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夜归人》 第1章 三更不打烊 “咚!——咚!咚!” 子时,三更的梆子声已经响起。 这个时辰,是该睡觉的时辰。 长街上的万家灯火已差不多都熄了下去,只剩下一家,在巷子的尽头。 昏黄的烛光,斑驳的牌匾,扑鼻的酒香,寥落的人影。 不过是老街上的一家老酒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这家铺子永远都是长街上最晚一个打烊,即便早早没了客人,也一定要在三更天的梆子起时,才闭门谢客。 门内,走出了一个穿着鲜红衣衫的少年,肩上搭着一条雪白的抹布。 雪白的布,本就是不适合去做抹布的。 一个人也许见过白色的抹布,却绝不会见过这么干净的一条抹布,即便拿它去当个擦脸巾,都未免稍嫌太干净了些。 深夜的长巷,昏暗的街道,他的眼睛却异常的明亮,亮得好像能发出光来。 少年约摸着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尖尖的小脸,圆圆的眼睛,看起来真像个小姑娘。 他的身子骨看起来很是纤弱,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了,可若有人看到过他上门板时的样子,一定会收回之前的话。 排门板虽不算是很重,却也不轻。 一般人都是一块一块地抱起来,而他却不费吹灰之力地一把抱起了七八块,轻轻挥手丢出去就已整整齐齐地安好了。 他总是踏着三更起的梆子声出来关门,一刻不能早,一刻也不能晚。 不管是洗抹布,还是上门板,亦或是其他更多的事,他总是对自己要求得很严苛,甚至有些让店里其他的伙计都会觉得不自在。 此时,不自在的人却是他了。 一只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上,白白嫩嫩的手。 他顺着这只手回头望去,看到了一张白白嫩嫩的脸,男人的脸。 羊脂玉雕琢的发冠,一袭白衣胜雪,腰缠金缕玉带,佩着一块羊脂玉牌,上面精琢细雕着嘲风图腾和一个“白”字,手执象牙折扇,翩翩佳公子,遗世而独立,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两个字,有钱。 红衣少年却盯着他的手皱起了眉,他向来讨厌别人不干不净的手碰到他,即使只是搭在了这块抹布上,也脏。 他只是没好气地说着,“不好意思客官,小店打烊了。” “你这里,难道不是三更天酒馆?” 红衣少年抬头看了看门口的牌匾,还挂在上面,又伸出一只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看到这人的眼珠子左右跟着动了几下,才又没好气地回了句,“不瞎?” “既是三更天酒馆,现在刚刚三更天,怎么就打烊了?” “三更天酒馆,自然是三更天打烊,赶明儿你起早可以街坊上打听问问,咱们这永安巷的人都知道。” 他伸出手打了个呵欠,紧接着便顺手将肩上那个被别人摸过的抹布扔进了巷子角落。 “可我却听说,这里三更天才会开张。” 红衣少年听他说完,一直用余光瞥着他,压低了嗓子问道,“听谁说的?” “我是来做买卖的,不是来谈交情的,你管他是谁?” “你一个人?” “一个人,好说话。” “知道我们做的是什么买卖?” “不知道,我又怎么会来?” “做买卖,可是要讲诚意的,这里的规矩,懂?” 红衣少年抱臂倚门看着他,一动不动。 白衣公子只是面带微笑,摇了摇头。 “你这只臭长虫,打个烊怎么这么半天?” 门内又走出来了一个人,一个脸上挂着两撇胡子的男人。 他的胡子长得很奇怪,尾稍处总是卷曲着向上翘,仿佛能挂上两只叮呤咣啷的油瓶子。 他的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线,让人看上去不知道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 臭长虫,喊的是红衣少年。 白衣公子奇怪地打量着这个红衣少年,从他刚刚扔抹布的举动看来,他就已经对这个人的毛病知道了个大概,这样极度爱干净的一个人,为什么是臭的呢? 可他却不知道,这条长虫臭的不是人,而是脾气。 “你个瞎猫,看不到有客人来了?” “客人?”胡子男人依旧半眯着眼,上下打量了白衣公子几圈,立马迎上笑道,“里边请。” 白衣公子一摊手中折扇,大步跨着夺门而入,就像是一个骄傲的将军,根本无暇旁顾两边的士卒。 红衣少年在外面拦住胡子男人,瞪了他一眼,“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不懂咱们这的规矩?” “我当然看出来了。” “你看出来了还让他进门?”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可他到底是不懂,还是不守?” “不重要,你难道看不出来,他很有钱?”胡子男人反问道。 “我又不是你这只瞎猫。” “那你自然也该知道,掌柜有训,规矩事小,生意事大。只要有的赚,其他的都不重要。”胡子男子已经笑眯眯地走进了门,走到柜台前。 “就在这里?” 白衣公子显然已经仔仔细细地环顾酒馆好几圈,他当然不认为这是个适合谈生意的地方。 “喝酒?” 胡子男人倚着柜台问道。 “我是三更后进来的,你总该知道,我不是来喝酒的。” “那就没我什么事了。” 他的话刚说完,胡子男人已经整个人蜷卧在柜台边的躺椅上,准备睡了。 “坐。” 红衣少年已经走了进来,随便指了副桌凳。 白衣公子面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就像是一个人满怀欣喜去吃饕餮盛筵时却看到狗盆盛剩饭的表情,他也实在不认为这样粗糙的桌凳是给人用的,至少不该是给他用的,可他却还是坐了下来。 红衣少年也坐了下来,坐在了白衣公子的对面。 “我姓白。” “看出来了。” 红衣少年似笑非笑,又瞟了一眼他腰间的玉佩。 眼前的这个人一身白衣胜雪,简直白得发光,可偏偏袖子上沾了一小滴茶渍,他看得实在是难受极了。 “白落飞。” “江南白家的三公子?” “是。” 红衣少年的心就像是突然被闪电劈了一下,嘴角已经漾起了笑。 放眼整个江南的产业,他们白家至少要占三成,在他眼前的,不是白家的公子,而是一整箱行走着的白花花的银子。 “白公子一个人,从江南千里迢迢赶到咱们这荆楚之乡,可真是不容易。” “买卖谈妥了,多远都值得。” “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红衣少年脸上的笑意已从三分堆到了七分,只是听到白落飞接下来的话,又臭起了脸。 “可你又是谁?” 行走的银子,也是会跑的,尤其是在笑得如此不怀好意的人面前。 “张子虚,跑堂的。” “他呢?”他瞄向的,自然是柜台旁打呼噜的那位。 “谢乌有,管账的。”胡子男子依旧闭着眼睛,可偏偏有人睡着的时候也比旁人多长了只耳朵。 “你这只偷腥的臭猫,怎么一闻到银子味就睡醒了?”张子虚也看向了柜台。 “我不是闻到了银子香,而是嗅到了长虫臭。有时候不该知道的事情却知道了,往往活不长,可有时候该听见的却没听见,也只能是短命鬼。我虽活得不短了,却也还没活够。” “你们掌柜的呢?” “这么点小事,犯不着惊扰到掌柜的。”张子虚的笑容已经又浮在了脸上。 “你想黑吃黑?” “这叫灯下黑。” “我睡着了,我什么都没听到。”说话的是谢乌有,他已蜷在椅子上又懒懒地打了个呵欠,“客人既然不点酒,自是不需要我去结账的。” “请人进来的也是你,装没听到的也是你,你可真是只赖皮猫。” “赖皮猫也比死长虫好,你不怕掌柜的剖了你的肥胆泡酒,我还怕她拔了我的胡子逗鸟呢。” 第2章 买卖不成,除之后快 张子虚刚想回骂他两句,突然觉得脖颈一凉,让他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眼前的这位白衣公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飘到了他的身后,伸出一条黏腻腻的舌头,在他脖子上的大动脉处舔了一口。 然后,幽幽地凑到了他的耳边,“冷血动物?” 张子虚的脸色已经气得煞白,他现在只想跳进木桶里好好地洗上三天三夜的澡,至少要搓十遍。 “能一语道破我的身份,有此等本事,白少爷又何必再假手于他人?” “若是世上事都能够自己出面的话,又怎么还会有你们这样的地方?” “像白少爷这样的人,又怎会没几个能替人出面的江湖朋友?” “你们这酒馆,每日进账多少?”白落飞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而是在他身旁坐下,反问了起来。 “这个,你应该去问账房,我只不过是个跑堂的。” “这可是商家机密,岂能随意透露?”谢乌有本是仰面朝天躺着,突然被什么东西砸中了鼻子,顺手一摸,就摸到了一锭十两的银子,“小本买卖,不值一提,一天差不多能净赚个七八钱银子。” “一天七八钱,一年差不多也不过三百两银子?”白落飞单手拄额,微笑地看着身旁的红衣少年。 三百两银子不少了,毕竟,酒馆开了一年整,他也只分到过不足二十两。 这话,张子虚当然不能说出来。 “你可知我白家的产业,一天入账多少?” “三百两?” 白落飞笑而不语,那个数字说出来,的确怕会吓到他。 他只从腰间掏出了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压在桌上递了过去。 银票,是天底下最好看的纸,一千两的银票,让张子虚本就亮得发光的一双眼睛变得更加明亮。 “先付账,规矩我懂。”他说着,一只白嫩的手又轻轻拍了拍张子虚的肩膀。 “要什么?” “我二哥,白擎飞的命。” “你若是真的懂规矩,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踏进这扇门。”张子虚的脸上也依然挂着笑,只是他笑着将银票又重新折叠好,塞回了白落飞的怀里。 “少了?我可以再加。” “不用,你的生意我不接。” “为什么?” “因为,我从不接死人的生意。” 他说着,那双明亮的眼睛突然犀利的像是两条吐着信子的毒蛇,獠牙狰狞,以静伺动。 只是一瞬间,白落飞好像看到了自己被一条鲜红的巨蛇层层缠绕住,又突地消失不见。 白落飞还没来得及闪躲,就已经被身旁的人扣住了周身几处大穴,麻木酸胀,再也动弹不得。 赤链蛇,性情温和,平日虽不会去主动攻击人,可一旦被人惊吓招惹,就一定会死死地锁住目标,不死不休。 赤链无毒,只会缠咬,一旦咬住了猎物,就永远都不会松口。 现在,白落飞已是个束手就擒的猎物了。 白落飞也只有苦笑,他在门外将手搭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就已察觉到他周身散发出的彻骨寒气。 猜到了他的身份,可却躲不过他的攻击。 “胡阎,出来!”喊的人是张子虚,喊的方向是后厨。 竹帘轻掀,那扇门里走出来了一个人,八尺多高的大汉,手中一左一右拿着两把菜刀。 “找麻烦的人?” 胡阎看着那个白得像一整块水豆腐的人,手中的两把菜刀忍不住搓了一下。 “不守规矩的人。” “我哪里不守规矩?”说话的,是白落飞。 “三更后进门的规矩,你不知道?” 白落飞低下了头,不再说什么。 他知道,也的确不想守。 三更天前的生意,要光明正大从酒馆正门入,喝酒,吃肉,付账。 三更天后的生意,要从后墙的土狗洞钻进来,拿钱,办事,交差。 这些金主本就是做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偶尔走走一条见不得人的路,又有什么好委屈的呢? “我从前门打烊上门板,你从后面拍我肩膀,不就是想趁着没关门,不必在那阴阳道上走一遭,敢在老子面前抖机灵,你小子是活腻歪了?” 张子虚两根手指拈起了他的下巴,突然想起后颈上的那一凉,觉得一阵恶心,又在他雪白的衣服上来回蹭了几下。 白落飞却丝毫没有畏惧之意,还是微微笑着,“放着生意不做,你不怕你家掌柜回来怪罪?” “胡阎。”张子虚看着那边的人,他也在笑,他始终觉得别人越是在你面前笑,你就越是要比他笑得还大声,“把他给我剁碎了,做成人肉包子,喂狗。” 胡阎操着两把菜刀已经走了上来,菜刀挥起,砍下,干净利落。 他的手脚的确很是利落,可以在一眨眼之间将一块一斤的牛肉切成整整一千薄片,每一片厚度都不差分毫。 筋连着肉,肉带着筋。 为了掌柜的偏爱的这一口酱牛肉片,这刀工他已练了整整一年了。 曾有凌迟之刑,一个人被切了整整四千七百刀,最后一刀下去的时候,才会断气。 而对于胡阎来说,这个白白嫩嫩的公子哥,他至少可以切上七八万刀,甚至更多。 他的刀工一定不会比别人差的,这是他最自信的一件事。 可是,刀落下来,却飞了出去。 将两把菜刀弹飞出去的,是两枚铜钱,账台处飞出来的铜钱。 谢乌有翻了个身,转向他们,他实在是有一些不耐烦,为什么有些人偏偏在他休息的时候总是要打扰他的好梦? 晚上不睡好,白天又怎么有力气干活? 没力气干活,掌柜的岂非又得数落他偷懒? 这可一点都不是好玩的事。 “你什么意思?” “掌柜的交代过,永安巷不能闹出人命来,这你也忘了?”谢乌有仍旧躺在椅子上,能躺着的时候,他从来是不站着的。 “好,那就要他一只手,炖成红烧蹄膀,喂他自己。” 听到这里,白落飞居然笑了。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张子虚瞪大了双眼,他也实在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我看得出来,你绝没有开玩笑。” “那你笑什么?” “技不如人,有何可怨?”白落飞的眼睛还在直勾勾地盯着他,“既然不怨,那不妨还是多笑笑的好。” 胡阎已经拖着白落飞进了后厨,那里面的动静,外面的人听不见。 “今晚我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听到。” “少来,每次都是你坏我的事。”张子虚还没有从刚刚的气头上消下来。 “难道你做的是好事,我不能坏?” “他想手足相残,我就先残了他的手足,有何不可?”他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他最看不上眼的,也正是这些个人。 “你最大的错,就是不该替掌柜的擅作主张。” “你是瞎猫,什么都没看见。”听到这个名字,张子虚刚刚正盛的气焰突然就浇灭下去,反倒是乖得像只猫。 “臭长虫,快把我丢出去的两文钱捡回来,掌柜的要是发现少了账,非得活扒了你我的皮。” 他说话的时候,人还是躺在椅子上,好像这世间本没有什么事值得他起身动上一下。 “自己丢的,自己找。” “我刚刚可是救了你一命,你就这样报答兄弟?” “是兄弟,明天掌柜的回来,记得帮我多说两句好话。” 他的气来得也快,去得也快,毕竟在一个人的面前,他是连气都不敢气的。 “别,是兄弟,可千万别拖我下水。” 第3章 我卖我自己 夜,已渐深。 又是一天快要过去,可是这整整一天,酒馆里没见着一个客人。 没有生意的时候,谢乌有通常都是睡着的。 可这一整天,他竟然不是躺在椅子上,也不是倚在墙根,而是笔挺挺地站着,腰板直得简直就像是一棵白杨。 他并没有为此而报怨什么,因为他庆幸自己还能站着,站着虽没有躺着舒服,却一定没有吊着难受。 而有些人,只能吊着。 酒馆的门口,就吊着一个鲜红的活招牌。 挂幌子的地方已不再是一坛酒缸,而是一条腿,张子虚的腿,腿下连着的,当然还有他的人。 麻绳拴住了左脚脖子,头朝下,脚朝上,将他整个人凌空托起,倒吊在大门口。 如果一个人曾经被吊起来过,那他一定应该知道,横吊着比倒吊着舒服,也该知道,拴着两条腿比一条腿舒服。 张子虚被吊起来的姿势,无疑是最不舒服的一种,可见吊他的人非但很有这方面的经验,而且还至少懂得一百种折磨人的法子。 既然有了这样的活招牌,那么但凡正常一点的酒客,当然不会再上门。 一天,又要少进账七八钱银子。 所以这亏空,自得有人来补。 张子虚的头上插着一根草标,脖子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牌匾,上面清清楚楚明码标价,只要一千两。 一千两银子,当然是掌柜的为了弥补昨夜的亏空,而张子虚要做的,就是在今夜三更打烊前把自己这个价卖出去。 “你还剩一个时辰了。” 二更天的梆子声已经响起,谢乌有一整天都在帮他掐着时辰。 到了时辰,事情却还没有办成的话,结果会怎样,他们连想都不敢去想。 “小名张子虚,勤快会跑堂。 上得了门厅,下得了厨房。 走过别错过,买了不上当。 我卖我自己,都来捧捧场。” 张子虚喊得已是有气无力,他已在这条街上喊了整整一天了,看起来已经很努力地想把自己卖出去,可却偏偏没有人来捧这个场。 “做人混到你这份上,也是有够差劲的了。” 谢乌有在一旁说着风凉话,可他的腰板依旧挺得笔直,即便没有客人进门,他也丝毫不敢懈怠。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这可是整整一千两银子啊。一般人家,谁能出得起这个价钱,能出得起这个价的人,为什么要花钱买我?” “看来,你还有一点自知之明。” “所以,好兄弟,你还是帮我去求求掌柜的。” “少跟我称兄道弟,和你不熟。”谢乌有往堂内瞟了一眼,压低了嗓子说,“我不说话,掌柜的顶多拿你一个人去泡酒,我要是说了,只怕……咳,咳咳,前些日子我还总听掌柜的有意无意提起,少一条毛毯垫脚。” “人只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却不晓同事之情酸如醋啊!” “一千两?”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环绕,张子虚顺着地上那双雪白的靴子一直往上看,雪白的裤子,雪白的长袍,雪白的玉冠。 他的左手上,还缠着一块雪白的纱布,纱布中透着殷红。 “蹄膀好吃么?” “的确不怎么样。”白落飞看着自己那已没有了的左手,居然笑了。 在这种时候,面对这个人,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这就对了,我们家的大厨,只会做酱牛肉这一道菜。” “我也听说了,三更天酒馆里的酒三江五湖应有尽有,只是这下酒的菜,从来都只有酱牛肉一种。” “一种又怎样,这里是酒馆,又不是饭馆,爱喝不喝还想喝,爱来不来总会来。” “是啊,所以我又来了。” “我实在是想不出,你为什么今天还敢来这里。”张子虚摇了摇头,他在苦笑,若换作是他,绝不可能这样大摇大摆地再回来。 “我一开始也想不通,可后来就想明白了。” “明白什么?” “明白了错不在你,而在我。”白落飞微笑的眼睛又重新落在了自己左腕绑着的纱布上,“是我昨天来错了时辰。” “错了?” 他越往下说,张子虚就越来越糊涂。 “是,错了。所以我今天才赶在二更天的时候来。” “你难道不知道,三更天之前,这里只能喝酒的?” “我本就是来喝酒的。” 白落飞仰天大笑,一把拨开这个挡着门的活招牌,便要往屋里走。 只是,才迈了一步,就已经动不了了。 张子虚已经紧紧抱住了白落飞的大腿,他的腿是拴着的,手可是闲着的。 他想缠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无论如何都是再也挣脱不开的。 “你做什么?” 张子虚的脸上浮起了明媚的微笑,他笑起来的时候更像个小姑娘,“一千两银子,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白擎飞的命也不过才一千两,我为什么要花一千两去买你?” “你不是买我,是买你自己。”张子虚看到他脸上一瞬间的犹豫,就已笃定自己终于能把自己卖出去了,“他的命你只舍得花一千两,可你自己的,就算是花上一万两,十万两,也一定不会心疼。” “我的命,又不在你手上。” 白落飞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禁笑了,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笑话,一个落魄至此的人,到底是哪来的胆量能让他还去要挟别人? “那你的手呢?” 白落飞又看了看自己的左腕,“不重要。” “你知道我是什么。”张子虚说着,已向他吐了吐舌头,就像是赤链蛇在吞吐着信子。 “知道。” 白落飞用右手轻轻蹭着他的脸,他的确很喜欢冷血动物身上冰冰凉凉的触感。 张子虚强忍着别人碰他时候的浑身不自在,却还是笑得那般自信明朗,“我既是会断尾求生,当然也一定会移花接木。” “你的话,真让人心动。”白落飞笑眯眯地看着他,眼中突然投射出一丝怜悯之色,像是目送着一头被五花大绑的猪抬上供桌,“别说一千两,就算是十万两,只要能买回一只手,我当然都舍得。可我倒是宁愿舍掉一只手,也要尝尝这子虚泡酒的味道,才不枉此生。” 威逼利诱的法子,张子虚已全都用尽,他却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他蜷曲着身子附着白落飞轻轻攀了上去,柔若无骨,伏在了白落飞的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话。 听完这句话,白落飞的脸色突然泛起了殷红。 他从怀中掏出了昨日那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一千两的银票,小心翼翼塞进了张子虚的怀里。 “一言为定?”他的眼中尚有存疑。 张子虚却笑得信誓旦旦,“一言为定。” “客官里边请。” 谢乌有看着这个大步走进来的白衣公子,既不惊也不喜,好像压根不认识这个人似的,只是像往常一样的招呼客人。 白落飞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柜台旁的酒架子,他的眼睛也亮了。 虽然他平时并不怎么喝酒,却并不代表他不懂酒。 毕竟与江南白家做生意的人,往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这酒中世面自然也不在话下。 这里的酒,非但很好,而且绝妙。 下到三文一碗,上到千金难求,东西南北明里暗里的佳酿全都收笼在了这个小小的酒架上,包容四海。 “好酒!”他不禁发出了长长的一声感叹。 “这里的都是好酒,要哪一种?” 谢乌有依旧懒洋洋地问道,这本不应该是他说的活,可是干活的人还被吊着,他也只能暂时顶上。 “她喝的那一种。” 他说着,眼睛已经瞟向了角落。 不掌灯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埋在阴影里。 她永远穿着一身烟青色的长衫,坐在角落里,慢慢地斟着一坛酒。 一杯寂寞一杯愁,半生潦倒半生休。 她已经习惯了每顿饭必有一汤,喝完汤之后就可以开始喝酒,先养生,后造作。 她喜欢这个位置,这里从墙根到屋檐之间有一个破裂的窟窿,她却从来都不想将这个窟窿补上。 雨天的时候,会有一条细细的流水沿着墙根淌下来,晴日的时候,也会有一缕和煦的清风拂着脸颊吹进来。 春天有花香,夏日有蝉鸣,秋日有落叶,冬日有白雪,天明有阳光,夜晚有圆月,燕子会筑巢,马蜂会修窝,好像人世间不论什么东西,活的死的,都可以在这个洞里偷偷窥见。 如今,她在这满地铜臭酒香的巷子里,透过这个洞,抬头就能见到明月。 “她的酒,你喝不了。” 谢乌有看都不用看就知道他说的人是谁,毕竟屋里也只有她这一个人。 “多贵的酒,我都喝得起。” 白落飞说着,一锭重重的银子已经压在了柜台上。 “可她喝的是要命的酒,怕只怕你有命喝,无命回。” 第4章 要命的酒 “要命又如何?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 这个地方,酒色财气一样都不会少,本就最是快活人间。 我不过是三更前来喝酒的客人,总不至于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上酒!” “我不是没劝过你。” 谢乌有说着,他的脸上已浮现出了一种同情而凄婉的神色,仿佛在看着一只大限将至却不自知的小白兔。 白落飞接过他递上来的小酒壶,眉头一皱,又看向了角落里的人,“她那一坛至少有十斤,你却只给我二两?” 谢乌有慢吞吞地打了个呵欠,淡淡说道,“二两差不多了,毕竟我实在是懒得打烊后还要把你扛起来,扔出去。” 白落飞没有再回他的话,他只是兀自径直走到了角落里,在那个女人的对面坐下,不偏不倚挡住了她看月光的视线。 青衣女子好像压根没看见面前有个人似的,还是望着同一个方向,习惯性地将碗中酒灌入口中。 她喝酒的样子很奇怪,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喝酒的人。 且不论她面前的酒具是碗而不是杯,寻常人喝酒前至少都会先轻轻嘬上一小口,细品酒中滋味,然后眉头轻皱闷下肚去,长呼一口气再回味这尾净悠长。 她举碗的时候,好像连滋味都没来得及尝,就直接从喉咙里猛灌下去,面上却永远都看不出丝毫的情绪。 她坐在这里,不像是个人,反倒像是个大酒缸,酒缸盛酒,本就是不需要有任何感情的。 面前的小酒坛子本就理所应当地往大缸里倒,就像江河湖泊本就理所应当汇流入海一样。 白落飞见此,他也自斟自酌了一杯,一样的方式灌入口中。 不一样的,酒从他的口中流入,却从鼻中喷出,他的眼中已被呛出了泪。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喝到过这么辣的酒。 酒入咽喉,就像是一把磨得尖锐无比的利刃从喉间割开,灌入肠中的时候,好像流进去的是滚烫的开水。 不,不是开水,是能化金融铁的硫酸硝水。 烧刀子本就是最烈的一种酒,一口闷下去,煎肝灼肠,而头锅酒往往比二锅酒更加辣口刺喉烧胃,头锅的烈酒是不会有人去卖的。 他从没见过喝这种酒的人,更没见过这样喝酒的人。 他现在已终于明白,为什么账房会说这是要命的酒了,如果他那剩下的半口没有喷出来而是强咽了下去,只怕此时已要劳烦人家将自己扛起来,扔出去。 “好喝么?” 她好像终于看到了面前多了一个人,因为这个人的酒喷到了她的碗里。 可是她却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而是满面堆笑眨着眼睛看着他。 她始终觉得,笑能招财,钱能买命,所以常笑的人才能长寿。 白落飞被这硬生生闷下去的一口酒呛得咳嗽不止,皱眉道,“女孩子家,不是应该喝点什么桃花醉桂花酿那样的微醺?” “那种酒,岂非就像个老爷们儿长了个娘炮样,不对味儿。” 她说着,仍旧笑眯眯地看着白落飞。 酒如此,人亦如此。 这位翩翩佳公子在她眼里,岂非也正如他口中的那种酒,淡出个鸟来了。 “这种酒,可是很容易醉的。” 她不说话,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地听他说。 “这样的喝法,更容易醉。”白落飞看着她,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狡黠的神色,“只有借酒浇愁的人,才会喜欢。” 十斤比二两容易醉,烧刀子也比黄酒容易醉,一个人若是喝酒喝得太急,最容易醉,一个人若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更容易醉。 那么一个人,若是在借酒浇愁的时候还喝得这么急,那她就非醉不可了。 “借酒浇愁?”她这才抬起眼来看了看他,才开口说了话,“酒解决不了任何痛苦,但能使人自己骗骗自己。你不是我,也不要拿我当成你。” 对她来说,喝酒就是喝酒。 不必扯什么武松十八碗下肚能打虎,鲁智深倒拔了垂杨柳,太白斗酒诗百篇,兰亭集会曲水流觞那些个有的没的闲话,喜欢的是酒,是这个味儿,不带有任何别的情绪,只要轻轻滋溜儿一口,几十年风雨蹉跎的回忆就全都窜了上来,与他人无关。 喝不醉的人,又如何浇愁? “难道这天底下就没有你解决不了的麻烦?” “我若是真的遇到了什么麻烦,绝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借酒消愁上,就算叹一句今宵酒醒何处,麻烦也不会自己被解决。” “你简直冷静得不像个人。”话虽如此说,但他已得到了最满意的答案。 “难道这不是最好的法子?” “是,可能做到的人又有几个?” “正因为这世上没几人像我,所以你才会找来这里,不是么?”她又将碗中酒一口灌入咽喉,却没有再倒上,“我喜欢酒,最喜欢烧酒,酒越喝越暖,一口闷下肚之后,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暖到全身。人心凉薄,唯有酒能御寒。” “我二哥白擎飞也是好酒之人,他虽不喝酒,但却喜藏酒,我知道他有一个秘密的酒窖,里面藏着数十坛百年陈酿,你知道的,我不好这一口儿,所以那些酒都可以……” “喝酒不谈事,谈事不喝酒。” 话说了一半,却已被她硬生生地打断了。 未到三更,她只做卖酒的生意。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一个人不论做什么事,都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即便是喝酒,否则,揣着心事分神,不能好好品品这酒中滋味,岂非糟践了这难得的酒兴。 白落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尴尬地笑了笑,不再说话。 现在不过才二更天,他也不过是来喝酒的。 他就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对面的女人直接抱起了大坛,仰面便灌了下去,他也重新斟了一小杯,放在嘴边细抿起来。 有些酒,也像是人一样。 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极难亲近,可越是慢慢去品,好像,逐渐变得不那么难以下咽了。 当然,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 三更的梆子声已经响起,主人的逐客令也已经下达。 “该打烊了。” 打烊上门板,这本是张子虚每天的事情,只是他也总有那么几天不方便的时候,譬如今日。 通常这种时候,谢乌有才不得不顶上他的活。 关门,放子虚。 第5章 本分的生意人 “慢走,不送。” 白落飞还在小口地抿着那杯未喝完的酒,“我怎么从来都不曾听说,这家的掌柜还会有将生意拒之门外的时候?” “规矩,就是规矩。” 雇主上门的规矩是她定下的,自然不能在她这里破了先例。 可这狗洞,白落飞也是打定了主意宁死也不肯钻的。 “燕三郎,姑苏人氏,比温韬,赛盗跖,江湖人称侠盗一阵风,一年前死于这荆楚之乡江陵故地,葬于北望凤凰山岭。”他气定神闲地说着,竟也一口将杯中剩下的酒尽数灌入喉咙,“这就是你昨夜不在这里的原因。” “看来你功课的确做得不错,可这本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我也没必要为这样荒唐的理由买账。” “可却很少有人知道,赫赫有名的大盗燕三郎,究竟是怎么死的。” 他继续伸手去倒酒,却发现酒壶已空,看来,只要肯耐下性子去喝,什么样的酒都不至于会要命的。 她的脸色已经沉了下去,如果一个人的眼中真的可以射出刀子来,那白落飞现在一定已被千刀万剐过数次。 她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甚至连眼都没有眨过一下。 可不知从哪里刮起了一阵大风,将屋里的油灯全都吹灭了去,吹得门窗哐当当地响,不知怎的那些个倒在角落的木排门板竟自己一个个重新钉在了墙上,整个酒馆现在已完全封闭,笼罩在黑暗中。 谁也进不来,谁都出不去。 这是见不得人的买卖,当然要在见不得光的地方。 她就坐在黑暗里,还是那个地方,他知道。 他知道,他的话还是有用的,因为他终于可以不必非要走那条路,才能开始谈生意。 “龙生九子不成龙,各有所好。” 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可这屋子里的人却已都听懂了。 江南白家白龙王,可堪称做江南富商之首。 他的膝下共有九个儿子,人称白氏九公子,分管他名下九种不同的产业,彼此关联又互不相扰。 这九位公子虽然都是人中翘楚,可只有在他们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才是一条白龙,吞云吐雾的白龙,一旦打散,那与普通的富家子弟也就并无多大区别了。 分权制衡,也算是白龙王的良苦用心。 “想必子虚兄已说过了,在下,白家三子白落飞。”虽然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室,白落飞仍然拱拳礼道,他知道不管有什么样奇怪的法子,她一定能看得到,所以该有的礼数一样都不能少。 “听闻白三公子向来食不沾荤,足不沾地,每逢出门必有八抬轿相侯左右,今儿个我却看到了不远千里只身来到这荒芜之地的白三郎,看来传言也未必为实。” “都说是传言,以讹传讹罢了。” “二公子白擎飞,我若记得没错,是统管江都水运码头的?” “是。” “三公子,是做水产生意的?” “是。” “所以只要他死了,他的生意你也都吃得下。” “是。”他回答得干脆利落,毫不避讳。 “所以,你不是白落飞。” “你在跟我开玩笑么?” “没赏钱的玩笑,我从来不开。”她微微抬了一下头,此时的月光正正好从墙壁上的窟窿里洒进来,映在她的眸子上,“你虽不是白落飞,却也一定是白家的公子,不然白落飞这随身的嘲风玉佩也不会这样轻易就交给你。” 他的面色突然变得有些羞红,像是方才听到张子虚伏在他耳边时的话一样的讶异,回头看向了那个还倒挂在大门口的少年。 “你不必看他,他是我带出来的,他知道的,我一定知道,我知道的,他却不一定。”乌云蔽月,她也轻轻垂下了头,“你一定觉得,白擎飞若死了,白落飞的嫌疑自然也是最大,何不顺水推舟借用一下他的名头。” “你错了,我就是白落飞。” 他的面色又已恢复如常,看着她时的眼神坚定而诚恳,不论是谁都绝不会认为他在说谎。 “大公子在朝为官,官商相护,这其中利益牵绊一时谈不拢也犹未可知,四郎主司江南地产,深得老爷子倚重,也许以后分得的产业还会更多,五六七八四位公子分管陶瓷丝绸酿酒采茶,看起来与白擎飞并无瓜葛,可他们的货也要走二郎的码头,九郎整日无心家业,在外游荡玩乐挥霍无度,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你。” “若是这些都算是嫌疑,那我不妨再告诉你几个。江南冯家二公子与我二哥明里交好,却在暗地里使了不少绊子,盐帮四当家早就盯上了码头那块肥肉,就连七姨娘也与他私下结了不少梁子,人人都可为我,那我也是人人了?” “也许,你就是白擎飞。” “我会买凶杀我自己?” 他讥诮地笑了笑,这实在算不得一个能令人满意的猜测。 “也许。”她也笑了,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受害人永远是最没有嫌疑的那一个。” “看来你已经认为,我就是白擎飞,难道你觉得,我是想借你之手,将其他人都除之后快?” “不,我确定,你就是九公子螭吻,白玉飞。” “你说了那么多人,白玉飞难道不是最没有嫌疑的那一个?” “是。” “我若是白玉飞,白擎飞死了对我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她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道,“不,还是有一点点的。混乱是进步的阶梯,没有动机,就是你最大的动机。”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有时候,事情做的太过完美,也是一种瑕疵。明明置身其中,却偏偏能把自己完全撇的干净,这岂非就是最大的蓄谋?” “可你说了这么半天,我到底是什么人,与这桩买卖又有什么关系?” “做生意嘛,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坦诚相待。” “所以?” “没别的意思,得加钱。” 她的几根手指不停地在桌子上敲打着,死寂一般的屋子中变得格外压抑,压得他几乎要喘不上来气。 “多少?” “一万两。” “十倍?”他有想过一千两的确是有些少,也大约估算过一万两顶到头,他没想到这个人竟如此一针见血地要了这个价钱,不留余地。 “比起你的身家,这点儿银子不过是九牛一毛。 公平买卖,价钱合理。 我只不过是个本分的生意人,不偷不抢,不强买也不强卖。 你情我愿,爱做不做。” 白玉飞突然仰天大笑了起来,“掌柜的是敞亮人,一口价,就这么定了!” 万两的银票已经整整齐齐平铺在了桌上,付银票的人已经微笑地站起了身。 “圆月十五之后,我保证你不会再见到白二公子这个人。”她说着,已将银票揣进了怀里。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 今日才初七,要等到十五还需好些时日,一天就有一天的钱,他从不认为三更天酒馆的办事效率会这么低。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与家人离别前,总是要先团聚一下的。 毕竟,这可是一辈子都回不了头的事。” “虽是多余,毕竟好意,在下心领了。”他说着,已转身向门口方向走去。 “错了。” “错了?” “你走错了。”她说着,已经瞟向了相反的方向。 狗洞进或出,小命去与留。 谁,也不能例外。 第6章 向钱看,向厚赚 屋子里没有掌灯,黑夜浓得像一滴化不开的墨,可人的眼睛却是雪亮的,像一只敏锐而警觉的夜鹰。 “掌柜的不愧是掌柜的,能让这种人也乖乖听话。” 说话的是谢乌有,此时他已经懒懒地躺在了账台旁的椅子上,目送着从后门出去的白玉飞。 他知道,每当掌柜的拿到了钱的时候,心情总是最好的。 这种时候,他就不必再提心吊胆地老实而笔直地站在一旁,而是换一种最舒服的姿势放松一下。 “因为他还算识时务,总该知道只有听话的狗才有骨头吃。” “我只是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接下了他的生意。” “你觉得,我是那种会白白扔掉一万两银子不要的人?”她仰头看向屋檐洞中高悬的弦月。 月有盈亏,财有聚散,可她的手很稳,一旦抓住什么就绝不会让它再流走。 “当然不会。”谢乌有也笑了,可笑着笑着突然皱起了眉,“只不过,这桩买卖实在是不干净。” “咱们做的买卖,又有哪一票是干净的?” “这次的不一样,太脏。 这小子想要的绝不会只是白擎飞的命,也绝不会只是白家的产业。 他来这里无非就是想拿咱们当刀使,可背后的盘算连你我也只能猜个一二。 他们一家子死不足惜,我只担心江南白家毕竟牵扯太广,若是闹出的动静太大,那个人会不会闻风找到你?” “放心,我只拿我应得的那一份,并不算多,而那个人……”她犹豫了半晌,继而说道,“他又不是你这只臭猫,这点儿腥味儿还是闻不出来的。” “掌柜的,可你不是在重华君面前立过重誓,此生绝不杀人。” “又不是我亲自动手,怎么能算我杀的呢?” “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若非有白龙王,世上怎么会有白玉飞? 若非有马车夫,他又怎么能来到这永安巷? 若非你昨夜拦着子虚没杀他,怎么会有他日的白擎飞之死? 如此说来,这世上活着的人,倒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了。” “我不和女人讲道理。” 谢乌有已经很识趣地闭上了嘴,他知道一个人若是打定了诡辩的主意,那便是谁也劝不动的了。 “十二年前,白擎飞刚接手饮马渡生意的时候,新官上任无人信服,为了收买人心便将渡边十八户渔家烧杀劫掠做了投名状。 八年前,与平沙寨总瓢把子结义兄弟,转头便捅了兄弟一刀,将他们卖给了当朝为官的大哥做功绩。 还有很多,我却数不清了。 穿红鞋,勾二嫂,洗马榄,还有什么勾当是他没做过的,他该死。” “所以你是为了江湖道义而杀他?” “你觉得呢?” “不可能。” “这不就得了。”她已慢慢起身,走到了柜台旁,“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事,还是交给那些想做大英雄的人。 我只不过是喜欢在合适的时机,做一笔不亏良心的买卖。 狗咬狗,等他们自己把毛咬秃噜了,正好可以拿肉下锅子。 本分赚钱的,我自是不会惦记,那些不干不净的,老子弄死他,咱哥儿几个分财产。” “这笔银子,可不是谁都能吃得下的。” 谢乌有的顾虑当然不会是多余,像白擎飞那样不折手段的人,还能如此逍遥自在地活着,身边当然有对得起那些银子的护卫,寻常人就算是想要近白家公子的身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用说是刺杀,而白玉飞不敢用身边的任何人,铤而走险找来这里,岂非已经说明此事之棘手? “我已经想到了一个人。” “谁?” “紫竹林,鬼见愁。” “原来是他。”谢乌有听到这个名字,似乎松了一口气,这的确是个可以让人放心的人,然而剑有双刃,能放心的人自然就有其该担心的地方,“这个人,可不太好说话。” “这次,我亲自去。” “你有把握?” 她从柜台中取出了另一张折好的银票,揣入袖中,“世上所有的买不通,都只因为钱太少。” “你确定,就用这点银子?”他当然知道这张银票值多少。 “只要一个人对自己眼下的生活觉得不满意,你总有机会收买他的。” “看来你已经见过了他。” 她会意一笑,却并不正面回答,“我只知道,他最近手头的确有点紧。” “我和你一起去。” “不,这次我要带胡阎去。” “为什么?” 谢乌有噌的一下从躺椅上坐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以往这种事都是由他去办的,他向来都办得很妥实,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一次是那个从不参他们生意的人。 “因为……他比你话少,鬼见愁从来不喜欢多话的人。” 谢乌有闭上了嘴,他知道,鬼见愁不喜欢多话的人,掌柜的也不喜欢。 张子虚在一旁听得突然兀自发笑起来,“这件事,我也能做了,掌柜的又何须破财去找别人?” “我若让你去,只怕死的就不止白擎飞一个人了。 一万两银子,一个人。 我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我可是从来都不杀人的。” “他们家的生意是如何做大的,江湖上谁人不知?那一窝九条小虫,包括他们的老子,难道有一个是不该死的?” “我只做顺水推舟,从来不替天行道。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子虚,有血性,这是你的长处,可气性太大,刚极易折,这却也是最能要你命的弱点。” “掌柜的说的是,我记下了,那现在是不是能把我放下来了?” 张子虚的脸变得简直比六月的天还快,刚才还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现在立马便赔上笑脸。 “一千两赚回来了?” “当然。”他从怀中掏出了那张白玉飞不久前塞进去的银票,恭恭敬敬地伸手递上,“掌柜的教过,只要一个人开始心虚,你就一定要抓准时机,脸要厚,心要黑,手要狠,嘴却要甜。” “你小子倒是上道儿。”她只手接过崭新的票子,已笑得比蜜还要甜,“乌有,松绑。” 谢乌有的人还躺在椅子上,一枚铜钱已经从柜上飞了过来。 他的铜钱可以弹飞胡阎手中的刀,割个绳子自是不在话下的。 只不过,麻绳并没有被铜钱割开,而铜钱却被两根手指轻轻拈住。 他知道,崴泥了。 “败家玩意,绳子结要用手去解,不是用割的。 割坏了,下次可怎么用? 你就不能给老子省点钱? 还有,你是不是嫌月钱太多,连铜板都敢乱扔了? 要是再让我看到,弄丢了一文,仔细你的皮子。” “掌柜的教训的是,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话音未落,他的整个人已经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已经将麻绳完好地从张子虚的脚上解下,缠裹在手,像是新买来时的一样。 整个动作眨眼间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干脆利落。 张子虚的脚刚落地还没来得及站稳,就已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银子笑意盈盈地递上前去,“掌柜的,今天没酒客,都是我的错,这是今天的亏空。” “面子事小,银子事大,这才算是明白人。罢了,这俩子儿赏你拿去买酒喝。” “谢掌柜的赏。” “臭不要脸。”谢乌有在旁轻哼一声,风水轮流转,崴泥的变成了自己,落好的却成了他。 “掌柜的。”张子虚突然阴恻恻地笑了起来,又伸手递上了两枚铜钱,“你莫生他的气,他向来都这样的。这是昨日那只臭猫乱扔的铜板,昨日到今日,两枚变一枚,还是有长进的呢。” “死……长……虫……” 谢乌有的额头已经沁出了冷汗,他对张子虚不过是坐视不管,却没曾想这个人竟然变本加厉落井下石。 她都看在眼里,她已习惯了他们两人这些年打打闹闹的样子。 闲来无事便互相伤害,但逢遇事便一致对外,这就已经足够。 “把钱给他。” 张子虚听后一愣,将信将疑地把两个铜板递向了谢乌有。 “记住了?” “记住了。” 看着谢乌有双手捧着接过了铜板,她却笑了,将手中那一枚铜钱轻轻一吹,立马放到耳边,就听得一阵回旋的哨响。 “好听。” 这世上,绝不会再有比这更好听的声音。 第7章 软柿子才倒牙 子夜,是露气正浓的时候。 更深露重,夜凉如水。 通常这样的时辰,荼蘼总是喜欢在热气腾腾的池子里好好泡上一个澡,然后再去舒服地睡个好觉。 可是今夜,她却不得不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一路劳顿。 鬼见愁只有在晚上才会出现,等天一亮,又要再多等一天。 而她做事,向来不喜欢拖沓。 月色黯淡,将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很远。 远处,还有另一个影子。 胡阎就静静地跟在她身后,像一个永远藏在黑暗中的影子,离她不远不近,正好七步的距离,一步不多,一步也不少。 她每迈出一步,胡阎就跟着迈出一步,连走路的节奏都几乎一模一样,听起来就像是只有一个人走在路上。 他知道,掌柜的喜欢清静,而他也恰好从不打扰别人。 他要做的,不过就是跟在掌柜的后面,尽可能的不要有什么存在感,她做什么,他便做什么。 两把菜刀还别在他的腰间,一左一右。 刀是他自己磨的,没有哪个铸刀大师会倾尽心血去铸一把菜刀。 刀没有鞘,更没有哪个铸刀大师会为一把无名的菜刀铸鞘,他也不需要鞘。 他的刀,是用来切牛肉的,最薄的那种。 这是掌柜的特地为他挑选的两把刀,刀口薄如纸,刀身坚如磐石,既不会卷刃,也不会崩刃,是极好的刀,可以切很多盘牛肉。 可这里并没有牛,马却似乎有不少。 林子中,传来了马儿的嘶鸣声,忽远忽近。 “逢林莫入。”说话的人是胡阎,他向来很少说话,却也从来不说废话,“这林子里有鬼。” “你莫忘了,我们要找的人是谁。” 荼蘼抬头看了一眼雾气缭绕的深林,一如既往地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他们要找的,是鬼见愁,鬼见也愁她却不愁,那鬼于她而言又有何可怕? 远处,一点星火正在不断靠近。 鬼火飘忽,时明时暗。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打着灯笼的人。 他佝偻着身子,垂着头,他的脸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眼睛也发直地盯着前方的路,就像是一个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死人。 “阴兵借道,生灵退散。” 他从荼蘼的身边与她擦肩而过,好像他的眼睛只会看到前方,旁的东西连瞟都没有多瞟上一眼。 荼蘼却突然站住了脚,不再往前走了。 她停住的时候,胡阎也紧跟着停住,只不过,他的身子已拦住了打灯笼人的路。 “阴兵借道,生灵退散。” 打灯笼的人还是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一直在往前走,眼看就要撞上了前方挡路的人。 胡阎只觉得耳边嗖的一阵冰凉,这个人就像是风一样从他身上穿了过去,继续向前走着,头也不回。 跟着他后面走来的,约摸着有三十多个一样的人,一样惨白的脸,直愣的眼神。 不一样的,每一个人都骑着一匹瘦削骏马,手上都紧紧握着一根长鞭。 他们也像前面的人一样,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不停地往前走着。 荼蘼已经躲闪到了一边,她当然要躲,这些马若是不能像那个人一样可以穿人而过,那她一定已成了马蹄下的肉泥。 可是胡阎却没有避让,他的一把菜刀已经飞了出去,斩的是最前面的一排马群的前蹄。 菜刀沿着回弧线从空中飞了一圈,又飞回到了他的手中,刀上却没见血。 刀出的很急,却飞的并不快。 马儿见到菜刀飞来的时候,已不约而同地扬起了前蹄,躲开了刀的攻击。 怕死的马,一定是活的。 能骑活马的,当然也不会是死人。 人是活的,三十多个人一齐从马上跃了下来,三十多条长鞭从四面八方挥向中间的胡阎。 很多人吃过胡阎切的牛肉片,却从没有人能想象得出来他的刀工究竟如何能这样精细。 现在,已有很多人看到了,却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左一右,两把菜刀。 它们在胡阎手中飞舞的时候,三十多条长鞭也开始在空中凌乱。 牛皮做的长鞭,一尺八寸,每一条都被他整整齐齐地切成了一千小段,一分不长,一分不短。 他就像是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巨匠,精心雕琢着每一件未完成的作品,不能有半分瑕疵。 他舞刀的动作是那样沉着而优雅,翩然若仙。 他拿着的虽然是两把菜刀,可只要在他的手里,就如同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 他的刀划过对手身前的时候,就像是在温柔地为情人带上宝石项链。 而那但凡被刀划过的人,就连伤口都美得像是一幅朱砂水墨。 提灯笼的人已经回头,他慢慢地走近,他走近的当然不是胡阎,而是荼蘼。 胡阎的刀有多可怕,他已经见识过了,他当然不会再那样不识趣地上前招惹。 他要招惹的,不过是那个看起来很好欺负的人。 这个女人,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从他们还没动手的时候就躲去了那里。 灯笼落地,露出了藏在灯把中的长鞭。 长鞭挥出,直指她的咽喉,他有绝对的信心自己挥出过的每一鞭都不会落空。 可是,空了。 女人眨着大眼睛微笑地看着他,她的身影明明是在眼前,却又好似在天边。 他脸上露出了一种很奇怪的表情,就像是他们见到他能从胡阎身前直穿过去时的那种表情。 他与她的距离绝不会比长鞭更长,就算是闭着眼睛抽,也绝不可能会够不到。 他定了定神,又是一鞭挥出。 鞭抽出的时候很疾,疾如闪电,可收回来的时候却很慢,慢得好像他在托着一个千斤重的青铜大鼎。 这一次,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鞭稍在经过她身前的一瞬间,自己缩了回去,好像抽在了她身前一堵看不见的墙上。 长鞭落地,露出了藏在鞭中的匕首。 他相信,至少自己的手绝不会落空。 这一次,也的确没有空。 他冲过去的时候,只觉得双臂一股钻心的疼痛,就再没了知觉,等到再睁眼的时候,才看到自己已经躺在了地上。 一只脚,死死卡在他的咽喉,他口中的气儿已是只能出不能进。 再仔细看时,他发现自己正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被锁在地上,他的两条膀子和两条腿都已被拧了整整一圈,整个人像一条无骨的蛇一样蜷缩在地上。 如果说胡阎的出手是谦谦公子温柔一刀,那她绝对是一头野兽,伺机而动中给出致命一击,沉稳,精准,狠辣。 她打架的招式绝对不好看,但却一定是最有用的。 躺在地上的人这才明白,她不出手,不是因为她本身太过柔弱,而是因为她不想太过残忍。 可大多数人总是这样,总是要等悲惨的事情发生了之后,才会去理解别人之前的好意。 “这天底下除了螃蟹,还没有谁敢在我面前横着走。”她淡淡地说着,脸上仍旧挂着比蜜还甜的笑容,“可你知不知道,螃蟹在我这里,是要怎么个吃法?” 他不说话,他当然没法说话,除去手脚尽断的疼痛,还有一只脚卡在咽喉,那个人根本没有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 “先卸腿儿,再卸钳子,最后掰肚壳儿,那味道吃起来,真香。” 她说着,脚已经慢慢从他脖子上抬了起来,挪下去,挪到了他的腹下。 第8章 自家人不说两家话 “吃搁念的,杵门子硬,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 他一边哆哆嗦嗦地说着,一边瞟向了胡阎,看到那边的兄弟也已尽数倒下,才绝望地闭上了嘴。 “哟,这倒霉的丧门鬼还是道上混的,既是有真招子又何必装神弄鬼?” “因为这世上活人怕人,心里有鬼的活鬼才怕鬼。” “这是鬼见愁的地盘,哪里来的鬼?” “不巧,今夜这里的确有个活鬼。” “明白了,原来是有红货。”她笑得像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突然把脚收了回去,弯下身子开始帮他接胳膊,“雁过留声,贼不走空,自家人不说两家话,见者有份,分一杯羹?” “这杯羹,你吃不下。” “如果我吃不下他,那就只好先吃你们了。”她说着,咯吱一声,便将他身上刚接好的右臂又重新拧了下来。 “吃了我们,你就不怕肚里生虫,嘴上生疮?” “说得怪唬人的,敢问老哥走的是哪一条路子?” “老子混得可是青岩山,黄石寨。” “黄石……小黑是你什么人?” “小黑?” “哦,就是黑蛇。” “他……他是我们的大当家。”这人被问得一愣,突然满目惊恐,显然他是听说过这个称呼,当然也从不敢直呼出口,“敢……敢问尊驾……” “早些年与小黑有过几次照面,后来听说他出去自立了山头,却不知是否还记得我。”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你可曾听说,走马乌龙寨,吃人荼蘼花。” “是……那句应该是,走马乌龙寨,当家母夜叉,夜叉何所惧,吃人荼蘼花。” “好像是这么说的,时隔太多年,我也记不太清了。” 他的脸开始扭曲抽搐,又强挤出了欢笑,“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原来是姑奶奶,记得,当然记得,不止大当家的记得,寨里所有的兄弟都听说过您的事儿,现在姑奶奶的牌位还在山中供着,寨中人都得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炷香。” “你他娘的当老子是死了么?”听完他的话,她一把将那刚接好的胳膊又赌气扯了下来,“这些兔崽子们,真是越来越不成气候。” 他只得忍着疼不再说话,他不知道自己开口的哪一句,会再得罪到她。 她板着的脸又突然笑了起来,笑得那般温柔恬静,与刹那前判若两人,“你还没说,这次走的,是什么红货。” “我说……说了就放我们走?” “当然不了。” “你……” “好东西大家要一起分,隔着辈儿也是亲,哪有让徒子徒孙们空手而归饿肚子的道理?” 他长阖了阖眼,轻叹一声,“我们这次来,是找一本书。” “书?” 她有些不解,在这里待了一年,却从未听说过有这种值得黑蛇这样大费周章来折腾的书。 “这天底下,最值钱的书。” “原来是他啊。”她恍然一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对,那本书,就是黄金屋。” 她第一次见到黄金屋的时候,是在永安巷的千金赌坊里。 千金赌坊,一掷千金。 千金散尽还复来,几人欢喜几人忧。 赌坊开在永安巷首,酒馆开在永安巷尾。 那时候,她看到他布衣纶巾,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角落里,只是静静地捧着一本书,和谁都不说话,还以为他不过是一介落魄书生,被狐朋狗友无奈拉进去捧场子的。 那一次,也成了她唯一看走眼的一次。 后来才知道,这个书生,竟就是千金赌坊的老板,黄金屋。 可他捧着的却不是账本,而是一本纵横论。 “他手上是有点黑钱不假,可这天底下赌馆生意比他做得大的大有人在,你们怎么就偏偏盯上他了呢?” “难道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她眨了眨眼睛,细想了下,好像是有阵子没见过这个人了。 “有钱的庄家是有不少,可中了榜眼的庄家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却只有他一个。” “我早该想到,他这样的人,一定会闷声发大财的。”她轻咬着牙沉思了片刻,又忽然转头问道,“黄金屋中第衣锦还乡,这么风光的事儿,你们不去官道上侯着,在这后山猫着有什么用?” “他那样的人,敢走官道?” “你不了解他,越是那样的人,才越要走官道。” “不可能,猎犬嗅到了他的味道,就是这条路,绝不会有错。” “猎犬?那也要得看他是谁家的狗。”她已转头对胡阎使了个眼色,“只有我的人,才不会错。” 胡阎已经会意,轻身一掠便已飞入云霄消失不见。 旁的人都已看得惊了,他们根本无法想象,这样魁梧粗壮的汉子,是如何做到身轻如燕,竟使出一招旱地拔葱的本事。 “他不是赤链蛇?” “他没来。”她又转头看向了这个还躺在地上的男人,“怎么,小黑也跟你们提过子虚?” “大当家的只是有些羡慕,姑奶奶愿意把赤链蛇留在身边,而不是他。”他看着天上那一道火红的光一闪而过,似乎已明白了些什么,“那他?” “凤翔千里,非梧不栖。” “难道他就是……” “嘘,言多必失。” 她只慢慢地将他的骨头再一根一根地重新接回,就像是修复着一个残破不堪的玩具。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胡阎已经又重新出现在她面前,还是站在七步之外的距离,藏在阴影里。 “他走的是官道,已快近江陵郡了,你们现在去,只怕赶不上。” “看来,这条养不熟的狗已经可以下锅子了。”她用手背轻轻拍了拍带头人的脸,慢慢站起身来。 那人沉默不语,只磕头拜了三拜,便回身跃上了马带着那群人绝尘而去。 “人都走了,还不拿出来?” 荼蘼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突然转身看向了胡阎。 胡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掌柜的。” 在他手上的,是一根三寸长的青铜簪子,尾雕精巧,鸾凤回眸,簪尖奇锐,吹毛立断,是难得一见的绝妙暗器。 他见到黄金屋的时候,第一眼就看中了马车中的女人头上的这根簪子,便神不知鬼不觉地顺了过来。 “青鸾火凤,有点儿意思。”她把玩着手中的这根簪子,饶有兴味地看向了胡阎。 “掌柜的若是喜欢,那就……” “不喜欢,我从来不喜欢这些花哨东西。” 没等他说完,她已打断了他的话。 她的话也并没有错,她向来青衣束发,不琢浮饰,但她心中却已有另一番意思,“你放心,想来鸾语也快回来了,她一定会喜欢的。” 胡阎伸手接过了青铜发簪,藏进怀里,已有些拘谨地笑了笑。 他向来很少说话,更少会笑,这世上能让他笑的女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他敬重的,一个是他心爱的。 “掌柜的,寅时了。” 寅时,天就快亮了。 他们本是去找鬼见愁,却被路上的这些小鬼耽搁了时辰。 “急什么。”荼蘼却淡然地笑了起来,“他是鬼见愁,又不是愁见鬼,你还怕他被鬼吓跑了不成?” “天亮了,就找不到了。” 胡阎并不是多话的人,他也知道这话有些多余了,可他实在不理解掌柜这般不着急的样子,忍不住说了出来。 “我书读得少,众里寻他千百度,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胡阎好像明白了什么,环顾四周的竹林,却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荼蘼却用脚掂起了方才那个人掉落的灯笼,一脚朝一片竹林踢了过去。 火烧着的不是竹子,而是一片黑布衣衫。 “热闹看了这么久,也该够了?” 第9章 鬼见愁 “啪……啪……啪……” 人未至,掌声先至。 深林中走出来了一个人,漆黑的斗笠,漆黑的面纱,漆黑的衣服,漆黑的靴子,他的整个人都隐藏在黑暗之中,藏得甚是隐蔽。 这样的人,本已和黑夜完全融为了一体,可偏偏有的人就是能看到他。 “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三更天酒馆的掌柜,可后来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据我所知,你还是江湖最大黑手组织的无名指,九嶷山的弃徒,今天又知道了你竟曾是乌龙寨的二当家,你到底还有多少个身份?” 她并没作答,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敢打听我的事儿,你又到底有多少条命?” “命只有一条,却无人敢取。鬼见愁,鬼见也愁,就连无常都不敢随意来索我的命。” “那可不一定,还有一个人,你总该知道的。” “谁?” “救苦救难活菩萨。” “那也是你?”鬼见愁的眼睛突然瞪得快要突出来,满目的惊疑,“那个认为众生皆苦,唯有一死才能解脱,所以甘心化作屠刀去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我吃人可是不吐骨头的,省去了别人帮你收尸的麻烦,这还不算是救苦救难?” “不可能,这个人,绝不会是你。”鬼见愁又突然笑了,笑得那般得意而肯定,“你这个人,或许什么都敢,却绝不敢杀人。” “谁说我不敢的?”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的生死簿上都有哪些人的盛名在册?” “这个,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听说九寨十二堂笑菩提手下曾有过一个不肯听话的杀手,一个不杀人的杀手无异于只能看不能吃的馒头。 笑菩提折磨人的手段,江湖上的人只怕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 听说那个人的骨头特别硬,十二把精铁钩子洞穿了琵琶骨,手筋脚筋皆被挑断,用金蚕蛊丝缝穿了几十个窟窿。 全身上下大大小小百余个关节,每隔十二个时辰被拆一次,再隔十二个时辰接一次。 就这样,反复折腾了三个月竟还没有死。 后来,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个人和笑菩提就都再没了消息。” “哟,听着吓死个人了,这种事,我还真不清楚。” “是,的确骇人听闻,直到现在看到你,我也实在无法把你和那个杀手联想到一起。” 沉寂,死一般的沉寂。 现在正值初秋,鬼见愁能明显感觉得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周围好像瞬间已变成了腊月寒冬刺骨凉。 可是只有那么一瞬,眨眼间,又如春暖百花齐开。 因为她又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也正如那三春过后诸芳尽的荼蘼花一样,冰冷而炙热地守着暮春落花时节。 “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人对我这么感兴趣。” “你本就是一个让人没法子不感兴趣的人。” “你这样说话,会让我误以为,你喜欢我。” 鬼见愁嗔笑了一声,“就算天底下的女人都死绝了,我也绝不敢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那你为什么总是打听我的事?” “对你感兴趣的人,绝不止我一个,而我也绝非是知道最多的那一个。” “不要以为你很了解我。” “我当然不了解你,我也没那个胆子,可我却知道重华君,他的确值得别人为他做任何事情。” “如果你再敢提这三个字,我会弄死你,字面意思。” 她的脸色突然沉了下去,也很少有人会看到这样神情的她。 他知道,她不笑的时候,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认真而决绝。 “我过得并不算太苦,暂且还不需要菩萨来拯救。”他苦笑着看了看不远处一动不动的胡阎,又看向了她,“不过有些泥菩萨过江,似乎还是需要我来救的。” “泥菩萨倒不至于,不过我手头上确实有个小买卖。你办事,我放心。” 她说着,从袖中掏出了一个锦囊,要办的事,会付的银子都已在里面。 “五百两?” 鬼见愁里里外外又把锦囊翻了一遍,他发现自己没有看错,这里面的的确确只有一行字和五百两的银票。 他虽然不是最贵的杀手,却也从没接过这么便宜的活。 胡阎听得到他们的话,他已低下了头,他不会说谎,他实在不想让鬼见愁看到他现在的表情。 “我能知道,东家付了你多少么?” “这不是你该打听的事儿。” “只是想知道我在你这里的分量,这个理由足够么?” “一千两。”她认真而诚恳地凝视着他,甚至带着一点歉意与遗憾,“我知道,五五抽,的确是有点黑了。可我和你不一样,你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这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呢。出来混的都不容易,总要互相体谅下的不是?” “这可是我见过你被黑得最惨的一次。”他摇着头将锦囊攥在手中,“白擎飞,可远不止这个价钱。” “可是我人笨嘴拙,又不会还价。” 鬼见愁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总觉得说不上来有哪里不对劲,“算了,看在咱们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就当是我赔钱赚吆喝。” “少跟我谈交情,咱俩不熟。”她说着,便要去夺他手中的锦囊,“五百两银子,有人嫌少,有人可等不及的要。” “就这么定了。” 他已将锦囊揣入怀中,纵身一跃消失在林子里。 收下银子的意思,就是买卖接了。 胡阎还在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他实在想不通掌柜的是如何肯定鬼见愁会这般痛快接下这桩完全不对等的买卖。 “你一定很奇怪,他怎么会答应的这样痛快。” 胡阎点了点头,却仍不说话。 “我之前只不过刚好知道,他最近很缺钱,可我在这里看到他的时候,就已猜到他为什么这么急了。”荼蘼笑着拾起了那块烧了一半的碎布,又看向了他离开的方向,“你总该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债,是万万欠不得的。” “赌债。”他淡淡地说道,“他和黄金屋……” “紫竹林,是他的老巢。 若非有他的默许,那几个小兔崽子怎么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 可当他知道黄金屋并没有走这条道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那只小狐狸早已戒备,他是杀不了他的。” 她手中的碎布已被碾成灰, “杀不了的人便不杀,他向来很识时务,懂得时刻明哲保身的人,无常见了也往往束手无策。 这,就是真正的鬼见愁了。 所以这种时候,老老实实地还钱,岂非才是最好的法子?” “只拿了一千两银子,他当真会信你的话?” “傻子才会信,可他却不得不扮演成一个傻子。沾惹上黄金屋的人,别人都避之不及,谁还敢给他翻本的机会?” “如果他此时去告诉白擎飞,有人要杀他,兴许不但能还清所有的赌债,还能有余生都赌不完的银子。” “是个很好的选择,却不会是他的选择,这才是我选中他的理由。” “他不会?” “他从来不是什么君子,却一定是条汉子。他的话,言必行,行必果。” “我只知道,赌徒无信。” “你莫忘了,我也是个赌徒。” “可我却从未见你赌过。” 胡阎以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因为他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件事脱离过她的掌握之中,运筹帷幄的事,她早已不必再赌。 “谁人无赌性?”她淡淡地叹道,“只不过,我不赌桌上的玩意儿,只赌命。” “赌命的人,岂非也是赌的最大的那一种?” “注下得小了,玩起来太费工夫。 我向来喜欢,一局定胜负。” 第10章 讨债人 晌午,日高照。 这种时候,街巷上总是有三三两两聚堆吃饭的人,当然,几口小酒也必不可少。 可此时的酒馆,却格外冷清。 冷清,并不是因为这里酒菜不好,而是因为里面进来的两个人。 缠着臂腕粗的铁链子腰带,握着三尺长的小牛皮鞭子,栓在腰间牛皮刀鞘里的银钩小刀,这两个人几乎一模一样的装束。 可这样的装束,放眼整个永安巷,甚至整个江陵,只有一种人才会有。 讨债的人。 讨债的人,不管走到哪都带着一股戾气,让欠债的人闻风而逃。 所以,这里早已没有了别的人。 “一两银子一壶?你他娘的这是卖酒呢还是抢钱呢?” 其中一个糙脸大个子猛的一拍柜台,而那半寐半醒的谢乌有仍旧躺在椅子上,慢悠悠地瞥了他一眼。 他懒懒地指着柜台前挂着的木牌子,“这是胡姬千里运来的波斯葡萄酒,自然是要贵些,便宜的也有,炮打灯,只要三文钱就有一大碗。” “这他娘的炮打灯是个什么鬼东西?” “味儿冲,劲儿猛,一口闷下肚,舌尖儿肝肠全都烧的像是过年时放的炮仗。”谢乌有说着,已从柜台中取出了两坛,看了他们一眼,“是爷们儿喝的酒。” “这种酒往往粗劣得很,也是人喝的?” “别家的酒,行业规矩,我也不方便说道。反正,会喝酒的,一喝就能知道好坏,不会喝的,喝了也白喝,你管它好坏。” 两人对视了一眼,“好,今儿个就赏脸尝尝你这炮打灯,老子的舌头可是和酒打了几十年的交道,要是让老子尝出来兑了一滴水,你这店就甭想从永安巷混下去了!” “得嘞,客官您请好~” 应付这种事,一般都是张子虚的活,谢乌有通常只管躺在柜台旁,最后等着收钱就成了。 可在一个人的面前,像他这样的人,有时候也会抢活干的。 “下酒的菜呢?” “菜?” 谢乌有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这两个人,所有来这里喝酒的人都知道,这里的下酒菜只有酱牛肉一种,也从来没有人多嘴问过。 不过,这两个人倒是的确面生得很。 “有酒没菜,这他娘的谁喝得下去?” “喝酒就是喝酒,吃菜就是吃菜……”谢乌有刚想再辩驳些什么,看到角落里那道瞥了他一眼的目光,他又立马赔上了笑脸,“小店有足斤的酱牛肉块,有薄如纸的酱牛肉片,还有一勺一大口的酱牛肉丁,您想让咱们剁成牛肉酱都成,客官想要哪一种?” “这他娘的说来说去,还是只有酱牛肉一种?” “诶,是的是的,客官真是聪明绝顶,绝顶聪明。” “那就先来二十斤牛肉,要整块的,你小子要是敢切得跟那边娘们碗里的牛肉片一样薄糊弄事儿,休怪老子手里的刀不认人!” 谢乌有脸上陪着笑,心里却犯着嘀咕,来到这个酒馆,只肯喝三文钱一碗炮打灯的人,却一口气点了二十斤的牛肉,这还真的是头一回见。 可只要他们在,就不会有其他客人再敢进这个门,这生意不做也得做。 不过很快,谢乌有就不觉得奇怪了。 别说二十斤,就算是二斤的酱牛肉让他一个人吃,他也吃不下去。 可这两个人却像是饿了十年八载,没几口盘子就已经交了底。 谢乌有笑脸盈盈地看着他们走过来,又满目迟疑地看着他们走过去。 他脸上的笑意还僵在那里,只轻轻唤了一声,“客官,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大个子看着小个子,小个子瞅着大个子,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刀还在,没落下。 “不知小店这酒菜可还合口?” “肉太实,欠点味儿,炖得太烂,嚼起来没劲儿,酒太干,刺啦烧喉,不咋地,不咋地。” 谢乌有已经很勉强地压着情绪,喜怒不形于色,“是,小店才开不久,尚有诸多不足,还请日后多多关照才是。” “关照嘛,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意思意思。”糙脸大个子笑眯眯地看着他,搓了搓右手的三根手指。 谢乌有也学着他的样子,搓了搓自己的三根手指,“意思意思,麻烦两位还是先把账给结了。” “账?先挂着。” 谢乌有看了看角落里的人,这个人还在一如既往慢腾腾的吃着牛肉面,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是,他却已经会意。 “不好意思几位,小本买卖,恕不赊账。” “认得这是什么不?” 白脸小个子将腰间的东西拔出来,蹭的一下插到了柜台上。 谢乌有的脸色顿时吓得铁青,眉头紧锁眼巴巴地望着,“这……这……这……” “知道怕了?这也难怪,所有人看到这个,都应该怕的。” 谢乌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这可是掌柜的最喜欢的紫檀木雕柜,你……你他娘的砍我也不要砍桌子啊……”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刀,这是刀。” “这叫银钩小刀。” 银钩小刀,顾名思义,双头利刃,中间柄部以羚羊角雕琢而成。 一头精铁淬银的弯钩,勾住了什么,什么就会分离,是谓银钩。 一头精铁混金的弯匕,刀锋尖锐,削铁如泥,是谓小刀。 “是是是,银钩小刀。” 谢乌有也不住地点着头,确实他的话多有疏漏之处。 “知道老子是做什么的不?” “知道,知道,千金赌坊黄掌柜手下的讨债人嘛。”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讨债人,所以这天底下,赌债才是最万万欠不得的。 “现在要叫黄大人了!”糙脸大个子边说着,边拱拳向天示意。 谢乌有也学着他的样子拱拳,“是是是,瞧我这张嘴,该打,该打。” “知道就好,从来只有爷几个拿别人的孝敬钱,还没见过敢找爷要钱的主儿。” “那您今儿个可算是开眼了。”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子虚,死长虫,出来!快滚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 后厨中钻出来一个红色的身影,肩上还是搭着那样一条洁白如雪的抹布,脸上还是挂着那样热情诚恳的笑容。 “这几位爷,想要挂账。” 谢乌有说完,已经又慢腾腾地躺回了椅子上。 他知道只要张子虚出来,就基本上没有他什么事了。 “真的?” 张子虚将信将疑地问着,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事了,有些不敢相信。 可他看到桌子上那把银钩小刀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真的。” “太好了!” “好?” “当然好啊,我已经好久没有机会活动一下筋骨了。 来者是客,都是我爸爸,可若是想赊账,我是他祖宗!” 张子虚活动了一下手腕,满脸堆笑地看着面前的两个生面孔, “掌柜的说了,这天底下,没有什么是打一顿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再打。 总得有人让他们知道,这世上不光是赌债欠不得,酒债也是万万欠不得的。” “那你下手轻点,随便震碎个什么心肝脾肺肾的就行了,面儿上可千万别挂了彩,不然让别人看到了,说三道四,对店里的名声不好。” “明白。” 第11章 黄金屋 “人虽不怎么样,刀却是把好刀。” 张子虚背靠着柜台,把玩着手中的那把银钩小刀,眼中已有些悻悻之色,“真想不到,黄金屋那样的人对手底下的伙计倒还真是大方得很。” “咳咳……咳……” 谢乌有的人仍旧躺在那里,却轻微地咳了两声,瞟向了角落里。 “我说的不对么?也是,胡阎有云中君霹雳所锻的玄铁菜刀,鸾语有河伯骨镶结而成的九节长鞭,就连你这只臭猫都可以开心了随时扔两个铜板,只有我,什么都没有。” 张子虚又故意把声音提了一倍,有些人不敢说的话,他却生怕有人听不到。 “爷爷要是喜欢,这把刀,就当是咱们的孝敬了。” 声音是地上发出来的,气息微弱,却口齿清晰。 两个人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身上果然什么伤痕都看不出来,可也的确再也站不起来,让人一眼看上去,他们好像只是醉成了软脚虾。 “那可不成!” 张子虚闻言啪的一拍桌子,差点蹦了起来,“店里的规矩,伙计可不能私收贿赂,轻者剁手,重者扒皮。你们这两个兔崽子,可是这只臭猫派来的卧底,想陷小爷于不义?” 谢乌有用手捋了捋自己卷起的胡子,冷哼一声却不禁笑了出来,“打蛇,就要打七寸。对付你,嘿嘿,若是我派来的,我岂会不教唆他们甭管是打得过还是打不过,总要在你这条死长虫身上多吐上几口口水,让你连洗个七七四十九天的澡,非搓掉一层皮不可。” “听见他说的话了?”张子虚却是笑嘻嘻地看向了地上的两个人,“他的话,一句都不假。我的人,可就在你们面前。” “不……不不……我们可什么都没听到……” “那这刀……” “刀您尽管拿去,咱们要是谁敢说半个不字,就叫那七尺长的铡刀绞烂了舌头根子,再丢到大柴缸里腌上七七四十九天给爷做下酒的菜。” “可这规矩……” 他说着,眼睛也已瞟向了角落,他也在等着一个人的应允。 躺在地上的人忙应声嬉笑道,“什么人会定出这种狗屁不通的规矩,嘿嘿,规矩是死的,人可是活的。” “规矩,是提醒着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莫要得寸进尺。荀子云,人心向恶,故必以法匡之。这句话,黄金屋难道没有告诫过你们?” 说的话虽凌厉,可声音却是无比的柔和甜美,生怕说重了些,便把人都给吓跑了。 声音从角落里传来,伴着吸面条的滋溜儿声。 “她是?” 张子虚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她就是我们掌柜的,不巧,规矩就是她定的。” 接连两个咽口水的声音,伴着谢乌有的叹息声,张子虚的哂笑声,归于沉静,死一般的沉静。 “现在,有钱付账了么?” 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温柔而甜美,在银子面前,她总是很有耐心,也很有信心。 “没,这个还真没有,像咱们这样的人,平日里出门哪儿用得着带钱啊。您看这样成不,这把刀是黄大人前些日子钦赐的,就算是当了去也能值不少银子,押在这里抵债不知够不够?” “够是够了,只不过有些多,我找不开。” “不……不用找。” “那怎么成?咱们这些人,干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算盘上度日的买卖,大家伙儿都挺不容易的,我哪儿能占你们的便宜。” “不……真的不用了。” “我看,不如就以酒抵债。”她轻轻地端起碗,喝了一口热汤,眼里却只盯着碗里的汤面,头都没有抬过一下,“两位既然这么爱喝咱们这儿的炮打灯,乌有,去算一算多出来的银子能换多少。” 哗啦哗啦拨算盘的声音此起彼伏,两个人的心也悬了起来,跟着这节奏不停地上下跳跃着。 “不多不少,正好五十斤。”谢乌有立马从柜台下搬出了五坛酒,每坛十斤,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两位,请。” 两个人的面色已经变了,变得如死灰一般黯然。 一碗酒三两,三文钱一碗,的确算不上贵,甚至可以说是他们喝过的最划算的酒,可也的确是喝起来最要命的酒。 这可是最呛喉咙最辣肠子的炮打灯,他们方才也不过只喝了一斤小坛的就已觉得有些醺醺然了,若是强行喝下了这五大坛,只怕不是神仙也得升天。 “酒,酒真的不能再喝了。” 糙脸大个子用一种无比哀求的眼神看向谢乌有,可谢乌有已经闭上了双眼,重新躺回了椅子上。 钱货两讫,这里已经没有他什么事了。 他又复看向张子虚,却发现张子虚正以一种比毒蛇更毒的眼神笑眯眯地盯着他,就像是在欣赏着猎物垂死前那一刻无助的挣扎。 白脸小个子很快明白过来,这里谁的话才最作数,可他看向角落的时候,已经很自觉地闭上了嘴。 角落里的人,在吃面。 他当然知道她是在吃面,他们刚走进酒馆的时候,就看到角落里的人面前放着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 薄如纸的牛肉片,稀如发的面,这本是最不划算的一碗面,但凡来到这里的人,点过一次就再不会点。 可是她吃着面时,就像是九天玄女在静心品尝着蟠桃盛宴,神圣而威严,令人望而生畏,不敢上前打扰。 他能强烈而清楚地感觉到有一种无形的气在压抑着自己,让他很识相的不再开口说话。 “都给我喝,喝不完谁也不准踏出这个门。” 她轻轻擦拭了下嘴边的汤汁,笑得像是一个学着大人的模样扮家家酒的小孩子,可她的话如她的人一样不容置喙。 “君子爱财,锱铢必较。 不多拔一毛,不多取一毫。 我可是个本分的生意人,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欠人家钱。” “哈哈哈哈哈,你是讨厌欠别人的钱,还是讨厌别人欠你钱?” 笑声从屋门外面传进来,伴着马蹄嗒嗒声与马儿嘶鸣声。 “都讨厌。” “哈哈哈,我只不过开了个小玩笑,其实你本不必说得这样明白的。毕竟钱这种东西,若是计较得太清,总惹老朋友伤心。” “明人不说暗话,我可不像你,笑里刀剐皮割肉,绵里针剔髓挑筋。人前不留三分面,事后无端讨交情。老娘开的是酒馆,又不是善堂,弄得我还以为,这两个人是你故意找来砸我的场子呢。” 谢乌有听着他们的对话,已经起身迎了出去。 马车的声音,通常就是银子的声音。 毕竟,很少有人是坐得起马车的,也很少有人是乘着马车来喝酒的,但凡遇上了这样的客人,可千万不能错过。 马是好马,上等的玉花骢,青白相间。 车是好车,彩绘雕漆,富丽堂皇。 人是美人,从车上走下来的,是个娇艳欲滴的红衣女子。 她的五官虽不能称作是绝美,可一颦一笑间自有一番风韵。 每一个最先见到她的人,都会不自觉地看向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柔媚而狭长,媚眼如丝,像是含着迷离的秋露,总是能勾人心神。 可她的目光,却片刻不曾从马车中挪移开。 她忽然弯下腰,垂下头,侧立在马车的一边,卑微而恭敬。 马车中,缓缓走出来一个素衣青裳的书生,笑意盈盈。 第12章 牛肉面 书生并没有走进屋子,而是站在大门外面,直勾勾地看向门后的那边。 那边,热闹。 一个红衣少年,两手各拎着一个酒坛。 他的一只脚搭在一张桌子上,当然,脚下还有一把朝天的络腮胡子。 他的另一只胳膊已将一个白脸小个子揽入怀中,当然,肘间也已死死卡住了他的咽喉。 一边一个,一人一坛。 不分轩轾,雨露均沾。 行事虽然夸张了些,可他灌得却很谨慎,他要确保这坛子里的每一滴酒都进了他们的喉咙,半点不能浪费。 喝酒的人,眼神已经逐渐迷离,一坛子还没有见半,整个人又已垮了下去。 白脸小个子望向门口,门口的人也正望着他。 这是店里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他可以求上一求的人。 毕竟,他是他的人。 可这个人看着他这般落魄的样子,竟噗嗤一声地笑了。 书生怀里揽着娇俏的美人,微笑着走了进去。 他的目光只在地上的两个人身上扫了一下,就立马停在了张子虚的身上。 “有时候我还真是羡慕你。”他看着张子虚,满目的心仪之色,“我千金赌坊倘若有了这样一个得力的伙计,还怕那些令人头疼的老赖欠债不还么。” 角落里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怎么,自己家的伙计都不在乎,倒转头先惦记起别人家的来了?” “我黄金屋向来如此,谁有用,谁才是我的人。” 他说着话时,眼睛里已似是放出了光,看着张子虚时,好像已想象到了他身佩索命铁链,手执牛皮小鞭,腰跨银钩小刀的样子。 真好看。 有用的人,向来都很好看。 “那这两个呢?当真不要了?” “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未尝不可。”黄金屋说着,人已经背过身去,不再看他们一眼。 “呸,连你都不要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好的东西,我又要来做什么?” “说来也是。 这两个不成器的青瓜蛋子,是我前些日子从陇右顺道带回来的,还没学会这里的规矩。 自以为披上了这身皮,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说着,已轻轻从柜台上捧起了一坛酒,放到了身边红衣女人的手上, “出门前我千叮咛万嘱咐,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即便得罪小人,也万万不可得罪女人。 可他们就是不听,才闹出这样的笑话。 花掌柜你大人有大量,不与他们计较,我在这里自罚一杯先干为敬了。” 女人的手白皙如玉,轻轻拂拭了一下坛口,酒坛子上的泥封竟一溜烟的化成了灰,散落一地。 好美的手。 好香的酒。 好深厚的内功。 泥封已碎,酒香四溢。 只不过,酒香还没来得及飘进她的鼻子里,一阵风便已将这酒香气刮走了。 女人只觉得有阵疾风从身旁吹过,可是她散落的发丝,轻柔的裙摆却半分都不见飘起,就像是从未有过这阵风一样。 唯一能证明这阵风不是幻觉的,便是她手上的酒坛子已经不见。 酒坛子,已落在另一只更白皙更修长的手上,这只手看起来虽娇柔细嫩,可却骨节分明,藏着力拔千斤的劲道。 只要她想抓住的东西,就没有再能从她手上逃出去的。 “可别,现在您才是大人,这酒我可罚不起,还是我敬您。” 她说着,已经仰头抱坛灌了下去。 “你……” 黄金屋刚想伸手去拦,却又停了下来,他仔细观察着这个女人,眼中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他的顾虑绝非是多余,他当然知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酒。 炮打灯,最烈最呛的酒。 一坛十斤,滴水未掺,古往今来也从没有人敢用这种喝法。 “放心,黄大人。”谢乌有早已躺回了柜台后,微眯着双眼,“你可知,这世上最能喝酒的三个女人是谁?” “不知。” 黄金屋摇头,微笑。 “就是花荼蘼,花荼蘼,花荼蘼。” 听着他的话,黄金屋不由得摇了摇头,又跟着点了点头,“这倒是了,可她怎么这么能喝?” “因为,量小非君子啊。” 看到她一口气将坛子灌得干干净净还意犹未尽的样子,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可一抹讥笑却已浮上了嘴角。 “见过抠门的,没见过你这么抠门的。 嘴上说的好听,其实不过是舍不得把你那宝贝酒水分上我几口。 幸好我知你其人,早已自备了酒菜,否则岂非要来你这里喝西北风了。” 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身旁的美人已经从拎着的竹篮中取出一只翡翠琉璃盏,斟上了一杯醇香的波斯葡萄。 “你错了。” “错了?” “我这里东风紧,西风俏,南风润口,北风如刀,各有各的滋味,就算有西北风喝,也不白请你。” 她将酒坛子扔回了柜台里,朝着张子虚摆了摆手,示意让他将那两个烂醉如泥的人丢出去。 “还剩下两坛,怎么不请他们喝完了?” 黄金屋并没有在意被拖出去的两个人,他的眼睛一直盯在对面的女人身上, “你不是最讨厌欠别人的?” “不欠,不欠,这酒虽不喝了,我还可以请你吃一碗牛肉面。” “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你,都是在吃牛肉面?” 黄金屋听到这三个字就皱起了眉,牛肉面这个东西,去陇西的一路上他已吃得厌腻了。 “好吃啊。” “怪不得你这店里从来只有酱牛肉这一道菜,你还真是永远都吃不腻。”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是最怕麻烦的了。少即是多,若是能够化繁从简,九九归一,岂不快哉?” “可牛肉只有大块的嚼着才好吃,这比纸还薄的牛肉片,我倒还真是吃不惯。” “不好吃,也比没得吃强。” “没得吃?” “是啊,你没穷过,你不知道。若是你连着饿上了几天几夜,才会知道,那时候街边能够有一碗热腾腾的清汤面,该有多好吃。” 黄金屋闻言撇了撇嘴,“如果面中再能有两块牛肉,即便是薄如纸,也一定是人间美味。” “那是我在山下吃到的第一顿饭,不到一斤的牛肉,面馆的老板能切成一百多片,每碗面里放两片。” “这么黑心?” “是么?” 她喝完了最后一口汤,放下了手中的碗, “我习惯吃这样的牛肉,不是因为喜欢,那是我下山后学到的第一个教训,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要谨慎一辈子的,我要每天都吃给自己看。” 黄金屋轻轻叹了一口气,淡淡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倒也想尝尝看了。” “别急。” 她的眼睛滴溜溜在黄金屋身上打量了几圈,抿嘴笑道, “刚刚那两人没喝完的加上没开封的,还剩三十斤。 咱们这儿的炮打灯十文钱一斤,可是最实惠不过的。 合计下来,总共还欠你们三钱银子。 一碗牛肉面五钱银子,麻烦黄大人先去柜台上把账补齐,莫要揩咱们小老百姓的油水才是。” “刚刚还说要请我,怎么转头便要起钱来了?” “是请你呀,请你吃面,请你付账。” “哈哈,好你个花荼蘼,在这儿等着我呢。”黄金屋看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女人便已转身去了柜台,“五钱银子一碗的牛肉面,你确定真的卖出去过?” “吃得起我这碗面的人,本就不多,能吃得到的,这儿倒还真只有黄大人你一个。” “花荼蘼,荼蘼花,个把月未见,我可真是想死你了。 本来我一回来就想来找你的,可我却知道你这个懒骨头一定至少得睡到这个时辰才起。” 他说着,阴恻恻地笑了一下, “毕竟,有人昨儿个可是忙活了一整夜呢。” 荼蘼听到昨夜这样的字眼,她的眼神飘忽了一下,突然想到了鬼见愁。 可她却只能若无其事地打起了岔子,“想我?佳人在侧,美人如斯,你还敢口出妄言,就不怕人家姑娘撕烂了你的嘴?” “佳人?” 他用扇子挑起了身边美人的下巴,似是仔细端详了好久,又皱眉叹道, “美则美矣,不过俗艳罢了。” “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福?就这也算?” 黄金屋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边最不能缺的,除了好马,就是美人了。 可这样俗气的女人,但凡有点银子的地方都能见得到,不过凡品,聊胜鸡肋罢了。” “男人可真是难伺候,未涉俗世的小姑娘总嫌她不够懂事,等人家懂得体贴人了,反倒又觉得她变俗气,你说是也不是?” 她说着,抬头笑着问起了那红衣的女人。 女人闻言只是笑笑,一句不答。 她只听一个人的话,也只回一个人的话。 “俗又如何?”黄金屋摇头嗟叹,“男人也是人,也同样不能免俗的。” “在你眼中,除了银子,什么不是俗物?” “有,有很多啊,温柔秀气的女人是个中佳品,小家碧玉,知书达理,宛如池中清莲,倒是可以一赏。” 荼蘼皱眉道,“所以,风尘女子表现得像个大家闺秀,大家闺秀看起来像个风尘女子,总是会特别招人喜欢。” “那你呢?” “我?” “是啊,也许你也应该学会变得听话一些,一定会招更多的人喜欢。” 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常坐的角落,看了一眼屋檐上的破洞,眼中早已古井无波。 “我才不要别人喜欢,我只要自己欢喜。” 第13章 老实人 黄金屋不再说话,因为,牛肉面已煮好。 张子虚双手捧着小碗,恭恭敬敬地摆在了黄金屋面前的桌上。 薄如纱的牛肉片,近乎透明,隔着汤都能看到牛肉下那一根根盘旋着的面,仿佛轻轻一伸手指头,就能在上面戳出十个八个的窟窿。 细如发丝的面,盘踞在碗底,好像只要多在汤中泡上一会儿,就会化在里面再也不见。 黄金屋并没有拿起筷子,而是将碗推到了身边女人的面前。 “知鱼,你是行家,来看看这刀工如何?” “好刀。”女人狭长而柔媚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眼中有一道光突然掠过又消失不见,像是一条洞悉了一切的老狐狸,“是他。” 黄金屋好像很满意这个回答,“我曾在江南淮扬吃过一道名菜,叫做文思豆腐。那豆腐切得细如发丝,入口即化,非二十年以上刀工的师傅不可得,可若是那个师傅今日见到了这碗面,一定也会自惭形秽,发誓此生永不再碰刀。” 张子虚也很满意他这样的夸赞,“那可不,咱们这儿的五钱银子,卖的可就是这刀工。” 黄金屋用筷子夹起了一根面,只有一根,也是一碗。 面虽纤细却韧劲十足,绵而不断。 他有些欣喜地看着张子虚,“我只当这儿只有一人深藏不露,想不到竟还有潜龙在渊,有意思,有点意思。” “听不懂,说人话。” 张子虚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有人这样盯着他看时,和有人将泥水泼在他身上并没有很大区别。 “我能否见一见这个人?” “不过就是一个厨子,有什么好见的。” 明明很讨厌他的眼神,可张子虚还是下意识挡在了他的面前,挡住了身后的方向。 他知道,胡阎是从不轻易见人的,不问缘由。 “他是厨子,那你是什么?” “当仁不让,永安巷第一跑堂是也。” “什么时候起,这个店掌柜的还在,轮得到伙计如此无礼?” 黄金屋并没有抬头看他,只是依旧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面,长长的一根面已经被筷子夹成了无数段。 韧劲再好的面,在他面前也会折断。 脾气再犟的人,在他面前也得学乖。 只是,他没想到,面前的碗突然被一只手端了起来。 碗中的面,也被那只手一把泼了出去,泼在门外。 泼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荼蘼。 “因为他的掌柜比他还要无礼。” 荼蘼还是像往日里一样满脸堆笑,笑能招财,财能买命,不管为了什么,多笑笑总是好的。 她笑着转身坐在了黄金屋面前的桌上,将碗扔给了张子虚,“客人已经吃好了,子虚,送客。” “哈哈哈,好,好,果然既不是解语花般的俗品,也不是清水出芙蓉的佳品。” “那是什么?” “是……我一向认为,英气的女人如花中君子兰,已是极品,可以与之把酒言欢,那份照肝胆的豪气,世间男儿都得逊色几分。而像你这样浑身匪气的女人,我只见过一个,荼蘼花,三春过后诸芳尽,此花开尽更无花,堪称当世绝品,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只此一家。” “你们这些读书人啊讲话就是好听,这骂起人来都不带脏字儿,让人听得还以为自己被夸成了一朵花。” 黄金屋轻抚着知鱼的手,却抬眼望着桌上的荼蘼,“荼蘼当然是花,很美的花,可也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土匪。” 荼蘼一个翻身又站了起来,轻轻捋着自己的辫子,“说谁土匪呢?你才土匪呢!你这一窝都土匪,就你手下那两个讨债的,主意都打到我这里来了。可怜我不过是个老实人,做生意嘛,虽不贪多,却也是不能亏的。” 黄金屋无奈地苦笑了笑,“胡搅蛮缠,颠倒是非,你这黑了心肝儿的女人。” “谢谢夸奖。” “我怎么就是在夸你了?” “当然是了,若非是黑了心肝儿,岂非得赔尽家底儿?你总算还看得起我,在你眼里,我还没有那么笨。” “咳咳,老实人,说话的确老实。” “那你又觉得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啊,我也是个老实人。”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贪财,好色,求名,图权,男人嘛,想要的无非就是这四样东西。我可以把一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毫不遮掩地说出来,不像那些口是心非的人,心里明明想要的不行,却还要故作清高,这难道还不算是老实么?” “是,你的确已比天底下绝大多数的人要老实得多。” 知鱼又为黄金屋斟上了一杯波斯葡萄,她总是能知道他在什么时候需要一杯酒,在什么时候需要一盏茶。 就像是她也总是知道,男人在什么时候会需要她在身边,什么时候希望她永远都不会出现一样。 她知鱼,知鱼之乐,也同样知人,知人之求。 “其实你又何尝不是?” 黄金屋轻轻闻了闻酒香,并没有喝下。 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也同样是一个懂得节制的人。 他一向认为,严于律己,才能更有说服力的严以待人。 酒再好,每次也只喝一杯,人再美,身边也只留一个,这是他立给自己的规矩。 “我?” 荼蘼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余光却已瞥到了知鱼的袖中。 她的手上,多了一把刀,银钩小刀。 而张子虚的手上,少了一把刀,就是这把刀。 张子虚却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还在一旁看着热闹。 这女人是什么路数,她并不知道,可她却知道张子虚,能从张子虚的手中神不知鬼不觉取走一样东西,只凭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对这个神秘的女人留神再留心。 女人狭长而魅惑的眼睛已有些迷离,好似饱含着朝露的桃花,她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目光,就像是一种来自动物求生的本能。 “话说回来,酒色财气,又有哪样是你这里不沾的?” 黄金屋得意地看着她,好像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和她的共同点。 “酒色财气,又有什么不好? 无酒毕竟不成席,无色世上人渐稀。无财谁肯早早起,无气处处受人欺。” “那句话不应该是,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 第14章 赌德颂 荼蘼凝神沉思,这句话她听得耳熟,是昨夜从白玉飞口中听到过的。 “那你自是也听过,饮酒不醉最为高,好色不乱乃英豪。不义之财君莫取,忍气饶人祸自消这句了。” 黄金屋的目光在她身上凝滞许久,显然并没有看到他所期待的反应,继而笑道,“是了,还有那最后一人所赋,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边藏。谁能跳出墙头外,不是神仙也寿长。这些话,不过都是四诗亭中的谈笑之言,听着一乐也就罢了,谁又会当真呢。” “你听过的话可真多。” “所以说,多读书总没有坏处的,书中自有黄金屋嘛。” “因为读的书多,所以你摇身一变,回来就成了高高在上的黄大人?” “你不必一口一个大人的叫,听着多生分。”黄金屋摆了摆手,“我虽是登科中第,却并不在这江陵述职,算不得什么大人。” “江陵人人都传黄金屋是衣锦还乡,难道不是?” “我回来,不过是想回来罢了。”黄金屋说着,已望向了门外的长街,街道虽已古旧,却也不失繁闹,江陵毕竟还是那个南来北往,东奔西走之人的必经之地,“永安巷,是个让人舍不下的地方。” “既不图官,又何必考取功名?” “说来也不过是歪打正着,本是有笔买卖需要出关一趟,便顺路考了个功名玩玩,打发时间而已,实在不值一提。” “额……只是顺道,没有准备,所以,这就是你只考了榜眼而不是状元的理由?” “榜眼不好么?” 荼蘼突然皱起眉来,沉声问道,“你可知,江湖上天下第一帮是哪一个?” “那还用问,就连三岁的孩童都知道,天下第一帮,当然是黑手。 人有五指,却能一手遮天。 没有人知道这个帮会总舵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这五个指头究竟都是谁,就连他们堂下的杀手也都行踪莫测。 他们没有名字,没有脸孔,只有代号。 一年十二个月,共设十二分堂。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黑手中可用的杀手总共三百六十五个人,不会变多,也不会变少。 他们行事只看手段,不问是非,他们随时都准备取代别人,也随时都准备被别人取代。 这些人里,只凭三月三,七月半两个人的名号就足以令江湖人闻风丧胆。 江湖人对黑手的了解几乎没有,可他们却全都知道,一旦招惹上了,就连大罗神仙都难救。” “知道的还真不少。”荼蘼闻言轻笑,“那你可知,天下第二帮呢?” “第二帮?从未听过。” 黄金屋的声音已经变得很轻,刚刚提及的黑手,已让他这样的人也开始顾忌三分。 “你当然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因为人们只会记住第一。” “第二很好,过满则亏。不争朝夕意气,只看万年得失。”黄金屋长抒了一口气,又回到了一如既往的淡然。 “可我却向来只要最好的,糖我只吃最甜的那颗,酒也只喝最辣的那坛。” “那是不是人也只做最不要脸的那一个呢?” 荼蘼闻言不但没有生气,还抿嘴笑了一笑,“我这个人虽不怎么谦虚,可论起不要脸这一点比起黄大人来,倒还真的是自叹弗如呢。” “看来,也不止是读书人骂起人来才好听的。” “那当然,为了能多痛快骂上你几句,我近来倒是还真的看过了不少的书。” “那你都看过什么?” “赌德颂。” 黄金屋会心一笑,世上藏书千千万,可只有这一本,是他亲笔所写。 昔有竹林七贤之酒圣刘伶畅言《酒德颂》,居无室庐,暮天席地,醒而复醉,其乐陶陶,饮者三分德,以酒看浮生。 今有千金赌坊之掌柜黄金屋赋《赌德颂》,赌能招灾,亦能免祸,盗亦有道,赌亦有德,赌徒七分运,执骰论永安。 一个是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一个是赌里乾坤大,盅中日月长,此中境界,也绝非一般人能够参破。 他抬眼看了看正在抹桌子的张子虚,又看了看躺在椅子上打盹儿的谢乌有,最后瞥了一眼紧闭着的后门。 “我还以为,你这酒馆里,只要有拳头就够了。没想到,就连掌柜的也不免要读书。” “是啊,读书,是为了让自己能心平气和地跟傻缺说话,拳头,是为了让傻缺能心平气和地跟你说话,这两者当然缺一不可。” “以战止戈,虽战可也。” “听你这意思,是瞧不上这法子了?” “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我只是个读书人,从不喜学那些拳脚的。” “说的倒是好听,你不用拳头,却直接上刀子。” “银钩小刀,是手底下人的家伙,我可从来不会脏了自己的手。” “其实通常来说,我也不必用拳头的。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最是讲道理的,不论用的是拳头还是嘴皮子,归根究底还不都是为了和气生财嘛。 “所以,那个凡事只要最好的人,不是你,那个拿了别人东西还死不承认的人,自然也不是你。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说也必知唯有韬光养晦才是生财之道。” “咳咳,交浅言深,君子所戒。黄大人所言高深莫测,我已有些听不懂了。” 她说着,将那把故意露给他看的银钩小刀又藏回了袖中。 别人怎么夺去的,怎么若无其事地在她面前炫耀,她自然也能怎样取回来,重新悄无声息地炫耀一番,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东西到了她的手中,她也自信绝不会再让任何人取走。 “只可惜,我不是君子,你也不是。 我不过是千金赌坊的小掌柜,而你也只是这三更天酒馆的小掌柜。 两个做小本买卖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喝酒后偶尔做一做这发财的美梦,倒也无伤大雅。” “是,今日所言不过都是戏说白日而已,毕竟银子跟老婆一样,谁都不会嫌多的。” “不不不,此言差矣。 女人这种东西,是没有男人会嫌多的。 可老婆这种东西,一个我都受不了。 男人中年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这句话你总该听过的。 老婆这种东西一旦沾惹上,她可是会缠着你一辈子的。 我还是宁可一辈子抱着我的骰盅子,晚上才会睡得比较踏实。” “黄大人不愧是老实人,今儿个尽说些老实的话。” “那是因为我知道,在花掌柜的面前,没有几人能说谎,一谎终须百谎圆,我又何必自讨苦吃。” “倒是个老实的聪明人,只不过,我还有一事不明。” “但问无妨。” “你既是读书人,又为何要开赌坊?既然开了赌坊,又何必还要读书?” “因为我喜欢,我是所有文人里最有钱的那一个,又是所有生意人中最有才学的那一个。这两种人,只要占了其中一样,你总不至于混得太差,若是两样全占了,想混不好都会很难。” “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偏偏你能发财了。” 第15章 心月狐 “发财?不不不,在你面前,我这点银子简直不值一看。” 黄金屋笑得很是谦逊,因为他自信说的还是实话,他只说实话。 荼蘼又重新坐回了桌上,晃荡着双腿,“我这里的生意有多冷清,你又不是看不到。” “可你若喜欢,又有什么是抢不来的?” “我想要的东西,还需要抢么?” 话虽如此说,可她已笑得有些勉强,因为她发现知鱼不知什么时候起,已不在黄金屋的身边。 整个酒馆里,完全不见她的影子。 她确信自己是一直盯着那个女人的,只一晃神的工夫就不见了,她为什么会晃神? “这便是了,其实你本不必抢的,不过是支雕工还算不错的青铜簪子,你若喜欢,只需跟我说一声,便是十个八个也送你了。” 他果然是来兴师问罪的,这一点她也早已猜到,可她实在想不通,以胡阎的身法之快有时连她都摸不清虚实,只不过是在夜里顺了一根簪子,为什么这个女人却能认得出来。 “可那簪子,你不是已经送人了么?” 她说话时,歪头看着他的旁边,因为知鱼只一眨眼间又已突然出现在那里。 她看得清清楚楚,却更加的不明白,好像这个女人自始至终从未离开过。 可这一次的知鱼,与方才所见到的不大一样。 她的脸色惨白,朱唇在微微的颤抖,好像见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 “我想送谁,就是谁的。”黄金屋似是也已察觉到了知鱼的异样,可他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他的眼中此时只看得到一个人,“天底下的女人都可以娶来做老婆,但能像你这么样了解我的朋友,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呢。” “怪不得人家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你说是也不是?” 她这句话,还是说给知鱼听的。 知鱼闪烁的眼神中透出了一丝狡黠与戏谑,显然她是不在意这些的。 “我说为什么总是这么想你,原来是好久没人敢这样痛快地骂过我了。”黄金屋的神色也变得很愉悦,他似乎很享受这里的一切,“没有了你,这生活得缺失多少乐趣。” “可有了你,我还得添上多少麻烦。” “红颜易求,知己难得,你视我作麻烦,我却只当你作知己。” “算了,知己不易,知人更难,我可没这福分消受。无事不登三宝殿,敞亮点,只说你来做什么。” 黄金屋的手已从袖中伸出,在他手里的,还有一张红色的拜帖。 “只是来,请你喝酒。” 荼蘼并没有收下,迟疑地打量着他,“我一开酒馆的,你请我喝酒?” 黄金屋又恭恭敬敬作了个揖,“你虽刚来不久,却也得入乡随俗。在咱们永安巷,不论是婚丧嫁娶,大小登科,总要请街坊邻里吃一顿酒的。几百年的老规矩,从未有人破过例,你是低调的人,想必也不愿开这先河惹人议论。这是拜帖,今夜寒舍小作回乡薄宴,还望花掌柜赏光。” “你凭什么认为我一定会去?” “整个永安巷,能让我亲自登门拜帖的,也只有这三更天酒馆一家,这份面子还不够么?” “她去么?” 她看的是知鱼,她对这个女人的好奇心已远胜于黄金屋。 “她是我的人,当然会在。” “好,她去我就去。” 黄金屋看了看知鱼,又看了看荼蘼,女人之间的事,他从来都弄不明白,可他也不需要明白,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目的达到,就可以走了。 牵马的是谢乌有,送客的也是他。 因为张子虚一直站在柜台旁,已经好久没有动过了,他的眼中黯淡无光,如坠寒渊。 荼蘼端起一碗酒就泼在了他的脸上,“怎么,见到了美人,魂儿都被人家给勾走了?” 张子虚猛地清醒了过来,眼睛又恢复了往日的明亮,“她的眼睛!可恶,居然着了她的道。” “糊涂东西,连怎么被人摸了都不知道,以后出去可别说你是跟我混的,丢人。” 她说着,已从袖中拿出了那把失而复得的银钩小刀。 “这刀……” “你还想要?这是千金赌坊讨债人的刀,你是觉得咱们酒馆生意不够捞,想转投他手底下去做活么?” “不敢,我只是……” “你信不信,这刀在你手上,也就只能去百无先生的当铺里换个十两银子,可在我的手上,却能价值千金。” 张子虚点了点头,不再说话,掌柜的不给的东西,他也从不敢妄求。 “这刀配不上你,赶明儿,我给你弄个好玩意儿。” 她也向来喜欢听话的人,对于肯听话的人,她从来都不会亏待。 张子虚刚刚有些窃喜,又突然失声大喊了一句,“糟了!胡阎!他们两个人话中有话,那个女人不知用了什么鬼把式,摆明了就是来抓胡阎的。” “抓胡阎?她也配?” 谢乌有已经走了回来,他轻轻地关上了酒馆的大门,又轻轻地放上门栓。 今日,打烊。 荼蘼只是笑笑,不回什么话,有谢乌有在这里,她总是能少操很多心。 她只轻轻推开了那扇紧闭的门,后院的门。 胡阎一个人站在院中,站在案板旁边,手中的两把菜刀灵巧地挥舞着,摆弄着案板上的东西。 没有客人,也没有人点什么东西,可是他很忙,忙得都没有时间抬头去看一眼。 “她来过?” “来过。”胡阎从来不是多话的人,可有一个人的话,他也有问必回。 “她是冲你来的?” “不,他是冲你来的。” “那个女人,什么路子?” “一颦销魂蚀骨,一笑魅惑人心,你觉得还能有谁。” “果然,与我所料无异。” 谢乌有在一旁默默地听,他向来也很懂得多听,多看,少说。 可张子虚却已有些糊涂了,他向来憋不住话。 “闷葫芦,你这说话总是故弄玄虚,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心月狐。” “心月狐?”张子虚松了一口气,他总算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开始便着了她的道,可那颗心又紧接着提了起来,他的目光落在了胡阎的砧板上。 砧板上既没有菜,也没有肉,只有一张火红的毛皮,狐狸的皮。 他认得出来,这是一条尾巴,虽然比平常的狐狸尾巴大上了三四倍,可也的确是一条刚刚被脱了骨剥好了皮的尾巴。 新鲜,还带着一点血浆的腥臭味。 胡阎刮油刮得很仔细,毛皮上一点多余的皮肉都没留下,整洁油亮,闪着光泽。 他捧着这张狐皮,看着荼蘼竟有些拘谨地笑了起来。 “掌柜的,我知你偏护我,帮我保住了那根簪子,我也没有什么好回谢的。 刚刚那只偷溜进来的心月狐,生有九尾,毛色纯正,鲜艳如火,实在是漂亮极了。 我便顺手砍了一条,送与你做条围巾,嘿嘿。” 第16章 百无先生 滴答……滴答……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只有这空灵的滴答声错落而有秩地响起。 漆黑的屋子,伸手都不见五指,与其说是屋子,不如说是密室,因为进来的人只要关上了门,这里就仅剩下四面严丝合缝的石壁,永远不会有光透射进来,也不会有秘密透露出去。 这是他的屋子,一个人的屋子。 他从午时回来,便坐在这里一动不动,直到外面一更天的梆子声开始响起。 黄金屋,便是这间屋子的主人。 他一向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要想得长远,狡兔三窟,是谓藏身之所,多一处总比少一处的要好。 所以这同样格局的屋子,他总共有九间,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哪一天会在哪一间屋子里,也永远不会有人弄得明白这些屋子之间的联系与差别。 放在他面前的,只有一个筛盅子,天底下最普通不过的筛盅子。 他的九间屋子里,每一间都只有一个这样的筛盅子。 他习惯了每天清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焚香,净身,再摇一卦骰子,看看今日的运程如何。 二十年如一日,从未改变。 每日一手,不会多,也不会少。 一般人连掷十把骰子,都不一定会开一局豹子,可这三天来,他却已经连着掷了三把豹子,想到最近要做的事,这已让他开始紧张起来。 知鱼是什么样的人,他当然很清楚,所以他只要带着知鱼,就再也不必带任何的讨债人在身边。 可是,自三更天酒馆回来之后,知鱼就再也没说过任何话,他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才忍不住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忍不住又掷了一手。 有些东西,好像越是已经确定,就更加的不敢肯定,他也的确不是很喜欢这些意料之外的麻烦。 六六六。 豹子,又是豹子,这已经是他回来后投到的第三十九个豹子。 作为一个只赢不输的赌徒,他至少懂得数十种法子掷出自己想要的数字,这并不算是什么难事。 其实他若是想,别说连着三十九把豹子,就算是连着三百盘,他也一样掷得出来。 可一个人也许能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都骗不了自己。 所以,他在这种时候掷的骰子,从来只凭运气,不用任何取巧的手段。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运气。 他虽喜欢赌命,可却一向不太相信运气,只是觉得最近几件事都顺得出奇,一个人过得太顺的时候,往往会得意而忘形,可他却绝不是这样的人。 直到他摇到第四十手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抖得无法再打开筛盅。 筛盅扣着骰子,即使没有打开,他也大致已猜出了这里面会是什么。 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整整一个下午,冷汗顺着青筋滴淌下来,滴答,滴答,他静静地数着,好像这世上的一切都已戛然而止,只有这莫名其妙的汗还在流动。 每隔一盏茶的时辰,就能听到这熟悉而令人厌恶的滴答声。 这是恐惧么?他从不否认自己的恐惧,无知者无畏,无畏者也大都无知。 懂得怕了,是好事。 一个人只有敢于承认恐惧的时候,才能够真正做好准备去面对。 桌子上的烛火早已熄了,他一个人沉浸在黑暗中,想他所想,忧他所忧,筹谋他所筹谋。 直到,一更天的梆子响起来。 一更天了,该来的人已快来了,他该出去了。 他的手这才从紧压着的筛盅上面挪开,扣在盅下的骰子已经被震成了粉末,所幸,没有人再会知道第四十次到底是大还是小。 他终于想明白了,自己已不必再知道,不重要的东西又何必再想。 与其成事在天,不如谋事在人。 …… 庭院中,熙熙攘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接踵而至的拜客与随礼在他的眼中,不过如院中古树上的一片叶子,春发秋落,渺小而平凡,了然无趣。 这些俗人与俗事,自有人打理。 他看了看不远处,不远处的人也朝他点了点头,那是李管家有条不紊地招呼着宾客。 只要有李管家在,所有的繁文缛节都能被处理得很妥当,不必去浪费他的时间。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那平凡的叶子,他也总是能透过这平凡的人群一眼就看到重要的客人。 此时踏进门的,是一个拿着烟袋子的虬髯老者和一个满目桀骜的布衣少年。 李管家回头看了看黄金屋,看到他凝神沉思的样子,便识趣地退远了些。 毕竟有些人,还是要主人亲自接待才好。 “一言堂?”布衣少年踏进宅院看到正厅上高悬着的牌匾,似是有些忿忿不平,“好狂妄的名字。” 顾名思义,一言堂,在黄金屋的地盘上,只有他说话的份。 “无问,不可多言。” 说话的是虬髯老人,老人的面色祥和,眼中始终闪烁着微微笑意,可是他说话的语气却是那样凌厉而决绝,只要他的话说出来,旁的人就不能不守他的规矩。 无问,是布衣少年的名字,是他已经用了三天的名字。 他身边的老人,便是这永安巷中三百年老字号,有间当铺的掌柜,百无先生。 百无,并不是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百无,而是若要谋财,百无禁忌的百无。 百无先生,既是铁面无情的当家,亦是德高望重的老人,能行雷霆手段,方显菩萨心肠。 这样的人,就连黄金屋见到了,也不免要亲自走到他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一个礼。 “百无先生,幸会,幸会。”黄金屋早已站在了他的面前,至于无问刚才的话,他权当从来没有听到过。 “黄大人,恭喜,恭喜。” “不敢当,不敢当。”黄金屋面带微笑,眼睛却早已瞥向了他身边的无问,“这位小兄弟,颇有些眼熟啊。” “回黄大人的话,小人无问,从未有幸识得黄大人。”无问退后三步,垂头行礼。 “无问?”黄金屋轻踱脚步,悄悄凑近了无问的身边,“上次见到你时,怕是还叫成欢。” 无问的头猛地抬了起来,眼中一晃而过一道杀意,又赶忙低下了头去。 “你不必吃惊,但凡我曾见过一眼的人,就绝不会再忘记,更不会认错。”黄金屋轻拍着手中折扇,嘴角挂笑,“十二楼的红夫人虽是美人迟暮,却也还风韵犹存,是个好女人。” 好女人,顾名思义,好用的女人。 百无先生只是笑笑,并不回什么话。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十二楼,是天上的宫阙,神仙住的地方,可它在人间时,却是那醉生梦死温柔乡。 十二楼是什么样的地方,永安巷的人当然都知道,黄金屋素称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美人,这样的人与那样的地方相熟,也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当年,红夫人十五岁夺花魁,永安巷的才子无不知晓,十六岁就生子,永安巷的才子无不嗟叹,如今,三十出头她便已做得这十二楼的主人,永安巷的才子无不惊奇。 成欢,是红夫人唯一的儿子。 这,也是十二楼的熟客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世上再无成欢,只有无问。”无问还是紧低着头,轻声说道。 可黄金屋却丝毫没有回应他的兴趣,只是转头看向了百无先生。 “百无先生,您名下弟子足有百人,个个都算得是人中翘楚,虽非大富大贵,可也至少出身清白,这个小子,不过是妓女的儿子,你怎么会把他带在身边,污了自己的名声?” 第17章 不是鸿门也成宴 无问垂头,无问不语,无问无问。 即便他有万千话语能够辩驳,可在这种时候,他更懂得闭嘴。 只有他自己知道,能跟在百无先生的身边是有多么的来之不易,他不想让这些年的努力付之东流。 他清楚自己的身份,在这里,主子说话,永远没有下人回话的份。 百无先生轻轻嘬了一口烟袋子,又猛咳了几下,烟灰和唾沫星子随着风喷到了黄金屋的锦袍上。 黄金屋还是恭敬地站在那里,面带微笑,没有躲闪,也没有擦拭,任凭这烟沫子污浊了崭新的衣衫。 恼人的话是他说的,敬人的礼也是他做的。 他这样,无非是想告诉所有人,他想给的面子,别人不想要也得收着,他想甩的脸子,别人不想接也得受着。 百无先生继续若无其事地大口抽着烟袋子,细细吐了几口烟圈,“婊子无情,赌徒无信,商贾无义,同样是下九流的玩意儿,谁又能嫌谁脏呢?” “百无先生此言差矣。 黄某开的这千金赌坊,虽说是一掷千金,却也同样一诺千金,是最讲道理不过的地方,怎敢当得起这无信二字。 至于先生,有间当铺的字号在这江陵少说也有三百年之久,若无道义可言,江湖上的朋友又怎么单单对您老毕恭毕敬。 同样是规矩本分的生意人,岂能和那些来路不明的小杂种相提并论?” 百无先生微微皱起了眉,沉声叹道,“自古英雄不问出处,人又不是狗,也不是马,非得要名种的才好。” “不。” 黄金屋轻轻整了整头上的冠带,扬起了下巴,他看着无问时,就像是天上的鲲鹏睥睨着地上的蝼蚁。 “人也有命,各安天命。 有人天生为王,有人落草为寇,有人衣食无忧,有人世代为奴,这就是命。 您生来就是主子,他生来就是奴才,人从一出生,就注定要分三六九等的。 有些人,不知只是燕雀振翅,还自以为能借风之力,扶摇直上九重天。” “千里之堤尚能溃于蚁穴,又怎知潜龙在渊终不能飞龙在天?” “牲畜始终是牲畜,就算是千里良驹,虽遇伯乐,却仍旧不过是主人座下之物罢了。世人只见马载人,何时可见人驮马?” 百无先生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此处既为一言堂,不是他的典当行,那就客随主便,不作争辩。 无问已退得远远的,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在这位主人眼里有多么的低贱,所以很自觉地站到了最卑微的角落里。 他也不争辩。 先生给他取名无问,那便从此无言,无问。 忍得一时之辱,才可窥天下之主。 黄金屋轻轻敲打着手中的折扇,百无先生慢慢地嘬着口中的烟袋。 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一言不发的彼此。 风从旁的地方吹过来,都像是刻意绕开了他们两个,吹往别处去了。 院中的人全都已驻停了脚步,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静静观望。 观望,他们最擅长的,且此时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观望,望风而行。 因为他们知道,此前的黄金屋,谦恭有礼,出言从来不会如此咄咄逼人,此前的百无先生,德高望重,从来也没人敢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而这次,永安巷好像要变天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每个人也应该先找好能够遮风避雨的大树,在大树下再继续观望。 沉寂,死一般的沉寂。 直到,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倒在了黄金屋的脚边。 干裂生疮的面颊,沾满油渍的布衣,放在人群中丝毫看不出半分扎眼的地方,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竟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跑了进来。 在此之前,从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为一言堂有黄金屋,而黄金屋有李管家。 李管家在的时候,黄金屋从来都很放心。 但凡小事他都能处理得很妥当,根本不必黄金屋去过问一二,这里的大事他都能挡上一挡,挡成了小事,便已不再算是事了。 可是此时此刻,这位李管家却不见了踪影。 百无先生看到这里,突然笑了,原来没有李管家的一言堂,竟还能到如此地步,他又何必与这样的人再置气呢。 好在,这里虽没有李管家,却还有讨债人。 只见四个缠着铁链子腰带,腰间插着银钩小刀,手中拿着小牛皮鞭子的人将这不速之客一人一条腿的架了起来,举在半空中。 讨债人,不是只会讨债的,往往追债的人来了,他们也能够挡上一挡。 “城东九里铺的炊饼高?” 黄金屋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人,这个人,他当然也认得,永安巷的人没有一个是他不认得的,他从不会错过任何一个面孔,他要完全清楚自己所有可能存在的威胁。 只是这一个,实在算不得是一个应该起眼的人物。 他的炊饼做得还不错,手脚有些不老实,欠了赌坊些许银子,没什么本事,他对他的认知仅此而已。 这样的一个人,即便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只身在这种日子闯进这里来。 如果放在以前,他大可让几个讨债人随便找个地儿挖个坑就把人埋了。 可是今日,是他登科回乡宴请的日子,整个永安巷的眼睛都在看着,他也不得不问个明白。 炊饼高的眼睛溢满了血丝,怒目瞪着黄金屋,破口大骂了一声,“杀千刀的狗东西!” 黄金屋不冷不热地看着他,就像看着无问时一样,他完全不在意。 他向来都觉得,君子要秉持着良好的修养,怎么可以因为路边的野狗朝自己吠了几声便对它们生气呢。 “瞧您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骂我。”黄金屋微笑着示意让四个讨债人将炊饼高放了下来,“都是街坊邻里的,有什么事儿,不能坐下来好商量?” “商量个屁!老子不过是欠了你赌坊几两银子,又不是不还,他娘的催债跟催命似的,白纸黑字堂上挂着又跑不掉,老子好心请你吃酒赔罪,你他娘的装醉半夜闯进老子的宅子,玷污了老子的婆娘,现人已经投梁自尽了,我是个讲理的人,只找这造势的主儿,一拍两瞪眼,若是这丢了的面儿找不回来,老子的命也索性舍出去了。” “你在说谁?” 黄金屋只觉得脸上一阵微烫,他知自己绝不是那会害臊的人,可不知怎的,竟一时觉得有些难堪。 有些债,他无所谓承认,可有些债,却是万万不能认的。 他黄金屋的名声在外,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美人,这般风流韵事他倒也从不避讳,可炊饼高的老婆,他见过。 最怕让人误会了,他污了人家姑娘的名节倒是无所谓,反说他眼光太差那就丢大发人了。 他突然想起了这一下午的卦象,眼前有几分晕眩,所谓大凶似吉,大乱若安,怎么总有些意料之外的东西莫名其妙搅和进他的局中。 炊饼高往地上啐了一口,“就是你千金赌坊的讨债人!” 黄金屋这才松了口气,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这院子里谁都有可能是讨债人,却绝不会是他。 “你看我做什么,就他老婆长的那个鬼样子,老子要泄火还不如去十二楼找个倒贴钱的小娘们儿。”其中一个架着炊饼高的讨债人冷哼一声,又转头看向了身边看他的人,“倒是你,这几天可是真不老实,每天半夜老子都能听到铺上的动静,是不是你小子……” 被看的瘦削个子嗤笑着转身便推搡了一下面前的人,“呸!你……你还不知道我?我……我喜欢自己来,不喜欢别人碰我,更讨厌碰别人!” 黄金屋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手掌,“也罢,今儿个我就把所有的讨债人都叫过来,让你认一认,也算还你个公道。” 另一个抬着炊饼高的讨债人一脸铁青,他缓缓走到炊饼高的面前,越走越近,“老子这张脸你可看清楚了?是也不是?弟兄们都知道,老子是吃素的,从不沾荤腥。” 瘦削个子又推了一把身边的另一个人,“你怎么一直不说话?” 被推的,是一个只有一条左臂的男人。 独臂男人缓缓抽出腰间的那把银钩小刀,抬头看了看黄金屋,又将小刀挂回了腰间,沉声道,“他那个老婆我倒是还能凑合,可如果是我做的,你们觉得炊饼高还有机会活着来告状?” 人群中,又过来了几个腰佩银钩小刀的男人,他们把事情也都听了个大概。 “小幺,你躲个什么?”独臂男人一眼看到人群中那个格格不入的讨债人,冲进人群将他一把揪了出来。 “人人都有不是自己的说法,我……我……” “是什么就是什么,你这样遮遮掩掩,岂非是心里有鬼?” “事到如今,我也就不瞒着你们了。”小幺脸上一阵羞红,又开始呢喃起来,“我……我……” “你什么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他炊饼高赌的就是这一锤子的卖身买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说是他老婆,就算是他老娘,也同样都可以拿来抵债,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多大点屁事,有什么不好承认的。” “不……不是这个事儿……这事儿,要是炊饼高他本人,我可能还会有点意思……咳咳,他老婆,呵。得,这回子你们可都知道了。” 众人一阵哄笑,可看到黄金屋的脸色,又都闭上了嘴。 “是他么?”黄金屋看了一眼小幺,又看向了炊饼高。 “不是他。” “所有的讨债人都在这里了,你可找到了那个人?” “不是,都不是。” 黄金屋眉头紧蹙,摇头叹道,“这年头,打着我讨债人名义的人还真是猖獗,你放心,我非把这个不知死活的狗东西找出来,就算你饶得了他,我也不会。” “你不觉得,你这府上还少了个人么?” 说话的是百无先生,此时的他,已瞥向了院落门口。 门口,走进来两个人,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女人的目光深邃而狡黠,好像她永远都是醒着的,洞悉万象,男人的眼睛半眯半寐,好像他永远都睡不醒,糊涂人间。 “荼蘼?” 黄金屋的眼睛也跟着眯了起来,因为他着实看见,荼蘼的身后跟着谢乌有,谢乌有的肩上扛着一个奇怪的麻袋。 “哟,这么热闹,合着筵席是没等我就开了?”荼蘼轻轻捋了捋额角的发丝,低头忖笑,“不好意思,实在是你这帖子送得突然,因为赶着筹备薄礼,来得有些晚了。” “人来了就好,还带什么礼啊。” 黄金屋大概已猜到了这麻袋中的礼是什么,面上的笑已有些僵硬。 “那哪儿成啊,你们读书人可是说得好,来而不往非礼也。 尤其是你们这些街坊邻里,天天明里暗里数落我有多小气,我不要面子的啊? 得,我要是再空手上门白吃白喝,以后在永安巷可还怎么混?” 第18章 局外之音 “小荼蘼的礼,可从来都不轻啊。” 一旁的百无先生轻轻咳了两声,又抖了抖手中的烟袋子, “老夫还记得上次做寿,你送来了一个奇巧匣子,匣子上是失传已久的八卦玲珑锁,到现在还没能破解开,也不知道匣子中到底装了什么东西。” “那个啊,我也不清楚呢,只是偶然得到,想着您老喜欢倒腾这些古物就送去了。也许啊,到了该打开的时候,它自然就能打开了,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也罢,老夫活了这把年纪,已经没什么事是不能等上一等的了。” “您老人家的能等,可有些人的,却是万万等不得的。”荼蘼说话间,眼睛已经瞟向了黄金屋。 百无先生顺着她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谢乌有肩上的东西,嘬了两口烟,“倒还真是份厚礼。” “您别说,这次的礼啊,它还真有个既古老又好听的名字。” “你这小丫头片子,怎么总是爱卖关子,倒是说来听听,也让我们都长长见识。” “我这个礼,叫做‘清君侧’。” “这我怎么好像听不明白呢。” “您老是老狐狸,当然听不明白了,只有我们这些俗人,才难得糊涂呢。” “这样说来,我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荼蘼只是笑笑,不再理会,而是转头对谢乌有使了个眼色。 谢乌有将肩上的麻袋扔到了地上,只听细细碎碎一阵声响,麻袋中便探出了个被打肿的脑袋来。 这里面装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不见了踪影的李管家。 “这我们刚还说宅子里好像少了个人,原来是在你这儿装着呢。” “哪儿能啊。” 荼蘼摆了摆手,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 “规矩我懂,不乱了章法。 要是黄大人自己个儿的家事,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哪里有咱们这些外人说话的份儿。 好巧不巧,大清早的时候嘴馋了城东家的糖饼铺子,便差了子虚去买两张糕饼过早,谁道不巧就碰到了个鬼祟东西。 子虚那孩子的小暴脾气你们也是知道的,抓起来不问是非就是一顿暴打,打完就扔城边上了。 后来跟我提了一嘴子,我再去一认,您猜怎么着? 这不是一言堂的宝贝疙瘩李管家么,哎哟喂,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给我吓了个好歹出来,这不赶忙的给您送了过来。 本想赔罪不是,又怕路人看见说三道四的不好解释,这才蒙头盖脸,却没想到刚进了门就听到满院子的人在找他。 再一打听啊,得,这回子赔罪也免了,算是权当礼物给送了。” “你说早上?!”黄金屋的瞳孔突然收缩,好像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扭头便看向李管家,“你打早上起便一直在她那里?” “我……我是被人算计的……” 再往后的话,黄金屋没有听进去,他确定的是,按照这几人的说法,他自天亮起回到江陵后,就应该再没见过李管家才是的。 