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和我一起穿越了》 第一章 全家穿越 余卿卿穿越了。 当余卿卿醒来,发现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环境也十分陌生,而脑海中更是有着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时… “啧,还真是老套的剧情开始呢……”余卿卿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她看了看自己细小瘦弱的身体,环顾四周,尽快消化着脑子里的记忆。 “老余,老吴,对不住了,你们的女儿没法好好孝敬你们了!”余卿卿在心里为爸妈默哀了三秒钟。 穿越前是周六,身为设计狗的她,正在书房的电脑前加班,接了一通项目经理的电话,听说甲方爸爸又有了新的想法,余卿卿手一抖,眼前一黑,一亮,就出现在了这儿。 不知道自己原来的那具身体怎么样了,倘若是死了,不知道算不算工伤? 也不知道那个世界,没有了自己的老余和老吴要怎么生活…… 正一通乱想…… 扑通一声,狭小的屋子里,原本破旧的木门突然倒下,一个面容脏兮兮,一身破烂的男子闯了进来。 男子一脸呆滞。 “爹……?”余卿卿也傻乎乎的看向这个看似三十多的男人,按照原主脑子里的记忆,似乎是这个小丫头的便宜爹。 “哎……!”男子傻了几秒后,也迟疑地应了一声。 两个人互相呆愣地看着对方,眼神中都带着点儿试探的意思。 余卿卿突然就感觉有些大脑充血,主要是,她怎么感觉这个便宜爹的眼神有些过于熟悉了,特别是那有点憨傻的样子… 像极了老余! 不会不会,现在穿越还带打包穿越的吗… 这个跟主流的小说剧情不太一样啊… 余卿卿内心的小人捂住了疯狂吐槽的嘴,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道: “快乐无敌?” “大pk!” 暗号对上了…老余激动极了,一个健步冲上来,扑上来抱住了余卿卿,看那眼神,恨不得亲上两口。 “我滴妈呀,我的丫头宝贝哎!”老余老泪纵横的。 自打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伴随着陌生的记忆,老余头的内心就一直惴惴不安。 他的出生时间似乎比余卿卿早一点,出生点在一个古代的小镇里,这个朝代叫做镜王朝,发展水平也比较落后,普遍居民生活水准也并不高。按照他的记忆,他是在小镇上干临时建筑工的,一天四十五文钱的工资。 他来的时候正好是做完工的最后一天(庆幸),近二十天的苦工,拿到了基本工资加福利补助等将近一吊钱的工资。 在老余的记忆里,他年纪不到三十,清水村人,家中有一妻一女,女儿不到十岁,与自己现实中的女儿名字很像,叫余青青。 怀着那么一丝家里人都穿来的希望,老余头裹巴起自己的旧衣服和那辛苦赚来的一吊钱,一路从镇上狂奔到家,破门而入,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女儿。 对上她虽然清澈但是怎么看都还是带着点儿潜台词的眼神… 不是老余吹牛,他对自个看似正经实则腹黑的女儿还是很了解的…特别是在心里经常吐槽自己的那个眼神。 想想还是无比怀念的!老余头劫后重生般的想。 “爸,爸,哎,老余!放手!”余卿卿奋力地从热情的老余头怀里钻了出来。 没办法,谁让她现在身子不过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丫头,挣扎不过正值壮年的老余呢。 “爸,你是不是还忘了一件事,妈,咱妈呢,老吴女士呢!” “你妈一定也会来的!咱们都过来了,她哪能脱离大队伍呢!”老余头一边抚摸自己激动的心口,一边自我安慰到。 两个人翻身就爬了起来,冲出门外,去其他房间找老吴。 “老吴!老吴!” “吴女士?貌美如花的吴姐姐?老妈?妈!” 两个人一边喊,一边找,跑去了吃饭的小屋,又跑去了茅厕,最后又跑去了厨房,终于看到了倒在厨房草垛上的吴女士。 从她四仰八叉的姿势和造型来看,似乎是烧饭烧到一半突然晕倒的样子。 余卿卿突然觉得她可能不是故事的主角了。 论吴女士这个清新脱俗的穿越姿势来看,更像是主角啊。 晕晕乎乎的吴女士被摇醒了,醒来看到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啊”的一声往后一倒,双手护住胸,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惊讶的问:“你们是谁!” 余卿卿决定收回自己内心对吴女士主角角色的认可。 就这智商,就这反应,就这傻白甜的表演,这要是单独穿越到原生家庭的父女二人身边,妥妥是要被当做精神失常不认家人的炮灰节奏啊。 “啊呀,老吴,是我,老余呀,你亲爱的老公啊。”老余头忙不迭地摇起了吴妈妈的肩膀,似乎要把她的记忆摇出来似的,丝毫不记得自己还顶着一个原生住民的躯壳。 听着这熟悉的语气,和神态,又看着两个有些陌生的脸庞,吴女士眼神逐渐呆滞…又晕倒了。 第二章 一家三口 再次醒来的吴妈妈已经在半昏迷中接受了原主的信息,垮着脸。 结合晕倒之前的父女俩的操作,吴妈妈也慢慢接受了自己一家三口穿越来的事实。 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三人都如是想道。 一家三口顾不上打理自己,三个人,一人端着个小破板凳,围在一起,开了个家庭内部会议。 “我,余大树。” “我,吴小花。” “我,余青青。” 三个人各报了一下属于自己的姓名。 “啧,名字听着就跟一家人似的,充满了春天的泥土气息。”余卿卿毫不留情地吐槽道。 “哎,古代的农村人,能指望啥好听的名字。”老余没心没肺的说道,他其实还挺庆幸自己的名字不是余狗蛋或者余二柱什么的。 “我先介绍一下我的身份,我,余大树,今年二十九,一家之主,主要劳动力,家中的顶梁柱,你们娘俩的唯一依靠。”老余洋洋得意说道,顺便掏出来怀里的一大吊钱,显摆了一下。 在现代时候就经常被这娘俩压着,家庭地位处于老末的老余得知了自己原本的身份地位后,满意极了。 娘俩忍不住在翻了个白眼,只不过吴女士是当面翻,余卿卿是在心里翻。 “我这个身体,上面还有一对老父母,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爹喜欢老大,娘喜欢老幺,所以身为老二的我呢,就经常被忽视了。几年前老三终于成家了之后呢,我们三兄弟就分家了,爹娘也跟着老大住了。”老余津津有味地讲述自己爹不疼娘不爱的事实,跟絮叨别人的故事似的。 两位女士也很无所谓,毕竟原身在大家庭里越不受关注,那自己这家人出现在这里之后,一些改变才更不容易被发现。 “咱们现在这个家啊,着实穷啊,啧啧啧。”老余头四处打量着,跟上世纪七十年代最困难的时候似的,房子是黄土稻草垒的,地面都是泥地,坑坑洼洼,院子勉强看出来是个院子,长着几株坚强的野草。厅堂两边是黑漆漆的两个房间,一个是余氏夫妇住,一个是原身余青青住的,窗户象征性地挖了两个小洞,位置还很高,以余卿卿的个头是肯定爬不上去的,倘若把门一关,往房间里一蹲,那简直是监狱现场。 本来就不受重视,余老二家分家只分到一点点银钱,三亩田地。余青青这个小丫头体弱多病,常要吃药,家里存钱十分艰难。 “可别说,这个余大树,老实憨厚,对自己妻女还是很好的,颇有我老余的风范,怪不得我能过来…” “再好不还是没了。”余卿卿补了一句。 “……”老余顿时沉默。 不说了,眼神示意吴女士。 “我,吴小花,咳咳,这名字,可真土,小花是什么花,花的种类那么多,不说清雅点的梅兰竹菊,牡丹芍药也好啊,扶桑栀子不香嘛,再不行迎春梨花啥的也行啊,就小花这名字,也太草率了…” 吴妈妈还没介绍自己的原身情况呢,先吐槽了一大波自己的名字,虽然现在她已经回到了近三十岁的年纪,但是更年期爱叨叨的毛病是一点没变啊…父女俩不约而同的想。 “我这个身体也比较可怜哈,在家里是长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吴金贵,一个叫吴银贵,瞅瞅,这名字,一听就是受重视的,金银富贵的。自打生下这俩弟弟,我就被彻底的无视了,随随便便拿了彩礼,被嫁到你家后,爹娘也没有来看望过。”吴妈妈没好气的撇撇嘴,切,重男轻女,最要不得。他们家,最宝贝的就是闺女了。 就老余宠女儿那个劲儿,恨不得天天捧手上的,自打生下丫头后就没有让闺女吃过一点委屈,天天宝贝宝贝的喊着。 看给卿卿这名字取的,腻歪极了,喊起来就跟“亲亲”似的。 这家倒好,随随便便一个“小花”就糊弄过去了。 说到底,吴女士跟小花这个名字是过不去了。 毕竟现代她还是有一个文雅又优美的名字:吴桂芬。 “我,余青青,是你们俩的唯一丫头。这么看来,我还算是比较幸福的,我的爹娘对我还是不错的,比如我爹……” “哎,哎,丫头哎,这就不用说了,我就是你爹,我能不知道吗。”老余打断了闺女的话,然后让老吴同志将记忆中家里存放的存款取出来。 三个人围着面前的铜钱,共同探讨一下家庭的经济情况。 三个人每人抓了几把零散的铜钱开始数。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铜板挺大的,落在手上沉甸甸的,抓起一把哗啦啦的。 “可别说,这样数钱比现代数钱可带劲多了。”老余莫名有些兴奋地说道。 “换算成现在的钱,我们就跟在数一大堆的一块钱似的,有啥带劲的,数的再多也就一点儿,撑死也就两三千。” 还要加上老余头刚赚来的钱。 一共是两千九百多文钱。 大概就相当于现代的三千块钱。 三个人陷入沉默了。 毕竟曾经三人的月工资加一起也超过了三万了。 现在一朝回到解放前,这夫妻俩几年的存款,也就刚快到三千块钱而已。 “幸好这儿地皮不贵,我们还是有自己的地和房子的…”老余同志自我安慰到。这在现代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悲哀的想想,在楼房里住的很多人,还了几十年的房贷,不过是在空中买了一块空间居住而已,想有自己的地皮,多难。 “还有两亩的旱田和一亩水田,一小块种菜的园子…”精打细算的吴女士补充到。 这是原来家庭的主要口粮和经济来源,原身余大树只有在农活不忙的时候才会去镇上找短工。 吴小花则负责打理菜园子和家里的鸡鸭。 而余青青,毫无疑问,是负责拖后腿的。 说到这儿,老余头心疼了。 “我的宝贝丫头啊,这个余青青的身体可不好啊,你用了她的身体,肯定不舒服…” 老余头一脸忧容。 本来还没啥感觉的余丫头,被他那一句句的心理暗示下,似乎也开始觉得自己肺部隐隐作痛,喉咙难受,甚至呼吸困难了…… 第三章 金手指吗 “咳咳咳…” 余卿卿故作娇柔的咳了两声。 “咋地了,丫头,很难受嘛?”老余头捉急的问,吴妈妈也担忧地看向余卿卿。 余卿卿仔细感受了一下这具身体的状况,体弱多病是真的,但是好像也不是什么不治之症,更像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体质虚弱,应该以后好好补补就成了。 问题是,哪来的补呢。 余卿卿突然意识到,压在老余三口最重要的问题无疑就是:钱! “没钱的老余像根草……”老余头已经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咕噜噜……”小余的肚子也唱了起来。 “哎,哎!丫头该饿了。”吴妈妈突然想起来自己来之前在做的事,急忙跑向厨房,一掀开土锅,里面的水煮青菜没有水,已经糊掉了。 幸好晕倒前加的柴火不多,不然糊的不仅仅是青菜,而是整个厨房了。 勤劳的吴女士搜刮起厨房里的存粮,几块芋头,几把子绿豆,一点点猪油,还有一小罐子红糖,估计是给余青青喝药之后甜嘴用的。 别说,这家人穷是穷,对孩子还是很照顾的,可能是双方在年轻的时候都受到了爹娘的忽视,所以对自己的孩子格外的好。 仅剩的几块芋头被煮了,绿豆也被吴女士做成了绿豆汤,加了一点点的红糖,味道有点怪怪的,颜色说不上是绿的还是红的,但是总比没有味道好。 平常一直叫唤着要养生,要减肥的老余,突然就怀念起以往家里的鸡鸭鱼肉。 他举起原身这几些天刚赚上来的铜板,阔气的对母女俩说:“咱们呀不缺钱,回来去镇上吃一顿丰盛的!” 说白了,这都劳改的条件了,还有小资思想在作祟。 母女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真是的,不持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今时不同往日,在镇上随便搓一顿,可能就够个农村家庭生活一个月的。 “老余同志,你这个思想很危险。你还是想想怎么赚钱,咱们的大当家,主心骨。”吴同志虽然已经不在农村好多年了,但是回到如今这个情况中,她适应的还是很快的。 整理出原本的家当,除了数过的铜钱,还有每人几身的破烂衣服,陈旧的棉被,一些菜籽和粮种,计划接下来的采购清单。 老余则被她指挥去修缮一下家里的残破家具。 “傻丫头,你愣着干啥呢。”忙的热火朝天的吴妈妈一抬头,看到还在原地傻坐的女儿。 “啊,啊这。”余卿卿撇撇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在想,我们的金手指是啥?既然一家子都穿越了,按照通俗的剧情来说,主角应该会有一些奇特的金手指…或者特别好的运气啊~什么空间啊,宝藏啊,系统啊,失忆的王爷啊,受伤的将军啊……哈哈哈哈哈哈哈…”越想余卿卿越忍不住笑了起来。 “哎呦!” 余卿卿的幻想被吴女士一个手指头给戳没了。 “还金手指呢,你咋不上天呢!我给你烧了热水,赶紧把你的头发洗洗去,都快馊了!” “啊…!?啊,对哦,我要洗头!可是,这里洗发水有吗……”余卿卿突然感觉有点伤心。 “这儿有点草木灰…”老余头拿出来一盆灰不溜秋的东西。 “这玩意也能用?”余卿卿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那可不是,草木灰是碱性的,用草木灰过滤的水洗衣服,去污力很强的,用草木灰过滤的水洗头发,效果比洗发露还好。不信你试试看。”老余头是学中医的,这方面他知道的还挺多。 “可是我还是想用我的飘柔…”余卿卿听老爸吹的那么花里胡哨的,欲哭无泪。 前几秒穿越的兴奋消失无踪,余卿卿满脑子都是洗发水沐浴露还有她的各种护肤品化妆品和面膜。 “啊!我还囤了大半年的面膜没有用!”余卿卿突然想到,感觉心更痛了。 “也不知道现代的我们是突然消失了还是死了。”老余头也开始想到了现代的好。 无他,现在的他,是真的很想喝口他收藏了二十年的茅台酒。 收拾到一半的吴女士也开始仰头望天,惆怅地说道:“不知道李婶子王婶子在跳广场舞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我……” 三个人不由自主地靠在一起,抱头痛哭。 “我想起来了,咱们离开之前,我还买了门口那家咱们最爱吃的张记果木烤鸭,那个香酥嫩啊…可惜啊,最后一口都没吃上。”吴妈妈突然说道。 于是乎… 三个人一边想着烤鸭一边抱头痛哭。 没有人注意到,有一缕淡淡的光在三人之间闪烁。 当三个人抹干了嘴角的泪水,缓缓抬起头时… “老余,我是不是幻觉了,我怎么看到了我买的那盒烤鸭。” “是吗,幻觉是会传染的吗,我也看到了。” “我甚至闻到了它的香味。”余卿卿肯定的说道。 只见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现代才有的塑料包装袋,包装袋外面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张记,里面是一盒切好的热乎乎的烤鸭。 老余头已经手快地将烤鸭拿起来打开吃了。 “哎,真香…就算是梦也没事,好吃就行。” 顺便塞了一块到女儿的嘴里。“香,真香!”一边吆喝着,“老吴,老吴,你也尝尝,别傻愣着了。” 不是他说,这原身几人着实是缺少油水啊,怕是几年没有好好吃过这么一顿肉了,他都担心吃完了一家肠胃受不了还要拉肚子。 三个人大快朵颐之后,终于开始缓缓梳理这个烤鸭出现的原因了。 “这…这难道就是我们的金手指…?”余卿卿傻乐了。 第四章 心想事成 “金手指是什么?”老余头好奇。 “e……因为作者在剧情需要或者情节推动的过程中,需要给主角准备上一些有违常理的、难以理解的、不同寻常的、独一无二的能力,来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和挑战…… 就像我们这样,突然出现了想要的烤鸭,这就是金手指的一种…”余卿卿随便解释了一通,“问题是,这个烤鸭是怎么出现的呢…” “我们一起哭?”机智的吴女士说道。 “其实我刚刚是假哭。”老余头补充到。 余卿卿点点头,便是大家都一样。 “那么就是,我们三个在一起,同时想一个东西。或许那个东西就出现了。” 公司里每个礼拜都有团建小活动,就是为了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和对公司的忠诚度,那他们这朝穿越,难道是为了培养家庭凝聚力嘛…余卿卿无语。 “我们再试试。”老余决定再一次组织起来。主要是,他感觉一只烤鸭好像没吃饱,最好是再来一只。 于是,三个人再次围在一起,只不过这次是正襟危坐,三个人同时想着刚才吃的果木烤鸭,想着想着… “老余,你快看!”吴女士最先发现三人之间出现的淡淡的光芒。 跟刚才一样的那份烤鸭再次出现了。 甚至连包装袋的褶皱都一模一样。 老余的眼睛简直要放光了。“我的烤鸭!” “太神了!”吴妈妈不可置信。“我们是在做梦吗?” “来来,快,我们一起想一辆玛莎拉蒂!”老余头乐不可支。 母女二人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看来,这个金手指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它产生的东西是可重复的。接下来,我们要去测试一下什么东西会出现,什么不会。”余卿卿还是很冷静的。 至于玛莎拉蒂,还是算了。能不能变出来是两说,真开出来怕是能被当怪物给烧了。 尽管如此,老余突然对自己带领一家人摆脱贫穷充满了信心。 就这倒货的能力,去哪个朝代都不会吃亏,何况是在这个类似于宋朝发展水平的时代。 “我们想的都是家里有的东西,我们来想想家里没有买过的东西。”余卿卿提议到。 “我们家没有金子。”老余说,以前他常常说,人不能太俗,不能就只在意那点儿阿堵物,前阵子黄金被炒的火热,吴氏有点想跟风囤两块金条,都被他给否了,说没内涵,不如去买一套名家绘制的白瓷粉彩瓶。 然而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金子,在这儿,金子就是最刚的硬通货。 “好,那我们一起想。”三个人怀着对暴富的向往闭上了眼睛,用力地想。 三分钟后… 十分钟后… 三十分钟后… “哎,老余,醒醒,别睡了。”吴女士摇醒了在打呼噜的老余。 看着眼前空无一物的地面,三个人确定了一件事,看来,跟他们一起穿越而来的还有他们的家。 至于其他家里不存在的东西,那是没法出现的。 不过对此,三人已经很满足了。 “真是多亏了你啊老吴,幸好你贤惠,临走前还买了我们一家人最爱吃的烤鸭。”睡醒的老余感觉饿了,他就着啃过的骨头又嚼了几下,反正自己的口水也没啥好嫌弃的不是,末了,吃完还嘬嘬手指,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看得吴氏一脸嫌弃。 家里没有的东西是拿不出来了,其他东西还想再试一下。三个人约好一起想客厅茶几上的那一套西洋风格的玻璃嵌银茶具。 很快,那套茶具也出现了。 当这套茶具出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房子中时,它不一样了,它突出了,它发光了,有了它,整个破屋子突然就染上了华丽辉煌的色彩,也闪瞎了三人的眼睛。 “我第一次发现这套茶具竟然如此的美丽而又精致。”老余手里把玩着其中的一个小杯子,看得有些陶醉。 以前吴女士买这套茶具的时候,他一直嫌弃,说没有紫砂的有格调,没有彩瓷的有内涵,造型不中不洋,说不准是拿来泡茶还是喝咖啡的。 但是,在古代这个玻璃生产并不成熟的时代,这套茶具简直可以称之为巧夺天工。 “快,快,帮我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护肤水,保湿霜变出来…”余卿卿很想洗头发,可是真的不想用草木灰。 “我需要洗洁精,洗衣粉,晾衣架,还有……”这是在列清单的贤惠的吴妈妈。 “茅台酒!我的茅台酒,还有我今年买的新春茶,和舍不得喝的普洱茶饼!”老余头兴奋极了,一直留着舍不得喝,现在可以喝个痛快了。 三个人手拉着手,一起畅想未来美好的生活。 然而: “怎么变不出来了?” “怎么突然失灵了?” 夫妻二人惊呆了。 还是余卿卿比较聪明,“是不是这个能力有使用次数限制的?” “一天三次?”老余头突然郁闷了。 “最好不是一辈子才这三次。”余卿卿无语。 老余头看向了自己眼前的那一堆鸭骨头,他突然觉得自己啃的不够干净… 搞不好就是这辈子的最后一顿果木烤鸭了。 不过,幸好有这么一套茶具,看起来也很新,换点银子过日子,应该没啥问题。 “那我还是明天再洗头。”余卿卿打心眼里地嫌弃那一坨草木灰。 这时候… 砰砰砰! 外面的大门传来不客气的拍门声。 老余三个人突然就紧张起来了。 这是他们一家三口第一次需要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 “演技!演技!准备好!action!”老余头煞有介事地举了两下手,示意母女俩准备好。“到考验我们一家三口配合是否默契的时候了!” “……” 余卿卿突然就不紧张了,她可以提前笑场吗。 “大树啊,是你回来了吗,我是你老娘!怎么还不开门呢!” 门外的人自爆身份了,三个人对了个眼色,吴妈妈开门去了。 “哎,娘,哎,你怎么来了。”吴妈妈有点紧张,口不择言。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余李氏,也就是余大树的亲娘,身材矮胖敦实,一身深蓝色花布衣裳,看起来还算整齐利落,气势也是十分的足,胳膊上挽着个竹篮子,盖着块素色布头,她听了吴女士的一句话,立马气昂昂地一挺胸, “我是余大树他娘,这是他家,我想来就来,还需要问为什么吗!” 这个老女人,都不用调动原主的记忆去了解了,一看就是个没事找事的主儿,不好惹。 “哎,娘,花儿她不是这个意思,您当然想来就来。”老好人老余立刻上来打圆场。 花儿…花儿…? 吴妈妈,如今的吴小花,对自己的名字又多了一份怨念。 第五章 演戏上头 “嘁…”余李氏听了老余的话,那个小小的眼眯得更小了,里面都是满满的不屑。 真不是她多心,每次她来大树家里,这一家三口都把她当土匪似的,一个个胆战心惊的,也难怪她讨厌这一家子。 “大树啊,这短工做得不错,赚了不少。” 无怪余大树一家人都把她当土匪,因为: “娘也不要太多,你给爹娘一些药费就行,前阵子你爹干活把脚扭了,去镇上的医馆可是看了三百文钱,不如你就把这个钱给出了。” 余李氏理直气壮地说道。 按理来说,这余家三兄弟已经分家了。 分家时候,因为老二老三不跟父母住一起,所以领到的分家钱财也不多。余李氏暗地里应该是有贴补老三的。 只有余大树一家,几乎是净身出户,白手起家,夫妻俩发狠干活,才赚出来如今的苟延残喘之地。 就这样,还要时不时地被余李氏以各种名义要走不少钱。 这不,又来了。 以前的余大树比较木讷,不爱说话,傻傻的,是很愚孝的那种。 余李氏要多少,他就算没有多少钱,也会努力凑出来。 余李氏这个人很精啊,懂的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也知道不能要的太狠。所以每次,提出来要多少银子,剩下来她都算好了,大概就勉强够这一家三口生活的。 比如说这次大树外出做短工,整整大半个月的时间,一天四五十十文钱,余李氏就估计至少也有八百文钱左右,拿走他三百文,不多也不少,他们不会因此而活不下去,也不会有多的钱留下。没有学过算数的余李氏,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 有这么精的老娘,余大树一家也是有苦不能言,也不会言。 不过现在整个余二房都换了个芯子,还会那么好欺负嘛? 余卿卿:八成…还真是… 说真的,现代的老余一家三口,平时都是极和蔼待人。 老余是做中医的,平时就是个老好人,慢条斯理的,有时候还有点憨乎乎的,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奇形怪状天马行空的病人,他的耐心好的离谱。 吴女士是个国画画家,国家一级美术师。一直以优雅的高级知识分子自居,也从来没有干过拍手跺脚当街对骂的系列操作。 对上得理不让人,不得理就胡搅蛮缠的古代农村人余李氏,夫妻俩一时间还真有点犯难… 不给,绝对要闹得天翻地覆。 给了,总感觉心里憋屈的慌,好不容易赚来的小钱钱…… “娘,不是我不给你,而是您也知道,这田里庄稼一时间也长不出来,我们这一家三口就靠这次短工的钱暂时撑过这几个月。而且您也知道余丫头她身子不好,还要去镇上抓点药给她。您看看,这个钱可不可以少点儿…”老余头委婉地说道,声音越来越小。 余李氏一听到这话立马爆炸了。 平时余家老二事事都是逆来顺受,这还是她第一次在他这儿吃到了个软钉子。 虽然是很委婉的推脱嘛…可这也还是推脱啊,这一次敢推脱着讨价还价,下一次可能就敢直接拒绝了!余李氏一想就气愤极了,立刻破口大骂起来: “老二你这个人可太不厚道了,娶了媳妇生了娃,就忘了你老娘怎么把你带大了的是!还跟我哭穷啊,这里谁不穷啊,你家娃吃得起药,生你养你的老爹就不配买药了是。” 这歪理说的,听着听着竟然还挺有道理的。 两个人有一点点僵硬了,竟然一齐缓缓转头看向躲在内门边的小丫头余卿卿。 眼神中散发着“快来救场啊”的信号。 余卿卿看着眼前逐渐凝固的尴尬场景,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说好的顶梁柱,主心骨呢!老余就这么快把戏份推给自己! 余卿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来把狠的。 “哇……!!!!”一向身娇体弱的余卿卿汪地一声哭了出来,那气势,那声调,一开始就拉到了满格。 “爹!娘!我饿!我不想吃芋头了!青青饿!青青好难受…青青好多天没有吃饱了……呜呜呜……” 余卿卿开始还是干嚎,后来嚎着嚎着,想到自己突然穿越来这个穷苦落后的地方,连瓶洗发水都用不了,一口好吃的也没有,更气的是,刚找到的工作,还没有拿到三个月的实习工资就穿来了这里,便宜了那个以剥削为目的的万恶的公司!越想越悲愤,越想越伤心,余卿卿从眼角泛起泪珠,到后面泪水汪汪地顺着脸颊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不但把悲情气氛渲染的极到位,还引来了邻居几家的观众,嗑瓜子的,剥毛豆的,啃大蒜的,一时间叽叽喳喳的,热闹极了。 老余头偷偷在背后比了个大拇指。 不愧是他的丫头,堪称奥斯卡影后! “嗝!”哭着哭着,余卿卿还打了个哭嗝,毕竟这个身体的年龄,还是很小的。 这时候,余二房家外已经围了一大圈人了。 “余老二,你家这是怎么了,怎么那么大声啊!”一向助(好)人(管)为(闲)乐(事)的阿田娘见缝插针地开腔了。 这话头接的真好,正好我哭累了,休息会儿。余卿卿暗中给阿田娘点赞。 “哎,阿田娘,这……这是我家娃在哭……”老余头装作一副老实又怯弱的样子。 谁不知道你家崽在哭……这是众人的心声。我们想知道的是你家娃为什么哭…… “呦呦可不是嘛,这小丫头哭的这么可怜,是你们打她了吗?”阿田娘虽然问的是余家大树,那个眼神却暗搓搓地飘向了余李氏。 “瞅我?瞅我干嘛?我可没有打这个小赔钱货。”余李氏显然也收到了这个眼神暗示,立马跳了起来。 “那你过来干嘛?平时很少听这个丫头哭,怎么今天你一来就听到她哭了呢?” “我来看看我儿子,还需要你来管?这个赔钱货想哭就哭,又关我什么事?”余李氏叉着腰,她一向看不惯阿田娘多管闲事的样子,谁家夫妻吵架了,谁家姑娘小伙相看对象了,谁家婆媳又偷偷使绊子了,甚至是谁家的猪下崽了,谁家的牛崴了脚了,凡是有话题度的地方,就必然有阿田娘。 阿田娘手边还常常带这个竹编的小破凳子,看热闹累了还可以就地坐下,剥剥毛豆,择择菜,八卦生活两不误。 以阿田娘为首的八卦天团的还有村里头几个大妈,阿田娘的妯娌三人王氏张氏黄氏,以及村长媳妇儿李嫂子,四个人各住村里四个角,信息范围广。她们长期以村头的大榕树为宣扬阵地,以搜集整个村的最新消息为己任,十分认真尽责,反正村里有啥新闻,问她们准没错。 余李氏知道她们的能耐,也怕她们知道自己分家了之后还常常来老二家要钱的事儿。 虽然侍奉父母那是孝道,余李氏看起来也是颇为理直气壮,但是她自己内心还是心虚的。 所以她看到余青青这个死丫头哭声召来了那么多看热闹的人,尤其是阿田娘时候,气的要死。 恨不得直接把门关上。 但是现在关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 就在余李氏纠结之时,余卿卿这个丫头已经休息好了,准备进行下一阶段的演技爆发时候了。 第七章 种田不香 其实,并不是舍不得给余李氏那么多钱。 而是一家三口都很清晰的知道,一旦按照她的想法,不停的去满足,那么这个坑就会越来越深。 再者一家三口,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但对于这个忽视自己那么久的老母亲,实在是没有什么感情。 余李氏拿了钱,也很少花在了老人家身上,大多数都是补贴了其他两家兄弟。尽管那两家人比老二家过的要远远好得多。 让他们不吃不喝去供养兄弟家,抱歉,他们做不到呀。 完成了与异世界的原住民的初次交锋,老余感觉到有些心潮澎湃。 “丫头,不是我说。 你当初没有去学表演,而是去学设计,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我怎么没想到你竟然还能从我们俩发扬出来那么好的表演天赋呢。 我小时候要是有你的一半演技,也不至于被你爷爷发现中午去河里游泳给暴揍了一顿嘞。” “切,我这不还是跟你学的。”余卿卿说。 “学,学我?” “对啊,每次你跟吴女士哭诉你没有零花钱了,骗她说真的没有私房钱了的时候,不就是这样!”余卿卿一点没客气的揭老底。 看向吴女士突然犀利的目光,老余突然气短了,他赶紧跑进屋,把放着家里全部财产的布袋子上交给了吴女士。“你拿着,你管家。我要那套茶具就行。” “可把你美的。”吴女士气笑了,“那套杯子可是我买的,也是我们家里现在最值钱的东西。” 别说,老余在私房钱的问题上,往往可精了,一点也没有平时傻乎乎的样子。 有时候余卿卿都怀疑他是不是属松鼠的,咋那么能藏呢! “哎,说到那套玻璃茶具,在这个时代,大概能卖个多少钱呢,能够咱们当地主婆的不?” 吴妈妈用力的搜刮脑海中的记忆,这个吴小花是个没见识没文化的,想了半天的回忆,小时候大概就是被爹打,被娘打,被爹娘混合双打,然后就是带弟弟,带小弟弟,弟弟把小弟弟打哭了后,自己被爹娘再打一顿。 再然后就是嫁给了余大树,不会被打了,但是很穷,每天都是带娃,喂鸡,捡野菜,打理田地。 总之,个人经历和认知,贫瘠得可怕。 现实中的吴桂芬女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高级知识分子,出自书香世家,职业国画画师一个。 年轻时候,也曾扛个锄头,去田里学习黛玉葬花。 后来嫁给了老余之后,除了画画,很多闲余时间就放在了相夫教子上面,做了一个很称职的家庭主妇。 在这个小家庭里,吴女士绝对是个合格的内务总管。 “这套杯子虽然咱们买了挺久,但是还真没怎么用过,看这样子,随便擦擦,跟新的一样。”老余举起来一个小杯子仔细端详。 这套杯子工艺上十分到位,毕竟是现代机器加工的,看起来如同钻石一样熠熠生辉,再加上纯银的镶边,以这个时代的人们来看,绝对是个稀罕的宝贝。 “问题是我们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将它卖掉呢?” 余卿卿首先想的就是这个问题。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得。 一个普通的小村庄里,一个普通的农夫拿出来了这样的宝贝,一定会受到他人的怀疑,甚至是刻意的打探。 这其中的风险就可想而知了。 以他们的能力,以后赚钱是很容易的事情,倘若因为这个杯子,而引发了他人的恶意探查,实在是有些得不偿失。 “难道要把这套杯子藏起来当传家宝吗?”老余泄气地说。 “我们现在有近3000元的本钱,能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他又自我安慰。 听起来还真多啊。余卿卿心中偷偷的吐槽。 “我们难道不应该先想想怎么种田吗?” 现在是大概七月的时候,最后一波的晚稻刚被原主都播种了下去。 接下来就是要每天去打理一下田地。 但是余卿卿一家三口,实在是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而且他们也一点也不想干农活。 好不容易脱离了上世纪的农耕生活,成为了懒惰的城里人。 让他们重新举起锄头镰刀,老余宁愿去跳他最讨厌的广场舞。 每次被吴女士强行拖去跳双人舞的时候。老余都十分绝望,浑身僵硬的如同得了肌肉渐冻症似的。但是这也比去种田好啊! “咱们还是把田给卖了?然后再找点什么生意来做。”老余提议道。 老余是老中医,但是这个时候他不敢贸然跳出来,说自己能够治病。毕竟村里人们都知道余大树是个大字不识的一个文盲。 不过这也没啥好丢人的,毕竟整个村都是文盲,连个秀才都没有。 “一时间也想不到做啥生意,要不我们一家三口去附近的山头上看一看,说不定能看到什么好用的中草药,或者发财的路子呢。” 所以来到这儿的第一天就要去野外踏青了? 可别说,在现代,老余一家三口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旅游。 当然,是余卿卿负责选择旅游地点,确定路线,定好宾馆,购买门票等等。老两口的就负责带上吃吃喝喝的,以及大妈拍照摆pose必备丝巾。 吴女士喜欢收藏各种丝巾,按照她的话来说,不同的风土人情需要配不同的丝巾,才能表现出照片的纪念意义和内涵,家里的丝巾都有专门的一个柜子存放。 左右在家蹲着,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三个人立马收拾了东西,准备上山。 清水村附近是有一片山脉,好几处山头。按照记忆中的见闻,这地方应当属于南方,地理环境跟现代的福建省很是相似。这儿常绿植被比较多,树叶子大,色彩艳丽,整体看上去郁郁葱葱的,很是漂亮。 三人前往山脚的路途中,碰到了好几位村民打招呼,老余都笑容满面的回应了过去。 大家问老余去哪,老余随口说是去山上转一转,大家纷纷觉得,大树一家是快混不下去了。 村里有的人家,穷得吃不起饭的时候,确实会去山上转一转,捡一些野草野菜甚至抓两只兔子野鸡回来。 这儿村里是没有猎户的,大家也不愿意去做,在他们的心里,这种事情多少是有些危险的。 好好种田不香吗? 然而有这么个一家人,觉得种田不香。且还暗搓搓地打算把田地给卖了呢。 第八章 初次上山 一家三口带着篮子高高兴兴的去了村西边的山脚下,老余头上仿照村民的样子,裹了块汗巾,他还有些不太适应自己长了那么长头发的样子,跑得散乱的发髻让女儿重新给收拾了一下,头巾一围,假装自己没有大粗辫子。这时候哼着小曲,迈着步子,像采蘑菇的小姑娘。 作为一个老中医,他对大部分常用的中草药的植株和炮制还是很熟悉的,可以说,他是如今整个家中,最具备先进生产力的人。 走到山脚下的时候,三个人却突然有点犯难了。 因为他们找不到进山的入口。 这个村子虽然不富贵,但是着实比较安逸,村子里的人除了干农活,就是闲唠嗑,很少有冒险去山上溜达的。 也只有初来乍到的老余一家,才会把古代没有任何规整过的山头和现代的山水风景区相提并论。 刚开始的山脚边儿还有不少村民活动的痕迹,大概是摘一些野菜啥的。 随着树渐渐繁密,人的痕迹明显就消失了许多,找不到路,只有繁密的灌木。 老余一家也面面相觑,“咱们还进去吗?”老余有点儿害怕了,“这山和我想的不一样啊。” “早知道带把锄头防防身也好。”吴妈妈说,“不过你不是个男人嘛,怎么这么怂。” 说到这个,老余心里也有一个永恒的伤痛。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却可能需要一生去治愈的伤痛。 小时候的他,也曾经是大自然的孩子,最爱和一群小伙伴去老家的山里玩,里面有鸟蛋,有野果子,还有兔子洞,他对中草药的兴趣也是萌发于宝藏般的大山。 直到有一次他被丛林里的一只蛇咬了屁股蛋子。 虽然是无毒的。 但是他一路捧着屁股蛋子一路哭回家以为自己命不久矣的那段经历,让他始终对那种密密的灌木丛有一种下意识的畏惧心理。 但是他没好意思说出来。 只能在树林面前来回转悠。 这时候,老余发觉自己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植物。 “老吴,你来看看,这个是不是假酸浆。” “假酸浆是啥?”余卿卿有点懵。 “你不是喜欢吃四川冰粉嘛,真正的冰粉就是假酸浆的种子做出来的,味道可棒了。” 他们年轻时候,穷,哪有现在这么多花里胡哨的零食,都是纯天然的手工零食。 冰粉就是他们小时候的果冻,加点农村里面的土蜂蜜或者红糖浆,再加点晒干的葡萄干和山楂碎,不要太美味啊。 “这一大片的都是假酸浆,种子也快成熟了,快,闺女儿,老吴,你们看看这个,记住了,给我摘这个种子,我们可以做冰粉卖,这绝对是我们的第一桶金。”老余兴奋地嚷嚷,麻溜的摘下假酸浆的种子放到篮子里。 今天采了这个玩意,也不算白来一趟了。 现在正是盛夏,若是能做一份这样的冰粉出来,绝对可以大卖。 “要是咱们家的冰箱也可以用就好了。”吴妈妈说道。 “冰粉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清凉降火的,若是能在冰箱里存放一阵子,吃起来那绝对是极其美味。” 三个人看向快装满了的篮子,同时想到了自家那个双开门的高级大冰箱。 一缕淡淡的光一闪。 篮子消失了。 “!”怎么回事!老余惊呆了。 辛辛苦苦摘了一下午的种子,竟然连着篮子一起消失了。 “金手指,是我们的那个金手指吗?”吴妈妈急忙问道。 “没想到,我们不但可以把家里的东西变出来,还可以把这里的东西变回去。”余卿卿初步判断。 “我们三个同时想着把它拿出来试试。” 三个人凝神想了一小会儿,这个篮子再次出现了。 三个人反反复复试了几次,树丛里的光闪了又闪。 余卿卿突然庆幸大家是在无人的山里,不然这一闪一闪的非自然光被人发现,自己一家肯定要被当做妖怪抓起来。 “看来,我们这个空间的存放和取用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有变出来新的不属于这儿的东西时候,才有三次的限制次数。” “这也不错,以后咱们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也都可以放在空间里了。”吴妈妈觉得还挺开心。 “我们一家三口都挺见不得人的。”余卿卿说。 吴氏哈哈哈哈地点头应是,她还敏锐的发现,从空间里反反复复拿出来的篮子明显带着了几分凉意,就好像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一样。 “看来那个空间里,咱们的家里没有断电啊!”老余头高兴了,这样他们做得冰粉也有地方存放了。 “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给手机充电。”毕竟是年轻人,九亿个患有手机依赖症的中国人中光荣的一员,余卿卿想的第一个就是手机,而且想着想着就感觉自己的手指头有点养,总想去戳什么的感觉。 三个人摘了一些种子,这一片虽然多,但是大部分剩下的都还没熟透, 等这批摘好的用完之后,也差不多该熟了。 一家人把篮子送回了空间,满足极了,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了。 于是,村里的之前跟老余打过招呼的乡亲们,就这么看到…步履轻松……手中却空无一物的老余一家人从山那儿回来了,还笑嘻嘻地跟自己打招呼: “呦,吴婶子,带孙子呐!” 手里揪着皮猴子耳朵的吴婶子呆呆地回了一句:哎。 虽然她很想问一句,你们去山上整吃的,怎么把篮子也整没了呢,你们一家是去山上吃空气了吗? 但是看着老余洋溢着满足的笑脸,她觉得还是不要给人家泼冷水了。 第十章 夜晚再聚 借到了粮,不担心无米之炊的巧妇余大厨兴致勃勃地准备起了在古代的第一顿晚餐。 其实比较多的时候是吴妈妈主厨。 老余平时并不经常动手,在家庭烹饪的地位相当于长老级别,负责指点,品尝。 今天是既惊险又幸运的一天,老余决定亲自下厨,安抚一下大家受惊的心。 借来的有一大海碗的米,一把子空心菜,一根黄瓜,三个鸡蛋,吴妈妈又去后院的小菜园揪了几把小青菜。家里还剩下点带底儿的猪油,一点儿盐,以前熬猪油剩下的油渣子,这些油渣子在陶罐里都有些潮湿了,估计是一直舍不得吃,放久了。 老余指挥吴女士把米给煮了,指挥闺女把菜洗了,他自己把油渣子重新炸了一下,和空心菜炒了一道,黄瓜则是切片和鸡蛋一起素炒了,剩下的青菜就着油水做了一锅汤。 虽然食材简单,调料也几乎没有,但老余的手艺下,烧制蔬菜的火候控制的极好,所以这几道菜看着颜色鲜亮,清香扑鼻。 “土鸡蛋,就是香。”在现代一直都吃的人工养殖鸡蛋,吴妈妈情不自禁的感叹了一句。 三个人吃的那叫一个喷香。 很快太阳落山了,天色也暗淡了下来,照家里情况来看,油灯蜡烛什么的一时间是肯定没有的,老余一家子简单烧了点水洗漱之后,三个人就跟咸鱼似的并排躺在了床上。 其实原本的余青青是有一个小卧室的,也就是被老余破了门的那间。 但是老余今晚突然感性起来,强烈要求三个人一起睡大屋的一张床上。 毕竟现在的余卿卿不过是一个八岁的小丫头,还没有那么多避嫌的事儿。 天黑了,也没法活动了,虽然才不到八点,但是已经没啥可做的了,现代的这个时候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现在的他们却只能躺床上等庄周约谈。 按照老余的话来说,这是他们一家三口难得进行灵魂对话的一个夜晚。 三个人以余卿卿,吴妈妈,和老余挨个从内向外的顺序,躺的整整齐齐,都仰面看着屋顶。 “老余,我总感觉这是个梦……”吴妈妈喃喃道。 “如果是个梦,那咱们三个也是进入了一个梦中。”老余傻呵呵地笑了。“反正只要还是咱们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到哪里都不怕。” “难道我们仨被集体催眠了?”余卿卿脑洞大开,心里出现了一个掉了几颗牙,地中海发型,脸上皱巴巴,面上却带着对人体实验十分痴迷的诡异笑容的医学怪人。 “来这儿前你们都在干嘛呢!”吴妈妈问道。反正,她那时候刚买了烤鸭回家。 “我在书房画图。”余卿卿说道,作为一个设计狗,周六周日也躲不掉在家赶图的悲伤。 “我…我在沙发上看电视呢。”老余突然就有点心虚。 他会承认自己是趁老吴不在的时候偷偷藏私房钱在沙发第二个垫子下面嘛?不可能的。 反正听起来,大家似乎都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儿。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想想咱们夫妻俩一下子又年轻了二十多岁,咱们的小丫头也一下子又要经历一次叛逆期,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对啊,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了许多,但是白白赚来二十年,不亏了。”女人一向很在意年龄,能够回到年轻时候肯定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就是没有镜子,也不知道我这张脸长的如何。”吴妈妈摸了摸脸,她还是很臭美的,现代的那个她,年轻时候可是个标准的古典美人儿。即便老了,那个气质也是有的。 “和你年轻时候还是挺像的,瓜子脸儿,杏仁眼,就是比你年轻时候要黑点,黄点,糙……哎……别拧我腰肉啊…!”老余直男般的话语说了一半突然变了声调,一听就知道是吴妈妈痛下狠手了。 “这都是生活给磋磨的。咱们以后多吃好的,再从空间里拿点儿护肤品保养一阵子就好了。”余卿卿安慰道。 她现在这个身子明显的发育不良,瘦小干枯的跟路边的野草一样,只希望以后养起来能顺眼点。 “会的,咱们一定会过上好生活的。”老余励志地握起了拳头,又指了指屋顶: “你们看,这古代的天空就是干净,纯粹,这天空上的星星真多啊,真好看,自从到了城里,好久没见到这么美丽的星空了。” “是啊!”吴妈妈也浪漫的感慨了一句,“似此星辰非昨夜……” “确实跟昨夜不一样,毕竟昨天咱们家的楼房顶还是没漏的。”余卿卿一句话打破了夫妻二人的浪漫情怀,指了指屋顶,“这么大的洞,要是下场雨,我们都得飘起来。” …… …… 不过没下雨的时候,这个小微风吹着,还是挺舒坦的。 三个人絮絮叨叨,磨磨唧唧,有一茬没一茬的说着,很快挨个渐渐睡着了。 …… 梦里的老余突然发现自己又出现在了家里的客厅沙发上,他下意识的往身下一摸,刚藏进去的两百块钱还在里面,环顾一周,依旧是原来的三室两厅。 玄关处,是站在门口的吴妈妈。原本的吴妈妈是刚将烤鸭放在了鞋柜上的架子上,正在换拖鞋,现在却是一身古代农妇装扮的吴妈妈,看了一眼右手边架子上的丝毫没变的果木烤鸭,然后转头向客厅走去。 果然看到了同样一脸呆滞的古代的老余。 再一会儿,同样八岁的小丫头片子从书房跑了出来。 “咱们!咱们是又回来了?”吴妈妈惊讶地出声,然后扭头又向门口跑去,打开了门,却没有看到熟悉的楼道和电梯,而是白茫茫的一片。 老余打开窗户,同样是白茫茫的一片。 仿佛他们的房屋正处于一片空无之中。 “还是说,咱们睡着后,咱们的灵魂来到了这个空间?”老余头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他进了厨房,果然也看到了冰箱里面下午放进去的没吃完的冰粉。 臭美的吴女士则是小跑进了卫生间,对着镜子照了几圈,一边感叹古代风水咋那么磋磨人呢,这个身体明明才刚三十的年纪,却看的跟现代快四十的女人似的。 她急忙拧开熟悉的瓶瓶罐罐往脸上涂。 神奇的是,没一会儿,面霜里面刚抹脸抹出来的一个小坑,就慢慢自己填补上了,回复到了吴妈妈用之前的样子。 老余则正在倒一杯自己泡的顶级人参枸杞药酒品尝,因为他发现这个玻璃酒罐子不管怎么倒,那个酒的份量依然是不变的样子,顿时想放开了肚子喝,但是长期的职业素养告诉自己多补无益,所以就一小口一小口的嘬了起来。 余卿卿则摆弄起她的手机和电脑,手机的电量在空间里面并没有变化,但是上不了网,只能使用一些基础功能,电脑上的许多绘图设计软件是可以用的,连接的打印机也可以打印图纸,而且那一摞的a4打印纸,怎么使用也不会减少的样子。 总之,这个可以自动填补的家庭空间,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 绝了。 第十一章 打算卖地 一家三口兴奋了好一阵子,东瞧瞧,西摸摸,双眼放光,好像这个不是他们住了几十年的那个家,而是哪个神仙的宝藏洞府。 “幸亏咱们家的一家三口都是属松鼠的,喜欢囤东西,不管啥,乱七八糟的,都收了不少。”吴妈妈感慨。 吴妈妈喜欢收集文房四宝,古董文玩,老余喜欢收藏药材书籍,好酒好茶,余卿卿喜欢收藏的东西,那就更多了,大到人一样高的玩偶娃娃,小到儿时玩耍的玻璃珠子,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总之不看到,是想不起来的,看到了还会诧异一下,自己当初怎么会手贱,买了这些玩意呢? 可以说是当代青年人的消费购物状态真实写照了。 有了这样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间,一家三口觉得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三个人回到了各自的卧房,当然老余和老吴是在一个房间的,三个人还在各自的卧室里面洗了澡洗了头。 用着熟悉的沐浴露和洗发水,余卿卿心情非常之好,还唱起了歌。 洗完,他们香喷喷地躺在了自己柔软的床上,感慨这一整天从惊吓到淡定到惊喜再到淡定的心路历程。 最后,终于进入了真正的睡眠中。 …… 凌晨五点半… 余卿卿醒了,在古代的破旧屋子的破旧床上。 旁边是还同样惊醒了的老余老吴。 并不是他们原身的生物钟在作怪,且按照现代人的懒劲头,他们是不可能这么早起来的。 事件起源于村东边家朱大爷家的公鸡。 这是一只有着万丈豪情的大公鸡,在太阳升起来的第一线时,它的啼声便嘹亮地响了起来,预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 不幸的是,村西头的齐田户家的大黄狗似乎是昨日玩的太过兴奋劳累,需要更久更好的睡眠,所以在被一声鸡啼吵醒之后,心烦意燥的大黄开始疯狂对着东边的公鸡咆哮。 如果翻译成中文大概就是:叫什么叫,不知道人家要睡觉! 可惜那个大公鸡是听不懂了,它只听到了大黄狗的应和,显得更激动了,一句又一句地喔喔喔响了起来。 大黄狗发现自己的警告非但无用反而招惹来了更上头的回应,气愤极了,循着声音朝东边跑去。 很快便是一阵撕咬和翅膀的扑通声,紧接着又是朱大娘发现自己家大公鸡被欺负的咒骂声。 赶走了大黄狗之后,朱大娘依然不解气,骂骂咧咧地说了半天。 看到姗姗来迟的大媳妇朱王氏,更是气不打一出来,就挥手打了几巴掌,皮厚又圆溜溜的朱王氏嗷了一声就往屋里窜进去。 撞到了闻声赶来的朱阿爹。 于是又是一顿惊呼和咆哮。 吵闹声,惊醒了另外一户人家的小婴儿,小婴儿哭起来那是没完没了了。 接连又吵醒了好几户人家,有的就隔着窗户对外喊:快给你家的娃喂奶! 朦朦胧胧中,余卿卿似乎还听到了阿田娘劝架的声音。 总之,来到这个古代生活的第一次起床,简直热闹极了,也无语极了。 想睡个好觉是不大可能了,天刚蒙蒙亮,勤劳的村里人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活动了,到处充斥着人烟气息。 三个人在床上开始商量要将什么从空间里带出来。 洗发水沐浴露这类的暂时不急了。确定要带的一个是放置冰粉的不锈钢密封铁桶。 为了吃饭着想,三个人还变出来自己家二十公斤的精制大米,煮了香甜的芋头粥。 剩下一次机会留给接下来可能需要的东西。 吃好早饭后,老余头从床头摸出来原主存放的田地地契,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慢悠悠的晃到了村长家。 村长和他媳妇一样,都姓李,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实则大概四十多,性格憨厚老实,为人认真负责,也不喜欢端架子,拿腔调。 用老余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平易近人与民同乐的乡村领导。 到了村长家的时候,领导在吃咸菜就粗粮馒头,看到老余来了,还提着一袋子米的样子,感觉还挺稀奇,招呼进来吃点东西。 老余坚定地拒绝了,将近五斤的精米放下给了李婶子,又是一番推脱强送不说,终于最后在厅堂里坐下了,喝了点水,跟领导唠了会磕,没一会儿,称呼已经从李村长变为了李老哥。 “李老哥,你看看我这个地契,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来的。”李村长终于吃完了,两个人也开始讨论起来正事。 “哦?地契有什么问题吗?”李村长问道。 “是这样的,最近我们家,想做点生意,但是本钱不够,打算把这几亩田给挂着卖了,所以就来麻烦老哥你了。”老徐不慌不忙地说,一点也没有普通村民要卖田卖地那种心痛不已的模样。 一方面,田地的过户必须经历村长的登记,以及去镇上官府更改,另一方面。村长毕竟是村长,对于哪家人想要买田卖田是了如指掌,有了他田地也卖得快。 “大树啊,不是我说啊,在咱们乡下,土地就是咱们的命根子啊,只要还有一亩田,咱们就还有退路。这田可不能随意卖了啊。”李村长语重心长地对余大树劝道。 他想不通是什么样的生意让这个老实的农夫汉子飘了。 “没问题的,李大哥,你就相信我。”老余依然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在村长眼里却是“误入歧途,迷不知返”。 “唉!那我就帮你问问有谁家要买地的。旱田一亩四两银子左右,水田大概是六两。你们家的田,两亩旱田一亩水田是。你要是急着要钱,可以再便宜点。”李村长也着实是为余大树考虑了。 “没问题,那这就麻烦村长了!”老余挥了挥手,拒绝了李婶子又要递来的馒头,利落地告了个别就走了。 他想不到麻烦这才刚刚开始。 前文说到,清水村的村民们,不算富裕,也还算安逸,偶尔忙着种田,大部分时间还是挺闲,再加上村子小,信息传播快,家家户户知根知底,有什么事儿一出现,立马能宣传得尽人皆知。 作为八卦天团之一的李村长媳妇李婶子,在这方面更是资源独厚。 在老余头悠哉悠哉从村长家出来,又转悠去自家田地看看,又悠哉悠哉转回家的这段时间里,余大树一家要卖了赖以为生的田地一重大事件已传播的村民皆知了。 以至于老余头绕回家门口的时候,还碰到何婆婆家二儿子何文的关切询问: “大树,听说你家要卖地了哈?” 这传达速度,杠杠的。简直比政府下达文件还要快。老余傻笑两声作为应答,顺口问一句:“你们家要买吗?” 何文是个性格开朗的,立马笑道:“那不成了,咱大哥也不种地,自己家的田地都落在我头上啦,我可没功夫再整了。” 老余也哈哈笑了起来,“你们家男娃子多,以后帮手多着呢!” 这话听得何文舒坦,挥了挥手就去田里干活了。 老余回了家就转悠到自家的厨房里面,继续做冰粉。 上次大概采摘了有三四斤的种子,泡一泡揉一揉,一斤种子可以做出来三四十斤的冰粉。空间里有冰箱,所以打算先做个五十斤存放。 折腾好之后,一家三口收拾了一番,准备去镇上做个采购。 第十三章 余家老三 余卿卿将昨日借的粮还回了何家,顺便问了一下推车的进程,何家老大也知道他们要的急,加班加点的,说大概还需要一天。 余卿卿真诚地谢了几句,回家汇报情况,老余正将一种种冰粉配料放到他新买的陶罐中密封好,顺便调制出三碗加了不少水果的冰粉当甜品吃。 三个人在破桌前慢悠悠地品味下午甜点,美滋滋的,这时候,外面的大门被敲响了,模模糊糊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二哥,是我,我是老三。” 原来是余家老二的弟弟,余大河。 三个人跟特务似的,交流了一下眼神,收起了快吃完的冰粉,老余出去开了门。 在他的记忆里,老三和自己不同,从小受到老娘的宠溺,性格比较开朗一些,却也不糊涂,不同于余李氏的刻薄,老三对老二一家颇有些善意。只是原主实在闷头闷脑,跟兄弟几人的关系一直是一般般。 毕竟是一家人,能相处得好是老余最期待的。 老余开了门,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老三,你来啦,进来喝口茶呀。” 对上那个充满了老褶的笑脸,余大河心想,二哥吃错药了,今天怎么这么会来事儿。 以前大河也不是没来拜访过二哥家,但是彼此之间的气氛却很尴尬,二哥总是站着不吭声,嫂子手足无措,青青丫头就在门外藏着,叫一声还躲屋里。 这时候吴女士已经在桌子上摆上红糖水了。 看来回来要从空间里带点儿老余收藏的茶叶出来,买是暂时买不起了,但招待人用凉白开又太磕碜。吴女士想到。 老余引着余老三坐下了,为了不表现出太明显的改变,他一改平时话唠的本性,能说一句话,不会说成两句,但即便这样,也让老三觉得奇特了。 余老三第一次有种原来我们是亲兄弟啊的感觉。 不过他也不想那么多,毕竟,他是为了正事而来。 “二哥,昨天的事儿我也听说了,娘其实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哈,你别太埋怨她。”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来一个布兜,里面竟然有整整五吊的铜钱,递给了老余。 “这些钱,都是老娘从你那儿要来的,她都特地交给了我,让我好好帮你保存,等你闺女以后出嫁了之后留给你养老的。” 在古代,男子才是能撑起一个家的顶梁柱,老二一家一直只有一个闺女的事情,在余李氏心里一直是个大疙瘩,再加上这个丫头是个病罐子,余李氏就一直担心老二一家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个赔钱货上面,等老了,女儿出嫁了之后,老二夫妻老无所依,所以余李氏留了大概给一家三口生活的钱,剩下的钱都被她强硬地要走,放在了老三的那里,而且再三叮嘱他,等以后老三的几个儿子,要把老二一家也当亲生父母侍养送终甚至死后也要给上坟上香。 这老太太到底是多不相信他丫头啊…老余一边有些莫名感动,一边忍不住吐槽。 “这不,听说昨天你们跟老娘闹了一通,早上又听说你们一家要卖田,我琢磨着二哥你们一家可能是真的走投无路才会想到卖田,所以偷偷就把老娘放在我这儿的钱带过来给你哈,这些钱我也没动过,几年下来也有五两多银子啦,够你们解决燃眉之急了。”余老三补充说,“咱们世世代代都是地里刨食的,田地就是咱们的命呐,哪能随便就卖了呢,只要有田就还有希望。” 看来他还真是低估了古代人对田地的执着了。老余头心想。 连老娘深藏多年的秘密都因此被爆出来了。 但是老余会敢承认他们一家卖田是因为真的不想种田了嘛? 就好像一群天天生活在一起的一群鸡里面,突然有一只跳出来说,他不想做一只鸡了,他要做一只勇猛的鹅。 清水村安逸是安逸,说白了也是没有上进心,习惯于平淡且没有波动的生活。 整个村子甚至没有村民主动想把孩子送去镇上学堂考秀才的,纵然是向往,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也是一项需要承担不少风险的投资。 这时候突然跳出来一个不想种田想发大财的余老二,特别是以前最为老实本分的农家汉子余大树,大家自然侧目。 老余头突然意识到,老三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来他们家的。 老余没有多说,让媳妇去调了一碗配件齐全的冰粉端上了桌,给老三家的品尝。 余大河看着眼前卖相极好还散发着丝丝寒气的冰粉,诧异地看向老余:“二哥,这是?” “你尝尝。” 余老三简单地拌了拌,舀了一大口进嘴里,那种清爽又甜蜜的滋味立刻俘获了他的味蕾。 农村汉子吃饭不兴细嚼慢咽的,余老三大口大口吃着,不用勺子,直接倒嘴里,余卿卿看着,心里蹦出来牛嚼牡丹四个字。 末了余大河抹抹嘴巴,直呼:“二哥!真好吃!这是你做的?” “没错,我之所以不想种田了,就是因为想做这个冰粉生意。”老余莫名带着点高深莫测的笑意。 “不种田也可以把田佃出去嘛,干嘛非要卖掉呢,你们家才种的晚稻,忙也忙活了,累也累过了,就这么卖了,太可惜了。” “是…是吗…对哦,还可以佃出去。”老余的笑容突然凝固在脸上。 他怎么没想到呢。 毕竟还是现代思维,对古代的生活也不够了解。 “对啊,当然可以了。这田虽说是分给你了,但也是老余家世世代代的积蓄。你这么轻易给卖啦,回来爹娘才有的讲你。”余大河摇摇头,在他看来,二哥是猪油蒙了心,一事看不清。 “哈哈,是么…”老余心里渐渐地又有点慌了,他想到回来还要对上自己的那个“深谋远虑”的亲娘,他搓搓手,“是哥想得不周到了,回来你帮我跟娘说一下哈~我不卖地了,不卖了……” 余老三点点头,如释重负,“那这钱你们就好好收着,先把这阵子给挺过去。娘那边,你也别想太多。娘虽然嘴巴刻薄了点,其实还是好心的。” “是的,是的,我晓得了。”老余跟个鹌鹑似的点头答应道,余大河才感觉仿佛看到了曾经木讷的余家老二。 “那个,老三啊,你要不要再来一份冰粉,嫂子再给你做一份。”吴女士感觉气氛似乎有点点尴尬,于是尽量发挥一下她作为嫂子的好客之道,一手指挥卿卿丫头去收拾碗碟,一边又去厨房调一份新的出来。 余卿卿觉得这个三叔还挺好的,拿碗的时候还礼貌的扭头,对三叔甜甜笑了一下。 余老三觉得又看不懂这一家人了。 算了,看不懂就看不懂。余大河又吸溜吸溜吃起了冰粉,这初夏的时候,乡下还是挺热乎的,这碗冰粉,让他全身上下都凉爽起来,再加上平时很少吃到的红糖果脯,简直是一种享受,要是能带给家里几个娃吃就好了…… 想到这儿,余大河往嘴里倒食的动作突然凝固了,这种甜甜的凉凉的东西,他家几个小娃儿肯定喜欢,自己吃得上瘾,也忘了给娃留点儿。 想到这儿,他放下了碗,甚至还从嘴里倒出来一大块没来得及咽的……“哥,这个,这个我可以带回去给你侄子们尝尝嘛……” “瞅你客气的,你尽管吃,我过会让你嫂子再给你做几碗带家里去。”老余巴不得能跟老三家的把关系和缓和缓,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身体的亲人还是值得依靠的。 特别是在这个古代,人们一向以宗族为单位群居在一起,亲兄弟更是最紧密的关系。 想着想着,外面的门又敲响了,亲兄弟又来了一个。“老二,我是老大。” 余老大,余大江。 余大江,余大河,这两名字一听就是兄弟俩,就他一个大树在中间夹着,老余突然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 怀疑归怀疑,不耽误老余的热情,看到余老二笑得谄媚的那一刻,余大江有那么一点被煞到的感觉。 甚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第十六章 老二飘了 这冰粉的生意一直好得停不下来,直到老余伸往桶里的大勺捞了个空,发现早上带来的五十斤冰粉已经卖空了。 面对眼前一个小娃娃期待的目光,老余头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叔这儿,哎,真不巧,卖完啦!” 那小孩表情瞬间晴转大雨,张口欲哭。 “哎!哎…等等!”老余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整了碗红糖水,加了点水果粒儿,“叔送这碗给你吃的,别哭哈,下次叔多做点,保证让你吃个够。” 那个小孩的表情也是瞬间变换,又立马咧开了嘴,还礼貌的说了句,“谢谢大叔!” 一家三口跟后面排队的人抱歉了好一会儿,再三保证自己以后会多做点儿供大家吃喝,这才收拾起自己的桌椅碗勺,余老三这时候也累了,嗓子都有些哑了,余卿卿贴心的送上了一碗加了点薄荷的红糖水,喝得余大河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转头对余卿卿说道:“谢谢咱大侄女。” 四个人收拾了一摊东西,准备去吃个午饭。按照农家汉子余大河的说法是,先花几文钱买个大饼随便垫巴垫巴肚子,然后拖车回村里吃,但是老余一家三口从现代来的,最爱在外头餐馆快活,加上今上午收获颇丰,三个人就硬带着老三去了小土菜馆儿。 点了四碗米饭,丝瓜鸡蛋汤,清炒小白菜,红烧鲫鱼,还有肉末茄子,这四道菜三道就带荤的,可让余大河既兴奋又心疼钱的。连连说,够了,够了,这样不太好。 有时候余大河真的觉得老二一家子变了,如果他知道现代的常用词汇,他肯定会说,老二一家,飘了。 在做生意时候,一家三口还是跟以前那般老实又勤奋的,但是一到这菜馆里,老二又让自己感觉看不透了,点起菜来大大咧咧的,毫不手软,那个青青丫头也是的,非要说馋鱼肉了,于是老二大手一挥又加了个红烧鱼,这个吴氏也是的,农村妇女也不懂的节俭点,还说小孩子发育,要荤素搭配才对,又加了个白菜。 就这?白菜,村里一抓一大片,便宜的卖不掉,还专门到菜馆里来吃,一份清炒白菜的价格,都够买好多颗大白菜的。 要是自己媳妇,花这钱,肯定心疼的过劲儿,那舍得这么铺张浪费! 