吃素的。他担心他们迟早会找上门来。而他已经很麻烦沈云与古老前辈他们了,不想再拖累他们。 禁不住他的再三请求,沈云吃过午饭又跑了一趟袁峰的外祖家。 街口已经解封。沈云很小心的察看周边,确定仙府没有留“尾巴”,这才去拍门。 大门很快打开,从里头出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厮:“你找谁?” 沈云递过去一个信封:“有人托我给你家大老爷送封信。”说罢,将信封塞进小厮手里,掉头就走,片刻没有停留。 身后,大门“吱呀”一声,关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大门洞开。袁峰的小舅舅率领一队护卫,打马自内出来,快马加鞭往东城门方向赶去。 与此同时,后门陆陆续续的驶出一辆又一辆不显眼,且一模一样的青布小马车。它们有十来辆之多。出了后街的街口之后,分向而行,或东或西,或南或北。很快,省城的各要道之上都出现了它们的身影。 沈云送了信之后,直接去了离得最近的那家茶楼。他在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一壶热茶,慢慢的喝着。 见袁峰的舅舅们真的依信上之言而行,他终于放下心来,往桌上扔了五枚大铜,起身往外走。 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将袁峰送到他的舅舅们手里: 乘袁峰午睡之时,先是古老大再次出手,用“缩地成寸”之术将昏睡之中的袁峰送到东城门外的城隍庙里。 然后,沈云出门去给袁峰的舅舅们送信。信是他写的,只有短短的两行:袁峰重伤,在东城门外的城隍庙中,速去接人。 不过,信封里夹带了袁峰的贴身玉佩。 显然,袁峰的舅舅们相信了。他的小舅舅就是去接人的。 至于四散开来,到处招摇的青布小马车真的不关沈云的事。那是袁峰的舅舅们自己想出来的,想必是为了迷惑袁府的耳目。 大功告成,沈云自然是抽身离去。他该回武馆了。 然而,当他走到楼梯口时,掌柜的提着袍角“噔噔”的走上来,拦住他,做出一副相熟的样子,笑嘻嘻的招呼道:“沈公子,我们东家新近得了一壶新茶,请您去雅间尝尝鲜。” 而楼梯的下面,两个魁梧的伙计冲他咧着嘴笑了笑。 看来,这壶新茶不喝也得喝喽。沈云早有心理准备,挑眉应道:“前头带路。” “好咧,您请这边。”掌柜的躬身笑道。。 沈云跟着他走到了二楼的右端头。 掌柜的在一扇雕花门边站定,推开门,转身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云进去。 “沈小友,来,请这边坐。”一位须发皆白的削瘦老者坐在紫檀圆桌旁,冲他招手。 沈云没有见过他,但是,听过他的声音,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抱拳行了一礼:“小子沈云见过袁老太爷。” 袁老太爷微怔,旋即,颌首赞道:“能猜出老夫的身份,沈小友很聪明!” 沈云当然不能说是因为曾潜入袁府,偷听过他说话。是以,他上前入座,随口胡编道:“您这么夸小子,小子怪难为情的。是峰哥曾跟小子提起过您。” 袁老太爷会现身见他一个无名小子,显然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这样的老人精面前,他还是不要自作聪明的好。 “沈小友快人快语,是性情中人。峰儿运气不错,交到了你这样的好朋友。”袁老太爷面露喜色,直接问道,“那么,老夫也不拐弯抹角了。请问沈小友,峰儿现在可好?他人在何处?家门不幸,老夫这些天寝食难安,甚是挂念他。” 这会儿终于知道“甚是挂念”了,您这十几年都干什么去了?晚了!沈云心里直嘀咕,但面上不显,说道:“袁老太爷莫要牵挂。峰哥他很好,三天前他已经离开省城,游学去了。” “当真?”袁老太爷当然不信。 当然不是真的。不过,这话可不是沈云现编的。而是袁峰有言,若是袁老太爷找来,叫他如是以对。 他也没准备瞒着,答道:“离别之时,峰哥确实是这么跟小友说的。” 袁老太爷听出来了,这是袁峰的意思。他长叹道:“罢了,只要他平安无事就好。”顿了顿,又恳切的相托,“他日,沈小友若是遇到我那孙儿,请转告他,老夫甚是想念他。他若是玩累了,就回家来。”象极了一位思念孙儿的祖父。 沈云如果没有亲耳听过他与袁大老爷的那一席话,真的会被他给打动。 “是,如果有缘再见到峰哥,小子一定将您的话带到。”他笑道。 袁老太爷见他说话滴水不漏,笑了笑,端起茶碗:“那就有劳沈小友了。” 这是端茶送客的意思。沈云起身抱拳告辞。 待他离开雅间后,阿一从暗处闪身出来,问道:“主人,他在撒谎。要不要跟着他?” 袁老太爷轻轻摇头:“峰儿现在存着一肚子的怨气,就算人找回来了,也是身在,心不在。我这把老骨头还撑得住。他在外头闯两三年,长些阅历,也是好事。”喝了一口茶,又道,“至于沈云,嗯,不错。峰儿交友有眼光,象我年轻的时候。唔,那个报信的陈家小子,处理掉了吗?” 阿一点了点头。 “那就好。沈云是峰儿的人脉,莫让府里的那些乌鸡眼知道他的存在。以后,你们看到他,也要装成不认识。” “是。” 再说沈云,出了茶楼之后,返回武馆。途中,路过李府,看到大门前围着不少人。心中一动,他也围了过去。 原来是李府的家丁们哭丧着脸在布置丧事。他们有的在大门上挂白布,有的则是用写有“奠”字的白灯龙换下先前的红灯笼。 沈云暗道:李大老爷明明是除夕晚上遇的害。莫非他们一直压着,到今天才发丧? “这府上是什么人刚没了?”他装成好事者,跟身边的围观者们悄声打听。 “当家的。李大老爷。” “听说是中午的时候,从高处摔下来,摔断了脖子。” 就在这时,沈云突然感觉左后侧阴测测的,甚是怪异。他悄然用的眼角余光瞥了一眼。 结果,他看到了一个麻子脸的大婶站在那里,伸长脖子往人群里瞅,象是在找人。 “冬子娘,我们走喽。”一个胖大嫂从人群里出来,喊道。 “哎。”麻子脸的大婶与之一道,有说有笑的走了。 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妥之处啊。莫非是我的错觉?罢了,李府之事,不是我能掺和得起的。沈云定了定神,转身走出人群。 第一四三章 各奔东西 沈云回到药谷时,已到了晚饭点儿。年假早已结束。据余头说,这回武馆又开考招了一批新弟子。所以,沈云看到药谷里多了不少稚嫩的新面孔。 他的药田被打理得很好。但是,陈龙他们几个都不在。 三天后,洪天宝最先回归,带来了其他人的消息: 他们五人一同参考,四人得中,只有陈虎落榜了; 而陈虎出事了。在张榜的那天上午,他连长随也没有带,独自出了门,然后,就一直不见回去。他外祖家也没有见过他。陈龙他们几个堂兄弟带了人,分成几队,在全城撒开了找他。今天上午,其中一队在西山脚找到了他的荷包。陈龙他们得了信,都上西山那边去了。 扶子兴一举得中,心满意足,无意再回武馆继续求学。眼下,他正忙着与两位兄长分家,等空闲下来,才会回来处理休学等事宜。 至于袁峰,洪天宝和沈云很有默契,谁也没有提及他。 又过了五天,陈龙独自回到了武馆——陈虎真的出事了。陈家人在西山脚找到他的尸体,七零八落,惨不忍睹。陈家请了仙府最有经验的杵作,才勉强拼起他的尸身。据后者推测,是堕崖而亡。 为此,陈龙懊恼不已,跟沈云他们说道:“那天上午,他出门前,我碰见了他。当时,我就觉得他的神色不对,反常得很。我以为他是因为武试失败,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多问。哪知……早知道,我一定叫住他,好生开导他一番的。从小到大,他都很听我的话。” 沈云与洪天宝闻言,唏嘘之余,一起劝解了他许久。 这时,武馆里开始流传一则消息:贝大帅将率军攻打叛军的老剿。 消息越传越盛,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说,什么仙庭无兵可用,唯有贝大帅可堪驱驶,是以,仙都那边都在传,仙帝有意封贝大帅为平南侯,令其近日率部出征,前往叛军老剿平叛。 又有道,贝大帅盘踞省城是在休养生息。现在也养得差不多了,正积极为平叛做准备。今年仙府提前开武考,就是准备之一。因为贝大帅要下大气力招兵买马,扩充兵力。 于是,各院弟子人心浮动。很多考中了初级武者的弟子摩拳擦掌,有意投军去闯一番功业。 陈龙也有此意:“云弟,天宝,我们一起去投奔贝大帅,好不好?” 沈云很坚决的摇头:“我没想过要建功立业,不去。”他的师父就是叛军里的将领。是问,他怎么可能去围剿叛军?再者,他对仙庭一点好感也没有,为什么要替其卖命? 洪天宝也是将脑袋做蒲扇摇:“投军?那是刀尖上舔血,危险得很,我应对不来的。不去,不去。”他的家境不错,打小锦衣玉食,唯一缺的就是功名。如今功名到手,他越发的惜命,哪里肯去拿自己的小命博什么功业? 陈龙连道两人无趣,急急的请了假,回家与家人商议从军之事。 不过,第二天,他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他家里不同意,说叛军闹了好些年了。仙庭年年发兵下叛,然而,叛军却越闹越厉害。可见不是那么好打的。叫他安安心心在武馆学武,过两年再去武考。 尤其是他娘,撂下话来——“你若是偷偷摸摸的去从军,我也不活了。你前脚去投军,我后脚就吊死在这屋里!” 陈龙怂了,不敢再提投奔贝大帅之事。 武馆诸院,有意向投军的弟子越来越多。他们整日里三三两两的集在一起,热心沸腾,畅谈投军,憧憬建功立业,再也无心学业。 眼见着听讲的弟子越来越少,小半个月之后,武馆方面终于有了回应。这天清晨,各院都同时张榜公告: 首先,山长大人亲自去大帅府打探,传言部分属实,贝大帅确实有计划于年内出征平叛; 其次,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非常欢迎武馆众师生一同参与讨逆大业。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贝大帅建议没有功名的弟子当以学业为重,争取早日成材,以效力仙庭; 末了,武馆表示,很赞同贝大帅的平叛主张,举全馆之力支持,将在近期内组织门人从军。有意者,不论是武师,还是弟子,甚至仆役,只要符合贝大帅之条件,即日起,皆可去任务处报名。报名为期十天。 也就是说,只要是武馆的人,都可以报名,但至少要是初级武者。 看过公告,那些本次没有参考,和武考失败的弟子大多数都安分了。各院的讲课,听讲的弟子人数逐渐上升,几天之后,恢复如常。 随后,各院的任务处接连发布了一系列的任务。其中,新增的“游学”任务,最吸引弟子们的眼球——但凡在武馆学满半年的弟子,可以向所在分院的任务处申请外出自由游学三年。在游学期间,武馆保留其弟子身份。三年期满,若游学弟子逾期半年未归,则视为弃学,武馆不再保留其弟子身份。 洪天宝就很感兴趣。他其实对学武和学药都一点兴趣也没有。如今功名在手,更是一心只想混日子。奈何家中父母期盼他将来能在功名路上更进一步,敦促甚紧,这才不得不回武馆继续求学。没想到,他自己还没想出应对之策来,武馆就先给了他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出去游山玩水。 “你们想不想去游学?”他热忱的话邀请沈云和陈龙,“要不我们结伴一道出去闯荡一回?” “我暂时不想去。”沈云笑着谢绝了。自从离开牛头坳村后,他一直在外头“闯荡”,对此无感。最主要的是,什么是道,他还没有找到答案。在过去的半年里,他潜心读书,自觉颇有收获,是以,私以为,与其出去象太师祖生前一样瞎闯,还不如静下心来,读遍武馆各院借书间的藏书。 陈龙对从军之事,一直没有死心来着。闻言,当即满口应下:“好啊。” 他笑嘻嘻的一把搂过洪天宝的肩膀:“等贝大帅大军出发了,我们俩就一道去游学,好不好?” 洪天宝一听,跳了起来:“哦,你游学是假,半道上去投奔贝大帅才是真,是也不是?你这是要我跟你一起骗你的家人哩。” “天宝,你真聪明。”陈龙搓着手,乞求道,“帮帮忙喽。” “我得好好想一想……” “天宝,求求你了。” 洪天宝起先是不同意的,但是,禁不住陈龙的再三恳求,最终松了口。 他们的父母听说是武馆的任务要求,又听说是要去仙都长见识,二话不说,皆同意了。 于是,他们俩开始各自为“游学”做准备。 到了月底,贝大帅在省城正式张榜,招兵买马讨逆。一时之间,应者云集。 放月假的时候,袁峰的两位舅舅亲自到武馆感谢沈云。他们带来了袁峰的最新消息:他带着伤,与他们一道扶灵回了青城。如今,身上的伤已经大好。听闻贝大帅张榜招募兵马,他也有意投军。 “峰哥回省城了?”沈云大喜。 袁峰的小舅舅摇头:“不,他留在青城,这次没有跟我们回来。等大军开拔后,他将直接从青城出发,去追赶大军。” 临走之前,他们俩硬是塞了一枚玉戒指给沈云,并告诉他,他们在茂丰源钱庄存了五千两白银,他凭着这枚玉戒指,随时可以去任何一家分号支取这笔银子。 三月初九,大吉。 贝大帅领军出征。 五天后,洪天宝和陈龙离开省城,开始“游学”。 那天,沈云特意请了假,赶到东城门去送他们俩。 没想到,扶子兴也带着两个伙计模样的人提着一个大食盒过来送行。数月不见,他长胖了一大圈,小肚子初具规模。 听那俩伙计唤他“东家”,陈龙戏谑的伸手戳了戳他的油肚子:“我说东家,你这是在哪儿捞了一肚子油水?” 扶子兴呵呵笑道:“我就是守屋鸡仔,能去哪里捞油水?自己吃自己呗。” 接着,他道出了自己的近况。正月十五那天,他们三兄弟正式分了家。他有功名在身,两位兄长态度大变,没有在分家一事上为难他。他如愿以偿的拿到了自己的那份家产,带着母亲出来单过。 “我分得了一家酒楼,重新开张没几天。”他搂着油肚子,笑道,“所有的菜式都是我亲自品尝之后,才定下来的。这不,上百道菜试下来,我不知不觉的就胖了十来斤。”又道,“兄弟几个得了空闲,上我那里吃饭喝酒,永远不要钱。” “你早说呀。”洪天宝冲他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我这都出远门了,你才说。” “那你今天不要走,去我那里喝一盅?”扶子兴挑眉。 陈龙连忙做紧张状,一手夺过大食盒,另一只手将洪天宝拖走:“天下无不散之席,哥几个,回见!” “哈哈哈……”沈云与扶子兴皆被他的怪模样给逗笑了。 然而,欢声笑语还未散尽,转眼,四位少年已各奔东西。 “多多保重,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陈龙与洪天宝打马上了官道,身影渐小,最终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今天只请了半天假,不得闲。等放假时,我一定去你那里大吃一顿。”沈云谢绝了扶子兴的热忱邀请,返回武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月/票,谢谢! 第一四四章 不如去游学 岁月如梭,转眼,沈云已在鸿云武馆潜心读书两载有余。 两年多来,他读完了各院借书间的各类,正如钱师尊所言,多读书确实于武学大有裨益。并且,他自我感觉心中越来越明亮,待人持物比来武馆之前明显更有条理。然而,什么是道,他还是不得其解。 这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大礼堂后面的静室,向钱师尊请教武学难题。 “唔,你来了。”钱师尊招呼他进屋。 屋里比往常更加空荡。窗前长榻上的书卷、香炉等都不见了。而地上摆着一个大竹匣子。 “钱师尊,你忙哪?”沈云连忙说道,“弟子明天再来。” 钱师尊指了一下他以前常坐的圆凳:“坐。我要离开武馆了,明天就走。” 沈云讶然:“您也要去从军?” 两年前,贝大帅率部出征平叛。结果,叛军比所有人想象的更难打。贝大帅的部众与之交战,次次损兵折将,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为此,贝大帅威名受损。他是仙帝亲封的“平南侯”,如今却被人们背地里戏称为“难平侯”。不过,贝大帅自己并没有平叛接连失利而受挫,反而多次扩充兵力,大有越挫越勇之状。这不,一个月前,他又一次张榜招募兵马。 而鸿云武馆是贝大帅亲手创建的。武馆方面并没有因为平叛大业受挫而退缩,一如既往的对此表示支持,积极号召符合条件的门人应征。这一次又组织了百余人从军。他们于明天出发。 令沈云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永安副教使竟然高调报了名。沈云听说后,特意去向其道别,以感谢他这两年多的照顾与扶助。只可惜,他两次求见,均没有见到人。第二次去的时候,永安副教使人虽不在,却给他留了一封信。 在信里,永安副教使洋洋洒洒的写下千余字,详尽的分析了当前的局势,末了,写道,‘平叛大业已到了最关键之时刻,此乃千秋功业,我辈当全力支持之”,劝他也一道去从军, 沈云读罢信,方知平叛之艰难。但是,这又与他何干?叛军于他无冤无仇,相反,仙符兵却是他不共戴天之血仇。如果不是师父生前对叛军失望到了绝望,几次三番的说他们“不足与谋”,他看罢这封信,指不定会去助叛军一臂之力。 他又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竟然也要从军。 真搞不懂,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效力的!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钱师尊摇头:“哦,聘约到期了,恰逢我有一老友有意开武馆,请我坐馆。我出来有些年头了,也想回去与家人多聚聚,便同意了。” 原来是要回去与家人团聚。沈云连忙抱拳道贺。 钱师尊笑了笑:“一家小武馆,教三两顽童罢了。”接着,他言归正传,问沈云碰到了什么武学难题。两年多来,他已经习惯沈云隔三岔五的过来请教武学。 沈云据实以对。 钱师尊细致的指点了他一番,末了,眉尖轻蹙:“我观你这半年来未有寸进,象是瓶颈之状。” 沈云点头。确实如此。他正为此而苦恼不已。 习武之人陷入瓶颈,是常有的事。是以,武馆的师尊们在武学讲课时,时常会提及如何克服瓶颈状态。沈云也不是头次碰到瓶颈。以往,他只要按照师尊们所教去做,少则数日,多则一月,就连冲破所谓的瓶颈。然而这一次,他用尽了法子,却发现半年来的种种努力都象是付诸了流水,一点效果也没有。 “钱师尊,我当如何突破呢?”这也是他今天来请教的问题之一。 钱师尊细细的问了他这半年的习武练功情况,沉吟片刻,说道:“这两年你进步很大,略有小成。然而,常言说,欲速则不达。习武也是如此。我以为,你不如暂且缓一缓,出去游学一段时间,兴许会有效。” “那,弟子去哪里游学好呢?”讲堂上,不只一个师尊提出过这个法门。沈云近来也有想过外出游学,只是还没有拿定主意而已。 钱师尊笑道:“这要问你自己。比如说,你有什么心愿,或者,有什么想见之人,想做之事。理清楚了你心中所想,你自然而然就知道该去何方游学了。” “谢钱师尊赐教。”沈云心头大亮。 不用多想,他一直很清楚自己心中所想——待学有所成,有两桩事必须做,一是,找到那群仙符兵,还有下令屠村之人,报仇雪恨;二是,寻访九姐。 既然困于瓶颈不得破,那么就借着游学,去了却多年的心事!他很快拿定了主意。 钱师尊见他眼中露出坚定之色,颌首轻笑,转身从书案上拿了一张自己的名帖递给他:“我是罗洲云海人氏。这一次回去后,我应该会在云海长留一段时间。你若游学到云海,可拿着这份名帖去找我。” “是。”沈云接过名帖,再次道谢。 不过,眼下,他还不能外出游学。因为他种的红珠草要小半个月才到收获期——自从发现用红珠草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对凝结真气大有裨益之后,每年的四月份,他都会种一次红珠草。摘得的嫩芽炒制出来的茶叶,恰好能够他喝满一年。 因为他收获的红珠果每次都会被药院高价收购,从而得到一笔不菲的银钱,所以,旁人都以为他种植红珠草就是为了钱财。两年来,也无人发现红珠草茶的秘密。 待收完红珠果,已是五月初。沈云开始办理游学手续:首先,他到任务处领取了游学的任务;然后,拿着任务牌,到药院办理了药田托管。 按照药院的规定,托管是要按年交一笔费用的,即,不论药田之大小与优劣,每年的托管费都是一百两银子。 不过,这一百两银子是相当的值:药院会将以任务的形式,经营托盘的药田。如此一来,不但药田不会荒废,而且托管者还能分到一成的收益。 象沈云的水田是养珍珠贝和水鱼的熟田,每年的出产多达四五百两。光这一项的收益提成,就抵消了一半的托管费。以药院对药田的经营能力,只要不碰上灾荒之类的,再加上土田的收益提成,兴许能将托管费全赚回来呢。 沈云交了三百两银子——他手头的线索太少了,又时隔将近七年,所以,不论是报仇,还是寻访九姐,都无异于是大海捞针。三年的时间,真不算多。 第一四五章 有缘再会 因为不知归期,游学前,沈云跟余头他们,还有扶子兴都道了别。 余头他们都很舍不得他,围着他,七嘴八舌的要他早些回来。 “铺子里的年账,没有先生,我们都做不来。” 好,其实,跟着沈云学了两年多,他们一个个的如今都能识文断字,算盘珠子打得飞快,做账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一年一结的年终总账,主要也是余头和苏老三在做,沈云只是最后帮忙校账而已。 “连你也要走了。”扶子兴听完,无比惆怅的捧着初具规模的油肚子。 这两年,他的酒楼渐渐上了道,在省城有了些名气,日子越过越红火。但在名利场里打滚两年,他越来越怀念在武馆求学的那段时光,以及与沈云他们的交往,是以,也越发的珍惜与沈云等人的情义。 只可惜,袁峰自家中剧变之后,就失了音信;洪天宝和陈龙倒是时常有写信回来。但是,他们一个去仙都游学,一去两年多,要明年才能回转;而另一个则是假借游学之名,半道上投军,从寻常小卒做起,前次写信来,说刚升了小队长。 总之,当年,一起在武馆求学的小伙伴们,除了死去的陈龙,如今都是天南海北,各奔东西,很难再聚。 “好了,我会常给你写信的。”沈云被他那副忧怨的样子给逗乐了。 离开省城后,沈云准备先去郑家庄探望洪伯一家人。前次回去过年,他听洪伯说,甜妞也到了查看仙资的年岁,等仙府发了公告,就要报名去查看。省城这边,过了正月,就发了公告。想必永安县那边也是相差不了多少天。 不知道甜妞有没有查出仙资来。沈云很是挂念。再者,过几天便是清明节,正好去给师父上坟。是以,他将郑家庄作为游学的第一站。 孰料,短短的数月,郑家庄已是物是人非:甜妞真的被查出来有仙资,成为仙童,三天后被仙门派来的仙师们接走了。她的家人和外祖家皆因此而得到升藉。陈老爷和松哥儿作为家人,连升两级,与她一样都是仙藉,成为仙官;洪伯,以及拴子夫妇是外家,皆升一级,成为良民。 “他们两家人都随陈仙童一道,搬去了仙人福地。”佃户们告诉沈云,“因为仙师们催得紧,洪老太爷来不及给您送信,走之前吩咐我等,以后庄子归公子管。公子说是什么章程,就是什么章程。” “我等日盼,夜也盼,您一直没有回来。农时耽误不得。我们就按先前的规矩,自作主张开田春种了。” “公子,您终于回来了,给我等说说新章程。” 沈云之志不在小小的郑家庄,况且,他也不是庄子的主人。如果不是洪伯相托,而他又受了馆主大人的大恩惠,哪里肯接管郑家庄? 他对惴惴不安的佃户们说道:“我只是回来打个转,很快就要走。洪伯一直将庄子管得很好。以后,我们一切照旧,仍然按他订的章程来。只是常年在外,未必一年能回来一次。所以,原本是一年一交的租子改成记账,等我回来再说。”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管事的。佃户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位年长者鼓起勇气上前问道:“公子,您说记账,是怎么个记法?我们种田是靠天吃饭。年景好的话,能多收几斗;要是碰上灾年,颗粒无收也是有的。到时,小老儿跟您说,前几年庄稼长了虫子,收成不好。您却道,别处都是连年丰改,没听说过长虫子。这叫小老儿如何是好?” “是啊,是啊。”象是炸开了锅,其余佃户七嘴八舌的附和着。 沈云刚才提出记账时,其实已经考虑到了这一层面。若是换在以前,他是想不到。不过,在药谷里种了三年药。药田每年的产出对天时依赖之强,他也是深有体会。 摆摆手,他示意佃户们先安静下来。 “所以,关于租子这一条,我们改一改。”他笑道,“以后,每年的租子定下来。你们看啊,我们郑家庄往年的年景是平年多,年里,总会有一个丰年。七八年里,有可能碰上一个灾年。所以,我们每年的租子就照以往平年的租子,再减两成,你们看,怎么样?” 在去省城求学之前,洪伯请他帮忙整理过往年的旧账。是以,他很清楚郑家庄近十年的收成情况:除去起兵祸那两年,颗粒无收之外,十年里,郑家庄还闹了一次水灾,那年收成大减;余下的年份里,有两个丰年和五个平年。 以他的心算能力,顷刻之间就算出了近十年的平均租子数。恰好就是五个平年的平均租子数,再减两成。 他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出身,知道佃户们生活不易,完全可以用“艰难”二字来形容。如果郑家庄是他的私产,在此基础上,肯定会再减免一些租子。 但是,他不是。庄子的主人是馆主大人。他受洪伯之托,替馆主大人照看家业,就要忠其事。 不过,在这样的乱世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他在心里决定以十年为期。如果十年之后,还没有馆主大人的音信。那么,他会以馆主大人的名义,每十年一次,将十年里收得的租子,全散出去做善事,接济这一带的穷苦人家。 他说完,佃户们的脸上皆是一脸茫然。 年长者着了大急:“公子,以前,碰上年景不好,收成少,洪老太爷都是要减免租子……每年收的租子并不都一样。” 其他人也是连连点头,给他作证:“就是呢。” 沈云并不好糊弄:“但是,收成好,洪伯收的租子也会多一些,对吗?” 年长者被他点破,不好意思的呵呵:“公子,从来没有这样收租子的。小老儿一大家子要糊口……要好好算一算。”说着,他垂下头,两只手笼在袖子里,算了起来。 其他人也一样,各自算着。 不一会儿,很多人神色焦虑,额头上开始冒大汗。估计是左算右算,都算不出个好坏来,急的。 沈云又道:“这样,我会在庄子里住两晚。你们先回去,后天上午,再来回复我也不迟。” “好啊,好啊。”佃户们如获大释,忙点头应下。 郑家庄是一个很小的庄子,再加之,甜妞成为了仙童,这也令仙府和周边的人忌惮得很,目前都不敢生出心思,染指郑家庄。是以,沈云检查过庄子之后,见屋舍、家具等都是好好的,便去了自己以前住的竹林小屋。 没想到,枕头下竟然压着一封信。 他打开信一看,是陈老爷代写,洪伯口述。 佃户们没有说谎,洪伯确实是将庄子移交给了他打理。而以前历年的租子,他也转成银钱,连成账本一道,用箱子装着,藏在他的床底。末了,洪伯说,他们一家人随甜妞去仙山讨生活去了,有缘再见。 看罢信,沈云不禁想起师父遗言里所写: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于是,心中释然。 第二天,佃户们就早早的一齐过来了。想来他们是算清楚了,新的章程是减免了一些租子,一个个喜笑颜开,迫不急待的跟沈云重新定了契。 事成之后,他们都热忱的邀请沈云去自家吃午饭。 沈云一一婉言谢绝。 第三天便是清明节。清晨,太阳刚出来,他悄悄的进山,给师父上了坟。 祭拜完林焱,郑家庄的事也已了结。沈云离开,前往永安县城。 第一四六章 确信 计划里,沈云离开郑家庄之后,也是要去永安县的。他将在那里,租一辆马车,去石秀县。 而眼下,他去永安县城,又多了一个目的,即,打探甜妞晋升为仙童一事。 后者成为仙童,并带着陈老爷等举家迁往仙山,沈云是打心底里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令他再一次觉得,仙门也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第一次生出这样的感觉,是那次听紫瑛真君说,没有灵根的凡人也照样可以修仙。 什么是道?太师祖穷其一生,四处寻访,没有找到答案;师祖、师父亦是;而他在武馆潜心苦读近三载,也不得知。 也许要去仙门,才能找到答案。 沈云以为,陈老爷他们都是凡人。既然他们能去仙山“讨生活”,那么,他应该也是去得的。 对于凡人来说,仙门是神秘之所在。如今,好不容易有一条线索摆在他面前,岂能轻易放过? 再者,话又说回来。师父生前常说,耳听为虚。仙童一事,太过玄乎。没有亲眼看到甜妞他们被仙师接走,单凭郑家庄的佃户们之言,以及洪伯的那一封短信,他是将信将疑,决定亲自去县城里,到陈家的粮铺周边走访一遭。 沈云越想越心急,脚下频频加快,最后,竟然跑了起来。就这样,他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就赶到了永安县城。 陈家粮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仙童博古店”。 看到招牌上的“仙童”两字,沈云心里又多信了三分。 铺子装璜得古朴典雅,珍宝架上摆着十几件铜鼎、玉瓶之类的。掌柜的和与伙计们全是生面孔。听沈云自称是陈家旧友,他们都呵呵笑了。 一个小伙计抢白道:“巧了,我们东家也与陈老太爷是世交老友。这家铺子便是陈老太爷转让给我们东家的。不知这位公子是来打探仙山呢,还是……” 他话未说完,吃了掌柜的一记眼刀,于是,缩了缩脖子,袖着手退到一旁。 掌柜的冲沈云打了个拱:“沈公子,对不住。敝店开张一月有余,接待的陈家亲朋好友不下百人。细问之下,绝大多数都是假冒的。那些人死死纠缠,硬是想从我们嘴里探听仙山。我们与陈仙童,还有陈家都不熟。哪里知道这些?那些人也真是没脑筋。我们但凡知道一点点,岂不早就拖家带口的去仙山当神仙了?他们也是厌了,言话之中,难免有些得罪。公子大量,请海涵。” 沈云摆手:“无妨。” 好,他也是来打探仙山的。如今掌柜的话里藏针,先放话堵了他的口,叫他再也无法张口。不然,他也成了“死死纠缠”、“没脑筋”的那些人之一。 不过,听掌柜的话里意思,甜妞的的确确成了仙童。 也罢,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仙门,找到答案。 既然打探不到什么,沈云便径直去车马行租了一辆青布小马车,按计划赶往石秀县。在那里,他有三桩事要做:一是,去刘家拳馆旧址,祭典刘爷爷,同时,也跟周边的街坊们打探一下馆主大人有无回来过;二是,去后山的山洞看看;第三桩事则是打听小溪村。 最后那桩事是与报仇有关。 当年,他不到六岁,所记之事有限得很。过了这么多年,他只记得野鸡岭,完全记不得离开小镇的路。是以,在武馆时,他查找牛头坳村的方位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从何处下手。更让他头痛的是,地图上,石秀县的周边山岭根本就没有叫做“野鸡岭”的。 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拜访当年救他们兄妹出野鸡岭的洪大爷等猎户们。兴许他们还记得当年的事,能带他找到那个小石潭。 记忆之中,他与九姐是沿着一条山溪水走到小石潭边的。他觉得,只要找到了小石潭,再逆流而上,就能找到姑奶奶所在的小镇。到了小镇,他兴许还能记得回牛头坳村的路。就算不记得了,也没关系。小镇与牛头坳村就只隔了那么远,搜索范围大大缩小。他方方圆圆的找,总会找到的。 赶车的车夫看上去有四十出头,很健谈。出了城门,官道上行人、车马渐渐变得稀少。他便歪坐在车辕上,跟沈云闲扯起来:“小哥,你的官话说得真好。你不是我们永安县人?” 沈云笑了笑,换了一口永安县城的话:“我住在城外的郑家庄。” “啊呀,郑家庄!就是出了个仙童的那个郑家庄?”车夫惊呼,立马坐正了身子。 沈云点头:“正是。” “那您见过仙童喽?”车夫星星眼。 “以前见过。”沈云答道,“我常年在外,前些天,才回到庄子里。” 车夫甚是惋惜:“可惜喽。”甩了一记响鞭,说起八卦来,“我们永安县风水好。以前,每年都会出一两个仙童的。唉,自从兵祸过后,风水也坏掉了。前两年,一直没有出来仙童。大年初一的时候,仙府特意宰了三牲去天帝庙祭天,求天帝老爷赐下仙童。还别说,天帝庙真的很灵验,一求就灵。今年真的赐下了一个仙童。可把大老爷高兴坏了。又听说,兵祸时,仙童一直寄居在外家,是外公手把手的带着。本来按规矩,只给仙童的家人升藉的。大老爷格外开恩,给仙童的外家也升了藉。仙童也很懂得报恩,当外家和自家一样,都一道带到仙山享仙福去了。” 说到这里,他一脸艳慕的啧啧咋舌,“大伙儿都说,这两家肯定是祖坟葬得好。后来有人透出风来,说仙童老家是在石秀县石头村。先是这周边的人都去石头村沾仙气。后来,风声越传越远,老远的人也跑来了。托仙童的福,这一两个月来,我们这些赶马车的生意格外好。” 看了沈云一眼,又道,“小的也接了好几趟从省城来的客人。先前听小哥说的官话和他们相差不多,小的还以为小哥是省城来的远客呢。 听了他的话,沈云完全信了,不再有任何的猜疑。 假不了,甜妞真的当上了仙童。陈老爷和洪伯他们两家人也是真的跟着去了仙山。 总有一天,我会寻到仙山!沈云看着前方的路,心里生出一股子豪情。 第一四七章 祭奠老刘头 到石秀县时,已近黄昏。 沈云在东安集外面找了个客栈投宿。待夜色深沉,他换了夜行服,背上事先准备好的香烛纸钱包裹,从窗台翻出,前往刘家拳馆旧址。 这里依然实行宵禁,街上时常有小队的仙符兵巡逻。 不过,今非昔比。按钱师尊的话说,沈云现在武学小成,如果去参加武试的话,考个初级武师,是三个手指拿田螺——十拿九稳。运气好的话,中级武师也是考得过的。 石秀县仙符兵的战力远逊于省城的仙符兵。沈云现而今连后者都不放在眼里,有好几次在夜里溜出武馆,去东城区应扶子兴的饭局。更何况前者? 很顺利的,他凭着记忆,找到了刘家拳馆的旧址。 自打那年正月十五外出看花灯,离开这里后,时隔数年,沈云终于又回来了。 记忆中的小巷,安宁而又温暖。在沈云走投无路,最无助之际,给他遮风挡雨,最大程度的庇护了他。如今,映入他的眼帘的,却是如水的月光下,一片荒凉的废墟。 寒意自最后一截尾椎骨涌起,瞬间浸入全身。沈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刘家拳馆和对面的刘宅,皆不复存在。那里长满了野草藤蔓,连堵烂墙也看不到。 巷口的铁匠铺子在大火中幸存了下来。借着月光,沈云依然能清楚的看到靠着拳馆的那一面青砖墙被烟火熏得乌黑,不见本色。 但是,铁匠铺现而今也是荒废了。大门破破烂烂的,最窄的门缝也不下于两指宽。守门的大铁锁还在,长满铁锈。沈云高度怀疑,只要用手轻轻一碰,就能戳掉它。 不过,他没有去碰它。因为透过大门上的窟窿和长缝,他看到院子里影影绰绰,其中的荒凉与颓废,完全不下于隔壁。所以,没有必要进院子。 看来,铁匠铺虽然是在大火中保全了下来,却没能躲过之后的兵祸。 沈云吹亮火折子,凭着记忆,去找拳馆的后杂院。当年,他就是和刘爷爷一起住在那院里。 一切都被烧得精光。沈云捡了一根木棍,在半人深的荒草丛中,左探右戳。费了一些工夫,“砰”的一声,木棍戳到泥土之下有一个硬实的东西。 他连忙蹲下身子,扒开厚厚的土石碴子察看。 没错,是后阿杂院那口老井的一截井台石。 他顺着长石的轮廓,很快清理出来了大半个井台。于是,以井台为参考,整个拳馆旧址的方位都能确定下来了。 沈云先是去找当年住的柴房。 他找得很仔细。然而,那排屋舍烧得很彻底,都在大火中化成了灰烬,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叹了一口气,沈云去正院方向继续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时辰,仍然是一无所获。 难道说,刘爷爷葬身火海,连一块遗骨也不复存在了?还有可能是我来得太晚了。 想到这里,沈云不禁喉头发堵,两行眼泪滑然而下。 他也想早些过来,给刘爷爷收骨,立坟。然而,那时的他实在是太小,太弱,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不起,刘爷爷。”又细细的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沈云无奈之下,只能将刘爷爷生前所住的那间柴房方位上的野草全清理干净,将刘爷爷生前赠给他的那只旧荷包埋在地里,替其立了一个坟头——他找不到刘爷爷生前穿过的衣物,只能用这个荷包,勉强为刘爷爷立一座衣冠冢。 他听老人们说,人死之后,化为鬼魂,住在坟里。如果死后没有坟头,就会沦为孤魂野鬼,不得安宁。 他早就不信这些鬼神之说了。但,刘爷爷生前是信的。他老人家一生无子无孙,是以,最担心的便是,死后连个坟头也没有,无所依从,沦为孤魂野鬼。 沈云还给在坟头前给他立了一块木碑。说来好笑,他与老刘头同屋住了数月,却从头到尾都不曾听说他的名号。只知道跟着傅大哥一道,管他叫“刘爷爷”。而馆主大人则是称他为“刘叔”。是以,他只能用如意刀在木碑上刻着“刘爷爷之墓”。想了想,又在下方加了一行小字:沈云立。 刻好后,他收起如意刀,心道:如果馆主大人或者傅大哥回来,看到我立的墓碑,就会知道我曾来过。这样一来,他们去郑家庄,就能打探到,我在鸿云武馆求学。 接下来,沈云开始在坟前祭典刘爷爷: 他先是在碑前点上两根白蜡,一字排开的摆上三只小碗碟,里头分别装了一小把刘爷爷生前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然后,他跪下来,扎扎实实的叩了三个响头,起身,一边烧纸钱,一边小声的说着:“刘爷爷,我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吃的酱瓜子、冬瓜糖和卤猪耳朵。隔了这些年,前面街口的那家点心铺子不在了。东安集里刚好新开了一家吃食铺子。这些都是在那里买的。我尝过了,味道也还地道。你也尝尝罢。” 又道,“你操劳了一世,缩衣节食的,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我给你多多的烧些钱。你在阴曹地府里,不要省,想吃什么,就自己买来吃。要是钱不够用了,你只管给我托梦。我再给你烧……” 正说着,巷子外面传来一阵“叭唧叭唧”的脚步声。 一共有五人,是巡逻的仙符兵。 带来的纸钱也烧得差不多了。沈云看着最后几张纸钱也化成了灰,这才说道:“刘爷爷,我走了。以后若有机会,再来看你。” 脚步声更近。 同时,一个尖利的声音在大叫:“那边,那边有火光!” 沈云不慌不忙的踩灭纸灰堆里的火星子,飞跑几步,呼的“旱地拔葱”,抬腿翻进了隔壁的铁匠铺子里,藏了起来。 十几息之后,一小队仙符兵打着火把冲进了街口。 “咦,我明明看到有火光……”那个尖利的声音又道。 “你眼花了!” “莫非是鬼……我以前听说,这里烧死过人。” “呸呸呸,胡说八道什么!这里好些年都不曾住过人了。何时烧死过人?” “啊呀,大吉大利!莫再说了,快走罢!” 五人掉转头,飞也似的又跑出了街口。 第一四八章 梦珠 待仙符兵们逃走后,沈云从暗处现身出来,看着空荡荡的街口,摇头轻笑,心道:几只酒囊饭袋。 此时还不到子时。沈云见月色清明,拔腿上了后山。 儿时记忆里的山路仍在。只是,它变窄了许多,也不复印象中的崎岖。沈云很轻松的翻过后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藏身的小山洞。 几年没来,洞前的那茬野山茶更高更加茂盛。它们将洞口遮得更加严实。沈云用如意刀削掉一些枝丫,方避出一条路来,得以进入洞里。 而洞里的时光仿佛凝固住了。以至于,沈云在走进去的那一刹那,心底里生出一种错觉——九姐就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笑盈盈的冲自己招手:“秋宝,你打水回来了?” 不知道有多少个夜里,他是在这样的梦里哭醒。 脸上泛凉。沈云伸手摸了一把,手心湿漉漉的,全是泪。 里里外外的细细检查过,沈云心底的希望一点一点的熄灭——要是九姐后来曾回来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一定会给他留下印记的。可是,他找不到! 九姐不曾回来过。 “九姐,你在哪儿呀?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沈云失望的长叹,用如意刀在石壁上刻画起来——他还要报仇,不可能守在这里死等。所以,他准备在这里留下讯息,将来九姐回来找他,至少能知道他好好的,也曾回来过。 失散之前,九姐是不识字的。他不知道九姐是否也有他这样的好运道,接连碰到贵人,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为了保险起见,他在石壁上刻了一副画:一个背着大篓子的大女孩,牵着一个小男孩。 想了想,他在小男孩的胸口还画了一个圆形的小陶罐。 当年,他就是这样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 画完,困意袭来,他靠在峥嵘的石壁之上,准备歇一会儿。 不想,两个眼皮有似千斤重。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就这样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有人轻轻的摇他胳膊:“秋宝,醒来,别睡了!” 沈云睁开眼睛。太阳自外头照进来,将整个小山洞都照得透亮。光影之中,九姐蹲在他面前,嗔笑道:“小懒虫,太阳照晒屁股了!” “啊,九姐,你回来找我了!”沈云大喜,欲伸出手去拉她。但是,半道上又打住了。他心里生出疑惑——过了这么多年,九姐怎么还是老样子?半点也不见长大?身上穿的也依然是以前的旧衣裳? “不对,你不是九姐!”他尖叫着跳了起来,“你到底是谁……” “扑哧”,‘九姐’掩嘴轻笑,身形一晃,连同满室的太阳光一道,化成点点萤光,骤然散去。 “啊!”沈云骤然惊醒。睁开眼睛,只见月光如水,照得洞里一片冷清。 洞外,山风呜咽。 好冷!沈云不由紧了紧夹衣。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惊出了一身大汗,里衫的后背尽湿! 再也睡不着了。沈云起身走到洞外,抬头看月。 丑时刚过。 罢了,回客栈罢。 沈云裹紧身上的夹衣,匆匆走进了迷离的夜雾之中。 殊不知,他前脚刚离开,古氏三兄弟便从旁边的茅草丛后面鱼贯而出。 “大哥,快,我们去看看,梦珠里都记录了些什么!”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对古老大说道。 “急什么!”后者嘴中轻斥,但是,脚下却一点儿也没有耽搁。右掌之中端着一颗鸡蛋大的白色透明圆珠子,率先步入小山洞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紧随其后。 古老三端着圆珠子在山洞里慢慢的走着。当他走到刚才沈云睡着的地方时,掌中的珠子突然泛起阵阵柔和的白光。 “就是这里!”古老大冲两位弟弟咧嘴笑了笑,招呼道,“快过来。” 三人凑在一起,头挨着头,齐齐盯着小小的圆珠子看。 如果沈云也在这里,看到圆珠子,肯定会惊落下巴,连道“神奇”。因为他刚刚做的梦,丝毫不差的在珠子里显现了出来。 梦现完之后,笼着的白光随即消失。圆珠子又变回白色透明状,静静的躺在古老大的掌心。 古老三抬头,看向古老二:“二哥,这个叫做‘九姐’的女娃娃是什么人哪?沈兄弟好象跟她很亲密哩。” 古老二翻了个怪眼:“梦珠造出来的这个梦没头没脑,我哪里知道?” “梦珠不会凭空乱造梦的。如果不是臭小子日思夜想的话,梦珠哪里能将其入梦?”古老大收起梦珠,呵呵的笑了起来,“该不是臭小子的小媳妇儿?这一带有给儿子早早娶个童养媳的风俗。” “哈哈哈,这小子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这个小山洞里来,”古老三拍着腿巴子大笑,“原来是想媳妇儿了。” 不料,古老二却摇头:“不象。”不等他们俩再说,他已言归正传,“从梦里,沈云说的话来看,他与这个‘九姐’应该是在这里分散的。” “山脚有村子,臭小子对这里非常熟悉。莫非他的路引不是做假,他原本就是住在这一带的?”古老大分析道。 三年前,他们兄弟三个曾在石秀县查访数月,使劲浑身解数,却是一无所获。 真的不是他们兄弟无能,而是石秀县这边的情况非常特殊: 兵祸时,石秀县被风传为叛军的必攻目标。县里的人家,十之八九闻风逃走。近年来,陆续回来的,也占不到两成;而石秀县仙府以前的资料在兵祸之后尽数被毁。是以,仅凭着“石秀县人氏”这条线索,他们完全查不出沈云的底细。 了解石秀县的情况之后,他们仨曾一度怀疑,沈云的路引是假的。 还好,这些年,他们一直都是暗中盯着,没有放松。 “应该是的。”古老二开始分派任务,“看样子,沈云极有可能很快就会离开此地。明天,我们分头行事。大哥,你继续盯着他;我去东安集附近查访;老三,你去山脚的这些村子打听。” “这一次,我们肯定能打探出沈兄弟的底细。”古老三搓着双手,从心底里笑了出来。 “但愿如此。”古老二望着山下黑压压的村子,叹了一口气。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四九章 我知道 在石秀县,有在四大城门之外开早市的传统。 在早市里,既有天还没亮,就从四面八方赶来售卖土产或山中野味的农户、山民,也有背着货匣,叫买针头线脑、零碎布料的小商贩。 城里的人们,如果想买鲜新而又价廉的土特产,往往会清早出城,去赶早市。 第二天清晨,沈云退掉房间,出城门,也去赶城外的早市。 不过,他不是为了买野味,而是去打听小溪村——这估计又是一个和牛头坳村一样的小山村。他在石秀县的地图上也找不到这个名号。昨天,他在东安集里也打听了一番,没有一个人听说过它。 想到当年带他们出野鸡岭的那几个猎户有说过,他们经常出来赶早市,他决定出来碰碰运气——不敢奢望能一步到位,碰到洪大爷他们本人,能打探到小溪村的方位,他就谢天谢地了。 然而,他的运气真不咋的。在早市里转了将近个把时辰,碰到山民、农户穿着的人,他便上前打听。结果,被问之人皆是一脸茫然的摇头。 “不知道。” “没听说过。” 眼见着空地上的人越来越稀少,早市快要结束了,沈云不免有些心灰意冷——身逢乱世,灭顶之灾往往瞬间就会毫无兆头的降下来。莫非小溪村也和牛头坳村一样,遭了大劫?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他赶紧的呸了又呸,心道:大吉大利!不是所有的山民都跟我们牛头坳村人一样倒霉的。 正在这时,远远的又有数人结伴,肩挑手提的,风尘仆仆往这边赶来。为首的是一名壮汉,他一边挑着担子快走,一边回头催促同伴们:“快,快走。早市要散了……” 这也许是今天早市的最后一拔人。如果跟他们也打听不到,就得明天再来了。沈云打起精神,迎上去,拦住为首的壮汉:“这位大哥,劳烦你,听说过小溪村吗?” “没有哩。”壮汉挺着急的,匆匆应了一句。 “这位小哥,我们真的不知道你说的这个地方。”跟在后面的一名大叔连忙补充了一句,“我老弟性急,你莫见怪。” “劳烦了。”沈云笑着摇了摇头,让到一边。 看来小溪村不好找。 待到早市散了,他重新回到县城里,在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做好多打听几天的准备。 他必须找到小溪村,找到洪大爷他们几个——说来惭愧得很,他心心念着要报仇雪恨,然而,却连回牛头坳村的路都记不得了,只能靠洪大爷他们指路。 东安集的一间客栈里。 古老二和古老三几乎是前后脚的回到客房里。 两兄弟又是一无所获: “那条巷子听说是在兵祸以前就烧成那样了。最里头的,是一家叫做‘刘家拳馆’的老拳馆。沈云立坟祭拜的‘刘爷爷’应该就是那拳馆的老仆老刘头。据说,当年的大火就是从刘家拳馆最先烧起来的。那晚是正月十五。这里有闹花灯的习俗。大多数人都出门看花灯去了。所以,起火时,来不及召拢人手救火。起火之后,拳馆的人,包括老刘头都没有再出现过。至于沈云,我打听过的人都说,刘家拳馆在老馆主死后就败落了。新馆主只在十几年前招到了一个徒弟。他们记得那徒弟好象是姓傅。他们没有听说过沈云这个名字。在拳馆被烧的前几个月,老刘头身边带了一个小男孩帮着跑腿。听说,那是他的远房侄孙。我跟他们说了沈云的相貌,他们都说不相像。” “我跑遍了山脚的村子。没有一户姓沈的人家,也没有叫‘九姐’的女娃。名字里带‘九’,或者是同音的,找到两个。一个才三岁,另一个是五岁。我亲自去她们家看过了的。” 也就是说,刚发现的两条线索,又断了。 古老大挠头:“我这边倒是新发现了一条线索。沈云一大早就去城外赶集了。他在集市里挨个的打探一个叫做小溪村的地名。不过,他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 “小溪村?”古老三愣了一下,“是大小的‘小’,溪水的‘溪’吗?” “对对对,正是。”古老大连连点头。 “问到集市散了,也没问到!”古老三喜上眉梢,“他应该来问我呀!我知道的!” 古老二狐疑的问道:“你从何得知的?” 古老三如实道来:“前年,我们不是来过这里吗?那次,我出城去打探消息。正好看到守城的狗兵为难两个山民。我看不过去,帮那两个山民解了困。他们就是小溪村人。那地方在老山里,地儿挺偏的。村里的人也不太与外边往来。所以,没几个人知道。” 古老大长吁一口气:“臭小子的运气真不错。” “我们的运气也不赖呀。”古老二轻笑。 次日清晨,沈云又去赶早市,打听小溪村。 和前一天一样,待到早市散了,还是没有打探到。 明天再来罢。他叹了一口气,往城里走去。 “喂,小子,那个到处打听‘小溪村’的小子,是你吗?”不想,经过城门时,守门的那名仙符兵掏着耳朵,拦住了他。 听他提到“小溪村”三个字,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但是,看到仙符兵歪戴着头盔,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是十打十的兵油子,他心中警铃大作——这家伙该不是听说我在打听小溪村,想讹我一回? 不是他以貌取人,而是他碰到了太多的仙符兵为非作歹之事。 “是的,就是我。”他是良民,在仙符兵面前可以不用谦称。 仙符兵比他矮小半个头,闻言,翻着眼皮子瞅了瞅他:“你找小溪村,做什么?” “一点私事。”沈云强按住心中的不耐烦,答道。 “哦,私事啊。我恰好知道。”顿了顿,仙符兵嘻笑着伸出两个手指头,在沈云眼皮子底下搓了搓,“小兄弟,知道那小破村子的人不多。” “当真?”沈云很难相信他。 “比真金还真!前些年,小溪村那边时常有猎户过来赶早市。后来,仙府曾加收了一年多的赶集税。打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来过了。”仙符兵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个乌龟爬的动作,“骗你的,是这个!” 第一五零章 不信任 沈云非常的不信任仙符兵。但是,眼下,他却没得选择。 也罢,权当是死马当活马医。 “要多少银子?” 那名守城门的仙符兵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不多,我们这里的规矩是,问路费二两银子。小兄弟,你可以去打听,我们东城门的几位弟兄都是最讲信义,从来没有过,收人银子,不给办事的。想知道小溪村在哪里啊?给了银子,就告诉你。” 问个路就要二两银子!还最讲信义!这跟打抢有什么区别?哦,人家拦路抢劫还要把脸抹黑来着!沈云真心看不懂他,却不得不从腰包里掏银子。 好,他们果然“最讲信义”,掂了掂银子,马上笑靥如花的报出答案:“你打这里,沿官道笔直走十来里,会看到一个三岔口。你走左手边的那条土路。再沿着那条土路一直走,直到走到山脚下。然后,朝着东南方向翻山。翻过三重山,山脚会出现一条小河。小溪村就在这条河的上头。你沿着小河一直往上走,走个五六十里,就能到了。” 见沈云没有接腔,他又信誓旦旦道,“小兄弟按我说的去找,要是找不到,只管回来找我麻烦。我守这东城门也快四个年头了。早市里的老人儿没谁不认得我陈三爷。如果我没当班,是别的弟兄守在这里,你只要跟他们问我陈三爷,不管是哪个在当班,他们都会带你来找我。” 沈云懒得跟他再多说,当即走进城门里,找最近的饭铺,买了三斤馒头和一斤酱牛肉。想了想,又找到一家酒铺子,用牛皮水囊打了满满的一囊好酒,再出城而去。 见他走远了,懒洋洋的倚靠着城墙站立的陈三爷呵呵轻笑,掉头钻进了五步开外的城门洞里。 那里,古老大和古老二兄弟两个,并排站着。他们的身后是一个土炕。炕上,躺着一名仙符兵。他被敲晕了,身上的衣物被扒得仅剩下一条大裤衩。 见陈三爷进来,古老大问道:“怎么样?” “我亲眼看着他上的官道。”陈三爷嘿嘿笑着,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倒了一些水在手上,照脸上一抹。 瞬间,他容颜大变,换成了另一张脸。 原来,他是古老三易容假扮的。而守东城门的陈三爷也确有其人,就是差不多被扒光了、躺在土炕上的那只白条。 古氏三兄弟深知沈云不好糊弄,而他们又不好现身,只好想出这么一折来,给其指路。 沈云按照“陈三爷”的指引,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果真看到一个三岔口。左手边的那一条,也确实是条不到四尺宽的土路。 看来不象是骗人的。 好,就算是到了现在,沈云也没有相信“陈三爷”。无他,实在是,对仙符兵的糟糕认识和敌意已经深入骨髓,他对他们是彻底不信任。 不过,即便是骗人的假话,他也决定去试一试。因为他早在心里做好了打算,如果真的打探不出来,就从东城门开始,沿着这边的官道找。 当年,洪大爷他们几个没有必要骗他与九姐。所以,小溪村肯定是存在的。 他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挨个问,就不信打探不到! 沈云沿着土路走,途中先后看到了两个小村子。他以路过讨水喝为由,向村口的人家打听小溪村。 结果,得到的答案仍然是“不知道”。 沈云有些气馁。但想到,按陈三爷所言,此地离小溪村还隔着数重山、几十里地。而山里封闭,十里且不同音,所以,这一带的人们不知道小溪村,也是极有可能的。 土路蜿蜒,再往前走,越来越窄。周边渐渐没了人烟。走了差不多三十里,傍晚时分,他真的看到前边有连绵的山线。很陡,林深草密。 不过,据他的经验判断,要想走到那山脚下,起码还要走上十几二十来里。 眼见着太阳就要下山了,他必须停下来,寻个地方露宿过夜。 沈云是在野外露宿惯了的,很轻松的找到了地方,安置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他吃过早饭,将凉好的开水灌进牛皮水囊里,继续行路。 走了一个多时辰,他到了山脚下。 山里的情况和他估计的差不多,看不到有路上山。他只能依言,朝着东南方向翻山。 结果,爬到山顶,他才发现,原来脚下的这座山是最矮的。山的后面,是一群更高的山。它们重重叠叠,象是一道道天然的屏障。也难怪小溪村为外面的人们所不知。 好象当年就是从这样的山里被洪大爷他们几个带出来的。沈云总算找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三重山,一重高过一重。沈云不熟悉山中情况,只能闷头朝着东南方向,边走边开路,很是费力。 终于,在太阳偏西之时,他爬到了第三重山的山顶。 往下俯看,他果然看到一条小河象细带一样,从连绵的山里流出来,绕过山脚。 没错。接下来,我就要沿着这条小河往上走,走到群山峻岭里去。沈云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那个陈三爷说的靠谱。也许这回真的能找到小溪村。 这样一想,身上的倦意立消,又充满了力量。他几乎是跑下了山。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是天擦黑的时候,才跑到山脚。因为那三座山实在是太高了,且山中地形复杂,丛林茂密,完全无路可言。 第二晚,他折回山坡,寻了一个避风之地,又露宿了一晚。 第三天,他又赶了个大早,朝小河上游走。 走了差不多四十里路,小河的河面已经收窄了三分之二,不能称为河,充其量就是一条大些的溪流。沈云终于第一次碰到了人。 好,确切的来说,是他被一队猎户拦了下来。 其实,沈云隔着老远就察觉到他们藏在林子里,指尖悄然夹了三枚银针,暗中防备。 三人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盯了沈云将近半刻钟。待到后者走到近前,方拿着长枪铁叉,还有弓箭,现身出来。 两人从大石头背后飞窜出来,一前一后的截住沈云,第三人则是纵身跃上大石头,开弓拉箭指着他,大喝:“什么人!” “过路人,去小溪村。”沈云一点儿也不怯场,扬声应道。 “你要去我们小溪村做什么?”三人脸上的防备更甚。 沈云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谢天谢地,终于找到小溪村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一章 见面不相识 听沈云报出洪大爷他们五个的名号,手持铁猎叉的那位青年忍不住说道:“胡说!我洪大爷好些年没有出去……” 话未话完,被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位拉弓的大叔一记眼刀给打断。 后者拧眉:“你说的这五人都长什么样?” 时隔多年,洪大爷他们的样貌、穿着打扮,十分详尽的说出来,沈云做不到了。不过,他们几个的相貌特点,大致的年纪,他还是有些印象的,每人都能捡一两样说出来。比如说,洪大爷年岁最长,是个大胡子。 听完,拉弓的大叔明显松了一口气:“没错,他们确实是我们村子里的人。” 说罢,他放下弓箭,从大石头上跳下来,面色凝重的跟沈云又道,“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不在了。洪大爷伤了腿,再也走不得山路,好些年都没进山打过猎了。其他人,都还好。” 当年救沈云姐弟俩的五名猎户里,有两人是堂兄弟,姓扶。他说的扶七哥,是堂弟,被沈云姐弟两个唤为“小扶叔”。 闻言,沈云忍不住脱口问道:“小扶叔年岁不大,怎么就没了?还有洪大爷那时的身板,我记得很硬朗呢。” “六年前,我们村里闹鸡瘟,喂的鸡啊鸭的,大片大片的死。老村长叫大家把死鸡死鸭都堆在一起烧了。大家怎么舍得?没几个人听,大多数人家都是煮了吃掉。吃了之后,事闹大发了起来。有的人没事,有的人开始拉稀,一个时辰里也要跑好几趟茅厕,不得安生。有些人受不住,花三个大钱去老村长家抓两副草药,煎了喝几次,慢慢的止住了。象扶七哥和王二哥他们都说自己身子壮实,不怕拉几泡稀,就没去抓草药吃。哪里知道,他们越拉越厉害,没两天就拉得脱了人形。扶七哥和王二哥的症状最重,煎草药喝也不顶事。隔两天,他们俩前后脚的去了。” “洪大爷也是同一年出的事。那年夏天,听说外头闹兵祸,到处杀人放火。怕祸害到村里来,老村长发动全村的老少爷们,大家一起将小围山那边进村的山路挖断。回来的时候,天有些黑了。洪大爷没留神,掉到了山沟沟里,一双腿全给摔断了。洪大爷的婆娘十来年前就死掉了。他只有一个女儿,那时也嫁到了山外头。出事后,村子里派人去给他女儿送信。外面闹兵祸,他女儿随着女婿一家子跑了,打那以后就没了音信。这些年,洪大爷的一天两顿饭都是靠村里人接济。” 拉弓的大叔说到这里,看着沈云,又问道:“后生,你是洪大爷的什么人?找洪大爷做什么?” 真是世事无常。沈云唏嘘不已,据实以对。 拉弓的大叔听完,神色完全松懈下来,态度也明显变得亲热了起来:“难为你有心找来。”又道,“外头乱得很,我们很少出去。就算出去了,也从不报我们的名头。要是以前没听说过我们村,肯定不晓得我们。” 另外两个青年见状,态度也齐齐转了过来,热忱的跟沈云说着: “我们村有一条近道去县城里。平常我们都是走那条道。你是打小围山那边绕过来的。那条道,好几年前就被挖断。没有人再走过,肯定废掉了。” “县里收的税好多巴多。前些年,狗官抓不到叛匪,就拿我们山里人凑数。我们一年只出去赶一次集,换些盐巴回来。” 原来如此。沈云放心了。村子平安无事就好。 他向三位请教了高姓大名。他们很爽快的告诉了他:大叔姓姜,因排行第六,被取名为“姜六”;两位青年,手持猎叉、看着年少些的那个是他的长子,叫“姜大毛”,另一个手持长梭枪,要略微老成一些,则是他大哥家的长子长孙,叫“姜大宝”。 山里人最是热情。更何况是千辛万苦寻来的远客。姜六他们爷仨也不打猎了,当即收拾起东西,带沈云回村里。 果然是有近道的。他们带着沈云在群山之间穿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小溪村。 好,这还是他们不知沈云的脚力,有力照顾他,特意走得慢一些。姜六叫姜大毛“快走几步,回村里招呼一声”。后者应了声“好咧”,提着猎叉噌噌的跑远了。等沈云他们赶到村里时,人家已经脱掉了打猎的行头,带着扶、刘等人在村口等了一会儿。 “来了,来了!”看到沈云他们一行人,姜大毛从树上跳下来,快活的报信。 扶、刘二人将信将疑的双双迎了上去。 沈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俩——山里的生活艰苦,人易老。他们俩看着比当年老了十岁还不止,但,眉眼轮廓还没有变。 可是,他们俩却完全认不得沈云了。 看着眼前身着青衫,红唇皓齿,长得比地里的嫩葱还要水灵的俊后生,走过来,亲切的唤“扶叔”、“刘叔”,二人有些不知所措。迟疑之后,还是扶猎户壮着胆子,问了一句:“你,你是当年的山妖男娃子?” 好,事过多年,他们也记不得当年那两个娃娃叫什么名儿。提起当年的事,他们最有印象的是:两个娃娃从头到脚都糊着泥巴,冷不丁的从石头后面现身出来。他们以为撞到了山妖,吓得险些尿裤子。所以,他们回到村里后,没少拿这件事当笑话说给旁人听。说来说去,两个娃娃的真名儿早就说丢了,被用“山妖娃子”代称。男的是“山妖男娃子”,女的则是“山妖女娃子”。 旁边的刘猎户赶紧拉了一把他的袖子:“别瞎说。娃儿姓沈。”刚刚姜大毛回来报信,说打山外来了一个后生,自称是沈云,说是当年他们俩与洪大爷他们一道从山里搭救出去的。 “对对对,是沈家后生。”扶猎户摸着自己的嘴,连声改口。 沈云笑了笑,跟两人抱拳,正式道了谢,末了,说道:“扶叔,刘叔,你们还是象当年一样唤我,叫我‘云娃’罢。” “云娃?对,是云娃!我记起来了!”刘猎户扭过头去问扶猎户,“你还记得吗?” “我也记起来了!”后者一个劲的点头,“你们是姐弟两个。你是弟弟,叫云娃。另一个是你姐姐,叫‘九姐’。” 这是真记起来了。山里人一是一,二是二,不兴说假话。沈云笑得眉眼弯弯:“是的呢。”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絜妤姐妹的月/票,谢谢! 第一五二章 再见洪大爷 在村口迎接的人,除了扶、刘两位猎户和姜大毛,还有他们的家人,以及看热闹的娃娃们。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姜六笑道,“沈公子走了老远的路,不容易。进屋里先喝口水。” “对对对。”扶、刘两人皆点头连声附和。 只是,去谁家呢?他们俩都竞相邀请沈云,互不相让。 沈云见了,主动说道:“听说洪大爷腿脚不好,我想先去看望他老人家。” 两人不再争执,一个夸“云娃心善”,另一个则是说“一道儿去”。 于是,一大群人簇拥着沈云,浩浩荡荡的往村里走去。 洪大爷的家在村南头。因为多年不曾修缮,屋子破破烂烂的,有摇摇欲坠之感。 沈云的五官甚是敏锐,在屋前的空地上,就闻到了从里头散出一股腐臭之味。 好,其实,村里其他人的家里大多数只是比洪大爷家稍微好一些而已。他打那些破旧的屋子旁经过时,都或多或少的会闻到一些臭味。 早有好事的村娃们跑进屋里去报信。 “是云娃来了?”黑洞洞的门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云有些恍惚。记忆中,洪大爷的声音亮若洪钟,中气十足。 “是的哩,是的哩。”姜六抢先应着,“洪大爷,沈公子特意来看你了。” 正说着,一个枯瘦的老人从门里探头出来。 陡然一看,俨然是滚出一个灰扑扑的白色毛团——洪大爷的头发、大胡子皆白,乱蓬蓬的团在一起,将枯瘦的脸遮了大半,眼睛、鼻子都不显。 他的腿脚废了。两只手各撑着一只又小又旧的板凳儿,撑起上半身,拖着一双废腿,在地上爬行。 这时节,他的身上还穿着过冬的冬衣。衣服太大,跟个油光发亮的壳子一样,套在他身上。好些地方都破了,里头露出来到棉絮与衣面一样,也是黑色的。 不过,精神头看着还好。乱发之下的那双眼睛虽饱含风霜,但依旧锐利,老猎人的余威尚在。 看到沈云,他咧嘴笑了起来:“云娃长大了!我都不敢认了哩!”说着,欲从门里爬出来。 沈云连忙走上前,抱拳行礼:“沈云见过洪大爷。” 洪大爷仰头连声赞“好”:“云娃体会得很哩,说起话来文绉绉的,怪好听的。” 扶猎户走过来,说道:“洪大伯,云娃老远过来的。连水都没喝一口,就来你屋里看你老。你老先别老拉着娃在门口说话啊。让云娃进屋喝口水,好不好?” 不料,洪大爷却将乱蓬蓬的头摇成了货郎鼓:“不好,不好。我屋里乱得跟个猪窝一样,莫弄脏了娃的好衣衫。要麻烦你们好好招待远客了。”他抬头望着沈云,“云娃,你能找来,看小老儿一眼,小老儿真的很高兴,打心底里感激你。我们山里人没有赶客的规矩。按理说,小老儿要请你进屋上坐,好好说说话,热茶热饭的招待你一回。屋里好多年没个收拾的人,连个落座的地方也没有,小老儿没脸请你。”他本是极讲脸面的人。这番话,全是他的肺腑之言,绝非客套。 沈云在外头孤身闯荡多年,也听出来了,他说的不是虚言,是真心不想让自己看到他过得凄惨模样。是以,有心成全他最后的骄傲,又行了一礼,说道:“洪大爷客气。” 当年,在石秀县的东城门外,临别时,沈云姐弟曾许诺,将来会来小溪村感谢他们五个。而洪大爷也笑言,要他们记得给他带好酒。这话,沈云一直记得。这次来,他虽不信那个守东城门的仙符兵,但也抱了一丝侥幸,用牛皮水囊带了酒水。 他解下那只盛酒的牛皮水囊,双手送到洪大爷面前:“洪大爷,我给你老带了些酒水。是从县城里的酒铺子里打到的。谢谢你老,还有四位叔伯当年搭救了我们姐弟二人。” “好好好。”洪大爷单手支撑着身子,接过酒囊,激动的用嘴咬开塞子,仰头“咕唧咕唧”的接连灌了好几口。 “滋——”,饮罢,他畅快的笑了起来,又赞道:“好酒!是县城的酒铺子里的正味儿!我以前闻过!”说罢,他对扶猎户等人说道,“我喝好了。这酒你们也尝尝。” 扶、刘等人也没客气,挨个的上前,一人一口,喝了一圈。最后,酒囊又送回到了洪大爷面前。 这回,后者没有再接。他摆手,心满意足的笑道:“托云娃的福,我老了老了,还能喝到这样的好酒,该知足了。”冲沈云翘起大拇指,高声大赞,“云娃,你很好!前程大得很!一世不愁吃,不愁穿,过得会比神仙还要好!” 在山里,人们很看重老人家的预言。据说,越是濒死的老人,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预言越是灵验。 “托你老吉言。”沈云被他真挚的眼神感动了。 洪大爷哈哈大笑:“人也见了,酒也喝了。云娃,你莫要再管小老儿,跟他们后生的去喝碗热茶暖暖身子。山里寒气重,不比外头。”又道,“小老儿每每喝了好酒,都要在屋里困上一觉的。”说罢,冲沈云扬了扬手,撑着两只小板凳儿,头也不回的进了门。 扶猎户也相劝道:“走,云娃,先上我屋里。” “再去我屋里。”刘猎户慢了半拍,只好接口说。 “谢谢。”沈云没有再拒绝。 扶猎户大喜,按照山里的规矩,当即请了刘猎户,还有姜六作陪。到了家门口,他又派了长子姜大毛去请村长过来一道喝酒。 四人在堂屋里刚落座,村子端着一只粗海碗,里头盛着八只鸡蛋,乐呵呵的进了门:“稀客!稀客!”小溪村的村长之位是代代相传。他是老村长的长子,三年前才接任村长之位。 很快,一大砂罐子煮得滚烫的甜米酒,和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被端上了桌。开吃之前,扶猎户特意分了小半碗腊肉出来,去外头招来长孙:“去,给你洪太爷端去。” 不想,过了一会儿,大孙子又抱着碗,叭唧叭唧的跑回来了,喘着粗气说道:“洪太爷,睡下了。推不醒。” “这是喝醉了!”刘猎户笑了起来。 姜六也道:“他刚刚是喝急了点。” 扶猎户哭笑不得的伸出食指刮了一下长孙的鼻子:“那你把肉给你洪太爷放屋里就是,还抱回来作甚?” “哦。”大孙子抱着碗,又哒哒的跑了出去。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三章 不想要 甜米酒煮了一罐又一罐。太阳偏西的时候,扶猎户家的小酒坛子终于见底了。桌子上的那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也只剩下了点汤水。 大家都先后放下了筷子。 这时,刘猎户又起身相请。 于是,一行人转战刘家。 眼下正是冬粮快吃尽,夏粮还差俩月才能收,青黄不接的时候。人们将这时节称为“五黄六月”。是以,家家户户的饭菜都差不多。刘家准备的也是甜米酒和腊肉炒笋干这两样。 开吃之前,刘猎户也用小碗分了些腊肉出来,叫来幺儿,吩咐他给洪大爷送去,并细心的吩咐道:“你洪大爷要是还未醒,你要把他喊醒。他老睡了这么久,晌午也没吃饭。肚子空空的会磨胃里,不好。” “好咧。” 没过多久,幺儿惨白着脸,慌里慌张的跑回来了:“爹,不好了。” 刘猎户闻言,脸都挂不住了。但是,贵客当前,又不好开骂,只好飞过去一记眼刀,问道:“什么事?” 幺儿缩着脖子吱唔道:“我,我洪大爷他,他没气了……” 刘猎户急了,一把拉住还没自己肩膀高的幺儿,扬起巴掌:“小崽子你乱说什么!” 沈云等人也齐齐色变,放下筷子。 “大刘,听你老幺把话说完。”扶猎户离得最近,伸手架住刘猎户的巴掌,又低头对幺儿说,“不要怕,你洪大爷怎么了?慢慢的给大家说。” 幺儿点点头,接着说了起来。已经十来岁的他,口齿伶俐得很:“我进屋里,看到我洪大爷侧着身子,面对着墙,躺在床上睡觉。我过去喊了他好几句‘洪大爷’。他也没有应我。爹说,要把我洪大爷喊醒来吃饭的。我就到床前,一边喊‘洪大爷’,一边去拉他的胳膊。我也没用力,带了一下。我洪大爷就往我这边倒了。没动身,也不应我,只管闭着眼睛睡觉。我就去捏他的鼻子,想捏他醒来。就发现他的鼻子凉凉的,没有出气了。”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扶、刘、姜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着村长——在小溪村,象洪大爷这样的绝户头,其身后事都是由村长出面,领着大伙儿一齐操办的。 村长放下筷子,叹道:“洪大爷……吃了这些年的苦,解脱了,是喜事。” “睡梦里去的,没痛没灾,洪大爷好福气哩。”扶猎户也道。 “是啊。临头了,还能喝到县城里的好酒。洪大爷不亏。”这是姜六的话。 大家说着,脸上并没有多少戚容。 “大伙和我一起先去看看,回头再招呼村里人过去帮忙。”村长起身招呼众人。 “我也去。”沈云主动提出来。 村长愣了一下,旋即,点头应允了:“这也是沈公子和洪大爷的缘分。” 一行人很快回到了洪大爷的屋子前。 此时,消息已经在村子里传开来。屋子前面的场院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大人。跑来看热闹的孩子们则被家里的大人呵斥着赶回去了。村民们站得远远的,没有人进屋。 沈云跟在村长他们的后面,终于到了洪大爷的家里。 屋里黑洞洞的。看得出扶、刘二人经常过来。他们俩熟门熟路的取出火石,从堂屋里拿出一根火把点燃。 顿时,漆黑的屋子亮了起来。 正对着门,摆着一张大木床。洪大爷仰面躺在床上,身上胡乱的盖着一角看不清底色的破布被。 床头边上摆着一只土瓷碗,里面装着的小半碗腊肉已经冷了,结了层白色的冻油——这是上午的时候,扶猎户要他家大孙子送过来的。 “肉没有动过,”扶猎户拿起碗,仔细的看过后,又放回原位,“洪大爷确实是睡着去的。” 沈云觉得有些奇怪,在牛头坳村,没人会把床摆在堂屋里。因为那是快要咽气的老人停床,以及死后设置灵堂的地方。而且,刚才在扶、刘二人的堂屋里,也都没有摆床。 他低声问刘猎户:“刘叔,洪大爷家的床一直是摆在这屋里吗?” 刘猎户摇头:“是洪大爷的腿废了后,叫我们帮忙抬到这里的。那时,洪大爷不吃不喝,躺在堂屋里,一心只等着他闺女回来见最后一面。后来,去报信的人回来说,外面闹兵祸,他闺女一家逃难去了,没找着。洪大爷哭了一场后,又重新喝水吃饭了。大伙儿都说,他是因为怕没人送终,一直吊着一口心气。兵祸过去了的事,村里人谁也没敢跟他说。就怕他心气散了,再也熬不了。” 沈云明白了——洪大爷年轻时在外头闯荡过,见多识广。今天看到他,定是心里猜出来,外边的兵祸早结束了,觉得闺女一家凶多吉少,父女再会无望,所以,那口心气散了。 这时,村长过来问刘猎户:“大刘,你知道洪大爷准备了老人衣服吗?” “早就准备好了的。”刘猎户应着,走到床边,蹲下身子,从床底拖出一口旧木箱子,“洪大爷摔断腿的时候,怕等不到他闺女,就先告诉了我,说,老人衣服全装在这箱子里,叫我帮他先拖到床底下备着。” “那就好。”村长松了一口气,又道,“你们先给洪大爷上三根香。我去喊人过来帮忙装敛。” 扶、刘、姜三人皆点头应下。 沈云走到刘猎户面前,问道:“刘叔,洪大爷的身后事是个什么章程?” 后者长叹:“能有什么章程?洪大爷没有儿子送终,养的闺女也等于没有。也就是我们几个平时相好的过来帮忙装敛、用席子卷了抬到后山埋起来。还好,他生前料到了这一境,早早的准备好了老人衣服,不会光着身子走。”山里人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送老人走,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没人资助得起。更何况,象洪大爷这种绝户,给他出钱,跟打水漂没什么两样,连人情都留不下来。所以,也就是几个相好的出一把子力罢了。 “棺木呢?没有吗?”沈云拧眉。 “以前是有的。后来,摔伤时,拿去换钱吃药,吃光了。”刘猎户连连摇头叹气。 沈云听罢,略作沉吟,说道:“洪大爷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不忍看他走后,身后这般凄凉。刘叔,请问,眼下能买到现成的棺木吗?”想来这也是洪大爷的最后心愿,也是他唯一能为洪大爷做的事。 此言一出,不但刘猎户愣住了,连正在床头忙着上香的扶、姜二人也齐齐打住。 “有是有,不过,价钱不便宜……” 山里的银子值钱得很哩。沈云不缺这几两丧葬银子。于是,在他的资助下,洪大爷的身后事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 两天后,安葬了洪大爷后,扶、刘二人以他亲友的身份,又一次的向他道谢:“托您的福,这下洪大爷生前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他能安安心心的走了。” 连村子里的人们也交口称赞,艳羡不已:“好人有好报!” “洪大爷一世体体面面,好福气哟!” 沈云不以为然。从洪大爷的身上,他再一次觉得,凡人活着,与蝼蚁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的人生,我不想要。 第一五四章 不原谅 办完洪大爷的丧事,沈云私底下找到扶、刘二人,向他们道出自己的来意。 “去当年碰到你们姐弟俩的小潭边?没问题。我们记得那地方。”两人满口应下。沈云能出手,把孤老的洪大爷体体面面的送走。他们俩对他感激得很。同时,也看出来了,沈云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替这样的人做事,是结善缘。他们能不乐意吗? 沈云当然不会让他们俩白走一遭,道了谢后,一人给了他们一小袋碎银子。 不多,每一小袋都只有十两。他给洪大爷办丧事,差不多是用了五两银子。按照这个标准,他又准备了四小袋碎银子,每一袋都是五两。其中的两袋,他已悄悄的给死去的小扶叔和王二叔等两位猎户的家人送去了;这两袋则是每一袋又各加了五两,分别给了扶、刘二人。多出来的五两是他们俩带路的酬劳。 他送银子的事,瞒着了村里人,却是当着扶、刘二人的面做的。二者心知肚明。当年他们救人,并没有想过将来能得到厚报。沈云的报恩却温暖了他们的心;最主要的是,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他们俩也渐老,也都确实需要银钱伴老。象洪大爷这样体面热闹的身后事,是村里所有人都无限期望的。所以,他们俩没有推却,感激的袖了银袋。 “还有件事,要请两位一定帮忙。”沈云又道,“当年进了县城后,没两天,我就和九姐失散了。至今仍没有她的音信” “啊!九妹走丢了?”不等他说完,扶、刘二人惊呼出口。 沈云点头:“在县城里,九姐受了伤,烧得迷迷糊糊的。我出去给她找水,结果掉进了野猪坑里。幸好被好心人及时搭救了出来。等我再回去,九姐早就不见了。这些年,九姐一直没有音信,生死不明。” “你们都是好娃子,老天爷会顾着你们的。九妹肯定也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 “说不定她也在找你哩。” 两人使劲的宽慰沈云。 “将来如果我九姐找到村里来,烦请两位帮忙,告诉她,去省城的鸿云武馆找我。”沈云抱了抱拳,“沈云不胜感激。” 扶、刘二人齐齐按下他的拳头:“应该的。” “你放心。” 接下来,三人约好:扶、刘二人各自带上两个子弟,大伙儿以打猎为名,第二天清早动身,进野鸡岭。 次日清晨,一行人披着晨光出发了。 扶、刘等人显然路熟得很,中午的时候,他们又爬上了一个山头。扶猎户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线山脉,告诉沈云:“喏,那里就是野鸡岭。” 见后者有些茫然,他又细心的解说:“这边是进野鸡岭的路。县城正好在另一过。去县城走的是出野鸡岭的路。” 想起自己翻烂了三县的地图志,也没在三县交界的地带找到野鸡岭,沈云不禁好奇的问了一句:“真的有野鸡岭啊,我怎么在仙府印发的地图志上找不到呢?” 众人不知“地图志”为何物。 听明白了之后,扶猎户摇头说:“不知道。我们祖祖辈辈都去那边打猎,都管那一带叫做野鸡岭。” 刘猎户道:“可能就我们村子里管那里叫野鸡岭。我曾听小围山外的村子里管那边叫凤凰山。” 一提到“凤凰山”,沈云立即心中明了——没错,在地图志上,三县交界的地方确实有一条小山脉叫做“凤栖山”。 怪不得他找不到野鸡岭,原来是一山多名。 如此一来,对照记在心里的地图志,再看眼前连绵起伏的群山,沈云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眼下的方位。据此,他更加肯定了自己以前的推测:牛头坳村是在丰成县的境内。 稍稍歇歇脚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潭边。 “云娃,还有印象吗?”扶猎户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大山石,“当年,你们姐弟两个就是一声不响的从那后面跑出来的。” “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都以为是碰到了山妖娃子。我差点尿裤裆里了。”刘猎户也望着那里,摇头直笑。 “一晃就是好些年哪。”扶猎户也笑了。 大石头长满了青苔,静静的立在那里。沈云怔了怔,慢慢走过去,伸手去摸大石头。 手底冰凉、湿润。好熟悉! 刹那间,象是被封印的记忆打心底喷涌而出。 “云娃,你看,那边有人!” “啊” “莫出声!我们先过去看看。” “是山里的猎户。他们说话,不象是我们那里的。” 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 脑海里,九姐的身影渐渐的变得更加清晰、温暖,象是一团火,灼烧得沈云的眼睛滚烫。 “九姐!”他连忙仰头,拼命止住要往外滚的泪水。 扶、刘等人见了,悄悄的挥手,带着其他人去潭边生火做饭,准备宿营。 当晚,他们就宿在小潭边。据扶、刘二人说,这一带很少有大野物出没,还算安全。所以,他们进入野鸡岭,通常都是在这里过夜。 听沈云说,记起了接下来的路,不用再带路了,他们很不放心,关切的问着:“云娃,过了这一段,前头就时常有大家伙了。你真的不要我们陪你过去?” “没事。我这些年一直在学武,就是老虫也应付得来。”沈云胸有成竹的答道。 “没听说过野鸡岭这边有老虫。” “云娃好本事!赤手空拳的能打老虫。” 扶、刘二人放心的笑了,不再提陪同的话。 天亮之后,沈云告诉他们几个,独自沿着小溪往上走。 当年走的路,他是真的都记起来了。就连那几晚的临时住处,他也一一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现在的脚力不知胜过那时多少倍。记忆之中难走的地段,如今再走,如履平地。 是以,只用了一天半,他便顺顺当当的走到了当年被表叔扔掉的地方。 当年,他们姐弟俩坐着苦等表叔的石头依旧在。沈云又在上面歇了一回脚。一边吃干粮,一边心中好想,眨一下眼,九姐就从哪棵树背后,或者某一兜茅草后面现身出来。 好,这是白日做梦。 吃罢干粮,沈云叹了一口气,继续前行。按他的脚程,今晚应该能到姑奶奶他们所在的小镇歇息。但是,他并不打算去探望他们——他并不恨他们当年的绝情。因为他知道,这世道,他们也难,但是,不恨并不代表他原谅了他们。讲真的,在内心深处,于他们,他是有怨气的。 因为如果他们不想收留他们姐弟俩,其实可以明言。为什么要骗他们姐弟两个,并且,将他们姐弟俩不声不响的扔到深山老林里? 当时,他们姐弟俩才多大?一个十一岁,一个不到六岁! 如果不是碰到好心的洪大爷他们,他们姐弟俩说不定真的死在了崇山峻岭里。而且,后来,他们姐弟俩失散,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 他沈云不是圣人,做不到以德报怨。所以,大家不如不再相见。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五章 回家 世事总无常。 沈云按照记忆,找到了回小镇的路。然而,不曾想,当年的小镇已然荒废。他站在当初小憩的那处青灰色大崖石下,远眺小镇,却只看到一片断壁残垣隐没于疯长的荒草之中。 这是怎么了? 惊愕之后,他疾步跑下山,去废墟之中探个究竟。 很快,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由:这里肯定曾发生过一场战事。乱草丛里,到处可以看到生锈的铁箭头。断壁上,也依稀可见刀剑等兵器留下来的痕迹。 传闻,当年的兵祸,石秀县仙府曾联手相邻的永安、丰成两县仙府,布阵伏击分兵而来的叛军。因事不关己,沈云没有多打听个中详情。现在想来,小镇这一带恰好位于三县交界之地,且在去省城的官道近旁,地形又中间低、四周高,极有可能是当年那场伏击战的发生之地。 小镇里的人们,包括姑奶奶他们一家,应该是早早的闻风而逃了。后来又听说家园沦为战场,彻底被毁,便没有再回来。 抬眼环视四周,沈云不禁再次长叹。本来,他打算在小镇歇一晚的,如今,也不成了。见天色还早,他决定继续赶路——他在武馆里曾读到一本评论风水的杂书。关于战场遗迹,书里头也有评论,说是这一类的地方多阴气,如果周边围有群山,则阴气易聚不易散。久而久之,便成了阴煞之地。而阴煞之地是不宜久留的,过夜更是大忌。因为有损身体之正气。不知道是因为这段话的缘故,还是此地真的是阴气重,大白天的,沈云自打走进镇子里开始,后背便一直凉嗖嗖的。所以,他是真不敢孤身一人在此夜宿。 后来,沈云才知道,那段话并非虚言。正因为他听信了那段话,才得以很幸运的逃过死劫!而后背那凉嗖嗖的感觉,并非是阴气使然。而是,他常年修炼心法,如今,感触已远远比常人敏锐——自打他一进入小镇里,就被一双藏在暗处的阴测测的眼睛盯上了。 而小镇里不见人气,也全是拜这双眼睛的主人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在路上宿了一晚,第二天的正午时分,沈云凭着记忆力终于回到了牛头坳村。 只是,昔日的小山村完全不复存在。他站在村头的位置上,看到的是一个丛林茂密的山谷。 沈云记得自己的家是在东山脚。现而今,那里长满了荆棘。他用如意刀斩开荆棘,奋力寻找,企图找到他的家曾存在过的痕迹。 然而,他累得气喘如牛,清理出偌大的一片空地出来,仍是一无所获。 “阿爹!阿娘!奶奶!啊——”沈云挥舞着如意刀,冲着天空大吼,眼泪再一次喷涌而出。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连衣冠冢也没法为家人们立一个。 最后,沈云是在空地里,凭着记忆,估计出他家的堂屋位置。在那里,他先是点上从小溪村带来的香烛,然后,给父母和奶奶各叩了三个响头,烧了一堆钱纸。算是正式祭祀了他们一回。 做完这些,太阳已经偏西。沈云爬上东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一起避祸的小山洞。 这里显然是多年不曾有人来过。入口完全被山藤覆盖住。他差点儿找不到它了。 用如意刀斩断山藤,他走进出,瞬间又是泪流满面——记忆里,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枯树枝。时隔多年,它依旧在。 回到牛头坳村,他象个疯子一样的找了大半天。这是他唯一找到的旧物。 他用这堆旧树枝生了一堆火,在山洞里,过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按照牛头坳村的习俗,他回到山脚的空地,叩头、烧纸钱,又祭祀了一回。 末了,他跪在地上,对着跳跃的烛火说道:“阿爹、阿娘、奶奶,秋宝走了,去给你们报仇。等割下狗官兵的头,秋宝再回来祭拜你们。”说罢,他又“咚咚咚”的叩了三个头,这才捡起身边的行囊和如意力,起身,头也不回的出山谷而去——此时此刻,他恨意冲天,只恨不能立刻找到仇人,斩下他们的头颅,血祭亲人。 待他走远,大约过了一刻钟。只见空地上闪过一圈白光。紧接着,古氏三兄弟现身了——这些天,他们一直与秋宝保持二十来里的距离,用法宝盯梢。 “原来,沈云是化名。他的真名是叫秋宝。”古老三吐出一口浊气,“他原来也是姓沈么?” 没人回答他。因为谁也不知道。 古老大翻找着手里的地图,咕嘟道:“找不到这个山村……不好查。” “看样子是仙府出动仙符兵屠了村。”古老二环视四周,“仙府那边肯定不会在地图上标记它。” 古老大抖了抖手里的地图:“这是五年前的旧地图!” 古老二摇了摇头:“沈云今年十三岁。五年前,他七岁,已经到了郑家庄。现在看来,他是和他的姐姐一道逃出来的。而在到郑家庄之前,他曾在石秀县东安集旁的刘家拳馆呆了将近半年。所以,屠村的时间要更早一些。” “是哦。”古老大随手将地图折了起来,收回怀里,“我再去丰成县找找,看能不能从那些武馆的旧书堆里找到十年前的旧地图。”至于丰成县仙府衙门里,呵呵,肯定是找不到标记有这个村子的旧地图。因为据他所知,在篡改资料方面,仙庭,乃至各地的仙府,一向是很专业,也很细致的。 “走罢,我们先去丰成县城。”古老二收回目光。昨天下午,在法宝里,他们三兄弟看得很清楚。沈云满山谷的找寻,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他的绝望与无助,即便是透过法宝,他们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再浪费时间。 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应道:“对,沈兄弟肯定是去县城找狗官报仇去了。我们去那里等他。” 见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古老二飞过去一记眼刀:“记住你自己说的话。只能‘等’他,不要多管闲事。” 言下之意,他们三兄弟不插手沈云复仇之事。 古老三收到眼刀,撇了撇嘴:“知道!我不会坏了尊人立下的规矩。”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六章 叫我找得好辛苦 盛夏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晒着。热闹的街面象是也午睡了一般,上午的嚣闹退去,只有街口的大柳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的拉长了调长高叫:“知——了——,知——了——” 对于知味楼的跑堂伙计们来说,这却是一天之中难得的空闲时光——镇里的人们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朝食与晌午饭。这会儿,早就过了朝食的点儿。而吃晌午饭又早得很。店里没有生意,掌柜的也回后头睡午觉去了。 伙计们坐在在一楼的通风口,各自趴在膝盖上打盹儿。 “人呢?都死哪里去了!”一个敞开黑绸短衫,露出长满黑毛的胸脯子的彪形大汉,大摇大摆的自外头进来。汗涔涔的脸上,那道大伤疤跟条大蜈蚣趴在那儿似的,显得格外狰狞。 伙计们被炸雷般的声音惊醒,嗖嗖的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招呼: “嗬,疤爷,您来了!” “今儿疤爷要用点什么?” “疤爷……” 然而,被唤做疤爷的这位大汉却一点儿也不领情。他厌烦的挥手喝斥道:“去去去,都离远儿点,热死个人了。” 于是,伙计们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 “先来个冰碗。”大汉抬腿往自己平常惯坐的位置走去。 “好咧。”伙计们如获大释,引位、擦桌子、去后面叫单儿,各自忙碌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一闪,一道身影抢先一步,在窗前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天真热!店家,有凉茶吗?”那是一个身着青衫黑裤的瘦弱少年。他一边以手当扇,扇着风儿,一边问道。 “呃……”引位的伙计很快反应过来,偷眼去看身后侧的彪形大汉——那张桌子是这位爷惯坐的。后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 果不其然,他在前头还没出身,大汉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正在抹桌子的那名伙计随手拽到一边,怒道:“起开!” 他显然是有功夫伴身的。伙计没站稳,眼见着就要被重重的甩出去。 还好,坐在桌边的青衫少年眼疾手快,伸手稳稳的将人扶住。 “哟,有把力气!”大汉挑眉,怒极而笑,“小子,胆儿不小哇!”左脸颊上的伤疤一抽一抽的,越发的狰狞。 青衫少年端坐在桌边,呵呵:“一般一般。” 被他扶住的那名伙计回过神来,惨白着脸,小声提醒道:“小哥……” “滚一边儿去!”大汉瞥着他,眼里寒光闪闪。 “是是是……”伙计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他与负责引位的那名伙计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 大汉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纹丝不动的青年少年,用右手的大拇指指向自己:“小子,你知道爷我是谁吗?” 青衫少年嗤笑:“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问旁人。莫非是被驴踢坏了脑袋?” “好小子!够胆!今儿你疤爷爷好好的教你一回规矩!”大汉狞笑着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拉出一串残影,呼的,照青年少年的脑袋拍过去。 这一巴掌看似随意,却是他的杀手锏,叫做“翻天掌”,且用了十分之力。他也是在外头行走多年的人,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理儿。眼前的臭小子面生得很,穿着打扮也不象是镇上的人。这个年纪的小子,敢单枪匹马的出来闯,在陌生的地头撒野使横,不是自恃有两把刷子,就是个二愣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大大的低估了青衫少年! 当下,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旋即,右手传来一阵剧痛。 “嗷——”大汉象杀猪般的惨叫。 两名伙计,以及报信,匆匆打后头进来的掌柜的,都惊呆了。 疤爷动手很快。但是,青衫少年出手更快。以至于他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疤爷已经被右手反扣,被死死的按在桌面上。而他们原以为会有大苦头吃的青衫少年却依旧端坐在桌边,连姿势也不曾变换。呃,好,他的姿势略微有些变动。他用右手按住了疤爷。 “这……”看到疤爷的右手被扭成了麻花状,掌柜的打心底里觉得疼,使劲的打了个寒战。心里说着“恶有恶报”,然而,这是在自家店里,他不得不壮着胆子出来打圆场,“这位公子……” 青衫少年摆手:“这是我与这位疤爷的私事,与你等无关。烦劳掌柜的腾个地儿,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的好的,两位请!”掌柜的和三位伙计都如获大释,齐刷刷的躲去了后头。 青衫少年低头冲掌下的大汉笑了笑:“你不是要教我规矩吗?” 大汉早已疼得黑脸变作了白脸,脸上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先前的横劲儿,只有豆大的冷汗,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公子……爷,饶命!” 他很识相。 可惜,青衫少年却一点儿也没有要因此而饶过他的意思。只见他扯起一边嘴角笑道:“饶命?你也配说‘饶命’二字吗?田保生!” “你,你是谁!”听到自己的名字,田保生很快反应过来——今天的事,不是巧合。眼前的青衫少年绝对是特意来寻自己的! “我姓沈。”青衫少年低下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答道。 “姓沈?”田保生有些发愣。他记不得眼前这张葱嫩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沈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有开罪之处?” “开罪?”青衫少年轻笑,“疤爷真是贵人多忘事!完全不记得丰成县下的牛头坳村吗?” “牛头坳村!你……”田保生的脑海里闪现过一些血淋淋的画面,顿时有如被雷轰——牛头坳村竟然还有活口?今天来寻仇了! 青衫少年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那个小山村里的人都姓沈。”又道,“这些年,疤爷倒是过得惬意得很,却叫我找得好辛苦。” 他就是沈云。此话一点儿也不假。数月前,他离开牛头坳村后,径直去了丰成县寻找当年的屠村凶手们。 孰料,打探后方知,这几年里,丰成县颇不太平,仙府大老爷跟走马灯似的,已然换过了四茬。而当年下令屠村的那位前大老爷估计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了,走之前,竟然一把火烧掉了丰成县的典籍室。害得沈云完全无从查起当年的屠村血案,甚至于连这位大老爷姓甚名谁,卸任去了何方也打探不到。 沈云只能改变策略,从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入手。 然而,仙符兵的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回家。再加之,兵祸之时,丰成县曾三次抽调兵力对抗叛军。沈云又连他们的姓名也没有,要想再找出人来,其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幸好,当年九姐亲眼目睹了这队畜牲行凶,牢牢的记住了其中两人身上的显着特征。 而田保生又是个老兵油子,横行丰成县多年。至今县城里的人们提及这位“疤爷”,仍有如芒刺在背。 沈云顺藤摸瓜,找寻了近仨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叫他找到了这位田疤爷,当年的凶手之一。 第一五八章 多准备几张脸 田保生是良民,按照仙府的规矩,他在知味楼被杀,后者必须第一时间报官。不然,与杀人者同罪。 若是换成别的商铺,店里出了这等事,就算是依仙府的规矩,第一时间报了官,也无异于祸从天降,到头来东家和一并伙计都是家破人亡。不过,知味楼不会。因为他的东家不但是良民,而且还有初级武者功名伴身。 这也是沈云暗中跟了田保生三天三夜,最后决定在知味楼动手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他看中的是知味楼的影响力。这里等于是玉溪镇的信息中心。在这里只要发生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会通过各种途径传到全镇。 而他在丰成县打探到的情况是:那里的仙府大老爷虽然换了好几茬,但是,仙符兵营的千总大人却一直没有换人。他费了些银钱,又多方打听,得知,这位懒得很,一直以来都是按士卒的籍贯给营中的士卒分队。也就是说,在这位的兵营之中,同一个小队里的士卒,包括小队长在内,一共五人。他们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也是离得不远。 除此之外,玉溪镇本身没有仙符兵驻守,并且这里也不是仙符兵的主要兵源地,田保生一家是从他爷爷那辈起,从隔壁的石平县搬迁过来的,等等。这些因素也都是沈云果断动手的原因。 而他特意留下那行血字,也是有原因的:一是,田保生提及过,刘海是石平县人,那么,另外三个屠村凶手也极有可能是隔壁石平县人氏(因为仙符兵是世袭的,而石平县恰好就是兵源地之一)。田保生惨死的消息很快会传到那里。正所谓‘做贼心虚’,四位凶手得知牛头坳村还有活口,并且来找他们报仇了,怎么可能坐得住?他们必定会有所行动。如此一来,不用沈云刻意去找,便能将他们一一的揪出来。 二是,他用以前的名字,是想给九姐留一条寻他的线索。在这世上,除了九姐和他,再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沈云就是沈秋宝。 和沈云预料的一样,田保生的死很快轰动了全镇。 “疤爷在知味楼被一个外地小子砍掉了脑壳!” “你知道牛头坳村吗?听说是那小子叫沈秋宝,是打那地方来的,特意来找疤爷报仇的。” “不知道呢。什么大的仇啊,非要砍脑壳来报复!” “说是尸身旁边写着‘杀人偿命’。” …… 街头巷尾,人们莫不是在谈论这件事。 案发后,知味楼不敢耽搁,东家亲自去县里报了案。 仙府大老爷据说是“震惊”了,当即令捕头大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玉溪镇查案。 于是,天还没黑的时候,捕头大人已经带着一队衙役赶到了案发现场。 因为田保生是退营的老兵,所以,次日清晨,一队仙符兵匆匆的从县里赶过来,奉命督促查案。 两队人马会合之后,立刻封住进出小镇的两条要道,然后,铲地三尺般的在玉溪镇搜查一个叫做沈秋宝的外地小子。 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顺利的通过了关卡离开玉溪镇,前往石平县。 里头的原因,并不是知味楼的掌柜、伙计们对仙府谎报了他的身形相貌。 相反,知味楼那边从东家到寻常的小伙计,一个个都可以说是积极配合,在捕头大人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根据他们的描述,仙府在第二天便下了通缉令。待沈云经过关卡时,绘有沈秋宝的画像的通缉令便贴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土墙上。 田保生家里颇有钱财,派了两名家丁,守在关卡前,一人手执沈秋宝的画像,另一人则是不停的跟过往的路人说着:“抓到这人,赏银一百两;提供这人的线索,赏银五两。” 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都跟睁眼瞎子一般,对沈云视而不见呢? 原因很简单。 自打进入玉溪镇后,沈云便换装、易容。直到割下田保生的头,出了知味楼,他才躲进事先选好的偏僻之处,洗掉伪妆,又重新换过一身衣服。 这些本事是都是余头教他的。 得知他要外出游学,当晚,余头提了个小包袱,敲开了甲十号房的门:“外面乱得很。先生孤身一个出门在外,怎能不多准备几张脸呢?” 沈云以为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惊骇不已,正要拒绝。余头已打开小包袱。 里头是一些拳头大小的瓶瓶罐罐。 “打半盆水过来。” 沈云依言,去外间用洗脸的铜盆打了半盆水过来。 余头麻利打开这些小罐子里。里头要么装的是汁液,要么是油膏。 只见他取出一张半透明的、有两个大窟窿的圆形油纸,铺在铜盆里的水面上。然后,麻利的往上面倒那些汁液或者油膏。 数息之后,他拿起油纸,“啪”的往自个儿脸上一拍,说道:“脸换好了。” 话音刚落,他剥下油纸。 沈云不由瞪大了眼睛——余头诚不欺人也。真的当着他的面换了一张脸。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余头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大婶。 “太神奇了!”他由衷的大赞。 “圆脸大婶”笑了笑,拿起一只白色的小罐子,往掌心倒了一滴药水,抹开来,在脸上使劲的又搓又揉。 搓着,揉着,余头的脸又变回了原本的样子。 “这些都是我在军营里学到的,是我们大帅的营里才有的秘技。就是在大帅营中,也是秘而不宣,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学。我也本来没有资格学习这等上乘的秘技。是因为有一次立了大功,机缘巧合,才获得了学习的资格。以前每次外出刺探敌情,我都会如此易容、换装。只要不碰到仙师,在凡胎肉眼面前,绝不会露陷。”他如是告诉沈云。 也正因为余头的这句话,为了以防万一,沈云自得手卸掉伪装之后,就一直以本来面目示人,没有再易容、换装。 所以,经过关卡时,不论是仙符兵,还是田保生家里的两位家丁,都没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 到了石平县后,沈云先是在县里转悠了大半天,然后找了个无人的偏僻处,再次易容、换装。 这回,他易容成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身份过路的小客商。除了商客们都有的一张晒得黑黝黝的脸,身上没有任何的特色,属于那种一转身走进人群里,就再也分辨不出来的路人。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五九章 偶遇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在石平县碰到钱师尊。后者不是早在年初的时候,就因聘期到了,又无意再续聘,而离开了武馆吗? 事情是这样的。 到了石平县的第二天,沈云背着褡裢离开客栈,去市集等人群密集之处转悠。看上去,他是在兜售跌打损伤丸,实际上,是在听人们说八卦,看田保生的死讯有没有传到这边来。他的打算是,如果过一两天还没有消息,那么,他就自己在市集里散布相关消息。 客栈的附近就有一条街市。沈云出来的不是很早,这会儿,街市里已经是人来人往,早市正值热闹之际。 走了半条街,沈云很是欣慰:玉溪镇的人们没有令他失望。田保生的案子象风刮过一样,正在街市里迅速传开,俨然成了今天最热门的话题。 如此一来,他可以集中精力寻找刘海他们四个。 去哪里找人呢? 在玉溪镇的时候,沈云曾无意之中打探到,石平县这边有一个“屯兵所”,占据了石平县近一半的面积,是仙符兵的家眷们聚居之地。 沈云准备去那里碰运气。 不过,据说“屯兵所”有私兵守卫。 所谓的私兵,是“屯兵所”里的住户们自发组织起来的。其成员是每家各抽出一名退营的仙符老兵。 这些人在军营里时,大多是混吃混喝混日子的老兵油子,然而,当私兵给自家巡逻放哨时,却俨然是另外一个人似的。“屯兵所”被他们守得跟铁桶一般。生面孔的人可以进去,但是,进去之后,据说高声嚷几句,都能招来巡逻的私兵们。 沈云听说后,一点儿也不觉得“屯兵所”如此防范森严过于夸张——仙符兵四处为非作歹,干尽伤天害理之事,岂能不心虚?不如此这般的守卫森严,那些退了营的老兵们晚上敢闭眼睛睡觉吗? 沈云在一个茶水摊上,从摊主那里套出“屯兵所”的方位——石平县不大,“屯兵所”就在北面,离他投宿的客栈不过相隔一两里而已。 再多的,打探不出来了。因为摊主明显是深深的厌恶住在“屯兵所”里面的人,不想多说。 沈云喝光土瓷碗的凉茶,付了一个大钱的茶钱,装着继续沿街兜售药丸,慢慢的转出了街市,往北而去。 很快,他找到了“屯兵所”的所在。正如玉溪镇的人们传的那样,它确实象是一座大堡垒——青砖砌成的护墙又高又厚,完全不比石平县的城墙单薄;护墙之下,还围着一条人工开渠出来的大水沟。沈云目测之,大约有三丈多宽。在水沟之上,有一座铁板吊桥。吊桥的另一端是一道黑黝黝的粗栅栏门。它们共同构成了进出“屯兵所”的要道。 沈云在这边的街道上转悠了近半个时辰,发现吊桥是一直架在大水沟上,没有被吊起来过。但粗栅栏门一直是关着的。隔着大水沟和海碗粗的栅栏,他看到门里至少有四个人守着。 除此之外,门的左边还立有一座高高的哨楼。因为四面都用苇席遮住了,沈云看不出里头到底有几个人。不过,以他的目力可以看到苇席上面开了一排细孔,其中藏有铁箭头。 至于“屯兵所”里面,隔着大水沟,沈云只能看到一片片黑压压的屋脊。 大半个时辰里,从里头陆续出来了十几号人,有男有女,大多数人都收拾得齐齐整整,穿戴不比外头的富裕人家差。甚至有一个中年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华丽,带了四个随从。 而外头进去的只有一拔人。那是五个挑着满满一担时令新鲜瓜果的庄稼汉子。他们应该是经常给里头送瓜果的。因为他们才踏上铁板桥,粗栅栏门那边的小门就开了,从里头走出一名私兵,冲他们吆喝:“今天怎么才来呀?” 走在最前面的那名庄稼汉子脚下加快,陪着笑脸,应道:“三爷莫恼,今儿天热,小的们在路上喝了碗凉茶……” 被唤作“三爷”的私兵不爽的打断他:“你小子骗哪个?喝碗茶能晚来半个多时辰?” 说话间,庄稼汉子们已经走过了铁板桥,来到粗栅栏下。见三爷拦在小门前,为首的换了一下肩,答道:“三爷有所不知。小的们喝茶时,听说玉溪镇那边出了桩大案子。他们说的活灵活现,就象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原来是听闲话去了。是桩什么大案子?进来给三爷我说说。要是不好听的话,小心你们的皮!”三爷这才让开身子。 待五个庄稼汉子一个接一个的进了小门,三爷又“哐啷”一声,将小门关上了。 大约过了半刻钟,五名庄稼汉又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了。这时,他们挑的都是空担子。 沈云原本打算跟上去,看是否能从这群人身上想办法,明天混进“屯兵所”里。然而,看到他们如此快就出来了,顿时没了想法。因为很显然,这些人进去后,根本就没走多远。 到底如何是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在这边先住下来再做打算。 这边的街道上有两家客栈,一大一小。大的叫“大五福客栈”,正对着“屯兵所”;小的叫“兴隆客舍”,与“大五福客栈”隔着一条街斜对着。 沈云没有犹豫,直接进了“大五福客栈”:“掌柜的,这天怪热的。我要一间对着街面,又挡西晒的客房。” 为什么要一间挡西晒的客房呢?因为他在外头看过了,这家客栈由三栋两层楼的楼房组成,其中,只有挡西晒的那几个窗户才能看到对面的情形。 不想,掌柜的一脸为难:“不巧得很,那间客房已经住了客人。您另外选一间?要是怕热的话,过了正午,我叫伙计们给您送个冰盆过去。这里离水近,夜里的时候,水面那边有风刮过来,凉快得很哩。” 沈云正要答话,这时,从木楼梯上并肩走下来两位房客。他瞥了一眼,顿时惊住——其中一人竟然是钱师尊! 他竟然是做道士打扮。而他身边的那位中年男子也是如此。 沈云这会儿是换了装,且易容,不论相貌,还是说话的声音和身形都有所改变。是以,钱师尊没有认出他来,与同伴低声说着话,出了客栈。 “喏,那两位道爷就是住在那间上房的客人。”掌柜的随口说道。 沈云回过神来,说道:“那给我一间隔壁的房间。就只隔了几步远,应该也不会很热。” 钱师尊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要装扮成道士。太奇怪了!师父生前常说,事出反常即有妖,他忍不住想要打探一番。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一六零章 钱师尊的示警 傍晚的时候,沈云终于听到隔壁传来开门的声音。钱师尊和他的同伴回来了。 “咦,隔壁住了人?”一个陌生的男声说道。 接着,钱师尊应了两句:“听气息,是先前出去时,在楼下大堂看到的那个小药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他们的声音不大,而且砖石砌出来的墙壁隔音效果很不错。但是架不住沈云事先做了手脚——这又是余头教他的一个小法门——在墙上扣一个特制的听音筒。以他的耳力,那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楚。 听了钱师尊的回答,沈云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的颈脖。碰到突起的喉结,方回过神来,在心里庆幸不已。哈哈,余头教的易容术实在是太强大了!在喉结上略作手脚,连气息也能够随心所欲的改变。 隔壁,钱师尊的同伴又说话了:“钱兄,你不觉得那个小药商很是可疑吗?” “哦,何以见得?”钱师尊答道,“我观他气息平浅,不是习武之人。且目光清澈,不象是仙府那边的探子。” 同伴质疑:“隔壁也是上房,一晚的房钱是多少?一个走街窜巷卖跌打损伤丸的小药商一天能赚多少钱?住得起上房?” 沈云听了,后背上顿时汗涔涔,心道:糟糕!忘了这一茬! 这时,钱师尊呵呵笑了:“天天住是住不起,但是住一晚还是可以的。年轻人贪图享受是难免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曾为了一时之享受,接连啃过大半个月的杂面馒头哩。” 他的同伴也呵呵笑了,换了一个话题,竟然也聊起了玉溪镇的凶杀案。 不过,他们关心的是,杀死田保生的人是不是也冲着龙气而来的。因为老李认为,田保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相反,后者据说是“玉溪镇第一恶人”,更重要的是,后者是名从丰成县退营归家的老兵。 末了,他总结道:“我们收到风声,说是从丰成县退营的老兵们知道找寻龙气的线索。收到风声的人,不可能只有我们两个。田保生会不会是不肯告诉那人线索,从而被杀呢?” 是以,他提议,明天清晨动身,去玉溪镇打探一番。因为他担心被其他人捷足行登。 对此,钱师尊表示赞同。 沈云在隔壁听到“龙气”二字,惊得两个眼皮直跳——师父生前曾帮他分析过牛头坳村遭遇灭顶之灾的原由,便是因为“龙气”。 他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多年,又一次听到了“龙气”的传闻;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他们此行的目标似乎也是田保生他们五个。并且,根据钱师尊他们两个的意思,近期内,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收到风声,赶到石平县来。 怎么会如此巧合?这叫我怎么报仇啊!沈云顿时头大如斗。以他现在的实力,怎么可能跟高阶武者们抢人? 当天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半夜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道黑影无声无息的立于床前! 沈云大惊,张口欲呼。 “别叫!”黑影用手捂住他的嘴,低声说道,“是我。” 是钱师尊的声音! 沈云瞪大眼睛,看着用黑帕蒙面的钱师尊,吞下了滚到嘴边的惊呼。 钱师尊松开他的手,扯下黑帕,现出脸来。 “钱师尊,您怎么在这儿?”沈云反应很快,故做不知,愕然问道。心里却连道“好险”——幸亏临睡之前,收起了扣在墙上的听声筒。 钱师尊在床边侧身坐下,笑道:“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不是石平县人,怎么游学至此?还要易容改装?” 听了他之前与老李的对话,沈云自然不敢实话实说,现编道:“弟子最大的心愿是走遍全省百余县市,听了您的建议,就出来游学了。出来前,我们药院杂货铺子的余掌柜说,外头凶险得很,而弟子面嫩,又是孤身一人。怕弟子上当,余掌柜用他们军中的易容之术,帮弟子易容改装成这副模样。” “如此甚好。”钱师尊轻轻颌首。 沈云到底有些心虚,装难为情之状掩饰:“学艺不精,被您一眼就识破了。” 钱师尊摇头:“非也。你的易容术很是精妙,在大堂的时候,我也没有认出你来。你的破绽在于,对于两个不相干的云游道士太过关注。我曾见识过贝大帅麾下的易容术,是以,多留了心。回来后,听到这边住进了新房客,而气息又与在大堂见到的小药商一模一样。再回想起小药商的眼神,不由想到了你。所以,过来证实一下。” 沈云咋舌——余头也曾说过,他的易容术最大的破绽在于一双眼睛。 看来以后要这方面多下工夫。 “钱师尊,您的耳力真好,隔着墙也能听到我在这边的气息。”他挠了挠头,“您的同伴也是高阶武者?” 钱师尊阅历丰富,自然是听出了他的潜台词,笑道:“哦,先前我与他一道夜出。我比他先回来。”说着,起身又道,“他生性多疑,沈云,这家客栈近来不是易居之地。你在这屋住一晚就好。” 因为偷听过他们俩之前的谈话,所以,沈云明白,后面这句话,才是他今晚现身的目的。 “是,钱师尊。弟子原本也只打算住一晚。”他垂眸应下。 钱师尊目的达到,起身离去。 此时,沈云才发觉,两个窗户皆关得好好的。与离开时一样,钱师尊来的时候,也是大摇大摆走的门。 这就是强者。 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 没有办法,实力摆在那里。 为了保命,他只能暂且按下报仇的心思——今晚若不是钱师尊替他遮掩,只怕老李早就找过来了;再者,听他们俩的意思,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闻风而来。在外飘泊多年,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道。所以,强者当前,他这只小虾米还是速速退让得好。 至于报仇……看情形,钱师尊他们收到的风声里,并没有指明道姓的道出刘海他们来。 想到这里,沈云唯有在心里给刘海等人点根蜡烛:刘海,你们千万要躲过这一劫,等到我上门寻仇。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音尘的平安符,书友修仙丶的月/票,谢谢! 第一六一章 再遇 第二天,沈云背上褡裢,依然是做走街串巷的小药贩打扮,去楼下大堂结账退房。 离开时,恰好钱师尊与老李一齐下楼来用早膳。 师徒两个打了个照面,却都是目不斜视,装作是陌生人。 待沈云走出大门,隐约听到老李在背后跟钱师尊说:“唔,钱兄没看错,这小子果然是图一时之享乐的。” 钱师尊没有多说,只是轻笑。 沈云强装镇定,继续往前走,但后背上却冷汗淋漓——老李一直都记着他!幸好钱师尊偷偷示警,不然,他再在这里多住一晚,只怕小命都要给住丢了。 离开大五福客栈后,沈云在附近寻了个偏僻的小巷,洗掉伪装,换回了本来面目。 接着,他将换下来的衣服,以及褡裢,一股脑儿的塞进行囊里,去了“大五福客栈”斜对面的那家叫做“兴隆客舍”的小客栈——刘海等人没有寻到,血海深仇未报,就这么离开石平县,他自然是心不甘,不情不愿的;何况,钱师尊也只是告诫他换间客栈,并没有要他离开石平县;还有就是,他很好奇,为什么钱师尊等高阶武者对“龙气”如此感兴趣。 按师父生前所言,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仙官大人们可以通过龙气沟通天地、感悟天道。而仙庭因为名不正、言不顺,无法使用龙气,所以,对龙气忌惮得很,恨不得毁了天下所有的龙气。可是,钱师尊等高阶武者都是区区凡人,他们找寻龙气作甚? 难道说,龙气还有其他的用处,而师父不知晓? 到底是什么用处呢? 这些年,沈云与钱师尊交往颇多,深知后者一心想着效仿传说中已脱凡超俗、进入仙门的那位不知名大武宗。 是以,他不禁猜测:莫非凡人得到龙气,能脱凡超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怪不得稍微听到一点有关龙气的风声,高阶武者们就趋之若鹜。 他越想越觉得极有可能。于是,更加不愿就此离开。 沈云以游学的鸿云武馆弟子身份,住进了“兴隆客舍”。 这是一间很寻常的小客舍,是个一进的小院子。全部的客房加起来,仅有十来间。沈云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点了一间西厢房的三等客房。 房间很小,摆设也简单寻常得很。一张四尺来宽的木床,再加一桌一椅,将屋子摆得满满当当,仅余下转身的地方。房钱也便宜得很。先前他在“大五福客栈”住了一晚的那间客房,还不是那店里最好最贵的房间,一个晚上的房钱可以在这间客房里住上两个月还有多余。 对于沈云来说,房间最合他心意的地方是:房间一共有两个窗户,从后面的那个尺把宽的小窗户往外看,恰好能看到斜对面的“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与“大五福客栈”不相同的是,“兴隆客舍”是不包伙食的。不过,客里的两名伙计都很热忱,见沈云拿着省城的路引,便告诉他,从客舍的后门出去,穿过一条不长的街巷,就能直达市集。 “在那里,有个老字号的饭馆,叫做‘广聚兴’,饭菜干净便宜,口味也很好。这边的人们都喜欢光顾那家饭馆。客官也不妨去试一试。” 沈云当天中午依言去了一次那家广聚兴,不由满心欢喜。这家饭馆实在是太合他的心意了。它俨然是这一带的消息交流中心。光顾这里的食客很多,且他们大多是住在周边的人们。他们来这里,除了吃饭,更多的是老街坊们一道喝茶、闲谈八卦等等。 他头次去店里吃饭,经跑堂的伙计推荐,要了一碗店里的招牌吃食,馄饨。 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后,他才知道,所谓馄饨,原来就是他在省城常吃的扁食。 当然,作为招牌吃食,广聚兴的馄饨个头大,肉馅更是鲜嫩多汁,汤头也远非省城的相比。即便是在这样的大夏天,他也愿意一边淌着大汗,一边吹气吃着滚烫的馄饨。当然,如果是冬天里,能吃上这样一碗热馄饨,那就能堪称完美了。 因为馄饨很热,所以,沈云完全有理由坐在位置上,慢慢的吃着。一边吃,一边听,等碗底见空,他也知道了很多这一带的八卦: 食客们聊的最多的是眼下最热门的话题,即田保生的案子。沈云在一旁听着,好几次险些被呛到——案子口口相传,传到这里,很多地方都严重失实、变形了。譬如,他被传成了身高八尺、嫉恶如仇、出手不凡的年轻侠客;田保生是玉溪镇公认的第一恶人,在他面前是丑态百出,还有各种花样作死……等等。总之,传成了这种模样,再一次告诉他,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传言不可信也。 除此之外,食客们还说了一些其他的事。比如说,昨天半夜的时候,那个谁谁家的二小子出来小解,看到夜空里,有条黑影嗖嗖的飞闪过去。二小子以为见到了鬼,吓得尿在了裤裆里。他娘今儿早上起来看到湿裤子,以为他又是发懒不肯起夜,尿在了身上,任他怎么解释也不听,拎着湿裤子追着他满大街打; 又比如说,最近老是有外地人打听对面“屯兵所”。那些外地人出手都阔得很,问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闲事,却随手就打赏了一大把的大钱。还说,世代住在这里,和对面的那些家伙做邻居,从来都没有讨过好,没想到今儿却因他们发了些小财。 沈云很喜欢这个地方,晚上又过来点了一碗馄饨,坐在不显眼的角落里,吹开热气,慢条斯里的吃着。 结果,才吃了几只,他听到跑堂的伙计热忱的招呼声:“两位道爷,要用点什么?” 他手里一顿,瓷调羹里的馄饨险些掉在桌面上。 会不会是钱师尊他们? 之前在“大五福客栈”的大堂里,他就是因为瞥了钱师尊他们俩一眼,而露出破绽。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高阶武者是如此之耳聪目明、反应迅捷,他哪里还敢乱看? 是以,他敛心静神,强迫自己不要乱瞟乱看,继续只管吃自己的馄饨。当然,一双耳朵却只差没有直竖起来了。 “哦,跟那位小哥一样,也来一大碗扁食。”斜前方,钱师尊的声音果真响起。 “两碗。”这是老李的声音。 被点名的沈云心头大震。呜呜呜,还能不能好好的吃完这碗馄饨了? 他抬起头,冲两人笑了笑,用一口地道的省城口音说道:“两位道爷也是打省城来的吗?他们这里管扁食叫‘馄饨’,个头要比我们省城的大许多。味道也甚是鲜美。” 老李没有理他。钱师尊呵呵轻笑:“原来是叫馄饨。小哥到是学得很快啊。”眼里的赞许不是做假。 沈云听懂了他的话里所指,心里颇为感激,但面上却半点不显,点头致意:“您过奖了。” 旁边,跑堂的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哥原来是打省城来的呀。不愧是大地方来的,见过大世面,说话真公道。我们店里的馄饨在全县都是出了名的好吃。”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的平安符,谢谢! 第一六二章 必须要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果真如钱师尊和老李分析的那样,石平县出现了很多外地的车马。他们几乎都是住进了对面的“大五福客栈”。不过,他们都成群的出来游玩,而广聚兴是被他们光顾得最多的店铺。被这些操各地口音、南腔北调的贵客们赞不绝口,广聚兴的馄饨一时名声大显。 石平县变得越来越热闹。 应该也是收到了风声,仅隔着一条护沟的“屯兵所”那边却呈紧张之势: 傍晚的时候,沈云假装去外头散步消食,看到夕阳之下,粗栅栏门的背后时有亮光闪烁。那是阳光下,刀剑的反光。也就是说,那里有伏兵。而先前,是没有的; 另外,据他的观察,这些天,铁板桥上人迹稀少。“屯兵所”里的人们现在几乎是闭门不出了。 可是,他还是没有听到刘海他们的消息。 又过了三天,沈云听到传闻,“大五福客栈”房客爆满,生意好得不得了。又说,这些房客地位了得,出手都是阔绰得很。“大五福客栈”赚得钵满盆满,就连里头的伙计们,他们每天落到腰包里的赏钱都令广聚兴的食客们艳羡不已。 一时之间,这一类的传闻,成为了广聚兴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之所以是“之一”,是因为这些贵客对田保生的案子很感兴趣,多有问及,所以,后者仍然热度不减。让人们咋舌的是,贵客们好象一个个都是闲得发慌似的。他们听完八卦,尤不过瘾,竟然还派仆从们去玉溪镇实地打探。据说,玉溪镇那边也因此而热闹起来了。 终于,石平县的仙府被惊动了。 这一天,上午时分,沈云看到一位穿着很体面的差爷走进了“大五福客栈”。他在里头呆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红光满面的出来。 广聚兴的好几位常客都有“姑姑的表姐的三大爷的儿子、侄子”之类的远亲在“大五福客栈”做事,故而熟知后者之事。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广聚兴吃饭,果不其然,看到这几位的身影。 他们正在跟旁人说上午的事儿。原来,那位差爷是本县的长吏使。今天,他是奉大老爷之令,来给“大五福客栈”的大贵客下帖子的——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贵客里竟然还有一位仙官大人。 大老爷怎么可能让仙官大人屈尊纡贵住外面的客栈?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派长吏使过来相请,请仙官大人移驾他的府邸。 不过,仙官大人以“大五福客栈”很好,甚合他的心意,婉言谢绝了。 仙官大人的身份暴露后,住在客栈里的其他贵客们齐动,争先恐后的递帖子拜会。 而这位仙官大人很是平易近人,在大堂接见了所有帖子的人。他们聚在一起,都说了些什么,没人敢往外传一个字。但是,据可靠的消息,其他贵客们都被仙官大人深深的感动了。他们齐齐折服,以之为尊。 沈云听了,又不禁后背上冒冷汗——好险,多亏自己听信了钱师尊的示警,早早的搬了出来。这种场合,确实不是他这种小虾米能掺和得起的。 又过了一天,长吏使再次走进“大五福客栈”。 很快,广聚兴那边又有相关传言流出: 这回,长吏使是来给仙官大人送请柬的。大老爷在石平县最着名的销金窟金燕楼摆下席面,为仙官大人接风洗尘。 仙官大人没有再推却,接了请柬。不过,他加了一个条件,叫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五福客栈”里,那些给他送了拜帖的房客们,他皆视之为友,有意借此良机,一道引荐给大老爷。 他给的名单上有二十几号人。长吏使做不了主,只能如实跟仙官大人说,要带着名单,回去禀报。 仙官大人提出了以三日为期。 沈云听到这里,心里的疑惑更重——有这么请客和回应的吗?怎么听也不象是在说接风宴之事!在他看来,这情形更象是仙官大人与“大五福客栈”里的高阶武者们达成了同盟,在与石平县仙府方面谈判一般。 只可惜,流出来的传言就只有这些,没有更详尽的内情了。而他又不敢轻举妄动,去那边找钱师尊打听详情。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无力,变强之心更甚,也更加迫切。所以,他更不可能放弃这次的机缘——没错,事到如今,他有一种直觉,于他来说,极有可能这是一场大机缘。把握住了的话,少则,他能突破瓶颈,在武学之上更进一步;运气好的话,他兴许能找到“什么是道”的答案呢。 没有等到三天,两天后,仙府大老爷派长吏使又来送请柬。如仙官大人之意,他将于初十晚,在金燕楼设宴,为仙官大人及他的“小友们”接风洗尘。 这是石平县的大事件。很快,消息传开来。 沈云听说了后,心思活络了。 兴许是个可遇不可求的良机!初十晚,我也一定要去金燕楼!我不能错过这场宴会! 在房间里,他亢奋的搓着手,飞快的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才能混进宴席里。 找钱师尊?要他带我进去? 旋即,他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首先,钱师尊身边有个老李如影相随,行事很不方便; 再者,钱师尊如果能赴宴,本身也是沾了仙官大人的光。怎么可能再带人去呢? 更重要的是,他怕万一席间惹出什么麻烦来,会拖累到钱师尊。 今天是初七,离初十只有三天……沈云接连想出好几个主意,又通通被他自己推翻了。顿时,烦躁得很,小小的房间里变得跟火炉一般,好热! 他一掌推开小窗户,扯开衣襟,站在窗前,大口大口的吐着闷气。 对面是“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两位伙计模样的人合力扛着一筐时令小菜正要往门里走,却被守在门口的那名伙计给拦住了:“喂,你们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我们是厨房的伙计……”那两人异口同声的应着。 “滚滚滚!”守门的伙计大怒,“想混进我们大五福,也不事先打听清楚!什么时候,我们大五福从大门进过菜了?” 那两人被当场识破,扔了菜,拔腿就往街头跑去,转眼逃出了沈云的视线范围。 沈云大受启发,欢喜的拍了一下巴掌,心道:对呀,混不进赴宴的队伍里,我可以混进金燕楼啊!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一万点),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和月/票,谢谢! 第一六三章 金燕楼(上) 打定主意后,沈云立刻展开行动。他当然不会象“大五福客栈”大门外的那两名伙计一样,换身衣裳,拿着一筐小菜,就冒冒失失的就往大门里闯。 按余头的话说是,得先把点儿踩熟了再说。 金燕楼的名头很大,是石平县最大的销金窟,就是在周边几个县镇里也晓有名气。沈云早就有所耳闻,知道它位于仙府的东南面,与之相隔不过百来丈。另外,他还从广聚兴听到一些传闻,据说,销金窟真正的东家其实就是大老爷本人。又听说,里头有仙官大人坐镇。所以,沈云不敢贸然使用易容术。 好在听人们说,金燕楼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在那里有一句名言:哪怕你身上只有一个大钱,也能在金燕楼花销掉。 也就是说,被金燕楼称为“金主”的人群里,即有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也有省吃俭用,偶尔进去享乐一把的贩夫走卒。 沈云决定也去当一回金主。没有易容,他只是换上一身九成新的夏衫,收拾得清清爽爽,傍晚时分,走进了金燕楼。 金燕楼是石平县最高的楼,总共有七层,飞檐斗拱,富丽堂皇。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它矗立在那儿,华灯初上,流光溢彩,象极了一只翱翔九天的金凤凰。 沈云进了金燕楼,首先到的是第一层的大堂。在这里,他和所有一道进来的“金主”们一样,都只看到一块红底金花的大帷幕。两名孔武有力的黑衣大汉一左一右的守在帷幕底下,拦住了众人的去路。 在来之前,沈云听说过,金燕楼每天开门做生意的时间只有六个时辰,即,是从傍晚的酉时三刻,到次日的卯时三刻。 为了能打探到最准确的情形,沈云今天特意提前赶了过来。现在离酉时三刻还差些时候,他也知道会被拦在大堂里。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会看到这么一副情形。 呃,好,是他少见多怪了。因为其他的“金主”们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大约过了半刻钟,沈云听到头顶传来“咚”的巨响。 “啊,开门了!”等候的人群里传出一阵欢呼。 与此同时,大帷幕从中间一分为二,刷的被拉了开来。 金灿灿的亮光立时自内迸射出来,照亮了所有人的脸。沈云首先看到的是两纵行华美的大宫灯。金灿灿的亮光就是它们发出来的。 “各位金主,请先去兑换金币。”有四名身着滚红边的白色长布袍的年轻伙计站成一排,大声提醒众人。 人群涌动。沈云收回目光,随着众人一道,走到了正东面的大柜台前。 十几个身着蓝布袍的伙计一字排开,高高的坐在朱红的柜台后面。 原本挤成一团的人群哗哗的分成了十几队。每一位伙计的前面,都排着一个长纵队。 “我要十个金币。” “五个铜币。” “哎呀,快点啦!” …… 大堂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很快,沈云看明白了:说是兑金币,实际上,除了金币,还可以兑换到银币和铜币。三者都是薄薄的木圆片,大小、厚薄都是一样的,只有颜色各不相同。其中,铜币呈青铜色,银币与银子颜色一样,金币则被涂得金灿灿的。 另外,它们的兑换价格也是天差地别,完全不同。以铜币最为便宜,一个大钱就能兑换到一枚;银币较贵,一枚银币要一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到;金币价最高,一两真金或者十两白银只能兑换一枚金币。 看上去外形是一样的,不怕被造假或者私自改色吗?沈云很是好奇,于是,总共花了十一两银子、一枚大钱,每样都兑换到了一枚。 拿到手里后,他立刻明白自己先前是想多了——三枚木币看上去表面光滑,然而,用手一摸,指尖却是略觉粗糙,竟然是正反两面都刻有很细小的图纹。 他定睛细看。三者的正面图案都是一样的,正中刻的是金燕楼的全景图,外面围着一圈“金燕楼”的草体字;背面图案不一样,分别刻的是大大的“铜”、“银”、“金”等字。也是草体。 这样的木币,寻常人是很难仿造或者改动了。 兑换好了后,就能去里头玩乐了。在大堂里一共有三道门。它们是紧闭着的。要想进门,金主们必须往门板中央的圆孔里塞木币。只有塞够了木币,门才能打开。在门旁有黑衣伙计守着,以确保只有塞了木币的金主本人进去。 沈云看了一会儿,得出结论:打开每一道门所需的钱财是不相同的。其中,右边的那道门只要一枚铜币就能打开;中间的最贵,至少要塞进去一枚金币;左边的则至少要两枚银币。而塞进去的木币若是不够的话,下一息,圆口会自动将木币吐出来。这时,守在旁边的黑衣伙计会出声解说。比如说,守着左边那道门的伙计方才就建议一位被吐出五枚铜币的金主去右边的门再试试。因为他发现后者总共才兑换了五枚铜币。 去哪道门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先试一试金币。 他打开了中间的那道门,走了进去。 “哗啦”,身形刚站定,背后的门便自个儿关上了。 这是一间仅五尺见方的小屋子。他的正前面有一道金色小门,另外,屋里头仅有两样摆设:一是,屋顶挂着一盏红色的荷花状琉璃灯;另外一样就是右手边的墙角里立着一个海棠高几,上面摆着一只擦得锃亮的铜盆儿。 另外,在铜盆儿上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圆形的口子。 沈云心道:莫非我刚刚塞到门里的那枚金币会从这个口子里再被吐出来? 正思量着,只听到那墙壁里头传来一阵细响,过了一会儿,“当”的一声,一枚金币果然自那口子里滚落,掉到了铜盆里。 好精巧的机关!沈云捡起那枚金币,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 接下来当如何呢?他试着去推面前的那道金色小门。 “恭迎大驾!”门口竟然候着一位丽装美人儿! 沈云完全没有准备,险些被她吓了一大跳。 “公子是头次到我们三楼来?”美人儿冲他甜甜的笑道,“奴婢叫玉儿,公子,请随玉儿这边走。” 除了这位玉儿,后面还排有十来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 一水的桃花面、杨柳腰,香气袭人。 沈云看得有些眼花了。 ===分界线=== 元旦快乐! 某峰祝亲们,在新的一年里,吉祥如意,幸福满满! 第一六四章 金燕楼(中) 沈云很快明白过来:玉儿,还有她身后排着的这些年轻女子就是引路的伙计——在广聚兴,他听食客们八卦过。在金燕楼里,每一层都有引路伙计。这些伙计有男有女,但是,个个都能说会道,极会来事儿,很会讨人喜欢。因为他们的差事就是哄金主们开心,让他们在里头多多的花钱。不过,有些金主嫌他们太过聒噪,不叫引路伙计跟着。当然,也有很多金主就是冲着里头的美女伙计去的。 “不用了。”沈云收回目光,摆手道,“我要自己先逛一逛。” 玉儿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涌起失望。 “公子里边请。”她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垂着头,走到了队伍的最末位。站好后,又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瞥了一眼。见后者还没有离开,大眼睛里尽是委屈与不舍。 这样的做派……沈云不禁想起了吴家丽吴大小姐,顿时,后背生寒,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经验告诉沈云,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大麻烦,沾惹不得! 再说,他今天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看美女伙计。正事要紧。 没有犹豫,他快步走进了前面的雕花月亮门里。 门后面,一片花团锦族,简直是十步一景。先前,沈云觉得大堂已经是富丽堂皇,令人大开眼界了。然而,与这里相比,大堂只能说是平常。 到了里面,他才知道金燕楼其实是呈“口”字形。 从三楼往下看,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天井。天井里绿意葱笼,中间缀有池塘、亭台,美不胜收,不下于他看到任何一座花园。 往上看,他看到的是一片星光璀璨。然而,再细细一看,那些亮点并不是星星,而是一颗颗自巨大的圆拱形穹顶上用细铁丝悬挂下来的夜明珠、水晶球。它们大小不一,高高低低的挂着,象极了星空。 真是奢华极了!沈云咋舌。 接下来,他发现了一个奇怪之处:金燕楼总共有七层,然而他在三楼,扶栏而立,低头能看到下面的一楼、二楼是何情形,抬头却看不到四楼以上。 正在疑惑之际,身侧又响起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声:“这位公子,请问,琴瑟能为您做些什么吗?” 其声有如枝头的黄鹂鸟儿在鸣唱,清脆婉转,颇为悦耳。 沈云回过头来,又看到了一位引位的女伙计。 “不用。”他懒得搭理,沿着长廊随意的逛了起来。 一圈走下来,他发现这一层楼里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等所有的项目:豪华酒楼、茶馆、戏园,还有雅致的博古店……外面有的,这里一样也不缺。其中,最热闹的当属赌坊。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引路的女伙计无处不在,且太缠人,见不得人在长廊上停下来。是以,为了甩开这些女伙计的视线,他决定先去赌坊里玩一会儿。 这是沈云生平第一次进赌坊。他根本不会赌。看了一圈后,他发现自己只适合玩赌大小:一来,这一样的规则最简单,同时,也是人气旺的;二来,他的耳力不错,能清楚的听到骰子滚动的声音。并且听了几把之后,他便总结出来一些门道来。接下来的三把,他照自己的经验去猜,每一次都猜中了。 一时间,手痒痒。他听着骰子摇动发出来的脆响,跃跃欲试。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荷官“啪”的将骰盅倒扣在桌面上,大声吆喝着。 “我押大!”沈云再出按捺不住,将仅有的那枚银币放到了桌面的“大”字上——猜大小的桌面共有四张。每一张的最低赌资是不同的。他玩的这一桌,每一把最少要押一枚银币。 “连出四把‘大’了,也该出一把‘小’了?”很多人选择了押小。 “开!”荷官掀开骰盅,大叫,“四五六,大!” “见鬼!” “该死的!” “太邪门了!” …… 赌桌边,咒骂声响起一片。 沈云的一枚银币转眼间变成了两枚! 这钱来得好容易!尝到甜头,他又押了一把。这回,他将两枚银币都押了上去。心想,莫是输了,也不过是亏了一两银子而已。 结果,他总结出来的经验真灵验,又听对了! 荷官用长竹棍把四枚银币拨到了他面前。 最后一把!沈云将四枚银币又全押了出去。 “开!” “三个六,豹子!” “哎呀,庄家大小通吃!” “也该出一把豹子了!” “真晦气,又输了……” 桌边又是一顿大呼小叫。 沈云输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还没摸热的四枚银币被荷官用长竹棍拨到了桌面下。 好不甘心! 神使鬼差的,他摸出了那枚金币…… 说好的只玩三把,最终,沈云一连玩了十几把。 不过,他也越玩越精。最终,一枚金币变成了十枚。按旁边的那位中年汉子的话来说,叫做赢了个“钵满盆满”。 “不玩了!”他捡起所有的金币,转身离开赌桌——能赚点银子,当然很好。但还是那句话,他今天来金燕楼,不是为了赌钱。正事要紧。 “喂,别走。”背后,中年汉子连声唤他,“你越玩越顺,走什么呀!再玩几把啊。”今晚,他跟着沈云也赢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 “见好就收。改天。”沈云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赌坊。 不想,中年汉子也跟着出来了。他快步追上来,笑嘻嘻的拉着沈云的手:“小兄弟,今儿跟着你赢了不少。走,我做东,请你喝一盅。” 沈云也有些饿了,准备去吃点东西。还有,他看出来了,中年汉子象是这里的常客。而他正好有好些问题想找人打听。 “恭敬不如从命。”他笑着应下了。 隔壁就是饭馆。这会儿,里头正热闹得很——数名浓妆艳抹,袒胸露背的女人在中间的高台上象蛇一样的扭来扭去,惹得下面的食客们尖叫连连。 沈云没见过这种场面,不小心扫了一眼,跟碰到了红炭火一样,只觉得脸皮滚烫,不敢再看第二眼。 “吵死了!”中年汉子显然也对台上的女人们不感兴趣,“小兄弟,我们寻个清静点的桌子。” “好啊。”沈云吁了一口气。 两人在角落里寻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中年汉子点了一坛水酒和一碟酱牛肉、一碗卤鸡爪:“你想吃什么,尽管点。莫跟我客气。” 沈云便跟跑堂的伙计说:“一斤白面馒头。” 不想,伙计一脸便秘像:“二楼才有白面馒头。” 沈云好不尴尬。 “两碗鸡丝面。每碗再加个鸡腿。”中年汉子说道。待伙计离开后,他问道,“小兄弟看着面生,是头次来三楼玩?” 沈云如实以对:“我以前没来过金燕楼。” 中年汉子了然,撇撇嘴,抱怨起来:“这里的破规矩忒多。伙计一个个的都是见钱眼开……” 啦啦,说了一大堆。 话真多……沈云心道:从他嘴里应该能打探出一些消息来。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lovelyanl打赏(100点),多谢书友修仙丶、牵着蚂蚁逛街、六翼天使007、亭亭意柳、絜妤姐妹的月/票,谢谢! 第一六五章 金燕楼(下) 鸡丝面最先被端上来。 “来,沈兄弟,乘热吃。”中年汉子热忱的招呼着。 “好的,顾大叔。”沈云真是饿了,也没跟他客气,端起面碗,吃了起来。 这会儿,他们俩已经互相报过家门。中年汉子自称姓顾,家住相邻的青山县。平生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赌大小。而他光顾过周边那么多的赌坊,唯独觉得金燕楼这里最为舒适,所以,只要手里有了闲钱,就会来这边玩两把。 话虽这么说,沈云看得出来,顾大叔的家境不错,是那种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而他本人也并非嗜赌如命的烂赌徒。 面快吃完的时候,伙计又将酒菜也送了过来:“酒菜齐了,请慢用。” 顾大叔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叫沈云随意,端起酒碗,“滋”的一饮而尽。 沈云的酒量是在扶子兴那里练出来的。象这样的水酒,就这么大的一坛,他一回喝个七八坛,完全不成问题。 是以,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一大口后,问道:“顾大叔,我刚刚在长廊上,往下看,能看到下面的一楼和二楼,但是,往上看,却只能看到屋顶,完全看不到上面的那四层楼,这是怎么回事啊?” 顾大叔笑道:“这里就是这么回事。从上面的楼层,能看清楚下面的楼层。反过来,却是看不清的。你去一楼的天井往上看,会发现二楼以上,都是看不到的,就只能看到一个高高的,亮光闪闪的大屋顶。” “真是神奇。”沈云赞了一句,顺着话,又问道,“从这里能下去一楼?要从哪儿下去呢?”方才,他沿着长廊在三楼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有楼梯。 “哦,楼梯在这些铺子里。外面是看不到的。”顾大叔说着,指了指高台的另一侧,“看到没,这家铺子的楼梯就在台子的那一边。” 沈云决定稍后找个机会去看一看。 这时,顾大叔又道:“你真要去天井里玩一玩?” “从上面看,很有意思的。想去看看。”沈云笑了笑。 顾大叔又喝了一碗酒:“这里的楼梯也应该是动了手脚的。每一层,都只能看到往下走的楼梯,却不能反过来,从下往上走。从三楼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三楼来。我填饱肚子,过会儿还想去玩两把。下面两层的赌局要小得多,无趣得很。我就不陪你去了。” 啊,竟有这等事?沈云其实真正想去看看的是七楼。因为据传,初十那天,仙府大老爷是在金燕楼的顶楼摆宴。 “从这里,也不能上去四楼,对吗?”他追问道。 顾大叔点头:“对极。还有,四楼也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上去的。” 原来,金燕楼虽然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但也是很有讲究的。上面的四层楼,即,从四层到第七层,只招待仙官大人们。象他们这种凡夫俗子,再是一掷千金,也没有资格上去销费。 故而,一楼的大堂只有三道门。用金币,或者等值的其他银币或铜币,能打开中间的那道门,直达三层;用两个银币,或等值的铜币,则能打开左边的门,抵达二楼;而用一枚铜币,只能打开右边的门,进去一楼。 “所以,金燕楼的一层到三层又有铜楼、银楼、金楼之说。”顾大叔耸耸肩,“四楼以上,被统称为仙楼。也许从仙楼也能下来金、银、铜楼。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当啷”,沈云仿佛听到自己的算盘被无情的打碎了。 “从一楼的大堂,也没有去仙楼的门吗?”他不甘心的问道。 顾大叔愣了一下,旋即,笑了起来:“应该是有的。不然,仙官大人能飞上去,那些伙计却一个个的也都是和我们一样的凡夫俗子,他们也能飞上去?呵呵,这等事,自有这里的东家操心,不用我等小民瞎费劲儿。” 说着,他又倒了一碗酒,仰脖,“咕唧咕唧”的又喝了个底朝天,撂下碗,用手掌擦了擦嘴巴,起身去柜台那边结账,“饱了!我要再去玩两把。沈兄弟,慢慢用,失陪了。” 对哦,可以想办法混到后厨去看看……沈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去仙楼,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坐在这个闹哄哄的地方“慢慢用”?闻言,他连忙起身相送:“多谢顾大叔。” 顾大叔摆摆手,洒脱的走了。 待他走出了饭馆,沈云也撂了酒碗,往高台那边走去——他看到,伙计们都是从那边上菜的。所以,后厨应该在那边。 事实上,他也在那里看到了一道用厚实的蓝布帘遮着的门。 可惜,他还没走到门前,就被一名伙计笑嘻嘻的拦住了:“公子爷,雅间在那边。” 所谓雅间,就是指茅厕。 沈云悻悻的离开。 接着,他换了其它的铺子,也始终没法接近这些铺子里供伙计们出入的那道门。 担心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他决定去二楼碰碰运气。兴许那里的防范要松一些…… 却不知,口口声声说回赌坊那边再玩两把的“顾大叔”一直跟着沈云。当沈云下了楼梯时,他跟在后面,身影也消失在楼梯口。 对此,沈云浑然不觉。 在三楼兜了一圈,他又回到饭馆,在高台的另一侧,找到了一个被红栏目围住的楼梯口。沿着五尺来宽的木楼梯,他下到了二楼。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时,他再转身往回看。前一息他才走过的那道木楼梯不见了,他看到的是一堵空荡荡的墙壁! 不远处,还是有一座三尺来高的四方木台子。一名身着青布长衫的年轻男子站在那台上,手执纸扇,正眉飞色舞的说书来着。 他凝神细听,发现说的正是玉溪镇田保生被杀一案。这会儿,说书先生正在说田保生被青衫少年一顿饱揍来着。他的口才极佳,田保生的倒霉样儿被说得活灵活现。下面的听众听着精彩,喝彩声此起彼伏。 就是沈云听了,也不禁生出一种错觉来:当时,他就是用“侠义”的拳头,一拳又一拳的砸得田保生满地找牙。 简直不能再扯谈! 吐出一口浊气,他走出饭馆,逛了一遍二楼。 好,顾大叔没有诓他。二楼的布局与三楼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人比三楼要多,也更热闹。但是,摆设、布置远不及三楼。 结果,在二楼,沈云也没能找到机会。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一楼。 一楼的人更多!热闹的跟外面的市集一般。尤其是饭馆里。不知不觉,这会儿已经过了后半夜。人们玩了大半夜,又累又饿,都来这里填肚子。一时间,饭馆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伙计们忙得两脚不沾地,无暇他顾。 沈云等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空位置坐下来。从三楼到一楼,他转了好几个时辰,消耗不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十个油煎包,韭菜馅的。” 伙计呵呵:“小哥,油煎包早卖完了。” 沈云轻皱眉尖:“卖完了?叫你们后厨再做一些就是。” 伙计也不见恼,解释道:“本来应该是卖完了,就现做的。只是,小哥你看,已经过了卯时一刻。油煎包比较费时,现做的话,要一刻多钟呢。那时,我们都要打烊了。小哥确定还要点油煎包吗?” “算了。你们还有什么?” “只剩下十几碗阳春面了。” “来碗阳春面。” “好咧。” 第一六六章 唯一的漏洞 不一会儿,伙计笑嘻嘻的给沈云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小哥,你的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碗。还有好几个人也点了阳春面呢。我要是手稍微慢一点点,就抢不到了。” “谢谢啊。”沈云高兴的给了他一把大钱当赏钱——这又是金燕楼里的规矩:打赏伙计们,不能用木币,只能用现钱。 不过,一楼的伙计们很少能得到赏钱。 “多谢小哥。”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捧过赏钱,“我们金燕楼的油煎包是出了名的好吃。后厨做都做不赢。小哥今晚再来啊。小的一定给您留几个。” 沈云挑眉:“今晚我再来,随时都能找到你?” “哦,我们每晚分两轮。今晚,小的是前一轮。小哥子时之前来,都能找到小的。小的保证小哥能随到随吃,不用等。”伙计拍着胸脯子承诺。 沈云笑了:“好啊。记住给我留十个韭菜馅的。” “好咧。” 这天晚上,沈云又去了金燕楼。和昨晚不同,这回,他直接去了一楼。 赌了几十把大小后,他赢了百来个铜币,乐呵呵的去隔壁的饭馆。 昨晚的伙计果然在。 看到他,伙计从热闹的人堆里挤出来,热忱的迎上来:“小哥,来了。小的给你留了座,还有韭菜馅的油煎包呢。” “多谢。”沈云又从腰包里抓出一大把铜钱赏给他。 伙计笑眯了眼,在前头带路:“小哥,这边走。” 有他照料,沈云不用等,舒舒服服的坐了下来,吃上了热气腾腾的油煎包。 “你叫什么名字?”走之前,他又赏了一把铜钱给伙计,“我今晚还要来玩。你做哪一轮?” “今晚是后一轮。是过了子时以后。”伙计欢喜的捧着赏钱,“小的叫丁二宝。小的单日子是做前一轮,双日子做后一轮。小哥要吃油煎包,前一晚跟小的说一声就行。” “好。明晚再给我留十个油煎包。”沈云看着他,刻意叮嘱道,“记住啊,要韭菜馅的。” “记住了。”伙计丁二宝连连点头。 晚上的时候,沈云第三次去了金燕楼的一层。这一次,他先是去看了回杂耍、听了一出戏,然后又一头扎进赌坊里赌大小。 接连听了两个晚上的骰子,他越发的听得精准。如今,只要他愿意,可以把把听得清楚。连豹子也能听得出来。 不过,他不想太招人注意,中了一两把后,会故意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放弃两三把,或者押错一两把,而且每次押的铜币最多不会超过五枚。如此一来,他在一众赌徒里,倒也不显得很突出。 过了子时,他又输了一把。 “真晦气!不玩了!”他懊恼的嘟囔着,转身挤出了闹哄哄的人堆。 这会儿,隔壁的饭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里头不但坐满了,而且过道上也站得满满当当。丁二宝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忙得后背都汗湿了。 沈云找到他后,分开人群挤了过去:“二宝哥,还有油煎包吗?” “啊,是沈小哥啊。”丁二宝取下肩头的白帕子擦了一把汗,“小的给您留了十个韭菜馅的。”说着,他四下里看着,“只是,您看,没地儿坐。” 沈云笑道:“没事。我去外头树下吃。烦你帮我送出来。” “好咧。您去外头稍等一会儿。小的马上就给您取去。”丁二宝高兴的应下了。 过了一会儿,沈云真的在外面树下等到了丁二宝。 “你现在出来,掌柜的不会说你?”沈云接过他手里油纸包,歉意的问道。 丁二宝摆手:“不会。我们本来就是可以外送的。” “可以送到那外面去?”沈云伸手指了指大堂方向。 “那不行。”丁二宝摇头,“只能在这楼里。” “二楼也可以?”沈云又指了指上面。 丁二宝笑了笑:“自然是可以的。我们的油煎包很有名气,就是仙楼上面的仙官大人们也时常点呢。” “吹牛了!”沈云一脸的不相信,“仙楼上的厨房连个油煎包也做不出来,要到你们一楼点?” “仙楼没有后厨的。整个金燕楼的饭菜都是在一楼的厨房做好的。”丁二宝解释道。 “这样啊。”沈云点点头,又道,“听说明晚有大腕儿登台。我已经在戏园子里订了包间。明儿你开工之后,就帮我送十个油煎包到丙字九号里去。”说着,照例打赏了他一大把铜钱,“不要韭菜馅的了,我要换换口味。送猪肉馅的。”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送一份砂粥粟米粥。“ “好咧。”丁二宝捧着赏钱,满口应下,“一楼戏园的丙字九号房,十个猪肉馅的油煎包和一锅砂粥粟米粥,小的记下了。” “没错。粥要热的哦。我从来不喝凉粥。” “呃,热粥的话,要慢半刻钟才能送到。” “没事。我在包间里等着就是。”沈云不在意的拿起一只油煎包咬了一大口。 “好咧。您吃好。”丁二宝乐呵呵的走了。 沈云目送他离开,直到他走进了饭馆的大门,方才收回目光。他低下头来,一边慢慢的吃着油煎包,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丁二宝的身形与走路的姿态。 好,他是刻意接近伙计丁二宝。要后者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去戏园的包间,也是精心计划的,并非临时起意。 因为这几个晚上,他在底下的三楼转了许多,只找到这么一个与自己身形最为相近的年轻伙计。而且,诸多铺子里,也只有一楼的饭馆里的进进出出的人最多,同时,铺子里的防范也是最松泛的。 也就是说,接连玩了三晚,这是他唯一能找出来的金燕楼的安防漏洞。原本,他有两手计划,从饭馆这边下手,是计划一。计划之二则是赌坊那边。不过,方才在戏园里,他偶然看到有伙计从外面送吃食进来,立马冒出来一个主意,计划一便完整了。于是,他果断的舍弃了计划二。 第四天晚上,也就是初十晚。沈云作寻常打扮,卯时三刻,第一批涌进了金燕楼的一楼。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今晚,名角儿筱桂兰登台唱《香囊记》,他们都是去戏园占位儿听戏的。 沈云提前一晚就订好了包间,本不用这么急吼吼的进去。但是,谁叫他早早的跟饭馆那边订了吃食呢。人家丁二宝说得很清楚,开工后,过半刻钟就会给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过去。 事实上,丁二宝很守信用。说慢半刻钟,就真的只慢了半刻钟,敲响了丙字九号房的门。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月/票,谢谢! 第一六七章 你们的运气很好 饭馆伙计丁二宝进了丙字九号包间后,大约一刻钟之后,房门再次打开。不过,这回出来的是沈云。 他已经换上了丁二宝的衣服,连头发也是梳成了一模一样的发髻,手里用朱漆木托盘端着一只砂锅。但是,没有易容。 不易容,是沈云仔细考虑过后的决定: 首先,丁二宝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伙计。金燕楼里,象他这样的小伙计,恐怕是数以百计。沈云的身形与他本来就有七分相近,再刻意模仿一下他的动作言行,就有八九分相象了; 再说,只要混过了一楼饭馆里的掌柜和伙计们的眼,到了上面的仙楼,谁还会认得一个叫丁二宝的寻常伙计? 而仙楼里肯定到处都有仙官大人,沈云若是易容的话,反倒象是画蛇添足,更容易露馅。 丁二宝本人被沈云用银针在睡穴上扎了一针。这会儿,他正穿着沈云的衣服,靠坐在小包间的太师椅里,睡得正沉。只要外面不是打炸雷,或者发生楼塌了、起火了之类的剧变,没有五六个时辰,人醒不了。 同时,为了弥补二宝,同时,也是为了封住他的口,沈云在他的怀里留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在石平县,一百两银子能够买到十亩上等的水田,也是二宝将近二十年的工钱。 有很多人来金燕楼,是特意为了品尝这里的美食。是以,这会儿,也是一楼饭馆里人多的时间点之一。 掌柜的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都忙得不可开交。 “让让,劳驾让一让。热粥呢!”沈云学着丁二宝的声音招呼着,同时,半举着手里的木托盘。上面的砂锅正好遮住了他的脸。 他穿过人群,往通往后厨的那扇门走去。 事情比想象中的更顺利。沈云成功的穿过嚣闹的人群,走到了门前! 厚厚的蓝布门帘,就是后厨。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掀门帘。 哪知,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掌柜的声音:“二宝,来一下。”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沈云险些走岔了气。 “是,掌柜的。”他定了定神,端着木托盘和砂锅转过身。 掌柜的站在柜台后面,只有五步之遥。 沈云当然不可能真的走过去,送上门去,叫他识破。 所以,一转身,事故便发生了。 “哎呀,小心!” 店里的食客实在是太多了。他“很不小心”的撞到了一名食客。还好,他反应超快,手里一晃,托盘上的砂锅倒了,划过一道弧线,呼的往蓝布门帘那边飞甩过去。最终,“啪”的一声,砂锅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块。而热气腾腾的粟米粥则是洒了一地。 沈云的衣襟上也洒了好大一块热粥。 “烫!好烫!”他低头,手忙脚乱的扯着粘乎乎的衣襟。 食客身上连个粥点子也没有。但是,这位显然是个刺头,回过神来,跳手跳脚的嗷嗷大叫:“长眼了没有?故意的,是不是?想烫死老子啊!” “哎呀呀,怎么搞的!”掌柜的连忙提着袍角,快步走出柜台,先去安抚暴跳中的客人,“客官,对不住,真对不住。没烫着?”说着,冲‘二宝’训斥道,“你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后头拿东西来把地上收拾干净!一大锅粥糊在地上,象什么样子!” “是,掌柜的。”沈云如获大释,麻溜的拿着木托盘跑进了蓝布门帘里。 那名食客不干了,冲他的后背大嚷,挥舞着拳头要追上去:“喂喂喂,怎么跑了?” “客官,他没跑,是去里头拿簸箕和扫帚去了。”掌柜的将人拉住,陪笑道,“您放心,他跑不了。今儿您的账都记在他头上。” “本来就应该这样。”食客的火熄了,咂巴着嘴巴说道,“哎哟,吓死老子了!来只八宝鸡、一盘酱猪手和一壶桂花酒,给老子压压惊。” “好咧。您先回座上去,酒菜马上就给您送过去。” 食客被安抚住了,一场风波烟消云散。 沈云如愿以偿的混进了后厨。 他发誓,生平头次看到这么大的厨房。 四排长灶,几十个呼呼喷火的灶眼。每个灶眼前,都站着一个忙碌的厨子。另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小工围着他们打下手,烧火、切菜……蓝布门帘的后面是一个热火朝天的世界。 怎么才能去仙楼?沈云有些傻眼了。 “喏,那边不是还有一个吗?”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站在数步开外,看了一眼他,对身边的一名管事模样的男子说道,“就他了。给他换身干净的衣衫。” 沈云暗道“糟糕”,想着见机溜走。 “是。”那管事点头应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沈云跟前,“你,跟我来。” 沈云无奈极了,只好指着门口那边,弱弱的问道:“小的要不要去外头跟掌柜的报备一声?掌柜的要是寻不到小的,怕……” 管事不耐烦的打断他:“五爷亲自点了你,你怕什么。”看了他一眼,眉尖轻皱,“你脸生得很,是新近补上来的?叫什么名儿?” “丁二宝。这个月新上工。”沈云应道。这也是他选丁二宝的原因之一。 管事点点头:“回头我跟你们掌柜说一声,你今晚借调到天楼帮忙。” 天楼?不知道是仙楼里的哪一层!沈云心里乐开了花。今儿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刚要瞌睡就碰到了枕头! 管事将他带到了后厨外面的小院子里。这里已经站了几十号人。他们身着白色镶红边的短袍和黑色长裤,扎着红绸腰带,个个精神抖擞,看着欢欢喜喜的样子。 在他们的前面摆着一张长桌子。上面还堆着一些干净的短袍、长裤和红绸腰带。 “你也去挑一身,到后面换上。”管事吩咐道。 “是。” 接着,又有两名管事先后带来了十几个衣饰不尽相同的年轻伙计。他们和沈云一样,也是挑了衣服,到人群的后面来换。 等他们换好衣服,先前那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五爷也被数人簇拥着走进了院里。 他在队伍的最前面站定,环视众人,说道:“今天,大老爷在天楼设宴。你们的运气很好,被抽调过去跑堂……” 这一刻,沈云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第一六八章 空欢喜 五爷的训话很简短,无非是交待众人在贵客面前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谨言慎行,莫丢了金燕楼的体统;还有,要是今晚的差事做得好,会重赏他们。 末了,他看着众人,皮笑肉不笑的哼哼:“你们中间要是有人吃里扒外,妄想攀附贵客,呵呵,本人在这里好心奉劝一句,想踩着我们金燕楼图个好前程,那也得看你有几条命,走不走得出这座楼!” 训完话后,他冲带沈云来的那名管事微微一点头:“金管事,你来给他们分队。” “是。”金管事走到队伍前,举起一只手发号施令,“从这边排起,每十人一纵队站好。动作快些!” 这些伙计显然是经过类似的训练,当即刷刷的行动起来。沈云是头一次经历,见旁边已有五人站成一纵行,快步过去,站在队伍的最后。转眼,又有四人站在了他的身后。于是,他们这一队便成了。 沈云用两眼的余光瞥了几眼四周。差不多同时,其他小队也都站好了。众人恰好站成八个纵队,每一队十人,一共是八十人。 接着,金管事又发令:“每一队的队首来我这里领号牌,发下去。” 所谓队首,就是指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伙计。 闻言,从最左边开始,八名队首依次到金管事跟前领了一把号牌。每一把号牌都是四四方方的黑色小方块。不同的是,它们底下悬着的短流苏颜色。沈云他们这一队的队首领到的是紫色流苏。他从前面开始,沿着队伍挨个的发下号牌。沈云接过号牌,看到黑色小方块的一面用白漆写着“陆号”二字。上方有一条细细的长系绳。见身边的人拿到号牌后,都是挂在腰带的右边,他也照葫芦画瓢,将之挂上。 