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丐女小地主》 第一章世子抢锅巴? 初春清晨,仍旧寒气逼人。 吴小桐裹了裹身上四处露着棉絮,几乎看不出原色的破袄子,努力蜷缩起身子来取暖,却终究无法抵御这寒气,腿和脚仿佛已经冻僵失去了知觉,她的双手交叉着塞进腋下,却仍旧没有半点儿温暖。寒气仿佛一丝丝一缕缕钻进体内,钻进骨头缝儿里去,将她冻僵。 冻得实在睡不着了,吴小桐一边搓着僵硬的双手,在嘴边哈着气取暖,一边睁开眼睛。胃里翻搅着,饥饿成了钝痛,如今开始一下一下地刺痛起来——她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天际刚刚泛起一丝青灰。天,就要亮了,福顺酒肆要倒馊水了! 颤巍巍用胳膊撑着站起身来,一阵眩晕一阵无力,差点儿倒头栽下去。还好,她及时扶住了身旁的土墙。 扶着土墙,她仰望着灰白的天际,心中一片悲凉:当年,为了减肥刻意节食断食,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为了一口剩饭费劲心思吧!她有时候会想,是不是那会儿她太不惜福,太浪费,招来了天谴?! 天色即将放亮,吴小桐不敢再耽搁下去。将这些不合时宜的思绪抛开,她再一次拉扯着破衣烂衫裹了裹身体,拖着无力的双腿,扶着墙,一步一步,尽量快地往街口的酒肆走去。 咣当! 她刚到酒肆后门,负责打扫的老苍头刚刚好将半桶馊水拎出门来。 抹把汗,老苍头抬眼看见弓腰耷肩的吴小桐,习惯性地瞪了一眼,呵呵一笑道:“你小子今儿来的倒是赶巧,昨晚可是有一桌贵客……” 说话间瞥见浑身上下,除了一件破袄子连个破碗都没有的吴小桐,禁不住皱了皱眉头,转身回头进了屋。 吴小桐来了几次也算熟了,知道这位老苍头面冷心热,其实心肠不坏,每次看见她都会假装有事折回去一会儿,让她有机会在馊水桶里捞捡。是以,一见老苍头进屋,饿的心慌腿软的吴小桐,立刻上前,拎起桶中的木勺翻检起来。 果真是豪客,不说桶中的馊水油水厚了许多,甚至还飘着两块不大的肥肉片儿……还有好几口碎馍……咦!居然还被她找到两片巴掌大小的锅巴! 这下子,能吃顿饱饭了! 吴小桐正欢喜着,突然眼前一暗—— “世子爷,您小心着!”一人一脚跨出门来,往四下里望了望,倒退一步,回转身接引。他这一退一转动作不大,却恰恰撞到门旁的吴小桐。 本就虚弱无力,被人猛地一撞,木勺脱手,啪嗒一声,重新落回到馊水桶中,溅出一篷篷汤汤水水。一角漂亮的宝蓝绸缎袍摆上,污成一团油渍……油渍淋漓处,还有一根白惨惨的大鱼骨沾在上面,分外刺目! 吴小桐因为蹲在馊水桶旁,同样没有幸免,脸上头上同样溅了不少潲水,嘀嗒淋漓。 只不过,她完全没注意这些,她的目光随着两片锅巴,甩出去……就要掉进不远处的地沟里去! 她饿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能找点儿吃的,不能就这么没了!对于饥饿的恐惧,让她虚弱无力的身体不知哪里来了一股子力气,猛地跳起来,扑上去——伸手抢住了一块锅巴,另一块却终究没能接住,眼睁睁看着那块焦黄的锅巴骨碌碌滚进水沟里,溅起一团水花,转眼又被水流冲走了,看不见了! 呜……这下连半饱都不能了! 刚刚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哪里来的混账,竟敢冲撞世子,不要命了?” 话音未落,她的一条胳膊已经被人拿住,同时一只脚踏在她的背上,让本就俯趴着的她彻彻底底来了个五体投地,连头脸都贴到了地上,分毫转动不得! 背后一脚力道极大,她的脊背险些被踩断,多日饥寒虚弱的身体也承受不住,脊背剧疼的同时,嗓子一阵腥甜,一口热流冲出来,她咬着牙又咽回去大半,却终究有一线血迹顺着嘴角溢出来,蜿蜒而下。 一阵苦笑,一阵悲凉…… 就这么结束了,不知道能不能再回去?!或者,再给她一回重活的机会?! 不,她不能就此放弃!也不能就这么着认怂! 咬咬牙,吴小桐勉强翻着眼睛,艰难的从眼角里看上去,看到的首先是一个锦衣玉带的少年! 枫红色掐海水云头牙丝边儿蜀缎直身锦袍,同色腰带上挂着荷包、扇袋、香囊……脖子上的嵌宝赤金项圈儿璎珞辉煌刺人眼目……十四五岁的少年,锦衣华服,眉目如画,仪容俊美,气度不凡。就那么淡淡地站在几步开外,看着她被踩在地上挣命,目光淡然,神色平平,没有一丝儿波动…… 哈,还真是一枚漂亮又冷血的小柿子! 世子可是公侯、王府里的公子才能有的称呼,只不知这枚柿子是那棵柿子树上的?闲着没事,怎地跑到这小镇子上来了? 她收回目光,略略喘息了一瞬,努力挤出一句话来:“还我锅巴来!” 努力说出这话的同时,她稍微能动弹的右手往后一翻,竟以一种极诡异的角度翻转过去,五指聚拢成鸟喙状,猛地戳向身上那人的膝盖窝! 人体有许多隐秘的点,有的能够让人瞬间剧痛,有的格外脆弱不堪一击……膝盖窝稍偏下的位置,不算神秘,恰是一个极好的袭击点,出其不意地击中,以极少的力气,就会令人站立不稳,扑倒或者跪倒。 那人踩在吴小桐身上,万万没想到,脚下这个鼻涕虫一样的小乞儿,居然能够将胳膊翻转到这么诡异的角度,半点儿没防备之下,就觉得一条腿倏地一麻,往前一个趔趄冲出去,连忙伸出双手扶住墙壁,这才避免跌个嘴啃泥,但他脚下的吴小桐却趁机来了个就地十八滚,滚出去四五步远,手脚并用地爬了起来。 狼狈不堪地暂时逃脱桎梏,吴小桐抬手擦了把嘴角,才看清,刚刚的行凶之人——宝蓝锦缎衣袍,身形劲瘦修长,皮肤微黑,发髻高绾,英眉星目……竟然也是一名少年,看年纪不过十六七岁,两道浓眉下的一双眼睛透出惊讶恼怒,还有两颊黝黑皮肤掩不住的两片飞红! 小子,恼羞成怒了嘿! 吴小桐撇撇嘴角,眼见对方怒意更胜,却不等对方说话,转向一直没出声的‘柿子’道:“真是好一位世子爷,就是这般纵奴行凶,欺凌良民嘛?” 轻蔑地嘿笑几声,吴小桐咬一口锅巴,一边大嚼,一边讥讽道:“或者,世子爷强横惯了,连从馊水桶里捞出来的锅巴也要抢?” 第二章 且慢 一袭枫色锦袍的世子爷,本淡淡然一副看戏模样,甚至还气定神闲地轻摇着手中折扇,好一副翩翩佳公子,清贵如莲的形象,却被小乞丐一句话打破! 他亓惟孝是什么身份,拥有最正统的皇家血脉,父亲景王乃是当今皇帝嫡次子,他则是景王府嫡出又唯一的儿子!论起出身来,也就比嫡长子出身的太子一系稍逊罢了! 这等金尊玉贵的身份,哪怕如今天下动荡,烽火四起,也少不了他顿顿金莼玉粒,玉液琼浆,又怎么会去觊觎那一块从馊水桶里捞出来的锅巴? “你……我……”满脸愤懑地开口反驳,可挤出两个字来,却竟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只能一甩衣袖,转身冷哼道,“哼!” 看他这般气急败坏又憋气的样子,之前的忿怒突然就散了大半去。欺负这么个从小养在温室中的小花骨朵儿也没什么意思! 吴小桐有些意兴阑珊。将最后一点儿锅巴放进嘴里,连指缝里残留的一粒米都没浪费,舌头灵活一卷,扫荡干净。 胃中不再空空,让她稍稍好过了些,心情也好了不少。她拍拍脏兮兮的手,很是大度地挥挥手,站起身,笑嘻嘻道:“算了,小爷我大人大量,就不计较啦!” 回转身就走,又小小声嘀咕道:“……被狗咬了也不能咬回去不是……” 她这话说的声音很低,离得远一些的世子没有听清,那蓝袍少年却离得近,几乎是一字不落地听了个清楚。 出门遇到狗?直接冲突的是他,他岂不成了狗? “你说什么?”蓝衣少年性子本就火爆,年纪轻轻还没学得太多隐忍,博然而怒之下,伸手就来拿吴小桐的胳膊。 吴小桐这一次却学了个乖,身子一转一滑,细瘦的近乎芦柴棒的手臂,躲过了蓝衣少年的一抓!还没来得及高兴,那少年显见的身手更快,眼中微微惊诧闪过,另一只手迅疾而出,恰恰截住躲避的吴小桐,将她的手臂扣住,随即毫不迟疑地将她的胳膊往后一拧。 吴小桐不敢硬抗,只能顺着劲儿背转身体,却仍旧感到胳膊肩头一阵生疼。 怒气再聚,她却不敢再挣扎,只大声质问:“什么说什么?我一天一夜没吃饭,好不容易得了两块锅巴还被你弄丢,只能继续饿肚子,甚至可能饿死……谁让你是富贵公子,我是小乞丐,我惹不起你,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想怎样?” 