当然,自己也心疼得不行,但是来都来了,点都点了,菜也都上了,余老三捧起了自己手中的白米饭,眼睛里精光四射,夹起一大筷子,嗯!铜钱的味道,真香! 四个人也是真的累了,吃得很有效率,最后还另外叫了两个馒头,就着红烧鲫鱼的汤汁抹干净吃了,余卿卿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厨艺水平跟老余头还是差了点儿,但是…… 不用收拾碗筷不用洗碗吃完就走如同渣男的感觉,是真的好啊。 回村之前,老余一家还不忘去了趟猪肉铺子,给老三一家称了一斤猪肉让带回家,当做今上午的辛苦费。 余大河都快忘了自己当时为了凑热闹而找的理由了,有些讪讪地收下了。 回了村,村口几个唠嗑的大娘看到老余家的,拖着一车家当就回来了,还怪好心的问道:“余老二家的,怎么晌午就回来了呢,卖的咋样啊。” 村里早就传说,余家老二一家为了做生意,都不打算要田了,又听余家老大媳妇说老二一家准备去县上卖什么粉儿吃得的,一村子里早就议论开了,有的人觉得这余老二有魄力,有想法,有的人则觉得他不务正业,瞎捣鼓,肯定做不成生意。 在大娘看来,这么早就回来,多半是没啥生意,她不好意思直接问,怕戳了人家的心,但是她内心的八卦之魂又驱动着她去问了这么一口。 “谢吴大娘关心,我们这摊子卖的还不错,就是准备的少了点,卖完了就回来了。”老余礼貌的回应了。 “卖…卖完了啊!这感情好。这卖的啥好东西呀。” “大娘,是冰粉。”吴氏也开口了。 “冰粉?这玩意,还真是冰的嘛,听着就怪贵的呢。”大娘好奇极了。 但是一家三口已经微笑着推着车走开了。吴大娘就带着自己的第一手最新消息和老姐妹儿分享去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当然是数钱哇。 余卿卿把一袋子的铜钱哗啦啦地倒在了床上,跟分赃似地招呼老余老吴过来。 按照老余的估计,今个上午卖的五十斤冰粉,加上汤汤水水零零散散的,大概买了有近一百五十碗,一份五文钱,一共能卖七百五十文钱,去一趟餐馆又花了九十八文。应该剩了有六百文,除去对半的成本,今个上午大概赚了有三百文钱。 这赚的是辛苦钱,但是比起原身一家子种田的苦逼日子,也不算辛苦了。 “哎,咱们这劳动力,还是落后了点。”老余揉揉自己的老腰,开始了新一轮的搓冰粉籽。这次他打算准备多点,于是又招呼母女俩一起,从空间里又拿出来一个大号的不锈钢保温桶。 没办法哦。谁让他们一家子一身的本事,却为了保持人设保持低调不敢暴露呢。 如今家里也是小有财产了:老三给的五两银子,老大给的一两银子,还有自己今日赚的,鼓鼓囊囊一大袋,一家子此时心里也是稳当当的。按照这样的赚钱速度,奔小康还是很容易的。老大家的也是辛苦钱,等他们这段日子缓过来了,还是要把钱还给老大家的。 吴妈妈接手了切水果的任务,余卿卿则躺着睡觉实则是进了空间的自己的书房里,用电脑设计一套折叠桌椅出来。 古代没有那么多铁制的配件,专门定制也是很麻烦的,所以余卿卿仔细翻找了一下对于现代折叠桌椅的记忆,再加上找了点资料,设计出来一套纯木头就可以打造的桌椅,用软件绘制好后打印了出来。 然后招呼老余老吴两个一起把这套图纸从空间里变了出来。 三个人挤一块儿看着这图纸,老余颇为欣慰地抚摸了一下自己瘦巴巴的女儿:“卿卿丫头,当初听爸的话学建筑没错。你看爸多有远见。” 什么远见?以后会穿越到这个落后古代的远见嘛?余卿卿吐槽。 按理来说,继承了老妈绘画天赋的余卿卿,本科学的是建筑设计,室内家具只是略微涉及。 大概是学一行恨一行,本科学完建筑后,余卿卿实在是不想整这行了,就考了园林这个专业的研究生,跟导师研究的中国古典园林。 毕业后,余卿卿发现真正做古典园林的公司少之又少,找了一家设计公司后还要时不时收到长辈亲戚的询问:“卿卿啊,听说你搞建筑设计的,大表舅家刚买了一套房,你能不能帮忙设计一下啊。” 该怎么跟长辈解释建筑和室内设计的区别呢?难啊,于是,余卿卿又兼职了室内设计这一行。 反正是跟设计这行有点关系的,在长辈眼里,那都是余卿卿能做的。 谁让她有个爱瞎得瑟的老爸呢。哎! 第十八章 如同梦境 一家人睡的早,醒的也早,把冰箱里的冰粉和配料都放置好,推着车,又是辛苦赚钱的一个上午。 推车又更新改进了一些,多了一个吴妈妈跟村长家借的笔墨,手写的招牌:老余冰粉。 即便是比昨天多了一倍的冰粉,卖的依然很快,大概在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就快卖完了,看着后面排的越长的队伍,老余突然感到一丝无力,连忙让余卿卿跟后面排队的人说东西不多了,不必排队了,下次再来。 一家人装着满兜的钱,又去搓了一顿,土菜馆的老板看见是有点眼熟的一家人,还送了一份汤。吃完回去已经是下午三点了,老余在床上瘫了一会儿,又蹦起来说要跟村长去二狗家商量佃田的事儿。 余卿卿也跟着一起去了,两个人跟着村长七扭八拐的,到了何家,余卿卿终于看到了一户比自己家还破的房子,这个家过于简陋,除了烧火的厨房,就一个屋子,一大家挤在里面。 二狗刚从外面砍了一些烧火的柴火回来晒,看到村长一行人,不好意思的搓搓手,请他们进去说。 屋子里昏昏暗暗的,还有着淡淡的药味儿,这气味余卿卿原身倒是很熟悉,毕竟也曾经是个药罐子。 自从余卿卿来了之后,这两天她就一天三顿不落的喝家里的生脉饮,泡黑枸杞,吃核桃,补各种天然维生素片和钙片,加上油水也补上了,身体没有那种虚弱的感觉了。 按照老余的专业话来说,叫气血两虚,补补就好了。 进了二狗家,几个大大小小的娃都抬起眼看向三人,最大的小姑娘看起来八九岁,跟余卿卿差不多,小的一个五岁男娃一个三岁女娃,还有一个在襁褓中,不到一岁。 按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小孩都是皮得恨不得栓起来,这二狗家的几个小娃娃却乖巧的过分,或者说,没有啥活力。 再看看躺在床上的二狗媳妇,正在哄床上的小婴儿睡觉。余卿卿竟觉得跟以往的原身有点像。二狗媳妇瘦得很,脸色苍白,嘴唇也是惨白,整个人看着虚弱至极。 老余端详了一小会儿,跟余卿卿小声说道:重度贫血症。 看来这古代人,生病生的多半还是穷病。越穷越是生孩子,越生就越是穷,就是个恶性循环,这个二狗媳妇,就是因为本身身体就不足,又生了太多孩子,消耗了太多。 但是余卿卿又不能跟古人说控制生育的事儿,在古代,那都是讲究多子多福。 余卿卿只能同情地看向这个女人。 王二狗也是个挺心疼媳妇的,只见他低声问候了几句,冷不冷,饿不饿啥的,二狗媳妇无力地摇摇头,又转头看向三人,眼神中带着点歉意。 二狗就去了厨房,端了三碗水过来,递给余卿卿碗里的水似乎还加了点红糖,褐色的,喝起来有些甜甜的,二狗家的小孩都眼巴巴地看着余卿卿,黑黝黝的眼珠子充满着向往,估计这糖水在他们家也是极少能喝到的。 余卿卿本身也不大,瘦瘦小小的,就招呼着三个小孩儿出来玩,把碗里的糖水挨个分给他们喝。开始最大的那个女娃还后退了两步拒绝了,说是爹给客人喝的,余卿卿再三邀请一起喝,才一口一口的给分完了。三个小娃眼睛都亮晶晶的,手拉着手围着余卿卿喊姐姐。 于是余卿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些干果零食分给三个小娃吃,小的两个拿到手就开开心心吃掉了,最大的那个小姑娘,名叫王大妞的,却偷偷藏了起来。被余卿卿询问后,才扭扭捏捏地说道:“我想带给娘尝尝。” 听了这话,虽然也就比她大了一点儿,余卿卿不由自主的像长辈似的,摸了摸大妞的头发。跟他三个指了指自己家,说道:“我家在那里,你们没事可以过来找我玩,就说找青姐姐就好,姐姐回来请你们吃冰粉,凉凉的,滑滑的,也甜丝丝的。” 听着余卿卿说,三个小娃都咽了咽口水,点头说好。 不一会儿,老余和村长也从屋子里出来了,还有连声道谢的何二狗,看样子是已经谈成了。 老余叫上了余卿卿,又转头逗弄了三个小娃一会儿,一会让叫叔叔一会让叫伯伯的,三个小孩又乖巧又害羞,像窝里刚出生的小狗崽一样,大大的眼珠子里满满都是纯净的光彩,看得老余喜爱也心疼不已,就招呼着余卿卿拉上三个小孩去自己家里搓一顿。 终究是逃避不了每日请别人吃饭的宿命。余卿卿想。 不过这次的小客人,她是格外的欢迎,吴妈妈看到闺女后面跟着一大串的小娃娃,好奇了一下之后,也热情地准备起了晚餐。 这个夜晚,对于王大妞来说,是极为难忘的一个夜晚。 不同于下面弟弟妹妹的懵懵懂懂,大妞已经懂事了,知道爹累,娘苦,一直努力的带着弟弟妹妹,想给爹娘分担点压力。 小小的她,并不懂得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无奈,在她的心里,有爹娘,有弟妹,哪怕饥一顿饱一顿,哪怕屋子漏风漏雨,那都是家。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满足。 今天,他们家里来了村长伯伯和一个看着有点面熟的叔叔,叔叔还带来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姐姐,这个小姐姐虽然穿着也是破破旧旧的,但是特别温柔,笑得特别好看。 她把手中的糖水分给自己和弟妹喝,拉着他们的手,让他们喊她青姐姐,跟他们说小故事,还邀请他们去家里玩,吃好吃的“冰粉”。 当真的到了青姐姐的家里时候,大妞又突然有点胆怯了,生怕给姐姐家里带来麻烦。 但是姐姐,还有婶婶都很热情,给他们发了好吃的葡萄干,山楂条,还有苹果和桃子。 那桃子跟路边的野毛桃一点也不一样,大了许多,白里透着红,绒毛也淡淡的,洗干净咬一口,甜蜜的汁水让大妞感觉,这大概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水果了。 吃饭时候,吴婶婶更是烧了许多好吃的,有红烧肉,有排骨汤,那滋味,大妞反反复复回味了好几天,一想到都感觉口水要流下来似的,弟弟妹妹也笑得开心极了。 吃完饭,青姐姐端上来三碗名叫冰粉的东西,透明的,晶莹剔透的,带着细小的气泡,上面洒满了干果零碎,还有深红色的糖浆,看着漂亮极了,吃起来也美味极了。大妞每一口都在嘴里含了一小会儿,舍不得咽下。 总之这一天幸福得如同梦境一般,余二叔把三个娃送回家的时候,大妞还反复问自己的弟弟妹妹,咱们不是在做梦。 弟弟举起来手里吃剩的芝麻条,跟姐姐说:姐,你看,当然不是梦啦。 大妞搂着弟弟妹妹安心的睡了,梦里,家里干净又整齐,摆放着许多粮食,娘不再躺在床上,而是健康的跟他们一起玩耍,爹也没有总是累的叹气,而是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他们…… 第二十章 一起打工 “是的,是这样的。”余卿卿点点头,“老爸你擅长中医,按理来说,在这个朝代是最吃得开的,但是这个原主别说医术了,连字都不认识,正儿八经的文盲一个。咱们在这个时代活着,谁能保证哪天不生个小病小痛啥的?要是老爸,你能把自己的本事表现出来,那简直不要太方便。最关键的是咱们要为你的医术找一个可靠的来源。” “就说我在梦中偶得仙人授得医术?”老余异想天开地说道。 “那恐怕只有你一个人才会相信了。”余卿卿撇撇嘴。“这个事情需要一个契机。咱们还是需要慢慢去打算。我们现在需要着手的是咱们的小摊子生意,天天搓冰粉籽,切碎料的,我觉得已经腻了,不如我们把这个生意让给别人做,我们只要掌握好冰粉的供应就可以了。” “那你觉得把这个生意给谁做比较合适呢?” “三叔怎么样?三叔他一家子那么喜欢吃冰粉,平时又很善于跟人交往,他一定乐意去摆摊子。平时种田种地不是很忙活,又有三嫂和三个小子可以帮称着,这个生意交给他做还是很不错的。” “那行,那今天晚上我就请他过来问问他的想法。”老余点点头,他们已经走到家了,把桌椅往院子里一放,伸头跟吴妈妈打了声招呼让准备晚上的吃食,父女俩又出门走向了余老三家。 在路上余卿卿又有了新的想法,“咱们现在的冰粉生意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还有顾客的认知度,不如咱们再多做一些小吃,你看钵钵鸡怎么样,也是四川的,这一甜一辣的,搭配起来卖肯定生意更好,如果有了啤酒就就绝了。”钵钵鸡的材料配方,老余一家都是知道的,谁让他们一家都是吃货,又喜爱旅游,各地的小吃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有的印象深刻的就回了家,自己试着做,成功了不少。 说到钵钵鸡,老余还有点馋了,他点了点头说,“宝贝丫头,你这个主意想得不错,有钱不赚,咱就是王八蛋,难得到了这个古代,咱们不利用一下这千百年的知识代沟,那都对不起自个。就是这生意,不知道老三一家能不能干得起来。其实摆摊也不是长久之计,咱们最好的方式,是租一个铺子,有稳定的场所,那绝对比在外面做生意强。” “三叔一家子若是忙不过来。就让大伯也跟着去呗。除了钵钵鸡咱们还可以多做几样小吃,南方的肠粉我一直很喜欢,鸡蛋火腿馅的鸡蛋虾仁馅的还有芒果馅的,啧啧,这些我们都可以试着做一做,然后教给三叔他们。” 两个人边走边想边流口水,到了余老三家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想到了十多种小吃,想的原因真的是因为想做生意吗,不是,其实就是馋了。 以前在现代居住的时候,隔几个街道就有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沿街摆的满满都是,余卿卿常常拖着爸妈在里面扫荡,老余开始还说,不太好,有点不卫生呢,没一会儿边扯着嗓子跟老板吼道:再上一份蒜香小龙虾!大份的! “不是我说,我家门口有啥可馋的,你们俩咋回事,都一副要饿坏的样子呢。”余大河正好刚收拾完田地里的野草,回家门口时候正好看到一脸呆滞流口水状的老余父女俩。 “啊,啊这!”老余立刻擦了擦口水,恢复了正儿八经的模样,余卿卿也对着三叔一个傻乐呵的笑,别说,这表情跟老余还真像,不愧是亲生父女俩。 “老三,我们来找你的,今晚你来咱们家吃饭嘛,你嫂子已经在做咯,今天好酒安排上,我们有要紧的事儿跟你商量。” 余大河本来是想说,吃什么吃,上次你请我吃饭,我还没请回来呢,你们来都来了,就到我们家来,尝尝你弟妹的手艺呗,但是这话刚准备出口,听到了老余说的“好酒”已经安排上,就不得不把这话塞回了喉咙里。 虽然余大河不像上头两个兄弟那么好酒,但是老二家的那瓶酒实在是好,让老三喝了之后,好几天没事都还忍不住回味一下,那个清香又悠长的味道,让他念念不忘。 于是这个话头又变成了:“谢谢二哥,那我进去跟英子说一声,你们先进来喝点水,过会咱们再一起出发。” 院里听到声响的三个小毛孩就跑过来了,跟小狗似地蹭来蹭去,姐姐二叔啥的殷勤喊着,老余一乐,于是三个小娃也被邀请了,看到迎面而来的余老三媳妇余何氏,老余打了声招呼后,一不做二不休,跟余大河说:“咱们两家好久都没聚了,不如一起去咱家吃个饭!何氏还没做晚饭。” 余何氏是个腼腆的性格,见到余卿卿后默不吭声给她塞了个苹果,又给老余上了杯白水,听到老余的话,她先是看了看余老三,得到他同意的目光后,笑了笑说,“晚饭没做呢,那就麻烦二哥二嫂啦。咱们家三个小子可能吃了。” “人多才热闹,正好今个有事跟你们一家子也有关系,你过来也可以提提建议。”老余左右手各牵一个娃,余卿卿身旁也跟着个最小的,这三个小娃娃,自来熟不是一般的。 “二伯,今晚还有冰粉吃吗。”最大的余风扒着老余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伯伯他会做好吃的冰粉。 “有,管够,以后说不定你天天都能吃!”老余很霸气地说道,引来三个小屁孩的欢呼,最小的原本扒着余卿卿的余雷,也跑过去拽着老余的衣角,余老三和他媳妇在一旁哭笑不得,一路上许多村民都看着余家老二一身缀着娃娃往家里走去了。 看大批的人过来了,吴妈妈给老三和他媳妇儿一人上了杯茶水,没错,爱讲究的吴女士终于如愿以偿地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饼子的老白茶用来招待客人,这让余老三感觉还挺稀罕的,望着清亮的茶汤,啧啧不已。 第二十二章 老宅一家 忙活了一晚上的三口人,心满意足地闻着香味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就着卤肉,余卿卿连吃两大碗面条。没一会儿,何家老大把剩下的折叠椅子送来了,接着老三推着车来拿老余搓好的两桶冰粉,怎么卖的老三在第一天就知道了,他跟何氏两个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何氏头上还包着个头巾,三个小娃在旁边一蹦一跳的跟着,一家人一副要出门野炊的样子。 目送老三一家远去,老余跑到山上去摘冰粉籽,余卿卿则绕到了何家,别说,这家人是真的好用,余卿卿打算去他们家定点竹签子。 开门的不是何家老大,而是何家的二儿子,名叫何文的,扛着锄头准备出门的样子,看到余卿卿,何老二就点点头,说“又找你何大伯啊”。 余卿卿点点头,转念又一想,不对,这个竹签子,除了他爹,是个汉子应该都能做出来,找何大伯来做的话,未免有点大材小用,毕竟人家是做正经木工生意的,何二伯平时也就是种种田,找他做签子应该更好一些。 于是余卿卿立马说道:“何家二伯,我是来找你的。” 何老二眉毛高高翘了一下。 “是这样的,我们家最近又做了新的吃食,需要八寸左右长的竹签子,您看您平时能做不,我们要的多,一百个签子算十文钱,您看怎么样。” 这家人可真会折腾,这是何家老二的第一想法。 不过内心的吐槽不耽误何老二答应下这件事儿,“签子没问题,我儿子还有老大家的大儿子,也都可以做,你们每天大概需要多少呢。” “先来三百根。这是三十文钱。”余卿卿很大方地把钱给了何文。天天种田为生的何家老二,还没出门就收入三十文,这让他感觉很刺激,面上是不露分毫的冷静,跟余卿卿打了声招呼何老二就扭头又进屋了。 走开几米远的余卿卿听到他兴奋的叫唤声:大壮,大毛,快快快,出来帮我做签子了!! 啧。 余卿卿解决了心头大患,又进了自家折腾她昨晚从空间拿出来的钵钵鸡和卤汤。她拾掇出几碗,准备送到奶奶家和二狗家。 先是去了二狗家,大妞三姐弟看到余卿卿都高兴得跳了起来,看到她手里的吃食更是一蹦三尺高,要知道他们自打出生起几乎就没吃过肉,顶多是家里炼猪油的时候尝了几口的猪油渣子,像余卿卿带来的新鲜又香辣的吃食,他们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余卿卿给每个娃都分了一点儿,主要是小孩的肠胃脆弱,不能吃太多。卤肉倒是可以多吃点。不过这三小孩懂事的很,尝了几口后就把吃的都收起来了,说要留给爹吃。 余卿卿又把自己家的枸杞红枣桂圆带了一包偷偷塞给了二狗媳妇,二狗媳妇推拒着说不要,但是她的力气连十岁的余卿卿也比不过,力大无穷的余卿卿就把这一大包的补品塞进了她的被窝里,让她没事吃一点补补身子。 跑完了二狗家,余卿卿又回家拿上了给大伯和奶奶家准备的小吃。奶奶家人口多,准备的自然也多点。余卿卿一人抱不下,就叫上了吴氏一起,难得清闲的吴氏正窝在空间的书房里画画,看余卿卿一副兴致勃勃要去走亲戚的样子也是哭笑不得,就也抓上了一篮子水果跟她一起出发了。 奶奶家的方向,余卿卿有点儿模糊,吴氏又是天生的路痴,两个人东跑西跑的,又偷偷问了路过的一个村民,那个村民就很吃惊这母女俩连自家老宅都不记得了,母女俩就打个哈哈过去了。 快到老宅的时候,就听到老宅传出来极大的声响,还有余李氏响亮的嚷嚷声。大门边上站着一圈看热闹的村民。 “咱奶不得了,哪儿都是舞台,哪儿都有观众。”余卿卿小声跟吴氏吐槽,吴氏赞同地点点头。“老戏骨了。” 看到余卿卿母女俩来了,围观的群众自动让出来一条道,让他们通过,那期待的眼神活像是在等待下一场好戏的开始。 看得余卿卿突然就有了些莫名的使命感,敲开了门,大声地喊了一句:奶! 又听一阵子稀里哗啦的,有人开门了,是鼻青脸肿的余家大伯。 看到余卿卿和吴氏,他的表情扭曲了一下,又很快恢复到一本正经没事人似的样子,打了个招呼:“老二家的,你们来啦。” 最爱装得成熟稳重极要面子的老大心里就一个想法:完了,丢脸丢到老二家了! 被引进屋的余卿卿打量了一下目前的情形。老宅还是记忆里的老样子,只不过比之前三家人挤在一起时候要宽敞了许多,院子里的鸡圈比以前他们在的时候大了一圈。。 看到鸡,余卿卿就想起来自己来这儿第二天就买了的小鸡崽,老余也不会扎鸡笼子也不会整鸡栅栏,所以放养在自家院子里的小鸡刚来就贡献了鸡屎地雷若干,更在老余出门时候忘了关紧门时候溜走了,这一个个的重获自由,不知道又去了谁家的鸡圈。 老宅的鸡一看就是养了很久的老母鸡了,家里的蛋都是它们贡献的,平时也是余李氏的宝贝疙瘩。这时候这几只母鸡正窝在鸡窝里,好整以暇地看着院里的热闹,时不时的咯哒一声,附和一下。 顺着老母鸡的目光,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了炸毛的余李氏,拿着个扫帚,叉着腰,一副门神的架势站着,怒发冲冠。 旁边站着小余李氏,也就是老大家的媳妇。小余李氏是余李氏的远房侄女儿,因余李氏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被扒拉进了老宅家,当了老宅家的第一个媳妇。 要说还是一家人,小余李氏跟余李氏挺像,也是泼辣决断的性子,摊上爱面子的余老大,两个就商量好了,对外听余老大的,对内就听小余李氏的。这样面子里子两不误,舒坦。 看到狼狈的余大伯,余卿卿就一个看法:被婆媳俩收拾了。 要说这事儿,跟老二家的也离不开关系。 就是因为余老大送来的那一两银子。 这钱是余老大瞒着余李氏偷偷攒下来的,琢磨着平时买点小酒,烟丝啥的,犒劳一下自己,这个小余李氏是知道的,就当作是夫妻俩的体己钱。 最近碰上困难的老二家,余老大咬咬牙就把这私房钱从被窝枕头下拿了出来,没想到碰到最近正好有些臭美也想用私房钱买点胭脂的小余李氏,伸被窝里,一摸手空,瞬间就爆炸了,在房间里就跟余老大嚷嚷上了,甚至扭起了耳朵。 平时对外钢铁汉子说一不二的余家老大在家也就是个耙耳朵,一边哎哎哎的不敢回手只能讨扰。 第二十三章 商定生意 小余李氏一边扭耳朵一边教训: “咱家这个瞒着老娘的钱是好攒的吗?一文两文的,平时吃也不敢吃,花也舍不得花,才攒下来这么点儿私房钱,就让你给我一股脑的送出去了!” “这不你说的,外面事儿我管,家里事儿你管,你看老二家的事,是外事儿,所以我送了就送了呗,帮下我二弟咋滴啦。”余老大开始是不服输的。 “老二啥老二,老二平时是对你多热情了还是咋滴,三棍子闷不出一个屁,就你天天当自己是个大哥似地照顾人,就知道装,装你个大头鬼的面子哦。”小余李氏一看他还顶嘴,更上头了,“还啥外事里事的哈,跟我较这个劲了是,老二家的是外事,咱这个事就是里事儿,归我管的!你问我了吗!?”两个人就里外事吵的不亦乐乎,只听到门外传来老太太的声音: “啥里事外事儿啊,家里的事,不都是我管的吗?” 这声音听着阴恻恻的,听得余老大夫妻俩冷汗就下来了。 两个人一推开门就差点跪下来了。 “娘,你才是咱们家的大管事儿。”老大媳妇谄媚地说。 也不知道娘在门口听到了多少,小余李氏跟余老大使了个眼色,让他悠着点,别把自家藏钱的事儿暴露出来了。 但是此时的余老大已经有点懵了,一方面是被媳妇叨叨的,一方面是被突然出现的老娘吓得,他一个哆嗦就是心虚的样子,跟老娘就哭了:“娘啊,对不住您,我下次不敢藏钱了啊。” 嗯?还藏钱了?只听到夫妻俩吵谁管事儿的余李氏挑了挑眉,怒火值逐渐飙升,开始酝酿起了大招。 于是就出现了小余李氏训余老大,接着余李氏训余老大,再是余李氏训余老大和小余李氏的场景。 总之热闹极了,门口的村民们都乐呵呵的很满足。 看到吴氏和余卿卿来了,余李氏的眼神中大概就写着:一大一小赔钱货。似乎有些忘了自己也是个老赔钱货。 不过这不耽误余卿卿跟几个长辈问了好,两个人又把手中大份的钵钵鸡,卤肉,还有水果放厅堂的桌子上,一众人的眼光聚集在了这上面。 看着有菜还有很多肉的样子,余李氏不知道是该先骂他们果然就会赔钱还是要感谢一下老二家的心意。 “呦,老二家的,不得了了,还知道孝敬老娘了。”这阴阳怪气的一句,算是把感谢和批评合而为一地表达了出来。 余卿卿讪讪地笑笑,吴氏也有一点点尴尬,但是这气场已经比方才的老大一家好多了。余卿卿顺着说道:“咱奶,这是咱家最近做的吃食,这罐呢,叫做钵钵鸡,本来要用木签子穿上的,但是签子还没做好,就先捞着吃,这罐子呢里面是卤料,都是下酒的好吃食。还有这篮子里面都是最近的时令水果,给咱奶咱爷尝尝鲜。” “尝尝,呵呵,尝尝。”不太与人打交道的吴氏在旁边傻愣愣地附和道。 余李氏的眼神在余卿卿身上转悠了两圈,依然是以前穿的打补丁的衣服,稀稀疏疏的黄毛丫头,现在却有了与以往畏畏缩缩的样子完全不同的气场,之前还让自己在老二家吃了个闷亏,这让余李氏感觉到吃惊,也有些纳闷。 这老二家的,这做生意做得,是变了性子了。 老二变得脸皮厚了,能说会道的,老二家丫头以前跟个没奶吃的猫崽子一样,声音都听不清,现在看来是大气了一些,似乎也更有心机了一些。 老二家媳妇倒是没啥太大变化,依然是老老实实不爱说话的样子,但是总感觉跟以前并不是一样了,就是一时间琢磨不出来那个合适的词来形容。 如果余卿卿知道她奶的心思的话,一定会加上一句,那个词,就是矫情。 “老头子,出来尝尝老二家孝敬你的吃食了。”余李氏不计较老大家的事儿了,让余老大狠狠松了口气,连忙狗腿地跑爹屋里叫老爹了。 不一会儿走路一拐一拐的一个小老头儿就从房屋里出来了,小眼睛精光闪闪的,跟余老三倒是很像。 这个小老头平时啥事不管,年轻时候只管种田养家,对俗世的钱财并没有多少的欲望。 当然究其主要原因,是他干不过他媳妇余李氏。 平时家里大小事,也是不咋地参与,能避开的尽量避开,这也是他生存多年的智慧,只不过老大家的还没有学到他的精髓。 比方说,老大家的攒私房钱他是知道的,因为老大还特地送了点烟丝贿赂了自个,对他那点小钱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下东窗事发了,他听到声的第一时间就溜到自己屋里去了。生怕把自己也给揭发了。 果然,没有看到自个的余李氏还有老大家的,一点儿也没把战火蔓延到自己这儿来,余老爷子很为自己的智慧点个赞。 听到老大说有好吃的,余老爷子也就不藏了,颠啊颠地就出来了,看到自家老二媳妇和闺女,点了点头,就问到:“这都是你们做的啊!” “是的,爷,这些吃的,当做下酒小菜就最好了。您尝尝哈。” 小余李氏已经从厨房拿了筷子和空碗就来了,捞了几筷子的吃食,有肉有菜的,余老爷子一吃就爱上了,唔唔唔地停不下嘴,就伸拇指示意,这味儿,够带劲。 折腾了大半天,也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小余李氏就招呼着吴氏俩人吃午饭了,余李氏似乎想说什么,但看看两罐子的肉,最后还是扭过了头,进了厨房准备午饭了。 这时候在山里采好籽的老余回到了家,发现母女俩都还没有回来,想起早上丫头说的要去奶奶家,心想多半是在那里被留饭了,自己便提着小罐子的汾酒出门奔老宅去了。 这次他还真不单纯是为了蹭吃的,而是想跟老大家的商量一下做生意的事儿。余卿卿带吃食过去也是两人商量好的,就是打算让老宅的人尝尝,再考虑要不要出去做这个生意。 晃晃悠悠到了老宅一敲门是已经整理好自个的余老大了,看到老二提着壶小酒,就想到了之跟老二喝酒时候的畅快,余老大敛了敛那笑意,一本正经地说道:“老二你来了呀,还带着酒呢,真客气。你家媳妇和闺女也带了不少好东西过来。” “嘿嘿,大哥你尝了吗?” “还没呢,过会咱们一起吃午饭时候再尝。”余老大不是不想尝,他闻着都感觉口水要流出来了,但是作为刚刚的批斗对象,他没有资格。 第二十四章 美味一锅 余李氏暴脾气归暴脾气,厨房里的饭菜收拾得还是很利落的,外加小余李氏和吴氏的帮忙,很快拾掇出四菜一汤。这在平时的老宅可是很少有的丰盛,是因为难得老二家的来聚一次,还带着吃食酒品过来,老头子特地吩咐余李氏别准备的磕碜了。 菜快差不多了,余老大家的三个儿子也回来了,三个儿子最大的叫余米,十九了,本来是早该娶媳妇的年龄,老宅里的房屋也给收拾出来准备做新房,但就是还没相中合适的。女方条件好的,聘礼钱凑不着,钱够娶的,老宅家又看不上,于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把老大家的大儿子拖成了大龄男青年。 另外两个,一个是十五了,一个比余卿卿稍大一岁,分别叫做余谷和余豆,一听就是丰收的一家人。 上午,作为精壮劳力的余米余谷被叫去收拾田地了,余豆虽然不大,但是喜欢跟着哥哥们混,就也跟着跑出去拾点野草啥的。 三兄弟回来时候,看到老二家的还有些诧异,虽然是亲叔侄的,但是分家后来往就不多了,更多是从余李氏平时的抱怨打骂中听到那么点消息。 “咱大侄子回来了哈,辛苦了,青丫头,给你几个哥哥倒点水。”老余一副把老宅当自己家似的招待着,三兄弟有那么一刹那想退出去看看大门,看是不是自己进错家了哇。 互相客套了一下,中老年男人除了干活赚钱也没什么别的爱好,无非就是烟酒茶。农村人,不兴茶叶那种略高档的东西,三个老男人就围着老余的那壶十年汾酒转悠。 想到这儿老余还暗自得意,这酒在自己空间里的收藏只算是中等档次的,家里还有几箱子的高档酒,还有几大罐泡的药酒,比方说腿脚风寒的余老爷子,就适合喝他配的虎骨酒,酒里面除了加入制虎骨,还有当归、天麻、红花等十几种中药,泡了好几年,专门是为了以后自个和媳妇可能会用到而泡的。 老二家的生意老头子不是不知道,老二家的变化也不是没发现,老头子心里确实纳闷,但一切总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的,所以余老头子坚持贯彻自己的“不听不问不掺和”的人生智慧。 招呼着把余卿卿带来的卤食切一切,钵钵鸡捞一捞,整出来两盘子的下酒菜,菜还没上齐,三个男人这就拿起了小杯子咪上了,就听老爷子一句接一句的“妙啊、妙啊”的。 等菜上了,一顿饭吃得是宾主具欢。 老余也把自己的方案提出来了:“大哥,你看这钵钵鸡,还有这卤肉,你吃着味道怎么样喽。” 说到这个老大是赞不绝口,连连竖大拇指,“好吃!这个叫做抱抱鸡的东西,鲜香麻辣,吃的我嘴巴都麻了,喝两口小酒绝了。老二你这不是改了性儿,这是打通了仙窍了,整出来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啥抱抱鸡,是钵钵鸡。”老余笑了,指了指余卿卿,“这个可是咱闺女做出来的。” 余卿卿得到了众人的注视,腼腆而不失风度的微笑了一下,作为小辈里的唯一一个女娃,她本是最不起眼的。 “你们也知道,最近咱家在做这个吃食生意,冰粉这个老大家的也尝过了。生意也是很不错的。一天也能卖个六七百文钱。 昨天我跟老三打了商量,把生意交给他了,这个钵钵鸡和卤肉的生意,我就想给大哥家来做。你们家能干的小子也多,同时做两个吃食应该也来得及。 这个卤料和料汁呢,就由我们家提供,食材啥的就你们来准备,小吃车和桌椅,我会找邻居何家的老大做一套,跟老三的差不多,用起来很方便的。 摊位费也是我们交,位置呢就跟老三家挨在一起就成,正好你们俩合作一下,一个卖辣的一个卖甜的,保管人们吃了你家的再吃老三家的,吃了老三家的还回来吃你们家的…” “啥你家我家老三家的,老二你的意思是帮我们准备好所有,我们只要出人力摆摊子是不?这,你们也太吃亏了。”老大打断了话头。 “也谈不上吃亏,你们赚来的钱,要分个三成给咱家,开始我们投资是大了点,但是后期都会逐渐回本的。”老余老神在在地说道。再者,老大之前的送来的银子,他们也不能白收是不,就趁着这次生意,在装备上多给他们填补填补。 “那还差不多。”余大江点了点头。对这个生意也很看好。 现在的农村,最不缺、最便宜的就是人力,田就那么几亩,耕来耕去,不是不愿意出门做生意,就是没那个方法和路子,要是有赚钱的稳定路子,谁不想做?现在老二家的把路子给想好了,东西给准备好了,就跟饿了把碗饭塞嘴边了,问你吃不吃呢,那肯定的。 “明天,待我把这签子准备好,先做两锅的,在老三的摊位上试营业一下,看看卖的效果如何,可以的话,咱们就把这生意给敲定了哈。” “这玩意这么好吃,一定有生意的。可别说,老二你现在的脑子不是一般的活络了,做生意还不忘拉扯兄弟了。” 小余李氏决定不跟老大计较接济老二家的事儿了,这老二家的还是很知恩图报的,这钱给的,不亏! 小余李氏也是风风火火的性子,跟吴氏进了厨房学习怎么准备食材,听说要签子,又指挥大儿子余米去削签子,削好了放开水里面煮,消消毒,家里肉不多,就来串些蔬菜啥的。 吴氏教她把土豆切成片,放在凉水里省得氧化,木耳蘑菇类的山货家里只有一点点,就泡开了备用,海带也有一些,就切成了大片状的串好,还有各种蔬菜叶子的一个签串两片,豆腐泡啥的串三个,青椒切半了穿好,反正各种各样的,零零散散的,准备的食材并不多,但是串出来好大一锅子。 余卿卿带锅子来的时候,特地带了大半罐的汤汁,把食材用水煮熟后就又放进了汤汁里入味,撒了大把的白芝麻和新鲜辣椒碎,看着又是美味的一锅。 第二十五章 冰粉伴侣 教完了老大家的,老余一家就告辞了,老余和吴氏回家说要顺便再去何家定小吃车和折叠桌椅,余卿卿则一个人在村里乱溜达。 之前的原主余青青是个很内向也不爱说话的性子,加上体弱多病的,除了跟娘出门拾谷子挖野菜,很少在外面晃悠。 古代可没有计划生育这一说,村里每户都有几个娃,到处东跑西跑的一大串,几个小孩看到余卿卿还停了下来,看了几眼,余卿卿长辈似的,笑眯眯打了声招呼,有的女娃也就腼腆地回了个笑,男娃则不好意思的嗷嗷两声又跑走了。 农村的房屋不像现代那样排得紧紧的又整整齐齐的,往往是你家起一间我家起一排的,反正不撞上就行了。 大路边隔三差五的还能看到水塘子,一群一群的小孩子在边上玩水或者捉鱼的。 村中间有条河穿过,平时都是妇女们洗衣服的地方,是除了村口处,最适合唠家常传八卦的好去处。 看到几个小孩在旁边钓虾子,余卿卿也凑上去瞅了几眼,有的小孩都已经钓了一小桶了,余卿卿突然就有点馋虾:“你这虾子卖吗?” 男娃一扭头一看,还是熟人,似乎是何家的几个小娃,何几壮来着,男娃是见过余卿卿的,“青姐姐,你要买这个?” 这些河虾都是他们没东西玩,随便钓钓的,数量也不多,还凑不齐一碗菜,爹娘也嫌弃这虾子壳多,没啥肉,还有股腥味,不愿意做成菜,钓上来的虾子要不被他们给放生了,要不给折磨死了。 “对,我想收这个虾子,你们几个都钓了一些,我就按一文钱十只来收。”余卿卿手一展,就是十来个铜板。 几个小子瞬间就兴奋了,围着余卿卿,你十个我十个的,有的钓的多能有二十来个,余卿卿都按三文钱收了,有的比较少,就六七个,连忙吼着说:姐,青姐姐,等我一会儿,我还能再钓几个! 余卿卿跟何二壮何三壮借了俩小木桶装收来的虾子。老爹是做木工的,家里不缺的就是木盆木桶啥的。余卿卿花了十几文钱,就收来了两桶的虾子。何二壮他们也不钓虾了,抓着钱就想着怎么挥霍了。平时家里可没有零花钱这一说,能有了自己的一小笔钱,让几个小子感觉兴奋死了。 指挥着何家两个壮把虾子提回了家,余卿卿招呼着老余和吴氏把虾子处理一下,剥去了头,加了姜蒜去了腥,煮熟后用签子串上,一个签子串两个,一会就穿了满满一大把,放进了钵钵鸡的汤料里。 “这三百个签子怕是也不经用。”余卿卿发现这签子用的贼快。 “老大家的几个小子也会削签子。”吴氏说。 一家三口又去空间里准备了整整两桶的汤料和卤汤,拿出来后那味道,飘得左邻右舍的都好奇起来,尤其是这花椒,在农村是极少见的,镇上也是卖的不多,还很贵,但是这味道是着实刺激吸引人。要不是有这个神仙空间,这生意做起来怕是要难得多。 忙碌了一下午,老余一家对明天的钵钵鸡和卤肉的试营业准备得十分充分,中间碰到路过的几个闻着香味来的村民,老余都很客套地给他们尝了一点,一个个举起大拇指赞叹个不停看着余老二家破旧的门面和房子,大家都心里偷偷想着:这一家以后怕是要发达起来了。 夜晚,早已养成了生物钟的老余三口子,很早的爬上床睡觉了。 奇妙的是,这晚的三人,做了同样的一个梦… 清早。 “老余,我昨晚做了一个梦……”吴氏欲言又止。 “啊?是吗,我也做了一个很奇特的梦。”老余搓搓脸。 “你梦到的啥?” “我梦到了一个穿得很喜庆的老头儿,带着纱帽,捧着个大元宝,另个手还拿着个拐杖……”老余说着说着就来看到吴氏惊讶的捂住了嘴巴,“看你那吃惊的样子,你是不是也梦到了?” “是的啊,我也梦到了,这个老头儿笑得可慈祥了。 他跟我说,他是这片儿地方的土地神,这个原主的一家三口是老天选定的一家人,原本的三人都是缺少一魂一魄的,所以一个个地愚笨又有些呆滞,老天爷把我们送到这儿,就是把他们三人的神魂给填补上了。让咱们好好生活,安心生活。 所以说,我们才是这儿真正的一家三口呐。” “跟我在梦里说的是一样的,看来这是真的有土地神给咱们托梦了?” 老余摸摸下巴,他原本是个无神论者,他闺女倒是一直对宗教很感兴趣。 但自从他们一家子穿越来这个时代之后,他就已经把所谓的唯物主义抛到脑后了。 至少按照古代的说法,他们三个那都是鬼上身呐。 现在好了,好歹知道自己一家子不是鬼了,而是原本就该填补这一家的魂魄,老余内心的歉意少了不少。 出了卧室,看到从房间里出来的丫头,脸上也是带着一副疑惑的神情,“丫头,你是不是也做梦了?” 这话说的没头没尾的,谁晚上不做梦呢,但是余卿卿立马就t到了。 “没错,老爸,我梦到了土地公公,他还跟我说了一番话,解释咱们家为啥会来这儿。” “我跟你妈也梦到了。看来这真的是土地老爷给咱们一家子托梦了。” 老余说罢自己抱拳拜了拜,“谢谢土地公,把我们一整家给捎过来了,要是少了哪个我这心都难受。还给咱家带了这么好的一个金指头,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爸,是金手指,啥金指头哈哈哈哈”大清早的余卿卿被逗乐了。 三个人心情愉悦,刷刷洗洗又是一番折腾,等吃完早饭,老三家的拖着车就来取冰粉了。老余顺便把那两桶泡满了食物的汤料也装上了,老三问了一鼻子,都惊呆了,“哥,你这又做得啥!” “哈哈哈,这个是冰粉伴侣,保管吃了这个之后,会更多的人想吃你的冰粉!”老余得意洋洋。 第二十九章 女人友谊 余卿卿一边在心里疯狂吐槽不靠谱的老余和老吴,一边傻笑着跟这群大妈打哈哈。 “大娘,不是我夸张,这个花露水可不好做,我辛辛苦苦做了五六天才做出来这几小罐子,也是只分给家里人用用的量,别说送了,就是卖也卖不了呀。”余卿卿心想,要不是有咱家这个空间,那制作成本更是高得离谱啊。 “青丫头,你这可不厚道了哈,要知道你小时候我去你家还给你换过尿布的呢,你大娘我平时可没少照顾你家,你要说送给家人的话,哪能忘掉我呢。”这个大娘的脸皮尤其地厚,小时候的记忆余卿卿是很少的,但是她记得这个大娘确实有带过东西来自己家,但是常常带半碗的菜,打着尝尝余家的口味的借口,再装一满碗的东西回去,反正没见过她吃亏的。偏偏一家三口都是不会说话的性格,几句话被她带歪,最后还要感恩戴德地送她出门。 “老张氏,就换个尿布,可把你能的!”正当余卿卿不知道说啥好的时候,突然人群中出现了余李氏的声音,随之余卿卿就看到她奶奶天神下凡一般出现,站到了她的面前,搁下手中的篮子,撸起了袖子,一只手叉起了腰,另一只手就指向刚刚那个厚脸皮的老张氏。 站在她奶身后的余卿卿,只觉得这个矮小微胖还有些佝偻的背影,有安全感极了。 “你不说洗尿布的事儿我还没想找你麻烦,那时候青丫头才刚满月,我家媳妇吴氏还在床上坐月子,你打着换尿布的名头,把我给吴氏做得两个糖水荷包蛋都给吃干净喽,我家媳妇也是个傻的,闷头不吭声,就让你这个爱占便宜的老娘们给吃完了,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年纪了,还跟人媳妇抢吃的,怎么啦,那么想做月子啊,那找你家老头生去啊,让你媳妇给你做荷包蛋去!” 余李氏这一番说下来,特别是最后还开了一波小车,瞬间让旁边的媳妇婆子都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老张氏也羞恼得不行,指了指余李氏,“你,你”了几下,特别是说到找老头生的时候,更是羞得跑掉了。 几个婆子顿时也不对着余卿卿咄咄逼人了,毕竟余李氏嘴巴刻薄的名头村里人都是知道的,别惹毛了她,把一些陈年旧谷子事都翻出来让大家伙的笑话了。 有个媳妇温声细语地开口了,“青丫头,我们也知道你这个花露水做得不容易,但是最近我家娃他每天晚上被蚊子叮得睡不着,我给他打一夜的扇子,也困得不行,听我婆婆说你家这个花露水特别好用,蚊子闻了都跑走了,所以想买点儿,你看看都是乡里乡亲的,给咱家分一点。” “对啊对啊。”几个女人附和道。 余李氏也不挡前面了,她往老二家里走了几步,当家人似的,站在余卿卿身后,抱着胸,一副你们别欺负我孙女的样子,就嘱咐了一句,“赔钱…青丫头,你卖可以,记得给你奶留两罐就行。” “那肯定的,奶你放心!”余卿卿扭头笑笑,祖孙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在这一刻莫名的建立了起来。 “诸位嫂子婶婶奶奶,你们闻过了也知道,咱家这个花露水的配方里面,可用了不少稀奇的药材和花朵儿,昨天呢,我又把这个花露水改进了一下,制成了方便携带的香膏,就像这样的。”说罢她把怀里的香膏拿了出来,巴掌大的一罐,大概四五厘米高,是她昨天让老余去镇上买的。 “别看这只有小小的一罐哈,这里面的成分可一点都不虚,而且比那个花露水用着省得多,也不用担心撒了坏了啥的,一家三口一起抹的话,大概可以用上一个月呢。我这个价格定的也不高,二十文一罐,合着算来的话,一家子一天都不到一文钱呢。” 你以为别人家都跟你一样就三口嘛。这是众人心里的吐槽。现在又没有计划生育,村里哪家不是四五口的,如果是没分家的,十来口的都是正常的。 不过这种稀罕的东西,自家爷们汉子是别想了,给自己和家里娃用用就不错了,按照青丫头说的,一天确实不到一文钱,一文钱换一天的清净和一夜的好眠,这么一算,本来都觉得价格很高的农村妇女们,在改变了思路后,觉得一点都不贵了。 有的媳妇就开口了,“青丫头,那我可以拿家里的菜和鸡蛋来换嘛。” “可以,只要价值二十文就可以,都一个是村里的,能方便就给大家一个方便呗。”余卿卿很爽快地说道。 于是,这么一个上午,余卿卿家里就收到了几十个鸡蛋,十几个鸭蛋,一大筐玉米,一大筐红薯,一大筐白菜,还有几个婆子拎来的腊肉腊肠啥的,堆在院子里,满满当当的,真正给铜板的并不多,一共就三家。 余卿卿的驱蚊香膏也销售一空,当然,她还给余李氏留了两罐,给老大和老三家的婶婶也各留了一罐。 “奶,谢谢奶拔刀相助,这院里的东西可太多了,奶带点回老宅呗,给哥哥们吃。”正准备利落拒绝的余李氏一听说给自家孙子吃,想了想,也没客气,就拿了几个鸡蛋鸭蛋放篮子里,说给小豆子补身体,又被余卿卿强行塞进去了几挂的腊肉。用余卿卿的话来说,他们一家都不喜欢吃腊肉。 “连肉都不吃,你们这一家三口可真能耐了。”余李氏一边叨叨,一边说,“赔钱…啊不,青丫头,下次可长好记性了,别让那些姑子婆子给欺负了,跟你奶学就行。” 学啥,学吵架吗?余卿卿一向自认为是技术性人才,这种体力活,不适合她。 这时候老余和老吴也讪讪地出来了,毕竟老娘都来了,再不出来打招呼就不像样咯,“娘,你可真是威武。”老余立刻溜须拍马地说道,换来余李氏的一个白眼:“没用,就知道让你丫头扛着!不像个男人。” 不像个男人的老余只能低头应是。 第三十章 查看生意 送走了余李氏这尊大佛,听说她要去县上看看两个儿子的生意,余卿卿就把自己手中为两个婶婶准备的香膏让奶奶带上了。 早上两兄弟来取冰粉和汤料的时候是老余给拿的,余卿卿还没睡醒。再者,这个东西还是让女人交给女人比较好,也能促进一下婆媳关系。 余李氏拿到自己的那份就抹上了,这次的香膏气味比之前的花露水更浓一些,还多了一丝淡淡的甜味,反正余李氏很是喜欢,去县上的一路都是脚步轻快的。 到了集市,找到了集市出口的两个儿子,自从老大家的拿到了自家小吃车和桌椅后,就在弟弟家旁边也摆上了。四个桌子凑在一块,随便顾客怎么坐,不管是买的冰粉还是钵钵鸡啥的,都坐在一起,看起来非常热闹,吸引了好大波人的目光,也包括余李氏的。 余李氏是真的有点儿震惊的,一直听偶尔去县上买东西的村里人说,自家儿子的生意很是红火,她一边得意,一边也想不到有多红火。 直到她看到了两家摊子前的长龙队伍,还有坐得满满的桌椅,怪不得老大家的每天给自己交那么多铜板,有时还掺杂点碎银子,这么多的人,能不赚钱吗。 想想还是多亏了开窍的老二家。 想到老二了,余李氏就想到了青丫头,现在她已经尽量改口不叫她赔钱货了,实事求是的话,应该叫她赚钱货才对,今早上不就当着自己面赚了那么多东西回家。 她上前跟两个儿子媳妇打了招呼,尽管大家伙的忙的难以分身,还是派了小余李氏过来。 看到小余李氏,就想起来青丫头送给大媳妇的那瓶又被自己扣下来的花露水,余李氏莫名有点心虚,就把怀里的香膏给了大媳妇,跟她说:“这是青丫头自己调制的香膏,你在身上抹了可以不被蚊虫叮咬,还能提醒提醒精神。好好用,别浪费了,这现在在村里要二十文一罐呢。” “青丫头可真是厉害,这都能捣鼓出来。”小余李氏很是稀罕地打开闻了闻,这个清凉带着甜意的气味瞬间征服了她,女人对香的喜爱是刻在骨子里的,小余李氏抹开了一些在手腕上,喜欢的不行,又抬头看了看余李氏,“娘,那您这儿有吗,要不要我的给您…”说到后面就有点艰难了… “嘁,我孙女做的肯定会给我,还用你让我?”余李氏心道,你之前的都被我拿去了,我会吃亏?那不可能的。 小余李氏又问了几句,让余李氏再转转,有啥想吃的不要客气,就高高兴兴的扭回去继续忙了。 余李氏就绕到老三那儿,把剩下的一罐给了三媳妇。三媳妇何氏是个腼腆不爱说话的,就小声谢了婆婆几句,让婆婆也过来尝尝冰粉。 正好路也走累了,也口渴了,就依着三媳妇的心思坐下来了。 老二折腾出来的红糖冰粉,余李氏是尝过的,但是没有这次在街上吃得那么充实。 老三在老二的点拨下,又弄出来了高级版本的冰粉,配料比以前丰富了一些,还加入了一些蜂蜜和薄荷汁,尝起来口感更丰富,自然价格也更贵一些,要十文钱。 余李氏觉得自己嘴里希里哐啷的吃的都是铜板。就这十文钱,都够称两斤面粉了,这县城的人可真是闲着没处花钱。来买这种填不饱肚子的小食。 不过要是没有这些人,老余家也赚不到这么多钱不是。余李氏暗自想。 吃完了冰粉,余李氏就开始在这两个摊子间来回转悠,偶尔帮忙搭个手,甚至还指出来一个趁着排队想偷钱的小贼。 那挎着篮子迈着步子的气势,活像来巡视的领导,就差挥挥手说:吃好喝好,吃好喝好啊! 几个老顾客看着就稀奇,跟余李氏搭上话了,“老太太,这两个摊子的兄弟是你儿子吗?” “是的,是咱家的老大老三。”余李氏颇有点自豪。 “哎,那你家老二呢?” “他呀,他去忙更大的生意了。你闻闻,我这身上,这是他们最近在做这个香膏,驱蚊的效果可好了。” 余李氏想起自己第一次做广告留给青丫头带来了不少生意,对此充满了热情。 有的无聊的人就真的凑近了闻,觉得这气味还真不赖,听说抹了还不会被蚊子叮,就让余李氏给他们也试一试。 余李氏颇有点心疼的给他们都抹了点,一番下来,这新到手的一罐子香膏多了一个大坑,但是想想以后可能会有的生意,余李氏就不肉痛了,只想着回来让青丫头再给自己两罐,专门做宣传用的。 余李氏也没想到,她的一时心血来潮,以后给老余家带来了多大的一笔财富。 在晌午时候,两个儿子的生意就结束了。几个人买了几个馒头,就着卤肉吃的很是美味,余李氏也吃了一顿,还有大媳妇塞过来的一个卤鸡蛋。 老大家的大米和大谷都也在,负责收钱算账,自从在余卿卿那儿学了小学加减法,两个人算账的速度和准确度都大大增加,受到了长辈的一致肯定。 余大江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把今天赚到的钱拿了两百文出来留给老二家的,剩下的就都给了余李氏,虽然三家分家了,老大是一直跟着爹娘住的,平时赚了钱要给老娘,家里有什么花销也都是老娘掏。 余李氏看他还算自觉,给了他十文钱当做零花钱,又招呼小余李氏过来,给了她三百文钱,让她去买两匹布,给大米大谷兄弟俩做套衣服。 毕竟是年轻小伙儿,一个是亟待说亲的,一个是准备说亲的,穿得排场点,说不定还能吸引镇上的丫头姑娘呢! 现在家里也是有点小钱了,以后还会更丰实,大米也是个又乖又俊的好小伙子,该给他娶个合意的媳妇了。余李氏心里打算的好极了。 第三十一章 屋顶漏水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老余一家越发觉得难以忍受这炎热了,只要没有别的什么事,一家人就躺着进了空间吹空调。 然而这一次,老余家人是失策了。 半夜,当一家人在空间里睡得可香,老余梦到了自己正在洗头,那水本来还很小,他捣鼓了几下淋浴头,没想到淋浴头突然断了,那水龙头的水就猛地冲了下来,浇得他一头一脸都是,冲的他哇哇直叫,媳妇媳妇!帮我把水给关了! 但是那水跟他作对似的,非要往他头上浇,一副要把他给浇发芽的气势,老余挣扎着就醒来了,发现自家那个破屋顶上正稀里哗啦往自己头上倒水呢。 这个屋顶在他们来的时候就是破了个大洞的,后来老余搂了点垫屋顶的稻草在上面,没想到这次的雨太大了,把稻草也冲散了,伸进了屋子里,那雨水就直接顺着冲散了的几扎子稻草,没头没脑地对着他的脸浇下来。旁边两个女人倒是正好错过了顺着稻草流下来的水势,不过枕头啥的都已经湿透了。 老余赶紧摇醒了这两个在空间里睡觉的人。 “爸,爹地,咋了,咋那么凉快呢。”余卿卿还是晕晕乎乎的,但是吴女士已经吃惊地蹦了起来,“天啊,老余,这是咋了,发大水了嘛。” “不,是咱家漏水了。”老余无力地说道。 “啊呀,都怪你,老余,我一直说建屋子建屋子,你非要说等钱攒多了建个大的,建个排场的。你说这南方夏天就是雨季,哪能不下雨呢,这下好了,咱们一家都变金鱼了!”吴氏一边抱怨一边收拾,幸好家里要紧的衣服啊,包括铜钱,都放到空间里了,就拿了盆盆桶桶的接一下水。 余卿卿则仍懵乎乎地看向窗外那大雨,她总感觉这个黄土掺着秸秆的土房子要在雨水中融化了。 “建,明天就建房子!钱不够咱就借,现在老大老三都有点钱了,咱们能借得到。”老余连忙附和。兄弟情啥的,不重要,把媳妇哄开心才重要,又转头问自家闺女,“宝贝,你平时不是一直在设计咱们未来的房屋嘛,设计的怎么样了。” “意向图画得差不多了,回来给你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就要上手整理出施工图了。”余卿卿一直挂念着自家房子的事,主要是那厕所用着实在磕碜,她在外时候,又不能尿急了就躺床上进空间,所以那个简陋的屎坑子一直激励着她,没事就在书房的电脑上画图,或者翻自己大学时候看过的《营造法式》。 要说现在这个时代,夯土版筑技术虽然没有明清时候那么高超,但也算是比较成熟了,这附近的位置相当于现代的福建,山多土也多,很多房子都是用土建的,一般是用当地黏性比较好,砂质也比较多的黄土,黏性不够就再加点粘土,需要砂质则是因为可以降低纯黄土干燥后的收缩率,防止墙土开裂。 根据余卿卿的记忆里,现代时候,闻名中外的福建土楼,采用的就是三合土,也就是黄土,石灰,和砂子拌在一起,有的还加入了红糖和米浆来增加硬度。按照夯土墙的规矩,每增高三尺,墙就要厚上一尺,但余卿卿根本没打算建多高的房屋,又不是现代时候人口暴涨,大家分到的平均宅基地小的可怜,在这个时代,大片大片的空地到处是,只要你有钱,建多宽敞都可以。 总之,最大的阻碍是钱,最大的动力也是钱。 先前的主卧室是睡不了,一家三口又转到了余卿卿原来的小屋,虽然床小了点,挤了点,能躺个差不多就行,反正转头还要是去空间里睡觉的。 三个人好一番收拾,终于又进入了睡眠中。 然而奇妙的梦境在等着他们。 这个晚上一家三口又被土地爷托梦了,这次的梦境不是一个惊喜,而是一个惊吓。 梦里依然是之前那个穿着红色衣袍,头戴纱帽,捧着个大元宝的土地爷,但是土地爷爷却不像上次那样,眉眼都是笑着的,十分的慈祥,而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他对老余一家三口说,今年十月份左右,由于之前几月的暴雨不断,镜国最长最大的几乎横跨整个国家的河流,叫做镜江的,在南方这片地方,会有一场很大的地龙翻身,大坝因此被毁,江水肆流无忌,而他们的县城和边上的几个村子都会成为重灾区,一时间会生灵涂炭,百姓难以生存。 作为这个村子及附近山林的土地神,他不能出手太多参与凡间之事,但又不忍此处居民遭此大难,断了根本,所以只能托梦给老余一家,提前预知此事,希望他们一家早做准备,尽量带领村子里的村民们逃过此次劫难。又说神仙空间是他尽几百年修为,为三人造就,望他们好好利用,帮助他人,功德无量,他在冥冥之中亦会相助等云云…… 醒来的余卿卿心里就一句:就知道金手指不是白来的!越大的金手指,换来的是越大的责任! 他们一家三口本来在现代好好的,突然就穿越过来,感情是为了到这个世界来寻声赴感,救苦救难的! 同样同时醒来的老余和老吴也默默对视了一眼,从互相的眼神中都看到了一丝……崩溃…… 三个人又开起了小会。 “咱们的新房子,看来不能随便建了,至少这位置,要高,才能在洪水来的时候不被淹着。”余卿卿开始分析, “要么是地基就选在高点的地方,比如山头上,要不就是我们建房子的时候,就仿照临水建筑,第一层做空处理,垫好防潮层,不过做这样的房子有点儿风险就是,我们也不知道未来的水位会涨到多高,倘若不够高,咱们的二楼依然会被淹到。” “所以,咱们就去高点的山头建高点的房子呗。”老余头顶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余卿卿无言以对,因为这样确实是个最好的方法。 “第二就是建房的材料,像之前我想的三合土,不一定行了,至少最下面一层的墙土肯定不能用这个,南方有句话叫做,风吹千年杉,水浸万年松,讲的是杉木在风中吹拂,可以千年不朽。松木在水中浸泡,可以万年不腐。福建很出名的和贵楼就是在沼泽地里用松木建地基,所以咱们也可以学一下,用松木做地基或者是架空层。如果本地有岩石的话也可以用岩石,就是开凿和搬运都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 “这做哪一样不需要银子呢,没有银子简直寸步难行。你说土地爷花了几百年的修为,不给咱们直接降下来银子金子啥的,就啥麻烦也没有了。” 余卿卿听了老余的吐槽,说道,“按照土地公的说法,咱们这个村以后被洪水淹的啥也不剩,到时候钱不值钱,就算你有千两银子也买不到一顿吃食,我们除了一个能庇护的居住地,最重要的第二点就是是粮食,第三就是疫病的防范。 咱们的责任不仅仅是咱们三个人,还有咱们老宅的亲人,平时的乡里乡亲,整个村的村民。” 虽然他们平时八卦了点,聒噪了点,但是想想几个月后,如果他们一点不管,村里的人一个个妻离子散,生死不定,村子里不再有鸡飞狗跳,男女嬉笑,孩童吵闹,而是哀鸿遍野,满目凄凉…… 余卿卿有点不忍心想下去。是她圣母吗,也不是,而是他们一家本来就是带有使命前来,又有着足够的能力可以预知风险,为灾难提前做准备,让她一个人都不帮,一家三口独自逃去,她做不到,老余和老吴也做不到。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把咱们家这个屋顶给封上了。”吴女士说道,“不然再几场雨下来,我们没准哪天在空间里睡着睡着就飘起来了呢。”想起余卿卿来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晚上所说的话,吴氏明白了啥叫做一语成谶。 第三十二章 要赚大钱 大清早的,老余随便收拾了一下,还就出门找乡亲的修屋顶。 按理来说,农村汉子或多或少都会修个门墙屋顶啥的,但是上次老余嚷嚷着说自己会修屋顶,最后的结果就是昨晚那样,一家人一致要求找别的人修去。 请了俩汉子,一下又是花了六十文。 余卿卿觉得,他们之前小打小闹赚钱的方式,怕是不够了。 来到这儿后,余卿卿是打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既然来到了生活节奏极慢的古代,那就好好享受生活的,脚踏实地的,一点点赚自己的小钱钱,再一点点地改变自己周圈的生存环境。 可是这突如其来的洪水预警一下子把她的进度条拉快了许多。 现在是七月,正是热到上头的时候,距离十月份也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了。 在这三个月,他们要建好屋子备好粮食,备好药物,还要提前隐晦地组织村民,学会洪水来临时生存自救的本事,最好是有足够的能量来警示周边的村镇关于洪水的信息。 都是钱,都需要钱呐。余卿卿感到了一丝急躁。 “丫头,别想了,先吃早饭,吃完了我们再一起想。”吴妈妈端来了一碗煮好的绿豆百合粥,闻起来十分清香。 而这时候,余老大和余老三在县城的生意才刚刚冒头,就又是围作一团的景象。 也不知道一些人大清早的吃那么重口的做甚。不过最近自己带碗,打包回家的顾客是越来越多了 几个人在摊子边上忙得热火朝天,有个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十分考究,形象十分精致,她在边上左右张望着,但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的样子。 然后,她就走上前去问老大家的媳妇,小余李氏:“你好啊妹妹,请问昨天的那个老太太还在吗?她去哪儿了?” 小余李氏先是好奇,再是警惕,她手中洗得碗都还没有放下来,就问:“你问我家老太太做甚?” “哎呀,”那个妇人摆了摆手上的手绢,引来一阵香风,她说:“昨天咱不是在这儿买冰粉吗?碰到你们家老太太拿出来的一种叫做驱蚊香膏的宝贝,咱也抹了几下,那个效果呀,不要太好,直到昨天沐浴前,我的身边都没有一只蚊子,比平时清静了许多。所以我今天特地来问问那个老太太香膏的事,听她说这是他二儿子家做的生意,你们都是他的儿子媳妇,应该也知道!” 没想到竟然是余李氏一时兴起找来的回头香客,婆婆可真是好样的。小余李氏放下了手中的碗,又在围裙上抹了抹手。 “是这个吗?”小余李氏从怀里面掏出了余青青送她的那一罐驱蚊香膏,她喜欢的紧,平时就随身带着,却有点舍不得用。 那个妇人凑上前闻了闻,连忙欣喜的说道:“是的,就是这个,这个是你的吗?卖吗?” “这可是咱侄女送给我的,不卖。你想要的话,回来我回去问问她。” “那好,那好,那就麻烦你了,我明天再来问一下。实话不瞒您说,我家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这方面女人喜欢的紧啊,我想多进一批,在店里卖。”其实她更想把方子捞到手,这个胭脂店铺并不是一家生意,而是四地都有分号的,她也只是其中的一个掌柜而已。 倘若能将这个方子交上去,一定会得到主子的赏识。那个妇人掌柜心里面美美的想,倘若方子拿不到手。能获得他们家的独家销售权也是不错的。 小余李氏喜滋滋的应下了,这妇人买了一份冰粉吃,又带走了一份。她心想这家人还是挺有本事的,做出来这么多好吃的,还能够做出来这么有意思的香膏,结交是肯定没有坏处的。 转头她又客气地跟小余李氏说,“我姓刘,铺子在这后面的一条街的第二家铺子,玲珑香坊,里面专门卖女子用的胭脂水粉,珠钗首饰,绣品帕子啥的,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去转转。” 倘若余卿卿在,她一定要赞叹一下这家铺子的智慧,这不就是现代典型的女性用品专卖店嘛,但是小余李氏哪里想的那么多,她就觉得,这些东西好是好,但是自己哪有那么多钱,或许以后可以攒攒钱,给自己未来的媳妇置办点,至于日后余卿卿与她家做这个生意的话,自己还可以跟着进去见识见识。 两个人又简单客套了几句,刘掌柜就告辞了。晌午做完了生意,小余李氏就急急地转去余卿卿家里找她说了这事,余卿卿也是惊讶了一下,又想到了之前因为余李氏的宣传引来了村口村委七大姑八大婆的样子,看来在这个只有熏艾草驱蚊的时代,花露水和香膏这类还真的很讨人喜欢。 于是这个下午余卿卿又泡在了空间里面做出了两大罐的香膏,除了之前的以薄荷和冰片为主的清凉香膏,她又单独做了一罐以玫瑰精油和一罐薰衣草精油为主的香膏,在具备驱蚊的效果同时,它的香味也十分的令人心动。 薰衣草这种植物在南方并没有,和这儿流行的沉香木檀香木等木质香料不同,这种植物香料的气味清新舒缓,还可以镇定安神,放松神经,晚上抹了,不但可以驱蚊驱虫,还可以助眠。 余大江家的卤水汤料一般是三天来拿一次,冰粉则是现制,不影响他们从空间取物的三次限制,余卿卿跟爸妈打了招呼后,就把这两大罐的香膏都拿了出来,用陶瓷小罐给分装好,薄荷味用淡绿色的,玫瑰味用粉色的,薰衣草用紫色的,用蜡简单地封了一下口之后,在桌子上摆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余卿卿每种味道都留下来一罐给奶奶的,她发现这个老太太虽然言语刻薄了点,举止傲娇了点,表面上一副不稀罕的样子,背地里其实可喜欢她做的香膏了。 问她怎么知道的,好几次碰到奶,都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香味。 用一个词来形容,是什么,老来俏,是,或许有机会,还可以给奶置办点胭脂口脂啥的,余卿卿暗搓搓地想。 想到买东西,余卿卿又想到了自家的财产状况。 自从昨晚那一个梦境之后,一家人又把自家的钱给拿出来清点了一番。 第三十四章 购买药丸 老余哪知道他心中那么多小九九,心想这家仆人还挺知恩图报的。 正当他想再推拒几下,发挥一下精神的时候,老妇人哼的一声醒来了,一边抚着胸口,一边茫然地向外望去,看到面前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一大堆面孔担忧的望着自己,她缓缓问道, “我,我这是怎么了?” 黄管事简直喜极而泣,他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上前去,差点在老夫人面前跪下了: “老夫人呐,您刚刚昏倒啦!” “怪不得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刚刚还在郁闷呢,怎么突然就断片了似的?”老太太懵懵地,扭头又望向了老余一家三口,虽然说这一家三口穷的穷,破的破,一看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却被自家一群奴婢簇拥着。那个汉子手里面还拿着一把自己丫鬟用的扇子,扇得可起劲了。 “是这样的,老夫人,您刚才昏倒之后正好碰上了,这,这个大夫。”虽然老余看着一点也不像是医馆里的大夫,但是既然他说是,那就是,黄管事暗自忖道。 “他给您看了一下病,还拿出来了个药丸给您吃,所以您才这么快就醒过来的。” 话说也真是凑巧,怎么正好这个农村的汉子手里就拿着可以治疗中风的药呢,还正好碰上了危急之中的老夫人,若不是老夫人这病来的突如其来,黄管事都要觉得这凑巧的简直跟人刻意安排得似的。 城里人,自然想的比乡下人复杂许多,再加上老夫人和老爷这样的家世也颇为复杂,黄管事不得不反复掂量与思考。 老夫人倒是没想太多,她看向这三个农村人,眼里没有丝毫嫌弃的意思,反而是充满了感激:“谢谢你啊,大夫,要不是你可能我就一下子过去了呢。” 老夫人对她平时的身体状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平时就经常感觉一阵一阵的犯晕,头痛,每隔一阵子就去一趟医馆,查一下身体,但是也查不出来什么,吃了许多滋养的药,却起不了多大作用。 如果老余知道她心中所想,一定会拿出空间里的水银血压计,跟他说,别想那么多,你就是得了现代常见的富贵病,高血压。 “您客气了,老太太,我也是顺手而为,再怎么说也是一条人命啊,救死扶伤是我们医者的本分。” 老余一被感激,莫名的得瑟上了。 “您这个身体不是什么大病,也就是慢性病。但是如果不多注意的话,会影响您的寿命。 平时呢,伙食上要清淡一些,尽量少吃些盐和猪油这类的,少吃点油腻的,辛辣的。 此外,看您平时都是养尊处优的,还是要保持适量运动的,没事儿快步走一走是可以,但是跑步不必了。” 老夫人心想,跑步,这可不成体统,她也不可能跑步,快走都难,女人走路不都是要慢条斯理的端庄大方的,走太快了,很容易被衣裙给绊倒的。 吐槽归吐槽,她依然认真听完了老余的话,笑着点了点头,还对黄管事说:“你记下了!” “是的,老夫人。”黄管事连忙低头应是。 “刚刚听老黄说,你们拿出来个药丸,救了我的这条命啊,你们这个药丸还有吗?