五爷身边的三名年轻男子皆走到队列的前面。他们分别挥手招呼: “红、蓝、紫三队,跟我走。” “绿、白两队,这边。” “黄、棕、靛队,跟上!” 啊啊啊,真的要上天楼了!沈云按捺住砰砰狂跳的心,跟着队伍又走进了后厨。 从正中间穿过后厨,他们三列纵队在一扇朱漆小门停了下来。 门板的中央有一个圆环状的小孔。领队的年轻男子拿出一枚悬有橙色丝绦的白玉环填进小孔里。 “咯吱咯吱”,从门后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数十息之后,声音停了。紧接着,“哗啦”一声,朱漆小门自己打开来。 “红队,进去。”年轻男子挥手。 沈云乘机扫了一眼门里。那是一间空荡荡的小屋子,里头的情形与一楼大堂里,那三道门后面的小屋子相差无几。 待红队的十个人都进去了之后,年轻男子拉上朱漆小门,将之关严实了。接着,他取出白玉环。 “咯吱咯吱”,门的后面又发出一阵细碎的声音。 待声音停止后,年轻男子再度将白玉环塞进小孔里,并招呼道:“紫队。” 待朱漆小门再度打开,沈云混在队伍里一道走进了小屋里。 等门关上后,众人跟木桩子一样的站着,眼里都充满了紧张与不安。很快,从头顶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声。跟他们在外面听到的一样,不过音量要稍微大一些。 沈云恍然大悟:这间屋子就是一楼到天楼间的机关通道。 这三年在武馆里,他读遍各院借书间的书,对机关术略有涉猎。是以,听得出来,从头顶传出来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是齿轮机关运转之声。 他面上不显,心里却转得飞快:光顾金燕楼的仙官大人们不可能也和伙计们一样,走后厨的机关通道。所以,一楼肯定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 细碎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大家脸上的神色开始松动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量着。 “天楼是哪里啊?”终于,有人用蚊子般的声音悄声问了一句。 “是最高的那一层。”队首小声答道。 “你去过?”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有好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队首摇了摇头:“五爷刚才不是说了吗?大老爷今晚要在天楼设宴。这些天,外面都传疯了,说大老爷要在金燕楼的顶楼款待一位仙官大人。所以,天楼肯定就是顶楼。”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我也是。” 就在这时,“咯吱咯吱”的声音停止了。悄悄话立刻打住,他们脸上又恢复了木然,一个个的眼观鼻、鼻观心,站得笔直。 “哗啦”,门开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门口。 一名留着小山羊胡子、管事模样的男子站在门旁,冲他们挥手:“都出来,去后面站好。” 沈云认出来了,这人也是刚刚跟在五爷身边的那些人之一。而之前,他是跟着五爷一道离开小院的,并没有去后厨。现在,他却出现在门外,足以证明,一楼还有其他的机关通道通往天楼。 小山羊胡子的身后,红队的那些人,一个也不少的排成一横队,站在那里。 沈云等人依次走出去,在红队的后面,也站成一横排。 没过多久,门再次打开。蓝队的十个人也按照小山羊胡子的要求,走到红队的后面站好。 小山羊胡子站在队伍前,目现精光,冷声说道:“该交待的,想必五爷已经在下面交待清楚了。我再在这里强调一下。总之,一句话,闭紧你们的嘴。贵客面前,还用不着你们说话。听明白了吗?” “是。”众人高声应道。 小山羊胡子满意的微微颌首:“今晚,席面上共有三十六道热菜,三十六道冷菜,还有鲜果、点心各十八样。席面上自有我们天楼的人布置,你们要做的就是在长廊的一端接过各式菜品,然后将它们原封不动的送到大厅的角门那里。我给你们分一下工。红队负责热菜,紫队负责冷菜,蓝队负现鲜果、点心。”顿了顿,扬声问道,“都听清楚了吗?” “是。”众人又齐声应下。 “跟我走。开席之前,我带你们去熟悉一下场地。” 沈云跟在队伍里,心里甚是失望:原以为能混进席间,不想,竟是空欢喜一场,只能在外面跑腿送冷菜。 不过,他倒是再一次深深的领教了金燕楼的防范之森严——明明人手不够,然而,连帮忙打下手的跑堂伙计也是在开席之前,从底下三层的伙计里临时抽调。如此一来,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根本就混不进去。 第一六九章 这张屏风绝对有古怪 小山羊胡子带着众人穿过一条又长又窄的通道,拐了弯,经过一扇悬有厚实的蓝布帘的窄门。 一道长廊出现在众人面前。 列队跟着小山羊胡子在长廊里走了一个来回后,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伙计的眼里都透出失望之神——这里与他们平时做工的下三楼,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长廊约摸有二十来丈远,呈半圆弧状,另一端也是一扇悬着厚蓝布门帘的门。 如果不是他们刚刚是打其中一扇门里出来的,单是从这两道门来看,根本就分不清哪一道是宴会大厅的角门。 更让他们失望的是,小山羊胡子给他们每人定了岗位:“从现在开始,你们只能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准擅自走动。” 所谓定岗就是仍然让他们按红、紫、蓝三队,将队列拉长,站满长廊。同一队的相邻两人之间相隔两丈多远。 这回沈云有了排队的经验,不露痕迹的抢在其他紫队队员之前占据了角门旁边的位置。这个点本来是“拾号”的岗位。他的身形很快,小山羊胡子,以及站他后面的那四名伙计都没有反应过来。 待站好之后,“拾号”站在离门两丈开外的地方,冲沈云直发愣——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换了位置。 小山羊胡子转过身,刚好看到他发怔的样子,不悦的质问道:“你发什么愣?” “拾号”连忙收回目光,低眉顺眼的站得笔直。 小山羊胡子见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一边背着双手在队伍里巡视,一边训话:“都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等开席了,谁要是发出一点声响,或者弄乱了菜式,仔细你的皮!” 闻言,所有伙计都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腰背。走廊上顿进鸦雀无声。 小山羊胡子走了一个来回,从沈云身边经过,掀起蓝布门帘,走进了那门里。 就这么一刹那的工夫,沈云瞥到了一角门后的情形——亮晃晃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他不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先前,他想象过很多次仙楼上的情形。然而,现在,他发现,就这一眼看到的情形,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 之前,他认为袁府和李府都已经收拾得够花团锦簇了,但是,那两家也就是二楼的水平,连三楼都比不上。 望着仍在晃动的蓝布帘,他忍不住在心里揣测起来:金燕楼的东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就算是在省城,怕也只有贝大帅的大帅府才能与之相比。 呃,他没有去过大帅府。不过,论权势,在省城,谁能与贝大帅相比?所以,他以为省城最奢华的地方莫不过于大帅府。 被抢了位置的那个“拾号”见小山羊胡子走了,再也忍不住。他站在原位,伸长了身子,压低嗓门,冲沈云“喂喂”的叫了两声。 沈云心知肚明,自然不会搭理他。现在,他满门心思都是在想:要不要掀开门帘,看看大厅里到底是什么情形。 “拾号”也是个胆大的,见状,声音略微提高了些:“喂,你站错了!那是我的位置!” 话一出口,周边的几个伙计都齐刷刷的看向沈云。 尤其是蓝队的那个“拾号”。这位真是看戏不怕台高。他伸过来一根手指,戳了戳沈云的胳膊,悄声说道:“喂,你们队的在说你呢!” 沈云偏头,冷冷的瞥过去。 这一眼,警告意味十足。 蓝“拾号”收到,顿时只觉得遍体生寒,不由的使劲打了个哆嗦。人立马安分了,象只鹌鹑一样缩了回去。 同时,包括紫“拾号”在内,周边的其他伙计也都被镇住——因位置的关系,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的那记眼刀,但是,他们清楚的感觉到了,沈云的身上突然散发出一阵迫人的威压! 就在这时,门帘后边远远的传来一阵脚步声。 沈云听辩得出,这是小山羊胡子的脚步声,赶紧悄悄吐了一口气——到了石平县后,他发现自己突然长了一样本事,即,屏住呼吸,攒一把气力,能放出威压来。但也就是一口气的事儿。只要吐出这口气,威压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以前,他听师父说过,在体内若是凝结出真气,便能释放出威压;真气越是纯厚,威压便越大。 可是,沈云心里清楚得很,他的体内根本就没有凝结出真气。 怎么也能释放出威压呢? 这些天,他只要空闲下来,就会琢磨这个问题,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有一种感觉,貌似自己的瓶颈将要破了。 他不是头一次经历瓶颈。但是,只有这一次,他有如此之感觉。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很新鲜,很陌生,是生平从未有过的感觉。他无法用言语形容出来,也从未听人说过,或者在书上见过有类似的描述。 如果一定要他形容出来,他只能用两个字来勉强概括之——玄妙! 话又说回来。 很快,门帘被掀了起来。 果然是小山羊胡子。 他没有出来,而是指了指站在门口的沈云和蓝“拾号”:“你们俩进来。” 蓝“拾号”以为是因为刚才的事,吓得面如土色。和他一样猜测的,还有站在几步开外的紫“拾号”和其他伙计。他们勾着头,神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还好,小山羊胡子撂下一句“动作快点”,转身又进去了,没有注意到几人的异样。 沈云倒是觉得是另外有差事。因为他看得出来,小山羊胡子走路飘浮,是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人。而他从其脚步声之远近,不难判断出来,小山羊胡子是从十来丈开外走过来的。刚才蓝“拾号”他们都是用极小的声音在说话,是问,一个没有武功的寻常人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听得见? 很快,他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他走进门里,还没来得及看清周边的情形,小山羊胡子又发号施令了。他指着门边摆放着的一张大屏风:“抬着它,跟我走。” 沈云这才看明白,原来先前亮晃晃的,炫得他眼花缭乱的,竟是这道屏风。 只是,他不敢定睛细看。因为他只正眼看了一眼,便觉得心如雷动,喘不过气来。 屏风绝对有古怪! “扑通!” 背后传来重重的坠地声。 沈云回过身去。只见蓝“拾号”倒在地上,面色发青,牙关紧闭。 心疾发作了? 沈云愕然。 “哎呀,两只眼睛乱看什么呀!”小山羊胡子听到动静,又转过身来,气急败坏的跺脚,“猪脑子!这里是天楼!背的规矩都喂狗去了吗?里面的宝贝是能随便看的?哎呀呀,真是添乱!”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的月/票,谢谢! 第一七零章 带他们到老文那里领赏 牢骚过后,小山羊胡子不得不又去长廊上叫来两个人,指挥他们俩,一个将蓝“拾号”背回长廊,另一个和沈云一起去搬那张亮晃晃的大屏风。 “守点规矩,莫乱看。”这回,他特意叮嘱了一句之后,才在前头领路,“跟上。” 与沈云一道抬屏风的那名伙计是红“拾号”。可能是因为蓝“拾号”的教训就摆在眼前,他看起来很安分,一直低着头,配合着沈云,在后头抬屏风。 屏风比人略高,宽丈许,抬在手里,轻飘飘的,象纸糊的一样。但是,底座入手冰沁,给人的感觉是石质的。 真是奇怪得很。 沈云先前吃了一点教训,暗自调息,才缓过劲来。是以,他也是老老实实的抬屏风,不敢再看它一眼。 至于周边的情形,暂时没有什么好看的。因为他们是在一条狭窄的过道里。 和他之前想象的不一样,角门的后面并不是摆宴的大厅,而是一条三尺多宽的小过道。天花板高高的,离地有丈许,正中悬下来一盏白玉兰状的水晶灯,散发着月光一样柔和的灯光。 过道上有三道小门,也是挂着厚蓝布门帘。他手里抬着的这张屏风恰好遮住了它们。 “快点!”小山羊胡子看着很焦急,提着袍角,在前头带路。 沈云和红“拾号”一前一后的抬着屏风,跟他走进了中间的那道小门。 又是一条狭窄的过道。十来步长。也是天花板高高的。不同的是,天花板上没有水晶灯。而是在两边的墙壁上各嵌有一个大大的扇贝一样的玉色灯碗。沈云瞥了一眼,猜测灯碗的底部应该放的是夜明珠。因为它们发出来的亮光,与师父留给他的那颗夜明珠发出来的光是一样的。 出了过道,沈云只觉得眼前一亮,视线陡然变大。 宽阔的屋子,高高的穹顶,珠光宝气的灯树……还有忙碌的人们。沈云不敢肆意的抬头到处打量,只是用两眼的余光瞥了几眼,心道:应该是到宴会大厅了。 “抬个屏风也要用这么久!”五爷也在大厅里,远远的冲他们挥手,“快抬到前头去!就差它了!” “是。”小山羊胡子在前头小跑了起来。 沈云和红“拾号”自然是跟在后头一路小跑。 这里的布置很有意思,一点儿也不象外头的酒楼摆酒。在外头,摆席面分主人席与客人席,桌子通常用的是八仙桌,坐的凳子,大多是圆凳。一桌八个人,大家团团坐。 而这里,沈云看到的是,数十张一模一样的紫檀矮腿云纹长案间隔相等,摆成了一个巨大的长方形。窄的两边,摆着三张长案;另外两边要长得多,各摆着十几张长案;偌大的厅堂里,没有看到凳子。只是在长案的后面铺了丝质的花毯子。中间的空地上堆着几十只金黄色的圆形坐垫。四名与他穿着打扮一样的伙计正将这些圆形坐垫摆到花毯子上面。 难道大老爷,还有客人们都是席地而坐?沈云惊讶极了。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四周都围着丝质的画屏。在灯树的照耀之下,它们无不流光溢彩,绚丽之极。 然而,五爷似乎还嫌它们不够鲜亮,正催促着十几名伙计擦试它们。 沈云小心翼翼的尝试着瞥了一眼最近的那张屏风。上面画的是一丛牡丹画,花团锦族的,朵朵都象真的一样鲜活。 他没有感觉到不适。 小山羊胡子在前面的一个缺口处站住,指着自己的脚下:“把它搬到这里来。” “是。”沈云和红“拾号”依言而行。 摆好后,沈云无意间瞥到,屏风大变样,跟换了一张似的。它不再是亮晃晃的,不能直视。它象是现出了本来面目,薄薄的丝绢上,画着红梅傲雪,甚是醒目。 哇,好神奇!沈云忍不住多瞥了两眼。 真的没有不适的感觉! 并且,他留意到,这几十张画屏样式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上面画的花样各不相同,牡丹、红梅、海棠、兰花……每一幅都是大气、鲜活,栩栩如生。被它们环绕着,令人仿佛置身百花丛里。 沈云咋舌:只怕这些屏风都是仙宝。看来石平县的大老爷为了给那位仙官大人接风,今晚是下足了血本。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连忙微微侧头,用余光飞瞥过去。 竟然是一大群身披皮甲的武士! 每一个人的嘴里都衔着一根小短棍,一手拿着雪亮的大刀,一手拿着精铁圆盾,黑压压的一大片,在五爷面前站住。 沈云目测,有数百之众。 “藏!”五爷挥了挥手。 哗拉啦,皮甲武士们迅速分散开来。十余人一队,蹲在画屏的后面。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这些画屏的真正作用在于此! 莫非大老爷今晚是有意做局,欲将聚集在“大五福客栈”的仙官大人和众位高阶武者一网打尽? 想到这里,他不禁为钱师尊担忧,心道:也不知道钱师尊会不会来赴宴? 寻思着,呆会儿如果看到了钱师尊,要怎么给他示警。 “快要开席了,速速离去。”小山羊胡子看到伏兵,神色微变,伸手推了他和红“拾号”一把,嘴里低声催促着。 然而,还是晚了! 原本背着他们的五爷突然转过身来,指着他的身后:“唔,他们俩做得好,当赏!你带他们去老文那里领赏。” “是。”小山羊胡子低头应下。 沈云的五感甚是敏锐,听出来了,他的声音不对劲。再者,搬座屏风而已,至于这般郑重其事的奖赏吗?再联想到屏风的神奇之处,以及埋伏在画屏后面的那些伏兵,他的心尖不由打了一个颤,暗道:五爷莫非是想灭口?要真是这样的话,老文那里的赏,恐怕得用命来领! 可是,他不敢贸然抗命:一来,他看不出五爷的深浅;二来,这里还有那么多全副武装的伏兵。 还没等他想出脱身的办法来,小山羊胡子已经在催了:“你们俩跟我走。快点!” 第一七一章 受困 “抓住他!”五爷突然变脸,一边飞快的往后退,一边大呼,“他是细作!” 哗啦啦——,周边的那几队皮甲武士立动,将三人团团围住。 哎呀,露馅了!沈云大惊失色。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哪里出了错。 “不!不是我!”红“拾号”哆哆嗦嗦的双手举过头,“我不是……” “哈哈哈!五爷好眼力!”小山羊胡子摸着自己的脸,“在下很好奇,五爷是如何识破在下的?” 沈云站在他身后,傻了眼——小山羊胡子竟然也是假冒的! 五爷站在包围圈的后面,得意洋洋的笑道:“我猜的。你简直与曾显才一模一样。只是,真正的曾显才要比你啰嗦得多。那张画屏摆下后,他起码也要调整三两次才肯罢手。呵呵,老文是我随便编出来的,我们金燕楼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 “五爷厉害!”小山羊胡子冲他竖起大拇指,“在下受教了!”声音未落,他突然用力象下砸出一枚黑色小球。 “砰”的一声,一团白雾腾起,瞬间笼罩住了大半个大厅。 “啊呀呀……” “咳咳咳!” 白粥一样的浓雾里,惊呼、尖叫、咳嗽声,还有铁器相撞的声音,以及痛呼声,响成一片。 大厅里顿时乱了套。 “抓住他!别让他……啊——”五爷也未能幸免。他现在连半臂之外也看不清,气急败坏的挥舞着两条胳膊。不想,今儿有点背,话未说完,一只手“啪”的打在一个硬梆梆的东西上面。当即抱着手,痛得嗷嗷叫。 此时不跑,还待何时?沈云正要凭着记忆往回跑,突然,一道劲风过来,右手腕被牢牢扣住,紧接着,耳边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低语:“跟我走!” 是古老大! 话音刚落,一道炫目的白光冲破了浓浓的白雾。 沈云感觉身体猛的被向上提起,双脚踏空,旋即,耳边响起呼呼的风声。 所有的嚣闹都象风一样的逝去。 是缩地成寸术! 他松了一口气,不敢妄动,紧闭双眼,任凭古老大扣着自己的手腕。 三息不到,身子骤然下沉,两只脚终于又踩到了实地。 “到了。”沈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 小山羊胡子不见了。他的身边只有古氏三兄弟。三人都是做管事打扮。其中,古老大身上穿戴的就是小山羊胡子的那一身。 果然,小山羊胡子是古老大易容假冒的。 他们三兄弟竟然也到了石平县,还混进了金燕楼里! “这是哪里?”沈云按住心中的疑惑,四下里望了望。 在一个角落的墙壁上嵌着一个灯碗,里头发出桔黄色的亮光。就着昏暗的灯光,他看到四周码满了黑色的大瓦缸。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香味儿。看样子,这是一个大酒窖。 果然,古老二答道:“金燕楼的酒窖里。” “沈兄弟,你怎么在这里?”古老三抢先发声。 沈云当然不可能说是来杀人报血仇。将对钱师尊的那套说辞又说了一遍。末了,说道:“我听说这里的大老爷今晚要设宴接待一位仙官大人,忍不住过来看热闹,开开眼。三位前辈怎么也在此?” 古老大翻了个白眼:“当然是来陪你看热闹喽。” 摆明了不相信。沈云有些尴尬,又道:“前些天,我在这里碰到了一位以前在武馆教武学课的师尊。听他说,今晚大老爷极有可能与那位仙官大人谈论找寻龙气的事。我觉得这是大机缘,就想办法混进来了。” 古老二答道:“我们也是收到风声,说是这里有找寻龙气的线索,所以才找过来。”说着,看向他古老大,“大哥,里头到底是何情形?” “大老爷连仙阵、伏兵都用上了。今晚的宴会肯定会很热闹。只可惜,我被那厮诈出来了。”古老大恨声说道。 古老三瞪大眼睛问道:“大哥,是怎么回事啊?” 古老大道出始末。 “这些人实在是太狡猾了!”古老三忿然,“怎么能这样骗人呢?” “就是。”古老大也道,“这个鬼地方有头有脑的管事,没有一百,也没有八十。我怎么可能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号?” 古老二抚额,言归正传:“刚刚大哥是占了先机,才得手。现在,他们肯定会防备了。当务之急,我们得想出一个妥当的办法出了这酒窖才行。” “这个酒窖是在哪里?”沈云问道。 古老二回答:“玄楼啊。” 沈云一头雾水:“玄楼?” “就是五楼。”古老二解释道,“四楼以上被称为仙楼,只接待仙官大人们。每一楼又另有别称。从七楼到四楼,分别是‘天地玄黄’。” 沈云汗颜。他在金燕楼打探了四个晚上,就只知道有“仙楼”这一说法。相比之下,三位古前辈打探到的情报真多。他们真是好本事,他不得不服。 想到这里,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三位前辈怎么没有向那位仙官大人投拜贴呢?”古氏三兄弟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据他所知,有一些名头不如他们三位的,因为投了拜贴,都得到了仙官大人的推荐,名字被加进了赴宴的名单里。 “哦,我们来晚了一天。”古老二答道,“我们赶到这里时,名单已经被送到了大老爷手里。我们只好自己想办法。” 原来如此。沈云点了点头,将话题又拉回去:“不能用缩地成寸术离开吗?” 古老大摇头:“仙楼的每一层都布有阵法,正好与我的秘术相克。所以,我只能在同一层楼里用秘术。从天楼到这里,是我们事先布设好的退路。”心里却是懊恼不已:事先要是在玄楼也订一个包间,做为中转之地就好了。不然,也不至于被困于此。 这样的退路?只比自投罗网要好一点点了,好不好!沈云满头黑线。 “这里到处都有阵法。只怕我们的秘术会在阵法里留下痕迹,他们很快就会找过来。这里也非藏身之地。”古老二蹙眉。 古老三不满的哼哼:“大不了我们杀出去……” “呵呵。”古老二冷笑,“说得好象你拳脚很厉害似的。” 古老三缩了缩脖子,不再做声。 沈云沉吟片刻,说道:“三位前辈,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 “什么法子?”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沈云轻轻拍了拍身边的大酒缸,吐出四个字:“混水摸鱼。”烧掉这些酒,乘乱混进救火的人群里。他们四个的装扮,不是伙计,就是管事,混乱之中,应该能蒙混过关。 古老二立马懂了,轻轻摇头:“如果换成别的地方,是行通的。我刚刚查看过了,这间酒窖里也布有防护的阵法。就算是这里爆炸了,化成一片火海,有阵法防护,也影响不到外头,怕是引不起混乱。反而我们若是跑不出去,倒会受害。” 他没有完全说实话。与酒窖里的守护阵法没有一个大钱的关系。不能使用缩地成寸术离开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事先的布置有漏洞,没有在玄楼布设一个安全的着脚点。如果随机挪移的话,天知道会不会正好撞到人家的刀口上! 呃,越说越圆不上了……古老三懊恼的一拍脑袋,替两个哥哥描补道:“我和二哥也是刚才发现酒窖里有守护阵法。前天,我要是再看仔细点就好了。不然,我们也不会选择藏在这里,把自己困起来。” 古老大意会过来,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再看仔细些也没有。他们鬼得很。这里的阵法,和大厅里边一样,应该都是临时加设的。” 这样就说得通了。沈云疑心大减。 第一七三章 无处不在 五爷的眼底全是失望。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滚!少添乱!” 哗啦啦,身后的皮甲武士们让出一条窄窄的道儿来。 “是是是。”古老大和沈云麻溜的“滚”了。 至于古老二和古老三,无须他们担心:一来,古老二他们两个都还没有暴露;二则,酒窖的门已经关上了。那两名真正的守卫被沈云用银针刺中睡穴,没有四五个时辰醒不了。为了防止这两人深藏不露,武艺高强,能自行冲开穴位,提早醒来,古老大还顺手拿了点迷烟出来,在他们两个的鼻子底下熏了熏。 更何况,古老二本身就是个有脑筋,善于应变的。 就在这时,五爷冷不丁的转过身来,在他们背后说道:“叫你们丁管事散席后过来见我。” 古老大愣住了——又是这一招!会不会是使诈! 沈云也暗叫“倒霉”。到底有没有丁管事这号人啊! 不过,师父生前曾告诉过他,一个成年人说话的语气方式通常是很难改变的。他在脑海里飞快的回想了五爷说过的所有话,当下心中一横,决定赌上一把。 “是,五爷。”他转过身,响亮的应道。脸上还是堆满了殷勤的笑意——在打过交道的几面里,他总共听到五爷曾四次叫下属,有三次是称“某管事”。唯一的一次例外就是在诈古老大。两点相结合,他果断的赌了,这一次,五爷没有使诈。 古老大也反应过来了,不甘示弱的也转过身来,谄笑:“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这回,五爷没有再正眼看他们俩,只是挥了挥手。 原来是真的吩咐他们俩做事。 赌对了!沈云强压住心头的雀跃,跟着古老大离开了这里。只是,他在心里挺纳闷的:就算五爷是和他们一样的肉眼凡胎,识不破易容术和伪装,但是,以其在金燕楼的地位,应该不难搞到这方面的仙宝?怀疑旁人是易容混进来的奸细,直接用仙宝查一查,又快又准,用得着诈来诈去的使心眼吗?真是奇了怪了! 走出很远后,古老大挤眉弄眼的冲他竖了竖大拇指:“厉害,你居然分辨得出来!我刚刚都不知道该如何回应那家伙。” 沈云笑了笑,问道:“古前辈,接下来,你有何打算?” 之前,他们四个只是商量了如何脱困,并没有商议离开酒窖之后的事宜。好,大家是临时凑在一起的,齐心脱困之后,自然是分道扬镳,各忙各的。 “你呢?”古老大反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大老爷的宴席应该开始了,我想回去看看。” “我也是。”古老大爽快的说道,“一起!” “好。”沈云欣然应邀。古老大他们比他要厉害得多,早早的混进天楼,摸清了路;不象他,如今两眼一抹黑,连自己眼下的具体方位都搞不清。离天楼又差着好几层楼,所以,他巴不得古老大能带他一把。 为了遮掩身份,古老大象是变戏法一样,拿出两个空托盘。分了一个给沈云:“走。” 古老大真的是熟门熟路,利落的带着沈云穿过两道门和三条过道,突然站住,指着过道外头:“大老爷设宴的百花厅就在对面楼的七楼上。” 百花厅?怪不得那些画屏上画的是各种花。沈云点头,和他一样探身向外看。 呃,这里和底三层是一样的,从玄楼往上看,也只能看到一个亮闪闪的穹顶。 不过,沈云注意到,对面有不少年轻伙计进出。 他仔细的看了看,说道:“那些伙计都是和我一道从底三层抽调上来的。” “你怎么知道?里头有你的熟人?”古老大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沈云摇了摇头,从怀里紫“陆号”的号牌:“有两个曾经站在我旁边。还有,你看,他们的腰上系着的号牌和我的样式一样,只是挂着的流苏颜色各有不同。” 先前在大厅,他发现,在里头做事的伙计们穿着与他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他们的腰间都没有系号牌。所以,他猜测,号牌是临时之物,只有抽调上来的那几十名伙计,才配发。仙楼里原本的伙计是不戴号牌的。于是,他在酒窖里时,特意摘下号牌,收了起来。 “你的眼真尖!”古老大再次竖起大拇指赞道,“跟我们家老二一样!” “我跟古老二前辈学到了不少本事。”沈云笑道。他并不是在说场面话,而是实话实说。 如何行走江湖?太师祖的手札里写了不少这一类的心得体会;师父生前更是耳提面命,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江湖经验通通塞给他。 但是,这些都是纸上功夫。 而象今天这样的,才叫做真刀真枪。上一次,他跟着古老二走了一趟李府,受益匪浅,长了见识,也学到不少经验;今天,机缘巧合之下,与古氏三兄弟合作一场,更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尤其是古老二在危急时刻的种种举动,对他的启发最大。他从古老二身上学到的点点滴滴,都是师父生前无法用言语教会他的。 在外头漂泊多年,他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到:象他这种没有深厚的家族背景的人,在这乱世里,就好比是无根之木,能够得到的资源实在是少得可怜。要想学到一些真本事,更是难上加难。 但是,他一次又一次的发现:学习的机会无处不在。 在武馆正儿八经的学艺,当然是学本事的大好良机;但是,跟周边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长处,也能学到不少本事。 比如说,在郑家庄的时候,他跟拴子哥学会了游泳、放牛、猎兔子;从洪伯身上学到了什么叫做坚强; 又比如说,这些年,他跟余头、苏老三他们学到了易容术、刺探情况,甚至简单的袭营摸哨等诸多军中技能。 还有,吴老板、吴掌柜的……他从太多太多寻寻常常的平凡之人的身上,学到了不少很好的经验和本事。 这些经验和本事令他受益多多。甚至很多次危险来临时,他就是凭着这些东一点、西一点学来的经验和本事,化险为夷。 以至于,出来游学的这几个月里,他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心里隐隐生出一个念头:什么是道?答案兴许不在武馆里,不在书本上,而是一直在他的身边。或者说,答案既在武馆里,也在书本上,还在他漂泊的路上。 陡然之间,沈云想起了长安副教使当年跟他说道时,提及的一句话:道,无处不在。 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突然间,沈云好象听到自己的丹田里“叭”的发出一声脆响。旋即,一丝熟悉的热气自丹田流出,涌进了任督二脉之中。 第一七四章 凝而不散的热气 古老大见沈云失神的望着对面的走廊,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轻声问道:“怎么了?” “哦,没什么。”沈云瞬间回神,使劲的打了个哆嗦。 以前,他练完心法后,喝红珠果茶,丹田里也会流出一丝这样的热流。不过,最多能持续几息,它便在丹田里散了。而今天,这丝热流只是在丹田里飞快的转了一个圈,然后分成两股更细的热流,出丹田,分别涌进了任督二脉里。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以至于,他感觉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哆嗦之后,他以为热流会和以往一样散掉。不想,它们还在!好,确切的来说是,两丝热流是在消散。但是,丹田象是泉眼,源源不断的补充着它们。所以,两丝热流沿着任督二脉,渐行渐远。 与此同时,全身的经络都象是泡在温水里一般,无一处不暖意融融。 沈云暗中攒劲,双手握拳。 “噼叭!噼叭!”两个手腕的脉门竟然象爆豆一样,先后发出细微的脆响。刹那间,两条胳膊的经脉里有如滔滔江水淌过,波涛澎湃,充满了力量! 啊!好想打拳! 可惜,现在不行。 他惋惜的摸了摸象是揣了一团炉火的小腹。 古老大见状,笑了:“饿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搞到好吃的。”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沈云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老练。以前,他们兄弟三个都以为是那位已故的青木门传人林焱教得好。然而,现在大概查出了沈云的悲惨身世,他挺心疼这孩子的。 在他看来,沈云刚才走神,才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反应——半大小子嘛,正是长身体、最能吃的时候,看到山珍海味,怎能不眼馋? 心中一动,他有些犹豫。在此之前,他本是决定脱身之后,便与沈云分道扬镳,各自行事。毕竟他还有任务在身。 “不混进去看热闹了?”沈云指了指上面。他现在的状态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实在太奇怪。但是,直觉告诉他,不是坏事儿。所以,他觉得暂时没有必要跟古老大请教。况且,这也不是请教的地方。 不过,他也真是饿了。体内的这丝热流凝而不散,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他感觉通体舒泰,胃口大开。 古老大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这里的四个拐角里都有楼梯,但是,和底三层一样,也是可下,不可上的。要想上去天楼,势必得动大脑筋。唔,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 沈云好比是被当头浇了一瓢凉水:“我不是很饿。”只要一想到刘海他们四个极有可能也会出现在芙蓉厅里,他哪里还有心思填肚子? 既是如此,那就罢了。也是这小子的机缘未到。古老大长吁一口气,心中不再犹豫。不过,他还是暗中提点道:“你不去就算了。我没吃晚饭就混进来了,现在肚子饿得很,要去弄点吃的,祭一祭五脏庙。” 也就是说,大家就此分开。沈云也正有此意,当即爽快的冲他一抱拳:“前辈,请。” 古老大又提点道:“和底三层一样,这里的暗处也布有守卫。他们大多数是凡人武者。不同的是,仙楼的每一层都有一位先天武者巡视。他们基本上是隔一个时辰,就要出来巡视一圈。先天武者是比大武宗还要厉害的存在,你多加小心。” 没想到大武宗之上,还有先天武者。沈云是头一次听说,忍不住追问道:“前辈,先天武者是仙官大人吗?” 古老大摇了摇头:“不是。先天武者还是良民身份。先天武者若是再进阶,成为了炼气士,仙府才会给他们升藉。”顿了顿,又道,“只有仙都的大仙府才有这项资格。”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从未听说过。沈云再次抱拳,道谢:“多谢前辈指点。”今天,他又长了见识:除了武者、武师、武宗,还有先天武者的存在;炼气士是最低阶的仙官。 而他现在是相当于中级武师的样子。 “我走了。有缘再见”古老大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掉头往过道里走回去了。 “再会。”沈云目送他离开。 看到古老大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过道的拐弯处,他才突然想起,要上去天楼,其实有一条可行之道,即,从后厨上去。正要追上去告诉古老大,却又停住了,心道:古老大走得那么急,十之八九是去接应两个兄弟。所谓的饿了,找东西吃,皆不过是他的托辞。 再一想到,古老大再三跟他提到要去厨房里找吃的。他不由的摸了摸脑袋瓜子,呵呵摇头轻笑:原来古老大是在提点我。可惜我刚才跟个木头桩子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回又欠了古氏三兄弟一个人情。将来若是有缘再碰到他们三兄弟,一定要好好的请他们喝一回酒。 想罢,他敛了追上去的心思,转身再次看向对面的走廊——与这边的走廊不同,对面有伙计时不时的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进出,想来离后厨不远。 当即,心中冒出一个主意。 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穿戴,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什么破绽,他这才抬腿迈步,往外走。 哪知,脚上竟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咦,怎么回事?沈云诧异极了,连忙退回过道里,开始练习心法——这也是他出来游学之后才新近发现的一个心法的最新作用。即,如果发现身上哪里不得劲,只要走一遍心法,就能立刻检查出原因来。 最初,他是因为带着伤练习心法,意外的发现,尽管只是外伤,但是那一处的经脉都有明显的异常。 接着,他又走了几次心法,皆是如此。于是,他反过来想:是不是可以用这样的法子,检查出暗伤来呢? 当即敛心凝神,放慢速度又练了一遍心法。结果,还真让他发觉了两处暗伤。 怪不得近来打拳的时候,这两处隐隐作疼呢!沈云欢喜不已。从此,只要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他会立刻练心法,细细检查一番。 心念刚一动,沈云立刻发觉与往常大不相同:他明显的感觉周身经络之中蕴含着一丝凝而不散的热气。 这丝热气比蜘蛛丝还要细,但它却是那么强烈的存在着,以至于,沈云刚一走动心法,立马感觉到了它的存在。 与此同时,他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两个字——力量! 而他之所以觉得脚上轻松,就是因为这丝热气令他的两条腿此时象是有使不完的力。 第一七五章 去他的资质说 真气! 这就是真气! 太师祖在手札里,对真气有详尽的描述;师父生前亦是反复说过。 啊啊,我也凝结出真气了! 去他的没有武学资质! 谁说没有武学资质,不堪习武! 老子今天凝结出真气了! 沈云回过神来,不由掩面而泣。 天知道,为了今天的这一刻,他都经历了些什么!他又有多努力! 好,山里人不怕吃苦,也舍得下大气力。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痛苦的莫过于一直以来,他心中的惶恐——从馆主大人,到师父,再到李棠、玉宁道长、永安副教使……几乎所有的人,不是说他没有学武的资质,就是说他资质极差。所以,一直以来,他虽嘴上不服,心里却很害怕。怕真的是朽木不可雕,因为资质太差,自己这一世也无法凝结真气,永远也只能学到一些武学的皮毛,无法触及武学的核心。 师父生前应该是怕他灰心,所以,没有言明,只是再三叮嘱他要努力习武,一定要争取凝结真气。 在鸿云武馆学了一年半以后,武院那边陆续有一批优秀弟子凝结了真气,听了众位师尊的解释,他才明白真气于武者的重要性——师尊们说,武学有两重。第一重,练皮;第二重,练骨。其中,第一重是基础武学;第二重才是武学的核心所在。但是,第二重是以真气为引的。所以,没有凝结真气,就无法做到练骨。没有凝结真气的武者,即便是学到了再上乘的功夫,也只能练到低阶。 比如说,紫云剑法。整个武馆学习紫云剑法的弟子何其多也。然而,除了那几个凝结出了真气的武院弟子,其他大多数人过了玉宁师尊的剑术考试之后,无论他们再怎么苦练,一两年下来,都不见再有什么长进。 这也是大家为什么那么看中武学资质的缘由所在。因为现实很残酷。资质不好的话,极有可能苦练一世,到头来也凝结不了真气,终身的武学修为止步于高级武师。 这也是武师易成,而武宗难就的最主要原因所在。 那一刻,沈云真的好惶恐,生平头一次感觉前途黯淡,心头跟压着一座大山似的。 也正因为这样,他在困于瓶颈半年之后,再也无法坚持下去。当钱师尊建议游学时,他立刻同意了,并尽快的付诸了实际。那时的他,真的是拿游学当救命的稻草了呀。 没想到,真的大突破了! 不知不觉的,他竟然就凝结出了真气! 怪不得师父生前说,凝结真气是自然而然的事,苦练是凝结真气的重要条件,却不是必然结果。 沈云接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按捺住狂喜的心,使之尽快平静下来。 师父告诉过他,真气初初凝结之时,尚不稳定。这时必须马上巩固之,直至真气悬浮于经脉之内,随脉息的波动而自然起伏。 至于巩固的方法,因人而异,各不相同。 针对他的情况,师父给出的法门是:练心法。一遍不成,再练一遍……直至真气巩固为止。 沈云看了一眼对面的走廊,心道:罢了。当前最要紧的是巩固真气。 于是,他快步走出过道,沿着走廊,走进了最近的那个拐角处。 在那里,他果然看到了一个楼梯口。 没有犹豫,他“咚咚咚”的下了楼梯。 到了黄楼,他回头看去,刚刚走的楼梯不见了,只看到一堵空荡荡的白墙。 所在的方位,仍然是拐角处,又有一截向下的楼梯。 这是通往底三层。 沈云没有停留,继续往下走。 底三层的各拐角处都是没有楼梯的。是以,到了金楼,他径直钻进了这一层的饭馆里,从高台后面的木楼梯下去,先到了二楼,再是一楼。最后,他回到了戏园子的丙字九号包间。 那里,丁二宝仍然穿着他的衣服,靠在太师椅上,呼呼大睡。 对面的戏台上,锣鼓喧天,有十来号人正在上演一场热闹的武戏。 沈云轻吁一口气,顾不得擦去额头上的汗,盘腿坐在另一张太师椅上,快速调息过后,开始静心凝神练心法。 事实证明师父确实是经验丰富,给他想的法门很有效。练心法之前,真气时沉时浮,在任督二脉里有如行走于崎岖的山间小路之上,呈颠簸之状。然而,一遍心法下来,颠簸之感大为缓解。 再接再厉,沈云紧接着又练了一遍心法。这时,真气的颠簸之感不减,反增。但是,起伏变得明显有节奏起来,与脉息大致相同。 还是不很稳定。 沈云继续练心法。 一遍,一遍……又一遍。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然走了七遍。 终于,真气的状态完全稳定下来了。但是,与师父描述的又不尽相同。 师父说,最初,真气仅悬浮于在任督二脉之中,与脉息同沉同浮。待日后功力渐长,真气也日渐雄厚,渐渐扩散。当真气扩散到周身的奇经八脉里时,便是武宗的境界了。 而沈云发现自己此时奇经八脉里已经有了真气。只是任督二脉里的真气感觉要粗一些。而奇经八脉里的真气起码要细三分之二。所有的真气连起来,象是一张蛛网盖住了他的身体。 难道这就是武宗的境界? 沈云表示完全不信。因为他试着握拳攒了一把劲,感觉手上的力确实是比凝结真气以前要大了三倍还不止,然而却远远还未曾达到师父所说的程度。“伸一根指头去戳一寸厚的铁板,会跟戳碎豆腐块那般轻松、容易”,呵呵,他现在去戳石头的话,怕是石头未穿,手指头已断。更何况是一寸厚的铁板! 但是,有一点还是和师父描述得完全相符,即,不论是任督二脉里,还是奇经八脉里,这些真气之起伏,皆与脉息相合。感觉真气就象是滔滔江面之上的一片树叶,在随波逐流。 怎么会这样呢? 沈云摸着头想了好一会儿,也未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他决定不再纠结于什么相同,什么不相同了。 想不清就暂且放到一边,不要再在上面浪费时间和精力,反正,将来总会有能想清的时候。这也是他学武以来得到的经验之一。好多武学知识,他最初都是怎么也想不明白。然而,随着功力见长,慢慢的,当初的疑惑也迎刃而解,难题不复存在。 总之,如今,真气已凝,压在他心头的大山便轰然瓦解。现在,他只觉神清气爽,意气风发,就连身边的世界仿佛也变得从未有过的光鲜亮丽。 去他的资质说!老子将来一定要成就大武宗! 第一七六章 圣姑 七遍心法一共用了差不多一个时辰。伙计丁二宝还在沉睡当中。外面戏台上的武戏早就演完了,现在换了一个漂亮的青衣在咿咿呀呀的唱着。 沈云随意的扫了一眼。不料却被自己给吓到了——呀,他居然看到了青衣那张涂得老厚的白脸在扑扑的掉粉! 要知道,从他的包间到对面的戏台,隔了十几丈远! 他知道自己的五感远远强过常人,但是,什么时候他的目力变得强悍如斯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再看对面的戏台上。 啊,不是幻觉!是真的目力大涨了! 戏台的横梁上方挂着一个残破的蜘蛛网。他竟然能数出蛛网上有几条粗丝,又有多少圈细丝! 再看看戏台下面的大堂子。他发现,原来刚刚感觉周边变得光鲜亮丽,并非是心情好到爆的缘故,而是因为他的目力远远强过以前,无论看什么都要比以前起码要清楚数十倍。 目力涨了,那么其他的呢? 沈云闭上双眼,侧耳细听。 顿时,大堂里的各种说话声象是潮水一样的从木格窗户里涌了进来: “筱老板唱这出《香囊记》,真是越听越有滋味,怎么听都听不厌!” “不对呀,我怎么听着筱老板今儿唱得有点儿不对!” “哪儿不对了?” “有点飘……” “胡说八道!” “就是!筱老板的戏,你又听过几回?” “瞧他那穷哈哈的样子,还能听几回?就今儿这一回,指不定也是砸锅卖铁才能来的!” “哎呀,你们……” “算了算了,都少说一两句。” “喂喂喂,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听戏了!” 原来戏台上的这位青衣就是戏园子里今晚请来的那个大角筱桂兰啊。貌似也不怎么样……沈云一走神,耳边叽哩呱啦的声音便消失了。 他想了想,原地转了转,换个方面,敛神再听。 啊哈,又听到了! 不过,这回是从外面的走廊上传来的: “怎么样?” “都到位了。只要九姑他们那边一有动静,我们这边马上就能响应。” “好!你跟我去天楼。” 总共才两个人。他们俩应该是恰巧快步走过。因为就这么几句话,两人传过来的声音在急速变小。但是,两人走得这么快,气息却一直很平稳。由此可见,两人都是有功夫伴身的。 至少轻功不在我之下!沈云立马睁开了眼睛,抢身跑出包间,追上了去——尽管是没头没脑的只听了三句,但是,这里头露出来的信息真的好大! 数月来,沈云在外头游走,除了打探到了田保生的下落,还无意之中知道了一些近来在江湖上颇有名气的人物。 比如说,圣姑。 据他所知,圣姑是叛军里的一个大头目。这一年多来,她带着一队叛军在贝大帅的大后方接连做了好几起大案子,从而名声大振。只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只是从“圣姑”这个称谓,以及她所做的案子,还有表现出来的行事风格上,猜测她极有可能是一个上了点年纪、阅历丰富,对仙庭恨之入骨的老女人。 从那两人的对话中,沈云不难听出:圣姑和她的那群手下也都到了石平县!并且,今晚,至少有一部分人已经混进了金燕楼。 莫非他们今晚在金燕楼有所行动? 好,沈云并不关心这个。因为通过那几桩大案子,他看得出来,圣姑,还有她的手下做事都很有原则。他们从来都只与仙庭为敌,杀的也是仙庭的大老爷或者衙差们,还有仙符兵。对于寻常百姓,他们可以说是秋毫不犯。 沈云对那两人的话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正要去天楼。 呵呵,大家正好同路来着! 所以,没有犹豫,他马上施展“穿云步”,追上出去——“穿云步”是他在武馆里学到的轻功。 最初,他似乎不是很适合练轻功。这门武学任务,他苦练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也没练出个名堂来。 没有办法,他只得去请教“穿云步”的方师尊赐教。后者叫他提起一只裤腿,露出整个小腿来。 他一头雾水的照做了。 方师尊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轻轻捏了捏他的小腿巴子和跟后跟,幽幽的撂下话来:“沈云,练轻功是要天赋的。你的腿巴子又粗又硬,跟块石头似的,怎么练轻功?你有看到过大石头在水上漂的吗?”说罢,摇摇头,拂袖而去。 又是天赋!某块“大石头”被他气了个倒仰。 不过,冷静下来后,他也捏了捏自己的腿巴子。呃,应该是常年扎马步的缘故,他的两个腿巴子确实是鼓鼓囊囊的,很硬实。 难道我真的学不会轻功? 沈云表示不服——当年,馆主大人还说他学不会金刚拳呢。如今,他不也是将金刚拳打得虎虎生风,好象比当年的傅大哥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就是小腿上的肉结实了些吗? 沈云曾在武院读过一本叫做《开筋术》的练体书,里头有写道如何锻炼肌体,使身体变得柔韧有力。 先前,他总是自己是堂堂男儿,身体跟“柔软”不搭边。所以,并没有在意。 现在听了李师尊的话,他明白了,肌体柔软或许并非是女子专用的。要想学会轻功,他必须让身体先变得柔软起来。至少就如李师尊所言,他的一双小腿不能又硬又粗,跟两块大石头似的。 于是,他开始按照那本书上所写,每天都练习“开筋术”。 刚开始时,他每一次练习时,无不痛得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练完之后,身上的衣裳没有一丝干纱。不过,效果也是杠杠的。每次练完之后,他再去捏两个小腿巴子,发现它们都变软了许多。但是,“穿云步”还是不见有什么长进。 沈云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武亦是如此。所以,他没有放弃,天天练,日日练,咬牙坚持着。 如此练习了三个多月,“开筋术”日见成效:渐渐的,不但他的一双腿变得纤细而有力,而且整个身体的柔韧度也大幅度提升。身体真的变得轻盈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达到了“穿云步”的考试要求,向上接连踏出三步,跃过离地一丈高的横竹竿。 那天,他很顺利的通过了考试。当时,李师尊是主考之一,坐在高台之上,张嘴鼓眼的看着他,脸色就跟走马灯似的,很有意思。 沈云深知轻功的重要性,并没有就此满足。完成任务之后,他一直都坚持练习“开筋术”与“穿云步”。如此又过了一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至少在药谷里,再也没有比他跑得更快的弟子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风吹屌毛二八开的月/票,谢谢! 第一七七章 就象做梦一样 托了耳力大涨的福,沈云能清晰的从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声音里分辨出那两人的脚步声。追着脚步声,他悄悄的跟了出去。 很快,他看到走廊之中,离他十几步远的前方窜过两条黑影。嗖嗖——,他们钻进了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黑油小门里。 这样的小门,在底三层里,每一层都有好几扇。它们总是虚掩着的。沈云之前也有留意过它们,曾试着悄悄的打开过好几扇。结果,发现门里头无一不是堆满了扫帚、桶子、桌椅等杂物的小屋子。原来它们是杂物间的门。于是,他没有再在它们上面费心思。 那两人去杂物间做什么? 沈云心里狐疑不已,轻手轻脚的靠过去。 两人在里头没有动静。 见四下都没有人,他站在门外,敛神细听。 “咚咚咚……” 天帝老爷!有没搞错!居然听到两人上楼梯的声音! 沈云惊呆了。 但是,那两人的脚步声确实是飞快的上了楼梯。 几息之后,“咚咚咚”的脚步声消失了。 要不要跟进去? 沈云心一横,果断的将门推开半尺来宽,闪身入内。 怪哉! 什么扫帚、桌椅,一样也不见。五尺见方的小屋子,天花板上有一半是空的。挨着右面的墙,赫然搭有一道一尺多宽的简易木梯子通向空着的半边天花板。 那两人就是沿着这道木楼梯上去了! 沈云难以置信的仰头去看楼梯顶。 空荡荡的,看不出什么来。 我也上去看看! 全身的警戒提到了最高程度,他小心翼翼的一步一个台阶往上走。 一共是十二个木阶。走到第六个时,他的头已经差不多平到天花板上的缺口了。这时,缺口上面的情形一览无余——又是一间一模一样的小屋子。不同的是,简易的木梯子靠着左面的墙。 沈云愕然:这样就能到天楼? 怪哉,之前,我怎么没有发觉出来呢?莫非我看到的扫帚、桌椅等杂物全是障眼法? 想到这里,已经不是头次碰到这种经历的某人只能无奈的耸耸肩。幻阵,又是幻阵!我等肉眼凡胎完全奈何不得,只有被愚弄的份。 此时,那两人已走远,就连脚步声也完全听不见了。 沈云施展轻功,纵身飞跃出缺口,直接落到上面屋子的那架木梯子旁。确定上面也没有人后,他又一个箭步冲到木梯的中段。 不出所料,上面还是一间搭着一样的木梯的空屋子…… 就这样,沈云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的到了第七层。 第七层,也就是天楼,这里的小屋子仍然是空荡荡的。但,它的天花板是完整的,也不复有木梯的存在。 沈云看着墙上的黑油小门,简直就象是在做梦一般:啊,我从铜楼又上到天楼了!仅仅是爬了七架木梯! 原本他以为是要下一番大气力的。 他伸手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外侧。 “滋——”,真疼! 不是做梦。 那还犹豫什么?沈云足尖一点,轻轻的落在门的一侧,先是将一边耳朵紧贴在门板上,听外面的动静。 远远的有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听着有四人。他们的脚步绵软轻浮,有点碎,一是刻意在放轻脚步,二是因为没有功夫伴身。 现在还未过子时,在底三层正是生意最兴隆的时候,天楼却怎么如此安静,只有这么几个人的脚步声?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 黑油小门是虚掩着的。 沈云屏住呼吸,慢慢的将门打开,露出一道半指宽的细缝儿。 顿时,古琴声,还有脚步声更加清晰了。 他透过细缝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那边的走廊上站着一排衙差。他们全副武装,两步一岗,面对百花厅而站,封住了那一面的整条走廊。 他听到的四个脚步声则是四名年轻伙计的。他们时不时的从拐角处走出来,端着酒菜,送到大门口。而门里会伸出一双纤纤素手,连酒菜带朱漆大托盘一并接进去。 太好了,那边就百花厅!并且,宴会还没有散! 沈云飞快的琢磨着:我要怎么才能混进百花厅里呢? 先前,就因为他不清楚小屋子里的情形,稍微的犹豫了一下下,结果,跟丢了那两个人。现在,他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小屋子在一个拐角处的近旁,所以,通过打开的细缝儿,除了百花厅外面的走廊,他还能看到外面的一小段走廊,以及前侧面那座楼的大半走廊。 这两条走廊都没有被封。他看了百来息的时间,这两条走廊上皆有一两个伙计匆匆走过。 沈云特意细细察看了他们的穿戴。发现他们和自己身上的这身伙计装并无二样。 不管了。此地非久留之地。先出去再说! 见无人面向这边,他果断的打开门,闪身出了小屋子,接着,足尖轻点,人已在走廊里,离黑油小门足有五步之遥。 安全!没被人看到!对面的那排衙差们,依然是一动也不动的用后脑勺对着这边,杵在走廊上。完全没有察觉。 沈云轻吁一口气,镇定的沿着走廊往前走。除了用两眼的余光察看周边的情形,他的耳朵也没有闲着,使劲的听动静。 然而,奇怪的是,明明他走的这边是一家戏园子。然而,他却连里头的锣鼓声音都听不到。更不用说更远的百花厅里的声音,还有其他两面的楼里的动静。 又瞥了一眼百花厅的雕花大门,他忍不住暗道:真是奇怪! “喂,那谁,在外面磨蹭什么?”就在这时,前面的黑檀雕花圆拱门里走出一个满头大汗的胖管事。 沈云不由头皮发麻。晕死,那圆拱门上的横匾写的是烫金的“梨园春”三字!也就是戏园子啊! 我是要混进百花厅里看热闹,可不是被喊进戏园子里帮忙跑堂! 更重要的是,走近些的话,会不会被识破啊…… “今儿人手少,没见大伙儿在里头忙得都两脚不沾地吗?”胖管事嚷嚷着,“你好意思在外头躲懒吗?” 他这一嗓子惊动了对面走廊上的那些衙差们。他们正无聊得很哩。听到这边有动静,一个个的都转过身来,冲这边挤眉弄眼。 也罢,先糊弄过去再说。“就来……”沈云低下头,硬着头皮朝胖管事走去。 第一七八章 圣姑是谁? “砰”的一声,背后传来一声巨响。 是黑油小门的方向! 沈云吓了一大跳,第一时间转身去看。 啊呀,门板破了。从里头飞出一具穿着青铜锁子甲的无头男尸! 叭的一声,重重的摔在走廊上。 鲜血汩汩的从颈部喷涌出来,瞬间浇湿了地上的织金大红毯子。 “啊——”,身后,胖管事的声音刺破穹顶,“杀人啦——” “有刺客!” “抓刺客!” 对面走廊上的那一排衙差哗啦啦的抽出长刀,挤到拐弯处,一个比一个叫得响亮。就是没有人敢再上前一步。 倒是四个拐角处呼啦啦的涌出一群皮甲武士,瞬间将无头男尸围了起来。 但他们很快也乱了套: “啊,是宁头!” “对对对,是他!锁子甲上挂着他的号牌!” “他的头呢……” “快去请五爷!” 好,不知道是谁的这声尖叫提醒了沈云。他立刻息了看热闹的心思,乘乱往百花厅那边靠近。 不想,刚到“梨园”的圆拱门前,他被一双湿热的胖手猛然扣住脉门。 眼前一花,整个人都被扯进了门。 沈云正要定睛细看,却被捂住了嘴。 “别叫!我没有坏意,是奉圣姑之命,暗中保护你。”耳边传来一阵低语。 竟然是那个刚才还被吓得尖叫连连的胖管事! ‘奉圣姑之命’,暗中保护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认识‘圣姑’了?莫非这位“圣姑”是师父的生前好友?沈云再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可惜,右手脉门被制,嘴巴又被捂得严严实实的,他完全出不了声。 而胖管事也根本没有打算在这里回答他的任何问题的打算。转个身,将他拉进了旁边的一条过道里:“快走!” 脉门还被他紧紧扣着呢!沈云没得选择,只好跟着走。 三拐两绕的,胖管事将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拐弯处。 有两个黑衣人守在那里。 “见过右使大人!”两人齐齐上前抱拳行礼。 沈云听出了他们俩的声音。正是先前引他上来天楼的那两条黑影——事到如今,他心里很是怀疑:这两人极有可能是故意引他上来的! 胖管事挥挥手,终于松开了他的脉门,转过身来抱拳笑道:“沈公子,刚才严某也是迫于形势,多有犯冒。还望沈公子海涵。” 沈云摆手,道出心中疑惑:“不知右使大人令手下将在下引到天楼来,有何指教?” 胖管事呵呵:“沈公子不是想到天楼来吗?” 所以,你们是好心帮我一把。沈云语结,心念一动,问出第二个问题:“圣姑是谁?我好象并未见过圣姑。她为什么要命你们暗中保护我?” “不知道。”胖管事答得很干脆,“圣姑之命,我等只能奉从,岂敢多问!” 说的也是。什么也问不出,沈云只好看了看四周,无奈的问道:“接下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结果,胖管事答道:“在下斗胆相问,沈公子是不是想混到百花厅里去?” 竟然连这个也知道!你们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跟踪我的?沈云不快的问道:“你们跟踪了我多久?” “沈公子今晚一进入金燕楼,我便命他们俩暗中跟着了。”胖管事的圆脸上露出童叟无欺的神色,“沈公子千万莫误会。我等真没有坏意。” 沈云自嘲的扯起一边嘴角轻笑:“我知道。不然的话,我哪里还能站在这里跟三位说话?”可笑他,还以为两个黑衣人的轻功不如自己。原来,他们俩是有意在他面前现身。 想到这一层,他心里好不沮丧。还是太弱了!顿时,凝结真气的喜悦心情象是“叭”的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果然,胖管事他们三个都是呵呵。 好,他们三个也是奉命行事。沈云收敛心中的黯然,问道:“右使大人,能否为在下引见圣姑?” 胖管事摇了摇头:“抱歉,沈公子。圣姑没有下令要见您,恕我等无能为力。” 这个捞什子的圣姑,真是莫明其妙,匪夷所思!沈云不由火起,怒极而笑:“那你们为什么要现身见我?”明明你们的圣姑只是命你等暗中保护我!哪个叫你们多管闲事,干涉我行事? 胖管事认真的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的人出了点状况。而且,接下来,金燕楼里会生出变故。在下担心到时沈公子会生出误会。要是误伤了沈公子,我等将无法向圣姑复命。所以,才将沈公子引到这里,解说一番。” “什么变故?”沈云心里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惊讶极了,“难道龙气的传言是你们放出去的?今晚是你们布的一个局?” “沈公子聪慧过人。”胖管事笑着抱了抱拳,“难怪能得圣姑的爱护。” 事实上,他也搞不懂,没头没脑的,圣姑为什么要临时换了他的差事,叫他专门带两个人暗中保护这位武功平平的凡人小子。在此之前,他连‘沈云’这个名字都不曾听过。待见了圣姑给他的画像后,见到画中人英姿俊朗,容颜不俗,他还曾一度以为圣姑是看中了这位的皮相呢。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不过,现在看来,这位看着年纪不大,但行事沉稳,处变不惊。尤为难得的是,又生了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且年纪轻轻就已经凝出真气,资质不俗,确实是个可造之材。 原来圣姑是有意招揽俊才……想到这里,他心中惭愧不已。对沈云的态度也软和了许多。 沈云闻言,心头大震。他忍不住问道:“那么,你们知道七年前,丰成县牛头坳村被屠,一朝夷为平地的案子吗?” “不曾听说过。”胖管事的神情不象是在说假话,“不过,龙气的传言,确实与丰成县有关。” 应该是我想多了。巧合而已。九姐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去当叛军?再说,九姐就算入了叛军,也是孤身一人,无根无基的,怎么可能左右圣姑的想法,为了报私仇,做出一个这么大的局来?沈云想了想,又道:“最后一个问题,外面的那个叫‘宁头’的,是你们的人杀的?”人是从那道黑油小门里扔出来的。他难免不怀疑,倒霉的‘宁头’是因为发现了圣姑等人的行踪而被灭杀。 胖管事答道:“不是。他是这一层的护卫长,先天武者。今晚,楼里汇集了好几方势力……如果不是他被杀,在下也不会贸然现身,请沈公子移步,来这里解说清楚。” 什么“移步”,明明是挟持,好不好!完全问不出什么来。沈云懒得跟他们再费口舌,说道:“我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我想去百花厅里,不知右使大人有什么好的提议没有?”明白了龙气的传言是圣姑布的局后,他心里再也没有碰机遇的想法。现在,他只想混进百花厅里,看看能不能找到刘海他们四个。 果不其然,胖管事满口应下:“请沈公子先更衣。” 第一七九章 仙丹与仙术 一名黑衣人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只黑色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是从里到外、从头到底的一全套:一身月白色的锦袍、一身同色的细绸内衣内裤和一双同色的软底云头夏鞋。另外还有一只小小的四方青色锦盒。 “沈公子,请。”他上前一步,双手奉上。 又是身怀收纳仙宝的。意味着这位起码也是体内凝结出了真气……沈云满头黑线,道了谢,接过来。 胖管事与两个黑衣人皆齐齐背过了身去。 也就是说,是在这里更衣喽。沈云打开青色锦盒,里头静静的躺着一枚羊脂玉的云纹束发玉扣。不论是做工,还是用料,都是上乘,看着就价格不菲。 换上之后,沈云心中狐疑不已:这些衣服就象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简直不能太合身。并且,他看得出来,都是用了心做出来的。 最终,他只是摸了摸玉扣上的云纹,没有再做声。 换好衣服之后,胖管事从袖袋里掏出一个小玉盒,打开来,里头盛着一粒小指头大小的褐色丸药,递到他的面前:“沈公子,这是易容丹。服用之后,十息之内,容颜会随心念改变。”说着,看了一眼另一个黑衣人。 那人意会,从怀里掏出一卷画,刷的在沈云面前展开。 上面是一个青年男子的半身像。画工不错,活灵活现,很传神。 “沈公子服下易容丹,心里默记画上之人的相貌即可。”胖管事指着画像说道。 这么容易?真要是可行的话,余头的易容术与之相比,完全就是渣啊!沈云将信将疑的捏起那枚易容丹,看着胖管事问道:“里头肯定有仙官大人,不会露馅吗?”余头的易容术就不能骗过仙官大人们的法眼。 “不会。”胖管事十分肯定加确定的答道,“这是圣姑亲手炼制出来的仙丹。百花厅里一共有两位仙官。修为最高的那位是筑基初期的修为。他也看不出来。沈公子只管放心服用就是。” 筑基初期修为?又是一个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新词。到底有多厉害?沈云忍不住问道:“炼气士是什么修为?炼气士、筑基初期修为,还有化神修为,三者哪个最厉害,哪个最弱?” 胖管事闻言笑了:“我等正道之人,大多是炼气士。至于修为,各有不同。筑基、化神都是指修为层次。筑基算是初涉仙道,化神则是修为大成的高阶。你说哪个更厉害?” 原来胖管事也是仙官大人!我真正是有眼不识金镶玉。难得他能耐住性子,跟我啰嗦这么多。沈云连忙抱拳行礼:“原来是仙官大人当前。请恕小子多嘴多舌,失礼之至。” 胖管事摇头:“我不过是先天武者,连仙道的门坎都没摸到呢。”他显然不想再多说,当即将话题引了回去,“沈公子,你易容之人是一位高级武师,姓罗名子清,是里边那位狗官今天带来的幕僚之一。我们的人发现他与沈公子身形相近,便在一刻钟之前假装不慎,用酒水浇湿了他头发和半只衣袖。在他离席更衣的时候,擒住了他。沈公子易容之后,只管大胆的跟着在下进去入席。”顿了顿,又道,“至于沈公子现在身上的穿戴都是我们事先准备好的,是全新的衣物,并非是从罗子清身上穿的那些。” 他们考虑的如此周到,沈云还能说什么?再者,人家自己都说了,是先天武者。那是比大武宗更厉害的存在……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弱了。 指间的易容丹浑圆,泛发出淡淡的药香。但是,他却完全分辨不出丹里用了哪些药。 面色和气的胖管事,他更是完全不信任。 可是,强者当前,他没得选择。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看着黑衣人手里的画像,干脆利落的将易容丹送入嘴里。 丹药入口即化,旋即,滑入喉咙。 紧接着,他感觉到整个脸部都麻嗖嗖的。 大约三息之后,麻木的感觉消失了。 他好奇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唔,下颌宽了;眉毛稀疏了许多;两个眼睛也变了,眼线摸着变长了许多,眼角还往上翘;鼻子是和画像上一样的鹰钩鼻……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这张脸已不是他自己的那张了。 这便是仙丹仙术吗?啊,太神奇了! 操作简单,几乎没有什么技术要领可言;效果却是堪比换脸! 沈云好不容易才按捺住心中的激动。 对面的胖管事满意的轻轻颌首,又叮嘱道:“沈公子,易容已成。只是,你的声音与那罗子清相差很多。所以,入席之后,你最好不要多说话。不过,我们的人也有留意。罗子清性子冷清,本身话就不多,喝酒时,很慢。在席间,一盅酒,他总是不多不少分成三口喝下。喜肉食,案上的菜蔬瓜果,还有甜点,他一样也没有动。还有,他有眯眼的习惯。不论是看人,还是喝酒,都会眯缝着双眼。” 这些人,好厉害!沈云点头:“多谢右使大人提点。小子记住了。”说着,他又摸着陌生的脸庞,再次请教,“只是,这易容要怎样才能去掉?” “哦,两个时辰之后,药力耗尽,易容自然解除。”胖管事答道,“或者将这枚朱丹化在清水里,洗脸,瞬间便能恢复真容。”说着,他从袖袋里拿出一枚龙眼大的赤红圆丹。 沈云双手接过,又道了声谢。与易容丹不同,这枚朱丹一入手,他就看出了它的主要成分——朱砂。另外,他还闻到了淡淡的甘草味道。 将甘草磨成粉,与朱砂一道,搓成丸药。这样也行?会不会染成大红脸啊?他心里甭掉有多失望了——还以为能搞到一枚仙丹,带回去细细研究一番呢。没想到这枚朱丹分明就是寻常的丸药。 胖管事视而不见,接着说道:“还有,进入百花厅后,在下也会留下来。席间无论发生什么变故,请沈公子务必第一时间随在下出来。” “是。” 接着,胖管事也当着他的面服下一枚易容丹。他那张胖嘟嘟的圆脸变了,五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形,三息之后,换成了一张浓眉大眼的国字脸。身上的衣服也换了,圆滚滚的胖子瞬间变成了身材槐梧的壮汉。还是管事装扮。只是将腰间的号牌摘下来,另外又挂了一块上去。 “好了,沈公子,我们入席。”他向沈云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第一八零章 绝对是挑衅 沈云跟在右使大人的身后,穿过一条长长的过道,到达了另一头的拐角处。 在那里,有一道小门。 一个皮甲武士和一个衙差,象两尊门神似的,一左一右的守在门两旁。 看到右使大人,那位皮甲武士刷得挺胸收腹,站得象把标枪戳在地上一般。 而衙差的目光落在后面的沈云身上,脸上马上露出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罗先生!” 沈云见右使大人没有搭理两人,只管在前头领路,再加之,之前被告知罗子清“性子冷清”,也拿出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高昂着头,两个鼻孔朝天,脚下不停,直接进了侧门。 身后,衙差依然笑得跟朵花儿一样,转过身来,冲他的背影又是一通点头哈腰:“罗先生,慢走。” 沈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心道:看来没有蒙错。罗子清就是这副德性! 于是,决定接下来都这样端着款。 过了侧门,是重重叠叠的落地织锦帷帐,奢华又大气。悠扬的古琴声,象月下的溪水一般,自那锦帐堆里淌了出来。 右使大人在前面掀开一角帷帐,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轻声说道:“先生,请。”紧接着,飞快的冲他向右手边呶了一下嘴。 沈云意会,走了进去,顿时,被里边的灯红酒绿迷了眼。 数十张几案还是围成一个大大的长方形。宾客们坐于几案之后,不少人脸上已经露出些许醉意。中间的空地上,一位红色丽装的美人正在抚琴。旁边,各有四名细腰美人挥舞着两尺来长的广袖,翩然起舞。 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沈云按照右使大人的暗示,大大方方的走到右手边的那张几案后面,也和大多数宾客一样,在圆蒲团上盘腿坐下来。 立时,跪坐在几案右后侧的那名粉衣年轻女子向前倾着身子,露出好看的细脖子和后背。她微微垂眸,象扇贝一样的眼睫毛轻颤。先是伸出一双玉手,提起长颈青玉酒壶,将他面前的空酒盅倒满酒。然后,放下酒壶,准备去端那盅酒。 沈云轻轻将她的手拂开,自己端了起来——席间,有几位宾客就是跟自己没长手一样,就着身边的年轻女子的手喝酒。他们的样子实在是太难看了。他可不想这样。 粉衣女子见了,缩回手,放在自己的腿上,低眉顺眼的跪坐着。 很好。沈云暗中长吁一口气。他真的好怕这女人会粘上来。 端着牛眼酒盅,他轻轻的抿了一口。 入口绵软,回味甘醇。不知道是什么酒。反正,他在扶子兴的酒楼里也不曾喝过这样的好味道。 他曾听扶子兴说过,有些酒,初喝软绵绵、甜滋滋的,但是,后劲很大,几杯下肚,便能将人醉得稀里糊涂,偏又不会醉倒。于是,酒后吐真言,平时藏心底里的话,都会象倒豆子一样的倒出来。 生怕这里的酒也是扶子兴说的这种。他不敢再喝,于是,装出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拿着酒盅做把玩状。心里纳闷极了:围在后面的那一圈屏风呢?还有数百伏兵,怎么一个也没看到?莫非是撤走了? 同时,他飞快的扫视了一圈。钱师尊不在宾客之列,但是,同伴老李在。象是感觉到了他的偷窥,老李端起酒盅,佯装饮酒。双手之下,一双利眼嗖的扫了过来。 沈云一路追查至此,历时数月,也等于是在江湖上摸爬打滚数月,也练就了一些江湖本事。在老李看过来之前,他早就眯缝着眼睛,将目光落在旁边的那名舞者身上,抿了一口小酒。 老李见他一副色眼眯眯的样子,分明是个酒色之徒,不屑的收回了目光。 很快,一曲奏完。舞者们汇成四排,也恰好跳完舞。 红衣丽人起身,抱起长琴,与舞者们一道,对着主位福身行礼。 “小曲儿软绵绵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坐在主位右端的那张长案后面的中年大胖子双手抱着油肚子,不耐烦的哼哼,“不如看我们所里的小丫头们瞎编的剑舞。” 沈云闻言,不由抬起眼皮子,望了他一眼,心道:‘所里’?莫非这位是屯兵所里的头儿? 果不其然,坐在主位正中间的小老头儿拎着稀稀落落的几根短须,呵呵笑道:“久闻你们屯兵所里的女娃娃们英姿飒爽,个个能歌擅舞。本官一直以为是传言,原来竟是真的。” “所里有几个小丫头没见过世面,今晚非要闹着跟来。既然大老爷想看她们跳剑舞,在下就叫她们过来舞一舞。”中年男子哈哈大笑,回过头去,对跪坐在身后副席上的黑袍男子说道,“去外头喊她们进来跳个剑舞。叫她们好好跳,莫叫大老爷失望。” “是。”黑袍男子应下,低头退了出去。 而红衣丽人还有那一堆露胳膊露腿的舞者们被一名女管事不声不响的领了下去。 席间响起了阵阵窃窃私语声。 “跳剑舞?几个意思?” “哼,老子用了几十年的剑,难不成还会怕几个小娘们舞剑?” “铁兄那把剑,也不知道要几十个小丫头才能抬得动!” “呵呵呵”那些人都望着主位上的中年胖子轻笑不已。 “咚!咚!咚!” 帐外三声鼓响,打断了他们的笑声。 随即,两侧的帷帐掀起。自帐外各走进来一路身着火红劲装的少女们。与先前那些娇滴滴的舞者们截然相反,她们用三角红巾包裹着高髻,粉面含威,绿柳蛮腰,手执亮晃晃的长剑。确实当得起大老爷的“英姿飒爽”四个字。 “小女子等见过大老爷,各位大人。”执剑向主位行过礼后,她们在宴席当中的空地上拉开了,站成四行五列。 “咚!”大鼓再次响起。 “杀!” 少女们无不秀眉倒立,挥剑平斩。 刹那间,数十道剑光掠起,将席间的安逸气息斩了个粉碎。 这些女子竟然个个都是练家子,且功夫不弱!沈云不由坐直了身子。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座的宾客们都不是假把式,从简单干练的第一剑里,已然看出了少女们的剑术不俗。愕然之余,他们终于敛了脸上的玩笑,正眼相看。 “咚!”帐外鼓声再响。 “杀!”少女们瞬间转换队形,分成三队,各自面向主位以外的三面,齐齐大喝一声。手中长剑好比灵蛇出洞,冰冷的剑光,嗖嗖的飞向宾客们的头顶。 杀气凛然! 什么意思! 底下的宾客们无不色变,拧眉冷眼相对。 沈云愕然:挑衅!绝对是挑衅! “咚!”鼓响三下。 “杀!” 这回更加过分,少女们执剑,箭步上前,竟然提剑直刺。好象几步开外坐着的宾客们是为她们立的木靶子一般。 第一八一章 上当了? “放肆!” 宾客里有好几名是武宗级别的人物。他们再也忍不住,纷纷拍案而起,浑身释放出迫人的威压。 少女们其实并非真正的武者,充其量也就是练了个花架子而已,哪里受得住?隔得近些的那几名少女,甚至连退数步,手里的长剑纷纷坠地。 所谓的剑舞戛然而止。 “放肆的是你们!”主位上的中年胖子亦是吹胡子瞪眼,怒不可遏的一脚踢翻了身前的矮脚几案。 顿时,酒菜飞洒,金灿灿、亮晃晃的碗碟“骨碌骨碌”的滚出好远。 “来啊,将这几个以下犯上、大不敬的家伙抓起来!”他厉声叫道。 所谓以下犯上、大不敬,是指贱民不敬良民,良民不敬仙官。几位武宗无不愕然。他们自然都是良民身份。说他们大不敬,莫非这些舞剑的黄毛丫头们都是仙官身份不成? 哗啦啦,一阵锁甲响。两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自帐外蜂拥而入,分别围住几位武宗,刀剑相向。 看到中年胖子一脸的得色,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宴无好宴。剑舞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在座的各位宾客。 仙庭最重上尊下卑。大不敬的帽子压下来,纵然是那几名武宗也吃不消。再者,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与仙庭作对,于是,齐齐看向坐在主位右侧的仙官大人,希望他能出声,说句公道话。 其余的宾客也无不如此。 “呵呵。”仙官大人不负众望,放下手中的酒盅,扫了一眼底下挤成一团的少女们,偏过头去问居中端坐的大老爷,“他们都入了仙官藉吗?” 他的声音,不轻不重,不徐不疾,寻常得很。然而,少女们听了,竟然个个小脸煞白,浑身打颤。更有甚者,象是背上压了几百斤的重担一般,冷汗如雨,瘫倒在地。 沈云心道:这些姑娘莫非是假冒仙官,心虚了?呃,屯兵所的计谋也未免太粗糙了点! 这时,他感觉到从主位方向有一道目光看向自己,悄悄的瞥了一眼。 呃,与目光在半空中碰了个正着。 坐在正中的大老爷仍然端着款坐在那里,但是,额头上亮晶晶的,满脑门子的冷汗。其神色,象极了是坐在火炭堆上。他看着沈云,干枯的小眼睛里闪烁着惶恐与不安,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写着“救我”的字语。 刷刷刷,立时,包括主位上的中年胖子和仙官大人在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齐齐的落在了沈云身上。 不会,我只是混进来找刘海他们四个,顺便开开眼界,看下热闹而已。沈云头皮发麻,整颗心骤然提起,几乎是含在了嗓子眼里。 仙官大人是如此之厉害,他生怕被当场识破,一面左手在宽大的袍袖里紧握成拳,令自己尽量保持冷静,一面心思转得飞快,想着应对之策。 他不是真的罗子清,对宴席里的弯弯绕绕是一无所知。所以,既不会“救”,也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救”。 但是,他假冒的就是罗子清。此时此刻,绝对不能无视大老爷的求救,毫无反应。 沈云回过神来,心里甭提有多恼火了——在他看来,大老爷的身份摆在那里。不是说,强龙难压地头蛇吗?要是换成他的话,才不会被一句话吓得直冒冷汗呢。哼哼,身为一县之尊,在自个儿的地盘上,谁怕谁啊! 真是个窝囊废!白瞎了“大老爷”的身份和地位! 想到这里,沈云眼帘轻垂,微微的摇了摇头。 主位上,大老爷还是汗津津的,但是,却明显有了主心骨。他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方雪白的丝帕揩拭额头上的冷汗,一边笑道:“本官也是头次见到这些小姑娘呢。仙官藉又不是刻在脸上的,本官哪里看得出来?是与不是,要查过身份铭片,才能知道。” 总而言之,他的意思就是“本官不知道”。中年胖子的突然发难,与他毫无干系。 “多嘴的狗奴才!”仙官大人冷笑连连,竟也看向坐在下方的沈云,“大老爷,你真的不知道吗?” 什么意思?这下轮到沈云的后背上直冒冷汗了。他暗中用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外侧,竭力保持冷静。心里是后恼莫及,将自己骂了个狗血淋头:沈云啊,你个猪头!你与那捞什子圣姑,还有右使大人,无亲无故,素不相识,人家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替你前后张罗?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人家莫明其妙的对你好,里头肯定是有所图谋的! 这不,他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大老爷”,转眼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只是,罗子清是大老爷,那么,主位当中坐的那一只,是个什么鬼?大老爷家的狗奴才? 莫不是仙官大人在诈我……沈云决定装迷糊。当即,瞪大眼睛,满脸无辜+骇然的望着仙官大人。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敢乱看。所以,不知道垂手站在帐内一角的右使大人此时也是心急如焚:该死的,台上的大老爷竟是假冒的?罗子清才是真正的大老爷?那边都是怎么做事的?竟然出了这么大的纰漏! “啪啪啪……”仙官大人轻轻拍掌,赞道:“大老爷真是比戏台上的戏子还会演戏。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险些也被大老爷蒙过去了。” 闻言,满堂的宾客回过神来,皆哗然。他们那惊疑的目光在主位上的大老爷和客位上的年轻人之间,来回打着转儿。 就是那些仙符兵也没谁再绷得住,纷纷扭头看向沈云。 看来是真的了!沈云心中哀嚎。一边继续往下装,一边飞快的想着脱身之策。 然而,主位上的那只“大老爷”却再也坚持不下来去了。“扑腾”一声,他汗涔涔的瘫倒在地,嘴里象杀猪一样的惨叫:“大老爷,救我!好沉……小人喘不过气来……” “哼!”仙官大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啊!”“大老爷”惨叫,扑的喷出一大口血沫子,两眼翻白,身子抽了抽,双腿一跌倒,头一歪,当场断了气。 原来是仙官大人对他施了仙法。沈云恍然大悟。同时,后背无端的生出一股子寒气——杀鸡骇猴,说的就是他眼下的处境! 第一八二章 乱局 “不好了!不好了”正当沈云束手无策之际,一个衙差连滚带爬的从外面冲进来,“大老爷,不好” 待他看清主位上的大老爷已经七孔流血,死翘翘了,整个人当场石化。尖叫声亦是立时打住。 紧接着,先前被中年胖子打发出去喊小姑娘们进来跳剑舞的那名黑袍男子象道旋风一样的跑了进来。 无视宴席上的乱相,他直接冲到中年胖子面前,惨白着脸报告:“大人,屯兵所被叛军攻陷!” “什么?”中年胖子呼的站起来,厉声接连质问道,“哪来的叛军?怎么可能有叛军?他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黑袍男子指着外面:“大人请移步。叛军放火烧了屯兵所,那边的天都是红的。” “好一招声东击西!”仙官大人陡然醒悟,看向中年胖子问道,“陈大人,叛军肯定也是冲着龙气而来。陈大人不妨直言,刘海等退营老兵,今晚可否随你前来?” 陈大人不知所措的摇头:“关刘海他们什么事?” “原来陈大人并不知情!”仙官大人又看向沈云,“大老爷,你呢?” 假的大老爷横死当前,再者,也怕这位仙官大人情急之下,下手没个轻重,是以,沈云不敢再装糊涂。他也赶紧摇头摆手:“我不认得刘海。” “你们!”仙官大人气极,再也坐不住了,呼的起身,咬牙怒道,“那你们今晚在这里摆什么宴?” 沈云当然是演戏演到底,装出惶恐的样子看向陈大人。 一切尽在不言中。 后者亦是跟换了个人似的,先前的得意与跋扈皆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惶恐不安。他哆哆嗦嗦的答道:“本官,我,收到消息,说你,你们,以寻找龙气线索为名,其实是贪图我们屯兵所几世累积起来的财富。我给了大老爷一两万银子,请他出面设宴,把你们都请来除了剑舞,我还把所有的死士都带来了” 沈云连忙举起双手大叫:“不关我的事!我不知道还有死士!” “一堆自以为是的蠢物!”仙官大人拂袖,往身上拍了一枚符。“嘭”的一声,一团白雾腾起,将他整个人笼住。呼吸之间,白雾散尽。然而,原地哪里还有他的身影? 仙官大人,走了! 沈云回过神来,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背上冰凉。不知不觉之中,后背的两重衣裳皆已汗湿。 “仙官大人怎么走了?”短暂的寂静过后,其他宾客面面相觑。 “哎呀,只怕流言都是叛军放出来的!” “我等肯定是中计了!” “对对对,叛军肯定是冲着屯兵所的财富去的” 陈大人气急败坏的冲黑袍男子大叫:“还愣着做什么?回去!快带着人回所里去!”说着,嘴里“完了,全完了”的鬼叫着,失魂落魄的带头往外跑。 “大人”先前还杀气腾腾的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争先恐后的跟在他后头。 此时不跑,还待何时?在座的都是老江湖,顿时有如鸟兽散。 右使大人乘乱快步跑到沈云身侧,低声说道:“快跟我走。” 眼前的乱局不就是你们捣鼓出来的吗?沈云岂敢再轻信他!可是,他的武功与对方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他刚拔腿欲逃,左手腕一紧,脉门已被对方扣住。受制于人,他只得无奈的跟上去。 右使大人拖着他快步穿过宴席,走向另一边的帷帐。就在他们快要走到边上时,突然,变故又生。 沈云先是听到从陈大人他们跑出去的那边帐外传来几声尖叫。接着,原本人仰马翻,闹哄哄的厅内骤然变得死一般的寂静。 又出什么事了? 他忍不住回头瞥了一眼。 只见跑出去的人们,包括陈大人和黑袍男子,还有舞剑的小姑娘们,都慢慢的退回了大厅里。从背后看,他们动作缓慢,无不全身戒备。 而他们的对面,是一手持刀,一手执盾的皮甲武士们。就是他们象一道移动的铁墙,将所有人又逼了回来。 是伏兵!金燕楼的伏兵! “别,不要杀我!放我走”陈大人哭丧着脸,双手做蒲扇摆,“我有钱,我有很多钱,都给” 话未说完,四周的帷帐之上突然豪光大作。沈云因为只隔了数步之遥,所以,被这些亮光刺得睁不开眼。 但是,右使大人却脚下不停,一手拖着他拼命往光圈里冲去,另一只手全力打在亮光之上。 “当啷!” 他们面前的光圈竟然被他一掌砸出了一个两尺来宽的黑色缺口。 右使大人拖着沈云飞也似的冲进了那缺口之中。 刹那间,沈云眼前一暗,左右两边皆传来数道劲风。 嗖嗖嗖,那是利箭破空之声! “抓住他们!” “抓活的!” 不止一个人在大吼。 眼见着两道箭雨逼近,眨眼间就能将他们俩射成两个筛子。这时,沈云赫然发现,右使大人的左手掌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枚青色的玉环。 只听到“啪”的一声,右使大人捏碎了玉环。 紧接着,沈云先是被一道夺目的白光晃花了眼,然后,脚下一空,他的耳衅响起呼呼的风声。 这是和缩地成寸术一样的感觉! 但是,时间很短。沈云还花着眼,耳边的风声已打住,同时,两只脚“咚”的落到了实地上。具体来说,是木地板之上。 “快走!”刚一站稳身子,右使大人低声催促着,依然是扣住他的左手脉门不放,拖着他一路疾走。 沈云一边跟着小跑,一边用手去揉眼睛。 唔,刚才那道亮光实在是太厉害了。他揉了好几下,眼花的状态总算减轻了许多。但是,两个眼睛还是象蒙了一层薄薄的白纱似的,看什么都是朦朦胧胧的。 他眯缝着眼睛,往右手边看了好几眼,终于认出来了:现在,他们还在金燕楼。不过,不是在天楼,而是在一楼,铜楼。 看来与古氏三兄弟一样,右使大人也是事先准备了一条退路。 第二零五章 又遇钱师尊 不知道是曾中了奇毒的缘故,还是因为昨晚折腾了一宿,没有合眼,沈云倦得很,整整一天,猫在房间里补眠。连当天的三餐饭都是叫伙计送到房间里来的。 下午换药的时候,他摸着伤口完全退了热,干干爽爽的,周边的红肿退去不少,这是好转的迹象。想来换过这次药,明早起来,伤口能结痂。 第二天清晨,沈云和往常一样醒来。 哇,神清气爽! 昨天那种昏沉沉,两个眼皮好似千斤重的倦意感不复存在。 他连忙爬起来换药。 果不其然,伤口周边的红肿完全消退了,表面结了一层痂,手感粗糙,有点儿硬。 这表明,里头的奇毒确实是完全被逼了出来。因为据他的观察,发现奇毒能使肌体脓肿、生腐,以至完全的溃烂,所以,只要奇毒不消,伤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可能。 他那悬着心,总算是彻底放下来。 换药、包扎好伤口后,沈云换上干净的衣服,出了客房。 昨天,他其实也没有闲着。只要稍微清醒一些,便在心里复原逼毒的过程中,气息、脉搏,还有体温,以及身体的各种状态和反应。理清楚之后,他以百花玉露丸为基础,试着通过加减药材,推导能解奇毒的试验药方。 想了一整天,他拟出了四个新药方。准备吃过早饭,去市集里抓齐药材,再回客栈做试验。 解毒的药,往往很多本身就是有毒的。象他初步拟出来的这四张试验药方,里头用了很多有相生相克的药材,总体呈毒性,自然是不能公然拿到药铺里去配的。通常的做法是将药方分拆开来,去不同的药铺里配。 县城的药铺有十几家之多,沈云从中挑选了七家,终于配齐了所需的药材。 当他提着四大包的药材,从第七家药铺里走出来时,已是下午时分。 先前顾着配药,他连午饭还没用呢。摸了摸空瘪的肚子,他提着药材,去了街对面的“杨家饭馆”——之前买的那些药材,只要出了药铺,他都会寻个无人的僻静之所在,放进百宝囊里。在第七家药铺里,他配的是四味辅药,也是常见的滋补药材。再加之,出了铺子就是热闹的大街,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使用百宝囊。故而,他一直提在手里。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跑堂的伙计比客人还要多。 “两碗米饭,一盘猪头肉和一盘青菜。”沈云随便挑了张空桌子,将四大包药材放在上面,坐下来,跟伙计点了菜。 “好咧!”伙计送上一小碟水煮豌豆,“小哥稍等。” 沈云便坐在位置上,剥豌豆吃。 才吃了几粒,自店外又走进来一个人。 沈云瞥了一眼,心中讶然——竟然是钱师尊!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穿道袍,做道士打扮。而是身着寻常的半旧蓝色棉布夹袍,肩上搭着一只大褡裢。 见他这副装扮,沈云心里有些犹豫:显然钱师尊是在故意掩瞒武者的身份。到底要不要上去拜见他呢? 就在这时,钱师尊也看到了沈云,冲他展颜轻笑。 “世伯。”沈云见状,连忙起身,迎上去,抱拳行礼。因为不知道他这回是做什么来的,担心给他捅篓子,所以,不敢以“师尊”相称,就连姓氏也省去了。 “世侄,又见面了。”钱师尊微微颌首,面露赞许,“你吃过了?” “还没,刚来。”沈云将钱师尊引到自己的桌子前,招手叫来跑堂的伙计,“加一副碗筷。你们店里有什么招牌菜,捡两样好的,端上来。” 伙计笑问:“小哥,要上酒吗?我们店里有上好的米酒。” 沈云看向钱师尊。 后者摆手:“不用上酒,吃饭就行。” “有热茶吗?先送两碗来。”沈云挥手。 “好咧,二位稍等。”跑堂伙计吆喝着去了后堂。 这回,他倒是快得很。沈云与钱师尊刚坐下,他就一手拿着两只空碗,另一手提着一只长嘴的大铁壶从蓝布门帘后面出来了。 “热茶来了。”他小跑过来,将空碗分别放在沈云与钱师尊的面前,倒了两碗热气腾腾的茶水,“二位,还要添些什么吗?” 沈云轻轻挥手。 跑堂伙计提着大铁壶退下了。 “我到这里寻访一位故人,没想到会碰到世侄。”钱师尊端起热茶喝了一口。 沈云将四大包药都挪到旁边的空长凳上:“我如今在玉溪镇租了一个小院子独住。入秋之后,镇里家家户户都会泡药酒,滋补身体。听街坊说,县城的药材品质好,价钱却要便宜许多。所以,这两天过来配几味药,好跟街坊们学泡药酒。” 这话半真半假。 真的是,在玉溪镇,人们确实有入秋泡药酒的风俗。他买的这四味药,也是泡药酒的常用药材; 假的是,他来县城,可不是图这边的药材便宜。 他也知道钱师尊的志向所在,只是,他若要对钱师尊坦言石桥坊市之事,必然会牵出他杀掉“黄大哥”等他们三个的事。其中牵涉到三条人命,岂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无忌惮的说出来? 钱师尊看了一眼四大包的药材,微微颌首:“秋冬之时,适当用些药酒是可以的……” “饭菜来了!”正说着,跑堂的伙计吆喝着端了饭菜上来。 钱师尊止住话,静等伙计上菜。 “八宝鸭、红烧狮子头,还有猪头肉和青菜。”伙计一边上菜,一边报着菜名,末了,送上两大碗米饭,笑嘻嘻的招呼道,“两位,请慢用。” “来,先吃饭。”钱师尊拿起筷子。 “是。”沈云这才端碗。他现在是执晚辈礼,见钱师尊守着“食不言”的规矩,便也不再说话。 一刻来钟过后,钱师尊用完饭,放下了筷子。 沈云也扒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招呼伙计:“再来两碗热茶。” “不用了。”不等伙计回应,钱师尊抢先摆手。他在桌子上放了一块碎银子,起身对沈云说道,“我就住在近旁的客栈里。走,去我那里,我们接着说话。” “是。”沈云立时意会过来——钱师尊也有话要跟他说,却嫌这里不方便。 第二一零章 天宝兄,发大财了啊? 沈云是生平头一次来仙都。不过,他对仙都并不陌生。 最初,他是从师父的口中知道仙都的存在。那时,师父告诉他:“去他的仙都!那就是一个大贼窝!” 不过,尽管师父对仙都充满了偏见,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仙都很大,很繁华。 后来,他在武馆,机缘巧合的见到了紫瑛真君的一缕元神。从她那里,沈云得知了仙都的来历——在仙庭成立以前,世上是没有仙都的。仙庭成立之后,异族的王城变成了所谓的仙都。天神宗里,数不清的奇珍异宝,被打包装车,送往仙都。运送的车队连绵不绝,竟然压坏了前往仙道的官道。 而他对仙都的最新认识来自于洪天宝。 后者在仙都游学三年,期间,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在书信里,洪天宝时常提及仙都的人与事。 用洪天宝的话说,仙都是他见过的最繁华、最富庶的城池,同时,也是有名的销金窟。 三年游学期满,洪天宝本来计划于上个月离开仙都,返乡的。得知他要过来,便推迟了行程,在仙都等他。 不想,他在官道上被抢了马,行程耽搁了整整两天。 也不知道天宝有没有着急。他往合拢双手,往十个指尖呵了一口热气。 终于,前面传来“轰隆”巨响。 “啊,开城门了!”人群象潮水一般往前涌。 沈云闻声望过去。数十步远之外,巨大的朱色城门缓缓打开。 因为与洪天宝约好了在北城门外碰头,所以,他没有紧随人潮跟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引颈长望城门那边。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 正在犹豫之际,“大毛球”已在他跟前站定。 “你,你是云弟?”“大毛球”一把扯下毛绒绒的白狐皮帽子,露出一张长着两层下巴的圆润的大脸,“我是洪天宝啊!” 沈云讶然:“天宝兄,你怎的这般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好,他其实是差点脱口说出“你怎么的也胖成这球样了,简直不让扶子兴啊”。话到嘴边,机智的换了词。 “这里的冬天冷得要死,能把人的耳朵生生冻掉。三年了,我还是没能适应过来。冬天里,不把自己捂住严严实实,不敢出门。”洪天宝快活的说道。一双眼睛本来就胖成了“一线天”,这么一笑,真的变成了两条亮闪闪的细缝儿。 沈云咋舌。他本来想说,“你是习武之人,也不至于这么畏寒?”不过,看到洪天宝的那一身肥膘,又将话咽回了肚子里——不用说,这货绝对是荒废了武学,在仙都真的只顾着享用美食了。 洪天宝看出了他眼里的戏谑,呵呵笑道:“这里的人个个长了一双势利眼。冬天不穿貂,出门就只会招白眼,什么事也办不成。” “你怎么晚了两天?路上耽搁了?这两天,我天天都来这里等你。”他戴上毛帽子,伸手去接沈云背上的行囊,换了一个话题,“要是你今天还没出现,我准备去官道上寻你了。” “别提了。刚走过兴云镇,在官道上,骑的马被一伙仙符兵要走了,说是‘平叛战事吃紧’,把我的马征去当战马。我只好走路过来,多用了两天。”沈云没有推却,任他接过了行囊。 洪天宝轻轻摇头,瞥了一眼城门方向,压低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我才来的时候,仙都这边的仙符兵的吃相比别处都要好一些。这三年,那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尤其是快到年节了的时候,这些家伙公然成群结队的去官道上轮流拦路打劫,还美其名曰‘排查叛匪’。你算运气好,碰上了一伙还有算有点良心的。你一个外乡人,又是孤身一个,他们只抢走了马,没有把你扒得只剩下一条大裤衩给撂雪地里。” “哇,冰天雪地的,只给留一条大裤衩,不是存心想冻死人吗?”沈云拧眉,“这么说来,我们省城里的仙符兵真是很厚道了。” “那是因为贝大帅在省城余威尚在。”洪天宝指着前面的一辆青篷马车,“天寒地冻的,我坐了车过来。你还没吃早饭?走,我们先去馆子里吃点热乎的,填饱肚子。” 沈云笑道:“刚才等开城门的时候,我吃过干粮了。这会儿,不饿。” 洪天宝便改口说道:“那就先回家歇一歇。我知道有一个地儿的牛全席不错,中午的时候,我们去那边吃。” “牛全席?”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仙都里,能随时吃到牛全席?” 耕牛对于农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劳力,宝贵得很。是以,仙庭三令五申,宰杀耕牛,必须先经过当地仙府的同意。寻常人家要想买到牛肉,只能早早的去跟仙府的屠户预订。牛全席更是难得。 洪天宝笑了:“哪里的仙府都是一样的。那家店子的东家据说是仙府里的捕头的第十七房小妾。牛全席是店里的招牌,随到随吃,就没见仙府的人管过。而周边的店子里连卖碗牛肉汤都马上会招来仙差盘查。” 洪天宝是一如既往的好享受。从外面望着小马车寻常得很,但是,里头却收拾得极为舒适:铺着厚实的狐皮褥子,一张矮脚小几上摆着一尊红泥小炉。这会儿,炉上的那壶水刚好开了,“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在小几的旁边,挨着车壁摆着一只三层的雕花小柜子。里头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整套的茶具。 招呼沈云坐好后,洪天宝在他对面坐下,麻利的从小柜子里拿出一只玉色圆肚小罐:“你在雪地里站了许久?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 小罐一打开,茶香溢出,满室飘香。 沈云看了一眼,竟是上等的雀舌,心中暗自吃惊:这样一辆马车,还有这些精巧的茶具,名贵的茶叶,价值不菲。洪家虽然富裕,但要置办齐全,也非易事。天宝从头到脚的皮货,也全不是寻常货色。他这是在仙都发了大财吗?怎么没见他在信里提过呢? 洪天宝明显是喝惯了雀舌的。他很娴熟的煮茶,给沈云倒了一碗。 “好茶。”沈云喝了一口,赞道。 “仙都这边的人习惯喝雀舌。我以前喝不惯,三年下来,倒离不开它了。”洪天宝笑了笑。 他家的车夫是个长着一把浓密的络腮胡子的中年大叔。车技不错。路上车水马龙,南来北往的人们熙熙攘攘,热闹得很。而他们的马车一直都是走得又平又稳。 半个时辰之后,马车停了下来。 “到家了。”洪天宝先跳下车。 沈云探身出来,看到眼前的青砖大院,忍不住赞道:“真是阔气。天宝兄,你这是发了大财啊。” “一时侥幸。我们屋里细说。”洪天宝的一双眼睛都笑没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飞雪暮尘音的平安符,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二一一章 不服 听到马车的声音,黑油大门“吱呀”打开来。 一名约摸四十来岁,头戴狗皮棉帽,身穿厚实的蓝布棉袍的大伯,笑嘻嘻的自门里迎了出来:“爷,回来了。”看到沈云,他更是眉开眼笑,“爷,今儿终于接到了沈爷。” 洪天宝微微颌首:“去把人都召到东厢房前面去。爷有话要吩咐你们。” “是。”大伯应了一声,急急的提着袍角进门去召集其他人。 沈云注意到,他的左腿是瘸的。 洪天宝挠了挠头,冲沈云笑道:“我不喜欢那些啰里啰嗦的规矩,所以,他们跟着我,也没规矩惯了。云弟,到了我这里,就跟你自己的家里是一样的。莫要客气。” “好啊。”沈云爽朗的应下。 两人一道进了门。 院子宽敞得很,收拾得齐齐整整。用青石板铺成的甬道有两尺多宽,打扫得干干净净,连水渍都不曾有,更不用说积雪。 沈云暗中惊奇:以前一直没看出来,天宝兄有治家大才呢。 洪天宝指着院子,边走边跟他说:“这院子原本是二进的。我一个人,再加上在这里买的两家半仆人,合起来也不过七口人,哪里住得了这么大的院子?所以,我就把二门砌了起来,再在后院另外开了一道门,租给了一户人家。每年收一千两的房租,贴补些家用。” 沈云不由好奇:“两家半?哪有半家的?” “哦,这可不是我的杜撰。是丁叔自己这么说的。”洪天宝指了指门房方向,“丁叔就是你刚才看到的门房。他是逃荒来的仙都。路上,他家婆娘和儿子都染上了伤寒病死了。他自己也饿得倒在官道边上。那天夜里,我恰好打那里经过,从一群野狗的嘴里救下了他。你看到他的左腿有些瘸,是?就是那次被野狗咬的。丁叔醒来后,硬是要跟我签卖身契。我见他孤苦一人,在仙都无依无靠,便留下他做个门房。丁叔是个快活人,常说他家一半阴一半阳。他的妻儿那一半家为阴,他这半家为阳。将来,等他享完了仙都的福,去地下找到妻儿,他们一家便团圆了。半家人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沈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惨事,不管是从前逃难,还是这次出来游学,他看到的实在是太多了。 贱民们过得太苦了,任人踩,任人欺,就象路边的泥一样。 以前,他以为这是因为贱民没有天分,注定成不了强者,所以,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里,只有受罪的份。 然而,碰到紫瑛真君之后,他才知道,在这个世道上,从来就没有谁是天生的贱民。 是那些所谓的强者,出于自私的目的,以上天的名义,正儿八经的给世上大多数的人打上了“废材”的烙印。他们明目张胆的侵占了绝大多数的资源,还不够,还要肆无忌惮的压榨、剥削被他们划分出来的“废材”们。 而这个所谓的仙庭则更加过分,索性用灵根、武学资质这两条杠杠,将绝大多数的人变成“贱民”,踩在脚下,变本加厉的欺凌、侮辱、奴役。 去他的贱民! 仙官也好,良民也罢,在他看来,还不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人! 同样是人,凭什么要分成三六九等? 同样是人,谁能规定谁是尊贵的,谁又是低贱的? 沈云越来越不服——当年,他被九姐带出牛头坳村的时候,弱不弱? 弱!真的很弱!连小猴子这样的小泼皮都能欺负他和九姐两个。九姐至今都是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然而,他一直都是这么弱吗? 没有。 小猴子虽不是他亲手所杀,但也差不多是他杀死的。 田保生,是当年屠村的凶手之一,比小猴子起码要强大一百倍。 他轻轻松松的斩下了那厮的头。 “黄大哥”,比田保生又要强大数倍。 死于他的银针之下。 石桥坊市外的两个邪修,是比“黄大哥”更强大的存在。按这个仙庭划分出来的三六九等,他们俩就是所谓的仙官大人了。然而,不也是被他杀了一回? 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他在不断的变强。 如今的他,完全可以拍着胸脯子说,自己比大多数的所谓良民要强得多。 而他并非什么天纵之材。他只是一个山里娃,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凡夫俗子。 他能不断的变强,只是因为他侥幸得到了良民的身份,有了许多学习的机会。再加上,他非常珍惜这些学习的机会,肯下苦工夫学习。 所以,他的经历足以证明,一样的学习机会,学习资源,“贱民”未必会输给良民,甚至仙官大人们! 但是,仙庭就是不给“贱民”们这样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他们打着上天的幌子,愚弄了绝大多数的人。又以律法的名义,强行剥夺了绝大多数人变强的机会和权力。 原本,这里头有许多人完全可以变成强者。可现在,他们却只能认命,只能逆来顺受,象丁叔这样,苦中作乐。 而仙庭吹嘘出来的仙官大人,良民,他们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资源,他们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吗? 并没有! 举个例子,仙符兵是良民。但是,沈云敢说,大多数的仙符兵就是酒囊饭袋,是真正的废物! 他们算哪门子的“强”?凭什么“食弱肉”? 这不公平! 沈云表示不服。 以前,他曾立志,要做一个扶危济世的大侠士。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他越来越发现,在这个被所谓的仙庭一手遮天的世道里,做一个大侠,无济于事,救不了几个人。 看着绝大多数人一直被蒙敝,一直被欺凌,他心里难受啊。 要怎样做,才能帮到这天下的绝大多数人?沈云从心底里深深的感到无能为力。 这一切全是因为我的阅历太浅、学识有限得很,不够强大。所以,我只有更努力的学习。 沈云从丁叔身上收回目光,再一次在心里对自己说道:当我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这个问题,也许我就能想明白了。 很快,洪天宝将沈云带到了东厢房前。 那里,丁叔他们几个已经站在了门廊前的台阶下。 第二一七章 甜蜜的负担 到家后,洪天宝与沈云一道,直接进了东厢房。不过,他在外间的高背圈椅里坐等。 沈云进了里屋,从百宝囊里翻出陈龙最后寄来的那封信,一边打开,一边大步往外间走:“找到了。” 闻言,洪天宝腾的起身:“怎么样?” 沈云已经看完了,过去将信递给他:“越看越有问题。你来看看。” 洪天宝急忙接过,仔细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斩钉截铁说道:“这信绝对是他人仿写的!” “何以见得?” “因为这封信与我去年十一月份收到的那封信一字不差!”洪天宝一脸的凝重,“看样子,陈龙极有可能是出事了。” 沈云也点头,分析道:“出事的时间在是去年十一月份之后。” 然而,两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模仿陈龙写信给他们俩呢?过了将近一年,却一直没有后续动作? 最后,沈云推断道:“仿写信的人可能只是想在去年十一月以后,直到今年年初的这段时间里,掩瞒陈龙的近况,让与他一直有书信来往的亲朋好友们以为他平安无事。” “应该是这样。”洪天宝点头,“这次回去后,我上陈龙家套一套他的近况。武馆有那么多的弟子在贝侯爷帐下从军,总会有认识陈龙的,我也想办法暗中打探一二。” 沈云叹道:“也只能如此了。你打探到消息后,尽快写信给我。实在是事情不对头,我去贝侯爷他们军中找永安副教,请他帮忙,查探陈龙的近况。永安副教使素来很爱护药院里的众弟子。他知道了,会伸援手的。”陈龙是在从军,军中的事,哪能轻易打探得的?再者,动静闹得太大,万一惊动了仿写信的人,只怕对陈龙不利。 洪天宝将信还给沈云,慢慢的在高背圈椅里坐下来:“但愿陈龙没有事。” 因为担心沈云,他决定将行程提前了五天。于是,他一面陪沈云熟悉仙都的环境,一面紧锣密鼓的准备返乡事宜,接下来的两天里,忙得两脚不沾地,连坐下来喝口热茶的时间都没有。 这天,齐妈给沈云赶制出来了一身新行头:狐皮的毛帽子和大麾,以及一条红绫酒金裤和鹿皮黑底靴。 待他换上新衣,从里间出来,洪天宝不由两眼放光,啧啧赞道:“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看呐,在云弟这里要反过来。你这身的样式,我也有一身一模一样的,皮子也相差无几,但是,我就穿不出你这种洒脱味儿来。” 齐妈在一旁也是满意的笑眯了眼:“照奴家说,一个贵气,一个俊气,两位爷是各有各的好。” 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 “有劳了。”沈云心里暖洋洋的。自从离开郑家庄后,好多年不曾有人操心过他的衣食住行了。这样的感觉真好。怪不得某人这两年跟吹气似的胖了两圈还不止。 洪天宝也道:“是我想差了。你穿不住大毛的衣服。”便催促齐妈,“能不能再快一些?最迟在后天之前,先赶一身出来?我好陪云弟去拜访钱师尊的那位友人。”再迟一些的话,他行程将至,不能陪沈云去了。而仙都真是个“大坑”啊,让沈云独自一人去仙府衙门找人,他哪里能放心得下? 不等齐妈回话,沈云赶紧摆手:“天宝兄,你莫要分心。我有钱师尊的亲笔信,过些时候,等在仙都混熟了,再去找人也不迟。” “哎呀,有什么好分心的。我在仙都也有点人脉,本来就打算在这两天引荐给你。”洪天宝一挥手,又问齐妈,“我那里还有一身从未上过身的锦袍,就是年初入春之前,你帮我做的。做得窄了些,我也穿不了。你拿去给云弟改一下的话,什么时候能做出来?” 齐妈答道:“只是改一下大小的话,就一件锦袍,晚饭前就能改好。” “得,就这么定了。齐妈,我们一起走,去我屋里找那件锦袍。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洪天宝起身。 “入初之前做的那件啊,奴家记得呢。”齐妈与他一道走了出去。 沈云无奈的笑了笑,将两人送到门廊下。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在意穿着打扮。什么狐皮大麾、锦袍,于他来说,简直就是累赘。远不如身上的青布棉袍穿得舒适、自在。 不过,洪天宝与齐妈替他张罗这些的样子,令他不由想起了小的时候。那时,爹娘,还有九姐,也是这样替他打点一切的。 所以,这是负担,却是一种久违了的甜蜜的负担。在寒冷而又陌生的仙都,令他生出了一种“家”的感觉。 如果说,先前他答应洪天宝,替他照看宅子和齐伯等人,是无奈的勉强而为。那么,经过几天的相处之后,他那颗冷清惯了的心,已然被他们渐渐捂热了。 如今,他不再视之为负担,是真心的愿意象洪天宝那样,替齐伯他们在这个风雨飘摇的乱世里,撑起一角晴空。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奇妙。一直以来,他只对九姐,还有洪伯、甜妞有过这种感觉。他没有想到,只是几天的相处,竟然让他将洪天宝、齐伯他们也划了进来。 兴许是我凝结出了真气,又变强了许多,遂变得越来越自信。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与初到省城相比,这双手确实长大了许多,也变得越来越有力。 这种变强的感觉,真好! 但是,还远远不够!他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指尖泛白,心道:牛头坳村的仇,我还没有报完;九姐,馆主大人和傅大哥,也都至今下落不明;什么是道?我仍然一无所知;答应紫瑛真君的事,连想都不敢想;仙山,没有找到;我能保护的人,还有限得很…… 第二一八章 不会吧? 齐妈的针线真的很厉害。天擦黑的时候,她不但送来了改好的锦袍,而且还新做了一件鹤氅。两件都是用的石青色锦缎,不过,锦袍是夹了蚕丝,在衣襟与袖口上皆绣有同色的云纹,而鹤氅则是用银鼠皮做里衬,外面是素面的。 沈云试了试,既轻便,又暖和,比上午试的那一身大毛的行头要舒适得多。 “很好,甚合我意。”他满意极了。 齐妈在一旁乐得合不拢嘴:“这颜色和面料,都很衬您。跟画里的神仙一样俊呢。” 沈云被她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第二天,洪天宝拉着他出去赴宴。主要是这两年认识的一些茶叶商。这些人听说洪天宝回乡在即,所以,在玉华楼摆了一桌席面,给洪天宝饯行。 看到沈云,他们无不眼底闪过惊艳之色,连声称赞“好人材”。 沈云甚是无语——他从来就不曾在意自己的容貌。不过,也知道自己这些年,容貌越长越盛。同时,应该是长年习武的缘故,个头猛窜,如今,他才十四岁,却已经比寻常的成年男子要高出小半个头。哪怕只是穿件半旧的布衣,站在人群里,也甚是显眼。但是,被一群大男人两眼亮晶晶的看着,直白的夸长得好,他感觉别扭得很。 貌似洪天宝也有所察觉。散了席后,两人离开玉华楼,回到马车里。他接连看了沈云好几眼。 后者被他看得挺不自在的,问道:“怎么了?” “你长的真是好。并且是越长越俊。”洪天宝往后一躺,歪在引枕上,笑道,“以前在武馆的时候,你绝对没现在显眼。老实交待,是不是这两年捣鼓出来了什么养颜秘方?是的话,也给兄弟我配制一些,我变得俊俊的,回去好相个漂亮媳妇儿。” 沈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还养颜秘方?我又不是大姑娘,养哪门子的颜?全是爹娘给的。” “你这是渐渐长开了。”洪天宝摸了摸自己的胖爪子,一脸八卦,“我听说,有人暗地里在收集容貌俊朗的年轻男子。从去年开始,陆续发生了十几起年轻男子失踪的案子。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身高八尺,容颜俊朗。”这才是他要说的重点。 先前,他也只觉得沈云的模样比三年前更长开了些,并没有多想。然而,今天见唐老爷他们几个看着沈云,眼底流露出来的惊艳,心中懊悔极了。如果是在家里,他早就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如此重要的事,竟然忘了跟云弟说!真是该打。 沈云就知道他是有意提醒自己,拧眉问道:“一直没有找到他们,也没有查出他们失踪的缘由吗?” 洪天宝轻轻摇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里头有好几个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爷。他们的家人为了找人,只差没有把仙都城翻过来了。仙府那边的答复是‘在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人心不古啊。这年头,连男子长得好看点,也有危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女色鬼,专劫男色?搞得人心惶惶。” 沈云抚额:“莫要胡乱说。无凭无据的,你怎能断定那十几个年轻男子都是同一个女子劫去的?” “专劫男色的,难道不是女人……”洪天宝目光一转,捂着嘴巴,嘿嘿的笑了,“太恶心了。不提也罢。” 沈云也无意再八卦,遂换了个话题,与他商量起明天去拜访钱师尊的老友一事。 钱师尊的老友姓宁,是仙都礼府衙门里的一名从五品都尉。 以前,沈云以为是位大官。不过,听洪天宝一说,才知道,这样的官阶,若是在别处,都是手握实兵的人物,但是在仙都,同是都尉,却因所在的部门不同,地位相差甚远。 比如说,仙都护卫军里的从五品都尉是仙帝近臣,那个个都是了不得的大能人;四郊仙符铁骑营里的从五品都尉们,手下管着五百铁骑,也是不容小觑的存在。 但是,三公六府衙门里头的都尉们,却光是名儿好听了。他们全是手下连个大头兵也没有的虚职。 而宁都尉任职的礼府衙门不但是“六府”之一,而且还位居“六府”之末,是出了名的清水衙门。 当然,六府各司其职。礼府衙门恰好有监管各大小武馆之职能。宁都尉大人虽无实权,在仙都的武馆面前还是有几份薄面的。只要他肯帮忙,引荐一个好点的武馆游学,还不成问题。 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沈云以前闻所未闻,令他大开眼界。 头次上门,又是去拜访前辈,请求照拂,自然没有空着一双手去的道理。然而,沈云又从未置办过礼物,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才是不失礼,是以,他向洪天宝请教。 说到正事,洪天宝敛了笑,坐直身子:“我以为你都准备好了……” 沈云呵呵:“不是明天去吗?我想现在准备还来得及。” 洪天宝抚额:“在仙都,送礼是门大学问,讲究的呢。”顿了顿,又道,“象你这种情况的,通常在来仙都之前,要备好一份乡土特产……罢了,三个月前,我家里给我寄了一些土货过来,也不知道还剩了些什么。我们先回去,叫齐伯清理一些出来。不够的话,再想办法添些别的。” 沈云挠头,不太确定:“我手头有点土货。”他打了些锦鸡、野猪之类的,吃不完,都储藏在百宝囊里。那是地道的家乡野味,应该算土货…… 洪天宝松了一口气:“准备了?是哪家货行?” “什么货行?”沈云不解。 “当然是你寄乡土特产的那家货行……”洪天宝陡然明白过来,眯缝眼不由瞪得浑圆,张大嘴巴,“滋”的抽了一口冷气,“不会?你已经凝结出真气,用上了储物袋?” 沈云呵呵。 所谓的“储物袋”,类似于修士们所说的“乾坤袋”。略有不同的是,“乾坤袋”要更高级,通常用真气是打不开的。要修士们动用术法才能打开。而“储物袋”可以用真气打开;另外,容量也是相差很大。能装下两石米的“储物袋”便已称得上是“品质好”。而同样容量的“乾坤袋”则是下品货色。 是以,沈云一直迷糊:师父留下来的朱漆盒子和百宝囊,都能用真气打开。但是,它们的容量却是上品的“乾坤袋”也不能及也。这两样到底是“乾坤袋”呢,还是“储物袋”?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坏了牙的平安符,谢谢! 第二二一章 去哪里了? 沈云从未想过坐馆授徒,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不想考这个仙庭的功名。以前主要是因为师门,以及牛头坳村的血海深仇。而现在,他更多的是对这个所谓的仙庭失望到了极点,可以说是耻于与之为伍。 是以,他笑着婉言相拒:“蒙大人厚爱,晚等感激不尽。实在是惭愧得很,晚等尚且幼齿,未到及冠之年。仙都人才济济,强者如云。晚等不敢放肆。” 能跃过初级武者试,直接去考初级武师,一试扬名,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机遇。宁都尉也以为沈云是报着这样的想法来求见自己的。他混迹礼部衙门多年,人头都熟。要举荐沈云直接报考初级武师,稍微打点一下,不难办到。再者,他看到沈云少年英才,确实是心生喜爱,又加之是老友极力推荐的,也乐意提携一把。 不想,沈云竟然拒绝了。 心思一转,他也赞成此子的想法——半大小子去做坐馆授徒,的确风头太盛。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仙都,太多的人想踩着别人的肩膀出名。只要稍微有些名气,就会碰到不少人闻名而来“切磋”。当年,他在仙都过了高级武师试,得主考官青睐,赞了一句“上佳”,在一众考生之中晓有名气。结果,曾经最多的时候,他一天打了三场。那段时间,他真是不胜奇烦。 而此子不过幼齿,能将名利看得如此透彻,确实难得。于是,喜爱之情更甚,为之谋划之意也越真。他笑眯眯的捋了捋长须:“即是如此,倒有一职适合你。就是薪资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 他在衙门里混迹多年,早就炼出来了一样本事,即,只要三两眼就能大致看出旁人的家境。 沈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亲,甚是考究,然而,锦袍的式样却是年初的时新款式。也就是说,这件锦袍绝非此子本人的。再看旁边的洪天宝穿着不俗。他很快推断出,沈小子这一身的华服极有可能是身边这位同门资助。 再加之,此子肤色黝黑粗糙,也非锦衣玉食供养出来的公子少爷。 综上所述,极有可能,这又是一个家境寻常的后生。 孰料,沈云抱拳应道:“请大人不吝赐教。” 不在乎薪资?宁都尉轻轻挑眉:“前些天,老夫与虎跃堂的金长老闲聊,听闻他们那里的藏书阁管事刚辞职返乡了,有一个缺,看老夫手里有没有合适的人举荐。你有意否?” 沈动一听是藏书阁,便动了心,问道:“不知这个管事有些什么要求?” 宁都尉答道:“金长老说了,那是一个清闲之职,整日里与书为伍。只要粗通拳脚,做事细致、勤快,性情沉稳即可。按月结薪,每月纹银五两。” 洪天宝在一旁听了,心道:云弟在我们药院是出了名的爱看书。这份差事,怕是正合他心意。不要说每月还有五两的工钱,就算是自带干粮,叫他去藏书阁打白工,他也是乐意之极。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大喜,起身抱拳谢道:“此事甚佳,大人提携之恩,晚等没齿难忘。” 他脸上的喜色不象是做假。宁都尉笑了笑,心道:原来爱看书啊。遂起身吩咐他们:“你们在此稍坐片刻,老夫去里间写一份推荐信。” 大约一刻钟之后,沈云与洪天宝婉言谢绝了宁都尉的留饭,拿着推荐信离开。 回到马车上,洪天宝屁股一沾座褥,便搓着双手,欢喜的说道:“云弟,这回你算是耗子掉进米缸里了。虎跃堂是仙都一流的武馆,它的藏书阁也是在仙都颇有盛名。据传里头藏书以百万计呢。” “太好了!”沈云拿着推荐信,笑得合不拢嘴,“后天,我便去应职。”百万计的藏书!简直是天上落馅饼雨啊!如果明天不是要去给洪天宝送行,他恨不得能马上就赶去虎跃堂。 第二天清晨,洪天宝出发了。因为大宗的东西,他早就找了间货行托运回去,再加之,急着赶回去打听陈龙的近况,所以,他只是单人匹马,在马屁股上驮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行囊。大的那个,里头装了一些散碎银两,以及两身换洗的衣裳;小的则是罗婶和阿花姐连夜为他做出来的吃食零嘴儿。 沈云一直送他出了城门。 天公不作美,昨晚半夜的时候,竟然飘飘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这会儿,雪总算小了一些了,象玉屑一样,飘洒而下。本来就结了冰的官道,又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一眼望过去,白茫茫的,几乎看不到行人。 洪天宝看了看马屁股上挂着的两个包裹,又看看四周的冰天雪地,惆怅的拍了拍胸口:“我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凝结出了真气。这样的话,我就能打包一百多斤红烧肉。这一路上,热气腾腾,入口即化的红烧肉,想吃就能吃到。搞得现在有宝也不会用。” 沈云意会过来,这家伙将那只半残品乾坤袋贴身藏在怀里呢。 “要不再等几天,天放晴了再走。”这样的天气,骑马别提有多冷了。他很认真的提议。 洪天宝连忙摇了摇头,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开玩笑的呢。我在仙都游学三年,别的本事没见长,挨冻抗寒倒是历练出来了。城外冷,你回去罢。我骑快马,十几二十天就能到家了。” “到了之后,记得给我写信。”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沈云点头,退后一步,看着他打马而去。直到他连人带马化成一个小黑点,融入了官道尽头的天际线,这才收回目光。 一转身,沈云突然想起来,连夜为洪天宝画的一包下品法符放在百宝囊里,忘了拿出来送给他。现在的世道,比起三年前,洪天宝去仙都时更乱。有这一大包下品法符伴身,洪天宝在路上万一碰到劫道的,也多几分应付的手段。 “他的马也不是很快,最多半个时辰应该能追上。”握了握拳头,见四下里无人,沈云施展“穿云步”,呼呼的沿着官道追上去了。 然而,他沿着官道全力跑了一刻多钟,过了一个小隘口,被新雪覆盖的官道上,再也找不到那行熟悉的马蹄印! 这里又没有岔路,两边全是被冰雪覆盖的群山。 人呢?去哪里了?沈云又迅速的退回隘口以内,额头上的冷汗“嗖嗖”的直往外涌。 第二二九章 赚钱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沈云出门去买朱砂墨。熟门熟路的,他没有再叫老罗赶车去。 后街热闹如昨。不过,街上的热闹还是与那间叫做“四海香烛铺”的店子没有关系。后者依然是门庭冷落。 想到昨天一下子就在那店里花费了五千两的银票,沈云一点儿也不为人家的生计操心。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计阿成。 “朱砂墨?有的有的。”有道是,一回生,二回熟。这一回,阿成没有再说什么“只卖熟客”之类的话,请他在窗前稍坐片刻,自己径直去里间,一只手拿了一只拳头大的浅口青玉碗出来,“小哥看看,店里有两种墨,你要选哪一种?” 沈云接过两只玉碗,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看。左手碗里的油润红艳,有如凝脂,泛着淡金色的光泽。从品相上来看,不比紫金朱砂墨差;右手碗里的看着竟有如上好的血玉,表面蒙着一层粉红的光晕。一看就知道,品质比左手碗里的更好。 通过昨天的画符,在选材方面,他又长了经验,即,买符纸之类的,并不是要选品质最好的,而是要选合用的。以朱砂墨为例,以他现在的能力,品质超过紫金朱砂墨的,兴许就用不了。 “就要这种。”他放下右手的玉碗,将左手碗里的递给阿成,“怎么卖?” 阿成心道:连好坏都会不出来,看来真是个跑腿的。 “这个便宜,这样的一碗,才卖十两银子。” 确实是便宜。比石桥坊市里的紫金朱砂墨起码要便宜了一半。沈云点点头,飞快的算出,用完三十刀符纸,大约要五十碗的样子。 “我要六十碗。”他从百宝囊里拿出三只寻常的牛皮水囊摆在桌子上,“麻烦帮我装在这些里面。” 阿成愣了一下:“真用牛皮水囊装?”卖了那么多的朱砂墨,他还是头次碰到用寻常的牛皮水囊装的客人。就算金蚕血墨便宜,也不是这么个糟蹋法啊。 沈云很肯定的点头:“是啊。”有百宝囊在,就是用泥现捏一只土碗装着,这些朱砂墨三两个月也坏不了。他用牛皮水囊装着,纯粹是因为用起来更方便一些。 行,你出钱,你说了算。阿成没有再多问,拿起三只牛皮水囊去了里间。不一会儿,他将它们灌得鼓鼓囊囊,出来了:“一只牛皮水囊刚好能装二十碗。装满三只,一共是六十碗。小哥验验看。” 沈云一一打开来看。没错,里头金光闪闪,确实是朱砂墨无疑——这个做不了假的。因为书上说,朱砂墨遇水即沉,遇油则化。为了证明书上所云不假,他特意用自己做出来的朱砂墨试验过。确实是如此。 至于分量,他在拿出三只牛皮水囊时,就已经估算过了。就那样浅浅的小玉碗,三只牛皮水囊恰好能装六十碗。 挥袖把三只牛皮水囊一并扫入百宝囊里,他在桌上放下六百两白花花的银元宝,跟阿成道了句“告辞”,起身欲离去。 不想,阿成连忙喊住了他:“呃,小哥,我们店里还收法符,各种法符。不论品阶。你有卖吗?” 卖符?沈云心头轻跳。学符术实在是太费钱了。照这样的用法,坐吃山空,师父留给他的宝藏也终有用完的那一天。老实说,他正在发愁,如何开源呢——不要说虎跃堂那五两银子一月的薪资。那点子薪水,有,等于没有。在仙都这地儿,糊口都难。 “哦,我要回去问问都尉大人。”他留了个心眼,“如果有的话,明天再过来。” “好啊。”阿成心道:定是跑腿的无疑了。 想到极有可能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财,沈云兴奋不已。回到家中,立即静心敛神,开始画符。 在石桥坊市里,他有注意到,同一种法符,高一个品阶,价格至少会番到五倍,有的甚于是十倍。所以,在路上的时候,他就考虑好了,求精不求多。只画爆破符和平安符,并且只拿上品的过去售卖。 换了新符纸和符笔之后,这两种符,他有三到四成的机率出上品。 今晚多画两个时辰,应该能得三十到四十枚上品法符。如果按石桥坊市里的价格,少说也能换到万把两银子! 天帝庙后街,四海香烛铺。 待掌柜的外出归来后,阿成向他汇报:“师叔,昨天的那个小哥,今儿又来了。” “哦。他这回该不是来买朱砂墨的?”掌柜的挑眉。 “您真是料事如神。他买了六十份金蚕血墨。”阿成简要的说出事情经过,末了,又道,“师叔,弟子原以为,他是在说谎。现在看来,他确实是替某位都尉跑腿。不知道他背后的那位‘都尉大人’接近我们,究竟有何意图?” 不想,掌柜的拿起桌上的紫砂小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盅茶,悠闲的喝了一口:“想那么多做甚?有空胡思乱想,不如多画几张符。明天,若是人家一个‘凡人小子’拿来的符也比你这位符修画出来的要好,我倒要看看,你的脸往哪里搁。” “是。”阿成瞬间蔫了,老老实实的回里间画符去也。心里却是不服气的很:师叔的意思是,那个凡人小子会画法符?怎么可能!他拿来的符,绝对是出自背后的那个‘都尉大人’之手。阴谋,这里头肯定有阴谋。师叔却一点警觉也没有。 第二天,沈云拿着四十枚上品的爆破符和平安符又走进了“四海香烛铺”。 这回,掌柜的在。他亲自查验过四十枚法符之后,笑了笑:“小哥,象这样的法符,有多少,小店就收多少。每一枚五十两银子。” 啊,这么便宜。竟不到石桥坊市卖价的两成。沈云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他便反应过来——好,确实是他起了贪心。这里是仙者如云的仙都,哪里是荒郊野外的石桥坊市能比的?所以,在这里,符纸、符笔和朱砂墨的品质更好,价钱却要低得多。同样,法符的价格也会低许多。更何况,一样东西,它的卖价与进价,也会相差许多。不然,人家铺子里吃什么? 于他来说,花三个时辰,能赚两千两银子,成本却不到百两……呵呵,去劫道抢钱,还要把脸涂黑呢! “成交。”沈云高高兴兴的将两千两白花花的银子扫进百宝囊里,出了四海香烛铺。 他与掌柜的约好,以后,每十天过来交一次法符。同时,掌柜的还答应,以后卖给他的符纸、符笔和朱砂墨便宜一成。 第二三七章 兴师问罪 半个时辰之后,齐伯等人从山门里出来了,与沈云他们俩汇合。大家一道去后街逛庙会。 “好!好……” 未到街口,便听到前面接连传来喝彩声。 老罗伸长脖子望过去,只见街口的空地上,黑压压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一个杂耍班子。 空地的中间燃着一个高丈许的火山。几个光着膀子的壮汉在表演火戏……好看又惊险,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驻足观看。 “沈爷,那火太大,怕会惊了马。”老罗收回目光,紧紧的拉住缰绳。 沈云也注意到胯下的座骑有些不安:“找个地方,把马和车都寄起来。大家步行罢。” 也只能这样了。老罗说道:“我知道附近有家车马行,收银子寄车马。” 于是,齐伯他们都下了车。 他们也被火戏抓住了眼睛,于是,沈云暂做安排:老罗去寄车马,大家在前面边看火戏边等他。 等他们挤进人圈里时,壮汉们已经退下了。场上换了三个用红巾包头的中年男子。他们表演的是吞火。 三人一手拿着火把,张大嘴巴,把熊熊燃烧着的火把放了进去。 “啊呀——”人们忍不住惊呼。 很快,中年男子们又将火把从嘴里拿了出来,摸摸肚子。其中有一个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火把熄了。那样子似乎是他们把火给吞进了肚子里。 “好——”潮水般的喝彩声再起。碎银子、铜钱儿,象雨点一般的被抛进了场中。 三个中年男子又反复表演了两次吞火,接着,有三名十来岁的小子一人端了一只大瓷钵,飞跑着进场,送到他们面前。 中年男子们都接过来,喝了一大口。 “他们喝的是什么呀?”阿花姐问道。 旁边,齐伯眯缝起一双老眼,很肯定的答道:“水呀。吞了那么多的火,肯定渴得很,要赶紧喝水。” 齐妈在胸前揪着双手:“可怜的,他们的嗓子没被烧坏?” 沈云却是闻出来了。三只大瓷钵里装的是烈酒。而且,三名中年男子也并没有把酒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 他们要做什么?他也是头次看火戏,还没看出个名堂来。 场上,那三名中年男子突然齐齐鼓起腮帮子,对着只冒烟的火把,“噗”的用力一喷。 “呼——”,从他们的口里竟然喷出了一道数尺长的火焰! “呀,他们把刚才吞进肚里的火,都吐出来了!”人群里有人大叫。 “好!” 钱雨下得比先前更猛烈了。 “噗!噗!”中年男子们又连珠炮似的喷了两次火,惹得叫好声不绝。 “厉害!太厉害了!”齐伯他们也忍不住扔了铜钱儿。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吞火、吐火,都是骗人的。里头的玄机在中年汉子们含在嘴里的那口烈酒。 烈酒遇火则着。中年男子手里的火把并没有完全熄灭,带着火星子呢。沾到烈酒,呼的就烧了起来。而“吐”出来的长长的火焰,无非就是被点着的酒水。 站在人群里,他突然想起这两天画符碰到的新现象:画符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符笔周边有道微弱的气流。据他的观察,该气流不但没有阻碍画符之象,而且隐隐有相益之感。就象酒水于火一般。 我画符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借用这道气流,以弥补真气之不足…… “让开,都让开!”几声邪里邪气的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沈云皱了皱眉头,望过去。 只见十几步开外的左前方,人群里突然分出一条道儿来。 五名全副武装的仙符兵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们在最里圈站定。 “吐火呀!怎么不吐了!” “再吐几次!爷爷刚才没看到!” “从吞火重新开始……” “是是是。”为首的中年男子飞快的冲两个同伴使了个眼色,示意重新开始。 沈云看得很清楚,另外两个中年男子眼底的杀意飞闪而逝。 那些仙符兵来者不善,而这个杂耍班子也不象是什么正经的江湖卖艺人。接下来,怕是要出乱子。他心中一紧,悄声跟齐伯说道:“我们走。” 齐伯也感觉到不妥,赶紧的拉了齐妈他们,随沈云一道挤出人群。 “大家饿了?”沈云看到对面的街上有一家面馆,“我们去那里吃碗热汤面,等一等老罗。” 阿花姐他们都没有发觉不妥,高兴的应下。 沈云把他们在铺子里安顿下来后,说道:“你们在这里吃着,莫要乱动。我去去就来。”今天又是五日之期,他要去四海香烛铺送法符。本来想等与大家一起逛到那边,再抽个空去一趟铺子里,但现在,他担心庙会突生变故,决定抓紧时间先去交符。 “省得的。”齐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沈爷回来之前,我们就在这铺子里,哪里也不去。” 沈云这才起身离去。 穿过拥挤的人群,很快,他到了四海香烛铺。 掌柜的不在,只有伙计阿成在招呼一位身着名贵貂裘的年轻公子。 看到沈云进来,那位年轻公子端起手里的茶碗,用茶盖撇了撇茶汤:“你先去忙。” “是。”阿成笑嘻嘻的打招呼,“沈小哥,新年好。” “新年好。”沈云看到店里有其他客人,且没有看到掌柜的,心里很不踏实,蒙生退意。 不想,阿成抢先说道:“掌柜的不在。出门前,他交代下来,说,你今天要来送法符,叫我按以前的价都收了。” 沈云飞快的瞥了一眼坐在窗前的华衣公子。后者跟什么也没听到一样,低头喝茶。 阿成走到柜台后面,嘴里接着问道:“沈小哥,都尉大人令你今儿送了哪些符来?” 沈云总觉得他今天有些不对劲,临时改变了主意,只从袖袋里拿出十五枚雨符。其中,中品的有六枚。 “年节底下,不得空,只画了这些。”他将雨符放在柜台上。 阿成一边清点法符,一边象是随口说了一句:“年节底下,各衙门不是都封印放假了么……” “军中没有封印。”华衣公子转过身来,冲沈云笑了笑,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但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令沈云心中警铃大作,“你家都尉大人是哪位大帅麾下的?是他叫你在外头私卖法符吗?” 私卖法符?沈云心里暗道“糟糕”:难道衙门和军中的人都不能在外头卖法符?这人是在兴师问罪吗? 第二四四章 可惜了 三天的时间,一晃便过。 转眼间,比武之日,到了。 这天,齐伯他们几个起得比往常都要早。好,确切的来说,是昨天晚上,他们都失眠了。 叫人怎么睡得着啊! 黄三爷此举分明是先礼后兵。一旦沈爷打输了,这一大家子人势必是连仙都也呆不下去了。 阿花姐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这是齐伯昨天特意吩咐她的:早饭做些沈爷爱吃的。沈爷吃饱了,才有气力去比武。 沈爷爱吃什么?据她一个多月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沈爷比爷要好养活多了。只要摆在桌子上的,不管是咸的甜的,香的辣的,沈爷都吃得蛮香。以至于,她居然没能看出来,沈爷到底有什么偏好。 是以,她象初一早上一样,做了一大桌子。 昨晚没睡好,又是比武在即,大家的心都含在嘴里似的,再好的吃食摆在跟前,也没那胃口。 沈云是个例外。 跟没事人儿一样,他照样是食指大动,样样都夹一两筷子,吃掉了两大碗米饭。 大家见了,就象那些饭菜是吃进了自己肚子里一般,突然间,感觉踏实了不少。 吃过饭,罗婶也象往常一样,给大家端了热茶汤上来。沈云接过去,慢慢的喝了两口,放下茶碗,起身说道:“走罢。” “是。”好不容易下去一点点的心,骤然又提到了嗓子眼里。大伙儿屏气凝神,出气都不敢往粗里出。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心给喷出来了。 一行人出了大门。 丁叔忍不住轻“咦”一声,小声说道:“这个点了,街上怎么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往常这个时候,至少各家各户都会有仆人出来采买。 经他一提醒,众人都发现今天的街道格外宁静。街坊们门户紧闭,跟还没起床似的。 事后,街坊们陆续上门,给了他们一个答案:他们太热忱了,早早的去了黄府,给沈爷打气助威。家里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自然是关门闭户。 象这种场面,女人们是不能露面的。是以,齐妈她们三个只送到了大门口。 “沈爷,必胜!”阿花姐突然右手握成拳,半举起来,大声吼了一嗓子。 冷不丁的,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被她吓了一大跳。 “对对对!”齐妈反应过来,马上也学着阿花姐的样子,举起右拳,“沈爷,必胜!” 罗婶紧跟其后:“必胜!必胜!” 沈云不禁笑了,冲她们挥手:“阿花姐,中午记得做些好吃的。” “哎!中午,我们吃红烧肉。肉有现成的,奴家就去烧火焖肉。”阿花姐笑得见牙不见眼。 齐伯的脸上也是乐开了花:“要焖得烂一些。这两天,我有些牙疼,只能吃软乎的。” “放心……” 红烧肉真是法宝啊。众人心里的紧张一扫而光。大门里,女人们笑靥如花;门外,男人们也是精神抖擞,情绪饱满。 待一行人来踩着点儿来到前街黄三爷府上,恭候在大门口的黄府管家险些被他们的气势噎住。 旁边负责唱名通传的家丁更是张嘴结舌,呆若木鸡——不对啊,被拥在中间的那个小子就是沈小子?看着嫩得很呢。他们怎么一点儿也不着急呢?一个个的斗气十足。尤其是沈小子,通身的气势竟然比杨爷还要大。 还是管家反应快,飞快的用胳膊肘捅了一下他,自己则扯了张笑脸迎上去,打拱作揖:“沈爷,您来了!我们爷吩咐小的,在这里候着,接您大驾。” “有劳了。”沈云微微颌首。 管家心里直嘀咕:小子的谱儿好大!好象来头不小…… 转念又一想:跟着爷十几年了,爷什么时候吃过亏?这门前屋后的一亩三分地里,从来都只有爷给别人吃亏的份!管他什么来头。说句不好听的。到了爷的屋檐下,就算是大罗神仙,也得跟爷蹲着。 于是,依旧是皮笑肉不笑的伸手请道:“您,里头请。” 唱名的家丁也与他是一样的心思,最初的惊愕过去后,心里全是得瑟,两个鼻孔朝天,扯起嗓子拖起长音唱名:“沈爷,到……” 这腔调,好讨厌!沈云瞥了一眼。 只是随意的一眼,然而,于那家丁来说,却有如实质。冷嗖嗖的,比小刀子还要凌厉。 立时,他跟被掐住脖子的大公鸡一般,蔫了。 尾音戛然而止。 管家听着不对头,连忙看过去。那家丁却是眼观鼻,鼻观心,杵在那里。此时此刻,木头桩子都没他老实。 这是怎么了?正纳闷着呢。沈云已经带着齐伯他们三个走过他身边,进了大门。 走得这么急做什么?等会儿,你们几个还不知道是怎么出来呢!管家不怀好意的在心里哼了哼,提起袍角快步跟上去。 进门是一道“福”字影壁。 绕过影壁,数百道目光,刷刷的聚集过来。 沈云不由眯了眯眼——黄三爷搞得好隆重。不但将这三条街的街坊们都请了过来,而且在院子里搭了一个五尺来高的四方大木台。台上披红挂绿,台下,众人围坐,就跟唱大戏一般。 “哟,沈老弟,终于来了啊。”黄三爷坐在主位上,看到他,远远的招手,“就等你了。” 火云锦红狐披风,配上月白色的锦袍,挺精神的。就是脸太黑,皮糙得很。不然的话,兴许还能卖进南风馆里,换几两散碎银子。 你这是喊你家的看门狗呢! 沈云冷笑,站住身形,环视场内:“我迟到了吗?” 座无虚席呀。黄三爷这是觉得今天吃定了他,连条板凳都没给他留。 在老子的地头上,还敢这般横!有意思,好久没有碰到这种愣货了。黄三爷玩味的收回手:“沈老弟当然没有迟到。”说着,看向左手边上坐着的一个冷面黑袍中年男子,“杨爷,比武可以开始了吗?” 那人就是杨兴武。 他正看着影壁前边的沈云。依然是面无表情,只在心里惊讶不已:沈小子不过十三四岁,却是有真气护体的高级武师。 可惜了,如此少年英才,今儿却要折殒在我的手上。 收回目光,他冷冷的看向比武台,吐出两个字:“随便。” 什么是杀气?这便是啊!黄三爷甚是得意,还是没有起身,冲沈云一抱拳:“沈老弟,请!” 第二四五章 不知天高地厚 黄三爷的话音刚落,杨兴武将前袍别在腰带上,展开双臂,一个大跨步,飞身上了比武台。 好一个“大鹏展翅”! “好!”黄三爷带头,满院子的混混、家丁无不拍着巴掌高声喝彩。 会飞墙走壁!齐伯他们三个站在沈云身后,后背上的冷汗,刷得下来了。 功力有限,众街坊看不出两者究竟孰强孰弱。他们看看杨兴武,还有黄三爷身后环伺的那些如狼似虎的壮汉们,再看向沈云,和他背后的三个老弱病残,眼里多多少少都带了怜悯——可怜的孩子,这是替前头的洪爷受过啊。黄三爷请来高阶武者,分明是想置这孩子于死亡。 前街的陈老爷一颗心如坠冰窟,整个人恨不得能缩进屁股底下的大红鼓凳里头去。 他等了个把月,见黄三爷那边依然没有动静,便以为沈小子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 连黄三爷也畏着他的火!哪知黄三爷分明是恨毒了这小子。 这下完喽!黄三爷不会怪罪我陈家?收拾完沈小子之后,会不会就要对付我陈家了? 他悄悄的瞥了另外几家。那几位家主亦如坐针毡,脸上阴睛不定,想必心里比他好受不到哪里去。 罢了,等比武结束之后,就给黄三爷叩头认错…… 沈云面色不变,用一只手解开火云锦狐皮披风,随手撂给后头的老罗:“你们在这里等着。” “是。”老罗双手捧着披风,咬牙应道。 旁边,齐伯和丁叔都不由伸手按了按羊皮袍的下摆。沈爷有没有带刀子过来,他们不知道。但他们仨今儿都在皮袍下藏了刀子。 本来昨天吃晚饭时,沈云吩咐了,不用他们三个跟来,让他们也呆在家里等消息。 是他们三个坚持要跟来的。 真不是意气用事。而他们三个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 按丁叔的话说是,如果不是爷搭救,他们尸体早就化成灰了。过了两年神仙般的好日子,也该知足了。再说,活了大半辈子,在这世上,除了爷和沈爷,又还有谁把他们当人看过?如今,姓黄的一心想要毁了他们的好日子,把他们踹回泥沟里,象从前一样的作贱他们。呵呵,兔子急了还知道咬人呢。他们三个都觉得,今天,沈爷若是败了,绝对是走不出黄府大门。那他们也都不活了,拼死也要咬黄三爷一口,尝一尝他的血是什么味道。 至于齐妈她们,也一样。这会儿,她们一人抱着一只油罐子,守在大门后面。只要黄家的混混们敢找上门去,她们就点了宅子。 当然,这种鱼死网破的计划肯定不能跟沈爷说的。 齐伯站住来,跟沈云说:“我们老的老,残的残,帮不上您的忙。但跟在您后头,至少也是一份人气。别的不会,比武的时候,为您呐喊助威,还是行的。也好叫姓黄的知道,咱们府上不缺人。” 沈云见劝不住他们,便点头应允了。 尽管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看到黄三爷磨刀霍霍的样子,他们还是头皮发麻,两战股股。 真的忍不住啊。 看到沈云在前面跟没事人儿一样,齐伯很想扇自己一耳光,在心里不住的骂自己:沈爷才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呢。瞧这气势,连姓黄的都被他压下去了。你呀你,大半辈子白活了!站直了,莫给沈爷丢人! 老罗和丁叔也与他一般想法。三人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胸脯子,目光坚定的望着沈云的后背。 感受到了他们的目光,沈云扯起嘴角轻轻一笑,抬腿往比武台走去。 啊?台下的街坊们好不失望——杨爷先发制人,露的那一手,叫他们大开眼界;正常情况下,这位沈爷不应该针尖对麦芒的也现手绝活吗?比武必须是这样的啊! 哪知,沈云就这样轻巧巧的走了过去! 不知道当场惊落了多少下巴。 黄三爷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不屑的从鼻子里轻哼一声,心道:这是要认怂了! 也有很多人在期待——沈爷表现得太平静了!绝对有大招。兴许下一息,就在下一息,沈爷就会放大招! 没人再看单手负后,挺立于比武台上的杨兴武。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沈云身上。 期待的、不屑的、兴奋的……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啪啪啪啪的,擦出八卦的火花。 于沈云来说,只不过是十几步路。然而,在这几十息里,现场的不少人不知道脑补出了多少画面。 最终,众人好不失望。 沈云顶着全场的目光,就这么走到高台下面,然后,轻提袍角,踏着木台阶,不紧不慢的走了上木台子。 一点功夫底子也没现出来。 看着他在杨兴武的对面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台下响起一通轻轻的嘘声。 很多人轻轻摇头:这是要认怂啊!太没意思了! 也有不少人看着那张稚气未脱的黑脸,同情的在心里一声叹息:还是个孩子呢。 还有人目现精光,在心里飞快的盘算着:那个院子看着挺好的,不知道黄三爷得手之的,是留还是卖。留着自用的话,也就罢了;如果是转手就卖掉,不知会作价几何? 杨兴武也认为沈云接下来会叩头认输。 比武嘛,从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一旦开始,拳脚无眼,生死不论。靠本事说话。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还不如直接叩头认输。那样的话,至少还能活着走下比武台。 想到这里,他在背后轻轻握了握拳头,心道:沈小子,你千万别怂。今儿黄三爷做好了架式,定要叫你有来无回。就算爷这里放过了你,留你一条命,你也出不了大门。所以,还不如拼尽全力,死在这比武台上。这样的话,也没堕了武者的气节。 好,气节什么的,从来都是鬼话。 如此少年英才,真要被乱箭射死,多可惜啊!亲手扭断那根年轻葱嫩的脖子,把一个少年英才活生生的打成鬼,那才叫痛快! 在他心里,对面的小子早就是死人一枚,所以,他毫不掩饰眼底的阴戾。 是以,隔着数步远,沈云也能清楚不过的感觉到来自对面的满满恶意。 这家伙非善类! 不躲不避,他迎上对方阴测测的目光,抱拳朗声说道:“小子沈云,请前辈赐教。”在鸿云武馆,弟子们之间,相互切磋,是常有的事。比试之前,双方都是先这般见礼。 “啊!”台下又爆出一阵轻轻的惊呼。 居然没有求饶认输! 沈小子这是应战了! “滋——”,黄三爷深吸一口气,目光更加阴冷,心里冷哼,给台上那道月白色的身影打上了一道“不知天高地厚”的标签。 在他的设计里,沈云此时应当痛哭流涕,跪地求饶才是。 杨兴武也甚是意外,禁不住给了对面一个正眼。 没错,真气初凝,充其量也就相当于高级武师的样子。 哼,不见棺材不落泪!他又握了握拳头,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轻笑。 很好,马上就能听到颈骨被折断的脆响! 世上没有比它更动听的声音了! 第二四七章 这回死定了 沈云不退反进,欺身上前,同时,运转真气护住右手,抓住九节鞭的鞭尾。 “风卷残云!” “咯嚓嚓嚓……” 右手逆鞭而上。但凡手掌所到之处,不管是鞭上的黑色铁鳞片,还是婴儿胳膊粗的鞭身,无不应声寸断! 杨兴武只觉得手头一轻,转眼之间,七尺长鞭已然只剩下握在手里头的半截鞭柄。 快! 太快了! 他甚至于没能看清对方用的是什么招式! 怎么可能! 我的九节金鞭分明是用九成百炼精铁加一成赤金所铸,至柔至刚。 一个半大小子竟然用一只肉掌轻轻松松的将之寸折! 他,他是仙官大人! 电光石火之间,杨兴武的脑海里冒出这样一个结论。 久在江湖,他的身体的反应远远快过头脑。 当即,双膝一软,“扑腾”,重重的跪在地上。 “饶命!饶命啊!”手里的半载鞭柄“当啷”坠地,杨兴武抱拳求饶,“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大人……” 惊呆了台下众人。 黄三爷回过神来,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子,争先恐后的钻了出来。 “三爷……”旁边的管家惶恐之下,竟然抓住了他的一只衣袖。 眼底腾起阴戾,黄三爷咬牙轻声说道:“如此,更不能放他走。” 那可是一位仙官大人!杀了他,是以下犯上,罪不可恕!管家吓得脸上血色全无,禁不住张嘴惊呼:“啊?” 黄三爷狠狠的瞪着他:“放走他,我们都得死!” 管家瞬间明白过来:杀了他,在座的,个个都是死罪。反倒无人敢告密。 死谁,都不能死自己。他使劲的点头:“小的,明白了。” 黄三爷瞥了一眼站在影壁之前的齐伯等人。 管家是跟随他多年的心腹,只要一个眼神足矣。 “是。”管家领命,挥手带走一小队带刀的混混,扑向齐伯他们。 比武台上,形势骤然翻转。齐伯他们三个与在场的大多数人一样,都被惊得呆若木鸡,此刻皆未回神。 眼见着,管家带着混混们从四面围了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 “嗖嗖嗖——”一道劲风破空袭来。 “噼哩叭啦!” 管家和混混们一头栽倒,躺在地上直抽抽。 齐伯他们被吓了一大跳,本能的齐齐往后弹出老远。 这是怎么回事? 人们冷不丁听到背后的动静,纷纷转过身来。 只见管家和几个混混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子,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抽痉。 再一细看,他们棉裤的膝盖上那一处都破了一个老大的洞,汩汩的往暗红色的血水。 好霸道的暗器! 人们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也有江湖经验丰富的人看出来了,这几个人中毒了。故而,他们看向齐伯他们三个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 只有黄三爷因为回过神来之后,一直不错眼的盯着台上,故而,看得真切。 这些“暗器”全是沈云随手甩出来的。 可不就是随手吗?所谓的“暗器”就是碎掉的九节鞭碴子。 应该是看到了影壁前的动静,臭小子连眼风都没给一个,反手一把打出了手中的碴子。 绝对是仙法! 天老爷,他真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姓杨的没有看走眼。 一时间,黄三爷坐在垫着厚实软和的太师椅里,却比坐在烧得通红的火炉上还要难受。 打不过,真的打不过啊。仙术不是我等肉眼凡胎能敌的。所以,姓杨的二话不说,“叭唧”就给跪了。 死啦死啦,这回死定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跪在沈云脚跟前的杨兴武微微往这边侧了侧脸,冲他飞快的眨了眨眼睛。 福至心灵,他立时意会过来,猛的抬手将一旁高几上的茶碗扫落到地上。 这是他事先布置下去的信号——掷杯为号,天罗地网启动! 咔嚓! 高台的大部分台面突然下陷。 很不幸,沈云正好站在蹋陷部位。 相反,与他仅半步之隔的杨兴武却安然无恙。 就在这时,杨兴武脸色大变。 “受死罢!”他狞笑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弓背。 一道夺目的寒光自他的后背里射出来,直指沈云的小腹。 眼见着沈云脚下踏空,避无可避。 形势再次陡然反倒,台下的街坊们只觉得两人眼睛不够使,完全看不过来。 齐伯他们三个里,老罗的反应最快,却也只能悲呼:“沈爷!” 可是,黄三爷觉得这些还不够。因为他们要对付的是一位仙术高深的仙官大人! 今天,我们要诛杀一位仙官大人! 一双眸子里刷的迸射出夺目的光芒,象是被点燃了一般。他果断而又决然的挥手:“射!” 呼啦啦—— 四面的院墙后面突然现出近百名手持强弓利箭的黑衣壮汉。 乌黑的箭头,无一例外,齐齐指向比武台上的沈云。 嗖嗖嗖—— 箭,如雨! “啊呀——”台下的人们抱头惊呼,纷纷从鼓凳上滚落,或蹲或趴,生怕被误伤。 “沈爷!”这时,齐伯和丁叔也反应过来了,与老罗一道,拼命往比武台那边飞奔过去。 所有人都认为沈爷必死无疑。 杨兴武也是。 可惜呀,不能亲手扭断这位仙官大人的脖子。他在心里小小的遗憾了一把,准备就地一滚,离开比武台。 虽说这些弓箭手都是主簿大人让他带过来的,但利箭无眼。他若还呆在台上,也照样会被射成刺猬。再者,所有的箭头,都是他亲手淬得毒。 血蝎子毒,可不是闹着玩的。 然而,还不等他打滚,冷不丁,一道劲风将他整个儿吞没。 刹那间,眼前一花,天旋地转。 啊啊啊——,那是什么! 黑压压的箭雨! 它们,它们怎么都冲我来了! 前所未有的恐惧象滔天的巨浪,劈头盖脸的袭来。他终于发出一声绝望的悲嚎:“不——” 嗖嗖嗖—— 声音刚出口,箭雨风驰电掣而至。 血线象绽放开来的烟花,转眼之间,他周身皆插满了利箭。 怎么会这样呢?杨兴武头一歪,断了气。死时,双目圆瞪,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会这样!黄三爷瞪着比武台上的那道旋风,轰的一声,脑袋里象是炸了锅。 好厉害的旋风啊! 象是一个大漩涡。但凡它沾到的东西,不管大小,统统被吸了进去。 被吸进去的东西也随着一起飞快的旋转着。 是以,旋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大。 三尺来宽、丈许…… 天帝老爷,这是要吞天毁地吗!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咆哮:“跑啊!快逃命!” 可是,黄三爷的身子却完全不听使唤,只知道簌簌发抖。 “噗——”,胯下喷出恶臭。他瘫在太师椅里,两眼翻白,竟是活活的被吓死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月、票,谢谢! 第二五二章 财源滚滚 闻言,齐伯他们几个都不约而同的起身,欲回避。 丁叔连忙解释:“沈爷没发话,我哪里敢应她们?要等回了她们之后,才知道到底是桩什么秘事呢。” 沈云笑道:“说了这么多,肚子都饿了。” “摆饭,摆饭。”齐伯笑着招呼众人。 于是,没有再提那劳什子的秘事。 晚饭后,丁叔独自从角门出去了。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他风风火火的回来了,径直去了东厢房。 “沈爷,您知道黄三爷为什么会找您麻烦吗?”他一脸气愤的问道。 沈云不解:“为什么?” “是街口陈家的二小子!”丁叔恨声说道,“他在黄三爷跟前煽风点火,编排您如何如何厉害,又如何如何的看黄三爷不顺眼,要取他而代之。” 沈云愣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她们说的那桩秘事,就是这个?” “嗯哪。”丁叔使劲的点头。 沈云笑了笑:“没事了,早些洗洗睡。” “啊?”丁叔满脸错锷,“您不去找陈家算账?” “有什么好算的?没看到陈老爷都死了吗?”沈云轻轻摇头。估计是知情之后,被活活吓死的。 其实,就算陈老爷没死,他也不会去找陈二爷的麻烦,更不用说陈家的其他人。 与什么仁心仁义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纯粹是,他有信心,随手随地能象捏死蚂蚁一样,捏死陈二爷,乃至整个陈家,所以,不怕他们在他的面前兴风作浪。 一头大象不会去找一只蚂蚁的麻烦,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从前,他不会有这样的信心。 因为变得强大了,所以,象陈家这样的,只要没有真正惹火他,他会直接无视。 他的时间很宝贵。有那工夫报复陈二爷之流,还不如抓紧这点滴的时间,练拳、画符、走心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哦。”丁叔摸着后脑勺想了想,心道:也对。还报复个什么样?陈老爷都被陈二爷那个不肖子吓死了。陈家因此而赔上了当家老爷子的命,也算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差不多扯平了。 不过,心里还是气不过。出了东厢房后,他去找了齐伯和老罗发牢骚。 这回,痛快多了。三人一道拍着桌子,冲街口方向,好一通大骂。 骂完之后,老罗越想越不心甘:“沈爷仁义,不追究他们。哼,我老罗可没这么大方。明早,我去会会陈家二小子。” 丁叔第一个响应:“算我一个。” 齐伯哼道:“一起罢。”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们三个瞒住沈爷出了门,直奔街口陈家。 孰料,还是晚来一步。 陈家门口的白布、白灯笼全撤掉了;写着“陈宅”的横匾也不见了,只留下一个积年的印子;黑油大门紧锁,正中贴着一张巴掌大的红纸。在仙都,这是“吉屋出售”的意思。 “跑了!”丁叔气得踢了一脚门,“这帮孙子!” 老罗一把扯掉门上的红纸,撕得粉碎,扔在地上,踩呀踩:“我呸!一屋子倒霉东西,也好意思称吉屋!” “算他们跑得快。”齐伯拉着两人往回走。呆会儿,街坊们要来拜访沈爷,他们没闲工夫对着一所空宅子撒气。 当然,这事,得禀报给沈爷。 “昨晚,我回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那院子里还点着好些白灯笼。估计是今天清早跑的。”齐伯禀报完后,丁叔补充了一句,“什么叫做心虚?说的就是他们那一窝。” 齐伯考虑得要长远一些,眼里泛起一丝愁云:“沈爷,您看,他们分明是早有准备。可,昨天,我和老罗去上祭时,他们一个抱歉的字也没有说,瞒得跟没事人儿一样。这家人的心思太深了。我担心他们会记恨上了,将来是个祸害。要不要去追回来?” 沈云却不以为然,摆手说道:“无事。任他们去罢。”还是那句话,陈家,掀不起什么风浪。 见状,齐伯他们也不好再多说。这时,大门那边传来拍门声。 “估计是街坊上门拜访来了。”齐伯示意丁叔和老罗去门口看看。 不一会儿,老罗拿着一封大红帖子跑了进来:“沈爷,前街的王坊长求见。” 齐伯闻言,喜气立马淌了一脸。搁在从前,他们看到坊长,那都得毕恭毕敬的唤一声“坊长大人”。从来不敢想象,有朝一天,坊长会巴巴的递了帖子,上门求见。 果然,爷没说错。跟着沈爷,不但有肉吃,而且是倍有面儿,前程大好! 很快,王坊长被引到了正屋的客厅里。 在客位坐下来后,王坊长开门见山,从怀里取出一个红封皮的小本儿,恭敬的双手奉上:“这是小人的一点心意,请大人笑纳。” 又送礼?仙都的人们就这么爱送礼?沈云狐疑的扫过小本儿:“不知王坊长这是何意?”没谁会无缘无故的给人送礼。想来王坊长定是有所求。没搞清对方的真实意图前,他还真怕这份厚礼会咬手。 哪知,王坊长竟然急红了脸,将小本子高举过头:“大人,小的知道,现在小的说什么,大人也不会相信。大人,日久见人心。您以后定会知道,小的是真心依附您,请求您的庇护。小的将所有的家里都登记在此,真心实意的将它们献给大人,请大人笑纳。” 什么?沈云震惊:“王坊长言过了。在下何德何能……” 不等他说完,下边,王坊长举着小本子,“叭唧”一声,跪下了:“大人,小的虽然做着坊长,但是,天地良心,小的不曾与姓黄的有半点瓜葛,从未依附过他。大人明鉴啊。” 这时,齐伯在下首冲沈云使了一个眼色。 有话要说?沈云心中一动,示意老罗将人扶起来,而他自己则借口更衣,与齐伯一道去了里间。 所谓更衣,与尿遁是一个意思。这是他到了仙都后,洪天宝告诉他的。 “他是怎么回事?”到了里间,沈云压低声音冲外面呶了呶嘴。 齐伯却是满脸堆笑,先是向沈云打拱道了喜,然后才讲出里头的门道。原来,仙都是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往往强者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使寻常人家顷刻之间覆灭。没谁会知道,什么时候会大祸临头。所以,为了自保,很多寻常人会把全部的家业奉献给某个强者,主动与之缔定仆从契约,以求得庇护。 “仆从契约?”沈云觉得不可理解,“王坊长是良民?他放着良民不做,要自己把自己降为贱民?” 齐伯解释道:“这种仆从契约是没有在仙府备份的,所以,明面上,他们还是良民。一般来讲,强者们都嫌麻烦,让他们做个管事,自己去打理献上来的家业。只有要动用银钱时,才去他们的产业里抽水。大伙儿管这叫做‘活水养鱼‘。在仙都,这是强者们的一条大财路。沈爷大显神威,往后慕名来依附的人只会更多。财源滚滚呢。’’ 见沈云没有吭声,他欢喜的搓着双手,又道,“王坊长没有说谎。姓黄的充其量就是个大混混头子,还当不得街坊们的依附。据我所知,大家之前都是交些保护费应付他。姓黄的知道规矩,知道自己护不住人家,也没强求。” 第二五九章 十里坡 赵宣离开后,沈云回到里间,从百宝囊里,拿出那本兵书,又从头看了起来。 之前,对于这一类的书,他都是当杂书来看的,看得不是很仔细。刚刚,看到赵宣得了奖励,比孝子得了最爱的糖果还要开心,他觉得这些杂书其实挺管用的,值得细细品味。 吃过晚饭,众人都散了。齐伯特意留了下,如实禀报:“沈爷,我没能打听到十里坡。” 沈云摆摆手:“没事。” 如果玉钩坊市真的是修士坊市,哪里是轻易打听得出来的?再者,这几天,他细细把玩那张花笺,感觉是有些年头的旧物。唉,时过多年,也不知玉钩坊市是否还存在? 如此一想,打探的心思也没之前那般迫切。 慢慢寻访。 又过了两天,赵宣匆匆来报:“主公,昨天晚上,有人鬼鬼祟祟的深更半夜进出张府。我查过了,那人是虎跃堂内务院里的一名杂役,在虎跃堂当差快一年了。” 沈云下令:“莫惊动他,继续盯着。看他是否还有同伙。” “是。” 沈云又道:“张主簿那边,也不能放松。” 赵宣答道:“那边有一所院子出租。从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敲能看到张家的后门。我派了得力的人装成外地客商,把那个院子当仓库租了下来。我的人住在那里头,全天盯着张家。” 怕张家起疑,他是真的调了一批货收在那院子里。 沈云听了,心中一动,生出一个主意:“我想过去看看。你替我安排一下。” “是。” 下午的时候,沈云易容成一个伙计,跟着同样易了容的赵宣,一道去了那处宅院——说到易容,沈云不得不赞一句赵宣在这方面天分了得。他只教了一遍,赵宣便上了手。这才几天,赵宣易容之后,就连他也找不出大的破绽来。 