扭着头看了看蓝衣少年,顺带着扫了那边的世子爷一眼,吴小桐多少有些丧气道:“难道你们还要看着我挨饿,饿的满地打滚儿,饿的奄奄一息,来供你们取乐?……” 有些少年叛逆淘气,还真难说会在无心中做出什么恶事来!说着说着,吴小桐自己也说不下去了。 还真是流年不利,已经沦落成小乞丐来掏馊水桶充饥了,居然还遇上这俩不知世事的纨绔……这些生在温柔富贵乡的贵公子,自小高高在上,被人捧在云彩眼里,怎么会在乎一个卑微小乞丐的生死?就是不知道,他们会用何等手段待她……命人打一顿,怕是最好的了!或者直接捆了手脚扔进河里…… 刚刚蓝衣少年不过是听到吴小桐的嘟哝,不忿之下将她捉住,还真没想对她怎样。捉住吴小桐之后只来得及问了一句,就被吴小桐一顿连珠炮似的反问给问哑了,一口怒气憋在心里,吐不出咽不下,只将一张黑脸涨成紫红,唯剩一双虎目瞪得滚圆,恶狠狠瞪着手下这伶牙俐齿,心思狡诈的小乞丐! 明明满腔怒气,想要打一顿解恨,却又被挤兑的下不了手。他自己也没有察觉,之前气焰嚣张,诡计多端,还似乎会两下子的小乞丐,这会儿垂着头,软绵绵地任他处置的模样,还真是有些可怜!让一贯大大咧咧的他都不觉中生出一抹不忍来! 本来一手扭着吴小桐的胳膊,一手按着吴小桐的脊背,不知不觉中,放轻了力道。 突然觉得手下这个小乞丐似乎成了烫手山芋,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她,习惯性地,他抬眼望世子那边看过去。 世子刚刚的薄怒已经退去,这会儿也察觉到了一抹异常转回头来,恰接上蓝衣少年望过来的目光,看清少年目光中那抹类似请求的东西……咦,胡达这楞头青惯爱打打杀杀,呼喝畅快,啥时候也学会了惜小怜弱? 淡然的目光中划过一抹兴味,枫衣世子目光微转,再次落在那瘦弱肮脏的小乞丐身上。 刚刚还伶牙俐齿,狡狯奸诈的小乞丐,这会儿被拿住,终于失了嚣张,收了爪牙,垂头弯腰,蜷缩成小小一团……嗬,若不是见着了之前的模样,还真是容易被这一副猫儿般的可怜模样给骗过去!……倒是个有趣的! 由这小乞丐,不免又想及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大好的天下,如画的江山,竟是处处饿殍,步步匪乱,四处流民,遍地狼烟……刚刚小乞丐所言有物,心思伶俐,想来之前也是良家子弟读过书的,如今却孤身流落至此,靠捞馊水果腹…… 此子虽说狡诈奸猾了些,终究并无大错,言语间虽有不敬,却也没必要较真儿。罢了,罢了,就放他去吧! 暗暗叹息着,亓惟孝兴味缺缺地挥挥手,胡达眼中闪过一丝释然,随即松手,却是借力将小乞丐往前一推一送—— 这小子心思狡诈,他刚刚吃了一回亏,讨了个乖,不得不小心着,免得再着了道儿! 被按着身子低头弯腰站了半晌,吴小桐有些气短,又被胡达这么一推,脚步虚浮,连连踉跄了好几步,堪堪伸手扶住院墙,这才稳住身子! 这是报刚刚自己打在他膝盖窝的那一下子了!看着挺虎气的少年,居然这么小心眼儿! 略略喘息了几下,吴小桐不愿再跟这两个纨绔纠缠,看了看那两个锦衣玉带的纨绔少年,用自己最快的速度离开。惹不起,她还是躲远些吧! 腹中仍旧饥饿,下意识地,吴小桐捂住肚子揉了揉,还扯了扯身上的破布片儿! 得再想想去哪里找些吃的才行,不然,再饿下去,她重生的这条小命儿也要交代了! 她恨不能插翅逃离,免得两个纨绔再生出什么诡异念头来,偏偏事与愿违,吴小桐走出不过四五步,就听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且慢!” 第三章 曾经 第三章曾经 且慢?慢什么慢?脑子傻了,才慢! 一溜烟儿逃出镇子,直跑进镇子西边的山林中,吴小桐才松了口气,瘫在山溪旁的大石上,喘的仿佛成了风箱! 本就严重营养不良,虚弱无力,这一阵逃窜狂奔,更是将刚刚那块锅巴的能量消耗殆尽,胃里饥饿感重新强烈起来,甚至头晕眼花,又困又乏,整个身体瘫软着没有半点儿力气……可是吴小桐不敢真的让自己睡过去,这么睡过去,她怕再也醒不过来了。 她不能就这么认怂!她要活下去,她能活下去,活的越来越好,活出个人样儿来! 略略歇了片刻,喘息稍平,吴小桐就强撑着无力的身体爬起来。腿脚无力,就手脚并用;走不动,就爬…… 初春的山溪水很冷,手指伸进去,仿佛瞬时就冻僵了,仅包着一层皮的爪子被冻的骨头生生的疼。不过,这冷,这疼,却成功地驱散了她浑身的困倦和无力,让她萎靡的精神为之一振。 忍着冷,吴小桐趴在山溪边,让溪水冲刷着脏兮兮瘦骨嶙峋的爪子,看着污垢渐渐被水流冲走之后,一双干瘦的小爪子露出了本来的皮肤,苍白中泛着萎黄,一根根血管宛如青色的脉络,彰显着生命的艰难,格外清晰! 洗干净了手,她捧着溪水喝了几口。溪水入口冰凉,却回味甘甜,几口水下肚,她似乎又重新积聚了几分力量。 初春的山林,树木刚刚萌发,草丛里,山溪边,却已经有好些个野菜生长的蓬勃,鲜灵灵的,水嫩嫩的。 吴小桐沿着山溪寻到了一片水势缓和的河滩,在那里寻到了许多芦根,竟然还让她寻到了好几丛刚刚萌发的荸荠。小小的圆圆的荸荠被她挖出来,小心翼翼地在溪水中洗净,她舍不得剥皮,也没有剥皮的刀具,就那么带着皮啃一口,入口竟然甜的让她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和满足。 荸荠性寒,她又饿了这许多天,勉强克制着自己吃了七八颗就停住。 肚子里有了食儿,她终于敢于放松自己,躺在溪水边的青石上睡了一会儿。 或许是一大早就把霉运用尽,她也该苦尽甘来了。小睡一觉之后,她想去溪水边洗把脸,居然意外地捕获了两只刚从冬眠中醒来,懒懒地伏在石滩上晒盖儿的老鳖。一只稍大一只稍小,小的也有一斤多重。 清炖鳖汤,红烧鳖块,煎、熘、炒、炸…… 看着两只被干草缚住不断挣扎的老鳖,吴小桐仿佛已经看到了一桌子鳖菜,香气盈鼻,引人垂涎! 这玩意儿可没办法生吃……吴小桐吞了无数口水,忍着喉头闹腾不休的馋虫儿,又扒拉了十来个荸荠吃了,这才兴冲冲拎了两只老鳖下山,往镇子里走去。 老苍头严格说起来,并不算福顺酒肆的人,他正经的身份还是镇子上的打更人。不过是恰巧住在福顺酒肆的后门旁,所以顺带着每天早晨给福顺酒肆倒倒馊水,所谓报酬,就是一些剩菜剩饭,让老苍头省去做饭的麻烦。 吃了两顿荸荠,吴小桐不像往日那般饥饿,似乎也有了些力气精神。一路回到镇子上,却不敢往人来人往的正街上走,只做贼一般,偷偷摸摸顺着溪水绕到福顺酒肆的后街上。 看看手中五花大绑的两只老鳖,吴小桐转了转眼珠儿,折了几根柔软的柳枝儿,奋力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编了两个丑的要死的兜子,将两只老鳖分别装了,挂在水畔柳树下的隐蔽处,四下里望了望,确定没有人看见,这才折回到福顺酒肆的后门旁,抬手敲响了黑漆斑驳的门扉。 断断续续敲了好一会儿,黑漆小门才吱呀一声,从里边打开来。一颗须发花白蓬乱的脑袋从门内伸出来,看到空空如也的门口,有些怔忡地揉揉眼,摇摇头,嘟哝了一句什么,就要重新把门给关上! “哎,老伯,别关门,是我!”避在一旁的吴小桐连忙上前一步,撑住了就要关闭的门扉。 “原来是你小子……”老苍头叫了一声,然后突然恼道,“你小子还敢来?” “啊?”吴小桐很是意外,心思飞转之下,询问道,“老伯为何生气?可是因为早上我不辞而别?” “哼,你小子装什么糊涂!”老苍头气哼哼道,“你别不别的算什么?你居然冲撞了贵人然后跑了……你可知道,我老汉被你给带累惨了!” 老苍头个子不高,头发花白,皱纹满脸,皮肤黧黑干瘦,身子也总是佝偻着,须发花白蓬乱,又总是穿着一身破旧的黑色袄裤,肘部膝头打着补丁……看上去特别困顿,也特别苍老! 听闻老苍头的话,吴小桐吃了一惊,满心歉疚地连忙拉着老苍头查看:“啊?怎么了?那俩纨绔是不是打您了?打哪儿了?伤得重不重?……” 不等吴小桐查看出结果,老苍头在愣怔一瞬之后,就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去,似有嫌弃地甩甩手,道:“好了,好了,哪有那么容易伤到……你跑都跑了,又回来作甚?” 