我想买一点,平时备着用。” 老夫人还是挺聪明的,捕捉到黄管事方才说话中的信息,是这个汉子拿了个药丸给自己吃,之后她才醒过来的。 由此可见,这药丸的效果该有多好,倘若自己可以多备几个在身边,若是再碰到今天这情况,也不至于一大车的人都手忙脚乱的,一个个不知所措。 “啊这……”老余为难了,他倒是想把这些药都拿出来卖给这个一看就有钱的老夫人,发一笔横财,但是今天取东西的机会都被用完了,这个药的配方又是很复杂,一时间也做不出来,他只能含蓄地拒绝了。 “回老夫人,这是咱偶然在镇上云游的老大夫那儿买的救命药的药丸子,因为制作不易,成分也很昂贵,所以我平时也只是带一颗在身边,以防自己和家人出什么事儿。” “是这样么……”老夫人表现的很失落,但是她依然不想放弃,“那你们家中还有吗?这么好的东西,我一定会出高价买的。” 试图用金钱来诱惑老余。 把老余听得心花怒放的,恨不得立刻就掏出十盒二十盒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样,老夫人,碰上您也是缘分,既然你很想要这个药丸,过三天,我可以给你再带上三粒。” 主要是每天就那么三次拿东西的机会,要是都用去拿药丸了,万一有啥紧急需要的东西,一家人岂不是抓瞎了。就像今天一样,要不是还留着一次机会拿出来这个保命的药丸子,这个老婆子恐怕就要瘫痪在床只能啊啊叫着了,严重点可能就一昏不醒了。 听到老余的话,老夫人和他的那些奴婢们都十分的开心,老夫人说:“我本家姓钱,我儿子是这儿新上任的县令,三天后我会带人来你们村子买药,你看可行?” 竟然碰上了本地父母官的母亲,老余和媳妇闺女对视一眼,眼神中带着点儿诧异。老余点点头。 “那就麻烦老夫人了,其实我们送过去也是可以的。” “嗐,明明是我有求于你,怎么能让你登门送药。”钱老夫人并不端着架子,平易近人地说道。 按理来说,听到对方是当官家的母亲,身为百姓的老余一家是应当跪下来磕头的,但是那个老夫人看起来还算和蔼,没有强行要求他们给自己跪下问好,于是老余就当作不懂得规矩似的,弯腰拜了拜,就答应了,说了: “我姓余,身边这两个是我的媳妇和女儿,我们是附近清水村的村民,您过来的时候,问一句余老二家,村里人就会给您指方向的。” 钱老夫人点点头,让黄管事准备了一个礼盒子递给了老余,又邀请余家三口上马车上,坐个顺风车,被老余委婉的拒绝了。 还有一小阵子就到镇上了,何必要做人家官老太太的马车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钱老夫人没办法,说了一句,救命之恩,回来必有重谢,就上车走了。 目送这一大堆的人渐渐远去后,一家三口又迈上了有益身体健康的步伐。 “爹地,你这个药打算卖多少钱啊。”余卿卿问。 “按理来说是一两银子差不多,但是在这个时代,这药等于是稀缺品呐,独一无二的,咱们最近又缺钱,所以咱打算卖的再贵一点,十两银子一颗。” “这么狮子大开口,那个老太太会不会不开心啊。”吴氏有点点儿担忧。 “十两银子换一条命,不贵了。现在身份地位越高的人就越在乎自己的小命,咱们是没那个渠道把这个药卖到京城去,否则就这急救的效果,一颗卖一百两银子也是可以的。”老余壮志豪情地说道。 说罢他们打开了方才老夫人指挥送的礼盒子。 这种礼盒是府上管事的专门批量布置好的标准礼盒,专门用来各家的人情回礼的,送给老余的这个看起来包装华贵,似乎是最高级的,一打开竟然有三锭十两的银子,还有一块茶饼,两卷真丝的帕子,还有一些看起来很精致的干果罐子。 “哇,丫头,媳妇,咱们发财了!”老余没出息地笑了,“咱们的新家可算是有着落了!” 第三十五章 谈个生意 老余和余卿卿摸摸银锭子,心里很是满足,这算是他们来到这世界以来,赚到的最大一笔银子。 吴氏也拿起了那两块帕子,她以前就是喜欢收集丝巾这类的小东西,一看到古代工艺下的真丝手帕,上面还绣着极精致的花纹,稀罕极了。 “古代的绣娘,这手艺,这技术,可真是现代机器绣活远远不能比的。”一向讲究的吴女士拿着吃得帕子看来看去,啧啧称奇。 “那可不是,现代的绣娘那手艺,那可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老一辈的绣不动了,新一辈的传承人还没有出头,有的甚至是根本没人愿意接受这传承了。”老余也感叹了两句。 三个人欣赏完就把这些宝贝放空间了,干果零食啥的则被余卿卿拿出来当路上的零嘴。 到了县城时候已经是快下午三四点的样子,余卿卿先是拉着老余他们去了烧饼铺子买了点烧饼吃,再顺着小余李氏给的位置,去找那间叫做玲珑香坊的铺子。 这个铺子还真不难找,余卿卿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铺子的主家不是普通人,颇有点现代的经营思路。 首先是这门面的装修,那就和隔壁几家死板的样子不同,浅色的招牌上印着红红的几个妖娆的大字,边上还用粉色的纱布装饰出云朵的形状,里面零星点缀着不少绢制的花朵,门口还摆着一个小台子,上面插着花朵,迎面就是一阵香风。 再者是里面的服务员,都穿着一样的服装,面带笑容,言语轻柔。 店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夫人姑娘,里面也是言笑晏晏,莺声燕语的,听得老余就不好意思进去了,示意吴氏带着女儿进去就好。 虽然两个人衣着破旧,但是一点怯弱的样子也没有,提着个篮子就进了店铺里,余卿卿抬头就问道:“掌柜的在吗?” 刘掌柜刘思娘正在和一家夫人小姐介绍新出的胭脂,听到一个稚嫩的小丫头的声音就循声望去。 一看是个衣着寒酸的小丫头,她心中是有一些些不满的,但是长久以来的职业素养,教会她要懂得平等对待每一位顾客,于是刘思娘就跟那家夫人打了声招呼,就走过去见那个小丫头和她身后的妇人。 “您好,请问想要买什么吗?”刘思娘口气开始还有些漫不经心,但是在余卿卿把手中篮子上盖着的布掀开了露出里面几罐的香膏时候,刘思娘的眼神就变作了惊讶与惊喜。 “这是,那个老太太的驱蚊香膏?” “是的,那是我送给我奶奶用的,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做的香膏。”余卿卿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刘思娘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她招呼到,“还请你们跟我到后面来,咱们来交流一下这个生意。” 说着就把他们引到了铺面里面右边的一个小门那里。 跨进去余卿卿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然还有一条过道,两边是装修清雅的茶室,坐着几个夫人小姐的,在品茶吃糕点。 刘思娘带他们进了最靠里面也是最大的一间茶室,看她熟悉的态度应该就是类似于她的“办公室”。 命一个小丫鬟送茶点后,刘思娘就示意母女俩坐下,自己也坐下了,笑盈盈地对吴氏说道:“这小丫头是你的闺女,看这个气度,可不一般。”吴氏微笑着点点头,“掌柜的谬赞了。” 她丫头有气度,那也是她培养出来的~吴女士如是想。 互相介绍了一下姓名,又喝了两口茶,刘思娘就有些急迫的谈起了这桩生意,“你婶子不知道和你说了没有,我想要的是你们仅此一家的销售权,也就是除了我们家的店铺之外,这香膏不能再提供给别家店铺。” 余卿卿点点头。 刘思娘的这个要求,她很能理解,就像他们家的冰粉、卤肉生意之所以这么好,也是因为仅此一家。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行得通。 “那价格上恐怕要加上一些。”余卿卿说道,“不光是你进货的价格,你对外销售的时候,也要记得加价。因为这种香膏,只有我才能做出来,数量上有限,我们需要走精品路线。” 刘思娘很诧异,因为这个看起来不到十岁的小丫头,想得竟然跟自己一样,再看看吴氏坐在一边不吭声只微笑喝茶的样子,刘思娘心想: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小姑娘,还真是当得一手好家。 看她娘亲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这家人竟然都是听这个小孩的话。 于是她对余卿卿地态度也就更客气了几分,也透露出想买方子的意思。 余卿卿暗自想,不是她不想卖方子,而是这时代的生产工艺根本跟不上,就比如纯酒精和精油,他们怎么可能提炼出来,最核心的一些生产资源都在她家的宝贝空间里呢,所以就算卖了,他们也是做不到的,不如自己吃点苦,每次多做一些,卖给他们。 两个人你拉我扯的,最后把利润分配定在了三七分上,余卿卿三,刘思娘七。 罐子由玲珑香坊负责设计和提供,容量是二两装的,也就是六十多克。种类暂时定为三种,薄荷,玫瑰和薰衣草。 每次玲珑香坊派马车来拿货,送罐子。 说白了,就是余卿卿只要负责制作香膏,然后分装就行。 刘思娘整理好了一份契约,把生意的具体条例列了进去,本来是想让吴氏按手印的,但是余卿卿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一个小小的指印就出现在了上面。 谈完了生意,刘思娘又带着吴氏母女在店里转了转,在她心里,是很得意自己的店铺的。 因为她的各种巧思,她家的生意比其他地方的玲珑香坊都要好一些。 在有了香膏的独家销售权之后,刘思娘可以想象,自家的生意一定会迎来一个新的高峰。 “刘掌柜,我还有个小小的建议。咱们家的香膏可以分为试用装和正装两种。 正装就是之前我们商定的二两装,试用装,顾名思义就是给诸位顾客尝试使用的。毕竟,这个驱蚊香膏的效果不是一时间就能见效的。” 余卿卿转了一圈,认真地说道,“试用装,咱们就可以以二钱装的小陶罐为一份,低价销售,或者在店里购买金额达到了某个标准后赠送。虽然开始投资成本稍微高了一点点,但是后期会吸引更多的顾客前来购买。” 一听余卿卿的这个想法,刘思娘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她感觉一下子被打开了思路,不仅香膏,她平时卖的水粉胭脂,常常也有夫人小姐的觉得,一整份的太贵,买了也不知道适合不适合自己,因此很是纠结。倘若有了试用装,也可以让那些顾客们以较少的代价,去挑选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 “青丫头,你这个脑子,真是天生适合做生意!”刘思娘发自内心地赞叹了一句。 不过是现代销售的常见思路罢了,余卿卿暗搓搓地想,要论商业天才,她还是愿意做一个苦逼的制图狗。 第三十六章 麻将之灾 谈完生意,拿了契约,吴氏母女就利落地告别了刘掌柜,朝门外走去。 四处打量了一下后,“咦,咱爹呢?” 老余竟然不见了。 倘若是在现代,余卿卿一个电话就打过去了,但是这个时代,就只能靠人肉搜索,两个女人在路边上“老余老余”、“爹地爹地”地喊。 “咦,妈,你看那个背影像不像咱爹!”余卿卿突然看到了个熟悉的背影,凑在街边的人堆里。 “还真像。”吴氏附和道,两个人就走上前看,果然看到正在兴致勃勃地在看一堆人在玩什么的老余。 吴氏上去拍了一下老余。“叫你半天都不应!” 老余吓得一激灵。 转头看到了母女俩,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我正在看人玩叶子戏呢,这东西,咱们那儿可没有了,据说是扑克牌和麻将的鼻祖呢,我看了一下,还怪有意思的,就是没麻将好玩。” 在说道“咱们那儿”的时候,老余特地加重了音调,意思说,不是村里那儿,而是现代那儿。 古代的娱乐不多,纸牌类的游戏更是少,叶子戏这类的,据说在楚汉时期就出现了,到了清朝才逐渐完善。 在这个时代,叶子戏是民间很流行的玩意,可以说家家户户皆知晓。 这不,街头上就有几个闲的无聊的老头子,摆了个木板桌子和小板凳就玩上了,一群人在边上围观,老余也是其中的一个。 听到老余说“咱们那儿没有”的时候,一个汉子就嗤了一声,到底是从乡下来的,连叶子戏都没有,但是听到他又说到了什么“扑克牌”、“麻将”什么的,比叶子戏还好玩,只觉得他在装逼,并不相信。 就插了一嘴:“好大的口气,没见识的乡下人,连叶子戏都没见过,还说什么将的,比叶子戏还好玩。” 这声音极大,又粗犷,堪称人肉大喇叭,震得站得近的余卿卿耳朵都麻了一下,也吸引了一堆看热闹的人的注意。 一瞬间成为焦点的老余一家人: …… 老余心里的小人,正扇着自己的嘴巴:叫你多嘴,叫你多嘴。 “呵呵呵…”余卿卿尴尬地朝边上的人们笑笑,“误会,误会。” “你们说比叶子戏还好玩的那个什么将,敢说,你们敢拿出来吗!”这个汉子是十分较真的性格,揪着这句话就不放手了。 而且越想越气,他可是他们镇西头几条街里玩叶子戏的高手,打遍街头街尾无敌手,今天吃完晚饭,趁着夜色还没下来,他照常溜达来街上看人玩叶子戏,却听到这个乡下汉子不知好歹的吹嘘。 他心想,既然敢吹,又被自己抓到了,那就要做好为自己吹的牛负责的准备。 看着汉子得理不让人的样子,老余站上前,谦卑极了:“小事,小事,这位壮汉,不必这么较真哈。” 主要是他看这个汉子一身的腱子肉跟健美教练似的,那结实的拳头,似乎一下,就能把自己的脑袋打凹进去,。 与这庞大的身躯不符的,是他跟芝麻大的小心眼,这种人,惹不得。 老余虽然会救死扶伤,但是不代表可以给自己救死扶伤。 “这位大叔,你说的是麻将吗?”余卿卿仗着人小,开口了,毕竟如果是自己被找麻烦,这个汉子就避免不了被人谴责欺负弱小。 “没错,是这个麻将。既然你们说这个比叶子戏好玩,那就给我拿出来!” “大叔,主要是这个麻将不好做,需要时间呐。我们也拿不出来。” “我不管,再麻烦也给我做出来,我今天就非要知道你们那个麻将是什么玩意!”汉子一边说,还一边下意识地捏捏拳头,吓得老余一家后退了一步。 “那行,这周围有做木工活的店铺吗?”被这个汉子得理不让人的样子给轻微惹毛,余卿卿心想,倘若不把这个麻将拿出来,是真的没法在这么多人面前溜走了。 而且来这么久,终于碰上了一次小说里常见的打脸桥段,余卿卿莫名有点兴奋,于是便四处张望,顺便问周围的镇上居民。 很快有好(看)心(热)人(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木工铺子。 那个铺子的老板姓文,一家几个兄弟都是做木工活的,他是最小的那个,因为技术没那么好,就被叫去看铺子接生意,其他的三个兄弟就在后院负责做活。 这几天生意一直不好,他就百无聊赖地在店里躺尸,怀里还躺着个小猫,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哼着小曲。 突然听到门外熙熙攘攘,他抬眼一看,为首一个壮汉带着一群人就气势汹汹地进了铺子,吼了一声: “掌柜的呢!” 文掌柜哼着的小曲一下子就吓得变了调。 连忙赶走了猫,上前招呼,“这位壮汉,兄台,英雄,有什么事儿吗?” 那个壮汉虽然看着很凶,却没有打家砸店的意图,低头指了指他身边缩着的,跟鹌鹑似的老余,“你问他,他要做一套麻将。” “麻将?那是什么东西?”文掌柜有点懵。 这时候,吴氏上前了,她要来了笔墨纸砚,在纸上就画下来一个个麻将牌的样子,从一万到九万,一筒到九筒,一条到九条,还有字牌,幺鸡,白板和八索,让他们按照图样做一套出来。 周围一圈人都看着啧啧称奇,他们本来也以为,这一家乡下人是打肿脸装胖子,根本没有什么麻将的东西,但看这个妇人一本正经地画出来一套牌样,虽然简陋了点,也算是一套牌了。 画完之后,一群人就起哄让文掌柜把这副麻将赶紧做出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催活儿,文掌柜拿着图纸就冲进了院子,叫老大老二老三,让他们都放下手中的活,尽快把这套麻将做出来。 果然,在三个熟练的木工努力下,不到半个时辰一套麻将就做出来了,吴氏交了两百文的铜钱,抓起了一包裹的木麻将,一群人就又簇拥着壮汉和老余一家去方才矛盾的爆发地,也就是不久前一群人围观叶子戏的临时桌前。 老余三口和壮汉四个人正好凑成了一桌,三个人一边熟练地洗牌,一边跟壮汉讲解麻将的玩法。 尽管这个麻将不是现代那种光溜溜又细致的手感,大小也比现代的稍大点,但是以前一直都喜欢搓麻将的老余一家,在摸着牌的时候,都有种触电般的兴奋感。 牌局里唯一的新手,壮汉君,虽然心眼小,脑子着实不错,不然也不会自称为叶子戏的街头霸王。 被老余他们带着玩了三圈之后,他就彻底沉迷进这个神奇的麻将世界里,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盲摸。 玩了三局,输了三局,但是壮汉根本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之情,这个叫做麻将的,果然比叶子戏好玩很多!这个乡下汉子竟然没有骗他。 终于,傍晚的暮色降临,光线也昏暗了起来,几个住的近的小镇居民已经回家拿了烛台过来观战,一群人看得津津有味,老余一家却拱拱手,说村子离得远,要赶紧回家了。 这时候,大家都对老余信服极了,也被余卿卿这个小丫头的聪明给折服了,没办法,谁让每把都是她胡。 “咳咳,”壮汉有些羞赧地清了两下嗓子,那声音也更是响得震人,“这个兄弟,今天是我不对,我太蛮横了,这个麻将确实比叶子戏好玩的多,谢谢你们教我玩了这个。不介意的话,这套麻将就卖给我,我很喜欢。” “行,你也是性情中人。”老余表面上自然不会计较什么,心里就不好说了。 壮汉递过来一锭碎银子,反正看起来是比两百文多了不少的样子。 老余也没客气,收了钱,带着母女俩挥挥手就走了。 看热闹的人中立刻冲上去三个人,补上了牌局,他们在边上看得手痒很久了,坐上去把麻将那么一搓,果然爽的很。 没挤上牌局的人,举蜡烛的举蜡烛,拿灯笼的拿灯笼,这个平平无奇的街角,就这么一直亮到深夜。 第四十一章 大买粮食 学中医的,尤其是在古代,很讲师徒传承,以及辈分。 听掌柜直呼唐大夫称作“小唐”的口吻,大概这位的辈分不低。 老余也不矫情,把怀里的药方子就递了过去。 掌柜的接了一看,喃喃自语: 唔,霍香,芳香健胃,发汗解热…紫苏、陈皮、生姜,行气健胃…茯苓白术利尿渗湿,桔梗开胸膈,甘草健脾利湿,佐苍术、厚朴、大腹皮燥湿除满… 这掌柜道了一声: “妙啊!” “这方子很不错,解暑祛湿、和胃止呕、芳香化浊。若配上伍砂仁、木香,还可以治疗食欲不振。” 听了这掌柜的话,老余知道他确实有真本事的,也识货,心里安心了,“那你看看这方子能卖多少钱呢?” “你这方子哪里来的?”那掌柜没说多少钱,转头问了这句话。 “祖传药方。最近家中缺钱少粮的,就拿个出来卖了。” “哦?”掌柜眼睛一亮,“看来你们家药方子不止这一个喽。” 老余心里想想,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香砂养胃丸,加味逍遥丸……他知道的药方子还是不少的,就点点头,说:“确实。” 掌柜听闻更乐了,拱手说道,“阁下真是祖学渊源啊,不知您贵姓啊。 既然阁下最近缺钱,不如多拿几个方子出来,就当做造福百姓了,至于方子钱你不用担心,我不会亏待你的。”那口吻,活像拿着棒棒糖引诱小女孩的老流氓。 小女孩?老余乐了。 他不想着凭借他的药方子立名于世,也没有能力开个药铺自己卖药,这药方子拿出来能让老百姓更好的治病,自己也能换来一些钱,何乐而不为呢! 表面上他装作一副痛心不舍的样子,“免贵姓余,家中排行第二,至于药方子,看你开多少价,价格合适的话我就再多拿几个出来。” “那我就称呼余二弟了哈,多少钱呢就看方子如何了,这个藿香正气丸的药方精妙,实用,我就出二十五两银子。剩下的看你拿出来的如何。” dei!这是要暴富的节奏! 老余强行按耐住内心的激动,看着这个掌柜有些傲娇的嘴脸,仿佛看着一只大肥羊。 要来纸笔,老余洒洒洋洋地又写下来四个方子,递给掌柜的。 掌柜的表情也很兴奋,没想到随口一句真得来几个好方子。手拿着方子如获至宝,利落地定了价,把银子给了老余,整整一百两。 老余收了钱,才把每个方子里的药材重量一一标注,这个半两,那个几钱,光有草药名字的方子只算是有了一半,标了克数的才是完整的。 毕竟各类药材的比例,跟搭配一样重要。 拿到钱的老余很满意,还多送了一方六合定中丸,应用于治疗瘟疫。 三个月之后洪水来袭,随后必定会有瘟疫爆发,自己留个好用的方子,凭借这个医馆的能力,说不定可以救更多的人呢。 怀揣着银子,临走前,老余还听到了掌柜深情地告别,“下次还来哈~” 会的会的,有这么一只大肥羊,不下劲薅都对不起自个。老余笑容灿烂地挥挥手。 心想:这下,房子也不用担心了,既然赚了这么多,就再盖的大一些。 老宅家和老三家,肯定不能放下不管,六个大人六个娃,加上自己家的三口,整整十五口呢。 想了想,老余又转到了之前去过的粮店里。 方才走了好几家,了解了一下粮食的大概价格。 这时代以斗、石为度量单位。一石等于十斗,一斗等于十升,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五十公斤。 一斗大米的价格在五十铜钱左右,这个物价也不算低了。杂粮相对卖的便宜,一斗粟米为四十文,一斗荞麦为三十文。 绿豆红豆这类的杂粮更便宜些,一斗二十文钱。 老余大手一挥,买了二十石的精米,二十石的粟米和绿豆,花了整整二十二两银子。 店家提供运送服务,堆了整整一马车,老余坐着顺风马车回家了。 到了村口,这一大车的粮食,连同坐在高高的谷堆上的老余就吸引了很多村里人的目光,人人侧目,堪比开着法拉利超跑,拉风极了。 甚至粮车还没有开到余家门口,就有好事的村民跑过来告知余家母女俩了。 “你说你爸,以前也是老老实实一人,每天低调的跟鹌鹑似的,医患闹事都不带回嘴的,怎么现在那么飘了呢?”吴女士忍不住吐槽。 “可能是这古代的风水比较特别……” 鹌鹑?飘?老余在门口招呼:小花~小花~开门~ 吴小花女士:硬了,拳头硬了。 第四十二章 钱老夫人 清水村村民对余家老二的震惊远远没有结束。 第二天上午,几辆马车声势浩大的进了村,往着余家老二的方向行驶去。 一群人热热闹闹,簇拥在一块,从村口就跟着,走着走着,看到余老二家熟悉的破屋子时候…那是既惊讶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老余一家听到外面熙熙攘攘的动静,还有人在喊:“余老二,快开门,你家来贵客啦~” 睡懒觉的三人三脸懵逼。 “哦对…不会是县令家的马车…”余卿卿最先回神。 一家三口连忙洗洗刷刷收拾一通,出门迎接。 一开门就是黄管事带着一堆仆众的笑脸,黄管事作了个揖:“余大夫,冒昧来拜访您啦。”说完手一挥,一众仆从托着抬着大盒小盒的礼就进来了。 村民:哇,这么多! 老夫人也在丫鬟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村民:喔!大贵人! 客套了两句,钱老夫人就在老余的带领下进了屋,一堆婆子丫鬟也跟着进去了。 大门一关上,门外的村民就像蜜蜂群一样嗡嗡炸开了。 这余老二家,怎么还能结识如此的贵人! 婆子则在想:这么多礼,一看就很值钱! 有儿子的媳妇们偷偷想:这余家老二眼看是发达了,家里就这么一个小丫头,要不要早点给定下? 想不到自己不到十岁就被打了主意的余卿卿:…… 老夫人此时也在端详余家唯一的丫头。 个子小小,面色沉静,见了家里这么多人也不慌不忙,帮吴女士端上来茶水后就安静在边上站着。 几天前,回去后老夫人托下人去查了一下余家的情况,也知道了几家兄弟的生意,卖的特别火的钵钵鸡,听说就是这个小丫头做的。 前一天听闻余家要买地,她还特地嘱咐自家儿子,让给他家多行些方便,这也是老余去县衙办事如此利索的原因。 礼搬完了,黄管事递上一张礼单,老余觉得,按照古人礼仪,似乎是要推让一下以示客气的。 实则手一伸就接了下来:呵呵呵呵老夫人您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 余卿卿:没脸看。 老夫人:还真是耿直的一家。 见多识广的老夫人对老余一家的印象有些奇特,明明是很普通又平凡的农村家庭,但这三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似乎又透露出不同出来,比如说自信。 一口茶喝下去之后:唔,这茶也很独特。 不过这农村庄户,竟然还知道拿茶叶来招待客人,也让人意想不到。 不同于他们待人接客时在茶釜中煮水,水开后投入碾碎的茶沫搅拌,这家人似乎是直接把茶叶泡到水里的,杯子底部都是完整的茶叶。 这茶汤色橙黄,滋味没有苦涩之感,一口下去还有清甜果肉的回甘和淡淡的桂皮味。 “这是什么茶,滋味真不错。”老夫人被惊艳了,忍不住问出了口。 “回老夫人,这是果香肉桂,武夷岩茶的一种。我以前在镇上偶遇到自南方来的游商,从他手里购得,今日老夫人来此,特地泡来给您尝尝。您要是喜欢,临走时咱给你带上一些。” 其实呢,是自己以前在家收集的茶叶。 这一家人碰到的奇奇怪怪的人还真多。一会儿是云游的老大夫,一会又是外来的游商,好东西全让这家给碰上了不成? 钱老夫人微笑着点点头,感谢了老余的好意,又丝毫没有架子地再次感谢了上次的救命之恩,说自己儿子平日太忙就没有和她一起前来感谢恩人云云。 老余一边笑呵呵一边心里吐槽:您儿子可是县令大人,咱们这地儿的最大的官,您儿子来了,非得要十里八乡的里正村长们动员全村人列阵欢迎才对,我这一普通百姓可担当不起。 最后,老余递上了准备好的一个木盒,里面包裹着三颗龙眼大的安宫牛黄丸,又拾掇出一罐的肉桂茶,递给了黄管事。 “老夫人,这是上次答应给您的药。这罐是您刚刚喝的茶,希望您喜欢。”老余客气说道。 钱老夫人看到了,眉眼都舒展开来,命黄管事拿银子出来,被老余连连推拒:“不用了,不用了,老夫人,您已经送那么多的礼过来,我哪里好意思再拿您的银子。您身为我们一方父母官的母亲,孝敬您也是应该哒!” “正因为我儿子是本地的父母官,我就更不能占百姓的便宜。这礼用来还你家的救命之恩尚且不够,这药钱还是莫推拒了。” 钱老夫人不愧是做了多年的大夫人,这话说的极周到,让老余不知道如何反驳,只能乐呵呵地收下了。 送老夫人出门时,老余一开大门,就看到门外人群哗地一声散开。 感情刚刚都把耳朵凑门上听呢是! 这清水村就应该改名叫八卦村! 第四十三章 清水村民 八卦村的村民这两天是真的难受。 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这余家老二家频频出奇事,他们却半点消息也打听不到,连最擅长八卦的阿田嫂一伙都收集不到。 这种好奇,并不带有恶意,而是人类对于未知事情天然的探索欲。 最后是李村长的媳妇,经过余老二家的官方同意,透露出一些消息:余老二家偶然间救了县令家老夫人一次,老夫人上前送礼是为报答恩情。 一时间,村民们议论纷纷,都挺为老余家开心。 毕竟是他们村里人救的老夫人,他们村也沾光不是~ 这是后话,现在的话题之王,余老二家正在清点钱老夫人送来的礼。 收礼时要装作一副极力推拒(有吗?)的样子,但是真正拿到礼的感觉非常之美妙,有一种开盲盒的快乐感。 布料,老夫人送的府绸,比一般农人用的布料要好一些,而不是锦缎这类并不适合村里的人的。深色浅色艳色各两匹。肉类,送的是两只鹿腿,以及熏肉熏肠各五挂。粮米、糯米、黑米、燕麦各一石。补品,红枣,桂圆,银耳各十斤,高级烟丝一盒,燕窝一盒,冬虫夏草一盒。此外还有文房四宝三套,茶饼三盒。 总的来说,送得很贴心,既没有不实用,也不会显得廉价。 老余一家将打算送到老宅和老三家的挑出来后,剩下的就都放到了空间里。 为此他们还专门把空间里的客房当做自家的仓库。 最后是最激动的时刻:老余打开了黄管事送来的荷包。 拿到手时候是轻飘飘的手感,老余想应该是银票。 打开后竟是两张一百两的银票。 “这县令家的底蕴想必应是很丰厚。”余卿卿说,“古代官员的工资可没那么高,年薪五十两差不多,一百两顶天了。能拿出来这么多的谢礼和银子,一方面是因为老夫人对咱们家确实感激,另一方面,估计是县令大人家本身就很有钱。” “听李老哥说,咱们这一届的县令是刚刚任职的,听说是京城过来的。而且听说原本是五品的京官,因为惹了啥人,被贬到咱这个小镇当了七品小县令。” “怪不得几天前,那老夫人来这镇上时,一副郁闷的样子。” “确实,她儿子来了,她也只能举家来到这个小地方。能不郁闷么。”吴氏说。 八卦完本地的父母官,三个人又在商量怎么花这钱。 未来的三个月,钱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物资。他们在这段时间里最不需要心疼的就是钱了。 第二天。 又一个轰动的消息出现了,毫无疑问,是余老二家的新闻。 倘若清水村有他们的村报,那余老二一家一定是日日占据头条榜首的那一位。 村民们每次见面,都不是问“你吃了没”,而是“哎最近你听说余老二家了没……” 今天大家都在问:“听说余老二家在招建房子的工人,你家汉子去了吗?” “好家伙,他们家那个破房子我早就看不惯了,这下终于要建新房子了,建在哪儿啊?”村民a问。 “听说是在咱村里的后山头里!”村民b回道。 “好家伙,他们家是想隐居吗?不会是被咱们八卦得太烦了,想要远离世事了。”这村民a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那倒不是,听村长说,他们家是怕以后有洪水。” “这这…”村民a想说他们是杞人忧天,但是他没文化,不知道这个词,吞吐了半天,只得说一句,“好家伙!这余家老二,跟我们想的都不一样!” “确实,除了县城里,哪有村里人家建房子一天给五十文的,虽然不包吃的,但这工钱也太高了。咱村里一般二十五文就差不多了。” “余老二家是个好的,发达了也不忘照顾咱同村的!”大家都附和道。 暗搓搓地,就各自回家赶紧鼓动自家汉子儿子啥的去余老二家报名。 除了请帮忙垒砖造墙的村民,老余家还专门请了一支专门建房的巧匠队。 因为这次他家打算建的房子和平时的都不一样。 农村普遍的房子,就是大门两边各俩耳房,院子进去正对正厅,正厅两边是东西厢房,人口多的话厢房就多建一些。 而余卿卿设计的并不是这样的。 按照她的思路,这一次洪水,从爆发,到持续,到官府派人修堤坝,泄洪水,按照古代人的发展水平,时间大概会在一年左右。 房子不用建的多好,不是用来养老,但是要防水,方便,安全。 地基打算就地取材,采用山头上的松木,第一层架空,可以减少山中潮气侵袭屋中之人,也可以防山中蛇虫。 房屋群外围,打算设两米高,半米厚的黄土围墙,防止野兽类的进来伤害人畜。整片空地还要设一层栅栏,因为老余估摸着,待洪水来时,同样到山上避难的村民只多不少,这时候把栅栏围得越宽阔,能收容的村民也就越多。 架空小屋,余卿卿打算一次性建上八栋,每栋之间,为保证隐私皆互相间隔五米,八栋小楼围为一圈,中间专门建一个大厅,公共厕所,浴室,仓库和厨房,这些自家和老宅和三叔一家一起使用。 第四十四章 老宅开会 小楼每栋大概五十平米,横向九个开间,纵向五个开间,每个开间尺寸为三寸九,整个房子不大,但可以分出来一卧一厅。 余卿卿打算的好好的,余老爷子余奶奶一栋,她爸妈一栋,她单独要一栋,大伯三叔夫妻各一栋,三个哥哥,三个弟弟又各一栋,这就七栋了,还有一栋留着备用,万一碰上啥亲戚… 想到亲戚,余卿卿突然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转头问吴女士:“咱是不是忘了咱外婆一家!” 看到吴氏一脸诧异的表情,就知道,她把娘家忘得干干净净。 没办法,自从来到这世界,老余家这一家三口忙得几乎就没有停过。 就连作者,都恨不得把他们每一天从早到晚做的事一条条地写下来。 原主吴小花嫁人前不曾受到家人的爱护,嫁人后就像被拐卖了一样,老吴家不曾有一个人来看望过她。 中间吴小花倒是回去过两趟看望父母和两个弟弟,但老吴家却像防贼一样,怕她借钱借东西。 所以,不管是吴小花,还是现在的吴桂芬,对于娘家,那都是没啥感情的。 老吴家在隔壁的一个村,那个村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桃花村。 因为村口有一大片的桃花林,一到春天,一片红粉,煞是好看。 因为这名字取的通俗,还带点浪漫,总让人想到人面桃花这个词。 附近几个村就莫名公认了这个村的姑娘家子也会比别的村漂亮一些。 娶这个村的姑娘,连聘礼都要比别的村多上几分。 别说,吴女士这个身体的面容是很俊的。柳叶眉,大杏眼水灵灵,下巴娇娇小小的,显得很秀致,很有古典美的味道,有点像现代的张柏芝。 但是原主打小就没过过好日子,嫁人之后更是操劳,显得面容无华且枯槁。 爱讲究的吴女士来了以后,每日护肤品保养,三天雷打不动一次面膜,身体上更有老余帮忙调理,整个气色都好了许多,如同现代二十出头的女子,跟小个子的余卿卿走在一起,都会被人当做是大姐而不是娘亲。 “虽然说你娘家对你并不好,但是作为子女,咱们还是要尽咱们的责任。”老余很有做姑爷的觉悟。 “比如说?” “到时候提醒他们一下,听不听就看他们自己的!” 余卿卿:这责任也太草率了。 老吴一家不说,余家老宅这几天是折腾得厉害。 很多事,老余事先跟大伙儿通过一点气。 比如说,大家隐约知道,自家老二变化那么大,是有神仙点拨。 老二做什么,也是有神仙指示的原因。 古代人原本就是迷信的,真正的无神论者少之又少。特别是农村,几乎每一片地方都有那么几个阴阳先生,和几个神婆。 阴阳先生看风水,看喜丧事,神婆则可以看事查事,用他们村里的话说,那叫大仙上身。 阴阳先生一般是祖传的传承知识,而神婆呢,多半是山间精怪修行有成,给婆子打了窍,附身上去,借用人的身体说话看事。 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小东村就有一个“远近闻名”的神婆。 这个神婆,年轻时候叫木娘,据说她二十岁之前一直疯疯癫癫,满嘴胡话。 有次,见到邻居的大爷就蹦蹦跳跳过去,说大爷你不要出门啦,腿会摔断的,一边说一边笑,摇头晃脑的样子。 大爷觉得晦气,骂了她两句就去镇上做活了,到了晚上却被一板车给送了回来,据说是腿在镇上做活时候被压断了。 还有次,木娘的弟弟趁爹娘不在,大下午的跟村里的两个皮猴子出门玩,木娘哭着喊着,把弟弟拽在家里,不让他出门。 晚上,就听到村里响起来好些个村民们举着火把,喊娃的声音,正是在找那两个皮猴子。 找到了木娘家时,木娘害怕的缩在屋角,喃喃自语:水鬼找替身啦…水鬼找替身啦…后来村民们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塘一捞,果然找到了两个小娃的尸体。 类似的事情经历过好多回,大家对木娘的态度也有了改变。木娘平时都是嘻嘻哈哈,十几岁的身子,神态却如同四五岁的小孩,有时候对着没有人的角落说话,村民们感觉怪慎人。但是她每次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话,没有一句是不准的。时间久了,就有一些村民专门来问她。 木娘的爹娘是真的愁,孩子快二十了也还是这副痴傻模样,嫁不出去,只能一直在家养着。他们找过土中医,找过先生,最后找到了另外一个镇上附近村的老神婆。 那个老神婆说,木娘是天生带仙家的缘分,现在痴痴傻傻是因为在跟仙家磨合,待她磨合好了后,有了仙家的帮助,木娘会成为十里八乡最厉害的神婆。 果不其然,在二十一岁的那年,木娘突然不呆不傻了,有天早上就突然安静起来,做出来一个打坐的姿势来,末了就对爹娘说,孩儿不孝,这二十年来尽拖累父母了,今日她的窍穴已开,只要点三炷香,仙家随时可以上身,到时候,有什么想问的,就直接问,仙家会把答案直接告诉自己,这一辈子,她不打算嫁人,只留在家中奉养爹娘。 木娘的堂上,一共有五位狐仙,五位蟒仙,五位黄仙,还有一位虎仙,一位狼仙。这几位仙家平时都在山洞里修行,有两位蟒仙在木娘身边护她左右,还有一位黄仙负责传报消息。 村民家有的问姻缘,有的问钱财,有的问疾病,凡是问的,交上三十三文钱,木娘就会立三炷香,不一会儿仙家就会上来,这时候木娘抖了几下后,声音都会变了,说话也文邹邹的:来者何人?所谓何事?八字生辰,一一报来。 有时候仙家会要个烟杆来抽,有时候又会要一碗酒来喝,但是不管喝多少,木娘在醒过来之后都会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从没有喝过酒吃过烟一样。 随着木娘的名声逐渐外传,也有许多外地的人特地来拜访她,还有的人家里小孩体弱多病的,还带着孩子来木娘家找仙家认干亲,让仙家保佑小娃平平安安地长大。 如今,木娘已经四十多了,至今也没有嫁人,赚的钱都给了爹娘。平日里,她也是劝人行善,多多积德,孝顺双亲。 这些事,清水村里面许多稍微上了点年纪的老人都是知道的,村里还有人去问过事儿,回来后一个村子的人都围过来问,都说木娘十分灵验。 这些余李氏也是知道的,虽然她是清水村里少有的不爱吃瓜的婆子,但架不住旁边总是有人在叨叨,因此也被迫听了一耳朵。 不过呢,余卿卿一家和木娘是完全不同的。 土地神是福德正神,受玉皇大帝敕令,在天庭有自己的职位,掌管地方土地的收成,察看地方人民的善行恶行,需要遵守许多神仙的规矩。 其中一个规矩就是,正神不能附体,不能过多掺和世间俗事,因此对余卿卿一家,只是在梦中嘱咐一二。 各地的灵异之事在村里常常传来传去,因此余老二一家这各种奇思妙想,创造能耐,让余家的兄弟们不得不去相信,自家老二是有着奇特的造化的。 其他的,问,不敢问,余李氏在这方面正经地给其他人下了规矩。 自家老二是得了神仙造化,但是一点消息都不能透露到外面去,否则自家的这些福分都会被收走。 谁敢问呐这是,跟着老二混,好好赚钱便是。 然而这天,老余去了老宅,又叫上了老三夫妻俩,几个人开了一个会议,这个会议可把他们心里闹腾得不行。 “最近,我这儿那么大动静,你们也知道。”老余的开场白很简单。 俩兄弟对视一眼,他们当然知道,他们怎么能不知道呢,只是娘打点过了,不能问。村里的人每天都在试图问,唯独他们要忍住,不能问,倘若能问,那便是老二主动告诉的时候。 “我们一家,最近改变大,动作也多,至于什么原因,娘肯定也偷偷跟你们说过了。” 老大老三点点头。 “但这之前,都是小打小闹,我今个儿找你们过来,是要商量一件大事儿。 你们也看到了,我家这几天正在招工建房子,在咱村后头的大山的半山腰上。为什么呢,你们肯定很好奇,之前我家跟村长家透露了一点,说是怕会有洪水。 我实话跟你们说,如果只是怕,我也不会举一家之力去折腾,我们一家收到了来自神仙的示意,他告诉我们啊,这村子在三个月之后会面临一场大洪灾。” 老大老三:!!! 第四十六章 还挺有钱 老大:突然觉得自家还挺有钱的怎么回事! 一下子见到那么多银子,让余老大还有小余李氏都有些吃惊。 平时种种田,砍砍柴,田里不忙了就去镇上找点小工,小余李氏平时也有接一些小绣活,赚来的钱,有时候偷偷扣上几文钱,剩下的就都交给自家老娘了。 钱,交给谁管都一样,反正吃喝方面,不说多好,老娘也不曾苛待,三个小子几天还能吃上一个鸡蛋,足够了。 余家的基因里面就渗透着俩字:老实。老实干活,老实往家里赚钱。 万万想不到竟然赚了这么多! 余李氏像是看透了老大的心思,嗤笑了一声,“多是多,你不会还真以为都是你夫妻俩赚的。 我和你俩说,这大部分可都是老爷子年轻时候就开始攒的家财。你们祖父祖母那一代的恩情也占了一些。 分家的时候,咱没有把这个拿出来,是因为那本来就是我和你爹的养老钱, 倘若你们哪天真的走投无路了,或者犯了啥大事,不得不需要银子保命的时候,我才打算把这钱拿出来给你们用。 眼看咱俩也到了快入土的年纪了,本来是等几个大孙子娶媳妇时候多拿出些用,没想到赶上如今这事儿。 虽然老二家的发达了,但是他的发达,没有沾咱老宅家的半点光,那都是他们一家自己拼出来的。 他们愿意把这么大的事,告诉自家,也替咱们都做好了打算,咱也不能白白享受不是。 这些银子,你就都给他们带去,让他们不要担心银钱的事儿。我就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要丢下余家的任何一个人。 不管是多大的灾,多大的难,余家一个不少,才是最重要的。” 听了这话,余老爷子也磕了磕烟杆子,说: “你娘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虽然说钱很重要,但是,咱家家族的延续更重要。 这次的事儿,不是小打小闹,你也记住你作为长兄的责任,你爹娘我俩,都这么大把年纪了,更多的事儿就要交给你们兄弟仨了。 切记,要团结!别整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知道了吗!”老爷子一向啥事不管,只管乐呵的。 这次却带了十分的严肃。 余老大夫妻俩连连点头称是,说知道了,记住了。 在一边的余家丰收三人组,三个兄弟安安静静在边上坐着。 余大米已经近二十了,在这儿已经是可以顶立起一个家庭责任的汉子了,爹娘爷奶说的,他心里也清楚的很。 作为小一辈里面,最大的哥哥,他心里也暗下决心,要保护好自己的弟弟妹妹们。 虽然说,青妹妹是个丫头,但是大米觉得,这个妹妹比许多村里人庄汉户,都要聪明有主意的多。 他打算回来去找一下青妹妹,问问她,有什么主意自己可以帮上忙的。 聪明的余卿卿,在跟建房的匠人们探讨清楚自家的房子怎么建之后,就继续窝在屋子里,睡觉,驾轻就熟地进空间,做香膏。 今天玲珑香坊的马车来了村子里,村里的人发现往余老二家走的时候,已经见怪不怪了。 香坊的管事送来一大批定制的瓷罐,按照她的想法,釉色分为浅绿色,浅红色,浅紫色三种,形状小巧精致,盖子上画着一朵云,大概是香坊的标志。大小有两种,一种是二两装的正装。另一种就是她提过的二钱装的试用装。 距离她交货的日子还有两天,她一次性做了仨大桶,叫上老余和老吴一起帮自己分装。 忙得焦头烂额的老余连连摆手,跑进了山里继续看自家房子修建的如何。 村里一共四十九户人家,有的人家多,有的人家少的,加在一起,一共三百多口人。 他在村子里,一共招了三十个汉子,这三十人被他分为三组,砍松木的,建围墙的,还有给建房队伍搭把手的。 还请了三个婆子负责后勤,端水送茶,清理场地,处理一些杂事,琐碎事,一天二十文的工钱,对于这些婆子来说,已经是十分满意的工钱了。 她们这个年纪了,女红这类的,眼睛不行了,田地这类的,力气也不够,平日里只能带带孙子,在村里叨叨八卦吃点瓜,哪有这样容易赚来的钱用来填补家里。 村里的人很少碰上这样的活,路程近,比去镇上给的多,汉子一个个下了埋头狠劲干,婆子们也不多说话,见缝插针地找活儿做。 好些个村里的贤惠媳妇儿,自发前来送茶送水,给自家汉子擦擦汗,又贴心地啰嗦几句。 住在村西头山脚下的齐田户也应聘上了,还带来了自家的狗狗大黄,这条狗比齐田户在村里的存在感还要强,不少人见了齐田户,都要先问一句:大黄呢?有时候大家聊天扯到齐田户的时候,也不会直呼他的名字,而是直接说,大黄家的。 因为离山住的近,大黄家的对山中捕猎这方面,颇有些小心得,他在干活时候挖到了一个兔子洞,几锄头下去,几只受惊的兔子顿时四散而逃,身旁的大黄早已虎视眈眈,一个灵巧的饿狗扑食,就抓到了一只。剩下几只被招呼着,和旁边的汉子们一起,抓了个干净,这一洞的兔子,全家覆没,一个不留。 几个汉子得意洋洋地揪着兔子耳朵拎起来,叫来媳妇,让她们放筐子里带回家。 另外有几个汉子打趣说:见者有份!见者有份! “那好,那你晚上来咱家吃烤兔子!”齐田户是个单身汉,一人一狗吃饱,那就全家不愁,他和大黄一人抓了一只大肥兔子,乐的很,听旁边汉子起哄,就很大方地开口邀请。 好客淳朴是村里人一向的风俗,交情也建立在平日里大大小小你来我往的生活点滴。 其实,那些没捞着兔子的汉子们也都是随便说说,哪能真冲着一个兔子就去人家里蹭饭,何况野兔子肉还算是比较精贵的,一般村民是吃不到的。 其中有个人实在是馋这口,就忍不住对齐田户说,那你今晚带着兔子来咱家,让你嫂子给咱们烧一顿好的,咱们再喝点小酒!不醉不归! 齐田户举着兔子,仰头应声:好嘞。 几个人一边干活,一边哈哈大笑,婆子媳妇们则凑在一起叽叽喳喳,林子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第四十八章 香铺生意 次日上午,玲珑香铺的马车到了村里,大部分的村民都去了老余建房子的地方嗑瓜子看热闹,围观马车的人并不很多。 随着马车来的,还有刘思娘,第一次交接货物,她唯恐出了什么纰漏,干脆自己也坐着车过来了。 余卿卿的香膏已经分装好,三种味道的正装各八十罐,分装各二百罐,这一批的罐子已经分装完毕,搬走了货之后,马车上又差人放下来下一批需要的空罐子。 临走前刘思娘邀请吴氏母女随她一起,说是她专门为了这次香膏的销售开展了一次大活动,想以最热闹的方式将这香膏给宣扬出去,争取让它成为镇上最火热最流行的单品。想凑热闹的老余也厚脸皮地表示跟着去,被吴氏拍开了。 可以看出,刘思娘对于这次香膏的销售多么寄予厚望。 在去县城的路上,余卿卿提出了一些建议:咱们这个香膏的数量有限,不能放开了卖,一是卖的多了反而显得廉价,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二是自己能力有限,没法提供打更多数量的香膏。 故而,最好的方法。是每天限量销售,每人限购三罐。物以稀为贵,东西是买不到手的才更香。一来二去,这个香膏在镇上居民的心中那价值就肯定上去了。 刘思娘听了,连连称是,她觉得,这个小丫头可实在太厉害了,年纪和个头那么小,却多智近妖,提出来的每个想法都很有意思,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很周全,越想越有道理。 看她爹方才死皮赖脸要跟着去的模样,再看看她娘坐在边上一声不吭只知笑的样子,刘思娘突然很纳闷这普通的农户家庭,是怎么生出来这个心思奇巧的丫头呢。 想来想去,想不通,算了,不重要,只要能赚钱就好。 很快,一行人到了玲珑香坊的门口,几个姑娘迎上前来,扶思娘下车,管事招呼着人来搬货物,不停地唠叨说:小心!小心!这罐子精贵着呢,都给我小心搬来。 余卿卿瞅过去,店里的c位柜台已经布置好,下面一圈圈精致的绢花装饰,旁边还站着两个姑娘,穿戴相同,打扮讲究,神态自若,一副随时可以为快步向前,为顾客介绍产品的样子。 香膏罐摆上去后,整个柜台就成为了店铺最亮眼的一块地方。 刘思娘站在门口,先是命人点了一串炮仗,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又派几个姑娘在门口招呼,那架势竟然和电视剧里的青楼场景颇为相似,不过青楼里面招呼的都是“大爷~”,香坊的姑娘们则都是嘴甜地喊“夫人”、“姐姐”。 为此,刘思娘还特地培训过姑娘们怎么招呼,记住了:年纪大的一律喊姐姐,不许喊大娘大婶婆婆这类带有岁月感的称呼。年纪和自己差不多或者稍微大点的,一律喊“妹妹”,小一点的就“小妹妹”,反正,务必让他们感觉自己很年轻,或者看起来很年轻。 这一句称呼,虽然很小一个点,却格外的管用。店里姑娘们随口一句姐姐,几个大妈立马惊讶地摸摸脸,摆摆手说,啊呀,我这年纪都快当你祖母了,还喊什么姐姐,姑娘们就嘴甜甜的说,怎么会呢,您看着可年轻了,喊大娘怕给您喊老喽。您看咱们店里好多适合您这个年纪用的胭脂水粉,还有最新出的百花香膏,您若是用了,保管还能再年轻几分! 这一通鬼话说下来,把几个“姐姐”哄的咯咯直乐,拎着孙子孙女就进了店里。 刘思娘在门口,清了清嗓子,跟早已在香膏柜台前排队的女人们说道: “这几天,想必大家都对我店独有的百花香膏有所了解了。这三款香膏香气怡人,清雅幽凉,有了它,你将不为夏天的蚊虫叮咬而烦恼,其中含有的天然中药成分,更是能让你心情舒缓,神思安宁。其中种种好处一言难尽,但凭诸位顾客自己感受一二。 今日是售卖百花香膏第一日,所以特惠八折销售,原本正装每罐五两银子,现只要四两,分装每罐一两银子,现只要八钱。每人限购三罐,买两罐以上者皆赠送分装小罐一瓶~欲购从速哦~” 余卿卿:虽然大部分都是自己提出来的想法和建议,但是刘掌柜这个上手程度如此之快,她真不是穿越来的吗! 吴桂芬:成本不到五十文一罐的东西,转头就五两银子卖出去,还非要拉我们母女过来看,这是为了给我们心口戳刀子还是戳刀子呢?万恶的资本家! 但,一想到卖完以后会有的分红,吴女士又乐了,资本家真香哎呦喂。 二人心中的吐槽,挡不住店里顾客们的一波又一波的热情。买一瓶不够,除了自己和家里孩子,还有婆婆妯娌这类的可以送点儿,自己丈夫就算了,平日里喝茶唠嗑的老姐妹们也需要一罐~有的人多拿了几瓶要结账,被通知最多就只能买三罐,依依不舍的放下就立刻被人给买走。 好在香膏只上了第一批,卖空了便卖空了,明天还有货物可以跟上。 分装尤其受到普通人家的欢迎。后面的人抢不到香膏后,就在店里转悠买些新的东西,店里生意十分兴隆。 晌午,刘思娘请吴氏母女去附近的酒楼吃饭。 闻香阁的小二似乎对刘思娘十分熟悉,见到后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问都没问就领着去了包间。 这还是吴氏两个第一次来古代的饭店,一楼是散座的厅堂,二楼是一溜儿的包间和茶室,装修清雅,没有一般饭馆的吵吵嚷嚷,若隐若现中传来沉香的气味和古琴的声音。 这是一家很高档很讲究的酒楼。 三人坐下,小二上了壶茶,招呼着点菜,刘思娘淡淡一句,跟从前一样,小二便好嘞地退下了。 转过头,刘思娘看向余卿卿时候,便带着十二分的欢喜,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今天的生意,你们也看到了,多亏了你呀青丫头,你的主意都妙极了。咱们这生意,真是做对了。” “是刘掌柜精明强干,很有经商头脑,我只是随口建议了几句而已。”余卿卿客气回道。 两个人互相吹捧一番,刘思娘转而夸吴氏教女有方,吴氏皆傻呵呵地笑着应下。 当奉承话碰上老实人,就看谁脸皮比较厚,谁就可以撑到最后。 三个人大快朵颐一顿,就回了香坊里继续照看生意。第一天的香膏虽然已经卖完,但其广泛的宣传效应使得一直有人进来问,得知卖完了恨不得拍大腿,就顺手买了点其他的结账走了。 刘思娘估摸着,这生意比往常要好上五成左右,香膏带来的潜在价值,比它明摆着的价格要多得多。 不料,下午,突然有个妇人,带着她的孩子在店门口开始哭闹。那个孩子一身的红疹,看着有些恐怖。 那个妇人堵在了店门口,大声地哭嚎,说玲珑香铺家的香膏有问题,害得她家小孩毁容了! 第四十九章 你看咱爹 这个妇女衣着还算考究,孩子也收拾的齐整,两个人往门口一站,嗓子一嚎,那声音极大,又凄惨。路边的人纷纷看过来,逐渐围成一个圈圈,一层叠一层,你挨着我,我挤着他,见缝插针地往里面看。 其中有不少,都是玲珑香坊店铺里走出来的客人。 随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嗡嗡的议论声也越来越大,大家对着香坊指指点点。 那个妇女看人围的差不多了,也停止了没意义的哭嚎,可怜巴巴地对众人说: “天可怜见的,诸位乡亲们,我家娃子苦啊! 今天上午,这家玲珑香坊推出了一款香膏,我费了好大劲买了一罐,就是因为听说这香膏可以防蚊子。 最近我这娃被蚊子烦的睡不着,所以一听说有这样的香膏,我立马就买了一罐,给儿子抹上。 谁料到啊,这家老板的香膏有毒!我儿子摸了之后,身上到处都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连脸上都有啊,你们看看!” 说着,把自家孩子身上的袖子、裤腿往上扒拉了一些,露出了长满红点的胳膊和腿。 还好是个男娃,不会因为衣服被扒开而影响声誉。 围观的人一片哗然,里面还有几个上午买过香膏的,虽然他们大部分拿到手就直接抹了,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五两银子买来这么一个危险的东西,他们觉得不值。 一个两个就开始嚷嚷要退货了。 没有买的则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手慢。 被围在中间的那个妇女,又开始哭闹,一边说要退货,一边说要玲珑香坊负责她家的全部损失。 刘掌柜听到动静,快步走了出来,一些人认出来了她,隔着人群就喊到: “掌柜的,亏我们那么相信你,你却卖这种有毒的东西!” “对啊,我可没少在你们家买东西,你就这样对咱们这些老顾客的吗?” 刘思娘心急极了,她跟青丫头是探讨过这个香膏的具体成分的,自己,以及店里的姑娘们,都亲身试用了六七天,这里面的材料天然无毒,气味怡人,有镇定安神的作用,不可能是他们所说的那样。 这对母子,要么是因为别的原因长了这红点,要么就是打着主意来陷害自家的生意。 “诸位顾客,小姐,夫人,你们听我一句。”刘掌柜心中再是焦急,面上依然带着沉稳的神色,多年的掌柜经验使得她第一时间就稳住了心神,整理好了言语: “大家都知道,我玲珑香坊开了已近十年了,我家店铺里面的货品质量,你们也是十分了解的。 这次的香膏虽然新颖,但是绝对无毒无害,我这家铺面就在这儿,我不可能为了卖一罐香膏,就把咱家这近十年的声誉放在下面踩,这种断自家根本的事儿,我如何做得出? 我也知道,大家一看这个孩子一身的红点,同情也是后怕,但是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具体什么原因,还是要请专门的大夫过来看一看再做定论。” 刘思娘这一番有理有据又真诚的话让围观的群众冷静了好几分。一些人便说要请大夫过来。 “哎,这儿,我是大夫,我是大夫!”人群中突然挤出来一个男子,一身深灰色的长袍,个头还挺高,面相很老实,怀里抱着个篮子,篮子里面放的都是炮制过的草药。 这时代的人们,对于大夫还是很敬重的,听闻有个人自称是大夫的,都退后把位置给他留了出来,几个好心的大娘就说:“大夫,您快您给这个娃看看,这一身的红点子,怕不是会影响以后他找媳妇儿,。” “哎呀,大娘您心可真好,怪不得看着年轻又慈祥~”这男子先是一通乱夸,把这大娘夸得一跺脚,“净瞎说,哈哈哈哈哈哈…” 旁边的几个大娘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气氛没有了之前的僵硬。 站在刘思娘身后的吴氏母女:…… 余卿卿戳了戳她娘的腰:娘,爹他当着你的面夸别的女人。 吴氏:拳头又硬了。 有形容男人怕老婆的,叫耙耳朵,也有形容吴氏这种媳妇的,叫窝里“横”,吴氏在外面都是娇娇柔柔的,有时候还有点傻白甜的味道。 但对着老余的时候,她的气场立马一米八,比老余还高了两厘米。 不过在老余眼里,自家媳妇的再“横”也不过是傲娇,就算有时候一小拳头,一小巴掌招呼过来,看似恶狠狠的,对老余来说,有感觉吗?其实没感觉。 但是他总要哎呦哎呦地叫几声,有时候还眯着眼,撇着嘴说疼,有时候吴女士以为自己真的不小心打重了,过去给老余吹吹揉揉,老余就一边谢谢媳妇儿一边对余卿卿耍鬼脸。 总而言之,老腻歪了。 这对老夫老妻的狗粮,自她记事记事以来,已经吃了近二十年了。 一朝穿越成小娃,爹娘也年轻了二十年,她还要重新吃一遍这粮。 吴氏在边上捏起了小拳头,却看到人群中自称大夫的老余朝自己看过来,还抛了一个媚眼。 第五十章 这是过敏 吴氏:……这人,老不正经! 人群中的老余摆正了神色,走近那对母子。那个妇人还有点抵触,不让他靠近,老余就只礼貌地问了几句: “你说给孩子涂了香膏,你都涂了哪几个地方?” 那妇人回想了一下,“我给娃涂了胳膊,手脚,还有脖子,孩子平时皮,手脚那里有时候会露出来被蚊子叮。” “你家孩子除了摸过这个香膏,中午还吃了什么嘛?” 妇人说:“吃了午饭,之后家里长辈从外地带了点稀罕水果,我儿也尝了一个。” 又问:“你家孩子,你问问他,他身上哪里最痒?” “娘,我痒,我嘴巴,脸,还有手心,都好痒。”那个孩子没等娘问,自己就说了出口,他一直想抓,但是又被娘按着说不能随便抓,难受死了。 老余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答案,他问,“你家娃中午吃的什么水果,能告知一下吗。” “是芒果,伯伯从岛那里带过来的,伯伯说,叫芒果,甜甜的,可好吃了。”这个娃已经学会抢答了。 老余心中有了八成的底,他温和地说,“让我看一下小病人可以。” 老余一步步的询问,看似莫名奇妙,却已经切入了主题。妇人对他逐渐地消失了警惕心,再加上小孩在旁边哭闹,她就把小孩递给了老余,让他查看。 老余撸开衣袖看了几眼,心中确定了十分,开口说道: “你家这个娃,风热邪气入体,是过敏性的荨麻疹,并不是中毒。而且,这个过敏,不是因为香膏,而是因为吃了芒果的原因。” 那个妇人听了,很不乐意,立马说道:“不光我儿吃了,我家老太太,我丈夫,我,我们都吃了,唯独就我儿这样了,怎么会是芒果的原因?” “对芒果过敏的人并不多,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是这样。你瞅,”老余指了指男娃发红的嘴唇和面颊,“这里是他过敏最严重的地方,为什么,就是因为那是他吃芒果时候,沾染果汁最多的地方。” 又指了指小孩的脖子和胳膊腿,“如果是香膏引起的不适,那最应该发红发痒的地方应该是这里。” 旁边人听了纷纷点头,感觉老余说的很有道理。 “请问你那香膏还带在身边吗?”老余不慌不忙,又问。 作为证据,妇人当然不会把它给扔掉,从兜里就拿了出来。 老余接过去,“不介意我用下。”妇人心说,这玩意她可不敢用了,就点点头,老余就下狠手扣了一大坨,往胳膊上抹抹,又往脖子上抹抹,看得妇人嘴角一抽,说不上是心疼还是什么。 自家这个臭闺女,天天做那么多香膏,也不害的记得给爹留点儿,说都要留着卖钱。每天自己去山里,都被虫子叮得一身包。 这个老娘们,不辨是非,自家儿子那么难受,不送去医馆却来这儿搅事情,坏我丫头的赚钱大计,哼,我这就多用点你的香膏,让你心疼,让你心疼! 一边抹一边说,“你说这里面下了毒,我这就以身试毒哈,你不会介意,还有没有别的乡亲啊,想来试一试的,实践出真知嘛,有没有问题一试便知道。”几个爱凑热闹又爱占便宜的人就上前了,老余一人给分了一坨,跟东道主似的,一点也不客气,“你们都来试一试啊,五两银子一罐的香膏呢~” 越来越多的人,听了价格后前来一抹,感觉清凉又舒爽,一点也没有妇人儿子浑身起红点又瘙痒的情况,大家纷纷相信了老余。 这个麻烦瞬间变成了香膏推销大会。 刘思娘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她当然认出来了老余,就是今早去青丫头家里时候看到的那个油嘴滑舌的爹。 这时候,看他逻辑清晰又很有条理把自己的大麻烦给解决了,刘思娘心道:终于知道这青丫头的机灵从哪儿来的了。 为了避嫌,让人家以为老余是自己请过来的“自己人”,她隔着人群对老余拱手一拜,“谢谢这位大夫为我店仗义执言,查清原委,我刘思娘感激不尽。” 老余也拱了拱手,跟大家伙的告别,挥一挥衣袖,离去了。 临走前,还对吴氏母女对了个口型:医馆见~ 余卿卿:一罐钱? 吴桂芬敲了敲女儿的头,啥钱,满脑袋瓜子里面都是钱。 你看你爹带着一大篮中药,一看就是要送到医馆去卖的。他是说,让我们去医馆找他! 余卿卿摸了摸脑袋,娘不愧是跟爹做了二十多年夫妻的人了,这默契,绝! 第五十一章 炮制药材 麻烦被解决了,香膏的名声也重新被找了回来,大概是跟现代的“黑红也是红”说法一样,玲珑香坊门口,因为闹事的妇人,吸引了极大的人流量,这时候误会解除,这群人就一窝蜂地往店里钻,去过的没去过的都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余卿卿和吴氏跟刘掌柜客套告别,让她赶紧去忙自家的生意,之后,两个路痴就开始跌跌撞撞找起来老余去的医馆。 “你爹也是的,什么医馆,也不跟我们透露一下名字!” 两个人一边问,一边找,找了好几家都没有找到老余,两个人的怨气越来越大。 终于,在县城里最大的医馆门口,挂着“御仙堂”巨大匾额的铺面下,二人看到了老余那又十分熟悉又欠揍的背影。 这时候的老余正得意洋洋的跟掌柜显摆自己炮制的中药。 “大肥…啊,不是,于掌柜的,咱们的姓都那么像,我也不跟你藏什么,你看我这祖传的炮制手法,是不是比你们的好得多。您一看是见多识广的,我这几种炮制手法您一看肯定知道它这价值。” 柜台前一个看起来面色很好,看起来颇年轻,却留着长须的男子,正是上次从老余那里花了一百两银子收购药方子的大肥羊。他一边翻着老余手里的药材,一边“唔,唔”的应着,“确实不错,看能看出来一些,用起来效果还需要证实一番……” “没问题,您看我这带来的,其实就是一副药的配方,专门治伤风的,回来您就用这副草药熬药,来做个对照实验,要是效果好的话,下次我再来跟您谈这生意。” “行,谢谢你余二弟,这副草药的价钱我会额外给你,就当做我从你这儿收的。”于掌柜虽然很喜欢收钱,但是对待钱财并不贪婪,相反,他很正直,一点儿小便宜也不愿意占。 老余连摆手,“那不用了,那不用了,于掌柜,我称呼您一声于大哥哈,咱们这合作关系以后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不过是一副草药,有啥可计较的,就当我带回来跟于大哥探讨医术之用了,切莫客气哈。” 于掌柜:这就于大哥?喊上了? 自己好歹是御医第三十九代传人了,凡是镜朝的大夫们,见了自己都要称呼一声于老的,没想到自己客气了一句余二弟,这于大哥立马就被安排上了。 这兄弟怕是不光医术是祖传的,厚脸皮也是祖传的呢。 老余知道自己这笔卖炮制技术的生意是成了大半了,心满意足跟大哥道了别,甩着膀子就出了店门,刚走两步,就听到自家媳妇压抑着声调的声音: “余常青!” “哎,哎?媳妇你叫我,丫头也在啊~” 没错,老余的原来名字和这古代的名字还有点儿联系,一个是大树,一个是常青,两个名字,听起来就很绿。(?)只不过在村里的时候,吴氏很少叫他这个名字,提也不敢提,怕被人听到。 余卿卿的名字,也是从她爸的名字里面取出来的谐音字,因为老余觉得叫余青青,太土了,听起来跟乡下闺女一样,卿这个字,就好听,还有内涵,看起来文邹邹的,就是闺女小时候罚抄名字的时候,要苦大发了。 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家闺女还是用上了这个“太土”的名字,连着自己都变成了“大树”,吴妈变成了“小花”,终其原因,那就是作者的恶趣味。 “老余,你让我们来找你,又不提前跟我们说一下你要去哪个医馆,你知不知道我和你闺女俩,跟无头苍蝇似的,一会往东跑,一会往南跑,把整个县城的医馆都转了个遍,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娘俩得了啥不治之症。” “对不住,对不住,媳妇~我这不是看你们出门了,我看不到你们,心里也怪不得劲的,就拿着前阵子炮制好的药材来这医馆赚点零花钱呗~正好碰到丫头她合作的香坊出了问题,怎么样,我表现得还不错~” 老余本来是在道歉,说着说着又得瑟起来。 平时在村民还有村长面前,还算正经,一到了自家人面前,就不停地摇尾巴。 谈到刚才的事儿,吴氏就消了大半的气,确实,刚刚若没有老余挺身而出解决了大麻烦,店铺连同香膏的生意都会大受影响。 看在他守住了自家钱袋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且都来镇上了,就顺便再去买点排骨,炖个汤,给父女俩补补。 这几天,丫头费脑,老公费力,别的不一定能帮上,吃的一定要跟上。吴氏一秒钟又切换到贤妻良母模式。 见吴氏脸色缓和,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啥,老余蹭的一下跳到媳妇身边,挽着她胳膊走了,剩下小短腿余卿卿拿着篮子在后面跟着。 第五十二章 雨衣完成 买了两斤排骨,还去杂货铺买点儿干海带。 他们这地方虽不在沿海,但是离海还算近,一些海货处理过的,也有往这里销售的,像虾皮,紫菜,海带这类的,贵是贵了点,能买到就是好的,很提鲜,老余家里喜欢加这些,比如说把虾皮磨成粉,当做调料加进菜里,既能补充一定量的钙和微量元素,又能让饭菜更鲜美。 回到村里,吴氏去厨房里做晚餐,老余依然去山上看进度,余卿卿则想起来她之前拜托袁家姑娘们做的雨衣。这好些天过去了,她的雨衣应该完成的差不多了。 敲了袁家的门,开门的又是老三袁珠钗,她见到余卿卿就说,“你可来了,青丫头,你定的雨衣我们已经做好了,今个下午我和老幺一起去你家送衣服,你们却关着门没有人,我还打算明天再去一趟呢!” 说完就领着她进院子了。 碰巧迎面遇上准备进灶房的袁大娘,其实袁大娘没有多老,余卿卿看她五十多岁,按照古代这个磋磨程度来说,年龄应该在四十来岁。 