再实地看过被赵宣布置成仓库的这所宅子,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道: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暗探! 他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只是,张府比他预料的还要大上许多。从二楼的那个房间里,他只能看到大半个张家后院。偏偏正院不在监视范围之内。他有点儿小遗憾。 “周边能不能找到隐蔽的地方,看到整个张府?”他问赵宣。 赵宣心中一惊,暗道:难道主公想潜入张府? “我去找找。” 沈云点了点头,自窗户后边转过身来,随意的看了一眼堆放在屋子里的那些货物:“那些是什么?”散发出淡淡的梅花香味儿。 “哦,是新进来的一批花笺。”赵宣如实以对。 “花笺?”沈云眼前一亮,“打开来,我看看。” “是。”赵宣不明白他此举的意图,但这并不妨碍他快步走过去,“哗啦”拆开一包。 沈云拿起最上面的两张细看。 两张花笺是一模一样的! 他不懂花笺。之前看到藏书阁里的那张花笺上面的花纹精美得很,还以为每一张花笺都是不相同的呢。现在方知,他就算查出了那张花笺的出处,也是无济于事。因为花笺也是按批出货的。他根本就不可能通过花笺的出处,顺藤摸反应查出写那行字的人来。 罢了。此路不。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花笺。想到赵宣也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他随口问了一句:“赵宣,你听说过十里坡吗?” “十里坡?”赵宣惊讶极了,“您也知道十里坡?” 他知道!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沈云顿时来了精神:“十里坡在哪里?” 呃,貌似是两回事。赵宣尴尬极了:“我知道的‘十里坡’是五十多年前的一个花笺名手。” 沈云微怔:是人名…… 又在心里默念了一遍那张花笺上的字,他心道:莫非一开始我就想错了,十里坡并非地名? 还是不死心。他从百宝囊里取出那张花笺,递给赵宣:“你看看。” 赵宣双手接过,细看之后,很肯定的说道:“这张花笺也是出自一位名字之手。她是十里坡的红粉知己,叫做‘红蝶’,后人称为‘红蝶夫人’。我家里还收有他们二位亲手所制的几张花笺。上面的这行字,是红蝶夫人亲笔。只是,玉钩坊市,不曾听说过。” 听他这么一说,沈云觉得这张花笺应该是红蝶夫人写给情郎十里坡的一封信。只是,它怎么出现在虎跃堂的旧书堆里呢? “红蝶夫人是武者?”他又问道。 赵宣点头:“红蝶夫人是高级武师。相传,她就是在虎跃堂做武师时,与十里坡结下了孽缘……”说到这里,他有些纠结的看了看自家主公那张稚嫩的黑脸——主公才多大呀!这种风流旧闻,真的要讲给主公听? 沈云不解:“怎么不说了?” 赵宣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讲:“十里坡与红蝶夫人据说后来订了亲。然而,待到成亲之日,十里坡却突然不见了。 消息传到女家,红蝶夫人气愤不过,提着剑冲到男家算账。不想,她已珠胎暗结,动了胎气,在男家的众多宾客面前小产了。于是,算账不成,反倒是背上了荡妇的名头。 红蝶夫人回去后,不出半年,抑郁而亡。红蝶夫人死后不到俩月,十里坡突然归来。得知红蝶夫人的死讯,他痛不欲生。原来,他那日失踪,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此番回来,是专程为迎娶红蝶夫人。 无奈斯人已逝,最后,征得红蝶夫人的家人的同意,十里坡抱着红蝶夫人的灵位成了亲。这场冥婚极为隆重,曾经轰动了半个仙都。人们为之唏嘘不已,直道,造化弄人,红颜薄命。‘红蝶夫人’的名号就是这时传开的。 成亲之后,十里坡带着红蝶夫人的遗骨,又失踪了。从此,仙都再无他的花笺。据说他失妻失子,伤心过度,看破红尘,出家做了道士。十几年后,有人还在南郊的一处道观远远的见过他,说那处道观甚是养人,时隔多年,十里坡乌发白袍,与迎娶红蝶夫人时没两样,一点儿也不见老。不过,这些都是茶余饭后的闲谈,当不得真的。” 沈云的心里重新点燃了希望之火:修士!十里坡绝对是修士!不然的话,哪有人十几年之后,容颜不见老的?传说中,只有修士才能做到啊。 也就是说,玉钩坊市极有可能是修士坊市。 我一定要找到它!沈云试着问道:“知道那处道观的名号吗?” 呀,主公怎么还打破砂锅问到底了?赵宣的眼底闪过一丝愕然:“呃,不知道。”茶余饭后的闲谈,又是几十年前的八卦,怎么可能知道得那么真呢? 沈云心道:看来只能去南郊寻访一番了。 第二六三章 很爽的梦 沈云胆战心惊,双手紧抓住棉被,心思转得飞快:刚刚有没有被那妖怪发现?万一他寻来要杀我灭口,当如何应对……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头——明明自己紧张得要死,后背上还在涔涔的冒冷汗。然而,两只眼皮却象是重若千斤,沉甸甸的,直往下坠。 不行,不能睡! 沈云下意思的伸手去捏自己的大腿。 哪知,更离奇的事情发现了! 他根本就动弹不得。 这样的情形,象极了在郑家庄时,洪伯说过的“鬼压身”。 会不会是那妖怪使的妖法? 沈云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 不多时,无边的黑暗象潮水一般的涌来,转眼间,将他团团包围住。 呃,这就是睡着了?沈云惊讶的发现,自己心里挺明白的,并没有因为睡着而变得迷糊起来。 眼下的情形,更象是他身处一团漆黑之中。 唔,我大概是做梦了…… 沈云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四下张望。 突然,左前侧远远的象是有一点亮光。 会是什么呢?要不,过去看看? 他心念一动,当即感觉那点亮光变得近了一些。 有意思,与往常的梦不一样呢。 一时间,他的心里,好奇心大起,压制住了最初的恐惧与无措。 沈云又在心里想:再近前一些。 果然,那点亮光由刚才的绿豆大,变成了黄豆大。 那么,再近一些…… 就这样,三次之后,他感觉离那点亮光只有十几步远的样子,同时,也终于‘看’清楚了它的样子:生绿色的一团,大约有他的拳头那么大。 好眼熟! 象是在哪里见过。 沈云自认为记性很好。过目不忘,说的就是他。 然而,这会儿,他却跟隔着一层窗户纸似的,怎么也记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这样的一团亮光。 正在努力回想之际,十几步之外的那团绿光突然动了。 真的动了! 它象只小球一样,弹了弹! 哎呀,娘咧!沈云心中一惊,正要往后跑。 却不想眼前一花,待他再定睛一看,周边的情景全变了——原来是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一团。这会儿却陡然亮了堂,到处都是亮晃晃的淡绿色。其中,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绿色小光圈,象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 咦,我这又是到了哪里? 沈云凝神,仔细的去看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绿色小光圈。 原来不是小光圈,而是巴掌大的一个小漩涡。它本身是由会发光的绿色气雾汇集而成的。之所以,初一看,它一闪一闪的,是因为时不时的,从里头散出一阵白色的气雾。这些气雾时不时把小漩涡遮住了,故而,看上去,是光圈在一闪一闪。 他再去看其他的光圈,也都是如此。 这些绿色的、白色的气雾又是什么?他忍不住凑近一些。 啊,又看得更清楚了。 那些绿色的气雾由数不清的绿色小光点组成;白色的气雾更炫,里头竟然杂有黄、蓝、红等不同颜色的小光点。 好,以上并不是重点。 为了能看清散出来的白色气雾,他的鼻子尖差不多快碰到面前的气旋了。是以,从里头散出来的那一阵白色雾气喷了他一脸。 沈云惊奇的发现,这些雾气竟是甜丝丝的,闻之,神清气爽,好舒服!那感觉比在嘴里含了一块百年老参片还要提神。 好东西啊! 他忍不住深深的吸气,多闻了几次。 很快,他又有了新的发现:白色气雾绝对是好东西。又闻了三次之后,他感觉目力有一丝丝的提升。 只是,眼前的这个小气旋变暗了,不再往外散白色气雾。 他再看周边的其他大小气旋。它们都没有受影响。 那,换一个,再试试。 心念一动,他站在了另一个绿油油、亮闪闪的大气旋面前。 恰好有一阵白色雾气自里出喷出来。 沈云“滋”的吸气,尽可能多的吸入白色雾气……四次之后,这只大气旋也和前面的那一只一样变暗了,不再吐白色雾气。 而沈云的目力又有一丝丝的提升。 太好了! 此时,他再环顾四周,象繁星一样密布的大小气旋,无疑只只都是大宝贝! 我是掉进了宝贝堆里。 就算是做梦,也爽得很! 沈云甭掉有多高兴了,挨个的凑到绿色气旋面前去吸从里头喷出来的白色雾气。 当第五十七只气旋也变暗了时,变故变生! 其余的大小气旋齐齐的闪了一下,同时变暗了。于是,原本亮亮堂堂的四周陡然变成了墨绿色。 又怎么了? 沈云正吸得欢快,冷不丁的,没白色雾气吸食了,心里挺失落的。 正要细看四周,突然间,眼前一花,他感觉象是被什么踢了一下。 这一下,够狠的! 当即,他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之中。 “啊呀!” 沈云惊呼,本能的弹了起来。 下一息,他听到“唧”一声响,自己的屁股重重的落到了冰冷的硬泥地上。 “怎么了?”睡在旁边的老罗被惊醒,翻身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我,掉床底下了。”沈云尴尬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没有点灯,屋子里漆黑一团。老罗隐约的看到沈云黑乎乎的身影,惭愧极了——屋里就一张床。睡觉前,他说要打地铺,可是,沈爷说地上太冷了,床不小,两个人睡得下。他不好拂了沈爷的一片爱护之心,不再说打地铺,改为睡外边。然而,沈爷又说了,他晚上有起夜的习惯,叫他睡里边。老罗晚上不起夜的,于是,就道了谢,裹了被子,睡里边。 不想,却害得沈爷半夜里掉床底去了。 罪过啊! 他赶紧下了床,去抱自己的被子:“我还是打地铺……” 沈云伸手拦住他:“无事,我是摸黑起夜,踩空了。” 老罗张嘴欲再坚持,沈云打了一个呵欠:“快睡,明天还要回城呢。莫耽了觉。” 老罗无奈,只好又重新回到床上,裹着被子,紧靠着里面的石墙躺下,尽可能的多留出一些位置。 正要跟沈云也说早些睡,困意猛然袭上心头,他刚刚抬起来的头呼的落回枕头上,又是鼾声大作。 好,那是沈云用真气隔空点了他的睡穴。 不能不点他的睡穴啊。因为沈云惊悚的看到自己的一双手涂满了又黑又臭的油腻。 感觉身上也湿嗒嗒的,很不舒服。 狐疑之下,他低头一看,月白色的中衣变成了黑色,也浸满了同样的油腻。 哎呀,熏死了! 这些油腻腻的黑泥一般的臭东西,是什么呀!我怎么沾了一身…… 突然间,他惊呆了——屋子没有点灯。就算他的目力好,但也不至于好到能在黑暗中看到自己的双手,还有中衣,都涂了一层臭不可闻的黑油啊。 难道梦里目力大幅度提升的事成了真? 第二六四章 一夜长大的白师兄 很快,沈云发现,大幅度提升的,并非只有目力。他的听力也提升了不少。 耳边好不热闹! 所有的石墙俨然成了摆设。 他听到了这一排后罩屋里全部的动静:左边那间屋子里的小男孩正尿床。他听到水流的声音;往左边数,第三间屋子里的那位大婶在磨牙;鼾声最大的是第一间屋子里的那个壮汉。他的鼾声拔高时,震得窗户纸嗡嗡细响。 吵死了!沈云本能的甩了甩头。 咦,除了老罗的鼾声,其他屋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都骤然消失了。 是我的听力又回去了? 沈云再凝神细听。嘈杂之声,又从四面八方涌来。 没有回去……他心中一动,再次甩了甩头。 嘈杂声,立消。 太好了,原来是我想听就能听,若是不想听的话,便听不见。听与不听,全在我的一念之间。 沈云很满意这个新发现。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将满手的臭黑油洗掉。 还好,百宝囊里备有一大缸热水。 老罗被点了睡穴,不到天亮,醒不来。于是,他从百宝囊里取出浴桶,还有热水、皂角等物,把自己搓洗干净。 托目力大增的福,不用点灯,他终于搞清楚了那层油腻是怎么一回事。说来怪不好意思的,那些臭哄哄的脏东西竟是从他身体里出来的污垢。 只是,我怎么可能脏成这副德性呢? 沈云觉得太匪夷所思了。故而,洗完澡后,洗澡水,连同换下来的脏衣服等,他一并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着,他还特意去检查自己的铺盖卷儿。 呃,不管是铺的,还是盖的,还包括枕头,统统都弄脏了。 好在这些东西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并非玉栖观中之物。沈云袖子一挥,统统收入百宝囊里。 床板是玉栖观的。它们是用旧了的松木板,没有沾到黑油。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百宝囊里取出另外一副铺盖卷儿,铺在床上。 突然间,他听到外面“扑腾”一声闷响。 是在白果树那边,象是有什么重物自树上掉下来了。 莫非是那妖怪自树干里出来了?沈云心中一惊,嗖的钻进被子里,闭着眼睛,凝神细听。 各种各样的声音又起。 他皱着眉头,很快的从中分辨出白果树那边的声音。 “糟糕,怎么变成了这样……”象是那个道童在小声嘟囔。 沈云还要再听,却是一阵山风刮过,道童的声音消失了,再也找不到。 妖怪当前,他哪里敢起来开窗偷窥?他又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仍是一无所获。 此时,他觉得外边没了那妖怪的动静,才是好事。因为这表明那妖怪没有发现自己。 如此一想,沈云整个人放松了下来。 翻了一个身,仰面躺在床上,他睁开了眼睛。 一个绿色的光点嗖的自眼前飞闪而过。 这是…… 他还来不及细想,旁边,又冲出一个绿色的小光点。 这回,他反应过来了:它们与梦里汇成气旋的那些小光点一模一样! 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颜色的光点? 如此一想,他瞪大了眼睛,在漆黑的屋子里搜索着。 还真的有! 不到半刻钟的时间里,他先后又有十几次看到了小光点。梦里的那些颜色都全了,其中,以绿色的最多。 这些小光点到底是什么?他试着去抓它们。然而,它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他目前的手速,根本就抓不到。 相反,很快就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呵欠连连。 说不定还能接着做梦呢?要是能再入梦一次,我一定要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他打了一个呵欠,很快又陷入了一片黑甜之中。 只是,这一次,他未能如愿。 再次醒来,他是被老罗唤醒的。 后者不能不唤他——太阳升起老高了。昨天打醮的那一大家子人早早的下山去了。后罩屋只剩下了他们两个。而且,沈爷若再不起床,今天在宵禁之前,赶不回家里。 “哎呀,我怎么睡得这般沉!”沈云连忙从被窝里爬起来。 不过,精神是前所未有的好。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感觉轻快得很。他下意识的双手攒了一把劲,惊喜的发现,气力起码涨了两成! 难道又是因为昨晚的那个梦? 老罗见他一愣一愣的,心疼极了:“路上不好走,颠得很。您昨儿坐了一天的车,肯定是累坏了。要不我们再在观里歇一晚?”到底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接连赶路,身体怕是吃不消。 “家里还有事,要赶紧回去才行。”观里的道童是妖怪!沈云怎么可能再歇一晚? 倒霉的是,为了不叫那妖怪起疑,走之前,他还是去前头辞行。 也不知道李道长是否知情……略作犹豫,沈云决定呆会儿见机行事——如果发觉李道长是真不知情,他再提醒一二。 至于老罗,还是支开的好。 “老罗,时间紧,我们分头行事。你将铺盖收回车里去。我去向李道长道别。” “是。”老罗象没事人儿一样,抱起了外边这副眼生的铺盖卷——沈爷的宝贝袋子里装得下几百斤的野味,自然也装得下一副铺盖卷。再者,沈爷这个年纪,精气旺,夜里弄脏被褥,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出了屋子,沈云这才知道,昨晚不知什么时候,又下了一场大雪。地上添了厚厚的新雪。十几步之外的那棵老白果树,枝头上亦是挂满了积雪。再仔细一看,老白果树挺好的,与昨天看到的样子没有什么变化。 转念一想,他觉得这样才叫正常。不然的话,观中有妖怪之事,只怕早就传出去了。 他壮着胆子来到大殿。 李道长正在大殿的台阶上扫雪。 沈云向他抱拳道谢:“叨扰了道长一宿,我们准备下山去了。” “沈公子客气了。”李道长放下大扫把,握住他的手,“山上雪滑,还望沈公子多加小心。” 关切之情,不象是作假。 沈云便装出随口的样子,问道:“怎不见您的高徒扫雪?” 李道长笑道:“徒儿淘气,昨晚踢被子,着了风寒。” 恰好一阵山风吹过。沈云清楚的听到两步之外的那根廊柱后面传来布料被风吹得哗啦作响。 余光所至,那里有一角蓝色布袍扬了起来。 不是道袍,又是什么? 可见,李道长在撒谎。 罢了。 “得了风寒,确实是好生在屋里养着,不能再出来吹风。”沈云点了点头,又抱了一拳,告辞而去。 “沈公子,好走。”李道长在台阶上,目送他们的车子离开。 等马车出了山门,藏在廊柱后面的蓝袍道士终于现身出来。 他有十八九岁的样子,眉眼与小道童甚是相像。他与李道长并肩而站,也看着在山道上渐行渐远的马车:“你有没有发现,这小子的气色比昨天要好太多!”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雪儿2310(500点)、飞雪暮尘首(100点)的打赏,多谢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二六八章 小露一手 第二天,是沈云头次轮值。 下午的时候,他按照规矩,去藏书阁一层,与张管事交接。 “怎么才来?我这里都快要收工了。”张管事跟换了张脸似的,拉得老长,说着,拿起一本黑油封面的簿子,“啪”的扔到桌面上,很不耐烦的说道,“喏,翻到今天的那一页,签个名。” 沈云看了一眼,问道:“不是应该先去各层巡视吗?” 张管事极不耐烦的喝斥:“懂不懂规矩啊!要你签,就签!哪来这么多的废话?”真是的,一个连初级武者功名也没有毛头小子,也敢在老子面前叽叽歪歪。给你脸了,是! 他的声音不小。屋子里还有两名杂役在搬书。听到喝斥声,他们俩齐齐看向沈云,一脸“有好戏看了”的神色。 沈云看了他一眼,拿起桌子上的那支笔,问道:“签哪里?” 张管事轻哼:“自己不会翻……” 话未说完,脸上跟“活见鬼”一般,双目惊恐的瞪得浑圆,张嘴结舌:“啊,我,我……” 其实,沈云也没有做什么。他只是用真气将手里的毛笔震成了粉末。 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粉末,他歉意的笑了笑:“抱歉,手重了些。” “哗啦啦”,一名杂役手里的书堆掉了。 沈云闻声望过去。 “对,对不起……”杂役“哐唧”跪在地板上,哆哆嗦嗦的去捡书。 另一名杂役抱着一摞书,跟耗子似的躲进了旁边的书柜后面。 “抱稳些。书是精贵之物,莫摔坏了。传出去,也影响不好。”沈云温声说完,又转回头看向汗涔涔的张管事,挑眉笑问,“张管事,你说呢?”“是是是。”张管事跟捣蒜一般,不住的点头,“不说,打死也不说。今天的事,小的绝不会向外传出一个字。”说完,立马用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说话间,整支毛笔被轻轻巧巧的震成了灰。这是什么样的武学境界?他是中级武师,怎能不知? 原来,眼前的少年,并不是鸿云武馆招的什么废物。是他眼拙,有眼不识金镶玉,错天才当废物。 想到自己刚才的态度,他的心里只剩下绝望——死啦死啦,这回死定了! 果不其然,他看到沈云扯起一边嘴角轻笑,抬起右手,伸向自己的脖子。 “今天有什么事,不能对外传出一个字?” “没,没有什么事……”张管事两个膝盖一软,眼见着就要跪了。 这时,沈云的右手半道上偏了一下,在他的左肩上轻轻的拍了拍:“沾了灰,帮你拍掉。” “谢谢……”呜呜呜,恐吓,绝对是恐吓!是不是我只要向外面说出一个字,被拍掉的就不是根本就没有灰,而是我的脑袋了?张管事硬生生的挤出张笑脸,却比哭还要难看。 沈云又转回头去,看向在地上捡书的那名杂役。 “小的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也是一个聪明人,一边飞快的大声说着,一边手忙脚乱的抱起撂得东倒西歪的书堆,连滚带爬的跑到了书柜后面。 “张管事,到底要怎么交接啊?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沈云又转回头去,笑眯眯的问道。 张管事打了个寒战,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当,当然是,我首先陪您去各层巡视,清点书库……” 接下来,他带着沈云走遍了藏书阁各层的书库,详尽的介绍了各书库的藏书情况。 经他一说,沈云才知道,原来三层收的那些旧书里,有好几架还是虎跃堂建馆之初置办的。传承至今,有一百多年了。 “您说的对,书是精贵之物。所以,阁里每年六月初六都会晒一次书。清理出那些没法再修补的残书,全收在三层。”张管事很会来事。沈云不过是巡视到了第三层的时候,多说了一句“哪来这么多的残书”,他便象倒豆子一般的将自己关于这一层的所知,全倒了出来。 回到第一层,他见沈云瞥了一眼后院,马上热切的说道:“还有后院,虽然没有藏书,但也是藏书阁的一部分,也是要巡视的。” 沈云笑了笑:“知道了。” 张管事殷勤的点头哈腰,笑得跟朵花似的:“您请。” 不得不说,张管事知道得真多。托他之福,不出半个时辰,沈云对藏书阁的由来、过去的典故,还有眼下的藏书、经费等都了如指掌。不仅如此,他还知道了藏书阁的许多八卦。比如说,哪名杂役睡觉是脱得精光;哪名杂役一到冬天就不再沾水,不要说洗澡洗脸,每天连口都不漱;哪位杂役今儿本命年,大年初一就穿起了红内裤。 最后,巡视完毕,回到一层,沈云在轮班登记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放下笔,他对张管事笑道:“今天有劳张管事了。” “应该的,应该的。”总算把这位爷侍候满意了,张管事此时才觉得自己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按规矩,今晚还是他值夜。明天早上,沈云才正式当值。 是以,沈云签完名,便离开了。 等他一离开,张管事立刻坐回椅子里,“咕唧咕唧”的灌了一碗冷茶。撂下茶碗,他急急的厉声喝道:“人呢?都死哪去了!” “在,在呢!”不一会儿,两名杂役麻溜的从一个角落里小跑出来,“您有什么吩咐?” “今天的事,一个字也不准跟其他人说。”张管事恶狠狠的瞪着他们,“要是叫爷知道,有谁在外面胡说八道,爷就拧下他的脑袋当夜壶!听见了没有?” “是是是。”两名杂役唯唯诺诺的应着。 此时,沈云刚刚回到后院。如今,耳力大涨。藏书阁不大,恰好全在他的听力范围之内。是以,张管事封两名杂役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刚才之事,是他刻意为之。 这两天,他一直很留意藏书阁里的动静。发现张浩扬很爱打听,凡事都喜欢掺上脚,并且,仗着管事的身份,欺软怕硬。 于是,他故意在张浩扬面前小露一手。 效果自然是好到不再好。他非常满意。 原本,他见张浩扬那么爱打听,便怀疑这人是仙府细作。现在看来,并不是。 第二七四章 药人 沈云见状,不由在心里想起了师门的历代祖师们。 与老刘家相比,青木门可以说是幸运的。因为祖师筹谋得当,从一开始便摆脱了密府的追捕。 所以,他更加坚定了隐瞒之心。 随即,他借口藏书阁那边还有差事,向金长老告辞。 “行,如有事,只管来找我。”金长老挥手,让傅雷送他从后门出去。 一路上,傅雷又劝了沈云,放弃学药,专心习武。他握着沈云的手,热切的说道:“云小弟,相信我,你若专心习武,成就大武宗,指日可待!” 沈云笑道:“傅大哥,谢谢你的鼓励。我很喜欢学药,也会好好习武的。” 傅雷有些急了:“师父常说,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得很。能够精于一样,已是难得。云小弟,武学之路,越到后头,越是艰难。这是我的亲身体会。你千万莫要贪多,从而分了心,浪费这上好的武学资质。” 沈云能体会到他满腔的关切与爱护之情,但是,也深感话不投机,是以,只好含糊的应道:“傅大哥说的是。事关重大,我会认真考虑的。” “那倒是。”傅雷点了点头。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毕竟云小弟的师父专于药学,于武学不精。 送走沈云后,回到起居室,他忍不住向金长老替沈云抱撼:“可惜了,云小弟拜了那样的一个师父……” 不料,金长老白了他一眼:“他拜的师父哪里不好了?” 怎么好了?傅雷不解,正要回答。金长老又道,“为师又没瞎。云娃在我们武馆呆了半年之久。朝夕相对,同在一口锅里吃饭,他有无武学资质,为师怎么可能看错?” “可是,他现在……”傅雷愕然。 金长老摆手打断他的话:“那也不能证明,是为师当年看错了。你没听他自己说吗?他的师父擅药!”怕心性耿直的徒儿还没听懂,他故意将“药”字说的很重。 傅雷终于明白了:“师父,云小弟现在的武学修为,是被他师父用药物拔高的!” “难道还有第二种可能吗?”金长老轻叹。 “那,云小弟岂不是药人?”傅雷的脸刷的白了,“师父,您一定要想办法,救一救云小弟。”他听说过江湖上有一种炼制药人的秘术。药人的武学修为都是用秘药堆积出来的。成效非常快,然而,却是以牺牲天寿为代价的。 “药人之术,有违天和。为师也只是听说过而已……这件事,急不得。以后再慢慢想办法。”金长老从怀里拿出秦管事写的那封短信,“雷儿,此信关乎几十条人命,刻不容缓。这时候,城门已关,出不得城。明天一早,你便送信去。务必亲手将信交到陈峒的家人手里。” “是!” 见自家徒儿仍然是愁眉紧锁,金长老只好再叮嘱道:“看情形,云娃还不知药人秘术。有时候,不知真相也是福气。好在他要在仙都游学三年,他那师父远在菱州,鞭长莫急。所以,在为师想出破解之法时,你暂且装做不知,莫要吓到云娃。” 傅雷本来想夜里去沈云那里再问一问药人之事。闻言,深觉师父言之有理,便打消了去找沈云的念头——云小弟从小就很机灵,如今更是机敏过人。他担心自己在云小弟面前藏不住药人之事。 但又担心沈云不明真相,仍在用那些害人的秘药,所以,回到房间后,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给沈云写一封信,提醒一二。 第二天清晨,出发前,他又反复看过信,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这才去院子里喊来一个杂役童子:“速速送去藏书阁,务必亲手交到沈管事手中。” “是。”杂役童子双手接过信。 “雷儿,你怎么还没出发?”金长老走了出来,目光落在童子手里的信上,“唔,那是什么?” “哦,是我写给云小弟的信。”傅雷又从童子手里拿回信,取出信纸,展开来,双手奉到他面前,“云小弟素来心思机敏。师父,您给我看看,我这样提醒他,妥不妥当?会不会吓到他?” 金长老接过,匆匆看罢:“嗯,没问题。”说罢,还给他,“雷儿,事有轻重缓急,你莫要误了大事。” “是。”傅雷叫童子速去送信,他自己也告别金长老,急匆匆的去后边牵马。 很快,沈云收到了信。 听说是傅雷的信,他心里纳闷极了:就几步的路,傅大哥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要麻里麻烦的写信,命人送过来? 好奇心大盛。他当着童子的面,取出信,看了起来。 信很短,傅雷只说了两件事:其一,他奉师父之命,马上就要出门去陈家庄送信;其二,是药三分毒,再好的补药,也不可多服。 前一桩事,沈云看懂了——傅雷是去给秦管事的家人送信。 可是,第二桩事,是几个意思啊? 傅大哥是在暗示我,不要服用补药吗? 我什么时候大量进补了? 想了想,他问童子:“童儿,傅公子什么时候走?” 童子仰头,如实答道:“公子早早的命人备好了马。小的出来时,公子正要去后边牵马。这会儿,公子应该已经到前街了。” 那就算了。等傅大哥回来,再问他罢。沈云从袖袋里抓出一把铜钱塞给侍童:“拿去买果子吃。” “谢沈管事赏。”童子捧着钱,欢喜的鞠了一躬,噌噌的跑出去了。 回到东阳院,他被管事的逮了个正着:“大清早的,又跑出去玩了?” “不是的,小的是奉公子之命,出去送信。”童子连忙辩解。 “嗬,还敢撒谎!”管事的变了脸,“公子一大清早就出了远门,哪有工夫命你送信?”说着,伸手就来牵他的耳朵,“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小子是连句真话都不会说了……” “何事嚣闹?”金长老自正屋里出来,看到童子,招手道,“送完信回来了?” 杂役童子闻言,倍感委屈,眼里立时含了两大包眼泪,使劲的点头:“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偷懒,他又接着说道,“沈管事当着小的看完了信,还问小子,公子什么时候走。小的说,公子是骑马出去的,这会儿应已到了前街。” 金长老轻笑:“你做得很好,去账房领赏罢。” “是。”杂役童子破涕而笑。 管事的讪笑着缩了缩脖子。 还好,金长老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了屋子。 第二七九章 真的死了 不!这不是真的! 刘逸山回过神来,心里象是有个声音在斯里歇底的咆哮:“杀了他!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他!” 他,刘逸山是天神宗金刚山的第五百二十三代嫡系传人。 只有他的金刚拳,才是正宗的! 沈云,绝对是使了旁门左道。 旁门左道,竟也敢玷污金刚拳! 所以,沈云,必须死! 血红的眸子里划过一道精芒,右拳停在半空没有动,但,他左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突然现出一根金色的长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象吐着杏子的金蟒,直指沈云的喉咙。 “金蟒出洞!” 他要戳穿沈云的喉咙! 就算戳不穿,也没有关系。他夹的这根长针是用五种剧毒的蛇毒精心淬过的。哪怕针尖只是将沈云的皮肤刺破一点点,沈云绝对再活不过三息! “找死!”沈云轻喝。本来已经收住的右拳之上又是银光大作。 呼——,拳风再起。 哗啦!长针寸碎,只余一只肉掌。 该死的,偷袭失败! 刘逸山大汗淋漓,飞快的再次求饶:“我错了……” 可是,这回,那个风驰电掣的亮银色拳头没有再停。 “砰!” 它狠狠的砸在他的肉掌之上。 “啪啪啪……” 一道浑雄炙热的纯阳之气,自左手注入他的整条左胳膊。真气所到之处,血肉横飞,白骨粉碎。 “啊——”刘逸山惨呼。 他受不住这劲道。当即,整个身子打横向后飞出数丈,接着,象只破麻布袋,重重的落在地上。扬起一阵老高的雪屑。 刘逸山喷出一口老血。剧痛袭来,两眼直发黑。然而,冰冷的积雪堆在断胳膊上,又令他瞬间清醒过来。 他扭头一看,顿时“啊啊”的尖叫。 整条左胳膊都没了! 齐根而断! 一只手,叫他以后如何使金刚拳? 他还要脱凡超俗,做大修士,长生不老…… 都没了! 所有的一切,全被沈云毁了! 心,轰隆一声,塌了。 眼前的世界一片漆黑。 喉咙里再次涌上腥甜,刘逸山接连喷出数口老血,瞪着一双没有焦点的血眸,用尽最后的气力破口大骂:“沈云,你恩将仇报,不得好死!” “我诅咒你,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沈云收了拳头,见刘逸山骂过之后,仰面躺在雪地里,再也没了动静,心道:又要使什么诡计? 因为枣红马被抢,这一路他都是用轻功跑过来的。所以,每隔二十余里,便要寻个隐蔽之地藏身,恢复真气。 那日,来到这山谷时,他又真气耗尽,不得不停住。于是,他无意之中发现这个山谷的后面有一条小道。看山脉的走向,竟是通往仙都。 当时,他急着赶去陈家庄救傅雷,故而没有往深入想,只是暗忖:莫非这条小道能通往仙都? 后来,到了陈家庄,他亲自去河东,扒开一尺来厚的积雪,找到了多处被烧焦的墙根,他才相信挑水少年说的话。 那一刻,他只觉得天旋地转,险些一口气没接上来,栽倒在雪地里。 最后,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陈家庄,跑到旁边的山头上去的。 只知道,等他缓过劲来,发现自己已经在山顶吹了一夜的冷风,冻得跟根人形冰棍似的。 好在百宝囊里不但有热水,而且配有驱风散寒的草药。冷静下来的他,找了个背风之处,煎了一大碗草药汤子,滚滚烫烫的喝下。很快,出了一身大汗。接着,他又练了三遍心法,彻底治好了风寒。 然后,就在那里,他将在仙都再次遇到馆主大人与傅大哥的点点滴滴,在心里细细的捋了一遍。 最终,他觉得说谎的那个人,不会是傅大哥。 馆主大人为什么要骗我? 他把我骗到陈家庄来,意欲何为? 如果我是馆主大人,这一路上,会选择在哪里下手呢? 思来想去,他想到了小道与官道相汇的这个无名小山谷。 刘逸山在石崖上等了他两天两夜,殊不知,他藏身于山谷对面的山头上,也是差不多等了两天两夜。 他亲眼看着刘逸山从小道走进山谷,又是亲眼看着后者从储物袋里拿出一大堆东西在山谷里布设机关、陷阱。 刘逸山是个很细心的人。布置妥当之后,又仔细了一圈,这才去石崖上等他自投罗网。 沈云又等候了一天,确定刘逸山没有后手之后,这才暗地里动手,拆掉了所谓的“天罗地网”,将那些机关与弓弩尽数收入百宝囊里——他并非是看中了这些粗糙的机关装置,而是担心被刘逸山发觉了。 接着,他在杂树林里,用水符、火符,还有爆破符布了一个最简单的三才陷兽阵。这是他的后生——即便打不过刘逸山,也能借用符阵之威,杀掉他。 也正因为有了这张底牌,所以,他才敢弃劲风拳,而用金刚拳与之对拳。 在原地又等了一会儿,见刘逸山仍然是纹丝未动的躺在雪地里,沈云运转真气,双拳在胸前齐转。 呼——,掌风起。 他的胸前,两掌之间,现出一个白色的小气旋。 立时,从四面八方飞过来数十个小光点,绿的、黄的、红的……其中以绿色的小光点最多,几乎点了一半。 沈云提气,慢慢合拳。 两掌之间的小气旋亦慢慢缩小,由原来的汤碗大小,最终变成了只有牛眼酒盅那般大。 被气旋吸引过来的小光点们象是一群调皮的孩子,原本,它们在气旋的外边上下左右飞窜,这会儿,全部一齐扎进了小气旋里。 沈云抬起双手,两掌之间的小气旋挪至眉心。 最后,“啪”的一声,将小气旋拍在眉心上。 气旋应声而散。但是,那数十点小光点却尽数钻进了他眉心的印堂穴之中。 顿时,只觉得神清气爽,眼前一亮。 他再抬眼看向数丈之外的刘逸山。只见他象一只被蒸熟的大馒头,无数暗灰色之气,自他周身的穴位里汩汩的涌了出来。 刘逸山,真的死了。 没有使诈。 江湖上,诈死的法门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但沈云很自信,他的这个法门,纵然是再逼真的诈死,也能轻松识破。 第二八一章 收拾首尾(一) 小道比官道近了差不多一半。第二天的黄昏时候,沈云回到了仙都。 他先是易容成秦管事的样子,回了虎跃堂。 “秦管事,你回来了?”正好是晚饭点,他在藏书阁的院门口碰到了往外走的张管事。后者见了,一脸喜色,“家中的事,都料理妥当了?”秦管事回来了,是不是自己就可以休息了呢? 沈云苦笑:“我是回来辞差事的。” “啊?”张管事好不失望,“你要走了,不做了?” 沈云点点头:“家里实在走不开。”说罢,匆匆一抱拳,径直走进了院门里。 张管事转过身来,望着他的背影,嘴里喃喃自语:“真的还假的?” 沈云直接走到秦管事的屋子前。 门上一把大锁。锁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确实是多日不曾动过锁。 沈云从袖袋里摸出一把铜钥匙——刘逸山是个很重视细节之人。为了更象模象样,他并没有搜走秦管事身上的东西。这把铜钥匙,是沈云从秦管事的袖袋里搜出来的。 开了锁,沈云屏息,推开门。 一股阴冷之气,夹着霉味儿,扑面而来。 上一次,抓住秦管事后,他与傅雷一起悄悄的潜入过这间屋子。那时因为刘逸山给他们俩派了活:一是搜查屋子,看能否有所发现;二是伪造出秦管事匆匆外出的样子。 沈云环视屋里,到处蒙着一层薄灰,所有的摆设纹分未动,仍是他与傅雷当时布置出来的样子。 也就是说,刘逸山后来并没有进来过。 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上次搜查的时候,他们俩什么也没有找出来。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再细细回想,总觉得不太对劲。最后,反复的思来想去,他觉得是柜子里的那一匣子钗环首饰有古怪。因为那些钗环非金非银,样式简单,做工也粗糙得很,根本值不了几个钱。秦管事一个大男人,收一匣子这样的首饰。他越想越觉得奇怪。 此番,他特意再潜进秦管事的屋子,就是为了那只木匣子而来。 沈云小心翼翼的打开柜子。 那只木匣子还在。 他打开匣子,里面仍然乱七八糟的摆着满满一匣子的便宜首饰。 此时不是细看的时候。沈云“啪”的复又盖上匣子,将之收入百宝囊里。 反正已经来了,说不定上次有遗漏之处……沈云又搜了一遍屋子。 还是一无所获。 待到外面天黑了,沈云改而易容成刘逸山的样子,从窗子翻出去,乘着夜色,悄悄的潜入了东阳院的后门,故技重施,先是大摇大摆的进了刘逸山的起居室——在刘逸山的身上只搜出了不到三万两的财物,并且连本象样的秘籍也没有找到。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不信,老刘家传到刘逸山这里,真的什么也没有剩下了。所以,刘逸山肯定是没把老刘家传承下来的东西带在身上。 以他对刘逸山的了解,那些东西不是藏在起居室里,便是藏在书房里。 刘逸山的起居室可以用“简朴”二字来形容。先前,沈云见了起居室的样子,还挺敬佩刘逸山的。如今看来,后者分明是有如惊弓之鸟,把卧室布置得如此简单,是为了方便随时跑路。 这也使沈云更加肯定了心里的猜测——刘逸山一定是把老刘家的传承藏了起来。 到底藏在哪里呢? 沈云细心的屋子里翻找起来:床铺、柜子、桌子…… 甚至,屋子里的地砖,还有屋顶的横梁、四面的墙,他也一点一点的用匕首轻轻的敲了敲。 近一个时辰过后,他一无所获。 看来不在起居室里。 沈云整了整衣容,去了书房。 之前听傅雷提起过,刘逸山在东阳院一共有内、外两间书房。其中,内书房为其练功之地;外书房主要用来接见管事们、处理庶务。 沈云曾去过外书房。而内书房,他只是被傅雷带着从门外经过一回。 是以,他先去了内书房。 一进门,他的目光便被北面墙根下摆的那只大铁锅牢牢的抓住了。 这只象口大水缸一样的大铁锅,他实在是太熟悉了! 当年在刘家拳馆的时候,他天天都会看到它。那时,它与另外六只大小不同的铁锅一并摆在厨房的灶台上。 三尺高,径长七尺半,据说一次能煮两百斤白米饭,是刘家拳馆的第一代馆主刘太公生前所铸。 看到此锅,沈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刘爷爷当年跟他说古的情形。 往事,不堪回首…… 深吸一口气,他弹掉眼角的泪珠子,径直走了过去。 刘家拳馆被刘爷爷烧得精光,而如今,这只笨重的大铁锅却出现在刘逸山的内书房里。沈云很难相信刘逸山此举纯粹是怀念在石秀县的那段过往时光。 他曲指轻叩铁锅壁。 “嗡——”,铁锅发出沉闷的长鸣。 与寻常的大铁锅无异。 铁锅的双耳,还有锅边都铸有古朴的回字纹。沈云心里揣测道:莫非和师父传下来的雕花宝盒是异曲同工? 果不其然,一番细看之后,还真叫他发现了其中的异样——位于左耳正中的那一小段回字纹比其它的纹路要亮一些。 沈云试着往这段回字纹里注入真气。 哈哈,找到了! 他看到了一个十石左右的储物空间。书本、武器、金银财宝……里头被塞得满满当当。 沈云略微翻了一下那些书。很快从中找出一本刘氏家谱。 他拿出来,飞快的翻了翻。 没错,就是它! 沈云仔细检查过,发现没有机关之类的,这才将大铁锅也收进百宝囊里,心道:相比于我们青木门的传承,老刘家传下来的这点子东西真心不够看的。 东西到了手,他没有再逗留,当即悄悄的离开了东阳院,返回藏书阁,又从窗子翻进秦管事的屋子里。 第二天清晨,沈云依然易容成秦管事,去东阳院辞差事。 “长老大人不在。”东阳院的一个管事告诉他,“长老大人没有留下话,我们底下的人哪敢妄猜大人们的行踪?” 沈云着急的挠头:“我,我家中有事,今天真的要赶回去,耽搁不得。”管事问清他是要辞差事,“哦”了一声:“你写了辞呈没有?你们藏书阁那边又不是机要重地,你留下辞呈,等长老大人回来,我为你代交即可。” 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沈云欢喜的取出来,双手交给管事;“有劳了。” 管事摆手:“举手之劳而已。按规矩,你要把你的屋子空出来。钥匙交给藏书阁今日当值的管事。”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 一刻多钟后,很多人看到,藏书阁的“秦管事”包袱款款的离开了虎跃堂。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絜妤姐妹的月、票,谢谢! 第二八二章 收拾首尾(二) 沈云见四下里无人,钻进了路边的一条偏僻小巷里。将行李包袱收进百宝囊里,他洗掉易容,换上一身半旧的青布棉袍,出了巷子,回家而去。 齐伯他们有将近一个月没有见到他。见他回来,丁叔欢喜的跑进院子里,通知其他人:“沈爷回来了!” 闻声,齐伯等人一个个喜气洋洋的从各自的屋子里跑了出来。 “沈爷,您回来了!” 大家闻着他嘘长问短。尤其是阿花姐,连声说他变瘦了,要给他好好的补一补。 “膳堂里的饭菜不养人。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在吃食上可不能亏着了。您先回屋喝口水,奴家给您做饭去。” 说着,她捋起衣袖,急吼吼的往厨房去了。 “哈哈哈……”大家都被她风风火火的样子逗乐了。 沈云也笑了。他的心里泛起阵阵暖意,迅速驱散了刘逸山给他带来的阴霾。 因为他之前捎了信回来,说要出一趟远门,所以,东厢房里没有烧地龙。 这会儿,他回来了,齐伯赶紧的招呼老罗帮忙,一起去烧地龙。 沈云将人叫住:“先不忙。老罗,你去找赵宣,叫他到我这里来一趟。” “是。”老罗得令,转身往外头去了。 不多时,赵宣过来了。 此时,东厢房的地龙还没有烧起来。齐伯送了一个炭盆过来。 “你那边现在情况如何?”招呼赵宣坐下后,沈云直接发问。 赵宣如实以对:“听说您出远门了,我正着急呢。张主簿那边情况有变。五天前,他突然往羊毫那里派了两个护卫,说是保护,实则是看守。如今,羊毫外出没先前那般方便了。” 看来是仙府那边与秦管事失去联系,担心生出变故,有所动作。沈云心知肚明,却不好告诉赵宣。想了想,问道:“仙府那边呢?有什么动静没有?” 赵宣摇头:“打听不到。” “现在羊毫还能出来吗?”沈云又问。 “可以,只是要麻烦一些。” “那就好。”沈云点了点头,“我担心事有变故,羊毫再呆在张家,会有危险。你用陈家老二,尽快把他换回出来。以后,还是要继续盯着张家,不得有丝毫的放松。” 秦管事已死,刘逸山与傅大哥也都死了。一个多月后,仙府那边要上哪儿抓所谓的叛军去?自然的,张主簿想捎带着给他也扣上一顶叛军帽子的谋划也破产了。羊毫继续易容成陈家老二的样子,留在张家,已没有必要。而张主簿心思狠毒,又一心要置他于死地。所以,继续监视这家伙却是必须的。 “是。我马上安排。” 陈二爷是见过赵宣的,且被严刑拷打过。赵宣哪里敢直接将人换回去?是以,第二天,半夜的时候,张家的后院不小心走水了。 万幸的是,发现得早,火还没有完全烧起来,便被闻讯赶来的家丁护院们扑灭了。 火灭掉后,管家立刻派人清场,发现财务损失不大,只是烧掉了一间柴房,还有与之相邻的那堵院墙倒塌了;人员伤亡也不大,两个轻伤,一个重伤。 重伤的那个是老爷门下的一个清客,就住在柴房后面的那个小院里。估计是看到外面起火后,他起来灭火。不想,倒霉得很,院墙突然倒塌,将他砸在底下。 幸好他院里的两个护院得力,用最快的速度将他从断墙下面扒拉了出来。 遍体鳞伤,一身的血。 当时,管家以为是砸死了。一个护院伸出一根手指头在伤者的鼻子底下探了探:“还有气。” 老爷才给这位清客送了两个护院过来,说不定是想要重用他呢。伤得这么重,管家生怕会出什么闪失,不敢怠慢,连忙叫人出府去请郎中。 很快,郎中过来了。 花了半个多时辰,换了一盆又一盆的血水,郎中将人直接包成了大粽子:伤者还未醒。他全身上下缠满了白纱布,一双手更是都夹上了木板。仅脸上露了一双眼睛、一张嘴,总共三个大窟窿。 “命是保住了。天亮的时候,应该能醒过来。只是,嗓子被烟火熏坏了,以后怕是发不出声来了。”郎中刷刷的一张方子,“三碗水煎成一碗水,连吃三付。两天后,我再来换药。” 象这样的小火灾,是不用向老爷汇报的。但是涉及老爷有可能要启用的一名清客,管家便不敢隐瞒了。第二天早晨,他去前院向张主簿汇报了昨晚的火情。 “陈二被院墙砸伤了?”张主簿皱了皱眉头,“你仔细检查过了,真的是意外?” 起火的地方是府里的后院,所以,必须,也只能是意外啊。管家童叟无欺的点头,一口咬死:“那院墙是被雪水浸坏了,原本计划春天里,雪融了,扒倒重新砌过。陈二爷也知情,平常从不往那墙下去。昨晚,他可能是被外头的火惊着了,一时忘了,跑那墙底下去看火,结果被砸到了。” 张主簿当然相信自己的心腹,闻言,淡声说道:“人没事,就好。” 管家小心翼翼的又说道:“郎中说,陈二爷的嗓子被烟火熏坏了,以后可能出不了声。” “说不了话了?”张主簿微怔,“没事。他还有手,能写字就行。” 管家暗中长吁一口气,心道:陈二爷的一双手也被砸折了,但郎中已给接上,外面夹上了板子,想来伤好之后,还是能写字的。 却不知,那郎中离开张家后,很快拐进一条小巷,进了赵宣暗中买下的那所宅子的后门。 “如何?”赵宣坐在偏厅里,身上的夜行服还未换下来。 郎中抱拳:“幸不辱命。没人发现陈二的身上有旧伤。两天之后,我会再去亲自给他换药。再过个天,他的一双手若不重新接骨,便要废了,就算伤好了,以后也写不了字。” 赵宣哈哈大笑,连连道“好”。笑过之后,又吩咐道:“行事小心些。张主簿比千年的老狐狸还要狡诈,你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动手脚,千万莫露了破绽。” “是。”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九三九章 完全有可能发生 事不宜迟,沈九妹决定当晚离开,前往边界巡边司。 考虑到修士同盟军的所谓“除魔总指挥部”昨晚扑了个空,回过味来,近段时间里,定会加强对云雾山脉南线的巡逻,沈云提出来:“九姐,我送你过去。” 沈九妹摆手:“我如果连这点手段都没有,也不用去边界,还是继续窝在你这里养老算了。” “瞧九姐说的。”沈云笑了。这会儿,九姐的战意上来了,看着意气风华,端的是英姿飒爽。换句话说,九姐完全在状态。他应当是相信九姐的。遂没有再坚持。 不过,他也提醒了沈九妹。后者说道:“秋宝,你帮我去向执事院那边报备。我这个算是绝密任务?我看《弟子手册》上说,领保密等级及以上的任务,都要去执事院做保密登记。我对手续不是很熟悉,你帮我代办。” 对手续不是很熟悉,倒是次要的。主要是,太费时间。按照《手册》上的程序,估计没有大半天下不来。 反正《手册》上也说了,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可以请人代办。她寻思着,与其将宝贵的时间花费在跑手续上,不如拿来多做一些准备。就让秋宝替她代为登记罢。 沈云笑道:“九姐,看来你是功课没做仔细。” “啊?不能代我登记?难道我记错了?”沈九妹讶然,当即从储物戒指里取出《弟子手册》来,准备翻看。 “不用看了。”沈云告诉她,“绝密任务或者紧急出动的保密级别以上的任务,都不用本人去办保密登记的。你这回的任务,既是绝密任务,又是紧急出动的,所以,不用你来管保密登记的事。你抓紧时间做准备就是了。” 说话间,沈九妹也翻到了相关的书页。一看,果真是这样的。 “我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出秘密任务,所以,这一篇,确实没有仔细看。”她收了《手册》,不好意思的笑道,“也是在家里,才敢这样懒怠。外出做任务了,绝对不敢这般做事。” 沈云特意点出来,就是想提醒她。九姐如此上道,他何必再多嘴多舌? “九姐,晚上,我就不来送你了。你路上要多加小心。祝你一路顺风。” 沈九妹收了,心思一转,冲他挤了挤眼睛:“就这些?没别的了?” “唔,帮我……”沈云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算了,有机会,我自己跟她说。” “这就对了!”沈九妹拍着他的肩膀,满意的笑了。 事先也没跟袁峰透个气,就将九姐派去了边界做绝密任务,沈云知道自己这事做得不地道。是以,九姐离开后,他便做好了准备,坐等袁峰上门来算账。 左等右等,第二天,天大亮,袁峰终于露水巴巴的推开了主院的门。 “你送九姐去了?”沈云很自觉,将人迎进屋里来,但心里是酸溜溜的——他说要送九姐去边界。但是,九姐没让。可是,却让袁峰送了。 袁峰瞪了他一眼,一屁股在平时惯坐的椅子上坐下来,哑声说道:“我想送,她不让。我只好远远的跟着。看着她过了小坳口,我怕被她发现,才打回转。” 小坳口不是云雾山脉的地头。它在云雾山脉以南,离着八百多里远。从云雾山脉出来,南下,必然经过这里。再加上,它的地形象极了一个葫芦口,所以,修士同盟军的“除魔大军”视为天险可据,在这里设置关卡,并派重兵把守。 他们很自信,觉得凭着天险+关卡,就能做到完全切段青木派弟子的南下之路。是以,过了小坳口之后,防守立刻松懈下来,即便有关卡,绝大多数也是样子货。 故而,对于大部分的青木派弟子来说,只要过了小坳口,再继续南下,等于是坦途。 寻常弟子尚且如此。沈九妹的修为比寻常弟子要高出整整一重大境界,过了小坳口之后,只会更顺利。 这个时候,袁峰再尾随其后,反倒很容易被沈九妹发现,惹得后者不快。于是,便自个儿折返回来了。 沈云听了,有些尴尬的挠挠头:“我也跟九姐说了,送她去边界。她没让……呵呵,我不如你,没想到要暗地里护送她。” 袁峰拧眉:“我送我婆娘,你跟我比什么?” “她是我姐。”沈云不甘示弱的怼回去。 袁峰被他怼的笑了,摆摆手:“不说这个。我来是想问你,你确定落桑族人的攻击点是守护大阵?” 沈云瞪大了眼睛:“九姐连这个也跟你说了?” 那是绝密级别的任务! 什么叫做绝密级别? 一言以概之,便是连梦话里也不能说的。 袁峰冲他翻了个白眼:“刚才一口一个你姐。怎么立马就不信你姐了?” 沈云看着他,没有吱声。 “这个很难猜吗?”袁峰呵呵。他知道云弟不是在怀疑九娘向他泄露了绝密任务的内容,而是想听一听,他是怎么从九妹紧急出任务这件事上如何展开分析的。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长老会重组在即,人心浮动是不争的事实。以前,青木派在这上头是吃过亏的。云弟这是长了记性,想听一听他的分析过程,再去推测,门派里的其他人会怎么想,有什么反应。 “这些天,魏长老南下,前晚,伯堂带着一队人南下,昨晚,九娘南下。这个时候,他们南下能去哪里?不可能是你放他们的大假,让他们前后脚的去玉龙山看雪,或者去沼泽里钓鱼?那只能是去边界。边界有什么值得你把魏长老派过去还不够,又让伯堂领着听风堂的精锐驰援。还不够,将九娘也派过去了。况且,近段时间,也没听说我们的人在边界有什么大行动。我觉得只能是冲着守护大阵去的了。” “落桑族人,你是怎么猜到的?”沈云又问。 “这个就更好猜了。”袁峰心里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接着答道,“前些时候,伯堂在长老会上说了一嘴,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落桑族人已经成功的潜入了仙山。那么,他们肯定知道仙山现在是个什么形势。落桑族人对仙山有野心,不是秘密。但凡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我不知道落桑族人的具体计划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落桑族人也有‘富贵险中求’的说法。在我们菱洲,不是也有‘兄弟不和外人欺’的老话吗?换成我是落桑族人,肯定会抓住难得的机会,冒一回险。” 果不其然,沈云再问:“峰哥,你觉得我们的长老们,有多少人能推出这些结论来?” 袁峰耸耸肩:“我刚才说了,一点都不难。长老们都是聪明人,经历也多,只要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应该都能猜出来。” 沈云对他的话不太赞同。他是觉得容易。那是因为他负责外防,清楚所有出入的详细情况。是以,清尘、伯堂他们的出入,都瞒不住他。但是,长老会里有太多的人到现在以为清尘在北煤区练兵呢。 不过,他最后一句话似乎有所指。是以,沈云挑眉问道“揣着明白装糊涂?你指的是哪个?” “没有证据的事,我怎么能胡说?”袁峰却不肯说了,“我再看看。等我能确定了,一定头一个就告诉你。” “真是非常荣幸!”沈云没有再追问。其实,他这里也已经锁定了一个目标。而袁峰才进入长老会,竟然也有所察觉,并且听话里的意思,是也已经锁定了目标。他不得不佩服袁峰的敏锐,同时也觉得自己必须好好反省了——齐伯叛逃才几年?他身为亲历者,居然这么快就好了伤疤忘了痛! “我今天过来,是想跟你好好的说一说落桑族人的攻击点。”袁峰很快的切入正题。 沈云闻言知雅意:“你是觉得这个推测有问题?” 袁峰点头:“落桑族人能够抓住时机下手,恰好证明了伯堂的情报是准确的。落桑族人确实混进仙山来了,并且还不是只有一两个。他们显然在仙山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情报网。那么,这就有一个矛盾出现了。” “什么矛盾?”沈云问道。 “他们对仙山的情况应该也比较了解。”袁峰答道,“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不清楚,攻击守护大阵,于仙山大众来说,就等于是宣战。先不说他们能不能攻下守护大阵。我们假设他们做足了准备,能够做到一举攻下守护大阵。那么,攻下之后呢?他们的细作送回去的情报,不可能不让他们的高层知道,仙山有多大,从边界到仙山内腹,光是天然屏障就有多少道。以落桑族人现在的实力,他们能无视这些天险,横扫仙山吗?如果做不到,那么,整个仙山,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坑啊。他们会不会担心,把他们举族埋进去,都不够填呢?我所了解的落桑族人,虽然不乏狂热之举,但是,性情里还是不缺谨慎的。他们没有把这些问题理清楚以前,是不会冒然向仙山宣战。”说到这里,他看着沈云的眼睛,话锋一转,问道,“云弟,我现在能申请加入这一次的绝密计划吗?” 《弟子手册》里写得很清楚。是以,他知道,如果这个话题要再继续下去,他必须是计划里的一员。 这也是他今天过来的主要目的。 他要加入这一次的绝密计划。 如果云弟出于什么原由,没有安排他。那也行。但是,必须告诉他这个原由。 沈云轻笑:“峰哥,昨天,九姐打我这里出去之后,我就开始等你。等啊等,等到这个时候,你才过来。你觉得,你会不在计划里吗?” “我说了,我昨晚做什么去了。”袁峰为自己辩护道。绝密计划确实很重要。但是,他不可能明知九娘有危险,而置之不故。不亲眼看到九姐安全通过小坳口,他做什么都提心吊胆的,没法集中精神。更不用说来云弟这里套话了。 沈云点头:“对,你刚才说了。”心思一转,冷不丁的问道,“昨晚,你得空?” 袁峰白了他一眼:“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放心,我保证没有违规。” 原来,昨天中午的时候,他和往常一样回家吃午饭。沈九妹告诉他,说,要出去做一趟任务,时间比较长。具体的归期,得视情况而定。 当时,袁峰心里就有数了。 昨晚确实轮到他当值。吃完午饭,他回到前头,特意换了班。并且以采药为名,申请了临时外出。 是以,他昨晚外出,是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不合规定的是,他暗中尾随沈九妹。但他一回来,立刻就过来向沈云报告了详细过程,及行动的动机。并又在规定许可的范围之内了。也算不得违规。 说完之后,袁峰再次将话题拉回去:“既然我是在绝密计划里。那么,你现在能跟我说落桑族人到底想干什么了?” 沈云点头:“实际情况更加复杂。我们现在知道的情况是,混沌兽和落桑族人一起破坏了妖王的比武大会。不过,落桑族人没有现面。他们藏在暗处,配合混沌兽。是端木机敏,意外的发现了他们。” “光爷?”袁峰立马问道,“他肯定追落桑族人去了。可有后续消息传回来?” “我和他失去联络了。”沈云吐出一口浊气,如实说道,“在云雾山脉里,所有的秘密联络通道皆失了效。前两天的晚上,我都出去了。通过秘密联络通道,成功的联系上了清尘和阿莽。但是,与端木的秘密联络通道,一直是失效状态。” 这只是一部分的情况。还有,他不好跟袁峰说的是,他试图用魔族的血脉秘法联络端木,也没能完全联系上。 什么叫做没有完全联系上呢? 就是他通过秘法,能够确切的知道端木光还活着。但也仅能知道这一点。 但袁峰不知道。他马上想到的是:“他会不会出了意外?” 沈云摇头:“我知道,他还活着。” 闻言,袁峰立马没有再问了——修士的联络手段五花八门。便是道君们也不敢夸海口,说自己知道所有的联络手段。更何况,他离道君还差得远呢。 当然,更重要的是,刚才沈云扔了一颗大雷出来——混沌兽和落桑族人勾结到一起了。袁峰在知道端木没有性命之忧后,将注意力完全放到了这一重大情况上来。 “这样的话,他们会大赌一把,全力攻击守护大阵,完全有可能发生!” 第九四一章 古老仙阵 “你太高估我了。”沈云连忙拉着袁峰,让后者复又坐下来,“我这点肉,去做饵,还不够给混沌兽塞牙缝的呢。” 以袁峰的心智,这回是猜得太低级,连之前一半的水平都没达到。 但这也正好应好那句“关心则乱”的老话。 果然,袁峰坐下来后,心思转得飞快,很快的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反应过度了,冲沈云笑了笑:“你找到了符合混沌兽要求的修行场所?” “也没有。”沈云摇头。 袁峰猜不出来了,不由得眉头轻皱:“那是什么法门?”在他看来,混沌兽在鸿蒙界里,只能从这两个方面着手,改善处境。 “我刚才说了,混沌兽是恨不得能立刻离开这里的。”沈云冲他眨了眨眼睛,“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不愧是袁峰,与他就是默契得很。闻言,袁峰整个儿惊呆了:“你找到法门了?”那样的话,不就是飞升之道吗?自上古以来,鸿蒙界的修士们梦寐以求,然而,至今无一人成功。 “现在还只是猜测。”沈云如实说道,“之前,我没有往这方面想。从近段收集到的情报来看,混沌兽如此关注北海,肯定是与此有关。” 他能够联想到这一层,完全是二子的功劳。 前些天,他派二子独自前往北海,盯着神秘古阵周边的动静。 神秘古阵靠近黑海蟒一族的禁地,位于偏僻的深海之底。二子没有去过。按照他提供的地图,走到临近的海域,便迷了路。好在他联系上了北海有一位信得过的朋友。并且巧得很,这位朋友恰好在空间方面颇有天赋。收到消息后,这位朋友很快抵达了他所在的位置,然后惊喜的告诉他,这一带,很有可能是某个古老而又强大的阵法遗迹。 二子想起来了,他的这位朋友虽然对阵法不太精深,但是,朋友的爷爷是北海里出了名的阵法大修,当机立断,带着他的朋友去了神秘古阵的残留阵图前。后者也看不懂阵图,但是,很肯定的说,在他爷爷的藏书阁里,曾看到过一只老旧老旧的三足石鼎,上面的很多符号,与阵图里的相似。 “可惜的是,我对那只鼎不感兴趣,没有仔细研究过。”再多的,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了,在阵图前急得抓耳挠腮。 “没关系。你爷爷兴许知道呢。”二子想到了一个法子,让他朋友将阵图拓印下来,带回去给他爷爷看。 于是,他们两个很快的商量好了。二子继续守在这里。他的朋友带着拓印下来的阵图,回去向爷爷求解。 没过多久,他的朋友又折了回来。一同来的,还有朋友的爷爷。 老爷子到了阵图前,顾不得跟二子打招呼,迫不及待的从袖袋里拿出一只看上去极其富有年代感的三足小石鼎,蹲在阵图前,对着石鼎,仔细的察看起来。 二子看得心里突突狂跳,将朋友拉到一边,小声打听:“就是那只石鼎?” 他已经很小声了。本想着老爷子如此关注,定不会留意他们两个说悄悄话。不曾想到,这时,老爷子先出声了:“什么石鼎?这是半把启阵的钥匙。” 二子和他的朋友齐齐的被惊呆了。 “爷爷,这里是一座什么古阵?”他的朋友回过神来,好奇的问道,“与黑海蟒一族有关吗?” 老爷子站起来,将手里的半把钥匙平举到与双目持平,象是举着一颗落桑珠照明一般,四下里照着,嘴里还不忘回答他们:“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是一座古老的传送阵。巧得很,我恰好有半把钥匙。” 二子感觉得自己的心跳得更加剧烈了,突突突的,几欲破膛而去。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一些:“传送阵?去哪里的?” 说话间,老爷子已经举着半把钥匙照了一圈,闻言,转过身来,对他们两个叹了一口气:“这是一座上界的仙阵,你们说,它会通向哪里?” 轰隆——,二子好比被强雷击中,整个脑海里一片雪白。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 这时,老爷子已经很小心的收好了那半把钥匙,直道可惜。 “可惜什么呀,爷爷?”他朋友问道。 “这座仙阵被破坏了,这个阵图,也不是原图,只是一个仿品。”老爷子答道,“并且还不全。就算是全的,我拿着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因为我只有半把钥匙。” 说到这里,他叹道:“以前,我总以为传说是假的,是祖先们想飞升想疯了,凭空捏造出来的故事。没有想到,竟是真的……”越说越是沮丧,他化出一双翅膀,扑棱扑棱,嘀嘀咕咕的飞走了。 “哇,爷爷好厉害,在海底也能飞了……”二子的朋友惊呆了。 而二子此时的注意力完全不在此。他竖起耳朵努力的听,只能又听清楚一句。 “一定是上界的仙人们毁掉了传送仙阵”。 待老爷子走得了没影踪,他问朋友:“什么传说?你知道吗?” “知道啊。”朋友收回惊艳,耸耸肩,“一个很离谱的古老故事。说的是一座古老的仙阵。故事里说,在比上古更为古远的时候,我们鸿蒙界与上界是相通的。那时候的鸿蒙界众生,不论修士,还是凡人,都能通过这座仙阵,轻易的去上界。但是反过来,上界的仙人们要下来我们鸿蒙界,却要难得多。因为这座仙阵有自己的主张……呃,就是相当于灵智之类的存在。它拒绝为上界的仙人们服务。为此,上界的仙人们都恨透了这座仙阵,千方百计的想毁掉它。可是,每一次,仙阵都机灵的化解了仙人们的阴谋……故事里把仙阵形容得天上、地下仅有,用了大量的篇幅,换着花样去赞美仙阵的神通广大。却对仙阵每一次化解仙人们的阴谋都没有细说,只是用一句‘啊,伟大的仙阵又一次成功的化解了仙人们的阴谋’带过。通篇都是这样,简直是无聊透顶。我一点也不耐烦看。这也是我讨厌阵法,不想跟爷爷好好学习阵法的缘由。” 二子却生出一种直觉来——事情没这么简单。 他试探着问朋友,能否将故事原文抄录下来,送给他。 “又不是什么秘密。”朋友二话不说答应了。紧接着用一枚空白玉简抄录了故事原文。 二子在心底里认真的权衡过,觉得自己无意间探得的这个情报比守在这里,更重要。是以,在朋友的帮助下,连夜赶回了云雾山脉,向沈云报告。 “你说,如果混沌兽知道鸿蒙界有这么一座古老的仙阵,他会不会感兴趣?”沈云对袁峰说道。 后者秒懂:“你要用这座仙阵做饵?”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九四三章 大计划 云景道长很快的拿出了一个详尽的长老会重组方案。 象这样的方案,以提案的方式,直接拿到长老会上去审议,长老们会立马吵翻天不说,极有可能吵呀吵的,始终吵不出个结果来,最后流议了事。 不是他以小人之心度某些长老们之腹,而是这样的旧例,在野鸡岭的时候,真的不是只有一起两起。 更重要的是,外敌当前,大战在即,青木派没有多少时间给这些长老去浪费了。 是以,云景道长按照事先与沈云商议好的,选了另一种方式。即,先将方案交给沈云审阅。沈云觉得可行,再以门主的身份,交给长老会审核。 注意,这里是“审核”,而非“审议”。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长老会接到方案后,必须尽快给门主一个确定的答复。“尽快”是指在两天之内;“确定的答复”是指,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或经修改后,审核通过。 因为时间紧,所以,做出答复的,不再是长老会,而是长老会扩大会议。 相关的程序,青木派的弟子们都再熟悉不过了。当年,沈云在天神祭殿历练之后,重返凡人界,回到野鸡岭,没几天,就召开了长老会扩大会议,通过了相关方案。 行动之雷厉风行,令很多长老心惊胆战,立时收敛了许多。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沈云严重的低估了某些长老的野心,疏于防范,以至于后来齐伯等人有组织的叛逃,竟然得手了。 而沈云由此得了血的教训,不止一次的深刻反省和总结。 这一次长老会重组,他虽是因势利导,却也做足了准备和防范。 和云景道长事先商量好,迫使长老会召开长老会扩大会议,进行审核,就是措施之一。 云景道长的方案,沈云一字一句的看罢,整体上是满意的。只有一些细节上,他有不同看法。两人就这些细节,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或沈云被说服,或云景道长被说服,或两人一起商议出了更好的来……当沈云终于同意通过时,外面竟是大天光了。 “又讨论了整晚。”沈云走到窗前,一下将木格子窗全部推开,深吸一口气,完全放松的伸了一个懒腰。顿时,大片大片的晨光进屋来,象是将他整个儿镀了一层金子似的。 云景道长微怔,旋即,起身也走到窗边,沐浴在金色的晨光里,惬意的半眯着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轻松。但是,一开口说出来的话,却半点也不轻松:“主公,你前天晚上是与袁爷整晚议事?昨天一大早,外面就传开了。” 这些流言,沈云自然是知道的。相比于野鸡岭营区,新营区扩大了好几倍。而他的修为在这些年里也涨了一些。不多不少,神识还是恰好能够覆盖住整个新营区。再加上,魏清尘将石头岛岛的成功经验全搬到了新营区里,包括也做了一个升级版的影岛。通过影岛,新营区之内的各种阵法,形同虚设。是以,两相结合,只要他有心,新营区里一草一木之动静,皆逃不出他的法眼。 他没有那么无聊,偷窥弟子们的私隐,但是,这两天,流言蜚语一波又一波的,闹得那么凶,他想不留神都难啊。 “我知道外面有很多的说法。听上去,说什么的都有,乱嘈嘈的,没有章法。”他吐出一口浊气,回转身来,半靠在绿色的木窗台上,双手抱肩,冲云景道长笑道,“但是稍微捋一捋,就不难发现,背后是有推手的。” 云景道长赞同的点头:“目的也不难推测。就是冲着这一回的长老会重组来的。流言背后的推手企图通过煽风点火的方式,制造事端,甚至是分裂,拖住我们重组的步伐。心思不可谓不恶毒。” 他一向说话温和,这一次竟然用到了“恶毒”两字,完全是因为恨毒了幕后的推手。 流言起来之后,有很多弟子立刻猜到,是有人故意为之。并且,他们还猜测到,这人如果不是长老,那么,肯定就是长老的心腹,而且放出这些流言来,也必定是长老的授意。目的嘛,再好猜不过了,即,阻止长老会重组,保住长老的位子。 但是,云景道长不以为然。这些弟子还是太年轻,看问题不够深层次,流于表面。 该死的幕后推手,骗住了门派里的所有人。包括主公和他,以及魏长老、端木。 甚至他怀疑,这一次,不过又是该死的家伙的一次故技重施。 上一次,齐伯等人的叛逃,真正的黑手,极有可能也是这人。 因为手法太过相似。 也正因如此,他更加的痛恨之。 “如果让我查出来,野鸡岭事件,也有他的功劳,我定不会轻饶了他。”思及此,他的眼底里一片阴冷,几乎是咬着牙跟沈云交底。 沈云完全不赞同,呵呵笑道:“那可不成。这人我有大用处,你不要动他。” 云景道长心思一转,故意问道:“主公,你怎么知道我和你盯的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呢?” “那就是有两个了。”沈云一反常态,一点口风也不露,“两个更好,作用更大。我更欢喜。”首发 云景道长闻言,知道这事没得再商量的余地了。一来,主公目前不会向他吐口;二来,不管他盯的是哪一个,都不能对那人采取任何措施。 他不禁怀疑,主公和袁爷已经商量出来了一个大计划。并且此计划是个计中计。他们所有人都在计划之中,包括这一次的长老会重组,也在其中…… 心思飞转,噼哩叭啦,云景道长的脑海里,火花四溅。那是近段时间里的很多情报碰撞到了一起,不断的形成新的结论。或成立,继续往下推导,或很快被推翻,再一次回到上一次的节点…… 沈云没有打扰他的深思,轻轻的走到一旁的矮榻上坐下来,提起小炕几上的大肚子白瓷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凉白开,象品茶一样,慢慢的喝了起来。 第九四四章 引导与控制 云景道长跟沈云讨回了方案,又拿回去,根据昨晚的商讨,进行了修改。第二天赶了个早,再一次呈给沈云。 后者依然仔细的看完,合上方案,说道:“我签好字后,上午提交给长老会。” “好。老王那边应该已经摸底完毕,很快能选出召开扩大会议的确切时间。”云景道长指着自己的肩膀,笑道,“终于到了这一步了。我这上面的担子,好象一下子轻了许多。” “那可不行。”沈云纠正道,“恰恰相反,方案提交到长老会,才是战斗正式开始。道长,你是这一战的指挥长,在这种时刻,可千万松劲不得。” “我知道。”云景道长深吸一口气,敛了笑容,正色道。 如他们所料,方案提交到长老会后,好比是往烧得通红的铁锅里浇了一瓢冰水,消息迅速传开,整个新营区都炸了锅。 “真的要重组!” “废话!长老会前些天都开会通过了,你当是过家家啊。意外的是,这么快。” “我觉得,方案越出来得早,越安生。它一天不出来,大伙儿的心里就多吊着一天,不上不下的,做什么都不踏实。” “瞧你这话说的,好象重组之后,你能当上长老似的。” “喂,怎么说话的!阴阳怪气……” “别扯远了。你们谁知道方案里写着怎么重组吗?” “不知道。” “还能怎么重组?反正不管选谁上去,你我这样的,铁定没戏就是了。” “咦,你今天是不会好好说话了,对不对?” “谁没好好说话?我就没权力发表意见了?” “好了好了,别吵了。” “是啊,吵什么呢?怎么重组,等开完扩大会议,就知道了。” “老哥,我这是心里着急。你说,好端端的,重什么组啊!大家历尽千难万险,好不容易才安生下来。现在脚跟还没站稳呢,能不能少折腾啊!” “就是。说重组就重组……” “所有长老都同意重组,肯定是有重组的必要的。再说了,怎么重组,还得扩大会议上,更多的人一起商量吗?” “对啊,急什么。也不是说重组就重组,还得开扩大会议呢。” “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等开完扩大会议,章程出来了,是好是坏,一目了然。” “那么多人开会商讨,又尽是些能干人。他们一起做出来的决议,总比我们在自己心里瞎琢磨的强?” 象这样的讨论,几乎每个人堆里都有。很快的,弟子们被暂时安抚住了,事态没有被进一步的激化。 沈云知道,这里头有方雅的一份大功劳。 云景道长与她商议后,将适时观察和引导舆论的任务,交给了她。 而方雅接到任务后,立刻着手布局。如今,消息刚一放出来,立竿见影般的,效果初步显现出来了。 但这不是沈云想要的。是以,他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即又找来云景道长,道出自己的真实意见:“应势利导是必须的,但和刻意引导,根本是两回事。弟子们有权力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对于他们心底里的真实想法,不管是同意的,还是不同意的,我们都要听得,并且还要真正听到心里头去。” 云景道长却不以为然:“可是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去一个一个的说服那些不同意的弟子了。不说服他们,又让他们继续发表这一类的言谈,我担心会造成人心浮动,对重组不利。甚至会被有心人利用,酿成更大的祸事。” 齐伯等人的叛逃,就是前车之鉴。于云景道长来说,更是难以驱散的心理阴影。 更何况,眼下,形势非常紧迫,完全不是当年在野鸡岭的那个时候,能够相比的。 老实说,别看云景道长接任务时很果断,斩钉截铁的保证完成任务,但是,他心里是完全没底的。一直都是。 是问,他如何敢真正放开言论? 沈云看着他,很肯定的说道:“道长,今非昔比。从野鸡岭一步步的走到仙山,我们成长了。我们的弟子也成长了。所以,我们要充分相信我们的弟子们。当年,他们在野鸡岭时能够识破敌人的阴谋,听从长老会的命令,全力配合,很快的稳定住门派的形势。如今,经历了更多的考验和历练的他们,只会眼睛更加雪亮,看人看事,也只会更加准确。” 云景道长笑了笑,没有接话。显然,他还是持保留意见。 沈云继续说道:“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有一个人,或者是势力,老在你的身边,不管什么场合,都试图控制你说话做事……” “主公,我完全不同意你用控制这样的词汇。”云景道长拧眉打断道,“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控制,只是进行必要的引导。目的是为高效率的通过重组方案,打下一个良好的舆论基础。” 沈云点头:“好,算我说错了。是引导。我想问你,你会真心喜欢这样的引导吗?或者说,你原本是不同意的,但是,在这样的引导下,你会服气吗?会真的从心底里改变看法和判断吗?” 一连三问,云景道长完全哑了火。 修士做事,讲究听从自己的内心,最忌为外物所左右。因为担心会迷失本心。 可是,他现在所做的“引导”,恰恰就是反其道行事。 如今的青木派弟子,早已不是当年报名参加私营时的状态。他们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有自己的主张。 但是,另一方面,青木派的弟子们从来就不缺大局的观念。 所以,别看今天他们成功的引导了舆论。其实,那不是他们的引导之功。而是弟子们为大局出发,暂且不做评论。他们在等待,等待扩大会议之后的重组方案出台。 也就是说,他们的“引导”,只是暂时的按下了反对的声音。 可以想象,如果方案出台,没有强大的说服力,这些反对的声音将会立刻全面暴发出来。 而强大的说服力是什么?以云景道长这些年的经验来看,主要取决于方案本身的覆盖面。覆盖面广,弟子们的满意度高,那么,说服力就大;反之,亦然。 然而,他们从一开始就按下了反对的声音,又如何能保证覆盖面的广泛呢? “我明白了。”他心悦诚服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一不小心又犯了老脑筋。必须改,并且是马上改。” :。:x 第九四六章 道的力量 在召开扩大会议之前,包括沈云在内,很多人都预测这将是一场硬仗。 原因很简单。长老们是提前预读了重组方案的。按照方案上所说,重组之后,长老会里的长老职数将大幅度的减少。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现任长老会失去长老之职。 虽然方案里明确的写着,将妥善的安置好他们,但是谁会乐意被这样的“选”下去?抛开长老的身份与地位不说,单是面子上也完全挂不住啊。 这几天的传言里,就有不少是从这方面挑拔的。所有人都觉得,占大多数的、要被“选下去”的长老们,肯定会用尽全力扞卫自己的长老位置。 但是,重组之后的长老职数总共就那么几个。大多数的长老们拿什么去跟魏清尘、云景道长他们几个去争? 所有人都觉得,这些长老们要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即,在扩大会议上,对重组方案发难,说服大会大幅度增加重组之后的长老职位。 在很多人的心里头,就这跟菜市场里讨价还价是一个道理看,买个菜,还有先讨价,再还价的程序呢。更何况是长老职数的设置。没理由说,你在方案里写着以后只设置五名长老,扩大会议就同意只设置五名长老。从二十八名长老,一下子砍到只有五名长老,这也太凶残了。扩大会议上,大家还一点价,有商有量的,最后达成共识,改成设置二十名长老,斩掉尾数,这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人之常情嘛。 不同的是,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肯定比买菜要复杂得多,牵涉的面也要宽得多。大家完全可以想象扩大会议上,唇枪舌剑的,将是多么的激烈。 也就是大会明确规定不许动手了,不然的,真的有可能当场打起来。 然而,这一回,却是连沈云也猜错了。 想象中的扯皮、骂架等无聊场面根本就没有出现。很多的长老甚至根本就没有太多发言的机会。因为与会者们的参与意识是前所未有的高涨。并且,他们一个个都是做足了功课的。在方案解读之后的自由辩论里,一些长老最开始时也确实是打感情牌,然而,他们的“牌”打出去后,根本就没有得到组内其他人的回应。说句不好听的话,真往水里扔一张牌,还能看到一两圈水纹。他们的感情牌分明是风过无痕,完全淹没在热烈的小组辩论里。 好尴尬……倒是次要的了。这些长老们也都是人精,立刻意识到大势已去。再加上门主大人在主位上坐着呢。而门主大人重组长老会的态度再鲜明不过。是以,他们立刻改变策略,认真的加入到小组辩论里来。 沈云很快的发现了这些长老的改变。心思一转,他觉得完全可以理解方案里有明确的写道,重组之后,现任的长老们落选后,都会被重新分配职位,并且有分配的方案。大多数的长老见自己根本做不到对长老职数的讨价还价,便很理智的选择了退而求其次,将还价的重点放在了分配方案上。此举可以说是识时务,也可以说是尽量保证利益最大化。 显然,他们的退步是成功的。与会者们对于分配方案要宽容得多…… 就这样,审议变得比沈云预料中的要容易得多。会议一气开到后半夜,走完了全部的程序,对重组方案进行了数处小修,并通过了。 最后,大会向沈云报告了两个结果,一是,通过了修改后的方案,长老会重组进入实施阶段;二是,从即刻起,长老会解散,在重组期间代替长老会工作,以及负责重组方案实施的是由大会选出来的实施委员会。 也就是只要门主同意,重组将马上着手。 沈云自然是当场同意。 方雅领导的宣传组效率极高,不到半个时辰,大会的结果,以及重组方案,原原本本的出现在在所有的公告栏上。 很多弟子更是连夜守在公告栏旁。看到消息后,他们竟是比一次大捷还要高兴,振臂欢呼。不少人甚至还高兴的跳起了舞来。 云景道长吐出一口浊气,努力按住飞舞的心,从会场里走出来。看到这样的情景,他禁不住对过来向自己汇报会场外的情况的方雅感慨道:“这就是人心所向啊。看来,大家对长老会早就很不满意了。”可惜的是,某些长老到现在还没能明白过来,仍然将这次的重组当成是一次权术的运作。在会场里,看到这些人做出一副为了大局,牺牲小我,委委屈屈的为自己争取“补偿”,他对他们最后的耐心也没有了。 方雅也很亢奋。因为她刚刚看过了重组方案。这里头,有她写的两项提议。并且全是一字不改的保留了下来。 闻言,她连忙纠正道:“道长,是以前的长老会!重组以后的长老会,是大伙儿自己选出来的。大伙儿肯定会满意的。” 她没有夸大其辞。按照重组方案,重组后,长老的产生完全是不同的程序。 以前,经长老会或门主大人提名,举行临时会议,审核通过,就能当上长老。 而现在谁提名也不管用。所有的长老必须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并且由三分之二的弟子们同意,才能当选。 这样的制度,在青木派里,绝对是头一次。 方雅个人以为,这是一次伟大的改变。她很看好新的长老制度。因为从她自己来说,是绝不可能选自己不信任、不满意的人当长老。 她以为,这也是重组方案公布后,大伙儿如此高兴的根本原因。 云景道长很赞同她的观点,笑眯眯的问道:“你呢?有没有参选的打算?” “我?”方雅愣住了。 老实说,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想过自己要不要参选这个问题。 新长老会里只有五名长老。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数,她觉得,自己都选不上。 云景道长见状,鼓励她道:“你真的很有能力,也完全符合条件,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说到这里,他脸上的笑意更甚,“说起来,我们还从来没有过女长老呢。如果你能够当选,那就是门派里的第一任女长老,很了不得哦。” 方雅被他说的热血沸腾。女长老意味着什么,她不是没有仔细思考过。之前,她还跟沈九娘很认真的讨论过这个问题。 她们都一致认为,青木派的女弟子们确实需要一名女长老,并且,也有能力产生女长老。 不过,方雅的内心,一直以为沈九娘最有可能成为青木派的第一位女长老。 并不是因为沈九娘是门主大人的姐姐。 而是沈九娘确实是青木派女弟子里最优秀的不论是从修为,还是能力,以及声望、资历等,沈九娘皆超越了其他女弟子一大截。 包括方雅自己。 “我,我还差了一些。”方雅很快冷静下来,如实说道,“如果真的选出来第一位女长老,我觉得沈九娘比我更合适。”顿了顿,她又道,“其实火姬也比我更合适。” 她之前仔细读过长老的参选条件,从这些条件来比较,她是真的排在沈九娘和火姬之后。与这两位相比,她仅仅是资历上占了些优势。 所以,真不是灭自家之威风。她当选女长老,肯定在沈九娘和火姬之后。 云景道长一听就知道她果然是走进了误区,笑道:“你确定真正读懂了方案?方案里可有限制女长老的人数?一共是五位长老,只要你们能够赢得弟子们的信任与支持,五名长老全是女长老,也不违规,不是不可以啊。” 方雅顿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欣喜的拍着巴掌大呼:“是啊!是我从一开始就想差了!” 当选女长老,她不是要和门派里的其他女长老人选竞争,而是要和所有的长老人选竞争。 如此一来,她当选的可能性又大了许多。 而且,这一回没有选上,没有关系。 因为所有的长老都是有任期的。一任十年。任期满了之后,便自动卸任。要想继续担任长老一职,必须重新参选。连续两任之后,便不能连续参选了。 这些无疑又加大了她当选的机率。 想到这里,方雅不禁又回想起了她与沈九娘的那一次讨论。其实,她也有自己当上长老后的报负和设想,并不全是为女弟子发言…… 刹那间,一股豪情自心底油然而生,扶摇直上。 方雅激动的握了握拳头,先向云景道长道了谢,接着大大方方的表达了自己接受他的建议与鼓励,将参选的打算。 “很荣幸!我们将成为竞争对手。”云景道长爽朗一笑,握起一只拳头来,“我们一起加油!” “嗯,加油!”方雅深吸一口气,迅速让自己平静下来,向云景道长报告了会场外的形势。 总的来说,他们的新措施效果显着。之前很多不利的流言,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被瞬间打了个稀巴烂。弟子们对重组的拥护,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样的民意基础,对重组非常有利。 云景道长听着,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听完之后,他叮嘱方雅:“越是在这种时刻,越是不能掉以轻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必须按方案进行后续的布署。” “是。”方雅也是这么想的。 云景道长又关切的问道:“你要参选长老,时间和精力上都要分出一大部分来。觉得有什么困难吗?” 方雅笑道:“困难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能克服。如果因为参选长老而误了手里的任务,那么,我自己这一关就过不了,会觉得自己还不够条件参选长老。” 云景道长赞同的点头。 之后,两人分头行事。云景道长想了想,脚跟一拐,去了主院。 “主公,还没有睡呢?”和他预料的一样,沈云没有睡,坐在西窗下的矮榻上喝……凉白开。 看那架式,明明是一壶凉白开,硬是被后者喝出了上好灵茶的姿势来。 “睡不着。”沈云放下茶碗,坦然的说道,“也没有心思做事,所以,坐在这里赏月呢。” 云景道长看了一眼窗户外面的天空。 一线月亮如浅钩,眼见着就要坠入西边的连绵群山里了。 如此月色……不赏也罢。 沈云看懂了他的眼神,笑了笑,提起小炕几上的大肚子白瓷茶壶,给他也倒了一碗:“你不也是睡不着吗?” “是啊,今晚的情形,让人怎么睡得着?”云景道长抬起两根手指头在桌面上轻轻叩了叩,端起茶碗,一仰脖,咕唧,一气喝了个底朝天,放下空碗,大呼,“真是痛快!” 沈云看着他,但笑不语。 果不其然,云景道长激动的说了起来:“主公,当年,你跟我说凡人也能修行,邀请我加入青木派,我认定此举无异于在石板上种花,故而做足了心理准备。真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才多少年,我们就能取得今天的胜利!” 看似只是重组方案顺利通过,其实,它代表的青木派广大弟子的真正觉醒。 而这种觉醒,标志着,凡人修行不但可行,而且势在必行。 因为这才是祝融大陆的真正希望所在。 今天的胜利,让云景道长看到了希望,更是体会到了力量。 在这样的力量面前,一切艰难险阻,都是浮云! 包括天劫! 云景道长越说越激动,白净的脸因此而变得通红。他扼腕表示:“我从来没有象今晚这般感觉自己充满了力量!如此的信心百倍!在大会宣布通过的那一刻,我真的生平头一次觉得自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主公,这是道的力量!我坚信我们能够成功!” 尽管现在他们的四周危机重重,天劫更是象一把利剑,悬在他们的头顶,随时都有可能落下来。 但是,在大会宣布通过的那一刻,他突然心底感觉到了一股陌生,却又熟悉的神秘力量。 身为法修,他很快意识到了这股力量是什么。 那是道的力量! 从此,艰难险阻,算得了什么? 天劫,又有什么好怕! 因为只要他坚持道心不改,道的力量足以护持着他克制一切困难,逢凶化吉。 沈云差点儿被呛到,讶然的问道:“你真的感觉到了道的力量?” 云景道长冲他点了点头,笑得见牙不见眼:“我一直对自己的仙途没有多少信心。就算是突破了元婴,也还是不敢奢望自己有悟道化虚的那一天。现在,我有三分的把握了。”! 拥有道的力量,是悟道化虚的前提条件。 第九五零章 我相信利益 沈云收回手,看向云景道长。 后者意会,关切的问道:“伯堂,你确定真的能继续坚持开会?” 赵宣轻轻推开他和王长老的手,坐起了身子,说道:“我能坚持。而且我也必须坚持。” 台下,一些与会者脸上现出不以为然的神色。更有一些人用火辣辣的眼神看着赵宣,只差没有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我呸,得了便宜还卖乖!” 云景道长垂眸,掩去眼底的了然,在心底里再一次的感叹:都是聪明人呐。甭想糊弄得住。 老实说,此情此景,他是打心底里觉得骄傲——回去二十几年的光景,台下的这些人碰到同样的情景,能够象今天一样,独立思考,并且这么快的做出自己的判断和见解吗? 答案是绝对不可能! 他在凡人界游历的时候,见得多了去。 被世世代代愚弄的凡人们,鲜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这使得,他们遇到事,更多的是人云亦云。所以,他们也是最容易被煽动的。一直以来,仙庭和仙门,还有现在的修士同盟军,在凡人界的诸多措施,都是一脉相承,走的是愚民的路数。 尤其是现在的修士同盟军,是真正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就是用这样的路数,煽动凡人们对青木派的敌意与仇视。 不得不承认,这一招又狠又毒,在刚开始时,颇见成效。 这不,青木派被逼得迅速在凡人界收拢,最后甚至将主力迁到了仙门,一头扎进偏僻、荒蛮的云雾山脉里。 但是,重组长老会的成功,还有这次扩大会议上,与会者们对总规划的质疑和愤怒,让云景道长对将来充满了信心。 是以,与会者们的怒火,此刻在他眼里,都是鲜活而充满生机的……越的是越看越可爱! 意识到自己有可能绷不住,他轻皱眉头,再抬起眼帘来,正色道:“伯堂,神识一次消耗太多,其影响可大可小,不可儿戏。” “我知道。又不是头一天修真的青瓜蛋子。”赵宣抬手,轻轻的在他的手背上拍了两下,示意他勿要担心,接着,环视台下,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又道,“我是前天晚上动身,从边界赶回来的,昨天清晨抵达。你们中间有人清楚我的脚程,所以,应该知道我这回赶路赶得有多急。” 话音刚落,苏老三从蒲团上站起来,对着全场的人,为他证明道:“从边界突围后,我一直与赵长老在前头打先锋,所以,我敢说我很清楚赵长老的脚程。以他的脚程,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从边界赶回来,全程一刻不停的赶路,也做不到。我猜测,赵长老肯定动用了不下百次瞬移符。在驱符的间歇里,也是全力赶路。这样,他才能够这么快的赶回来。” 青木派里的瞬移符出自正清门的十里瞬移符。 因为青木派里的弟子修为普遍太低,故而,沈云通过上百次的实验,大改了十里瞬移符。改进之后的瞬移符,与原版有三点不同。 一是,原版瞬移的方位是随机的。也就是说,驱符成功,瞬间能将人送到周边十里开外的任何一个地方。具体的是哪个方位,只能随缘,不受驱符人的控制。 而经沈云大改之后的瞬移符,有两套驱符法诀,一套是定向瞬移,另一套是随机瞬移。同样的一枚瞬移符,是要定向,还是随机,视驱符人用哪一套法诀而定。 如此一来,瞬移符完成可以用来快速代步; 二是,原版的瞬移距离不多不少正好是十里。沈云大改之后的,瞬移距离变得很不稳定,最少距离是十里,运气好的话,甚至可达百里; 第三个不同,是大改之后的瞬移符对灵力的消耗,相比于原版是大幅度提高。以青木派里的凝霞境弟子们来说,他们驱使一枚大改后的瞬移符,至少要消耗一半的灵力。这使得他们每驱使一次瞬移符后,必须等灵力恢复得七七八八之后,才能再驱使第二枚瞬移符。 苏老三通过赵宣的脚程和所用的时间,大致推测出来,后者至少用了百次瞬移符。这里头的算法并不复杂。与会者们经他提点,稍微动动心思,也能得出差不多的结论。 “滋——”,会场里接连发出吸气声。大家再看向赵宣的眼神都变了。 因为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这一路,太危险了! 以至于赵长老不得不近百次的使用瞬移符避险。 然而,心思一转,他们也猜到,赵长老如此频繁的使用瞬移符,除了避险之后,还有一种可能是为了加快脚程。 不过,很快的,人们推翻了这种猜测。 因为此举太费灵力。 也就是说,速度是翻着倍的提上来了,但是,灵力的消耗也是成倍的增加啊。 而且,如此频繁的驱动瞬息符,只能靠服用素玉丹这种品阶的凡药,才能保证足够的灵力。 虽说素玉丹是门派里自产的丹药,比外头相同品阶的同类丹药要便宜得多,但是,百来枚素玉丹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是以,怎么算,这笔账都是划不来的。 但赵长老偏偏这么做了。 这说明什么? 首先,这一路上,危险重重; 其次,他是不计成本,不顾一切的赶回来。 为什么? 大多数的与会者们在内心里是极不认可赵宣的做法。 “赵长老,你没必要这样赶得急。”女营的刘营主叹了一口气,“实在赶不赢的话,你可以传讯回来,要求扩大会议推后一两天开嘛。何必呢?” 不少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是啊,规矩是死的,但是,形势是千变万化的。有时候,必须灵活一些……” 不料,赵宣噌的站了起来,激动的说道:“不能推迟。一刻也推迟不得。” 与会者们惊呆了。 神机营的李营主拧眉:“是边界又出事了?” 闻言,刷刷刷……,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象利箭一样的向赵宣射过去。 “首先,我没法传讯回来。”赵宣迎着所有的目光,坦言道,“事实上,云雾山脉与外面甩的联络渠道都被切断了……” “啊!”与会者们难以置信。 不过,他们看到门主大人和其他几位长老的神情,立刻领悟过来:赵长老说的是真的! 这时,赵宣又道:“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恢复联络。” 也就是说,这种切断状态不是一两天,还是有一段时间了。李营主等昔日的长老们好比被人敲了一闷棍,坐在蒲团上,眼冒金星,双耳嗡嗡作响,身形禁不住轻晃。 “出去之后,我才知道,形势有多么的紧急和危险。”赵宣继续说道,“完全可以用刻不容缓来形容。魏长老率领听风堂的弟兄们在边界,时时刻刻都处于危险之中。这也罢了。更大的危险是,他们近段在边界探得的情报无不表明,大量的落桑族奸细混入了仙山,他们要里应外合,进攻守护大阵。” 李营主听到这里,有些不赞同:“守护大阵哪是那么容易攻破的?” “对……”立刻,有不少人出声表示赞同。 赵宣冷笑:“如果他们得到了混沌兽的支持呢?” 与会者们纷纷色变,整个会场里再一次的陷入一片死寂。 “魏长老怀疑,切断我们与外面的所有联络渠道的,就是混沌兽。” “落桑族的奸细们在边界的活动,也是受它的庇护。魏长老他们跟踪落桑族的奸细,没有哪一次不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你们不知道,在边界,听风堂的弟子们每一次出任务,都是报着一去不复返,必死的决心。” “而且,近段来,我们也确实折了不少弟子,损失惨重。” 赵宣瞪大眼睛,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哑声说道,“我回来之前,魏长老将他写的提案交给我,让我带话给长老会,务必尽快的召开扩大会议,制订紧急应对计划。” “你们都在魏长老手底下做过事。我请问你们,什么时候看到魏长老着过急?” “魏长老这一回为什么这么着急?” “我知道。我来告诉你们。这些天,我在外头,天天都有收到听风堂弟子的折亡报告。” “我们的弟子在外面,时时刻刻冒着生命的危险。” “每一天,都有人受伤,有人牺牲,有人失去联络。” “伤亡之惨重,不亚于我们从边界突围。” “在仙山,我经营这么些年,总共才攒下这么一点老本。半个月里,已经折了近一半!” “这是听风堂自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惨烈。” “魏长老也已经尽力了。” “我赵宣不是怂种,不怕死。只要能减少伤亡,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去死。更不用说,只是拼了命的尽快赶回来。” “赶回来做什么?不是睡觉,不是休息。是要开会。开长老会,制订新形势下的总规划;开扩大会议,通过总规划。外面的形势大变,变得极度危险,我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拿出应对的计划来。不然,听风堂的牺牲,就失去了价值。” “所以,我恳请各位,冷静下来,不要意气用事。你们对总规划不满意,可以畅所欲言,可以商量讨论。但是,请不要说没有用的废话,浪费时间。” “我可以负责任的跟你们说,我们坐在这里开会,而外面的弟子们是在流血,在牺牲。早一些拿出有效的计划方案来,就能早一刻改变这样的被动局面。” “真的真的希望大家不要浪费时间。” 说完这一句,赵宣再也控制不住,猛的背过身去。 眼泪象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扑直落。 云景道长抽了抽鼻子,递过去一方月白色的棉帕子。 赵宣嗡声道了谢,接过去,使劲的擦着脸。却是越擦,眼泪越多…… 台下,李营主抹了一把脸,急切的催促道:“老王,不是该解读‘规划’了吗?你开始罢,不要浪费时间了。” “是啊,开始罢!”其他的与会者不约而同的跟着催促道。 这时,大家才发现,王长老已是泪流满面。 事实上,会场里,和他一样的,不在少数。 不过,这从来不是重点。 王长老顾不得擦去眼泪,拿起手边厚厚的一扎稿纸:“好,解读开始。大家各就各位……” 着急归着急,感动归感动。还是有不少与会者对规划里提到的以叶罡为首,与修士同盟军联合,和祝融大众共度天劫的总纲领非常反感和抵触。 不同的是,他们的态度与之前大有改变,做到了象赵宣请求的那样,没有打断解读,再次跳起来骂娘。 王长老感觉得到,他们在强忍着的。 这样的话,后面的解读肯定是听不下去的。 于是,他向云景道长使了一个眼色。 后者收到,赞同的点点头,站起来宣布对总纲领进行自由辩论。 果然,那些与会者都争先恐后的站起来发言。看得出来,他们很克制,既没有用攻击性的语言,也没有发牢骚,尽量简炼的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即便是抛开以前的仇恨不说,他们也完全不信任叶罡,不信任修士同盟军。担心会被背后捅刀子。甚至有人担心,混沌兽是不是早就和叶罡达成了某种协议。毕竟叶罡为了消灭青木派,一直都是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 他们说完后,立刻有人先后站出来对他们进行反驳。这些与会者从形势、道统等诸多方面展开辩驳,最后得出结论:首先,与混沌兽联手,以牺牲整个仙山的代价,消灭青木派,不符合叶罡的利益;另一方面,落桑族人对祝融大陆和仙山的企图,也是路人皆知。与他们合作,也不符合叶罡的利益。 女营的刘营主因为思路清淅,表述有理有据,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辩驳这一方的代表人物。 最后,她很明确的说道:“我和大家一样,也是完全不信任叶罡,不信任修士同盟军。叶罡,和他的修士同盟军,与我们就象是油与水,我们双方天生八字不合,不是一块的。但是,我相信利益。古来今来,太多的实例证明,一切盟约都是利益使然。而目前,我们和叶罡,有着相同的利益。没有叶罡和修士同盟军,我们对付不了混沌兽和落桑族人。这一点,叶罡和修士同盟军也一样。只是他们继承了仙门的一切,在仙山的声望远远超过我们,由他们领头,联合仙山的一切力量,共同对敌,比我们要容易得多。正如赵长老所言,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去犹豫和纠结了。我们在这里多犹豫一刻,我们的兄弟姐妹们在外头就要多流一刻的血,多一刻的牺牲,所以,我赞同总纲领。” 第九五二章 突如其来的困意 就这样,与会者们对总纲领的解读达到了一致。王长老接着往下解读“规划”。 跟之前完全不同,与会者们不再强忍,也不再坐立不安,他们真正的沉下心来,目光专注而冷静。 大家心里最重要的那个弯,终于转过去了。如此一来,“规划”成功通过,已经没悬念。沈云暗地里长吁一口气。这时,云景道长恰好向他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里撞了个正着。 他们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如释重负。 不由得,两人皆嘴角翘了翘。 接下来的会议果然越来越顺。解读完毕后,是自由辩论。与会者们的情绪基本上都稳定了下来。大家接受了总纲领,对“规划”的总体框架接受便容易得多。但是,分岐还是有。全是在一些细节上。 没有谁对抠细节的那些人公开表示不满。 相反,其余人虽然不赞同他们的看法,但都能充分的理解他们——这些年来,叶罡使尽各种手段,对青木派赶尽杀绝。大伙儿吃了多苦?流了多少血?又有多少同门因此而牺牲?这些不是别的,是血海深仇啊。能说撇开就撇开吗?所以,有些人在理论上接受了“规划”,但心底里依然横着一口恶气,是不是再正常不过?心里的这口气没有真正咽下来之前,人家只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抠一抠细节,并且还在言语上非常克制,既不阴阳怪气,也不咄咄逼人,从头到尾没有爆一句粗口,真的已经表现得很好了。 至于这些分岐怎么消除? 那就接着辩呗! 门主大人在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们:镜子是越擦越亮,道理是越辩越明。 不知不觉之中,时间已经接近子夜。然而,会场里,没有谁打一个呵欠。随着辩论不断深化,不论是自发参与辩论的双方,还是洗耳恭听的其他与会者,大家的眼睛反而越来越明亮,精神头十足。 倒是沈云突然间感觉到浓浓的倦意扑天盖地的兜头打过来。 猝不及防,他手里一松,稿纸哗啦脱手。 “主公?” 说时迟,道时快,一只白净修长的从旁边伸过来,准确无误的接住了将要散落的稿纸。 而沈云也瞬间恢复了清明。 抬起眼帘来,他看到的是云景道长一脸的关切。 “没事。这些天都睡得晚,有些困……”沈云说着,刚刚退下去的困意,卷土重来,比先前更加凶猛。他好不容易才勉强压制已经到了嘴边的呵欠。 不能在这里睡。他在心底里对自己说道。 原因很简单。 困意如此汹涌,肯定不是打个瞌睡,就能化解得掉。必须是一次深眠。 随着修为的提升,他陷入深眠后,不再是完全失控。在“沉睡之眼”的配合下,他能在陷入深眠个把时辰之后,提前醒来。 但很多的状态还是不可控的。 比如说,进入深眠之后,他会不受控制的现出魔身;他的身体会自发的向四周散发出睡意。如果没有阻隔的话,能将半个时辰之内,将方圆五里之内的所有喘气的生物尽数催眠。 而在目前的情况下,他若是在人前公开的现出魔身,会是什么情形? 还有,方圆五里之内的活物全被催眠,齐齐睡得昏天暗地,又会是什么情形? 光是这两点,便让沈云头皮阵阵发麻。 可即便是这样,困意还是没见减弱半分。 它来得快,来得猛,还来得好不蹊跷! 沈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赶紧的先回到自己院子里去。 “太困了。在这里睡,太不象话了。”他起身,“我先回去眯一小会……” 话未说完,云景道长张嘴,呵欠上来了。 糟了,睡意已经开始散发了!沈云顾不得多话,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转眼间出了会场。 这时,云景道长才刚刚打完呵欠。 他皱了皱眉头,困意立退。 再定睛一看,面前只有一个空蒲团,哪里还能看到主公的身影? 所以,刚才是受主公的影响?主公得是有多困呐……正在寻思着,他敏锐的发现了一道异样的目光在看向自己。心里打了个突,他不动声色的暗地里放出一道神识。 就是一刹那间,神识沿着那道目光,捉到了它的主人。 是他! 云景道长心中顿时雪亮,同时,悄悄的又放出一道神识。 旁边,赵宣指着稿纸上的一行字,扭过头来问他:“道长,这里……咦,主公呢?” “主公说他困了,在这里睡觉不太好,所以,先回去小睡一会儿。”云景道长的目光落在他手指的那行字上,问道,“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哦。”赵宣不疑有他,注意力又回到了稿纸上,和云景道长讨论起来。 直到自由辩论结束,大家复又看向台上,才发现他们的门主大人不见了。 不过,没有人当场问出来。 因为扩大会议里,大多数的环节,按照相关章程,门主大人不用参与。门主大人可以过来听,也可以全程不出席。 事实上,沈云也不是每一次的扩大会议都过来听。 很多人在心里想的是:门主大人肯定是很满意大家的转变,所以,放心的提前离开了。 会议继续。 而沈云回到主院之后,一头扎进了书房的里间。 头一挨到枕头,浓得凝成实质的睡意,将他整个儿吞没。他轻叹一声,放纵自己,陷入无边的黑甜之中。 与此同时,头发散开,象水草一般,飘荡着,向四面八方伸长出去。 里间的落桑珠首当其中,被一缕头发缠了一圈又一圈,很快的,一丝亮光也没有透出来。 屋子里,漆黑一片。 半个多时辰之后,一队巡逻队自主院的大门前经过。 五人都扭头看了一眼紧闭的主院大门。 没有发现异常。 继续往前走。 殊不知,待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前面的拐弯里时,一道黑影象幽灵一般,从主院斜对面的偏僻黑暗的角落里,飘了出来。 轻飘飘的,黑影落在了黑油大门面前。 只是稍微的顿了顿,黑影上前去,从黑风斗篷里伸出一只苍白枯瘦的手来,直接推门。 而紧闭的黑油大门竟然补无声的推开来。 第九五五章 该死的女人 然而,罗阿花的“作”却还远远没有结束。 一共有三级台阶。她在最上面的那级台阶上施施然的铺上一方月白色的棉帕子,提起袍脚,坐在上面,冲站在台阶下看傻了的罗大海伸手:“端上来啊!” “阿花姐,你平时坐泥地上,也没见铺块帕子啊。”后者也是个有什么说什么的耿直人,“泥地上,哪有这里的干净?” 罗阿花得意洋洋的扭了扭身子:“这你就不懂了?平时归平时,现在归现在。” “为什么呢?平时和现在有什么不同吗,阿花姐?”罗大海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来了,一时之间,竟然忘了“他们两个在这里聊天,会不会打扰到门主大人”这个问题,打破砂锅问到底。 罗阿花坐直了身子,脸上更加得意了:“因为现在我要吃的是门主大人的宵夜啊!能不讲究一些吗?” “哈?”罗大海笑喷了,“阿花姐,门主大人的宵夜也是从同一口大锅里舀出来的,和大家吃的,没什么两样。” “当然是两样!”罗阿花完全不赞同,一本正经的辩驳道,“虽说都是从同一口大锅里舀出来的,但是,这一碗被你送到了门主大人面前来,它就变成了门主大人的宵夜,变得完全不同了。你懂吗?” 罗大海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挠了挠头,老实答道:“不懂。” “唉,就你那牛皮灯笼样,我也跟你说不明白。”罗阿花想了想,又拿出一块帕子来,平铺在两个膝盖上,再一次吩咐道,“好了,我准备好了。大海,你把门主大人的宵夜给我端上来了。” 罗阿花一边弯腰打开漆盒子,一边继续好奇的问道:“阿花姐,你往膝盖上铺帕子做什么?我以前见过门主大人吃饭。门主大人可没有往膝盖上铺帕子。” “我当然知道门主大人吃饭是什么样子。”罗阿花有些不耐烦了,“我这不是怕汤汤水水洒在身上么?这是我新做的袍子,才穿了两天,还没洗过水呢。” “哦,这样啊。”罗大海笑了笑,端出一只酱色的大陶钵来,“给你,阿花姐。你慢用。吃完后,将碗放漆盒里,记得给我们送回去啊。” “我送回去?你呢?”罗阿花接过来,拧眉问道。 罗大海指着影壁那边:“我先回去……。” “那多麻烦啊。”罗阿花打断他,“我吃得很快的。你在这里稍等一下,等我吃完了,顺手将东西一同带回去。” 大半夜的,我是要回家睡觉,不回灶上去。所以,一点儿也不“顺手”,好不好!罗大海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天空,嘴里的话,一出口却变成了“好,你莫急,慢慢吃”。 结果,罗阿花当真了。 大陶钵里的山芋饭堆得尖尖的。和平时吃的一样,山芋多,米饭少。 她欢呼一声:“是山芋饭呢!我最喜欢吃芋了。” 然后,尖起筷子,翻拣着里头的米饭吃。 就她这样子,这一大钵的,指不定就要吃到大天亮去了。罗大海如今已完全认定了自己倒霉的事实,索性也不催她,背对着她,一屁股在最底下的那级台阶上坐下来。这叫做“眼不见,为净”! 罗阿花就象没有看见一样,只管低头挑米饭吃。 米饭实在是太少了。不一会儿,全被她挑光了。她嘟了嘟嘴,这才夹起一块山芋来吃。但也是翻来翻去的挑挑拣拣…… 吃了一大半后,她身后紧闭的木格子门“吱呀”一声,打开来。 沈云从里头走了出来:“阿花姐,你还没吃完啊?” 罗阿花噌的从地上跳了起来,转身看清楚身后之人后,赶紧的将大陶钵和筷子都藏在身后:“门,门主大人……你睡醒了?” 罗大海也站起来了。他在台阶下,尴尬得一双手往哪里搁都不自在,弱声解释道:“门主大人,我以为,你睡着了……所以,把宵夜给了阿花姐吃。”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她从女营那边连夜赶过来,肯定是饿了。” 沈云爽朗一笑,摆手道:“没事。我不饿。”说着去问罗阿花,“阿花姐,你连夜赶过来,有什么事吗?” “哦,有的。帮我批个条子。”罗阿花也不藏着大陶钵了。 沈云看了一眼,答道:“我先去里头洗把脸。” 待他又进了屋,罗阿花一手抱着大陶钵继续吃。不过,这一回是风卷残去一般的,三下五去二便吃光了剩下的一小半,完了,用手背擦了一下嘴巴,噌噌的下台阶,将空钵和筷子放进打开的漆盒里,再盖上盒子,提起来,送到罗大海面前:“好了,大海,多谢。你可以走了。” “我……哦……”罗大海再一次被她惊得一愣一愣的,接过漆盒,象个木头人一样,直愣愣的走了。 他刚走没多久,沈云再度从屋里出来,随手带上门,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手招呼道:“阿花姐,我要去会场那边。走,我们边走边说。” “是。”罗阿花抬腿跟上。跟先前相比,干净利落得跟换了个人似的。 殊不知,两人一道出去,大门再度关上后,那个黑暗的角落里走出一道黑影来。 “该死的女人!”黑影走到台阶下,看着影壁,象是从牙齿缝里挤出话来,“坏我好事!” 沈云睡饱了,神清气爽的。哪里还有“虚”可乘!又谈什么刺杀! 是以,刚才沈云一出来,他被吓得赶紧闭气,生怕被当众揪出来。 好在那煞神急着赶回去开会,没有太多留意院子里。 黑影转过头去,看了看正屋的木格子门。 门上没有灵力波动! 就这么走了么? 好不甘心! 再说了,煞神近段时间寸步不离的守在这间屋子,离开之前,还不忘关上门,难道是屋子里藏着什么重要的机要? 肥大的兜帽下,两点精光闪烁。 黑影轻抬右手。 一只苍白枯瘦的手从黑风斗篷里伸了出来。 轻轻一抖。 寒光乍现。 手上多了一柄尺把长的黑色长柄匕首。 黑影提着匕首,慢慢的拾阶而上,在门前站定身形。 发现与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木格子门只是随随便便的虚掩着,并没有暗藏机关,黑影反倒犹豫了。提着匕首,不敢妄动。 过了好一会儿,黑影终于又动了,闪到一旁,小心翼翼的用匕首尖去顶虚掩着的门页。 木格子门被一点点的顶开,数息后,现出一道一指来宽的细缝。 黑影探过头去,通过细缝往里头瞅。 说时迟,道时快,从门缝里迸出一道雪亮的白光来。 黑影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瞬间被白光整个儿罩住。 下一息,白光一摇,嗖的又缩回了门缝里。 除了探头往里头瞅的黑影也不见了,细细的门缝合拢了,门廊上一切如旧。好象刚才根本就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 第九五七章 大获丰收 说话间,唱票、计票完成,结果立马出来了。 除了十票弃权、十一票反对,其余的,全是赞同。弃权和反对的票数,加起来不到与会者的一成,所以,本次扩大会议经修改后,以大票数通过了《规划》。 全场再一次响起雷鸣般的欢呼与掌声。 最后,云景道长代表本次大会,当众向沈云报告了会议结果。 沈云亦当众批准了《规划》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至此,本次扩大会议圆满结束。 夜空还是跟口倒扣的铁锅一般,黑漆漆的。不见半点星光。 云景道长高兴的对众人宣布散会,并说道:“离天亮还有半个多时辰的样子,大家不要急着赶夜路回去,先在临时安排的住处小睡一会儿。明天早上,哦,应该是今天早上了。今天早上给大家备了早饭。” 底下,与会者们皆眉开眼笑。 有人问道:“道长,还是吃山芋饭吗?” 道长一本正经的反驳道:“早上哪能光吃硬硬的米饭?不好克化呢。本部这边的习惯是,早上吃一干一稀。” 顿时,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包括台上的王长老等长老们。 只有沈云垂眸,掩下眼底的笑意。 果然,云景道长又道:“今天早上吃蒸山芋和芋头汤。” 话音刚落,全场哄的一下笑开了锅。 云景道长自己也没绷住,瞅着大家,恶作剧得逞一般的哈哈大笑起来。 “确实是没有米饭了。”有人大笑着说道。 也有人笑云景道长也学会了不正经说话,知道逗大伙儿玩了。 但没有人抱怨。因为昨晚吃宵夜时,大伙儿都公认,山芋很好吃。再说了,这年头填饱肚子才是头等大事。通过修行,大伙儿都有了一个铁做的胃。只要吃下肚,毒不死人,就没有克化不克化这个问题。山芋饱腹感很强,味道也好,不麻不涩的。硬要说出它的一条缺点来,就是它没有灵气,只能饱肚子。但是,这几年下来,大家又吃过几回有灵气的食物?所以,这一点根本就算不得缺点了。 待大伙儿笑过之后,云景道长春风满面的又道:“在这里抢先跟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我们从野鸡岭带来的山芋,经执事院带头,在新营区试种成功,并且大获丰收。昨天,第一拔山芋收上来了。昨晚,我们吃的宵夜,你们是不是吃着感到非常新鲜啊?就是用新收上来的山芋做的。” “这么快就有收成了?”与会者们惊艳不已。 做了这么多年的农活,在座的哪一个不是种田的好把式。当下一算时间,他们严重的发现时间上完全不对头。不过,所有人都是相信云景道长的。玩笑归玩笑,道长不可能拿这么大的事情来逗大伙儿玩。所以,这只能是真的。 那么,问题来了:执事院那边是怎么做到的,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声不响的种下山芋,并且还“大获丰收”? 肯定是有秘法! 什么时候全面推行啊? 尤其是各营各部门的主管们,两眼灼灼发光,火辣辣的瞅着坐在前排的执事院的宋总执事。 宋总执事之前也是长老。他们宋氏一族以前在老仙都时就是个大家族。全族人聚族而居,占了半条街。整条街的坊主就出自他们家族。 举族加入青木派后,宋家反倒低调了起来。最明显的就是宋坊主,他身为长老,因兴趣所在,跑去马场,给苏老三做副职,喂马去了。 上行下效,宋家的人一个比一个低调,占据要害职位的少之又少。 这些年下来,总共又出来了两个显眼的后辈。一个是外事堂的堂主李艺,另一个就是这位宋总执事。 后面几年,长老会接连两次扩大,两人后辈脱颖而出,先后入选,成为长老。 于是,“一门三长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为了区分开来,宋坊主成了“老宋长老”,李艺成了“大宋长老”,宋总执事则是“小宋长老”。 不过,这些称呼也没有唤多久。因为大宋长老有了新绰号,“大掌柜”,小宋长老成为了执事院的主管,人们更多的称他为“宋总执事”。“宋长老”又重新成为了老宋长老专有。 本次重组,“一门三长老”成为过去。 但是人们再仔细一看,宋家却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半点影响。宋长老,呃,如今是宋副场主,依旧一门心思的扑在马场里;大掌柜奉命将外事堂搬出了本部,自立门户,似乎更威风了;宋总执事在执事院里人气、威望皆不减,主管的位置坐得稳稳的;宋家的其余人也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没见谁低头丧气、愁眉不展的。 那些本来想笑话笑话宋家的,私底下掂量了一番,这些天一直没有吭声。 没有想到,这么快,宋家便立下了一桩大功劳! 不要看不起在凡人界里也不起眼的小小山芋。在座的,有不少是各营主部门的主官。自己部门的小仓库里还有多少余粮,他们再清楚不过了。 但本部有多少余粮,各营各部门有多少余粮,不是涉事人,谁也不知道。因为都是绝密! 在来之前,主官们已经私底下在跟副职们商议,要找个由头出来,先将一天三顿干的,改成两稀一干,过此天,再改成一稀一干…… 有了“大获丰收”的山芋,先前的商议,直接做废! 多好! 宋总执事自然是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大家的关注。事关机密,他不敢擅自表态,抬头去看云景道长。 主官们见状,立刻明白过来了。火辣辣的目光嗖的腾挪了过去,他们一个个冲云景道长笑得特真诚。 云景道长不觉莞尔,看向沈云:“门主大人,要不提前宣布了?不然的话,这些家伙今晚就赖这里,不肯离开会场了。” 沈云知道他的好意,但自己并不需要时时立门主的威信,再说了,抢人家的功劳,此风不可长,遂笑眯眯的如实回复道:“本来就是你亲自抓的任务。我也是刚刚才得了信了。什么时候公布,自然也是由你来决定。” “是。”云景道长点头,当众宣布,“这一批的收成在今明两天里全分派下去。接下来,还有一批,在五天后将要成熟。这一批收上来后,地空出来了,马上就要种第三批。所以,各营各部门务必在今明两天之内派三到四个擅长种植的弟子过来跟种第三批。时间是二十三天。大家要做好相关安排,让派来的弟子能够安心学习。” “是!”会场里再度爆出欢呼。 第九六零章 完蛋了 【 】,精彩小说阅读! 大黑个是中招了。 刚才,祁富田借着拍他肩膀的时机,将迷药不露痕迹的扇进了他的鼻子里。 这是一种特制的迷药。它最大的特点是,药效什么时候生效,在下药后的半刻钟里,是可控的。 所以,大黑个完全没有任何察觉,就被迷昏了。 估计如果能够醒来,他也是想破头,都想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时候中的招。 同样的,祁富田也既没有要他的命,也没有废掉他的修为。 原因也是一样的。 正事要紧。 祁富田选中这个角落,是因为角落后边是座空院子,没有人在里头闭关。而且角落里有一道小门。那是预备着施救里头的闭关者而开的一道小门。 幽兰谷在很多方面都吸取以前野鸡岭的经验教训,做了改动。 比如说,都是修的一座座独门独院的小院子。而且每座院子都修了两道门,一道是大门,另一道是不显眼的角门。 闭关者入住后,大门就只能从里头才能打开。而这道角门是可以从外头打开的。一旦守卫的弟子们发现闭关者在里头出现不测,危急性命,便能打开角门,冲进去施救。 以前野鸡岭的闭关院就没有这道门。 碰上类似的情况,守卫的弟子们只能破门而入。那些年,发生了好几起破门受阻,延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的惨事。 但是,这道角门也不是说打开就能打开的。一旦闭关者将大门封住,要打开这道角门,必须动用特别通行令符。 不过,眼前的这一道角门无须动用特别通行令符。因为这是一座空院子,大门洞开呢。 祁富田轻轻推开虚掩着的角门,将大黑个拖个了进去,随便的扔在青石砌成的墙根底下。 他对特制迷药非常有信心。除非用了解药,便是天打雷劈,也休想弄醒大黑个。换而言之,他根本就没有必要亲自动手杀死大黑个。没有解药,大黑个会在昏迷之中,因为生生的耗光了最后一点生机而死去。 出来前,祁富田机警的打开一线门缝,看了看外面的动静。 仍然是安安静静的。 石屋那边没有人发现这边的异常。 他果断的轻轻打开门,闪身出来,再将门又重新虚掩上。最后一步,清理掉门口的残留气息。 用的是青木派的惯用手法。 忙活完后,他满意的笑了——用在青木派学到的本事,对付青木派,真是没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了。 碍手碍脚的麻烦处理完了,现在该做正事了。 祁富田刚才借着登记的时机,翻看了登记簿——这是青木派这个大穷鬼的一个弊端。因为没钱置办足够多的玉简,所以,太多的地方还是用的凡人法子,造册登记。 以他的眼力,要在翻动页面的同时,查找完里头登记的内容,一点难度也没有。 登记簿上记得一清二楚。他要找的人是五天前入谷闭关,住在金兰院。 而幽兰谷里各院子的布置,他在以前还是长老的时候,借着过来视察的机会,打探得再清楚不过了。 四下里看了看,祁富田微微低着头,飞快的朝目标走去。 此时,正是天亮之前最暗的那段时光。他又是正儿八经进来闭关的,便是被守卫的弟子撞见,也不打紧。大不了解道说一句“大黑肚子痛,急着上茅厕,让我自己去墨兰院”,然后,找个机会也将对方迷倒了,扔到哪个空院子里等死。 不过,正事要紧。所以,他从心底里还是不想节外生枝。 运气不错,一路上都没有碰到守卫。 祁富田在心底里冷哼:左整改,右整改,有个屁用!烂泥就是烂泥,只会变着法儿偷懒耍滑,永远都是糊不上墙。只是可惜了这脱胎换骨的仙法,被烂泥们白白的糟蹋了。 所以,必须让值得拥有这等仙法的人去学啊! 很快的,他来到了金兰院的外头。 大门果然紧闭,隐现灵力波动。 祁富田脚跟一转,往左手边走去。顺着青石板路走,到了岔道口,往里拐弯,又走了两步,路边现出一道角门来。 就是这里! 祁富田再次四下里看了看。 没有人! 他从怀里摇出那枚特别通行令符来。 门的正中间有一道细长的小孔。 他直接将特别通行令符插进去。 “咔嚓!” 从小孔里发出一声轻微的脆响。旋即,小门无声的打开来一道细缝。 祁富田没有立刻推开门进去,而是拧眉,聚精会神的侧耳细听。 里头安安静静的。 看来没有惊动里头的闭关者。 他确定之后,轻轻的松了一口气,这才取下特别通行令符,轻轻的将门推开尺把宽,闪身进入其中。之后,一边关紧门,用后背顶着,一边飞快的查看院子里的情形。 院子很小,处处闪烁着灵力波动。 在门廊上半垂着数张半旧不新的苇席。 很眼熟。 祁富田一眼就认出来了,扯起一边嘴角冷笑连连。 穷讲究! 老实说,他是真的非常唾弃那家伙的这种作派。也因此而一直看那家伙不习惯。如果不是不能暴露身份,他早就出手狠狠的教训那家伙了。 不过没关系。 过了今晚,他再也不用忍受那个令人恶心的家伙了。 因为所有背弃真神的人,都必须死! 那个家伙既然敢背弃真神,就要有面对惩罚降临的这一天的自觉。 祁富田右手一晃,从储物戒袋里取出长剑,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眨眼的工夫冲上了门廊。这时,他表现出来的身手,比平时在人前,明显的高了一重大境界。 他先是在正屋的窗户底下站住,贴上耳朵再次仔细听。 里头有且只有一道呼吸声。缓慢而平稳。是他所熟悉的。并且是处于熟睡之中。 再确定不过了! 祁富田的眼底迸射出一道杀气来,干净利落的掀开窗子,翻身入内。 哪知,他的双脚才沾着地,尚且来不及站直身子,屋里突然华光大作。 落桑珠发出来的亮光以柔和舒适而着称。这一回,却刺得他的眼生疼。 完蛋了……他闭上眼睛,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第九六三章 主公,不要! 惊讶之余,云景道长他们三个都被‘祁富田’说的名单深深的吸引住了。但是,沈云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 ‘祁富田’看得真切,更加着急了,趴在地上保证:“我能向真神启誓,我的名单绝对是真的。” 青木派的弟子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所以,这一位真的是死灵无疑了。赵宣只觉得阵阵后怕——以往都是他去别人那里搞潜伏,这回,轮到自己家里也被潜伏了。而且死灵显然比他要厉害得多。瞧人家都当了好些年的长老! 旁边,宋总执事则是努力控制住内心的恐惧。如果不是当着‘祁富田’的面,他肯定会汗涔涔的大呼:“太可怕了!” 云景道长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因为他想到了王思恩姐弟叛变和齐伯叛逃等事件。 这些事件,都是由长老会彻查的。事发之时,他都恰好不在门派里。是以,对详细的情况全是来自于事后阅读调查宗卷。读这些宗卷时,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现在知晓了‘祁富田’的真实身份,他有一种拨云见日之感。同时,整颗心都猛的提了起来。 必须拿到这份名单!他抬头看向自家主公。 没想到,沈云却垂眸,居高临下的看着‘祁富田’,没有接话。 他没有用威压,但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祁富田’的颤抖越来越严重。才数息的时间,‘祁富田’便完全扛不住了,身下涌出一股恶臭来。 这家伙居然被吓得屎尿齐齐失禁! 明明主公什么都没有做! 赵宣和宋总执事惊讶之余,哭笑不得——就这样的货色,居然在青木派里混得风生水起!光是冲着这一点,长老会也早该重组了! 两人厌恶的捏着鼻子,不约而同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云景道长却想得更深,忍不住问道:“主公,他说的名单有诈?” 果然,沈云收回了目光,点头道:“他根本就没有名单。” 明明还没开始审讯祁富林啊?还有,主公刚刚话里也透出来了,‘鬼影’还没有被抓到。所以,主公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主公早到了别的死灵…… 一时之间,云景道长他们三个的心里全是层出不穷的问号。 但是没有谁问出来。 因为主公有可能是在使诈。就象祁富林明明没有吐口,主公却诈‘祁富田’,说,全招供了。 搞不清楚主公到底知道些什么的他们,只能按下心里的疑问,在适当的时候,全力配合一下主公,合伙诈‘祁富田’。 不过,‘祁富田’这副样子,怎么看都是心防完全崩了…… 云景道长是头一个意识到这一点,连忙定睛去看‘祁富田’的识海。 然后,他又被雷了一下狠的。 以他的修为,居然看不管‘祁富田’的识海! 怎么可能!他如今是元婴上人了! ‘祁富田’的修为…… 再一次被雷到! 他居然连‘祁富田’的修为也看不出来了! 呃,这么说也不对。 他现在看‘祁富田’是修为全无,就是一个有些拳腿功夫伴身的凡人初级武者。 可就在‘祁富田’失禁之前,他还看得出来,这家伙是凝霞境三层的修为。 “他的修为呢?”赵宣也敏锐的发觉了这一点,惊呼出口。 沈云呵呵:“当然是一泡屎尿拉没了。” “啊……”宋总执事意识到自己太失态,连忙自己捂住嘴巴。 他那又瞪得浑圆的眼睛里,全是难以置信。 还是云景道长见多识广,被这么一提点,瞬间明白过来了,抚掌叹道:“差点被他给骗了!” 赵宣挠头:“骗?道长,什么意思?” 云景道长轻甩拂尘,对沈云笑道:“主公,我也不知道猜得对不对。等我说完后,有猜错了的,请你帮我改一改。” “请说。”沈云伸手请道。 赵宣的眼睛立马跟被点亮了一般,目光灼灼的望着云景道长。 唯有宋总执事望着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祁富田’,心急如焚——怎么回事?不是应该先处置这家伙吗? 云景道长对他说道:“不急,他这会儿应该是最虚弱的时候,动弹不得。” 原来是这样!宋总执事恍然大悟,心道:难怪! “先前跟主公揭穿他,说他已经死过一回了。而他看上去又是地地道道的祝融人,”云景道长继续说道,“所以,我联想到了尸修的‘种魂术’。” “什么是‘种魂术’?” “是和‘借尸还魂’一个道理吗?” 赵宣和宋总执事都是头一次听说,也完全听不懂,禁不住齐齐插问。 云景道长笑道:“不完全一样。‘借尸还魂’就是夺舍的一种。相比之下,‘种魂术’就更厉害了,需要化虚真君级别的尸修大能才能施展此术。它是做出一具肉身来,安上魂魄。施术成功之后,看上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能说会道,能走会动,受了伤,也会青肿疼痛,流血,骨折,甚至也会重伤至死。如果是幼体的话,也会正常的发育长大;一样的,是成熟体,则会正常的衰老。” “这么厉害!那就是活人了。”宋总执事啧啧称奇。 赵宣却反驳:“我觉得还是象夺舍。” 宋总执事无话可再反驳回去。因为据他从资料上看到的夺舍成功之后,也确实具有道长所说的那些特性。 云景道长点头:“从施术效果上来看,‘种魂术’与夺舍,确实是殊途同归。” 听他这么一说,赵宣和宋总执事完全明白了——他们两个都抓错了重点。道长说的是施术的过程,而非结果。 “对不住,我不该乱插话。” “道长,请接着说。” 两人不好意思的伸手请道。 “没事。我说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现在我们是在一起讨论嘛。”云景道长用拂尘隔空指着地上的‘祁富田’,“他眼下的情形,与我所了解的‘和魂术’极为相像。与夺舍不同,‘种魂术’因为没有夺他人之身体,所以,不违天和。不论是施术者,还是被种的魂魄,都不会受到天道的惩罚。这是其一;其二,魂魄可以自由的脱离肉身,脱离之时,还能带走肉身的修为。而夺舍者轻易不会脱离肉身是因为一旦脱离依附的肉身,不但不能带走在肉身上辛苦修炼出来的修为,而且其原本的修为也会大大的被削弱。” 赵宣和宋总执事心里都再没有疑虑了。前者不住的点头:“这样就说得通了。” 后者也指着‘祁富田’:“这个死灵现在是在脱离肉身?所以,打摆子、屎尿失禁,全是必需的过程……啊,他说的名单,纯粹是在骗我们,拖延时间?” 云景道长点头:“我所知道的‘种魂术’确实是如此。脱离肉身时,需要先排尽腹内浊物,然后是体内的浊气,进入假死状态。所以,我怀疑他是被种魂的。”说着,他再次看向沈云,“主公,我说的对也不对?” 沈云在他说‘种魂术’与夺舍的不同时,就目不转睛的盯着‘祁富田’了,闻言,还是没有挪开目光,只是摆手:“我也是头一回听说‘种魂术’。” 祖师她老人家所在的年代实在是有些久远了。她和天神宗的先辈们留下来的手札、玉简里确实都有尸修的种种记录,但是没有‘种魂术’。 所以,他大胆推测:‘种魂术’是天神宗覆灭之后,尸修们新搞出来的一种高级术法。 类似的情形,在祝融大陆不是没有。相反,从上古以来,术法永远都在不断的被创新。 就是他自己,这些年修行,也是一边继承学习,一边创新。不然的话,哪来的《清风拳》等一系列的凡人修行功法?又哪来的修行境界新体系? 让他深感兴趣的是,这个‘种魂术’与他昨晚才知道的一个死灵法术实在是太相像了。 这是巧合吗? 是以,不顾脏,不顾臭,他将两丝道力分别汇入双眼之内,定睛看着‘祁富田’身体里的变化。 确实如云景道长所言。排完腹内浊物之后,‘祁富田’的身体里,浊气四下游走,迅速的向体表汇集。 这是要漏气的节奏啊。 所以,如宋总执事所言,‘祁富田’是想抛出一份根本没有名单出来,为自己争取脱壳的时间和安全地点——这家伙做了好些年的长老,熟知青木派审讯内奸的流程。碰到这样的情况,不会当场审讯,而是要马上将之转移到刑律院的秘密监牢先看管起来,然后再成立一只专门的审讯小组,展开秘密审讯。象之前抓到的祁富林就是这么处理的。 为了抓紧时间,也是太自信,‘祁富田’掐着时间,装出一副害怕之极的样子,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启动‘脱壳’程序。 然而,‘祁富田’可能是头一次‘脱壳’,经验不足,或者是太高估了自己对这具肉身的控制能力。而且,他根本就不信这家伙的鬼话……总而言之,‘祁富田’玩脱了。 于是,一场胸有成竹的金蝉脱壳,活生生的唱拐了,变成了道长的解说现场。 赵宣和宋总执事眼界不足的短板再一次被充分暴露了出来。他们俩听到主公自曝也是头一回听说‘种魂术’,都傻掉了——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术业有专攻,云景道长不愧为元婴境的法修大能,当即倒吸一口冷气:“主公,死灵也有类似的法术?” 沈云还是没有挪开目光:“是的。我先前以为是‘斯密的皮囊’。” 斯密的皮囊?什么鬼?云景道长拧眉:“是一种死灵的术法?” “是的。”沈云说着,指着‘祁富田’,“你们看,他要胀起来了!” 云景道长等三人都一齐看了过去。 是真的!‘祁富田’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紧绷。 “尸修的假死术也是这样的。接下来,肿胀之后,就是排尸气,流脓水。”云景道长在心里暗道:相同的地方如此之多,还会是巧合吗? 想到了某一种可能,他的神色越发的凝重。 这时,沈云终于收回了目光。 据他所知,‘斯密的皮囊’也是有弱点的。在皮囊表面紧绷到极致,却还没有开始排出第一道尸气之间,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这个停顿,用色目族的时间系统来描述,是三秒。 它被称为“危险的三秒”,又被称为“失控的三秒”。 因为这个时候,一个正常的七八岁孩童只要掌握了破解“斯密的皮囊”之法,也能轻轻松松的将死灵从这具即将腐化成一滩污水的皮囊里揪出来。 巧得很,沈云昨晚刚刚学会了这个破解的法门。 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会派上大用场。 算得上是现学现用了! 总共才三秒的时间,三秒一过,死灵的魂魄脱壳而出,瞬间能量最大可暴涨到巅峰状态的十倍。 沈云虽然自认为艺高人胆大,但是,他素来对这种挑战完全没有兴趣。 因为太危险! 如果可以的话,他最喜欢做的其实是二指夹田螺这一类的轻松活。 旁人都误以为他喜欢剑走偏锋,其实是大大的误会。 一来,小时候不懂事,也就罢了。从他被九姐牵着手,带出牛头坳村开始,一直到现在,他所处的环境,还有他的对手们,从来没有让他活得轻松。眼前永远都是进退两难的荆棘地,而他就是个打赤脚的。他只能跌跌撞撞,兜兜转转的,从中踩出一条血路来; 二来,便是如此,他也从来是将安危放在第一位的。从不做无畏的冒险。唯一的一次,就是被鸿灵上人和玉锦门联合设计的那一次。虽说让他意外的闯入了天神祭殿,算是一次大造化,但是,他吃足了教训,这些年一直都是谨以为戒。 眼下,也是如此。 乘你病,要你命! 对于这个死灵爆发之后实力到底有多强大没有半点好奇心的他,毫不犹豫的伸出右手,“叭叭叭”,先隔空在‘祁富田’的身上点了好几下。 “砰——” ‘祁富田’的后背自个儿爆开来,从后脖到后腰,现出一条深可见白骨的巨大口子来。 神奇的是,这么大的一个伤口,居然没有见血水涌出来。 旋即,沈云右手五指弯曲如爪,往前一探。 “滋啦——”,一个发着幽光的深绿色光团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从巨大的口子里直接揪了出来。 “好深的绿色!这是……高阶的魔修?”云景道长也被弄糊涂了。 只有三秒!沈云根本没空跟他解说,将深绿色的光团直接往嘴里塞去。 “主公!” “不要……” “门……” 云景道长他们三个大叫着,跳起来猛扑了上来。 第九六五章 三只聚齐了 不多时,罗阿花被大黑领了进来。 这时,赵宣已经处理完毕,也从屋子里出来了。所以,沈云带着他们三个出了院子门,在外面见到了罗阿花。 后者是来复命的。她将玲珑阵的阵珠从右手腕上取下来,双手奉还给沈云。 “你出了外防线后,发现有人追踪吗?”接过阵珠,沈云问道。 罗阿花摇头:“我按你的吩咐,出了防线后,就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山洞藏了起来。睡了两柱香,我们营主便找过来了。我们一起回来。中间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看到异常人等。” 这里说的两柱香,真的就是两柱香。 在边界突围时,青木派采取的是分开突围、灵活机动的战术。这种战术很管用,但也很费体力。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持体力和恢复体力,苏老三等人将向弟子们分享了以前在贝大帅军中时,斥候们常用的一个休息法子。即,睡觉之时,手里捏着一根点燃的香。香的长短,视周边情况的急缓轻重而定。情况越是危急,香便越短,反之,亦然。当香烧到捏香的手时,人自然就会被灼伤惊醒。如此一来,弟子们不用担心因为睡得太沉而误事,或者担心会误事而不敢真的睡觉。高质量的睡眠,能让他们尽快、尽多的恢复体力,可以说,在突围时,此法功不可没。而参与围剿的修士同盟军并不知道内情,误以为他们体力过人,竟有不少人因此而深信他们真的是魔族。 弟子们尝到了甜头,突围之后,也一直在用。 罗阿花因为晚上耽了觉,担心自己会睡得太觉,所以,也用此法来提醒自己。 不过,她在睡觉之前,做足了防备,而且情况也并不紧急,所以,她留的是一整根香。 “看来这只饵只钓到了屋里的那一只鱼。”沈云握了握手里的珠串,有点儿小遗憾。 但是罗阿花听了这话,却兴奋得两眼亮晶晶的,欢欢喜喜的和大黑一同告退了。 等他们俩离开后,沈云与云景道长他们三个商议审问的事项。 他以暂且封印住的这只死灵的魂魄比较凶悍为由,决定独自审问他。关在刑律院密牢里的祁富林则让云景道长他们三个去审问。 赵宣心里有些发麻:“万一祁富林也是被种魂的呢?” 他知道‘种魂术’和‘斯密的皮囊’严格的来说,是两个不同邪修类别的术法。但是,两者太过相近,所以,他不自觉的混讲了。 反正他觉得在场的都听得懂。 果然,没有人特意指错,而是大家都默认了他的混讲。 云景道长答道:“不排除这种可能。”顿了顿,他微微一笑,“死灵的魂魄,从本质上来讲,应该也是一只鬼。最多就是只经年的厉鬼。我这些年主要是在门派里忙活,以前讨饭吃的手艺都快生疏了。如果祁富林也跟屋里头的是一样的情形,我正好温习一下旧功课。” 宋总执事抚着胸口长吁一口气:“那就落心了。”目光一转,他跟云景道长请求道,“道长,我活了几十年,还没见过活生生的厉鬼。等你抓住了它,能让我开开眼界吗?” 鬼魂,他是见过的。来仙山后,陆续有青木派的弟子重伤不治,转修鬼道。其中,就有他的两位族人。他们转修鬼道时,他恰好在场。两人离开前,都跟他告了别。可能因为是自己的亲人的缘故,当时,他的心里完全被离愁占据了,一点儿也不觉得恐惧,甚至连阴森的感觉也没有。 厉鬼嘛,真没见过,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他觉得。 旁边,赵宣同求,并道:“刚才主公的手法太快了,我就看到了一个深绿色的光团。” 沈云抚额:“我真的是头一回抓鬼,难免手忙脚乱。” 这绝对是大实话。‘鬼影’也是死灵,而且是死灵法师。但他不是用的‘斯密的皮囊’,而是自己的肉身。 这家伙真的是迷之傲气。都成了阶下囚了,还跟茅厕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当时,阿花姐就在院子里等着呢。沈云真没时间跟这家伙好好说话,是以,直接将他拖进冰雪秘境里,二话不说,一顿饱打。 老拳之下,‘鬼影’嗷嗷直叫唤,傲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了,几拳下来,就服帖了。接着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云居然还从这家伙的供词里意外的知晓了当年王思恩叛变的根源——原来就是这家伙诱惑的!但他一点不贪功,将功劳全算到了春望县里的另一伙异族人,也就是落桑族的一伙暗探身上。以至于王思恩到死都以为自己当年在密室里为自己答疑解惑的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落桑族长者。 还有,沈云知晓‘斯密的皮囊’也是因为‘鬼影’的供词。 另外就是,他通过观察‘鬼影’在冰雪秘境里的表现,无比确定,死灵之所以畏光,是怕阳煞之气。所以,充满阳煞之气的冰雪秘境,绝对是关押和审讯死灵的最佳场所。 于是,在抓到那只死灵的魂魄时,他毫不犹豫的将之直接送进冰雪秘境里。 话说回来。云景道长被沈云说的话逗乐了,哈哈大笑道:“主公头一次出手就抓了一个深绿色的老厉鬼,真的已经很厉害了。说句实话,我抓鬼两百多年了,真去抓一只这样的老鬼,也要事先好好准备一番呢。” 接下来,他跟赵、宋二人约好半个时辰之后再开始正审讯。他要做一些准备,以防祁富林是第二只深绿色的。 前车之鉴,赵宣担心祁富林是不是也玩脱壳。 沈云摆手:“我防着他这一手,在他的印堂上扎了一根银针定魂。道长,这个你理手。审讯前,记得将银针取下来,事后还给我。” 他的这些银针全是师父传给他的。当时他以为是凡俗之物。不想,在虎牙空间里放了几年之后,一些银针的表面开始剥落,现出里头的黑色来。 竟是至阴之物。 他从中大受启发,一一试验了其他伪装完整的银针。 全是阴器。 它们的品阶还要高一些。所以,才能保持完整的伪装。如果不知实情,以他现在的眼力,也无法看出它们的真实面目上。 虎牙空间本是绝灵境,歪打正着的去了它们表面的伪装,又是他的一桩大幸事。 他用来扎祁富林印堂的那枚银针,就是一根高品阶的。不收回来,真的太可惜了。 “是。”云景道长应下了。 第九六六章 魔鬼 出了幽兰谷,四人分头行动。沈云直接回主院,一头扎进了书房的里间,闪身进入了玲珑阵里。 “鬼影”已经完全崩溃了。他还穿着黑风斗篷,但是,大兜帽放下来了,脸上也没有再戴着黑色三角面巾。灰白的头发乱篷篷的,糊了他满脸。 他象只黑皮狗一样,蜷曲着身子,窝在地上。两只跟枯井一样的眼睛,找不到焦点。 不过,身体的感觉还是一样的敏锐。看到沈云慢慢的走过来,他的身体竟是不由自主的颤栗起来。 紧接着,“鬼影”象是刚从恶梦中醒来一样,发昏的老眼瞪得浑圆。 “魔鬼!啊,你就是魔鬼!”他被吓得五官都扭曲起来,手脚并用,疯狂的向后爬,尖叫着,“不要过来!魔鬼……” 沈云挺无语的。 他发誓,他真的没有对这家伙怎么样。 就是刚开始交谈时,这家伙跟茅厕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并且还搞不懂自己已经是阶下囚的状况,实在是太欠揍了。 而他又赶时间,所以,只能先对以老拳,快速的教一教这家伙怎么做一个合格的俘虏。 如果换在平时,他一般不会这么做。 因为他一直都是个墩厚的仁义人呀。 在青木派里,从上至下,没有哪一个人不是这么认为的。 事实也是如此。他很少使用暴力。除非非用不可。 很遗憾的是,这一次,就是非用不可的特殊情况。 这一个玲珑阵早被他改造成了禁灵之地。是以,“鬼影”一进来,便周身的灵力被禁,跟个凡人没有什么区别。 同样的,他也是只能使用煞力。 于是,这一拳又一拳的打下去,全是煞力。 “鬼影”的反应还可以。挨到第三拳的时候,便反应过来了,误以为他是魔修。 可笑的家伙,左一个“魔鬼”,右一个“恶魔”的咒骂着他。 这下,某仁义人的小暴脾气完全被勾起来了。原本,他考虑到“鬼影”头发花白,皮肤跟老树皮一样,全身上下无不是垂垂老矣,所以,留了力,只用了不到三成的力道。现在,他存了教训这家伙的心思,便是“鬼影”每骂一句,他的力道就加一分…… 不得不承认“鬼影”是他见过的落桑族修士里(那时,他先入为主,也以为这家伙是落桑族的)最识时务的一个。才又挨了几拳,这家伙便改了口,一个一“大王”的大喊“饶命”、“招了”、“全招了”。 沈云便收了手,只是扯下了这家伙的大兜帽和黑色三角面巾。 这时,他才惊讶的发现,这家伙极有可能不是落桑族人——后者和祝融大陆的人们一样,眼珠子是黑色或者近黑色,可没有这种绿油油的眼珠子。 果不其然,“鬼影”自己招认,他其实是色目族人。并且,在色目族里,他也算得上是来祝融大陆较早的。他来祝融大陆已经有差不多两百年了。 平时,他都是秘法改变眼珠子的颜色。被抓进来后,周身的灵力被禁,秘法使不上来。他的眼珠子便变回了原本的绿色。 接着,“鬼影”又主动招供:他并不是有意冒犯青木派。而是这些年来,他一直就在云雾山脉里修行。这里就相当于是他的第二故乡。青木派在这里大张旗鼓的修建营区,他可以说是全程围观。但是,他可以发誓,自己真的没有任何的妨碍行为。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更不会有。 “所以,尊敬的门主大人,请您充分相信我,我绝对是你们的好朋友。我愿意在我的族人里,为贵派美言……” 可惜的是,这番漂亮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沈云的一记老拳粗暴的打断了。 这一拳直接打在“鬼影”的脸上,差点儿打断了他的高鼻梁。 他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天都黑了。过了数息,眼里才现出满天的金色星星。 “我也跟你说句实话,你这是在自讨苦吃。”沈云走上前来,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冷声警告道,“想试一下到底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拳头更硬,你可以继续满嘴鬼话。” “鬼影”一点儿也不想试,又招供了几句大实话,比如说,他叫“鬼影”。这当然不是他的本名。不过,来祝融大陆太久了,知道他本名的色目族人陆续死光光了。早在百余年前,他就没有用过自己的本名了。所以,抱着不浪费“大王”时间的态度,他就不说了…… 话还没有说完,他又挨了一拳。 这一拳的力度明显比上拳加重了…… “为什么又打我?我明明说的全是大实话。没有一个字是假的!”缓过劲来后,他感到委屈极了,禁不住为自己申辩。 沈云如他所愿,给出了一个非常精练的答案:“浪费我的时间!” “鬼影”又怂了。接着招供…… 他当然不肯老老实实的招供。是沈云的拳头让他学会了如何招供。 在沈云的拳头下,他明明穿着黑风斗篷,却感觉跟剥光了一般,毫无私隐可言。 很快的,他被榨干了所有的实话。 沈云离开后,他瘫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叫嚣着“痛死了”。周身的皮肉看上去是完好的,但是却跟一齐腐烂了一般。似乎他只要稍稍一动,它们就会化成脓水,滴滴嗒嗒的掉在地上。 这是一个魔鬼! “鬼影”自己也是一个刑讯经验相当丰富的老手。可是,他现在却是真的怕极了沈云。因为凭着他的经验,只有魔鬼才能将刑讯做到这般的极致! 恐惧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他的身体牢牢的记了下来。 这不,看到沈云一步步的走过来,他的身体反应比脑袋要快得多,几乎是第一时间暴起,狼狈的往后爬——实在是太害怕了。他是用本能在逃命,压根就没有想过站起来跑,肯定要比手脚并用的逃肯定要快许多。 “安静!”沈云轻轻的扔出去两个字。 跟咒语一样的灵。“鬼影”立刻将嘴巴闭得跟个蚌壳一般。如果不是那一双绿眸里充满了绝望和恐惧,此刻,他跟凡人界诸多城隍庙里的泥塑恶鬼没有什么两样。 沈云挑了挑眉头,又道:“我带你去见一个你的同伴。在他招供时,你记得要将他的谎言一个不漏的给我指出来。” 第九六八章 内讧 深绿色光团的话,令“鬼影”周身的寒毛都根根暴立起来了:今时非往日,该死的家伙,按祝融人的说法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是存了心思要害死我啊! “你知道后悔就好。”故意忽略了后半截话,“鬼影”连忙大声说道,“把你知道的全告诉殿下。殿下不会亏待你的。”说着,他展示了一下自己手里的油纸伞,“瞧一瞧我手里的这把伞。撑着它,我比在地堡里呆着还要舒服自在,完全不怕周边无处不在的强烈阳光。” 哪知深绿色光团听了之后,竟往内一塌,旋即,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老鬼!是你!是你背叛了真神,招出了我,对不对!啊,我真是太傻了,我居然相信你这样的一个叛徒!” “不,我……”“鬼影”脸色大变,矢口否认。 然而,深绿色光团的愤怒简直超出了天际线。以至于,它明明知道周边全是翻滚的阳煞之气,也不管不顾的从石头底下,飞冲出来。 嗖—— 它象是一支离弦的箭,笔直的射向“鬼影”。 后者压根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疯狂,完全没有防备。竟被它咬了个正着。 “哎哟——” “鬼影”被咬到了鼻子! 沈云在一旁大吃一惊。 之前,深绿色光团明明跟只大号的青团一般,表面光溜溜的,笼着一圈深绿色的光晕。 哪里知道,这家伙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货。 它有牙齿的! 突然间,它裂开一道大口子,现出两排闪着寒光的墨黑牙齿。它们又尖又利,象极了鲨鱼的牙齿。 一口咬下去,又准又狠。 “滋——” “鬼影”的尖鼻子立时暴出暗红色的血来。 当然,“鬼影”也不是吃素的,没有撑伞的左手,直接一拳砸过去。 那一拳绝对是全力。虎虎生风。 说时迟,道时快,在拳头离深绿色光团还有一指之隔时,后者猛然松开,呼的一闪,拉着残影飞开来。 “鬼影”来不及收拳,于是,“砰”的一下,这一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自己的鼻子上。 真是狠啊! 沈云在一旁瞅着,都替他感到疼。 尖鼻子被砸得歪到了一边,开出了一朵暗红色的血花。 “鬼影”把自己给砸晕了,站在小潭边,两眼失了焦点,摇摇欲坠。 深绿色光团“呸”的怪叫,绕到他头部的右侧,大叫:“给我下去!” 话音刚落,它再度裂开来,露出那两排寒光闪闪的黑牙,恶狠狠的咬上了“鬼影”这边的那只耳朵尖子。 “啊——” “鬼影”瞬间被痛得完全清醒,尖叫着,连油纸伞也随手抛开来,双手如爪,凌厉的齐齐抓过去。 然而,晚了。 电光石火间,深绿色光团已经咬着他的耳朵,用力一扯。 “扑腾!” 油纸伞还没有落到水面上,“鬼影”已经重重的跌落水潭,激起一人多高的水花。 沈云连忙伸手隔空抓过去。 下一息,撑开的油纸伞稳稳的回到了他的手里。 真是失策! 他没有想到这两个一见面,会如此的火爆。 早知道如此,他是万万不肯将油纸伞借给“鬼影”一用的。 收回伞后,他急急的仔细检查着。 万幸,油纸伞好好的,连一滴水也没有沾上。 “该死的!我要捏爆你!” “啊啊啊——,救我!我知道他的主人是哪个……” “笨蛋!我的主人是谁,在这个鬼地方,一点都不重要!倒是你……” “喂喂喂,我怎么了?” 才数息的工夫,“鬼影”和深绿色光团在水里又开打了。 沈云将油纸伞重新收回百宝囊里,抬眼看过去。 形势再一次超过了他的意料。 与在陆地上不同,“鬼影”没有了油纸伞的庇护,在水里还能追着深绿色光团打!而后者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只能狼狈的左躲右闪,疲于逃命。 沈云好奇心大甚,再者,瞧着这两货有互相揭老底的趋势,遂索性在岸边继续看戏。 果然,几息之后,“鬼影”爆料,深绿色光团的本名叫做索烈,生前是个死灵骑士。 “索烈,你来到祝融大陆之后,屠杀了多少村子,你还能数得过来吗?”“鬼影”狞笑着再一次扑向深绿色光团。 “我,我……”深绿色光团闻言,竟然明显在半空里停滞了一下。 于是,这个失误立时被“鬼影”抓住了。然后,深绿色光团因此而吃了一个大亏。 “鬼影”被打下水潭后,十根手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暴长,不到两息的时间,原本修得很平整的手指甲,竟根根长得有半尺多长。它们通本墨黑,象极了十根尖刺。每一次,“鬼影”一爪子挠过去,前面的空气都象是被挠开了一般,会现出五道浅浅的印迹出来。 深绿色光团显然很怕他的爪子,拼命的躲闪。 它很敏捷,前面好几爪都堪堪的躲开来。 然而,这一次,因为它愣了一下神,所以,被最边上的那一根手指甲抓了个正着。 立时,深绿色光团被活生生的抓掉了一小块。 “啊——”惨叫声是前所未有的尖利。 沈云站在岸边,离得远一些,再者,他的身体强横远超过寻常的元后,所以,只是觉得刺耳罢了。 “鬼影”却立时被这惨叫声反噬了。 闷哼一声,他痛苦的甩甩头。 沈云看得真切,他的两只耳朵里迅速的流出了暗红色的血线。 即便如此,“鬼影”手上的活也是一点儿都没有被耽误。 只见他右手准确无语的接住了从深绿色光团上面抓下来的那一小块儿。 接下来,沈云看得目瞪口呆。 “鬼影”竟然将那深绿色的一小块直接塞进嘴里。 乘机从他的爪下逃脱开来,飞窜回石头底下的深绿色光团瑟瑟发抖,却不忘继续尖叫:“啊……” 它没有再继续尖叫。 因为没有必要了。 这一回,它的尖叫更加锐利,甚至于在水面上激起了一道笔直的水线。 然而,“鬼影”的速度更快。 “咔嚓!咔嚓!” 他浮在水面上,大嚼特嚼。 听那喀崩脆的响声,沈云立时意识到自己先前的感觉是完全错误的。 深绿色光团才不是软糯的青团。它起码是长青石一样坚硬的存在。 所以,这两货打架有多凶狠,可想而知。 “鬼影”的牙口真心不错。三两下便嚼完了。 好比是吃了什么了不得的美食,他惬意的仰起头来,长吁一口气。 然后,沈云惊艳的发现,这家伙身上的伤齐齐愈合了。就连被他自己砸歪的尖鼻子,也恢复原状,坚挺的再次指着天。 还没有完! “鬼影”大吼一声,身形骤变,黑色斗篷在水里也被撑得鼓鼓囊囊的。 这家伙变得跟座铁塔一般的结实了! 第九七一章 同归于尽 感觉自己的生命力正象流水一样从右腰侧喷射出去,“鬼影”木木的低下头去看。 那里,黑色的血液象喷泉一般的喷了出来。 “你……”抬起眼来,他难以置信的瞪着一双血眸对沈云问道,“要杀了我?” “索烈,你不也是存一样的心思吗?”沈云反问道。 所以,你技不如人,怪得了谁? 哦,对了,这不正是你们死灵挂在嘴边的道理吗? 说完,沈云直接一个腾挪,瞬间回到了岸上。 这一招很帅。 是他新近琢磨出来的。 但是还很不成熟。 一来,此招很耗道力。每一次腾挪,至少要消耗掉他近半成的道力; 二来,每次腾挪的距离很近。以他现在的修为,每一次能够腾挪的最大距离不到三丈远。而且是,腾挪的距离越远,消耗掉的道力呈直线上升。 这一次,他就不惜用掉近半成的道力,极限腾挪回岸上。 并不是向“鬼影”耍帅。 而是他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与“鬼影”拉开距离。 因为根据他刚刚整理出来的一段“鬼影”的记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可恶心了。 果不其然,记忆没有偏差。 “鬼影”重重的重新摔回水面里,接着,全身迅速溃烂。不到两息,他已经面目全非。然而,他不甘心啊。一边发出野兽般的咆哮,一边在水面疯狂的扑腾。于是,恶臭的黑色脓水,呃,也有可能是他的血水,在水面上飞快的扩散开来…… 好好的一个小水潭立时被弄得污浊不堪,臭气冲天。 但是沈云没有办法。 其实,通过这俩货已经被整理出来的那一小部分记忆,他知道用什么法子能够让死灵安安静静的化成一滩脓水死掉。 法子挺简单的。用一把纯银制的利器,插进它们的死穴,保管死灵死的时候,全程保持安静,动弹不得。 可惜啊,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穷人。眼下,连一根头发丝般细小的银丝都拿不出来,更不用说银匕首、银刀之类的银制武器了。 呵呵,他真的是太能花钱了。 师父传给他的可是一座货真价实的金银山呐。 他才花销了几年,便连一角碎银也没能剩下来…… 好在索烈是个爱好收集财富的好死灵!看在那些大宝藏的份上,沈云愉快的原惊了索烈把小水潭弄得这么恶心的行为。 只是实在是太臭了! 这才过了不到十息,“鬼影”也才烂掉大部分的皮肉,周身多处现出白森森的骨头来,小水潭已经变得比积年的粪坑还要臭了。 事后,要想把这里清理干净,没有几十个去尘术,肯定是不行了……沈云厌恶的闭气。 搞得这么难看,一是因为他之前对死灵的所知太有限;二是,“鬼影”是迄今为止,他见过资历最深的死灵。 便是那只自封的“大仙座”,也比他要年轻一些。 而据他刚刚整理出来的那一部分记忆,死灵只能靠吸食活人的鲜血维持生命,而他们吸食的每一口鲜血,全都是罪孽。所以,越是活得久的死灵,其罪孽便越深。这些罪孽完全沉积在他们那腐朽的身躯里,日积月累的。陈年的粪坑哪里比得上哟。 沈云之前见证了“大仙座”师徒三个的死亡,误以为所有的死灵都是这样的死法……真的是大误! 他在岸边追悔莫及,水面上,“鬼影”的最后一根白骨也化成了水。 这时,水潭里终于安静了。 夺舍成功的深绿色光团没有再出现。 它被“鬼影”的身体反噬。或者说,是它太操之过急,前功尽弃。 在还没有完全控制住“鬼影”的身体时,它便急吼吼的对沈云发起攻击。 如果此举成功了,它自然是最后的胜利者,能够心想事成。 然而,它失败了。 陌生的身体里还残存着“鬼影”本尊的意识,这使得这具身体象是本能一样,死死禁锢着它,拖着它一起走向彻底的毁灭。 于是,它也化成了恶臭的脓水,并且是与“鬼影”的身体完全融合在一起。便是他们的真神亲临,也没法再将它们俩分开来。 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同归于尽了。 沈云一点也不同情它们。 什么叫做罪有应得? 这便是! 真正应该同情的是,历年来,死在它们手里,被残忍的吸掉最后一滴血的数以万计的冤魂们! 只是了解了那一小部分的记忆,沈云已经充分感受到了这两只有多凶残,有多暴戾。 尤其是逃亡到了祝融大陆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没有法师们的追杀,两只都是一样的肆无忌惮。 那时,它们好比是掉进了米缸里的老鼠,疯狂的抓捕祝融人吸食。 很快,吃得肚圆肠肥的它们已经完全不能满足这种疯狂的进食。它们开始虐杀,以残害无辜的人们为乐…… 掀开这两只的记忆,里头有太多的祝融人的血泪。 什么是恶魔? 沈云以为它们就是! 是问,沈云怎么可能会对它们的死亡有哪怕是一丢丢的同情呢? 也就是沈云从来不主张虐杀,所以,才没有千刀万剐了它们。只是判它们以极刑。 恶魔已诛,沈云按下起伏的情绪,稍悄平静下来后,双手左右开弓,接连往水潭里扔去尘术。 情况比他预料得还要糟糕。呃,五十记去尘术打出去后,混浊的水潭开始转清…… 终于将小水潭恢复原状之后,沈云甩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回到小水潭边,复又盘脚坐下来,一边休息,一边整理两只死灵的记忆——实在是青木派太缺钱,而天劫说到就要到。所以,留给他准备的时间不多了。他得尽快从乱麻般的记忆里整理出那些大宝藏的所在。 再加上冰雪秘境里有八倍的时间流,是尽快整理这些记忆的唯一去处。 至于审讯祁富林,有云景道长主持呢。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他从整理出来的一段属于“鬼影”的记忆里得知,此举竟然又是歪打正着,让他成功的躲过一劫…… 第九七五章 分歧 于是,问题迅速的被缩小,暂且变成了:如何处置门派内的死灵奸细? 在这一个问题上,云景道长的态度和沈云的又发生了很大的分歧。 前者的态度是绝不可姑息。是以,一方面要抓到一个,杀一个。并且还是彻底的杀死,绝不留后患;另一方面,要在全门派里展开全面的调查,万万不可放过一个死灵奸细。 他也拿虱子进行类比:“只要让一只给逃了,便是死灰复燃,接着就是一个传一个,转眼传一大片,防不胜防。所以,绝不可放过任何一只。” 后者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话很耳熟啊,好象以前在哪里听过。” 云景道长被他这么一打岔,一时反应不过来,险些忘了后面的腹稿。 追随主公这么些年,他对主公的脾性不要说完全摸透了,但也是很熟悉了。闻言,知道主公是听不下去了,话里另有所指,遂按下涌到嘴边的话,问道:“主公不赞成我的做法?” “嗯。”沈云很实诚的点头,“你刚才说,绝不可放过任何一只。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一个老朋友。不过,你比他还要是温和许多。他说的可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 什么老朋友!分明就是菱洲总督崔砍头那货嘛。云景道长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主公居然拿他跟崔砍头做比较。 “主公,这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 对邪修的态度,是立场问题,亦是底线。他绝不能让! 沈云微微一笑:“杀的都是我们门派的弟子,怎么就变成两码事了?” “主公,现在不是护短的时候。他们是死灵的奸细!早在他们选择做死灵的奸细的那一刻,他们就违背了《弟子手册》的第一条,他们背叛了门派。所以,不杀他们,就是违反了《弟子手册》!”云景道长越说越气愤。激动之下,他用拂尘接连轻叩面前的四方小桌的边沿,再次强调道,“这是他们自己犯下的错,没有人逼他们去做死灵的奸细!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背叛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原则。” 沈云赞同的点头:“这一点,我完全同意。但是,如果他们中间有人是被骗的,或者真的被逼迫的呢?” “什么?”云景道长再次愣住了。 沈云解释道:“现在,你也知道了死灵有多狡诈,手段有多么的恶劣。它们行事完全没有下限。坑蒙拐骗,对于它们来说,算得了什么?威迫利诱?你忘了,‘祁富田’做了多少年的长老?所以,一切都有可能啊。” 云景道长词穷。但这并不代表着他被说服了。在重大的错误面前,情有可缘,只是一个方面,却不能成为免责或者从轻处罚的理由。理是理,法是法,身为法修,这是他的坚持。 想到这里,他还是梗着脖子反驳了一句:“主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在凡人界里,都行得通的道理。更何况,我们是修士。身为修士,当心中有道,向道而行,也是必须有的自律。否则,就是自我堕落……” 沈云摆摆手:“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觉得,这些人里,肯定有相当的一部分,还远不到你说的这么严重的地步。毕竟索烈做长老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况且,它还要伪装成良善的样子,遮人耳目,做不到肆无忌惮。” 如果能够将索烈混进青木派之后的全部记忆都整理出来,他便有了足够的证据来说服道长。可惜的是,索烈的记忆真的好混乱。很多细节暂且是缺失的,比如说,他只知道有十几个人,但是,具体是哪十几个人,却是不全的;又比如说,这些人,包括祁富田在内,究竟是怎么被索烈拉拢过去的。他们到底堕落到了哪一步,他也不是很清楚。 所以,单凭他将索烈的部分记忆勉强的拼拢来,便断十几个人的生死,他觉得太过草率。身为门主,他也不心甘。这些人,和其他的弟子一样,都是他一手一抹带出来的。修行难,没有灵根的凡人修行,更是难上加难。是以,他珍惜每一个弟子。包括他们的生命、修为,喜怨哀乐。 叹了一口气,他沉声说道:“身为门主,我在很多方面都是失职的……” “主公……”云景道长不赞同的打断他。 沈云再次摆手,很认真的看着他:“道长,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都说到这份上了,云景道长只好闭上嘴巴,洗耳恭听。不过,心底里的主意更加坚定:无论如何,事关原则,绝不让步! “王思恩姐弟两个的案子出来后,我就开始反省。他们两个都可以说是我近旁的人。如果当年我能够对他们多一点耐心,在他们钻牛角尖的时候,适当的进行引导,‘鬼影’是不是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沈云反省道。 云景道长冷冷的吐出一个词:“难!” 别的他不敢妄下评论。但是,王思恩姐弟的案子,他是深刻研究过的。而且这两人,他也是不止一次的接触过。 王思恩是典型的心术不正。其弟看似可惜,其实并非无辜受累。 姐弟两个进入青木派,本身就并非是为了修行。他们纯粹是为了抱主公这只大腿。大腿抱不到,两人见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再看身边之人修行全超过了自己,心态完全崩了。这时,“鬼影”稍一挑拔,他们便奉为真理,至死皆执迷不悟。 事情的发展轨迹,就是一个修士堕落成魔修的完整过程。 他活了两百多年,又身处大门派之中,类似的案子,亲眼目睹的,简直不要太多。 不然,怎么会说修行难呢? 经验告诉他,要度化这样的修士,真的很难。 其难度应该不下于飞升。 因为他的人生阅历里,没有看到过一个成功的案例。 