被这一问,吴小桐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想及两只肥胖的老鳖,还有那满桌子的鳖菜,吴小桐旋即欢喜起来。 她也不说,上前一把,重新扯住老苍头的袖子,不管老苍头愿不愿意,嫌不嫌弃,拉扯着老苍头往外就走。 一盏茶后,吴小桐已经跟着老苍头进了小院儿,看着被五花大绑的两只老鳖,老苍头眨了眨眼睛,好一会儿才抬起头,重新看向身旁的小乞丐。 之前,只是看着小小乞儿饥饿困顿,不忍其生生饿死,才用馊水略略周济一二。却从没想到,不过是三两回馊水渣滓,却让一个小乞儿如此全心依赖,好不容易得了两只团鱼,竟都拿到他面前来…… 此情此景,让老苍头有些似曾相识。曾经,也有个孩子这么全心信任与他依赖于他…… ------题外话------ 新文更新从明天开始暂定为早八点。 第四章 小蜜蜂 忆及往事,老苍头一时有些出神。 吴小桐却是等不及了,自动自发地在院子里寻找起锅灶来。 “老伯,你说咱们怎么吃呢?是红烧?还是清蒸?……唔,‘二水’糖团鱼最好吃……”一边乱窜,一边自说自话,满嘴口水淋漓着。 看老苍头这小院儿,一间土坯茅屋,巴掌大的院子,满眼破败着,却仍旧看着空旷旷,没有任何东西,她也就丧气了,不用问也能知道,不可能有‘二水’糖! 似有什么在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照亮了吴小桐的脑海,却快如闪电,之只让莫名一喜,想要抓住什么时,却有消失不见。 挥挥爪子,将一抹遗憾丢开去。 吴小桐一下子蹦过去,在院子最角落的一堆落叶中拎出一口铁锅来。污垢铁锈不说,还缺了个口! 愕然半晌,吴小桐怔怔地转回头来,有些抱怨道:“老伯,您怎么连个灶头都没有……难道,你每天都不吃饭的么?” 老苍头恍然回神,扭头看过去,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进屋子去了。 吴小桐一头雾水,也不知道是自己说错了话,还是怎地…… 她茫然无措着,愣了片刻,干脆丢了铁锅。一转眼,突然看见地上两只老鳖仿佛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居然也不挣扎了,其中一只还仰着脑袋,瞪着两只亮闪闪的小眼睛瞪着她……那模样,简直就是对她毫不掩饰的嘲笑啊! 一脚踢过去,吴小桐恶狠狠道:“看什么看?没锅怎么了?没锅,挖个坑也能把你烧熟了!” 正恶形恶状着,老苍头又走了出来,他的手上拿着一件旧衣裳,靛青的颜色,褪色后成了暗青的灰,色泽黯淡而陈旧,显见旧的狠了。 “喏,先将这身衣裳换了。”很令吴小桐意外,老苍头竟然将手中的衣衫往吴小桐怀里一丢,自顾自地背转身走开两步去。 吴小桐怔了片刻,手指缓缓拂过衣襟袖口……这衣衫看着旧了些,却是实实在在的夹袄,袖子衣襟都是整齐的,只在肘部有一块整齐的补丁,不说她身上的破布条没法比,就是老苍头自己穿的,也没这件衣裳齐整! 有了这件衣裳,夜里再不会冷的睡不着了吧?有了这件衣裳,洗洗干净,她说不定也能寻份活计干干去……怎么说,她也能写会算的,找份工应该不太难吧…… 一件旧衣服,拿在手里,却让吴小桐瞬间生出无限希望和联想来! 只是,无功不受禄,这衣裳她不能要。 拎着衣服又送回了老苍头面前,吴小桐笑嘻嘻道:“老伯,这夹袄子倒是让人眼热!可小子我这一身老泥足有三寸,真穿着这衣裳,可就真糟蹋了!……罢了,罢了,我还是穿着我这一身吧,眼见着一天比一天热了,我这身儿穿着也凉快!” 老苍头没接衣裳,也没说什么,只一个目光盯过来,却莫名让吴小桐脊背一寒! 她瑟缩了一下,然后机灵地一转身——却没能避开老苍头飞来的一脚,扎扎实实踢在屁股上,生疼! “哎哟……好疼!” 哀嚎着,吴小桐再不敢叽叽歪歪,拎着衣裳灰溜溜地窜进屋里去,换衣裳了。 老苍头却是一愣,瞥了眼被吴小桐关紧的屋门,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吴小桐终究没能吃上美味的鳖菜。不管红烧还是清蒸,都跟她没关系了,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福顺酒肆的胖厨子将两个家伙拎走,片刻后,老苍头从掌柜的手里接过一只小口袋,随手丢到她怀里。 口袋不大,入手却很沉,她毫无防备下,差点儿摔个嘴啃泥! 隔着布袋捏了捏,细细碎碎的颗粒……一瞬间,吴小桐差点儿哭了——是米!白花花香喷喷的米! 掌柜的从柜台里绕出来,拍着她的肩头,道:“老苍头既然留下你,你就要知恩图报,好好孝敬老苍头!” 吴小桐愕然着,愣愣地点点头应承着,木偶人一样跟着老苍头回到小院里。看着低矮的土坯茅屋、空荡荡的院子,却突然流下泪来。 从此后,她不再是小乞丐,她有家了! 到家的老苍头一语不发,也没理会吴小桐,径直就往屋子里走。 吴小桐抹把泪,对着老苍头的背影跪下去,哽咽着叩头,叫一声:“爷爷!” 老苍头脚步一顿——没有答应,却也没有否认——径直进屋去了。 没否认就当承认了! 吴小桐才不会纠结这些。 她抹把脸爬起来,自动自发地开始收拾起院子来。 说是收拾,也没有什么东西给她收拾。不过是将将砖缝儿墙头的枯草拔一拔,连同院子积的灰尘枯叶打扫出去。 “一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 哼哼着小曲儿,吴小桐真的感觉自己就是只欢喜快乐的小蜜蜂,拎着那口破锅到河边洗刷。一遍又一遍,生生将一口锈迹斑驳的破铁锅刷的乌青发亮才作罢。 没有灶头难不倒她,捡几块青砖一支,一个简易的灶头就好了。 没有柴禾也不难,蹭到福顺酒肆里,几句甜言蜜语,就讨了不少柴禾,顺带着,连火种也讨回来了。临了,胖厨子还追出来,塞给她两副碗筷! 白米粥,浓浓的香味儿钻进鼻孔,引诱着吴小桐的肚子,咕噜噜响个不停! 她却没有动口,而是站在屋门口脆脆地喊:“爷爷,吃饭了!” 老苍头无声地走出来,看着干净的院子,还有院子中间用破木板搭起的餐桌,默然地走过来,端起碗默默地吃起来。 “唔,好香……”吴小桐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米粥,满嘴的香甜、软糯……这会儿,她觉得,幸福满的几乎要溢出来! 一碗粥吃完,老苍头撂下碗筷,转身进屋拿出打更的梆子出门,走出大门,回头叮嘱送出来的吴小桐:“晚上一人在家,把门闩好!” ------题外话------ bing糖是禁词不让用,避无可避,就写了‘二水’糖,亲们了解一下,以后再遇上,自动读成‘冰’就好。 第五章 进山 第五章 吴小桐在老苍头的小院儿安置下来。 吃了个饱饭,洗了锅碗,吴小桐烧了热水,将自己上上下下洗了三四遍,才算将这身体的陈年老垢洗干净。再换上干爽整洁的衣裳,躺在竹床上,盖着薄薄的棉被…… 恍惚间,她似乎觉得自己又重生了一次。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不用露宿街头,不用蜷缩在街角屋檐下,按理说该睡个天昏地暗的——她身心舒泰着,却偏偏睡不着了。 前生今世,种种种种纷至沓来,她的脑袋里思绪纷扰,乱成一团,脑袋热的发烫,疲倦困重,却就是难以入睡。 直至窗纸发白,她才长长叹了口气,将前世种种抛出脑外,转念规划这平白得来的一生。 既然蒙老苍头收留,认了老苍头做爷爷,她就应该如福顺掌柜说的,好好过活,孝敬老人。其他的不说,明儿她就进山,把那些荸荠挖回来,还有溪水里许多螺蛳,是真正生于深山干净鲜美的青壳螺蛳呢!拿回来给老苍头加菜,她也能解解馋……唔,从来到此间,就几乎没沾过荤腥了…… 回想着青壳螺蛳的鲜甜美味,吴小桐终于昏昏睡去。 不过刚刚合眼,吴小桐就被一阵高过一阵的嘈杂声吵醒。睁开千斤重的眼皮,吴小桐迷迷糊糊起身出门,站在院子里就倾听,是隔壁福顺酒肆传出来的声音,而且,似乎还有人说着话往福顺酒肆这边汇拢过来。 人声嘈杂,吴小桐又半梦半醒着,半天也没弄明白出了什么事,只隐约听到几个零星的片段—— “……绳子看过了吗?” “……柴刀不能少……” “……弓箭、长矛诸般俱已齐备……” 再结合隔壁火把熊熊,群情激昂的状况,吴小桐迷迷糊糊地猜测,这是要上山狩猎去? 