那刚刚,他在院子里见到的李管家是谁,再早些时候,他天亮时刚回到宅子里见到的李管家又是谁? 一想到这里,他不觉得身上有些发冷,朝夕相处这么多年的人,他居然也没能够看出一点破绽,他已没有办法冷静下来去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耳畔,传来一阵清幽的箫声,余音袅袅,丝丝缠绕。 奇怪的是,但凡听过这箫声的人,都顿觉得心旷神怡,豁然开朗。 箫声,传到黄金屋的耳朵里,他突然觉得身上涌起了一股暖流,将方才的寒意尽数驱散,他已冷静了下来。 普庵咒,他自是识得,远方传来的这一曲便是普庵咒,此咒可普安十方,消灾解厄,是清心静气的曲子。 他看到,来的不仅有这不俗之音,更有那不速之客。 两个白衣女子翩然而至,一个袖映寒梅,一个发别兰簪,像是九重天上的仙子误入了凡尘。 佩兰的姑娘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尽显清幽之气,绣梅的姑娘颖慧灵俏,一颦一笑间皆是万种风情。 她们却只是恭恭敬敬地对着黄金屋一拜,再拜,三拜。 “黄大人拜帖邀约,盛情难却,固所愿也,不敢请耳。只是我家主人旧疾在身,出行不便,只好遥遥聊奏一曲以谢知音,命梅兰侍婢二人前来拜谢。” 黄金屋侧目,以往这种时候,李管家总是在他身边做些应做的事,可这次,他却差点忘了。 他相信自己绝不会走了眼,也同样确认他从未认识这两位女子和她们的主人。 他,什么时候请过他们? 难道,又是那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李管家? 黄金屋虽有迟疑,却依旧回礼,他在女人的面前,向来都很客气。 “方闻一曲普庵,已是天籁之音,今观两位姑娘,一如天外飞仙,想必主人更是不凡之士,然遗憾不得相见,可否告知名姓,改日在下登门拜访?” 绣梅的女子凑到佩兰的女子耳旁小声嘀咕了起来,“兰姐姐,他在说什么?” 另一个女子小声地回着,“他呀,他说你是个女神仙。” 两个白衣女子相视一眼,突然鼻子一皱,没憋住笑了出来,又把这笑意强憋了回去。 黄金屋却也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只好跟着尴尬地笑了起来。 “神仙姐姐,住的莫不是神仙居么,所以不好告知我们这些俗人。” 佩兰女子敛起了笑容,又变成之前那清冷的模样,“那倒不至于,只是我家主人说,人生如寄,多忧何为?汤汤川流,中有行舟。何必追名逐姓,不过天涯多情子,人间苦行客。” “那究竟是旧时堂燕老客新知,还是淡然若水君子相惜?” “萍水之交,素昧蒙面。人只道是不知茶舍,竹公子。” “哦?”黄金屋细细地打量着她们,他在回想整个永安巷,甚至整个江陵城,“咱们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个不知茶舍?” “今晚就有了。” 两个白衣女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像这周围的一切在她们眼里都异常的新鲜,这些人的问题也异常的奇怪。 荼蘼的胳膊肘轻轻怼了怼谢乌有,轻声凑到他耳旁,“死猫,你消息广,这个不知茶舍,是个什么路子?” 谢乌有眯起了双眼想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还记得咱们酒馆旁边那座空置的小楼么?” “记得,说来也是晦气,去年我这酒馆刚开张,对面的铺子和旁边的铺子就不知怎的全都卷铺盖走了人,至今也没人接手,弄得别人还以为是咱这酒馆风水不好,煞了邻里。” “近几日我看那小楼里边好像有人在折腾,对,那几个丫鬟跟这两个姑娘的装扮差不多。” 荼蘼轻轻咬着嘴唇,也开始有些不安起来,这本不是在她意料中的事情,“敢开在三更天的旁边,冲咱们来的?” “不见得。”谢乌有捋了捋嘴边上卷翘的小胡子,“那家的主人我见过,是个瞎子,没什么打紧。” “我看你才是个瞎子!” 荼蘼的语气突然严厉了起来,弄得谢乌有也猛地一个激灵醒了神,睁开了双眼,“怎……怎么讲?” “你刚刚说,不知茶舍就在三更天酒馆的旁边?” “是。” “千金赌坊在永安巷首,三更天酒馆可在永安巷尾?” “是。” “永安巷有多长?” 谢乌有的眉头突然紧锁了起来,“我知道了,是我错了。” “咱们在巷首,便能听到三里之外巷尾传来的箫声,你还觉得这样的人没有什么打紧?” “那明儿个我就去拜他个开张大吉,试试深浅。” “不必。”她也望向了箫声传来的地方,轻攥着手心,“本分做生意的,咱们不去招惹,想找不自在的,老子等他上门。” 箫声已尽,白衣归去。 两个白衣女子一声告辞便已翩然而去,像她们来时一样匆忙而神秘。 观望的人意犹未尽,这才将目光从白衣女子的身上重新挪回了麻袋中的人。 有的人,还在等着一个交代。 第19章 打狗 “这个年头,不知黄大人可还守着老祖宗的规矩?” “这是自然。” “我看不见得呢,怎么后脚来的人礼都送完,前脚来的礼却还没接,这算得哪门子的规矩?” “咱们当家的一口吐沫一个钉,还能让大风卷了舌头? 荼蘼掌柜您不知内情,怕是还不知道咱们赌坊的规矩。” 黄金屋还没说话,之前那个瘦削个头的讨债人已经站了出来, “买定离手,落子无悔。 有本钱的自负盈亏,没本钱的赊人押物。 他炊饼高当初来千金赌坊,玩的就是没本钱的买卖,一锤子定输赢,早就把自己的老婆二十两银子当出去,签在了这卖身契上。 白纸黑字板上钉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岂容他红口白牙颠倒了是非东西?” “掌嘴。” 黄金屋沉默了半晌,倏地睁开了眼,只说了这一句话。 在他这里,规矩就是规矩,主子说话,哪里有奴才插话的份儿。 瘦削个子也很听话的狠狠抽起了自己的脸,半点不敢含糊。 他在黄金屋身边这么多年,当然不会不懂这个规矩,可他更知道,黄金屋之所以沉默,就是因为根本没有关注过这些蝇头小利,以往这些不轻不重的买卖都是赏给手底下的人自己分账,他自然也不知道这几个人之间的是非恩怨。 他不说,没人说,事情可就难办了。 所以他才宁可多挨几下大嘴巴子,也要把事情明里暗里的捅搂些,好让主人家知道如何往下走。 明知不可为而刻意为之,自有他的道理。 他明白,黄金屋向来喜欢有用的人,如今眼前的这个罚,实则却是日后的赏。 黄金屋接过了身旁讨债人呈上来的押据,这才缓缓抬头对上了荼蘼的目光,“确实如此。” “买卖讲究的是你情我愿!”炊饼高挣开了几个讨债人,眼里已溢满了鲜红的血丝,“这张契约是当初他们七八个人押着逼我签的,强买强卖的东西,不能作数!” “千金赌坊的门槛一尺三寸高,就是为了让人想明白了再踏进去。 若早想着不能作数,当初又何必迈开那只脚?” 黄金屋连看都没有再看他一眼,只是将字条递给了百无先生,只要百无先生确认了的东西,其他的人也都不会再质疑, “你难道不知,这世上什么债都可以欠,唯独赌债却是万万欠不得的。” 这句话,好像已经成了永安巷不必说出的共识。 “赌债的偿了,那命债又怎么算呢?”百无先生点了点头,又将这烫手的山芋还了回去。 “要不是我一早上被人……”李管家说话间,已瞥眼看向了身后的人。 “捡有用的说,不要扯些不相干的人。” 黄金屋及时打断了李管家的话,他知道他接下来想要提及谁,可是这个人,一想起来他就觉得头大如斗,一定不要再把她搅合进来。 “是,我不过是去收债,做便做了,没什么好否认的,还是他的婆娘请我去的,早上我走的时候,人还活得好好的,谁知怎么到了炊饼高的手上,就成了死的呢。” “你放屁!老子……”炊饼高刚想再说些什么,突然被一道黑影挡住了眼前的光,遂又闭上了嘴。 黄金屋已经走到炊饼高的面前,正将手中的那张押据一条一条撕扯开来。 轻轻一吹,纸片碎落满地。 “债既已收过,那便钱货两讫,互不相欠。 至于夫人的后事,我自会差人去打理。” 黄金屋说着,已轻轻凑到了他的耳边,用仅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道, “能把自己的女人轻易卖掉的男人,谁相信你会真正在乎她的生死? 嘘…… 别说话,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一百两银子加你一条狗命,有多远,滚多远。” 见到炊饼高已不再说话,他转头又看向了李管家,“做事瞻前不顾后,才让你管了几年事就这样没有分寸,来人,把他给我关起来,不省心的东西,一晚上尽让街坊们看笑话。” “别介啊,分不分寸的咱不懂,不过这事儿做得太不厚道了,老爷们儿可都在这看着呢,黄大人就地把事儿了了。” 黄金屋最不想听到的一个人的声音总是在这么不合时宜的时候响起,他看着荼蘼时,似笑非笑,欲说无语。 荼蘼也学着他的样子,轻轻凑到了他的耳边,也说着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到的耳语,“三月初三,入五三,出七六,三月初四,入四四,出一九,三月初五……” 黄金屋的眉头突然颤了一下,扭头便瞪向了李管家。 “怎么,是不是觉得这些数字很耳熟?”荼蘼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继续说道,“还是已经听出了什么不对劲。” “你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这些数字是多少,还知道这数字没有一个对得上。” 荼蘼每次看到他脸上不自在的表情时就觉得自己心情更加的舒畅, “你这做掌柜的,心是真的大,连我这种每天入账还不足一两银子的小本买卖都要亲自过上一眼账本,你就这么放心完全交给别人?” “真的账本呢?” “你放心,我对你的生意没兴趣,它本来是在李管家的被窝里捂着,不过现在应该已经在你的书房里躺着了。” “你什么时候动的手脚?” “您还真瞧得起我,我哪有这本事啊,这东西你不应该去问管账的李管家么?” “李管家,好一个李管家。那个假的李管家,到底是谁?” “假作真时真亦假,李管家自然是李管家咯,他是你的人,你问我啊?”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千面郎君。”黄金屋一想起早上吩咐过那个“李管家”所做的事,就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哟喂,有点见识。” “花掌柜还真是能耐,连他这样的人都能请得动。” “人嘛,总要记得多给自己留几条后路的,我要是仅指着一个炊饼高,那还有的活?” “是啊,一个人,不能总是指望单单一个人的。” 他说话间,已经瞥向了李管家,失望,不安,厌弃,他也说不出那究竟是种什么滋味。 “现在这理由总算足够了,我知道,玷污一个女子,亦或是死了一个人,对你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炊饼高只不过是明面上的说辞,让大家伙觉得好听而已,这已是我给你留足的体面。可李管家就不一样了,你的账本来就不干净,他还敢在上面再黑一笔,这可是生生打你的脸呢。” “随你怎么说,也不会激怒我,我更不会杀他。” “我也没指着你能杀了他呀。” 黄金屋的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意,他现在已觉得有些头大如斗了,“那你折腾半天,到底图个什么?” “没别的,就是喜欢打你的狗,图一乐子。” 第20章 概不赊账 旁的人云里雾里听不清他们两个在悄悄说着什么,却还是很识趣地在一旁等着。 不关己的事儿,能避则避,不关己事的瓜,能吃则吃。 人的心就像是一个戳满了孔眼的筛子,看到的听到的被装进去,只消去抖上一抖,该说的自然就漏了下来,不该说的自然就挡了回去。 不同的是,有的人是八目的筛子,而有的人是八十目,眼儿细的总比眼儿粗的筛得更仔细些罢了。 荼蘼环顾了周围一遭,看到所有人翘首观望的样子,又悄悄凑到了他的耳边催促了一句,“给个话啊。” 黄金屋的笑意浮在脸上,他也没有半分不悦之色。 如果一切事态的发展都在他的骰卦之中,那也岂非太没意思了。 他抬起手,同样回礼似的想拍一拍荼蘼的肩膀,却被她躲开了。 一只手悬在半空中,张也不是,攥也不是,一句适可而止始终没能说得出口。 “荼蘼说得对。”黄金屋摆了摆手,招来了身旁的讨债人,“打今儿个起,一言堂就没有李管家这个人了。” 荼蘼对这个说辞似是还算满意,他说没有了,那以后也就没有了,不管他是用什么法子,有用的法子总归就是好的法子。 筵席已经铺开,宾客已经满座,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毕竟筛子可以筛米面,却永远不能筛石子。 “借一步说话。” 说话的人是黄金屋,她等这句话也已经很久了。 “掌柜的,我随你一起。”看着渐行渐远的黄金屋的背影,谢乌有这才开口说了话。 “不,你去随那些人喝酒。”荼蘼远远地眺了一眼堂内一桌桌的酒席,“好歹咱们是来了两个人,这罪也赔了,礼也送了,要是连一个人的饭钱都没吃回来,多亏啊,赔本的买卖咱们可不做。” 谢乌有会意,“放心,保证能吃下他至少十人的本儿。” 荼蘼让谢乌有跟着大家一起入席,自己却跟着黄金屋走进了后院一个偏僻无人的茶室。 茶室简陋,只有一桌一壶,一双石凳。 看得出来,这里是不常待客的地方。 她不说话,也不需要说话,她在等着他说话。 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之前,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岂非也是最好的法子。 “你这酒馆里概不赊账的规矩什么时候能改改?” 荼蘼一怔,她想过千万种问题,却从没想过黄金屋关起门来问她的第一句竟然是这样的话,难不成,他还在为今天中午在酒馆里教训的那两个想要挂账的讨债人而介怀? “我为什么要改?”荼蘼眨了眨眼睛,好像并不太听得懂他意思的样子,“我这人只认一个理儿,赚多少的钱,花多少的账,人不是都该有这种自知之明的么?凭什么他享受着自己没本事弄到的东西,还让别人替他买账。” 黄金屋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一股脑子全变成了无可奈何,“你看看哪家的生意人会像你一样,计较这二三两银子揪着人不放的,有来有往,和气生财,这样才能源远流长。” 荼蘼不以为意,她有她自己的坚持。 她自认也许并不是个八面玲珑会做人的生意人,可她却绝对坚信自己是个懂规矩会做事的讲究人。 “别家的掌柜的要么是不差钱,要么是借东家坑西家,要么是打碎了牙往自己个儿肚里咽。 我既没这资本,也没这手段,更没这气度。 我倒是见了不少年关催债的,像个孙子一样死乞白赖求着人家,欠钱的反倒成了大爷,人家大爷可是初一推十五,十五再推明儿个年。 我生平是最怕麻烦不过的了,不喜欢麻烦别人,更讨厌自找麻烦。 这样子的和气法,不要也罢。” “江湖是人情世故,有些事情,与其自己吃点亏,切不可得罪了他人,不然,反倒连累了自己。我有心与你一起谋事,只怕你不肯迁就这个中道理。” “无所谓,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荼蘼向后退了两步,她已不想和他继续讨论这样的话题,“得,您是做大买卖的主儿,目光自然放得长远,至于合作嘛,我可高攀不起。咱们小门小户就是小肚鸡肠,今儿欠一天,明儿欠一天,后个儿可就没钱买米下锅子了。我本小利薄,只图个饿不死就得了,就是概不赊账。” “那不至于。”黄金屋说着,又朝她走近了两步,“据我所知,你这买卖做得可不小啊。” “哪儿的话啊,横竖就是一个卖酒的,搭上一些工夫事儿比那些高粱贵点就是了。” “同是知根知底的人,你对我又何必藏拙呢?” “黄大人这话,我可就有些听不懂了。” “听不懂,我来教你,坐。”黄金屋说着,自己已先坐了下来,把玩起了手里的茶壶,石凳是冷的,壶是空的,这里本就不是个招待客人的地方,“我仔细理了理事情的脉络,你帮我看看是不是这个理儿。” “你说。” “昨晚上我回江陵的路上,你家的厨子劫了我车上女人的东西,是也不是?” “是。” “那个刀工很好的厨子,我从没有见过他,我在想,也许他从来不会轻易见人,更不会独自出门。” “是。” “所以昨夜,你一定也出了江陵,和他一起。”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荼蘼记得,他中午来的时候,早就一语道破她的一宿没睡。 “可我在官道上并没有遇到你,你并不是来找我的。” “是。” “紫竹林是鬼见愁的地盘,只有天黑的时候,才能有人找得到他,你们是去找鬼见愁的。” “……” 这次,她没有说话。 黄金屋为什么能提前得知黑蛇的人找上他而临时改道,她也不明白,只不过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她就是知道他能做到。 “据我所知,鬼见愁,只做一种买卖。” “杀人的买卖。” 荼蘼并不否认,而是比他所想回答得更加冷静明确。 她知道,他既然什么都知道,她就已完全再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 “我原以为,我这赌坊收些黑账已是有些过意不去,可没想到,你这酒馆,居然还会挂着羊头卖狗肉。” “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酒馆就是酒馆,我的酒馆只卖酒,你要实在是想吃肉,也可以要一碟酱牛肉,只不过,既不卖羊肉,也不卖狗肉。” “不好意思,是我失言了,你做的分明只有人肉生意。” “人肉生意?”荼蘼打趣地盯着他看,从上看到下,最后聚集到了一个地方,“这个黄大人应该比我熟络多了,毕竟您才是十二楼的老主顾不是?” 面对她的答非所问,黄金屋只是低头笑了笑,“也许你见过一个人,就不会再这么说了。” 说话间,他已轻轻拍了几下手掌。 门外影绰绰,伊人独怆怆。 她早就察觉到窗外一直有个人在,可令她失望的是,屋外的那个人竟不是知鱼。 陋室外面,又徐徐走进来了一个人,一袭白衣的男人。 他的脚步很轻,呼吸却很重。 雪白的发冠,雪白的衣衫,雪白的腰带,雪白的玉牌,和昨日见到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 白玉飞。 他没走。 第21章 三更天的名单 “原来,你们两个是旧识。” “现在,你总该知道了。” “那他来找我,也是你的意思?” “我找他来,只是想证实一下,你是真的在做这无本钱的买卖。” 荼蘼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突然觉得有些可笑。 “那你来找我杀白擎飞……”她复看向了另外一个人。 白玉飞背着双手,仰目望月,嘴角露出一丝既惋惜又庆幸的笑意,“花掌柜的说笑了,毕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我怎么真的舍得让他死呢。” “只可惜,鬼见愁已经去了。” “你能花五百两银子让他去,我就能花五千两银子让他回。” 五百两银子,已是许多人穷尽一生都赚不来的数字。 荼蘼不以为意地笑笑,她敢用的,从来都是她有十足把握的人。 “你当真以为,他是缺那五千两银子的人?” “五千两也许总是不缺的,可若是五万两,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够拒绝得了呢?”白玉飞的目光已从那高天孤月挪到了荼蘼的身上,可他的眼神中分明透露着一丝怜悯,一个随时随地可以散尽千金的人看一个连一文钱铜板都要计较清楚的人那种悲悯,“世上所有的买不通,都只因为钱太少。” 荼蘼的心突然怔了一下,最后这一句话,是她昨晚上在酒馆里说过的。 “你还买了谁?” 她知道,白玉飞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知道这些关起门来的话,更不会莫名其妙搅合进她这种一年赚得还不如他一天多的小生意里。 白玉飞只是慢腾腾地拆着左手上的白纱布,一圈,又一圈,“怎么这么问,难不成,花掌柜最近身边有什么奇怪的人么?” 荼蘼又重新顺了一遍自从这个白玉飞出现之后的事情,她唯一不知道的事,就是昨天把张子虚倒挂在大门上,他在白玉飞耳边究竟说了怎样的话,才能让白玉飞那么痛快的替他出了那一千两的赎身金。 她再看向白玉飞时,他手上的纱布已经完全拆解下来。 纱布里裹着的是一只完完整整的手,左手。 “你的手?” “我的手,已经断了不是。还做成了红烧蹄髈,让我自己给吃了。”白玉飞的右手轻轻摸着自己的左手,许久未见甚是想念,左手与右手本就是世间最亲密无间的朋友,“这一切,还要谢谢那个小子。” “子虚?” 她知道,如果胡阎说把人家的手给剁了,那一定是剁得干净利索,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的手的确曾经断了,也的确已长了回来。 她没有这个本事,也很少有人会有这个本事。 可是,她恰恰知道谁有这个本事。 只凭这两点,理智告诉她不能不怀疑张子虚。 “不可能!” 她又接着道,斩钉截铁。 “你怎么这么肯定?”看着她的态度转变得如此之快,白玉飞却是好奇起来,换做是他,也万不敢如此明快的决断。 “如果是他,那隐藏他的身份安插在我身边,对你来说岂非更有好处,你们又怎么会把他轻易地出卖给我?”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也许,他已不再有用了呢?” “白九公子,也许我并不是很了解你,可我却实在知道黄金屋。”她冲黄金屋微微勾了两下手指头,意在招他过来,“他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今儿个让我听了这些话,总不会让我听完就空着手走的。” “知我者,荼蘼也。”黄金屋怅然大笑起来,他的眼中带着一丝欣慰,可更多的却是怅憾,“我常常想,你若是个男人,该有多好。” “男女之别,当真有这么重要?” “有,当然有,谁让我骨子里就是个寻固守旧的人。我一向认为,只有男人之间的交易才能叫合作,女人嘛,从来只有被用的份儿。” 荼蘼并不生气,因为黄金屋永远只说实话。 她喜欢听实话,实话比谎言省麻烦得多。 所以,若是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了一些并不怎么好听的实话,你也总该高兴才是的。 “那你是看上了我有何可用之处?” “我想要一份名单。”黄金屋顿了顿,却转身背了过去,不再看她,“和你有过这种交易的人的名单,是谁,托你做了什么事,付过多少银子。” “就这样,没别的?” “就这样,没别的。” “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你觉得,永安巷怎么样?”黄金屋却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了起来。 “永安,很好。”当初她选择留在这里,就因为永安就是永安。 “当今的江湖呢?” “风平浪静,宜室宜家。欣欣向荣,盛世繁华。” “好一个盛世繁华。” 黄金屋突然回转了身,凝视着她,他看到的已不再是眼前的一草一木,而是洞穿了苍茫人间的刺骨寒凉, “可往往盛世之后,也必有衰颓。 历来如此,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从不曾例外。 就是不知,会轮到什么时候,轮在谁的身上。 你手上的那些人,看似互不相干,实则千丝万缕紧密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 也许今日他人之伤春,就是明日你我之悲秋。 表面上的风平浪静,私底下的暗潮涌动,说句不好听的话,咱们是一条船上的人,谁也不能独自上岸。 我想要的这份名单,不过也是居安思危罢了。” “说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荼蘼点了点头,她也很认同黄金屋的想法,“不给。” 黄金屋深吸了一口气,又长吐了出来。 他总是这样,即便再生气,也万不会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度。 可是,他实在已有些忍不住,“我早知道,你就是个女土匪,我今儿个是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会坐在这里跟你讲起道理。” “那些客人是冲着我的金字招牌找上门的,人是我见的,线是我牵的,事是我办的,钱是我拿的,跟你没有半个铜子儿的关系,你凭什么不出一份力就要分一杯羹?” “凭一个人。” “哟,你黄大人的面子我都不给,什么人比你黄大人的面子还大。” “百里长街。” 听到这个名字,荼蘼突然不笑了。 百里长街,是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可他的面子,不得不承认,也的确比黄金屋要大得多。 毕竟,但凡是荼蘼肯给面子的人,再小也是大的。 永安巷的人,大抵都管他叫百里捕头。 他虽只是一个普通的捕头,却又着实有些不普通。 现如今,南来的北往的,东奔的西去的,哪一个过路的,都得路过这江陵郡。 这永安巷,本就是个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之地。 在这里讨生活的人,要么算计别人步步高升,要么被人算计销声匿迹,从没有一个官家人像他这样,安然无恙地干了十五年,还是个捕头,不升不降。 这样奇怪的人,若是有人不肯给他面子,那人只怕不是个呆子,便是个傻子。 “我知道,你不怕麻烦,可是此时,却只想求个安分。” 黄金屋见她许久不说话,又继续说道, “你我都知道,百里长街可是一根筋的人,他若是知道你在做什么事,以他的性子,你觉得他会做什么事? 当然,以你的能耐,一个小小的捕头固然是不能奈你何。 可至少,也能让你从这个永安巷再也混不下去。” 第22章 你保我,我保你 荼蘼低下了头,低头的意思,往往就是默认了。 她现在,的确还不想离开这里,也的确不能太过惹人注意。 “你一定要跟我过不去?” “哪儿能啊,我这是在帮你。只要我还没有变成一个傻子,一定永远不会选择去做你的对手。”黄金屋终于走上了前,终于拍到了她的肩膀,“你吃我一车,我将你一军,礼尚往来,两不相欠。你给我名单,我给你生意,你保我,我也保你。” “你保我?”荼蘼两根手指拈起了搭在她肩上的那只手,很嫌弃地掸了掸衣襟,“可惜我不信任何人,从来只有自己保自己。” “事可以做绝,话却不要说满。” “我若真想把事做绝,何不现在就宰了你?”她的眼中凌光一闪,像是飞出了两把刀子,可继而又笑了起来,“别怕,说着玩的,我哪有这个胆子。名单可以给你,但我还有个条件。”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荼蘼回首望了望窗外,孤天依旧清明,冷月依旧高悬,可是人呢? 人还坐在这里,身不由己。 “我要保一个人,我不动他,你也不准动他。” “谁?” “百里长街。” 看着荼蘼还在轻轻地掸着自己的衣襟,他终于知道张子虚的毛病是怎么来的了。 黄金屋微微蹙起了眉,他的眼中已满是疑惑,他本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她狡黠凌厉的目光和胸有成竹的微笑,他已不知心中是何种滋味。 “他死了,对你岂非更有好处?” “老子乐意,管着么你。” 遇到不肯讲理的人,他也只能苦笑。 可他更懂得什么东西对他来说无所谓,什么东西更重要。 “成交。” 荼蘼朝着他的身后张望了几次,可除了黑夜下更黑的黑暗,什么也没有看到。 “那个……”她咬了咬嘴唇,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不知如何开口,只有在这个人的问事情上,她竟会前所未有的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今天跟你一起的那个姑娘呢?” “你说知鱼?” 黄金屋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因为他的身边虽有过不少的女人,可每次只留一个,而这次,恰好是她见过的那一个。 “对,就是她。” “你们认识?” “不认识。” “那你找她做什么?” “你能找我的人,我就不能找你的人了?”她指的,自然是那个还不知道是谁的人,可她知道,很快就会知道了。 “我的人不一样。”黄金屋知道也许别的东西不能奈她何,可对于知鱼,他有绝对的信心,“好心告诉你一声,不管你打得什么主意,你永远也没有法子收买她。” “我懂。” “你真的懂?” “我当然懂,因为我不是男人嘛。” 正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她才懂。 她见过很多,只有女人才会这么傻,可以不因为任何东西,只因为他就是他,她就可以毫无理由的倾尽所有。 这样的人,谁也收买不了。 “话虽粗俗,却也在理。” “所以,我也没想把她变成我的人啊。” “那你无缘无故,找她做什么?”有些事,越是不让他知道,他便越是好奇,尤其是以他之力永远猜不到的东西,“如果你肯告诉我,或许我会让你见她一面。” “不告诉你,这是女人之间的小秘密。” 黄金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你这话说起来,我怎么听着有股子不得宠的飞醋味儿。” 荼蘼听着,又朝他勾了勾手指。 黄金屋已很听话的顺着她勾指的方向凑过脸去,伏在她面前,洗耳恭听。 荼蘼轻轻抚着他的脸颊,从耳根一直滑到下巴,却转而反手用手背拍了两下,“给你脸了是。” 黄金屋瞥了一眼不远处一言不发的白玉飞,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有外人在呢,给点面子了。” 荼蘼已站起了身,走到茶桌对面,又轻轻俯下身去。 她的胳膊肘压在了黄金屋的肩上,掩着嘴在他耳边轻轻低语。 “面子?是啊,他还年轻,哪儿能像你我一样没皮没脸的。” 香,真香。 她的身上从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花草香,脂粉香,而是一种酒香。 她就像是一个行走着的酒窖,身子里盛满了佳酿,溢出了幽香。 而她今晚装着的,是陈年的竹叶青。 他还沉醉在这迷离的香气与呢哝的耳语中,可是听到了她说的话,脸色又突然沉了下去。 “可是……你他娘的有多少里子,敢从老子这里讨面子?” 一瞬间,那香气已从他的怀中淡了下去。 远处,传来的还是她的声音。 “明晚三更,不早不晚,记得让她来找我,你就会收到第一份名单。” 黄金屋摸着自己有些发麻的面颊,凝望着她渐渐消失在黑夜中的背影,“真是个土匪。” 等到那个人已完全消失,远到再也听不见他们的话,白玉飞才缓缓开了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黄金屋摇了摇头,这个计划,他早在大半年前见到荼蘼的第一眼就有此打算,“只是你拖到现在才来。” “还是怪你,你从前只说是笔大买卖,却明知我对钱并没有什么兴趣。” “是,是我忘了,白家九公子,要风得风,活到你这个份上,确实已经不需要再在乎钱了。” “可我却还是觉得来迟了些。” “因为见到了她?” “她……”白玉飞回想着这个人,呼吸又不自觉得加重了些,有些事越是有趣就越是让人觉得紧张,可越是紧张才会越有趣,“能仅凭几句话就断定我既非白落飞,又非白擎飞,而是白玉飞,她能看透我的心思,不只是我,还有所有人,你难道不觉得这种人很可怕?” “可怕是有几分,不过可爱更多些,毕竟银子这种东西着实可爱,而她能带给我很多。” “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但眼睛一红,心就黑了。” “别这么说,毕竟我们还是朋友。”黄金屋毫无介意别人如何评论他,他只当这话是在夸赞,“你帮了我的忙,我还想要分你一杯羹。” “白捡的便宜,我可没这胆子要。” “白捡的便宜不占,赔本的买卖不做,万事都应该是这个理儿。”黄金屋轻步踱出了小院,在这里太久,作为主人,他已该回到筵席上去了,“可这个不算,毕竟日后还要费上不少功夫呢。” “我只知道,上一个威胁过她的人,坟头草已经三尺多高了。” 黄金屋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瞥了一眼那个还站在黑暗中的白影,“你是说,燕三郎?” “也许是,也许不是。” “你那句也许是我明白,毕竟燕三郎一年前是怎么死的,谁也不知道,甚至是不是真的死了,也没有人知道。” “可墓是她立的,她一定是知道的。” “你怀疑是她杀的?” “为什么不呢?” 黄金屋笑着摇了摇头,他并不认识燕三郎,可他毕竟不是第一天认识荼蘼,“他们可是最好的朋友。” “朋友?”白玉飞看着黄金屋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他从不认为这种话应该出自黄金屋之口,“友无挚友,敌无死敌,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怎么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就算也许是,那你说的那个也许不是呢?” “也许,我说的就是明天的你。” “你咒我啊?” “不,我只是说实话。惹上那样的女人,死比活着容易。” 第23章 当年事 “咚!——咚!咚!” 子时,三更的梆子声又响起了。 荼蘼站在酒馆的门外,从筵席散后到现在已足足一个时辰。 风吹着牌匾两旁挂着的酒坛子,酒坛子在风中摇荡,撞在墙上,发出叮叮的声响。 她静静地看着门上的牌匾,已轻轻积上了一层尘土,一年了。 她本以为可以在这安生更久的,可是现在,她却觉得眼前的这间屋子越发的陌生起来。 这里的人,好像从来没有真正属于过她。 谢乌有就静静站在她的身后,她不进去,他也不敢进去,她不出声,他也不敢出声。 直到三更天的梆子声响起来,张子虚该踩着点出来打烊了。 “哟,掌柜的回来了。”张子虚本是打着哈欠出来的,一见到门口站着的人,两只眼睛里又发出了闪烁的光采,“怎么样怎么样?那黄金屋今晚上有没有被气得鼻子发红,眼睛发绿,脚底流脓,头顶生疮?” 荼蘼沉默地打量了他许久,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她觉得,她好像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他,时隔多年,有些人的确应该重新认识一下了。 她往前走一步,张子虚便往后退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将张子虚生生从门外逼回了屋子里。 张子虚突然有些害怕起来,他很少见到板着脸的荼蘼。 她笑起来的时候,好像春回大地万灵复苏,可是她板着脸的时候,却像千年寒冬荒芜遍野。 现在,他只觉得好像应该多披几件衣裳。 “这这……什么情况啊?”张子虚被盯得有些浑身发毛,抬头看了看后面跟进来的谢乌有。 谢乌有摇了摇头,他只知道掌柜的这一路上气氛有些不对劲,向来敏锐的他就懂得什么时候该闭嘴了,至于发生了什么,他也并不知情。 “乌有,关门。”她阖了阖眼,径自走到了账台后面,又突然回过头来,“子虚,你去把里面的找来。” 她很平淡地说着话,不冷不热,与平时那个脸上永远挂着三分笑的人判若两人。 这样诡异的气氛,张子虚总共就见过几次,通常每一次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被吩咐的事就更不能拖沓。 他飞也似的冲进了后院,又很快地拖着胡阎走了出来。 胡阎看着谢乌有,谢乌有看着张子虚,张子虚看着账台后面那个人。 账台后是藏酒的地方,里面大大小小的酒坛子现已被翻得七零八落,尘土飞扬。 只见荼蘼从烟尘弥漫中走出来,右手拎着一个二十斤酒的红封大缸,走到他们中间,往桌上一放,只听得呯的一声,泥封碎裂,酒香四溢。 “掌柜的,这可是您压箱底儿的货啊。”别人不识得,张子虚可识得。 三十年陈的秦淮春,当初为了弄到这缸酒费了多少工夫不说,平日里他们可连尝上一口的念想都不敢有。 “再好的酒,不还是要给人喝的,更何况是自家兄弟。”她亲自倒酒,一人一碗,不满不快,“咱们哥几个,好久没有一起喝顿酒了。” 别人还没有说什么话,胡阎已经把酒一口闷了下去。 他向来不喜欢多话,只做事情,现在掌柜让他喝酒,他便喝酒,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谢乌有看他喝了,自己也一口闷了下去。 如此美酒,若是不喝,不只辜负了主人家的一番心意,更辜负了这难得的佳酿。 只有张子虚,将碗凑到了嘴边,又放了下来,忧心忡忡地问道,“掌柜的,今儿个是怎么了?” “子虚,你还记得咱们是怎么认识的么?” “当然记得,死也不会忘。”一想起当年的事,他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我却快忘了,你来说说看。” “真的要说啊?”张子虚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周围的几个人,又兀自笑了起来,“说说,那就说说。三年前,你们听没听过这样一句话,走马乌龙寨,当家母夜叉,夜叉何所惧,吃人荼蘼花?” “如雷贯耳。”谢乌有捋着自己的小胡子,他突然陷入了那一年的回忆中。 胡阎在一旁沉默着,他不问江湖事,这句话,他只有昨天夜里在紫竹林听过。 “三年前,西堂乌龙寨那可谓是声名显赫,恶名昭彰的九堂十二寨之首,寨里头依仗着地势险峻,天下无人可平,就只说那一线天,那地方不愧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百年间多少次被围剿也从没有人能过得去那隘口,再说那里面的总瓢把子母夜叉杜大娘,往山头上那么一立,人称雁过拔毛,兽走留皮,没几个人能惹得起。你别看现在黄石寨那条黑蛇多蛮横,当年在母夜叉面前可是连提鞋都不配的。” 谢乌有跟着点了点头,“这母夜叉我知道,就连我见了她的盘口从来都绕着走,不敢惹,不敢惹。” “当年咱掌柜的可是二话不说,就奔着那乌龙寨去了。” “去干嘛?” “落草为寇啊。” 谢乌有轻咳了几声没再搭话,他总觉得搭着张子虚的话就像是在搭着自己的命,不踏实。 “你知道的,想上山的人,哪个不得先交上一份投名状,而这个母夜叉呀,她只有一个毛病。” “这我知道,她好男色。” “可不是嘛,那母夜叉说了,她是既不要金也不要银,只要一个人,每个投名状都是一个她指定的人。” “难道她这次要的是……”谢乌有若有所思的瞟着张子虚,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张子虚得意地指了指自己,“我虽不敢自称作是风华绝代,可再怎么说,也算是比你这只臭猫玉树临风的多。” 谢乌有皱了皱眉,“所以,你就被掌柜的抓上山了?” “去去去,别说的这么难听,是请上山,是请。”张子虚看了一眼旁边冷着脸的人,又清了清嗓子,“咳咳……后来才知道啊,掌柜的去那乌龙寨挂个二当家就是一幌子,九堂十二寨不过就是黑手底下的一条看门狗,人人得而诛之,那母夜叉无恶不作,罪有应得,掌柜的分明是去收缴的,杀了那恶婆娘,烧了她的寨子,放了那些跟我一样被抓去的人,好不痛快,这才有了吃人荼蘼花。” “你不是从不杀人的么?” 谢乌有疑惑地看着她,他也许不相信别的,但这一点从不怀疑。 荼蘼淡淡地回应着,好像这本就不是什么事,“寨子里想杀她的大有人在,只要给他们一个不能还手的,又何须我亲自动手。” “从那次之后,我就跟着掌柜的了,我是被她抓上去的,她就得对我以后负责。” 谢乌有憋着笑,眯着一双眼睛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我只是比较好奇,你和那个母夜叉究竟洞房了没?” 张子虚并没有回什么话,而是直接背过身去,再也不看他。 荼蘼的两根手指有条不紊地敲打着桌子,发出一种很奇怪的节奏,让人听得心里发慌,“一个人不说话,往往只有两种意思。一种是默认了,一种是压根懒得搭理你。你们猜,他是哪种?” “我猜不出。” 说话的是胡阎,他向来对她有问必答,即使只是回答一句不知道,也一定会答。 “我不敢猜。”谢乌有的脸上挂着奇怪的笑意,他虽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似乎早已有了答案。 “你恨我么?” 她的一句话说出来,屋子里突然变得很安静。 伴着手指在桌子上的敲打声,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 第24章 掺水的酒 张子虚沉默了半晌,又轻快地笑了起来,“恨,当然恨。如果不是你,我可能还在山里逍遥自在……” 荼蘼静静地听着他的话,他说的有理,她不反驳。 “可是……比恨更多的却是恩,如果没有你,我又怎么能见到这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人有多有趣。” 荼蘼敲打着的手指已经停了下来,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回答,“坐在这里的几个,火凤是为了报恩,这是我师父的福泽,乌有是为了生意,诚不欺彼此,只有你,子虚,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人,也是跟着我最久的人,就连一年前燕三郎劝我隐退的时候,我唯一想带走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 “子虚,他们这几个人里,数你最不听话,我却最疼你,你可知道为什么?” “我不知道。” “毕竟你身上的这股子劲儿,最像当年的我,可我知道,正因为这样,你才要比别人遭更多的罪。” “掌柜的,我……”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要黑蛇,而是把你留在身边么?” “我……” 接下来的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他不知道,不是不想知道,而是不敢知道。 他一直疑惑,却从来都不敢多问,他怕一旦问起,她便后悔带走的不是黑蛇了。 毕竟,他自己心里清楚,与黑蛇之间的差距。 “子虚,我带着你,不是因为当年的事我对你心生愧疚,做了就是做了,我做的事从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所以我从不会对做过的任何事有半分愧疚。我选择你,是因为你比他干净,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去算计我。” “我……我不太明白。” 荼蘼仰头一碗酒闷下了肚,这样的酒太淡,她已快尝不出滋味了。 她又把几人的空碗倒满,端起了张子虚始终未曾喝过的碗,“喝了这碗,我告诉你。” 张子虚犹豫地接过酒碗,他的手已忍不住在发抖,可他却端起来一饮而尽,因喝的太急而猛烈地咳嗽起来。 荼蘼再倒,他又接着喝,就这样,一边咳着一边连喝了三碗。 “这酒味儿怎么样?” “咳……好酒……咳咳……” “都知道是好酒,我也没打算独吞,平时不拿出来,只是为了在该喝的时候再喝,又不是不给你们喝,干嘛非得偷着喝呢?”她说着,却将碗里的酒泼到了地上,“偷喝也就算了,还往里面兑水,装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真他娘的当老子喝了几十年酒的舌头白长了?” 张子虚没再回什么话,只是又自己倒了一碗,继续喝了起来。 谢乌有仔细琢磨着她这话里的话,他知道,她的脾气绝不是发在酒上的,就像他知道,她早就知道这酒的事。 “我不喝酒,你知道的。”胡阎说着,又将面前的酒灌入喉中,“除非你让我喝。” “那你们倒是说说看,这酒里的水是谁掺的?” “是我。” 张子虚轻轻回应了一句,只是又默默地倒着坛子里的酒,一碗接着一碗。 掺了水的酒,难以下咽。 真正的酒客,是一口都不会沾的。 可是他喝着的时候,就像是在品味着不可多得的珍馐。 “我以为……” “就因为这是他偷出来的,你以为我永远不会再去喝这一坛酒,是么?就像你以为我永远不会……”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出来,她想等着别人自己说出来。 张子虚不说话,还是一碗一碗地喝着,好像他除了喝酒,不知道应该再做些什么。 “不是你,我知道是谁。”荼蘼叹了一口气,自己也倒上了一碗,也跟着喝了下去,“你老是这种臭毛病,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 张子虚端着酒碗的手悬在半空,颤了一下,“他死了。” “死了又怎么样,死了就不能错了么?” “他错的,都算我的。”张子虚还在继续喝着,好像只要他把这劣酒喝完,就能把罪都赎尽。 “过去的能算你的,今天的呢?这天要是被戳出了个窟窿,你是不是还得现搓出一根棍子来握手上?” “今天什么?” “你知道我在黄金屋那见到谁了么?” 张子虚放下了手中的酒碗,直觉告诉他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声音已开始有些颤抖,“谁?” “白玉飞。” 荼蘼说话间,已抬头扫了一圈三个人的反应。 胡阎沉默地坐在那里,面无表情,他不在乎这些事,外面的什么事都无关紧要。 谢乌有面上的表情并不是很吃惊,只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件事虽在他意料之外,但却也在情理之中。 张子虚却突地把碗掷在了地上,大骂一声,“这个小王八蛋!” 荼蘼顿了一会儿,又慢慢说道,“他的左手还在,完好无损。” “我剁过了。”胡阎皱眉呢喃道,他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有完全的信心。 “我知道。”荼蘼也同样信任他,就像他无条件信任荼蘼。 谢乌有转过脸去偷偷瞥着张子虚,“难道……” “不是我。”张子虚一脸的茫然失神,“我昨天……” “昨天他拿一千两银子换了你句什么话?” “这个……”张子虚突然涨红了脸,像昨日白玉飞听到他说那话的表情一样,“这个可不可以不说?” “我知道了。” 荼蘼的语气很淡然,淡然到世上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多余。 她这话的意思,他已不必再多说。 “掌柜的,你听我解释。” “我知道不是你。” “诶?”张子虚准备了一大堆脱罪的说辞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突然懵了一下,“掌柜的,你竟然如此相信我?” “我信,你是我的人,我怎么会不信。我只是有些生气,黄金屋,居然敢把主意打到了你们身上。” “我去找他!” “不用了,他那边我还要给他送一份大礼,现在我只要你去做一件事。”她悄悄凑到张子虚的耳边,用手轻掩着嘴,当着那两人的面却故意不让那两人听到,“你现在去找百里长街,让他告诉十二楼的红夫人,就说成欢在百无先生那里,让她不必担心。” 虽然不是很明白她的用意,可张子虚也并不多问,转身便走。 荼蘼又走到胡阎的身边,同样的悄悄话,“看到对面的小楼了没?替我去送个东西,但先不要让主人家知道。听说他眼睛看不见,你总还能应付得了。” 空荡荡的屋子,瞬间就只剩下了两个人。 “你真的信他?”谢乌有看到人都走光了,才问了出来。 “乌有,你是聪明人,你该懂的。” “我懂,如果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都快被感动了。你一边提起乌龙寨让他感怀往日情义,一边又提起白玉飞让他心生愧疚,生气让他觉得是人之常情,信任又更显出你的气度。如果你想要别人完全信任你,就一定要先让他知道你很信任他。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此亦为鬼谷捭阖之术,进退有度,驭人有方啊。” “本来从黄金屋那边回来,我是不打算这么快说起这件事的。” “可你还是忍不住说了。” “不是忍,是想通了。木已成舟,事已至此,我又何苦去一个人生闷气,而不是尽早把结果引到一个更有利的发展方向呢?” “那你到底是信还是不信?” “我不信他,也同样不信你。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每一个人都值得怀疑。” “说的是呢。”谢乌有点了点头,他不得不承认,如果是他也一定会这样做,“你若真的完全信我们,我们几个人就不会完全不知千面郎君的存在。” “若是什么事情都让你们知道了,我在黄金屋面前岂非死的更惨?” “所以现在,你把我们都支开,是已准备自己去找他。” “有些事我做得,你们却做不得。这天底下,只有我一个人能够一眼认出来谁是他。换你们去,不过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看来,你是确定那个叛徒一定在我们之中了?” “话不要说得太满,只是以防万一而已,你别多心。” “我懂。”谢乌有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他此时觉得又该重新认识一下面前的人了,“掌柜的,你与别人之间的事与我无关,你认识谁,与谁有过什么交易,不让我知道,我便不去知道。只是我们之间的事,尤其是经过我手的事,我也不希望你有所隐瞒。” “公平。” “那么我现在只想确定一件事。” “说。” “炊饼高的事,真的不是你做的?” “他什么事?” “他老婆。” “懂了。”荼蘼侧目窥着屋檐下的一隅,乌云蔽月,人间失色,她沉声叹道,“乌有,我不是什么好人,却也是个人。” 他听到了这样的回答,就知道已完全没有必要再问下去了。 谢乌有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好像他每一次都能看到不一样的她,“最后一个疑问,为什么你一定要保百里长街?” “你听到了?” “是啊,猫耳朵长,你们说的那些话,我其实都听到了。” “听到了也好。”荼蘼又走回了酒桌旁,轻轻抚着那还剩下半缸子的秦淮春,“他虽有些讨人厌,却也真真是条汉子,他不该死。” “你知道他对红夫人……所以你让子虚去找他,就是为了卖百里长街一个人情,万一日后东窗事发,你不想动他,也不想他动你,所以有备而无患?” “猫耳朵还真是长。”荼蘼侧目盯了他许久,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这话你听虽听得,烂在肚子里也就算了,何必让我知道,就不怕我多心么?” “耳朵长总比舌头长好,我既知根本瞒不住你,又何苦不让你知道呢?” “乌有,他们各自有他们的事情,那些事你做不来,所以我不交代你,可拜托你的事,他们也做不来。” “什么?” “你去城外北望凤凰山岭,把这半坛酒替我洒在他的坟前,算是我欠他的。” “就这样?” “就这样。”她听着谢乌有的脚步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突然又叫住了他,“还有,替我去杀一个人。” “谁?” 谢乌有的拳头突然紧紧攥了起来,他知道,以前的买卖都是托第三个人去做,从来不用他亲自动手,能让他亲自动手的,一定是天大的麻烦事。 “鬼见愁。” “他不是你的人么?” “收了我的钱,还敢买别人的账,他该死。” “好……”她交代的事,他也一定会做,只不过,他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奇怪的地方,“不对,你从来不杀人,更不会因为个人恩怨,是谁买了他的人头?” “聪明不要太多,足够保命就行,不然,就该反过来送命了。” 第25章 和曲 “红绡帐暖,绿蜡吹灯,夜黑影重。美人笑把红泥烹,盼月儿白,叶儿黄,真所谓人面相醉春风。 环过亭廊,湖中水榭,玉阶门前。公子愁煞普庵声,弄东边风,西边风,好叫个南北四大皆空。” 这是白玉飞走之前说过的最后一段话。 从筵席结束之后直到现在,他已在这里整整坐了一个时辰,可却也再坐不下去。 本来,送走了那些并不怎么重要的宾客之后,他们的热闹才算是刚刚开始。 他随着黄金屋一起,绕过一言堂的后院,穿过通幽小径,摆渡到他园中新修葺的湖中水榭。 虽是折腾了好一番功夫,可若是有美人温酒相候,又能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知鱼很美,一种很奇妙的美。 在江南那样美人如云的地方,白玉飞自恃从小早已见惯了这些温香软玉,可对于知鱼,他还是忍不住会去多看上几眼,这个女人身上好像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惑,让他心不由己。 可他奇怪的是,这样的美人煮酒在侧,黄金屋竟然连看都没有去看上一眼。 这不是他所认识的黄金屋。 他们当年的相识相知,可也就因为这英雄所好美色略同。 黄金屋在这里,一个时辰未发一言,自顾自地弄着他的琴。 他弹的不是别的,正是今晚听到的那曲普庵咒。 同样的曲子,用不同的乐器奏出来,自然带给人不同的心境。 同一曲普庵咒,那位竹公子的箫声绵延通幽,净彻人心,和静入定,而黄金屋用琴弹出来时,却是一种金刚怒目菩萨低眉的庄重肃穆。 白玉飞想不通,他为什么来到这里突然弹起了这个曲子,就像他更想不通,整整一个时辰了,他为什么要一直重复不停的弹着这个曲子。 这首曲子于他而言,本就是枯燥乏味的。 曲调沉郁顿挫几近重复,引人入睡,听起来的时候,就像是枯坐在石阶前数着那岩壁上只因更深露重而一滴又一滴落下的水珠。 他向来觉得,这般老僧入定之乐,只怕在他老了的时候,都不愿去懂。 一曲奏完,足要整整一盏茶的时间,枯燥而冗长。 一个时辰,已足够放凉了八盏茶。 这代表着,他已连续听了不下八次,他已很是不耐烦了。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弄琴赏月,美人在卧,本是一番人间美事,却活生生地被黄金屋给煞了风景,搅合成了万籁此俱寂,但余钟磬音的孤山寒寺。 虽然面前的这个人技艺尚可,但他是来寻乐子的,不是来寻禅道的。 乘兴而来,败兴而去。 所以他喝完知鱼斟的最后一杯酒,留下了这样一段词,觉得实在无趣,拂袖而去。 黄金屋却并没有在意他的离开,他已把自己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这指尖与丝弦之间,无暇他顾。 知鱼也没有在意,她从不在意别人。 她就侧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黄金屋,静静地听曲,做一个红颜知音应该做的一切事情。 曲子还在重复,可别说是八遍,就算是八百遍她也永远不会腻。 时间于她而言,本就是最富足多余的东西,千百年都能如一日,更何况是蹉跎这人间数十年。 可是,随着“咣”的一声响,她已从沉醉中惊醒过来。 “不能和!……不能和!” 黄金屋突然一掌重重地拍在了琴面上,整个弦声戛然而止,像是初融的春水突然冻结,又凝回成了严冬寒冰。 他猝然站起身,双手撑着桌面,才勉强缓了缓那因焦虑而变得异常急促的呼吸。 他好像又回到了下午在石室中掷骰子的时候,那样重复,重复,不断重复,却始终未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他再这样重复下去,早晚会把自己给逼疯。 “什么不能和?”知鱼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既看看他,又看看琴,她完全不明白。 她的手轻轻掰着他的手,想让他松开,毕竟他的手已因紧紧拧攥着七根琴弦而被反勒得通红。 “你今夜可听到了那箫声?” 知鱼点了点头,箫声贯穿长街,从三里之外的巷尾一直传到了巷首,她又怎么可能听而不闻。 “我试着以琴和他的箫,可是他的节律却始终不能和,是我不能和。” 一曲以琴箫相和,本是很自然的一种对话方式,两个人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的交流,就能够探听到对方的心意。 可是和曲,这其中却需要两个人之间不断磨合而相契,从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和曲,既看曲技,也看缘分。 即便是同一首曲子同一种乐器,两个人只要心性有丝微的不同,奏出来的意境也是千变万化天差地别。 音由心生,一个人奏出的曲往往带着他自己的气,气是与生俱来的,这是任何时候都隐藏不了的东西。 黄金屋试了很多遍,他的节律永远对不上那个人的,他知道,音若不能相和,人亦不能。 可是,这并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算了,不能和就不能和。”知鱼已递过来了一杯酒,她知道他此时最需要的也就是这样一杯酒,“闻其音,观其气,识其人。那人箫中清风朗月,是个君子,即使不和,也不会与你相争,坏了你的事。” “不,你不懂。” 黄金屋接过了那杯酒,一饮而尽,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些。 “有些人是不一样的。 譬如花荼蘼,我与她虽都是大争之人,各怀私心,可在一些事情的看法上总还能求同存异达成默契。 所以才有这互通之处,合作之谊。 我们两个,从来都是权衡利弊,不讲情义。 即便是彼此打了脸,谁也不会真的生谁的气。 可这个人,从他的箫音里虽然听出此人是无争之性,可却更能听出他心志之坚,绝非寻常人可以动摇。 沧浪之水清兮浊兮,不可同日而语。 有些人,清兮可以濯其缨,浊兮可以濯其足。 譬如我之于荼蘼,别说是清流浊流,就算说成是泥石流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是她懂变,只会选择最好的,从不会凝滞于物。 而有些人,清风朗月朱墨不近,他有他自认为对的东西,半点不容污浊。 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你觉得,这两者,到底孰是孰非呢? 他是君子,我承认,可听起来太过于干净,殊不知水至清则无鱼,我与他的韵律,竟没有一点相和之处。 这样的人,如果不能成为朋友,就注定要成为对手,不死不休。” 第26章 他们 “那明天,我替你先去看看这个人。” “不。”黄金屋摇了摇头,又回到了往日的处变不惊,“不急,天塌下来,还有高个子的顶着。有人一定比我急,她必先是已替我看过了。” 知鱼知道他说的是谁,每次他提起她时那脸上的表情都会变得很奇特,有些欣赏,有些愤恨,先是焦虑,再是释然,她已完全分辨不出黄金屋与她到底是敌还是友了。 但她就是知道,他说的人一定是她。 “九公子走了。” “我知道。” “我们今夜,是不是有一些待客不周?”她试探的问着,毕竟是第一次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她总觉得这样让白玉飞败兴而去有些自责。 “你不必理会他,你对他越是客气,他反倒越不屑的理你,等你对他爱答不理了,他反倒会越发的离不开你,放心,他永远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的,不用咱们操心。” “你知道他的去处?” “我当然知道。”黄金屋得意地笑了笑,看着廊榭外的水中缥缈月,镜中流离花,“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十二楼,是这个时辰他这样的人最该去的地方。 他不但知道白玉飞一定去了那里,还知道他一定会找到乐子。 十二楼从来都不会缺有意思的女人,这也是他自己为何如此喜爱十二楼的原因。 就算十二楼真的没有能够让他觉得有趣的姑娘,那里至少还有红夫人,她一定有法子不会让客人觉得无趣。 那边,不是他应该关心的问题。 他该关心的是…… 他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冷落了眼前人。 “知鱼,你的伤怎么样了?”中午从三更天酒馆回去,看到她惊恐的眼神和煞白的脸色,他就已经猜到她离开的那会儿是在那边吃了瘪,所以今夜并没有让知鱼出现在一言堂的筵席上。 “没事。” 她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断尾之痛,寻常人又怎么能说得明白呢,既然说不明白,又何必再说,自讨没趣呢? “伤你的究竟是什么人?” 问完了该问的,再问他想问的,黄金屋向来如此。 能有如此体贴,她已是很知足了。 “还记得你送我的那根簪子么?” “被抢走的那个?”黄金屋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又提起那根簪子,那实在只是他借花献佛的东西,东西的原主人实在是个难缠的女人,他好不容易才摆脱掉,也实在是不想再提起,“青鸾火凤,簪子上的图腾是青鸾火凤。” “对,就是青鸾火凤。” “我已有些糊涂了。” “你当然不明白,他们在江湖上成名的时候,你怕是还不会打酱油呢。” “等等,你说的是他……他们?” 黄金屋好像听出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打断了她的话。 他只知道荼蘼的后院藏着一个人,一个从不见人的人,可这会儿怎么一个人却变成了两个人。 “是,他们。早在十多年前,江湖上曾有一对雌雄双侠,铁鞭火凤,快刀青鸾,只不过成名的早,消失的也快,很少有人还会记得。可你要知道,古有凤凰比翼,多赤色者凤,多青色者鸾,青鸾火凤,风雨同行,连理同枝,生死相随,只要有一个在这里,另一个就一定在附近。” “那他是哪一个?” “你是不是真糊涂了?”知鱼奇怪的打量着他,她印象中的黄金屋从不会这样迟钝,“公为凤,母为鸾,这样简单的道理都不知了?” “是你糊涂了。”黄金屋突然想起了中午的那碗牛肉面,“那碗面的刀工分明世间罕有,可你也说过那夜出手的是个男人,你刚刚却说快刀青鸾。” “所以,我总该庆幸,遇到的操刀人是火凤而不是青鸾,不然断的又岂止是一条尾巴。” “所以,那个青鸾的刀,到底有多可怕?” “所以……”知鱼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能让青鸾火凤这样的人都甘心洗手为她做羹汤的荼蘼,你为什么偏偏要去招惹她?” 黄金屋却依旧谈笑自若,“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已什么都不会再怕了呢。不过今儿我倒是开了眼,堂堂涂山氏心月狐,却被一个无名小丫头给唬住?” “我不是怕,只是不太喜欢惹麻烦。” “就算她有个青鸾火凤,我不是还有白玉九龙。 青鸾火凤纵然盛名一时,可也毕竟只是江湖草莽,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还是十几年前就已隐遁了的人,又能掀起什么风波? 可白玉九龙就不一样了,他虽没有盖世之才,也没有绝世之武,可他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白家富可敌国的基业,依我看,早晚有一天都会落入他一人之手。 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做推磨鬼。 到时候,想要多少个青鸾火凤还会买不到呢?” “就算如你所言,待到龙飞九天之时,岂会再回顾往日落魄窟穴?” “这你不用担心,我自有我的法子。” 知鱼只是兀自苦笑,这一幕她不知已看过了多少遍,早已看得麻木了,“白玉飞在我看来,不过就是一纨绔登徒子,我自信你有法子拿住他的心。可是,三更天那边的另外几个人,你难道就一点都不关心?” “另外几个?”他当然知道她说的是哪几个,可他也实在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难不成,他们比青鸾火凤的来头还大?” “那个红衣服的小子,你知道他原来是什么身份么?” “你说张子虚?”提到这个人的时候,黄金屋总觉得很开心,他喜欢手脚利索的人,实在是很想让他穿上自己讨债人的行头。 “不知你有没有听过,养蛇人。” “这我知道。” 黄金屋自幼博览群书,可他看的当然绝不止有圣贤书那一种,江湖上许多的奇闻怪谈,遁甲异术,也多有所涉猎,而这个养蛇人的记载如此有趣,他又怎么可能会错过。 “昔有炼蛊者,将多种毒虫投入同一器皿,使其相互啮噬残杀,最后剩下的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王。 而这个养蛇人,似乎是对这些蛇虫鼠蚁没什么兴趣,他养的蛇,可都是心如蛇蝎的人。” “对,那人从前是牙行,干的本就是倒卖人口的生意。 只不过他对口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匪寨流寇。 人的根骨有别,什么样的孩子只值一钱,什么样的孩子能卖十两,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他从经手的货里挑出了一百个最有用的,当成蛇来养,适者生存,最后活下来的那几条就是天底下最毒的毒蛇。 也许别的蛇你可能没有听过,可赤链与黑环,却是不能忘的。” “我只知道此前,这些蛇大抵都在南楚一带。自从乌龙寨没了之后,黑环就已在黄石寨自立山头。”黄金屋提起黑蛇的时候眼神有些飘忽,似是想到了些什么,“难不成,张子虚是另外一条?” “对,他就是赤链蛇。” “那养蛇人呢?”书上并没有再记载这蛇窝的后续,他也就不得而知了。 知鱼沉默了许久,又缓缓说道,“毒蛇不念故主,既已长成,倾巢出窝的时候,怕是早已分食了。” “这是张子虚?还当真是看不出来。” “养蛇人与母夜叉,一个是养育多年的恩师,一个是倾慕许久的女人,这赤链蛇都能下得去手,难保新主人以后不会……” ”不,你错了。“ “我错了?” “我看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个故事,你应该听过的,特别有意思。”黄金屋长舒了一口气,慢慢回想起来,“一农冬日逢一蛇,疑其僵,乃拾之入怀,以己之体暖之。蛇大惊,乃苏,以其本能故,以利齿啮农,竟杀之。” “所以,蛇本性便是忘恩负义之辈?” “不,蛇没有错,错的是人。 人家在冬眠,已为自己做足了忍冻挨饿的一切准备,你却偏偏来打搅了人家的安宁,咬你也不过是本能的自卫罢了。 试想如果是你,你又会怎么做? 所以,蛇没有错,错在人的无知。 这驭人之道也是如此,妙在因人而施。 她不是农夫,我也不是。 所以什么样的人,在我们手里,都能够受用,却不会被反咬。” “可是,蛇终究是蛇,本性难移。” “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他们虽为毒蛇,只不过是因为从小接受到的东西便是如何不择手段活下去,他们本就没有善恶之分,这和初生的婴儿又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有些人出来之后,得到了教化,渡人向善和引人向恶,只在一念之间罢了。”黄金屋忖度一会,眼睛却凝聚成了一条线,“赤链蛇本没有毒,不过他是荼蘼带出来的,不是毒蛇也该胜似毒蛇了。” “在酒馆的时候,我看过他出手,手黑心狠,可终究还是个孩子,不成什么气候。”知鱼转着手中的酒杯,有些犹豫不定,“可是另一个,水就有些深了。” “谢乌有。”提到这个人的时候,黄金屋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有时候连他都想不明白,那个人究竟想要什么,“他的身份莫非也是假的?” “子虚乌有,本就是司马长卿杜撰出的一个不真实的故事,不是么?赤链蛇既能更名为子虚,难道世上当真有这么巧叫乌有的人与他凑到了一块儿?” “他是谁?” 黄金屋转着手中的三个骰子,他此时真的很想再投一把,可是他不敢,他怕再见到豹子。 “你记不记得,咱们中午在门口马车里的时候,听到张子虚管他叫什么?” “……臭猫。”黄金屋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前忽略了的东西,“对,我怎么忘了,他们俩平时就经常吵闹,谢乌有总是管他叫死长虫,而他总管谢乌有叫臭猫,我还一直不明白这诨号的来历。” “对,就是猫,专门抓耗子的猫。” 第27章 十世劫 “江湖上名号中有猫的倒是有几个,可不过都是些泛泛之辈,配不上他。” “偷鸡摸狗的三脚猫是猫,可百里长街那样的人,不也同样是猫?” “你是说,官家的人?” “你记不记得,一年多前,汉川出了一桩悬案?” “捕神之死?” “对,就是他,捕神谢名昭。” “他?不可能。”黄金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自信见过的人永远都不会忘,“谢名昭那个人我见过,与他简直是判若两人,这世上除了千面郎君之外,谁还有如此本事改头换面。” “也许,这就是他的本来面目。”知鱼说得很坦然,她自信从不会认错,“谢名昭是谢名昭,谢乌有是谢乌有。这两个人,只不过一个是主子,一个是影子。” “这我就有些听不明白了。” “你既见过谢名昭,那也总该看得出来,他此人与捕神德不配位。 我已见过李管家的伤口,出手的痕迹与当年谢名昭虽看似不同,但内劲其实是一样的。 万变同宗,万法同源,他瞒不过我的眼睛,他就是他。 人相至,影随行。 一个声名昭昭,一个不见天日。 谢乌有本就是谢名昭的影子。” “那以他这样的人,何不干脆取而代之,为什么甘心去做一个人的影子?” “影子没有面孔,也没有名字,自然就不会有麻烦。 他只是拿钱办事,替他杀人,替他成名。” “可是,一年多前,谢名昭死了,谢乌有却走了。”他好像终于明白了些什么,“你是说,他杀了谢名昭?” “自始至终,他才是那只真正的猫。 趋利避害是猫的本性,他既为了利可以替谢名昭杀人,当然也能为了利杀了谢名昭。 谢乌有,谢乌有,谢名昭本就是徒负虚名,实为乌有。” “捕神死的那一年,一年前……谢乌有便出现在了这永安巷。”黄金屋仔细揣度着她的这番话,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你是说……荼蘼?” “对,一个他那样的人,只有遇见了完全无法拒绝的利,才会与过去如此痛快的做个了断。他如今在为谁做事,当年一定就是遇到了谁。” “就她?她抠起来的时候简直连狗嘴里的骨头都敢抢出来,怎么可能……”黄金屋说着说着,突然不说话了,他沉默了许久,又缓缓道出,“青鸾火凤,赤链灵猫,能让这么多人都乖乖地听她的话,她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 “这世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黄金屋突然有些慌了,他最不喜欢听到的,就是未知的事。 “这世上的事这么多,我怎么可能一一都知道呢?” “一个人总有来头的,不管是从哪来,总得有个地方。” “你说得对,每个人的身手都一定师出有门,可是她……” 知鱼手上的酒杯突然被捏碎,她的手还是这样稳,可却还是有失手的时候, “今日她从我手中抢走了那个酒坛子,我本已该看出她师出何处,可是,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 如果我出手打你,你看到了会躲或是会挡,都会有一个时间去反应,不论反应快慢,可这个过程是一定存在着的。 但是她不一样,她好像完全不需要经过这些,而是出自于一种本能,那样的速度,让别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你要知道,所谓习以为常,就是但凡一个人能将一种招式变成了本能的一部分,那这个招式她一定已做过了千万遍。 你有没有见过狼在荒野捕猎的情景,它的所有撕咬扑抓是不需要向谁去学的,这完全是出自于动物求生的本能。 她就像是那一头狼,精准,狠辣,也许招式并不好看,却绝对是最有用的。 这样的出手,我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 “谁?” “她。” “照你这么说,她就是个石缝中蹦出来的猴子,无师自成王的了?” “江湖上最早出现她的名字,便是三年前在乌龙寨倾覆之时。再往前,她一定曾是谁,只不过我们不得知而已。无名之所以可怕,就是因为它的无名。可不管她是谁,若是能同时做得了那四个人的主,你总该是要怕的。” “你真的从不认识她?” “怎么这么问?” “我只是奇怪,她为什么偏偏会找上你?” “也许她找的并不是我,只是借我之口找上了你。” “那你呢?你又为什么会找上我?”黄金屋突然抓起了她的手腕,这个问题,他已经问了不下数遍。 他知道,以他的身份,是万万高攀不上这个女人的。 他虽有些自命不凡,却更有着自知之明。 知鱼的手腕已被捏得通红,可她既不闪躲,也不反抗,只是看着他笑,“我说过了,不是我找上你的,你就是他,他就是你。” 黄金屋的手突然收的更紧了,“你听清楚,我不是他,我就是我,我是黄金屋,十年寒窗熟读圣贤之书,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要拿那些什么转世轮回的鬼话来搪塞我,我不信这些东西。” “你知道我是什么的时候,你就已经信了,不是么?” 知鱼朝着他惨然一笑,身后突然多出了两条赤红色毛茸茸的尾巴,在空中轻盈舞动, “十世轮回,我寻了你十世,每一世我总能再找到你。 不管你是乞丐,是小偷,是兵卒,是王侯,还是个赌徒,是从善还是作恶,你就是你,你就是他。 涂山狐生有九尾,一尾一命,一世一人。 我已为你断了七尾,就算再搭上这最后两条,我也总会找到你。” 他突然觉得,面前的这双明眸就像是一泓迷离的秋水,这丹唇就像是一片招摇的红叶,耳畔的清风就像是一叶扁舟,载着他不由自己地想要融入进那山水中去。 桌上的烛灯已被打翻,兀自滚下了桌案,滚下了台阶,滚进了湖心。 冷烛无烟绿蜡干,红绡帐暖春宵寒。 没有人再去在乎一只烛灯的去向,就如同没有人再去挽起那被风吹落的帷幔。 不知是过了多久,炉子中的碳火已慢慢熄灭,炉上温着的酒早已蒸干。 黄金屋才发现自己已好久没有再仔细打量过枕边的人,他看着知鱼,知鱼也在看着她,满脸却是掩不住的娇羞。 明亮的烛火早已不再,透过倾泻下来的微微月光,他仿佛看到的是另一张脸,另一个人。 荼蘼,他好像看到荼蘼在冲着他笑,可是那种笑,比捅上他几刀子还要令他难受。 他突然伸出手死死掐住了知鱼的脖子,越掐越紧,好像那个人,早已成为了他的噩梦。 眼前一恍惚,他好像又看到了知鱼的脸,这才把手收了回来。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脑中一阵清醒又一阵模糊,他知道,这就是他每晚必须自己一个人关在一间别人都不知道的石室中的秘密。 他总是把自己安排的很好,总是把威胁驱逐得离他很远,他害怕,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身边有别人,谁也不行。 他看着自己的手,又看着身边的人,他虽自诩可以用尽天下人,可他也自知从来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他知道,如果她不愿,自己绝无可能这样掐住她的脖子。 “你为什么不还手?” “你知道的。”知鱼低着头,她知道有些话是根本不必她去说出口的。 他看着知鱼,眼中那团炙热的火焰已如那滚进湖心的烛灯一样冷了下来,只是慢慢起了身,重新披上了衣服,重新系回了腰带。 她知道,他又要走了。 他从不在任何人那里过夜。 “文……”虽然知道,可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时,却还是忍不住叫住了他,“黄……黄大人,今夜……不留下么?” 黄金屋重新束起了头发,正了正冠带,却并没有回头。 “知鱼,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 善解人意是好的,可若变得多愁善感,那就危险了。 你总该知道,有些话,我不会再说第二次。” 第28章 老翅几回寒暑 青灯,老屋。 无问静静地站在床边,双手端端正正托着一个空着的盘子。 盘子上本没有东西,他本可以放下来歇歇的,可他却一定要一直托着,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盘子上便会多一个碗。 就因为不知道,所以他要一直备着。 从一言堂的筵席上回来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个时辰了。 这一个时辰里,他一直跟着百无先生,寸步不离。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他知道自己要学的还有很多,所以半点不敢怠慢。 百无先生回来之后,什么话也没说,什么人也没见,就直接一头扎进了后院的药庐,抓药,煎药,不让任何人插手。 而无问要做的,就是把这煎好的药倒入碗里,把碗放到盘子上,把盘子端到屋子里。 他看到先生熟练的动作时,就知道他已经做过很多遍了,更知道如果自己有幸可以留在这,这将是他以后每天这个时辰都要做的事情。 此时的百无先生,正倚坐在床边,端着手中的药碗一勺一勺地喂着床上的人。 床上的人,头发早已花白,皱纹爬上额颈,可是她的眼睛却是年轻的,简直清澈得像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 年轻的眼睛总是充满着明亮的神采,充满着对人间的善意,让别人看到也会心生愉悦。 她虽是在一勺一勺喝着药,却像是在一颗一颗嚼着糖。 无问知道,床上的老妇人是谁,所以他端着盘子的时候便更加谦卑恭顺。 久违的碗,终于放在了他托着的盘上。 “去打盆热水来。” 百无先生拿着帕子轻轻擦着妇人的嘴角,就像是擦着那些他平时最宝贝的青花瓷瓶一样,小心翼翼,生怕稍用点力,这宝贝就碎了。 无问很快地出去,又很快地回来,热水盆旁,还放着一块崭新的巾帕。 他要确保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别人快,也比别人周到,这样,才不会被别人所替代。 百无先生还是没有再说话,只是轻轻解着床上老妇人衣服上的扣子,一颗,又一颗。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无问就知道自己应该放下水盆,出去了。 百无先生将毛巾在盆中拧了一把,就开始替她擦拭身子,从头到脚,从脚到头,早晚两次,从未间断。 他不能让她的肚子有一点饿,也不能让她的身子有半分脏,他希望,她还能如四十多年前一样。 可是,她不能动,只能静静地躺在那里,所以这些事只有他亲自能做。 毕竟,床上躺着的人是他过门多年的妻子,久卧病榻四十余载,四肢早已僵化,他不照顾,又该是谁呢? 他轻轻替她盖好了被子,吹灭了烛火,掩好了门。 她该睡了。 可是他出门的时候,第一眼便看到了低头站在门外的无问。 “你有什么话,就说。”百无先生放下了手中端着的那盆脏水,走得离屋子更远了些。 “先生给我取名无问,便是无言无问,所以有些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百无先生抚须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真像个慈眉善目的老人,“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过拘谨了些,察言观色固然能近人于咫尺之间,可却也同样能拒人于千里之外。这其中分寸,最难把握。这是家里,不是当铺,你可以随意一些。” “我只是有些奇怪,府中下人这么多,她们照顾夫人不是更方便些,先生平日里这么忙,又何必事事躬亲?” “边儿十六岁入我门,温德贤淑,不问世事,是我造孽太多,一场大病还是报应在了她的身上,四十多年了,终是再也没能站起来,我若是她,早就耐不住先走一步,倒是她,全凭着一口气撑着,若是有一天见不到我,她该有多难过。” “早晚两梳洗,晨昏四盅药,四十年如一日,先生能做到如此,已可谓是仁至义尽了。” “仁至义尽?不不不……是我何德何能才可相报她当年的倾慕之恩啊。” “我只知道,久病床前尚无孝子,更何况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先生这些年若是肯续弦,又怎至于如今夜夜独酌月下?” “男人中年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你也是这么想的么?” 百无先生向来和善,可是此时,他的面上却浮现出前所未有过的愤怒。 他很少愤怒,除非怒不可遏, “相濡以沫同患难,富贵到时各自飞? 从什么时候起,不弃糟糠之妻倒成了男人的大德了,还至于如此赞叹? 这不过是做人的本分,难道现在的人,连人都已经配不上了么?” “先生教诲,无问惭愧。”无问说着,已蹭得一声跪倒在地,他知道自己一百次的谨小慎微都抵不过一次的失言过错,“是我自己的原因,是我一不小心便想到了我娘,我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是抛妻弃子的混蛋,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已被百无先生拉了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你跪我一个糟老头子做什么?” “我……” “你怕我赶你走?” 无问点了点头,他当初能求到百无先生的收留,已是来之不易,如果连百无先生都不再要他,他就当真再也无处可去了。 他当然怕被赶走,可是在百无先生面前,他却不能说谎。 “你还记得……你当初为什么一定要来我这里么?” “因为我知道,跟着您,有出路。 前面的那些师兄们,都找到了自己的路。” 他的眼睛突然发起光来,虽是溢满了血丝,却更像一朵妖冶的花在黑潭中绽放, “我想摆脱成欢这个名字,摆脱十二楼那个地方,我再也不想被人戳着脊梁骨,管我叫婊子的儿子!” “你是什么人,不是我说的算的。 其实你从来都不需要别人告诉你,你是个怎么样的人。 一个人怎么样,他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不只是你,还有你口中的那些师兄,你们来我这里,不过只是想知道,只要有一个可乘的机会,自己还有可能会再成为什么样的人。 人活一世不就是如此,只是一个求变的过程,弱小变得强大,卑贱变得高贵。 到头来,再走回去。” “我不明白。”百无先生手里的盆早已放下,可无问却还牢牢地端着手里的盘子,“我只是在做我认为对的事情。” 百无先生突然笑了,可是他笑的时候,却更像在伤悲,“只做认为对的事情,怕是只有初入江湖的年轻人才有胆气说出这样的话了。” “那您现在呢?” “现在?”百无先生回首隔窗望了一眼屋里的人,满目的沧桑与无奈,“你不只是你自己,错也不一定不对。人这一辈子,又岂是一句话能够说得清的。” “清者自清,明者自明。若是,我能有一个像您一样的父亲,该有多好。” “你知道,我为什么在这么多人中偏偏选中了你,留在身边么?” 第29章 三个半人 无问又是摇了摇头,并没回什么话。 他知道,百无先生既然问起了,就一定会说的,他从不多嘴。 “因为你比别人多长了一双眼睛,多长了一对耳朵,却少长了一张嘴。” 百无先生看着他时,不知是该责怪,还是该怜爱,毕竟他还年轻,年轻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可他选出的这个人已算是年轻人中鲜有的好了, “我老了,很多事情也力不从心了,可你还年轻,我需要身边还有这样的耳朵和眼睛。” 无问低下了头,却掩不住满脸的欣喜,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向百无先生学习怎么去当好一个耳朵和眼睛。 “可是……”百无先生又突然顿了顿,“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没用的眼睛,我得先考考你。” “您说。” “你来说说看,今夜一言堂之宴,总共有几个人?” “三个半人。” “你确定?” 无问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重新细数了一遍,自信地微微笑着,“确定,就是三个半人。” “此番黄金屋大宴乡邻,踏过那门槛的少说也有百余人,你是如何只看到那三个半人的?” “百余人中大多数都是废物,根本无须顾忌,只有可能威胁到我们的人,才能够叫做人。” “那一个人就是一个人,怎么还会有半个的?” “因为有一个人,我还看不出来他是敌是友。” “谁?” “只是一个影子。”无问皱了皱眉,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境,“他远远地站着,只在所有人被送出一言堂的时候出现了一次,我只看到一闪而过的一道白影。” “只凭一道白影,他就能算半个?” “是,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就能看出他的出身。我虽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可是只观他站着的神态,穿着的衣料,配饰的装点,就能大致猜出他有多少仆人伺候,读过什么书,过手多少银两。他是个贵人,极其富贵的人,所以,他至少得算半个。” “不错。”百无先生很满意的点着头,“能看到这个人,你已比很多师兄都要强上一些了。” “另一个,是个很奇怪的人。” “怎么个奇怪法?” “他是个你我都见过,却全都看错了的人。不,这样说有些冒昧,只是我自己没看出来。” “你不必给我面子,我和你一样,都是普通人,也难免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不知您是否还记得,刚进一言堂时,咱们好像见过那个李管家。” “是。” “可后来,李管家却被人抓了来。” “是。” “这两个李管家,一定有一个是假的。”无问皱了皱眉,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问了出来,“可奇怪的是,为什么事情到了最后,却没有人再问另一个李管家的去处?” “你以为,当场的人都是傻子么?” “您是说,他们都看出来了?” “有时候懂得藏拙,总比强出头的好。”百无先生眯起双眼捋了捋胡子,“当时的局势,一边是三更天酒馆,一边是千金赌坊,不论得罪了哪一个都没人能吃得消,谁敢夹在中间多事?” “我懂了。”无问点了点头,手却紧紧地搓着端着的盘子,“只不过我说的这个人,就是那个假的李管家。” “那你倒是说说看,他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看当时黄金屋的表情,就知道他也一定没有看出来。画皮画虎难画骨,那个人却能将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行为举止模仿得并无他异,试想,现在站在您面前的并不是我,而是那个人,您却丝毫察觉不出,那实在是可怕。” “他的确能算是一个。” “其他的两个,应该不需要我多说了,先生自然知道我指的是哪两个。” “你且再说说看。” “黄金屋。” 提起这个人的时候,无问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百般交杂的心情, “他的能耐,在于处变不惊。 被人逼到如此的境地,还能笑着面对自己的对手,实为一种本事。 您以为他针对的是我么? 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毫不起眼的蚍蜉罢了。 打狗看主人,永安巷人敬您,畏您,似乎已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局面,他却想要打破这局面,改天换日。 他要的,是永安巷。” “起风了。”百无先生裹了裹自己的袍子,风起永安,可惜他已垂年。 “树大毕竟招风,不若背靠大树好乘凉啊。” “树挪死人挪活,可我这根基在永安巷已经扎进了大半辈子,挪不动了。” “先生既已决定,无问自当追随。” “黄金屋今日对你说了那样一番话,你却在这里赞叹他?” “他虽瞧不起我,我却敬他是个人物。” “很好。”百无先生的眼中终于流出了一丝欣慰,“不仇视自己的仇人,才能更理智地审视。” “最后一个人。”无问想到这个人的时候,深吸了一口气,停顿了好久才缓缓说出口,“三更天的掌柜,花荼蘼。” “你犹豫了?” “是。” “为什么?” “因为我不知道,将她归为一个人,是不是太看轻她了一些。” “你这样说,当真不会太看重她了些?” “不,她不一样。”无问的手突然指间一软,托着的盘子咣当一声掉落在了地上,伴着药碗一起摔得粉碎。 “你害怕?” 无问跪倒地上,一片一片地捡着碎瓷,“无问失态。” “她很可怕?”百无先生无视他的状态,继续追问着。 “察人观气,但凡每个人的情绪有一丝的波动,我都不会漏掉。” 无问还在捡着地上的碎瓷,却又不慎划伤了手, “你看她时而嬉笑怒骂,时而低敛客气,她面上虽有千般情绪,万种变化,可是她的内心,却如古井无波。 我完全察觉不到她有任何真正的情绪,只有一种感觉,无力。 不是可怕,是一种深不可测的无力感。” “你知道老夫第一次认识她时,是怎样的么?” “先生请言。” “一年前,她的铺子突然就出现在了这永安巷。永安巷的老人儿都只认一个规矩,不论是谁,都得来我这儿先求个照应。可是,我等了足有大半个月,连她的影都没见着过。” “您自是不可能亲自去找她的。”无问突然抬起了头,又慢慢地低下了头去,“像这样的铺子,向来活不过一个月,就会自己消失的。” “可她现在却还好端端地开着。” “那一定是先生手下留情。” “你可知,我为什么叫做百无先生?” “若要谋财,百无禁忌。” “百无禁忌,我又为什么偏偏对她留情?” 第30章 人情大于天 “无问无知。” “你当然不会知道。”百无先生突然笑了起来,眼中还带着一丝欣喜,“从来都是别人有求于她,她怎么可能屈身于人呢。” “难不成,真的是您亲自去找的她?” “不能不找,不能不找啊。” “这是个什么道理?” “那时候,边儿的病已经快撑不下去了,如果能寻到一味药引,也许就能回春有望。” “我听说过。”无问顿了顿,他实在不喜欢提起以前的事,可有时候却不得不提,“在十二楼的时候,听人说起过,先生不惜重金寻找一味药,沉水白奇。” “你知道,当初我许下的筹码是多少么?” “三万两。” “三万两。”百无先生也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往事种种历历在目,恍如隔世一般。 “三万两,已是很多人家十代都积攒不下来的数字。为了这些钱,足以让很多人都完全豁出命去。” “既然这么值钱,为什么没有人肯去找?” “三世修得善因缘,今生得闻奇楠香。 沉香上品在奇楠,而白奇则为奇楠之最,这样的东西,不是在大富大贵之地,就是在穷凶极恶之处。 富贵人心头之好,又怎会差这点银子,而那凶恶之地,寻常人又怎么能去得到呢?” 无问之所以深知这沉水白奇的珍贵,是因为他早已把百无先生的一切事情都打听得很清楚, “也许别的地方不知道,但有一个地方一定会有。” “我也知道,那里会有。”百无先生深吸了一口气,那个地方,即便再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是不敢去的。 “黑手。”无问提起黑手的时候,手中的碎瓷残片又洒落了一地,“都说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黑手那种地方,就算是三十万两银子,也绝没人敢去的。” “可消息没放出去多久,无争就已得到消息,她那里有沉水白奇。” “她并不算个富贵之人,您是说……”无问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却不敢再猜测下去。 “所以,我才得亲自登门拜访她,不能不去啊。” “那到底是恰好您要,恰好她有,还是因为您要,她才有的?” 这其中先与后的区别,尤为重要。 如果是前者,他可能自此会对她更加刮目相看,可如果是后者,他实在是连想都不敢再往下去想。 “不管是什么都不重要,能拿得到,总归是她的本事不是?” “那您当真给了她三万两?” “不。”百无先生看着无问被划得满是伤口的手,自己蹲下身去开始拾地上的碎片,“我带了整整五万两,亲自登门拜访。” “五万两?我若猜的没错,这应该是您全部的身家了。” “是,她清楚我的来意,却没有问任何话,而是要请我喝酒。” “整个永安巷的人都知道,先生从来都是滴酒不沾的。” “她自然也知道。” “可您还是喝了。” “可我还是喝了,整整一坛,十斤陈酿,滴酒未漏。喝完之后,就在她铺子门口吐了个干净。” “她这是故意刁难您呢?” “听我说完。”百无先生说着,已经把地上的瓷片全都收拾干净,他的手从不会抖,“后来她跟我说,先生至诚,其心可鉴,即使一文银子没有,我也会把这东西给你的。” “她这样的人,居然不要银子?”无问听了这话,很是吃惊,毕竟花荼蘼的要钱不要命在整个永安巷可是出了名的。 “其实她若要了银子还好,我们就算是钱货两讫了。”百无先生缓缓地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可是她什么都不要,这是救命的东西,自当以命来还,从那之后,我这条命可就是她的了。” “您这条命,可比那几万两银子要值钱的多,人情大于天,倒是个会做买卖的人。” “不,这不是买卖。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在先生眼里,天底下值得一交的本就没几个人。” “你觉得,我会看走眼么?” “先生一生阅人无数,怎么可能会走眼?” “所以我也奇怪,因为当时,我只看到了是真名士自风流的意气本性而已。” “先生越说我越糊涂了。” “她的过去是个谜,但凡跟那个组织有任何牵连的,谁也没命去打听,可是,她现在是个怎样的人,我却能真的放下心,所以你说的那三个半人中,我不认为该有她。” “那先生认为是谁?” 百无先生忽然望向了院外,巷尾的尽头,“你看,那个竹公子呢?” “不足为虑。” “怎么讲?” “先生莫非忘了我是什么出身?” 百无先生并没有应他的话,他不提,是不想提及无问所不愿提及之事。 无问面无表情地继续说着,“这十几年来,我在十二楼早已听惯了伶人的丝竹之音,只要她们拨动一根琴弦,我就能知道她们当时是怎样的心情,这位竹公子的箫音清明澄澈,不是凡尘之音,不恋凡尘之物,没有危险。” “只可惜,君子坦荡,却怀清高傲骨,性情中人,大抵乐尽天真,可长隐于山野,却不能独活于浊世。” “先生今日提及这些人,是要对他们下手了么?” “不,我要各送他们一份大礼。” “不顾一切把对手喂饱,这算个什么手段?” “人常言道,饭饱思什么来着?” 无问没有接他的话,他好像已经明白了什么。 百无先生继续自顾自地说着,“人在得到满足的时候,就会变懒,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自律到刻薄,时时刻刻居安思危的。” “所以,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这就是先生的生财之道?” “那你来说说看,我要送他们些什么礼会比较好?” “无问愚钝。” 百无先生看着无问笑了笑,他知道他知道,他也知道他不敢说,“你明日去把书斋里第三个架子上的油纸包送到不知茶舍去。” “那可是两日前狮峰斋刚刚送来的明前龙井,先生您自己还没舍得尝上一口鲜呢。” “就因为是臻品,才能送得出手。你以为,见过了好的东西的人,还会稀罕不好的么?” “无问明白了。”无问的手还在流着血,可是他顾不上,他只在乖乖地听着先生的话,“可是有两个人,咱们似乎够不着。” 他说的人,自然是先前提过的那三个半人中的白玉飞和千面郎君。 “够不着的人,自会找上门。”百无先生慢步轻踱着,嘴里轻轻地呢喃,“黄金屋,黄金屋……” “他看上去,什么都不缺。” “是了,就因为他什么都不缺,与其送他金玉满堂,不如送他当头一棒。” “我懂了。” “你当真懂了?” 无问垂下的头突然抬起,眼中露出一丝戏谑的笑意,“我会让他知道,这个永安巷,到底还是谁说了算。” “你还是没有懂。”百无先生突然皱起了眉,“你知道,你比无争好在哪里,又差在哪里么?” 无问仔细地听着,他必须仔细,因为昨天这个时候,站在院中的人还是无争,他不想明日站在这里的人又是无争。 “成也年轻,败也年轻。” “我错了?”无问疑惑的看着他,又慢慢低下了头,“我错了。” 他的对错从不在于自己心中的是非,而是觉得先生认为他错了,他就是错的。 无问无言,无问是非。 “今日荼蘼虽是打了他的狗,可实则却是在帮他,这也叫当头一棒。”百无先生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坦然而笑,“大争之世,谁也不能独善其身。与其多一个仇人,倒不如多一个朋友啊。” “那先生准备送给那位花掌柜什么礼物呢?” “她?”百无先生想到这个人,微笑着摇了摇头,“老夫的命都是她的了,送与不送,又有什么区别。” 第31章 一夜未归 卯时,天方破晓。 张子虚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轻轻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还来得及,通常这个时辰,店铺还没有开张。 他负责打烊,当然也负责开张。 他特地赶在这个时辰回来,就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一夜未归。 可是,推开门的那一刻,他怔住了。 谢乌有还是半睁着眼躺在柜台旁的椅子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再往里看去,一个青衫女人还是倚坐在那个角落里,与平日里唯一不同的是,此刻她的桌上竟没有一坛酒。 荼蘼看到走进来的人,却与账台旁的谢乌有相互对视了一眼。 “回来了?” 她的声音不冷不热,不轻不重,让人捉摸不透此时的她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 “掌……掌柜的,你还没睡啊?” 张子虚立马赔上了笑脸,可是与笑同时出现的,还有手心的冷汗。 以往这个时辰,她从来都是睡着的,怎么今日就偏偏坐在这儿了呢? “是啊,等了你一宿,哪里睡得着。”荼蘼说着,已经连打了好几个哈欠,“真是个不省心的东西,我不过是让你去找个百里捕头,谁让你去找白玉公子了?” 张子虚的脸突然涨得通红,他明明知道,越心虚的时候就越是要理直气壮,可是此时,他却将学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他不得不承认,昨天把消息告诉百里长街之后,他就好奇那个人会不会真的去找红夫人,以他所认识的百里捕头,是绝不可能深夜去到那种地方的。 有意思的事情,他总是想要去一探究竟。 于是他跟去了,跟着百里长街,一直去到了十二楼。 可是在他意料之外的,又岂止是百里长街一个人? 他在那,还看到了白玉飞。 他们之间,还有好几笔账没算完,他又怎么舍得走呢? 张子虚挠了挠头,面上的红晕还没有褪去,“什么事都瞒不住掌柜的。” “用得着你瞒? 这天还没亮,巷子里早就已经传开了。 听说,昨夜十二楼来了个白玉公子,那钱洒的跟大风刮来的似的。 奇怪的是,他既没点清倌人,也没点红倌人,偏偏点了个狗男人。” 荼蘼继续轻描淡写地说着,可是她的脸色已显然有些不悦, “我还在想,红夫人到底是背地里付了你多少工钱,让你去帮她撑场面?” “哪儿能啊,我生是酒馆的人,死是酒馆的鬼。”遇到这种事情,他是一定要和那个地方完全撇清关系的,“我与那红夫人绝不会有半点交情,这个掌柜的你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既然不是为了红夫人,那一定是为了白公子?” “私事儿,私事儿。” “咱们这儿内鬼还没揪出来,你倒是喜欢自己往自己身上泼脏水。”荼蘼看着他又好气又好笑,却不知道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能长点脑子,“这次你又跟那个白公子有了什么新的私事儿?” 张子虚脸色刚刚淡下去的红晕又泛了上来,支支吾吾地低语着,“我能不能……不说啊。” “能啊,随你。” 看着她若无其事的样子,张子虚的心里却更慌了些,试探地问着,“掌柜的,你没生气?” “信人不疑,疑人不用。我早说过信你,就不会再疑你。” 听到这样的话,张子虚就像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他知道掌柜的虽然有时说话并不好听,但却从来都不骗他。 只是,他还是有些不习惯,在这个时辰见到醒着的她。 “掌柜的,你回房去休息,这有我看着呢。” “你以为,我坐在这里,是在等你么?”荼蘼瞥了他一眼,已慢慢站起了身,慢慢朝着门口走去,“就你这点破事,人尽皆知,也值得我来等?” 听到这样的话,张子虚刚刚定下来的心又突然悬了起来,整个人好像被架空在云端,然后脚底一软,又向下面坠去。 他的害怕不是因为他自己,而是他意识到了可能发生的事。 酒馆里,现在就只有他们四个人。 他回来了,见到了谢乌有和荼蘼,可人家两个压根不是在等他,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可是,胡阎从来不喜欢外面的世界,从来不会独自出门这么久,更不会彻夜未归。 荼蘼已经走出了门口,凝神望着邻近不远处的那栋紧闭着门的小楼,“乌有,那个竹公子,真的瞎了么?” “是。” 谢乌有从来不说自己没有把握的话,他说是,就一定是。 除非,他也瞎了。 “火凤是什么样的身手,你知道。” 谢乌有没有再说话,他当然知道,可正因为知道,所以才更加的担忧。 “这世上,能抓住火凤的人,只怕还没有出生……我也不能。”她的手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眼睛却一直死死盯着那间小楼,“我只是让他去那送个东西,他没有理由不回来的。” “我去看看!” 张子虚已撸起了袖子,大步地朝外走去,只是没走两步,便被人揪住了领子。 “死猫!你这是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 “我常常在想,赤链蛇的脑子是不是还没有指甲大,要是能去,我们两个又何必从昨夜等到如今,还巴巴指望着你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早已看过了不下十遍,那栋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谢乌有一手拎着张子虚,一手拿着上次解开的麻绳,“掌柜的,这绳子还结实着呢,要不要再给他吊起来,倒着的那种?” 荼蘼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却忍不住笑出了声,“算了,今儿个我有贵客要来,别让他吓着人家。” “贵客?” 张子虚和谢乌有彼此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问了出来。 过去三更天来这里做生意的,要么是达官显贵,要么是武林翘楚,他们却从来没有在掌柜的嘴里听到一个贵字。 这些人于她而言,不过是介于可用与不中用之间罢了。 黄金屋不是贵客,百无先生也不是贵客,就连白玉飞那样贵的人都不能算作是贵客。 这是第一次,贵客。 这位贵客,一定很贵,至少在她心里,比任何生意都要贵重得多。 可他们更奇怪的是,对于一个生死事小,赚钱事大的人来说,比银子还要贵重的,除了更多的银子之外,还会有什么? 谢乌有见她默不作声,便又旁敲侧击地问着,“既是贵客,那该要备上哪一坛酒?” 荼蘼看了他一眼,她知道他想从酒中打听出些什么,可是她也并不避讳,只缓缓地道出,“文王贡。” 第32章 买不起的人 “徽地的酒?” “徽地的人,徽地的酒。” 荼蘼的声音突然淡了下去,她此刻全部的注意力都已集中在了从巷首走来的人身上。 一个女人,弱不禁风的女人,生面孔的女人。 也许,叫女孩会贴切一些,毕竟她看起来并不算大,可是她的样子,又让人没法觉得她还很小。 她怀里紧紧裹着一张破布,四处张望,踉踉跄跄。 她的眼睛睁得溜圆,像是一只林中受到惊吓的小鹿,跌跌撞撞地误入人间。 她从巷首走来,挨家挨户地敲门过去,已经快把整条永安巷走过了一遍。 这个时辰,是各个店铺开张的时辰。 通常来讲,一个这样的女人此时出现在这里,不是讨饭,便是讨钱。 可不管她怎样,荼靡关心的是,她下一个要敲的门,到底会不会应。 不知茶舍,小姑娘已经走到了那扇门前。 她一直盯着她,小姑娘敲了半天的门,却始终不见有人出现。 她蹙了蹙眉,显然有些失落,确实如她所猜测的一样,那间茶舍里,根本没有人。 可胡阎如果此时不在那里,又会去哪了呢? 她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却发现门边已经趴着一个梨花带雨的姑娘。 这姑娘叫不开不应的门,当然会换上一家,来到这开着的门前。 “请……请问……”小姑娘本就有些怯懦,一抬头对上荼蘼并不怎么友好的目光的时候,更是吓得吞吞吐吐说不出来了话,“我……我……” “你什么呀?” 张子虚突然蹲了下来,歪着脑袋从下往上看着她的脸。 从上往下看时,会不自觉的被她那双小鹿般的大眼睛所吸引,再也看不到别的。 可是从下往上看时,能看到她藕生般的下巴,尖尖翘翘的鼻子,对,就是鼻子。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姑娘走过来的时候,他就总觉得有些亲切,似曾相识。 从前张子虚总是被倒吊在大门口的时候,一整日没有事情做,所以最常做的就是偷偷看着角落里那个一直喝酒的女人。 现在他在这个角度看这个小姑娘的时候,才发现她和掌柜的面上有一处实在是相像得不得了,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的鼻头,微微向上翘着,张嘴说话的时候就会轻轻一皱。 他此刻才发现,这样的鼻子长在一个需要被人保护的女人脸上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我见犹怜,而此前的那一个,他从来不敢把她和这个词联想到一起。 他忍不住伸出手去刮了刮那小姑娘的鼻尖,小姑娘却怯怯躲了更远了些。 张子虚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荼蘼,“掌柜的,今儿个是什么日子,弄丢了一个,又送来一个。” “子虚,关门。” 荼蘼说着,转身便要离去,她知道,这不是她应该管的事情。 通常遇到不想碰的事情,一走了之岂非也正是上上之策? 可是,她还没有来得及走开,却被两只胳膊抱住了大腿。 “别……别走。”小姑娘死死地抱着荼蘼,眼中含泪楚楚可怜,“你……你就是掌柜的,你们这里还收不收人做活儿?” “你会做什么?” 荼蘼转头瞥了她一眼,目光落在了她的手指上。 白嫩纤细的一双手,并不是一双干活的手。 “我可以洗衣烧菜,可以端茶倒水,只要把我买了去,我给你们当牛做马都行,求求你了,收下我。” “可这些活儿都有人做了,我这里不缺人。” 荼蘼轻轻拈起了她的手,拿到了一边。 只要她想抓住的东西永远都跑不了,只要她想甩开的东西也永远都沾不上。 “我求你了。”小姑娘怯生生地摊开了自己的衣襟,怀中裹着的那张破布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卖身赎父”四个大字,“我不会做的,都可以学。我爹爹欠了千金赌坊的债,要是这三天还不上,就再也回不来了。我沿着巷子挨家挨户地求,每个人都不敢惹上黄金屋,他们说,让我一路走到头,走到巷子尾,只有那家掌柜的能帮得了我,我知道是你,我求求你了。” “哟,可别听他们瞎说,黄大人如今是什么身份,我这平头小老百姓的可惹不起。你要卖身的话,去十二楼岂非更方便些?” 张子虚却有些听不下去了,悄悄凑到荼蘼的耳旁,“掌柜的,黄金屋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人命关天关地,又关你我何事?至于他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个活了几十年的人,还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么?”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张子虚了然于心,嬉笑着伏在她耳旁说道,“我已经仔细看过了,你看她指节绵软无力,虎口无茧,显然是不会功夫的,又能有什么好顾忌的呢?” “黄金屋不也是同样不会功夫,照样把这永安巷搅合的乌烟瘴气?” 张子虚见她这边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便又转头问起那个姑娘,“你爹欠了他多少银子,不用你卖,我替他出了。” “一……一百两。” 张子虚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口袋,转脸便朝着荼蘼赔上笑,“掌柜的,你看这姑娘多可怜,咱就把她买下。再说了,退一万步讲,万一胡阎再也回不来,这后厨也需要人搭把手的不是?” 提到胡阎,荼蘼眼中的情绪有一丝颤动,她担心,她从来没有这样担心过一个从不需要她去担心的人。 她一直在等他,从昨夜到今晨。 如果他一直没回来,她该怎么办呢? 可她并没有再提有关胡阎的只言片语,而是转身拨弄起账台上的算盘,“子虚啊,你知不知道,咱们这酒铺子一年的净利是多少?” 张子虚回想了下,好像最近有听人说起过,“怎么也得有……三百多两。” “三百多两?”荼蘼疑惑地看着他,“为什么我这一年到头,到手上的还没有一百两银子,剩下的全被你吃了么?” “不……不是我说的!”张子虚突然听出了话中的不对味,赶忙指着账台旁边的谢乌有,“是他,前两天那个姓白的臭小子来的时候,他告诉人家的三百多两,我就听了一耳朵。” “乌有?” “没有的事,那个数是毛利,不是净利,我就是故意报得多点吓唬吓唬他,给咱们自己的铺子撑个场面。” “你拿三百两银子,吓住白玉飞,真是个好主意啊。”荼蘼远远的看着谢乌有,看得他已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得,晚上关门前你倒是挣出个三两银子吓唬吓唬我,我吃这一套。” “一百两,有一百两也够了诶。”张子虚没空去谢乌有落着的井口扔石头,他现在的整个心思都放在了门前的小姑娘身上。 “你是菩萨么?”她转过头来反问,“你花一百两买了她,散尽家财,岂非让所有跟着你的兄弟这一年都白忙活了?” 张子虚瞥了一眼还跪在地上的姑娘,又将荼蘼拉进了屋子里。 有些话,别人听不得。 可是他憋不住话,想说的就一定要说出口。 所以,只能关起门来说。 “掌柜的你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酒馆的生意是不景气,所以我们也从来不伸手讨银子,哪次不是你看着给几个子儿,我们就收几个子儿。可是那边,做着没有本钱的买卖,一单何止千金,这点钱不就是九牛身上的一毛?” “你想收她做酒馆的伙计,就得走酒馆的账。”荼蘼看了看自己的手,又将目光重新落在了门外的人那双手上,“想要走那边的账,她会杀人么?” “看着应该不会。”张子虚的目光也落在了她的手上,能杀人的手长得什么样,他自然比谁都清楚。 “所以嘛,不管是什么买卖,都得有自己的规矩。我是个生意人,从来不做注定赔钱的买卖,也从来不养根本没用的人。” “我现在总算是知道一句话了。” “什么话?” “越是有钱的,就越抠门!” “你怎么不说,越是穷酸的,就越喜欢装大方呢?”荼蘼只是随意笑了笑,她早已看出了张子虚今日奇怪的举动,“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馋人家小姑娘年轻漂亮。” “呸呸呸,我这是看你平日做了太多的亏心事,想替你多行善积德。” “想买可以,自己掏银子啊。” “我的银子,不全都上交了么?”张子虚突然想到前天夜里从白玉飞那赚来的一千两银子,自己还没捂热乎就已经交了出去,要是现在还在自己手上,哪至于如此犯难? “你们这些不省心的小混球,一天天的装着自己多么清廉正义,数落我抠门苛责,真正等到缺银子用的时候,才想得起来攒钱的好。要是万事都顺着你们的意思来,老子有多少家底儿,也得让你们这些糊涂东西给败光。” 她话说着,没再理会他,已独自走出了屋子。 小姑娘还等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是为了她而来的,没有等到回应,自然也不会走。 荼蘼笑眯眯地看着地上的姑娘,扶着她慢慢起了身,柔声说道,“小姑娘,我有个好建议,不知你肯不肯听人劝?” 小姑娘睁大了眼睛,轻轻点了点头。 “你与其卖身于我,倒不如卖给黄金屋。 他那个人啊,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他平时呀,也就会拿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开个玩笑,可是呢,他偏偏也是最懂风情的,尤其最疼听话的女人。 若是看到你这般姿色,纳个偏房也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你看黄金屋这个人,年轻,俊美,多金,权重,才华横溢又温柔倜傥,就算不是王侯贵胄,怎么也算是个风流才子,跟着他你不亏的。 反正你也没有什么去处了,还不如去享受那荣华富贵,让你爹也跟着你沾上福光。” 小姑娘静静听着她的话,低头不语。 她抿着嘴的时候,鼻头又是轻轻一皱,让张子虚看着又是一时气恼。 他转而不再看他们,而是走到账台旁边那张椅子上,揪着谢乌有的胡子把他提了起来,“你个死猫,每次遇到这种事儿,你保准儿变成个哑巴。” 谢乌有倒是坦然地笑了笑,捋了捋那一撮被张子虚揪乱了的胡子。 “所以我一向认为,我一定会活得比你长。” 第33章 文王贡 “咚!——咚!咚!” 听起来,真像是三更天的梆子声。 张子虚坐在酒馆的大堂内,正纳着闷,他明明刚不久听到了三更天的梆子声,然后出去关了门。 可为什么,这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 谢乌有本是安安静静地躺在账台边的椅子上,他白日干活在那里,晚上睡觉也在那里,可在这个没有生意做便该睡觉的时辰,突然坐起了身,离开了那里。 “你听到了?”张子虚看到他警觉的神情,便也问了起来。 “你也听到了?” “莫非是胡阎回来了?” 张子虚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他在这里等了他一天,他已觉得实在太久了。 谢乌有瞥了一眼门口的方向,摇了摇头。 他的耳朵向来很好用,可是此时,他却听不出有半分异常的地方。 “是啊,胡阎的脚步是咱们几个里最轻的,怎么可能会发出这种声音。”张子虚也默默地点了点头,可是这种否定却让他更加担心,“你听,又来了。” “咚!——咚!咚!” “外面的风有点大,不过是门口挂着的那俩酒坛子撞门的声音。”谢乌有话虽如此说着,却朝着张子虚使了个眼色。 张子虚会意,轻手轻脚地攀上了房梁,悄悄趴在荼蘼每日坐着的那个角落里的屋檐上观望。 那个窟窿,可以见清风,可以见明月,自然也可以见这屋外的一切。 可是,他连半个影子都没有见到。 “张子虚……张子虚……” 屋外,好像有个甜美的声音一直在叫着他的名字。 “谁?” 张子虚使劲揉了揉眼睛,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邪门的事。 “他答应了,你听,他答应了。” 女子咯咯地笑着,就像是终于得到了自己心爱的糖果。 模糊中,他好像看到了一张脸,白日里的那张女人的脸,可是若即若离,又让人看不太清。 一张脸变成了两张,两张脸又变成了四张,密密麻麻,越来越多,却越来越模糊,横七竖八的铺成了一大片。 只有那咯咯地笑声是清晰的,越来越清晰,如雷鸣,如惊涛,如穿肠利刀。 “死长虫?死长虫?” 谢乌有在一旁轻轻地唤着,可上面的人好像已经完全僵住,丝毫没有任何反应。 他看到的是,自从张子虚在那个洞口探出头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 不管他怎么呼唤,张子虚整个人就像是魂离了窍一样,完全听不到现实中的声音。 这一幕,他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屋外并没有风,也没有人,可偏偏这已上好了排门板的门突然自己开了。 桌上的烛火连闪都没有闪过,可是他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手段,谢乌有已经猜到了是谁,他只是又默默看了一眼半开着的门。 “晚上关门,白天又要开门,真不知道是哪个自找麻烦的人想出来的馊主意。既然迟早要开的,又何苦再关上呢?” 看门,看门,不过就是看着门就行了。 别人想偷的东西,即使大门紧锁,也照样会想尽办法去偷,别人不想偷的东西,就算是门大开着,也绝不会有人走进来。 所以,夜,又何必闭户? 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终于为自己懒得走到门口重新上一遍排门板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借口。 来的人不是找他们,那自然是找院中的人。 胡阎不在,剩下的那一个,根本完全轮不到他去担心。 来的人既然是用了这种方式,那一定是因为不想让他们知道是谁,他是个知分寸的人,不想让他知道的事,他便不去知道。 他要做的,不过就是看好了门,回到他的椅子上,继续睡觉。 至于张子虚,他也懒得去管。 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着了她的道,只能说是定力太差,让他长个记性也好。 后院中,空无一人。 小楼上,灯火阑珊。 三更天了。 每到这个时辰,如果没有生意要做,她通常喜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在木桶中舒舒服服地泡上一个澡。 青烟弥漫,烛光熹微,桶里的水还是热的,可人的手却已是冰凉。 知鱼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她被一个从浴桶中窜出来的女人一把掐住命门按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荼蘼的身子还在湿溻溻地淌着水,水顺着知鱼的衣衫洇湿到她的身上,顿时生出了一股逼人的寒意。 知鱼试着挣扎了几番,却始终根本无从起身,只能死死地被她压在下面。 “好快的身手,是我低估你了。” 知鱼有些疑惑地看着她,明明昨日,她还能瞒得过她的眼睛。 “故技重施?我又不是子虚那傻小子,哪儿有那么容易就着了狐狸精的道儿?” 荼蘼说着,笑眯眯地抚着她的脸,好一张美人的脸, “人欺我一次,则人可耻,人欺我两次,则我可耻。我保证,你不会再有第二次这样好的机会。” 知鱼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栽在了哪里,她唯一不该的,就是妄图去招惹她。 “怪不得,黄金屋总是说,这件事非你不可得。” “黄金屋?黄金屋常常遗憾我不是个男人……” 荼蘼凝望着她那如秋水般迷离的眼波,好似已有些沉醉, “可他要是知道此时他的女人正躺在我的床上,一定很庆幸我不是个男人。 毕竟,我也是个经不起诱惑的人。” 知鱼柔媚如丝的眼睛在她已蹭得半干的身上反复扫了几圈,同样是娇俏的一笑,“如果此时躺在这里的人不是我,而是他,相信他一定会更庆幸的。” 荼蘼的脸突然沉了下去,她锁住知鱼的手突然松开,人也已慢慢起身,“我特地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跟你聊他的。” “哦?” 知鱼还独自躺在床上,此时的她,却并不那么急着起身了, “我们之间唯一的牵绊,不就是他么?” “不见得。” 泡澡的水不够热了,她便不再用了。 荼蘼慢慢地走到木桶旁的衣架前,已开始一件一件地穿起衣服来。 有贵客来,怎么也得稍微体面一些。 知鱼看着她已有些出神,她穿衣服的样子,真像昨夜的他。 是哪里像呢? 好像,就是那种无情。 人穿衣服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带着什么样的感情。 可是一个人把另一个刚刚还同躺在一张床上的人丢开后,那样淡然自若地穿着衣服,实在是无情。 可是,当荼蘼转过身去点灯的时候,她的眉头突然紧皱了起来。 她看到,荼蘼的身上,竟然大大小小有着百余条的伤疤。 只要是藏在衣服下看不见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好几条。 有刀割的,有剑捅的,还有钩戳的,十八般武器在她的身上,全都能找得到。 她姣好的身姿与这一百多道诡异的刀疤互相映衬,非但不让人觉得难看,反倒是有些更吸引人。 她身上其余的伤口已差不多快看不出来了,只有两处,特别的明显。 一处是前胸琵琶骨那里若隐若现的十二个洞,分在两侧,就像是锁骨下开出了两支妖冶的红梅,这是铁钩穿膛所致。 一处是后背上刀口完全不一样的十二个窟窿,银刀封穴,每一刀刺的痕迹都恰好在一处穴位上,至痛而不致命,每一刀都是佼佼高手所致。 精铁钩子洞穿琵琶骨,是关押一个麻烦的人最容易的法子。 可寻常人不过两把钩子就已完全锁得住,她,为什么会被穿了整整十二把? 知鱼不禁有些浑身发寒,她虽已见过不少残忍的手段,可这样的,却仍是第一次听说。 至于她背后的伤口,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只有临阵脱逃的人,伤口才会在后背而不是身前。 可连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要是一个人的身后被捅了这样的整整十二刀,又怎么可能逃得掉? 那十二个洞的位置,刀刀都不致命,却一定是最痛苦的地方。 能刺出那样伤口的人,要么特别恨她,要么,特别恨自己。 知鱼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她此时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猜不出她的身份来了。 可她却已经知道,她也是人,也会受伤,这就够了。 “我们,此前见过?” 虽然她很确定自己真的不认识荼蘼,可是看到荼蘼的样子,好像很熟悉自己,于是,她也已犹豫了起来。 荼蘼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在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 她见过的荼蘼的出手,出手很快,快到她根本来不及招架。 她知道她杀人的速度也一定很快,却不知道她穿衣服的速度如此之慢。 等她穿好这一身的衣服,怕是已足够能杀个百八十人。 她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在静静地等着荼蘼穿好衣服,她也是女人,她知道女人穿起衣服从来都很麻烦,她向来很有耐心,也很等得起。 荼蘼一边梳理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走到窗前,拿起了窗边放着的那一坛酒,为她准备的酒。 “此酒名为文王贡。” “我不懂酒。” “无妨,你不懂,我可以说给你听。” 荼蘼淡淡地说着,已为她斟上了一杯, “文王当年起兵西岐,除商纣,立西周。 虽是传位武王,可其他十子亦有各自封地。 聃季载,是文王最疼爱的第十子,那时被分封到了人杰地灵的沈子国。” “沈子国?” “耳熟么?”荼蘼端起自己的酒杯,轻轻地嗅了嗅这其中的滋味,“离涂山很近是不是?也许,你甚至还见证过它的兴衰。” 第34章 苍梧之野,九嶷之巅 “很多事情,我早已记不太清了。” 她不能承认,那段时日,她根本不在那里。 “文王怜子心切,亲自送聃季载去安顿,亲自择宅,亲自动土,亲自凿井。 后来文王六十寿辰之际,聃季载忧心忡忡,沈子国无所出,要备上一份什么礼才好。 别的兄弟夯尽人间奇珍,遍寻玉宇佳肴,唯有聃季载,用父亲掘出的井水,用自己种出的五谷,用百姓酿酒的技艺,成就了这一坛五谷文王贡。 天下美酒何其之多,文王却独爱这一份礼,你可知是为何?” “再名贵的礼物,也比不上这父慈子孝的拳拳之情。” “你只说对了一半。” 荼蘼将杯中酒一口饮尽,这是她该喝的酒, “因为聃季载真的懂文王。 文王之所愿,无非就是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而聃季载这坛文王贡,恰恰就是他治世有方与民同乐的情义。” “你喝过的每一种酒,都要清楚它所有的来龙去脉么?” “每种酒都有自己的故事,也就有了自己独特的味道。”荼蘼却没有再倒下第二杯,这和她平日里大不相同,“你若是想知道,可以时常来找我,我请你一天喝一坛酒,保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故事绝对不带重样的。” “你是聃季载么?” 知鱼柔媚的眼睛中突然流露出一丝慧黠,她好像开始有些明白了。 荼蘼苦笑了下,“就算他真的是文王,我也是绝对配不上聃季载的。” “他?” “你觉得,世上如文王一般的大贤,能有几人?” “不多。”知鱼的眼睛突然微微阖上,她能想到的只有几人,而这几人,恰恰就有她最不愿意对别人提起的人。 “可是有一人,却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谁?” 她从没有那样一刻这么迫切得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她看着面前的荼蘼,好像突然觉得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孤独了。 荼蘼倚窗而坐,上下打量着她,“告诉你之前,我要先确定一件事情。” 她被荼蘼的看得浑身上下有些发毛,好像在荼蘼面前,她反而是没穿衣服的那一个。 “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 “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知鱼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这是《越王无余外传》中的记载,虽有偏颇,却也大差不差。” “是你?” “涂山女娇,她的确是族中的一支。”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荼蘼没有继续说下去,她此刻的确需要先喝上几杯。 “天地无常,神鬼遁世,不信倒真是人之常情。可你若不信,又怎么会来问我,你若是信,又何必再来问我?” “她还在么?”荼蘼觉得自己的问题十分可笑,可却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那个时候的人,还有谁活着?” “人活一世,不过百年,即便像尧舜一样的圣贤也不过是凡人之躯,你觉得呢?” “神鬼遁世,那你为什么出来,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知鱼并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反问道,“你的问题问完了,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你问。” “你,是谁?” “荼蘼。” “我问的是,你之前是谁?” “之前?”荼蘼抬眼认真地看着她,好像在告诉她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就是荼蘼啊,一直都是荼蘼。他说,荼蘼是春天开的最后一种花,三春过后诸芳尽,此花开尽更无花。生命,从我这里开始,也将在我这里结束。” “他,是谁?” “他是谁,我就是来问你的,怎么反倒成了你问起我来了呢?” “他就是你说的那个更胜文王的人?” “你该认识的,如果你是的话。”荼蘼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想起这个人的时候,她是万万不敢再去喝酒的,“他在苍梧之野,九嶷之巅。” “舜帝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你说的那个人,是舜帝重华?” “他真的死了么?” 荼蘼伏在窗沿上,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明月,她不敢再看知鱼的眼睛,不敢再去分辨她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你怎么这么问?”知鱼看着她落寞的背影觉得既陌生又熟悉,她的样子,好像当年的她啊,只是她叹了一口气,淡淡地陈述着一个事实,“人都是会死的。” “可我真的看到了他眼中的重瞳子,重华,重华,重现昭华,他是那样清风朗月的一个人,他没有理由不是他,可他又怎么可能会是他……你说,人死了以后,会不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重新出现?” “会,当然会了,有的人轮回转世,可下一世不论变成什么样子,有些东西却永远都不会变,而有的人形骸枯朽,却神识不灭,九嶷是个山明水秀的好地方,如果重华君真的被留在了那里,又何尝不是好事?” “那……” 荼蘼刚想再说些什么,突然听到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她等待已久的声音。 旁边的小楼里,传出了一缕悠然的箫声。 夜深了,那边的小楼依然没有燃起任何一盏灯,若不是这缕缕箫音,她根本不知道那里已经有了人。 她虽然很想再多和知鱼说一会话,可远在天边的人及不上眼前的人,她懂得轻重缓急,胡阎的事比重华的事要急得多。 “知鱼,我当你是故人,才对你说了这些话,今晚的话,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黄金屋?” “重华君也是他最敬重的人,你放心。” “你说的这个人,是我认识的黄金屋?” “算是。” “我信你。”荼蘼两根手指间拈着一张纸,轻轻递到了知鱼的面前,“这是第一份名单,我答应过黄金屋,让你来取。” 知鱼接过了她递来的纸条,她就是为了这个而来的,拿到了名单,她就该走了。 可她也同样知道,荼蘼既然说让她来,就不会这么轻易地把东西交给她,此时,一定是出了什么重大的变故。 她转头看向了窗外,箫声传来的方向。 “你去哪?” 荼蘼却没再往那边看去,而是轻轻撸起了袖子,“去喝酒。” “你还喝得下去?” 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不只荼蘼想去,她也想去,只不过,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现在就去。 “为什么喝不下去?悲也一天,喜也一天,日子总要过下去的,不是么?既是如此,何不多给自己找点乐子呢?” “那你可要小心一点。” “你放心,像我这样的人,最懂得怎样去活。” 江湖夜雨十年灯,她一个人,应付这种事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天涯,天涯怎么会有家? 浪子们一向不愿虐待自己,只是因为这世上唯一能照顾他们的人,就是他们自己。 她所求的,无非是好好活着罢了。 “那好,这坛酒我就拿走了。”知鱼说着,已捧起了那坛文王贡,“从前都是黄金屋说故事给我听,这个故事,他一定没听过。” “他不懂的,你该懂。”荼蘼轻轻关上了窗户,熄了房中的烛火,“你告诉他,名单上的人看看可以,却不是他能够得着的。如果还想要好好活着,就一个都不要碰。” 第35章 泼人可以,泼酒不行 谢乌有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喝着酒。 他常常奇怪,掌柜的为什么每天都喜欢坐在这个地方,静静地喝酒。 想不通的事便不想,试着做一做也许就会有答案。 可是他也照着做了之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铺子还是铺子,酒坛还是酒坛,他还是他。 与其让他坐在角落里喝酒,倒不如让他躺回账台边去睡觉。 可是他还不能睡,只有不停地喝酒,才能让他保持着清醒。 这一刻,他好像忽然想明白了,自己与掌柜的之间的区别。 也许只是因为,他坐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打发时间而喝酒,而她从来不为了什么,只是为了喝酒而喝酒。 等人,他不得不等。 即便他可以不等,他旁边的人却不行。 那位贵客来了,没有打一声招呼,他当初不拦着,是礼数。 可贵客走的时候,再不来打声招呼,就实在是失礼了。 只可惜,谢乌有并没有如愿等到那个红衣的女人,而是等来了一个青衫的女人。 “掌柜的,你要出门?” 谢乌有看到她时,已忙放下了手中的酒杯,站了起来。 他很少见到这个时辰衣衫修整的她,除非生意来的时候。 “你没听到?” 荼蘼理了理还有些潮湿的鬓角,她走得很急,连头发都没有来得及梳挽,她没有闲工夫去打理这些无关的旁事。 “听到什么?” 谢乌有却是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他一直等在这里,却恍如隔世。 荼蘼看了看门外,又看了看他,他的耳朵向来很长,那箫声也并不很轻,她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什么没有听到呢? “那个人回来了,我去找他算账!” “别急。”谢乌有看着她左右已撸起半臂的袖子,却伸手拦住了她,“到了那边,骂两句可以,千万别动手。” “你还怕我打不过他?” 他轻轻捋了下自己的小胡子,“打得过打不过是一回事,那不重要。可要是砸坏了东西,得赔银子的。” “我发现,这种时候,还是你的脑子最清醒。” 荼蘼被他一句话说得气已消了大半,慢慢将撩起的袖子重新放了下去,她是去找人的,不是去杀人的。 “那是自然,一个人只有手头上真正缺银子的时候,才会意识到钱的可贵。我如今之所以能够考虑得这么周全,还不都是仰仗掌柜的各种压榨克扣?” 荼蘼默不作声,她若是再回应几句,只怕人家就有理来讨银子了。 别的事情可以松口,这种事情,绝对不行。 通常这种时候,张子虚一定会上前来帮着她呛几句谢乌有的不是,可现在,他却异常的安静。 张子虚就坐在角落里的桌子旁,桌子上有个酒坛,酒杯却不是摆在他的面前的。 他的眼睛发直,目中无神,好似整个人已经停在了某一时刻,再与外面的世界无关。 他现在的样子,和前日中午知鱼走的时候一模一样。 谢乌有指了指自己旁边坐着的一动不动的张子虚,“上次你是怎么做到一杯酒就能给他泼醒的?我都已经连着泼了他十几杯,他怎么还是这副鬼样子,一点反应都没有?” 荼蘼听见他的话,忙凑近了他轻轻嗅了嗅,这才放心了下来。 他的身上,是烧刀子的味道。 还好,这酒并不算贵。 然而,她已经眯起眼来看向了谢乌有,“你究竟是为了弄醒他,还是只为了趁机泼上他?” 谢乌有憋着笑,却已有些忍不住了,“掌柜的你不是也想知道,这赤链蛇泡酒究竟是个什么味道么?” “是啊,想想就很有意思。”荼蘼的话虽是笑着说的,可她声音中射出的刀子分明是想活剐了谢乌有,“可问题是,酒不要钱的么?” 谢乌有脸上的笑已有些勉强,上次是铜板割绳子,这次是烧刀子泡子虚,为什么自己总是在这并不怎么起眼的阴沟子里崴泥呢? “掌柜的放心,这坛酒的银子,我已经从自己的月钱里扣了。” “这听着倒还像是句人话。”荼蘼绷着的脸终于又笑了起来,就像那六月的天,说阴便阴,说晴便晴,“你喜欢泼他,我不拦着你,就是不许再浪费老子的酒。” “可是他一刻不醒,我就要多担心一刻。” “这所谓醍醐灌顶呢,就是把酥酪炼出来的油浇到头上,以此来使人明智开慧,变得清醒,你不妨换个法子试试?” “我上哪去给他讨酥油?” “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被替代的。” “依你的意思,我是该泼他点什么才好?” “童子尿咯。” “啊?” “你不会没有?” 荼蘼突然朝他面前凑了过去,直勾勾地盯着他笑。 谢乌有听得这话一怔,脸上顿时泛起了一片绯红,“看破不说破,你……你这是瞧不起谁呢。” “我就知道。”荼蘼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以示她会替他保守这个秘密,“所以你尽管去折腾他,他中的可是勾魂之术,那玩意驱邪镇魂,专治狐媚子妖术,好使着呢。” “莫非,你早就看出来了?” “你不是也看出来了。” “你说的是,早上那个?” “你以为我说的是哪个?” “我只是觉得那丫头有点不对劲,可究竟是哪儿不对劲,我还没有看出来。” “她的手。”荼蘼回想着当时的情景,她曾盯着那个小姑娘的手看了许久,“她的手骨曾经断过,不管她是用的什么法子接好,可那落下的毛病却是永远藏不住的。” “你连这个都懂?” “要是你的手骨曾经断过了几十次,你也一定可以一眼就看得出来的。” 荼蘼说话间又看向了自己的手,别人都知道她的手很稳,却从没有人知道她的手曾经也很抖,抖得连根筷子都拿不起来。 她每天要不断练习成百上千次,才能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不会被人察觉。 谢乌有也同样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手虽然不能说是最稳,却也从来都没抖过,“那我还是觉得,我永远都没这个能耐会比较好。” “你可知道,为了治这个伤,她用的是什么药?” 谢乌有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更不是你,这我怎么会知道。” “瑶山玉露,味道很轻,可我还是能闻得出来。” “瑶山玉露?”谢乌有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错愕,他听说过,只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别说一般人买不到,就算是能买到,也绝非一百两银子买得来。” “所以,她把自己卖个一百两,到底是瞧不起自己呢,还是瞧不上你我呢?” “这药她还在用着,就足以说明,这是新伤。她到底是来寻事的,还是来寻仇的?” 荼蘼却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管她想走的是什么路子,在我这里,同样无路可走。” “可他为什么几次三番都没有看出来?”他又复看向了那个还在发呆的人。 “他毕竟还年轻,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见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心总是会乱的,心若是乱了,脑子也就跟着不清醒了。” “既然已经知道,那你早上为何不直接跟子虚说清楚,反而让他觉得你是那种人?” “我是哪种人?” 荼蘼看他没有回应,反而很坦然地笑了笑, “我就是那种人。 所以我知道,有些亏,只有自己吃过了,才会去长记性,尤其是像他这样不知轻重的人。 受过伤害的人,就很难再去轻易相信别人。 只有人言不尽信的时候,才能够做到明哲保身。” 她伸出手摸了摸张子虚额前沾着酒的头发,心中不知是该怜惜,还是该气愤。 为什么他跟着她这么久,还是学不会先去自保? 她能护着他一时,却不能护着他一世。 万一有一天,她不在了,他又当如何自处? 万一,那一天,便是今天。 今夜一去,她便不能回了呢? “你不要骗他,因为他真的会信的。”谢乌有拿起他肩上的抹布,轻轻替他擦着沾着酒的头发,“他最信你,也只信你。” “人我交给你了,替我好好看着他。” 她微微阖了阖眼,放开了手。 有些人,有些事,不是她想,就一定能抓得住的。 所以她才更认得清现实,从来只拿自己能要的,而不是想要的。 “你当真要去那里?”谢乌有也转头看了看对面的那座小楼,那里漆黑一片,没有一间屋子是点着灯的,看不见人,看不见物,什么都看不出来,好似一切都陷在虚无混沌之中,“你我都知道,至少今天不该去,至少不该是你去。” “乌有,他不一样。”荼蘼打断了他的话,“你和子虚都是我的人,我可以放心让你们去做任何事,可他却不行。他的命,从来都不是欠给我的,我不能要。就算是我死了,也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这可不是我认识的荼蘼。”谢乌有昨天那种奇妙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一个新的她,“你这么做,是为了重华君?” “得了,你只要记着,不论我做了什么,都是为了我自己。” 第36章 竹里馆 走门,还是走窗户,这是一个最难抉择的问题。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大致可以由时辰决定。 大白天来的人,大都是走门的,半夜登门造访的,大抵是走窗的。 当然,也可以由心情来决定。 想见到主人的,自然是要走门,不想见任何人的,难免也要走上一遭那窗户。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走门,就是来做客的,走窗户,就是来做贼的。 抉择,有时候只在于这一念之差。 荼蘼站在门前已经很久了,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不是来找麻烦的,她会出现在这里,本就已是她自找的麻烦。 麻烦多一个不多,少一个却更好。 如果换做以前,她也许会更想要走窗户,可是她想到了来此的目的,想想也就算了。 既然贼已经被前一个人做过了,那她老老实实来尝尝这做客的滋味又何妨? “咚咚咚!” 她轻挽着袖子扣了扣门,屋内却发出一阵女人们奇怪的嬉笑声。 半夜三更,去敲别人家的大门已经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而这笑声却显得这里愈发的诡异。 她就在门口等着,不发一言,有求于人的时候,她向来都很客气,也很有耐心。 可是里面并没有人问起来客是谁,门却自己开了。 一个提着灯笼的小姑娘嬉笑着走到门前,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在荼蘼身上扫来扫去,好像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她认得,这是昨夜在一言堂,见过的那个袖中映梅的姑娘。 荼蘼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被别人盯得浑身不自在。 从来都是她盯着别人看,而她却很少被陌生人这样面对面盯着,尤其是女人。 很少的原因,倒不是说很少有人对她感兴趣,而是她身上总是若有若无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的清冷肃杀,让人不敢直视。 可是不知怎的,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却一点都不怕她。 不懂得怕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远高于你的人,一种是无知无畏的人。 可是,这两种人,她却一个都不像。 “好看么?” 她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不会为了这种事而害羞,而是厚着脸皮问了起来。 “好看,怎么能不好看?”小姑娘把打着的灯笼往上提了提,光照到了她的脸上,映着她的眸子更加的明亮,“我早就想好好瞧瞧,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咱们家公子铁了心的非要来这个鬼地方……” “弄梅,不要多嘴。” 说话的是另一个女人,是那夜发佩兰簪的姑娘。 同样是在笑,她却与弄梅截然不同。 白梅清澄,红梅冷艳,弄梅的笑正如那滴滴点点娇花照水,尽现情窦初开的少女灵俏。 墨兰高雅,寒兰素洁,她的笑却如那空谷幽兰不染浮华,透着些知书达理的大家之风。 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也总会影响到身边的人。 就像荼蘼每次见到黄金屋时,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个女土匪,而见到这样的女人时,她连说话都变得轻声细语起来。 “姑娘终于来了。”她笑着走上前,一张恬淡静谧的面颊慢慢浮现在灯笼的映照下,“我家公子已在竹里馆等候多时。” “他早知道我会来?” 荼蘼已顺着她退的方向走了进去,屋子里虽然暗得令人发慌,可既来之,哪有半路而返的道理。 弄梅在一旁噗嗤一笑,抢着答道,“公子说了,这杯茶凉透了的时候,你一定会来,我开始还不信,他又不是神仙,哪里能算得这么巧?我还为这个跟碣兰姐姐打赌,没想到还真是输了。” “你们也喜欢赌?” “当然了,天下为局,皆可作赌,别人可以赌骰子,赌牌九,我为什么不能赌别人的吃饭睡觉?” 荼蘼看着弄梅,有些心生欢喜,她很少会见到一眼看上去就很喜欢的姑娘。 她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店里的那几个老爷们儿她是越看越不顺眼,是不是也应该换几个伶俐的女孩子来了,“那你们赌的筹码是什么?” “筹码?” “是啊,赢了要见利,输了要糟心,这叫赌的代价。 不付出点代价,哪能叫赌,分明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人天生有赌性,总想要博一局,为的是什么? 当然是为了这博君一笑的筹码。” “有,有有有的!”弄梅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有些欣喜地喊着,“输的人,得尝一杯泼茶香。” “胡闹。”碣兰轻声斥责了她一句,可她连斥责的语气都那般温柔如水,“这泼茶香是人家易安居士与赵侯德父的画眉之乐,哪里由得你这样的戏玩。” “虽是画眉之乐,也算是文人雅趣,要真有那么难于启齿,公子又为何会讲与你我听呢?” “你这丫头,也不想想,这赌到底是谁输了。”碣兰笑着摇了摇头,一把抢过来她手上的灯笼,“我好心替你遮掩避祸,你却上赶着求我泼你,真是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呢。” “对哦。”弄梅好像突然想明白了这件事,之前的沾沾自喜确实透着一些傻气,她看着荼蘼的时候已经撅起了嘴,“姑娘,我们对你以礼待之,你怎么能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挑唆我们姐妹之情呢?” 荼蘼看看弄梅,又看看碣兰,好一对自在姐妹。 “若真是姐妹情深,又岂是外人一句话能够挑唆得了的?” “姑娘,你不必搭理这丫头,公子那样好脾气的人,有时候都受不了她的胡搅蛮缠。”碣兰将弄梅拉到了一边,让出了一条路来,“公子怕是等得久了。” 竭兰走在前,荼蘼跟在其后。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竹里馆,既是王维的竹里馆,亦是竹公子的竹里馆。 后院中的围墙很高,整个小楼被绿竹环绕,隔墙壁上凿有风洞,只要有风吹过,便会穿过风洞吹动竹叶发出飒飒的声音,闲时便可独坐小楼,聆听这穿林打叶的自然之声。 “风敲竹,这位主人好兴致啊。” 荼蘼见过这样的风墙,上次那个以这样风墙为乐的人,一别经年,如在昨日。 “公子常说,他总是贪慕竹里馆那的自在,即便到了这里,却也不可一日居无竹的。” 碣兰淡淡地笑着,每次谈及这位公子时,她的眼中总是不由得流出几分倾慕与敬重。 楼梯很窄,只容得一人逐序通过。 楼梯也很陡,连碣兰都不得不放下手中提着的灯笼,两只手攀着扶手上去。 荼蘼看着楼梯,又想到了小楼上的人,就越发觉得奇怪起来。 这位主人既然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还要住在这么不方便的楼上,他是打算一辈子都不下来了么? 这个问题,她到了二楼的时候,就已明白了。 一层的竹篱很高,几乎与世隔绝,看不见外面的世界。 可是二层,推开门走出去,走到门外的长廊尽头,却能正正好对着三更天酒馆,对着她房间的窗户。 难怪,方才那箫声透过她的窗传到耳边,那样清晰明朗。 碣兰轻轻扣了几下门,轻轻说道,“公子,该来的人已经到了。” 屋内,并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就像是根本没有人一样。 可是碣兰已在慢慢向后退去,她的话已带到,她不需要得到回应,她只需要做好她应做的事就行了。 “姑娘,这里是公子的居室,我们姐妹是不方便进去的,你请自便。” “等等。”荼蘼看到她转身离开的背影赶忙叫住了她,“你不方便,难道我就方便了?” 碣兰只是站住了脚步,却并没有回头,“公子以礼待的是客,并不是我。他是主,我是仆,很多地方,公子不允,我是不能去的。而客为上宾,想做什么都可以的。” “什么都可以,那我要是让你没事多去几次三更天,也可以么?” “啊?”碣兰被问得一愣,脸上突然泛起一阵羞红,她们并不相识,更无交情,无端端的,她找她做什么呢? “我知道了,你去忙。” 她知道,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她们自己做不了主的。 就像黄金屋能做得了知鱼的主,而这位碣兰姑娘,只怕也得请竹公子做主才行。 碣兰的脚步声渐渐消失,人影也融入到了这无边的夜色中。 等到这院中再全然察觉不到她的气息时,荼蘼面前的门便开了。 “请进。” 屋内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气息微弱,若有似无。 明月洒在了屋前,却好像永远也照不进里面。 就好像这世上有一种深谷,山中日月长,却终不见天。 她向来对自己的眼力还算自信,可却依然看不见里面的人在哪,甚至连声音都像是充盈在整个屋子里,根本找不到确切方位。 那一声请进,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召唤。 可她还是走了进去,她不得不进去,门关上的时候,掩住了最后一丝月色,整个人伴着屋子一起,沉入黑暗。 人间何短短,地狱何漫漫。 我不下地狱,焉得上人间? 第37章 拜客 “坐。” 荼蘼进来的时候,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 这里的窗是闭着的,门是关着的,烛台是冷着的。 任凭一个眼力再好的人,在没有一点光的情况下,也是万万看不清东西的。 她不能动,因为她连自己身旁三尺之内的东西都完全察觉不到,又怎么能找到他呢? 所以,她听到主人家说了这一个坐后,才循着声音慢慢看了过去。 一束火光突然在不远处亮起,是火折子的声音。 火折子燃起了香炭,香炭投入了泥炉,炉上的水壶已开始慢慢咕噜起来。 伴着微弱的火光,时明时暗,她看到了他的侧影。 “师父?” 她不由得脱口而出,可很快的又否认了去。 是因为太过想念了么,才会有这样的幻觉? 她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的侧影的确有些神似,乍一看的时候真的有些恍惚分辨不出来。 可不同的是,重华君是岩岩若孤松之独立,而这个人,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这句话,原是前人用来形容稽叔夜的,区别不过在于他一醉一醒之间,可是她发现,一个人的两态,用在这两个人的身上,却不谋而合,好像这两个人本就是同一个人分割开似的。 可他不是他,永远都不可能是他。 竹公子的肩膀还很宽广,可有些太过消瘦,就像是风中烛火水中残月,稍一碰就碎了。 可是他的背却挺得笔直,好像就算是压上了千斤巨石也不能使其弯折半分。 他的人,就像是一根竹子。 对,就是竹子。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到了竹子,可是她知道,绝没有人见过他一眼之后,再会去否认他就是竹里馆的主人。 炉火的映衬下,她终于算是看清了他的样子,他此时正微垂着头盘坐在矮几前,俨然有几分入定。 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 这样的怡然安详,竟让她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了一点火光。 她确定,自己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可那丫鬟的话,却说得他们两个像是旧识,这是怎么回事呢? “怎么不过来?” 他能感觉得到,在他周侧并没有任何人的气息。 但他知道,人就在屋子里。 “好黑啊。”荼蘼还是远远地站着,借着时明时暗的炭火小心翼翼打量着周围的布局,可这里除了寥寥几样摆件,什么都没有,“你不点灯,我看不清。” “不好意思,我是疏忽了。” 他的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笑起来的时候却像是温暖和煦的春风吹皱了湖水, “因为眼睛看不见,就没有点灯的习惯。这里平时不怎么来客人,从没想着去打理这些事情。” “不好意思。” 荼靡只是淡淡地说着,她的人却还是站在离门口最近的地方。 她也有她的习惯,时局不在她掌控之中的时候,她永远会最先选择怎么自保。 她此时站着的地方,方便跑,最安全。 竹公子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突然凝住,语声却依然温和平淡,“人只需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道歉,你又何出此言呢?” “我?” 她有些纳闷的品着他的话,人不都是这样客套的么? 问及父母,若是已经仙逝,要说一声不好意思,问其自身,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还要说一声不好意思。 耳朵好像生来就是为了对不起全天下的人,凡是这种略带遗憾的事情,你只要问了,听说了,就该去道歉的。 他们说,这叫礼。 她也不明白,不知而问的东西,得到了答案,怎么就成欠了别人的呢? 可是人人都这样,你若不去学着道个莫名其妙的歉,反倒是你的无礼了。 而这个人,与那些人,想法似是有些不一样,却与她一样。 “你是在为忘了我是个瞎子而内疚么?”竹公子的嘴角又扬起了一丝笑意,炉子在他身侧,他只轻轻将手往炉火上方搁置了一会儿,感受水气的温度,“可是听到你的话,我反倒是很高兴,因为你只把我当成了一般人,从来没有刻意去当做一个瞎子对待。” “你知道我早知道?” “猫想要抓耗子,偶尔翻上人家的房顶,也是无伤大雅的。” 荼蘼听到这番话,已经走了过去,在他盘坐的几案对面坐了下来。 她看着他时,已是知道了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的样子。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可以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疏远警惕,当然也可以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放下戒心。 他说的猫是谁,她心里比谁都清楚。 可他既然能不动声色地放一个回去,又怎么会莫名其妙扣起了另一个呢? 现在,主人家都已经如此坦诚相待,她再不肯给几分面子,倒是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了。 “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不,你来得正好。” 他摸索着身侧的木架子,找了许久,终于找到了那支崭新而落满灰尘的烛台。 火苗在他身前轻轻跃动,映着他看不出一丝神采的双眼。 “我今夜刚从百无先生那里得了一包好茶,好东西就是要与人一起分享才能拾得其中乐趣,自己独尝反倒是品不出其中滋味来了。” “你今日是去见了那位老爷子?” “不错。” “天没亮就去了?”她记得,她从昨夜办完事回来后,就没再见到这间屋子里有过人。 “是。” “这会儿才刚回来?” “所以才说,你来的正是时候。” “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居然能跟你有一整日的话聊。” 她奇怪的,并不是竹公子年纪轻轻却愿意去搭理一个脾气并不怎么很好的老头子,而是百无先生居然会和他同处一室这么久。 整个永安巷,谁不想跟百无先生走得近一些,可谁又不知百无先生的臭脾气? 就连黄金屋去拜见,百无先生也是时常托辞不见的,更别说是他人。 竹公子的嘴角漾着笑意,“他说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这些事情,就算是说上三天三夜也是说不完的。” 荼蘼却不以为然,冷冷道,“永安巷这个地方,故事即是事故。道听途说来的故事也是会要人命的,还是少听些为好。” “我怎么不觉得,你像是个会要人命的人?” 竹公子只是笑笑,从桌案下面摸出来了一包油纸裹的茶叶。 “他在说我么?” “先生说,放眼整个永安巷,能不去拜见他,而让他主动去拜会的,只有你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老爷子又来这一套,这话你听归听了,可千万别太当真,我哪儿有这个能耐啊。 这些故事,他逢人便说的,无非就是夸大其词些,把我推出去当个活脱脱的箭靶子。 俗话说得好,枪打出头鸟,别人眼巴巴的都盯着我瞧了,他自己不就好摘出去了。” 荼蘼两根手指轻轻拈了过去,不动声色地把他面前的茶壶往旁边挪走了三分, “倒是你,更胜于我百倍。” “我怎么能跟你比,初来乍到的第一天,我就已去拜会他了。” “然而,现在你却能让我来拜你。” 第38章 竹叶青 竹公子听闻此言,并没有回什么话,而是拎起了身旁炉上的水壶,高悬着往壶中冲水。 水顺着桌案流了下来,淌到了他的腿上,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倒水的动作他已做了很多年,壶口之间向来不差毫厘,从来不会出错。 而茶壶为什么不在他身前,他早已猜到了答案。 知不知道,是他自己的问题,说不说出,也是他自己的决定。 他决定,算他自己的错。 他的脸上还挂着谦和的笑意,擦拭着桌面,“看不见总是有看不见的坏处,真是让客人见笑了。” 荼蘼紧盯着他的手,看到那只手在桌案上摸索,最后找到那把壶。 这双手,与黄金屋的那双所差无几,连掐死一只鸡都像是一件很费劲的事情。 “这水会洒出来,不怪壶,也不怪杯子,更不怪倒水的人,可能只是怪时候不到。”她笑着道。 “泡茶,也要讲究时辰的么?” “是也不是,比如说,这壶水还没有烧开,你就拿来泡茶,未免太着急了些。” 再比如说,永安巷的主人如今谁都没有定下来,他还是先去拜了百无先生,未免更着急了些。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他是明白人,听得出来的。 “不,这水温刚刚好。”竹公子边说着,便往她面前的杯子里投茶倒水,“狮龙云虎梅,以狮峰为龙井之上品,而明前茶又最为鲜嫩,若是水已烧得太过,茶便涩了,岂非糟践了老先生的一番美意?” 荼蘼看着他气定神闲倒水的样子,突然出手,以两指为刃直戳他的双目,在距离他的眼睛半分之前瞬停了下来。 她的手很快,快得就像是从来没发生过任何事,连一丝风都带不起来。 即便换做是她自己,看到一个不知深浅的人在面前出手,她本能的反应也一定是躲开。 而这个人,像是什么都没有察觉到一样,还是自顾自地倒着他的水。 他若是能看见,绝不可能不躲开,可他若看不见,为什么他用镊子投茶的时候,能够分毫不差地投进了她的杯中。 真的瞎了? 她虽一次次地试探,可对于每一次的结论仍然秉持着怀疑,因为她不相信,胡阎会在这样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人手上消失。 “明前龙井,老爷子出手还真是大方,看来你在他心里,得值不少银子呢。” “看你说的,物有价而情无价,人家的心意总是拿银子去衡量,岂非俗了?” “人食五谷杂粮,本就是俗的。想要超凡脱俗的人,怎不见得他天天餐霞饮露?” 竹公子这才发现,和绝大部分人能够说得通的道理,在她这里却无路可走。 毕竟,那些人的心中,道德为尊,脸面为大。 你若说情义无价,他们一定会附和赞赏你品行高尚,你若是趋利避害,他们反倒会骂你自私势利。 可这世上有几个真正喜欢银子的人,会大方地承认自己的喜欢呢? 又有几人当真不喜欢银子呢? 就像世上哪有什么邪不压正,不过都是些邪正不压冠冕堂皇的说辞罢了。 正因为如此,像她这样敢于自嘲的人,才更加耐人寻味。 “倒是我的见解俗了。” “你脾气真好,若换做是黄金屋听了这话,一定要开口骂人了。”她手中的茶杯凑到嘴边,端起又放下,“竹公子,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 茶是好茶,人却未必。 他脸上的神色突然犹豫了一下,他以竹里馆自居,所以自称为竹公子,至于名字么,此时已经刚好想到了一个,“竹叶青。” 这次,怔住的换成荼蘼了。 “哪一种竹叶青?” “什么哪一种?” 荼靡看着他一脸的不解,沉声说道,“竹叶青有三种,一种是蛇,赤眼青皮,剧毒无比,一种是茶,清鲜甜润,一种是酒,酒香醇厚。” “那你觉得呢?” “茶中竹叶青实在是不值一提,不过这酒中竹叶青但是甚得我心。” “如此说来,那一定是酒了。” “可你开的不是茶舍?” “不知。”竹叶青抿了一口杯中茶,微微笑道,“不知茶舍,是为不知。” “你没尝过,自是不知。”她眯着眼,好像已回味起竹叶青的味道,“这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喝过竹叶青的,一种是没喝过的。” “喝过了又怎样,没喝过又怎样?” “喝过了不枉此生,没喝过白活一世。” “你怎么不喝茶?” 他端起茶壶想要给她续水的时候,听到了水流碰到杯面的声音。 声音沉闷,杯中水还是满的。 “我是喝酒的,不是喝茶的。” 竹叶青突然端起了她面前的杯子,将茶水尽数倒了个干净,“茶冷了,就不能吃了。” “那看来,还是酒好。温酒有温酒的滋味,冷酒有冷酒的劲道,酒从来不会这么矫情。” “好,下次我会先备好酒。” 他说着,已又替她重新续上了一杯热茶。 喝不喝,是客人的事。 而请不请,却是主人的事。 “竹叶青?” “怎么了?” “你待所有的人都是这么温柔的么?”她看着他这里,炉瓶三事,白瓷建盏,哪里像是会有酒的样子,却还答应得这么爽快,“这么的,有求必应?” “我有么?”他说着,已不自觉地低下了头。 “我就是说说,你脸红什么呀?” 竹叶青晃了一下神,用手摸着自己的面颊,却露出一种不自在的歉意,“可能,人对自己从未听过的话,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你真是个君子。” 她说着,已将面前的茶一饮而尽,她喝茶的时候,还是像在喝酒, “骗你的,屋子这么黑,我哪儿看得出来你是脸白还是脸红,说什么你都信。” 竹叶青也跟着无奈地笑了起来,“我一直以为弄梅那丫头已是世上最刁钻古怪的人,没想到还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来谦谦公子,也是会骂人的,这我就放心了。”她拘谨了一个晚上,已实在有些耐不住性子,终于凑到他的面前说道,“诶,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你说。” “你跟碣兰说说,让她常到我那去坐坐。” 竹叶青端着茶杯的手停悬在半空,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复杂,一些话欲言又止,“你来这里对我说这些,并不欢迎我,却很欢迎她?” “不一样啊,我要是想见你,直接来这里就成了,可是我让她去,却不是因为我要见她。” 第39章 卧荆楚而望潇湘 “这我就有些不懂了。” “这位碣兰姑娘,盘儿亮条儿顺会来事儿。 你这开的茶舍不是,察人观气啊,只看气质就知道她卖的茶绝不会便宜。 可是我们店里那几个不成器的小伙计,连最便宜的酒都卖不出去。 一个懒,一个愣,一个横,这么些不上进的伙计,你说我这酒馆还能有什么钱途? 我就是要把她请过去,让他们几个开开眼看看,别人家的伙计都是怎么做事的,好好反省一下。” 竹叶青听得此话,却是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人若是这么容易被其他人所影响,那我若是让弄梅常去坐坐,你那里岂不是得鸡飞狗跳乱成一锅粥了?” “不会,弄梅也不错的。她们各有各的好,只能说是竹公子好,连院子里的花草都栽得那般好。” “你若是喜欢院子里这些竹兰闲栽,明日我便差她们给你送去一些。” “不用了,我这个人比较懒,我喜欢能放得住的东西。像这种几天没照应到就会死的东西,实在是无福消受。” “放得住的……”竹叶青突然下意识摩挲了一下腰间别着的洞箫,“所以,这就是你那里只有酒的原因?” “还不止呢,酒这种东西,非但能放得住,而且还越放越好,简直是深得我心。” “越放越好?酒是陈的好,很多茶也一样。”竹叶青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为她续上了一杯水,“大概茶与酒唯一的相通之处,就在于此了。所以你若是喜欢酒,也一定会喜欢茶的。” “奇怪。” “又奇怪什么?” “黄金屋和我吹捧过无数次茶的好,我全都没有听进去过,可你只用了这一句话,就足以让我动心了。” “人只会听得进去自己想听的话,你觉得好,只是因为,我此刻说的,正是你想要的。” “那谁让我想要的,你这里都有呢。” 她斜倚着胳膊趴在桌子上,眼睛却滴溜溜地盯着他腰间别着的竹箫。 “成人之美,易物以好,你想要什么样的茶,都可以随意到我这里来取。” “别啊,虽然是心头之好,却也是竹公子拿来养家糊口的良药,这我哪好意思说拿便拿啊。” “当然,我也不会白送。” 她的手指在茶杯口来回摩挲,茶还是温的,可她却并不想喝。 她用小指头轻轻在杯中沾了一滴,点在舌尖上,唇齿生香。 有些人与这茶一样,第一口略显生涩,再尝的时候,却又回味无穷了。 “礼尚往来,这就对了嘛。不然,我还以为咱们永安巷新来了一位活菩萨。” “菩萨不敢当,我也是人,也要赚钱,也要吃饭的。” “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尝一尝,你那里的竹叶青,是个什么味道。” “这个好说,你若想要,我现在就能回去给你抱两坛来。” “不急,我总不能一日之内收了人家两份礼,却什么都不送。” “两份?” “是啊,你怎么贵人多忘事,你昨夜让人送来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答谢呢。” “他人呢?” 荼蘼已经耐不住性子问了出来,在她还不知道该怎么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却主动提了。 既然他提了,她也不妨戳破这层窗户纸。 她现在关心的,最不过如此。 “这么贵重的礼物,我若不回礼,岂非太失礼了?” 竹叶青轻轻笑了笑,手却又放了下去, “你的那位伙计,他可真是个好人。 知道我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主动说要帮我去取那个送你的礼物,大概走的匆忙,忘记跟你说了。 这位兄弟的身法极妙,来的时候我竟几乎毫无察觉,我想以他的脚程,这一去一往,怎么说明儿个一早也就能回来了。” “只是这样?” 她有些不敢相信,她不知道竹叶青到底让他去哪里取了什么东西,可是以她认识的胡阎,绝对不会不和她打声招呼就离开的。 除非,和一个人有关。 而那个人,确实可以让他凌驾于她去做任何事情。 “只是这样。”竹叶青点了点头,好像这本就不算是什么事。 “那礼物你既然收下了,就是认了?” 竹叶青从腰间取下了那支长箫,箫穗上挂着的是一片竹牌。 斑竹一枝千滴泪,正是去年胭脂红。 “九嶷红湘妃,这没什么可否的,为什么不敢认呢?” “你别听戏文里的胡诌,九嶷山早在千年前就没有红湘妃了,典当行里那些所谓的红湘妃,不是假造的,就是百越之地的,却不曾真的有九嶷山的。” “可这个却是真的。” “你的也是真的呀。” 竹叶青的手紧紧地攥着手里的竹箫,“你并没有见过我,是怎么知道的?” “可否借你的随身长箫一看?” “请。” 竹叶青双手捧箫放到桌案对面,手里却还紧紧攥着那个竹片。 这竹片,就是昨夜胡阎送来的礼。 红泪点点,何枝可依? 这支长箫上红斑的纹络竟然与那个竹片如出一辙,就像是同根双生的兄弟一样,不分彼此。 竹与竹的重逢,人与人的归根。 只不过,一个琢成了洞箫,一个碎成了尘土。 “九嶷红湘妃只是如今不存于世,并不代表它从未存于世。” 荼蘼轻轻抚摸着这支长箫,就像是见到了久无音信的故人,听着它诉说着这些年的风雨飘摇, “这种竹子的声音很别致,不同于其他竹箫。 可也只有听过它声音的人,才会认得出来。 那天夜里,听到你吹曲子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你也是南楚人?” “南地已为昨日事,卧荆楚而望潇湘。” 她有些怅然地望着烛火,只有在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她才会有许多平日里绝不会流露出的情绪。 失意,寥落,无奈,这种脆弱她永远不能让自己在别人的面前表现出来。 这种感觉,就像人身上的烂疮,好了又烂,烂了又好,反反复复,到了最后就好像它本就应该在那里似的。 不碰的时候没有人知道,甚至连她自己也快要忘记了,可是万一被人不小心碰到,定会像钻了心刺了骨的疼。 更何况,这个人并不是不小心碰到,而是在偷偷拿着刀子剜它。 拿刀的人,局外的人,永远最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像一个绝对理智的医者,知道烂疮只有彻底挖掉才会变好,可这一点,病了的人自己当真会不知道么? 她还留着,任其溃烂,只是害怕如果这种感觉有一天突然消失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没有了,就是没有了。 不是无为而无不为,不是无在而无所不在,就是简简单单数字上的意义,零,就是没有了。 也许,只有借着旧伤又发作了的借口,她才敢去偷偷地想他。 可是,最近出现的这些人,不管是来撒盐的,还是来挖烂疮的,她一个都不想见到。 “你不曾去过九嶷,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舜二夫人曰湘夫人,舜崩,二妃以涕挥竹,竹尽斑。”他没有回答她的话,也没有接过那支长箫,只是兀自嗟叹,“今日,算是物归原主了。” 荼蘼却放下了长箫,眼中又如死灰一般的淡然,“我和九嶷山没有任何关系,这不是我的东西。” “既然不想有牵扯,那你又何苦四处去打听他呢?” “你偷听了我们的话?” 荼蘼想到了方才在房内听到他的箫声,她既然能听到他的,他又何尝听不到? “若是偷听,又怎么会让你知道呢。”竹叶青收回了长箫,重新别在了腰间,“狐狸的话不可信,我吹箫不过是在提醒你,让你务必留心。” “这倒巧了,她说你不可信,你又说她不可信,那我应该信谁?” “信你自己就好。” “至少我已完全知道她的身份,却还不知道你的。既然不让她说,那你来跟我说说?”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竹叶青轻轻叹了一口气,饮尽了最后一盏茶,“他不让你知道的事情,你又何苦多问呢?” “人活一世,生不知何来,死不知何往,也许我弄明白了,就可以回去了。” “这里不好么?” “这里有酒有肉,有银子有乐子,确实是人间逍遥地,醉生梦死乡。可我若是能回山一日,宁可在世上少活十年。” “是啊,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那你呢,永安巷可不算是什么好地方,你这样的人,可一点也不像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这里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永安巷,何为永安? 这世上,哪有可以永安的地方? 酒馆有三更天,赌坊有千金,花巷有十二楼,这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里吃喝嫖赌俗尽人间烟火气,就是他们这些无家可归人的永安。 而这位竹里馆的主人,显然是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 “因为,故人之托。” 他从怀中取出一个泛着奇异光泽的铁片,轻轻地放在桌案上,却迟迟不肯松手。 他一直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这个东西交给她,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想明白。 可这毕竟,不应该是他来做决定的。 所以他决定,还是由她自己去决定。 荼蘼拿起了这个铁片,指尖碰到的一瞬间,只觉得一股寒流直戳心脉,让人忍不住胆颤。 “这是?” “那个人说,这世上只有你,才能找到另一块。” 荼蘼仔细打量着手里的铁片,寒铁如冰,像是来自地狱的钩镰索魂。 她从没有摸到过这样冰冷坚实的铸料,如果这不是薄薄的一片而是足够大的一整块,的确可以铸出一把天下无双的宝刀。 “原来,你是为了这个东西而来,这我倒放心了。” 万事有所为必有所图,他图的若是物,不管多难得的物,总比人要好。 她喜欢别人言明利害,划分清楚。 竹叶青轻轻站起了身,轻轻地推开门,月色如流瀑一般倾泻进来,映着他半明半暗的身影。 “我不是。” 他只是轻轻否认了一句,却不再说下去。 他抬脚,想要踱步出门,却又缩了回去。 因为在他脚前,有一条长绫横栏在那里。 长绫一端缚在了廊外栏杆上,另一端攥在荼蘼的手里。 竹叶青并没有碰到,可他却已经知道,只是摇头苦笑道,“我不过是一个瞎子,你又何必非要三番两次地为难于我呢?” “这么说,前几次,你也知道?” “我只是眼睛瞎了。” 他只是眼睛瞎了,可是他的鼻子不瞎,耳朵也不瞎,心更不瞎。 有时候,不一定是看到了,才知道的。 “我该走了。” 荼蘼知道,他不想回答的话,就永远也不会说。 让人说真话只有两种法子,一种动之以情,一种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她试过了,可这位竹公子似乎并不为之所动。 所以,晓之以理,是最可行的法子。 威逼利诱,当然也是晓之以理的其中一种。 她也试过了,真的动起手来,她好像也沾不到什么甜头。 她似乎什么也逼迫不了他,也自然得不到自己想听的话。 既然如此,还留下做什么? 第40章 刀奴 清晨,北风。 今儿个的风刮得特别大,北风向来都卷着一股子势如破竹的劲头,让人不寒而栗。 风刮进屋子的时候,却没有人起身去关门。 这门,得一直开着。 或者说,这一整晚上,门就没有关过。 张子虚正拿着一块雪白的抹布低头抹着桌子,抹掉这被风吹上的一层又一层的尘土。 他刚擦了一遍,风刮进来,又铺上了一层尘土,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重新把这桌子再抹一遍,乐此不疲。 如果有什么事能让他感觉比这一遍又一遍抹着桌子更难受,那一定是看见桌子脏了却没有动手去抹。 他向来起得很早,每天一大早都是他负责开门。 可是这会儿,他只是还没有睡。 自从昨夜他被谢乌有用带着骚味的东西泼醒之后,他在后院里洗澡洗了整整三个时辰,换了七大桶的水,然后就出来抹桌子,他要确保屋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不再沾染那个味道。 谢乌有也没有睡,并不是因为担心张子虚会在他睡着时做什么趁火打劫的事情,而是因为,他在等着一个人,三更夜未归的人。 他正琢磨着,这酒馆里的人总是轮着番儿的夜不归宿,也就只有他一个老实人安安分分看着铺子,这样的敬业,月底是不是可以多给结算点工钱? 此时的他,并没有躺在椅子上,而是站得笔直。 每当有银子收的时候,他通常还不算是很懒。 而门口走进来的这个人,看起来总算还付得起银子。 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们终于知道今儿个为什么这么冷了。 一时间,竟有些分不清,到底是北风将这个人带了来,还是这个人带来了北风。 他整个人裹得很厚实,高立的领子遮住了大半张脸,就像是一团还没揉捻开的棉花,可你若真的只把他当作棉花,死之前一定可以看到这棉里藏着的针。 当然,这并不是针,而是一把刀,一把闪着银白色光泽的长刀。 他双手抱臂,将这把刀紧紧捂在怀里,像藏宝贝似的。 也许对他而言,这不是刀,反而是命。 毕竟手不离刀,命不离身。 能够大清早来这里喝酒的人,通常不是真的来喝酒的人。 他,也一样。 “客官要点啥?” 张子虚已经笑脸迎了上去,却被人侧身避开,贴了个冷屁股。 他避开张子虚的时候,就像是张子虚避开脏东西的时候一模一样,别人于他而言,也只不过是个脏东西。 这个人走进屋子,看到屋里子的两个大活人,就像是看到了空气,连正眼都没有往那儿瞧上一下。 “死猫,来客人了,也不招待一下。” 张子虚用胳膊肘怼了怼一旁的谢乌有,正盯着那个人留给他的后脑勺一动不动。 “我是账房,又不是跑堂,你怎么还逼我戗行呢。” 谢乌有还是在旁边一动不动,只有银子递过来的时候,他才会伸出他的那双手。 张子虚又凑到他耳边轻轻问起,“这什么人啊,这么大架子?” “你可以不认识他,但总不能不认识那把刀的。” 谢乌有捋了捋自己翘起来的小胡子,眯起眼睛细细打量着那棉花中的针。 “看成色,倒是把好刀。” “是把好刀?”谢乌有眼神有些怪异的转看向了张子虚,面上的表情却有些哭笑不得,“你到底懂不懂刀?” “不太懂。” 实话,他通常只说实话。 谢乌有又是一阵唏嘘,“不太懂,你就说是好刀?” “这还不简单,江湖规矩,人情世故,都是同样一个套路。你既然提到了这把刀,那肯定就不是普通的刀了呗,我也就顺着你的话一说。” “臭长虫,你懂个屁!”谢乌有气不打一处来,抬手便拍了一下张子虚的脑袋,“你就是个睁眼的瞎子,说有眼无珠都算是高抬了你。” “那这刀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这可是天下第一刀,雷泽。” 张子虚似懂非懂地眨了眨眼睛,“刀我倒是听说过,可这一把是真是假,你又怎么知道?” “雷泽一刀,百裂千击。其光如日月星辉,其势如轰雷震地,出则迅如惊鸿,收则定若泰山。这样的刀,天底下只有一把,我又怎么会看走了眼?” “这刀让你说得这么玄乎,那能拿着这把刀的人,岂非也是天人了?” 张子虚眼中有些戏谑地看着那个人,他此时想的,却是如何把这把刀据为己有。 谢乌有却摇了摇头,“他不是天人,是个怪人。” “怪人也是人。” 是人,就会受伤。 用刀的人,早晚有一天也会挨上别人的刀子。 “是啊,别家的用刀之人,充其量自诩个什么刀神刀圣的,以彰显自己的绝妙刀法举世无双。可他却谦称自己为刀奴,以刀为尊,己身为贱,是以刀奴,终生侍刀。” “听明白了。”张子虚恍恍然地点了点头,“咱们的主子再不济也孬好是个人,人家的主子却是一把冷冰冰的破铁片,差着辈分呢,他跟我穷横什么呀。” “话不能这么说。”谢乌有拍了拍他的肩膀,也同样看着那个人,“你可知江湖上是怎么传他的么?” “没听过,你来说说看。” “刀不走空,人不留命。” “哟,听起来那到底是个练家子咯。” “岂止啊,人们都说,但凡见过他出手的人都已经死了。” “这话不对味啊。” “哪里不对了?” “既然见过他出手的人都死光了,那到底是谁传出来他刀不走空的消息啊?” 谢乌有紧跟着咳嗽了几声,朝着他使了使眼色,“咳……咳咳……应该,大概,也许,可能,总会有漏网之鱼的。” “这鱼都能漏掉,那也不是刀不走空啊。看来,从不失手的说法也不怎么靠谱。江湖传言,啧啧啧,真是不予置评。” “子虚,有句话,叫做人艰不拆,你怎么总是当着人家的面儿说实话,这得多让人家难堪啊?” “不当着面说,难道要背地里说不成?我可没有这背后说人的习惯。” “你看你,背地里也不能说呀,大家自己心里揣着明白就得了。” 听完了他们这一连串的嬉笑怒骂,刀奴才缓缓回过头来看向了他们。 只不过,他的袍子还是裹得很紧,似乎对面的两个人根本就不值得他去出手。 “你们这,是不是有个刀工很好的厨子?” 这是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他说话的时候,好像能把外面狂刮的北风全都席卷进来。 风刮进来不打紧,可张子虚心里却犯了嘀咕,他又得重新抹一遍桌子。 活不能白干,所以钱才得多赚。 “你是来吃面的?” 张子虚眨了眨眼睛,他觉得自己此时简直要聪明绝了顶。 来这里的人,不是喝酒的,就是吃面的。 酒有贵的,也有便宜的,可面向来都很贵。 所以来喝酒的人很多,来吃面的人却很少。 而这个人,他来找厨子,厨子不会酿酒,那一定是来吃面的。 他的这番逻辑,简直毫无漏洞,他已开始暗自欣喜起来。 毕竟,面卖的很贵。 店里的生意好了,年末分到的银子才会更多。 刀奴并没有回他的话,他觉得,自己来的用意已经很明显了,不想再和别人说这些毫无意义的废话。 张子虚却仍旧不依不饶,这一次他可长了上回讨债人闹事的教训,“咱们店小本买卖,概不赊账,先去把银子付了,面自然就双手奉上。” 只听得轰的一声,刀奴一掌已拍到了身旁的桌子上。 桌边顺着他青筋暴起的手底蜿蜒出了一条细缝,被风带进来的尘土全都顺着这条缝渗了下去,他已不耐烦地吼了出来,“他人呢?” 他本是不想多说这些话的,高高在上的人,向来沉默寡言。 一个人的话若是太多,身份都显得掉价了。 可是有些人,总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非逼着他把话说清楚。 张子虚的耳旁传来了一阵咯吱咯吱的响声,并不是桌子裂开的声音,而是谢乌有的磨牙声。 可谢乌有并没有听到自己的磨牙声,他此时此刻,只能听得到自己心碎的声音。 这桌子上的缝,补好了又得花上好几钱的银子,心疼。 “原来你找他呀,早说嘛。” 张子虚听罢,反倒是很高兴地拔腿便往后厨的方向走去,却被谢乌有一把拉住。 “掌柜的不在,这个时辰也不是来做生意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打发走得了。” “放心。”张子虚轻轻拨开了他的手,瞥了一眼刀奴藏在怀中的刀,“这一票,老胡会喜欢的。” 谢乌有叹了一口气,已经又闭目躺回了他的椅子上,没账可结的时候,他又何苦非逼着自己正儿八经站在柜台边装样子? 反正,老板也看不见。 第41章 昆山玉碎 胡阎回来了。 胡阎在睡觉。 天才刚刚亮的时候,胡阎就已经回来了。 只是他没想到,刚一进屋子,就看到门口眼巴巴地坐着两个人。 张子虚和谢乌有。 他们显然是在等他的,可显然也不是在等他的。 他回来的时候,他们固然很高兴,可是他们往后看去的时候,脸却突然又拉了下来。 他们只知道,掌柜的是去找他的,可为什么他回来了,掌柜的却没有一起呢? 走一个丢一个,找回来一个又丢一个,这样一个一个接一个,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令张子虚更加奇怪的是,当胡阎得知掌柜的是去了哪里失踪的之后,非但没去找她,反倒是回到后厨安心睡起了觉来。 这种事,若是连胡阎都不再管,那他们两个又能做什么呢? 只可惜,他这觉睡了还没有一个时辰,就又被人挖了起来。 胡阎抄起案板上的两把菜刀就朝张子虚挥了过去,追着张子虚一路从后厨跑到大堂。 扰人清梦,是天底下最不厚道的做法。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只不过,他刚掀开了后厨的帘子,就已察觉到那股寒意逼人的气息。 这世上有些人,就像是同一块百炼钢铸出来的两柄刀,即便是素昧平生,但只要相互见到,就一定会交融碰撞,相斥相吸。 至少,刀奴看到胡阎的时候,已莫名的兴奋起来。 可胡阎看到的却不是那个人,而是那把刀,真是个好刀。 只不过,这把银白色的刀虽然锋利有余,却柔韧不足。 刚极易折的东西,最容易崩刃,并不适合夜以继日地去削牛肉片。 所以,于人而言是把好刀,与他而言,却还不一定。 “你的刀呢?” 刀奴终于把领子往下抻了抻,露出了那一直遮掩着的半张脸。 他的下颌骨到颈动脉之间,有一条一寸长的刀疤。 疤痕虽然细如丝缕,却深如沟壑,寻常人看不出来,但懂的人只要看到,就再也挪不开眼。 若换做其他人,伤在那个地方,这样深的伤口,可能早就已经死了。 可他还活着,能在这种刀伤下活下来,这条刀疤于他而言,是荣幸,不是耻辱。 荣幸的是,一个嗜刀为命的人,终于碰到了一个能给他一条刀疤的对手,而这样的对手,终究还是杀不了他。 这样的事,简直值得去大肆炫耀一番,可他却一直选择箴默,江湖上却并没有任何人知道给他这条刀疤的人,到底是谁。 胡阎听罢他的疑问,不知所措地晃了晃自己的两只手,刀在这里。 他的手里一左一右各握着一把菜刀,此时却不知是该拿着,还是放下。 “菜刀?” 刀奴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来找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前两日,他收到了一个人寄来的东西,一根被整整齐齐切割成了一千段的牛皮长鞭,一寸不长,一寸不短。 见到这样的刀法,让他这以刀为命的人,怎能不来一会? “菜刀也是刀。” 胡阎不得不反驳,这可是他现在能够安身立命的家伙事儿,没有这把菜刀去削牛肉,他又做不得跑堂的伙计,想要干吃白饭的人,那还不得让掌柜的卷上铺盖给轰出去? “菜刀也算刀?”刀奴很不屑地用余光瞥了他一眼,“你的刀,可以这样么?” 他话还没说完,裹紧的袍子突然张开,只见银光一闪,雷泽落地,他一手握着刀柄已经收回鞘中。 他只出了一刀,可是这一刀像是一条浑厚的闪电从中间碎裂开,蔓延成了无数刀。 在他身旁的那张桌子突然由内而外崩裂开,碎成了无数段木块。 好深的内功,好快的刀。 “不能。”只是胡阎静静地站在一边,冷眼看着这一切,“我的刀,不是用来劈桌子的。” “那你的刀是用来杀人的?” 刀奴只觉得有一股奔腾热流涌上胸口,找到一个值得动手的人,才会让他在天下第一刀这百无聊赖的巅峰上找到点乐子。 他等着回话,已经很久了。 胡阎用手擦了擦刀背上还粘着的碎肉和血渍,凝神皱眉道,“我的刀,是用来切牛肉的,你是牛么?” “……” 他一时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下去,却听到旁边一阵嘈杂声。 “还跟他废什么话!” 谢乌有早已在一旁气得捶胸顿足蹦了起来,完全再没有睡意,他一手咣咣拍着账台,一手遥指着刀奴的鼻子, “上次黄金屋家那两个小兔崽子把这紫檀木雕柜硬生生戳了个窟窿,还是我自掏腰包花了三钱银子买了些碎木粉给补回来了。 这好家伙,来了就劈了张桌子。 我可告诉你们两个,就这张桌子,可是城西吝啬鬼薛老三家的水曲柳白蜡木,三两银子都不见得买的回来。 掌柜的回头问起来,见者有份,钱得平分。 一人往里面倒贴一两,这个月的工钱谁也甭想领了。 都是这个扫把星,老胡,给我弄死他!” 过分,太过分了。 人在铺中坐,锅从天上来,这莫名其妙就被扣了月钱,别说老婆本儿攒不出来,这个月吃饭都是个问题。 胡阎的脸色也黑了下去,伸手就是一刀。 一刀未尽,一刀又至。 只不过这两刀,竟生生被刀奴手中的雷泽给横档了下来。 “剑为百兵之君,刀为百兵之胆,刀可不是这么用的。” 刀奴抬眼瞥了他一下,冷笑起来,这个人用刀的手法,可的确不像是个用刀的。 胡阎却并不管刀应该怎么用,用着顺手才是正理,“能杀人的刀,就是好刀。” 刀奴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意,每当他看到喜欢的猎物时,都会变得几近疯狂,“你可知但凡用刀的人见过我之后,此生都绝不敢再用刀?” “那我就只能不再让别人看到你的刀了。” “你想试我的刀?” “没办法,谁让掌柜的爱吃薄片的酱牛肉呢,可你的刀不行。” 菜刀的刀法无外乎切、片、削、剁、剞、劈、拍、剜、旋、刮,而胡阎却可以将这十余种刀法衔接得天衣无缝,现在的刀奴,在他看来就像是一只待宰的小牛犊,他的每一刀挥出去,都意在剥皮剔骨。 而长刀雷泽的刀法无外乎扫、劈、拨、削、掠、奈、斩、突八种,虽是大相径庭,亦有异曲同工。 刀奴的刀从不离手,他拔刀的时候,雷泽就是他,他也就是雷泽。 他随着刀走,雷泽一出,雷霆万钧,足有千斤的力道。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道霹雳落下,直直击中早已锁定的猎物。 胡阎的刀却不一样,他没有刀奴那么虔诚,这两把菜刀于他而言,不过是傍身吃饭的东西。 刀随着他走,他身法轻盈,刀也唯快不破。 本来这一劈,他是完完全全可以躲过去的,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是有一个奇怪的念头,让他硬生生的去接下了这一刀。 不是刀想接,是他想接,他也想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得下。 他的菜刀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名刀,但也的确是把好刀,可是跟雷泽碰撞的这一刹那,竟生生的被砍出了一道豁口。 雷泽之利,果然可以称作是刀中翘楚。 刀奴侧身将雷泽从胡阎夹击的两把菜刀中抽出,背过身去的时候,突然过肩反手一刀刺出。 原来,雷泽不只有力压千钧的霸道,还有避之不及的速度。 谢乌有的手中掂着两个铜板,他在等时机,可却一直等不到适合出手的时机。 张子虚已经顾不得他念,冲上前去,却被一股力量横向推出三丈之外,好大的劲道。 雷泽并没有刺中胡阎的眉心,而是穿过一个手掌,并不算大却也不小的手掌。 连刀都能劈开的雷泽,不知怎的,却被这只手一把握住,生生被掰成了八段。 雷泽崩断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声音就像是昆山玉碎,空谷长鸣,沧海老龙吟。 刀柄上的断刃还剩下最后三寸,被夹在两指之间,距离她的眼睛只有一毫。 可是,刀却再近不了前。 “掌柜的?!” 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六只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她的手。 她的手,也是肉做的,也会流血。 雷泽划过她手掌的时候,已然割开了一个裂口。 可是她只有一道伤口,而雷泽却已分崩离析。 来者是客,荼蘼还是一如既往的赔着笑脸,“哟,没事比划什么刀子呀,吓死个人了,都是街坊邻里的,和气生财不好么?” 第42章 赔钱 “掌柜的。” 张子虚在后面用手指轻轻戳了戳她, “哪来的什么街坊邻里,他不是永安巷的人。” 荼蘼仔细看了看刀奴,却笑得更开了些,“不好意思,干咱们这一行的,自来熟,看谁都熟。” 此时的刀奴,却丝毫没有反应,仿佛整个人都已变成了一尊巨大的石雕。 他从没有想过,雷泽会有断裂的一天,更没有想过,会被一个女人徒手给掰断。 刀是他的命,是他的魂,刀在人在,刀亡人亡,此刻失去雷泽的他,与死了也所差无几。 “甭跟他客套了。”张子虚又在一旁拽了拽荼蘼的袖子,指了指不远处的大堂,“你看。” 这一看不打紧,荼蘼的笑已经僵凝在脸上。 屋子里,满目狼藉。 她约摸着数了下,砸烂了三张桌子,七条板凳,外加五个十斤装的酒坛子,就连房梁下的柱子都被砍出了几道豁口。 这可是租来的房子。 她两指一提,将夹着的断刃从他手中抽了出来,在他眼前晃了一晃。 “你是为什么来的,我不管,想活着从这儿走出去,得赔钱!” “多少钱?” 刀奴看着她,已从雷泽崩碎的落魄中回过神来,将自己的领子下意识地往上拽了拽,重新遮住了那半张脸。 荼蘼正煞有介事地盘点着亏空,“这位老板倒是敞亮,我也不多要你的,铺子里的桌椅板凳外加五坛老烧酒,就算你五十两银子。” 谢乌有在柜台旁惊奇地咽了口唾沫,小声地呢喃着。 “掌柜的这心真够黑的。 一张桌子总共不值二两银子,这几坛酒总共也不过七八两,张口就是五十两,活脱脱就给翻了三倍。 看来以后咱们不用天天守在酒馆里头,出门打劫岂非更方便些?” “你说什么?” 张子虚突然琢磨着这话不对味儿, “刚刚你还说,一张桌子三两银子都买不来,让我们俩一人出一两,怎么这一眨眼的工夫又变成不到二两了?” 胡阎的目光也聚落在他的身上,这可不只是张子虚一个人的银子。 “我刚刚有说过话么?” 谢乌有退闪到了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另一只手里还攥着那枚已被搓得发亮的铜板。 “五十两?” 说话的人是刀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东西虽然不值这个价,可账却不能是这样算的。 他是来找人的,也是来找事的,更可以说是来找麻烦的。 如今,麻烦没找成,那是他技不如人,他认了。 可如果找成了,那他要的可绝不止一条人命。 这样大的阵势,这样重的筹码,人家放话要他留的还是买命钱,可却只要了五十两。 五十两,值他的命,这对他来说岂非才是最大的羞辱? 荼蘼察觉到他脸上显而易见的不乐意,“四……四十两,也行。” “你在跟我开玩笑么?” “我这人啊,虽然常跟别人开玩笑,可却从来不跟银子开玩笑的。” 荼蘼说着,甩了甩自己的右手,伤口还在流血,有些隐隐作痛, “当然,账还没算完呢。 你看我这伤,再加两瓶金疮药不算过分? 哦,对了,我听说吃蹄膀有助于伤口愈合,得再外加两个大猪蹄子。 还有胡阎,他那两把菜刀,被你生生砍了那么大个缺口,还得拿回去重磨,这得算误工费? 粗算一下,去零取整,再加三十两,总共八十两银子,拿不出来就别想走。” 刀奴的嘴角有些不自在地抽搐一下,慢慢从袍子里掏出一沓银票,取了其中一张,顺势往她脚前一扔。 银票轻盈,已经打着旋儿快落了地。 低头,他以为她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在他面前屈身低头去捡一张被人丢出去的银票的。 他在等着她翻脸,找一个鱼死网破的理由。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她不但蹲下身去捡了,而且还捡得很开心,她从来不会跟钱过不去。 若是一个人还不足以不必倚仗他人就能凌驾于生活之上,维护那点微不足道的尊严还真不比能够填饱肚子高贵多少。 赚钱嘛,不丢人,饿死了才丢人。 这是一个卖笑的世道,没人肯为一个拉长了脸的人付账。 她的心里眼里全都是笑,尤其是当她看到这张银票的面值之后,更是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花。 三百两,正如谢乌有所说的,三百两已是这酒馆一整年的收入的三倍,怎么能不开心呢? “这位老板还真是客气。”荼蘼捂着心口掩不住的笑意,高举着银票朝着他挥了挥,“今后大家都是朋友,欢迎以后常来砸呀。” 他砸过很多人的店,也灭过很多人的门,可却从来没有一次看到这样高兴的苦主。 刀奴还在揣量着这个人,她却已不再去管他,而是转身准备将这一张还没捂热的银票塞进账台的抽屉里。 张子虚也围了过来,这可是酒馆开张以来赚的最大一笔买卖,是得好好瞻仰瞻仰。 可正在此时,一把削铁如泥的尖刀已然刺向了荼蘼的后颈。 袖中刀,刀奴的刀。 刀长不过三寸,平时若是藏在袖子里,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 他的刀,可从来都不止雷泽那一把。 这把刀,虽然并不怎么起眼,可是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出鞘的时候,远比知名的宝刀更能中人下怀。 只是他没想到,从未失手的袖中刀,此时却被一枚铜钱给弹飞了去。 他已经无暇顾及那个站在账台后弹出铜钱的人,因为早在这铜钱飞来之前,已先飞来了一只脚。 荼蘼侧身,一只手早已紧紧捏住了他的手腕,使得那枚铜钱可以很轻松地将他手中的刀击飞了去。 可与她的手同时过来的,还有她的脚,重重踹在他脸上的脚。 白底青面的绣花鞋,本用的是那最柔软的缎子面缝制,可是砸在他脸上的时候,却像是挨了一记插满了钢针的流星重锤。 人的身后,向来是防范意识最薄弱的地方。 他无法理解这个背对着他的女人是怎样在他出手的一瞬间,将自己的身体拉成这个弧度而反击的,就像他可能永远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身体还能被拧成这副模样。 此时的他,正趴在地上,他的两条膀子和两条腿都已被拧了整整一圈,被她的两只手紧紧锁住,蜷在身后。 她的膝盖正顶着他的后颈,并不怎么好看的姿势,却也是锁得最牢的姿势。 下面的人,即使弄脱了自己四肢的关节,也别想从她手里跑的出去。 “我本是真心诚意请你走的,可你既然送了这么大份礼,哪儿能不请你留下喝杯酒啊?”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这已经不单单是酒馆这边的生意了,既然是另一边的生意,那账自然还得另算。 他那一沓子银票里,既然有三百两,那也一定有三千两。 所以,她准备请他喝酒。 喝酒,可是要掏银子的。 她想着,这次要是不把他摸个干净,那她这些年也算是白混了。 她一把扒下了他的袍子,袍子里并没有藏着第三把刀,可她却看到了比第三把刀还要可怕的东西。 他脖子上的疤,那条只有一寸长却细如丝深如渊的伤疤。 她锁着刀奴的手已开始有些微微发抖,越抖越疲软,越麻木却抖得越厉害。 她识得这个疤,因为她的背上,也有一道一模一样的伤痕。 她轻轻俯下身,凑到刀奴的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话。 刀奴听后,将信将疑地看了看她,突然低声说道,“你凑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荼蘼伏耳上前,她很少时候这样轻易听一个陌生人的话。 可是只听得一阵细微的摩擦声,便立刻转头躲了出去。 她看到,刀奴的嘴里正叼着同样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 刀刃藏在舌下,由牙齿紧咬着剔出,这金属与骨骼摩擦的声音,她听了这么多年,没有人比她更熟悉。 刀奴口中的刀突然又飞出,循着她退后的方向在空中打了个旋儿,在她脖子上擦出了一道裂口。 她的手还没有松开,刀奴也还被锁在那里。 荼蘼从他身后一把提住他的后颈,另一只手已经攥紧了拳头,照着他的下颌处就挥了过去。 几声巨响之后,刀奴的半边脸已经肿了起来,口中翻出了一滩白沫,眼神几近涣散恍惚。 此时的他,再也没了回击的力气。 张子虚在一旁嘶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残忍,粗暴,这打架的姿势完全没有一点可观赏性。 他又不由得佩服起刀奴来,不愧是能拿着雷泽的人,命也比一般人要硬得多,把这几拳挨下去还能活着,真真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反正,他是不行。 荼蘼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是一滩血渍,边用手背轻轻拍了拍刀奴的脸,“淘气,玩笑开够了,也该说实话了。” 刀奴却趴在地上咯咯地笑了起来,他笑得时候,五官好像都快要挤在了一起。 “你怕她?原来你怕她?你想知道,我偏就不告诉你。” 第43章 家法 荼蘼的手已经不抖了,仍是死死地扣着刀奴。 她可以允许自己怕一会儿,但只能一会儿。 她比谁都清楚,人再怕,总还是要先冷静地想对策的,否则,像她这种从不会有这么好命等着别人来救的人,十条八条命也是不够用的。 荼蘼并没有再问下去,而是对旁边的人说道,“家法拿来。” 家法,顾名思义,就是给不守规矩的自己人,上的刑罚。 三更天酒馆的家法,大家心照不宣,就是那根经常把张子虚倒吊在大门口的麻绳。 这条麻绳放在哪,谢乌有是最轻车熟路的。 因为每次家法张子虚的时候,最开心的永远是他。 可此时最积极奉上家法的人,却是经常享用此物的张子虚。 张子虚知道,掌柜的抠门,就连这一根麻绳,都是用坏了再买,买了才用。 整个酒馆,只此一条。 仅限内供,杜绝外用。 现在拿它捆了这个不请自来的人,那这几天可就捆不着他了,他自是比谁都要高兴些。 如果可以,他倒是希望这个刀奴能够一直留在酒馆里。 “把他给我丢到厨房里。” 绑实了人,她的手总算是解放出来。 “厨房?” 厨房是胡阎的地盘,什么东西进来,什么东西出去,当然得归他管。 “嗷哟,好不容易抓着个练家子嘞,他身上的精瘦肉可比从前那些个五花膘好太多,舌头耳朵割下来撒点盐腌了今晚下酒,腱子嘛当然得风干去做腊肉,里脊太柴我不喜欢,就剔下来扔出去喂狗。” “对对对。” 张子虚随声附和着,用胳膊肘怼了怼身旁的胡阎, “记得扒皮前先用开水烫一下啊,这样才能把皮剥干净,我最讨厌吃到毛都没摘干净的肉皮。” 胡阎看了看他们俩,又看了看自己的刀,有些迟疑。 他这剥皮剔骨的手艺在牛身上已经轻车熟路,可是放在人身上毕竟还没有尝试过,万一这次弄砸了,岂非辜负了掌柜的一番信任? “诶,等等……” 荼蘼好像想起来什么重要的事情,又走到账台旁边,对着谢乌有比划了个手势。 谢乌有拿着钥匙战战巍巍打开了一个上了锁的小抽屉,抽屉里放着大大小小几十种药包药瓶,每一种都各不相同。 对付不同的人,当然得用不同的药。 谢乌有还没有决定要取哪一种,荼蘼就径直把手伸进去,拿出了一袋大红纸包的药粉。 谢乌有张大了嘴巴,又咽了口唾沫,有些犹豫地看了看趴在地上的人,又看了看她,“真的要用这个么?” 荼蘼点点头,不说什么话。 谢乌有也跟着点了点头,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推了推身旁的张子虚,“死长虫。” “掌柜的,随便问问就得了,要这么霸道的么?”他当然也知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荼蘼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答道,“你知不知道,猎物临死前的心情不同,肉质尝起来也是不一样的?” “有……有什么不一样?” “受惊吓而死的呢,肉味会发酸,死前怒气冲天的,就会偏咸,抑郁而终的呢,肉味会发苦,含笑而终的,尝起来自然会有点甜。” “真的假的?” “那可不,所以有个养猪的人啊,每天去庙里念佛学经,回来再将经书诵与猪听,据说是开慧了的猪,肉质更加鲜嫩可口。” “念经还吃猪肉,吃人家的肉还得逼着人家听经,能干的出这种勾当的,除了黄金屋我还真想不出来会有其他人。” “不。”谢乌有在一边拈着自己的小胡子,“他这叫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乌有,知而行止,不知不言。别学外面那些人,一知半解的就敢去胡说八道了。” 如果是别的话,她倒是无所谓听过就罢,可是有些人在她心里,是不能被别人戏言的。 “张献忠攻渝州,非要逼迫庙里的和尚吃肉。 破山和尚说,只要你攻城后不屠城,我就吃。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这句话,是他边破戒时边说的。 开斋破戒,将必打入畜道及恶鬼,受无量苦。 可是他为救人而开斋破戒,不惧落入恶道受苦。 他食酒肉,并非为了满足自己的食色之性,而是为了拯救天下苍生。 反观黄金屋,就他也配?” “倒是我抬举了他。”谢乌有识趣地摇了摇头,“不过你说的那个肉质口感的变化,到底是真是假?” “那当然了,你知不知道有一种叫做手打肉丸的美食,把肉去筋,再拿小锤一锤一锤地反复敲打,最后变成肉酱搓成丸子反而会更加地筋道?” “这个我知道,可是这个药……是不是有点……太……” “这个药吃下去,会让人感觉有一股暖流涌向全身,心跳加快,血脉贲张。要知道,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死去的猎物,肉质才最鲜嫩可口,连淀粉都不用加的。” “哈哈哈哈哈……” 张子虚突然仰天大笑了起来, “掌柜的啊掌柜的,你这信口开河的本事倒是越来越逼真了,若不是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还真的是会信的。” 他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不管她的话再狠再绝,绝不杀人,却仍是她一辈子都不能越界的规矩。 所以他自然知道,这一桌子的美味,不过也是逞口舌之快罢了。 “得,我算是知道了,你就是专业拆台的。”荼蘼叹了一口气,又看向了手中的那包药,“至少这药性是真的,人的骨头酥了,骨气也就软了,话,就好问了不是?” 张子虚听得连连点头,又满脸堆笑道,“其实压根用不上这玩意,只要掌柜的你一拳过去,天底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麻烦,你看那雷泽一刀,连胡阎的刀都能给劈喽,咱掌柜的怎么说,徒手,把雷泽给掰碎了,就这绝活,天底下你认第二,就绝没人敢再认第一。” “呸,你还真当老子是铁打的啊?” “难道不是?” 荼蘼伸出手去,从袖中摸出一块似石非石,似钢非钢的薄片,“雷泽向来自恃是天底下最坚最利的刀,可是刚极易折,在碰到比它更硬的东西时,不断也难。” 张子虚从她手中拿起了这块硬片,“我嘞个乖乖,这样的好东西,你是打哪儿弄来的?” “上次充公了你讨债人的刀,不是允诺赔你一个好玩意?” “这是给我的?” “现在不行。”荼蘼说着,又将东西拿了回去,揣了起来,“成钢百炼,无以琢,不成器,等锻好的。” “掌柜的,你的伤不打紧了?” 虽然有这样一块无坚不摧的钢片,可是她的手好像还是被刀割伤了。 张子虚好像才想起来,毕竟在他心里,对付刀奴这样的人,掌柜的是不至于受伤的。 “不打紧?要不是为了救你这小兔崽子,老子至于挨他一刀?”她一想起刚刚进门时的场景就一肚子气,谢乌有都知道得静候时机再出手,可是他,这些年真是白教了,“你当自己是什么东西,没头没脑的就往上冲。” “没办法,那砍的可是胡阎啊。” 张子虚回得理直气壮,好像从不认为他有什么错。 荼蘼轻笑了一声,转而看向了胡阎,“喏,子虚都肯为你去死了,你怎么说?” “……” 胡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张子虚。 他向来很少说话,尤其是遇到这种问题,他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去回答。 好像不管说什么,都太腻歪了。 “好歹一句谢谢都不说,也太不够意思了。”张子虚靠在墙边上,仰头兀自嗟叹,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你懂什么,他不说话,就是默认了的意思。” 他什么都不说,也只有荼蘼知道。 听到这样的话,张子虚又莫名的开心起来,揽着胡阎的膀子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 他的情绪永远比想法变化得快,可以因为一句话生气,也可以因为一句话开心。 这当然也是荼蘼愿意一直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虽然同是从泥沼中爬出来的,他却还是能干净得像个孩子。 荼蘼没再理会拉扯喧闹的那两个人,而是走到账台旁,看着谢乌有。 她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似喜非喜,似忧非忧。 就好像面前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穿衣服,她要把他全部看透一样。 她盯着他时,他也同样在盯着她。 两个人同样都有疑问,同样也在等着对方回答。 “那个铜板,是你扔的?” 她说的哪个铜板,他当然知道,他当然也记得掌柜的警告过他不许再乱扔铜板。 他赶忙从账台后面跑出去,别跑边喊,“掌柜的你放心,我马上去找,保证一个子儿都不会丢!” “你明明知道我根本用不着别人帮忙,为什么还要出手扔出那个铜板?” 谢乌有背对着她,突然站住了身,一动不动,就像是一把刀突然悬在了他的头顶上。 他也想了许久,双目微合,“我也不知道。” 荼蘼听到这样的回答,却松了一口气,有些欣慰地笑了,“上次我让你去办的那件事,不用很着急。” “你是说鬼……”谢乌有回过了头,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荼蘼做了一个嘘的手势,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因为这里,只有他知道别人要做的事,却没有人知道他要做的事。 谢乌有点了点头,他也松了一口气,毕竟杀鬼见愁,是一件比杀刀奴还要棘手的事,能拖一拖,也是好的。 被问完了,就该他问了。 谢乌有同样上上下下将她看了十几遍,脸上却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掌柜的,你这是从哪儿过的夜?” “啊?” 荼蘼被他问得一怔,突然觉得脑中嗡的一声炸开。 “我还在想,你明明是出去找胡阎的,怎么胡阎都回来了,你却一夜未归呢?” 他看着她的目光最后汇于一处,那根外襟右衽上系着的蝴蝶结扣,编织的双尾留出的尺寸好像与昨夜出去的时候不大一样。 衣服只是脱了又穿了,人只是走了又回了。 谢乌有轻轻捋着自己的小胡子,他得意的时候,总是不由得便做起来这个熟悉的动作。 “老子爱去哪去哪,管着么你。” 荼蘼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奇怪,从前不管别人说什么样的话,她向来都能接得住,可这一次,她却逃开了。 她不再看他,而是把头转到了另一边。 她不想说,是因为她不能说。 她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在刚刚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人的床上。 这对她来说,无疑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这风雨飘摇的十年来,她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她要时刻保持警惕,每次最多不过两个时辰,就立马会从睡梦中惊醒。 每天夜里醒了睡,睡了醒,反反复复,不敢有片刻松懈。 因为她知道,睡得太死了,人也就死了。 可是这一次,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人的床上,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昨夜她只说要走了,可不知怎的,听到一阵箫声,竟莫名睡去了。 醒来后,连看都没有看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在,就匆匆地跑了回来,恰好碰到了店里的事情。 这是她在永安巷混了这么久,头一回着了别人的道儿,说出去,丢人。 “子虚。” 荼蘼转眼的时候,就瞧见了张子虚和胡阎正把刀奴往后院去搬,可是看到他腰间挂着的东西时,又忽的叫住了他, “你还拿着那把破刀做什么?” 张子虚摸了摸腰间的雷泽,有些得意地笑了笑,“好歹是天下第一刀,断了也是天下第一断刀,拿着装装样子唬人总是可以的。” “去他娘的天下第一刀,全是狗屁!”荼蘼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那把断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江湖上这些招摇撞骗的鬼把式,也亏得他们敢说,你们敢信。” “连雷泽都不算第一刀,那什么才算?” 四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荼蘼,包括刀奴在内。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你们知不知道,这世上,有一个唤作刀剑冢的地方。” “你是说,绝顶峰下,白骨墓上?” 谢乌有不由得脱口而出,他听说过,但没去过。 酆都鬼城,怨灵齐聚。 这世上没有几人真正去过,只是听说,他们以生灵铸剑,活人作祭,白骨成堆,冤魂四散。 那里是铸器师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每个铸器师一生,至少会铸出数十把名器,而鬼城酆都,汇聚了十几个在江湖数得上名号的铸器师,世世代代。 他们日夜锤击敲打,永不停歇,只为了铸出天下无双的兵刃。 十年成一剑,而铸器师又能有几个十年? “那有谁铸出天下第一刀了?” 张子虚并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也不知道刀剑都是如何铸出来的,他只想知道,谁的刀更好。 荼蘼阖了阖眼,紧紧攥着手中那个铁片。 她不知道自己接下这单生意,到底是对是错。 可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够拒绝得了亲睹名刀出世的诱惑? “我只知道,萧夫人一出,天下无刀。” 第44章 当时明月在 荼蘼斜倚着梁下的柱子,正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手里的花。 花瓣雪白,重开千层,一片一片如跃动的精灵,这是荼蘼花。 荼蘼花,是春天最后开的一种花,是暮春的花。 所以这早春时节的荼蘼才更为罕见。 这朵花,是早上她回房间时,在窗沿上发现的。 花是谁送来的,是怎么送到那里的,对她而言,并不重要。 反正她经常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礼物,和一些不请自来的威胁。 重要的,从来都不是送东西的人。 而是,它是荼蘼。 荼蘼,她看着荼蘼,不禁想到了自己。 这是伴随了她小半辈子的名字,也将伴随她的后半辈子,即便是隐于市井之间,她也从没有想过去改名换姓,改头换面。 可她却从来没有向师父问起过,为什么要给她取名荼蘼。 她曾想过,也许因为自己在荼蘼花开的时节被丢弃在九嶷山的荼蘼花丛中,然后被师父捡到,或者,正如荼蘼花所言开到荼靡花事了,她的出现,是否也如荼蘼一般昭示着一种终结。 生不及养大,她无所谓,谁曾丢弃的她,对她而言一点都不重要,所以她也从来不问。 那个时候,她有师父,有九嶷山,已经足够。 可如今呢? 离开九嶷山已经足足十年了,十年之间,再也没有听到过那个人的消息,不知他现在是好还是坏。 这十年来,她很少想起他,她想到他的次数甚至还没有自己身上挨过的刀多。 不是不想,是不敢想。 她怕自己越想念就越忍不住要回去,可在她没活明白之前,却绝不能回去。 这种隐忍而克制的思念,她以为自己已完全能够压得住,让人再察觉不出来。 然而这几天,那个人的消息总是被人若有似无地带了来,让她无处遁形。 躲不过的,终究无需再躲。 该来的,也总会来。 正如她手中这株早春的荼蘼花,虽然来得早了些,却也总比更迟了强。 张子虚和她倚着同一根柱子,一样的站姿,一样的神情,不一样的是,他手里可没有莫名其妙送来的花。 他当然知道花是谁送过来的,也知道昨天一整夜她都留在什么地方,只是在一旁欲言又止。 所以他才更想学她,想知道她此刻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向来事事都要学她,学得很快,记得也很牢。 打从他见到她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这辈子跟定她了。 他曾跟过很多人,可那么多人加起来,也总比不过一个她。 很小的时候,小到几乎不可能记事,他却记得那个人,他跟的第一个主人。 他甚至已经不记得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老是少,但他记得那人手里的鞭子,特别的长,不管他跑得有多远有多快,那条鞭子永远都能追上他,抽到他。 那时候他被交代做的事很简单,走到街上,但凡遇到身边有年轻女孩陪伴的男人,只要扑过去抱住他们的双腿,就能得到更多的怜爱和银钱。 一定要选那种男人下手,直到现在,他也不太明白是为什么。 然而不管他每天是空手而归还是满载而回,总不免要挨上这样一顿鞭子,只是主人心情好与不好,轻重不同罢了。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的第一个主人倒在一滩血泊里,再也起不来。 鞭子,就从此在他的记忆里消失了。 他看到那个杀了主人的人伸出手,递给他的是一块烧饼而不是一记鞭子,他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 这个人,自称是农夫,家里养了很多条可爱的蛇,像他一样。 从那一天起,他就成了赤链蛇,百蛇中的一条。 而他那所谓对好日子的幻想,就在被关进蛇窝的那一刻,完全破灭。 时间总会一天天过去,噩梦却永远都不会自己醒来。 农夫怎么也没有想到,会被自己豢养的毒蛇一口口咬死,就像他也没有想到,即便没有了养蛇人的蛊惑控制,毒蛇还是会相互撕咬,这是天性。 离开了农夫,他跟过五步蛇,可五步蛇却被银环蛇咬死,银环要杀眼镜王蛇,却又暗遭白眉蝮蛇与黑环蛇联手的算计。 打打杀杀,忙忙碌碌,终无停歇。 烦死了。 厌倦,从小到大,他过了十几年的这种糟心日子,心中只剩下厌倦,对这种追逐屠戮的厌倦。 甚至,连小时候那种对求生的渴望,都逐渐消磨殆尽。 他永远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对相互残杀乐此不疲,就像那些人永远不懂他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乐子而感到厌倦。 他终于也变得麻木起来,如果这是一个不去杀人,就要承受被人杀的世道,那他也不妨参与进来,让这一切都快一点结束。 那时,赤链与黑环就成了南楚之地最有名的两条毒蛇。 幸好,黑环并没有他生得好看。 幸好,母夜叉杜大娘看上的是他。 幸好,来抓他的人,是荼蘼。 那夜,乌龙寨的火烧得很大。 寨子里的人逃命的逃命,报仇的报仇,打劫的打劫,这些人,比火还要闹腾许多。 她抓的人,她放的火。 整个乌龙寨,金银无数,她却只拿走了一坛酒。 那夜,只有他们两个,还能沉得下气来,坐在一线天的崖壁上,吹着晚风,喝着酒。 白天,是荼蘼把他绑上山,亲手送进了母夜叉的洞房里。 晚上,却也同样是她割去了绑在他身上的绳子,把他放出来。 当他知道荼蘼抓他并不是为了坐上乌龙寨的第二把交椅,而是为了彻底荡平乌龙寨的时候,他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厌倦。 “你和乌龙寨有仇?” “没有。” “那是和杜大娘有仇?” “我若与她有仇,为何却不杀她?” “那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乌龙寨是九寨十二堂之首,而九寨十二堂的主人笑菩提,却是黑手底下的一条狗。打狗当然要看主人,而打主人则要先打狗。” “难道你和黑手有过节?” 他惊恐,这世上,还没有一个跟黑手有过节却能活着的人。 “黑手一直想让我做他们的杀手,可一个不能杀人的人,又如何去做杀手? 你知道么,做一个杀手,没有名字,没有脸孔,要一直活在黑暗里,不让任何人知道你的存在。 雇主出钱,杀手办事,两者之间完全不会有任何联系,而黑手就是这中间的牵线人。 可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荼蘼的名字,也知道了荼蘼的样子,他们没有办法再去逼迫一个活在光天化日下的人去做她所不愿做的事。 老子就是要昭告天下,不跟他们混了。” “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那又怎样?反正这天底下也没有什么事是比为他们做事更可怕的了。” “我们这样的人,生来就在泥沼里,擦不干净了,这就是命。” “生在泥沼里并不是我们的过错,可若是不逃离,那就是了。 人生嘛,无非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所以才要学着苦中作乐,不是么?” “那都已经一落千丈了,还能怎么作乐?” “敬明月。” 荼蘼长饮了一大口酒,一手提着酒坛对上了明月。 明月不仁,明月无心,可天下自在人心。 张子虚接过她手中的酒,也闷了一大口,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喝酒。 他以前只知道,酒是穿肠毒药,酒是销愁良方,却从不知道,酒就是人,人即是酒。 他没有看到明月,却看到了她。 看着她笑时,他也跟着笑了,他终于看到了明月的样子。 他提着酒坛,对着她,“敬明月。” 这是三年前他被荼蘼抓上山的那天夜里,捣毁乌龙寨后说过的话。 他虽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对杀戮的厌倦,不同的是,她还有对生活的无限渴望。 不是春风得意的少年初入江湖时对梦想无畏的追逐,而是一个人久经磨难,在梦想完全破碎后,才明白的该怎么继续生活。 那夜,他还不是很能理解她的话,可是他已经决定要跟着她看看,她所说的逃离到底值不值得。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看到她从外面回来之后背上插着的十二把要命的匕首和源源不断追杀的人,他好像突然明白了。 这天底下没有什么比活得像个人一样更值得去做的事情,不管要承受怎样的苦难,都值得。 她身上的那些刀疤,他每一条都能如数家珍。 一个挨过这么多刀的人,手上居然从没有沾过人命,他没有办法想象,可是却更加确定,相比于自己所处的蛇窝,黑手无疑是更可怕百倍的地方,她都能释怀如此,那他自己又有什么脸面好抱怨命运不公的呢? 从那时起,她就是他的姐姐,他的师父,他的恩人,他的明月,他的信念,是他要追随一辈子的人。 就是她了。 他希望自己此后永远都叫张子虚,不会再变了。 他认为,她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所以他一切都要去学,学着她对人没心没肺的笑,学着她对钱无休无止地贪,学着她的变脸比翻书还要快,学着她的无情不必被多情恼。 他学着像她一样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对生活没有那么厌倦了。 现在,他正学着她的站姿,可他却永远都学不会她在想什么。 九嶷山,是她心灵深处最澄澈的地方,是梦的开始,可是他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地方,所以他没法去想象。 相比于这两个各怀心事的人,谢乌有可就轻松多了。 他向来能靠着绝不站着,能坐着绝不靠着,若是能躺着,也绝不坐着。 可这里是厨房,能躺着的地方只有一张砧板,然而但凡还是个正常的人,就一定绝不想躺在那张砧板上。 因为砧板上,还放着一整头被剥了皮的小牛犊。 所以此时,谢乌有正躺在房梁上,像一只慵懒而警惕的猫,窥视着梁柱下的人。 案板旁,传来了阵阵磨刀的声音。 胡阎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磨着他的菜刀,他没有打扰谁,谁也不会打扰到他。 他与刀奴动手,属于私人斗殴,这样磨刀的费用,是不给报销的,所以只能自己来。 这两把菜刀,上午被雷泽砍出了两道凹痕,切肉的时候已经不好用了,所以他得费点心思好好地重新打磨一番。 毕竟案板上,还有待切的肉。 “你放了多少,怎么睡了那么久?” 说话的人是荼蘼,她虽还在低头摆弄着手里的花,可张子虚却知道她是在问他。 上午,她给了他一包药,让他喂给刀奴,好让这个人更好说话。 可是,她已经在这里等了三个时辰,刀奴却还没有醒。 “就一包啊。” 张子虚也在看着刀奴,他也没想到这个人看着倒是结实,怎么这么不耐折腾。 “混账东西!”荼蘼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一包的量足以药死九头牛。” 张子虚听罢,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我错了,我不该下手那么重,万一弄出个好歹来……” “呸,闹出人命事小,浪费银子事大,你知不知道那包药有多贵?” 第45章 荼蘼花 刀奴斜靠在墙角里,整个人被五花大绑捆做了一团,虽然身上燥热得像是裹了一团火,可却半点都使不上力气。 他的眼睛半睁半寐,模糊中,看到一个晃动的身影。 刀,是刀。 刀光一闪,划过他眼前的一刻,他已完全清醒。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知刀惜刀,也绝不会再有人像他,看到刀的时候,即便已是一个垂死的人,也能瞬间完全活过来。 只不过,刀还在胡阎的手上。 胡阎站在砧板前,舞动着手里的两把菜刀。 刀奴虽在远处,却也看得真切。 他手中的刀虽然粗鄙,可挥起来的时候却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剐皮割肉片片飞,漫天翩如落花雨,剔髓挑筋根根尽,遍地枯似尸骨寒。 他的刀放下时,肉也已割尽。 一整头不足三月的小牛犊,只在这一会儿工夫里就变成了一排齐齐的骨架,像是一尊精雕细琢的工艺品。 他在暗羡胡阎刀工精妙的时候,也在叹惜他们之间那一场没有终结的较量。 都是因为那个女人,断了他的刀。 他刚想到这里,就看到了那个女人,在不远处,正朝着他笑。 “醒了?” 荼蘼等了小半天的工夫,终于是把他盼醒了,怎么能不笑呢? 刀奴憋足了气劲,想要把身上的绳索崩开,却发现身子早已绵软无力,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气全都源源不断汇聚到丹田下三寸的一个地方,又不能自已的流失掉。 “你给我吃了什么东西?” 荼蘼并没有理会他的话,只是仍旧低头抚摸着手里的花,“你知道这是什么花么?” 刀奴轻蔑地看了一眼,冷哼一声,“荼蘼花。” 可是他刚说完这三个字,就后悔了。 谁都知道这是荼蘼花,她又何必问他呢? 只不过是,他问的话,她不稀得回答,而她问的话,必须要有回答。 只是这三个字,他就知道,自己在气势上早就输了下去,早已失去了与其对峙的筹码。 “对,就是荼蘼花。”荼蘼轻轻揪下了一片花瓣,眼睛已笑成了两道弯月,“那你知不知道,荼蘼花是做什么用的?” 拿着荼蘼花的人,就叫荼蘼,他当然也知道。 此时若是不回答,他只怕还要后悔一辈子。 他阴恻恻地笑着,“这种粗俗平庸的花,遍地都是,自然是被人看,被人摘,被人践踏,被人玩弄消遣用的。” “答错了,有惩罚。”荼蘼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甜,她眨着眼睛很认真地一字一顿说着,“荼蘼花,是用来剃秃子的。” 话未落尽,手已伸出。 她手中拈着的那一片花瓣突然嗖的一下飞了出去,从刀奴的额上划过,将他额头前的一排发际线整整往后退了一寸。 发丝连根削去,却未伤头皮半分。 刀奴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却根本躲不过花瓣飞来的速度,他仍是不屑一顾地冷笑,“也不过如此。” “故作镇定,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 荼蘼顺手又摘了两片花瓣丢出,将他左边脑袋上的头发已尽数剃掉,阳光的映射下竟有些闪眼, “我不但会剃秃子,还会刮眉毛,更会削耳朵削鼻子,想瘦脸都是可以的,下次我若再听到不对味儿的话,碎的就是你的牙。” “掌柜的你这手艺是在哪学的,改天能不能教教我?” 张子虚也在学着她的样子丢着随手捡来的叶子,可是却发现叶子轻飘飘软绵绵的,根本就不可能指哪打哪。 “你想干什么?” 说话的人是谢乌有,他早已从梁上警惕地坐了起来。 “我早就看你那小胡子不顺眼了,等我学会了这一招,嘿嘿。” 谢乌有却暗中松了一口气,因为他总算知道张子虚盯上的是他的胡子,幸好不是他那岌岌可危得已经不能再往后退的发际线。 荼蘼对他们两个人的吵闹早已见怪不怪,她现在关心的只有那个被捆着的人,“早上我是真真儿想放你走的,你干嘛要反过头来捅我一刀呢?” 刀奴有些奇怪的打量着她,满目的鄙夷。 他向来瞧不上女人,更瞧不上听女人话的男人,所以,他根本瞧不上这整间屋子里的人。 他觉得,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有资格懂他。 “刀在人在,刀亡人亡,你这样的人又怎么配懂?” 雷泽是他的命,谁断了雷泽,他自然也要谁的命。 江湖规矩,谁上门来招惹麻烦,就是上门去打主人的脸。 可当他听到荼蘼总共只管他要了八十两银子赔偿之后,他就基本已经断定,这个人的品性,大可不必正眼去瞧了。 “说的怪唬人的,我是不懂,那刀断了,你怎么还没死球啊?”荼蘼也同样对这样的人见怪不怪。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大义凛然的口号喊得比谁都响,等真的国破家亡了,还不是一个个夹起尾巴做人,却没见着一个抹脖子守气节的。 人嘛,想活着谁都不容易,贵在互相理解。 贪生怕死又不是什么大非大恶之事,何苦还非要再去彼此嘲笑呢? 至少,她从不笑话懂得惜命的人,但凡想要活命的人,她也总会去拉上一把的。 不过听了他的话,她倒是放心了,他的眼里心里只有刀,他真的只是为了胡阎来的。 刀奴没有再回她的话,他不想说话的时候,即便是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多哼半句。 更何况,在这里,他根本完全感觉不到杀意,好像什么都跟闹着玩似的。 “还是早上问你的那个事儿,说了,以前的恩怨就一笔勾销,这买卖不管怎么算,你都不亏的。” 荼蘼还在一片一片揪着荼蘼花瓣,她的心乱了,需要做着些什么才能平复下来。 张子虚离得她最近,当然也最先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在担心什么。 当然,现在他要担心的并不是她,而是他自己。 原来柔弱的花瓣真的可以打碎一个人的牙,幸好他知道的并不算太晚。 至少让他知道了,以后真的要少惹掌柜的生气,不然指不定哪一天,他就只能靠喝粥度日了。 刀奴沉默着,好像他只是一块冰冷的石头,不会言语,不会动弹,也不会疼痛。 他等着她耐不住性子,一刀砍了他,他就算熬出来了。 可是,这天底下折磨人的法子绝不止一种,更不是只有强硬的这一种。 “子虚,去抓一袋蚊子回来。” 她向来很有耐心,尤其是在让人说实话这件事情上。 “抓蚊子?”张子虚听得一愣,“为什么要抓蚊子?” “要林子里靠水边的那种,几天没吃饱饭的。别抓错了,是母蚊子,不是公蚊子。” “这也有区别?” “母蚊子是吃荤的,公蚊子是吃素的。”谢乌有捋着自己的小胡子,这个,他懂,“这世上可不止老虎是母的凶,就连蚊子也是一样的呢。” “那我要怎么区分啊?” “这还不简单,你把袖子撸起来,哪个咬你哪个不就是母的。” 张子虚切切地咬着牙,低声呢喃,“这么简单,你自己怎么不去?” 谢乌有又靠回了房梁处,懒懒地答道,“我的耳朵要是还没毛病,刚刚听到掌柜的叫的好像是子虚?” “你听他胡扯,公蚊子的触角上带着毛,母蚊子没有,好认得很。”荼蘼眯起眼睛盯着墙角里的人,从上往下,最后目光完全汇聚在了一个地方,“你给他喂了整整一包,这药劲儿也该起来了。给我扒了他的裤子,套上一袋蚊子,熬上一个时辰,再看他肯不肯说实话。” 骨头硬的人,绝大多数都能熬得住疼,可熬得住疼的人,也不一定能熬得住痒。 毕竟,疼痛这种东西,咬咬牙就能忍住,可是痒,却真不是说受就能受得住的。 听了她的话,几个男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一时间觉得奇痒难耐的已经变成了他们自己。 张子虚点了点头便冲出门去,不敢再多惹她一句。 他庆幸着自己此前的不听话,都只是被麻绳倒吊在大门口而已。 她以前在那个地方,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知道这么多刁钻古怪折磨人的法子? 第46章 地狱 蚊子来了。 嗡嗡地飞。 惹得人心里乱糟糟的。 这声音就像是有一股奇怪的力量,让人只要一听到,就已觉得浑身上下都起满了小疙瘩,不论怎么抓挠都不痛快。 譬如盛夏的蝉鸣,在心情舒畅的人那里,就是聆听自然的雅趣,而在心情沉郁的人那里,便成了絮絮叨叨的烦扰。 这个声音也是如此,有些人听上去只觉得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已经毛了起来,而有些人,却觉得像是在听逗闷子的小曲儿。 张子虚来去不过一个时辰,却已抓了满满的一袋蚊子,少说也得有百八十只。 这要是全给一个人伺候上,怕是这人此后,也算是废了。 他用小拇指勾着袋子上的线绳,离得自己很远,他实在是再也不想沾上这个东西。 “长虫不是最喜欢吃蚊子,怎么这会儿反倒怕起来了?” 谢乌有看着他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而他取笑他的时候也从不遮掩。 张子虚挠了挠自己脖子上的红包,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要是能在水边草丛里蹲上一个时辰,看你还说不说得出这风凉话来。” “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原来长虫也有被蚊子吃的一天。” “我是没本事,只能被人家吃,不比你的本事大些,倒是来尝一个让大家伙瞧瞧?” “我虽然不吃这种东西,可我却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一定很喜欢吃的。” “真的假的,还会有人肯吃这种东西?” “当然是真的,而且,吃法还很讲究。”谢乌有说着,他已从张子虚的手上接过了那一袋生龙活虎的小东西,“先摘翅儿,再拔嘴儿,最后卸个腿儿,就能下肚了。” “生吃啊?” “那可不,生吃,可不就图这一口鲜么。不过那人吃的可不是蚊子的肉,而是去喝蚊子喝过的血。” “这么恶心人的吃法,还能叫做讲究?” “当然是讲究,你想啊,蚊子吸走了张三的血,血再被李四吸去,那李四就不算是吸了张三的血。就像一个贼,偷了好人家的东西,又被土匪抢了去,这能算是土匪抢了平头老百姓的东西么?” “我懂了,这叫黑吃黑,敢情你是在变着花儿的骂我?” “哪儿有,咱们可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骂你还不是等于骂我自己?” “他是在骂我,他最见不得我那些让人肯说实话的法子。” 荼蘼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却满不在乎地轻哼一声, “不过,有用的法子,总归是好法子,有些人嘴上再不乐意,身子还不是老老实实地去做?” 张子虚已笑得有些勉强,这里可不止谢乌有一个人觉得不自在。 也许只是因为,男人往往会更同情男人,而女人往往会更心疼女人,每一种人,都会更容易与自己相近的人产生共情。 所以,他们同情刀奴。 只不过,掌柜的吩咐下来的事,他从来都不拒绝。 张子虚一步三回头地朝角落里走去,说实在的,他还是第一次去主动扒一个男人的裤子,“掌柜的,当真要……” 后面的话,他已有些不忍心说。 荼蘼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不回话,她的话就永远不会变。 谢乌有已经很识趣地解着刀奴的裤腰带,其实他也比较好奇,这种法子到底有几成的用处。 “等等。” 张子虚突然按住了他的手,又回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凝望着荼蘼, “掌柜的,你不回避一下?” “人是我在审,我为什么要回避?” 张子虚的脸已经涨得通红,憋了很久才支支吾吾的说着,“毕竟男人有些地方,只……只有男人看得。” 荼靡看着他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这法子是我教你的,不好用,我又怎么会再用呢。” “你不必大惊小怪的,以前我还时常都在怀疑,她到底是不是个女人,现在嘛,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谢乌有的态度倒是很平淡,轻轻挪开张子虚的手,继续做着他先前正在做的事情, “你说若她真的是个女人,为什么从来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我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荼蘼又走近了几步,却还是死死盯着角落里的人。 她盯着他,就像是猎人盯着自己的猎物,哪有猎人在活剥猎物毛皮的时候,会不去亲眼看着呢? 刀奴的反应也很是平淡,好像他只是一块石头,无关痛痒,不知冷暖。 一个人,若是从来没有任何在乎的人,甚至也不在乎自己,那于他而言,就已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事。 相反的,那几个手底下的伙计倒有些奇怪了。 就算是杀鸡,鸡还会扑腾两下翅膀,而对于一个已经无力反抗的人来说,他们做的无疑是最简单的事情。 可这两个人,平日里手脚都很是利索,怎么这点活儿做起来却这么费劲。 “一个女人若是面对这种场子还能脸不红心不跳,甚至完全没有反应,只会有两种可能。” 谢乌有说着,一把扯下了刀奴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一种是什么都不懂,一种是司空见惯了,可我猜她一定不是前一种。” 张子虚的脸色已由绯红慢慢变成苍白,他当然也知道,她是哪一种。 荼蘼却无所谓他的戏谑,眼中如一泓死水,看着刀奴时,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你们有没有见过地狱。” 这是一句疑问,可这句话从她口中说来,却平淡的像是独白。 她的声音,就像是来自地狱。 谢乌有也附和着笑了笑,“咱们这几个人,哪个不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 荼蘼凑得更近了些,蹲在角落里,细细观察着刀奴脸上表情的变化。 她冰冷得就像是一把刀,刀割肉的时候,刀是不会疼的。 他面部的肌肉已开始有些忍不住抽搐,这就足以说明,肉被刀割的时候,肉总是会疼的。 “这世上有一个地方,五步一残肢,十步一枯骨。一条胳膊,一条腿,乃至一颗脑袋,一块内脏,都是随地可抛,随处可见的东西,我还有什么没见过的?” 她轻轻伸出手,摸着刀奴的额头,汗是冷的,人是热的,蚊子痒体肤,药劲灼心肝,这就对了。 “那里的人把嘶嚎当作乐律,把残肢当作佐餐。 与蛆虫同席而卧,与鼠蚁同枕而眠。 看不见日夜的变换,看不见春秋的交替。 那就不妨数着身上鞭笞的声音,精铁混金的钢鞭,每日三十下,今日份抽的够数了,就差不多是一天过去了。 若是身边的面孔慢慢全换成了一波新的,大概就熬过了三个月。 三个月,这是大喜。 因为下一个消失的,就差不多该轮到他了。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死了,他的脸上一定是挂着笑的,因为对他们而言,死不是终结,是解脱。 他们宁可下地狱,也不想在那个地方多活一天。 如果你像我一样,在那个地方待了整整七年,你也不会再对世上任何一个人的肢体有任何兴趣。” 张子虚并不说话,他知道她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 那是世人都不敢提起的地方,他虽没去过,可他就是知道。 他从小在蛇窝里长大,死一个人对他来说,从来不比吃一顿饭罕见。 可不同的是,他们即便是相互残杀,也都会给对方一个痛快,这叫体面。 而那个地方,是活生生地吞噬掉一个人的性子,让人生不如死,却求死不能。 第47章 没有答案的答案 有些人,骨头是软的,可以屈打成招,有些人,吃软不吃硬,可以用苦肉计,而有些人,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这是最难啃的骨头,也是最难得的骨头。 刀奴就是这样一块骨头,让人无从下口。 荼蘼盯着他许久,已等得有些倦了。她本以为,差不多时候,他也该说些什么了。更何况,她想问的也并不很难回答。 可她却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宁死都不肯说。 不过现在,他就算是想说也说不成了。 一把菜刀从砧板那边飞了过来,刀把正正好砸在了刀奴的头上,他整个人已昏了过去。 荼蘼看到了飞来的菜刀,却没有用手去接,她同样也看了一眼那边的胡阎,一句话都没有多问。 她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也想给他一个体面。 “掌柜的,人晕过去了,要不要给他泼醒?” “不,让他睡会。”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谢乌有不可思议地盯着她看,他怎么都不觉得这话会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 “这审人和做人是一样的,都得张弛有度,收放自如。 一根绳子绷得太紧,就会容易断,一个人遭受的折磨太多,就变得更容易忍耐痛苦。” 荼蘼已不再去看他,这个人让她想起了很多往日时光, “所以,你得时不时的让他尝到点甜头。 杀人诛心,人心一软,骨头就没那么硬了。 一个人对生若是有了点盼头,就不会那么决绝的一心求死了。” “话虽是这么说,可你这法子,看起来对他也不怎么管用。” “所以,如果他还是不开口,就把蚊子换成蚂蟥。”她的语气很平和,就像是在说,这杯茶不好喝,重新换一碗酒来一样,一样的简单,“你们若下不了手,我就换个更好玩的。” 张子虚已经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实在是不想让她再想出什么新的法子,毕竟最常受家法的人可是他自己。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谢乌有也沉默了下去,看来这次掌柜的是铁了心的打破砂锅问到底,那他也只好认了。 只有胡阎,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一直在低头磨着他的刀,另一把刀。 磨刀,可以让他静心。 可现在,他的心已经静不下来。 一把菜刀现如今正躺在墙角里,另一把菜刀咣当一声被嵌进了磨刀石里,他很少丢掉他的刀。 可是这一次,他已起身准备出去,不带着刀。 “你去哪?” 荼蘼察觉到他的不对劲,她并不是要叫住他,她也知道自己根本叫不住他。 他不愿做的事,谁也逼迫不了。 胡阎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摔门走了出去,“我可以杀人,但不会侮辱人。” “这可是我认识他以来,头一次见到他跟你发脾气。”谢乌有幸灾乐祸地看着她脸上的表情,觉得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胡阎是酒馆开张的时候,最后一个来的。 谢乌有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样的渊源,只是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个人很奇怪。 他向来听话,太听话了。 若说张子虚的听话,是因为他早已把这个女人奉作自己的榜样,所以有样学样。 而胡阎,他看起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所以他更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老老实实听她的话。 这一次,胡阎好像是真的生气了。 “不必管他。”荼蘼只是远远地望了一眼,她并不生气,“世上事本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有人想要手上干净,就得有其他的人接下脏活,我虽嫌脏,却不怕脏。” “我差点忘了,他可是个干净的人。”谢乌有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来回瞟了几眼另外两个人脸上微妙的变化,“那边的生意,他不是从来都不参与的么。” “其实我一直也很奇怪,他既然那么瞧不上咱们,干嘛还偏偏要留在这里?” “瞧不上?”荼蘼走到砧板前,轻轻握着刀柄,把菜刀从石中抽了出来,“你以为老子豁出命逃离那个地方,就是为了自立门户去继续做这些见不得人的脏事?” 刀抽出来的时候,完好如新,可那磨刀石已经崩得粉碎,化成了灰。 张子虚点了点头,又觉得哪里不对劲,赶忙摇了摇头,“这怎么讲?” 他是当真奔着把一家黑店做大做强的方向去努力的,可是突然发现,老板好像志不在此。 总觉得有一种,白忙活了的感觉。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哪是你一句话说要退,便能退得了的?” 最明白她的人,还是谢乌有,因为他也同困于此, “他跟咱们几个不一样。 他从前是仗剑江湖的大侠,即便归隐了也可以安稳度日。 可是我,还有你,当然也包括掌柜的在内,如果没有傍身的东西,想要活着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要听他们那些书里的戏言,一个人想要退出江湖只需金盆洗手昭告天下,再躲进一个小村庄里就可以耕地劈柴安枕无忧。 你不招惹他们,他们却不会放过你。 隐姓埋名从来都只是委曲求全,所以就算是归隐,也要牢牢掌握着挣命的筹码。 这些来做买卖的人,每一个都不好招惹,可偏偏每一个都很有用。 他们就像是一张无形的网,相互牵制,又彼此成全。 如果不能把他们编织起来,从中得到保命的资本,你我又岂能苟活到现在?” “我们这样的人……” 张子虚也跟着苦笑了下,安逸日子过得久了,他都差点忘了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曾是什么人,一生都是什么人,人终究是逃不过命, “想好好活着,真难。” “他可以干净,咱们却不行。”谢乌有也看向了那两把菜刀,磨得真平整,像胡阎的人一样,完美得找不出一点瑕疵,“太顾得脸面的人,就没工夫顾得命了。” “那为什么不直接跟他说明白,省得自己人还得窝里斗气?”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人的悲欢并不相通,他没有经历过你的经历,有时候就算是磨烂了嘴皮子也不一定说得过来。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非得跟人解释清楚的,尤其是在一个早已对这种事有偏见的人身上。” 荼蘼听着谢乌有的话,知道自己已不必再多说,“子虚,想那么多干什么,你看看我,早就躺平任嘲了。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老子又不会掉块儿肉。” “那这个人……” 谢乌有说着,又复看向了角落里的那块石头,难啃的石头。 “其实他什么都不肯说,我也大抵猜得到,可我就是想,听他亲口把话说出来。” “你在发抖?”谢乌有注意到了她的手。 荼蘼把刀轻轻放在了砧板上,此时的她,手已经握不住刀了,“谁都会怕的。” “你猜到了什么?” “难道你没有看到,他脖子上的那道疤?” “你是说,那个刀疤?” 他记得,那道一寸长,细如丝缕又深如沟壑的伤疤。 她瞥了一眼刀奴的脖子,又看向了谢乌有,“你也以为,那是刀伤?” “不是么?” “刀和刺,很像,可也不太一样。” 刀和刺很像,刀也能刺伤,刺也能割伤。 “刺?用刺的人有很多。” “一寸短,一寸险,刀奴是什么样的身手,你也是见过的。能刺在他那个地方的,只有一个。” “难道是……”谢乌有已经会意,可他却实在不敢说出那个名字。 “是,七月半,鬼门开,无常至,索命来。” “阎王让他三更死,谁敢留他到五更。那他还活到现在,的确已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张子虚看着他们互相打着哑谜,歪着头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你不明白最好,最好永远都不要明白。”荼蘼轻叹。 张子虚低头笑了笑,便不再问。 她身上的每一道疤,他都知道,他又怎么可能在见过这条疤之后还不明白呢? 他这样说,不过是更想让她安心罢了。 “这么说,她已经找上了你?”谢乌有也在盘算着,他是不是该走了。 当初他既然可以见到花荼蘼就背弃了谢名昭,现在自然也可以听到那个名字而逃离永安巷。 “不是她,她不敢。” 荼蘼说得坚定而果决,她怕的,从来都不是那个人。 “难道,又是跟赌坊的那位有关?” “除了他,我还真想不出还会有什么人。”荼蘼一想到这个人,也同如这个人想到她时一样,真让人头疼,“毕竟,那份名单可都是我精心选出来的人。” “你是故意把那份名单给黄金屋的?” 荼蘼抿着嘴笑了笑,她已完全能想象得到黄金屋之后吃瘪的样子,“我还特地嘱咐知鱼告诉他,名单上的人,一个都不要招惹。” “就因为你知道,如果他听到你这番话,就一定会去招惹的。” “所以他死定了。” 谢乌有微笑着摇了摇头,他是在笑自己,方才怎么会生出想要逃走那种可笑的念头,跟着她,他哪儿都不用再躲,“你真是我见过的全天底下最可怕的女人。” “哟,那你见过的女人可实在是太少了。” 第48章 金总管 屋子,屋子的里面还是一间屋子。 这间屋子,总共有三扇门,不论推开的是哪一扇,都一定不会让里面的人感到失望。 屋子的正门,连着的是屋外的大堂,那里三教九流,包罗万象,是活人的天堂,也是活人的地狱。 不管你是王侯贵胄,还是乞丐小偷,只要手底下还不算亏空,哪怕只有一文钱的富裕,也可以被人用最恭敬的礼仪与最热情的笑容迎进来。 在这个地方,一文钱也可以变成一万两银子,而一万两银子也可能如指间的青烟,稍瞬即逝。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每个人至少都心服口服,丝毫没有不公的埋怨。 愿赌服输,这就是这个地方的可怕。 明明已身处地狱却不自知,还以为是在天堂。 千金赌坊,一掷千金。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地方,有人欢喜有人忧,可热闹从来都是别人的,不是他的。 他此时,正坐在屋子里,一动不动。 那扇门,将他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离。 他是昨日刚刚被请来这个地方的,被请来做新的管家。 他听说,在他之前的那位李管家,下场并不怎么可堪入耳。 所以这个烂摊子,他本也是不想接下的。 只不过,请他来的人,毕竟是新晋的榜眼大人,不看人的面子,也得看官家的面子。 既然是个烂摊子,那一定是有很多烂账。 几十年的账本堆得像是一座小山,就放在屋子的一角。 可是他已经坐在这间屋子里整整两天了,却连翻都没有去翻上一下。 不理账本,不问世事,那这个管家,到底管什么呢? 他在管着这里的气。 他面前的第一扇门,就是人气。 相格局,堪风水,顺人气,知天命。 只要知道了这里的气,他就知道怎样才能让赌坊的生意源远流长。 如果说这运势是赌坊的神,那银钱就一定是赌坊的形,形神俱在,无本不立。 他脚底下的第二扇门,就是命脉。 这条命脉,通往一个秘密的金库,一个任何人进去了都再也不想出来的地方。 可是那里的钱,只属于一个人,一个他们都不愿去背叛的人。 说是不愿,因为这本就没有必要,听话的人,那个人给他们的酬劳绝对富足,背叛的人,那个人给他们的威胁绝对可怕。 相比之下,当然是老老实实地干活最为明智,也最为舒适。 而他身后的第三扇门,却看起来最为平庸,因为那不过是通往一言堂的小路罢了。 一言堂,既没有赌坊里的穷奢极侈,也没有金库的神秘诱人,那不过是个什么人都可以去拜访的地方。 可是他却知道,这第三扇门,远比那前两扇更暗藏玄机。 如果让他去选,他倒是宁远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推开这一扇。 他在这里坐了两天,还没有完全将自己的气融进这里的气,他面前的门却被别人推开了。 他知道,如果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没有人敢来推开这扇门打扰他。 来的,是一个讨债人。 铁链子腰带,小牛皮鞭子,腰间别着的银钩小刀,同样的装束,同样的人。 “金……金总管。”讨债人砰地推开门,喘着粗气又小心翼翼地说道,“出……出事了。” 金总管并没有关心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而是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把这个讨债人先看了一个遍。 “我不是说过,这两天,只要赌坊的生意还没有亏损到八成以上,就不要来打扰我。” “这岂止是八成,简直是翻倍,不,三倍!”讨债人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您老快去瞧一瞧,庄家已经顶不住了。” 金总管并没有起身的意思,仍是气定神闲地问道,“他吴老三的赌技虽不是顶好的,却也不算差,至于千术么,更是人上之人,这里还有他撑不住的场子?” “说来也是邪门儿了。”讨债人挠了挠自己的脑袋,感觉跟做梦似的,“今儿个外面来了个生人,运气简直冲了天,您猜怎么着,下的盘口一局比一局大,专跟庄家对赌,一掷两瞪眼,结果竟然连掷了五把豹子,现在所有人都撒下了手中的活计,围起场子来了。” 三个六,豹子,五把豹子? “五把豹子,莫不是个郎中?”金总管透着门缝远远地一瞥,果然那边人已经围成了一圈,好不热闹。 郎中,这里的郎中,并不是看病的大夫,而是专门出老千的行家。 “庄家说,他没看出来,所以才让我赶紧来请您。” “吴老三都没有看出来?” 他此时已眉头紧锁,出千的行家都看不出来别人的千,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这个人的手段比别人还要高明数倍,另一种是,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出千。 前一种,他不信,他见过吴老三的手段,不相信世上还有他看不出来的千术,至于后一种,他就更不敢信了。 “在这个地方,能投出一次豹子的人,已是该烧上三年的高香了。” 一般人至少得掷上几百次,才有可能出上一次豹子。 而在这里,可能几千次都不一定能出的来。 赌坊里的那几副骰子他都见过,当然也知道里面灌了些什么东西。 十赌九骗,他并不介意这些手段。 只要没有被别人识别出来的千术,就不算是老千。 “可不是嘛,我来这里三个多月,从来都没有见过一次豹子。”讨债人也跟着点了点头,他也觉得今天是真的开了眼了。 “所以,连掷五把,你相信这是运气?” “我不信。”讨债人先是摇了摇头,可是看到金总管的脸色之后又点了点头,“也可能,这世上真的有人就是这么走狗屎运。” “这个世上,最需要小心的只有两种人。”金总管已缓缓起了身,虽然知道外面的银子在一把一把地输掉,却并不是很着急,“一种是胆子特别大的人,一种是运气特别好的人。而这个人,恰恰两种都给占全了。” “运气好我是看出来了,但是这胆子怎么就特别大了呢?” “敢跑来千金赌坊用这样的运气赚钱的人,还不算是胆大包天了么?” “的确是狗胆包天。”讨债人摸了摸自己腰间的银钩小刀,回想了一下那个人的样子,看起来应该是个好捏的软柿子,“那金总管是要把这人请出去?” 输不起便动手,本来是一件既掉身份又坏规矩的事情。 不过非常时期,也得用非常手段。 金总管背着双手,笑眯眯地走出大门。 “那哪儿成啊,来者是客,当然要请这位客人,喝茶。” 第49章 赌徒 “就是那个,正摇骰子的那个!” 讨债人刚请出金总管,就远远地指了指那个被人群围起来坐在了桌子上的人。 一个女人。 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 另一个讨债人见到金总管走出屋子,连忙小步快跑迎了上来,“您可来了。” “开几把了?”前一个讨债人悄悄地问着。 这人比划了个手势,摇了摇头,“七局。” “全是豹子?” 他又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你这脸是怎么了?” 他揉着自己红肿的脸,恨恨地看着人群中那个不动的身影,“别提了,那小子倒真有两下子。” 通常他们看到令赌坊大把赔银子的人时,都会很快也很隐蔽地请这个人到一边去“喝茶”。 可这一次,他们发现,只要这个男人在这里,他们根本就近不了那个女人的身。 几个讨债人凑上前,拿着小牛皮鞭子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疏散出了一条路,请金总管进去。 可谁知,金总管看到了坐在桌子上的人,竟然怔了几秒。 这几秒内,他想到了很多事情,甚至想过抽出一把牛皮鞭子把这里所有的讨债人都抽上一个遍。 摇骰子的人一手落定,还没来得及开盅,就已察觉到了身边异样的目光。 她转头看时,看到的却是一张明明有着老谋深算的沧桑却因过于肥胖而笑出了褶子的脸,好殷勤的脸。 金总管已经满面堆笑地迎了上去,朝着她躬下了整整半个身子,“花掌柜,怎么今儿个这么有兴致,来咱们这小地方消遣。” “你是?” 她看着这个人觉得很陌生,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又是怎么认得她的呢? “这位金爷可是黄大人重金聘来的,金算盘金管家。”讨债人揉着自己半边肿起来的脸,指着他得意道,“这位金爷,可是从前在江南白家见过大世面的主儿,有没有出千,绝瞒不过他老人家的一双招子。” “换管家了?” 荼蘼眨了眨眼睛,看着那个快要笑成一朵花的人。 金管家又是恭恭敬敬作了个揖,“能吃上这碗饭,还得多亏托花掌柜的福。” 没了李管家,才有的金管家,而李管家是怎么没的,他可万万不敢忘。 “金算盘,嗯,是个好名字。”荼蘼的手还紧紧按在骰盅上,这一局,她还没有开,却也不必再开,“听这位小哥说,是你要请我喝茶?” “小的人贱茶鄙,哪儿敢招待得下您啊。”金管家往后退了两步,尴尬地赔着笑,“花掌柜只管尽兴,随意尽兴。” “可惜啊可惜,这兴怕是尽不了了。” 她说着,已开了盅。 盅里既没有豹子,也没有骰子,只有一堆风吹即飞的粉末。 “这……” 说话的是吴老三,他是坐庄的,可此时已吃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赌的局,一盘比一盘大,也的确是搭进去了不少银子。 这个女人,来的时候就已放下了话,只要她投的点数有一盘不是豹子,就算她输,先前赢的所有赌注都不作数。 按理说,没人会觉得银子多才对的。 她已经连掷了七把豹子,他知道,这第八把,只要她想,也一定会是。 可是,她却主动把这些银子又白白还了回去,她图个什么呢? 金总管还是依旧谦恭,“花掌柜此话何意,是哪里招待不周了么?” “我来你千金赌坊,就是要找黄金屋那孙子赌一局,谁要和这些阿猫阿狗玩了。” 金总管的头自始至终再没有抬起过,“黄大人他公务繁忙,甚少来这里,花掌柜想要赌什么,我这就差人回一言堂给黄大人带个话。” 一言堂与千金赌坊,不过就是一条巷子隔着墙,来回不过一盏茶的时间。 他想来,自然很快也会来。 更何况,她已经在这里消磨了很多时光了。 “跟他说,简单点的,就比掷骰子,一局定胜负。” “那赌注是?”要带话,当然要带全话,他从来都不是办事不周全的管家。 荼蘼从桌子上蹦了下来,看了一眼被自己一下子扔光了的满桌的银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您看您这话说的,我们哪有胆子要您的命。” “不是我,是这个。”她说着,一把将那个站在她身边的臭小子扯了过来,送上前去。 “我?” 张子虚一脸懵逼地看着她,他是来帮她撑场面的,怎么一转眼就被她给卖出去了呢? 荼蘼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脑袋,“黄金屋不是一直惦记着这小子么,今儿个我可给他送来了,不要可别后悔。” “这……” 金总管看着这个活生生的赌注,只觉得自己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 “筹码是相对应的,张小哥儿这么个大人物,我们这可没有哪个伙计能比得上。” “我也不要你们的人。”荼蘼只是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总是能掷出豹子来的手,“他要是输了,就把在场这所有人的赌债都一笔勾了。” 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了他们,他们的眼中充满着不可思议。 赌债,这可从来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尤其是这么多人。 这个数字,远比她刚刚赢的那几盘银子,加起来还要多上许多。 有的人小赌怡情,赔的是手头上余下的乐子,有的人一时没把持住,赔的是两三个月的工钱,而有的人,不得翻身,赔的可是祖上三代的全部基业,有的甚至连老婆孩子都早已不是自己的了。 这说勾去就勾去,什么人能值得起这样一大笔银子? “这……” 金总管顿时觉得自己那头已变得有十个大,他从没有听说过会有人有这样的要求,当然也从没有庄家肯应下过, “我得去跟黄大人请示下。” “你去,我等着。” “花掌柜请上座。”金总管说着,已让出了一条路。 “不必了,我就坐这儿等。”她又坐回了赌桌上,“这地方人气旺,赌性足,风水好。” 人气旺,是真的,毕竟一笔勾掉赌债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都不会想去错过。 所以,所有的人都在这等。 “花掌柜,请用酒。”金总管不知什么时候已拿来了一坛酒,“这是黄大人特别为您备着的三十年陈竹叶青。” 黄金屋知道,她从不喝茶,所以这里专门为她常备着酒,不管她来与不来。 这个地方,当然不止备着她的酒,还备着百无先生的烟草,备着白九公子的熏香,备着很多常人想不到的东西。 只要是可能来这里的人,他们的所求,他都备得周全。 也正因为有着这样的周全,那些能够一诺千金的人才肯来这里一掷千金。 荼靡摆摆手,酒的确是好酒,可是她完全没有酒兴。 “不用了,今儿个我想喝茶。” 第50章 筹码 金总管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奇怪,这显然是完全在他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之所以刚才能够一眼认出来,她就是三更天酒馆的掌柜花荼蘼,自然是提前下了不少的工夫。 他不但能认出花荼蘼,还能认出张子虚,当然,也能认出根本没出现在这里的谢乌有。 他能够一眼认出这永安巷的每一个曾经露过面但与他素未谋面的人,当然也早已打听出他们的习性爱好。 在他的认知里,他宁愿相信百无先生这辈子再也不抽烟袋子,相信黄金屋这辈子再也不换女人,也绝不敢相信,这个女人,竟然会想要喝茶而不是喝酒。 显而易见他得到的信息已经老旧了,该换新的了。 “是哪一种茶?” 他不得不问,百茶百味,即便是最不复杂的白茶,喜欢寿眉的却不一定会喜欢白毫银针,更何况,世上还有那么多种茶。 无知,永远都不是可以犯错的借口。 如果奉的茶差强人意,那就不是无知无罪了。 “就那个,明前龙井。”荼蘼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想起了这个茶,只是来到这里,就是想再尝尝。 她想尝尝,黄金屋的茶,跟竹公子的茶,到底是哪里不同。 茶,奉上来了。 这里的明前龙井,是清明之前的头采,是最清甜鲜嫩的茶。 眼下这个时节虽说是刚刚好,却也不是谁都能拿得到的。 不过,黄金屋怎么可能会有得不到的东西。 这里,恰恰她要,恰恰他有。 只可惜,即便是明前龙井,也要分三六九等的。 他这里的,当然不如百无先生那份独一无二的。 荼蘼只是尝了一口,就将茶盏放到了一边不再端起,“他这茶,就是没有人家竹公子那里的好喝,我说我怎么就是喝不惯呢。” 喝不惯他的茶,看不惯他的人。 “花掌柜说笑了,这所谓术业有专攻,竹公子开的既然是茶舍,自然不乏天下的好茶,哪里是咱们这小小的赌馆能比得上的。” “好一个术业有专攻。”荼蘼轻轻捻着桌子上的粉末,骰子碎成的粉末,“那你们开的是赌坊,怎么这坐庄的还赌不过我一个凑热闹的呢?” 金总管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默默等着。 他知道自己不管说什么,她总是能接住话,打到他的脸,那他又何苦再给自己找不自在。 送信的讨债人回来了,在金总管的耳边说着悄悄话。 荼蘼环顾了一周,并没有看到黄金屋的身影。 “黄大人说了。”金总管看着围上来的人群,清了清嗓子,“今儿个在场所有的人,欠过的赌债都免了。” 说一不二。 千金赌坊,不只是一掷千金,当然也要一诺千金的。 这么大一笔银子,他连面都没有露过,说免也就免了。 围观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像这就是一场还没有苏醒的梦。 