哪有主公所说的“多一点耐心”、“适当的引导”,那么简单! 所以,真的不是他和崔砍头一样,对这些人冷血。 后者的冷血,是真冷血。 他,只能说是,不得已而为之。 第九七七章 我要坦白 云景道长离开主院后,捋起袖子,立刻投入到了行动之中。 沈云这边也没闲着。他再次进入冰雪秘境里,抓紧时间,继续整理两只死灵的记忆。 这时,他发现了一个令人无比沮丧的现象,即,两只死灵的记忆开始模糊了! 怎么会这样! 他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而两只死灵的记忆,虽然混乱得象团乱麻,但也的的确确的是被他囫囵记了下来的。 是以,这些记忆其实等于是他自己的记忆的一部分。 只要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他完全可以将它们一点一点的捋顺。 可现在,它们却变得明显模糊了许多。 照这样的情形,如果他再晚进来一天半天的,它们会彻底糊化,直至消失! 自从突破先天以来,沈云还是头一回碰到如此情形。 电光石火间,他想到了以前朱林法师提及死灵时说到的一句话:这是一群被诅咒的恶灵。 所以,这就是这些记忆自行模糊,直至消失的缘故吗? 思来想去,似乎也只有这种可能了。 沈云深吸一口气,迅速敛去一切杂念,赶紧投入到抢救性的整理中来。 他以为这些记忆还是跟以前的所见所闻一样,已是自己的囊中之物。现在看来,还是他太年轻啊。 好在他很顺利的说服了道长。更加值得庆幸的是,他在冰雪秘境这个时间利器! 另一边,云景道长先是火急火燎的赶到刑律院的秘牢里,用从主公那里新学到的法门,察看祁富林,以确定他是否也是死灵。 分辨死灵有一个最简单明了的法子,即,将人扔到太阳底下去。 如果是死灵,太阳照在它身上,其情形简直是世间最惨烈的酷刑也完全比不了。数息之间,死灵的所有暴露在太阳底下的皮肉会龟裂、冒烟……直至融化成黑色的污水。 相反,不是死灵,那么,就不会有以上的情形。 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说,象索烈这种失去了原生肉身,使用“斯密的皮囊”的死灵。它们只要每日里在皮囊上抹上一层所谓的圣水,便可以全天出现在太阳底下。 它们也只是看着行动自如而已。其实,里内的滋味,据索烈的记忆里形容的是,有如身处热浪之中。如果是赤日火火的夏天,那简直身边全是翻滚的热浪啊。 所以,只要稍微留神一下,就不难发现,‘祁富田’不喜欢晒太阳,更多的喜欢呆在屋子里。也有人发现了这一点。但是,几乎没有人觉得奇怪。因为‘祁富田’出身好,家里请着长工,从来不用顶着烈日干活。明明是一个大老爷们,那身皮子比寻常十五六岁的姑娘家还要白嫩水灵。顶着一身这样的皮,便在青木派里,旁人也就对他很多“不爷们”的行径,完全能够接受了。 不过,现在想来,云景道长还是很佩服索烈的那份狠劲来。别的不说,在大撤退的行动里,头顶烈日,急行军的时候,简直不要太多。而‘祁富田’全都硬扛了下来,一点马脚也没有现。 云景道长也因此而更加的忌惮——如果死灵都是和索烈一样,对自己也这般下得狠手的。那么,就意味着,这是一群强大的敌人。 好在与主公及时就此论道,他心里多少有一些底。不然的话,被这样的敌人盯上了,他肯定是挠心挠肺的,休想再安眠。 话说回来。刑律堂的秘牢也是分等级的。简单的来说,秘牢都设在地上,级别越高,便在地底越深处。其中,最高级别的秘牢是在地下数丈。 祁富林是门主沈云亲自送过来,并且点明要严密看管的重要人犯,自然是直接送到了最高级别的秘牢里。 那里怎么可能有阳光? 不过,这也难不住云景道长。 死灵见不得太阳光,却能接受火炬、蜡烛、落桑珠等发出来的亮光。其原因是,它们并不是见不得光亮,而是怕太阳光里的阳煞之气。 在这方面,死灵倒是和鬼魂有着相同的弱点。 云景道长捉了两百多年的鬼,自然不缺这方面的法宝。 筑基境及以上的法修们出门捉鬼,有一样必备的行头,即,太上正午盘。 从外形上来看,此盘象极了一面背面刻着八卦的小铜镜。事实上,平时无事时,包括云景道长在内,也确实是拿它当镜子的。 正午盘的品阶越高,正面照出来的人影也越是清晰。象云景道长手里的这只正午盘是属于宝器级别的,正面能照得人毫发毕现。以前他有长须时,每天都要拿正午盘照着,仔细的打理一番胡须。 如果因此而以为它的正面是打磨得光滑可鉴,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其正面看上去是布满了厚厚的绿色铜锈。 这是因为正午盘能够释放出阳煞之气,表面这些看似绿色铜锈的存在,其实是封印。如果往正午盘里注入灵力,激活之,那么,“绿色铜锈”立刻散开,发出夺目的亮光。 品阶越高的正午盘,释放出来的阳煞之气越是浓烈,于是,发出来的亮光也越是明亮,俨然是一颗小太阳。 不同的是,这颗“小太阳”是可以控制的。其亮光可象太阳一样散向四面八方,也可以凝成一道光束,定向照射。 亮光之下,一切鬼怪,无处遁形。 在凡人界,有很多关于正午盘的传说。人们管它叫做“照妖镜”。说是妖魔鬼怪在“照妖镜”下,瞬间原形毕露。其实,没有这么夸张了。比如说,一旦碰上象‘祁富田’这样的,正午盘很有可能会查不出来。 这个时候,云景道长只能用更高级的法子了。那就是血咒。 死灵不是还有以活人之鲜血为食的特性吗?他施以血咒,诱惑之。祁富林被关了一个晚上再加半个白天了,水米不曾沾牙。以死灵的贪劲儿,根本就扛不住这样的诱惑,必定会现出行迹来。 云景道长进入最高级别的秘密,见到祁富林后,按照方案,先是用太上正午盘照之。 强烈的光束之下,祁富林惶恐的呜呜怪叫。 他被沈云亲自封住了周身的灵力。另外,刑律院的人担心他会自尽,先将他五花八绑,捆得跟个粽子一般。再将嘴巴堵得严严实实的。 是以,他连侧开脸,避开强光都做不到,只能紧紧的闭住双眼。 云景道长看得真切,他的脸上亮闪闪的,那是鼻涕混和着眼泪。没有开裂,也没有冒烟。 所以,祁富林不惧阳煞之气? 这时,他看到祁富林挣扎着怪叫,似乎是有话要说。 罢了。他叹了一口气,收了正午盘,握紧拂尘,走上前去,一把扯开堵在祁富林里嘴里的布巾子。 果不其然,祁富林连气都没有喘匀,甚至还顾不得睁开眼睛,拼命的说道:“大,大人,我要坦,坦白……” 云景道长松了一口气,心道:兴许主公说的没错。他只是病了。 第九七九章 恶梦的开始 被再次警告之后,祁富林说话简练多了。 据他交代,无独有偶,另外两位伴学都是在过完十三岁生日的后面几天里出的事。他们一个是跌落山崖摔死的,另一个则是走夜路跌进路边的水田里淹死了。 族里的人都觉得挺邪门的。但是,出事后,祁富田的父亲,也就是老族长都是第一个主张报案,并且也确实去仙府衙门请了差老爷过来盘查。 盘查的结果,都的的确确的是意外。 但是,祁富林的父亲还是落下了无法克服的阴影。他与祁富林商议,等过了十二岁生日,就先寻个机会,辞去伴学的差事,然后在家里做一两个月的农活,等族长家,还有其他的族人淡忘了,再送他去省城里找间武馆继续学武。 没有想到的是,机会很快就来了。 族里有人开始严重怀疑祁富田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两位伴学就是他克死的。毕竟他在连话还说不利落的时候,就克死了同胞兄长。而且,自从他从外婆家回来后,有目共睹的,他母亲,也就是族长夫人的身体是一年不如一年。近两年里,甚至连族里一年一度的年祭饭都没法主持了。 这一类的闲言闲语越传越甚。终于有好事者忍不住,悄悄的去祁富田的外婆家打探他在外婆寄住的那几年,他外婆家的情形。 听上去,他们这么做还挺有道理的——如果祁富田真是天煞孤星的话,他在外婆住了好几年,多多少少也会克一些的。 他们打探回来的情形,好比是往本来快要烧开的油锅底下猛的添了好几把干柴伙。 那四年,祁富田的外婆家真的状况连连:先是他四岁那年,他外婆突然得了无名重病。好端端的一个人,前一天还能一顿吃两碗干饭,第二天早上,就斜嘴歪眼的,起不来床,连粥水也咽不下去了。家里人以为是中风了。然而,他们请遍了十里八乡的郎中来看诊,都说不是中风,更象中邪。可是,他们请遍了方圆的神婆,也没能成功驱邪。没俩月,他外婆便死掉了。死的时候,瘦得皮包骨,完全脱了相。 又过了半年,祁富田的一个舅妈莫名其妙的突然疯掉了。不出半月,她咬断捆住自己的麻绳,逃出关她的小院子。小院子外面有一口潭,疯里疯气的她大叫着“恶鬼吃人喽”,径直冲进潭里。等人们赶到,将人捞起来时,已经腹大如箩,没了气。 他外婆家的恶运还没有完。舅舅们最后决定将他送回来,是因为家里又出了一桩事:他的一个表姐,眼见着就要成亲了。却在成亲前的一个月,突然得了急症。紧急请来的郎中才进大门,从二门里已经传出阵阵痛哭。病人没撑到郎中赶过来,断气了。 好事者们气愤之极,一同去族老们家里请愿:祁富田的外婆家都被克成这样了,如果还不能证明他是个天煞孤星,那么,是不是要族里的人都被他克得死光死绝了,才能证明? 族老们一个比一个怕死。他们很快的联合了起来,向祁富田的父亲,也就是族长发难。 后者实在是被逼得没法子了,只能同意他们的提议,去请几个算命高手来,给祁富田算命。 族老们担心族长暗中动手脚,四个算命高手都是他们亲自去请来的,并且是在祠堂里,当着全族男丁的面,一齐公开算命。 四名算命高手都认为祁富田不是天煞孤星,而是大富大贵之命。 这下族老们没话可说了。 那些好事者不信,当场发难,问,为什么祁富田会克死他的兄长、外婆、舅妈和大表姐?他的母亲自从他回来后,身体越来越差,真不是他克的? 四名算命高手里,有脾气暴躁的,当时就黑了脸,欲扬长而去。这时,祁富田自己站出来,非常诚恳的请求他们帮自己洗脱污名。 四名算命高手这才先后开口。他们的意见大抵相同,无外乎这些人本是命该如此。天命如此,怨不得旁人。 然后,他们都给了祁富田一个忠告,让他有空多去外头走走,长长见识,莫拘于这一方山野之内。因为一个人的命理运道并非永远一成不变的,很多时候,会悄然发生改变。 族长立刻听进去了,当场表示会尽快安排祁富田外出游学。然后,送走四名算命高手后,他又折回来,向族人们解释,岳家发生的那些事情,其实是有内情的。 其一,他岳母不是中风,也不是中邪,是被人施了恶咒。施咒人在一年多前终于找到了。是他大舅子以前生意场上的一个对手; 其二,他妻子的那位娘家嫂嫂确实是疯了。经查,这位嫂嫂是外出上香时,沾了邪神,而疯掉的; 其三,至于那位急症死掉的准新娘子,这里头牵涉到女子的名节,既然人都已经死掉了,不说也罢。 解释完后,他再三恳请众人,务必不要将这些话带到祠堂的外面,并道,劳累大家担惊受怕了,是他的不是。他在第二天的中午在祠堂里摆一场酒,向族里的老老少少们赔罪,请众人务必携家人一齐过来喝酒。 就这样,他得到了所有人的谅解。 过了两天,他真的着手安排祁富田外出游学,还特意询问了祁富林是否同去。并表示,如果同去的话,路资、花销等,都由他负责。 祁富林的父亲抓住机会,以家中人丁少,需要祁富林帮衬家里为由,婉言谢绝了。 其实,祁富林是很想去的。但是他的父亲私底下悄悄的跟他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族长家富得流油,收买四个算命高手,算得了什么?再说了,另外两个伴学都是在过了十三岁生日后没几天出的事。他都十二岁了,赌不起。 祁富林更怕死,遂没有再坚持。 而祁富田外出游学了两年。期间,连过年都没有回家来。然而,他母亲的身体依旧没见好转。也可以说是无意之中证明了四名算命高手所言非虚,确实不是他克的他母亲。 结束游学之后,祁富田回来了,据说在县城里搞了个小铺子,做点小买卖,是以,一个月里,他有一半多都是住在县城里。 而祁富林在一年多前去了省城学武。 没几年,省城起兵祸,祁富林被迫中断学业返乡。他没有想到的是,回乡后的第二天,祁富田一大早过来探望他,并且热忱的邀请他去他家的铺子里做事。 “我当时确实需要一份这样的差事养家糊口。我以为他是念着我们以前的旧交情。当时很感激他。在铺子里舍了命的做事。可是,我没有想到,这其实是我的恶梦的开始。”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骆驼辉的月、票,谢谢! 第五十九章 暗示 “孽畜被彻底的杀死了,肯定是真的。”云景道长打破了安静,先道出自己的看法,“只是钱正君和火姬选择离开……”说到这里,他不敢再正眼看自家主公,硬下心肠说道,“她们两个,我认为,都不可能这么轻易的离开。这里头,怕是另有隐情。” 他从主公那里得知,钱柳能变成钱正君,全是因为在秘境里的一番奇遇。 神秘的祭司大人为什么会看中钱柳,他不得而知。但是,他觉得,天底下不会有唾手可得的好处。 果不其然,从王行这次带回来的情报里,他隐约能窥得一二——钱柳这些年一直在暗中查通天塔。 而通天塔是什么? 据钱柳所说,那是上古时期留下来的界面传送古阵。 钱柳为什么会去查它? 肯定是那位祭司大人的要求。不然的话,钱柳连通天塔的存在都不会知道。 不说别的,仅从这一点,他就能充分感觉到钱柳要做的事不简单。 那么,她的离开怎么会这么的简单呢?仅仅是带着阴军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养伤之地? 他不敢相信。 再说火姬。 火姬为了能跟魏长老在一起,不惜离族出走,只身跑过来。所以,她真的会连句告别的话也不给魏长老留,掉头就进了通天塔,离开鸿蒙界? 他也不信。 钱正君和火姬的反常之举,结合在一起,让他不由得强烈怀疑,她们其实是受以了某种胁迫。 “那人实在是太强大了,她们完全无力反抗。那人掳走了她们。”云景道长叹了一口气,“也有可能是,她们打不过那人,利用通天塔将那人引开了。” 沈云又吐出一口浊气,看向王长老。 后者挠了挠头:“我也觉得不对劲。这两天,我反复的回想我家小五当时的情形……”他看着坐在正对面的云景道长,“道长,人死了……呃,我是说,转修鬼道之后,会不会还保留着生前的一些习惯?” “会啊。因为骨子里还是她自己啊。”云景道长心思一转,问道,“你看出来小五在说谎?” 王长老摇头:“那倒没有。只是我觉得她的口才比生前变得好太多。” “这话怎么说?”沈云连忙问道。 王长老轻叹:“说起来是造孽。小五在考入女营之前,基本上没有见过外人,说话很不利落。后来加入女营后,慢慢的有所改变,但还是不擅言谈。说句老实话,这是我头一回看到她一气说下这么多的话。有条有理,连一个重复的字也没有……实在是太不象是她能说出来的。” 沈云心中一紧。他其实已经猜到了,却不死心问道:“所以,你在怀疑什么?” “我怀疑,这些话是别人一字一句教给她的。而且这人不是钱正君,也不是火姬。”王长老苦着脸继续说道,“这两天,我一直在想这人会是谁。可我没能想出来。刚才听了道长的分析,我觉得,这人应该就是道长说的那个胁迫钱正君和火姬的人。” 沈云握了握拳头:“你们俩的意思是,有人胁迫钱正君带着阴军、火姬带领黑海蟒一族离开鸿蒙界,并且还让王行回来给我们传话,让我们误以为她们好好的?是这个意思吗?” 云景道长和王长老相对一视,齐齐点了点头。 沈云松开拳头,冷笑:“那我倒有一个疑惑想叫你们俩帮我解一解了。这人既然有能耐把她们掳去其他界面,肯定是本事了得。在鸿蒙界里,无人能敌。既是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放王行回来报信?他有必要安抚我们吗?” 王长老闻言,心里有些动摇了,抬手拍着自己的额头:“是啊……这么一说,好象又说不通了。” 云景道长却反驳道:“上界的贵人们之心思,岂是我等下界修士能够轻易揣摩得出的?” 因为以仙山和凡人界为例,“仙凡有别”之思想作祟,类似的事情,在他两百多年的人生里,亲眼看到的,甚至亲身经历过的,都是数不胜数。 见沈云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他抿抿嘴,还是继续往下说:“放王行回来,还一字一句的教她传话,一是可见他足够厉害,根本不把我等放在眼里;二是他兴许有所顾忌,不愿意把事情做绝了。” 顿了顿,又道,“我也发觉,王行说话,前后确实大有不同。前面汇报时,比起后头说及她的个人情况,明显的要强上许多。先前,我还以为是心绪波动太大的原故。现在看来,却是另有原由。” 听到这里,王长老的额头上已经全是冷汗,心底里更是电闪雷鸣——我的天爷,这到底是招惹上了哪路神仙? 叱咤——,又一道强雷闪过,他心头一亮:莫非是混沌兽的主人? 然而,不等他说出来,沈云先出声。并且问的是他:“老王,王行在汇报时,有没有给你暗示?” “没有。她完全没有小动作……”王长老说着,“滋”的吸气,“这么说也不对。她把话说得那么利落,应该就是在暗示我了。”说到这里,他猛的一拍大腿,“对的,绝对是暗示。这孩子原则性强,公私分明得很,从来没有在说公事的时候提过私事。可是这回,她不但提了,而且还不止一次的提。既提到了她的祖母,还详细的提到了她的宏愿。离开前,我说将她祖母护送过去。如果是平时的话,她只会跟我恼,直接拒绝,哪里会接受,还跟我道谢!哎呀,是我太笨了,一直没回过味来。差点误了大事!主公,那人会不会是混沌兽的主人?他掳走钱正君他们,是要为孽畜报仇吗?” 沈云摆手:“那厮没有认主。” 云景道长和王长老又是相对一视。这回是有些质疑。 沈云解释道:“白道长跟我说,神兽要是认了主,额头上也会留下契约印记。平时的话,人身不会显。但是,化回真身时,肯定会在额头上现出印记来。他也曾怀疑那厮是受了其主子之令下界来。所以,让我有机会的话,仔细看一看其真身上有无印记。自那以后,我就记心上了。几次与之交手,都有留意。那厮的额头确实没有契约印记,不是契约兽。” 但是,这并不能排除孽畜不是受人指使。 不过,他也不认为指使孽畜的那人,与掳走囡囡她们的,是同一人。 没错,他和道长他们想到一块儿去了,也高度怀疑囡囡她们是被掳走了。 甚至那人是谁,他心里也有了准确的猜测。 贼老天! 定是觉得囡囡她们杀掉孽畜,做得太多了,所以,直接将她们带离了鸿蒙界。 鸿蒙界在他的眼里,到底是什么! 呼——,无名怒火腾起。沈云从未有过的愤怒! 第九十三章 其道一也 在叶罡发布《声明》的前一天,文远真君便告诉了玄诚上人,并吩咐他,这事要第一时间告诉云景道长,让青木派做发相关准备。 玄诚上人觉得有些奇怪:“叶罡正式撤军了,云景他们还要做什么准备?” 文远真君轻叹:“撤军一事,既是为师与李堂主极力斡旋的结果,也是叶罡内忧外患、背腹受敌的无奈之举。而‘除魔大军’虽是叶罡之亲信力量,但拥兵自重之心渐大,也是有迹可循。为师很担心他们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给沈云他们挖坑,闹点什么事来,又让叶罡改变主意。” 玄诚上人明白了,并且深以为然。他不敢耽搁,连忙派了大弟子清定真人亲自去请云景道长过来。 其实,从他们抵达新营区的第一天,王长老接待的时候,说得很清楚,青木派非常欢迎仙山同道来做客,请他们不必拘谨,就当自己家里一般。只要门口或者旁边立有警示牌,上面言明不能擅入的,他们都可以和青木派的弟子一样,自由出入。 玄诚上人听了,面上笑眯的应承了下来,但心底里却是连标点符号都是不信的。 因为修士的领地意识强,便是在自家门派之内,他人的宝山,也是非请勿入。哪有不立警示牌,就能跟“自由出入”? 他若真信了,早两百年就被人打死了。 是以,等王长老一行人离开后,他便郑重的交代徒子徒孙们,莫要把主人家的场面话当真,诸弟子务必安分守己的呆在客院里,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许出客院的大门。 门众们面上自然是莫不敢从的。但也有人心底里犯嘀咕:师祖会不会是太多疑了?人家在客院的大门内外都没有安排守卫什么的…… 嘀咕方起,从大门外进来三个人。他们上前来与玄诚上人见过礼后,为首那人自称是客院的管事,依照相关规章,为他们办理入住手续。 怎么会有这样的待客规矩! 很多年轻的弟子纷纷色变。先前还在心底里起嘀咕,对他们师祖的吩咐将信将疑的那些人更是恨不得挖一个地洞,好能立刻躲进去——师祖说得对,他们果然是太年轻了,轻易相信了青木派的鬼话。 玄诚上人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暗道:如此也好。让这些小的尝尝寄人篱下的滋味。 给清定真人使了一个眼色,令其稍安勿躁之后,他亲自上前来,和颜悦色的头一个办理入住手续。 所谓的入住手续其实就是先登记在册,然后再领一片出入牌。 清定真人收到师尊的警示,不得不按下满腹的不悦,紧跟师尊之步伐,第二个办理了入住手续。 师祖与大师伯尚且如此,其余人哪里还敢有半点怨言?于是,入住手续在一片诡异的严肃之中,很快办完了。 另一边,青木派的管事自然是觉察到了气氛不对。但他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在办理好入住手续之后,硬着头皮与“这些人里的头头儿”商谈他们的吃饭问题。 哪知,他才起了个头,对方的“第二大头头儿”便从一旁抢身上来,拦在他面前,硬梆梆的说道:“我们自己准备了干粮,不敢烦劳贵派。” 什么意思嘛!管事感觉自己的火气嗖的冲上头来。 就在这时,他想起了总管事的吩咐,让他好好跟这些“金贵人”说话,有问题,解决问题,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动气。 于是,心念一转,他强行按下怒火,面不改色的道了句“如有其他需求,随时可以到左前边的那院里来找我”,带着两名手下告辞离开。 在他离开后,玄诚上人拂尘一甩,淡了声“散了”,也先行离去。 但是,他的徒孙们却没法做到象他这样,一个个跟气鼓了的蛤蟆似的。刚刚才对青木派生出的好感,轰的一下塌了。如果不是师尊们压着,他们肯定要跳起来跟那三个家伙好好请教一回。 有几个出了名的“暴脾气”徒孙偷偷的凑在一起,暗中商量好了:如果那三个人敢对师祖不敬,就算是师尊事后罚死他们,他们也要狠狠的揍他们三个一顿。 结果,他们白谋划了。 因为自三人离开后,客院的大门前再也没有出现过青木派弟子的人影。 如果不是两天后的半夜里,云景道长来去匆匆的造访了一回,他们真的会严重怀疑青木派上下是不是将他们七十多号人给忘了。 这会儿,玄诚上人突然下令,要清定真人去请云景道长过来商量重要事件。后者只觉得两眼一抹黑——他不知道该去哪里请云景道长。 但师尊的命令不能不从。 清定真人一边往大门走去,一边搜肠刮肚的想着对策。 待走出大门后,还真叫他想出来了。 原来,走出大门后,他一抬眼就看到了左前方不到二十步远的地方有一座小院子。这时,他猛然想起了那名自称姓方的小管事那天离开前说的话——有其他需求,去找他。 现在可不是有“其他需求”了吗! 清定真人连忙往那院门口走去。 这座院子的大门很小。让他头疼的是,大门内外也是不见守卫或者看门的童子之内的。 大门洞开,但正对着大门是一道砖头砌成的影壁。有它遮挡,清定真人没法看到院子里的情形。不过,他特别的打量过了,院门左右,还有外面,数步之内都不见有警示牌。 难不成真的这么直愣愣的闯进去? 他有些犹豫。甚至在想,如果真是个魔物的洞府倒好了。那他完可以直接闯进去。 好在这个时候从里头传出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少顷,他看到一道青色的人影从影壁后面匆匆忙忙的绕了出来。 来人是个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子,梳着姑娘头,眉清目秀的,修为比那天的小管事要低一重小境界。 面生。 不认得。 年轻女子一边走出门来,一边抱拳打招呼:“请问真人,有何事?” “你是?”清定真人的修为只比她高一大阶,没法看出她的心思,从而也无从判断她的身份。不过,他很担心这人是这院里的大丫环之类的。要是的话,他真不好跟这样的底下人多说。否则传出去,更会被青木派的人看轻。 说话间,年轻女子已经走到了他的近来。 她先是自我介绍:“我姓刘,是客院部的总管事。真人此回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啊?总管事!是先前那个小管事的上司!但这修为…… 清定真人打小跟在师尊身边,也算是见多识广,心里只道:原来青木派与修士同盟军一般,也是个不讲究的。 他道出自己的要求。 刘总管讶然,答道:“道长如果没有外出的话,只会在长老院里。真人找他,只管去就是了……”突然想到,玄天门上上下下这些天都猫在客院里,怕是还不知晓长老院怎么走。遂爽朗一笑,“我恰好也要去长老院,与真人顺路呢。一道过去罢。” 好一个“恰好”,清定真人赞许的点头:“有劳。” 等见到云景道长后,后者心细如尘,看了两人一眼,便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当即拿出同门师叔的身份来,批评道:“清定师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自己一天到晚的守在屋里,也就罢了。还要拘着底下的弟子们。搞得来了好几天了,连地头都没摸熟。” “弟子……”清定真人这才意识到,从一开始,不论是王长老,还是小管事,都没有谁是在说场面话。从头到尾,都是他们多心了。 且不说云景道长随后与他一道去了客院,听到玄诚上人的报信,心里有多震惊。等云景道长离开后,他将在刘总管那院里的所见所闻,以及云景道长的“批评”,一五一十的向玄诚上人汇报了。后者听完后,坐在竹圈椅里,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轻叹道:“应该是我们误会了。” 稍后,玄诚上人命清定真人在前院召集所有弟子。他亲自向众弟子宣布“门禁撤消”,并鼓励弟子们四处走一走,看一看:“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门派。我们好不容易才来一回,不多看看,多走走,岂不是坐失良机?” 这个弯转得有些大,很多弟子明显得反应不过来,嘴上虽然再自然不过的应承着,看得出人其实是蒙圈的。 玄诚上人见状,只能在心底里着急——还跟些木头一样的愣着什么呀!等其他门派的人也过来了,我们还有什么先机可言! 当然,这样的话,是不能真的说出来的。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所以,看着一群呆头鹅,玄诚上人一甩拂尘,闷闷不乐的又回自己小院里去了。 清定真人也不是很理解。他以为师尊是要跟弟子们解释这是一个误会,从来没有想到师尊是伸长腿跨大步,一下子迈到了另外的一个极端。 到底为什么呀?难不成外面出了什么事? 顾不得让弟子们散了,他亦步亦趋跟上自家师尊。刚进师尊客居的小院大门,他迫不及待的在后头问道:“师尊,是不是外面出什么事了?” 亲传大弟子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自己参悟吗?玄诚上人只好详细的道出原委。 “弟子省得了。”这回清定真人是真的懂得要怎么做了。他甚至立刻想出来一个主意,“三师弟以前就入得了师叔的眼。师尊,我能与三师弟一道再去拜访师叔,请教一些道法上的问题吗?” 说起自己的三弟子,玄诚上人眼底涌起一些黯然。 他的第三个徒弟就是清成真人。在数年前的金丹法会上,清成真人和云景道长有了交情。那时,清成真人是嫡系中的嫡系,而云景道长不过是个不知名的旁枝。且清成真人的修为还高过云景道长。所以,两人往来,是清成真人提携云景道长。 然而,世事弄人。这才多少年啊。云景道长不但凝结了元婴,身份一下子跃升为同门师叔,而且还成为了沈云的左膀右臂。 于是清成真人就尴尬了。这不,当年的提携,现而今成了“他入了师叔的眼”。连文远真君记起金丹法会上的事来后,也提醒玄诚上人,要清成真人收着点,无事莫要再去云景道长面前晃悠。 象这一次的冰河谷之行,玄诚上人在最初敲定人选时,是特意没把清成真人纳入名单里的。是文远真君看罢名单,翻起眼皮子问他:“为何不见清成的名字?” 玄诚上人如实以对:“怕冲撞了云景师弟。”这只是理由之一。更重要的是,他心疼自己的弟子,想最后护清成一回。再说了,此去吉凶难料。万一凶多吉少,清成留在宗门之内,他这一脉也不至于完灭绝。 文远真君何尝没有想到这些,只是事已至此,清成留下或者一同去,都算不得什么好选择。想了想,他拍板道:“还是叫他跟你一道去。万一……兴许能有点用呢。” 不过,他接下来又特意叮嘱玄诚上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让清成与云景碰面。 清定真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觉得一向跳脱的三师弟这些天太过安分了。再想到当年三师弟与云景师叔交情不错,所以,想拉三师弟去给自己壮胆——那个姓刘的总管事给他留下心理阴影了。小小黄毛丫头,明明修为、年纪、阅历……什么都不如他。甚至完可以说,从头到脚,没有一样能够与他相比的。但是,莫名的,从一见面,就有压他一头的感觉。 玄诚上人一听,一边的太阳穴突突直跳,以至于忽略了大弟子眼底的怪异。 认真的考虑了一回,他点头道:“你们两兄弟一道去。清成……都什么时候了!算了,万事随缘。” 他本想把清成叫到跟前来,亲自再吩咐几句,但转念又一想,青木派与玄天门相比,处处透着不同。他的那些经验未必都能派得上用场。就象先前他的“门禁”,事实证明,不但不合时宜,而且险些自误。 所以,话未出口,他已改了主意——不管世事如何剧变,他相信先圣所言,“千举万变,其道一也”。万变不离其宗。身为修士,坚持己道,行事从心从缘,肯定不会错。 第一百章 不听 依玄诚上人的性子,如此重要的之事,肯定是要问清再问清,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的。然而,他要面对是袁峰,而非玄天门的弟子。 罢了,等回到客院再说。 打着这样的主意,他索性没有再去船头甲板上盯着,而是令三徒弟清成真人代替去冰河谷的谷口迎一迎——他太了解自家大师兄了。如果大师兄真是在正清门的伏兵那里吃了亏,定会找机会将这口气撒在他身上。他派清成过去,既是又一次的试探,也是不给大师兄借题发挥的机会。 接下来的事实证明,他还不够了解他的大师兄。 半刻钟之后,玄真上人一没有借题发挥,二没有犯拖延的老毛病,而是一反常态,很利落的令船队升空,出谷。 如此一来,清成真人在谷口等了个空。 玄诚上人意外之余,只能用神识传音,令清成真人自己回来。 就在这时,玄天门的船队已经飞至“吞金兽”的正前方,仅隔着百来步远。玄真上人亲自站在船头,招呼玄诚上人过去清点弟子。 搞什么鬼!感觉怪怪的玄诚上人只能跟袁峰道了声“抱歉”,依言抬腿跃至对面的船头上。结果是,玄真上人一本正经的跟他照着名册,一一核验第二批弟子。 很快,核验完毕。玄真上人将名册往他怀里一塞:“三师弟,人数都齐了。你连人带名册一并带过去罢。” 此话落在玄诚上人的耳朵里,好比是第二只靴子终于落地。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师兄这次之所为,处处透着违和——原来,大师兄压根就没打算去云雾山脉。 “大师兄,你为什么把名册给我?”想着师尊在密讯里的再三叮嘱,玄诚上人按下满心的厌恶,尽职尽责的试着做最后的劝说。 玄真上人不耐烦的答道:“按照师尊的吩咐,连人带名册,亲手交给你,我这次的差事才算完。” “大师兄这就完成差事了?可是师尊吩……” “师尊那边回去后,我自会解释。”玄真上人迫不及待的转过身子,向站在一旁押船的金丹长老下令,“这里没我们什么事了。等人都过去后,立刻开船,返航。” 那架式就跟屁股后面有恶犬在追咬一般。 周边的弟子们闻言,个个惊讶不已——啊,大师伯不去云雾山脉…… 哪知,接下来,他们听到了更劲爆的消息。 那名长老挺直了胸膛,当众反驳道:“大师伯,没有师祖的手令,船队不能返航。” “什么?你再说一遍!”玄真上人色乍变,厉声质问道。 震惊归震惊,他的理智还是在的,并没有释放出元婴上人的威压来。 但这副严厉的样子已经足够让在场的弟子们两股战战。 “禀大师伯,师祖有令,没有门主手令,船队不能返航回宗门。”长老梗着脖子,更大声的重复了一遍。 玄真上人目不转睛的瞪着他。 也幸亏他还没有炼就目光凝实成刀剑的神通。不然的话,这名长老肯定是脸上已经被捅出了两个对穿的大血窟窿。 还是没有加入威压。但也很骇人了。长老顶着这样的目光,气势迅速败了下去,额头上直冒冷汗,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周边的弟子们生怕被波及,恨不得能躲进甲板里头去。 玄诚上人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正要出声劝阻。这时,玄真上人呼的又转回身来,质问玄诚上人:“你也知道这道命令,是也不是?” 玄诚上人无奈的应道:“是的。刚才,我正要跟大师兄……” “好!很好!非常好!”玄真上人不等他把话说完,怒极而笑,一下又一下的拍着巴掌连连道好,几近疯癫。 “大师兄……”玄诚上人皱了皱眉头,欲将人先请进船舱里再说。 玄真上人却敛了笑,退后一步,撇嘴道:“船队不回去,正好省去许多的麻烦。为兄便不远送了,祝三师弟仙程久远。”说罢,将手里的拂尘一抛,跳上去,象离弦的箭一般,独自离开了。 就这么走了! 扔下这么多的弟子,还有船队,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个只知道窝里横的混账,只字不提谷中的正清门伏兵,只顾着自己生气……哦,不对,这家伙分明是在自顾自的逃命! 玄诚上人被自家大师兄气得张嘴结舌,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懒得再管了!他的心气也上来了,一甩拂尘下令道:“开船,跟在青木派的船队后!” 玄真上人的两名亲传弟子本来都打定了主意,要寻机会带着门中弟子跟他们的师尊一道返回宗门的。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师尊竟这样扔下他们走了。一时之间,两兄弟走也不是,留下也不对,简直不能再尴尬了。 他们的样子,自然是逃不过玄诚上人之眼。 “你们呢?是随你们的师尊一道返回宗门,还是留下来?”他尽量用平和的口吻问道。 两兄弟见状,反倒心中的惶恐更甚,连忙异口同声的答道:“留下来,弟子留下来。” “那你们两个跟我来。”玄诚上人撂下话,径直往主舱走去。他已经尽力了,腿长在大师兄自己身上。所以,追是不可能追了的。更何况,眼下他还有一桩更重要的是,即,问清楚与正清门伏兵在谷中交手一事。 “是。”难兄难弟在他的背后飞快的相对一视,一齐紧步跟上。 其余弟子纷纷暗中松了一口气,却仍然站在原位,不敢挪动半步。 另一边,玄真上人一路踩着拂尘疾行,在天黑之后,终于赶回了宗门。 到底是心虚,哪怕他在路上打了无数的腹稿,还是没胆量一回宗门就去向文远真君汇报,而是暗搓搓的溜回了自己的洞府。 可是才从道童手里接过茶盏,来不及喝上一口,师尊的神识传音便到了:“来我这里一趟。” 玄真上人心中大乱,差点儿将整整一盏茶全倒在了身上。 没有办法,师尊有令,他只能立刻赶过去。 “师尊……”他红着脸,站在师尊座前。 然而,文远真君却跟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不见悲喜。他郑重的吩咐道:“你去安排,从即日起,关闭山门,启动内外门守护大阵。” 刹那间,玄真上人完全明白过来,惨白着脸惊呼:“师尊,仙山真的到了这一步吗?” 回答他的是文远真君的一声轻叹。 良久,他听到师尊说道:“去罢。” 第一零一章 你叫什么名字 玄诚上人将两名师侄带进主舱里,关上门,仔仔细细的询问伏兵一事。 没有师尊在上头罩着,无计脱身的两名师侄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没有伏兵。” “只是一场虚惊……” 玄诚上人很快的问清了事情的原委。 在船队快抵达冰河谷时,玄真上人先派出了一只飞艇去谷中查看。 确定谷中安全后,他才下令船队开入谷中。 不想,船刚停稳,谷中突然黑烟滚滚。转眼的工夫,黑烟遮天蔽日的,将整个山谷俨然变成了一个超大号的墨汁缸。 所有人的都感觉到周边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杀气翻涌。 玄天门的弟子要么吓得尖叫“有鬼”、“有恶鬼”,要么闭着眼睛,发了狂一般的往自己的前后左右胡乱的打各种符咒。 乒乒乓乓的闹了半晌,黑烟骤然散尽。 众弟子这才发现,并没有什么阴魂恶鬼生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们自己在打自己。 不过还好,因为黑烟很快就散尽了,总共才持续了数十息的时间,所以,没有造成多大的伤亡,只有几个倒霉蛋受了点轻伤。 玄诚上人听完,心头雪亮。看着两个仍然没有引起警觉的师侄,他没忍住,恨铁不成钢的骂了句“蠢货”。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正清门的伏兵就是借着那阵蹊跷的黑烟,将细作成功的混入他们之中。可是,全程没有人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阵黑烟。 两名师侄只觉得好不委屈。一个辩驳道:“三师伯,师尊也觉得那黑烟来得蹊跷,去也也离奇,所以,立时封闭了整座山谷,令弟子等查找原由。” 另一个接着往下说:“弟子等查遍了山谷,也没有发现可疑人等。” “等你们过了几十息之后再去查,正清门的人早已得手,成功抽身离去了!”玄诚上人冷哼。 两名师侄缩了缩脖子,不再辩驳。 “罢了,跟你们也问不出什么来。”玄诚上人失望之极,结束了问话,嘱咐两人务必看好船队,在抵达云雾山脉前,所有人都必须呆在自己的船舱里,不得在船上自由行走,更不得私自下船。 “违令者以叛门罪处置!”他冷冷的宣布道。 还是无从知晓正清门是否得手,也不知道袁爷那边是个什么打算,他只能先将诸弟子控制起来,免得生了意外。然后,他又回到前头的“吞金兽”上,找袁峰商议后续的安排。 而袁峰已经在主舱里泡好了茶,等他。 一盏茶喝完,玄诚上人总算知晓了黑烟里的战斗详情。 原来,正清门那边的计划确实如他所料,就是放一阵黑烟,乘乱打晕十一名玄天门的弟子,服下易容丹,冒名顶替。 却不知袁峰藏在暗处。他也没有闲着,在十一名细作得手之前,抢先将他们打晕过去。 他的动作又快又隐秘。全程都没有被双方发觉。是以,正清门的伏兵自以为得手,在黑烟散开之前,火速撤离了冰河谷。 “担心打草惊蛇,我暂且将人都藏在右路飞艇的底舱杂物间里。先生打算要如何处置他们?”末了,袁峰问道。 玄诚上人对曰:“袁爷想必是已经有了周全的安排。我这边但凭吩咐。”如今,双方等于是同船共济,是以,结合这些天在新营区的所见所闻,以及冰河谷里应变突发情况的两相对比,这个决定并不难做。 当然,内心里,他也是有主意的。即,将计就计。 反正人已经都抓出来了,所以,不妨继续骗正清门的人。等船队顺利返回新营区后,再关起门来,细细审问也不迟。 接下来,袁峰也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和他想到一块儿去了。那么,此事暂且告一段落。 玄诚上人叹了一口气,面带愧色的又道:“刚才在船上,我因为太过性急,当众顶撞了我大师兄几句。他,觉得被下了脸面,负气独自离去。依他的性情,一时怕是难以消气,应当是回宗门去了。” “看来令师兄和我一样,也是个火爆性子。”袁峰轻描淡写的带了过去。 一路上还算安生。有几次隔着老远碰到了别的船队。每一次都是不等他们这边按例放缓船速,对方便匆匆忙忙的跑掉了。有两次甚至他们连对方船上的徵章都没有看清楚。 听到报告,袁峰的回复都是:“不要管他们,抓紧时间赶路。” 玄诚上人坐在一旁,也是一样的态度——后面飞艇上的底舱里,关着十一名正清门的细作呢。万万不可节外生枝。 待抵达云雾山脉外沿的时候,他再一次的紧张起来,生怕“还没来得及”撤走的前“除魔大军”拦下船来生事——要知道,这一次船队的规模比上一次要大了一倍还不止。师尊甚至派出了唯二的一艘破云甲飞船。 说到这艘破云甲飞船,玄诚上人就忍不住上火。 也不知道师尊怎么想的,宗门里那么多的飞船不派,偏偏要派出一只破飞甲飞船做主舰。师尊是生怕气不到正清门的人,沿途太过安生了吗? 搞得现在过前“除魔大军”的关卡时,他紧张得不得了。生怕这只飞船会挑起底下的那些正清门弟子的怒火。 事实是并没有。 船队和上一次一样,顺利的飞越了数重关卡,安全抵达青木派的外沿。 玄诚上人灵光一闪,恍然大悟:“看来他们是自以为得计了。” 袁峰笑道:“在这些关卡上进进出了,唯有这一次,我最觉得轻松。感谢大统领,也叫我尝到了一回‘有恃无恐’的滋味。” 玄诚上人也笑了。可不就是“有恃无恐”么。 抵达新营区的码头后,他让清成真人领众弟子回客院安置,自己则和袁峰一道去那只飞艇的底舱里,看那十一名正清门的细作。 所有人都是五花大绑,封了灵力,东倒西歪的挤在狭小的船舱里。 洪天宝也在其中。 袁峰扫视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他身上,径直走了过去,一把扯下他嘴里塞着的破布巾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第一零四章 灵石脉化兽的条件 “灵石脉化守护兽,也是源由灵根背面的黑线吗?”思索之后,袁峰问道。 世上本无魔。魔的概念是上界的仙人们强行界定并且灌输给三界的概念。在青木派里,这已经是共识。 因为曾经有过生成魔种,与走火入魔擦肩而过的经历,袁峰比一般的青木派弟子更加反感“魔”这一说法。 在捋清了思路之后,他的心神大定,于是不愿意再延用“魔根”这个词。 相比较起来,沈云却是无所谓的态度。 并不是他没有那种痛苦、黑暗的经历。而是在很早以前,他就发现自己身上的魔族血脉。 最初的时候,沈云也是难以接受,甚至因此而惶恐不安过。 但是,他很快的就发现,魔族血脉并不是罪恶的。魔族血脉、灵根,从修行的角度来说,都只是修行的工具、手段。 唯一的不同是,一个只能吸纳煞气;而另一个则是吸纳灵气。 那时,他对煞气和灵气已经有很深的认识,深知煞气和灵气都是和日月山河一般的客观存在,并没有恶与善之分。 那么,只能够吸纳煞气和吸纳灵气的魔族血脉与灵根,是否也是客观的存在呢? 就这样,他慢慢的接受了自己体内的魔族血脉,继而,试探着与之相处。 后来,成立私营、建立青木派,使得他有机会在其他人身上实践自己的修行理念,并且也获取了大量的数据。 从这些每天都在更新的数据里,他渐渐的得出了一个结论:大多数的人都是介于魔族血脉和灵根之间的体质。 没错,在这个阶段,他已经将拥有魔族血脉,或者灵根,当成了两种极端的体质。 为什么称是极端呢? 因为拥有魔族血脉的修士,只能吸纳煞气,并在此基础上修行;反过来,拥有灵根的修士则只能吸纳灵气,进行修行。而祝融大陆之上的大多数人,就象青木派众弟子一样,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体质。 他将之称为“混沌体质”。 通过修行,混沌体质也会渐渐走向两个极端。 比如说,在青木派里,通过十几二十年的修为,不少弟子已经由原来的类灵根变成了真正的灵根;越来越趋向魔族血脉体质的弟子也有好几个了。不过,与前者相比,后者明显的要更加困难一些。 这里头的原由,他也参悟到了许多。他认为,最大的原因是,魔族血脉比灵根更难得。 有了这些认识,他对于“魔”的界定已经完全豁达了。对于他来说,“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词语,纯粹就是一个名字。就象在牛头坳村里,村民们给孩子们取个贱名,图好养活一样。谁能说“玉仔”就一定要比“狗蛋”高贵? 当然,袁峰的感情喜好也是要照顾的。故而,沈云也没有再提“魔根”一词,而是同样的以“黑线”代替。 说到这里,他不得不再赞一声袁峰的悟性。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是的。”他很肯定的回答道,“上品灵石脉看似非常的纯粹,其实,其中隐含着许多细小的‘黑线’。平时,它处于灵气精纯且浓郁之地,暗藏的‘黑线’们都被压制,故而不显,很难被发现。一旦周边的灵气转弱,无法再压制之时,这些‘黑线’们被瞬间一同暴发起来。” 听到这里,袁峰也想到了一些关于布设灵石脉的传说故事,心念一动,抚掌问道:“灵石脉能化成守护兽,除了周边灵气稀薄,是否还有其他的条件?” 不然的话,只有灵石脉瞬间龟裂甚至瓦解,化为乌有之类的传闻,却一直没有化兽之说呢? 至于为什么十几万年来,一直没有人发现灵石脉里隐藏的“黑线”? 袁峰很快就想到了答案。归根到底还是仙山之中,正邪的观念太过根深蒂固。修士们是从内心深处真正的忌惮魔,生怕与之沾一星半点的干系。在这样的思想理念下,即便有人偶然发现了灵石脉里的“黑线”,也不怕冒然公诸于世。因为担心成为众矢之的。更何况,灵石脉是何等珍贵、稀有的资源。也就是玄天门的文远真君这等人物,才有这样的气魄,两条上品灵石脉说给就给。放眼仙山,从古自今,不知道有多少修士,终其一生,都无缘亲眼近距离的看一看灵石脉之地真容。 沈云再一次惊赞袁峰之悟性,点头道:“是的。” 在冰雪秘境里,他经过了近百次的模拟实验,才得出灵石脉化兽的三个条件。 一是,灵石脉的品阶和数量有要求。至少是两条上品灵石脉; 第二个条件,袁峰也想到了一些,但还不够全面。确切的说,除了周边的灵气要稀薄之外,还必须含有煞气; 第三个条件则是,通天塔底部的神奇仙阵。 这一次,他们在“阵基”里布设灵石脉时,歪打正着的,恰好凑齐了三个条件。 除此之外,沈云还实验得出,这三个条件越是优越,灵石脉化出来的守护兽血统越高。 象他们这一次无意间拼凑出来的三个条件,基本上都是堪堪满足了下限,所以,两只守护兽都是血统一般的灵兽。 再看通天塔,相传它的两只守护兽都是神兽。 袁峰听到这些,连呼神奇,并由此想到了更深的层面:“云弟,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就是这么来的吗?” 沈云轻轻摇头:“我们现在只能说是机缘巧合之下,窥见一些皮毛罢了,所以,还不能这般武断。我以前跟季勇他们了解过神族驯养神兽的往事。从他们的言谈里,我觉得神族的五大部族都应该是没有这等秘术的。” “这么说,通天塔是仙族建的?”袁峰推测道。 沈云还是摇头:“暂且无法确定。但不排除这种可能。” 袁峰便继续推测:“如果是仙族的手段,那么,妖族的来源就有意思了。偌大的族群,很有可能是仙族一手造成的。仙族一方面对神族赶尽杀绝,另一方面又制造出一个庞大的新族群,他们到底想做什么?” 话音刚落,外面的天色突然变暗了。 两人不约而同的往窗外看去。 只见原本是风和日丽,瓦蓝瓦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白云,忽然间风起云涌,大片大片的乌云遮住了太阳。 俨然是暴风雨将要到来。 “不会!”袁峰摸着鼻子惊呼,“难道被我说中了……” 沈云突然两个眼皮子狂跳起来。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 “不象是。”说着,他连忙伸右手,飞快的掐算起来。 这时,云景道长从外面忽匆匆的跑进来,刚过影壁,便大呼道:“主公,天相生变!‘阵基’也动了!呈应和之象!” 袁峰“呼”的从圈椅里站了起来。电光石火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边界的守护大阵怕是顶不住了! 第一零七章 大补的好东西 两小只真正放松下来后,它们的眼皮子便止不住的往下沉,少顷,顺利的与下眼睑会合,然后再也抬不起来。转眼,沈云听到了两通绵长细软的呼噜声。 就这样睡着了! 竟是和真正的幼兽一模一样。沈云心里的更加肯定了——灵石脉是真正的化兽。 并且,两条上品灵石脉的品质不错。所以,两小只各方面都长势喜人。 他收回目光,在阵心盘腿坐下来。 王长老那边动作也不慢。仅仅是半刻钟不到,新营区之中,众弟子已就近藏身于石屋之中——“阵基”上带有数以百计的小空间,用于承载。这些空间从外形上看起来象极了寻常的小石屋。当然,从材质上来看,它们也确实是小石屋。 其原理是魏清尘从角斗场里习得的傀儡载人的原理。 本来论承载能力,肯定是能一次将黑海蟒一族举族传送走的通天塔强大得多。奈何沈云没那机缘,无缘见证通天塔顶层打开。想接着抄,也抄不了。故而,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傀儡载人的小空间搬到“阵基”上来。 开辟这样的小空间必须用到一种叫做“磷青玉”的半透明石材。其价格不菲。而青木派实在是太穷了,砸锅卖铁淘换来的磷青玉,总其量只能开辟五个小空间。 五个小空间能承载多少人? 一个小空间最多能承载三十人。五个的话,则是顶了天一百五十人。 青木派光是新营区有就一千多人。再加上北煤区……沈云跟魏清尘戏言:“按我们菱洲那边的说法是,打汤都不够。” 肯定只能想办法改进方案。 魏清尘经过反复的试验,发现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小空间的底部铺上一层磷青玉,其余的四壁和天花板,都以云雾山脉里随处可见的长青石代替,也是可行的。 “这个范围不能超过千里远。越远,磷青玉越要铺得厚。当超过五千里时,不但底面铺的要加厚一倍,而且四面都要镶嵌磷青玉。”他向沈云汇报。 沈云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外防线的大部分都在这个圈外,但最远的地方也只离着百来里远。 “就这么办!”他当即拍板,指着那些在圈外的防线,“这些地段的空间也修在圈内。届时,这里的弟子们都尽快后撤。最远也只有百来里远,应该搞得赢。” 为了不吸引“对面”的注意,外防线那边的石屋都做了掩护。从外形上看去,它们其貌不扬,是用树皮搭建起来的,象极了众门派修在试练地里供弟子们临时歇息的小屋舍。 话说回来。稍后,北煤区和外防线陆续向王长老报告,众弟子无一例外都进了石屋。 王长老立刻给沈云传讯:“主公,准备就绪。” 就在这时,阵心突然猛的动了一下。 沈云连忙凝神去看地底。 原来是两小只突然惊醒。它们猛的抬起头来,看到沈云后,急急的叫唤了一声。 “咝!” “唧——” 落到沈云的耳朵里又是一样的话:“地底下又不安分了!” 沈云心知肚明情况越来越紧急了。但是,越是紧要关头,越急不得。是以,他面上不显,轻声的安抚道:“不要担心,我一直都在这里。” 两小只在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又伏下身子,头挨着头,挤在一起继续睡觉。 沈云见状,这才又收回目光,抬眼望天,观看天相。 此时离黄昏还有个把时辰的时间。然而,天空已经堆满了乌云,不见有一丝阳光透下来。厚实的乌云看上去沉甸甸的,似乎下一刻就要掉落下来。 单从天相来看,情形看着也比先前更要凶险了。 所以,这一次,守护大阵凶多吉少了? 沈云又举目远眺主院方向,心里暗自着急:道长怎么还没有算出结果来? 不过,转念又一想,他对自己说道:急什么!便是道长现在算出来一样的结果,也不能立刻开启。 这是因为他和魏清尘事先详细的推算过来。主动开启一次“阵基”,两条上品灵石脉会消耗掉近一成;开启之后,如果一直将“阵基”保持到最大威力,那么,两条上品灵石脉余下的五行灵气最多能维持三天三夜。 而守护大阵一旦被攻破,仙山会是什么情形,他们俩也仔细的推演过。最坏的情形是仙山整体崩塌。届时,云雾山脉肯定不能独善其身。是以,为了保持云雾山脉的完整,“阵基”必须开到最大。并在三天三夜的时间里,为失去支撑的云雾山脉找到新的支撑点。 第一个任务不算难。在设计“阵基”时,沈云和魏清尘首先就是冲着这一点去的。说句不客气的话,只要灵石充足的话,能够源源不断的支持“阵基”,云雾山脉完可以成为一座巨大的悬浮岛。 问题就是灵石不够,只能支撑三天三夜。 所以,第二个任务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 但是新的支撑点有那么好找吗? 仙山整体崩塌,是从来没有过的事,甚至从来就没有人做过这方面的假设。好,事实是,沈云在没有亲眼看到过耸立于云端的天神祭殿之前,做梦也不可能想象得到,偌大的仙山,看上去比祝融大陆还要大的一方世界,竟然是悬浮于祝融大陆之上的。 所以,它一旦整体崩塌,会是什么情形。祝融大陆受其影响,又是什么情形,完超越了沈云和魏清尘现有的见识与阅历。他们反复推演,也推演不出个具体的答案出来。 这也使得寻找新的支撑点完是不可预料的任务,充满了变数与不确定。 更要命的是,它还有期限。必须在三天三夜之内完成。 否则,两条上品灵石脉耗光,“阵基”势必反噬云雾山脉。届时,云雾山脉不仅仅是步仙山之后尘,分崩离析这么简单了。后果完不堪设想。而沈云他们,乃至整个青木派上下之前的部努力与付出,终是白费。 所以,沈云首先想到的是,此时能省一点消耗,就省一点。说不定现在省下来的这一点灵石,恰好在最后关头救了大伙儿的命呢。 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后,他反倒彻底的冷静了下来,索性闭上眼睛,放空心思,吐纳呼吸,感受头顶的乌云。 万万没有想到,又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行”的老话。他竟然从象是被浇开了一般翻滚的乌云里捕捉到了一丝先天煞气! 哟,这可是好东西! 大补的! 第一一三章 大势 传令官不知内情,好比被当头泼了一大桶冰水。脸上的得色还没来及完全消去,他愕然的站在原地,竟然忘了应承。 “啊——” “那是什么?” 帐外突然间闹哄哄的。甚至夹杂有不少士兵惊悚的尖叫。 怎么了? 主将大人拧眉。 年轻的侍卫官看清楚外面的情形,竟是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脸色比先前还要难看,指着外面,结结巴巴的鬼叫:“水!是洪水……” 话未说完,一道劲风从他身边刮过,冲到了外面去。 传令官是最先回过神来的。因为那道劲风是擦着他的衣角过去。 他下意识的抬起眼帘来。 桌边的高背椅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主将大人的身影! 所以,刚刚那道劲风其实是主将大人! 发生什么事了?他难以置信的转身去看门外,却被剧烈摇晃着帐帘挡住了视线。 和他一样想法的还有纷纷回过神来的众人。 嗡的一声,屋里炸开了锅。他们一边也急吼吼的往门口走去,一边议论着: “怎么回事?” “外面怎么了?” “我好象听到了‘洪水’……”最先走到门口的是一名资深幕僚。他连个眼风也没有给缩在一边的角落里,抱成一团,瑟瑟发抖的侍卫官,直接抬腿从一旁过去,抬手掀起帐帘。 紧接着,人们听到了他的尖叫:“天上降洪水……哦,是洪水……” 在即将攻破守护大阵的前一天,落桑族人撤兵了。 不撤不行。他们的西南面突然天降洪水,瞬间将那一方的营区冲得没了影。并且,洪水还在以摧毁一切的气势迅速向四周推进。 这个时候,主将大人终于明白了王令的意思。 祝融人实在是太阴险、太恶毒了。竟然动用了如此卑鄙、下作的手段! 愤怒的主将大人将怒火完全发泄到了凡人界这边的修士同盟军将士身上。撤退下来后,他立刻下达了格杀令。对象是所有的祝融人。不管是不是修士,也不论男女老少,不分族群……格杀令适用于所有祝融人。 于是,东海之滨,祝融大陆历来的富庶之地,同时遭受了两场劫难。一场是从天而降的滔天洪水,另一场是和洪水一样,杀红了眼的落桑族人。 一时之间,东海越来越多的地方化作修罗场…… 另一边,落桑族人撤退的情报被第一时间呈报到叶罡跟前。 当时,他与心腹们正准备按计划从守护大阵的一条绝密通道里撤离,将修士同盟军的总部迁至凡人界。 “这么说,守护大阵暂且保住了。”沉吟片刻,他叹了一口气,下令道,“原计划还是不变,马上着手执行。” 不等心腹们应承,他又道:“那些老家伙不是死也不肯走吗?落桑族人不来了,他们正好如愿,不用走了,就让他们留下来,修复守护大阵。” “是!”心腹们暗中松了一口气。刚才听到落桑族人自己撤走了时,他们真的担心极了。怕大统领因此而改变计划,不再将总部迁往凡人界,而是听从那帮老家伙的苦谏,留在这个支离破碎、不知道还能撑几天的仙山。 没错,仙山今非昔比。先是从云雾山脉的周边突发特大暴风雨,接着,各地惊现巨大的地沟,甚至局部塌陷。各地的求援紧急传讯,象雪片一样的飞来。受灾的数量之多,分布范围之广,令他们接应不暇,根本来不及统计。更不用说及时救援。 但这些都是一个个强烈的信号。表明仙山大难当天,他们之前制定的迁往凡人界的计划是时候实施了。 大统领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召集他们紧急开会,进行具体的任务分派。 他们的行动已经够快了。然而,在任务才派下一半的时候,外面又生巨变。已经擦黑的天空惊现玫瑰色。 绝大多数的仙山修士都不知道,但是,与会者们却是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天象意味着什么。 因为在不久之前的绝密会议上,他们被告知,这是“天火”的颜色。 天火现世,仙山将沉。 如果不是事先还被告知在仙山沉没之前,守护大阵会自动的现出一条通往凡人界的绝密通道,与会者们肯定是竞相逃命。 也正因为如此,在稍后,天火现世,天空立时变成了烧红的龟甲一般,他们也都还能坐得住,继续听大统领分派任务。 因为落桑族的重兵堵在守护大阵的另一边,所以,他们从即将出现的绝密通道迁往凡人界,势必与他们短兵相接。 并且,这一战不但只能胜,而且还必须在三个时辰之内结束战斗。 太难了! 却是他们唯一的生机。 所有人都仔细的听着大统领的分派,生怕听错、听漏一个字。外面哪怕是已经沸反盈天,也分不走他们一丝一毫的注意力。 同时,他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 不曾想,就在任务派完的时候,东海那边的落桑族人竟然单方面的撤兵了。 但是,没有与会者愿意再留在仙山。 尽管大统领下了令,将一半的阵修们留下来,修复守护大阵,但是,他们都心知肚明。经此一劫,守护大阵已经千疮百孔。 其实,在此之前,守护大阵已经问题重重。是以,从仙门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仙山的历代阵修大能们都是自愿的参与到修补守护大阵的行列里。 按他们的说法是,守护大阵运行了十几万年,难免亏损、老化。并且亏损和老化在不断的加速。这是守护大阵的大势。 数年前,玉锦门不顾仙山之安危,私自裂土离开,终于加剧了守护大阵的大势。而今大势已成,他们的修补于守护大阵来说,充其量就是续命。并且是死马当活马医的那种续命。 却不能放弃。 因为一旦放弃,守护大阵用不了多久就会分崩离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届时,仙山定是跟着整体崩塌。 仙山之上,生灵何止万万千千! 众位阵修大能苦苦劝谏叶罡,不到最后一刻,不能停止守护大阵的修补。至于他们自己……他们早就发过宏愿,此生与守护大阵其存亡。 叶罡也无法说服他们,于是只能暗中布局,到了撤离之时,强行将他们一并带去凡人界。 幸好天无绝人之道。落桑族人自己撤兵了! 但是,仙山,真的呆不得了。与会者们只求大统领不要迷信那些老家伙们的鬼话,放弃撤离计划。 第一一七章 逆天的目力 吉祥的目力极好,用它自己的话说是“能够看透那些水气”。除了第一眼就看到了云雾山脉西南边的外面有一条大河,它还注意到,“对面没有人了”。 连“对面”也学去了。沈云咋舌,禁不住质疑道:“我刚才没有跟你说‘对面’。” “没错,你确实没有说。”吉祥又偏过头来,绿豆般大小的棕褐色眼睛里还是鄙夷满满,“我的记性一向很好。你们以前在‘阵基’周边说过的话,我都记得呢……唔,你也是年纪轻轻的人族幼崽,怎么记性这么不好?” 好有毒舌的潜质!哼,绝对不是我教出来的!某只“年纪轻轻的人族幼崽”听得牙极痒痒,忍着笑给它纠正道:“那你就不能说是跟我学的说话。教你说话的师父,多着呢。” “有道理。”吉祥酷酷的偏了偏头。可惜,它的声音并没有受那半道先天煞气的影响,还是奶声奶气的“人族幼崽”音,严重的拖了后腿。使得它看上去不酷,就跟小娃娃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一般,别扭、不搭,但多的是奶萌奶萌的可爱。 某人费了点气力才控制住自己的手,没有去揉它头顶的小肉冠——睡了一整宿后,它在外形上有一处地方发生了变化。头顶的小肉包变大了,颜色也变成了火红色,初具“鸡冠”的雏形。 “你还看到了什么?”沈云集中注意力,问道。 “是河的那边吗?” “是的。” “乱七八糟的,好高好大的树倒了不少,根都露在外面;小树基本上看不到;一些山头塌了一些到大半;到处都是泥巴。里头有不少兽类的尸体……暂且没有看到人族的尸体……就这些。没有了。” 到底是初学说话,吉祥说得干巴巴的。但是,沈云能从它的描述里想象得出河对面的状况有多惨烈。 那边,曾是“除魔大军”的一处主要营地,最多的时候,里头驻扎着三万多人马。然而,从吉祥的描述里,很容易的听得出来,营地的痕迹被抹得一干二净。 树林、草地亦不复存在,应该是被暴风雨形成的洪水冲走了,大片大片的土地裸露了出来;一些参天古木侥幸留了下来,却是被连根拔起。来不及逃走的飞禽走兽们也遭了殃。体型小的,尸体全被冲走了。只有体型大的,才残留了一些尸体。 可见昨晚的暴风雨有多暴戾。 沈云心中一动? 问道:“你有没有看到沟壑,或者深渊?” 原本,那边是没有这种地形的。然而现在? 就很难说了。 “我再看看。”吉祥说着? 又往外面看去。 这一回? 它看得很仔细,过了好一会儿,才眨了眨眼睛? 说道:“没有。我一直看到看不清的边缘? 也没有找到沟壑和深渊。” 沈云很意外:“这么说来,那边没有发生塌陷和裂开等现象……吉祥,你能看到河面下的情况吗?” “河面下?”吉祥又偏过头来看着他? “大人? 你的意思是? 我能不能看透那条大河?” “对的。”沈云欣慰的点头? 在心底里再一次大赞它的语言天赋。 吉祥拍拍翅膀:“大人? 我现在还太小? 没有长大,所以,只能看透水气,看不透水……泥土也看不透。”顿了顿,自信心十足的补充道? “等我长大一些? 肯定能看透水和泥土。” “吉祥? 你现在已经很厉害了。”沈云笑道。 吉祥很高兴? “唧”的叫了一声,又道:“大人,我还看到河面在不断的下降。” 沈云心里打了个突? 连忙问道:“下降得很快吗?” “快?”吉祥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想,答道,“我们说话的这段时间里,河面下降了一块石头那么高。呃,那块石头……”它转过身来,看向屋里,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搜寻着。很快的,目光落在一块阵图上,“那块石头比这些阵图两块加起来相比,差不多高。” 沈云没有想到它还有这号本事,惊艳之余,立马就算出了河面下降的速度,又问道:“河面有多宽?”要是早知道吉祥已经有了长度的概念,他早就问那条横空出世的河有多宽了。 这一次,吉祥答得很快:“一千九百一十块左右阵图加起来一样的宽。” “吉祥,你真是神了!”沈云真是越来越佩服小家伙了。同时,在心底里飞快的估算着河水流失的体量。 不多时,他算出了一个结果。根据这个结果,他可以推测,这条河不简单,里头肯定暗藏了一个径直两三百尺的大地洞。而这个地洞之下,是暗河,还是别的,暂且不得而知。不过,要找到这个大地洞却是容易的事情。 他又问道:“吉祥,你再在河面上找一找,看能否发现漩涡吗……唔,你知道什么是漩涡吗?” 吉祥这回没有鄙视他,而是很不爽的“唧”了一声:“我的肚子里就有一个小漩涡。” 惹得沈云去看它的肚子。 “大人,你看不见的。小漩涡藏在我的肚子里的最里边。除了我自己,谁也看不见。”吉祥得意洋洋的告诉他。 它说得没错。沈云确实什么也没有看到。和以前一样,他看到的仍然是一团漆黑。不但吉祥如此,小白蛇也是如此。而正常的妖族不是这样的。以他的修为,仅凭一双肉眼,能清楚的看到化形大妖腹中的妖身。化形以下的更低阶的妖族,那就更不用说了。 沈云收回目光,摸了摸鼻子:“看河面上有无漩涡。” 话音刚落,吉祥答道:“有的……哦,我明白了,为什么大人要找这个漩涡!水都是进了这个漩涡里。我看得很清楚。水进去之后,不见了,没有再流出来。” 还能看得这般清楚!这逆天的目力!沈云不服气都不行。之前,他以为自己的目力不错,在接触过的修士里,不论是人族修士,还是妖族修士,都鲜有碰到势均力敌者。没有想到得是,小家伙睡了一宿后,目力发生了质的飞跃,一下子能甩他好几十里地。 好,这个算不得重点。小家伙能有这番造化,他打心底里为之高兴。 重点是,小家伙的话进一步的证实了他的猜测,即,河底有一个大地洞,底下不是通了暗河,就是塌陷了一大块。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大地洞极有可能是直通凡人界。 第一二零章 补巴 沈云祭起青越冠,径直奔着大漩涡所在的方位赶去。 没有想到的是,不一会儿,一道白色的灵光自底下猛然腾起。 等他回过神来,脚底已经是踩到了实地——硬梆梆的,竟是踩到了坚硬的岩石之上。 “咝——”,一只硕大的白色蛇头回过来,朝他快活的吐着红杏子。 “如意,不是说好你在河面等我吗?怎么的上来了?”沈云心疼的轻轻拍了拍它的额头,“一来一去的,你又要费不少气力。” “咝,没,事,水,里,不,费,气,力。”如意答道。 沈云笑了,又轻轻的拍了拍它:“走罢,带我下去大洞里。” “好,呀!”如意转过头去,又是一个猛子,笔直的朝下扎下去。 呼—— 眼前一花,耳畔风声骤起。然而,沈云却感受不到哪怕是一丝丝风声。 他定睛细看,发现自己的周边笼着一圈淡蓝色的微弱灵光。 那是如意为他升起的守护罩。 没有想到,小家伙粗中有细,是个非常细心、体贴的。他高兴的轻拍如意的身体:“多谢了。” “咝,快,到,了!”如意提示道。 沈云连忙从百宝囊里拿出一枚避水珠来,含在嘴里,又轻轻的一拍如意的身体:“我有避水珠,你撤了守护罩罢,也好省点灵力。” 在修真界里,尽量节省灵力,是探幽寻秘的常识。因为谁也不能打保票? 在探寻的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多留些灵力护身,肯定是不会有错的。 话音刚落? 他周边发出一声极细的“啵”的声音。是笼着他的那圈淡蓝色的灵光象皂角泡泡一样的自己破掉了? 化成点点淡蓝色的亮光? 飘飘洒洒的落进了如意那坚硬的鳞片里。 下一息,眼前一黑,他们入水了。 避水珠瞬间发挥出来了作用。除了水底的光线要明显的弱一些? 沈云站在如意的身上? 与方才在外头没有什么区别。 “如意,不要急,慢一些。”他又吩咐道。 如意没有吭声? 但下潜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 沈云瞪大眼睛环视四周。 这确实是一个大洞。洞壁上象蒙着蛛网一般? 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纹。迅速下沉的水流不断的冲刷着它们? 使得这些裂纹在不断的扩大。 沈云看得心惊肉跳? 照这种扩大的速度? 过不了今夜? 大洞定会发生二次崩塌。 越往下,洞越小。大约半刻钟之后,大洞见了底。 而此时,沈云也终于知晓,大洞为什么还没有彻底崩掉的缘故。 “阵基”竟是功不可没。 在这些裂纹里? 沈云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些灵力波动? 很微弱? 很熟悉。正是“阵基”的余威。 另外就是运气。 这一带的地底都是坚硬的岩石。 如果守护大阵出现的新裂痕不是恰好是在这一带? 那么,有“阵基”护着,这一次的危机? 云雾山脉及其周边,应该和上回一样,也能安然度过。 反过来,如果没有“阵基”护着……沈云不禁打了个大大的寒战——那么,这里出现的,肯定不会仅仅是一个深达数十丈的大洞,以及一条大河。最好的情形也是云雾山脉拦腰折断,崩塌近半,现出一个和玉锦门当年一样的巨大“天洞”来。 这时,巨大的蛇头又折了回来,望着沈云,深蓝色的眼睛里,尽是关切。 沈云明白了过来,又拍了拍它的额头:“我没事。如意,这回,因为‘阵基’的护持,我们才躲过一场大劫。” 如意轻轻的点点头。 “如意,在水底,你不能说话,对吗?”沈云问道。 如意再次点头。 怪不得自潜入水中后,就不见小家伙吭过一声。沈云摸着它的额头:“辛苦你了。现在带我上去。我想去河里的其它地方看看。” 于是,如意带着他开始上浮。 待出了水面,小家伙一摆尾巴,便带着他一道远离了漩涡的中心。 “咝,大,人,我,在,水,底,说,不,了,话。”它又转过头来,特意解释道,“不,辛,苦。我,喜,欢,水。” 沈云禁不住笑了。好,是他的错。如意不但语言表达能力远不如吉祥,而且理解能力亦是。不过,也不是必须要解释清楚的误会。故而,他只是又拍了拍它的身体,清楚的吩咐道:“沿着河岸走,我想看看河岸的情况。” “咝。”如意又是轻轻的一甩尾巴,嗖的一下,载着他已经横过了水流湍急的河中心,到过了一边的河边。 这里恰好是一处浅滩,它的大部分身体都现了出来,也无法再游动。 “水,太,少。”小家伙哼了哼,身体迅速变小。 少顷,它变成了一条只有碗口粗的大蛇。 沈云见状,索性跨坐在它的身上。 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坐下,他再抬起眼帘来,往前面的河岸上看,竟无意中捕捉到了一道五色的灵光飞闪而过。 那是一条不到五尺宽的小溪。它正哗啦啦的往河水里灌注着浑黄的溪水。而那道五色灵光便是藏在水中。 这样的溪水里怎么可能灵光呢? 沈云心头一跳,连忙指着小溪说道:“如意,快,去那里。” “咝!”如意又是径直的游了过去。 再一次的表现出了它高超的水性。 待到了近前,沈云看得更清楚了。浑黄而湍急的水流底下,果然有一道一尺多宽的裂纹。里头,五色灵光闪没。 “如意,我们找到了一处!”沈云欢喜的拍着如意的身体,“这是守护大阵的一处裂纹!” 先前,他找遍大洞的底部,也没能找到这道裂纹。谁能想到,守护大阵的裂纹不在崩塌得最厉害的洞底,反而在外面的河岸上! 找到裂纹,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修补。 这个问题难不倒沈云。 因为魏清尘担心当受到的强大外力时,“阵基”很有可能会局部受损,发生龟裂、崩陷等事故,所以,他借鉴这些年在守护大阵里观摩裂纹的经验,做了一些可以修补“阵基”的剑阵。 使用起来很简单。象这种尺把宽的小裂纹,只要在其中插入一柄三寸三分长的金色小剑,将之激活。在接下来的七七四十九天里,每天都要定期过来给剑阵注入一块中品灵石。待四十九天之后,裂纹是不会消失得,但是,剑阵已经与它完全融合在一起了,不但金色小剑完全隐没了,而且剑阵消耗灵石的速度将大大减少。一年之后,灵石消耗将尽,金色小剑复又会现形。届时,再往其中注入一块中品灵石,又能再保上一年。 没错。以魏清尘现在的阵道修为,只能这样勉强“补巴”,做不到真正的修复裂纹。 第一二一章 好险 不一会儿,沈云“补巴”完毕。 被激活的金色小剑被放大了一百倍还不止。 裂纹深处的五色灵光完全消失了。 因为是头一次使用“补巴剑(金色小剑的名字。事实证明,取名白痴是种病,并且还会恶性传染。就连魏清尘这种高素养的人也没有幸免,被传染上了。给剑阵取起名字来也是简单、粗暴得不象话)”,沈云不清楚它的效果到底如何,遂特意多观察了一会儿。 半刻钟之内,巨大的补巴剑都静静的直插在裂纹里。剑身尽没。裂纹的外面,只现出金色的剑柄。 这也意味着,沈云的目力,已经看不到裂纹里的情形了。 五色的灵光亦一直没有再闪现。 效果不错呢。沈云很满意。 但是,事情还没有做完。 在补巴剑被激活的那一刹那,浑黄的水流便被一只无形的手掐断了一般,立时断了。这也使得三尺多高的金色剑柄完全暴露在地面上。 这里不是云雾山脉,属于公共领域。是以,哪怕它就紧挨着青木派的地盘,沈云也不可能全天候的时刻派人守着这里。 而补巴剑本身是完全没有攻击力。换而言之,它一点自保的能力也没有。布设它,至少得有元婴境的修为,但是,筑基境及以上的修士,都能凭一己之力,将它从裂纹里硬生生的拔出来。 所以,布阵之后,还得将之封印起来。 两只手各捏成一道法诀,沈云双手翻飞如花,在金色小剑的四周打下了数以百计的指诀——为了以防万一,他用了自己独创的,也是他所掌握的最为复杂的一种封印术。 如果这样还不能防止补巴剑被人为破坏,那么,定是强敌有心针对青木派,于青木派来说,又将是一场新危机。 最后一道指诀打下,金色的剑柄立时原地消失,看不见了。 “咝,厉,害!”如意拍着尾巴大赞。这样的封印,它完全破不了。 沈云拍了拍它:“走罢? 继续找,看还有没有别的裂纹。” 接下来,他们将整条大河仔细的检查了一遍? 又先后发现了十一道裂纹。大大小小都有。其中? 最大的那道裂纹有近十尺来宽? 处于崩塌的边缘。完全可以预计的是,如果他们再晚上半个时辰发现它,最好的情形是? 这一带便会出现第二个大漩涡。最坏的情形……沈云不敢再往下想。 如意也是被吓得不轻? 强烈建议:“大,人,再? 再? 多? 一圈!” 于是? 两人又转了一圈。 最后去的是大漩涡底下。 此时? 十二道补巴剑的效果已经充分体现了出来。河面变宽了近三分之一。大漩涡受到影响还要大得多? 它变小了一半还不止,水流的速度也比先前要慢了许多。 如意完全放不出最大身形来了,腰身只是变得水桶粗细,不到三丈长。于是,沈云依旧是骑坐着。 进入水下? 他一眼就发现了里头也大不同了。 效果堪称立竿见影! 裂纹的数量不见减少? 但是? 水流冲过时? 里头的泥土、沙石没有再被一并冲走。也就是说,洞底的情况目前已经稳住了,裂纹不会再扩大。 再往底下? 亦是如此。 如果没有再生别的变故的话,大洞暂且不会有第二次崩塌的危险。 沈云这才松了一口气,满意的拍了拍如意的身体,吩咐道:“暂且没事了,我们上去罢。” 如意轻轻的一晃尾巴,载着他又回到了水面上。 不过,这一回,如意却没有马上离开漩涡的中心,而是转过头来,对沈云说道:“大,人,这,里,也,给,把,剑。” “为什么呀?”沈云惊讶极了。 之前找到十二道裂纹时,也不见如意有一次主动提及过要动用补巴剑。而这个大洞底下,他仔细的检查了两回,确实没有发现有守护大阵的灵光闪现。按理说,无须动用补巴剑。如意却偏偏主动提了出来。 如意轻轻的晃头,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吐出来一句话:“我,想,着,要。” “是感觉到这里需要补巴剑,对吗?”沈云问道。 “咝咝,是的!”如意看上去很高兴,飞快的点头,竟然头一回接连说出了两个字,而不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看来小家伙的感觉很强烈!沈云手里头还余下三把补巴剑。而大洞不小,三把齐下,应该是能补巴上的。 掂了掂它们,沈云笑道:“行,就听如意的。” 不是补巴剑不值钱。相反,补巴剑的材料老贵了。十五把补巴剑,已经是魏清尘把青木派的家底又搜刮了一回,才凑齐的材料。不然的话,非常时期,如此便利好用的补巴剑,肯定是多多益善。 更要紧的是,魏清尘目前不在,就目前的形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联络得上。 所以,用掉了这三把之后,“阵基”要出点意外,弄出裂纹来,沈云将束手无策。 但是,他还是很快的应了下来。这是因为越与妖族相交得多,他越发现,妖族的直觉是非常之可怕的。尤其是在感应重大危险上。 两天之后,魏清尘带着一队弟子回来了。 沈云一反常态,不等他坐下来喝口水歇一歇,立刻拉着他来到这里。 那时,大河的水面已经不再收窄,水位、水速等都稳定了下来。水流湍急的大河变成了一条不到二十步宽的温驯小河。 “就是这里。”抵达目的地后,沈云指着河面的正中心处,告诉魏清尘。 大漩涡早在一前半前便消失了。 天空放晴了,河水变清了。水波粼粼的河面上,映着蓝天白云。如果不看两边露出峥嵘怪石的河岸,端的是一副秋高气爽的美景图。 魏清尘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这里怎么了?” 沈云抱着膀子:“就是不知道怎么了,才叫你来看啊。” 魏清尘便看着前方的河面中心,祭起了破阵掌。 才换了两个手式,他的脸色骤然大变。 沈云见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刷刷刷……,魏清尘又接连祭出了十几式,反反复复的查看。脸色越来越凝重,额头上甚至很快的蒙上了一层细汗。 终于,他吐出一口浊气,松开破阵掌,脸上满满的全是逃过一大劫的庆幸:“好险!好险!” 如意的直觉救了青木派,救了云雾山脉。 魏清尘测算的结果是,水面下的大洞其实才是守护大阵裂纹的正中所在。而沈云一一补巴起来得那十二道裂纹全是大洞衍生出来的。 如果没有补巴大洞,只是补巴那十二道裂纹,就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 十二道补巴剑的作用仅仅是只能拖延数个时辰。 沈云他们根本等不到魏清尘他们赶回来。 第一二二章 突然胆怯 接下来,魏清尘请沈云暂且将封印打开。三把补巴剑还是太单薄了,是以,仅仅是两天,它们已经磨损得太厉害,必须马上进行修补。 沈云连道“万幸”,将封印打开。 魏清尘请他帮忙护法,自己则往嘴里塞了一枚避水珠。 沈云见他是要跳入水中的意思,连忙提议:“底下不止一道暗流,复杂得很。我让如意来驮着你。” 魏清尘正中下怀。修补正在运行中的补巴剑,本身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更何况有三把。他必须全心全意方可。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请主公帮忙护法。如果有如意驮着他,于他来说,不能再好了。 上次修补完大洞后,如意载着沈云回到了总控制室里。 两小只凑在一起,“咝咝咝”、“唧唧唧”的低声商议了好一会儿,向沈云提议:他们觉得四周已经安稳了,可以将“阵基”之力收拢至一成。也就是平常的水平。 沈云也觉得没必要再将“阵基”全开,采纳了它们的建议。 因为云雾山脉并没有受到影响,地形地貌皆没有发生任何变动,所以,收拢之后,半刻钟不到,各石屋都回复原位。 众弟子从石屋里出来,顾不得看清楚四周有无变化,便急匆匆的离去了。有的是担心地里种的望庄稼、药草,有的惦记着还没有完成,匆忙撂下的任务,还有的是挂心家人、亲友的安危。 没过多久,外防线上的弟子们开始疯狂的给远在新营区和北煤区的亲友传讯,询问他们的近况。因为他们发现仅仅是三天的时间,对面却变得面目全非,俨然是换了一个世界。 动静之大,惊动了客院里的玄天门众人。 客院里修建了二十间石屋,是以,玄天门众人都是在客院主管的亲自引导下,分散进入各石屋里。这会儿,他们刚刚从石屋里出来,听到外面一片哗然。 年轻的弟子们跟百抓挠心一般,再也没法充耳不闻的各回各屋。不少人用渴望的眼神看向他们的清成师叔(师叔祖)。 在宗门里时,后者就是出了名的开明。到了青木派后,后者更甚。象打开客院大门,出去探听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种事情,如果后者不出头,估计是不会再有谁了。 果然,清成真人不负重望,当众向玄诚上人请示:“师尊,外面热闹得很……” 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玄诚上人便准了:“老大不小的人了,腿长在你身上,你想去看热闹,就去呗。” 啊,师尊也变了!变得更近地气了。清成真人大喜,拉上师兄师姐们一道去。 还是他们的大师兄清定真人最懂师尊的心,恭敬的请玄诚上人也去——师尊的嘴好严哦。到了青木派后,才告诉他们,青木派搞的这个“阵基”,他们的宗门玄天门是友情赞助了两条上品灵石脉的。所以,师尊肯定也很想知道,这两条上品灵石脉到底赞助得值不值! 于是,一众低阶弟子看着太师祖被师祖师伯祖师叔祖们簇拥着,有说有笑的一道去了门外,目的仅仅是为了看热闹。他们的下巴掉了一地。 人群里有人反应过来,唤了句“我们也去”。众人纷纷回神,呼啦啦的跟在后头。 刚出门,清定真人手急眼快,从人群里一眼就找到了客院的总管刘总管,飞快的瞥了一眼师尊,见后者光顾着走路,没有留意自己,遂用拂尘轻轻的捅了捅跟在自己另一侧的三师弟清成真人。 后者讶然的回过神来——大师兄居然也会搞小动作? 却只见大师兄冲自己飞快的呶了呶嘴,然后,看向前方的人群里,挤了一下眼睛。 小动作好丰富哦! 清成真人看呆了。 见状,清定真人恨不得一拂尘敲醒这个臭小子。平时不是很会来事的么,这会儿怎么跟个大傻子似的…… 好在清成真人没有傻太久。少顷,他也看向了人群里,找到了他家大师兄暗示的目标人物——刘总管。 眨了眨眼睛,他恍然大悟,立刻脚下加快,三步并做两步,直奔刘总管而去。 不等他走过去,刘总管也发现了他们一行人,主动的分开人群,迎了上来。 清成真人先跟她打听:“刘总管,发生什么事了?” 刘总管告诉他:“真人,是外防线那边传讯回来,说,对面出大事了。我正要去禀报先生呢。” 自从听到袁峰尊称玄诚上人为“先生”后,先是王长老有样学样,然后,很快的,整个新营区里都达到了统一。众弟子都知道客院里的那位大佬是“先生”。 而玄天门众弟子也知道了一些青木派的黑话,比如说,“对面”指的包围云雾山脉的前“除魔大军”。 清成真人吓了一大跳:“他们怎么了?” 话音刚落,他家大师兄的清咳声立至。 他也不含糊,马上改口,伸手请道:“刘总管,请。” 刘总管轻笑,随他一道走到客院大门口。 玄诚上人先停了下来,问道:“小刘,对面发生什么事了?” “具体的情形,长老会还没有公布。现在只是外防线的弟子们传讯回来,说对面近日里发生了山洪暴发等特大灾难,很多山头夷为了平地,树木尽毁。人、兽皆绝了踪迹。状况甚是惨烈。” “云雾山脉各地呢?”玄诚上人惊得两个眼皮子乱跳。 “还好。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谁传讯回来说哪里遭了灾。”刘总管答道,“先生且安心。如果有近一步的消息传回来,我再会及时过来禀报。” 玄诚上人想了想,还是问道:“小刘,你可知仙山其他地方的消息?” 刘总管轻轻摇头:“大家刚刚从石屋里出来,还没来得及与外界联络。先生可是有什么吩咐?” 玄诚上人摆摆手:“暂且没有。有劳了。小刘,你先去忙罢。有事的话,我会唤弟子过来相请。” “是。”刘总管行了一礼,转身离开。 玄诚上人看了看前方正在热议的人群,对众弟子说道:“回去。” 待一干人回到客院,清定真人最先出声,问道:“师尊,这回又是‘阵基’护住了云雾山脉,对吗?” 玄诚上人没有回头看他,而是微微仰起头,嗡声答道:“也不知道你们师祖现在如何了?为师……听小刘说了对面的情况,为师突然胆怯,不敢联络他老人家。” 闻言,他的身后鸦雀无声。所有弟子皆难过的低下了头。 至此,他们不再怀疑,师祖(太师祖)分明就是早就算到了有此一劫,才将他们送至青木派。可是,师祖他老人家自己却留守宗门,此刻恐怕是凶多吉少。 第一二六章 赚大发了 面上不显,李营主很快的打定了主意——这顿饭哪怕摆满了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他也不能松口。外防线也是重中之重。所以,此风不可开。北煤区的散沙不能要。主公要补偿他,就得从新营区或者听风堂抽调。 他觉得自己很明智。相信袁爷知道了,也肯定会和他做出同样的决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偷瞄了一眼自家主公,心中暗道:主公真的是越来越奸滑了。担心袁爷会反对,就先给袁爷下了调令,等袁爷带着弟子们离开了,这才下补人的命令。两道命令一前一后,虽然中间只相差了不到一个时辰,却完美的避开了袁爷。等袁爷完成任务,带着弟子们回来,北煤区的弟子也已经回去了。到了那时,袁爷不论反对与否,都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这么想着,他内心更加坚定——袁爷不在,他更要看好外防线的一亩三分地。 然而,很快的,他发现自己这回完全没有猜对。 首先,沈云确实是请他吃饭。并且还很郑重的将饭桌子摆在了码头管事处院子里的东厢房。但是,没有他想象中的山珍海味,就是平常的饭菜。 盐水煮山芋+白米饭。 胡总管没有做陪的意思。因为临窗的四方小木桌子上总共摆了两海碗盐水煮山芋和两小碗白米饭。 热气腾腾的,确实是新上桌的。 李营主又看向沈云。眼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就这饭菜,还要巴巴的带着我来这里吃?哪里不能吃? 沈云轻笑着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请上座。” 上什么座哟!桌边总共就摆了两张四方木凳子。面对面摆着。请恕他眼拙,无法从中辨别哪个是“上座”,哪个是“下座”。 不过,心里的好奇立时去掉了一大半。因为这样的做派才很“主公风”。主公请他们这些营主的客,向来都是如此。讲真的,主公真要是哪一天山珍海味的摆满桌请他们,他们估计会被吓得连饭碗都端不住。 所以,还是熟悉的作派,熟悉的味道,好哇! 李营主完全放松下来,道了句“主公请”,随沈云一道走过去,在后者对面的四方木凳子上坐下来。 等他们两个坐好了? 胡总管抱拳行了一礼,说道:“请慢用。”转身离开了房间。 李营主便先端起了海碗。不是他喜欢吃这盐水煮山芋,而是一天三顿的吃? 他有些吃伤了。幸亏近来供应白米饭了。所以? 先吃完盐水煮山芋? 再吃白米饭,压一压,他会感到好受得多。胃里的山芋不至于翻滚着往上涌。 对面? 沈云却跟他说道:“其实? 这顿饭吃的不是这个。” 桌子上也没见还有第三样吃食啊!李营主一头雾水的望着他。 “就着这个下饭,你的胃口肯定会好得多。”沈云说着打开了木格子窗户。 李营主望过去。 码头管事处的这个小院子是建在码头出口处,依坡而建。从码头那边来看? 它总共有两层。但从码头外面来看? 却只有一层。 所以? 从他们所在的房间往外看? 正好看到码头的一角。 那里本是人员登船或下船的集结地。这会儿? 人头攒动? 有数百人正在迅速集结。 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半人半兽。完全是人形的,不至两成。 李营主立时心中雪亮——这些人就是自家主公要补给他的。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主公就没有给他讨价还价的余地。 如此一来? 不看还好? 这一看? 他的心情完全崩坏了。山芋还没有下肚里? 他已经感觉到胃里在翻滚。 这时,耳畔响起了自家主公温和的声音:“莫急。你先耐着性子看一会儿。如果觉得这个不下饭,我们再商量。” 有了这句话? 他的胃马上安服了。 李营主索性入下大海碗,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些妖族弟子上。 他们也是要吃饭。 刚刚急匆匆离去的胡总管又出现了。他带上了管事处的所有人手,肩挑手提的,给这些妖族弟子送饭。 “他们吃得不少啊。”李营主数了一下。盐水煮山芋是用大水缸盛着的,有五十二缸;大木桶里盛的是白米饭,是二十八担。四百多号妖族弟子,再加上七十多名人族弟子,他们一顿的消耗当得起外防线一天三顿了。 养不起,真的养不起! 他连连摇头。 沈云没有睬他,端起海碗来,夹了一筷子山芋,送进嘴里,望着窗外,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好象外面的情景真的是下饭菜一般。 见状,李营主把戏分收了收,安静的看他的“下饭菜”。 看着看着,他的眼睛越来越亮,没过多久,脸上的不屑消失得干干净净。 等到沈云才吃了一小半,他也端起了海碗,大口大口的扒拉起来。 不同的是,他没有再看窗外,而是飞快的扒饭——不用再看了。主公的意图,他完全明白了。同时,他是从内心里认识到自己又错了。北煤区这回抽调来的这五百弟子全是妖族弟子。那七十多名没有妖族特征的,也是妖族弟子。数月不见,他们俨然是脱胎换骨一般,不再是一盘散沙,个个都是有纪律有组织的战士。再加上妖族普遍强过人族修士的战力……主公没有诓他,两百换五百,确实是他赚了。赚大发了。这回,他又担心死抠死抠的主公会反悔,所以,一心想着赶紧吃完这顿饭,把人带回去,落袋为安。 沈云笑道:“你慢点吃。吃快了,胃里更难受。” 原来,主公也知道我吃伤了……李营主只觉得眼睛里有些发热。喉咙里更是有些发堵。这使得他不得不先放下大海碗。 沈云很自然的把自己的那一小碗白米饭推到他面前:“你吃这个。”又道,“我和你不一样,我就爱吃山芋。我们俩换一换。你的山芋匀一点给我。” “主公,我……”李营主一张嘴,眼泪不争气的往外涌。他连忙别过脸去。 沈云在很认真的从他碗里扒山芋,又没看到,只在嘴里说道:“老李,这回又得辛苦你了。这些妖族弟子虽说都是北煤区精心挑选出来的,也是他们战力最强得弟子,但是,他们没有担任过外防线这么重要的任务,欠缺经验。峰哥又不在,我就只能指望着你帮我好生调教他们了。” “主公,先前是我不对。”李营主擦了一把脸,“你批评得对。他们进步很快,是我不该用老眼光看他们。我保证完成任务。还有,以后的简报,不会再跳过北煤区的内容。” 沈云笑了,招呼道:“吃饭,吃饭!吃完饭,你把他们一路带走。” “是。” 第一二七章 修复 魏清尘他们从东南方向出发。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云雾山脉地处偏僻,与外界有联系的,主要在两个方向,北边和南边。东面和西面,地势险要,尽是荒莽之地,不见人烟。青木派有计划开探这里,但目前条件尚且不成熟,故而没有提上日程。 北边的话,主要是北海。 从“阵基”监测的结果来看,这一次北海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而且,自从黑海蟒一族举族迁走之后,众妖争夺新的北海王,北海陷入了全面内乱。于青木派来说,北面的压力暂时得到了缓解。 南边,则是云雾山脉进出之要道。 在这个方向上,零星的分布了一些散修小镇。其中,又以东南方向相对密集一些。而青木派埋在外围的众秘密据点,也大多数在这些小镇里。 故而,青木派要修复与外界的秘密联络通道,第一步,便是要重新联络上这些秘密据点。 没有了“除魔大军”的干扰,魏清尘他们的行动比计划中的要快得多。在当天下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找到了十五个小镇,并且修复了所有的秘密据点。 据这些据点的人员所述,他们所在的小镇能在这次“史无前例”的特大灾难中得以保全,主要是因为他们提前收到了本部的示警,并且迅速组织镇子里的人进入化山盅躲避。 准备时间相比充足,他们甚至还将绝大多数的财物和所有的联络设备转移进了化山盅。 在化山盅中,他们看到镇子里的一切都毁掉了,而且洪水一直没有退去,故而,迟迟没有从化山盅出来。 而在化山盅里,所有的联络设备都是被屏蔽的。这也使得与之相关的秘密通道在这些天里一直处于中断状态。 魏清尘他们找到他们后,首先是帮他们寻找临时居住点,暂且安置下来,其次才是检测这些联络设备。 自此,本部与云雾山脉外围的所有联络都恢复了。但是,外围与其他据点之间,仍然还是处于中断之中。 袁峰跟魏清尘分析:“估计是与这里的情况相差无几。” 后者吐出一口浊气:“但愿如此。这是最好的情形。” 袁峰抿抿嘴。云雾山脉有“阵基”庇护,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只有出来后,他们才迅速认识到这一次灾难完全可以用“倾巢之祸”来形容。魏清尘他们因为之前是从边界一路找回家来的? 已经对灾难有了清醒而充分的认识,一路上,神色还尚好。但是? 他和带出来的那两百弟子? 走出不到百里? 个个都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阵基”,云雾山脉承受的灾难将会有多严重?青木派又将何去何从! 就象现在? 他和魏清尘都只能祝福所有在外的青木派弟子? 希望他们能安然度过这次特大灾难。 略作休息,魏清尘收拢人手,与袁峰商议? 分成两路。 此举既是按计划行事? 又不在计划之中。 因为按照计划? 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 对下一步的行动方案做出改变。 兵分两路? 便是他们对接下来的方案做出的调整。 一来? 他们觉得目前的进度还是太慢了; 二来,担忧在外众弟子的安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通过一天的搜寻,袁峰已经能够独自带领一队人马展开搜寻工作。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修士同盟军在这一带仍然处于绝迹状态。也就是说? 安全问题暂且不会是他们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 不过? 为了安全起见? 以及万一,两队人马分开得并不远。他们约定彼此间的最远距离不超过百余里。 就这样,两队人马很快的又分别冲进了刚起来的夜雾之中。 每恢复一个秘密据点? 或修复一段秘密联络通道,他们都会首先联络本部。于是,云景道长那边陆续有好消息传出来。 如此过了三天,又是晚上,云景道长又收到了袁峰发回来的最新消息。 看完后,他脸上现出喜色,拂尘一甩,立刻往客院方向传出一道传讯符。 一道金光破窗而出。数息之后,它破开夜色,一头扎进了客院的某一间屋子里。 屋中,清定真人与众师弟师妹们刚好落座。 自从也在新营区里接了任务后,每天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客院里,他们也会聚一聚,交流这一天里,各自的收获、心得,同时,也对他们门中弟子的最新情况做一个汇总。 就在这时,云景道长的传讯符停在了清定真人面前。 “是秦师叔的传讯符!”清定真人眉头猛跳,连忙伸手接住。 如他所料,传讯符里传出来云景道长的声音:“清定师侄,袁爷方才联系上了玄诚师兄。他尚且安好,勿念。” 话音刚落,清定真人等人皆是喜极而泣。 “无量天尊!” “天道垂怜!” “吉人天相……” 欢喜过后,清定真人起身,对师弟师妹们说道:“我现在就去一趟秦师叔院子里,把清楚问得更清楚一些。” “对啊,要问清楚师尊现在是在宗门里,还是在外头。他老人家什么时候能回来?” “还有我们,要不要去迎接师尊……” 清成真人打断道:“大师兄,秦师叔很有可能也是刚刚收到的消息。如果是的话,此刻,他应该会去主院向沈师伯汇报了。” 清定真人摆手:“无事。我在秦师叔的院子里等着便是。他就算是去汇报,也不会太久。” 闻言,清成真人没有再出声。因为现在他们都知道了,青木派里,上至沈师伯,下至一般的小队长,做起事来都是很麻利的。比如说,做汇报,但凡能够两句话说得清的事情,他们基本上不会用到三句话。这也算得上是青木派的特色之一。 而秦师叔的效率在青木派里又是出了名的高。 以至他们每每去找秦师叔说事,都怕误了秦师叔的事,必须事先反复打好腹稿。这些天下来,他们无形之中也改变了以前的一些拖踏之风气。 “你们先各自去忙,等我回来后再接着开会。”清定真人交代完毕,急匆匆的出门去找云景道长。 没有想到的是,不到半刻钟,他又回来了。 搞得清成真人他们心里猛打鼓,匆匆的又赶去他屋里。 一进屋,他们不约而同的先看大师兄的脸色。见到后者喜气洋洋,所有人都放下心来。 第一二九章 心态崩了 两个多月后,魏清尘与袁峰完成任务,领队返回云雾山脉,向沈云复命。 这一次,他们不但出色的完成了修复云雾山脉与外界的各种联络通道之任务,而且拿到了劫后仙山的最新地图。 同时,这也是时隔多年之后,青木派又一次公开出现在仙山大众面前。 魏清尘和袁峰等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帮助的并非只有玄诚上人和玄天门,路过之地,但凡有求援的,他们都会伸出援手,尽所能的给予帮助。有时候是帮忙捎个信,有时候是寻找散落的弟子或者子侄,有时候是赶走乘火打劫的歹人……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们一改近年来的低调与隐蔽,既公开打出了青木派的名号,也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是以,在仙山转了一圈,不但青木派再度扬名,而且魏清尘和袁峰之名也是家喻户晓。 当然,这些,他们都一五一十的通过已修复的秘密联络通道第一时间向沈云汇了报。 当他们出色的完成任务回来,沈云亲自乘坐“吞金兽”去外防线迎接他们。 一见面,沈云便打趣他们“欢迎载誉归来”,并且大赞他们,“这一回给我们大家涨了脸,狠狠的洗了一回往日的污名”。 说到这一点,魏清尘和袁峰都是最有感受的。两个多月前,叶罡亲自发表《声明》,为青木派摘了“魔门”的帽子,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叶罡率领修士同盟会在长达十几二十年里的造谣、抹黑,岂是一纸《声明》轻易洗涮得干净的?所以,在外面的救援过程中,时常会碰到一些很尴尬的情形。 比如说,明明他们是好心相帮,而对方也是感激得很的,然而,只要他们一亮明身份,打出青木派的名号来,对方往往会神色大变,要么重新亮出兵刃,满脸敌意、戒备的提防着他们,要么就是掉头就逃,一边逃,还一边鬼叫“魔头来了!魔头来了”。 最初,不少弟子没少跟魏清尘和袁峰抱怨: “他们的眼睛是长在屁股上吗?明明我们才帮了他们!” “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变脸这么快的!” 魏清尘和袁峰他们两个其实在心底里也隔应得很。但是,他们两个更清楚的是,抱怨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少不得跟众弟子把道理掰细了,一点一点的解说。 效果不错,再碰到类似的情况,弟子们不但不再有怨言,而且应对的方式也灵活了许多。事后,他们再有意识的引导一番,这一回从外防线上临时抽调出来的那两百名弟子皆进步很大。这些之前基本上没有处理过外门派事务的弟子们,很多已不让外事堂和听风堂的老弟子。 于是,魏清尘和袁峰临时请示沈云,有条件设立新的秘密据点的地方,能否设立新的秘密据点?被毁的秘密据点重建,或者需要补员的,能否从这些弟子里补员? 后者的回复一如既往的简单、粗暴:按照《长老条例》行事。 魏清尘和袁峰都是长老,按照《长老条例》里的相关条例,在外面的话,他们请示的这些事情,只要他们两个能够达到一致,便能拍板决定。但是,事后回到本部,必须向门主和长老会做详细的汇报。 魏清尘和袁峰之所以请示,是因为新的长老会成立总共才几个月,《长老条例》也是新长老会成立以后,才有的新事务。是以,类似的情况暂且没有先例。他们难免心里没底。 没有想到的是,自家主公直接搬出了《长老条例》。 个中的意思,两人越品越觉得惭愧。 但底气却是更足了。 他们本来是达成了共识才请示的,如今再无顾虑,便相互商量着,该增设的增设,该重建的重建,该补员的补员,该撤的便撤…… 一共带出去了两百二十五名弟子,任务时间两个月零七天,折损十七人,最后任务圆满完成,他们全须全尾的带回来了五十九人。 没有带回来的,除了牺牲的十七人,余下的,他们的名字全在一份绝密的名单上。 回到主院后,沈云仔细的看完名单,玩笑道:“这回又叫伯堂得了大便宜去。” 虽说有玩笑的意味,却也是大实话——仙山的有的秘密据点都归听风堂的暗部,一下子得了一百多号人,且个个都是魏清尘和袁峰亲自从实战里带出来,且精选出来的好手。这便宜,听风堂可赚大发了! 魏清尘顺着他的玩笑继续往下开:“总共才这么一个徒弟,当然要给他捞好处喽。” 袁峰听不下去了,凭一己之力,将话风扳回来:“云弟,我们试过了很多途径,一直未能联系上伯堂。所以,还未能与他交接。” 仙山大部分的秘密联络通道都修复了,就连在虎族躲灾避险的余莽,他们都联系上了,并且借此接上了妖族那边的秘密联络网,然而,最先恢复与本部联络的边界,反倒又失联了,俨然成为了孤岛。 并且,并非只有青木派联络不上边界。他们从玄天门、五行门等友好门派那里也获得了准确的情报,这些门派是自灾后一直联络不上边界,以及巡边司。 到底又生了什么变故!袁峰急不得行,哪里还有心思听他们开玩笑。 沈云叹道:“两天前,巡边司以缉拿落桑族的细作为由,封锁了边界,说是要瓮中捉鳖。现在,边界与外界的所有联络都处于中断状态。这是伯堂在封锁的前一天传回来的紧急情报。” “那么,现在我们与他们还有联系吗?”袁峰立马问道。 魏清尘轻拍他的手背,安抚道:“袁爷,莫急。既然伯堂能提前一天得到准确情报,肯定是做出应对部署。” 袁峰抚额:“是我关心则乱。”除了公事,还有私人的原因。九娘一直在边界。 魏清尘带着十几名弟子赶回来时,赵宣还在积极联络边界的各据点。那时,沈九妹所部也在尚未联络上的名单中。而袁峰因为任务急且至关重要,所以按下担忧,与魏清尘一道出任务去了。他本想着,等联络通道都修复了,会得到沈九妹的准确消息。哪知,边界又突然搞什么瓮中捉鳖!以修士同盟军的尿性,这回捉的究竟是什么,还真不好说。于是,他的心态一下子就崩了。 第一三一章 护心鳞 一行人在正屋当中的小木桌边坐了下来。沈云提起胖肚白瓷茶壶,先给沈九妹倒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茶:“九姐,一路辛苦了。先喝口热茶润润喉咙。” 沈九妹看到褐色的浓茶汤,笑道:“哟,上好的粗茶!这一大碗的,老贵了。” 大家都笑了。 得益于魏清尘与袁峰他们的行动,青木派陆陆续续的恢复与外界的联络。各种情报蜂拥而来。他们对于外界的情况不再是一无所知。 同样的,仙山其他门派与世家对外界的所知,也在迅速恢复之中。是以,很多门派和世家都知道了云雾山脉这次又是安然度劫。 令沈云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这些人对“阵基”的热忱远不及粗茶。后者疯涨了起来,在短短的两个多月里又翻了数番。 沈九妹说这一大碗的粗茶汤“老贵了”绝不是什么老梗,而是灾后仙山的一大奇事——越是粗陋的凡茶,价格越高。有数种已经被证实是青木派弟子惯喝的粗茶,其价格不但涨到了天上去,比肩仙山的稀有灵茶,而且是有价无市。象沈云桌上的这一大壶粗茶汤,如果拿到外面去卖,挂个天价也定能叫仙山的修士们抢破头。 “世上以讹传讹之事太多。”笑过之后,魏清尘不禁感慨。这一路,他看过的荒唐事,实在是太多。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起于“以讹传讹”。 沈云指着自己的脑门,总结道:“所以,脑子绝对是个好东西,独立思考更是必须的品质,两样缺一不可,完全值得拥有。” 沈九妹拧眉:“我今天要汇报的这个情报却远远超出了我、伯堂几个的认知,分不出是‘讹’,还不是‘讹’了。” 这一则密报,本来他们就在犹豫要不要立刻上报,就在这时,收到巡边司里的暗线送出来的紧急情报,说是立刻就要全面封锁边界,严禁出入。 怎么办? 关键时刻,赵宣拿了大主意,当即拍板,马上护送她出边界,当面向沈云汇报,“可信与否,由主公亲自定夺。” 这会儿听了魏长老和秋宝的有感而谈,她心底里越发的没底了——如此大费周折的回来面禀,如果密报被认定是“以讹传讹”,她的脸面挂不住也就罢了。因此而牵扯到那么多的人力,所耗也不低,全是白费,那才是大罪过。 魏清尘摸了摸鼻子:“九姑,你要充分相信自己,还有伯堂。你们都不是轻易能被讹言打中的人。所以,即便是退一步,这一回,你和伯堂都中招了。你今天带回来的这道绝密情报是讹言。那么,也说明这道讹言不简单,本身就值得我们重视。” 云景道长连声附和:“有道理。”又道,“我以为,讹言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分辨讹言的能力。” 沈云就更加直接了:“九姐,你人都已经坐在这里了,不要再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不妨先说给我们听一听,到底是什么情报。” 他们三个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沈九妹便是顾虑重重,也只能先如实汇报。 她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一枚红艳似火的圆形美玉。 不等她开口,魏清尘的眼睛已经瞪得浑圆,噌的从圈椅里站了起来,颤声问道:“这,这是哪里来的?” 其余三人皆讶然的望着他。 魏清尘素来稳重,便是穿着一身青木派里最常见的土棉布青色短打,也难掩其仙风道骨。很少看到他会如此之失态。 更不用说,那片圆形美玉上笼着一圈似跳跃的火焰的光晕。那是纯正的火灵气。沈九妹刚将此物一拿出来,整间屋子里都充斥着这股火灵气,比直接从外面拿进来一大盆烧得通红的炭火还要起效。足以证明此物是世间稀有之宝物。 沈云虽出自凡人界里一个籍籍无名的偏远小山村,但是机缘巧合的得了天神宗的五脉传承,又有天神祭殿里的一番历练,其见识已经超过了仙山绝大多数的高阶修士。然而,他也无法辨认出来,九姐拿出来的这枚美玉是什么来路。 而魏清尘的表现,但凡长了眼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认得这枚美玉。 难道此玉出自昔日大泽中心的角斗场?或者与之有关连?沈云禁不住在心底里寻思着。 说起那个角斗场,完全称得上是仙山的一大传世之迷。 没有人知道它出现的确切时间。也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它来了就来了,去了则去了,似乎与仙山没有一丝的关连。从目前来看,唯一的真正影响到了的,只有一半个人,即,魏清尘和沈云。后者在里头的经历有限,只受到了些许影响,算是那被影响到了半个人。以至于到现在,仙山里关于消失了的大泽中心,还只是传闻。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这些传闻完全可以归于“以讹传讹”的那一类。 说话回来,不等沈云询问,沈九妹已经问出口来:“魏长老,你认得此物?” 魏清尘的目光自美玉出现之时起,便再也没有离开过它。他抿了抿嘴唇。 熟知他的人,都知道,此时,他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沈九妹连忙将美玉递过去,嘴里介绍道:“别看它周身裹着精纯的火灵气,能让周边的温度瞬间提高,其实本身的温度并不高,还没得刚刚出锅的煮鸡蛋热乎。” 好,热乎、烫手……等感觉都是非常主观的。就以刚刚出锅的煮鸡蛋为例,没有修为护体的所谓凡人,大多数是不能直接用手去拿的。因为会感觉烫手。但是,只要是突破了先天境的修士,有修为护体,对刚出锅的煮鸡蛋的感觉便变成了热乎,完全不会有烫手之感。 沈九妹此言并非是为了说明这块美玉的温度到底有多高,或者多低,只是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即,它的温度没有大家通过表相而以为的那么高。 “那是当然。”魏清尘双手接过美玉,立刻紧紧的包握在手里。 因为他的手隔绝了火灵气,屋子里的温度又明显的降了下来。 魏清尘很克制,却也难掩其激动。包握住美玉的一双手明显的在颤动。他深吸一口气,颤声说道:“因为它并不是什么火属性的天材地宝。它只是火姬的一片护心鳞。” 第一三三章 破译 不仅沈九妹往私稳方面想了,沈云他们亦是如此——美玉既是火姬的一片护心鳞,难免洞壁上的话也是火姬匆忙间留给魏长老的。 故而,在短暂的安静过后,沈云出声道:“九姐,你把拓印件先给清尘过目。” 言下之意,如果真是火姬留给魏长老的临别之言,那么,他们几个就无须再看了。 “是。”沈九妹双手奉上。 魏清尘见到那叠起来的薄薄的纸条儿,脸上强力维持着的镇静又隐隐有破裂的迹象。 见状,沈云在一旁轻声安抚道:“清尘,事情很有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 魏清尘深吸一口气,点头道:“不管好与坏,我都必须面对。”说着,他向沈九妹抱拳道了谢,接过纸条。 一双不受控制、微微发颤的手,完全暴露了此刻他那看似平静的表相之下,内心里全是惊涛骇浪。 沈九妹摆手道了声“莫客气”,复又坐了下来——不敢再多说一个字。因为再多说一个字,多做一个手势,她都会担心自己会带出紧张来。 此刻,她真的好紧张。她也记挂着火姬的处境,担心从纸条里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而沈云和云景道长两个见魏清尘勇敢的接过了纸条,便齐齐的收回了目光。一个低头喝茶,另一个则索性微微合上双眼,在心底里默念着清心咒。 魏清尘鼓起勇气,咬牙打开了折起来的纸条,立刻傻了眼。 真是火姬的手迹。 但是,上面的字,他看着也是有如天书。 用最快的速度定住心神,他如实相告另外三人。 “啊?”沈九妹禁不住轻呼出口。 云景道长先是眉头一跳,然后下意识的去掏宽大的袖子。但是,功德钱一到手,他又打住了,改为看向自家主公。 沈云也是始料不及,不由怔住。 “请主公过目。”魏清尘双手奉上拓文。 沈云定了定神,接过来,拿在手里细看。 好,确实象是妖文,但是,不是他认得的妖文。 “事情复杂了。”他叹了一口气,把拓文转给文景道长。 后者接过,也细看过,抬起头来,眨了眨眼睛:“我想到一个主意。要不让如意来看看?” “有道理!” “兴许就是守护兽专用的妖文!” “好主意!” 沈云等三人都眼前一亮,纷纷赞同。 少顷,沈云联络到了如意,向他简要的道明情况。 “有的!有的!”如意欢喜的应下来。 下一刻,屋子里突然拂过一阵清风,旋即,白雾起。 待白雾散尽,四人看到了两个三岁的小娃娃,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的,手牵着手,站在跟前。 “你,你们是……”沈九妹吓了一大跳。 灵石脉化守护兽,她远在边界,无缘得见。但是,并不代表她对这两只吉祥物一无所知。两小只现在是青木派里人见人爱的吉祥物,恢复联络后,长老会的简报也传了几期。每一期上都有提及两小只。从那些文字里,她不能得出大概的轮廓:一个似山鸡,叫做吉祥,全部的灵气有大半集中在一张嘴上,余下的全堆在了脑壳里;另一个是条四脚白蟒,水性好到跟条鱼一样,且战力了得,却是个笨嘴笨舌的。 这次回来,她还想着一定要找机会见一见两小只。 刚刚道长提到让如意过来辨认拓文时,她禁不住满心的欢喜: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两小只了。 可简报里从来没有提及,两小只已经化形了啊! 并且还长得这么好快! 就在这时,她听到云景道长惊喜的声音:“吉祥,如意,原来这几天,你们是闭关晋阶呀……咦,你们两个化形,怎么没见雷劫?” “我们也不知道。”如意挠道。一张口,还是奶音,不过,字正腔圆的,也流利得很。而在此之前,他仍然一连说不了四个字,字音也时常咬不准。 沈云高兴的对众人说道:“这确实是化形了。” 吉祥那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眨,问道:“门主大人,你知道为什么没有天雷,对吗?”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又落在了沈云身上。 沈九妹最是惊喜,在心里暗道:吉祥果然很聪明!秋宝更厉害了! 沈云却轻轻摇头:“道长结婴时,便没有劫雷。当时,我觉得奇怪,掐算了一把。结果是,并无异常。昨天晚上,我感应到你们两个前后化形,却也不见劫雷降下。我又掐算了。还是没有异常。究竟是什么缘故,却不得而知。” 魏清尘想了想,推测道:“会不会是因为天劫的缘故?” 算起来,云景道长结婴时,天劫已经将成。两小只化形,更是天劫已经降下。可以说,都与天劫有关。 云景道长的目光再次落在他一直紧握着的右手上。 那里面是火姬的那片护心鳞。 刹那间,云景道长想到了一个可能,神色大变,张嘴欲言,却又止。 沈云自然是注意到了,连忙问道:“道长,怎么了?” 云景道长摆手:“我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先不说,等如意看过拓文,我再说。” 于是,魏清尘向吉祥、如意招手:“你们两个过来看。” “是。”两小只手拉着手,一齐走过去。 吉祥看了一眼,摇摇头,看向如意。 后者盯着拓文,粉嘟嘟的脸皱成了包子状:“我觉得我应该能认得。让我想一想。” “莫急,你慢慢想。”沈云出声安抚道。 也没想多久。大约十来息后,如意高兴的抬起头来:“我知道这些字要怎么认了!” 沈云高兴的转过身去,隔空从后面的长案上拿过来纸和笔:“你边说边写。” 如意道了声“是”,一边说,一边写。 只见他在纸上将拓文里的字拆得七零八落,然后,又将隔行的挑起来,拼成新字。 还是妖文。但是,在场之人都认得了——不要听信任何有关我的传言。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拆,和重新拼拢来。”如意放下笔,坦言道,“但是,我就是这么做了。” 第一三五章 不好的预感 云景道长等人都又一齐望向了沈云。 后者止住笑,摸了摸鼻子:“抱歉,没忍住。” 沈九妹皱着眉头,没好气的应道:“不是说这个。别打岔。我也问一句,劫雷呢?” 泄露天机,天道会降下劫雷。在仙山,这是三岁黄口小儿也知晓的修真常识。所以,才有了“天问”。 然而,方才,道长说出了那样的一段惊世之言,外面的天空里半点打雷的意思也没有。还能再怪哉一些吗? 沈云耸耸肩:“还有一种可能,是道长猜错了。” 如果是无稽之言,那么,就不存在泄露天机的可能性。自然就不会触动劫雷。 闻言,云景道长不赞同了:“我觉得我推理得很有道理。莫明其妙降下这等倾覆之祸,难道不是天道出问题了吗?”说完,他还是不死心的扭头去看门外。 魏清尘清了清嗓子,涩声说道:“还是没有雷。” “清尘,你的喉咙好了?”沈云关切的递过去一碗温热的茶汤,“你怎么看?” “我觉得道长的推测并无道理。”魏清尘灌了一大口,感觉喉咙里好受多了,低声道了声谢,接着说道,“所以,才没有劫雷下来。”顿了顿问道,“说到劫雷,主公,我好象有些时候没有听到过有劫雷降下来了。” 什么时候才会降下劫雷呢? 虽说劫雷不常见,但也不是千年难遇之事。以人族修士为例,平时不留心,泄露天机,会被劫雷劈;凝金丹、结元婴,必须有劫雷相助;飞升之前,金雷劫也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自上古以来,鸿蒙界无一人能成功飞升。这使得飞升前的金雷劫完全等同于神话一般的传话。 但仙山地方宽广,修士众多,也使得前三样情形时有发生。 是以,在仙山,哪怕是凡人,目睹劫雷的经历,不要说天天有,月月有? 一年到头,碰上一两起,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更何况? 妖族化形、异宝出世……等等情况? 也会伴有劫雷。 所以? 对于仙山众修来说,见到劫雷,算不得稀罕事。反过来? 接连数月之内? 也不见劫雷降下,那才叫稀罕事。 经云景道长提醒,魏清尘突然意识到了这种稀罕事已经在仙山发生了——自天劫降下之后? 两个多月里? 整个仙山? 都不曾听说有劫雷降下。 嗡的一下? 脑瓜子跟炸开了一般? 他使劲的甩了甩头:“太惊世骇俗了!” 云景道长和沈九妹两个张嘴结舌? 完全说不上话来。 吉祥、如意则是面面相觑,旋即,陷入了沉默。 沈云是众人之中唯一还算冷静的人。因为在此之前,他早就有这方面的猜测。 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在桌面上轻轻的敲了敲,他冷声说道:“天道是不是出了事? 现在还不是我们议论的时候。我们先来说说火姬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给我们递过来这则消息? 是什么意思。” 九重天。 天帝得知了天演的最新进展? 勃然大怒,挥袖拂落了长案上的玉盏。 “废物!一群废物!” 天演从一开始是天庭辟出来的一个演兵台,说是给年轻后生们演习兵法的娱乐之地。但真实意图却是专门针对神族的。天庭给神族的种种手段? 无一例外,都是在此事先暗地里预演过,觉得万无一失,才祭出来,真正使到神族身上。 后来,神族果真如天庭所愿,彻底的没落了。 但九重天里的聪明人不少,至今有人在暗中为神族游走,运筹。所以,当初,天庭对付神族的具体细节,仍然属于绝密,没有对外公开。 演兵台也是。 为了遮住这一处,同时,也是为了最后的收尾,天帝在演兵台搞起了天演。 最开始的时候,天演是真的天演。 每一次的天演,天庭皆是诚邀九重天之诸方势力,拟定一道,精选新生之洞天,论道、演道,不设时间,直至最终决出胜负。而胜出一方所执之道,因此也胜利成为一方世界之大道。 在上界,人人都知世间有三千大道,大道之中,又有三千小道。要领悟诸道容易,然而,要证其一道,谈何容易。稍有不慎,轻则走火入魔,一世修为尽毁,沦为行尸走肉,重则身死道消。 如今有了这种证道的机会,自然是吸引了诸天之所有金仙大能。 是以,千年一回的天演,次次都是火爆之极。 到如今,已经沿袭了数万年之久。 又是千年一次的天演年,天帝寻思着火候差不多了,便暗中使了手段,将讨论的人,连同没落的神族,一道送上了天演台。 只要想到某些人暗中努力营救的所谓神族,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在演武台上做天演的旗子。最终,还会真正的族灭,而自己讨论之人因此而要把牢底坐穿,他就通体舒泰,心情愉悦之极。 前番司命星君跑来禀报,说这一回的天演,天庭输局已定。天帝明面上甚为不悦,实则是计划顺利。只因为那个讨厌鬼太过难缠,他吃了教训,为了防止其中有诈,所以,顺手推舟,准了司命星君之上奏,暗中派下天命之子等一行人,维护洞天之道统。 自己做过什么手脚,天帝自然是再清楚不过的。洞天里的那个道统是有致命的缺陷的。是以,只要道统不倒,讨论鬼就休想翻盘。而神族也绝对逃脱不了族灭的结局。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跟任何人透露的。而另外几方也不是瞎子,怎么可能允许他们再新派人手下去? 所以,天演台上就出了点小故障。 乘着维修的空档,司命星君将人手都放了下去。 天帝以为接下来是万无一失了。 哪里知道,这点小故障竟然成为了大故障! 仅仅是一面天演镜,修了十几二十天,居然都没有修好! “修不好,那就换面新的啊。又不是仅有这一面天演镜。” 天帝大怒。他记得很清楚,当年修建演武台时,一回铸造了三面天演镜。才坏了一面,还有两面全新的可以更换。 哪知,过了小半天,司命星君哭兮兮的又跑过来禀报,说是因为库房保管不得法,两面全新的天演镜裂痕累累,一碰便全碎了。 “所以,只能重新铸造。” 重铸一面天演镜,花销不菲,也就罢了。对于天帝来说,如今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为了族灭神族,几万年来,他明里暗中花销出去的钱是个小数目吗?一面天演镜,连九牛一毛都称不上。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重铸一面天演镜需费时九九八十一天。 但天演一直在继续。只是各方天演者不能再操纵局势罢了。 天帝一想到要让神族余孽再多活上近百年,心里就跟活吞了一只绿头苍蝇还要难受。 但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认了。 哪知,这口恶气还没完全平息呢,司命星君又跑回来报告了一条坏消息:天演台的基座出现了一道半指宽的大裂纹。他们先前放下天命之子的通道,恰好在这条大裂纹上。所以,通道断绝,他们联络不上天命之子了。 天帝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同时,他有一丝很不好的预感:本君该不是被讨厌鬼又戏耍了? 心中一动,他怒气冲冲的拂袖离开了大殿。 下一息,他的身形出现在旁边的偏殿里。 嗖——,一道黑影闪现于他的面前。 “本君想知道他在天演台上的一言一行。”天帝背对着黑影命令道,声音又冷又硬,好比千年的寒冰石。 “是。”黑影叉手应下,嗖的一下,没了影踪。 话说回来。 沈云等人经过激烈的讨论,最后达成一致,即,火姬送回来的情报是可信的。但是,以他们现在的能力,做不了什么。火姬显然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只是示警,而不是求援。 实力,又是实力!魏清尘的神色越来的冷峻。他提出来一个要求,想亲自去见一见王行。 沈云苦笑:“不行的。” 王行的魂力消耗颇大,上次汇报完之后,便陷入了沉睡。劫难之前,她所在的秘密据点特意就她的撤离问题请示了长老会。王长老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请示沈云。 后者其实对于鬼道的所知也有限得很,做不到不在伤及王行的前提下,将沉睡中的她收进化石盅里,是以,无奈之下,只能砸开虚空赶过去,亲自在那一处小院子的四周布设守护阵法,希望能够凭此阵法庇护王行度劫。 之后,再收到长老会的示警,该据点的其余人都按计划撤退了。只有沉睡中的王行留了下来。 “两个月前,峰哥回报,那个镇子全塌陷了。” 在天劫之中塌陷的地方不在少数。更何况是袁峰那一队经手的,魏清尘之前也并不知道王行具体在哪里,故而,真的没有太留意。闻言,他又沉默了下来。 云景道长也是刚刚才知道王行之事的后续,拧着眉头问道:“会不会又是‘他’的手笔?” “很象。”沈九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如果说,天劫是‘他’在此间的最后大作。之后,‘他’在此间日渐式微,那么,在降下天劫之时,连带着抹掉一些首尾,或者彻底把水搞混,根本就是‘他’惯用的手法。” 怕又碰到了魏长老的伤心之处,她还没有话没有说出来——如果不是天道式微,火姬怎么能够破界传话过来?她相信天道有一万种手段,把火姬之举掐灭在萌芽状态。 还有,边界起来的风声,也是天道式微的另一件有力证据。 沈云等人自然是听得懂她的未尽之言。便是如意也懂了,拿着一双扑闪扑闪的眼睛去看魏清尘。一边,吉祥连忙暗中去拉他的袖子。 “不打紧。”魏清尘苍白的脸上仍然看不到一丝血色,却冲两小只展颜轻笑道,“说起来,也算是个好消息。火姬她们还活着呢。我很高兴。” 沈云点点头:“是啊,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火姬算是有点准信了,但是,囡囡却未必…… 暂且,他不敢也不愿多想。一来,此事已经成定局;二来,目前他什么也做不了;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他有一种直觉,天道在努力自我恢复。所以,与其把时间生生的浪费,不如抓住时间和机会,做能做的事,努力变得强大起来。 因为沈九妹、吉祥和如意都不是长老,所以,接下来的会议,他们三个都不能继续参加了。沈云让吉祥、如意先回去,沈九妹一路劳顿,也自去休息。只留下魏清尘和云景道长继续开会,商议新的形势之下,青木派的具体应对之策,以及发展纲领。 这个议题,在天劫之后,他便开始考虑了。与外界渐渐恢复联络之后,对于新形势了解越多,他的想法也越是清晰,起草了初稿。一直等着魏清尘和云景道长回来,共同商议和讨论——长老会一共有五名长老,但是,袁峰和赵宣可以说是术业有专攻,真正能够担起制定这种战略性的大策略的,只有魏清尘和云景道长两个。 凡人界,新都。 叶罡正在看侍卫官呈上来的一份来自边界的密报。 密报里说的正是边界近来兴起“救世神喻”之卜辞。 “大能卜辞?”叶罡看罢后,冷哼一声,没好气的将密报扔到身前的长案上,“一派胡言!” 站在长案前的那名侍卫官只觉得头皮发麻,自觉得屏气敛神。 运气不错,外面通传道:“夫人驾到。” 侍卫官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果然,叶罡收起了脸上得薄怒,从高背椅里起身,亲自往门口去迎接。 侍卫官,赶紧的跟上。 “夫人来了。”叶罡站在门廊上,亲切的向拾阶而上的阮美云伸出一只手。 后者将一只手搭上去,抬头见他,关切的问道:“夫君,怎么了?” “无妨。”叶罡轻轻的拍了拍她的手背,轻描淡写的说道,“是边界那边起了点闲言碎语。算不得什么事,却嗡嗡嗡的,惹得人心烦。”说着,他话锋一转,问道,“夫人怎么过来了?” 第一三七章 启废计划 落桑族人当然见不得双方结盟。阮美云刚刚回到新都,还没下飞船,落桑族人便发出了强烈的谴责和抗议,辩称阮仙子无中生有,造谣、诬陷,而事实是,落桑族人在东海所受到了莫大的岐视与不公。为了维护落桑族人的权益与声誉,他们也派出了使臣游说色目族各方。 他们拿出了各种证据,向色目族人证明阮美云是在胡说八道。他们只是接管了东海的一些城镇。原因是那些城镇遭受了前所未有过的洪水,当地的民众处于孤立无援之中。而修士同盟军完全没有作为。 “我们也有不少族人在那些城镇里。所以,我们接管那些城镇,纯粹只是为了救助我们的受灾族人。” “虐杀?大屠杀?那是不可能的。当地的祝融人是拿着鲜花夹道欢迎我们呢。” 他们拿出了许多留影石。里头记录着落桑族军队与东海民众相亲相爱,和睦相处的影像。 却不曾想,色目族人的手里头也有不少东海近段的影像。但是内容却与他们记录的完全相反。在色目族人提供的这些影像里,落桑族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手段极其之残忍,罪行累累。 落桑族人当然是抵死不认,并且立刻强烈谴责和抗议色目族捏造事实。 色目族人不甘示弱,也强烈谴责和抗议…… 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但是,落桑族人在东海及其周边的各种侵略行径却完全不受影响。强烈谴责和抗议之中,他们又侵略了一些城镇。 消息再传至新都,人们好不失望。结盟迅速遇冷。 阮美云也很沮丧。 但叶罡却完全不受影响。他不止一次安慰阮美云等结盟派,告诉他们,色目族人能够站出来披露和谴责落桑族人的兽行,本身就是对落桑族人的一种扼制。更何况,色目族人已经提供了第一笔捐助。 “结盟的基础已经存在了。接下来,只要我们双方都抱着一颗真诚之心,禀着共同扞卫正义的宗旨,落桑族人在我祝融大陆,势必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他们失败之日,亦势必不久远!” 阮美云又鼓足了信心,一扫心中之灰败。她肩负着促进正式结盟的使命,再一次出发了。这一次? 叶罡更加的重视,不但将自己的座驾临时拔给了她,而且还授予她在结盟一事之中? 全权定夺的权力。 另一方面? 叶罡制订了梯队应敌的策略? 又一次大幅度的调兵遣将,从东海的周边开始,至新都? 分成若干个梯阶? 层层布设,以阻挡落桑族人的疯狂进攻。 此时,仙山各大门派和修真世家都觉得? 仙山的整体崩陷是早晚之事。所以? 仙山不可久? 只有祝融大陆才是他们最后的安身立命之所。 与前面的东海保卫战不同? 这一回? 他们给予了叶罡有力的配合与支持。 色目族各方被他振臂一呼? 应者云集的强大号召力给深深的打动了,在结盟一事上更加的积极。一方面,他们对待阮美云更加礼遇;另一方面,他们通过阮美云暗中向叶罡许下了第二批的援助。 这批的援助里,大多数的物资是凡人也能使用的。 叶罡想到了一个新的方案? 在凡人界各洲征集凡人武者入伍。 报名者不在少数! 在很短的时间里? 叶罡拥有的兵力增加了数十倍。其效果立刻体现在了各路修士同盟军在与落桑族人的交锋之中。后者的疯狂攻势终于得到了明显的扼制。落桑族人每攻占一处地方? 皆要付出比先前多数倍? 甚至十倍的代价。 前方的战报不断传回新都,人们的希望再度被点燃。 然而,落桑族人也不是吃素的。针对新的形势? 他们很快做出了新的策略,即,结盟。 与谁结盟? 说起来,他们比祝融大陆更早接触色目族人。最初,他们也被色目族人狠狠的欺侮过。不过,当时的落桑王做出了与祝融大陆的仙帝完全不同的抉择。落桑王认识到了色目族人的强大,发出王令,命令改变各种陈旧腐朽的习俗,全面学习色目族人。于是,落桑族迅速变得强大起来。 是以,他们对色目族人也是相当的了解的。 他们很清楚,色目族的各个族群之间的矛盾与仇恨。这些新仇旧恨,使得这些族群不可能事事都达成共识。 比如说,在对待与叶罡结盟这件事上,色目族各方的意见就很不统一。 有的非常积极,有的却只是明面上支持,实际上是持相反的态度。 落桑族人决定与后者结盟。 而后者里势力强大的族群一共有两个,即,蓝灵族与圣雪族。 两个族群都在圣拿兰大陆上,也是该大陆上最古老的大族群。两个族群都野心勃勃,不止一次的将野心付诸实践,试图占领整个圣拿兰大陆。 然而,他们的运气都不好。次次都是在关键的时刻失败了。 落桑族人在那边的探子敏锐的发现,近年来,这两个族群悄咪咪的勾结到了一起,试图联手再一次发难。 如果圣拿兰大陆自己乱了起来,该死的色目族人还有闲心管我祝融大陆的事吗? 落桑族人越想越觉得可行,暗中向圣拿兰大陆派出了使臣,出访蓝灵族。 之所以没有去圣雪族,是因为他们已经探得了准确的情报,圣雪族实力大不如蓝灵族,以蓝灵族之马首是瞩。 所以,结盟一事,必须也只能先与蓝灵族商议。 另外,落桑族人还抛出了另一个计划,即,启废计划。 启废的意思就是启动废物。 这些废物是指以废帝为代表的一群前仙庭的遗老遗少们。 在祝融大陆的民众,以及修士同盟军上下的眼里,这些人,不论是末代的仙帝,还是昔日的王公大臣们,就是一堆废物。 显然,落桑族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将这个计划取名为“启废计划”。 一堆早已经被祝融大陆的民众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里的废物能够做什么? 落桑族人以为,他们曾经是名正言顺的祝融大陆统治者,并且,至今没有死心,一直幻想着返回至高位置。 而这两样,足以恶心到叶罡,把祝融大陆的水搅得更浑浊一些。 落桑族人捏着鼻子,将这些废物翻出来,只要付出一点点的成本。用得好得话,却能打破祝融大陆上下一心,共同对付他们落桑族人的局面。 何乐而不为? 第一三八章 局部小规模崩塌 不出月余,前仙庭的废帝被落桑族人扶持着,在凉洲复辟,择日登基。按废帝及其遗老遗少的想法,是要完全恢复仙庭的尊号。然而,落桑族人不许,所以,新朝完全按照落桑族人的意思,取名“大凉朝”,废帝便是大凉王,与落桑王兄弟相称。 消息迅速传遍了祝融大陆十九洲。漫骂者,不在少数。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居然还有不少人拥护大凉王,不惜变卖家产,万里迢迢,拖家带口的前往凉洲,“投奔明主”。 如落桑族人所料,叶罡确实被恶心得不行。然而,却无计可施。 一来,凉洲与新都相隔甚远,且自仙庭割让了百里二城之后,落桑族人以之为据点,日日吞食,早已实际性的控制住了凉洲。他鞭长莫及; 二来,东海及周边的战事牢牢的拖住了他,他也确实是有心无力,抽不出人手远赴凉洲,阻止废帝复辟。 当然,嘴巴上是绝对不能认怂的。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叶罡公开发表声明,将废帝等人的行为定性为分裂祝融,完全不合法理。故而,所谓的大凉朝也是非法,他本人,还有修士同盟军,皆坚决不予承认。末了,他“最后一次”奉劝废帝放弃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继续遵守当年与仙门缔结的逊位约定,免得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令亲者痛,仇者快”。 即将重新登位的大凉王此时正是野心膨胀,热血沸腾的恢复昔日仙庭的荣光? 做着“中兴之主”的美梦,当然不会将这种看似严厉,实则完全没有执行力的警告当回事。 耳边风还有风呢! 于是? 在叶大统领的声明发表之后? 不到月余? 大凉王如期登基。 在此之前,落桑族人在凉洲虽然势大,但名不正、言不顺? 很多事都只能偷偷摸摸的做。所谓的大凉朝一经成立? 他们打着“兄弟友邦”的旗号,实则当上了大凉王的太上皇,终于正大光明的全面走向台前。一方面? 他们更加无耻、疯狂的掠夺、搜刮凉洲;另一方面? 加紧对凉洲的移民? 加快了对凉洲的占领。并且以凉洲之力? 源源不断的支持他们在祝融大陆各洲的各种侵略行为。 而仙山的近况也越来越不好。 天劫之后? 仙山各地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灾难。有的是崩陷? 有的是洪灾,有的是火山爆发……一夜之间倾覆的小门小派、小修真家族,不在少数。便是玄天门等一流的大宗门、大家族也损失惨重,元气大伤。 于是,各门派、各家族迁往凡人界的计划都大幅度提前了。 在这样的形势下? 新都从小到大? 从落后到发达? 几乎就是一夜之间的事。 但毕竟仙山是修士们经营了十几万年的地盘。破船还有三斤钉呢? 更何况是偌大的宗门、家族,哪里是说搬就能搬得走的? 再加上守护大阵仍然在,并不是象事先预计的那样分崩离析? 完全毁掉。 尤其是青木派的“阵基”在天劫中的突出表现在仙山传开后,不少人又开始迟疑、犹豫——兴许仙山还有救呢? 这样的心态,随着仙山各地的联络一天一天的恢复,而凡人界里,东海的战事越来越吃紧,在仙山迅速升温。 当废帝在凉洲复辟成功的消息传来,迟疑、犹豫瞬间达到了顶点。很多小门派、小家族立刻放弃了前往凡人界的计划。 本来他们就看不上凡人界的修行环境。 大宗门、大世家手握着浑厚的修行资源,并且也早早的在凡人界里圈定了最好的地盘,进行改造。所以,他们迁往凡人界,最多也就是眼下这几十百来年里难过一点点。 但是,小门派、小家族做不到啊。 一来,他们大多数无力在凡人界抢占地盘。极少数的即便是抢占到了一小块地盘,也是不太理想——要么是太小,要么是太偏、太穷。 二来,凡人界的底子太差了,而他们手里的资源有限,无力在凡人界里改造出一块能够修行的地盘来。 这就意味着,他们要举派或举族搬去凡人界,要么是依附大宗门、大世家,从后者的手指缝里讨点渣渣度日,要么纯粹从零开始。 而以凡人界现在的形势,对于他们这样的小虾米来说,两条路都极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 反过来,继续留在仙山的话,地盘、人脉是现成的。甚至,大家伙都争先恐后的搬走了,反而让他们有了更多更大的空间。 不再犹豫,也不再迟疑,他们果断的决定留下来。 可惜,残酷的现实很快又打了他们的脸。 天劫之后不到三月的一天夜里,仙山多地突然又是天摇地晃,发生地动。山洪、泥石流、地裂、崩陷……等各种灾难再一次降临。很多刚刚才逃过一次生死劫的人,这一次未免幸免。 造成这次灾难的主要原因很快传了出来。 还是守护大阵。 昨晚,它发生了局部的小规模崩塌。 没有任何预兆的崩塌。 留守的那些阵修大佬们联名向仙山各地示警,守护大阵已经伤及根本,整体崩塌是早晚之事。象昨晚的局部小规模崩榻完全无法预料,并且发生的频率只能是越来越快,规模也会越来越大。 收到消息,在仙山各地,刚刚有些冷却的逃离之风再度走强。很多的人放弃了幻想,不计一切代价的逃离仙山,前往凡人界。 青木派在这一次的灾难里,也损失惨重。 和天劫下来时一样,“阵基”仍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护住了云雾山脉。 但是,这一回,“阵基”没能提前示警。是灾难到来之时,它才被触发,力挽狂澜。 而沈云也疏忽了。一方面是因为“阵基”在天劫中的完美表现,另一方面是两个多月来,守护大阵表现出来的情况显示它很稳定,也麻痹了他。 没有本部的提前示警,在仙山各地的众秘密据点完全没来得及准备,故而在这一次的灾难里,损失过半。 绝大部分牺牲得弟子都没有转修鬼道。 在灾后的三天之内,前来向沈云报到的新鬼修弟子不到十名。 三天之后……沈云手里的这把红罗伞,是钱柳仿制的,威力远不及她手里那把出自天神祭殿的原品宝伞。所以,三天之后,魂力被消耗近半的新鬼修弟子们无法感应到宝伞的召唤。这就意味着,魂力没有恢复的话,他们将无法再赶过来了。 第一三九章 噩耗 魏清尘刚刚秘密赶到凡人界。仙山又发生重大灾难的消息一经传来,他立刻通过秘密渠道联络“家里”。 没有任何的侥幸,“家里”又一次的失联了。 于是,他立刻改变计划,交代了李艺、罗叔他们一番,匆匆赶回仙山。 落桑族人在东海及周边的疯狂行为,让本来就遭受了洪灾的东海地区雪上加霜。听风堂在东海的总部、各分部因为事先收到了“家里”的示警,并且罗叔他们坚定的执行了撤离的命令,所以,损失不大。 而现在,他们要做的是重返东海及周边地区。 原本,落桑族人在东海就视听风堂为眼中钉,肉中刺。在修士同盟军还控制着东海的时候,他们便使尽了手段明里暗中的对付听风堂。 如今他们实际性的控制了这一带,那就更见不得听风堂了。 仙山里,叶罡已经发了声明,为青木派正名,但是,落桑族人视而不见,当成不知道,依旧以“除魔”为名,全面缉拿青木派的弟子。他们知晓的昔日听风堂的各据点,首当其冲,被他们左一道、右一遭的反复清查。 这使得听风堂重返东海困难重重。 为此,长老会特别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会议通过了重返计划,并且派出魏清尘和李艺前往东海,坐镇指挥。 哪知,魏清尘他们两个才与罗叔等人会合,仙山便传出了坏消息。紧接着,他们发现,与“家里”的联络又断了。 经过上一回的修复,袁峰已经知晓了修复联络的大多数法门。但到底是还差了些火候,如果法阵损坏严重的话,还是修不来。 所以,魏清尘必须赶回去。 事先,长老会并没有未卜先知的预判到守护大阵会这么快的又发生崩塌灾难。仅仅是因为东海的形势太过严峻,才派了李艺去给魏清尘当副手。 却没有想到歪打正着,解了燃眉之急。 “大当家”李艺的手段与能力,魏清尘是非常了解的,是以? 他将重返计划完全交付给李艺,自己又秘密通过守护大阵,返回仙山。 边界受到影响较小。次日清晨? 他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听风堂在边界的分部。 情况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坏? 分部这边与“家里”的联络在中断了六个多时辰之后? 刚刚恢复了。 而且“家里”刚刚发出一道命令,长老会急调魏清尘回去。 分部还在想办法要怎么样才能尽快的将命令转达至凡人界,没有想到? 魏长老自己回来了。 由这道命令? 魏清尘立刻想到这一次青木派肯定损失不少。于是,他顾不得歇一会儿脚,即刻起程? 往云雾山脉赶。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 因为边界与云雾山脉的联络恢复了? 所以? 沿途的据点跟接力一般为他探路? 令他省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当天的半夜时分? 魏清尘披着一身的寒气,按照指引,抵达了离云雾山脉外沿百来里远的筱溪谷。 王长老站在“吞金兽”的船头,已经等候多时了。 “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筱溪谷?”会面后,魏清尘压下周身的倦意? 看着完全陌生的小山谷问道。 王长老苦笑:“就是两天前。” “那些补巴剑呢?”魏清尘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连忙问道。这也是他最担心的。 “没出问题。”王长老见他一路奔波归来? 累得不轻? 一边下令开船,一边请他去舱中休息。 魏清尘哪里歇得下,拉着他一定要问清楚。 王长老没有办法? 只好搬出沈云来,说道:“这是主公的命令。魏长老,这次急召你回来,是因为有些联络阵破损严重,袁爷修复不来。主公也去看过了,说是大麻烦。但又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修复。我现在是要送你去最近的那一处。大概会在两个时辰后赶到。魏长老,主公都说是大麻烦了,肯定不是寻常的问题。所以,请你务必抓紧时间休息,调整好状态。” 顿了顿,又道,“至于那些补巴剑,主公在昨天的时候,一一亲自巡查过了。你大可放心。” “好,我知道了。”魏清尘落心下来。事实上,王长老完全没有看错,他确实是累到不行,一头钻进舱房里,倒头便睡。 王长老亲自守在舱门外,不准任何人过来打扰。 就这样,魏清尘他们以“吞金兽”代步,在短短的七天里,修复了二十三处严重损伤的法阵。 再加上袁峰那边是分成三路,齐头并进,夜以继日的抢修。 是以,十天之后,云雾山脉与外界的联络恢复了近七成。还有三成多没有恢复,是因为暂时无法恢复。那些据点所在的地方完全崩塌了…… 魏清尘回到云雾山脉,向沈云复命。提到这些据点时,没忍住落了泪。 “‘阵基’完全没有感知到吗?”他问道。这一点,数日来,他是百思不及其解。“阵基”是成长型的巨型法阵集合。按理说,吉祥、如意都晋了阶,“阵基”的很多功能也会相应的提升才对。 沈云叹了一口气:“吉祥和如意告诉我,‘阵基’整体上是提升了,但是,某些方面却反而变弱了一些。感知能力恰好是减弱的那一部分。” 原来如此。魏清尘内疚不已:“这是‘阵基’的设计有问题。以我现在的道行,无法完全解决。只能尽量调整。” 沈云点头道:“那些阵修大能们已经联名发出示警了,说这样的崩塌,会越来越频繁,也会越来越严重。所以,感知能力必须有,而且还要加强。” 魏清尘已经想好了,表示会马上闭关,寻找解决的法门。 “也不在这一时半刻。”沈云拦住他,询问起凡人界的情况。 因为发生了灾难,废帝复辟的情报还没来得及传过来。所以,魏清尘首先说了此事。末了,又道,“主公,你还记得古氏三兄弟吗?” 沈云当然记得:“好久没有收到他们的消息了。你现在提起他们来……以他们的性子,如果有所发觉的话,肯定是要是全力阻止废帝?” 魏清尘点头:“主公所料极是。他们收到风声,试图暗中阻止废帝偷往凉洲。行动失败,三兄弟都牺牲了。” 沈云听完,扭头看向地图墙,眼圈微微泛红。 时隔多年,再听到故人的消息,却是噩耗。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的月、票,谢谢! 第一四零章 天生不足 魏清尘佯装没有看见,双手握着茶碗,继续汇报。 支持废帝的人不少,但是,反对的人更多。尤其是叶罡公开发表拒不承认“大凉国”的声明之后,改称废帝为“伪王”的人越来越多。 即便是在落桑族人高压控制下的凉洲亦是如此。 说到凉洲的形势,魏清尘忧心不已。 那里是听风堂最新开辟分部的地区。至今,凉洲分部都是实力了得。但是伪王一上台,落桑族人终于连最后的遮羞布也扯掉了,完全视凉洲如己物。短短数日之内,凉洲形势全面吃紧,听风堂的凉洲分部也是处境迅速艰难起来。 落桑族人把清理听风堂的势力摆到了明面上,完全是肆意妄为,无所顾忌。 沈云听到这里,右手的食指、中指轻轻的在桌面上接连叩了两下,沉声问道:“我们损失如何?” 魏清尘答道:“在落桑族人那里有了名号,或现了眼的,基本上都折进去了。余下的,大多处于失联之中。” 也就是说,落桑族人是谋定而为之,给予了凉洲分部雷霆一击。现在,凉洲分部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再结合东海的形势,不难看出,凉洲分部才是落桑族人的近期重点目标。后者在东海的所作所为,更象是为东海的行动打掩护。 能制订出这样的策略,必须是已经对凉洲分部和东海总部知之甚详。而这等级别的内情,在听风堂里属于绝密,真正知情的人不多。 那么,落桑族人是如何知晓的? 还有,伪王上台,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事。为何凉洲分部身在凉洲,却没有做出预案,竟被打得措手不及? 沈云垂下眼眸,长长的睫毛象一道细密的帘子,遮住了一双眼睛。脸上也是不见悲喜。 只有魏清尘等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刻? 他们的主公是真的被惹毛了。 好,凉洲分部是听风堂的根基之一,突然受此沉重打击? 换成是谁都会炸毛。 事实上? 他和李艺初到东海? 看到赵宣留下来的亲笔密信,得知详情后,都被气得不轻。 “我和大掌柜过去的时候? 伯堂已经离开了东海? 在赶去凉洲的路上了。”他补充道。 沈云轻轻点头:“凉洲的事,暂且不论,且等伯堂的报告后? 再说罢。” 魏清尘也是这么考虑的——凉洲分部得此沉重打击? 外因是肯定有的? 但内因绝对不容忽视。所以? 在内情没有查实之前? 他也主张本部这边先不要妄动。 显然? 伯堂也是和他们想到一块儿去了。是以,放下手里的一切事务,用最快的速度亲赴凉洲。 沈云话锋一转,与他谈论起东海的局势。 魏清尘虽然这一次在东海没有呆多久,不过? 该问的? 该知晓的? 都做了初步的了解。再加上? 十来天里,他也刻意留意了仙山这边关于东海局势的各种消息和情报,故而? 对东海的局势已有了自己的判断。 “我认为,落桑族人的摊子铺得太大了。”他直言道,“东海的胶着局面就是他们幻想蛇吞象的必然结果。” 沈云轻轻一笑:“落桑族人这是被孽畜坑惨了。本来他们只能吃三碗饭,而祝融大陆可是扎扎实实的三大桶饭呢。但是,孽畜偷偷的找上他们,说三大桶饭还不够它塞牙缝的。又许下他们好多的好处。落桑族人被骗得连自己能吃几碗饭也不晓得了,吼吼的押上了全部身家,就等着干得好处。哪里晓得孽畜其实是吹大牛,计划刚一开始,它最先完蛋。而落桑族人已经在那刀架子上了,但凡心里稍微生出一点怯意,立时就会被拉出一大道血口子出来。所以,只能蒙着头,继续往上爬。” 魏清尘被这样的说法逗乐了。连日来紧绷的心弦也随之松快了许多。 虽说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混沌兽与落桑族人的邪恶勾当在刚一开始就被掐断了,并且一直没有扩散出去。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更重要的是,落桑族人的这三碗饭的本事并非儿戏。而祝融大陆是三大桶饭也不假,可是,祝融各界没有保护这三大桶饭的能力。所以,现实的战况并不象自家主公描述的那么轻松。 别看现在东海的战事是胶着了。落桑族人近来的诸多动作,可都是奔着迅速扩大饭量去的。据可靠的消息,他们一方面暗中勾结色目族中的蓝灵等族,试图激发色目族人的内讧,另一方面扶植伪王,公然侵占凉洲,幻想从根本上改变本土贫瘠、没有战略纵深等天生的弱点。 况且,从凉洲眼下的形势来看,落桑族人真的不容小觑。在吃光了桶里的饭后,他们还有立刻占桶有己有的本事。 若是假以时日,叫落桑族人谋图得逞,祝融大陆便有三十桶、三百桶的饭,也不够喂他们的。 但也必须是“假以时日”啦! 没有这个前提,落桑族天生不足,还是只有三碗饭的肚量! 那是一群眼大肚细的狂徒、疯子! 魏清尘心中大亮,对沈云说道:“时间!落桑族人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东海的胶着状态,其实也有他们故意而为之的成分在内。他们在幻想用时间换战略空间!” “对喽。”沈云赞许的点头,笑道,“清尘,我是守在家里,出不得场了。接下来,凡人界那边的担子,还得是你一肩挑起来。” 之前,魏清尘对于新的形势之下,凡人界那边要如何重新布局和展开,完全没有头绪。现在,他抓到了落桑族人的病根子,切入点亦随之明郎了起来。其余的问题,更是迎刃而解。 “主公放心。”他高兴的保证道,“这一回再去凡人界,我包管如落桑族人的意。他们不要想胶着吗?我们就充分的胶着,给他们得了时间,却只能看,不能摸,只有干瞪眼的份。” 一句话将接下来的战略说得清清楚楚。沈云大赞,并鼓舞道:“清尘,你们在凡人界只管放手一搏,家里边会竭尽全力支持你们。” 魏清尘立刻伸出右手来,讨要道:“先给我三百妖族弟子,要擅打听的。” 沈云笑不出来了。但是,自己的话才落音呢。是以,挠挠头道:“我只给你准备了一百……余下得,你自己去北煤区挑。”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大幅跌的月、票,谢谢! 第一四二章 ‘四零零\’的第一桶金 “清尘,你先站一下脚。”沈云笑道,“朱林法师是我们的老朋友了。他远在圣拿兰大陆,也不忘给我们找寻了那么多色目族人的书,又专门托人送给我们,这份情谊,我们是要记在心底里的。他既然也到了东海,而我们是知晓了的,没有对老朋友不理不睬的道理。我去写封信,你若有机会再见到他,不妨替我向他道个谢。” 魏清尘听懂了,点头笑道:“好啊。有机会的话,我一定拜访朱林法师,向他表达主公的谢意。” 沈云便转身进屋写信,留下魏清尘站在门廊上。后者仰头看着蓝天之上,云卷云舒,飞快的整理着接下来的行动。 少顷,沈云拿着一封信又自里边出来。 信没有用火油封口。他将信交给魏清尘,望着对方,正色叮嘱道:“清尘,我们在东海,好比是被群狼包围的小羊崽,唯有放开手脚,想尽办法,方有一线生机。你们也无需惧怕。要记得,家里就在你们身后,时刻与你们共进退。” 魏清尘动容的应道:“是。”又抱拳道,“我去也。主公请留步。” 沈云依言没有继续送他,而是站在门廊上,目送他离开。直至他转个弯,背影消失在影壁之后,方吐出一口浊气,收回目光。 然而,他才回到长案后面坐下来,正要继续做事,大门外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是王长老。 跑得这么急,一听就是有事发生。并且还必须是棘手的急事。 沈云放下笔,又起身离开长案,往门口走去。 他才走到门廊下,王长老已经从影壁后面跑进来了。看到他,又噌噌噌的紧跑了几步,嘴里嚷嚷道:“主公,这回真是为难死了!” “什么事?”沈云下了台阶,走过去,关切的问道,“能让我们的王长老这么为难?” 说话间,王长老已经到了近前。 “主公,魏长老要支一大笔钱。”王长老苦着脸答道,“我知道他的事很重要,又是火烧眉毛的,耽搁不得。但是,他要的数目实在是太大了,现在‘家里’连个尾数都凑不出。” 别看沈云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甩手掌柜,但是,家里有多少余钱、余粮的事,他是从来都要问得清清楚楚的。所以,王长老说没钱,他知道并不是借口什么的。 青木派也就是最初的时候阔气过一段时间。从成立至今,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精穷精穷的。连他这个门主,长时间两袖清风,连一两碎银都掏不出来。 在灾后,青木派更穷了。 一方面,主要的两个钱袋子,即,余莽和听风堂,受天灾人祸的影响,近段时间里基本上没有收入; 另一方面,用钱的地方更多了。大头有灾后的重建、云雾山脉的进一步开发……等等,小的方面,新营区、北煤区、外防线的柴米油盐是一天都不能短的。 所以,王长老能够维持到现在才跑过来跟自己叫穷,沈云已经是佩服之极。 “清尘要多少?”吐出一口气,他先问道。 王长老连忙将一直紧握在手里的纸条打开来,送过去:“他的申请开支表在这里。” 沈云接过来,一眼看到了“五万五千两白银”的墨字,心里头立刻跟压了一坨铅似的。老王说得一点儿也不夸张,现在青木派所有的现钱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千两白银,真的连尾数都凑不出呢。 但老王说得更对,清尘主管的东海的事,是火烧眉毛级别的,一点儿耽搁不得。 而他在半刻钟之前才一本正经的清尘保证,‘家里’是他们的后盾…… 看着纸条上的数目,某人立时有一种打脸的即视感。 “滋”的抽了一口凉气,他讪笑道:“这笔款子必须给。” “可是……”王长老着了大急。这么多的钱!他上哪里去拿?他就是把自个儿给卖了,也换不来。 这时,沈云安慰道:“你也莫要急。” 王长老一听,心里顿时跟吃了颗定心丸似的,火气下去了一大半。 沈云又道:“好在他要去北煤区那边挑人。要挑两百来个呢,今天肯定是挑不出来的。所以,这笔钱可以到明天再给他。” 王长老的心火呼的一下又窜了上来,并且比先前窜得还要高,禁不住大呼:“明天再给?明天也给不了!一天之内,我上哪里去凑这么多的现钱?” 沈云折好纸条儿,拿在手里,点头道:“我知道。这事,我来处理。明天清早,你过来提钱。” 王长老微怔,旋即,又惊又喜,马上又换了神情,喜笑颜开道:“好。”心里当然是好奇极了——主公从哪里去搞这么多的钱…… 心思一转,他笑嘻嘻的往左右两边瞄了一眼,压低声音问道:“主公,要给你调派多少人手?” 沈云瞪了他一眼,正色道:“五万多两白银确实是有点多。但是,一个上品储物袋装五百万两都不成问题。要调派什么人手?” 王长老讶然,暗道:是我想差了?主公没有抹黑脸,连夜去劫道的意思? 那就怪了。这么大一笔款子,主公如何能在一夜之间凑得出来? 接着,转念又一想:你凑不来,不意味着主公也不能啊。所以,主公才是主公,而你只能是长老。 思及此,他的一颗心完全放进了肚子里。 管主公是怎么凑来的钱!主公既然说了明天清早过来提钱,那就肯定有钱。我只管过来提钱就是。 当即高高兴兴的向沈云告退。 出了主院,他迫不及待的给魏清尘传讯:“魏长老,主公说负责筹款。明天清早,我给你送过去。” 少顷,魏清尘的回复也到了:“好,明天清早见。” 王长老拍落被符火吞没的传讯符,再无先前的火急火燎,气定神闲的背负着双手,回长老院。 主院里,沈云也不是很着急,想了想,回到正屋里,通过秘密通道联络云景道长:“你那边还顺利吗?” 大约半刻钟后,他手边的那块黑不溜秋的大石头上有一点闪烁不停。 沈云将手掌覆于其上。 闪烁立刻打住,明黄色的亮光从他的手指缝里透了出来。 旋即,云景道长的声音也自他的掌底响起:“一切顺利,‘四零零’让我代他们向‘家里’带好。” 沈云提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一切顺利的话,天亮之前,道长会带一大笔进项回来。 那笔进项是灾后,青木派唯一的收入,也是“四零零”给家里的第一笔钱。 按原来的计划,“四零零”目前还是蛰伏状态,根本不可能给家里带来进益。 而他们能这么快就搞到了第一桶金,全是因为……东海! 说来真是荒唐。 东海的战事,倒了血霉的是东海民众。仙山各方势力也受到了不少的冲击。获利的全是外人。 落桑族人得了大头。 色目族各方或多或少的得了好处,是为小头。 “四零零”的第一桶金便出自这些小头。 沈云越想越生气,“啪”的扔了手里的笔,冲到小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冷茶汤,咕噜咕噜的灌下。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的月、票,谢谢! 第一四五章 请三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一月有余。叶罡寄以厚望的结盟还只有一个依稀的轮廓,而东海的局势却有了重大转变的迹象。东海的胶着状态即将被打破,落桑族人的战力优势渐显,眼见着又要占上风。 叶罡明令只要涉及东海战事的,不论大与小,都是机密,不得泄露。然而,各种消息还是象风一样的迅速传开来。 “东海顶不住了!” “东海要完。” “落桑族人的战力太强,不是我们能扛得住的。” “我听说,落桑族人其实早有和我们和谈的意思。是我们这边不愿意。” “真的吗,怎么以前没有听到一点点风声?” “是啊。如果先前听到了的话,我是赞同和谈的。” “我也是。打成现在这样,亏大发了。” “何止啊!再打下去,损失只会更大。别看新都离得远,也不一定就能隔岸观火……” 象是死灰复燃,各种止战、和谈,甚至投降的言谈再现。便是新都里,也有不少人开始在公开场合主举放弃抵抗,与落桑族人睦邻友好。 叶罡自然也是收到了风声。暴怒之下,这些天,他书房里长案上的摆件又换了好几茬。 “查!给本座彻查!这股阴风是哪个煽起来的!一定要把人给本座揪出来。”他把自己的暗卫放出去了近一半,专门查这股投降言论的源头。 还没有完。随后召来新都的总都督,令其立刻采取公开的有效行动,平息投降言论,并明确指出来,“绝不能让这股歪风影响到东海将士的士气。必须尽快将之平息。必要时,你们可以杀一儆百。” 总都督心里打了个突,抬头飞瞥了一眼大统领。果然看到后者的脸上现出肃杀之色。 “是,遵令。”他慌忙应下。 出了大统领府,总都督一刻也不敢耽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总都督府,召集幕僚们紧急商量。 然而,听他说完,屋子里却安静了下来。 总都督不耐烦的看向他最得力的幕僚。后者便老神在在的分析道:“明公,余以为,大统领若有所指。” 总都督的眼睛亮了。他也是这么觉得的。 和他们俩想到一块儿去了的,还有在座的大多数幕僚。 所以,大统领这回要指向谁呢? 一屋子的人都望着被迫发言的那位幕僚,希望他能捅穿这层窗户纸。 没有想到的是,那人却抿着嘴,没有继续说的意思了。 好,也不是想不到。毕竟这层窗户纸谁来捅破,谁就要冒极大的风险。于是,屋子里又是落针可闻。 总都督气不过,当即瞪着一双阴厉的眼睛环视众人,脸色也变得阴沉阴沉的。那意思是再明确不过了——老子养着你们这帮人,是做什么用的?这个时候,你们不自己站一个出来,难道是要老子来请吗? 和往常一样,他的目光落在了资历最浅的那三名幕僚上。 其余人在心底里暗中松了一口气。 “不,我,不,在下,不知道。”其中一人却不按规矩来,掩着脸,当众哭了起来,“我没听懂大统领的话。不知道他话里指的是谁……不能怪我。我刚从圣拿兰回来,不熟悉这边的情况……” 不少人的脸上现出鄙夷之色。这家伙仗着在圣拿兰的经历,一开口,不是“我在圣拿兰时怎样怎样”,就是“圣拿兰如何如何”,鼻孔朝天,轻易不会拿正眼瞧人。本来大家都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个徒有其名的,没有想到,还真是如此。好歹也是个金丹真人,却当众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 总都督的脸终于完全挂不住了,大喝道:“够了!” 什么时候了,还在五十步笑一百步! 想到自己花钱养了这么一群废物,他肉疼得不行。同时,也失望到透心凉。 众人见状,心里猛道“不好”。 他们只想到这层窗户纸不好捅,却忘了如果不帮明公度过这一关,明公立时就能叫他们更不好过。 又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目光落在了先前出声的那名幕僚身上。 后者这回没有再凉薄的抿紧嘴,而是清了清嗓子,说道:“明公,事关重大,又紧急,我等若是一一道来,怕是误事。余有一计,不若大家将心中所想写在掌心,稍候一同展现于明公座前。届时,明公定是一目了然。” “此法甚妙。” “甚好,甚好……” 其余人纷纷面现赞许之色,不住的点头。 老狐狸!总都督在心底里骂了一句,面上却好看许多,扬目道:“那就写来。” 所有人都听得出来,明公的语气已不及往日里的和气,心里叫苦不已,只是不敢在明面上现出丝毫来,连忙开始在掌心上写画起来。 不多时,总都督轻咳一声。 幕僚们便伸出写了字的手,当众展开来。 木!木!木…… 十几个“木”字里,只零星的间杂着三两个“内奸”。先前那个哭脸的小金丹发现自己又是成了少数派,眼圈嗖的一下,再度泛红。 不过,这回,不等他挤出眼泪来,总都督的脸又阴沉了下来,嗖的从主位上起身,拍着桌子咬牙喝采道:“好!真是太好了!” 可怜的小金丹打了个哆嗦,刚刚酝酿出来的两颗眼泪珠子硬生生的给憋了回去。 其他人也知道,明公这回是真的动怒了。 “明公,请听余一言!”最被器重的那名幕僚见明公要暴走,赶紧的请求道,“如果余说得太荒唐,项上人头任明公处置。” 总都督迟疑的望着他,从牙齿缝里挤出来一个字:“讲!” 那幕僚暗中松了一口气,举起写着“木”字的手来,叹道:“我等何尝不知道投降的言论与青木派没有关连,而是同盟军内部有了生了别样的心思,甚至想要借落桑族人之名头,另立山头。但是,明公啊,我们心里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而且也可以这么去做,却不能这么说。” 这种诛心之言,他觉得能说到这份上,已经完全尽到了本分。故而,没有再说下去,而是抱拳道:“明公,请三思。” 总都督身形一晃,看着众幕僚手上的“木”字,还有那零星的“内奸”,慢慢的扶着桌子坐了下来。 此时此刻,他早已没了先前的怒不可遏。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郑重…… 第一四八章 咬狗一口? 这一次,齐冰宝又通过了考核。不过,魏清尘没有再向他传授兵道,而是布置了一个任务,即,如何在东海的西南周边一线,瓦解落桑族人的攻势?以五天为期,让他拿出一个确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出来。 “除了五天的限期,再无别的限制了?”齐冰宝心思一转,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魏清尘很肯定的点头:“没错。” 齐冰宝眉开眼笑的应下了。 他就知道,魏长老不会无缘无故的拿出西南部的地图出来考校他。更让他高兴的是,魏长老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实际上已经应允了他的请战。并且,首战就在西南线! 这个行动方案即战斗方案。 最最重要的是,魏长老应得干净利落,这一战没有任何的限制!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只要他能,可以把整个西南战线都纳入方案里。 只要他能,他便是将这一线搅得天翻地覆,魏长老也不会有一个“不”字。相反,还会积极支持。 “魏长老,这份地图借我一用。”齐冰宝越想越亢奋,乐淘淘的卷了地图打算回自己院里好好谋划。走到门口时,心思一转,还是又转过来,敛了笑问道,“魏长老,这股歪风要告诉‘家里’吗?” 他们在东海,收到的情报比较全面,故而能够一眼看出来,这是修士同盟军那边在使障眼法——修士同盟军的高层里产生了严重的分岐,叶大统领要抵抗落桑族人,但有人却生了投降求和的心思,并且已经投石问路。叶大统领不许,立时动了杀心。但又担心暴露出来后,一会动摇己方的人心,二会让落桑族人又有机可乘,故而使出这一招来,遮掩后续的除奸行动。 也就是,他们自己搞内斗,却拿青木派出来做幌子。 齐冰宝能不生气? 但是,他刚才也从魏长老这里探出风来了? 后者似乎没有公开辩解的意思。暂时来看,东海分部这边的自证之法就是他马上要谋划的战斗。 虽说只要战斗一打响,各种污名不攻自破? 但是? 齐冰宝却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恶气。他这人最受不得这种窝囊气? 是以,都走到门口了,还是又转回来? 要问个明白。 他的意思很简单——魏长老? 我们真要咽下这口恶气吗?“家里”会同意我们这样忍气吞声? 之前,魏长老还跟大伙儿交底,说“家里”现时也骏? 把家底搜刮得干干净净? 才凑齐六万两银子。听说他讨要银子? “家里”二话不说便批了。本来他只讨要了五万五千两? 是“家里”说? 穷家富路? 多给了五千两。可见,“家里”对东海之爱护,还有厚望。 他由此号召大家,使出浑身的解数来,重新在东海扎根? 莫要让“家里”失望? 也莫叫自己失望。 齐冰宝因为后面的这一段话? 更加咽不下这口恶气了——明明是姓叶的自己搞自己? 却要让我们背污名,为其遮羞?凭什么! 如果只是一句“大局”的话,他头一个不乐意! 魏清尘瞪了他一眼:“你来教教我? 这份报告要如何向‘家里’打?” 齐冰宝愣住了,挠着头,支吾道:“如,如实汇报……” 话一出口,他自个儿先羞红了脸。 就这样如实汇报,跟小孩子在外头被欺负了,跑回去跟家里的大人哭诉,有什么两样? 太窝囊了! 在他的传承,可从来没有教他要如此行事。事实上,他的传承里真的提到了受到欺辱,要如何行事——身为血统高贵的冰焰灵蛇,从来只有欺负人的,没有被欺负的份。一旦觉得受到了侮辱,统统杀掉。包括所有知情人。做不到?那就自己找个地方去死,莫污了冰焰灵蛇一族的名声。 好,这样的做法,是真是假,齐冰宝觉得还有待验证——他在野鸡岭的时候,就对自己这份自称是血脉传承的存在产生了怀疑,觉得不完 全可信。现在,他对于自己当时的判断坚信不疑。所谓的血脉传承,必须得用论证的态度对待。否则,很有可能会被带进沟里。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神使大人就是纯粹的屁话,坚决信不得。所以,先前的阮大小姐,也就是现在的阮夫人,自称是他的神使大人,他连标点符号都不会信。 他的这种态度,已经完 全影响到了听风堂里的众妖族弟子。在听风堂之外,也有不少人受到了他的影响。化形大妖白柯便是其中之一。后者也开始正式审视其血脉传承。 话说回来。齐冰宝并不赞同自己的所谓血脉传承里提到的,被欺负时,身为冰焰灵蛇,要如何处置。 他并不觉得冰焰灵蛇的血脉有多高贵。在这一点上,他更信奉门主大人的教导:世间万物的血脉确实各不相同,但绝对没有天生的高贵与低贱之分。 所谓的血统论,其骨子里还是唯强者论。 事实也是如此。 血脉的高贵与低贱,主要是体现在前者对后者的血脉压制之上。但是,血脉并不是永恒的,在不断的修行中,血脉可以随着修为境界的不断提升,而得到提纯、提升。这就意味着,血脉一旦经后天提升,反过来,就能压制曾经的所谓的“大人”们。 再加上,血脉压制,在实力过超过自己的强者面前,基本上形同虚设。 所以,血脉传承里向他灌输冰焰灵蛇如何的天生高贵之类的思想,他都是统统不信的。 在这个基础之上,他自然也就无法理解受到欺负,打得过,就要杀掉对方以及一切知情者,把杀人灭口执行到底,反过来,打不过,就自己打个隐蔽得地方羞愧的自杀的极端理念。 但是,传承里也说的不完 错。不论是谁,被欺负了,都要狠狠的报复回去。