一瞬间,她也有片刻的热血激动,但低头看看自己如今的小细胳膊小细腿,还有芦柴棒一样的小身板儿,终究叹口气,回了屋。 热血狩猎还是算了,她还是睡一觉,等天亮上山挖荸荠摸螺蛳吧!那才是她如今力所能及的! 混混沌沌着,吴小桐做了个梦,梦中她跨马扬鞭,弯弓射箭,百步穿杨,英勇无敌,真是手撕虎豹,箭无虚发……无数豺狼猪熊折于她的箭下,转眼,就变成大块大块的熟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她扑上去就要吃,却一头撞到桌角上,猛一个激灵惊醒过来,什么山林草原狩猎场,什么酒池肉林瞬间化为泡影!她躺在低矮的茅屋中,除了身下的旧竹床,再没有什么了…… 抛开那个荒诞诱人的梦境,吴小桐吞吞口水,揉揉眼睛,起身下床。 天色刚刚放亮,小镇上又恢复了宁静。恍惚天亮前那一阵喧闹仿佛只是个梦。 吴小桐出门来到溪边,掬一捧水洗脸,冰冷的溪水激在脸上,让她生生打了个寒战,也瞬间让她的大脑清醒起来。 仍旧是清晨,仍旧是福顺酒肆的后门,隔了一天,她从一个等着从馊水桶里捞食的乞儿,成了一个干净整洁的少……年! 世事变迁,又何尝不像是做梦?! 摇摇头笑笑,吴小桐甩去手上的水珠,敲开了福顺酒肆的后门。 前一天晚上,老苍头带着吴小桐过来送老鳖时,也将酒肆里的人头认了个大概。前来应门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吴小桐认得,是福顺酒肆的小二,名唤庆子。 庆子打着哈欠开了门,一只手揉着眼,迷迷糊糊地探头一看,立刻缩回去就要关门,还一边很嫌弃地挥手:“去,去,去!哪里来的小子,一大早敲什么敲……知不知道昨晚进山,我这刚刚睡下没多会儿呢……” 一看庆子的样子就是没有认出她来,吴小桐笑嘻嘻地撑住门,道:“庆子哥,我是小桐……哦,就是小乞丐啊……嘿嘿,我来替爷爷收馊水的……” “小,小乞丐?”庆子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门外的吴小桐几乎掉下眼珠子来! 经过一番彻底清洗,吴小桐头发不再粘结蓬乱,一张小脸洗干净了,虽说瘦的可怜,皮肤也稍显粗黑了些,但不妨一双眼睛黑亮清澈,水润润清亮亮的犹如点墨,又如水晶,灵动喜人! 这一双眼睛太过出色,竟让人忽视了她的五官容貌去! 虽然只是洗干净了,换了身旧衣裳,但眼前这个少年却宛如脱胎换骨般,完全找不到小乞丐肮脏邋遢,萎靡颓然的模样了! 庆子瞪着眼看了好一会儿,却仍旧不敢相信,磕磕巴巴再次询问:“你真是小乞丐?” 吴小桐粲然一笑,指指旁边半开的黑漆小门:“庆子哥怎地不信?我就从这门里出来,不是小乞丐又是哪个?……再说,还有谁一大早上赶着来收馊水?” 也是,收馊水的活儿又脏又累,想也没人冒名来干活的! 想通了,庆子立刻就放下了,打量了吴小桐两眼,“你小子竟长了张好脸子,这一收拾,还真是人模狗样的了!” 这是夸她?只是语气里酸溜溜的味道,让吴小桐失笑。 她一个小乞丐,刚刚被人收留,不过是收拾干净了些,有什么值得庆子发酸的?吴小桐终究不是真小孩儿,这么一两句酸话,她还不以为意。 “嘿嘿,庆子哥才是一表人才,又高又壮的,小弟羡慕的紧呐!”顺口一句吹捧送过去,庆子立刻去了酸意,转嗔为喜。 努力压抑着得意,庆子抬手拍拍吴小桐的肩头,很有些大哥模样,道:“哈哈,你小子还挺上道……以后,有什么事儿就找我。行了,馊水就在后厨,赶紧去吧,时辰可不早了,再过会儿,刘胖子就到了,他脾气可不好,小心他打你!” “多谢庆子哥教我!”吴小桐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细小整齐的白牙来,如贝似玉,泛着一层莹莹的白光,让庆子一时有些眼花! 挑帘子进了后厨,吴小桐又听到庆子的自言自语从身后传过来:“……都跟着少公子都进山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却还得起来……” 吴小桐脚步一顿。庆子说‘进山’,还真如她猜测,进山打猎去了? 至于少公子是谁,她并没在意。却不知,这次胡家依旧俗进山采仙草,再出山,却已是物是人非! ------题外话------ 新文还不太顺,也没有存稿,今儿更完了,向亲们道歉。 —— 推荐都市言情小天后二月榴的新文《婚宠撩人之惹火甜妻》。 二月榴擅写都市言情,豪门恩怨,文笔动人,情节生动,更新也有保障,值得亲们试读。喜欢的给个收藏……谢谢! 第六章 找着主儿了 双溪镇位于霍山县西北,霍山独山之间的狭长平地,因南北各有一条山溪奔流而下,于镇子东南汇成衡水而得名。 双溪镇周边山峦叠嶂,水秀山青,高山云雾缭绕间,以生产云雾茶贡茶而闻名。而在那悬崖峭壁、人迹罕至处,还生着被称为‘仙草’的铁皮石斛,据说有益气滋阴,延寿续命之神效,而倍受推崇。 吴小桐手脚麻利,很快将厨下的锅碗瓢盆刷洗干净,将馊水拎出去倒掉,转回来,恰看到庆子打着哈欠卸门板,准备开张。看天色还早,她也不急着回去,端了只盆子,拿了块抹布,替庆子擦拭起店堂的桌凳来。 看吴小桐勤快利落,庆子脸色好了许多,一边将幌子挑出去,一边跟吴小桐说话:“看你小子也算有些眼力劲儿,以后在这酒肆里出入,可得看准了人,有些人是咱们万万得罪不得的……” “还要庆子哥多教着我些!”吴小桐笑应着,透着一脸懵懂道,“咱们镇子隐在这山沟里,也有了不得的贵人?是县里的官老爷吗?” “哎哟,县里的算啥……”庆子鄙夷了一声,四下里看了看,凑到吴小桐近前,将声音压到极地,道,“你是外乡人流落至此,想来是不知道的,咱们双溪镇别看隐在这山沟里,可不是哪个穷山沟子能比的,咱们镇东头那个大宅子你知道吧?那可是胡家老宅,胡家太爷官至大学士,当今太子爷的老师,那可是一品大员,红袍加身……”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半月有余,也一直就在这个镇子上,吴小桐日日饿的头晕眼花四肢无力,还真没去过镇子东头。是以,听到庆子这番话,还是很新鲜的。 “啊,一品大员啊?那得多大的官啊?比县太爷都大吧?” 吴小桐三分真七分假地询问,让庆子很有些得意,道:“你也就知道个县太爷吧?比起胡老太爷来县太爷算啥?县太爷不过是七品,人家胡老太爷可是一品,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个天上一个泥巴里呢!” “天上的官儿……”吴小桐佯装震惊,愣怔怔道,“怎么,庆子哥的意思,在咱们这儿还能见到天上的官儿?” 庆子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瞪了吴小桐一眼:“大学士在京城呢,哪里是我们见得上的,我说的是胡家少公子……人家可是胡大学士的嫡子嫡孙!少公子前儿刚回乡,前儿晚上就在咱们酒肆里吃的饭,昨儿一早,又特特地过来吃的门板面……” 昨儿一早,胡家少公子来福顺酒肆吃门板面,她恰恰在福顺酒肆后门遇上了俩纨绔少年……那其中必有一个就是胡家嫡子嫡孙的少公子了!……那玉面少年可是枚小柿子,胡家子弟不管如何也当不得柿子,自然,胡家少公子就是另一个小黑脸儿了。好像,就是那个黑脸小子踩了她,还弄丢了她的一块锅巴! 冤有头债有主,哼哼,总算让她找到了! 庆子正说的兴起,转眼却看见吴小桐一脸懵懵懂懂,糊里糊涂的模样,顿时扫了兴致。再看店堂里的桌凳已经擦干净摆整齐,掌柜的就要来了……跑堂小二虽不算啥好活儿,可也有吃有喝有工钱,他还不想被人顶替了去! 庆子顿住话头,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行了,今儿一早,少公子就跟着进山采仙草了,这一去,没个三五天出不来,你也不用太害怕!” “嗳,真是多谢庆子哥教我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吴小桐见他如此,也知道再问不出什么了,干脆辞了出来。 