不过在这儿,四十来岁也属于“高龄”到可以抱孙子的年纪了。 袁大娘长得偏瘦,穿着一身褐色襦裙,因为家里都擅长针线的原因,那裙子上面虽然有几块补丁,位置和拼接却有几分美感。她家姑娘们也都和她一样,都是瘦瘦的身条子,只有老幺袁宝钗还带着点儿婴儿肥。 从袁大娘的眉眼上看,年轻时候应该也是个俊俏的,就像现在她的大闺女一样,眼神中带着几分坚韧,应是由于自家男人过早离世,不得不撑起来一整家的姑娘的重担带来的改变。 余卿卿在打量袁大娘,袁大娘也在打量着余卿卿,这个丫头最近可是村里的风云人物,看起来小巧可爱,气质却很稳重,眼神中带着同龄人根本没有的成熟,这些自家丫头是肯定看不出来的,袁大娘经历了多少人情冷暖风风雨雨,对看人早已有了自己的见地:这个小丫头,不简单呦。 说是这么多的想法飞速而过,对于两人来说也只是打个照面的功夫,袁大娘对余卿卿笑着点了点头,余卿卿也礼貌的问了声好,袁大娘转头进了灶房,老幺在里面给她烧火,余卿卿则进了厅堂,袁家大姑娘二姑娘正在屋里比划她的雨衣。 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一个小号的红色斗篷雨衣,袁金钗正举着它,对余卿卿说:“青丫头,来试试~” 余卿卿把雨衣拿到手,发现质地很实在,布料比普通的棉布厚实多,表面一层熟桐油刷的均匀,针脚细密齐整,堪比缝纫机,胸口那儿还绣了一朵小蔷薇,应该是为了青丫头专门绣的。 余卿卿特别满意,三个姑娘也很开心,围着她就帮她给套上了,又给她带上与衣相连的帽子,帽檐还多加了一圈花边,看起来又精致又好看。 没有镜子,余卿卿只能低头看看,三个姑娘在旁边眼神囧囧发光,老二袁银钗嘴里还在喃喃着:太可爱了太可爱了……仿佛现代看到什么萌物般的痴汉样。 余卿卿抬起脑袋,一本正经地说:“谢谢袁家姐姐们,这一套雨衣我很喜欢,你们也太用心了。” 姑娘们看她又小又要装作成熟大人一样说话的架势,感觉又被戳中了什么萌点似的,乐得不行,袁大姑娘就不着痕迹地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说:“做得好,那也是因为你对我们的信任,剩下的我都给你拿出来装好了,你这么小肯定抱不动,过会让二丫和三丫帮你抱着送回家去。 对了,这是之前你给我们买布料的二两银子,我们没有动,因为呢,我们也有个小小请求,就是你这两套雨衣,我们也都喜欢,所以我们以后可不可以再继续做这个雨衣,卖给村里人或者镇上去,我知道我们这个请求有些过分…但是…” “没有但是,袁姐姐,你太客气啦,这个雨衣我只是提出来了想法,具体那都是你们做的,以后你们想卖就卖好了,我把这个版权交给你们啦~以后还有什么新颖的东西我也会拿过来给你们做的。” 在现代,设计版权是很重要的,圈子里的抄袭虽然屡见不鲜,可一旦被抓到了,解决起来也很麻烦。 古代没有那么注重版权,余卿卿脑子里的新颖东西也是非常的多,从一开始找何家做的桌椅,到镇上卖给壮汉的麻将,还有给袁家姑娘的雨衣图稿,对她来说,都只是小小的一部分,能给村里人带来方便和钱财才是她最想要的。 袁金钗虽然不懂啥叫做版权,只觉得用余卿卿的想法来赚钱是不对的,但是既然得到了青丫头的同意,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四个姑娘都很开心,热情把桌子上的几套雨衣都抱了起来,帮她送回家去。 第五十三章 一般不笑 回家后,看吴氏晚餐还没整顿出来,余卿卿又抱着老宅家的雨衣送了过去。 老宅吃得早,小余李氏在屋内收拾桌子,余李氏在院子里的鸡圈旁收拾鸡屎,收拾出来的鸡屎不会随便扔掉,都留下来留着沤肥种庄稼。 余卿卿一个人抱着四件大号的雨衣费力敲门,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大块布堆在门口。 那敲门声也小的可怜,最后这堆布里面传来了声音:奶!奶开门,我是青青。 整完鸡屎的余李氏听到了,拿着簸萁就开门去了,看到门前一坨奇奇怪怪的东西时候,还吓了一小跳,手里的鸡屎差点抖出去。 看到一双熟悉的小脚,余李氏拂拂胸,骂道: “你个小丫头片子,天还没黑呢就扮鬼吓唬你奶!” “奶,这可是好东西。待我进屋拿给你看,你一穿就知道。” “就这?好东西?稀里哗啦的,看着就不贴身,你还给我穿,你奶要是穿了,那嘀哩哐啷跟隔壁村的孙二流子都一样了!”余李氏嫌弃地说道。 一会儿后… 余李氏稀罕地摸着身上的青色斗篷,斗篷边角还绣着一些白色云纹,她带上斗篷后面的大帽子,感觉自己被遮得严严实实的,“青丫头,这真是你做的?这真能不被雨滴嗒湿? 我跟你说,咱家那套蓑衣,我看它不顺眼很久了,又厚又重,那个帽子重得我脖子都能压垮,那蓑衣披身上跟野人似的,还总是一会儿湿一片儿。 你看这,这斗篷,你说这叫啥,雨衣是吗,又轻便,又宽敞,还严实。” “这是我想的,找袁家姐姐做的,奶你喜欢么,我只给你一个人做了呦。”余卿卿知道她奶是个口嫌体正直的,笑眯眯地逗她。 主要是她奶的这气质,跟她小学时候的语文班主任像极了。 她班主任也是个快退休的老奶奶,平时常常板着脸对他们,可一旦班里有任何小朋友有什么问题,她都会特别耐心地帮小朋友解决。 有一次班里同学在教室门口看到一只迷路的小奶猫,班主任奶奶就呵斥他们,让他们不要围在一边,一个个地都回去教室里读课本,告诉他们猫咪很危险,会挠伤人。 余卿卿却从窗户那里偷偷瞥到了班主任蹲下身,小声喵喵叫了两声,那个奶猫凑近了几步,就被奶奶抱进了怀里,笑得一脸甜蜜。 直到五年级时候,班主任奶奶退休了,余卿卿去她家里拜访,还看到了已经长成了胖墩的猫咪,在门口的摇椅上晒着太阳。 她在这个时代的奶虽然说话刻薄了点,为人嚣张了点,三观还是很正的,过去的事也不会与人计较。大伯上次受奶的旨意把家产全部带来,就可见一斑。 听到余卿卿那小嘴叭嗒的,余李氏撇撇嘴,“只给我一个人做?你会不给你爹娘做,你这小丫头子,不老实,这边上这两套是个啥?” 说着举起来另外两套连体雨衣,能分辨出来裤腿和袖子,但奇形怪状挺丑的。 余李氏皱皱眉,不想试,就招呼:大米,大谷,过来。 正在后院清理农具的两试验品兄弟就闻声进来了。 “奶,咋了?”大谷问。 “青妹妹来啦。”大米看到余卿卿也在,打了声招呼,一看他奶手里的东西,心想果然又是自家妹子整出来了新的玩意。 “喏,这是青丫头做的雨衣,你们试试。” 余谷就后退了一步。 余李氏眼尖地看到了他这小动作,开口就骂:“你怕是山猪吃不来细糠,青丫头怕你们在雨里干活麻烦,专门给你们做的雨衣,这种好东西你还躲,躲个啥,大米,你试试。” 大米比较老实,就穿上了。 余卿卿:哈哈哈哈哈哈。 余李氏:呵呵呵呵呵呵。 农村汉子,大多穿着短打,套进雨衣里也没有多少累赘,就是将前头的布条一个个系好,又戴上连着的大帽子之后,余大米感觉自己说话声都变得嗡嗡的,外面的声音听着也有点模糊。 但是他没有看错,面前的这三个人都在笑。 他实诚地说道:“奶,这个挺轻便,还结实,还防水,这样下了田,也不用担心光脚在泥里踩到石头,也不用担心蚂蝗了。” “唔,确实,呵呵呵呵,那这以后就归你兄弟俩了,呵呵呵呵。”余李氏有点乐,但是她忍住了,除非是特别好笑的事,不然她是不会笑的。 送完了衣服,又看了看上身效果,余卿卿心满意足地回去了,回去路上,正好碰上了下山回家的老余,老余走得匆匆,后面还跟着跑着几个村民,都是急吼吼的样子。老余快步错过了身边的小豆丁,余卿卿“爹~地”一声,他才刷的回头,“呦,宝贝闺女儿,你咋在这里?” 第五十四章 被蛇咬了 “我给咱奶送东西,爹你不是在山上吗,怎么走得那么急。” 余卿卿为了跟上她爹,开始小跑起来,老余看着身后跟着跑的小闺女,大臂一挥就把闺女抱了起来,“我正要找你们母女俩,走,有急事儿!” 余卿卿估摸着老余要回去找他们俩,是为了从空间里面拿东西的事儿,就一声不吭让她爹抱着往家里去了。 到了家里,吴氏竟然还在整她的排骨汤,“娘,你咋炖了那么久!” 说到这吴氏不服了,“我一直在等你两个不着家的回来!一说出门看看,就看那么久。我这汤怕煮干了一遍遍加了好些水。” “呵呵呵呵,对不住。”父女俩笑得都很心虚,老余把吴氏往靠里的房间里一拉,就说,“媳妇,闺女,我这就进空间把药配出来,过会你们俩配合我把这药拿出来。” 两个人估摸着不是小事,都乖乖应是,就是吴氏还在念叨自己的排骨汤,刚刚没灭火,不知道会不会又烧干了。 一刻钟后,老余回神,跟俩人说,“好了,我熬好了,还是现代的天然气灶火来的快,我放厨房灶台旁边了,咱们家经常用来熬药的那个带把的陶罐子,我说三二一,咱们把这个变出来哈~三二一~” 那个陶罐出现在老余的手上,烫得直捏耳朵,他捧着就跑出了门,跟几个在门口等着的村民一声招呼,几个人就跟着一起跑了去山头。 吴氏则跑进了灶房,往排骨汤里面加了一大瓢的水,把火给灭了,拉着余卿卿就说,走,咱们也去看看,说不定能帮到你爹。 母女俩吭哧吭哧跑到了山里,中间还跑偏了一次,问了路上带孙子的吴大娘才找到山脚入口。 余卿卿到了时候,老余已经把伤者处理好了,药也灌下去了,一边给他顺气,一边安慰他,“高家的,不要担心,这个赤练蛇它是后沟牙毒蛇,咬一口没事,只要那个毒素还没有来得及分泌出来,那就是没太大毒性的。 你的伤口我第一时间就帮你处理好了,血也放走了一些,药我给你拿的是专门清热解毒的,你连续喝三天就好了。此外这两天好好补补,吃点红枣桂圆啥的。你的工钱我会照发,药品补品我也会提供给你,不要担心~” 听得高家的汉子连连点头。“我晓得,余叔,我也没什么不好的感觉,就是被蛇咬了一口而已,咱们庄稼汉子,小伤什么的很常见,我觉得我现在都还可以搬三根大木头我跟你说,你不用这么紧张,不用担心。”高万平是村里出了名的憨实的高家大儿子,个头比老余还高了一个头。 安慰人不成反被安慰的老余:到底是谁被蛇咬了? 高万平没事了,大家转头去研究被一个大筐给盖住的蛇。余卿卿也在边上转着看。 这是一条有成人手臂粗,近三米长的大蛇。 原本他们附近这一大片地方是不会有蛇的,平时大家来来回回,有什么小动物,要不被吓跑了,要不给抓走让村民们打牙祭了。 这次是高万平自己一个人去了偏远点的一条小溪边擦洗身子,没注意,手一捞水就捞到了在溪水边上冲凉的大蛇。那蛇一个翻身,咬了他一口,高万平嗷的一嗓子就引来村民无数。 大家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高家的正两个手举着一条大蛇,一只手掐着蛇的七寸,一只手拽着他的尾巴,一时间大家也分不清人跟蛇到底哪个才是受害者。 这条蛇一身红黑相间的纹路,头部扁扁的,对这方面略有涉及的老余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毒性并不大,平时也很懒的赤练蛇。在现代的时候,有的人还专门养这个当宠物。 他让人找了个筐把蛇给扣住,就上前给高万平放了血,处理了伤口,又说自己家有些清蛇毒的药,就跑回家去拿,几个村民也跟着跑了回去。 不为啥,单纯就想跟着跑。 高万平的事情解决了,村民们的注意力又回到了那条大蛇上面。真的是很大一条,让村民们感觉很稀罕。 有的说要杀了煮了,有的说要处理了卖到镇上去。 还有人说,这山里的大蛇都有灵性,何况还长那么大了,可能都几十甚至上百年了,这次它咬人也不是它愿意的,是高家的先不小心惹到了它,所以不如就把它给放生了,以后多注意注意就好。 没错,提出来这个建议的就是余卿卿和吴氏。 没办法,谁让他们都是二十一世纪的守法公民,碰到这种山里的野生动物,两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放生了,二级保护动物呢! 第五十七章 狗一辈子 终于,余卿卿还是醒过来了,在清早鸡啼的那一刻。 以前余卿卿是听过老人家说过这么一句话:阴走三阳走四,一声鸡啼分生死。 分不分生死是不知道,反正她是终于从那个林子里解脱出来了。 这几天余卿卿在自己的小屋里睡,老余老吴则在修好了屋顶的主屋里睡。 余卿卿一醒来,就看到了朦胧的晨光里面,自己手中那泛着红玉光泽的赤灵芝。 特喵的真送过来了? 余卿卿诧异了一下,但那困意实在是来得太猛烈,她吭的一声就睡过去了,灵芝也扔在了床边上。 当余卿卿醒来后,跟爹娘说了昨晚的梦,还给他们看了自己收到的灵芝…… 老余:??给我闺女托梦就算了,还进我丫头的闺房?? 余卿卿:爹你的注意点可真清奇,您觉得对着我这个不到十岁的身子,一条蛇,他能做什么? 面对这灵魂质问,老余沉默了,他转头去看这个赤灵芝。 “赤灵芝在中药内属于灵芝的一种,对心血管系统有着很独特的作用。用这儿的话来说,就是强心。 我看这个灵芝,跟普通的还不太一样,这红玉般的色泽,绝非凡品,价格也肯定奇高无比。 咱们家一时间是不能把它给卖出去的,太招人眼球,不如就把它放家里。”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老余一家奉行的准则就是:低调。 不管他们再怎么隐藏,有些和古代人截然不同的改变,村民们或多或少都会发现。 好在大家都是见识不多的村民,拿出来点钱买粮食,建房子,他们只会觉得你发达了。 如果在见多识广的富人、甚至当官的人面前,他们拿出来什么不同的东西,那绝对会收到质疑,甚至是刨根问底的搜查。 一次两次可以隐瞒忽悠过去,拿的东西多了,就很难糊弄过去了。这也是老余一家明明跟县令家老夫人有了不同寻常的交情,却从来不敢凭借老夫人的平台来办事,做生意。 没有足够的能力保全自家的时候,除了低调别无他法,这是老余跟妻女来到这儿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心里下的决心。 三个人将灵芝放回了空间里,就当做啥事都没有的样子出门继续忙活。 余米却陷入了新的困境。 这个困境起源于余卿卿送来的那套雨衣。 最近天气很不稳定,上午万里无云,中午晴空万里,下午突然飘了一大坨云,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余米上午随爹娘去镇上做小吃生意,下午去水田里收拾。 看着这雨下得一时半会停不了的样子,他想起来余卿卿送来的雨衣,就自觉穿上了出门。 这一出门,不得了,一路上吸引了绝大多数村民的目光。 村里人大部分是有桐油伞的,但是他们平时出门都是为了干活,干活时候就没法打伞,所以这伞,只适合出门溜达的娘们大婶。 余米这一身奇特的装扮,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一点都不担心淋雨,走起来、干起农活还很方便,唯一的不好之处就是声音传播性很差,路上好多村民问他:大米你这穿的啥?大米你这衣服是从哪儿来的?大米你…… 大米都没听清,但是他看到大家都在看他,以为是在跟他打招呼,就露出礼貌又老实的笑容,一个个地回了过去,“大娘好,大伯下午好,嫂子好,呵呵呵。” 大家得不到答案,就一窝蜂地跟着他往田里走,终于余米发觉不对劲了,这么多一群人跟着自己来田里,是要帮自己做活嘛? 他刚放下来帽子,就听到一句:“大米,你这防雨的衣服是谁做的呀!” 大米想了想,之前青妹妹跟奶说,这个雨衣是她想出来,交给袁家姑娘做的,他就如实回答了:“是袁家大姑娘。” 一群人哗的一下,就炸开了。 不是诧异袁家姑娘的手艺。 而是,大米眼看是一个高龄待娶青年,袁家大姑娘又是一个高龄待嫁女青年,后者给前者做衣服,这八卦的味道,哎,真香! 立马就有人在后头问,“哎啊,大米,你要娶媳妇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啊,遮得这么严严实实的!” 余米感觉他的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 嗯?雨衣? 嗯?娶媳妇? 他确实是想娶媳妇,但是,这和他们现在讨论的雨衣有何关系。 如果余卿卿在场,她一定要吐槽,怪不得自家这个堂哥至今找不到媳妇。那真不是余李氏和小余李氏太挑剔。 就这堂哥的情商,在现代绝对要狗一辈子。 第六十四章 做珍珠膏 想想接下来会赚到的银子,余卿卿就乐的不行,看来不管是在哪个朝代,女人和小孩的钱都还是很好赚的。 人参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减缓皮肤衰老和皱纹产生,珍珠粉可以美白淡斑,涂上去可以提亮肤色,使面容看着更白皙。此外余卿卿还准备了自己做精油调理时买的基础油,荷荷巴油和甜杏仁油。 这个珍珠膏,最重要的步骤是乳化,乳化需要乳化剂,纯天然的乳化剂需要天然蜂蜡或者植物蜡和硼砂结合在一起制作。 母女俩秉着严谨的态度,戴上了口罩,穿上了老余的白大褂。 反复实验了多次之后,终于调制出状态最稳定的乳化蜡。 在后面就是加热,加入油剂、水剂、珍珠粉、浸泡了人参的纯露,和微量的乙醇作为抗菌剂和防腐剂。 一大碗的珍珠膏做好了,两个女人想把它从空间里拿了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叫老余过来,给她们当试验品。 余米正在厨房大汗淋漓地做菜,老余教了他一道东北传统名菜:地三鲜。 老余听媳妇闺女都在房里呼唤自个,知道他们是做好了,让他配合把东西给拿出来呢,颠儿颠地进屋了。 过了一会儿,老余又进了厨房,余米一抬头,看到脸白的跟鬼似的老余垮着脸站在自己身后,手里的大锅铲下意识地就想拍过去。 “二叔,你这是怎么了?!涂的这是什么?” “你二婶和青丫头做出来了新的涂脸膏,他们想看看这东西会不会使脸不舒服,就给我加大了几十倍的用量,让我感受一下,过会给他们反馈。” 涂脸膏,多么直男的称呼……余米作为一个小直男,很容易就理解了。他有点关切地问:“那二叔你没有不舒服~” “怎么会,我的脸皮堪比城墙!来,小伙子,我来看看你的地三鲜做得味道如何?” 老余笑得一脸褶子,余米生怕他脸上的粉膏被他的皱纹挤下来掉锅里,连忙推开他叔好几步。 说,“二叔,我来,我来装盘,装好了给你尝尝,你看看如何。” 老余没想太多,就在旁边抱胸等着。 装好了菜,余米又说,要自己拿筷子喂叔吃,可把老余感动的,说自家侄子就是贴心。 其实大米是怕他尝完了这道菜,这菜上面落了粉膏就不能吃了。 他还想带回去给娘还有奶尝尝,让他们品一下呢。 就这样,余米在贤夫良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余卿卿和吴氏把珍珠膏拿出来后,就用以前的小罐子做起来分装,每一罐的量并不多,大概就半两多重,二十克左右,一大碗装了有四十多罐。 剩下的底上的一些,就都摸脸上做过敏试验,连余大米都顶着个大白脸,和一盘地三鲜回老宅了。 这个人参珍珠膏的使用是有小诀窍的。 首先,量不能太多,每次取量只能有一点点,以散点式在脸上点开,用手掌慢慢拍打抹匀,效果就是很自然很轻薄又很透亮的白。 第二,涂珍珠膏前面部要保证一定的水润度,不然涂上去会很干,乳化剂都做出来了,余卿卿很快就做出来新的一套简易版乳液,加了适量甘油,和珍珠膏配合使用。 为了保证这套乳液+珍珠膏的安全性和普适性,余卿卿专门请来了余李氏和小余李氏,让他们去村子上绕了一圈,叫上来二十个媳妇婆子过来,一人发了一罐试用。 余卿卿先是说明了,这个乳液和人参珍珠膏的成分是纯天然的,又教会大家使用的方法,有些手笨的,余卿卿就亲自上手给她们涂上,一群女人叽叽喳喳兴奋得不行。 吴大娘为了参加这次试妆大会,特地把平日里不离手的孙子扔给了老头子带,带着媳妇儿就扭过来了,媳妇正用余卿卿教的手法给婆婆上粉膏,吴大娘享受的眯起了眼睛说: “没想到我这张老脸还有抹上人参和珍珠的一天。 我这个老婆子没有啥福分,都五十多的年纪了,连根人参须都没有尝过,托余家孙女儿的福,咱第一次知道这个人参给拍在脸上是什么样的感觉。 可别说,香喷喷的,还有一股淡淡药味儿,老带劲了。”吴大娘絮絮叨叨地说。 许多旁边的婆子也都纷纷点头认可,她们都可稀罕这个粉膏。 刚刚余卿卿亲自拿余李氏做了个示范,眼见着余李氏那张老脸看着就白了几分,透了一些,整个人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年轻了十来岁的样子,把几个婆子给惊的直呼稀奇。 看来臭美这一点,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不分年龄层次的。 余青青和吴氏在一群女人之间来回转悠,时不时的指导两句。 “袁大娘,你扣的多了点,要少一点点涂,要像你闺女一样,一点一点的,不然容易抹不开。你看袁大姐,她做的就很棒,到时候大姐跟咱大哥结婚的时候,都可以自己给自己化妆了。” 第七十九章 为母则刚 本就是因为一时的悲痛而想不开,被余卿卿这么一骂,浑浑噩噩中的童氏突然想通了。 她顾不上问余卿卿是谁,就转头揽过身边的三个丫头,紧紧地搂住,三个丫头靠近了她怀里,细细地叫了一声:“娘。” 童氏再一次泪如雨下。 余卿卿也没有给她太多伤感的时间,直接了当的说,“我是你的外甥女青丫头,今天我们是特地过来找你的,你的孩子还活着,被我们阴错阳差地给救下来了。你先不要放弃自己,也不要放弃你的孩子们。” 童氏听闻余卿卿的话,震惊得眼泪都忘了流,眼神中充满了狂喜:“你是说,我那苦命的小宝还活着!” “那当然了,她可乖了,正在我们家睡觉呢。” 童氏缓了缓,再次流出了眼泪,那是喜极而泣的,她对余卿卿磕了一个头,余卿卿赶紧后退了两步,低声说使不得,然后对她说:“如今这个情形,你再这样下去也不行。你知道有个词叫做为母则刚,不说为了自己,就是为了你的孩子,你也要争取一把,去改变现在的状况。” 童氏很迷茫,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的婆婆就是她的天,她的丈夫就是她的地,而她和她的三个丫头,就像天地间无依无靠的野草,独自挣扎着在其中生存,却无法脱离。 “你敢和离吗?”余卿卿认真地说。 心里想:她刚做了红娘,转头又做了拆婚人。虽然有言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但是这婚,她看着都来气,不知道月老儿怎么给人签的红线,今日她非给这红线给剪断了不可。 “婆婆早就想把我给休了,但是怕村里人说得太难听,才一直忍着,平日里就把气都撒在我和丫头们的身上。” “和离与休妻可是不一样的。我只能跟你下一个保证:只要你能离开这个家,我能保证你和你的姑娘们日后不再过这种糟糕的苦日子,最起码有自己的尊严。” 虽然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看起来和自己的大女儿一般大,但是那掷地有声的话语,让童氏莫名地相信了,内心里也升起了一丝对生活的期望:“只要能离开这个家,能带着我的丫头们活下去,即便被休了又如何。” “好,这件事我不便参与过多,这是一点银钱,你藏好了,然后自己想法子离开这个家,休妻也罢,和离最好,只要能离开,就用这银子坐车来清水村,问余家老二家在哪里,咱们村的人都很热心,会把你带过来的,到时候我会好好安排好你们母女,不说什么大富大贵,那是要你们自己去争取的,但是不被人欺侮打骂,能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是绝对可以的。”余卿卿快速地说完这一段话,就塞过去了二两银子,童氏双手颤巍巍地想推拒掉,却没有什么力气,银子被余卿卿反手拍在了她的手心里,说,“为了你的孩子,也要把这钱给收下。” 余卿卿解决了这事儿,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对母女四人安慰道:“乐观点,以后的生活才好呢!” 旁边的大丫二丫三丫早就听得愣了。三丫还小,不懂,但是她娘手里的银子她是认识的,小声喃喃:“银子,买买,吃吃。” 大丫连忙捂住了三丫的嘴巴,“不能说,三丫,咱们可不能把这银子给说出去,不然就会被咱奶拿走的。” “不…说!”三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也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巴。 三个丫头的眼神中都充满了喜悦。小孩子都是很单纯的,即便再苦的岁月,一点点的快乐也能让他们满足。 “好了,我这就出去了,你们继续哭,千万别笑,就当我没什么都说过啊。”余卿卿抬了抬手,示意她们继续刚刚的状态。 童氏听了,反而笑了一声,心情莫名地好了许多,这个小丫头就像是太阳,带着光芒,照进了她灰暗的人生里。把银子收起来放在了怀里,童氏示意三个丫头跟她一起呜咽,柴房里又充满着悲痛的哭声,三丫不明所以,但是看着大姐二姐都在哭,自己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哭了起来。 余卿卿调整了下表情,一脸愁容地从柴房走了出来。温氏被吴婆子叫去干活了,老余也没闲着,被吴婆子叫去院子里苦哈哈地劈柴,当作他喝了吴家一碗井水的报酬。 余卿卿看到他老爹举起斧头时幽怨的眼神,幸灾乐祸地笑了,吴婆子刚好从菜园择菜回来,看到余卿卿站着,立马就说:“正好,那什么,余丫头,你过来,把这篮子菜给洗了。” 两个人给干了小半天的苦工,直到老余提出来说太渴了想再喝一碗水,余卿卿说感觉有点饿。 吴婆子:“我们家可没有那么多东西要招待你们,你们还是早点回去。” 早知道这样可以解脱,他们就早点说了,余卿卿悔恨极了。 第八十一章 倒夜香的 吴女士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一下余卿卿的脑门:“这下好了,一朝成为了小学生,等你该嫁人的时候,心理年龄都该有三十多了,这老牛吃嫩草的,害臊不。” “这害臊什么,”余卿卿摇头晃脑地说,“你不都有俊俏小书生搭讪求爱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自个,放心,回头我保证给你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让你满足一下拥有一个叛逆青春期女儿的愿望。” “搭讪?求爱?吴桂芬,你这是背着我找了第二春?”正好从空间里出来的老余听了一耳朵的话,急忙问。 吴女士只想把这个话题赶紧岔过去,问老余,“你刚刚干啥去了?” “我去空间整红花油去了。”老余下意识地回答道,“这玩意怪好使的,我的腰好了不少。” “嗯,那就好,我要继续给我外甥女做小衣服,今晚上你负责下厨。” “好嘞,正好今个我翻仓库的时候找到了一大串晒干的香菇,今晚上咱们就吃香菇鸡丝面,再做份酱爆豆角丝和耗油生菜,晚上不兴吃得太油腻。”说到吃的,老余瞬间变得专业。 余卿卿感觉光听着都要流口水了,就催促她爹赶紧进灶房,她给烧火。 成功被岔开事儿的老余,总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忘记了问,想了一会儿没想到,就泡香菇去了。 一家三口香喷喷嘬面的时候,屋里的小娃娃醒了,穿着她大姑刚给她做的小肚兜,又开始哼哼唧唧。老余和余卿卿一无所知地端着面碗进屋看小宝宝,吴氏拨开娃娃的腿,看到了一大片的不可描述之物。 老余、余卿卿:我为什么要端饭进来,呕 吴氏毕竟是做过母亲的人,看着尿布上那一片,眼前自动浮现出了马赛克。 “卿卿,去拿个盆来,打点水,把这些马赛克扔进去。” “咱们要洗它?为啥不直接扔了?”余卿卿问。 “这又不是现代的一次性纸尿裤,你还想用一次扔一次?” 余卿卿突然就很想童氏,很想很想,童氏都愿意为了自己的孩子跳河,一定愿意为自家的娃洗尿布。 一家人合力收拾好了小宝宝,三个人围着她,开始沉思。 他们平时都是精神去空间里睡觉的,这个小宝宝呢,就这样放在外面? “要不我们留一个人不去空间,在外面守着她?”老余说。 余卿卿想想没有空调的夜晚,打了个热颤,异想天开地说:“要不然,咱们试试能不能把她带到空间去?” 老余和老吴竟然都觉得很有道理,鸡肉猪肉都带进去了,没道理人进不去,这个空间应该不带物种歧视的。 三个人炯炯有神地盯着小奶娃,不一会儿,小娃娃当着他们的面,消失了。 三个人立马躺平,急吼吼地进了空间。 小宝宝正在沙发上躺着,懵懂地看向客厅顶上的吊灯,看了一会儿后感觉眼睛有些酸痛,下意识地想揉一揉,却发现胳膊不够长,只能戳到自己的鼻孔,戳了两下后,一张大脸出现在上方,老余乐呵呵地说:“你看这小娃娃,竟然会自己抠鼻屎。” 小娃娃一拳头杵到老余那张笑的贱兮兮的脸上。 看到小宝宝也进了空间,一家人都舒了一口气,他们不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来留守破屋子看娃了。 晚上老余去了书房睡觉,吴氏带着小宝宝在主卧睡,早上时候,余卿卿看到她娘的黑眼圈,还有梦游一般断断续续的念叨声: “童氏啥时候才能被休?这苦头我都二十多年没吃过了,一时间有些缓不过来。这小孩白天是乖巧,吃了睡睡了吃的,没想到到了晚上,兴奋得跟小老鼠似的,嘀嘀咕咕个没完,不知道在说什么,还非要我应和她,她啊一声,一定要我也啊一声,不啊的话,就哭,还拿着她的小拳头捶我。太会折腾人了。今天你们去忙,我要睡觉,睡觉。” “哦,那你带着娃一起睡,羊奶我给煮好了。我和我爹去山上看房子了哈。”趁吴氏懵哒哒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余卿卿拖着她爹脚底抹油跑出门去了。 山上的房子建得差不多了。前些日子,老余给做工的人,一人送了一个驱蛇防虫的香囊,还有一罐藿香正气水,这些天下来,大家都没有出什么事儿,安安分分地干活。 那八间架空的独立小别墅,已经完成了近八成的工程,中间的厅堂、灶房和仓库也都整的差不多了。古代的房屋不像现代装修得那么精致,有了墙,有了梁,有了门,那就是一个屋,灶台垒起来费事一点,还有就是厕所。 开始,余卿卿是打算将厕所也建在中间的大院里的,按照她在现代的思维,厨卫那都是在一块儿的嘛,但是转头一想,这时代的茅房可不一样,那些马赛克可不是随手一冲就沿着下水管道消失不见的,而是都留在坑里,用来给庄稼施肥。 在农村,粪肥还是个稀罕东西,每家每户都很珍惜自家的天然资源,还有专门收这个的职业,俗称倒夜香。 第八十二章 修建厕所 倒夜香,这词儿,乍一听还挺文雅的。 余卿卿知道含义后,就不敢再想。至于他们余家的可再生天然资源,不能浪费,也不能放在自家大院里闻。余卿卿在居住区的后边儿,靠近一片密林的地方,挑选了修建厕所的位置。 余家老小的,人还不少,余卿卿干脆就按照上世纪学校常见的公共厕所绘制出大概的图纸,分为男女两大间,男左女右,里面一边是一长溜的尿坑,对边上是一排带隔间的屎坑,有隔间的木板但没有门,兄弟几个还可以一边蹲坑一边唠嗑培养感情。 除了这个,余卿卿还设计了一个特殊的隔间,那就是老弱病残专用的马桶间。 当初余卿卿跟村里的几个汉子说,要做一个中间带洞的圈椅时候,大家都很纳闷。 这椅子不就是给人做的?怎么做的地方还要扣一个洞出来呢,人往那上面一坐,屁股就陷了进去,那像样吗。 直到修建最后一个厕所隔间的时候,余卿卿叫人把带洞的圈椅在下面一放,椅子下面也是一个对应的圆圆的小粪坑,众人:出现了,脑子里出现画面了。 余李氏也来了,余卿卿说,这是专门为她和老爷子修建的,叫做马桶,怕他们年纪大了腿软,蹲坑蹲不住,至于为什么叫马桶而不是牛桶驴桶骡子桶,她也不知道。 看看这个打磨的精致还带着把手的圈椅马桶,下面带着两级的台阶,隔间比其他几个都大了不少,还专门设了一扇小门。 一步步走上去莫名就带了些仪式感,仿佛这坐上的不是马桶,而是龙椅,余李氏心里那个热乎,她家的大孙女,不光有本事,还尊老人,会疼长辈。 以前的她那就是瞎了眼,才觉得老二家只有个闺女是亏大了。 光这个马桶,就吸引了村里大部分人的目光,不说孩子了,不少大人都蠢蠢欲动,想来这个与众不同的茅房,贡献一下资源。 公共厕所的隔壁,余卿卿建了一个公共浴室,特地用砖铺的地,设置了专门的排水道,排水道有略微的高度差,会让水顺着道儿流到专门的排水池里,排水池里的水正好可以用来冲厕所,完成循环利用,一点也不浪费。 余家的这一片居住区,每天都有村民上来参观,堪比小型旅游风景区。 这一日,余卿卿有有了新的想法,她打算建一整排的平房和地窖。 大型养鸡场是势在必行的,山上山下虽然不过一刻钟的脚程,这片儿地方也在修建栅栏围墙,可山里保不准就有什么野兽会飞檐走壁的来偷鸡,必然就要有不少员工就近看守。 再者,等洪水来的时候,这么多逃难的村民上山,总不能让他们都住山洞,现在多建几个屋子,日后自然大有用处。 余卿卿觉得,他们一家来到这世界,就都是老妈子的命,简直为了这一帮无知无觉还喜欢吃瓜的村民们操碎了心。 好在这些村民们,八卦是八卦,八卦不耽误干活,做事也舍得用力气,还懂得感恩,这些建房的汉子们拿了自家第一笔半个月的工资后,不少个大娘媳妇都来她家那个破屋子里送了鸡蛋或者蔬菜啥的,说感谢余家给了他们家汉子活干,工钱还开那么高。 把老余给感动的,差一点手一挥说下半个月每人再涨十文钱工资,被吴氏给按住了。老余这胳膊一挥,他家就要莫名损失一大笔钱,挥不得,挥不得。 至于地窖,也是为了这些村民建的。 农村家里的,哪家哪户没有屯点粮食的,跟现代不一样,家里米不够了就去超市提十斤五斤的回来。 农村那都是每年丰收时候直接留下一家人的口粮,交了税子之后,剩下的才给卖掉。 余卿卿自家的口粮,是完全不愁存放的,就不说她家那空间里的吃食了,就光之前老余从粮店运回来的那一大车,还有一家三口没事就去县里买些口粮食物这类的,都够一家人吃上许久了。 这些地窖,就是为了让村民存放各家的粮食用的,省得山中潮气太重,全部给放坏了。 村民们是理解不到余卿卿的良苦用心的,只觉得这丫头太能折腾,余老二家的夫妇俩也太宠娃了点,怎么事事都让一个八九岁的丫头做主。 不过听余李氏和几个婆子,常常在村里夸这个青丫头是个有大主意的,给自家大伯三叔都想出来赚钱的生意,自己也是赚的盆满钵满,才能在山头买地还建那么多房子。这简直不是人,是财神座下的童子。 再说,他们只要干活拿工钱就成,想那么多,有用吗?没用,他们只需要做一个无情的建房机器,那就可以了。 第一百九十章 下令封城 束铁生绕了几圈,才找到自己的媳妇和孩子。 对上妻子眼中怀着的期待,他蹲下身,将手里的药丸拿了出来,压低了声音道:“瞧,竟然真的让我碰上了一个大夫,他说这个药丸可以治好咱们闺女的病。” 这话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有底气的模样。 束铁生心想,方才自己打开了金箔中包裹的药丸,舔了两口,这时候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这药就算是没什么用,也应该不会对闺女有什么伤害! 秀兰没想那么多,她十分欣喜地接过了这个药丸,塞进了自己女儿的口中。 令两人十分吃惊的是,原本晕晕乎乎的女儿束月儿很快就醒了,面容上的红晕也很快的消散。 原本被烧得有些神志不清的情况好了许多,她睁开了迷糊的大眼睛,细声的喊了一声爹娘,说自己有一些饿了,想吃东西。 这可把秀兰给高兴坏了,她忙对自己的丈夫招呼道,“你怀里不还有一个大饼吗?快点拿给咱们闺女吃啊!” 束铁生尴尬地说:“这个饼被我给了一位老人家,老人家这才给了我这么一粒药……”但是他还是下意识的伸手向怀里掏去。 话音刚落,他就从怀里真的掏出来了一个大饼,正是方才递给老人的那一个,连裹着的布都是一模一样。 束铁生惊呆了。 这老人家莫不是会戏法? 再看看面色已如常的女儿,转瞬间一副健康活泼的模样。 束铁生忍不住喃喃出声,他对媳妇说:“我,我刚刚这是遇到了神仙吗?” 他将自己回来之前偶遇老人的经历告诉了媳妇。 秀兰突然就想起了今日下午在水岸边看到的,怒斩蛟龙的老神仙。 可束铁生说,那两个老人的面容与声音并不相似。 与此同时,踏云台的不少个隐蔽的角落里,也陆续发生着这样神奇的事情。 只不过这神仙,每每出现的形象并不相同,可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可能是面容干瘦的妇人,又可能是神情天真的垂髫小儿。 随机赴感,誓愿弘深。 老神仙的故事在百姓口中传递开来。 十日后的清晨,一艘小船从初晨的光芒中出现,划开了水浪,向着踏云台行来。 紧随后面的是一整个船队,船上似是装满了什么,吃水很深。 有些醒得早的百姓看到了不远处的画面,一个个都吃惊地冲上前。 “是朝廷的人来救咱们了吗?”有人不敢置信地问道。 小船很快到了台下,还未停稳,一个黑色人影已跃了上来。 只见他身形高大,窄腰宽背,一身黑色窄袖长袍配银边马甲,黑色腰带,山文甲护腕,牛皮长靴,神情十分冷漠。 四处望了一眼后,他便朝着一处较大帐篷方向大步走去。 钱县令已经听闻动静,从帐篷中掀帘出来,正对上男子的面容,不由得一愣:“高大人。” 竟是皇帝身前的近卫统领。 钱大人从前在御前效劳时,常与高统领来往,两人一文一武,是皇帝身前的左右手。 男子抱了抱拳,“钱大人。” “皇上……怎么派您来了。”钱县令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皇上让我带令前来,说要封锁县城。”高大人言语冷肃。 …………………………………… 林木丰茂,鸟鸣啾啾,青砖台阶上,一个身着白领青色道袍,头顶庄子巾的青年男子,手摇一把青玉折扇,正步伐轻快地行走着,低声吟唱: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模模糊糊又是一句“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男子抬眼望去,白玉般的面庞在阳光下仿佛晕染着光辉,一双眼角内勾眼尾飞挑的丹凤眼泛着粼粼水光,看起来尤其惊艳。 不远处是一座圆木头钉成的宽门,两边是高近一丈的土墙,土墙上插着不少锋利的石头片,墙下是近三尺深的壕沟,壕沟里面放的什么也看不清。 四周并没有人。 男子笑意盈盈,几步上前。 足下的十方鞋瞬间变换成了破破烂烂的布鞋,裹腿的雪白云袜也变得发黄,逐渐往上,下衣,上衫皆变得肮脏丑陋,背也佝偻了起来,最后是布满皱纹的脖颈面容,和深陷的眼窝,杂乱的头发。 手中的青玉扇一转,成了一根竹叶都没剔干净的手杖。 老人笑了笑,眼眸却清澈透明,像个孩童一样。 “咚咚咚。” 老人用竹杖敲了敲这钉得厚实宽阔的门,静声等待。 正在村里巡逻的几个小伙子路过这儿,听到敲门声都吓得后退了几步,手中的长刀也护在了身前。 为首的正是余家老大家的二儿子余谷,他很清楚地记得,在不久前的狼群袭击中,阴险狡诈的狼王就是利用敲门声来迷惑余家大院的人,还差点得逞。 可以说,这一幕,给许多村民带来的心理阴影都极深。 “是,是谁啊……”余谷开口,他心中暗自打算,只要没有人声,那他就坚决不开门。 “老朽我啊,来自别的村县,因为洪灾意外来到了这山下,沿着青砖路上了山,没想到还真遇见了这片村庄啊。老朽乃是孤身一人,没吃的也没喝的啦,可否让我进来?”老人情真意切地说道,语气也是可怜兮兮的。 余谷左右看了看身旁的村民,低声说道:“你们说,狼变成人的模样来骗人的机率有多大?” “寥寥无几。”朱有才道,他是朱家的宝,曾在朱婆子的恳切要求下也学过几年书,能说得上两句似是而非的成语。 第一百九十一章 自来熟啊 余谷决定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一朝被狼骗,十年怕敲门。 不过这门外老人家的声音如此真切,听着多少有点可怜。 想想这小说应不会这么快走向灵异惊悚风格,青年眼神示意大家伙儿上前抬开木门栓。 只见一位老人家面容疲惫,一身狼狈,侧身倚着竹杖,眼睛里笑意满满。 他先是上下打量了朱有才一眼,装模作样道了一句:“前朝旧事如流水,对此漫嗟荣辱……” 随之,自顾自地从众人面前穿行过去,朝着村子走去。 朱有才:? 众村民:…… 余谷尔康状伸手:“哎,老人家——” 老人回身,看向余谷,理所当然地说道:“哦,你们是村子里巡逻的村民,小伙子们加油,莫要因为我的到来而有所懈怠啊。” 说完一个利落转身,竹杖声噔噔地响了起来。 余谷将手中的刀递给了身旁的人,快步上前赶上了老人家,想了想二叔曾教过的礼貌用语,支支吾吾道:“老人家,请问,请问您贵姓?” “呵,免贵姓张,称呼我老张头便可。”老人家边上台阶,边好奇地四处张望。 余谷蹭地一下,挡在了老人家的身前,“我,我带您转转!” 老张头定定看了他两眼,突然又笑了。 “小伙子,你床铺的被褥是什么颜色的,唔,老朽喜欢蓝色。” 余谷:??? 有那么一刻他以为眼前的这位老人家,与刘家老爷子是一个毛病:比如说听不懂人话之类的。 可紧接着老张头就点点头说:“也好,那咱们走!” 两个人经过养鸡场,经过村里的平房,还经过村长家门口。 余谷看到了在门口蹲在地上晒蘑菇的李村长,便开口道:“村长伯伯,这位是刚刚从山下来的老人家。” 李村长抬头。 三条抬头纹,道道分明。 老张头挥挥手:“呦,忙着呢!” 余谷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吐槽这位老人家的自来熟。 “啊,是啊!”李村长才反应过来,他起身拍拍衣服,正准备问老人家您是打哪儿来、您是怎么过来的这些话…… 老张头潇洒地甩甩袖子走了。 余谷尴尬地朝李村长笑笑,小快步追上去。 别看这小老头拄着拐杖,走路还挺快,一不留神就窜出去老远。 一路上许多村民见了这张陌生的老脸,下意识都想问问,可一老一少走得飞快,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 只要溜得够快,问题就跟不上老朽我,老张头得意洋洋地想。 两人终于停在了余家大院的门口,老张头抬头看了看匾额,“唔,清山院,不错,一听就是个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余谷也抬头瞅了一眼,诧异道:“咦,原来咱家大院还有名字?” 原谅他这么个文盲竟然一直不知道自家门口挂的大牌子竟然是院子的名字,他一直以为自家就叫做余家大院呢!更离谱的是自家一窝子地里刨食的三代贫农,住的地方为什么还要有名字呢!真是想不通! 余谷摇摇头,将脑袋里的困惑都甩干净,上前一步摇起了门口的大铃铛。 开门的是凌影,只见他两手抱胸,嘴里不知道叼着什么草,开了门之后就一个跃身跳到了树上,眼睛紧盯着不远处。 余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高四矮,五个身影正列成一条纵队,沿着院子里的青砖路,慢吞吞地跑了过来。 凌影嘴里的野草显然不影响他发号施令:“快点,这是最后半圈了。” 在最前方的面容逐渐变得清晰,正是余家公认的将军府下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弱鸡男青年余其凌。 只见此时的他眉头轻皱,嘴唇紧闭,面颊大片红晕,滴滴汗珠沿着鬓角滴落,脊背挺直,身姿却略有些怪异。 几人跑近后,余谷一瞅才知道为啥。 原来是余卿卿这个小丫头正牢牢拽着凌哥儿的衣服后摆,以一种两腿伸直,上身后仰的姿态,被她哥艰难地拖着前行。 再后面,是同样缀着的余风余雨余雷三个小萝卜头儿。 简言之,就是凌哥儿凭借一己之力将四个小孩挂在身后,如同老牛耕地一般—— 俗称:负重跑。 几个人东倒西歪地来到了凌影的面前,凌哥儿还顾及点形象问题,只是累得手扶膝盖,气喘吁吁,余卿卿差点直接给跪下了。 “娘哎!”余卿卿忍不住抓住了她哥的手,指着自己说,“哥,你看看我,我真的只有八岁吗?” 余其凌:? 余卿卿:“八岁的孩子真能绕着院子跑二十圈吗?”她感觉到对自己能力的深深质疑,又抬头看看凌影,“小影师父,今天咱们可以不扎马步了吗?” 凌影跳了下来,嘴里的野草上上下下,吐露出极其冰冷两个字:“不能。” 余卿卿早就意料到这个结果了,她一头倒在了草地上,只想能多躺一会儿是一会儿。 这时候的余家三小子已经缓过来了。 他们虽然年岁小,个头也小,但是因为早一些日子就已经开始跟着凌影练功,在各方面的耐力都要强上一些。 这次学着青姐姐,搭上凌哥儿这班“牛车”,感觉比平日里还要好上一些呢! 三小只已经乖乖往墙角处走了,准备缓口气就开始练习扎马步。 对于这一幕余谷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倘若平常有空他也会练练基本功,再跟着凌影凌墨两个师父学几手拿刀的架势。 男孩子在武功方面几乎有着天然的热爱,尤其是亲眼见识了凌家两个护卫大战群狼时的英武不凡之后,余家掀起了好大一股练武的风潮,就连小妹也加入了。 不过能坚持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余卿卿在草地上要死不活地躺着,嘴里念叨着:“不学了不学了!连个主角光环都没有,啥时候才能学成啊!我还这么年轻,为啥要跟自己的胳膊腿脚过不去!!” 余其凌眼瞅着他妹学个武都学得开始胡言乱语了,很是心疼地将她从草地里拔了起来,半揽在怀里,拍拍她身上的草叶子,安抚着说道:“不学了便不学了,以后哥哥会保护你的。” 余卿卿心里美滋滋的,她觉得自个大哥在成年之前,大概就可以出书了。书名就叫做:《凌氏宠娃的一百种方式》。 第一百九十二章 老张头在一旁颇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一群娃娃,笑意吟吟地说道:“老朽倒是有法子可以让小丫头你不吃多大苦就可以修炼武功,只不过呢……” 余卿卿闻声望去,只见面前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头儿,衣服穿着很是潦草,身形还算高大,因为驼背倒是矮了几分,胡须头发杂乱,皱纹遍布面容。 乍一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可多看两眼,余卿卿就发现了唯一不同寻常的地方:这老人的眼睛给人一种相当违和的感觉,形状奇特而秀美,眸子清亮得出奇,竟不像是一个老人家能拥有的眼睛。 余卿卿观人尤其喜欢观眼。 很多时候,一个人可以在通过外观和举止强行伪装自己的性情与际遇,可眼睛却不行。 是生病或者健康,是阴险或者单纯,是沉郁或者乐观,是刻薄或者宽厚……这些都分明写在人的眼神中。 余卿卿细细又瞅了老人两眼,笑嘻嘻起身:“老人家,只不过啥?” 老张头拱了拱手,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只不过老朽这一路奔波啊……着实有点饿了!” 余其凌撇到了老者的手,眉毛略微一挑:“请问老人家,您是一名道士吗?” 余卿卿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余其凌见老者微微含笑的神情,莫名觉得有些熟悉,他低头向小妹解释,“我方才见老人家拱手时,掐的是子午决,一般只有道士才会这么掐。” 老张头但笑不语,似乎是默认了。 余卿卿立马兴奋了,“您会看相吗?手相?面相?您会算卦吗?” 小丫头牵着老人的手就往屋里走去了。 余谷愣了愣:“不是,等等……” 他心中郁闷,想了想,跺跺脚,也跟了上去。再怎么说,这老人也是他带过来的,自家小妹不懂事,随便两句就将人往家里领,自个多少还是要操点心啊! 待余谷进了主堂,却看到这来历不明的老头正坐在茶几旁的软沙发上,姿态很拽,自家小妹跟店小二似的,一会给递零食,一会端茶送水,余其凌在一旁恭恭敬敬地小声问着什么。 老头儿兴致勃勃地吃了一口糕点,又不疾不徐地嘬了一口茶,赞叹道:“好茶。” 正进屋里来放置晌午饭食碗筷的吴氏一听就乐了,终于碰到识货的了。 她平日里就爱折腾这些茶茶水水的“风雅”之物,自家空间里更是囤了不少。 大院有时候也会招待一些村里的人,一向深谙待客之道又注重形式感的吴女士怎么能容忍用白水款待客人。于是乎,她就在大院主堂的茶几上暗搓搓地摆放上一套茶具和几罐子茶叶,也赢得了余李氏心中“最矫情媳妇”的称号。 此时,见老张头一脸享受地品着茶,嘴里还不住的称赞,吴女士放下手里的碗筷,小碎步就走了过去,介绍道:“老人家,您真是好品味,这可是祁红!” 说着也坐了下来,热情地开始介绍。 再一会儿,老余掺着余老爷子也进来了,见自家媳妇闺女都围着个陌生老头打转,再看到余谷在一边垮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老余自然是要上前询问的。 只见两人说了几句,余老爷子和老余也一脸震撼地在沙发上坐下了,热切跟老者交谈了起来。 余谷只觉得玄幻了,不是,这个这老头儿虽然是他带来的,但是他也不知道是谁啊! 这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正常情况下不应该问问他哪来的,干啥的,有什么目的吗? 怎么大家见了他,就都跟被迷得不要不要的,上去就聊得跟多年老友似的? 难不成……余谷想到了什么,捂住了嘴。 难不成,这老头儿是个公狐狸精变得?! 不一会儿,余李氏带着剩下两个媳妇端菜来了,见家里来了陌生的客人,二话不说就让再拿了一套碗筷来,老头儿摇身一变为余家的贵客,坐在了首座。 余谷食不知味地扒着饭,心里头疯狂地想着对策。 现在整个余家,最聪明的二叔家已经被迷进去了,余家二老也差不多了,自家的爹娘向来是听爷爷奶奶的,定然也不会怀疑这个老头儿,更不用说平日里原本就有点憨傻的三叔一家了…… 余谷戳了戳自家大哥余米的胳膊,“哥,你有没有觉得这个老头儿……” 余米一本正经地提醒道:“什么老头儿,弟你可要懂点礼貌,这可是位厉害的大师父。” 余谷:得,大哥也沦陷了…… “大谷,大谷?” 饭桌上交谈甚欢的一群人突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瞅着余谷,小余李氏呼唤着余谷的名字。 “啊?”余谷放下扒饭的筷子,一脸茫然地看向饭桌,发现大家的神情都带着莫名的笑意。 小余李氏开口了,“大师父说,他与你很有缘呐。正好咱家大院的小楼都住满了,其他人也不方便,就你和大豆的屋子挺空的,回头外间收拾出来给你兄弟俩睡觉,里间的大床就给大师父睡了,知道了不?” 余谷:哈? 他猛然间想起来初见这老头儿时候,他问了一句话是:“小伙子,你床铺的被褥是什么颜色的,唔,老朽喜欢蓝色……” 余谷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 狐狸尾巴 没有人能理解余谷内心中隐蔽的恐惧。饭后,他还被迫要求带着这个老狐狸去自个的小楼里认个地儿。 去小楼的路上,余谷几次偷偷地瞥向老头儿的屁股,生怕那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大狐狸尾巴出来。 主堂里,余谷带着老人一走,一整个屋的余家人皆安静了几秒,互相对视几眼之后,老余开口了: “我个人感觉,这个老头儿虽然来历不明,但没有什么恶意。” 余其凌附和一句:“此人学识渊博,殚见洽闻,且在道学理解上颇有造诣。” 余卿卿举起了小手,兴奋地说道:“老张头说我以后会发大大大财,就冲这点,我相信他!” 吴氏没好气地拍拍小丫头的脑袋,“人家说老张头你就跟着叫老张头了,懂不懂礼貌,要叫张爷爷!反正我对这老人家印象蛮好的,不像是心怀歹意的恶人。”主要吴氏是觉得,这老人家和自己在这茶叶的品鉴和欣赏上很是和得来,太难得了。 余老爷子的想法跟老余是差不多的,他年岁长,见识得人也更多,这自称“老张头”的云游道士,似乎是对他们余家人充满了莫名的兴趣和善意,除此之外,并没有发觉别的不妥之处。 再者,家里有两个武功高强的凌家护卫,也不用担心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儿掀起什么风浪来,既然这位大师父自称是远处来,很可能也了解如今村外的情况,余老爷子决定留下他,也是为了回头多问几句县城和周边村子的情况。 只有一群孩子,还有呆呆的余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余米扒完了眼里的最后一口饭,嘴巴里鼓鼓囊囊的,他四处张望了一眼停筷聊天神情颇有点儿严肃的家人们,眼神中也是茫然。 小余李氏瞅了他一眼,小声念叨着:“害,咱家这些个儿子,没一个中用的!老大是啥都不去想,老二是想得太多!” 余米诧异了,他只是乖乖吃他的饭而已啊!怎么就突然不中用了啊! 这边儿的余谷都快要哭了,他看着这个老狐狸从容地进了他小楼的里间屋子,动作熟稔地打开推拉门,从里面抱出来崭新的淡蓝色三件套。 这套细棉被褥颜色清淡,触感柔软,上面还有浅色的羽毛的花纹,正是他二婶提前给他备好的冬天用的床单被褥。余谷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套被褥,即便最近山上降温了,他也一直没舍得换上。 可问题是,这老头儿明明是第一次来,怎么会连他有这么一套被褥都知道啊!说是没啥诡异的本事,他都不信啊! 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老张头示意余谷给床铺换上这三件套后,就拄着竹杖,颇有点兴致地在屋子里有转了几圈,便走还边问: “你们这一大家子,在这山上怕是住了有一阵子了!” “唔,也没有多久。”余谷含糊地回答道。 “你们这大院建得这么大这么好看,肯定花费了不少!” “唔,还好。” “你们余家的那个小姑娘,可真是生得活泼灵秀啊!” “别看她长得嫩,皮可厚了……” 不好吃的。余谷在心里补充道。 老头儿在沙发上坐下,待余谷收拾好了床铺准备溜走的时候,他竹杖一伸,拦住了余谷,“小伙子辛苦了,现带老朽去洗漱!” 余谷本想下意识地拒绝,他一点也不想跟这个奇怪的老头儿单独相处,可一想到带这老头儿去洗浴间,可以顺便偷偷观察一下这老头儿会不会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比如隐藏的狐狸尾巴什么的…… 糟糕,突如其来的探知欲上来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余谷搓背 虽然心中既是怀疑又是忌惮,余谷还是任劳任怨地去灶房烧了两大桶的热水,抬到了厕所边儿的浴室里。 浴室起初就是余卿卿给主持修建的,跟厕所一样,也分为男女两间。除了里头是整整齐齐垒得清爽的陶砖地面与墙面外,最稀奇的就是那个叫做“莲蓬头”的设计。 每间共有三个莲蓬头,分为三个隔间。每个莲蓬头连接的陶管上头有一个砌好的水池,洗澡前往里面倒好适宜温度的水之后,打开莲蓬头下面的水阀,分散而细致的水流就会从里面流出来。 老张头看着余谷一阵瞎忙活后,学会了如何控制水阀,还得到了一条崭新柔软的毛巾,两个精致的小陶罐,紫色的用来洗澡,蓝色的用来洗头发。 看到这些,这个见识颇广的老头儿忍不住感慨一句: “你们余家可真是会折腾!” 余谷敷衍地笑了两声,转头说去找一套衣服给老人换,自己两步走后佯装出门,却又偷偷躲在了浴室门边,试图观察一下这老头儿的真实面目。 只见这老头儿慢条斯理地四处打量了一番,开关了几次水阀,用手接了接水,神情似笑非笑,又拿起陶罐打开盖子闻了几下,似乎是被这里面浓郁的香气给惊讶到了,用手指扣了一些出来,搓揉了几下后就有大量的白色泡沫出现,老头儿的表情更新奇了。 于是躲在浴室门口偷看的余谷就见着这老头儿一副天真的模样玩起了手中的泡沫…… …… “大谷,你干嘛呢?” 余老大怀里抱着衣物,突然从余谷后头出现,踢了他一脚,吓得这小伙子差点“嗷”出声趴到了地上。 小余李氏打灶房烧水时就知道大师父要洗澡的事儿,几个媳妇商量一下,决定拿老余的衣服给这大师父穿,又托余老大送了过来。 这大师父虽然年纪不小,可是身材却偏高大,余老爷子太瘦了,他的衣服铁定是穿不上的,比较适合的身材大概就是老余,且老余有几件得体的长衫,很适合老人家穿。 余老大一凑近过来就看到自家儿子猥琐的躲在浴室门口,不知道在瞅什么,想到这孩子年纪轻轻不学好,竟然偷窥别人洗澡,余老大一时间瞬间火大。 可定睛一看后,发现自家儿子趴的是男浴室而不是女浴室,一种更为怪异的心情浮上心头。 余老大缓了缓心气儿,才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可又忍不住踢了儿子一脚。 原本就做贼心虚的余谷登时被吓得一哆嗦,他也找不出别的理由,就小声对他爹说:“我这不是在等着吗,万一老人家需要我搭把手啥的……” 浴室里头,传来了哗哗的水声,老头儿被这自上而下细细绵绵的水流给惊喜到了,“唔呼”一下之后就道了一声: “爽!” 余老大、余谷:…… 不一会儿,老头儿又大声嚷了一句,似乎很确定他就在门口似的:“小谷子,过来给老朽搓搓背!” 余谷:…… 余谷先是想:“小谷子”?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称呼?怎么听着跟宫里那什么公公似的? 紧接着又想,这老头儿果然是知道自己在门口的!他就似乎没有不知道的事儿一样! 最后又想着,搓背?搓背是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要让他进去给这老头儿搓背? 余老大见自家儿子眼珠子转来转去的模样,就知道这丫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他将干净衣服往余谷的手里一放,伸手那么一推,就将自家儿子送进了浴室。 余谷先是紧张了两秒,他觉得自个儿似乎还没有做好要面对狐狸尾巴的准备,可进去看到了后,老头儿依然是那个普通的老头儿,光溜溜的马赛克上并没有奇怪的东西存在。 老头儿神色自然地将毛巾递给余谷,示意他给搓背,余谷却莫名有点儿羞,他们南方人洗澡都是自个洗自个的,哪有说互相给搓背的道理呢。 一切都在晕晕乎乎中结束了,当老头儿梳洗干净,穿着一新地从浴室里走出来后,大家似乎对着老头儿的印象也更好了几分。 别说,这老余的青色长衫搭配白色腰带,往老头儿身上一套,再加上一根翠绿的青竹杖,打理顺滑的胡须,高高盘起的发髻,老张头往人前一站,潇洒一个拱手,看起来比之前多了几分云游道士的飘逸气质。 打扮利索的老张头也心情颇好的打量了自己一会儿,似乎是没想到自个打扮过后还真挺人模人样的,尤其是用了余家那叫做“沐浴露”和“洗发水”的稀奇物儿,整个人都是香喷喷的,老张头面上也是美滋滋的。 这时候,院门外传来了门铃声,余米给开的门,来的是李村长。 余米将李村长引进了主堂,一圈人正围着香喷喷的老张头打转呢。李村长乍一眼也没瞅到人,就朝着老余走过去问道:“大树啊,我今个看咱们村里来了个陌生的老人家,正是你家余谷给领进来的……” 老余指了指,“喏,不就是这位大师父嘛!” 李村长一看,只见一个气质斐然、飘飘欲仙的老头儿正在余家老老少少中间站着,与上午看到的模样截然不同,李村长“这、这”了两声后,老张头朝着他一拱手。 “大师父?”李村长很是好奇。 只见小个头余卿卿客客气气将老张头请到了沙发上坐着,吴氏给恭恭敬敬上了茶,大家围在一块儿,面带着讨好的笑意,一个个地伸着手掌,等着大师父挨个给看手相。 老张头铁定是想不到自己终有一日会沦为在乡村百姓里给人看手相的江湖术士,不过在这方面,他一向很是想得开。 若说数日前他在临水县城中怒斩恶蛟,又停留在踏云台上帮助了不少县城的百姓。一日夜晚他起身眺望观气,却见得远处数十里外竟然有些许金光,好奇之下便踩着木筏,沿着金光的方向来到了此处。 第一百九十五章 出发县城 原来,这个自称老张头的老人家,正是皇宫中小皇帝每日里心心念念的天师府后人,大国师张继。 张继平日里常常一手改头换面的术法,来去无影,十分神秘,知道他真实样貌的人寥寥无几,唯有皇宫里的几位才知道这个国师,年近而立,其真实样貌却一直停留在他二十出头时修行大成时的模样。 老皇帝在世前曾叹息道:“国师真可谓是仙骨天成!吾等凡人如何可及?” 凡人不可及的老张头脾气极好地将数人一一看了手相,说得大家连连点头。 待到了最小的余卿卿,张继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这个嫩嫩软软的小手,又抬头瞅了瞅余卿卿,似笑非笑地说:“小姑娘命格奇特,怕是不能当众人面说出来呢。” 余卿卿大眼珠子一转,似是想到了什么,她忙抽回了手,嘿嘿笑了两声。 差点忘了,她这一家可是穿越来的,难不成这在手相里面也能显示出来?这老头儿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能耐的,可不会连这个都能看出来!! 可是,这世界显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简单,既然都有了类似于“穿越”的bug,还有什么是不能出现的呢? 后头排队的吴女士也默默收回了手,像他们这家一身都是秘密的人,对上这种非唯物主义的存在,还是保持低调比较好! 旁边围着的余家人却是好奇得要命,在他们心里,余老二一家确实是很独特,很不同寻常,尤其是余青青这个小丫头。光是听到大师父这么一句话,大家就对这老道士的能耐又信了几分,同时心中痒痒的更想知道后文了。 可大师父却只笑笑,闭口不言了。 好一番热闹过后,余家人才带着微微的惋惜散开了,这时候的李村长终于有空跟这个奇特的大师父交谈上几句,他真的太想知道村山头外的情况了,包括县城和隔壁村落的。他的小闺女李秀兰就是嫁到了县城里,小日子过得很不错,时不时还送点东西回村给老两口。这次洪水彻底断了县城与村落之间的联系,也断了自家闺女一家的消息,李村长也是心急如焚。 不光是他,村里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村民的亲戚朋友在村外生活的,当初自己村的人自顾不暇的时候还来不及去想,现在整个村子慢慢又步入了正轨,吃穿住行各方面都有了基本的保障,村里头的人就开始暗自琢磨着划船出去打探打探村外的情况。 如今正好村外来了老张头这么一个人,可让李村长欣喜坏了。 “您是说,咱们的县令老爷不光开了船,把大部分的百姓都给救了,还都运到了一处大土台上,统一照料着,天啊,临水真是大幸啊!竟然能碰上这么好的县令大人!!”李村长泪眼汪汪,两手激动地抓着大师父的手,一脸感动不已的模样。 老张头倒是面色淡然,他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扒开李村长的手,说道:“你们这时候若想去县城查看,怕是……”说着手指头微动了动,心中已有了成算,“路途有惊无险,但到了县城之后会停留在外无法进入。” “这……”众人百思不得其解。 “唔,留连为土,木逢土而生,你们村里有会医之人!”老张头四处环望了一圈,目光停留在于大夫和老余的身上。 大家也不约而同看向了他们,于大夫微睁大了眼睛,满头的小问号。 老余更是诧异,他平日里虽然有透露一些些自己的医术,可真知道自己本事的人除了自家妻女,大概也就于大夫一人,这个大师父是怎么看出来的? “倘若随行有大夫之类的人,是有大把握进入县城的。”老张头笃定地说道。 大家更觉得奇怪了,可又忍不住相信。 “您…您是怎么看出来我是大夫的?”于大夫总觉得这位大师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难不成他们曾经见过? 老张头瞥了他一眼,心想:你认不出我来,我却记得你,你不就是之前在皇宫里天天混日子的小于嘛。几年前终于忍不住跟小皇帝递了辞呈,没想到竟然钻到这块地方了! 不过呢,老张头又抬眼看了看几人,悠悠说道:“天机不可泄露啊!” 众人:…… 余卿卿:这真是神棍用来搪塞人时最好用的一句了! 不是不是,在一旁围观的余谷忍不住想吐槽,怎么方才算命的时候怎么见您泄露天机倒是很利索!说白了就是不想说呀! 可李村长哪里在意这些,他弯腰朝着老张头躬了好几下,拉着老余就冲出了主堂。 “大树啊,咱们村就你家有那几艘船,你看看……” “没问题的,村长,这船给村里人用是应当的,倘若按照大师父的话,怕是我和于大夫也要随船去,您再挑选一些人,过两天咱们一起去县城里看看!”老余虽然性子慢,但是做起事儿来一向很干脆。 余家商定了几人,老余和于大夫必然是要去的,余老三也要去,会武功的凌家护卫中挑了凌墨跟着,余卿卿也蹦哒着举手说要去,吴女士还没来得及出口拒绝,小丫头就被余其凌按住了小胳膊。 没办法,余卿卿只能听她哥的话,乖乖地去准备后勤资源。 首先要准备的便是干粮和水。此时的大家在老张头的介绍下,对县城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也知道此时的县令大人每天会给受灾的百姓定时发放粮食,可这粮食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一行人也不知道会待上几天,为了以防万一,这一路上定要带上足够的粮食才可以,而水这种物资怕是更加珍贵。 