打得过,当然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打不过,奋发图强,提升实力,等打得过了,再以牙还牙,以眼还牙。 总之,必须是以牙还牙,眼眼还眼! 他梗着脖子避开魏清尘的问题,直接回答了这八个字。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魏清尘呵呵一笑,“好比说,忙得四脚朝天的时候,你不小心被一条狗咬了,你也要立刻放下手里头的事,去咬那狗一口?” “啊?”齐冰宝被问傻了。 第一五一章 蹭船 《联合声明》发表后,在仙山好比是泥牛入海。 这让相关的门派和修真世家意外极了——没有意料之中的反驳、对骂。合着他们凑在一起,花了一夜的时间商量,绞尽脑汁,拟出来这份声明,结果是发表了一个寂寞! 玄天门和五行门昨天不是火气大得很吗? 今天看到这份《联合声明》,他们只会气得直跳脚才对啊。怎么没声没响了? 一干人等又凑在一起,讨论来讨论去,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玄天门和五行门,都怂了! 此结论一出,他们好不得意:“他们果真还是怕了仙山主流的,不敢与沈魔头走得太近。” “那必须是。身为修真正派,‘魔’字是万万沾不得的。” “只可惜现在是外侮当前,不好继续收拾沈魔头!” “这位师兄,你刚才说的是什么?再说一遍!” “怎么,有说我错吗?事实就是如此……” “不不不,这位师兄您千万不要误会,在下的意思是,你刚才说的那句话说得太对了,简直说到了点子上。令在下耳目一新,对付沈魔头的思路大开。” “是这样啊……我想想,刚才我说的是‘只可惜现在是外侮当前,不好继续收拾沈魔头’。” “对,就是这句话。由这个意思,我们再往前推一步,说,沈魔头与落桑族人暗中勾结,诸位觉得这样的消息传出去后,信者会有几成?” “哈哈哈哈……别人信不信,我不清楚,反正,我有点信了。” “对啊,如果再多听几遍,我肯定是信了。” “妙极妙极……” 过了几天,从凡人界到仙山,类似的谣言果然传得沸沸扬扬。 事态更大了!由玄诚上人转赠的那句话已经压不住白璋上人的怒火和焦急。他跟玄诚上人传讯打了声招呼,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玄天门,当面求教。 哪知,玄诚上人这回也沉不住气了,正准备亲自去一趟云雾山脉呢。 本来他是前一天就要动身的。因为收到了白璋上人的传讯,所以,才临时改了主意,按着性子,硬是等了一晚上。 在新立的山门前,远远的看到了白璋上人的飞船,他立刻祭起本命飞行法宝迎上去,直接跳上船:“我要去青木派,立刻就动身。你去吗?” 白璋上人大喜:“你知道去那边的路!” 他早就想去云雾山脉了,好不好! 在天劫之前,是因为修士同盟军的封锁,象他这种在叶罡面前挂了号的与“魔族”走得近的人,不管是明着还是暗地里,都不好过去; 天劫之后,纯粹是不认得路。 他这番前来找玄诚上人,是之前听到一些风声,说玄诚上人把满门的徒子徒孙都送到了青木派,从而猜测,玄诚上人知道怎么去云雾山脉。 果不其然,被他猜中了! 玄诚上人拂尘一甩,嘿嘿笑道:“我猜你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打算坐你的船……对了,你还会回来的吗?” 从云雾山脉回宗门,不用座舰,全凭飞行法宝,可不是什么好主意。这样的经历有一回,就足够了,他不想再来第二回。 他之所以决定蹭白璋上人的船,是觉得后者此行主要是替五行门探路,故而不会留在云雾山脉。 但是看到白璋上人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刻着“得偿心愿”这四个大字,他心里又不肯定了,赶紧的先问清楚。如果白璋上人决定要留在云雾山脉……必须先送他回宗门。 他不是缺这艘飞船,而是真的想要省下来回的开销。 在劫前,玄天门就不如五行门财大气粗。 现在嘛……从来没有缺过灵石的玄诚上人确实是恨不得能将一块灵石分成八瓣来花。 所以,他不动用自己的座舰,真的就是想省下来回的开销。 当然,如果同样财大气粗的白璋上人选择留在青木派,并且将这艘飞船赠与他,那么,他也不一定非得要白璋上人相送,自己也是可以驾船返程的。 呃,真不是他想得美。而是五行门上下以前就是这么行事的。人家就是这么气派! 白璋上人看了他一眼,苦笑道:“不瞒师兄,这艘船不是我的,是我大师兄的。我的船,在劫里坠毁了……那一晚,我们也损失惨重。以飞船为例,十之不存八九。如今能够拿得出手的,撑一下门面的,除了掌门师伯的座舰,便只有我大师兄的这一艘。” 玄天门的代掌门大人秒懂。玄天门和五行门现在是难兄难弟,他不能再打人家的飞船的主意了。太不厚道。 心思一转,他好佩服五行门的门户之紧——从白璋上人的话里,他听得出来,五行门也损失惨重,境况大不如从前。然而,在此之前,却没有透一丝丝风声出来。他也是此刻才窥见一二。这门户够紧的啊。不象他们玄天门,如今已经成为了仙山里有名的破落户。 那些恶心的东西,前番在那篇“臭狗屎”里,还不敢有恃无恐的指名道姓的大骂特骂,完全是畏着师尊的声威。 思及此,玄诚上人的心里更加沉重,只是没有在白璋上人面前现出一星半点来。 “所以,我见过沈门主后,必须再回一趟宗门。”白璋上人叹道,“就算想留在青木派,我也至少先要把飞船还给大师兄才行。” 玄诚上人点点头:“我现在是代掌门,也不便在外面久留。见过沈门主后,也是要赶回来的。那就说好了,我这一趟就搭你的船。” “行,没问题。”白璋上人爽快的应下来,又道,“一路上,烦请师兄指路。” “应该的。”玄诚上人说着指引白璋上人调转船头,直接飞越原来的外门,现在的一个巨大的深不见底的“天坑”。 在飞越“天坑”的过程中,玄诚上人见白璋上人一眼也没往底下看,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以为对方是不忍心看,沉声说道:“最初几次,我也是看一次就伤心一次。最近才稍微好受一些。” 不曾想,白璋上人还是没有吭声,连个眼风也没有给他。 貌似是自己想多了……玄诚上人大窘,闭上嘴巴。除非指路的时候,他也不再出声。 个把时辰之后,飞船飞过了“天坑”。白璋上人松了一口气,扭过头来,惊讶的问道:“你在‘天坑’上开小差,不怕迷失了方向吗?” 第一五二章 青木派对法宝的审美 玄诚上人恍然大悟。原来不是自己的飞行法宝的问题。就连白璋上人这种元婴境的高阶阵修也会是如此的忌惮“天坑”。 “不会啊。”他开心的解释道,“我戴着破障珠呢。” “什么破障珠?”白璋上人瞪着他,险些惊落下巴。 破障珠,听着象是破除障气的法宝。可是,在“天坑”的上空潲稍不留意就会迷失方向,是因为障气作祟吗?“天坑”的上空确实有些许障气存在。但对于他来说,其作用根本就是微乎其微,好不好! 分明是地表崩塌,导致上空的四象严重扭曲变形,甚至分裂、重叠,从而使得路过者很容易会对方位做出误判。 然而,事实却是,玄诚师兄一路的指引完全正确,且非常及时。好几次,如果没有玄诚师兄的及时指点,他很有可能走偏了。 那情形,就象玄诚师兄的阵道修为,远在他之上。 怎么可能!白璋上人想都不想,立时推翻了这种可能性。 玄诚师兄是法修,在阵道之上,能够超越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同阶阵修? 以前,十大门派号称同气连枝。同阶之间,不但以师兄弟相称,而且有来有往,时不时切磋一二。以他们这些元婴境的二代为例,彼此间都是知根知底的。谁有几把刷子,擅长点什么,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据他所知,玄诚师兄是个纯粹的法修,在阵道上并没有建树。 好,就算自玉锦门出事后,十大门派变成了九大门派,仙门不复存在,玉锦门迅速的一家独大,“同气连枝”完全流于形式,大家的来往少了,很多事也不知晓了。但是,这才多少年呀?玄诚师兄能在不到十年里,阵道修为突飞猛进,追上,并且完全超越他这个正经的阵修? 真要是如此的话,玄天门何至于在天劫里惨遭重挫,伤及根本? 所以,从这一点,他也不是信的。 如此一来,破障珠之说,倒是显得更可信一些。 白璋上人身为高阶阵修,听闻有这等宝贝,好奇心被充分的激了起来。他很想跟玄诚上人讨要过来,品鉴一番。话到嘴边,又打住了——从小到大的教养,再加上,他与玄诚上人之间的交情还没有亲厚到可以提这样的要求的深度,他张不开这嘴。 玄诚上人呵呵一笑,伸手探进道袍的领口里,把挂在脖子上的破障珠摘了下来,大大方方的递过去:“喏,这就是破障珠。” 白璋上人望着他,又愣住了。在他的印象里,玄诚师兄不是这么慷慨的人呢。 “这枚珠子也是别个赠与我的。”玄诚上人把珠子往他手上一塞,“它最多只能用四个月。这枚珠子也就只剩下个把月的期限了。期限到了,它就完全做不得用了,届时得另外换一枚新的才行。” 白璋上人紧紧握住珠子,感觉又重又烫手。原本,他是十分渴望拿到手里细细鉴赏一番的,但是,玄诚师兄的殷切期望,令他压力山大啊。以至于他连心心念着的宝贝也顾不得看一眼,结结巴巴的说道:“只有一,一个月!我,我怕是仿不出来……” “哈哈哈……”玄诚上人没憋住,抱着拂尘破功大笑,“老弟,你不要误会。没有要你仿的意思。也不需要你仿。” 白璋上人更加疑惑了:“不需要仿?难道说,贵宗门还有第二枚……更多枚?” “没有啊。我们宗门里,就只有我手里有这一枚。”玄诚上人止住笑,冲他眨了眨眼睛,“不过,我知道去哪里搞到它。多的没有,四个月讨要一枚,还是不成问题的。” 果然不是玄天门自家的独门宝贝。白璋上人心思一转,小心翼翼的包握住手里的破障珠,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还是得仿…… 就在这时,他听到玄诚上人继续说道:“以老弟跟沈门主的情分,四个月讨要一枚,也应该不成问题呢。” 沈门主!青木派?白璋上人马上想通了这里头的关节,连连点头:“原来是青木派又新创出来的宝贝。” 这样的话,一切都说得通了。他再无疑惑。 因为据他所知,青木派自创的宝贝正是这种风格。 托云霄上人扶西河的福,这些年来,他见识了不少青木派自创的宝贝。 青木派自创的宝贝怎么评价呢? 请恕他没什么文采,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语言去描述。他只能说一下自己的感受。他见识的第一件青木派的宝贝,是云霄上人给他看的一道追踪符。 那符被激活之后……我的天爷,那味儿…… 白璋上人好比被一道强雷击中。他活了两百多岁,头一回见到如此不要脸的追踪符。 之后,扶西河每每从青木派那边得了新式的“宝贝”,又不好拿到外头用,便过来跟他“分享”……他雷着雷着,竟然很快就习惯了。 破障珠,却是头一回见到。老扶也没有给他看过。 估计是近几个月里,青木派新创的又一件“宝贝”。因为老扶在天劫之前闭关了。不然的话,以老扶的性子,还有他们俩的交情,有这等好宝贝,肯定会给他讨要一枚的。 白璋上人收了思绪,低头去看掌心之中的破障珠。 这枚珠子确实是一枚阵珠。 通体墨黑,光滑的表面上可见微弱的灵力波动。 “难怪只能用四个月。”他痛心的摇摇头,“又是用的最次等的材质。” 为什么要说“又”?那是因为他过往见识过的青木派的自创宝贝,几乎没有一样例外的,材质都不好。 但并不能就此断定青木派的灵阵也不好。 相反,他们的灵阵很出彩。即便是被低劣的材质严重拖了后腿,其效用也是相当之惊人。他们往往能够踩着材质要求的下限,做出不下于坊间同类灵阵的成品来。 身为元婴境的阵修,白璋上人自愧不如,非常之佩服。却对此一点儿也不意外。因为在运天演武堂的时候,他就充分见识了沈门主的阵道修为。更何况,据他所知,青木派里还藏着一位很了不得的高阶阵修。 所以,如果说这枚破障珠是出自青木派的话,他觉得完全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了。因为一宝多用,才符合青木派对法宝的一贯审美。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法界虚空的月、票,谢谢! 第一五三章 同道 又看了一眼,白璋上人将破障珠还给了玄诚上人,再次摇头道:“真的仿不出来。” 别看是用下品阵珠所制,然而,上面刻画的却是上品阵。 单说这一点,他就做不来。以他的阵道修为,刻画上品阵,如果是阵珠的话,必须是上品之材质。若是阵盘,则可以用中品的。 更何况,上面刻录的上品阵看似简单,他看到第一眼时,头有些晕。不死心的又看了一眼,更晕了。不得不打住。 连看第三眼的底气也没有,他怎么去仿? 不用猜,这枚破障珠定是出自青木派里阵道修为最高的魏长老之手。 数月不见,魏长老在阵道之上又精进不少哇。 白璋上人对此行的期待更甚了——希望运气足够好,魏长老目前在云雾山脉。 玄诚上人把珠子重新挂在脖子上,请教道:“如果换成上品的阵珠,使用期限是否能加长?又最多能加长多少时间?” “我得算算。”白璋上人伸出右手来,认真的掐算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收了手,老神在在的答道:“怕也是四个月。”不等玄诚上人再次发问,他接着解释,“上面刻画的阵法很玄妙,我们鸿蒙界现有的阵基材质,都只能做到勉强承载。所以,四个月已是阵珠能够承载的极限了。” 他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玄诚上人更加不解,禁不住“滋”的吸气:“上品的阵珠和下品的阵珠,也完全是一样的?” 白璋上人点头:“换成是我来刻这阵图的话,下品阵珠根本用不了。” 这么一说,玄诚上人懂了。但这样的结论,完全打破了他对青木派的既有认识。那就是,青木派连“阵基”都搞得出来,在他看来,青木派在阵道之上很了不得了,完全不下于五行门。结果听了白璋师兄的解释,他方知自己先前的评价还是太过保守。 他咋舌道:“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五行门这一次竟然毫不犹豫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先前,他还以为五行门是以他们玄天门为首。 结果是……人家早就拿定了主意。象今天的话,只是纯粹的不知道去云雾山脉的路,又急于赶过去,所以,见有他这个现成的向导,这才找上门来。 以玄天门为首……纯属是他又想多了。 好尴尬! 白璋上人闻言,却以为对方是在感慨“阵基”能够护住云雾山脉至今安好,故而没有太在意。 玄诚上人见状,自然不会再往下多说,话锋一转,说起凡人界和仙山的时局来。 在这一点上,白璋上人与他一样,也是非常的忧心。 又走了数百里,玄诚上人收到了余莽的传讯符。 后者说,他也在附近,恰好发现了他们的飞船,问他们要去哪里,是否急着赶路,要不要结个伴同行。 因为这船不是自己的,所以,玄诚上人拍落掌心的符火后,去船尾找白璋上人。 原来,后者看到他有传讯符,便找了个借口,避去了船尾。 “余坊主?”听完他的讲述,白璋上人觉得好陌生,完全没有听说过,“他是谁?” 玄诚上人也知道他交游有限,在五行门里又是个不理庶务的,所以,这话不是做伪,遂解释道:“余坊主单名一个莽字,是边界里有名的化形大妖。往回去数年,他的平安坊在边界是很有名气的。” 白璋上人本能的觉得没这么简单——他虽然不理庶务,一门心思全在阵道上,但并不意味着他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否则的话,当年运天武馆初立,五行门也不可能放心的派他去应卯。 以玄诚师兄的身份,怎么可能跟边界里的一头小地头蛇称兄道弟? 不过,他没有做声,静等玄诚上人的进一步介绍。 果不其然,玄诚上人笑了笑,又道:“他的运气不错,攀上了沈门主。前些年为了追随沈门主去凡人界,将平安坊关了张。是个很有魄力的。说句老实话,换成是我的话,在那几年,想都不想,更不用说把自己的老本直接关张。” 白璋上人却不以为然。因为象余坊主一样的人,据他所知,还有一个。即丹霞门的云霄上人扶西河。 说起来,他与老扶之前并没有什么往来,与十大门派里的其他同阶师兄弟一样,也只是点头之交。 他们两个的交情是在运天武馆里迅速建立,并飞快的发展起来的。 到了如今,他们俩彼此视对方为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而这一切,全缘于沈门主。 换而言之,他虽然不会象余坊主和老扶一样,一个为了追随沈门主,舍弃经营多年的根本,另一个差不多是舍弃了自己的宗门,但是,只要沈门主于他有什么要求,在不背弃宗门的前提下,他也是会全力以赴,万死不辞的。 在这一点上,余坊主虽为妖修,却完全可以说与他同道。 当然,没有做过的事,他是不会先说出来的。是以,听了玄诚上人的感慨,他面上不显,只是点头附和道:“确实难得。”然后说道,“如果同路,我也很想认识这位余坊主呢。” “那行啊,我这就回复他。如果有缘的话,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玄诚上人高兴的说道。 一道传讯符回复过去,少顷,那边又回复过来。 嗯,他们两个确实有缘。 余莽说他正好也要回云雾山脉送货,并爽快的报出自己所在的方位——就在前方五十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山谷,他们在谷口临时歇脚。 白璋上人当即拿出千里镜出来找寻。 他没有听说过那个山谷。 这种情况,在接连两次历劫之后的仙山,再正常不过了。很多知名的地方或崩陷,或面目全非,同时,也造就很多新的山谷、河流、平原等。 少顷,他看到了目标,跟玄诚上人说道:“是个新山谷,周边没有看到其他人。唔,他们有两艘小飞艇。我们可以组成一个船队。” 情况比他以为的要好。他听到余坊主提到“商队”,还以为后者是碰到了什么麻烦,请他们过去援手呢。 要知道现在的仙山,劫道的现象比劫前更为常见。就象他,为了减少这样的麻烦,让此行变得顺利一些,都不得不动用了宗门里现而今唯二完好的飞船。 第一五四章 那确实是 不多时,余莽的传讯符又至。这一次是告诉他们,马上会有一名手下过来迎他们。正好到午饭饭点了,请他们过去一同吃点。并解释,他自己不能过来,要守着货物。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都表示理解。这一路走了不到千余里,他们沿途碰到的劫道者,不下四伙。不过,那些家伙都畏于他们的飞船之威,离着二三十里远,便自行避开了。而他们两个也不想在路上节外生枝,都是视而不见。所以,走到现在还算安稳。 余坊主他们的情况就不同了。两只并不是很有杀伤力的旧式小飞艇,再加上妖气冲天,在灾前就是妥妥的“肥羊”。 思及此,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不由的相对一视,从对方的眼里皆看到了惊奇——周边五十里之内皆无打劫者,余坊主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余坊主也绝非寻常人物。 两人皆辟谷多年,没有饮食欲望,只是因为盛情难却,故而驱船过去。 船方飞出两三里远,前方远远的飞过来一道淡蓝色的遁光。 玄诚上人是元婴境的资深法修,一眼便识别出来,这是飞过来一只妖。 “水里的,凝丹境中期……”他不由自主的紧了紧手里的拂尘——与云景道长早看靠捉鬼为生不同,他是主打除妖。所以,在青木派的新营区里呆的那段时间,他其实是过得非常克制。原因无他,新营区里的小妖不少。每每碰到,对于他的感官都是一次强烈的冲击,辣眼睛啊。他用了好些天,才能完 全管住自己这只拿拂尘的手,没有一个照面便劈头盖脸的直接抽打过去。离开青木派,回到宗门里,才呆了百多天,他的适应能力又好象转回去了一些。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清了清嗓子? 连忙在心底里提醒自己——青木派的妖,都是正经的妖族弟子,与他们的人族弟子一样? 都同等的受《弟子守则》约束呢。 接连说了三遍? 他心里的别扭劲儿完 全消失干净? 握着拂尘的那只手也随即恢复如常。 “他过来了!”白璋上人也非寻常人物,第一时间察觉到了玄诚上人的异常,连忙出声提醒? 并且做好了接洽的准备。 话音刚落? 那道遁光已经到了离船头百来步远的地方。 倒也是眉清目秀,尤其是目光清朗,周身透着方正之气? 与一般的妖确实不同。白璋上人是头一回真正看到青木派的妖族弟子? 禁不住在心底里暗自称赞。 “在下是谢青? 奉我家老爷之令过来迎接二位大人。”谢青完 全是按照仙山这边的修士礼仪行事。 他这般行事? 落在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眼里? 又立马得了一个“落落大方”的好评。 更让两人心身愉悦的是? 谢青遵循的是仙山宗门之礼。他们俩都知道,在青木派里是不讲究这么多的。谢青如此行事,充分证明了余坊主邀请他们过去的诚意。 两人皆赞许的微微点头。 接着,白璋上人看向玄诚上人。 因为此时与余坊主有交情的是后者,而他虽然船主? 却暂且还只是一个陌生人。对方既然用的是仙山宗门里的礼仪? 那么也就意味着? 他眼下是搭不上话的。他没有让谢青上船来? 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玄诚上人收到,拂尘轻甩,受了对方的礼? 笑道寒暄了几句,辟如“你们坊主近来可好”之类的。 谢青执弟子礼,皆一一应答。 也是大方得体,态度热络,却又做到了滴水不露,仅仅是透出来他的身份——余莽手底下的大管事。 如果不是这身妖气,玄诚上人两个真的会把他当成九大门派里的金丹子侄。 “有劳谢大管事前头引路。”玄诚上人问出了对方的身份,很快便结束了寒暄,满意的点头道。 “是。”谢青又行了一礼,转身在前头引路。 因为先前见过他的速度,所以,白璋上人没有刻意放缓船速,而是让飞船正常飞行。 这时,谢青的表现又让他眼前一亮,惊艳不已——对方与船头的距离始终保持着百步远。老话说,换成是他自己,也未必能够做到如此标准。 “厉害!这才叫做‘强将手下无弱兵’呢!”玄诚上人更是直接大赞。 白璋上人也叹道:“确实是。”他真正接触过的青木派弟子不多,对青木派的所知,绝大多数是缘自沈门主和老扶两个。象青木派的妖族弟子却是头一回亲眼所见。别的如何,他目前不好评论,但是,这位谢大管事确实是以一己之力,刷新了他对妖修的既有认识,不得不对之刮目相看。 没过多久,山谷在望,距离他们大约还有五里远。 这时,余莽亲自踩着一只金晃晃的盆状飞行法宝迎了上来。 谢青接上他后,紧跟其后。 白璋上人的目光落在满面笑容,乐呵呵的迎面而来的余坊主身上,心里疑云大布,禁不住轻“咦”出口。 这位余坊主让人一看就能知晓是血统纯正的化形大妖。按理说,他完 全可以乘云驾雾而行,无须再借助法宝之力。为何还要脚踩一个颜色、形状皆奇怪之极的飞行法宝呢? 莫非又是青木派的什么古怪《守则》里明文规定的? 他又不由得扭头去看身边的玄诚上人。 哪知后者听到他轻轻的“咦”了一声,也扭头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在半空里碰了个正着。 一样的充满疑惑。 太好玩了。好久不曾这么有趣过! “哈哈哈……”白璋上人没忍住,先大笑出声。 玄诚上人亦大笑。 就在这时,余莽已经带着谢青飞到了船头外。 “两位道友,这是碰上什么开心的事了,如此开怀大笑?”他严重怀疑这两位是在笑话他的金盆,故而没有上船,而是在半空里停下来,故意发问。 玄诚上人忙止住笑,摆手道:“非也,非也。” 余莽用比足金还要纯的眼神望着他们两个。言下之意是:我信你们个邪! 白璋上人到底没有打理过大宗门庶务的经历,远不及玄诚上人的滑头,当即如何以对:“余爷的这件飞行法宝好特别。” 说完 ,在暗地里表扬了自己一句:反应比以往要快得多哦,居然能把话说得这对委婉。 就知道!余莽呵呵一笑,收回目光,也看向自己的金盆,故意得意洋洋的夸了起来:“我这只金盆是用纯金铸造,放眼整个仙山,绝对找不出第二只来。”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立时见识了他那与众不同的审美和品味,眉眼弯弯的齐齐点头:“那确实是。” 在心底里,两人不约而同的更加佩服沈门主了——也就是沈门主才能完 全包容余坊主如此独特得审美和品味。 要知道青木派现在穷得都快要当裤子了。余坊主的这只金盆并非是本命法宝,所以,换成是别的掌门或者家主,头一个就会拿它去换钱。 事实也是如此。前些年,修士们手里头普遍比现在有钱,便是衣着都比如今要光鲜些。如今大伙儿接连历劫,手头紧多了,放眼现在之仙山,轻易是看不到这种能亮瞎人眼的大宝贝了。 第一五五章 有肉一起吃 两人都没有明说。殊不知余莽原本就擅长察言观色,自血统升级为地龙灵族之后,这样本事更加了得。所以,隔着五六步远,他完全的感受到了两人对自己的金盆的那点心思。 “我的金盆虽然笨重了一些,又没有别的好处,就是个样子货而已,但是用了有些年头了,我对它有很深的感情了。所以,绝对是非卖品。”他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说“用了有些年头了”,真的是实情。也就是当年真金不值钱,被仙山的全体鄙视,而他自己是确实喜欢,所以,才能随随便便就打出这么一只金盆来代步。换成是现在,他再喜欢,也是连打只金碗都不敢起。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大窘。他们俩一个忙说“误会”,另一个老实的应道“买不起”。 余莽松了一口气,又是眉开眼笑道:“换成是现在,我也买不起呢。”接着摸着胸口,一脸怀念+痛惜的说道,“当年,真金白银多贱啊。我们妖族还好,因为很多族群也和我一样,喜欢把家里装得金灿灿、白闪闪,所以,金真白银还是有些受众。我记得你们人族修士那个时候,可真的是将真金白银当俗物呢。很多人连提一句都嫌俗。早知今日的话,我那时要多多收集这些俗物。” 越说越后悔,他踩了踩金脚盆,恨声道:“真是悔死我了。”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被他的坦诚惊呆了,在心底里都再清楚不过,人家是一点儿也没有夸张。事实上,他们两个也是追悔莫及。余爷说得对,他们两个过去也是非常之“不俗”,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真金白银……好,不要说金银等俗物,但是灵石,他们又真有几分看重? 尤其是玄诚上人。他甚至在心底里反省:大概是以前过得太舒服了,所以,如今才有了现世报,让他们这种从来是不缺修真资源的天之骄子们也有为一文钱费神、头痛的时候。 “确实如此。我如今也后悔莫及。”白璋上人苦笑道。 “同悔。”玄诚上人摇头轻叹。 余莽却抹了一把脸,又笑了起来:“所以,只有加足了劲,努力再赚了。” “有道理。” “说的也是。”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纷纷应和。换在从前,他们才懒得搭理这种“俗不可耐”的话题。现在嘛……有钱的话,当然是希望一起赚喽。 两人都是听说了余莽的性子,如今又是亲眼见了,果然如听到的一般。再说了,听到这里,两人也完全清楚了余爷此番的用意,是以,都也没有客气,如实道出有财一起发的心思。 “我这里正好有一桩买卖。”余莽高兴的一伸手,请道,“走,去我那里,我们细说。” “多谢余爷。” “余爷,请上船来。” 三人高高兴兴的一起坐了船,往山谷飞去。 余莽的商队临时驻扎在谷口。他向玄诚上人他们两个解释:“后面的山谷里,地方不大,越往里走,越窄。乱哄哄的,尽是烂泥和乱石,连个下脚的地方也没有。到了最尽头,居然没有出口。不如外头的舒坦。” 闻言,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便听明白了:商队在驻扎之前仔细的察看了地形。这一带是安全的。 于是听从余莽的指挥,在一处空地上停了飞船。 待到下船来,谢青过来禀报,饭菜已经好了。 余莽爽利的邀请两人一起吃,并道“边吃边说事”。 如此一来,完全对饮食没有要求了的玄诚、白璋二人都不好拒绝了。 接着,他们两个随谢青、余莽一同走进用阵法圈起来的临时营地里,立时被一股火辣辣的肉香完全包围住。 “咕噜!咕噜!”两人的肚子破天荒的前后脚的叫了两声。 声音不大。余莽和谢青似乎没有听见。但是,玄诚、白璋二人仍然是觉得好窘。同时,心里涌起来更多的是期待与好奇——那些火堆上烤的是什么肉,竟然勾起了他们的食欲?要知道,连他们自己都记不清上一次进食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商队的人数不少,约摸有两百来号人。这会儿,他们分成十队,个个围着熊熊燃烧的火堆,席地而坐。每个人都一手拿着用两尺来长的粗木签串着的烤肉串,另一只手则拿着一只样式、大小都差不多的牛皮水囊,眉开眼笑的,准备开吃。 看到余莽过来,众人纷纷抬头问好。却没有一个人特意起身。 这样的情形,换在仙门里的任何一个宗门或者世家,都会被认为是大不敬。然而,余莽和谢青皆是完全没有在意,一个笑吟吟的挥手致意,另一个吸了吸鼻子,快活的招呼他们吃好喝好。 玄诚上人还好,这样的情形,在新营区里已经司见惯。白璋上人是越看越觉得稀奇,连喷香的烤肉也能视而不见了。 很快,他们在一堆火旁停了下来。这堆火与其余九堆唯一的区别是,火边空了一部分,没有被妖族弟子们团团围住。 先在火堆边坐下来的那五名妖族弟子齐齐放下手里的烤肉串和牛皮水囊,起身与他们见礼。 “都坐,你们继续吃,莫要管我们这边。”余莽在火堆上虚划了两道线,把插在火堆边的烤肉串分成两大份,“你们那边的,归你们吃。这边是我们的。嘿嘿,我们要说事,吃得慢些,肯定抢不过你们,先分一半出来。” 后面的话,明显是向那五人解释。 五人居然没一个人打推辞,一溜儿的点头表示赞同。 白璋上人又觉得是看到了一桩稀奇事——可不是稀奇事吗?换成是在仙山的其他宗门和世空里,哪有这五名弟子分一份出来同吃的?他们必须是在一旁执弟子礼,端茶送水的侍伺着。 余莽分完了,再来招呼他们两个去火边堆,并神秘的笑道:“今天我们恰好打牙祭,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酒,算得上是好酒,花点心思,不难寻来。难得的是那烤肉,我保管二位都没有吃过。” 打牙祭?白璋上人抚掌笑道:“以前在运天的时候,跟沈门主打过几回牙祭。甚是想念呢。” 玄诚上人也是笑容满面:“我在新营区的时候,也听说过打牙祭。” 只是因为他坚持辟谷,所以,一回也没有参加过。他不去,底下的徒孙们有许多还没有辟谷,想去,也不敢提。小家伙们挠心挠肺,煎熬的样子,他私底下偷乐了好几回。 现在嘛,他不会再拒绝了。 “有财一起发”,当然从“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开始喽。 第一五六章 双玉酒 余莽亲自从火堆边取了两串烤得“滋啦”作响的肉串,递给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面前:“先尝尝。” 两人道了谢,双双接过去。 “有些份量呢。”白璋上人惊讶的说道。 所有的烤肉都是切成不到两寸见方,一指来厚的块状。每一串有二十来块,看着就份量不少。不想,拿到手里后,发觉比预料的还要压手。 众所周知的,同等体量,凡兽的肉质是最轻的,妖兽要重得多,灵兽更重。据说最重的应当是神兽之肉。 最后一项为什么要用上“据说”二字? 因为自上古之后,鸿蒙界之内,再无神兽。所以,迄今为止,仙山众修没有谁尝到过神兽肉。 大家吃得最多的是妖兽肉。若是哪个搞到一点灵兽肉,那就是天材地宝了,消息一旦走漏,满仙山之内,必定是要争破头的。 白璋上人在辟谷之前,也是有着丰富的吃妖兽肉的经验。便是灵兽,也有幸吃过三两回。拿着手里的烤肉串掂了掂,他心底掀起惊澜,难以置信的又去看玄诚上人。 结果,半道里,与后者的眼神又是碰了个正着。并且,对方的眼神的性质也是一模一样的。 “灵兽肉?” 两人异口同声的问了出来。 不是他们辟谷太久,都忘了灵兽烤肉是什么样子。而是手里的这串烤肉太与众不同了。 首先,它的重量比他们预估的要重了至少三倍。从这一点上说,已经进入了他们曾经品尝过的中阶灵兽肉的范畴; 其次,据他们所知,灵兽肉富含着丰富的灵气,更重要的是,具有很强的排它性,一旦沾上了其他物质,分解的速度会嗖嗖的猛涨。所以,灵兽肉是绝对不能腌制的,也不能烤制。象这种用秘法腌制得面目全非,再烤制的灵兽肉的现象,白璋上人不要说亲眼所见,便是听都没有听说过。以他的见识,这样的吃法,用不了一时三刻,木签子上就只剩下调料的残渣,根本来不及烤。 但是,他们手里的确实一串烤得外焦内嫩,油汪汪的很压手的肉串。并非什么残渣。细微的“滋啦”声,是那么的真实。鼻端的肉香味,更是勾人心魄。 发觉从对方那里也找不到答案,两人齐齐的看向余莽。 后者也拿着一串同款的烤肉,从签子上咬下一块儿,鼓着腮帮子,吃得满嘴是油。感受到他们的目光,他顾不上回答,只是飞快的摇了摇头。接着,他空着的另一只手一晃,手里也现出一只牛皮水囊来。 一口咬开水囊的盖子,他仰脖“咕唧咕唧”的大喝起来。 琥珀色的酒水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泌人心脾的酒香味瞬间散开来。 “双玉酒!”白璋上人不由口舌生津,含糊的说道,“少说也是五十年份……” 话音未落,一旁,谢青递上来一只牛皮水囊,笑嘻嘻的赞道:“大人好眼力!是一甲子的双玉酒呢。” 白璋上人吐出一口浊气,啧啧赞道:“你们好豪强!” 双玉酒是原来的大泽里之名酒,与猴儿酒异曲同工。 在大泽的中央地带没有消亡之前,处于中央地带东南边缘有一大片老林子。在这片林子里生活着一种叫做玉燕的妖兽。 这是一种五品的中阶妖兽,通体玉色,形式燕子,因而得名。 成年玉燕的体量不及寻常的燕子的一半。 更何况,它们的肉质又柴又腥,所以,单从吃肉来说,根本吸引不了修士们。 真正吸引修士们的是它们筑的巢穴。 玉燕的天寿通常不到七十年。八十岁是它们能活的上限。十年成年。成年的母玉燕会离开母巢,另筑巢穴。 它们筑巢与其他的飞羽类妖兽不同,原材料必须是二十年份以上的药草,再加上一种叫做“玉铃儿”的低阶灵果,一同捣碎成糊,一点一点的垒成。 一只成年母玉燕一生只筑一次巢。往后是在此基础上年年加建。 有五年之久的玉燕巢便能被称为老巢了。大小比甜瓜还要大一圈,巢壁往往厚达一指来厚。从外形上看去,土黄土黄的,其貌不扬。然而,破开巢壁来,立时会流出带着浓浓的药草味的淡金色酒水来。 这是玉铃儿与各种药材经年发酵而成之酒液。一只老巢,大约能取一小碗这样的酒液,味道苦涩,还带着一股难以名状的腥味儿。 此时的双玉酒是要有多难喝就多难喝,更重要的是,发酵不完全,各类药草的药性参差不齐,有的甚至还没有中和掉毒性儿,故而喝不得。 到了十年的老巢,体量比五年份的要大了一倍而不止。内外表面也更坚硬,堪比下品法器。但是只要用利刃剖开,却发现只是比牛皮薄一点的一层。 与此同时,淡淡的药草味扑鼻而来。 也是酒液的气味。 十年的老巢,通常能取一斤左右的酒液。与五年份的不同,它的酒味更浓,药味要淡得多。看上去,酒液的颜色也要深一些。 轻轻尝一口,入口绵甜,涩味全无。 此时的双玉酒不但不带毒性,而且一斤之量相当于一枚中品固元丹。它比固元丹更好的地方是,效力更为温和,基本上对修为没有限制。 中品的固元丹,必须是筑基境及以上的修士才能受得住丹力。 十年份的双玉酒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先天境的小菜鸟也能受住得。并且修为越低,酒的效果越好。 所以,被低阶修士们奉为固本培元之珍品,其价竟比中品固元丹还要高许多。 到了五十年份的玉燕老巢,通体油黑发亮,个体大如磨盘,内外表皮也越发的坚硬,完全不让上品法器。 但巢壁也甚厚,有三指来厚。中间还是中空的,包着不到二两的酒液,色如琥珀,气味泌人心脾。 此时,酒液的效力是按口来算的。每一口都相当于一枚上品固元丹。 便是坚硬的巢壁也能直接拿去炼制固元丹。可以说通身都是宝。 所以,这时候的玉燕老巢是无可争议的珍品。一甲子是六十年,那更是珍品里的珍品。换在从前,大泽还在的时候,也是很难得。现在么……那片老林随大泽中央地带一同消失了,玉燕群亦不知去向。所以,在市面上是有价无市,便是以玄诚、白璋二人的身份和身家,想要淘换到一个,都是但凭运气。 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余爷这里,大家能做寻常酒水牛饮。 白璋上人首先就受不住,脱口赞了句“好豪强”。 这时,谢青也给玄诚上人递了一只水囊过去。后者接过来,直接拧开盖子,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小口。 他的眼睛立马亮了,挑眉道:“确实是一甲子的双玉酒!” 第一五八章 真香 “到底是什么肉?”白璋上人回过神来,望着手里的烤肉串,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并且突然觉得这肉也没有原来那么香了。 啊啊啊,赛龙肉!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名字!此处必定有雷! 玄诚上人也看着余莽,认真求解。 余莽又吃了一块烤肉,耸耸肩:“地龙肉,听说过没有?” “呃——” “呃——”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脸色大变,扔了手里的烤肉,转身干呕。 “喂喂喂,你们,怎么能这样!地龙肉也是肉!我们的地龙肉处理得很干净……”偏偏余莽还在一旁左一句“地龙肉”,右一句“地龙肉”的说个没完。 玄诚上人挣扎着求饶道:“请不要再说了……呃——呃——” 不知道是他们太久没有进食的缘故,还是这地龙肉古怪得很,他们明明吃了那么多进去,这会儿却是一点儿也吐不出来。所以,更难受! 还是谢青厚道,连忙起身同时按两人后背上的三处大穴,帮助他们止呕。 不一会儿,两人止住了呕,拿起牛皮水囊,都要拿酒水漱口。 拿六十年份的顶级双玉酒漱口,确实是豪强中的豪强,怕是道君大人们也做不来。只是眼下嘴巴里难受得紧,手边除了这玉龙酒,没有别的能喝的了。 “别!”余莽连忙喝停,“千万不要!” “为什么?”玄诚上人的脸色更难看了,好担心这双玉酒也有雷。 余莽答道:“双玉酒不能空腹喝呀。”这是常识。 白璋上人皱着眉头问道:“我们吃了那么多……” 打住,不能提“地龙肉”! 光是想到这个词,他那刚刚平复一些的胃液,又荡漾起来了,有卷土重来的迹象。 玄诚上人也是如此,亦难过的皱起了眉头。 余莽见状,叹了一口气。 就知道这些大宗门、大世家里出来的人会这么矫情,所以,他才事先取了一个“赛龙肉”的雅名儿。 他推心置腹的劝道:“你们不要这么偏见嘛。这个……赛龙肉,真的很好。它本身确实是难吃一些。但是,经我们的秘法炮制之后,不好吃的这个缺口是完全没有了。而好处却是一点没有被破坏,反而提升了。入口即化,一点残渣也没有……” 听到这里,玄诚、白璋二人又色变。 余莽赶紧打住,话锋一转,又道,“我在这里跟两位交个底,这样的秘法,便在是我们内部,也属于机密,知道的就那么几个。你们说说,这是不是一条好财路。” 拐过来的话题很成功的完全转移了玄诚、白璋二人的注意力。他们的脸上不再有难受的痕迹,目光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得了明亮。 “对,卖“赛龙肉”,是条财路。”白璋上人的适应能力显然比玄诚上人更胜一筹,甚至能接过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了,“一来,食材易得;二来,炮制的秘法独此一家。”顿了顿,他握拳掩嘴笑道,“三嘛,说实话,‘赛龙肉’真的很好吃。与双玉酒也是绝配。” 只要不去想“地龙”这玩意儿,身为元婴境的高阶修士,他不用挠脑袋,就能一气说出三种这道吃食的好处。比如说,富含精纯的木灵之气;杂质极少;好克化、易吸收。 单是这三样,“赛龙肉”在药性上,已经能与蕴灵丹相媲美…… 思及此,白璋上人突然发现,自己再想到“地龙”,胃里也是波澜不惊,相当的稳。 所以,根本不是“地龙”的罪过。而是“地龙肉”的利益够不够凶残、粗暴!只要利益足够吸引人,地龙肉,他也照样能吃得喷喷香! 心思一转,他的目光落在斜歪着插在自己脚边的那根烤肉串。 之前因为难受得很,他胡乱的扔掉了手里的烤肉串。 现在嘛,他再看到它,又是越看越顺眼……呃,貌似比先前还要喷喷香了! 再度口舌生津,白璋上人毫不犹豫的重新拿起烤肉串,啊呜,张大嘴,利落的咬下一块烤肉来,照例是嚼两下,再喝一口双玉酒…… “真舒坦!”他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比先前还要舒坦得多!” 旁边,玄诚上人也已经捡起了自己先前扔掉的那根烤肉串,但还没有吃,故意问他:“这是又吃出新味道来了,对?” 白璋上人意会,哈哈笑道:“对啊。滚滚而来的真金白银的味道!真香!” “此言妙极!”玄诚上人拿起手里的烤肉串,冲他做了一个“干杯”的动作。 后者收到,手里的烤肉串凑了上去。 两串烤肉隔空碰了一下。 他们俩大笑着,又是大口吃肉,小口抿酒。笑眯了的眼睛,流光溢彩,亮若星辰。 天劫之后,仙山很多地方发生了崩塌。而但凡有崩塌之处,都有一种全新的凡兽出现。它们粗大如巨蟒,通身裹着难闻的粘液。又是成窝成窝的出现。是以,对于五官敏锐的修士们来说,简直是灾难,完全不可以靠近。 最初的时候,人们都以为是随天劫降下来的孽畜。没有想到的是,有丹、医两道的高阶大能们反复辨认,得出的结论竟然是地底深处的地龙。 属凡兽。在天神宗时期,经常有发现。 因为这一种地龙体型巨大,与地表的寻常地龙区别极大,故而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大地龙”。 自天神宗覆灭之后,大地龙似乎也一夜之间消失了。两百多年来,没有人再提及过。 没有想到的是,此番天劫,大地龙竟然重新现世。 一时之间,各种猜测四起。因为大地龙看上去粘粘乎乎的,行动似蠕虫,又带着难闻的气味,所以,实在是令修士们生不出好感来。使得绝大多数的猜测都是负面的。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都既不是丹修,也不是医修,且他们的宗门里,丹、医两道也一直不是主流,故而,对大地龙也是带着强烈的偏见。这不,两人最初听到吃下去的竟然是地龙肉时,多年的养气功夫瞬间崩了,被恶心得干呕不已。 现在么……“赛龙肉”这条财路,真香! 两人只担心自己宗门里的大地龙储量多不多! 第一六零章 原由 听了谢青的话,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对余莽的话,更是坚信不疑,开通这条财路的心情也越发的迫切。 不多时,火堆旁的烤肉串吃光了,余莽心满意足的摇了摇手里的牛皮水囊,笑道:“这些酒只能等下回再喝了。”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的酒量远不如他,剩得更多,还余将近九成的样子。两人闻言,知道这顿饭到这里是吃完了,都盖上盖子,欲将牛皮水囊还给谢青。 不是他们俩小家子气。六十年份的双玉酒,在仙山有价无市。以他们两个的身份、地位,也很难淘换到。现在余爷不但请他们敞开了吃喝,而且还带他们一起发财,完全没把他们当外人看。所以,他们两个也不能拿自己当外人啊。这么珍贵的灵酒,能省一点,是一点。拿出去售卖也好,留着一次再聚在一起喝也罢,都能节省下来不少钱。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双玉酒是出了名的不稳定,离开了玉燕的老巢,用不了三两个时辰,里头的土、木灵气便能散个干干净净。 他们喝的时候,就看到土、木灵气不住的往外面窜。为了阻止灵气的流失,他们不得不在喝酒的时候,用灵力暂且包裹住水囊——必须是整个的把水囊封住,而不是仅仅封住水囊口。因为区区凡牛的皮,根本封不住双玉酒,无法阻止灵气的流失。 再看余爷、谢大管事,以及在场的其他妖族弟子们,也皆是如此。 如此就造成了一个新问题:不喝了之后,他们必须用玉盒封存牛皮水囊。但玉盒封存也是有期限的。最多能保存半年。水囊里余下的双玉酒少说也有三斤多。半年里,他们俩真要喝这么多吗? 太豪强了,简直就是浪费! 做人不能没分寸。余爷找到了财路,肯在大家都艰难的时候,提携他们一把,已是莫大的情分。他们怎么能得寸进尺? 送到半路的两只牛皮水囊却被余莽伸长手给一齐拦住了。 “哪有送出去的酒还要收回来的道理!”他笑嘻嘻的说道。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愣住了——真的这么豪强吗? 据他们所知,青木派里,从上到下,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呢。 余莽不好意思的抹了一把脸:“今时不同往日了。手头紧,便变抠了。死抠死抠的。换在从前,我和二位合伙做这么大的买卖,就这点东西,都不好意思拿出手。让二位见笑了。” “哪有哪有。”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连忙摆手。 绝非场面上的客套话,完全是发自肺腑之言——三斤多的顶阶双玉酒,说送就送,这还叫“死抠死抠”?那么,他们两个一直以来都是抠死了! 余莽却认真的跟他们两说道:“我这话说得没有一字虚言。在钱财这方面,我确实远不及二位。门主大人不止一次跟我等赞过,二位义薄云天。” “沈门主?”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先是惊讶,心思一转,旋即明白了余爷说的是什么事。 前次,玄诚上人带着满门的徒子徒孙,奉师命去青木派躲天劫,是满载过去。而劫后,他挂念宗门甚切,独自离开了青木派。走之前,因沈门主在闭关,所以,他没能相见,只能手书一封感谢信,并在末尾,将飞船以及船上的所有的物资都赠送给青木派。 而白璋上人则想起了当年在运天演武堂的一桩事。在第一批弟子开考之前,程冬晴等报名参考的青木派弟子出了些小状况,急需大量的灵气。沈云带着他们,找到了他的院子里,一次便耗掉了他大半的身家。 两人都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 对玄诚上人来说,因青木派的庇护,他的满门在天劫里安然无恙,毫发无损,这笔因果,与飞船、船上的所有物资相比,连九牛一毛都谈不上。更不用说,后来,魏长老他们找到因迷路而陷入绝境的他,并护送他返回宗门,为他修复宗门的内门大阵出谋划策。 旧债未还清,又添新账,他哪里还有脸去想那只飞船和船上的物资? 而白璋上人也是心知肚明:扶西河原本与他没有什么交际,两人也并不是意气相投、一见如故,然而,自从沈门主脱险归来后,老扶但凡从青木派里得了什么好东西,都会立刻给他送一份过来。还有,老扶是丹修,哪来那么多的阵法珍品送给他?这里头如果没有沈门主的授意,他两百多年的岁数算是白活了,全喂了狗。 这些年,老扶送来的那些东西,很多是有价可沽的,但有一些,尤其是涉及阵法的那些孤本、阵图,在坊间是有价无市的真宝贝。 所以,真要一笔一笔的去算,沈门主早就借老扶之手,还清了当年的那笔“欠账”。他都不好意思再提当年了。 现在再提余莽旧事重提,两人既感慨,又感动。同时,心里都不约而同的踏实了起来——修士们很在意因果,所以,除了有恩必报之外,还讲究一个无功不受禄。这会儿得了原由,虽说还是他们占了大便宜,但也算是师出有名。 吃饱喝足了,余莽下令起营拔帐。 谢青领令,自去忙活。 余莽将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请出临时营地,先行登船。 他们只有两只小飞艇。故而,白璋上人出了营地后,不等余莽开口,主动提出来:“方才吃了余爷的好酒好肉,无以回敬,请二位去我那船喝点苦茶。” 苦茶就是粗茶。仙山的修士们一边吹捧粗茶,却又一边嫌弃它的名字不雅。也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称之为“苦茶”,没几天,此名大盛,粗茶的名字被完全更改了过来。“粗茶”之名,大抵只在青木派里还保留着。 余莽不爱苦味,再加上处于微熏状态,说话做事,更多的是听从本心,闻言,不免把整张脸皱成了包子状:“坐船,没问题。那种苦不拉叽的茶汤子,便不要喝了。”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皆讶然。 而余莽话一出口,立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由得打了个激灵。他机警的四下里望了望,含糊的说道:“走,船上细说。” 看来这里头还有一番说法。玄诚、白璋二人皆依言而行。 第一六一章 茶包里的秘密 到了船上,白璋上人升起了守护罩。余莽这才道出原由。 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又是惊落了下巴——粗茶有益于修行,竟是以讹传讹! 尤其是白璋上人回过神来后,立刻摇头反驳:“我的这些茶,是老扶赠与我的。我吃了这些年,确实觉得有些益处。” 所以,怎么可能是讹言呢? 玄诚上人心思一转,却有些相信了:“难道这些年来,秦师弟从来没有带过一片苦茶回宗门。” 秦师弟重情重义,如果传言属实,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来,也不会带些回来送给亲近之人呢? 所以,必定是讹言了。 两人的话可谓截然相反。余莽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很快的想出了个中的原由,对白璋上人笑道:“可否拿那茶与我一观?” “请这边来。”白璋上人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将他们两个带进一间舱房里。 因为不是去主舱房,担心余莽会多想,他一边引路,一边貌似随意闲聊的说道:“我的那艘船在天劫里不慎坠毁了,大师兄便把他的借与我代步。” 象这种情况的话,主舱房肯定是要封起来的。 余莽闻言知雅意,点头赞道:“令师兄也是爽利之人,有机会的话,我也想请他喝酒。” 白璋上人笑道:“肯定有机会的。” 他不擅庶务。故而,“赛龙肉”的财路,他只能引个头,之后诸事,如果不横生枝节的话,应该是由大师兄负责。 而余爷能说出这种话,肯定是对他相当了解,已经意料到了这一层。 就冲这句话,他对余爷的印象是好上加好,更好了。 心思一转,他又道:“余爷也是性情中人,象极了我的一位友人。”就是扶西河了。两人都是一样的爽朗大气,不拘小节。 说话间,三人已经到了主舱房旁边的第一间舱房门外。 “就是这里了。我在里头临时辟了一间茶室。做得匆忙,请两位将就些。”白璋上人说着,推开门。 玄诚上人没有吭声。因为他先上船,已经在里头喝过一回茶了,所以,他知道白璋师弟不是自谦。茶室确实布置得匆忙,显得粗糙了些。 余莽闻言,往门里看过去,产时被里头金灿灿的两根廊柱给牢牢的抓住了眼球,禁不住赞道:“很雅致呢。” 白璋上人不由得定睛去看他的脸。 看到后者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两根自己匆忙间不知道要如何装饰,只能听之任之,努力视而不见的廊柱,他方心中了然。 以前,他听说过,有些妖族的种群是天性喜欢闪亮之物。 看来余爷也是天性如此。 所以,方才余爷并不是说反话。只能归之于萝卜青茶,各有所好。同时,又说明了余爷也是真性情。 白璋上人这么想着,对余莽是越来越喜欢,忙将两人请进茶室里。 因为是临时布置出来的,屋内摆设简单,只是当中摆着一张雕刻成祥云状的白玉长茶案。案上的茶具,一眼看过去,备得齐整。但是案旁摆着两只厚蒲团。 余莽一眼就看到了,自己从妖力空间里拿出惯用的那只蒲团来,熟络的说道:“我用这只就好。” 那只蒲团俨然是从两旁的金廊柱上切下的一截,也是金灿灿的。 白璋上人抚掌笑道:“招待不周,余爷请随意。” 三人落了座。白璋上人从袖袋里掏出来一只玉盒,放在茶案上,当着两人的面打开来。 盒子里装着一包茶。 余莽看到熟悉的茶包,心里道了句:果然如此! 不用打开茶包看,他也能知晓里头是什么茶。 因为这包茶就是经他的手送去丹霞门的。 这时,白璋上人已经打开了茶包,伸手请道:“余爷,请看。” 余莽看了一眼。 里头确实是红珠果茶。 年初的茶。 只剩下小半了。 “正是红珠果茶。”他点点头,如实相告,“早春的头一茬茶,也是最好的茶。” 同时,头茬茶也是产量最少的。总共才能得百来包。 在青木派里,一直有穷家富路的说法。所以,“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是先顾着外头的弟子们。头茬的红珠果茶也是。 一共百来包,年年都是经他之手送出去的。 他从来没有给白璋道友,甚至五行门送过茶。 不过,刚才听白璋道友有提到,这茶是经友人转送。他微微一动脑筋,便想到了这茶的出处:应该是扶长老转赠。 当然,这些话里头其实牵涉的机密可大了,他是一个字也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的。 话锋一转,他说道:“红珠果茶的话,长年累月的喝,确实是有些效力。以前我也是拿它当口粮茶呢。”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可惜今年受天劫影响严重,没有了产出。我也是断顿好几个月了。” 这话也是真假掺半——断顿了好几个月,是真的;没有了产出,也是真的。所以,不仅仅是他如此,“家里”也是如此。 把没有产出的原由推给天劫,却是假话。 其实最主要的是大撤离计划。撤离时,断后的弟子们毁掉了野鸡岭的所有营区。红珠果茶园自然也在其列。原本想着还有东海那边的茶园可继续提供茶。哪里知道东海先是发大水,紧接着全面陷入战火。那边的茶园也没能保住。 云雾山脉那边,新营区和北煤区都新种了红珠果药草。只是目前还在试种阶段,基本上没有产出。 因为红珠果茶这些年在妖族那边卖得还不错,所以,在天劫之前,他曾经跟王长老打探过试种的情况。后者跟他交了底:红珠果药草有些不适应新环境,试种很麻烦,要形成产量的话,还有得磨,估计今年是没希望了。 他心里便有了数,主动与妖族那边的那主顾们解了约。自己也是尽量省着点喝,希望能够撑过今年。 就在这时,仙山里突然冒出“苦茶”这一档子事来! 知道“苦茶”底细的他,自然是担心讹言一经证实,高价不在,抓住机会,把手里的粗茶,连同存货不多的红珠果茶,尽数抛了出去。 本以为是成功的投了一把,哪知却是出手太早,亏大发了…… 唉,就是一把辛酸泪啊,不提也罢。 余莽耸耸肩,压下心中的酸楚,扫视茶案,笑道:“这茶的煮法有些特别。我先来献个丑罢。” 红珠果茶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属于凡茶。所以,真用仙山这边煮灵茶的主流法门,红珠果茶的口感确实会好许多,但是效果定会大打折扣。 尤其是在红珠果茶被奉为“顶级苦茶”的今天,坊市里有价无市。每每看到那些高阶大能们煮红珠果茶,他甭提有多心疼了。 太糟蹋! 玄诚上人喜道:“早就听闻了此茶,今日有幸得一见。没想到还能喝到最正宗的茶汤,大善!” 第一七八章 眼见为实 云景道长和白璋上人在厨房的大院里碰到了沈云。 正是饭点,院子里很热闹,全是抱着大土钵,蹲在地上吃饭的人。 以两人的目力,一眼便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也蹲在人堆里,大快朵熙。 别说白璋上人,便是云景道长也是意外之极。因为一般情况下,他家主公的饭菜都是由厨房派人,或者他和王长老顺道送去主院的。主公很少亲自过来吃饭。 也难怪今天这院子里的气氛格外热闹。 “主公。”他拉了一下还在发愣的白璋上人的衣角,快步走过去。 白璋上人瞬间回神,抬腿跟上——几年未见,副堂主大人的不拘小节,更甚至当年在运天之时。或者说,其实,这才是副堂主大人最放松时的状态,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道长来了。”沈云抱着大土钵站起身来,热忱的招呼道,“白璋,不好意思,让你也来这里吃饭,招待不周呢。” 白璋连忙摆手:“不不不,大人客气了。是我自己强烈要求跟过来的。这里很热闹,很真实,我也很喜欢。” “我觉得也是。”沈云扒了一大口饭,快活的鼓着腮帮子说道,“这才叫吃饭呢。香火气十足。” 先前与他蹲在一起的那些弟子们都跟着站起身来,腾出来一小块空地。厨房的当值管事笑眯眯的端来了两碗堆得岗尖岗尖的烤肉盖码饭:“道长,这位,白大人,请用饭!” 新鲜出炉的“白大人”有些反应不过来。 沈云和云景道长齐声大笑。 “田老二,你唤错了。”沈云亲自纠正道,“白璋道友不姓白。‘白璋’是道号。” 管家田老二连忙憨笑着道歉:“白璋大人,对不住。” “不过是称谓而已。‘白’大人,‘黑’大人,都无所谓。”白璋上人接过比自己的脸还要大的土钵钵,向他道了谢,“有劳田管事……这饭盛得扎实!” 云景道长将拂尘插在后腰上,接过另一只大土钵钵,也向田管事道了谢,解释道:“我们不辟谷,每天练功、差事都不轻松,所以,饭量本身就很大。再加上数月来,甚少沾荤腥,吃的又是刮油的粗粮,一个个的饭量变得更大。以我为例,这几个月里,饭量也增加了许多。去年的这个时候,这一大钵饭菜,能撑得我梗脖子。” “是的呢。” “我也是。” 周边,众弟子抱着饭碗,笑嘻嘻的为他做证明。 白璋上人听得又是一愣一愣的。 他来了新营区不到两天,对这种“没上没下”的“行径”也是经历了新奇,到不习惯,再到习以为常等过程。 让他又反应不过来的是,云景道长这番关于食量变化的言论。 他在年少之时就开始辟谷。辟谷之前,吃得很精细。是以,还真不知道有这样的说法。 云景道长看了来了,从烤肉下面翻出一只山芋来,笑道:“你以前怕是连山芋都没有见过呢。正好了,来我这里尝尝鲜。” 白璋上人还真是没有见过。见状,也用筷子去钵里翻找。 这时,他才发现,今天的这钵饭,与之前吃的那些都不一样。烤肉只有薄薄的摊了一层。底下全是山芋与凡米饭的混合。并且,山芋占了大头,凡米饭不到三成的样子。 所以,主食其实是山芋。 他好奇的夹起一只来,尝了尝。 粉粉糯糯的,有些滑溜,带着一些甜味。 “不错啊。很好吃。”他禁不住赞道。不是他想象的“粗”。又尝了一点米饭,他认真的对比道,“我更喜欢山芋。” 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笑出声来。 “好吃你就多吃一些。”云景道长冲厨房的门口呶呶嘴,“山芋是我们这里的土特产。管够。” 田管事也在一旁热忱的应道:“是的呢。山芋不限量。大人若是不够,我再去给大人盛一碗来。”白璋上人赶紧谢道:“够了够了的。”以他的食量,这一大钵都吃不下。不过,他跟着云景道长混了几顿饭,学会了打包。云景道长告诉他,一般来说是吃多少,盛多少。偶尔一两回盛多了,吃不下的,可以打包,收进储物戒指里,当宵夜。 田管事不知他的饭量,热忱的端了一大钵过来。他吃不下,是可以打包的。当然不会是当宵夜。刚刚复食,一天三顿,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用不着宵夜。他可以打包带回去,给掌门师伯、师尊他们看。青木派的弟子吃的是什么,是不是如传言一般,茹毛饮血,没有比他在这里每一顿吃剩的半份饭菜,更有说服力了。 身为元婴境的高阶修士,白璋上人远比寻常的修士要敏锐得多。才吃到第三只山芋,胃肠已经给出了反应。立时,他充分了解到了这种吃食的“妙处”,也完全明白了为什么此物明明口感比凡米饭要细滑绵软得多,反而被人们列为“粗粮”。 “此物确实很刮肠油。”他坦然的当众承认道,“偶尔吃一两回,还好。顿顿吃的话,难以克化。” 沈云他们又是齐齐笑开来。 也有弟子七嘴八舌的告诉他:“我们一天三顿的吃,已经吃了好几个月了。” “吃多了,烧心呢。” “比米饭要饱肚子也是真的。” 白璋上人听得真切,惊讶的夹起一只山芋,问云景道长:“一天三顿,接连好几个月都拿它当主食?” 无量天尊!青木派弟子的肠胃难道是铁打铜铸而成? 云景道长敛了笑,纠正道:“错了。我们可不是拿它当主食。而是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它是我们唯一能找到的可以裹腹的食物。”顿了顿,又道,“我们发明了很多吃山芋的法子……” 话未说完,旁边,田管事“哧”的又笑出声来,抢先道:“是试验过。可是大多数的法子都太费油,所以,我们做得多的是山芋蒸山芋。掺上一些米,搁点油,拌匀了蒸,那是打牙祭的做法。今天这样的做法,全是因为余爷早上来说过了,从今往后,烤肉,他全包了,包管我们吃到吐。” “真的?” “骗人?哪有肉能吃到吐的?” “你忘了余爷是什么人啦?他可是公认的财神爷!” “对。余爷不会骗人的……” 满院的弟子们眉开眼笑的议论开来。他们头一回没顾得上扒饭。 沈云端着吃了大半的大土钵碗,扬手道:“走,去我那院里吃。” 这里太吵了,吃饭不舒坦。 白璋上人又一愣一愣的与云景道长一同跟了上去。 是真的! 几个月来,青木派的弟子们,不论是人族弟子,还是妖族弟子,都是靠山芋维生。 可是,在如此异常艰苦的环境下,他们平定了云雾山脉,建成了“阵基”! 这是他亲眼看到的事实! 所以,还有什么事,是他们做不了的?做不到的? 待回过神来,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先前存了一肚子的疑虑,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得一干净。 第一七九章 搬援手 在去主院的路上,云景道长向沈云汇报了他与白璋上人的来意。 沈云点点头:“白璋是阵法方面的行家里手,他有疑问,是好事。走,我们去屋里,坐下来,慢慢讨论。” 白璋上人连忙摇头:“副堂主大人,我的疑问刚才已经全解了。”说着,略微举起手里的大土钵,“就冲贵派上下一心,能接连吃几个月的山芋饭,还能笑对一切,我坚信,这世上,没有贵派办不成的事。” 沈云和云景道长相对一视,又齐齐笑出声来。 “那就借白璋吉言了。”沈云谢过之后,坚持道,“有些细节,确实是要向你好好请教呢。” 白璋上人心思一转,提了个要求:“独木难成林。阵之道,亦是。我看时间还来及得,能否让我速回宗门一趟,请几个帮手来?” 沈云没有立刻回答,而看向云景道长,笑道:“我只管大方面。具体事务,是道长在管。得问他。” 云景道长也没客气:“如果能保密,不走漏风声的话,我这里是多多益善,来者不拒。” “那肯定是要严格保密的。”白璋上人郑重的保证,并且把打算详细的告诉了两人。 原来,他并不擅长兵阵。擅长兵阵的是他的大师兄。所以,这一次,他回宗门去,是想搬了大师兄及其门下的两个亲传弟子过来。 涉及的人并不多,又是自己最信任的人。他完全有信心不会走漏一丝消息。 沈云和云景道长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神,都从对方的眼里读出了“又捡到宝”的意思。 “行!”云景道长满口应下来。 事不宜迟,白璋上人打算马上动身。他又略微举了一下大土钵,笑道:“这只钵钵,借我一用。” 这下,沈云和云景道长都看不懂了。 尤其是后者,关切的问道:“你拿它有什么用?一只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给你拿上几撂。” 这种大土钵是厨房那边自己烧制的土瓷,完全不值钱。 “够了的,够了的。”白璋上人如实的跟他们两个道出原由来——他家大师兄早就避世了,轻易请不动他出山。好在先前魏长老帮了五行门一些忙。在那些交情打底,再加上这一钵饭,他不信勾不出大师兄来。 “原来如此。”沈云马上说道,“我现在去给令兄写一道正式的邀请函,烦请白璋给我们当一回信使。” 白璋上人眼前一亮,欣然道:“那更好。” 沈云当即回主院写了邀请函,交与他。吃罢饭,白璋上人给玄诚上人传讯,按照约定问他是否一道离开。 后者很快回复,说,此间事已了,正打算离开。 于是,云景道长亲自安排他们的飞船离港口,前往外沿线。 在那里,李营主接到命令,亲自护送了他们五百来里远。 白璋上人没有向玄诚上人透露行动事宜,如约绕道玄天门。等他回到五行门时,已经是次日清晨。 “大师兄!”没顾上先去掌门师尊和师尊那里复命,他以交船为由,兴冲冲的赶去大师兄青钰上人的洞府。 后者听到声音不对,一脸狐疑的从里头出来亲迎:“怎么了?” “走,里头细说。”没想到,臭小子得了三分颜色,开起染坊来,拉着他的袖子,径直往大门里走。青钰上人面上挺无奈的,心底里却是暗生欢喜:看来青木派是个有意思的地方。多年前,臭小子在运天门里与沈门主结识一场,回来就有了些烟火气。这一回,去青木派打了个转回来,浑身上下又鲜活了不少。 师兄弟两个径直去了小议事堂里。 屏退里间的道童后,青钰上人将袖子扯出来,没好气的说道:“好,什么机密的事,现在可以说了?” 白璋上人却还嫌不够,要他启动此间的隔离阵。 “这么机密?”青钰上人奇怪归奇怪,却没有犹豫的依言而行——师兄弟两个相差有整整四十岁。白璋上人入门时,不过六岁。和其他大宗门一样,他也可以说是青钰上人这个大师兄一手带大的。这也是仙山的大宗门里,大师兄大师姐在同辈弟子里地位超然的主要原因。不仅底下的师弟师妹们敬爱他们,便是师尊们也颇为倚重。反过来,青钰上人也对一手带大的师弟如弟如子,甚是宠溺。不过是开启隔离阵而已,还用多说吗? 白璋上人这才郑重的从怀里拿出邀请函来,双手奉上:“这是沈门主给大师兄的亲笔信。” “给我的?”青钰上人一头雾水的接过来,打开来看。 沈云在信里将事由写得清清楚楚,末了,热忱的邀请他一同参战。 青钰上人看罢信,一抬眼,对上了自家师弟殷切目光,不由嗤笑道:“你这是着了什么魔,跟着瞎闹什么?我早已避世……” “大师兄,这一回是完全不一样的。”白璋上人热忱的打断道,“大师兄,先别急着下决定。我再给你看几样东西。看完后,再做决定,好不好?” 青钰上人怔住了。好多年不曾看到自家师弟这般急切。 心思一转,他挑眉道:“如果是青木派的独门守护大阵,不说也罢。”他可不想沾惹瓜田李下之嫌。 “大师兄,那是‘阵基’!稍后再说。现在给你看几样好吃的。”白璋上人不容拒绝的拿出来这两天里打包的没吃完的吃食。 还真是吃食!青钰上人更不感兴趣了。他辟谷多年,早绝了人间烟火。 白璋上人见状,只好又拉着他的一只衣袖,絮絮叨叨的一一给他讲解:“这是我在青木派吃的第一顿饭……大师兄别这样看我。我这次去青木派复食了。并且,从今往后都不会辟谷了。这一顿是吃得最好的。刚好碰上他们打牙祭。这烤肉可香了,大师兄要不要也尝一尝……” 青钰上人起初是扛不过自家师弟,听得极为不耐烦,但是,听着听着,他的神色开始认真起来,眼神也变得越来越专注…… 第一八零章 耿直的师兄弟 两天后,白璋上人再度抵达云雾山脉。 青木派给予了最大的礼遇:袁峰率百名弟子乘坐“吞金兽”出外沿线三百里相迎。 “大师兄,快看!”待飞船离外沿线还有十几里远,站在船头的白璋上人突然眼前一亮,亢奋的指着前方,“副堂主大人和秦师弟!” 青钰上人两个都不认得。他顺着自家师弟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前方十几里远的地方,有一群人。看样子他们已经在那里等候了一些时间。在人群的最前面,有一道身影甚是模糊。但是,他的脑海里却很清晰的现出一道青色的年轻男子的身影来。 这是……心里打了个突,脸上的神色顿时凝重起来,他连忙定睛细看第二眼。 还是一样! 也就是说,这名年轻男子的修为起码是化虚真君境的修为。因为这种现象叫做“虚影”。当修士们的修为突破化虚境,自然而然的会产生虚影。 “怎么可能?”青钰上人“滋”的吸气,禁不住喃喃自语。 他虽然与沈门主素未谋面,但是,却没少听说这位的事迹。综合种种传闻,他在心底里也给这位画了一个像。其中,关于修为境界,他的判断是不会超过元婴境。 可是,据他亲眼所见的情形,对方少说也是一位化虚真君。 但是又不对! 因为仙山在近两百多年里都不曾有道君出世,所以,化虚真君们是顶流存在。如果哪个门派里,有人新晋位真君,必定是好比晴天里的一道炸雷。估计劫雷还没有下来,消息已经传遍全仙山。 沈门主什么时候晋位真君的?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白璋上人站在他的身旁,听到他的话,偏过头来问道:“什么不可能?” 青钰上人飞快的看了一眼在前方引路的“吞金兽”,见那船上袁峰等青木派的人皆是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遂用神识传音,问道:“师弟,你知道沈门主是什么修为吗?” 白璋上人明白过来,摇头道:“不知。因为我完全看不出来。”顿了顿,又道,“以前在演武堂时,据说是初晋元婴。” 青钰上人怔住了,良久,啧啧的赞道:“厉害!” “大师兄的意思是,他那时掩藏了真实修为?”白璋上人眉头轻拧,改用神识传音问道。 不错嘛。在青木派里混了两三天,都学会动心眼了。青钰上人瞪了他一眼,用神识传音答道:“当然不是。沈门主岂是我等能够相提并论的。我等做不到,未必他们做不到。” “他们?我等?”白璋上人有些反应无能。 他家大师兄在突破金丹境之后,禀明师尊,说“兵者,大凶也;兵之道,大凶之道”,并且身体力行。他自己敛了锋芒,处处低调行事,恨不得能在五行门里做一个隐形人。 而仙山里,尤其是十大门派里从来最不缺的就是青年才俊、后起之秀。十几二十年之后,基本上没人记得起五行门的青钰曾经是多么的耀眼夺目。 但是,白璋上人忘不了。在他的心里,没少将大师兄与沈云、叶罡等相比较,并且觉得大师兄在很多方面都不让他们二人。他极力请大师兄出山,促成大师兄与副堂主大人的见面,很大程度上是觉得两人能惺惺相惜。 没有想到,大师兄仅仅是隔着十几里远见了副堂主大人一眼,便自称不敢与之相提并论。还说什么“我等做不到,未必他们做不到”! 这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做得到,做不到?”太震惊了,以至于白璋上人忘了用神识传音,直接问出口来。 刚才还说臭小子跟沈门主混了几天,长进了不少呢。结果,两三句话便漏了底。还是个棒槌。青钰上人叹了一口气,继续用神识传音,解释道:“二十年前,叶罡是什么修为?十年前,他又是什么修为?如今呢?他们才是上天选中的人呐。我们怎么能和他们相提并论。” 白璋上人张嘴结舌,半天接上不话来。心里更是好比发生了海啸一般——上天选中的人?那不是天命之子吗?大师兄竟然说,上天一回选中了两个人! 无量天尊! 这叫我等凡人怎么办? 选谁…… 不对,大师兄答应了我,是因为已经做出了选择吗? 猛的回过神来,他紧张的一把抓住大师兄的一只手,干巴巴的问道:“大师兄,是我,做错了?” 青钰上人欣慰的拍了拍他的手背,爽朗一笑:“不。相反,你是帮了我。” “当真?”白璋上人吸了吸鼻子,也笑了,却笑得比哭还要难看,“大师兄,不要宽我的心。我要是做错了什么,你一定要和小时候一样……” 越说越不象话了。青钰上人打断他道:“从小到大,我会包庇你的,从来都只在小处。你仔细想一想,哪一次你犯了大错,我有真正包庇你吗?你当师尊是好糊弄的?” “大师兄,刚才,我差点没被你吓死。”白璋上人真的哭了起来,紧紧的抱住他的一只手,破涕为笑道,“从小到大,我如果真的犯了大错,师尊责罪下来,大师兄不会包庇我,但是,会我一同领罚。” 青钰上人在心底里也不由得回忆连连,眼底的笑意全溢了出来,淌得满脸都是,又拍了拍他的手背:“所以,你安心啦。我答应出山,完全是志之所向。” “啊?”白璋上人又是理解无能了。 什么叫做“志之所向”?知徒莫若师。之前,东海战事将起,师尊特意询问大师兄,有无意向去东海。并且还说了,东海之举关乎仙山众生之福祉,如果大师兄愿意前往,宗门会尽可能的调度人手、资源与他。结果,大师兄以“懒散惯了”为由,谢绝了。师尊门下仅有他们两个亲传弟子,素为宠溺,闻言,便道了声“罢了”,没有再提。 这才多久,“懒散惯了”的人,又有了志向,并且是“志之所向”? 青钰上人从他的双手里抽出手来,哼声道:“我就是看不惯叶某人装腔作势,怎么了?不行吗?” “哦。没怎么。可以的。”白璋上人笑眯了眼,“我也是。” 这一点,在初进师门没多久,他就发现了。 大师兄和他很合拍,都是耿直的性子。不同的是,大师兄行事比他老道多了。 第一八一章 都是人 青钰上人此行带来了门下的所有徒子徒孙们,以及满满一船的物资。名义上是他们师兄弟两个的私产,实则是临行之前,师尊代掌门师伯交予他们的。 因为物资没有清单,所以,来的路上,两兄弟亲自查点了一番。很快,青钰上人得出结论:这是宗门目前能够拿出来的所有物资。 也就是说,掌门师伯是举全宗门之力支持他们。 白璋上人顿时只觉得压力山大。好在快到外沿线时,大师兄终于跟他交了底。不然的话,接下来的日子里,直到行动结束,他恐怕是跟整日里跟端着一碗油一般。 船队抵达外沿线上,沈云亲自邀请青钰、白璋师兄弟两个上了“吞金兽”,一同前往新营区。 双方都很务实,简单的见面之后,在前往新营区的路上,便就行动展开了深层次的商讨。不一会儿,他们彼此相互惊艳了。 沈云没有想到在仙山名声不显的青钰上人在兵阵上的造诣不下于魏清尘; 青钰上人已经对沈云之才能有了足够的认识,也做好心理准备。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青木派里还有秦岳、袁峰两个,其才干完全不下于自己。 之前,他一直以为沈云想法设法的拉拢师弟,谋图的是他。这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想多了。青木派估计在此之前根本就不知道五行门里有他这号人。全是因为他的师弟极力向沈门主推荐,而沈门主求贤若渴,又深知他的师弟之脾性,所以,才欣然应允。 至于欢迎规格如此之高……八成是临时起意。 想到沿途先后有三波青木派的弟子为他们引路,青钰上人对青木派情报之灵敏、迅速。不要说别的,单是从这些斥候身上,他已经看出来叶某人的“除魔大业”必定不能成功。同时,也让他对即将入手的行动计划又多生出了三分信心。 等真正见到了计划的领导者与制订者们,他更是信心满满。 因为行动必须严格保密,所以在商谈接近尾声时,青钰上人主动向沈云提出来,他带来的弟子们在行动开始之前,能否独居一处。 沈云看向云景道长,毫不避讳的说明,这事是由后者全权负责。他依然是甩手大掌柜。 而云景道长也没有推辞,告诉青钰上人已经安排好了。玄天门的弟子昨天搬离了客院,所以,他们被安排在客院里。 青钰上人讶然。玄诚上人门下的徒子徒孙们自天劫之前便去了青木派避险,之后,也是一直寄居在青木派,没有返回玄天门,这事,他也是知道的。 怎么他们五行门一来,玄天门的弟子就搬走了? 白璋上人也觉得不对劲,心思一转,半开玩笑的问道:“秦师兄,清定师侄他们该不是为我们腾院子?” “那当然不是。”云景道长笑道,“他们师门另有任务,于昨日离开我们青木派了。客院又空置了下来。”说到这里,他脸上的笑意更甚,“清定很不错。走之前,带领弟子们将客院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你们只管放心入住。” “玄诚把门下的弟子教得很好。我们要向他学习。”青钰上人将话题转开来。只要玄天门的弟子们并不是特意为他们五行门腾院子就好。否则的话,他忍不住要怀疑自己的决定了。 白璋上人想了想,也没有太在意——清定师侄等人皆是法修,在战力方面是出了名的欠佳,确实不太适合也参与他们这一次的行动。事实上,为了确保这一次行动的成功,他们五行门都只派出了大师兄这一支。大师兄行事低调归低调,但是,五行门的嫡系里,谁人不知大师兄这一支的战力是全宗门里最强的。 船队在新营区的码头停下后,云景道长先安排五行门一行人去客院休息。稍晚,沈云也将到客院,为他们接风洗尘。 青钰上人住进了先前玄诚上人住过的小院子。送走云景道长后,他关上门来,用神识传音问白璋上人:“上次你与玄诚一道离开时,有没有听他透露对清定师侄他们的安排?” “大师兄,你的意思是……”白璋上人满脸愕然,直接反问出声。 青钰上人连忙捂住他的嘴,继续用神识传音:“你作死啊!明明知道沈门主是化虚真君,嘴巴上还没个把门的!” 白璋上人闻言,瞪着眼睛,无奈的轻轻点头,也用神识传音道:“玄诚师兄没有透露什么。他显然对清定师侄他们在青木派的表现很满意。我都看出来了,清定师侄他们也是愿意留在这里的。”顿了顿,又道,“大师兄,他们都是法修,真不适合我们这次的行动。” 青钰上人这才松开手,皱了皱眉头,神识传音道:“那就怪了。他们去哪里了?我能认得来演定师侄的气息。从码头上到这里,我都没有发现他的气息。” 白璋上人简直无语了。大师兄好象对他的话充耳不闻呢。 想了想,他又用神识传音说道:“等吃过饭,我问一下秦师兄便知道了。” 青钰上人终于回应他了,摆手道:“算了。行动要紧,在这种时候,不好节外生枝。” 是“不好”,而非“不要”。白璋上人听懂了里头的潜台词,没忍住,冲自家大师兄翻了个白眼,神识传音道:“大师兄,在青木派里,不要搞这一套。他们都是很真诚的人。” 青钰上人似笑非笑的瞅了他一眼:“都是人,能差到哪里去?” 白璋上人欲再辩说,他家大师兄转身去主位上坐下来,出声问道:“你的院子选好了没有?” 这是摆明了不想再继续就这个问题讨论。于是,他只好在他的下首坐下来,一边答道:“我不住客院,住秦师兄那院里。上次的阵图还没完成,我走之前与他说好了的,他不动我的东西,等我回来后仍然住他院里那屋,接着做。” 臭小子,不撞南墙不回头!青钰上人又笑了笑,道:“随你。”到底还是不放心,又改口道,“秦师弟事务缠身,难免会有所忽略。你要是住着觉得不方便,就过来跟我住罢。” “我知道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史春文的月票,谢谢! 第一八二章 一个想法 接风宴后,沈云主动请青钰上人“一起走走,消消食”。 后者其实总共才尝了一块烤肉。在辟谷上,他比师弟白璋上人要坚定许多。如果不是因为“赛马龙肉”是条财路,他和师弟两个都是下了血本参股的,连一星半点都不会沾牙。 双玉酒倒不在辟谷之例,他小酌了几口。也是相当之克制。 就吃了这么一点,何需“消食”? 只不过是明眼人都知道,“消食”不过是名头罢了。 事实上,青钰上人也有与沈门主单独交谈的想法。如果后者不主动来找他,他在近一两天里,也会找个机会,递上拜帖,请求单独拜见。 现而今好比是沈门主主动递了梯子过来,他焉有放过的道理? 遂欣然应邀,随沈云一道出了客院。 沈云见状,更加的欣赏这位名声不显的五行门高徒了。出了大门,没走几步,便开门见山的说起了午饭前与云景道长商谈之事。 原来,云景道长心细如尘,在提及住处安排事宜时,敏锐的发现了这俩师兄弟之间稍纵即失的眉眼官司,离开客院后,越想越不对头,于是,脚跟一转,去主院找沈云相商——青木派现在既与五行门合作,也与玄天门合作。三个门派间要如何相处,能不能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出来?他以前在仙山里,位卑言轻,不主事,对十大门派如何相处的详细内幕,不甚清楚。但十大门派之间,今日你联手我,搞他,然而,转过背去,却又防着你和他联手搞我,这种风声,他也是没少听说。从目前来看,白璋上人还好,是个耿直的性子。但是,与之同出一门的青钰上人却不尽然了。后者耿直归耿直,心里的名堂也确实不少。他从青钰上人身上瞅出了一些昔日仙门长老们的苗头。 “主公,仙门的前车之鉴未远,此风万万不可长啊。” 沈云的目力更甚于他。他且看出来了,沈云安能没有察觉? 听他说完,沈云抚掌笑道:“我们两个又想到一块儿去了。”又道,“兵行诡道。青钰的这些花花肠子,我看还好。和我们的魏长老比起来,我瞧着,还差些火候呢。” 云景道长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不住的点头赞成道:“那是。我们魏长老那时候就怕我沾了仙门里大宗门的坏毛病,没少想要调教我呢。” 但青钰哪能与魏长老相提并论? 头一条,他与魏长老生死与共多年,彼此都已非常信任对方,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连个眼神也不用给,就能将后背放心的交给对方。 对于青钰,他是真的不敢轻易相信…… 思及此,心思一转,他豁然明白了:为什么主公提起了魏长老? 此时此刻,他对青钰的态度,与当年魏长老对待他的态度,是不是很相象? “主公,今非昔比啊。”回过味来,他轻甩拂尘,一本正经的解释道,“不说别的,单说这一次的行动,那是出不得半点差子哟。” 沈云也止住笑,颔首道:“确实是今非昔比。现在的形势,比当年你初来之时,要复杂得多。而且那个时候,青木派在这些大宗门的眼里,连只蝼蚁也不如。让他们带着丰厚的物资,出人出力的倒贴着与我们合作?我们怕是在梦里也不敢这么做。” 云景道长又是连连点头。 沈云指着自己的头,正色道:“我们自己这里必须保持清醒。人家的态度为什么会发生截然相反的改为?正如你所言,前车之鉴未远。我们不能犯仙山的老错误。” 听到这里,云景道长放心了。因为据他对自家主公的了解,后者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应该是心里已经有了章程。 果不其然,沈云接下来告诉他:“我有一个想法。” 云景道长精神为之一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洗耳恭听。 沈云的想法说起来简单。因为总共才八个字:开诚布公,求同存异。 但云景道长听完后,脸色越来越凝重。他坐在圈椅里,垂眸细思良久,终于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抬起眼皮子,郑重的看着自家主公,轻叹:“在仙山,何其难也!” “说难也不难。外侮当前,反倒为我们仙山各界迅速达成一致,清除了不少障碍。”沈云轻点桌面,清亮的眼神里,充满了乐观。 对于这一说法,云景道长也是完全赞同的,当即附和道:“那是。如果不是东海战事又有转败之相,落桑族人再度打起了守护大阵的主意,我想五行门不会这么痛快的放出青钰来。” 他本身在阵道上不见长,但是,与魏长老混久了,眼力是长了不少的。他看得出来,青钰上人名声虽不显,却非寻常之辈。青钰的门下,也是不乏优秀之后辈。再加上他们随行带来的丰厚物资,他不难猜出,这一次,五行门是下了血本,派出了最强的一支嫡系弟子出来。 他们这般做法,一方面显示,他们的高层确实看好主公和青木派,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东海形势再度吃紧,守护大阵又现新的危机之故? 自天劫之后,仙山大灾小难不绝。成天的不是这里塌了,就是那里开了裂,塌陷在即。仙山撑不了多久,整体塌陷在即,已经是不争之事实。 是以,仙山各界都在寻求新的出路。 其中,不少门派和世家,已经做出了选择。他们要么本身就与正清门交好,要么根本就是正清门的附庸,仙山危机一出现,便纷纷响应叶罡的号召,搬去凡人界。 而玄天门、五行门等就显得尴尬了——不搬去凡人界?难道坐着等死?搬去凡人界?就得捧叶罡的臭脚! 更要命的是,形势瞬间万变。不等他们想清楚,东海那边的战况眼见着生了变。落桑族人渐渐有打破僵局之势,眼见着又要对守护大阵下手了。 与上一回不同的是,他们吃了教训,不再想着要攻破守护大阵,而是要封锁守护大阵,割断仙山与凡人界的往来。如此一来,既是对东海的修士同盟军釜底抽薪,也能避免自己他朝陷入两面夹击之困境。 洞察到这一点后,仙山里还来不及撤出的各势力能不着急? 这下,他们真的是着了大急! 要不五行门能舍得如此下大血本? 要知道这些年里,他们最多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白璋与青木派往来。 第一八三章 照单抓药 “确实是如此。”云景道长点头承认道。说话间,他对自家主公的“一个想法”有了更深的理解,与平时一样,当即一条条的说给沈云听。 沈云边听,边道出自己的看法……两人就这样商量了起来。待商量得差不多了,一个新的方案也初具雏形。 细化、润色的事情,沈云又是一概交给云景道长。他担起了与五行门初步交换意见的任务。于是就有了接风宴之后的“消食之行”。 沈云的态度很坦诚,也直接。 而青钰上人听完后,一时完全接不上话来。 开诚布公,求同存异,这八个字强烈的冲击着他的心神……呃,好晕!好炫!他得缓缓。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挤出一句话来:“不是以青木派为主导?” 沈云爽朗一笑,反问道:“主导不主导,很重要吗?” 青钰上人被问住了。怎么会不重要?相当之重要,好不好! “落桑族人都打进家里来了,我们还在争谁来主导对敌。世上还能有比这更滑稽的事情吗?”沈云又是一连串的反问,“生死存亡之际,不应该家里的人们,全都动起来,拼了命的打跑外敌,把他们赶出去吗?” 青钰上人汗然,无言以对。 “只要能赶跑落桑族人,不管是谁站出来,我沈云,还有青木派上下都是举双手支持他。”沈云正色道,“绝无虚言。” 青钰上人本来是想借着这次谈话提三个条件,从而在这次行动里谋得实质性的主导地位。此情此景之下,全被堵在了口里,一个也说不出来。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也顾不上这三个条件了。因为沈云抛出来一个更大的格局。与之相比,接下来的行动主导权……连“格局”二字都称不上。 青钰上人又惊又喜,心思电转……少顷,他豁然惊醒,再对上沈云的笑脸,心里只余下深深的忌惮——好厉害!只言片语,便将他精心准备的腹稿,还有计划,打得稀巴烂! 接下来,他半点大意也不敢,更加的谨言慎行。 沈云见状,知道这场“消食”只能这样了,抬眼一看,恰好看到吉祥、如意两个远远的往这边走来。他展颜轻笑,先停下来,将两人指给青钰上人看:“喏,那就是吉祥、如意两个。” “我听师弟提起过。没想到这么快就见上面了。”青钰上人暗中松了一口气 沈云向吉祥、如意招了招手。不一会儿,两小只手拉着手到了近前。 没有阵修不喜欢守护兽。更何况还都是化形境的,长得又都是粉雕玉琢,活脱脱是从画里出来的仙童一般。 沈云见青钰上人着实是欢喜,便顺势将青钰上人交给吉祥如意两个招待,让青钰上人对“阵基”多多指教。而他自己则借故抽身出来,利落的离开。 如果换在别的门派,主人家这么走了,青钰上人会觉得自己被轻待了。但是在这里,他不但没有不满,而且是满心欢喜,暗生感激。 无他,仅仅是一场“消食”,沈云留给他的阴影太重。有沈云在身畔,他根本没法好好品鉴、观摩“阵基”。 此念一起,青钰上人又禁不住的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沈门主对他的心态拿捏得再精准不过了。反过来,他在沈门主面前,有如面对巍峨高山、汪洋大海…… 自此,试探之心,他再也不敢提起。 满心的仓惶在到了阵心后,很快被震惊完全取代,接踵而来的是,欣喜、亢奋…… 即便内心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青钰上人也遮掩得很好,没有在吉祥、如意面前,泄露了一星半点来。 殊不知,他的每一次细小的失态,都被云景道长尽收眼底。 后者在主院的正屋里,通过“阵基”的一面留影镜,看到了青钰上人放大的身影。那影像清清楚楚的。因为放大了三倍还不止的缘故,所以比在近前还要看得真切得多。 “啧啧啧,吉祥这小子,蔫巴坏呢!”云景道长指着留影镜,笑眯了眼。 留影镜并不是“阵基”原本之物。而是上回魏清尘回来,吉祥缠着他玩,学了一些制器的手段,刚刚捣鼓出来的一个“好玩的小玩意(吉祥自己的话)”。 方才,在客院那边,吉祥和如意会“恰好”出现,也是因为留影镜。 吉祥他们两个兴冲冲的过来主院,就是向沈云展示新鲜出炉的留影镜。结果,在半道上碰到了云景道长。 后者一听留影镜的妙用,心思一转,随他们到了主院,拿自家主公与青钰上人做实验。 看着看着,云景道长发现两人快谈不下去了,赶紧的派了两小只过去救场。 他们在主院里试验留影镜,沈云岂不知晓? 是以,后者离开后,径直回了主院。 不过,沈云把玩了一会儿,搞清楚了留影镜的有效范围等问题后,便在小桌边坐下来,看云景道长刚刚拟出来的新方案去了。只有云景道长立在留影镜前,继续欣赏青钰上人表演其浑厚的养气功夫。 看着青钰上人隐忍的脸,他是发自内心的同情之——被主公这一番连削带打,青钰上人的“主导”之心,应该撑不起来了。 说起来,这是仙山大宗门里的老毛病了。他对青钰上人想争“主导”,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 几个月前,玄诚带着徒子徒孙过来,明明是有求于青木派,也没少犯一样的毛病。更何况青钰还是他们主公请来的援手。人家不但接受了邀请,还带来了满满一船的物资,以及满门的徒子徒孙。 在凡人界里,不是也有“客大欺主”的说法吗? 换在九大门派里的任何一家,青钰都极有可能得逞。 只可惜,他碰到了他家主公。 呃,从这一点上说,沈大魔头之名,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 这时,沈云看完了方案,一抬头,看到了他满满的同情,笑道:“道长,你这样就不厚道了啊。明明药方是你开的。我不过是照单抓药。” 云景道长甩甩拂尘,呈无赖状:“有吗?什么药方,照单抓药?我怎么听不懂呢?” 第一八四章 冬草转青 青钰上人参观完“阵基”,回到客院时,白璋上人急急的出大门相迎:“大师兄,谈得如何?” “呃,行动的事么?明天去看看他们操练再说。”青钰上人指着大门里头,“有一桩更重要的事……唔,去我屋里头说。” 白璋上人讶然——大师兄这气场不对啊。怎么突然就变弱了?完全没有来的时候那种踌躇满志。 惊讶是惊讶,狐疑归狐疑。深知自家大师兄脾性的他,跟在后头,一路上,硬是目不斜视,一声不吭。将好奇心按得死死的。 不多时,两人进了屋。青钰上人完全显现出真性情来了。他一边三步并做两步的直奔主位,一边吩咐道:“关门!” 白璋上人依言而行。房间里和初来之时不一样了。他家大师兄去前头赴接风宴前,稍微“拾缀”了一下屋子。是以,现在只要关上门,两兄弟说话,不用担心“漏风”的问题了。 “大师兄,什么重要的事?”白璋上人转过身来,肆无忌惮的释放着一路蠢蠢欲动的好奇心。 青钰上人轻拍身边的蒲团:“坐下来说话。” 白璋上人飞快的过去,一屁股坐下来,正色道:“说罢,大师兄。” “我现在可以肯定,玄天门的人不是因为我们而离开了。”青钰上人道出沈云主张仙山各派“开诚布公,求同存异”,共赴天劫之事。末了,又道,“应该是看到我今天有些接不上来,所以,沈门主今天只是开了个头。我估摸着,等我这边思量好了,他还会找我接着谈。” 老实说,白璋上人也一时之间接受无能。他坐在蒲团,呆若木鸡。 青钰上人刚刚才经历过同样的情形,见状,暂且没有再出声,只在心底里飞快的寻思着。 过了好一会儿,白璋上人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羞愧的对他说道:“大师兄,好在当时我不在场,不然的话……”指着自己的脸,“这张脸,真的挂不住。”又道,“我觉得副堂主大人说得对极了。大厦将倾,我们却还在为争一场小型的战事行动的主导权而大费心机,真的好滑稽……” “谁跟你说这个了?”加上沈云,青钰上人这是一天之内被第二回戳烂疤子了。自觉理亏的他,在外人面前不好发作,难道在自家师弟面前还要继续忍着?他好不恼火的瞪眼睛,打断道。 白璋上人缩了缩脖子:“大师兄,我不是在说你。我是在说我自己……对,就是自我批评!他们青木派里,管这叫做自我批评。秦师兄不止一次跟我说过,他每天都会自我批评。” 青钰上人其实是在虚张声势,闻言,挑起一边眉毛问道:“自我批评?是反省吾身的意思吗?” “是,也不是。”白璋上人将自己所了解的一五一十的相告。 青钰上人又一次的耷拉着眼皮子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复又抬起眼皮子,轻轻摆手道:“先不要把话题扯散了。说重点。‘开诚布公、求同存异’,你怎么看?” 白璋上人使劲的点头:“我就一个字,好!” 回到重点上,他好比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主要是基于仙门而言。他觉得仙门长老会当年没有带好头,搞得仙门之内,各门各派斗得跟乌鸡眼似的。 “现在看来,天劫起势甚早。如果仙门长老会当年能有所作为,也想到开诚布公,求同存异,排难度厄,天劫兴许便不能真正成形了。”说到最后,他简直是痛心疾首。 青钰上人唯有渭然长叹:“理是这个理……天劫已然降下,再说当年,有什么用?” “怎么会没有用?前车之鉴!大师兄,我觉得副堂主大人说得太对了。前事不远,后事之师嘛。这也是师尊时常教导我们的。”白璋上人反驳道。 青钰上人看着他,词穷了。 好,师弟的一番话,听着确实有些义气,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身为修士,就应该有着这一颗赤子之心。 曾几何时,他也是如此。 然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本心蒙尘? 眨了眨眼睛,青钰上人正色道:“知道了。等我心里捋清了,再去拜见沈门主。” “大师兄,要我陪着去吗?”白璋上人关切的问道。 “好啊。一同去。到时我知会你。” 第二天,一大早,白璋上人敲开了客院的大门——云景道长邀请他们兄弟两个去看新营区的弟子们出早操。 青钰上人正有此意,欣然前往。 两人来到了“阵基”的阵心处。 因为“阵基”平时不显,看上去就是一大片空阔之处。 新营区地方宽阔,但是,真正适合排兵列阵之地不多。除了演武场,就只剩下码头那边和这里了。 而这里还有一个好处,即,清净。 所以,云景道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里做为临时演练场。 行动方案出台后,他立刻组织人马,着手开始演练。今天是第七天。 兵阵为袁峰所创,参与演练的弟子共一百三十名,也是按照他的意思精选挑选出来的:人族弟子与妖族弟子各占一半。其中,人族弟子更是由袁峰亲自从外沿线上一个一个的挑选、抽调。妖族弟子则都是来自北煤区,擅飞的,天生神力的、目力超群的……五花八门,也全是按照兵阵要求,精心挑选。 从第一天起,由袁峰亲自领操。一天六个时辰,每个时辰之间,只歇息半刻钟。如此练了五天,兵阵初成。 袁峰满意极了,把摊子扔给云景道长,自己则放心的回外沿线去了。 也是从第六天开始,每天的操练时间大为缩短,由每天的六个时辰,改为正常的早操,即,每天清晨,操练一个时辰。 是以,昨天青钰上人参观“阵基”时,没有看到兵阵操练。 两兄弟看到兵阵是在“阵心”上演练后阵时,不约而同的眼睛直抽抽——好家伙!青木派上下也太不把“阵基”当回事了。 换成他们五行门,“阵心”及周边十数里之内,铁定会划成禁区,轻易不许进入,好不好! 云景道长看到他们,立刻迎了上来,热忱的邀请道:“青钰师兄是个中行家,请多多赐教。” 青钰上人嘴上连声说着“不敢当”,目光已经被正在列队的弟子们牢牢的吸引了过去。 云景道长与白璋上人相对一视,皆退到了一旁。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青钰上人首先看中的是弟子们的精气神。 一百三十名弟子,不论是人族的,还是妖族的,修为都不高。尤其是妖族的,他们生得花花绿绿,长毛的,带鳞的……身上的妖族特征简直不能再明显了。也充分说明了他们的修为有多低。 可是,就是这样一群在仙山里只能称为“青瓜蛋子”的低阶,他们的眼神锋利如刀,一个比一个凶悍。猛一眼看过去,个个如刀似剑。 兵者,大凶也。 这一百多号弟子合在一起,杀气腾腾,俨然是一个大写的“凶”字。 从他们的身上,青钰上人立时感受到了“舍我其谁”的霸气。 一群“青瓜蛋子”在三位元婴大佬面前,也不堕气势,舍我其谁! 这还只是列队、集合,没有正式开始操演兵阵! 青钰上人震惊之余,恨不得将自己的徒子徒孙们拖出来,吊打一场。 待集合完毕,青钰上人深吸一口气,偏过头来,对自家师弟说道:“行动干练,整齐划一,配合默契。我对他们的操练很有信心。” 白璋上人挑了挑眉。 他虽不是主攻兵阵,但是从小跟着大师兄混,可谓耳濡目染。更何况,到了元婴境,修士开始悟道,更讲究触类旁通,是以,在兵阵之道上,也是不差的。 所谓兵阵,既讲兵,也讲阵。兵与阵,相辅相成,彼此得益,方为上。强兵而弱阵,是为阵不合兵;或弱兵而强阵,是为兵不受阵。两者皆为下品,却在兵阵之中,再常见不过了。这也显得上品之兵阵难求。 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一向严谨的大师兄才看了个集合就起了爱才之心,生怕兵阵辱没了这些弟子,阵不合兵。 旁边,云景道长对兵阵的了解不深,自然看不懂这对师兄弟的眉眼官司。 阵长在队首请示:“集合完毕,请指示。” 云景道长从一旁的令旗桶里抽出一支红色的三角令旗来,轻轻一挥。 阵长得令,刷的抽出长剑,大声下令:“启阵!·” 刷刷刷…… 明明前方只有一百三十号人,其中,人族弟子们大多数是执一剑或一刀,极少数的用的是鞭、斧、锤。六十五名妖族弟子们的武器,花样就多了。有的甚至就是一双肉掌。 也就是说,兵阵之中,刀剑之数不过百。 可是,叫人看着却是刀剑如雪,似有千剑万刀,不寒而栗。 在阵修们的眼里,就是“善”!是周身的血液在刹那间被点着了一般的感觉。 “善!”白璋上人一个没忍住,大声喝彩。 在演阵时,如有尊长如此喝彩,弟子们是要挥剑回应的。 然而,青木派的弟子们都不懂这样的礼节。他们连个多余的眼风都没给这位亢奋的尊长。 青钰上人也是。 于是,白璋上人扎扎实实的喊了一通寂寞,尴尬的摸了摸嘴巴。 倒是云景道长见状,后知后觉的想起来阵修们还有这样一条规矩,遂绕过目不转睛的盯着演阵的青钰上人,走到白璋上人身旁,悄声安抚道:“我们的阵道是传自魏长老。他那里的规矩应该是传自天神宗,可能与后世的不太一样。” 孰料白璋上人听到“天神宗”三个字,一双眼睛噔的被点亮了一般,褶褶生辉,激动的一把抓住他的手,好在因为大师兄离得太近的缘故,理智完在,还知道也压低声音,反问道:“魏长老当真是天神宗的阵道传人?” “是啊。”云景道长很肯定的点头。 白璋上人飞快的瞄了一眼自家大师兄,见后者还是聚精会神的盯着演阵,冲云景道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借一步说话。” 云景道长对于每天的操练起到的作用主要是监督,是以,当即随他一道离开。 两人一直走出了百来步远。白璋上人转身看了一眼兵阵,停下来站住,压低声音眉开眼笑的说道:“这下你们就算是拿棍子赶我大师兄走,他都不会走了。” 见云景道长不解,他便解释道。 原来,五行门的兵阵也传自天神宗。不过,是旁枝,并且不全。 可已经是仙山里最为精深的兵阵之道法了。 这也使得兵阵在仙山阵修之中有“天缺”之不雅称。 是以,当初青钰筑基前,他们的师尊不止一次的苦劝,阵道千千万,何苦执着于天缺。 青钰自己也纠结不已,痛苦之极。 师尊不忍,费了老大一笔人情,请了玄天门的文远真君为大弟子卜卦。 得了个“冬草转青”的卦象。 文远真君向师徒二人解释:青钰若坚持本心,事有转机。 于是,青钰坚持修了兵阵,没有选择继续师尊的衣钵。 这些年来,师徒二人都在努力寻找天神宗的兵阵道法,一直未果。师尊当着青钰的面,只字不提当年那一卦,但实际上,青钰的修为每精进一步,师尊皆暗自担忧不已——天缺的道法,撑死了也就是元婴境而已。 白璋上人自己就撞到了两回,师尊向文远真君询问,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转机。 文远真君也很关心。可是,一事不二卦。他也无能为力,只能好生安慰师尊莫急。 后来,青钰凝结元婴了,师尊便再也没有问过了。 因为此时再问已无益,徒增烦恼罢了。 谁能想到,“冬草转青”竟然在他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验了。 而且卦语再灵验不过。 云景道长身为法修,听完,禁不住连连道妙,肯定的说道:“这是青钰师兄的造化!” “可不是!”白璋上人比自己得了好还要高兴,“等会儿,我来告诉大师兄。” 第一八五章 道力 白璋上人完全没了心思观看操练,努力压制着,才没有在脸上显露出来。 好不容易等到早操结束,他巴巴的去找青钰上人。 “有什么事,过会再说。”后者不由分说的冲他挥了一下手,打住他,而是对云景道长说道,“关于此阵,我确实有几个不成熟的想法。请给我半天的时间整理,下午的时候,我再来找你论道。” 神色冷峻,明眼人一看就能发现他的状态不对。 云景道长赶紧解释:“我对兵阵不甚了解。这样,师兄定一个确切的时间,届时,我请了创阵之人过来,请师兄赐教。” “赐教不敢。”青钰上人略作沉吟,说道,“既是创阵之人……我这里抓紧一些。请他午饭之后过来,如何?” 依他的意思,自然是巴不得能立刻见到创阵之人。但是考虑到青木派上下皆没有辟谷,而他最不喜的是论道中途做停,故而将时间设在午饭之后。 殊不知云景道长还是犯了难——以袁爷的脚程,就算是即刻出发,也做不到中午赶过来啊。 可是,机会难得。而且兵阵乃是行动的重中之重……心思电转,他想到了自家主公,暗道:请主公去接袁爷的话,不要说中午赶过来,半刻钟之后赶过来,也不是不可能! 遂满口应承下来,并主动提出来,论道的地点由青钰上人定。 青钰上人没有客气,当即说就在他客居之所,届时扫榻相迎。 双方都很爽利,转眼间定好了。这时,众弟子才正式集合收操。 青钰上人急着回去做准备,冲自家师弟挥了一下手,掉头便离开了。 “叨扰了。”白璋上人无奈且歉意的冲云景道长抱拳,紧步跟上去——论道岂是随意之事?尤其是这里头必定会包括有兵阵推演。且不说人家青木派那边能否准备得过来,就说他们这边也不轻松啊。真真的是大师兄一时兴起,他和众弟子得忙断腿。可是,大师兄眼下之状态,已经进入论道状态了。他哪里还敢多说一个字?得,抓紧时间,听令行事! 云景道长既打定了主意,便沉住了气。和往常一样,他在解散队伍后,组织阵长、分阵长们原地开会,总结当天的操演,并且布署第二天的操演。 说到后者,他提醒众人道:“兴许我们明天出操会有重大变动。五行门那边可能会加入进来。大家回去后,按照方案进程,提前做好准备。” 五行门会是此次行动的重要变数,最先是沈云提出来的,并且令袁峰和云景道长在制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变数。最好在准备阶段就做好应对的补充方案。 白璋上人那边一直是云景道长在接洽。细思之后,他觉得自家主公之言很有可能,并非无的放矢,故而完全赞同。 至于袁峰,他初创兵阵,自知不足,是以接到命令后,提了一个要求,即,他做兵阵,没问题,但是,要速速去凡人界请了魏清尘回来为自己掌眼。哪里魏清尘收到长老会的紧急密令后,回复,说他亦在东海演练新兵阵,抽不出身来,鼓励袁峰放手去做。 这时,沈云也说了,落桑族人在东海那边兴妖风,从凡人界过来一趟仙山,其难度只比前些时候,修士同盟军关闭守护大阵时容易一点点。所以,即便是魏清尘愿意赶过来,怕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兵阵之事,还得本部这边自己解决。 袁峰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一个人搞。 云景道长主动请缨,在兵阵初成之后,担起每日操练的组织、监管、小结等任务来。免得他天天要在外防线和新营区之间来回跑。真要两头兼顾的话,他又不是主公,一天十二个时辰,非得一半多的时间要费在两地之间的路上不可。 事情的进展果然在沈云的意料之中。云景道长除了最初的震惊后,很快淡定了下来。小结会后,他看了看天色,离午饭点还有个把时辰呢。 完全来得及!袁爷甚至能从容不迫的选择是在外沿线用了午饭再过来,还是直接就到新营区用饭。云景道长不慌不忙的去主院,向沈云汇报。 后者听完,点头道:“知道了。我去接峰哥。你先与他联系,看他那边什么时候得空。等他得了空,我过去接他。” 意料之中的事,云景道长闻言,还是禁不住啧啧的赞道:“穿行虚空,就是便利。”反观自己,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份神通。 眼里的艳羡盛不下了,全溢了出来,淌得满脸都是。 沈云认真的想了想,说道:“这些年我一直在琢磨,如何用最小的气力破开虚空。想了这么久,皆没有新的突破。一般来说,得道君之力。” 云景道长大惊:“主公,你,你是道君?” “当然不是。”沈云摇头道,“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属于超出一般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他是用道力砸开虚空的。 而寻常修士是没有道力的,他们哪怕修至道君,也是灵力。 灵力与道力有何区别? 在他看来,最大的区别是,灵力仍属于自然之力,没有“道”的附加。所以,灵力之威,远不及道力。 从这一点说,道力与灵力相比,是属于更高层次之力。 而从他领悟融汇出道力的经历与经验来看,道力当是各不相同的。具体的不同,应道力蕴含的“道”之不同而不同。 以他的道力为例。 最初,他的“道”是要变强,不屈服于仙庭的淫威,发愤图强,绝境求生。 是以,他的道力甚是锐利。 再加上,在天神祭殿里的一番历练,让他对虚空有了远超同阶修士的领悟,于是,他才能以远不及道君之修为境界,破开虚空。 换成其他同阶的修士,以上条件,一个都没占,如何能效仿他? 他跟道长说自己情况比较特殊,就是说的这一层。 其他的,战力、身体素质……等,经过这些年的研究,他觉得都不构成根本性的因素。 见云景道长听进心里去了,他索性进一步将话挑明:“我主要得益于天神宗秘境里的那番历练。” 闻言,云景道长轻叹:“看来我是不能取巧了。”道君能破开虚空,他也是知晓的。因为这是常识。他想取个巧,从主公这里走一走捷径。看来不成。只能老老实实的修行,等成就了道君再说。 第一八六章 复制 很快,袁峰收到传讯,回复过来了。 他把这次论道当成了一次学习的良机,甚是期待,当即决定空出下午的时间来,应约赴会。 “我把手上的事情暂且收一收,午饭之后,能得空。云弟那时得空否?”末了,他报出过来的时间。 沈云这边自然是以他为主。 于是,午饭之后,袁峰与云景道长一道准时出现客院的大门口。 白璋上人对创造兵阵的人是既好奇又期待,早早的亲自守在大门口等候。看到二人,他有点儿发怔:“早上的兵阵是袁爷所创?”袁爷不是剑修吗? “是呀。”云景道长脸上现出童叟无欺的诚实笑容。 白璋上人心思一转,不再生疑——袁爷掌管着外沿线的防务,这在青木派里并不是什么秘密。上一次来青木派时,他就知晓了。掌兵之人,懂得兵阵之道,有什么好奇怪的?说起来,是他先入为主,只将袁爷当成纠纠剑修,过于狭隘了。 “失礼,失礼。”回过神来,他连声告罪,并热忱的将人往门里请。 云景道长借口还有事,脚底抹油要开溜。 袁峰忍住笑,与他道别——来之前,道长刻意提醒过他,说,五行门的人论阵道,据说全程讲究“身临其境”,其凶险程度不下于秘境历练,请他多加小心。而道长自说是个战斗渣,对兵阵之道也只知皮毛,就不陪他了。 白璋上人暗中松了一口气。大师兄临时交派任务下来,论道时不想有第三人在旁,而他负责掠阵,也只能在外边的门廊上。 也就是说,连他也不能在阵道之内。 他想到了青木派这边会多派几名护卫过来。毕竟五行门论道“危名”在外。放眼仙山之内,敢只身赴五行门论道的,没几人。 可是,青钰上人完全不听他的劝,只以一句“我自有主张”为由,异常强硬的驳回了。 白璋上人拗不过,正为此事脑壳疼呢。没有想到青木派这边如此配合。 这就是有缘啊!他不由又想到了“冬草转青”之卦,再看向袁峰,更加的热络了:“袁爷,请。” 袁峰察觉到了他眼底的变化,心里感觉怪怪的。不过,一句“请”,瞬间激起了他的战意,顿时杂念尽敛,眼底一片清明。 “请。”他爽朗的回应。 两人并肩进了大门。 客院以“院”相称,主要原因是青木派上下取名都习惯于直白——专人提供给客人住的院子,不叫“客院”,还能叫什么?取出一朵花儿似的名字来,它归根到底也还是一座客院。就象门主大人住的院子叫“主院”,是一个道理。 实则,客院是一个院落群。大门之内,是一个二进的院子,因为靠前一些,才叫做前院。两旁各有一条夹道,又另外连接着一个同样二进的院子。 在玄天门之前,青木派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造访。客院一直是闲置的。 后来玄诚上人率徒子徒孙入住进来,客院总算发挥了作用。但是,玄诚上人甚是克制,宁可让弟子们多人挤一间房,也只讨要了居中的前院。使得两边的左、右二院仍然是空置的。 这一回,青钰上人也优选法徒子徒孙们造访青木派。 一是有玄诚上人的前例在前,二是,青钰上人他们的人数不及玄诚上人他们的一半,三是,清定真人他们临走之前,将前院收拾一新,使得前院比左、右二院更适居。客院方面接到接待任务后,没有多想,直接将客人们也安排进了前院。 左、右三院还是空置的。 青钰上人原本是想着不好太过打扰主人家,打算就在自己住的小院子里论道。但是到了小院子后,他越看越觉得地方太小了,无法完全放开手脚来,脸色很不好看。 白璋上人知道他现在是提前沉浸在论道之中了,无法理喻,看到不远处空置的院落,心生一计,提出来可以改到空置的院落里去。 果然,青钰上人用神识一扫视,总算满意了。 得,为了他满意,白璋上人不得不又去跑腿,去外头的客院管理处,找主管洽谈。 好在后者也是个爽利干脆的,听说是论道需要,二话不说,便拎起钥匙串,亲自领着白璋上人去开门。左、右二院,任他们选。如果两个院子都用得上,那就两个院子都给。 白璋上人太感动了,破天荒的冲只有筑基境的女主管道了谢。 进了大门,他想起来这一茬,连忙向袁峰解释临时更换道场之事。 “无事。一切按上人的要求便是。”袁峰也很好说话。 白璋上人又松了一口气,将人请进了左客院。 走过夹道,眼前现出一道垂花门。 门后就是左客院。 此时,垂花门下并排站着两名全副武装的五行门弟子。 看他们的情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推开门就是杀场。 袁峰是剑修,又有“魔怔”的经历,故而对杀气异常的敏锐,见状,眼底已经被激起了反应,寒芒闪烁。 白璋上人是元婴上人,也非迟钝之辈,当即发觉了身边的异常,惊艳之余,在心底里乐开了花——大师兄摆出了这么大的阵势,而他领着众弟子也忙活了差不多一个上午,自然是希望来的是位强者。不然的话,一番心血白白的打了水漂,叫人好生扫兴。 待推开灵力波动闪烁的黑油大门,一股罡风扑面而来,吹得两人衣袍猎猎。 袁峰站住。 白璋上人怜悯他只是半步元婴的修为,真心实意的相劝:“袁爷,再往前走,便进入道场了……” 袁峰摆手,偏过头来,笑道:“上人,我省得的。我是被贵门行事之速惊艳到了。不到两个时辰,你们竟然在这里复制出来了兵阵,其气势更甚于我们本阵。真是佩服之极啊。能请到你们为援,是我们的运道。” 罡风里透过来的杀气好生熟悉。他稍一用心,就辨认出来了,正是自己的兵阵。 不过,他的兵阵方练至小成,杀气与之相比,要稚嫩许多。 想到自己的兵阵也能有更锋利的杀气,他自豪的同时,更多的是期待。 他迫切的想知道,自己亲手创造出来的兵阵,经名家指点后,能有多锋利! 果真是兵阵的创造者。甚好!白璋上人脸上现出了开心的笑容。 第一八七章 长点心吧 天将黑时,一直紧紧关闭着的左客院的黑油大门终于打开了。 袁峰与青钰上人携手从里头进来。 两人意气风发,眼睛更是亮若星辰。 青钰上人亲自将人送至客院的大门,还欲送。 袁峰抱拳道:“请留步。” 青钰上人这才打住,回礼道:“明早见。”明明他是元婴上人,袁峰不过半步元婴,比他低了一大重境界。然而,袁峰行的是平辈之礼,而他不但受了,而且也以平辈之礼相回。这样的情形,在仙山不是没有,只是少之又少。 “明见早。”袁峰转身大步离去。背影比来之时还要洒脱、爽利。 这时,白璋上人提着一只袍角,步履匆匆的从后面追了上来,望着他的背影,问道:“大师兄,从明天开始,我们真的要与青木派合阵?”说好的争主导权呢! “能够合阵就不错了。”青钰上人瞥了他一眼,“传令下去,今晚都蓄精养锐,明天全力以赴!” “哈?什么!”白璋上人以为听差了,惊疑的扭头去看自家大师兄。 可惜只看到了一个行色匆匆的大背影。 少顷,命令下达。 客院里跟炸开了锅似的,众弟子纷纷跳脚: “用得着吗?” “先前没亲眼见过,也就罢了。他们才什么修为境界啊!犯得上吗?” “是啊,我特意出去察探过了。斩齐的筑基境呢!” “那不是一茬齐头韭菜?” “哎,就是一茬齐头韭菜。” “我说,大家可能误会师祖的意思了?” “误会?什么意思?” “师祖令我们蓄精养锐,全力以赴,是要在明天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好叫他们知晓什么叫做大宗门,什么叫做真正的修。” “这话说得在理!” “我觉得也是这么个意思。” “那就依令行事罢。大家可千万别觉得胜之不武,明天犯了手软心软的毛病。” “师兄尽管放心。如果是个人,看到他们被打得满头是包,满地找牙,兴许会手软心软。但是,看到那些毛哄哄的家伙,我真的没法手软心软。” “哈哈哈哈……” 白璋上人没有想到自己才去大师兄的小院里复个命,出来就听到了前院里满是这样的言论。虽说前院里有大师兄亲手布设的五行流星阵,不管什么动静都传不出去,但是,毕竟是在人家家里做客,一个个的怎么不知道收敛些? 他虎着脸,把大师兄的亲传弟子们都召集过来,令他们多注意着点,严格约束弟子们的言行。 弟子们士气高涨不是好事么?师叔这是发的哪门子虚火?三名嫡亲的师侄心里纳闷极了,相对一视,齐声应道:“是。” 白璋上人摆摆手,把人都打发了,自己匆匆的去了云景道长的院子里——他面上虽然对弟子们的言论不悦,但是,心底里还是认同的。所以,很替云景道长那边的演阵弟子们担心,思来想去,决定提前去给云景道长提个醒。 殊不知他一离开客院,三位嫡亲的师侄没有遵令去各自约束弟子们,而是一齐跑去向他的大师兄告状:他们的师叔一向单纯,没什么心机。他们好担心青木派给师叔灌了迷魂汤,好叫师叔胳膊肘外拐。 青钰上人听完,狠狠瞪了他们一眼:“命令是为师叫你们的师叔发下去的。你们是不是也怀疑为师中了青木派的迷魂汤,胳膊肘外拐?” “不……”三名亲传弟子吓得赶紧告罪。 没有想到的是,师尊没有继续训斥他们,而是一声轻叹后,缓声说道:“你们呀……为师也非常希望明天的合阵过后,你们还能保持这样的想法。” 什么?三人惊呆了,齐齐看向他们的师尊。 青钰上人的心思全在明天的合阵上。之所以抽空出来见他们一面,全是因为听到了弟子们的议论。想着骄兵必败,亲自敲打一番。 结果是,他发现满门的徒子徒孙如他自己一样,对青木派上下充满了偏见和傲慢。单纯是三言两语的,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 好,也怨不得他们。 青钰上人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 上行下效呢。 他自己都是这德性! 如果没有下午的论道,他怎么可能会特意吩咐师弟传令下去,全体蓄精养锐,明天全力以赴? 好在明天只是合阵,并非真正的上阵杀敌。 再说了,袁爷身为五大长老之一,定是青木派里仅次于沈门主的厉害存在。其修为境界也确实高出寻常的青木派弟子一大截。所以,说不定袁爷只是青木派里为数不多的特例呢。 这么一想,他觉得明天合阵的胜算又大了一些。被袁峰严重挫败的信心也相继的转回了不少。 握了握一双拳头,他在心底里对自己说道:明天会是什么情形,确实两说呢。说不定真的会割了青木派的齐头韭菜。 另一边,云景道长刚好从外头回来。是以,白璋上人一进院子就见着了他。 “秦师兄,袁爷跟你说了明天合阵的事吗?”他按下心中的焦虑,关切的问道。 云景道长点头:“刚才袁爷特意找到我说了这事。因为明天与你们约好合阵,所以,他会亲自领操。我明天早上可不去。” 白璋上人无奈的摊手:“袁爷年轻气盛,这是被我大师兄给激将了起来。我如果在道场里,肯定会帮着打圆场,拦下他的。” 闻言,云景道长心里觉得奇怪:“你不是负责掠阵吗?怎么不在道场里?”袁爷方才邀请他一起去主公那里,详说论道的经历。只是他这里要筹备行动,已经是分身无术了,哪里还抽得空出来?遂拒绝了。故而,他对论道完全不知情。仅仅是看袁爷的气色,觉得后者相当之尽兴,很满意。 “刚开始时,我还是知晓的。”白璋上人耸耸肩,“不到半刻钟后,道场里突然生了变故,我被送出来,完全不知道里头的情形了。” “还有这等事?”云景道长讶然。 “估计是兵阵的缘故。可见,兵阵威力不少呢。”白璋上人耸耸肩,在心底里大声吐槽:秦师兄,你抓错重点了!明天的合阵,才是重点呢。兵阵之威力越大,明天的合阵,你们会被揍得越惨,知道吗?秦师兄,长点心! 见云景道长还是完全没有领会自己的意思,他只好把话进一步挑明:“一般来说,兵阵威力越大,合阵之初,一方若是实力不济,会被反噬得很重。” “这样啊……”云景道长听明白了,拂尘一甩,眼里腾起期待,“本来我明天早上不打算去观阵的,听你这么一说,那是必须去了。机会良得啊。”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书友大本营】即可领取! 白璋上人心里的吐槽更甚:秦师兄,你长点心! 第一八八章 太没风度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事实证明,白璋上人的示警一点用也没有。 好,也不能这么说。 效果还是很大的。 原本不打算去观阵的云景道长当即期待满满的改变了主意。并且,他还先后告诉了沈云、王长老等人。 王长老脑袋一拍,说:“多么好的一次学习机会啊。”立时传讯给沈云,请示:明天早上是否组织不当值的弟子们去阵心观阵,学习? 沈云的回复很快:所言极是。机会良得。能去的,都去罢。 所以,第二天清晨,合阵的双方如期赶到阵心时,只见其周边拉起了一圈红布带做警戒圈。圈外人头攒动,里三圈,外三圈的,站满了人。 青钰上人狐疑的看向自家师弟:“你昨天跟秦师弟说了些什么?他们这是做什么?” “没没说什么。我就是提了个醒……担心他们被反噬……毕竟人家才是东道主,场面也不好太难看。”白璋上人心虚的别开眼睛,不敢看大师兄的脸,只是在心底里大骂云景道长缺心眼缺得太厉害——生怕你们的弟子呆会儿被反噬时不够出丑么?拉这么多人过来围观?白白的浪费了我的一番好心。 哪知青钰上人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到底是谁难看,还不知道呢!” 白璋上人嘻笑道:“大师兄,谦虚过了头,就成了虚。这可是你当年教训我的。” 身后的弟子们听得真切,皆嘿嘿的笑出了声。 这时,云景道长看到了他们,从警戒圈里大步走出来迎接。他没有隐瞒,将沈云的临时决定告诉了他们,末了笑眯眯的解释道:“请两位见谅。我们这里难得有如此学习的良机,没有人舍得错过呢。” “秦师弟说笑了。”青钰上人回头看了身后的徒子徒孙们,轻笑道,“他们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眼下在同道面前多吃点苦头,总好过在落桑族人手里头吃苦头。” 弟子们皆敛了笑,恭敬的垂下头,却不由得都想起了刚才师叔(祖)的话,一个个在心底里诽谤师尊(祖)好虚。 云景道长也连忙客套道:“师兄莫要说笑。” 他是来引五行门的人进场的。因为围观的弟子不少,又有白璋上人的示警在前,他担心合阵会误伤到观摩学习的弟子们,所以,和王长老一合计,不但在场外拉起了警戒线,而且还连夜临时布设了一个冰墙阵。 冰墙阵也是青木派自创的常用法阵。启阵之后,会现出一堵近两米高的冰墙。 它也有入口。入口的数目最多不超过八处。 考虑到只有合阵双方要入场,云景道长总共只设立了两个入口。他和王长老两个亲自担当引导,把人领进去。 象这样的低阶法阵肯定瞒不过青钰上人等人。云景道长用拂尘指着警戒线一带,主动告之。 白璋上人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看来秦师兄也不是完全没把我的警示当成耳旁风,还是做了一些防范的。可是,用错了地方啊。 他对自家大师兄的控制能力是相当之自信。至于袁爷么……能够创出那等兵阵之人,想来也是不差的。 所以,警戒圈之外,定是安全的。冰墙阵没有必要搞。 需要小心一些的,应该是参与合阵的那些青木派弟子们。 也不知道秦师兄有没有提醒他们? 青钰上人扫一眼,不置可否,只是淡声问道:“什么时候入场?” “现在就可以。”云景道长应道。 说话间,前面的人群里突然热闹起来。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看向场外的一个方向。 云景道长他们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 原来是合阵的另一方也到了。 青钰上人一眼就看到袁爷与众弟子一般装束,也是身着一身青色的短打,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整体来看,众弟子与昨天早上差不多,没有见新添法器的。 “既然袁爷他们也来了,我们入场罢。”他收回目光,应道。 “好。这边请。” “有劳。” 因为两个入口并没有辟在一处,所以,合阵双方在入场之前,没有碰面。 云景道长和王长老将他们引导到了场地的中央,双方见了礼,随即又分开,开始各自列阵。 如何合阵,昨天论道将要结束时,青钰上人和袁峰都是商量好了的:总的来说是,扬长避短,各尽其能。 比如说,五行门的弟子们精于阵法,所以,他们的战位主要在阵内的各关节之处。 而青木派的弟子们则分布在外围。 白璋上人从青钰上人那里听说了双方的站位后,首先就担心青木派的弟子们修为太低,跟不上来,会被各关节点反噬。 这在兵阵里最常见的情况。 解决的法门也多。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法门最后都归结于一点,即,提高外围的实力,使之能匹配上各关节点。 实施的途径就是合阵。 不断的合阵,根据实际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断的调整人手。 但是第一次合阵,反噬的压力不可避免的将会最大。 为了使场面不至于太难看,白璋上人向青钰上人提议,今天的第一次合阵,他就不参加了。暂且还是负责掠阵。 他是挑明了说话,青钰上人不好灭自家人威风,只得应下。 是以,见过礼后,白璋上人想与青钰上人一同往外走。哪知,他等了等,也没见后者有离开的样子。 心思电转,他失态的瞪大了眼睛:“大师兄,你……”竟是要亲自合阵? 是看到袁爷也下场了,所以,临时起意? 至于吗! 青钰上人连个多余的眼风也没有给他,一抬手,将三名亲传弟子召到近前来,进行临时调整。 这回,白璋上人总算是看得真切了——原来,从一开始,大师兄就有意亲自合阵。 再看看全副武装的袁爷,他心里顿时明了:看样子是丙人昨天论道时商量好的。他们两个都要亲自合阵。 他无奈的冲自家大师兄的背影翻了个白眼。 哼,还说不争主导权!那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呢? 堂堂的阵道元婴上人,太没风度了。 第一八九章 合阵失利 被反噬了! 果然被反噬了! 意料之中的事,负责掠阵的白璋上人却完全淡定不起来。他站在场边,瞪目结舌的看着场上,恍恍惚惚的。 场上一片兵荒马乱,明明就在近前。他也看在眼底,却象是身处千里之外一般。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青色的身影从天而降,冲进混乱之中,一记掌刀,“砰”的劈倒了主阵旗。 主阵旗一倒,各关节立时散落开来。 “啊啊啊” 合阵双方的弟子们惨叫连连,倒下去一大半。 “师尊!师尊”主阵旗下,有人惊慌失措的大呼。 白璋上人被叫声唤醒,猛然回神。 他看到大师兄象一棵被伐倒的大树一般,直挺挺的向前仆倒。 旁边,他的大师侄浑身是血,象个血葫芦一般,半跪在地上,目眦尽裂的大呼。 “大师兄!”他打了个激灵,用最快的速度冲了上去。 还是晚了一步。 在大师兄倒下的那一刹那,刚刚劈倒主阵旗的沈云比他更快,箭步上前,伸长臂,“海底捞月”,将人稳稳的扶住了。 “多谢。”青钰上人其实没有完全昏死过去。 合阵不到一刻钟,众弟子只觉得越来越吃力,不一会儿,完全乱了方寸。于是,原本已现弱势的各关节更弱了。 如果是换在平时,青钰上人肯定会喊停了。 可是这不是门中师兄弟们平时的切磋。满打满算还没支撑一刻钟青钰上人丢不起这脸,试图以一己之力,通过主阵眼,带活所有关节点。 结果,他太高估了自己。转眼间,反噬起。他出力最多,又是五行门这一边的领阵,自然是首当其冲,处于反噬的中心。 在这个时候,青钰上人好不后悔。然而,悔之晚矣。好比泥潭深陷的他,也无力摆脱反噬,只能寄希望于另一边的领阵袁峰,或者是在场边掠阵的师弟。 哪知,两人和他一样,也是没有当机立断 眼见大错将铸成,危急时刻,沈门主从天而降,毅然决然的用肉掌砍倒了主阵旗。 这样的做法,可谓粗鲁之极,却也是最迅速解决反噬的唯一法门。 青钰上人缓过劲来,庆幸、佩服、惭愧、懊恼象走马灯一般涌上心来。 “没事就好。”沈云见白璋上人也赶了过来,不露痕迹的将人送到后者跟前。 白璋上人扶住自家大师兄,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不住的检讨道:“是我之过,身为掠阵,我先是误判,再是不能及时出手” 青钰上人扶着他的一只胳膊站稳身形,打断道:“主要责任在我。是我自视过高” 这时,云景道长也到了近前,神色凝重的汇报道:“主公,受伤的弟子不少。老王已经给医部传讯了。他们很快就能过来。” 沈云颔首道:“好,先救治弟子们。”说着,往东南方向看去。 崩阵之前,袁峰是在那个方向。 云景道长见了,立刻意会过来:“我从袁爷那边过来。他还好,就是耗损大了些,在原地调息。” “惭愧!”青钰上人尴尬得能用脚趾头在地上抠出一个大洞来——乱了阵法之后,他没有当机立断的中止合阵,反而是为了所谓的面子,以一己之力强行托起主阵眼,试图遮掩各关节之不足。在这种时候,袁爷身为合阵的第二方之领阵,为了将伤害减少到最小,不得不奋力配合。耗损自然就象是插上了翅膀,飞一般的上去了。 说到这里,又得再庆幸一回:多亏沈门主当机立断的斩断了主阵旗,强行中止合阵。 因为合阵就是这样。一旦生乱,最明确的做法是,速速中止,以免被反噬。 一旦反噬起来了,更要拿出快刀斩乱麻的气魄来。 这种时候,多一分的迟疑,反噬便会长一分。一再犹豫不决,后果不堪想象。 这也是双方至少在场外设置一名高阶修士掠阵的主要原由所在。 “是我的失职。”白璋上人垂下头来,完全不好意思去看众人。 云景道长也检讨道:“我也没能尽到掠阵之职。”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沈云摆手,“你们无事就好。”接着,向青钰上人抱拳道了谢,感谢他亲率众弟子参与合阵。并且明确的表态,很看好双方的合阵,希望大家都不要因为暂时的失利而灰心,甚至就此放弃。 “一次不成,我们静下心来认真总结失败的原由,再来一次。再失利,再改进。有道友这样的阵道高人坐镇,怎么可能不成功?”他很乐观,热忱的鼓励众人。 “借主公吉言。”袁峰拖着两条跟灌了铅一般沉重的腿过来,正好听到了最后一句,笑着大声接过话。 合阵对于阵修来说,就好比丹修炼丹、器修炼器。哪怕是丹道的大宗师们,也不能确保每一炉丹都能百分之百的成丹。而器修大佬们,也是时常有失了手,出废品的时候。放在阵道上也是一样的。 以合阵为例,失利一两回,根本就不叫事儿。 青钰上人身为元婴境的高阶阵修,也是从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里闯出来的。 他对合阵失利很理性。但是,他不能确定青木派这边也能理性的对待。 尤其是当着这么多弟子的面失利。 更重要的是,他对这次合阵是很有信心的。是以,昨天与袁爷论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合阵失利的情况。 至于失利的主要原因在自己一时被虚名迷了心窍,更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的。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将心比心,觉得应该不会有第二次合阵了,心里更加懊恼。 兵阵之道,在仙山诸道中,本来就是小道。 到了他这样的境界,更是有曲高和寡之感。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看得上的,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自己给搅和了。 心甘吗? 当然不! 他本想着先自己闭个小关,好好的总结一下失利的原由,然后,等沈门主、袁爷那边的气性过去了,再舍了脸面,好好游说,以求第二次合阵的机会。 没有想到沈门主不但没有生气,而且态度非常诚恳的鼓励他们不要灰心,继续合阵。 一次不成,还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成功。 并且,沈门主的话里很明确的透出来,由他坐镇合阵! 袁爷也是积极赞成的! 刹那间,青钰上人激动得完全说不出话来,唯有向沈云行正式的道礼。 却半道里被沈云笑盈盈的伸手托住了:“道友帮我们青木派锤炼兵阵,该道谢的,应该是我这个门主才对呢。” 白璋上人又想到了“冬草转青”,觉得此情此景完全是应验了,也是激动不已,眼里隐隐起了热意,吸气笑道:“这是我们与贵派的缘分呢。我提议,就不要麻里麻烦的谢来谢去了。我们一起努力,早些合阵成功。”说到这里,他先表态,“我还是负责掠阵,不过,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今日之错。” “我也是。”云景道长身为另一名掠阵,也跟着表了态。 青钰上人和袁峰相对一视,都禁不住笑出声来。 场外,医部的人赶到了。王长老见受伤的弟子不少,遂临时发动警戒线外的弟子们也参与救治。 人多力量大,一盏茶的工夫之后,现场的情况统计出来了。 没有弟子身亡,重伤五名,几乎所有的弟子都受了轻伤,使得本次合阵的最大损失是:主阵旗被斩断了,要重新炼制一杆。 白璋上人听完王长老的汇报后,抢先表态,新的主阵旗由他来炼制。 对于一位元婴境的阵修大佬来说,这才是真正的小菜一碟。所以,谁也没有跟他争。 白璋上人如愿,心底里的愧疚当即淡去了一大半。 沈云见现场的形势完全得控,跟众人打了一个招呼,先行返回主院。 午饭点到了,袁峰提着一只大提篮走进了主院大门。 “我就猜到你中午会过来。”沈云放下手里的笔,冲他咧嘴笑道,“所以,没叫厨房那边给我送饭。” 袁峰熟门熟路的走到小桌子边,打开大提盒,一边摆饭,一边解释道:“我想跟你汇报一下早上的合阵。” “好啊,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沈云起身,从长案后面出来,提了案头的大肚子白瓷茶壶走过去,放在小桌子上。 托余莽的福,现在他们提前如愿,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不过,厨房那边居安思危惯了,把每一片烤肉切得薄薄的,摊开饭上铺开来。 沈云看了一眼,努力的称赞道:“哟,他们的刀工又见长了。” 袁峰“哧”的笑出声来:“这刀工,做厨子,真是太屈材了。呆会儿去还碗筷的时候,我得把人给找出来。我那里正缺这样的好刀法呢。” “行啊。”沈云满口应下来,坐在小桌边,半开玩笑的捧起大饭钵,“你快些把人挖走。把肉切得这么薄,这日子没法过了。” 袁峰也坐下来,却没有端饭,而是一本正经的解释道:“余爷是又送了两船地龙肉回来了。但被长老会截走了。” “有这事?”沈云还真不知道。 袁峰答道:“昨天晚上,魏长老发来急讯,说东海那边先是洪涝,再是战乱,下半年颗粒无收。眼见着寒冬将至,大量的难民没有一粒粮食,冬衣也完全没有着落。叫他们如何过活?魏长老他们在想办法,也请‘家里’帮着想想办法。长老会临时决定,尽快筹集一批粮食和衣物运送过去。这两船地龙肉也被列进了计划。” “应该的。”提起东海的惨烈,沈云的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但是,要跟弟子们解释清楚。大家也是好几个月没有见过荤腥了,一天三顿的吃山芋。阿莽他们一船一船的送肉回来,也是有目共睹的。却是打了一场牙祭之后,又总共见不到几片肉了。难免会生出误会来。” “是,没有及时向大家公布,是我们考虑不周。等吃过饭,我去跟老王商议这事。”袁峰正色道。 沈云夹起一片烤肉来。 肉片切得四四方方,平平整整,在他的筷子尖上透着光。 他啧啧的摇了摇头:“不过,这样的刀法,还真不能藏在厨房里。你赶紧把人挖走。” “没问题。”袁峰咧嘴笑了。 接下来,他一边吃,一边详细的汇报早上的合阵经过。 和往常一样,他只是客观的叙述事情,不带有任何个人的主观描述。 沈云也是边听边吃。 待他说完,饭钵里只剩下了一小半,而沈云也已经吃掉了一大半。 两人都瞅了对方的饭钵一眼,一起笑了。 沈云没有立刻就早上的合阵发表意见,而是低头又扒了一大口饭,大口大口的吃着。 袁峰也没有催他,也继续扒完,耐心的等着。 果不其然,沈云接连吃了大口后,说道:“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五行门那边的战力不足以单独担当关节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合阵难成功。” “可是我们来担当关节点,无法把兵阵的威力完全发挥出来,也是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袁峰拧眉道。 “那是。”沈云赞成的点头,“我们的弟子普遍吃不透兵阵,无法发挥关节的作用。青钰不愧是行家里手,一眼就看出了我们的问题所在。只是他太高估了他的徒子徒孙们的战力。他很正直,也很勇敢。相信这一次合阵之后,他也会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对了,你们约好了什么时候碰头小结吗?” “约好的。就是今天晚上。”袁峰如实答道。 沈云笑道:“那么,今天晚上,他肯定会提到这个问题,并且会拿出一套解决的方案来。你呢?有相应的方案没有?” “有的。”袁峰的眼神更亮了,连饭也顾不上吃了,去后面的长案上,拿来纸笔,边说边描画起来。 沈云听了几句,挑起一边眉峰,笑道:“不得了,你这是要搞大融合呢。在仙山里,怕是还没有过这样的阵序。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事在人为嘛。”袁峰笑道。 第一九零章 新阵序(上) 沈云评说袁峰的新阵序难度大,是有根据的。 新阵序最小的单位是组,一共由三人组成,即,一名玄天门的弟子,一名青木派的人族弟子,以及一名青木派的妖族弟子。 五个这样的小组为一队。 他的设想也很美好:如此一来就没有合阵双方了。外围与各关节点因此而达到了平衡,不存在谁弱谁强的问题。 沈云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但此方案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新阵序要求每个小组里的三名组员之间,配合默契,形同一人。 且不说玄天门的弟子能否做到,单是他们青木派内部,人族弟子和妖族弟子之间的默契与信任也远远达不到要求。 不然的话,兵阵练至初成之后,也不会陷入瓶颈状态,不得寸进。 所以,袁峰的新阵序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操作起来,比先前青钰上人提出来的合阵方案,不知道要难多少。 沈云暂且不看好新阵序。 袁峰却信心满满,并且跟沈云打赌,青钰上人兴许也会拿出差不多的改进方案来。 “改进?”沈云呵呵,“你那是改进吗?是推翻重来!”换上新阵序,兵阵就只剩下一个框架了。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是最胆大妄为的。现在,他觉得可以在后面加个“之一”。他的峰哥的这股疯劲儿,完全可以和他并驾齐驱。 要是青钰上人也能拿出类似的方案来仙山里能有这等修士?他动了动手指头,把伸手掐算的念头打消在萌芽状态。 因为不用算! 仙山里,人族修士集体对妖修、魔修的偏见简直融进了骨子里。 对于妖修、魔修,众修最大的接受度仅限于、魔仆。并且是防火防盗防噬主,戒备心简直不能再强。 要让他们象新阵序里要求的那样这比让太阳从西边出来,还难。 看到袁峰信心满满,沈云没客气,直言直语的“哐唧”浇凉水。 “你以前老说不要门缝里看人。我看这一回,你也是门缝里看人呢。”袁峰没有辩解,只是收了图稿,笑眯眯的问道,“要不我们打个赌?” “打赌?”沈云哈哈大笑,“我不爱赌,你又不是不知道。” 有什么好赌的? 他从来都是想做就去做。 就象新阵序一样,他虽然不看好,但是在理论上还是持完全赞成的态度。 再说了,峰哥真要搞成了新阵序,于青木派、仙山,甚至整个祝融大陆来说,都绝对是天大的好事,百利而无一弊。 当然,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他依然坚持这一观点。 所以,势必会影响到马上就要着手实施的行动计划。 但也没有关系。 因为一个行动计划只有一套行动方案,从来就不是青木派的作风和传统。 兵阵是着眼长远的那个方案。 只为实现行动的话,另外两个方案效果也不差。 所以,行动计划不会因为兵阵迟迟搞不出来而不得不推迟。 然而他确实是扎扎实实的被峰哥惊艳到了。新阵序完全符合青木派的宗旨与长远规划,值得投大力。它若成功了,其效果,强过任何与妖族友善的宣言,甚至强过余莽他们在妖族那边十年如一日的刷好感。 本座最喜欢做这样的大买卖了! “去做罢。”沈云豪气十足的挥手,“不要局限于这一次的行动。有什么地方,我能帮上忙的,莫要跟我客气。” 袁峰原本想通过打赌,在他这里搞点好处,现在听他话锋一转,表示全力支持,方知自己又被这小子给涮了。这家伙明明就是在激将他,给他鼓劲,让他全力以赴的拉着青钰上人满门,通过新阵序,给仙山搞“开诚布公、求同存异”的模板与典范呢。 一不小心,又上了一当。 他无奈的冲沈云翻了个怪眼,接着说正事:“外防线那边,我怕是顾及不过来了。老李可单挑。” “好。”沈云点头,“我也很看好他。” 袁峰吐出口一浊气,起身收了碗筷,扔下一句“等我好消息”,复又提起大提篮,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沈云目送他离开,两个嘴角不知不觉的高高翘起——很好!峰哥开始有意识的悟道了。 这意味着,第一次合阵失利,不但没有令袁峰气馁,反而不破不立,让袁峰的心境发生了重大突破。以至于他仅仅是半步元婴的修为,连真正的元婴修士都不是,却如同元后一样,能够开始有意识的悟道。 并且,袁峰的悟道与仙山传统的悟道方式不同,不是以静心冥想为主,而是直接去实践。这一点,颇有沈云的风格。 对沈云来说,又不失为一次证道。 所谓度人即度己,莫过于此。 沈云收回目光,起身回到长案后面,继续伏案疾书。 晚上,袁峰和云景道长一同率领二十名参与合阵的骨干,前往客院,应约开会。 白璋上人仍然是亲自等候在大门口。 开会的地点设在青钰上人的客居小院的空地里。 袁峰以为这又是一场具有五行门特色的论道。不想,他们走进小院后,看到青钰上人披着一件半旧的蓝色道袍,散开头发,独自坐在天井里的小石桌边下棋。 不开会了?云景道长狐疑的去看领路人白璋上人。 后者冲他耸耸肩。 倒是袁峰不等白璋上人出声,径直上前去,在青钰上人的对面坐下来,一声不响的看棋。少顷,他从手边的棋盒里拿起一粒白子,下了一子。 青钰上人这才抬起眼皮子来,看了他一眼,将用两个指头夹着的那枚黑子落下。 列队站在云景道长身后的青木派骨干们不禁面面相觑——还真是下棋啊!不开会了吗? 为首的阵长欲出声问云景道长,这时,他收到了后者的一记眼风。 再等等。阵长意会过来,飞快的冲其他人打了个手势。 收到命令,有人开始暗中四下里打量起来。 很快,他们发现自己的目光完全被拘在小小的天井里。天井的四周,初一看,很清晰,没有异常之处。但仔细去看的话,却越看越模糊。多看几眼,就有白色的云雾涌上来,把视线完全遮住了。 雾障阵! 众弟子眨了眨眼睛,不得不收回目光,百无聊赖的去看棋。 下棋的双方,一位是元婴上人,一位是半步元婴,皆是他们只能仰视的大佬。两位大佬下棋,他们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围观呢?没看到云景道长和白璋上人已经看得入了迷吗?可见这棋下得不赖呢。 答案很简单:这二十人里,不论是人族弟子,还是妖族弟子皆不懂棋。 完全看不懂的人观棋,除了无聊,就只剩下无聊了。 奈何天井很小,除了小石桌和两只鼓状的小石凳,就只有两位大人,以及棋局可看了。 两位大人,他们可不敢一味的盯着看;小石桌、小石凳,都是最简单、最寻常不过的样式,表面没有任何的装饰纹样,完全没看头;要想不无聊得犯困,那就只能强迫自己看棋了。 却不曾想,这一眼看过去,众弟子也再也收不回目光来。 眼前一闪,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换了地方。周边没有天井,没有小院,也没有障雾阵。举目望过去,皆是黄沙。 “怎么会这样?” “哪来的大沙漠?” “那盘棋有问题!” “对,看棋会触发幻境!” “我的天爷,太厉害了” 惊讶归惊讶。阵长最先反应过来,刷的抽出长剑,半举起来,同时,全身戒备,喝令道:“结阵!” “是。”众弟子听令,亦尽数出剑,刷刷的聚扰来,背对着背,站成一圈。 很快,每个人都看清楚了自己前方的情形。 “报告,没有异常。” “报告,没有异常。” 一圈报告下来,阵长轻挥手里的长阵,再次喝令:“变阵!” 嗖嗖嗖 又是一番移形换位。大圆圈变成了一个长列。他们两两一组,依然是背对着背,眼睛皆机警的盯着各自的前方。 这是一字长龙阵。 在原地看不出什么来。而太阳那么大,留在这里,是要晒人干吗? 他们必须自救。 去周边看看,寻找出路。 往哪个方向走呢? 阵长抬头又看了一眼亮白到刺眼的天空,只觉得头痛。 天空里看不到太阳。 或者说,整个天空浑然一体,象极了一个巨大的亮得发白的烈日。 “这天!”阵长没好气的呸道,“这要不是幻境,我倒立吃尿!” 和他背对着背的是一名长着一脸黑毛的尖嘴妖族弟子,闻言,嘿嘿嘿的笑出声来。 阵长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口吐芳香,不好意思的也嘿嘿笑出声来。 “根本分不出东南西北来。老大,我们要往哪边走?”队伍里,有人开口发问。 “黑子,你说呢?”被唤成“老大”的阵长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背后的‘尖嘴’。 后者已经止住了笑,对着前方用力的吸鼻子。 少顷,他眼前一亮,指着左前侧方向大叫:“那边有水源!一刻钟的路程!” 众人欢呼起来。 他们是来开会的,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落到眼下的困境里,所以,没有谁带上水囊。 烈日当空,才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已经将他们烤出了油汗。 不想被晒成人干的话,首先就要寻找水源。 “走!”阵长指着黑子所指的方向再次挥剑。 他们依然是两人一组,相互警戒,在沙漠里,快速行进。 然而,走了一刻多钟,前面仍然只有黄沙。 水源的影子都不曾看到。 阵长举起裹上了一层白色盐渍的左拳头。 队伍立时停了下来。弟子们虽然个个喘气如牛,但仍两两背靠着背,阵型、警戒,皆一点也没有走样。 “黑子,你再闻闻。”队长喘着粗气下令道。 黑子苦着脸答道:“老大,我应该是这破幻境的道。闻着还有一刻钟的路程。” “啊?”队伍里,不止一名弟子惊呼出口。 阵长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里的慌乱,努力镇定的道:“黑子,你确定?” “嗯,我确定。”黑子很肯定的答道。 闻言,众弟子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糟了,连黑子也闻出不出来。” “到底在搞什么嘛?什么也不说,就把我们扔到这个鬼幻境里来” 就在这时,处于队列中段的一名梳着一头红色小辫子的妖族弟子,抖了抖头顶的一双黑色尖耳朵,突然大叫道:“安静!我听到有声音!” 所有人立时把嘴巴抿得跟个蚌壳一样。 “我听出来了。是水流的声音!”红色小辫子欣喜的一对尖耳朵抖得飞快。很快,他指着脚底的沙地,再次大叫,“在地底上!水流的声音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 “所以,黑子没有出错?这里真的有水源?” “在地底下一刻钟的路程我的天爷,那得挖多深!” “不会!” “肯定不会啊。阿尖,你能听到那么深的地底的水流声吗?” “不能” 众弟子再度讨论起来。 与刻把钟之前不同,他们的声音都明显的变得沙哑了,光听声音就能知道他们此刻已经很渴了,只差没有喉咙里冒烟。 阵长蹲下来,伸手抓了一把沙子握在手里,再张开五指。 沙尘自他的指缝里,沙沙的往下落。 转眼,手中的那把沙子漏得干干净净。 “这土,好干。”旁边的一名人族弟子舔了舔被晒得快要脱皮的嘴唇,问道,“老大,这么干的土质,底下真的有水源吗?” 阵长盯着脚尖前的小小沙堆,皱了皱眉头,突然起身,将长剑呼的插入沙地里。 紧接着,他猛的又,定睛去看剑身。 剑身干干净净的,不沾一粒沙尘。 “一剑之内,没有水源。”他如实的告诉众人。 “要打洞么?我来!”又一名妖族弟子出声道。没有丝毫的犹豫,他直接现出妖身来。接着,当着众人的面,身形一晃,变成了一只尺把长的灰青色穿山甲,“吭哧吭哧”的挖洞。 哪知,才挖了两下,又是变故突生。 所有人只觉得脚底一空,刹那间,身体猛然下坠。 这里塌陷了! 第一九一章 新阵序(下) 阵长的反应最快,刚一下坠,便大喝:“结阵!一!” 这时候,平时的演操效果完全显现出来了。其余人几乎是本能的挥剑,肩踩肩。转眼间,一字天梯阵现出雏形来。 然而,没有用。 猛然一阵狂风吹过,将雏形拦腰打断。 “啊呀——” 谁也没能避开来。包括阵长在内,二十人跟断线的珠子一般,纷纷坠落。 幸运的是,塌陷的地方不高。少顷,他们噼哩叭啦的摔在地上,滚成一团。 其中,以阵长最为倒霉。他不是最先掉落下去的,结天梯时,也不在最底下的位置,然而却莫明其妙的成为了垫底之人,被砸得七荤八素,眼前一片星光灿烂。 众人“哎哟,哎哟”的爬起来后,才发现他被压在最底下,脸都被压得变了形。 “阵长?” “阵长……” “没事,在喘气呢!” “是被我们砸昏了……” 大家不敢冒然去拉扯他,只在一旁动嘴动不手的唤人。 阵长终于再度睁开眼睛,凶巴巴的吼道:“告神么告……捞纸没屎……” 听到他满嘴跑风,但中气足足的,其他人全不厚道的乐了,笑出声来。 黑子身为他的搭挡,笑声一点儿也不比旁人低。不过,还是搭挡好。笑归笑,还记得将人从地上拉起来。 阵长起来后,双手在脸上一通猛搓,跑位的五官又回来了。再开口,嘴巴也不漏风了:“都别只知道傻乐,赶紧的看看这是什么鬼地方!” 话音刚落,先前嗅出来地底下有水源的那个妖族弟子阿尖敛了笑,说道:“阵长,水源消失了。这里是一个没有出口的小洞穴。离地面丈把高。洞里什么也没有。还有,这里没有沙子,都是黄土。” 闻言,阵长等人举目四望。 阿尖说得一点儿也没错。他们确实是被困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洞穴里了。 “这跟一座地牢有什么两样?”有人嗡声应道。 也有人走到一面洞壁前,定睛细看。很快,他质疑道:“上面是看不到边的大沙漠,底下去是全是黄土……我们还是在幻境里?” “真是黄土?”又有一人走过去,伸手要去摸洞壁。 “别!”被那人拉住了手,“不能摸!” “对,不能摸!”阵长也道,“这里古怪得很。大家都打起精神来,注意着些,免得触发了周边的机关什么的。” 闻言,众人都不敢动了,只是一边审视的四下里张望着,一边议论。 “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好怪!上面连条细缝也看不到了。” “要打哪里出去呀?” “碰都不让碰,刨土更加不能了。我们就这样干等吗?” “我也觉得阵长说的对。没有想出办法来之前,我们还是不要乱动的好。” “我赞同。” “我也赞同。” …… 就这样,众人都表了态,一致同意暂且不要乱动。 可是,二十双眼睛一点点的将洞顶、地面,还有四面的洞壁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的看了都不知道多少遍,依然是一点破绽也没有看了来。 相反的,他们的身上开始出现各种不适。 “头好晕!” “腿麻了。” “喉咙里都要冒烟了……” 但是,还是没有谁动。 阵长拧着眉毛,给大家鼓劲道:“大家一定要坚持住。我们二十个大活人一齐不见了,道长和袁爷不可能发觉不到。他们肯定会来救我们的。” “说不定正在想办法呢。”黑子立刻附和道。 “一定是玄天门的人在搞名堂。”有人愤恨的道出在心底打了好几个转的猜测,“幻境就是他们布设的!” 和他一样猜测的人不少。这话好比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再一次纷纷附和: “肯定是他们!” “客院是我们营修的。我记得很清楚,里头没有布设幻境。” “那必须是不布设了。好端端的院子,布这种困人的幻境做什么?更何况还是给客人住的。” “也不可能是玄天门的人布设的。人家搬得干干净净的。” “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一个族兄在客院做事呢。听他说的。玄天门的人知道五行门要派人过来,想着可能也会住在客院里,怕给我们添麻烦,都不用客院管事处出声,特意清了场。” “那就肯定不是玄天门布设的了。” “这样的话,最有可能的是五行门的人。他们搞这么多名堂,到底想做什么?” “显摆呗!显摆他们精通阵法。” “我觉得是报仇。” “报仇?报什么仇?我们跟五行门哪来的仇?” “就是早上合阵啊。他们可能觉得是我们这边不得力,拖累了他们……” “别乱说。他们的两位上人都没有露了一点点这样的心思来。相反,两位上人当场跟我们门主大人道了歉呢。” “其实没必要道歉。我们两边是头一回合阵,以前又都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彼此不熟悉,失利很正常啊。” “就是。” “我觉得也是。” “所以,肯定不是这个原因。大家不要胡乱猜忌,对合阵不好。” “是的呢。” “嗯哪。” “可是,我们确实是被困在了这里啊……” 就在这时,洞顶以及四面的洞壁开始扑扑的落土。 “怎么回事……”不少人立时变了脸色。 阵长更是大叫着扬剑:“警戒!结阵!” 刷刷刷…… 他们又两两背对背,迅速站成了一个圆。阵长等刚才受了伤的那几名弟子都被他们的搭挡推到了内圈。 就在这时,落土现象又离奇的结束了。 不知道从哪里喷出来一道乳白色的浓雾。 这场雾来得太快,以至于他们根本就没来得及反应,便被雾气包围了。 下一息,雾气又散开来。 众弟子只觉得眼前猛的一亮。 周边的景象又变了。 得,他们又回到了天井里。 不但袁爷、道长和两位上人都在,正齐齐的看着他们,而且天井四周的门廊上也站满了人。 阵长又是最先反应过来。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门廊上全是五行门的人。 所以,刚才的幻境还真是五行门的人在搞名堂!回过神来后,他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当场翻白眼。 其他弟子也和他差不多的心情,再看向周围的五行门的弟子们,眼神很难再友善起来——幻境是假的。但是,他们在里头吃的苦、受得伤,全是真的!莫明其妙的遭了这一通罪。还想让他们和先前一般的友善?天皇老子也没这么大的脸面! 五行门的弟子没有眼瞎,自然是看到了。有一些人不好意思的勾下了头,但大多数的人表现出来的是不服。他们直接以眼还眼的瞪了回去。 袁峰看得手痒痒。 青钰上人先乐了,率先打破尴尬,笑道:“袁爷,看来我们的新阵序还有得磨。” “确实是。”袁峰呵呵,“必须下死功夫呢。” 闻言,二十名青木派弟子只觉得后背上阴风阵阵,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五行门的弟子也好不到哪里去,齐刷刷的变了脸色。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第一九二章 乾坤棋 接下来,经白璋上人一番解释,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才知道,方才是一场小型的历练。 五行门有一样法宝,叫做“乾坤棋”。棋盘之中自成一方小世界。是赤沙千里,抑或是万里冰封,全凭执黑子的棋手决定。执白子的棋手则是历练弟子们的领队师长。棋局开启后,小世界随即开启。历练的弟子们被法宝召进小世界里。接下来,两位棋手通过博弈来争夺小世界里的诸阵控制权。至于被召入其中的弟子们,只能见招拆招,在二人的夹缝里求生存。 他们必须积极应对。 因为这是一方小世界,而不是幻境,所以,他们在里头受的每一道伤,都是真的,是完全真实的存在。如果不幸殒落,也是必须接受之事实。 听起来很凶残,其实也没那么吓人。因为小世界之诸阵都是中、低品阵,而且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杀阵。 也就是说,小世界的杀伤力有限。被召进入其中历练的弟子们只要不自相残杀的话,性命是无忧的。 也正因为如此,“乾坤棋”才会被五行门用来给内门里筑基境及以下之修为的低阶弟子们磨炼道心。对于金丹境以上的阵修们,它显得太假,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对仙山不熟,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此宝。袁峰和云景道长却是有所耳闻的。所以,当进得小院来,看到青钰上人面前摆着一盘棋时,他们两个马上想到了“乾坤棋”。并且,两人也知道青钰上人摆出这阵势来的用意。 只是,云景道长自知在阵道之上造诣有限,不敢正面单挑青钰上人。于是,袁峰毫不犹豫的走过去,做了执白子的领队师尊。 青木派的那些弟子们自然就成了这一次的历练弟子。 黑白棋子各落下一枚,棋局启动。 小世界亦开启。 他们便被一齐召入了小世界之中。 青钰上人当然不会凭白无故的进行这次历练,更何况历练的弟子还是青木派的。 青木派里不是有人族弟子和妖族弟子吗? 从目前来看,两类弟子相处得甚是融洽。 可是,他见多了表面的东西。人们常说“百闻不如一见”,让他来说,哪怕是亲眼所见的,也未必为真。 必须亲自验证。 这便是他在人家青木派的客院里,反客为主,开启“乾坤棋”的主要目的所在。 除此之外,这一次合阵失利,他也不得不承认师弟说得对,他门下的弟子普遍太娇气、太自负。于是,他将满门的徒子徒孙们都拉来一起见证。 五行门里的低阶弟子进入“乾坤棋”里历练,都是要自愿报名,报名之后,内门任务院那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每一个人。好叫参与历练的弟子们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这一次,他跟徒子徒孙们讲明了,为了确保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他不会提前告知青木派那边。甚至连暗示也不会有。 他让众弟子在四面的门廊上早早等候,看青木派的弟子们碰到这样的情形,会如何应对。然后,再反思自己。 也有弟子壮着胆子当众提出来:如果青木派的人不接招,怎么办? 青钰上人轻叹道:“那就乘早打道回府。” 这一次过来,虽然是打着他们俩兄弟的旗号,但是,宗门里给足了他们资源,甚至连“乾坤棋”这样的秘宝,他想要,师尊便帮他讨了来。 他们五行门可以说是诚意满满,也可以是说押了大宝。 青木派如果连一场小小的考验都不敢参与,他觉得就是押错了宝,及时止损才是正解。 事实是,青木派没有让他失望。 袁爷和秦师弟都很果敢,也很聪敏。他们两个看懂了他的意图,并且毫不犹豫的接了招。而随行的二十名青木派弟子更是让他惊艳。 莫名身陷“幻境”,他们能至始至终的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没有互相指责,推卸责任,更没有自相残杀,以谋取自己的生机。 从他们身上,青钰上人看到了新阵序成功的希望。 没错,如何成功合阵,他和袁峰是不谋而合,也想出了大体差不多的新阵序。而新阵序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五行门的弟子、青木派的人族弟子和妖族弟子,三者之间能彼此信赖,配合默契,形同一人。 现在,他看到了青木派的人族弟子与妖族弟子间确实是不分彼此的。所以,新阵序的问题在于他们五行门和青木派之间。 从门下众弟子的表现来看,此中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是以,他对袁爷等人直言不讳,称是“有的磨”。而袁爷他们也有同感,也同样直言,称必须“下死功夫”。 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后,接下来就是商议具体如操练了。青钰上人先打发了围在四面门廊上的徒子徒孙们。云景道长一挥拂尘,也示意阵长等人退下。 转眼间,小院子里只剩下了他们四个人。 “走,我们去屋子里细谈。”青钰上人借青木派的宝地做起了主人家。 袁峰和云景道长欣然应允。 商谈一直到了后半夜,方案大体出来了。只有几处细节,还没能确定下来。 袁峰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提议道:“这些地方不涉及明天的早操。天色也不早了,明天是方案试实施的第一天,要做的准备还不少。我提议,今晚就到这里。这几处,我们回去后,各自再细细思量,明天找个时间再议。” 青钰上人他们三个皆无异议。于是,散会。 经此一事,师兄弟两个与袁峰、云景道长二人更加交心,亲自将二人送至大门口。 待两人转身离去,他们还站在门口目送。直至两人的背影拐个弯,不见了,青钰上人方收回目光,看着自家师弟问道:“你今晚要住在这边?” 白璋上人笑嘻嘻的答道:“今晚跟大师兄挤一挤。”顿了顿,又道,“袁爷和秦师兄两个看样子是彻夜长谈。我就不过去打扰他们了。” “原来如此。”青钰上人冲他一挥手,应道,“回罢。东厢房那边给你收拾了一间屋子。你住那边便是。” “大师兄,我有两个问题……” “你自己去琢磨。我的脑袋里也还有一大堆的问题没理清呢,没空。” “哦……” 第一九三章 好的合作伙伴 袁峰和云景道长离开客院后,确实没有各回各家。他们给沈云传讯,得到后者的同意后,一齐去了主院,汇报今晚的情况。 沈云很是意外,摸着鼻子干笑道:“这个青钰,算是仙山里难得一见的实诚人。”心念一转,很快又释然,“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扇门。白璋也是很率直的人呢。” 换成是大多数的元婴修士,想要查验青木派里的人族弟子与妖族弟子真正是如何相处的,非得七拐八绕的搞出一个盘丝洞来不可。 云景道长点头道:“我以前没有接触过他们师兄弟两个。现在看来,主公所言极是。他们确实是难得的坦诚与率直。” “更难得的是,他们不莽撞,还都是聪明人。”袁峰直言道,“我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沈云听懂了他的意思,翻眼看向他,道喜道:“恭喜你了,求仁得仁,碰到了好的合作伙伴。这是好兆头呢。看来新阵序很有搞头。” “借你吉言。”袁峰得了准话,眼底透出来的全是喜气。 沈云又对他们两个说道:“五行门会是好的合作伙伴。你们想想,一个门派,不计虚名,不计得失,甚至顾不上自己的道传,为了仙山的福祉,两百多年来,几乎是以一派之力,扛起了维护和保护守护大阵的艰巨任务跟责任。放眼整个仙山,除了五行门,还有哪个门派和世家能与之相比?能和五行门合作,对我们来说,绝对是大幸事。” 云景道长也不住的点头:“前段时间,叶罡带动仙山的重门重派迁往凡人界,五行门的做法,也同样为人称道,值得敬佩。” 这是仙门倒台以后才被揭露的秘密: 倾覆了天神宗后,仙门与仙庭以守护大阵为界线,瓜分了祝融大陆。其中,仙门得仙山,仙庭得凡人界。守护大阵的安危关系到整个祝融大陆,双方约定共同担当维护与守护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仙庭只出七成的钱,余下的三成钱,以及具体的维护与守护,由仙门一力承担。 仙门这边,由仙门长老会召集各大门派的当家人一起商议,很快决定,守护大阵的日常维护与守护等事务,皆由仙门长老会负责。所有开销,一年一结,刨去仙庭承担的那七成,余下的三成,走仙门公中的账。 如此一来,守护大阵等于是仙门长老会全部包揽了。其他门派则齐齐的把担子撂了个干干净净。一直以来,大家都以为是捡了大便宜。哪知仙门倒台后,众人才知晓当年的内幕。 原来,早在那个时候,仙门长老会就已经知道守护大阵出大问题了。 当时,长老会的内部就如何处理这一情况,产生了很大的分岐。一派认为兹事重大,长老会扛不起,也不应该扛,应该如实报告外界,以群策群力,想出解决之法门;另一派认为必须死守秘密。他们的理由也相当之充足,一是,仙门刚得仙山,屁股还没坐稳,便曝出来这么大的危机,是生怕天神宗的余孽们找不到反攻的借口吗?二是,守护大阵的问题不是一般的大,就算群策群力,要想拿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案来,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还不如先将之列为绝密,严格封锁,再召集高阶阵修们,徐徐图之。 经过数场激烈的论道,最终,持第二种意见的长老们占了上风。 于是,这才有了长老会召集各门各派的当家人一起来商议守护大阵之管理权力。 那个时候,各门各派都忙着瓜分仙山,哪里顾得上守护大阵?便有人想到了守护大阵的诸多好处,在心底里非常清楚它的重要性,但奈何这块蛋糕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不是自己能独吞得下的。他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然,自己吞不下,也绝计不能让给别人。 这个时候,仙门长老会便成了最好的管理者。 于是,仙门长老会不费吹灰之力达到目的,守护大阵的问题也顺利的被他们遮了起来。 接下来就是寻求解决之道。 仙门长老会首先想到的是五行门。因为后者是仙门最大的阵修门派。要想解决守护大阵的重大问题,不可能绕得过五行门。 长老们深谙五行门的脾性,由大长老亲自去五行门,请了当时的门主实地去察看守护大阵。 后者果然没有犹豫,接过了长老会的任务。 但长老会却防范着五行门。好,不管是任何一门一派接了这个任务,长老会都不可能真正的放心。守护大阵如此之重要,他们怎么可能将之交给某一门一派呢?那将整个仙门拱手相让,有何区别? 更何况,五行门不过是阵道最为发达,也在诸门派里最为强大而已。放眼整个仙山,也不只五行门里有高阶阵修。 长老会以问题太过严重,甚为棘手为由,打着群策群力的幌子,又在全仙山之内,秘密搜罗了一大批高阶阵修。 不论是五行门派出来的,还是他们找回来的,长老会都让他们发了誓,在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之前,皆避世,不私自与外界联络。 又因为他们牺牲巨大,长老会这边保证给他们最好的供奉,满足他们修行的一切正当理由。 于高阶阵修来说,守护大阵的吸引力本身就难以拒绝,再加上长老会的保证,真的称得上是天上掉馅饼了。他们莫不同意,依言而行。 但对于五行门来说,门中的尊长几乎都避世了,在接下来的数年甚至十几二十年里都不能通一回消息,不可谓不是重大的损失。 可是,五行门的高层们通过反复的讨论,最终还是接受了仙门长老会的苛刻条件。 即便是很快他们意识到守护大阵的问题不是十几二十年能够解决的,也没有跳出来反悔,要求毁约。 他们为什么会吃下这个大亏? 前些时候,一位五行门的守护了守护大阵两百多年的尊长谢绝叶罡时所说的话,应该能回答这个问题。 “守护大阵是全祝融大陆的福祉所在。我的任务没有完成,心中有愧,不能擅自离开。望大统领见谅。” 那一次,叶罡从守护大阵里带走了很多阵修大能。但是,五行门里的,却一个也没有随他离开。 消息传出来,仙山大众莫不赞他们“高义”。 这也是青钰上人一行人在青木派得到高规格的礼遇的主要原由之一。 第一九四章 最快捷的法门 沈云对五行门的赞赏与肯定,无疑是给袁峰和云景道长吃定心丸。与青钰上人的合作,更是心中有底。两人离开主院后,又一同去了云景道长的院子里,连夜商讨。 等商量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将近出早操了。 两人相对一笑,都使劲的揉了一把脸,起身,结伴去临时演练场。 不想,还离得甚远,就听到了从那边传来的操练声。 “不是我们的人。”袁峰拧眉。 “是青钰上人……”云景道长“滋”的抽气,“他们和昨天相比,象是换了一批人。”不说别的,单论这出操的号令鼓点,已很有青木派范了。 袁峰轻笑:“看来昨晚我们给他们的刺激不少呢。” 五行门能有这样的态度与决心,并且干劲冲天,何愁新阵序不成? 两人不由得浑身一阵轻松,兴冲冲的快步赶过去。 不等他们赶到演武场,青钰上人将手里的鼓槌递给白璋上人,亲自迎上去。 