庆子懒得答话,挥挥手打发了吴小桐,转眼看看寂静的店堂,转身溜进后厨,借着昏暗的光线,动作麻利地从灶后的壁龛里摸出几块金黄的锅巴来,揣进怀里,又蹑手蹑脚地溜出了后厨。 刚刚在后院里站定,正想着掏一块锅巴解馋,就听得角门响,老苍头佝偻着身子走了进来。 庆子脸色变了变,挤出一丝笑迎上去:“哎,老苍头,您才回来啊,你昨儿收的那个小乞丐也算有些孝心,一大早就过来替你倒过馊水了……刚才就回去了!” 老苍头抬眼看看庆子,点头道:“他年纪小不懂事,有什么做不到的,你尽管说她!” “哎,你这话就见外了,怎么说也是你老苍头收养的,我怎么的也得给你三分面子不是!”庆子很是大度地笑着,“你就放心吧,那孩子虽说看着不太机灵,眼下看着却还算老实!” 目送着老苍头出门,庆子才吁出一口气来,拍拍怀里硬硬的锅巴,三两步走到后角门处,拉开门往外瞅了瞅,咣当一声把门关上,又小心地把门闩好,这才转回前堂里去了。 老苍头回到家里,吴小桐已经将米下到了锅里,水都烧开了。 “爷爷,您回来了。累坏了吧?”一边说着,一边扶着老苍头在院子里坐了,手脚麻利地舀了一碗米汤上来,“爷爷,您先喝完米汤暖一暖,饭说话就好了。” 十数年一个人过活,习惯了孤寂冷清的岁月,蓦地有人嘘寒问暖,老苍头有些不适应,接了米汤在手,只觉得热气蒸腾,让眼睛有些雾蒙蒙的。 老苍头一万米汤没喝完,锅里的米粥已经好了。吴小桐将饭菜端上桌,除了白糯糯的米粥,还有一碟子凉拌荠菜,紧紧是嫩荠菜汆了放了几粒盐末儿,却仍旧透出缕缕野菜的清香来,还有鲜嫩水灵的色儿,仿佛将春天装在了这小小一只粗瓷碗里,令人不由心喜。 看了看嫩绿的荠菜,白糯糯的米粥,老苍头默然从怀里摸出一个纸包来,递到吴小桐面前。 吴小桐略有意外地接过纸包,还没打开,隔着纸就闻到一股子面香、芝麻香!打开来,果然是两只焦黄浓香的芝麻烧饼! “爷爷,您买的烧饼?”吴小桐眼睛亮亮的透出一股子欢喜。 老苍头并未作声,吴小桐也不受影响,捧着两只烧饼,仿佛捧着极难得的珍宝一般,送到鼻端深深地嗅了嗅芝麻和面粉混合的香味儿,曾经她觉得平淡无奇从未重视,这会儿,这最平淡的味道,却带给她从未有过的感动!还有从心底里漫溢出来的满满的幸福! 将一只烧饼送到老苍头手里,吴小桐夹了一筷子荠菜放进老苍头碗里,笑嘻嘻道:“爷爷,这烧饼好香,我还没吃过这么香的烧饼呢!您也尝尝我调的荠菜,我在溪水边挖了一早上呢!” 早饭添了荠菜,又添了烧饼,却仍旧谈不上丰盛,祖孙俩却都吃的香甜。 第七章 口音 吃过早饭,老苍头要补眠,吴小桐收拾了碗筷,悄无声息地掩了门,去到福顺酒肆里借了把斧头,依旧顺着溪水上了山。 昨儿换下来的破衣烂衫她没有丢掉,洗干净了,选了几块较大的布片儿缝了个褡裢儿。 连着吃了两顿饱饭,身上力气满满,吴小桐这一日上山,自然与之前不同,干劲儿十足。 她先去树林里捡了些掉落的枯枝,又去河滩上割了些干枯的芦苇,打成一捆。 日头升起来了,暖洋洋的照下来,褪去了雾气。 刚刚开春,鱼虾乃至螺蛳等等都没吃食儿,肚肠干净,正是最鲜美的季节。 收拾柴禾活动开了,吴小桐下水仍旧觉得溪水冰冷。 忍着寒冷,弯着身子在水底的石缝里摸索着,一颗颗青黑色壳儿的螺蛳就被摸上来,甩手丢进褡裢里。如此在水中边摸边走,不过一刻钟,手脚就冻得开始发麻。吴小桐就上岸,在晒得热乎乎的石头上取暖,待手脚暖过来,再下水……如此这般,一直到日头偏西,雾气重新拢上来,吴小桐才住了手。拎着褡裢里沉甸甸的,怎么也有五六斤螺丝了。 吴小桐又将之前看好的荸荠挖了出来。她惦记着明年还吃荸荠,还特意地留了些做种子。 踏着落日的余晖,吴小桐带着沉甸甸的螺蛳、荸荠,背着一捆柴禾,蹒跚着回到了镇子里。 将柴禾放下,吴小桐蹑手蹑脚凑到窗户上瞅了瞅,屋子里一片安静,老苍头侧身躺在竹床上,仍旧睡得酣沉。夜夜不能睡觉,一遍遍打着更,夜复一夜,年复一年,无论酷暑严寒……想来就很辛苦吧! 也不惊动,吴小桐悄无声息地带了螺蛳、荸荠,去到溪水边洗干净。还有她从山上寻来的一捧茱萸,几块山姜、一把野葱,一掐嫩紫苏,也一并洗净了。将这些物事兜着,也不回家,一转身,径直进了相邻的福顺酒肆里。 吴小桐径直进了后厨,这个时辰本应忙碌的后厨却静寂一片。 经过几回接触,酒肆大厨刘胖子跟吴小桐也算相熟了,一见她进来就笑道:“怎地这会儿过来了?今儿没有客人,没多少馊水……哦,你等着!” 说着,刘胖子起身走到灶台旁,伸手去灶台上的壁龛里摸索出几片薄薄的锅巴来,送到吴小桐面前,笑道:“回去跟你爷爷说,今儿客人少,就得了这几块……老苍头一个人勉强够吃,多了你一张嘴怕是差得多,你跟他说,且自己做些粥填补着,过几日,进山采仙草的人回来就好了!” 吴小桐微微一怔,随即欢喜地接过锅巴,笑道:“多谢刘叔……不怕的,我上山摘了些野菜,还有这个!” 说着,吴小桐将青壳螺蛳和荸荠举起来给刘胖子看。 “马蹄不错……这是螺蛳?这东西总有股子泥腥味儿,小孩子家解解馋就罢了……”刘胖子伸手拿了个红紫发亮的马蹄,一掰两半,看着白嫩细腻的马蹄肉很是满意。却对吴小桐寄予厚望的青壳螺蛳并不在意。 泥腥味儿?那是田里或着泥沟里的螺蛳! 这青壳螺蛳生于山溪净水之中,根本不沾半点儿泥沙,又哪来的泥腥味儿?况且了,就是有泥腥味儿,凭借她的手艺,也自信能够消除干净,包管只剩下鲜甜浓香,让人一吃就停不下! 笑得眉眼弯弯,吴小桐很是带了两分小得意:“刘叔,你既然喜欢这马蹄,就都给你好了!” 刘胖子略略有些意外,抬眼看见吴小桐眉弯眼笑,那带了一丝小狡黠的笑容,真真如三月艳阳,太过明亮温暖,不但让她整张脸整个人都瞬间亮起来!还仿佛带了一种魔力,让人见之心喜,不由自主地跟着一起欢喜起来! “臭小子,心眼儿不少!”刘胖子不自觉地跟着笑了起来,也不推却,伸手接了荸荠,挥挥手道,“你想用什么自己拿!” 吔!胜利! 吴小桐雀跃着,连连拱手谢过刘胖子,走到灶台上,拿了一只粗瓷小碗倒了一碗底的菜油。炒螺丝用不了多少油,让螺蛳吐沙也只需几滴就好…… 刘胖子看着吴小桐倒了一碗底儿油,然后再不拿什么了,喜笑颜开地转回身来再次向他道谢,心中愕然,也忍不住暗暗赞许。老苍头这回没失了眼,这个孩子虽说乞丐出身,品性却是着实不错! “多谢刘叔了!”吴小桐欢喜地捧了油碗,拎着螺蛳就往回走。 刚走两步,刘胖子伸手将一小袋面粉放进她的怀里。 “你这小子,不知是真傻还是装痴……你那荸荠我拿来也是酒肆里用,哪能白要你的。你不说摘了野菜?这两斤白面你拿回去,也能做个粥,烙张饼子什么的!” 吴小桐眼中的惊讶散去,换成满满的欢喜和感谢,眉弯眼弯地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刘叔!过会儿我做了螺蛳给刘叔拿来尝尝!” 刘胖子对那螺蛳没什么念想,也就没怎么在意吴小桐说的话,只挥挥手催促着吴小桐回去,“……天色不早了,赶紧回去做饭吧,交了更,老苍头就要出门,再晚就耽搁了!” “嗳!”吴小桐脆脆地答应着,拎着面粉螺蛳,端着油碗,满心欢喜地回了家。 水生软壳类动物多多少少会有些泥沙,用清水浸泡,再滴上两滴菜油,就能让它们快速而彻底地将泥沙吐干净。 吴小桐转回家里,先将螺蛳用水养上吐沙,拿了采来的野菜去河边洗干净,回家后,将野葱、野菜都切碎,加了一点点面粉,做成菜饼,热锅放油,小火慢慢地煎至两面金黄,一股子油香、面香、菜香飘散开来,让这个小而简陋的小院子一片温馨。 煎菜饼的油锅不用刷,放了野葱、木姜子略炒,螺蛳也吐好了沙,放进锅里爆炒,然后放清水,放盐巴、茱萸调味儿,盖上盖儿焖烧,待汤汁收尽,微微带了些辣味儿的青壳螺蛳就能出锅了! 之前吴小桐做菜饼的时候,老苍头就醒了。却没有出屋,而是站在门内,默默地看着小小的身影在院子里,仿佛一只小蜜蜂般,辛劳而轻快地忙碌着…… 小小的身影还哼着怪声怪调的曲子,老苍头默默听了好一会儿,只勉强听见一句:“……一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嗯……吖……” 这丫头是随着北边儿那波流民过来的,可明显口音不对。这丫头一口话生硬的很,倒是与京畿口音有些相仿…… ------题外话------ 编辑八点上班,审核过后怎么也得八点二十八点半了,以后就改成九点前更新吧! —— 汗,弄错发表时间了,生生晚了一小时……捂脸爬走…… 第八章 美梦正酣时 将青壳螺蛳盛出来,连同菜饼和锅巴都摆上桌,吴小桐隔着窗户唤老苍头吃饭:“爷爷,起来吃饭了!