余家的媳妇们在灶房里好一阵忙活,不光做出来不少细面饼子和焦香锅巴,余李氏还下令斥巨资还整出来几罐满满的香菇肉酱以及油炸萝卜肉圆子,给每人带上整整一大盒,香气飘得赤练蛇都忍不住夜访灶房。 随后,吴氏给每人准备了两套衣服换着穿,以及一人一件雨衣斗篷,防止划船路上遇到风雨,又招呼余家的媳妇们缝制了许多棉布口罩。 第一百九十六章 山下送别 大家一共缝制了三十只口罩。 想到这儿,余李氏还有些心疼,她提溜起其中一个,左看右看,也不知道自个家媳妇为啥要缝这么多的小布片儿,挂哪儿不好还非要挂脸上,她活真的大第一次听说人脸上也要给穿“小衣裳”的,这能干啥,遮脸上的痦子吗? 余老三也忍不住摸了摸这白色棉布缝制的口罩,往脸上比划了几下,又摘下来反复来回看了几遍,始终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往人的脸上挂上这种奇怪的东西。 相当具有职业敏感性的于大夫在看到这口罩的第一时间,却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从前在皇宫里,他们太医在给宫中人诊病之时,也会给那些患了伤寒的人在面上蒙一层绢纱,让他们尽量避免与人面对面交谈,这样子可以减少接触之人的患病可能。 于大夫轻捏了一下口罩的厚度,显然要比绢纱厚实许多,旁边两个小布条儿往耳朵上一扣,口罩就轻松牢实地带上了,而且挺透气的,并不影响呼吸。 于大夫觉得十分满意,偷偷往袖子里揣了好几只。 待出发时是次日的清晨,余家几人皆背上了厚重的大包裹,身旁是不停叮嘱的女人们。 余老爷子很是郑重地握住了凌墨的手,又转头看了看身旁的老二老三两个儿子,“墨护卫啊,我这两个儿子就靠你了啊!” 余老三:虽说他平日里有些跳脱,但是二哥一向还是蛮靠谱的!犯不着用这种口气交代墨师父!要知道他们家的年纪可都是比这小伙子大的呢!! 余老三的心气劲儿上来了,他拍掉了他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道:“您老放心,不过就是县城水上几日游嘛,咱保证给您全须全尾地回来!” fg就此立下。 李村长已经带着几人在村口的大门处等着了,这个年过百半的农村汉子此时也收拾的利利索索,一个大布兜儿挂在身后,表情是严肃中带着点儿激动。 老余诧异道:“怎么,李村长,你也要跟咱们一起吗?” 李村长点点头,“咱们村里最近也没啥事儿,咱离开几日也不打紧的。”主要是他想去找他的闺女一家,最好是能把他们带回村子里,他家媳妇儿自洪水那日就开始不停地念叨自家的外孙女儿和闺女两口子,这下终于有了机会去县城一探究竟,大清早李村长肩膀上就被套上了这个包裹,被自个媳妇打包送出了门。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村民要一同上路,都是自个家在县城里有来往亲戚的。余家熟悉的一位正是是从前的邻居,何家的老二何文,他的妹妹何云也是嫁去了县城,至今没有消息,何婆婆便托老二去县城看看。 因为船只数量有限,载人也不能太多,倘若碰到了亲人,少不得要将几人带回村子里,因此船里的位置多少要留一些空余。 如今整个村里共有一只脚踏船,三只小木船,都是余卿卿起初托何家大伯做出来的。大家简单分配了一下,脚踏船能容的人最多,余家坐了三人,凌影单独一只小木船,剩下村里的四人,两人一只船。 一行人去了山下,解开系着小船的绳子。大家一一上了船,最后一个是老余,他笨拙地爬进了脚踏船,转头一看,村里大部分的人都来到了岸前送行。站在最前方的正是自个的闺女媳妇,都是一副想笑又笑不出来的模样,老余从闺女那对大眼睛里面看出来满满的担忧,不由得鼻子一酸,对大家挥挥手道:“等我们的好消息!” 余卿卿用口型无声地比划着一句话:咱们空间见! 老余重重点头。 余其凌紧了紧握着小妹的手,弯下身,低声安慰着,“二叔一行不会有事儿的,小妹且放心!” 余卿卿皱皱鼻子,把眼角突如其来的湿意给憋了回去,她倒不是担心自个的爹会出什么事儿,只是看到她爹离去的背影,突然脑海里又浮现出从前那个五十多岁的准?小老头儿?老余,从前的他,每天就爱在家里叽叽喳喳着,说自己无欲无求无志向,辛苦了大半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退休,跟吴女士早一点过上清闲自在的老年生活。 眼看着社保和退休金还有几年就可以安排上了,一家人却突然穿越来了这个“艰苦卓绝”的古代,老余更是成了所有人心中的主心骨,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每天都忙得苦哈哈的,无论啥事都需要他出头带领,比从前在现代的时候还要辛苦……余卿卿莫名就心疼起她的爹来。 等回头这灾情过去了,她一定要赚多多的钱,让她爹娘早早过上万事不愁遛鸟耍猫跳广场舞的退休生活!余卿卿攥了攥小拳头,心中暗暗发誓。 老余同志则没有想那么多,他一向是随遇而安的人,不安的话就跟着闹腾呗,从来不会想太多,总而言之是适应力很强的男人。 比方说,现在的他就正一手拿着余李氏给炸的萝卜肉圆子啃,两脚悠哉地蹬着船上的脚踏板,眼睛享受地眯着。 旁边几个船的汉子都是哼哧哼哧的划着船,凌墨更是一手拿着两浆同时划着水,不知是不是跟着将军在海边驻守久了,在划船上颇有经验,凌墨一人划着船在最前方开路,神色悠然。 如今这附近的一片地早已被浑黄的洪水覆盖,原本的土路也早已没了痕迹,清水村的一行人凭借着附近山脉的走向,还有对于县城位置的估测,找了个差不多的方向就一直往前划去。 原本步行也就一两个时辰的路程,几人是整整划了一整天,中间走错了不少方向,东绕西找,终于在暮色来临前,隐约看到了县城城墙的轮廓。 蹬船的已经换成了于大夫,在后座躺尸的老余忍不住站起身眺望,啃掉了手中最后一口的肉圆子,还打了个萝卜味的饱嗝,“嗝,咱们总算是到了,倘若是还找不到县城的位置,多半是要在这水上飘一夜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吉利口罩 一番纠结之下,有两个村民决定随着凌墨回村,顺带将几人停留在县城的消息传回去,余老三和李村长则坚定了要留在县城的心思,至于何文,他满含热泪地表示:死也不坐船了,他要一生一世都待在他热爱的坚实的土地上。 两艘小船随着大船朝县城里行去,剩下凌墨则带着两个村民回去了。 不一会儿,在前方带路的大船停下来了,老余将船停在了土台的边缘,顺着一根长绳爬到了台阶上,第一时间便是将袖子里的棉布口罩掏出来一把,给几个人都戴上。 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头缓缓升起。 在经历现代某冠疫情的那些日子时,口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出门时,你可以忘带雨伞,忘带手机甚至可以忘带钥匙,但是唯独不能忘带口罩,没有它,你就不算是个自由人类~ 其实老余的包裹里还装着一沓kn95医用防护口罩,鉴于它奇特的材质和形状,老余决定先不将它轻易地拿出来。 几个戴好口罩后,才抬头开始打量这一块“传说中”的土地,此时的踏云台被分为两片区域,一边儿是零零散散团坐着的普通百姓,每人身边都有个小帐篷,应该是他们夜晚休息的地方。这些人的面容都十分憔悴,神色萎靡,有的还是一副哭了许久的模样,气氛十分低沉。 另外一边儿是已经确诊的百姓,他们被安排在西边的小角落,住在士兵搭建的简易的大棚子里,一时间也看不见什么身影,边上都是一脸肃穆举着刀兵看守的军士。 李村长两手颤抖着,忍不住上前两步,仔细环望。 高统领低声说了一句:“你们几人切莫乱跑,更不要往疫病区靠近,会被士兵拦下的。” 说完就带着于大夫和老余朝东区最大的几个帐篷去了。 李村长登时一溜烟地冲到了人群中,嘴里一会喊着“秀兰”一会嚷着“月儿”的。 高统领则是带两人去了钱县令的帐篷,两人摘掉了口罩,正窝在里面喝茶的钱老夫人第一眼认出了老余,不由惊讶地“咦”了一声。 老余也瞅到了县令家的老母亲还有旁边站着倒水的黄管事,他拱手称呼了一声,钱老夫人心情倒是愉悦起来,“救命恩人,你怎么也来此处了,你们村子还好吗?” 老余忙摆手,“老夫人这称呼折煞小民了,余某当不得这一声救命恩人的。”众人面前,老余总不能还一副不受阶级拘束的模样,只能戏精上身,将这伏低做小受宠若惊的架势做得十分到位,又“诚惶诚恐”地补充道:“咱们村子里的村民在洪水来时候大多转移到了附近的山头,小日子过得也还算不错了,所以这不就来县城探查一下情况,顺便找找亲戚了!” 钱老夫人又笑开了,这村民装得还挺像回事儿的,她摆摆手说,“救命恩人不必拘束。若要寻人,尽管让我儿派差役去问便可。” 老余点点头,这时候钱县令带着两个男人也从帐篷外进来了。县令大人年纪不大,身材比大个头的老余略微矮了一些,纵然眉目间有些疲惫,可身姿依然挺拔,相貌俊美儒雅,一看就是自家闺女会犯花痴的那种模样,老余心中不禁也感慨了一句,好一位翩翩儿郎,还是一位励精求治的父母官,点赞! 剩下的两位都是三四十的中年男人,一个身材高大,肤色略黑,五官长得呢……大大咧咧,发须也是一副随意打理过的模样,神色却很认真,大概率是个工作狂。另一个男人身材显然矮小了许多,打扮利索,像是个爱体面的人,脸上也没有多少皱纹,眼睛不大,抬眸间却微微露着点光,一看就是十分灵巧的性格。这两人正是文主簿和王县令。 几人一进来,互相吃惊了一下,便发觉这原本还算宽敞的帐篷又变得狭小起来,钱县令这十日被磋磨的,早已忘了“讲究”和“规矩”为何物,他下意识地又让县丞将自个帐篷里的小板凳们都取出来供大家一坐。 老余傻呵呵地将小板凳塞屁股下面,跟几人膝盖碰膝盖。 唯独高统领瞥了一眼小板凳后,一脚将它踢到了一边,言简意赅地说道:“这两位是本官刚遇到的村民,也是大夫。” 说着指了指于先之,“这位你估计没见过,正是几年前离开皇宫的太医院之首于大夫。” 黄管事好奇道:“您不是御仙堂的掌柜吗?”他以前带着小厮去御仙堂拿过药。 于先之点点头,一一拱手又打了招呼,县城里认识他的人还真不少。 高统领又指了指老余:“于太医的助手。” 于先之补充道:“这位余家的兄弟是我的好友,我俩常常讨论医术。” 钱县令微微一笑,他虽然未曾真正见到这余家人,可早已听闻他娘亲说过这家人的事情。这让他的心中升起些许的希望,一个是皇宫中的前太医之首,一个是在路上以灵丹妙药救了自己母亲的神秘村民。说不定二人……能将这疫病医治好呢? 他正准备开口,高统领又道:“好了,疫情要紧。我现在带他们俩去西区见董太医。”说着就抬脚大步走了。 钱县令:…… 随后两人与众人简单告了别,迈着小碎步地跟上高统领,边走老余还边教着这面冷的统领大人也带上这口罩。 高统领拒绝了,淡淡说道:“为何要在脸上盖这块白布?只有死人才会如此。” 老余:……想不到您一副根正苗红大好青年的模样,竟然还属于重度的封建迷信人群? 行,他点点头,一不做二不休的从怀里又掏出来一块……花花绿绿的红布口罩,上面印着牡丹的图样,看着十分艳丽花哨,正是恶趣味的余卿卿给偷偷做的。 “喏,统领大人,您瞅瞅,这个够吉利的!”老余客客气气地递上了这口罩。 第两百章 老余上手 见高统领还想拒绝,老余苦口婆心地劝道:“大人,您有所不知,这大部分的疫病皆是通过口鼻传染的,遮掩住口鼻就是防止疫病传播最好的法子,您最好还是……” “啰嗦!”高统领打断了老余的絮絮叨叨,他皱皱眉头,一手接过老余递来的牡丹红口罩,看了看,又口气僵硬地说道:“给我那个白色的,我不要这个。” 老余笑嘿嘿地奉上了白口罩,几人蒙着白色口罩朝着西区走去,倒让不少百姓看着稀奇。 这边儿董太医正拿着块儿手绢在嘴上捂着,急吼吼地从帐篷里走出来,恰巧与几人迎面撞上,还没有反应过来,于大夫慢悠悠的道了一句:“呦,小董。” 脾气并不算多好的董太医,将脸一板,待看清楚口罩下的面容之后,眼睛不由得一亮,噔噔噔地快步跑了过来,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地问道:“您怎么会出现这儿?难不成是皇上单独派您来的?” 于大夫还没来得及开口,急性子的董太医又问道:“你们脸上戴的这是什么?看起来十分有用啊!您这儿还有多余的吗?给我一个!” 老余给了高统领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 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口罩之后,董太医内心的安全感大大增加。他方才正着看自己的病人咳出来好大一口血,那血差点溅在了他的脸上,吓得他赶紧捂着手绢就跑了出来。 见几人掀开病人的帐篷帘子就打算进去,董太医忙拦住老余,语气硬邦邦的,“你是何人?这里面可不是你可以随意进去的地方。” 老余一时语噎,他是谁,他怎么说呢……也不知道这古代有没有药师证或者医师证可以用来证明自己行医身份的,左右他都没有,若说是乡间的赤脚大夫,听着也忒不上档次了!倘若说自己是进去观摩的,又怕是会被立刻叉出去……老余纠结了。 于大夫轻描淡写地说道:“这个村民是我的徒弟余大树,给我打下手的。” 老余愣了几秒。 徒……徒弟? 他怎么莫名奇妙就多了一个师父? 他忍不住看向于大夫,这男人却对他使了个奇奇怪怪的眼色,大概理解下来便是:你先混进去再说。 董太医也是一副十分吃惊地模样,他唏嘘道:“听闻你们于氏一族世代行医,最是爱惜羽毛,除了自家子孙之外甚少收徒传承,想不到这位……小于大夫……”董太医反应过来,“哦,哦,我说呢,听这姓,怕也是你们于氏一族的子孙!” 于大夫潦草点头,老余却不乐意了,嘿,多个师父生生落了一辈也就算了,怎么连自家祖宗的姓都被改了呢!他张口欲言,却被于仙之一句“都是缘分呐”就给糊弄了过去。 几人进了帐篷,就看得地面上铺着草垫,上面是挨个躺着的病人,有的小声呻吟,有的则剧烈地咳嗽着。几个大夫拿着药汤在里面走来走去,神色凝重。 高统领不禁问道:“如今这疫病控制得如何了?” 董太医摇摇头,“至今我们也没有找到医治这疫病的法子,顶多是暂时延缓他们病情加重的时间……” 这时候,一个大夫走了过来,他的面容看起来十分憔悴,怀里是刚给病人擦洗血痕的布,董太医示意他将这布带出去给烧了,于大夫赞同地点点头,老余却忍不住拦住了那个大夫,说道:“慢着!” 那大夫抬起眼皮,看向老余。 老余还没来得及仔细“观摩”地上的病人,却见这大夫的状态似乎已有些不对劲了,行医近三十年,老余在观病上也早已有了一些他自己独特的门路子,倘若说得玄乎一些,大抵上与风水学上的望气之术差不多,老余在见到人的这一刻,便觉得此人浑身上下生气受阻,已多少沾染上了些病气,大概率是也感染上了疫病。 老余:“劳烦太医大人给这位大夫查看一番,小民怀疑这位大夫也感染上了疫病。” 听这话几人都大吃一惊,就连于大夫都不敢相信。 哪有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病情的! 董太医只觉得这个小于大夫在装模作样,方才因为于大夫而升起的些许客气与好感也消失殆尽,他有些不耐烦地说,“咱们这儿的大夫原本就不多,每一个都任务繁重,谁有那么多工夫看这看那,你还是莫要添乱了!” 老余被噎了一下,可他依旧坚持:“您若是不检查,那我可就自己亲自动手了!” 高统领忍不住挑眉,看了眼这个不知好歹的村民,既没有阻止也没有赞同的意思。 一旁的小大夫倒是紧张起来,他不来自皇宫,而是县城别的小医馆里坐诊的大夫,如今县城里医务人员极度缺少,凡是活下来的大夫甚至药童,都被县令大人派去配合皇宫里来的太医们救治百姓。 听到老余的话之后,这个年轻的小大夫心中也担忧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表示,自己确实感觉似乎是有些头疼,喉咙也疼,身体没什么力气。 这话听得董太医皱紧了眉头,嘴角也拉了下来,可见那小大夫颤巍巍的模样,他也不好大声斥责。老余在一旁补充道:“太医大人,大夫也是人啊,况且大夫天天都围在病人旁边,很大可能会感染上疫病的……” “你懂什么!”董太医压低了声音,语气严厉却又带了些得意,“我们虽然还没找到治愈疫病的方子,但是我带来了我师父曾传给我的防疫药方,每天这帐篷里的大夫都要喝上一碗,患上这疫病的几率十分的小,你还是不要自以为是了!” 老余翻了翻白眼,心想有功夫在这儿开嘴炮浪费时间,还不如直接上手。 于是,他立刻走到小大夫的面前,先是让他张嘴看了看喉咙,确定没有扁桃体发炎的现象,又拨了拨他的眼皮,看见眼角逐渐蔓延开的红血丝,低声问了几句:“近日可曾腹泻?四肢是否酸痛?是否感觉到身体发热却又冷颤不断?”又按了按他身上几处,问是否疼痛。 第二百零三章 玩心大起 余家老宅里,正一片热火朝天。 “大杠开花,谢谢大家。”余卿卿小手一摸,立马笑开。 “等等等等,再等一下,我肯定就能胡了!”老张头猛一拍额头,哎呦一声,懊叹不已。 “把把这么说,把把没有胡~”余卿卿心情愉悦地嘲讽了一句。 “胡,胡,我让你们都胡。”余李氏恶狠狠的话仿佛是从牙根里挤出来似的,她抬起头,吩咐对面坐着的自家大儿媳妇小余李氏:“明个早上,咱要吃锅巴就米汤!越糊越好!” 凌墨在另外一桌的麻将牌前端坐着,拨弄麻将的手十分熟练灵巧,旁边的几人:吴氏、余老大还有余老爷子,都是一副被虐惨了的模样。 吴氏两手洗着牌,她方才喝了一瓶葡萄汁,整个人耳目清明,摸牌的灵感多来了几分,只觉得此时这一片哗啦啦的洗牌声甚是悦耳,她随口问道:“咦,小墨师父,我都忘了问了,你们这几个去了县城,怎么又回来了呢?” “哦,县城爆发了瘟疫,剩下两个村民害怕被感染上,我就带着他们先回来了。”凌墨的口气淡淡。 “哦,瘟疫啊!”吴氏点点头,大家也点点头,表示听到了。 麻将又洗了两圈后,吴氏夸张的惊呼:“啥?你说啥?瘟疫?!” 凌墨抬起头,“对呀!” 三秒后,其他人似乎也才反应过来了,“天哪,是瘟疫啊!” 另一桌的余卿卿也听到了这动静,她不可置信地看向吴氏,眼神:你刚刚不是进了空间跟老爸接头了吗? 吴氏:接头了啊但是他也没说啊! 凌墨一脸无辜,他一回来就听大家伙吵吵嚷嚷地说三缺一,就差你啦……然后就被拉到这麻将桌上,他花了半刻钟时间熟悉规则后,就是一轮又一轮的厮杀…… 余老爷子忍不住皱起眉毛,摸了摸耳朵边的华子,小余李氏则捂住了嘴,怕是让人听到似的小心翼翼地说:“那咱们该咋办?去县城那些人怎么办?” 桌上的几位立马就慌了,牌也顾不得打了。 余卿卿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这一群不靠谱的大人!她绕着桌子腿走了三圈,一边拨着手指一边喃喃自语道:“消毒水,口罩,草药……” 最后—— “睡觉,对,我要去睡觉!”说着小姑娘撇下一屋的人,跑去了自个的小楼。 小楼里,余其凌正坐在桌前看书,烛影摇曳,光色温柔,整个房间的气氛十分静谧,仿佛这世间的热闹都是别人的,与他并没有什么瓜系。 余卿卿一推开门便看到她哥逆着光的侧颜,仿佛玉石琢磨出来般的温逸流畅,顿时敛住了呼吸,也放轻了嗒嗒的脚步。 余其凌转头,神情温柔:“小妹,怎么回来了?你这是玩好了?” 余卿卿尴尬一笑,她摆摆手,朝着里间跑去,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扑到了床上,三二一!很快! “嘿,老爸!!”余卿卿对着沙发上一个男人的背影打了声招呼,只见老余转过头来,哭得眼角红通通的,茶几上扔了不少擦过的纸巾。 空间外的余其凌看着自家小妹毛毛糙糙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了两下,他想了想,起身走进了里间,轻唤了这小丫头几声,却没有听到丝毫的回应。 难不成这就睡着了?男孩好奇地想。 他坐在了床边,小心翼翼地替小姑娘脱下了鞋子,看见里面嫩黄色的弹力长袜,因为比她的脚要大上一些而显得十分蓬松,上面印着一只只小黄鸭的脑袋,看起来十分可爱。 男孩抿嘴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对着脚底轻轻地挠了挠。 空间里——“老爸,你这是怎么了!你们那儿发生啥大事儿了?还是三叔村长他们出事了?”看到老余这副脆弱的模样,余卿卿都吓坏了。 “呜呜呜……”老余又抹了把壮汉泪,“这电影太感人了,闺女,你要不要一起看?” 余卿卿:…… 空间外——男孩瞅了瞅毫无反应的小姑娘,好奇心起,他又坐近了一些,瞅着自家小妹以一副要把自己闷死的架势趴在棉被上,便轻轻拨动她的小肩膀,将整个人翻转了过来。 小姑娘的脸蛋闷得有些红扑扑粉嫩嫩的,柔软的刘海发丝下,一向水灵灵的眼睛闭着,眼尾是微微向上翘的模样,稀疏又有些细长的睫毛根根分明,随着呼吸的节奏微微颤动,小巧的鼻翼则轻轻地翕动,一副像是熟睡了的模样。 唔,妹妹真的是很小、很软的一只呢!男孩想着想着,就又忍不住伸出手指朝着她圆鼓鼓的脸颊上戳了一下。 这个一向很细心的男孩还换了个手指戳,没有用方才挠某人脚心的那个手指。 余卿卿:“你看得啥电影?” 老余又抹了抹鼻子,指了指电视:“喏,以前你下载的呀,摔跤爸爸!你看人家这闺女长得,可带劲了,浓眉大眼面盘儿大,胳膊也有力,怕是抵你大腿粗……” “等等!”余卿卿突然意识到自己急吼吼地跑进来可不是为了听老余发表观影感受,她连忙试图将话题转移回去,“不对啊,不是听说县城那儿有疫情吗,你怎么还有心情看电影啊!” (余其凌:唔,好软,好弹,再戳一下。) “疫情什么的,当然是解决了啊,也不想想你爸我是谁啊!”老余得瑟起来,“我可是在这半辈子集齐了三百块锦旗的男人!” (玩心大起的余其凌:不知道小妹的脸捏起来如何呢……) 余卿卿没好气地说:“那就提前预祝你收获第三百零一块锦旗!我先撤了!上一把我可是拿了一手好牌的!听了这消息就赶紧跑出来找你了!可心疼死我了!!” “哎——”老余试图挽留,却见到自个闺女一溜烟就没了身影。 床上,余卿卿猛然间睁开了双眼,视线与她的凌大哥对上了个正着,突然的美颜暴击使得她傻了三秒,正准备说话时却又发现自己的脸,正在被两只手左右各一边地捏着。 两个人瞬间都沉默了…… 第二百零四章 沉重棉被 有凌墨在后头划船,卤肉哥余老大手举着的船桨压根就是摆设,他一边四处张望着,一边扭头朝着另一个船的余米和余谷道:“啧啧,你们瞅瞅,这水多广!”将船桨插进水中探了探底,没够着,又啧啧道:“这水多深!” “这几月半载的过来,水里不知道要偷偷长上多少鱼儿虾儿的!”说着说着,余老大竟然还有些馋了…… 凌墨没有吭声,这片儿水域原本儿是旱路,除了路边上一些树啊草啊的没什么东西,即便是被水给淹上了,也是一片只有树啊草啊的水路。 待这大兄弟进了县城,见了那一堆屎啊粪啊的,铁定就不会馋什么鱼虾了。 两艘船上沉甸甸的,吃水挺深。因为不知道老余一行人要在县城里逗留多久,心疼又捉急儿子的余李氏大清早就招呼这另外几人又备了一堆东西去县城支援。 不仅带上了刚煎的锅巴和其他细软的吃食,还带了几床厚实的棉被絮。 几人临行时,被余老爷子叫过去嘱咐几句话,余卿卿从门后头树林里冒出来个头儿,贼兮兮地转头看了两圈后,从背后拿出来一大盒子,原来是她料想自个爹爹好不容易熬过了新冠,这下又过上了被隔离的日子,想必是十分无聊,于是偷偷往棉被里塞了一大盒麻将。 不久后,吴氏也过来了。她想着自个丈夫平日里就没头绪的很,虽然很跟自己打了十二分的包票,可不知怎么滴,心中却始终有点儿惴惴不安的感觉,仔细想了想,吴氏还是将小木盒从怀里掏了出来,发觉也没有单独放东西的箱笼,只有包裹在大麻布袋里的几床棉被,吴氏左右打量了一下,便将上面划了密码锁的小木盒塞进了棉被的缝隙中。 这小盒子里面可是装了不少独特的宝贝儿,有几个之前早已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温度计,退热贴,还有几小盒拆开了盒子的抗生素,例如头孢与阿莫西林。 吴氏塞下盒子,心中终于安定了几分,她前脚走了没多久,后脚又有个清逸的身影走了过来,是眉间略带愁绪的余其凌。 他今早醒来,边听闻了自家二叔留在疫情重重的县城,不由心中忧愁,苦于船只数量有限,承载的人也不多,不能随着其他一行人前去,只能从众多自己曾经抄写过的书籍中,翻找出一本医书。 曾经在久病之下,余其凌也没少在自家府上读过一些医理这类的书籍,据说还有一些失传的古本,都被这个平日里弱到只能翻书页儿的男孩给反复通读+琢磨了个遍儿,恰巧数日前他凭借着记忆将其中一些较为精妙的药方一一誊写了出来,打算写满了之后送给二叔。 这时候听闻县城中出了麻烦,对自家二叔的高明医术算是深有体悟的小伙子,想想还是打算将这本医书给送过去。为了不引起他人注意,余其凌轻手轻脚地走到了行李放置的地方,瞅见了那大麻袋后,微微一笑,便将医书塞进了棉被的缝隙中,顺手还将松散开的麻布兜兜给系紧了几分…… 负责抬被褥的余米余谷两兄弟,将船桨从系好的大麻袋上一穿,两人前后将木桨这么一抬,余谷不由纳闷道:“这几床棉被……怎么感觉比方才重了些?” 余米只是傻傻地笑着,“这几床棉被厚实着呢,重点很正常的!” 余谷:“不是……” 有了人形gps和堪比马达的人工摇桨工凌墨大人,原本需要半个时辰牛车的路程,两艘船花了仅近一个时辰便到了县城,一路小心翼翼地穿行了过去,在被士兵拦住的时候,凌墨又淡定自若地报了于大夫的名号,很快…… 见到自家大哥侄子前来探望又收到一堆慰问品的余老三可谓是惊喜极了,他一手往嘴里塞着还带着些热气的焦香锅巴,一边喝了口滚烫的米汤,这米汤被放在一个圆润而又古怪的铁皮子汤罐里,正是老余一家以前买来的稀罕东西,叫做保温桶什么的,啥热乎的东西放进去,一两天后后都还冒着热气儿呢,可真是好东西!余老三心中感慨,他大口大口地舀着米汤喝,烫得嘴里直吸溜,神情里满满都是满足。 正打算给自家两个叔铺被子的余谷无知无觉地将这大麻袋的棉被抱进了帐篷。这小伙子总觉得手中这棉被格外地沉,终于是找到了地方安置,他将棉被往草垫上一扔,却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吓得他连忙后退了两步。 “天啊,这棉被里套的不是棉花是啥啊!哥,大米哥,你赶紧进来看看!” 在另一处帐篷铺被褥的余米很快过来了,他一脸茫然地看向他弟,“怎么了?” 余谷指了指,又蹲下身,小伙子瞅到了一箱被摔散了的麻将盒,巨大的声响便是来自于它。此外,还有一个挂着奇怪的锁的小木盒,以及写着十分好看的字的册子。 两人先是将麻将递给了自家的二叔,余米还顺便解释了通:“这是前两天刚从何家大伯那儿拿来的,听说是青妹妹要做的,咱也不会玩,二叔你可以找咱爹教教你。” 此时的余老大见了自家兄弟几眼之后,却在东区玩开了,许多县城里眼熟的百姓,隔大老远儿的就嚷嚷着“卤肉哥!卤肉哥!” 余老大听到这熟悉的称呼,两条黑粗的眉毛笑得皱在一块儿,嘴角咧得大大的,隔老远儿就挥舞起自己的手臂,大声招呼道:“是我,你们近日可好?” “甚是不好,甚是不好啊!”有个看起来似是有些学问,穿着却十分简陋的老头儿一边抚摸着他花白杂乱的胡须,一边摇头道:“这日子头难啊!原本想想熬着也就过了,可见了你……” 余老大目瞪口呆:“咋了,见我咋了?” “唉!一见了你,就想起来每天必要点上的那一盘卤肉,再加上一盅的梨花白……呜呜呜,老朽苦啊!!” 第二百零六章 你俩很烫 余老三弱弱地问。 起初他觉着这透明的小棍儿夹在那儿冰凉凉的,怎么都不得劲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不凉了,没啥感觉了,他就总是担心这小棍儿莫不是掉了!小幅度地挪动了一下胳膊,感觉那玩意儿还在,余老三就略微放下心一些,改了改坐着的姿势,然后时不时地打量着自家的二哥,见他正捧着个书看,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 “哥,这是啥书,你咋还识字了呢?” “啊?”老余不慌不忙地抬头,神色自然,说道:“这是医书,我跟于大夫学着认了一些。” 老余说这种话简直信手拈来。 无他,练出来的。 他发觉,自打一家人穿越了过来,最能耐的本事就是学会忽悠人了,张口闭口就来,都不用过脑子的了!若是此时他的手旁有个拐杖,绝对可以现场演示一下,什么叫做本山大叔式“将人给忽悠瘸了”!! “行!”余老三眼巴巴地瞅着,“这字咱虽然看不懂,可写得可真是漂亮,大哥你也过来瞅瞅呀,你看,这字虽然小,却跟画似的精巧!” “怎么,你也想学认字?”老余随口问道。 “那必须啊!咱们村里哪个娃娃不想认字,哪个不想读书去啊!” “哼哼,你还是娃娃了?” “现在不是了,可咱是个娃娃的时候,做梦都想着握一下毛笔是啥感觉,二哥都忘了?小时候,你不像现在那么机灵,每天就知道挑大粪拔野草,有次我偷偷问你想不想去读书,你就闷头闷脑地说你想种地……啧啧,谁能知道你现在竟然成了咱们这帮子兄弟中第一个识了字的人!甚至还会给人看看病啥的……”说着说着,余老三就羡慕上了,甚至想动手翻翻这精贵玩意儿。 “成成成,回头等咱们回了村,我就让卿卿张罗一下,给大家开个扫盲班啥的!” “啥是扫盲班?”余老三忍不住探头问道,却觉得胳膊里的小东西滑倒了衣服里头,“哎哎这玩意儿!哥这小棍子它掉了!掉衣服里头了!” “哦。”老余不以为意道,“没事,这时间早就够了,你不说我都忘了,你把他给掏出来,小心点,别给捏碎了。” 余老三两手捏着小棍儿,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 老余伸手接过来这么一看,揉揉眼睛,又看了一眼,转头问道:“老三,你就没什么奇特的感觉之类的吗?” “什么感觉?我就感觉有点热。” “??!!你这都三十八度九了还只是有点热?!”老余惊得声调也高了几分。 “啥是三十八度酒?”烧归烧,却依旧是充满求知精神的余老三,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我觉着也没有……啊!” 老余:“你用自己的手摸有啥用!”说着就凑上前伸手碰了碰自己傻三弟的额头,“咦,还真不是很热呢!” 然后又伸过去额头,两个人贴了一下,依然没什么感觉。 老余又看了看手中的温度计,奇怪了啊喂!难不成这玩意到了古代就失灵了吗?! 余老大看不下去了,他张开两胳膊,一手一个朝着两人伸去,贴了两下,不可置信,又挨个摸了一遍,最后他很诧异地说道: “你俩额头都滚烫得可以烙煎饼了,你们竟然都没感觉吗?在这儿逼逼叨叨的,还不赶紧找个大夫!!?” 老余也懵了,他甩了甩之前的温度计,也放进了自己的胳肢窝里。 这下没有耽搁太久,估摸着五分钟左右,他就将温度计拿了出来,仔细看了看,妈耶,三十八度五,怪不得他摸老三也没啥感觉,原来是两个人都在发烧!! 余老大看自家二弟一副震惊的模样,就猜到了结果,他伸手将两人拽起,“还走得动不?走得动咱们就一起去外头寻大夫,要是走不动,我就叫余米两个过来搀扶你俩!” “等等!等等!”老余突然起身,“大哥,你可别把大米大谷那两小子叫进来!你先赶紧出去,我和老三这情况不对劲!” 余老三也突然想到了这一茬,他立马紧张了起来,“不会不会不会!!” 余老大只觉得一头雾水,他原本就急,却看这两人奇奇怪怪的,不由气闷,“你俩生病还不知道就算了,现在还不让我管是吗?” “不是,大哥,你不知道这儿的情况。你来的时候小墨师父肯定说了,咱们这儿有瘟疫!”先前几人闹腾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这时候老余却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儿干哑,脑袋也懵懵的,身上似乎也有点儿不对劲儿。“咱们这病情来得如此快,而且又是发烧,保不准就是有可能感染上了这疫病,大哥你赶紧带着大米大谷离帐篷远点儿,我给老三先看看!”说着便想将自家大哥推出帐篷,伸手之后却又怕碰到他,只是虚推着,一待他出去便赶紧放下帘子。 “呜呜呜,二哥,我不想去西区那块地儿,我也不想死!”余老三脸上哭唧唧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自己凉了,却被老余轻轻一个巴掌拍歪了脑袋,“死啥死?咱们有药方!顶多是草药需要迟两天才能到!相信我,咱们死不了!至于西区,那是肯定要去的!不仅是为了咱们,也是为了整个县城百姓的安全!” 说完,老余便开始仔细地检查起余老三的身体状况,神情严肃,操作娴熟。余老三心中虽然害怕,手也有些儿莫名的发抖,但看着自家二哥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心中突然就多了几分镇定! 甚至还感觉此时的二哥,竟然有那么一丢丢的帅气! 老余哪里管得上自家三弟那些奇怪的小心思,他看了看自家三弟的眼睛,果然是有些发红,又按了他身体几处,果然都得到“啊哈哈痒”到“啊呸呸疼”的反应。 老余:我真是操碎了心啊!! 最后,老三是确诊了,即将成为西区光荣的一位暂住居民,而自己,啧,多半也是逃不掉了! 第二百零七章 灯下黑啊 老余简直郁闷得能吐出一斤血出来。他本以为,在他的建议下,打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架势,东区经过了那么严格的筛查,多半是安全得很了,可可可……没料到老天竟给他打了个时间差??最危险的人,竟然成了他自个儿一家?! 老余回想了一下,多半正是他在董太医那儿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时候,他的好三弟,就在人群中溜达时感染上了这疫病…… 按理来说,这钩端螺旋体病跟现代时候凭借呼吸感染的新冠杀伤力简直是天差地别,若不是此处的生存环境实在是差了些,若不是有什么唾液饮食这类的紧密接触,倒也不至于如此迅速的感染上,这人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一下就中招?老余盯住了余老三,眼神危险,语气中也多了几分笃定:“昨天你是不是没带口罩?” 余老三下意识道:“带那玩意干啥,太难受了……” 老余:…… 原是一开始,在老余等人拿出来这口罩的时候,这个古代人就表达出了不理解,后来到了县城,更是趁他哥不在的时候,偷偷摘掉了口罩,还跟一群人近距离地热烈地交谈,那时候东区还是一片混乱,保不准那里面就有一些疑似患者或者确诊患者…… 老余叹了口气,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灯下黑”! “算了,也怪不着你……” 即便是现代疫情爆发的时候,那些发达国家里都还有一堆天天嚷着不带口罩要自由要人权然后疯狂游行逛街混酒的“高等人类”呢。而在这方面,防范意识更是淡薄的古代人眼中,口罩这种东西确实不容易被接受,更难以被习惯。 大概也就是身为医者,或者说专业程度比较高的医者,例如于大夫董太医这些人,才能一眼就t到口罩的妙用。 相较于在一旁胆战心惊、内疚自责的余老三,老余除了一开始有些狰狞之外,神情看起来简直是异常淡定。 “哥,哥,咱们怎么办呀!” “能咋办,吃药呀!”老余平静地说,指了指手下的那个小木盒,里面正是自家媳妇送来的几盒阿莫西林和头孢地尼胶囊,他小声喃喃自语道:“任何病菌在抗生素面前那都是纸老虎。” 中西医向来在“哪个好,哪个快”的问题上纷争许久,虽然老余是个不折不扣的老中医,但除了外科手术之外,大部分简单的西医基础都是他作为一个现代医者必备的素养。 但还是不得不感慨一句,这个在古代堪称大敌的疫病,在现代的青霉素和第三代头孢菌素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除了要关注一下服用药物之后的可能会产生的赫氏反应,整个治疗的过程,估计也就跟治个伤寒似的,好好休息几天便可以了。 想到这儿,老余简直想冲进空间里,抱住他媳妇一阵猛夸,这一波助攻来得可真是及时!! 想到余老大方才还跟他们一起吃过东西,老余忍不住又将头探出了帐篷外,对着一直在一旁紧张打转的余老大说道:“哎大哥,你也别瞎走,帐篷里光线不好,过会我出来再给你瞅瞅。” “瞅啥,瞅我吗?!我才来没一个时辰,能瞅出来什么玩意啊!”余老大简直焦躁,“你一个感染上疫病的人,还要出来给我看病!恁不靠谱!” “害,医者不自医嘛!”老余打了个哈哈,就又将头缩了回去,趁着帘子外的光线又仔细打量了一眼自个的三弟,呦,确实,面颊有些泛红,眼神也有些呆愣愣的,有些病气…… 唉!还是医疗环境太差!连个手电筒都没有,即便是有,又哪里敢掏出来?老余将盒子里的几盒药抖开,“有水不?” “瓶里还剩点儿……咋了,二哥你要煮药吗?可咱们没有锅也没有火啊!” “不用煮,直接吞服就成。” “啥叫吞服??” “……” “这么说,我记得你小时候吃东西吃得急,有次摘了个小野杏子,一点点大,还没来得及嚼就咽了下去,差点把自己卡得背过气去,你还记得那感觉,那就是吞服,不嚼,顺着水直接咽下去。”老余心想,自己这番又是举例又是形容的,解释得算是够清楚了!!对上这啥都不懂的古代人,还真得有照顾幼儿园小孩般的态度,自家卿丫头两岁时候就知道自个儿吞药了!想着就从盒子里抠出来两粒绿色的阿莫西林,递给了老三。 余老三先是好奇,又是紧张,他接过了这小东西,举在面前端详了一会儿,他决定啥都不管了,相信自家二哥就好,就着水一口气将之吞下。 “这就成啦?” 余老三摇摇脑袋,“没啥感觉。” “哪有那么快呢!”老余也吃下了药,带上了口罩,出门自首去了。 很快两人就都搬家了,连人带帐篷地移到了西区。 得知此事的于大夫和董太医:…… 于大夫原本是来老余的帐篷串门的,听闻村里又派人过来了,明人不说暗话,他就是想过来蹭点吃的,可就这么短短一个上午,自个便宜徒弟的帐篷就不见了,多问了两句才知道,竟是搬到西区去了。 董太医的神情则没有那么好了,口罩之上露出来的半张脸似乎都是铁青铁青的。昨日刚从这看起来并不是很靠谱的村民手里拿到药方,他便和自己的同僚们一块探讨到深夜。 最后确定,这药方确实精妙,且很大概率是有用的。他们唯一的问题就是药材的数量不够,不过得到高统领的保证之后,他便也放下了心,只要尽量控制西区的病情足够撑到药材来的时候便可。 要说这董大夫也是个拧巴的,他想着,哼,不过是个乡野大夫,犯得着我一个宫中太医之首亲自去讨教吗,可那目光,却时不时地从老余的帐篷瞥过……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可没想到短短一夜,两人再一次碰头,却成了医者与患者这样奇特的关系…… 第二百一十章 奇怪病症 听了老张氏突如其来这几声惊惶的呼喊,就连李村长都愣了几秒。 反应过来后,村长搁下了筷子,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差点给忘了提醒大姐了,咱们隔壁是高老头家!上次村里来了一群狼,被打的打走,杀的杀死,万平万和俩小伙子虎得很,留了个狼头在自家院墙外挂着,说要吓唬那群野狼,让他们再也不敢过来呢!” “嗐!狼!那爹你们可伤着了?”李秀兰赶忙问道。 “就前阵子刚过去的事儿,你爹若是伤到了,哪还有功夫还寻你们!”李村长的媳妇儿李大婶出来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从灶房中端出来最后的一道菜,这是一份野菜萝卜丝汤,青绿与雪白相间,看着甚是清爽。 不过李大婶的心情却不是很好,自家老头子心好,请了村里这两个老人来吃饭,那个老张氏,一进来没有个客人样儿,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瞅瞅那个,自己还不吭声地跑到后院,即便自家没那么多讲究,可看着仍是让人心中不爽! 听到这老太婆被吓得嗷嗷直叫,李大婶在灶房里笑了好一会儿才将菜端出来,要她说,被吓到都是活该!没亲眼亲身对上那些狼群,那都是她的幸运! 然而,此时的老张头听了这李家的这一番话,顿时感觉嘴里的饭菜有些咽不下去,他支支吾吾地问道:“狼?真的有狼围村庄来啦?!那它们现在呢?可全部都杀死了?” 李村长夹了一块酱汁肉放进了嘴里,语气也是漫不经心的:“杀死?全部杀死是不大可能的,谁知道它们到底有多少只,可想必也是杀得差不多,最后让狼王带着几只给逃走了!” 老张头心中暗拍大腿,糟了,来错了!现在回县城还来得及不? 李村长已经出去看了。不一会儿,他将脸上仍旧带着后怕的老张氏带了回来,可老张氏看着这一桌子菜便眼前一亮,顿时忘掉了方才的事儿了。 吃完了饭,李村长便带着自家女婿一家,还有老张头夫妻俩等人略微休息了一会儿,便连着另外几人一起去了余家,准备商量这几家人的住处。 他始终未忘了,这个山头可还是余家二房带着银子,入了红契,从官府那儿买下来的。 严格来说,现如今儿所有人住的地盘,那可都是余家的地,此时带了这么些人进来,总要交待一番的。 而此时的余卿卿正躺在自家床上,意识刚从空间里出来。 原本是趁着午睡时候,探看一下自个老爸是否在空间中,却恰巧碰到了爹娘二人正在卧房里吵架。 要说中年夫妻的矛盾点总是多如牛毛。 一个说村里现在,人也接回来了,事儿也多着呢,你们三个老爷们儿别老在那儿窝着天天就知道搓麻将了,赶紧回来管管事儿…… 另一个说,他们现在都还处于“带病”期,突然就这么“好得差不多了”走出来了,怕是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和麻烦…… 吴氏想想这话有道理啊,但是余家如今没了三个大老爷们,确实跟少了个主心骨似的,做事也没边没路的,想想就烦…… 于是又开始怪老余不该随着村长去县城里,自个家又没有什么亲戚在那儿,现在别人家的亲戚都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就剩下他们三个没啥干系的! 说到这个老余是不服了,他义正言辞地说道,自己可是给全县城的百姓提供了医治的药方的,而且这几日他一直有偷偷地琢磨余其凌送来的那本医术,似乎能找出来一些灵感出来,比如说将药方削减几分药材和份量,却不影响疗效的灵感…… 于是,吴氏她又语塞了,主要是老余说得太有道理了,她根本没法反驳啊! 要说有时候直男的心思总是那么简单,老余从来只想着有理有据地将他媳妇的“问题”一一解释清楚,却不知道,女人,不管是多大的女人,她吵架或许不是为了讲道理!而只是单纯为了吵架! 后来,两个人的声音突然小下去了,应是这个老直男终于将自个的媳妇哄好,两个人拉着手又腻腻歪歪地出来了,嘴里还模糊念叨着一些“就卿卿”、“我觉得可以”这类的字眼。 一瞅见客厅里沙发躺的余卿卿,老余笑了,“正准备寻你呢!” 余卿卿心中突然升起不详的预感,她只留下来一句“啊呀我突然想起来我有事儿没做”然后就以极其飞快地速度逃离了空间。 从床上猛然睁开眼睛的余卿卿还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还好跑得快! 以防她娘扑过来找她,余卿卿快步冲出了门,却碰上了迎面过来的一群人,为首的正是李村长。 “青丫头啊,你爹不在,我找你商量点事儿啊……” 余卿卿脚步一顿,深刻懂得了什么叫做“是她的终究是她的,怎么也逃不掉”的道理。 如今不光是余家人,就连村里的大多数人,心中将余卿卿当做一个半大人来看的,为啥是一个半? 因为她虽然年纪小,却比许多大人都要顶用得多,半个大人就是指她原本的一个,而多出来的一个大人,就是她多出来的能耐。 能耐多的余卿卿终于将这事儿给安排全了,送走了众人后,她开始深深地思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大家一碰到事儿总想着找她? 当然,她本身很有能力,这一点也是硬性的原因。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她身边这群古代土着都不大行也是真的…… 看来……提升周围群众的文化知识素养一事是势在必行啊! 余卿卿缠着她奶,扯了半匹红色的布,跑进屋,一把抓住了正在看书的大哥,“帮我写一个横幅,哥!!” “什么字?” “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 余其凌:…… 余其凌忍不住问道:“小妹,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倘若日后我还想长高,定要将家里家外的所有事都能分配给别人来做!且不是听一句做一件事儿,而是自己能够做到思考和决断!“ 说白了,余卿卿想培养出来的,是正儿八经的领导层,而不是只会听命令的小工。 余其凌觉得自己是懂了,似乎又是不懂了,他有些迟疑地说道:“小妹若是觉得累了,不妨交给哥哥来做,哥哥,咳咳,似乎还是挺有知识和智慧的……” 余卿卿撇了撇她哥桌前摆的那些书,无非就是一些“中庸”啊“大学”啊之类的,要不是论述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散文,要不就是论述人生修养境界的道德哲学专着,高级,确实很高级,却跟她打算做生意的方向截然不同。 余卿卿很想拍拍她哥的肩膀说,我觉得你,靠脸活着就足够了。 但是这话听着呢,说不清是贬低人还是夸赞人,于是她转了转话头儿,语重心长地说,“哥,你是注定要读圣贤书的,咱们这种知识是不适合你,你若是能好好学,能考个一官半职,哪怕是将钱县令的乌纱帽给挤了,那咱们余家也能彻底在临水县这片儿地发达喽!” “啊!啊啾!”远在几十里开外的钱县令突然打了个喷嚏,且莫名觉得自己的脑门儿有点冷~ 余卿卿则在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给余家的一伙众人培养出来。 她本身呢,虽然是个二十多岁的,研究生学历的,见识还算广博的新时代新青年。 可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她是个设计类工科生的事实。 说白了,就是她自个其实在经商和管理方面几乎也是个白痴。 这时候,余卿卿突然意识到书本的好处来,她再一次冲进了空间,这一次没有碰到老余夫妇两个,应该是各自出了空间忙活去了。 不过余卿卿也不是为了找他们,她进去是为了书房里的那些书。 她记得自个的母亲大人有次曾在新华书店闲逛,恰巧碰上了成套书本打折促销。 多少上了些年纪的女人,对于省钱与浪费钱之间的认知往往只有一线的区别。 吴氏便是如此,她买了整整一套的号称“通往财富之路”、“巴菲特之道”、“犹太人的智慧”、“思维致富”等一系列的书,说省钱也倒是真省钱了,毕竟这一套买来,着实便宜。 可浪费也是真的浪费。 余卿卿当时就问,他们一家三口,一个搞艺术的,一个搞设计的,一个搞医术的,跟“经商”有半毛钱关系? 吴氏的口吻与绝大多数五十多岁的女人是一样的,“啊呀,书嘛,说不定哪天就能用上嘛!反正一直放那儿又不会坏!” 而此时,翻出来一大堆“理财宝典”的余卿卿,简直感动得想落泪,她以后再也不随便说她娘乱花钱了!真的!她发誓!! 余卿卿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一本叫做“塔木德”的书,这本书号称是凝聚了10个世纪中,2000多位犹太学者的经商圣经。 然而随手翻开书籍的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大标题:第九箴——守法中的聪明。 而下面的小章节标题是这么一行字:巧用法律获暴利。 余卿卿:…… 余卿卿:她有点后悔了,或许她就不该随意的去相信所谓的“畅销书籍”!特别还是买一送一加五折促销的那种! 不过呢,说真的,在余卿卿已有的认知里,不少看似十分有道理的话都是犹太人说出来的。比方说:“时间就是金钱。” 又比如这一句: “在信息里找钱,信息的价值在于速度。” 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信息爆棚的二十一世纪,也很适合这个古代的情况。 换句话来说,原本余卿卿一家,是知道洪水会爆发之事的,且又有足够的时间,能力和空间来存储资源。 倘若他们一家人,心再歪一点,狠一点,手里提前备好大量的资源,待到洪水乃至疫情爆发之后,将手中的资源这么一销售…… 要知道,大部分的人,在遇到灾情时候,以及不得不逃离自家房屋的时候,第一件想要做的事儿,便是将自家最值钱的东西带出来,什么呀,当然是银子呀,条件好的,带些金子也不错。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当一场灾情害得众人不得不逃离家园的时候,那手中的货币也成了可看却没的用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不值钱了,换别的东西时候,也不是往常的物价了…… 倘若是有人愿意在此时赚这个灾难钱…… 想到这儿,余卿卿又忍不住翻开了塔木德,这一页也是随机的,上面写着新的标题:第二十八箴——学会打擦边“球”。 以及下一页:“要把死钱变成活钱。 余卿卿:所以这本书始终就一直主张在违法乱纪与遵纪守法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来回试探?是吗?! 余卿卿放弃了,她想塞回去书,却发现塞不进去,原本的书还摆在远处,而自己手中的书是原本书架上复制出来的。 这意味着,他们原本就不大的空间里,又多了几本“真正的垃圾”…… 余卿卿默了,她决定去繁就简,化整为零了。 啥都不想了,先做一件事,那就是带会余家的所有人掌握一门行商乃至管理的基础中基础。 那就是:阿拉伯数字! 以及阿拉伯数字延伸出来的加减乘除法口诀表! 终于理清楚了一些思路,余卿卿又跳出了空间外,旁边依旧是她的大哥余其凌。 这是这个一向清透灵秀的男孩儿,正坐在余卿卿的床边,眉头微蹙,手正搭在自家小妹的额头上试探着,面色也是凝重。 乍一醒来,余卿卿又是瞧见她哥那张建模般的脸,不由心里漏跳了一拍。 这一确确实实感觉到的心脏骤停,让余卿卿不由心想:天哪,她是不是年纪太小了,身体还没生长发育完全呐!! 而这时候余其凌也是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妹你这身体……怕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病症?” (作者:关于塔木德的描述,原着并非文中写得那样,吐槽为小说效果。谢谢!莫误解!) 第二百一十二章 全员读书 唔……一个特别老,一个特别小,还有三个,一个又高又瘦,像个麻杆,一个又矮又胖,像个麻袋,还有一个看起来体型倒是正常,就是满脸的胡子拉碴,嗯,就先叫做麻胡! 老余暗自为自己所取的名字点了点头。 所幸这几个秀才听不到老余的心声,不然这几人,尤其是麻字辈的三人,定要气得甩袖子离开。 钱县令遥遥站着,觉得老余探头探脑的模样实在是有趣,他有点儿想笑,却又忍住了,只说道:“余大夫,您看这几位秀才公做村子里的先生可如何?” 老余忙着点头,“好,自然好,县令大人您挑选出来的,必然是最好的。” 老余:废话,都是秀才公了,能不好吗? 若是别的村里,能找到个老童生就不错了! 这就好比原本只需要几个有适当知识基础的“高中生”学历给村里人开开蒙,结果人家帮他找来五个正儿八经重点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还是自带官方编制的那种! 不愧是组织办事啊,就是有效率! 反正自个家是养得起的! 再穷也不能穷教育! 老余也知道,县令大人这般上心,定是因为之前自己拿出来疫病药方的缘故。 于是便又招了招手,示意那个送饭的小差役过来,将改良过的新的药方又转交给了县令。 “县令大人,您看我这也不方便行动,正好您来这儿了,新的药方就先转交给您。这份药方不光在药材的种类上有所缩减,在份量上也有了些许的变动,效用却是更好。这方子比较重要,就劳烦您亲自带去给董太医了!” 转头,“这几位秀才老爷,十分感谢您们愿意到咱们村里来,你们一片真心相付,咱们村子也是不会亏待诸位先生的!这些日子定会有人划船来接,还请诸位稍等上几日。”老余将手也伸出了帐篷,对着另外几个秀才公拱了拱,一直在帐篷里听声儿的余老大和余老三也是激动万分,从帐篷里也挤出来自己的脑袋,三个蒙着口罩的脑袋齐齐道了一声:“谢谢先生!!” 这番热情的架势,倒让那几位秀才老爷有些不好意思。 下午,西区就开始派发起治疗疫病的汤药,凌墨也划着船来了。 送饭的小差役见了,拍了拍小伙子的肱二头肌,“不容易啊!这几趟来回的,桨怕是都快长胳膊上了!” 凌家的护卫在人前一向是相当高冷的模样,听了小差役的调侃,凌墨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想想又摇了摇头,将自己扛来的一袋食物递给了他,示意他转交给老余等人。 “等等,余家那个帐篷说有个口信让我传达给你。”小差役拦住了他。 凌墨扬眉。 “余大夫说,咳咳,嗯,县令大人给咱们村找来了五个秀才老爷,五个!!等咱病好得差不多了,三日之后你们就记得多划几艘船。将这些先生一一给接回村去!”小差役模仿起来惟妙惟肖,一看就是没少跟老余几人打交道。 毕竟老余那儿总是有好吃的,他没事也能蹭上点小零食,因此跟老余几人的关系很是不错。 凌墨听了,只是点点头,道了声谢,便又抄起手中的桨上了船。 村子里的人们在得知此消息的时候,却沸腾了。 傍晚,临近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天空散落片片余辉,将山林间的树木花草镀上一层暖融融的光色,大部分的女人们从养鸡场下班回来,而组队上山打猎与采集的男人们也踏上了回村的路。渐渐的,人息响动,各自家中的灶房里也冒出了炊烟,整个村子笼罩在一片温馨而又安逸的热闹气氛中。 突然间,几个小孩跑了过来,正是余豆余风几个,带着村里各家各户的十来个个毛头小子,他们一边挥舞着手臂,你追我赶的,一边在村子里边跑边喊: “咱们村要有先生喽!咱们都能读书喽!!” 许许多多的村民听闻这消息,先是不敢置信,还有几个大娘将脑袋探出了灶房外,笑道: “先生?现在到处都是洪水,咱们村哪儿来的先生?” 余豆听到了,就扯了嗓子喊:“咱二叔从县城里请来的!!五位先生呢!各个都是秀才老爷!” 听了这话,再一看余豆,大娘们就知道他口中的“二叔”正是余家老二余大树,心中一惊,已是相信了几分,手中的锅碗瓢勺也放了下来,扒着窗户就问道:“这是真的?!咱们村真的要有先生了?” 这几个小子其实并不太懂先生的意思,也不太理解什么是“读书”,只是常常听爹娘叹息,村里要是能请来个先生就好了,村里的孩子日后也能有出息了……这些个小子们就以为“读书”和“先生”是什么好得不得了的东西,一个个地在村里狂嚎。 殊不知在不久之后的将来,他们这些个皮猴子,也将是所有学生之中挨板子罚站以及通报批评最多的几个。 晚饭后,许多村民听闻这事儿之后,你拎着点儿干货我带点儿菜瓜的,吵吵嚷嚷一堆人来到了余家门口,脸上都挂着喜悦的笑容。 余家出来不少人,为首的却是余卿卿。 这小丫头没有任何吊胃口的意思,立马表示请先生是真的,要给村里人读书也是真的。 得知此事确实定下来后,村民们“哗”的一声热闹开了,那气氛堪比过年。 可还有人担心着:“五个秀才老爷!咱们真的供得起吗?” 其实他心里是想说,五个秀才老爷,也太多了!!开个书院都够了!村里就那么些个小孩,却请那么多个先生来……束修该有多高啊!! 余卿卿个头小,被村民们团团围住,小姑娘娇俏又清晰地声音从众人之中传出来:“五位先生呢,其实也不算多的,咱们村可不仅仅只有小孩子可以学习!诸位大婶伯伯肯定没听过这么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辈子的事儿,所以咱们家打算,给全村的人,开课!” 说完,她趁众多村民震惊在她这一番话中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拍了拍手,示意道:“大米哥,大谷哥,你俩把横幅给展开!” 听到吩咐的大米大谷立刻将手中捧着的布举了出来,两个人各执一边,只见近一丈长,三尺宽的红色布料被展开,上头写着极其好看的一排大字: 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 村民们:??? 吴婆子道:“这是啥呀,看不明白,怪好看的。” 孙家儿媳妇道:“大娘,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当是字。” 余卿卿一拍手,“这个婶子说对了。这是字!也是以后咱们村不管男女老少,每个人要识的字!” 吴婆子忙道:“哎呦哎呦!我这个老婆子眼都快花了,还认什么字哦,不行不行,羞得慌!”几个婆子听了,也纷纷附和。 袁家的几个姑娘银钗珠钗和宝钗也都来了,她们几个在家中原本就认得几个字,自家大姐以前还读过戏本儿给她们听,而这些据说都是爹爹在的时候教给大姐的本事,几个小姑娘都羡慕得紧。 听闻余家找来了先生,又想到青青那个丫头,小小年纪却有许多的本事,小姑娘们鼓起勇气就想过来问问,关于村里头的女孩子是否也能来学习的事儿。 没成想几人还没问呢,余卿卿就说出了口,甚至说连吴婆子这样大的年纪也可以学,倒让几个小姑娘又是欣喜又是激动的,围着就叽叽喳喳起来。 村里其他人大多也是莫名有些羞赧的意思在里头,一是觉得读书这种高大上的事儿,如何能轮到自己这帮子土里刨食的庄稼村户头上,二是想着,听说读书都是要极其聪明且又本事的人,他们又如何配得上,倘若是学不好,哪又该如何。 又是自卑又是胆怯,如此这般那样的想来想去,大门口处竟有大半的村民摆手说自己不想学,怕日后学不好,还是把机会留给孩子云云。 余卿卿丝毫不在意村民们的纠结,她平静地说道:“咱们村里请先生来,是咱余家的意思,所以咱们也决定了,日后不会收大家的束修钱。” 轰!村民们又炸开了。 方才的自卑和纠结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人的脑子里瞬间都被一大排的“这大便宜必须得占啊不然亏死了”之类的想法给刷屏。 余卿卿得意地挑挑眉。 在一旁看着的余其凌则忍俊不禁地笑了。 他家小妹,为了忽悠村里人来读书,也是费尽了苦心! 而这时候,县城里的状况也还算不错。 许多病患在喝了药的第一天下午,就感觉到病情有些许的好转。 这让一众人等简直欣喜不已。尤其是董太医。 之前他费尽努力,才调配出来抑制病情加重的药方,可没想这个余大夫一出手,就是这般的好效果。 一方面是欣喜,一方面也是震惊。 这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这个“小于大夫”并非他所以为的“小于大夫”,而是“小余大夫”。 当然,他也知道了,这个余大夫是自己的前辈于太医偶尔被山中村人救助时遇上的,一位很有悟性和能力的乡野大夫。 于大夫将老余之前曾卖药方的事儿给隐藏去了,是出于保护老余的目的。 他很清楚,对于一个医者来说,一本失传了的医书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不说别的,就他自己,都下定了决心定要将这宝藏一点点给挖出来,至于小董,嘿嘿,对不住了,在他挖出来之前,是绝对不会让别的任何人从他手中抢走老余的! 董太医倒是没想到这么多,毕竟老余头上还挂着他前辈徒弟的名号……因此这下午之后,董太医每天都以一种蜜汁敬仰与崇拜的眼神盯向于仙之,语气也是小心谨慎而又散发着些许紧张的。 在他看来,前辈的徒弟都如此厉害,那于前辈该有多大的本事啊!不愧是太医都不屑于去任职的男人! 不过董太医却忽略了他一张向来爱板着的脸,还有那生硬的话语风格,尽管是刻意软化了几分的眼神和语气,可还是让于仙之心中感觉毛毛的。 已是用药的第三日了,西区的大部分百姓也进入了恢复中期,而老余帐篷外负责派送伙食的小差役却来汇报说,老余这三人的病已经好了。 董太医并不是很相信,还特地带上口罩给三个人把脉,最后得出来“竟然确实好了”的结论。 老余找了些借口,就说自个村里的人,平日里吃得比县城要好,身体素质也不错,加上感染得本就不严重,所以患病之后好得快一些也是正常。 东拉西扯的,算是把一众太医给忽悠得信了不少,于仙之也早已暗搓搓地想与一行人回去,给老余等人诊脉看了个遍,表示确实无事了。 有了大佬前辈的发话,小太医们自然连连点头,同意老余三人离开西区,钱县令也准许了四人以及挑选好的几位秀才公一同离开县城的申请。 凌墨此时已带了几个志愿者划船来接人,这时候,钱县令这儿,却吩咐差役将之前五位秀才公中,最小的那位请了过来。 小秀才依旧是破烂的衣裳,狼狈的打扮的,只是怀里的包裹外又多了一层布料,包得紧紧的。 虽然小秀才始终一副面容沉静,举止不卑不亢的模样,可从他细微的举止中,钱县令依旧能看出来他十分在意这包裹。 “魏知源,丁亥年生于临水县大庆村,自幼父母双亡,长兄长嫂将你扶养长大,戊戌年考中童生,辛丑年春考中秀才……本官这卷宗中说得可有误?” “回大人,并无差错。” “唔,辛丑年,也就是去年,你以十四岁的年纪考上了秀才,这在我们大镜国内也是十分少见的,可称为神童也不为过!”钱县令笑了,他觉得这个临水县惨归惨,却是个极其有灵气的地方,能人异士可真是多! “本官看你衣着褴褛,并不像完全是因为洪灾的缘故,你这般小小年纪考上了秀才,上一任的县官没有给你什么奖赏么?竟然你这等有才之士生活在如此困顿的环境之中?”钱县令忍不住问道。 第二百一十三章 热烈欢迎 “回大人,前县令大人赐了晚学二十两银子。” 魏知源态度恭敬,话却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钱县令:…… 他是真的挺想知道这小秀才到底是把如何将这银子花出去,又是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么一副叫花子模样的……但是不成,他是县令大人,要保持形象,就只能点了点头,转头对文主簿道:“给这位秀才公准备一套衣物。” 魏知源是真的不爱说话,他表达感谢的方式便又是一深深鞠躬,以及一句简单的“谢大人”。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回村去了。 凌墨几人将全村的船都划了过来,可依旧不够将众人一趟全部带走。 老余宝贝地摸了摸自个家的脚踏船,对换了一身衣服的魏知源亲热地说道:“小秀才公,要不要来试试?” 魏知源拱手,“小生姓魏。” “魏小秀才公,看您年纪不大,要不要试试咱家的船?” 这小秀才个头不高,面容也年轻,在老余穿来之前的时代,大概也就是在读初中的年纪。 一个小屁孩儿,虽说是个超级大学霸,可这性格……说好听点是沉静,稳重,不好听点儿就是简直比之前的凌哥儿还要闷,至少凌哥儿温温和和的,时不时抿嘴笑笑,这小男孩却总是一副憋着啥劲儿的模样,让老余瞅到了,就总想着要逗他两下。 魏知源是真的不爱说话,礼仪却做得很到位,小小年纪想得很周到,不是拱手便是鞠躬的,对着老余也没有任何倨傲的意思,听了他的邀请后,小秀才点点头,一手抱着包裹,另一手撩起自己长袍的下摆,矮身进了脚踏船内。 刚一坐下,老余便也跳了进去,船体好一番摇晃,小秀才的手又紧了紧。 老余呢,对于古代的读书人并没有多少类似于普通百姓的“敬仰崇拜”之意,看着这小孩努力镇定的模样,只觉得可爱的很,就细心教他怎么踩脚下的踏板和掌握船上的舵盘。 剩下的老秀才和自个的媳妇,也在村里人的搀扶下,坐上了踏船后排的位置,剩下三个秀才则带着各自的妻子儿女坐在了另外的三艘小船上,由村民划船,而余家另外两个男人只能乖乖在县城里等第二趟。 最胖的“麻袋”秀才是爱说话的,他是几人中唯二不带家属的秀才公。 一坐上船,麻袋就开始自我介绍他姓刘,十多年前考中秀才后便再也没能考上过举人。 他家住县城北部,平日里最爱吃县城西街头的一家卤肉,偶尔爱喝小酒,原在县城一家富户中被请去做了先生给小娃娃开蒙,已教了六年。 麻袋神态轻松,语调潇洒,可他没有说的是,他原本家中亲人除了媳妇还有一儿一女。 可不幸的是,自家媳妇和一双儿女在洪水来的时候都在街上被冲走不见了,他这些日子来在县城里也只是苟延残喘。 勉强度日之外,便是在踏云台疯狂地寻找自己的亲人……可天不遂人愿,始终是一无所获。 直到后来疫情爆发,刘秀才被单独隔离两日,因为没有患病,又被放回了东区。 自此之后,他对县城再也没有了任何留恋。 故而听闻这次村里请先生,刘秀才边想着换个地方也好,便利落的答应了。 