以往讨债人找他们的追债的时候,棍棒也上过,指头也剁过,他们压根就没抱着什么希望。 他们赌,不只是因为喜欢赌,更是因为离不开这里。 虽然被追债的时候很落魄,但只要还没到还债的日子,这里的大门永远都为他们敞开着,这里的讨债人也永远都像伺候大爷一样伺候着他们。 他们来到这里,就可以暂时忘却从前的身份,不分高低贵贱,只为了这痛快一时,这就是他们往往复复回来的理由。 他们围在这里,为的从来都不是免债,因为即便今天的债一笔勾销了,他们今日也许感激,明日也许就忘了。 赌徒嘴里的最后一把,永远都不会是最后一把,他们知道,自己明天一定会重新欠上的。 既然已经浑浑噩噩过了半辈子,朝尽欢,夕死可矣,还有什么可在乎的? 他们等着,只不过是想见识一场豪赌罢了。 这里扫兴的,当然也不只围观的人。 最扫兴的,自然是她。 “他人还没来,就先认输了?” 金总管赔着笑道,“他不是怕输,是不敢不输啊。” “怎么讲?” “他若是赢了,您还不得把这千金赌坊给掀个盖儿,横竖都得输,倒不如直接认输得了。” 张子虚在旁边白了一眼,“他这算盘打的精明,若是我们掌柜的赢了,这里的人只会谢我们掌柜的,不过这会儿,好名声倒是全让他黄金屋给占去了。” 金总管将荼蘼请到了一边,悄悄说道,“花掌柜要是觉得不尽兴,我倒是可以坐庄陪您玩一局小的。” “我好像听说,金算盘早已经金盆洗手三十多年了?” “话是这么说的,可花掌柜既然乘兴而来,又岂能败兴而归?只不过在下初来乍到,手头也并不宽裕,只有区区这一百两,还望不要嫌弃才是。” “哟,这么大手笔。” 荼蘼搓了搓自己的手指头, “只可惜,我们那店小利薄,可没这么多本钱啊。” “这是彩头。”金算盘说着,已将银票从袖口下递了过去,“至于筹码么,只要您肯说一句好儿就行了。” 荼蘼瞥了一眼那张半叠半开的银票,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上面写的,分明是一千两。 她也顺手从袖子底下接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比上一个管家,懂事多了,我想,你一定会比他坐得长久的。” “这不过是分内的事。”金算盘一直低着头,知道这次的算盘总算是拨对了。 “乘兴而来,兴尽而归,何必要赌?” 荼蘼说着,已朝着大门的方向走去, “下次我要是手痒了,再来找你。” “花掌柜这就走了?” “是啊,他不敢来见我,我偏要去他的狗窝里把他揪出来。” 看着她远去直至消失,金算盘才缓慢地抬起头,脸上的笑容终于淡了下去。 他端起那桌上被人喝过一口便放下的茶盏,一口气全都喝了个干净。 不管是冷茶,还是剩茶,他全都吃得下。 这是难得的好茶,有人不稀罕,有人却万不能糟践。 他能做到这个位置,能够被黄金屋请来,取李管家而代之,就是因为他从不浪费任何一样有价值的东西。 当然,没有价值的,他也绝不再留。 “金总管,他们去了一言堂,要不要去跟黄大人先报个信?” “黄大人是什么样的人物,还用得着你来费心?”金算盘看着身旁这个讨债人觉得有些好笑,“他之所以没有来赌坊,一定是已经在一言堂等候多时了。” “真不明白,黄大人的赌术大家伙可是有目共睹的,他要是来了的话,怎么可能会输,白白让人家给占了便宜。” “不明白就对了。” 金算盘指了指其中的两个讨债人,一个是去屋里给他报信的,一个是脸被人打肿的, “你们两个,去账房处结了月钱,以后就不用再来了。” “为……为什么?” 他们自觉并没有做错事,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你才说,你来这里已经多久了?” “三个月了。”报信的讨债人喃喃的说道。 “三个月了,你竟全然不知她是谁?” “那三更天的掌柜也就大半年前来过那么一回,这小子自然是没见过。”吴老三在一旁打着圆场,别说是这个人不认识,就连他自己,一时半会儿也都没有想起来。 “现在,是我做管家。 从前的那个管家什么要求我不知道,但是此刻起,这里所有的伙计,都要在三天之内把永安巷里大大小小的面孔,车舆,手下全都记得一清二楚。 永安巷是个好地方,容不下这些无用的人。” 第51章 磨刀霍霍 厨房里,传来了霍霍的磨刀声。金属和砂岩之间相互摩擦,生出一阵阵枯燥却很有节律的韵调。 胡阎正坐在案板前磨着他的刀,昨日尚未磨完的刀。 刀是旧的,磨刀石却是新的。 一百五十文钱,从他工钱里扣。 他的刀,本来已快要磨好,只是昨天一顿脾气后撂挑子将它丢了出去,又钝了刃。 钝了刃的刀,就得重新磨,有人还等着新鲜的肉片下锅。 他可以因为一时之气而丢掉吃饭的家伙,可还是得因为要吃饭而生生把气咽回去。 早做晚做,反正活都得是他一个人做。 这就是生活,每个人都不得不忍受的一种生活,他在受着荼蘼的气,可荼蘼又何尝不是在受着别人的气? 既然同样都是被压迫的人,那他们又何苦非要相互生气? 怎么丢掉的刀,就得怎么拾回来。昂着头出去,再灰溜溜地回来,靠着一双手挣饭吃,不丢人。 幸好,他拾回刀的时候,掌柜的不在,没人看见。 后厨里还有一个人,和他一起,也同样在享受着这片刻的安宁。 刀奴正懒懒的靠在角落里,现在既没有人逼他说话,也没有人对他用刑,所以他只静静地听着这磨刀声。 磨刀的声音,于他们两个而言,岂非也正是这世上最好听的声音? 伯牙抚琴,子期对坐而听,闻得了高山流水之音。 火凤斫刀,刀奴倚墙而望,窥到了日月星辉之变。 “你这种打磨的法子不对。”刀奴突然皱起了眉,他可以忍受别人对他不敬,却无法忍受别人对刀不恭,“磨刀就得顺茬来,你这样子正好逆着茬,外表虽是看着光亮,可是磨出来的刀刃上会留有沟痕,用起来的时候刀口一点都不利索。” 胡阎抬头迟疑地看着他,“顺茬?” “就这样。” 他刚想用手比划起磨刀的手法,却发现自己还被绳子五花大绑的捆着,动弹不得。 想来也是可笑,明明是对手,更可以说是死敌,可是他一见到感兴趣的东西,就把什么都给忘了。 “你这力度也不对。”刀奴实在是有些看不下去,“磨刀一定要轻推重拉,前推是呛刃走,后拉是顺刃走,所以前推的时候要力气小一些,不然刀刃就钝了。” “行家呀。” 胡阎试着他的方法推拉了几次,果然效果要比之前好上许多。 “若是你早用我这法子磨刀,跟雷泽相拼的时候也不至于崩了刃去。” “这不重要。”胡阎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我的刀,又不是用来杀人的,跟人拼刀的次数实在是少之又少。” “你的刀,就是为了片牛肉的?” 刀奴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这个磨刀的汉子,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这样好的身手却只偏偏去当一个厨子,平凡而堕落。 “不是。” 胡阎沉声说道,他的目光也黯淡了下来。 他的刀,的确只是在片牛肉。 可他所求,又岂止是一碗简单的牛肉? 刀是利器,既能伤人,也能护人。 从前的他一直以为,刀是利器,只能为攻,可后来才知道,刀其实是守。 如果一个人只能守,那离防线被击溃只不过是一时与一日的区别,哪里能守得住这一世呢? 只有彻底击败你的敌人,才能保护你想保护之人。 上一次,他没有做到,所以青鸾火凤绝迹江湖,幸得在九嶷山被重华君师徒所救。 他不喜欢刀,却不得不拿。 他选择拿刀,只因他不想让自己在乎的人再去拿刀。 他想努力变强,想在下一次遇到那样的情况时,不再这么的无能为力。 这两把菜刀,真沉。 刀奴注意到他眼中微妙的变化,嘴角勾起了一丝笑意,“虽然你什么都不说,可我在你的眼里看到了情,这很危险。刀是无情物,不护有情人。” “人正是因为有想要去保护的人,才会想去拿起刀。”他从不否认他的情。 刀奴却有些戏谑地看着他,“人只需诚于刀,不必诚于人。你心向刀,刀自护你。”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可在乎的人,那与死了又有什么区别,他又何必再用刀呢?” 他不知道刀奴究竟能否理解他说的话,因为他从这个人身上看不到一丝感情,无情的人,没有想要保护的人,甚至连他自己的命都不重要。 他不理解,这样的人,侍刀的乐趣又在哪里? 他在揣测刀奴的时候,刀奴也在思量着他。 一个人有了感情,就会有牵绊,牵绊会生出诸多顾虑,顾虑多了不免畏首畏尾,这反而成了他能否发挥全力的绊脚石。 他也不理解,情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喜欢要呢? 这所有的不理解,他最终只能归结于一句话,低头喃喃自语道,“我们,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每个人都不一样。 人与人的所求,又怎么可能是千篇一律的呢? “我们当然不一样。”胡阎晃了晃自己手中的两把菜刀,“所以现在我手上还有刀,而你的刀,已经断了。” 刀奴的脸色沉了下去,再也笑不出来,因为他已想起了那个断了他刀的人,“你要保护她?她哪里需要你的保护,她根本就不是人。” 不是人? 这句话,听着真耳熟。 好像鬼见愁说过,白玉飞说过,谢乌有说过,黄金屋也说过很多次,还有很多人,记不清了。 他这才发现,好像天底下的男人对她的评价都是这样出奇的一致,她不是人。 胡阎有些想笑,又尽量忍住不笑。 他也许是所有人里最先认识荼蘼的,十多年前,他与青鸾在九嶷山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还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片子。 而如今,她究竟给多少人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才让见过她的人都留下这样的印象。 “可在我眼中,她却比你像个人多了。” 胡阎反驳,即便全天下的人都这样说,他还是不得不反驳。 他看得见,她有喜欢的东西,有讨厌的东西,会欢笑,也会痛苦,可以忍得下所有的苦难,还是能无比的热爱生活,这样的人,总比无悲无喜的人更像个人。 “你知不知道,昨天,她在说谎。” “她经常说谎。”胡阎回答得很淡然,也毫不在意,好像她说谎本就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 “你知不知道,雷泽是怎么断的?” 胡阎点了点头,“那块铸料,的确可以算作我见过的天下之最。” “不!她根本就没用那个东西!”刀奴的眼睛突然爬满了血丝,好像要从脸上眦裂开一样,“她就是用手,生生把雷泽给掰碎了。雷泽如我的命一般,它是怎么死的,我比谁都清楚。她能做得到,却不肯承认,这难道不算是对你们藏私么?” 胡阎听了这话,也的确是惊住了半晌。 原来她真的可以做到,却还要瞒着他们,找了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借口解释过去,好让他们不必太过担心。 他奇怪的是,掌柜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贴心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不是人”么? 刀已磨好,正好有个人可以试刀。 胡阎长袖一挥,一把菜刀从空中翻滚了几圈,正正好劈在了刀奴脖子外侧多出一毫的地方。 是不是吹毛立断他不知道,但至少捆人的麻绳已尽数断去,落在地上。 用了他的法子,磨出来的刀,真好用。 “你什么意思?”刀奴拆掉了缠绕在身的绳子,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没什么意思,就试试刀快不快,呀,坏了。”胡阎刚刚因为刀口不错的欣喜之情立刻又消沉下去,恨不得抽上自己几个大嘴巴子,“这绳子好像也得赔。” 他才刚刚从工钱里扣掉了磨刀石的钱,现在又多了一笔债。 果然,就是不能跟张子虚在一起太久,不然做起事来就开始不过脑子。 “你就不怕我跑了?” “你试试。” 他稍一运气,却发现自己根本使不上力气,已经过了一天了,这不是药物作用。 “她临走前封住了你的奇经八脉,就算是我也没法子帮你解开,这绳子早就是多此一举。”胡阎放下了手中的另一把刀,转过身来直勾勾地望着他,“更何况,我在看着你,你跑不了。” 刀奴冷笑,“我以为,我们已经算是朋友。” “就因为你帮我解决了一个磨刀上的小麻烦?” 刀奴不说话了,在他看来,他们方才所说的,已绝非这样简单。 “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一定很不好,常听人一句话,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想你现在一定很需要一坛酒。”胡阎说着,已经提了一坛烧刀子递到了他跟前,烧刀子是他唯一能请得起的酒,“朋友请的。” “既然你已当我是朋友,为什么不肯放了我,难道你还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用各种古怪的法子折磨我?” “我很想放了你,可我却不能。因为我知道,她一定是想从你这里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才会这样做。我劝你不妨还是告诉了她,这样对谁都好。” “为了这样的理由,她做什么都可以?” “她有她的理由,而我选择无条件相信。” 刀奴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那道疤,他知道她想知道的究竟是什么,可他确定胡阎一定什么都不知道,“你真的以为,自己很了解她?” “在你眼中她不是人,可在我看来,她只是个无情的多情人。” 刀奴不说话了,他知道不论他说什么,都已经完全没有意义。 好在,身陷囹圄,还有自称朋友的人肯请他喝上一坛酒。 胡阎也不说话了,他向来都不是很爱说话的人,今日已说得够多。 厨房外,大堂里。 谢乌有躺在账台边,手中还紧紧攥着两枚铜板,他在等着,等着里面的人有可能会出来。 可当他远远地听到厨房中传来的窃语时,微微一笑,将铜板又重新扔回了抽屉里。 没有要伺候的客人,没有老板的监督,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大好的时光啊,若是不用来睡觉,简直是暴殄天物。 第52章 金钥匙 前街是一掷千金的赌坊,后街是一诺千金的深巷。 一言堂的牌匾还高高地挂在庭院门前的石牌坊上,大门永远对所有人完全开敞。 这里和赌坊一样,来者不拒。 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贫民贱奴,只要你带着价值来,就一定能带着满意走。 牌匾下,恭恭敬敬地站着一个人,弯腰作揖,他的脸上已经因肥胖而笑出了好几道褶子。 “你看这个人,是不是很眼熟?” 荼蘼远远地望着,有些不太确定。 谄媚的笑有很多种,她也见过很多,各有千秋,可唯独这一种却让她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岂止是眼熟。”张子虚回头看了看刚走过来的前街,又看了看一言堂的门口,“这不就是刚刚的金算盘么?” “他的脚程倒真是快。” “不可能,咱们这一路出来,根本就没有见过他。”张子虚很快地否定了去,不过他又已经想到了另一个极好的理由,“狡兔尚有三窟,黄金屋又是什么样的人,我相信从赌坊到他的老窝,可绝不止一条路的。” “也许。” 荼蘼说着,又上前慢慢地走了几步,走近了些,更看清了些。 “可是他不傻,不会这么刻意的让咱们知道。” “也许。”张子虚也回了一句也许,可是他心里明明就是觉得黄金屋根本就不够聪明的。 “不对。” “哪里不对?”张子虚仔细瞧着这人,从上到下,甚至于细致到从眉眼的间距一直打量至双脚并立的距离。 “他不是金算盘。” 她的话说的很肯定,她已经站住了脚步,不再向前。 这两个人,分明一模一样,就连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勾起的长度都是一样的。 这世上,能将同一张脸易容成几乎一模一样,还能模仿得惟妙惟肖的人,她只知道千面郎君。 可那是她找来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又出现在这里。 张子虚跟在她身后也停了下来,顺着她的目光朝不远处的人望了过去,“你看出了什么?” “他的眼神。” 荼蘼眯起眼睛细细地打量起这个人,她终于知道一开始看到他笑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浑身难受, “金算盘对你笑的时候,即使他心中的笑意只有八分,却也能让你感受到十二分的诚意。可是这个人,虽然他全心全意地在让自己笑,但他脸上那皮笑肉不笑的不自在,简直比哭还要难看。” 面具,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很多不同的面具。 人总是需要戴上各种各样的面具,才不至于让人一眼看透。 有的人,只能戴着一张面具,假装自己无悲无喜。 有的人,把自己的脸变成面具,让人看不出他的悲喜。 而偏偏有的人,一眼就能将所有的面具撕破开来,看到面具下的悲喜。 她一直都觉得,这样的人很可怜,看到世上所有的人,全都是扯下了遮羞布的样子,一眼看尽。 当一个人眼中看到的肮脏总是多过美好的时候,又该怎么去骗自己要好好地爱这个世界?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 所以她才总是心疼张子虚,又更羡慕张子虚。 “我也看出来了。”张子虚点了点头,“你瞧他的指甲,金算盘刚刚作揖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他是不留指甲的,可这个人的指甲却比之前要长了三分,一个人的指甲在一眨眼的工夫可以从长变短,却总不能凭空就长出这么一截的。” “观察入微,很好。”她说着,已又开始向前走去,“你知道洞察秋毫之后,该是什么?” “先发制人?” 荼蘼淡淡地笑了下,低头看向面前正躬着腰的人,好像很吃惊的样子,“哟,这不是金算盘金大管家么,这么巧又遇到了。” 听到这样的话,张子虚才知道,洞察秋毫的后面并非先发制人,而是大智若愚以便伺机而动。 一个人若是觉得自己的把戏并没有被对方看出,便会因沾沾自喜而掉以轻心。 所以一个人想要更快地得到另一个人的信任,同样的,装傻无疑是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一个耍小聪明的人和一个本分老实的人,换做任何人都是更愿意和老实人做朋友的。 掌柜的告诉过他,女人的优势就在于,男人永远都觉得天底下的女人本就比男人笨,所以聪明的女人也乐得当这个笨蛋,不必再多费力气。 而他身边的这个女人,恰好又最懂得利用自己那张清纯无辜的面孔,骗取这些自认为是老江湖的信任。 “在下虽是金管家,却不是金算盘。”躬身的人微微抬起头,脸上还挂着那似笑非笑的奇怪表情,他回答的话很官方,却解释得很有耐心,“金算盘是在下的胞兄,筹备赌坊的生意,在下金钥匙,主要是打理一言堂的一些琐事。” “明白了。”荼蘼突然凑近到他跟前悄悄问道,“他是招财的金算盘,你是守财的金钥匙,你们是不是还有一个散财的兄弟叫金腰带啊?” 金钥匙脸上的笑容已变得十分勉强,“这话怎么讲的?” “杀人放火金腰带,这名字简直就非他莫属。”她抬头瞥了一眼头顶上这大大的牌匾,每次看见这一言堂的招牌都想一把给它摘了下来,“若不是你们两兄弟长得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我还真以为黄金屋就是你们那失散多年的亲兄弟金腰带呢。” “花掌柜可真会开玩笑。” “好笑么?”她细细盯着他的脸,却露出一丝不悦之色,“那你怎么不笑?” 金钥匙的脸上又尽力挤出了几道褶子,可是他的嘴角已有些因保持笑容太久而僵硬得发抖。 都说笑容可以治愈创伤,可如果一个人在失意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一张笑脸,一定会不想再多活半个时辰。 “谦恭有礼既可是曲意逢迎,亢心憍气也并非不可一世。”荼蘼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她从他们做的事之间已经察觉出了个中端倪,“金算盘有金算盘的好,金钥匙也有金钥匙的好,你不必事事非要和他一样的。” 金钥匙的眼中又划过一丝奇怪的神情,似是充满了感激。 他知道,她懂他。 金算盘与金钥匙虽然是一对兄弟,可是金算盘实在是太过光鲜耀眼,所以金钥匙也一直都活在长兄的阴影下。 他事事都要学他,学他穿衣打扮,学他待人处事,久而久之,他已经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 而荼蘼,就像是无意间撞破了禅机的小鹿,顿悟了他的拈花而不笑之意。 在她面前,他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放松些自己,不必再去守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规矩。 他终于可以自在地敛起笑容,瞥了一眼旁边的张子虚,小心地提醒着,“这两天来找黄大人的人有很多,你是我见过唯一的一个不必屏退左右就可以去见他的客人。” “我们是自己人,没什么主宾之分。” 荼蘼已经夺门而入,不等他带路,她知道他在哪。 张子虚在后面跟着,已经有些凌乱,她一开始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可后来又为什么一针见血戳穿了人家的心事,虚虚实实,不明不白,这又岂非是相互矛盾? 可能,这就是那什么恩威并施,这个词好像不太贴切,但意思差不多。 他点了点头,他又不是读书人,想不出他们口中那些弯弯绕绕的花花肠子。 那些,他只要老老实实跟着她,就不必非得再去学的花花肠子。 第53章 烟波亭 汉水连天阔,江云护晓寒。 青青山数点,最好倚栏看。 这是前人所作的一首烟波亭,却没想到,黄金屋竟真的将这烟波亭搬来了这里。 花径,长亭。 亭廊四面都各铺设了一扇水墨玉雕屏风,屏风半虚半掩,画里画外无限江山,风烟皆入墨中。 黄金屋在亭间伫倚着阑干,正轻轻点洒笔墨描摹着最后一面屏风上的山水。 心中所念,笔下所现。 他在等着她,他知道她一定会来。 他故意不去赌坊,就是为了引她来这,来看看他新造的一方自在天地。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 他轻吟着的是一首前人的词,他在等着来的人接下去。 不管这人说的是“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还是“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这都是他。 他所言,他所衷,他所表。 可他最终想说的,却还是最后一句,借以聊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之心。 这是他的长亭,他的酒兴,他的词中意,他的话外音。 他觉得,被看添香,白衣卿相,此情此景,此言此人,甚美。 只不过,来的人并没有顺下他的意。 如果真的能顺了他的意,那她可就不是荼蘼。 “如今憔悴赋招魂,儒冠多误身。”她看到了他所言憔悴,却借憔悴之言笑他书生百无一用,“斗筲穿窬语,衣冠楚楚兽,远看一条狗,近看黄大人。” 黄金屋突然回头,用一种极其嫌恶的眼神看着她,“粗俗,肤浅,简直是有辱斯文。” 原来一个人酝酿了许久的兴致竟可以被一句话如此轻易地败坏,白忙活了。 “只可惜粗鲁人志得意满,斯文人却只能跳脚骂娘。” 荼蘼斜眄而笑,却已经喧宾夺主先坐到了长亭的石凳上,她可没有兴致干巴巴地站在亭子外面吹风。 黄金屋轻轻叹了一口气,将笔搁置在一边,坐到了她对面的石凳上,“你不在的时候,我常常盼着你来,可是你每次来了,我又巴不得你赶紧走,你说,这是什么毛病?” “我知道,这叫贱。” 张子虚已经抢先说道,他十分确定,自己这一次的用词终于准确无误了。 黄金屋嫌恶的眼神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只不过一分为二也并不能够让这种情绪淡去半分。 主仆二人,一样粗俗,他暗暗叹道。 荼蘼好像很满意他的说法,“是够贱的,不对,那不叫贱,那叫慷慨。黄大人今儿个可是大手笔啊,在赌坊直接当了一回散财童子,您是没见着当时的场面,那可真是出尽了风头,一句话赢得了满堂彩。” 黄金屋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没有谁天生就是这么慷慨的,人还不都是逼出来的。” “你在怨我去砸你的场子么?” “我哪有这个胆子。” “缺德事做得多了,是要遭雷劈的,我是在帮你行善积德,破财免灾。” “那我是不是还得多谢你的提点?” “不用不用。”荼蘼笑着摆了摆手,又将手摊开来,“人常说,大恩不言谢,您还是赏俩子儿实在些。” “你看你,张口闭口的就是银子,多伤人心。” “我是个人,要吃饭的。”她轻轻捋着额前的头发,她从不忌讳说这样的实话,“视金钱如粪土,那都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做过的糊涂事了,现在年纪越大,就越觉得钱这东西,可真特么的是个好玩意儿。” “是,是个好玩意儿。”黄金屋也不得不承认,毕竟他奔波来去也不过是为了这个,“所以在赌馆里你既然开了价码,我当然得二话不说巴巴地给你送上去。你向来是知道的,只要你说,只要我有。” 荼蘼瞟了他一眼,却毫不遮掩地娇羞一笑,“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内味儿呢。” 黄金屋掩嘴轻轻咳了两声,却避过她的目光,“我的心意,你难道现在还不明白么?” “哟,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啊,尤其是当着我的面儿。” “心之所至,意之使然,我自问无愧于人前人后,为什么不能说?” “没什么,就是怕你说谎话遭雷劈的时候,我还得跟着受连累。” “你不信我?” “我不信你,是因为你不可信。” 黄金屋的脸上略显失落,“我还以为,我们之间早就化解了嫌隙。” 荼蘼看了看周围,金钥匙已经退了下去,这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她的面色突然沉了下去,“你知不知道,你要有大麻烦了。” 黄金屋却只当是一个笑话听了,“怎么,最近酒馆生意不景气,花掌柜改行去卖卜算卦了?” “昨天我那来了一个很奇怪的人。” 她半掩着嘴说道,很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是被别人听了去。 黄金屋的眼睛也跟着垂了下去,兀自摩挲着面前的酒杯,“你那的人,有哪个不奇怪的?” “你是不是觉得,不听别人的劝,从来只按自己的想法来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只要事情能办成,就可以了不是么?” “是。” 这也是她曾经说过的话,她也从不否认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你觉得别人的法子不好,自己的反而更有用,你会怎么做?” “跳出圈子,不跟他们玩了。” “那不就得了。”黄金屋也松了一口气,至少在这上面,他们还是达成了一致。 “可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我可以,你却不行。” “凭什么?” 荼蘼突然抓起他转着杯子的手,反扣在了石桌上,“如果你这样扣住我的脉门,我照样可以在你下次眨眼之前就宰了你,而现在,你却不行。” 就凭这个。 黄金屋会意一笑,他从不否认。 他侧目看向那只压在自己腕上的手,不管怎么看,他也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细的手指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忍不出,伸出了另一只手,想搭上去。 只不过,他的另一只手还没来得及抬起来,就被荼蘼抄起桌上的一根竹筷顺着指间戳了下去。 竹筷嵌进了石桌里,不偏不倚,夹在他食指与中指之间。 黄金屋的嘴角轻轻抽了一下,突然变得很小声,“我拎得清。” 第54章 楚源醽醁 “你知道两个人做买卖,最重要的是什么?”她的手心抵在竹筷露出桌面的半截上,来回转动。 “坦诚相待?” “那是你和其他人。” “那对你呢?” “听话。” 她温柔地笑着,把手慢慢地按压下去,竹筷竟深深地嵌进了石台中,再看不见一分。 “虽然这个条件并不公平,但是很合理。”他看着自己那只还动弹不得的手,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也认可这样的法则,“一个人的能力,决定了他能拥有的权力。” “别跟老子装蒜,难道知鱼没有告诉过你,名单上的人,一个都不要碰?” “我没有啊。” 黄金屋却是一脸的云里雾里,对于她这突如其来的问罪,实属茫然。 她的手指紧紧捏着他的腕膊处,能够触碰得到,他的心脉稳定而规律地跳动,“再说一遍。” “真的没有。” 黄金屋无辜地看着她,好像并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荼靡皱眉,她不得不重新思量一下自己,再好好看看这个人,也许她真的错了。 她错估了一个人。 她没想到一个人居然能在说谎的时候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甚至情绪间没有一丝慌乱,她从未见过如此恬不知耻之人。 “难道是知鱼?”她看了看庭院的四周,又看了看他。 黄金屋也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是说她……” 荼蘼点了点头,将手缩了回去,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表情,“她人呢?” “她不在。”黄金屋也将自己的手腕收了回去,却放到鼻间轻轻嗅了嗅,这一次,腕上没有留下任何味道,她今天没喝酒,“我说这两天怎么没见过她,原来是一不小心捅出了娄子,怕你找上门算账先躲起来了。” “是不是对你来说,再好的女人也不过是件华丽的衣服,随时可弃?” 荼蘼静静地看着他,能够这样坦然自若地将事情全都推到一个女人的身上,她的确替她有些不值。 黄金屋一口饮尽杯中酒,又将面前的两只酒杯斟满了去,却答非所问,“上次你请了知鱼一坛文王贡,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次换我请你。” “这世道还真是奇怪。” “哪里奇怪?” “有人找开赌馆的人赌运,有人请开酒馆的人喝酒。” “竹公子那杯茶可是龙腾天下,我这儿的粗茶自然是比不了,可是这壶酒你却是非尝不可的。” 他说的茶,自然是在千金赌坊里被荼蘼嫌弃了的茶。 不管在那边发生了什么,别人说过了什么样的话,都有人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也在让她知道,他人虽不在那,却什么都了若指掌。 可是后面这番话,无疑是自信过头了。 这世上,没有什么非见不可的人,更没有什么非尝不可的酒。 然而荼蘼偏偏就吃这一套,她也想知道,什么样的酒能让他有这样的自信。 她从来都拒绝不了别人递上来的斟满杯的酒,就像男人从来都拒绝不了脱光了衣服的女人。 这是毛病,得治,可她却乐此不疲。 酒色澄亮,白盏浮翠。 “绿酒?” 她端起酒杯轻嗅酒气,果然不是凡品,她虽喝过不少奇奇怪怪的酒,却也未曾尝到过这一种。 黄金屋一字一顿地说道,“此酒名为,楚源醽醁。” “衡阳古酒楚源醽醁?” 黄金屋微微抿了一口,似已有些醺醉,“是,藜藿嘉于八珍,寒泉旨于醽醁。” “难怪。” 她也将杯中酒一口饮尽,好酒之所以为好,是因为实在难得一见。 这样的珍馐,哪能不趁机会多贪上几杯。 只要酒是好酒,谁还管他请酒的人是不是好人。 至少她总算能松一口气,知鱼果然信守承诺,并没有将她那夜的那番话尽数告知黄金屋,否则,他今天请的就该是舂陵王了。 “南楚之酒当配南楚之肴,有酒无菜,岂非糟践?”黄金屋说着,已在身侧对空打了个响指,“我这儿新来了个厨子,那做菜的手艺可谓是天下一绝,你今日要有口福了。” 响声骤停,人面相迎。 一个小姑娘正端着一个大瓷盆子走上前来,盆中剁椒与葱花红绿相间,一只胖头鱼半沉半浮,油汤还在泛着滋滋热气,已然飘出了香味。 她? 小姑娘的脸被大大的瓷盆挡在后面,却依然挡不住她那怯生生的大眼睛透出的神采。 她半低着头,想看却又不敢抬头看,眼神飘忽不定,似是在回避些什么。 可是荼蘼盯着的仍然是她的手,那双手不管怎么看都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她走来的时候,盆中的汤汁丝毫不见晃动,白瓷红汤,规规整整,竟没有溅起一点波澜。 她会功夫? 荼蘼不得不这么作想,不会功夫的人,绝不可能手底下这样的稳,可是会功夫的人,那步履下顷刻间的气息变化她又为什么会丝毫察觉不到? “是你呀?” 张子虚已有些兴奋地喊了出来,他还以为上次一别,再也见不到她了。 黄金屋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张子虚,“怎么,你认识她?” “当然,她不就是……” 他说着,又突然顿住了。 这才发现,自己明明觉得已经和她很熟,却连人家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他的很熟,不过犹恐相逢是梦中。 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原来,他早已心心念念,不敢忘怀。 荼蘼回忆着,那天清晨,她还说过让她卖身黄金屋的话,如今却都一语成箴,可这到底是对是错? 她有些调侃地看着黄金屋,“从来只见新人笑,我说这两日怎么不见知鱼了呢。”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黄金屋皱眉驳道,他可以被人说是见色忘义,却绝不能让人说是薄情寡义,毕竟,他对每一个女人都情深义重,“知鱼在我这里,又岂是旁人能够替代的?”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话虽如此说,可黄金屋向来不是这样的人,然而这一次,却绝对例外。 她知道,至少知鱼绝对是个例外。 “哦。” 她只敷衍地回应一句,她当然也知道,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才会更加引起黄金屋的言无不尽。 如果她继续追问下去,他反而会不再说了。 第55章 香屏 “她叫香屏。” 黄金屋的目光挪向不远处那几面华美的屏风,最后一扇,他还没画完。 他右手执起笔,左手端着盛满的醽醁之杯,朝着山水之屏走了过去。 白纸黑墨,画的是潇湘水云之姿,可总是觉得还少了些什么。 看到香屏和荼蘼的时候,他突然间明白了,这两个人就像是他眼前的画和心中的画,相比之下,缺的就是那一抹点珠翠的神韵。 他以酒代墨,轻蘸紫毫,白水黑山上浮现出了层层靛青,仿佛冬雪消融之后的初春盛景。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 他兀自欣赏着自己的灵机之作,不禁吟出了这本该有的自赏之情。 “料青山,见你仍是狗。”荼蘼却不等他说完,代他说道,“情与貌,略相似。” 端着盘子的小姑娘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来这里两天,见过不少登门拜访的人,却从未见过敢这样对黄金屋说话的人。 她更惊奇的是,黄金屋这样睚眦必报的人,听到这样的话,竟然一点都不生气。 “怎么,你也觉得我说的不错?”荼蘼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小姑娘,她却不曾想过,进了一言堂的下人,还敢笑这样的话,有点胆识。 香屏立刻敛起了笑容,将盘子放在桌上后就赶紧退到了一边,并没有再回什么话。 黄金屋皱眉,“为什么每一个来到我府上的女人,你都这么感兴趣?” 他记得,从一年前刚认识她开始,从他的如黛到他的东君,一直到现在的知鱼,然后到了香屏,她对她们总是比对他要和善的多。 “你不是也同样在垂涎我的这儿的男人?” 她看了看张子虚,又看了看黄金屋, “人我是给你带来了,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把人给带走。” “我的确没有这个能耐,可你也不见得有。”黄金屋看了看张子虚,又看了看香屏,好像看明白了些什么。 “那不一定呢。”荼蘼却没再看任何人,而是盯着那盘剁椒鱼头出了神,“她来你这儿之前,可是先去找的我,我要是想带走她,人家指不定有多乐意。” “她只不过是一个厨子。” “一百两的厨子?”荼蘼当然还记得,她当初卖身赎父的价格。 黄金屋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小口,细细咂味,“她值这个价格。” “是,她值。” 荼蘼轻声呢喃,却不经意间看到了身旁已然眼睛发直的张子虚,她好像做错了一件事。 她实在是低估了,这个女人在他心里的分量,可她却始终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黄金屋的目光也挪到了这盘菜上,“你还没有尝过她做的菜,就这么断定她值?” “一道菜,观其色,闻其香,辨其味。我虽还没有尝过,但是已经看见,闻到,这色、香、味,三者已占其二,你这笔买卖,怎么说都不算亏的。” “尝过其味,再论不迟。” 黄金屋已经拿起筷子,轻轻夹了一块鱼头嫩肉拈到荼蘼的盘上,却被荼蘼用筷子挡了下来。 “别人夹过的东西,脏。”她又重新拿了一副筷子拈起一块鱼肉,将筷子放回了两人之间,“我想要什么东西,向来喜欢自己来。” “她在你们面前也这样?”黄金屋问的是张子虚,他要确保一件事情,知道了这件事情,他就可以有另一番打算。 “不,从不。” 张子虚很淡定地否认了去,只是他的不,不是荼蘼从不拒绝他们的夹菜,而是她从来就没有跟他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 白嫩鲜美的胖头鳙,加上酸咸的剁辣子,肥而不腻,口感软糯,鲜香适口。 “你是大庸来的?” 荼蘼尝到第一口,突然皱起了眉,突然提到了这个地方。 香屏垂着头,面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可是却回答得很坚定,“是。” 黄金屋在一旁眯起了眼,他既奇怪荼蘼的一语道破,更奇怪香屏的毫不避讳,“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还不容易,大庸之人喜食酸辣,他们的剁椒比别的地方多添了一道酸鲜,这盘菜就是那个味儿。” 黄金屋却松了一口气,幽幽叹道,“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你在说我?” 荼蘼眨了眨眼,有些不可思议,这种话,怎么能用在他们两人之间呢? “良人为食,以食为天。”他终于找到了个机会可以去笑她一笑,“我当你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仙,却没曾想原来只是个饭腻子。” “饭腻子不敢当,酒腻子还尚可。” 她说着,已又连饮了几杯楚源醽醁,好菜当有好酒配。 “难得今日你这么有兴致。”黄金屋瞥了一眼身旁的人,“香屏,你去多弄几道菜来。” “香屏,你姓什么?”荼蘼端着杯中酒,突然叫住了她。 香屏早已转过身去,却突然站住,头只是抬起又低下去,“杜,我姓杜。” “杜香屏?”她细酌着杯中酒,回翻了一遍从前的记忆,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大庸城郊有个武陵朱氏,你可知道?” 香屏微微摇了摇头,“不知道。” “大庸城的人居然不知道朱氏?” 她正奇怪地打量着她的背影,这话听起来,就像是永安巷的人不知道百无先生一样,的确是少见。 “怎么,难道这个朱氏跟我们杜氏做出来的菜味道一样?” “你认为,朱氏是开饭馆的?” 香屏回头瞄了一眼黄金屋,“难不成是开赌馆的?” 荼蘼轻笑,“你去忙。” “大庸朱氏,连我都没有听说过。”荼蘼看着香屏时,黄金屋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她又不是你,事事都能知道得清楚。” 她却拍了拍身旁的张子虚,“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子虚,你还不快过去帮帮人家的忙。” “我可以么?” 张子虚有些迟疑地看着她,直到看见她点了点头。 他又看了看黄金屋,这里毕竟还是他的地方。 可谁知,黄金屋竟也像和荼蘼商量好了一样,点了点头。 他有些窃喜,却来不及多说什么,便忙不迭地追上了香屏的脚步。 长亭深远,花径幽折。 她默默地看着那两个人的背影,有说有笑,渐行渐远。 他们,熟络的可真快。 “郎情妾意,春衫年少。”黄金屋也同样在看着他们,啧啧地摇着头,“年轻真好,羡慕啊羡慕。” 她看着他们,听着黄金屋的话,竟也莫名有些心酸起来。 张子虚跟了她三年,跟着她亡命天涯,他们虽然彼此已知根知底,她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副模样的他。 他好像,很开心。 这些年,他虽不太懂事,却也肯听话,做事也很让人放心。 她差点都忘了,他还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这本是还会玩闹的年纪,在她面前,却永远都不够放肆心性。 可是在这个小姑娘面前,他好像又重新像个孩子了。 果然,还是年龄相仿的人,更容易无话不谈的。 年轻真好。 她也不得不认同黄金屋此时的话。 她看着香屏,心中也是羡慕的。 当初被赶下山的时候,自己与她应也是差不多的年纪,可是从那时到现在,她的脸上却从没有一天出现过这样稚嫩的神情,她从没有被允许年轻过。 这些年,她都错过了些什么,又得到了些什么? 好在,她还守着那一方净土,她回山的心从未改变。 年轻真好,难怪黄金屋愿意出下这一百两银子。 如果可以买到她的这些青春,花多少银子都是值得的。 第56章 一本万利 “你既然这么羡慕,何不干脆成全了他们?” 黄金屋闻得此言一怔,却又笑道,“我成全了他们,谁来成全我啊?” “一百两,这丫头归我了。” “我怎么听说,当初她去找你的时候,你是拒绝的呢?” “此一时彼一时,当时我那不缺人手,自然是不会白花这份银子。可是这两天,拜你所赐,我那的厨子罢工了,这酒馆总得开下去的不是?” “他只是厨子?” “她在你这儿也只是厨子不是?” “好。”黄金屋不作推辞,坦言道,“一千两,人归你。” “一千两?” 荼蘼看着他,她知道黄金屋这话是故意说给她听的。 当初她从白玉飞手上把价码从一千两加到了一万两,整整十倍,现在黄金屋就如数奉还了给她。 “她值得。”黄金屋悠然说道,因为他已经从荼蘼的眼中看到了势在必得。 荼蘼摸着腰间那张方才金算盘给她的还没捂热的一千两的银票,“我上哪儿去偷这么多的钱?” “过两天,只会更贵。”黄金屋斟了一杯酒,慢慢品酌,“这可不是我坐地起价,是因为她爹前两日只欠了我一百两,而今却已足足一千两了,零头我都没有跟你算呢。” “她爹还在赌坊?” “上次他卖了女儿,欠下的银子一笔勾销,才发过誓再也不赌了。可你总该知道的,赢了想赢更多,输了就想翻本,尤其是,无债一身轻的时候,最不用去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赌徒嘛,嘴上说一套,手底下做一套,这世上哪有什么最后一把啊。” “而你又让他恰恰好看到了自家女儿的价值,他就更加有恃无恐。” “我不过是做了个顺水人情,毕竟银子这种东西,谁会嫌多?” “别以为用钱就可以买下任何人。”荼蘼放下了筷子,又很快否决了自己刚刚说的话,“当然,除非你的钱真的足够多。” “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码。不过就是有的人已经标好了,而有的人正待价而沽。” “可我却没有那些闲钱。” “你的意思是,这桩生意,不做了?” “我从来不做注定赔本的买卖。” 黄金屋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多余的人前来,“所以你故意支走张子虚,总不会是要跟我谈一桩做不成的买卖。” “是,这桩买卖只不过是我临时起意,不重要。还有另一单生意,我只跟你谈,不想让别人听了去。” “你还在怀疑他?” “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每个人都可疑。”不管对谁,她都是这样的说辞,保持怀疑是人之常情,至少她还很诚恳,“而他最可疑。” “有时候我还真是不得不佩服你,敢把一个自己根本不信任的人带在身边。如果我是你,才不会把一柄这么危险的剑时刻悬在头顶上。” “把危险带在身边,那叫自醒,若是藏在了看不见的地方,那才应该自危了呢。” “那倒也是。” “所以跟我这样的人做生意,你大可完全放心。” 黄金屋低头沉默,他在想一件实在想不明白的事情,明明是他挖空了心思才搭上了她的生意,她应该是不情愿的才对,为什么这次听她的话里话外,总觉得她很主动,而且还在极力地想要促成。 白白送上门的甜头,通常后面等着的全都是苦头,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 只不过人的心一痒,眼睛就瞎了。 “几成利润?” 他并没有问是什么样的生意,不管是做什么行当,都不重要。 他们这些人,做的本就没有绝对干净的生意。 做生意的人,关心的事情无非只有两个,几成利润,几成风险,知道了这些,他就该知道要不要应下了。 一般的生意,通常利润只有三成,只不过他比较挑剔,低于五成的他也懒得浪费那个力气。 他在等着,荼蘼说给他一个满意的数字。 当然,他也早早做好了荼蘼坑他的准备。 “三。”荼蘼清楚地看到他脸上略带不屑的神情,继续说道,“三百倍。” 她更清楚地看到,他面上的不屑已然变成了惊恐,那种已然石化在原地的惊恐。 他知道,她不是开这种玩笑的人。 一本万利,这个词从来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能做到这个分量的生意,怎么可能存在? 三百倍,就算是赌坊,也从不敢叫到这么高的赔率。 黄金屋的额头已经挑起了青筋,他颤颤巍巍端起了酒杯,一连喝了七杯酒,气都没喘一下。 他的脸上已晕出了绯红,只有借着这缓不过来的酒劲儿,才勉强挤出了一句话,“你让我先想一想。” 这个数字,虽是让人害怕,却也更令人心动。 这世上,又有谁舍得拒绝这样天大的好事? 荼蘼就坐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不言不语。 她知道,不管他想多久,最后也一定会答应的。 因为在这一点上,他们两个是一样的人,没有人能够拒绝得了这样的诱惑。 她当初接下这桩生意时内心的挣扎绝不会比他少半分,可她终是接下了,他也终将一样。 给他时间考虑,只是因为她想看看,一个人试图说服自己时,心中所思所念映在脸上,会是什么样神情的变化。 黄金屋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天地万物都已在那一刻静止住。 风吹打在他的脸上,他没有动。 叶枯落在他的脚边,他没有动。 风只是吹来又走远,叶只是飘起又落下,人只是活着再死去。 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既然万物自有其定数,他又为什么会害怕至此呢? 他缓缓抬起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啊。” 荼蘼淡淡地看着他,还是不回他的话,她看到他的眼中已有些迷离,不知是酒使人醉,还是财惑人心。 可酒色财气,都是他早已司空见惯了的东西,怎么这时候却如此不能自持了呢? 他的手揣在袖中,紧紧地攥着那三枚骰子。 骰子相互摩擦,发出咯咯的响声。 他想到这些天,每次卜运的时候,掷出的点数总是豹子,好像终于有了一个合理的说法。 现在,他实在是想再去掷一把,看看掷出的点子是不是依然如旧。 只不过他终是没有出手,因为他知道,他已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第57章 人情 “为什么是我?” 他知道了这样的利润,就没有再去问风险。 只因他知道,所有人也都知道,能够有三百倍利润的生意,就一定会有三千倍的风险。 可是风险与利润不同,利润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多一分就是多一分,少一分就是少一分,每一分都能够算得很清楚明确。 而风险呢? 那不过是个可能性,遇到了就是遇到了,没遇到就是没遇到。 不是一,就是零。 这样看来,三百倍的风险和三千倍的风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至少他总该明白一个道理,打从搭上这个女人起,他早就该把命彻底豁出去了。 他开赌馆,却从不下场去赌一局,他还以为,他早就勘破了十赌九输,不赌为赢的道理。 可是他错了,错估了自己。 以前不屑一顾的,只不过是因为筹码不够大罢了。 原来,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那个不要命的赌徒,妄想去搏一把,从未改变。 “刚刚在赌坊的时候,我听到金算盘说过的一句话,觉得很有意思。” 她倒满了最后一杯酒,缓缓站起了身,走到方才黄金屋描绘的那扇屏风前,将杯中酒尽数泼洒上去。 把酒对崔嵬,青山颜亦开, “他说,这世上只有两种人需要特别留心,一种是运气特别好的人,一种是胆子特别大的人。” “他在说你?” “是我在说你。”荼蘼纠正。 “我是哪一种?” “两种都是。” “所以你找到我,是因为觉得只有我可以替你完成心愿?” “这不是我的心愿,只不过是我应下的一句话而已。” “好,就算如此,至少你还是选择了我。” “因为我知道,别的人就算是机关算尽,他们至少懂得权衡利弊。一个会知难而退,明哲保身的人,天底下随便捡一个就是,我不需要。” 她的手一松,酒杯滑落在地,瓷盏磕碰在地上发出了清亮的脆响, “而这两种人,他们若是疯起来,谁都拦不住。 我要的,恰好就是他们的不死不休。” 黄金屋看着地上的碎瓷已开始有些兴奋得发抖,不管是浇画还是摔杯,但凡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都会让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我已经等不及要知道,这究竟是一桩什么样的买卖了。” 东西自她的袖中滑出,托在手上,这不过是一块似钢非钢,似石非石的再平凡不过的薄片。 黄金屋凝视着这个东西,忍不住伸出了手,可在他的手碰触到薄片的瞬间,立马就缩了回去,再也不敢触碰。 荼蘼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这是什么东西?” 黄金屋的脸已经不见血色,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碰到薄片的瞬间,好像握住了一团火,又好像攥起了一块冰,好像自己的手正在被成千上万把刀刺戳,戳出了成千上万个窟窿,好像自己的每一滴血都要被它吮噬殆尽,挣脱不得。 荼靡看着他的神情有些失落,“原来你没本事碰得,看来是我找错人了。” 她也总算知道,这个东西,是会识人的。 当初她第一次碰到的时候,也和黄金屋的反应大差不差,不同的是,她的力量还算压制得住,所以不会像黄金屋一样如此失态。 在心地至纯的人那里,它和普通的石铁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张子虚那天拿过时会完全没有反应。 可是在心术不正的人那里,它就是地狱中的勾魂锁链。 所以,她才想将这块薄片给张子虚去打一把刀,只能给他。 “可我已经知道了。” 这个东西,他见过了,也知道了为什么可以有百倍利,他同样也知道,搅合进来的人,永远都没有法子再全身而退。 它是个秘密,不为人知的秘密,而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得住秘密,所以不管他行不行,都非行不可。 “那你记住了?”她也同样知道,自己还是找对了人。 “死都不会忘。” “雇主说,要找到另一块,更大的。”她微微顿了顿神,沉思片刻,“应该是更大的,我猜。” 更大的是她的猜测,如果不是的话,雇主就不会把这一块毫不吝啬地交与她。 “不可能!” “你没见过,怎么知道不可能?” “世上如果真的存在这种东西,世人岂非早已争得头破血流?”黄金屋说得十分肯定,“我不过一介书生,都知道这个东西到底有多可怕,但凡有人看到过,江湖上怎么可能会连一点风声都没有?”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那后来呢?” “后来想想,即便见识如你我,这个东西不也是近几日才知道的么?” “我知道了。”黄金屋点了点头,不再更多顾忌,“放心,除了你我,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不,你一定要告知另一个人,因为只有他才有可能帮到你。” 她知道,不让第三个人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知道这个东西的人,早已不止三个。 萧夫人找到了竹公子,竹公子找到了她,她又找到了黄金屋,这只是她知道的人,当然肯定还有她不知道的,所以她知道,黄金屋也必将继续找下去。 这世上本就有太多的事情,不是仅仅靠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做到的,这也是黄金屋最初找上她的原因。 黄金屋唏嘘,“看来,你已经替我准备好了人选。” 荼蘼点点头,说出了三个字,是他怎么都想不到的一个名字,“鬼见愁。” “你不去找他,却让我去找他?”黄金屋的脸上闪过一阵迟疑,眉头紧跟着拧巴了起来,“还是说,你来找我,根本就是为了让我去找他?” 荼蘼却有些哭笑不得,“你问我?你好意思问我?” 他想起了上次和白玉飞一起做的局,鬼见愁的反水确实有些坏了规矩,可面对那么多的银子,一个人不管怎么做都应是情有可原的,“我想不到的是,一个背叛过你的人,你还要用?”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两码事。” 对于做人和做事,她向来都划得太清,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她没有人性。 可谁又真正知道,不近人情,才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人情。 “他得罪过我,所以我不见他,至于这笔账,迟早有一天要算的。可是他也同样有这个能耐做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本就不该浪费一丁点,所以我才让你去找他。” “那我要分他几成利才算好呢?” 荼蘼伸出了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却不说什么话。 “一成?”黄金屋迟疑,一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可是对于鬼见愁这样的身份来说,未免有些少了。 “不,是一条命。” 第58章 不是豹子 “什么人的命,能值这么多银子?” “他自己。” “你的意思是,让他豁出命去,只为买回自己的一条命?” 一个人自己的命当然值钱,简直就是无价。 可黄金屋不管怎么算,都只觉得这就是一笔绝对亏本的买卖,那个人又为什么会接下呢? “你只需告诉他一句话。”她负手而立,望着长亭外面,似是思虑了很久,“阎王让他三更死,谁敢留他到五更。” “是你要他的命?” “你猜。” 荼蘼看向了不远处,那一对春衫年少正朝着长亭走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真美好。 “我不猜。” “为什么不猜?” “因为我还很珍惜自己的这条命。” 听了这样的话,荼蘼笑而不语,她知道自己已不必多说些什么了。 他是个懂事的人,向来不需要她多费唇舌。 “掌柜的。”张子虚大老远地朝着他们招了招手,已接过香屏手中端着的盘子走了上前。 “瞧你这小脸儿花的。” 她看着这两个人,真想不到是从同一个地方而来。 张子虚的脸上满是烟灰,黑一块白一块,而香屏,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掌柜的,我今儿个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才叫真正的下厨。”张子虚捧上了手里端着的盘子,“我保证,你尝过这道菜,就再也不想吃胡阎做的那些鬼东西了。” “胡阎若是听到了你的话,也许今晚上的新菜就叫作酒酿蛇胆。” “这胆儿还不够肥,再养养,再养养啊。” “土匪鸭?”她瞥了一眼盘子,又复看向了他,“你做的?” 张子虚先是看了看身边的小姑娘,见她没有否认,便紧跟着点了点头。 “你这小子从来没有下过厨房,今儿个还真的是转了性了。” “这叫近懒者惰,近能者多劳。”张子虚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已经很久没受过这样的夸赞。 能者么? 她瞥了一眼站在一旁不说话的小姑娘,不得不承认,在调教张子虚的事情上,她苦口婆心骂上他十句都抵不过这姑娘轻启朱唇的一笑。 身旁的黄金屋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打从她刚刚让他去找鬼见愁,他就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变得不同寻常的沉默。 荼蘼很享受这种沉默,相顾无言却了然于心,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舒适的一种相处方式。 她向来认为,祸从口出,病从口入,所以有事没事,最好都闭上那张嘴,以免惹祸上身。 只不过,黄金屋是个例外。 他不说话的时候,才让人感到危险。 “该说的话我已经说过,就不打扰了。”荼蘼凑近,用肩膀轻轻撞了一下他的肩膀,才见他略微回过神来,“老规矩,明晚三更天,等你的消息。” 黄金屋的袖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恨不得将那三枚骰子全都攥碎了去。 他没有回应,反而是张子虚有些耐不住性子,“掌柜的,不尝一口就走么?” “要是我连鬼笔鹅膏和大蒜都分不出来,怕是早已死过了千百回。”荼蘼看了一眼盘中鸭,又看了一眼香屏,却一把拎着张子虚的耳朵走远了去,“你个小混球儿,上辈子跟老子结了什么怨什么仇,这辈子就非得逮着老子一个人坑?” 黄金屋听到这样的话,突然抬头怒目瞪向了香屏,一直盯到荼蘼他们走远了去,也并没有说什么话。 “是,是我做的。” 最先说话的,反而是香屏。 “几天都等不及了么?”他当然也知道,鬼笔鹅膏,是一种外形极似大蒜的有剧毒的菌菇。 香屏微垂着双眼,“一天都等不及了。” 黄金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下去。” “你……”香屏有些不可思议地瞪着他,“你放过我?” “知鱼应该教过你规矩。” “是。” 她不等他再说什么,也已走远了去。 他的规矩,就是他的话,从不说第二遍。 她同样知道,他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人静静。 酒已空,人尽散。 没有人气的烟波亭,即便四面摆满了屏风,好像还是冷的。 尤其是,风吹过的时候,没有酒暖身子,最冷。 可是只有在四下无人的时候,黄金屋才敢把藏在袖中的三颗骰子拿了出来,他虽然早已算到了自己的命,可却还是想要再问问天,这也是毛病,永远犹豫不决的毛病。 手指轻扬,骰子落地。 一、一、一。 三个一,难道,他错了? 这是最小的点数,与他前些日子那一连几十次的豹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的眼中已现出死灰般的黯然,他知道自己接下这桩生意的时候,运气就要用尽了。 一种胆子特别大的人,一种运气特别好的人。 如今,他还算哪一种呢? 胡为癫狂客,且笑且行欢。 “来人。” 来的人很快,比他走的时候还要快上三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时远时近,从未离开过的金钥匙金管家。 金管家从来都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也在该消失的时候消失,不该他听到的话他从不会多听了去,可是需要他多一双耳朵的地方也从不敢少听了来。 所以,他走了,他又在了。 “我需要一个女人。” 骰子已经被丢在地上不再拾起,这副骰子,气数也已经尽了,重拾无用。 黄金屋的手还在不停地哆嗦着,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甚至连声音都跟着颤抖。 “可是知鱼姑娘她……”金管家有些犹豫,他当然也知道,知鱼对黄金屋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天底下的女人都已经死光了么?” “没有。” “既然没死光,那我又为什么非她不可?”黄金屋一把端起盛着土匪鸭的盘子朝地上扔了出去,鸭头弹到地上,溅起一点油渍洒上了屏风,屏风中的如海苍山瞬间多了一点残阳如血,“这一言堂究竟我是主人,还是她是主人?” 金管家直起了躬着的腰,已慢慢向后退去。 他是个懂事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辩驳,什么时候该顺从。 他离开,只不过因为要去帮他找个女人,他从不耽搁时间。 第59章 回头 一言堂外,小径深巷。 荼蘼和张子虚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她在前面快步地走,他在后面紧紧地跟。 这样的速度,并不像走路,而是像逃离。 脚步很快,她生气了? 从黄金屋那里的时候,他就察觉到她的不对劲,这么些年,他跟着她,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能看得出来,正如谢乌有所言,他就是荼蘼的跟屁虫,就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只是,这只虫却总是招惹她生气。 张子虚默默想着,却并没有问出声,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此时问了,她也只会回一句没有,没有的话,没有任何意义。 他能做的,就只有跟在后面,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只要还看得见。 她生气了么? 她自己也在默默想着。 甚至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想离他们很远很远,尽可能远。 平日里张子虚和别人说说笑笑她全然不在乎,因为她知道,他还是最肯听她的话,可唯独这个女孩子,能够让她感受到随时可能会失去他的威胁,他们两个人越是亲近,意味着她与张子虚已经愈加陌生。 这种担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前两日从竹里馆回来,那是她头一次着了别人的道,可正因为那次的懈怠,她好像疏忽意识到自己已开始老了,才会那样的心不在焉。 然后,她就看到了香屏,十几岁的春衫年少,年轻真好。 这是嫉妒么? 应是嫉妒。 岁月失语,唯有倥偬青春才是错便过,求不得。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人之常情。 她没有生张子虚的气,她只是在生自己的气,江湖蹉跎十载,可是她最想回去的地方,却比江海倒倾时光回溯更加的渺茫,只能苟居在这永安巷中打发无聊的人与事,又怎能不气呢? 反观之,她做的这些事到底还有没有意义? 就像她决定接下竹公子带来的这桩生意,又到底是对是错? 虽然同为犹豫,但是她与黄金屋不同,黄金屋投石问路,卜卦断吉凶,她不喜欢卜运,她喜欢自己做决定。 不要问苍天,苍天没得闲工夫管你这点小事,要问自己内心想要什么。 譬如兔子与虎,该与谁同行? 若言有得必有失,那么有舍也必有得。 有人因为兔子无法自保而选择它,是为了以己之力去保护别人,有人因为兔子柔弱无用而放弃它,是想要竭尽所能保全自己,这本没有对错之分,不过都是人的不同罢了。 你所有与你所求,权衡之下,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如果她只是一个人,也许她就不会接下这桩生意,也许此前的所有生意都不会接,管他什么白玉飞黄金屋,管他什么鬼见愁竹叶青,她不图名,不图利,不图财,哪里想管这些个闲事。 可是现在不同了,她不是一个人,不管是张子虚还是谢乌有,不管是胡阎还是鸾语,她身上系着的,是大家伙儿的命,她要保全的,也从来都不只是她自己。 所以无论如何,不管愿不愿意,都得硬着头皮,扯下脸来。 “掌柜的,我发现一个秘密。” 张子虚突然开口说了话,打破了一路上的宁静。 可他等来的,却还是荼蘼的沉默不语。 张子虚皱眉,突然快步向前横越而过,挡在了她的面前,“你怎么都不问问我是什么?” “哦,那是她,还是她?” 她口中的她,当然只有一个人,因为她知道,不管他说什么,都一定是要说她的。 他跟着她这几年,也没少吃过女人的亏,她都懒得再提了,自然对他口中的她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不,都不是,我发现,她会功夫的。”他很得意洋洋地炫耀着,认为自己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秘密的人。 “怎么讲?” “她的手。” 张子虚略微回忆了一下, “方才你不是让我跟着她去厨房打下手,那铁锅我连靠近一下都觉得烫手,可是她的手碰到满是沸油的锅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说这难道不是练家子?” 荼蘼上下瞟了他几眼,好像要重新认识一番这个人,虽然理由是错的,可论断却是对的,看着他这样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不忍心拆穿,“你这小兔崽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心。” 张子虚搓了搓手,凑近了些,“这不是刚跟您学的,洞察秋毫之后,就要欲擒故纵嘛。” “我以为你小子只顾着哄小姑娘开心去了。” “要说喜欢,那肯定是有的。” 张子虚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喃喃道,可随即又抬起头,坚定地笑了起来, “可那只是我自己的事,我的事都是小事,对我来说就算是天大的事,也都不能误了掌柜的您的事儿。” “你这小混蛋。” 荼蘼听着,也跟着笑了起来,果然,他还是他,孩子心性,这些年竟也从未变过。 “终于笑了。” 张子虚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刚才一路上那诡异的气氛终于消失不再, “打从黄金屋那出来,我就看你哪里都不对劲,是不是那孙子跟你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 荼蘼摇了摇头,“只怕他现在,难堪更甚于我。” “也对,从来只有你找别人的不自在,哪个有能耐找到你的麻烦。”张子虚的话并非恭维,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神往,“是你跟他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我只不过是把竹叶青的生意委托给他了。” “这么大的油水,也要给他分一杯羹?” “你懂什么,这就是块烫手的山芋。”她又想起来黄金屋触碰到那片铸料时的反应,“这个东西,谁碰谁死。” “哟哟哟,你跟黄金屋究竟有多大仇,怎么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为他铺设好了几十种死法?” 张子虚瞪大了眼睛,他仔细想了想荼蘼给这个人挖过的坑,两只手已经数不过来。 “路是我指的,走不走下去却是他自己选的,与他人无关。你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不多给他几种死法,哪儿能牵制得住?等到他彻底无路可走的时候,我再伸出手去拉他一把,不要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这样即便无耻如黄金屋,也会记得你的好的。” 提起黄金屋的时候,张子虚也是嫉妒的,就像是荼蘼看到香屏时一样的嫉妒。 有时候,他实在是想去做一做她的敌人,只有对待敌人的时候,她才会这样挖空心思地去折腾他,而对待身边的人,大部分时间他们就好像是空气,无关存在与否。 “那香屏呢?” 张子虚继而问了起来,黄金屋往后十年的路她都已替他想好了,那香屏呢? 毕竟,他现在还是挺喜欢她的。 荼蘼兀自沉默了一会儿,这个突如其来本不在她计划范围中的人,“我只是在想,她为什么要在那道菜里下毒?” “菜是给你们两个吃的,她想杀的人不是你,就是黄金屋。” 张子虚并没有为她开脱,他只是在陈述着一个事实。 “不是我,不会是我。” 荼蘼轻轻蹙眉,回想着那一双无辜的大眼睛, “她的一抬头一低头之间,我总是能感觉到隐隐的杀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对我并没有恶意。” “这种事也能感觉得到么?” “你不是我,你不知道,看着她的时候,我总觉得有点像是在照镜子一样。” “我知道。” 张子虚沉声应道,声音却小得连他自己都要听不清,他不敢让她听到。 他知道,因为他那天第一眼就已发现,她们两个人长得至少有七分相像,别说她觉得像是在照镜子,就连旁人看了来,都觉得是镜中人从镜中走了出来。 只可惜,镜子会让一个人的美貌成双,但也会让孤独加倍。 “你不知道。” 她黯然地说着,目光已经垂了下去。 她只是看到了她眼中的苦涩,能感觉得到她所经历过的苦难。 她觉得像照镜子,只因为她们是一样的人,这种人,总是能在滚滚红尘中一眼就认出彼此,所以她才更不想看到她。 “如果不是为了杀你……” 张子虚并不想和她争论他到底知不知道,如果她说他不知道,那他就当是不知道好了, “难不成,她留在一言堂,就是想杀黄金屋?” “那就糟了。” 张子虚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你还舍不得黄金屋了?” “如果是那样,我可惜的不是黄金屋,而是她。” “你是说……” “是,黄金屋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栽在她的手里。”荼蘼点点头,不等他把话说下去,已转过身往一言堂走去,“咱们该回去了。” 张子虚却拦住了她,有模有样地学着那天清晨香屏伏在门前时她的神态,“你不是常说,不管这种闲事的么?” “我没说管啊,去看个热闹总行?” 荼蘼没再理他,绕身而过。 张子虚却在她身后得意地笑了起来,“我就说我就是知道。” 第60章 床下西门庆,床上柳下惠 黄金屋坐在榻前,点燃了炉中香。 缕缕青烟从炉中飘了出来,幻化成各种样貌,形态无常。 无常,总是好的。 烟无常形却能常得自在,人无常性才能长居永安,这也是他的处世之道。 此时的他,似乎只需剩下等待,而焚香静坐则是打发漫长而枯燥的等待最舒适的方式。 这是一间新的屋子,和以往的每一处都绝不相同,不同的女人,不同的地方,他在这方面向来都很讲究。 上一次,还是在送与知鱼的烟波画舫中。 而这一次,已换成了有凤来仪的椒香之殿。 这里极尽奢华,也舒适万分,比他那每夜入睡的石室要好上不知千万倍。 红绡帐里,拥的本就该是温香软玉,哪儿能像他每日过夜的那间石室一般四面徒壁,除了一个筛盅子,什么都没有。 毕竟,石室是用来安枕入眠,而这里是用来片刻春宵,他一向分得很清明。 他需要一个女人,这是他刚才对金总管最后的交代。 他并没有说自己要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选择权全部交给金总管,他只等着看结果。 他在看她,也在看他。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品味,最能见这个人的心性几何。 之前的李管家就做得很好,每次找来的人都能让他很满意,所以李总管离开的时候,他还真有那么一丝的舍不得,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对设计逼走李总管的荼蘼更加恨得牙痒痒。 殊不知,这位金总管带来的人,会是什么样子。 等待,只有等待,与其说他在这里等的是一个女人,不如说他在等着金总管。 他一直是永安巷里最大方也最抠门的一个,他可以因为荼蘼的一句话便一掷千金免了千金赌坊中当场所有人的赌债,也会因五两银子一碗的牛肉面去反复唠叨抱怨她杀熟,他只是想要确保,自己所花的每一分钱都能够物有所值。 对于金总管,他在重金求取他的时候,当然也在试探他,他要确定这个人的德能配位,确定自己的银子一分都没有白浪费掉。 试用期的员工就是这么的如履薄冰,稍有一个不称意,就会被老板找出一个可以随时开除掉的借口,而他,也正是那个近乎苛责的老板。 咚咚咚…… 门外的敲门声已经响起,他知道,人来了。 “进。” 进来的人,当然只有一个女人,金总管懂得规矩,自然不会逾越了规矩。 女人红绸蒙面,看不清姣容,但这不重要。 她披着一张妖艳似火的薄纱袍子,只有一张袍子,这才重要。 袍子下的玲珑剔透还隐约可见,有些东西,越是藏得严实,就越是招人惦记。 黄金屋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他很满意,他就喜欢这种明艳动人的,而非清冷孤绝的。 女人让他很满意,金总管让他更满意。 看来,这个新总管的眼光总算还不错,就算是每个月再加一点薪水,他也不觉得亏的。 只不过,他在盯着面前的女人的时候,却不知道窗外多了两双眼睛正盯着他。 荼蘼站在窗外一动不动地看着,没有一丝情绪上的变化,她本就是很冷静的一个人,越是遇到棘手的事情,就愈加地冷静,现在,好像她就是本该长在那里的一棵树,一块砖,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张子虚却不同,看到这般香艳的场面,已用一只手遮住了一只眼,好像有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突然钻了进来,而那另一只虚睁着的眼睛,却已经盯得直了。 他并非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可这样的世面,倒还真是头一次。 黄金屋最先托起的是她的那双手,他只用手中折扇轻点,一双白如豆腐,纤若柔夷的手就被抬了起来。 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因为能够拥有这样细嫩的一双手,比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要更难得。 炉中香快要燃尽,焚香已不足以静心,他能感觉得到,自己身体的某一处已经开始热血贲张。 他揽过女人的腰,伸手想要去撩起她的面纱,最先看到了面纱下那一段白如蝤蛴的脖颈。 诗有硕人,手如柔夷,肤如凝脂,领如蝤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应是不过如此。 他不觉地有些欣喜,暗赞金总管要比李总管更加的绝妙。 女人的脸也许会让人猜不出年纪,可她的脖子一定不会说谎,脖子上的纹络就像是树的年轮,随着岁月的变换只增不减,藏也藏不住的。 而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以他的经验,绝不会超过破瓜的二八妙龄。 花一样的年纪,甚美。 他笑着撩开女人的面纱,脸上的笑容却逐渐僵硬。 “怎么是你?”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金总管找来的女人,竟然是她。 “为什么不能是我?”香屏正歪着脑袋看着他,勾人的大眼睛还在一眨一眨。 黄金屋缩回了揽在她腰上的手,整个人就像是被从头浇了一大盆的冰水,一切的炙热都瞬间冷却下来,“出去。” 香屏听罢逐客令,却并没有听从的意思。 “听金总管说,你需要一个女人,不巧的是,我恰好是一个女人。” “我不需要你。” “我不好么?” 她微笑着旋转了一圈,身上的袍子随着一阵风滑落下去,袍子下面比她的手,比她的脖子,比她的脸加起来更美。 看到这一幕,黄金屋却突然转过身去闭上了眼睛,咬紧了牙切切地说,“除了你,谁都可以。”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你不说,我也知道,就因为我长得像她。”香屏却冷不丁地冒出来这样一句话,说出了一个令这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名字,“花荼蘼。” 黄金屋微微转头,瞪了她一眼,虽然没有说什么话,可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全都替他说了。 “你不必奇怪我是怎么知道的,张子虚方才跟我说了,打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我长得像极了他家的掌柜,所以他才有事没事就来跟我套近乎,毕竟有些话,没法子对她说的,就只能对我说了。”香屏上前走近了两步,一只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上,“我知道,你一直躲着我,其实是在躲着她。” 她说的这些话,他此前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 就如那夜在画舫中,他错把枕边的知鱼看作了荼蘼,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掐死她,他实在是无法接受自己对她也会有这种非分的想法。 对于荼蘼,他从来不敢也不愿把她当作一个女人,就算他把她当成了女人,他也不一定能得到她,退一万步讲,就算得到了她,以他的性格,也一定不会长久,他从来不留一个女人在身边超过三个月。 他知道,情义都是暂时的,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所以他才要和她永远牵连着这莫名其妙的利益关系,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这样他就永远都不会失去她了。 窗外的荼蘼听到香屏的这番话,猛地转头看向了张子虚,又捏了捏自己的脸,“她像么?” 张子虚点了点头,他除了点头,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去说些什么。 他从没有想过,会在这样尴尬的场面下,让她知道这个缘由。 黄金屋整个人已开始不停地发抖,用近乎嘶哑的声音沉喝一声,“出去!滚出去!” “人都说黄大人风流倜傥,温柔多情,今日一见,怎么竟是床下西门庆,床上柳下惠,难不成,你只会逞口舌之快?” 她从后面紧紧抱住黄金屋,一只手在他身上摩挲着,另一只手,却从自己头上取下了一支素簪。 簪中藏剑,剑锋凌厉。 张子虚知道,她是会功夫的,而黄金屋却真的一点都不会。 所以她如果要出手杀他,他必死无疑。 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救黄金屋? 救了,他可是千百万次都盼着这黄金屋赶紧去死呢,不救,他若死了,以后又从谁的身上才能找到乐子? 只是他本能地反应,便是抬起手准备出手相救,可在他刚刚有这打算的时候,他的手却被一旁的荼蘼死死地压住。 荼蘼笑而不语,她只是来看热闹的,而且她一早就知道香屏必然失手的结局。 黄金屋这个人,她是再了解不过的了,哪里用得着他们去救? 果然,香屏紧攥着簪子的手还没落下,她的整个人已经倒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黄金屋只是淡然回过头,瞥了一眼满脸惊诧的她,“怪不得人家总说,江湖上人心险恶,尤其是男人,出门在外一定要懂得好好保护自己,你瞧瞧,多留一手准备总是没错的。” 第61章 算盘与钥匙 “你……你做了什么?” “我虽不是江湖人,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走路的。” 他翻起了香炉的盖子,将香灰轻轻地铲了起来, “这味香叫做纸醉金迷,春到芳菲春将淡,情到浓时情转薄。若是没有武功的人闻了,并不会起什么变化,而像你这样的人,只要稍用内力就会催化毒入骨髓,再也挣脱不得。” “是我错了。” “错在太心急?” 香屏已知挣扎无用,闭上了眼,“错在轻信了你。” “人本就不该相信任何人的。” 黄金屋轻阖手掌,对着门外唤道, “来人。” 他的话音刚落,人就已经进来。 没有主人家的允许,金总管不敢越雷池一步,但有了主人家的召唤,他也不敢怠慢半分,他一直都很称职。 他就在门外,一直都在,否则不可能会应声这么快。 可是荼蘼一直站在窗外,却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也已是人家的瓮中之鳖了。 金总管垂头站在门口,没有下一个吩咐的时候,他就这样站着,至于地上的人,他好像什么都看不到。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这也是一个临时工在试用期的自我修养。 “这就是你找来的人?”黄金屋质问。 金总管这才瞥了一眼地上的姑娘,确定了,她就是。 她不是他去找的,却是自荐来的,在他还不知道她的意图之前,他还是认为这个女人符合他要找之人的全部标准。 不过现在看来,他错了,所以他除了挨骂,什么都做不了。 黄金屋背负双手,一步一步在他面前踱来踱去,“我每个月花三百两银子请你来,可不是为了劳驾你帮我去订一副上好的棺材。” “明白。” 他表现得虽是失职的内疚,可心里却在窃喜。 毕竟黄金屋在试探他的同时,他也同样在试探黄金屋。 这个姑娘的问题,他当然不可能一概不知,然而既知可疑却还是听之任之,这才是他的盘算。 现在他确定,这是一个即便没有他在,也总能有些自保本事的雇主,这样他就放心了,放心以后竭尽全力地为他卖命。 否则,跟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一命归西的老板,拖欠的工钱都不知道该去找谁要,实在是太没有安全感。 只有活得久的老板,给的钱才一定是最多的。 遇到这样的伯乐,又怎能不喜? “那这个人要怎么处理,你也应该知道。” “是。” 在他面前,金总管只需要唯命是从就好。 黄金屋发现自己越发的喜欢他了,他喜欢听话的人,虽然这件事做得很不厚道,但他们两个也算是彼此彼此,互不相欠。 “你不出去,我自己出去。” 黄金屋回头瞥了一眼地上的香屏,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去。 剩下的,怎么办,权由金总管做主,这又是一番试探。 金总管的两片指甲间突然多了一根金针,金针淬毒,见血封喉,这是最简单的法子,也是最有效的法子,更是以后在这里要常用到的法子。 “你叫香屏?” 他这才第一次正眼去瞧这个姑娘,他要记住每一个被自己杀了的人的名字和样子。 有人说,杀人前一定不要去看被你杀害的人临死前的模样,因为你会一直记住,永世不忘,那张脸就像是梦魇缠身,死死地跟着你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要去看,偏偏要记住,因为他觉得,记住的才是真实的,遗忘了反而才是最可怕的一件事。 香屏不回他的话,只是死死地盯着他,她也要记住,像他一样。 好像这样记住,就算是到了来世,也照样能找到他报今生之仇。 金针飞出,香屏闭眼,可是身上却没有任何一处感觉到疼痛。 针,并没有刺在她的身上,而是穿在了一片瓦砾之中。 瓦砾是从窗外飞进来的,一起飞进来的,除了瓦砾,还有一个人。 张子虚惊奇地看了看自己的身旁,已经空无一人。 她的身手真是快,可是,说好的只看热闹呢? 刚才的情况,连他自己都没想过要去出手帮上一帮,他却没想过,荼蘼却出手了。 可是既然掌柜的已经出手,他这店小二又岂有袖手旁观之理? 金总管眯起了眼睛,整个目光全都汇聚到她的身上,打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实在不想和她有任何的冲突,这种意识完全出自于自我保护的本能。 可现在不一样了,处理香屏,是老板交代的任务,做不成的话,饭碗就要丢了,这是家事,而荼蘼这个外人不请自来地搅合进局,他们就算是针锋相对也是他师出有名,于理不亏。 “你没中迷香?” 荼蘼拾起了地上的长袍,裹在了香屏的身上,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你不是也没中么。” “也对,这些下三滥的小玩意,防君子不防小人,也就只能对付那些……” 金总管说着,声音突然凝住了,因为他的全部心思都已放在了手中飞出的十二根金针上。 金针凌厉,发出的时候迅如闪电,这是杀人于无形的暗器,连荼蘼都不得不承认,她从没有见过这样风过无痕的出手。 可是此时,整整十二根金针却已齐刷刷地被握在了她的手中。 “你……你……” 金总管一时语塞,他已吓得说不出话来,不是因为她能接住这十二根金针,而是因为她徒手接住金针后却安然无恙。 这金针上淬的毒液,连他自己都不敢徒手去碰的,所以他才经年累月都留着那长长的一截假指甲。 荼蘼似是看出来他的不可思议,只是重复了一遍他刚刚说过的话,“不过也是些下三滥的小玩意儿。” 金总管突然停了下来,不敢再妄动一分,若说那纸醉金迷的香散是下三滥,他倒是不得不认可,因为此时连已经中招了的香屏都可以渐渐动了起来,可是金针的毒,是他的主人亲手交予他的,除非,她有那个人的解药。 可是那个人的药,就算是死人也拿不到,她到底是什么人? 他要为自己的猜测赌上一把,不生,即死。 金总管突然抽出了自己的腰带,只见那腰带上一根根的金丝全都化作了一条条的蛟龙在空中飞舞,最后凝成了万剑归宗之势的九十九根金针。 “走!” 荼蘼侧身拦在了香屏身前,身影完全遮挡住她面前的光线,转头喝令张子虚一声,让他带这姑娘先走。 张子虚也毫不含糊,他向来是最听话的,掌柜的让他走,他便走,因为他对荼蘼有绝对的信心,他不能留他们两个人在那里碍她的事。 张子虚前脚搀起香屏跃出窗外,九十九根金针紧接着就齐发刺向了挡在他们之间的荼蘼。 金总管的冷汗已从额头渗了出来,因为他清楚地听到,金针自她手里掉落地上的声音,虽然只是眨眼一瞬间,可是他数得却很清楚,九十九声脆响,一声不多,一声也不少。 他的嘴角勉强扯出了一抹笑,除了苦笑,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去用上怎样的一种表情,“荼蘼掌柜真是深藏不露,是在下眼拙了。” “你才厉害。” 荼蘼朝他走近了两步,上下打量了好几圈,最后把目光投在了他长长的指甲上,连连摇头称赞, “一个是笑里藏刀的金算盘,一个是不苟言笑的金钥匙,装得实在是判若两人,连我都差点被你给唬过去。” “此话何意?” 她从怀中掏出了一沓银票,是刚刚在千金赌坊里金算盘偷偷塞给她的见面礼,“这一千两银子,物归原主。” 金钥匙好似一脸茫然地无动于衷,“我不明白。” 她伸出手,将银票硬生生地塞到了他的怀里,“我不管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不明白,告诉黄金屋,人我是带走了,这是他开的价码,一分不少。” 第62章 来路即归途 长巷外,张子虚正朝着离一言堂越来越远地方向一路跑去,一刻不敢停歇。 掌柜的让他走,他就得马上走,他向来听话得要命。 可荼蘼只是让他走,却没有说走去哪,所以他也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 三更天酒馆,这个让他能够安心的名字。 同样,也是能让所有人都安心的名字。 如果这世上有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那一定是三更天酒馆。 不论是谁,似乎只要进了酒馆里,就完完全全进入到一个外人永远无法沾染的圣地,那里是他们所有人的避风港,只要掌柜的还没有死,谁也不敢进去找死。 那里,是他们不必相约就可以相合的地方。 更何况,这次他要保护的,不止他自己,还有另一个人。 他的肩上,还扛着一个人。 香屏的腰横搭在他的左肩,整个人倒垂了下去,腿在前,头在后,当年荼蘼抓他上山时,也正是这样子单手扛着他。 他,学得惯了。 女人的呼吸温和而细腻,呵出来的气一直在他指间游走,像一池春水不断泛起涟漪,女人的裙摆还带着海棠花的清香,在他身侧若有若无地四散着,像涟漪下游走嬉戏的小鱼。 她睡得真沉。 张子虚也不由得加快了呼吸,可萦绕在他指尖这均匀的呼吸之间,似是有了什么微妙的变化。 他突然顿住了脚步,转头瞥了一眼肩上的女人,微笑着拈起她的襟口,又微笑着将她从肩上一把摔了出去,像丢抹布一样。 “你做什么?” 香屏扑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回头看着他,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明明刚才那个对他万分痴迷的男人怎么能这样在一夕之间就变得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 “我才要问你做什么。”张子虚抻了抻自己的臂膀,扛着她时间久了,也的确有些酸麻了,歪着头看着地上的人儿,“你既然早就已经醒了,为什么还要装睡?” “你一直都知道?” “不敢不知道。”张子虚哂笑,“掌柜的说过,一个人最让你觉得放心的时候,往往就是你自己最危险的时候,这种时候,才要更加小心,而世上绝大多数自作聪明的人,都会栽在这里。” “你这么听她的话。” “是。” “你要是真的相信她的这番话,那你就更不该相信她。” “我当然相信她。”张子虚回答得很果决,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仿佛这本就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除了她,我不会完全相信任何一个人。” “她要你去死,你也死么?” “是。” 这一次,他回答得更加肯定。 这根本就不该算作一个问题,她不会让他去死,永远都不会。 如果会的话,那他听话就是。 “你对她?” “不,是她对我,恩重如山。” “恩情,恩情,又是恩情,攥着这么多人的命,她不嫌沉么?”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还以为……”香屏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她以为自己早已经吃定了张子虚,却没曾想,她的戏只不过是张子虚配合了她的逢场作戏,“倒是我自作多情了。” “你以为,我喜欢你?”张子虚倒是很大方也很乐意回答她的话,他从不遮掩,“当然,如果你还能像一个时辰前一样对我温柔一点的话,我还是会那么喜欢你。” “登徒子。” “哟,这么文绉绉的词儿我还真有点消受不起。”张子虚微微一笑,他还是觉得,被叫成兔崽子更好听一些。 香屏慢慢从地上站起身来,有些踉跄地转过身去,“你既然不信我,那你又何必救我呢。” “不是我救的你。”张子虚上前一步拦住了她的去路,“你虽然中了毒,可眼睛却没瞎,应该看得很清楚,那致命一针是她替你挡下的,衣服也是她帮你穿好的,人是她托我带出来的,只因她想救你,我不得不跟着。” 香屏一把挣开了他的手,又朝着一言堂的方向往回走去,“那我就不用跟你道谢了。” “我既然把你带了出来,就不会再让你回去。” “是因为她不让我回去?” “是。” “人道是薄情寡义赤链郎,前些日子我还不信,今日一见,倒还真是名不虚传。” 张子虚的脸色突然泛起一阵殷红,这个名字,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到过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莫忘了我这些日子都在哪,黄金屋知道的,我一样都不会少。” “你不能再往前走了。”张子虚夺步挡在了她的前面,一字一句地说着,“那里的人,要你的命。” 他话说得很慢,所以很认真。 虽然这个女人和黄金屋究竟有什么恩怨他并不知道,可他却绝对看得出来,刚才金总管的确是往死里下杀手的,若非荼蘼出手阻拦,她早已必死无疑。 “我爹的命,还在他们手上。” 张子虚微微怔了一下,他想起来了,第一次见到香屏的时候,她就是去酒馆卖身替父还债的,“他还在一言堂?” “不,他在千金赌坊。” 香屏冷笑一声,因为这实在是可笑。 他又去赌了。 是有人替他还好了债,无债一身轻的时候,想去翻本的。 这两个地方,当然有所不同。 在一言堂的,都是被讨债人冷着脸抓进去的,而在千金赌坊的,却是被同样的人笑眯眯请进去的,这世上从来没有人囚禁过他,只是他自己囚禁了自己。 张子虚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跟着香屏走进了千金赌坊的大门,赌博是恶臭的,他一直是最讨厌这个地方的,就像讨厌黄金屋一样。 他讨厌赌,因为十赌九输,滥赌成瘾,只会毁人于无形。 他更讨厌黄金屋,因为黄金屋从来都不赌,一个深谙赌博之恶劣的人,却还是笑着将别人一把把往火坑里推,这样的人,比赌本身还要可恨十倍。 可他还是来了,他不放心,他要保证把掌柜的想救的那个人平平安安带回三更天。 千金赌坊里,安静得像个棺材铺。 方才大赦天下的盛景还没有过去几个时辰,可这里却已经冷清得不见一人。 金总管,也不在了。 这里只有吴老三,还在那仔细地擦拭着筛盅子,小心翼翼。 他是庄家,是赚钱的耙耙,然而却做着一个本该下人去做的事情。 这些骰子可是吃饭的家伙,光会用还不够,还得会护。 毕竟,像黄金屋这样精明的老板可绝不会多花一文钱去请一个专门负责清理打扫的小厮,而是把这些琐碎繁杂的事情都人尽其用,他的手下,也许一个人能够拿到两个人的工钱,可却一定还在做着三个人的活计。 “哟,今儿倒是邪了,有些人,偏偏喜欢在赌运旺的时候走,又赶在没盘口儿的时候来。” 吴老三眼都没有抬一下,毕竟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手里的家伙事儿。 “金算盘呢?”张子虚抢先一步问道,他实在想不通金算盘怎么可能不在这里。 “他在他应该在的地方。” “应该?” 张子虚默默低下了头,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一言堂那个……” “我是来找人的。”香屏四下张望了一圈,最后目光又落回到了吴老三的身上。 “姑娘又说笑了,赌坊里的自然都是赌鬼,又哪里来的人?” “人活乱世终日形如炼狱,恶鬼横行倒是逍遥人间,人也好,鬼也罢,又有哪个是你这千金赌坊吃不下的?” “这话倒是讲几分道理。” 吴老三有些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算这里是阴曹地府,在下怎么也能算是那牛头马面,想要找个人出来也是费不了多大功夫的。” 第63章 被盘算的盘算 “我爹呢?” “他?他不在这。” “不可能。”她的话十分的肯定,面上露出一丝讥诮的神色,“要想他从你们这里迈出去一步,除非这千金赌坊的房梁塌了。” 吴老三也同样满目的嘲讽,反复把玩着手中的那一个筛盅子,“你也是知道的,咱们这儿的梁柱可结实得紧,就算是天塌了,这千金赌坊总也不会塌的。” “是啊,就算是天王老子死了,他黄金屋总还有法子活着。” “是的呢,只要他活着,那他手底下的人就都能活。” “我爹……他又欠了多少?” “你是卖过一次的人了,这一次,还有银子可还么?”吴老三这一次才把目光挪到她身上上下扫了几圈,上一次,可是他替她拟的卖身契,“更何况,黄大人买过的人,就算他不要了,又有谁还有胆子敢再买?” 香屏侧目,看向了张子虚,欲言又止。 她的确没有银子了,一文都没有。 张子虚皱了皱眉,捂紧了自己的荷包,“开……开什么玩笑,永安巷的人谁不知道,跟着一个天底下最抠门儿的掌柜,我当然是这天底下最穷的伙计。” “她呢?”香屏问道。 “她要的是你,别人我可不管。”张子虚自然知道她说的是谁,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不过好在,银子我虽然没有,拳头可从来都不缺的。” 吴老三看着他皱了皱眉,刚才一连输了七把之时是自己眼拙没认出来,可现在既然知道了他是谁,人总该识相的。 “张小爷先别着急,买卖不成仁义在,一句和气生财,花掌柜总还是时常挂在嘴边的,你说是也不是?” 他说的话,张子虚完全无法反驳,掌柜的讨厌别人占她的便宜,更讨厌去占别人的便宜,所以她不论什么事开出的价码,从来都是有凭有据,公平合理。 “这样,同样都是做下人的,我不让你为难,你也别叫我难做。”吴老三侧目看着他笑了笑,“既然是在千金赌坊,那就入乡随俗,按着咱们赌坊的规矩办事。” “赌坊的规矩?”张子虚不屑一顾地扭过头去,“我从来只知道酒馆的规矩,至于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也配和我定规矩?” “我相信,如果换做是你们家掌柜的,她绝不会是这样一个赌不起的人。” 张子虚突然想到了荼蘼,他在想象,如果现在是她在这里,她又会怎么做,对他来说,她做的一定都是对的,“好,你说,什么规矩?” “牌九麻将掷骰子,樗蒲一翻两瞪眼,随你选。” 张子虚皱了皱眉,这人说的这些,他听不懂。 他从来都没有上过赌桌,一次都没有。 他能活到现在,还能这样子活下去,实在已是不容易,所以他才更要小心翼翼,他不敢赌,毕竟他一次都输不起。 “小爷最怕麻烦,就赌猜大小,一局定胜负。” 猜大小,是他唯一知道的能一学就会的东西。 “好,简单,痛快,正如其人。”吴老三说着,已将方才手中擦拭的筛盅子放到了桌子上,“那你是掷的呢,还是猜的呢?” 张子虚看着吴老三的手,他知道,这双手不论想要掷出怎样的点数,都能够随心所欲,如果让这双手掷,不论他猜的是大还是小,他都必输无疑。 “我掷,你猜。” “请。” 吴老三笑眯眯地将筛盅子推了过去,他不但对自己的手有完全的信心,对自己的耳朵也一样。 张子虚将三颗骰子丢进了盅内,使尽最快的速度摇晃起来,他要确保骰子相互碰撞的声音迷乱到让吴老三已完全听不出来是哪个方向。 筛盅落下,掷地有声。 吴老三一直眯着眼睛,侧耳听着,从摇盅声开始时一直到结束,半刻都不敢懈怠,“四五六,大。” 张子虚抬头瞟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看向了自己手里压着的筛盅,“你确定?” “一定。” “你输了。” 张子虚笑得很得意,得意地掀开了筛盅子,盅下压着的,已是一片白花花的粉末,谁也不知道,它曾经到底是大,还是小。 这一切,吴老三都看在眼里。 他虽然不能确定这里面是大是小,可他至少能确定一件事,能把这骰子震成粉末的人,他是无论如何都打不过的。 所以,他也不得不是输的。 吴老三长舒了一口气,微微阖了阖眼,“是,我输了,我这就带你们去见他。” 张子虚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他没有想到,这看起来明明就是最赖皮的法子,吴老三竟欣然接受了这个结果,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不成,他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毕竟这世上人又有谁敢不给三更天一个顺水人情。 “爹!”看到屋里那个被麻绳捆住的中年男人,香屏已经径直扑了过去,替他解着绳索。 “哟,欠这么点钱就下手这么重,你们至于么?”张子虚看着男人脸上的伤痕累累,不禁啧啧道。 “敢情欠的不是你的钱,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听闻此言,也不由得点了点头,“也是,谁要是欠我……别说一百两,就算是十文,我也得打得他满地找牙。” “张小爷真会开玩笑,哪个敢欠您的钱,也得先问问我同不同意才是。”他说着,已从袖中摸出了什么东西,偷偷地揣到了张子虚的手上。 金总管给了荼蘼什么,他看得真真切切,奴才巴结主子,奴才的奴才便巴结主子的奴才,到了他这里,当然也不能落下。 张子虚却避开了他的手,酒馆有酒馆的规矩,他不能随便接下别人的东西,不管是谁。 这是自律,也是自保。 他拍了拍吴老三的肩膀,以示自己领了他这借花献佛之情,“也许,这千金赌坊的总管,很快就不是金算盘了。” “借您吉言。” 吴老三也笑了,笑得十分诚恳,因为他这话让人听起来实在是舒心悦耳。 张子虚看了看香屏,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好帮她一把搀起地上的男人,“人我就带走了,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发现自己已经动弹不得。 他虽然背对着他们,但他已看得真切。 方才,他搀着的男人突然一把扣住他的左腕,以迅雷之势封住了他的章门、膻中等四处大穴,与此同时,香屏一并封住了他太渊、绝骨等另外四处大穴。 八脉尽锁,他现在已然成了别人的瓮中之鳖。 “你们……” 第64章 局中人与局外人 “你们……” 张子虚看着他们时,却笑了,恍然大悟地笑。 “刚才,我们那一招配合得怎么样?”香屏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看起来已完全没有了方才的娇柔温顺。 “好,真好。” 张子虚不得不承认,实在是好,这两个人配合得简直天衣无缝,即便他早知道对方会出手,也不一定能够躲得过。 “当然好,为了练成这样的默契,我们可是足足练了三年。” “所以,你刚刚在屋子里要杀黄金屋也是假的?” “是。” “那你在菜里下毒要杀黄金屋也是假的?” “是,我当然知道在菜里下毒是一件多么蠢的行为,因为不论是黄金屋,还是花荼蘼,那种小伎俩对他们而言谁也瞒不过。所以我才故意那样做,故意露出马脚,故意显得我好傻,好引起她的注意,然后才能让她回来看我与黄金屋演的这出好戏。不过现在看来,你们当时都信了。” 张子虚只是笑笑,他知道,不止他信了,掌柜的当时一定也信了,眼前的这个女人,远比他想象得还要深沉,“好,真好。” “你难道一点都不意外?” “意外,当然意外,简直吓死我了。”张子虚看着她不解的表情却得意地笑了,“只可惜……” 他说着,笑容却逐渐僵凝住。 掌柜的告诫过他,不论做什么事,一定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他也一直都很听话。 可是,他发现自己独门的移穴之术却突然用不了,这条路,封死了。 他飞速地眨了眨眼,使劲回想着刚才经历的一幕幕,到底是什么时候中的招? 他从不喝外面的酒水,不吃外面的饭菜,甚至连陌生人给他的银子,只要出了三更天酒馆那扇门,他都从来不接,他没有理由中招。 “是你?” 他有些惊恐地看着吴老三,他从没想过自己在那里就栽到了一个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人手上。 他在洋洋得意自己留好退路的同时,却忘了另一个告诫,越是看起来没有威胁的人,就越危险。 “是我。” “你早知道我会接过这筛盅子?” “当然。”现在笑的人,变成吴老三了,“因为你并不信我。” “正因为我不信你,所以才选择自己来掷骰子。” “是啊,喜欢自作聪明的人,从来不认为别人会比自己更聪明,所以往往才更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 “你既看得这么通透,又何必非要屈身在这儿做人家的狗?” “这里不好么?” “这当然不好。” “哪里不好?” “哪里都不好!” 这里,本就是他最鄙夷的地方。 “难道,三更天好么?” “……” 张子虚沉默了,就像他一年前也同样认为,以掌柜的本事,哪里应该屈身在这永安巷? 可是她留下了,他也跟着留下了。 吴老三看着他,眼中流露出一丝怜悯,怜悯一个人的无知却不自知,“同样是在永安巷,同样都是生意人,那花荼蘼做的事又与黄金屋有什么区别?主人没区别,狗当然也没区别。同样的,在我眼里,你我本就没有什么区别的。” 张子虚知道,这一次,他是彻底翻在了阴沟里,没有退路了。 他看向了那个推了他一把的女人,“你刚刚说三年,难道你从三年前开始就已经想杀我了?” “是。” “三年前,我不认识你?” “但我却已经认识你了。” “我能不能知道为什么?” 香屏听着他的话,眉间紧锁,她的脸色变得死一般煞白,好像看到了人生中最可怕的事情,过了半晌才沉声说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可以不提了么?” “好。” “答应得这么痛快?” “你若是三年前来杀我,兴许我已经是个死人了。”那时,他本就是一心求死,只不过,有个人出现,给了他另一种选择,“即使你现在还想要杀我,我也等你。” 香屏看着他,突然冷笑了起来,“你也总该知道,我最想杀的人并不是你。” “我知道,我这样的人,也总犯不着你们这样大费周章去杀的。” “你把她看得比命都重要,若我要了她的命,你岂非要跟我拼命不成?” 张子虚突然抬眼瞟了一下她,嘴角露出了那道比毒蛇还要毒几分的笑容,“你以为,你的命不在我手上么?” “你说什么?” “自己看看自己的胸口。” 香屏轻轻撩开自己的襟口,看到胸前隐隐泛着一片血丝斑驳,她也中毒了。 现在的他,虽没有什么能力自保,可跟仇人同归于尽的本事却还是有的。 “你什么时候下的手?” “背你的时候。” “你那时就已经开始怀疑我了?” “没有。” “你没怀疑我,还要对我下手?” “因为不管是不是无辜的人,我都会以防万一的。” “连她也是么?” 张子虚沉默了,沉默就代表着默认。 这世上有一种人,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不得不防备身边的一切,因为从他们出生起,看到的就只有世间的恶意。 当年荼蘼把他当成投名状时抓上山,他的确也做过同样的手脚,只不过不太成功。 香屏好像也终于听到了一个令她稍微宽慰一点的答案,“你还真是没有人性。” “彼此彼此。” 香屏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你以为我中了你的毒,就会受制于你?” “没有的事儿。”张子虚笑得很坦然,虽然知道自己是这里最危险的一个,却也仍是最轻松的一个,“只是劝你不要再瞎折腾,我当然知道你根本就伤不了她,只是这些年想杀她的人太多了,像苍蝇一样没完没了,我实在是有些于心不忍,还得劳烦她老人家每天应付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你放心,我既是能骗她一次,也一定能骗她第二次。” 张子虚看着面前的三个人,他怎么都不会想象得到,这三个人竟是一起的,当然,还不止这三个,还有那个背后的人,“看来你们几个,已经都计划好了。” “当然。” “反正我死活都已经在你们手上了,我能知道下一步是什么吗?” “下一步,该收网了。” 吴老三说着,突然出手,双掌一左一右拍在了香屏和中年男人的身上,鲜血随着他们的人一样铺洒在地上。 三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吴老三,地上的人与张子虚同样一脸的不可思议。 张子虚看得真切,才更加的不解,刚刚那一掌的力度,他的功夫绝不会低于刀奴,甚至不会输于金钥匙。 这个人,藏得好深。 可他既是有如此大的能耐,为什么会甘心在千金赌坊当个守盘口的糟老头子? “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吴老三轻轻拾起地上的麻绳,他又要重新把这些人全都捆上一遍。 张子虚看了看香屏,他十分确定这本来应是她与黄金屋演的一出戏,然后引他上钩,再以此来要挟荼蘼。 可是不到一眨眼的工夫,这个剧本就被否决了去。 编戏的人,也不知不觉变成了戏中人。 张子虚确定,现在的局外人,只剩下眼前的这一个,“你不是黄金屋的人?” 吴老三哂笑一声,丝毫不见方才的唯喏之色。 “黄金屋,他也配?” 第65章 信 谢乌有慵懒地躺在椅子上,只觉得有一股子钻心的痛疼,嗷的一声便蹦了起来。 他发现,自己左脸边的一撇胡子已经被一只手生生撕了下去,半边脸瞬间红肿了起来,而那只手的主人,正阴恻恻地盯着他看。 “掌柜的,你回来了?” 荼蘼的眼睛微眯了起来,她伸出手,伸向的却是谢乌有的另外一撇胡子。 谢乌有蹭的后退一步,正正好撞到了身后的墙根上,撞到了头,这才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原来,是梦。 梦中梦到自己被吓醒了,就是因为这掌柜的是他的噩梦。 可是,他好像又错了,这并不只是梦。 毕竟,日有所思,夜才有所梦,既是心之使然,噩梦也终会成真。 他这才发现,自己之所以会被这样的噩梦惊醒,完全是因为他对危险的气息有着本能的警觉。 因为,荼蘼的的确确正站在柜台旁边盯着他,盯着他慢慢睡醒。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胡子还在,暂时。 “掌柜的,你回来了?” 这次,他也同样确定自己说的不再是梦话。 “醒了?” 荼蘼整个身子伏在了柜台前,歪着脑袋看着他。 “今儿个没生意来,我就,我就……” 他小声呢喃着,心想老板带着优秀伙计出差去,唯一的厨子罢工了,这酒馆也就没法子开张了,而他不过就是个收账的,正好可以趁此机会舒舒服服地休息一阵子。 只可惜…… “我知道。” 荼蘼朝着后厨的方向瞥了一眼,并没有怪罪的意思, “怎么,他还在闹别扭?” 谢乌有点了点头,又突地压低了嗓子说道,“掌柜的,你想不想知道你不在的时候,胡阎和刀奴都说了些什么?” “我不想。” “这,你怎么就这么没有好奇心?” “他们两个臭男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聊的,无非就是些刀啊剑啊武学秘籍啊的,没劲透了。” “你不知道,他刚刚……” “乌有。”荼蘼没等他说完,打断了他的话,“咱们认识多久了?” “一年一个月零三天。” 谢乌有连想都没有想,便脱口而出。 他的时间,向来都是掐着日子算的,算得比谁都清楚明白。 毕竟,现在还能这样自在地活着,多出来的每一天都是赚到的,每一天,当然都要格外珍惜。 “你知道我认识胡阎多久了?” 谢乌有皱眉,他不知道,所以没法子去算,“很久了。” “十六年,至少。” 谢乌有已听明白了她的话,已不再说话。 她认识胡阎十六年,认识张子虚三年,这么说来,自己才是对她而言最陌生的那一个,孰亲孰远,他拎得清。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得很,比你更清楚。” 谢乌有颇有些不屑地笑了笑,“这么说来,倒是我多事了。” “不。”荼蘼看着他,认真而诚恳,“我只是告诉你,你们三个人的话,我一个都不信,自然谁也别想找谁的麻烦,尤其是在我揪出那个叛徒之前。” “我懂。” 她又四下张望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起来,“子虚还没回来?” “他不是一直跟你在一起?” “刚才出了点事,我让他先走了。” 她知道,张子虚一定知道要先回来的,不管他遇到了什么事,最后都会回到这里。 除非,他不能。 谢乌有似是看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黄金屋的事情,解决了?” 荼蘼双手拄着下巴,她在思考她的事情。 谢乌有问话也并不非得求一个回答,只是大致猜到了,“看来,你们又遇上了新的麻烦。” “你还记得,那天死活想混进咱们这儿的小姑娘么?” “记得,怎么会忘呢。”他当然没有忘,任谁见到那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都不舍得忘记的。 “子虚是和她一起走的。” “你是说,她把子虚……” “不应该。”她回答得很果决,就像张子虚毫无保留地信任她一样,她也不假思索地信任着张子虚,“她手底下是有些路子不假,可想要扣住子虚,呵,再等个十年八年。” “难道还有别人?永安巷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个狠角色,我竟然不知道。”他突然转头,朝门外隔壁的那间竹林院墙里望了去,“会不会是他?” “不会。” 荼蘼知道他说的人是谁,绝口否认了去。 “这里,可只有他才有这样的能耐。”谢乌有上下打量着她,露出了一抹戏谑挖苦的笑意,“别忘了,上次你可是栽在了他的手里,一整夜都没有回来呢。如今你却已开始替他说话,莫非你……” “不是他,他不是来找子虚的。” “那他是来找你的?” “不,他只是,认错人了。” 荼蘼也朝那个方向瞟了一眼,那个人,他不属于这里,根本就不该来到这里。 “你的手?” 谢乌有的脸上突然露出一种惊恐的表情,他已看到荼蘼手心那一团隐隐的黑气。 “不重要。” 荼蘼知道,他认出来了。 刚刚金钥匙那一招天女散花,本来她完全可以借外物一挡了之,可偏偏又懒于假借于物,人至懒则翻车无疑,看到这手中毒脉,才暗自叹息,下次说什么也不能去用手接了。 荼蘼将手藏到了身后,她不能让他们知道,谁都不能知道,一方面不想让他们担心,一方面可以规避掉所有的别有用心。 毕竟,如果有人知道她已受了这样的伤,那接下来的麻烦只怕是比这一年加起来的都要多。 “现在重要的,是子虚。” “喏,子虚这不是已经来了。” 谢乌有看着门外,眼睛已经又眯成了一条线。 荼蘼闻言回头望去,看到的不是张子虚,而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小孩子。 说是孩子,却已不再像孩子,因为很少有长成这样的孩子。 他的整张脸已有一多半看不清模样,那是灼烧过的印记,留下了突起的、颜色不均的伤疤,左边的眼睛也因这结痂的疤痕粘在了一起,再睁不开了。 他像个,破损的布娃娃。 荼蘼认得他,他是山神庙里的孩子。 山神庙里的孩子,顾名思义,是这里的人对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独有的称呼。 他们白天或乞讨,或偷窃,或打劫,或坑骗,晚上回到山神庙里,凑在一起分账,分食,分草席,奢望明天。 明天很近,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就到了,明天也很远,也许晚上会走进来一个不该出现的陌生人,他们就再也看不到明天。 没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所以他们自己才更懂得怎么去活。 子虚没来,可这个孩子,却带来了子虚的消息。 “你是三更天酒馆的掌柜么?”小孩子叉起腰来,看着谢乌有大声地问道,他认为的,掌柜的,自然掌着柜台的。 而此时站在柜台后的人,是他。 “我不是,她才是。” 这种时候,谢乌有当然是要撇得越清才越好,山神庙里的孩子,向来都是浑水。 “有……有你的一封信。” 小孩子将信扔向了她,往后退了两步,他本能地感觉得到,那是吃人的眼神。 第66章 两条死路 望风崖。 信上没有署名,只写了这样一个地点,可这三个字,就已经足够明白。 谢乌有翻了个身嗖的一下掠了出去,他躺在椅子上的时候懒得像只猫,好像再过成百上千年都不会挪动一下,可是他动起来的时候,却像只鹰,迅疾如鹰。 只可惜,他这样的速度才掠出去半个身子,却被荼蘼一把拦住。 “不必追了,你早就追不到了。我要是那个送信的人,也不会蠢到把尾巴露出来招摇,等着别人去揪。” 谢乌有会意,转过了身看向那个送信的孩子,“小娃娃,那个让你送信的,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 “那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不记得了。” 小孩子流利地应答着,这样的差事,他早已经轻车熟路了。 “他给了你多少银子,我可以给你双倍。” “多少银子,我也不要。” “你这小兔崽子……”谢乌有一边活动着自己的手腕一边朝他走近了去,“那让我来帮你好好想想。” 小孩子一边往后退着,一边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我答应了他,我不能说。” “当然,答应了别人的话,就要作数。” 荼蘼挡在了谢乌有的身前,转头看向了那个送信的孩子,看到了他衣角下浸出的绿色的糖渍,这不是山神庙里的孩子能够买得起的东西, “你这一只,莫非是关二爷?” “才不,这是孙悟空!”小孩子辩驳道,忙又捂紧了自己的衣角。 “那你可亏了,同样都是糖人儿,关二爷身高八尺,那么魁梧,捏出来的当然更大些,孙悟空就是一个小瘦猴儿,可没那个糖多耐吃。” “哪个糖多,这你也知道?”小孩子瞪大了眼睛看着她,眼中充满了好奇与期待。 荼蘼充满善意地朝着他微微一笑,毕竟还是个孩子,虽然痛苦的经历使得他比别的孩子要早些世俗,可他的年纪决定着有些东西必然会勾起他的纯真。 “当然,我还知道,玉兔捣药的味道最甜,因为它用了一味甜叶菊,嚼起来的感觉就像是夏日深林里的清泉,冰冰凉凉,鱼跃龙门那一只啊,在太阳底下化的最快,你还没来得及吃就得粘得满手都是糖疙瘩,是最不招人待见的了,可你要是能弄到一个武松打虎,那可是一次给俩,最划算不过,只可惜,东街铺子里的糖人张每天只做两个,最难抢,这个时辰,怕是早就卖光了。” 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她心中已有了大概。 “怎么,那个男人找你办事,就只给你买了这一个?” 小孩子点点头,又抿起嘴来摇了摇头。 荼蘼瞟了一眼谢乌有,谢乌有也已意会地回了她一眼。 有时候,问不出来的话,通常可以再去换一种问法。 现在他知道,是个男人。 所以就知道,留住张子虚的,不是香屏。 “抠门抠到他这个份上,也真是可以了。”荼蘼皱起了眉,似是有些替他忿忿不平,“再怎么说,也该给你个猪八戒,那个块头大些糖也多些,哦,他不给你,说不定因为他们俩是表亲,至少也是本家,毕竟他们两个长得那么像。” “诶?”小孩子挠了挠头,努起了嘴,“才不呢,我倒是觉得那个人长得更像猴子,尤其是那满脸的毛,略略略……” 荼蘼听着他的话,有些迟疑地看着谢乌有。 这个人,不是金算盘,那又会是谁? 谢乌有皱眉,他也完全想象不到,“他是个老头子?” 小孩子突地捂上了嘴,他虽不是什么老江湖,但是在山神庙里混得久了,最基本的防人之心也还是有的,“你在套我的话?我不跟你说了!” 荼蘼闻言,只是童叟无欺地笑了笑,“那你想不想来一整套的糖人?一整套,可有三十二种不同的模样呢。” “男子汉大丈夫,我要……说话算话。” 他的声音已渐渐变得很轻,可这话的分量却很重。 他是咬着牙说的,说得很坚定。 一个人不情愿说的事,纵然和盘托出也必定真假参半,荼蘼向来不喜欢强迫别人。 “那我就不问了。”荼蘼说话间,已从柜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三钱碎银子,放到了他的手上,“这点银子,你自己去拿着买糖吃。” “真的?” 孩子将信将疑地看着她,毕竟日子从来艰难,天上掉馅饼这样的事,他可从来都不敢去相信。 荼蘼笑着摆了摆手,已将大门半掩了起来,将人轰了出去,“去。” 看着小孩子的的确确跑出了门,谢乌有才将迟疑的目光重新落在荼蘼的身上,“你就这样让他走了?” “留下的人,始终都想走,走了的人,才会想要回来。你若不让他先走,又如何能再留得住?” “这是欲擒故纵?我怎么半点没有看出来。” “你觉得,这个孩子怎么样?”荼蘼反问。 “有点聪明。”谢乌有的话语间顿了一顿,转了话锋,“但不如子虚。” “哦?” “他生得不如子虚好看。” 他说的是实话,不论是谁,脸上落下那样一片深深的疤印,都不能再算作好看的。 这样的脸,太过引人注意。 所以,很多事情张子虚能做得,他却做不得。 只不过,于她而言,万事从来没有绝对,有时候越是见不得光的人,反倒是更好用。 荼蘼摇了摇头笑着,“那又如何,反正我看人从来也不在乎那张皮囊。” “这我倒是深信不疑。” “你当真信?” “当然,否则这个酒馆哪会有我的容身之地。” 谢乌有说着便笑了起来,他觉得这番自嘲很风趣,可荼蘼却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的确不好笑。 她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间竟会谈笑起别人的难言之隐,这已是很失礼了,实在不该。 “你瞧,他刚刚的确是说漏了嘴,毕竟是个孩子,嘴里总是兜不住话的。”荼蘼背着手,一直在搓着手心的那条毒脉,“可是,他有他坚持的东西,在这种时候,不卑不亢,还能守着这份坚持,将来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放了他。” “他的坚持?到不知是好还是坏了。” “会好的。” 听了这番话,谢乌有眼中的光突然有了些奇怪的变化,“我只知道,你从来都不做赔本的买卖,既然问不出来,你为什么还要搭给他银子?” “你以为,这次是我赔了?” “难道不是么?” “乌有啊乌有,跟了我这么久,难道你还不明白,想要控制一个人,不是非得囚禁他的身体,而是要牢牢拴住他的心。” 荼蘼说着,已转身坐了下来,她在等人,并且知道自己一定会等得到, “选择太多,也往往意味着没有选择,很多事情本就是这个样子的。 你要善于给他选择,一个人有了可以选择的时候,往往会徘徊在选择之中,他以为的两者相较取其优,差不多就可以得意忘形了。 试问,陷入那种沾沾自喜中的人,又哪来的闲工夫跳出桎梏,去想是不是还有第三条路可走呢?” “你当初对我们也是一样的么?” 谢乌有的声音低沉的有些嘶哑,他不知自己是在回忆过去,还是在展望未来,可不论是什么,他还是想重新再确定一次。 “有些话说出来,伤人伤己,你确定还要继续问么?” 荼蘼并没有正面回应他的话,可是他已经得到了回答。 选择,谁不是呢。 一年前的那个雨夜,他第一次见到荼蘼的时候,荼蘼也同样给了他两个选择,或生,或死。 他也同样没有想过第三种可能,不是不想,而是知道不能。 他只知道,做荼蘼的侍从能活,做荼蘼的对手会死,至于第三种,他自己,绝不可能独自存活。 他厌倦了,厌倦了从前当替身的日子,和张子虚同样的厌倦。 既然出现了一个肯给他安心又能护他周全的人,他又何必再去当那亡命之徒? “你给他银子,就是给他选择?” “是,如果他不够聪明,会觉得白捡来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他习惯了这样的轻而易得,就会觉得不必再去傻傻地守着这些规矩,那他自然就会乖乖回来告诉我。” “那另外一条路呢?” “如果他足够聪明,那他自然也能够想明白一个道理。 托他办事的那个人和我,同样是给他银子的人,一个只是利用他,还可能会让他遇到极大的风险,而一个却对他毫无所求,那到底谁是真的好,他也总该分得清的。 这样的话,他又何苦为了那样的一个人而瞒着我呢?” 谢乌有也终于听明白了,不免唏嘘,“不过是对付一个孩子,你至于么?” “习惯了。” 一个每天要不停逃亡的人,总会习惯性的多给自己准备几条后路。 荼蘼轻轻阖了阖眼,头已微垂下去,“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七年,玩弄人心,不过是那里人人都会的小伎俩。” “而人心,永远都是经不住试探的。” 谢乌有说着,已抬头望向了门外,因为他看见,那个熟悉的面庞,已经又重新从门外探了进来。 第67章 抉与择 “那个……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在巷首的赌坊里经常看到他,人们都管他叫庄家。” 孩子把着门怯懦懦地看着屋里的人,却始终没有把脚迈进来过。 荼蘼听到他的话,面上没有浮现出任何的表情,她一点都不吃惊。 她只是随手从账台的抽屉里又拿出了几个铜板,一把丢出了门外,丢在地上。 铜板散落一地,可孩子脸上浮现出来的,却是满足。 他趴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捡起来,揣进兜里,捡完了铜板,连头都没有回过一次,便匆匆跑开了。 “你这是?”一脸不解的,又变成了谢乌有。 “这叫,结尾款。” “什……什么?” “你怕是从来没吃过糖人?” 谢乌有面上的表情从不解变得不屑,冷哼了一声,“那种东西……” “那你一定不知道,一个糖人,要十文钱。” “的确不便宜。”谢乌有苦笑着,如果是他,宁可把这十文钱捂进被窝里,晚上数着玩。 “我刚刚说过的,糖人一套多少个来着?” “三十二种。” 他的确有仔细听着,荼蘼说过的每一句话。 “我第一次给了他多少银子?” “三钱。”他看的清楚,更记得清楚,银子的事,他从来都不含糊。 “第二次呢?” “十文。”他突然深吸了一口气,“我明白了。” “要知道,现如今他的身份已经和一个时辰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是所有孩子里唯一一个能拥有一整套糖人的人,神行三十二套,缺一个就是残品,拿着残品,又怎么好意思出去炫耀?” “也是,如果一个人,一百个里面只买得起一个的话,自然很少有人会惦记那剩下的九十九个,可若是他能得到那九十九个,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过最后一个的,就算是我,也不一定能免俗。他想收了一整套,只可惜你给他的银子恰恰差了这几个铜板。”谢乌有也不由得跟着点了点头,又紧跟着摇了摇头,“可是他三钱银子都已经拿在了手上,想要凑齐那最后十文,难道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又何必再回头来找你?” “看来,你还是没有听清楚我刚刚说过的话?” “什么话?”谢乌有也已有些慌了,他从不认为自己会如此的粗心漏掉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刚刚说过,这个时辰,武松打虎已经卖光了。” “有钱也买不到,除非……”谢乌有的眼睛突然亮了,他慢慢捋着自己的胡子,“我明白了。” “当真明白了?” “我怎么忘了,那糖人张虽是有自己的规矩,每日只做两个,可他纵然不肯给全镇所有人面子,三更天的账总不敢不买的,当然,三更天的铜板也总不该不识得。” “这孩子,有点小聪明,却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看来,他以后还是只能成为一个普通人,可惜了。” “不可惜。” 谢乌有却是有些庆幸这样的结果, “知道了是个普通人,那咱们就少了日后可能出现的一个威胁,这是好事。” “你看,明明几个碎银子就能解决的事情,你非要亮拳头吓唬人家孩子,多不体面。所以你也总要明白,以后少撺掇子虚到处跟客人动手,得罪了人事小,砸坏了东西事大,毕竟这小酒馆想要安安稳稳地开下去,总得和气才能生财嘛。” “话说回来,你给他也就给他了,又何必扔到地上,让他再跪下去捡呢?” “一个人为了讨生活,甘心跪在地上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把银子捡起来,不丢人。” 躺着什么都不做还要抱怨世道不公,才丢人。 “你是在试探他的心志是否坚定?” “他是个好苗子。” “你想留下他?” “如果是我来教,不出三年,他会是我们最好的帮手。” “你教?”谢乌有冷笑了一声,他突然想到了张子虚,这个她一手教出来的人,“你只看到了他的价值,却不曾问他是否想要自由?” “自由?一个活着都难的人,有什么资格谈自由?” “话虽如此说,可你不也是一样。 你在那个地方的时候,不也是宁可挨了十二把刺骨钢刀,也要……咳咳…… 言多必失,我不该提及这件事的。 唉,我,子虚,咱们都一样。 可你也要知道,他即使是每天在街头跟狗抢食,每夜在山神庙里与鬼同眠,也比跟在咱们身边要安全得多,你又何苦再去拉他下水?” 荼蘼苦笑,“原来咱们现在的这种日子,让你觉得这么不堪。” “没有。” 谢乌有皱起了眉,猛地灌下了柜台上放着的一碗炮打灯,他此时的确已很需要一碗酒, “不管怎么说,我总要谢你的。” “谢我就不必了,我不喜欢去想过去的事情,也不喜欢这些莫名其妙的客套。” 荼蘼转眼间已又恢复了往日的冷静,冷静得像是一张没有感情的白纸, “记着,施恩,当然是为了图报,以后口头上的谢那种恶心的话不要挂在嘴边儿,只要你还能为我做事就行。现在,咱们应该先解决眼前的这一件。” “既然已经知道了那个人是谁,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 “没有打算?那子虚呢?” 谢乌有小心翼翼地问着,毕竟他刚刚才见到一个也许可以完全替代张子虚的少年。 张子虚现在的处境,他比谁都要清楚,救与不救,这都在荼蘼的一念之间。 毕竟,对于这些专门榨人骨血的资本家来说,干活的人若是出了什么问题,换一个新的,岂非才是最小的成本? 他不关心张子虚,他关心的是他自己,毕竟这种事,这里的人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他也不能例外。 而现在,张子虚的结局,也许就是日后他的结局。 荼蘼眨了眨眼,有些奇怪他问出这样的话来,“那勒索信上不都写着呢,让我去望风崖?” “他让你去,那你就去?” “我能不去么?” “没有对策?”谢乌有的眉头拧得像是一团疙瘩,他很奇怪面前的这个人,有时候精明得像只老狐狸,有时候又天真得像只小白兔,他实在是讨厌这种难以捉摸。 “暂时还没有,不过等我见到他,也许就说不定了。” “可你的手……”谢乌有突然顿住了,他知道荼蘼不想让他知道中毒的事,他就假装不知道,“我跟你去。” “不,我自己去。” 荼蘼说着,已转过了身,朝着门口方向走去, “那个人要见的是我,是无力还手的我。 他要是见到了你这样一个得力的帮手,也许就不会现身了。 而且,两个人去做一件这么简单的事儿,你不觉得有点浪费了么?” “看来,你是早已替我想好了去处。” “是,你也有你的事情要做,帮我去办件事儿。” “什么事?” “你去百无先生那帮我打听一下,看看南楚诸地那边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尤其是大庸朱家。” “现在还有闲心去操办别的事,看来,我的担心倒是多余了。” “放心,我会活得很好,会让你领到下个月的工钱的。” “这事儿,你要不要去跟胡阎说一声?” 荼蘼突然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看去,后厨的帘子上映出了一个人影,她不必看,她已知道,“不必了,我又不是赶着去送死的,还要给你们一个个地都道个生死离别交代后事么?” 直到她走远了去,帘子后的人才走了出来,走到了账台旁。 “她不带你去,你也不去跟着她?”谢乌有看着胡阎,他已看到他脸上的落寞。 “你不是也一样么?” “我跟你?当然不一样。”谢乌有说着,已经又悠然地躺回了椅子上,“我跟她之间只有交易,没有情分,她要是死了,我大不了再换个老板继续干活儿,你能么?” “从来只有她要别人死的份儿,谁又能伤得了她?” “你知不知道,刚刚我看到,她手上中的是什么毒?” “她中毒了?”胡阎确信自己的确一点儿都没有看出来,她的呼吸沉稳,脚步扎实,半分没有中毒的迹象。 “七慈七悲。” 谢乌有瞥了他一眼,看到他听到这几个字时脸上浮现出那惊异的表情他已知足, “其实中了这种毒的人,本身并没有什么大碍,因为它也实在算不得是一种毒。 可一旦中下了,在手心里结下黑印,那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之内,却是万万不能再与人动手的,不然经脉运转,毒入骨髓,神仙难救。 这种毒,本身就是克制之毒。 七慈七悲,生前若是不能多留七分慈,那就只能死后剩下七分悲了。 她要是肯在这酒馆里老实呆着,自有咱们保她,可她偏偏要自己上那望风崖,去会会那个麻烦的家伙。” 胡阎沉默了半天,扭头便往后厨的方向走去。 “你当真不管了?” “你不是也没管?” 