……您起来先吃,我送一碗螺蛳给刘叔尝尝去!” 老苍头忍不住眼中流出些暖意,低低的应了一声,屋外的瘦小身影就如小蜜蜂一样,轻快地跑出去了。 青壳螺蛳果然没有辜负吴小桐的厚望,刘胖子不过是别不过情面才拈了一颗丢进嘴里,入口的微辣颇让他意外,继而汤汁流溢带来的满口鲜香,更是让他惊讶了。自然而然地,他就将一颗螺丝肉嘬出来吃了,不等咽下,手已经再次伸进了碗里拈了一颗。一颗又一颗,吃了十几颗,刘胖子才回过神来,不由地脸有些发烧——之前他还那般不以为意,没想到这孩子竟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吴小桐就在身旁捧着碗,正满眼小得意地仰着一张笑脸。仍旧黄瘦的小脸因为这满眼锁不住漫溢出来的笑,明亮干净纯澈的没有半丝儿杂质,让人不由自主地跟着轻松欢喜起来。 “嘿嘿,小子手艺不错,不错……”刘胖子不由自主地又拈了一颗青壳螺蛳丢进嘴里,又道,“知道放茱萸去腥提味儿,不错!” 吴小桐眼睛又弯了些许,心中很是得意,茱萸毕竟不够味儿,若是有辣椒……要那种尖尖细细的羊角辣椒,再搭配上几颗微辣浓香的灯笼椒,那才是青壳螺蛳最好搭配!还要一份上汤,最不济,来一碗排骨汤或者鸡汤也将就……那样做出来的青壳螺蛳,才能称之为美味!让人欲罢不能! 想着,吴小桐自己忍不住偷偷吞了口口水。 笑嘻嘻地将碗往刘胖子手里一放,吴小桐很是知礼道:“刘叔这是吃个新鲜,吃上两回也就不觉怎样了!……对了,这螺蛳是我去山溪流水处得的,水流干净流畅,螺蛳就没有泥腥味儿!……刘叔,我爷爷还等着我吃饭,我先回了!” 小嘴儿嘚吧嘚吧的,一通话说完,瘦小轻快的身影已经翩然跑出门去了。 听吴小桐一番话,刘胖子颇有些醍醐灌顶之感——同一种食材,出处不同也会品种迥异,不然,哪里又有‘道地’一说! 正要问问这小乞丐又怎能知道这许多,还没开口,小人儿已经跑走了。 刘胖子端着螺蛳碗,举着一只手愣了半晌,这才失笑起来。干脆也不在酒肆后厨里耗着了,来至前边店堂,将螺蛳碗往柜台上一放,敲敲柜台,把掌柜的从账簿子里拉出来,笑道:“掌柜的,我来换壶酒喝!” 盏茶过后,刘胖子拎着用螺蛳换来的酒,敲开了老苍头的门。 “嘿嘿,我来找你爷爷喝酒!”刘胖子再见到应门的吴小桐,在她那净澈无暇又似乎看透了所有的目光下,竟有些手足无措,连忙举起手中的酒壶掩饰自己的无措。 “呵呵,刘叔能来,自然是欢迎!”吴小桐连忙将刘胖子让进门,又回头跟老苍头招呼,“爷爷,刘叔来找你喝酒了!” 已经坐下吃饭的老苍头站起身来,叫了一声“刘老弟来了,坐,快坐!” 吴小桐跑过去,正要将自己用的碗筷刷洗了待客,刘胖子却从怀里摸出一副碗筷和两只酒杯来,“呵呵,你小子也别忙了,我都带着呢!” 吴小桐露出一抹由衷的微笑,这位胖厨子倒是心思细腻,能够替人着想! 家里来了客人,女人孩子是不能上桌的。吴小桐对这规矩还是知道的,接过刘胖子手里的酒壶,笑着问:“我去热来!” 古代喝酒讲究温酒而饮,温热的酒喝下去,才能更好地助酒性发散,暖肠胃舒筋骨,除湿散寒。不像现代人喝酒,不热不说,冰镇冷饮,还放什么冰块,那冷冰冰的酒喝下去,简直是百害而无一益! 刘胖子自然又有些意外,小乞儿还知道温酒……迟钝如他,也察觉到了一些,这个孩子流落到此之前,该有个不错的家境吧!见微知著,能有这份见识,能如此从容待客的,至少一般庄户孩子是不行的。 老苍头毕竟对吴小桐了解多一些,却没有意外,只淡淡地点点头,就招呼着刘胖子吃菜了。 片刻,吴小桐热了酒回来,老苍头和刘胖子面前都堆了一小堆螺蛳壳儿了。 酒过三巡,螺蛳也吃了个七七八八,刘胖子笑眯眯地抬头看了看吴小桐,跟老苍头道:“老哥好眼力,这孩子是个难得的!” 老苍头也不抬眼,只是给刘胖子夹了一片烙菜饼。 “刚刚我已经让掌柜的尝过了这螺蛳了……嗯,这东西下酒是极好的。你看你这里平添了一张嘴也艰难,我就想着,让小子每日去溪水里摸些螺蛳回来,放到酒肆里卖,若是能够卖出去,你们爷俩多少也算个填补……” 吴小桐在旁边听得只想笑,她摸了螺蛳回来放到酒肆里卖,卖出去酒肆肯定有说法,卖不出去,也不会让酒肆有一份损失……这刘胖子还平白落份人情!啧啧,这算盘打的够精明啊! 卖螺蛳贴补家用,本就是吴小桐炒螺丝送螺蛳的目的,也是她被老苍头收留前就有了的谋生法子。 所以,刘胖子所说她倒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一些细节上她准备替自己争取争取,毕竟,去溪水里摸螺蛳不容易,溪水冰冷刺骨不说,还要来回走好几里山路,若是价格定的太低,或者酒肆抽成太多,她就太亏了。 不等她开口,老苍头却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下来:“又让老弟你操心了,老哥没甚能谢你的,来,老哥敬你一杯!” 吴小桐瞪着眼睛看着老苍头和刘胖子把酒言欢,已经想好的词儿卡在喉咙里半天,好不容易才咽下去。 唉,算了,老苍头厚道老实,她就别挡着他的面儿争利了,改天去酒肆里跟掌柜的商量去吧! 这一顿饭虽说多少让吴小桐有些气闷,但还是能算上宾主尽欢的。刘胖子吃饱喝足告辞回去,老苍头也一如既往地拿起梆子出门打更了。 螺蛳和菜饼几乎没剩了,倒是几块锅巴仍旧金黄酥脆,嚼一嚼满口浓香,也让她吃了个八分饱。 洗漱睡下,临睡之前,吴小桐还在心里合计,螺蛳作为下酒小菜,只能按碟卖……酒肆里有几套甜白细瓷缠玛瑙丝碟子,她看见过的,最是精致不过。拿那个来做盛器,才能衬得出青壳螺蛳的不凡! 唔,其他的条件都可以宽一宽,这碟子却一定要借到手! 昏昏睡去,在梦里吴小桐仿佛看到青壳螺蛳大卖特卖,她数钱数的手抽筋……酣睡之中,也忍不住展开一脸的笑来! 就在这美梦正酣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如雷震,如潮涌,由远及近,打破了夜的寂静,一同打破的,还有双溪镇几十年的安宁祥和! 第九章 过兵 第九章过兵 正睡得酣甜的吴小桐被惊醒过来,有一瞬间,她有些迷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片刻,清醒过来之后,她很快明白过来,那如雷滚滚而来的声音是什么——虽没亲眼见过万马奔腾,她却是骑士俱乐部的会员,每每总喜欢去马场骑马释放压力,自然能判断出马蹄声!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真正是富足和平,上一世的记忆真的没有饥饿寒冷,当然也没有战争。自从来到了这里,她已经深刻体会了饥寒交迫,那种胃阵阵刺痛的滋味儿,那种蜷缩着身体也无法取得一点点温暖的瑟瑟,都足以让人刻骨铭心。 如今,这是又让她亲历一回战争么? 这些念头只是一瞬,吴小桐就手脚麻利地从床上爬起来。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无钱无粮的,也没什么可害怕的,她只担心出去打更的老苍头,万一冲撞了当兵的……这里可没有讲究军民鱼水情的子弟兵,稍稍知道些历史的人就知道,有时候,兵比匪更可怕! 她慌里慌张地及了鞋子,一边拉扯着衣服一边往外走,刚走出大门,福顺酒肆后门打开,一人闪出来,将她拉了进去。 “你小子去做啥?”庆子的声音低低响起,让吴小桐停止了挣扎。 “我……我想去找找爷爷……他还在外头呢!”吴小桐开口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 “你小子真傻啊!”庆子低斥一句,随即道,“你爷爷常年打更,他那年纪什么事没经过,听见过兵还不知道躲起来啊,还需要你小子跑出去找他……你这么冒冒撞撞地跑出去,说不定你爷爷本来藏好了,反而被你牵连了!” 庆子这番话不无道理,可吴小桐还是有些委屈。她真的是好心好意…… “你还委屈了?……”庆子又呵斥一句,随即放开吴小桐,搬了架梯子出来,悄无声息就往屋顶爬! 吴小桐一看,也紧跟着爬上了屋顶。 