坐在船头的刘秀才说完了话,便扭头看向茫茫洪水,似是在沉思什么。另外几艘船的秀才老爷虽没说什么,可也各自介绍了姓氏。 那个被老余偷偷取了名字叫做“麻胡”的秀才,令人吃惊的是,他还真是姓胡。 这位胡秀才的长相与一般的读书人相比,确实是“相当粗犷”,不光是满脸硬茬胡子,眉毛也是向上扬起,十分夸张,一对眼睛不瞪也是圆溜溜的,莫名有些凶巴巴的感觉。 看着胡秀才的第一眼,老余就想到了一个三国名将:张飞。 尤其是在这位秀才老爷自报家门的时候,那声音,那嗓门,真不是盖的,简直是震耳欲聋。 若不是他那一身文人长袍盖住了他健硕的身材,袖子里又是时不时掏出来一本翻旧了的小书册子,老余定要怀疑此人怕是跑错了考场,不考个武状元那可真是可惜了! 想着想着,老余还是忍不住表达了他内心的惋惜之意…… 胡秀才倒是没有半点被冒犯的感觉,反倒是“吼吼吼吼吼”地笑了起来,“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俺的!俺祖辈是打北方的北方来的,咱们那旮瘩的人都长俺这般模样,一个个个头高又健壮的!前朝时候甚至还出过几个将领!” “可如今,实在是咱们大镜朝讲究以仁治国,重文抑武得厉害!自打俺爹娘生下俺,便将俺送去书院读书,说要彻底改变俺们这族的未来……” “可或许俺还是适合舞刀弄棒,不适合读书识字,读了这近二十年时间,俺媳妇也给俺添了两个小子,俺才踩着红圈圈考了个末尾的秀才,再往上一步却是不成了,前县令大人与俺直说了,俺这样的天生粗人不太适合出现在官场,随便一句话会把那里的官吏吓坏喽,吼吼吼吼!!”说着说着就胡秀才就自个乐得笑了起来…… 胡秀才的媳妇王氏是一个个头娇小但是性情麻利泼辣的,见自家相公笑得毫无“秀才公”的体面模样,王氏忍不住掐了他一把,“斯文点!” 胡秀才看着五大三粗,对自个媳妇却是十分宠让,被掐了也一点儿不生气,只是摸了摸自家媳妇的小手,依旧傻呵呵地乐着。 另外一个麻杆姓章,此人并不于之前几人一般有种好相处的感觉。 原本就不胖的他,在这些日子里,更是饿得身材瘦削,面颊凹陷,神情看起来略微有些刻薄,嘴角像是被人向下扯着一般总是撇着的模样,不管是坐着站着,两手总是立在身后,下巴微抬,眼睛却总是向下看着,与他对视的时候,就莫名会有一种被“蔑视”的感觉。 麻杆章的媳妇也是细瘦的身材,略薄的面相,上眼皮似是耷拉着,将眼珠子盖了一半,没什么精神,嘴唇很薄,没有血色,还总是抿着,手边是一女两男三个孩子,都是一副畏缩的模样。 麻杆章是这些个人中,唯一冲着村里的吃食而来教书的秀才,他们一家都是那种光吃却完全长不了肉的那种体质。 在县城如今的情况下,简陋又单一的吃食更是难以维持一家人日常的生存。 在听闻这个村子这时候招先生,却以吃食作为条件的时候,章秀才立马站了出来,无他,他们一家子实在是太需要改善伙食了!! 麻袋,麻胡还有麻杆在船上各自介绍完了,老秀才捋了把自己的胡子,“老朽姓吕。孩儿们都去京城了,就老朽与拙荆一直在县城生活,平日里我俩老人最想做的事儿~便是去村庄里寻个地方,过过农庄人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日子。” “这不!平日里没那个能耐收拾,这次碰上了洪水却能被你们一路送去村子里,很巧了么呵呵呵呵呵……” 老秀才在那儿笑得浑身直颤,拐杖都快要拿不住了,一副十分得意的模样。 众人:…… 老余:感情您老是想来养老的是!? 他就想知道,现在把这老头儿送回县城还来得及不?? 到了在老余一旁的小秀才,他一脸无动于衷的神情,踩着脚踏板,嘴里吐出了三个字:“魏知源。” 愣了几秒之后,又补充了一路:“大庆村人。” 老余听了这村名感觉有点儿耳熟,应是原身原本就知道一些的地方。 其他几个村民却不由互相对视了两眼。 末了,一个村民对着老余用口型说了一个字:狼。 老余:……浪?? 一个年级稍大的村民忍不住感慨道:“十多年前,大庆村曾碰上过一次狼群下山!听说被咬死了不少人呢!” 魏知源听到了这话,并没有接嘴,而是抿了抿唇,将拳头又紧握了几分,眼神幽暗。 另一个稍微年轻的村民也发表了自己的心情:“咱们这不也刚刚经历了一茬……若不是有余家组织咱们,清水村恐怕也要跟大庆村一样!!” 几个秀才听了这话,就忍不住将头都扭了过来,章秀才问道:“你们村里也有狼?” 村民生怕吓着秀才老爷,忙安慰道:“不会再有了,不会再有狼出现了,它们都被咱们村里的人给打怕了,狼王也躲得远远了!老爷您也不必担心,咱们村里现在已经建起了近一丈高的围墙,等您看到了就知道了!这些狼就算是长了翅膀,也是飞不进来的!!” 划船的几个村民说着话,还是有些儿紧张,他们并不知道该如何搭秀才老爷的话,只是一个劲儿地解释。 老余倒是一点也不慌,他先是不疾不徐地介绍了自个村的名字和村民,又简单向几位秀才描述了一下村里的情况,说明村里的安全性之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话虽然说得简单,可也让这几位秀才和随行的家属们相当吃惊了。 有房子住,有粮食吃,有围墙有巡逻队,甚至村里人还有工作! “武陵川径入幽遐,中有鸡犬秦人家………”老秀才忍不住叹了一句。 章秀才闭口不言了。 刘秀才倒是无所谓,住哪儿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胡秀才又轻拽了媳妇的小手,用自以为小声的声音说道(实则船上的诸位都听得清清楚楚):“娟儿啊,我说听我的总没错,你起初还一个劲儿怪我瞎掺和,没成想这村子可真是来对了哈!” 王娟气得脸通红,她拧了一把自个相公的胳膊,“快别说了,丢人死了!”大伙儿都听到了,你没看到??给咱们划船的那个村民都笑着呢,你还在那儿叭叭的! 想着又拧了一把,却揪到了一撮长长汗毛。 “快到了快到了!”最前面一艘船上的村民已经开始喊着了。 刘秀才忍不住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只见得不远处一个山脚下,有几根木柱子从水中伸出来,支撑着破旧的棚子,旁边是上下黑乎乎的一片,中间一块长长的红色的东西在风中摇动着。 再近点儿,近点儿,不远处的欢呼声逐渐清晰,胡秀才他们也站了起来,所有人都看清了! 那片上下黑压压的正是人群的头和脚,红色的是他们手中举着的横幅。 吕老秀才缓缓将横幅上的字给一个字一个字念了出来:“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哈哈哈哈哈,这话简单粗暴,老朽喜欢!” 横幅下面还站了一群小萝卜头,一个个穿得整整齐齐,头顶的总角高高翘起,一个个地手拉着手,摇来摆去,用参差不齐的奶音,大声喊道:“欢迎先生——!!!” 见着此时的场景,就连一向不动声色的魏知源,以及刻薄脸章秀才,神情中也都有些许的动容,更不用说胡秀才他的船上又爆发了出奇特的“吼吼吼”笑声。 待船靠近后,村民们自动向两边散开,给船上的先生们留出上山的道路来。 下了船,踩上结实的山土地,老余忍不住朝着自个家闺女媳妇的地方跑去。 虽然天天在空间见面,可这在现实中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老余冲上去搂了吴氏一把,被无情推开后又想把自家丫头给抱起来,余卿卿立马灵巧的钻到余其凌的怀里,手指着上船的秀才们说,“老爹,这可是你请来的先生,怎么一到村里你就不管啦!” 老余点头,“你看还需要我吗?” 只见这时候,李村长正满眼热泪的捧着吕老秀才的手,在他看来,这位老秀才年纪如此之大,却该愿意来他们村里教书育人,这是怎样伟大的精神啊!泪目!感谢! 另一边儿,也有一群大妈大婶围着魏小秀才打转,她们一见这小秀才如此面嫩,一个个稀罕得不行,各种嘘寒问暖,将小秀才说得脸颊也多了几丝薄红。 更有婆子伸手想将小秀才手里一看就很沉的包裹给拿过来拎,却被小秀才坚定地拒绝了,神情里也是满满的认真:“这包裹我拿着便好!” 第二百一十四章 自豪之情 另外几位秀才公也被热情的村民们团团围住,这架势,在老余一家人眼中堪比小型追星现场。 秀才公们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是拥有过不少普通百姓所不曾拥有的福利。最直白的几个:免徭役,家中有秀才的户籍不用服徭役,免赋税,读书人原本就没有多少“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国家自然要照拂一番。家中田地不多的秀才,也会帮别人免除赋税并借此赚上点儿银子。除此之外,还有类似于见了县令大人不用跪拜,可以驱使奴仆,以及出游时的各种小方便。 在上一任老皇帝施行仁政、崇文抑武的趋势下,读书人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清水村在临水县城周边的十里八乡之中,既不算条件最差的,也不是多么富裕的。 就像大镜朝许许多多普通的村庄一般,村民们日出而起,日落而息,勤勤恳恳地种田,老老实实地生活。 读书的目的,是跨越原本的阶层,走向更高的层次。 然而质变的基础永远是量变。 倘若没有老余一家的到来,按照历史社会生活的正常发展进度,在没有什么极端的天灾人祸到来的前提下,清水村大概至少需要经历四五代人的积累,才能够拥有足够踏入下一个阶层的资本。 在这资本的支持下,可能还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培养出一个真正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读书人”。 而这些“读书人”倘若愿意尽自己的能力去扶持自己的家乡,那么一个小小的村庄才有可能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由此可以看出来,老余这一手自己都意想不到的骚操作,等于将清水村的发展进程提前拉快了一两百年! 不得不说,在科技并没有发光发热的时代,知识确实是推动发展的核心动力! 村里的百姓们自然是想不到这么多这么远的,对他们来说,整个临水县就是他们所能接触到最大的一片天地。 唯一有书院和先生的地方,也只有县城,又或者是个别非常富裕的村庄里,请了那么一两个老童生,都够那几个村子里的村民挺着胸脯出门了。 然而谁能想到,他们平平无奇的清水村,竟然有那么一天,请来了五位秀才老爷给村里的人教书! 要不是现在自家山下是一片黄水,村民们也没法出去,否则一些得瑟坏了的村民从此劈叉出门都是有可能的! 村民们将这五位秀才公围了又围,看了又看,嘴里也是啧啧称赞个不行,农村里的田地人家也说不出几句好听又格调的话,说的都是粗陋的几句,什么“先生可真精神啊”、“您的胡子怎么在发光啊”,甚至夸章秀才家小儿子的小眼睛“一看就特别有神,不愧是秀才公家的孩子啊”之类的胡话都说了几遍。 最后还是李村长勉强收敛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抹了把激动的泪水,回神后试图掌控,啊不,挽救一下局面…… 他先是斥责了一个仍在与魏小秀才抢包裹的婆子,又是拽开了一个一脸谗笑写摸着胡秀才肱二头肌并不停称赞的汉子,“胡闹!胡闹!都给我消停点!”一向软乎乎的李村长大人终于拿出了他身为大村长的尊严。 而此时此景下,这五位县城里各怀目而来的秀才公们,连同着家中的一众人等,不约而同地生出来后悔的情绪。 章秀才更是将眉头皱得紧紧,嘴角也撇得更深了。 “哦,你们看,这位秀才公看着……多威严啊!”有一个村民偷偷指着章秀才道。 老余等人:…… 老余:过了,过了!他怎么还没发现自家村子的人还有当舔狗的潜质啊! 这么看来,还是大家的见识太少! 李村长再次站出来,摆手“大家冷静,冷静点!别冒犯了咱们村的秀才老爷!” 说完便向着几位秀才老爷鞠了一躬,示意一行人跟着他上山,去早已安排好的住宿地方放置行李。 原本脸色并不算好的章秀才,这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便甩甩袖子跟着李村长上山。 村民们有些小心翼翼地接过了秀才公们的行李,不过也不多便是了,另外两个村民上前扶住了拄拐杖的吕老秀才,吕老秀才的妻子是一个身材十分矮小又十分爱笑的老太太,吕老太太搭上了村民的胳膊后,就与身旁的几人一直亲热地搭话,问问村里的情况。 剩下几位秀才公也不住地四处打量,胡秀才边走还边竖起耳朵听吕老太太和村民们聊得那些话。 魏知源小小的个头,抱着包裹就落在后头,他的年纪最小,虽然穿着一身还算崭新合身的长袍,脸上也是严肃的神情,可那瘦小的身躯,稚嫩的面颊,一看就还是个孩子,吸引村人的目光也是最多。 村里人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哪家秀才公的孩子,就像章秀才家的那个儿子,两人年纪相仿,身高上一比,甚至魏知源还要矮上一些。 若不是老余在上船后特地介绍了一下,许多人根本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小的一位秀才老爷。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童啊!”余卿卿忍不住拽了拽自家凌哥儿的手,“哥,你说你跟他,你们两个哪个学识更好一些?” 余其凌见这小丫头一副装作“我很无知我很乖巧我只是随口问问”的模样,又瞅了眼她大眼睛滴溜溜转过的小坏心眼,忍不住微低下身捏了一下小妹的鼻头,反问道,“那在小妹心中觉得,我们两个,哪个学识会更好一些?” 余卿卿自然伸手抱了一下她哥的腰,当然,因为她的身高,也是仅能费力抱到她哥腰的高度,语调娇娇的,“自然是我家大哥最厉害了!!” 余其凌低头对上他小妹的笑眼,一种莫名的感觉再次升了起来。 有时候,他看着自家小妹,举手投足都是一个纯然可爱的小娃娃。 但有时候,特别是与她的眼睛对上的时候,余其凌又感觉仿佛是看到了一个年龄心智不低于他的成年人。 这种违和感,时不时地会出现。 就比如此时,虽然是他的小妹以一派天真的口吻说出来这么一番稚言稚语,但当他对上小丫头的眼睛,又分明觉得这个小姑娘其实是在把他当做小孩儿在逗着玩呢!就连那撒娇的回答,分明也是大人哄小孩的口吻! 余其凌心中闪过许多想法,可也是将一切付诸一笑,他又伸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拉起了她的手,在一众村民之中走着,缓缓上着台阶。 魏知源一直低头踩着台阶,倒是没怎么看周围的环境,可其他几个秀才却在忍不住地打量。 一边打量一边吃惊,他们心中十分纳闷,咱们这地方不是刚刚发生了洪水吗,踏云台处还是一片民不聊生,怎么这些村民住的山脚下都打理得如此精巧! 在上了半山腰,推开了山门之后,秀才老爷们这才是真正被震惊到了。 一条两丈宽的青砖路,随着台阶向远处升高蔓延,两边是规整的养鸡厂房和员工居住区,更往深处点儿的是林木掩映下的员工办公区。 这一片地方,在平时就不怎么用得上,有一处活动室被改作了幼儿园,还有其他的厅堂在起初逃灾的时候就成为村民们暂住的地方。 后来村民们又在村子里建了不少土房,就把这片地方又给腾了出来,这时候,这几块面积还算大的厅堂,就在余李氏的同意下,成为了日后先生们教书的地方。 李村长遥遥指了指将来要作为学堂的地方,介绍了一下,便又带着秀才公们往村子里走去。 青砖路并不是直的,它随着山的地形逐渐升高,房屋也是错落的,但是因为彼此之间所隔的高度是一定的,形制也是一样,也就像台阶一样依次上升,整片居住的地方看起来既是整齐又是和谐。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跑下了山脚迎接,还有一部分人留在各自的家中,有的端着板凳坐在家门口前,笑嘻嘻地看着村长一大行人走过,打打招呼挥挥手啥的,还有人在自家的灶房里做着吃食。 章秀才是最先闻到饭菜香气的。 那一缕朴实又令人熟悉得感动的香气……天啊!一定是大锅焖煮的白米饭!! 还有那炊火气息中散发出来的新鲜菜果被烹饪时的味道……真是太令人感动了! 刘秀才仍旧是爱说话的模样,他一点没有端着架子,跟李村长也是唠了一路,还与他认真地探讨起左手边第二家房屋灶房里烧的菜一定是鸡蛋炒黄瓜。 说着说着,几人都感觉口水要流了出来,可没办法,多少还是要端儿秀才老爷的架子。胡秀才捏紧了自个媳妇的小手,胡家媳妇身后跟着的小个小男孩则忍不住了: “娘,这鸡蛋的气味也太香了,亭儿好想吃!” “楼儿也想!楼儿好久没有吃过鸡蛋了!” 胡家媳妇羞得不行,她们虽然不是秀才老爷,可也算是秀才老爷的家属,多少还是要留点儿面子,现在这两个小孩一个比一个嗓门大地说想吃鸡蛋,可真是尴尬! 李村长听到了,倒是笑呵呵地转过头来,对两个小娃娃说:“两个小公子再等等哈,过会就有鸡蛋吃了!” 说着转头又对方才一直闲唠嗑的刘秀才说道:“您刚才经过村门口时候也看到了哈,咱们村有很大一片的厂房,那里面培育的都是咱们村的小鸡,严格来说呢,那都是余家的小鸡,都还是半大的鸡崽呢,哈哈哈哈哈!” “不过呢,咱们村的人在逃上这山的时候,不少村民都将自家的老母鸡给带了上来,最后就都统一放在了余家的养鸡场里面养着,也不知道余家那什么基还有什么药饲料都是怎么配的,村里人的鸡进去养了半个月后,就连下的蛋都比从前吃起来的更香!!” 刘秀才一路上听李村长说话,几乎是每三句就要带上一嘴的“余家”,山是余家的,路是余家的,房子是余家的,养鸡场是余家的,就连村民们,几乎也是靠着余家过活的! 退几步说,就连他们这五个秀才公,也是余家给请来的! 想着想着刘秀才就忍不住瞅了一眼老余,这个男人正围着吴氏,边走边缠的那个劲儿可让吴氏膈应得不行,时不时地推他一把。 刘秀才看着这夫妻俩恩爱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了一丝怅然,可好奇也是丝毫没有的减少,他忍不住问道:“这余家,可是你们村的大地主?” 李村长下意识想说,余家呀,哪是啥大地主呀,他们跟咱们不都是一样,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啊! 可是他猛然刹住了嘴,细细想了一下:余家,现在有山,有地,有大片的房子,还用粮食雇佣了绝大部分村里的百姓,这不是大地主是什么! 只能说,这余家老二,发家得实在是太快!他现在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余大树一脸憨实地提着半袋子米,走进了自家门口,说要把地给卖掉时的情景。 随后便是喝酒吃饭,张罗着去山上买地,又是买下整个山头,建房子,建厂房,请全村的人来做工…… 转眼间,余家已经成为了他们整个村的主心骨,顶梁柱,也成了李村长最敬佩的一家人。 当然,其中最传奇的人,无疑是余家二房的那个叫做青青的小丫头。 虽然后头余家已经有意的将这个小丫头的本事偷偷隐藏了起来,无论做什么只说是整个余家的主意。 但是作为与余家二房打交道相当多的李村长,却知道这个小姑娘,绝对是异于常人的存在。 不过这些话,李村长是绝对不会对其他人说起的,即便是未来要在村里教书的秀才公。在说起整个余家的时候,李村长也勉强按捺住内心那么一丝对自家村里人的自豪之情,反正,他相信,在这几位秀才公看到余家大院的时候,一定不再会觉得他们清水村只是一个普通而又贫穷的小村庄! 第二百一十五章 忽而梦中 是这群秀才不曾见过更好的地方吗?不是的。 但是当走进了余家大院的时候,大家都吃惊了。 奇特,新颖,且透露出不怎么能形容出来莫名的舒适感。 近现代新中式的园林设计,就是这么包容了中式的简约典雅,并舍去了它的繁复缛杂,显得十分清新。 而且,自从洪水到来,县城里的人就再也没见过这样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了。 胡秀才强忍激动,问道:“俺们回头就住这块地方了么?” 李村长:…… 老余直截了当道:“并不是,这是我家。” 李村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请你们来这儿,是因为余家才有大桌子,方便一起吃饭……不过我们村子给诸位秀才老爷安排的地方也不差,等吃完饭就请你们一块跟着我前去安置一番。” 诸位秀才老爷面上浮现了肉眼可见的失望表情,不过很快呢,余家主堂里端上来的一道又一道新鲜又美味的吃食瞬间就治愈了所有人。 这一桌菜可不一般,虽说主厨的是余家的媳妇们。 可这些菜的材料,全都是村里人一个个送过来的。 有的是村民从山里得来的,有的是原本就藏在地窖里的,还有一些是村民平日里领粮食时偷偷省下来的。 村里人为了表达感谢,大家这几日没少往余家送菜,还有一些人将自家从山里好不容易捕来的肉也送了过来。 胡秀才的两个儿子终于吃上了他们心心念念的鸡蛋。 刘秀才喝了一口小酒,又吃了一口卤肉,感动得只想落泪。 这时候余老大等人也回来了,举着酒杯莫名开始抹泪的刘秀才就与余老大迎面对上了眼。 “卤肉兄!” “肚子兄?” 之前见面时,两人离得太远没认出来,回村时候又没赶在一趟上,这两个人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彼此之间竟然是认识的。 “肚子兄,没想到你天天腆着这么大的肚子,竟然还是个秀才老爷!不,不,我不是说你不像秀才老爷嘿嘿,咱是说,哎,啥呢?算了!来来来,欢迎你来咱们村!”余老大还没喝酒呢,就有些口齿不清了。末了还接问了一句,“你家那两个娃娃呢,怎么没跟着来呀!” 这句话算是问到了刘秀才的痛点上,他“吭”的一声就突然哭了起来。 这一哭,差点吓得老余把自己的茅台酒给收起来。 他发现,不对劲啊,怎么总有人喝了他的酒就发疯啊。 之前的道长老张头,也是如今余家每天喊着的大师父,也蹭上了这难得的好酒,只见他眼神怪异地打量了老余一下,然后偷偷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带酒塞且封了蜡的葫芦酒壶! 先是小闻一下,假装喝了,实则是偷偷倒进了自己手中的小葫芦里,然后便伸手说要再讨一杯来。 余卿卿全程在一边看着这小老头偷酒,只是自己乐着,并没有把人家爆出来,甚至还为小老头端了几次的酒壶,每次都帮他将酒杯上得满满。 大师父先是乐呵得嘴巴都歪了,直夸余卿卿这个小姑娘真是有灵气。 可这酒杯接着,接着,就有点不对劲了,这小丫头的笑怎么越来越奇怪了?大师父不由放下了举酒杯的手,缓缓问道:“小姑娘,怎么了,怎么这般看着我?” 余卿卿:“这酒不错!” 大师父点点头,“着实不一般!” 余卿卿又给他满上一杯,“以后还想喝不?” 大师父看着姑娘鬼灵精怪的一眼,那句“想”突然就有点说不出口。 余卿卿也没卖关子,她直接说道: “我听我家凌大哥说呢,老人家您博古通今,引章据点,诗句文章张口就来,他呢,话里话外都是对您的称羡与敬仰。正好呢今个也是个好日子,不知道您对于这个,这个教育事业,有没有要贡献点力量的想法呢……别的不敢说,至少这酒,我给您包了!管够!” 一桌子的人听到了之后都笑了。 李村长还敬了小老头一杯酒,“来来,大师父,好事成双!” 魏知源也抬起头,瞅了这眉眼飞舞的小姑娘一眼,愣住了,像是想起些什么,攥紧了筷子。 大师父呵呵呵地笑了,没说答应也没说不同意,只是笑眯眯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下。 余卿卿就知道此事已经是妥了,得意地跑到她哥那一桌去邀功。 余其凌在一旁早已听着了,他也知道自家小妹是为了自己求来这一位老师,便起身,向着老人家恭恭敬敬行了跪拜之礼,之后又敬了一杯酒。 大师父又喝下一杯,心情也很愉悦,还摸了摸自家新徒弟的脑袋,“乖!” 这一番看似是小插曲,实则是余卿卿精心安排过的。 也是大师父够给面子,愿意给她哥一个机会。回头定要偷偷塞给他一整罐好酒,余卿卿暗想。 早在与老张头接触的第一天,不同于余谷那小子的神神叨叨,胆战心惊,余其凌一开始就对这小老头有种莫名熟悉感觉。 几番交流下来,余其凌更是心生瞻仰之心,且心中动了些心思。 没想到自家小妹竟察觉到自己的想法,直接给自己“忽悠”来这么一个先生。 余其凌回了位,又忍不住低头对着小妹的耳畔说道:“今日之喜,真是多谢小妹了!” 那声音温温软软又酥酥的,带着点儿青年独有的清亮嗓音,以及口唇间轻轻吐露出来的热气,就这么贴着余卿卿的耳朵边道着,原本就偷偷抿了她哥杯中一小口酒有点晕乎乎的小姑娘,顿时感觉心口跟炸开了一般,整个人猛然间一个后仰。 余其凌身手灵巧地托住了自家小妹,另一只手轻轻贴在小姑娘的额头上,只见他眉头轻敛,眼神真挚,一脸担忧地问道:“小妹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脸那么红?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呀!” 余卿卿忍不住捏住了心口的衣裳,她想开口说没什么,只是被你的脸给美得煞到了而已,你你你,你别离我那么近就成。 心里念叨着八岁八岁八岁我今年八岁,然后不动声色地偷偷移开自家哥哥的手,拍了拍道:“没事儿的哥,我就是一不小心没坐稳而已……” 余其凌相信了,他又扶了扶自家小妹的肩膀,撇了撇她那小小软软又乖巧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他怎么会有这么灵巧又冒失的一个小妹妹呢!真是奇特! 一旁不断将视线偷偷移向余卿卿的魏知源,看着这对儿兄妹一副爱护的模样,眼睛突然就有点儿湿湿的,但很快他又垂下了眼眸,低头开始吃食。 这一顿,真算是宾主尽欢。 饭后,余家人又带着一行人在自家院里转了一圈,且特地绕开了余卿卿的那个小屋。 毕竟除了他们一家人还有一些偶尔来玩的村民之外,并不是所有人见了小楼下盘踞着的赤练蛇都不会害怕的。 正如李村长所说,秀才老爷们所安排的住所确实不错,位置既不是过分偏僻,比其他地方也多了一些清幽。 这是几家村民连夜腾出来的房屋,而那些主动要搬家给先生腾地方的人,并没有为此感到不开心,而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是夜,魏知源立在干净整洁的卧房内,看着眼前的书桌和明亮的烛台默然不语。 胡秀才则在暖和和的被窝里,搂着自家媳妇,傻傻地还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就再次过上了这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虽然才过去这十几日,从前的日子回想起来却像是相隔了许久。 在县城里扛灾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却没曾想在这个曾经觉得不起眼的小村庄里,胡秀才却找到了桃花源般的快乐。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人莫名非常。 这人正是余卿卿。 今日早早入睡的她,忽而做了一个梦。 这个梦里,她不再是如今这个短腿整天只能装嫩的小萝莉,而变成了从前那个二十多岁身高腿长的大姑娘余卿卿,不过依旧是一身古人的装束和发髻,就好像她很久之前便是这般模样。 余卿卿第一时间还以为自己再次穿越了。 她下意识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咦,不疼。 不对啊,按照正常剧情来说,她难道不应该在感觉到疼痛之后再次对苍天呼唤她怎么又穿越啦之类的话。 突然消失的痛感使得余卿卿忍不住又捏了把自己的脸蛋儿,嘿,还真不疼! 那只有一个可能了,她在做梦! 余卿卿开心了,她张开两臂,前后又打量了一下自己。 唔,这套衣服倒是不错,简洁又大方,还是她平日里最喜欢的浅粉色。 手头里没有镜子,否则她定要拿出来瞅瞅自己此时的模样,是否有什么变化,会不会还是从前的那副标志模样! 不过没有得意多久,令余卿卿十分吃惊地是,她的正对面,突然缓缓一个……她最熟悉的一个人,正是她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小伙子:余其凌!! 实在是视角变换之间的差异实在是太大,习惯了之前抬头看到自家大哥齐整的衣领和光滑的下巴时候的角度之后,余卿卿突然发现能和这个小伙子迎面对视的时候,平日里那一句嚷嚷惯了的“哥哥”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她想了想,自己现在也不是之前那个小萝卜头,而是一个,身高只是比凌哥儿略矮一些的女生。 没错,就这么短短两三个月,原本一米七五左右的余其凌,就又偷偷长了三厘米! 按照他这个生长趋势,以及他爹身高遗传等因素的作用下,小伙子长到185大概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然而之前的小萝莉余卿卿怕是刚有她哥身高的零头那么高。 不过呢!这时候,就不一样了,翻身矮子也能把歌唱!余卿卿得意上了,她伸出手向余其凌勾了勾,还用自以为风流实则色眯眯的口吻说道:“小帅哥~” 也幸好她没有将那句“哥哥”喊了出来。 因为这个被称作“小帅哥”的小伙子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 然后正准备不太确定的口气问一句:“余二婶婶?” 还没说出口,他又摇摇头,自顾自地说道,“不对,虽然有点儿像,但是婶婶可没有那么年轻。” 长得也比余二婶婶好看许多。 如今的吴氏,与从前的吴女士原本就有九分相似。 而原本的余卿卿,继承了吴女士的小脸盘子,大杏眼睛,可又遗传到老余的一些特点,原本应该单纯的杏眼,却在眼尾处略微的向上勾了一些。 恰巧那段眼睫处有几根睫毛恰到好处的略长一些,配上那上挑的眼尾,以及灵动的眼神,姑娘的眉眼尤其在垂眸之后又略微抬起看人的时候,就莫名多了几分媚气。 余其凌便是在看到面前的姑娘这一抬眸时突然愣住的,不仅将嘴里那一句“婶婶”给猛地打回了肚子里,在听到她一副故作轻佻地唤自己时,在脸颊两边微微生出了一圈红晕。 余卿卿已经知道自己是在梦中,整个人就开始放飞自我起来。 她一把拉住余其凌的手,就像是白天时候经常牵着的那样。 不料平日里各种任她又拉又拽的凌哥儿,在她伸手拉住自己的时候,突然就羞红了整张脸,异常坚决地拨开她的手,整个人快步后退了三尺有余,弯腰拱手,遮掩住他红到烧起来的脸颊,语气是十分地严厉:“姑娘,请!自!重!” 余卿卿莫名就感觉到了一丝委屈。 这不是自己的梦吗,怎么梦里她哥竟然还这么的“正人君子”! 按理来说,梦里的一切难道不应该按照她的想法来的吗?! 既然都把凌哥儿给变出来了,怎么摸个小手还让他给拒绝了呢! 再者,她又歪头看了看自己朝夕相处的大哥,明明还是睡觉前哄自己入睡的的那副温柔模样,怎么现在却又是一副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这一对比起来的感觉,也太让人……不爽了!! 余卿卿气得在边上叉腰。 她忍不住又上前靠近了两步。 却看到她哥扭过头去,又退了两步! 第二百一十七章 学习数字 “婶婶,这……是什么?”余其凌盯着那小小的木棍和一大团浅红色的线,在自家婶婶灵巧的手中逐渐变成了一块长长的,有些弹性的布,有些好奇。 “哦,这是毛衣啊,我打算给小丫头织个毛衣。凌哥儿你也别急,回头婶婶也给你织一件,正好让你俩趁过年时候穿一身兄妹装,多喜气啊!” 吴女士以前就特别喜欢织毛线,小到家里的袜子手套,大到家里的沙发电视机,都有幸感受过吴女士的手艺。 余其凌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他一直觉得自从来到了这里,在二叔二婶的眼中,就一直将自己当做儿子一样,有什么东西给小妹,就定要给自己也准备一份,这种虽然小但却温暖的善意一直让他感动不已。 但是想想自己,唉,余其凌又抬头看向老余,“二叔,我这身体可有什么毛病……” 老余放下了把脉的手,组织了一下语言,他正色道: “确实有丁点儿问题……”他道,“我发觉你呢,有点儿上火啊,可能是秋冬季节有些干燥的原因。” 余其凌:就这? 他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便没有其他的……问题了吗?” 老余眼睛瞥了一下自家媳妇,似是有点心不在焉,可看了看面前这小伙子欲言又止的神情,特别是眉心那一点点的小纠结,老余突然心中闪过一丝灵感,“媳妇呀,你先出去一下,我有些男人之间要交流的话要跟凌哥儿说一下。” 吴氏奇怪地瞅了他一眼。 没说什么,拿着毛线出门去了。 吴氏离开之后,老余才笑呵呵地转头看向余其凌,没心没肺地说道: “小伙子,我懂了!叔问你,你是不是最近在梦里梦到啥姑娘什么的了?” 余其凌被这话吓得心中猛然一惊,可面上仍旧没有带上什么神色,只是面颊逐渐染上了些许的红晕,他逐渐握紧了搁在大腿上的右手,故作镇定道:“二叔……何出此言?” 老余摆摆手,眼珠子转了一圈,拍了拍他搁在桌上的手臂一把,笑得有些猥琐,别说,那模样跟他小妹还挺像的,不亏是父女啊! 老余:“这时候就咱们叔侄俩了,凌哥儿你还害羞啥?叔跟你说哈,这可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正常现象,有啥不敢说的?” 余其凌心想是,这是真的不敢说,您要是知道我梦到的是你家姑娘的模样(即便是长大了的时候),非要把我赶出余家不可,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不过凌哥儿也没一直否定,毕竟此时的他也发觉自己面上的红晕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根上,整个人都是热气腾腾的,这表现使得他想要否认也没有办法,尽管他梦到的一切是如此的……纯洁…… 老余又是嘿嘿一笑,一副心知肚明的模样,清了清嗓子道:“你从小呢,爹娘也不在身边,我作为你的长辈,也算是一个过来人,有些事儿我还是可以跟你交待交待的,你且不必害臊,听我慢慢说来……” 于是乎,老余便花了一刻钟给身前的这个小伙子上起了青少年生理卫生课。 余其凌几乎不太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余二叔的房门的,只记得临走推开门时候,自家二叔还一脸关切地朝自己挥挥手…… 出了门,余其凌一时间感觉心中有些乱糟糟的,也不知道要朝哪里走。他下意识地反应是要去找自家的小妹,找到她之后打声招呼便可以像往常一样安心地去房间内读书,可是走了两步他又愣住了,勉强按耐住心中的不适应感,转头向着小楼走去。 进了小楼,推开门,余其凌却看到余卿卿正脱了鞋子,站在自己的座椅上,上半身正好趴在桌子上,手里举着一只毛笔,神情认真,正在桌上的宣纸上写写画画着什么。 余其凌只觉得眼前这一幕看着甚是可爱,又担心小妹摔着碰着,又或是弄脏了衣服什么的,便走上前问小姑娘: “小妹,你这是在写什么呢?要不要哥哥帮你写?” 余卿卿抬起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她委屈地说道,“哥哥,你帮我磨点儿墨!这墨条用起来太费劲了,哪有墨汁好使啊!” 主要是这墨条对于成年人的手掌来说是正好的,对于她来说确实偏粗了一些,想要两只手一起攥着来墨,却又没有手帮忙固定砚台。 余卿卿为了写几个字,费劲磨了半天,好不容易磨出来一些,笔沾了沾没一会儿就又干了……怪不得古代人常说书法修身养性,就这写两张大字用的墨,磨起来的功夫就够半个时辰了! 余其凌看着小妹这副乱糟糟的模样,脸上还带有一抹黑色的墨痕,手心也是沾上了一些墨汁的痕迹,觉得又是好笑又是心疼的,他取出怀中的手绢,沾了点儿清水,让她依旧站在椅子上,略微垂下身子,手中轻柔地为小姑娘擦拭着面颊,又让她伸出软乎乎的小手,一点一点将她手里的黑色痕迹清理干净。 这一切做得如此自然而又安静,余卿卿只抬头不语,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家哥哥这副垂眸温柔又贴心到极致的模样,心跳也是逐渐开始加速…… 天啊!到底以后是谁家的姑娘能那么幸运成为自己的嫂子啊!! “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余卿卿忍不住低声喃喃。 余其凌抬眸,眼神澄澈,“小妹,你方才说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 余卿卿忙收回手,她有些小小慌乱地转过身,指了指身旁的砚台,“哥,这个就交给你了,今天我有个好玩的知识要讲给你听,你要不要学?” 余其凌轻笑了一声,乖乖拿过了砚台,白的有些透明的手掌骨节分明,轻握着墨条,动作也是慢条斯理的,余卿卿本还在纸上划着什么,看到了她哥的模样就忍不住又瞅了两眼。 后来干脆托着下巴眼睛眨巴着看她哥磨墨。 有一说一,这一幕真是视觉享受。 余其凌一向就是做什么都很认真的性格,既然是小妹要他磨墨,他便一直低头磨着,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看到自家小妹一脸孺慕的表情。 余卿卿也在他抬头的时候瞬间收回了她一脸花痴的模样,指了指之前就在宣纸上写好的东西。 上面是“壹贰仨”一直到“拾”,余其凌一眼就能认出来,是自家小妹的笔迹,虽然还带着点儿稚嫩,但是已经比同龄人写得好上许多了。 可这几个字的下面,却分别画着一些扭扭曲曲的线条,若说是字,着实不像,既没有笔画也没有框架,像软骨的蚯蚓一般,可若是说这是随便写的,看自家小妹一副笃定的模样……也不像,余其凌只能大概猜测,这些线条是有什么特殊的表达功能。 果然,余卿卿开始对着她哥仔细的介绍起了阿拉伯数字。 “哥,你看,这是1,1像什么,像油条,它代表的意思和壹是一样的,都是数量上的一,但是呢,写起来却要简单得多,你说对不对?” 余其凌仍旧不是很懂这所谓“阿拉伯数字”的意义,但出于尊重自家小妹的目的,他一一将这十个阿拉伯数字学了下来。 这过程可谓是十分迅速,当然也与余卿卿各种生动有趣的描述有关,什么“2像鸭子嘎嘎嘎”,什么“4像小旗迎风飘”这类的比喻,真是既形象又好笑,余其凌细细瞅着小姑娘一本正经教他数字的模样,只觉得可爱,嘴角是止不住的笑意。 余卿卿不觉其他,她发现自家大哥很快将基础的十个数字记牢之后,便将加减乘除的四个符号也交给了他,等他初步理解了这几个符号的含义,并且可以运用最简单的个位数加减之后,余卿卿便将两位数的加减法则教给了他。 这时候,余其凌的表情已经比之前严肃了一些些,因为他发觉,一旦将这阿拉伯数字运用到多位数的计算之中,其快捷与方便将远远超过算盘的速度。 在他尽力将小妹传授的乘除口诀也背了下来,并且开始运用起来的时候,余其凌再也没法以之前那种陪着小妹玩耍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阿拉伯数字了,他惊讶了。 而这时候,教完了小学数学基础内容的余卿卿也很有成就感地伸了伸懒腰。 她站在座椅上,只要稍微将头抬起来一些,便可以与自家大哥平视。 看着小伙子正在为她所出的三位数与两位数之间的乘法公式而皱起眉头的模样,余卿卿心中偷笑。 “哥,你觉得这套算数法则如何?” 余其凌举着毛笔在纸上勾勾画画,头也不抬道了一句: “甚妙!” “我打算将这个传授给咱们村里的人,让他们也学会这个小本事,以后我做生意的时候,找他们管账也方便。” 余卿卿两手抱胸,理所当然地说道。 余其凌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于小妹那种身心不一致的奇妙的违和感……又出现了。 当然,这也是余卿卿从不在他面前隐藏本性的原因——两个人早已习惯了如此交谈与相处。 毕竟除了自己的爹娘之外,余卿卿唯一最相信的人,便是这个尽管与自己毫无血缘却又朝夕相处的哥哥。 “小妹果真有远见!”余其凌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余卿卿方才那一副沉稳又自信的模样瞬间消失,她一个起身朝着余其凌身上扑过去,余其凌也习惯地顺势抱住了她,余卿卿将小脑袋在自家哥哥的脖子上蹭了蹭,撒娇道:“我自己出面教必然是不方便的了,我看哥哥也学得差不多了,不如就帮我将这个阿拉伯数字给教给那些村里人。” 余其凌方才接过自家小妹的时候便后悔了,可这时候抱也抱了,搂也搂了,总不能把小孩立刻给甩出去,只能努力将这个粘人的小丫头给扒开了一些,然后又轻轻放在了座椅上,帮她将鞋子穿上,道了一句,“莫要受凉了。村里人我也不能全部都教会,不如先教上几个人,再让他们将这个传授给别人便好。” “哥哥想得妥当~”余卿卿很赞同地点点头,看了眼穿好了的鞋子,就跳下了椅子,准备拉着大哥的手出门。 “对了,还有……”余其凌却一反往常,没有将手伸出来,而是微低下身,一只手轻搭在她的肩膀上,目光与余卿卿对视着,轻声说道:“哥哥有件事儿要跟你说……” 余卿卿心中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是这样的,小妹你看,转眼一年又快过去了,小妹你也长大了一岁,你我虽然年纪相差较大,彼此也十分亲昵,可有些事儿还是要注意的……” 余其凌颇有些不好意思将“男女避嫌”这四个字说出口来,在他看来,自家小妹实在是太小,两人年龄相差也大,和他之间是谈不上男女之别的,一旦说了,反而就使得彼此之间的纯粹的感情变得有些奇怪起来…… 可是余其凌又相信,自家一向早慧的小妹,是能理解他的意思的。 “哥哥决定这两日便会搬离这栋小楼。村里最近新建了不少房屋,离大院很近的也有不少,哥哥想在这外头找一处房屋好好学习……想必小妹,你一定能理解哥哥的苦心!” 余卿卿听了这话,心中说不失望,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她早已预料到这事儿迟早要发生,光是看吴女士每次都是咬牙切齿地说要给他俩分房睡生怕她占了她哥的便宜的时候,余卿卿就知道这“福利”怕是维持不了多久。 可是她却没想到,这主意竟然是自家大哥主动提出来的。 凌哥儿的神情,虽然一如既往的恬静、温柔,却也很坚决。他向来是一个,一旦下了决定便会默默去做的人。 余卿卿点了点头,神色也有些控制不住的失落,她只觉得方才一段时光竟然是她和她哥最后一次共执笔墨在案前书写学习,心中也不由郁闷起来。 她轻轻推开了凌哥儿的手,迈着小脚就走出了小楼。 余其凌在后头默默不言地看着那小小的背影。 第二百一十八章 新的室友 余其凌感觉颇有些不好受。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提出来得突然了些,小妹年纪尚小,一时间无法接受也是正常。 就连自己,想到突然离开自己朝夕相处的人,心中也是十分地不舍。 看着那个小小的,落寞的背影,余其凌感觉胸口有个地方闷闷的。 青年垂头,轻轻抚上了身上的座椅,定定地看着,似是在回忆着什么,末了低声叹息之后,便开始沉默地收拾着自己的书本衣物。 摸了摸书,是小妹去县城里为自己买来的,还煞有介事地用一张宣纸给包了起来,说叫做“书皮”的,还说这样书本就不太容易卷边儿。 余其凌抚了抚书角,这些书看起来还是十分齐整崭新的,主要是这里面还包含着小妹对自己点点滴滴的关切,余其凌很是珍惜。 然后是……小妹递的笔,小妹送的砚,小妹给垫的桌布,就连椅子上一个软软的坐垫,也是小妹放上去的。 这么看来,余其凌突然发觉,平日似乎……竟是小妹照顾自己颇多,她的点点滴滴也渗进了他生活的每个角落。 青年更觉不舍,一时间心中已是有些乱了……小妹如此在意他这个哥哥,他却说走就要走,肯定会伤了小姑娘的心。 然而,在某人心中应该是“悲痛欲绝”的余卿卿同志,在出了小门之后,瞬间便将起初那些许伤感甩到了脑后。 这孩子边走边跳,开始琢磨着回头给她哥安排个啥地方住比较好。 自家大哥虽然提出来的有些突然,但是这事儿想想其实还是没错的。 左右都要考虑的事儿,不如趁早给解决了好。 大院里一时间是腾不出来地方了,除非把她另外几个哥哥赶走……余卿卿的目光转向了大米和他媳妇的小楼…… 不行,这小两口还要忙着趁这时候赶紧制造余家第四代呢,她可不能做这缺德事! 想着,又转头看了看余谷那个屋的方向。 也不行啊,现在那小楼可不止余谷和余豆那两个小伙子了,大师父还在那儿呢! 最后余卿卿将视线停留在自家爹娘的小楼里。 深思熟虑了三秒之后,余卿卿放弃了,她觉得自己还不想那么早就跟她爹娘解除亲子关系。 于是,目标就只能往大院附近空房方向想了。 余卿卿正好没事,就往那地方晃去,走了没多久,就看到昨日见到的那些秀才公们正在各自的新住所处,收拾的收拾,打理的打理,还有个小秀才公正蹲在平房门口晒着东西。 余卿卿忍不住凑上前去,看了一眼那个小秀才公。 魏知源正在忙活,他虽然换上了县令大人送给他的衣服,可从前穿着那破烂的一身也没有扔掉,将它铺在了平房前的青砖地上,上面放的是一些书。 在他从前的日子里,衣服小了可以再接,破了是可以再补,从没有随手扔掉的道理。 就像他手里细细摆弄的那些书,其中几本的书页已经泛黄,一看就颇有些年头了。 可从魏知源的动作中来看,这个小秀才是十分珍惜面前这几本书的,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的轻柔,似乎拿的不是一本本书,而是一捧易散的飞雪。 看到他,余卿卿的脑海中立刻划过了一系列比如说“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等等类似的学霸专用成语。 突然间,余卿卿心中有了个主意,她走上前去,也蹲下来身,朝着魏知源问道:“你是咱们村里刚来的秀才老爷!” 魏知源原本在一心晒书,并没有注意到身旁有一个小小的身影靠近,听到了小姑娘稚嫩的声音后,便猛然间抬起头来,看向她。 只见面前这个穿着粉色夹袄,脖子上还带着一圈薄薄软软的小布巾的小姑娘,头顶扎着两个看起来有点儿不整齐的小啾啾,脸颊圆润润的,根根分明的睫毛下面是一双极其有神的大眼睛。 小姑娘蹲下身,两只小拳头在面前交握着,神情天真,又带着点儿聪明伶俐的感觉,她还没等魏知源的回复,便小嘴叭叭一连串地问道:“小秀才公你今年多大了,这么年轻就当了秀才,一定很有天赋!这些书都是你的吗?看起来用了很久呢!一定是你家长辈留给你的!你在咱们村里住得习惯吗?吃得还算合适吗?对了,这平房是你一个人住吗?” 饶是魏知源再如何的聪慧灵敏,也只能从余卿卿这一大串的絮絮叨叨中勉强回过神来。 他沉默了几秒,又看了看小姑娘一脸期待的神情,终于选择性地挑选了最后一个问题回答道:“这房子目前看来,应当是小生一人居住的。” 小秀才个头不高,面容还带着点儿稚嫩,稍稍有些初长成的轮廓,声音听起来还带这些儿男孩刚开始变声时的沙哑感。 这在余卿卿的眼中,真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男孩儿,可这小男孩却一副故作沉稳的模样,就连嗓音也是刻意压低了的那种,语调轻轻缓缓的,还有些慢条斯理的,吐字却很清晰,一看就是个冷静而又认真的性格。 余卿卿一拍手掌,她虽然问题多,但是最想知道的也就是最后一个,之所以噼里啪啦问了那么多,无非也就是为了给她最后一个问题做个铺垫。 她歪头突然问道:“那小秀才公,你介不介意多一个室友一起住啊?” 魏知源不由得愣了愣,他是记得面前这个小女孩的,昨天在余家大院里吃饭,这个小姑娘给他留下了相当聪颖,口齿伶俐的印象,这不由就让他想起来过去的一些回忆。 同时,他也知道,这山头村中大部分的院子宅子都是这余家的资产,就连他们这几个秀才,也应当是他们余家请来的,平房也是余家安排给住下的。 若说余家需要腾出来一个房间给别人住,又或是像小姑娘所言,多一个人与他同住,其实并没有特地来询问他的必要。 因此在对上这小姑娘一脸期待的神情时候,魏知源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地点了点头,“悉听尊便。” 余卿卿扬起一张笑脸,看着这小秀才公瞬间更加顺眼了,她凑上前去帮小秀才整理书本,顺便又多问了几句话。 聊着聊着余卿卿就发现,这古代的小孩真是不同寻常的早熟,这小秀才不光语调上不急不缓,在思想上也早已脱离了他这个年纪小孩的单纯与幼稚,举止间已与成年人没有什么区别,说话谈吐间除了稳重还常常掺杂着一些余卿卿听不大懂的文言词汇。 余卿卿还问了小秀才几句为什么要来这儿当先生,按照他的学识和才华,留在县城继续读书才是最好的选择。 魏知源本不欲在这方面多说,可看着小姑娘一派天真好奇地模样,小秀才终于勉强吐露出这么一句话:“小生……小生囊中羞涩,并没有继续读下去的钱财了。” 余卿卿:…… 她自己看了看小秀才的穿着,似是刚换上去的新衣裳,这时候县城里能拿出来新衣裳的,估计也就是县衙里头的大人。余卿卿脑子一转,就猜出来了大概。 她心想,虽然县令大人还算贴心,在临走前给小秀才安排了一身崭新的衣服,可毕竟县衙一众大多是汉子,平日里多少还是有些粗心的,这不,虽然小秀才穿上了这一身新衣服,脚下却仍旧踩着一双破破烂烂的布鞋。 这鞋子的布面是粗麻布的,原本还算厚实的材质,却在小秀才日复一日的穿着下,变得有些透薄,加上并不是那么合脚,鞋面上就凸出来小秀才脚趾的形状,看起来分外可怜。 这个年纪的男孩,脚原本就长得快,这鞋子不知穿得多久了,脚后跟早已是盖不住了,小秀才就裹了袜子之后,将鞋后跟踩在了脚的下面,像现代的拖鞋一样套在脚上,并用勉强盖过鞋面的长袍遮掩着这处不甚妥当的地方。 也因此,小秀才的步伐总是慢吞吞的,因为每次提起鞋子放下脚的时候总是较平常人要多几分小心和留意。 余卿卿留意到了这点,却并没有当场说出来,她只是站起来,安慰地拍了拍小秀才的肩膀,道了一句“等我”,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不一会儿,余卿卿抱着几身略厚的男孩衣裳,还有两双从余谷那儿抢来的鞋子跑了过来,一大堆的衣裳抱在怀里,将小姑娘的脸都遮住了大半。 魏知源惊讶地看着面前的几身衣服,还有一双里面还夹了薄棉花的精致布鞋,整个人都有些微微的颤抖,他第一反应便是推拒:“小生无功无德,如何能收下这么多的东西。” 余卿卿心想这孩子礼貌归礼貌,还是有点儿太拘谨死板了,没看她抱着这几身衣服跑过来累得气都喘不匀了嘛!还伸手一个劲儿地把衣服往自个怀里推搡,害得她差点都抱不住了都! 余卿卿心想不行啊,实在是抱不动了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这一堆东西又塞进了小秀才的怀里,再将他推至屋子里,道:“小秀才公无需推拒,这些原本就是要为你们准备的。不是我说,咱们村里的教育待遇还是很不错的,这点儿衣物是不算什么,回头你有啥想要的书,又或是需要什么笔墨纸砚,尽管与我说就好。”说完就跑走了,不给他再反悔的机会。 魏知源听了这番话,又瞅了瞅怀里的衣服和手里提着的鞋子,一时间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而余卿卿完成了她心中的任务,顿时也感觉轻松了许多。她脚步轻快地跑到屋里,前去找她哥,将她为自家大哥找了个新室友的事儿告诉他。 没办法,虽然余卿卿嘴里说着不管了不管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太多了,她可不想都管了。但是真是她心中挂念的人,她每每便要为对方打理好一切,这种老妈子的性格早在她十五六岁时候就有了端倪。 这时候,就跟送孩子上学似的,余卿卿不光为她哥打点好了未来的“学生宿舍”,还替他提前奠定了未来的室友情,心中只觉得得意满满,小手左右拍着,就开始到处寻找她哥的踪影。 余其凌此时还正在他和余卿卿所住得小屋里,一脸淡淡的忧伤之情。 只见他依依不舍的拿起手中的包裹,然后想了想,又走进了余卿卿的内间。 余其凌一脚踏进去,就看到里面一如既往叠得歪歪扭扭的小被子,忍不住笑了笑,仿佛回想起自家小妹在床上蹦哒着努力将被子扬起来时吃力的模样,他走上前去,将小妹的被子重新叠了一番,又整理了一下床单和枕头,眼中满满都是怀念的神情。 顿了顿,余其凌又绕着小屋走了两圈,最后终于是拿起了自己的包裹准备离开,他知道村子里还有几处新建得土房,于是便打算这就去找二叔请辞。 刚出门,余其凌便看到自家小妹一蹦一跳地朝着小楼跑过来,头顶上的小啾啾也已经散开了些许。 余卿卿看到他后,便招了招手,朝着他跑来。 余其凌勉强地微笑着,他蹲下身,想拉过小妹的手,嘱咐一些话儿,却看着小妹一脸兴奋的模样,语气也是满满的得意:“哥,你啥时候搬出去啊,我跟你说,我刚刚出去给你找了个新地方住哦!”小姑娘手舞足蹈地补充道,“就在咱们院子附近的那一排平房里,那里地方宽敞,环境也不错,离咱们院子还近,而且,你猜怎么着,我还给你找了个新室友哦!你们俩都是学霸,回头一定很有话题!” 余其凌:…… 他沉默了。 他总感觉自家小妹的神情似乎是有些过于……激动了…… 说好的落寞呢?说好的依依不舍呢? 怎么看他小妹的神情,竟是一副随时就要将他打包送走的模样呢! 难道一直在为离别而黯然伤神的人,就只有他一个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 心念电转 就这样,余卿卿上蹿下跳地四处指挥安排,赶在天黑之前将自家大哥的事儿给解决了。 余其凌整理了一番自己的新房间,他和魏小秀才共住一套屋内,却不在一个房间里。 原本“客厅”内的大桌子,因为希望能有个好光线,就被推到了窗前,作为这两个读书人的案桌。 这案桌乍一看倒十分有意思。 它两边各放了个椅子,中间一块四面小台屏和两排挂满了各种毛笔的笔架将桌面被分成了两块,一块是余其凌平日里写字看书用的,左边放了一个余卿卿设计又找何家大伯做的桌上立式小书架,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余其凌平日里所看的书和用的各类宣纸,都是余卿卿没事给搜罗来的。此外还有一套开片青瓷釉如意纹圆形阔口笔洗加云型墨碟、仿太湖石青瓷笔搁以及水盂黄铜勺和紫檀镇纸……所幸桌面算是相当大了,还能给余其凌留下一片四尺对开的地方写字画画。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魏小秀才的那一面书桌:除了几本泛黄发旧的书籍便再也没有其他。 尽管如此,魏知源也感觉到十分满足了。 他轻抚着平整的桌面,又摸了摸结实的座椅,为了怕两个年轻人久坐不适,余卿卿还特地从小楼里拿出来几个坐垫和靠背给放上,坐上去后柔软而舒适。 桌面上供放了四盏烛台,明盛的烛火将暮色中的房间照得亮亮的,魏知源的眼睛也闪着喜悦的光芒。 不得不说,此时的所有东西让他都十分满意。 原本在大庆村生活的他,在长兄长嫂的带养下长大。 他原本也是有双亲和一个小妹妹的,可那一年的狼群下山,将他的妹妹叼走,爹娘为了救自家的小妹,不顾一切冲进了狼群中。 那时候他还小,最后的画面也没有看到,只是在狼群撤退后,见长兄从哭声震天的村人之间拿出来半块小妹沾了血的衣裳。 自此之后,魏知源不再说话。 魏长兄整日里苦于田间劳作,一心只想养活兄弟二人,当他发现自家年幼的弟弟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状态中时,已经很难再改变什么了。 魏知源不再说话,甚至不再发出声响,只是静静躲在房屋里的角落里,从早到晚地待着。 魏长兄害怕了,他将小弟带去了村里唯一的一个老大夫身边,让他帮忙看诊,可老大夫只是摇了摇头道:“这是心病。” 魏长兄不死心,他每天都试图与弟弟交流,隔三差五带着他往老大夫家中跑,唯一出现转机的一次,是魏知源看到了老大夫手中医书,开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老大夫与他介绍了何为书本,又将家中仅存的几本幼童启蒙书递给了他,一字一句地将书中的内容教给了他。 许是魏知源一心与外界世界隔绝,因此学起书籍上的内容也是异常的快速,其非同寻常的领悟能力和举一反三的思辨能力更是让老大夫叹为观止,直赞赏他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魏长兄也是喜不自禁,他拉过小弟的手,认真询问道:“小弟,你可想读书?” 魏知源并不知道读书是为了什么,但是他喜欢完全沉浸在书本中的感觉,他沉默地看向窗外,点了点头,道了一声:“喜欢。” 魏长兄点了点头,当天傍晚便从县城里带回来一个小包裹,里面是几本书还有一些质量很普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差的笔墨纸砚。 这几本书一看就是二手的,封面有些破损,里面还有些污渍,可魏知源却十分喜悦地将书捧到了面前,将目光认真移向了他的哥哥,小声地说了一声:“谢谢。” 虽然这只是几本二手的书和普通的笔墨,可魏知源知道,自家兄长定是近花费了全部的积蓄,才将这些东西带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段岁月也是他的童年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每天清晨,他的哥哥便拉着他的小手,将他带去老大夫家学习,又或者是将他带去做农活的田埂旁坐着,一边干活一边听他背书,眼神中满满都是对他的骄傲。 之后的魏知源与自家哥哥的关系也已经恢复到小时候的亲密,兄弟二人努力地摆脱了过去的阴影,试图重新过上新的生活。 一切转折发生在几年后的一天,魏长兄在村里人的介绍下,娶来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别村里的,来之前听说既能持家,干活也是利落,只是性格上有些泼辣。 可娶到家之后才发现,这个女人性格着实厉害,虽然将家中收拾得干净利落,可也将家中事宜把控得丝毫不漏。 她一来便开始嫌弃魏知源沉默寡言且只知读书,日日夜夜念叨他不干活不劳作,就靠自己哥哥养着,魏知源听到几次类似的话之后,便每日跟着魏长兄下田干活。 魏长兄劝了几次却没有什么大用,魏知源白天干活,晚上便就着昏暗的烛火继续读书。 就这样,长嫂仍旧因为他浪费油烛的原因,言语上百般嫌弃。 魏长兄是个口拙的,几番劝慰下来非但没能停止自个媳妇的抱怨,反而激起了她的怒火,直嚷嚷着说既然公公婆婆都不在了,不如就早点分家,没道理自个的孩子不养,去养自己有手有脚的弟弟。 是的,此时的长嫂已经有了身孕,鼓着大肚子的她说起这些话来也是分外有底气。 魏长兄在协调这两人的矛盾这方面实在是有心无力,甚至是有些软弱,他只能沉默着任由事态发展。 只是底线只有一个:在他的弟弟没有找到媳妇之前,他是坚决不会分家的。 只是兄弟之间的隔阂再次出现,且二人都不再试着去挽回了。 魏知源也明白,他的兄长终将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以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他,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后来,在老大夫以及村中族长、村长几人的举荐下,魏知源参加了县试和府试,成为了县城里最小的童生,后更在院试中,一举考上了秀才。 这事儿在他们村中极其轰动,前县令大人更是私下里偷偷送来了不少粮食布匹及银子二十两。 这些银子并没有落在魏知源的手中,而是直接被他的长嫂打着“你哥辛苦抚养你长大读书也该孝敬他了”这样的理由全部拿走。 这个处处计较且鼠目寸光的女人,竟没有想到要留下些许银两供自家小叔子继续读下去。 要知道,在前县令大人的眼中,这小秀才的前程可远远不仅限于秀才,因此才暗地里送来银两供他继续读书。 可魏家长嫂见识极其短浅,只觉得小叔子这个秀才已是到了走到了最后。就他们这样泥腿子的条件,拿着二十两银子,且能一辈子免上粮税已是相当不错,何必还去花费大功夫和大笔银子继续往上考? 于是她这一手,堪称是釜底抽薪,彻底断了魏知源再往上爬的梯子。 魏长兄也不是个有什么远见的人,魏长嫂只是随口糊弄了两句说替小叔子收了银子为他日后相看人家娶媳妇用的,便也信了。 魏知源不欲与自家嫂子因为银钱的事儿继续纠缠下去,只默默抄书赚钱,想着趁自己年纪尚小,多积攒点银钱好去县城的书院里读书。 不料,正是去县城送完书准备回村的这一天,魏知源碰上了洪水,紧接着便是被救,以及困在了城中数十日。 怀里的包裹一直被他随时带在身上,里面是他最常翻看的一些书,其中几本已经老旧泛黄,正是多年前哥哥为自己买来的。 魏知源打心眼里地喜欢读书,他觉得书本使他充实,使他安静,将他带入另一个完全不同且丰富的世界之中……除此之外,对他来说,对于再往上考学甚至为官等事倒是没有那么大的欲望。相反,这个年纪的他,最渴望的是一套完整干净的书桌,一盏明亮的烛火,以及一个适宜读书且静谧的气氛,就如同此时摆在他面前的这一切…… 是夜,魏知源睡了相当甜美的一觉。 另一个房间内的凌哥儿却失眠了。 虽然被褥松软,床也舒适,可凌哥儿突然发现,听不到自家小妹偶尔的磨牙声和细细的小呼噜,他竟然有点儿睡不着了。 “凌其啊凌其,你这样可不成啊!”凌哥儿心中暗道。 他发觉这一日,他的心并不像往常一般安宁自在,而是总是多了一丝莫名的焦躁。 若要探寻这种焦躁从何而起,他也没有任何的方向和思路。 直到他在翻来覆去中终于陷入了浅短的睡眠中,似是睡着了,可又仿佛在下一秒睁开了眼睛,眼前的一幕使他突然发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那一份宁静——仍旧是梦中,仍旧是那个姑娘的背影,明明是只见过一面,却好像熟悉了很久似的。 只见这姑娘一个转身,便看到了自己,笑颜展开,大眼睛眯成缝儿,细细长长的睫毛,嘴角的笑容特别的甜,跟他的小妹真是格外地相似,看得余其凌似乎都忘却了内心的紧张,忍不住跟着微微笑起来。 那姑娘个头比自己略矮上一些,身材纤细,粉嫩嫩的衣裳带着香喷喷的气息,头顶一个简单的发髻,就像是小妹平时那种随意扎起来又显得分外灵动的那种风格。 她凑近了些,并没有再像昨日那样莽撞地伸手拉人,而是一副很是稀罕的表情地围着余其凌转了两圈,嘴里还念叨着什么。 余其凌又僵硬起来。 虽然是梦中,可他还是觉得这一切有种不同寻常的感觉,加上莫名加速的心跳……余其凌突然想起来白天时候余二叔与自己普及的那些“小知识”,不由又渐渐面红耳赤起来。 余卿卿也很快注意到面前这男孩的变化了,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余其凌道,:“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没想到我梦里的大哥竟然那么纯情!”然后又挠了挠头道,“哎,不对,大哥似乎一向都是如此……” 余其凌听得一愣,面上也是一僵,他总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心念电转之下,他自己心中的猜测瞬间将自己都吓了一跳。 余其凌勉强收了收心神,将目光对视上这个姑娘,轻声问了一句:“小妹?” 余卿卿一听这话顿时笑开了花,她平日里装小孩装久了,自然在性情上也比往常更“不受控制了些”,毕竟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是孩子们独有的权利。此时顶着一副大人身躯的余卿卿,在梦里更是肆无忌惮起来,上来又抓住了余其凌的手,正当青年慌忙中想将姑娘的手给推开的时候,余卿卿的一番话彻底惊住了他。 “不不,白日里装你的小妹,喊你一声大哥,是看在凌哥儿你美貌的面子上!晚上既然到了我的梦中,那你就是我弟弟!走,弟弟,姐姐带你玩~” 说完余其凌便被一把拉走。 余卿卿一心只觉得梦中的大哥是自己幻想中的产物,因此半点没有遮掩的意思,又想到此时是在自己的梦境中,自然是想要什么有什么,手一挥便将眼前的一片空白画面变幻,两人瞬间出现在余卿卿穿越来之前的家中、自己临时加班的小书房里。 余其凌看着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有些呆滞地看向不远处白色的桌面上一个发亮的巨大物件。 