谢乌有听着他的话,嘴角抽动了一下,很勉强地挤出来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一个人若是被拒绝过一次,总应该知道识趣的。而我已经不识趣了太多次,若是还没学会闭嘴,死了也是活该。” 他不管,是因为荼蘼从来都不让他去管。 上一次,去找鬼见愁的时候,他也说过和她一起,可是同样的,跟这次去望风崖一样,被她否决了。 既然人家已经拿着冷屁股朝着你,你又何必再去贴上热脸呢? “她不会有事。”胡阎淡淡地说着,好像这本就不该关他的事,“她向来有的是法子。” 第68章 山神庙里的孩子 “救命啊!你们放开我,救命啊!” 长郊外,荒草边,一个稚嫩的声音若有似无地嘶喊着,他的气已渐希。 少年被两个中年男人死死地摁在地上,死死地掐着脖子,动弹不得。 他的眼神已逐渐迷离,看着这两具高大的身躯遮挡住阳光,覆盖了神采。 怀中的包袱发出细细碎碎的破裂声,有什么粘稠的东西从里面缓缓地流出来,和他的眼泪一起。 只是突然,他觉得整个身子好像已不再痛了,再没有人压住他的臂膀,再没有人锁住他的喉咙。 在他上面的人,现已蜷缩在地上,仓惶爬起。 “滚。” 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他所熟悉的声音,女人的声音。 此刻,他才又重新睁开了那只已微肿的右眼,看到了那个模糊的侧影。 女人没有看他,也没有过来扶他,只是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说着不冷不热的话,“蠢东西,亏你还在这永安巷混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知道,若是一个人在外面遇到危险,千万不要喊救命,就连喊着火都比救命好用一百倍。” 他很识趣地闭着嘴,因为他听懂了,也认可了,回想起来,才会发觉自己刚才的应激反应是有多么的可笑,更可怜。 他就那样傻傻地看着她,像看见了神明。 毕竟,他的命已是她的。 “真拿你没办法。”荼蘼看着他的模样,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要是还赖在地上不起来,只怕是连窝,都要被人给一锅端了。” 小孩子一个伶俐的跟头就从地上爬起来,紧紧抱着怀中的包裹,“你是特地来救我的么?” “想什么呢?” 荼蘼微微皱起眉,轻轻弯下腰掸了掸鞋子上的尘土,暗叹着刚刚踢到的那两个人是有几天没洗过澡了, “我只是路过。” “哦。”孩子紧跟着点了点头,又踮起脚来望了望不远处的山神庙,“你要去南边的望风崖,却要路过北边的山神庙。” “多嘴。” 孩子轻咬着嘴唇,想笑又不敢笑的从她身边路过,朝着山神庙的方向走去,“既然只是路过,那我就不谢你了。” “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荼靡站在他的身后静静地看着他,她只是在等一个回答。 “什么意思?” 孩子并没有回头,只是继续向前走着,他不想让任何人看出他的心思,至少现在。 荼蘼轻轻回眸一瞥,看向了与山神庙相反的方向,“我现在要去一个地方,也许……生死未卜。所以你现在,也要做一个选择。如果我能够活着回来,以后不管你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你都能活,如果我回不来了,你也必死无疑,因为我死了,就再没人能保得住你。” “你在跟我交代后事么?”他说着,脚步却也已慢了下来,因为他刚刚才经历过一次生死之间,“我又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保我?” “是,以前我不认识你,所以我也不管你们是死是活。 毕竟所有人过得都很苦,你们也从来都不是例外,当然也绝不会是最惨的那一个。 每个人都得自己凭本事找到一条出路,不能指望着别人。 可现在不同了,你看到的,这是变数。 如果没有我,你不会经历刚刚这些事情。 所以我又来了,只是出来解决你们本不该面对的麻烦,可以后的路,咱们谁也帮不了谁,你还是得自己走。” 她来到这里,不是路过,她是特地为他而来的。 她喜欢他,从不否认,就像她喜欢张子虚一样。 生活总是过早地剥夺了他们可以天真的权利,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是一样的人。 “我现在没有办法回答你。” 孩子突然回头望了她一眼,眼中充满了近乎哀求的神色, “你能跟我来么?” 荼蘼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默默跟上了他的脚步。 她并没有问什么话,她对不知道的东西从来都不妄加猜测,别人要是想说,自然不需要她再去问,她想知道的,很快就会知道。 山神庙里,空空荡荡。 只见这个孩子拊掌合拍,先击了三下,停顿了一会,又连击了两下,紧接着又击了三下,最后一下,这才将手放了下来。 此时,已从四面八方,探出了十几个脑袋。 有人藏在供桌下,有人卧在房梁上,有人躲到了山神像后,有人钻进了茅草垛子中,真热闹。 他们不同年龄,不同面庞,唯一相同的,是他们同样哀怜而倔强的眼神。 山神无言,山神无情。 山神庇佑不了他们,只有他们自己庇佑自己。 “我叫十天。”小孩子昂起头看着荼蘼,天知道他是下了怎样的决心才会对外人说起这样的秘密。 “十天?” 十天点点头,有些得意地笑了笑,“我们这有个规矩,每个人想要住进山神庙,是不能只吃饭不干活的,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算起,第几天能够讨到饭吃,名字就叫什么。” “所以,你是第十天讨到饭的?” 荼蘼也跟着笑了起来,看他的模样,似乎这绩效还算不错。 十天突然又低下了头,“本来,我可以叫七天的。” “这话怎么讲?” “因为我第七天就已经拿到了第一份银子,只不过,被他给抢了去。” “他?” “天元,他是这里的老大。” “你们自己人,还要抢自己人啊?”荼蘼环顾一周,看了看这里留守的孩子,他们是抱团取暖的,独狼死,群狼活,她只是有些奇怪,那个做老大的,怎么会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呢? “各凭本事办事,怨不得他人。” 十天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他叫天元,乾刚之位,天之正道,天乾地坤,天元最大。 没有人知道他是在第几天要到的饭,可进了山神庙里的人,每一个人的第一口饭,都是他给的。 这里没有人不服他,也没人斗得过的天元。虽然他抢了我,可是我认栽,谁让我不如他! 他每天都能带回来很多食物,让山神庙里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吃得上饭。” 荼蘼发现,他们这些孩子里,有的少一双眼睛,有的少一条腿,甚至还有的,破布下掩盖着不可描述的伤疤,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 他们不是被遗弃的,是被人彻底放弃的,就连无恶不作的人贩子都懒得过来捡这些在他们眼里根本卖不上价钱的脏东西。 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有足够的幸运在爱的滋养下长大,这里的孩子们,或许小的时候也曾过了一段无忧的时日,可他们却早已天真不再,他们一个个的,被当成不再有用的残破玩具,被抛弃在道边的臭水沟里,自生自灭,所以求生,已成了他们最奢侈且始终如一的愿望。 她轻轻阖了阖眼,有些庆幸,如果她刚刚不来,那这里的所有人也都将必死无疑。 这也是她和黄金屋同样致力于去做的一件事情,将所有的人和物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缠裹在一起,混中求律,乱中寻序,小人物唯有这样,才能得以自保,也唯有先自保,才能再去保全更多的人。 每个人在这个世上是一定要有一个身份的,不管高贵还是卑微,一定要有,至少一个,如果可以的话,当然还是越多越好,因为像他们这样无名无姓的孩子,没有人知道他们哪一年出生,没有人在乎他们哪一刻死去,让他们彻底消失从来不比碾死一只蚂蚁麻烦多少,只有牵缚住所有的人,让他们不得不和你一起同进退,共患难,才能求生。 “每一个……” 荼蘼看着这些从各种角落里走出来的孩子,不禁皱起了眉, “你除了要养活自己,还要去养活他们?” 十天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怀中紧紧抱着的包裹,三十二个糖人,整整齐齐,虽然糖衣易碎,但在他们眼里,这依旧是天底下最完美的东西。 他拿出了其中一只,交到了身旁一个看起来六七岁大的独眼小姑娘的手中。 小姑娘的怀中,还搂着一个更小的孩子。 “他叫八月,再过几天,就得改名叫九月了。” 十天看着那个怯生生躲在小姑娘身后的小孩子,话却是说给荼蘼听的, “是,因为他已经快九个月没有要到饭食,所以名字,也随着这日子一改,再改。 在这里,名字叫的越长,是一种耻辱。 可这能怪他么? 他还不到三岁,怎么可能,自己养活得了自己?” “姐姐……吃……” 荼蘼转头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小姑娘手里捧着半个馒头和一只破碗里装着的水,喏喏地看着她。 她知道,这已是他们招待客人最好的口粮。 她接过了破碗,将水凑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对于孩子这样的诚意,她从来不知该怎样接受与拒绝。 看着她喝过了水,小姑娘脸上的笑容已开始洋溢着灿烂的神采,好似看到了他们即将美好的明天。 明天是美好的,她心里美滋滋地想着,毕竟十天只交代过她办好这一件事,办好了就什么都好了。 荼蘼放下了手中的碗,转头看向了十天,“只可惜,我是不会花钱去帮你的,银子定是自己一个子儿一个子儿挣出来的,才能花得心安。” “我知道,就算他日后被人叫到了三年,五年,我也还是一样不能扔下他不管。” 十天有些苦笑地点了点头, “你放心,我当然不会指望他人,我今年已有十二岁了,在这些人里已经算个大人,如果连吃饭穿衣这些小事都不能自己解决的话,那我还有什么资格活着,可如果我在活着之余不能再帮他们一下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死呢?” 荼蘼已经明白,像他这样懂得权衡利弊的孩子,为什么在给他生路的时候会犹豫不决了。 “所以,我才在这里,给你选择。” “姐姐……” 十天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有些阴沉的可怕, “我要的不是选择,我根本没得选择。” “你说什么?”荼蘼突然用手捂住心口,她的瞳孔骤然收缩,好像已一口气喘不上来,“刚刚……你们在水里放了什么?” 第69章 骗子 小姑娘已吓得躲远了去,哇得一声便哭了出来,她一哭,怀里搂着的小孩子也跟着哭了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哭。 “对不起,我……我……” 十天仅剩的那一只眼睛里充溢着血丝,红得似是要爆裂出来一般,过了很久,才发出小兽一般的低吟嘶吼, “那个卖糖人说,你一定会来这里,只要……只要……让你喝下……他会安排好人……他会……他会……” “他会许给你们一个美好的明天?”荼蘼静静地看着他,十天并没有回答,她只是暗自叹道,“你与他才认识多久,就敢这样轻易地相信一个人的话。” “我……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再不想出法子,这座庙里……没……没有人能撑过这年冬天。”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喝你们的水?” “天元曾经教过我们,没有人会拒绝一个毫无威胁的人,我们这些看似什么都不是的小孩子,就是最好的屠刀,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我才……你?你!” 十天说话的声音突然顿住,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卡住了喉咙,因为他看到,荼蘼转身端起了那个破碗,将碗中剩下的水生生地闷下了肚里去。 “是啊,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我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荼蘼微笑着站起身来朝他走过去,丝毫没有中毒的样子, “如果不喝完,岂非辜负了主人家的一番诚意?” “你没事?” 他怔了半天,才吞吐出这样的三个字来。 “我没事,可你有事了。” 方才因害怕而躲在远远的地方哭鼻子的小姑娘突然冲到了十天的身前,挡在了荼蘼高高举起的手掌下。 她不害怕了。 她只会因为自己可能做了坏事而害怕,却不会因为自己正在做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害怕。 她的眼神坚韧而果决,似在告诉荼蘼,山神庙里的孩子,不但能同生,还可以共死。 荼蘼的一掌依旧落下,在十天和小姑娘的脑袋顶上各重重地弹了一下,“两个没脑子的小混球儿,什么阿猫阿狗的话都敢信,亏你们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从永安巷里混出来的,丢人!” 十天的神情变得有些恍惚,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她看得出来,心志摇摆不定,手法稚嫩生疏,他实在没有这个天赋。 “你不杀我们?” 十天惊诧地看着荼蘼,这种惊异甚至比刚刚看到她喝了毒药却没事人一般要更多。 “杀你们?” 荼蘼讪讪地笑了一声, “谁给我付银子啊?” 十天突然一口气松了下来,倒在了身旁的稻草堆上,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她这样的话,他现在已完全放下戒心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信任她,反正他就是信了。 “你是不是早就看出我们的把戏了?”十天试探地问着,“在……在我被那两个人抓住之前?” 荼蘼并没有回答,只是兀自笑了一下。 “你什么都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十天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躬着身子伏了过去,似是想从她的眼中看出什么,却只看到了古井无波的黑暗。 “你们下在水里的毒,和他下在糖人上的毒,是同一种。” “你说糖人有毒?” 十天不可思议地看着怀中的包裹,这个他认为全天底下最宝贵的礼物,那个人告诉他,做成了这一票,便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去到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好生安顿下来,不必再流离失所,不必再遭人白眼。 他本来是想用所有的积蓄买下一整套的糖人庆祝一下的,毕竟世外桃源那样的地方,是不需要再去花这么多钱的。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带回来的礼物,竟是封住所有人口舌的毒药。 都是骗人的,大骗子! 吴老三是骗他的,糖人张是骗他的,所有对他好的人都是骗他的,这世上所有的笑脸相迎原来都是这样的不怀好意,令人作呕。 这个女人,他旁边这个不冷不热的女人,会不会此时此刻也在骗着他,骗他糖人有毒,其实是想借他之手再去报复那些人? 对,全天下所有人都不可信,她不杀他,只不过是想继续榨干他的剩余价值罢了。 旁边的小姑娘惊呼一声,因为她刚刚尝过一口那只交到手上的糖人,现在已口吐白沫,面如死灰。 “三月三!” 十天闻声冲了过去,欲害人者,终将累己,他只是没想到现世报来得这么快,毫无准备。 三月三,荼蘼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身子突然不由自己地打了个冷颤。 虽然知道此三月三非彼三月三,这个小姑娘,也许只是用了三个月零三天才要到第一口饭。 可是这个名字,已经烙在了她的骨头上,是她终生抹不去的阴影。 “主意是我一个人出的,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是我骗了她,你……你刚刚喝了那水没有事,你能不能……能不能……救救她?” 十天近乎哀求地看着荼蘼,他知道这样的话不该说,可他实在是没有办法。 “她若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刚刚看我喝下水,又为什么哭呢?” 十天哑然,他知道,不管自己编出什么样的话来,都骗不了她。 荼蘼看着他的样子有些失望,这不是在她身边做事的人面对绝境时该有的应对态度,他还有好多东西需要去学。 她只是慢慢走到小姑娘身边,给她吃了一粒不知是什么的丹药,“有我在,她死不了。” “所以你从一进庙门起,就已经开始防着我们所有的人了?”他小心翼翼地问着。 “习惯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着,不习惯,又能怎么办呢? 她也不想总是把所有人都往最坏的地方想,可是她不能,上到八十多岁的老人,下到不足三岁的孩童,每一个,她都不得不防,因为她一次都不能错,她从来没有退路,只要错一次,就是万劫不复,这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 什么时候,才能够松一口气啊,只要一刻就好…… 她突然发现,十天正在以一种无法言喻的眼神凝视着她,像是一种理解,更像是一种同情。 是,同情,来自一个充满敌意的陌生人的同情。 一个人理解另一个人,是因为嗅到了同类的味道。 可一个人只会同情他觉得比自己更可怜的人。 荼蘼苦笑,一个需要被自己拯救的人却在一边同情着自己,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哀? 这个眼神,令人厌恶。 “你早就看出来糖人上有毒?” “在这上面下毒,真是灭口最好的法子,简单省事。 可太过完美,就是漏洞。 这本是天衣无缝的一种法子,正因为这样,我才奇怪他为什么又要让那两个人来多此一举? 只有一种可能,你们在演戏,演戏给我看。 我愿意配合你们,只是想看看你这小兔崽子到底在搞什么鬼名堂。” 十天轻轻叹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 “我故意不说,让这小丫头白白吃了些苦头,你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十天看着小姑娘的脸色已恢复正常,终是放下心来,“在这个山神庙里,天元最强,所以不管他对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服他,你若更强,我们便服你。” “一个人现在的气量,决定着他以后的出息。” 她实在是喜欢他,她喜欢识时务的人。 十天听着她的话,突然抬起头望向了她,带着那挥之不去的哀求,“我以后,能跟着你么?” 第70章 第三条路 “跟着我做什么?” “我见过很多的人,什么样的人都见过,所以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很多很多的法子。” 她知道,他所求的是什么法子,一个人终日都在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最想要的,当然是可以让自己相信活着比死好的法子。 他想要希望。 而她,恰好是最没有这种东西的人。 她现在的处境,外有各路人的虎视眈眈,内有叛徒尚未揪出,身中奇毒却还要去赴那未明之约,早已是腹背受敌,尚且不能自保,又如何去保别人? 他以为,他看到的是一束光,能带他逃离黑暗的光,可却不知,那只是一团火,焚寂一切的劫火。 劫火洞然,大千俱坏。 她看着他时,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张子虚,他们真像。 “我不能留下你。” 荼蘼的话冰冷而决绝,她没有半刻的犹豫,没有一丝的怜悯。 谢乌有说得对,她这里,更危险。 看着十天那双从期待变得失落的眼神,继而说道,“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指一条路。” “我不相信,天底下还会有哪一条路,比你的路更好走。” 她的路,好走么? 荼蘼苦笑,他还是个孩子,他什么都不知道。 她走的,从来都是一条不归路,由不得半点犹豫,由不得一丝后悔。 她不能跟他去解释一二,却还是坚持她的坚持。 “百无先生,你总该知道的。” “百无先生,他只要有用的人。”十天听到了这个名字,眼神中突然透出了一丝不屑,“你以为我会像那个成欢一样,放弃这里所有的人,像条狗一样地去巴结他,只为了去做他的门徒?不可能,永远不可能!” 一个人若是曾经收养过被遗弃的猫狗,就应该知道,它们每顿饭都不会吃得太干净,总会剩下一点留给下一顿,它们已经过了太久风餐露宿的日子,它们害怕再一次被遗弃。 而其中的有些人,为了杜绝自己的这种担忧,则会选择永不再被圈养。 索性,就走了这一条背道而驰的路。 “原来,成欢离家出走后,一直猫在你们这儿?” 荼蘼总是能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萃取出她想要的消息,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是赖以保命的习惯,而这种习惯,随着长年累月的颠沛流离,早已深入骨髓。 “你认识成欢?”十天有些惊奇地看着她,又暗暗自嘲起来,“也是,你们这些有本事的大人物,就连地上的蚂蚁都能分出个一二三来,又有什么是不知道的呢。只有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才是没有出路的,只能眼睁睁等着哪天被人踩死。” “人这辈子有一万种可能性,你不会一条路就走死的,大不了,换条路,重新再来呗。” “我还有机会么?” 他拒绝了荼蘼给他的选择,第一次。 荼蘼也同样拒绝了他的选择,再一次。 所以,她决定再给他第三种选择。 “你想活?” “想。” “和他们一起活?” “非这样不可。” “那你现在立刻动身,去北望凤凰山岭的坟地里,数着向上的第十二个坟头,木牌匾上,立的是燕三郎的名讳,找到它,挖出来。” “挖……挖出来?” 十天有些迟疑地睁大眼睛看着她,他不明白自己都听到了些什么。 “坟头下,是棺材?” 荼蘼点了点头,“那里面,有人在等你。” “死……死的活的?” “虽然死了,但却活着,说是活着,也算死了。” “你说的是,当年的燕三郎?” “燕三郎已死,一年前就死了,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那他叫什么?” “他没有名字。” “人怎么会没有名字呢?” “你叫十天,是因为第十天才讨到饭吃,可他没有讨到过饭,那他应该叫什么?” “……”十天无言以对。 “他有一千个身份,也有一千个脸孔,当然也有一千个名字。”荼蘼想到这个人时,嘴角竟不经意间露出了一丝笑意,“如果非要有一个的话,那就叫千面。” “千面郎君?” “看来,你知道很多不该你这个年纪知道的东西。” “因为我想活。”十天的声音突然间沉了下去,“只有知道的更多,才更有活着的筹码。” “你就跟他说,是三更天的掌柜让你去找他的,他自然什么都明白。” “就这样?” 十天将信将疑地看着她,又突地皱起了眉, “我在这永安巷混了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着一个不图任何报酬就会去帮别人的人,我不信他有这样的好心,我怕他像别人一样再提出什么我不能答应的条件。” “他敢。” “你这样说,难道他很怕你?” “你怕不怕我啊?” “怕。” 十天犹豫着垂下了头,却又抬眼看向她, “但不是那种怕。我怕天元,是因为他总是凶巴巴的,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怕百无先生,是因为他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不管他为我们付出怎样的报酬,都会去收回双倍的代价,可我怕你,并不是因为你对我怎么样,只因你的能耐,会让人本能的觉得很可怕。” “怕我可以,却不必怕他。他有千面,自然能帮你们所有的人都改头换面,不过自此之后,你切不可再这么轻易地相信任何人了。” “你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你还想活。”荼蘼看着他时,和看着三更天里的每一个人没有什么区别,“我只救不想死的人,一个人若是拼了命地想活,不管怎样,总该给他一次机会的。” “你当真不用我帮你给他带什么话么?” “怎么这么问?” “我总觉得,无功不受禄,如果我不做些什么,这就不算是公平买卖了。” 十天还在顾忌,她始终不肯收留他的原因,如果他们之间不能够去讲情分,那就只能老老实实谈交易了。 “你觉得,刚才我们之间的交易公平么?”她看着那些糖人,饶有兴味地打量起了他来。 “还……还算公平,毕竟你付了代价,而我给了你回报。” “那你跟那个让你传话的人呢?他付了他的账,你却因为别人更多的账而又出卖了他,对他来说公平么?” “我虽然出卖了他,可他也同样想要杀我,你来我往,有什么不公平?” “万事,有因必有果,有果也自然有因。试想,你若没有出卖他,自然得不到银子去买那个会致你们于死地的糖人,那他又如何杀得了你们呢?” “我……” “天底下不是所有的事,都必须要有你来我往的。” 荼蘼看着他时,眼中似是多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好久都不曾出现的东西, “在客栈里我那样做,是为了告诉你,一个人不论想要得到什么,都要怀有为之付出代价的决心,这是世间险恶。 现在我帮你,只是想告诉你,这世上除了有相互利用,还有心怀善意的人。他们什么都不求,只希望天底下所有的人都能好,比她自己好,这是人间温情。 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你要相信,总还是有的。 这个江湖,就是这般复杂而有趣,人心险恶,却又温情常在,而你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这不止需要过人的运气,更需要你拥有明辨是非的智慧。” “这是你无所图的善意?” “也许是,也许不是。毕竟有些混蛋今日做了好事,明日可就后悔莫及了。”荼蘼捋了捋额间的碎发,有些怅然地望天而笑,大善即大恶,世人又如何能分得清明,“但你还是得知道,这世上好人虽有不少,你却不会每次都这么好命的。” 十天看着她,好像看到了光。 就像三年前,张子虚看到了她,好像看到了明月。 他终于笑了,是本属于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的笑。 荼蘼也笑了。 三年前,她告诫张子虚,不要相信任何人,是因为张子虚早已深陷江湖,再也抽不得身。 这世上,有一个张子虚就够了。 而如今,却告诉这个孩子要试着去相信别人,他还小,什么都还来得及。 只要他懂了,就总还有希望在。 第71章 望风崖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 路艰难兮独后来。 表独立兮山之上, 云容容兮而在下。” 望风崖,望风观止。 此时的望风崖上,空无一人。 荼蘼不知道自己是来早了还是来迟了,可至少不应该是来错了,勒索信上明明写的是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没有人在呢? 她背负着双手,站在崖峭边,睥睨着这滚滚如流浩渺烟云。 她,也在望风而动。 还记得,当年的重华君就是经常这样站在九嶷之巅,看着九嶷山下那一片郁结于心的潇湘水云。 他不仅浅吟山鬼,同样也低唱河伯,但凡是屈灵均之所作,总不免更多生出一些感怀,感同身受。 左观湘君兮,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右顾东君兮,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上望国殇兮,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下缅礼魂兮,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 每当这种时候,荼蘼总是在不远处静静地望着他,她不明白,一个人若是能够坐观人间三千年,怎么还会有看不开的事情,到底还会忧虑些什么,就像她也同样不明白为什么重华君的眉间总是有那一团抹不去的哀愁。 现在,她也站在了悬崖边上,同他一起,一念即生,一念即灭,生灭相息,往复不绝。 可这一念,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十年前,那是她最后一次看到重华君站在崖边,那时,他们两人正在下着一盘未解之局。 十年前,凛冬。 九嶷山的冰封尚未消融,可他们却在崖边守了整整三天三夜,乐此不疲。 他们,在等一株花开。 花既未开,聊以棋局解闷儿。 “八柱何当,东南何亏?” 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声音,荼蘼两指拈棋,神色沉重,她看了看崖边那个衣袂飘飘的谪仙散人,又看了看此番棋局,四边四角砥砺相峙,东南星处,退一步呈三劫连环和棋之势,而中腹之地,进一步则舍小取大弃子成活。 重华君所言虽是屈灵均的天问中语,可实则却是在给她指一条明路。 只可惜,求和非她所愿,她已在这万般荆棘之中找到了另一条路,生路。 棋高一着,终是一子落定,她信誓旦旦地看着重华君,敏而笑道,“你输了。” “当真要走这一步?” “落子无悔。” “唉……” 那时的她,只记得这一声深深的叹息。 重华君叹息,久久不语,这使得荼蘼的心不由得跟着揪了起来,因为上一次听到这样的叹息时她还尚不懂事,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惹过师父生气了。 “师父?” “嗯。”重华君轻轻应了一声,却又叹道,“虽是杀伐决断,可未免戾气太重。” “杀伐决断,这难道不是好事?”荼蘼看着自己这扭转乾坤一子,本是沉浸在沾沾自喜之中,可她却听到了重华君的斥责之言,“师父常说舍得,不舍又何来的得,若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又如何能求胜?” “输赢对你来说,当真有这么重要?” “当然,棋局如战局,一念即生死,如果一个人明明可以赢,那他为什么还要退而求其次去委曲求和?” “但是你为了赢这一步,又失掉了多少子?” 她看着棋盘上的黑白双子,为了这一先手,她失了原本筹谋的根基,可这不重要,毕竟她恰恰因为乱中求变,已经寻到了新的契机,“得子失子,全盘之子,本就皆由我所控,我让其生便生,让其死便死,失一子而谋全局,又有何惜之?失了就失了,有得,当然必有失,这又算个什么事儿?” “你的棋筋虽埋得深远,可如果我没有顺你之势在七之十三处打吃,而是在邻子处镇,你又当作何?” “你是故意的?” 荼蘼静静看着棋盘,如他所言,他是故失一步,才进了她的局,那句提醒,不过也是想再给她一个机会, “那便是我输了,输了就是输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人情如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白云苍狗,诸事无常,机会有的是,我才不怕推翻重来。” “你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 “师父说的,可是那位不肖乃翁的丹朱公子?” “帝尧造棋,丹朱善之,可棋性始自人心,心术不正只能为其所困,我看得出来,你的桀骜性子,和他真像。” “不,我不会和他一样,至少永远不会和你作对。”荼蘼反驳,有些委屈地看着他,她没曾想自己一向敬畏的师父竟会把她与那个人去做比较,“他不思变。” “是,你懂变,能够轻易操纵这棋局上的万千变化,这是你的天赋。可人却不是棋盘上的棋子,人命大于天,也并不是人人都可弃的。” “师父,您言重了。” 那时,她才察觉到重华君与以往的不一样, “对我来说,棋就是棋,人就是人,两码事,我从来不会把他们混为一谈。抛开棋盘,我当然也不会对人命熟视无睹,更何况,我就算是弃了自己也不会弃了你。” “那别人呢?” “没有别人,我只有你。” 她那时无比坚信,有生以来,往后余生。 自己与重华君在九嶷山上相依为命十六载,这曾是她的一辈子,也将会是他们的一辈子。 除此之外,她不认识别的人,也不需要别的人。 “你才多大,总是喜欢把话说得这么满,人的一生可是会遇到很多人的。” “怎么会呢,这个地方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难道……师父说的莫不是前些日子来这养伤的青鸾火凤夫妻二人?” “你该下山了。” 就是那样的一句话,在此之前,她从不认为自己有生之年会听到,可她实实在在是听到了。 “师父,我悔了,以后与你对弈,我只求和,再也不求胜了。”她慌了,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荼蘼,你以为我让你走,是气你方才赢了我么?” “我知道,师父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 “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已经没法子再留下你。在你身上,少了一样东西,你自己却看不到,我也没有办法教给你。” “我不懂。” “就是因为你不懂,我才让你下山。如果只是不求甚解,那世人又为何总是苦苦求解?不悟不渡,不渡不悟。不渡人间苦,不悟红尘道,不断未了事,不得归山来。” “师父,你到底让我明白什么啊。” 一时间惊慌失措,语无伦次,最终都化为沉寂,她不能忤逆他。 她只记得,重华君对她的最后一句告诫,人命大如天,慎思而后行,倘若她伤及了世上任何一条性命,不论那人善恶与否,她都永世不得再归山。 那时的她,并不知道重华君到底让她下山去求什么,可如今,她已好像有些明白了。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慧然如重华君,早已洞悉世间万象,又怎么会参不破这粗浅的取舍之道呢? 她知道,他不是不能,是不忍。 “别人……” 荼蘼轻轻攥着自己的手心,她已明显感觉到刚刚为了救十天时与人动手后毒印的隐隐作痛,这是要命的毒,连她都没有办法解,只要她还不想死,就绝不能再与人动手,她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一次都不行。 她在想着,张子虚的命,到底值不值得她赌上一切来换。 “也不知道,崖边的那株花终究是开了没有…… 不渡不悟,不悟不渡。 师父,我不是你,也终究无法成为你。” 第72章 小指 耳畔,响起了一阵清幽的箫声,如春风,如涓流,风过抚面,润物无声。 荼蘼只觉得前路渺渺一片恍惚,但只要想到那个人的时候,眼前突然就泛起了一束光,那束光,能为她指明前路的方向。 她醒过神来,往后退了一步。 很多时候,往往退上一步,才会拨云见日。 “原来如此。” 原来,送信的人,早就已经恭候多时。 只是她一路上心有所顾,杂念太多,才会直到上了望风崖都没有察觉,这样轻易着了别人的道。 她从进山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入阵了,有人早已布下的请君入瓮的阵。 而此时,她心结已解,所以才能看到了望风崖上的别有洞天。 那边,张子虚被五花大绑在崖峭的石壁上。 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女人她认识,那是不久前才见过的,她让张子虚所救走的香屏。 男人,这个中年男人,看着陌生,一定就是那个让她几次卖身所赎的爹了,她猜。 “你以为,只凭这样就能窥探到我的心之所想?” 她说着,已望向和他们在一边的那个陌生的脸孔,这张脸孔与其他的三张不一样,他的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 他是千金赌坊的庄家,吴老三。 “至少我已看到一二。” “是么?” 荼蘼看着他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情时却轻蔑地笑了, “既然你这么好奇,那我不妨就让你一次听个明白,你所看到的地方,就是苍梧之野,九嶷之巅。你所看到的人,就是日月光华,弘于一人。” “你说的是,旦复旦兮,九嶷湘君?” “很吃惊么,对我来说,这从来都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也从来都没有秘密,不管对任何人。” “既然你没有秘密,为何在这永安巷里却要隐姓埋名,苟且偷生?” “我没有啊。”荼蘼笑得很坦然,她很确信自己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全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我叫花荼蘼,这个,可从来都做不得假。” “无名指!” 随着吴老三的一声大喝,荼蘼终于敛起了笑,将手藏到了身后。 “掌柜的……” 张子虚在不远处凝望着她,他的脸上也变得如死灰一般黯然。 他知道,无名指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同样知道,每当她的脸上出现这样严肃的表情时,那对面的人,危矣。 可这一次却不太一样,她的处境已变得与以往不一样了。 荼蘼之所以还没有出手,是因为在盘算着,出手的赔率。 如果她不出手,只是任人宰割的话,很大可能不多久就会是个死人,可一旦她出手,毒入骨髓,神仙难救,那她绝对是个死人,好像不管怎么盘算,都是赔本的买卖。 “你一定很奇怪,我是怎么认出你的?” 荼蘼静静地听着,并不回什么话,在要命的时候,她向来对一切可能是临死前的话都认真得要命。 “你和金钥匙的交手我听说了,这世上能徒手接住天女散花的人并不多,而有这个能耐的人,必然不会连这上面淬的是什么毒的见识都没有,天底下敢去接的,怕是只有你一个。” “原来金钥匙是你的人,亏我还一直以为,你是他的人。” 她想起此前在千金赌坊里,吴老三对金算盘唯命是从的样子,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原来装得像奴才的人不一定就是真的奴才,好像不论是谁,都会很感兴趣去扮上一次床头捉刀人。 “想必你也已经猜到我是谁。” “能施如此毒,能布如此阵,这天底下怕是也只有你一个,吴用吴老三,我早该想到的,潜龙勿用。” “是,潜龙勿用,小指无用。” 张子虚听着他们的谈话睁大了双眼,无名指这个名字,他已经三年没有听到过了,都快忘了。 可是小指这个名字,他却是今日第一次才听到。 当然不止他,就连荼蘼,也是今日第一次才见到。 黑手,是一团看不见的迷雾,虽然有五指可以一手遮天,可是这五指之间却彼此并不相熟。 三百六十五个杀手,遍布江湖,谁也不知道谁的真正面目。 他也许是个樵夫,也许是个鱼贩,也许是个高官,也许是个乞丐,也许是谁的丈夫,也许是谁的儿子,他们平日里过着与寻常人并无不同的生活,只有隐于市野,才能窥得苍穹,一切人皆有可能是他们,他们也皆有可能是任何人。 她虽然知道,也许身边就有潜伏着的那里的人,可她却没有想到,小指这样身份的人,潜伏的地方竟然离她这么近,而这一年多来,同在永安巷,一条街首,一条街尾,他们竟都没有察觉到彼此的存在。 三百六十五个杀手固然危险,可那五个手指头却更加可怕。 尤其是,无名指。 无名的可怕,就是因为它的无名。 所以不论是谁,听到了无名,总应该躲着走的,可谁也没有想到,无用的小指却偏偏主动找上来触霉头。 荼蘼看到他时,就知道躲在永安巷的安逸日子,已快走到头了。 荼蘼只是死死地盯着他看,好像是要把他的整个下一步会有的动作都全部看穿,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在绷紧了弦,她必须让自己集中全部的注意力,才能忍住不发抖。 黑手,是她的噩梦,每天夜里反复醒来的噩梦。 “是他们让你来的?” “你猜。” 听到这样的话,荼蘼突然松了一口气。 因为面对小指,总比面对黑手要好上太多,而听他的意思,黑手好像还并不知道她在这里,那就说明,现在不论做什么,都还来得及。 “想也不该,我早已经付清了代价。” 她垂下头去,感觉到背后那十二道刀窟窿已开始隐隐作痛,果然是安逸日子过得久了,她都快忘了伤疤会疼了。 小指却摇头,“不是公事,这是私怨。” “我好像跟你没有什么交情。” 没有交情,当然也就没有仇怨。 “可我却是专程为你来的。” “哟,你该不会是看上我了?” “你放心,我的眼光还没有那么差。” “嗯,有点道理,那就是看上拇指了。” 小指皱眉,露出一种极其嫌恶的表情,他讨厌这种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 现在的他,感觉自己在荼蘼面前,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可他却与别人不一样,别人身上的壳子如果被人轻轻剥开,那人只会缩在里面把自己捂得更紧,而他,则会自己动手尽数脱掉,不劳烦任何人,“这你都知道?” “废话,放眼整个黑手,只有我和七月半两个女人,难不成,你还是为了个男人来杀我?” 第73章 毒酒 “谁说我是来杀你的?” “我知道,她一心想要我死,打从十年前我被囚禁在那的第一天起。” “这倒不假。”他不能否认,“你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不杀你,意难平。” “你为了她杀我?” 荼蘼有些同情地看着他,她从不认为黑手里的人会堕落至此,像他们这样朝不保夕的人,脑袋天天别在裤腰带上,想着下一顿还有没有命吃都不一定,哪有这种闲情逸致去琢磨怎么喜欢一个人,若是他们这样的人肯为别人付出感情,本身就是一种堕落, “可她想杀我,却是为了另一个男人。” “我不在乎。” “哟,说得我都快被感动了,你这简直堪称感动江湖十大备胎之首。” “你这种人,也会感动?” “好,就算不是感动,嫉妒总是有的。” “我信,因为从来都不会有人这样对你。” “我不需要这样的人。” 她从不需要别人为她豁出什么去,她自己会对自己好的,更懒得去欠别人的人情。 “你真可怜。” 小指看着荼蘼时,也同样投射出一种怜悯的目光,就像荼蘼看着他时一样。 有时候,鸟羡慕水中鱼,鱼羡慕天上鸟。 可有时候,鸟同情鱼不会飞,鱼也同样可怜鸟不会游。 他们总是这样孤芳自赏却又顾影自怜,认为自己追求的就是最好的,而别人所求,只要与他们不一样,就永远都存在一种缺失。 为什么人一定要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东西,强加在别人的认可上呢? 荼蘼长阖了阖眼,她只觉得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矫情而可笑的话了,“不,只有死了的人才可怜,活着,就永远都有翻本儿的机会。” “那你就去做一个可怜的死人。” “别闹。” 荼蘼轻掩着嘴有些嘲弄地笑了笑, “想要我命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 “那他呢?”小指看着身旁被束了手脚不得动弹的张子虚,他心中已有盘算,“你难道不是为了他而来?” “是为了他,但却不一定是你所认为的那种。” “我不明白。” “我为什么不能是来送他最后一程的呢?” 荼蘼反问,又复看向张子虚,眼神中看不到一丝的情绪,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从何来,喜又欲何往, “子虚,能在临死前见上我最后一面,你就算是死了,也总该了无遗憾了?” 听到这样的话,香屏惊奇地来回望着这两个人,就算刚才在赌坊里,得手的不是吴老三,而是他们,那他们以张子虚来要挟荼蘼的计划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不在乎么? 就算只是养的一条狗,这么多年也总会有那么一点感情,也不该如此无动于衷。 张子虚坦然一笑,他眸子里的光从来都不曾熄灭过,“谢谢你,掌柜的,大老远的特地来送我一程,你可真是个好人。” “你在说谎。” 小指的目光犀利而冰冷地在她脸上审视,人的眼睛骗不了人,她的眼睛里也藏着光, “你若是真的懂得自保,就绝不会独自前来了。” 荼蘼淡淡地看着在那边拼命使着眼色的张子虚,无暇理会。 她知道,独自上到望风崖,走出这一步,本就是没有退路的。 这世上,只有重华君给过她退一步和棋的机会,至于别人,从来都是非生即死,不战则亡。 她既然来了,就绝不会空手而归,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俯仰但求无愧于心。 “好,你赌赢了。放了他,条件你开。” 小指一直都在等这句话,他向来很有耐心,也很有信心,“这容易,只要你喝了这杯酒,我现在就放他走。” 他说着,一杯斟好的酒已掷向了荼蘼。 酒杯,稳稳地落在了她的手上。 她接得很稳,一滴都没有洒落出去。 也许别的东西,她还会考虑半分,可对于酒这种东西,荼蘼当然是来者不拒。 她低头轻轻嗅了嗅杯中酒,突然皱起了眉,有些不可思议地抬头望向他,“疯了你,下个毒还要用几千两银子一钱的药,真亏的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换做是我,随便弄个几文钱的耗子药就给办了。” “无名指是什么样的人物,这是你应得的体面不是?” “哎呀,我就喜欢跟你这种人做买卖,太实在了。” “所以你总该知道一件事,不管做什么,都万不可欺负老实人的。” 荼蘼将酒杯轻轻凑到嘴边,犹豫了片刻又放了下来,“你当我傻啊,反正人现在还是在你的手上,我死了,放不放还不是由你说了算,我又凭什么相信你说的话?” “可我和他并无仇怨,所以你总还是可以去赌上一把的。” 小指已不自觉地微微踮起了脚,探直了身子想要窥到她那杯中究竟,继续旁敲侧击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 “可你要想,你若不喝,我一定会杀了他,你若喝了,我兴许会放了他,赌不赌,还是由你说了算的。” “只可惜,我不喜欢别人高高在上地只给我两种选择,我向来喜欢走第三条路。” “你找死!” “哪儿能啊,活着比死痛苦,我这个人偏偏就喜欢找罪受,谁死我都不会死。” “你若不死,死的就是他。” “你认为我这种人,会为了别人去死?” 小指侧目瞟了一眼张子虚,他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哀求,他在求她快些走,“这个小子不一样,我知道,只有他不一样。” 她也同样望向那边,“子虚,你告诉我,你有什么特别之处,与别人不一样?” “特别?” 张子虚低头忖笑, “我啊,我特别懒,特别馋,特别会找麻烦,特别能惹你生气,特别不该因为自己的蠢着了别人的道,害得你为了我辛苦来这跑一趟。” “你听到了?” 一把刀,直直地插在了张子虚的左臂上,小指的刀。 没有绝对的把握,小指不敢冒然直接对她出手,但是对付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还是分寸尽握的。 显而易见,他已有些被激怒了。 “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样乱七八糟的关系,也懒得听你们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废话,但是你们总该好好听我说话,我可从来都不喜欢说笑话。” 他的面色突然沉了下去,变得狠戾而毒辣,与方才的谦恭有礼大相径庭。 他已又抽刀,在张子虚的肩胛处捅下了第二个窟窿,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荼蘼的手藏在身后,拳已攥紧,她知道,小指的下一刀捅的就有可能是他的心脏,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的这双手到底还接不接得住。 张子虚紧咬着牙,并没有抬眼去看她,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也不敢妄自猜测她此时在想些什么。 他既没有劝她走,也没有求她救,只是沉默着,一言不发。 他实在是讨厌极了自己现在的样子,明明知道危险,他又怎么能够还暗自期待荼蘼会来救他呢? 可他实在是忍不住,忍不住自己小小的贪念,毕竟他也想知道,她会怎么选。 第74章 交易 “你会拿他来威胁我,就是因为你知道自己奈何不了我。 我若是不喝这杯酒,你一定会杀了他,那我就一定还能活着,这是一条命。 可我若是喝了,死的就是我,他活不活着还不一定,顶多只能算半条命。 一条命和半条命比哪个划算,不好意思,我是个地道的生意人,不会去做注定赔本儿的买卖。” 她说着,高高举起杯中酒,往地上一次泼了个干净, “俗话说得好,慈不掌兵,义不掌财,我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干嘛要平白去受你的要挟? 会跑堂的伙计满大街都是,死了再招一个就得了,可我的命只有一条。” 看着盈樽清酒尽归黄土,张子虚却终是松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自己此时听到这样的答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他没有法子去想。 可至少他知道,荼蘼还是从前的荼蘼,理智而决绝,冷静而无情,这样,他就足以安心。 小指却有些迟疑起来,他还以为不论怎么样,毕竟是相濡以沫这么多年的情分,她多少总该会有些不忍的,这怎么跟预想中的不太一样呢? 不过很快,他也就想明白了。 能被要挟的,从来都是些大仁大义的英雄好汉,当然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可她是谁啊? 无名指,那个曾在黑手盛名一时,一个从来都不必自己动手却能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无耻无赖无情无义,手段就算没有亲眼见识过也能可想而知,她本就不是那样的英雄,套路没用。 “既然买卖不成,那就别怪我仁义不存了。” “别介啊,我拒绝你的买卖,只不过是为了再给你一桩更划算的买卖。” “我凭什么要接受你的?” “因为一笔买卖能够成交,是要讲究公平合理,你情我愿的,像你刚刚那种强买强卖的生意,傻子才会跟你做,可我这桩就不一样了。你要相信我,我的话,还有我的人品。” 说到这里时,她的眼神真挚而诚恳,丝毫不会因被那几双陌生而质疑的眼神瞥扫而感到羞愧, “刚刚你可都听到了,我眼睁睁地看着我的伙计去死,可他至死都在说,我可是个好人呐。一个人临死之前的话,总归是做不得假的。” “……” 小指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这已算是他的回应。 “别急,我先跟你算上一笔账,你看是也不是。 你想要杀我,唯一顾忌的就只有两个人,七月半和黑手。 你若放了子虚,今后一定再也找不到这样好的机会来杀我,七月半若是知道你错失良机就一定会生气,黑手也会从此认为小指是真的不堪重用,没用的人,你猜他通常都会怎么处理? 可你若杀了我,以七月半的性子,没能亲自动手,你猜她是会谢你呢,还是会宰了你?如果黑手知道了这件事,你还记得笑菩提那个人,最后是什么下场?” “照你这么说,合着我今日就是多此一举,自讨没趣?因为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有人买我的账?” “你也是个生意人,虽然生意做得不怎么样,可怎么赔本儿更能保底儿,你倒是比我更有经验。” “既然同样是赔本儿,我何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你在千金赌坊这么久,开过了那么多盘口,有没有见过哪一个倾家荡产去搏一把的赌徒为的就是赔个底儿朝天的?” “一个都没有。” “那不就得了。说白了,谁来赌一把还不是为了翻本儿啊?” “看来,你是连我的退路都已经帮我想好了。” “话别说的这么难听,这哪里算是什么退路啊,这明明叫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不不不,进就算了,现在挺好的,毕竟一层楼,一层高,人在高处不胜寒啊。” “小指无用的确不怎么好听,可拇指呢你又无意僭越,无名指早就不存在了,至于食指,那个人,怕是谁也动不了,中指还是不错的,那个位置,舒坦。” “东西可以乱吃,话却是万万不能乱说的。” “我的名声虽不怎么好听,可你也总该知道我从来都不是空手套白狼的主儿,这筹码嘛,当然要出得起最让人心动的东西。” 荼蘼看着他脸上的神情时,就知道早已成竹在胸, “一个人把事做绝,无非是因为根本看不到希望,如果有人给了他很多活着的乐趣,他还会想死么?你想要的,无非就是名利和女人,若是这两者我都能帮你解决一下,你又何苦再想不开呢?” “可我已经决定要替她杀了你,若是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岂非让世人耻笑?” “呸,别太拿自己当回事儿了。 世人笑贫不笑娼,你若是不能成事,终归是庸碌无名,活人自己的事儿都忙不过来,谁有那闲工夫多看你一眼啊,还耻笑,真是自作多情。 世无可抵,则深隐而待时;时有可抵,则为之谋,此为抵戏。 你在黑手也算待了这么多年,总该深谙此道的。” “这倒有些叫我为难了。” “不为难,你要这么想,对于你来说,我与七月半孰轻孰重?” 小指冷笑了一声,他并不回话,他觉得此时才意识到世间之大,言语竟能如此苍白无力,不管说什么都不足以表达他的轻蔑嘲讽之意,不如不说。 “我知道,在你心里,我连她的一根脚指头都比不上,所以这么划算的买卖,你还犹豫个什么呢?” 小指还是静静地看着她,并不回什么话,一个人在无话可说,无路可走的时候,闭口不言岂非也是最明智的判断。 看着小指蠢蠢欲动却又要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她并没有更进一步,而是退了回去。 她知道,一根弦绷得太紧是会断的,唯有张弛有度方能游刃有余。 “让我来猜一猜。” 荼蘼将背后的手挪至身前轻轻摊开,露出了掌中的黑印, “你早就知道我中了七慈七悲之毒,这本就没有什么可隐瞒的,正因为你知道,才敢明目张胆地留书把我约到这里来。 你若只是想要我的命,并且不惜自己付出任何代价孤注一掷,那很简单,只需逼我出手,不论你能否得手,我都必死无疑,又何苦大费周章地绑来这小兔崽子拉个垫背? 所以,你并不想让我死,当然也并不希望看到我喝下那杯毒酒。 你在试探,想知道在绝境之下我会怎么对待自己的盟友。 当你看到我会无情地抛之弃之的时候,你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因为一个不需要累赘的人,自然也不会成为你的累赘,这便说明我们达成了共识。 反推之,以小指的能耐连刺了子虚两刀都没有伤及要害,你是故意的。 在你眼里,他虽然不重要,可是打一个人的狗就是打这个人的脸,你知道若是真的杀了他,咱们这桩买卖当然也就吹了。 你走的每一步,都只是在等我加注。 你也在赌。 所以,你也想。 我提出的每一个条件,你都想。 可你明明想,却没有很痛快地答应我提出的生意,你在疑惑,我为什么要去替你做一桩对我来说本不公平的买卖,我猜的是与不是?” “所以,在我想杀了这个小子的时候,你当时选择不救,到底是因为早已猜到我不会真的杀了他,还是只因为你根本就不在乎我会不会真的杀了他?” “重要么?” “我想知道,我的盟友对人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她看了一眼张子虚,直到此时此刻,她才察觉到好像有些东西起了微妙的变化,变得跟从前不同了。 就如同小指所言,他不一样,只有他不一样。 三年来的生死与共,他们,好像已不再是盟友,而是,朋友。 朋友和盟友不同,盟友是交易,有利才可为盟,无利四散无踪,因而盟友既可以权衡利弊,又可以翻脸无情,但朋友绝不可以。 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她是否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她突然想起了当年在九嶷山与重华君未下完的那局棋,求和,还是求胜,是舍一子,还是输一局,可人毕竟不是棋子,又怎么能被当做弃子呢? 真难选啊,在行不义与承受不义之间,千百年来都没人能给出答案,她又如何能知晓?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她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也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聪明的人都该知道,一个人最难以了解的人就是自己,聪明的人,从来都不会去问这种蠢问题。” 第75章 成交 小指有些勉强地笑了笑,他既享受有人可以替他说出自己这番缜密的心思,却又感到害怕世上有人能够这样轻而易举看透他的心思,“聪明的女人往往都很麻烦,男人总会觉得这世上聪明的女人还是少一些的为好。” “这意思是不是说,只有足够蠢的女人,才不会发现他们的自作聪明?” “言重了,我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 “所以,你也不必为了抬举而抬举我,当然也总该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真正蠢的女人。” 他当然知道。 有些看起来并不聪明的女人,不过是因为感情所累才去选择视而不见,心甘情愿地装蠢罢了。 人总是这样。 做美梦的时候往往不容易醒,醒来时也往往记不住做过什么梦,只有做噩梦的时候才容易惊醒,醒来之后时刻警戒,不敢忘怀。 所以等到亏吃得多了,梦彻底碎了,自然就能醒了。 “我与你说这些,不过是奉劝你一句,你是个聪明人,可聪明人为情所困的时候,也会犯傻。 如果刚刚换做是我,早就已经对这小兔崽子下了死手,可你动摇了,你根本不是做屠夫的那块料,本就不该踏进这一行的,就算是为了她也不该。 而七月半,她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优秀的杀手,她是个天生的杀手。 就连我,犹不及。” “这个不需要你管。” 荼蘼早就猜到他的不领情,她也本没想卖他一个人情,“放心,良言苦口,不过只是赠品,我才懒得管别人的闲事,我从来只尽心做我的生意。” “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因为,我也是个赌徒。你不必信我,但你总该相信,一个赌徒想要翻本儿的心,可从来都做不得假。” “不,在赌坊这么久,我看到的想翻本儿的人只有熟客,因为他们早就套在里面出不来了,可那种人,我们却也是永远不会给他机会再翻本儿的。但是对于新来的客人,不熟悉里面的套路,我们通常都会先让人家尝到一点甜头儿,他才愿意不过脑子地往里头栽。你给的甜头儿这么多,我又怎么能放得下心?” “放心,我自有我的诚意在。只要你不跟那边,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不跟他提起在永安巷见过我,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让你在这儿看到她。” 小指的脸上浮现出一道惶恐的神色,他怕了。 他从不敢奢望会见到她,他只觉得自己能够默默为她做点事就已是心满意足。 七月半,鬼门开,无常至,索命来。 他知道,如果七月半真的会出现在这永安巷,将会是一场怎样的浩劫。 所以别人若是闻名不如见面,那她一定就是见面不如闻名的,最好,连名都闻所未闻。 “你敢引出她,就为了这样一个小子?” “不是一个,是三个。” “三个?” “嗯。”荼蘼点点头,伸出手指隔空从左到右地数着人头,“一、二、三,是三个。” “他们?” 小指有些疑惑地看着除了张子虚之外的另两个人,刚刚在赌坊里,这两个人对张子虚做了什么,他可是什么都看到了,这样的人,她也敢要? 莫非,她对他们的身份一无所知? 不过若是这样,他倒是可以考虑一下这个买卖,毕竟有些事不用他做,别人也迟早会代劳的,他又为何不坐享其成呢? “是啊,他们。替这丫头赎身的银子我都交给黄金屋了,钱货两讫,人我要是再不带走,你当我做慈善的呀?” 张子虚转头看向了捆在自己旁边的香屏,他可是什么都还记得,可是一看到香屏此时楚楚可怜的样子,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虽然她曾设计害他,可他还是想给她一条生路。 香屏察觉到旁边投射过来的一道异样的目光,也回望了过去,与他四目相对,她不说话的样子,却更像是已经说出了千言万语。 张子虚只是很奇怪,身边的这个女人,时而杀意凛凛像是一把悬挂在头顶的尖刀,好像随时随地都会落下来直刺他的头颅,可时而又杀气全无,只像那冽冽清泉细水流长,更甚那埋葬英雄冢的温柔乡。 如果这是对他的恨意,那为什么这恨会如此地不坚定呢? 小指打量了一眼这几人之间奇怪的氛围,“如果是三个,那价钱可就得重新谈了。” “成,想来你在千金赌坊这些年办事也没少受气,不然我替你去宰了黄金屋?” “这倒不必,他死了可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 “这倒新鲜了,你还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与黄金屋打交道超过一年却不盼着他赶紧死的人。” “我要另一个人。” “谁?” “不知茶舍,竹公子。” 荼蘼听到这个名字,只觉得耳朵里嗡的一声,整个人好像要坠了下去,她垂下了眼,轻轻摇了摇头,“这个人不行。” “你舍不得?” “我又不是你,见到阿猫阿狗都会舍不得。” 荼蘼苦笑,竹叶青是她在这永安巷里唯一没有把握的人,她想起了那一夜在竹里馆发生的事情,虽然很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 “我不是他的对手,我杀不了他。” “我又不是要他的命,我只不过是想知道他的一些事情,而我恰好又知道也许你会有什么法子。” “我?” “他是这几天新来的,永安巷里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瞧,瞧他的动静。 大家都看得到,他闭门谢客,只见过你一个人。 你不必急着否认,也不必管我是怎么知道的,可这件事你我心里都明白,他是为你来的。” “原来如此。想通过我帮你引见他,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样做并不太好,竹公子,毕竟也算是我的朋友。” “筹码么,除了这三个人,我再加给你一万两。” “嚯哟,他真这么值钱?” “他值。”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以为这些钱就可以收买我?”她避过了张子虚质疑的目光,转而笑道,“我告诉你,金钱是不能收买人心的,除非你肯出双倍。” “我出。” “就这么定了!”荼蘼突然拊掌而合,答应得甚是爽快,她看起来比吴老三还要兴奋几分。 “你刚刚不还说他是你的朋友?” “朋友这种东西,本就是用来出卖的,因为你永远都出卖不了自己的敌人不是?” “这话要是让他听去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荼蘼垂下了眼微微一笑,这话如果他听去了…… 他是个豁达的人,估计也只是一笑置之,她想。 “管他的呢,我只知道,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他既然是谦谦君子,万不会和你我这样的小人斤斤计较的。” “成交。” 第76章 背后一刀 “掌柜的,你可真是会做买卖,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借花献佛啊? 嗯…… 就那什么,拆了东家的墙,去补西家的院儿,剩下中间过手的都是自己的。 掌柜的? 掌柜的……” 张子虚的声音渐渐变小,然后消失不见,他本以为趁着小指已经离开,大肆夸耀她一番,说不定能趁机讨个赏头,可是他发现荼蘼自打那人走后,就一直站在原地,既不说话,也不动弹,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 突然,荼蘼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扑倒在地上,一只手俯撑着地面,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咽喉。 她的呼吸声沉重得就算是距她十步之外的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她从没有在人前如此失态过。 她停滞在那里,清冷而孤绝,好像天地万物也都随着她一起归于沉寂,湮灭。 张子虚这才发现,她的手指,手臂,甚至整个身子都在不住地颤抖,与方才云淡风轻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也是,他怎么能忘记? 也许别人可以,但他绝不可以。 他跟了荼蘼三年,知道她的过去,当然也知道黑手。 但凡跟那个地方牵扯上一点联系,她都会如坠寒渊,如履薄冰,更何况,这次面对的还不只是一般的杀手。 面对敌人的时候,当然得铆足了一口劲儿硬撑着,可一旦敌人走了,这口劲儿,就散了。 香屏也在奇怪地打量着这个人,她这样的人,也会有弱点么? 只是她想着的时候,一把刀已经从她眼前划过,割断了缚在她身上的绳子。 一把,从张子虚的身上拔下来的刀,血还是热的。 荼蘼将刀扔在了她的脚前,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你们走。” 听着她的话,张子虚欲言又止,他虽然很想告诉荼蘼刚刚在千金赌坊都发生了些什么事,可是一想到他们走了,也许就相安无事了,何苦又再多添上两条人命呢? “你刚刚不是说,替我赎身的银子都已给了黄金屋,就这么白白让我们走了?” 香屏轻轻拾起刀,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三个有身手的大活人就这么让一个武功平平的家伙给捉了去,想来我留在身边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她转过头,亦看向那个身上被戳了两个窟窿的张子虚,扯下了他的衣服,撕成布条,开始帮他包扎伤口, “没用的小兔崽子,不许叫,忍着点。” 三个,当然也包括他在内。 这话臊得张子虚脸上一阵滚烫,他轻咬着嘴唇呢喃着,“掌柜的,我很高兴,你并没有为了我去喝下那一杯毒酒。” “是么?” 荼蘼苦笑,却又皱起眉来, “我却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呢。” 她在想着,从始至终,从下山的第一刻起,一直到现在,她从来都不曾后悔过自己下的那最后一盘棋。 换做现在,回想刚才,她还是那样落子,她一直都只坚持着一种处世之道。 只有先保全了自己,才能再妄谈去保护别人。 她错了么? 她常常想,如果是重华君,他又会怎样做? 他啊…… 他这个人…… 想到这个人的时候,她的脸上又露出了无可奈何的笑意。 换做是他,一定是虽千万人吾往矣。 他们从来都不是一样的人,她好像,永远都做不成他那样的人。 不渡不悟,不悟不渡,可有些事情即使想明白了,却还是做不到,这才是她最害怕的东西,是不是只要她做不到那样的人,就永远都不能再回九嶷山? 香屏拿着刀子割下了男人身上捆绑的绳索,轻轻搀扶着他,又迟疑地问着荼蘼,“你不是说,你从来都不做赔本的买卖?” “所以啊,你们走了之后,在外面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做了什么好事儿。 一个人的善名一旦传扬出去,他一定会在一夜之间多出来成千上万个有求于他的朋友。 我帮得了几个人,却救不了天下人,我倒是宁愿落得个恶名昭彰躲清静,不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来烦我。” “唉,这世道,还是做恶人的好。坏人放下屠刀便能立地成佛,好人虽做了万千善事却还要日夜担心万一疏漏了一点就要被千夫所指,实为不公。” 张子虚也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旁边的香屏父女身上。 他看见了她的手中刀,他不得不警惕,因为他上次就是这样栽在了这父女俩的联手之上。 他虽然不想要了他们俩的命,可更不想让掌柜的因此吃亏的。 “没关系,我不在乎,人们总是很容易忘记别人对你的好,但一辈子都会死死揪住曾对你的坏,挺好的。” 荼蘼说着,已将缠绕在张子虚身上的衣带勒紧,这样就算是包扎好了,这种程度的伤,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算是小伤, “坏人看起来都像好人,好人也不免要当几次坏人的,哪儿能分得这么清楚?既然决定了要做什么,那求仁得仁,又何怨乎?” “掌柜的,小心!” 张子虚说话间,已将荼蘼一把拉到了身后,转身以背相挡,因为他清楚地看见,香屏父女相视了一眼后的那种心领神会。 这个眼神,他见过。 就是因为上次没有在意,才会着了他们俩的道儿。 他只看见,香屏将那把轻轻举起的匕首在朝着她的方向刺来。 可是令他惊奇的是,这把刀,并没有插在他的身上,也没有插在荼蘼身上,而是插在了那个中年男人的身上。 一刀致命,见血封喉。 男人惊奇地瞪着她,喉咙里不断往外涌着血,他已说不出话来,可从他的表情上看,却是毫无防备之心的。 张子虚也已怔住,他实在是找不出任何一个形容词去描述她的大逆不道行径,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干嘛呀,紧张兮兮的。” 荼蘼轻轻推开张子虚,这才慢慢转过身望过去,却没有一点吃惊的神色,好像一切都已在她的意料之中, “哟,终于还是动手了。” “你早就知道?”张子虚看到香屏的做法本已是千般不解,可再看到荼蘼的反应就更是万分匪夷。 “我早就说过,我的背后可是长了眼睛的,有人在我背后亮刀子,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明明知道,却还装作若无其事?” “因为我早知道,她要杀的人并不是我,那我又何必多管闲事?” “你怎么知道?”这次不解的,换成香屏了。 “你看我的时候,我感觉不到杀气,你不恨我,对?” “是。” 荼蘼转身对张子虚眨了眨眼,“她没说谎,我看得出来。” 香屏神思郁结地走到荼蘼面前,突然双膝着地跪了下来,双手捧着刀高高举过了头顶。 “他不是我爹。” 第77章 多了一个 “我当然知道。” 荼蘼瞥了一眼那个倒在血泊里的人,他的功夫虽不怎么样,可对付那群讨债人却是绰绰有余的,有这般身手的人就算是欠了赌债,也总不至于被那群酒囊饭袋给捉了去,可她却给出了另一个理由,“就为了赌几个臭钱把自己的亲闺女卖了又卖,天底下有哪个做父亲的会这样。” “那是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些当爹的,只会比这个更甚之!” 香屏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头垂得更低了些,她实在不想让她看到自己因愤恨而红了的眼眶, “我是说,我的意思是,我……” 荼蘼看着她的样子,有些理解,又有些不理解。 这些年过去,什么样的人她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也绝非是她所见过的最不堪的人。 只可惜,她对父母完全没有任何概念,她只认为,父母就应该是值得孩子所追随之人,她自幼追随着重华君,早已将他视作如师如父,才会觉得天底下的父母都应该是最良善的。 至于别人家的,好的能有多好,坏的能到多坏,这个,她真的不知道,也不太敢去想,她怕打破了那个美好的梦。 可如果重华君是她的父亲,那她一定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 荼蘼歪着头看着她,语声也轻柔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问着,“那有个不太好的爹是种什么感觉?” 香屏听到这样的问话,嘴角抽搐了一下,沉默了许久。 人在人前,是不大愿意去回忆过往的,尤其是不想回忆的。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悄悄把它们拼凑起,再敲碎,再一片片地拾起,藏好。 “你只会希望,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在你面前再提到他。” 她的意思,荼蘼已完全知晓。 这种感觉,应该就像黑手,像她的噩梦一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也就不再去问。 “那说说,他到底是你什么人。” “我们两个,都是替黄金屋做事的人,你刚刚所见到的一切,我在那道菜里下毒,就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然后回来一探究竟,所以你来的时候,就正巧在黄金屋的房间里看到我要杀他,金总管要杀我,这些,都是他事先安排好的,为的就是获取你的信任,让你带走我,让我以后能够监视你的一举一动。” “嗯,像他能干出来的蠢事儿。” “但是刚刚,从你让我们走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个计划永远都不会被实现了。” “我既然说了让你们走,那便是不计较了,你又何苦杀了他呢?” “因为刚刚那个人,那个……小指说的话,我们已经听到了,这是个天大的秘密,要命的秘密,知道你秘密的人,如果不是你的人,就得是个死人。” 香屏说着,已抬起头望向了她,她的眼神坚毅而敏锐,她在试着从另一双眼睛里寻找希望, “我不信任他,他会说出去,所以他已经是个死人。可我,你可以相信我,我想做你的人。” “子虚,你每个月的月钱是多少?” “啊?” 张子虚正在很认真地听着她们的对话,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问完全打断了思路, “一个月,二钱银子。” “有灰色收入么?” “掌柜的你这明知故问……酒馆店规,客人赏钱一律充公,胆敢私藏一文,轻者剁手,重者断头,你看我这完好如初的身子就该知道什么叫做一贫如洗两袖清风了。” “你都听到了?” 荼蘼直勾勾地看着香屏, “做我的人,可都是没前途的穷鬼,哪儿有黄金屋那赚的油水多啊?” “想那黄金屋,干过的欺男霸女的事还少么?我不喜欢他。” 荼蘼皱眉,仔细咂味了一下她的话,“他虽做过很多不太干净的事,不过这欺男霸女好像还真的没有。欺男嘛,那是赌徒们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折了腿也是应该的。至于霸女嘛,好像跟过他的女人都是自愿的,就算是离开了也很舍不得,他从不喜欢强迫别人,你可莫要冤枉了他。” “看来你对他的印象很好?” “我只是就事论事,不偏不倚。” “那你看我的时候,能不能也不偏不倚,不要因为我曾为谁做过事就对我心存偏见?” 荼蘼低头看着地上的另一具尸体,“我只是不太喜欢你做事的方式。” “但这是你需要的方式,不是么?” “嗯?” “掌柜的,我以后想跟着你。” “这话,我今儿个可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一个时辰前,有个孩子也跟我这么说过,他跟你一样伶俐可人,不分伯仲,你说,我要是非得选一个不可,为什么要舍他而选你呀?” “这就好办了。” 香屏的眼中闪烁着一道光,她看到了希望, “如果你真的决定要在我们之间选一个,那我现在就去杀了他,因为死人,是没有法子再帮你做事的,权衡之下,你就不用再为难了。”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张子虚在一旁听得有些不寒而栗,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在她这样清纯柔弱的外表之下居然藏着这样一颗冰冷绝情的心。 “我当然知道,我在断自己的后路,也在表自己的决心。” 香屏恳切地抬头看着她, “我有用。” “是,你很有用,所以你大可不必跟着我,也能找到很好的出路的。” “我有眼睛,我会看,我有耳朵,我会听,我有心,我也会辨,我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是最好的。” 香屏仍是跪在地上高举着那把匕首,她在示意,此时的她任由宰割,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被别人强迫过,离开至亲之人,那时,我什么都不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任人宰割,我悔,悔自己为何这么的无用,我也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再遇到麻烦的时候不必求人,还能让更多的人不再那么的无能为力。我知道你可以,我也想可以。” “酒馆不缺伙计了。” “我知道规矩,知道你赎我的时候走的是哪边的账,我不会让你白白赔钱的。” “那边的生意,你什么都做不了。” “只要让我跟着你,我一定能把欠的钱都赚回来,还带利息。” 荼蘼听着她的话,笑而不语,这样信誓旦旦的言语已经好久没有人敢在她面前去说了。 她突然转过头去,望向了方才箫声传来的地方。 那个味道,虽然很淡,但依旧能感觉得到,那个人的气息,已开始渐行渐远。 张子虚顺着她的目光也望了过去,“那是……” “是友非敌,算了。” 荼蘼知道那是谁,若非是他一曲箫音澄明心境,她也许还不会这么快就出了那幻阵,只是她轻描淡写的一句,便将目光从远处收了回来。 远处的那个人,她猜不透,眼前的这个人,也很可疑。 如果周围尽是些潜在的威胁,那不妨索性把他们全都收拢在身边,越乱越好,在这纷杂乱世,也唯有混乱中才能重新建立由她掌控的秩序。 她笑眯眯地看着香屏,并没有在意这个女人刚刚说了些什么话,“你做的剁椒鱼头当真不错,那以后,就来当我的私厨。” “掌柜的。” 张子虚在一旁轻轻拽了拽她的衣袖,他当然不能完全信任这个丫头, “可是这边走的账,不是不能算……” “什么这边那边,两边都是老子的生意,老子的话,就是规矩。” 她说着,已弯下身子一把将香屏扶了起来, “我可以留下你,却不会为你多花一分钱,一千两银子,先记在你的账上,我只懂得一个道理,想要什么东西就得靠自己的本事挣来,江湖从来不会同情无能的人。” “半年,最多半年的时间。”香屏的眼神坚定而诚恳,伴随着那扑朔扑朔的样子惹人怜爱,“掌柜的,我一定能让你翻本儿。” “翻本儿?” 荼蘼轻笑一声, “这笔账,还得回酒馆找那个账房去好好清算。” 张子虚满脸的一言难尽,将荼蘼拉扯远了些,悄悄说道,“掌柜的你怎么这么没有原则,在黄金屋那,说不救,就看个热闹,结果出手的也是你,刚刚说不要她,结果收留她的又是你。” “我喜欢她的眼神,刚刚在一言堂,金总管准备杀她的时候,她那个决绝的眼神,着实动人。”荼蘼说着,已不由得露出了欣悦之色。 “就因为这个?” “她恨我,我感觉得到。可是刚刚我说她不恨我的时候,她并没有否认,而且半点都让人看不出来是在说谎,这个丫头,真有意思。” “你明明知道她说的是假话,那你还……” “你也会说假话,我也会。 每个人场面上都得找一个台阶下的,不管是说的人,还是听的人,他们自己心里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要隐瞒,当然也知道互相理解的好处。 这时候,谁还管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大家心知肚明,不拆穿就是各自安好。” 荼蘼回头看了一眼,小姑娘还乖乖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没有她的同意,她不会擅自走上前来,实在是懂事得要命, “你看她,视我为仇敌,还肯屈尊向我下跪,倒是有几分胆识,我喜欢这个丫头。” “她恨你,也恨我,刚刚在千金赌坊她差点儿……” “我知道。” 荼蘼打断了他的话,从他的眼睛里她早已什么都猜到, “只有仇恨,才最能让一个人拼了命的活下去,一个人努力求生的样子,甚美。” 第78章 三个时辰的朋友 “原来你们的酒馆,就是这样做生意的? 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了,难怪那日…… 那日他想拿出一百两银子来赎我,你都死活不肯。” 这话,是香屏说的。 她站在门口,看了看这大白天紧掩着的大门,转头又看向了同时感到疑虑的荼蘼和张子虚。 荼蘼的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意,别人说得对,她无法反驳,此情此景,这也的确在她的意料之外。 日近黄昏,是街头巷尾正收工的时辰,也正该是酒馆生意最好的时辰,可是这里却闭门谢客,放任白花花的银子全部流走。 看来,能开张的人,一个都不在。 胡阎罢了她的工,张子虚被人捉了走,账当然不能算在这两个人的头上,可是,还有一个,谢乌有,他难道还没回来? 她走之前,只是交代了谢乌有去找百无先生问一些事情,很简单的事情,前后也用不了一炷香的时间,而如今她已从北郊的山神庙,又过南郊的望风崖,再回到这里,前后折腾了好几个时辰,却仍回来得比他更早些,这怎么可能呢? 除非,他又去了别的什么她不知道的地方。 他该不会,去找那个人了? 荼蘼心中突然一阵惊悸,她曾说过,让他杀了鬼见愁,可她后来也说过,这事儿不用很着急。 以谢乌有的心思,一定听得懂她的言外之意。 突然,酒馆内传出了一声清脆的响动,什么东西碎掉了。 张子虚刚想冲进屋子里,却被荼蘼抬手拦住,她眉间轻蹙,神色黯然地看向了堂内。 这个声音是,胡阎。 他,果然还在这里。 他明明知道,自己刚刚去望风崖是孤注一掷,九死一生,可他当真没有跟去么? 若是以往,他一定会偷偷跟去的。 可是他还在,一直都在酒馆里,不觉间荼蘼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些,心中已有些失落,他还在生她的气,他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他已经不想再管她的事了。 或者,他也要离开了么? 如果他走了,她绝不拦他,她暗自想着。 毕竟他的命是重华君的,从来不是欠给她的。 可她还是忍不住,轻轻地走近堂内,站在后厨的墙根里,悄悄听着里面的谈话。 她也想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张子虚和香屏也侧耳凑了上去,他们并不在乎胡阎会不会走,他们只在乎荼蘼听到了些什么,正如人的情感并不会相通,可好奇心却是人皆有之的。 刀奴看着地上碎裂的酒坛子,又抬眼看了看胡阎,冷笑一声,“时辰到了?” “嗯?” 胡阎那双本来盯着碎瓷片发怔的眼睛晃了一下神,没听懂他的意思,又好像忽然明白了过来, “嗯。” 刀奴却已经将自己的双眼闭了起来,昂起了头,嘴角微微笑着,“那我总该谢谢你的壮行酒。” “方才,是朋友请的酒。” “我知道。” “可喝完了这坛酒,我们就不再是朋友了。” “是。”刀奴点了点头,“我们从来都不该是朋友。” “不,我们是三个时辰的朋友。” 三个时辰,是他们喝了一坛酒的时间,也许这个时间并不算长,却也着实不短,毕竟有些人一辈子能够做三个时辰的朋友,已实属难得。 “也许是,谢谢你的坦诚。” “作为朋友,既然我已经对你坦诚,你为何不能对我坦诚一些呢?” “哦?”刀奴显然并不认可他的话,“你怎样对别人,别人就一定要怎样对你?” “我以为,情义是应该有所回应的,至少……” “情义是交易么?” 胡阎听着他的话,脸色顿时起了一阵羞红,低声沉吟道,“不是。” “那为什么你偏偏想要从我身上得到同等付出的回报呢?” “你知道的,我只是想要救你,只要你肯说出她想问你的事情,就很简单的一句话,不必再受任何折磨,我现在就能放你走。” “我只知道,朋友是不会去勉强别人做他所不愿做的事情,即使是他自认为的好事。” “是。” 胡阎自知提出的要求是理亏的,可偏偏有些事明知不对,但却是权衡之下的最好选择,这种时候,谁都会于心不忍。 “总算,你没能学到那个女人身上那股子玩弄人心颠倒黑白的恶臭,动手,能死在你的手上,夫复何求。” 胡阎瞥了他一眼,便已不忍再看。 他不忍,只对人。 他拿起刀切牛肉的时候,就像是这世上最冷血无情的屠夫,一片一片,不掺一丝杂念。 可他对人向来很客气,客气地敬而远之,不论是敌人,还是陌生人,他也从来没有嫉恶如仇除之后快的偏执,不示好,也不对立。 所以他的朋友很少,几乎没有,毕竟谁都不愿意和一块从不回应的石头做朋友,他隐退的这十几年来,唯有这个一见如故的对手能勉强算上一个,而他此时却不得不除掉他。 手起刀落,胡阎手中的刀重重地砸在了砧板上,汗水顺着额上的青筋缓流而下,渗进唇里,他才勉强张开嘴,用喉咙发出那小到听不清的声音,“你……你走。” 门外,依旧安静。 香屏屏息凝神,侧目瞟了一眼身旁的两个人,他们俩的脸上竟看不出丝毫讶异的表情,好像这种事情本就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这…… 放一个一心想要致荼蘼于死地的人走,这可是明明白白的背叛,她不明白,为什么荼蘼还能在门外这样无动于衷。 只不过,余光瞥见的,并不只是他们,在她的身后,早就还站着一个身影。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影子吓了一跳,刚想惊呼出声,就被一只手紧紧捂住了嘴。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迟来的账房,谢乌有。 荼蘼回头与谢乌有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以谢他及时拦住了香屏才不至于打草惊蛇。 余光过处,香屏发现她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并没有说什么话便转过头去,这般淡然笃定,想来她早已察觉到谢乌有站在了他们的身后。 她不禁垂下了眉眼,这个女人,能够时刻保持着警觉而冷静,远比她想象得要更麻烦一些,她还远没有把握。 第79章 最后的朋友 “你敢放了我?”刀奴戏谑地看着胡阎,有些不可思议。 “我知道你的为人,既然你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说,那就是什么手段都绝不可能再让你开口,你留在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为什么还要留下你?” “你做得了她的主?” “不能,姑且一试。所以你最好现在赶紧走,免得我随时都可能会后悔,再把你捆回来。” “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一样,毕竟那两个人如此怕她。” “我们不是怕她,是服她。”胡阎反驳,他从不为自己反驳,随别人怎样说,但有一个人例外,只有他认为不得不辩驳的时候,他才会开口去反驳,“畏不足以让一个人对其心甘情愿唯命是从,但敬可以。” “可你现在,却是在违背她的意志。” “我知道……” 胡阎紧咬着嘴唇,他一直在犹豫不决,人有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在做不对的事情,可又觉得只有这样做了才是对的,很多事情总是这样的矛盾,却还时常发生,他现在只盼着眼前的人能赶紧离开,因为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后悔, “只因为你诚于刀,所以我想放你,可若你还想伤她,我必杀你。” 刀奴苦笑着抚了抚案板上的那两把菜刀,好刀,只可惜,他的刀再也回不来了,“她想知道的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你刚才宁死都不肯说,现在却要说了?” “是,既然你可以为了朋友做一些不图回报的事情,那我作为朋友,自然也可以不图回报地替你做些事情。” “说来说去,这与方才,又有什么不同?” “刚才是你要求的,所以我拒绝了,现在是我自己想说,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被人逼着做一些事情,我喜欢主动。” 刀奴说话的时候总会时不时的顿上一顿,他实在是很不习惯此时这般多话的自己,这与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那种生人勿近的凛冽感完全不同,他只与他看得上的人才会说话。 他们两个,本都不是多话的人。 胡阎笑笑,“看来,人总该不为功利便去多做些好事的,好事做得多了,总会出现惊喜。”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儿么?” “难道不是黄金屋差人给你送去了那条断鞭,你想找那个刀工看起来还不错的人切磋一下,才来到这儿的?” “黄金屋是谁?” 也许在永安巷,黄金屋也算个众所周知的大老板,可在整个江湖,他不过就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 刀奴疑惑地打量着他,以他的身份,又怎么会认识江湖上这么不起眼的一个小人物呢? “不是他?” 胡阎也在奇怪,他们在此之前,早已认定了这些事都是黄金屋做的,所以荼蘼才会带着张子虚去砸他的场子,难道错怪他了? 可如果不是他,那天夜里,知道那件事的又会是谁? “是一条蛇把我引来这里找你的。” “蛇?” 胡阎惊惑,他脑中轰得一下想到的人竟然是张子虚,他还记得荼蘼曾说过,他们三个人里必有一个是叛徒。 “我本该是来找你的,可是我却没想到,会遇到她。”刀奴叹了一口气,人生总是这么的凑巧又实在是太不凑巧。 “她当时肯放你走,你本不该又在她身后出手的,这是江湖大忌。” “没有办法,虽然人后出手极为可耻,但我非杀她不可,不择手段。” “你和掌柜的有仇?” “从不相识。” “我不明白,既非深仇大恨,何须你死我活?” “因为她不死,我就不能活。”刀奴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那道伤疤,伤口入骨太深,一直没法子结痂,活不好也死不了,死不了却也活不好,“你可知,她看到这道疤,为什么又突然不肯放我走了?” “七月半,鬼门开,无常至,索命来。” 胡阎当然还记得那时他们的猜测, “这不是刀伤,是刺伤,这道疤是七月半给你的。” “对,就是黑手的拇指,七月半。”刀奴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的肌肉已不自觉地开始抽搐,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见到她时的恐惧之中,“我杀她的理由,和她杀我的理由是一样的,都是因为七月半。” “我总算明白一件事情,你一直在极力掩盖那道疤,是因为能从七月半手底下捡回一条命,绝非你的侥幸。” “没有人能有这样的幸运。” 没有人,能从七月半的手底下活着逃脱出去。 “可你还活着。” “不,我早就已经死了。”刀奴摇了摇头,“她肯饶我一条命,我的命就已经是她的了。” “她放过你,条件是一命换一命?” “是。” “她让你来杀我们家掌柜的?” 刀奴摇了摇头,又紧跟着点了点头,“她没有说过要杀的人的名字,只是告诉我,如果我见到了她,就会知道是她的。” “所以你见到她折断了雷泽,就已经知道是她了。” “一定,除了她,想来也不会再有任何人能够做到,也只有她,才值得七月半那样的人都不得不绞尽脑汁去对付。” “你杀不了她。” “我知道。” “你不蠢,当然知道,而且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该知道。” “是。” “那你当时为什么还非出手不可?” “就因为,非出手不可。” 刀奴把自己的领子又往上提了提,他虽然极不情愿想起那日的事情,可是这阵阵疼痛却在时刻提醒着他必须想着。 “她怎么知道你一定会遇到这个人?” “她不知道,所以她放过的每一个人,都背着这样一条命债。” “你是说,她还让别人也……” “是,除了我之外,至少还会有千八百人。” 听着他的话,胡阎已有些哭笑不得,“看来,她是非要致她于死地不可。” 刀奴的目光汇聚到砧板上的一处,好像他此生目之所及的就只剩下好刀一把了,“有债必偿,所以我不能不杀她。” “所以,我也不能不杀你。” “我早说过,如果是你杀我,我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刀奴并没有还手,甚至都没有躲开,直到看见胡阎那种不可思议的眼神时才露出粲然一笑,倒在地上。 他颈上的血并没有喷涌而出,只是涓涓细流往下滴淌着,温柔而舒缓,像一条串满了各种珍奇宝石的项链挂在脖上摇摇欲坠。 胡阎出手向来都是这样精雕细琢,让人觉得看到的并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 “你们还要在外面听多久?” 第80章 死,得其所愿 胡阎头也不抬地擦着自己的刀,刀沾了血,一定要擦干净才能再用。 荼蘼摆了摆手,让谢乌有将擒着香屏的手松开,若无其事地走进了后院。 “千算万算,怎么也算不到老胡竟会有忤逆掌柜的那天。”张子虚拍着手大赞,又转头看向荼蘼,“掌柜的,刚刚他差点把这人给放走,怎么说,也该给他吊在大门口一天一夜才是。” “这人不是没走成么,做不得数。” “怎……怎么就做不得数了?” 张子虚表示不服气,以往他的过错比这轻很多的时候,也总是被掌柜的吊起来,那时候这几个人可也都是只在一旁看着热闹,落井下石, “怎么说,他也是有过这想法来着,这你都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这个人的反手刀的确很漂亮,若不是这么固执,我都想要留他在身边做事,胡阎舍不得他也是应该的。” 张子虚苦笑,“得,他们有情可原,只有我是活该。” “你不懂。” 荼蘼拍了拍张子虚的肩膀,示意不要再闹着玩,胡阎并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我们两个,一个唱白脸,另一个当然得唱红脸了,不然,又怎么能套得出他的话?” “你是说,这是你们俩商量好的?” 胡阎并不否认,荼蘼也并不回答。 事到如今,只有彼此都给个台阶下,才好收场。 “嚯,你怎么把他给杀了?” 荼蘼微微俯下身子,一只手藏在身后,随时准备拾起地上的刀,另一只手伸出去掀了下刀奴的眼皮,直到看见那片死灰一般的黯然才收回手去。 胡阎沉声说着,“我不喜欢听人讲废话,他的话交代完了,不是应该去死了么?” “道理虽是这样……” 荼蘼附和着点了点头,却又紧跟着摇了摇头, “可怎么说,他对你也还算不错。” “所以,我也帮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 他最后的心愿,是死在胡阎的手上。 “你成全他,他也在成全你,他临走前告诉你一切,其实早就是一心求死,他不想负了你的一片赤诚。” 荼蘼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人,也不免有些唏嘘, “雷泽已断,他心早死,他放出话来,非杀我不可,其实本就是在你面前,逼你出手。也许,我也该敬他一坛酒,他虽不是什么好人,可多少算条汉子。” “是么?人命在你眼里,当真如草芥,可以不管不顾。”胡阎苦笑着,他虽明白,却根本不想把这当成一种理所当然,“杀人诛心,你折断雷泽,早就等同于杀了他,又何须我亲自动手?” “在我眼里? 你知道什么在我眼里? 你知道个屁!” 荼蘼破口骂出,却又突然笑了起来,她只当他说的是一时气话,自然不会再去生他的气, “在他眼里,人命大于天,这你是知道的。 而他是我的天,你也总该知道,我对人命同样敬之重之。 很多事情,不是天底下绝大多数人觉得对,就一定是对的。 我虽努力求生,并为此不择手段,但也同样敬畏敢于舍身成仁之人。 他是为了殉刀而死,心甘情愿。 如果一个人觉得活着并没有什么意思,或是觉得自己的性情并不适合去活着,那为什么他没有资格选择去死呢,你觉得活着好,人家却不一定会这样认为,那旁人又凭什么对他的轻生去说三道四?” 许久的沉默,因为荼蘼的一句话,所有人都开始想到自己的一些事情。 在谢乌有的眼里,活着就是活着,或好,或坏,或不好不坏,甚至或生或死,他不在乎。 在胡阎眼里,活着,是有很多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比如恩情,比如他现在正在做的,且终其一生都要做的。 香屏呢? 也许正如荼蘼所言,只有仇恨才能让人更好地活着。 荼蘼自己是怎么想的呢,或许没有人知道,他们只知道,她想要活着,还想要带着所有的人一起,不惜任何手段,这个理由就足以他们死心塌地的追随。 至于张子虚,他对生死之事,从来都一知半解,就连当初在乌龙寨的山崖边决定跟着荼蘼出去看看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过什么具体的打算,“我在想一个问题,想不明白,就一直在想,你说,咱们拼了命地活着,到底是图个什么?” “人活着,不是只有活着一件事的。” 荼蘼转过身去,背对着所有人,她不想让他们看到此时她面上的神情,她也是人,偶尔会有脆弱的时候,可这种脆弱一旦让别人知道,则是最致命的危险。 这种时候,她必须背离所有的人。 于她而言,更重要的是什么呢? 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盼头,微乎其微,她只望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上他一面。 “与其百思不得其解那些死后的事,倒不如多关心一下眼前的事来得真切。”谢乌有最先打破了这凝滞的局面,他是局外人,看得最通透,“刚刚他是不是说过,像他一样要来杀你的,至少还有千八百个?” “就他?” 荼蘼细细打量着地上的尸体,刀奴的的确确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可只是这样的人,就算是再多上千八百个也还不至于让她感到焦虑不安, “七月半知道,这些人根本杀不了我,她只是想通过这些人来告诉我,她早晚要来找我的。” “那我们要不要出去避避风头?” “不巧,我也正好在等她。” “什么意思?”听到这句话,感到害怕的却是谢乌有了,他的脸上已满是说不出的惶恐,“你是说,七月半已经知道了这儿?” “子虚,你告诉他。” 张子虚讲故事的时候,声情并茂,让人不自觉地已跟着他陷入了当时的情境,替他生生捏了一把汗。 谢乌有听着他讲述在望风崖上发生过的事,渐渐从惶恐变成了愤怒。 他很少愤怒,尤其是对荼蘼,可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实在是看走了眼,他一年前怎么会赌定她,她又怎么能做出这样的糊涂事? “你居然答应替他办事,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做的又尽是些什么事?” “不过就是小指。” 荼蘼的话显然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小指无用,不堪重用,他不是好人,我也绝非善类,有什么可怕?再说了,当时那种情况,你是没瞧见,没人帮我,我打不过他,我又不是什么士可杀不可辱的忠贞义士,相比之下,当然是觉得小命只要还能保得住,不管是答应了人家什么条件,总归是更重要一些的。” “是你能做出来的事。” 谢乌有深深叹了一口气,他已冷静下来,他知道不论是焦虑还是愤怒都完全没有用,这种时候,必须让自己先想好退路, “只盼在七月半来之前,我能顺顺利利地从这永安巷先逃走。” 第81章 新的游戏 “七月半是谁?” 香屏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轻轻问道,她的声音很小,却能让每个人都很快注意过来。 在这种时候,也许正是这种最不合时宜的问话,才最能引人注意。 “她是谁?” 问话的人是胡阎,这里的人只有他不认识这个小姑娘,他从一开始就注意到这里多了这样一个人,可既然是荼蘼把她带来的,那自然轮不到他来操心。 “瞧我,都忘了介绍。” 荼蘼一把将香屏拉至人群中间,她也需要这样一个人来缓和当前的氛围, “她是咱们酒馆儿新招的伙计,叫……不对,来我这儿的人,都得改个名字,谁也不能例外。” “一定要改?” “改,要改,但凡来了我这的人,都要改了从前的名字。改了名字,就是摒弃了过去种种,以前你不管是杀人的放火的,或是讨饭的卖身的,没有人再会提起,进了三更天酒馆的大门,一切,从头来过。” “依我看,就叫苍羚,这双眼睛实在是像。” 张子虚笑眯眯地看着她,正如他所言,她如果还像之前看起来那般乖巧的话,他也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 “呸!” 荼蘼白了一眼张子虚的津津得意,立马否决了他, “你看我这不是臭猫就是臭长虫,外加青鸾火凤两只大鸟,再来一个就真成了动物世界了,再看人家竹公子那边,又是碣兰又是弄梅的,香花香草的多美啊。” “好端端的,干嘛提他?” 张子虚咬紧了嘴唇,气儿不打一处来,他发现掌柜的每每提及竹叶青的时候,说的全是他的好,这实在让他感到不自在,因为掌柜的实在是很少才会夸人。 “看来你心中已有了主意。”谢乌有眯起眼睛仔细端量着她,总觉得她最近哪里有些不对劲,从前的她,可绝不会去羡慕别人。 “忍冬。” 荼蘼撩着小姑娘额前垂下的青丝,有些意味深长地笑着, “赶明儿个起,你就叫忍冬。” 张子虚哼哧了一声,显然并不是很认同,“这什么讲头?” “忍得今夜冬归去,方是他日报春来。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忍冬听罢,会意一笑,她已明白荼蘼的言外之意所谓何物,“虽是多余,毕竟有心,忍冬谢掌柜的赐名。” “掌柜的,别怪我多一句嘴。” 谢乌有仔细玩味着她方才的话,又想起了今日百无先生告诉他的事情, “这位姑娘走的,是哪边的账?” “这要看她想做什么?” “你让我自己选?”忍冬有些奇怪地看着荼蘼,“你不是说,这儿还缺一个厨子,所以让我来?” “我不要她,我不缺人。” 胡阎很快地否决了这个提议,不留一丝情面。 厨房是他的地盘儿,他自己的地盘儿。 “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这人啊,就这脾气。” 张子虚在一旁拉了一把忍冬,看起来他已将她当成了自己人, “当初酒馆刚开张的时候,掌柜的可说了,女孩子家怎么可以下厨房呢? 这又是刀又是肉的,多吓人呐,这种粗活当然得有男人来做了,喏,这就是火凤改学刀的原因。 结果啊,他这憋在厨房里研究了一整年,酒馆里就只憋出了酱牛肉这么一道下酒菜,可苦了我们几个哟。 要我说之所以现如今生意这么不景气,老胡至少得付一半责任。” “是我的错,我总不该一来就想着抢人家的饭碗。” 忍冬并没有因为别人对自己的态度而介意,她也总是那样温柔和气,与人无争,她的目光已转向了对她最为友好的张子虚,轻声细语如耳鬓厮磨, “如果可以,我是说如果的话,明儿个我和你一起跑堂?” “别了!” 张子虚听到这番话,却是翻脸比翻书还要快上一倍, “掌柜的也说了,女孩子家怎么可以抹桌子拖地呢,这种粗活当然得有男人来做了,我也就会做点这个,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这可是永安巷第一跑堂张子虚的招牌,你可别一来就要拆啊。” 直到此时,忍冬脸上的笑意才开始慢慢敛起。 她原以为,张子虚对她是最为客气,这样顺水推舟的请求也理所当然却之不恭,可却没曾想到,他也拒绝得这般决绝。 这里的人,一个比一个奇怪。 她的目光又瞥向了谢乌有,喏喏地问着,“算账,总不该是粗活了?” “粗啊,必须粗啊!” 谢乌有果断打消了她的这种念头, “掌柜的还说了,女孩子家怎么能摸钱这么脏的东西,不对,钱这种东西,女孩子应该随便去花的,可是算账这种劳心劳力的苦差事,哪儿能让女孩子做啊,还是让我来代劳。” 香屏苦笑,如果此时还感觉不到被这一屋子的人一齐排斥在外,那她就是真傻了,“脏活累活都让你们干了,混吃等死,果然还是掌柜的最好做。” “你不懂。” 谢乌有连连摇头,他要第一时间站队分明,尤其是这么危险的极具导向性的论断,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你纵有一技之长可做得这千里马,却不一定能做得这伯乐。 伙计是做事的,掌柜的是扛事的,小事自然找伙计,这大事嘛,除了掌柜的,谁也扛不住。” “当真事事都能扛得住?” 扛不住也要扛,这句话,谁也没说出口,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她没得选。 “自古以来这当将军的自有他冲锋陷阵之奇,这当主公的也自有他运筹帷幄之妙,正因为一个人身无长物,所以才更不会恃才傲物,这样的人才最懂权衡之间,利弊之道,才最不受众人排挤,混的到一声老板听听。” 有人唱白脸排挤她,荼蘼自然就该出来替她说话了,这叫恩威并施, “你们几个就别拿她寻开心了,瞧给她急的。你第一天来,不懂我这儿的规矩,你别看他们一天天的游手好闲没个正经儿,可分内的事儿却也从没有含糊过,他们的确不敢让你抢了活计。毕竟规矩定下来,就得有人守,在我这儿,一天不干活儿,可是一天没有饭吃的。” 忍冬垂下了头,她也在细细思量这里面的诸多逻辑,可越是想就越想不明白。 以他们这些人的能耐,随便做点什么事儿就能一辈子吃喝不愁,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苦苦委屈自己,为了一文的饭钱争得头破血流? 看到这里的伙计一个个各怀鬼胎的落魄模样,荼蘼突然想到了一个冒险而有趣的决定,她转过头笑着对忍冬说,“既然你第一天来,带你去看个好玩的。” 忍冬并不说什么话,她也知道,一个人在你面前笑得越是殷勤,就越不会有什么好的事情,对他们好玩的,对她可不一定。 “众所周知,咱们这酒馆儿里藏着一个内鬼。” 荼靡扫视了一圈,这几个人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在她意料之外的表情, “反正我是糊涂了,找不出来这个人,都说旁观者清,我且说说他们身上的可疑之处,今儿个让你来揪,揪不出来算我的,揪出来了,明儿个给你涨工钱。” 第82章 没用的辩词 “掌柜的,你上次不是说,信我们所有的人?” 话是张子虚说出来的,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上次掌柜的已经明确表示,信他。 在他的认知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从来没有回篇再提的一说。 “这话你信么?” “你说的,我都信。” “可今儿个我说的不算,忍冬说的才算。”荼蘼很快地将这包袱丢给了别人,她也想试着站在旁边看一次,“既然你先开口,那便从你开刀。” “从我就从我,反正我行得端做得正,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 “混小子,话可以乱说,但千万要自己搂得住,别忘了,就属你身上的疑点最多。” “我知道,不就是白玉那只手么,反正不是我。” 荼蘼瞟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咂摸着他临死前说的那番话,“他刚刚说,是一条蛇将那鞭子带去的。” “不是我!” 张子虚知道这样干巴巴地否决完全没有意义,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好的不在场的证据, “这几天我一直和你在一起,我没有机会。” “我记得,有天晚上你彻夜未归,我在大堂里巴巴等了你一宿。” 张子虚的脸色突然一阵羞红,低下头喃喃道,“你不是早知道,那天晚上我跟谁在一起。” “是,又是白玉飞,我就是一直想知道,那日他肯出一千两银子赎你,你到底跟他说了些什么?” “一定要说?” “你说,我信。” “我告诉他,我今年已有五十八岁了。”张子虚抿着嘴低头笑笑,又悄悄抬眼扫了下听的人的反应。 果不其然,都是完全在他意料之外的表情。 不屑,嗔笑,没有半分信任。 “就这样?” “就这样。”张子虚的眼神认真而诚恳,不论是谁都不会觉得拥有这样无辜眼神的孩子会说假话,“你看那白玉飞,浑身上下不是丝绸就是宝玉,打扮得基里基气,也就这种人,才会那么想知道这容颜不老的秘密。” “白玉飞么?果真也只有那种地主家的傻儿子,才会相信你这种鬼话。” “那可不,谁让我是你的人,他不是信我,而是信你。他只相信,在这个酒馆里,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 荼蘼笑笑,不再追问。 她当然知道,他说的绝不可能是真话,这里的所有人都不可能会相信他的话,可她必须信,不得不信,一个骨头硬而心肠也不软的人若是打定了主意不肯说真话,那就什么法子都逼不出来,如果不信,则又得多出来一番瞎折腾。 “所以那夜……” “所以那夜一整个晚上,他都拉着我在十二楼问保养的秘方,我才不得回来,不信你去问红夫人。” “咯咯咯……” 角落里,谢乌有发出了咯咯地笑声,声音有些阴沉的可怕。 “你笑什么?” “我笑?如果这样的理由都能算作是理由,那今儿晚上也就别想问出什么了。” “死猫,平日里就属你最会落我的井,下我的石,你好意思笑我,信不信我揭了你的老底儿。” “哟呵,事情开始变得有意思了。” 荼蘼拊掌而合,一双狡黠的眼睛微微勾起, “继续。” 上一次她问的时候,这几个人相互包庇各自为彼此撇清关系,而轮到这一次的时候,他们又开始相互指责,恨不得戳穿对方就是那个一直要抓的内贼。 有意思的是,到底是什么变了,他们才开始变了。 很多时候,总是越乱才越好,混中方可见端倪,乱中才能理头绪。 荼蘼转头又看向了那个一直沉默不做声的女人,有时候,变数就是那么不起眼的小小一个。 是她么? “我问你,刚刚我们回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在,为什么又姗姗来迟出现在我们身后?” 面对张子虚的质疑,谢乌有却是抬眼看了一下荼蘼,“真的要在这里说么?” 过去,荼蘼单独交代给他们每个人的任务,都只有他们自己才会知道,至于这几个人彼此之间,他们从来不会相互交涉,所以没有荼蘼的首肯,谢乌有当然也不敢告诉张子虚他今日去了哪儿。 “话既已说到这个份儿上,倒不如大家伙儿打开天窗说亮话,今日我走之前,是交代你去找百无先生取些东西,可我也在疑惑,你为什么去了那么久?” 谢乌有阖了阖眼,却并没有多做解释,“我只去找过百无先生。” “去了五个时辰?” “就是这么久。”谢乌有一口咬定。 “你说谎!” 张子虚大喝一声跳了起来,这次他终于有十足的把握, “那老头要照顾他久病卧床的婆娘,每三个时辰就得喂一次药,从来都是他亲手抓药亲手煎熬,哪有闲工夫陪你闲扯这么久?” “荒谬么? 跟你相比,还略显不足啊。” 谢乌有听罢,又兀自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一个江湖落魄子都能对着江南首富家的公子大谈一整夜的养生之道,我为什么就不能和一个糟老头子论上五个时辰的药理病症?” 张子虚一时语塞,的确,这里谁都有资格质疑谢乌有的这番话,可唯独他不能。 “最不可疑的人,往往就是有最大嫌疑的人,而我,不从来都是那个最可疑的么?” 谢乌有接着说道,对着荼蘼说, “毕竟这一年来,你从来就没打算信过我。” “我没有?” “你有么?” 谢乌有长长叹了一口气,他想起这一年来的种种,每当她决定去做什么事,他说要与她一起的时候,她都是拒绝的,一次都没有,即使是像他这样厚脸皮的人,也会感到失落。 “你是想说,最有可疑的人,往往才是被冤枉的?” “随你怎么说。”他已不愿再去辩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只是把所有存在的事实摆在你面前,把所有的可能列举出来,结论你自己下。” “这倒叫我为难了。” 荼蘼的脸上还是挂着不以为意的笑容,笑眯眯地又推向了忍冬, “你看呢?” 忍冬却看向了从不发一言的胡阎,“不是还有一个人没说么?” 第83章 笑话 胡阎不说话,除了荼蘼之外,他没有必要去回应任何一个人的质问。 “你放他,我懂,你杀他,我也懂。这一切,还得从那一条鞭子说起。”荼蘼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又凑近了胡阎的身旁,“那天夜里的事,就只有你知我知,黄金屋知,鬼见愁知,他说不是黄金屋,你说又会是谁呢?” “为什么不是鬼见愁?” “因为死人不会说话。” 胡阎突然扭头看向了她,满目的惊恐,“你已经把他杀了?” 荼蘼抿嘴而笑,“他那个人,活着或是死了,本没有太大区别的。” “你忘了一个人。” “哦?” “黑蛇。” 胡阎紧皱着眉,他一直在想着这个人, “他只说是一条蛇向他送去了鞭子,黑蛇也是蛇。那夜遇到的那些人,就是那些鞭子的主人,他们是黑蛇的手下,他当然也知情。” “可他是去杀黄金屋的,又怎么会把我的事卖给黄金屋?” “这世上本就没有永远的朋友,当然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不是你一直挂在嘴边的话?” “嗯,完美的替罪羊,说得我都快信了。” “我说的,哪里不对?” “小黑那混小子有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他根本就没本事知道我在永安巷,除非,你们有谁告诉了他。子虚当然不会,他们两个人,永远都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屋檐下,至于乌有嘛,他不屑,他还瞧不上那小子。” “难道我会瞧得上那小子?” “我只知道,你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从没有瞧不起过任何人。” 胡阎已有些耐不住性子,他实在是不喜欢酒馆里现在的气氛,“你说是我那就是我,反正我们仨不死一个,你就不会罢休。” “别急着认罪,还有事儿没问你呢。” 张子虚和谢乌有两个人彼此对视了一眼,他们知道荼蘼要问什么,这也是他们这几天一直最想知道的。 “那天夜里,我只是让你给竹叶青去送个东西,你却一夜未回。” “是。” “后来我去找他,他说,他让你去取一件给我的回礼。” 胡阎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他不说话,不说话就代表了默认。 “他让你去你就去,都不事先和我说一声?” “……” “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为什么较之于我,你更愿意去听他的话?” “……” “我在问你话,所有人都在等一个回答,你却什么都不做?” “不,我在做一件事。” “做什么?” “我在挨骂。” 荼蘼只感到有些哭笑不得,她从没有见过这副模样的胡阎,“好,他是什么人暂且不论,东西呢?” “老地方。” 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荼蘼心中一惊,她已经许多年没有再听到过了,已不知该是喜悦还是哀伤,“是……是那个老地方?” “是。” “咳……”荼蘼长叹了一声,她意识到不该说的话已经说多了,她转头死死盯着那堵什么都没有的墙壁,墙壁的另一侧,是通向竹里馆的方向,“今日我去望风崖,你并没有跟去。” “是。” “你知道我的伤。” “老谢跟我说过了。” 她紧攥着手心已有些颤抖,如果不是碍于这毒不能与人动手,她只怕已忍不住,“我有时候,也是需要别人帮忙的。” “我知道。” “你没有去,是因为看到他去了?” 胡阎猛地抬起头,也顺着荼蘼的目光所向望了过去,“是。” “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你这样信任他,甚至于把我的命交到他的手上?” “他可信。” “我也许会死。” 荼蘼的声音淡了下去,却依旧清晰可闻, “死的时候,想见最后一面的人至少是你,而不是他。” 听到这句话时,胡阎突然笑了,他很少笑,除非听到的话实在是好笑,“我只知道,没人有能耐可以取走你的命,你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大爷的,我还真是谢谢你这么抬举我。” 荼蘼也笑了,可这次却是苦笑,她全然不知自己这些年的隐忍在他们眼中到底变成了什么,他们又把她当成了什么人。 就因为她会对自己无所不用其极,对别人无所不可算计,所以她无所不为,无所不可,无所不能的么? 不过很快,她便释然了,她本就是别人口中的不是人,既然一步入了这鬼门关,那又有何可怨? “瞧,事情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最有意思的,那么这只内鬼,到底存不存在?” 所有人的目光又再次汇聚到忍冬的身上,所有人当然也在等着她做一个最终的判决。 “我已经知道是谁了。” 忍冬说着,将手指慢慢地挪移,数着一个人,又一个人,最终落到了一点。 谢乌有眯着的眼睛对上了她的指尖,笑而不语。 没等别人开口去问,忍冬已抢先说道,“听你们的那番辩词,明白人也会变糊涂,可你们都知道,我之前是为黄金屋做事的,看到的人,听过的事,也许都是你们所不知的。而我曾在一言堂里见过他,他一个人。” “真的是你?” 最先指认谢乌有的人是张子虚,可最不相信的人也是张子虚,他之前说的那些话,不过是像平日里那些玩闹一样,做不得真的。 可这一次,好像不一样了。 “咱们这儿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偏偏要去找黄金屋那孙子?” 谢乌有不发一言,面对张子虚喋喋不休的指责与质问,他只选择沉默。 “是我让他去的。”荼蘼打破了这一片喧闹混乱,“子虚,还记得上午去一言堂的时候并未见过知鱼么?” “是,可黄金屋不是说知鱼是替他办事去了?” “是我让乌有去找的知鱼,知鱼是替我办事去了。” “诶?” 张子虚很快又变回了懵懂迷惑的状态,他只觉得此时一个头已有两个大,到底是哪儿跟哪儿啊? 谢乌有仍然不解释,很多秘密,他根本没法子解释。 既然有口难言,有心难辨,倒不如去任由他人分说。 他不在乎,可有些人在乎,此时心中五味具杂的人,当属忍冬了。 她不仅觉得奇怪,更觉得羞辱,因为这一晚上的一番判别好像本身就是个笑话,没有人在乎结果,没有人在乎缘由,而那些所谓的交给她来裁断,则更是可笑。 没有人在乎她的话。 这岂非也同样是在给她一个告诫,在这个地盘儿上,只有掌柜的肯给的权力才能叫做权力,她随时能给,也随时能收回。 “咚!——咚!” 一更天的梆子声响了,这个时辰,是该吃酒的时辰。 不论是猜忌也好,信任也罢,好像所有的情绪在赚银子的面前都应该戛然而止,姑且忘却。 “得,今儿晚上的事儿就到此为止,都干活儿去。”荼蘼并没有顾及他人,却转过身来特地叮嘱了谢乌有,“以后不管什么理由,该开张的时候铺子里可绝不能没有人,下不为例。” 谢乌有清楚,她这话的意思,就是今天这事不追究了,可是往后,好像又莫名摊上了些许不知名的麻烦。 至少,带薪旷工的机会已没有了。 “老胡,跟我一起去找个地儿把尸体处理了。”张子虚压低了声音轻轻说道,“可千万别让百里长街看见。” 这话听得忍冬一阵哂笑,她在黄金屋那里做事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这么憋屈过,“那百里长街不过就是个小捕头,难不成,咱们还得躲着他?” “嘘,别乱说话!” 张子虚说着,连忙用手捂住了她的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人家可是朝廷的人。” 第84章 老地方 黑夜,对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也许只有见不得光的人,才最向往黑夜。 那里,安全。 他们在夜里行路,在夜里交涉,在夜里过活,唯有黑夜才能彻底隐藏他们的行踪,掩盖他们的秘密。 而绝大多数人呢? 入夜了,则意味着该入睡了。 每一个奔波在外的人,不管是走官道还是走野路,到了天黑的时候,总要找个住所投宿休憩一夜。 不管是客栈,还是酒馆,亦或是青楼。 江陵故郡自古以来便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塞,而这永安巷更是江陵的繁华之所。 华灯初上,酒肆开张。 这个时辰,本就是最不缺少客人的。 即使这里的酒再贵,即使这里的菜再难吃。 三更天酒馆当然也不例外,满堂皆坐,满目哗然。 张子虚跑堂的腿没有停过,谢乌有拨算盘的手没有停过,胡阎切牛肉的刀也没有停过,客人的喝酒声,划拳声,喧闹声当然也没有停过。 楼底下,热闹极了。 可小楼上,荼蘼关上门在房间里静静坐了下来,既没有喝酒,也没有吃面,外面的热闹是他们的,却从来都不是她的。 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忍冬,在她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的时候,跟着荼蘼,岂非也正是她最应该做的? 荼蘼一直盯着忍冬的眼睛看了半天,脸上露出一丝不可捉摸的笑意,有些新奇,有些欣慰。 忍冬,她安安静静的时候,真像是一株忍冬花。 忍冬,与荼蘼不同。 荼蘼是三春过后诸芳尽,最后才开的花,此花开尽更无花,荼蘼无争,韶华胜极。 荼蘼带来的,是消亡。 而忍冬,则是熬过了秋枯冬寒才盛放的花,凌冬不凋,向死而生。 忍冬带来的,是希望。 荼蘼看着眼前的小姑娘,实在有趣。 她实在是很少看到一个人的脸上能同时出现该属于这个年纪的稚嫩与倔强,和完全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隐忍与绝望,现在她看到了,她终于明白此前自己一直缺的是什么。 此前,她有张子虚,也有谢乌有,更有火凤青鸾,可总觉得还缺少什么,原来是少一个最像曾经的自己的人。 像她的人,最为亲切。 忍冬已经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怯生生的垂下了头,可这样的回应没有多久,她就又重新抬起头来,对上了荼蘼灼灼的目光,她不能逃避,尤其是在别人审度她的时候,她要表现出十二分的诚意。 “我不知道你费尽心思想要混到我这儿来,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不过既然来了,就踏实做事。” 有些话点到为止,多说无益。 忍冬直直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她尽量控制着自己什么都不要去想,因为不论她现在想些什么,她都确信这个女人可以一眼看穿。 荼蘼看着她笑了笑,“我很高兴你没有拒绝承认,没有再说‘我没有’那三个字,这至少证明你还并不算蠢。” 不蠢,就还有用。 于她而言,一个人可以坏,却绝不能蠢,因为不论多坏的人她总有法子使其为她所用,可蠢就不行了,这种病,只能听天由命,谁也治不好。 “在我面前,你可以直言不讳,不必顾忌什么。” “什么?” 忍冬被这突如其来的话语问得一愣,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荼蘼缓缓起身,走到香几旁的博古架前伸手朝着第三个格子底下探了过去,不一会儿便摸出来了一个小木盒子。 果然在这里。 这个房间的布局,与她曾在九嶷山时住的那间一模一样。 胡阎知道她房间里曾经的一品一物,这个地方,就是胡阎所说的老地方。 那一年,她十岁。 不过是同往常一样的普普通通的一天,她随重华君出门采摘药草,却正好救下了负伤流亡的青鸾火凤夫妇二人。 她与重华君常年隐居深山,不问尘事,胡阎,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外人。 他们二人在山上养伤的那半年,也是荼蘼过得最无忧的时日,因为只有在那些时日里,重华君的脸上才少见了些许的愁郁。 那阵子,她在随重华君学一种行令的暗语,他们两人虽终日住在同一间茅庐中,彼此却只留书相约,不交一言,重华君出令,她意会便行,令则行,禁则止,而这中间的传话人,便落到了青鸾与火凤的身上。 火凤起初孤高自恃,不屑与小孩子为伍,每次想要戏弄她,便将这藏令之处一变再变,却没曾想屡次被破,最后的老地方便成了他们之间的心照不宣。 当时只道是寻常,又有谁会想到,现如今这三个字,只能从怀念中再出现了。 她不怕让忍冬看到这暗格所在,也不怕让忍冬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正如她先前所言,她没有秘密。 “刚才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不是么?” “刚才……” 忍冬似是已经想起了什么, “我不是早就指出是谁了么?” “我不想听你所谓的眼见为实,我只想听听你对那些判词是什么看法。” 她想起了刚才的问题,自然也就想起了刚才的羞辱,“你心中不是早有主意,又何必来问我?” “我想听听不同的见解,一个人专行独断久了,是容易走进死胡同的,你就……” 她边说着,边从盒子中取出了一个木牌子,声音戛然而止,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死灰一般。 这样的木牌,化成灰她都认得。 九嶷红湘妃,虽然纹路有些许不同,可和她那日托人送与竹叶青的那片几乎一模一样。 竹叶青收了她的礼,却又回了她同样的礼,可他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这个竹牌,是她与重华君当年做行令用的。 睹物思人,难怪,胡阎会把这样一件东西放在他们的老地方。 收到了令牌,便是收到了令。 十年了。 她没有想到再一次与重华君有所羁绊,是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 她之所以脸色变得这么难看,是因为令牌上什么都没有写。 无令并非无事,而是诸事令止。 也就是说,不管她在做什么,为什么而做,现在全部都要停下来,没有理由,不容置喙。 难道,他老人家已经知道自己这些年在做些什么? 想想,有些委屈,有些可笑。 她被囚入黑手的时候他在哪,十二把精铁钩子贯穿琵琶骨的时候他在哪,整整三个月每日承受分筋挫骨之痛的时候他在哪,她为了逃离黑手不惜承受十二分堂的人一刀双洞之痛又被连日追杀一整年的时候他在哪,她疲于奔命的时候他又在哪? 现在倒好了,他突然出现,这般义正言辞地要求她,什么都算了。 算了? 世上事,又岂是一个算了就能真的彻底算了? 停不下来了。 名单上所有的人已经织就成了一张无形的大网,看不见也摸不着,可你就是知道它在,它一直都在。 这张网,把他们全部都网罗其中,包括她自己。 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网,早就已经由不得她去左右。 现在的她,只能听之任之,审时度之。 再也停不下来了…… 第85章 仁者见仁 “掌柜的?”忍冬在一旁试探地问着,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犹豫不决的她。 “你说你的。” 她的声音却是果决的,从不带有一丝犹豫,让人听了之后会相信即使她被心中杂念所牵绊,也绝不可能会对身旁的威胁有半分的疏忽懈怠,哪怕是这世上最心思缜密的人面对她,都绝不会有半点可乘之机。 “我想不明白。” 忍冬回答得也很果决,没有一丝犹豫,她不能让对方觉得她是在等一个机会, “他们三个人,太奇怪了。一个死不承认,一个想要拉着所有人都下水,还有一个拼了命地往自己身上揽,若是他们都不肯说实话,我怎么可能会辨得出来?” 荼蘼从怀中掏出了那个寒气逼人的薄片,这也是竹叶青交予她的东西。 牌子是重华君的,可这拿牌子的人却是竹叶青嘱咐去的。 她想不明白,竹叶青一边交予她一个无法拒绝的生意,一边又交予她一个诸事不宜的禁令,他到底想要什么? “你看这是什么?” 荼蘼将手中的东西在忍冬眼前晃了晃,忍冬只是看了一眼,目光就再也不忍挪开,她似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感觉整个人都被无形中的一种力量牵引住,忍不住一步一步朝它走近。 直到,看到荼蘼拿着它削掉了木牌上的一角,她整个人像是醍醐灌顶一般清醒过来,才意识到刚刚好像有些失态了。 “刀?”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昔年苏东坡与好友佛印一起坐禅,苏东坡问佛印,‘大师,你看我的样子如何?’佛印答,‘在我眼中,居士像尊佛。’佛印反问,而东坡答,‘大师像堆牛粪。’ 苏东坡得意而归,可后来,却解得一番嘲笑,自愧不如。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佛者见佛,屎者见屎。” “听是听过,可这两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且问你,刚刚你看到的不过是尚未成型的一块寒铁,你为什么说它是刀呢?” “我……” 忍冬往后退却了几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本能的反应就觉得那是世上最危险的东西。 “是因为你想杀人,所以看到的便是刀,你若想护人,它当然也可以做成甲。” “不,刀不会杀人,人才会杀人!” 忍冬一半肯定,一半否认,她当然不能承认, “人若想护人的时候,拿刀亦可护人。” 荼蘼很满意这个答案,她知道忍冬想要掩饰些什么,可是只要这个人能够临危不乱,自圆其说,就终归是可用之人。 强弱相悖则慕强而生,顺逆相斥则择优而存,同样的道理为什么不能用在另外的地方? 她拿着那所谓的刀在木牌上刻来刻去,她也想知道,令在刀下,是否还能如最初一般言出必行? 既然这两者都是信物,那不妨让它们自己来决定。 两相交刃,看起来,木头始终是不及刀的,那她就没办法了,看来,老天爷也让她选生意,而不是责令。 她信手雕琢着,渐渐地,木牌上已隐隐露出了一个人的轮廓,“你相不相信,一个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看到的往往就是什么样的人。” “你的意思是,张子虚生性耿直,所以他相信这里所有的人都不可能背叛,而那个谢乌有,他本就是善于权谋之人,所以他本就不会相信任何人,所以他看到的所有人都像是背叛者?”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 她又回想起胡阎的样子,可是这个人留给她的印象实在是不怎么好, “这个人,明明想说的是最不可能是他自己,却偏偏又故意想让别人想到他身上去,我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人。” “也许你知道一件往事,就不会那么奇怪了。” 忍冬只是抬起头,认真而恭敬地听。 听话有时候是最容易的一件事,可有时候也是最难的一件事。 认真听别人说话,听着很简单,可若是在自己迫切想说话的时候还能够沉下心来去听别人说话,不论在什么样的情境下,那人一定很不简单。 她当然,也在不断磨练着自己的这种能力,该闭嘴的时候,只言不发。 “你是不知道,酒馆刚开张的时候,这几个人看起来比现在还要懒,不光不干活,还天天想着怎么偷酒喝。 有次,子虚和乌有俩人一起,偷了我一坛十年陈的花雕,事后谁也不肯承认,可这种事,总得有一个人要站出来担结果的。 你猜怎么着? 偏偏是那滴酒不沾的胡阎说是他自己偷喝的。” 