镇子都是平房,站在屋顶就是站在了制高点,放眼望去,一片黢黑的暗夜里,隐隐约约的屋顶宛如鱼鳞…… 一队火把通明着,从坳口处进来,正快速往镇子这边移动过来,火光耀动,蜿蜒疾行,真的如一条火龙,盘旋飞转。 吴小桐心中升起一个念头:人好多!估摸着至少四五百人!而双溪小镇偏居一山坳,不过七八十户人家,连老带小尚不足四百人口! 眼下,她除了跟着庆子趴在屋顶,默默地看着那条火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再做不了什么! 狗吠声响成一片,她的心脏砰砰砰地跳着,沉重而压抑。吴小桐觉得自己扶着瓦片的手心里一片汗湿…… 紧张压抑中,那条火龙径直奔着东头胡家大宅而去,似乎停顿了片刻,然后一路蜿蜒着,掉头向西,一路蜿蜒着穿过镇子,就从酒肆门口的正街上,潮水一般涌了过去。 醒过神,火龙不见了,消失在黑黢黢的西边山林中。 镇子重新恢复了宁静,黑夜,微风,有谁家传出隐约的说话声。刚刚过兵的一幕仿佛只是一个梦! “呼,果然是去胡家的!”庆子嘟哝着,招呼小桐道,“行了,回去睡觉吧,没事了!” 吴小桐木木地应着,跟着庆子又爬下梯子,有些浑噩地离开福顺酒肆回了家,关上院门,站在小小的院子里,吴小桐渐渐平静下来。 默立在夜里,抬头,正逢月初,月牙儿只有一线,遥遥地挂在夜空,漫天繁星闪烁着,璀璨耀目。 这样璀璨明亮的星空,在现代见一回几乎是奢侈,在这里却是最平凡不过的景致。无论岁月静好,还是战火纷飞,只要抬头,这片星空就在头顶,静静地俯视着世事变换,万家悲喜! 早就听说了,山外灾荒连年,匪祸连绵,叛军四起,她之前还侥幸自己醒来就在这世外小镇,如今看来,这小镇虽在深山,却终究没办法完全避世,外边的动荡混乱,终究有一天会延绵至此。 置身在静夜里,仰望着璀璨的星空,本该宁静平和的心,却莫名地有些预感,今夜之后,这小镇子或许就不再是世外桃源,宁静被打破,动乱将临! 站了一回,夜风寒凉,吴小桐暂且抛开忧心,滚回屋子里钻被窝取暖了。 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晴朗温暖的春日。 吴小桐抹着眼睛走出屋门,耳边是隐隐人语,远处有鸡犬相闻,一片祥和,一片宁静,恍惚间,夜里的一幕都是幻觉。 默然片刻,吴小桐将这些甩到一旁,出门打水洗脸,去福顺酒肆……没有馊水,她就帮着庆子摆放桌凳,洒水扫地…… 弄完这些,庆子在她临走前塞给她一个馒头。从来到这里还没吃过馒头,吴小桐欢喜地接了,郑重道谢。 有了这个馒头,吴小桐只熬了两碗稀粥,自己喝了一碗,将馒头放在锅里热着,自己拎了褡裢出门。昨儿答应刘胖子了,今天她自然要上山摸螺蛳。 昨天仅仅找到了野葱、茱萸和山姜,味道还不足。她很期待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调料,比如野花椒,比如小茴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中国古代也有野生辣椒,只不过在深山之中没有被发掘,以至于明朝后期,才有南美的辣椒竟海船传进国内。 出了门,吴小桐绕进福顺酒肆,准备给老苍头留个口信。 后厨没人,吴小桐一路穿堂入室,到了店堂才看见,刘胖子正跟掌柜的聚在一起,隔着柜台低低地说着什么。 吴小桐一脚踏进来,两人同时警惕地回头看过来,看的吴小桐脚步一顿,连忙扬起一脸的笑来问候:“掌柜的早,刘叔早!” “啊,你小子啊……”刘胖子似乎松了口气,放松着询问,“你的活儿不是做完了,怎地又过来了?” “呃,我这不是要上山么,我爷爷还没回来,我想请你们帮我留意着些,我爷爷回来给他说一声,饭我做好,留在锅里了!”吴小桐笑着回答,将一丝尴尬掩住。 “哈哈,多大的事儿,行了,你尽管去吧,你爷爷回来我会知会他的。”掌柜的也露出一抹笑来,笑着应承了。 吴小桐鞠躬谢了,辞过之后,转身往外走。走出厅堂,来到后厨门口时,她略略停了停脚步,然后隐约听到刘胖子的声音道:“……京城被围,咱们老大人可是在京里呢……” 掌柜的接口道:“我跟大总管的意思,无论如何留住少爷……双溪镇总比外头安宁些!” ------题外话------ 这两天看到亲们的留言,不再冷清清的,真是幸福,倍受鼓励! 也看见了亲们要更,那就来个加更奖励,每日留言超过十条(重复的不算哈),就加更一章! 当然,也有个奢望,有长评的,某粟也会加更一章! 忐忑期待中…… 第十章 吊胃口 吴小桐及时捂住嘴,堵住惊讶之声,消化了片刻,默默地走出了福顺酒肆。 京城被围,说明外面的世界已经乱到了顶点,原来的掌权者若是无法组织起足够的兵力解困,一旦京城告破,这个朝代也就基本上可以宣告结束了。京城一旦告破,往日里高高在上的皇族就是第一时间的牺牲者……看昨晚的情势,只怕有些人已经做好了京城告破的准备。所以有那许多士兵来接回世子。 世子亓惟孝的身世她听庆子说过,乃当今皇上嫡出二皇子景王爷亓允璟的独子,除了太子一系,乃是血统最高贵的嫡子嫡孙。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漂亮的少年,被她堵得说不上话来的微微涨红的脸……不过是个大孩子啊! 眼看着山溪在望,吴小桐叹口气,将一干乱纷纷的思绪抛开去,开始砍柴、摸螺蛳!不管世事怎样变换,她也先要想办法填饱肚子。她一个小乞丐,委实跟那些国家大事,朝代更迭隔得太远了。 之前的枯枝被她捡拾了一遍,已经所剩无几。吴小桐不得不爬上树去砍,毕竟是那一世是生于都市长于都市的,没有上树的经验,手掌胳膊磨得发红生疼,也只爬上两棵枝桠极低的,再粗些高些的,她就爬不动了。为了柴禾,她只能往山上走,好歹让她捡拾了一小捆树枝。 自然,走的树林深处也有收获,除了一些山姜、野葱、茱萸、独根蒜,还真让她找到了一棵野花椒树。不但收获了许多去年未落的野花椒,还得了一大捧花椒芽儿,就是花椒树刚刚萌发的嫩枝叶,小小一簇,棕红色的。沾一点面粉,用油一炸,焦香酥脆中,有一股子浓郁的花椒特异香气,有点儿麻,有点儿冲,却带足了山野特有的气息味道,是一道颇富野趣的菜肴。 摸螺蛳倒是不难,就是水仍旧冰冷。又是阴天,没有太阳,连溪水边的石块都是冰冰凉的,没办法捂石取暖,摸了小半袋就冷的手脚发麻受不住了。她只好收拾收拾,背上柴禾,揣着花椒、花椒芽儿,也算是满意而归。 心里盘算着,怎么着再去弄点儿油……唔,既然刘胖子想要她炒螺丝,自然不能眼看着不管。她干脆就去福顺酒肆炒螺蛳,家里还剩下一点点油,少是少了点儿,炸是不能够了,小小的火将花椒芽儿煎至金黄,也好吃! 盘算的周全,又能吃上美食,吴小桐早将之前的忧心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哼哼唧唧唱着小曲回了镇子,老苍头还在睡觉,她将柴禾放在窗户底下晾晒,然后拎着螺蛳和花椒芽儿出了门。 在溪水边将几种食材调料洗干净,吴小桐直接拎着螺蛳进了福顺酒肆的后门。 一改昨日的清闲,后厨里烟熏火燎,刘胖子忙成一团,跑堂的庆子也正蹲在厨房洗菜。 一见吴小桐,庆子眼睛冒光,仿佛溺水之人抓住了浮木,跳起来一把抓住吴小桐的胳膊,拉过来将她按在洗菜盆旁,“我外头还有客人要照应,你来了正好,把这些这些都洗了,那边的碗筷刷干净……洗干净啊!” 丢下一句,庆子就慌不择路地跑了,差点儿将橱子上的碗盘碰落。 吴小桐略略有些惊讶,却并不意外,将手中之物搁下,颇有些逆来顺受地开始洗菜。 刘胖子炒好了一个菜,盛了盘,头也不回地吩咐:“端出去吧!” “嗳!”吴小桐下意识地答应着,起身之时看到自己身上在身上沾的灰尘污垢,不由顿住,“刘叔,我去叫庆子哥哈!” “咦,怎么换成你了?”惊讶一声,刘胖子咬牙,“庆子那小子就是个懒货,没出息的!” 说着,又交待:“罢了罢了,你洗菜吧,我去叫一声!” 刘胖子自顾自地说完,走到厨房门头挑起帘子,扬声喊了一嗓子:“出菜!” 庆子的声音从堂前传来:“来咯……” 一个咯字,让他喊出了七八个弯儿,又高又飘的,这嗓子,没让他去唱意大利歌剧真是糟蹋了! “庆子哥嗓子真好!”吴小桐笑道。 刘胖子一脸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嗓子好有什么用?一辈子也就干个跑堂小二了!” 