余卿卿瞅着梦里余其凌的模样,只觉得他呆呆的甚是可爱,于是便又坐到了书桌前,点了几下鼠标,将电脑里显示出来的画面给他看。 余其凌的反应果然也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这个傻憨憨的小伙子忍不住伸手轻挡在了自己的面前,眼睛却又好奇地顺着指缝看去,“这……这是何物?” 他终于问了一句。 余卿卿笑了,“梦里的凌哥儿还真是可爱。”说着又拉过他的手,将他按在了可以旋转的办公座椅前,手把手的教他按鼠标和键盘,“这是电脑,大哥你肯定是没见过的,来,我带你玩个小游戏!” 可刚伸出去手余卿卿又觉得自己一身长衣长袖的古装,举止之间实在是费劲得很,便心念一动,想在梦里给自己换上一身简便的现代衣物。 正巧余卿卿穿越之前正穿着一身上衣略短的粉色修身t恤,下身是一件砖红色包臀裙,这在现代来看装扮是再正常不过了,余卿卿眨眨眼,衣服就果然换成了穿越之前的模样,她满意地扯了扯裙子,要知道自从她穿越成小屁孩之后多久没穿得如此轻松简便了,即便自家空间始终存在着,却没有一件小孩的衣服!就连睡衣也没有!古代的她现在还穿着自己手缝的小内衣! 然而原本还在琢磨着电脑的余其凌不经意地转过头来看一眼自家的小妹,却吓得差点从办公椅上掉下来……他猛然间转过身,面上羞红成一片,刚才他竟然看到了……看到了姑娘裸露的胳膊和……腿!天啊!这个梦太可怕了! 这个古人惊惶之下,再次吓得原地消失了,只剩下余卿卿在原地傻着,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她的梦……又不受控制了?? 第二百二十章 难不成她的梦……又不受控制了?? …… 余其凌猛然睁开双眼,面前仍旧是一片静谧的黑暗。 方才的姑娘,衣服,房间,发光的白幕……一切一切,都给他一种无比真实的感觉,却也无比地荒诞。 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到了庄周? 余其凌以掌掩面,千言万语道不出口,只是再次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次日早晨,余卿卿神清气爽地起床了。 同样兴高采烈的,还有村子里的村民。 一大堆人,清早便聚在了余家附近,一个个地朝着几位秀才老爷住的地方东瞅西瞟,互相打听。 余家说,今天要给村里人来个正儿八经的“入学报名会”,把愿意读书上学的人都登记上,回来方便分班分级,还特地说明了男女老少不限,让大家伙别忘了来。 几个婆子忙摆手说这种事儿可是村里的大事儿,她们哪能掺和得上,可清早时候最先提溜着篮筐溜过来的又是这么一群口是心非的阿姨大妈。 当然,这个“入学报名会”想都不用想,肯定出自于余卿卿这个小丫头的主意。 为了这天的活动,余卿卿也是下了大功夫规划的。 依旧是熟悉的长桌长凳,还有穿戴一新的余家诸人。 不过呢,不同于之前给养鸡场招工时的场景,坐在中间的人改为了余老爷子和李村长。 余老爷子平日里不太爱出门,说是低调,其实就是懒。原本腿脚就不大好,又有一个吞云吐雾的习惯,特别是有了老余送来的好烟之后,余老爷子更不爱出门絮叨了,生怕自个的烟又被那些小老头给抢个精光。 村里人此时乍一看到这看着可精神的小老头,都还觉得挺稀奇,有的老头儿就凑上前去,就慢吞吞道了一句:“余家的,你最近还有没……” 余老爷子眼皮子都不抬地拒绝道:“没有了,我是一根都没有了。” 不知道华子的人在一旁听着就挺纳闷,正想问一句呢,却听到人群间又传来激动的欢呼声。 是秀才老爷们从各自的房间们出来了。 为首的是章秀才,他这个人天生就一副略带苦相的模样,加上性格又严肃,所以整个人的状态就是日常臭脸。 可傻敷敷的村民们不在意这些呀,他们一看到章秀才出门就开始热情地打招呼。 章秀才朝着人群点了点头,脸色却几不可察地更差了,他觉得这个村的人都有些莫名的蠢。 当然……他回头瞅了瞅身后刚刚出来就嘿嘿直笑还以同样热情的姿态回应了村民们的胡秀才,确定了这丫也是个蠢的。 随后是刘秀才,还有魏小秀才,这两个人一出门就迎面碰上,彼此客套地行了一个礼之后,便也朝着余家大门走去。 最后是吕老秀才,他是唯一一个自带家属出门的秀才老爷,吕婆婆面带笑意地扶着自家老头,又腾出来一只手朝着村民们挥挥。 余卿卿站在自个的小板凳上,费力伸头,看着他们村的“五大天王”都过来了,点了点头又跳了下去,轻拽了下余其凌的胳膊,“哥哥,你准备好了没?” 余其凌并没有扭头看向自家小妹,只是身形僵硬地坐在座椅上,一手拿着毛笔,面前是一本空白的纸页,轻轻应了一声:“可以了。” 脑子里莫名就浮现梦中那个姑娘极其嚣张的一句:“弟弟!姐姐带你玩~” 余其凌:…… 他还是不敢相信梦里的那个姑娘与自家小妹有什么联系…… 余卿卿倒也没注意到这些,她下意识是觉得她哥最近出了什么问题,可是事儿实在是太多,她决定等这些事儿都解决好之后,再找她哥问问。 五位秀才公在大家的招呼下,坐上了长桌旁的椅子上。 张大师父和老余等人,则坐在余其凌的身旁看着热闹。 余米带着几个弟弟,给桌上的人各上了一杯茶水。 余卿卿小小的个子跳到了众人的面前,清了一下嗓子,示意大家安静点儿。 村民们不知是因为她太矮了没看到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人群里依旧是嗡嗡嗡的声响。 余卿卿:“诸位父老乡亲们……” 村民:嗡嗡嗡…… 余卿卿:……此时她需要一个扩音器。 几个秀才公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由有点儿想笑,魏小秀才平日里总是面无表情,可见这小姑娘莫名焦灼的模样也是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 章秀才皱了皱眉毛,他轻敲了一下桌子,语气严厉地道了一句:“诸位且安静。” 瞬间,原本哄杂吵闹的画面就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一般,声响停止了,大家纷纷将脸转向章秀才,乖巧地看向了他。 余卿卿:目瞪口呆jpg 她也转头看向章秀才那张严肃板正的脸,几乎当下就拍板确定了,这位就是他们村将来的校长! 余卿卿见大家终于消停下来了,便从背后拿出来她原本就写好的发言稿,比了个纸卷当做话筒,拿出了小学讲台演讲时的激情,开始介绍。 “大家都知道,咱们管人读书学习的地方有叫做庠、序,也有称为学、堂,此外还有塾,就是类似于咱们村这种独立举办的学堂。” 余卿卿第一句立马就遭受了村里人的质疑——有个汉子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咱不知道!” 余卿卿:“行,你们不知道,也不重要,我想说的是,咱们村的学堂也需要有个名字,这也是我需要征求大家意见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咱们学校,啊不,学堂的名字。” 说着她忍不住回头瞅了瞅自家大院门口挂着的匾额,“清山院”三个字原本就是她为了村中将来的教育计划安排的名字,可是现在她觉得需要将这个名字搁置一下。 毕竟,此时她所想建成的学堂,更类似于现代的学校。 学校有什么特点?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向发展。 既然她想将整个村里的人都拉进这个“教育体系”中,就必然不能按照培养科举人才的体系来。 这几位秀才老爷也不仅仅是他们将来“学校”的唯一几位老师。 余卿卿简单将自己所规划的“学校”的雏形给表达了出来。 这可将村里人听着一愣一愣的。 许多人这才理解了余卿卿之前所说的“日后村里所有人都可以来上学来读书”意味着什么。 大家都同意了“学校”的名称。 余卿卿又提出了下面的想法。 五年计划太长,余卿卿提出来了“五月计划”。 这个“五月计划”的目标是,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首先确保村里的所有人,没错,是所有人,只要不是老得走不动了,又或者是耳朵听不清了眼睛看不见了,凡是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人,最好是能到村里的“学校”上课。 上什么课,汉字启蒙课,以及算数识写课。 村人要在这五个月内成功至少学会常用的一千字,以及熟悉基本的算数口诀等。 这一点几乎是半强制的。 村民们死都想不到,从前他们遥不可及的读书认字,有朝一日会成为他们的必学技能。 但是呢,余卿卿也说了,鉴于村中大部分人每天的空闲时间并不是太多,所以只是限定了最少半个时辰的学习时间,多的时间则不限制,能学得多,自然更好。 检测他们学习成果的是每月一次的考试,叫做月考。 有的村民听得都傻了,“咱们,咱们还要考试?” “对啊!”余卿卿理所当然地回道:“咱们这个考试跟童生试、秀才考可不一样,这就是咱们村里私下里最简单的考试,怎么考,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而且呢……”余卿卿慢条斯理地补充道,“考试通过的人,可是有奖励的呦!” 村民们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余卿卿无语地瞥了这群学渣一眼,继续开口道:“这五个月内,除了简单得汉字启蒙课,以及算数识写课,我们的学校还会开一些课程,至于开什么呢,也需要大家的想法和建议。要我看来,学校就是学习咱们最想学的知识的地方,所以……你们有什么好主意吗?” 余卿卿很是真诚地看向村民们。 一个村民默默举了手,挤到了前面,认真地发问:“咱们想跟你学怎么赚钱,可以吗?” 余卿卿:…… 她有预感到……这一届学生将会是有多么的难带了!! 这时候,李村长出声了。 关于余卿卿的想法,他们俩是提前商讨好了的。 关于余家的许多决定,李村长内心是早已有了想法的,什么想法呀,那就是“不要有任何想法”,对于他们余家的种种想法,听就完事儿,办就完事儿,只要顺着他们的意思来做,根本很难会有什么岔子,相反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好结果。 听到余卿卿说这一些的时候,李村长就一直在座位上点着脑袋表示赞同,还时不时用他看似严厉地目光一一扫向人群里一些似乎是有异议的村民。 这些人原本也是想插嘴表达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最后也因为村长“凝视的目光”而作罢。 最后也是李村长负责收尾。 他再次隆重地介绍了一下村里请来的五位秀才,第一位是章秀才。 村民们炯炯有神地看向他,自发开始鼓掌。 章秀才只觉得此时的场景让他觉得十分的……诡异。 想他勤勤恳恳读了半辈子的书,努力考上了童生和秀才,虽然最后还是差了点儿劲,与举人这个位置三次错过。 但是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究竟是做错了什么,有朝一日竟要应对此时眼前的种种景象。 倘若余卿卿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估计给送给他一个十分恰当的词汇,叫做“社会尴尬症”。 他站起来,只是简单的一挥手,村民们又开始热烈地欢呼了起来。 章秀才有些自暴自弃地坐下了。 后面是其他几个秀才,一个个分外自然地介绍了自己的名字,胡秀才笑得尤其开心。 章秀才心想:他是真的很能适应村里的生活。 认识了几位将来的“老师”后,余卿卿又将自家的爹娘,以及余其凌推了出来。 老余还颇有些不情愿,他哼哼唧唧道:“这加减乘除又不难,凌哥儿不到小半天就学会了,你再多费点儿功夫教教大米大谷不就成了,非要我俩给大家伙儿当老师!你不知道你娘可知道,我打小最怵的就是数学老师了!那简直是我的童年阴影!” 吴氏冷淡开口:“我不知道。” 老余:…… 不管怎么说,这三位还是成为了学校的“算数老师。” 听到这个消息的余其凌整个人都不太好,他用疑问的眼神看向余卿卿,很奇怪自己怎么突然就多了一个“老师”的名头。 余卿卿不好意思地对着她哥一笑:“太忙了,忘了跟哥哥说了~” 余其凌不大能承受直直对上自家小妹的笑容攻击,他现在的心境大概和章秀才有点儿相似,大概是在每每与自家小妹对上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只能再次默默转过身看向自己的桌子。 还是缓神的时间太短,唉。 余卿卿再次察觉到不对劲了,她瞟了青年一眼,便开始招呼村民们排队,报名入学。 班级也是当场划分的,十五岁为一个界限,除去几个太小的不会走路的,以及一些太老的也走不动路的,剩下的年龄在五岁到七十五岁之间的所有村民,两百五十余人,供被划分为五个班级。 且按照五位秀才的年龄划分,也分出来五个年龄层次的老师,对应相应年龄层次的班级。 从小到大,依次是魏秀才,胡秀才,章秀才,刘秀才和吕秀才,负责为村里人开蒙,教他们学会识字。 对应的分别是十五岁以下,到三十岁,到四十五岁,到六十岁,以及七十五岁的班级。 毫无疑问,最具威严力的章秀才担任校长。 章秀才再次起身迎接村民们的热情鼓掌,心中则是期待着这种折磨快一点点结束。 第二百二十一章 文艺课程 好在章秀才心中吐槽虽多,可也是个挺随遇而安的男人。 既然他已经放弃了举人的梦想,拖家带口地来到了这里,大不如就在此处得过且过着! 况且这村里的教职工伙食和家属待遇着实不错,自己莫名奇妙还混上了一个山长,啊不,现在已经被改为“校长”的名头,章秀才打心眼里觉得,还是挺满意的。 唯一烦心的是,他不仅仅要天天面对这一村的傻子,最可怕的是,他还要教他们所有人:识字。 他始终无法理解这个村里人的脑回路,正如当初他也想不通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为何要请来五位秀才一样。 现在他清楚了,五个先生都不一定够用的。 可他活了这么久,愣是从未听闻过,哪个村里的人请先生就罢了,还不是为了村中的孩童请,而是为整个村的人! 他再次深刻地理解了“物尽其用”这个成语的含义!因为,很好,他就是那个被尽用的“物”! ………………………………………………… 这一场报名会,初步确立了学校的称呼,却没有真正定下它的名字。 在这一点上,余卿卿陷入了纠结中。 她有些头疼地看向老余,“爹,你觉得咱们这个学校属于啥?是小学,还是中学?大学是不可能的,兴趣学校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老余显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困扰住。 “按照这学校的教育难度,其实称呼为幼儿园更为合适……”他喃喃自语。 “就原本现代时候的幼儿园了,不说基础的汉字与识数,光小孩能接受到的艺术科学以及语言等各方面的熏陶和培养,分分钟秒杀咱们村的所有课程!” “唔,老爹,你这倒是提醒了我~艺术!”余卿卿突然兴致勃来,她道:“我决定了!我要开大课!我要教咱们村的人学习艺术!学习音乐!至于你,娘……” 吴氏很清楚自个女儿心中打的鬼主意,她只是淡淡道了一句:“咱们村里没有那么多颜料供所有人画画的,你还是死心。” 余卿卿:还真是知女莫若母啊。 于是,余卿卿自作主张地便为学校起名为“清水村全方位素质能力培养学校”,简称为“清培学校”。 至于为什么不叫做“清全学校”又或是“清素学校”,余卿卿表示:单纯觉得“清培学校”听起来比较朗朗上口。 (作者:有吗??) 村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对这个问题压根就不会有任何质疑的想法,学校的名字重要吗,不重要。 但是他们,包括余卿卿本人都绝对想不到,这个随随便便取出来的学校名字,有朝一日会在镜国声名鹊起,甚至成为镜国许多读书人趋之若鹜的地方。 还有一些闲得抠脚的大儒们对这个校名进行了各种含义上的解读与分析,甚至是,写了一长篇的学术论文!!名字就叫做:论“清培”二字之吾见。 中间洋洋洒洒数千字描述了“学校”这一书院名出现导致的历史性变革,以及“清”、“培”二字隐藏下的种种震撼人心的深意! 不过此时的清水村人对此仍旧是毫不在乎的,主要是目前仍旧是文盲的他们并不认得“清”、“培”、“学”、“校”这四个字!!他们只知道在入学报道的第一天下午,全村的人准备面临学校里的第一节大课:文艺课。 授课老师——余卿卿同志。 开课地点就在村长经常给全村人开会时候聚集的养鸡场前方员工区的青砖圆形大广场上。 这阵势可谓是相当盛大,就连拿着自己的唢呐走过来的余卿卿,对上一村人好奇的目光,都忍不住有些紧张起来。 不光是上课的村民,余家人包括余老爷子和余李氏也纷纷到齐,毕竟他们也是清培学校中未来的一员。 除此之外,还有余其凌,站在老余夫妻的身后,微微笑着看向她。凌家两个护卫,一人手中持刀,一人双臂抱胸,皆兴趣满满地看向她。张大师父也端了个板凳坐着,一手端着杯饭后茶水在那儿饮用着,分明一场看戏的模样。 新来的五位秀才极其家属们也来了,他们作为将来学校的主干员工,与余卿卿也算是一种奇妙的同事关系。这时候怎么能不来看热闹,不,是揣摩教学经验呢! 村中的学生被学院助理余米和余谷两位同志安排好,按照班级顺序各自分为五块区域,围成圆形将余卿卿包围在中间。 因为个头实在太小,她还特地端了板凳前来,为的就是方便站在上面,好让自己的声音传播得足够远也足够清楚。 村民们瞅着小不点姑娘手里拿着的唢呐,顿时就有些沸腾,还有些人对着余米,揶揄笑道:“今天这又是哪来的大喜日子?!” 脸皮薄的余米已经羞红了脸。 无他,实在是整个村里的人对于余卿卿在余米成亲那天展露出来的的那一手唢呐……实在是印象深刻! 余卿卿也不害臊,她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板凳,还没说话呢就整个人先一晃,余其凌心中一紧,自己已经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了小妹的身边,手也轻托着小妹的胳膊。 只是那脸的方向,仍旧是僵硬地朝着村民的方向转去,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双清彻而又温柔的眼睛总是全心全意地注视着她。 余卿卿瞅了一眼凌哥儿关心她爱护她却又刻意与她保持距离的模样,心中莫名就有点儿小受伤,但是这时候也不是与她哥谈心聊天的时候,她瞬间抛去了小伤感,站稳了身子就和村里人打起了招呼。 “诸位同学们,我很荣幸能为大家带来咱们学校的第一节课:文艺课。” “相比大家对于这个课的名字也会有所不解,我先简单介绍一下。” “文者,大家可以理解为与包含有体力活动的体相对应的字眼,也可以去理解这个词背后所包含的文学含义,它是抛除肉体的框架而单独从精神生活中独立出来的一种思想……而艺者,同学们可以理解为一种表演,何为表演,它是一种对生活的凝炼与再次呈现,是对于人格智慧的认可和养育……” 余卿卿本是想将所谓的“文艺课”按照她的理解,表达给村民们听,但是毫无疑问,随着她这么一番慷慨激昂浑然忘己的开课说明: 整个村的村民,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愈加迷茫了。 余李氏在旁边看着暗地里偷偷跺脚。 她老早就发现了,自家小孙女在各方面都挺靠谱的,就是在这种众人面前发表想法的时候,就特别容易掉书袋,往往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儿,都能被她扯的十分玄乎,最后就是谁也听不懂的结果。 上次余家举办的养鸡场招聘会,这小丫头费劲儿的本事就可见一斑。 那时候还有余李氏帮忙解围,可现在余李氏在一旁听着,只能表示有心无力了,因为自家孙女这么一大番话,她竟是一句也没有听懂…… 倒是一旁听着的张大师父,还有几个秀才老爷,看向余卿卿的眼神逐渐认真。 起初便察觉到这个小姑娘不一般,可听闻她要自己开个课程的时候,几个秀才公自以为余卿卿小孩子性情,想带着村民们一起玩闹。 这村里的人也是着实喜欢她,竟愿意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专门陪着这么一个小姑娘,煞有介事地“上课”。 别的不说。这个村子的团结实在是超出了章秀才的认知。 他不知道,清水村虽然地方小,人口也不多,可全村的人可是一起经历了多少的磨难啊! 现在的清水村,原本并不是同一个宗族的人,他们各自姓氏不同,祖先不同,来历也不同。 从前平日里的生活里,说不上什么大矛盾,小摩擦还是常常有的。 唯一相同的特点,大概就是清水村里的人都格外的八卦,这是老余一家三口第一天到了这地方,就深刻感受到的一点…… 而村民们将这种快乐的八卦自动理解为自己对全村人的关心~~ 在经历了“地震”、“洪水”、“狼灾”等种种磨难之后,清水村的村民们早已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是一种类似于战友又像是亲人的关系。 此外,对于余家无条件的信任,几乎也是深深印刻在他们的心上,这一点充分证实了古代群众“有奶便是娘”的心理。 此时人群中仅有的几个“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众正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着板凳上的小姑娘。 “那么大家一定会好奇,为什么要有这么一门文艺课呢!”余卿卿又举了举手中的唢呐,细细地说道,“咱们村的大家伙儿,应当明白这一次大开课的意义。咱们学习,是为了考取功名吗,大部分不是。相反,我觉得大家如此配合余家的这次行动,更多是出于对咱们余家的信任……相信咱们会将村子带领得愈加愈好……” 余卿卿还想继续慷慨陈词一番,向众人解释一下教育行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艺术能为人类精神创造的力量和影响…… 余李氏重重地咳了一声。 余卿卿抬眼一看,自家奶奶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 余卿卿又掂掂脚,朝着“同学们”巡视一圈,好家伙,已经有人在偷偷打盹了。 …… 她想了想,大概是自己说得太过晦涩了,村民听不懂也是正常的。 她笑了,将唢呐举在了嘴边。 腮帮子鼓了起来,一曲极其响亮的“好日子”就这么在山林间响彻起来。 那气氛之热烈,节奏之轻快,瞬间使得昏昏欲睡的村民们猛然惊醒。 一曲很快结束,村民们都被这雅俗兼具的小旋律给洗了脑。 有的人就开始嚷嚷着说要“余小先生”再来一遍。 余卿卿抬手轻指了指出声的村民,笑眯眯地说:“上课的时候,发言可是要记得举手的呦!” 那位村民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咱下次知道了!” 余豆是个胆大的,他当即就举起自己的手,“小妹,我!我举手了!”还没等余卿卿纠正他的称呼,余豆又理所当然地说道,“小妹,我还想再听一遍!” 余豆身旁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也纷纷点头附和。 村里面的娱乐生活实在是贫瘠得可怕,就连大家伙儿平日里哼的小调也是翻来覆去这么几个。 听到了余卿卿这么一手欢快又喜悦的曲子,村里的大部分普通小百姓顿时被这旋律俘获。 余卿卿心中得意,这可是每年春晚的保留曲目呢!她点点头,又将曲子重新吹了一遍,便开始一字一句地将这首“好日子”给清唱了一遍。 虽然歌词对于大字不识的村民们来说,还是难记了一些,但是这脍炙人口的曲调,配上反复又简单的歌词……不过两三遍之后,村里的一部分人已经可以跟着余卿卿的旋律,半生不熟地哼唱了。 “哎~~今天都是好日子。” “千金的光阴不能等。” “明天又是好日子。” “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越来越多的村民学会了唱这首简单的小调,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 余卿卿站在板凳上,将村民们唱得十分自我陶醉的模样一一看在了眼中,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傻呵呵又满足的笑容……那一句句扯了嗓子吼出来的“好日子”,就像是让他们忘掉了整个村里还正因为躲避洪水而被困在山上的事儿…… 这曲子的感染力有多强呢……不说别的,就连一向高冷的凌家两护卫,都忍不住用脚偷偷打起了节拍。 吕老秀才更是跟他的老伴在一旁拍着手掌,和着拍子,不住地点头。 他偷偷跟着自家老伴低声说道:“我早说了,这地方多适合养老啊。” 吕婆婆笑得不住点头,她也在学着唱这小曲儿,就是最后那几句的音实在是有点高。她有点唱不上去。 但是不得不说,她这个年纪的老人家,真是格外地喜欢这种朗朗上口又简单欢快的小曲! 第二百二十三章 掉马甲了 “诸位肯定都听过童谣,童谣的曲调简单,歌词也十分简单,唱念起来是朗朗上口,孩子们学起来也十分地快。我的想法是,诸位秀才先生们,可以将开蒙课的识字内容与咱们学的这几首曲子联系在一起……等村里人将这些乐曲中基础的字皆学会了之后,先生们再按照传统的讲学方式来授课,诸位觉得如何?” 这一点听起来并不合体统。 但是在坐的秀才先生们都欣然点头同意了,就连章秀才都没摆什么臭脸色。 只是吕老秀才慢吞吞地说了一句:“只是这曲子可不能仅仅这么一首……” “这个您老放心,我会陆续再拿出来一些新的乐曲。” 这下,大家更没话说了。 废话,在他们面前的小姑娘严格来说可算是他们的东家,东家要他们做啥就做啥好了,何必再跳出来招人不喜。 况且……几个秀才心中也觉得,小姑娘拿出来的乐曲着实不错,他们一点也不介意再多听上几首。 之后,余卿卿又简单提了几点新的教学思路。 比如说教学期间的上课放学签到,奖惩制度,以及课后布置作业任务情况等。 听得一众秀才是云里雾里,稀里糊涂的。 余卿卿在烛火下瞅了众人的神情,颇有无奈的笑笑。 在研究生期间,她早已习惯了每天狂写论文的日子,在碰到任何带有说明意义的语句与词汇时候,她就总是忍不住将所有意思表达成“最符合规矩”的格式。 嗯,简而言之就是所有人都很难理解的格式。 余卿卿:我愿称之其为“论文综合症”。 于是乎,余卿卿还是决定解散会议,既然已经确定了教学大纲,后面的教学过程,就先走一步看一步,至于具体怎么教,她还是应当相信这几位苦读多年有经验的秀才公们。 女硕士余卿卿同志道了一声诸位晚安,便手脚并用地爬下了板凳。 在坐的所有人才恍然察觉到,面前这个言语精炼还带点儿不明觉厉的女孩,其实也不过一个……个头还没桌子高的小娃娃。 余卿卿倒没有注意身旁的眼神,她站稳后就走向余其凌,抬起脑袋看他,习惯性地就要牵着她哥的手。 余其凌早已收回了原先那副略微有些冷冽的模样,仍旧是那个眉目清朗的男孩。 只是在橙黄色的烛火下,余卿卿发觉了男孩有些模糊的表情中轻轻拢起的眉心。 余其凌已经站起身来,准备先将小妹送回大院,然后再回自己的房间,可见小姑娘下意识地将肉肉的小手伸到了自己的面前…… 接,还是不接,这是一个问题。 可余卿卿已经瞅见了自家哥哥莫名纠结的神色,也不想她哥为难,便主动收回了手,自顾自地先走了。 走着走着,余卿卿的小委屈就掩盖不住了。 这两日不知怎么的,似乎什么正在偷偷变化着。 先是凌哥儿提出了搬家,余卿卿那时并没有多想。 可搬家后,凌哥儿对自己的态度明显也有了许多的不同。 曾经早已习惯了的许多心照不宣的熟悉接触,皆被她哥刻意躲避了开来。 这种感觉在今日更是达到了无法忽视的程度。 余卿卿想不通,自己是哪里突然招惹到了哥哥的厌恶吗?竟让他百般回避自己。 那副模样,那种姿态,还莫名让她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好像…… 就好像自己这两日在梦中碰到的凌哥儿一样。 梦里的哥哥似乎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似乎也是十分嫌弃的,非要保持距离不说,靠近太近的话甚至就会直接消失…… 迟钝的余卿卿依旧没想到这个梦的奇特之处,她只是突然回想起她和凌哥儿在这几个月相处的点点滴滴。 自己家中打小就没有哥哥姐姐类似的存在,也很少感受过除自于父母之外的亲情。 这一次穿越,虽然条件差了许多,种种坑爹的灾祸层出不穷,但是余卿卿心中却一直觉得,自己一家三口能过来,能拥有这么多的新的家人和朋友,大家一起共患难,同甘苦,其实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儿。 尤其是他们还阴错阳差地救下来这么一个美好的男孩。 余卿卿非常喜欢这个哥哥。 在她看来,凌哥儿长得好看,性格温柔,德行很不错,甚至家世也很不一般,虽然说比自己的岁数大了不少,可两人交流之间从没有什么障碍,可以说是心心相印。 余卿卿真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有这么一个哥哥,只觉得这是可以对外吹一辈子的节奏。 虽然时常垂涎她哥的美貌,虽然余卿卿时常对老吴叫嚣着要早恋,但是她并没有从男女角度思考过两人的关系。 毕竟,凌哥儿已经十七岁了。 这个十七岁的年纪就挺耐人寻味的。你说他大,可在余卿卿眼中又不过是高中生大小的孩子,让她一个研究生毕业的女性对这样一株小嫩草起什么男女心思,她做不出来。 可若说凌哥儿小,他又比余卿卿大上近九岁,按照古代早婚早育的传统……若是再加上几年的话,两个人差个辈儿都有可能。 余卿卿花痴归花痴,却也是个思路清晰且有头脑的新时代女性。在她的心中,自家大哥的身边应当陪伴的是一位知书达礼的温婉古典女子,而不是整日上蹿下跳且身份复杂的自己。 故而当余其凌刻意地与她保持距离的时候,余卿卿半点不曾从男女方面考虑过原因。 她也不知道此时跟在自己身后的凌哥儿,神情是有多复杂。 余其凌在自家小妹身后小心翼翼地走着。 虽然没有像往常一样牵起小丫头的手,或者是直接抱起来,唯恐她在夜色中看不清路而摔倒。可余其凌依旧是谨慎地跟在小妹的身后,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些下意识地关心与爱护,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可在朦胧的月色下,小姑娘的身影突然与脑海中那个姑娘逐渐地重合了起来。 唔,她们的走路姿势十分的相似。余其凌想。 小姑娘走路的步伐总是轻轻快快的,似乎从没有什么烦恼。 她喜欢边走边轻轻捏着左手边的衣角。 每走一步的时候,小姑娘都会有一个略微停顿的动作,那时候,她的脚后跟会微微地上扬,就像是小动物一般,整个人都蹦蹦跳跳的模样。 突然间,前面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停住了。 余其凌也猛得一顿,他止住了步伐,心里却莫名跳了起来。 他生怕自家小妹会转头问他什么,倘若是真的问了,他又该如何回答呢!他自己心中都是一片乱麻,很多事儿自己也没有摸清楚,甚至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都怪那莫名其妙的梦境! 两人最后直到回了大院里,还是心照不宣的……没有说一句话。 余其凌将小妹送回了小楼,眼睛目送着她一步步走上了小楼,简单的道别之后,门关上了。 男孩在小楼下愣愣地站了许久。 是夜,果不其然,余其凌勉强入睡之后,他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梦境中。 说不出来是否还有那么一丝莫名的喜悦,余其凌缓缓地走了几步之后,那个姑娘第三次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然而这一次,面前的姑娘没有像之前一样热情地上前与他打招呼,聊天,甚至是毫无顾忌地伸手拉着他, 姑娘不远不近地站在他身前,看着他,面上带着犹豫和一丝怅然。 余其凌有点儿想避开她的目光,却又舍不得,他只是与这姑娘对视着,就觉得自己的心跳不受控制起来。 姑娘叹了口气,手一挥,身边的场景就换成了另一副模样。 这个地方装修得很独特,有很多余其凌也没有见过的材质和家具,只是身旁的沙发余其凌倒是认得的,因为大院里也是有的,是小妹找人给做出来的,上头摆了好几个圆形的粉色抱枕,余卿卿伸手抓了一只坐下,还示意余其凌也坐下。 余其凌抚了抚衣服便坐下,没料到这沙发竟然比大院和小楼里面的还要柔软得许多,他一做下去整个人就控制不住地往下陷,神情中也终于多了一丝慌乱。 余卿卿看着她梦里的大哥这般模样,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她将胳膊倚在抱枕上,身体朝着凌哥儿略微前倾着,脑袋歪着,眼睛眨巴眨巴地看向身旁坐着的男孩,似是在认真打量。 余其凌被她看得心里有些毛毛的,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就听到姑娘这么一句:“大哥呀大哥,你为什么这两天总是不理我?” 余其凌下意识地想说,我不是不理你,我只是…… 咦? 余其凌突然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不说话,只是认真地与面前的姑娘对视着,眼睛微微眯起。 果然,那姑娘见余其凌看向自己,就习惯性地挤过去坐,然后伸手抱住男孩的腰,只是自己如今这身高,已不像是之前那小小的个头,只能搭在男孩的心口,此时的她恰好能将脑袋搁在她哥的肩膀上,也不看着男孩,就自顾自地、委屈巴巴地抱怨开了: “看,果然还是梦里的凌哥儿才会让我这么搂着了……” 余其凌:梦里?难不成不止他一人知道自己是在梦中?! 他终于开口了,再一次试探地问道:“小妹,你怎么了?” 余卿卿听自家哥哥熟悉而温柔的关切声,简直感动得要哭了,她泪眼汪汪地说道:“哥,你不知道白天的你有多过分!不愿意跟我住一块就算了,每天早上也不陪我去刷牙,洗脸毛巾也不给我用!走路时候不让我牵着,吃饭时候也不帮我夹菜,明明知道我胳膊短够不着!还有还有……” 余卿卿把这两天两人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挨个抱怨了遍。 余其凌听到后,整个人都麻木了。 自从听余二叔上了那一堂生理课之后,余其凌整个人陷入了艰难而又痛苦的自责中……他还以为!他还以为自己梦里的姑娘是自己根据小妹而幻想出来的存在,是自己不该有的妄想! 可是见眼前这个姑娘活灵活现的表情和说得这些话,余其凌不由看向了她,又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发现自己与姑娘之间此时极其暧昧的动作,当下一个后仰就挣脱了开来,脑子里跟炸开了一团火花似的,红晕顺着脖子蔓延开来。 说话都开始不利索起来,一向冷静自持的他此时也支支吾吾了起来,“小妹,你怎么,怎么会在我的梦里,还有,你怎么会是现在这副模样?” 余卿卿也傻了,“啥啥你的梦啊!这是我的梦啊!不对,哥,你不会真是我哥,你是凌哥儿么?现实中的凌哥儿?!” 余其凌莫名说不出话来,只是僵硬地将头移开,只用侧面对着身旁的姑娘,嘴角也是抿得很紧,然后,点了一下头,语气郑重地说道:“我确实是凌哥儿,起初我也以为你是我梦中想出来的人,可刚刚听你说的那些话……” 余卿卿“哦哦哦”了几声,她一拍大腿,自言自语道:“我知道是谁了!我知道是谁让我掉马甲了!” “?”余其凌转头看她一眼,又忍不住转了回去。 没办法,光是看这姑娘一眼,他的心脏就跟要飞出来似的,恨不得再将以前那些治疗心疾的药都给吃上。 倘若这倒霉孩子多一点感情上的常识,定会知道这种糟糕而又奇妙的感觉……就叫做“一见钟情”。 余卿卿并没有注意到,只是继续分析道:“我说这几天的梦境怎么这么奇怪呢!这种作案手法我可不是第一次碰到了……赤脚……啊不,赤纹大仙!那条蛇!上次就是他!莫名其妙将我拉进梦里,还忘了把我放出来!这次倒好,竟然直接控制我俩的梦境,把我的老底全部都给揭了出来,真真是……” 余卿卿气得就要抓起自家大哥的手表达愤怒,却突然发现这小伙子不知何时离自己坐得远开好一大段距离,面上也是少见的不安神情,面颊上更是两团鲜明的红晕…… 第二百二十五章 可曾婚配 比方说天师府的首任天师,他在世之时就有许多仙家在暗中辅佐,待他功德圆满坐地飞升之日,许多仙家也协助之功而蒙受恩福,修行有成。 对于余卿卿一家的来历,赤练蛇看不出来,因此这几天他选择从小姑娘的梦中窥探一二。 为了方便她透露得更多,小赤还耍了个小聪明,将余卿卿平日里走得最近的哥哥也拖入了梦中。 答案可真是令他吃惊…… 赤练蛇甩了甩尾巴,他感觉到……这边上的小老头似乎也挺不一般~要不今晚他再去梦里探探这小老头? 这条天真的小蛇丝毫想不到将为自己这一时的心血来潮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只是再次埋起了脑袋,进入了自欺欺人的“冬眠”之中。 余卿卿无语了。 经过了昨晚这茬事儿之后,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凌哥儿。 或许她应该先去老余那儿告知一下自家马甲都掉光了的事儿。 另一边儿,余其凌已经醒了,或者说他根本没睡着。 这几天的梦让他睡也睡不好,醒来了也是难以清净下来。 他“孤独”地洗漱之后,起身整理了自己的一些书本和笔记,准备去余家大院找他新认的先生。 余卿卿原本都朝着老余那屋走去了,可突然感觉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余卿卿脚尖一歪就跑去了主堂,小余李氏正在里面布置碗筷,见小姑娘跑出来东瞅西看的,就招呼她先拿个鸡蛋吃。 因为余家人起床的时间各不相同,所以早饭并不像午饭晚饭一样集齐了所有人才开动,而是谁先醒了就自己去灶上取吃的。 余卿卿笑呵呵地应了,爬上了板凳,甩着小脚就等着吃的。小余李氏给她端上一碗粥,那粥一看就是从锅底下盛出来的,稠得很,两个鸡蛋摆在面前,又将桌上的咸菜推到了她的碗边。 余卿卿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甜甜地说:“大娘您对我可真好~” 小余李氏也笑了,她揶揄道:“咱们余家可就你这么一个小丫头,那可不得当做珍珠似得宠着啊!要知道丫头你可是有三个哥哥三个弟弟!等以后你长大了,嫁了人,受丁点儿欺负就尽管回娘家来,咱们余家的男人们可不是吃素的,个个都能给你撑腰!” 若是别的小姑娘听了这话,多半是要羞得抬不起头来,可余卿卿是何许人也,她听了小余李氏的打趣,反而更加得意了起来,“大娘说得错了。” 小余李氏:? 余卿卿摇着小脑袋说:“倘若我日后嫁了人,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余其凌就是这时候走进主堂的,他一身白色长袍,浅绿色的滚边,腰上和头顶是同色的束带,将青年挺拔的身躯勾勒得分明。 他怀中抱着几本书,眉眼清明,举止端庄,踏门进来时的那一下,看起来颇有那么几分学霸式的乖巧感。 可余其凌一进门就听到了余卿卿正“口出狂言”,脚下突然就那么一个踉跄。 这三人:…… 小余李氏最先反应过来,她忙招呼着余其凌,拽着他的衣袖就引到余卿卿的身旁,“凌哥儿,还没吃饭,来来坐,青丫头这儿正好有个板凳,你就坐这儿呗,我给你再端碗粥来。” 余家所有人都知道这两兄妹关系好得很,所以每次吃饭都会给两人留个相邻的位置,方便凌哥儿照顾小妹。 余其凌将书搁置在一边,坐在余卿卿身旁时的动作较之往常要生硬得多,他坐好并整理齐衣摆之后,习惯性地将小妹手中的鸡蛋接了过去,“哥哥帮你剥。” 余卿卿小声提醒他:“哥,其实我会自己剥鸡蛋壳的。” 余其凌才反应过来似的,他有点儿慌乱地点头,“……无妨。” 余卿卿又隐晦地问了一句,“昨天晚上……你还记得吗?” 余其凌的喉结动了两下,“记得。” 可那神情,却是不想提起这事儿的模样。 余卿卿也不说话了,她接过鸡蛋,道了一声谢。 余其凌:“嗯。” 场面的气氛尴尬到走进来的老余和吴氏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咋了,你俩差那么多岁还能闹别扭呐!”吴氏戳戳自家姑娘的小脑门,“不是说岁数差得越大就越闹不起来吗?你身为妹妹,都不知道多让让哥哥的吗?” “就是。”老余一屁股坐下来,拿过余卿卿手中的鸡蛋,一口塞进了嘴里,嘟嘟囔囔地说道:“手就那么点大,攥着两个鸡蛋都不知道分给哥哥一个,平时凌哥儿都白疼你了。” 余其凌听着夫妻俩明显带有偏心的话,又回想起了以前的种种,这才明白了自己心中之前一直存在的些许别扭感从何而来…… 果然,二叔一家虽然常常将自己称呼为卿卿的“哥哥”,实则却常将他当做更小的一方来哄……那护短的口气,分明是害怕自家姑娘欺负了自个。 余其凌能怎么说呢,他眼见着老余夫妇在一旁唧唧歪歪,许多从前不怎么注意的细节也都清晰了许多。 比方说,小妹年纪虽小,这夫妻俩却从来是任其来去,从不限制,就连当初洪水爆发的那一天,都任凭她带着几人去划船救人,这在别家疼爱孩子的父母来看,简直是不可理喻的事儿。 其次,老余夫妇从来不管自家孩子手中攥着多少银钱,有时候甚至还听小妹的意思,将许多钱眼都不眨地交给她管,一点都不在意她仅是个八岁的女童。 毕竟,依照小妹的意思,她可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子了…… 想到这儿,余其凌突然捏紧了手中的筷子,他发觉自己一直遗忘了一件事儿。 小妹说她过来前已有二十二岁,依照这个年龄的话,她岂不是……早就嫁人了? 想到这点儿的余其凌面上不由有些紧绷了起来,就连原本的红晕也都瞬间退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想到这点,就突然感觉……心中那说不出道不明的失落感渐渐覆遍全身,化作一阵一阵的冰寒,冷得他的手都有些忍不住颤抖起来…… 这时候小余李氏端了几碗粥进来,几个人热热闹闹地吃完了早餐,只有余其凌食不知味,麻木地解决掉面前的一切,然后…… “咦?小妹,你这是要带我去何处?” 当余其凌缓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自家小妹牵着手走出了大院。早上原本抱在怀里的书也落在了主堂中。 “今天学校正式开课啦,这么难得的场面,咱们肯定要一起去看看呀!” 余卿卿理所当然地说道。 她并没有直接拉着哥哥的手,她觉得这丫的脸皮似乎比她想象得还要薄,于是便小心翼翼地用抓住了哥哥右手的……小拇指,然后将一副不在状态的余其凌牵了出来。 余其凌见附近无人,终于忍不住将一直萦绕在心头的疑惑说出了口。 “什么?哈哈哈哈哈哈?哥哥你竟然问我在那儿可曾有过婚配?哈哈哈哈哈哈!” 余卿卿笑得花枝乱颤。 余其凌羞得脸又红了,但是神情依然十分认真,甚至于整个身子都弓了下来,一手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另一只手则轻搭在小妹笑得直抖的肩膀上。 他目光直视着她,一字一句地问道:“二十二岁,早已过了女子及笄之年,难不成小妹你不曾……许过人家?” 余其凌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执着于这个问题。 他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倘若小妹说她已经嫁人了,那个男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呢?会像自己一样待小妹如此好吗?小妹是否还记得他呢,他是否也跟着来到这儿了呢……余其凌越想越多,原本轻搭在小妹肩膀上的手也忍不住用上点儿劲。 余卿卿不笑了,收敛起平日里娇俏的模样,她将肩膀上小伙子的手拿了下来,低头拿在自己手中把玩,语调悠悠:“怎么?难不成我若是嫁人了,哥哥就不跟我玩了吗?” “不……不是,只是倘若小妹已有夫君,哥哥……”余其凌听着余卿卿的口气,缓缓将手收了回去,心下冰凉一片,已是说不出话来。 余卿卿“噗”地一声笑了,她抬起头,大眼睛眯得只剩下条缝儿,嘴角也是止不住往上扬,“哈哈哈哈哈哈!天啊,哥哥你可是太可爱啦哈哈哈!” 余其凌张口无言。 余卿卿又拽过自家哥哥的手,无比自然地跟他牵了起来,自顾自地往前走去,边走边叨叨:“哥,你若是生在咱们那个时代,绝对有一群小姑娘会疯狂追你信不信~不过我知道呢,我哥可是不折不扣的君子,定然不会在意那些狂蜂浪蝶的。” “你们这儿女孩子是十五岁成年,有的甚至十三四岁就开始挑选人家了,可是我们那儿可不是这样的,咱们国家主张的是晚生优育,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可即便如此,真正在二十岁结婚的人是少之又少的,因为这时候的我们都还在上学呢!” “说到这个估计你也迷糊了,咱们那儿跟这里不一样,男生女生是都可以一起读书,大学毕业的时候也大多二十二三了,毕业之后一部分选择继续读书,还有一些则去工作,大多会选择在工作稳定之后才会考虑婚配的问题……所以在我们那儿,年近三十才结婚的人也比比皆是。” 甚至还有一部分人直接选择不结婚呢……余卿卿在心中偷偷补充道,毕竟她曾经就这么想过~ 余其凌听了这一番不可思议的解释,花了好一会儿才完全理解似的,他有些不可置信地反问道:“所以小妹你,你一直都在读书,所以并没有……” “对呀!别说结婚了,我连男朋友都没有的~” “哦。”余其凌知道了这结果之后,反而不说话了,只沉默地走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余卿卿以为这茬已经过去的时候,只听自己身旁的小伙子又低声问了一句:“男朋友是什么?” 余卿卿又忍不住想笑了,她突然觉得这个古代的青年在她面前,实在是简单的像个小孩子。 她正欲解释,却看见不远处的李村长怀里抱着什么,正朝着“新学校”走去。 新学校的室内教室,就在之前余卿卿上文艺课不远处,原本被当做员工活动室的大房间里。 幼儿园就在隔壁,一直是刘婆婆负责管理。 教室的空间还算宽敞,只是桌椅配备得不算齐全,在李村长的号召下,村里每个来上课的人都需要自备小板凳。 李村长到了新教室的门口,与早已在门口静静等待的魏小秀才行了一礼之后,便将怀里的大铜锣系在了教室门口的大树上,又掏出一根木槌,“铛铛铛”地敲了起来。 边敲边喊道:“全村的人注意了!一班!一班的人集合了!先生已经到了,一班的学生速速集合!” 余卿卿:……有时候她真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眼前的古人们。 铜锣的声音十分响亮,没过一会儿,许多小萝卜头就从村里的各个角落钻了出来,嗷嗷叫着朝着这儿跑过来,包括余家三房的几个小子,还有二狗家的姐弟几人。 只要是五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孩子,都是一班的学生。 同样,还有许多村里的家长也搁下了手中的事儿,跑过来看热闹。 魏小秀才虽然心中紧张,却没有表露分毫。 待一班的小朋友们都在各自的位置上做好了,一个个抬头,眼睛闪亮地看向他,魏小秀才掏出了怀里的纸张,是他昨天依据余卿卿的提议,自己重新整理出来的“教案”。 他依次将熬了大半夜写好的“课本”纸页一一发给了孩子们,上面写着《好日子》这首曲子的完整歌词…… 古人传道授业的方式十分简单,没有黑板也没有粉笔的情况下,所有教学都是在书上进行的。 先是点书,就是先生负责给学生点出句读,用一根两头粗细粗细的小木棍沾取了朱墨,盖在句读的地方,粗的表示句号,细的表示逗号。 第二百二十六章 山神大人 句读好之后,便是读书,简单来说便是先生读一句,学生跟着读一句,直到将读音都记清楚了。 再然后,便是讲书,这一点就考验先生的水平了。能将课讲得昏昏欲睡抑或是生动有趣,全看先生的本事。 第一天第一节的课程就是状况百出。 教室里,孩子们挤挤挨挨地坐在一块儿,手中拿着点好句读的纸页,一个个稀罕地摸着,兴奋地要死,却没人敢说话。 因为不怎么宽敞的窗边,正是挤满了的村民大人们。 一向很是调皮的何家几个小子,坐得原本就近,也不懂啥规矩,上课了还窝在一起说小话。 魏小秀才还没说话呢,就见窗外的何家两个男人从人头中露出两张板着的臭脸。 其中一个臭脸忍不住开口了:“你们几个毛小子,给我闭嘴。” 魏小秀才:…… 就这样,但凡教室里有一个瓜娃子不懂事,张嘴多说了一句,窗外就会传来他家大人的警告声。 不一会儿,整个教室都安静起来。 课程很快进行到第二部分,离谱的情况出现了。 魏小秀才教孩子们读纸上的词。 歌词十分简单,也很接地气,加上昨天全村的人都学会了这首曲子,所以学起来异常的快。这和余卿卿料想得也差不多,寓教于乐永远是不过时的教学理念。 可是,问题也是源自于歌词。 每当魏小秀才面无表情地念一句词的时候,下面一群学生中就总有倒霉孩子忍不住将词给唱了出来,引起一阵一阵的哄笑。 这下窗外的大人也没啥办法了,因为他们也在笑,还有人跟着唱。 没办法,魏小秀才只能一个词一个词地读。 好在效果是明显的。短短一个时辰的课,整个一班的学生,而且是年龄最小的那一批学生,就彻底学会了半首曲 子中近一百的字。 平日里的私塾在开蒙授书的时候,向来很随性,一两句摇头晃脑地念上半天,学生觉得背熟了,才开始下一句,一节课能学上十来个新字就算是不错了。天赋比较不错的孩子一天可以授上好几回的书,学得也比普通孩子要多一些。 可村里这群孩子们年纪不一,有的刚满五岁,有的已经十三四了,天赋或许有差别,但是学起新字的速度却都是同样快的。 魏小秀才在心中暗暗惊讶。 很快他的课结束了,小孩子们呼啸而出,小脸上挂着笑。 随着铜锣的再次响起,原本在外头观望的大人们此时则成了新一批的学生,随着胡秀才涌进了教室中。 这下在窗外探头探脑的,成为了方才上完课的那群小萝卜头。他们十分兴奋地在外头推搡来去,在教室里坐着的家长忍不住又转头向着自家熊孩子们斥道:“安静点!别耽搁咱们学习!” 熊孩子们听了,嘻嘻笑笑闹作一团,又跑开了。 余卿卿笑眯眯地看了几眼就走了,她觉得自己一周准备三首歌就足够村里人学的了。还有一些时间要教给老余他们上算数课。 七天过去,整个村仿佛没什么大的变化,可所有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却不一样了。 还有一些不同的是,原本普普通通的村子里,突然四处挂上了各样的小木牌,小木牌上写了各种各样的字,显眼的有“大树”,“教室门”,“青石墙”,“砖地板”,不起眼的有教室门口的“铜锣”,“先生座椅”,余家门口挂着的“灯笼”,“门铃”,甚至余李氏的五只母鸡脖子上都挂了个小牌,上面刻着各自的花名。 这些牌子可不仅仅是挂着好看的,而是给村民们随时看着随时复习用的。在这点上,余卿卿可是充分参考了自己当初背单词时四处贴小便利条的劲头儿,村里的学习热情也因此从未削减过,甚至大家伙儿学了新的词,便绞尽脑汁地在四处放对应的小木牌。 值得一提的是,李村长身上挂的牌子中字数写得最多,密密麻麻一排小字,上面是:“人民好干部李村长同志。”村民们每依照牌子称呼村长一次,便可达成“同时复习十个字”的成就。 这几天,村民们几乎很少出村,也没有上山。因为冬天将至,山头附近的果实植物也早已被搜罗个差不多,大家伙除了日常的一些劳作,其余时间里便是沉浸在学习中无法自拔。 可就在余卿卿开课的第七日,将新的三首曲子交给了村民的那个夜晚,住在山西头的一些村民们在沉睡中感觉到些许异样。 第二日清晨,余卿卿刚醒来,裹上了厚实的衣服晕晕乎乎地准备去洗漱,就听到自家大院门口传来了门铃的声响。 门口的人们似乎十分焦急,光摇门铃不够,还有人一直在拍门,朝门里头嚷嚷。 看这副架势,大院里的人也急了,小余李氏急匆匆就跑出来开门,同样跑出来的还有余米他们,几个年轻小伙子脚步迈得大,走得也快,门一开就看到“人民好干部李村长同志”正站在人群正中间,朝着门里头张望,忙不迭问着:“大树呢,你们二叔起来没?” “来了来了!”老余远远就听到召唤,迈着小老头似的小碎步就跑了过来,“怎么了,村长大人?” 李村长见了老余就仿佛见了主心骨一般,他喘了口气道,“咱们村头,不是,咱们山门那里,出现了不少人!我让小伙子上墙头看了两眼,大概有二十来个!” “这二十多人,咱们村里可曾见过,是否有认识的人?”老余听了一点也不慌乱,在他看来,出现的是人又不是牛鬼蛇神,自个村里将近三百人,青壮劳力占了一半还要多,人口比例不要太好,还能怕这么二十来个古代人不成? “不,不认识,但是听高家小伙子说,里面有个人穿得特别怪异,而且看着就不像个正常人,旁边围着的人看起来也很奇怪。那些人一到咱们山门,就开始嚷嚷着什么,山神来了,速来朝拜,这之类的话……” 老余:…… 走过来的吴氏和余卿卿也沉默了。 倘若他们没有穿越,没有在梦中见过土地爷,也没有自家那个空间,大概率是不会相信这种古代才有的鬼话。 可此刻,这一家子从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如今的重度迷信患者,在听了这消息之后,都暗搓搓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神里都多了几丝不确定。 余卿卿开口问道:“咱们这儿……有山神的传说吗?” 李村长点点头道:“传说自然是有的,不过我们不相信。” 老余一家:…… 李村长解释说:“倘若真的有山神大人,怎么会任凭咱们这儿的洪水泛滥成这样儿?村里是托了你们余家的福,可别的村此时有多惨,咱想都不敢想。” “对,要是真有山神大人,怎么也不应该现在来!”有个小伙子也开口附和,“现在来有什么用,咱们村能活下来全都靠咱们自己!” “对!对!”又几个人附和。 余卿卿心中不禁吐槽:看来这几天的学没白上,大家都精明了不少。 且谁说古代人都迷信的?古代人可现实的很! 你想当人家的神,不给人家带来点儿好处就指望被供奉朝拜……根本没人搭理你! 没错,古代百姓的脑回路就是那么简、单、粗、暴! “大家不相信,那还那么紧张干啥?”吴氏有些不懂了。 老余看了媳妇一眼,嘿嘿一笑。 李村长解释道:“正因为我们不信,所以才紧张。现在咱们村里有吃的有喝的,过的还算不错,但其他地方可不一样,谁知道那群装神弄鬼的人来咱们村里是为了啥事儿,若是不怀好意的土匪……” 老余点点头,他也是想到了这点,立马就叫余米几人将凌墨凌影找过来,想想又让余谷将张大师父也请了过来。 余卿卿踮脚朝着飞快跑走的哥哥们说道:“对了,还有别忘了,把咱家仓库里的武器也都给抱来!” 很快,余家一行人都出了门,跟着村长下山,路上除了上课的一群小孩,其他的村民也都顺着热闹一起跑了过去。 在路上听着说有“山神大人”出现在自家山门,有些村民对此嗤之以鼻,但是也有不少年纪稍大的村民看起来还挺相信这套说辞,转头回了家就说要带点儿吃食供奉给山神。 为首的凌墨凌影两人,神色很是轻松,张大师父手中拄着竹杖,悠悠跟在后头,跟几个老人家一边闲聊一边打量。 几人刚到山门,旁边守着不少小伙子,他们有的还趴在墙头,偷偷露了个脑袋查看,有的则死死按着大门上的木栓,半点没有开门的架势,十分警惕地听着门外的动静。 老余一行人一走近,就听到大门外正好再次传来整齐的高呼声: “山神前来,尔等村人还不开门,速来朝拜!” 多了不少人镇场子,朱家的儿子朱有才比方才嚣张了许多,他叉着腰,隔着山门就怼道:“既然是山神大人,怎么连个门都要人给开的?自己进来都不成的吗?” 山门外安静了几呼吸的时间之后,突然传来一声奇怪的男人声音。 他道了一句:“无知村人!” 那声音苍老,低沉,宽广,最主要是声音的分贝明显要比普通人说话时要大的多,一开口就在这原本就宽阔的山林里回荡开来,竟然有几分肃穆洪阔的气氛,顿时就震住了山口这边儿的村民。 朱有才有些傻了,他“这、这、这”了两声,又缩回到人群中去。 然而此刻的余卿卿心中就一个念头:这群人定是有备而来! 凌影和凌墨两人神情稍变。 他们更加谨慎地拿起了腰间的刀,示意村民们将门栓拿走。 山门被缓缓推开,那神秘的“山神 大人”以及追随者们就这么出现在众人眼前。 余卿卿忍不住挤到人群山头打量着看。只见那个说话自带扩音器的山神大人个头极高,有近两米,身上穿着斗篷,头顶带着一个大斗笠,斗笠边上还镶了一圈的黑布,将山神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 旁边围绕在山神大人附近的人则看着正常了许多,就是普通百姓的模样,且全部都是男性。 这些人有的头上也顶着斗笠,有的则盖着一层黑布,总之都是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他们将中间最高的山神大人团团围住,朝着村民们嚷嚷:“你们这帮子村里百姓可真是不识好歹,山神大人如今正四处巡访,赐福本土的百姓。 别的村感恩戴德且来不及,你们村倒好,非要山神大人张口才知道开门,现在见了神又不下跪……哼哼,若是惹恼了咱们的山神大人!到时候可有你们好果子吃的!!” 年纪略长的村民们感受到方才“山神大人”与众不同堪比音响的发声,又听了这番软硬兼施的话,顿时又惊恐又感觉到那么一丝小窃喜,忙一个个弯着老寒腿想要给山神大人一个大拜。 就连之前一脸“我不相信”的李村长,也都有了些许的动摇,他伸手拦住站在前方拔刀状的凌家两位壮士,面色复杂地走到了最前面,躬了躬腰,恭恭敬敬地问道:“敢问山神大人来咱们村……所为何事?” “哈!”那个信徒又开口了,“山神大人来他的领土还需要任何理由吗?你们可都是他的子民!” 余卿卿听着听着,就总觉得这小喽喽,不,是山神大人的信徒,说话的口吻特别像是那种街头巷尾收保护费的小弟,若是将他话中的“山神大人”这几个字换成“咱们老大”,再配上他那一副蛮横的口气,简直就是黑社会老大勒索现场啊! 只是这山神大人的声音着实不一般,余卿卿的小脑袋左右探着,试图从山神大人那层厚厚的斗笠下看到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村民的表情也是一言难尽。 毫无疑问,村民们的神态,让小喽喽有些愤怒,他伸出手指指向在场的众人,口气嚣张,“看来你们都不相信咱们的山神大人!哼,你们不信的话就随我来,山神大人会向你们亲身展示他的神力!” 第二百二十七章 傻不拉叽 村民的表情也是一言难尽。 毫无疑问,村民们的神态,让小喽喽有些愤怒,他伸出手指指向在场的众人,口气嚣张,“看来你们都不相信咱们的山神大人!哼,你们不信的话就随我来,山神大人会向你们亲身展示他的神力!” 村民们配合地张大了嘴巴,一副深受震撼的模样。 小喽喽看了之后终于满意了些,他头一歪,大拇指朝着自己身后山头的另一边,“你们这些人都跟我过去!” “咳咳……”另一个身形高大且裹着面罩的男人,突然咳了两声。 有些得意忘形的小喽喽顿时又缩了回去,“随……随山神大人过去!” 身高八尺的山神大人缓缓转了身,后面呼啦跟上一大群信徒,村民们半信半疑地互相看了几眼,点了点头之后,也选择上前去看看。 小喽喽指的地方在山头的西边,那儿连着几个山坡,山坡后面是一座悬崖,路并不是很好走。 余卿卿提起了小裙子就准备跨出门,突然整个人腾空了起来。她不慌不忙地回头,笑了,“大哥~” 余其凌将小姑娘抱了起来,小小的一只托在怀里很是轻松,他轻声道:“这山路不怎么好走,哥哥带你去。” 老余看着这俩兄友妹恭的模样,很是欣慰。 没错,几天过去了,余卿卿干脆放弃了告知老余夫妻自家马甲已经掉了的事儿,反正依照凌哥儿的情商,该怎么做他心里有数,说了彼此之间反而会有些拘束。 且依照吴女士那个爱多想的性格,不知道还会整出来什么幺蛾子呢。余卿卿感觉现在就这样还挺不错的,自家哥哥在经过了这几天后,又恢复到了从前温柔贴心的模样,余卿卿心中很是满意。 她拍了拍凌哥儿的肩膀,对着他耳朵小声说道:“这个山神大人,多半是人假扮的,我们先去看看他们能整出来什么把戏~” 余其凌眼神一暗,他抚了抚小妹的背,随着人群大步朝着山头西边走去。 一行人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一处地方,这里视野不错,远处是另外几个山头,其中一个山头由于一面背阳的原因,树木长得并不繁盛,大多是低矮的灌木,山脚下突兀地立着一个巨大的石块。 小喽喽指着远处的巨石说,“你们都看见那块巨石了没?” 村民们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另一个带着黑色口罩,露出一双眼睛的信徒哼哼笑了一声:“尔等睁大眼睛了,这就让你们看看我们山神大人的神力!” 这时候,围着山神的一众信徒,连着小喽喽,都逐渐向着山神大人靠拢,将他围成了一圈,其中一个人吹了一声口哨后,山林间的小鸟被四处惊飞,众人嘴中开始发出奇怪的低吟声,且这声音越来越大,山神大人也加入了其中,那低沉又辽远的声音从斗篷中响起,整个山林仿佛都因此在震颤着…… 山神大人缓缓举起了左手,到了一声:“起!” 眼前的场景惊讶得所有人说不出话来,只见远处山脚下的那块巨石,突然动了一下,紧接着便以飞快的速度朝着山头移动。 倘若将一块巨石推下山坡,是没有什么可稀奇的,可这个山神大人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法力”将这块巨石遥遥地推上了山坡之上,最后立在了坡顶上。 山神大人身边的一圈人也逐渐放低了声调,渐渐地伏下身子,跪拜了下去。 村民们哪里看到过如此神奇的场景,原本只是怀着打趣的心态,随着这一群神神叨叨的人来看看热闹,没曾想却见到这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 还有人下意识就想随着那群黑衣信徒一起跪拜。 李村长也拧起了眉头,眼前这无法解释的一幕,显然也让他陷入了纠结之中。 张大师父在人群后头,抱着胸看着,他与余其凌怀里的余卿卿对视上了眼神,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余卿卿重新将脑袋转了回去,奋力张望了几眼,她心知这是人为的虚假手段,却没法解释。 主要是距离还是有点远,以她50的视力一时间也看不出来什么猫腻。 山石附近并没有人,排除了有人将之推上去的可能,山顶上乍一看也没有人,背后是笔直的峭壁,也排除了有人往上拖拽的可能。 老余在一片静默之中开口了,是对李村长说的,“咱们还是请山神大人进村。” 说完他又低声对着村长嘱咐了一句,“刀枪啥的,给大家分好,记得要保持警惕。” 李村长:“可是,这真的是山神大人啊……” 毫无疑问,原本信誓旦旦的村长大人已经迅速转移了立场,对这山神大人信了七八分。 主要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村民,现实是现实,见识也着实不多,不像现代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不知道见过多少的迷惑人心的把戏,不管是多么离奇的魔术,前一秒直播完,下一秒就有网友放出了分析版本……详情参照春晚。 他们否定一个神明的理由很简单,可相信一个奇迹的存在又很容易。 这就是古代的人类,简单纯朴而又……愚昧。 老余看了眼李村长动摇的神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他轻轻摇了摇头,与凌家两位护卫低声嘱咐了一句,这两个人点了点头,后退了几步后,身形顿时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之中,并没有被注意到。 山神大人施法完毕,他又慢吞吞地转过身来,此时看不清脸的斗篷下,又传来堪比扩音器的声音:“山神之力,非有福之人不可见闻。” 他身下的那些信徒们也纷纷站了起来,一个附和道:“山神大人老早就指示说你们这儿与别处不同,说你们村子格外的有福气,因此特地带我等部众前来,为你们村子排忧解难,赐下福瑞。” 又一个接着说:“你们这些村民非但不信,将我等人拦在村口之外就算了,竟然还出言讽刺!所幸我们山神大人仁慈宽厚,爱护山民,不惜动用法力让你们见识一番!” 小喽喽挤到前头,补上了最后一句:“你们还愣着干嘛,还不速速请山神大人入村!” 