忍冬好像突然明白了胡阎为什么会这样的奇怪,他的奇怪,完全出自于他的情深义重。 可是这样几句话,让她又不得不开始重新揣摩起了荼蘼的心思。 她为什么要说这些? 她是不是在暗示些什么? 为什么刚刚在后厨的时候,她看起来明明很愿意看到这几个人彼此相争,可现在又看起来很欣赏胡阎的息事宁人。 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伙计? 这分明是两条完全不相同的道,那自己以后在这里,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讨她的欢心? “他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喝酒的事可以,生死攸关的事,哪儿能由得他这样胡来?” “掌柜的,说老实话,我刚来到永安巷时,看到这里的人每日里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实在是恶心极了。”忍冬知道,如果不能顺势而上,那就避重就轻,“可在你身上,我反倒开始觉得,懂得玩弄人心好像也并非什么坏事。” “哦?” “至少,你懂他们,就不会真的误会他们。” “你也觉得他们都清白?” “至少看起来是的。” “啧啧啧。”荼蘼颇为可惜地长舒一口气,“看来这次又白玩了。” “不见得。” “哦?” “今日,你根本不是在试他们,你是想试我。” “你觉得你过了么?” “我觉得,暂且过了,还不算过。” 忍冬的眼睛一直盯着她手里的刀,那削木头的声音听起来和削骨头好像并没有什么两样, “我才第一天来,你就放心让我听到这么多的事情,怕不是要杀了我灭口?” 荼蘼听到这样的话,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放心,没人给银子的买卖,我从来不做。” “那你就不怕我会去向黄金屋告密?” “你不是为他做事的,我看得出来。”荼蘼只低着头凝神纂刻,人的眼睛最不会说谎,也最能透过眼睛去看穿一个人的心,所以她在刻一个人眼睛的时候最需要小心翼翼,“你这样的人,从来只为自己做事。” “不,我只会为你做事。” “真的?” “慕强而生,是人的天性,你比我强,我依附你,心甘情愿。” “我说这话怎么这么耳熟,想起来了,谢乌有第一天见到我时,也说过同样的话,现在再听,晦气。” “我和他不一样。” “你和他当然不一样,他是叛徒,而你不是,至少现在还不是。” 忍冬只能低头苦笑,她听得懂,只有自己人,才有机会成为叛徒,而她,还不曾是。 “你知道是他?” “他不是你指认出来的么?” 忍冬突然咬紧嘴唇,声音也变轻了很多,“有件事,我得……我得澄清一下,我刚刚的指认是假的,是……是我瞎编的。” 第86章 坦诚 “哦?” “我从没有在一言堂见过他,之所以那样说,是因为他们已经把我弄糊涂了,而我当时也必须要给出一个结果,我就想随便找个人,只是想诈一下他,你知道的,很多时候陷入迷局,需要一个不合常理的假设才能反证其错。” 荼蘼并没有怪罪于她,这样的法子她有时候也会去用上一用的,“你却没想到他对你的指认并不解释。” “是,我不明白。他若是被冤枉的,为什么不做解释,他若不是被冤枉的,你为什么要替他做解释?” “他在向你示好。” “我?”忍冬不解。 “你的不按常理将他逼入窘境,他也不按常理地默认了一切,如果他解释了,那所有的矛头又会重新指向你。 他在这里一年了,好与不好,大家伙儿心里门儿清,并不会因为你的几句话而改变什么。 可你是新来的,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认可,如果刚来便腹背受敌,往后的日子可不太好过。 他是个聪明人,当然也会去挑选一个不那么蠢的人,他不想与你为敌,只想同你结盟。” “他?我?” 忍冬有些哭笑不得,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有些人,即便相识十年也不能算作认识,而有些人,只一眼也是可以做朋友的。 你不必告知我你的选择,这是你的自由,也是来到这永安巷的必经之路。 这个酒馆里人人都有这样的自由,你们选择谁,排挤谁,我不会干涉,我只要结果,只要最后剩下的最有用的人,只要还能为我做事,其他的,都不重要。” “不是,你既然什么都知道,那你为什么替他圆了那个谎,我猜,你也从来没有让他去一言堂找过知鱼姑娘?” “我也在向他示好。” “我已经糊涂了,你刚刚明明说他是叛徒,可你现在又……” “你相信么,人做出的一切举动,都是会有回应的。我维护他,让他知道至少现在我不会去动他,也让他潜意识里觉得安全,暂且不会想要动我,现在还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 “可你知道是他,你还要留他?” “所以你还是可以选择和他结盟,在我这儿,你永远是你,他永远是他,我不会记仇。” 她不回答,不回答才是最好的回答。 荼蘼看着她的默不作声,已经明白了一切,“如果你不认为是他的话,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他去诈一下?” “是,如果他们三个里非得选一个的话,我也会认为是那个账房,所以,我刚刚选了他。” “看,结论说变就变了,说来听听。” “今日张子虚之所以被人所擒,其实是我将他设计去了赌坊,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也不会轻易被那吴老三捉住……” 忍冬说着,突然顿了一下,她悄悄抬眼瞥了一下荼蘼,她想知道荼蘼听到这件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可在你救我的时候,他却什么都没有告诉你,他给了我一次生的机会,一个人若是连对自己的敌人都能够这么厚道,他对你什么样,总不至于我多说了。” “这我倒真是有些意外。” “他并非有心骗你,只是瞒了你一些伤害他的事,不会碍你的事。”忍冬说着,已有些暗自得意起来,这是一石二鸟的法子,她越是替张子虚的善心辩白,就越是能为他的不忠抹黑。 “不,我意外的是,这件事天知地知,他知你知,只要你不说,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你又何苦再告诉我呢?” “今日你故意支走那个账房,其实就是想给这个厨子一个机会,让他把屋里的那个人放走?” 忍冬并没有回答她的疑问,而是继续方才的话, “可是你不能明说,因为无规矩不足以律下,但你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无人情不足以动人心。你必须做得滴水不漏,要让他们心知肚明,却又无话可说。” “继续说。” “可你万万没想到,这样好的机会,他却并没有把那个人放走,而是把他给杀了,那个厨子,比你想象的要更忠心,试问这样忠心的人,怎么可能是叛徒?所以,叛徒只有可能是一个。” “你很聪明,可聪明的人总该知道,有些话可以直言不讳,而有些话一辈子只能烂在肚子里。” “你不要误会,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既然说了,就总有说的理由。” “洗耳恭听。” “我之所以会说这些,无非就是两点。 第一,在你面前谁都没法子说谎,所以我只说实话,我想让你知道,我对你,知无不言,无所保留。 第二,我要让你看到我的价值,我能看出来这些东西,以后也一定能看出来更多的东西。 我有用,我能为你做很多事。” “以你的能耐,只是当个厨子,会不会太委屈了些?” “不,能做你的厨子,这已是我此生莫大之幸。” “今日我说收你做厨子只是一时气话,因为当时店里的厨子正跟我闹着别扭,不过我以前的厨子,看起来又能好好干活儿了,你知道我这个人,是最讲旧情的了,他的菜虽做的并不怎么样,可我也不能随便找个理由开了他,这里点菜的客人并不多,后厨的人手已足够,我总不能白养着你啊。” “我可以做那边的生意。” “那边。” 荼蘼冷笑一声,将手中的刀收进了怀里,凑到她耳边阴恻恻地说道, “你知道,我做的是什么生意么?” 忍冬的眼睛突然瞪得如铜铃般大小,她只觉得耳畔在不停地往外渗着寒气,她抿着嘴唇并不言语。 “你不知道。” 荼蘼拍了拍她的肩膀,在她耳后轻轻嗅了嗅, “杀人容易,诛心却难。 做这些生意的人身上那股子腥臭味早就渗到了骨头缝里去,这辈子都别想洗掉。 你没做过,我闻得出来。” 忍冬咬了咬牙,磕磕巴巴地说着,“我……我可以学。” “有些天赋,是学不来的。” 她突然又笑得像是春日里明媚的朝阳,就像是跟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一样, “这样,从明儿个起,你就跟子虚一起在外面跑堂,月薪跟他一样,一个月三钱银子,不过,既然店里多了一个伙计的开销,下个月酒馆的入账我可要看到涨上三成才行。” “一倍。” 忍冬坚定地盯着她, “一倍翻番儿。” 荼蘼已经笑得有些合不拢嘴,“这话,酒馆儿刚开张的时候子虚也说过,可后来……” “后来怎样?” “如你看到的,现在这样。” “额……”忍冬低下了头,不再过问,因为她看到的,的确不怎么样。 荼蘼却抬起了头,只是笑笑,“年轻人啊,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就是那天选之子,能一夜暴富……” 忍冬也不禁笑了起来,“只是后来发现,即便是日夜加班累成了狗,也才能勉强饱腹,谈何暴富?” 第87章 小楼上的风 更深露重,夜凉如水。 小楼下,却是一如既往的喧嚣如昨,只不过,这会子喧嚣中又夹杂着一丝宁静。 窗外,传来阵阵箫声,从与她房间窗户所对的另一座小楼上。 “你可识得这个曲子?”荼蘼紧紧地攥着手中的木雕,攥得有些咯咯直响。 “似曾相识。” “当然,今日在望风崖,听到的就是这首曲子。” “是他?” 忍冬直到现在才知道,今日藏在暗处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刚刚在后厨听到荼蘼与胡阎争执的那个人又是谁。 “寒山僧踪,寒山僧踪……” “寒山……僧踪?” “这个曲子,有一段唱词,你且来听听。” 看着忍冬的一脸不解,荼蘼想起了当年听到重华君吹奏这首曲子时同样茫然的自己,只可惜,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夜客访禅登峦峰,山间只一片雾朦胧,水月镜花,心念浮动,空不异色,色不异空。 回眸处灵犀不过一点通,天地有醍醐在其中,寒山鸣钟,声声苦乐皆随风,君莫要逐云追梦,拾得落红,叶叶来去都从容,君何须寻觅僧踪。” “他……他这时候吹这个曲子,是什么意思?” “他是在告诫我呢,不求甚解,不求甚解,可不甚解,又如何得脱。” 荼蘼阖了阖眼,长舒了一口气, “他和我不一样,他所循的,是拾得之道。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置乎?’ 拾得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忍冬已紧紧皱起了眉,“那他倒还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嚯,怎么讲?”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不是菩萨,没那么慈悲,我只知道投我以桃,我必报之以琼瑶,投我以刀,我必还之以千万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债换债。” “戾气有余,心念不足。” “你不是也不认可他曲中之意么?” “我?” 荼蘼轻笑,却并没有再去看她, “我并非不认,而是不能。 纵然他自比拾得,我却不是寒山。 太迟了,停不下来了,像我这般,不人不鬼,不死不活,又岂是他能渡得了的?” “这便是了。” “是什么?” “是我认定要追随的人。” “你这丫头好生奇怪,不择善良明主,却要剑走偏锋。” “明主是圣人,会原谅所有不公,我可不是,我跟着你,是要学有债必偿。” “我欠你的债么?” 忍冬被她这样冷不丁地一问怔了一下,似是慎重思考了一会儿,她要对自己说的每一个字都完全负责,“没有。” 荼蘼叹了一口气,“真希望你的人能和你的眼神看起来一样诚实。” “我是。” 荼蘼听过,已不再说什么,因为不论她再说什么,都只是多余,她不做无用的事。 箫声已然渐隐,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阵风,带着清甜的花香吹开了窗子。 窗沿上,是一株新鲜采摘的荼蘼花,带着泥土的腥香。 她发现,自从对面小楼上住了人,她每天都会在这个地方收到同样的一株花。 荼蘼轻轻走过去,轻轻拾起了花,抬头就看到那个伫倚栏杆的萧瑟身影。 “你说,他是真瞎呢,还是装瞎呢?” “大家都这么说,应该是真的了。” “他要是真瞎,为什么站在窗外的时候,总是要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他能看到什么?” 听到荼蘼这样问,忍冬也忍不住好奇心走到窗边抬头望去,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竹叶青。 从前,都是只闻其音,只闻其名,却从不见其人。 然而不论是黄金屋,还是知鱼,从他们口中听到的这个人,都只有君子两字评价。 当时,她也一直都嗤之以鼻,这世上敢妄称君子的,本就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直到,她看到了这个侧影。 “他可真好看。” 这话,是忍冬说的,她甚至不敢相信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 皎皎若高天之孤月,飘摇若回风之流雪,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难怪古人说,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现在她居然觉得,这曲寒山僧踪的告诫非但一点都不古板,而且听起来是这般的有道理。 原来长得好看的人,真的可以说什么都对。 可是她马上又意识到自己这话语的不合时宜,继而又搪塞道,“只可惜,是个瞎子。” “不,他看得比我们清明。”荼蘼否认。 有时候,她也不得不承认,他比自己更清明。 好看么? 荼蘼也抬头细细地琢磨,不就是重华君的模样? 她从来不敢把重华君与好看这样的词联想到一起,他是不可品评的,不可论断的,不可亵渎的。 也许是那些年看得太过习惯,所以只有她才会全无意识。 忍冬突然注意到荼蘼手中握着的木雕,有些吃惊,“你雕的,居然是他?” 荼蘼也有些奇怪的将这木像举起来放到眼前,和小楼对面的那个人比对了一下,“像他?” “至少九分像。” “好像是比他消瘦了些。” 相比于重华君,竹叶青无疑是消瘦的,消瘦得更添几分憔悴。 重华君,比他生得更加伟岸,是她眼前心中永远都逾越不了的一座大山。 “不止如此,还多了一双眼睛。”忍冬看着木雕上的人,那双明眸里似是装着星辰大海,又怎么会是对面小楼上的那个盲公子呢? 荼靡不自觉地一声轻笑,她本想着刻一尊重华君的,只是多年不见,连记忆都有些模糊了,怎么刻着刻着,更像起了眼前人,“你说是他,那便是他。” 自从那天她在竹里馆匆匆溜走,就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去面对这个人。 所以那个地方,她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再去夜探第二次。 远处,竹叶青却突然转过身来,朝着窗户的方向点了点头。 忍冬有些惊慌,竟一时羞红了脸,她刚刚说的话,怕是这竹公子已然听到,“他看得见?” “是风中有我们的味道。” 荼蘼却转过身去不再看他,走远了些, “把窗子关起来。” 忍冬再回头时,刚想要再问什么,却看到荼蘼把手中的木刻人像捏成了两半,从头而断,遂也闭上了嘴。 她知道,她不该误以为自己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这个女人,从始至终都像她曾经探听的那般冷漠绝情。 “今夜,还要有的忙呢。” “这么晚了,还有客人要来?” “你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做三更天酒馆?” “既在三更天打烊,也在三更天开张。”忍冬自是早已经打听得清楚明白,“那咱们现在要做些什么?” “你去打一桶热水送到我房里来,现在,我只想好好地泡个澡。” 忍冬一阵皱眉,“就让我做这个?” “怎么,让你打杂,委屈你了?” “不是,我只是觉得……” “年轻人初涉江湖,别的不会,就会空谈大话,口口声声还说什么要让酒馆的入账翻上一番,若是连人人都会的打杂你都干不了,我还能指望你学会什么? 我可不是黄金屋,不是什么女人在我面前脱个衣服就可以上位的,在我这儿,就得踏实下来,从最粗鄙的活计做起。” “这个活儿,从前都是谁在做?” 荼蘼闻言只是笑笑,可忍冬却突然脸红了去。 她当然知道,在这个酒馆里常住的,就只有那三个大老爷们儿,而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她已想到了是谁。 “你想取代他么?” “我这就去。” 第88章 不速之客 夜深了。 稀稀落落的打更声由远及近,三更天了。 三更天,是酒馆打烊的时辰。 不先打烊,又如何能再开张? 通常到了这个时辰还留在酒馆里不走的,那就是不打算走的。 这样的人,实在太多,尤其是在永安巷这个永远不缺无家可归的人的地方。 也许,他们是未喝尽兴,与酒朋肉友们一起聊天便忘了时辰,也许,他们是无处可去,点上一碗最便宜的炮打灯赖在这以免露宿街头,也许,他们是郁结在心,借酒消愁却实在高估了自己的酒量,醉倒在这里动弹不得。 胡不归,云胡不归? 他们实在是有太多理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得已的理由。 客人没吃好,店里不能赶,这要是换做其他的酒馆,那里的掌柜肯定又要头疼一整晚,只能巴巴地盼着这位客人识趣。 天底下不识趣的人,当然也远比识趣的多,故意不识趣的当然也更多。 可这里不是别家,这里是三更天,这里的跑堂是张子虚。 他谁也不怕得罪。 他只知道,这个时辰,是掌柜的快睡觉的时辰,他要保证方圆十里之内都有着深夜应该有的安静。 他知道,她从来睡不安稳。 哪个不长眼的若是还在这里闹出动静,他至少有一百种法子让这个人永远闭嘴。 所以,此时的三更天,踩着打更声,戛然安静。 谢乌有整个人已瘫倒在椅子上,准备睡了。 那张椅子,既是他的工位,也是他的铺位,方便。 他心里早就做好了打算,如果人要是能和椅子长在一起,那实在是一件最幸福不过的事情,生于斯,死于斯,最好是长眠于斯。 张子虚飞速地跑到门口,已开始一扇一扇地上起了排门板。 排门板刚上了一半,一只手突然搭在了门框边上。 一只手连着的当然还有一条胳膊,一条胳膊连着的当然还有一个人,一个让张子虚想破了脑袋都不会想到的人。 黄金屋。 这个时辰,他来做什么? 更应该说,今天闹出这样的事情,他居然还有胆子来? “哟,不好意思黄大人,三更天了,小店打烊了。” 黄金屋的神情与往常大不一样,过去的他,总是自信而笃定,一副不可一世的清高书生气,可这一次,他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他的脸上已微微泛起红晕。 他喝了酒,看起来,喝的还不少。 张子虚见过他喝酒,当然也就大约知道他的酒量,所以他实在是想不通,黄金屋怎么有胆子喝成这样还不带任何帮手地找上门来? 谨慎如他,向来细致入微,这实在不像他能做出来的事。 “我来找她。” 黄金屋垂下头轻轻低语,他的声音也已轻得快听不见了。 “找谁?” 张子虚耷拉着脑袋斜眄着他,已有些不耐烦了,毕竟他才刚刚洗了手,实在是不想把这个人像三更天的梆子声响之前的那几个一样,扛起来,丢出去。 “找她。” 黄金屋飘忽的眼神忽然变得犀利了起来,好像酒已醒了七分,他什么都没再说,却已胜过了千言万语。 张子虚只是冷笑了一声,“这个时辰,我们掌柜的不方便见客。” “是她让我来的。” “有么?” 张子虚转头看向谢乌有,却发现谢乌有闭目躺在椅子上,不发一言,好像他已经是个死人了,这才没好气儿的又回道, “哦,想起来了,我要是记得没错,掌柜的的确说过,明日三更时不管看见什么阿猫阿狗在门口,都得让他进来,可却不是今日。” “我等不了。” “那容易。”张子虚的脸上突然洋溢着兴奋的神采,“掌柜的请来的,我们自当招待,那些个不请自来的,该从哪个门进,黄大人也是打听过的,总应该比我清楚。” 每一个三更天后来到酒馆的,都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张子虚突然觉得很解气,掌柜的不让他在黄金屋面前提起吴老三与金钥匙的身份,以便他们继续隐藏行踪,毕竟生意人彼此之间想要互通有无,当然要先拿出自己的诚意来,所以他在那边吃了瘪,没处发泄,才将这笔账一股脑的全算在黄金屋的头上,今夜是打定了主意让他与这狗洞较上劲。 “别闹了,我和她的事,你不明白。” 黄金屋紧皱着眉,并不想和他继续纠缠下去,只想赶紧夺门而入,他在人前从来没有这样失态过。 张子虚也并不想和他继续纠缠,他轻轻挽起了袖子,只是有点可惜刚洗干净的手。 “黄大人,掌柜的请你上楼小叙。” 声音从后厨的方向传来,掀开帷幕,走出了一个玲珑少女。 “香屏?” 黄金屋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看起来丝毫不奇怪这个女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忍冬低头抿起嘴笑了一下,“黄大人您是认错人了,小女子名唤忍冬。” “忍冬?看来,你已是她的人了。”黄金屋也识趣地赔上了笑,也是,在她这里,天底下又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呢,“好,我记住了。” “黄大人请。” 张子虚听着她的话,有些不可思议地朝着她望了去,正好对上了她的双眼,“这个时辰,掌柜的不是在……” “嘘……” 忍冬微微笑着,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比我来的时间久,怎么到现在还没记住,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呢?” 张子虚立刻闭上了嘴,可却憋出了一肚子的委屈,他看着那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后院,才发现一旁账台后面的人早已经眯起了眼睛看着这一切。 他立刻跳进了账台里,扑到谢乌有的身上一把揪起了他的胡子,竖起眉毛嚷嚷道,“你个死猫是什么毛病,怎么总是在不该睡的时候睡,在不该醒的时候醒?” 谢乌有只是用手轻轻掸了掸飞到他脸上的唾沫星子,“你今儿个是怎么了,火气这么大?” “我……” 张子虚突然松开了手,他好像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可是越想却越想不明白,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有了什么毛病,怎么今天看谁都不顺眼,我一看到黄金屋在门口就来气,看到忍冬从里面出来也来气,看到你在这睡觉更来气,放在从前这本来都是些稀松平常的事情,为什么今日,为什么我……” 谢乌有微微笑着,眼神慈祥得像是老父亲在看着自己的儿子。 他突然伸出手抚上了张子虚的脸,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的脸,虽然仍旧稚嫩,但已隐隐摸得到有些磨手的胡茬。 他是过来人,最是清楚一个男人处在既幼稚又成熟时候的样子。 “你没病,你只是……长大了。” “别说那么恶心的话。”张子虚把头一扭甩开了他的手,“我算是知道了,不是我有毛病,是你们今天一个个的都有毛病。” “都?包括掌柜的在内?” 他知道荼蘼在张子虚的心里意味着什么,才故意这样问。 张子虚一时哑然,他本是想一时气话应下,但这“当然”两字却似乎有千斤重,不管怎样都没有办法说得出口,只是垂头暗暗自嘲道,“看来我真是有毛病,不然怎么会跑去问你这种蠢问题。” “唉,长大了,却不自知。” 第89章 烛光熹微 一道帘子,隔着两个世界。 帘子前,是灯火辉煌的酒馆大堂,帘子后,是见不得光的案板厨房。 院中,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这种黑,它比黑暗更黑,更像是一种虚无。 黑暗,至少还有光明可以衬托,可是处在这种虚无中,会让人无法想象世上原来还有光明这种东西的存在。 幸好,今夜月色清朗,明月,向来喜欢打破这种绝望。 黄金屋跟在忍冬的身后,小心翼翼地观望者,他终于如愿以偿踏进了这个一心想要探得秘密的地方。 他虽在永安巷中长大,却从来都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江湖人。 他没和人拼过命。 正因为不了解,所以才对那个世界有着本能的好奇与神往。 江湖茶馆里说书的人所描述的黑店,有猪油蒙了心的掌柜,有杀人不眨眼的伙计,还有那一排排被吊起来的倒了八辈子霉准备变成人肉包子的客人。 他一直以为,三更天酒馆的后院就算不是尸横遍野,血流满地,也至少应该是机关重重,危机四伏,再不济,总该有一整面墙挂着各种切割剁砍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这才像个黑店应有的样子。 可是他没有想到,这里实在是跟普通的厨房后院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更寒酸。 至少,比他一言堂的厨房要寒酸得多。 屋檐下并没有什么机关连弩,有的只是风干的几斤熏鸭腊肉,角落里并没有暗藏玄机,藏得只有沉缸的几坛老酒。 案板上刀口下放着的是牛肋条,火堆旁铁锅里温着的是清汤面。 看起来,真像个本分的生意人该住的地方。 黄金屋苦笑了笑,失望,的确有些失望,这里的一切让他对那道听途说来的本不熟悉的江湖仅剩下一点点的神往都完全破灭。 原来,这些人平常的日子也是这样无趣,比平常人还要无趣。 “黄大人。” 忍冬冷冰冰的话打断了黄金屋的思绪,她已向后退了两步,隐藏在黑暗中, “掌柜的在楼上等你。” “怎么,客人还没有入席,下人就准备不告而走,这就是你们掌柜的教你的待客之道?” “这里是三更天,自然要守三更天的规矩。有些事情客人做得,下人却做不得。没有主人的允许,下人是不能上楼的,黄大人请自便。” 忍冬不愠不怒,她话音刚落,就已很识趣地离开了这片院落。 黄金屋环顾四周,终于在角落里的花丛深处看到了一截细细的藤条在半空中悬着,晚风吹来摇摇欲坠,若不是有二层的栏杆缠着,只怕它就要掉到了地上。 他皱眉,这……也算是人走的路? 黄金屋伸出手轻轻扯了扯藤蔓,只见一堆枯叶泥土和说不上名字的虫子开始哗啦啦地往下掉,扑了他一身灰。 斯是陋室,那也至少该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他实在想不通原来一个人的陋室竟可以陋到这样的程度,甚至想自掏腰包替她修上一把梯子。 想到这,他突然笑了,觉得自己刚刚的想法实在是有些好笑。 有些人,非但很有本事赚钱,还能有本事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替她掏腰包。 也对,以这些人的本事,不过是想从一楼上到二楼,横竖只有一丈多高,哪里会用得着梯子呢,甚至,连这藤蔓都压根用不着。 也只有他,无福消受这样的神仙居。 他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却又有些窃喜,换个角度想想,也许这里实在是很少来客人的。 也许,他还是第一个。 “咚咚咚……” 门是轻掩上的,隔着一层窗纸,隐约看得到屋里的烛光熹微。 黄金屋挽起袖子来轻轻敲门,敲了几次,屋子里却没有人应。 “咣咣咣……” 敲门的声音变了,因为他用的已不再是指节,而是拳头。 他在砸门。 虽然,门一推就可以开,但他还是选择恪守成礼,不敢僭越,这已是他最后的客气。 刚刚把他丢在院子里,让他想法子从没有路的地方上来已使得他有些生气了,这回子的闭门羹是真的激怒了他,只听得他低声吼着,“花荼蘼,你给我滚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让人把我叫来,又装不在,你到底什么意思?” “嚯哟,半夜登门,本就已是叨扰,却连这一时半刻都等不了,亏你还自诩是温文书生,刚才你那一番话,与骂街的泼皮又有什么区别,简直是斯文扫地。” 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伴着银铃般的嬉笑声,是她的声音,化成灰他都认得。 黄金屋一把推开了门,却被一片白茫茫的迷雾扑的蒙住了眼睛。 温暖,湿润。 他好像回到了一言堂后宅的船舫上,他为知鱼新修葺的船舫。 那里有最柔软的锦缎,有最香醇的美酒,有最知心的女人。 知鱼就静静地躲在他的怀里,羞怯地看着他,她的缱绻柔情,就像是那吹皱的一池春水,涟漪荡漾。 他喜欢知鱼,喜欢她的人间解语,喜欢她的美艳无双。 他喜欢知鱼的眼睛,柔媚迷离,摄人心魄。 他喜欢知鱼的双手,白皙如玉,绵若无骨。 而他最喜欢的,是知鱼的腿,那双腿修长而结实,可以帮他把任何一个看不顺眼的人都踩在脚下。 原来只有不在身边的人,才配得到这样的思念。 他想着想着,突然醒过神来,怎么会突然想到知鱼了呢? 因为,他的确透过了层层水雾,看到了一双白嫩嫩的腿在眼前晃来晃去。 不同的是,知鱼是在床上,而她在木桶里。 屋子里,昏昏暗暗,只有一处闪着微微烛光。 烛光下,木桶里,迷雾后。 那个女人半个身子都浸在水中,只有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肩上,一半垂入水里,一半搭在了木桶外。 她弯着手臂举着一个木舀,水流从高处缓缓流下,一淙淙,一汩汩,能清楚地听到落在水里的清脆与落在身上的哑然。 眼前缭绕,氤氲的水汽落在了他的眉梢,又凝结成水珠。 水,还是温的。 水是从那个桶里蒸出来的,可落在他脸上的这一滴,到底是属于清脆,还是哑然? “你早说你在……咳咳……我还是可以多等上一个时辰的。” 第90章 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的言语中也削减不少戾气,好像已经不再生气了。 黄金屋突地向后退了两步,别过头去,这样的场景对他来说本没有什么稀奇的,毕竟他的红颜知己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唯独这一次,他却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烫,似是一场劫火将他烧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下。 “你不敢看我,是在害怕,还是害羞?” 荼蘼仍然自顾自地拿木舀浇着身子,但是很快就追上了黄金屋闪躲的目光,她觉得很有意思,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副模样的黄金屋。 黄金屋听到这样的话,左手撑着襟口勉强地转了一下头,侧目瞥着那烛光最亮的一片模糊,“你一个女孩子家,随随便便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脱光衣服,就没有半点羞耻心的么?” “羞耻?” 荼蘼眨了眨眼睛, “何为羞耻?何故羞耻?” “子曰,行己有耻。” 荼蘼听着这话,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你既是读书人,当然也该听过,以天地为一朝,以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 这是醉侯刘伶的酒德颂,自然,也如刘伶酒醉时所言,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这房屋,自然也便是她的衣服,人在屋中,又何谈没穿衣服? “更何况,这里是我的房间,我不过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换衣服,在自己的房间里洗澡,是你自己不问一声便闯进来的,殊不知这不知廉耻的人究竟是我还是你?” 她话说着,突然从木桶中站起身,一条腿已经先迈了出来。 水花溅起那乱人心弦的淋漓声,发稍上的水珠顺着微微突起的锁骨滑到了胸前,在此起彼伏的呼吸间不停地向下滚落。 黄金屋只觉得喉间一噎,殊不知是这聒噪扰人的雾水还是那自讨没趣的口水,他只能兀自苦笑,他没有办法反驳,是他自己耐不住性子不请自来,如果他等得了,就不会今日来了。 “她和我像么?” 此时的荼蘼就正正地站在他面前,伸手就能够得到的地方,毫无保留,就像今天另一个女人在他房里时一模一样。 黄金屋脑中突然浮现的就是那样一张画面,另一个女人的脸,“你是说,忍冬?” “忍冬? 承认了她已经是我的人…… 看来,金钥匙已经把银子交到你手上了。” 黄金屋似是松了一口气,他听着这样的话,好像这个女人终于要跟他开始谈正事了,“是,通济票号的票纸,我知道,那绝不会是你的银子,你故意用他的手卖我个人情,让我知道身边到底还有多少人靠不住,这份情我心领了。” 通济票号,当然是出自永安巷的百年通济钱庄。 这是白钱,整整一千两银票,绝不会是她能有的东西。 这个酒馆的盈利,但凡做过生意的人闭着眼睛都能猜出个大概,黄金屋当然更清楚不过,就算是她不吃不喝赚上十年,也不一定赚得到。 至于另一种生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大摇大摆拿着通济票号的招牌行事,试问谁做一些见不得光的黑事时会用来路清明的白钱?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今日的这种情况。 有人想要讨好她,当然会把这钱事先处理的干干净净,她收下了,花的时候也放心。 可惜费尽心思洗好了钱的人没有想到,这钱终会经由他的手成为了出卖他自己最有力的证据。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 她柔声细语地问着,像耳鬓厮磨,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人。 她在人前脸上虽总挂着笑,却很少温柔,这是极鲜有的一次,也是对黄金屋的头一次。 她的话,什么话? 对了,她在问,她和她像么…… 黄金屋只觉得眼前朦胧一片,应是朦胧一片,最好朦胧一片,可是云容容兮,终会拨云见日,他也必须直面眼前的一切。 “七分似,你更好。” “是么?那你怎么不敢抬头?”荼蘼用手轻掩着嘴笑了起来,“难不成真如她白日里所说的,黄金屋就是个房外西门庆,房内柳下惠?” 黄金屋有些勉强地笑了笑,“随你怎么说。” “你这话,倒是我自讨没趣了?” “我不看你,只因我虽算不上是什么好人,但还总想着能多活上两年。” 黄金屋皱起眉来,也终于敢转过头来正视着她, “我虽有些非分之想,却更有着自知之明。说句老实话,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看到你这副身体会不想要的,但也同样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知道你的身份会再敢要的,虽然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比起贪慕美色,我还是更想要这条烂命。” “嘁,七分似,人和狗还有七分似呢,不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黄金屋笑了,荼蘼也跟着笑了。 这算是在她无数的猜测中,最为满意的回答。 她今夜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确认一件事情——上午忍冬说的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黄金屋难道真的是因为忍冬像她才会拒绝,还是…… 再往后的,她不敢想下去。 人的情感,是一种麻烦而复杂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理,那就最好敬而远之,否则伤人伤己。 她要确保跟自己合作的每一个人对她都不会掺杂任何一点私人的感情,不论是仇恨或者喜欢,她不希望招惹到一丁点儿的麻烦。 更何况,是这么危险的感情,她付不起这个代价。 反观之,黄金屋回答她话的时候认真而诚恳,他的眼中不掺杂一丝浊秽的欲念。 他说没有,就是没有,他们之间比清水还清。 荼蘼微笑着转身,走远,朝着烛光黯淡处走去。 角落里,木架子上挂着一袭烟青色的长袍。 黄金屋有些悻悻然,一日之内,连着两个绝美的女人都脱光了衣服站在他的面前,他却无动于衷,换做以前,他打死也不会相信自己竟是这样的人。 可是今日他信了,他再怎么自命不凡,原来也终究不过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命最重要,乐趣次之。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从来只允许女人在我面前脱衣服,不允许她们在我面前穿衣服,只有你是个例外。” “哦?” 荼蘼说着,并没有回头,而是伸手去取架子上的衣服,她穿衣服的时候向来都很慢, “可来过我这儿的人,却没有一个是不扒一层皮就能走的,谁也不能例外。” 第91章 自由的代价 角落里,灯火昏暗。 可有些时候,越是在阴暗的地方越能看得到光采。 就像……他现在看到的。 她的头发很黑,黑得快要融入进这茫茫夜色,不分彼此,可是烛光透过发丝的间隙,穿过蒙蒙的水雾,勾勒出了一层边缘,将她整个人都笼罩起来,她的背脊异常的惹眼,好像在黑暗中可以泛出光来。 “你身上的刀疤……” 黄金屋忍不住脱口而出,他见过很多女人的背脊,有的丰腴白皙,有的嶙峋剔透,有的坚如竹节,有的柔若绸缎,却唯独没有见过这种。 刀疤,数不清的刀疤,深的浅的,纵横交错,似是有千万条。 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她身上的其他地方都完全看不到任何伤痕,唯独这背上,好像攒下了一个人十辈子都受不过来的伤。 这些刀疤,随便拎出来一条放到他自己的身上,他一定已觉得痛不欲生了。 到底是谁,会这般折磨她?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并不是因为这数不清的刀疤会划在同一个人的身上,而是一个人身上拥有这么多的刀疤,他竟丝毫不觉得丑陋。 他对女人,向来都很挑剔。 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哪怕是多了一颗痣,只要有一点不尽人意,他都不会留下。 可是这一个,他没有法子嫌弃。 妖冶,应是妖冶,他竟有了这样的感叹,甚至是种形容不出来的魅惑。 他看到这些刀疤,就像刺鸟看到了荆棘,会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去,就像大漠中的一碗解不了渴的毒酒,会不假思索地一口闷下去。 真让人忍不住,挪不开眼。 这种魅惑,就像是那来自地狱深处里妖娆诡谲的魑魅,她温柔地张开双臂,含笑轻轻衔住你的耳垂,把你一步步拖进那深不见底的寒渊,再把你永世囚禁。 这种时候,你明明知道是陷阱,可又心甘情愿堕落入瓮,试问,这样的美人又有谁能够拒绝得了? 他现在好似已完全沉浸在这些刀疤的故事中,他所猜测的故事,浑然不觉已入囚笼。 “很丑么?” 荼蘼穿衣服的手突然顿了一下,长袍半搭在肩上,赫然露着那一条条深如沟壑的疤痕,她从不觉得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不是……只是……只是太多了,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的身上有过这么多伤,更何况还是一个女人。” 黄金屋搪塞地回应着,他实在不敢说出来自己此时的想法,看到这些疤痕,他非但觉得丑陋,甚至有些莫名的兴奋。 这种想法,如果让他人知道,不论是谁,一定都会认为他是个疯子,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荼蘼却是欣慰的,黄金屋的疑问代表着他还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看来,知鱼真的能守口如瓶,而小指,也并不会告诉他什么。 “这个叫自由,你懂什么。” 她说着,已慢慢披上了外衣。 青衫遮住了疤痕,她的背影,又变回那想象中一般完美。 可是看不见,真的就可以当作不存在么? “自由?” 黄金屋哂笑,他的眼神中也有了些许的变化,不知什么时候起竟多了一丝同情, “自由的代价,未免太重了些,你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想我也许可以……” “什么都没有,这辈子我什么都学得会,就是学不会装可怜。” 荼蘼边说着,边拿着木梳在一旁梳理垂在腰间的头发。 一寸青丝,一寸岁月悠长,也许,她的身上只剩下这头发是完好无损。 “黄大人什么时候做起了慈善家,这么会替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着想了?” “你别误会,我只是想,毕竟是唇亡齿寒,你若是有什么差池,只怕还会耽误我的事。” “这样最好。” 她轻轻阖了阖眼,终是放下心来, “所以,一个人闲着无聊的时候,最好也不要多做他想。这世道总是逼着人往前走,哪里由得你想我想。你只消记得,江湖不相信眼泪,这里也没有人需要被同情。我会管好我自己的事,不会连累到你,也不会需要你帮上一把,所以你我之间除了生意,也莫谈闲事。” “好,我差点忘了,你根本就不是个人。” 她对这个形容,早已经不陌生了,“所以不管是香屏,还是刀奴,我不与你计较,只是你的这些心思最好收敛些,别再让我看到下一次。” 荼蘼经过他的面前时,没有停下,只是继续静静走到窗前。 推开窗的时候,窗外明月依旧,只是箫声不再。 黄金屋深深吸了一口气,清风徐来,风中掺杂着她的味道。 她的身上,不再是酒香,而是多了新鲜荼蘼花的香气。 可是她此前,绝不会允许自己留下这样的味道暴露踪迹。 花瓣,飘在水上,温水在木桶里。 新鲜的荼蘼,被一片一片摘下,实在不像是她会做的事情。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黄金屋依然矢口否认,他更想知道的是,这个季节,并没有荼蘼花开,这花是从何而来? “你莫要装糊涂,我也只是在跟你讲道理,如果道理讲不通,那我也只好用我自己的法子了。众所周知,我的名声在外面并不怎么好听,那么我的法子,自然也不怎么好看。” “你的名声。” 黄金屋讪讪地笑出声来, “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样样都占,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女人?” “不忌吃喝嫖赌,方为渡尽人间疾苦,唯有坑蒙拐骗,才能证得大道初现。天底下既然有忠义双全,那自然也会有罪恶滔天。” 黄金屋走上前去,他一直好奇她望着窗外到底能看见什么,可他看到的窗外,的的确确是空无一物,“其实,你也许并没有自己所说的这样不堪,媚而不骚,敏而不刁,坚而不顽,狠而不绝,这都是最难得的上品,也许只是他们不够了解,才会误会。” “谁管他们。” 荼蘼砰的一声关上了窗户,这扇窗,对着的只有另一扇窗,除了她,别人也自然都不会懂, “要是人人都能理解你,你得普通成什么样?” 第92章 燕三郎 “所以我才一直认为,我们两个,是同一种人。” “可别!咱们可不一样!”荼蘼忙打断了他的话,“我就是江湖上一小混混,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只为了混上一口饭吃,你黄大人可是御上钦点的进士及第,我哪儿能高攀得起?” “你在耻笑我么?” “我哪儿敢呐。” “其实不怕你笑,有时候我自己也会笑的。我从前一直以读书人自诩,不屑于参与这江湖的纷争。”黄金屋别过头去不再看她,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此时的自己,“读了一辈子的书,为的不过就是考取功名,离开永安巷这个地方。” “你上次不是说,考个第二,只是顺道?” “不这么说,岂非更惹人议论?” 黄金屋神色黯然,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这件事, “试想,我已在京城登科及第,前途无量,又有了知鱼这样的人间解语,酒色财气无一不缺,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我又何苦还要挂个闲职回来,受尽你们的白眼?” “是啊,既然走了,何苦又回?” “你来永安巷已有一年,也该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更或者说,你正是因为知道永安巷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才会选择在这里栖身。 而我在这里实实在在生活了二十几年,当然也远比你更清楚。 永安,永安,永不得安。 万事,皆因永安而起,必因永安而终。 如果真的起风了,那永安也只会是风眼所在。 我人在朝,心却不得不在野。 朝野朝野,不先平野,何以固朝? 试想,我就这么走了,躲在京城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安生日子,又怎能真的安生? 我必须回来,正如你必须留下一样,这是命中注定的一劫,谁也逃不掉。” “哟,原来你这么伟大。” “不是伟大,是心之所向。永安巷是个聚宝盆,却又是个无底洞。这里所有的人,都是来求自己的利,我看得到永安巷的这股子风,来势汹汹,除了我,又有谁能为这永安巷中太多无力保护自己的人着想?” 黄金屋看着她奇怪的眼神,又突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这实在不像是能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 “算了,这种话从我口中说出去又有谁信呢?我不过也是个普通人,偶尔也是要发一下牢骚的,刚刚的话你不必太当真,权当我是矫情的自我感动好了。” “永安巷有百无先生。” 黄金屋说的那些来寻利的人里,当然也包含了她,她不否认。 她自然也从没想过要为这里世代生活的人担负起些什么,她已连自己都顾不得了。 而百无先生,一直都是永安巷的天。 他罩得住的地方,自然用不着其他人去操心。 “他老了,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了,太多时候,人上了年纪,就会变得心软,可这种事,容不得半点犹豫,在这个地方,只有以恶制恶,以杀止杀。” 黄金屋转过头恳切地看着她,也期盼着同样的回应, “更何况,我若真有你们认为的那么十恶不赦,何故那刚直不阿的百里长街直到今日都没有将我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那你可真奇怪,我要是有安生日子可过,才不会留在这儿瞎折腾。” “难道你这辈子没有比命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没有。” 她说没有,就是没有。 命最重要。 “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且得其所。”黄金屋横眉冷对她的寡情薄意,“一个人活在世上,若是惶惶不知所求,不知有多可怜。” “不,我不是你,我没有梦想,没有你可怜。” 没有梦想,就不会因看清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感到绝望。 “那你在永安巷是为了什么?” “我不过是为了躲麻烦。” 外面的麻烦太多,而这里,是麻烦中的麻烦,在麻烦堆里,别人自然再找不到她的麻烦。 “可现在的麻烦却是你招来的。” 荼蘼低下头,低头,就是默认的意思,她也没有预料到,这世上原来还有这么多惦记她的人死都不忘找上门,“你在代表永安巷对我下逐客令?” “我没那么蠢,这么大的麻烦,你走了也无济于事,谁捅的篓子,自然得要谁来填。” “以你对我的了解,我会有这么好心?” “你没有,可你一定会。” “哦?” “我看到了你那些伤,已多少猜到了你藏身在这永安巷究竟想要得到些什么。” 黄金屋敛起了脸上的笑意,他的眼中不再有同情,而是一种慎思凝重,看着她时,亦像是在审视镜中的自己, “你想要平静。” 平静,一种只能在混乱中才能姑且维持的平静。 大人物高高在上睥睨天下搅弄风云,小人物只能躲在暗处静待时机偷天换日。 “所以,你这已算是给了我回答?” “我等不到明日再来找你,本就已经是回答。”他回答,白日里荼蘼提出的那桩生意,“你要找的东西,我知道在哪儿。” “你知道?” 荼蘼之所以去找黄金屋,无非是去给他一个警告,从没有奢望过他能真的替她办成什么事,她也从不敢相信,连自己都毫无头绪的东西,黄金屋却有法子知道,还知道得这么快。 “我可以告诉你,但是我得先找你要一个人。” “子虚?还是乌有?再或是忍冬?随便你挑,只要他们愿意跟你走。” 荼蘼知道,每一个她留在身边的人,就算走了,也走不远。 因为他们不论走到哪,最后总会回来。 只有她,能庇护得了他们,他们也不得不回来。 黄金屋摇了摇头,“不是他们。” “那是谁?” “燕三郎!” 荼蘼听着这个名字眯起了双眼,怎么最近来的人找的都是他? “这个简单,人就埋在城北凤凰山岭的乱葬岗,坟前埋着酒坛子,碑上刻着名字,又不会认错,想要自己挖去。” “我要个死人有什么用?” “哟,那你可抬举我了,我虽能把活的变成死的,却还没有起死人肉白骨的能耐。” “他没死。” 黄金屋信誓旦旦,他很少犯错,这一次,也确信自己所料不错。 荼蘼却眨了眨眼睛,像是根本没有听懂他的话,“你见鬼了?” 第93章 避雨客栈 “燕三郎死了,只因他想死了。” 黄金屋继而说道,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那日我回乡宴请,是你让千面郎君假扮了我庄内的李管家,骗过了所有的人。 可纵然千面郎君神出鬼没天地遁形,永安巷这样的地方也绝不会连半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只有一种可能,他一直都在这儿,而我们却不知道。 这个地方,就连一个卖烧饼卖糖人卖酒水的都不是省油的灯,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整座城里根本就不会藏得住秘密,可他能在哪呢? 也许只有死人,才不会被别人所怀疑,才最少惹人注意。 一年前,是燕三郎带你来的这个地方,你来了,他却死了,你知不知道直到现在还有多少人都在猜测是你杀了燕三郎? 他们说,你们分赃不均。 可我知道,你没有,因为千面郎君,就是燕三郎!” “你好像很得意自己发现了这个秘密?”荼蘼叹了一口气,“只可惜,过了今夜,这就已不再是秘密了。” “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 “与你无关。” 荼蘼想到了山神庙的那群孩子, “已有人先你知道了这个秘密,你懂的,秘密一旦被人发现,不管那人如何守口如瓶,这世上都不再有不透风的墙。” “看来我还是来得有些晚了。” “晚不晚,那得看是什么事。” 黄金屋欲言又止,天知道他喝了多少酒才下定决心深夜造访,“他上次扮成李管家的时候,不止偷换了赌坊的账本,还偷走了我另一个册子。” “真的?” 这个回答,荼蘼也同样意外, “如果他真的拿了你的东西,他没有理由不告诉我,除非……” “除非,他已有了二心。” “他不敢。” “你怎么忘了,人心怎么可能经得住试探,毕竟有些人若是能看到万倍的牟利,可是连亲娘都下得去手的。” “那麻烦了。” 荼蘼仍旧气定神闲,因为她笃定,千面郎君就算会背叛亲娘,也不会背叛她, “我让他帮我去安顿山神庙里的那群孩子,近些日子怕是回不来了。” “山神庙?”黄金屋似是想到了什么,只是并未提及,“他们去哪了?” “是你说的,起风了。” “什……什么?” “起风了,总得找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地方。” “避雨……你是说,青锋白刃,避雨客栈?” “看来你知道的的确不少。” “江湖上的人就算不知道百无先生,却无不知道风头正盛的丁家青锋白刃兄弟二人。”黄金屋虽这样说,可他的眼中却尽是嘲弄,“他们当真是开客栈的?” “他们兄弟二人,和我做一样的行当。” 和三更天一样的行当,他明白,他们做的,也是要人命的买卖。 “恐怕不太一样。据我所知,那避雨客栈做的是仁义悬赏的买卖,追缴的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而你接手的那些人,不问是非,颠倒黑白,不需我多言,你心里明白。” “你是好人么?” “我?” “你口口声声为了永安巷而回来,你在做的只是你自认为的好事,只对你自己好的好事,对你自己来说,也许是的,可在别人眼里,你黄金屋岂非也同样是那十恶不赦之徒,既然你都不见得是好人,那又何以见得我做的就一定是坏事,所以你也万不要妄断我做的到底是对是错。” “这年头,又有哪儿来的善恶分明?” 自我迷恋的人往往习惯不断地自我原谅,所以在他看来,他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曾是错事,当然也不会觉得别人是对, “避雨客栈……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只差一句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了,可是他们做的,不同样是打着匡扶正义的招牌背地里赚银子的买卖?” “好笑么?” “放在现世,的确有点。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倘若舍己为人,世上哪有这样的傻子?” “你的银子是天上掉下来的么?” “你说什么?” 荼蘼瞥了他一眼,却转过身去,“我只是奇怪,世上怎么尽是些你这样的人,从来只教唆人不求回报的付出,却不曾想若是没有回报,纵然坐拥金山银山,又怎么能持续付得起这代价? 他们帮助别人,借此收取报酬,又用富余的报酬去帮助更多的人,纵然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好处,可至少也是一个好的循环,怎么到了你这里,人家但凡获得了一点利益,初衷就全变成错了呢? 难怪这世上,劝戒恶人从善者少,妒骂善人失节者多。 若都是这样,那岂非人人都想坏事做尽,最后只要放下屠刀,便能立地成佛? 你侮辱我,我也许只会笑笑,你嘲笑避雨客栈,我会从此看轻你,可你若是诋毁杜甫,我会宰了你,现在,一定。 如果你做不到那样的人,那你只是个普通人,这没什么可丢人的,因为人求自保是一种本能,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当然也没有必要为这种自私而感到羞耻。 可他不是傻子,如果你去嘲笑那样的人,并为自己现在的处境而沾沾自喜,那你就是个王八蛋,是个孙子。 他们所做的,早已胜过你我。 一个人肯身陷地狱去普度苍生,以己之所苦换世之双全,你可以不是这样的人,但遇到这样的人,也总该心怀敬重,他做了我们所不能及的事情,如果连这都要嘲笑,那你便不配为人了。” “倒是我的不是了。” 黄金屋赔笑道, “无妨,只要你能把燕三郎给我找出来,让我去给他们兄弟二人赔礼道歉都成。” “这倒是不必,毕竟你给他们道歉,我也落不到什么好儿,倒不如,二一添作五,我也见好就收?” 荼蘼并没有继续和他争执下去,她明白,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他们两人现在虽说是明和暗争,可也只有和气生财才是大势所趋, “你要燕三郎,这容易,作为交换,我也要一个人。” “谁?” “白玉飞。” “别闹了。”黄金屋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只是轻蔑地笑了笑,“他有什么用?” “再不济,人家也是白龙王的堂堂九公子。” “最没用的那位公子?” 第94章 十九夫人 最没用的那位公子。 黄金屋的话不假,江南首富白龙王其他的八个儿子虽不及他们老子,但却也各有建树,唯有这九公子白玉飞,落得个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纨绔公子名头。 螭吻,是白玉飞的名号。 一个人的名字也许会取错,但是名号却绝不会叫错。 龙生九子不成龙,各有不同,而龙的第九子,恰恰也就是螭吻。 螭吻这种图腾,一般都被装构在屋脊的两端,他们好望喜吞,喜欢站在险要处东张西望,望风而动,伺机而逃。 白玉飞就是螭吻,螭吻就是白玉飞。 “很多时候,最不起眼的那个人,恰恰就能扮猪吃掉老虎。” 荼蘼并不理睬黄金屋的旁敲侧击,她从不会任由别人将她的思绪偏离, “他早就该走了,可他现在还孤身留在永安巷,夜夜宿醉十二楼。我只知道,像他那样家室的人,从小学会的东西,一定不会是只为了一件事便浪费这样多的时间。” “这是他的老毛病了,他喜欢在女人堆里消遣,进去了,总是很难出来的。” “难道你不是?” “温柔乡即是英雄冢,我喜欢女人,但绝对不会埋在女人堆里。” “我知道,当初是你找他来的。” “我们已认识很多年了,多年的朋友,这点忙他还是会帮上一帮的。” “可是他来这里,当然也不只是因为你要借他之手试探我。” “那还能有什么?” 荼蘼看着黄金屋一脸无辜的样子,有些滑稽的可笑,他不太会说谎,“他来做一笔生意,大生意。” “我不明白,什么样的大生意,连一文钱都不用出?” 黄金屋皱眉,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有些不痛快, “你可知道,他连傍身的银子都忘了带,这几天十二楼的小厮总是跑到我一言堂来讨债,街坊们看到了,还以为是我夜夜白嫖不成,被人家追债追到了家里来。” “你真的不知道?” “我们只是认识。” 认识和熟悉,是两码事。 “他虽然不管白家的任何一方产业,可是他八个哥哥每次分得的账都是经由他的手过出去。” “这里面的油水,可不比任何一种产业赚得少。” “现在你总该知道,白家到底谁说的算?” “所以只要他是白玉飞,不管他到了什么地方,他的那张脸,就是钱庄的票号?” “所以,你还不赶紧去找他讨回那些替他垫上的银子?” “不不不。” 黄金屋摇头, “我应该得去十二楼先为他付满往后一年的银子,这样才不会劳烦他再唤人找我讨,浪费他的时间。” “活该你会发财。” 荼蘼都不得不佩服黄金屋的这番气量,毕竟舍不得孩子,便套不到狼。 换做是她,当真舍不得。 “白玉飞,他只有一个弱点。” 荼蘼仔细地听着,“是什么?” “白时酒。” “十九?” “是十九。” 黄金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他在想问题的时候总是喜欢不停地走动,“人们大都知道白龙王有九个儿子,却实在鲜有人知他最疼爱的,是他的小女儿,白时酒。” “既然排行第十,为什么要叫十九?” “你可知,白龙王除了正妻之外,总共纳了十八房小妾?” 荼蘼似是已经懂了,“我要是如他一样富可敌国,只怕是一百八十房也能纳得了。” “他也不是没有过这种打算。” 黄金屋背负着双手,突然坐了下来, “二十多年前白龙王平地而起,不出三年时间生意便如日中天,府宅换的一座比一座大,女人换的一个比一个美,最多的一年他甚至连娶了十三个女人入门,人们都猜测,他也许会像文王姬昌一样,有一百个儿子才甘心,可是二十年前,他娶了第十九个女人之后,直到今日都没有再纳过一个偏房。” “那就是说,这第十九位夫人,已牢牢地抓住了他的心?” “人心易变,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用任何一种手段永远抓住一个男人的心,不过一时的心动却是很容易做到的。” 黄金屋对待这种问题时总是足够坦诚,所以从前那些离开他的女人没有一个觉得自己曾经受到过欺骗, “二十年前,白龙王走马帮生意的时候遭遇奸人所害,流落到荒夷一带生死未卜,是这个女人差点豁出性命去才救得他,像他这样的人,当然也是懂得知恩图报的。” “他的报恩,就是把这个女人带回去,和其他女人一起做他的老婆,伺候他的起居?” “这没什么不好的,你要知道,在蛮荒地带易子而食的人都数不胜数,能够从此衣食无忧已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求之不来的福气。” “所以,这和白时酒又有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九公子白玉飞和幺女白时酒,他们二人皆由十九夫人所出。 你也不知道,白龙王在有了九个儿子之后,是多巴望着能够有个女儿。 白时酒出生的那阵子,我还记得,就连永安巷的百无先生都被白龙王用八乘车马请到了江南去赴她的百日宴。 据说,当年白龙王大摆筵席宴请天下人,他差人用彩缎编织百里屏障,华盖铺设千辆马车,山珍溢满万桌酒席,锣鼓喧天哄闹了整整一个月。 那一个月的流水,至少是整个江都全城百姓十年的花销。” 黄金屋说的这些事情,她并不知道。 那个时候,她还在九嶷山。 一箪食,一瓢饮,只要能长伴重华君左右,外面的喧嚣与她无关。 虽然无幸亲眼目睹当时的盛况,但她已完全能够想象得出来。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这样招摇,岂非更遭人妒恨?” “她死了。” 黄金屋轻描淡写的说着,毕竟只要人已经死了,所有的恩怨也都能顷刻间化作过眼云烟, “她是生下白时酒后,难产而死,所以白龙王把对她所有的爱,全都倾注到了他的小女儿身上。 为其取名时酒,以此缅怀十九夫人,以示自己钟爱一生。 如果说白龙王对他前八个儿子的疼爱只有一分,那他对白玉飞至少也得有七分,而对白时酒,少说也得有一百八十分。” “挺好的。” 荼蘼听着他的话,一时不知该是可惜还是庆幸,她既为这个女人可惜,又为这个女人庆幸, “所以她死后,白龙王才一直没有再娶过别的女人?” “很多时候,只有死了的人,才能成为英雄,当然也只有对死人不可挽回的爱,才能真正成为无法弥补的永恒。” 黄金屋显然也是为她庆幸的,他明白一个男人悼念亡妻时的真情,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如果元稹的老婆没死,他才写不出这样的千古绝句。 这话从来不是说给自己听的,而是去骗别人的。 很多时候,人总是喜欢沉浸在这种莫名其妙的自我感动里。 当然只有历尽十年生死两茫茫,才会不思量,自难忘,若是十年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只怕这两人早就相看两厌,两不相欠。” 荼蘼静静地听着他说完,她不在乎白龙王,不在乎十九夫人,不在乎白时酒,甚至也不在乎白玉飞。 她在乎的,只有白玉飞到底能带走白家多少两银子。 “所以他手上的生意,的确很难让人不提起兴趣。” 黄金屋看着她三句话不离老本行,也是庆幸的,和敬业的人做生意往往最让人放心,“你说他是来做生意的,可我看到,自从宴请那夜分别后,他的的确确从没离开过十二楼。” “男人谈生意最好的地方,通常不是在酒桌上,就是在青楼里。” “这你可就错了。” 黄金屋总算是抓住了一个机会,他要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去反驳她, “男人到了十二楼那样的地方,可就再也不会有什么心思谈生意了。” “可如果和他做生意的,是十二楼的老板娘呢?” 第95章 火陨 “红夫人?” 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黄金屋的眼睛突然亮了,红夫人的确是个能让人瞬间提起精神的女人。 “据我所知,他在出手一件红货,一件……只有红夫人能收下的红货。” 这话,让黄金屋更加费解,“什么样的红货,只有窑子肯收?” “女人。” 听到这个回答,黄金屋突然笑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实在是蠢得可笑,怎么会问出这样蠢的问题。 他看着荼蘼,显然有些迟疑,他知道这个女人的确做着一些见不得光的生意,可她倒手的都是物件或者情报,却从不曾听说她也会对人感兴趣。 “连这样的红货,你也准备去抢?” “老子玩的就是黑吃黑。 这样的红货,又有哪个是自愿卖的? 既然本就是别人家抢来去卖的,那怎生得咱们就不能去抢他?” 荼蘼的回答很肯定,这显然已是她早已打算好的了, “再说了,他手里头的银子有哪一路是清明的,怎生得还不许咱们也去分上一杯羹?” “你让我去坑自己的朋友?” “你有朋友?” “咳……怎么说他也算是帮过我的忙。” “借了你一个黑心的总管?” 她说的人,自然是金算盘, “真够朋友。” 黄金屋轻掩着嘴,已开始低下头盘算着赔率,“我心里有数。” “千金赌坊的生意做得的确算是不错,至少已比我这酒馆好太多,可是比之江南白家又如何?” “如将蝼蚁比之鲲鹏。” “那你知道,你为什么总是不及白龙王有钱么?” “因为我还没有活到他那个岁数?” 年纪大的人,赚得总归是多一些的。 荼蘼只是笑笑,这样的玩笑话自然不会当真,“风险,本就与利益共存,他能豁得出去,不成功便成仁,而你却总是想要给自己留退路。” “知进退又有什么不好,开了一辈子的赌坊,我又怎么会记不住,见好就收这四个字,实则最难。” “所以,再给你十次机会你也成为不了他,你从来只想求全,不像他敢于孤注一掷。” 荼蘼看得到他脸上的犹豫,让人心动是成功的一半,而令人心安则是成功的另一半, “你放心,我又没让你对他怎样,只是你跟他关系好,想让你帮我引见引见。” “你确定他会吃你的生意?” “不确定,我只知道,逢人见面三分笑,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是什么生意都已先成了一半。” “好。” “答应得这么痛快?” “当然。” “你要知道,漫天要价的人,可都是等着坐地还价呢。” “我知道。” 荼蘼有些奇怪地看着黄金屋,“你确定,不吃一分回扣?” “我不是那样的人,至少对你。” “这就难办了。”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我只知道,这天底下最贵的,往往就是的。” “你放心,这是我的乐趣,让讨厌你的人不得不有求于你,这对我来说向来都是一种享受,而这种享受,已算是一种回报。” “那就更难办了。” “这话怎么讲?” “毕竟讨厌你的人是子虚,从来不是我。” “哦?” 黄金屋的眼睛闪着异样的神采,他不知这究竟是惊奇,还是有些许的窃喜, “你不讨厌我?” “那当然,人对自己不在乎的东西,是不会掺杂任何情绪的,又何谈讨厌或是喜欢?” 黄金屋也笑了,“好一个无关喜怒,你可知道,你最让人伤心的地方,便是你的无情,可这也往往最令人安心。我不得不承认,跟你做生意实在是一种享受,你总是能够把价码出到一个合情合理的数目,根本不需要别人再去讨价还价。” “嗯。” 荼蘼只是敷衍地应了一声,她早已心不在此, “既然分成敲定了,我们就来摊牌,看看彼此手上的筹码。” “看来,你比我还着急?” “你不急,又怎么会大半夜的来这里找我?” “我的确很急,可是再急也没有用,因为我根本就无能为力。” “这倒是。” 荼蘼也表示认同, “千面郎君若是不想让人找到,那就是谁也找不到的。” “而你可以?” “我不能。” 荼靡摇了摇头,又继而笑道, “但我的酒可以。” 黄金屋好像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从前想不通的事情,“难怪,你每次去凤凰山岭祭拜燕三郎的时候,手上总要带上一坛酒。” “那可是老子三十年陈的竹叶青啊!” 荼蘼紧皱着眉,她的确很心疼,这是她最喜欢的酒, “要知道,我累死累活忙碌这一整年撑死也不过只能喝到两坛,剩下的都要白白送与别人。” “可是他一边收着你的好处,一边却在买别人的账。” “说到底,他到底偷了你什么东西?” “天大的东西!”黄金屋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他从怀中取出了一张残卷,递了过去,“你先看看这个。” “这是?”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除了通读古今圣贤之书,还素来喜欢搜集一些玄门的东西,这些人言或真或假,或有迹可循,或纯属杜撰,但多少都有些了解,早些年我偶得了这本册子,里面所载之物玄之又玄,我只当是说书人的胡诌,却没曾想,今日竟从你这里见到了一模一样的东西,你仔细看看,你要找的,是不是这书中之物?” 她手上的,只是一张残卷,上面只有寥寥几字和一把剑的图样,可是她无比确认,这就是她要找的东西。 “火陨?” “没错,就是火陨。” 黄金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张残卷只不过是书中的一页,描述的根本不够详全,今日我见到你带来的东西,就知道到了该把这本书再翻出来的时候了,可是没想到,早在前些天,书就已被人拿走了,他还故意撕下这无关痛痒的一页夹在我书房的砚台底下告诉我们。” “怎么可能?” 荼蘼细细回忆着,不管怎么推断,时间都绝不可能对得上, “他是六天前去的一言堂,而我今日才找到你。” “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得到的这个东西?” 荼蘼望了望那紧闭着的窗子,窗子外对着的另一扇窗子里的人,“五天前。” 黄金屋也看向了那边,他已大致猜到那边的人是谁,“看来东西到你手上之前,还过了不少人的手。” 货被换过手,就总有人会在她之前知道。 “东西是竹叶青带来的,可我知道,他们两个人绝不可能搭上线。” “果然是他,那竹叶青的上家又是谁?” 黄金屋刚问出来,又轻轻咳了两声,用手轻掩着嘴, “我并没有在追问你,你不想说,可以不必说的。” “萧夫人。” 第96章 赤髓 荼蘼并没有任何想要隐瞒他的东西,她想得到什么,当然也会付出什么,她从不白白占别人的便宜,“萧夫人,你总该听说过的。” “你是说,绝顶峰下,白骨墓上,那群疯子一般的铸剑师,那个最有名的疯子,萧夫人?” “我只知道这一个萧夫人。” “是他,原来是他,那就难怪了。” “你已猜到了什么?” “你可知道,这卷中所载火陨石的来历?”黄金屋反问。 “看来,你早就看过了这本书。” 荼蘼突然松了一口气,因为她总算确定,纵然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千面郎君,只要有黄金屋这个活书袋在,也是一样的。 “数千年前,有一个远古的部族坐落于九黎城,他们好战而嗜杀,发明冶炼,铸造兵器,采葛卢山之石制成剑铠,兼并诸侯九位,又熔雍狐山之石铸炼戟戈,并诸侯十二位,一时之间声威大震。” “蚩尤?” “对,他们的首领,就是蚩尤。”黄金屋说着,抬眼瞟向了荼蘼,“你可知九黎城在哪?” “就在酆都城南三百里处。” “酆都,那是传说中人间与鬼界交接的地方,阴气最盛,那里终日阴阳交替,不舍昼夜,采天地之精华,汲日月之灵气,是最适合锻铸凶器之所。 所以蚩尤便选择将这刀剑冢藏于绝顶峰下,一个天然的石窟中。 而绝顶峰,就在这九黎与酆都的接壤之处。 有一日,传说中五千年一遇的天外陨石坠落于绝顶峰上,黑夜间散发出五彩光芒,将方圆十里之地照如白昼。 可但凡看到过这颗石头的人,不是疯了,便是死了。 人们传言,这颗石头有摄人心魂,食人骨髓之力,谓之火陨。 今日我只是触碰了一下它,就已感觉到它想要把我浑身的血液全部抽干。” 荼蘼仔细端详着纸张上绘着的图案,好一颗玲珑剔透石,好一把锋芒毕露剑,“既然没人能动得了这颗火陨石,那它又是如何被铸成了剑?” “以毒攻毒,以杀止杀。” 黄金屋一想到当年读到那触目惊心的故事时,心中不免唏嘘, “他命人在冶炼池中献祭了一千个童男和一千个童女,以血为筹,与灵石结契,终是锻得了这天下第一的杀伐之刃,赤髓。”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当然没有,世人都没有,当年轩辕黄帝大败蚩尤,斩其头颅,分其四肢,却发现不论砍杀多少次,他总会一次又一次地复活,一时间天下惶惶。最后发现,原来是邪剑赤髓顾念旧主,以当年献祭两千冤魂为注,在替他源源不断地续命。你以为,后世传言中黄帝将蚩尤尸首分葬数地,分的只是蚩尤么?” “你是说……他分的是赤髓?” “是,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邪剑,怎能让他留存于世,怎能再让有心之人觊觎?他让所有知情的人三缄其口,不得将这个秘密传于后世,他将赤髓以毕生之力斩为三段,剑刃,剑身,与剑柄,封印在无人知晓的地方。” “可是这个秘密,却还是有人记载在书中,恰恰被你看到了。” 黄金屋冷哼了一声,“若让人不知,除非绝无其事,所以这世上但凡发生过的事,根本就不会成为秘密。” “那书里,有没有说过这赤髓残骸都被封存在了什么地方?” “书中并没有明确透露,不过我大致能猜得一二。”黄金屋看着她将那片薄铁放在手中把玩,下意识地躲远了些,他想不明白,自己连碰一下都觉得全身气血要被抽光的东西,为什么荼蘼拿着的时候什么事都没有,“你拿着的那一块,应该就是它的剑刃。” “你说这个?” 荼蘼将薄片高高举起,凑在烛光下细细地看,它并不锋利,也不很坚硬,除了那来自地狱深处的隐隐寒意,她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剑会有这样的刃。 “据我推测,当年轩辕帝应是把剑刃镇压在了绝顶峰下的刀剑冢中,它既以两千魂魄祭之,必然也会被两千魂魄缚之,这是最好的地方。可却没想到,几千年后,竟然有一群疯子发现了这个石窟,将它又还原成了刀剑冢的模样,说是什么承袭古法,又开始偷偷捉取活人铸剑,而萧夫人,恰恰将它挖了出来。” “所以,他要找的更大的一块,就是赤髓剑身?” “是。” “剑身在哪?” “我不知道。”黄金屋戏谑地笑了笑,“别这么看着我,事到如今,我又有什么必要对你隐瞒?那书中所记剑身葬处,是一张地图,上面有山,有水,有树。” “有山有水有树,这世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地方。” “是啊,我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哪里,可不巧,书已经被千面郎君给偷走了,也许,他会知道?” “那剑柄呢?” “这个,不是应该问你?” 荼蘼满脸疑惑地看着他,“我不知道。” “剑刃与剑身虽是火陨石所铸,可剑柄的材料却不过凡凡,然而剑柄若真是凡物,又如何能持得住火陨?没错,这把剑柄,能镇邪秽,利万物,所以轩辕帝一直都把他带在身边,一直作为公天下的信物传承下去。” “轩辕黄帝……”荼蘼已猜想到了什么,可是却不敢再继续猜下去。 “没错,帝尧是黄帝的玄孙,剑柄自然传给了他,而他,又将这信物传给了自己的女婿,帝舜重华!” 荼蘼知道,此重华非彼重华,她打听了这许多年,也终是没弄明白个所以然来。 “传到重华,却没有再传下去,因为,舜帝南巡狩,却意外崩殂于苍梧之野,潇湘九嶷。大概,剑柄也随着湘君一起埋藏在了九嶷深处。”黄金屋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荼蘼,他觉得此事她脸上的表情甚是有趣,“说来也巧,那夜知鱼从你这回来,就连夜而走,我问她什么话她都不说,可她去的地方,却正是九嶷山。这让我不得不怀疑,你与九嶷山的关系,更甚之,剑柄就在你的手里!” 荼蘼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她也在沉思。 如果赤髓真的如传说中所言,可以起死人肉白骨,那么赤髓残骸流落九嶷山,这也许就是帝舜重华神识不灭的原因。 可是她跟随重华君多年,别说是见,根本就是闻所未闻,如果九嶷山真的有这样一个东西,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 再说,再说…… 她已被重华君下了禁行令,根本不能再回山,纵然剑柄藏在那里,她又将作何? 是偷偷溜回山上,把东西顺下来? 还是质问重华君,把东西抢回来? 别逗了! 她豁出性命做得这一切,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地回到山上去。 如果真的能回山,又何至于本末倒置,多此一举? “你笑什么?” 黄金屋向后退了几步,他明明白白看得到荼蘼脸上狰狞的笑意,这副模样,如果说她要下一秒就杀了他灭口,他也是会信的。 “时至今日,难道你还认为那本书是你偶然所得?” “当然!那个书摊是我……” 黄金屋说着,突然闭上了嘴,他在那个旧书摊上来去了二十多年,却只有这本书这般巧合。 可是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巧合,也大抵都是人的刻意安排。 “心月狐为什么会偏偏找上你?”荼蘼丝毫不避讳他此刻的难言之隐,“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知鱼的身份,我说的,已经够明白了么?” 黄金屋低头深思,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开口。 知鱼说过,五百年是一个大纪轮回,人死后的五百年会得到一个重新再为人的机会。 当年涂山女娇嫁与禹王的时候,她还不过是族中一只蒙昧无知的小狐狸,情窦初开,暗藏情愫。 不同的是,女娇最终化作了望夫石,在悬崖上守望千年,而知鱼,却等了轮转十世,世世都不得善终。 最可笑的,知鱼竟说他就是她心之人的十世轮回,这才找上他,这番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难以启齿的说辞,他就算是说给别人听,得到的也不过是惹人笑话。 谁信啊? 他自己都不信。 “你是说,这一切都是她设计的?偶得残卷,偶遇红颜,难道……提前给燕三郎通风的人也是她?” “我只是说,她的确应该知道得比我多些。”听着黄金屋的诸多猜测,荼蘼忍不住叹息,“我只可惜,她又打错了一次如意算盘。” “这么说来,你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不,我的意思是,她找到你,又是一次错付了衷情。” 第97章 故庙难寻 夜黑风高,荒山野郊,遍地狼嚎,古寺破庙。 若是世上有一个地方,已把这几样最危险的条件都占全,如果不是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是没有任何人会愿意来的。 可巧的是,万事都自有其两面性。 因为太危险,很少人会来,所以这里也很安全。 这里,就是山神庙里的孩子日日夜夜赖以藏身的地方。 “若不是因为你,我从不会大半夜的来这种鬼地方。” 黄金屋把双手都揣进了袖中,耷垂着头,半点不敢四下旁顾。 这个时辰,也许是他抱拥温香软玉入怀的时辰,也许是他将自己关进密闭石室的时辰,却绝不该是在这里听着狼嚎,感觉自己分分钟就要变成别人的盘中物口中餐的时辰。 这里的确不是一个会令人感到舒服的地方,他也实在是没法子想象那群孩子是怎么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这里有什么不好?” 荼蘼却很是不能理解他的不自在,也许正是因为,自她有记忆以来,住的便是百里无人的荒山野岭。 反而,这样的地方她才会觉得温馨。 这里清风朗月,万物生机,渴了自饮山泉水,饿了去摘甜果子,至于荤菜,它们总是喜欢夜半自己送上门儿,少则果腹,多则圈养,还能聆听自然之音,简直就是神仙住的地方。 难怪慧开禅师说,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所以,能够影响人生活的从来不是周边的环境,而是自己的心态。 悲也过活,笑也过活。 如果不得不受苦,那就不得不学会苦中作乐。 “阴气太重。” 黄金屋紧紧地跟在荼蘼身后,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你莫非没听过,逢林莫入,逢庙莫住? 像这样的荒村野庙,指不定里面有什么不干净的鬼东西。” 荼蘼有些打趣地看着他,“你们读书人不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么?” “那是他们没见识!” 黄金屋说着,突然又闭上了嘴,他曾经也绝不相信这样的鬼话,直到遇见了知鱼。 可是这样的事情,若非亲眼所见,恐怕他这辈子也还是不会相信。 所以他知道,别人没见过,自然也不会信,多说无益。 荼蘼只是抿起嘴来笑了笑,兀自向前走着,“我连人都不怕,还会怕鬼么?” 她没有否认,因为她也的确心中疑惑,她倒是希望都是真的。 更何况,这世上从来只有人害人,还没听说过哪里的鬼会害人,又有什么可怕? 黄金屋也跟着笑了笑,想来也是,纵然鬼见了她,也总该懂得退避三舍的。 狼嚎的声音渐渐远了去,因为狼怕火。 而这里,恰好生着一堆火,噼噼啪啪地冒着青烟。 鬼也是怕火的。 这里,也总不会有鬼。 这是山神庙的院门,白日里来的时候,门口的两个石墩子旁,还没有坐着两个人。 都到了这个时辰,难不成他们还没走? 庙门紧闭,屋内看不到一丝光亮,可是屋外的这堆柴火却烧得正旺。 远远看去,这两个身影好像手里拿着酒葫芦,已然靠着牌坊两边的石墩子睡着了。 他们是守夜的? 即便破如山神庙,也总该有轮流守夜的人。 “奇怪,看他们的背影,分明已是两个成年人,成年人是断然不会留在这种地方的。不如这样,我先上前去探一探,一会儿你……唉!你……” 黄金屋刚想说些自己的猜测,却发现身边的人早已不见。 荼蘼就这样径直走了过去,没有一点商量,没有一丝犹豫。 冒然闯入别人的地盘,她这样的法子显然是最不合时宜的法子,可是黄金屋没有办法,他知道,即使荼蘼是跳进火坑里,那时刻跟在她身边也总比呆在别的地方都要安全得多。 他也跟着走近了去,却发现,这两个貌似睡着的人脸色已经青黑,可他们脸上的神情却是挂着满足。 火堆上架着的半只兔子传来一阵阵焦糊的味道,可碗中的酒却是香的,二十年陈的白云边,她闻得出来。 白云边,体面的酒。 当年李白携友闲游,写下一句“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白云边就成了江陵古城人人乐道的美酒。 他们在美酒佳肴中死去,那只能说是,朋友请的酒,朋友杀的人,好一个朋友,用这样情深义重的美酒。 “死了?” “你不认识他们?”荼蘼反问。 这两个人,她见过。 正是白日里配合十天演戏的那两个人。 如果他们够聪明,就绝不应该再回来,可他们既然在这里,那死了,也毫无意外。 黄金屋苦笑,“永安巷里的每一个人我都认得出来。” 他的确认识每一个,如果连他也认不出来,除非他们不是。 “不是你做的?” “我?”黄金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我做过的事从来不会否认,没做过的事也断然不会承认。” “既然不是你,那就得问问他们自己了。” “死人也会说话?” “非但会,而且还从不说假话。” “杀他们的人,难道不是千面郎君么?”黄金屋觉得这本就是个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 “我既然让十天去找他,他就没必要再来这里。” “也许那个叫十天的孩子并不很相信你的话,有所顾忌,便决定只身去找他,这样的话如果要死,也只是死他一个,如果死不了,那就再把他带过来,带更多的人走,也许在这种时候,正巧碰到了他们。” “也许。” 荼蘼听着他的话心有余虑,他说的有理,可如果真像他所言,十天还是不肯相信任何人,那她埋在那个孩子心里的种子就毫无价值了, “但绝不会是他。” “你怎么这么信他?” 黄金屋心中已有些愤恨不平,她刚刚还在怀疑是他做的,现在却能毫无保留地相信千面郎君。 那就是说,他这个人,当真这般不可信么? 荼蘼依然很肯定,“因为他想要杀一个人,更何况只是两个废物,绝不会用下毒这样上不得台面的法子。” 只有小人,才会下毒。 荼蘼已然看出,这两个死人身上没有致命伤,可是他们喝的酒里,是和那碗水里,和那些糖人上一样的毒,糖人张。 “看来你不是信他,而是信他手上的刀。” 当然也只有对自己的刀完全自信的人,才不屑去用另一种更保险的法子下手。 黄金屋也长舒了一口气,意难平的气。 “我只是有些奇怪,这两个人到底见没见过那群孩子?” 药在酒里,显而易见。 只是,他们若是来找麻烦的,如果没见到那群孩子,怎么会有闲心坐下来喝酒?如果见到了,那就更不应该在这里喝酒。 他们到底,见到的是谁呢? 如果十天信她的话,一定不会有机会再见到这两个人,不是他。 而这两个人,一定是遇到了足够令他们信任的人,才会如此安然死去。 她想,她已经知道是谁了。 她不知道永安巷里到底还有多少人是吴老三的人,不过这两个,看来是吴老三送给她合作的诚意。 “走。” 她没再多言,只是简单而明确的一句话。 黄金屋却被这冷不丁地一句话弄得一愣,“去哪儿?” “挖坟。” 第98章 挖坟 放眼望去,在整个江陵城,最繁华的地方就处在这永安巷。 可同样的,最萧条的地方也藏在这永安巷。 也许,自古以来便是越繁华的地方最萧条,越喧闹的人群最寂寥。 寂寥,当然哪里都比不过这山神庙。 可是在这个凤凰山岭上,如果有什么地方比山神庙更让人觉得不自在,那就一定是北望的乱葬岗了。 山神庙也许会容易闹鬼,可这一片废弃的荒坟,到处都不缺孤魂野鬼。 这个地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却也同样无人会造访。 只是这一夜,颇显得有些热闹。 乱哄哄,刚走了一群,又来了两个。 黑灯瞎火,杂草丛生,大大小小的一群不规整的小土堆正像是那雨后的春笋,带着新土的腥香和陈土的腐臭气味,争相冒出头来。 笋,本来就是要被挖的。 也许坟会被挖,只因它长得与笋太过相像。 这里大多数都是无名之冢,因而这堆坟头上寥寥几个刻着墓主人名字的墓碑则显得尤为庄重,就像是帝王在睥睨着他们的殉葬侍从。 这里埋着的,大都是叫不上名字的人,没有人会专门替他们立上墓碑。 会留在这里的人,和他们的墓冢一样的随意。 有的途经此处,时运不济便随死随埋,有的遭人暗害,扔在这里也算是处理干净,不论怎样,像他们这样的人,死后还能入土为安,纵然是草席裹尸也已算是老天爷的厚待了。 燕三郎的墓碑,是荼蘼亲手为他立的,木牌上刻的字还很新,字的凹缝里还掺着几丝没磨净的木茬,像这坟头的土一样新。 “他坟上的土被人动过,我以前怎么偏偏没有注意到?” 黄金屋抚了抚额头,好像才想起来这回事,他发现了这土质的松软,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刚被翻动过不久的。 “你当然不会刻意去看,这片荒地里的坟头,又有哪一个不是新土?” 他这才发现,单独看这一座坟时破绽百出,而放眼望去整片乱葬岗,这实在算不得显眼的一个。 所有人的坟,都被动过。 也许是仇家挖出来鞭尸,也许是盗墓的探寻宝贝,也许像他们这样,特地来找一个不死不活的人。 永安巷,本就是一个活人不得安,死人难长眠的地方。 原来,并不是他迟钝了。 他只不过是因为先知道了燕三郎并没有死,才有心能看得到这土被动过。 一个坏了的果子放在一堆新鲜的果子里,当然可以一眼就能认出来,可若是放在一堆烂果子里,谁又会注意到它的不同寻常呢? 燕三郎的坟,并不是最显眼的一个,但绝对能让人第一眼便认出来。 他的坟前有淡淡的酒香。 竹叶青,是一种很特别的酒,正因为酿制它的时候用了十余种中药材,所以这味道当然也特别显眼。 他的坟头上,除了有墓碑,有酒香,还有几根干瘪的芦苇杆。 这里不是水边,怎么会有芦苇呢? 黄金屋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粗心,这么多显而易见的破绽他从前怎么全都视而不见? 只见荼蘼抓起了一抔土,尽数洒进了芦苇杆中,她也在等,等一个回应。 他知道,这下面连着的是什么,人在棺材里,棺材在土里,那人与外界一切的联系都只能寄希望于这细细的几根杆子。 “他的气是从这里出来的?” “他的酒也是从这里进去的。” 黄金屋勉强地笑了笑,“可你这次灌给他的却是土。” “既然有人喜欢把头埋进土里当鸵鸟,那偶尔吃上点土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荼蘼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她知道今夜已不会再有回应,“他有事敢瞒着我,就已不配再喝到我的酒。” “所以你就请他吃土?” “有土吃就不错了,我本来还想请你去给他撒泡尿的。” 黄金屋挠了挠鼻子,长叹了一口气,“幸好你没有。” “怎么,你还会于心不忍?” “对他那倒不至于,可这虽不是光天化日,却也毕竟朗朗乾坤,我也是个知羞耻的人,在你面前做这样不雅的事,也还是会害臊的。” 荼蘼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来迟了,这里现在剩下的是鬼还是人,她还分得清明。 这一切,当然也全在黄金屋的意料之中,他记得,她每次来找燕三郎,手上一定是拿着酒的。 而这次,荼蘼的两手空空,她本就没有打算会找到他。 荼蘼抄起了那块木牌碑,一掌将其劈成了两段,一段递到了黄金屋的面前。 “嗯?” 黄金屋疑惑地看着她,不明就里,他并不想给这个牌位敬一杯酒,也不太想给这个牌位敬一泡尿。 荼蘼冷哼一声,将木牌丢到了他面前,兀自走远了去,抄着自己的那一半作铁锹一抔一抔地掘着黄土,“要么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真是干啥啥不行,分赃第一名。” 他本以为,荼蘼会就此打住,告诉他该回去了,只是他更没有想到,她说的挖坟,竟是真的挖坟。 他可以拍着良心说,这辈子缺德事虽做过不少,可挖人祖坟这样缺德的,还当真没有过,更可以说,他根本从来没做过任何的粗活。 可是这一次,别人的冷嘲热讽已经吹到了耳边,他当然还是可以像以前一样,假装什么都听不见,可是在这里,在这个女人面前,他绝不能让人这样瞧不起。 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这可是盘金绣的云鹤暗花大氅,他这个人虽是挥金如土,但绝不浪费,他要保证自己所花的每一分银子都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他慢慢脱下外套,叠好,放到了一旁灌木树下。 再看看自己的靴子,月初刚换的官靴,小牛皮底子纳得软软的,走起路来舒适极了,还是脱下来与衣服好作伴。 深衣广袖要高高挽起,细绢裤腿要牢牢紧束,玉扳指收进怀中,额前发藏入耳后,他要保证即便是做着粗活的时候,人也照样风雅无二。 就像是嵇康,即便跑到深山里去打铁,人们想到他的时候,也绝不会是一副脏兮兮的落魄样子。 等到他一番修整完毕,拾起木牌板准备过去掘土,却发现那口桐木棺材已经被荼蘼扛了出来,丢在地面上。 黄金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是庆幸还是羞愧,有些怅然若失。 庆幸的是,他实在是很不情愿亲自动手去做事情,现在已经有人替他做了,他倒是可以省上一番功夫。 可羞愧的是,他原以为,荼蘼和他一样,都是喜欢在背后操纵棋局,让棋子们去做事的人,可却没想到,她自己做起事来,倒是比手下的人还要利落三分。 这一点,他也许永远都做不到。 “我并非不想动手帮忙,实在是你刨坑的手艺太好了些。” “呵哟,我也压根儿就没指望过你能上前搭一把手。” “那你还把这个给我?”他看着手上的半块木牌板,不知是该举着还是该放下。 “说好了二一添作五,当然什么都得一人一半。” 一人一半,不管是分赃,还是出力。 荼蘼的心思已完全放在了棺木上,分他一半工具,不过是作为盟友的客套罢了。 棺木被打开的一瞬间,荼蘼脸上的表情突然僵凝住,他远远地看着,实在是猜不出一个人看到了什么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难道,是燕三郎的尸体? 第99章 割发代首 “这是燕三郎?” 黄金屋披回了外衣慢慢走上前去,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棺木,脸上的表情与荼蘼方才几乎一模一样。 荼蘼轻轻叹了一口气,“算是。” “什么叫算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怎么还能有一半是,一半不是呢?” “如果你是死过一次的人,那现在的你,还算是从前的你么?” “我就是我。” 黄金屋对这个假设嗤之以鼻, “而且,我不会死。” “人都是会死的。”荼蘼伸出手,轻轻拾起了棺木里放着的东西,“只不过,有的人命只有一条,而有的人,有很多条。” “就因为他是千面郎君?就因为他有很多张脸孔,他就有很多条命?” “如果可以这样算,那我岂不是可以长生不死了?” 黄金屋洞然,她的脸孔,当然也比千面郎君要多上许多,“也是,如果你能长生不死,那我至少也能活上个九千年。” “你若是活上个九千年,那只怕我是活不过今年了。” “这怎么讲?” “气也要被你气死。” “是么?既然这样,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倒不妨在死之前告诉我实话,燕三郎到底是什么意思?” 黄金屋说着,已又看向了荼蘼手上那个从棺木中取出的东西。 棺木里放着的,是一小撮头发。 手指一般粗细,手指一般长短,割下来的头发,小心翼翼,用一根细绳捆好。 可他们两个都知道,这一定是燕三郎的头发。 只不过,黄金屋并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会出现这样的一绺头发。 “割发代首。” 荼蘼紧握着的手突然一松,这绺头发便随风散到了各处, “你总该明白的。” “典故我知道,可是我不明白,他割了他自己的发,代了他自己的首?他这么做,是在向你谢罪?” “你知道,这世上,什么债最难还么?” “总不该是酒债。”黄金屋看了看荼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赌债嘛……虽然是难还了些,可要是能豁得出去,也总还是有机会能够还清的。” “是。” “其实,这些能用银子算清的债,又有几个是真的难还的呢?只有那些算不清的人情债,才不知该是轻重孰好,若是这人情牵扯上了一条命,怕是一辈子都计较不清了。” “他的确曾欠我一条命。” “所以他一直在为你做事?” “我没想到,他自己心里有一笔账,每替我做一件事,他就会划掉一部分债,等到他觉得已替我做了足够的事情,就再也不欠我什么了。” “那到底多少,才算是够?” 黄金屋知道,一个人性命的分量,从不在于别人怎样看待,而是他自己给自己的估价。 他若是给自己估价太低,随随便便就觉得已还清了别人的债,这样日子过得虽会轻松一些,可那岂非也同样是轻贱了自己? 所以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同样一件事,有人特别善于自我原谅,有人始终不肯放过自己。 “他觉得够的时候,就是够了。” 黄金屋听得明白,她虽然有些不甘心,但这却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离去。 谁又能管得了呢? 这一点,他又何尝不比任何人更清楚,燕三郎如此,他自己亦如此。 就像他和如黛,和东君,和知鱼,他会对她们好一时,却不会对她们好一世。 这世上根本没有长久的仇,当然更不会有长久的恩,所有的情分,都会随时间推移慢慢消失殆尽,没有人能免俗。 “现在他已觉得够了?” “他留下这一缕头发,是在告诉我,那群孩子已是他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从今以后,两不相欠。” “那你之后会怎么对他?” 他想知道,一个人若是知道了她太多的秘密而又不肯再听她的话的时候,她会不会斩草除根。 下场,别人如是,他亦如是。 “以后?” 荼蘼似是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虽然从来没有做过准备,但是事情既然发生了,她向来都先选择面对解决, “他还是他,我还是我。” “你不怪他?” 荼蘼长长地阖了阖眼,只一笑置之,“他已为我做了很多事,我只很感谢他。” 她知道,这次他是真的要走了。 也许他曾欠给她一条命,也许他曾说会永远为她做事,可是一个人一旦铁了心要离开的时候,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言必行,行必果的都是古之先贤,而普通人说的话,哪天突然不做数了,本就不得不当做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若是事事都去计较,那也只会把自己推进拐不出的死胡同里。 人总是习惯于埋怨别人,一句你变了,变得不似从前那般好,可说这样的话又有什么用呢? 人都是会变的,身不由己,心更不由己。 如果因此而给别人扣上了一个不道德的帽子,也许是对的,情理上是说得通的,也许只是为了能让自己心里的委屈有了依托,也许只能用这种搪塞的借口骗骗自己。 可毕竟道德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来责人的,管好自己的事,胜过谴责他人一万倍。 她不能因为别人对自己一次的背叛,就全盘否决了那人从前的好,所以万事若能常常念及别人的好,而不要把别人的错总是记挂在心间,自己也能好过一些。 这种事,与对错无关。 所以人们常说,放过别人,才能放过自己,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 黄金屋向来认为,生活的本质就是欺骗,只要一个人能骗得过别人,骗得了自己,那这个人也就几乎无所不能了。 可现在有人告诉他,生活的本质其实是接受,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岂能事事尽遂人心? 只要一个人什么都肯接受,什么都能面对,那又何必再去骗别人,也更犯不着去骗自己。 “说得倒是好听,可你莫要忘了,咱们今夜来找他的缘由。” “我当然没有忘,而且你一定要相信,我一定比你着急。” “那你还不去追他?” 荼蘼掸了掸衣服上的泥土,她说很着急,可脸上却一点着急的样子都没有,反倒是很清闲地问着,“你怎么不去?” 黄金屋觉得这话问得实在可笑,可他实在已笑不出来,“你这是明知故问,我是个读书人,又不会功夫,哪里追得上?” “现在的我,恐怕已和你没有什么区别。” “你什么意思?” “这难道不是你的意思?”荼蘼摊开右手,掌中的那团黑气隐隐浮现,似是朝着心脉方向蔓延了一些。 “我的意思?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 第100章 破晓 “七慈七悲,你总该听过的。” 黄金屋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的反应,显然是知道这种毒的。 一个不能与人动手的人,只怕是连他这个读书人都还不如。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又变成了他的意思? 好像天底下所有的坏事,都是他一人做尽的才属应当。 “我的意思? 如果我早知道你中了这样刁钻的毒,刚才在那边我也许就不会……” 他说着,突然闭上了嘴。 自知之明虽是在的,非分之想却也总是有的,就像是看到老虎被拔了牙和爪子,谁都想跃跃欲试去当个驯兽师一样。 只不过这样直白地说出口,毕竟有些乘人之危,他从不会勉强别人,还是不说的好。 “所以我现在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只怕还不如你。” 荼蘼看出了他的犹豫,她只能再次地试探,有些事情,她必须得到明确的证实。 “不敢,就算你是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口不能言,手脚尽断,我也万不敢只拿你当个普通女人一样看待。”黄金屋庆幸自己刚刚的话到了嘴边并没有说得完全,“这可是要人命的秘密,你为什么会告诉我?” “我若说是信任你,这话你信么?” “你的话,我连半个字都不信。” “那不就得了,既然我说的话你根本就不会信,那你又何必非要向我讨一个回答?” “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让你也吃上这样的哑巴亏?” “那就得去问问你的好管家了。” “金钥匙?” 黄金屋并没有觉得很意外,毕竟在他拿到那张一千两的银票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你是说,白玉飞?” 金钥匙,他已为白家做了二十多年的事,他会在一言堂做管家,不过是白玉飞出于道义上的情分借给黄金屋用几天应应急,当然,也正是因为他实在是好用,黄金屋才会允许他见机行事。 可黄金屋从来只知道,金钥匙是白玉飞的人,而不知道他也是吴老三的人。 他甚至不知道,在自己手底下做事多年的平平无奇的吴老三,究竟是什么人。 “他这么做,是想抓住我的把柄,等到谈生意的时候,就可以坐地起价,他以为,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荼蘼把手又重新藏到了身后, “可他一定不会想到,我就这样把他自认为很值钱的筹码轻易告诉了你。” 黄金屋也笑了,“他也压根儿不会想得到,你我这样泾渭分明的两个人,也可以如此心平气和地相约黄昏后。” “不,他一定早就想到了。” “为什么?” “因为他和你我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这样的人,人人皆可为朋友,人人皆可为死敌。 “像你我这样……”黄金屋叹了一口气,“好坏倒是还能另当别论,可是你我既已都成了废人,那么燕三郎的事,又该怎么办呢?” “你可知,为什么从来没有人能够找得到千面郎君?” “因为他很会变脸?”黄金屋记得,他扮成李管家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认出来,“亦或是……他很会藏身。” “他走的路,都是从阴曹地府里挖出来的,谁也找不到。” “连你也不能?”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 “谁?” “有个叫天元的孩子,他一直没有出现过。” “原来是他。” “黄大人知道?” 黄金屋听到这个名字,眼中突然浮现出一丝鄙夷的神色,“你莫忘了他们是山神庙里的孩子。” 山神庙是永安巷的地界,那么作为一心想要替代百无先生地位的黄金屋,当然会用心记下永安巷里的每一张脸孔,每一个名字。 “那你一定也有法子找到他?” “我向来都不太擅长找人的。” 荼蘼不由得点了点头,“我也是,所以也只能等着人来找我了。” “你凭什么认为,你等的人一定会来?” “就凭这个。” 荼蘼说着,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这些年,我的确已得罪过太多的人。” “是,最好的报仇机会,就是等到仇人变成了废人。如果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了这个秘密,那来找你的人一定不会少。” “也一定会有他。” “你刚刚不还说有恩于他,他又怎么会回来找你寻仇?” “也许,久负大恩必成仇。” “这倒是,可我也知道,你肯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一定不只是为了引来这样一个小人物的。” “是。” “那是为了谁?” 黄金屋的手心里不停地搓着那三颗骰子,他实在是很想再重新掷一把算算气运, “我只是想知道,咱们永安巷要不要为了欢迎这个人做些筹备。” “不必,无常不吃请。” “无常?” 黄金屋轻哼了一声, “你什么时候把生意都打到鬼的身上了?” “七月半,鬼门开,无常至,索命来。” 听完了这几个字,黄金屋的脸突然僵凝住了,他的眼神呆滞,再也不见一丝光采。 他今日受过的惊吓已太多,可他一一都缓了过来,他本以为这世上再也没什么事可以唬得住他,可是这一次,他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又算错了。 听到那个名字,他整个人已连害怕都感觉不到,只有呆滞,仿佛脑子嗡的一声被清空,再也装不进去任何东西,再也无法思考任何问题。 七月半,但凡知道这个名字的人,一定希望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吹散了他撩入耳后的头发,沙土在脚下肆意飞扬,溅脏了他崭新的云鹤大氅。 他完全没有在意。 从前的他,绝不会这样不修边幅,即使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石室里的时候,也同样谨怀慎独,秉承君子之风雅。 可是人总是这样,在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才不会有闲工夫去关心今天的衣服和鞋子搭不搭配。 他现在只希望,是耳边的风太大,所以刚刚听错了。 “你疯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慢慢醒过神来,一步一步地朝后退去, “你是个疯子,我早该想到你是个疯子的,我也是个疯子,否则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牵扯上关系,你知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怎敢招惹她,你竟敢招惹她,你无端端地去招惹她,你真是个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 面对他这样的反应,荼蘼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胆小的狗,遇到了更凶猛的大狗时,就算只是听到了人家的声音,总是会先骂上一骂的,这叫壮胆。 毕竟刚刚在酒馆里,连谢乌有那样的老江湖听说了她的这个打算之后都已那般反常,何况是他? 荼蘼静静地等着,等着他骂完。 人在骂人的时候,若是能够把所有难听的话全都骂完,骂到再没有词可骂,那他的气,至少也已消了一半。 所以她从不发泄自己的脾气,她要把气都存着,攒满了账,一块儿算。 骂人,人也不会因此而少块肉,她从来只要最有用的法子。 黄金屋终是安静了下来,人在最冷静的时候,才会变得最理智,才能够听进去别人说的话。 现在,她已可以和他继续谈话。 “你放心,纵然她来了永安巷,也万不会动你分毫。”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七月半手底下的亡魂生前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她这个人心高气傲,向来只喜欢挑最难啃的骨头。” 黄金屋眯起眼睛,有些犹豫地看着她,“我不是?” “你?” 荼蘼上下仔仔细细打量着他,摇了摇头, “你从头到脚,都是一块令人垂涎三尺的肥肉,她不蠢,当然也知道,死了的肥肉,纵然唾手可得,却已不再新鲜了。” “这样的抬举,我倒不知该是高兴,还是难过了。” “且高兴着。” 荼蘼已转过身去,她的目光穿过千里荒坟,望向了山脚下那一片灯火阑珊, “能高兴一日,便是赚一日的,往后的日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可你明明说,她绝不会动我分毫,只要不是要命的事,又怎么会笑不出来呢?” “如果真的要命,那倒好了,毕竟,死易,活难。” 黄金屋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他也顺着荼蘼的目光望了过去,那是日出东方的破晓之光,“天快亮了。” “天又快亮了。” 荼蘼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可一个又字,多么心酸,又多么庆幸。 又一天,又多活了一天,又赚了一天。 “天总会亮的。” 第101章 馄饨面 卯时,永安。 黎明前的黑暗向来最黑,黑暗笼罩着整个永安巷。 这个时辰,很多人还在梦中呓语,而很多人已开始为新的一天忙碌做准备。 街口,有一个馄饨摊,大锅里正往外滋滋地冒着热气,做馄饨的人早已起来忙活了。 然而,比这个人起得更早的,却是吃馄饨的人。 这些人,一看便是一整夜都没睡。 破晓之光顺着巷首一直蔓延到巷尾,黑暗很漫长,然而光照进来的时候,却走得比什么都要快。 现在的永安巷,已又全部都沐浴在阳光下。 “天亮得越来越早了。” 一个吃馄饨面的人对着身旁的人喃喃道,他的眉头已拧成了一个疙瘩。 旁的人听到,也都把头放得更低了些,他们各有各的烦心事。 天亮得越来越早,则意味着白日越来越长,对于一般做工的人来说,这是好事,可对他们来说,未必见得。 他们是夜里做事的人,夜短了,活却不会少,往后的日子就更加艰难了。 嗦面的声音稀稀拉拉,可突然都在同一时间戛然而止,他们右手的筷子夹着面,左手在桌上按住手中的刀,看向了同一个方向。 与晨曦一起进来永安巷的,还有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他们认识,只不过,怕是今日又得重新认识一番。 他们并非没有见过黄金屋早起来到这里吃馄饨面,只不过他们眼中的黄金屋,从来锦衣华袍,衣冠楚楚,不染一丝尘埃。 可现在的他,杂草沾满靴底,污泥溅满青裳,看起来比他们还要狼狈,这哪里还是那高高在上的黄大人? 至于他旁边的女人,身上的泥泞只会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女人,他们一个都没见过,她从来没有在这里吃过馄饨面,新来的人,他们当然也要格外注意。 荼蘼从这些人面前走过去,随意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她从来不介意这样的目光,她早见得多了,她当然也知道,只会用眼睛看的人从来不值得她去介意,而那些不用眼睛却还能看得到的人,她也不得不提防。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只有一个人例外。 馄饨面摊的掌柜一直都只是低头看着他锅里的汤,不管身旁传来的是嗦面的声音,还是磨牙的声音,都不关他的事,他只负责锅里的每一颗馄饨都鲜香入味,每一根面条都滑嫩劲道。 “老板,两碗馄饨面,一碗不要香菜。” 说话的人是黄金屋,他也跟着坐了下来,坐在荼蘼的对面。 “我应该没有记错?”面对荼蘼质疑的目光,黄金屋泯然一笑,细声说道,“你不提醒,他们总是忘。” “我也总是忘。” 不吃香菜,这是她的口味。 通常的时候,她总是忘了告知店家,而店家也总是忘问,一来一往,总是诸多麻烦。 只是自从三年前她有了张子虚,就有人帮她记着了,那个孩子,虽然胆大,却也心细,总是能把很多事情处理得妥当,让她少操了很多心。 可有些事情,张子虚留心是理所当然,而黄金屋留心,就有些蹊跷了。 她忘了,他却还记得。 更应该说,他竟然知道。 一个人不经意间的表现若是很熟悉你的习惯,那他一定曾偷偷观察过你,而且很久,而这一点你却丝毫没有察觉,这同样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你别多心,永安巷里的每一个人他们微不足道的小习惯我都多少有些了解。”黄金屋已被她直勾勾的目光盯得有些浑身不自在,不停地摆弄着手中的筷子,“就像我还知道张子虚不吃鱼,百无先生不喝酒一样,我还知道很多人……” “我什么都没问你,你这么着急解释,是想撇清什么?” 荼蘼的几根手指扣在桌子上嗒嗒作响,敲击声愈来愈急,她在跟随着黄金屋心跳的节律。 “你知道,为什么这个时辰会有这么多人来这里吃这碗馄饨面?”黄金屋顾左右而言他,只希望她不要再继续追问下去。 “因为只有这一家铺子开张了?” 这个时辰,实在太早,她在想着自己的酒馆,估计负责开张的张子虚还躺在被窝里睡大觉。 “他们家的汤汁不同于别家,是用整锅骨汤特别熬制的,所以这清晨的第一碗汤也最是香甜,最招人惦记。” “他们家的食客也不同于别家。” 荼蘼这话刚说出口,黄金屋的脸色已然煞白,他并不想在这么多人的地方招惹麻烦。 打从他们两个坐在了这里,周围那几个人的目光就从来没在他们身上挪移开。 那些人的左手依旧压在刀上,他们的右手虽然从没有放下过筷子,可他们碗中的面已经沱了。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会来这个地方吃饭的人,也都知道彼此是些什么人,他们本来就互不干涉对方的事。 可若是荼蘼在此时揭穿他们的身份,一旦动起手来,反正他自己绝不可能是对手,而据他所知,此时的荼蘼也已和他没有多大区别。 这样的麻烦,他根本惹不起,他也从不认为荼蘼这样的人会想不到这个后果。 荼蘼突然笑了起来,眨着伶俐的大眼睛,她笑起来的时候眼中好似藏着人间四月芳菲。 她打趣地看着黄金屋,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我猜,他们一定跟你一样,都是嘴吃叼了的老馋猫,所以也非这第一碗汤不可。” 她的话音刚落,周围那此起彼伏嗦面的声音又重新响起,好似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些人现在已完全放心,这不过是千金赌坊的黄掌柜新带来的一个无知女人罢了。 黄金屋僵住的面颊终是松懈了下来,压低了声音问着,“永安巷的事情,你自信知道多少?” “冰山一角。” 她来这里一年了,本以为自己已完全了解这个地方,可是她竟连藏身了十余年的小指都没有认出来。 既然有小指,那一定还有其他人。 就比如,这个馄饨面摊。 这些人并不认识荼蘼,可荼蘼却每一个都认得。 既然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她当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人都能赶上这里的第一碗汤。 从前的她,每天都睡得太晚,从来没有过早的习惯,今日到了这个地方,才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好东西。 她错过的,是永安巷整整一半的人。 永安巷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去过她酒馆的人,一种是不会去她酒馆的人。 晚上在她店里喝酒的人是不会起得来吃早饭的,而这些吃着早饭的人也绝不会有空在前一天晚上去她店里喝酒。 所以这两种人,永远碰不到。 第102章 香菜 “你可知道,这永安巷中年岁最久的铺子是哪一间?” “黄大人的千金赌坊,已有三十多年了?” “三十一年,比你我还要年长些。”黄金屋微笑着摇了摇头,“只可惜,这样的铺子放在永安巷,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 “百无先生的有间当铺,已经三百年了。” 百无先生,是永安巷的天,这已经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事情,他的祖上以当铺起家,背地里红货赃物无一不倒手,传到他这一辈,已完全可以通过各种老主顾的关系知晓天下事。 三百年,这世上又有几个铺子能活得过三百年呢? “的确很久了。” 黄金屋却转头看向了热锅前正在全神贯注煮面的馄饨张, “而这家馄饨张却已经五百年了。” “一直都叫馄饨张?” “是,一直都是馄饨面摊,摊主一直都只姓张。” “馄饨面,似乎不该是江陵城的饭食?” “当然,众所周知,馄饨面是岭南的小吃。” “浩浩荆楚之乡,留得最长久的居然是外来的和尚?” “所以我敢说,他家既然能坐得住这前五百年,必定还会再有后五百年。” “借您吉言,给您多撒半把葱花。” 锅前忙碌的馄饨张终于开口说了话,他好像也只听得到该听的,只说可以说的。 荼蘼也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仔细打量了起来,馄饨张,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不善不恶,普通得甚至让人看一眼就会立刻忘记他的长相。 可这样一个人,她却记下了,因为这个人自始至终从没有抬头看过她一眼,他实在懂得分寸。 拎得清的人,不管做什么,总不会吃眼前亏的。 这个地方,迎来送往的都尽是些摸不到底细的人,同样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做买卖的店家也绝不会比这些人多一条命,如果店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遮住眼睛,捂住耳朵,堵上嘴,那这里也许就变成了馄饨王,馄饨李,却绝不会再是馄饨张。 两碗热腾腾的馄饨面端上了桌,没有香菜的在荼蘼那边,另一碗在黄金屋面前。 五颗馄饨半挂面,一勺高汤拌韭黄。 汤汁淡黄清亮,面丝根根分明,透过薄薄的馄饨面皮,就能看到馅里包裹着的手指粗细的大虾球,这般实在的用料,也难怪生意能够蒸蒸日上。 “你喜欢吃香菜?” 荼蘼拾起筷子夹了一颗馄饨,却始终没有咽下口去,她皱着眉看着黄金屋在不停地用筷子搅弄他碗里的面。 “不喜欢。” 黄金屋说着,却夹起了一根香菜放进嘴里细细嚼了起来, “和你一样,我也不喜欢。” “可你却在吃。” “我不喜欢吃很多东西。” 黄金屋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复杂,这个冲头的味道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有人把他的脑袋一遍又一遍按进城门外的臭水沟里,呛到不能呼吸, “但还是得把他们都嚼烂了,一一咽进肚子里。” 也许很多人看到这副模样的他,听到这番慷慨陈词的话,都多少有些感同身受,从而理解了他那份悲怆与落寞。 可是荼蘼,她只是颇有些嫌弃地看着他,“你好像很喜欢自己虐待自己?” “你从不虐待自己?” 黄金屋也有些疑惑地看着她,他从小读的书便告诉他,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他一直相信,也一直这样勉励自己。 不管是每夜睡的那间徒剩四壁的石室,还是强迫自己去咽下最难忍受的香菜。 他如是,他觉得荼蘼这样的人,更应该如是。 “我这个人啊,朝尽欢,夕死可矣,更何况人生苦短,当然是要及时行乐的好。” 荼蘼将手中夹着的馄饨放入口中,虾仁的鲜滑与猪肉的香嫩配制比例恰到好处,隐隐还能尝得到肉馅外的蛋黄包浆,能够吃到这样的味道,她此时也相信这馄饨张一定还会有后五百年。 “我从不虐待自己。” “是么?” 黄金屋有些戏谑地看着她, “那你为什么要往自己的身上割刀子?” 荼蘼刚刚夹起的面突然被碾断,她又若无其事地重新拈起了一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虽然不会功夫,可我却也看得明白。” 黄金屋突然闭上了眼睛,昨夜看到的那一片红莲业火便已浮现在眼前。 昨夜,那一刻,好似已经深深烙在了他的骨头里,那是他平生所见最绝美的画面。 那些刀疤,那些伤痕,与一个女人的肌肤竟能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就像是来自地狱的魇魅在向他招手,把他一步一步引入无底的深渊。 那幅画卷,只要他想看,就会在脑海中完全重现。 现在的他,已可以完全说得出,画卷上的每一处细节。 “你前胸的琵琶骨上有两处窟窿,不对,应该说是十二个。 我听说有些地方在拘押一些武功高强的人的时候,他们往往会用两把精铁钩子穿过左右两边的琵琶骨,这样不论多大本事的人都再也挣脱不得。 当然,这只是听说,我从没有亲眼见过。 不过看到你身上那个,我猜应该便是了。 可是我看得清楚,你的肩上,每一侧各有六个窟窿,分别封住的是秉风,天宗,曲垣,臑俞,巨骨和肩贞六处穴位,这么大的阵仗,你是有多难困住啊?” “我会自己锁住我自己?” “当然不会,这一处,当然是别人做的。” 黄金屋看着她的不动声色,继续信誓旦旦地说着, “可背上的,就不止了。 好得差不多的那些疤,绝大多数是鞭痕笞痕,看得出来,已敷过最名贵的伤药。 好不了的那些疤,是十二道刀痕,伤口结痂后你非但没有处理过,还在上面撒了盐,你是故意让它们腐烂生疮,留下无穷无尽的疼痛与折磨。 还有两条,在你左侧腰后,刀口长三寸,呈弯月状,一般人只会把这两道疤和那十二道刀口看做是一起伤的,可我知道不是,那两条疤痕相距不到一寸,左浅右深,很明显是你自己左手拿刀割出来的。 这两条中的每一条,比别的刀疤都要粗上些许,看来是重复割了很多次,为了掩盖什么。 我倒是有些好奇,那两条曾经是什么样的伤,让你不惜剜掉自己的肉也要欲盖弥彰?” 黄金屋只管自顾自地说着,他向来很相信自己的眼睛,更相信自己的脑袋,他正为自己这一番条理清楚的分析而感到得意,丝毫没有注意到对面的荼蘼眼中的杀意。 他没有注意到,可有人已经注意到了。 馄饨张已经站在他的面前,朝着他伸出了一只手,“两碗馄饨面,一共十文钱。” “我什么时候欠过你的账?” 黄金屋正笑着将手伸入怀中取银子,笑容突然僵在了脸上,他再也笑不出来了。 馄饨张从来都只等客人吃好了才结账,除非,他觉得这个人已活不到吃饱饭。 馄饨张看着黄金屋迟迟不动,又突然拍了拍他的肩,笑着走回了他忙碌的锅灶前,“无妨,吃完再结也是一样的。” 黄金屋悬着的心突然掉了下来,他似乎觉得自己可以松一口气,然后闭上嘴。 毕竟馄饨张不那么着急找他要银子的时候,他大概也不会那么快就死的。 荼蘼眼中的杀意已经消散,她已又在默默嚼着一颗馄饨。 黄金屋也许说的不错,有些东西,她再不喜欢,还是得一一嚼烂了,咽进肚子里。 第103章 天元 “老张,馄饨面!” 打破这一片岑寂的,是一个少年的声音。 少年总是清澈而爽朗,带给人蓬勃的朝气。 荼蘼远远地看着他,与张子虚差不多的年纪,差不多的样貌,差不多的性情。 不同的是,他的眼中没有张子虚的那份颓丧,却多了一点桀骜不羁。 “还是老规矩?” 馄饨张竟恭恭敬敬地朝着少年鞠了个躬,脸上带着此前从未有过的和蔼笑容。 “今日不用了。” 少年不耐烦地摆摆手,咬着自己的下唇喃喃道, “怕是以后都不用了。” 馄饨张听得此话,嘴角竟不由得勾起了一丝笑,“得嘞,马上做好。” 少年朝周围瞥了一圈,像是一个气宇轩昂的大将军在巡视自己手底下不成器的兵卒,不过很快的,他就对上了那个一直寻找的目光。 他纵身一跃便掠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那张放着两碗馄饨面的桌子上,他先是歪头看了一眼荼蘼,又转头盯上了黄金屋,“又换女人了?” 荼蘼正嚼着馄饨的嘴突然停了下来,她竟笑了。 她盘算的时候向来面带笑容,她在算着今儿个到底是什么日子,为什么偏偏有这么多人上赶着来找死? 黄金屋一时哑然,口中的汤也始终没有咽下去,几乎是和荼蘼同一时间静止,他直勾勾地看着少年,着实也替他捏了一把汗。 少年却在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她,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比上一个好。” 他说的上一个,难道是知鱼?荼蘼如是猜测。 若是知鱼,她倒是有些自愧不如的。 毕竟知鱼很招惹她的喜欢,可是知鱼的眼中,却始终只有黄金屋。 不过,如果真的是知鱼,那就说明他们两人上次见面的时候离今日并没有过了很久,他们莫非是时常见面的? 看着荼蘼把那颗馄饨咽了下去,黄金屋也终于咽下了那口汤,他随着少年的目光一起打量着荼蘼,“她哪里好?” 荼蘼的面上并没有表情,可她也在侧着头洗耳恭听。 “不知道,就是看着顺眼。” 听到了这样的话,黄金屋着实又替他松了一口气,没有理由就是最好的理由,“只怕是你看所有看你不顺眼的人都很顺眼。” “您的面。” 这已经是馄饨张今日第三次打断了黄金屋的话,他双手捧着碗,小心翼翼地递上了桌子。 “这是馄饨面?” 问话的人,是荼蘼。 她看了看新上的这碗面,又看了看自己的碗,她本以为自己方才吃到的已是天底下最好的手艺,只不过跟这一碗比起来,自己刚刚简直就是在吃泔水。 她的馄饨面里,五颗馄饨,半挂面条,一勺汤。 而另一碗,除了上面的东西都没有之外,就剩下三两鲍鱼,二两海参,几片花胶,几只文蛤,还有什么瑶柱草虾的,她已数不过来了,殊不知这到底是馄饨面,还是佛跳墙。 “这当然是馄饨面。”黄金屋看着她眼馋的样子觉得有些可笑,“只不过,咱们的馄饨面五文钱一碗,他这一碗,起码也得值个五十两银子。” “是我眼拙。” 荼蘼也只有苦笑,有眼不识金镶玉,不识得馄饨面,不识得吃面人。 少年端起碗筷只在里面拨了两下,就又放回了桌子上,一口没动,“老张,今儿的笋怎么这么老?” 馄饨张有些难为情的挠了挠头,“真对不住,昨日采药的货郎在半山上摔瘸了腿,没十天半个月估摸着下不来床,今日实在是抽不出人手去挖笋,我看昨日清晨采摘的几颗倒还算新鲜……” “你什么时候见我吃过隔夜的东西?” 少年说着,一挥衣袖,便将整碗的汤食砸到了地上,碎瓷遍地,汤汁四溢。 荼蘼慢吞吞地嚼着碗里的最后一颗馄饨,她已有些看不下眼去了。 这个孩子,嚣张跋扈,甚至有些狂妄,她实在是后悔刚刚拿他与张子虚去做比较,跟他相比,子虚简直懂事得要命。 她在等,等着看馄饨张的反应,她觉得这一晚上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了馄饨张这样一个人。 可馄饨张非但没有生气,而且变得更加谦卑客气,“您稍等,我这就去东边的百无先生那里讨一讨,他老人家那里从来没有找不到的东西。” “不用了,我突然就不想吃了。” 少年噌的一下从桌子上跳了下来,直接啐了一口唾沫到锅里,锅底的柴火烧得正旺,锅中的汤水翻腾不已,很快的,这一口唾沫就已完全融进了汤汁里,消失不见, “你这里的东西有什么好,也只有猪,才会心甘情愿吃你这里的泔水。” 比起他摔烂的那碗汤食,他们吃的东西已的确算是泔水,可这吃泔水的猪,又是指的哪一个,还是指的所有人? 他骂得明明白白,众人也都听得清清楚楚,可奇怪的是,并没有一个人起过拿刀的念头。 荼蘼看着那些刚才一路盯着她的人,那些人这会子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自顾自地埋头吃着碗里的面。 她现在只确定一件事,这些人都认识他,而且惹不起他。 “隔夜的东西,也未必不是好东西。” 少年看着身旁说话的女人,看着她碗中的空空如也,嘁了一声,“你喜欢隔夜的东西?” “隔夜的酒,总比今日新酿的酒要香些,若是隔年的酒,当然更比隔夜的要醇厚。” “这倒是了,我也喜欢够年份的酒,够年份,才够劲儿。” 少年突然咧着嘴笑了起来,好像看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知己, “老张,你去买一些老酒来,我要请这里所有的人都喝上一杯!” 他说话的样子,好像任何事都是理所应当的一样,好像能够被他骂是一种福气,能够为他花钱是一种荣幸,而今日的这些人能够喝到他请的酒,足够一辈子去到处炫耀。 黄金屋微微皱了下眉,他显然也是认识这个孩子的,而且对今日发生的这种事情习以为常。 他笑着看向荼蘼,颇有些无奈地叹道,“他就是天元。” 天元? 听到这个名字,荼蘼才开始抬起头仔仔细细地看着他,十天提到的天元,他们正在找的天元,面前的这个少年,实在与她想象中的那个天元出入有些大。 “你认识这些人?”荼蘼瞟了一眼天元,又用眼睛指了指那些把头埋进碗里的人。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请他们喝酒?” “因为他们就要死了。” 天元的声音很大,他从没觉得有顾忌旁人的必要, “人在死之前,能喝到一杯壮行酒,已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第104章 病 “你准备杀了他们?” “不,是他们自己就要杀了自己。” “人怎么会自己杀自己呢?”荼蘼看着另一边桌子上的人,脸还深深埋在汤碗里,好像碗中的馄饨面不管怎么吃总是吃不完,“除非,是吃饱了撑死的。” “不,因为我即将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而他们听到了,只会惹来杀身之祸。” “明知道会死,可他们却还是想听?” 天元悄悄凑近了来,伏在她耳旁,却望着人群的方向,“你看他们的德性,他们遮住了自己的眼睛,却没有捂上自己的耳朵,他们还以为看不见别人,别人就不知道他们在偷听。” “那你把这个秘密告诉我,岂非也正盼着我死?” “我没有。” “如果我不会死,那你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天元直起了身子,看了一眼黄金屋,又继续看着她,“我请你喝酒,只因为黄金屋还算是我的朋友,而你是他的女人。” 此时的黄金屋,已完全不说话了,此情此景,不论他说什么都是错的,那倒不如闭口不言。 荼蘼颇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把右手藏到了身后,“只可惜,我不是他的女人。” “那我就更要请你喝酒了!” 天元的眼睛突然亮了,像正午时分悬在当空的暖阳那般灿烂辉煌,他笑起来的时候真像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看不上黄金屋,算你有眼光,也配做我的朋友。” 荼蘼瞥了一眼面如土色的黄金屋,她也笑了,“能有这样的见识,就算你请我喝泔水,我也断然不会驳了你的面子。” 馄饨张的酒已经沽了回来,为他们一人倒上了一碗,只有天元的这一碗,他是恭恭敬敬双手捧过去的,“这是四十年陈的女儿红。” “嗯。” 天元单手接过酒碗,他似乎是很满意馄饨张选的这个酒,酒越陈当然就越好,四十年的酒,一定很贵,请这样的酒,他才有面子。 一年陈的扳倒井,一钱银子一坛,她根本不用尝,一闻便知。 她也当然知道,这里坐着的人,除了天元,各个都尝得出来。 黄金屋恨不得立刻找到一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可是他还得抬起头面对这个努力憋着笑的女人,“你怕是连死都想不到,咱们一直在找的天元,其实是我的人。” “我是我自己的。” 天元反驳,一口将碗中酒尽数闷下肚中。 这酒,实在是辣得上头。 不过他转念想想,人总说越陈的酒越香,越香那就应该越辣,辣了才够劲儿,这必然是好酒。 “我选择帮你,是因为我相信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永安巷,虽然方法下作,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这个,我愿意和你一起下地狱,可一旦我发现你违背了初衷,我会让你付出你永远都想不到的代价。” “是是是。” 黄金屋也紧跟着附和, “咱们都一样,都是忠君爱国与人解忧嘛。” “忠君爱国? 啊……啊呸! 爱国可以,忠君大可不必。 更何况,我们所爱的国,也是不一样的。 你爱的是这虚幻的框架构划出来的繁华盛世,而我真正关心的只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天下苍……苍生。” 他的嘴已开始有些打瓢,在桌子前晃晃悠悠地踱来踱去,已觉得眼前一片清醒一片模糊,好似已有些醉了。 荼蘼闷声将碗中酒灌下肚去,这样的酒对她来说已与白水没有太大区别,可对于这个孩子,还是足够他睡上三天三夜。 她只是没想到,现如今竟还有人抱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念头过活,他们竟不知道,那些不醒的人,不过都是在装睡罢了。 “但凡他刚刚吃了两片隔夜的笋子也不至于喝成这样。”黄金屋也轻轻叹了口气,跟着他们把碗中酒干尽。 “这就是天元?” 荼蘼显然是有些失望的,她本来很喜欢十天的机敏,可是她更想让十天自由,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对十天提及的天元这般感兴趣,只是今日一见,她已有些后悔让燕三郎把十天带走了。 黄金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昨夜你对我说可以把希望寄托在天元身上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在跟我开玩笑呢。