待双方见过礼,他告诉袁峰与云景道长,从即日起,他们这边会全天候操练新阵序:“尽量不拖你们的后腿,争取早日初成新阵序。” 云景道长和袁峰忙说:“哪里!” “大家一起相互学习。” 三言两语的定下了全天候操练的基调。 这时候,青木派的弟子们也列队过来了。 其实此时离规定的早操开始时间还差了将近半刻钟。五行门的人在演武场上杀气腾腾,整齐伐一的杀声,更是直冲云霄。这么大的动静,青木派的弟子们想不听见都难呢。 “五行门的人什么意思吗?一声不吭的提前开练!” “可不能让他们压住了我们的气势!” 一些性急的,急吼吼的去找阵长,强烈要求也提前出操。 阵长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他们紧急集合,也提前赶了过来。 离临时演武场还隔着百来步远,众人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浓浓的杀意,呼啦啦,尽数被激起了战意。 见状,袁峰心中一动,计上心来,对青钰上人笑道:“新阵序的事暂且放到一边,兵阵更是急不得。今天我们搞一场比武,如何?” 自上古以来,大道千千万,小道万万千,拳头是唯一的硬道理。 新阵序目前还称不上“道”,却是打破以往大道、小道的一次尝试。做这样的事情,光是讲道理,说得众弟子一个个的心服口服,太费时间了。 所以,不如直接用拳头说话。 出自十大门派的人族弟子在青木派的弟子面前有大宗门的优越感? 行,你用拳头来证明你的优越感。 人族弟子看不起妖族弟子,觉得后者粗鲁、卑贱? 那么,你的拳头够大吗? 当然,这种纯粹比拳头的做法,是青木派所不耻的。也不符合新阵序的道义。 但是不破不立嘛。 更何况,不打不成交,对于修士们来说,没有什么比进行一场公平、没有恶意的比武,更能迅速了解对方,提高友情了。 “比武?”青钰上人心头一亮,挑眉,“如何比法?” “平时,你们门派内又是一个什么比法?”袁峰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青钰上人眼底寒光乍现,战意腾的上来了,但面上的笑意不减反增,慢悠悠的说道:“我们的比法么……” 袁峰笑眯眯的听着,身上亦是战意腾腾。 云景道长见状,果断的一甩拂尘,干巴巴的撂下一句“我先去招呼弟子们”,脚底抹油,跑得飞快。 法修是最讲道理的,比拳头什么的,太不讲道理了。他才不要掺一脚呢。 很快,袁峰和青钰上人商量好了比武的方式与规则等内容。 而此时,两边的弟子都已经接到了通知,个个摩拳擦掌,战意蓬勃。 这场临时起意的比武,基本上没有什么准备,连专门的比武台也没有,就是在演武场的中央圈出来一块空地。 比武的内容也再简单不过了,即,比武双方各持一个黄泥团,谁先黄泥团糊到对方的脸上,谁便获胜。 唯一的约束条件是,不得动用灵力。 也就是说,所有参与比武的弟子,都必须先封印住体内的灵力。 这一条件是青钰上人提出来的。针对就是青木派这边的妖族弟子——妖族与人族,根本就是不对等的存在。前者的体格比后者天生要强悍一些。同阶的妖修,其灵力更是远远强过人族。所以,哪怕青木派这边的妖族弟子尽是一些低阶的小妖,必须借助法术才能维系人形,不把他们的灵力封印住的话,五行门这边的低阶弟子也根本奈何不得。 但是,在仙山的所有比武局里,从来没有封印住比武双方的灵力之做法。 因为体格、灵力等,都是因人而异的。同阶之间,人家的体格强过你,灵力比你更雄厚,哪怕是天生的,也是人家本事。你天生不如人家,只能自认倒霉,不得上天宠爱。 不过,青钰上人提出来封印灵力,理由也是相当之充足:青木派这边的人族弟子其修为境界跟齐头韭菜一样,是清一色的筑基境,连一个金丹境也找不出来。反观他的门下,足足有十一个金丹呢。 修为高一重,压死人! 十一个金丹,又是清一色的阵修,他们联起手来,即便不下杀手,也能轻轻松松的把这些青木派弟子困到天荒地老。 所以,只有大家都封住了灵力,单纯拼拳头,比招式,才是最公平的。 哪知袁峰并不领他的好意,说道:“如果是因为你们有十一个金丹的话,没有必要。” 青钰上人好不意外。这是用最温和的语气,说着最猖狂的话。袁爷绝对是真剑修。 但他还是坚持。 “昨天已经看过你们的弟子在乾坤棋里历练了。比阵法的话,对你们实在是太不公平。”他委婉的道出另一重原由。 对一群连幻境和幻阵都傻傻分不清的人,他们真不好意思动用阵法。 “好。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么就依你的。”袁峰呵呵轻笑,应了下来。 如果玄天门的玄诚上人也在一旁的话,看到他的笑颜,肯定会立马改变主意。但是青钰上人对他不熟悉,满意的去招呼弟子们准备比武。 第一九五章 玩泥巴 比武的消息象风一般,迅速在整个新营区里传开来。很快,一些没有当值的弟子们三三两两的结伴赶来。 袁峰见状,索性和昨天一样,在演武场的外围拉起了红丝带,任弟子们在红丝带的外面围观。 青钰上人看得眼角直抽抽。昨天合阵失利,令他压力重重,甚至对红丝带产生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身为元婴上人,他知道这是不对的。可是……还是控制不住啊。 罢了,眼不见为净。反正那些都是布设在外围,不回头的话,是看不到的。 他默默的转回头去。 拉上了红丝带,在青木派里等于就是召告所有人“快来,这里有事”。于是,很多本来没想过来瞅一眼的弟子也纷纷被吸引了过来。 不多时,红丝带的外面又如昨天早操时一样,里三层、外三层的站满了人。 有区别的是,昨天是长老会组织,事先给各部门各营划了区。故而,昨天开场之前,围观的弟子们坐得整齐,且在开场之前保持着安静。 不象今天全是自发行为,所有人的站位自然,身边全是陪伴来的亲朋好友,话自然也就多了。 “听说今天比的是什么吗?” “玩泥巴呢。” “啊?什么泥巴?” “黄泥巴。” “我……去!真是玩泥巴啊?” “对啊。” “怎么个玩法?” “说来也简单,就是都封了灵力,往对手的脸上抹泥巴。被抹上了,便输。” “滋——,这算哪门子比武?” “是啊。当年我们在老仙都时,小孩子家家的玩雪仗,也比这认真。” “可是,那个时候,你连拳腿功夫也不会呢。现在呢?能一样吗?” “那倒是。” “知道这是谁想出来的点子?” “不知道。”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我觉得,不应该是袁爷和道长想出来的呢。” “为什么这么说?” “袁爷和道长都是厚道人啊。不会这么欺负人……” “呵呵呵……” “哈哈哈……” “不要这么笑嘛。说得我们好象是玩泥巴的行家一般。” “什么叫做‘好象是’……” 那话戛然而止。说话人应该是被人突然捂住了嘴。白璋上人皱了皱眉头。 不对劲!感觉不对劲! 按住心中隐隐发作不祥之感,他看了一眼在抽签的弟子们,打定主意,快步向青钰上人走过去。 “大师兄……” 却被青钰上人打断了。 “什么也不要说了。”他抬眼看向另一边也在抽签的青木派弟子,苦笑道,“我好象又托大了。” 白璋上人顺着他的目光也看过去。 突然接到临时比武的通知,青木派那边的弟子们表现得也太欢喜了。尤其是那些妖族弟子,简直可以用喜形于色来形容。 此情此景……怎么看都不是些善茬啊。白璋上人心里的不祥之感更甚。 取消是不可能了的。所以,不能灭了自家威风。他收回目光,硬着头皮,用神识传音道:“大师兄,这样的比武,是我们五行门的内门所创。弟子们年年都要大比一回,算得上是熟手了。他们怕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自己也是从先天境开始,一年一年的“玩泥巴”,直至金丹境。丰富的经验告诉他,这个“玩泥巴”很看经验的。真的是一回生,二回熟。从来没有玩过的生手,跟玩过一回的新手,之间的区别,一眼就能看出来;而玩了很多年的老手,与新手之间,区别也是不小。 正因为如此,大师兄才想着用它来掰回点面子。 青钰上人轻轻吐气,也用神识传音道:“那是。我们‘玩泥巴’和小孩子家家的打雪仗,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白璋上人垂下头来,憋住笑。果然,大师兄也没有错过外面的那些青木派弟子私底下的议论。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 大师兄与人对阵,素来讲究“知己知彼”。哪怕是胜券在手,大师兄也不会掉以轻心,该查的一定事先查证。 因为是临时起意,大师兄不可能去调查青木派里平时都是怎么比武的了,所以,他必定会注意到后面的这些围观弟子们的议论,以从中挖掘自己想要知道的相关情报。 如此一来,大师兄知道青木派弟子们嘲笑他们五行门“玩泥巴”,有什么好稀奇的? 然而,世人却不知,他们眼里的“玩泥巴”,是五行门的内门根本。 也难怪大师兄听到了,心里会暗生恼火。 白璋上人收了笑,在心底里默默的给正在高高兴兴的抽签的那些青木派弟子一齐点了根蜡。 随后,他看到自家大师兄果然没能再忍住,背负着双手,走到已经抽了签的大弟子面前,悄声招待了一句。 现场不安静,大师兄的声音压得很低,以至于他这个元婴上人在这厢竖起了一双耳朵,也只能听到最末尾的两个字——留手。 留手是不可能的。应该是“不要留手”,甚至是“完全不要留手”,才是对的。 这才对嘛。有好戏看了。白璋上人垂眸,完全释放了眼底的笑意后,这才复又抬起眼来,朝袁峰走过去。 “袁爷,你们这边准备好了吗?”大师兄的弟子们普遍是内门嫡系中的“玩泥巴”高手,他觉得完全必要跟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漏点个中经验。 只有这样,今天的比武才好看嘛。 比武不怕修为境界低,怕的是一边压着另一边打。“玩泥巴”,尤其是! 袁峰看着他,咧嘴笑道:“有劳道友,差不多了。”一口白牙映着晨曦,闪闪发光。 莫名的,白璋上人想起了大白鲨。 此念一起,后边的话,全被闪没了。 “那就好。”他呵呵的笑出声来,“我再去问我大师兄,看他那边准备好了没有。” “慢走。”袁峰冲他略一抱拳,“有劳。” 白璋上人回礼:“别客气。” 真不用客气。 因为他和云景道长一起,是今天的比武裁判。比武之前,询问两边的准备情况,是他身为裁判的份内之事。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书友的月、票,谢谢! 第一九六章 不同 白璋上人在再去找自家大师兄的半道上,碰到了云景道长。 后者刚从他家大师兄那边过来,见他过来的方向,问道:“问过袁爷了吗?那边准备得如何?” “问过了。他说差不多了。” “那就是好了。”云景道长用拂尘指了指身后,“我方才问过师兄,他那边也好了。” 白璋上人又举目眺望红丝带后面。 “在看什么呢?”云景道长也转身看过去。 “咦,沈门主和王长老他们不来观赛吗?”白璋上人没找到人,收回目光问道。 “哦,他们都没有说要过来,应该不会过来了。”云景道长答道。 白璋上人心思一转,在心里找到了一些底气——如果沈门主和王长老如果都看好这场比武,肯定会来给自家弟子鼓劲。要是不看好……呃,输了的话,沈门主也会脸上无光。所以,决定不过来喽。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他高兴的问道。 “都准备好了的话,随时都可以。”云景道长发现了他眉眼间现出来的喜色,心里更加担忧了。 刚才,他过去找青钰上人询问准备情况时,也周边的五行门弟子身上看到了这样的喜色。不过,弟子们的养气功夫远不及白璋上人,所以,喜色要浓得多。 再一想到从袁爷那里得知,比武的形式是青钰上人提出来的,他立时有了一种被“套路”了的即视感。 暗中紧了紧手里的拂尘,他方压下去向袁爷报信,让后者谨慎一些的念头。 白璋上人点头道:“那就现在开始罢。早些比完,争取多操练一些时候。”又道,“毕竟新阵序才是合阵的关键。” “说得极是。” 两人按照先前的约定,又分开来,各自折身走回去。 五行门的独门比武也有初赛和复赛之分。 其中,初赛是十人混战。在一柱香的时间里,身上依旧干干净净,没有沾到泥巴的那人胜出。 如果所有人都沾到了泥巴,那么,取相对最干净的那一人胜出。 要是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都没有沾到泥巴,那么,这两人,或者多人,则必须再比一场。直至有一人能胜出为止。 在初赛里的胜出者们,才能参加复赛。 而复赛就不是混战了,而和其他的比武一样,为一对一的淘汰赛。 即,两人比武,胜者进入下一场,输者被淘汰。 还有,不论是初赛,还是复赛,第一场的比武者们都由两名裁判在每一场开始之前现场抽取。所以,在比武开始之前,裁判也要做一些准备。比如说,他们要给每名比武弟子发放一个号码。 不过,这不是什么为难之事。方才,两边的弟子们已经在抽取号码了。 现在,他们要各去一边,查看那一边弟子们是否抽完了,有无一号多人,或者一人多号等舞弊行为。 好,后面那一条,今天是不可能出现的。 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不论是袁峰,还是青钰上人,都不可能允许他们那一边有任何的舞弊行为出现。 丢不起这人! 但该有的讲究,还是要有的。毕竟是公平的比武嘛。 是以,云景道长负责的是五行门那边,而白璋上人则负责青木派这边。 两人各就各位,查验完毕后,又向对方举起一只拳头,意思是“准备就绪”。 接下来,两人同时向身后的参赛弟子们展示一把临时做好的号码竹签。每一根竹签都用朱笔写着一个号码。 “现在是进行初赛。十人一组。同时进行四组。我们这边是两组,分别在东、南两个分赛区里。我先喊十个号码,被喊到号码的弟子出列,到正东边的候赛区做准备。下一组的,到正南边的候赛区里做准备。” “十号!” “二十三号……” 临时圈起来的圆形比赛场被等分为四个扇形。在每一个扇形旁边,各有一个小小的候赛区。不一会儿,参与第一场到第四场初赛的四十名弟子已经在各自的候赛区里集合。 没有参加比赛的弟子们,则留在原地,或蓄精养锐,或观看比赛,皆可。而已经比完了的,除了胜出者必须留下来,准备复赛,其余人是走是留,也是自行决定。唯有一条,不得影响后面的比武。 抽取号码完毕,云景道长和白璋上人又到各候赛区,查看这些弟子有没有按照规则,封印好灵力。 查验完毕,所有人都符合要求,四场初赛同时开始。白璋上人点着了一根清香,插在比武场外边的地上——在五行门里,为了插这根香,在比武场外边的醒目位置上,专门修建了一个小高台。台上置一香炉。香炉旁,还配有观香童子。在香燃到一半、还差一指,以及燃尽之时,观香童子都要鸣金报告。这里是临时起意搞的比武,讲究不了这么多。香么,只能是插在他的脚边边的地上了。同时,他还要客串一把观香童子。 一时之间,四十名比武弟子手里都拿着一个同样大小的大泥团,不怀好意的向早就瞄好了的目标冲过去。 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所以,同门师兄弟们,平素里再亲香,在这里也是讲不得半点客气。 即便是如此,在场外围观的青木派弟子们也很快发现了四场比武的不同。 简单的来说,青木派那边的明显要激烈得多。 噼里啪啦、丁丁当当……剑光刀影之中,两个比武初赛区不一会儿便是尘土飞扬,再有几息之后,已经变成了飞沙走石。打斗声不绝,要剑光刀影是完全看不到了。围观的弟子们尖起眼睛,也只能依稀看到里头有人影在晃来晃去。 这两个比武区里,跟两只牛皮灯笼一般,光能听到声响,看不到人了。 有什么好看的? 青木派的弟子们好不失望,齐齐的把目光放在了另外两个比武区。 相比起来,五行门的弟子们这边要好看得多。他们喊打喊杀的,比两只牛皮灯笼里更热闹。更重要的是,能见度高。刀光剑影好比春天里赶着趟儿盛开的百花,看得人眼睛都忙不过来。 第一九七章 好奇心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云景道长和白璋上人齐声喊停。 二十名五行门弟子都很遵守规则,齐齐跳出站圈。 只是一直笼罩着西、北两个分赛区,几乎要凝成了实质的沙尘显然是一时半会儿的消散不了。里头的二十名青木派弟子连影子都看不见。 换在平时,区区沙尘,根本难不住两位元婴境的裁判。他们随便甩出一记去尘术,顷刻间便能还这两个分赛区里一片清朗。 但是,现在不成。 因为在去尘术面前,这些沙尘,和里头的二十名弟子身上的泥印,都是一样的存在。所以,真要一记去尘术下去,这两场初赛算是白比了。 云景道长摸了摸鼻子,无奈的下令:“你们,自己出来!快点!” 话音刚落,那二十名弟子嗖嗖嗖的从飞扬的灰尘里冲了出来。 “哈哈哈……”五行门这边的低阶弟子们看到他们,没忍住,当场哄堂大笑起来。 笑声是会恶性传染的。不一会儿,青木派的参赛弟子们,以及在红丝带外面观赛的弟子们,也个个捧腹大笑起来。 那二十名弟子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亮的,其余的地方……不是灰,就是泥,简直是……一个个的象极了掉进泥潭里的大花猫。 真是辣眼睛啊。云景道长满头黑线的别过脸去。 青钰上人眉头跳了跳,压制下心中的不悦,扬声说道:“是我们考虑不周。这里是泥地,易扬起泥土。”然后吩咐大弟子立刻重新平整地面,固沙定土。 白璋上人闻言,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暗道:这些妖族弟子果然强悍…… 固沙定土,于半步元婴境的阵修来说,实乃小菜一碟,砸上一个固沙阵,就搞定了。耗时不到半刻钟。 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又有几人能亲眼看到这样的高阶阵修布阵,全程看痴了。 五行门的低阶弟子们看在眼里,不免越发的得意。碍于是师祖座前,不得多嘴多舌,他们只能乘师祖和师尊们没注意到自己,偷偷的与师兄弟们挤眉弄眼:我们不管谁得幸进入复赛,都不要客气。土包子们有一个算一个,都给糊成泥猴。 云景道长和白璋上人联手,利落的裁定了结果:五行门这边的两场,胜出的都是一名金丹境初期的师叔辈人物。 关于十一名金丹境弟子的问题,在商议比武规则时,青钰上人和袁峰商议过。前者以为,为公平起见,他们就不要参赛了。 但是,袁峰谢绝了他的好意,说是“无妨”。 在仙山里,修为高一阶,压死人,是人人尽知的常识。真正能越阶对敌的修士,绝对是出类拔萃之辈。照袁爷的意思,今儿个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些青木派弟子,一个个的都是这等惊世之材? 这也太猖狂了! 他很不爽,于是,没有再客气,改变主意,连金丹十层的大弟子也算了进去。 倒是他的大弟子觉得怪不好意思的,找了个四下里无人的空闲时候,悄咪咪的跟师尊讨饶:“那是一群筑基境的小娃娃……就算是封印灵力……师尊,真不下去手。要是传出去,弟子这脸……” “人家不领情,硬要讨打,那就充分满足他们呗。”师尊大人凉嗖嗖的应道。 原来是不领情呀!大弟子的眼里寒光闪闪,呵呵笑着领令。他也改变主意了,届时要好好的露一手,让他们开开眼。 不过,这会儿,目光又一次的扫过那二十尊“土地公”,他在心底里又改变了主意——青木派的这些妖族弟子还是很强横的嘛。真正到了复赛场上,还真不能太吊以轻心。 心念一转,他又一次的禁不住暗暗眼馋青木派的好运道。 据他从师尊那里得来的可靠消息,云雾山脉是青木派当年从仙门长老会那里以难以想象的便宜价格买到的一块“荒地”。 谁能想到,这片一直被传闻是“四季孽生毒障”的无用之地,里头竟然有强大的妖族。 并且这些妖族是那么的好骗。 可不就是好骗吗? 但凡稍微不好骗一点,也不至于被沈门主三言两语的就给骗了去,从此,唯其马首是瞻。 为什么他会认定是沈云三言两语的哄骗住了云雾山脉里的众妖? 理由很简单。 一是,全仙山的人都知晓,青木派平定云雾山脉,没有用一兵一卒; 二是,传闻青木派上下穷得丁当响。他来新营区后,所见所闻,无一不验证了青木派里,上至沈云,下至寻常的弟子,真的是精穷精穷的。 所以,青木派不费一兵一卒的平定了云雾山脉,不可能真金白银的收买了众妖,只能是花言巧语的哄骗。 而事实上也是。 妖族弟子与人族弟子一视同仁……这一类的花言巧语,也就青木派的人能说出口了。 当然,从目前来看,青木派里,在明面上,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可是,内核的层面呢? 还有就是,这种“一视同仁”又能持续多久? 眼下,青木派初来乍到,脚跟还没完全立稳,能够与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众族“平起平坐”,处处“一视同仁”。将来,青木派与仙山各门各派,甚至还有修真世家交好,真正的发了,完全掌控了云雾山脉。那个时候,他们还能对继续如此的“一视同仁”吗? 类似的情形,仙山里也不是没有过。 他只能说,沈门主太会说了,而云雾山脉众妖真的好纯朴! 思量间,他的师叔,白璋上人也宣布了青木派那两场初赛的胜出者。 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的是,两场的胜出者皆是人族弟子。 两场一共有七名妖族弟子参加,竟然一个也没有胜出! 怎么可能!师叔该不是看花了眼…… 他连忙定睛去细看——那二十名青木派弟子个个都是周身上下看不到一丝亮色,他看了一眼,便不想看第二眼。 很快,他发现自己错怪师叔了。 确实是两名胜出者身上的泥印要少一些。 他们两个是特例吗? 【看书领现金】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还可领现金! 还是真的就这么巧,头两场便抽中了青木派里最优秀的人族弟子? 他的好奇心被完全勾起来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月、票,谢谢! 另,今天是元旦,新的一年开始了。某峰祝亲们新年快乐! 第一九八章 不同的风格 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因为青木派这边头两场胜出的是两名其貌不扬的人族弟子,很多人意外之余,想法多了起来。于是,这一场临时起意的比武,不但热闹有了,而且在这些人的眼里,也有了“门道”。场内、场外,没有人再觉得乏味。 而布设了固沙阵的比武,也确实没有让人失望。 马上进行的另外四场初赛,在比赛时,不再扬起一粒沙尘。众人看得再清楚不过了。 四场初赛依然是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五行门那边的两场,持续了先前既好看又热闹的风格。 青木派那边的,先前在比武开始后没多久便被浓得化不开的沙尘所遮掩,众人连比武者们的身影都辨认不出来,自然不知道是个风格了。 此时,他们总算是看明白了。 首先,也是很热闹。 比武者们,不论是人族弟子,还是妖族弟子,个个都很踊跃,并且看得出是使出了周身之解数。 但是,不好看。 原因是他们基本上没有好看的招式,一招一式都是最基础的招式,再加上,他们的气力不小。在众人的眼里,既简单,又粗暴,毫无美感。 倒是让大家搞明白了,为什么前面两场会扬起那么大的沙尘。 啧啧啧,这一个个的都是屠夫吗?一些五行门的低阶弟子不盛不下了。 但是,也有人越看脸色越凝重。 青钰上人和白璋上人是最先变脸色的。 其次是青钰上人的亲传弟子们。 “大师兄,照这样的比法,我们今天怕是不好下台。”其中一名亲传弟子苦笑着用神识传音向大师兄讨主意,“怎么办?” 师尊在座呢。身为弟子,怎么能让师尊脸面全失? 可是,青木派的这种打法……他心底完全没底啊。 大弟子收回目光,看了自家师弟一眼,也是苦笑连连。他亦用神识传音回道:“我们的弟子不是他们的对手。” 师弟怔了一下,无奈的点点头:“好,我知道了。” 既然弟子都不是对手,那就只能靠自己喽。 本来,他是不好意思以大欺小,现在,为了师门的脸面,必须豁出这张老脸了。 这四场比完,五行门那边分别胜出一名筑基九层的和一名金丹中期的。两人都是同场里修为最高的,是以,这样的结果,完全没有悬念。 与之相比,青木派那边的两场比武都是充满悬念,完全是不到最后一息,无法判断谁会最终胜出。 最后,经白璋上人裁定,两场分别是一名妖族弟子和人族弟子胜出。 青钰上人的大弟子此时已经在心底里完全推翻了先前的那一番可笑的猜测。两场比赛,让他见识了这些人族弟子之善战。 他对青木派的看法也因此而发生了重大改变——青木派的人不但能说,而且也能战。 据他所知,妖族都崇尚力量。能臣服于强者,于妖族来说,不是耻辱,甚至可能说是一种骄傲,是引以为荣的事。 所以,不少灵兽会心甘情愿的与人族结契,成为守护兽。 【看书福利】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每天看书抽现金/点币! 他觉得,云雾山脉众妖应该就是这样的心理。 虽说如此,他还是很艳羡沈门主和青木派的好运道——这一回,他看得清楚了,这些妖族弟子别看修为低,却也个个都是身手了得,非凡品呢。有众妖做附赠品,云雾山脉便是不毛之地,也称得上无价。 就这样,又接连看了几场初赛,五行门里,很多弟子脸上的得意、轻蔑在不自不觉之中消失了。还有少数低阶弟子还在洋洋得意,被周边的师兄师姐们飞过来的眼刀,狠狠得压制了下去。 这些变化,青钰上人皆看在眼里。 小东西们还有几分眼力。 如此一想,他眉眼间的那丝愁云散去不少。 终于有一场抽中了他的亲传二弟子。 后者立时看向自己的师尊。 青钰上人垂下眼帘,冷酷的拒绝给他任何的提示——有什么好提示的!前面已经有四名金丹师侄为你做表率了! 二弟子自然是看清楚了,所以,才顾虑重重,不知道该如何做,想跟自家师尊讨个正点子。 结果,师尊不理他。 无奈之下,他只能向大师兄求支招,连忙用神识传音问道:“大师兄,我一定要下场吗?” 这一场里,只有他一个金丹。修为第二高的是个筑基初期境,然后是六个炼气境和两个先天境。其中还有三个是他的徒孙。 他真要跟这些小小辈比? 根本不是输赢的问题了,好不好! 没有想到的是,他家大师兄瞪了他一眼。 意思再明确不过了——你敢不下场! 好,这里头的道理他全懂。 无非就是青木派的弟子战力太强。他们的弟子不能敌,必须是师兄弟几个亲自上。 所以,他的运气不好,尽抽到了一些徒孙辈,但为了师门的脸面,也只能豁出老脸去,争得一个复赛的名额。 他这边总算是过了心里的这一关。但是,其余九名弟子没法淡定啊。 他们哆哆嗦嗦的刚一上场,就有一名先天境的弟子自己左腿绊右腿,在不见一根草的泥地上,“叭唧”摔倒了。手里的泥团准确无误的全糊在了自己的脸上。应该是被泥团不慎堵住了口鼻,这名弟子当场昏过去了。 其余的弟子们回过神来,心头大亮。 一时间,他们各种摔倒,并且都是那种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那种。 二弟子胡乱的将手里的泥团扔在其中一人的身上——比武时,如果故意把泥团扔地上,或者一直拿在手里,皆会被视为放弃比赛。 他们这一场就这样结束了。二弟子身上连个泥点也没有,完美胜出。 而此时,青木派那边的两场却是截然相反的情形。 几场下来,妖族弟子只胜出两名。让还没有上场的妖族弟子们自觉颜面扫地。他们完全豁出去了,除了没有现出妖体,能用的手段,全用了上来。 到了这两场,妖族弟子们为了脸面上好看点,一改先前的独自为战,彼此间打起了配合,其同对付场上的人族弟子。 比武因此而更加激烈了,从一开始就立刻进入白炽化的状态。 五行门这边的弟子何尝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一个个看得忘乎所以,亢奋不已。 比武场上,喝彩声不绝于耳。 二弟子见无人关注自己,暗中松了一口气。 第一九九章 为时不晚 尽管分成了四场,但奈何人数不少,所以,初赛从清晨开始,直到傍晚时分,方结束。 青木派的弟子们身上都担着差事,没法围观一整天。但是,来了去,去了来,外围的人始终不见少。 也难怪他们对比武如此热衷,实在是这样的比武在青木派里实属头一回。比他们平常的校考要精彩得多。 先前他们笑话五行门的人多大了,还在玩泥巴。几场初赛看下来,他们渐渐的看出些门道来了,为自己之前的大言不惭汗颜不已。 原来,五行门的人玩泥巴真的能玩出一朵花来。 这还在灵力被封印的情况下。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书友大本营] 他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灵力没有被封印住,五行门的人在场上的表现将有多惊艳。那是他们这一辈子都不曾看到过的精采。 不服都不行! 青木派的弟子们最是好学。初赛进行到下午的时候,他们这边的两个分赛区里现学现用,也渐渐的有了五行门那边的模样。 青钰上人和他的亲传弟子们暗自惊奇——这也学得太快了! 好不容易等到初赛结束,青钰上人迫不及待的将师弟白璋上人拉到一边,问道:“青木派一向都是这样的吗?” “什么这样?”白璋上人心知肚明,却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反问道。 因为在仙山里,法不外传至今仍是铁律。所以,象青木派这些弟子今天的所作所为,往严格里说,算得上偷师了。而他们这回来的目的,正如沈门主提出来的,是为了求同而来。真要为此而撕开脸面吗? 更何况,他也不是没有私心。“冬草转青”,大师兄的大机缘,十之八九应验在青木派了。就冲后面这一点,他今天也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否则的话,他日,他怎么好意思跟沈门主打听天神宗的兵道传承? 就许他们师兄弟两个惦记着别人的传承,不许人家现学现用他们的兵阵?那是仙门时候的做派。然而,仙门早就被他们自个儿联起手来给推翻了。十大门派在仙山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时代也随之过去了。 青钰上人斜眼望着他:“装!使劲装!” “大师兄,求同存异。”白璋上人硬着头皮应道,“天劫之下,我们都要学会求同存异,抱团取暖。” 青钰上人这才明白臭小子是误会自己了,轻叹着看向成群聚在一起,眉飞色舞的讨论的青木派的弟子们。 他们在讨论兵阵。 初赛里,五行门的弟子们用的兵阵。 有几个说得还象模象样,不象是因为近来参加演练才新接触兵阵的样子。 青钰上人问道:“我是想知道,他们一直都这样的好学、擅学吗?” 白璋上人认真的想了想,点头道:“我所接触到的,都是如此。”无论是沈门主,还是从前在运天演武堂里求学的程冬晴他们几个,以及眼前的这些青木派弟子,皆是如此。 “法不外传?”青钰上人收回目光来看着自家师弟,嗤笑道,“就是个笑话。谁要是真的信了,那才是傻子呢。” “啊?”白璋上人愕然。大师兄今天是怎么了?被青木派的这群后辈小子给刺激狠了? “从今往后,你极有可能要代表宗门在外头行走。所以,有些事,也该让你知晓了。”青钰上人又叹了一口气,“走,回客院,我与你慢慢细说。” 这下轮到白璋上人抓心挠肺了——大师兄这架式,不象是要说寻常事啊。所以,到底是什么机密的事呢? 青钰上人也没有吊他胃口的意思,回到小院里后,便为他揭晓了答案——青钰上人所修之兵道之法便是五行门的一位长老从玉锦门里窃取来的。 有意思的是,这位长老和白璋上人还沾点亲,是后者颇为敬重的一位姻伯公。 但是白璋上人无法亲自去向这位姻伯公求证了。 前些时候,宗门里接到噩耗,天劫时,守护大阵里眼见着一条更大的裂纹运用而生,五行门里有七位尊长不惜燃烧元神,在最后关头补上了裂纹。其中就有这位长老。 白璋上人难以置信,这样的一位尊长,怎么会行窃取其他宗门的功法之事? “大师兄,这个故事,一点儿也不好听。”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心底的愤怒。 必须是杜撰。 如果杜撰之人不是大师兄,换成是其他人,他早就掀桌子翻脸了。 青钰上人又是呵呵轻笑:“故事还没说完呢。后续之事,你听还是听呀?” “听。”白璋上人咬着牙,从牙齿缝里挤出来一个字。 他将之当成一个故事。但是,心底里却生出一种直觉,大师兄没有骗他,不是为了“冬草转青”而编故事抹黑德高望重的尊长。 事实让,他也一直在心底里存了疑:大师兄资质如此之高,为什么执意要修一门残缺的功法?难道师尊的衣钵不香吗? 兴许,今天大师兄的“故事”能彻底为他解了这个疑惑。 这么想着,他做好了听到惊天密闻的心理准备。 然而,没有想到的却是一段毁三观的往事。 偷回来的功法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前任掌门,也就是他们的师祖座前。后者很快发现,这部功法有大问题。 它不全。 最多只能修至元婴境。 于是,就有了两种可能。 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 好的是,这部功法分上、下两部。他们得到的是上部。还有下部留在玉锦门里。 坏的是,这部功法本身就是残缺的。 两种情形可谓天差地别,在没有弄清楚之前,万不可修练。 但是那位长老已经暴露了。 当然,玉锦门那边也不清白。因为这部功法本身就是玉锦门黑吃黑所得。五行门这边握着他们黑吃黑的有力证据。 所以,玉锦门为了自己仙门第一大宗门的脸面,只能捏着鼻子吃下这个闷亏,不敢公开找五行门要人。 没过多久,仙门长老会秘密找五行门商议修补守护大阵之事。五行门乘机提出来门中有一名长老不小心开罪了玉锦门,要长老会为之提供庇护的条件。长老会正愁手里头没有五行门的把柄,连具体的事由也没有问,便欣然应允。 那位长老就这样去了守护大阵。 玉锦门想尽了办法也没有打听到他的下落,只能暂且隐忍下来。 之后,五行门一直在暗中寻找功法的下部。 “宗门为什么要……强求这部功法?”白璋上人不解的问道。自家宗门,不好口口声声的说“偷”啊“窃”的。更何况,大师兄都说了,玉锦门也是黑吃黑得到的。 “能让宗门、玉锦门如此上心。”青钰上人看了他一眼,挑眉反问道,“你说是还能是为了什么?” 还能是为了什么?白璋上人心头一跳,颤声问道:“难不成是飞升?” “没错。就是传说,这部功法里藏着飞升的秘密。” 飞升!白璋上人心头大震,许多画面纷纷涌上心头。刹那间,他想通了很多问题,也完全相信了大师兄的话——大师兄可是宗门之中同辈弟子里的翘楚,如果不是事关飞升,宗门和师尊怎么会舍得让大师兄去修习一部不全的功法?退一步讲,是大师兄执意要修行此法,而师尊劝阻不了。那样的话,师尊兴许气过之后,还是纵容了下来,但是,宗门绝对会放弃大师兄。可他所看到的事实是,并非如此。先前大师兄行事低调,很多事不是很明显。而这一回,宗门对大师兄的态度,明显的是将之当成下一任的掌门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能让宗门如此行事的,也唯有事关飞升了。 “大师兄,为何要与我说这些?”白璋上人只觉得嘴巴好干,舔了舔嘴唇,颤声问道,“是宗门的意思吗?” 青钰上人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笑道:“来了青木派后,我听到最多的话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我是孤儿,不知父母是谁,也没有兄弟姐妹。捡到我,抚养我长大,传我道法的,是师尊。与我相互扶持着长大,不论顺境逆境,敬我重我的,也唯有你。所以,在我心里,师尊如我父,你为我之手足兄弟。这等秘事,以前不告诉你,只是觉得你还小,心底里只有阵道,藏不住事。现在么,你已经能独挡一面了,对很多事也是见解不凡。与你分说,也能讨到好的主意。” 却是避而不谈宗门。白璋上人心思电转,很快的,脸上现出笑容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大师兄说的极是。” 从小到大,大师兄如何待他,他心里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就冲这句话,他心甘情愿的做大师兄的亲兄弟,以及左膀右臂。 说到大师兄的功法,他总算找到机会,说“冬草转青”了。于是,和盘托出。 不料,青钰上人听完,抚掌笑道:“文远师伯总算是蒙对了一回。” 蒙对?白璋上人以为自己听错了。在泰阳师伯殒落之后,文远师伯的卦,应该是仙山众法修之中,最为灵验的了。便是在泰阳师伯还在世之时,也没有人敢用‘蒙’来形容文远师伯卜卦。大师兄这话,真的过了。 他的脸上现出完全不赞同的神色来。 青钰上人见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得太过毒舌了,悻悻然的双手交握:“唔,我有些过分了。那个时候,文远师伯的卦,十回里能中七八回,已经很了不得了。” 白璋上人这才想起来,文远师伯替大师兄卜卦,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文远师伯在法修里,只能勉强得上是一流,其名望远不及现在。 好,这些都是不重点。 他清了清喉咙,主动的换了个话题:“大师兄,明天的复赛,还有必要进行吗?” “为什么这么问?”青钰上人挑眉问道。 白璋上人没好气的应道:“我们这边胜出的是什么,人家青木派那边又是些什么人?” “什么‘什么人’?”青钰上人冲他翻了个怪眼,“两边胜出的,不都是每一场的胜出者吗?中规又中矩的,我看不出什么问题来。” 大师兄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呢。白璋上人梗着脖子硬怼:“你的大弟子也在列!他可是半步元婴!青木派那边连个正经的金丹境都没有。这样的比武,好看啊?” “我敢担保,肯定好看。”青钰上人一点儿也不介意,乐呵呵的应道,“因为宗门里的尊长们几乎都去了守护大阵里,我们五行门行事低调,弟子们在外头行走得少,没几个真正有眼界的。这一趟出来,我观庆儿他们几个,尤其如此。这一回,出来得好哇。活该他们长长眼界。” “大师兄的意思是……”白璋上人惊诧得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尖子,痛得“滋滋”的直抽冷气。 怎么可能!大师侄可是半步元婴!除此之外,他们这边还胜出了十名金丹!所以,不要说那十几个筑基境的,光是十一名金丹联手,也足以让青木派那边在复赛里颗粒无收了。但是,大师兄显然不是这么看的! 这才来青木派几天,大师兄竟然如此看好青木派的弟子们! 一点儿也不象是大师兄一贯的作派呢。 青钰上人呵呵:“我不是一开始就跟你摆明了态度吗?青木派的弟子太好学,也太擅学。近三十场初赛下来,我们的弟子们的那点看家本领,都漏了出来。庆儿他们素来太倚重灵力。一旦灵力被封……嘿嘿,明天必定是好戏连台喽。” 白璋上人抚额。这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好象庆儿他们几个是对头的亲传弟子一般。 不过,听大师兄这么一说,他也是赞同的。五行门的弟子,确实是太倚重灵力了。以前,还不觉得。今天封印了灵力,再有青木派的弟子们一对比……他在场上,曾几度忧郁了。 所幸明天只是一场友好门派里的临时比武。 庆儿他们几个若是能从中得了教训,总比在外头吃了亏,再反省,要好得多。 再反观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多谢大师兄。”白璋上人暗中下定决心,也要一道改了。 算是为时不晚。 第二零零章 修改规则 然而,青钰上人特意将师弟喊到自己的屋子里来,想说的不仅仅是宗门的过往秘事,以及明天的复赛。 在他看来,这些都算不得重要之事。 眼下最重要的要,莫过于新阵序。 从今天的初赛,他再进一步的了解了青木派弟子的实力,也看出了他们在阵法上的不足。 他严重低估了青木派弟子的实力,对新阵序的试验,也不好。 好在试验还没有着手实行,他这里再修改一下计划,即可。 真正的问题出在青木派弟子在阵法上的不足。 不过,他觉得要解决,也并不难。 因为一来青木派的弟子好学且擅学;二来他的师弟也来了,且空闲。 “让我传他们拾锦阵?”白璋上人再一次的被惊到了。 拾锦阵是五行门自创的十大经典法阵。只有内门的嫡系弟子们才有资格研习。旁系,以及外门弟子,皆只能闻其名。 如今,大师兄居然要他传给青木派的这些参加新阵序实验的弟子们! 是因为先前他误会大师兄太过保守,死守“法不外传”的铁律,所以,大师兄便立刻这般自证吗? 他连忙劝解:“大师兄,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当然有必要。”青钰上人撇撇嘴,“幻境和幻阵都分不清,如何御阵?”接着碎碎念着青木派拎不清轻重主次,既瞎了一批好弟子,又误了新阵序云云。 白璋上人在一旁坐着,听得一愣一愣的。记忆里,他的大师兄鲜有如此失态的时候。看来是真的起了惜才之心了。 他在心底里暗自松了一口气,专心的听着。 到了元婴境,对睡眠的要求更少了。这一夜,师兄弟两个商议到了几近天亮。这时,前院的弟子们都起来了,开始集队,准备去临时演武场。和昨天一样,弟子们又提前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准备。照这情形,他们今天也将提前一刻钟以上抵达。 不用说,又是被青木派的弟子们在昨天的初赛场上的表现给刺激到了。白璋上人耸耸肩,笑道:“这些臭小子总算是知道发狠了。” “我们也走罢。”青钰上人目光微闪,指着桌面上的那枚记录玉简,“等会儿就按商量好的行事。” “是。”白璋上人眼里的笑意更深——归根到底,大师兄护犊情深,舍不得对徒子徒孙们真正下狠药。说实话,弟子们一天比一天乖,他也舍不得把他们扔给青木派的弟子们教训。 不一会儿,两人随弟子们一道到了临时演武场。 果然,和昨天一样,他们又提前了足足一刻钟赶到。 抵达之后,不用吩咐,弟子们立刻自发的列阵操练起来。少顷,临时演武场上杀声震天。 白璋上人收回目光,狐疑的转身去看场外。 他本以为青木派的弟子们今天也会提前赶过来开练,但事实是,他好象想多了。 甚至青木派那边的反应,还不如昨天呢。 至少昨天清晨,他们这边操练起来后,青木派的弟子们是风风火火的也赶了过来。 然而今天周边静悄悄的。 和他一样狐疑的还有青钰上人。 “他们不会是没听到这边的动静?”后者走过来,也拧眉看向昨天青木派弟子们赶过来的方向。 目光的尽头是一座朦胧的小院子。 那是青木派的演阵弟子们的临时住所。 这一眼看过去,除了碎纹状的灵力波动,什么也看不到。 “我们的声音这么大,怎么可能听不”话未说完。因为余下的话,全被白璋上人给咽下去了。 身为元婴境的阵修,他有超过十种阵法,可以阻止周边的声音打扰自己。 而临时住所被灵力波动覆盖,其中确实就有隔音阵。 “他们”白璋上人的脸上现出古怪之色,看向自家大师兄,“昨天清早是没有隔音阵的。” “很沉得住气,不错。”青钰上人嘿嘿笑着收回了目光,“不愧是从刀山血海里冲杀出来的。” 说着,再看向自己的徒子徒孙们,眼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热切起来:“我们的弟子缺的正好就是这种磨练。” 大师兄,你那是什么眼神?白璋上人看得真切,默默的在心底里给专心操练的弟子们一了根蜡。 就在这时,青钰上人飞快的压低声音提醒道:“沈门主来了!” 白璋上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百步开外现出一道熟悉的青色身影。 不是沈门主,又是哪个? 沈门主怎么过来了?他讶然的去看自家大师兄。 后者没有收到他的目光,而是快步迎了上去。 白璋上人唯有敛去杂念,紧跟上去。 沈云自然也看到了他们。他巡视经过此处,看到青钰上人和白璋上人也在此,于情于理都要过来打个招呼。 但是,青钰上人师兄弟两个不知道他是恰好遇过。尤其是青钰上人此刻是一门心思的放在新阵序上,看到他时,不由得眼前一亮。 于是,见过礼后,两人三言两语的便扯到了昨天的初赛上。 昨天的初赛,沈云是知晓的。 新营区里发生这么大的一件事,他想不知晓都难。更何况,五行门的这种比武考核的形式,也确实很吸引人。是以,虽然至始至终没有露面,有几场五行门的初赛,他也是用道力从头看到了尾。 事后,云景道长和袁峰又一道去了主院向他做了详尽的汇报。 总的来说,沈云对于这场双方临时起意的比武甚是满意。这会儿与青钰上人谈及,他给了很高的评价。 出乎他的意料的是,青钰上人只是由此挑开话题。后者真正想要与他谈论的是新阵序! 心思一转,沈云很快明白过来——新阵序事关重大,青钰上人这是亲自向他讨一颗定心丸呢。 他觉得完全可以理解。 是以,他很爽快的当场给出了这颗定心丸:一方面高度肯定了新阵序;另一方面明确表示,云景道长和袁峰代表他和青木派的长老会,全权负责新阵序的所有事宜。不管他们在操练上碰到什么困难,他和长老会都会全力支持。 要的就是这句话!青钰上人完全定下心来,热忱的邀请沈云观看今天的复赛。 不料,沈云摸了摸鼻子,直言道:“你们一群金丹跟我们的筑基弟子比,有什么看头?等以后,我们的金丹弟子也成群了,再有比武,那倒值得一看。”不要以为封印了灵力,青木派这边就占了大便宜。一群兵阵小成的金丹真人要对付一群临时学了几天兵阵的低阶弟子,还要动用灵力?他身为青木派的门主,跑去看这样的比武,是诚心找虐呢,还是诚心找虐? 没错,这是沈副堂主大人能说出来的话!白璋上人在一旁听乐了,破功笑出声来。 “那倒未必。贵派的弟子都很擅学。在兵阵之上,昨天长进了不少呢。”青钰上人忍着笑,也道出心底话,“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然,是学习兵阵之大忌。所以,我打算与秦师弟和袁爷商议,要不要适当的修改一下复赛的规则。” “怎么个修改法?”沈云来了兴致。 这时,白璋上人指着场外,笑道:“巧了,秦师兄和袁爷也和贵派的弟子们一道过来了。” 他看得真切,两人都是从演操弟子们的临时住所里出来的。 想到历年的比武期间,宗门各枝之间的种种作派,他忍不住在心里猜测:莫非袁爷他们也是在连夜给参加复赛的弟子们喂招? 宗门里,掌门师伯最恨这种做派了。但是,各枝之间却乐此不疲。有道是:临阵磨枪,不快也亮啊。 临时住所的院门外,云景道长和袁峰也都看到了沈云他们三个,扔下弟子们,一齐先赶了过来。 等他们走得近了,沈云不等他们见礼,先笑眯眯的招呼道:“你们快一些,青钰道友方才跟我说,想跟你们重新商议一下复赛的一些规则呢。” “巧得很,我和道长也正有此意。”袁峰与云景道长相对一视,也笑盈盈的应道。 “你们这么快就如此默契了!”沈云惊讶的挑眉,“不得了!” 四人确实很默契。双方各自商议出来的修改规则,都是冲着为难青木派这边的复赛弟子去的——袁峰和云景道长提出来,复赛时,只要封印一半的灵力;青钰上人和白璋上人觉得复赛一对一,现阶段没有意义,不如沿袭昨天的初赛之相关规则。 沈云哭笑不得。这些人真当参加复赛的那些青木派弟子是铁打铜铸的么?就这么扛打? 谁的弟子,谁疼!昨天,青木派胜出的那些人族弟子,全是他从老仙都带出来的。一路跟着他走到今天,他对他们老有感情了。 所以,他当着青钰上人的白璋上人的面,跟袁峰道:“你们的这剂药,是不是下得太猛了?” 谁料袁峰目光灼灼的应道:“是他们自己找到我跟道长,提出来的要求呢。” “我劝了好久,也没能劝住。”云景道长看了一眼青钰上人师兄弟两个,无奈的笑道,“也怪昨天师侄们胜出得太容易了,都没来得及真正露一手,便赢了初赛。叫那帮臭小子也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青钰上人的亲传弟子们昨天也下场参赛了。但是,他们是如何胜出的?与他们一起比武的其余九名弟子,不管是什么修为,不是左脚绊右脚,就是右脚绊左脚,一头栽倒在自己手里的泥团上。 还能再狗一些吗?那几场,要不是有他和袁爷两个压着,场内场外的青木派弟子们肯定是要喝个满堂倒彩。 所以,怪我们咯!青钰上人含笑不语——兵道,诡道也。你们的弟子还是太嫩了些。 一群猛子!沈云回头看向已经在临时演武场里活动开来的弟子们,满头黑线。 罢了!现在吃亏,总比到了战场上,在敌人手里吃亏好。 这么想着,他一点儿也不想管了。 “我们把新规则再核实一下。”云景道长见他是默许了,与其余三人说道。 不多时,四人商议好了,由云景道长去当众宣布新规则。 青木派那边的弟子们还算好,因为只封印一半的灵力,是他们自己的请求。他们更感兴趣的是一对一的淘汰赛变成了临时分组的淘汰赛。 “也不知道我会被抽到哪一组”改成分组赛后,时间上宽裕了不少。所以,云景道长给了他们半个时辰的准备时间。青木派这边的复赛弟子们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打起了商量。 另一边,五行门的复赛弟子们则半天没能回过神来——什么意思?我们这边足足有十一位金丹真人呢!青木派就这么看不上我们? 一名金丹初期的弟子愤怒的握拳头:“本座御阵时,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等投胎” 话未说完,被他的师尊,也就是青钰上人的二弟子咚的赏了一记“毛栗子”:“你在跟谁说‘本座’呢?” “师尊,他们,实在是欺人太甚!” “你的道行全长在这张嘴上了?” “弟子知晓了!” 三言两语间,五行门这边众弟子战意腾腾,一个个摩拳擦掌。 长年累月的泡化煞池淬体,使得青木派的弟子们在感官方面也远比同阶修士要敏锐。更何况,五行门这边根本就没有加以遮掩。于是,转眼间,青木派这边战意锐利。 “大师兄,好象过了。”白璋上人见状,有些头疼。他是元婴上人,听力好着呢。所以,真不是他有意偷听青木派的复赛弟子们的商议,而是他们连个隔音阵都没有使,心太大算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听清楚了他们的商议后,首先是惊艳于他们的擅学,其次想到的是——果然,昨晚,袁爷给他们临时喂招了!接着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解除一半的灵力封印,对宗门这边的参赛弟子来说,算不得什么好处。 但是,明面上,却是他们占便宜。这不,连沈门主都不看好他们门中的弟子么? 青钰上人也是深有同感。但是还没开比呢,他不想灭自家之威风。 第二零一章 彩头 沈云很不看好青木派弟子们的复赛。修改规则之后,更不看好了。 但是,弟子们的士气空前高涨,不可辜负。 是以,他应弟子们的热忱邀请,坐在了前排的弟子们中间观看比武。 不一会儿,抽签分组完成,五十八名弟子被分成了四组,其中,五行门和青木派各四组。青木派因为多出两名胜出者,所以,每一组比五行门的那两组都要多出一名比武者。五行门的比武者们皆没有意见——他们的两个组里,共有十一名金丹真人呢,也没见人家青木派那边有什么不满。面对一群只有筑基境修为的弟子,他们还好意思去计较对方比自己多一个人? 四个组再抽签。这一次是为了比赛顺序。 每一组皆派出了一名代表出来抽签。四根竹签子上分别用朱笔写上了“天、地、玄、黄”四个字。抽到哪个签,便是哪个组。第一轮的比赛在天组和地组之间进行。他们的胜出者进入下轮,与玄组比赛。第二轮的胜出者,与黄组比赛。而第三轮的胜出者,则为本次复赛的最终胜出者。 青木派的两个组显然运气不太好。他们一个是天组,另一个是地组。 白璋上人宣布抽签结果后,连场外的围观弟子们都没忍住,哄堂大笑起来。 “这运气,简直了!” “胜出了,后头还有两轮硬仗。输了,连人家五行门的门坎都没摸到。” “就是。绷足了劲,想跟五行门比一场。机会也来了,结果却抽了个破签……” 沈云也跟着乐了。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白璋上人接下来没有立刻宣布复赛开始,而是手头一晃,拿出一只红漆托盘,笑眯眯的朝自己走来。 这架式……好眼熟!沈云心里生出不祥之感。 果不其然,白璋上人双手托着空盘,在他面前站定,笑容可掬的又宣布了一条规则:讨要彩头! 得,还真跟在老仙都的戏院子里看戏一样,开演之前,要给足彩头。沈云这才后知后觉的明白自己被套路了——原来,这师兄弟两个请他来观看比赛,是在这里等着呢! 不给不行。这么多双眼睛眼巴巴的瞅着呢。 给什么呢? 钱是不可能的。某人是真穷。百宝囊里连一个大钱都掏不出来。 法宝倒是有,但青霜、青越……每一样都是自用的。不能给。 沈云迅速的盘了一下家底,从百宝囊里取出一只百里瞬移符放在托盘里。 白璋上人见了,笑意直达眼底,扬声唱道:“沈门主赏赐胜出弟子一人一只百里瞬移符!” 话音刚落,五行门那边是尖叫连连。 就连青钰上人也情不自禁的扬了扬眉毛。 沈门主好大的手笔哟! 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反应没那么热烈。因为他们心里有数,门主大人的彩头这回是要打水漂了。 那可是门主大人亲手绘制的灵符! 好心痛! 他们这副表情让五行门的弟子们更加亢奋——众所周知的,瞬移符是正清门的独门秘宝,能瞬间让人腾挪到至少数里之外。如此奇效,在危急时刻,运用得当的话,一枚瞬移符可以说就是一条命。而百里瞬移符,最大腾挪范围可达百余里,效果更好。在各大坊市里都是见光死的宝贝。青木派的沈门主真豪气,一出手就是十几枚。可惜,青木派的弟子们无福,有赏也争不到。瞧把他们给心痛的!光是看到他们心疼的样子,这场比武也值了! 接下来,白璋上人又向青钰上人讨要彩头。 复赛前向在场的大佬们讨要彩头,是五行门比武的规矩。青钰上人早有准备。本来他准备的是每人一套中品阵盘。见了沈云的彩头,中品阵盘是拿不出手了。于是,他临时改成一枚中品阵珠。价值比不上百里瞬移符,但也差不到哪里去。 白璋上人照样大声唱了出来。 于是,又是人声鼎沸。 云景道长只觉得后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紧张的捋着拂尘上的细须。他也不清楚五行门搞个比武,还有这等破财的规矩。所以,白璋上人这一手绝对是突然袭击啊。 事先也没透下口风。这会儿,叫他上哪儿去掏那彩头?总不能从拂尘上扯一把须子下来? 此时此刻,他真是悔青了肠子。早知道会有这一出,他肯定要紧挨着主公去坐着。主公的手里头,别的没有,各种各样的灵符,绝对是一抓一大把。随便漏一把出来,就足够他应付过去了。 和他一般着急的,还有袁峰。 这也是个精穷的…… 两人正犯难之际,没有想到白璋上人单手托着红漆托盘,转身折回去了! 然后,白璋上人宣布比武正式开始。 首先是查验比武的两队弟子。 这是云景道长负责的事。 也就是说,不用自己当众给彩头了。 压力完全木有了。云景道长立马来了精神,走到场上,点验第一轮里比赛的弟子们。 白璋上人看在眼里,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敬意更重。 堂堂的元婴上人,居然连给比武添点彩头都犯了愁,说出去,谁信?放眼整个仙山,怕是没有比秦师兄更穷的元婴上人了。 这是沈云和云景道长听不见他的心声。如果听见了,他们两个肯定会异口同声的反驳道:还有魏长老。” 第一轮比武的时间还是一柱香。 白璋上人再次亲自客串观香童子。 比赛一开始,五行门这边的弟子们都发现这两队弟子的兵阵比昨天要娴熟了许多。这样的打法,比得上宗门里悟性稍微差一点的筑基境弟子了。 可人家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而已! 越看,他们眼底的轻蔑越淡。等一柱香燃尽,五行门的弟子们无一不大声喝彩,并报以热烈的掌声——五行门里只有喝彩,没有鼓掌。后者是他们来青木派之后,无形之中学会的。 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场上跟泥人一样的弟子们深深的吸引住了。沈云悄然起身,身形一晃,出了临时演武场。 身后的喧热,尽数被他抛下。正欲继续巡视,身后传来一声“沈门主”。 是青钰上人。 沈云转回身去。 果然看到青钰上人拉出一串残影,追了上来。 “何事……”他张口询问。后者到了近前,却是冲着他行正式的道礼。 第二零二章 打破套路 “道友这是做什么?”沈云故作惊讶的抬手,又快又准的扶住了对方的手,将刚开头的谢礼拦了下来。 这些大宗门出来的嫡系可不能小视。他们的套路多且深。他哪敢轻易受他们的谢礼。 好,他误会了。青钰上人真没有跟他玩心眼,上套路。人家纯粹是追出来道谢的——感谢他的信任与器重,将新阵序之重任,一视同仁的给了自己。 听完,沈云不由笑了。新阵序可不是轻松的活计。没看到峰哥为了新阵序,连外防线都无暇顾及,完全撂了下来,好全力以赴么?可是,青钰上人还为之向他道谢……如果仙山里的高阶修士们都有这样心性,大家拧成了一股绳,什么样的外敌赶不跑? “不用谢。都是为了早日打跑落桑族人。”沈云欢喜的握了握他的手,“我们一起加油!” “是。”青钰上人执意将谢礼行完。 这一回,沈云没有再阻拦,而是侧过身去,只受了半礼。然后,摆摆手,转过身去,继续巡视。 青钰上人站在原地,目送他走远后,吐出一口浊气,也头也不回的往客院那边去了。 今天的复赛,于他来说,最大的意义是,在更为苛刻的条件下,考校青木派的这些参加操演的弟子们。当然,给自己门中的弟子们挽回一点颜面,也是有的。 通过第一轮的比武,他的主要目的基本上已经达到了。 所以,接下来的第二轮和第三轮,看不看,于他来说,都是无所谓。 今天如果没有碰到沈云,兴许他会在赛场边上,继续看下去。可是,这会儿,他得了沈云的鼓励,振奋之余,更多的是责任与压力。使得他没法再回到赛场里浪费时间——落桑族人再次对守护大阵磨刀霍霍,新阵序却还只是纸上画出来的饼。他还有心情、有时间在这里看热闹?快快回去修改新阵序的操演方案! 似乎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他们两个离开。临时演武场上,比武继续。 不到一个时辰之后,第三轮也比完了。 结果没有意外。 青木派的弟子们没能冲过第二轮。是以,第三轮是在五行门的两组进行比武。 然而两组弟子仍然拿出了看家的本事。 一来,彩头实在是吸引人。连青钰上人的亲传弟子们都忍不住动了心; 二来,也是为了五行门的荣誉而战。两组弟子都在争一口气,好叫青木派的弟子们知晓,什么才是真正的兵阵。 如此一来,第三轮的比武异乎寻常的精彩。 五行门的弟子们看得直呼过瘾,骄傲与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青木派的弟子们则是大开眼界,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全程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待比武结束,青木派的弟子们已是心服口服,看向五行门的弟子们,眼神是从未有过的柔和。 袁峰也是受益匪浅,很多在兵阵上的疑难问题,迎刃而解。他高兴的三步并做两步,冲到白璋上人面前,与之商量:可否乘热打铁,请他现场给弟子们复盘第三轮比武? 白璋上人也被门中弟子们深深的感染了,意气风发的摆手:“大师兄在呢,请他来给大家复盘。我可不敢在大师兄面前大放厥词……”说到这里,他去看大师兄先前坐的地方。 这时,他才发现,大师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呃,大师兄的亲传大弟子亲自下了场,让他来复盘,也好过我。”他实话实说道,“我修的不是兵阵之道,到底有些差别。” “好啊。” 就这样,由白璋上人做主,比武结束后,临时添了复盘第三轮比武的环节。 五行门的历年比武,复盘是有的。但没有这种公开的复盘。一般要么是同门师兄弟们,要么是相互交好的,私底下寻个清静之地,聚一起,评议一番。 青钰上人的大弟子被拉到一边,听完后,心里有些顾虑。毕竟法不外传嘛。而为了撑面子,他们在第三轮的比武里,都或多或少的用到了一些不外传的阵式。 他面有难色的看着自家师叔:“要不要先向师尊报备……” 白璋上人飞快的瞥了一眼后边正在热议的弟子们,用神识传音说道:“冬草转青!” 大弟子立刻瞪圆了眼睛,失声问道:“应验在这里?” 青钰上人这一脉与五行门里的其他脉系不同。 他门中的亲传弟子无一例外,都是学的兵阵之道。并且,在亲传弟子们入门时,他便把话挑明了,这一门的功法暂且是不全的。将来能否圆满,得看机缘。如果不能圆满,那么,他们的造化顶了天去,也将止步于元婴境。所以,他再给他们一次选择的机会。愿意的话,便留下来,他将所学倾囊相授;不愿意的话,他便送他们离开,并出面为他们另荐名师。 别看都是些六岁的孩童。出身于大宗门,打小耳濡目染,对修行的了解,他们已经能甩一些小门小派里的炼气境弟子好几条大街。 师尊说的功法不圆满,此生将止步于元婴境,意味着什么,他们在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但是谁也没有动摇拜师的决心。 这里头,最主要的原因是,拜师之前,他们的父母都已经打听清楚了。因个人之资质,他们的御阵能力有限,唯有青钰上人之兵阵对资质之要求低一些。 也就是说,他们拜入青钰上人门下,能成为亲传弟子。如若改投其他阵修,只能勉强做一个寻常的内门弟子。 亲传弟子和寻常的内门弟子,待遇相差已经很大了。更何况,青钰上人还是嫡系中的嫡系。他的亲传弟子之身份与地位,又是超过一般的亲传弟子。 更何况,仙山里,修士何止千千万,但真正能修至元婴境的,又有多少?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连六岁的孩童都学会了务实。 当然,他们和师尊青钰上人一样,也是无一刻不盼着“冬草转青”。 现而今听到自家师叔神神秘秘的提起这四个字,大师侄只觉得周身的寒毛都齐刷刷的立得笔直。 “机会是到了。能不能把握得住,就看你们自己的表现了。”白璋上人没有回答他,只是郑重其事的提醒道。 但落到大师侄的耳朵里,那就是了! 难怪青木派里处处都有兵阵的痕迹! 不再迟疑,他强压下满心的亢奋,亦郑重应道:“弟子懂了!多谢师叔!” 第二零三章 临场发挥 青钰上人的弟子道号澄明,俗姓陈,单名庆字。得白璋上人之点拔,茅塞顿开。象这样的复盘,每一回的宗门比武之后,青钰上人都要将他们师兄弟几个召拢来,对精彩场次进行复盘。从小耳濡目染,澄明真人等人从中更是受益匪浅,是以,他们也有比武后,召集门中弟子复盘的习惯。 事实上,昨天晚上,他们就已经对白天的初赛进行了复盘。 如果今天晚上得空的话,他们依然会对复赛复盘。 现在白璋上人临时增设复盘的环节,于澄明真人来说,不过是提前一些时候而已,算不得为难之事。 以往,他召集门中弟子复盘,一般只是起个头,然后交由座下大弟子主导。而自己则基本上只是旁听。 这一回,他既有心交好青木派,自然是不会于假借弟子之手。不但如此,他还使出了周身之解数,将第三轮的比武,从头到尾的详解了一回。 如此一来,已经不能说是复盘,而是一场即兴的道讲了。 对于现场的绝大多数青木派弟子来说,澄明真人用到了一些是兵阵上的专业词汇与用语,是完全陌生的。他们不解其义。 不过,没关系。 类似的情形,他们又不是头一回碰到了,可谓经验丰富着呢。 是以,澄明真人很快发现,青木派的弟子们几乎人人拿出了纸和笔。他们一边拧着眉毛听,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 这是做什么呢? 他好奇的铺开神识瞅了一眼近排的那些低着头认认真真写画的青木派弟子。 就是这一眼,看得他一边的太阳穴突突的跳了起来。 那是一些奇怪的字符,乱七八糟的混在一起。他一个也认不得。 要命的是,他一眼瞅过去的这十几名弟子写在纸上的,彼此间出入还不小。 究竟在搞什么? 先复盘……他按下心中的狐疑,只将这些奇怪的字符囫囵记在心里。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复盘结束。澄明真人吐出一口浊气,打算起身归位。 这时,青木派那边的阵长从蒲团上站起身来,先是向他抱拳行了一礼,然后,翻着手里的小簿子,看向其中一处,问道:“先生,什么叫做‘三下二上’?请先生不吝赐教。” 澄明真人感觉自己的一边的太阳穴又突的跳了一下。 三下二上,是一句专门的兵阵口诀。为他的师尊所创。 也难怪这些青木派的弟子们听不懂。 是他平时讲顺了嘴,刚才复盘时,一时疏忽,讲了出来而不自知。 没有想到的是,这位阵长记录了下来,并在他讲完后,当面提了出来。 刹那间,他明白过来了——原来,青木派的弟子们是在用笔记录他的复盘。 与此同时,更多的疑问涌上心头: 青木派有自己的文字? 修士都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难道青木派的弟子们不是的…… 以他的心机,还不至于被这些杂念扰了心智,出众走神。面上不显,他详细的解答了阵长的问题。 哪知,这只是一个开头。 阵长一边听,一边飞快的记录着。待他回答完,又接着问道:“请问……” 还是求解专业术语。 不等澄明真人回答,白璋上人示意他稍等一下,自己站起来,转身对众人扬声说道:“大家有听不懂的阵术词汇,不妨先汇总,交由你们的阵长,统一报呈于本(座)……我。我择时为大家解答一二。我也很赞同大家当场提问解惑的这种方式。但是,我们时间有限,不可能在这里为所有人一一解答。这样,今天在这里,我师侄一共为大家解答二十问。还是自行提问,先问先答。每人只能提一问。相同的问题不重复答复,但是,同样占提问次数。” 闻言,澄明真人暗中松了一口气,给自家师叔送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姜还是老的辣。看到那名阵长一问接一问,周边,其他的青木派弟子一个个的也全是跃跃欲试,他的头皮都麻了。生怕今天会被架在这里,答疑没完没了。师叔此举,算是给他解了大围。 白璋上人收到,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这一问,算是第一问。”说完,冲他颔首示意继续。 澄明上人没有起身,只是冲自家师叔略一抱拳,道了声“是”,开始解答——看似象是在行平辈之礼,实则不是。而是仙门里的一条讲道规矩。道场里,讲道人为大。是以,即便下面发问的是尊长,也无须执弟子礼,起身作答,只须如此抱拳以示敬意。 有了白璋上人的发话,青木派这边的弟子们依然是非常积极的提问。但是,他们提的问题不再是求解阵术词汇,五花八门的,问什么的都有。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所问皆比较简单,是一些入门级别的问题。 在听到第一个简单到幼稚的问题时,五行门那边,有一名弟子没绷住,笑出声来。 声音不大,却足以成为全场的焦点。 澄明真人也闻声望过去。 巧得很,那是他的一个小师侄。十一岁,炼气镜的半大小子。 小家伙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方才欠妥,窘得恨不得能现挖一条地缝出来,好钻进去。 其师尊出自外门,凝丹之后,按例被调入内门,分至青钰上人门下。所以,他算不得是青钰上人的弟子,只能称得上是门人。不过,与澄明真人等人,却是正经的同门师兄弟。他的徒弟自然也就是澄明真人的师侄。 见小徒弟闯了祸,他急忙想着开脱之策。 不等他想出来,前方,澄明真人展颜轻笑,点了他的小徒弟之名:“你来答。” 小徒弟到底幼齿,不经事,完全愣住了。 好在他的师尊反应够快,暗中用一点灵力隔空轻轻的弹在他的一只胳膊上。 小徒弟立刻回过神来,大声的道出答案——问题实在是太简单了,张口就能来,完全不用过脑子。所以,他才当场笑出声来。 “嗯,不错。”澄明真人赞许的冲他略一点头,“你坐下来罢。”然后,又问提问的青木派弟子,“你可听懂了?” “懂了。多谢先生。”那名弟子向他抱拳道谢,继而,又转过身子来,向刚刚坐下来的小徒弟也抱拳道谢,“多谢小先生。” 小徒弟没有想到自己当众讥笑出声,那人不但不恼,而且还正儿八经的向自己道谢,并称自己为“小先生”。 我何德何能! 小家伙羞愧得满脸通红,好象屁股下的蒲团烫人一般,慌慌张张的跳起来,还礼:“不,不客气。” 话音刚落,先是他的对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他的周边,包括他的师尊和大师伯在内,都笑着为他鼓掌。 一场尴尬最后竟变得全场温情脉脉。 澄明真人很是意外,但心念一转,又觉得在情理之中——来青木派的时间不长,但他已经不止一次真切的感受到,青木派上下对于道的渴望与追求。所以,他知道,刚才那名青木派弟子和阵长一样,在疑问得到解答之后,先后向他和小师侄行礼道谢,绝对不是故意想要彰显兴教以,而是发自内心的表示感谢。 真的是就是仅此而已。 【送红包】阅读福利来啦!你有最高888现金红包待抽取!关注wei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抽红包! 纯粹而赤诚。 “都坐下罢。”澄明真人按下心中的感动,转眼环视全场,“下一问。” 立时,不论是青木派的弟子,还是五行门的弟子,皆争先恐后的举起手来。 澄明真人又选中了一名青木派的弟子。不过,在那名弟子提问之前,他对五行门这边的弟子们说:“这个问题之后,准许你们提问一次。之后,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接下来,青木派每提问两次,五行门的弟子可提问一次。 看似不公平。实则在情理之中。 一来,这里毕竟是人家青木派的地头上。客随主便,正是客人之道; 二来,五行门的弟子在兵阵上的造诣远远超过青木派的这些弟子。在仙山里,象这样的场合中,往往都会多顾着一些低阶弟子,是所有大宗门的一贯做法; 更何况,五行门的弟子们这边还有同门尊长们同住在客院里。他们想要请尊长们解惑,机会要比青木派的弟子们多得多。 五行门的弟子们深知这些,闻言,个个放下手来,没有谁现出一丝不平之色来。 白璋上人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大师侄这一手因势利导的临场发挥,简直是神了。按这种搞法,新阵序何愁不成? 他是真的从中大受启发——新阵序虽说是全新的东西,但也不是完全凭空冒出来的嘛。就应该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融合三方之长。也只有这样的新阵序,三方弟子才能更容易接受。 对,就是这样!按着这个方向搞…… 思及此,他迫不及待的向大师兄神识传音,绘声绘色的报告了此事,末了,点评道:“大师兄,我觉得庆儿的这种做法很好,完全可以在新阵序里借鉴……”巴拉巴拉,不知不觉之中,他讲了一大堆。 待他讲完,他的大师侄已经又回答完了两个问题。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才回过神来——貌似一直是他在自话自说。大师兄那边连吭一声也没有呢。 呃,有些放肆喽。 白璋上人大汗,小心翼翼的问道:“大师兄,你在听吗?” “一直听着呢。”青钰上人也用神识传音回复到。不过,声音听着懒洋洋的,“原来你把道场给了庆儿啊。那么,你在那边做什么?” “我,我……”白璋上人突然感觉头有些晕。 唔,一定是刚才神识传音用得有些狠了。传了那么多话过去,有点吃不消了…… 这时,青钰上人的又一道神识传音过来了:“你过来罢。” 声音还是懒洋洋的,却透着不容拒绝的力量。 白璋上人轻轻的拍了拍脑门,灰溜溜的回了一句“是”,四下里看了看,找到正在聚精会神的听大师侄解答的云景道长,又神识传音,跟了他说了句“大师兄找我,我先回客院去了”,这才悄悄起身,往场外走去。 云景道长回过头来,正好看到他的背影。 “师兄没有别的事?”云景道长也起身,在场边追到了他,“要不要我也一道过去?” 白璋上人看到他关切的眼神,立时明白他是误会了。以为是大师兄不满复盘和当众答疑,这是要喊他回去训斥。 “我觉得庆儿刚才做得很好,深受启发,寻思着新阵序也能借鉴一二。所以,用神识传音向大师兄报告了这一想法。大师兄估计是觉得不错,见我这边也没什么事了,喊我回去一道商议呢。”他上下打量了云景道长一番,心里头又冒出一个主意来,“反正要一起商议的,眼下正得空,要不你和袁爷也一道过去?” 新阵序说是兵阵的最小单位,其实,并不单纯是兵阵的技术问题。有一个元婴境的高阶法修参与,帮他们理顺这里头的道法关连,有事半功倍之效。 这也是法修虽然战力不佳,却在众修之中,一直居长的缘故所在。 实在是,万事万物皆有其法,千变万化不离其宗啊。 至于袁爷,本身就是兵阵的原创者,又是新阵序的提出者之一。这样的讨论,怎么可能离开得了他? 云景道长抚掌笑道:“大善!”当即用神识传音把袁峰也请了出来。 三人一道往客院走去。 在路上,白璋上人又将自己的想法给袁峰也说了一遍。 没有意外,他又得到了袁峰的赞同。 等到了客院,青钰上人从大门里出来,亲自迎接他们。 “他行事没个定数,想什么就是什么。让两位见笑了。”他在嘴上这么说着,看着自家师弟,眼底的笑意却是浓得抹不开。 “哪里。师弟的想法很好,我们听了后,都是觉得完全可行,也是迫不及待的想过来听一听师兄的高见。”云景道长热忱的将话接了过去。 “去我屋里说罢。”青钰上人高兴的伸手请道,“我泡了一壶茶……呃,是灵茶,不是粗茶……” 到了新营区后,不出半天,他们就搞清楚了粗茶这条大乌龙。于是,又重新喝起了喝惯的灵茶。 “哈哈哈……”梗是老梗了,架不住大家此刻心情好,一个个又没忍住,齐齐开怀大笑起来。 第二零四章 真正的成长 换了新思路之后,新阵序的框架构建变得容易多了。到了傍晚时分,青钰上人等四人推翻了之前的很多设想,拿出了新阵序的第一份试练方案。 正好将近晚饭点,出了客院后,袁峰提议又去沈云那里吃晚饭。 “先给主公传讯,免得他又去厨房那边吃了。”云景道长提醒道。 “也是。”袁峰说着发了一道传讯符过去。 少顷,一道金色的流光自天边嗖的飞向他们。 云景道长轻“咦”一声,盯着那道流光,问道:“莫非主公不在营里?” 话音刚落,那道流光已经到了近前,转眼停在袁峰面前,化成一枚传讯符。 后者抬手接住。 沈云的声音自里头传出来:“我在外防线巡视。晚饭就在这边吃了。你们先去吃饭。我在半个时辰之后回来。” 袁峰拍落被符火瞬间吞没的残符,叹道:“我把外防线那边的挑子撂下了,云弟不得不多担一些。”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处处要人手,而青木派的人太少了。 云景道长笑道:“眼下是难一些。会好起来的。” “那是。”袁峰点头。 先是玄天门,再是五行门,他们的朋友越来越多。在凡人界里,有一句老话,叫做“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如果仙山大众都抱成了团,宁可舍得一身剐,也要把落桑族人驱逐出去,祝融何愁没有将来? 两人高高兴兴的去厨房那边吃晚饭。 沈云依言,在半个时辰之后,砸开虚空,返回主院。 身形刚站稳,他听到大门外边传来两通熟悉的脚步声。 正是云景道长和袁峰他们两个。 听到两人轻快的脚步,沈云不由翘了翘嘴角,心道:看来是新阵序有重大进展了。 这么想着,他大步出去迎接两人。 刚走到门廊上,恰好看到两人一道从影壁后面绕过来。 “看,主公已经回来了。”云景道长一手用拂尘轻点前方,一手提着那只沈云再熟悉不过的红漆提盒,眉开眼笑的对袁峰说道。 沈云没有下台阶,就站在原地,好奇的问道:“你们提了什么吃食过来?” “厨房试吃的新菜式。总共只做了三份。道长今天好运道,抽到了一份,说是带到这边来,和你一起尝尝。”袁峰解释道。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门廊上。 “什么新菜式?”沈云的好奇心更重了,忍不住伸手去掀漆盒的盖子。 云景道长很配合的把提盒提到高一些。 盖子打开来,立时有一股又香又辣的肉味儿从里头喷涌而出。 “好看!是炸货!”沈云喜道。 手上是一如既往的快,捏了一根,直接扔进嘴里。 “咔嚓!咔嚓!” “香!酥!辣!好吃!”嘴里吃得喷喷香,沈云不由得两眼放光,“舌头都要吞下了!” 可是,炸条儿吃完了,他居然还没有尝出来,面粉做成的炸皮里头裹的是什么肉。 太神奇了! “三分瘦七分肥,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到底是什么肉?”他唆了唆手指头问道。 大漆盒里只摆了一只小碟子。碟子里总共才铺了一层他刚刚吃掉的炸条儿。他吃掉了一根,碟子底便现出一大块来。 偏偏他连是什么肉都没尝出来。只是囫囵的觉得是入口即化的肉。 太暴殄天物! 某人不好意思再吃第二根。 云景道长与袁峰相对一视,都呵呵的笑了起来。 一个说:“尝到肉味了,是不是?” 另一个却问:“真的是三分瘦七分肥,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沈云心中一动,难以置信的指着碟子:“里头裹的不是肉条儿?” “哈哈哈……”云景道长和袁峰哈哈大笑起来。 答案太明显了,不用再多说。沈云也笑了,一边连道神奇,一边将人往屋里请。 “这浓浓的肉味儿,又是怎么一回事?”在小桌边坐下来后,他看着云景道长将小碟子从提盒里端出来,摆在桌子上,仍然是迷惑不解。 袁峰也不知道。他是听厨房里的一名管事不小心说漏了嘴,才知道这里头没有肉。 “这是一道严格意义上的素菜。我就知道这一点。”他望着碟子里的新菜耸耸肩,“也还没有尝过呢。” 云景道长连忙从提盒的一边取出筷子来,分给他与沈云二人:“我也还没有尝。” 三人一人夹了一根,细细品尝起来。 沈云有了前回的经验,这一回,特意咬开外面炸得焦黄酥脆的炸皮儿,仔细去看里头。 没看到有肉的纹路,却又不象是肉糜。 他狐疑的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 “是山芋!”他差点儿惊落下巴,“我的天爷,这是谁做出来的!天天吃,顿顿吃,吃了这么久的山芋,我居然没尝出来它是山芋!” “怎么可能是山芋!”袁峰不信,也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的咬开一点炸皮儿,定睛细看。 很快,他挑了挑眉,又咬下一点来。 “真是山芋……”他直呼“厉害”,“如果云弟没有说破,我是肯定尝不出来是山芋做的。” 云景道长与他们不一样,没有难以置信,也没有大惊小怪。他甚是享受的一连吃掉两根炸山芋条,这才放下筷子来,从宽大的袍袖里,取出一方月白色的棉布帕子来,慢条斯里的擦了擦嘴巴,又收好帕子。 “好是好吃。就是太费油。”他一本正经的点评道。 可食用的油,在眼下的青木派里,也属于紧俏物资。所以,厨房那边总共才炸了这么一点,还要分成三份。 沈云也放下筷子,问道:“道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厨房怎么突然要做这种新菜式?”道长这副模样,他就不信没有内情,纯粹是厨房那边不拿油当回事,炸着玩。 果不其然,云景道长答道:“这是余爷请厨房那边帮忙做一道素菜。要求是,仙山里没有新菜式,不能沾一点荤腥,却要有浓香的肉味儿。厨房那边削尖脑袋想了三两天,才想出这道菜来。他们反复讨论过,觉得没问题了,才试着炸一回。”说着招呼两人快吃。因为厨房那边还等着他们的试吃体验呢。 本来就没有多少。他们三个一人夹了两筷子,里头恰好还剩下两根。 袁峰也要放筷子:“道长,你吃。这是你抽到的……” 话未说完,云景道长摆手道:“你吃。我对炸货素来不感冒。尝一尝就可以了。” 袁峰便笑着说了声“那我就不客气了”,与沈云一人夹了一根,分掉了余下的。 沈云吃完后,又问道:“阿莽为什么要厨房做一道这样的新菜?” “说是要献给妖王。”他不说,云景道长也是要汇报的。 原来,余莽的“赛龙肉”大业还在准备阶段,便碰到了一只拦路虎。妖王不知道从哪里得了风声,派了特使找上他,说怀疑“赛龙肉”其实是一种灵兽肉,有违人族与妖族间的约定,要求他立刻停止一切相关的活动。否则会被视为是对全体妖族的严重挑衅。 余莽气得只差没有七窍生烟。 “老子是灵族,不是人族。你跟老子扯什么人族和妖族间的约定!” 哪知那特使眼皮一翻,冷声说道:“别以为没有缔约,就没人知晓。陛下知道你是沈云的一条走狗。” 余莽更气:“你才是走狗……” 特使这回连眼皮子都不带眨一下的,冲他露出一口白晃晃的犬牙,笑道:“没错,我就是陛下的一条走狗。” 余莽这才看出来,别看这家伙生得红唇白面稀须,恰似玉面书生一枚,一口牙齿却参差交错,仍是浓得抹不开的犬族风范。 所以,人家说他是“走狗”,就是取字面上的意思,绝对不是不带脏字的骂人。 “原来是误会!大误会!”他也换上了笑颜,请特使坐下来品尝“赛龙肉”——在上古之末,人族修士确实与妖族有约定,人族不能大规模猎食灵兽吃肉。但是,在妖族内部却是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约定。弱肉强食,在妖族里,亘古不变。 对方吃完后,意犹未尽。但更加坚信:“错不了,这绝对是一种灵兽肉。沈……” 不等他把话说完,余莽又塞给他一根烤肉串,压低声音说道:“错了。真不是!” “当真?”特使瞪大眼睛望着他。 “比真金还要真。”余莽继续低声说道,“不过,我打算当灵兽肉卖。”说着,他做了一个数钱的动作,“是不是灵兽肉,这个,差太远。天差地别的远。” 特使其实对是不是灵兽肉,完全没意见。他也是奉妖王之令,专程冲“这个”来的。见余莽把话挑明了说,他也不端着拿着了,索性也挑明了话:“陛下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肉。陛下想入伙。” “可以啊。”余莽举起一双手来,“陛下能看上我这点小生意,是我的荣幸。我举双手欢迎陛下。” 特使将信将疑,冲手里的烤肉串呶呶嘴:“这个到底是什么肉?” “这肉易得,你先吃。吃饱了,我再带你去看。你只要看一眼,就明白了。”余莽慈爱的望着他,脸上现出“姨母笑”——大地龙实在是太臭了。所以,不仅仅是人族深恶之,妖族也没有谁喜欢它们。想到玄诚上人他们知道‘赛龙肉’是什么之后,吐得天昏地暗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此举完全是为了特使大人好。 “行。就依你。”特使心里不可能没有狐疑。实在是烤肉串太香了。他闻了闻,完全招架不住,横下一条心来,大快朵熙起来。 果然,余莽没有看错他。 当看到脚底的壕沟里,爬来爬去的大地龙,特使的脸嗖的绿了。 强忍着恶心,他捂住鼻子,尖声叫道:“不可能是这堆臭肉!你骗人!” “绝对是真的。”余莽只恨不能把心摘出来给他看了。 因为“赛龙肉”的处理、腌制过程,属机密,绝对不能告诉青木派以外的任何人。就连既定的合作人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都不能透露。 对这个特使,那就更不可能了。 他也如实告诉了特使,并无奈的摊开手,强调道:“事关机密,真的不能再多讲了。请特使谅解。” 特使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可是,就这么回去复命,陛下座前,他没法交差啊。 思索良久,他给余莽出了一题:“你们不是能化腐朽为神奇吗?那么,给陛下敬献一道素菜如何?”巴拉巴拉的道出一串要求。余莽在凡人界呆了三年,充分见识了凡人界的厨艺。接到这个题目,他也觉得一点毛病也没有——是啊,臭肉都能做得这么好吃。做一道用再寻常不过的食材做一道吃着象肉的素菜,有什么难的? 一时之间,他浑身上下充满了迷之自信,满口应下来。 他这边只是一道密讯的事,王长老接到题目,立时感觉老了三岁。 仿荤的素菜,在凡人界不少。他自己也没有少吃素鸡、素肉、素鱼…… 但是,这是要做给妖王吃,以此来证明“赛龙肉”确实是用臭烘烘,且充满土腥味的地肉龙做的。 妖王是寻常人吗? 他立刻去找云景道长商议,并问道:“要不要请主公拿主意?” 云景道长反问:“主公擅厨?” 主公只会吃。王长老笑着一拍脑门:“是我急糊涂了。” “让厨房那边去费脑筋。”云景道长笑道,“不是五日为期吗?不着急。给厨房那边三天的时间。他们解决不了,再请示主公。” 而厨房那边很给力,三天不到,就把题给解了。用的是云雾山脉里最为常见的山芋为主料,几味配料也都是仙山里最为常见的,包括油用的都是豆油。真正的是除了味道之外,与荤腥不沾边。 沈云听完,再满意不过了:“厨房那边立了大功,道长,你要记得给他们请功哦。” 更让他感到高兴的是,青木派里涌出来越来越多的人才。不再是事事得由他来安排,或做主。如今,很难以想象,在二十几年前,这是一群被断定成“废物”,不配修行的凡人。 在他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成长。也是他一直所希望和期待的。 第二零五章 熟悉的味道 袁峰在一旁听着,有些担心:“妖王见多识广,能没吃过这种炸条儿?” 他们三个尝不出来,那是因为既不擅庖厨之道,也对吃食不是很上心。道长将谜底一解开,炸条儿便没有半点神奇之处了——以袁峰为例,以前在省城做袁家嫡长孙的时候,每到了年节里,祭祖的供奉里,就少不了这种仿荤素菜。 是以,他很是怀疑,妖王会看上这样菜。 云景道长是此事的主事者,却没有做声,而是看向沈云。毕竟他已经交了答卷。如果评卷也让他来的话,厨房那边何须想破脑壳?不妨请主公先来预评一番。 沈云会意,咂巴着嘴巴道:“我觉得好。一来好吃;二来,符合妖王特例的所有要求。”顿了顿,“我想,妖王特使要的也不是一样天上地下仅有的素食。” 要问特使要的是什么? 他以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分析清楚人家讨要吃食的动机。 明面上,妖王特使是想通过这份吃食来证明青木派有把臭烘烘的、土腥味浓郁的地龙肉做成“赛龙肉”的厨艺。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书友大本营】即可领取! 但人家真的是要见证高超的厨艺吗? 稍微动一下脑壳,就不难发现,这是被妖王特使给带拐了思路。 有工夫在这里想证明不证明的,不妨先回到问题的最初:妖王特使到底是因为何事找上余莽的? 就是因为“赛龙肉”! 确切的来说,是“赛龙肉”的这条财路。 妖王耳目灵通,这是盯上了“赛龙肉”能够带来的滚滚财富,想掺一脚。 至于其他的,无非是妖王明明手里没有牌面可打,也要凭空做出牌面来的借口。为的是促成本次合作,以及在合作中为自己加码。 想到这里,不论是谁都能发现,破题的关键,根本不在吃食或者厨艺上。 妖王特使从一开始要的就是青木派的态度。 好,妖王无牌可打,凭空做牌,拿什么上古时候的契约来说事,这种行径不可取。但是,他欲与青木派合作的态度,却是可取的。 在凡人界里做买卖,还有“讨价还价”一说呢。前提是,买卖双方都有交易的诚心。 妖王得了“赛龙肉”的风声,先派了特使过来探路,可以视为是有一定的诚心在里头的。 阿莽也正是看中了这点诚心,所以,才给了对方进一步接洽的机会。不然的话……真当余坊主是稀泥捏成的? 现在新菜式按照妖王特使的要求做出来了。如果妖王的诚心足够大,就会翻过此页,而不是对此挑三拣四。 故而,沈云以为,袁峰的担忧是多余的。 袁峰把他的话在心底里转了两转,担忧全无,拍着大腿笑道:“险些被那个妖王特使给带拐了!” 省悟过来的他,对余莽的机智应变赞不绝口。 妖王这条线,最先是云弟搭上的,再经过余爷这一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完全接上了。 要是能与妖王合作……不管是对付落桑族人,还是度天劫,青木派都是如虎添翼啊。 “那就是这道菜了。”云景道长指着空碟子说道,“我把菜谱传给余爷。” 沈云点头:“行。” 于是,新菜式一事,他们三个这里算是过了。接下来,是新阵序的事。云景道长起了个头,具体的方案,由对新阵序更知情的袁峰汇报。 沈云主要是倾听。 他很认真,全神贯注,一个字也生怕听漏。 待袁峰汇报完,他并没有立刻表态,而是上半身靠在圈椅里,把一双手扣在肚子上,闭上眼睛,陷入了思索之中。 见状,云景道长和袁峰相对一视,都没有再吭声。 因为他们知道,主公此时正是在飞快的推演之中。 没过多久,沈云睁开眼睛,对他们两个说道:“我这边暂且找不出有什么可补充的。你们先按方案试着做起来罢。” 在仙山,各门各派之阵合阵,是有过的。但是,人族修士与妖族合阵,据传只在上古的时候有过,并且还传了相关的阵名下来。可惜的是,因为时间过于久远,也传下来了阵名。 而这样的古老传说,对于他们正在搞的新阵序,一点借鉴意义也没有。 以沈云在兵阵上的造诣,对新阵序进行推演,也只能得出“可行”的结论。 所以,袁峰他们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得了准话,袁峰心底里放松下来。于是,倦意涌上心头,他不由呵欠连连。 “这两天都没能睡个囫囵觉。我得回去美美的补一觉。”握着一只拳头掩嘴,他略带歉意的解释道。 “明天你们就要开始操演了,要费神的地方太多。”沈云赞同的应道,“我就不留你们了,都回去早些歇下。” “是。” 云景道长和袁峰一同离开了主院。 这一回,袁峰没有去云景道长那里“凑合”。他在半道上与后者道了别,脚跟一转,往长老院那边去了。 云景道长觉得不对,在背后把人喊住,上前问道:“你家不是那边吗?” 袁峰看向自家院子的方向,苦笑道:“家里一直没有人,怕是灰尘都好厚了。我去长老院的客房里先对付一宿。明天得了空,再回去收拾。” 身为修士,再厚的灰尘,也有去尘术呢。一个不行的话,那就两个。以袁峰的修为,一气甩千儿八百个去尘术,完全不叫事儿。 所以,他以此为由,不愿意回家,绝对是借口。 云景道长眨了眨明白过来——人家和他不一样。他是孤家寡人惯了,不在意回到家里,孤影对孤灯。袁爷、九娘夫妻两个感情好。九娘在外头出任务,不在家里。袁爷这是怕回去后,看不到人,却要触景生情,心头难受呢。 如果平时难受,也就罢了。但是,明天是新阵序的第一天排演,袁爷今晚一心想要养足了精神,明天好全力以赴。 “这个时候了,去客院那边少不得又要惊动一大串人。”云景道长热忱的拉人,“去我那屋里。天天收拾的,保证没有灰。” “谁嫌弃你院里有灰了。我又不是没住过……”袁峰转身,与他一道有说有笑的走了。 第二天清晨,操演如期开始。 从今天开始操演新阵序的消息,在昨天晚上就已经在新营区里传开来。是以,很多弟子又呼朋唤友,早早的赶到临时演武场的外面等着,想先睹为快。 王长老也事先得了信。担心会对场内的操演有干扰,他在前一天夜里就安排好了,着执事堂那边提前在场外拉好了警戒线。另外又临时调派了两支巡逻队过来,在场外专门维持秩序。 于是,青钰上人他们带弟子赶过来时,又看到了红丝带,还有黑压压的人头。 “他们居然比我们还要早……”五行门这边,有弟子压低声音跟身边的师兄弟们议论道。 恰好有几位青木派的弟子从他们身边急匆匆的经过,要去占个好位置。其中一人抖了抖耳朵,回过头来,冲他咧开嘴,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笑道:“那是因为今天你们来得有些晚了。” “我们哪有晚!” “就是。现在还没到早操时间呢。” “你们的人不是连影子都没看到吗……” 五行门的弟子们觉得有点冤,七嘴八舌的反驳。 那名弟子可能没有想到他们会回应,似乎被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的又道:“今今天比昨,天晚!比前天也,也要晚。” 五行门的弟子们没话可说了。 今天他们确实比前两天要晚一些,只提前了不到半刻钟赶到。而不许迟到,要比规定时间略微提前一些赶到演武场,是他们宗门里的规矩。在五行门里,炼阵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如果迟到,就算是掌门,那也是要挨鞭子的。 这是因为白璋上人说的,好菜不嫌晚。炼阵这种事,不在于早到一时半刻,而是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 说白了,白璋上人是担心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前两天,他们早到刻把钟,青木派的弟子为了争一口气,今天比他们再提前半刻钟;后天,他们为了把青木派的弟子压下去,是不是又要更提前一些……这样的竞争完全没有意义,折腾来折腾去,正事全给耽误了,却在仙门里,是最常见的。 白璋上人向青钰上人进言,今天早上,不管青木派那边是什么时候进场的,他们就按照平时的习性,提前小半刻钟过去。从今往后,皆是如此。 后者的注意力不在这些细枝末叶上,闻言,首先是觉得他想多了。不过,也认为天天提前那么早过去,也没有必要,当即准了。 然而,白璋上人没有想到的是,青木派那边今天也没有提前到。倒是围观的青木派弟子早早的赶了过来。他们一到用红丝带圈出来的地方,便取出蒲团,安安静静的坐了下来。 从前方那些黑压压的人群上收回目光,他不好意思的对自家大师兄说道:“大师兄说得对,青木派还真不在乎这些呢。” 青钰上人轻轻一笑,回头对那几名青木派弟子扬声说道:“那位弟子,你站一下。” 一时间,所有人都闭了嘴,目光齐刷刷的落在那几名与五行门弟子们说话的青木派弟子身上。 而那几名弟子是一头雾水的望着青钰上人。 白璋上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眉头轻跳,用神识传音劝阻道:“大师兄,这样不好。他到底是青木派的弟子。” 青钰上人没有睬他,快步走过去,对其中一名弟子温声说道:“你的耳力似乎比常人要强上许多。” 他说的是事实。 方才,那名五行门弟子刻意压低了声音,说给两边的师兄弟们听。 那声音的力度,怕是前后两排的弟子也听不见。 然而,这名青木派的弟子离着七八步远,打他们身边经过,却听得真真的。 这听力,已经超过了筑基修士的正常听力了。 而昨晚,他排演了许久,发现新兵阵里正好缺两位有这种听力的人族筑基修士。本来他打算在早操时,见到袁峰后,再与之商议:能否再从青木派里抽调两名符合条件的弟子过来。 哪知,竟然让他先发现了一名。 一门心思扑在新阵序和新兵阵上的他,明知道自家师弟的提醒和顾忌是对的,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立刻先将人喊住。 但是,那名青木派的弟子不知晓这些呀。 听了之后,他明显是误会了,脸色变得很难看。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却挺直了腰背,抬头正视前方,大声应道:“是的。先生,方才是我先说你们今天来的晚……先生,是我先挑起的话头……” 明明心里吓得不行,却还是一肩把事担起来了。青钰上人越看越喜欢了,摆手道:“本座,呃,我没有说你有哪里做得不对。我就是问,你的耳力是不是比同阶的师兄弟们要好一些?” 那弟子闻言,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又收回目光,继续直视前方:“是的,先生。小子天生耳朵……耳力比一般人要强一些。” 青钰上人心喜:“你叫什么名字……” 这时,云景道长的声音远远的传了过来:“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青钰上人闻声望了过去,只见云景道长在数十步开外,健步如飞的往这边走来。 真够护短的。青钰上人笑了笑,没有再接着询问。 少顷,云景道长走了过来,与他见礼,打过招呼后,看向那几名青木派弟子,问道:“你们是哪个部门的?在这里做什么?” “是先生唤住我。问我的耳力如何。”那名弟子很机灵,也很干练,交代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青钰上人更满意了,也跟云景道长解释道:“秦师弟,不关他的事。我昨晚排演过了,兵阵还缺两名耳力出众的筑基境人族弟子。” 闻言,那名弟子的眼睛刷的亮了,腰板挺得更直。如果有尾巴的话,这会儿肯定是摇得飞快。 这小子只差没在额头上写着“看我看我快看我”,云景道长岂能没注意到?当即笑出声来:“等早操完毕,你去长老院找我。” 这是有戏!那名弟子响亮的应道:“是。” 与他同行的另外几名青木派弟子好比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跃跃欲试。 不想,云景道长敛了笑,又对那名弟子批评道:“你今天的行为已经干扰到了新兵阵的操演。念你是头一回,自己去执事堂领罚。下不为例,知道吗?” “是。弟子知错了。”那名弟子被他点破心机,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他的同伴们见状,纷纷息了心思。 “去罢。”云景道长轻轻挥手。 几人还不忘向他与青钰上人飞快的行了一礼,匆匆跑向观赛区。 熟悉的味道。论调教弟子,大家的手法都差不多嘛,不失为同道。后者赞同的微微颔首,笑容直达眼底。 第二零六章 破与立 第一次操演,首先是两个字,即,“破”与“立”。 破旧阵序,立新阵序。 阵序是兵阵的基础,也是兵阵的关键。 而青木派既有的阵序与五行门的是完全不同的。象这样的情况下,双方要合阵,两种阵序间的磨合,也非易事。 来之前青钰上人做好了磨合的准备。但所有的准备,都被第一次合阵的“惨状”打得粉碎。他不得不思考磨合的可能性。 恰好这时,袁峰透出了新阵序的想法。他亦大受启发——是啊,不破不立!现有的阵序确实是成熟的,且与各种兵阵配合纯熟,但是,它最初也是全新的。更何况,先有阵序,还是先有兵阵,这个问题,就象是先有母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永远都是没有意义的争辩。而兵无常势,才是正解。 现在新阵序的方案已经搞出来了,只等实验。虽说今天是头一回,青钰上人却是信心满满。按照昨天商议好的,首先由他来向众弟子主讲新阵序。 目光从场外的那一片黑压压的头顶上掠过,他看向场内,若无其事的开讲。 他是元婴上人,目光凝重,有如实质。场外的弟子怎么可能没有一丝感觉?他们只是觉得奇怪——先生讲道,先看我们做甚? 除了他们,全场就只有白璋上人也注意到了。因为他也没忍住在开讲之前看了一眼场外。 见那些弟子们一头雾水的样子,他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暗道:果然这里不存在“法不外传”这一套。 不然的话,在宣讲之前,肯定要先清场。所有无关人等,都会在开讲之前,自觉的退场。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无情的清理。若有反抗者,势必会被严惩。 在五行门里,以及仙门的其他门派、修真世家,都是这样做的。 反观青木派众弟子听到开讲内容后,两眼放光的坐在那里,雷打不动的样子。摆明了是想旁听新阵序。感受到了他家大师兄的目光后,一个个都是面现迷茫之色。显然是根本就不知道“法不外传”这条仙山铁律。 从这一细节上,不论是青钰上人,还是白璋上人,都再一次意识到,青木派这里是真的不存在“法不外传”。在这一点上,他们确实是言行一致。不象仙山众修……不说也罢。 主院里,沈云走到窗户前的长榻上坐下来,双眼微合,也开始认真的聆听——以他的修为,只要他愿意,临时演武场那边,俨然就在眼前。是以,他要听青钰上人的讲道,无须刻意去现场,坐在这张榻上,效果是一样的。 新阵序是兵阵的关键所在,他自然也是关心的。昨晚听了袁峰的讲道,他其实已经了解了新阵序。所以,没能忍住,当着袁峰和道长的面,便推演起来。 这会儿听青钰上人也讲新阵序,于他来说,更多的是听青钰上人讲道。也就是说,进一步考校后者的考量要多得多。 青钰上人的讲道很务实,没有仙山里通行的那种故弄玄虚。甚至于,他的语言都是偏口语,里头几乎没有隐晦深奥之词。偶尔出现了一两个在兵阵上的专用术语,他都立刻用浅显易懂的语句解释清楚。 从这一点上,沈云有一种“不是一家人,不进一道门”的即视感。青钰上人的讲道,很有青木派之风呢。 明明青钰上人前两天为弟子们解惑时,还是文绉绉的。与今天相比,象是换了一个人在上头讲道似的。 沈云睁开眼睛,眼里的笑意不自觉的带了出来,轻声赞道:“不错。很有意思的人呢。” 如今,他算是明白青钰上人为何这么低调,从而名声不显了。 因为放眼九大门派,乃至整个仙山,青钰上人皆称得上是一个异类。 以青钰上人之能力和心气,未必看得上其他同辈的修士。 反过来,如果得知他的“真面目”,仙山之同辈修士大概是无法和他愉快的玩耍的。 而在仙山里,这一点是非常危险的。 【收集好书】关注v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领现金红包! 到底有多危险? 当年在运天演武堂时,沈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一回。 所以,要想不被孤立、陷害,甚至被抓了去当祭品,象青钰上人这样,不失为一条自保的好法门。 但象他们这样的人,又何尝会心甘呢? 这不,沈云了自己选择了正面刚。而青钰上人则是伺机而动。 看清楚了这一点后,沈云没有继续听下去的心思了。 没有必要了。 青钰上人视这一次的合作为摆脱桎梏,放飞自我的良机。是以,哪怕不知道“冬草转青”很有可能在青木派应验,他也会比任何人都想成功,更不可能暗中使坏。 在现阶段,沈云对他是完全放心了。 事实也是如此。 从这一天开始,新阵式进展神速。 原本,迫于凡人界东海战场的压力,沈云和长老会都打算启动第二套方案,提前界入那边的战事。 现在,新阵式进展之快,大大的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他们又改了主意,决定还是用这一套方案。 一来,青木派与落桑族人的实力相差甚远,所以,他们出手的时间显得格外重要。从目前来看,战机还没有出现,不能贸然动手; 二来,新阵式小成也就在这两三天里了,不至于延误战机; 最重要的是,如果首战告捷,不论是在凡人界,还是仙山,皆会抓住所有人的关注。届时,这一战的相关细节势必会被人们扒得清清楚楚。 如此一来,新兵阵、新阵序,都是遮掩不住的。 沈云可以想象,人们得知大捷来既是因为青木派与五行门的合作,亦是因为人族修士和妖族修士间的默契配合,会受到多大的冲击。 再多的宣传、呼吁,都比不上一场实实在在的胜利更有说服力。 在落桑族人那边也是如此——仙山各界团结起来,痛揍他一回,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了! 而沈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另一边,余莽与妖王特使的“五天之期”也到了。 第二零七章 生意经 余莽手底下也有擅厨的妖族弟子。他们按照菜谱所写,只实验了两回,便烹制出了让余莽满意的炸条儿。 余莽吃得满嘴喷香,觉得“炸条儿”这个菜名完全辱没了美味。心思一转,他给改了个“金酥肉”的名。 谢青他们听了,都觉得好。 “金灿灿的,象!” “确实酥松。” “是香喷喷的肉味,没错了。” “光凭这个名字,这道菜就能卖个好价……” 前三句,余莽听着还很得意的。听到第四句,急忙喊停:“卖个好价?什么意思?跟谁卖个好价?” 谢青挠头:“不应该是和‘赛龙肉’一起卖吗?我们出技术,妖族出人和地盘,一起合伙做买卖产?”明明和玄天门、五行门都是要这么合作。难道和妖族就不一样了? 余莽呵呵:“你以为妖王陛下乐意和玄天门、五行门平起平坐?” 谢青恍然大悟,象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对对对。他肯定是不乐意的。”心思一转,他又问道,“所以,我们是要把方子直接卖给妖王?” “不是卖。”余莽叹了一口气,“是送。” “啊?”谢青等人惊呆了。回过神来后,个个愤恨不已——凭什么! “就凭他是妖族公认的王。就凭他修为高深莫测。就凭他的财力成迷。”余莽斜眼瞥着他们,哼道,“还要更多的理由吗?” 好,你说的完全有道理。谢青他们缩了头,只是小声的嘟囔着:“那也不能白送啊。” “堂堂妖王还贪上这点小利了……” 余莽被他们几个气笑了,啐道:“你们跟着我混了一两百年,还是这点出息!就没学到一点点的生意经?” 说着,他翻了个白眼,“知道什么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吗?没有山芋,没有肉茸果,他得了菜谱有何用?拿去压箱底吗?” 听他这么一说,谢青他们一个个的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齐齐冲他竖起一双大拇哥来:“高,实在是高!” 山芋和肉茸果,目前在全仙山里,只有云雾山脉里有呢。他们送得一回,只能是一回。以妖王之尊,总不好意思老叫他们白送? 在香酥肉的菜谱,要想破解,算不得什么难事。 不如大方一些,直接送给妖王。 就当是为山芋和肉茸果在妖王那边打开销路好了。 这样才是高明人做买卖呢。 想通了这些,他们接待妖族特使时,完全是当未来大主顾对待的,态度自然而然的比上一回还要好。 妖族特使以为是沾了妖王的光,心情大好。 余莽见状,不说废话,直接拍掌,命令道:“把金酥肉端上来,请特使大人品尝。” “金酥肉?”特使大人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名字,斜飞入鬓的两道长眉皱起来,眼见着就要在眉心拧成了墨疙瘩。 余莽何等机灵,连忙解释道:“没有肉!绝对是一道素菜。我不会取名,给起了个破名字。特使大人如果不喜欢,尝过之后,能给它赐个新名,是我们的荣幸呢。” 特使大人这才略微松开了眉毛,再一次强调道:“真不能沾一点荤腥啊!” “真没沾!没有,绝对没有!” 说话间,金酥肉的香味已经从外面飘了进来。 特使大人皱着鼻子嗅了嗅,眉头又皱起来了。这回,是真正的皱成了墨疙瘩。 待看到实物后,他指着端上来的那一大碟堆得尖尖的吃食,问道:“就是这个吗?这么浓的肉味,还说没有有!当本座的鼻子是摆设吗?” 真是恼火了,连自称都改,不再是“兄弟我”,而成了“本座”。 余莽赶紧的上前,亲手接了大碟子,端过去,又亲手拿了一根,“咔滋”的咬一口,将露出来的芯子,给他看:“您瞅瞅,真不是肉。” 特使狐疑的定睛细看。 这回是真不确定了。 “看着象肉,又不象肉……” 吃惯了肉的他,居然辨认不出来了。 几百年的肉怕是全白吃了…… “尝一尝!特使大人,先尝一口。只要发现里头掺了一丝丝的肉,在下把头切下来,给您当球踢!”余莽端着碟子,乘热打铁。 “我又没有发誓断荤腥……”这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特使大人咕噜了一句,拿起一根来,咬了一口。 “咔滋!” 他的眼睛立时亮了。 接下来是一发不可收拾。 “咔滋!咔滋……” 转眼间,堆得岗尖岗尖的一大碟金酥肉全进了他的肚子。 他看了一眼空空的碟子,目光极尽缠绵。 这目光太熟悉了!余莽想起自己带着参山他们头一回去下馆子,那些家伙瞅着吃光了的菜碗,一个个的也都是这种眼神。 特使大人这是还没吃够呢!不过瘾! 意料之中的事! 哪有妖族不喜欢炸货的! 所以,他早早的做好了安排。 放下空碟子,余莽笑眯了眼:“他们人族有一句老话很有道理,叫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金酥肉到底是不是纯素的,在下口说无凭。这样,特例大人若是觉得好吃,不妨移驾去厨下,看一下它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好一个‘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好,就依余爷之言!”特使大人高兴极了。 这里是临时营地,哪有专门的厨下?余莽将人请到了隔壁的一顶帐篷里。 那里,众妖已经做好了准备,洗山芋,削皮,蒸熟,捣成碎泥……每个环节都展示得清清楚楚。 余莽领着特使按照流程,挨个参观,详尽解释。最终,他们在油锅前站定,等着里头的炸条儿出锅。 “太厉害了!”特使大人已经目不转睛的盯着在油锅里慢慢浮起的炸条儿,已经信了九分。 不一会儿,炸条儿出锅,控干油,又用碟子盛了,送到他面前。 “先前那一碟,也是这样炸出来的。”余莽做了个请的手势,“特使大人再尝一尝,是否是一样的味道。” 特使大人点头,拿起一根来,认真的尝过后,满意的连连点头:“是的,完全一样的味道!” 第二零八章 金银果 眼见为实后,妖王特使明显得话多了起来,对余莽的态度也越发的亲和。 于是,余莽不费吹灰之力从他那里得知,原来这方子还真是为妖王淘换的。 天劫下来后,妖王认为是天罚,所以,立刻举行了祭天礼。 妖王的祭天礼,以神秘而着名。能够参加的,从来只有两人:一个是妖王,另一个就是主持祭礼的大祭司。 是以,妖王特使不知道祭天礼上发生了什么。和其他妖王亲信心腹一样,他只知道一点,即,祭天礼之后,妖王和大祭司一道,宣布戒掉一切荤腥。 时间是,直至下一次祭天。 下一次祭天? 人们立刻想到的是,陛下上一次祭天是什么时候的事? 好象是一百多年前时间实在是有些久远,以至于很多人只记得大概的年份,完全忘记了确切的日期。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妖王和大祭司这一回可能会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能沾荤腥了。 他们两位不能吃荤,妖王特使等底下人,敢自己吃吗? 自然是不敢的。 所以,他们只能想着办法去搜罗好吃的素食。 几个月下来,能找到的素食,他们都吃腻了。然而,妖王还没有除戒的意思。 这不,连大祭司都扛不住了。听说妖王特使此次外出是为了“赛龙肉”,大祭司悄悄的找上门来支招——“赛龙肉”是荤食,大祭司是没指望能品尝一番了。但是,大祭司听说了“赛龙肉”的美味,认为余莽他们既然能做出如此美味,做素食的本事想来也不差,不如借此机会,搞点好吃的素食过来。 “最好是带肉味的。” 这个点子简直出到了妖族特使的心坎里。 没有想到的是,余莽他们不但有,而且做出来的金酥肉还超出了他的预想。 “就是名字不好。”吃完一大碟之后,他才感觉掂了个底,连意犹未尽都远远称不上。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他故意向余莽大吐苦水,“陛下向来言出必行,说是不吃肉,那肯定是什么肉也不知的。我很担心,哪怕是素食,只要沾了个‘肉’字,陛下也不肯享用。” 如果妖王讲明了不肯吃,那么,他们这些底下人还是没得吃。 余莽懂了,从善如流的说道:“它本来的名字是叫‘炸条儿’。‘金酥肉’是我胡乱给取的名。既然特使大人不喜欢,那就改了。”说着,眼珠子一转,笑嘻嘻的抱拳请求,“请特例大人赐一个名字,如何?” 特使大人也没客气,略作沉吟,应道:“就改一个字。把‘肉’字改成‘果’字。”顿了顿,又道,“还是不好。我们银刀城里有一道名菜,叫做八宝酥鸭。我担心陛下会由‘酥’字,想到八宝酥鸭,索性连这个字也一并改了。就叫,叫金银果!” “金银果!”余莽喜道,“好名字!多谢特使大人赐名!” 特使大人也是个精明的。改完名字,话锋一转,拿着菜谱,聊起了里头的食材。 余莽一个废字也没有多说,爽利的道出它们的产地——全部是云雾山脉里才有的。 一一介绍完后,他笑眯眯的又道:“我们沈门主给陛下准备了一份小礼物。” 冲侍立在一旁的谢青挥挥手。 后者明白,大步走到帐帘旁,掀起帘子来,冲外面招呼道:“都抬进来。” “是。” 一队弟子抬着几只大箩筐进来了。 每一只箩筐都有半人高,前面三只里头岗尖岗尖的堆着山芋,最后一只则是一个又一个鼓鼓囊囊的白色小布袋。 余莽向他介绍:“这三筐就是制作金银果的主料。后面这一筐是已经配制好了的配料。一包配料,可煮制十斤主料。另外,还需要面粉和豆油。食谱上都详细的标明了用量。只是因为这两样非云雾山脉独有,在银刀城里不缺上品之货色,沈门主说就不献丑了。”。 四只箩筐都是沉甸甸的,估计有数百斤。 看似很多,其实陛下享用完后,余下的,怕是还不够他们这些近臣塞牙缝的。 妖王特使在心底里盘算道:且看陛下是否喜爱,再做打算。 “多谢沈门主了。我一定将沈门主的好意带给陛下。”他爽朗的替妖王‘笑纳’了——一挥袖子,将连同四只大箩筐一道,把‘小礼物’都收进了妖力空间里。接下来,他真正的松了口,“‘赛龙肉’的真相,我也会如实向陛下禀报。” “有劳特使大人。”余莽高兴的轻轻击掌。 抬箩筐的妖族弟子们退下。自外面又有一队妖族弟子鱼贯而入。 他们端的是金银果、时令鲜果和美酒。 “特使大人辛苦了,区区薄酒,不成敬意。”余莽招呼道。 “余爷太客气了。” 妖王特使吃得肚儿浑圆,打着饱嗝离去。临走之前,给余莽留下了一枚传话珠,说,以后通过传话珠联络。 第二天晚上,他通过传话珠给余莽传话。 妖王很喜欢沈门主的“小礼物”,对云雾山脉的这些特产颇感兴趣,派他与余莽商谈购买事宜。 余莽故作为难,在传话珠里吞吞吐吐的,说云雾山脉也没有别的出产,青木派上下都指着它糊口云云。 妖王特使听出来了,单是在传话珠里三言两语的谈不成这桩买卖。得知他和商队已经拔营离去,不在原地了,便与他重新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收了传话珠,余莽抹了把脸,眉眼间的愁苦之色荡然无存,喜气洋洋的告诉谢青:“生意上门了!” 他与妖王特使联络时,谢青一直在旁边。是以,后者听得再清楚不过,闻言,不解的皱着眉头问道:“老爷为何不立刻应允了,把这桩买卖做实呢?” 话音刚落,他成功的得到了余莽的一记“毛栗子”。 “这些年,你真是白跟着我混了!”余莽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你能不能把追婆娘的劲儿,使在学做买卖上?” 谢青当即以白眼还之:“老爷,你追上不掌柜的,不能拿我和小玉撒气” 这一下好比是踩到了余莽的痛脚。他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大叫着“死螃蟹”,向谢青扑打过去。 “哈哈哈哈”谢青化成一道劲风,呼的逃了出去,只余下满帐篷的嚣张笑声。 第二零九章 谈成 两天后的子夜时分,是余莽与妖王特使约定好的商议时间。 约在半夜三更,并不是防备什么,也没有搞事情的意思。而是妖族与人族不同,他们的作息是昼伏夜出。是以,于人族来说,子夜时分要么是沉睡,要么是搞事情,但妖族却是一天之中精力最为旺盛的时间点,约好此时谈判,才是诚意满满。 除此之外,妖王特使也很会来事儿。 他带来了定金——一百头大肥猪。 关于这些大肥猪,余莽也收到了一些风声。妖王和大祭司带头吃素了。消息传出来,银刀城城主立马响应。先是城中的权贵们也争相效仿,继而是寻常的妖民们。从第二天起,城中的门可罗雀,各种肉食,无人问津。 数月下来,没有宣布关张,却也跟关张没什么两样了。大小肉贩们不得不把生意场转到了银刀城外。 可怜了很多无肉不欢的妖民,如今要买点肉打个牙祭,还得偷偷摸摸的出城去买。明明是掏钱买,却搞得跟做贼没什么两样。 但是,谁也不敢叫苦。 因为不吃肉是为了应对天罚。 这也使得妖族特使突然上紧急订了一百头肥猪传开后,呈爆炸性的效果。 余莽之前一直在虎族避难,这次出来,也是先回云雾山脉。还没来得及去银刀城。以前,撤离银刀城时,他令留下守铺子的参山等人蛰伏下来。必须是他亲自,方能重新激活。 所以,这道消息,也不是参山他们传过来的。实在是它太劲爆了,这两天里,几乎有人的地方都在猜测“银刀城城主会不会破戒”、“银刀城城主什么时候破戒”。 余莽想不知道都难。 与众好事者不同,他与谢青猜测:这一百头肥猪是不是给我们准备的? 谢青没有猜。因为光顾着流口水去了——前两天炸制金银果时,他听厨房那边的人说了,用猪油炸出来的金银果,只会更香更酥。如果把山芋泥馅换成七分肥三分瘦的猪肉馅,酥酥的咬开来,里面汁水四溢滋,那才叫美呢。怕是‘赛龙肉’也比不上 当时他还笑那些家伙“早点睡,梦里全都有”。自从天劫之后,他们连猪毛都没有看到过了,哪来的“七分肥三分瘦的猪肉馅”。 没有想到的是,这么快就要美梦成真了! 是以,当妖族特使说,奉妖王之令,也给沈门主带了份“小礼物”时,他站在一旁,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没有流出口水来。 他家老爷没有猜错。妖王的回礼就是那一百头方头大耳的大肥猪。 用大肥猪换山芋,这么败家的事儿,也只有斋戒中的妖王才做得出来。 再看到妖王特使掏出来的是一只胀鼓鼓的灵宠袋时,连余莽也是笑意直达眼底,难掩欢喜之色。 “陛下真是太客气了。”他双手接过灵宠袋,大大方方的打开来看。 里头,一百头大肥猪都是活物,其中,有近一半的母猪腹部如鼓,带着小崽子呢!几头公猪全是油光水亮的好种猪。 余莽的嘴巴再也没法合拢了,连声道谢,直言道:“陛下想得太周到了。这些正是云雾山脉里最需要的。” 妖王特使目光流转,笑道:“他们人族不是常说礼尚往来吗?我想,陛下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余莽听懂了——这是想讨要芋种呢。 没问题!主公已经有交代:如今云雾山脉里不缺上好的芋种。不但如此,如果妖王有意愿,青木派还能派出专业人员帮助他在妖界种出头一茬来呢。 当然,余坊主淫浸生意场多年,早已深知“上赶着不是买卖”的道理。在接下来的谈判里,他按照有商有量,又不失坚持的原则,与妖王特使相谈甚欢。 天将亮,妖王特使成功的与他谈下了为期三年的山芋购卖合同。在这三年里,青木派不但每年向妖族出售三百万担山芋,而且每年还要帮他们开垦五百亩山芋田。 而妖王这边则是用凡米或者生鲜肉食换购山芋。比如说,用凡米换购的话,必须是当年的新米,换购比例是,一石凡米换购三石山芋;若是肉食的话,一头两百斤的肉猪可换购五石山芋等等。 协议从即日起生效。 这也意味着,这一个月的下旬,双方要完成第一笔,也就是三十万担的山芋交易。 送走妖王特使后,谢青使劲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好几把,把自己掐得泪眼汪汪的,嗷嗷叫。 “是真的,不是做梦!”他激动的对余莽叫道,“老爷,一石大米兑两石山芋!这是要发啊!” 山芋原产于凡人界的菱洲。它的产量不高,不及凡米的一半。但是,它对田地的肥力要求低得多,只要有土,山上谷里,遍地能种。伺弄起来,也要容易得多。不象凡米一样,只有水田才能种植。所以,总的产量还是很多的。 再加上山芋吃多了,会有腹胀、烧心等不良症状。也使得它卖不起高价来。卖价远远比不上凡米。 以当年的新米为例,一般品质的,一石通常能换到五石山芋。 一石凡米换两石山芋?那必须是下品陈米的价。 也难怪谢青会这么激动了。 余莽不满的瞪了他一眼:“我们卖的是菱洲的那种山芋吗?我们的山芋是改良了的。不但个头更大,皮更薄,而且口感也要好许多,更加的粉糯香甜。又容易消化,一天吃三顿,也不会腹胀、烧心。价钱自然是要卖得贵一点。” “是是是。”谢青象小鸡啄米一般的把头点得飞快,“这边种的山芋确实是好吃许多。老爷!是我一时嘴快,刚才说错了话。一天三顿的吃,一吃就是好几个月,就算是真正的龙肉,也会吃厌的呢。这回换到了十几万石凡米回去,大家总算能换个口味,不用顿顿吃山芋了。我是为这个高兴呢。” “那还差不多。”余莽哼了一声,从袖袋里取出灵宠袋来,殷切的说道,“真正要改善吃食,还得指望这些。希望它们到了家里,也能好养活。” “肯定好养活。”谢青信心满满的说道,“这世上就没有门主大人做不到的事呢。” 余莽被他的话逗乐了,纠正道:“你还先别帮门主大人吹牛。据我所知,门主大人也不会喂猪。以他的性子,这些猪肯定是要交给马场,让苏场主他们去费脑筋。” 这些猪都是凡兽,在灵宠袋里的时间不能超过七天七夜。是以,余莽当即宣布改道,不去银刀城了,立刻起程回家。 一是把猪尽快送回去;二是回去运山芋,为十天后的第一次交易做准备。 第二一零章 诅咒 余莽还真没有猜错他家门主大人。 商队回到云雾山脉,又一次的受到了出外防线百里相迎的超规格待遇。不过,这一回前来迎接他们的是马场的场主苏老三一行人。 苏老三他们是奉沈云之令,过来接生猪的。 长老会也很重视这批生猪。为了早一些将这些生猪从灵宠袋里放出来,长老会特批用“吞金兽”运送。 此举不可谓不明智。这一路,余莽他们都是揪着心呢。因为哪怕每一次临时歇脚时,余莽都要打开灵宠兽,放这些生猪出来放放风。然而,这些生猪还是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憔悴。急得余莽他们再进一步的加快了脚程,硬是比急行军还提前一天一夜赶回来。 即便如此,苏老三他们看到这些生猪时,皆禁不住在心底里‘咯登’作响——一百头猪都没有什么精神头。尤其是那些怀了崽子的母猪,出了灵宠袋后,一只只的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连睁开眼睛的气力也没有了。只有硕大的肚子在一抽一抽的。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弦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快把猪赶进船舱里去。”苏老三顾不得跟余莽多说,立刻展开急救,“带崽的母猪用担架抬进去。抬的时候,手里都要稳一些,莫惊到了它们。” “到了舱里后,先给这些母猪查看,必要时加回春术。” “船舱保持通风。” “汤药煎好了没有?都端进船舱里去。” “带崽的母猪先不要给药……” 余莽见他们人手不够,临时调派了一些生产经验的女妖族弟子过去帮忙打下手。 很快,一百头肥猪都进了大船舱里,余莽下令所有人快速登船,少顷,“吞金兽”返程。 待进入外防线后,有两头母猪出现强烈的早产症兆。苏老三他们做了相关准备,在大船舱的一旁收拾了一间小舱房做产房。 发现之后,他们立刻将这两头母猪抬了进去。 哪知这两头母猪的情况都不同程度的迅速恶化,不但是早产,而且是难产。它们发出一声更比一声高的嚎叫。 余莽听得心里慌慌的,同时也是觉得自己完全帮不上忙,没必要留在这里占地位,转身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名帮忙打下手的女妖族弟子尖叫:“出血了!好多血……” 话未说完,屋子里腾起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余莽转回身去一看,其中的一只母猪头一歪,无力的倒在了血泊里。 以他的经历,这点血算不得什么。然而,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来。 “怎,怎么办?”他扶着墙,脸色白得象个鬼,惶惶然的问身边的谢青。 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哆哆嗦嗦的答道:“我……去请苏场主!” 苏老三经营马场这些年,练就了一手给马钉掌、接骨的绝活。并不擅长给畜类接生。所以,没有跟来小舱房,这会儿仍然留在大舱房那边主持大局。 也正是因为苏老三遇事不乱,在本次急救中拿大主意,呈主心骨状态,谢青才会第一时间想到去请他过来继续当主心骨。 一名负责给两只母猪接生的马场弟子比他们要镇定得多,反应也更快。不等谢青行动,他已经站了起来,举着两只被血染得通红的手绕过他们两个,冲出了小舱房:“场主大人,这猪有古怪……” 余莽听得真切,惊得两只眼睛浑圆。与此同时,身上莫名的起了一股子劲,提脚快步跟了出去。 谢青亦是如此。 两人前后脚的出了舱门,看到苏老三与那名弟子又劈面急匆匆的过来了。 余莽连忙拉着谢青让到一边,嘴里问道:“三叔,是什么古怪?” “我先去看猪。”苏老三脚下没停,与那名弟子冲进了小舱房里。 这一回,余莽没有跟进去。并且拦住了想要跟进去的谢青:“我们就呆在外头,莫进去了。” 一来,他们完全帮不上忙; 二来,里头总共才那么大。 但必须留在这里。 谢青明白了,拧着眉头问道:“老爷,这些猪是被动了手脚吗?” “我没看出来。”余莽郁闷极了,嗡声说道,“如果是真的……这回真是叫鹰啄了眼!” 谢青没有再接话。先前没往这方面想,所以,还不觉得有这回事。现在再想起来,他越想越觉得那些猪蔫巴的太快了些——明明他们每隔几个时辰,都有给这些猪放风…… 不能再瞎想了!他赶紧甩甩脑袋,和余莽一道提着心看着虚掩着的舱门。 好在没有让他们在外头等多久。大约半刻钟之后,苏老三从里头打开门出来了。 “好了。没事了。”他走到两人面前,后背轻轻的靠着墙,一脸庆幸的说道,“两头母猪都被下了咒。不是很高明的咒。破了咒,它们就没事了,可以正常产崽。” “下咒?谁干的!”余莽却绷直了身子,一双手更是愤怒的握成了拳头。 他这么问也是有理由的。因为诅咒在妖族里是比较常见的法术。不能破的话,它就会很厉害。一旦被破,瞬间会沦为一句恶毒的话语,不但不会有任何的效力,而且连下咒之人也会暴露出来。 是以,苏老三既然已经破了咒,那么,肯定是知晓下咒的是哪个。 “具体是谁,现在还不能公开。必须先向云哥儿汇报。”果然,苏老三应道,“不过,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不是妖王动的手脚。” “这么肯定?”余莽挑起一边眉毛望着他。 “对,就这么肯定。”苏老三不躲不避的对上了他的目光。 余莽先败下阵来,摸着下巴,好奇的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等手段?” “你是说破咒吗?”苏老三笑道,“老早以前的事了……唔,以后有机会再跟你细说。”说着,他指了指隔壁的大舱房,“我先去里头做事了。” 正事要紧。余莽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谢青目送他进入大舱房后,靠上前来悄声问道:“老爷,事情真这么简单?” 他成功的从余莽那里又得到了记“毛栗子”:“他没有改口之前,必须是就这么简单。”顿了顿,又道,“这事先不要往外说。等会儿我们的人从里头出来了,你记得要叮嘱他们一句。不管在里头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都不许对任何人提及。” “是。”谢青摸着头,正色道。 第二一一章 对症下药 苏老三没有骗人。一个多时辰之后,两头母猪先后成功下崽。一头下了六只小猪崽,另一头更多,是九只。 也不知道诅咒对小猪崽有没有影响……带着这样的担忧,余莽跟着苏老三,也去小舱房里看了一回。 小舱房里已经被重新收拾过了。干干净净的,一点血气也没有了。两头母猪也是干干净净的。它们放松的卧躺在铺得厚实的干草上,给小猪崽子们喂奶。 仿佛先前的危急情况都是无中生有的幻像一般。 余莽想抱起一只小猪崽来看个究竟。刚弯下腰来,就被身边的苏老三伸手拦住了。 “现在还不能抱猪崽子。母猪会拼命的。”他向余莽解释道,“它们刚刚从死边打转,这会儿还虚着呢。不能乱动。” 余莽连忙收回手:“我就想检查一下,对猪崽有没有影响。” “我看着还好。”苏老三看向负责接生的那名弟子,问道,“你都一只一只的检查过了吗?” “下一只,我就检查了一只。两窝猪崽是早出来了几天,显得弱了些,不过,都没大问题。母猪下奶快,猪崽也不算多,应该是养得活的。”那名弟子快活的答道。 余莽看着眯着眼睛吃奶的小猪崽们,咋舌:“这还不算下得多?那边都下了九只!”余坊主以前身为一方大佬,连猪肉都不吃,哪里知道一头母猪一回会下几只崽。是到了东海之后,他才沾上了人间烟火。那时,茶庄里也是喂了猪的。当然,喂猪的事不归他管。他只管看账,还有吃猪肉。从账本上来看,一头母猪一窝平均能下到五头猪崽。象这种九只的,是很罕见的情况了。 苏老三嘿嘿笑道:“那得看是哪里的猪啊。换在凡人界的话,这两窝是了不得了。到了仙山这边,九只一窝,还行。”指着六只的那一窝,“这一窝的话,差了点。” “我明白了!”余莽恍然大悟,“是仙山的灵气足,凡兽也养得好一些,对!” “对,就是这个道理。”苏老三此时兴致颇好,与他说起了养畜经,“到了仙山之后,我才知道这边真的是水土好,什么都比凡人界容易养活……” 于是,谢青从外面进来时,看到的情形是,两头母猪和它们的小猪崽们都睡着了。屋子里没有别的人了,只在临时猪圈的旁边,他家老爷和苏场主两个席地盘腿而坐。一个说的兴致勃勃,一个听得津津有味。 说的是什么呢? 一头成年公马一天要吃多少草料! 老爷居然听得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难道老爷盯上了贩马的新买卖?或者是苏场主要托老爷买草料? 谢青满头黑线。 “阿青,你有什么事?”余莽看到他进来后,光站在那里不吭声,抬头问道。 “哦,船头让我来报告一声,半个时辰之后就要进营了。”谢青连忙答道。 苏老三先从地上起来了,一边拍着身上沾的草屑,一边笑道:“余爷,我得去喊他们做下船的准备。等到了马场,我再接着跟你说。” 还要接着说!谢青惊讶的看向自家老爷——还真不是闲聊啊。所以,老爷是要贩马还是要买草料? 余莽无视他那八卦的眼神,也站了起来:“好啊。”又问道,“要不要我们搭把手?”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苏老三总共才带了五个人出来。 “好啊。求之不得呢。”苏老三没跟他客气。 问清楚要怎么做准备后,余莽让谢青去外面的甲板上点了二十人过来,一同帮忙。 他们在船上准备好,稍微休息一下,新营区到了。 “吞金兽”接下来的行程安排是:先是把余莽他们送到码头,然后再腾空,直奔马场。 在飞过临时演武场上空时,余莽他们的注意力都被底下正在操演的兵阵给牢牢的吸引住了。 “哇,看着就很厉害的样子!” “比先前还要威武!” “那是必须的啊。又多练了这么些天……” 而正在操演的弟子们却至始至终连个多余的眼风都没有给他们。只有云景道长抬头看了一眼,快步走到白璋上人面前,把手里的令旗交给他:“我得先走一会儿。我那边,你帮我看着些。” “好,没问题。”白璋上人这才抬眼看了一眼空中的“吞金兽”,满口应下来。 待“吞金兽”在码头上停靠下来时,云景道长也正好赶了过来。 他是奉命去接余莽。 关于与妖王的山芋买卖,沈云发下话来,要听余莽当面做详细汇报。 “是。”便是没有这道命令,余莽这次回来也会找沈云汇报。是以,他早已安排好了,由谢青带着众弟子回他们妖部去。而他自己则跟着云景道长去主院。 沈云正和王长老在院子里说着什么。见到他后,招呼大家去屋里说话。 四人在小桌边坐下来后,沈云亲手给他倒了一碗热茶,说道:“提前了一天一夜回来,这一趟,你们赶得够急呢。来,先喝口热茶去去乏。” “没事。在‘吞金兽’上歇了一会儿呢。”余莽双手捧着茶,喝了一口,开始汇报与妖王的交易始末。 听完,沈云笑了,对他们说道:“不吃荤腥,就能化解天罚,安然度过天劫?妖王陛下度天劫的法门比我们要简单得多呢。” “哪有这么简单的事!”王长老头一个不信,“妖王也不会这么肤浅。” 余莽说道:“我还没来得及去银刀城里亲自查看。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来看,也确实能证明妖王和大祭司确实是在天劫下来后就没有沾过任何荤腥了。” “竟然是真的!”王长老讶然,下巴差点儿掉了。 云景道长抿了抿嘴:“妖族敬畏天道,更甚过我们。所以,如果祭天礼上了点什么事,妖王和大祭司还真有可能被吓得茹素。” “祭天礼上出了什么事?”沈云看向余莽。 后者连忙摇头:“不知道。我没能从妖王特使那里套出任何有用的消息来。” 沈云的左手在桌面上轻轻的叩了一下:“想办法查一查。要与妖王合作,首先必须把他的症状给摸透了。” “对,对症下药。”云景道长也道,不过,话锋一转,又道,“妖王的祭天礼素来神秘,难以打听呢。” 余莽抹了一把脸,笑道:“没有打听不到的消息,只有削尖脑壳的余莽!”既然大人说事关重大,那么,他就不惜一切代价去打听。 “哈哈哈……”众人被他的话逗乐了。 第二一二章 检讨 接下来,王长老跟余莽商量起了十几万石山芋的事。 三十万石山芋不是个小数目。收到传讯后,长老会便立刻着手调集。目前,已经有二十万石运到了新营区的码头上。还有十万石最迟将会在明天到位。 余莽听完愁得直挠头——这才是头一个月的三十万石,便要这般调集了。接下来的,每个月都有二十万石至三十万石的量,可要怎么凑啊?看来他太高估了家里的山芋产能。 沈云也没有想到连三十万石都要凑,连忙问王长老:“老王,下个月的月底还要准备二十万石,有没有问题?” “应该没问题。”王长老说出了他的安排——如今,不论是新营区,还是北煤区,种植山芋都是成熟的技术了。各田庄都是连续三茬实行了四十到四十五天成熟。是以,他按排北煤区和新营区轮流承担每个月的交易额。 只是这一个月的交易有些困难。主要原因是,消息突然,两区都没有足额的储量准备。 其中,新营区这边储量虽然不及北煤区,但是,它消耗也要少一些,所以,富余相对要充足一些。故而长老会将头一个月的交易落在了新营区头上。 新营区扣去自身的消耗,只能拿出二十万石来。 长老会便出面,帮他们向北煤区借了十万石。 “亲兄弟明算账。”王长老乐呵呵的跟大家掰手指,“这十万石,北煤区那边也不是白借的。他们提了条件。一是,月底与妖王交易成功,新营区要分两万石凡米给北煤区;二是月初的时候,新营区这边有两块芋田要收新了。届时,新营区要还上余下的六万石。” 云景道长点头道:“有借有还,这是合理要求。” 沈云却道:“长老会这么一分派,俨然是一家人,两只锅里煮饭。要是一只锅里顿顿煮米饭吃,另一只锅里却是一天三顿的山芋煮山芋。别个怎么想,我不知道。反正,我是吃了两顿顿后,怕是忍不住要掀锅。” 这话说得可不轻。余莽抱着自己的茶碗,缩了头——这事是因他而起。 当时,他只知道家里的山芋多,凡米产量还没有跟上来,搞得大伙儿只能一天三顿的吃山芋。吃碗米饭,便成了打牙祭。山芋那玩意儿不能这么见天的连着吃,上次回来,他才连着吃了两顿,嗓子就不好受了。 不过,山芋变成“金银果”后,粗粮变成了细粮,他吃着不拉嗓子了。可是,这么做,费时费力倒在其次,主要是太费油。青木派这点家底享用不起。只有妖王有这福份了。 也恰好那边也有这意识,他想着为家里赚点凡米改善生活,当然,还有与妖王方面交好的深层次考虑在里头……总之,他大力促成了这桩买卖。 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还是考虑不够成熟。 一是太高估了家里的山芋储备。 二是没有想清楚北煤区和新煤区如何分利…… 正在愧疚之际,一只大手轻轻的在他肩上拍了一下。 是大人! 余莽连忙抬起眼帘看过去。 沈云收回手,没好气的骂道:“你缩什么头?凡米是你扒拉回来的。论功行赏的话,你这回绝对是头功呢。” “可是,我没有考虑清楚……”余莽心里暖洋洋的,欲如实道出心中的想法。 沈云摆手打断他道:“你把米搞回家里来了,难不成还要煮熟了,用碗盛好,送到桌子上来,给他们享用?别的门派是什么做派,我不管。在我们青木派里,容不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老爷们。” 在场的其他三人对此都没有意见。因为这也是青木派一向的主张。在立派之前,还是搞私营的时候,相关的规矩就已经立起来了。这么些年来,已经深入人心,一直执行的很好,亦无可厚非。 王长老关心的是前一条,即,长老会关于山芋买卖的分配方案,看样子主公是严重不同意。 他自认为很公正了——青木派里现在总共才两个营,每一个营都单独吞不下这么大的一笔买卖,所以,为了公平起见,按月轮流来喽。 有问题吗? 应该是没有的。 可是,听主公刚才一说,他也觉得可以砸锅了——说好的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呢?煮两锅这样的饭,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心思飞转,他想到了问题出在了哪里。 就不搞按月轮流。 但两个营区,不论哪一个营确实都没法单独吞下这笔买卖啊。 觉得脑壳拧巴了的王长老,苦着脸看向沈云,直言道:“主公,如何才能煮好这两锅饭呢?” 沈云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手指头轻轻的在桌面上叩了叩,问道:“道长,你呢?这个方案出来时,你是怎么想的?” 云景道长汗颜:“我也是刚刚才知道。” 这下,沈云惊讶极了,看着他们两个,等解释。 余莽很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他不是长老。所以,三位大佬,现在讨论这个话题,合适吗? 沈云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莫要不自在。事关与妖王的山芋交易。你身为主要经手人,知道得情况越多,与妖王交涉时,才能更好的随机应对。没有违反保密条例。” 余莽也记起来了。保密条例里确实是有这样的相关条款。不过,如何分配这笔买卖,他只有涉事的知情权,并没有参与决议权。因为保密与决议根本是两码事。前者,适用保密条例;后者适用长老会条例。不能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他只能旁听。 那就听呗。余莽的兴致来了。一直以来,他都好很奇,长老会是如何议事的。没有想到今天意外的要如愿以偿了。 云景道长先做了检讨。 原来,近期,他将主要精力也放在了兵阵上。担心误事,六天前,由他提起,在家的三名长老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做出由王长老暂时全盘负责长老会日常事务的临时决议。期限是在兵阵小成之前。 与妖王的交易,他也们觉得别看数额很庞大,其实事情很简单,故而归于日常事务之列。王长老也确实是遵照以前的旧例,做出了安排的方案。 方案确实是分发给了云景道长和袁峰。 只是他们两个还没来得及看…… 没有想到的是,已经出了岔子。 王长老也是愧疚不已:“是我把问题简单化了。”先前觉得是桩简单的事,照以前的旧例处理了就是。现在听主公一提点,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事似乎不论哪一桩旧例来,都不太对…… 第二一三章 咒种 云景道长和王长老都意识到了方案存在严重的不足之处,当即一致同意整改。 不过,这一回,他们俩吸取了经验教训,决定等晚饭过后,按照程序,召集袁峰一起商议如何整改。 沈云也没有干涉长老会商议的权力。所以,这个议题暂且只能说到这里了。 不管怎么整改,三十万石山芋的调集是已经确定的事情。沈云叮嘱长老会,务必如期交给余莽。 除此之外,还要确定所有山芋的质量,好坏充好、短斤少两……万万不能有。 “头一回跟妖王做生意,绝不能掉链子,失了诚信。”他再三叮嘱着,并且半开玩笑的说道,“阿莽费了老大的力,才在妖王那边打开一道口子。我们不能拆他的台哟。” “是。”王长老当场保证道,“所有的山芋,我会亲自把关。发现不符要求的,当场就叫他们换了。” 沈云这才满意的点头:“做生意嘛,讲究的就是童叟无欺。理应如此。” 余莽心中一动,想起了两头母猪被下咒的事。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这事,他只知道没头没尾的这一截,不好在这样的场合里说出来。要么先去过马场,跟三叔问清楚情况,要么是索性让三叔亲自来汇报。反正不应该是这会儿仓促的提出来。 正想着,他听到沈云说道:“哟,三叔也来了……”轻咦了一声,又道,“脚步声这么急!是因为那些猪出了什么问题吗?” 余莽感觉到了他的目光,抬起眼皮子来。果然看到他正狐疑的看着自己。道长和王长老也正向自己看过来。 “我说不清楚。”他如实道,“还是等三叔进来后,自己说罢。” 沈云“哦”了一声,起身往外走:“三叔难得过来一趟。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迎迎他。” 余莽他们便没有起身了,只是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门口。 不一会儿,果然从大门外传进来了苏老三的通禀声:“门主大人……”以前在沈家庄的时候,他都和在武馆里时一样,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唤沈云“先生”。有一次被齐伯批评了一回。说是他们不能搞特殊化。从那以后,他私底下也是唤沈云“云哥儿”,在公共场合里,不论周边有无其他人,他都是唤“门主大人”。 沈云这时已经到了下了台阶,走到了院子里。闻言,一边继续往影壁那头走,一边招呼道:“三叔来了啊。快进来。” 苏老三从影壁后面出来,看到沈云亲自出来迎接自己,激动得一时忘了见礼,连声说道:“不应该,不应该呢。” “怎么不应该了?”沈云一把握住他的手,“以前在野鸡岭的时候,你还时常到我院子里串个门。来了这里后,你是一头扎在你那马场里,一门心思的喂养你的那些宝贝,连马场大门都轻易不出了。我这里更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不,听到你的声音,我的心都提起来了,也担心着你的那些宝贝呢。” 苏老三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是那些猪出了点状况……” “道长和老王,还有阿莽都在。先进屋,屋里说。”沈云拉着他的手招呼道。 “是。” 待两人进了屋,云景道长他们已经把长案后面的那张圈椅也搬到了小木桌旁边。看到苏老三,三人都热忱的与他打招呼。 很快,五人又都入了座。 沈云说道:“三叔,你先说那些猪出了什么状况。” 余莽的心又一下子提了起了,暗道:难道不只有那两条母猪被下了咒? 果不其然,苏老三接下来的汇报证实了他的猜测。 经排查,有九头猪被下咒。下咒的是同一人,但咒语有两种。一种是让怀崽的母猪坏胎的,另一种是让猪发狂的。 “两种咒都很低劣。发作的时间是七天。因为我们云雾山脉这边的灵气要薄弱许多,导致其中两头中咒的母猪早产,这才提前触发了诅咒。接着,我们对所有的猪进行了仔细的排查,这才发现了另外七头猪也被下咒了。”苏老三说到这里,甚是庆幸。 云景道长亦是舒了一口气,直道:“好险!” 王长老对诅咒不是很了解,见状,问道:“如果没有事先发现,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也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沈云哼道,“最多就是损失一些猪。下咒之人志不在搞死这一百头猪。他是见不得我们和妖王合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此人应该是混到妖王身边的奸细。落桑族人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说到这里,他问苏老三:“三叔,保留下来了咒种吗?” “都保留了。”苏老三从袖袋里掏出来一只巴掌大的玉盒。玉盒上贴着一只沾了斑斑血渍的空白黄符。 云景道长也没见过,更没有听说过“咒种”,好奇的问道:“这里头装着的就是咒种?怎么用了一张带血的空符?” 王长老和余莽也都被这只玉盒牢牢的抓住了目光,静等解答。 苏老三把玉盒交给沈云后,没有吱声了。 显然是要沈云亲自解答。 这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对咒种也知之不深。也幸亏下咒之人的手法不是很高明。幸亏之前打先锋过玉龙雪山时,跟云哥儿突击学了两招破咒掌,云哥儿赠送的破咒符也还剩了一些,不然,他还真应付不了。 沈云接过玉盒后,直接揭开黄符,打开了玉盒。 云景道长他们便看到了盒子里有七团黑色的雾气试图从小小的盒子里冲出来。 说时迟,道时快,沈云用一只手在盒子口抹了一下。 那七团黑色的雾气立刻老实了,各自凝成黄豆大的小珠子,滚落在盒子底。 “还真象是一粒粒的种子。”王长老脱口说道。 沈云将盒子放在桌子上:“这就是咒种。现在它们可老实了。你们拿在手里看也是无妨的。” 苏老三看着他,眼里只剩下了敬意。 云景道长他们三个都各自拿了一粒出来,搁在手掌心里,细细观察。 “很熟悉的味道!”余莽首先有所发现,“不是妖气,是落桑族人才有的那股子气味!” 沈云赞道:“鼻子越来越灵了。咒种上确实会不可避免的沾上下咒之人的气味。这就叫做,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余莽会意,笑道:“看样子只要把这些交给妖王,后面的事情,就无须我们再多操心了。” 第二一四章 硬气 当夜,从北煤区调集过来的十万石山芋抵达新营区的码头。 王长老亲自去查验货色。 北煤区那边很实在,选取的山芋个个皆是上品。 “你们种的真不错!”查验完后,王长老也是赞不绝口。 “是精选过的。”负责送货的那名北煤区长老如实告诉他:接到任务后,区长老会立刻开会进行紧急商议。在会上,大家一致同意要精选山芋,并且制订了一套精选的标准。散会后,长老们更是亲赴各芋田的仓库,组织备货。 说到这里,该区长老有些不好意思的用毛绒绒的手抹了一把脸:“头一回没什么经验。所以,有些忙乱,拖到晚饭点才装好船。” 闻言,王长老关切的问道:“那你们吃过晚饭了吗?” “吃过了的。”区长老憨笑道,“怕再耽搁时间,我们把晚饭带到了艇上吃。” 虽说妖族天生都有妖力空间,可以储物。一般情况下,无须象人族修士一般,只能借用储物袋之类的法宝。但是,妖力空间也是有诸多弊端的。比如说,除非天赋使然,否则绝大多数的低阶妖族弟子,其妖力空间里不能装活物;又比如说,进了妖力空间的东西,再拿出来时,或多或少的会沾上他们的气息。 是以,区长老会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用妖力空间运送这些山芋。哪怕不得不紧急调用全区唯二的两艘飞艇,以及为之付出一笔没必要的“高昂”灵石。 果不其然,区长老在王长老的脸上看到了不赞同的神色。 干笑了两下,他又解释道:“这些山芋是妖王买的……我们新近学了一句话,叫做‘不蒸馒头,争口气’。便是这笔买卖不赚钱,也要把它做到最好。叫妖王他们看看,我们云雾山脉这边不再是以前的妖族贱民了。更何况这笔买卖真的很赚钱……呃,就冲妖王给的这个价,以前的恩怨,都不计较了。我们最起码也要对得起妖王付的这个价。” 就这样,他成功的说服了王长老。后者向他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对,就应该这样。这事,你们做得敞亮。” 区长老那毛哄哄的脸笑成了一朵花:“是门主大人,还有长老会教得好。教得我们挺直腰杆做人……呃,做妖!” 余莽得了信,带着商队的人过来帮忙装船,只听了个半截尾巴,立着眉毛大步走过来问道:“什么作妖?谁吃了豹子胆,要作妖?” 巧得很,区长老恰好是只山豹精。闻言,他不爽的看过去。 看清楚是谁后,又立时笑成了一朵花儿,抱拳见礼道::“原来是余爷!一定要好好的谢谢你。上回,你我们搞了那么多的‘赛龙肉’。” 这样子不象是有人在搞事啊。余莽不由愣住了。 区长老又道:“还有,余爷,我的胆好好的,还在呢。没有谁吃。” “到底是怎么回事?”余莽缓过劲来,向他回了一礼,继续发问。 王长老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没怎么回事!就是你听了半截子话,自己作妖。”接着,将区长老的那句话重复了一回。 余莽闹了个满脸红,赶紧的向众人告罪。 王长老拦住了他,又夸了一回这批山芋好品质。 余莽听了后,也赞同的连连点头:“就应该这样。叫妖界的那些‘大人’瞧瞧,我们现在活得有多硬气!” “对!”区长老找到了知音,更回来劲了,两眼亮晶晶的说道,“我们就是这样想的……” 看他的样子,这是打开了话匣子啊。 王长老赶紧的岔话道:“时间紧,我们马上开始卸货罢。” 余莽拍了拍区长老的肩膀:“以后有机会去你们北煤区,一定去叨扰你。现在,我们都听老王的,一起卸货!” “好咧。”区长老高兴的邀请道,“余爷,我们北煤区真的是一天一个样,越来越好的。除了山芋,我们还种谷米、药材、果子。马上要动工的是药坊、果脯坊、酒坊……余爷,你下次回来,哪怕是抽空,也要去我们北煤区看看哦。” 余莽乐了:“厉害啊,我的豹哥,都学会做宣传了!行,就冲你这通话,下回,我一定要去你们北煤区好好的呆上几天。” “那我可是在北煤区等着你哟。别的没有,酒肉够饱!” “好啊!都被你给说馋了!不去都不行!” 王长老等人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 清晨,三十万石山芋全整整齐齐的堆码在了码头上的指定空地里。王长老拿出储物戒指装它们。一共是满满的两储物戒指。 王长老亲手将储物戒指交给了余莽:“一路平安,早去早回。” “等我们回来,大家就能敞开肚皮吃喷香喷香的白米饭了!”余莽紧紧的握住两枚储物戒指,向他们挥了挥手,率先跳上了“吞金兽”。 至始至终,关于以后的山芋如何调集的事,余莽都没有跟问王长老打听个一字。 因为这事用不着他打听。而且他不是长老,也不能打听。 王长老身为这件事的主要负责人,已经开始着手整改。 第一步是展开调查。调查青木派现在的山芋确切产量、储藏量以及储藏能力等。只要将这些数据查实了,长老会才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继而合理的进行调配。 调查的手段有两种,一是,普查上报,即,以区为单位,如实上报数据;二是,抽查取样,即,长老会委派特派员去各芋田实地调查取证。 第二步,长老会针对调查情况,进行判断与评估。 之后才会出台具体的整改方案。 除此之外,长老会还要确保山芋的丰产丰收。因为沈云对山芋现阶段的外销有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即,必须是在保障本门派弟子的口粮的前提下。 也就是说,首先得喂饱了青木派的弟子们,在有赢余的情况下,才能外销。 而在此之前,长老会光想着用山芋能换凡米,凡米更好吃…… 听了沈云的意见,王长老他们三个在家的长老不由直冒冷汗。山芋虽然是吃厌了,但是,总比饿肚子强啊。 第二一五章 增设 两天后,各种数据统计出来了。 王长老他们三个又是吓得冷汗涔涔。 真的是太冒失了! 新营区为了凑齐二十万石的数目,只给自己留了三天的存粮。 与之相比,北煤区的情况要略微好一点。他们的存粮能够维持七天。 而余莽与妖王的交易是定在六天之后! 最近成熟的凡米是新营区的,至少要在十天后。 最近成熟的山芋则是北煤区的,至少要十二天。 也就是说,三天之后,新营区会陷入断粮的危机!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三位在家的长老用最快的速度又核对了一遍存粮。 没有出错。 因为他们的冒进,真的令刚刚走出粮食危机的青木派又要为吃饭问题头疼了。 此时,认错、处置都是其次的。 马上解决问题,才是当务之急。 三人不敢再耽搁,立刻一齐主院,向沈云汇报。 “还能怎么办!”沈云听完,略作沉吟,说道,“我的意见是,向北煤区借粮。” 这笔账不难算。 北煤区人口众多,每天的粮食消耗是新营区的六倍多。 所以,只要向北煤区借一顿半的口粮,就能缓解新营区的断粮危机,使两个区的粮食都能维持到六天后。 六天之后,正是余莽与妖王的交易日。 沈云说道:“到时,我过去一趟,把换来的凡米带回来。也正好让阿莽他们省点脚力,把精力更多的放在‘赛地龙肉’上。” 现在,余莽手里头有两桩与外界合作的大买卖。 与妖王的山芋兑凡米的生意,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快改善云雾山脉这边弟子们的生活条件; 与玄诚上人和白璋上人一起做“赛龙肉”的买卖,则是为了筹集钱财,以供凡人界的各项行动,还有建设云雾山脉。 可以说,两桩大买卖都是顶顶紧要的,也都要下死气力。 但余莽没有跟任何人道过一声“苦”,说过一声“难”。沈云看在眼里,也是真的心疼他,尽量给予他最大的支持。 即便这一次没有长老会搞出来的乌龙,沈云也是早有打算,在他与妖王交易时,会亲自赶过去,在暗中护持一二。 只是因为离交易日还有几天,兵阵也到了紧要的时候,他怕袁峰他们分心,尚且没有与他们通气。 而此时,他选择说出来,也同样是为了兵阵——以他的神通,在交易日当天,通过虚空穿梭,便能带回换来的凡米。如此一来,他们的断粮危机便不复存在。袁峰他们有了这颗定心丸,将无后顾之忧,能继续将精力放在兵阵上。 果然,王长老等三人的神色变得好看起来了。 但这一页还没有揭过去呢。 接下来,他们当着沈云的面,进行深刻的反省、总结。 青木派以前也做过米粮买卖。不论是在老仙都的时候,还是在沈家庄,以及听风堂越做越大的商路,米粮买卖都占了很重的比例。可以说,这是青木派做惯了一桩买卖。 而且以前也从来没有出过今天这样的错。 这就象极了航海的老船长栽在了小阴沟里。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三人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即,他们三个以前都没有真正参与到各种买卖里的经历。 他们之中,要论经验最丰富的,竟然是袁峰。前几年,他被巨剑门派到边界做领队真人,不得不担起众弟子的温饱重责,暗地里陆续倒卖了几笔物资。 不过,他只是负责牵头的。具体的事务都是由九娘和扶子兴在打理。 就象这一次一样。 可惜的是,九娘和扶子兴都不在。这次与他搭裆的是王长老和云景道长。这两位一直没有沾手过真正的生意,经验还不及他呢。 按菱洲那边的老话说,他们就是三个做生意的“空子”。 而青木派以前做米粮买卖,从来没有发生过把家里的口粮卖了的错,最主要的原因是,一直以来的具体负责人不是魏清尘就是李艺。 两人都是精于此道的老手。 甚至于这一回,也多亏了余莽充分考虑了青木派的实际能力,把妖王的需求往下压了压。不然的话,真按妖王的需求来,家里怕是连六天的口粮都留不住。 云景道长越想越是后怕:“这还只是开始呢。以后,我们与仙山各方的往来只会越来越多。类似的情形,肯定也只会更多。如果魏长老和宣爷也在家的话,我们长老会还是应付得来的。可是,他们近几年里,怕是难以顾及到家里这头。只能是我们三个担当起来了。” 袁峰也是头疼不已:“我发现我真的不是这块料。” “我不擅经营,更不行。这一次,主要是我不懂得这里头的门道,捅了大篓子。”王长老吓得连连摆手,“你们莫要指望我。” 三人相对一视,都巴巴的望着沈云。 沈云不由皱眉,毫不客气的点破他们的那点小心思:“你们莫不是想指望我?那可不行。你们是要把长老会的条例当成厕所里的草纸呢,还是想整个长老会都变成一个摆设?” 事关青木派的机制,绝不是儿戏,必须得按相关的章程来。 王长老和袁峰双双又红了脸——哪怕没有这些章程在,他们这种碰到难题便推却责任的想法也是不对,很要不得。 云景道长将“章程”两个字在嘴里咂巴了一圈,认真的说道:“我觉得,这一次出错,正好暴露了长老会条例的一处缺陷。” 这话有点意思了。沈云只觉得眼前一亮,兴致勃勃的问道:“什么缺陷?”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长老会确实是显得太单薄了。”云景道长说道,“我提议,在长老会的下面,再设置具体的事务部门,比如说,主管种植的……” 话未说完,王长老打断道:“这些事务部门都有啊。医部、农部、器部……他们都是具体的事务部门呢。” “还是很不相同的。”云景道长解释道,“我们长老会是决议中心。我们底下的事务部门,主要是负责具体事务的具体决议。在这些部门的人,必须是门派里相关行业内的翘楚。由他们来制订具体的决议,出错的可能性也会少得多。这些部门彼此间是独立的,统一归属长老会。但是,碰到了大事件,长老会可以立刻组织、召集相关的部门进行统一商讨,肯定比我们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强太多。” 第二一六章 幻灭 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听完云景道长的提议,袁峰只觉得有一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使得他不由抬起眼皮子看向对面。 沈云坐在他的对面。 顿时,他明白——这不正是云弟一贯的作派吗?专业的事务,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怪不得这么熟悉! “我附议。”心头大亮的他,当即表示了赞同。 王长老也没有意见。 近年来,先是掌管本部的庶务,再是新营区的,现在是长老会的日常事务,他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也越来越力不从心。担心误事,他不得不每天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务上。以至于,他都记不得上一次打坐练功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可还是觉得很难。 他心里也清楚,自己眼下的状态,于公于私,都不是长久之道。 但是没有办法啊。 长老会里总共才五位长老。魏长老和宣爷在外头,袁爷和道长全力练兵阵。他不把日常事务全揽起来,长老会就转不开了。 所以,为大局计,他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打气: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下。等兵阵小成,道长就能撤出来了…… 结果,还是出了大篓子! 道长的提议,可以说是提到了他的心坎上——真不是他没尽心,而是尺有所短,能力有限。很多事,不是他坚持,他努力,就能办得到的,做不来,就是做不来。他可以学,但需要时间。但把机会给他去学习、成长,为何不直接给擅长此道的人呢?让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大家各尽所能,不是青木派一贯的主张和做法吗? 想到这里,他懊恼的连连轻拍自己的额头。真是越忙越乱…… 三人都表了态,按照长老会的相关条例,这个便是提案了。况且,沈云也觉得不错。所以,令他们尽快走流程。 也就是说,长老会要将细处做实,拟成正式的提案,报告他给审批。 “是。”云景道长领令。刚刚还说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身为法修,拟写这份提案的任务,他要担大头。 至此,乌龙事件算是得到了阶段性的解决。 转眼六天过去了。 下午时分,沈云在主院的大门上挂上“闭关”的小木牌后,在院子里砸开虚空,前往与余莽会合。 余莽与妖王的交易数额不小。尤其是天劫之后,祝融大陆上,不论凡人界还是仙山,各种粮食飞涨。他们的这笔交易在近期内,如果公开的话,也是排得上名号的。 按理说,银刀城是最好的交易地点。 奈何妖王至今还捂着银刀城城主的马甲,并且暂且也没有让人知晓的打算。甚至为了撇开干系,妖王特使刻意避开了银刀城。 在余莽等知情人的眼里,这便是华丽丽的欲盖弥彰了。 不过,余莽没有吱声。他在妖王特使面前努力装出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但是,商议交易地点时,他与妖王特使确定过眼神。妖王特使应该是知道他在努力装不知道。于是,他更加装得厉害了。 呃,谁没有秘密?谁没有难处?还有就是,这年头,知道得越多,未必越是件好事。 只要是诚心交易,余莽从来就不在乎另一头穿的是什么马甲。 以前在平安坊的时候,他还开过暗坊呢。在暗访里,交易双方根本就是从头到脚的包裹得严严实实,连马甲都不会给对方看。他照样把生意做得飞起…… 话说回来。这次交易的地点位于妖界边界的一座不显眼的小山包之顶。 大地方挺有名的,叫做镜山。 那里纯粹就是一个山窝子。这山和那山看上去差不多,跟照镜子似的,不熟悉的人会傻傻分不清。镜山之名,就是这么来的。 更有意思的是,那里还是天然的绝魔地。 所以,妖族的人很喜欢在那里做交易。 但余莽没有去过——一直在仙山的边界漂着的他,未曾被妖族真正接纳过。所以,妖族的人不会带他去镜山做交易。这和妖族的人也不会带人族修士去镜山做交易,是一样的道理。 事实上,如果不是妖王特使当面画制了一枚定位玉简,余莽便是踏遍镜山,也很难找到交易的那座小山包。 沈云亦然。 不过,他早有耳闻镜山大名。故而,在得知了交易地点后,提前联系了余莽。后者收到密讯后,立刻报了一个会合地点,提前去接他。 会合地点与镜山边界五百来里远。 以余莽的脚程,这是其能力范围之内,最安全的距离了。 为此,他足足提前了三个时辰出发——两个时辰用来故布迷踪,以防万一,剩下的一个时辰,用来赶路、接人和返程。 所以,真的不能再远了。 沈云那边是接照约定的时间,踩点到的。 刚从金色圆圈里探身出来,他便发觉了余莽一行人的气息。 发现余莽竟然带了二十人,沈云有些哭笑不得。 好,余莽对自己的战力从来没有半点信心。是以,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将安危放在首位。这一点,沈云再清楚不过。 只是来接自己,竟然带了二十人过来……这架式也太大了。 挥袖打散身后的金色圆圈,沈云再一挥袖,收了残留的气息,大步往山下而去。 待他走到半山腰,余莽一行人也正好到了。 顺利接到了人,余莽下令返程。 不料,沈云却拦住他:“定位玉简呢,给我看看。” 余莽心中一动,双手奉上。 果然,沈云拿在手里,左手捏成一道剑指,在玉简上飞快的写写画画着。 玉简上灵光闪烁,很快,在表面现出一个金色的亮点来。 这时,沈云用剑指轻点这个亮点,接着,又用剑指在自己的眉心也点了一下。 之后,他松开了剑指。 定位玉简随即恢复原状。闪烁的灵光、金色的亮点齐齐消失。 “好了。”沈云将定位玉简还给余莽,“我已经知晓方位。你们脚程慢,先回去。我忙完了手里头的事,自会过去。” “是。”余莽愣愣的双手接回定位玉简。 他竟然不知道定位玉简里的方位可以这样轻易的提取出来…… “滋”的吸气,他两眼亮晶晶的问道,“大人,这一手好帅哦。能教我吗?” 沈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笑道:“行啊。不过,在学之前,你必须有砸开虚空之力。” 余莽的眼神好比烛火,被“噗”的一下,给灭了。 在听到“不过”时,他就知道自己没戏了。只是没有想到,会没得这么彻底。 砸开虚空?就他那点子战力,怕是要飞升成妖仙之后……还能再幻灭一些吗?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星尘1973的月、票,谢谢! 第二一七章 大祭司 余莽不擅战,却能在龙蛇杂处的仙山边界,从无到有的站稳脚跟,继而盘踞一方,做大佬,很大的原因是,是他有着超越常人的敏锐直觉。 闻言,他打了个激灵,问道:“大人,是我们身后带了尾巴吗?” 他们明明很小心了。镜山那种地方,不可能没有杂七杂八的耳目。为了迷惑那些藏在暗处的眼睛和耳朵,他们花了两个时辰的时间绕路,都差点把自己给绕得迷路了。怎么还会有尾巴! 只有一个原因,即,尾巴的手段太了得! 是谁啊…… 电光石火间, 沈云风轻云淡的摆摆手:“一两只小苍蝇而已。交给我就是了。你们不用担心,早些回去,准备交易的事。” 他这么说,余莽自然“不担心”,放心的带着众人返回镜山。 前脚他们下了山,后脚沈云也抖了抖袍角,从另一面下山而去。 山脚有一个小树林。林中的一蓬茅草里,有两只长尾巴的锦鸡头碰着头,叽叽喳喳的叫着。 沈云从树林经过时,听到叫声,皱了皱眉头,说了声“聒噪”,右脚轻踢。 嗖—— 一颗小石子被踢起,向着那蓬茅草破空袭去。 扑! 转眼间,小石子飞进茅草里。只见两道血线飞起,那两只锦鸡双双被打断了头。 与此同时,五里开外的一处山洞里。两名两只手心相抵,面对面盘腿而坐的黑衣人齐齐喷出一口血雾,两眼一番,直挺挺的向后一头栽倒在地,人事不醒。 还以为有多大本事呢。原来只是初入门而已。早知道这么弱,何须特意将阿莽他们支开……沈云收回道力,嘴角的冷笑散去,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接下来,他远远的跟着余莽他们,看是否还有别的“尾巴”。 一直到了镜山,也没有看到新的尾巴。 镜山果然如传闻中说的一样,就是一个山窝子。举目望过去,一山连着一山,连绵起伏,重重叠叠。再定睛细看,这些山头差不多是一样的高低,并且每一个小山包的山顶都是光秃秃的,寸草不生。以他的目力,也无法一眼看出有特别出挑的山头来。那情形确实象极了是用数以百计的镜子照出来的。 在这样的地方,如果没有定位玉简指引,确实容易迷路。 并且,如果是在山顶交易的话,根本不用担心被凡草凡木记录了去。 也难怪妖族会喜欢在这一带完成交易。确实要省很多心。 沈云没有再跟着余莽他们。而是在镜山的外围寻了一个尽是光秃秃的大石头的僻静之处,直接砸开虚空。 他没有选择直接去交易地点,而是将方位略微偏了偏。 根据刚才的目测,这个方位应该是交易地点周边的一个山头上。 事实也是如此。他从虚空里出来后,立刻校对方位,发现交易的地点就在自己左前方的那个山头上。 不过,这会儿离交易时间还早。所以,左前方的山头上连一个人影也没有。 至于天然的绝魔地……沈云撇了撇嘴。绝魔的效果不咋地。最多能够为难一下魔将境以下的低阶魔。对他来说,完全可以无视。 收回目光,沈云寻思着先把自己藏起来——别看这里的山顶连棵草也没有。其实还是好遮掩身形的。因为山顶不缺大石头。 身形一晃,他选了一块视角不错的一人多高的大石头,直奔其背后。 这块大石头的后面有一块比较平坦的圆石。沈云往上面打了一记去尘术,盘腿坐了上去。 离交易的时间还早,他不妨打坐练功。 哪知,刚坐下来,山顶又来了人! 确切的说是妖。 并且是一只很奇怪的妖。 长得漂亮得不象话,从头到脚收拾得闪闪亮亮,这些都暂且不说。 以他的修为,居然看不出对方有无修为,这才是重点! 象这样的情况,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对方的修为高出他一大截,以至于他无法感知到对方身上的灵力波动,从而无法察知对方的修为;二是对方本为就没有修为护体;第三种是,对方身上藏的遮掩修为的高阶法宝。 三种情况于他来说,不难判定。 沈云身形一晃,用最快的速度腾挪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如此一来,他便绕到了对方的后面。 悄咪咪的祭起“沉睡之眼”。 沈云被“眼”中的情形吓了一大跳。 我的天爷! 对方从头到脚都披着高阶法宝招摇的亮光。红的、绿的、黄的……重重叠叠,有数十种之多。 这家伙好壕!他其实是法宝展示架成的精,对! 沈云又抽凝出一丝道力,进一步催动“沉睡之眼”,试图看清楚珠光宝气之下的那个魂魄。 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失败了。 