这一番软硬兼施的话,顿时惊醒了呆愣的村民们,大家心想他们村可不就是有福气吗,听说现在县城里的那些百姓都过得苦不堪言,要吃的没吃的,要穿的没穿的,更不用说其他村子里的情况了。 相反看看他们村,不光吃食可以撑到明年,所有人甚至还都开始读起了书,认起了字,这在哪儿可都是独一份的呀! 想到这儿,大家起身的起身,整理的整理,一个个脸上带上了讨好的笑,小心翼翼地又将山神大人等众请了回去,带回了村子里。 老余几人落在了最后头。 不放心自家孙子孙女跟着出来看热闹的余李氏被这群人给蛊惑了,她悄悄拉过老余的衣袖,小声嘀咕道:“老二啊,这可是真正的山神大人呐,咱们要不要把他请去咱家大院,正好咱俩地方大,桌子宽敞,吃食也多,要是把山神大人请回大院给伺候得舒坦了,说不定他回头会给咱们余家多赐点福啥的……唔,最好是个大胖孙子……” 余李氏越想越美。 老余无语“凝噎”,他摆了摆手,低声哄道:“娘,咱们不能这么自私。咱家已经过得够好了,不能啥好处都想着往家里捞不是么~这些福……还是留给咱村的其他人!” 余李氏听了这话,点点头,深以为然,内心甚至还升起了小小的愧疚感。 余卿卿在旁边听得直乐,小小的身子在她哥的怀里抖啊抖的,余其凌看着也觉得挺逗,二叔这一番话用来哄老人家可真是管用,只是吴氏在旁边没好气地翻着白眼,她偷偷扭了老余的腰肉一下:“你确定咱们就要这样……引狼入室?” 老余忙捏住了媳妇的小手,拍了两下,又哄道:“这哪是引狼入室,这明明是瓮中捉鳖!” 余其凌在旁边听了一耳朵,心中暗想:自己其实应是早已发现二叔一家的与众不同……他们一家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往往不是一个普通的乡野百姓能有的学识和水平。可二叔二婶却从不在他面前刻意隐瞒,可见是多么的相信自己…… 小伙子的内心莫名被治愈得满满,他略微收紧了自己的胳膊,将余卿卿向上又托了托,大步跟上了众人的脚步。 与方才的草率大意不同,此时村中百姓对待山神大人的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翻转,那真是走两步台阶怕他们摔了,见山神大人转头看几眼,就忙凑上前去解释村里的情况。 那个得意洋洋的小喽喽更是站在众人的前头,他两手背在身后,脑袋前伸着,四处打量,外八字的步伐迈得极其嚣张,眉毛高高挑起,眼睛中能看出来些许的震惊。 没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个村子里的建设和现状超出了他的想象。 经过一大片厂房的时候,他竟然还听到一群孩子朗朗的读书声。 山神大人不便开口,小喽喽就开口介绍了自己,他姓黄,是山神大人的左护法,另一个口罩男姓常,是山神大人的右护法。他们一行人都是山神大人的信众,也是他的手下。 李村长听得连连点头。 小喽喽指着那片位置微偏、且有些嘈杂的几处厂房问道:“那几个大房子是做甚的?” 李村长还算理智地瞅了老余一眼,得到他的点头同意之后,就毕恭毕敬的回复了黄护法,“回黄父法…不是!不是……回……房护哗大人,也不是!不是……” “回黄、护、法大人,那块地是咱们村里村民开的养鸡场。” 或许是地处南方的原因,又或者是李村长年纪大了口音比较重,在说起黄护法的名字时,李村长简直整个人都不对了,一字一字地将这三个字说出来之后,李村长的额头上都冒出些许的冷汗,生怕那个黄……啥因此找他的麻烦。 可黄护法听了他的语误并没有什么反应,在听到“养鸡场”的时候整个小眼睛却都仿佛放出光来,他喉结动了两下,不动声色地咽了一口吐沫,勉强按耐住内心的兴奋说道:“山神大人自出世以来,已经许久不曾受过人间的供奉,这个,你们懂得……” 李村长有些为难,他小声说道:“这厂房里的鸡是咱们村村民的,且那些小鸡崽刚喂养了没多久,都还小的很……” 听了这暗含拒绝的话,黄护法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他哼哼了两声就道:“村民?那不也是你这个村子里的?能不听你村长的话么?且鸡小了又如何,童子鸡吃起来更嫩!” “对啊!”余卿卿突然插嘴道,“童子鸡肉质鲜嫩,虽然有点儿腥,但是褪去毛清洗干净之后,涂抹上酱料,和着料酒姜丝腌制一刻钟后,直接整个放油锅里炸,再撒上些许椒盐和孜然,那个味道啊,外面酥脆,里肉娇嫩……就一个字,绝!” 这一番话下来,不光是黄护法,就连围在一旁的村民听着都傻了,他们想不到鸡还可以这样吃,竟然还可以整个用油炸!那该费多少油啊!谁家经得起这么嚯嚯啊!这孩子要是真这么做,被家里人发现了可不给抓着一顿暴揍啊! 想着就不由顺着声音转头看向了小姑娘一眼,哦,余家小丫头啊……那(羡)没(慕)事(死)了! 黄护法无疑也被余卿卿这一番话给馋到了,嘴边上的两撇小胡子一动一动,那一副饥、渴的表情更是生动明显,他忍不住将脑袋探出了人群,看向了余卿卿:“你这个小丫头倒是机灵,光是说都能说得如此……诱人,只是不知道吃起来如何?” 余卿卿小手一挥,“护法大人可以请山神大人来咱家尝尝呀!” 老余不由朝着她瞪了瞪眼睛——吃惊的。 余卿卿原本也想着静观其变的,但是她突然觉得,若想知晓“敌人”的来意,还是放到自家面前看着最好,这群傻不拉叽的村民,还是暂且由她保护着! 第二百二十八章 原形毕露 余卿卿原本也想着静观其变的,但是她突然觉得,若想知晓“敌人”的来意,还是放到自家面前看着最好,这群傻不拉叽的村民,还是暂且由她保护着! 黄护法听了她的话,当下拍板说:“成,那就去你家了!” “咳咳……”常护法突然发声。 黄护法一个激灵,他上前两步搀扶住一旁山神大人的胳膊,努力将神情摆弄得十分严肃,“山神大人十分感动于你们的诚心。尔等速速领路!” 看着这一行人听到美食之后就有些绷不住的演技,余卿卿笑了。 一群古人,在她面前玩spy? 等她的独家蜜汁黄金炸鸡一出手,就连神仙都能给勾得下凡来,她就不信这个山神大人还能继续顶着那个斗笠无动于衷? 听到黄护法突然转变了主意,在一旁的余李氏却纠结了。 她抬起头,从人群头数到人群尾,正好前几天跟着自家二儿子学了什么阿伯数字,一个一个地数下去,加上山神大人,竟然一共有整整二十四个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的养鸡场至少要牺牲二十来只小鸡! 她心中可绝对没有对山神大人不敬的意思,但是一想到这二十来只小鸡,余李氏就忍不住开始心痛,看向余卿卿的眼神也就带上了些许的埋怨,在她看来,这熊孩子铁定是自己想吃那什么炸鸡了,这才小嘴巴拉巴拉地,瞎说一通,直把这一大群人往自家里头引! 造孽啊!折磨啊!天爷啊! 余李氏心痛如刀割,一步一步朝着自家大院走去。 看到余家大院的一众人等又惊呆了。黑衣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后,就拥簇着山神迈进了院子里,四处打量之后,更是勉强按耐住眼神中的喜悦与贪婪…… 老余等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将众人带去了主堂喝茶,随之进来的还有不少村民。 不过呢,随着不远处又一阵铜锣声响,一部分的村民放弃了看热闹的念头,急匆匆又朝着教室方向跑去:该他们上课了! 身为余家之主的余老爷子自然是要出场的,他先是听自家人对着山神大人好一番夸耀称赞,于是便也弯腰拜了几下,转头看到自己的老媳妇却在一旁揪着自个的衣角板着老脸,心中不由纳闷,拄着拐杖靠过去,却听到老媳妇嘴里仿佛在咬着什么似的说着“鸡……我的鸡”这样的话。 余老爷子更摸不着头脑了,这个还算是颇有见识的老头子,还是第一次听闻这一片山岭间竟然还有山神大人的存在,更离谱的是,这山神大人竟然还带着一群人来自家蹭饭! 他当然想不到这是自家小孙女的功劳。 将诸人安置好后,主堂里唯剩下余老爷子,村长,还有大师父、老余等人,剩下的村民们假意散去后,又转头趴在了余家主堂的大门上听动静。 余卿卿在门外边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无语地抱着胸,扭头对余其凌说:“哥,说来你可能不信,这趴门边上偷听一向是咱们村独有的风格传统。” 余其凌微笑点了点头。 想了想,余卿卿也忍不住挤到了门边,还对旁边一个村民说道:“大叔,这可是我家的门,你给我让点位置呗~”大叔很好说话地扭了一下屁股,给小姑娘腾出块儿场地来。 余卿卿忙将耳朵搁了上去,眯起眼睛细细听里面的动静。 不一会儿,就听到自家老爷子昏头晕脑地问道:“敢问山神大人从何处而来?又要往何处去呢?您怎么会来到人间呢!恕咱直言,老头子活了这么大半辈子,也从来不曾听闻过山神大人您的事迹,实在是好奇得紧呐!哈哈哈哈哈哈!” 黄护法听了这看似傻乎乎却各个直指要害的问题,就要急,“你这个小老头,怎么那么多问题呢!” 山神大人伸手一压,黄护法不由安静下来,而后山神大人竟然开口了:“吾听天命,降在人间……” 这自带扩音加回声的声响效果,登时就镇住了余老爷子,他忙又笑了两声,寻思着这山神大人的声音怎么听着还怪瘆人呢,转手从怀里掏出来一支华子表达敬意。 于是,余卿卿就听到自家爷爷献宝:“山神大人,平日里您也没受过咱们的香火,不如来尝尝这凡间的烟火~~” 说着就举着个小火寸,将烟点着了往山神大人那儿送去。 紧接着就传来黄护法等人手忙脚乱的拒绝声,还有常护法的一声惊呼:“大胆!你这甚么玩意儿,把咱大人的衣袍都给灼了个大洞!” 余卿卿在门口捂着嘴嘿嘿自笑,她爷爷真是好一手“倚傻卖傻”的骚操作啊! 紧接着房子又传来余老爷子忙不迭的道歉讨饶声,“啊呀呀,老爷子年纪大了,手不稳,不小心冒犯了山神大人。老爷子这就帮大人您收拾收拾——” “打住打住!别碰咱们山神大人的帘儿——” 余卿卿隔着门,仿佛都能想象黄护法一把护住所谓的山神大人焦急得小胡子飞上天的模样,趴着偷听的其他村民也都是一言难尽的神情,正当大家紧挨着想听更多的时候,门突然一下被拉开了,村民们顿时“哎呦”一声摔进了门里。 门外门内,此时都是一片混乱。 余卿卿没摔倒,她被一直在旁边护着的余其凌一把揪住了衣领,拽了起来,小伙子帮她拍了拍灰,想了想,又是一个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小声问道:“小妹都听到什么了,笑得那么开心?” 余卿卿对着门内一比大拇指,“哈哈哈哈咱家老爷子这个!” 开门的是余李氏,只见她看了摔进门的众人,并没有什么表情,可当目光瞥到了余其凌怀里的小丫头时,瞬间脸色变得阴沉。 余卿卿不由收起了自己嚣张不已的笑,对着自家奶奶露出一个乖巧又心虚的表情出来。 顺着余李氏朝屋内看去,只见常护法一把护在了山神大人的身前,黄护法则伸手架着余老爷子“热情递烟”的手,老余假意去搀扶老爷子回去,实则正偷偷绊黄护法的脚,顺便将老爷子试图扯山神大人的胳膊又往前送上去几分。 李村长和余老大余老三几人在一旁看着,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帮哪个。 而大师父则在旁边坐着,翘着个二郎腿,仍旧是看戏的模样。 而门口,是跌作一团闹闹哄哄的众人。 山神大人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需要面对这样的场面,他有些呆愣愣地在原地站着,声儿都没吱一下。 要说他们一行招摇撞骗之人,去了也不止这一个村庄,在其他山头里村子里,只要他们使出来那一招“巨石上山”,绝大部分的村民都瞬间伏跪在地,高呼“山神大人”, 然后就是将自个村里的吃食等东西都纷纷供给他们,将他们伺候得服服帖帖,半点幺蛾子都没有,直到他们吃干抹净后拍拍屁股走人,这些傻愣愣的村民还一个个跪在地上感谢“山神大人”亲自前来赐福…… 谁曾想,他们刚来到这个一看就很富裕也很有油水的村庄,受到各种奇怪的质疑就算了,好不容易给骗上手了准备等享受了,竟要面对这疯老头子带来的的各种麻烦…… 突然间,“哎呦”一声从刚爬起的村民口中传来,大家顺着那村民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原本还托着余老爷子胳膊的,老余的那一只手,竟不知何时绕到了山神大人的面前,然后又“不经意”地碰掉了山神大人的斗笠。 黑色的面帘一下被掀了开来,露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村民们“嗷”的一声,吓得四散开来。 只见那奇形怪状的东西主体,是横放着的一个圆柱体的形状,仿佛一个扁扁的脑袋,脑袋两边又各插着一个竖着的圆筒,就像人头两边的耳朵,“脑袋”下面又有一个细细的柱子,如同人身上的脖子一般,延伸到斗篷里。 在余卿卿乍一看来,那形状跟个外星人一般。 可小姑娘细细看了两眼之后,就发觉不对劲了,这哪里是个脑袋,分明是用木头和柱子搭建出来的一个扩音器! “脑袋”下面的“脖子”,应当是打空的竹节做成的传声孔。 中间的圆柱体,应当也是掏空了的一节木头,木头两边与两个一头宽一头窄的粗空竹子连接在一起。当下面的人通过“脖子”对着圆柱体说话时,声音就会通过两边的竹子,以扩大几倍的音量传送出去。 毫无疑问,这个奇怪的脑袋下,严实的斗篷里,隐藏的是一个人! 这也是山神大人看起来如此之高的原因,毕竟谁脑袋上顶个这么大的扩音器能不高的? 这时候被掀开斗笠和帘子的“山神大人”已经被此时变换迅速的一幕幕给惊得彻底呆住,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黄护法还在嚷嚷着“尔等屁民,放肆放肆”,而那个身形更高大一些的常护法已经扯掉了面罩,露出一张带有刀疤的蛮横的面容,只见他一脸铁青地立在了一旁,从腰间的斗篷下抽出一把刀来,还愤愤踢了“山神大人”一脚,“没用的东西!连个老头子都防不住!” 主堂里的所有黑衣人,一时间也扯面罩的扯面罩,拽斗篷的拽斗篷,同时还有不少人从自个腰间取出来木棍和棒子之类的武器,指向了余老爷子等人。 站在门前正准备出门杀鸡的余李氏回头一看,是真的傻了。 她不过是看不惯自家老头那一副蠢样,又想着要去外头指挥自家媳妇去杀鸡,虽然心不甘情不愿的,但是毕竟是山神大人,这时候不伺候好了以后就不一定有这个庙了…… 怎料就这么这个扭头拉门的动作下,电光火石之间,屋里屋外都乱作了一团,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更离谱的是,当她定神朝着屋内一看的时候,竟然看到自家瘦瘦巴巴的糟老头子竟然正在那个常护法的刀下瑟瑟发抖??! 余李氏吓得脸都扭曲了,她想都没想,就像当初唯恐自家小孙女被大蛇给伤着了的时候奋不顾身就扑上去的气势一般,余李氏同志再次冲了上去,一把试图推开那个手持大刀的常护法,“放开我家呆老头子!!” 原本只是打算按着这个坏事的老头子当做人质的常护法……再一次被这个村子里的人不按常理的操作给惊呆了! 谁特么明明知道自家人被挟持了,还没脑子冲上前去的?!是不想要自己命了还是不想要自家人命了啊!常护法内心咆哮着,但是没有人能理解他的心情,为了挡住那老婆子矮胖壮实的身躯,常护法将自己手中的刀又转而指向了余李氏。“给我站住!!” 余家的其他人也被余李氏这一手见义勇为给震住了,余卿卿立马伸直了脖子大声喊了出来:“奶!!小心啊!!” 余老爷子也吓得魂不附体,真没见过还有人往别人刀上撞的!还是他家这个傻老太婆! 老余“娘啊”一声叫了出来,他现在突然后悔了,本以为是一群江湖骗子,只想着把他们的骗局给揭开了完事儿,没想到古代人民如此凶险,竟然还有带刀的!要知道如此,就不让凌家两个小伙子都跑去调查山坡巨石的事儿了!! 不过这一群人此时想得再多,也阻止不了余李氏以一脸“完了完了刹不住了”的表情朝着常护法的刀间扑了上去。 这时候,一直在一旁沙发坐着看戏的大师父却突然动了,只见他拿起手中的竹杖,一个发力就将其掷了出去,千钧一发时刻,只听“铛”地一声,竹杖的末头极其精准地打在了常护法的手腕上,常护法一声吃痛的喊叫声之后,大刀应声落地,余李氏矮壮的身躯就这么压在了常护法的身上,飞起来的一只脚还将蹲坐在一旁惊惶未定的“山神大人”的脑袋一脚踢开。 众黑衣人对着常护法就是一声惊呼:“老大!” 第二百二十九章 识时务者 众黑衣人对着常护法就是一声惊呼:“老大!” 老余忙一个弯身将余李氏给扶了起来,余老爷子将自个的老媳妇拽到了身旁,正准备啰嗦两句呢,只见大师父背着手,走进了人群中,几下动作就将围在一边的黑衣人手中的武器打落,又一脚踢飞了常护法试图去重新拿起的摔落在地上的刀。 余卿卿两眼放光地看向大师父。 她突然想起来,在大师父第一次来他们家的时候,就曾问过她,要不要学不吃苦的武功。 当时她还以为大师父说的,大概是是什么鸡肋的延年益寿老人专用健身操呢,就没有放在心上。 可此时见了大师父虽然年迈却丝毫不亚于凌家护卫的身手,尤其是这老头一个灵巧的回旋翻转后收回上踢脚时的潇洒劲儿……真是帅呆了!! 余卿卿在心里疯狂呼喊:天!!我也想要拥有这种bug!! 各方混乱之下,只见原先高高在上、而此时已被一脚踢没了“脑袋”的“山神大人”,正裹着斗篷,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挪动着,试图从人群中溜走…… 李村长可一直注意着这厮,见他趁乱想跑,指着“山神大人”便是一声:“乡亲们把他给我抓起来!” 正在目不暇接看着好戏的一群村民,听到了李村长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顿时都瞬间清醒过来,“嗷嗷”几声就冲进了屋子里。 不光将“山神大人”按在了地上,还帮着大师父和老余他们,将两个护法也都摁住,剩下几个块头稍微大些的,都被重点照顾了一番,一个个挨上了几个拳头之后便被压在了角落里,剩下的一些黑衣男人,顿时就不敢吭声了,见自家老大等都被收服,这些小喽喽们瞬间失去了反抗的欲望,一个个主动地蹲了下来。 余卿卿示意她哥将自己放了下来,迈着小碎步跑到了“山神大人”的面前,使了使劲,便将他头顶上的“扩音器”给取了下来,拿到了一边看。 随即,“山神大人”自斗篷里,露出来一张年纪并不大,且很是瘦削年轻的脸,他的眼睛是那种眼角下垂的狗狗眼,睫毛很长,捂着脑袋缩成一团,看起来颇有点儿无辜可怜的意思,半点没有之前在村民面前“装x”时的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气质。 原本就很善良的村民们,虽然被这个瘦巴巴的小伙子骗得团团转,一个个举起木棒对他威胁着。 可在看向这“山神大人”的模样时,这几个村民不由就有些不忍心了。 大家终于耐下心来,问道:“小伙子,你这是打哪儿来的?怎么想着来咱们村招摇撞骗啦!” “山神大人”支支吾吾道:“我……我是被迫的!” 余卿卿看了一会手中的扩音器,就又溜达到这人的面前,好奇地问道:“这个扩音器是你做出来的吗?” “扩音器?”那小伙子愣了一会儿,看了看余卿卿手中的东西,反应过来后猛一点头,“你管它叫做扩音器?这个名字倒是不错。这是我自己想着造出来的,我管它叫做传声筒。” “你是个工匠?” “是啊,是啊,我是自北方来的一个木匠,受师父所托来南方找一些稀有的木材,没想到到了你们县城这儿,就正好碰上了这洪水,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又碰上了他们这一群……一群壮汉……” 小木匠说着说着,忍不住扭头看了常护法一眼,显然还是非常畏惧他的,一看就知道没少吃过苦头。 随着小木匠的那么一眼,大家又将注意力放到了常护法的身上。 由于听到黑衣人们都喊这个面色狠厉的男人叫做老大,且他也是唯一一个佩戴管制刀具的人,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所以村民们在摁住他的第一时候,就给他上了个单独全身捆绑套餐。 黄护法在旁边本想嚷嚷的,可见自个老大被捆成这样,也不敢吱声了,反而怂了起来,小眼睛时不时地对外瞅着,滴溜溜地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余十分感兴趣地绕着常护法,哦不,或许应该说是常老大,转了几圈。 乍一看来,这丫脸上分明就写着一排字:我是个莽夫。 但是从他之前的一举一动中分析来看,此人应当是一个相当有头脑的人,或许这也是他混成了一个头头老大的原因。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的手下,在演技等各方面实在有些掉线…… 老余慢悠悠地说了一句话:“你们听过一句话吗?它叫做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众人:…… 常老大不屑地哼了一声。 “你们就算人再多,也不过是一群乡野山民,老子就算被你们绑了又怎样?你要是敢碰老子一根手指,等老子哪天出山了,第一件是就是状告你们滥用私刑,迫害良民!” 老余听着他这番厚脸皮的话,怎么不也觉得这张写满了“我不好惹”的脸,跟良民有任何的联系。 看大家不为所动的模样,常老大挣扎了一下,又补充道:“我跟你们说,咱们县衙里头的巡检大人可是我的拜把子大哥,你们要是敢对我做什么,呵呵……” 这下村民们有些就开始慌乱了,朝着老余就说道:“大树……这,这,咱们毕竟是民,可不能与官斗啊!” 余卿卿挑起了小眉毛,感情这个人还是黑白通吃?!她走了出来,贼兮兮地朝着常老大笑着说:“大叔,您说得对,咱们自然不会对你做什么过分的事儿~~但是,咱们可以给你下点药啊!这几天咱们村肯定不是你们第一个骗过的地方的,走街串巷的,你们这几天肯定也没少吃什么好东西!不过呢,你肯定听过巴豆的功效,咱们家可是有比巴豆的作用还要强上十倍的药哦,保管你吃下一粒,就能彻底的排空你身体里所有的~~垃圾~~” 若要说这句话,在这群黑衣人心里还造不成什么威胁性,余卿卿又补充了两句,“不过呢,你懂的,我们可不会碰你们的,一根手指也不会,顶多找个宽敞的林子,将你们绑在上面……然后呢让你们自由发挥……” 若说反应迟钝的人,听到这一番话,似乎一时间还没有出现什么画面感,可有些人,包括村民自己,一想到余卿卿所形容的场景,那脸色就已经开始变了。 于是,吴氏上前就是对着余卿卿的脑袋一个呼扇,“你这孩子,怎么尽说些恶心巴拉的话?这特么想让人活活被屎淹死啊!” 好家伙! 一些原本还没有想太多的村民,被吴氏这么生动形象的一句话形容的,立马就露出来一副被恶心到面容扭曲的表情,还有人看向余卿卿的眼神中都带有了一丝敬而远之。 这孩子,平时看着秀气可爱的,怎么肚子里的主意竟那么损呢!真是看不出来! 听她这么一说,那物理伤害确实是没有多少,可精神伤害简直可称为暴击啊!!谁能受得了啊!光是想一想,都忍不住个个缩紧了自己的菊花。 果不其然,角落里的黄护法立马就投降了,他费力地从人群中举起了自己的胳膊,小胡子飞得老高,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我愿意坦白!” 常老大歪过身子瞪了他一眼。 黄护法怂了几分,又忍不住伸头说道:“老大,没办法啊,这小丫头心黑的很呐~” 常老大又扭回了身子,不说话了,其实就是相当于默认了,毕竟他也实在不敢想象自个吃了这小丫头所说的药之后的场景……只是方才自己才放过狠话,转而就又被压制住,常老大整个人都有些蔫巴起来。 余卿卿却乐了,她拍了拍黄护法的肩膀道:“有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有一句话叫做大丈夫能屈能伸,我这么一听您,一看您,就知道您定是个这么有能耐的人。” 早在与这个小喽喽接触的时候,余卿卿就发现这个男人,绝对是黑衣人中演技最烂还总是表现欲最为爆棚的一个。 偏偏他的性格还很容易洋洋得意,因此肯定也很喜欢听别人的追捧…… 果然,听到余卿卿这一番夸赞,这个脸色黑乎乎且一身狼狈的黄护法,顿时被吹得如同分不清东西南北一半,几乎都忘了绑在自己手腕上的麻绳,而是开始手舞足蹈地解释。 “咱们这一帮子人,原本就是在咱县城与镜河交界的漕运口,负责那什么……罩门费的……” “?”余卿卿好奇地看向他。 黄护法解释道:“罩门费,那是咱们的行话。若是要直接说,那不就是保护费嘛哈哈哈哈哈!咱们这些人,水性都好,跟着咱们常老大,在这一片混得也算是相当不错么!” “谁能想到,这洪水就跟老天霍了口似的,一下子冲进了咱们县城。咱们这帮子人,自然也是被救到了县令大人给安排的地方。” “起初呢,县令大人不管男女老少,那都是一律发上足够的食物的,虽然后来闹了一场疫病,咱们兄弟中也有不少人得了这疫病,一个个地被安排在西区给吃药。” “所幸十几日之前,听说咱们县城来了个神医,一下子拿出来了治疗疫病的药方。要说咱们这个县令大人也是个爱咱们老百姓的……” 余卿卿忍不住瞥了老余一眼。 老余嘿嘿一笑。 其他人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因为大部分人,除了于大夫,都不知道老余随着李村长等人去了县城,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就连余老大和余老三,都以为他们兄弟三来到县城做过最有意义的事儿就是窝在病号帐篷里打三人麻将呢! “倘若他知道你们这帮整漕运的人是这样的德行,还能愿意爱你这样的百姓?”有村民忍不住吐槽。 “哼哼。”黄管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因为后面他们做的事儿……更加不对。 “后来,草药到了,大部分人的病,也都治得七七八八。县令大人就开始挨个安排咱们这些青壮劳力啊,去水边挖渠道。” “朝哪儿挖?”老余忍不住开口问道。 “唔,镜河上游自然是比咱们县城水位高的,以前有大坝挡着,倒没有什么问题,可现在若要是想将整个县城的水给排走,自然要从另外这个地方开一条道儿……” “想必是在县城的南部开来了个口,然后一路往东南方向挖,直接连接镜河的下游!”余卿卿说道。 “你这小丫头着实聪明啊!”黄管事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的。” “然后,县令大人安排上你们,让你们去挖渠,你们却偷偷跑走了?” 余卿卿又是一句推理。 黄护法点了点头,“没错!这玩意挖起来该有多累啊!所以我们几个就在岸边水里找了不少的木头棍子,重新给扎了几艘小木筏出来,准备偷划着船,到村子里来~” “你们怎么不干脆直接离开县城呢!”余老大傻乎乎地问道。 “哼,咱们可没有那么傻!要知道咱们附近最近的一个小城,距离咱们县城也要走上五天四夜的路程,咱们这一群人每天还靠着县令大人发粮食吃,哪有那个能耐跑那么远……” “所以就想到来咱们这些村子里骗吃骗喝?”余卿卿一副看透他们的模样。 “嘿嘿,可不是么~”说到这个,黄护法也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咱们这人虽然不少,可那个村子不是有上好几百人的,老大也就好不容易从水里捡回来一把长刀,咱们兄弟虽然从前没少收罩门费,但是绝对没干过啥伤天害理的事儿啊!正好呢,又碰上这个鬼精鬼精的小子,招惹上了咱们老大……”说着黄护法伸手指了指那个小木匠,“姓赵的,就说你呢!还装傻呢?” 赵小木匠依旧是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狗狗眼,两只手乖乖并拢在身前,脖子紧巴巴的收着,看向众人的眼神也是畏畏缩缩的,好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第二百三十章 混得不错 赵小木匠依旧是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狗狗眼,两只手乖乖并拢在身前,脖子紧巴巴的收着,看向众人的眼神也是畏畏缩缩的,好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是他!是他,就是他,他提出来要装成山神大人的样子,还说可以用巨石的法子来行骗!”黄护法热情指证。 “喔!”众人再次吃惊地看向小木匠。 “噔噔噔。”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响动声,原来是被老余派去探查巨石的凌家两人飞身回来了,而凌墨手里拿着一条麻绳。 赵小木匠一看到这两人的身手,以及他手上的麻绳就“啊”了一声,吃惊的人换成了他,“你们竟然去了山头那儿?” 凌墨没理他,只踢了踢之前余卿卿看完了又扔在地上的“木头扩音器”,有些好奇地问:“你们这么快就搞定了?” 凌影点头,“是啊,我们都还没有出手呢!” “你们在那儿看到了啥线索?是这个绳?”余卿卿伸手接过了这个麻绳,不,具体来说,应该不是麻绳而是草绳,是农村里的人常常用的一种偏长的茅草搓揉而成的绳子,比较粗,但是还算结实。 凌墨简单解释了一番,“我们划了船,到了那里,又沿着山坡爬上去看了几眼,原来这个巨石上是栓了一根长长的绳子,而绳子的另一端延伸到了山坡后的悬崖中。” “对的,于是我们俩扶着绳子下了悬崖,看到了绳子绑成的网兜里,装了满满一大堆的碎石,重量上与巨石差不多。” “所以说,是他们将这一堆碎石预先准备好,另一端连着巨石,等到小木匠做法的时候,就让人将这一袋碎石推下悬崖,然后碎石的动力就会带动这个巨石上山……”余卿卿听了凌家两个护卫提供的大概线索,很快就将“做法现场”给分析了出来。 然后,余卿卿又忍不住朝着那群黑衣人的手看去,果然,这一个个的手心,多少都带着不少细碎的伤口,忍不住感慨道:“你们这群人,为了蹭饭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啊!”不光搓起了草绳,甚至还走上了群演的道路,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那山头那里应该也有人的!”余卿卿突然想到这一点。 凌墨点了点头,脸上带了些打趣的笑容,“你猜猜咱们拿回来的草绳为什么只有这么短的一截吗?” “噗!”余卿卿笑了,“剩下的几个人都被你们绑起来了?” 凌影点点头,“我俩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山坡的另一面偷偷点了个火坑,热粮食吃呢!” 常老大听了这几人的话,不由泄气地瞅了他们一眼。 他终于确定,这次不是他们“技”不如人,而是真真踢倒了铁板子,一下就把自己的脚给踢折了! 旁边的李村长苦着脸,他十分懊悔之前还反驳了老余的话,竟然真的将这群骗子请进了自个的村子里。 见这一群人是引不起什么大的骚乱了,凌墨凌影转头带了两个村民,又划着船去将远处山头的那几个人给带回来。 这帮子人“团聚”后,就又被集体绑上了双手双脚,赶去了余家大院的卫生间里,只剩下常老大和小木匠留在主堂里继续单独审问。 当然,在黄护法的强烈要求下,他也留了下来。 没办法,现在大院里能住的地方,早已住满了人,唯一能腾出来的空间,也就大院里的男厕所和浴室。 一行人被刚带去厕所的时候,还感觉挺纳闷,主要是这地方看起来很奇特,整体光亮整洁,偏飘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香薰气味,一边的小池子被水流清理得干净,另外一边则是一个又一个的隔间。 余家人虽然是绑上了他们的手脚,可并没有堵上他们的嘴,这些人一看地方还不错,也没有什么可供私刑的设备,顿时就放下心,开始瞎哔哔起来。 有的人说这地方地上还铺的瓷砖,一看就是个讲究的好地方。 有的人说这一个一个小房间的,看起来就像是刑房。 有个黑衣人偷偷挪动了几下位置,用肩膀将后面一个隔间的门略微碰开了一些,看清楚之后忙指着里面,惊惶地喊道:“这是,老……老虎凳!!” 还有人瞥见了里头一卷余卿卿不慎丢落在角落里的一卷散开的卫生纸,“天啊!连上吊的白绫都有!” 这群人顿时害怕地嚎叫了起来。 余老大几人正在男厕所的门口看守着,听到了厕所里突然传出来的鬼叫声,他扭头就钻了进去,“突然的,干嘛呀?嗷什么嗷啊?” 黑衣人们一下就噤声了,看向余老大的眼神也是怂怂的。 余老大很是惊讶于自己这么一吼之下的魄力,颇有些得意地走了进去,准备放一波水。 他在小便池晃了一下,想想还是没有勇气在众人面前脱下裤子,于是便钻进了小隔间里,吹着口哨便开始放水。 心满意足地解决个人问题之后,余老大还很人性化地提出来问:“你们,这么些个汉子,有要解决个人问题的吗?” 黑衣人们心中还有些怵怵的,纷纷摇头。 余老大又吹着口哨走了。 他前脚走,后脚那两个嚷嚷着“老虎凳”和“白绫”的两个黑衣人顿时被其他兄弟们无声地给揍了一顿,大家一个个压低了声音小声地骂道:“嗯?老虎凳?嗯,上吊?” 这边儿,常老大仍旧被绑着,另外两个人稍微好一些。 这三个人都被安排坐在了沙发上,余卿卿端了个板凳坐在了一边,身旁是手拿纸笔的余其凌。 “准备好了吗哥?”余卿卿扭头问道。 “小妹且放心。”余其凌开口温吞笃定。 “咳,那我就正式开始了!”余卿卿点头,她坐在高高的板凳上,两脚碰不着地,只能一下一下地晃悠着。 小姑娘穿着粉嫩,头顶的小啾啾软萌可爱,脸上也是甜美而又稚气的笑容。 当然,这灿烂的笑容在常老大等人眼里看着就不怎么可爱了,而是相当的可怕。 因为这小丫头说了要给他们吃比巴豆还要强十倍的泻药,甚至就在刚刚,她直接让人将这药粉拿了过来,当着他们的面倒入了水中,充分搅拌后,又是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将水杯举到了他们面前,“接下来,是要对你们罪证具体采集的一段过程,倘若你们回答的,有半点不真诚的地方,那么,我一点儿也不介意你们能为我们山上的田地沤肥资源多添上一些贡献……” 旁边围着的村民皆在听懂后都发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声。 这笑声,可以说是彻底惊吓到了常老大。 他,清水村漕运码头叱咤风云了十多年的黑帮老大,黑白通吃,何人不畏,可不曾想,他竟然有朝一日能被一个小丫头威胁至此,而自己,却没有半点与之反抗的心思! 因为他真的,一点,也不敢想象,自己一身那什么的样子!他宁愿被绑在木囚车里游行示众,也不想在这么一群笑声诡异的村民面前,拉整整一裤裆的米田共!! 他无力地低下头,“我招,我全部都招。” 于是,常老大便将自己带领着一行人,如何划着船在原本是村庄的地方处处打探,如何在山头里发现隐藏的村民们,如何提前布置好骗人的巨石把戏,又是怎么利用村民的敬畏之心,大量地搜刮粮食。 余其凌下笔飞快,字也是写得飘逸流利,反正以余卿卿那看得眼光,就是好看到了极点,一点不像是一堆黑社会欺诈村民的罪状文书,而像是在写一篇洒洒洋洋的锦绣文章。 “咦,话说,虽然你们的骗术算是高超,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好骗,你们这几趟下来,就没有碰到识破你们的村民吗?”余卿卿听着常老大“无往不利”的战绩,一边感慨着古代人就是好忽悠啊,一边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唔……”常老大一下子噎住了,黄护法,也就是现在的黄小弟,插嘴道:“自然是有的,我们来你们这儿的上一座山民就没有相信咱们。” “是的,而且那一山的村民,虽然说是去山上躲避洪灾了,过得也不像你们那么的好,但是跟其他的山头相比,也算是相当不错了!”小木匠也开口了。 余卿卿颇感兴趣,“你们说的山头和村庄,大概位置是在是哪儿?” “那个村离你们这个地方略微有点远。”常老大解释道,“我们预先探查了,那个村子里的山民混得很是不错,因此大家也格外小心翼翼地准备了一番。” “不料等我们跟着小赵去山脚下找他们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那村子的山民原本很相信我们,还有不少一见到我们就跪了下去,显然平时就很相信这些神啊鬼啊的事儿。可没想到,那个村的村长很快从村子里请来了一个老婆娘。” “老大,其实那婆娘也没有多老。”黄小弟插嘴道。 “闭嘴!”常老大没好气地吼道。 他又继续开始诉说内心的不满,“那个婆娘,不知道是有什么特别的本事,上了三炷香之后,就整个人神神叨叨的开始发抖,然后停下来后,就直接说我们是骗子,还说要速速将我们赶走!” “那些村民也不知怎么回事,特别相信那个老婆娘的话,就连一个之前对山神大人五体投地的老头子,都立刻从地上跳起来,还从地上捡泥巴往我们身上扔……” “哈哈哈哈哈哈!”村民们都笑了。 “那是什么村啊!”余卿卿总感觉这事儿听起来似曾相识。 “离你们这村子有点儿远。”小木匠回到,“因为被他们很快的识破了,可是他们并没有来抓我们,而是直接赶我们离开。” “对,而且我还记得,那个婆娘临走前还咕咕唧唧了一句,说咱们逍遥不了多久了,这场闹剧很快就会结束了云云之类的话。”黄小弟默默补充了一句。 常老大听到了之后,顿时气得用肩膀撞了一下黄小弟,“你听到了这话,怎么没跟我说!” “我……我这不是,主要是,当时我也不相信她的话啊!没想到这婆子随口几句竟那么准,不光猜对了我们的来意,还能成功说对了咱们的事儿,看来以后有机会要去找那婆子算算命啊。”黄小弟解释了两句之后,又开始没头绪地琢磨着以后算命的事儿。 有的村民听了这话,那真是哭笑不得。有的村民却伸头问了,“你们见那婆娘的时候,有没有听到别人面叫她什么,是不是木娘?” “没错,没错!我听到村长管她就叫做木娘!!”黄小弟回想了一下之后,就兴奋地说道。 “嚯!”不少村民听了这句肯定的话之后,就发出了感叹声。 余卿卿似是也想起来这木娘的传奇故事。 之前为了替自家的特异之处立一些奇幻而又合理的名头,自己家就借用了那个木娘的套路。 那个神婆也算是十里八乡中比较出名的存在了,就连自个村里,都有些人去她那儿问过事儿,而且听说,木娘家的仙家灵验得吓人。 这时候听了常老大一行的经历,大家是既觉得惊讶又觉得好笑。 老余一家却是偷偷对视了一眼,听常老大说这村子的人混得还算不错,按照他们的推测,这个木娘铁定也是提前预知了洪水的事情,也肯定有提前鼓动村民们搬家伙上山躲避洪水。 至于其他村子,那就不太好说了。 在常老大的描述,以及余其凌的“罪状记载”中,余卿卿算是对他们县城周边村庄如今的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怎么说呢,虽然平日里,山间村野里的生活自然是比不上县城里的,可是这一场洪水下,被逼上了山头的各处村民们,虽然没有县衙的扶持,可自救能力和适应能力也还算是可以了,看常老大他们四处行骗还吃得膘肥体壮的模样,大概……算是混得相当不错了呢!! 第二百三十一章 放虎归山 很快,之前被凌墨两人绑上的几个“助犯”也被拎了过来。 两个护卫动作潇洒果断,凌墨还对余卿卿偷偷比了个唇语,余卿卿很快看懂了,忍不住笑了一下。 最后一步,是将漕帮的人挨个叫过来,询问了一下大致的情况,核对一下罪行,然后又特地登记了一下大家的个人信息,并将码好的罪状纸往人面前一搁,示意他们一个个地按手印画押之后,便又送了回去。 每个人按下手印的表情都有些紧张。 余卿卿道:“我们这儿不是官府,也没法给你审案判罪,这张纸上写的,都是你们这一帮子人这些天做的错事儿,过几天我会让村里人将你们重新送到县城里,听候县令大人的审令……不过呢……” “不过何事?”黄小弟听出来小姑娘口中的转圜之地,有些兴奋地抬起头来。 “实话与你们说,咱们余家跟县令老爷也是多少有点儿交情的,些许也能为你们说上点儿好话,从轻判点儿罪行,不过呢,这一切就取决于你们这几日的表现了~~” 常老大原本挺得意于自个与县城巡检的关系,之前还用这个威胁了余家人一把,可听这小村姑轻描淡写地说出来,自家与县令大人有交情的话儿时,不由有些后怕。 他难得放轻了语气,“如何表现,还请姑娘教教我。” 余卿卿点了点头,眯起了眼睛又笑了笑。 她转头拉起余其凌的手,并不打算再继续管下去,而是将这事儿交给其他人来做。 “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回头我会找专门的人过来帮忙,而你们呢,就好好把这几天在附近各个村里的情况汇报一下,整理成册,想必县令大人在看到这册子的时候,心情也会愉悦几分……” 常老大听着这主意后,眼睛亮了几分。 这小村姑年纪不大,虽然恐吓人很有一手,但也着实是聪明,如此快速就给他们出了个戴罪立功的好点子。 “但是呢……”余卿卿又回过头来,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你们这么多的人,我们村子可不会让你们白吃白住,不然那跟被你们骗了有何区别?自食其力都懂?看你们也都是颇有本事的,过会就一起去山后头捕猎去!” 这话说得漕帮几人也是无力反驳,黄小弟忙将脑袋一低,天!这小姑娘可真是厉害,她怎么知道自己方才还想着在这个村里蹭吃蹭喝几天也不错,哪怕手上拴着个绳子。 确实,这时候,要是能有这待遇,他被栓个十天半个月……那也无怨无悔! “这这……咱们对这儿也不算熟,怎么打——”黄小弟话还没说完,就收到常老大的瞪视。 常老大一脸痛改前非改过自新的模样,沉声道:“小姑娘说的是。” “至于你——”余卿卿指了指没了扩音器后显得身材格外矮小的赵小木匠,“能看出来,你也算是个不错的手艺人,打猎什么的怕是不适合你,你就留下来帮我做些东西!” 在余卿卿看来,这丫可是难得的技术工种,其他人都跑了没事儿,这个人倘若能留在村子里帮她琢磨一些东西,那这一波也算是赚到了!再者,只要把“山神大人”控制在余家,这些糙老爷们再想在附近山头村子里掀起什么波浪也难。 黄小弟听了,想说话,又被常老大给瞪了回去,他忍不住无声息的龇牙咧嘴,半是羡慕半是嫉妒地瞥了小木匠一眼。 在余卿卿的示意下,漕帮一众人又被解开了绳索,依次押出了村外,甚至还把一行人的武器还给了他们。 黄小弟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许多站在山门前抱胸看戏的村民,感觉有些不敢置信,他低声问自家老大:“咱们这是真的要上山捕猎去了?” 常老大重重地哼了一声,“少废话!”他拍了拍黄小弟的脑袋,心想自己怎么会收了这么蠢的一个小弟! 他的眼神警惕地朝着周围的村民们扫视了一圈,又看了看人群中站着的凌墨凌影两人,心知这两人怕是真有什么本事。 而其他的村民,人再多,不过是一群普通百姓而已。方才是因为地方太小,人又多,他们漕帮的兄弟们才会被打尽。 可现在呢,他们这一群人,若是真四散着跑开,这些村民定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等回头再找上来时留下的船,这群村民只能在岸上看着自己离开! 常老大摸了摸怀里揣着的些许银子,正是从之前的村民供奉里偷偷留下来的。 他心中冷笑,心道方才那个小丫头虽然看着机灵,可终究是没有成年人的狡猾与机智,也不想想她这么做,粮食是省下来了,可又与放虎归山有什么区别! 即便是留下了手印和罪证又如何,县城里如今自顾不暇,县令老爷定不可能分身来抓他们这些人。 而他,只需要在泄洪渠修好之前,偷偷以流民的身份逃到别的县城里便可,到时候,什么海什么鱼跃,什么天什么鸟飞,有了这些银子他照样能活得逍遥自在! 老余上前对漕帮一众人等道了一句,“半个时辰后,记得带东西回来。山里头野兽不少,注意安全。”说完就扭头走了,仿佛毫不在意众人的去向。 村民们有些看热闹的,还随几人朝外走了几步,却并没有再跟上去,还有些则转头进了村子里,回家,该做啥做啥,大上午的,白看了一场热闹哄哄的表演,有趣!不亏! 常老大一边领着兄弟们呼啦啦朝着山上走去,一边却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凌家的两个护卫。 凌墨凌影两人,一人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身旁的剑,一人漫不经心的看着自己的脚尖。 常老大眼珠子转了转,绕着村子的围墙朝山上走去,待消失在众村民的视线之外后,他忙挥手,低声对自己的兄弟们说道: “眼下这个情形我也就不多说了,这村的人虽然看起来还算聪明,可还是对咱们太大意了些。实不相瞒,老大我这就打算逃离这个山头,你们若是也有想法的话,便跟我一起去找之前的船。” 第二百三十二章 梅开二度 剩下的这群人互相打量了几眼,有的上前打算随自家老大一起坐船离开,而有一些人则顿住了脚步,支支吾吾道:“对不住老大,我……我们不想再这么骗下去了……这村子挺好的,大不了就回县城干活呗!” 常老大只能点了点头,面上带着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哎!你们!”没啥志气啊这!扭头就走,朝着之前坐船来的方向跑去。 黄小弟也忙抬脚跟去。“小赵,小赵还在那余家……” “管他做甚!”常老大很是想得开,丝毫没有甩下“山神大人”的犹豫。 令常老大欣喜的是,隐蔽的山脚下,他们之前划过来的几艘小船和上头的桨都还在,并没有被村民们发现并收起来。 他先一步跳了上去,挥手朝后头示意。黄小弟紧接其上,黑衣人们陆陆续续也跟了上去。 不远处,依稀传来脚步的声音。 黄小弟左右一个探头,笑了,正是姗姗来迟的村民,为首的是那两个看似武功不错的护卫。 他用桨朝着岸边狠狠一撑,小船因为反作用力飞快前行了好一大段距离。山上的村民们,连着几个不愿意离开的兄弟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几艘小船离开。 黄小弟的得意掩不住了,他举了举手中的桨,“嘿嘿!!” 有些村民急了,忙看向凌墨凌影两人。“这就让他们跑掉了!?” 凌影挑了挑眉,而凌墨正抱胸打量着,不紧不慢地说道:“别急,你们看……” 只见不远处,那几艘麻绳编绑在一起的小船在水面上荡荡悠悠地行了一段距离后,似乎突然承载不住了似的,“哗哗”两声,几艘小船同时散开,随着几声“哎呦卧槽”,船上那些人纷纷掉落水中。 “……哈哈哈哈哈哈哈!”看到这反转的村民们先是惊得说不出话来,不一会儿后一个个又前仰后合地笑了起来。 水里那群黑衣人一个个在水里挣扎着,好在他们原本都是漕帮出身,水性也好,镇定下来后很快就找好状态,一个个地朝着岸边游去。 上岸的常老大一身狼狈,很快又被几个村民给按住。 他愤怒挣扎着伸出了一根手指,指着凌墨凌影两人,“你们,你们耍诈!” 凌影微微一笑,拍了拍腰间的刀,示意村民们将这一伙不老实的人重新带回村里。 余家大院里。 老余看着刚刚离去没有多久就又折返回来的一行人,大部分还一身湿答答的,十分挫败的模样——光从黄小弟那两撇没精打采的小胡子就可以看出来。 “怎么,让你们去山上打猎,结果一个个下水捞鱼去了?”老余忍不住问道。 “噗!”听闻热闹而又牵着哥哥走来院子里的余卿卿笑了,她与凌影对了个眼神,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是梅开二度呢!” “哈哈哈哈!”听懂的人立刻就笑了,听不懂的人仍是一头雾水。 原来,早在凌影凌墨两人出去探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行人留在山边隐蔽处的船只,一向很有经验的两人,顺手就将船上的麻绳划了几道口子。 回来时,凌墨还用唇语跟余卿卿告知了一下。 可以说,这眼前的一幕,几人早有预料。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余卿卿心中暗笑。 她大摇大摆地走到常老大面前,语气欠揍:“咱们这儿地广人稀,不像县城,山下的水质也还算干净,你们一向是在江水边忙活惯了的,要是想捕鱼的话也可以……编个网也是好的,没必要亲自下水呀!瞅瞅你们这一身衣裳给湿的!哈哈哈哈哈!” “你!”黄小弟只觉得这小姑娘是故意嘲讽他们,没看她嘴角的笑都快飞到颧骨了吗! 下一秒的话更让黄小弟坚信这小丫头是个恶魔,“不过,湿都湿了,不如你们这就继续下山捕鱼!正好我也想换换口味~~” 说罢牵着凌哥儿,转头走了。 村民们不太懂余家在卖什么关子,但是也还是很乖巧地将这些人又送出了村外,顺便还递给他们两个桶,说是装鱼的。 再次重获“自由”的湿漉漉的众人看了眼被掩上的山门,不敢置信地互相对视打量了几眼。 常老大眉头拧得老紧,他摸了摸胸口藏着的银两,心下安定了几分,语气坚定:“既然水路走不掉,那咱们从山路绕走也行。这山后头连着不少山脉,我就不信绕不出去!” 黄小弟:“咋?还要逃?咱们这一身都是湿的……” 常老大:“此时不跑,过两天等着被他们扭送官府吗?” 有几个兄弟开口,“老大,咱……咱们几个就不跑了……”他们突然觉得县城也挺不错的。 黄小弟也有些犹豫了, 他发誓,并不是自己不够相信自家的老大,只是此时的他——多少有点饿了——甚至开始琢磨着过会是炖鱼汤还是烤了吃好呢…… 常老大是个果断的男人,他没有多说什么,让打算留下来的那些人,把身上的火石、匕首以及存下来的些许干粮都交给他,便带着众人朝着山头的另一个方向跑去。 是的,谁都不能阻挡——他对自由的向往。 这次又有一小半的小弟选择留了下来,他们朝着跑走的一行人张望了两眼,拎着桶往山下走去。黄小弟纠结了几秒之后,咬咬牙,一跺脚,还是跟着自家老大跑走。 这十来个人打算靠村子边绕一圈,朝西南方向跑去,那后面还连着几座山脉,运气好的话碰到个小村庄,简单打劫一下就可以补充到足够的物资,运气一般的话,也能捡些果实捕点小动物…… 运气不好的话…… 就比如现在—— “啊啊啊啊!!卧槽!!蛇!”黄小弟吓得一个后仰摔到了地上,只觉得今天是他活那么久、最惊心动魄的一天。 第二百三十二章 “深谋远虑” 今日余家的晌午饭要比往常要晚上一些,可毫无疑问,人是前所未有的多。 除了几位先生,还有赵小木匠,以及几个“临时叛变”的黑衣小弟们。 先生自然是请入上座的,而那些小弟则不一样了,余李氏对于这些人仍旧心有余悸,虽然是省下来了她的宝贝鸡崽,但是耗费的粮食依旧十分“可观”——是两桶鱼也抵消不了的心痛感觉。 “为什么要把他们放走?”几个秀才在余家几个小孩绘声绘色的描述中,知道了今天上午村里发生的事情,不由觉得又是好笑又是困惑。 “古有诸葛孔明七擒孟获,今有小妹三捕山贼。”余其凌总结道。 “哈哈哈哈!没错!”余卿卿拍手笑道。“这些人……两个字总结:欠虐。” 已经完成任务的赤练蛇提前一步回到了余家,它没有选择去主堂吓那些凡人,而是直接绕到了灶房,卷走了属于自己的吃食。 不一会儿,余家大院门外传来骂骂咧咧的声响,是一群吃饱饭足的村民正簇拥围观着那群逃到一半就被赤练蛇吓得屁滚尿流跑回来的黑衣人。 这些可怜的男人们不光浑身湿漉漉的,衣服上也沾满了在地上翻滚打爬的泥土痕迹。 “他奶奶个腿,这个山头不是有鬼,就是跟我犯冲!”常老大恶狠狠地说。 “呜呜呜呜……”黄小弟已经不会说话了,他发誓,绝对不会再动半点跟自家老大逃走的心思了。 一行人冒冒失失冲进了院子里,余家人也没拦着,主要是大部分的人都正准备吃饭,就连常老大曾经的那一部分因胆怯而选择留下的小弟也一样,余家人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几排长长的桌子,在院子里,虽然有些简陋,但是显然比此时的常老大一伙子人看起来要体面许多。 “唔唔唔唔!!”黄小弟捂住嘴巴,想嚷但是嚷不出来,他朝着一处角落指着,眼神里是满满的恐惧: 方才还在路上拦截住他们并将他们狠狠戏耍一番的巨大蟒蛇就这么淡定地从院子里穿过,与他简单的对视了一眼,巴掌大的瞳孔里是毫不掩饰的恶意。 还有一点点的得意。 然后就这么消失了,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看见。 “哦。”刚刚还一脸贱笑说这些贼人“欠虐”的小姑娘,转头看到了门外的那些可怜人,跳下了板凳之后,小姑娘噔噔噔地跑到他们面前,一脸歉意地说: “大叔们,对不住了,虽然我知道你们已经很努力了——” 桌上的人们,尤其是老余夫妻俩,被自家姑娘莫名其妙的咏叹调给整乐了。 但是常老大等人的脸却更黑了。 “但是,从大家伙空无一物的手可以看出来,你们什么猎物也没有带回来。我们余家虽然有点多余的粮食,可是绝对不会去用它们去养无用的人~所以……” “呵,所以你们就先饿着。”凌墨毫不留情地开口。 余李氏带着媳妇和孙媳妇从灶房里将饭菜一一送了进来。 方才那大蛇探头进来的时候,可把几人吓得不轻,尽管青丫头提前打点好了,并让她们专门做了一份吃食留给这条蛇。 可余李氏在看到这条声称一直在“冬眠”却还是时不时来蹭吃食的蛇的时候,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余卿卿为此还特地做过这个老人家的思想工作,她十分轻松地对余李氏说道:“咱们余家大院在山上,地方大,人也杂乱,有条通人性的巨蟒当护院也是很不错的呀!” 余李氏只能点头表示赞同。 而与此同时,她还接受了余卿卿的又一波洗脑。她道: “咱们以后肯定是要去县城里面做生意,同样也是需要不少护院的,我看这个常老大也算是个胆大心细的人物,手下还自带那么多小弟,咱们可以提前栽培一下——” 余李氏虽然真的不懂,她这个年方八岁的小孙女到底在想什么,可结论是她每次突发奇想之后得到的结果,都还算是不错。 余李氏只能捏着鼻子答应给这群人也准备些许的吃食,当然,肯定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好。最后还狠狠地奚落了自家孙女一句:“咱们余家所有的孙子加起来也没有你的事儿多!” “主要是有咱奶宠着~”余卿卿厚脸皮地说道。 余李氏很无奈,无奈的结果就是她将那些准备的“相对粗陋”的吃食一个个地拍在那群前漕帮后山贼的人面前时候,这些汉子们一个个既怂又呆地缩着脑袋不敢吭声。 毕竟他们还记得上午刚刚发生的一幕:这个身材圆滚矮胖且十分英勇的老太太曾经以自己的身躯去接刀刃,最后还结结实实地将自家老大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大家伙心满意足地在常老大为首的一众人等眼巴巴的渴望中吃完了午餐,包括院子里的那几个黑衣“背叛者”,黄小弟一脸憋屈地来回打量着,似乎在后悔之前就应该及时收脚,跟着这几个人一起去乖乖的捕鱼,又或者是早在一开始就不应当上了他家老大的那条贼船。 饭后,魏小秀才被留下了。 这个身姿清朗的小秀才在穿上余家额外准备的面料厚实的长袍,以及系上了一根同色腰带之后,看起来格外的俊俏。 面容稚嫩,但是神态又像个成年人,故作老成持重,怀里总是揣着一些书,看起来还挺有教书先生的架势。 因此村里的小毛头们很是敬仰这位教他们的小先生。 老余表现得……明显很喜欢他,早在一开始见到他的时候,就没少跟这个小秀才打趣,坐船时候更是把他个人的全部信息给套了个遍。 他偷偷对吴氏说过:“这小孩挺单纯的,虽然无依无靠,但是很懂事,还很安静。” 吴氏:“确实,跟咱家闺女完全两样,而且还是个学霸。” 老余又道:“我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 吴氏:“确实,我觉得等这场灾过去后,咱们可以继续扶持他往上读书。” 老余:“不不,我说的可造之材不是这个意思。” 吴氏:? 老余试探道:“听说咱们这个古代,还挺流行童养媳之类的,你说要不要考虑——给咱们家丫头也找个童养夫什么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 乱点鸳鸯 一直心不在焉应和着老余的吴女士:“……” 她忍不住狠狠翻了一个白眼,“你确定你穿越过来的时候没有漏掉什么吗?比如你的大脑?” 老余连忙试图通过统一战线来解释他的想法。 “别跟我说你没想过咱家闺女以后的婚姻大事!” 吴女士点点头,“我当然想过,不过那是咱们穿越来之前的时候。而此时咱们家的卿卿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八岁孩子,不管是从她短的可怜的腿还是她逐渐弱智化的言行举止来看。” 老余觉得他媳妇有时候说话还是挺毒的,也挺一针见血的。 “但是……”老余仍旧尝试改变什么,“不管怎么说,咱们闺女总还是要嫁人的。” “嗯,然后呢?”吴女士又恢复到之前漫不经心的模样,一边忙自己的事儿,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倘若卿卿听到你在她不到十岁的时候,就一直心心念念将她嫁出去,啧啧,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啊!” 老余认真道:“不,恰好相反,我想给咱家姑娘招个夫婿。” 吴女士:…… “最好是没啥特别背景,但是心性正直善良,有没有潜力倒不是很重要,主要是老实简单以及——” “好把控?”吴女士接嘴道。 “对!”老余心知他家媳妇终于t到了他的点,得意洋洋地笑了,“哦,对了,还有,要长得帅。” 吴女士眼神中闪过一丝挣扎,“可是……咱们难道不需要适当保证……自家姑娘自由恋爱的权利吗?” “你觉得等咱家姑娘到了年纪时候,这个时代的准则会允许她接触各种各样的外男然后去寻觅属于自己的爱情吗?你怕是古代言情小说看多了!” 老余逐渐占据上风,语气像个真正的一家之主一样,“说实话,我倒是挺庆幸咱家姑娘穿来这儿时是现在这个年纪,倘若再大点,那麻烦可就多了……” “咱们村里说好听的是纯朴,不好听的,那就是落后,在男女方面避讳也不如城里多,可是你看袁家,袁家那几个姑娘,尤其是金钗嫁来之前,包括她们家剩下的到了待嫁年纪的那几个姑娘,几乎是很少在村里走动了……” “是啊!”吴女士被说动了,“慈母”之心爆棚:“如果咱家卿卿也像她们那些姑娘一样天天被绑在家里,不说她自个怎么想的,我心里都感觉可不得劲儿。” “是的,没有那个现代来的父母能看着自家姑娘这么的惨。” “所以,我宁愿早一点给自家姑娘挑一个夫婿,然后呢,对这个小伙子,当然最好是趁他还小的时候,灌输一点点与众不同的思想——” ”比如说:要宠着咱家姑娘,让着咱家姑娘,不要拦着咱家姑娘做她想做的事儿,简单来说就是——给卿卿她想要的自由。而不是以后任凭她嫁到男方家,束手束脚地,在封建礼制的迫害荼毒下生活……” 老余摸了摸下巴,一字一句地说道。 “太损了,太损了。”吴女士只觉得自己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搓了搓胳膊,“所以,你相中了……魏小秀才?他家祖上这是倒了多少辈子的霉啊!” “怎么能这么说呢!”老余立马反驳道,“咱家闺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还捞的一手好钱,谁娶了她那是祖宗十八代冒青烟好吗!” “可我还是觉得你在乱点鸳鸯谱。”吴女士能理解自个老公在疼爱女儿上的“深谋远虑”,但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照这样说,凌哥儿才是最合适的……”她嘟嘟囔囔道。“你也看到了凌哥儿宠咱家卿卿的那个劲儿,绝对是说东不舍得往西的,没错,不是不敢,而是不舍得。” “这不……”说到这个,老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也不是没考虑过,可凌哥儿虽然现在沦落到和咱们一样——” “咱们一样?咱们怎样了?”吴女士又翻了白眼。 “这不是重点,主要是凌哥儿的家世背景可不简单,上下还有两个会派杀手害人的叔伯,别看凌哥儿描述的轻描淡写,那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小事儿……那种世家官场上的是非斗争,实在是沾染不得的……我宁愿咱们家一辈子都缩在一个小小县城里,平平安安就好。” “……”不得不说,吴女士再一次被说动了。 “而且他俩年纪也差了不少……”老余补充道,“虽然凌哥儿是真的好看,十二分挑不出来瑕疵的好看,绝对是咱家姑娘喜好的那口儿,要是在现代,我是完全支持咱家姑娘去追凌哥儿的,毕竟从长相来看,他是配得上咱家姑娘的——” “噗,说得好像你家姑娘是个不得了的公主似的。”吴女士又开启嘲讽模式,“而且年纪大怎么了?穿来之前你不也比我大九岁?当时追我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说什么男人年纪大了好,退休工资领得早……” “打住打住,媳妇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学医的读书时间长,我那不是一通硕士博士下来,等反应过来时候,突然就三十多了嘛……” 老余忙伸手揽住自家的“小”媳妇,“现在咱们可算是齐平了,可能老天爷也是帮助咱俩找回曾经逝去的青春!” 吴女士回了他一对白眼和一个结实的胳膊肘。 鉴于以上老余夫妻俩之前的私密讨论结果,在其余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之后,此时,被留在主堂里的魏小秀才在对上这对“心机”夫妻的时候,只觉得莫名有些紧张,且坐立不安。 余卿卿一无所觉,她和凌哥儿正在一旁的沙发上,因为吃得太饱而靠在自家大哥的身旁,小声嘟嘟道自己的小肚子撑得太圆了都快要走不动了之类的话。 余其凌听了这话之后,想了想,看了自家小妹一眼,语气中透露出些许的谨慎:“要不要……哥哥给揉揉?” “好呀好呀。”余卿卿立马笑着答应,大眼睛眯起,不放过任何可以占自家大哥一点便宜的机会。 “好。”余其凌没想到小妹答应得如此爽快,但是想到他的小妹一向是这样的没心没肺,便也微微笑,伸出手,帮她轻轻的揉着肚子。 余卿卿舒坦地闭上了眼睛,哼唧了两声,没看到她哥看向自己的眼神是多么的专注,以及温柔。 另一个桌上,老余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魏小秀才扯着闲话。 为了不让这个小伙子紧张——吴氏心道:他还是初中生的年纪呢——她缓缓站起身走到一边,装作一副正在收拾东西的样子,实则竖耳听自家老公和可能会成为自家“未来女婿”的男孩对话。 说实话,她还是觉得老余太着急也太果断了点。 而且这招也太损了,吴女士的良心有些许的不安。 想着想着,她眼角余光瞥到了挨在一起一无所知十分和谐的兄妹俩,自家姑娘正像个被挠肚皮的小猫咪一样斜倚靠在凌哥儿的身上,而当看到了凌哥儿伸手给自家闺女揉肚子时的那个眼神,吴女士心下突然微动。 她总觉得凌哥儿这些天变了,虽然之前像是跟自家闺女闹了点小矛盾,但是两人很快就和好了,而且和好之后,那份顺着自家姑娘的劲儿更是愈发明显了。而且看向自家夫妻二人的目光也不太一样了,比之前更是多了几分亲昵,以及敬重。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家三口的马甲早已被掀得半点不剩了。 老余在边上却认认真真与魏小秀才讨论起下午怎么将新来的那一批“山贼”提供的信息记录在案,整理成册的事儿。 正好小秀才下午没有课,用老余的话来说,这孩子人年纪虽小,但做事有条有理,字也写得相当好看,很适合当文书。 自个闺女挖的坑,老余自然要负责给埋起来。两个人低声絮叨了好一会儿,直到余卿卿在她哥的怀里睡着了,吴女士也发觉自己怎么听也听不到什么“关键信息”的时候,魏小秀才起身,恭恭敬敬朝着两人鞠了一礼,眼角余光微微撇过沙发上的兄妹俩,声音体贴地放轻了许多,于是便简单告辞了。 吴女士:“就这??” 这下轮到老余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还能怎么样?” “不是……不是说见见未来女婿的吗?”吴女士压低的声音稍大了些,不远处看似在沙发上小憩的余其凌悠悠抬了眼眸,看了这两人一眼。 老余朝凌哥儿笑着摆摆手,就拉着自家媳妇出了门外,义正言辞地说道:“你在想什么呢,咱们姑娘可才八岁呢!” “不是你说……” “咱一个想法而已,具体怎么做还是要慢着看缓着来的。”这时候的老余突然又拥有了一家之主的稳重和妥当,与他家宝贝丫头有关的事儿,老余一向很慎重。 吴女士张了张嘴,搞半天是她瞎激动了。 厅堂内,沙发上,搂着自家妹妹小小的身子,余其凌轻柔柔地抚着女孩细软的头发,嘴巴却抿得死紧。 倘若是他方才没有听错的话,似乎是出现了“未来女婿”……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