不过你的玩笑,我也是会当真的,看,我这不还是带你来找了他。” “他实在不像是该出现在山神庙里的孩子。” 山神庙里的孩子,她都见过,每一个都有自己难以对人言的苦衷。 可是天元,能有这种幼稚想法的人,一定没有吃过那些孩子所经历过的苦楚。 他是山神庙里的孩子中,唯一一个肢体没有残缺的人,这样健全的孩子,很多人都喜欢,也总不至于混到那里去的。 “你不必看我,我既没有病,也没有伤,更没有残疾,甚至没有一点瑕疵,再没有人比我更完好的了。” 天元对上了荼蘼的目光,他知道她在看什么, “他们没有栖身之所,我便找地方给他们住,他们忍饥挨饿,我便每天都给他们送去饭食,他们不懂生存之道,我教会他们怎么看人脸色赚来银子,他们身上的哪一点东西不是我给的,哪一个的命不是我救的,没有我,他们活得连狗都不如,现在倒好了,说走就走,都不招呼一声,想走,走得了么?” 黄金屋看着荼蘼,荼蘼看着黄金屋,他们强忍着,绝不能笑出声来,因为一旦笑了,就意味着跟这个孩子永远隔阂了,但他们总还想着从他身上知道一些事情。 十二三岁的孩子,大抵认为自己可以无所不能,他们的自尊心,比任何人来得都要更强烈一些。 可如果到了十七八岁还没有认清自己的局限性,那这种狂妄恐怕还得再持续个十年八载才能慢慢消散。 听着他的话,她终于知道,他病在哪了。 他把自己当神了。 只有神,才会认为自己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不必为任何言行负责。 他救下的人,必须无条件地仰望他,服从他,追随他,一生一世。 可是那些孩子,不是他捡来的玩具,可以任由他揉圆捏扁。 正如千年郎君,正如很多人,一个人若是铁了心要走,便是谁也留不住的。 昨日十天对她说,他们恐怕是活不过今年冬天,原来并不是因为衣食不够,而是因为他。 想来,那些遍街乞讨偷窃的孩子,一直是十天获得各种情报的来源,他们在这条街上游荡了多少年,是这样的不起眼,又是这样的必不可缺。 但如今,他们知道的已太多,多得已开始让一些人容不下了。 他们走了,带着这些秘密一起离开,永安巷里的这点破事,现在只怕是连避雨客栈的丁家兄弟都已合盘套出了。 这世上,本就没有秘密。 荼蘼突然朝他凑近了去,悄悄问道,“那你刚刚说的那个要人命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那个秘密,就是那群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东西走的原因,他们重新找到了一棵好大树。” 荼蘼转过头去,与黄金屋面面相觑,好像事情转着转着,又回到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 她托着下巴眨了眨眼睛,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你是说,他们离开了山神庙,住到了树底下?” “什么树不树的,谁……谁跟你说树。” 天元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好像酒已有三分醒, “你们有没有见过,死人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样子?” 黄金屋笑而不语,心想着难道他竟没看出来自己身上满是和那个坟堆里一样的泥土? 一样的泥土,一样的味道,带着竹叶青淡淡的药草香。 荼蘼微笑着摇了摇头,已用手轻轻掩住了半张脸,“死人怎么会活过来呢,我胆子小,你可莫要骗我。” “那你知不知道墓里爬出来的人是谁?” “谁?” “侠盗燕三郎。” 第105章 下不为例 “燕三郎?他不是已经死了一年了?” 荼蘼也说得很大声,是故意说给那些正竖着耳朵的人听的。 只要这几个人听得到,很快整个江湖都会知道了。 她不过是想用这些人替她给燕三郎带个话,想要命,就再也别回永安巷。 “是,整个永安巷的人都以为他死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就是燕三郎?” “说出来你都不信,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天元说着,又晃晃悠悠地倒上了一碗酒,“昨夜我去山神庙收份例的时候,正好撞见那帮小王八蛋们鬼鬼祟祟地出去,我就悄悄地跟在后面,想弄清楚他们在搞什么名堂,结果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他们居然跑到了乱葬岗里去挖坟,刚挖了一半,就有一个影子噌的一声从棺材里蹦了出来,我看得清清楚楚,坟上的牌位,写得就是燕三郎。” “燕三郎的坟里,埋的就一定是燕三郎?” 天元已有些被绕晕了,“你在胡说些什么?” “如果我现在挖个坑把你塞进去,再立上个黄金屋的牌位,你说这死的人,到底是你,还是黄金屋?” “都不是。” 天元的脸色黯淡下来,他显然并不喜欢这个玩笑,从来只有他威胁别人,而别人永远不可以威胁到他, “死的会是你。” 听到这样的话,黄金屋却是满面愁云,他在替天元发愁。 如果换做从前,那这孩子不管说什么样的狠话都至少还能有五分作数的,可他根本不知道今日面对的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燕三郎是在永安巷里长大的。”黄金屋打断了天元的话,他在替他打着圆场,帮他做着解释,“我们都见过他,再见到他也一定认得出他。” “认得出他?” 荼蘼反问,这实在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那夜的李管家,怕是已让他此生难忘,他怎么还好意思说得出这样的话? 放眼整个永安巷,燕三郎化名千面郎君在他们眼前晃了至少一年,都没有任何一个人察觉出任何异样,一眼便能认出这样的话,他们又是哪里来得这样的自信? “你知不知道,燕三郎这个名字重现江湖,但凡说出口就至少得值个十万两银子。” “远远不止。”黄金屋也细细盘算了一下,“他可偷过不少的好东西。” “看我做什么?”荼蘼注意到黄金屋落在她身上那一道猜忌的目光,“我但凡拿过他一样好东西,哪至于大清早的来蹭你这碗五文钱的馄饨面?” “他偷东西也就算了,可是他竟然敢偷人,还偷到了我的头上!” 天元一拍桌子,将喝干了的酒碗一把掷在地上,又碎一个。 她此时,实在是替馄饨张心疼。 如果这种铺张浪费的事情发生在她的酒馆里,那这人一定再也没法子好好走出去。 “听起来,那些人好像是心甘情愿跟他走的?” “他们还小,他们不懂事!”天元的脸上已尽是痛苦,为什么这世上总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们从来只管自己吃饱穿暖,根本不知道我为了永安巷到底付出了多少!” 荼蘼已有些迟疑地看着黄金屋,她实在没有和这样难沟通的人这样对话过的经验。 “他组织那些孩子一边乞讨一边探听情报。”黄金屋趁着天元捶胸顿足的悲怆之际,悄悄凑到荼蘼的耳边解释着,“我知道的关于很多你的事儿,都是他手底下的人打听出来的。” 她已有些了解天元此刻的心情,那些孩子,是他的眼睛,眼睛跑了,人就看不见了。 不光是他,任何一个突然再也看不见的人,都会慌的。 只是,这双眼睛已看到了太多不该看的东西。 尤其是她的一切,没有人可以偷偷觊觎。 “你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了?” “当然不。”天元整个人好像突然冷静下来,冷静得有些阴沉,“擒贼先擒王,捉奸要捉双,这样的道理我当然懂!我就跟着他们,看他们去哪儿,等找到他们的老巢,然后连锅端!” “那可是侠盗一阵风啊。” 侠盗一阵风,是燕三郎的名号。 侠,是赞其义,而风,是叹其快。 他若是想要得到什么东西,你只会觉得耳畔有一阵微风吹过,身上的东西就已经不知不觉地到了他的手上。 他的轻功很好,脚程很快,就连荼蘼也自愧不如。 所以天元说自己一直跟踪他,这实在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燕三郎又怎样,江湖上这些耍把式的从来牛皮吹得比天大,还不是让我跟了一整夜都丝毫没有察觉。” “那你此时,就更不该在这儿啊?” “要不是他们在江陵渡口改了水路……我若是也撑船去追,岂非太招摇了些?” “你的衣服有些脏了。” 声音从他的身后传过来,他看了看这个女人,又看了看黄金屋,这两个人的衣服实在比他的要脏太多,“你们好意思说我,你们……” 可是他突然闭上了嘴,他发现这次荼蘼说话的时候,不笑了。 她也在跟他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要命的事情。 天元很快地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铺到桌子上,只见后背处明明白白用草木灰印着四个大字。 下不为例。 他的冷汗顺着额间的青筋迅速流下,他已瞬间觉得酒醒了十分,这四个字,有如醍醐灌顶刹那间直冲云霄,这分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他虽有些桀骜,却也真的有些小本事,他跟别人说的时候的确有点夸夸其谈,但是他自己做的时候也真的是小心翼翼。 他非常确定,自己在跟踪燕三郎的时候根本没有留下半点痕迹,更何况,如果有人用草木灰在他背上弹了四个大字,他怎么可能一点儿都察觉不到? 再如果,这个人用的不是草木灰,而是石子,或者是刀子,他不敢再往下想。 黄金屋终是憋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元对这样的笑声极为敏感,他已有些愠怒了,“你在嘲笑我?” “怎么会,如果换做是我,一定发现不了你,我没有他的本事大,甚至不如你的本事大,我永远不会去嘲笑一个比我有能耐的人,哪怕只多了一点点。” 黄金屋否认,他说的当然也是实话。 “那你笑什么?” “我只知道,能动脑子的时候就尽量少动手。” 黄金屋越过天元,直直地看向了对面的女人, “我只不过是在想,有些人有本事却没脑子,有些人有脑子却没本事,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顾此就免不了失彼,学了一便免不了弃二,可为什么老天爷却还要这样不公平,偏偏让有些人既有本事,又有脑子。” “你是骂我没有脑子?” 第106章 谎言 “没有。” 黄金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脸上带着捉摸不透的笑意, “我在骂燕三郎,试想,他留下这么大的破绽岂非是没有脑子?” 荼蘼听着他们的对话,她已实在快忍不住了,可她看向周围那些人的时候,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情绪,就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一样。 “什么样的破绽?”天元急切地问着,他并没有发现那些与众不同。 “你说的江陵渡口,是通往渝州城的必经之路,我要是记得没错,令尊与渝州令素来交好,只要即刻修书一封请他封锁全城不就正好可以来个瓮中捉鳖?” “你是说,现在还拦得住?” “我只知道,金石浇筑的城门一关,就是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黄金屋的话还没有说完,天元已抄起衣服窜出了几丈远,消失在路口的另一边。 荼蘼听着这些话,朝着黄金屋笑了笑。 她经常对着他笑,可唯有这次不一样。 从前的她,对黄金屋有不屑的嘲笑,有怜悯的嗔笑,有讨好的谄笑,可这是头一次,对他表达谢意的由衷的善意之笑。 避雨客栈在淮南,想要去淮南,必然要先走水路到庐州,而黄金屋所说的渝州,分明是与庐州截然相反的方向。 他在为山神庙的那些孩子争取时间,他也想让燕三郎先把这件事办完。 荼蘼直到现在才发现,此刻的黄金屋远非她从前认识的那般,看来缜密如她,也同样逃不过第一眼的偏见带来的臆断。 她错了。 黄金屋看到了她的笑意,他已全都明白,他们两人之间似乎已完全再不用任何言语的交流,已然意会神通。 只是他习惯被她嬉笑怒骂的日子,突如其来的这般客气,他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周围的人也在笑,可是他们都是自顾自地笑,等到天元走了之后才发出的不约而同的哄笑。 荼蘼只觉得有些不自在,他们的笑声,像是突如其来,又像是酝酿已久,实在有些令人悚然。 黄金屋看了一眼馄饨张,又看向了荼蘼,“天元的事,你应该听到那些孩子多少提起过些。”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你是不是很奇怪,永安巷的老百姓并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就算有人猝死街头他们也懒得去多看一眼,那些小乞丐们,每天都只能讨到很少的食物,可为什么天元每日都能带回很多食物到山神庙?” 荼蘼也看向了馄饨张,“难不成,是这位老板自掏腰包行善积德?”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黄金屋轻轻嗤了一声,“你以为永安巷的老百姓是吓大的,会相信这样的鬼话?” “那就是他对这少年的偏爱咯。” “对他偏爱的,可不只是馄饨张,而是这里的每一家。” “每一家?” 荼蘼放眼望去,整条街上,只有这一家馄饨面在出摊,她好像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所以,这里才只剩下这最后一家铺子开张?” “所以,所有的人忙活完了手头上的事儿,都要赶来这里喝上第一碗汤。” 他们除了这里,也没有别的铺子可去。 “原来,天元就是这样讨给他们饭的。” “他根本不需要去讨,而是随便拿。刚才他来的时候提到的老规矩,就是每日的十二碗馄饨面,白拿。” “别人却不能不给?” “谁敢不给?”黄金屋瞥了一眼四周,确认没有不该出现的人,“你可知,像他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为什么还能在永安巷里横着走?” “他背后另有其人?” 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可知他爹是谁?” 荼蘼轻轻摇了摇头,“尧造围棋,丹朱善之,他既然敢自称天元,难不成他爹是上古尧帝?” “别闹!” 经过这几天的事,黄金屋已对这五帝三皇的名字变得极为敏感,“他爹虽不比帝尧,却也真真是这儿的土皇帝。” “土皇帝?我怎么不知道,百无先生什么时候起竟有了个儿子?” “你说的那是私底下的土皇帝,可却还有明面儿上的。” 荼蘼也已经懂了,“官家的人?” 他们这些人,即使纵横于野,但对于朝廷的人,不论多大的官,就算只是百里长街这样的捕头,也会多多少少给上三分薄面,万不会去得罪。 “他爹就是江陵府令,百里长街的顶头上司。” “难怪。” 难怪,他的一言一行,看起来那般无知与嚣张。 一个孩子若是自己有点小本事,周围又尽是些看起来有点大本事却还对他阿谀奉承毕恭毕敬的大人,那他一定认为自己就是无所不能的神了。 “所以他对你们说那样的话,做那样的事,你们也非忍不可?” “倒不是因为这个。”黄金屋抿嘴笑了笑,周围的那些人笑得更大声,“像他这样的熊孩子,如果父母都不加以管教,那我们作为旁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忍他让他宠他惯他,把他捧上天,等到日后他老子不在了,再让世道好好地教他重新做人。” “果然是最狠不过读书人啊。” “行非常之事,当然得用非常之手段,这不过是最有用的法子。自古以来,人总是念恩者少,记仇者多,所以苦口婆心的劝诫也远没有一个粉身碎骨的教训来得更有用些。” “所以这里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他谩骂他们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对他拔刀?” “是。” 荼蘼又看向了馄饨张,这个人已和她刚刚第一眼所认为时的不一样了,“所以他砸烂了你的碗,白拿你的东西,吆五喝六的花你的银子,你还是会对他很客气?” 馄饨张也在笑,笑着点点头,“不错。” 荼蘼叹了一口气,她已不忍再听下去,“四十年陈的女儿红,亏你编的出来,怎么不直接上个八十年陈的呢?” 馄饨张抚了抚嘴角的胡子,“八十岁未嫁的女儿毕竟还是太老了些,要是四十岁嘛,我倒是还能够考虑考虑。” 他的话音刚落,周围又是一片哄笑。 这些人,端起碗来便喝着人家请的酒,放下碗去便笑着人家没爹娘管教。 在别人都绷着一张脸装正经的时候,只有她想笑,可在别人哄笑一堂的时候,她却再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此刻只觉得悲哀,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 为什么现在的人,面对不识善恶的孩童,越来越疲于谆谆教导其向善,而是冷眼旁观,冷嘲热讽,喜闻乐见其顺遂自然地堕落。 这些所谓饱经沧桑的过来人,他们自己也曾拥有过无知的年纪,或许也吃过很多无知带来的苦难,可他们终究是熬过来了,亦或是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经历过这些的人,更懂得生活的不易,本不该希望有人再去重蹈他们的覆辙,可他们竟能一致决定去怂恿着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朝着歧路的方向越走越远,眼睁睁看着他慢慢腐烂陷入深潭,最后再指责他本性肮脏,烂泥扶不上墙,并把这种漠然美名其曰替世人讨回公道。 世人不需要这样的公道,世人只希望永远不要有人再经历这样的公道,惩恶只是手段,扬善才是初衷,又岂能因着这解一口气而本末倒置? 熊孩子招惹熊大人,熊大人又惯出熊孩子,周而复始,绵延不绝,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相辅相成的。 可这世上,到底是先有了熊孩子,还是先有了熊大人呢? 她觉得悚然,不止因为这个孩子,也更因为自己。 一个人若是觉得自己很强大,那极大可能就是他周围的人合起伙来骗他,让他以为自己很强大,就像天元一样。 他们既然会这样对别人,当然也有可能会这样对你。 试想,一群陌生人,就这样合起伙来一起构造出一个满是谎言的世界,并美名其曰真实,你目之所及的真实,也许这个世界只有馄饨面摊一样大,也许更大,大到你身在其中,却不自知。 此刻,她又在哪呢? 反正,不在她自己编织的那张网里。 “你当真不知道他的身份?” 对面传来的是黄金屋疑惑的目光,也难怪他怀疑,甚至连荼蘼自己都觉得应该好好反省。 “从未听过。” “这就奇怪了。”黄金屋仍旧不依不饶,他试图从她的眼中察觉出什么,“这小子招摇过市,可是把整个永安巷的商贩都给得罪光了,他向来不知天高地厚,更不懂得怜香惜玉,为什么偏偏他从来都没有去招惹过你?” “可能……是我比较穷,就算他找几个小混混砸光了我的酒馆,也挖不出一两多余的银子来。” “这种话你骗骗旁人也就算了,咱们俩是什么样的关系,连这点小事都不能坦诚相待?” “你真想知道?” “但说无妨。” “你总该知道,永安巷是谁罩着的?” 黄金屋一声不屑的嗔笑,“人人都知道,百无先生是永安巷的天。” “那不就得了。” 荼蘼轻轻撩起额前的青丝,轻描淡写地说着一件骇人听闻的事实, “你可还记得我给你的那份名单上,有一个叫做无相客的名字。” “那个欠了你三条命的无相客?” “他就是百无先生。” 黄金屋久久不语,他实在无法想象,从来只有百无先生攥着别人的命,从来只有别人求他的份,他怎么可能会欠别人的呢?很何况,是这种几辈子都还不清的债。 永安巷里,谁都知道三更天酒馆与有间当铺交好,从前他总认为,是百无先生偏心罩着荼蘼,却不知道,原来是荼蘼一直在罩着他。 永安巷的天,原来早就变了,哪轮得到他再去翻云覆雨?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看着黄金屋喃喃自语,荼蘼却忧思更甚几分,她想起了那时看到的百无先生,满目憔悴,“你还年轻,你还不懂。” 第107章 百里长街 两斤烧刀子,一盘酱牛肉。 三更天的酒馆里,从来都不缺喝酒的人。 不过赶在大清早就来喝酒的,也着实并不多。 现在,大堂的角落里就正坐着一个人,喝酒的人。 他心无旁骛,喝得很认真,只是倒满了一碗酒,然后仰头一口尽数灌进嘴里,再接着倒满一碗。 有些人喝酒的时候,喜欢周围坐满了朋友,兴到尽处话便开始多起来,天南地北的胡吹海嗨。 有些人喝酒,酒后会性情大变,变得喜怒无常,又哭又笑,又吵又闹。 而有些人,则是变得越发安静,迷迷糊糊地把脑袋随处一搭,兀自睡去,我不扰人,人不扰我,就是天塌下来也绝叫不醒。 至于什么酒后吐真言,不存在的,想说真话的人,都是借着酒劲儿在半醉半醒之间,若是真的喝醉了,连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了,又何来的肺腑之言? 这几种人虽很常见,但他却绝不是其中之一。 他喝酒的时候,很像一个人,都是面无表情地一碗接着一碗灌下去,就像是酒水流进了无底的酒缸,就像是江河终会汇入大海。 前面的几种人若是醉了,虽然处理起来有些麻烦,可张子虚最不想见到的,却是最后这一种,他们实在是可怕。 这种人,是永远都喝不醉的。 他们知分寸,懂克制,知道自己在喝下第几杯酒前会变得迟钝,而且永远不会纵容自己喝下那一杯。 张子虚一直趴在账台前看着他,他还在喝,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来。 他看着这个男人的样子,想起了常常坐在那里的女人,她又是一夜未归了。 能跟她相比较,这么看来,这个男人的酒量还算不错。 酒量不错的人,一定也曾喝过不少,只不过这种人,一般却不会赶在大清早的来。 他坐的地方,屋檐上有个不大不小的窟窿,阳光从窟窿处泻进来,屋檐外新发芽的柳枝在桌子与酒碗间洒下摇曳的斑影绰绰。 这个地方,是荼蘼每次喝酒都会坐的地方,这里最偏僻,所以最清静。 他,当然也是来寻清静的。 他今日穿的是普通老百姓会穿的衣服,喝的是普通老百姓会喝的酒,要不是那把跟随他多年的佩刀从不离身,还牢牢地挂在腰间,就是连张子虚差点都没敢认出来。 他今天的样子,实在有些落魄。 他就是百里长街,传说中永安巷里最长命的捕头。 在他来之前,永安巷每年至少要莫名其妙死上个捕头,可是他来了之后,这里已经安安稳稳度过了八年岁月。 他长命,永安巷的人自然也就能长命,大家也都很盼着他能继续长命。 今日十五,是休月假的日子,也是发薪水的日子。 每个月的这一天,他都会趁着口袋里还算鼓囊便坐在这儿,喝上两坛酒,点上一碟酱牛肉,犒劳自己一整月的辛苦。 一年了,酒馆开张一年了,他也来了一年了。 他每个月十五都会来,从没有缺席过一次,比平日里去衙门签到还要准时。 张子虚当然也知道,他不光是来喝酒的,还是来找人的。 来这里喝酒的人,大抵都是来找人的。 只可惜,今日他找的人还不在。 一想到这里,他心中就有些忿忿不平,最近这些时日,掌柜的总是喜欢大半夜的跑出去,然后一夜不归,之前在竹叶青那里也就算了,可是黄金屋,他也配? 一想到这个人,张子虚心中的气便直冲天灵盖。 “哟!钱大善人,赵大掌柜,赵小公子,什么风儿把您几位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张子虚眼疾手快,他看到门口推推让让的三个人时,早已顾不得百里长街,也顾不得那个不着家的人,一阵风似的掠到大门口先把这几个钱袋子请了进来。 银子进门的时候,比什么都重要。 来的是三个人,一个中年人,金丝锦缎,五短身材,手上把玩着一条有着一百零八颗珠子的金刚菩提手串,一个年长一些,络腮胡子,脸上总挂着三分笑意,他的笑也从来只对一人,还有一个,是个年轻公子,只不过左眼发青,嘴角於紫,走起路来总是一瘸一瘸。 “大善人?” 忍冬的目光停在这个脑满肠肥的大善人身上打量许久,这几人身上的衣服的确价值不菲,难怪张子虚看到他们就像是苍蝇看到了臭狗屎,非要扒在上面再不下来。 钱大善人对这道挑衅的目光却并没有介怀,只是和蔼地笑着,他一向待人和善。 到了他这样的年纪,他这样的地位,当然从来不乏非议的言论与质疑的目光,若是每一个他都要斤斤计较,那世上也便不会再有宽心活着的钱大善人了。 他微笑地看着忍冬,任谁见到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盯着自己看,不论盯多久也都是没有关系的。 年轻的公子倒是眼睛冒出了光,有些欣喜地看着忍冬,“这小娘子是新来的?长得好生水灵,倒是颇有花掌柜的几分俏。” “咳咳!”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身旁的胡子男人狠狠地瞪了一眼,遂识趣地闭上了嘴。 这个地方,年轻人不懂事,可是年纪大的,都该懂得规矩。 有些人的玩笑可以随便开,而有些人,却连提都是提不得的。 “乡下丫头第一天上班,没见识,几位莫见怪。” 张子虚挡在了柜台前,挡住了钱大善人瞄着忍冬的目光,他对着这几人赔笑,又把声音提高了好几倍, “你这丫头是不知道,钱大善人在咱们永安巷可是出了名的菩萨心肠,青石街的尚庸书院,五里铺的江口河堤,哪一个不是钱大善人捐资修葺,让咱们老百姓过上了风调雨顺的好日子,大善人,大善人,就是因为这行善积德的事儿做得太多了,老百姓都忘了人家本来的名字,只管大善人的叫着了。” 钱大善人听着,只是不停地盘着手中的菩提串子,笑而不语。 他此时若是谦虚两句,未免显得有些虚伪,可若是应下两句,又难免显得居功自傲。 这种情况下,当然还是闭上嘴什么都不要说的好,毕竟歌功颂德的话,没人会嫌听得太多。 “爹,你看。” 赵公子用胳膊轻轻搡了搡赵大掌柜,看向了角落里坐着的人。 “真是冤家路窄。” 第108章 钱大善人 赵大掌柜脸上的笑并没有半分收敛,可是他的眉头已经皱了起来,俨然若一个身体里装着两个人。 忍冬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一个人高兴的时候,脸上会挂着笑,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眉头会挂着愁,可是这既笑又皱眉的人,他到底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呢? 赵掌柜甩了甩袖子,径直走到了大堂尽头,直挺挺地站在桌子旁,负着双手扬着下巴俯视桌前正喝酒的男人,“你走开。” “我为什么要走?” 百里长街并没有抬眼看他,他的眼里只有碗中的酒。 “因为,我觉得这张桌子好,所以你要走。” 百里长街看了看桌上的碗碟,他要是平白无故换上一张桌子,又得害得店里伙计多干一份活。 这年头,跑堂的给的都是月薪,多抹一张桌子又不会多赏一个铜板,出门在外混的都不容易,他向来不太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他遂摇了摇头,拒绝了面前人的提议,“我也觉得这张桌子好,我不想走。” 忍冬站在柜台后,远远地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悄声地问着旁边的谢乌有,“看着好像是要掀桌子了,咱们要不要过去拉一下?” 店规第十八条,如果桌子被客人掀了,那便是伙计无能,赔的钱可是要从薪水里扣的。 但凡会扣薪水的店规,他们几个自然会记得比谁都清楚。 “这是私人恩怨,不关咱们的事儿。” 谢乌有用眼睛迅速扫了一遍那边的概况,一张桌子值二两银子,两坛烧刀子总共一钱,牛肉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剩下盘子和碗是当初十文钱一套从旧货市场淘来的,现在折旧还得打上五折,赵大掌柜是个生意人,没什么力气,掀不动桌子,百里捕头也绝不会仗势欺压平民的,他们纵使要砸也砸不出几个毛毛碎碎,所以也并不在意。 “你不知道,前两日这位赵小公子犯了几条人命官司,正巧栽在百里捕头管辖的地盘儿上,给他拷进了大牢里,好一顿收拾,这不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嘛。” “人命的案子,关两天就出来了?” “这还不是多亏了钱大善人。” 谢乌有瞄了一眼他们,朝着忍冬勾了勾手指头让她凑近过来,轻声说道, “百里捕头可是咱们永安巷里出了名的冷面判官,别的人避风头都还来不及,也就这钱大善人能够手眼通天,好容易搭上了江陵府令这棵大树,这才给人疏通了出来。” “这就是大善人?” 忍冬冷笑,大善人果然心善,普度众生,所以才实在见不得人家的儿子在牢里受苦。 “这当然是大善人。” 谢乌有捋了捋自己的胡子, “你不知道,钱大善人此前盘下了整条青石街,出资将永安巷最好的学堂尚庸书院迁了过去,重做修整,书院盖得比之前一倍更大,先生请得比之前一倍更多,将江陵最优秀的学子汇聚一堂,将江陵最尽职的先生收拢一方。” “这难道不是好事?” “好,真好,然后再反手把这条街上的府宅以当初收购价格的五倍往外一卖,这善行可就水到渠成了。” “这么黑心的价格,也会有人买?” “那当然,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只有住在青石街的学子才有资格上得了最好的尚庸书院,纵然房子卖的再贵,又有谁敢不闷头去抢着买呢?” “那修河堤呢?这总归不会……” “好事儿,惠民利民的好事儿,一本万利的好事儿。” “听你这话说的,就不像是好事儿。” “自古江陵多水路,三江五湖半沙洲,原先的五里铺想要往来江南江北,只能撑舟摆渡,两文钱一个人,他把河堤这么一修,两边河岸抬高了一丈多,这船自然是再也走不了了,人家干脆好事儿做到底,直接给你架起了一座桥,每次只管交三文钱的过桥费就成了。” “这……两文变三文,这难道也是好事?” “你不能这么看,你要是不走这座桥,从倒满垃圾泔水的河里自己游过去,这事后唢呐吹一宿的钱可就不止三文了。这么一算,倒也还是省的。” “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能有钱做善事了。” 忍冬已完全明白了,张子虚刚刚为什么要喊得那么大声, “所以这做善事,也是不容易的,既得要保证资金的运转,又得让老百姓心甘情愿感恩戴德,换做是我,就算是想得头发掉光了,也想不出这么多变着花儿坑人的法子。” “把人卖了赚钱容易,可是让这被卖的人还乐得帮你数钱,我也是自愧不如的。” “奇怪。” “有什么奇怪?” 忍冬歪着头远远地望着百里长街,“我要是赵大掌柜,搭上了这么一位手眼通天的大善人,哪至于再亲自去跟这百里捕头较上劲儿?” “谁说不是呢。” 谢乌有也远远地瞥着那个喝酒的人, “听说,赵大掌柜捐了千两白银想把百里长街革职查办,这事儿就像是投石问井再也没个声响儿,没法子,只得先把自己的儿子捞出来再说。” “这个捕头,什么来头?” “他要是真有来头,怎么会屈居永安巷当一个小小的捕头?” 谢乌有是过来人,他做谢名昭的影子已有很多年,谢名昭有几斤几两他比谁都清楚,他知道以百里长街的能耐,即便做不到捕神的位置,也绝不至于只能当个不上不下的小镇捕头。 “想要动百里长街,就得请得动百无先生,而百无先生,从来只肯卖给咱们家掌柜的人情,所以你总该知道,赵大掌柜为什么今儿一大早的就着急请他来这儿喝上一顿酒了。” 忍冬意会,“恰好掌柜的也正是做这种生意的人?” “掌柜的才不会搭理他们!”张子虚反驳,可有时候,就连不顺意的话都得小声了说。 “为什么?” “掌柜的从来只吃喂不熟的白眼狼。” 张子虚说着,两只眼睛却死死地瞪着谢乌有,好像要把他一口气吞掉似的, “掌柜的也说过,百里长街是条汉子,她才不会动他分毫。” 张子虚看着谢乌有时,谢乌有又何尝不是在看着他? 谢乌有骇然,这句话,荼蘼只在那夜从一言堂赴宴回来之后,把张子虚和胡阎都支走去,才单独跟他说过,现如今,张子虚又是从哪儿听到的? 忍冬当然也能猜个大概他们两人之间的猫腻,这分明就是火药味十足的眉眼。 可是她也知道,绝不能多问,最好视而不见,因为换做荼蘼一定也会视而不见。 在领导看来,伙计怎么闹矛盾都没关系,只要别耽误了工作就行,她才懒得管这许多闲事。 “小二!” “来了来了来了!” 张子虚听到这一声大喝,赶忙跑到了桌子前,看起来这两个人还在为了一张桌子而争执不下。 只是他不管怎么看,也看不出这张桌子到底有什么好,为什么偏偏人人都想坐在这儿? 赵大掌柜掸了掸袍裾,竟一把拉出了身侧的长凳,正冲着百里长街的对面坐了下来。 好像,这里早已是他的位置了。 “你叫张有……” “张子虚,赵大掌柜。” 张子虚的脸上永远绽放着热情而灿烂的笑,不管是对百里长街,还是对赵大掌柜,他都一视同仁。 在他眼里,只有金子和银子才能看得出区别,谁又会在乎送银子的人是谁? “嗯,张子虚。” 赵大掌柜点了点头,表示好像记起来了的样子, “我要是记得没错,你们这间铺子开张第一天,我就先押过了一百两银子给你们捧场。 当时你们可说过,这酒馆是会员制,押一两银子,每喝十碗酒就能免一碗的单,押十两银子,再来时都会附赠两斤酱牛肉,要是押上一百两,那可就是什……什么内宾资格,说是不管来做什么都可以走绿色通道,即便是后来,也能先得,是也不是?” 第109章 文喝武喝 张子虚听着赵掌柜的话已憋红了脸,当时的确是有这么一说来着。 只不过,那时候酒馆刚开张,没什么客人认,搞这种东西无非就是为了引流回本,招财纳新,谁承想真会有人天天惦记着呢? 他们本想着,这永安巷是个出了名的鬼门关,过往的人大抵都是有来无回,今儿个押上银子喝上一杯,只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再来,到底算是个一本万利的活动。 可他没想到,这个当初押了一百两银子的人这一年间从没有来过一次,今日却要把这老账翻出来。 百里长街仍是气定神闲地喝着酒,看着张子虚半天不出声,淡然笑道,“国有国法,店有店规,你只管照实了说便是。” “是……是有这个规矩来着。” 百里长街抬头看了他一眼,突然站起身来。 张子虚被吓得一个激灵,嗖的一下把手藏到了身后,这个会员制的确曾经回了不少本钱,至少付清了店面一整年的租金,可是这买账的人有多少他却记不太清了,当年开张的时候没什么经验,好多东西都没有白纸黑字记下来,上面这会子要查,他也拿不出细账来,他实在不想被冷冰冰的铐子拷进冷冰冰的大牢里。 “嗯。” 百里长街一边应着,一边抱起了酒坛子,放到了邻近的另一张桌子上,然后又折回来,端起了剩下的半盘牛肉和一只空碗, “那我走。” 赵公子与赵掌柜也面面相觑,他们实在是没有想到,这样咄咄逼人,人却只是重新换了一张桌子,挨着他们坐下来。 忍冬默默地看着他,她好像有些理解为什么昨夜张子虚千叮咛万嘱咐,他们做的事可莫要让百里长街看见了。 之前她还笑他们,那不过是个小小的捕头,现在的她,已断然不会再拿他当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他就这样忍下了?”她悄声地问着。 “再怎么说,赵掌柜总是有理的。” 谢乌有却早已猜到了结果,仍旧懒懒地躺在椅子上打呵欠, “而这位百里大爷,他从来只抓犯事的人,不抓犯病的人。” “您别看这家店虽小,可我敢保证这方圆数十里再找不出一家这样的酒铺子。” 赵掌柜说着,脸上已尽是掩不住的洋洋得意,毕竟能把这永安巷里最难啃的骨头咬上一口,甭管上面带不带着肉,都已算是他不小的能耐, “下到三文一碗,上到千金难求,只要是您能叫出来名儿的,他都能给您找来了去。” 张子虚正抹着桌子,听到他们的话,突然回头打了个响指,满脸堆笑,“哎哟喂,这可不,您今儿算是来对地方了,不然,尝尝这新下的桂花醉,要不是您这头儿赶上的,我还真不大乐意跟别人说,您瞧边儿上,别说是百里捕头没见过,就连我们家掌柜的也都还没落到过这第一口鲜呢!” “新下的,桂花醉?” 钱大善人盘着手中的菩提串子,他虽不敢自称见多识广,但常识总是有的, “人都说八月挂花,十里飘香,可现在正值三月初春,又是哪里来新下的桂花呢?” “日子不能这么算,据我所知啊,一般这鲜酿的花果酒,是赶在时令摘最新鲜的花果,投入酒中腌渍,足要泡个半年以上才能入味啜饮。去年八月花开,到今年初春,这不正好赶上头鲜。” 钱大善人脸上的褶子突然舒展开,仿佛醍醐灌顶,“那倒还真是。” 张子虚抱着酒坛子的手突然一紧,一时语塞,却不曾想旁边的赵大掌柜居然主动卖弄起来,帮他打了圆场。 泡酒的确是这么个流程,这赵大掌柜说的句句在理,连他都没得挑出刺儿来。 “三位,是想要文喝呢,还是武喝呢?” “这里喝个酒,也这么多的规矩?” 钱大善人疑惑地看着旁边桌子的男人,那个人仍是一碗又一碗地倒着酒,一口又一口地闷下肚,他实在猜不出这个人是在文喝还是武喝。 “会员待遇,会员待遇。” 赵小公子轻轻拍了拍赵大掌柜的手,他曾经出入的地方,见过的玩法可从不比这里花样少,瞟了一眼不远处的忍冬,一副什么都懂的笑容看向了张子虚, “文喝怎么个喝法?” “曲水流觞,诗酒唱酬。 咱们这里虽然不比那文人雅客,可这饮酒行令的规矩却是断不能少的。 这坛桂花醉,天上地下可就仅此一件。 俗话说得好,雁过留影,人过留名,沾您的光,烦请饮罢赋兴一首谈谈这酒中滋味儿,也好让咱们家掌柜的聊慰不能亲口喝到的遗憾。” “喝个酒还要先作诗,岂非像放屁前还要脱裤子?” 赵公子努着嘴摇了摇头, “那武喝呢?” “武喝嘛,这就简单了。” 张子虚指了指账台后面柜子上摆着的一叠竹制酒海,每个酒海差不多都能装上一斤的酒, “苗寨时兴的新鲜玩意,高山流水觅知音。” 谢乌有审时度势,马上从椅子上窜了下来,取出了九个像碗一样带着壶嘴的容器,“这个酒海可是有讲头的,左五右四,意在五湖四海皆为朋友,九层高山,保那烦扰邪秽九九归一。” “这……这该不会是要一口气喝上九大碗?” “当然不是。” 赵公子听到谢乌有这样说,瞬间松下了一口气,“那便好。” “苗家好客,哪儿能让客人亲自上手?” 谢乌有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已准备将酒海送递过去, “这高山流水嘛,若是没有高山,又哪来的流水? 这九个酒海不过是我们几个伙计捧着依次摞叠上去,叠成高山,再从上倒酒,让这酒一级一级地流下去,像九层叠瀑一样,缓缓送入客人的口中。” “那要是有人一直在倒,我们岂非就得一直去喝?” “那当然,酒水不断,情意不绝。 来到这三更天的人,不都是为了图个好彩头嘛! 更何况,就凭您跟咱们家掌柜的那般交情,哪儿能说断就断呢?” 第110章 桂花醉 赵大掌柜耸了耸肩,这样的喝法简直比饮牛还更要人的命,“文喝,我们还是文喝的好。” 这番话,正中张子虚的下怀,他连忙给三个人都斟上了满满一碗,“那就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钱大善人,您先请。” 开头彩的事,赵大掌柜从来都不敢一马当先。 钱大善人微微抿了一口碗中酒,似是已有些醉翁之意陶然忘机,“记得前人有一首咏桂,不是人间种,移从月中来。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好酒,好酒。” 赵大掌柜这才接下了他的话,“大善人真是博古通今好文采,我自叹不如钱大善人博闻强识,自赋一首笑笑就罢了。嗯……这个……有了,一片两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千片万片无数片,混入酒中都不见。” 忍冬在一旁看着,这赵大掌柜果然是巴结人的好手,他的诗虽然糙,但引得极妙,这诗说是自赋,但却借前人郑燮之语改了一句,雪花换成了桂花,失采几分,既不抢了钱大善人的风头,又不辱了诗酒唱酬的雅兴。 只是满面愁云的,就剩下赵小公子一个人。 他闷了一口酒,尴尬地笑了笑,“这酒不错,清幽淡雅,甘甜润口,果然有一股桂花的香气弥漫心中,真好,真好。” 憋不出诗来,夸上主人家两句,也算不失体面。 “还真有人顺着台阶下,难怪人都说文人的嘴,骗人的鬼啊!” 张子虚边说着边撅起了嘴, “这不过是普通人家打的一钱银子一斤的高粱酒,纯高粱的,连苞谷都没掺,你们是怎么尝出来的桂花味儿?” 赵小公子脸上的肌肉已有些抽搐,“你不是说,这酒名唤桂花醉?” 张子虚抱着酒坛子,又给他们每人斟满了去,“说是桂花醉,不过是那酿此酒的张老二每日喝大了就躺在门前的桂花树下一醉不醒,摔到地上的酒坛子倒是醉死了不少棵桂花树,您几位真不愧是大老板,这口味也比咱们普通人独特,啥东西在您嘴里也能喝出个花来。” 钱大善人将手中的珠串重新缠回了腕上,他已没心思再把玩了。 赵大掌柜脸上的笑也全都收敛了起来,有些人,的确是不该给他半点好脸色的,“百里捕头,听闻您素来秉公执法,从不允许半点沙子蒙住眼睛,您可都听见了,有些店铺明面上挂着羊头,背地里却卖着狗肉,这些勾当权当看不见么?还是说,您欺软怕硬惯了,只会拿我们这些没什么本事的小老百姓出气?” 忍冬侧身对着谢乌有悄声惊叹,“我若记得没错,他刚刚是在故意找百里捕头的茬来着?无事你碍眼走开,有事你帮忙过来,脸皮能厚成这样,也当真不是一般人呐。” 谢乌有也在一旁捋着胡子看热闹,“所以你总该知道,他们为什么都比你有钱。” “谁说桂花醉就一定要有桂花?那老婆饼里怎么就没老婆?” 百里长街边说着,只是自顾自地倒着酒,不紧不慢地送进自己的嘴里,他既不喜欢文喝,也不喜欢武喝,更不喜欢别人教他怎么喝。 张子虚在替百里长街出气,百里长街也在替张子虚兜底,他们彼此心照不宣,根本无需多言。 官家的人既然觉得这并非什么过错,他的底气也自然更足了一些。 钱大善人一行似是也看出来其中端倪,他们官商勾结沆瀣一气,算他白来一趟,起身便要离去。 张子虚晃了晃手中的酒坛子,里面已经没了声响,意在告诉他们酒喝光了。 酒喝光的时候,就是该结账了。 他拦住了几人的去路,面带微笑,“几位请好,先把账结了。” “我此前不是押在这一百两银子?” “是。” “你这酒馆好生黑心,难道走账不先走客人存过的银子,反倒是得了再要?” “那可不巧,这坛酒不多不少,总共一百两零一文。” 张子虚不依不饶,摊着手堵在了门口, “您这钱有点儿不够啊,咱们这是小本买卖,概不赊账,一文钱也不能少。” 钱大善人低头忖笑,别人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没有当过耳旁风,而是实打实的记在心里,因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你刚刚不还说,这桂花醉只是一钱银子一斤的高粱酒?” “那是之前的价格。” 张子虚点点头,又摇摇头, “后来啊,这张老二偶然际遇救下了一个大官,现如今在京城也混上了一个小官当当。 道理您比我懂,一人得道,那可是鸡犬升天,就比如说巷首赌坊黄大人家的狗,那身价不比我们几个值钱? 这坛桂花醉,是张大人临走前在树底下摔的最后一坛酒,索性没摔破,哟喂,这酒的价钱,当然也得跟着人水涨船高了。 一百两银子零一文,您不知道这其中的讲头。 一百两彰显其如今身份华贵,一文钱以示其不忘旧时根本,这又当又立的,加在一起,管保您气运亨通啊。” 赵小公子已气得憋红了脸,刚想开口骂他两句,却被他身旁的赵大掌柜拦了下来。 能屈能伸,方是大丈夫所为,赵大掌柜一向是这样教诲他的。 他忍气吞声地在腰间摸着,可越摸越觉得不对劲,“我荷包呢?我荷包怎么不见了?” 张子虚嗔笑一声,“哎哟我的赵小公子,每一个想赖账的人都说过同样的话,您就不能换点别的花样儿?” “明明……明明刚刚还在身上的,爹……” 赵大掌柜摆了摆手,不让他再继续说下去,伸手去掏自己腰间的荷包,只是摸了半天,他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 钱大善人与这父子二人面面相觑,众所周知,钱大善人虽然有很多钱,可却从来都不带钱,他对钱不感兴趣,也没什么概念,更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钱。 三个人急得焦头烂额,只因谁也掏不出这最后的一文钱。 “你们这是黑店!” 张小公子再也顾不得赵大掌柜的拉扯,骂出声来, “定是你们偷了我们身上的银子,现在倒反过来讹上我们!” 第111章 清账 “啧啧啧……” 张子虚面带微笑好声好气地回着, “天地良心,这饭可以乱吃,话可是不能乱说的,您瞧瞧,百里捕头可一直都在这里看着呢,凭他老人家的慧眼如炬,铁面无私,我若是真偷了你们的银子,他怎么可能不把我缉拿归案?” “那是你们官商……” 赵小公子还想接着说些什么,却被赵大掌柜狠狠地踩了一脚,这档口上,他可不想让儿子刚出来,再进去。 “张小哥……你看这……” 赵大掌柜刚想再说什么话,却被张子虚一下打断。 “那我不管,明码标价,欠债还钱。” 张子虚堵在门前,掸了掸衣服往地上一坐,这是打定了主意告诉人家别想走了, “您这吃饱喝足不付账拍拍屁股走了,等掌柜的回来,可是会要我的命的!” “就差一文钱,你也要这么计较?” “一文钱也是钱呐,您是公子哥儿,没穷过,不知道,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算是每天能攒下一文钱来,也得攒上整整三天才能喝得起这最便宜的一碗炮打灯,赵公子是体面人,可千万别叫我们难做呀。” 张子虚死咬着理不放,转头朝着墙边上那张桌子旁的人看了去, “酒馆收账,百里捕头,您没意见?” “今日十五,我不当差。” 百里长街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更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自己的事,当然由你们自己解决。” 张子虚掰了掰自己的手腕,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那我们自己的法子有些不太好看,应该也无伤大雅?” “你说什么?嘶……我好像听不太清了。” 百里长街轻轻揉着自己的脑袋,整个身子慢慢伏倒在桌子上, “人年纪大了,总是喝两口就醉了。” 赵家公子沉着一张脸,这个酒馆的名头,他多少也是听他老子说过的,三个字,惹不起。 “反正我没钱。” 他的声音很小,小得像苍蝇在嗡嗡。 “不然,我帮您出个主意?” “什……什么?” “我们家掌柜的向来心善,每日都会从入账的银子里取出一文来,拿去给路边的野狗买几根不挂肉的骨头,您只消的学上一声狗叫,让大家伙儿乐呵乐呵,这银子我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是已经喂了野狗。” “你放……” 赵公子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身旁的赵大掌柜一把拉住,朝他使了个眼色。 眼下最重要的,是离开这个地方。 他们父子屈辱,再大的事也都是小事,若是连累了钱大善人不高兴,那再小的事也都变成大事了。 屋里响起了一声狗叫,随即屋外的长街上就有狗应了三声,那声音显然是愤怒的。 可殊不知这愤怒,到底是因为赵公子害得它没有了今日份儿的骨头,还是因为张子虚红口白牙胡诌了个借口从未兑现过这骨头,谁也不知道。 张子虚挥着手紧招呼着,“慢走不送,欢迎下次光临。” 忍冬站在账台后面,看着他们气昂昂地进来,又看着他们灰溜溜地出去,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笑张子虚耍无赖的样子实在是可爱,“一百两零一文,这酒真的有这么贵呀?” “这你都不知道,现在甭管是什么货色,但凡挂上了纯天然无添加的名号,价格立马就能翻上好几倍,若要是再打上纯手工三个字,哎呀呀,那可就是金字招牌,大师造,你自己想想,大师作品,才一百两银子,这好事儿得攒上几辈子的福分才能落到你的头上?” 她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空酒坛,“纯天然我能理解,咱们酒馆卖的都是纯粮酒嘛,可是纯手工……这玩意儿还有非手工的?” “他说的是服务。” 谢乌有的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神色, “这可是死长虫纯手工倒的酒,你见过哪位客人有过这样的待遇?” “所以,抛去了手工费,这桂花醉的成本其实也并不是很贵?” “桂花醉?” 张子虚和谢乌有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说你笨,你却有时候比谁都聪明,可说你聪明,有些时候却偏偏笨得要死。” “你的意思是,那去京城当了官的张老二……” “我编的。” “假的?” “这些人,总是以喜欢小众而彰显自己的高级,虽然他们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可你编的越是玄乎其神,人家就越是想要得不行,要了才好去跟更多更不懂的人显摆,他们不过都是些博而不精,附庸风雅的伪精致罢了,我偏偏就看不顺眼,定要戏弄他们一番。” “唉,这些个人吃酒也就罢了,好端端的非要得罪你,白白搭进去一百两银子,真是可怜。” “你有病啊?” 张子虚白了她一眼,仿佛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奇怪生物, “你个月薪三钱银子的人去心疼人家月入三千银子的,脑袋被门挤了?” 忍冬听着他的话却并不生气,而是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只不过,你这气算是出去了,可掌柜的要是知道你气走了一个人傻钱多的大客户,谁知道她会怎么想呢?” 谢乌有下意识地看了眼藏在柜底的麻绳,好像它总是能不分时候地派上用场。 “她总该高兴才是的。” 张子虚得意地笑了笑, “怎么说,我也是让这位爷把底儿交清了,之前银子虽放在咱们这儿,可追根究底还是属于他的名下,现在好了,钱货两讫,押在这里的银子,咱们掌柜的也总算可以用得有名有实了。” “这样子的做生意法,难道不是杀鸡取卵?” “杀鸡取卵,那也得是有卵可取,你若是见到一个以后都不再肯下蛋的鸡,怕是连肉也会炖了吃的。” 他们的话,对于一个人来说,正好是下酒的菜,不咸不淡。 有些人,醉得及时,醒来也快。 百里长街人不但醒了,酒也喝完了,一个人在饭店里吃饱了饭,就和在酒馆里喝光了酒一样,都是到了该离开的时辰。 他从怀中掏出了几钱碎银子,手还没有落到桌上,就被另一只手牢牢托起。 “您吃好。” 张子虚眼疾手快,已经冲到了他的身边,将他握着银子的手重新托回了怀里, “饶了我大捕头,我要是敢收了您的银子,等掌柜的回来,可有我的好受。” “吃饭付账,天经地义,难不成,她现在已经不肯买我的账?” “哪儿能啊,您今儿是赶上了。” 张子虚笑眯眯地跑去账台后面抱出了一坛酒,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 “我们小店每逢十五总要做上个把活动,这第一个活动呢,就是买两坛送一坛,这第二个活动嘛,就是今日进店的客人,咱们会抽一个总单全免。” 第112章 好大儿 百里长街既不伸手去接,也不回绝,他知道这小子打的是什么主意,“合着我今天不但能白蹭两坛酒,还能再顺一坛回去?” “话不能这么说,只能说是您今儿个运开时泰,来日官运亨通啊。” “那就借你吉言。” 百里长街并不扭捏推辞,一把接过了递上来的酒坛子,他知道在这个地方,拒绝是没有用的。 他悄悄凑到张子虚的耳边,微微蹙眉沉声叹道,“酒归酒,事归事,刚刚人家的银子……” “您放心!” 张子虚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他们爷俩的荷包走的时候我就给原封不动放回去了,保证一个子儿都没少!” “你小子!” 百里长街大笑着推搡了他一把,只是他突然面露难色,有些吞吞吐吐地从怀中掏出来一个红布包裹,他的酒喝完了,可他等的人却还没有来, “那个……” “给那边的是?” 张子虚很识趣地赶紧接了过来, “等我们家掌柜的回来,我会第一时间说的,放心好了。” 百里长街的眼中充满着感激,可是他却连半个字的谢都张不开口,只有在那个人的事上,他才会前所未有的涨红了脸。 “你就说……算了。” 百里长街欲言又止,只管抱着酒坛子朝身后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那个这个,这个那个。”张子虚摆弄着手中的包裹,只管笑着他的笨拙模样,却看到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杵在了他的面前。 忍冬眨着眼睛看着他,满脸的不可思议,“刚刚是谁说的,小本买卖,概不赊账?” “嗯,这就是店里的规矩啊。” 张子虚十分确认,他一直坚守着这个规矩,不论是对待上次的两个讨债人,还是对待这次的赵大掌柜,他从没有让酒馆亏本过,也从没有让荼蘼失望过。 忍冬迟疑地看向门口,“那刚刚,你为什么不收他的银子?” “不但不能收他的银子,这位爷,还是咱们酒馆里唯一可以挂账的一位。” “为什么?” “你傻啊,江湖人的荷包你可以锱铢必较,官爷的钱你也敢收,不想混了?” “原来如三更天这样所谓不畏权贵的地方,也会做些蝇营狗苟的勾当。想不到连你们这样的人,也只是看人下菜碟。” “你懂什么,这不是趋炎附势,而是生存之道。” 趋炎附势,是见利而心向往之,生存之道,是不得已而为之。 “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一天天的,人家打了你左脸,你再笑着把右脸凑过去。” 忍冬听着他的话,没有再回话,只是从账台后面拿出来一条抹布,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擦着客人离后的桌子。 她和张子虚,都是跑堂的,既然人家已经把售前的活都做完了,那这售后的事,自然得由她来做。 不干活,可是没有饭吃的,她牢牢记着荼蘼的每一句话。 看着忍冬许久没再说话,张子虚又小心翼翼地凑过去问了起来,“你好像,不高兴?” “没什么,就是跟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 “想象?” 张子虚并不太能理解这个词,从前他在人贩子手里,人家让他去要饭,他便去要饭,后来到了农夫手里,人家要他去杀人,他便去杀人,现如今跟着荼蘼,荼蘼让他打杂,他便认认真真地做着杂活,他从来没有想象过,应该有什么样的日子。 “我一直以为,只要足够强大,就不会再受人欺凌。可是强大如掌柜的,却还是要忍受终日奔波,半点不得停,强大如你们几人,也逃不过整日伺候人的命,每日为了这碎银几两,想尽了磨人的法子。” 她总算是知道,不管逃到哪里都是一个样,在大地方,总有大人物不断地压榨小人物,而在小地方,也总有小人物在不断压榨更小的人物,一层一层。 最后剩下像他们这样没有身家无依无靠的人,得是如何小心翼翼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 “你只要记住一件事。” 张子虚低下头,双手扶住她的肩,一字一顿很认真地说着, “黑道上的匪再大,大不过咱掌柜的,只要他敢进了三更天这道门,想出去,就算是不吐几根骨头,也得脱下来一层皮。 可白道上的官再小,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也一个都万不可得罪。 刚刚你也都看到了,我没有低三下四地去巴结他,他也没有耀武扬威地震喝我,这只能说,咱们掌柜的和他之间维系着一种微妙的平衡,而这样的平衡也在无形中保证着咱们的周全。 这种关系,虽不算做光明磊落,但也却是与人无尤,只要能继续巩固,就不要轻易打破。 你能记住这一点,就足够保命的了。” 足够了么? 谢乌有在一旁听着,却一句话都不说。 他静静地躺在椅子上,似睡非睡,他一直是这样做的,兢兢业业,可是现在脑袋好像还是别在裤腰带上,朝不保夕,一点儿都不保险。 “可你不收他的银子也就算了,干嘛还要倒贴给他呢?” 忍冬指的,当然是最后送的那一坛酒。 这个酒的账,自然也不可能有公款报销,到时候,还不是从张子虚自己的月钱里扣。 “我只知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人情总是一点一点累积上去的。” 张子虚对自己的做法完全没有半点后悔, “他纵然两袖清风,可也绝不能亏了手底下的兄弟,不然以后还指着谁替他办事?” “照你的逻辑,那掌柜的总也该少不了你的甜头才是,可是我却连一点都看不见。” 她只看见,张子虚的月薪是三钱银子,和她一个新来的尚未熬过试用期的薪水一模一样。 张子虚不屑地瞥了她一眼,这般离间的话他当真是听得多了,“她给出的,我得到的,你又怎么会懂。” “你好像很不喜欢我?”忍冬也看出了他的刻意疏远,跟在一言堂时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 “你可还记得你和那个假爹相配合在赌坊擒住我的那次?” “嗯。” “你当时说,为了练成那样的默契,你们练了足足有三年?” “是。” “三年朝夕相处,你竟一念之间就把他给杀了?” 三年,他跟着荼蘼也已三年,这个数字,对他意义非凡。 忍冬的眼神顷刻间变得阴鸷冷漠,这实在不像是该出现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脸上的神情,那并不是一段值得去追思的回忆,“那是你不知道,他这三年里是怎么对我的。” “你?” 她只是惨然一笑,又变回我见犹怜的样子,她看着他时,好像看到了无望的深渊。 张子虚突地低下了头,面露羞惭,“对不起,你不想说,我不该问的。” 他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总是不过脑子,有些话,别人不说,自己是永远都不能问出口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他倒是舒坦日子过得久了就容易忘了痛。 朝夕相处,谁不是呢? 他从小在蛇窝里长大,别说是三年,他与那几条毒蛇早已朝夕相处了近十年,可如果他见到了他们,杀心只怕比忍冬还要更重几分。 “你信我了?” “掌柜的既然都不介意,那一定是有她自己的打算,我信不信你无所谓,但我信得过她。” “你好像很听她的话?” “是。” 这对他来说,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你喜欢她?” 张子虚十分确定地使劲点着头,“嗯!” “她可长你十岁。” “那又怎么样?” “你就不怕外面的那些人说闲话?” “啊?” 张子虚愣了半晌,没弄明白她这话里话外的意思,直到看见一旁的谢乌有也在竖着耳朵听,他好像突然明白了过来,有些哭笑不得, “我说你……你们,你……想什么呢,谁说男女之间只有那一种感情了,我可从没对她有过非分之想!” 张子虚对于这样的猜测只觉得愤怒,掌柜的之于他,就像是重华君之于掌柜的,人怎么会想要亵渎自己的神呢? 他尊她敬她还来不及,哪敢动这种妄念,这些人怎么这般陈腐无聊? 看着忍冬与谢乌有两人之间奇怪的眼神交流,他已有些急了,“我说真的!她对我来说,如姐如母,恩重如山!” “如母?” 张子虚挠了挠头,“虽然这样说有点奇怪,但差不多就是这样。” 毕竟在他心里,也许只有母亲才会如此神圣。 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但别人家的母亲却也见得多了。 这些年来,荼蘼护他安稳周全,教他明智识人,所做的这一切,比之于那样的身份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哟喂,我这刚一回来,就白捡了个这么大的儿子?” 第113章 赌气 “掌柜的!”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但张子虚已听出是谁了,只是他喜出望外的嘴角又突然间耷拉下去, “你回来了。” 旁的人当然都听得出来,一句你回来了,话外之音不过是你还知道回来啊。 最先看到她的,当然是躺在账台后面的谢乌有,只是现在他脸上的表情实在难以形容。 他向来,打量得最为仔细。 上次荼蘼在竹里馆一夜未归,谢乌有最先发觉她右衽的扣带长度有些微的变化,明显是解下后重系上的,那时他已不免有些浮想联翩,这次她和黄金屋出去一夜未归,他当然也有兴趣看看与平日里有什么不同。 只是这一看,实在是辣眼睛。 她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泥土斑驳,简直就像是刚从城门外的护城沟里被捞出来的,不忍直视。 他紧闭着眼睛,什么都不问,他心里清楚得很,任谁身上落得这么狼狈,脾气都总不会好到哪里去的。 这个时候,他最好变成一个瞎子,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不知道。 “你们两个,是起得太早,还是一宿没睡?” 她看着张子虚和忍冬,这个时辰,她没想到大堂里的人都已经到齐了。 “大半夜的,谁不睡觉?” 张子虚背过身去,把搭在肩上的白色抹布一把拽了下来,又开始一遍一遍地抹着忍冬刚刚已经抹干净了的桌子,在老板面前,就算是没活可干,也得自己长眼去找活干的, “这世上既然有闲得睡不着只管享福的人,那自然也有起早贪黑活该遭罪的人,掌柜的,你知道的,我每天还要早起开张,不睡好又怎么有力气干活呢?” 他虽是这样说着,可荼蘼看得出来,他那深陷进去的黑眼圈,没得作假。 “你可莫学他。” 荼蘼只是笑着看向了忍冬, “咱们酒馆里,干活儿讲求的是效率,就算是凭着一身的蛮力气熬到了深更半夜,也是没有一分加班费多拿的。” 忍冬只是懂事地点了点头,现在的她,明白自己不管说什么都是错的,那当然也只有听话的最好。 张子虚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专心抹着桌子,一边漫不经心地问着,“黄金屋呢,回去了?” “怎么,你还惦记着他?” 她看着那张被张子虚擦得快掉了皮的桌子,微微皱了下眉,有时候,太勤快,也未必是件好事, “也是,毕竟他可是实在惦记着招揽你呢。” “在他手底下做事又有什么不好?” 张子虚抹完桌子,又转身去抹一旁的柱子,如果他不逼着自己找点事情做,这双手恐怕只会拍桌子, “我可听说啊,那些讨债人每个月拿到手的足有三两银子,顶我们几个人辛辛苦苦干上一年,包吃包住这还不算,人家那边儿可是讲绩效,要是每月讨回的债多,不但额外有提成,出行还给供车马,回家还帮讨老婆,那福利啊,简直跟这儿没法比。” 忍冬听着他的话,想笑却又不敢笑。 她只见过当面人背面鬼的,却没见过当面鬼背面人的。 这个人,背地里尽说着她的好,当着面了,又总数落着她的不是,实在是稀奇。 她当然也看出来了,这个酒馆里,怕是只有张子虚一个人,才敢这样无端发上一顿小孩子的脾气。 “那赶巧了,他那边这几天正好得死上几个人,你倒是能过去补上空缺。” 听到这样的话,张子虚突然就敛起了脾气,幸灾乐祸地问着,“他那边出什么事了?” “你莫忘了,今日十五。” “十五又怎么了?” 张子虚挠了挠头,不明就里, “听闻达官贵人家每逢初一十五就得烹羊宰牛庆贺庆贺,难不成他黄金屋这回子升官发财,却是要杀几个伙计助助兴?” 谢乌有听到这个日子,耳朵瞬间就竖了起来,他向来警惕得像只猫,能瞬间闻到任何危险的气味。 “十五了,鬼见愁那边,该是得手了。” 张子虚一拍脑袋,突然想了起来,那夜白玉飞在这里谈生意,与她约好的事成日子,就是十五。 事情并没有过去很多天,可这阵子太忙,他已觉得恍如隔世。 “鬼见愁不是已经被白玉飞买了去,他还会做你交代的事?”谢乌有试探地问着,那夜在一言堂的话,他听得一个字都不落。 “一码归一码。” 于她而言,两头吃从来都不是什么罪过,人家凭本事赚钱,她又有什么好不服气,一个人为了出钱更多的人而去背叛出钱较少的人,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拿了她的钱却不办事的人,这就是另一码事了。 从她手里,就算只是抛出去一文钱,那也得是掷地有声,必有回响。 “所以,现在白擎飞已经死了?”谢乌有小心翼翼地问着,他当然在意鬼见愁的去向,在荼蘼说让他解决掉鬼见愁之后的每一天。 “我几时说过要他的命?” “你那夜……不是……” “你会为了五百两银子去杀人?” 她那夜给的,的的确确是五百两。 谢乌有摇了摇头,张子虚也白了白眼,他们虽然每月只能领到三钱银子,可这五百两,也着实不稀罕。 这世上,也只有那些讨债人,纵是为了十两银子,也下得去手的。 “可鬼见愁却还是会为了五百两替你办事?” 听着谢乌有的疑问,荼蘼却直勾勾地盯住了他,“若非有我那五百两抛砖引玉,他又怎么能平白得到白玉飞那十万两雪花银呢?” “你早知道?你故意的……” 谢乌有满目的惊恐,不自觉地向后退却了几步,他不明白,荼蘼接下了白玉飞的生意,找上了鬼见愁,到头来却不是按照他们的规矩走,她莫非早知道白玉飞会从中作梗,莫非早知道他自己…… 想到这里,他已不敢再想下去,他实在是想不通自己在哪一个环节出了纰漏,引火上身。 “我不知道。” 荼蘼轻轻地瞥了他一眼,敛去了最后一缕留在他身上的目光, “只偏偏可巧二字,我又不是神仙,岂会事事都先知道的?” 第114章 今日十五 “我怎么有些听不明白了?” 张子虚听着他们的对话云里雾里,挠了挠头, “什么知道不知道的?” “那夜我许诺白玉飞的话,你可还记得是什么?” “你说,咳咳……” 张子虚模仿着她的口气捏着嗓子说道,她的话一字一句,他都记得清楚明白, “圆月十五之后,我保证你不会再见到白二公子这个人。对啊,你没提到过死。” “让一个人再不出现,不是只有死这一种法子的。” “可这一种法子,难道不是最简单的法子?”张子虚已经明白,她并没有让鬼见愁去杀他。 “最简单的法子,也往往是最赚不到钱的法子。” “最赚钱的法子……” 张子虚呢喃着,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着她, “难道你!” 荼蘼笑而不语,她已不需再多言。 最赚钱的法子,莫过于最不花本钱的法子。 坐看鹬蚌相争,渔翁甚至可以从中空手得利。 她向来,都只做收网的那一个。 忍冬左右顾盼,听着他们几人在打着哑谜,她不太懂得这其中的门道,却也不敢多问。 张子虚看出来她的不解,便十分热心地要为她说上一说,毕竟连他都能看得出端倪并且可以借此去炫耀的事情已实在不多了,“我问你,如果白擎飞没有死,那他第一个会找谁?” “白玉飞?”忍冬迟疑地答着,虽然这是人人都能猜到的事情。 “可白玉飞却在永安巷。” 忍冬也好像突然明白了,“白玉飞毕竟是黄金屋的朋友。” “朋友不敢说,散财童子倒是多少有的。就凭黄金屋那只精明的狗鼻子,闻到这么一大把白花花的银子腥味,怎么可能不上前去分一杯羹?”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所以不管白玉飞会碰到什么样的麻烦,黄金屋总会替他挡上一挡,所以……” “所以你此时若是还惦记着他那里的三两月钱,我总是不好意思拦着的。” 荼蘼笑着看向张子虚,目光中充满着友善与理解, “毕竟讨老婆可是人生大事,我赏不起的,他都能包办。” 张子虚收起抹布匆匆掠过大堂,向柜台里面跑去,他已赔上了笑,再不与她赌气,“掌柜的说的是哪儿的话,再多的银子,也总得有命花才是,再说了,我还小,讨老婆这种事儿不着急。” “百里长街来过?” 荼蘼整个人突然警觉了起来,在张子虚抻着抹布路过她身边的时候,抹布上,还残留着淡淡酒香。 “刚走没多久。” 忍冬迟疑地看着她,她只知道,荼蘼在门外听了有一阵子,不然也不会回答张子虚与她的谈话,可她到底待了多久,到底都看到了些什么,她不知道, “你没见到他?” 荼蘼只是笑笑,并没有回应她的话,“也是,今日十五。” 每月十五,是百里长街准时来喝酒的日子,只是她没有想到,这次他竟来得这么早。 谢乌有已经看出了忍冬的盘算,笑眯眯地说道,“你知不知道,他刚刚喝的是哪一种酒?” 忍冬摇了摇头,她这才发现,自己竟疏漏了这样大的事情,别的客人来,都会点酒的名字,付酒的价钱,只有百里长街,自始至终,他都从来没有提过自己要喝什么酒,而张子虚就已经早早地给他奉上了。 这只说明,他来这里只喝这一种酒,而且来过很多次。 “要命的酒。” 谢乌有轻轻地叹息, “头锅的烧刀子,是这世上最辣最烈的酒,一口闷下煎肠灼肝,那呛劲儿比这炮打灯还要上头几分,那种酒的味道,但凡是个酒腻子,一闻便闻得出来,一般人喝上一碗,足够醉上三天三夜,这世上能面不改色一口气便闷下一整坛的,我只见过两个人。” “一个是百里长街?”忍冬看得到,百里长街的确喝完了两坛,的确没有任何异样。 谢乌有点了点头,“他的确是个很有能耐的人。” 忍冬突然转头,看向了那个站在一旁并不作声的女人,“一个是掌柜的。” “能猜到这一点,你也算是个有能耐的人。” 谢乌有也看向了荼蘼,他总是想尽可能地从她的反应中读出些什么,可是她心之所想永远都像那镜中之花,水中之月,实在令人难以捉摸。 “这算个什么能耐。” 忍冬不以为然, “只不过是大家伙都明白的道理,这世上的事,如果掌柜的再不能,那就再不会有什么人能了。”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有人一日之内就能够取代你。”谢乌有颇有些挑衅地看向了张子虚,他知道,这小子昨夜的气还没有彻底消去。 “那可不,你听听,这吹彩虹屁的本事,连你我都自叹不如呢。” 张子虚瞥了一眼运筹在握的忍冬和含沙射影的谢乌有,有些话他自己说出来,就不必再被旁人的挑拨蒙蔽双眼,他最后却很不情愿地看向了不动声色的荼蘼,将一个红布包裹扔在了桌子上, “喏,那位大老爷的。” “给她的?” 张子虚有些不耐烦地点了点头,“他要是个男人,就该自己送去,老麻烦别人算个什么事儿。” “你以后就懂了。” 荼蘼皱了皱眉,伸手取过了包裹,好像这里面的东西有着千斤重,她的眼睑垂下时似有千愁万绪一齐涌上心头。 “现在就去?” 张子虚看到她转身离去,突然拦住了她, “你……你一夜没休息了。” “少睡一天死不了。” 干他们这一行的,吃饱喝足穿暖睡够,从来都是最不打紧的事, “那位爷可是官家的人,他交代的可都是挣命的事儿,谁敢耽搁?” “可你要去见红夫人。” 张子虚终于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理由,指了指她这一身满是泥土的衣衫, “总应该体面些的。” “这倒是呢。” 荼蘼也认可了这样的理由,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她的眼神也温柔了下来。 “红夫人?” 忍冬来到永安巷并没有几天,可是这个名字却是绝不会陌生的, “十二楼的红夫人?” “永安巷只有一位红夫人。” “她……可她不是……” 忍冬的话吞吞吐吐,有些话实在是难以启齿,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才好问出口。 “她是妓女是么?” 别人不好问的,荼蘼却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答, “你也认为,一个捕头,不管是为了名声还是为了前程,总是不该与一个妓女牵扯不清的?” 忍冬垂下头去,不说话就是默认,她甚至连那两个字都说不出口,“不是我认为,而是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他不是这样认为的,那他自己为什么不去?” 第115章 长昇镖局 “他不敢。” “不敢?”忍冬突地抬起头,满眼的疑惑,她从不认为一个捕头会害怕一个妓女的。 “你见过有人天生就是妓女么?” “没有。” “那你说,这世上到底是先有的妓女,还是先有的嫖客?” 这并不是鸡生蛋与蛋生鸡那样的难题,这个答案明明就显而易见。 “有嫖客,才有妓女。”她皱了皱眉,还是很艰难地说出了这样的话,“有人想买,才有的卖。” “能明白这一点,你已比很多人要强许多了。” 荼蘼说着,转头瞥向了那个在一旁许久不语的“很多人”。 她看着张子虚,张子虚却低下头去避过了她的目光。 “你以为,这里和窑子有什么区别?” 张子虚也只对着忍冬自说自话, “每个人来这里上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对你讨厌的人笑,还要摆出一副讨人喜欢的样子来。 在这个地方,你可以厌恶自己,却绝不能让客人厌恶你。 要么才说,哪里都是一个样。” 他对着忍冬说,当然也就是对着她说。 她知道子虚为什么这样生气,自己曾经许诺给张子虚的那一片清风朗月终是要食言了,她把控不住这世道变局,她保不下他们万世太平,她能做的,只有带着他们一起颠沛流离,一起过着这种近乎卖笑的日子。 她不知道张子虚为什么会对妓女那两个字那样的深恶痛绝,只是每次提起红夫人的时候,他的脸上总会浮现出一丝嫌恶。 她没有问过他的过去,毕竟再好的朋友你也不能要求他毫无保留地站在你面前,只因他是你的朋友,你也该尊重他的秘密。 可婊子就是婊子,不管有什么苦衷,选择去做这一行,总归是不对的,她之所以说着这些,并没有想让他改变他自己的看法,但多少也要去理解他人的不易。 “如果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买与卖不应该同罪么?” 忍冬却忍不住问了出来, “正因为有人想嫖,才会有皮条客去逼良家女子为娼,有人想传宗接代,才有人贩子偷别人家的小孩。 可是为什么,明明这些买家才是真正罪恶的源头,朝廷却从来只对卖人的施以严法,而对那些买人的从宽对待? 为什么从古至今,世人只唾骂妓女轻薄下贱,却赞叹嫖客风流多情?” 荼蘼沉默了许久,她没有办法回答,很多年前她就有过这样的疑问,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最可悲的是,她知道以后也一定不会有。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很多时候,你觉得逾越了底线的事情,有些人却早就习以为常,而这种人,却又实在是太多,法不责众的原则,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可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 作为一个旁观者,随时都有权去质疑,却永远都无权去惩戒,这样的无能为力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寄希望于,随着世代教化的普及,能够让这些蒙昧无知的念头彻底消失在下一代。 至少,从十天开始,从那群山神庙里的孩子开始,她相信避雨客栈可以做到。 “你知不知道,她来永安巷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红夫人以前?”忍冬眨了眨眼睛,“她不是永安巷的人?” “往上数十辈,永安巷压根儿就没有本地人。” 张子虚也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着她的话,听着那些他不曾知道的事。 从前的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好好了解一下永安巷里的这些人,他只觉得他们无趣,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无趣,只要跟在掌柜的身边,认认真真做好她交代的事,那些闲杂的事轮不到他去操心。 可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好像又重新拾起了对旁人的兴趣,对生活的向往,这种心情,不就是他那夜在乌龙寨的崖顶决定跟随荼蘼入世时的心之所求么? 赤链蛇本是冷血动物,无悲无喜,可是人却知冷暖,明善恶,他好像突然变得有人情味了。 是因为荼蘼的言传身教,还是因为与胡阎的朝夕相处,或是因为与谢乌有的嬉笑怒骂,更或是,这个不知来处的忍冬触及了他的于心不忍。 到底,是什么变了? “你说,永安巷是什么?” “永安……” 面对她突如其来的提问,忍冬有些不知该如何作答, “是……是避风港?” “不对,永安是枢纽,是南来北往的必经之地,是掩人耳目的命脉之所!” 张子虚抢先答道,这话不是他自己想的,是当年荼蘼选择留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地方,没有长安的雍容华贵,没有江南的富庶丰饶,没有大漠的辽远苍茫,看似什么都没有,可却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荼蘼点了点头,继续问着,“那将这南北两地真正贯通起来的,又是什么?” “是人脉,流动的人脉,西南的马帮,东南的流商,关中的镖局,还有……”他支吾着,尽数着最有可能流动着的那些人,他知道,这些人就像是一根根细不可见的蛛丝,只有不断交织才能结成一张坚韧牢靠的大网。 “关中的镖局,关中曾有过很多镖局,可最有名的……” “是二十年前,长安南郊十里堡的长昇镖局。”忍冬抢着说道。 “你听说过长昇镖局?” “天下人谁不知道,长昇镖局的名号响彻南北,早些年那些流寇匪寨里都供着他们的镖旗,说是日后一旦遇见了,大家伙儿都得绕着道走。” “土匪窝里的事儿,你也知道得这么清楚?”荼蘼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忍冬,她这样的年纪,实在不该知道这诸多事情。 忍冬侧过脸去,微微皱起了眉,“小的时候,听茶馆的说书先生讲到过长昇镖局的名号,不过又是一出,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这种事儿江湖上司空见惯了,谁都能拿来说上一说,没什么好稀奇的。” “那你可知,红夫人的本名,原叫做温红玉?” “她姓温?” “至少你总该知道,长昇镖局的大当家,名唤温长昇。” 第116章 温红玉 忍冬好像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要提到长昇镖局,“他们是?” “她是温长昇唯一的女儿。” 她轻轻阖了阖眼,提及那个地方的时候多少总会有些不忍。 “原来响彻整个十二楼的第一名妓竟是当年天下第一镖局的大小姐,这么说来,她倒真算是明珠暗投了。” “江湖上的人提起温长昇,总是扶危济困,仗义疏财,一诺千金,来去这三句话赞不绝口。 不论黑道白道,遇上了长昇镖局的人也总会给上三分薄面。 可你知道的,很多人总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而越是要维持这样的名声,就越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他的代价是……他的女儿?” 忍冬的声音有些颤抖,她已是满目凄凉。 什么样的代价,她早已猜到,因为时到今日落幕种种早已如她所见,可这种凄凉,是明知道结果却仍有期盼,期盼世事并不会如她所想,最终幻梦落空的孑然荒度。 “你可知,喜欢仗义疏财的人,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乐善好施,得罪了小人,被人嫉恨?” “错。” 荼蘼摇了摇头,显然对这个答案感到有些失落, “行侠仗义的时候,得罪小人是在所难免的,然而小人也爱财,疏财亦可疏之。 在他决定做这件事起就早该做好打算,只不过他没有算到的是,一个人若是帮助的朋友太多,那么来找他寻求帮助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到头来,只会发现手头上的银子根本不够用。” “这世上想要赚银子的法子有很多,尤其是像他这样已经很有名望的人。” “嗯,本分的法子,钱永远都不够用,可足够挥霍的法子,都写在律例上呢。” “他当然也不会例外?” “这世上,除了天王老子,谁能例外?” 荼蘼说着这话的时候目光真挚而诚恳,让人根本不会认为她在开玩笑,可她旁的人眼中却早已投射出另一道不可捉摸的神采,如果这都不能算玩笑,那她又算什么呢? 张子虚如此,谢乌有如此,忍冬亦如此。 “那他用了什么不本分的法子?” “他只是将关中大大小小二十几个镖局联盟起来,统筹兼顾,然后被众人推上了盟主的位置。” “多方协调,统一管理,这难道不是好事?” “所谓的好事,无非就是便于自己行事。 这个年头,猫有猫道,狗有狗道,每个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混出来的这点生财之道突然就非要向一个只是名望颇高的人交上老底儿,又有哪个会心甘情愿的干瞪眼看着? 他只是以为坐上了盟主的位置,有了管辖这些人的权力,这样,他自有法子知道每一个镖局押送的货物,走过的线路,甚至来往的雇主。 人脉,就是命脉。” “也是,这个年头,就算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名字,放对了地方,也是值钱的,更何况这样交织密切的情报。” “如果只是泄露了雇主的秘密也就罢了,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干了一票大的,总会惦记着更大的一票。这种事情,一旦开始了,谁也收不住手。” “可聪明人都该懂得一个道理,细水长流方能长久,我不信做到了温长昇这个位置,觉悟竟还不如我这种普通老百姓。” “你不信,只因你并不是个赌徒。” “掌柜的真会说笑,说的好像你是一样。” 荼蘼冷冰冰地听着她的玩笑话,冷冰冰地回应着,“我是。” “我不信。”忍冬也逐渐敛起了笑意。 “为什么?” “我跟着你,看到的是你的一言一行,好像这天底下所有的事情都尽在你的预判之中,它们哪里用得着你去赌,摆弄这些小玩意儿在你掌中简直游刃有余。” “下注,是要有彩头的。 你只看到旁人吆喝助兴的热闹,却看不到下注的人早已活脱脱被剥掉了一层皮。 我的筹码,是我的这条命,你没有看见过我加注,是因为这筹码早已重如千金。 他也一样,只不过,他不该孤注一掷,脑子一热把整个长昇镖局的百年声誉也都押了上去。” “他还做了什么?” “他做了什么……唉,说来也没什么,自打他让手底下的人扮成了山匪的模样,丢镖的案子却比往年更多些罢了。” “他的银子是这样来的?” “大部分是。” “可是监守自盗,难道他不是嫌疑最大的那一个?” “如果他也是损失最大的那一个,别人还会怀疑他么?” 忍冬努了努嘴,“他连自己都抢?也是,反正抢到手了,还是自己的。只是他这样做,岂非又得落下个没本事保住镖的名声?要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丢了命没什么大不了,可若是丢了镖,怕是一辈子都再抬不起头的。” “流寇山匪横行乱世,连朝廷都没本事解决的事情,几十桩生意里碰巧有一桩遇上了,不过也只能自认倒霉。更何况,他们打着黑手的名号,黑道白道又有谁敢沾手追责?” “这倒真是个细水流长的法子。” “可不是呢,若不是他太贪心,没有上下打点好,疏漏了消息,一不小心抢到了一位有本事的大人物头上,或许直到现今还能混得风生水起。” “哪个大人物?” “这个人可不能说。” 荼蘼瞥了一眼身边的人,他们几个全都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看来越是身份神秘的人越是能轻易吸引别人的兴趣, “不过我倒是听说,几个月之后,长昇镖局就多了一个得力的助手。 传闻这个少年郎秉性温良,待人谦和,年轻有为,身手不凡,他从趟子手做起,不到三年就混到镖师的位置,这还是行当里的头一遭呢。 据说啊,本来温长昇也不想把一个不知根底的人提升的这么快,可这个人整整三年从未失过一趟镖,实在是后生可畏,让他喜欢极了。” “招到这般得力的镖师,倒不知这温长昇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不管怎么说,有本事的总归还是比没本事的要好。” 忍冬垂下头,她明白荼蘼此时的敲打,这样的镖师,即便是犯了错那也是对的,不论是温长昇,还是花荼蘼,在他们眼里,有用的人总比没用的人要受用一百倍。 “蛰伏三年,这个人已成为温长昇的左膀右臂,亦是他中意的乘龙快婿。” “你是说……他和红夫人?” “三年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应是儿女情长。 他本想着等到红玉行过及笄之礼,就成就他们两人一段美好姻缘,却不曾想,这个风华正茂的小子不过就是那位大人物安插进来的一条狗。 这个人,在他那里三年如一日地勤勉做事,只为了趁其不备搜集他所有的罪证,就等着最后公之于众将他一朝覆灭,永世不得翻身。” “这个人是……” 忍冬已想到了什么,只是她不敢再说下去, “他,他是……” “是,这个人,就是百里长街。” 第117章 痴人说义 “他那时就已是捕头?” “他从来都只是捕头。” 听到这样的回答,忍冬已然意会,有时候,为情面所鄙弃的人往往也是在做着为理面所坚守的事情,他既是捕头,这便是他的职责所在,无论对谁。 他不得不。 或者说,他理应如此。 更或者,他本就是。 “那他和红夫人之间,你刚刚说的儿女情长,都不过是逢场作戏?” “一念碧落,一念黄泉,道是无情,却……咳,如果都是假的,他现在又何必每月十五来我这里喝一顿酒呢?” 他每次来喝酒,都会带点东西,他不方便直接交给红夫人的东西。 荼蘼发现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成了只搭起一座桥梁的喜鹊,可能,就从一年前酒馆开张的第一天起,就从见到百里长街的第一面起。 百里长街见到她时,就知道永安巷又要不太平了,而她见到百里长街时,就明白永安巷为什么一直如此太平,也许那时的他们,早已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协议。 “可如果都是真的,时隔二十年还能够深情不减,他们两人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样?”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 荼蘼说着这样的话时,却听到旁边一声嗤笑,她转头瞪了一眼张子虚, “好笑么?” 这笑声戛然而止,虽然张子虚心中十二分的不服,可掌柜的若是指鹿为马,他也断然不会再说那是头鹿的。 荼蘼知道他听到这样的话,心中是怎样想自己的,只是她并不在意,且继续云淡风轻地说着,“温长昇既做了这样的事,自然明白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所以也早就安排好了一切。他爱妻如此,所以才下定了决心当一辈子的鳏夫,他爱女如此,又怎么可能把温红玉推进火坑?” “你是说,他已为温红玉安排好了一切?” “他早已为温红玉购置好了一处山明水秀的别院,留下了一笔十辈子都挥霍不完的钱财,秘密将她安置在了那里,只要她自己不站出来,就不会有人找得到她。” 忍冬闻得此言,嘴角居然轻轻地上扬了一下,这连她都不曾察觉,“算他还有点良心。” “只不过……” 荼蘼微微顿了一下,她却不觉地叹了一口气, “长昇镖局的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其他人?他难道不止这一个女儿?” “他女儿是人,别人就不是人了么?” 忍冬哑然,只有苦笑,一想到有些人连自己的女儿都不当成人,又何况那些根本叫不上名字的普通人,她只是习惯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早晚早晚,早早晚晚,事迹败露之时,长昇镖局被抄得干净,可值钱的家当却一样都没找到,你说那位大人物,他能善罢甘休么?” “换我也不能。” “是个人都想得到,钱在谁的手里。” “可你不是说,他已把温红玉藏得好好的,谁也找不到?” “当时上面的人曾放言,有知情者提供线索的,赏十两金,有能找到温红玉藏身之处的,赏百两金,有能带温红玉前来见他的,赏千两金。” “千两金,嚯!” 张子虚在旁惊叹了一声,千两银对他来说都已是巨款,千两金,此生还未得幸见过, “不过依着温长昇的性子,怕是攒一辈子也攒不出来这么多的钱,那个人肯下这样的血本,就不怕到头来血本无归?” “有时候人为了赌一口气,搭上万两金,也是值得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也说得过去,所以有人为了钱,出卖她了?” “别人倒是想出卖,可谁人又知情呢?” 荼蘼掂了掂手中的包裹,这其中的分量,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人知道这种法子永远都找不到她,所以提了另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你可知那时世上最可怕的两个去处?” 忍冬摇了摇头,那时已是十七年前,世上还没有她,她不知道世上。 谢乌有捋了捋胡子沉声说道,“男怕九黎冢,女怕十二楼。” “九黎冢?”忍冬歪头不解地看着他,十二楼她知道,可另一个,听都没听说过。 “九黎冢是世上唯一一处奉旨可以活人铸器的刀剑冢,那些获罪去到里面的男人,从进山门的那一刻起他们身上的每一个部件就都不再是自己的了,有时候铸剑师会需要一根手指头,有时候又需要一整个腿骨,有时候正好缺一块天灵盖,他们总不会一次取完,而是随用随取,保证材料的新鲜,绝大部分人从被割的第一刀起,至少都能活七七四十九天以上。至于那时候的十二楼……” 谢乌有边说着,抬眼瞟了一眼忍冬脸上的表情,故作神秘地笑了笑, “算了,你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还是不知道的好。” “不过就是个卖笑的地方。” 张子虚不屑地哼了一声, “现在是,从前不过也是。” 谢乌有斜瞟着荼蘼,话却是说给张子虚听的,“你也小,还不太懂。” 荼蘼不想再深入探究九黎冢与十二楼是否可怕,毕竟这两者与黑手那个无间地狱比起来,简直就是人间安乐窝,她打断了他们的话,“所以有人提出了另一个法子,昭示天下,长昇镖局里面的一百三十一个家奴,男的送去九黎冢,女的送去十二楼。” “就这样?”忍冬听着她的话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样的法子怎么会比第一种更有用? “就这样,温红玉便找到了。” “她是自己出来的?” “她不过是跟那位看不见的大人物做了个交易。” “就为了保全那些奴仆?” “幸而那人也算是守了承诺,放了那一百三十一个家奴,他……只是把温红玉交给了十二楼,充作官妓,永世不得赎身。” 忍冬低着头自言自语,“以一人之屈辱换一百多奴仆的苟活,值得么?” “时逢乱世,尚不足以独善其身,却还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人皆道其痴,我独敬之。” 荼蘼转头看向了张子虚, “你总该明白,为什么我独独对红夫人与别人不一样。” “留下这么大一个烂摊子,温长昇就不管了么?” “他死了。” “死了?” “他自以为把后事安排得天衣无缝,为了保全仅剩的一点名声,长剑抹喉,以死谢罪。” “他自以为……”忍冬冷笑了一声,“他却没想到,独独最不了解自己的女儿。” “想来温长昇这个人,虽算不得什么英雄,却也算是一条好汉,他的初衷本是为了尽可能地多做些善事,却阴差阳错误入歧途,到头来却不得不以恶养善,当真是令人唏嘘。” 荼蘼突地凑近了她,语声也轻柔缓慢下来, “所以你总该记得,不管接下来你想做什么,都只得量力而行,切莫冲动。” 忍冬不禁后退了几步,她说的话明明如绕指柔,可却令人觉得一把尖刀悬于头顶,随时可落。 她突然想起了有什么不对劲,“提出第二个法子的人,想来也是最了解温红玉的人?” “也许是个最懂她的人,也许,是个很懂人性的人。” “是百里长街?” 忍冬又惊又恐,她实在不想承认,可又实在是想要知道。 “是……是不是?” 第118章 误 “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 荼蘼却直勾勾地盯着谢乌有, “知道九黎冢秘密的人并不多。” “他……他本不必把事这样做绝的。” 忍冬现在突然后悔,刚刚见到百里长街的时候竟还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如果她早些听过这个故事,早就一口啐在了他的脸上。 “这就是百里长街的性子,公事大于天,任何私情都不能徇。” “看来他天生是块当官的料。” “别闹,这只能说明他天生是块当捕头的料。”荼蘼却并没有半点鄙夷,只是颇为可惜,“正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注定当不了官。” “呵,立了这么大的功,他却没有升官?” “因为这功本不是他立的。” 在一旁被荼蘼盯得浑身不自在的谢乌有突然打断了他们的话,他实在已有些扛不住了,转问向荼蘼, “二十年前你也只是个还没下山的小屁孩子,怎么会知道这其中的缘由?” “道听途说,是个长了耳朵的人都会的技能。” “听来的事,做不得数。” “何以见得?” 谢乌有眯起了眼睛,一下又一下地轻轻捋着自己唇边的小胡子,“你刚刚提到长昇镖局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嗯,这个案子是我办的。” “你?”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了谢乌有,这的确全都在他们的意料之外,除了荼蘼,她听到他提及九黎冢的时候,就全已猜到了。 “你们莫要忘了,我以前是干什么的。” 荼蘼也顺着他的话接了下去,好像很意外的样子,“是啊,我怎么差点忘了。” “他以前什么来头?” 忍冬明知故问,看看面前的几个人,又侧目用余光瞥了一眼那个一直在后厨门口站了许久从不做声的身影。 “他以前,给一个混得比较好的捕头当替补。”张子虚撇了撇嘴,一脸的嫌弃,“就干了这么一件还算拿得出手的事儿够他吹一辈子的。” “哪有,我也不是逢人就说的。” “废话,逢人就说你哪还能保住这条小命到现在?” 忍冬听着他们的吵闹尴尬地笑了笑,那夜知鱼与黄金屋的谈话她早就偷听到了,这几个人的底细也都大致明白,堂堂的捕神谢名昭,在他们口中竟已沦落成一个连名字都不值一提的混得比较好的捕头而已,嚣张。 “咳咳,那些年,我也算是半个朝中之人,什么事儿都能多少知道一点。 证据的确是百里长街花了三年时间搜集到的,可到了最后,他却后悔了,他和温红玉之间那点破事儿,上头都是知道的,本以为他只是逢场作戏,却不曾想他也会入戏太深难自拔,耽误事。 那些人可不懂得什么叫做怜香惜玉,只知道什么叫做有始有终,想半路反水可由不得他,所以早就备下了第二计划,第三计划。 谢名昭急功求利,主动揽下了这堆烂摊子事儿,最后到底是我潜入那里,偷得了这些证据,交给了他们。 若不是百里长街优柔寡断,捕神的名号哪里还轮得到他谢名昭?” 张子虚听完他的话并没有感到很意外,只是有些悻悻然,“呸,亏你还好意思说得出口,替谢名昭这种人办事,你还真是不挑活儿。” “赚钱嘛,不磕碜。” “你替他做了那么多年的黑心事,一年前却又反手杀了他,转投了咱们家掌柜的,我可不信你是什么良心发现,莫非……是因他给你的银子不够用了?” “你觉得我是图她三钱银子的月薪?”谢乌有嘴角微抿,转头看向荼蘼。 荼蘼不说话,张子虚也不再说话,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唉……你这话问的,教我该如何回答是好? 说真话,你们又不爱听,说假话,你们也未必信。 所以还是说,不可说,不可说啊。” 谢乌有摇了摇头,打破这一片尴尬的宁静, “扳倒长昇镖局的人是我,升官发财得虚名的人是谢名昭,而这背信弃义的脏名自然落到了百里长街的头上,他虽然什么都没有做,而这不做就是大错特错,所以在捅破天之前,他早就被秘密关押了起来。” 荼蘼低头忖吟,“这就难怪了。” “什么难怪?” “难怪,以他的心性,会眼睁睁看着红夫人流离辗转却无动于衷,原来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他没做这些事。” 忍冬却是庆幸的,甚至有些开心, “那他遭遇的这些事,红夫人知道么?” 荼蘼看着她小女儿情怀的样子,愈发觉得有意思了,“当时肯定是不知道的,可是这些年的隔阂与相守,纵然百里长街什么都不说,我想颖慧如红夫人,一定也已察觉到了。” “那为什么,百里长街还是不敢直接去找她?” “因为他们之间,还有一个人。” “什么人?” “成欢的生父。” “成欢是谁?” “成欢就是无问。” 听到这个名字,忍冬皱了皱眉。 无问,这个名字她知道,前几天一言堂大摆宴席的时候,她就留意过那个跟在百无先生身边的孩子,那孩子虽然看着像个老实乖巧的闷葫芦,即便受尽黄金屋的嘲讽侮辱也不发一言,但是她总能从那人身上嗅到一丝不可言喻的深邃。 无问是红夫人的儿子,这是她后来知道的,可他的父亲是谁,只怕是整个永安巷的人都不得而知。 “成欢……他不是百里长街的儿子?” “温红玉与百里长街虽然是发乎情,但却始终止乎礼,又怎么会有儿子呢?” “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想到这个人的时候,荼蘼的眼中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嫌恶,“我死了他都不会死。” 谢乌有却似乎找到了自己很感兴趣的节点,“你跟这个人很熟?” 荼蘼并没有回答他的质问,而是反问,“所以我猜当年这引出温红玉的法子,应该也不是百里长街的主意了?” “是我。” “你肯承认?” “承认,这没什么可丢人的,为什么不认?” 谢乌有承认得很坦然,毫不在意对面几道鄙夷的目光, “我只知道这一点儿,你知道的,我那时不过也只是个兢兢业业的打工人,我跟温红玉又不熟,自然是拿着老板的钱财,替老板拿主意消灾,他出钱,我做事,别的都不关心,至于那老头子死没死,那女人卖没卖,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混口饭吃嘛,都不容易。” 荼蘼点了点头,诚然理解,“这口饭,也不是人人都能吃得起的。” “我虽混进长昇镖局的时间短了些,但温红玉这个人心性温良,还是很容易就能看透的,所以只要用点脑子,只要用对了法子,找她并不难。” “不会成欢是你……”忍冬张大嘴看向谢乌有,一副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的眼神看着他。 谢乌有被这眼神盯得一个激灵,赶忙摇头,“瞎琢磨什么呢,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可是一点儿都不知道了啊,成欢他爹是谁鬼才知道,哎哎哎,你们几个看什么呢……”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 荼蘼却最先站出来表示对他的肯定, “温红玉的眼光总不至于这样差。” 谢乌有无奈地笑了笑,“听君一席话,我竟不知道该谢还是该骂了。” “当然是要谢的,除非……你那每月三钱的月俸不想要了。” 忍冬瞧着他也觉得不像,突然觉得刚才自己的脑洞有些匪夷所思得可笑, “不是他,那还有谁?” “他……还记得我说过,温长昇得罪过的那位大人物么?” 荼蘼一想到那个人,眉间几蹙频频, “那个人知道温红玉被送去了十二楼,可是即便这样他还是不解气,就从死牢里找来了三十个全身生疮流脓的死囚犯,让他们一起买下温红玉的梳拢之夜,花多少银子都算他的,他本想着,让世上最肮脏不堪的人一齐糟蹋了她,才算是出了一口恶气,说来也可笑,最后他却偏偏没想到,千算万算,误把自己也算了进去。” “这么说来,他就是成欢的父亲?” “十六年前,永安巷的十二楼出了一位花魁娘子,一舞动江城,惊座满堂红,听说她的梳拢银子被喊到了十万两,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即便是到了如今,也再没有人卖到过这样的价钱,而她的恩客,暗自派人杀了那三十个死囚,只身留在十二楼三个月有余,夜夜笙歌,最后被八道急令强召,才不得不离开。” 谢乌有敛起了好奇的目光,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你说的那位大人物,我想我已多少猜出来是谁了。” 荼蘼轻轻叹了一口气,“有时候,我真是想宰了你,你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 “你舍不得。” 谢乌有却权当是玩笑话一听作罢, “若是你身边尽是些子虚这样的睁眼瞎,那岂非得头疼得要命了?” “关我什么事?” 张子虚眼看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急的直蹦起来, “你个死猫,你再编排我,小心我把你的那点破事儿全都捅搂出来!” 第119章 好人 “你们两个有事儿瞒着我?”荼蘼静静地站在一旁看戏,突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没有的事儿!”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着,可这样的默契,却更惹人怀疑。 荼蘼只是笑笑,并不追问,有些事越是想知道,人家才越不告诉你,她向来都很有耐心,也很有信心,她还等得起,“温红玉的故事是我的耳听为虚,可红夫人的故事,却是我的眼见为实。” “那你怎么知道,成欢一定是那个人的儿子呢?” “三个月的红绡帐里,直到那人离开之后红夫人才发现自己身怀有孕,也正为此,她逃离了十二楼。” “这不可能,从来没有女人能逃出十二楼。” “是,从来没有。十二楼一直是个有去无还的埋骨地,我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法子逃出来的,可她就是出来了,还生下了这个孩子。她带着成欢流离辗转了许多年,四处打听那个男人的下落,你既已猜出了那个人是谁,总该知道,凭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怎么可能够得到他。” “难道她也找到了?” “我只记得,八年前她带着成欢找到那个男人的别苑,那时,我正巧暂住在那里。” 荼蘼长长阖了阖眼睛,前尘旧事历历在目,令人心有余悸, “她看到我,就走了。” “她以为你是那个人的情人?” 谢乌有觉得有些好笑,居然有人敢去这样想,不过很快他的表情又严肃起来, “也是,从来只有新人换旧人,谁能念得旧人恩,更何况,看到的人是你,怕是任谁都会自惭形秽,自觉没有脸面再留下来。” “她只是……本就不喜与人争些什么。” “掌柜的,你怎么会跟那种人在一起?”张子虚使劲摇了摇头,“那个人从一开始听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东西,他不会对你也心怀不轨?” “想什么呢,他从来只喜欢未到及笄之年的幼女,而我那时已有十八,实在是太老了些。” “这他娘的就是个变态!”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谢乌有眯起了眼,慢慢地捋着自己的小胡子,“每个人都有喜好不同的自由。” “你还在替他说话?!” “不,我说的是人,畜生当然除外。” 张子虚听到他这样说,虽是松了一口气,可挥出的拳头已经收不回来了。 他们两个人总是很不对付,但在这件事情上态度却是出奇的一致。 这大概也是人的本能,但凡心性正常的人,不论身份尊卑,不论品味雅俗,不论性情骄谦,至少都会对这种丧心病狂的喜好表示自己的深恶痛绝,如果有人当真觉得那是他的自由,那人大抵也他娘的是个变态。 “那你们是?” 荼蘼看着张子虚一副吃瓜在望的表情时皱了皱眉,“你莫忘了,那时候的我是什么身份。” 听到这里,张子虚的脸色突然黯淡下来,整个屋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秘密,人有五指,却能一手遮天,而无名指的可怕,只在于她的无名。 “所以那个男人,不只是朝中的大人物,也是黑手的大人物?” “所以想要活命,你们也别再打听他是谁了。” “可红夫人后来却带着成欢回到了十二楼,难道那个人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肯认?” “他……他大概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 荼蘼一回想起那些年的事,眼前总会觉得蒙上了一层阴霾挥之不去, “红夫人只在门外,连那道门槛都没有跨过,我敢保证,除了我之外,谁也没有见过她。” “掌柜的,你可真是个好人。”本是一言不发的忍冬突然间冒出了这样的话。 听着忍冬的话,谢乌有却努嘴笑了起来,“哎哟喂,你不要为了那么一丁点工钱说话就昧着良心,有些人分明是仗势欺人致使得人家骨肉分离,这哪里有半点好?” “正如你所说,这个人进可在朝中被奉为不可言其名的大人物,退可在黑手占据不亚于掌柜的一席之地,假公济私釜底抽薪的是他,吞人家财逼良为娼的是他,十万两银子博美人一笑的是他,春宵散去弃如敝履的是他。 此人性情这般阴晴不定,手黑心狠,只怕掌柜的当初若是让他见着了,抛妻弃子倒好,杀妻葬子以掩盖住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去才是真。 观其行,知其人,如果我是他那样高高在上的人物,我只会把一切可能影响我名声的绊脚石全都除去,掌柜的正是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才心有不忍,才将他们赶走,免于祸事。 所以我才说,掌柜的当真悲天悯人。” 看着谢乌有与忍冬两个人的一唱一和,荼蘼心中了然,想必他们俩已经在无形中达成了某种默契,某种子虚那傻孩子永远都学不会的东西。 “还记得那夜,你问我为什么要保百里长街。” 荼蘼看着谢乌有,她也在给他一次机会, “当年她带着孩子去求那个人的时候,我没能出手帮她,一直芥蒂在怀,如今,成欢不肖,百里长街可能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会全心全意对她好的人,说什么,我也要保他。” 他听得明白,也看得明白,她会尽可能去保所有值得保的人,就像当年同样保得住走投无路的他们几人。 “八年前……” 忍冬细数了数,以她对这永安巷的了解, “听说红夫人是八年前回到的十二楼,她既然逃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回到十二楼?” “因为十二楼是个人间地狱。” “她是想折磨成欢和她自己?” “恰恰相反。” “我不明白。” “你最好永远都不明白。” 忍冬又算了算,好像更迷茫了,“我听说百里长街也是八年前来的永安巷,我想以那位大人物的性子,是不可能轻易饶过这个不成事的人。” “除非……” 看着荼蘼的笑而不语,忍冬恍然大悟,立刻改了口, “莫非他是为了守着红夫人,才到这里来的?” “我不知道,我猜,百里长街想留在什么样的地方,就一定留得住。” “不升官我懂了,可这些年他得罪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为什么没有降呢?”这是忍冬的疑惑,当然也是永安巷所有人的疑惑,这个动荡的地方,从来没有人能够如此永安。 “因为永安巷这个地方,就是个修罗场,这样一块烫手的山芋,只有他肯接,也只有他的铁齿铜牙能不要命地啃下去。” “那红夫人对他,到底是余情未了呢,还是恨之入骨呢?” “你这个……倒是问倒我了,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还重要么?” “当然重要!” 忍冬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些不对劲,可却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我只知道,人既然活着,就不能不明不白的活,不管孰是孰非,只要肯耐下性子去看,去听,去想,一件一件拎出来,理清楚,总会得出个所以然来,这世上的道理既然存在,那就没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我最讨厌人家敷衍说无从考究,实际上就是逃避责任。” “嗯。” 荼蘼并不反驳,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声,她看着忍冬时,眼中充满着说不明的羡慕。 羡慕她的年轻,年轻真好,总是可以这样毫无顾忌地义愤填膺,尚未懂得难得糊涂的可贵,也算是幸。 忍冬看她不予回应,喃喃地嘟念着,“不论如何,百里长街先对不起红夫人,不论落得个什么样的下场,总归是活该的。” “为什么不是温长昇自作孽不可活呢?” 忍冬突地怔了一下,“什……什么?” “百里长街要是刚正不阿交出证据,你们就说他薄情寡义,百里长街要是于心不忍选择护短,你们又说他尸位素餐,百里长街要是不回到永安巷,你们就觉得他忘恩负义,可百里长街如今守着十二楼,你们却又笑他竟还有脸面回来,他倒是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这难道不是所谓的动辄得咎? 人心伪善,总是喜欢偏向弱者,谁的下场最惨谁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同情。 这其中最无辜受累的只有红夫人,所以你自然是站在了她的这边,同样也将她最为亲近的家人看作得错且错,何况人死为大,一抔黄土,一杯浊酒,便能一笑泯恩仇,前尘种种既往不咎,可若不是温长昇不义在先,又何来百里长街辜负在后? 先入为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你要时刻记得,咱们是局外人,不管对谁,只有不偏不倚,才能看得清明。” “我懂了!” 张子虚一把拉过了忍冬,得意洋洋地炫耀着, “就假如说啊,如果你的家人十恶不赦,你会选择徇私包庇呢,还是大义灭亲呢?” 忍冬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这种问题实在是难以回答,却是反问,“你呢?” “我?我当然是大义灭亲了,这还用得着考虑么?” “没心肝儿的东西没家人。”荼蘼在一旁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有些忿忿不平,“刚才还说要认老子当娘,现在就盘算着怎么灭老子了?” “掌柜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张子虚刚想再解释些什么,却发现荼蘼已忍不住笑出了声, “好啊你们,这是跟我当菜涮呢!得了,能够大义灭亲的毕竟是少数,那都是些大英雄大豪杰做的事情,咱们几个,还是老老实实开咱们的黑店。” “嘿哟喂,你可算想起来咱们是开店的了,就知道嘴上说,还不快去干活!” 张子虚望了一眼门外,“我去给掌柜的开张拉客!” 谢乌有也立马窜回了账台后面,“我去给掌柜的清算账本!” 后厨的门口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我去给掌柜的煮牛肉面。” 忍冬看着周围的人突然全像变了一个人,立刻意识到危机感,赶忙跑开了去,边跑边喊,“我去给掌柜的烧洗澡水!” 忍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后院,大门打开,晨曦的光穿过雾气透了进来,洒在另一个背影上面。 谢乌有只是说着那样的话,但他却站在柜台旁一直没有动,背对着她,站在半明半暗之中。 “人走了,你可以说了。” 第120章 大庸朱家 谢乌有迟疑地看着她,刚想张口说些什么就又突地闭上嘴,往后厨的方向探了探脑袋。 “你尽管说,有火凤在那看着,谁敢偷听?” 荼蘼总是可以这样无条件地相信胡阎,同样的她也相信,胡阎也会在每次与她意见不和时照样为她卖命。 “我不是不放心老胡,我是……” 谢乌有看了看张子虚,欲言又止, “你确定要我在这儿说?” 他的犹豫并不是毫无道理,毕竟荼蘼交给他们几个办的事,从来都是各办各事,他们几个也从来都不会互通有无。 荼蘼算是看明白了他的顾虑,“子虚不是外人,但说无妨。” 谢乌有的眼睑耷拉下去,只是自讨没趣地笑笑,他无疑是嫉妒的,每一次,胡阎与张子虚从来都不需要多说什么,她都能完全地放心,而对他,她总是时刻忌惮着,从没有半刻放松。 张子虚直到听见了自己的名字,才反应过来这位原来是在避讳他,为了回敬他的这种避讳,他决定竖着耳朵一字不漏仔仔细细地听。 就搬个板凳,坐在他面前。 “昨儿个你让我去百无先生那里打听的事儿,问出来了,可那丫头一直在你跟前晃悠,我都没机会跟你说。” 谢乌有皱眉瞥了一眼这个碍在面前的少年,他实在想不通,这么爱拖人后腿的小子,有人为什么会偏偏器重他。 “还真是你让他去找的百无先生啊?” 张子虚扭头看着荼蘼惊呼了一声,又下意识地把声音压低了些,一根手指头戳着后厨的方向, “是为了她么?” “你可还记得,咱们昨日在黄金屋的一言堂里吃到的那盘剁椒鱼头?” “当然!” 张子虚的眼中散发出明亮的神采, “那道菜,还是我和她一起做的嘞!” “嗯?” 看到谢乌有将信将疑的表情,张子虚努了努嘴,“我负责劈柴生火,也算出过力了。” “嗯。” 谢乌有这才完全相信张子虚所言非虚, “你们刚刚说的剁椒鱼头,那可是南楚诸地有名的菜肴。” “南楚诸地多风味,各家有各家的拿手绝活。可即便是同一道菜色,也是百家手,百家味。至于那一盘的味道,我记得只在大庸城的朱记饭馆尝到过。” “你什么时候去过大庸城?”张子虚委屈巴巴地看着她,这三年来他们两人几乎每天都形影不离,她是不可能单独去过的。 荼蘼也似是想了一会儿,“少说也有七八年了。” “七八年前的味道,现在还记得那么清楚?” 面对谢乌有的质疑,荼蘼只阴恻恻地说着,“十三蓑衣客的每一招每一式,我现在也还能如数家珍。” “十三蓑衣客?” 张子虚嘟念着这个有些耳熟的名字,突然间恍然大悟,指着谢乌有的鼻子大笑道, “噢,我想起来了,就是一年前我跟掌柜的在汉川,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晚上,那天下着大雨可把我淋了个好歹,你们十三个穿着蓑衣的龟孙子还要刺杀我们来着。” 他话说着,看到谢乌有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遂也识趣地闭上了嘴。 这是不光彩的过去,也是不愉快的过节,人与人之间想要过得长久平和,翻旧账是最不该出现的愚蠢行为。 那夜,十三蓑衣客,只有一人存活。 背叛的那一个。 有些人,好像一生都在背叛,他也好像只能在一次次的背叛中寻找到一条狭窄的生路,上次他赌赢了,而这次,谁知道呢? 荼蘼提到了十三蓑衣客,是为了提醒他,她就是能够记得清楚。 想活命,自然什么都要记得比别人更清楚一些。 “大庸朱家已经没了。” 谢乌有又下意识地瞟了一眼后厨, “三年前,一场大火,全府上下三十余口葬身火海。” “全死了?” “是,也不是。” “怎么讲?” 谢乌有皱了皱眉,“这是坊间秘传的话,我只是复述一遍,是非真假,你们也就听着自己估量。据说啊,当年朱府大火烧了整整一夜,漫天红光却无一人发觉,没有哭喊声,没有扑火声,府中上下一个人都没有活着跑出来,你说奇也不奇?” “这种死法,莫不是被人先灭了口,再烧了宅子?” “可朱家不过就是个开饭馆的,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图什么呢?” “害命,大抵是为了谋财。” “也许,可奇怪的是,第二天衙门来清点财物的时候,府里什么都没有丢。” “也有时候,灭口,就只是为了灭口。” “我当是什么新鲜的事儿。” 张子虚听后却不以为意, “江湖上每天都有家门被灭,这不过是稀松平常的家常便饭,又有什么奇的?” 谢乌有摇了摇头,“奇就奇在,朱家老爷夫人少爷小姐连同丫鬟小厮总共三十七人,第二天在废墟里发现的焦尸也正好是三十七具,可是,偏偏有两具尸体却对不上原本的人。” “人都烧焦了,他们又是怎么分辨出来这人是真是假?” “下人们身上都有银腰牌做信物,而主子的身上当然也有别的特殊的东西,其实烧到这个程度,身上的信物并不足以证明他就是谁,但至少可以证明,他不是谁。” 谢乌有看了看已经被绕蒙圈的张子虚,微微笑道, “就比方说,如果子虚死的时候已经面目全非,你怎么确定这尸体是他?” “你才死了呢!” “比方,比方。” 荼蘼抿嘴一笑,“这好认,子虚的左屁股上有一颗黑痣,桃心形的。” “这你都知道?!”谢乌有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好像把自己的不解又加进了一步。 “这有什么。” 张子虚不屑地白了一眼谢乌有的惊恐, “喏,她身上有几条刀疤,在什么位置,伤口多长多深,隔着一丈远我都能比划出来。” 谢乌有看了看荼蘼,又看了看张子虚,“原来你们的交情已经到了这一步。” 荼蘼却丝毫不在意他的话中带刺,看着张子虚时眉间频频若有所思却又一笑置之,“那时候他不在,他不知道。” “我自是没你们彼此了解。” “这没什么好羡慕的,毕竟如果能选,谁愿意走到那一步。” 张子虚听着谢乌有的酸气十足皱起了眉, “你是不知道,三年前我决定跟着她下山时,还以为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呢,没想到啊,刚下山就是无休止的被人追杀的日子。 你知道每天被几十把刀追着砍,还个个都是武林高手,是什么滋味儿么? 你知道,每天睡不到两个时辰,而且只要听到一点儿动静就得醒过来拔腿就跑是什么感觉么? 你知道,兜里没有一文钱,这个女人的酒瘾一犯,我就得去给人酒馆刷两天两夜的碗抵债是什么日子么? 好死不死的,她还要守着那不能杀人的规矩,只做那人人喊打喊杀的过街老鼠。 噫,逃亡的那几年,我要是没有她,她要是没有我,只怕我们两个都活不到现在。” 第121章 火 “你们这算是相濡相呴,还是……” “他的命是我的,我想怎么用,便怎么用。” 荼蘼找了一个无法辩驳的借口打断了他的好奇心, “所以,那两具尸体,究竟是怎么回事?” “咳咳,有一具尸体看起来应该是朱府的管家,不论是衣着配饰,亦或是瘸了的左腿,他做的实在是像。” “像?” “像。只可惜,人力终不及天工,那管家的腿骨本是先天畸形,已经瘸了几十年,可那具尸体的残疾,分明是人做的痕迹。试想,他为什么要伪造这样一具尸体,让人们认为他已经死了?” “因为,他还活着。” 荼蘼侧目看向张子虚,若有所思地问道, “你记不记得,在望风崖,她那个假冒的爹,好像也是个跛子。” 张子虚使劲地点了点头,“他虽然极力掩饰,装成正常人的模样,可我看得出来。”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是大庸朱家的二小姐。” 谢乌有倒吸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自己先前的站队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那年朱家的二小姐不过才十四岁豆蔻年华,可死的那个人骨缝早已闭合多年,显然是个成人了。” “这么说来,朱家的那把火是她放的?” “大家都是这么猜的,毕竟,这位二小姐不是在朱府里长大的,而是半路进来的。” “从来只见过半路进来的夫人,却还没见过半路进来的小姐。” “这就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了。” “又是二十年前的事?” “这件事真的跟我没什么关系。”谢乌有捋了捋胡子,看着旁边两道质疑的目光直摇头。 “明白,大庸朱家这个点子太小了,你根本就看不上。” “知我者,莫过于掌柜的。” 谢乌有无奈苦笑, “二十年前的大庸城还没有什么朱家府邸,那时候只有一个穷酸落魄书生朱则羲。 话说这朱则羲曾十二岁中秀才,满腹经纶,出口成章,在当地也算是人人耀赞的可畏后生,只可惜后面十余年屡试落第,家道中落,最惨的时候老婆带着一岁的儿子奔回了娘家一去不返。 这朱则羲倒也不是迂腐不堪的木鱼脑袋,读书人总说君子远庖厨,可他却不以为然,随即拜入了一家老字号湘菜馆远近闻名的杜大厨名下当学徒,什么苦都吃得,什么累都受得。” “赚钱嘛,不寒碜。” “只可惜好景不长,没过两年这位杜大厨就因病过世了,杜大厨膝下无子,他的几个徒弟为了争夺那家杜记饭馆,自是要先把他排挤出去。 说来也是嗟吁,这朱则羲竟也不争不抢,只为了聊表孝心请了杜大厨的骨灰,自此朱则羲带着杜大厨的尸骨送他还乡,一去不回,三年没有音信。 时过境迁,人们都以为他客死他乡的时候,朱则羲突然回到了大庸城,摇身一变竟成了腰缠万贯家财的朱大掌柜,并购了当时已没落不堪的杜记饭馆,这才有了大庸朱记的招牌。 最让人称颂的是,他虽衣锦还乡,却仍不忘曾经背弃他的糟糠之妻,将他们母子二人接了回来。 人们看到他这日子过得风风火火,以为苦尽甘来,可是就在十年前,朱府里突然接进去一个失散多年的二小姐,却不知引进去的实则是祸水之源。” “这位二小姐,该怎么称呼。” “朱颜。” “朱颜……”荼蘼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如果是仇家,她绝不会忘,除非,她根本就不知道。 “这是一桩悬案,人们只能猜测可能是这位朱家二小姐做的,这之后谁也没再见过这位二小姐露过面,可是人们又不敢印实这猜测,毕竟血浓于水,弑父的罪名却不是人人都能担得下的。” “不图财,只图命,那就是报仇咯。” “所以她找来这里……” “看我做什么?” 荼蘼避过张子虚直勾勾的眼神, “我跟这个朱家也就是八年前在大庸朱记吃过一顿饭的交情,跟他们着实没有什么过节,尤其没欠过银子,那时候我包里还不缺钱。” “跟她爹没仇,那可能跟她娘有仇。” “那更不可能了,我从来都不会欺负女人。” 看着这两人似信非信的目光,荼蘼也懒得再做解释, “百无先生有没有说过,这两个人放完火之后去了哪?” “一个你们俩都绝对不想听到的地方。” 荼蘼与张子虚相视一笑,这天宫地府他们也都闯得,世上还有什么地方能令他们望而却步,“说。” “黄石寨。” 笑容僵在脸上,嘴角的弯度就像是被人用一把尖刀戳进石头里留下的烙印,深刻,隽永,僵凝,既不会再扬起,也不会再落下。 张子虚的脸色比荼蘼更加难看,他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睛里顿时涨满了血丝,眼球似是就快要从眼眶中爆出。 “怎么?看来,被我猜中了。” 谢乌有见他们两人久久不语,他已成竹在胸, “我知道了,人家拿你当山神供着,你却拿人家当瘟疫避着,也难怪,难怪。” “原来是那个兔崽子。” 荼蘼虽一直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必须证实,所以那夜在紫竹林碰到黄石寨的人也绝非偶然,正如胡阎所说,黑蛇也是蛇。 谢乌有眯起眼睛打量着她,“你究竟有几个兔崽子。” “这个是兔崽子!”张子虚指了指自己,又啐了一口,“那个是龟孙子!” “还有一件事儿,忘了告诉你们。” “你吞吞吐吐的,就不能一次把话说完?” 谢乌有无视张子虚的叫嚣,转头看向蹙眉盘算的女人,“这个不是百无先生告诉我的,是我突然想起来的,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朱家府邸大火的那天晚上,外面的人也没有去救呢?” 荼蘼只是默不作声,她也在等一个回答。 “那夜,三月十五。” “三月十五怎么了?” 张子虚看着荼蘼怅然若失的表情十分不解,却又突然惊叹了一声, “不会是三年前的三月十五?” “正是。” 谢乌有终于看到了他想要的反应,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记得,乌龙寨的那把火,也是那天烧起来的。” “是我干的。” 荼蘼紧咬着牙根,一字一顿。 她还记得,那是她第一次宣告跟黑手分道扬镳,那夜乌龙寨付之一炬,寨子里的人逃命的逃命,报仇的报仇,山脚下的人趁火打劫,豪取强夺,小小的一个寨子似是涌进了全城的人。 太乱了,她只觉得吵闹。 于是,便去了崖边找张子虚喝酒,却全然没注意到山脚下大庸城的星火点点。 三年了,又是三月十五。 今夜,又是谁的祭日? 第122章 味道 竹叶青独坐在窗前,手持洞箫,正无我地吹奏一曲空山忆故人。 这首忆故人本是蔡邕所作的古琴曲,曲中吟猱顿挫,情谊欲说还休,本是郁结于心的幽幽之思,可今日由这洞箫吹出,却更添一分寻求无望的凄凉。 何人为故,何故可忆,而何忆又不可再得? 他什么都没有说,可闻声之人无不肝肠寸断。 箫声袅袅,忆不到前尘故梦,春寒瑟瑟,吹不醒装醉之人。 清风从窗外透进来,风中夹杂着一缕新鲜荼蘼花的幽香,那是他每日清晨都会在窗的对面那扇窗外放的一株荼蘼,风过那扇窗而出,经这扇窗而入,他就能感知到风中带来的那边的消息。 只是,这阵风里的花香气反比往日浓郁了些许。 “你来了。” 他轻轻地放下手中的竹箫,嘴角微微抿了起来,有些不自然地侧着头。 荼蘼站在他的身后,并不回什么话,毕竟越窗而入的梁上君子被主人家这样客气地招待,还是会觉得不自在。 她一只手悬在半空, 正对着离竹叶青不到一寸的脖颈处, 已将全身的劲力全都倾注在手掌之间。 可是她并没有出手,而是一直奇怪的打量着他, 她在观察,对面的这个人,到底能看到什么,又看不到什么? 如果他真的什么都看不见, 怎么会第一时间就知道她已经来了, 可如果他看见了,那他应当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凶险,现在她想要杀了他,只需一掌下去, 无论如何他也绝无可能再逃脱。 如果他看见, 早就可以避开的。 除非,他信任她,不会这么早就了结他, 可这份信任,究竟来源于何处? 她不理解,她好像从来都没拥有过可以无端信任别人的能力。 她不做声,竹叶青也并不回头,他只是安然自若地往炉中夹着炭火,家有客至,首先要做的,当然是煮一壶准备招待客人的新茶。 至于客欲何往, 若是相顾无言, 倒不如最好不见,他知道她心里一定有许多的疑问, 可再多的疑问都抵不过那夜的尴尬, 所以时隔这么多日,她才又来。 荼蘼的手轻轻放了下来, 藏到了身后, 面带笑意地伏上前去低声耳语, “你怎么知道是我?” “风中有你的味道。” “我有?” 荼蘼不由地向后退了几步, 她在这种事情上向来小心,又怎么会留下这样大的破绽? “你虽极力掩盖, 不着任何香粉浮饰,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本身的味道, 只是自己却不知道。” “那你说说看,我是什么味道?” “像……怎么说呢?” 竹叶青微微蹙了蹙眉,面对这样的问题,他一定要找到一个自认为完美的答案才能够配得上, “概是天地玄纁。” “玄纁?” “是,就是玄纁。 天方破晓之时,黑夜中糅杂着日出入的一抹红,是谓玄色,它是一日之始。 而在日光隐匿, 明月将出之际,漫天烟霞中透黄的殷红即为纁色, 是一日之终。 天地玄纁,生死枯荣,周而复始, 往来不绝,这就是你的味道。” “这也算是味道?” “如果你像我一样,世间万物在眼中早已不再赋予任何色彩形态, 那么世上的任何存在都可以算作是一种味道。” 竹叶青只是把手靠近了炉火试了试壶壁的温度,这茶的火候极为讲究,不能太冷,也不能过热,一切都要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够恰到好处。 他招待客人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得尽善尽美,正如他做每一个决定的时候,都一定要确保自己付出了十分的认真努力。 “可有人却说,我身上不过满是血腥和腐烂的味道。” 听到这样的话,竹叶青的手指在壶壁上停留了许久,浑然不觉指尖已被烫得通红, 等他再回神时, 只顾得将茶壶有些迟钝地提到了案几上。 “那他一定是嫉妒你。” “嫉妒我?” 荼蘼听到他迟迟冒出来的一句话感觉有些可笑, “你觉得,一个毫无桎梏之人会嫉妒一个身陷囹圄之人?” “身无所缚,顽疾在心。他嫉妒你想要的, 他不敢要。” 这个答案,她没有办法回应。 诚然如他所言,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竹公子真是会安慰人,总是能看到别人不曾看到的东西。” “你要是想看,也可以看到。” “怎么讲?” “你来,我指给你看。” 荼蘼将信将疑地走到案几旁,与他面对面地坐下,她只看得到,那个神似故人的面庞。 她感觉到一只手轻轻搭在了自己的腕上,竹叶青的手。 他的人虽如白玉一般温润,可是这只手却像死人一样的冰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恍惚,这个人到底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到底是存在的还是虚无的。 “你受伤了?” 竹叶青脸上的笑意突然敛起,他从刚才就已察觉到她吐纳间与上次造访的时候气息有些不同,直到这一刻摸到她的脉象,他才意识到这伤有多严重。 “小伤,不妨事。” 她嘴上虽这样说着,眼睛却还是不自觉地瞥在了毒印已蔓延到的肩头上,日过一天,毒近一分,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麻烦事,都有不得不与人动手的理由,她甚至不知道是否还能挨得住这七七四十九天。 “嗯。” 竹叶青却并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既然她不想说,他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是轻轻拈起她的手,轻轻按到了茶壶旁,“看到了么?” “什么?” “嘘,你听。 壶内的水大约有八成半热,温而不烫,是最适宜阳羡茶的温度。 你听壶中的水声,还在咕噜咕噜往上涌着小气泡,这般浩荡,就像它们当初在巫峡涧奔腾而下的时候一样。” “这是巫峡的水?” “昔有王安石明断三峡水,瞿塘三峡,上峡西陵水性太急则味浓,下峡临峡水性太缓则味淡,唯有这居中的巫峡恰如其分,是最合适阳羡茶不过的了。如今见一壶中水有如重回楚地浩渺,这便是我所见。” “我懂了,原来你所看到的,大抵都只是猜到的?” “也不尽然。 江陵的气候有些湿热,这张石桌下已生出了几簇青苔,刚冒出来的新芽暂时还没染上潮气,可是生命破土而出的声音细微却又清晰。 竹篱下的那株荼蘼我守了几日,终是要开了,那一株比往日寄与你的都要大些。 院中的碣兰正一页页翻着书籍,她向来看书很快,一目十行却终不得书中要领,若是有一日她静下心来字句斟酌,必然会发现笔者的另一番真意。 弄梅的脚步声来来去去,我猜她定是又把前夜剩下的茶水倒去浇花,说了几次她总是不听。 巷子里卖糖葫芦的赵跛子每日这个时辰会经过门前,他的脚步声一轻一重,轻的时间短一些,重的时间长一些,好用的那条腿总是要走更多的路,他舍不得浪费。 街边的两条狗对户而吠,小黑叫了二十三声,大黄只叫了十一声,它总是吵不过小黑,每次都是。 旁边的酒馆里,账房和跑堂好像又拌起嘴来,他们每日总是那样争执不休,但永远都达不到一致的意见,又偏偏以此为乐。 巷首的赌坊外,有阵阵哀嚎声,好像是因为出老千被切断了手指,这是今日天亮以来的第三个人了,也是伤得最轻的一个人……” 竹叶青带着她从手边的茶壶一直往外看去,从永安巷的这条小街绕了一整圈突然回来, “你的心,倒是比之前平和了许多。” 听到这样的话,荼蘼才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跟着他的思绪走了出去,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闭上的双眼,也许只有把自己真正变成竹叶青,她才能知道竹叶青究竟能看到些什么。 可闭上双眼的时候,她看到的不是光明,也不是黑暗,什么都不是。 “我知道你看到什么了,是我错了。” 她错了,错低估了他,如他所言,即便足不出户,永安巷此刻正发生的一切,也尽在他的眼底。 第123章 气 “我只信有人堕深渊而知黑暗,却不信有人未见光而知天明,你既然能把这世间万物描述得这样详尽,非亲眼所见不得而知,你说天地玄纁,看来你当真见过破晓之光?” 竹叶青微微侧了下头,有些自嘲地笑笑, “我也不是一个天生的瞎子。” “是这样?” 荼蘼眯起双眼,又复望向他那双从未睁开过的眼睛, “我能不能看看你的眼睛?” 竹叶青缩回了按在她手上的手,有些不自在地虚掩着侧脸,“我怕会吓到你。” “放心,我什么没见过?” 她见过眼球里插满尖针的,见过眼窝中爬满蛆虫的,见过热铁炙烤留下烙印的,见过被放进陶瓮中烹食的,在黑手那样的地方,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竹叶青说会吓到她,她只觉得可笑。 荼蘼的态度很肯定,她一定要亲眼看到,才能完全放心。 “你一定要见?” “非见不可。” 竹叶青似是沉默了许久,最终拗不过,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 他睁开双眼的瞬间,荼蘼的确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种震撼并不是源自眼睛本身,而是她仿佛透过这双眼睛,看到了另一个人。 竟然,十年了。 十年很长,长到她都快忘记了他的样子,十年也很短,短到她都没有意识到竟然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的眼睛不是漆黑, 不是雪白,而是灰蒙蒙的虚无一片, 像一口永远望不到底的枯井。 他没有瞳孔。 