厚重到辣眼睛的珠光宝气俨然成为了对方的重铠。“沉睡之眼”居然透不过去! 这是从来没有碰到过的情形。 沈云不由愣住了。 就在这一愣神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张放大的脸。 一张雄雌莫辨的俊脸。 不是法宝展示架的脸,又是哪个滴! 呃,这是被人家抓了个现形! 沈云赶紧的收了“沉眼之眼”,故作镇定的与对方打招呼:“好巧……” “一点也不巧。”法宝展示架冲他咧嘴笑了起来。 这时,沈云才发现,对方的眼睛又细又长,活脱脱的一双狐狸眼。 所以,这家伙并不是血统高到没有本族的特征残留。而是他其实是一只本体相当漂亮、血统也比较纯粹的灵狐一类的妖。 法宝展示架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瞧破了,得意洋洋的说道:“我是跟了道友一路,跟到这里。” 听了这句话,沈云立刻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他能这么快的猜出来,多亏余莽功课做得扎实。 据余莽的调查,妖界的大祭司素来出自幻影灵狐一族。 幻影灵狐最大的特点是,擅长追踪术。第二大特点是,多宝。前者是天赋,后者是历代大祭司的积累。 再加上这双原汁原味的狐狸眼,三点全对上了! “劳大祭司费心了。不知大祭司有何指教?”沈云微微一笑,抱拳见礼道。 第二一八章 非人非妖非魔 大祭司望着沈云眯了眯眼,好看的狐狸眼里迸射出绚丽的亮光,好似一朵烟花无声的绽放开来。 “呵。”沈云没绷住,轻笑出声。 好,打人不打脸。再说了,大祭司此行前来,未必是歹意。相反,很有可能是和他出于同样的目的。也就是说,不是敌人,是朋友。那就更不能打脸了。 大祭司整个人,呃,是狐,都石化了。 幻影灵狐一族的魅术是血脉天赋,融入他们的言行举止之中。一共分成十阶。一至三阶为低阶;四至六阶为中阶;七阶及以上为高阶。 所有的血脉天赋都是深受血脉的影响。其中,血脉越是纯粹,天赋越高。 幻影灵狐一族的魅术也是如此。 血脉越是纯粹,幻影灵狐的魅术天生越高,后天修炼也越快,能够达到的高度也越高。这也使得自上古以来,幻影灵狐一族之中能够修至九阶的,一个巴掌也数不过来。 历任大祭司的血脉都是一族同辈中的佼佼者。 现任大祭司亦是。因为优异的血脉,早在幼崽期的他,便被断言为会成为第五个修至九阶的,为幻影灵狐凑齐一掌之数。 也正因为如此,他被上任大祭司选中,赐名“天五”,收回衣钵传人。 而天五也没有让其师失望,果然在成年大礼上通过了现任妖王的考验,成为新的大祭司。之后,不到一百年,他的魅术突破九阶,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天五”。 一般来说,幻影灵狐的魅术修至高阶,便能摄人心魂于无形之中。并且,对人族尤其管用。这是因为人、妖、魔三大族群之中,人族的心志是最为脆弱的。即便是人族修士,也远弱于妖族和魔族。 以他为例,寻常的元婴上人在他面前,会不知不觉之中,卸下所有的戒备,展开心扉,从而问无不答,知无不言。 可是,他的魅术显然对眼前的这位人族修士不管用。 对方不但没有被影响到,而且很快就识破了他的身份。 这对天五来说,是出了大糗。 不心甘呀不心甘!为了扳回一城,他暗中催动魅术……哪知,更让他难堪的情形出现了——他施展魅术竟然被对方一眼就瞧破了。 人家没忍住,还笑了场! 真是从来没有过的丢人! 天五回过神来,首先是连忙尖着眼睛四下里张望。 看周边有没有别的人。 如果有的话,必须是直接灭口! “不用看,这里没别人。”沈云很不喜欢他的这一凶悍想法,又没忍住,脱口说了出来。 【收集好书】关注v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领现金红包! 话一出口,他也差点儿石化了。因为他突然发现大祭司的心思跟摊开了摆在自己面前一般。那情形就跟对方的修为在金丹境以下似的。 可是,堂堂的大祭司,在妖族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修为不及金丹境,怎么可能! 真当人家妖族没人,呃,是妖,没妖了么! 所以,沈云惊呆了——他怎么就能随随便便的将眼前的这只大妖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 可怜的大祭司刚刚回神,又被这一句话惊得再次石化。 天雷滚滚啊! 这人竟跟看穿了本座的心思一般…… 不对,他就是看穿了本座的心思! 怎么会这样? 怎么可能! 除非…… 噼咤——,又是一道强雷在心头咆哮。 天五盯着沈云,硬生生的将一双顾盼生辉、风流倜傥的狐狸眼瞪到了铜铃大,眸子里隐隐透出红光,俨然是一双杀气腾腾的牛眼。 “你,不是人!”天五抬手,欲一袍袖打过去,借机向后逃遁。 必须速速逃走! 因为这家伙十之八九是一只高血统、高修为的“双高”大魔头! 而幻影灵狐一族最大的天敌便是魔。 他们天生魅术。魔则天生克制魅术。 在妖或人面前,他们的魅术形同护体的坚铠。魅术越高,这层坚铠越强大,越能将他们的心思护得严实。 但是,在魔面前,魅术就不再是护体的坚铠,反而成了天生的破绽。对于低阶的幻影灵狐,随随便便一只魔,都能通过这个破绽,窥视到他们内心的最隐秘处;象他这样的高阶魅术,也只能与中、低阶的血魔和低阶的心魔,扛上一扛。碰到“双高”大魔头,破绽会被放大成破洞,心迹暴露无遗。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要是不逃,就跟伸长脖子,等大魔头来咬,没有区别。 天五一点儿也不想死。是以,他再次回过神来后,立时开逃。 为了逃得更顺利,他毫不犹豫的从腰带上扯下一只上品镇魔印。 然而,已经晚了。 新营区和北煤区等米下锅呢。 这当口,让大祭司逃了,于今晚的交易来说,就是临门一脚,横生枝节。 沈云赌不起,也等不起。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双手齐出。 一手抓住了天五的后颈脖,另一只手夺过了上品镇魔印。 “你你你……”天五看着大魔头若无其事的拿着上品镇魔印,又一次的怀疑妖生,“你不是魔?” 是我眼花了吗? 这其实是一位隐世不知道多少年,重新出世的前辈? 所以,才能猜中我的心思,也能看出我的命门,却没有恶意。 如此一想,他周身的戒备去掉了一大半,绷得僵直的身体明显的卸了劲道。 “前辈,小子真是被您吓死了……”目光流转,他弱声说道。 以为我不是魔,所以,想先示弱,再瞅准机会逃走。他的这点小心机,沈云看得再清楚不过,轻笑道:“我也不是妖。” 能轻易看穿我的心思,且不是人,不是魔,也不是妖……天五在心里打了个突,翻眼去望天。所以,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因为天劫,神仙下凡了? “也不是神仙下凡。”沈云没有想到堂堂的大祭司竟会这么的天真无邪,抿了抿嘴,压下几欲夺口逃狂的爆笑,”呃,我是沈云。” 沈……大魔头!所以,还是魔!这回死定喽……天五被捏住了命门,动弹不得,心想自己可能是死得最没牌面的天字号大祭号了,一股子悲愤冲上来。当即两眼一翻,眼见着要昏死过去。 第二一九章 飞目飞耳 天五没能真正的昏死过去。 因为他的命门被沈云毫不客气的掐住了。 后者轻轻的用了点力,他立马不敢昏了。甚至连白眼也没有再翻。 “沈,门主!”他小心翼翼的吞掉一口唾沫,“失敬……呃,有话好说……” 真是再老实不过了。 但绝对只是表相。 因为刹那间,沈云发现对方完全放空了心思,心底跟张白纸一般干净。 可见对方终于不再抱一丝侥幸,完全接受了他能够看穿其心思的现实。 并且,在第一时间做出了目前情况下能够做到的正确应对。 沈云不由得想起了早年自己在魔修玉宁真人面前的情形。那时的他,知道了自己的心思在修士无处遁形,也是如此应对的。 可是,他不是玉宁真人。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松开了手,致歉道:“对不住,刚才多有冒犯。” 天五垂下眼帘,弱声应道:“多谢沈门主高抬贵手。”他没有跑。因为刚才已经试过了。他的战力与人家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他跑不掉,只能是自取其辱。而这样的滋味,太伤尊严了,他尝了一次,不想再尝第二次。 沈云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到这里来,没有别的意思。这回的交易额不小,我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盯着点。” 这是解释?天五多少有些意外。在妖族里,强者不论做什么,永远无须解释。解释是弱者的行为。所以,明明技不如人,他也张不开解释的口。 没有想到,沈门主身为强者,却首先向他解释了些行的目的。 但是,天五很快又散掉了所有的心思,抬起眼来,正色道:“在下是跟踪沈门主而来。”绝对是大实话。 因为他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沈门主的强大。而幻影灵狐一族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即,在远远强过自己的强者面前故意说谎,首先就是态度不对。其次是自讨苦吃。是以,所有幻影灵狐都是打小被一次又一次的教导,在真正的强者面前,可以保持沉默,但是绝对不能故意说谎。 哪怕天五的血统纯粹,天赋过人,也不例外。 这样的教导,早已经融进了他的骨血里。 这不,认识到对方的强大后,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如今是再老实不过了。 当然,这种老实也是有底线的。 那就是不能堕了幻影灵狐的骄傲。 所以,能够老实交代的,他才会交代。不能说的,哪怕对方用尽手段,他也会保持沉默。 跟踪过来的事实,在可以交代的行列,于是,他痛快的说了。 沈云飞快的反省了一下行程,问道:“你跟了我多久了?” “半个多时辰以前。”天五答道,“您用一颗石子打断了两只锦鸡的头。很巧,那两只锦鸡是在下三天前丢失的。” 沈云听明白了,原来是那两只锦鸡牵出来的麻烦。大祭司并非因为对面山顶上将要进行的交易而来。 “对不住。是我误会了。”他也如实道,“来这里前,我去见了几位朋友。那两只锦鸡就出现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我发现它们有些古怪,不是普通的锦鸡。当时以为是有人故意而为之,没有想到只是很巧走失,所以,我下了杀手。” “原来如此。”天五轻轻点头,“沈门主,您没有误会。这两只锦鸡确实是在下专门驯养的耳目。偷走它们的歹人,只知道它们的用途,却不知道用得不好,是会被反噬的。所以,两只锦鸡被打掉头,两个歹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双双殒命。在下在两只锦鸡正西方五里之外的一处山洞里,看到他们的尸体。他们确实是被反噬而亡。” 大祭司果然不简单呢。沈云是头一回听说还有这样的“耳目”。妖族窃听的手段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呢。 面上自然没有显现出来,他关切的问道:“不知大祭司能否告诉我那两个歹人是何身份?” “他们是两个异族之人。两个生前都有修炼化兽之道。在下从他们的胸口上看到了兽形的图腾。一个是一只青色的狼头,另一个是一只麻鹰。”天五说得很仔细。 因为他也很好奇,这两个异族人,到底是什么来历。他不曾听说过,仙山有修炼化兽之道的人族修士。还有就是,他们是如何从守卫森严的祭殿里偷走他精心驯养的“飞眼飞耳”——就是那两只锦鸡的名字。 历代大祭司都住在祭殿里。 祭殿是妖族供奉历代妖王的亡魂之地,除了现任的大祭司,就只有妖王能过进入其中。 也就是说,偌大的祭殿里,长期只有大祭司一人。连个守卫也不会有。 于是,历任的大祭司们更好的守护妖王们的亡魂,会根据自己的喜欢驯养一些不通灵智的凡兽,以为耳目。 天五驯养的是一些拖着长长的尾巴的锦鸡。 所有的这些锦鸡,包括死去的和活着的,只有两个名字。不是叫“飞目”就是叫“飞耳”。能够充当眼睛的,就叫飞目,而充当耳朵的,则是飞耳。 从外形上也很容易分辨:飞目长着一对红色的眼圈;飞耳在脑袋的两侧各长着一个白色的小点。 又因为凡兽的心力太弱,所以,不论是飞目,还是飞耳,都最多只能用一百天。 它们自由的行走在祭殿各处,也就等于天五的眼睛和耳朵遍布祭殿各处。 不能再继续当飞目和飞耳的锦鸡,也不会浪费,依然是天五的宝贝:肉能烤来吃,漂亮的长尾巴能够炼器。 那么,天五是怎么发现飞目和飞耳各丢失了一只的呢? 原因很简单,他养的飞目和飞耳都是有定数的。飞目始终是四十九只,飞耳则是五十只。两样加起来,恰好是九十九只。 每一天的早上和晚上,天五都要给飞目们和飞耳们喂一只食。这时,满祭殿的锦鸡都会急冲冲的跑到他的跟前来。他乘机会清点一下数目。 一百多年来,两个数从来没有出过错。 然而,就在三天前的晚上,天五和往常一样喂了食,再数数,却发现不论是飞目还是飞耳都少了一只。 天五没有愤怒。相反,他变得非常之亢奋——啊哈,终于找到一个出去的正当理由了——这正是历任大祭司们苦憋之处。没有正当理由,他们不得离开祭殿。 尊敬的陛下,我要出去找飞目飞耳啦。 他给妖王传了讯后,高高兴兴的开始了寻找之旅。 没有想到的是,却由此而发现了一起血案。 第二二零章 又一次的试探 天五给的线索再清楚不过了。沈云很肯定的下了结论:“那两个人是落桑族人。” “三个多月前攻打仙界的落桑族人?”天五难以置信,“他们不是还没有得手吗?” 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他的祭殿里偷走两只锦鸡,起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是妖王陛下的亲信。 祭殿位于妖族的王之圣地中心位置,如果不是妖王陛下的亲信,连王之圣地都进不去,更不用说去祭殿周边偷鸡了。 另一个条件是,非常清楚飞目飞耳们,不但能准确无误的区分飞目与飞耳,而且还知道如何御使它们。不得其法,就敢去偷他的鸡,是对祭殿有误解呢,还是对他这个大祭司有误解! 而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必定是土生土长的妖。 怎么可能是落桑族混进来的奸细呢? 要真是的话,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又混进来多年了? 天五越来越是后怕,再盯着沈云,眼里难掩惶恐之意。 沈云一句话打消了他所有的侥幸——“据我们现在掌握到的一些情报,落桑族人对仙山的浸透,少说也有两百多年了。你们妖族这边……现在看来,似乎也没有幸免。” 天五心头大震。这样的打击实在不小,以至于他的一张俊脸跟要龟裂开来了一般。 不过,只有两息,他便稳住了,神色凝重的向沈云抱拳道谢道:“多谢沈门主提点。”接着,他看向对方的山顶,飞快的说道,“有沈门主亲自坐镇,我们与贵派的这桩交易肯定会顺顺利利的。在下还有点事,先走一趟,望沈门主多多海涵。” 不愧是大祭司,瞧这话说得!如果真是来下黑手的,都不好意思继续了。沈云挑眉轻笑,亦抱拳道:“借大祭司吉言。好走,不送。” 此刻,天五心底里火急火燎的,闻言,如获大释,再一抱拳,转身祭出飞行法宝。 沈云看得眉头又是轻跳——大祭司的飞行法宝与他的青霜撞款了! 也是玉箫,甚至样子都差不多。 不同的是,人家的这把飞行法宝被蕴养得不错,通体翠绿欲滴,跟披上了霞光似的。 只是看了一眼,沈云在心底里升起一道强烈的直觉——这件飞行法宝跟青霜大有关联。 青霜是什么来历? 沈云再清楚不过了。 是天神宗历代掌门之信物,也是打开天神宗秘境之钥匙。 所以,沈云一定都以为,象这样的存在,在仙山里,应该是独一份。 哪知今天却在妖族的大祭司里看到了同款。 只是,法宝不问出处,在仙山是通行的规则。而他与大祭司纯属头次见面,完全不熟,还没有到可以相互打听法宝的程度。 就在这时,天五已经化成一道绿色的遁光冲向了天际线。 沈云握了握拳头,心道:以后少不得会再见面,会有开口询问的机会的。 天五离开后,这一带又恢复了冷清。 沈云回到先前选好的那块大石头后面,继续席地盘腿而坐,开始练功。 当夜幕降临,与妖王特使约好的交易时间将至。 这时,对面的山脚下终于有了动静。 余莽他们先到。 一共来了一百号人。 余莽在山脚留了一半,以为接应。自己带着另一半人马上山。 待他们走到半山腰时,又有一队人马出现在山脚。 数量也是正好一百。 余莽留在山脚的那五十名妖部弟子根本就没有躲藏,就在路边的一处空地上,将武器横搁在膝头打坐。看到这队人马,一个个的拿起武器,站了起来。 对方没有理他们。为首之人选了不远处的一小块空地,也留下一半人马,带着其余人上山。 于是,妖部的弟子们复又坐下来,把武器搁在膝头上,继续打坐。 见状,另一边的众妖也是席地而坐。不过,他们没有打坐,而是一边旁若无人的说笑,一边擦试着手里的刀剑。 初一看,他们很放松。但若是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们时不时的会暗中瞥一瞥对面,与妖部的弟子们相比,戒备之心只会更高。 余莽他们先抵达山顶。等了不到半刻钟,另一队人马也到了。 “特使大人,别来无恙啊。”余莽主动的先与对方见方。 妖王特使还了一礼,客套道:“劳余爷久等了。” “哪里哪里。我也是刚到一会儿。” 两人都没有再废话,直接开始交易。先是一人拿出了两枚储物戒指放在自己的左手掌心,然后,两只手掌都摊开来,一齐伸向对方;接着用右掌去碰触对方的掌心里的储物戒指。 这是在验货。 “你们的山芋品相很好。”妖王特使满意的大赞,“和上一回给我的样品是一样的。” 余莽也查验完了,点头笑道:“特使大人这回带来的凡米好极了,新鲜得很,一看就是今年的新米呢。” 也就是双方都很满意,愿意交易。 于是,两人都将右手掌再次摊开,掌心向上,同时,把左手掌心的两枚储物戒指直接倒在对方的右掌心上。 储物戒指一到手,两人都齐齐的抓牢了,向后退去一大步。 暗中查验无误后,他们都收了戒指储指,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交易,成! 双方都没有久留的打算,当即按照妖族的习俗一前一后的离开。 按照妖族的习俗,远道而来的,先走。 余莽他们是远道,所以,先从山顶下来。 待他们走到了半山腰,妖王特使再带着众妖下山。 不多时,余莽他们到达山脚。留在山脚的妖族弟子们立刻起身,迎了上去,与他们会合。 余莽看了一眼对面空地上的众妖,挥手说道:“我们走。” 一队人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回罢。”妖王特使带着人下山来后,也没有逗留,各自祭起飞行法宝,刹那间,化成各色遁光,冲天而去。 沈云轻轻的吐出一口浊气,从大石头后面走了出来。 妖王特使带来的这些妖明显的是伪装了修为。他们看上去五花六花,修为参差不齐。实则个个都是身手了得。青木派这边如果生了歹心,定会吃大苦头。 所以,于妖王为说,与其说这是第一次交易,不如说又是一次试探。 第二二一章 打什么牙祭呀! 待妖王特使一行人化成了天际上的一片小黑点,沈云也飞身下山,追上了余莽他们。 余莽上交了两枚储物戒指,并报告了接下来的行程——西南方向离这里不到千余里的一个无名山谷里有大地龙。他们打算去那里。 沈云问道:“咒种交给妖王特使了吗?” “没有。”说起此事,余莽觉得纳闷之极,“他今天有点怪,完全不给我开口说其他事的机会。” 沈云心思一转,想到了原由——定是大祭司回去之后,跟妖王说了什么,然后,妖王刻意交代了这位特使。 换成是自己,也会这么做。 毕竟落桑族人混成了自己的亲信,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太过惊悚了。在没有查实之前,最好不要听信任何人的“提醒”。 他将碰到大祭司天五的始末,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余莽,末了,叮嘱道:“妖王的手段不凡,估计用不了几天就能查出些什么来。那时,他可能会再派特使与你联络。所以,你不要走远了。” 余莽恨得牙根痒痒:“落桑族人太可恨了!” 他们既然能成功的混到妖王身边,并且还能成为后者的亲信,可见就不是什么马虎人物。 这样的人物要破坏掉这次的交易,有的是手段办到。 然而,那么多的法子里,太多容易的不选,他们却偏偏冒着暴露的风险去偷大祭司的鸡,以此来搞监视。 是脑子被驴踢了吗? 好,如果今天不是大人亲自出马,还真不是。 他们为什么要偷飞目飞耳? 真是为了监视吗? 肯定不是啊。 无非就是想把大祭司从祭殿里引出来,引到交易现场来。 为什么要将大祭司引到交易地点来? 因为他们深知大祭司一旦施展不了魅术,以及法宝,便是实实在在的战斗渣一枚。 到时,大祭司要是死在了交易现场的周边,妖王第一个会怀疑的是谁? 更何况,两名落桑族的奸细没有暴露,是妖王信任的亲信。 他们稍微的在妖王身边煽风点火,余莽觉得自己便是浑身上下长满了嘴,也分辨不清。 用大祭司的一条命,陷害得他余莽死无葬身之地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此计一旦得逞,妖族与青木派,甚至整个仙山的人族修士们,都结下了血海生仇。 这样的死结,岂是轻易解开得了的? 妖王和幻影灵狐一族势必要血债血还,狠狠的报复回去;青木派是被冤枉的,疲于自证清白;其余门派和修真世家自然是要自保…… 就这样,落桑族人成功的让仙山陷入势不两立的内斗! 余莽越想越气,咬得一口钢牙扎扎作响,恨声问道:“大人,我们要怎么做,揭穿落桑族人的阴谋?” 沈云摇头:“不,我们什么也不用做。” “什么也不用做?”余莽不解。落桑族人自己暴露了,难道不是揭穿他们的阴谋,说服妖王共同对抗他们的良机吗? 沈云见状,只好进一步的提点道,“我把事情仔仔细细的告诉你,就是要让你心里有数,切莫轻举妄动。” 可是,为什么呢?余莽还是一脸的不赞同。 沈云却不想再多说了。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了,与落桑族人的斗争,绝不会是一朝一夕之事,势必是长期而又异常艰难的生死搏斗。所以,他能提点一回、两回……但是,能事事提点,回回提点? 不能啊。 与经年处心积虑、精心准备的落桑族人相比,祝融大陆现在的实力实在是太弱了。所以,不论是他,还是余莽,所有的人,要想取得最终的胜利,成功的将落桑族人赶回老家去,必须尽快的成长起来,努力变强。 他对余莽的提点,也只能到此为止。余下的,只能由余莽自己去领悟。 当然,他敢半道上放手,也是因为完全信任余莽。他相信余莽哪怕暂时没有想通,也会坚定不移的执行他的命令。 更何况家里还等着他带了米回去煮明天的早饭呢。所以,他也不可能再多逗留。就这样,他匆匆与余莽等人分开,祭起清越冠,出镜山而去。 直到飞出了妖族边界,深入了人族的地盘之后,确定妖王纵使有万般手段,也是鞭长莫及,他才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砸开虚空,返回云雾山脉。 他没有直接返回新营区,而是先去了外防线,暂时分出一千石米给李营主应急。然后再次砸开虚空,直接回新营区的主院。 王长老收到传讯后,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沈云将两只储物戒指都给了他:“我打外防线那边过来,先拿了一千石给他们应急。” “主公考虑得甚是周详。这样的话,我们不用连夜给他们运米过去了。”王长老欢喜的捧着两只储物戒指,笑眯了眼,“好久不曾看到过这么多的米了。” “还有呢。”沈云拿出一个下品储物袋,“这是阿莽他们这些天猎到的一部分地龙。不下三千斤。”顿了顿,他提议道,“老王,要不明天打一次牙祭?” 王长老立时变了脸。只见他一手抓紧储物袋,一手握住储物戒指,紧张的将它们护在身后:“主公,这些粮食看起来很多,其实还不够吃一个月的。新粮还没有下来,我们就指着这点粮食了。我觉得,打牙祭的事,缓一缓,等新粮下来了,再打也不迟。” 如果是从前在老仙都的时候,手握十几万石米和三千斤地龙肉,他肯定是高枕无忧,天天打牙祭。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了。 首先,吃饭的口是那时的百倍计。不要算在外头的那些弟子们,单是新营区、北煤区,再加上外防线,有两万之众。这么多张口要吃饭,能不精打细算着吗? 再有,大伙儿的饭量也不是那会儿能比的了。 别的不说,以他为例,一顿吃下的饭,搁以前那是一个月的份量。 并且在青木派里,不论是人族弟子,还是妖族弟子,个个都象是修得饭桶道一样,修为每涨一点点,饭量是翻着筋斗往上涨。根据报上来的数据,这个月,大伙儿的修为又普遍涨了不少。这也就意味着,下个月的口粮标准少说也要翻一番。 他稍微一算,发现这十几万石米和三千斤最多也就能扛大半月的! 而一个门派和一个家是一样的,怎么能没有余财呢? 那样太叫人没有安全感了。 与妖王的交易定下来后,他已经暗搓搓的将储备粮计划提上了日程。 所以,打什么牙祭啊! 第二二二章 头号大问题 当着沈云的面,王长老说起了近年来青木派弟子每日口粮定量的变化情况,末了,再道出储粮计划。 “现在的消耗竟是这般巨大了?”他不说,沈云还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但转念一想,他便知道王长老绝对没有夸大的成分在里头。 因为以他自己为例,这会儿稍微回想一下,不难发现饭量增加的速度就相当之惊人。 接着,心思微转,他的脑海里已经现出了青木派每天的粮草消耗趋势图。与王长老的担忧完全一致。在图中,粮食的消耗好比神龙出水,腾空而去…… “滋——”沈云看得倒抽一口凉气,“照这样的增速,在这一两年里,我们必须把田地的数量再扩大一倍,才能勉强糊住口。” 王长老暂且还没有扩大开垦的计划。 主要是缺钱。 一直以来,云雾山脉被仙山各势力舍弃,视为荒蛮之地,真的一点儿也不冤枉。 首先,这里的灵气资源仅比凡人界好一些; 其次,山高林深,地力不肥。 还有,这里一年四季障气不散。 其他的姑且不论,光是以上三条,足以使在云雾山脉垦荒的成本以百十倍计的高出仙山中心地带。 青木派现在是什么都缺,其中,钱更是缺得厉害。 长老会精算过,维持现在的这些田地,以青木派的财力,已是勉强。所以,再开垦新田,他们是想都不敢想。 但是,主公也没有算错。不加大力度开荒,迅速扩大田地面积,口粮很快就会出现很大的缺口…… 想到用不了几个月,缺口便会出现,并且以飞的速度扩大,他急得只想尖叫。用力的做了一个深呼吸,他竭力压下心中的惶恐,禁不住感慨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仙山这边极力主张辟谷了。” 真心养不起啊。 以玄天门的清定真人等人为例。他们初来乍到时,都是继续辟谷的。那时,客院基本上没有什么开销。后来,他们陆陆续续的不再辟谷,客院的开销每天都是往上跳几跳。客院管事处被吓坏了,跑来向他紧急汇报。而他打开账簿一看,发现新增的开销无一例外,都是花在了吃上面。 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修为越高,吃得越多,并不仅仅是青木派独有的情况。整个人族修士都是如此。 清定真人他们之所以果断的决定加入青木派在凡人界新开展的活动,王长老私下里以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也在此——他们发现自己无法再辟谷了,而云雾山脉太过贫瘠,青木派显然是供养不起这么多张嘴。 可是,清定真人他们能够潇洒的离开,青木派上下却不能。 因为这里是他们唯一能在仙山安身立命的根本。 问题是,这个根本太穷了…… 王长老狠狠的甩了一下头。思来想去,他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还是没能找到破局的方向。 叹了一口气,他和沈云小结眼下的窘迫形势:“主公,近一年内再大规模的开垦荒地,是不可能的。没钱,是一方面的原由。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的田地已经达到了阵基能承受的上限。再开垦荒地的话,阵基将不堪重负。可是,不增产的话,眼下我们的各种粮食产量,再加上与妖王的交易,应该能保证三四个月内的供应,不会出现缺口。” 沈云听懂了:“三四个月之后,我们如果没有找到新的粮食来源,就又会陷入饿肚子的困境了?” “是的。”王长老没忍住,又叹了一口气,苦笑道,“主公,以前我总是听说,仙山是神仙们住的地方,是个福窝,做梦都想过来。没有想到,真到了神仙窝里,我还是得为吃饭问题想破脑袋。”说到这里,他无奈的轻笑两下,又道,“不过,以我们现在的饿量,留在凡人界,更加无解。” 沈云赞同的连连点头:“所以,一个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新问题出现了,当所有祝融人都修行时,祝融大陆能供奉得起吗?” 王长老微怔,旋即答道:“看了色目族人的书,我知道了,鸿蒙界又不只祝融大陆这一块陆地。祝融大陆种的粮食不够吃,我们大可以去别的陆地买嘛……呃,我不信,我们会一直这么穷!把落桑族人打跑了,色目族人也赶跑了,我们自己好生经营,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他自己是坚信的。所以,说到后面,双目灼灼有光,透出来的全是希翼、向往,不见一丝阴霾。整个人也变得轻松愉快起来。仿佛前一息还在为三四个月后的吃饭问题头疼的,与他无关,是另外一个人似的。 沈云被他的乐观深深的感染了,也快活的笑道:“没错,我们不可能一直这么穷!我们肯定能把这块大陆上的穷病从根子上治好。” 那是美好的、可期的前景。 憧憬过后,他们还是得将目光放到当前来。 眼下,他们是真穷。 治穷病,在沈云看来,无非是四个字,即,开源节流。 开源的法子有很多种。 比如说,刚才他自己首先想到的,加大力度开荒,在一年之内,把田地的数量增加一倍。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开源之法。 结果被王长老毫不客气的掐灭在了萌芽状态。 受种种条件限制,他们暂且没法再开垦新的荒田。 此路不通,再选一条呗。 沈云想到了很多,跟王长老掰手指:“增产是一条路;象和妖王交易一样,因地置宜的与其他势力合作,购买粮食,也是一条路;另外,不是有很多的世家和门派搬去了凡人界吗?他们留在仙山的田地带不走,我们可以想办法去跟他们租种嘛。这些路子,你们长老会都可以想办法去走一走。不要被拘限在云雾山脉这一方天地里。” “是。”王长老豁然开朗,高兴的顺着他的思路往下说,“除了开源,节流也是必须的。首先,严禁浪费粮食的行为,这里头就包括了田地的浪费。我们可以把边边角角都利用起来种山芋。多种一株苗,四十来天后,能多收好几斤山芋呢。再有,粮食生产的各环节都精细些,把损耗减少到最小……”巴拉巴拉,他一气数说六个节流的法子。 沈云听得笑眯了眼,抚掌大赞:“好。可见办法永远比困难多。”令长老会尽快拿出一揽子计划来,提前布局解决明年的粮食缺口,末了,正色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吃饭问题现在是我们的头号大问题,而且在往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会仍然是我们的头号问题,必须下狠工夫。” 第二二三章 太难了 王长老接了任务。这么一来,他们长老会近期内的任务就很压头了。 但想到治好祝融大陆的穷病,亲手造就一个光明而又美好的未来,他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低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他仿佛在梦中。 换在从前,他是连想都不想。这样的一双手,能够做这么大的伟业? 然而现在他真的是越来越有信心。 云雾山脉的日新月异,阵基的建成,完然度过天劫……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成就。其中,就有他的一番功劳! 所以,还有什么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呢! 正如主公所言,办法总比困难多。好比是行路,只要大家拧成一股绳,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就没有他们去不了的远方! 最终,王长老是昂首阔脚,信心满满的离开了主院。 目送他离开后,沈云却是好一番长叹短吁。 难啊! 真难! 粮食的消耗远远的超出了他的想象。 这个问题,显然不是头一回出现在修真界。 以前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首先是骗。 撒下弥天大谎,一个是骗大多数人,说什么“没有灵根不能修行”,又道“仙凡有别”,让他们放弃修行,好腾出资源来;一个是骗修士,粮食之中存在杂质,于修行无益,所以大家一起辟谷喽,从而又腾出来了大量的资源。 其次是抢。 弱肉强食,最大限度的压榨占绝大多数的凡人,以及中低阶修士,让资源集中在极小数人的手中,供这一小撮人修行。 自上古以来,修真界就是这么干的。 可事实也证明了,终非修行之道。 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自上古以来,整个鸿蒙界里,无一人能成功飞升。 鸿蒙界的资源是有限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源只会越来越少。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如今的灵气资源已远不如上古时期。 所以,现在的修士们还不思图变,继续沿袭先人之做法,只会是钻死胡同,自取灭亡。 而且也与沈云的道不合。青木派不可能重蹈覆辙。 那么,出路又在何方呢?开源节流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哇……沈云十指交叉,随意的搭在肚子上,双眼微合,坐在圈椅里,陷入了沉思。 没能思考多久。因为不一会儿,大门外传来了云景道长的声音:“主公!” 此时,沈云的脑海里仍然是一团乱麻。闻声,他睁开眼睛,敛去所有思绪,起身迎了出去。 在台阶前的空地上,他接到了云景道长。 后者一脸的喜气,从袖子里掏出来一叠稿纸,一把全交给他:“主公,这是我拟出来的妖王交易方案。” “这么快!”沈云刚才还在想这份方案会什么时候出来初稿呢。他以为少说也要三两天,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云景道长见状,眉眼间掩不住得意之色:“跟袁爷聊了聊,从新阵序里受到了启发。” “哦,是什么启发?”他成功的勾起了沈云的好奇心,以至于后者没有第一时间去看稿纸的内容,而是直接问了出来。 “新阵序的最小单位是三人小组。每个小组里,三人都是有分有别,各司其职。但是,从全局出发,他们又要各取其长,配合得天衣无缝,形同水乳交融。”云景道长兴冲冲的指着自己的稿纸,“我们的新营区和北煤区完全也可以按照这个思路来嘛。妖王交易案可以当成是第一个实例,” “有意思!”沈云冲他挑起一边眉峰,“我先看看你的方案。我们进屋去说。” 于是,两人一同进了正屋,各自在小桌子边惯坐的圈椅里坐了下来。 沈云一坐下,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看方案。 与之相比,云景道长要悠闲得多。他把拂尘轻轻的放在手边,提起大肚白瓷茶壶,先把沈云面前的那只空碗倒满水,再从红漆托盘里拿出一只倒扣的茶来,给自己也倒了一碗水。 王长老惯坐的那一方的桌边也摆了一只空碗。说明是刚走不久。不然的话,主公不至于连用过的茶碗都没有收拾。 而老王为什么半夜过来,云景道长觉得并不难猜——定是来领主公带回来的凡米。所有厨房都等着这些米下锅呢,不能不急。 他也是发现老王刚从主院出来,所以才急匆匆的赶过来。 交易方案也是必须尽快落实的急事——今晚先给主公掌眼,主公有什么意思,他好连夜修改。这样的话,明天就能交付长老会,进入讨论环节。而方案早一些了来,新营区和北煤区也就能早一些心中有底,不会没上没下的吊着一颗心,从而影响到山芋的种植。 他这边一碗热茶还没有喝完,沈云已经看完了方案。 这份方案与以往青木派的类似方案完全不同。正如道长所言,它的主要特点在于,从门派的全局出发,由长老会统筹统划,从而打破了新营区和北煤区的界限。 具体的做法是,由长老会出面,评估新营区和北煤区的山芋品质,并以此为基础按批定价。另外,长老会建总仓,向新营区和北煤区下达收购任务,当批次的定价就是收购价。与妖王的交易,也是从总仓出货。 除此之外,总仓还有调度和储藏的任务。 如果新营区和北煤区某个批次欠收了,造成该区的口粮供应困难,长老会也会从总仓进行调度,预支一部分粮食下去,让该区度过难关。 “这个方案好!”可以说是写到了沈云的心坎里去了,简直不能再满意。是以,他是赞不绝口,“我刚才还跟老王提到了要如何在全门派内开展开源节流。你这个方案在节流方面考虑得很周到呢。我们这是不谋而同啊。” “也不完全是‘不谋’。”云景道长如实说道,“因为这次的危机,老王不止一次跟我提到要搞储备粮,说家里没有余粮,他夜里睡觉都不踏实。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这些天也一直在考虑如何节流。” 沈云有些意外:“为什么只想到节流,却没有想如何开源呢?” 云景道长轻轻摇头:“不是不想,而是暂且不知道从哪里如何去想。”说着,他坦诚的指着自己的脑门,“我倒是恨不得立刻能辟出千儿八百条新财路来,让我们迅速变得阔起来,奈何这里跟塞了一团乱麻似的,想不出哇。” “同样一团乱麻。” 两人相互看着,苦笑连连。 “赚钱,太难了。” 第二二四章 总仓 第二天上午,云景道长召集在家的另外两名长老,即,袁峰和王长老,开会。三人一致通过了妖王交易方案。 根据方案,首先要成立总仓。 王长老一想到又要用钱,并且还不是一笔小钱,两个眼角不受控制的直抽抽。 云景道长看在眼里,忍住笑提议,总仓不一定非得重新选址,另起库房,可以因地置疑的从新营区和北煤区的各仓库里征用那些利用率不高的。 “空置的仓库很多吗?”袁峰很是意外。 王长老轻笑:“新营区这边要比北煤区多一些。” “那要修这么多的空仓库做什么?”袁峰更加不解了。 王长老身为新营区规划的参与者,闻言,唯有苦笑:“我打小就听说仙山是个神仙窝,种一粒谷种下去,转眼就能生根发芽,待睡一觉醒来,更是能收获到一大堆仙气飘飘的仙米。所以,在规划时,我特意提醒魏长老,要多修点仓库……” 话未说完,云景道长和袁峰两个都暴笑起来。一个道:“哪有这么夸张!”另一个说:“魏长老不可能不知晓啊。怎么还是采纳了你的意见,修这么多的仓库?” “是啊。”王长老抹了一把脸,“魏长老也是说没这么夸张。还告诉我,仙山的田地和凡人界的一样,也是有良歹之分。如果是良田的话,收获会数倍甚至十倍的高过凡人界的良田。不过,我们云雾山脉灵气资源缺乏,开垦出来的也是新田,收成会比凡人界的良田好一些,但最多也就是个翻倍的样子。” 云景道长听着,不住的点头。 “当时,我听着很失望的。”王长老耸耸肩,“还以为吃了这么多的苦,千里万里的跑过来,是从此掉进了神仙窝里,就等着享福了,哪里知道却是个开荒的命。”想起那个时候的失落,他自己都忍不住摸着嘴巴,呵呵的笑出声来。 云景道长和袁峰都笑了。 尤其是后者,也有过相同的经历,笑得直拍桌子:“老王,我们都是被传言给骗了。” 王长老却不完全赞同:“也不能说给骗了。仙山这边确实好过凡人界不知道多少倍。冷静下来后,我很不心甘,特意找了几个种田的好把式,一起四处查看了这里的土质。不论是我,还是他们几个,都说这里的地肥着呢。同样是被称为荒蛮之地,野鸡岭和这里,根本就没法经。野鸡岭那是真的荒。” 云景道长也是在野鸡岭生活过的,闻言,又是不住的点头:“那确实是。” 王长老又笑了:“当时我们就想,在野鸡岭里,我们都能养出良田来。这里如果不考虑障气的话,各方面的条件都比野鸡岭强得多。还有什么失落的?最多就是前两年苦点、累点,觉得先把田开出来,精心伺弄三年两载的,就能成。果然,头一茬便了个大丰收。真应了魏长老的话,收获是凡人界那边的良田的两倍还不止。这下我们可行劲了,一齐到魏长老跟前,要他多修一些仓库。”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云景道长明白了,“在仙山里,刚开垦出来的田被称做生田。与熟田相比,生田的产出要少得多。而你们头一茬的收获便能勉强达到两年中品熟田的水平。魏长老也是被你们鼓舞了,很看好将来的收成,所以,才应下了你们的要求。” “是的。”王长老笑道,“又接连种了几茬,我们渐渐的摸清楚了这里的土性,也终于明白,障气是庄稼的头号敌人。所以,还真不是我们摸摸脑壳,想开多少荒田出来,就能开多少的。开荒田的计划因此而被严重的滞后了。”顿了顿,他接着说道,“如果按原来的计划,今年,新营区这边的田地会比现在多出近百倍。” 袁峰惊呼:“那确实要修很多粮仓才行。” 云景道长又觉得奇怪了:“魏长老也赞同你们的开荒田计划?”按理说,魏长老应该很清楚新营区的守护大阵容纳不了这么多的田地。 王长老摇摇头:“我们发现开不了这么多荒时,粮仓才修了三成。所以,我立刻又去找魏长老,适当的削减计划,不要建那么多的粮仓。魏长老说新营区的所有屋舍都是和守护大阵融合在一起的,阵图已成,不好再改了。” “那确实是。”袁峰叹了一口气,“也不会白修。修在那里,肯定会有用。” “是啊。魏长老当时就是这么说的。”王长老展颜笑道,“现在不就用上了?说句老实话,也亏那个时候咬紧牙齿,省吃俭用的修了这么多仓库。要不然,换成是现在再修,我还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这笔款子。” 说到这里,他禁不住又一次的感慨:“当时也穷,但是开销远不及现在这么大。现在……其实我们这几个月的收成很不错,光是单产就比初来时翻了倍还不止。更何况北煤区那边还开了那么多的新田。是开销实在太大了。光是口粮这一项,就完全超过了我们的预料。” “加上北煤区,我们的人数一下子就增加了数万之多。”云景道长笑眯眯的解释道,“再加上,大家的修为也比几个月前精进了不少,饭量都涨了不少呢。” “是啊。昨天我还跟主公哭穷,说我们家底薄,照这样的吃法,到了明年就又糊不上口了。”王长老叹道。 “那也不能让大家饿肚子。”云景道长轻捋拂尘上的长须,再坚定不过的应道。 袁峰也道:“对,口粮可以稍微下调一些,但是,万不能断粮。” “主公跟我说了四个字,开源节流。”王长老又道,“昨晚回到家里,后半宿,我满脑子里就只剩下这四个字了。开源,这世道不容易,但节流还是有很多办法的。”说着,他从袖袋里摸出一叠稿纸来,“我拟了几条,你们帮我看看。” “老王这是有备而来啊。”云景道长赞许的接过去,与袁峰一起看了起来。 有意思的是,他和云景道长的思路非常贴近,十条节流措施里,就有七条是涉及粮仓的统筹调配、管理等方面。 云景道长看完,高兴的说道:“我还在想要抽个空拟一个总仓的管理条例出来。你这里写的七条,我看,每一条都能用上。就以它们为基础,再补充一些安全保卫方面的规定即可。” 第二二五章 好经验 这段时间都很忙的,三人很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议事。于是,云景道长提议,将总仓的管理方案也一并拟出来。 哪怕有王长老的那些条款打底,三人也是商议到了差不多子时,才定稿。 第二天,云景道长将交易方案与总仓的管理方案拿到主院,请沈云审批。后者看过后,一字不改,直接提起笔来,在后头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当天,新的交易方案同时下达到了新营区和北煤区,得到了两区的热烈支持——一个月一轮换,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按照新方案,他们不用再直面交易的压力,只管好好种,成熟了依着分到的数量交到总仓即可。其余的,象入库、存储、调度等诸事,皆不用他们再操心。但是该他们得的却没有减少。何乐而不为呢? 总仓的管理与新营区和北煤区都没有直接的关系,故而管理方案没有下去。云景道长根据管理方案,重新拟了一个总仓的建设方案,在次日也是同时下达两个营区。 新营区和北煤区也没有意见。 他们现在哪有余粮哟。所以,大多数的仓库从建立到现在还没有开过张呢。另一方面,又因为这些仓库关乎阵基,不能任它们荒废了去。使得两个营区都不得不花费一笔人力物力进行日常维护。 现在移交一些出去,交给长老会打理,成为总仓,等于是给他们减轻了一点负担。这是好事啊,他们能有什么意见? 长老会这边,三名在家的长老们很默契的重新分了工: 因为王长老对两个区的现有仓库的情况要熟悉得多,所以,总仓的选址由他具体负责。 袁峰还是全心全意的扑在兵阵上。 只是数天,新阵序已经小成,兵阵的操练进入第二阶段,即,合阵。 此时,云景道长完全成为了门外汉,对于具体的操练插不上手了。他也豁达,索性只管着补给、调度等后勤问题。空出来的时间,他去帮王长老。 他的回归,令王长老肩头的担子轻了一半还止。后者正好可以将所有精力都放在总仓的建设上。 而云景道长还见缝插针的发动厨房、各部各营进行反省:从我做起,开源节流。 一时之间,不论是新营区、北营区,还是外防线,都掀起了一股厉行节约的风潮。尤其是外防线,他们不但想到了很多禁止浪费的法子,还想到了开源,即,因地制宜的开荒种山芋等易成活的作物。按他们的话说是,固定关卡、巡逻路线的边边角角……等障气侵蚀不到的地方,都要尽可能的利用起来。只要是能种下一株作物的地方,都要开垦出来。也不拘是粮食,还是药草,能种什么,他们就种什么。 别看那一株两株的零星作物,四十三天之后,他们种的山芋首先成熟,进入了收获期。大家将山芋挖出来,发现不论是数量还是品质上,都不比专门的芋田里的差。 看到这样的情形,当场就惊落了一地的下巴。 李营主心中一动,下令把总量统计出来。 半天之后,总归完毕。 一共是五百多石! 一块田也没有开,就是这么零星的种着,巡逻路过时,换岗时,顺手用自己的牛皮水囊给浇浇水、拿刀剑松一下土,他们竟然得了相当于十亩芋田的产量! 再加上百来石凡米,做成山芋蒸米饭,那解决了他们外防线一天的饭。 而他们何止种了山芋!还有各种药草呢。看着长势也都不错…… 李营主第一时间将这个成绩亲自报告了云景道长。 后者也很意外,以为自己听差了,当即回讯过去确定:“真的是五百六十四石?” “真的!我们一共种了一百九十七处,合计六百二十三株。每一株得了多少斤,我这里都记得清清楚楚。最后加起来,总的产量就是五百六十四石。道长,我可以把账本派人给你送过去。”得意之余,李营主宣布可以缓一天送粮草过来。 那肯定是真的了!云景道长高兴极了,马上向沈云汇报。 后者也很高兴,不过,心念一转,召来了吉祥,询问近期来阵基在外防线那边的灵石消耗情况。 与往常一样,如意也跟着过来了。他们两个就是这样,按王长老的话说,就是一对油盐罐子。对此,沈云他们都习以为常了。 不过,吉祥不管去哪里,都要带着如意,也是有原由的——也不知道是阵基的原因,还是他那条灵石脉的原故,如意的心思远比正常的守护兽要单纯得多。这都化形了,也只如四五岁的孩童一般。吉祥生怕他会着了谁的道,所以,操碎了心,恨不得将他拴在自己的裤腰带上。 好在如意正是喜欢玩伴的年纪,也喜欢粘他,并不觉得他严厉。 吉祥闭上眼睛,嘴里念念有词,少顷,复又睁开眼睛,答道:“没有什么变化。” 沈云闻言,欢喜的一拍大腿:“太好了!这等于是足足多了十亩熟田呢。”并且还不消耗灵气。 云景道长也算出来了:“比十亩熟田要好得多。十亩熟田每个月至少要消耗掉十块下品灵石。更何况,山芋只是一小部分。老李说了,他们种得最多的是药草……” 说到这里,他不由轻“咦”出来,不解的问道:“主公,不对啊。药田更费灵气。他们零零散散的种了那么多的药草,外防线的灵气消耗怎么会没有变化?” 按理说,应该至少会增加数百下品灵石才是。 他不会怀疑是吉祥这里出了错。因为自阵基开启以来,不论是长老会,还是沈云都非常关心阵基的灵气消耗情况。是以,每隔十天,吉祥都要详尽汇报阵基的灵气消耗总量、各阵点的消耗情况。如果有变化的话,他还会帮着分析引起变化的原因。 吉祥算得很仔细,结果能精确到零点一块下品灵石。 所以,如果外防线上的数百下品灵石的消耗变化,他不可能察觉不到,说“没有变化”。 沈云看向吉祥。 后者收到,摇摇头:“我想不出原因来。” 如意在一旁一直没有做声,听到这里,问道:“为什么会增加灵气消耗呢?那些地方本来就长着花草树木呢。它们消耗的水、肥料,几乎都是弟子们从别处带过去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增加那些地方的负担。” 云景道长微怔。答案竟是哪此之简单。可是,他和吉祥却恰恰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自然想不出来。 反倒是如意心思简单,更容易看到问题的关键。 思及此,他在心底里叹道:难怪主公说吉祥有吉祥的造化,如意也有如意的造化,不尽相同,不必苛求。 第二二六章 奇怪的山芋 不消耗灵气,没有给阵基造成额外的负担,却实实在在的有了不俗的收成。云景道长提议,将外防线的优秀经验在新营区和北煤区推广。 沈云甚是赞同,并补充道:“让老李选几个人,去新营区和北煤区演讲他们的经验。他们自己去说,比你们长老会发宣传材料下去,效果肯定要好得多,更有说服力。” “好。”云景道长也觉得是。出了主院,他亲自前往外防线,找到李营主。 后者以为他是来核实的,二话不说,带着他去看收集起来的山芋。 都是新鲜挖出来的,不少还带着湿润的泥土。 云景道长随意的捡起一个来,用手掂了掂,惊讶极了:“好沉手!比北煤区种出来的还要沉手一些。”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同一批芋种,种在新营区和北煤区,一样的护理,最后,北煤区的成熟期比新营区总是要早一两天。收获的山芋也更沉手一些。 只不过口感都是一样的,所以没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农部的人最先发现这些不同。但是分析来分析去,怎么也找不出原由来。他们索性在下一茬耕种时,在不同的芋田里,各划出一小块来,将两个区收获的新芋种换一下。 结果,不论是发芽、结种,还是到最后的收获,这些小田里的情形与周边的大田都没有两样,是完全同步的。北煤区的成熟期依然比新营区要早一两天,收获的山芋也更沉手。 于是,农部的人觉得是两个营区的地理位置不同造成的——他们首先就通过仔细的测量,排除了土质不同这个可能项。北煤区的土质确实不如新营区肥沃。但是,北煤区开垦这些芋田时,是经过一番有针对性的土质改造的。农部里有三位觉醒了土之灵力的弟子,他们对土质非常敏锐。早在野鸡岭的时候,就积累了大量丰富的改造土质的经验,是改造土质的老手。经过改造后,这三位弟子亲自测量了,得出的结论是,土质与新营区基本上持平。 新营区位于云雾山脉的东南边缘。北煤区则是云雾山脉的腹地和偏北的广袤地区。尤其是北煤区的北面还是北海。 在凡人界里,不同的地理位置,对同一种作物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这一点,农部的人在野鸡岭就充分认识到了。 是缘于这个原由的话,农部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研究下去了,于是结题,向长老会报告。 当时是云景道长管着庶务,所以,这份报告,他是仔细看过的,有印象。 农部的报告写得严谨、扎实,使人信服,便是他这个不精于种植一道的人,看完之后,也觉得言之有理,应该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这会儿,再想起那份报告,云景道长的心里不由的冒出了一个大问号来。 按农部的报告里的结论,外防线的地理位置比新营区更偏南一些,所以,种出来的山芋会不及新营区种出来的沉手。 但是事实却恰好相反。 云景道长扫了一眼堆成小山的山芋,心里好似有一道流星飞闪而过。他知道自己应该毫不犹豫的去抓它,然而,流星飞得太快,他根本就抓不住。 这种感觉于修士来说,并不少见,但每一次落空,都实是在令人抓狂。 “你有没有发现这些山芋与平时吃的有什么不同?”他皱了皱眉头,压下心里的不爽,问李营主。 “还没吃呢……”李营主摸着后脑勺,嘿嘿笑道,“大家都想尝尝自己种出来的山芋,被我给压制下去了。” “为什么?”云景道长不解的问。 李营主老脸飞红:“这不是等着你们过来检查么……”不等云景道长接话,他立刻笑嘻嘻的解释道,“道长莫怪。都是我的一点小心思。我寻思着,外防线这里弯弯绕绕的,障气横行,只有毒木和毒草。我要是没有点证据,说我们在外防线种出了五百多石山芋……不要说别个,换了我自己,也首先是怀疑的。再说了,还有三四天的口粮呢,也不急于这一时吃它们。” “你真是……”云景道长都不知道说他点什么好了。 不过,这样的小心思无伤大雅,有也没关系。而且有这样的小心思也很正常的。这不,他就亲自过来“检查”了! 最主要的是,听完李营主的话,他的心里突然隐隐有一种“将要发现真相”的直觉。与之相比,李营主的小心思,完全不值一提。 “这里最多一百多石。其他的呢,在哪里?”心思一转,他问道。 “都是零星种的,所以,我吩咐他们按地段放了五处。这一处是最多的。”李营主目光流转问道,“道长,你是现在就过去吗?” “行啊。我们御剑过去。”云景道长应道。外防线是配置有两艘小飞艇的。不过,李营主死抠死抠的,一块灵石恨不得摔成好几瓣花。两艘小飞艇从来都只用在刀刃上。在全青木派都是出了名的。怕是舍不得费那灵石钱。而他也觉得没必要,所以,主动提了出来。 果然,李营主搓着双手,脸上笑成了一朵花:“离得不近呢。我这御剑水平,多误事啊。要不道长捎带着我?” “你呀!”云景道长还能说什么,只能祭出飞行法宝“捎带”呗。 他们先去了最近的那一处收集点。那里有七十九石山芋。因为李营主下了令,没有营部的命令,所有山芋必须原封不动的收好,谁也不能吃。所以,七十九石山芋是一个也没见少。 这回不等云景道长去拿,李营主先捡起一个来,放在手里掂了掂,惊讶的说道:“道长,这个更沉手!” “再看看其他的。”云景道长到底见多识广,心里很清楚,这是快要找到真相了。 于是,两人不顾周边弟子们惊诧的眼神,蹲在山芋堆边,一个一个的捡起来,用手去掂…… “还真的都不太一样!”接连捡了十几个后,李营主拿到了一个特别沉的。它的个头不是很大,却跟铁铸的一般,压手得很,忍不住递到云景道长面前,问道,“道长,你看看这个!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该不是被我们种坏了?” 云景道长接过去,只觉得手里猛的一沉。 真的很重! 比他见过的所有的山芋都要压手。 事实已经能够充分证明,农部在那份报告里的结论下得太过草率了。 绝对不是地理位置的原因。 “这是种在哪里的?”他问道。 第二二七章 监守自盗 “我令他们做了标记的。看标记就知道了。”李堂主指着山芋的底部。 云景道长这才发现底部刻了一行小字:丁十七。 “不错,你们种得很用心。”他冲李堂主竖起了大拇哥,“都快赶上农部了。” “本来就是农部的人教我们这么做的。”李堂主解释道。 原来,所有的种子,不管是芋种,还是药草种子,都是他特意跑去农部搞到的。农部那边对他的新点子很是赞同,“蚊子腿也是肉哩”,直夸他们想得好、想得妙,不但如数的给了种子,而且还专门派了一名管事过来,帮他们出主意,哪里适合种什么,怎么种。 不过,有一条,所有的地方,哪怕只是巴掌大的一点地,也要按农部的要求,标记起来。将来收获的果实也要如实标记。 所以,才有了每一株山芋的确切收获数据。 云景道长听到这里明白了——农部的内部怕也是意见不统一。但苦于没那么多的人手、实验地,所以,只能慢慢图之。就在这时,李营主自己送上门来,恰好找的又是持不同意见的人。于是,就被人家顺手安排做了这场实验。 他本人是持支持态度的。在这件事情里,不论是外防线,还是农部都得各得其利,你好、我好,并且于门派也有好处,称得上是“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 “你这边都收获了,没有通知农部那边?”云景道长问道。 李营主耸耸肩:“通知了。他们不来,说不是他们份内的事。” 怎么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云景道长心中一动,问道:“先前你是跟谁讨要到的种子?” 李营主突然变得扭捏起来,眼神更是直打飘,支支吾吾道:“也没谁,就是正常的讨要……我按规定登记了的!” 我信你个鬼!这模样一看就不是走的正常程序!云景道长看着他眯了眯眼睛,脑海里立刻现出一桩事来——近段时间,门派里不是掀起了厉行节药的风潮吗?不论是新营区,还是北煤区,各个部门都在反省、自查有无浪费行为。农部也不例外。前两天,他们上了一个请求处分的报告。那个报告里说,管库房的那名管事监守自盗,把一批优质芋种私自带回家去,煮着吃掉了。农部那边认为是证据确凿,但是,那名管事却一直不肯认罪。农部以为其态度相当恶劣,所以已经将人先关了禁闭,并特意上报长老会,要从重处分。 长老会千事万事,肯定不会事事过问。再一看数额也不是很大,云景道长更不会上心了。他看完后,直接在报告后面批复:农部根据实际情况,依规处置。 此刻再看到李营主的这副神情,他心里打了个突,直接问道:“是不是管库房的王管事?” 李营主见瞒不住,只好点头:“我跟他说好了的,种出来后,立刻把芋种补上……” 果然是!云景道长道了声“坏了”,急忙又祭起飞行法宝,一把将李营主拉上:“马上跟我去一趟农部,他们要重办王管事呢。” “啊?”李营主立时变了脸色,“怎么回事?小王怎么了……” 一路上,云景道长将事情的原委都说给了他听。 李营主急得满头大汗:“真不能怪小王,真是我起的头。我把老王搬出来了,跟他套交情。还有,芋种是我借的,种出来后,一定会还上的……” 他说的这位小王管事是王长老的一名族孙。王、李两家是世交,论起交情来,李营主也能在小王管事面前称一声“爷爷”。他跟云景道长说,小王管事是推脱不过,只得无奈的应下来。但在云景道长心里却猜测是,这个小王管事胆子大得很呢,本身就是有意,再经老李软磨硬泡几句,便顺着梯子下了台阶。 思及此,他问道:“农部派来的人也是他,对不对?” 李营主嘿嘿:“一事不烦二主嘛……”紧接着,话锋一转,他开始对小王管事大赞特赞…… “行了。先把人捞出来再说。”云景道长打断他,又加了一把灵力。 农部的报告是昨天批复下去的。现在,他只希望农部的办事效率不那么高,人还在农部关禁闭,没有“从重处置”——从私营时候起,贪污就是重罪。从重处置的话,搞不好是要死人的!以前在沈家庄和野鸡岭的时候,也曾发生过几起重大贪污案,主犯都是死罪。这也是当年齐长老他们亏空了主部的粮仓,怕东窗事发后被追责,干脆铤而走险反叛出去的原因之一。 李营主开始还没往这方面想,听到一个“捞”字,心态立时崩坏了。额头上的冷汗冒得更厉害了,他抓着云景道长的一只袖子,追悔莫及:“那孩子,被我害惨了……呜呜呜,道长,你一定要救救他。都是我的错。是打是罚,我全都认了……” 云景道长被他叫得心烦,不得不再次打断他道:“你莫鬼叫鬼叫的了,打扰我赶路。” “坐小飞艇!道长,我们坐小飞艇回去……”李营主心头大亮,叫道,“我马上把最近的那艘调过来!” 云景道长一甩拂尘,叹道:“我也是急乱了!”他这个战斗渣御剑,哪里能快过小飞艇! 不多时,李营主召来了外防线唯二的一艘小飞艇。两人跳上船,二话不说,下令直飞农部。 农部,全名叫做“农部营”,此时,营主正在召开一次小组长及以上的临时会议,议题是,严厉处置监守自盗的前种子库库房管事王程鹏。 王程鹏被五花大绑,也押到了会议现场。 他的情形看着就不好,脸色白得跟提前转修了鬼道一般,一张嘴的布满了小燎泡。整个人更是虚弱得不象话。被两名弟子架着站在那里,一双腿完全使不上力。 明明是一个挺精神的小伙子……营主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一眼王程鹏,拧眉问道:“为什么要堵住他的嘴巴?”把人捆得跟只粽子一样,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堵上嘴?恨归恨,但也不能搞得这么难看。 押解王程鹏的一名弟子答道:“回禀营主,不堵上嘴,他就老叫冤枉……叫了几天,嗓子都叫哑了……这几天,他不吃不喝的,怕是受不住禁言术了。我们看着难受,只好帮他堵上嘴。” 坐在一旁的副营主气得脸色铁青,厉声斥责道:“王程鹏,你监盗自守的罪行,铁证如山。你还有什么脸喊冤,不吃不喝?你吓唬谁呢!” 第二二八章 铁证如山 也难怪副营主一见到王程鹏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就来气。此案是他一手抓的。人赃俱获,铁案如山,王程鹏却至今拒不认罪,当真叫他下不来台。今天当着这么多部属的面,还搞成这副鬼模样,更是打他的脸呢。 “好了。”营主也气得不行,但眼下已经不是批评教育王程鹏的时机了,唯有忍着火气劝道,“先开会。” 说到这里,他又看了一眼王程鹏,嗡声下令道:“把他嘴里的布条儿去掉。”嘴着嘴批判,叫什么事儿!象样? 刚才回答的那名弟子道了声“是”,抬手利落的扯掉了王程鹏嘴里的布条儿。 果然如他所言,王程鹏急喘了几下,刚把气喘匀,便张嘴喊了起来:“冤……” 那名弟子脸色大变,第一时间用手捂住王程鹏的嘴。 还是晚了。 王程鹏的声音不大,也确实哑得不行了。但在场之人之耳力都不俗,依然听得真真切切。 副营主的脸色便是红了青,青了白,白了又转红,转眼间换了好几色。 “你……”真是太生气了,他浑身直打哆嗦,捏成一道剑指隔空指着王程鹏,一连说了好几个“你”,也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见状,营主有些不确定了,心里暗道:莫非真的另有隐情? 王程鹏这孩子,是他眼见着长大的。小时候确实调皮了些,但从没有听说有手脚不干净的毛病。 可是,再一看到气到不行的副营主,他心里的这点不确定立时土崩瓦解了。 副营主为人正直,行事方正,这也是有目共睹的。再说了,副营主与王程鹏,甚至整个王家都没有恩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自己十几二十几岁的后生小子下这种黑手…… 正思量间,台下有一名管事站起来气愤的提议道:“把他的嘴巴堵上!给脸不要脸!王程鹏这是顽冥不化,死不悔改!” “就是。”旁边又有一名管事举手支持,“他以为拒不认罪就能逃避惩罚吗?简直是白日做梦!” “审判王程鹏!” “铁证如山,王程鹏,奉劝你不要再抱侥幸思想!” “老实坦白……” 会场俨然成了煮沸了的水锅,与会者无不愤慨之极,大声斥责王程鹏。 此时,无须再被捂住嘴,王程鹏无力的勾下了头。 副营主的脸色总算好看了许多,深深的剜了王程鹏一眼,看向营主,请示道:“大人,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营主点了点头:“开始罢。” 哪知,话音刚落,又生变故。 一名弟子急匆匆的跑进来,通禀道:“大人,道长和神机营的李营主来了,说要见王程鹏。” 全场陡然安静下来。 营主和副营主不由面面相觑。 后者拧眉,压低声音说道:“报告明明是道长亲笔批复下来的……” 台下有人大叫起来:“王程鹏有靠山!贪污不犯法!” 顿时,会场又“嗡”的一声炸开来,与会者们更加愤怒了,无不挥臂要严惩王程鹏。 “够了!”营主被变如其来的变故气得火冒三丈,厉声喝道,“见风就是雨,你们可给我们农部涨了大脸!” 大多数与会者豁然回神,羞愧得无地自容。 他们也不知道刚才是怎么了,自己就象个爆竹一样,一点就着…… 只有副营主此刻还记得正事,连忙去看王程鹏——这家伙刚才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一看,他才发现事情不对。 王程鹏仍然是勾着头,一动也不动的任两名弟子架着他。 要知道方才这家伙还死犟着,得了一丝机会就拼尽了全力喊冤呢。 “他,他怎么了!”副营主说着,已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两名弟子也被刚才的架式给吓到了。闻言,双双回魂。 这会儿,副营主已经到了他们近前。 看清楚之后,他哭笑不得的回头去看营主:“昏过去了!” 全场的目光也随着他一道从王程鹏的身上落到了营主身上。 “这,这叫什么事儿!”营主气得直跺脚。 就在这时,从门外传进来一道清亮的声音:“老刘,这里发生什么事了,把你急成这样?” 紧接着,一队人进了会场。 是外面当值的弟子领着云景道长和李营主两个进来了。 坏了!这回真是出丑出大发了……刘营主认命的迎上去。 副营主作势要跟上去,但转念又一想,目光扫过会场,留在原地没有动。 见刘营主走到了近前,云景道长不等对方开口,笑吟吟的说道:“来得巧,不如来得好,我这是正好赶上了你们开大会呢!” 刘营主不敢掩瞒,当即道出开会的原由。 云景道长这才象是刚刚看到副营主身后的王程鹏一般,放眼看过去,问道:“他这是怎么了?” “刚刚昏过去了。”刘营主硬着头皮回答道。他只觉得自己这一世的脸面,都在这一会给丢光了。 “啊呀”一声惊呼后,眼前一花,有道劲风从他的面前刮过。 他愕然的定睛去看。 却是跟随云景道长而来的神机营李营主慌里慌张的从他面前冲过去,直奔王程鹏。 副营主见状,连忙避让到一边。 是以,李营主能直接冲到王程鹏的面前。 他一把抓住王程鹏的右手腕,探起脉来。少顷,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开颜笑道:“还好还好,只是昏过去了。” 刘营主和副营主险些被他气了个倒仰——什么意思嘛!明明从一开始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是昏过去了!你是在怀疑我们屈打成招吗?捞人也不是这么个捞法! 没想到这家伙又一下子敛了笑,不爽的看着他们两个,眼里满满的都是责备:“就算他犯了什么事,也不能不给饭吃啊。你们看看,把人孩子都给饿得昏过去了!” “没有人不给他饭吃!”刘营主压住火气,当场怼了回去,“是他自己不肯吃。这么大的人了,我还能扳开他的嘴,强灌吗?” 什么孩子啊。都二十好几了。也就是现在修行了,大家都一门心思的放在修行上,没以前那么讲究早生贵子之类的。要是搁以前在老仙都的时候,“这孩子”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谁也不知道云景道长听到这里,才真正的暗中松了一口气,招呼道:“先给人看病。要审判,也得他好好的才行。” “是。” 第二二九章 血神花 要救一个饿昏了人的,太简单了。 有人立刻端上来一碗温热的糖水。 李营主一把扶住王程鹏,将人半放在地上,把人扶住了,做好了喂糖水的架式。 果不其然,还不等糖水送到嘴边,王程鹏闻着味儿,眨了眨眼皮子,醒过来了。 “你这孩子!差点没把我这把老骨头给吓死!”李营主完全放心了,接过碗,准备喂糖水。 哪知王程鹏轻轻的把头别向他怀里,哑声说道:“李爷爷,我怕有毒。”因为有修为护体的缘故,李营主眼下看上去最多就是三十四五的样子。而王程鹏也有二十出头的模样。这声“李爷爷”喊得很不像。但是,论辈份和两家的交情,李营主还真是“李爷爷”。 那人手一哆嗦,碗里的糖水洒了大半。有几滴落在了李营主的小臂上。那一处立时火烧火辣的痛! 这哪里是糖水应有的温度! 李营主反应不慢,顾不得哼一声,当即将人往怀里一护,抬腿对准那人的心窝子踢去。 而那人见事败,更是完全豁出去了,不躲不避,反而是挺身迎上来,只为将碗里剩下的糖水全泼在王程鹏的脸上。 此时,李营主已经完全腾不出手脚来反击。 旁边的两名弟子,以及副营主更是被吓傻了,根本反应不过来。 眼见着,这碗水就要尽数泼在在王程鹏的脸上,一束白色的亮光破空而来,再强势不过的将挡在了王程鹏和李营主面前。 “哗啦”,糖水尽数泼在这束白光上面。霎那间,黑烟滚滚。 “放肆!”云景道长大喝一声,再一挥手。 还冒着黑烟的拂尘又一扬,将那人捆成了蚕蛹状。 “砰!”这时,李营主那全力的一脚才踢到位。 不过,因为被拂尘捆住了的缘故,那人只是闷哼一声,没有被踢飞。 “是血神花之毒!”云景道长再一扬手,将人直接扔到了刘营主的脚下,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冲到了李营主面前,“叭叭叭”的封住了后者的整条左胳膊。 李营主惊魂未定的看着自己的这条胳膊。 只见感觉灼热的那一处已经现出了一朵模糊的血色五瓣花来。 太邪门了!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营主刚刚回拢的七魂六魄嗡的一下,又有要被吓散的迹象。 还好,云景道长看了他一眼,声音不大,却十分肯定的说道:“可解。” 呼——,李营主翻了个怪眼:“道长,下回,我们好好的一回把话都说完,好吗?” “嘿嘿嘿……”王程鹏在他的怀里笑出声来。 李营主不满的瞪了他一眼:“臭小子,笑什么呢?有什么好笑的!” 下毒的弟子已经被回过神来的刘营主和副营主联手制住了。 他本来就被李营主当胸全力踢了一脚,伤到了内腑,当场吐了血。所以,刘营主和副营主没有费力,就将他制伏,封住了灵力。 担心他的身上还有这种奇奇怪怪的毒,会服毒自杀什么的,两人还将他的下巴卸了下来,身上的两个储物袋也果断的给摘掉了。将双手反剪到背后,捆得严严实实。比王程鹏被押上来的时候还要惨。 至此,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王程鹏监守自盗,偷吃芋种一案起了大变故。真相究竟如何,到底是谁犯了错,还不一定呢。 那两名弟子相对一视,上前将王程鹏扶起来,默默的替他解开绳索。 “多谢了。”王程鹏笑嘻嘻的哑着嗓子跟他们道了谢。 从案发被抓到现在,一共是五天。一直是这两人看守他。他们是知道他的“罪行”的,虽然很是不耻,看不起他,但至始至终遵守《弟子守则》里的相关条例,没有侮辱、虐待过他。并且,从刚才的那一幕来看,兴许正是因为两人的尽职尽守,他才能过活到今天。所以,这一声“谢”,他们是当得起的。 两人有些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其中一人犹豫了一下,从储物袋里摸出半碗热粥来,端到他面前:“这个,是我早上喝剩的,你要不要吃?” “吃啊。我现在又快要饿昏了。”王程鹏飞快的双手接过去,捧着粥碗,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大口。 “啊——啊啊……”经器部改良的储物袋保温效果简直不能再好。他喝得太急,被滚烫的粥水烫得哇哇大叫。即便是这样,也舍不得将嘴里的那口粥吐出来,硬是瞪眼睛、抻脖子的囫囵吞了下去。 “你莫急,没人跟你抢。” “转着圈喝,凉得快。” 两名弟子笑歪了嘴,在一边指点他。 全场的人的注意力却没有被他们三个给吸引过来。因为大家都睁大眼睛,聚精会神的在看云景道长给李营主解那劳什子的血神花毒。 “血神花毒可不好解。我敢说,全仙山都没几个人能解。”云景道长不慌不忙的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只闪闪亮亮的银白色手套来,单手戴上,向李营主展示了一下,笑道,“老李,多亏你今天碰到的是我。” 其实,李营主早在他说“可解”的时候,就一点担心也没有了。闻言,觉得云景道长这会儿挺反常的,心中一动,眼角的余光瞥到了被捆得严严实实的下毒者身上,故作惊讶的问道:“这么厉害!什么来头?” 果然,云景道长呵呵一笑:“什么来头?自然是大有来头!说出来,能吓死你!” 此话一出,算是将王程鹏等三人的眼睛,全给牢牢的钉住了——王程鹏的眼里此刻只有那半碗热粥。便是天神下凡,也休想分走他的一丢丢眼神儿。那两名弟子则是光顾着看他出丑了,没注意到云景道长那边的“好戏”。 云景道长真是吊足了众人的胃口。他没有立刻报出血神花毒的来历,而是先是用戴着银白色手套的手一把抓住拂尘长须的尖子,扬眉对刘营主说道:“老刘,劳烦拿过干净的空碗来。” 青木派上下,包括沈云在内,都随身带着吃饭的家什。一只干净的空碗,不论是谁,那是说拿出来就拿出来。刘营主应了一声,双手捧了自己惯用的大海碗端过去。 “很好。这碗够大!”云景道长满意的点头示意道:“碗口朝上,帮我搁在这地上。” 刘营主依言将大海碗摆在离他五步远的空地上。 第二三零章 恶毒 云景道长把拂尘的长须尖子对准大海碗,戴着银白色手套的手,轻轻一捋,同时,嘴里轻喝:“去!” 众人只看到一线红光自他的手底,破空而去,“当”的落在了大海碗里! 这声音听着好象是一枚金珠子。分量还不轻。 刘营主首先想到的是——我的碗! 和他一样想法的不乏其人。 这碗只是器部烧制出来的土钵碗,怕是受不住这力道。 是以,当看到大海碗安然无恙时,包括刘营主在内,全场的轻“咦”声此起彼伏。 “咦,没事……” 太神奇了!这到底是什么毒啊? 众人不由齐齐的站起来,甚至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往那碗里看去。 就在这时,云景道长再一扬拂尘,呼的将大海碗卷到身边,还是用戴着银白色手套的手,伸进碗底。 不愧是元婴上人,他的速度快如闪电。就连站在近旁的刘营主和副营主二人也是看得眼花缭乱。台下的与会者们更甚,又只是看到了一长串残影。 李营主也是什么也没有看到。眼前一花,紧接着,被封住的那条胳膊的小臂上猛的一阵刺痛。 就在这时,云景道长吐出一口浊气,说道:“好了。” 这就好了!李营主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也叫“难解”? 顾不上质疑,他赶紧的定睛去自己的小臂。 模糊的血色五瓣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血肉翻卷。 说时迟,道时快,剧痛从那狰狞的伤口上飞一般的袭上心头。 “哎哟——”,李营主后知后觉的惨叫出声。 真痛啊! 他发誓,比见骨的刀剑之伤还要痛一百倍! 偏偏云景道长还要用很抱歉的口吻告诉他,血神花之毒就是这么的恶毒。 中毒之后,血色五瓣花会迅速沿着经络向心口蔓延。当心口大穴也染上了血色时,便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药可解。此时,毒性才会发作。中毒者的心口疼痛难忍。哪怕是痛晕过去,也会在下一息又被痛醒。 即便是被解了毒,伤口也会痛上三天三夜,方能止疼、愈合。当然,与毒性发作相比,其痛苦要轻得多。 听到这里,李营主惊呆了:“那么痛?不能止疼吗?” “没有药和法子可以解除或者缓解毒发的痛苦。”云景道长叹了一声,“中毒者甚至连求死都不能。” “为什么?”李营主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的伤手。 “因为血神花又名诅咒之花。中毒即意味着被下了血咒。解咒的法子是唯有将所有的血神花之毒从中毒者身上尽数剥离。”云景道长说着将戴着银白色手套的手向李营主摊开来。 他的掌心有一枚黄豆大小的小球,红艳如火,娇艳欲滴。 李营主再仔细一看,整个都不好了,“啊呀”一声,急急的往后躲。 小球虽小,里头却好象封印着一只很小小的怪物一样,表面上上下下的在弹个不停呢。 副营主麻着胆子问道:“这,这就是血咒?” “正是。”云景道长从怀里取出一只玉盒来,小心翼翼的将脱下手套,包裹着血咒凝成的小球,最后连同手套一起装在玉盒里。 关上盒子后,他还不忘在玉盒上打上一道带着斑斑血渍的无字黄符。 “破咒符!”李营主一眼认出来了。在过玉龙雪山时,主公曾发了一批破咒符给一线的弟子们。他一直身在一线,自然也得了几道。不过,在过雪山时,都用掉了。 “是的,正是主公亲手绘制的破咒符。”云景道长确定万无一失后,这才将玉盒收进储物戒指里,接着做现场解说血神花之毒。 前仙庭的王族擅毒,血神花之毒便是其中的一种秘毒。能解毒的人,只能是王族里的传承者。 云景道长也是在年轻时候的一次历练中,得了机缘,既看到有人中了这种毒,所以,今天才能一眼认出这种毒来。 “不过,那人可没老李你今天的运道。”事过多年,云景道长偶然回忆起中毒者的惨状,至今仍后怕连连,“他是活活的痛了七天七夜,才咽气身亡。死的时候,身上已经没有一指好皮肉。都是他自己痛到不行,自残所致。” “啊——”与会者们纷纷色变,连连惊呼。 李营主立时觉得自己手臂上的痛疼完全算不得什么了,后怕的再次问道:“解不了毒,只有死路一条。就没有人做好事,给他一个痛快?” 这个时候,死真的成为了一种解脱。 云景道长又叹了一声:“我前头说过了,血神花是诅咒之花。从种下花种开始,制毒者便每三天用自己的血肉供养一回,直到发芽、长大、开花、结果。历时十二年之久。这般精心养育,一粒花种最多只能又得到一枚血神果。制毒者将血神果炼化,融入自己的心口,于是就获得了诅咒之力,这才有资格去应选前仙庭王族的巫咒。而血神花之毒是血神果炼化时伴生的毒液。它更象是一种蛊毒。中毒者就象是它的宿主。没有碰到宿主时,它是无色无味的,与清水无异;一旦碰到宿主,马上会与宿主的血融合在一起,从而成为血咒。” 青木派里何曾出现过这种邪物?李营主与所有与会者听到这里,仍然是一头雾水。 王程鹏呼哧呼哧的吃了半碗粥后,精神恢复了大半,注意力自然的转移到了云景道长的现场解毒上。很快的,和那两位押解他的弟子一道听得入了神。 听到这里,他只觉得阵阵恶寒,接连打了好几个哆嗦,弱声问道:“道长,是不是谁帮他,谁也会被沾上,一同被痛死?” 除此之外,他实在是想不出第二种可能来。 所以,他禁不住恨恨的去瞪被撂倒在地上的那名施毒者——这得多大的仇啊,下这么大的死手! 可问题是,他也就是认得这家伙而已,与其说过的话,加起来绝对不会超过十句。而且都是日常的见面打声招呼的那种。更不用说结仇了。 果然,云景道长点头:“正是如此。” “哇呀——”所有人再次止不住的惊呼。他们看向王程鹏的眼光里,无不充满了疑惑和同情——怎么与这种人结上了仇? “我没和他结仇!从来就没招惹过他!”王程鹏到底年轻,当场跳了起来,大声为自己辩解。 第二三一章 两案合并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在场之人都看出来了,王程鹏的案子绝不是贪污和拒不认罪有关。里头的水搞不好比海还要深呢。 副营主满怀愧疚的主动向刘营主请示,重新审理此案。 刘营主也是这么想的,当即向云景道长请示。 而云景道长和李营主先前赶过来时,因为要等通传,所以,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那个时候,会场里跟点着了一般,一边倒的愤慨的谴责王程鹏“有靠山”、“贪污不犯法”,他们都是知晓的。 当然现在看来,这肯定是有人在里头煽风点火,企图反逼刘营主、副营主等农部的决策者们。 也正因为如此,王程鹏监守自盗一案,还有会场毒杀案,都必须严肃对待,来不得半点马虎。 思及此,云景道长赞同的点头:“我也同意将两案合并,一同严肃查处。”顿了顿,语气变得严厉起来,“在会场上用邪毒杀人灭口,这种恶劣的案件在我们青木派还是头一回呢。必须坚决、迅速的一查到底。此案交给刑律院,你们农部所有人都要全力配合刑律院。” 闻言,满场皆静。 刘营主和副营主也是满脸的愕然。 在青木派里,各部门、各营都是有单独的内查权。王程鹏监盗自守,就属于他们农部内查的范围。 而一直以来,长老会都是非常尊重的部、营的内查权。一般来说,各部门、各营查处内部的弟子,只要是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办理的,打上报告后,长老会都不会驳回。譬如,先前,农部处理王程鹏案的报告,云景道长也是看过之后,就立刻批复了。 哪怕长老会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各部门、各营查处有纰漏,也会附上证据,令各营门、各营复查,重新处理。 所以,副营主和刘营主很快就商议好,当众向云景道长主动请示重新审理。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走流程而已。 哪知云景道长也赞同重新审理,却提出来两案合并不说,还直接夺了他们的重新审理权,明确表示交给刑律院全权处理。他们农部上下须全力配合调查。 更重要的是,还是当众宣布的! 还能比这更打脸一些吗? 副营主回过神来,赶紧的做自我检讨:“道,道长,整件案子都是我……” 云景道长根本就不听,轻甩拂尘道:“血神花不是寻常事物。牵涉到血神花之毒,已经不是你们哪一部门哪一营的事了。你们也不要有什么负担。今天在会场里发生的事,一个字也不许向外传。还有,全力配合好刑律院调查便是。” 理是这个理,但传出去,太丢脸了……副营主还想争取一下。这时,刘营主飞快的应了下来:“是。”副营主也只好领令。 云景道长指着王程鹏和倒在地上的下毒者,又道:“他们两个,我亲自送去刑律院。等一会儿,刑律院那边自会来人与你们接洽。”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落在了与王程鹏站在一起的两名押解弟子身上,补充道:“你们两个,也去。” “是。”那两名弟子连忙抱拳领令。 李营主搂着受伤的小臂,坐在地上哼了哼:“还有我。哎哟,痛死老子了。你们两个小娃娃,扶我一把呀。” 两名弟子慌忙一左一右的去扶他。 “我们走罢。”云景道长一扬拂尘,带着一行人走出了会场。 待他们消失在门口,会场里仍然是落针可闻。 过了好一会儿,刘营主先收回目光来,嗡声吩咐道:“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 但是,他没有宣布散会,而是示意副营主和自己一同回到原位,重新落了座,又道:“关于今天的事,我有几句话要交代你们。” 接下来,他掰着手指,一共数了三条: 一是,散会后,所有人不得离开会场,原地等待刑律院的询问; 二是,回答刑律院的询问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的隐瞒和扯谎; 三是,在没有长老会的命令之前,关于今天会场里发生的,以及刑律院查案等诸事,一个字也不能向外透露。 末了,他又道:“不是我在这里拿鸡毛当令箭。道长的意思,大家都是听懂了的。此案非同小可。所以,以上三条,不论是谁,违背了,一切后者自负。” “是。”包括副营主在内,所有人都应了下来。 很多人心里惴惴不安。 必须由刑律院亲自来查的案子,在青木派成立以来,总共还没有超过一个巴掌。并且,每一桩都是地动天摇的大案件。比如说,齐长老叛逃…… 再想到自己刚才在会场上的表现,一些人恨不得立刻狠狠的给自己扇几记耳光。那时就跟中了邪似的,一门心思的跟着闹,说话做事怎么都不过过脑子呢。 有这想法的,还包括了副营主。 想了想,他探过身去,跟刘营主压低声音问道:“大人,你说,我这段时间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 刘营主看了他一眼,摇头道:“没有啊。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明白他想问的是什么,又道,“兴许就是利用你的这个耿直性子,专门设计了王程鹏呢。” “我明白了。”副营主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戏文里管这叫做‘借刀杀人’!” “前头还有半句呢。”刘营主补充道,“栽赃陷害。” 两人分析得没错。 不到半个时辰,刑律院那边来人了。 刑律院这次领头的是一名执事,姓陈,与刘营主还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平日里,两人也有些往来,关系不错。 看到他,刘营主的心里完全踏实了——道长还是信任我的,不然的话,也不会让刑律院那边派了大陈哥过来。 陈执事在讨要了与会者名单后,明确的说道:“不用都留在这里。既然是散了会,大家各自去忙罢。如果有需要,我们会派人来相请。届时,请大家务必配合我们进行调查。我在这里,先谢过大家了。”说完,抱拳行了一个谢礼。 “哪里哪里。” “应该的……” 众人纷纷还礼,齐齐松了一口气。会场里的气氛亦为之变得轻松起来。 陈执事说话利落,查案更利落。他总共带了十个人,跟刘营主讨要了一座独立的小院子,带人进驻之后,马上展开调查。 第二三二章 一地狗血 刑律堂派来的人总共分成三组。其中,第一组是由陈执事亲自带领着,去库房等涉案地点查探,另外两组则是请不同的人询问、离开、询问、离开…… 每一天都是忙碌到半夜三更。 也仅仅是如此。对于农部的其他事务,他们完全没有半点干涉的意思。 到了第二天,农部众人的心都落回了实处。 如此过了三天,陈执事回了一趟刑律院。没过多久,刘堂主接到刑律院的正式公文,说破案了。 真相可以说和他和副堂主那天分析的一样,是栽赃陷害,借刀杀人,也可以说是打击报复。 总之,刘堂主看完后,只觉得是一地狗血。 事情全是那天的下毒者一手搞出来的。 他叫做刘清。虽说也姓刘,并且也是出自三条街,却与刘营主没有半点关系。刘清以前是给宋家喂马的。不过,他与宋家签的不是死契,还是十年长契。 在第二年的时候,他以宋家仆人的身份,加入了私营。之后,和所有人一样,立功,赎回身契,独立门户,随营南下。 在沈家庄的时候,马场初建。他因为喂过一年马,所以被调进马场。 但是,刘清本人一点儿也不喜欢喂马。当年他自卖自身去宋家做马夫,纯粹就是为了讨口饭吃,没得选。 所以,在加入私营后,一不会饿肚子了,二有得选了,他就彻底避开了喂马这样的差事。 没有想到,才过了几天干净日子,又要调去马场,刘清心里那个气啊,简直没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也就罢了。更让他愤怒的是,他严重怀疑是有人为了顶他的差事,才把他换到马场去的。所谓的他喂过一年马,经验丰富,就是为了糊弄他,说得好听罢了。 气归气,刘清却没跟任何人透露出一点点的不满来。明面上,他是高高兴兴的准时去了马场报到。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他觉得自己与其他的人不同。他是自卖自身进的宋家。并且在宋家呆得年限也不长,才一年出头。这就使得,不论是在私营里,还是在沈家庄,他都是孤身一人。 不象别的同样出身的,要么是家生子,有一大家子人;要么是经年的老仆,早已养出了自己的人脉。 所以,活该他被人顶了差事!活该他去干又臭又累的脏活! 不过,他也不是好欺的…… 从此,刘清卯着劲,越发的努力修行。就这样,到了马场的第二个月,他要突破了。按照相关规定,闭关突破。突破之后,还要继续闭关,巩固境界。 这让刘清意外的发现了一条避开马场差事的捷径,即,不断的申请闭关突破。 闭了小半个月的关,结果,一点进展也没有的,在沈家庄里也是很常见的情况。对此,很多人颇有微言,说是频繁闭关,太耽误地里的活了。那时的长老会却对此做了专门的解释:毕竟他们修行经历尚浅,不可能每一次都能准确无误的感觉到自己是否要突破了。所以,为了广大弟子的切身利益,闭关突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就这样,刘清过上了一心闭关的美好生活。这样的日子太爽了,他爽到完全忘记了努力修行的初衷,一心一意的在闭关院里做一条默默无闻的咸鱼。 哪知,这样的美好生活,没两年就被无情的打破了。 长老会的说法变了,他们这种常年频繁闭关的弟子,由“情有可原”,变成了“门派的蛀虫”。他们有两条路可以选。 一是,领了安家费,从此不做青木派的弟子,离开沈家庄,自谋生路; 二是,接受惩罚,重新领差事。 刘清收到通知,心底里再一次的愤怒不已——又来欺负他孤身一人了!他不过是比旁人多闭了几回关,怎么就成为了“门派的蛀虫”? 连个申辩的机会,都不给他! 和上一次一样,刘清还是很快就按下了心底的滔天怒火,老老实实的做检讨,去接受惩罚,等待新差事——离开青木派,自谋生路,那是不可能的!外面的世道那么乱,他无亲无靠的,孤身一人拿着那几个安身钱,去哪里安身立命?只有继续留在青木派,才能维持生计。 因为他的态度很好,所以,他是那些弟子里第一批重新安排工作的。这回,他的运气不错,没有被安排回马场,而是被重新分配,到了主院。 总算彻底摆脱了喂马的脏活! 刘清最初是很高兴的。但是,到了主院报到之后,很快,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他无意中得知,马场现在的日子是各部营里最好的。相比之下,主院就是清水衙门,规矩还特马的多和严。 别人听说他原来是在马场做事的,现在却被调来了主院,无不笑他是从米箩里跳到了糠箩里。 又欺负我…… 刘清这次是被气病了。他在床上躺了两天两夜,才能挣扎着下床去药庐,给自己抓药。 在回来的路上,他完全支持不住了,两眼一翻,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安然无恙的躺在自家的床上。外边的院子里,有两个人在说话。 他仔细一听,都是陌生的声音——有人在替他送一位医部的弟子离开。后者很细心的叮嘱前者,要如何煎药。前者听得很认真,不停的“嗯”、“好”、“知道了”的应着,末了,还一个劲的道着谢。 是谁啊?刘清在心底里把认得的人翻了个遍,也想不起是哪一个。 就在这时,那人回来了,在院子里劈柴,看样子是要生火煎药。 刘清怎么可能喝陌生人煎的药? 他连忙挣扎着爬起来,嘴里问着:“是谁在外头?” 话音刚落,劈柴声停了。一道颀长的身影从外面快步进来。 刘清再一次肯定,确实不认得此人。 “你醒了?”来人却欢喜的一边给他倒水,一边自我介绍道,“我叫祁富田,你可能没见过我。我们祁家前不久才加入进来……哦,我见过你,知道你叫刘清。刚才我在路上看到你昏倒了。所以,问了旁人,把你送回家来了。药庐的人刚刚走,给你开了药……呶,这是方子……” 既是被祁富田的赤诚所打动,也是深感自己在门派里身单力薄,看中了祁富田的祁族族长的身份,刘清有心交好。就这样,一来二去,他和祁富田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因为祁富田跟他坦白,自己很有野心,想进长老会,做长老,难免会树敌。到时怕会对他不利。 对于一心只想找棵大树好乘凉的刘清来说,这样的提议正中下怀,自然是全力配合。 是以,两人只是私底下的往来。只要有第三人在场的任何场合里,他们就是点头之交。 祁富田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也会偶尔请刘清帮个忙。不过,都是些举手之劳。对于刘清来说,根本不叫事儿,完全没有负担。 但是,祁富田在知道他的心结之后,却在后面的数年里,坚持不懈的给他打探他两次分配差事的真相。 并且还陆陆续续的打探到了一些实质性的线索。 比如说,第一次分配差事时,他最开始的时候,是被分配在主部,是因为王长老有一个族侄想留在主部,所以,他就被刷下来了。再进行分配时,主事的翻了一下他的履历,说见他喂过一年马,说他有经验,正好马场那边也缺人,就把他填报上了去。 当然,祁富田查到只是一些零星的线索。 刘清自己把这些东一条、西一道的线索拼凑起来,才拼出以上之事实。 见完全印证了自己当年的猜测,刘清愤怒之余,在心底里恨毒了一个人。 那就是王长老。 如果不是这个老匹夫以权谋私,让族侄顶了他的名额,他怎么可能被分去马场? 如果没有被分配去马场,他会不得不在闭关院里做一条混日子的咸鱼吗? 他肯定会努力修行,努力做事! 这几年下来,他少说也会混个小队长! 这么算来,完全就是这个姓王的老匹夫害他白白的浪费了几年的大好时光! 啊啊啊,恨死老匹夫了! 与前两回不同,这一回,他的一腔愤慨有了完美的倾述对象。他借着一点酒意,跟倒豆子一样的,全倒给了祁富田听。 后者安慰他:“我也看不惯他。不过,别看他现在人五人六的当长老,风光得很。其实全是以前的老本。你且等着!用不了几年,他的那点老本全吃没了。现在被捧得有多高,将来就会被摔得有多惨!到了那时,有哥哥我罩着你,你想怎么收拾那条老狗,就怎么收拾!” “你说得对!我且忍王老狗一忍!”刘清的眼里现出阴戾的寒光,心念一转,又道,“劳烦哥哥再帮我查一查,第二回顶替我的,又是哪条老狗!” 祁富田痛快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没问题!包在哥哥身上了。” 没两年,还真的又被祁富田陆陆续续的又查到了一些线索。 待刘清再拼啊拼的凑出了事情的原委,肺都要气炸了。 很巧,背后的黑手又落到了王长老头上。 王家在青木派是个大家族。王长老是王家的族长,族侄多得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这一回,他的另外一个也是摸鱼的族侄也要重新分配差事。王长老替他挑了马场。而马场总共才一个空缺了。所以,刘清自然不可能再回马场这个米箩了。他被分配到了主部,并且就是在王长老的眼皮子底下! “去死!去死!快去死!”刘清一连扎了王长老好几个晚上的小人,也没法泄去心头的怒火。 不过,他敢做的,也仅仅是如此。 这一次是他自己劝住了自己——祁哥说得对,且再忍几年…… 然而,刘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忍啊忍,忍了一年又一年,一连忍了这么些年下来,王长老没有象祁富田预测的那样,啃光了老本,从高位叭唧摔下来,连他也能放肆的踩个痛快。相反,是他寄予了全部希望的祁富田无声无息的倒了台。 到了新营区后,没过多久,祁富田便倒了台,之后,畏罪自杀。 祁家因此大受牵连,腾出了不少重要的位置。刘清冷眼瞅着,这些位置有好些又是被王家的人给补上了。 再看到祁家人如今都不愿再提祁富田这个名字,他再也坐不住了。 不能再这样咸鱼下去! 王老匹夫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我要为祁哥报仇! 因为刘清的案子牵扯到了血神花之毒,而血神花之毒是前仙庭王族才有的秘毒,所以,青木派对此案甚是重视。刑律院这边更是由宋总执事亲自来审讯他。 刘清倒没有顽抗,一进密牢,便招了供。 问讯到这里时,宋总执事觉得很奇怪:刘清为什么要为祁富田报仇?祁富田倒台、畏罪自杀,是他不甘心落选,失了长老之会,自己生了叛乱之心,想做齐长老第二,这是早有的定论。关王长老什么事? 这么想着,他也便问了出来。 哪知,刘清瞪着一双赤红的眼睛跟他们吼道:“就是王老匹夫害的!他自己选不上,就偷了祁哥的票……” 此言一出,负责记录的人刑律院的人差点没给笑趴下。长老会重选就是几个月前的事,大伙儿都记得清清楚楚的。投票、计票什么的,当都是公开的。怎么偷票?再说了,祁富田的威望能与王长老相比吗? 宋总执事发现了刘清已经几近癫狂。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是询问真相的最好时机,于是,忍住笑,大声逼问道:“谁告诉你的!” 果然,刘清毫不犹豫的答道:“祁哥!王老匹夫做贼心虚,肯定不会放过祁哥。所以,落选后,祁哥就给我留了一封信……” 说到这里,他突然省悟过来,立刻闭上了嘴巴。 然而,已经晚了。 宋总执事继续追问道:“血神花之毒,也是他留给你的,是不是!他在信里跟你说,他对不住你,帮你报不了仇了,要你自己去报仇,是不是?” “你,你怎么知道?你看过那信了?”刘清蒙圈了。 宋总执事站起来,轻蔑的看着他,骂了句“蠢货”:“祁富田一向惯用这样的套路。漏洞百出的说辞,完全经不起推敲,也亏得你能相信!” 第二三三章 嫁接的计划 后面的事情,宋总执事不想再亲自审问了。 刘清真的蠢出了天际线,他怕自己审着审着,管不住自己的手,冲上去打开蠢东西的脑壳,看里头到底有没有装脑子;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就在刚才,刘清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也完全被他的接连两句“是不是”给击得粉碎,再也没有心力玩心机了。接下来的审讯只会更加顺利,无须他再亲自审问。完全可以给新手练练手,也算是废物再利用了。 果不其然,换了一名刚上任的年轻弟子,轻松的问出了刘清“复仇”的详尽经过。 严格的来讲,“复仇”计划是祁富田留下来的。 他给了刘清一封信,说等他出了意外之后,刘清想看就看,不看便直接烧掉。并且强调,不论刘清做的是哪一种选择,他都不会后悔交上刘清这个生死兄弟。 刘清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没过多久,祁富田果然被长老会宣布畏罪自杀了。 对于长老会的公告,刘清是连标点符号都不信。他越发的痛恨长老会。但是,更他害怕自己与祁富田的关系暴露,从而受到连累。 所以,他小心翼翼的夹着了尾巴,老实过活。 祁富田留下来的信,他既没有打开来看,也没有立刻烧毁。 因为他其实也很清楚祁富田的手段,更自信祁富田与他的“交情”,所以,觉得祁富田里信里,肯定会给他留点“厉害的东西”保命。但是要拿到这点东西,他势必要付出一些代价。 他想得到那点东西,又不想付出任何代价。思来想去,觉得只有拖。拖到祁富田案子的影响越来越小,最后,没有人再提起这码子事的时候。 那时,时过境迁,祁富田在信里托他做的事,说不定就成为了真正的举手之劳。 如此一来,他就达到不付任何代价,拿到东西的目的。 后事的发展,也正如他所料。 祁富田的案子与当年齐长老的案子性质是一样的,但影响力远不及后者。不到个把月,便是祁氏一族里都没有人再提起这人这事了。 刘清觉得自己安全了,好奇心渐渐占据上风——祁哥到底给我留了些什么东西?都藏在哪里?过了这么久,会不会出变故…… 又隐忍了几天,他再三确定自己是安全的,这才打开那封信。 他没有料错,祁富田确实给他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复仇计划;另一样就是血神花之毒。 不过,祁富田在信里可没有说那是血神花之毒,只是说是一种无色无味、沾上之后就会肠穿肚烂,生生痛生的稀罕毒粉。并且这种毒粉还有一个更为神奇的地方,即,它能将中毒者迅速变成恶性传染源。谁碰谁染上,一个传染俩,个个逃不掉。 不愧是我祁哥,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宝贝!刘清高兴极了。 更让他感到高兴的是,祁富田在信里居然没有提任何的要求。 我祁哥真是掏心掏肺的为我着想啊。刘清高兴过后,感动得不得了,真的流了好一会儿的眼泪。 抹干眼泪之后,他再去细看复仇计划。 火热的心,好比被兜头浇了一大桶冰水,立马瓦凉瓦凉的。 原来,祁富田给他出主意,要他去主院给沈云下毒,让沈云变成中毒者。这样的话,所有在家的长老都不可避免的会第一时间赶过去。 一直以来,王老匹夫在沈云面前,殷勤的跟个孙子一般。 看到沈云如此痛苦,还不得感同深受,哭爹喊娘的抢着侍疾? 侍疾的话,肯定会碰到沈云啊。 只要一碰上,就会也中毒,并且成为新的传染源。 然后,王老匹夫中毒了,孝子贤孙们不侍疾?族人们不来探望……妥妥的一个传染俩,谁也逃不掉! 哈哈哈,用不了几天,王老匹夫连同其族人们,都能死光光。 不但族灭,而且个个死得极其痛苦! 刘清大仇终于得报! 可是,刘清哪里敢去给沈云下毒? 平素里,更是连主院的门前都不敢独自经过。 也就是说,复仇计划的第一步,他连想都不敢想。 但是复仇计划实施之后的结果,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刘清只要一得空,就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反复研读复仇计划。 同住一个院子里的其他弟子,还以为他是改了懒散的毛病,这是要奋发图强了呢。 就这样读了小半个月,刘清终于读出些心得来了:我的目的只是要王老匹夫和王氏一族惨死、族灭,所以,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给谁下毒不是下毒?为什么非得选门主大人呢? 交代到这里时,刘清甚至不顾捆仙索的束缚,艰难的竖起右手的两根手指头,再三强调:“我只是找一直迫害我的王老匹夫和他们王氏一族复仇。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害我们门主大人。真的!我对英明神武的门主大人,对我们无上光荣的门派,从来是忠心耿耿,一片赤诚,绝无二心……” 听得审讯的年轻弟子差点咬碎一口好牙,这才忍住了,没有一把掌照这家伙的脸劈过去。 “住嘴!说重点!”年轻弟子是一字一句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这句话。真的一个字也不能再多说了。再多说,他真的怕自己会忍不住犯了纪律,一巴掌把那家伙给开了瓢。 刘清被他狰狞的表情给吓到了,缩了缩头,继续招供。 他把复仇计划改了,精心挑选王程鹏做为下毒的目标。 理由还很充分的:王程鹏是个小年轻;修为不及他;和他都同在农部;是王老匹夫的族孙;没什么朋友,平素里就喜欢宅在那个破库房里摆弄那些瓶瓶罐罐。 王程鹏要是中了毒,他的家人肯定会把他接回王家去。 这么厉害的毒,他的家人哪里解得了? 必须是束手无策,然后惊惶失措的去请王老匹夫做主……于是,又变回到了祁哥的设计。 嫁接得天衣无缝! 完美! 改好计划后,刘清开始紧盯王程鹏,寻找下毒时机。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王程鹏这个小崽子竟然私自将其保管的芋种等种子送给了神机营的李营主! 电光石火中,刘清不心甘了。 老王家就没一个好人! 凭什么他们能人五人六的活得自在? 我要揭发他们的真实面目! 让他们变成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所以,他又修改了计划。 第二三四章 共情术 刘清没有立刻检举王程鹏。 他不敢。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在青木派这些年,刘清也是今非昔比,深知修士有太多的手段,通过一件看似平平的物件,追查其主人。匿名这种伎俩,在修士面前,完全不顶事。 更何况王老匹夫如今管着长老会的庶务,可谓如日中天。 他费尽心机写了一封不留尾巴的匿名检举信,营里一看被检举的是王氏一族之人,搞不好不会去调查检举内容的真假,反而,要么不惜下大气力来查寻他这个检举人,拿他的人头去向王老匹夫邀功;要么直接拿着检举信去向王老匹夫告密。 总之,他很有可能难逃暗算。 刘清越想越后怕,因为他发现这些还只是他能想到的王老匹夫暗地里手段。 王老匹夫甚至可以明摆摆的报复他——王老匹夫完全可以收到密报后,立刻叫李营主将种子分毫不动的还回去。如果李营主把种子用光了,没法再还,王老匹夫如今在长老会一人说了算,完全可以从别处调一批来,帮王程鹏把亏空给补上。然后,再以诬告的罪名,将他给正大光明的关起来,扔到刑律院里去。进了那地方,要他怎么死,还不都是王老匹夫的一句话。可怜他被陷害死了,还要背上一个罪名。 这么想着,他又觉得自己把计划改过之后,反而不如祁哥原来的那份了。 但是,他真的不敢去给门主大人下毒啊…… 就这样,刘清日里夜里的纠结,生生的把自己折腾得病了一场。 请了几天病假后,他重新去当值。在半路上,他遇到了王程鹏。 监守自盗的王程鹏跟没事人儿一样,与一名管事面对面的站在一起,两人有说有笑的,神情甚是愉悦。 刘清当即气红了眼——那名管事对他从来没有这么好脸色过! 凭什么? 就因为王程鹏是王老匹夫的侄孙? 不然的话,论资历、论修为、论才能……,王程鹏哪一点比得上他?更不用说,王程鹏监守自盗,品行败坏,根本就是个贼! 担心露出情绪来,被路边的两人发现,刘清低下头匆匆离开了。 这一刻,他心底里又是恨意滔天。 太欺负人了! 刘清发誓,此仇非报不可! 思来想去,他还是将目标锁定了王程鹏。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经常接触到,且能够对付得了的王氏一族之人。 并且,王程鹏身上恰好有污点。 当然,匿名检举信还是不能写的。太危险。 只能另想办法。 没两天,云景道长在新营区、北煤区和外防线发起了厉行节约的行动。很快,各部各营纷纷响应。声势不小。 农部亦是如此。 刘营主亲自召开了全营小组长及以上的骨干,召开动员大会。 在会上,刘营主要求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反省有无浪费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明确指出,三天之后,会再一次召开骨干会,进行反省阶段的小结,并且评选优秀经验,以在全营推广。 听到这里,刘清心头一亮,计上心来。 这一次的反省,他们小组做得很好。三天后的骨干小结会,成了刘清加入青木派以来的高光时候。 在会上,他提出来的“整理、归纳、交换、再利用”的节约经验,得到了所有与会者的一致认可。 刘营主更是高兴的当场表态:“我那屋里就存一些摆在角落里堆灰的旧物。我拿着没用,但是,你们可能有用。完全可以清理出来,与你们交换嘛。” “还真被大人说中了。”一名管事抢先站起来,“大人,我看你那东墙角下的那只八角小瓦盆,上面的灰都好厚了,应该是暂且用不上的旧物。我近来在搞水培,正好要一个这么大的小盆。去器部专门订做一个,他们说要十天之后才能烧窑。我就想跟大人换这个……” 他的话没有说完,刘营主直摇头:“你那屋里,没一样是我看得上的。没法换。” “我有看得上的啊。”又有人站起来了同,“要不大人先跟我换,我再跟他换?” 与会者们哄笑起来。 这时,副营主出了一个主意:“大人,要不这样?我们回去都把自己屋里公中配发的、一时用不上,想拿出来换的物件都造册登记一下。然后找个时间,把全营的弟子们都聚集起来,一起挑选。” 刘营主很赞同这个思路,但也指起来,具体的细节还要完善。接着他点了刘清的将。因为最初的点子是刘清想到的,并且刘清他们组已经搞过了,在这里最有经验,就由刘清在近两天里先来写一个方案出来报到营里。 事情的发展完全在刘清的意料之中。接下来,他在方案里,夹了一些私货,不显山不露水的将清理公中不用的旧物这一个环节,变成了全营上下的大整理、大登记。 担心王程鹏会去找王长老求援,他在大登记之前使计将人给绊住了。 就这样,王程鹏负责的库房里丢了一大批种子的事实便完全暴露了出来。 再接下来,刘清只要适时的暗中煽下风、点下火,便成功的把农部众弟子的注意力引到王程鹏与王长老的关系上——做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并不难。因为早在沈家庄的时候,他也觉醒了一项天赋技能,共情。算是青门派里最早觉醒天赋技能的弟子之一。他能通过“共情”,不露痕迹控制周边一定范围之内的人们的情绪。虽说每一次最多只能持续小半刻钟,且只对与自己同阶或者修为低于自己的人管用,但是已经足够用了。他知道“共情”是个好东西,前提是,别人不知道。是以,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透露过一点点口风。便是跟祁富田也没有说。 哪知,舆论刚一起来,刘清便看到王老匹夫带了几个狗腿子去北煤区查看总仓了。 想弃卒保车,还是想先降温,而后再图之? 哼,不管是哪一样,都是门没有,窗户也没有! 刘清从中大受启发,又临时修改了计划——他不但要毒死王程鹏,令其变成第一个传染源,而且还要将王程鹏的被毒杀,栽赃在王老匹夫身上。让所有人都知晓,王老匹夫在弃卒保车! 所以,在王程鹏被抓起来后,他想尽了办法去下毒。 第二三五章 教教弟子 不过,刘清从中大受启发,又临时修改了计划——我不但要毒死王程鹏,让小崽子变成第一个传染源,而且还要将小崽子的被毒杀,栽赃在王老匹夫身上。让所有人都知晓,王老匹夫在弃卒保车!这样的话,王老匹夫就完全没有名声可言了。以后,大家提起王氏一族的族灭,都只会说他们是罪有应得、自作自受! 所以,在王程鹏被抓起来后,他想尽了办法去下毒。 奈何眼高手低。他自己觉得下毒计划非常完美,却总在实施时不是这里出状况,就是那里出问题,屡屡半途而废。要命的是还打草惊蛇了,引起了王程鹏的警觉。 好在他将舆论抓得死死的,又将主管这件案子的副营主的性子摸得透透的。一番暗中挑拔、推波助澜,终于将“监守自盗、死不悔改、态度恶劣”等帽子牢牢的扣在了王程鹏头上。 今天营里召开的公开审判会,就是要对王程鹏从重从严惩处。 刘清计划好了,在会场里再煽一波风,点燃与会者们的愤怒,进而引发混乱。他好浑水摸鱼,毒杀王程鹏,并栽赃到王老匹夫头上。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眼见着计划就要实现了,他却听到门外的守卫突然闯进会场来通报:云景道长和李营主来了,点明要带着王程鹏。 刘清只觉得自己的头嗡的一下炸开来,在好几息里,都是一片空白。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非常冷静、富有理智的人。 然而,缓过劲来后,他再也没法保持冷静。 刹那间,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又是这样! 从来都是这样! 有个当长老的亲戚,就这么了不起吗? 板上钉钉的罪行,众目睽睽之下,说带走,就可以带走? 失去理智的刘清,立刻祭起了“共情术”。 这一次,他破天荒的将之用到了极致。 以前从来没有用到极致,是因为共情术一旦用到极致,他不但在十个时辰之内,无法再运转灵力,而且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都不用再用共情术。他完全接受不起这么大的后果,也不敢想象其后果。 效果不错,会场里都燃爆了。 刘清忍着灵力禁锢的种种不适,准备继续实施毒杀计划。 然而,他的动作还是慢了。 如果换成是从前,刘清肯定会退回去,又躲起来,以后再徐徐图之。 这一回,他发现自己再没有退路了。 因为他注意到云景道长在环视全场时,目光到了自己这边时,略微停了停。而周边,不止一人在嘀咕:“我刚刚怎么了” 刘清好不惶恐。心底里响起一个绝望的声音: “我要暴露了! 怎么办! 灵力被禁锢! 等到十个时辰之后,灵力再恢复,我怕是早就被关起来了” 这时,心底里又响起另一个尖利的声音: “怕什么! 死就死!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不,是拉整个王氏一族给老子陪葬!” 这才有了刘清完全豁出去,拼死要当场毒杀王程鹏的那疯狂一幕。 招供到这里,刘清丧气的勾下了头,弱弱的问道:“我会死,对吗?” 负责审讯的年轻弟子仰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我的娘咧,总算审完了! 审讯室里,负责记录的那名弟子也是差不多的情形。 两人相对一视,谁也没有理他,直接带上记录本,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密牢。 恕他们两个都太年轻,从没有见过如此之极品贱货! 如果是一泡狗屎横在半路上,路过的人们可能还会厌恶的骂一声臭。但是,换成是将刘清这样的扔在半路上,人们只会是避之不及。 骂他?怕脏了自己的嘴。 厌恶他?呵呵,请放过“厌恶”。毕竟“厌恶”也是一种感情。 他刘清,不配! 农部的刘营主看完口供后,沉默良久,去到隔壁,将口供递给了副营主。 后者看着,一张老脸跟走马灯一般,红了白,白了青,青了又白看到最后,他索性趴在了桌子上,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一动也不动。 刘营主见状,叹了一口气,道出长老会的命令:“长老会要我们下午过去开会。” 副营主没有应。 刘营主也不催,坐在那里,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副营主嗡声应道:“就说我死了老刘,拜托帮我个假。” 被活活羞死的! 堂堂的一营之副营主,被这么一个玩意儿玩弄于掌股之间,成为了一把杀人的刀,却全程没有一丢丢的察觉他还不如死了呢! 刘营主用两个手掌使劲的抹了一把脸,尽量平静的说道:“别的部营没有出这种人,这种丑事,就我们农部出了,必定是我们哪里出了问题。这大半天的,我尽在琢磨这些。千头万绪的,跟团乱麻一样,怎么理都理不清。你理清了吗?” 副营主仍然趴在桌子上,没有吱声。他怎么可能理得清?在这件事里,自己明明是坚守原则,没有一丝私心在里头,怎么就成了刘清那厮手里的一把尖刀? “你也理不清?”刘营主继续说道,“这个时候,叫我们两个去开会,能是什么会?肯定是为了说道这桩案子。道长的道行高,见解素来深刻。有他在会上说道一二,说不定我们就能理清个头绪来呢。” 说到这里,他站了起来,轻声问了一句:“你真的不去,要我帮你请假?” “去!当然去!”副营主猛的抬起头来,指着自己的脸说,“这张脸都丢光了。没有脸再丢第二回了。我死也要搞个明白!” “行,那就到点你来喊我。” “好。” 下午的时候,两人一起灰溜溜的去了长老会的院子里。 云景道长站在小会议室的门廊上,看到两人,隔着老远,笑眯眯的招手道:“快来,就等你们两个了!” “是。”两人硬着头皮快步走了过去。 小会议室里已经坐了三个人在端着茶碗喝白开水。 他们是沈云、王长老和袁峰。 不等两人见礼,沈云放下茶碗,对王长老说道:“老王,你老说你冤枉死了。你看看,这两个是不是比你更冤枉?” 听到这里,副营主一牛高马大的半老头子,眼圈嗖的红了。 用手背抹去眼泪,他抱拳行礼,大声请求道:“回禀门主大人,弟子不冤枉。弟子心大,没见识,只会种地不,是弟子太蠢,太自以为是,活该被人耍得团团转!” 说到这里,眼泪又不争气的往外汩,他瞪大眼睛,任眼泪珠子“叭嗒叭嗒”的掉,继续说道:“弟子知道,这回幸运,还没来得及酿成大祸,只是流泪。不改的话,下一回,就不是流泪,而是流血又流泪了。可弟子想不出要怎么改请门主大人教教弟子!” 第二三六章 这几个月过得怎么样 “原来已经在反省了。”沈云高兴的站起来,上前笑着伸手同时拉了两人,一同带着往里边入座,一边毫不掩饰的赞道,“都很不错嘛。出了问题,我们不管是谁,都没有回避,没有相互推委。一个个的,都是立刻首先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进行自我反省和总结。真的很好。” 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环视屋子里所有的人,正色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云景道长将两人喊进屋里来后,就开始最后一次整理刑律堂交上来的结案报告。闻言,他立刻放下了手里的稿纸,热忱的望向沈云——主公的道行是全青木派里最深的。不但如此,他甚至觉得,放在全祝融大陆,主公的道行,也应该是排得上号的。能让主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必须是很高深的道法,其思考的结果,必定是高屋建瓴的见解。叫人好不期待! 袁峰等其他四人没他想得那么深远,不过,都被沈云之前的那一番话深深的鼓舞了。尤其是王长老等三人,原本被打击得灰扑扑,甚至是苍白的心底,瞬间又变得红彤彤一片。心里也比平时还要暖和,不,分明是火热。他们看向沈云的眼神,也因而变得无比火热。 “都看我做什么?先坐下来嘛。”沈云松开刘营主他们两个,再一次的招呼道,“坐下来,我们好好说,慢慢说。” “是。”不论是王长老,还是刘营主他们两个,原本心里都象是各自背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来开会。因为沈云的三言两语,他们感觉背着的包袱变轻了一大半。个个依言坐下来。 王长老、袁峰和云景道长都是坐回原来的位置。刘营主和副营主一起,在两个空蒲团上盘腿坐下来。 众人用求解的目光,再一次齐齐的望着沈云。 “大家来仙山有好几个月了。这几个月都过得怎么样?”沈云却没有和他们殷切期望的一样,继续往下说,而是陡然换了个话题。 王长老等三人面面相觑,皆是一头雾水。 云景道长也是心中微怔,轻轻一笑,答道:“精彩,忙,累,也有收获。这些都达到了生平之最。” 说的绝对是大实话+良心话。 先说收获。 仅仅数月,他的收获绝对超过了之前一百多年之总和。 光是成功结婴这一样,就不知道要羡煞仙山多少同阶。 偏偏这一样,在这几个月的所有收获里,还算不得上是最大的。 不过,累也是真累,忙也是从未有过的忙。 但他高兴,他乐意。 如果让他选,他愿意继续就这样活着。 当然,天劫必须排除在外。 还有刘清事件,往后也是必须杜绝的。所以,他向主公汇报后,才极力主张把相关涉案的高层人员聚集起来,尽快开个会,一起好好的说道说道。 主公很赞同,略作思索,决定了下午开个小会。报出与会人员后,主公强调,要亲自来主持。而他也有一个任务,即,研读刑律院对刘清事件的报告,在会上做一个小结性质的发言。 云景道长闻言,对这个会将怎么开,有了大致的猜测,当即领令,通知与会人员。 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家主公仅是轻轻的点了一下他猜测到的内容,就跳开了来。 云景道长有些意外,但很快的,他又觉得,这样才是正常的——主公思考问题,一向如此。不是我所能及也。 思及此,他心底里对这次会议更加期待了。并且和以往一样,首先选择了积极配合。 这也是他这十几二十年里累积起来的经验,即,因为道行实在是相差太大了,无法与主公相提并论,所以,当自己的所想无法与主公保持一致时,先不要急着质疑,而是沉下心来,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尽量跟上主公的思路,免得被落下,另一方面还要保持自己独力的思考和判断。 两条经验,缺一不可。 这一次,也是如此。 在场之人谁也不是新来的——袁峰加入青木派的确切时间不长,就几个月而已。但是,他认识沈云的时间也不短。真正算起来,在几人之中,是最长的。 几人也都有自己的经验。 王长老是先问什么,答什么,说什么,听什么。答不了?,先听别人怎么答。主公说的,听不懂?先一字不落的记下来。 这不,听了云景道长的回答后,他马上就跟上了,也点头道:“确实是从未来有过的忙和累。但不是忙别的啊。是为新家而忙。而且,每一滴汗水,都没有白掉。所以,哪怕一天天的忙得连打坐的时期都是靠挤,也觉得好,觉得越忙活,越觉得有奔头啊……呃,老实说,要是没有今天这起子事,我这心里还是很痛快的,” 闻言,大家都理解的轻笑起来。 袁峰答道:“我和两位一样。忙是真忙疯了。收获也是生平最大。还有就是,底气越来越足,信心满满。现在,我什么都不想了,就想着兵阵大成,找落桑族人好好的验证一下。” 这话说得真剑修!包括沈云在内,都不约而同的为他鼓掌叫好。 在听完云景道长的回答之后,刘营主就明白了——原来门主大人的问题问的是字面上的意思! 所以,他一边继续听,一边开始打腹稿。 到了云雾山脉后,农部好比是一条小鱼从小河里突然跳进了大海里。虽说还是开荒种地,但是环境完全变了,体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更何况,跟妖族弟子的相互学习,让他们这些种了大半辈子田的人,大开眼界的同时,颠覆了很多以往的观点和经验。 刚来的时候,刘营主还有些水土不服。难受的时候,禁不住的想念野鸡岭。摊子铺开后,他忙到飞起,压根就顾不上了。 前两天,他跟副营主私底下说了会儿闲话,说突然发现自己都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念叨沈家庄和野鸡岭了。 副营主瞥了他一眼,扬眉笑道:“哟,有进步啊!还没到过年呢,你居然就不想野鸡岭了。” 见他不解,认真的揭起短来:“还记得吗?当年才到沈家庄的时候,你是动不动就长吁短叹,说想念老仙都的什么什么。结果,到了第二年的秋收后,你跑来跟我喝酒,抹着眼泪说,昨儿做了个梦,梦里的仙都变成了沈家庄的模样。呜呜的拉着我哭,把我的一只袖子都给哭湿……” 提起当年的糗事,刘营主被臊得不行,赶紧起身去捂人嘴:“停停停!多少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还翻呐!说点新鲜的,好不好?” 副营主一边躲闪,一边笑着继续揭露:“好啊。后来去了野鸡岭,我俩不在一个营。谁有一天突然翻了几座山,过来找我,又说记不得沈家庄了……” “尽说我,你自己呢?我也给你数一数……” 沈云的修为高出刘营主不止两重大境界,对他的所思所想,看得一清二楚,也被两人的打闹给逗乐了,嘴角不由轻轻翘起。待袁峰说完后,点将道:“刘营主,你也来说说。” “是。”刘营主连忙回神。 第二三七章 关键所在 “这里比野鸡岭好太多。只要是障气侵蚀不到的地方,开垦成田,不管种点什么,都能又快又多的收获。对于种了大半辈子田的我来说,是名副其实的神仙窝。更让我感到幸福的是,可以学到很多种田的新法子和好经验。我太喜欢了。”刘营主答出心中所想,“来仙山是绝对来对了。我要好好学,好好干,将来回凡人界去,教凡人界的农人用更好的法子种田,也能做到又快又好。这样就可以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不再饿肚子。” 话音刚落,其他人又是一齐热烈的鼓掌、喝彩:“好!” 沈云更是高兴的一边用力鼓掌,一边又是大赞:“刘营主,厉害!伟大的志向,令人肃然起敬呢!” 刘营主不由老脸通红,激动得连忙抱拳答谢:“多谢门主大人的鼓舞。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 最后只剩下副营主没有回答问题了。沈云也用充满希翼的眼神看向他:“该你来压轴了。” “不敢当,不敢当。”副营主的脸也红了,一双手更是跟两把蒲扇一样摆得飞快,“我们营主说得太好了,简直说到了我的心坎里去。”说到这里,他深吸一口气,不再犹豫,道出了自己最心底里的想法,“我知道,让我做这个副营主,是门派对我的认可,更是器重和期望。可是,我越来越发现,我不是当副营主的料。尤其是经过这一次的事件,我更觉得自己不是这块料。但是门派把我从本部调到农部是对的,没有看错我。我确实是擅长种田,尤其是擅长育种。刚才,听了营主的发言,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让我完全想明白了。我当不了副营主,那就不要再占着这个位置了。继续当下去,我自己心累,不能专心做我自己能做,也喜欢做的事。这些暂且不说,可怕的是,出了错,误了事,甚至出了大问题,我自己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要怎么改正。” 他站起来,双手抱拳,行了一个正式的道礼,请求道:“我正式请求门主大人,撤去我的副营主职务。把我调去守库房也好,去田庄里当一名普通的弟子也行,只要能让我留在农部里继续种田就行。要是能专心专意的育种,那就是更好了。我是再感激不过了。” 听完他的话,袁峰等人都安静了下来。 只有刘营主也“噌”的站了起来,顾不上行礼,急声请求道:“门主大人,我也是!不过,我最擅长的是整地。一块土,肥不肥,能种什么,不能种什么,我只要一眼就能看出个大概来;怎么把劣田变成良田……” 见他象是打开了话匣子,沈云连忙叫停:“我知道。我都知道。你们两位各有各的绝活,是种田的大行家。” 刘营主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脸又红了,不好意思的搓了搓双手。不过,和副营主一样,坚持站着,没有坐下来的意思。 在青木派里,弟子们这样做,就意味着,坚决的请求。 沈云看了一眼云景道长,半开玩笑的说道:“看来你今天要犯点错误才行喽。你在搞的某个新方案还没完全搞好,先要在这里漏一漏风了。” “既然主公发了话……”云景道长无奈的甩了甩拂尘,“那我就奉命犯点错误罢!” 对面,袁峰耿直的破功,轻笑出声。 王长老本来是撇嘴忍住了的。见状,当然不会再委屈自己,也笑出声来。这也就罢了,他还要指着袁峰揭发道:“抱歉,我本来是忍住了的。被他带着,真的忍不住了。哈哈哈……” “好你个老王……”袁峰用一个指头隔空指点他,也是大笑。 沈云和云景道长也都笑了。 这是有门啊!刘营主和副营主相对一视,全是喜上眉梢。 果然,云景道长仰头,对两人笑道:“这个新方案是要在长老会的底下成立几个专门的部门。这些部门由相应的行家里手组成。这样的话,以后牵涉到专业领域的决策,或者制定新政策时,长老会就能指派相应的部门去做,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长远性。”说到这里,他扭头去看沈云,“主公,是这样漏口风吗?” 沈云但笑不语,只拿眼睛去看刘营主和副营主。 “我想我懂了!”刘营主激动的顺竿爬,“道长的意思是,我可以去长老会的这个部门。以后就专门和土地打交道。除此之外,将来,长老会碰到了相关的问题,我要积极参与解决。道长,是这个意思吗?” 云景道长点头笑道:“正是这个意思。” “我愿意去!”刘营主抱拳行了个正式的道礼,“弟子请求调去这样的部门!” 副营主没有想到门主大人和长老会早就考虑到了,并且将有新的方案出台,一时激动的说不上话来。结果让刘营主抢了先。这会儿,他缓过劲来,也是赶紧的申请:“我,弟子也请求调去!” 还有刘清案件没有讨论呢。云景道长催促道:“主公,抓紧时间。” “哦,差点了正事。”沈云招呼两人坐下,“方案还没出来呢。你们两个先别急。” 刘营主和副营主两个齐声称是,一同坐了下来。 不过,坐下来后,副营主禁不住暗中用一只胳膊肘轻轻的碰了一下刘营主。 后者冲他飞快的眨了一下眼睛。 有戏! 副营主咧了咧嘴巴,眼底的笑意淌了满脸。 沈云佯装没有看见,清了清嗓子,说道:“刚才,我说,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到了仙山后,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我很高兴,大家也同样有相同的考虑。到了新的环境后,谁也没有懈怠下来,安于现状,而都是卯足了劲,朝着更大的目标前行。” 听到这里,包括云景道长在内,众人都心里美滋滋的。 这时,沈云轻轻一笑,又道:“刘清也显然做到了这一点。他也有自己的目标,并切切实实的在朝着既定的目标努力。” 云景道长挑了挑眉:“修行当如此。身为修士,这是基本的觉悟。” “对,不论正与邪,修士都是如此。不然,修为增进不了。”王长老附和道。 袁峰心中一动,正色道:“可是,象刘清这样的,修为越高,危害只会越大。所以,我觉得,修士不能唯修行论,更不能为了提升修为,不择手段。”顿了顿,他分析道,“仔细对比一下,我们几个的目标,和刘清的目标,还是很不一样的。我想,这就是关键所在。”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三八章 约束 云景道长轻轻颔首:“对。刘清事件再一次的告诉我们,很多事单靠个人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 刘营主和副营主相对一视。 什么叫做差距? 这便是。 三位长老的话,他们听得懂,但再细细一品,感觉又是不太懂了。 好在他们看到王长老一直在做记录,便知道这样的会议也是可以做记录的,并不违反保密条例,于是,也早早的拿出了平素里记录的玉简,一边听,一边做了笔记。这样的话,可以在空闲的时候,拿出记录玉简来,慢慢参悟。 沈云没有说话,只是抬手示意云景道长继续往下说。因为后者确实是跟上了他的思路,而他本人到目前为止,也确实没有想到能令自己完全满意的法子。今天开这个会,既是想看看老王他们几个是怎么想的,也是想先小范围内的做个调查、问策,看能否得到一些启发。这样一来的话,首先必须能让在场之人都畅所欲言。 云景道长道了声“是”,继续往下说。 身为法修,又加之在青木派里打理了这么些年的庶务,他越来越习惯从规则的角度思考问题。在结婴之后,这种思维习惯更甚。 这一次,也不例外。 云景道长提出来,个人的觉悟是修行的内在保障,但是,仅仅依赖觉悟,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在青木派的弟子们修行并不高深的眼下。他们的觉悟相对有限,从而约束力也有限。所以,他觉得外在的帮助在现阶段显得很重要。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最行之有效的外在帮助是一套适宜的规则。 而刘清事件进一步的暴露了,青木派现行的规则体系有太多的漏洞。 所以,他郑重的提出来,加快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 袁峰连连点头:“听道长一席话,胜过一次魔怔呢。我是越听,心里越透亮啊。” “我的道行浅,只是能勉强听懂。”王长老看着记录本,如实说道,“不过,道长的话,从来都是这样。要反复参悟,等真正悟透了,能够融汇贯通了,心境保证能提升不少。”说到这里,他嘿嘿的笑了起来,“我是不止一次尝到甜头了呢。” 但是,沈云觉得还不够。 在仙山,修士的主流认识是,一是本心;二是在本心的基础上,率性而行。 尤其是后一条,自上古以来,真的是被用到了极致。 以至于所谓的修真正道为了一己之私,撒下了“仙凡有别”这样的弥天大谎。整个修士圈也因此而理所当然的压榨没有灵根的绝大多数。 这样的行径,用“厚颜无耻”来形容,沈云觉得是对这四个字的污蔑。 分明是惨无人道、丧尽天良。 除此之外,修士与修士之间的倾压,也好不到哪里去。 让沈云感到高兴的是,道长出自这个修士圈,如今,已经深深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道长提出来,修士必须有约束。 并且,道长还认为对修士的约束可分成内、外两种。即,个人的觉悟属于内在的约束,规则是外在的约束。 这一条,沈云也是赞同的。 他觉得还有待论道的是:相比起来,道长觉得现阶段,外在的约束更重要,也更行之有效。 沈云的个人经历与道长完全不同。出自凡人界最底层的他,打小既经历了令人发指的欺压,也亲身感受到了最底层人民的善良。 如果说前者是“极恶”,那么,后者便是“极善”。 正是“极善”让他活了下来,也是“极善”成就了今天的他。 而不论是“极恶”,还是“极善”,在沈云看来,都是因为内在的约束。 不同的是,前者正是内在的约束的严重缺失,而后者是内在约束的坚守。 正是看清楚了这些,沈云自真正修行以来,都更注重对自我的内在约束。 青木派是他一手创建的。也具有了一些这方面的特性。 如今看来,这正是青木派与仙山众门派、修真世家最本质的不同所在。 从这一点看,道长的道行确实还不够。 道长尚且如此。 青木派其他的弟子呢? 只怕更欠缺呢。 这不,青木派成立至今,起起伏伏,好比大浪淘沙。既有优秀的弟子层出不穷,也有王思恩姐弟、齐伯、“四零零”……之流。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刘清。 在青木派里,很多人都认为,是这些人本身不好,品行败坏,是混进青木派里藏起来的坏人。 沈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 但每一次深刻的分析、反思之后,他这样的想法便会动摇一些。 尤其是齐伯叛逃之后,沈云反反复复的回忆与齐伯有关的点点滴滴,心里越发的动摇了。 再到“四零零”事件,他亲自调查了涉案人员的生平,也亲自主持了他们的转化,最后,他发现将这些人简单的打成“混进青木派里藏起来的坏人”,是很不公平,甚至可以说是残忍的事情。 因为唯一的真正的“混时青木派里藏起来的坏人”,从来只有顶着“祁富田”的皮囊的索烈! 所以,经过转化,摆脱了“死灵”控制的祁富田他们得到了新生。“四零零”计划运用而生,目前都进展成功。 沈云本以为经过这一次的全面整顿,青木派不存在内在约束方面的问题。 刘清事件的出现,让他立刻意识到这样的想法有多危险。 他立刻警觉了起来。 是以,道长一提议要马上开会进行深刻的分析、反省,他非常赞同和支持。 这会一开,他又发现,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得多——道长尚且没有充分的认识,更何况其他人? 而这可是青木派真正的根本啊! 偏偏说教是最没有用的。 此时此刻,沈云越发的思念魏清尘…… 想到魏清尘,他心里顿时有了主张——莫急!莫急!实践才是最好的悟道。 道长提议的也是必须立刻着手进行的。所以,不妨让道长先带着长老会做起来。 同时,他可以在全门派范围内,发动一次对刘清事件的反思,从而给所有人紧一紧心弦。 第二三九章 第一只鸡出现 反思刚刚搞起,凡人界东海那边的紧急密报到了。 是沈九妹发过来的。 内容如下: 丙日,可上锅做饭! 云景道长收到密报后,立时喜上眉梢,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主院,向沈云汇报。 沈云看完,也是一脸的喜气:“准备了这么久,总算是等到了动手的时机!” 种种迹象表明,仙山这边早就混进了落桑族人的细作。所以,长老会决定,在云雾山脉以外的密报往来,都要使用暗语。 沈九妹的这份紧急密报用的就是暗语。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三天后,动手的时机到了! 沈九妹这是建议要对谁动手? 当然是落桑族人。 自从落桑族人打定主意要占据仙山守护大阵在凡人界东海那一侧的出入通道后,青木派便开始分两处磨刀了。 一处是在新营区。袁峰、云景道长和五行门的青钰上人、白璋上人合力,紧张的打磨新兵阵; 另一处则是在东海。负责人是沈九妹。魏清尘派她带了一部分原听风堂东海各分舵的弟子秘密返回原东海巡边司口岸一带,既盯紧那边的形势变化,也是寻找合适的伏击地点。 前一处,新兵阵离大成还差一些火候,不过有袁峰、青钰上人、白璋上人三人坐镇,只要不是对付很厉害的强敌,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所以,之所以没有出手,只是在等待沈九妹那边。 确切的说是,沈九妹一直觉得时机未到。 虽说在东海,魏清尘所部已经和落桑族人接过好几次手。但每一次都是隐藏了身份,并且只是小规模的偷袭。以至于落桑族人一直以为是修士同盟军的小股部队侵扰。 至于修士同盟军那边,暂且还没有得到风声。 这使得魏清尘他们的偷袭行动目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力。 当然,这也是青木派既定方案的要求。 因为在计划里,要做到象一道春雷似炸响祝融大陆的,其实在袁峰他们的首战。 按沈云的话说是“好菜不怕晚”。为他们做战前准备的沈九妹充分领会了这句话的意思,卯足了劲在东海之滨寻找合适的地点,以及时机。 落桑族人自然不知道已经被盯上了。很快打破胶着,在东海重新夺回主动权的他们,行事又变得和发动战争之初一样的嚣张。不,应该说修士同盟军在东海战场上的节节败退,令落桑族人更甚当初,俨然以东海的新主自居,迅速的集体奔向不可一世。 当然,他们还是记打的。 在数月前领教了守护大阵的厉害之后,落桑族人不敢再强攻,适时的调整了计划,改一举夺下守护大阵,变为控制守护大阵在东海之滨的通道口,切段仙山与凡人界的联系,以避免修士同盟军从凡人界腹地和仙山这两面对他们发动夹攻。 重新夺回主动权后,他们立刻分兵,分批次的再次向通道口周边聚集。 在这种新情况下,沈九妹表现得非常冷静、沉着。 第一批落桑族军队抵达通道口时,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伏击点。也就是说,任务八字还没一撇。 被派往协助她的罗叔第二天就急得嘴边起了一圈小潦炮。 怕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他私底下跟沈九妹愁苦上了:“他们要是封住了通道口,我们的人出不来了,后头的大戏还能唱吗?” 沈九妹却不见有一丝焦虑,反而安慰罗叔道:“不过就是不到一万人马过去了吗?罗叔,你也太对我们的人没有信心了。就这一点点想要封住通道口,打汤都少了呢。当年我们过守护大阵时,老叶在守护大阵两边布设了多少兵力?你还记得吗?” 罗叔当然记得。但是,他觉得根本不是一回事。 “修士同盟军的战力能和落桑族人比吗?” 在东海战场上,老叶投进了大半副身家,跟落桑族人死磕。 而落桑族人连凉洲那边的兵都没有全部调过来,以至于本土没有机会调兵。 也就是说,一个差不多使了全力,另一个却只动用了一只手。相持没多久,前者眼见着又要被后者按着打了。 这样的两个,能够相提并论吗? 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呀! 沈九妹不赞同的冷哼:“罗叔,你可别小看了修士同盟军。在这里的几个月,我算是把他们有些人看得透透的了。打落桑族人,跟打我们,他们根本就是两回事。好象是换了个过儿一样,在他们眼里,我们才是真正的血仇。相反,落桑族人才与他们是同宗骨祖,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罗叔被她一针见血的用词给逗乐了。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东海的一部分现状。随着形势的再次反转,东海战场上的一些修士同盟军已经有很明显的畏战迹象,甚至是投降之意。 因为他们在东海的行踪已经不可避免的暴露了好几处,所以,针对东海的这一新情况,魏清尘已经不止一次提醒他们,务必小心提防某些修士同盟军,免得被这些家伙拿去做了投降落桑族人的投名状。 好,他们肯定是要防备着的。但是,眼下的重点并不在此。而是他们的任务连完成的曙光都看不到,可是已经有近万落桑族人抵达了通道口周边。 如果用棋局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落桑族人已经在紧要地方下了一子。而他们却连目标位置在哪里都完全没底呢。 这怎么行! 可另一方面,罗叔担心自己太焦急,影响甚至干扰到了沈九妹的决策,所以,他装出听进了劝的样子,不敢再把焦急现在明面上。 没两天,他发现自己想多了。 收到可靠情报,第二批落桑族人,共七千五百余人,已经出发,前往通道口。 这是落桑族人的第二子……他看完情报,心猛的提到了嗓子眼里。 然而,沈九妹压根没有向“家里”报信的意思,而是兴冲冲的点了一支小队,扔下一句“我去瞅瞅”,扬长而去! 罗叔以为她至少也会搞点小破坏。 没两天,情报传回来,说第二批落桑族人将平安抵达目的地。 罗叔这回是真急了——第二道情报几乎是接踵而来。沈九妹一行人失联了! 搞什么! 他这边已经做好了准备。 落桑族人一而再的得手,沈九妹可以忍得下,他忍不下。 正好沈九妹人不在,罗叔身为二把手,干脆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准备。 他选中了一个伏击点,打算带了人马过去,狠狠的咬第二批落桑族人一口。 就在出发的半个时辰前,前头传回紧急密报,说沈九妹他们失联了! 压根就没有与第二批落桑族人接触,他们怎么就失联了? 难不成是迷了路? 可这一带,他们不是都摸得再熟不过了吗? 太蹊跷了! 罗叔越想越担心沈九妹他们是真正的碰到了什么危险。 毕竟现而今盯着落桑族人往通道口调兵遣将的,可不止他们一家。其中,对青木派太不友好的,也非少数。 而沈九妹的身份又很特殊。他可以想象,万一沈九妹在这里出了事,“家里”少说也会疯掉一半个——“一个”是指袁峰;“半个”是云哥儿。这是因为罗叔对云哥儿的定力更有信心一些,认为后者不敢碰到什么情况,都不会完全失去理智。 多年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这一“认为”有多不靠谱。 某些人的“疯”与“不疯”,其实跟理智没有半个大钱的关系……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话说回来,罗叔一点儿不敢忽视,不得不放弃计划,改为临时将大半的人手紧急派出去,紧锣密鼓的找人。 却是歪打正着的做对了,没有铸成大错。 当天夜里,沈九妹带着人安然无恙的回来了。 发现人手少了一大半,她倒是惊得两个眼角直抽抽,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直问罗叔:“人呢?都去哪里了?” 罗叔如实以对。 “不对!”沈九妹的神色变得更加凝重,“将近两天的时间里,我至少传了三道密讯回来!” “我一道也没有收到!”罗叔的脸色也不好了。 造成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相对较好的情形。即,有人暗中在这一带布设了拦截密讯的法器;另一个则不妙了。因为意味着他们是被人暗中盯上了还不自知。 如果是后者的话,他们派出去的所有人手很有可能会遭遇莫大的危险。 罗叔急得冷汗直淌。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他们都应该立刻召拢派出去的人手。 但此时此刻,密讯是用不得了的。 而派人去找的话,人手完全不够。时间上也还不及了。 “是我的错!”罗叔追悔莫及,“我不应该这么冲动的!” 因为这一带的形势目前太复杂了,所以,关于失联,他与沈九妹是做了详尽的预案的。 一旦发现对方失联,他们至少要通过约定的另外两种途径去核实。待核实之后,再做出进一步的应对。 然而,他太担心沈九妹的安危,生怕后者出事,没有按照预案,紧急启动另外两条途径核实,而是用了最不靠谱的密讯去简单核实,并且迅速做出应对。 什么叫做乱忙? 这便是。 现在恶果已现。 因为派出去的人手多于留下来的人手,所以,预案里的另外两条途径也没法紧急启动了。 罗叔悔恨交加……也没有用。因为他捅了篓子,却无计可施。 眼下不是追责的时候,沈九妹轻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还好,我这次出去,碰到了一个人。现在只有他能帮我们了!” “是谁?”罗叔猛的抬起了头,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白柯。”沈九妹答道,“这两天里,我们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暗中跟着那些落桑族人,他帮了我们不少忙呢。” 而联络白柯的手段甚是隐秘,从而也显得非常可靠。 沈九妹说着,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片白果树叶子来,放在掌心,慢慢的搓着。 很快,叶子化成了一丝淡绿色的烟气,在她的掌心里完全消失了。 “这就成了?”罗叔将信将疑的四下里找寻着那丝烟气。 “成了!”沈九妹看向茅屋的外面,“现在只能等了。” 不一会儿,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旋即,门口有人通传道:“报告,九姑,外面有一个叫做白柯的道士求见。” 这也太快了!罗叔望着门外,差点儿没被惊落下巴! “走,我们一起去迎一迎!” 白柯找人的方法很简单——祭起“万里传音术”,向周边的花草树木询问那些弟子的下落。 这一带都是密林。所以,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不到半个时辰,所有人都有了下落。 并且不仅仅是这样。 白柯还查出了沈九妹被失联的原因。 他们的运气不错。 正是第一种情况。 叶罡派来的人,在三天前也赶到了这一带。他们为了阻止落桑族人传讯,暗中修复了一座暗堡。而这座暗堡最大的功能就是拦截方圆百余里的传讯符。 修复后的暗堡采用了色目族最先的拦截技术。所有被拦截下来的传讯符,都不但不会露出被拦截的行迹来,而且会做出一种已经顺利传达的假相,非常具有迷惑性。 “幸好,幸好!”罗叔甩了一把冷汗。 沈九妹却是对色目族越来越变态的拦截技术担忧不已。因为青木派目前的联络方式,主要还是靠各种级别的传讯符。 “叶罡下了大血本,一气从色目族那里购买了十台。其中有九台被送到东海这边来了。新都那边,他只留了一台。”白柯不以为然的哼哼,“其实效果也就这样啦。老魏怕你们应付不了,赶紧的喊了我过来。”又解释道,“九姑,之前,我主要是顾着在这边布置,所以,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说着,他拿出了魏清尘的亲笔信。 “太好了!”沈九妹喜出望外之时,眉眼间的愁云尽消。 罗叔亦是高兴的搓着双手说道:“白道长且坐。这里有一眼好山泉。我去打些水来煮茶。” 白柯的加入,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如虎添翼。 迟迟确定不了的伏击点,也因为他的帮助,很快圈定了数个目标。 接下来,准备妥当,就等一个好的时机了。 又过了数天,这个时机也到了——据可靠情报,第三批落桑族人从凉洲而来。他们的任务是押送一批重型法器。如今他们还没有出凉洲边界,行进的路线却已被暗线搞到了,并由魏清尘那边顺利的送到了沈九妹手里。届时将不可避免的经过他们的圈定的一个伏击点。 人数、战力、资源等,都符合沈九妹的要求。 简直是再理想不过的“第一只鸡”! 保管青木派杀得了,而且又能杀得落桑族人痛得嗷嗷叫。 沈九妹果断的给“家里”传讯。 第二四零章 争执 当天,沈云下达了战斗任务。 袁峰领令。 晚上,借着夜幕的掩护,袁峰、青钰上人等人带领着新兵阵的弟子们悄悄的登上了“吞金兽”。 他们先是坐飞船抵达外防线。在那里,分成两路,秘密赶往边界。 如果继续搭乘“吞金兽”或者青钰上人的飞船,显然既能节省不少时间和体力。但如此一来,目标也太过明显了——自天劫之后,青木派在仙山迅速走红。明里暗中,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眼睛。这里头,既有友好的,也有不友好的。从目前来看,后者远远多过前者。便是友好的,也主要是持观望的态度。所以,象这种出了外防线,兵分两路,直奔边界的行动,暂且不宜招惹这些目光,免得节外生枝,于计划不利。 到了边界,五行门已经做好了布署。是以,两路人马得以迅速进入守护大阵。 换在天劫之前,要做到这一点,不算难事。因为有正清门带头,在守护大阵里打秘道,前往往凡人界。使得这样的秘密通道多如牛毛。 青木派也有数条。 五行门就更多了——两百多年来,他们的老祖们几乎都守在大阵里呢。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五行门里,高阶修士们差不多都在大阵里,留在宗门里的,主要是些小辈。他们不靠着大阵吃大阵,在弱肉强食的仙山,早就落没了,好不好! 所以,不管叶罡怎么关闭守护大阵,也做不到真正的切断与凡人界的联络。 直到守护大阵受到落桑族人重击,引发天劫。 守护大阵内部先后出现了数条大裂沟,使得所有通道无一幸免的被中断。仙山因此而一度与凡人界失去了联络。 这个时候,五行门再一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老祖们”都留了下来,没有接受叶罡的邀请,随之一道迁往凡人界的新都。在守护大阵生变时,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惜牺牲自己,以身祭守护大阵,竭尽所能的减少了守护大阵的伤亡。当守护大阵的情况稍微稳定之后,幸存者们又不顾自己的伤势,立刻展开修复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的付出得以了回报。如今,唯一通往凡人界的那条通道在五行门的实际控制之中。 不过五行门没有将之用来谋私利。仙山各势力通过这条通道前往凡人界,都是无偿的。五行门对这条通道的控制,主要是体现在,发现通道有异,立刻在全仙山发布通告,宣布关闭通道,进行修复。 没有人或者势力对此不满。 因为众所周知,仙山都是处于崩溃的边缘。每一天,不是这里崩了,就是那里陷了。暴雨、山洪暴发、干旱……等灾难,也层出不穷。不过,与崩陷相比,它们的危害要少得多,已经在仙山称不上是“灾难”了。 而守护大阵本来就是仙山里出了名的“娇贵”。仙山尚且如此,守护大阵隔三岔五的要关闭进行修复,不是意料之中的吗?有什么好不满的? 相反,守护大阵如此频繁的修复,仙山各势力现在都非常感激五行门。 因为叶大统领带着修士同盟军逃走了,舍弃了仙山。但五行门没有。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以及门派之得失,一如既往的守护着守护大阵。正因为他们的牺牲和付出,仙山还有一条通往凡人界的通道,没有与外界完全断绝联系。 话说回来,这天晚上,明面上是又一次因为通道出现紧急险情,守护大阵再度被关闭。青钰上人他们在数位师叔师伯的亲自护送下,仅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顺利的通过了守护大阵。 而通道口的另一边,也就是凡人界的东海边上,赵宣亲自带了人过来接应他们。 在下一个安全地点里,沈九妹他们已经等候多时…… 就这样,几趟接力式的引路下来,众弟子虽然是连日急行奔波,却基本上没有什么倦意。 因为沈九妹不了解新兵阵,所以,她一共为袁峰他们选择了两个伏击地点。碰头后,她立刻打开这两处的地图,详细的介绍战情来。 听完,青钰上人先出声。他指着被标注着“甲”字的那一处伏击点,说道:“我个人觉得这里的地势更适合一些。” 旁边,白璋上人皱起了眉头:“大师兄,恐怕落桑族人也是这么想的。” 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方经过,任谁都会提着心,做足了准备。更何况,他刚才听九姑介绍说,随着东海战局的迅速恶化,落桑族人已经实际控制了前往通道口的沿途重地。 从他们打通道口那边过来,有意识的避开了这些地方,也不难看出来,九姑所言不假。 也就是说,他们在沿途伏击落桑族人,看似是主动出击,其实是很被动的。 结果大师兄还要选一个对方明显会重点防备的据点进行伏击,怎么看都象是“知难而上”。 这一次的行动有多重要,不用再多说。就是大师兄自己,也不止一次的私底下与他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输不起”之类的话。 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大师兄自己就把不住了呢? 所以,不等袁峰他们相劝,他自己先点出欠缺之处。免得双方发生争执,大师兄下不来台,继而直接影响到整个伏击任务。 不料,袁峰也在“甲”字上加了一根手指头:“我也赞同选这里。” 所以是我错了?白璋上人愕然,眉头皱得更紧了。一双眉毛简直是在眉心处皱成了一团墨疙瘩。 “我不明白。”他实在是想不明白。 青钰上人轻轻一笑:“近段时间,你学得不错,也进步很快。但到底没有实际的历练,还欠了些火候。” 这是说我在纸上谈兵呢。白璋上人不服气的冲他翻了个大白眼:“谁说人多就一定是对的!”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选这一处。”沈九妹问道。 她也是不赞同的。这一处伏击点,从一开始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是白柯强烈推荐,又劝说她,添上这一处,由他来负责做相应的准备。又说,选与不选,全在于袁峰他们。她不好拂了白柯的好意,遂将之添上。 没有想到的是,袁峰和青钰上人都看中了这里。 沈九妹在兵道上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相反,她早年在乱军里做圣女时,就因为显露出来了兵道上的天赋,而从一干圣女里脱颖而出,得到了重用。 后来,脱离乱军后,与袁峰在一起,哪怕修为尽失,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她也多次出谋划策,为袁峰所部成功摆脱仙符兵的重围,立下了汗马功劳。亦从此在袁峰的部将之中树立了自己的威信。 到了仙山之后,她更是因此而成为袁峰的左膀右臂。 可以说,在正式加入青木派之前,她都是袁峰最重要的左膀右臂。 太多重要时候,她与袁峰见解高度一致。 象这一次分岐这么大的,自两人相识以来,还是头一次呢。 听到青钰上人批评白璋上人纸上谈兵,她听着,感觉也很不好了。反正时间也还充足,于是,没忍住,当场问了出来。 青钰上人在云雾山脉里呆了一个多月,与袁峰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所以,袁峰已经有道侣,且道侣也在青木派,并且还是沈门主唯一的长姐,这些情况,他也都是知晓的。 对待朋友妻,与对待自己一手带大的师弟,自然是完全不同的。他怂怂的摸了摸鼻子,飞快的瞄向袁峰。 袁峰看着沈九妹,直言道:“你自己也说了,沿途都在落桑族人的实际把控之中,所以,这两处不论是选哪一个,都不会是软柿子。我们不能抱任何的侥幸心理,必须做好打一场大硬仗的准备。” 沈九妹也没有给他半分情况,冷着脸,哼哼:“继续。” 她在这里准备了这么久,当然很清楚要从士气重振,且武装到了牙齿的落桑族人身上咬下一块肉,这一仗得有多硬。所以,她才觉得更要尽量避开落桑族人的重点布防,选相对之下稍微软一点的“软柿子”,而不是知难而上。 更何况,她觉得后一种选择,在兵道上,适用于任何时候。 是以,袁峰的这个理由,根本说服不了她半分。 一旁,白璋上人也是竖起耳朵在听。同样也没有被说服。又看了一眼自家大师兄。 青钰上人垂下眼帘,掩去眼底的笑意,暗道:袁兄好牙口! 他不止一次的听云景道长说,这一对有多恩爱,有多志同道合。现在看来……九姑不愧是沈门主的亲姐,性子够强。 思及此,他突然发现,参与新兵阵的娜些青木派女弟子们,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点九姑的影子。她们确实比仙山的女修要强许多,行事说话,直白干练,都是九姑这样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会拐弯抹角。 对于操练新兵阵来说,他需要的是这样的女弟子。 但是道侣嘛……呵呵,他真的欣赏不来。 他觉得绝大部分的男修都应该是和自己持一样的看法。 一来,在仙山,鲜有男修会跟袁兄一样,选择一个很强势的道侣。所以,很多“厉害”的女修都是孤身一人,难以找到道侣; 二来,在青木派内部,适婚的男修们以单身居多。先前他没有多想,现在想来,怕也是和他一样,欣赏不来身边的这些“钢铁”女弟子们,宁愿先单着。毕竟出了云雾山脉,外面有大把大把的柔情似水的漂亮女修可供选择。 白璋上人看到他的样子,心里也起了嘀咕:大师兄不是素来不喜太有主见的女修吗?怎么还笑了呢? 袁峰没有看他们两个,所以,不知道两人的眉眼官司。他看着沈九妹,继续说道:“所以,既是如此,我们为什么不放开了手脚,选更适合新兵阵的地势呢?这是其一。” “其二,九娘,你来看这里。”他在地图上指向“甲”地的周边,“这里是两条河的交汇处,四周三面环水,一面环山。你说了,前几天刚降了暴雨。那么,河中的水势应该还没有完全降下去。落桑族人想要加大防守,恐怕困于水势,也难以实现。于我们来说,这就叫天时!” 沈九妹呵呵,“啪”的拍开他的那只手:“落桑族人早就考虑到了这些。守在这里的,全是蹲河里的‘水鬼’呢。我刚刚明明说得很清楚。你没有听见吗?还说我是心存侥幸。哼!” 这下青钰上人淡定不起来了。他对落桑族人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还有“水鬼”这种操作。真要是如此,在“甲”地,他们与落桑族人之间,到底是谁伏击谁,还不知道呢。也难怪九姑不惜在人前极力反对袁兄。 “我听见了。所以,才更要选择这里。”袁峰摸了摸手背,一点儿也不见恼,笑嘻嘻的反驳道,“我还听到了,这一处是白道长在做准备呢。” “那又如何?”沈九妹指着周边的那一面山,“你不要想多了。落桑族人很小心,也很毒。他们在沿途两边放火烧山。这座山早已被烧秃了,真正的寸草不生。便是白道长也没法让我们藏在树林草丛之中。” 袁峰耸耸肩:“河里呢?白道长说他负责做准备。河里的水草应该会安排上!” “这么厉害!”白璋上人的眼睛亮了。这个白道长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青钰上人的脑子转得快一些,很快想到了“白道长”应该是和余爷一样,也是妖族。不同的是,白道长是属于草木一类的。 如此一来,“水鬼”们算是碰上对手喽。 暗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在心底里再一次感慨青木派里就是各种各样的能人多。沈门主将云雾山脉的妖众收入青木派,成立一个专门的北煤区,真的是太机智了! 而沈九妹也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一层,而是她吃过“水鬼”的大亏,不敢有袁峰这么乐观。 这时,罗叔从门外快步进来:“九姑,白道长派人送信来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一章 战前 白柯的信很有特色,就是一片卷成小棍状的白果叶子。 沈九妹接过来,打开之。 一道生绿色的妖气自叶片上“腾”的飘了起来,在叶片一指高的地方,凝而不散。 “是白道长的气息!”沈九妹肯定的说道,“落桑族人最擅假冒妖族。他便与我约好了这个联络方式。”说着,右手掐成一道指诀,对着那团妖气飞快的比画了起来,末了,嘴里轻喝,“显!” 话音刚落,白柯的声音响起:“九姑,我这边都准备妥当了。” 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再无第二个字。 沈九妹刚刚松开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也太简单了。压根没提是怎么准备的。让本来就很担心“水鬼”的她,听了之后,心里还是一点底也没有。 “我先带几个人去看看。”想了想,她解释道,“这里,我更熟一些。” 袁峰哪里肯让她去涉险?转头去看罗叔:“罗叔,送信的人呢?” “把信给了我,就急匆匆的走了。”罗叔应道。 白璋上人狐疑道:“这么急?” 罗叔却并不觉得:“凡人界这边的小妖,没什么道行。大白天出行,向来如此。” 沈九妹也点头。 白璋上人再欲出声,一旁,青钰上人抚掌说道:“我有个习惯,布阵之前,一定要亲自去看一看实景。单看地图,不好做决定,索性两个地方都去看看。”耳听为虚。他要亲眼看看,落桑族人的“水鬼”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 不等沈九妹回应,袁峰抢先说道:“我也正有此意。”接着吩咐沈九妹和罗叔,“弟子们暂且由你们二位负责安置。明天是一场硬仗,务必让弟子们休息好。”顿了顿,又道,“这是你们今天最主要的任务。勘察伏击点的事,给我们安排一小队路熟的弟子即可。” 他并不是打商量,而是以长老的身份下的命令。更何况,当着外人的面呢。沈九妹心里再担心也不好再坚持,只得和罗叔一道领令称“是”。 于是,两人刚一见面,又分开各自忙活。 送了袁峰一行人离开了临时营地,罗叔打回转,去找沈九妹——刚才沈九妹的状态明显不得,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罗叔很清楚,她这是关心则乱。奈何五行门的两位上人都不领情。而袁峰也同样是关心则乱。所以,双方搞得有些僵。罗叔觉得不应该这样,想劝一劝沈九妹。“水鬼”虽然厉害,但他们更要相信袁峰,相信云哥儿。没有一定的把握,云哥儿不可能将袁峰他们派过来。一切按计划,各就各位,各行其事,才是正解。 不大的临时营地里一下子增加了五百多号人,哪怕他们事先做了准备,一时之间,也显得有些忙乱。沈九妹更是忙得两脚不沾地。 罗叔见状,又将到了嘴边的话暂且先咽回肚子里,脚跟一转,去了厨房那边帮忙。 因为是临时营地,厨房是全露天的。五个一字排开的大灶全是在地上挖的简易土灶。 “丁丁当当”、“咕噜咕噜……” 切菜、烧水……不大的地头烟雾翻腾。数条人影在这样的烟雾里,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看来五百多号人的饭菜并没有让这边乱了章法。罗叔欣慰的笑了笑,捋起袖子,大步走到简易的长案一边,往两只手上打了一记去尘术后,也加入到切菜的行列里来。 “丁丁当当……”不一会儿,他的手边也现出一堆大小均匀的肉丁。 在案板边切菜的其他三位弟子见了,都纷纷出声赞道:“好刀法!” “罗叔,你的刀法又精进了呢!” 罗叔嘿嘿:“这得感谢落桑族人!他们自带干粮给我当陪练,比我自己闷头苦练的效果要强上一百倍。” “哈哈哈……”三人都大笑起来。 不过,笑归笑,手里的活计可是一点儿也没有耽误。四人合力,不一会儿便切完了堆在案板中间的那一大堆肉块。 还远没有完工。 堆积如山的肉丁总共装了满满的三大簸箕。“哗啦啦——”,两名弟子合力,往刚刚空出来的大案板上又倒了一大筐肉块。 四人各自扒拉过一小堆来,继续下刀如飞。 “丁丁当当……” 打仗是最费体力的。所以,吃食一点儿也马虎不得。以听风堂为例,他们早就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作战饭”。象明天这种计划战时是一天半的伏击战,其“作战饭”必须是切成手指头大小的五香肉丁和刚好一口一个的饭团子。这两样吃食,在开拔之前就要准备好。每名弟子的分例是肉丁十斤、饭团子三十个。由厨房打好包,发放下去。 一共有五百多号人参加这次伏击,那么,厨房就要准备五百多份五香肉丁和饭团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单是这些食材,沈九妹和罗叔便带着弟子们准备了十来天。 在如今的东海,哪怕是深山老林里,也难得打到什么猎物。所以,打猎是不可能的。摆在沈九妹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法子。 一是花钱去黑市上买。 落桑族人控制了东海几乎所有主要城镇的粮米市场。在那里,两百斤以上的粮食或者各种肉食交易,都要他们的“准买(卖)书”——进入各市场之前,买方要先办“准买书”,卖方要先办“准卖书”。 偏远的地区倒没有这一变态的规定。但是,这些地方要么早就没了人烟,要么仅存小得可怜的集市。那些小集市里,一天之中,全部的粮食或者肉食加起来,总量也不会超过百来斤。 所以,有量的地方,沈九妹他们不可能搞到如此巨大数额的“准买书”;不需要“准买书”的地方,又没有足够的粮食可买。 两个条件都满足的,就只有黑市了。 但是,价格是各市面上的三倍还不止。 沈九妹他们很穷。 自落桑族人入侵东海开始,各地的粮价便飞涨。曾一度有价无市。落桑族人扳回战局,迅速控制了东海的各主要城镇。当地的粮市陆续复市。但是价格相比于战前,都是在天上了。 听风堂东海各部仅剩的那点财产也不可避免的与绝大多数东海人们一样,大幅度缩水。 按现在市面上的“正价”来买,沈九妹他们连十分之一的价格都付不起。更不用说是三倍还不止的黑市价。 所以,去黑市买是不可能的。 那么就只剩下第二条路了——缴获! 东海原本是个富庶之地。修士同盟军在东海总共修了三座大型的粮仓。不过,在战乱之中,三大粮仓里的两座,被修士同盟军将粮食都搬去了新都,空粮仓也付之一炬,夷为了平地。另外一座则是来不及抢运,便被落桑族人抢占了去。那里现在是重兵把守,以沈九妹他们的这点兵力,很难靠近。 所以,从原来的三大粮仓缴获也是不可能的。 好在罗叔和参加这次行动的听风堂弟子们都是熟知东海情况的“本土通”。他们很快的将主意打到了在当地经营了多年的那些落桑族人身上。 这些人都是早年从落桑族本土迁移过来的落桑族人。对外,他们一直是“勤劳且善良”的平民。但是,在落桑族人发动侵袭之前,他们早早的得了密信,做好了充足的防范。战时,落桑族人的军队也有意识的庇护着他们。使得他们聚居的那些小镇在这次战争里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这不,落桑族人刚一扭转东海战局,他们便从藏身的地方回到了小镇里,没几天就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如今,东海排得上名号的粮商,无一例外,都是出自这些小镇。 除此之外,落桑族人在东海的得势,也让他们的胆子变得空前肥大起来。战乱之中,这些小镇的防范竟还不如战前。 沈九妹自问,以自己手里头的这点兵力,去缴获落桑族人的“军粮”,无异于拿鸡蛋去碰石头。但如果是去光顾这些小镇的粮仓,情况就完全反过来了,那就是用石头砸鸡蛋啊。 唯一不好的就是,这些小镇如今都承担着侵占东海的落桑族人军队的粮草供给。所以,他们手里头的余粮也不是很多。 为此,沈九妹他们不得不多跑了几个小镇。总共花费了十来天的时间,才凑齐计划中的粮草。 话说回来,罗叔正在全力帮助时,身边又多了一个人。 那人从他那里分了一块肉,一声不吭的操起菜刀,“当当当”的剁得飞快。 没错,是剁,不是切。 并且是那种咬牙切齿的剁。 不过,此人的刀法更好,负气剁出来的肉,比他们切得还要大小均匀。 刚才还齐夸罗叔刀法好的那三名厨房弟子这会儿个个目不斜视,且跟锯了嘴的葫芦一样了。 罗叔忍了一会儿,轻笑道:“九姑,这肉开罪了你啊?” 