他长得实在是像另一个人,像极了另一个人,他和那个人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个人目有重瞳子,而这个人,目无一瞳。 许久的没有反应,让竹叶青觉得更加不自在,他有些羞怯地侧过身去,沉声低语,“是太过丑陋,吓到你了。” 她没想到,面前的这个本是如此云淡风轻的一个人,竟也会因为这样的想法而变得如此自卑,将自己陷入窘迫之境。 “竹公子这般玉山将倾的样貌都谦称太过丑陋,岂非在耻笑我们这些人都不过是长了两条腿的蛤蟆?” 她想起了那夜忍冬在窗边见到他时的样子,说过的话,应是没错的。 “原来荼蘼也会夸人。” 荼蘼自顾自地笑了笑,她也的确很少说人的好话, 难怪这位什么都听得的人也这般受不得。 “若非生而有疾,那是出了什么变故?” “是……十年前, 得过一场大病,差点要了半条命,幸好,只是眼睛。” “十年前……竹公子今年贵庚?” 竹叶青沉默许久,他不是不想回答,而是不能回答,好像天地之初他就已经存在,又好像前不久才刚刚醒来,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能说么?” 她故意这样问,追根究底,不留任何余地,丝毫不避讳别人会有什么样的难言之隐,她只想知道,她做到哪一步他就会开始生气,因为她知道,一个人只有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才最容易露出破绽。 竹叶青叹了一声,只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半生浑噩,不值一提,我自失明起重生,古有云,从头起,那样算来,便是十岁。” 荼蘼勉强地挤出一丝笑意,“竹公子可真会开玩笑。” “有些事情,不可不说,却也不可尽说。那荼蘼,可当真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竹公子不是早就知道了,何必多此一问呢?” 荼蘼的手藏在腰间,触到了那块他令胡阎转交给她的无字令牌,只有一个人会有的令牌, “我从师姓,有虞氏。” “你看,你不照样对所有人称作姓花。” 一个人想说的事,不必她问,那人也自会说出,可她知道,这件事,他是绝不会说实话。 “那天……咳……” 荼蘼却突然转移了争执的话题,她不想再提及有关九嶷山的只字片语, “那天早上我醒来,竹里馆内不见一人,正赶巧着酒馆那边有砸场子的,我就没跟主人家招呼一声先走了。” “嗯。” 竹叶青只是敷衍地应着,却暗自觉得有些好笑。 那天早上,他明明就一直守在房门外的倚栏处,而碣兰和弄梅两人也一直都在院中玩闹,他只听得屋内稍有动静,便知她该醒了,可再进去时,屋里的人却早已翻窗而逃,现在又跑来说什么不见一人,也亏得说出了口。 只不过,他不便拆穿,也不必拆穿,否则,就真的不知过多少时日她才会再来了。 “那夜……” 荼蘼却试探着问着,有些事情,她也必须寻根究底。 她只记得,夜访竹里馆的那天,她说该走了,然后忽地听到一阵箫声,便瞬间全身乏力,浑然不觉地睡去,再度醒来,却是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温香软帐,上面还残留着一个人清冽的气味。 “哪夜?”竹叶青低头轻语,一只手轻轻抚着泪点斑驳的竹箫。 “竹公子好大的忘性,我们总共才相识几日,又何必明知故问呢。” “哦,我想起来了,你不必太放在心上。夫唯万物,疏则通,堵则盈,遇水则清,近火则明,人固性则气韵生,性之所极则气相冲。那夜我不过是吹了一首凝神静气的曲子,可你的气太躁了,越是极力排斥就越是戾气相冲,所以才一时气血於结昏睡了过去。” “只是这样?” “不然,你还想怎样?” “没事儿,就是这样。”荼蘼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手中长箫,“竹公子能够寄气于器,而又能以器御气,从而操纵别人的气,当真不简单呐。” “尽欢未必丝与竹,此间山水有清音。大象无形,大音希声,与天地相比,我这点雕虫小技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你说的天地,指的是永安巷?” “你听。” “什么?” “长街上的叫卖声开始嘈杂起来了。” 竹叶青重新闭上了那双眼睛,这世间繁华对他来说,看与不看根本没有什么分别,他听得到,至少可以选择听得到他所认为的美好, “闻鸡而起,日出而作,城北卖关东糖的刘三正摇响手中的拨浪鼓,走街串巷,馄饨张从三个时辰前忙碌到现在,终于能收起摊铺回家休息,就连三更天酒馆都有人在门口吆喝着开张。 这条街上的人不会因为今日多了个竹叶青而一夜暴富,也不会因为少了个竹叶青而倾家荡产。 永安巷里大约住着三千户人家,他们自有其生存之道,与此间山水千百年来默默形成的秩序相比,这根竹箫能掌控的,就显得那般微不足道了。 我不过只是个普通人,这也不过只是一根普通的竹箫,我吹一曲笙歌,不过是兴之所至,随性而为,你听得进,那我便夜夜吹与你听,听不进……” “听不进怎样?” “听不进,那我只能在这竹里馆中吹与你听了。” 第124章 知无不言 “想要劝我向善,你算哪根儿葱?” 荼蘼突然之间打断了他的话。 “……” “我不知什么气韵生,我只知思物变。 所谓疏通,不过就是把一处堆积之气疏挪到另一处不怎么碍眼的地方,可气仍在,藏在暗处,你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积而发溃。 这种说辞,不过是不负责任的人自欺欺人罢了。” 荼蘼并不接受他所谓的好言相劝,她也没了先前那有些尴尬的客气,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总是要来管我的闲事,不管是在望风崖,还是在凤凰岭。 你若非故人,什么都不知道,大可不必这样说这些无关痛痒的风凉话。 你若是故人,就该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绝不会再一次次重复这种蠢话。” “是我唐突了。” 竹叶青面对这般的不客气,他却仍是客气的,客气得好像全然不知对面的人在叱骂着自己。 荼蘼发现自己每次的借机发怒总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他不疼不痒地接住,自己就没办法再往下去谈,遂也只能收了脾气,开始办正经事。 “我这次来,是因为你上次提的那个生意,有眉目了。” “嗯。” 他只是敷衍地应和着,好像并不在意这件事。 荼蘼也好像完全忘记刚刚的争执,又重新露出那热情而狡黠的笑容,那种每次跟人谈生意时,脸上总要带着的笑容,她的声音甜美而轻柔,像是一汪春水想要化入寒潭,“有句不当说的话,可我却实在是要问一下。” “如果是你说的话,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事。你只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 “那桩生意……虽说是萧夫人找上我的,可中间人毕竟是托了你,他找你办事,给你分几成利?” 竹叶青好像瞬间明白了她想要做什么,只笑而不答,答非所问,“花掌柜是懂规矩的人,总该知道什么能问,什么不能问。” “我就知道,你不想说的,你也不会说的。” 荼蘼的声音里似是夹杂着一丝怨怼,而这嗔叱中又藏着千般委屈, “你们这些人,所有的口头应承,都是敷衍,还说什么知无不言。算了,当我没问过。” “一把武器。” “什么?” 荼蘼的话音刚落,只觉得耳畔一阵凉风窜过,留下瑟瑟寒意。 再看时,却是自己鬓边的一绺头发掉落在地上,而割断这头发的,她竟完全没有看清楚是个什么东西。 这样近的距离,他本可以轻而易举要了她的命。 竹叶青轻笑着挽起了左臂的衣袖,只间他长袖中藏着一把长得很奇怪的武器,这种形制不像刀,不像剑,倒像是一个盒子,一个有很多口的盒子,她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你看。” 他边说着,突然又按下了这个盒子的某个部位,几根细细的弩箭便嗖地一下弹射出去,牢牢钉在了不远处的墙上,这劲道竟比任何一个善使暗器的人都迅猛得多,穿透力也更胜强弩三分, “他看我行有不便,便特地为我量身锻造了这把武器,以备不时之需。” 这的确是把极好的武器,若不是他提前告知,无论是谁也不可能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独具匠心。 “这样要命的秘密,你都肯随意告知于人?” “我说过的,知无不言。” 哭笑不得的人,倒成了荼蘼了,她想过竹叶青也许仁善,才会对她坦白许多,可这种秘密,若非是个傻子,怎么会这样轻易告诉一个认识不过数日且不知敌友的人? 一个人若永远不可能成为这样的人,那这个人一定不会理解为什么真的会有这样的人。 从不会有人对她知无不言,她也从不相信世上真的会有人能够知无不言,所以她也没法子再去探究这个人的话几分真几分假,“能得萧夫人手铸兵器,怎么算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你问这个,我想也定不是因为单纯地对我这个人好奇。” “竹公子是个手眼通天的人,我想来想去,与其找那些个不成器的家伙办事,倒不如直接托付给竹公子,只是做生意之前,我总得了解一下阁下的价钱不是?” “你想找我办事,也总得先问过我会不会去才是。” “我不必问,我自知这是一单你无法拒绝的生意。” “你就这么自信,自认很了解我,自认我不会拒绝你?” “哪敢。” 荼蘼笑着掏出怀中那一小截断刃,自从听过昨夜黄金屋对她说的那番话,她便知这个东西已绝非一票生意这样简单, “但是我相信,没有人能拒绝得了赤髓剑。” “你说的是,上古蚩尤,凶剑赤髓?” “是。” “原来是那个东西,这就难怪了……你要我做什么?” “萧夫人想要重塑古剑赤髓,就要把所有的火陨遗骸都集齐,这片剑刃,我猜他定是在九黎冢里发现的,我只是让你去给他带个话,有东西在九嶷山。” “苍梧之野,九嶷之巅?” “那个地方,我去不得,他只能自己去找。” 荼蘼看得出他的质疑,她来自九嶷山,却永世不得再回九嶷山,是个人都不会理解,只不过,她现在担心的问题,并不是这个, “只怕是,很大可能,他也找不到。” “我知道了。” 竹叶青却答应得很痛快,正如她所说,这是一单他无法拒绝的生意。 可他也同样知道,她话中的话。 那个地方,如果萧夫人本就会一无所获,那该由谁去呢? 更何况,她既然问了他的价钱,那加价的筹码当然也绝不只是带个话而已。 “可是……我该付你多少银子才好,毕竟萧夫人给的那种好玩意世间罕有,我可付不起。” “如果是你的话,分文不取。” “哟,这说的是哪门子的见外话,我这个人虽无利不往,可却从来都不会平白无故欠人家的钱。这世上,只有的,才是最贵的。” “不是你欠,我到这里,本就是来还债的。” “你欠谁的债?” 她小心翼翼地问着,生怕错过了任何见缝就钻的机会。 “欠债欠得太多,已快要数不清了。我欠清风斗酒万钱,我欠明月对影一双,我欠山河不动故梦,我欠离人黄卷青灯。此刻,我却欠荼蘼一盏新茶了。” 竹叶青边笑着边持壶倒了一杯新茶,递到了她的面前。 荼蘼却将他递过来的茶盏推了回去,而是将他另一只手中紧紧攥着的茶壶夺了过来,仰头便往嘴里灌去。 她喝茶的时候,就像是在喝酒。 上次拒绝他的茶,她就已经说过,她是喝酒的,不是喝茶的,而这一次,不管他递上来什么,她都吃得下。 竹叶青虽看不见,但他却知道,她不肯买账,遂也无奈摇了摇头,将这盏被退回的茶一口闷下。 茶是好茶,她不肯要的,也不能白白浪费。 荼蘼一壶饮尽,算是不负客套,她目光如炬,死死凝视着对面的人,“你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你已经问过很多次了。”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如果你一直不肯说实话,那就还有下次。” “竹叶青。” “竹叶青又是谁?” “竹叶青是茶,是酒,亦是蛇。” “我应该认识你?” “当然,我们已相识数日。” “扯淡!为什么你能叫得动火凤为你做事,为什么你会有九嶷竹令,为什么……为什么你和重华君长得如此相像?” 荼蘼已经没有耐心再跟他继续耗下去,一把压住了他的手,凑到他耳边恨恨低语, “该不会,我师父在山脚下的哪个村里还藏着一个一母同胞的兄弟,不请自来?” 竹叶青却仍然气定神闲,另一只手正了正自己的衣襟,“那你岂不是还得恭恭敬敬地管我叫一声,二叔?” “那可不成!” 弄梅突然从门外一头冲了进来,掐着腰喊道, “这不得差着辈儿了?” 第125章 请客 “你?” 荼蘼侧目,她这才发现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从哪一刻起,自己对身边万物的感知竟然钝拙到了如此地步。 两方对峙,最先败的,永远是等不及的那个人。 她实在是太急于探清屋中人的底细,反倒是对门外什么时候来的人浑然不知,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疏忽大意,以后这种事,也绝不能再有。 如此看来,她已经输了。 “姑娘怎么来了?” 弄梅眨了眨一双灵俏的大眼睛,目光落在了两人牵扯不清的手上,好像一副什么都懂了的样子, “好哇好哇,我就说呢! 前儿个公子在门外守了一夜,可姑娘醒来就不告而别,我还为此惆怅许久,以为是我们招待不周,怠慢了客人,惹得人家怄了就不再来了。 今儿个您又不请自来,还在这里,那个词叫什么…… 暗度陈仓? 好像不对…… 是哪个词来着,暗通款曲? 反正差不多! 啧啧啧,我说公子当初怎么就非要选中这座宅子,快要偏出城的地段可就数它租金贵,敢情你们这日日夜夜,夜夜又日日,窗户对窗户,阑干对阑干的,这好的都已经不需要再走正门了。 唉,可苦了我和碣兰姐姐每日在门口替公子巴望着,风吹日晒都不知道喊冤!” “弄梅!” 竹叶青缩回了手,掩面轻轻咳了两声,打断了她的话。 “在呢,公子。” “你去看看院中的雪山天草浇过没有。” “嚯哟,公子好大的忘性,不是老念叨说这兰草娇贵,一定要谨记着三日浇一次水,您昨儿个明明耳提面命着我们浇了,今儿个却又为了支走我,不惜活活折腾那盆雪山天草,让人家白白遭罪作甚?” 竹叶青被这一张伶俐的小嘴怼得面颊发红,两耳生烫,竟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应。 对面的荼蘼却款款而笑,她从不会对任何事情有半分的不好意思,若是有人占了她的便宜,她一定会笑脸迎上去询问对方是否还想要更多,反正,最后总会连本带息地收回来。 “是我不好,白白在主人家蹭了一枕安眠,早上却不打一声招呼就走了,实在是失礼,这不,我正是回过头给主人家赔礼道歉来了。” 弄梅将信将疑地地看着她,眼珠子轱辘了一圈,“歉是收到了,可这礼,又在哪?” “礼不在贵,而在重,不在多,而在专。小姑娘,你可知这永安巷对最尊贵的客人,通常都设下什么样的礼?” 弄梅看了看竹叶青,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之前嘴皮子走得那么溜,是因为这些气早在她肚子里回笼了好几天,就等着再见着荼蘼时一吐为快,可这个问题,她却实在是不知了。 “我们只是……初来乍到。” “不知茶舍,真是个雅致的地方,倒是不知,竹公子这几日生意怎么样?”荼蘼又转过头来反问竹叶青。 竹叶青只是无奈笑笑,“永安巷的人,好像都不怎么爱喝茶。” 门前冷落,不是客人稀少,而是一个都没有,他也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归纳。 “永安巷的人,不是不喝茶,只是地方不对不喝,人不对,也不喝。他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他们从不会轻易迈进一个陌生的门槛,也只信任可以相信之人。” “那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真正成为永安巷的人?” “瞧瞧,这不就来了,我的礼,就是特地来帮公子解决这样的麻烦。” 荼蘼把玩着手中的茶壶,知道此行绝非白来一趟,事情已经开始按着她的计划走了, “俗话说,不入十二楼,枉来永安巷。 只有去过十二楼的人,才是我们的人。 今儿个我来,正是要以东道主的身份,请这位竹公子,十二楼一聚。” 看着竹叶青并不作回应,她便知道自己这次算是来对了。 那个地方,他没去过。 如果一个人涉世未深,你便带他看尽世间繁华,如果一个人历经沧桑,你便与他倚楼结庐林下。 而竹叶青,他若真是那慎独的君子,那十二楼的温香软玉,就是撬开他心扉的一把最精巧的钥匙。 “公子。” 弄梅摇了摇竹叶青的胳膊,小声呢喃着, “早就听人家说十二楼好,特别的好,我也想去。” 竹叶青并不知道她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只是笑对着弄梅摇了摇头,“那个地方,可不是姑娘家能去的。” “她不也是个姑娘?” 弄梅似是很不服气地看着荼蘼,公子从前做事,可从来不会看人下菜碟。 “不一样,她可是三更天的掌柜。” 三更天的人,当然不一样。 “让她去,去过了十二楼,她才知道,永安巷的客人最喜欢喝哪一种茶。” 荼蘼那一抹和善的目光也落在了弄梅的小脸上,她也实在很喜欢这个言无所忌的小姑娘, “正好我回去叫上忍冬,她也是新来的,也得去学上一学了。” 见到竹叶青既不回应,也不否决,弄梅已开始有些着急了,撒娇似的把小脸埋到了他的腿上,“公子……” “她还只是个孩子。” 竹叶青摸了摸弄梅的脑袋,有些话想说却始终没能说出口,只得叹一声气, “算了。” “公子是答应了?” 竹叶青微微点头,“却之不恭。” 荼蘼不再说些什么,转身走出门去,她还要回三更天做些准备。 毕竟,十二楼那样的地方,能去一次,就要珍惜一次的。 “十二楼,有最好的女人。” 她走到门外,回头瞥了一眼那间素如古刹的竹里馆, “人生在世,酒色财气,我就偏不信你一样都不沾。” 竹里馆内,安静得好像时间已经就此停滞,唯独弄梅伏在竹叶青的身前,有些心疼地替他包扎起刚刚被茶炉烫红的指尖。 竹叶青应谢她及时出现,化解了刚刚荼蘼的逼问之急,可是他们二人之间,又何尝用得着言谢呢? “公子。” 弄梅打破了这一片宁静, “你为什么不跟她说实话呢?” “君子可欺也,不可罔也。只可惜……” 竹叶青脸上的神采也黯淡了下去, “只可惜……时世不与人同。” 第126章 十二楼 两排大红灯笼高悬碧瓦飞甍,一扇旧木牌匾酣卧雕梁画栋。 牌匾上,嵌着金漆的三个字已逐渐模糊,可门前的木槛儿却是始终光亮着,亮得能照映出每一个踏上来的人影儿。 这里,便是十二楼。 已有些年头的十二楼,却也是永远年轻的十二楼。 昨日黄花犹未落,又卷鸳鸯新帐。 何处青钱沽酒,谁人被看添香,新诗吟罢凤求凰,梦里一枕黄粱。 这里是销金窟,这里是销魂所,这里亦是那春闺无望,满纸荒唐。 折了韶华空悲戚,道是千金易求,难得有情郎。 今日十五,十五月圆盈满天,阖家相聚尽欢颜,正是赶庙会的好日子。 可相比着前面一条街的吆喝喧闹,这里的确显得有些冷清。 门前冷落鞍马稀,好像永远不会有人来,可人每次在这样想的时候,就会在蓦然抬首间看见新的客人走进去。 马车,伴着磨损的车轴声,轱辘轱辘。 一辆马车穿街而过,最终,停在了十二楼的门前。 一只手撩开了车厢前的帘子,女人的手,肉嘟嘟的,还很稚嫩。 一双眼睛悄悄地躲在帘子后面,好奇而又羞怯地张望着,这是个她从未涉足过的世界,另一个世界。 “都说这十二楼是江陵的繁华之所,今日一见也不过如此啊。” 弄梅的小嘴一撅,一把扯开了帘子,颇为叹惜地摇着头,她边说着,边挑衅似的看着对面坐着的人。 车内有四个人,四双眼睛,一个顾盼生辉,一个目光如炬,一个烟波流转,一个空无一物。 荼蘼朝车窗外瞧了瞧她所谓的不过如此,只是颇为认同地解释道,“应该的,毕竟谁没事儿干,大白天的来逛窑子。” “嗯?” 身旁的两个小姑娘齐齐地望着她,竹叶青也在一旁笑而不语。 这大白天请人来逛窑子的人,除了她,又能是谁呢? 荼蘼干咳了两声缓解此情此景的尴尬,第一个跳下马车,对车厢里的人摆出了请的姿势,不管这人是否看得见,该有的礼数总是一个都不能少的,这是主人家的心意。 忍冬随着她跳下车厢,她的确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对于不懂规矩的地方,做得越多,错得便越多,所以她只是安静地跟在荼蘼的身后,什么都不做。 紧接着跳下车的,便是弄梅了,同样是初来乍到,可她却与忍冬大为不同,她睁着好奇的大眼睛跑到十二楼的牌匾下面四处张望,想要将这个新奇的世界迅速了如指掌。 “奇怪了。” 弄梅突然皱起了眉, “以前在茶馆里听人说书,这种地方大门外不应该有很多挥着手绢招揽客人的漂亮姑娘,怎么我们来了,却连半个人影都见不到?” 忍冬听着她的无忌童言心中却一悸,侧目羞红了脸去,她虽在荼蘼面前可以无所不说,可是在这只见了第一眼的竹叶青面前听人讨论这样的话语,却也是不好意思的。 “嚯哟,你们家公子还带你们去听这种东西?” 荼蘼微微笑着,说着不冷不热的话,余光瞥见了马车旁的人。 他们乘车而来,是为了照顾他的行动不便,可是现在见他不管是下车还是走路,都可以循着他们的脚步随心自如,压根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这个人根本没有他自己说的那样孱弱。 她就知道,早在之前就已打算,这个人须得要再多加十二分的小心。 弄梅听着她的调笑,却并没有变得不好意思,而是扬起了头得意地炫耀,“公子说过,世无常贵,事无常师,圣人无常与,无不与,无所听,无不听。” “倒是我俗了。” 荼蘼的眼中也不禁流露出一丝宠溺之色,她此前只知竹叶青的见解不同常人,而此番却发现他教出来的小丫头也这般有趣, “我只知道,通常只有卖不出去的货色,才喜欢摆出来招摇吆喝,否则,哪怕巷子再深,也是藏不住酒香的。” 弄梅轻轻皱着眉头有些不太相信,“听姑娘的意思,莫非这里面藏得可都是上等的酒咯?” “想不到茶公子的身边,竟然还藏着一个小酒鬼。” 荼蘼看着她突然发亮的眼睛,不自觉地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弯下身子凑到她的耳边, “很快你就知道,为什么天上地下,只有一个十二楼。” 永安无稽,十二虚妄。 大门半掩,高堂独立。 “这是?!” 弄梅进了大门,一时间竟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她仰着头望着那大堂中心高高伫立的雕像,像中之人腾飞于天,睥睨着世下万物,既有着强烈的压迫感,使人不禁肃然而立,又有着无形的亲和感,使人暗生倾慕之意,像中人的那种美不可方物,人世间纵有辞海三千,可是任何赞美的话语去描述它的样子都只会显得苍白无力,黯然无光。 竹叶青许是从没见过这丫头有过这样的反应,微微蹙眉有些迫切地探问道,“如何?” “嗯……有一、二、三……有十二个门,有……嗯……” 弄梅支支吾吾地说着些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她只觉得此情此景,人本就并不该再说些什么话。 “竹公子既然能把那么多不该看到的东西都看到了。” 荼蘼说着,她想起了刚刚竹叶青引她看遍的一次永安巷, “怎么这该看到的东西,反而却看不到了呢?” 竹叶青只是淡然一笑,“有声有色,无声无色。我只能以静伺动,却不能窥万法于皆空。你这样说,倒真是拿我当成神仙了。” “哦?” 荼蘼听到这样的话,倒是有几分放心下来,她轻轻走到他身边,轻轻执起他的衣袖,像方才的他一样, “那我来指给你看。” 正门进来的大堂并非大堂,明眼的人当然都看得出来,这里是十二楼,十二楼是风月地,却既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有的只是一个中空的屋子,加上屋子正中心的一尊神女雕塑和周围十二扇门上的浮雕。 荼蘼引着他向右手边的第一扇门前走去,将他的手放在了面前的石门上,“如何?” 竹叶青的手指碰触到石壁的一刹那整个身子突然微微一颤,冰冷的手,冰冷的石头,岁月失语,惟石能言,在这一瞬间突然诠释出了一种无言的永恒。 这石壁上,雕着的竟是一幅等身美人图,而他所触及的地方,正是那美人的眸子,明眸善睐,灿若星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虽然是冷冰冰的石头,可是这美人的灵动之姿却像是鲜活了一般,透过指尖,戳进心窝里。 他的手逐一拂过美人的额头,眉宇,直至鬓边的发丝,他也同样相信,任何人但凡把手放在了上面,都绝不忍心再拿下来,“美,太美了,此景只应……只应天上有。” “你喜欢这个?” 荼蘼的目光在他身上反复流转,好似看到了希望。 这个人自来到永安巷起就一直闭门不出,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为何而来,所图何物,可是人活一世,无非也就是酒色财气,他只要沾惹一样,她就有法子对症下药。 现在,她只需要知道,他喜欢的是哪一种女人。 “大巧若拙,不不不,简直是巧夺天工!” 竹叶青掩不住脸上的欣喜之色,不禁赞叹出来,他突然抓起荼蘼的手,放在了自己刚刚触及的地方, “你看这道刻印,就在这眸子前,一个人的神韵与否,眉眼处向来是最难刻画的,深之一分则力过略显暴戾,浅之一分则气不足则显浮虚,整个画卷筋骨相生,浑然天成,世上能如此匠心独运且有这般巧夺天工的技艺之人,我敢说绝不会超过三个,咳,想不到这样的地方,竟还藏着这样的大家之作。咳,昔日太白曾说,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果真这十二楼只应天上有。” 第127章 正经人 “你是说这个美啊。” 荼蘼听着他的话,心立马凉了半截,一半失落,又一半的无可奈何。 “当然,人也是美的。” 竹叶青明白她想知道些什么, “玉箸凝腮忆魏宫,朱弦一弄洗清风。明晨追赏应愁寂,沙渚烟销翠羽空。这壁雕上的女子翩若惊鸿,矫若游龙,隐隐有上古洛神之风姿,我若猜得没错,应是甄夫人无疑了。” “不错,这就是甄夫人。” 她细细地打量着他,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人竟也还很懂美人。 懂美人的人,亦可解风情。 “刚刚弄梅说,有十二道门,我若猜得没错,这十二道门上应是雕着十二花神的肖像。你带我去的,正是右手尽头,十二月水仙。” “原来竹公子还有这样的本事。” 荼蘼由远及近略了一遍堂内风姿,对着壁上玉人感慨,这里人来人往都只把壁上画引作夜思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可真正认得的又有几人? “一月梅妃,是作惊鸿舞的江采萍。 二月杏花,是擅弹琵琶的杨玉环。 三月桃花,是酡颜如醉的戈小娥。 四月牡丹,是曲庭飞花的丽娟。 五月石榴,是一舞剑器动四方的公孙大娘。 六月莲花,是病喘微微的施夷光。 七月玉簪,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李夫人。 八月桂花,是明珠十斛买娉婷的绿珠。 九月菊花,是戎装击鼓的梁红玉。 十月芙蓉,是忠贞不渝的花蕊夫人。 十一月山茶,是请命出塞的昭君。 十二月水仙,是流风回雪的甄夫人。 壁上美人,风姿绰约,各有千秋。 竹公子,你只管说,喜欢哪一个,我这就带你去。” “不必了。” 竹叶青突然后退了几步,只是远远的站着。 荼蘼瞥了一眼壁上美人,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也是,人是热的,只可惜,石头是冷的,难怪竹公子不感兴趣。” 竹叶青摇了摇头,面色有些惭愧,“这些雕像是大匠之作,而壁上之人都是世间之奇女子。我刚刚误扰了甄夫人的清静已实在是不恭,这十二花神,远观可以,却不该亵玩的,若是让我给她们敬一柱香犹尚可,可我何德何能,实在是没有资格对她们妄加品评……咳咳,荼蘼莫要再戏弄我了。” “唉,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七年禅经古卷。” 荼蘼说着,看向了每一尊浮雕上被摸出包浆的位置,每一个想要推开这扇门的人都会摸的位置,不能言说的位置, “来这里的男人,可都是为了一睹美人芳容,要是世间每一个男子都像竹公子这般,怕是这十二楼明天就要关门大吉了。” “姑娘说错了。” 弄梅看竹叶青半晌不说话,站出来替他辩驳, “世上男子怎样,随他们去。这天上地下,可也只有一个竹叶青。若非是姑娘做东,我们公子怕是一辈子都不会进这种地方,所以这种地方的兴衰更替,又与我们家公子何干?” “这种地方。” 荼蘼冷笑了一声,狡黠地看向她, “你刚刚不还说,世无常贵,事无常师,可是转头便因一己之见将其归类为这种地方,看来你们家公子教的温良恭俭让,也只是两面三刀敷衍人罢了。” “不,我刚刚说的,是我自己理解尚浅又喜欢卖弄,跟我们家公子无关。” 弄梅赶忙解释着,转身便朝着厅堂中央的那尊百花之神的雕像拜了三拜, “花神娘娘你别见怪,刚刚是我口无遮拦胡说八道,与人无尤,你要是生气了,就罚我满嘴长小痘痘!脚心也长!” 荼蘼看着她乖拙的样子有些想笑,她本不过也是在和他们开一个小小的玩笑,却没成想这个丫头能护他到这般地步。 “你放心,这里可是十二楼。” 她的手轻轻搭在弄梅的肩上,在她耳边低语, “迎四面高朋,接八方远客。来到这儿的客人,只要出得起价钱,不论说过什么混账话,做过什么混账事,都不叫过分。” 弄梅的确被她的话瘆得一个激灵,又重新打量起了这个大堂,“你说的十二楼在哪?” “你看到这十二扇门了没有?” “嗯。” “这十二扇门,就是十二楼。不论你推开的是哪一扇,都绝对不会失望。” “这门后有什么?” “你想看看么?” “不要!” 弄梅听着她的话扑地一下躲到了竹叶青的身后,抱住了他的胳膊,脑袋紧紧贴在了他的腰间, “公子去哪,我便去哪。” 荼蘼饶有兴味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大一小,啧啧叹道,“哟喂,知道的这是你的丫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的私生女儿。” 竹叶青低头一笑,伸手轻抚着弄梅的额头,“既然有人能拿自己的伙计当儿子,那我多个女儿,倒也不失为一番佳话。” 荼蘼的笑已有些勉强,张子虚这个儿子是今早上差点认下的,他全都听了去,他到底还知道她多少事情? “幸好,这不过都是些玩笑话。” 荼蘼侧目瞥见了怔在一旁久久不语的忍冬,打进了这个门起,她的目光可从未离开过竹叶青半分, “若是竹公子这样年纪轻轻便有了女儿,怕是这世上又要徒添多少伤心人了。” “这话言重了,伤心人自问伤心处,我本是孑然一身,又怎会有人为我伤心。” “啧啧啧,话可不能这么说,竹公子临风玉树,就算是潘郎卫玠再世怕也不过如此,肯为你伤心的姑娘当然数不胜数,却不知竹公子心下之人是哪一个。” 荼蘼说着,将忍冬推到了他身前,如果他真的什么都能知道,兴许可以从他这里探得这个女人的一些事情, “乱花渐欲迷人眼,我看呐,你不如将忍冬这丫头收了去,咱们索性转头就回巷子里,这样一来,两家修个好上加好,一来不必再进去浪费时间消遣客套,再者还能让我省出些银两换酒钱。” 忍冬被她举足轻重的话语震慑惊醒,才发觉自己竟失态已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从那夜小窗旁看到的那个倚栏吹箫的侧影而起,久久不忍忘怀。 只是她更知轻重,不等竹叶青回什么话,她学着弄梅的样子也躲到了荼蘼的身后,声音轻柔却坚定,“掌柜的去哪,我便去哪。” 竹叶青也顺势应下了她的话,顺带嘲弄了一番,“看来是襄王有心,神女无意,鹿溪子煞费苦心。” 荼蘼看了看忍冬,又看了看竹叶青,也叹了一口气,“得,倒是我白白吹皱一池春水,那没辙子了,主随客便,今儿这东道主是不做也不成了,环肥燕瘦,各有不同,总得挑一个,不知这十二道门,竹公子想要推开哪一扇?” “牡丹雍容,却易艳俗,莲花清雅,却少风情。 这十二道门虽皆为风华,却皆非我心头之好,我一个也不会选。 殊不知…… 我此生独爱一种花,可它却偏偏不在选择之中。” 一个滚烫的名字卡在喉间,他说不出口,只能应声笑笑, “早就听闻十二楼是一个绝对不会令人失望的地方,所以我猜,对于那些苛责挑剔的客人,这里总该备下第十三道门的。” 荼蘼盯着他沉默了许久,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悲喜,她不说话的时候,就像是严冬腊月冰封千尺之寒,旁的人也不由跟着屏住了呼吸,不敢多作他念。 突然,荼蘼自顾自地大笑起来,笑得快要直不起腰,与方才的肃穆之色相较,仿佛判若两人。 她用两根手指撩起竹叶青鬓前的发丝,轻轻绕道他的耳后,替他抚平。 她的眼中带着一种深深的理解,就像是行走在瀚海长林中的孤狼,偶然遇到了另一只,孑然一身。 她很满意,比之前对这个人所有的猜测都要更加满意。 “亏我还一直当你是什么正经人,原来竟比我还轻车熟路。” 第128章 十丈软红 第十三道门,当然有的。 有人有所求,自然有人有所供。 十二道门,十二种不同的绝代风华,已可以满足世上绝大多数的男子,可也总有些人,想要的,与常人不同。 而十二楼之所以能成为今日的十二楼,当然也因为它绝不仅仅只是十二楼。 “去取三炷香来。” 荼蘼凝神而立,对着身旁的忍冬说道, “一根颀长,一根中庸,一根断三分。” 香就在门前,既没有高悬于房梁,也没有掩盖于物下,是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能第一眼看到的地方,却也是每一个进来的人都不会去碰触地方。 毕竟肯来十二楼的人,大抵也不是为了上香来的。 忍冬点了点头,转身便去取香,借着壁上的烛火点燃了去。 烟熏缭绕,这里已经很久没有过烟火气了。 “弄梅。” 竹叶青只是简单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弄梅便已知意,学着忍冬的样子也点了同样的三炷香,递给了竹叶青。 “极乐香?” 他用手在烟火之上轻轻一拂,便察觉到这香的摆放长度是从左到右依次递减,瞬间明白了荼蘼要求这三根不同长度香火的意图。 上香时,香的燃烧程度从左到右,呈阶梯型降低的摆放位置,便为极乐香,有喜庆之事即将来临之意。 荼蘼对他突如其来的举措虽有些迟疑,却仍是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朝着堂中那花神塑像拜了三拜。 竹叶青并没有很在意她的不作回答,正如他方才所说的,给这些花神敬一炷香犹尚可,也朝着烟气飘来的方向拜了三拜。 “哈哈……” 这本是极为清净肃穆的时刻,却被弄梅的一声嗔笑打破了宁静。 堂中的两个人似是还沉浸在敬香的虔诚之中,并没有理会这诡异的笑声,忍冬却已实在忍不住皱眉看向了她,“有什么好笑?” 弄梅用手指轻轻来回戳点着不远处的两边,忍不住又笑出了声,“你瞧他们俩的样子,像不像是在一拜天地?” “不像。” 忍冬的话如一截冰戳子刺破了她虚浮的构想,她翻了翻白眼,只觉得这人无趣,甚至,有些讨厌。 只是她刚想再争辩些什么,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轰隆的摩擦声,石板挪动的声音。 她闻声立刻跑了过去,却看见大堂内侧石像后面的那片空地上突然开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口子,下面有什么,谁也看不清,能够看到的只是无尽的黑暗,仿佛里面随时会伸出一双手,抓住她的双脚把她一齐拖下去。 原来,真的有第十三道门,用一种人人都会却绝不会有人去用的法子开启的第十三道门。 “这是地狱么?” 她不禁脱口而出,看到站在身后的竹叶青为他描述道, “公子,下面黑黑的,什么都看不见。” 忍冬皱着眉出神地望着这道门,人对于黑暗,总会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却又有一种不能自已的心向往之。 “地狱?” 荼蘼伏在竹叶青的耳边细语呢喃, “如果地狱长在这个地方,那我宁可死上十次,也心甘情愿。不过,这里只管它叫,十丈软红。” 竹叶青仍是一如既往地温文浅笑,也许只有看不见黑暗的人,才不会被黑暗所吸引,“红尘事,事万千,千般言。弄梅有弄梅的看法,荼蘼有荼蘼的说辞,于我而言,这不过就是一扇门而已。” “是,这不过就是一扇门而已,门的另一边,连着的也只不过是另一间屋子罢了。” 荼蘼说着,已悄悄地朝洞口边缘走近了些,站在了竹叶青的面前,横挡在他与这道门之间, “你可知,这世间万物都在悄悄维系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它是一些人的极乐窝,就必定会是另一些人的地狱冢。有些门是迎来送往,而有些门,则有进无出。这条路很少有人走的,你敢来么?” “那你走的又是哪条路?” “我从来只走别人不走的路。” “那便是了,若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呢?” “那好,我在下面等你。” 荼蘼的一只手扣在他的心窝处,突然反向用力一推,指尖抽离的一瞬间,借力让自己向后仰去直直地跌进那无底的深渊。 此时此刻,无影无形,无声无息。 竹叶青还怔在一旁,他从没有想过会发生刚才那样的一幕,那笑声渐行渐远却似还总像是萦绕在耳畔,那力道早已散尽却像是仍在一锤一锤敲击他的心田。 忍冬无法忘记方才的一幕,她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荼蘼面对着他们最后那诡谲不明的笑,那含糊不清的话,那翩然而去的身影。 她只记得,那个女人跌下去的时候,就像是一个从纸张中走出来的妖媚画皮又重新被印回了纸上,而这薄如蝉翼的纸张又被天上重重砸下的浓墨晕染成漆黑一片,墨色在纸上洇开,幻作镜中摇曳花,化作水中缥缈月,她的身形慢慢变得轻薄,透明,直至消失不见。 “她……她她她……她跳下去了?掉下去了?” 弄梅痴痴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惊愕得语无伦次起来,她立马俯身趴在这深不见底的洞口旁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好像一个人突然间从这世上消失,再没有一点回响。 竹叶青也俯身侧耳,纵使他能安坐竹里馆便尽知永安巷天下事,可即便凭借他的耳力也完全察觉不到这下面究竟都有些什么。 而这下面的气息,不是没有,只是太过浓郁复杂,混淆不清。 过满则溢,可见有时候,多也未必是件好事。 “我下去找她,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 “公子!” 弄梅突然拉扯住他的衣袖,像是拉住了什么绝不可失去之物,死命地摇头,因着来永安巷之前碣兰卜过此行的大凶之卦,她恐惧一切未知的危险,匆忙中不知道说什么为好,便将这满腔的怨怼发泄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你们家掌柜的搞什么鬼,不请自来,不告而走,这就是你们三更天的待客之道?” 忍冬只是瞥了她一眼,这些质问于她而言,本就是不冷不热,不痛不痒,她也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想知道,自己跳下去看看。” 竹叶青轻轻拍了拍弄梅扯住他衣襟的小手,无需多言,弄梅却已经会意。 她深知竹叶青非来不可的决心,当然也知,他知分寸,知如何保重自己,她更知,如果这世上连竹叶青都不能相信,那就当真再没有什么可信之人了。 “嗯,我知道了。” 弄梅极不情愿地允诺着,松开了自己的小手,眼睁睁看着另一个人从面前消失,再得不到一丝回响。 忍冬看着这两个人先后跳了下去,突然走到了弄梅身边,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她,“你难道就不好奇,这下面究竟有些什么?” “嘁!” 弄梅不屑一顾地冷哧一声, “我只知道,在见不得光的地方,通常只会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人,做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照你的逻辑,你们家那位从来都见不得光的公子,终日打的也尽是些见不得光的盘算咯?” “呸呸呸!” 弄梅每次讲理讲不过人家的时候,就会另辟蹊径,此刻的她,已经背着手绕着忍冬转了好几圈, “噢,我知道了。 方才我笑他们一拜天地的时候,你整个脸都是黑的,只怕你是见不得她好。 看来你与你们家的掌柜也只是面和心不和,平时装得那般乖巧恭顺,呵,你这种人,我跟着公子走南闯北可是见得多了,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打的什么鬼主意。 话说回来,咱们两个,究竟谁才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个?” 忍冬听着她的话,却并没有任何的不悦之色,而是更加殷勤地凑近了些,“想不想做个交易?” “不想,我从不和来路不明的人做交易。” “那就当是打个赌,赌输了,我保证你也不会亏的。” “赌什么?” 世人不一定都有利益心,但一定都有贪赌性,生意她虽不感兴趣,可是打赌,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知不知道,近日来酒馆里每天都会多出一朵荼蘼花?” 弄梅翻了翻白眼,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秘密,“那是因为茶舍里每天都会少掉一朵。” “原来……呵,当真如此。” 当初她收拾屋子,看到窗沿上那一支莫名多出的荼蘼花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三分盘算,如今听到弄梅的话,她已笃信了七分, “那我们就赌,从明日起,茶舍里的花再也不会少。” “不可能!” 弄梅十分确定地否认,就像她对竹叶青十分的信任, “你输了,彩头是什么?” 忍冬轻描淡写地说着,“是个人都猜得出来你们为什么突然出现在永安巷,为什么偏偏要住在我们三更天的隔壁,我现在是她身边最亲近的人,你们想知道什么秘密都可以。” 弄梅深吸了一口气,这于她而言的确是个极大的诱惑,“那我要是输了……” “你输了,就去院中替我摘一朵新鲜的荼蘼。”她没等弄梅把话说完,替她说出了赌注。 “只是这样?” “嗯,只是这样。” 弄梅有些不解地上下打量着她,虽然她笃定自己一定会赢,但是听她说着这样的话,突然觉得好像并没有刚才那样讨厌她了,“就这样,你图什么?” “就这样,游戏开始。” 只听得啊的一声尖叫,很快便连尖叫声都消失在这十丈软红。 荼蘼下去的时候,满面堆笑,竹叶青下去的时候,满心愁绪,而弄梅下去的时候,却是满目惊恐。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最不可思议的时候,毫无防备地就遭了别人的毒手。 忍冬默默看着那个渐渐消失被她推下去的身影,她的脸上却看不出一丝情绪。 紧跟着,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让她在上面干等着? 想得美! 第129章 柳十三 十丈软红…… 这个地方,既有十丈,也有软红。 竹叶青在跳下来的那一瞬间,就已完全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 红尘三千,皆为过往云烟,可是此时此刻,他却快要湮没在这滚滚红尘之中。 这里既不是空不见底的深渊,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地狱,这里是荼蘼所言,人间极乐地,醉生梦死乡,即便死上十次,也心甘情愿。 他只是随着一条从上而下斜向铺陈的长幔滚落,不见尽头,也不知会被带去哪里。 一条条丝绸包裹着身体此起彼落,这柔软的触感就像是无数条女人细嫩的臂膀,他不断被环抱住,再不断被推开,接着陷入另一个怀抱中,她们在你面前撩拨清风,在你耳边细语呢喃,在你身后轻轻抚过,温情脉脉,缱绻缠绵。 这里,是世间一切美好的源起,也是一切欲念的终结。 长幔,耳畔,身侧,弥漫着数不清辨不明的香气,有亘古隽永的沉檀之乐,有清微淡远的兰芷之幽,有馥郁浓烈的脂粉之欲,有灵动娇俏的香果之趣,它们似是再也不必区分时间与空间的错位,被曾经路过这个地方的女子将身上的气息悄悄地印记在了上面,永远留存下来,再被另一个人偷偷发现。 乱花渐欲迷人眼,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沦陷? 更何况,他目无所及,便更加不能辨别。 依旧无声的安静,让他无可寻索,而纷乱的芳菲只会搅扰了他的思绪,此刻他仅剩的感知外界的方式似是全都被剥夺,只能放下一切心绪,随着这帷幔滚落,像案板上的羔羊,任人宰割。 只是突然,他停下了,静静地躺在铺满丝绸与毛毡的地上。 这是否意味着,十丈软红已经走到了尽头? 而尽头的那边,最先下去的人,是否已在等着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起身,就察觉到一股温热的气息在朝着他靠近,一条柔滑而又坚实的小腿已然搭在了他的腰上,能够感觉得到,那足背处的脉搏随着淙淙的血液流动而跳跃着,渐渐跟他自己的心跳融成了同一个节奏。 “荼……荼蘼?” 他的喉结轻轻颤抖,磕磕巴巴地问着,想要起身,可是整个身体却有些不听使唤地僵住,任由旁侧的人慢慢整个压在了他的身上。 有一股温热的吐息之气从耳旁阵阵传来,使得他只觉侧脸不由微微酥麻,慢慢变得滚烫,可是气息中夹杂的香甜味道却让他觉得有些陌生,他此时已分辨不清这香气是来自这条布幔,还是这个女人。 直到,女人的手掌搭在了他的手心。 竹叶青突然猛地推开她,翻了个身便站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沉声说道,“你不是荼蘼。” “哎哟哟,真是个口是心非薄幸郎。” 还躺在红毯上的女人只是翻过了身子,勾翘着脚尖,手撑着腮侧卧在一边看着他, “你早就知道我不是她,不是吗?” 听着这样的话,竹叶青皱了皱眉,脸倏地涨红了起来。 “你这样的男人我可见得多了,你虽早就认出了此卿非卿,可却过了好一阵子才想到把我推开,我知道,你……也……想。” 竹叶青一直低垂着头没有回应,他当时只是觉得,不忍伤她的心。 如果一个人被厉色拒绝,从而在众人面前失了颜面,那对这个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可是,事后他却想明白了,懂得拒绝,有时候只是一种美德。 如果一个人不能被及时拒绝,反而由生痴心他念,愈陷愈深,那对其可就更加残忍了。 可他又能再说些什么呢? 他此时的无声,只是想要尽可能地尊重她。 现在人家对他的一番判词,他无言以对,若是他承认,那他便是这口是心非的登徒子,若他否认,若他阐明缘由,可即便他义正辞严,然而事事这般计较,那又岂非太没有风度了? 索性,还是什么都不解释的好,罪名他担着,是非便由她们说去。 “好容易有个敢从这道门下来的人,却是这样一番做派,哎,孰不知到底是个假正经,还是个银样镴枪头?” 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女人的声音甜美婉转,说起话来的时候,有如唱着歌的黄莺。 她说罢便嗔笑了起来,身旁的人也跟着哄笑成一片。 他听得清,这个地方,有数十个不同的笑声,来自不同的方向,那就意味着,至少有数十个不同的女人。 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都没有从这些笑声中找到属于他所寻之人的那一个。 方才说话的女人轻轻嘬了一口手上的旱烟袋子,吐出一道青灰色的烟圈,纷杂的香气中也顷刻间多了一股氤氲的呛味。 她轻摇腰肢,一步一踮地朝着竹叶青的方向走了过去,走到他跟前,将另一只手上提着的镂花灯笼拎高了些,细细打量着。 柔和的光晕映在竹叶青刀锋似的鼻梁上,她的目光也跟着温柔了下来,下意识地将旱烟袋子藏到了身后。 “想不到在十二楼也竟能见到这样的玉人,怨不得小楼那丫头平日里对着那些挥金如土的恩客都摆着一张臭脸,刚刚却偏偏要赖在你身上死活不肯起来,左右想着,几经风月,丫头们也算是多少有点见识,哎呀呀,今日一见,倒是我见识实在是太浅了。别说是她,就只说我自己,如果能得允这位公子的一枕良宵,哪怕倒贴上一千两银子,哪怕就是明天日升时候死了,这辈子也值了。” “呸!你们几个玩笑,可别拿我说事儿。” 小楼听着她对自己的数落翻了个白眼,立刻站起身来理了理刚刚有些压皱的衣衫。 “瞧瞧,自己的法子不成,别人才说两句,她就恼了。” 拿着烟袋子的女人努着嘴笑道, “也就那些附庸风雅的土财主拿你当个宝儿,还编了个什么……人间春色共一石,小楼独占十一斗,天下其他人共欠一斗,要我说啊,你就是再过上个十年,也照样比不上她。” “我自是不如她的。” 小楼并没有因此戏言而气恼,只是颇为可惜地瞥了一眼竹叶青,好像她不是替自己可惜,而且替竹叶青可惜,她侧扶着云髻从他身边轻声慢步走了过去,一步一窈窕,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 “你不必这样一脸的愧疚,我又没有因为你的拒绝而感到丢人。 银子是你的银子,花得心甘情愿,才会再来花。 人各有所长,承认自己不如别人又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没本事的女人才会去嫉妒别的女人。 至于男人嘛,这天底下有的是,风花雪月,各有所好,喜欢我的自会来找我,我又不差你一个。” 竹叶青却是头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多做解释不合时宜,可不做应答又颇为不敬,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只听得身后的帷幔上突然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来得巧,来得也正是时候,因为它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牵引了过去。 “喔!” 弄梅拍了拍自己的脸,尽量使自己不会沉迷在这如梦如幻的地方,可发出的惊叹却也是由衷的,就像刚进门时看到的那尊花神雕像一样。 暗室深邃,却并不狭窄,红烛昏沉,却处处生机。 这个地方,三步一红烛,五步一铜镜,每一面镜前都倚坐着一个风姿绰约的婀娜美人,这是她们梳妆的地方。 美人如画,各有风骨。 烛光洒进她们的眸子里,而那目中的秋水又映入镜中,镜中人,影成双,又全然浮现在她的眼前。 她不禁感叹,若是地狱真的长成了这个样子,只怕是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恨不得现在立马去死。 “你怎么也下来了?”竹叶青当然听出了这是弄梅的声音。 “我……” 弄梅欲言又止,转头看了一眼紧随着她一起下来的忍冬,心想着如果她此时告状,或许使得竹叶青与荼蘼两人之间也会心生嫌隙,那她刚才的赌约不就输定了,于是改口说道, “我们有点担心,所以就跟着……” “这位公子想必是第一次来十二楼,还不太懂咱们这儿的规矩。” 那女人看着他身后一大一小两个姑娘,敛起了方才温柔如水的笑意,又重新嘬了一口手中的烟袋子, “咱们这儿是十二楼,可不会欢迎柳十三。” 她的话一说完,周围的姑娘们又哄笑成一大片,可竹叶青却是满面迟疑,他听不懂,没法去做回答。 “柳十三是谁?” 弄梅却不管不顾那些有的没的,她不懂的,便只管问出来,毫不忌讳。 女人轻笑一声,意味深长地看着角落里另一个虽然一直不说话却让人没法不注意到的女人。 “小丫头,你可去吃过咱们永安巷的聚香楼?” “你说的,是那家名气特别大,在九州十二部都开了分堂的火锅店?” “对,咱们江陵也有一家分堂。” “听倒是听说过,不过我没有去过,听人说,那里的菜品很贵?” “是啊,聚香楼之所以名气做得这么大,就是因为它卖得贵,每样菜品比其他家价格贵上一倍,分量少上一半。” “啊?” 弄梅不可思议地眨眨眼, “这样的店,为什么还能开得下去?” “因为它还有另一个特点,更重要的特点。那里包容四海,气吞万象。不论你点的是一千两银子一桌的山珍海味,还是的清水锅底,里面的人都能让你感觉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宾至如归。” “我好像有点懂了,就是服务好呗。” 弄梅挠了挠头, “不过要是里面的伙计真就这么热情,怕是也没人好意思只点不要钱的清水锅底的。” “可柳十三就偏偏不同了,他每日都要去聚香楼,每日都只点一份清水锅底,每日都自带食材,每日都蹭上数十盘堂内的冷食配菜。” “啊?那不就是白吃白喝吗?” “来者是客,人家聚香楼大本生意,不稀得与这一两个吃白食的客人计较,可咱们十二楼是小本买卖,自然是不同的。” 弄梅听着她的话,瞬间明白了什么,转头看了看忍冬,又低头红下脸去,没再继续追问。 这个女人所谓的柳十三,含沙射影的可不就是她家公子,来十二楼找乐子的人还自带姑娘,那与去聚香楼自带食材又有什么分别? 第130章 一死生 “流萤。” 暗不见光的角落里走出来一个女人,她已在那里看得久了, “她们俩是我带来的。” “花掌柜的人?” 流萤看着她时,方才的轻浮调笑和蔑视嘲讽全都消失不见,在她眼里剩下的,唯有恭顺而已, “那没事儿了,几位请自便。” 她这番判若天地的态度却让竹叶青有些哭笑不得,由此看来,请他来的这个女人是常客,而且还有些不同于他们的特殊待遇。 “开个小玩笑,不要见怪。” 荼蘼说着,眼神示意了一下旁边的流萤, “怪只怪竹公子的口味,让人实在是琢磨不透,我作为东道主,也本是想尽可能做最妥帖的安排,讨得客人的欢心,只好出此下策。方才我与流萤姑娘只是打了个赌,赌一赌咱们十二楼当下最红的姑娘薛小楼,配不配略微得到一点竹公子的倾心。不过看来……倒不知是咱们永安巷物匮人乏,还是竹公子实在挑剔了。” “你早说,我就笑纳了。毕竟,地狱火海我也随你下了。” 竹叶青坦然一笑,一改方才的拘谨, “若在下真是有色无胆,便也不配入这十二楼了不是?” 流萤在一旁眯起了眼紧紧攥着烟袋子,似是看出了一些端倪,可却被身后的一声轰隆的响动扰乱了思绪,心下,坏了。 身后,门开了。 一尺厚的石门,被一个厚重的手掌用蛮力推开,走进来一个面带醉色的虬髯汉子,“流萤,三缺一,就等你呢,怎么去了这么半天还不来?” 她才想起来,自己本是得了空进来补个妆,却不巧碰到了荼蘼从上面下来,与她交托了一些事宜,转头就把那桌的客人给忘得一干二净。 是自己时间没有考虑周全,现在惹得客人等不及自己来寻,想哄得人家消消气,又是一桩麻烦事。 她本是满脸堆笑地准备迎上去,可是他的袖袂却在她的指尖划走,使得她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铁青。 她看到,虬髯汉子已经一把推开了她,穿过了人群,径直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人群的尽头,站着一个素面青衫的女人,每个人一眼看过去都会注意到的女人。 男人有些面露欣喜,一把抓起了荼蘼的袖腕,就像在一堆上等的玉料中淘到了一枚千年的古玉,“早就听闻十二楼每月十五会进来一批新的姑娘,我刚刚还和老程打听,他死活不肯告诉我,只说要等,等到晚宴时分,原来在这儿藏着掖着呢,我说你们一天天偷偷摸摸搞什么鬼名堂,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会子被我逮着了,走走走,现就跟老子喝酒去。” 荼蘼并没有急着挣开衣袖,而是眯起眼睛地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看着看着,突然笑了,笑得比蜜还要甜, “小女子初来乍到,还不太懂这儿的规矩。” “不懂规矩好啊,老子就喜欢什么都不懂的,什么都不知道,才好按照自己的心思调教嘛!” 流萤一时错愕地僵在原地,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看到荼蘼两指轻轻放在唇边,对着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她看他们的时候,眼神冰冷得像把尖锐的刀子,刀子戳过来,能瞬间穿透十个身形魁梧之人的身体,可她转头看向虬髯大汉的时候,却像是一团能消融冰川的野火,山泉随着暖意涓涓而下,滋润万物,同时也让他感受到十二分的爱慕。 笑里刀剐皮割肉,绵里针剔髓挑筋,温柔如水的笑,往往藏着最甜蜜的毒药。 只可惜有的人,直到死,都不知道。 她就这样被那人牵着,平静如水地走出了石门,头也不回。 “这……这算怎么回事?” 弄梅痴痴地看着这一幕,不解地问向了流萤。 她不解,请他们来的人是她,扔下他们不交代一句就跟别人走的人也是她,她怎么能就这么走了呢? 而流萤手中紧紧攥着的烟袋杆子已经被她手心生出的汗洇湿了半边,等到目送着两个人出去,她才敢呼出一口大气。 只见她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珠,从眼角直到腮边,嗓音有些沙哑地说着,“怎么回事?要出人命了!” “人命?哪个人命?” 弄梅眨了眨迷惑不解的大眼睛,突然有些慧然地笑了起来, “噢,我知道了,你是说,刚刚那个不请自来大块头?” 流萤心下正盘算着,尚不知这番闹剧该如何收场,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出去再说!” 弄梅跟着这几个人一起走出去,推开石门,眼前豁然开朗。 仰头环望,这是一座四面廊庭,中堂挑空的深楼。 深到什么地步? 方才一进十二楼的那十二道石门,现在已经在他们头顶往上十八层。 原来,那十二道门,真的都不过只是个门而已,不管她推开的是哪一扇,进来的,都是这个地方。 她不禁感慨,究竟是哪一位匠人铸就了这样一番宏伟浩大的工程,却又深藏于此,难怪他家公子从一开始只是碰触到石门上雕刻的点睛一笔,就赞叹此匠人真为神人。 十丈软红,名副其实。 十八层楼阁朱甍碧瓦,层层错叠,原来她从上面滚落下来,真的有足足滚了十丈之深。 街巷外的二层楼牌不过是虚妄,堂内的掘地十丈才是真正的别有洞天。 这座深窟中,从上到下,逐渐富贵,也逐渐繁华,也不知来这里的客人每往下走一层,就要多花上多少两银子。 他们现在所处的,正是地下第十八层。 今日十五,来的人比平日里多上许多,相识的不相识的,都像在一夕之间成了最亲密的友人,他们三两并坐全都聚集在大堂侃侃而谈,仿佛约定好了在等着些什么。 她虽然不太懂这一层的客人都是做什么的,但是她能看得懂他们衣料的材质,腰间的配饰,甚至,他们手中把玩的茶盅与酒樽,反正她能看见的,都是一看便知无可估价的那一种。 地下十八层,即是人间天堂。 第131章 衾娘与亲娘 “瞧瞧,瞧瞧,老子找到了什么宝贝!” 虬髯大汉得意地推搡着荼蘼向前去,推到自己那张桌案前,跟同桌的两人炫耀着。 他们的桌子并不偏僻,但也不在凑聚的人群之中,这样的好地方既可以清楚地观看到堂中台上的一人一物,又实在难得清净,是最适合谈事情却不会受别人的打扰,可是现在,这里却汇聚了堂内几乎所有的目光。 一群人的目光伴着这一声叫喊投射过来,死死落在他身上,他们来寻乐子,却又在等乐子,恰好也发现了新的乐子。 来这里的人,至少有一半都是认识荼蘼的,也有一半像他一样不认识的。 不认识她的人,朝着他投来了艳羡的目光,而认识她的,只默默对他付诸于无限的同情。 他并没有察觉。 荼蘼跟着那个揪住她的人来到一边桌前,这个人与她虽没什么交情,可桌上的其他两人,她却是再熟悉不过了。 用团扇遮住自己眼睛的,是十二楼的落英姑娘,用纸扇敲打自己脑袋的,是倒玉器的程家掌柜。 程家掌柜是做小买卖的人,小买卖并不很赚钱,所以为了养家,他也常常去求些别的门路。 好在,他做的生意,正好可以有些别的门路。 倒玉器的人,往往也会倒到一些不该流通的红货,当然他们也更会倒人情,倒永安巷的迎来送往。 她既认识程家掌柜,程家掌柜自然也是认得她的,只不过,显然他今日请的这位外地朋友并不认得她。 程家掌柜与落英姑娘看着面前的人,脸色与方才的流萤所差无几。 程掌柜听见了他的话,却不做理会,他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直漫无目的地四处打转,好似他能看得见这大堂内所有角落里毫不起眼物品上的颗粒尘埃,却唯独看不见这眼前的人,他同样也希望,眼前人并没有多去看他。 见到他们走过来,程掌柜一溜烟的钻到了桌子底下,只露出了一双青黑色的鞋面。 “老程,你他娘的拱桌子底下干嘛呢?”男人看他对自己方才所炫耀的战利品视而不见,已有些愠怒。 “我……我随身的手把件掉地上了,奇……奇怪了,刚刚还在……” 落英已将手轻轻抵着自己的胸口,不安地瞥向远处那一行从石门内走出来的人,有些慌张地赔着笑,“张……张大人,您刚刚不是去找流萤了么,怎么……” “哼!别提了!三元及第,鸿运当头,这么好的牌她却提前开溜,去他娘的流萤,换谁来不一样开不了,你难道没长眼,瞧瞧我抓到了一个什么姿色的,就算是把那几个小全都加起来,也及不上她一个小指头!” 男人面露嬉色地抬高了声音, “这当儿,谁还管得了他娘的别人!” “程大掌柜?” 荼蘼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那双鞋面,声音却似撒了蜜糖的鸩酒。… 这一声点名如同叫魂一般把程掌柜吓了个激灵,他最不想看到的人,最不想听到的声音,最不想被提及的名字,现在全都一股脑儿的摆在了他的面前,让他避无可避。 他也只好抬起头,赔着笑,战战巍巍坐回了凳子上。 “哪……哪哪……哪阵风给您老人家吹来了,我……我这……” “诶,有新朋友来,也不介绍一下,真不够意思。”荼蘼打断了他的话,不让他再接着说下去。 “哦,这位是张大人,张望宗张大人,南阳那边的生意就是多由他老人家照看的。”程掌柜赔着笑,勉为其难地朝着张望宗挤了挤眼睛,只可惜那人却早已连半眼都不肯往他那里看去。 “原来是南阳的张大人。” 荼蘼已了然于心,转过头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的脸,手指尖轻轻绕着自己耳侧的一缕头发,有些娇羞地笑了笑, “倒是我失敬了。” “怎么?你们早就认识?” 张望宗看着他们两人奇奇怪怪的对话显然有些生气,猛地一拍桌子, “早听闻人说,不入十二楼,枉来永安巷,程兄你这个人不厚道啊,说是请我吃酒,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点这个女人过来,却想着自己悄悄藏着,你看看你,净找了些什么样的货色,当老子是睁眼瞎子吗?” “他舍不得他的银子。” 荼蘼看热闹不嫌事大,悄悄凑到他耳边扇风道, “要知道,我可贵得很呢。” “程大掌柜,你我谈的是什么样的生意,却连这点儿……” 张望宗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朝四周看了看, “你这番诚意,我倒是要重新考虑考虑。” “这……这……”程掌柜一边擦汗,一边却语无伦次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张大人。” 荼蘼的眼梢对着身旁的男人挑了一挑, “他只跟我介绍了你的名字,可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 张望宗的面色转怒为喜,“啊对对对,那小娘子叫什么名字?” 荼蘼掩面,面带青涩地扭过头去,“小女子俗家姓李,小字单名一个衾字,唤我衾娘便好了。” “你亲娘?你他娘的是故意在耍老子?” 荼蘼莞尔而笑,侧瞥着旁边的人,“哪儿敢,肃肃宵征,抱衾与裯。程大掌柜博识,就让他来解释与张大人听可好?” “我?唉!我……这……这衾字,不是您以为的那个亲字,是上面一个今,下面一个衣,罗衾的衾,就是指那被褥,衾娘衾娘啊,就说这女人贴心得就像是小棉袄一样,这抱衾与裯,简而言之,就是侍人就寝的潜意。您想想,这小灯一吹,小被褥一盖,这名字,吉利,多吉利。” 程大掌柜含含糊糊地说着,可是他的心却已凉了半截。 他心里明白,这衾字一曰被子,而另一处释义却是尸体入殓时盖的东西。… 他本以为荼蘼假借亲娘的谐音只是戏弄张望宗一番,可是她在后面又做了这样的暗示,纵使他有心相劝,这人也怕是在劫难逃。 “衾娘,衾娘!好名字!好名字!” 张望宗满眼欣喜,他实在是喜欢这个寓意,伸手就要将身旁的女人捉将了去,却不料这女人反手将他的手背调戏似的轻轻拍打了一下,一溜烟躲远了去。 “亲……亲娘好大的雅兴。” 不等旁人说什么,程掌柜先应下了这个称呼,他实在想极力证明今日之事,皆事不关己。 他边说着,边拿起身旁的酒坛子倒起酒来。 “是,有人说要请我喝酒,我就来了。” 荼蘼却是这一堆人里最不拘谨的那一个,她边说着,边顺着桌前坐了下来,有些倦懒地托着下巴, “毕竟,你知道的,我对酒这玩意儿,从来不懂得怎么拒绝。” 听着她的话,程掌柜拎着酒壶的手哆哆嗦嗦,面前的酒杯已满溢了出来都浑然不觉。 “酒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浪费呢?”荼蘼微微皱起了眉,略带嫌弃地看着他。 一语惊醒梦中人,程掌柜使劲地点头应和着,俯下头去将洒在桌子上的酒滋溜一声舔得干干净净,不管算作自罚谢罪,还是算作压惊凝神,他都是必喝无疑的。 “对对对,酒这么好的东西,可别他娘的浪费!” 张大人边说着,边夺过酒壶倒了满满一杯,酒杯刚凑到嘴边,他突然犹疑了一下,又斟满了一杯给荼蘼递了过去, “来,陪大爷喝一杯!” 荼蘼并没有接下他的酒,手依然搭在桌上托着下巴,微笑着抬眼瞧着他,“找我喝酒,你知道我的价钱么?” 第132章 有债必偿 “原来你在那装了半天矜持,就是这个意思。” 张望宗的眼中瞬间充满了轻佻与鄙夷,从腰间掏出了一锭银子,咣的一声扣在了桌上, “要钱是,价钱随便你开。” “不多不少,一万两银子,一杯酒。” 听了这话,他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和旁边几人一样难看,只听清脆的一声响,酒杯碎裂,满地流香。 “一万两银子一杯酒!?你他娘的真当自己是什么货色?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十二楼名义上虽是个窑子,可底子里就是官家的暗场子,在这里的,都他娘的是家里人犯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才出来卖的臭婊子,谁又比谁干净?你装什么清高?还一万两银子,就算是买下这里最红的小楼姑娘也用不了这个价钱!” “没钱?” 荼蘼托着下巴,不愠不怒,默默等着他骂完,看了一眼旁边正在舔舐桌上未干的酒的程大掌柜, “懂了,没钱可以拿身子抵呀,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看在程大掌柜如此节俭的面子上,给你打个折,一万两银子,只抵算你一只右手。” “你找死!” 张望宗气得青筋暴胀,豁然站起身来,刚想伸手去抽别在腰间的那把长刀,就被一个从楼上不远处的雅座里扔出来的东西砸到了面前。 清脆的一声利响,如银瓶乍破,水浆迸出,仔细一看,竟是一樽成色上等的青花茶盏。 官窑烧的,十二楼不会有这种酒器,一看就是哪家有钱有闲又有门路的公子哥存放在这里自用的东西。 这只杯子,少说也得值上个千八百两银子,现如今只听了一声响儿就碎成了渣,连他都有些说不出的心疼。 只不过,掷杯之人却并不只为了听这一声玉碎之音,而是为了,装点东西。 茶盏虽然破碎,里面的纸张却整整齐齐地摞叠。 “这是通济钱庄的官票,整整十张,每一张都价值一千两银子,不管走到哪个钱庄,我都保证你能兑得出来。” 声音从楼上的雅座传过来,虽然人在屏风后面,可她却一瞬间就已认了出来,真是个令人欢喜又讨厌的声音。 “是哪个没长眼的青瓜蛋子,敢管爷的闲事?” 张望宗在楼下冲着上面破口大骂,可是看见那个起身走到栏杆旁边的人时,他的脸上却风驰电掣般的露出了殷勤的笑意,“黄……黄大人,可巧儿,您老人家也在这儿?” 张大人,黄大人,两个虽说都是大人,可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大人,整个十二楼的人也都一瞧就明白了。 黄金屋并没有搭理这个人,甚至连看都没稀得去看上一看,他也在笑,殷勤地笑,冲着另一个人笑,“不知这一万两银票,可否请这位亲娘姑奶奶上来喝一杯?” 张大人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旁边坐着的那个女人,明白了他的态度,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逢场作戏多年,他不是不晓得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只是他实在没有想过,为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在窑子里出现的女人竟然不是个婊子。 荼蘼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走到那早已进来却一言不发的竹叶青身边,客气地问着,“不知道竹公子,介不介意拼个桌呀?” “听你的。” 竹叶青微微一笑,不冷不热地回应着,他当然知道,这个人也压根不会留给他任何拒绝的权利,先来问问,已是她足够诚意的待客之道了。 荼蘼满意地笑了笑,兀自走到碎了的杯盏旁边,轻轻弯下腰将一叠厚厚的银票拾了起来,揣进怀里。 银子这样好的东西,怎么可以随便扔在地上? 收下银子的意思,当然便是应下了。 “孝顺儿孙一杯酒,不喝难慰慈母心呐。” 她边说着,径直朝着楼梯方向走了过去,路过程大掌柜那一桌的时候,却是连眼都没有抬一下。 “连黄金屋这样的活鬼都要让她三分,她到底是什么人?”张望宗悄悄地问着趴在桌上闭目不言的程掌柜。 程掌柜眯起一只眼,看到那个身影已走远了去,这才深深叹了一口气,将手按在了张望宗的肩上略微不忍地拍了一下,“黄泉不渡舍命徒,神鬼皆惧牵头人。” “天……天王老子?你没跟我开玩笑?” “呵,我有天大的胆子,敢跟你开这种玩笑?你难道没看到,刚刚我至少跟你使过一百八十个眼色。” 听了这句话,张望宗的瞳孔骤然收缩,继而慢慢涣散,散到最后眼前只剩下一片白雾茫茫。 楼下,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一群人闻声蜂拥式的围了上去。 荼蘼并没有回头去看,好似这十二楼里发生的所有事,都已不再关她的事,她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上楼去找那位故人讨一杯酒。 竹叶青也没有回头,他根本不必回头,他知道身后发生了些什么,他想知道的事情,从来也不需要用眼睛去看。 至于忍冬,她也没有回头,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也能猜个大概。 她明白,好奇往往就是一个人灾祸的开始,尤其是在荼蘼的眼皮子底下,她要做的,就是紧跟着荼蘼的步伐,半点不要多生事端。 弄梅走在几人的最后,她进十二楼之前,总喜欢走在所有人之前,她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着热情与欣喜,她想要第一个看到。 可是这短短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尤其是在被忍冬推下来之后,她就发现自己变了,眼见不一定为实,第一个看到的也不一定第一个明白。 但一定的是,走在最后面的人,看到的最多,也最安全。 只是这样的想法在她心里还没坚定个半刻,她就立马被自己的好奇心打回了原形,她循着声音来处,扒着身旁的栏杆张头望着。 她最先看到的,是一滩血迹,血的腥臭混杂着脂粉的浓香,把这第十八层熏染的像是一个奇怪而优雅的屠宰场。 她看到刚刚那个张大人左手已然拔出那把腰间的长刀,半靠着廊柱躺在地上,人流着血,血连着人,身外三尺横卧着他的一条断臂。 他,自己砍下的? 她突然想起刚刚在门口听到的荼蘼说过的话,一万两银子,只抵算你一只手,顿时觉得不寒而栗。 可是她不明白,既然荼蘼并没有喝下他递的酒,那他为什么还坚持要抵账呢? 更何况,这还是整整一条臂膀,远比她开的价码还要大得多。 手臂毕竟只是手臂,总不会比命更值钱的,弄梅不懂得,可那个男人自然懂得。 打从他知道了荼蘼的身份起,他就知道,如果不自己先付出代价,等别人来讨的时候,可就不止千百倍了。 他并不怨悔,只是庆幸,幸好,她并没有回头。 不回头的意思,就是不计较了,从此江湖陌路,两不相欠。 这个结果,已是他得到的出乎意料的安心。 第133章 凑巧 “你们?” 她一步步走上楼去,脚步声很轻,在满堂皆坐的屏息之间都听不到一丝动静。 帘幕后面一点点被拉扯开,现出了藏在屏风后的人,另一个人。 依旧是雪白的发冠,雪白的衣衫,雪白的腰佩,雪白的靴子,他整个人一如他刚来这里时一样,与整个永安巷都显得那般格格不入。 他不是这里的人,也永远都不会是。 黄金屋与他相对而坐,两个人身边还各立着侍候的两个女人。 黄金屋身边的女人一袭红衣翩然而立,眉稍处带着一股傲然的凌厉,可眼中却流转着千种风情,她的眼睛乍看颇有知鱼解语的几番神韵,可又与知鱼全然不同。 知鱼的眼里,全是黄金屋,而这个女人,似乎眼底收尽整座十二楼,却唯独容不下一个黄金屋。 白玉飞身边的女人一身素色长裙,静静地站在他的身后,俯首垂眼,仿佛没有客人的允许,她半点都不敢上前一步。 她无疑是羞怯的,对这里的规矩还并不怎么熟悉的羞怯,对突如其来的陌生人疏离的羞怯,可她也是寡淡的,对着这满堂浮华春梦,虽是一知半解,却也觉得索然无味。 此时,这四个人的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刚刚走上来的四个人。 “你们?” 黄金屋以同样的字句,同样挑衅似的口吻回应着她的话,同样予以回应的,还有那双不停地上下打量着那个站在她身边的男人的目光。 他说归说,却也是恭敬地起了身,走到白玉飞身旁的位置上去了,给新来的两个人腾出了空子。 “我们。” 荼蘼笑眯眯地迎上了对面那道并不怎么客气的目光,顺着黄金屋腾出来的地方坐了下来,与白玉飞相对而视,她只客气地介绍着身边的人, “这位新朋友,是我的新邻居,不知茶舍的老板,竹叶青。” “嘶……” 黄金屋轻轻吸了一口气又复吐出来,仿佛随着吐出来的还有他满腹的嫉恨,他边说边轻轻捋着鬓角的发丝,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竹公子,百闻不如一见,想我黄金屋向来自诩是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今日得见了这位竹公子,哎哟哟,可当真是为之前的大言不惭羞煞了老脸。” 荼蘼看看黄金屋,又看了看竹叶青,咂摸着他方才所言陷入思绪,“这还是头遭的从你嘴里蹦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肺腑之言。” 黄金屋礼貌地起身作了个揖,看到对方只是久久伫立却没有丝毫反应,这才确定市井传说都是真的, “在下黄金屋,不才手下只有区区几桩赌坊生意,实在是登不得大雅之堂,倒是我身边来了位贵人,他可是江南富贾白龙王的九公子,白玉飞。” 竹叶青并没有说什么话,只是伸出手招呼弄梅到身旁来。 他在想着,此时此刻,这几个人到底是为什么凑到了一起。 本是天南地北的几个人,哪有那么巧就这样容易地拼上一桌? 起初是荼蘼找了个借口请他来十二楼,可如果只是为了请他,那刚才在石门后她就不会丢下他们自己先来。 更何况,这个黄金屋,他昨天深夜去三更天找过荼蘼,然后,两个人直到天亮才回,这不出半日的时间又碰到一起,说是天作之巧,倒不如说是事在人为。 最重要的,是刚刚黄金屋掷出了化解麻烦的那一万两银子,一万两银子,已足够买下十个最红的花魁娘子一夜缠头,他却只买了一杯酒,这道理不管放在何时何地,都是讲不通的。 除非,他们两个人之间,还做着些别的生意,掩人耳目。 黄金屋想要结识竹叶青,而荼蘼想要搭上白玉飞,他们各自带来所有,拿走所求,早就有言在先,此时的客套,倒像是他俩早就约好了一般。 此时此刻,荼蘼把他一起凑上桌,到不知是想把他往哪条贼船上引过去。 所以,话都让她说尽了,他没什么可说。 荼蘼瞥了一眼身边,弄梅扶着竹叶青在黄金屋的对向坐下,心下有些可笑,有些人明明信誓旦旦说自己知无不言,明明就……却要在这几人面前表演一出弱柳扶风。 白玉飞也没有回应,因为现在他的眼中只容得下三个人,三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女人。 他眼中的这三个女人,各有各的不可言喻。 弄梅背着小手半藏在竹叶青的身后,可是她的眼神总是飘忽到楼下的人群之中,不知是在好奇那里究竟来了多少达官显贵,还是在好奇有没有人及时把地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她的眼睛总是鼓得溜圆,然后不时地眨巴一下,就像是晨曦沾在枝叶上的清露,只一滴,就能滚落下来,恰恰好砸在人的心尖尖上。 白玉飞这样想着的时候,又猛地摇了摇头,在心里咒骂了自己百八十遍,咒骂自己怎么会凭空生出这样的想法,虽说自己的年纪也并不算大,可她却实在是太小了些。 忍冬就不同了,她就默默地站在角落里,半低着头面朝着围桌的人,温婉而娴静。 她是缄默的,可却绝非平淡如水。 眼波才动被人猜,此中万种风情,化为不可臆语,比自己身边站着的那个寡淡的女人多了一分使人愉悦的鲜活,一切都是这样的刚刚好,正合他意。 而在她旁边坐着的,荼蘼,想到这时,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一如他那夜在一言堂对黄金屋说过的话,要是早知道永安巷有这样一个人,又何须黄金屋半年催促书信? 只不过,这样的话也只能逞一时口舌之快罢了。 这个女人,让他想到了很多年前在父亲白龙王书房内偷偷翻到的那个充满了潮湿与腐烂气味的木盒子,盒子里面装着一块已有些看不清字迹的木牌子。 他不知道那个东西是做什么用处,可他却能即刻意识到,纵然他可以搬空整个白家府邸,也不能碰这块木牌半下,那是个既可以要人生,又可以要人死,更可以要人活不成也死不了的鬼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想到那块牌子,令他不寒而栗,不敢臆想。 第134章 多谢 “知鱼怎么没来?” 荼蘼看着黄金屋身边这个侍奉的女人,虽然同样是一袭如火红衣,可却绝非如他那日带着的那个摄人心魂。 黄金屋嗔笑一声,“我说你呀你呀,怎么能说出这样的糊涂话来,逛窑子不能带自己正经女人,这难道不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么?” “黄大人慎言,一句话可不知会得罪多少人呢。” 荼蘼说着,漫不经心地往身侧一瞥,看到右手边的人仍然气定神闲,垂手而坐。 虽是随口一问,可她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 知鱼走了多日,直到现在,还没回来。 “她不是……” 白玉飞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话说了一半,却被黄金屋一个眼神生生噎了回去, “倒是了,想开点,离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女人这种东西,她只有跟你分开之后,才会记挂着你的好,你在她身边时,她只会数落着你的坏不放。” “呸,白公子这话说得好没良心。” 声音从他们身后的楼梯口处传来,伴着慢摇的脚铃声,走上来一个明艳动人的女人。 这个女人身着鎏金云锦,肩披流光鲛绡,云鬓梳满金翅步摇,满身的浮华溢彩,似是从画壁盛宴中走出来的一般。 荼蘼打眼一怔,应是那人,不似那人,但她知道就是那人。 她似乎一瞬间看明白了什么,因为走上来的正是刚刚在石室内与她打赌的流萤。 她刚刚跳下来的时候,恰好撞到了流萤进来补妆,便顺道请流萤帮她个小忙,找机会试探一番竹叶青的深浅。 可是阴差阳错的,又遇到张望宗这一桩事,她正玩的起劲儿,竟把她给忘了。 前前后后,总共不到一盏茶的工夫,这个女人居然在这来来去去的匆忙中又重新盛妆一遍,这般精致打扮。 却不知,这到底是女为悦己者容,还是女容只为悦己。 流萤的腰间仍旧别着那一根烟袋杆子,青葱似的指尖托举着一个花丝镶嵌银盘,盘子上还放着一坛未脱泥封的老酒。 在她身后,一左一右两个侍女也同样托着两个盘子,后面的仆从们齐备着各式各样酒具若干,好大的阵仗。 “盯着你的坏?你在咱们这儿,又有哪个姐妹指摘过你的坏处?” 白玉飞见到她泯然一笑,“好姐姐,你现在倒是说得好听,可但凡等我哪日少付了一两银子,你铁定也是要给我脸色瞧的。” 流萤并没有再去理会他,而是捧着酒坛子小心翼翼褪去泥封,擦拭干净坛口落下的灰尘。 她最先走到荼蘼身边,从身后侍女的盘中取出了那只雕琢着饕餮纹的青铜花觚,小心翼翼往里面灌着酒。 黄金屋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这只花觚,竟有些愕然。 像他们这样的熟客,通常都会在十二楼存着自己的杯子,存着自己的酒,每次来时便用,与别人不干分毫。 可是这次,他还是头一次看到荼蘼的酒具。 周礼定制,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酒觚已算是很大的器具。 现如今的人酒量是一代不如一代,大抵都只是小杯抿上一口,用爵喝酒的人已很罕见,而这用觚的,当真还没见过。 “这坛玉练槌,是黄大人儿时第一次与人作赌,赌注押了三千两身家赢来的,听说呀,那时他自己个儿跑到后院那棵老梅树下挖了个坑埋进去,说是要埋上三十年再取出来。等三十年过后,他必已是功成名就,回头看看这往日的身世沉浮,最后一口气喝光。没想到这才过了十六年,他就已经等不及了。” 流萤说罢,酒已斟满,双手捧着递向了荼蘼, “这第一杯,当然是要敬咱们的大恩客,十二楼可是头遭接下了一万两银子一杯酒的生意,这传出去还不得风光好一阵子。” “我也是第一次请人喝这么贵的酒呢。” 黄金屋怏怏酬酢,到不知是心疼这一掷挥洒如土的钱,还是心疼这未满三十年之约的酒。 “我倒不是头一次被人请了。” 荼蘼伸手接过花觚,只微微嗅了一嗅,霎时间一股清心醒脑的香气扑面而来,的确是上好的酒。 “哦?看来还有人出过更高的价钱?” “有人曾请过我一杯酒,举杯万里江山,倾杯一念死生,这算不算贵呢?” 黄金屋沉吟片刻,正如他心下那坛应慢酌细饮的美酒,久久才发出一阵感慨,“你配得上。” “配不配得上,我说的可不算。” 荼蘼话将尽,将杯中酒猛灌了一大口,把杯子扣在了桌上, “只要掏银子的人不心疼,我可是会贪杯的。” 流萤抿着嘴窃笑,只轻轻瞥了一眼黄金屋,就转过头径直向竹叶青走去。 以客为先,她自是懂得规矩。 竹叶青并没有来过十二楼,自然也没在这里存过自己的酒具,不过这对于十二楼来说,本就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有自己存备的很多套珍贵器皿,任人挑选。 红夫人说过,只要她们准备得周全,客人满意,自会再来。 只不过,流萤转身去取的并非是什么杯子,而是一鼎青铜鸮尊,弄梅不知所以,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满以为荼蘼的那盏花觚已是极大的酒器,可是这家伙,他家公子哪里可能遭得住? 她的眼睛跟着流萤的手滴溜溜地转,直到看见流萤把盖面取下,露出里面的另一盏酒爵时,才完全放下心来。 青铜鸮尊内盛着半满的清水,在水波绰约下冒着袅袅白烟。 流萤伸手将酒爵轻轻拈起,挽袖把坛中酒只往里倒了小半杯,又放回了鸮尊里面。 “竹公子。” 她莞尔而笑,说话的语气却比方才更添几分温柔, “我观你面色虚白,似有不足之症,想来是不宜吃冷酒的。我且将这杯在尊里温着,只消一盏茶的工夫即可慢饮。” “多谢。” 听得竹叶青这一声点头示意,流萤竟突然怔了一下,许久才回过神来,也朝着他点头回了下礼。 谢,这还是她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听到这个字。 获罪于天,她们流落到十二楼这个地方,本就没敢再去奢求些什么,只盼着自己每次尽心侍奉一位恩客,就能为九黎冢的家人减去一分折磨。 而这些客人即便平日里赞她们才貌双绝,念她们被看添香,长夜漫漫,依偎在她们怀中聊诉衷肠,可欣赏从来都不是尊重,等到红烛烧尽,天亮之后,发冠重束,裤带紧扣,同样是桥归桥,路归路,身处下贱怎么敢妄登大雅之堂? 这个地方,她为别人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如果没有考虑得当,只会得到相应的惩戒,却从没有听到过一个谢字。 多少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她有些恍惚,恍惚回到了儿时尚且富庶的家中。 如果一个从来卑贱的人突然得到了一个陌生人的尊重,而这个陌生人还是别人所尊重之人,那她自己也一定会变得慢慢懂得自重。 她细细地瞧着面前的男人,打从他来到这儿,就没和他们之中任一人说过一句话,这第一句话,竟是对一个本应伺候他的青楼女子道谢,而这谢意之诚恳,竟也丝毫不让人觉得矫揉造作。 此情此景,倒使她为刚刚在暗室中的调笑懊悔不已,此刻已开始语无伦次起来。 “不……我不是,哎呀,没……没什么……” 第135章 清账 “流萤姐姐好偏心,明明喝的是我的酒,却偏偏没有我喝的份儿。” 黄金屋左右打量了一番,却是揣度出了几分深意,故意打了岔子。 流萤意会,转眼间有些羞红的脸便已恢复如常,“刚刚也不知是谁,把那缠着霍老爷子许多个月才讨来的青花茶盏随手给摔了,想那老爷子当初千舍不得万舍不得才一千两银子便宜了你,这拿到手上玩了还不到俩月,就剩下一声脆响儿,看老爷子知道了不撕掉你一层皮。这番还想讨酒喝?得了,咱们这儿可禁不起你这折腾。” 黄金屋听得这话却也不生气,他早已习惯了流萤的脾气,只是尚有些不太习惯流萤刚刚看那个人时的眼神。 “好姐姐,你就疼疼我。” 流萤不紧不慢挣开了那只轻扯她衣袖的手,从袖中掏出一只金灿灿的物什,“你看这个,还能不能摔得碎?” “黄金九龙杯?” 黄金屋看到她拿出的一只杯子瞬间皱起了眉,杯身皆用纯金铸造而成,一条龙头部伸到杯底,尾部伸出杯口并弯曲为杯把,其余壁上雕镂着四对腾飞金龙,龙须花丝镶嵌,龙口处各含一颗南海明珠,的确结实,可他却甚为不满, “我不要这个,这是白玉飞在这儿存下的一对儿,他虽只用其中的另一只,可我却向来只用孤品。” “我知你的毛病,早备下了。” 流萤捂着嘴轻轻笑道,总算这次又把他唬住了,便从一紫檀匣中取出了一只螺旋形盘卷的鹦鹉螺杯, “红夫人说,金器雍容华贵,可极奢俗臭,玉器内敛温润,可好梦易碎,倒不如这自然之韵,古藤也好,青竹也罢,更或是这鹦鹉螺,浑然天成,独有一番风味,正可配得上黄大人这一颗七窍玲珑心,这可是红夫人的私藏,今日便宜你了。” 黄金屋听闻这话窃笑一声,四处打量一番,“她既有此心,怎不见亲自前来相赠?” “夫人说了,乘兴而来,尽兴而归,何必见戴?” 黄金屋笑而不语,他知道,即便现在就起身走了,这一趟也是来得值了。 没有红夫人的授意,流萤是断然不敢私自拿这样的东西来给他用的,可见她所言,亦是红夫人想对他言,这世上,再没有哪个女人比红夫人更加知心解意。 她懂他,懂他的风骨,懂他的所求,这一点已足够宽慰一个自诩不凡的男人的心。 这黄金九龙杯,本就是流萤为了逗逗他的,而它真正的主人,自然是坐在另一处的白玉飞。 白龙王的九公子,每一个介绍他的人如是说,也当然只有他配得起这黄金九龙杯。 看着流萤斟满的杯盏,白玉飞却没有伸手接下,而是推了回去,“我不喝。” “这样好的酒,你却不喝?”黄金屋故作纳闷地看着他,可他却很满意这番答复,如果没有一出好戏在后面,那他的银子岂非又白花了? “这是你请朋友喝的酒,可我和这位花掌柜还有些账没了结,算不得朋友。” 荼蘼听着他的话,一如既往慢慢举起酒杯,并无其他异乎寻常的表现,她本是看戏的人,兴致没到,就不会跟着演戏。 “咱们的事儿,不是那天晚上已经两清了吗?”黄金屋的手轻轻按在那只螺杯上,乐得做这表面上的和事佬。 “买卖有出有进,才算两清。” 他的右手依旧摩挲着自己的左手,温情脉脉且小心翼翼,好像自那之后起,他忽然意识到这只手对他而言远比他自认为的更加珍贵, “可我这只手,又该找谁去讨公道呢?” 荼蘼也细细地盯着他那只手,这并不算是一只很好看的手,可是它却能握住千金,又怎能不惹人多看上几眼? 虽然事发当日她并不在三更天,但毕竟也是发生在三更天的事情。 三更天的事,总归都是她的事。 她现在总算是切身体会到张子虚所言,伙计是做事的,掌柜的是扛事的,伙计做出来的事怎么都得算到掌柜的头顶上。 “你那日口口声声暗示我说,子虚是你们的人,那他为了配合你逢场作戏,做了什么又与我三更天何干?” “你说他在和我逢场作戏?若非你的授意……呵,我倒是好奇他若听了你这番推托之词该作何想法。” 白玉飞回忆起那夜种种,只是恨得咬牙切齿,可一想到此举让她心生猜忌,气倒是又消了大半。 忍冬站在一旁,只是默默听着,听到这里时却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作何想法? 真是天真。 没想到白玉飞竟会天真地以为张子虚被猜忌就会心生怨怼,可他竟不知,那日在望风崖上荼蘼不顾他的生死时他还那番感激,她在一旁都看得清清楚楚,他什么都不知道,简直蠢得要命,她此时实在有些同情黄金屋押错宝了。 “咦?” 荼蘼颇有些吃惊地看着他, “你的意思是,这手不是子虚给你接回去的了?” 白玉飞轻蔑地笑了笑,也懒得再继续装下去,“有这种本事的人,又不止他一个。” “有,却也不多。” “的确不多,可毕竟有。” “至少永安巷不会有这样的人。” “可你必定也打听过了,我这些时日,从未出过永安巷。” “这倒是活见鬼了,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白公子这样的身家,大概只是请了阎王爷帮个小忙。” “阎王爷我是请不来,可是地藏王,还是请得动的。” “王……藏……一……” 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清楚地看到荼蘼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变化,这个眼神,在那夜黄金屋威胁她要名单的时候他没见过,在刚才张望宗调戏谩骂她的时候他也没见过,这是第一次。 可对于黄金屋来说,却是再熟悉不过了。 他清楚地记得,早上在馄饨摊铺上,他因为对她背上的那道疤一句不合时宜的窥测就感受到过这股凛然杀意,直到现在还有些背脊发凉。 只不过,这道杀意在她眼中转瞬即逝,随即沉寂下来。 却没人看见,一支竹箫轻轻搭在她原本因极度兴奋与愤怒而颤抖的手上,让她又清醒了几分。 第136章 王藏一 “王藏一是谁?” 弄梅打破了这一片肃杀的氛围,此时此刻,也只有她可以毫无忌讳地随心所问。 “小姑娘连王藏一的大名都不知道?” 一旁的流萤眯起眼睛奇怪打量着弄梅,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天底下的人哪怕不知道如今是谁在做皇帝,也总该知道王藏一的。 可她却全然不知,就好像这一主一仆是从地缝里冒出来的。 “哼,他算老几,我为什么一定要知道他?” “没什么,不过说起这王藏一,可真是位当世奇人。 据传他三岁识百草,五岁辨杂症,遍访天下名师,集百家之长成一家之道,年方十二就已是当世医毒双绝,似乎还颇晓些奇门方外之术。 他本蒙承天恩,奉天子命印绶天师之位,可是他却发下宏愿,疾非一人之所疾,医不可为一人之医,世间疾疫不除,永世悬壶奔走。 就说咱们永安巷,还记得三年前那场瘟疫,要不是他的一碗救命汤药,怕是早已没了大半个城的性命,现在城东的庙堂里百姓还供奉着他的长生牌位。 话说回来,这二十年间,江湖上大大小小的地方,又有哪个没受过他的恩泽? 正因如此,世人才供奉与他地藏王的称号。 地藏王,王藏一。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说来说去,不就是个蹩脚的游方郎中,这有什么了不得的?” 弄梅有些不解地眨巴着眼睛, “而且这医术神不神都是你们道听途说来的,在座的有谁真的找他治过病?依我看呐,那三脚猫的功夫怕是还没有碣兰姐姐十之一二。” “哦?碣兰姑娘也通晓医理?”黄金屋倒是发现了另一桩有趣的事情。 “通晓?” 弄梅不屑地瞥了他一眼, “起死人肉白骨你见过没有?固魂之术你听过没有?别说是这永安巷,就连整个江陵城……” 她正说着带劲,话语却随着竹叶青的一声咳嗽戛然而止,再无半句多言。 若换做平常,这话语中所含万象早已算计在荼蘼的心里,可是此时她竟一句话都没有听得进去。 她心烦意乱,只专注地想着一件事。 为什么白玉飞会无端提到王藏一? 王藏一云游四海,行踪飘忽不定,她当然知道,因为她也足足找了他十年。 如果真的是王藏一,那只有一个可能。 他一直在躲着她,可是为了什么,他突然又肯现身了。 “王藏一,他来了永安巷?” “你猜。” 白玉飞神色狡黠地笑着,至少他总算猜对了一件事情,这个女人果真跟那个地方有关系。 荼蘼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像一只盯着肉的老狐狸般殷勤地笑了起来,举起面前的那盏花觚,“瞧你,子虚这孩子,就是玩心重,白公子千万莫见怪,我在这儿自罚三杯,算是替他谢罪了。” 可话音未落,白玉飞的手却扣住了青铜花觚的杯口,他并不满意。 “花掌柜说得轻巧,我这一只手,虽不能说是价值连城,可却也至少能掂得起百万银子,你觉得只这一杯酒,就能把事了了?” “唉,话不至此啊,不迁怒,不贰过,白兄此举可谓毫无君子雅量。” 黄金屋在一旁正看得津津有味,应和了一句不紧不慢的风凉话,一口闷下了杯中酒,将酒杯往桌旁一放,手指轻轻扣了两下。 他身旁的红衣女子见状便去取了酒坛过来,又斟满一杯。 戏要看足,酒要尽兴,他又一次打破了自己只喝一杯的规矩。 此刻他唯一觉得遗憾的,若是身旁的女人是知鱼,哪里还用得着他这般敲杯提醒。 “不迁怒? 不贰过? 哼,黄兄说得轻巧,可孔夫子在偏心眼夸赞颜回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一箪食一瓢饮的惺惺作态,都只因身居陋巷无从选择? 他躲在陋巷什么都不去做,当然什么都不会错,但一个人只要做了,谁又能保证得了绝不贰过? 君子雅量? 一群假惺惺的鬼东西!” 白玉飞显然并不买他的账, “我只是个本分的生意人,做咱们这一行的,虽上不得什么光彩台面,却也有老祖宗也破不得的规矩。 我上门找你做生意,却无端遭此无妄之灾,难道就不该讨一个说法?” “当然应该。” 荼蘼不否认,她这儿也有必须要守的有来有往的规矩, “你要多少?” 赔钱向来是最简单的法子,也大抵是最有用的法子。 “蠢笨到什么样的人,才会跟我白玉飞谈银子?” “有道理。” 荼蘼也表示认可地点了点头, “我跟你谈钱,你跟我谈自尊,我跟你讲情面,你又跟我讲原则,那我想还你个公道,你又什么都不要,可是又不肯就此罢休,你这不是耍流氓吗?” “是又如何?” “是就好办了。” 只见荼蘼反手一拍,竟重重压在了白玉飞那只扣住杯口的手上,他抬也抬不起,抽也抽不走。 青铜花觚深深嵌进了桌子里,可白玉飞的手却未伤分毫。 “朋友有朋友的喝法,仇人也有仇人的喝法。我只是来交朋友的,敬酒吃得,罚酒也吃得,却不知白公子肯赏哪一杯呢?” “北雁!” 白玉飞小心翼翼地将手收了回来,转头伏在一直站在他身侧伺候的白衣小姑娘耳旁,说了几句悄悄话。 北雁听着他的话,苍白的脸颊蹭的泛起了一阵羞红,有些犹疑地看着他,“在这里?” 白玉飞并没有理会她的疑问,只是摊出了一只手等着什么东西。 她知道他的话不容置喙,在十二楼这样的地方,她们只需要听话就好。 北雁颇有些扭捏地从腰间的绣花荷包中掏出一个白瓷小瓶,看了一眼荼蘼,满目的欲说还休。 看到这个瓶子,流萤和另一个红衣女子的脸色也都凝重起来,她们自是识得这瓶中装的是什么。 黄金屋的眼中也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千算万算也没想过白玉飞会来这一出,此前他从不敢想,可现在却又有些抑制不住的好奇,百感交集中又催促着他闷下了一杯酒。 他喝完酒,手指又轻轻在桌上扣了两声,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会想要喝第三杯的时候了。 红衣女子看他只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便气得一脚跺在他那镶着金丝线的雪白靴子上,留下两道不深不浅的鞋印。 她怒瞪了他一眼,取走了酒杯,放到了远远的地方,再不给他。 黄金屋初始一怔,却又无奈笑笑,并无责备之意。 到底还是性情中人啊,他更加得意自己的品味,今日选中了这个女人。 却不知她的气恼是为荼蘼而抱不平,还是迁怒自己的幸灾乐祸。 若是知鱼,绝不会做出忤逆他心意之事来,他这样想着时,却又觉得欣慰,若是世间女子都事事顺他意,那又岂非太无趣了些? 他永远,都是这样矛盾而贪心。 忍冬看着他手中的瓶子,她虽不知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可从周围众人的表情变化看来也已猜到了大半。 她下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只因她知道,不管愿不愿意,这都是她最好的一次机会。 “王藏一,让我代为问好。” 白玉飞咧着嘴角说着,脸上掩不住的兴奋之色,一把抢过北雁手中的瓷瓶,将瓶中装着的白色药粉不住地往那嵌在桌里的青铜花觚中一直倒。 “够了!” 黄金屋从看热闹的闲逸突然变得惊愕,笑容逐渐僵凝,忙地压住了白玉飞的手,他咽了口唾沫有些愠怒地低吼道, “差不多得了,你这些,至少是十人的分量!” 他当然知道,祸从口出,病从口入,有些东西,小吃怡情,乱吃可是会要人命的。 “十倍的分量,可就是十倍的快乐。” 白玉飞只是用力掰开了他的手,不慌不忙将瓶中的药粉倒尽,甚至磕了磕瓶底,满怀期待地看着荼蘼, “今日没有敬酒,也没有罚酒,咱们可都是来喝花酒的。 花掌柜要是肯把这杯酒喝下去,咱们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如何?” 第137章 永安巷,欢迎你 “一杯……” 一支长箫重新压在了她刚准备抬起的手上,也同样打断了她的话。 竹叶青来到这,虽未同这些人说上过一句话,可却已心中了然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他见不得这样的胡闹。 但这一次,荼蘼并没有像刚才那样听进他的话。 她只反手一拍桌案,将嵌在其中的酒觚取了出来,握在手中,酒水一滴未洒。 “这是三更天的家务事,让竹公子见笑了。” 竹叶青只是听着,他也只有听着的份儿。 家务事,与他无关。 旁人不该管,旁人没这个资格,她一句话就撇清了与他的全部关系。 “不能喝!” 弄梅顾不得众人的沉默站了出来, “啊呸!酒无好酒,宴无好宴,贼眉鼠目,不怀好意,我一早就觉得这鬼鬼祟祟的家伙不像个好东西,刚刚他往酒里倒的肯定是毒药,绝对不能喝!” “小姑娘说得对,也许正是毒药呢。” 白玉飞也恰如其分地补上了一句,他也想知道,如果明明知道是火坑,她敢不敢就往里面跳。 忍冬在一旁犹疑着,此刻她内心的挣扎绝不比在座的任何一个人少,她在想自己到底要不要走上前去,挡上一挡。 这本是她分内的事,任何一个想要拼命上进的伙计,在面对问题时一定都会自觉挡在老板的前面,无关能力,这是体面。 诚然,她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否则也不会在这短短几日就取代了张子虚的位置。 可是,她犹豫了。 如果真的是毒药,如果荼蘼不拦着她,那她就什么都没有了,但转念一想,这个女人既然收下她,又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死? 如果不是,那她就错过了一次最好的机会,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替她喝!” 抉与择的面前,有些人先择而后抉,而有些人只能先抉而后择。 做其该做的,而非愿做的。 众人的目光也随着这声音一齐落在了忍冬的身上,这个本是极力把自己置于最不引人注意之地的女人。 荼蘼侧身拦下了她准备夺酒杯的手,将她推向竹叶青的身侧,笑的得意而满足,“小丫头初来乍到,既贪嘴,又不识趣,你几时见过,我肯把好酒让给别人?” 忍冬还想上前,却发现手腕已被一只苍劲有力的手紧紧攥住,那只手虽然冷得像冰,可她却还是觉得被触碰到的皮肤像火一般灼烫。 是他,她知道是他。 若是她偷偷瞟过他的脸百次,那她也必定偷偷瞟过他的手千次,甚至只一次,她就知道这只手一定是他。 竹叶青的手,她想过千次万次,却从不敢相信是这样的一次。 可这次她确信了,没有比这再清醒的梦,可这欢愉毕竟只有片刻,随即便更加失落。 她此前站在荼蘼身后,看到了竹叶青两次以长箫拦劝荼蘼,她知道他的态度,他不会放任不管。 如果他不管,那只有一个原因,他相信她。 相信她做下的一切判断。 他,他顺从她。 荼蘼是故意把她推向这边的,她知道竹叶青会帮忙拦着,她不说一言,竹叶青了然于心,他们两人什么时候竟有了这样的默契? 虽然她早在弄梅的只言片语中猜到了些许,可还是会感到一阵失落。 荼蘼却早已不再理会身后种种,她知道自会有人替她安排妥当,她同样自信从不会看走了眼,甚至黄金屋。 自始至终她都知道,要面对的,只有对面的白玉飞。 只见她两根手指轻轻拈起酒杯,斜眼一挑,把他的心挑了出来挂在眼梢。 这世上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对自己美而不自知的人,因为从小到大其身边所有的人所做的事都在一直不停地提醒着这件事情。 可巧的是,她从来都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得到很多的好处。 黄金屋目睹着这一切,已笑得勉强。 那双眸子里横波暗涌,似是藏着星辰大海。 他一年前就在这双妖精一样的眼睛上栽过跟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直到现在,他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不过现在换成了旁观者,倒是乐得看个热闹。 “我三更天,一杯酒,一个朋友。” 荼蘼仰头一饮而尽,轻轻舔舐了一下嘴唇,似是有些意犹未绝,将酒杯翻转过来空了空,一滴不剩。 “爽快!” 白玉飞显然是喜出望外的,他从不敢相信这个女人竟真的会喝下这杯酒,也许正是多年来的囿于繁琐,他喜欢敢去赌命的人。 “既然你这么喜欢替人传话,那也替我给他传上一句。” “给王藏一?什……什么话?” “就说……哼,就说,永安巷,欢迎你。” 荼蘼半眯着眼斜靠在座椅上,一抹红晕浮上面颊,此刻的她在旁人看来,倒真像是有些不胜酒力。 流萤半靠在荼蘼身边,悄悄凑近她耳侧,“是不是药劲儿……哎,你若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便和十二楼任意一人说,夫人在这儿一直为你留了一间房,随时可去。” “不着急,如此良辰美景,哪儿能就此辜负?” 荼蘼的声音很大,显然是说给旁的人听的,她没什么不可与人言, “更何况,一会儿我还要去看看红玉。” 流萤先是愣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谁,毕竟这里除了她,已再没人会直呼这个名讳了。 “夫人现在怕是……” “有麻烦?”听到红夫人的事,荼蘼涣散的目光拢聚起来。 “应付得来。” 荼蘼点点头,不再说什么,眼睛又微微阖了起来。 “你当真没事?”黄金屋很少见到这副打蔫样子的荼蘼,试探问了起来。 荼蘼并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低头看了看手心的黑印,轮廓有些模糊起来。 最近沾过的毒太多,动过的手也不算少,七慈七悲的走势已完全脱离了她的掌控。 “我还以为你……” 黄金屋欲言又止,最后只得冷笑一声, “不愧是你,当真是什么酒都喝得下去。” “你莫忘了,我对酒可是来者不拒。” “那刚刚张望宗的那杯,怎就不见你喝下?” “他?呸!人不对,我可不喝。” 荼蘼看着黄金屋,黄金屋亦看着荼蘼,众人对这话仍是一头雾水之时,这两人却不约而同相视一笑。 白玉飞看着他们的笑不解其意,“这张望宗怎么说也是南阳监郡,官虽说不上大,但也不至于太小,难道还配不上请你一杯酒?” “白兄啊白兄,这可就是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黄金屋抢先说道, “你可知道程大掌柜今日为何要宴请这张望宗?” “他们一个官,一个商,任谁想想都是明白的。” “程大掌柜是做古玩玉器的,而张大人所照拂的南阳恰恰好从来不缺这些稀罕玩意儿。” “你是说……” “我可什么都没有说过。” 黄金屋故作神秘地一笑, “我只不过听说,前不久郝家村突发了一场山火,而张监郡带人赶去的时候早已无一人生还,可巧的是,他竟在收拾残遗时发现了一座西周大墓,为此上报朝廷,得了功绩。” “杀人放火金腰带,我当是什么稀罕事,不过如此。” “你可知早些年,他就以朝廷开渠为由去郝家村征缴过那块地,只不过郝家村人世代祖坟安置于此,宁死不挪,这件事也就搁置了下来。”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我先来猜猜看,这墓出土时大抵也是十室九空了?” “猜得不错,看来还是你们白家人精于此道。” “那倒不及这位程大掌柜落得明白。” 白玉飞并没有生气他的影射,毕竟换作是他也会如此作为, “可你怎么知道这些?” “因为这个名字,就在那日有人给我的第一份名单上。” 黄金屋说着,已又重新盯上了荼蘼, “有个人竟早算到我会把名单上的人一个一个请来永安巷,所以才故意写下那些名字,还特意叮嘱我不要招惹。” 第138章 毁誉由他 “那你也总该先想想,自己是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个人。” 荼蘼只是有些倦怠地回应着, “毕竟谁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可他既然是那条线上的人,又尊呼你一声天王老子,你刚刚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暗线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他们的无名,既然身份已经暴露,那就不值什么钱了。” “这就是你的不厚道了,拿人钱财,可要想着替人消灾啊。” 黄金屋啧啧摇头,以示惋惜, “你莫非没听说过,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有借无还,那下次就不用再重新借了不是?” “有道理。” 黄金屋又忍不住地点点头, “我突然有点后悔接手你的生意了,毕竟和一个反复无常的人做买卖实在让人很没有安全感。” “朝令夕改可耻,但很有用。” “虽然残忍,可还是有道理。” “有些人所受的一切,本就是他应得的,这叫因果报应。” 黄金屋不可思议的大笑着,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会不会出了什么毛病,“原来花掌柜还是个好替天行道的侠义之士啊!” “我不明白,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他那只手臂……” 荼蘼眨眨眼睛,眼神中透着清澈与茫然,“我不知道,大概是他突然觉得,良心有点过不去了。” “你早就认出了他,是不是?” 这话,是竹叶青说的。 他坐在这里,许久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旁的人甚至以为他不止是个瞎子,还是个哑巴。 可是他沉默了这么久,问出来的竟是这样一句话。 “是。” 他听了这样的回答,轻轻一声叹息,却像是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样的叹息在荼蘼听来,却是那般尖锐刺耳。 她知道他一直在赌着一口气,从十丈软红跳下来的不知所以,到后来对张望宗处理的不予置评,到最后酒桌上的不发一言。 可他只要了这样一个答案,竟好像什么气都已经消了,这才使她更气。 她讨厌这个人顶着与重华君一样的脸对自己显露的悲戚与宽恕,这让她不得不回忆起十年前离开九嶷山时,他眼中的决绝与失望,那个人究竟对自己怀着怎样的期许啊? 可她这十年来所历尽的一切都不堪与人言,她错了,的确做过很多的错事,可时事推着人往前走,她又不得不做,不得不错。 她又让他失望了,再一次。 “你问这些,是想证明什么?” 荼蘼的声音低哑,她实在讨厌他的这种悲悯, “是觉得我早知道他是个混蛋,所以不管对他做了什么事,都只不过是让他对自己曾经的恶行付出代价,而非对我本人不敬受到的惩罚?” “我……” “你这样的庆幸,是为我不近人情的手段作了一番替天行道的辩解,从而减轻自己与我这样的恶人相熟的罪恶感吗?” 黄金屋倒是越发瞧着纳闷儿,他所认识的荼蘼从来与人笑脸相迎,就连捅人的刀子也从来都是笑着递上去的,绝不会这样主动与人发脾气。 “竹公子,一而再,再而三,你当真把自己当成圣人了? 为了原谅去找一个借口原谅,有多可笑? 不瞒你说,我对什么人做什么事,从不会因人而异。 我这样做,只因为我想这样做,可以这样做,我有本事这样做,别人拦不着我这样做。 替天行道? 永安巷的道,可从来都不兴这一套。” 竹叶青没有再多说什么,他知道自己此时不管说什么,都是错的。 他甚至,有些恨自己刚刚虚伪的庆幸。 人不能以爱之名行苟且之事,当然也不能通过惩恶的手段达成行侠仗义的目的。 他实在不该为了这一点私心就改变了看法。 可她又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呢? 他也一时想不出来,他发现十二楼里一半的人都尊敬她,关心她,而剩下另一半的人都害怕她,痛恨她。 可即便他们恨得牙根痒痒,却又都指摘不出她做过什么错事。 她好像……从来都在帮别人解决麻烦。 而那些人所遭受的,都是他们自愿的。 想到这里,他又轻轻叹息了一声,比刚才的叹息更轻。 不一样的是,他脸上隐隐含着些痛苦的神情。 这些痛苦并不是因为知道了荼蘼言语中所表达的她与刚才所想的她大相径庭,而是他觉得,能够这样坦诚相告且善于自省的人,总不至于坏到哪里去。 可她却这样说,更或者说是,她希望别人这样认为。 好人在做一件极好的事情时,总会有人要在其行径中试图找出一些不符合当下普世价值观的细节,再去高高在上地指摘。 “瞧嘛,原来这人也有私心,平时装得一副好人相。” 这样他们就可以满足自己能够去谴责的权威。 而当坏人去做一件极坏的事情时,也总会有人试图从其所处的环境中挖掘出一点点不得已的苦衷,诉说着他被逼无奈之举的满腹委屈,以表示一切恶行都有理由归咎于他因。 “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 这样他们就可以表示些许的怜悯和同情。 可不管是谴责还是同情,他们都高高在上。 前者为了证明自己的理智,后者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两相交替,才会让他们在从对别人的不断评判中获得意识到自己更像个人的片刻满足。 反之亦然。 似乎好人做错了一件事就会万劫不复,而坏人只要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 这样看来,人们总会对眼中的坏人抱有更多的宽容。 她看到了这一点,看够了这一点,所以言语间总是有意识地把人引向这一边,让人觉得她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就不会有人对她妄加苛责。 她所需要的,从来不是他得以释怀的笑,而是黄金屋那样称其“残忍”的恭维。 其心居正,毁誉由他。 她找到了一种能够活得自在的,最轻易却又最悲怆的法子,自己先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别人就无处可贬了。 可他却更加痛苦。 这使得他恍然意识到,这些年她都在过着些什么日子,才会把对人性的不信任放在需要如此小心翼翼对待的位置上。 这些,也许都是他的错。 如果当初…… 弄梅把一切看在眼里,她眼睁睁看着公子垂头挨骂,却不能为他说一句辩驳的话。 她只能将小脸轻轻贴在他的后背上,伸出两只小手在后面环抱着他,悄声地安慰。 此时此刻,只有她才能真正懂得他的痛苦。 他们本就是裹挟着秘密而来,只有他们三人才知道的秘密。 他不说,她也不能说。 至少,不是现在说。 第139章 不善言辞 满桌的人不发一言,就连最善于活络气氛的流萤也看不懂到底刚刚一瞬间发生了些什么。 怎么莫名其妙他们就一笑泯恩仇? 怎么好端端地又像是在吵架? “你瞧你,总是这样的不善言辞,人家才说你几句就胡闹起脾气来,如此小性儿,也不怕让外人听去笑话。” 黄金屋语重心长地调笑道,仿佛一个心性温良的长辈在哄着一个耍小性儿的孩子。 “‘不善言辞’这一点,倒是和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有些相像呢。” 白玉飞说着这话时,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黄金屋,他好像期盼着什么回答。 黄金屋笑而不语,只静静地看着荼蘼。 他当然知道白玉飞说的人是谁,毕竟他早就知道,他与她虽是这样的截然不同,可是当初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已经断然嗅出了同类的味道。 同类的人,总是会不知不觉就碰到一起去的。 从此命运牵绊,再撕扯不开。 “对,不善言辞,你是知我的。” 荼蘼的脸变得像是六月的天,前一秒似乎还怒火中烧,这一刻已又重新堆满了笑,举起一杯酒闷下肚去, “竹公子,见笑了。” 竹叶青紧锁的眉头突然舒展开,他已知道自己最应该怎么做。 他摸索着端起了那杯温得正好的酒,点头一笑,也仰头一口灌了下去,“不,是在下多言了。” 弄梅看到这样的情景张大了嘴巴,想要劝他,却又知道有些话在这个地方不能说出口。 待他喝完这一杯,她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樽抢了过去,抱在怀里再不给任何人。 一时间好像所有人又恢复如从前,只有忍冬还在凝眉思索。 她一直都盯着荼蘼,从她喝下那杯下了药的酒开始,这一杯能让众人如此紧张的酒绝不可能这样敷衍了事,可她竟丝毫瞧不出酒效有什么特别之处。 她只知道,机会,又一次错过了。 可不知为什么,那满该遗恨的内心却徒增出一种不可抗拒的欢愉,她讨厌自己的这种欢愉,可是无从遏制。 “流萤。” 荼蘼半倚着手臂伏在桌上,只是转头间瞥见了屏风后,栏杆下,人群汇聚的地方,那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些从未见过的人,看起来并不会来这里的人。 流萤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脸上的笑容逐渐敛起。 还是那个地方,那个角落,张望宗与程掌柜的一番折腾顷刻间已成昨日黄花,这里已经坐上了几个奇怪的生面孔。 要说这生面孔并不算是稀罕事,十二楼每日里南来北往,东迎西送,最不缺的正是这些新面孔,最希望来的也是这样的生面孔。 新的人,新的乐子,新的银子。 见惯了风月场的人,在大街上随便扫一眼就能看得出哪些人会出现在这里,哪些人永远不可能。 譬如这几个人,实在是与周围的一切太格格不入了些。 他们的衣着朴素,甚至可以说是粗陋也不为过,像流萤这种见惯了世面的,打一眼看去就知道这几位绝不是有钱的主儿。 可是他们竟然坐在十二楼的第十八层,最贵的一层。 而坐在他们身旁弹琵琶的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十二楼的第一红娘子,薛小楼。 她也纳闷儿极了。 小楼的价钱自然不是一般姑娘的价钱,平素里的王孙贵胄要想见上小楼一面怎么都得排队等上个十天半月,还得看她的心情,可这几个人…… 没道理,太没道理了! 她替红夫人打理着十二楼上上下下大小事务,为什么这样的人进来了,却没有一个人通报她? “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会立刻去打听一下,而不是站在这儿发呆。” “失礼……失陪。” 荼蘼的话醍醐灌顶,她也瞬间回过神来,她的话说得寥寥,走得匆忙,甚至离开的时候都忘了行礼,这也是她头遭的这样不合规矩。 幸好,她是得了荼蘼的应允,没有人会追究什么。 荼蘼兀自转着手中的酒杯,不再看楼下的那一桌奇怪的人,只是笑笑,“今儿个十二楼可真是热闹。” “那当然,你莫忘了,今日十五。” 听着黄金屋的话荼蘼只是缄口不语,她当然知道是十五,若非十五,她还不来。 “十五当如何?” 令人惊奇的是,问出这话的却是竹叶青。 什么时候起,他对这里的事物开始起了兴趣? 什么时候起,他已开始主动同诸人说话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放下芥蒂愿意融进他们的圈子,是不是意味着他已对什么开始有所期待? “竹兄有所不知,每个月十五,是十二楼遴选花魁的大日子。” 黄金屋说着,又复看向白玉飞, “每月这一天,十二楼总会有许多从未见过的姑娘,新来的姑娘,等到晚上,各展才情,待价而沽,那时候楼上早已空无一人,而下面的第十八层可就热闹了,楼下的那些人,当然是要趁着最新鲜的劲儿一睹为快。” 荼蘼眯起眼睛盯着他,“那你们怎么还坐在这儿,不下去凑个热闹。” “十八层太吵,十七层正好。” 他坐在这儿,既可以一眼望尽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又不会被这些人看到。 黄金屋说着,手中暗自搓着那三颗本是藏在袖中的骰子,他一直难以释手的骰子,琢磨着出门前看到的奇怪卦象, “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听闻这次来了一个很特别的女人,不然我与白兄何苦巴巴地坐在这浪费两个时辰?” “你们坐在这儿什么都不做,就能见到她?” “虽不知要等到几时,但我知道,一定比下面的这些人都要早些。” “听闻财能通天,难不成就连白公子也不能提前见上一见?” “有没有可能,正因为财能通天,我们才有机会坐在这儿等着。” “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有些好奇,那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了。” “是你喜欢的那一种。” 黄金屋故作神秘地笑着,好像满堂皆坐唯有他能猜中荼蘼的心思。 荼蘼摇头嗟叹,“如果真是那样,我一定不会坐在这儿干巴巴地等。”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你一定会直接冲进她的闺房里,把她摁在床上,大言不惭的跟她说,我知道你在等我,所以我来了。 而她…… 而她,却也定不会生你的气。” “嗐……黄大人可真是幽默啊……” “岂敢? 如实道出而已。 毕竟你也用过同样的手段,把我的知鱼,变成了你的。” 黄金屋咬着后槽牙恨恨地说,他自是惦念着,自从那夜知鱼取了名单回来,总是有意无意对他隐瞒什么,一些她本该对他知无不言但现在却永远都不会告诉他的事情, “可我们不是你,没有你那样通天的本事,泼天的无赖,只能用最笨拙最老实的方法,做个最有耐性的客人。” “黄大人这话倒真是折煞了我,手段不敢,索性今儿一块坐在这等着,若是有幸见到,权当我与竹公子沾了你们的福气。” “荼蘼啊荼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黄金屋边摇头边颇为可惜地叹道, “你明明知道竹公子有暝臣之症,目不可及,却偏偏选了今日带他来饱览人间绝色,鬼知道你到底是安的是什么心思。” 还未等荼蘼开口,竹叶青早已抢先笑道,“无妨,她正是知我,才会选今日邀我来的。” “竹兄此言何意?” “要知道,这天底下能够识香辨玉的法子,可绝非你所懂的这一种。” 第140章 望闻问切 “这识人之道,不凝滞于物事本身的色相,更不困囿于他人的传言,个中之精妙,都只斡旋于‘望闻问切’其中的玄机。” “‘望闻问切’?是神医扁鹊的望闻问切?” “不,是登徒子的望闻问切。” “登徒子好色,这望闻问切自是与医者不同……” 黄金屋两眼放光,这正是他感兴趣的新鲜事, “却不知是怎样来望闻问切?” 竹叶青泯然一笑,只隐晦说道,“欲起鱼龙惊日月,不随风雨变山川。” 众人仔细琢磨,却不解其中滋味,只有黄金屋沉吟片刻,赫然顿悟般的一声哄然大笑,“原来如此。” “没事儿提什么鱼,什么山,什么意思?” 白玉飞左右看着两人好似神交已久,自己却一脸的茫然,心里突然有些难以言表的不痛快。 “白兄问这样的话,莫非不知道这句话出自何处?” “哼,我又不是登科的进士,自然不如黄大人博闻多识,知道一些文绉绉的肚子里面装的一些花花肠子,弯弯道子。” “唉……白兄这话酸得,倒还教我回个是呢,还是不是呢?不过这句本就是冷僻的杂诗,诸位不知道也不足为奇。‘欲起鱼龙惊日月,不随风雨变山川’,这是梁以壮《望气楼》诗中的颈联一句,首联应是‘此地昔人曾望气,我登危槛独悠然’。” “望气楼?” “是望气,望气之术,可窥人之所讳,可觊天地一瞬,这种能耐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习得的。” “你是说这望,便是指的望气之术?” “天地之气相互交合,人也一样,察人观气,这望也不必非得用眼睛去看,而是一种感知,相惜者自觉气清,相悖者自觉气浊,敢问竹公子,在下猜测的对与不对?” 竹叶青微微一笑算是默认了黄金屋的话,“田家侧耳听鸣鹳,寰海倾心想卧龙。” “这句话……取得妙。处处不提闻,却无处不闻,无可不闻,无所不闻。” 黄金屋暗笑道,意得志满自己又窥测到了其中玄机, “这一句出自姚述尧的《鹧鸪天·渴雨》,古有云,‘鹳仰鸣则晴,俯鸣必雨’,遂以鹳声辨晴雨,亦如以人言识浊清,道听途说也罢,捕风捉影也罢,这里面,可都是闻的处世之道。”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是……” “这句不用你解释,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白玉飞打断了黄金屋的话,笑得恣意而轻佻, “我算是听明白了,还当是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原来左右不过换汤不换药,只是你的话说得更好听些罢了。说明白点,这望嘛,就是看她身上留下什么能够识别身份的痕迹,闻呢,无非是道听途说别人对她的评述,问,这问,自然就是言谈中去套她的话,这和外面给人算命的那些神棍惯用的手段又有多大区别?不过这切……呵……” “切怎样?” 黄金屋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着对方说出来那句他自己不方便说出的话。 “我哪里知道切会怎样,人家扁鹊的切是摸脉象,可到了这登徒子的手中定是变了味儿的,那到底是切磋,还是切合,总不该是切肤之痛?” 竹叶青并未因这样粗鄙的挑衅而面生愠色,依旧侃侃而谈,“一如孟冬观淮水。” “这又是什么意思?” 白玉飞紧皱着眉望向黄金屋,也许这里只有一人能够听得懂竹叶青的话外之音,且愿意通俗易懂的解释给他听。 “唉,早劝你多读些书,你却总说读书无用,如今倒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了。孟冬观淮水,清者自清浊自浊,而明者,当然自明。” “黄大人这句我听懂了,就像前日我们家掌柜的所说,佛者见佛,屎者见屎,是不是这个道理?” 忍冬听得黄金屋的这番解释,突然不自觉地笑出声来,又用手轻掩着嘴娇俏说道。 她是故意在自认适时的时候插上这句嘴的,她听着这一桌子的对话已有许久,而这许久中,荼蘼已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她明白,以荼蘼的身份,此时不管帮着哪一边说话,都是不合时宜的,可她不发一言,也是不合时宜的,所以这得罪人且又讨好人的话,由她这不谙世事的小丫鬟无心说出,大家心知肚明是荼蘼的授意却又不能与之计较,才恰逢其时。 “哼,你们尽是些谜语人,说这些故弄玄虚的话,可真正有用的东西又有多少?那我倒是问问竹公子,凭着这些望闻问切的古怪法子,你都看出些什么来了?” “甘松,白芷,牡丹皮……藁本,茴香,丁皮,檀香,降真,白梅……” 竹叶青细数着这几味药材,沉吟片刻, “这是寿阳公主梅花香的配方,我若记得不错,刚刚离开的流萤姑娘,她身上应是这个味道。” “是么?” 黄金屋转头问向身旁的红衣女子,他也在等一个回答。 “的确是寿阳公主梅花香,她最常熏这一味香。” 红衣女子的余光轻轻瞥了一眼竹叶青,警惕心使然让她不由得对他板起脸来, “可这也并非什么稀罕事,这也不是什么罕有的香。” “这倒是了。 传闻寿阳公主身世显赫,可当年京师倾覆,弃州北走,也不免沦为阶下之囚。 推己及人,望影生叹,不过人之常情。 众所周知,流萤本意就是……” 说到这里,竹叶青微微顿了一下,后面的话,懂的人自然都懂, “咳,想来到了十二楼的女子也定不会再用从前本家的姓名。 这位姑娘既是自嘲为流萤,怕也是故情难忘,才借此香感怀。 可终究,不过又是一个失路之人罢了。” “流萤……” 黄金屋轻轻在指间嗅了嗅,手上还萦绕着流萤因触碰过鹦鹉螺杯在那上面残留的余韵,果然暗香浮动,绵远悠长, “她来十二楼已有三年了?” “三年零八个月。” 红衣女子淡淡说道,她细细数着日子,准确而无误,她们数着自己的日子,也数着别人的日子,同样的,别人也在替她们数着日子, “她来的那日,正好是中元节。” “流萤……这个卷宗我有些印象,啊,对了,流萤本名司莺,是燕侯景行的第三女,三年前因燕侯卷入争储的成牍案,就连坐入了十二楼,可惜啊可惜……” “不可惜。” 白玉飞有些嗔笑地看着他的惺惺作态, “若非入了这十二楼,这般风度的女子,你还不得见呢,不是吗?” “此一时可惜,彼一时得幸。” 黄金屋却敛起了笑容摇摇头, “毕竟曾经荣华,眼高于顶,确为失路之人。正如竹公子所言,流萤姑娘倒也真算得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 “此番望而窥之,不知白公子是否满意?” “这不算。” 白玉飞仍旧嗔笑, “照你这样的说法,那么来到这十二楼的,又有哪一个自认不是失路之人?” 第141章 闻香识女人 竹叶青微微摇了摇头,“有些话,言之伤人,不可言深。” “可是不坦言明言,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就是那装神弄鬼的神棍?” “既是神棍……也罢。” 竹叶青似乎认可地点了点头,他并不与之争论,好像永远那么温良恭俭,别人每进一步,他便后退一步,而且好像永远都不会走到无路可退的地步,似乎还从没有一个人成功尝试过真的激怒他。 白玉飞此时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使不出力气,只能苦笑,他便随手拉来了身后的女子,往前一推, “北雁,替我去问问这位竹公子,你到底是香的臭的。” “我……” 北雁被推搡到了桌前,她回头看了一眼白玉飞,可是她的眼神里既没有怨怼,也没有忧虑,就好像一潭死水无风无波,她永远都是这样令人捉摸不透的寡淡,寡淡地转向竹叶青, “竹公子但说无妨,在十二楼里,我们这样的人,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听不得的话。” 言之伤人,不可言深。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来了这种可以完全放肆的地方,还这般克己复礼? 她不在乎,反正再难听的,她们也早已听过千百遍了。 毕竟她们在这楼里日以继夜重复的,就是侍候那些在楼外便不得见人的话与事。 “好……那我姑且一试。” 竹叶青沉思一会,他的面容突然舒展开来, “檀香,栈香,丁香皮,樟脑,麝香,杉木炭,咳……还有一两梅芯雪,这是苏东坡的雪中春信,咳……不对,这雪中竟暗藏着岭梅香?” “你竟闻得出这是岭梅香?” 此时,连北雁自己也有些讶然了。 “故人已矣,却自有一番豁然天地在。 我明白了,这味香虽是雪中春信,却又与古谱记载中有所不同。 刚刚听闻,这位姑娘名为北雁。 北雁,如今却在南飞,何以飘零,长不得安? 想必这岭梅香正是点睛一笔。 姑娘的别出心裁,是在借苏子之手诠苏子之心…… 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如此自问自答,谈笑间却得江渚渔樵闲话之禅机。 北雁姑娘小小年纪既有如此玲珑心性,倒真是尤胜那岭雪三分白,皓月三分明。” 他说着,突然不忍再说下去。 她从北方来,却要客居永安巷,长留十二楼。 道是此心安处,可这种地方,纵有浮华三千,究竟纸醉金迷,又怎能得安? 她所言之安,到底是真的心安,还是只能让别人觉得她已心安,毕竟她身系千百性命,不得不心安。 这或许并不算得淡然,而是一种无奈,她早已身不由己,只能常常这样劝慰自己,随遇而安。 北雁已不再是最初那样的羞怯而寡淡,她此刻正抬眼脉脉望着他,眼神中充满着感激。 多少人在这十二楼里来了又走,自诩满腹经纶才华横溢者不计其数,或豪掷千金为博美人一笑,或长歌对月以求被看添香,他们以知音人自居而来,得解语花心满而去,却不曾真心相付,都不过是表面寒暄。 他是第一个在见微知着处读懂她长熏此香缘由的人,是第一个愿意去了解她皮囊之下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怀且有本事能够了解的人。 知道世上还有着这样一个人,她已无比欣慰,不枉此生。 黄金屋身后的红衣女子看着北雁半含着清泪,以为是竹叶青的言语唐突了她,惹得她伤心难过,遂有些故发刁难地问着,“岭雪再白,也会沾染泥巴土,皓月再明,也会照着不祥人,竹公子这般比较,是在嘲弄我们终落如此下场吗?” “我只说实话,没有冒犯之意。” “竹公子既有如此本事,那倒是来说说看我又是什么样的女人,说得不准,我可有罚。” 黄金屋听得此言暗暗笑了起来,他也想知道这个自己惹不起的女人,在这人面前又是何种样貌。 竹叶青面对她突如其来的发难淡然自若,只是好一阵子才缓缓道,“是真英雄也。” “你说她?” 黄金屋却是听得一怔,这个女人忤逆他的意思,夺了他的酒杯,甚至还敢踩脏了他的靴子,嚣张的确有余,至于英雄嘛,他实在不敢苟同, “竹公子莫不是在开玩笑?” “沉香三两,栈香三两,檀香一两,乳香一两,龙脑半钱,甲香一两法制,麝香一钱,入炭皮末、朴硝各一钱,生蜜拌匀,重汤煮十数沸,窨七日,成此香,我说的可有半句不对?” “不错。” 红衣女子此时也已些许服气,她本以为自己的炮制之法繁复糅杂,并没有这样好分辨出来。 “此香乃花蕊夫人衙香之秘法,是极其难得的香方,姑娘能够费尽如此心力得来,想必对花蕊夫人的气节定是无比尊崇,记得她亡国被俘后在宋祖面前所作豪言,‘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此种风骨,难道还配不上一句真英雄吗?” 听着这样的话,她也已卸去了方才的傲慢,此时才切身体会到北雁那知己难寻的眼神有几分真假。 他的确说得不错,在这里,她虽总是笑脸逢迎,却满腔抑郁愤慨。 花蕊夫人曾以一人之屈辱,保蜀地万千百姓之安泰,这的确是她所钦佩之人。 后来,她又因缘际会得知红夫人生平种种,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此般想法。 可纵使心向往之,又当如何呢? 她们每一个都有着自己的万不得已,命之所系,甚至连天地死生都不可得知。 她的傲慢,又能逞得几时? 或许逞得的,也不过是自以为是的欢喜。 就像现在,她敢由着性子刁难黄金屋,是因为趁着黄金屋高兴,可以容她让她,可若是一句话说得不对,客人雷霆一怒,她们也就便如砧板上的鱼肉罢了。 在这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她们是罪臣的家眷,男入九黎冢,女入十二楼,获罪于天,以身释罪,她们本就是被人踩在脚底的尘埃。 尘土溅起,只能脏一下人家的鞋子,又有几人真的见过尘土汇集,聚沙成塔,将其人席卷掩埋? 十二楼,本就是个永世不得翻身的地方。 “竹公子……” 红衣女子上前走了两步,双手执一酒杯如是郑重, “先前是我倨傲无物,言语间多有得罪,实在是以为公子如同那些轻浮孟浪之人一般故意拿我姐妹几个消遣,其实辱我也便罢了,可我这妹子琉璃般的心性,我实有不得忍,才冲撞了公子,却不曾想公子拳拳盛意,感莫可言,竟是我小人之心,实在羞愧难当,我敬公子一杯,便作是赔罪了。” “弄梅。” 弄梅听到竹叶青轻唤自己的名字,连忙抱紧了手中的酒杯,大声呵斥,“呸,客气归客气,你要是想再喝一杯,没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