沈九妹冷哼:“不识好歹!” “当当当……” 寒光闪闪,刀点更急。 长案是临时用几块木板拼拢来,架在几堆石头上而成。当即摇摇欲坠。 “哎哟喂!”罗叔连忙扔下手里的菜刀,双手合掌,全力架住对方的手腕,“姑奶奶,这可是凡木板子,受不住你这劲道!” 沈九妹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道了声歉。 罗叔看了一眼案板中间的那一小堆肉块,说道:“这里也切得差不多了。九姑,借一步说说话?” 沈九妹便“当”的撂下手里的菜刀,往一边的土灶台走去。 这样的土灶,每一眼灶都需要专门安排一个人烧火。 但是厨房这边人手确实不够,所以,五眼灶总共才安排了两个人烧火。 沈九妹走过去,在最边的那眼灶前蹲了下来,往灶膛里添了一块柴。 罗叔见状,快步走过去,在旁边的那眼灶前也蹲了下来,担起了给这眼灶添柴的任务。 原来负责这两眼灶的那名弟子便自觉的让来开,甩了一把脸上的热汗,与另外一名弟子共同负责另外三眼灶——刚才真的是忙啊。他们两个忙得连擦一把汗都腾不出手来。 过了好一会儿,沈九妹先出声道:“罗叔,我知道,我刚才做得不好。”当着五行门的两名上人,说话做事都失了分寸。 罗叔看着红腾腾的灶膛,笑了笑:“还好。换成是我家那口子……啧啧,要是能忍住没扯我的耳朵,就算是很克制了。” 沈九妹没忍住,破功“咯咯咯”的笑出声来:“罗叔,罗婶是再温柔不过的性子,怎么可能!” “那都是假相。”罗叔往灶膛里又添了一块柴,扭头对她说道,“关起门来,你罗婶呀,就是一头母老虎,可凶咧……” 说到这里,他突然发现沈九妹不停的眨眼睛,心里觉得好不古怪,问道,“你怎么了?眼睛迷了灰?” 不可能的啊!又不是头回烧火的凡人小丫头。九姑是金丹真人呢。修为比他还要高,怎么可能烧个火还会被柴灰迷了眼。 心里“咯咚”作响,他愕然的回头过去。 “啊呀”的怪叫一声,他一大老爷们竟然吓个了屁股墩儿。 “哈哈哈哈……”沈九妹很不厚道的大笑起来。 另外两个烧火的弟子也笑得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 在暴笑声中,罗叔迅速回过神来。只见他从地上跳了起来,满脸堆笑的大步迎上去:“花儿娘,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罗婶呵呵一笑,一边伸手捋衣袖,一边温声答道:“就在你说扯耳朵的时候。” 话音刚落,下手快如闪电,一把扯住了罗叔的耳朵。 后者弯下腰来,夸张的“嗷嗷”叫。 “姓罗的,我什么时候扯过你的耳朵?”罗婶皱了皱鼻子,“可不能白当一回母老虎!”说着,自己没忍住乐了,“原来扯耳朵是这个味儿啊。” 厨房里,众人的笑声更大了。 罗叔唯有连连求饶:“对不住,对不住,我不该胡说八……” 话没说完,耳朵上的力度骤然消失了。 他顾不得直接腰身来,连忙翻眼去看罗婶。只见后者望着他的斜后方,尴尬的缩回了手。于是,他也转过身去看。 “那个,我,我找九姑。”白璋上人站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看上去更尴尬,“对不住。我,我大师兄,打发我回来……你们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二章 改观 白璋上人自半道里打回转,是因为留在临时营地里的澄明真人向其师尊青钰上人传密讯,说是在营地的后方发现了数道很强烈的不明气息。非人非妖,离营地不到三里远 青钰上人对战前准备是相当重视的。在他看来,战前的任何异常情况都不能忽视。 当即,他将密讯的内容如实的告诉了袁峰。 袁峰也立刻重视了起来,找来领路的那名青木派小队长,当面询问营地后方的情况。 “那里属于我们的警戒范围的内沿了。是相对安全的地带。怎么可能有不明气息?”小队长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完全不可能。 青钰上人仔细回想自己在临时营地里的所见,很公正的评价道:“整个营地的防范做得很到位。” 也就是说,他也觉得轻易不会发生有人摸进了如此靠近营地的位置的情况。 袁峰考虑的重点主要是落在“非人非妖”上。他担心是落桑族人。他因为来仙山有十几年了,所以与落桑族人并没有直接的接触。所有对于落桑族人的印象,全是来自于听风堂传回来的相关情报。在这些情报里,就明确的有提到,当落桑族人兽化时,其气息会发生异变,变得“非人非妖”。 青钰上人闻言,神色也变得更加慎重起来。想了想,他提议,让白璋上人回去查看。 他在临时营地里注意到了,沈九妹是整个营地里唯一的金丹真人。 而他对沈九妹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在他看来,说得客气点是,这名女修表现得太强势了,其言行完全超出了“协同”的范围,更象是此次行动的最高指挥者。如果是在五行门里,他肯定早就撂下一句“牝鸡司晨”,扬长而去。 现在,营地后方出现了疑似落桑族人摸营的异常情况,将这种不好的印象瞬间放大了数倍,也瞬间加剧了他对沈九妹的不信任。 袁峰则是担心营地的安危,遂同意了他的提议。 白璋上人急匆匆的返回后,见到了在营地入口入焦急等待的澄明真人——受师尊青钰上人的影响,后者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亲自走一趟营地的后方。但又顾忌五行门的客人身份。所以,只能在此等待。 白璋上人也有同样的顾忌。在来的路上,他已经考虑好了,反正有袁爷支持呢,所以,不管那个叫九姑的女修会是什么感受,这一趟都非去不可。不过,在去之前,他们得先支会一下九姑。这叫做礼性。 于是,他令澄明上人先去做相关准备,自己亲自去找沈九妹。 澄明真人早已打听好了沈九妹在何处。是以,白璋上人直接找到了厨房这边来。 万万没有想到,他一来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本以为沈九妹已经够强悍了。 谁知,在这个被称作“罗婶”的低阶女修面前,却是小巫见大巫呢。 无意间撞见这种强悍行为的白璋上人看上去比罗叔、罗婶夫妇二人还要尴尬。 “发生什么事了?”沈九妹听闻他是半道折返,连忙敛了玩笑,站起来上前问道。 白璋上人如实以对。 果不其然,沈九妹连连摇头:“怎么可能……” 这时,罗婶顾不得脸上的红云未消,赶紧过来答道:“是我们的人。” 转眼间,全场的焦点又回到了她身上。 “怎么回事?”沈九妹也看向她,“对了,罗婶,你什么时候过来的?一共有多少人?其他人呢?” “我们一共七人,奉魏长老之令过来支援你们。结果,刚一露面,就被扣在那边了。”罗婶指着营地的后面方向。 原来,沈九妹也觉得“甲”地是最合适的伏击点。却不曾想,在她向“家里”传回启动计划的密讯的当天晚上,“甲”地周边的河里突然出现了一群落桑族“水鬼”。 而在此之前,听风堂的东海分部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水鬼”。 沈九妹试着与之接触了两回。结果,皆差点着了道,险些不能全身而返。 此时,袁峰他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他们这边也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做了这么久的前情准备。要是因为这些“水鬼”便放弃,不要说袁峰他们,就是沈九妹自己也是不甘心。 再说了,落桑族掐断仙山与凡人界联系的意图,再明确不过。不乘着他们布局未成下手,还待何时? 真叫落桑族人得了手,东海,仙山,乃至整个祝融大陆的处境都会更加艰难。 所以,战局发生到此时此刻,他们已经无路可退。 而落桑族人更是卯足了劲,加紧布局。 这些从未在祝融大陆露过面的“水鬼”此刻出现在“甲”地周边的河里,便是明证。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从这一点上来说,如果他们连出战的勇气也没有,只会更加助长落桑族人的嚣张气焰。 沈九妹果断的做出决定,向魏清尘求援。 后者一直没有回复。 沈九妹甭提有多上火了。这不,在看到袁峰他们的时候,差点儿没能控制住。 殊不知,魏清尘派来的援兵都已经到了。 因为这边事先没有接到通知,所以,罗婶等援兵被营地外面的暗哨给扣住了。 也幸亏是熟面孔,罗婶才得以过来报信。 不过,程序里该有的防范,也是没有少。罗婶说到这里,向罗叔摊开了右手。 那掌心红光闪烁。 白璋上人禁不住飞快的看了一眼。 发现是一道上品追踪符后,他在心里打了个突——天尊在上,青木派里,任谁也是六亲不认。 有这枚符在,刚才厨房这边发生了什么,那一处的暗哨也是看得一清二楚,有如亲临啊。罗叔好不恼火,却又畏惧“母老虎”之威,不但不敢发作,还要陪着笑脸给解符。一时之间,脸上的笑容都是在抽动,比哭还要难看。 罗婶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 “别笑。说正事。”罗叔轻轻的在她的掌心打了一下。 “罗婶,魏长老知道怎么收拾‘水鬼’?”沈九妹无视两人的小动作,关切的问道。 罗婶轻轻摇头:“魏长老说,他也是头一回听说。所以,他很好奇。因为走不开,没法亲自赶过来。他令我们务必要给他抓一两只活的回去。” 好大的口气!沈九妹乐了:“你们准备怎么抓活的?” “魏长老给了我们三个三才坚冰阵。一个坚冰阵可以封住整条河流五个时辰。”罗婶答道。 白璋上人是阵修,一听就明白了。因为魏长老和他是想到一块儿去了。在听到“水鬼”如此之棘手时,他首先想到的也是设法将之冻在水里。 沈九妹皱了皱眉头:“提前将‘水鬼’冻住,抓走,不是等于告诉了落桑族人,我们在那一带将有行动?” “水鬼”本身是难对付。但也不至于完全没有办法。让她为难的是,在不惊动“水鬼”背后的落桑族人的前提下,除去“水鬼”们。 “也不用太提前啊。”罗婶答道,“只要比我们进入伏击点快一点点就可以。” 沈九妹又是摇头:“那怎么行!这时节,河流突然冻住了,骗谁呢?”落桑族人不但既不瞎,又不蠢,而且精明得很。哪有这么好糊弄的! 罗婶笑道:“所以魏长老给我们的是三才坚冰阵,而不是寻常的坚冰阵啊。” 白璋上人的眼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炽热起来。 他早已注意到了这一点。三才坚冰阵,他也是头一回听说。深知魏清尘在阵道上的造诣远远超过自己,他当即意识到这又是魏清尘的一个新阵,心思飞转起来:魏长老是怎么做到在这个时候冻住河流,却不惊动其他落桑族人的呢? 不得不说,这一个多月,他在青木派里,帮助大师兄和袁峰操演新兵阵,收获巨大。不但在兵阵上的见识是飞涨,而且对自己的阵道也助益颇大,有了明显的进步。 沈九妹与罗婶的一问一答之间,他已经接连想出了两个方案。只是,这两个方案都经不起细推。旋即,又被他自己给推翻了。 是以,听到罗婶信心满满的强调“三才坚冰阵”非寻常的坚冰阵,他控制不住眼里的渴望——快,给我看看…… 碍于客人的身份,他只能强忍着,没有第一时间道出来。 好在沈九妹第一时间道出了他的心声:“什么三才坚冰阵?快,给我看看!” “我这里只有水之阵珠。”罗婶答道,“怕路上被发现,魏长老是拆开来了,给我们分开携带。” “那倒是。落桑族人查得很严。”沈九妹点头道。 这时,罗婶已经从脖子上解下来一串古旧的珠链。 东海盛产珍珠。这里的女子配戴用珍珠串成的珠链,俨然成了习俗。当然,象罗婶是装成流民过的各关卡,那么,她佩戴的这串珠链之品相肯定是最差的了。不但大小不一,而且表面斑驳,发黄发枯,凹凸不平。 以至于白璋上人这样的高阶阵修也没能看出来这里头的水之阵珠。 “这就是水之阵珠。”罗婶指着串在正中间的那枚半个大拇指大小的珠子介绍道,“只要与其他阵珠不在三尺之内,它看上去就是一枚灰扑扑的老旧珠子。上面的珍珠都快磨光了。过关卡时,次次都被落桑族人搜出来了。但谁也没有多看它一眼。” “厉害!”白璋上人定睛细看,越看越觉得这思路不错。 要做到象这样将法阵拆开来,并且把阵珠混在一大串珍珠里头,真的不难。有金丹初期的修为,就能做到了。 难的是想出这个法门。 他禁不住在心底里反思道:看来大师兄说得对。我是历练得太少了,不论是行事,还是在阵道上,皆是中规又中矩。 再一次的觉得玄诚上人将门下所有弟子都交给魏长老,让后者带着在如今的凡人界里历练,真的是用心良苦。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不决的。这会儿,拿定了主意——待这次任务完成了,他也不回去了。他要留在这里,跟魏长老讨个差事,留在与落桑族人作战的第一线。 沈九妹听到这里,知道“水鬼”的问题应该是能解决了。一直压在心口上的那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她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轻松的笑容:“魏长老一直没有回复我。我心里好不担心。这两天,吃不好睡不着的。” “应该是被拦截了。”罗婶却告诉她,“在我们出发之前,看到魏长老回讯了的。至于是被谁拦截了去,就不好说了。”据她所知,在东海,拦截各种传讯符的,不仅仅有落桑族人,而且也有修士同盟军的人。 对此,沈九妹一点儿也不担心,爽利的挥挥手:“不管是谁截了去,都没有用。破不了。” 不是青木派的密讯符有多复杂,谁也破不了。 在长期的摸索中,青木派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密讯法子。 即,用暗语传讯。 以她与魏长老之间的密讯为例,暗语所有的底本是后者亲自编的。而且底本总共才两本,一本在她手里,另一本在魏长老手里。没有底本,但是大罗金仙也破不了他们的密讯。 正在这时,外面有弟子过来通传,刚才被扣住的另外六名弟子也赶到了。 “走,我们过去见识一番‘三才坚冰阵’!”沈九妹热忱的邀请白璋上人。 在行动开始之前,三才坚冰阵属于秘密。是以,因为这个再自然不过,却很贴心的邀请,白璋上人对沈九妹的印象好比是插着翅膀在飞涨。 一个多时辰之后,青钰上人回到营地里,很快就发现,自家师弟已经跟沈九妹称兄道弟,相处得非常融洽了。 这也变得太快了? 答案也揭晓得很快。 他和袁峰在“甲”地周边秘密考察之后,也意识到“水鬼”是个令人脑壳痛的严峻情况。没有想到,魏清尘在数千里之外,却帮他们给解决了。 而沈九妹没有藏着,直接将三才坚冰阵的布设任务交给了全营里阵道修为最高的白璋上人。 光是这份洒脱、信任、果敢与知人善用,青钰上人觉得,全仙山里,没有几个男修能与之并肩。 也难怪师弟能迅速的改变印象,也与之推心置腹。便是他也大为改观了。 他高兴的对袁峰说道:“如今万事俱备,可以进行计划了。” “好。我们按计划进行。”袁峰远眺“甲”地方向,目光亮若星辰。 第二四三章 不一样的女修们 沈九妹前两回对“水鬼”的试探也不是完全无功。 头一回试探,她敏锐的发现了“水鬼”们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夜视能力很差,差到和没有修为的寻常人没有两样。 但这并不意味着,到了晚上,“水鬼”们就变成了好欺负的软柿子。 因为第二回的试探,她是特意挑了晚上的时间。 结果却是更快的被发现了。 原因显而易见。这些家伙虽然在夜色之下,目力远不及白天,但是听力却陡增 这些经验,在初次与袁峰他们汇报战情时,她都做了详尽的说明。 正因为如此,袁峰和青钰上人之后去“甲”地,是在“水鬼”们的目力范围之外,通过“千里镜”远远的查探实情。 按沈九妹所说,晚上的话,他们能接近“甲”地的距离只会更远。 那肯定是不行的。伏击圈真划那么大,到了开打时,他们哪能把“口袋”扎紧?不扎紧口袋的话,四处是破绽的伏击又有什么意义? 事实是,通过实地考察,袁峰和青钰上人一合计,将伏击点选在了“水鬼”们的戒备圈之内。 也就是说,今天晚上进入阵地时,他们将不可避免的通过“水鬼”们的驻守区域。 这使得他们将有不小于二十三里的行进路程完全暴露在“水鬼”们的听力之下。 沈九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层,主动与袁峰他们商议解决的法门。 此时,青钰上人对她的印象已经好了许多,但听到她主动来商议,还是感到很意外。因为在五行门里,甚至是整个仙山,哪怕是高阶的女修们,在眼下的情形里,也主要是以“听令行事”为主。鲜有象她这般积极主动的给自己“揽事”的。 没错,在仙山,不管是大门小派里,还是修真世家之中,女修们更多的是要求“娴淑”、“温良”、“恭敬”与“谦让”。 象沈九妹的所做所为,并不符合仙山对女修们的主流要求与审美 思及此,青钰上人连忙敛了这些杂念——做人不能这么双标的。一方面,他很赞赏参与新兵阵操演的那些青木派女修,觉得她们敢想想拼,不让男修。并且多次的号召门下的女弟子们多多向她们学习;另一方面,沈九妹的表现来看,分明是青木派女修里的姣姣者。而他却因为第一印象不佳,想到的是“娴淑”、“温良”、“恭敬”与“谦让”。呵呵,还能更双标一些吗? 为了掩饰心中的惭愧,他开口问道:“九姑有何良策?” 殊不知沈九妹在心底里也颇为惊讶——这家伙改得蛮快的嘛! 如果不是看到了青钰上人眼底的真诚,她真的要怀疑这是说的风凉话,再好一点,也只会是有意考校之类的,绝非是真心问计。 坎坷的经历早就使得她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好本事。面上不现,她没有谦让,当即道出心中所想——交给她。由她带着手底下的人在“甲”地的周边制造响动,引开“水鬼”们的注意力。 青钰上人不禁看向袁峰。 后者笑着把手摆得飞快:“我还没来得及说。”言语之中,难掩得色。 意思是,完全是我婆娘自己想出来的,与我无关。看,我婆娘厉害! 青钰上人此刻的心情按青木派弟子们常说的话是,我信你个鬼! 也难怪他会心生怀疑。 实在是沈九妹所想,与他和袁峰在回来的路上商议的法子,如出一辙。 更重要的是,他不相信一介女修真的会如此之大胆。因为如此一来,沈九妹将会独自承担起招惹“水鬼”们的所有后果。便是他在远远的观察过“水鬼”们后,也是心底里反复掂量过后,才与袁峰提及这法子的。 是以,他收回目光,问得更加仔细了:“九姑,你计划制造什么响动?” “‘水鬼’很精明,也很谨慎。响动太小了,引不开。响动太大,反倒会令他们生疑,还是引不开不说,甚至会惹得他们更加的警觉。”沈九妹笑了笑,“在东偏北方向二十五里的地方,落桑族人有一个临时粮仓。那里在‘水鬼’们的晚上警戒范围边缘。我相中它好久了。” 这个临时粮仓是重兵把守的。离“甲”地又不远,青钰上人和袁峰在实地考察时,不可能不分心“关照”。 在回来的路上,两人边走边商议具体的作战方案时,都不约而同的将之纳入到了计划里。 但他们都不及沈九妹这般的“狂野”,竟是要提前对临时粮仓下手。 因为这样一来,不但“水鬼”们知晓了,而且周边的落桑族人的岗哨也都知晓了。于明天上午要路过“甲”地的那支落桑族人军队来说,就是典型的打草惊蛇啊。 动静搞得这么大,自己又是押送重要的战斗装备,换成是他,肯定宁可在原地待命,等这一带的落桑族岗哨把袭击摆平了,才继续出发。 “你就不怕打草惊蛇?”青钰上人眉头轻皱,在心底里叹道:果然,女人呐,还是不适合上战场 哪知,心底还没感叹完呢,只看到沈九妹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我只是带几个人先过去放把火,怎么可能打草惊蛇?”沈九妹耸耸肩,“等‘水鬼’们将要赶到的时候,我们立刻就撤了。‘水鬼’们是周边岗哨里离得最近的。只是小规模侵扰的话,有他们赶过去,周边其他的岗哨就不会再过去增援了。” 听到这里,青钰上人都禁不住的心动了——不得不承认,沈九妹的这个点子,比他和袁峰商议的更好。 显然,袁峰也是这么认为的。在旁边一直没有做声的他,也出声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乘着这个空档,立刻进入阵地,是吗?” 沈九妹点头:“我算过了,最多能为你们争取到半刻钟的时间。” 袁峰吐出一口气,看着青钰上人,笑容相当之晃眼:“有半刻钟的时间,肯定是足够了的!” 要知道他们两个商议的法子是最多三十息呢。 青钰上人还是不放心,进而问道:“万一‘水鬼’们不上当呢?” “那不可能。”沈九妹十分肯定的答道,“临时粮仓里收着他们的所有补给。我查得很实。‘水鬼’在水底,最多能携带一天的补给。如果临时粮仓出了问题,落桑族人再给‘水鬼’调补给过来,至少也要三天。所以,他们可看重临时粮仓的安危了。” 青钰上人再无疑问。只是觉得不可思议,啧啧道:“落桑族人怎么会现出这么大的一个漏洞来?” “那是因为在整个祝融大陆上,落桑族人基本上没有吃太大的亏。尤其是东海的战局扭转之后,他们更加自信了,视我们整个祝融大陆于囊中之物。他们派了重兵把守临时粮仓,便觉得是固若金汤。”沈九妹冷笑道,“除此之外,‘水鬼’们的补给里有一样叫做‘鱼皮服’的,保存条件很苛刻。使得存放的地点不能离‘水鬼’们太远。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鱼皮服?”袁峰光是听着,就觉得是个好东西,兴趣大增,目光灼灼的问道,“我在‘千里镜’里看到,‘水鬼’们身上光滑滑的,黑不溜秋,跟条泥鳅一样。是穿着鱼皮服的原因吗?” 沈九妹点头:“对,‘水鬼’们穿的就是鱼皮服。这玩意儿可娇贵了,保存的时候要用千年寒冰石镇着不说,一次上身不能超过四个时辰。但非常好用。‘水鬼’们能在水里神出鬼没,全是它的功劳。魏长老发了话,最好能帮他搞到一件。” 对此,袁峰持完全赞同的态度:“不仅是鱼皮服。‘水鬼’的其他补给也尽量收集齐了” 青钰上人在一旁挑了挑眉。这夫妻两个算计落桑族人的东西时,一点外人的自觉也没有。这架式就讨论自家仓库里的东西一样。 不过,他喜欢。 鱼皮服、所有补给,包括“水鬼”,他少说也要来一套全乎的! 而且,这个不难。以他对青木派行事风格的了解,只要这一仗打下来了,分战利品时,就少不了他的。 接下来,他们三个就方案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最后的商议与对接。 待要摆晚饭时,方案已经完全确定了下来。三人皆是胸有成竹了。 沈九妹没有与他们一道吃饭。因为按照作战方案,他们这一路要先行一步。命令于一刻钟之前已经发下去了。 罗叔打点好一切后,刚刚在临时营地外面的树林里集结了队伍,就等她了。 “我先走了。”沈九妹向袁峰和青钰上人抱拳行礼。 带着弟子们端来晚饭的白璋上人劝道:“不在乎这一会儿。吃完了再走。” 当然,这只是最表面的理由。 据他所知,这对夫妻一个在凡人界,一个在仙山,已经分别许久。好不容易在一起,却任务压头,他们俩没得一点私人的时间和空间。甚至饭菜都已经准备好了,两人坐在一起,和大家一起吃顿饭都是奢望。 让他这个外人见了,都觉得心疼。 沈九妹看向袁峰。 恰好后者也正向她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在半道里碰了个正着。 谁也舍不得先挪开。 很快的,还是沈九妹硬下心肠来,展颜笑道:“不了。罗叔已经帮我打包好了。我们在路上吃。” 说罢,她收回目光,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了。 不敢回头。 她能感觉得到,爱人的目光几乎凝成了实质,陡然变得滚烫、缠绵,紧紧的粘在自己的后背之上。 所以,她生怕一回头,自己就舍不得走了,再也挪不开脚步。 “这”白璋上人看着,心里更难受,正要伸手将人喊住。被青钰上人轻轻的用一只胳膊肘不露痕迹的打断了。 白璋上人愕然的扭过头去。大师兄心中只有兵道,素来视儿女情长为累赘,什么时候管过这种事? 却只见大师兄向着桌上的饭菜使劲的嗅了嗅,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表情夸张之极:“好香啊。我来看看,晚上吃的是什么?” 大师兄,您这演技也太浮夸了! 白璋上人见状,差点自戳双目。 但在心底里却是暖意融融。 自从复食之后,大师兄也越来越有烟火气了。现在居然会为人家夫妻两个打掩护了。虽说演技确实是差了些。但大师兄亲自出马,就是特别管用啊。 没有看到周边的弟子们原本的关注点是在夫妻两个身上的,这会儿齐刷刷的全转移到了饭菜上吗? 白璋上人紧步跟上去,大声说道:“是厨房那边最拿手的五香肉丁。我在厨房里尝了一口。香酥可口,可好吃呢。大师兄,你也尝尝。” 几人围着充当桌子的大石头,食指大动。不愧是青钰上人的门下,个个演技都是一样的浮夸。 但袁峰浑然不觉。他站在那里,一直目送着沈九妹离开。看着她走到小树林的边上,罗叔迎了出来,递上一只油纸包。 唔,那是她的晚饭。知道他们要先行出发,厨房那边给他们提前把晚饭包了起来。 沈九妹和其他弟子一样,将油纸包抓在手里,走到队伍的最前面,说了声“出发”,第一个走进了飘摇的夜雾里。 罗叔押尾,在队伍的最后面。 很快的,一行人消失在小树林深处。 袁峰眨了眨眼睛,好似刚刚回魂,大步走到大石头旁边,也加入到大快朵熙的行列里。 在临时营地的另外一边,罗婶也是刚刚收回目光,低头大口大口的扒饭。 他们开拔的时间只是稍微晚一点点。所以,留给他们吃饭的时间并不多。 是的呢,这一对夫妻也是久别重逢青钰上人拿筷子的手微微的顿了一下。生平头一回觉得身为元婴上人,五感太过敏锐了。 一刻钟之后,临时营地里再度整队。 这一次是袁峰他们出发了。 送走他们后,负责断后的弟子们开始拔营,清理场地。 大战即将开始!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九水c的打赏,谢谢! 第二四四章 第一步 沈九妹他们这一队最先行动。 按照计划,他们提前了将近半刻钟进入战斗位置。 那是离粮仓最近的一片杂草丛。 但也隔了近三里远。 这是因为落桑族人很狡猾,也很谨慎。他们清空了临时粮仓周边两里之内的所有花草树木与山石。 不过没有关系。 一是因为没有任何遮掩,所以即便是在起了夜雾的晚上,临时粮仓也显得非常的醒目和突兀; 二是青木派弟子长年累月的坚持用煞气淬体,五官远比同阶修士要敏锐得多。不到三里远的距离,完全在他们的目视范围之内。 很快,所有人都将临时粮仓内外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但这不是他们眼下的重点。 沈九妹蹲在最前面的一兜杂草后面,“啾啾”的学了一通虫叫。 听上去,这是当地这个时节最常见的一种虫子的叫声而已。 但实际上,它是青木派里最新的暗语体系。 最初是由北煤区提出来的。 北煤区初立时,魏清尘不是过去帮他们练过兵吗? 练兵时,自然而然的也将这套暗语倾囊相授。 哪知,其他的都很受欢迎,北煤区妖众唯独对这套暗语不是很看好。 他们觉得青木派采用暗语联系的法门很好。 但变化不多,从而导致保密性不强,容易被破译。 魏清尘个人对这套暗语是很欣赏的,听到这样的意见,心中一动,让他们选几名代表出来:“既然你们这么有把握,那么,我带你们去新营区踢一回场子!” 一句话便成功的激起了众妖的战意,嗷嗷的选好了代表。 魏清尘既然存了这心思,便不怕场子闹大了。出发之前,他给新营区各部营正儿八经的都下了战书。 反响比想象中的还要大! 按照战书上所写的时间和地点,新营区这边没有当值的,哗啦啦的全到了场。 苏老三头一个站出来表示不服气。 因为青木派沿用了这么多年的这套暗语体系是他们从贝帅军中带来的。这些年一直用得好好的,并且也经历了大小战役的检验。至今没有被修士同盟军所破译。 青木派里的贝帅旧部不少。袁峰等将领出身的,对这套暗语体系知道得更多。他们不但支持苏老三,而且还道出了暗语体系的来历。 原来,该体系是贝帅亲创。 而贝帅本身非寻常之人。身为元婴上人,他对妖族的通言术颇有研究,造诣非凡。他亲创的暗语体系,看似简单,很容易上手,却暗藏万千变化,完全能够满足战场上的一切交流。并且从最初的对手叛军,到仙符军,再到修士同盟军,都没能破解。 这足以证明它的成功与不凡。 不想,随魏清尘过来的那几名妖族弟子相对一视,胸有成竹的回应道:“那是因为没有碰到真正的妖族通言术!” 这一下,苏老三、袁峰他们都哑了口。 因为这些妖族弟子说的确实是事实。 从沈家庄到野鸡岭,从凡人界到仙山,这些年来,他们还真没有跟天授通言术的妖族动过手。 “口说无凭,我们不妨做个实验。”不得不承认这些妖族弟子学得很快。北煤区才建立几个月,他们在思维上、言行上,已经颇具青木派弟子的风格。没有一味的争吵,而是很快的提出来“做个实验”。 “实验就实验!”苏老三按下心里的嘀咕,头一个站出来,接受挑战。 紧接着又有几名人族弟子站了出来。 无一例外,他们都一样,也是曾经在贝帅军中当过斥候的,对这套暗语简直不能再熟练了。 实验的法子很简单,即,苏老三等人用暗语交流。那几名妖族弟子如果能破译出来,则证明他们的质疑是对的。这套暗语没有大家以为的那么稳妥。 反之,则证明苏老三等人的坚持是对的。 这也是青木派里解决问题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即,行就行,不行就改。用事实说话。 只是这回的动静闹得有些大了。连沈云也被云景道长拉了过来围观。 不过,两人谁也没有吱声,悄咪咪的过来,站在人群的最后边看“实验”。 接下来的一幕于苏老三他们来说,简直不能再打脸。 得知这些妖族弟子也是学过入门级别的暗语,所以,他们用的是最高级别的暗语。 却不曾想,完全不管用。 他们说一句,那几名妖族弟子是异口同声的翻译一句。 说到第五句上,苏老三抹了一把脸,当场抱拳认输:“我服了。你们的通言术确实厉害!” 话音刚落,人群里炸开了锅。在场的弟子们纷纷议论起来: “他们的通言术好生厉害!” “真没有暗语什么事了。” “还好我们以前没有碰到过妖族” 而这几名妖族弟子这回来“踢场子”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证明现行的暗语体系不行。他们是来建议另用一套全新的暗语体系。 为首的是一名北煤区的区长老。他当场向大家宣传了这一理念。 “换套全新的?” “哪有那么容易?” “以为是换衣服啊” “就是。他们的通言术根本就是暗语的克星。再换也不管用。” 众弟子的议论声更大了。 便是袁峰也禁不住的神色黯然。因为他觉得弟子们都是明白人,说得很在理。‘ 唯有魏清尘脸色不变,自始自终都是面带浅笑,显得高深莫测。 沈云见状,心里有了底,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大声问道:“关于暗语,你们有什么好的提议呢?” 是门主大人! 弟子们哗啦啦的回了头。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立时自动分出一条路来。 沈云向云景道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两人一道走入场中。 与魏清尘等人打过招呼后,沈云再一次向几名妖族弟子询问良策。 果不其然,那名区长老提出来一个方案:换虫族语系。 “扑哧——”,苏老三没忍住,破功笑出声来。 什么虫族语系?不就是学虫子叫么?这一套是他们玩剩下的,好不好! 并且,那不叫暗语,是叫暗号。 使用之前,要先对好暗号。也正因为如此,使用起来不如暗语那般灵活多变,且运用的范围也要窄得多。 他这一笑,立刻成功的抓住了全场的目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忍住笑,如实道出暗号一事。 不想,对方将魏清尘的神态学了个十成足,不以为然的摆手道:“非也非也。虫族语系哪有这么简单!” 沈云看向魏清尘。 后者冲他笑了笑。 立时,沈云明白过来。魏清尘就是故意的。 而沈云也是持相同的态度。这是拉近北煤区,让北煤区融进青木派最好的方法之一。 先别说这些远的,就眼下来看,能够升级暗语体系,也是大好事一桩呢。 所以,继续看戏。 别看包括那名区长老在内,修为皆不高,来自北煤区的代表们个个身上都有很明显的妖族特征,不是毛哄哄的,就是鳞甲鲜明,甚至连尾巴也藏不住,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出自什么族群。但是他们接下来说的话,真的很有道理。 他们说,虫族是分布最广泛的。几乎只要有草木的地方,就会有虫族。更重要的是,不同地方的同一种虫族,它们的语言也有非常大的出入。而凡虫是没有通方术的。这也使得虫族的语言是妖族里最复杂的存在。所以,没有比之更适合的暗语体系了。 更重要的是,有他们在,保管能让青木派的弟子们在三两个月之内学会初级的通言术。 而虫族大多是最低等的凡兽,学习它们的语言,有初级通言术就足够了。 怎么个足够法呢? 一听就懂,再听能学,三听能使用自如。 就这么简单! 一时之间,全场响起了般的掌声。 沈云和魏清尘相对一视,皆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喜出望外。 太惊喜了! 也真的好惊艳! “厉害!”沈云向魏清尘竖起了大拇指。 就这样,由北煤区牵头,自青木派成立之初开始使用的旧暗语体系很快的被换掉了。先是在全云雾山脉范围内试用。 效果果然很好。 于是,随着妖族弟子的接连外调,虫系暗语体系迅速的被推广到了仙山的听风堂分部,继而是凡人界的听风堂各分部。 如今,东海这边也早已更换上了新暗语。 众弟子每到一处,都会先观察当地最常见的虫鸣,然后,更换之。 当然,也有人质疑过;到了冬天,虫声绝迹了,怎么办? 问题不难解决。 有初级的通言术,他们可以现学大多数的鸟叫兽鸣。只是后者相对而言,没有虫系语言那么隐秘、复杂,被破译的可能性会大一些。所以,魏清尘提议,在这种时候,可有选择性的配合旧的暗语体系结构使用。 相关的实验也反复做过了。还是比不上虫系暗语,但比旧暗语体系要难破解得多。而放眼整个祝融大陆,这样的混合暗语也算是很复杂得了。 话说回来。 沈九妹用的就是虫系暗语。她在问众弟子:都看清楚了吗? “啾咕——啾。” “啾咕——啾。” 后面的草丛里应声一片。 那是弟子们在回复:看清楚了。 于是,沈九妹又发出一串虫鸣:“咕啾啾咕咕。” 撤! 无声无息的,她与弟子们配合默契的撤到了后面的一个山谷里。 将人聚齐了,沈九妹开始正式给每一个下达战斗任务。 所有人都和她一道蹲在地上,看着她拿着随手捡来的一颗小石子,边画边解说:“罗叔,你从这里走” 谁与谁配合,走哪个方位,具体路线如何,顿时清清楚楚。 “大家还有补充的意见吗?”说完后,沈九妹一如既往的环视众人询问道。 罗叔头一个举起了手。他也从地上捡了一颗小石子,在刚刚沈九妹画出来的一条路线的左边画了一个小圈:“我刚才发现,这里藏了一个暗岗。所以,从这里走的话,会暴露。” “对,我也看到了。这里确实有一个暗岗。” “我没看到。” “我也没有看到” 沈九妹闭上的回想起来。 少顷,她睁开眼睛,很肯定的说道:“罗叔他们说得没错。我们没看到,是因为被阵法挡住了。”说着,她在那条路线的前端刷刷的接连画了几笔,“就是这样。罗叔他们的位置恰好是阵法的死角,所以,他们能够看到。” 罗叔恍然大悟,指着其中的两道线所组的角,笑道:“走到这里时,我们只要进入这个范围之内,暗岗便被阵法所拦,同样的也看不到我们!” “正是。”沈九妹将那条路线改过来,“就这样走。”然后指着旁边的两条路线,“两边的到了这里时,要注意替他们打掩护。” “是。”相关的弟子皆轻声领令。 布署好后,沈九妹再次环视众弟子:“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没有。” “没有。” “我也没有。” 所有人一一回应。 “各就各位!”沈九妹轻轻一挥手,“准备战斗!” “是。” 众人如鸟兽般散开,迅速的融进了渐浓的夜雾之中。 沈九妹是最后离开的。她看着地上的临时地图,笑了笑,身形一晃,也嗖的一下钻进了夜雾里。身为殿后者,她并没有执行相关规定。既抹去地面上的痕迹,也没有吞食掉空气里残留的气息。 因为这也是方案中的一环。 转眼又过了百来息,行动的时间到了! 沈九妹毫不犹豫的举起手,干净利落的挥下来。与此同时,她发出一声短暂的虫鸣:“啾!” 嗖嗖嗖! 罗叔与另外两位弟子从藏身的草丛后面冲了出来,完美的跳进了第二个指定位置。 紧接着,又有三名弟子出来,占据了另外三个位置 就这样,沈九妹他们相互配合着,仅在十几息里,便摸到了临时粮仓的边缘。 沈九妹抵达最后的目标位置之后,一抬手,打出一记大火球。 呼—— 红艳艳的火球在半空中划出一抹笔直的亮色,转眼间,到了小木屋的近前。 就在这时,它突然诡异的拐了一个弯,下一息,准确无误的落在了铺着厚实的干茅草的屋顶上。 哗啦—— 火光猛的一闪。 那是枯黄的干茅草被点着了,飞快的燃烧起来。 还没完! 沈九妹的第二记火球接踵而至。 这回是直接点着了小木屋的门。 两个火球皆非凡火,呼吸间,吞没了大半间小木屋。 这把火,成功的点着了! 整个临时粮仓顿时变得鸡飞狗跳起来。 所有的落桑族人哇哇怪叫着,往那间小木屋冲过去。 第一步,得手了! “啾咕咕!”沈九妹的眼里印着熊熊的火焰,酷酷的勾了勾唇,率先撤离。 “咕咕!” “咕咕” 众弟子紧跟其上,迅速钻进了迷雾之中。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妓院里的美男子和枫林悲秋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五章 回马枪 因沈九妹的刻意为之,这一把火放得够高调。转眼间,冲天的火焰映红了这一方的夜空。分外显眼。 足够引起二十多里开外的“水鬼”们的注意。 担心自己断了补给,他们果不其然的中了计,一个也不落的,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不过,他们的援助完全是多余,没有必要的。 因为在十几息之前,临时粮仓里的落桑族人已经合力扑灭了这把看着很吓人的火。 一群“水鬼”湿哒哒的站在只冒黑烟,连火星子也不见一个的大型灰堆前,集体绿了脸。 “火情不算严重。为什么不给我们传个讯?”为首的“水鬼”队长拍着巴掌大声质问。仅隔了这么一点远,传讯转眼就能到。那样的话,他们也不用火急火燎的从自己的防卫位置上赶过来,白跑这一趟。 临时粮仓那边的一众落桑族人闻言,脸色刷得变得更难看了。 这边的大头目是库长。一个周身上下只在腰间系了条白色兜裆布的矮冬瓜。 火起之前,他正好脱得只剩下腰间的兜裆布,准备喝着小酒美滋滋的泡个澡。突然听闻外面传报说起火了,他连衣服也顾不上披一件,赶紧的跑出屋去组织灭火。 还好及得施救,将一场大火掐灭在了起势之前。 他心里刚刚松了一口气,想着等会儿要如何跟上头表一表功。没有想到,却莫明其妙的招来一通骂。 库长顿时火起,长着一大片又粗又短,跟针尖似的黑毛的肥厚胸脯一鼓一鼓的。里头隐现一头长着尖利獠牙的猪头。 真是气煞人也! 他“当啷”的将手里的空水桶重重的摔在地上,毫不示弱的杠回去:“谁请你们了?” 这副样子确实太雅观。 更重要的是,现在是战时。在军中,什么时候沐浴,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寻常士卒,五日一浴,时间为当天下午交差之后;小队长以上、副将以下,三日一浴,也是当天下午交差之后;只有将军级别的大佬们,方可以一日一浴,时间自定。 库长不过是比小队长高一级的低级军官,按照规定,也只能三日一浴,并且沐浴的时间是在日落之前的下午时分。 眼下日落已经久,而他这副装扮,只要是长了眼睛的,都能一眼看出来,起火之前是在做什么。 也就是说,库长本身已经违规,按例少不了十记大鞭。 好在这里不是本土,库长是临时粮仓里最大的官,俨然是土霸王一样的存在。没人管得了他——落桑族人里等级森严。以库长违规这事为例。他底下的人要向上一级长官告发他,便是有真凭实据,那也是以下犯上。在上一级长官接下状纸后,得先挨十记大鞭,才有开口的权利。等查实了,库长挨罚时,告发之人因为冒犯了自家长官,也犯了“大不敬”之罪,还得加倍的陪罚。即,库长受罚十记大鞭,他得挨二十记大鞭。所以,除非是有大仇大恨,否则没有人会做出这种杀敌一千,自损三千的行为。 但质问库长的“水鬼”队长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他与库长是平级。如果要将这事情捅到上一级长官面前,则属于揭发。库长挨十记大鞭,他毛事也不会有,可以抱着膀子,在一旁幸灾乐祸的观刑。 库长这也是气极了,浑然忘了这一茬。 他身边有机灵人,麻溜的取了其外袍过来,赶紧的帮他披上。 库长这时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麻烦,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讪笑着躬身赔礼道:“对不住,麻田桑。刚才手滑,没拿住……” 没有想到,对方没有揪着他的错处不放,只是目光轻飘飘的在他身上打了个转,也躬身回礼:“上岭桑误会了。是我刚才把话说得急,没有表达清楚。我原本是想问,这场火是怎么一回事?” 库长听完第一句时,脸色有所缓和。然而,再听到最后一句,脸色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回转。 真是一点就着的火爆脾气啊。麻田队长压住心里的愤怒,在他再次发作之前,赶紧的又道:“上岭桑治军严谨,在军中是出了名的。我也素有耳闻。所以,我很担心,是有敌袭。而且当时火光冲天,我在二十几里外也看得清清楚楚。担心上岭桑吃亏,这才急匆匆的赶过来。”说到这里,他又躬身行礼。这回是赔罪,“冒犯之处,请上岭桑多多谅解!” 早这么好好的说话,何至于……上岭库长这么想着,腾腾窜起的怒火矮了大半截。此时,他已系好了外袍,也一本正经的躬身回礼:“上岭桑言重了。我刚才也多有冒犯。请多多谅解。” 就这样,先前的那一页翻了篇。 “不瞒麻田桑,我心里也正觉得奇怪。这是一间空屋子。里面既没有火源,又没有易着之物,怎么会突然间起了大火?”上岭库长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请麻田队长一同察看火灾现场。 他这里做是有原由的。并非是拉拢麻田。据他所知,在夜里,“水鬼”们有着远超同阶修士的嗅觉和听着。所以,如果是有人故意纵火的话,只要留下些许气息,都难以逃过这位的鼻子。 果然,麻田队长弯下腰来,在一直冒黑烟的一根碗口粗的残余木棍上使劲的抽了抽鼻子。这根木棍是一截房梁。 “火息里有祝融人的气息!”他猛的直起身子,快步走到残存的另外两根残余的木料前,一样的使劲闻过,“这里也有。一样的气息!” “我可以肯定,放火的是一名祝融丹修。” “金丹境初期的修为。”右手在其中一根木料上用力抓了一把,麻田队长再一次直起身子来,脸色阴沉得能凝出水来,非常肯定的道出结论,“所以,不是事故,而是一次不算成功的敌袭!” “祝融人想烧了我的粮仓!”上岭库长再一次暴怒,将一双硕大的拳头握得扎扎作响。刚刚系好的外袍应声鼓囊了起来,猎猎有风。他愤怒的哇哇大叫,“可恶!我一定要抓到这个可恶的家伙,撕成碎片!” 莽夫!麻田队长垂眸佯装用手去揩试光滑的鱼皮服上的一点并不存在的灰烬,实则是掩下眼底飞闪而逝的轻蔑——除了生气和说大话,什么也做不了! 清了清嗓子,他抬起眼帘,冷声说道:“那个祝融金丹应该还没走远。” “请麻田桑帮我找到他!”上岭库长也并不是真正的蠢笨,连忙郑重的一躬到底,诚恳的请求道,“拜托了!” “上岭桑不必如此。举手之劳!”话虽如此,麻田队长连身子也没有侧让一下,骄傲的抬起下巴,受了全礼。 接下来,他转过身来,对着身后的众“水鬼”松开一直紧握着的右手,厉声下令:“记住这个气味,把它找出来!快!” 闻言,上岭库长那双细缝般的小眼睛惊讶得瞪成了绿豆眼——是真的吗?仅仅是刚才看似随意的在那根木料上抓了一把,就抓住了纵火者残留在火息里的气息? 哇,王部新近弄出来的这些“水鬼”,简直是太厉害了! 也不知道是怎么练就的…… 上岭库长的绿豆眼滴溜溜的盯着一众“水鬼”象鬼魅一般散开来,旋即消失在浓粥般的夜雾里。 感觉到了他的目光,麻田队长转过身来。 “那个,我在想,那厮会往哪边跑……”上岭库长被抓了个正着,尴尬的胡乱指了指四周。 “你很快就能知晓了。”麻田队长自信满满的应道。 他没有说大话,十几息之后,一道绿色的亮光冲破夜雾,嗖的飞到了他面前。他对着这道亮光轻轻的一挥手。 那亮光“嘭”的炸开来,化成一道尖细的声音:“禀报大人,发现了敌人的痕迹!不止一个人。是一群人!” 麻田队长意外极了微微一怔:“竟是一群人……”用力再一挥手,却是敛了那道声音,“快,跟上!” 话音刚落,他自己纵身一跃,象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浓雾之中,立时没了身影。 上岭库长眨了眨眼——要我跟上? 这家伙,唤狗呢……真是的! 为了将纵火犯找出来,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拧着眉毛一挥手:“一库留下,戒备!二库,跟我走!” 很快,他们被带到了前面最近的那个小山谷里。 麻田队长蹲在泥地里,目不转眼睛低头盯着看。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头也不抬,只是在嘴里招呼道:“上岭桑,你来看看这个。” 上岭库长应了一声,快步走近前去。 不用蹲下来,只是扫了一眼,他便惊呼道:“是听风堂!这是他们的行动路线图。” 麻田队长这才抬起头来:“你确定?” “我以前看到过。”上岭库长抿了抿嘴,“听风堂行动之前,都会画制一贴这样的行动路线图。”深吸一口气,他也蹲下来,指着地上的草图一一解释道,“这个大圈代表着粮仓。这是他们的一条路线……啊,我精心布设的这道暗岗竟然也被他们发现了……” 听到这里,麻田队长已经完全相信了。 地上的草图很乱。夜里,他的目力不是很好,所以,更看不真切。但经上岭库长一解释,他心里的最后一点怀疑也完全消失了。 上岭这个莽夫这回不是在信口开河。 这真的是听风堂的行动路线图。 听风堂的名头,他也听说过。这些家伙也祝融人,却与修士同盟军很不相同。他们做事,看似小打小闹,却是不达目的,绝不会罢休的。 所以,说他们这次是冲着烧毁临时粮仓而来,他肯定是相信的。 但是,他们一共来了十几号人。费这么大的劲,却只潦草的放一把火就头也不回的跑了个精光,根本就没有达到目的啊! 未免太奇怪了! 说不通呢! 但如果说,他们的目标不是烧毁临时粮仓…… 电光石火间,麻田队长想到了一个可能,顿时吓得打了一个哆嗦,尖叫道:“不好,我们上了听风堂的当!” 该死的,这些家伙真正的目标是临时粮仓,而他们! 他们在临时粮仓这里放一把火,为的是将他们引到这里来! 祝融人很擅长这样的谋略。他们将之称为“调虎离山”! 糟糕!真是太糟糕了! 他们难道是要对明天打这里经过的重械大队下手? 麻田队长越想越是害怕,噌的站起来,挥手下令道:“中了听风堂的调虎离山计!回去,统统的快回去……”话音未落,他自己已经窜出去了一两丈远。那情形,好比是屁股上着了火一般。 众“水鬼”得令,嗖嗖嗖,一个个的紧步跟上。 顷刻间,将上岭库长一行人留在了充满迷雾的小山谷里。 见自家库长怔怔的蹲在那里,一动也不见动,一库的库兵们个个面面相觑,连大气也不敢出。因为直觉告诉他们,库长现在很生气! “哼,故弄玄虚!骗谁呢!”过了好一会儿,上岭库长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作势要站起来。却身形明显的摇晃起来。 呃,这是他所练的功法现阶段的一个短处。 刚刚一路急奔过来,来不及收功,便被可恶的麻田唤来蹲下。接下来,又被那家伙一惊一乍的给吓住了,完全忘了收功。所以,这会儿,他的两条腿被功力自伤,又麻又软,完全使不上劲来。 这个短处是一旦发作,是没法克服的。 等他突破至青阶,这个短处便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在此之前,只能自己时时注意着点。 其实,他已经很注意了。如果不是麻田那家伙……哼,狗屁的调虎离山计!分明是麻田知晓我的功法短处,找机会报复我呢。 “滋”的吸气,上岭库长按住心头噌噌腾起的怒火,咬牙训斥道:“长没长眼睛呐,不知道来两个人扶本座一把啊?” “是!”话音刚落,有两个人低着头齐齐的箭步上前,一左一右的用力架着他的两条胳膊。 这力度……上岭库长只觉得怪异,猛然扭头看向其中一人。 眼前现出一张明艳的女人脸。 “上岭桑,你不要怪麻田桑把你们扔在这里。毕竟他也不知道我们还有一招,叫做回马枪……” 一张口,竟是落桑语! 上岭库长听到耳边的嗡的一下,炸开来…… 看着矮冬瓜两眼一番,昏了过去,沈九妹好不无辜:“这就晕了?我话还没说完呢……”本来她还想好心的告诉这家伙,说他很快就能和‘麻田桑’再会合了。所以,真用不这么生气。 周边的听风堂弟子们哧哧的低声笑开来。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六章 气域 麻田队长率众“水鬼”又用最快的速度往回赶。 因为高度怀疑是被“调虎离山”了,所以,麻田队长很谨慎,在离河边还有十来里远的地方喊了停。 “查一查,有没有祝融人的气味。”说完,他自己率先用力嗅了起来。 闻了又闻,再听了又听,却什么发现也没有。 麻田队长站在那里,半晌无语。 众“水鬼”见状,皆把嘴巴抿得跟个蚌壳一样,谁也不敢多吱一声。 又过了许久,麻田队长终于自我结束了石化状态,再次挥手:“继续行进!保持最高戒备!” 得令,众“水鬼”散开来,呈扇形,向前一步一步的推进。 如此走到了河岸边,也依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麻田队长眯缝着眼睛,看向在夜雾里若隐若现的对岸山体。 那边,什么也没有! 离得这么近,但凡山里多了一只蚂蚱,他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到。更何况全力查巡了这么久! 于是,他在心里不免起了嘀咕:难道是我想多了?那其实真的就只是一小股想偷袭临时粮仓的祝融人?因为我们及时赶了过去,他们自知不敌,起了畏惧之心,故而还没来得及大举进犯,便匆匆逃走了? 再一想到来祝融前看到的那一大叠关于听风堂的资料,麻田队长只觉得好不尴尬——呃,他是太着急临时粮仓里的那些补给了,所谓关心则乱,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么想着,心底里仅剩下的那些狐疑全烟消云散了。 “归位!”麻田队长皱着眉头,掩去脸上的尴尬,又一挥手,下令道。 众“水鬼”连个多余的眼神也没有,齐声应了后,扑腾跳下水,游向各自的位置。 “扑腾!扑腾!扑腾……” 入水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袁峰一动也不动的趴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在心底里默默的数着入水的声音。 身为半步元婴的剑修,只能用这样的法子来侦察山下的“水鬼”们是不是全回来了,也是没办法的事。 在外围,他们顺利的与白柯会合了。 后者也告诉他们,在夜里,“水鬼”虽然目力严重受限,但是听力和嗅觉却远远强过白天。而白天,这些家伙的听力和嗅觉也已经是强大到了超乎想象的地步。这使得提前埋伏于“水鬼”们的警戒核心地段的他们,哪怕只是吐一口气,也会被立刻发现。 好在白柯也算是上是“水鬼”们的半个克星。只要“水鬼”们不上山来搜寻,且他们能够保证在埋伏时,象山上的大小石头一样,始终保持不动,白柯还是有办法帮他们遮掩两个时辰。 这是再好不过了。袁峰和青钰上人皆喜出望外。他们与白柯一合计,当即改变计划,在两个时辰之后,再启动“三才坚冰阵”。 这样一来,所有人在白柯划出来的“气域”里,必须将自己当成山上的一块石头,在这两个时辰里,屏住呼吸,保持纹丝不动。 对于青木派的弟子们来说,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他们长年累月的用精纯的阴煞之气淬体,不但身体远比同阶的修士要强横得多,而且对气息的控制也个个到了变态的地步。以屏息为例,一次屏息两个时辰的,对于他们来说是起步。 但是,于青钰上人门下的绝大多数弟子们来说,却是为难之极了。 因为能够做到一次一动也不动的屏息两个时辰,不泄漏一丝气息的,只有澄明真人等真人们。其余的金丹境以下的低阶弟子们个个傻了眼,禁不住小声议论起来: “我的天爷,要屏息两个时辰!还要一动不动!” “娘咧,我最多能屏息半个时辰。” “我更差,半个时辰也做不到……” 袁峰早已习惯了青木派弟子的变态体能,听到这些议论,心里暗道“可惜”——做不到的话,白柯的助力便用不上,只能按原计划来。 青钰上人不愧是大宗门里精心培养出来的核心弟子,面色不改,直接向白柯求助。他把话说得很直白——他觉得白柯应该是有备而来。 因为如果没有修炼象龟息功这一类的特殊功法,金丹境以下的低阶修士很难做到这一点。而白柯也是久在仙山,是以,不可能不清楚这一实情。但白柯却提了出来。那肯定是早有准备。 白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轻轻的笑出声来:“青钰道友与仙山的那帮正道人士很不一样呢。” 青钰上人闻言,知道自己没有猜错,也笑了:“多谢夸奖。” 袁峰在一旁暗中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白柯临时传授了一句屏息的口诀给在场的所有人,末了,告诉众人:“这句口诀并非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我的‘气域’里才能管用。” 众弟子本来是兴高采烈,听到这句话,高兴的劲儿去掉了一大半。同时,迷糊劲儿又上来了——气域?是什么? 不少人习惯性的用询问的眼神去看自家师尊。 这回却是连澄明真人也是一头雾水,扭头去看自家师尊青钰上人。 后者不由眉尖微皱。如果是从前,他门下的弟子肯定不会当着贵客的面,如此失态。这是在青木派客居了一个多月才沾染上的新毛病。并不是所有人都和青木派一样,不把“法不外传”当回事的。而且人家白道长也没有给他们解惑的义务。 这时,澄明真人等人敏锐的捕捉到了师尊这一丝不悦,个个垂眸。他们门下的弟子们也很快发现了,于是,也飞快的收回目光,谨执弟子礼。 白柯见状,在心底里乐开了花:五行门的弟子太有意思了。仅用一个问题就能看出他们的师承来。不象青木派这边,众弟子的反应各不相同,看不出规律性的东西来。 笑归笑,他一点儿也没有帮他们解惑的想法。 气域是他的一样天赋技能,哪能随随便便的告诉别人? 不过,在快速进入埋伏点后,很快的,所有人都看明白了气域是什么。 看上去,它就是白柯划的一个圈。 这个圈最初是生绿色的。它迅速的从地面上隆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凝成了一个同色的半球状巨大透明薄膜。 站在圈内的众人都被罩在它之内。 少顷,薄膜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好似融进了浓浓的夜雾之中。 但是,他们却依然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气域就在他们的身边,只是变得无色无状。 这样就能隔绝他们身上的气味? 太神奇了? 不论是青木派的,还是五行门的,绝大多数的弟子在惊奇之后,都是觉得匪夷所思。 青钰上人和白璋上人最新看出门道来。师兄弟两个相对一视,都从对方的眼里露出一丝了然——是巧合吗?竟与“三才坚冰阵”有异曲同工之美呢。 稍后,袁峰也品出味来了,心里寻思着:难看先前觉得“三才坚冰阵”不象是魏长老一贯的风格,莫非是从白道长的气域这里受到了影响? 不过,他们没有继续往下想。 因为这时白柯突然示警:“水鬼们回头了!” 袁峰一声令下,所有人趴下来,或屏息,或按照白柯所教,在心底里默念新学到的口诀。 不一会儿,不止一名低阶弟子面上现出喜色——哇,真的能完全无压力的屏息! 就这样,包括白柯在内,所有进入埋伏点内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纹丝不动的趴在地上。 当然,这也只是欺负“水鬼”们在夜里目力不佳。如果在白天,是根本瞒不过的。 或者说,只要“水鬼”们上山来一搜,马上就会漏了馅。 奈何“水鬼”们的头目麻田队长太过自信…… 回到水里后,他们的听力又是翻倍的增涨,自信心更足。很快地,连麻田队长也放松了警觉。他浮出水面,向众“水鬼”又挥了一下手:“解除最高戒备,进入寻常戒备。” 哗啦啦……,三面的河面上,“水鬼”们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相继沉入水中——穿着鱼皮服,他们潜在水里,比浮在水面还要轻松许多。在陆地上,反而是周身紧绷,最不好受。这也是他们轻易不会上岸去搜索的原由之一。先前紧急支援临时粮仓,纯粹是担心他们的补给被烧毁。 不一会儿,水面上的波纹完全消失了。这一带,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两个时辰之后,白柯再也扛不住了,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立时,一道生绿色的亮光自地面飞起,嗖的一下,钻进了他的眉心。 很多弟子只觉得周边象是有什么撕裂开来,紧接着,五行门的低阶弟子们发现一直在心底里默念的口诀失灵了。他们必须呼吸,立刻,马上,就是现在! 山脚,麻田队长从水里哗啦的冲出头来,面相狰狞的看着在浓粥般的夜雾里时隐时现的山体,大声示警:“山上有人!是祝融人!” 哗啦!哗啦啦…… 立时有“水鬼”也自水底浮上来。 该死的祝融人,太狡猾了!麻田队长气急败坏的用力一振臂:“快!上山去搜……” 然而,晚了! 他的话没有说完,袁峰、青钰上人、白璋上人三个齐齐从藏身的大石头后面站起来。三人合力,各自向着山脚打出一道灵力,同时,嘴里大喝道:“启阵!” 话音刚落,山脚三面的河面上银光闪烁,好比是铺满了细碎的月光。有如是在梦境之中。 但是,“水鬼”们却一同遭了殃。 最先发觉不对的是麻田队长。 他的一只手先碰到一片“细碎的月光”。“扎扎扎”,那“月光”化成冰线,从他的指尖嗖的向上攀升。 眨眼的工夫,整个手掌披上了一片晶莹的“月光”。 他打了个哆嗦。 好冷! 再仔细一看,吓得魂都快没了。 那哪是什么“月光”,分明是寒冰! 就这么一会儿,他的大半条胳膊已被寒冰所裹。 “啊……” 尖利的惊呼声震得周边的夜雾轻轻的晃了晃。却在最高音戛然而止,象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掐灭了。 自然是没有人去掐断他的尖叫。 事实是,冰线攀升得太快。不等这一声尖叫圆满,麻田队长的头、脖子、手等所有浮在水面上的身体部位都被坚冰冻住了。 其他的浮出水面的“水鬼”也是一样的情形。 但是,还没完。 三息之后,铺满河面的“月光”轻轻摇曳,纷纷晕化开来,十来息之后,消失得一干二净。好象那些美到爆的“月光”都是幻觉一般。 “咔嚓嚓……”包裹着麻田队长他们的冰壳寸寸龟裂。旋即,化成无数碎片,掉入河水之中。 麻田队长他们看似失去了所有束缚。 可是,他们还是不能动。一动不动的浮在那里,保持着被冻之前的姿势,便是惶恐到了五官扭曲的面容也完全没有变化。 好,这样的说话也不完全对。 其实他们也并非完全一动也没有动。 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们在慢慢的往下沉。 象一座座雕像慢慢的沉入水底。 十几息之后,河水完全吞没了他们。 河面上看上去与启阵之前又是一模一样了。 目睹这一切的山上众人,包括青钰上人在内,也是看得呆若木鸡。 白柯最先反应过来,摸着额头,啧啧赞道:“厉害!”此阵最先是受了他的气域的启发,但是,却不知道强大多少倍。要是他的气域也能有这么强大…… 不少弟子回过神来,跟中了邪一般往山下走。 “都站住!”青钰上人连忙大喝道,“回神!” 这是“三才坚冰阵”的威力之一。 水里的那些“水鬼”们为什么会一动也不动的,任自己沉入水里,就是因为“三才坚冰阵”有麻痹的效果。 这效果还不弱,以至于在半山腰还有余威。 那些修为低一些的低阶弟子们也受到了影响。 不过,毕竟是余威,效果有限。青钰上人这一嗓子吼出去,便破了余威。 而沉入水里的“水鬼”们位于大阵核心之中,除非收阵,或者大阵的持续时间过了。否则此时便是天上打炸雷,也惊不醒他们。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四七章 一位前辈 第二天上午,袁峰他们的“猎物”终于风尘仆仆的赶到了。 这些人很机警。进入“甲”地必须通过一个隘口。他们不但拉开了队伍,而且派出了一支小分队先去隘口附近查探前方的动静。 “咦,前面那几座山头怎么有那么多的树?”队长觉得怪怪的,“这里的地势如此险要,他们怎么没有把这些树木清理干净?” “可能是‘水鬼’们觉得没有必要。”旁边有人笑嘻嘻的接了一句,“属下听说‘水鬼’们做事相当自信。” “他们出自王部,自然是有这份底气的。”又有人接了一句。 “怪不得我们过来了,他们也没露露脸的意思。” “是呀。这一路上,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守兵们都会派专人给我们引路呢。” “只因为他们都是直接从王部下来的人呢。” “我听说,‘水鬼’的大头领是王室中……” 一直盯着隘口里头看的队长这时突然重重的咳了一声。 其余人神色立变,齐齐闭紧嘴巴。 光顾着嘴上痛快了,却忘了妄议王室是“大不敬”之一。而“水鬼”们是出了名的耳朵尖。多亏队长大人仁厚,提醒他们。不然的话…… 他们后怕的缩了缩头。 本来队长还在思考“前面的山头上怎么没有把树木、杂草等清理干净”的问题,听了他们的议论,觉得自己太多疑了——这一路走来,比在本土还要顺畅。数千里路,传说中神出鬼没的听风堂,连影子都没有看到。更何况这里是“水鬼”们的试点关卡。传闻山上有无树木,完全不会影响“水鬼”们的布防。现在看来是真的。 这么一想,他的防备大大的降低了,又一次举目扫视过前方的山头,便挥手收兵,回去禀报:“前方并无异常。” 但是,这支队伍的最高长官,即,副将大人并没有立刻下令结束临时休息,继续前进。他拧眉看向前方的山头,眼里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木。 “这里就是‘水鬼’们的试点?”他不悦的哼了声,“他们……真的是!” 真的是什么? 所有人都没有吱声。“水鬼”大头领是王室中人的消息,早就在军中传开来了。谁人不知? 副将大人见状,更不爽了。薄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线,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白边小圆镜来,照向隘口方向。 过了一会儿,他收了小圆镜,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是他们。嗯,都在河里……走!” 所有人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他们”是指“水鬼”们。 “水鬼”们既然在,那么,前方肯定是安全的。 所以,副将大人下令继续行进。 只是副将大人刚才拿出来的那面小圆镜是什么宝物啊?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呢…… 没有人真的问出来。众人连忙领令行事。 殊不知,前方绿油油的几座山头中的一座里,袁峰蹲在密草丛中,也好奇极了,禁不住轻声问一旁的白柯:“白大哥,那面小镜子是什么法宝?” 经过昨晚并肩战“水鬼”,几人的友谊突飞猛进,称呼也由“道友”,变成了相互称兄道弟。其中,白柯身为化形大妖,年纪肯定是最为居长的,成为了“白大哥”,其余人在他面前都是自称“老弟”。 除了年岁最为居长,他的手段和见识也令几人折服。 “甲”地共有大小山头五座。五座山头无一例外的被落桑族人摧残成了光秃秃的石头山。为了提高隐蔽性,在困住众“水鬼”后,白柯仅用带来的十几名小妖,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将五座山头变得林深草长。 便是白璋上人和青钰上人这样的阵道高手,也看不出破绽来。 这也就罢了。他们藏在白柯指定的树林、草丛里,不但不用屏息,而且还能轻声说话。 原本以为是气域的一种变式。 可很快的,他们都感觉到并不是。 面对众人求解的眼神,白柯仅仅是含糊的说了一声:“一位前辈借与我的法宝。” 于是,谁也没有再多问——不管此话是不是真,白柯摆明了是不欲再多说。“宝不问出处”,这是仙山的基本规则之一。跟“法不外传”完全是两回事。就算是在青木派里,不顾法宝主人的意愿,挖空心思问到底,也是很没品的行为,为人们所不喜。 众人只是再一次被白柯的见识所折服。 当然,“宝不问出处”并不包括敌人的。 这不,看到眼生却能悄然无息的查探到“水鬼”们的法宝,袁峰心动的同时,首先想到了跟白柯打探。 可惜,白柯也不知晓。 他轻轻的摇头:“不知道。我也没见过。”说到这里,他庆幸的耸耸肩,“多亏魏长老考虑周详,用了‘三才坚冰阵’将‘水鬼’们困在水里。” 按他想出来的对策,只能是将“水鬼”们先掳了出去。然后,再令跟来援手的鱼妖们伪装成“水鬼”,也藏在水里。 天知道能不能瞒过这样法宝呢? 这时,右后侧的草丛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两人都没有回头。 因为都听得出来那是白璋上人。 下一息,白璋上人跳进了他们藏身的这一兜草丛里,笑嘻嘻的问道:“白大哥,我大师兄使我来问下,那样法宝是什么。” 袁峰吭哧笑出声来,无情的拆台道:“你们师兄弟两个其实也是看中了人家的这样法宝?” 白璋上人冲他翻了个白眼:“‘也’?你也是喽!” 不等袁峰回应,白柯出声道:“总共才一件,你们根本不够分的。这样法宝,我虽然也不认得,但感觉得出那是一样水系法宝。而我呢,恰好认得一位擅长制做水系法宝的前辈。不如先让我把它送到那位前辈那里去,让他老人家掌掌眼。如果他老人家能够仿制出来,岂不是你们一人都能得一件了?” “好主意。”白璋上人立刻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袁峰也没有意见。 因为这种做法实在是太“青木派”了。 只是,以他的目力,连小圆镜的五行属性都看不出来,可见这样法宝非寻常之物,其品阶定不差。是以,他想到的是,缴获小圆镜后,立刻给魏清尘送去。青木派里,估计也只有魏清尘能够仿造了。 现在,白柯不但看出了这面小圆镜的五行属性,而且还和他想到了一块儿去。更重要的是,白柯还确实有门路。 他自然是乐见其成,举双手赞同。 白柯没有想到两人这么容易的就同意了。修士的心防都是很严,只凭三言两语就信了他,足见对他的信任之深。回过神来后,他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再一次觉得自己先前的决定是对的,没有白忙活。 说话间,青钰上人的神识传音到了:“猎物进圈了!” 这是操练新兵阵时专用的一句黑话,即,落桑族人已经进入了埋伏圈。 是以,三人立刻闭上了嘴巴,目光灼灼的盯着山脚唯一的通道。 显然这一队落桑族人也是非常信任“水鬼”们,进入隘口后,他们缩拢了队伍。行进速度也比先前快了许多。那情形不象是在异族的地盘上通过一个险要之地,而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搞拉练。 看清楚之后,袁峰眼里的冷意骤增,在心底里暗道:真是有恃无恐! 不过,要的就是他们这份有恃无恐! 新兵阵的主指挥是青钰上人。他没有下令,谁也不能擅动。所有人都紧绷起心弦,瞪大眼睛看着山脚的那队人马。 一息,两息,三息…… 时间象是凝固了! 当三分之二的人马进了隘口后,这时,在中路被亲兵簇拥着的副将大人突然掏出一方雪白的帕子来遮住鼻子,喷嚏连连。 “阿欠!阿欠!”他拉住座骑,大叫起来,“绒毛!这里有带毛的活物!阿欠!‘水鬼’们没有理干净!阿欠!阿欠!快,叫他们出来见本座!” 亲兵们立刻停了下来,机警的围在他的周边。 很快的,所有人都停了下来。 哗啦啦——,他们警觉的拔出长刀,看向四周。 猎物有大半进圈了,可谓进展顺利。不象就在这个时候横生枝节。青钰上人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 半山腰里,白柯“哎呀”轻呼:“真倒霉!他这是对毛皮过敏!” 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家伙对毛皮过敏! 而不论听风堂的妖族弟子里,还是他带来的妖兵里,都有毛皮长的。这不出大状态了! 隔着这么远也过敏?这是什么鼻子!袁峰和白璋上人惊讶极了。两人相对一视,皆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办?” “水鬼”们被困在河里,根本不可能出来给那名副将一个交代。 不马上想出对策的话,绝对会引起副将更严重的怀疑。搞不好这已经咬钩的鱼儿会脱钓…… 就在这时,白柯眉头一跳,眼里的焦虑全没了,轻声对他们说道:“我的一位前辈赶到了。他说,外头的那些都交给他。我们只管关了里面的这些。” 又是“一位前辈”!袁峰心中一动,问道:“那位前辈可靠吗?” 白柯笑道:“他轻易不会答应旁人。但只要是答应了的,从来都是做数的。”顿了顿,又道,“说起来也是沈门主的一位故人。” 云哥儿的一位故人?袁峰心里纳了闷。 这次出来,沈云特意交代了他,若是碰到了白柯,可以完全信任之。因为白柯也是青木派的一名客卿长老。 可是,没有再提别的妖修大佬…… 山脚,一名亲兵给副将大人奉了药。那药的效果不错。后者的连环喷嚏迅速减少。看这情形,怕是很快就能完全止住。 所以,不能再拖了! 袁峰没有再犹豫,立刻用神识传音向青钰上人提议:“马上启阵!白大哥的一位前辈赶到了,说交给他。” 那还纠结什么!青钰上人大喜,立刻下令启阵。 “杀!” “杀!” “杀!” …… 副将大人还没有完全止住喷嚏,山上突然杀声震天。与此同时,五色灵乍现。 “中埋伏了!”他连忙一边调转座骑,一边大声下令,“撤!阿欠!快撤……” 然而,晚了。 刚刚回头,他看到隘口处,一道五色的灵光自地底冲出来,瞬间将整个隘口封合起来。 “啊呀——” “救命啊……” 灵光比刀剑还要锋利。在隘口内外的那些军士只要一沾到它,便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是以,须叟之间,他的人马被完全切断。而被拦在隘口外面的后段,完全被五色灵光拦住,不但看不见,也听不见。 四周只有他的人在惨叫、惊呼。 后路已断! 副将大人气急败坏的再次调转座骑往前看。 巧得很,百步开外,也是冲出一道同样的灵光,刹那间拦住了他们的前路。 前无进路,后无退路……祝融人早有准备!该死的“水鬼”,统统是饭桶! “杀!”副将大人狰狞的抽出了长刀,大声下令,“冲上山去,破阵突围!” 话音刚落,山上的情形已大变。 茂密的树林、草丛跟听懂了他的话一样,无不象标枪、利箭一样绷得笔直。 这情形太诡异了! 不少落桑族士卒被吓得又是一大波鬼叫。便是以身体为肉盾,团团围住副将大人的亲兵们,也有不少人不由握紧了手里的长刀,两股战战。 惶恐涌上心头,副将大人心里完全没了底。 所以,也不能上山? 那么,唯一的出路是下水? 此念刚一起,他已经听到河面那边传来“扑腾”、“扑腾”的跳水声。 但不等他转身望过去,更加惊慌的尖叫声接踵而来! “啊——,啊……” 哗啦啦!涌向河边的那些将士跟见了鬼一般,连滚带爬的逃了回来。 副将大人扭头一看,又是“啊呀”惊呼,险些从座骑上跌落。 无他,他看到最先跳入水里的那些士卒转眼间变成了冰雕!旋即,用很快的速度沉入河里。 怪不得“水鬼”们还在,却没了反应。 好狠毒的祝融人! 好奸诈的祝融人! 副将大人大恨。目眦尽裂的他挥动长刀,大声下令:“死战……” 话音未落,山顶战鼓响起,其声如雷! 第二四九章 抓活的 当然不能让这家伙得逞! 必须把大招掐死在准备状态! 匆忙之间,青钰上人来不及多想,听从直觉,果断放弃描补弱相,下令道:“转化!” “杀!” 五色光幕后面的众弟子得令,大喝一声,立刻变阵。 于是,象一面巨大的圆盾的光幕应声变成了一道碗口粗的亮光。颜色是刺眼的白色。 “铮——”白色的亮光伴着清亮的长鸣,破空袭向蓝眼巨蜥胸口的蓝色光圈。 落桑族人兽化之后有一个通病,即,憋大招时,要一动不动的憋气凝神。从表面看起来,就象是被定住了一般。反过来,期间若是泄了气,走了神,只能是前功尽弃。 一般来说,修为越低,憋气凝神的过程会越长;反之亦然。 除此之外,还与修为有关。修为越高,过程越短;修为越低,过程则越长。 是以,听风堂众弟子早在实战中积累了经验,当落桑族人开始憋大招,抢先发难,先发制人,是上策。万不可拖延。 当然,具体的要怎么先发制人,他们也同样的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方便记忆,他们还按照青木派惯用的法子给编成一句了顺口溜,即,哪里亮,戳哪里。 什么意思呢? 原来,众弟子至今为止发现落桑族人憋大招时,无一例外,身上都会发出某种亮光。这些亮光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环状的,颜色也是各不相同,红橙黄绿紫,应有尽有。 其中以圆形的亮光最好对付。因为这种亮光通常位置固定,改变的只是亮度。不象环状的,亮度基本上不会变,但它会不断的扩大。 “哪里亮,戳哪里”,就是戳这些亮光。只要打散了这些亮光,大招便会中止。在听风堂迄今为止的所有成功案例里,暂且没有例外。 这些宝贵的经验早已传回了“家里”。 这不,青钰上人连描补弱相也顾不上了,马上变阵,竭尽全力去“戳”蓝色巨蜥胸口发出来的蓝色亮光。 其实修至元婴境的高阶修士们几乎都是历练丰富,养出了一种可怕的直觉。就算没有听风堂传回来的经验,也会第一时间从异相里下手。 更何况,蓝眼巨蜥的修为不低,亮光也是偏难的环状,留给青钰上人思索的时间并不多。 自家事,自己最清楚。搁落桑族人这里,也一样说得通。针对这一通病,他们也是形成了丰富的补救经验。象蓝眼巨蜥这种级别的,他们的补救法子之一是在身边堆放大量的护卫,充当肉盾,不惜一切代价的挡住所有攻击。 眼下就是如此。 蓝眼巨蜥一起范,原本拱卫在他周边的那些护卫,迅速移形换位。转眼之间,足足围了三层! 每一层天上飞的,地上爬的,从地里探出头来的……齐全了!都能用水泄不通来形容! 青钰上人看得真切,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 三层“肉盾”啊! 绝对是加强版的。 因为听风堂传回来的经验里,最多也只有两层!并且两层的机率不及十分之一。 青钰上人行事素来稳重。他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也舍得下气力。这一点,和沈云是不谋而合。后者就是将“把兔子当成老虎来打”一类的话挂在嘴边,并严格执行的。 象这一次,青钰上人就是按比两层还要高出三成的难度做的调度。 哪知他头一次与落桑族人交手,碰上的便是三层“肉盾”! 而此时光箭已出手,再无加强的可能。唯有再补一箭了。不过,光幕化光箭,全靠变阵而成。哪是说有就有的?以前阵为例,刚刚变阵过后,少说也要十息的时间,才能进行第二次变阵。 这还不包括凝成新光幕也至少需要五息的时间! 也就是说,第二箭补上,起码是十五息之后。 十五息啊! 以蓝眼巨蜥的修为,憋个大招何需十五息! 所以,青钰上人所在的前阵是不可能破掉蓝眼巨蜥的大招了。 第二箭,唯有从相对离得近一些的中阵发出。 坐镇中阵的是袁峰。 此时,很考验袁峰的应变能力,还有他与青钰上人两个之间的默契程度。 事实是,袁峰完全禁受住了考验。 最外层的护卫们碰上巨大的白色光箭,可谓“见光死”,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被撞得粉碎,化成了血雾。 光箭也受到了不少的影响。不但变细了一半,而且亮光也远不及先前,明显的黯淡了许多。 即便是这样,它仍然重重的打在后面那层,也就是第二层的“肉盾”上。 “啊——啊……” 血雾更浓了,第二层“肉盾”在一片惨叫中被破。与第一层的相比,这一层一共七名护卫,皆或多或少的留下了一点碴碴。 光箭的情形则是完全不好了。在穿透了第二层的“肉盾”之后,立刻变得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那么大。速度也变缓了许多。 这样的光箭,绵软无力,一看就知道破不了第三层“肉盾”。 是以,那些护卫们高兴得尖叫起来,既是自己呐喊助威,也是对青钰上人他们的尽情嘲笑与讥讽。 说时迟,道时快,又一道光箭呼啸而至。 袁峰指挥中阵发出来的光箭到了! 相比于第一箭,它更加雪亮,速度更快。因为太快,以至于箭头破空之时,叱咤作响,携雷霆之势。 在第三层护卫们的尖叫声中,它追上了气势全无的第二箭。 “嘭”的一声,第二箭炸开来,变成十余支更加细小的颜色各异的光箭。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吊在第二箭的后面,飞向第三层。 “砰!” 第三层“肉盾”也是连碴子都没有剩下,直接步了第一层的后尘,将血雾的颜色又加重了许多。 蓝眼巨蜥完全暴露在第二箭之前。只是因为血雾的颜色太深了,以至于位于前阵的青钰上人也只能看到一道模糊的身形,还有正中那个飞速扩大的蓝色光圈。 “不——” 深红色的血雾里,那道模糊的身形猛然蹲下。蓝色光圈应声而灭。 第二箭带着一串彩色的小箭穿过血雾,重重的打在后面的那些飞禽走兽上。又是“砰”的一声巨响,血雾变成了血雨,淅淅沥沥的落下。 “抓活的!”青钰上人最先回过神来,振臂一呼,率先跳出了阵相。 第二五零章 罪有应得 青钰上人本以为接连两道光箭打断了蓝眼巨蜥的大招,后者哪怕逃过了第二道光箭,也必受重挫。是以,他一心只想生擒之,第一个跳出阵相,带头杀进了腥红的血雾里。 哪知,刚一进入血雾里,他只觉眼前陡然暗了下来。与此同时,冲天的杀声离奇的消失了。四周突然变得好安静。 不好!是幻境! 青钰上人连忙将左手的剑指换成了破幻指诀,祭起《破幻诀》,飞快的在自己的一双眼睛前抹过。 这时他再定睛去看周边,看到的是四面八方的黑气是象波浪一般,一波推着一波的向他这里涌来。 血雾再浓,里头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黑气。它们就是幻境。只是因为青钰上人反应太快了,在它们没有真正凝实成幻境之前,便祭出了《破幻诀》,看出了它们的真身。 于幻境来说,瞧破真身,便在那人面前完全无用了。 但是还没有破。 是以,幻境对跟在青钰上人后面冲杀过来的那些弟子们依然是有用的。险情并没有解除! 青钰上人当即,提起长剑,对着近前两波黑气之间现出来的那一点空隙,又快又狠的直刺进去。 “扑哧!” 这一剑不但有声,而且有色。长剑刺入只比一个大钱大不了多少的浅灰色空隙里,激起了一道暗红色的血线。 少顷,从血雾深处传出来一道隐忍的闷哼声。 哟,还想瞒着? 小小把戏,也敢在本座面前卖弄! 就不信你还能忍得住!青钰上人勾起嘴角冷笑一声,手腕用力一旋。 “滋拉——” 小小的空隙立时被长剑剜成了拳头大的一个血窟窿。 他又没有想到的是,这回连闷哼声也没有。便是两波黑气的反应也更加超出他的意料。 轻微的颤动了一下之后,被剑气逼退了些许的那两道黑气又翻滚上前,呈卷土重来之势,试图收复那一点点的“失地”! 刚才那一下有多狠,青钰上人再清楚不过了。是以,他皱了皱眉头,在心底里暗暗的骂了一句“疯子”。 越是如此,他越不能让蓝眼巨蜥有一星半点的喘息机会。 “滋拉,滋拉——” 剜! 再剜! 手里下剑如飞,青钰上人绷着劲,全力跟血窟窿干上了。 蓝眼巨蜥到底是肉长的,干不过他手里的本命宝剑。 五剑之后,血窟窿变成了海碗大。两波黑气剧烈的抖动了两下之后,“啵”的一声细响过后,消失得干干净净。 “杀!”杀声再度涌来。 这回,幻境是真正的被破了。 周边只有腥红的血雾。 再仔细看一看,不难发现,血雾的颜色比先前又变深了些许。 青钰上人没有松劲,刷的一下,横自护在胸前,用力的闻了闻——血雾加深,是因为蓝眼巨蜥刚才受了重伤,瞬间出了不少血的缘故。他只要记住这股新增的血气的味道,蓝眼巨蜥在幻境之上再有造诣,于他也是无用。 除此之外,血雾现在已经很浓了,以他的目力,也仅仅能看到半臂之内的情形。他唯有通过蓝眼巨蜥的血气气味,快速找寻之。 效果很好,呼吸之间,青钰上人又找到了蓝眼巨蜥。 它在逃! 往左后方逃! 速度还很快的。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它已经逃出了十来步。 “哪里逃!” 青钰上人大喝一声,将手里的本命宝剑直接飞掷过去。 “啊!” 终于听到响了。 那是蓝眼巨蜥的惨叫声。 它的后腿被宝剑牢牢的钉在了地上,继而重重的摔了一跌。 回过神来后,蓝眼巨蜥返过身子,立刻用两只前爪去抓那柄该死的剑。 说时迟,道时快,一道劲风划破血雾,横扫过来。 如果是换在平时,蓝眼巨蜥是能避得过的。可是,这会儿,他的心态完全崩了,一门心思的只想拔除宝剑,拖着残腿逃命,可谓斗志全无。反应也比平时慢了不止一点点。 是以,又是他被这道劲风扫了个正着。两只前爪皆被齐腕斩落。 剧痛袭来,它伏在地上,忍不住“啊啊”的惨叫。比先前叫得更为惨烈。 可是,祝融人没有如他所愿,听着声音全围过来。 一个也没有! 怎么回事? “啊!痛!痛煞我也!”蓝眼巨蜥趴在地上,嘴里叫得更大声,也更加凄厉。 却还是没有人围拢过来。 倒是四面八方的厮杀声更加激烈了。血雾里,时时闪现微弱的亮光。 祝融人,太狡诈了!蓝眼巨蜥闭上了嘴巴,不再发声。 先是大招中途而止,再是被剑钉住,双爪被劲风斩落,这接二连三的重挫,迅速的耗光了他的体力。刚才的那几通惨叫,更是将他最后的一点体力也消耗得干干净净。现在的他,连哼哼的气力也没有了。只能就这样趴在地上,任自己的生机象流沙一样的飞速逝去。 但是,他不甘心就这么死去。 他要尽量的留一点气力,这样的话,一旦有祝融人靠近,才能有气力自爆。 死也要尽可能多的拉几个祝融人垫背。 一息,两息,三息……祝融人还是没有来…… 它注定要失算了。 因为青钰上人防着它这一手呢,将本命宝剑所在的位置周边十步之内都设为了危险区域,并且第一时间告诉了己方所有人,所以,直到战事结束,也没有人靠近那里。 这是一场真正的硬仗+血战。 落桑族人果然如听风堂传回来的情报里所言,即便是中了埋伏,失去了头领,也顽抗到底,并且表现出了惊人的战力。 青木派和五行门的弟子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下这一战。 战事结束后,包括袁峰、白柯在内,所有人都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只管大口大口的喘气。 其实这时空气里弥漫着熏人的血腥味,一点儿也不好闻。 只是谁也顾不上了。 先把气喘匀再说。 青钰上人是最先又重新站起来的。 本命宝剑还钉在蓝色巨蜥身上呢。他得尽快取回来。因为他的本命宝剑非比寻常,一旦被破了皮,只有他才能止血。而山脚到处乱糟糟的,万一要是误伤到了自己人,非得他亲自为之疗伤不可。而他的灵力耗得只剩下半成了,丹药也耗光了,一时半会的恢复不了,还真没有气力疗伤。 很快,青钰上人走到了自己临时划出来的“危险区域”前。 他看到了自己的本命宝剑。 它插在那名副将大人的右大腿上,只余剑柄。 而副将大人趴在血泊里,目眦尽裂,一双眼珠子险些要瞪落了。 真正的死不瞑目。 活该如此! 这才叫罪有应得! 同时,青钰上人也好不可惜——归根到底,还是对落桑族人不够了解。他选择钉腿,而不是直接钉头,就是想抓个活的。哪知高估了这家伙的体格,生生的让这家伙流血过多而亡。 思及此,他挑眉心道:所以,落桑族人的真实血量其实也兽变之后没有多大关系,只处决于人形……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五一章 前辈很护短 袁峰缓过劲来后,先去找白柯。 在战前,他和青钰上人充分考量了落桑族人整体兽化后的战力,然而,还是不够。他们今天碰到的这一支落桑族人的实力大大的超出了他们的预计。是以,战事一起,首鼓不一会儿便撑不起来了。鼓点渐乱,兵阵的威力立时大打折扣,竟然现出败相来。偏偏他和青钰上人皆分身乏术,顾不过来。这时,多亏了白柯赶过去为首鼓源源不断的输送灵力,在最短的时间里稳住了首鼓,也等于是尽快的稳住了兵阵。 除此之外,白柯还分心指挥着带来的妖众们配合鼓阵,打退了落桑族人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兵阵自成一体,而白柯他们没有合阵的经历,无法参与到其中来。于是,袁峰便与白柯商议,开战后,白柯他们负责掠阵。如果有落桑族人冲破兵阵,也由他们二次阻杀。结果,开战后没多久,被落桑族人看出了门道。那些兽化成飞禽的落桑族人利用空中优势,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四鼓。虽说新兵阵在设计时,下了大气力布设了专门的鼓阵,以加强对四鼓的防守,但是也禁不住这种自杀性的疯狂攻击。白柯见状,当机立断的参与了进来。不但他亲自撑首鼓,护首鼓,而且指挥妖众们利用自身的长处,配合鼓阵出击,大大的减轻了鼓阵的防卫压力。 所以,今天这一战能取胜,白柯和妖众们功不可没。 袁峰远远的看到白柯与众妖仍然在打坐。 他们坐在一起,看上去,白柯的情形是最好的,只是脸色有些苍白。袁峰知道,这是灵力消耗太大的缘故。 众妖坐在那里,整齐伐一的象极了一颗颗红爆了的糖葫芦,与他们初来时,简直叛若两……妖。 那些全是血。既有落桑族人的血,也有他们自己的。 这一战,众妖浴血奋战,无一例外的受了伤。区别仅仅是有的伤势重一些,有的则稍微轻一些。 是以,战后,白柯第一时间将众妖召拢到自己的身边来打坐疗伤。他是化形境的木灵大妖,吐纳之间,皆含有木灵气。而木灵气本身具有疗伤之效。众妖在他的近旁打坐疗伤,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又因离白柯越近,木灵气相对要浓郁一些,于是,十几妖围成了内外两圈。重伤的在内圈,伤势相对轻一些的在外圈。 效果很不错。待袁峰站坐身形,外圈里有三名妖修睁开眼睛。 不等他们出声,袁峰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压低声音说道:“你们抓紧疗伤。我等过会儿再过来。” 袁峰走出去没几步远,白柯快步追了上来:“袁爷,请留步。” “抱歉,打扰道长疗伤了。”袁峰转过身来,歉意的抱拳道。 白柯连忙还礼:“哪里。我正好也要过去找袁爷。”不等袁峰发问,他直接问道,“什么时候撤离这里?” “一刻钟之后。”袁峰接着道明来意,“在阵外助我们的那位前辈是谁?能否告知我等?” 新兵阵开启后,生成了一道五色灵光的屏障,将战场围住,暂且截断了外面的一切。同时,阵内之人也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唯一的例外是袁峰。他身为总调度,知晓外面的情形。故而,他知道确实如白柯所言,一名看不清身形的黑衣人三下五去二的便将被拦截在隘口外的那一小部分落桑族人掳走了。 手法之利落、霸气,令他叹为观止。足以见黑衣人修为之高深。 他在心底里猜测,怕是不在云弟之下。 在仙山里,这样的人物,都是有数的。心思一转,袁峰想到了一个最有可能的人选。原本,他觉得白柯带来的这些妖众不象是在凡人界里土生土长出来的。看到这个黑衣人后,心里更加肯定了。只是如此一来,事情变得复杂了。或者说,事情的发展正中青木派的下怀。所以,他必须从白柯这里得个准信儿,好回去禀明云弟。 白柯轻轻一笑:“袁爷不是已经猜测到了么?” 果然!袁峰禁不住扭头去眺望隘口外面。 “不用看了,那位前辈早就走了。”白柯如实相告,“前辈此番前来,其实是想抓几个落桑族人回去。” “抓落桑族人?”袁峰又回过头来,挑眉看着他。 白柯摸了摸鼻子:“具体是为了什么缘故,前辈没跟我说。做为交换,他借了一些人手给我使。”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身后。 袁峰了然一笑。不错,他全猜对了。这些妖众身手不凡,果然都是妖王的人。 白柯又道:“嫌弃我身边的都是些小把戏,出不得这种大场面,也是原因之一。”说到这里,他目光流转,“前辈很护短。” “我已经充分感受到了。”袁峰脸上的笑容更甚,“可惜不能向前辈当面道谢,只能请白道长代为转达了。” 不料白柯摆手:“我也难见到前辈了。” 原来妖王把人手借给他后,吩咐了他两件事:一是,不得主动向任何人泄露他的身份。不过,象袁峰这样猜了出来了,过来求证的,不在此列;二是,如果青木派这边有人猜出了他的身份,那么,白柯要想办法将他的人交给青木派,随后者一同返回仙山。 至于他本尊不宜暴露行踪,得手之后,会立刻返回仙山。 白柯是青木派的客卿长老。妖王吩咐的第二件事,于他来说,就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何需刻意“想办法”。 果然,袁峰满口应承下来。只是,在心底里好奇得很:妖王“抓几个落桑族人”到底有何用意?还有,妖王手底下强手如云,抓几个落桑族人而已,又不是那种排得上名号的高手,至于劳驾他自己亲自来一趟凡人界吗? 不过,当着妖王手下的面,这些问题不好请教白柯,更何况,眼下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清场撤离,也不是交流讨论的时候,他只能暂且按下。 第二五二章 撤离 很快,战场清理完毕。袁峰亲自去河边收“三才坚冰阵”。 因为都亲眼见识过此阵的威力,所以,不论是青木派,还是五行门,都有不少弟子跟过去围观。 收阵很简单。袁峰右手掐了一道剑指,指着平静的河面,轻喝一声“收”。 话音刚落,立时有一道雪亮的白光从河里冲了出来。它象一条银蛇,先是在河面上盘旋了一圈,紧接着,猛然抬头,嗖的一下,飞向袁峰。转眼间,停在他的面前,最后,敛去所有亮光。 大家定睛一看,它已经变成了一串其貌不扬的珠子。 袁峰松开剑指,摊开掌心。 珠串“叭嗒”掉下,稳稳的落在他的掌心里。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发出一声惊呼:“快看,浮上来了……” 发现河面异常的并不只他一人。但大呼大叫的确实只有他一个。更多的直接选择了拔剑。哗啦啦,他们全身戒备的剑指河面。 河面上起了一圈又圈的波纹。每一圈水纹的中心都浮起了一点圆圆的黑色。修士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是以,哪怕只有龟壳般大小,众弟子还是第一时间认出来了,那是“水鬼”们身上穿的鱼皮服。 “三才坚冰阵”一收,这些家伙便立刻浮上来了! “没事。没有个时辰,他们醒不了。”袁峰一脸轻松的呵呵笑着,同时示意众人放下剑。 【领红包】现金or点币红包已经发放到你的账户!微信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领取! 说话间,“水鬼们”已经完全浮上了水面。果不其然,与先前沉下去的姿势完全不同。他们的象极了一条又一条的死鱼,全是肚皮朝天,双目紧闭,一动不动的浮在水面上。最重要的是,完全察觉不到他们的呼吸。 是以,如果不是袁峰点明了,他们是处于昏迷状态,弟子们皆以为他们是死的。 “都昏迷了,怎么还能屏住呼吸呢?” “是“三才坚冰阵”的效果吗?” 弟子们觉得奇怪极了。不少人用求解的目光看向袁峰。 后者也不知道。他之所以能断定“水鬼”们不是死了,而是处于昏迷状态,全是因为阵珠上沾有“水鬼”们的气息。 人一死,气息立刻断绝。所以,如果“水鬼”们如果已死,阵珠上不可能再沾有他们的气息。 更何况,魏清尘心心念着要抓几个活的“水鬼”。他专门为“水鬼”们量身定做的“三才坚冰阵”肯定不会轻易取了他们的性命。 “捞一个上来看看,兴许能知道缘由。”袁峰吩咐道。 立时,有一名使长鞭的五行门弟子一扬手,卷住最近的那名“水鬼”的腰,麻溜的将之拖上岸来。 离开了水,身着紧身鱼皮服的“水鬼”象是会发光一样,周身上下披着一层淡蓝色的光晕。 弟子们意外极了,忍不住再次议论纷纷:“那是什么光?” “跟鬼火一样。” “怪不得叫‘水鬼’……” 袁峰在器道上有一些见识,走过去,蹲在“水鬼”身边,伸出一根手指头试图去碰那层黑色的鱼皮服。 结果,在他的那根手指头还离着半个拳头远时,淡蓝色的光晕迅速变得锐利起来。 “哦呜。”人群里,不少人惊呼出口,“好厉害!” 袁峰当然不会冒冒失失的用手指头去碰“水鬼”。他只是在试探,以证明自己的猜测。见状,他立刻收回了手。 刚刚变得锐利起来的那一处光晕微闪,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对于袁峰来说,已经足够了。 因为他曾在魏清尘那里看到过相类似的一样法宝。刚才他就怀疑是这么一回事,起了验证之心。 验证的结果是,他的怀疑是对的。 “这层蓝光是鱼皮服发出来的。”袁峰站起身来,向弟子们解释道,“‘水鬼’们被‘三才坚冰阵’困住后,鱼皮服便立刻自动变更为极致保护状态,发出这种蓝光。只是这种状态非常耗灵力,‘水鬼’们本来就是昏死过去了,这下更醒不过来了。所以,他们依然是处于昏迷状态。等他们醒了,这种极致保护状态便会自动解去。” “他们要怎么才能醒?”白璋上人也沉不住气了。 袁峰答道:“最慢也不会超过十个时辰。”最快的话,就在这一两个时辰里。 白璋上人松了一口气:“还好。唔,时间紧迫,我们赶紧的撤。” 袁峰也不想节外生枝,又指挥着弟子们从河面上扒拉了三名“水鬼”过来。这样一来,加上岸上的这一个,总共是四个。 这四个,他一个也不会留下,将全部交给沈九妹,让他们给魏清尘送过去。 十几名“水鬼”,只留四个。大多数的就这样扔在水面上浮着。换成是平时的话,袁峰肯定不会如此浪费。只是眼下不是平时——他们必须马上赶回仙山去,俘获的“水鬼”们,便只能交由沈九妹他们转交过去了。可是,沈九妹他们人手有限得很,“水鬼”们又不是寻常角色,全部带走的话,沈九妹他们未必能按得住这么多的“水鬼”。所以,只能挑四个好的。 正要收手时,袁峰收到了白柯的神识传音:“袁爷,再多拣四个。前辈也想要呢。先麻烦你们带着。等过了边界,再都交给前辈的人。” 于是,袁峰又多扒拉了四个。 此间事了,他们迅速撤走,按计划与沈九妹他们会合。 沈九妹他们先到。 “我们做得很顺手。”一接上头,沈九妹眉开眼笑的告诉袁峰,“那个临时仓库被我们清理得比雪洞还要干净。光是鱼皮服便得了七十九身。这下,魏长老有的是样本,肯定会乐坏了。” “太好了。”袁峰也向她通报了这边的好消息,“所有重型机械全得手了……” 正打算转身回避的白璋上人听得真切,禁不住抚额——这两人怎么回事嘛!好不容易有半刻钟的时间说说话,却说的全是公事。 这一带被落桑族人实际控制。他们现在的行为,就眼虎口拔牙无二。不管得手,还是没得手,都要尽快撤离。是以,他们在这里休整的时间只有半刻钟。真的不能再多了。 ===分界线=== 新年将至,某峰要忙着准备过年,所以,在这里请几天假。 另,提前祝亲们新年快乐!在新一年里,牛气冲天,身体健康,幸福美满,万事如意! 第二五三章 新情况 一声令下,三支队伍说辙就辙,干净利落得很。转眼间,山脚再也看不到一道人影。 青钰上人负手站在飞船的船头甲板上,禁不住又一次的垂眸去看迅速远去的山脚。 “大师兄,我保证没有遗漏。”白璋上人见状,收了细炭笔,合上手上的小簿子,快步走过去,笑嘻嘻的说道。 怎么可能会有什么遗漏?一方面,撤离这个环节也是平时反复操演过了的。大到整体,小到每一个细节,都跟琢玉一般,不但是精心谋划,反复演练,而且还尽可能的设想了各种突发情况,做足了预案;另一方面,清理这个环节归他负责。而他是对着方案,一条一条的亲自核查,符合要求后,方一笔一笔的勾掉。直到刚才,最后撤离的弟子们也上了船,他才勾掉最后一项,所以,他敢以身家性命担保,绝对不会有一丢丢的遗漏。 青钰上人的目光在他手中的小簿子上打了个转,笑道:“你做得这般精心,怎么可能会有遗漏?” 此话绝对是大实话,且完全是字面上的意思。堂堂元婴上人亲力亲为,若是连这档子简单的事务也做不好,那真的是天要亡祝融了。 白璋上人吐出一口浊气,叹道:“其实,我也难以置信呢。”说着,他又打开手里的小簿子,指着上面的条目,“大大小小加起来,不下百项。搁在我们宗门,能在一个时辰之内完成,都算是好的了。”结果,全套扫尾+清场下来,大伙儿总共才用了不到百来息的时间。真的是说辙就辙。更让人无语的是,与其他大门派相比,五行门行事还是出了名的“有章法”、“神速”。也难怪他自己在核查完后,犹觉在梦中。 思及此,他感觉太灭自家威风了,又合上簿子,为宗门强行挽尊:“这一次,我们的弟子也都表现出色得很……” 不想,青钰上人却不买他的账,直截了当的翻了个白眼过来打断他道:“回舱罢。把这功夫放在复盘上,效果会更好。”说罢,扯起长大长腿,头也不回的往主舱走去。 听到“复盘”二字,白璋上人才想起来,在战斗里,最先现出破绽的恰恰是五行门的弟子们组成的阵点。好在白道长及时支援了鼓阵,大阵迅速回补,不然的话……他缩了缩脖子,飞快的瞥了一眼大师兄的背影,小声嘀咕道:“也怪不得我们的弟子啊……”五行门的弟子从来没有与落桑族人交战的经验。而偏偏这一支落桑族人表现出来的战力又超过他们收到的情报里的太多。叫他来说,这一战,能找成这样,真的是所有人都超水平发挥了,简直是可圈可点。所以,大师兄有什么好恼的?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一点儿也不敢现出来。因为不打不知道。 一场实战下来,祝融修士与落桑族人的战力相差之悬殊,远在他的预料之外。这样的认知好比是在他的头顶悬了一把锋利的长剑。故而,虽说此战获胜,完全实现了战前的意图,用“大捷”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但是,他的心反倒揪得更紧了。 看来,一向稳重的大师兄亦是同感。 白璋上人夹紧小簿子,抬腿快步跟了上去。 师兄弟两个走进主舱时,袁峰已经在里头了。看到两人进来,他先告知这边的最新进度:“刚才收到青龙的密讯。有三支落桑族重兵正往这边赶来。” “是从哪里调过来的?”青钰上人立刻去看铺在长桌上的地图。他们确实是撤得够快,可是,以飞船的速度,还有近个把时辰才能抵达通道口。战前做撤离计划时,他反复分析后,觉得这个时间是足够安全了。现在,亲眼见证过落桑族人的行军速度后,他心里是一点底也没有了。再一听说是三支重兵,立时便警觉了起来。 袁峰刚才已经在地图上核对过了,闻言,走过来,一边说,一边在地图上直接指了出来。 白璋上人听完,眉头皱得更紧了:“落桑族人还跟我们藏了一手!” 才多久,落桑族人竟然就近调动了三支重兵,从三面向他们包抄过来! 要做到这一境,首先是消息传递足够快;其次是要有兵。 而落桑族人都做到了。 足以见他们对东海掌控之深。 这又与他们战前掌握的情况有一些出入。 没有露出来的这些“出入”便是落桑族人刻意掩藏起来的。 他们能够瞒过魏清尘的法眼,说明手段确实了得。 【看书领现金】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看书还可领现金! 不过,眼下,这暂且不是重点。 “从他们的调度上,我觉得他们极有可能是想在这里截击我们。”青钰上人指着地图上的一处,抬眼看向袁峰,神色十分严肃。 白璋上人看清楚后,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从地形上来看,那里确实是一个截击的好去处。更重要的是,如此一来,他们撤回守护大阵通道口的后路全给堵住了。所以,又将是一场硬仗? 不同的是,面对数倍的敌人,这一回,他们不要说养精蓄锐,准备充足,便是调整的时间也没有,只能被迫的匆匆应战。 从而,他们面对是一场真正的生死之战。获胜的可能性……他看不出来! 但是,他们必须正面战! 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大师兄如此严肃的看向袁爷,就是一样的意思!白璋上人也看向袁峰,一双拳头不由紧紧握住,指尖泛白。 袁峰轻轻一笑:“别急啊。青龙说,东海是我们的地盘。打与不打,还有在哪里打,哪能尽由客人说了算。他令我们按原计划撤离,不要管余下的事。” 为了保密,他们几个在密讯里都按照青木派一贯的传统拟了代号。青龙是魏清尘这一回的代号。 闻言,青钰上人再次去看地图。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我想不出破解的法门。”言下之意,他想知道魏清尘会如何帮他们破了三支重兵的截击之局。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朗竹、书友、蓝色风沙9的月、票,谢谢! 第二五四章 遍地开花 魏清尘早就料到了落桑族人会第一时间从周边调度精锐围追堵截袁峰他们。是以,自从接到计划后,他便开始琢磨如何破解落桑族人的这一招。 最直接的法门是他派人去接应袁峰他们,直接助他们脱围。 然而,稍一分析双方的实力,便不难发现这个法门是最不切实际的。 他派不出足以接应袁峰他们脱围的人手。 不单单是人数不够的问题。 青木派成功的从凡人界突围,举派迁入仙山之云雾山脉后,听风堂在东海的势力首当其冲的承担了叶罡的全部怒火,被后者狠狠的铲了一遭。这是明面上的。 落桑族人暗地里落井下石,令听风堂的处境雪上加霜。 严峻的形势之下,他们唯有回缩、转移。偏偏在这个时候,落桑族人攻打守护大阵,紧接着,天劫降临。他们一度与本部失去了联系。 最危急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听风堂在这边的总部不得不迁移回了菱洲,以保存实力。 此举是明智且正确的。重新恢复联系后,赵宣和魏清尘先后赶回来,一系列的措施下来,尤其是他们两个一个从本部带了人手,另一个从本部带回来了一大笔钱财,听风堂终于缓过劲来了。 却也仅仅是缓过劲来而已。 真要与武装到了牙齿的落桑族人正面交战,不论是从人数,而是从战力来说,都只能是鸡蛋碰石头。 魏清尘自然不会拿好不容易保存下来这一点老本去死磕落桑族人的精锐。 但接应袁峰他们,助他们顺利的撤回守护大阵通道口,是沈云亲自交下来的任务,必须完成,没有半点折扣所打。而魏清尘也认为是责任所在。 那么,要怎么办呢? 有道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接到任务后,魏清尘也是挠破了头。就在这时,齐婶与齐冰宝母子二人带回来一支外门弟子,令他灵光一现,竟然想出了破解之法——为什么要与闻讯聚拢过来的落桑族人面对面的硬扛呢?我只要牵制住他们,让他们无法聚拢来就行! 点子有了,接下来的就是积极准备。 袁峰他们在新营区努力创建、操演新兵阵的时候,魏清尘点了齐冰宝,挑选了一支从外门弟子里挑选出来的骨干队伍,躲进了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也开始紧张的练兵。 现在,袁峰他们按照计划成功的啃下来了硬骨头,接下来,就看齐冰宝他们的了。魏清尘对后者更有信心,收到落桑族人调动人马的情况后,先是立刻给袁峰传密讯,通知他们抓紧时间,按原计划撤回仙山,然后又给齐冰宝下达了开始战斗的命令。 而齐冰宝一声令下,落桑族人在东海沿岸一边有数十处驻点被袭。其中就包括了那三只被调动的精锐周边的小驻点。 可以说,落桑族人自侵略祝融大陆以来,从来没有碰到过如此密集且细碎的攻击。 不知名的小股敌人就象是从天而降,以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兵力包围了他们的一个只有三四人的小小驻点。而在此之前,这些驻点在他们的眼里都是非常安全的。 是以,最初的时候,这些驻点都被打蒙了,完全是凭着坚固的工事、优良的装备,还有本身不俗的战力在本能的抵抗。 等打了一会儿,终于回过神来,他们立刻向周边的驻点以及上峰示警、求援。 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遭受莫明袭击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周边的小驻点几乎也是同一时间发现了同样的情况。 不知名的敌人竟是遍地开花一般! 这些小驻点也不简单。很快,一些驻点从对方的袭击中捕捉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当即大胆猜测,就是听风堂! 听风堂袭击了我们!他们赶紧的上报。 别小看了这些小驻点。他们是落桑族人控制东海的实质抓手。小驻点们在村镇交通的要塞上。安防、粮草征集、情报获取与传递、方向引导……等等,小驻点们都是首当其冲。是以,一旦它们失去了作用,落桑族人在东海便好比是中风了一般。就连奉命紧急行动的那三只精锐也跟突然瞎了、聋了一般,暂时失去了方向感。 就在这时,落桑族人在东海的主部又收到坏消息。他们的机重部队被全歼的消息好比是一声炸雷,已经响彻全东海,并且正以风一般的速度在四周传开。 一直以来,落桑族人都极力在东海塑造不可战胜的形象。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以彪悍的战绩成功的维持住了这一形象。 是以,当战败的消息传回主部时,主将大人第一反应是这则消息绝对不可以传开。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先是马上调集三支精锐去截杀回撤的那伙青木派人,接着下令全面封锁消息,即便是在主部内部,也不能有与之有关的言论。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命令才刚刚发出去,东海各大城镇已经传开了战败的消息。不仅仅是传言而已,将士们横尸山野的景象也流了出来! “这些影象,是其中的一部分……”侍官战战兢兢的奉上一块留影石。 主将大人看过后,如当头受了一棒,两眼直发黑。身形一晃,他险些背过气去。 “查!是谁干的!”用力的吸了一口气,他从牙齿缝里挤出来一句话。 侍官赶紧答道:“据初步收集到的情报,很可能是听风堂。” 主将大人来东海也有几个月了,知道听风堂是青木派里的一个部门。也就是说,袭击并歼灭他的机重部队,坏他切断仙山与凡人界联系的大计的人,与袭击他的数十处小驻点,令他差点在东海眼瞎耳聋的人,还有,传播不利传闻的人,其实是同一伙人。 心思稍微一转,他明白过来,后面两伙人的目的有一部分就是为了牵制他的精锐,为第一伙人解围。 三者环环相扣,合在一起,令他这几个月在东海的努力大打折扣。 好毒辣的阴谋! 偏偏他一时之间完全不知道如何破解! 主将大人好恨,只觉得喉头一阵腥甜,“哇”的吐出一口老血来。 第二五五章 太太太…… 袁峰等人的撤离按部就班,很是顺利。当天夜里如期通过通道口进入守护大阵。到了这个时候,情报里的那三路落桑族重兵也没有出现。青钰上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魏长老真的拖住了三路落桑族人!心底里除了惊艳,更多的是敬意。经此一战,他第一次真正的认识了落桑族人的战力。他们精心准备了数月,又有诸多人前前后后的为他们铺路,结果,这一战还是打得很不容易。并不是开战之前,他预料中的“探囊取物”。他第一时间初步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低估了落桑族人的真正战力。 但并非是他们或者说是青木派轻敌。而是,在此之前,青木派在东海这边的弟子没有与落桑族人真正的鼓对鼓、锣对锣的正面战斗过。 小股侵袭,不管得手与否,打一下就跑……这才是听风堂对上落桑族人的常规打法。这些年下来,与落桑族人接触最多的听风堂,也从来没有象这一战一样,和落桑族人正面战斗过。青钰上人并不是看不起这种战术。相反,他一直以为“兵道,诡也”,认为只要能成功杀敌的战术,都是好战术。事实上,初到新营区,从袁峰那里听到听风堂在东海的一些战例,他就对这种战术产生了深厚的兴趣。如果不是袁峰用“有没有兴趣搞个大场面”勾走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与兴趣,他肯定是第一时间飞赴东海,亲眼见识一番。 而他现在依然不改初意,仍然是非常的期待东海之行。只不过是手头的这桩事还没有完成,不得不强行按捺住。 话说回来。虽未能亲眼见识,但此战之后,他已经意识到了听风堂的这种惯用战术的一个弊端,即,因为它最大限度的利用了不对等的手段,所以,获取的很多信息和情报也难免片断。比如说,斗了这么多年,听风堂依然没法正确的评诂落桑族人的实际战力。 碰到落桑族人这样的强大对手,单纯是小股侵袭,是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随意战争的进一步发展,包括听风堂在内,祝融修士与落桑族人之间的正面战斗,只会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此战的重要性。青钰上人意识到这一点后,回新营区立刻总结的心思更加迫切,毫不犹豫的放弃了与魏长老见面的想法。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魏长老那边居然真的拖住了落桑族人的三支重兵。 更让他惊落眼珠子的是,袁峰告诉他,魏长老他们采用的还是听风堂一贯以来对付落桑族人的战术,即,小股侵袭的灵活作战战术。 与以前唯一不同的是表现在规模上。不再是零星出动,魏长老他们这一次是调动了几乎全部的主力,在同一时间对数十处落桑族人的据点发动了突然袭击。 “魏长老也给他们的这次行动取了个代号,叫做‘遍地开花’。”袁峰看着面前的大地图,兴致勃勃的点评道,“这代号取得好!可不就是遍地开了花么!” 在撤至通道口的途中,他们一直都与魏清尘保持联络。是以,“遍地开花”行动的主要战果,他们都是即时知晓的。每传过来一道密讯,白璋上人便会抢先在大地图上标注出来。半天的时间里,大地图上已经标记满了。正好应了‘遍地开花’的景。 闻言,白璋上人不赞成的将亮闪闪的目光从大地图上挪开来,抬起头来,不赞同的冲袁峰皱了皱眉头:“‘遍地开花’还是太含蓄了。我要是早知道,一定要取“一地犬牙”这个代号。”说完,他自己先乐了,复又指着大地图,“你们看,可不是揍得落桑族人满地找牙么!”说这话时,他故意套用了袁峰刚才的语式,连语气也仿得维妙维肖。 “哈哈哈……”满舱房的人都被他逗乐了。 很快,这成为了一个笑梗,在飞船上飞一般的传开来。在进入通道口后,飞船上的欢声笑语都没有真正的停过。 畅快的笑声成功的吸引来了数位五行门的守阵前辈——这几位前辈自入阵之后,几乎没有再在人前现过面。便是之前袁峰他们通过守护大阵去东海,五行门的这几位也没有露面。 看到他们齐刷刷的出现在船头前方,在甲板上当值的一干五行门弟子是当场傻掉了:“太太太……师祖……” “你们是第几代弟子啊?” “哪里用得着那么多的‘太’……” 飞船的守护罩在几人面前形同虚设。众目睽睽之下,他们不紧不慢的直接穿过来,轻飘飘的落在船头甲板上。 “当——”一声听着就疼的碰撞声打破了船头的死静。那是一名保留有最一丝清醒的青木派弟子急忙转身去报信,却完全忘记了身后就是主杆…… “唉哟,真疼!”其中一名五行门前辈看着,肉鼓鼓的包子脸立刻皱得满是褶子。 周边的弟子们反应过来了,七手八脚的把撞杆者扶住。前辈一点儿也没有说错。这一下,必定是真的撞得很疼。因为那名倒霉的青木派弟子当场就翻了个大白眼,头一歪,昏倒在众人伸出来的一大片手里。幸亏周边的弟子们反应够快。不然的话,他肯定是倒地上了。 “阿欣……” 船头惊呼连连。 主舱里布了隔音阵,但只是防止舱房里的声音传出来,并不拦隔外面的声音。故而,袁峰等人此时已经从里头冲了出来。 “太太太……”白璋上人看到人群中央的那几位比自己还要年轻的白袍人,立刻站在原地,也犯起了结巴。 不过,他的结巴很快就被治好了。青钰上人一巴掌糊在他脸上,轻喝道:“胡说什么?是太师祖!” 五行门的太师祖有一个鲜为人知的臭毛病,明明一大把年纪了,却喜欢装嫩,哪怕火烧眉毛了,只要出现在人前,都要把自己收拾成一个十五六岁的青葱少年郎。这样的人,自然也不喜欢底下的徒子徒孙们给自己乱加辈份的。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ichael的月、票,谢谢! 第二五六章 第一笔红利 “原来是小青钰回来了。”青钰上人显然是大大的取悦了太师祖,后者抚手,眉开眼笑的说道,“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 这叫什么话?甲板上的弟子们,不管是五行门的,还是青木派的,都惊呆了。 袁峰还好,心思一转,明白过来了——看来这几位五行门的前辈都是明白人。在先前落桑族人攻打守护大阵时已经知晓了落桑族人的真实战力。故而以为他们这一去无疑是鸡蛋碰石头,有去无回的。兴许就因为如此,他们出发通过守护大阵时,几位前辈才不忍现面,为他们送行。 思及此,袁峰暗中吸气,压下纷纷冒头的大小问号,上前一小步,向几位前辈见礼:“小子青木派袁峰,向……” 话未说完,一道柔和的力量轻轻的托起了他的双手。 是五行门的那位青葱般年少的太师祖。 “袁小子,我们以前见过的。”他放下手,轻笑道,“应该是有些年头了。”说着,扭头去看左侧的中年大叔,“是?” 中年大叔一掐手指,点头道:“是的,一晃就是十几年了。”放下手,继续垂手侍立,看向袁峰笑眯了眼,“所以,我们和袁爷也是老相识了。” 袁峰心中一动,一段过往的记忆立时涌上心头,顿时恍然大悟,旋即,狂喜与感激齐齐涌上心头,禁不住抱拳道谢:“原来那一次在黑螺滩是两位前辈暗中伸了援手!” 修士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他实在是对这两位前辈没有印象,不知道“老相识”是从何而来。然而,算一算时间,“十几年前”,在这守护大阵里,能够与两位前辈结缘,只能是黑螺滩历险的那一次了。 十几年前,还是仙门时期。那时,守护大阵比现在要稳定得多。仙门长老会对守护大阵的控制也远不及现在严厉。这些都使偷渡仙山成为了可能。在仙山的边界,甚至成为了很多人讨生活的生计,大小“蛇头”,数不胜数。 袁峰和将士们就是在那时分批偷渡到仙山的。 偷渡的风险很大。没有哪个“蛇头”敢打下包票,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偷渡成功。只是袁峰他们那时在凡人界被仙庭重重围剿,真正的到了走投无路之境,唯有偷渡仙山,才有可能搏得一线生机,只能铤而走险。 袁峰他们那一批,也是历经千难万险,才终于偷渡成功,抵达仙山。诸多危险之中,让他印象最深的是过黑螺滩的时候。 黑螺滩是一处险滩,因时常有螺状的大小漩涡出没而得名。 那些漩涡表面上只是一些淡淡的螺纹状灰线。然而,一旦误入其中,淡淡的螺线嗖的往下沉去,眨眼的工夫,面前会现出一只黑黝黝的地洞。它们就象巨兽的嘴,能顷刻间连人带船一同吞没。船上的人,包括“蛇头”们在内,皆完全没有逃生的可能性。 然而,黑螺滩又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地。 好在经过长时期的观察,人们发现一年之中,有固定的几天,黑螺滩上的这些大小漩涡基本上不会出现。那时,通过黑螺滩会比较安全。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袁峰他们那一次就碰上了“例外”——明明是安全的日子,且进入黑螺滩前,“蛇头”还亲自用千里镜仔细察看过了,确实是安全的。哪知,船行至滩中,突然间,猛的颠了一下。紧接着,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袁峰首先想的是“不好,船触礁了”。不等他发问,袁峰还没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听到“蛇头”在船头绝望的惨叫“不好,出黑螺了”。一时之间,他的手下皆面无血色,瘫倒在甲板上哀嚎:“这回死定了……” 待袁峰冲到船头,去看前头的水面。水面上无风起浪。一尺多高的浪头间,有一道半圆形的灰线若隐若现。 这道灰线变化非常快。仅仅是呼吸之间,已经拉长拉粗,看上去象极了一只巨大的深灰色海螺,完美的嵌在两块巨大的岩石之间的水面上。 那两块岩石中间的水面,恰好就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原来这就是“黑螺”!看着也没那么凶险嘛! 袁峰当时是无知者无畏,见还离着不到三里远的距离,连忙冲“蛇头”大叫:“快!调转船头……” 行船又不是开弓。前头既然有拦路“黑螺”,难道还不能回头吗? “蛇头”扔下手里的千里镜,抹了一把脸,冲他咧嘴惨笑道:“回不了头了。刚才,‘黑螺’已经毁掉了船底。船动不了。” 袁峰不敢不信。一是回过神来的他发现船身正在下沉;二是他想起了刚才的剧烈颠簸,还有那声巨响。 更重要的是,“蛇头”和他的手下们都瘫在地上,不见动弹,船却反而明显的加速了,越来越快的朝着“黑螺”飞驶而去。 难怪“蛇头”他们如此之绝望。 袁峰也陡然慌乱起来。他禁不住结结巴巴的问道:“那,怎么办?” “等死啊……还能怎么办……听说就是一下子的事,不会很痛苦……”“蛇头”索性放在手脚,在甲板上摊了一个“大”字,“做这一行的,早晚有这一遭。哼,老子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死就死罢。” 倒也洒脱。但是袁峰不心甘啊。他是冲着一线生机去仙山的。好久不曾有过消息的云弟也联络上了。还有,他要带着九娘去求仙访药……只要到了仙山,一切苦难就能翻篇,美好的生活即将出现。他怎么死在这里呢? 可是,“黑螺”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巨大的黑洞。 船离它越来越近了! 死亡似乎避无可避! 袁峰完全无计可施。 数息之间,船已经到了“黑螺”的边缘!下一息,这船,还有船上的人都会被无情的吞没! 说时迟,道时快,袁峰惊讶的看到,“黑螺”的正中间乍然现出一道金色的亮光。那亮光刺得他睁不开眼。在扑天盖地的黑暗遮过来的同时,耳畔响起了呼呼的风声。 他来不及细看。因为他昏过去了。 那时,袁峰的心里想到的是:果然是一下子的事,不痛苦。 再次醒来是半天以后。 我还活着!意识到这一点后,袁峰从甲板上一跃而起。很快,他发现,船上的人都处于昏迷之中。大家都保持着金光出现时的状态。“蛇头”仍然是摊着“大”字,只是闭着双眼,处于昏醒之中。 但这里显然已经不是黑螺滩。他们的船搁浅在一片完全陌生的消滩上。 袁峰惊喜的拍醒“蛇头”。 后者难以置信的四下里张望,狂喜的告诉他,他们通过了黑螺滩。 这也意味着,只要不碰上仙门的巡逻队,这一次偷渡就成功了! 至于怎么通过的,“蛇头”也是一无所知。他甚至都不知道在最危急的时候,有一道金光出现。听完袁峰的描述,他将之归于“天老爷保佑”,当即在甲板上向着仙山的方向跪下来,五体投地,虔诚的道谢。 袁峰那时早就不信“天老爷”了,见状,还是不信。想着那道金光,他觉得兴许是有高人恰巧路过,出手相助。在仙山边界呆了一些时候,听说守护大阵里守护仙时,他更加坚信不疑。只是这些年下来,他一直未能有缘见到过一个守护大阵里的前辈。这次的经历也只能压在心底。 没有想到,今天终于碰上了。 而且对方恰好是五行门的前辈们。 袁峰热忱的邀请前辈们去主舱小坐。 鉴于五行门的这些前辈一直守在大阵里,寸步不离,他也没指望他们能去青木派做客,只是想着暂且在船上招待他们一回,好向他们汇报这次的战事。 他觉得几位前辈突然现身,肯定是想听听这一战的详细情况。 没有想到的是,汇报完后,五行门的太师祖鼓了鼓腮帮子,毫不客气的点评道:“你们的战力显然差落桑族人太多。便是兵阵也是破绽多多。”顿了顿,他拧着眉头说道,“真是不省心呢。罢了,这里也不好摆阵。我且随你们走一趟,校一下兵阵。” “师伯,还有他们的阵基。”旁边,中年大叔飞快的提醒道。 立时,袁峰听出来了。原来,几位前辈是特意来坐顺风船的。 他们肯定早有此念。不过,如果这一战失利,他们兴许就会断了念头,继续默默的守着大阵。 其实,在谋划的时候,袁峰和沈云他们不止一次的讨论过这一战获胜能够得到的红利。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在凡人界,有一句老话,叫做“无利不起早”。更何况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打仗。 没有好处,谁会拼死拼活的打仗?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么快,他们就收到了第一笔红利。 一笔他们想都不敢想的红利! 袁峰按下心中的狂喜,连忙邀请几位前辈,心底里又不得不服气一回——所以,云弟又说对了。祝融大陆不缺人,眼下缺的是“首捷”。 第二五七章 青木派,有点意思 守护大阵之外,云景道长带着接应的弟子们已经等候多时。双方接上头后,按计划组成船队,立刻撤往云雾山脉。此时边界这边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夜色的掩护下,船队天破晓时分顺利的抵达了云雾山脉的边界。 前来迎接他们的是王长老。在飞船上,远远的,他们就能看到王长老两眼笑成了细细的月牙儿,一双眉毛更是仿佛要飞出脸去。 等飞船一靠码头,王长老用力的挥舞着双臂,仰头冲着船头吼道:“袁爷,门主大人收到你们的报告高兴得不得了,连声说要好好的犒劳你们……” 船上的青木派弟子们听到门主大人高兴得不得了,便个个现出了与王长老同款的大笑脸,更不用说后头还有“好好的犒劳”。他们正要振臂欢呼,忽然听到一声恨恨的哼哼声。 谁呀……青木派的弟子们脸上的笑容开始发僵,闻声齐刷刷的望过去。 那是站在五行门的太师祖左后侧的一位中年道士发出来的。 骤然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中年道士也没有收敛哪怕一点点。脸上依旧是堆着满满的愤怒。 五行门的弟子们刷刷的低下了头。 白璋上人站在一旁,也只有干着急的份——这是太师叔祖啊,说不得。不然就是妥妥的以下犯上,目无尊长啦。甚至以他的身份,连打圆场也轮不上。 在场的五行门人里,能压制住这位的,唯有其师兄,也就是太师祖。 可是,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太师祖压根没有‘压制’的意思。他老人家象是被这个简易码头的简略、粗暴风格给吸引住了,正背负着双手,兴致勃勃的举目四望…… 袁峰目光一转,完全明白过来了——五行门的几位大佬这是对他们青木派的接待规格很不满呢。 对此,他表示完全可以理解。 因为在仙山众人的眼里,这几位愿意放下身段,亲临青木派,那是给了青木派莫大的脸面。说是青木派上下所有人的祖坟一个不落的齐齐冒了烟也不为过。是以,按照仙山的传统,青木派的门主领着全体青木派人盛装早早的候在码头上接驾方为正解。而事实上,云弟不但没有亲临,而且只派了一个在仙山完全没有名声的生面孔领着一个巴掌数得过来的同样是生面孔的弟子过来。这种规格之下,哪怕王长老他们五个脸上的笑容堆得堆不下来了,在五行门众人的眼里,也是青木派狂妄之至之极。人家的太师祖没有亲自发难,只当视而不见,真真的是绝无仅有的好风度,好雅量呢。其师弟也不过当众搁下脸,大哼一声,真说不上“客大欺主”。相反,人家也还是妥妥的一“性情中人”。换成是某些以耿直着称的剑修大佬,此情此景,先是刷的拔出剑来,一剑斩了这破码头,再一个字也不说,掉转船头,扬长而去,青木派也只有受着的份,绝对在全仙山都找不到说理的地头。而且这事只要是传出去一丝丝风儿,全仙山的人会集体送青木派一顶“目无尊长、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帽子。光是众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把云雾山脉里所有的沟沟壑壑给堆得满满当当的。 可是,袁峰心念一转,暗道:云弟是不讲俗套,却也从来不是冒失之人。到了仙山后,他反复跟大家说,到哪一座山就唱哪座山的歌,大家出门在外在记得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尊重仙山的众修行前辈,更是云弟反复强调的。今儿这是怎么了?难不成……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一边太阳穴突突的跳了两跳,连忙抓住面前的船舷,压下心中的急切,尽量镇定的问道:“王长老,门主大人还有其他吩咐吗?” 王长老在码头上也敏锐的感觉到了船上的突变。再猛一听袁爷做古正经的管自己唤作“王长老”,而不是平时的“老王”,立刻明白了过来。他赶紧的双手抱拳,依旧是扬着一张灿烂的笑脸,扬声解释道:“袁爷,门主大人说,此番大家大捷而归,又能荣幸的请到了五行门的前辈们,是我们青木派开天辟地的大喜事儿。是真正的双喜临门。只可惜贵客临门,家里连盘象样的菜也摆不上。所以,门主大人亲自带了一队人去北边打猎了,说,很快就会打转,好给贵客们接风洗尘,也给大伙儿打牙祭。” 他的话音刚落,船上尽是欢呼:“啊,打牙祭——”青木派的弟子们想着香喷喷的烤肉,摸着许久没有沾过肉味的瘪肚子,险些当场淌口水。 在场的五行门弟子们也不止一次的参加过青木派的“打牙祭”,此时也是神采飞扬,莫不向往。 五行门的太师祖终于发觉了这番动静,笑眯眯的扭头对师弟们徒弟们说道:“呵,很多次都听说青木派的打牙祭,都说怎么怎么好,传得是神乎其神啊。看来今天我们这几个老东西是要有口福了。” 他们是一直守在大阵里,两百多年不曾出阵一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与世隔绝,不知世事。很多的事,他们也是心知肚明的。比如说,青木派穷得叮当响,还有上至门主,下至普通的弟子,全不会辟谷,平素里都是以凡人们都看不上的野菜汤裹腹。好不容易搞到一点点肉食,还美其名曰“打牙祭”……这些,他们也是没少听说。 然而,百闻不如一见。看到青木派众弟子听到“打牙祭”的反应,太师祖突然好奇心大起——这青木派到底是有多穷啊。 更让他好奇的是,青木派的这种作派。这个堂堂的门主大人放着他们这些老东西不亲迎,而是带人去打猎,给普通的弟子们搞肉食。而在场的青木派弟子们无不习以为常。换成是在五行门里,必须是“弟子服其劳”。也就是说,他老人家愿意亲自去打猎,底下的徒子徒孙们也没谁敢这么心安理得的吃呢。 青木派,有点意思! 强烈的好奇心之下,他觉得沈云的失礼,可以考虑先可以放到一边,暂且不提。 他的态度很明确,中年道士脸上的愤恨亦有消融的迹象,撇撇嘴,道:“说得再好听,也是贪嘴。”顿了顿,拧眉道,“大师兄,他们连辟谷都不会,能搞出什么大阵来……” 话未说完,站在左边的美须男打断道:“师弟,来都来了,是真是假,总归要亲眼看一眼嘛。” 中年道士释然一笑,冲他轻轻点头:“二师兄所言极是。来都来了!” 总而言之,他们师兄弟三个都是不信的。青木派能有安山固河的“阵基”?到底是“大阵”,还是法宝,或者干脆是真还是假,确实要亲眼看一看。 第二五八章 井底蛙 三人端的是说悄悄话的势,却拿的完全不是悄悄话的声。更何况修真之人本身耳力超凡。这番话,袁峰等在船头的青木派众人皆听得真真的。 得,来都来了,要见真章!袁峰的心气儿顿时全被激了起来。他轻轻一挑眉,大大方方的冲上边的发号弟子打了一个手势。 后者意会,手里的青红双手小旗哗啦啦一扬。 “起——”立时,飞船轻轻上扬,中途放弃靠港,再度昂头飞船空中。 王长老见状,知道这番是铁定接不到人了。五行门的大佬们嫌见他太掉份呢。不过,他也不恼,笑盈盈的双手拢在嘴边,冲船上的人笑道:“那好,我们新营区再见!” 待飞船飞得远了,象是一个小黑点融入了天边的墨线里,王长老方收回目光来,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挥手道:“我们也回罢。” 随从的四人再也忍不住,纷纷吐槽:“王长老,五行门的太师祖看着可不好招待呢。” “嗯!他的徒子徒孙们可好相处多了。” “你也说了,是他的徒子徒孙……” 王长老回身冲四人瞪眼睛:“说什么呢?有这功夫,不如多想想怎么才能完成好门主大人交下来的任务!” “是哦。”有人摸了把脸,脸上喜色全无,只有愁苦。 其余人亦是齐齐的挤出了苦瓜脸,苦大仇深的两两相望。 他们四个是王长老从客院管事处亲自挑出来的。按王长老的话说,放眼整个青木派,再无第五名弟子比他们更多的接触到五行门的人了。所以,门主大人临行前交待下来一定要留住五行门的这几位大佬的任务非他们四个不可。 本来,他们四个也是信心满满——据他们的了解,五行门里的这些人表现出来的无非是三种人,一种是阵痴,第二种是和青木派弟子不相上下的好吃鬼,最多的是第三种,就是集前两种于一体的阵痴+好吃鬼。除此之外,他们接触过的五行门人再无第四种禀性。他们觉得,以青木派现在的“本钱”,完全有自信,不难留下任何一个五行门人。 这不,来之前他们都商量好了。飞船一靠港,他们就先亮起“打牙祭”来。 谁知……唉!又是应了门主大人的那句老话,真真的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哎呀呀,我们家乡有句老话说得真对!”一名随从尴里尴尬的摸着后脑勺。 “什么老话?”王长老转过身去,正脸看着他。 “姜还好老的辣啊。”随从摊手,“我们备的那两样,不管用,留不住这几只‘老姜’。” 旁边有人立马表示反对,慢声细语的说道却是:“我看未必。” 王长老等人的目光齐齐的又看向他,催促道:“有话快说!” “对啊。都火烧房子,你还在这里说半句留半句的,成心要急死人啊。” 那人呵呵笑着:“我的意思是,‘老姜’也是姜嘛,还能变成别的去?” 另外的三名随从几乎是炸了锅:“好啊你个老田!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抠字眼呢。这会儿说的是‘姜’不‘姜’的吗?” 不料,王长老两眼亮晶晶的挥手示意他们先安静:“我觉得老田说得完全在理!‘老姜’也是姜,从本质上来讲,它绝对不会变成葱和蒜。” 又有人很快懂了,一改方才的焦急,服气的连连点头:“对的呢。再老的阵修,他也是阵修,不可能不对我们的阵基不感兴趣。” “就是!我们的阵基,连剑修都看得挪不开眼呢。何况是阵修!”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余下的两人还能再不明白?他们两个恍然大悟,高兴的摩拳擦掌:“怪不得袁爷直接让船飞营里去了呢。原来是和门主大人想到一块儿去了。” “王长老,我们呢?接下来要怎么做?” 虽说有门主大人和袁爷他们帮忙,但自己的任务得靠自己做,不能一心指望着别人帮忙。这可是青木派弟子们的全体共识。 王长老眯起了眼睛,细细的长眼里闪烁着的全是算计。 “这事……我们得先找吉祥如意合计。”很快,他拿出了大主意,“事不宜迟,我这就召唤他们。” “对对对。我们的动作得快。袁爷他们的船快着呢。”众随从目光灼灼的表示赞同。 为了安抚住五行门的太师祖一行人,袁峰暗中令飞船加了速,用比平时快了差不多三成的速度赶路。小半天不到,前方的天际线上现出一道淡墨色的圆拱。那就是新营区的守护罩。 就在这时,中年道士再一次的出声了。他凝视着守护罩,轻咦:“还真有大阵。” “看着是挺象回事的。”美须男眨了眨眼睛。 “切!”他被包子脸的太师祖无情的嘲笑了,“装什么样!我们家的内门大阵哪有人家这个好!” 中年道士目不转睛的盯着守护罩,嘴里没闲着,接话道:“大师兄英明!这回我们应该是来对喽。” 听到这里,袁峰暗中松了一口气。他不明白守护罩为什么变成了这般颜色,与平常完全不一样,并且也不象是戒备时的样子,但是,他猜得出来,定是王长老他们动得的手脚。目的嘛,肯定是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更重要的是,从目前来看,此番动作的效果是杠杠的。正所谓内行人看门道。守护罩稍微变黑一点点,算是成功的勾住了几位阵修大佬的魂。接下来,要想把人留住,非难事耳。 正思量着,美须男已经惊呼着冲向了船头:“天爷,那是……” 袁峰连忙举目前看。 守护罩之顶亮光闪闪。原来是吉祥和如意呀。两个小家伙现出原身来,把头都看向这边,远远的冲袁峰挤眉弄眼,好不得意。 这下连五行门的太师祖也再端不住了。他瞪大眼睛,喃喃道:“原来,真的有阵灵。” 上古传说,阵有灵,可孕育阵灵。五行门以阵立门,号称拥有全仙山除守护大阵之外的最强大阵,也有阵灵。然,自家人知自家事。他们的阵灵非上古传说中应阵而生之阵灵,而是后天训养的守阵灵兽。 后来,入守护大阵多年,他也不曾看过到传说中的阵灵。以是,他以为古老的传说只是以讹传讹。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传说是对的。真的是天外有天,错的是他们这些井底蛙。 第二五九章 出事了 黑海蟒整族搬迁,不知所踪。消息一传开,北海各妖族几乎是马上陷入了激烈的暗斗。争夺“北海第一妖族”的名头和地位,分割黑海蜞一族原来的地盘和各种资源……不过,各族生怕惊动了妖王,惹来后者插手,皆心照不宣,很快达到了共识,即,“第一”的名头先不急着“名至实归”,大家抓紧时间悄咪咪的分东西。 但北海到底是动荡起来。然而,对于在云雾山脉这边的北海之滨来说,却能称得上是终于得了一次喘息的机会。 原本受云雾山脉的雾障影响,这一边的各种资源就是比较贫瘠的。后来,青木派在云雾山脉安营扎寨。黑海蟒一族甚是担心青木派的真正目标是北上打北海的主意,下了大气力在北海之滨实行坚壁清野。整个北海之滨的资源再一次急骤减少。 也就是形势赶不上变化。黑海蟒一族很快就整族搬迁了。北海之滨的坚壁清野也因此而半途而废除。青木派里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如果再让黑海蟒一族坚壁清野下去,偌大的北海之滨很有可能变得跟舔过的盘子还要干净。 妖族向来最讲实际。本来北海各妖族就看不上北海之滨这块光骨头。现在,他们都忙着暗斗,更加无暇顾及。这使得刚刚经过黑海蟒一族两次大清洗的北海之滨反而迅速的平静下来,得以休养。 青木派虽然一直穷得叮当响,温饱且是大问题,但是为了北海之滨的长远发展,长老会下了禁令,没有长老会的许可令,门派之中,任何人严禁在北海之滨采集、狩猎等。 沈云身为门主,必在“任何人”之列。即便是为了犒赏凯旋的英雄们、招待贵客,他也不能带着弟子们去北海之滨打猎。是以,这一次,他们是去了北海腹地的一个无主小岛。 这个小岛原本是在黑海蟒一族的势力范围内。但是它地方小,位置偏僻。因为灵气不足,所以,岛上仅有凡物和一口咸水泉,一直不为黑海蟒一族所重视,岛上甚至都从来没有安排驻守的岗哨。眼下,也暂且没有进入北海各妖族的眼里。 黑海蟒一族和北海各妖族都看不上,却是青木派的暗探们一眼相中的落脚处。他们不但在这里修建了秘密地堡,而且还充分利用岛上的资源,暗中搞起了黑松鸡的驯化。 黑松鸡是岛上暂且最有搞得的土产。它的优点是个头大,出肉率高。一只成年的雄性黑松鸡往往能得肉近百斤。但缺点也不少。比如说,嘴尖爪利毛硬,好斗……好,嘴里早已淡出鸟来的青木派暗探们眼里,这些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缺点。无非就是多费点心思,多下些气力罢了。但有一条缺点是真正的让他们头疼,那就是黑松鸡肉的口感很不好,柴、糙,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土腥味儿。连对肉食最不挑嘴的青木派暗探们吃到嘴里,也觉得形如吃土,难以下咽。 不过,这也难不到青木派的厨师们。经过数次实验,他们找到了解决的法门,即,在下锅之前,先将黑松鸡肉用清水浸泡一个时辰,再用青木派秘制的烤肉粉腌制至少一个时辰。经过这样炮制的黑松鸡肉烤熟之后,不但土腥味能被去除干净,而且肉质也变得细腻许多,口感得到大大的改善,完全能够用来“打牙祭”了。 如此一来,黑松鸡肉的口感已经不是问题了。在周边找不到更好的凡兽资源的情形下,黑松鸡难打,暂且无法驯化,大规模的圈养,反倒成为了第一问题。 这不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搞到足够大伙儿打一场“牙祭”的黑松鸡肉,沈云不得不亲自带着十几名弟子上岛狩猎。 门主大人一上岛,留守的暗探们很快发现到一个明显的变化——小小的海岛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凡兽,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都趴了窝。就连最桀骜好斗的雄黑松鸡们也躲在窝里瑟瑟发抖。 所以,并不是黑松鸡难搞,他们的修为太低才是黑松鸡驯化、圈养计划的唯一问题?暗探们只能满头黑线的将新发现的情况报告给门主大人。 沈云其实带着众弟子从虚空里一出来,便发现了这一情况。对此,他经历得多,早已见怪不怪了——和大多数的修士一样,凡兽们也从来都是这般的“欺软怕硬”。 原本,“天劫”之后,余莽发现了地龙肉这一肉源。可谁叫青木派穷呢。在仙山的人们,不论仙与凡,都接受了地龙肉。如今,地龙干的收益迅速成为了青木派开源的重要项目。大家都舍不得吃了,积极寻找新的肉源。这不,发现了黑松鸡后,全门派的人又都指望上了。 真没有什么好客气的。沈云挥手提醒道:“还愣着做什么?你们不是一直想着要驯养它们吗?” “是呀!多好的机会!”为首的小队长反应快,高兴的一拍脑袋,转身招呼众人,“乘着门主大人在,大家伙们不敢动,我们赶紧的去窝里抓幼崽。” 成年的黑松鸡,不论雄与雌,都好战,性子野得很。再加上,岛上人手少,任务重,真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来驯化成年黑松鸡。所以,他们的圈养计划才进展艰难。如今得了好机会,他们自然是放弃难以驯化的成年黑松鸡,直接从幼崽下手。 “大家伙也要抓一些。”沈云又提醒道,“今天,门派里就指着它们开庆功宴呢。”这次袁峰他们出战是头等机密。现在,他们都凯旋了,已在回门派的路上。但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消息依然没有公开,长老会那边依然是捂得死死的,没有通告全门派。反而是大捷的消息太劲爆了,一夜之间,仙山已经传得沸反盈天。北海亦然。岛上的弟子们是门派安在这边的耳目,怎么会不知晓?是以,他大大方方的公布了大捷。 果不其然,一说到大捷,小队长脸上的笑容更深,都快堆不下了。他连连点头,立刻报上北海的相关动向:“是要好好的庆祝。袁爷他们大捷,连北海这边的妖族都收到了风声,传得沸沸扬扬。” “落桑族人太可恨了。袁爷这回可给大伙儿狠狠得出了一口气。” “就是要这样揍死这般龟孙子!” …… 提起大捷,弟子们连“打牙祭”也顾不上了。一个个好比打开了话匣子,挽起袖子,眉飞色舞的议论起来。 就在这时,留在地堡里坚守岗位的弟子传讯出来:“报告,门主大人,东北突然出现一大群银线鱼!密密麻麻的,成千上万。” 不等沈云回应,小队长脸上的笑容来不及变僵,嘴里已经惊叫起来:“怎么回事……”话一出口,他立刻回过神来,赶紧解释道,“门主大人,这边没有银线鱼。银线鱼味道鲜美,是北海出了名的一道美味。可惜,这种海鱼只能生活在温暖的海水里。我们这边的海水温度偏低,银线鱼活不了,不可能有银线鱼。” 所以,突然出现了成千上成的银线鱼,绝对是出事了。 第二六零章 神秘的仙级禁制 沈云见状,心底里刚刚升起来的一点高兴,立时落下了一大半儿。 那么大的一群银线鱼,浩浩荡荡的,争先恐后的往这个偏僻的小岛冲过来。以他的修为,他想“看不见”都难。事实也是。他比哨兵还要早半刻多钟发现浩浩荡荡而来的银线鱼。可是,他暗地里第一时间放出神识仔细查探了一翻。除了银线鱼,还是只看到银线鱼。连一丝丝的妖气也没有发现。想到以前在了凡人界的时候,曾在海边也碰到过类似的现象,他还以为今儿是走了大运,好巧不巧的又撞上了呢。 不想听弟子们的意思,竟是他想多了。银线鱼之所以在仙山都是出了名的一道山珍海味,还有一个原因是难得。以至于如此规模的银线鱼自己“送上门来”,让知晓北海风情的弟子们如临大敌,疾呼“出事了”! “走,看看去。”一挥手,他率先大步向暗哨方向走去。同时,在心底里已然打定了主意——不管是不是“出事了”,亦或是不管出了什么事,他既然站在这里,这些银线鱼又是自己送上门来的,那就万没有放过的道理。今天的“打牙祭”,还就非银线鱼不可了! 好,也不是他天生骨子里霸蛮,而是此时此刻实在是没得办法了。谁叫青木派穷呢。而他这个门主更是穷上加穷。贵客临门,连道象样的肉菜都添不起。 沈云一动,周边的弟子们也马上跟着动了。他们扯起大长腿,快步跟上。就连岛上的弟子们,明明知道那些银线鱼的背后绝不简单,此时也一个个的都跟吃了定心丸一般——有门主大人坐镇,能出什么事?即便是有事,那也必须是无事……哦,不对,必须是喜事,大喜事。这么多的银线鱼啊,有一条算一条,今天全是他们的了! 一想到今天就能用银线鱼打牙祭,有几个哨探弟子甚至禁不住的喉咙“骨碌”做响——啊啊啊,今天能吃到肉了呢!还是被称为“北海第一鲜”的银线鱼! 有一位小队长立刻齐刷刷的飞过去一对大白眼,同时口语送上:出息! 结果,他的口型还没复原,自己却肠鸣如雷。 小队长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呼哧哧——门主大人就在前头呢!周边的弟子们憋得好辛苦,总算没有笑出声来。 他们的这点小动作,沈云不用回头,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反而心里跟撂倒了醋瓶一般,劣质的醋汤刹那间流遍心底,酸涩不已。 这就是青木岛的弟子啊!守着一岛的黑松鸡,他们吃着没有半点油星子的干粮,就没有一个偷吃的! 多好的弟子们啊。是他沈云这个门主没当好,愧对他们。 佯装什么也没有发现,沈云脚下的速度不变,只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但心底里的信念却更加坚定了——有同行者如斯,前方还有什么可畏惧的!自然是,仙挡,诛仙,魔阻,除魔! 此念一起,耳畔竟然想起一道熟悉的霹雷:“叱咤!” 与头顶的万里晴空没有一丢丢的关系。 那是他的识海里平地起雷。 沈云下意识的内视。 果不其然,识海里腾起了一丝手指粗的紫气。它发着光,滋啦作响,象一条小蛇,飞快的冲出识海,滋溜一下,钻向泥丸宫的入口。 说时迟,道时快,泥丸宫的入口处发出一圈细细的金光,气势汹涌的呼啦而出。 刹那间,沈云再一次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恶意满满! 而此时,紫气已然真的化成了一条闪亮的紫色小蛇。只见它不避不闪,迎着恶狠狠的金光小圈张大血口,直面而上。 不错眼,两者便撞上了。 按以往的经验,它们撞在一起,对沈云来说,并不是很好的体验。届时,他最好的情形也是将如此挨上一记“打神鞭”,两眼直冒金星。而在最初发生这种情形时,他是更难受。不但当时就会眼前一黑,在两三息之内,五感同时消失,而且事后还要头晕目眩一柱香左右。是后来,又陆续碰到了十几次,才越来越觉得轻松。 不过,这一撞也并非全然没有好处。沈云仔细盘点过,总结下来,得到的结论是,是好事。 最大的好处是,每撞一回后,神识明显会变得凝实一些。就这么撞一下,比得他平时苦修小半月呢。 还有就是,他的心境会提升一丝丝。 可不要小看了这“一丝丝”。自从天劫之后,沈云发现这竟是自己提升心境的唯一途径。没有“之一”! 可惜的是,这种撞击从目前来看,纯属随机。什么时候“撞”,怎么“撞”,完全不受他本人控制。不然的话,他真的会一有空就“撞”一“撞”的! 是以,他绝对是乐得其“撞”的,这不,在紫色小蛇还没完全成形之前,便早早的做足了准备——不动声色的暗中深吸一口气,敛神以对。 如此一来,既便是眼冒金星,他脚下的动作也不会受到任何。身后的这些弟子们完全察觉不出来丝毫的异常。 很快,惊喜出现了! 这一回,紫色小蛇竟然一口就咬住了金光小圈! 虽然只是一下下子。 为什么只是一下下子呢? 因为金光小圈这回表现出来前所未有的狡猾。在被咬住的那一刹那,它周身“嗡”的响了一下,剧烈的颤抖起来。紧接着,整个身形竟也变成了一条金色小蛇,唆的,缠上了紫色小蛇。 顿时,高低立现。可惜金色小蛇只有紫色小蛇的一半粗细。呼吸之间,被后者吞入腹中。 紫色小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粗了一小圈儿。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撞击结果。沈云不免一怔。等他回过神来,紫色小蛇已然又变成了一缕紫气,飞快的退回了识海,飘飘缈缈的四散开来。 其中隐约可见几截金色的细线。 但它们也很快随紫气一道消散于无形。 于沈云来说,这一瞥已然足矣。 他将金色的细线记得牢牢的。 记住之后,没有原由,他懂了:这是一种很厉害的禁制。 仙级的! 所以,我的泥丸宫入口通道真的被下了禁制。 更准确的说法是,祝融大陆上的人们,不论修士与凡人,泥丸宫的入口通道都被下了仙级禁制。 从前种种苦索,只是猜测冰山一角。现而今,沈云是再也确定不过了。 而且,经此一撞,他也找到了查探这道禁制的法门——金色小圈、金色小蛇,都是禁制的一部分所化。所以,只要紫色小蛇吞下金色小蛇,他就能记住这一部分的禁制。紫色小蛇吞得越多,他知晓的、记住的禁制也会越多……终有一天,他会揭开这道神秘的仙级禁制! 吐出一口浊气,沈云已经听到了鱼潮的喧闹。两个嘴角禁不住的微微翘起。 今天真的是个好日子啊! 第二六一章 大礼 很快,接连两道银白色的亮光飞至沈云面前,先后化成两枚传讯符。那是前头查探的暗探弟子发回来的传讯:“报——,鱼潮背后发现有一队妖族人马的影踪!” “报——,对方有灰色迷雾遮影,看不清楚族群、数量。” 第二道传讯符还没完全被腾起的符火吞没, 护住沈云左身侧的小队长便“滋”的哧牙,拧眉请缨道:“门主大人,这里的妖族一个比一个精怪,这鱼潮来得更是蹊跷得很,我先带几个人近前看看是怎么回事。”眼前的情形,他敢赌上全部的身家跟性命,定是门主大人的行踪被哪只大妖察觉到了。所以, 来者不善! 他的身后,守岛的众弟子亦是个个警觉,身形紧绷如箭,握住剑柄的手皆是轻筋暴起。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只等沈云一声令下。 不料,沈云跟没事人儿一般摆摆手,目光灼灼的望着迅速翻涌过来的鱼潮,大笑道:“这是人家尽地主之谊,给我们大送礼呢。” “啊?”小队长轻呼出口,“哪个大妖这么大的手笔?” 他绝对不会怀疑门主大人的判断。这是多年来的经验使然。就象眼下一样,既然门主大人说眼前的鱼潮是本地的大妖们送的大礼,那肯定就是的! 只是他守在这里也不是一时半刻了,对北海妖族的禀性多多少少也是知道一些的。据他所知,北海妖族全是务实派。没有好处,休想从他们手里头拿到三瓜两枣。更何况是这么多的银线鱼!是以,他真的是蒙了头,猜不出门主大人口中的“地主”是谁。 说话间,鱼潮的前头已经抵达岛边。噼里叭啦,鱼儿在阳光下闪着亮白, 跟下石子一般的掉在岸边的沙滩上。后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也变得亮白起来。那情形就象是有一双无形的大手瞬间给沙滩铺上了亮白的一层“鱼甲”。 “大家还愣着做什么!”沈云回过头来, 快活的招呼众人,“快收鱼啊!这鱼瞧着有些娇气,不能离水太久,得用玉盒收。” 他这么说是有依据的。被冲上岸的那些银线鱼在沙地里最多蹦不到三下,便纷纷瞪眼张嘴的“躺平”了,瞧着就绝了生机,紧随而来的是,细亮银白的鱼鳞开始卷曲变暗。再联想到这鱼是以“鲜”出得名,他不免有些担心,要是手脚慢一些,这鱼便没法吃了。 “哦哦哦”众弟子回过神来,争先恐后的冲上去。各显神通,呼啦啦的扯出一串玉盒来,用最快的速度抢收银线鱼。 他们人数确实不少,玉盒也多。然而,架不住鱼潮的中浪也紧跟着抵岸,冲上来的鱼俨然变成了一堵两丈来高的银白坚墙利壁。冲在最前头的小队长等数名弟子一时没能收住手脚, 竟被砸了个正着。他们还来不及反应,甚至连“吱”一声都没有, 整个儿便被蹦跳的鱼群给埋没了。 所以,人家这大礼送得还是很讲究滴。没有一点手段,只能看得到,摸得着,却吃不到嘴里! 沈云笑了笑,心道:还好我有大冰库! 当即,他右手捏成一道剑指,信手一挥。看似简单,却是对着凶悍的鱼潮使出了一记“移山倒海”的腾挪术,统统收进极北秘境里。 众弟子只觉得头顶的天刹那间又变得亮堂起来。再定睛一看,劈头盖脸向他们打过来的“鱼墙”不见了。天还是那么蓝,海面上已经恢复了平静。如果不是他们的脚边还有一层薄薄的银线鱼,真的会让他们生出一种错觉来——哪有什么鱼潮!鱼潮在哪儿 小队长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擦一把火辣辣的脸,反手捡起脚边的一只银线鱼,嘴里还不忘吆喝着:“这鱼真长了一口好牙!哎哟,咬人呢!大伙儿都小心点!” 他没有说错。就在被鱼埋了的那一会儿,他周身都感到麻麻辣辣的痛。很快,他意会过来,那是鱼在咬他。而且能感觉到这些鱼的牙口都挺不赖的,跟法器级别的刀剑有得一拼了。 不愧是妖地里的“妖鱼”! 好在他是魔修,日复一日的泡淬化池,早就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把自己的一身皮肉打造得堪比上品法器。这些鱼一口下去,也只能勉强啃破点油皮儿。而第二口再下来时,银线鱼们明显失了力,连油皮儿都啃不破了。 不过,他也不敢持大。因为鱼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显然是将他当成唯一的生机,前扑后继的咬上来,他的脸、手等露在外面的皮肤见了血。鱼群更加疯狂了 谷浦 正想着要怎么破局自救来着,小队长只觉得身上猛然一轻,旋即,头顶大光,就跟压着自己的那座大山被瞬间搬走了似的。他立刻反应过来——是门大人出了手! 这一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劫后余生的他顾不得抹一把脸上的血,快活的先捡起一条银线鱼来看牙口。 另外几个被鱼群埋了的弟子也同时间被解救出来。他们的修为不如小队长,身上的衣服都被咬破了,光条条的,跟几只血葫芦似的或坐或躺。 青木派的弟子一向对自己抠得很。这不,检查过后,见自己只是皮肉伤,他们连回春丹都舍不得吃,就坐躺着原地休息,任伤口自行恢复,只要嘴里不服气的笑骂着: “好牙口!” “没毒!” “哎哟哟,这牙齿能拿去炼器” 众弟子见状,再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合力将沙滩上余下的银线鱼全都收进玉盒里。 估计着极北秘境里的鱼已经够“打牙祭”了,沈云没有收玉盒里的鱼,而是留给岛上的暗探弟子们。黑松鸡也没有要,很快又砸开虚空,带着护卫队一行人返回本部。 “今天打牙祭!” “吃北海的银线鱼! “鱼很多,今天管够!” 消息象风一样在本部传开来。连被阵基牢牢吸引住,挪不开眼的五行门几位前辈们也被惊动了。他们相对一视,都从对方的眼睛里又看到了惊奇。 所以,青木派是真的有些手段!太师祖吐出一口浊气,挑眉问道:“唔,不是说这鱼不好弄吗?对了,我们上次吃银线鱼是什么时候来着?” “是进阵之前呢!北海那边护食得很。好东西是轻易不会拿出来的。而且据说很难保存。当年为了入阵,犒劳我们,据说长老会很费了一身力,才搞出那桌鱼席来。”美须男放下手里的阵图,笑着提议道,“要不我们再尝一尝?” 到了他们这样的修为,美味当前,辟谷不辟谷的,从来不叫事儿。 与此同时,北海的最中心地带也跟炸了锅一般:“青木派真的带走了所有的银线鱼!” “就只有几十号人!他们怎么做到的!” “是啊,换成我们,也做不来!” “这样看来,凡人界那边传来的战报是真的喽!” “战报肯定是真的!我手底下的小的们不敢报假信” 第二六二章 正好 “打牙祭吃鱼?什么鱼?”从袁峰嘴里得知是银线鱼后,白璋上人猛的一拍大腿,“哎呀”一声从藤椅里蹦了起来,“不好” 银线鱼可是仙山里出了名的山珍海味哩。袁峰听得奇怪,下意识的跟着也起身,飞快的问道:“怎么个‘不好’?” “哎呀, 来不及了。我们先去找沈门主。”白璋上人急切的拉着他往外走,“边走边说!” 事情其实很简单,是以,才走到半道上,袁峰已然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说白了,就是银线鱼娇贵之极。 银线鱼是鲜掉牙的美味, 这是在仙山里人人知晓的事实。然而,正是因为这个“鲜”, 也使得它成为了仙山里最难料理的食材。没有之一。不过, 后者知晓得人不多。白璋上人也是托了门派里的一位长辈的福,机缘巧合之下才偶然知晓的——捕捞出来后,在半个时辰之内,必须用冰晶石冻起来。再过个把时辰,鱼肉便会被冻成半透明状。这时用快刀片成薄薄的鱼片儿,送入沸水里滚三滚,鱼羹便煮好了。反之,如果没有冰晶石,或者超过了时限,银线鱼便会化成一滩臭水。 只有半个时辰!袁峰也着了大急,赶忙给沈云传音告之。 “正正好!”沈云的传音立至,“我们在膳堂这边还没想出来怎么吃,现成的老师来了!” 袁峰听完,冲白璋上人笑道:“云弟说是不知吃法,但声音听着根本没有一丝着急的样子,可见带回来的银线鱼没事。”这么说着,他也不慌不忙起来, 冲后者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们也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白璋上人此时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与沈门主相识以来的种种在脑海里飞闪而过,他难堪得能把鞋底抠穿——什么时候沈门主做过没把握的事?所以,说今天用银线鱼打牙祭,那肯定是今天吃得成的! 不一会儿,两人也到了膳堂的门外。 “快来,这鱼没老师教,还真不知道怎么吃。”沈云大步从门里迎了出来,“一定要用冰晶石冰冻吗?用其他的行不行?” “其他的?”白璋上人再次蒙了。他真不知道除了北海之底特有的冰晶石,还有什么能冰冻住银线鱼。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大门。白璋上人和袁峰都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这院里堆满了冰坨子!俨然成了一个冰世界! 再定睛一看,白璋上人忍不住连连抽气:“这些全是银线鱼?用冰晶石冰的?” 我的天老爷,沈门主这是刚刚刨空了北海之底的冰山吗? 沈云挠头:“不是冰晶石冰的。” 在第一时间发现银线鱼太娇气,离不得水后,他立刻想到的是冰冻起来。可是,一时半会的上哪里去找这么多的冰呢?他能想到的是冰雪秘境。后者虽然早就没了冰雪,名不符实。然而,在巨崖的底下依旧有着浓得能凝成实质的阴煞之气。阴煞之气浓到这种程度,和寒冰没有什么两样。他寻思着应该能用来暂且代替冰雪。于是, 一招“移山倒海”便将绝大多数的银线鱼腾挪到了巨崖下面,用阴煞之气浸泡起来。 不想, 等赶回本部,他发现所有的银线鱼都变成了一坨坨的冰。更要命的是,这些冰坨里,完全看不到银线鱼了。 鱼呢? 他难得的有些无措起来。 这个时候,袁峰的传音于他来说,简直是天籁。 “银线鱼是融了,变成了一坨冰,还是冰在里头?”他很认真的向白璋上人请教。 谷衤 后者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走到最近的那堆冰坨子跟前站定,很小心的先用手指背轻碰一块冰坨子。少顷,他惊讶的抬起头来:“能冰成这样,一般的冰晶石可不成,少说也得是百年寒冰晶。沈门主,北海那边待您可真大方啊。” 一下子给出这么多的百年寒冰晶,据他所知,以前的仙门长老会都没这面子。 就知道这鱼不是那么好吃的!沈云眼波流转,笑道:“哪有什么百年寒冰晶。是我发觉这鱼一会儿也离不得水,情急之下,用阴煞之气冰封起来。”顿了顿,又道,“没把握好,似乎是冰过了头。” 对于这个回答,白璋上人反倒觉得一点儿也不奇怪了。因为他在青木派里住的时候,很快就发现青木派用阴煞之气做成淬化池为弟子们淬体。他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尝试着下池泡了一回。然后痛过之后尝出了甜头的他便一发不可收拾了,隔个十天半月的,都要下池泡上刻把钟——说来又是青木派的一个奇特之处。以他的修为,居然在池中扛不过青木派的寻常弟子们。思来想去,他觉得在淬化池里的耐受度,与修为应该没多大关系,而是功法使然。他就吃亏在功法上。 话说回来。哪个门派没有自己的秘密?对于青木派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精纯的阴煞之气,白璋上人一点儿都不好奇。他右手拿起一块冰坨子,定睛仔细看过,庆幸的连声道:“还好还好!差点儿就冰过了。”嘴上说着,手里也不慢,左手的掌心凝出一道桔黄色的火焰,包住冰坨子。 “所以,这些鱼还没有冰坏?”袁峰好奇的凑上来,也盯着他手里的冰坨子问道,“可是,鱼在哪里” 话未说完,呈梭状的这坨冰的表面“滋啦啦”的龟裂开来。与此同时,裂纹的下面现出一片片半透明的细密鱼鳞来。 “哦,鱼还在!”沈云松了一口气。 待外面的冰衣碎掉,纷纷掉落后,果然现出一条细条状的半透明鱼来。 看着就很好吃的那种! 白璋上人不觉口舌生津,笑道:“美食当前,且容我先献个丑?厨下可有烧好了的沸水?” “有的有的!”在一旁看着手痒痒的管事忙不迭的在前头带路。 白璋上人一手端着冰鱼,走进厨房里,随手从长案上拿起一把菜刀,在“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大锅旁站定,刷刷的片起鱼来。 只见鱼片薄如蝉翼,纷纷飞入锅中。待他手里的鱼没了影踪,锅里刚好滚了三滚。 但鱼香味儿却没有一丝透出锅来。 “好刀法!”沈云和袁峰纷纷鼓掌。 管事两眼亮晶晶的,越发的跃跃欲试 五行门的太师祖几人听着喝彩声也找了过来。见状,他们又是相对一视,脸上现出轻松之色。 “看来我们这回是来对了!”太师祖笑吟吟的轻轻颌首。 他们的修为远在白璋上人之上,一下就看到了院子里堆得满满的冰坨子是阴煞之气冻出来的。美须公抚掌道:“谁能想到北海之底独一无二的冰晶石竟是阴煞之气造成的!” 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 正因为想不到,所以,这些年,他们才被一些问题所困扰。现在乍然之下,还是不得其解,却好比迷雾之中现出了一道精光! 第二六三章 阔刀王 太师祖没来得及细思,那道精光已然消失。 罢了!身为高阶修士,太师祖有太多这样的经历,深知是时机未至,不可强求,是以, 只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用力的吸吸鼻子,冲沈云等人笑道:“好香!可惜刀上功夫差了些火候”话音未落,人已经拉出一串残影,直奔灶下去了。 有他带头,一行同来的其他几位五行门前辈也一个个起了兴致, 纷纷捋起袖子,加入片鱼的行列。 很快, 袁峰等人便深刻领会了刀功在这道菜里头的重要性:经白璋上人煮出来的几碗鱼肉嫩白如雪,香味扑鼻,入口消融,令人忍不住大赞——好吃;太师祖等人片出来的鱼片是一样的在沸水里滚三滚,然而鱼肉晶莹剔透,远闻无味,只在端在鼻下,方能闻到一丝丝清香。待夹一筷入口哎哟,那可不得了。那薄薄的鱼肉竟是脆的!浓郁的鲜香味儿似乎是发出一声细微的轻响,在口舌间炸开来。待这股子鲜香打着滚儿落下喉咙,舌尖上的味道却又变了,生起一道清凉,好似吃了一点细碎的冰雪。感觉着冰雪消融了,食欲已然尽数被激发出来了,心底里只有一个念头——还要吃! 沈云的五官比袁峰等人还要敏锐得多。一筷子鱼肉下肚后,他便“尝”出了银线鱼的鲜味之由来——银线鱼的一身细骨见阴煞之气会与之融合。融合之后,鱼被“冻”成了半透明状,不仔细看的话, 根本无法发现鱼骨的存在。还有就是,融合之后,鱼的腥味没有了,鲜味被完美的保存了下来。这时,如果能顺着原来鱼骨的细缝将鱼片下来,不但能释放出鱼体多余的阴煞之气,而且还能锁住鱼肉的香味。 所以,刀功在这道菜里真真的是重要之极。 明白过来后,沈云心底里更加肯定了——这鱼果然不是那么好吃的! 有五行门的太师祖等人亲自操刀,这场牙祭打得是宾主尽欢。很多年后,绝大多数的人们依然记得那股子鲜香味。然而,也仅此而已。因为如传闻所言,银线鱼对于修行确实没有益补。 可是这些银线鱼真的没有别的好处吗? 沈云是头一个不赞成的。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他曾不止一次跟袁峰等人笑言,自己是闻着银线鱼的鲜香味搭上了北海妖族。 袁峰当场大笑:“此言不虚!”然后,敛了笑颜,一本正经的做证,“众所周知的,在此之前,我们几次三番的想‘攀附’北海那边,一直没有成功。打了那场牙祭后, 终于让我们拍对了马屁,这才得逞。” 旁边,魏清尘撇嘴轻哼道:“什么几次三番的攀附?袁爷莫要客气。我不在意的。” 只说“不在意”,还是没有真正放下。坐在对面的道长轻叹一声,甩了甩拂尘,细眯起双眼,象是陷入了回忆不能自拔:“我记得很清楚,牙祭之后,明明是北海那边先跟我们搭线的。走的还是五行门的路子。” “对,托五行门跟我们传话,说要一起商讨片银线鱼的刀功呢。”魏清尘冲沈云呶呶嘴,“于是,主公就亲自跑到北海片鱼去了。” “只带了我一个。”王长老笑得眯了眼,“我的刀法稀烂的,托门主大人的福,硬是被撑成了使刀的高手。” 袁峰不赞成的摆摆手:“刚开始时确实是这样。现在么,也算是实至名归了。毕竟只论刀的话,划出道来,他们那边还真没几个能在你的刀下讨到便宜呢。” 这也是王长老最引以为荣的。他身为凡人,这一辈子的前五十年做惯了凡人。那时,做梦都不敢想自己在五十岁以后能成为修士,更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后,自己能以凡人之资,以一把菜刀杀遍北海群妖无敌手,成为了大名鼎鼎的“阔刀王”。 至于为什么王长老使的是菜刀呢?那是因为当时他完全不会使刀,于是,只能临阵磨枪呃,是磨刀,火急火燎的跑去跟白璋上人讨教速成片银线鱼的窍门。 也是他的运气到了。白璋上人教他时,五行门的太师祖恰好打门前路过,一时手痒,亲自指点了他一招,叫做“顺手刀”。 那时五行门上下还是最看重资质。太师祖亦然,传了招式后,没有客气,直言告诉他:“顺手刀”在仙山是有名之招,一招十式,每一式都有法诀。然而,以他的资质,能学会刀式便是大善。十句法诀,全然无用。既然学不学都一个样,那就不要浪费时间背法诀了,只管每天下苦功磨练招式,争取在这几天里练成熟手。 换成随便一个五行门的弟子,听了这些话,肯定是沮丧之极,从此再无气力提刀。然而,王长老却没有。一来,他的这股子心气早就在五十多年的凡人生涯里被磨练得一干二净;二来,他又不是头一天学刀法,早知道自己并不擅长使刀;最重要的是,他学“顺手刀”的目的再明确不过,仅仅是为了应付这一趟的北海之行。 倘若真如太师祖所言,“顺手刀”是名招,拿得出手。且能速成,他能够练到手熟。如此一来,不会堕了青木派的名声跟门主大人的面子。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练就是了! 离约定的会面时间只有五天四夜了!王长老一头扎进厨房里,从案上操起一把菜刀,“刷刷刷”,见什么,片什么 “顺手刀”果然名不虚传。第三天下午,他的招式小成,次日便能一顶五,包揽了下整个膳房的切菜活计。 接着又苦练了两天,却再无突破,仅限于小成。 到了出发的时候,王长老提着心去跟沈云汇报。后者听了,不以为然的摆手:“他们哪有那么多的银线鱼!” 什么意思?王长老品咂不出话里的意思来。不过,他再清楚不过,青木派的好手那么多,主公却只带他一人去,定有深意。而他在北海众妖面前来,绝不能露出半点虚的来。也不能太张扬。 于是,他不卑不亢跟着门主大人出了门。 到了北海,果然是一群大妖在等着他们。席面早就摆好了,却是各种时令果子,不见半点荤腥。说是讨论刀功,席间,门主大人与众大妖讨论的也是吃的,从过去吃什么说到现在吃什么,还提了一嘴未来的美食变化,场面热烈得很,却压根就没有人把话题往刀功上引。连提都没有人提。 所以,门主大人早就料到了这一层。王长老终于放心下来。 更有意思的是,众大妖纷纷表示他这个“凡人长老”很是亲切。沈云当场表示,王长老擅吃,以后北海这边的事务都交于王长老。 众大妖很直接,一溜的拍手道好。 王长老立时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他感觉到自己刚刚落下去的心又嗖的提了起来 沈云却在这时提起了美味的银线鱼。 事实证明北海没有小气的妖。有大妖爽朗的拍拍手。四只长尾巴的小狐妖合力扛上来一只硕大的浅盘。那盘子晶莹剔透,竟是用一整块千年寒石雕出来的。片好的鱼肉摆成了一丛怒放的牡丹。 竟没有比刀功的意思王长老不竟生出做梦的错觉。待一筷鱼脍下肚,他方完全咂磨出个中的味道来——北海众妖早就跟青木派隔空比校过刀功了。因为门主大人今番只带了他过来赴会,又是长老身份,所以,他被众妖理所当然的当成了“青木派第一刀”。北海众妖是带着诚意过来的,席上双方又谈得甚是融洽,自然无须再让他或者门主大人现刀功了。 一不小心成了“青木派第一刀”,王长老回到本部后,越发的下苦功练习“顺手刀”。为了提高自己的实战经验,他索性以调研为名,一月里总有半个来月跑去新营区找那边的大妖“练练”再后来,他身先士卒,在大大小小数不清的战斗中,真的凭着一把大菜刀杀出了名望,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阔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