说完,回头对上吴小桐的目光,两个人会意地一笑。 庆子一路小跑进了厨房,看到刘胖子跟吴小桐脸上的笑容,有些莫名奇妙地抓抓脑袋,问道:“你们爷俩笑啥呢?” 吴小桐又跟刘胖子对视一眼,都有些忍俊不禁,刘胖子虎起脸,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上菜?等到菜冷了,失了味道,客官怪罪,你小子就担着吧!” “哎,刘叔别发火,我这就端出去,这就端……”庆子端了菜一边往外走,一边拿眼睛瞄吴小桐。 只不过,吴小桐假装看不见他快要抽筋的眼神儿,低着头努力洗菜,就是憋笑憋的肚子生疼! 有庆子这个‘没出息的’比着,刘胖子看吴小桐似乎更顺眼了些,一边炒着菜,一边不时地,和颜悦色地跟吴小桐说上一句。他似乎已经认可了吴小桐的厨艺,说的大都是炒菜做饭的经验。这方面,吴小桐毕竟见多识广,吃过的菜也不是刘胖子一个小酒肆厨子能想象的,两人交流倒也有来有往,吴小桐偶尔神来一句,还会让刘胖子有恍然大悟之感,对吴小桐自然更加亲切起来。 相谈甚欢的结果,等吴小桐洗完菜刷完碗,没用她提,刘胖子就指着一口灶对吴小桐道:“你用那个吧,火小点儿,你拿几块松木过来,那个油性大,火旺!” 吴小桐自然欢喜,脆生生答应着,跑出去抱了几块松木回来,将自己用的灶口烧旺,还不忘照顾着刘大厨的灶头,一边起锅炒螺丝,干活利落干脆,不拖拉也不毛躁,看的刘胖子暗暗点头不已。 正炒着螺丝,刘胖子那边暂时忙完,探头看见吴小桐带来的花椒芽儿,伸手捻了一颗闻了闻,“这是花椒芽儿?你弄这些作甚?” 吴小桐眼睛一亮,笑嘻嘻地转头:“这会儿不能说,等我做好了,您尝尝就知道了!” 刘胖子有些意外地瞪了吴小桐一眼,随即失笑:“你小子还学会吊胃口了,行,我就等着了!” ------题外话------ 昨儿九个留言唉……就差一个了! 某粟码好了加更,亲们加油哦! 爱你们,么么…… 第十一章 挣钱了 要了一点点糊粉和一个鸡蛋,吴小桐细心地将蛋清分出,只取蛋黄打匀,放入糊粉后加水调成糊状,再将一朵朵洗干净的花椒芽儿挂糊,放入烧好的热油锅里。 一朵朵稍显萎蔫的花椒芽儿一入油锅,瞬时间仿佛恢复了生命的活力,枝叶如跳舞一般舒展开来,仿佛一朵朵金黄的菊花在锅中绽放,令人炫目! 刘胖子在旁边看的眼睛冒光,心中惊异更甚。这般讲究的烹制方法,别说山野村民家不会有,就是他这个近二十年的厨子,也大有不及。这小子流落至此前,必定身份不凡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富家公子哥儿意外流落至此,也不该这般精通厨艺啊……难道是什么神厨世家出来的? 吴小桐不知刘胖子心中所想,只是看着一颗颗花椒芽儿炸成金黄,心也跟着舒展着欢快起来。她动作飞快地炸好了一盘花椒芽儿,笑嘻嘻地送到刘胖子面前,又回身取了一个小碟子过来,却看见,刘胖子嘴巴咀嚼着,发出咔嚓咔嚓的清脆声响……竟是已经吃上了! “啊,刘叔,要蘸着这个小料儿吃才行,不蘸料没滋味的!”吴小桐惊讶着笑道。 刘胖子却没什么不好意思,点点头,径直捏了一颗花椒芽儿蘸了小料塞进嘴里,一嚼之下,立时瞪大了眼睛:“唔……有芝麻的香,花椒的麻,还有盐味儿……简单清爽,浓香满口,好吃!真是不错!” 吴小桐笑微微地,也取了一颗花椒芽儿吃了,笑道:“这种菜不是填肚子的,就是吃个意趣。初春,万物萌发之际,采撷枝头第一茬嫩芽入菜,快速油炸,面糊焦脆的同时,嫩芽儿却最好地保持了本色本香本味,一炸之后,枝叶舒展,赏心悦目,自然令人生出口腹之欲啊!” 比划着说完,吴小桐看着刘胖子笑道:“说起来,却是有些讨巧了!” “唔,这个巧讨得好,讨得好哇!”先后见吴小桐做了两个菜,又听了吴小桐这一番言论,刘胖子真真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 他之前做菜,做了将近二十年,自以厨艺足够精湛,甚至心眼里都觉得自己可以跟大酒楼中的厨子媲美了……要不然,少公子和那位世子怎么一到双溪镇就来吃他做的菜呢? 可如今想来,那真是自己不知天高地厚,浅薄的紧了。漫说真正的大厨,就是眼前这个小子,厨艺也胜出他不知凡几……或者可以拜师?看样子人家也没打算藏私! 看着刘胖子眼睛灿灿发光起来,吴小桐唯一转念,笑着摆摆手道:“刘叔这么夸我,我可当不起。……那啥,刘叔,你看今儿的螺蛳怎么卖法儿啊?” 吴小桐这个问题问的很及时,将刘胖子一时冲动拜师的念头压了下去,心里飞快地合计了一回,堆起满脸的笑来:“哎,这个么,就不用你操心了,正好今晚有两桌客人,让我们捡着好酒好菜上呢。你赶紧盛了送上去,过会儿擎等着去柜上数钱就成了!” 说着,刘胖子又想起刚刚吃的花椒芽儿,也连忙指指道:“还有这个,把这个也盛盘送上去。” “多谢刘叔!”吴小桐脆脆地道谢,转而一脸天真懵懂地问道,“刘叔,这两样东西能卖多少钱啊?” 刘胖子显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微微一怔之下,收敛神色思量片刻,方道:“咱们酒肆的肉菜,大都是随行就市的,一般熟牛肉最贵,一斤一钱银子,也就是一百个钱;羊肉次之,七十个八十个钱一斤;烧鸡与羊肉相当……素菜则便宜的多,一盘炒青菜也就二十文……你这两个菜,一荤一素,这螺蛳如你所说,摸起来很费些气力,又有诸般调料酿制而成,极是美味的,自然要贵一些,就如羊肉一般,八十文一盘。这炸花椒芽儿么……裹了鸡蛋油炸,太便宜了也不划算,就五十文一盘吧……怎样?这个价格你可满意了?” 刘胖子看着黑胖笨拙,算起账来,却头头是道,清爽的很。只是,他自以为狠心给出的高价,吴小桐却并不满意,而且是非常非常不满意。 依着她的经验,青壳螺蛳和花椒芽儿可都是真正的山珍野味,而且季节性非常强,天气真正热起来,青壳螺蛳的味道就不这么鲜美了,花椒芽儿更不用说,几天后,枝叶长大了自然就老了不能吃了。 不过,这些都是以和平年代、民生富足为前提的,如今,世道混乱艰难,双溪镇这个小镇子避世在外,暂时还算平静,却也不过是个小小山里镇子,流动人口极其有限,仅仅指靠镇上的百姓,能有几个吃得起馆子的?她根本没办法指望着卖菜肴挣钱致富…… 罢了罢了,刘胖子话说出来了,她不接就显得太不识抬举了。 想了这许多,不过一转眼,吴小桐笑靥如花地拱手致谢:“承蒙刘叔关照,小桐自然没话说!” 这一天,青壳螺蛳和花椒芽儿都卖了两盘,又都送给刘大厨和掌柜一盘,她还各留了一盘给老苍头做菜。吴小桐终于收获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二百六十文。 拿了钱,吴小桐来到厨房,将六十文拿出来:“刘叔,我用了厨下的油盐鸡蛋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是酒肆的,少了你也没法交代……” 刘胖子心中赞许,这孩子毕竟是经过事儿的,小小年纪就如此通透…… 手却果断地伸出去,将吴小桐递过来的钱推了回去:“你不过用这一回,能用多少?行了,时辰也不早了,你爷爷还等着吃饭,你赶紧回吧!” 吴小桐也不勉强,郑重道了谢,捧了带给老苍头的菜肴,捏了二百六十文钱,欢天喜地回了家。 回到家,唤醒老苍头吃过饭,吴小桐思量一番,到底将钱拿出来送到老苍头面前:“爷爷,这是今儿卖螺蛳和花椒芽儿挣的。” 老苍头看着瘦小的手掌中捧得两串钱,目光却透过铜钱的缝隙看到了精瘦的掌心上一道道伤口,让小小的手心几乎红肿成一片……再看眼前的孩子,却仿佛不知道手心的伤,满脸喜意,眼睛亮亮地,满眼孺慕地看着他,毫无保留地将辛苦挣得的钱捧到他的面前! 十几年没有什么情绪的老苍头,突然觉得胸口某个地方有些发热,鼻子也有些发酸…… 默然半晌,老苍头缓缓开口:“你拿着吧,家里也该添些油盐……” 话音未落,老苍头就拿起梆子出了门。 吴小桐有些意外,愣怔了一回,抬眼看看仍旧未尽的余晖,喃喃道:“这会儿天还没黑透,交更还早呢,这么急着出门作啥?” ------题外话------ 十个留言加更一章,前天九条,昨天八条……亲们,加油啊!加更码好了呢! 第十二章 迷路了(加更) 天色还早,横竖也睡不着,吴小桐在院子里,借着天光将之前洗干净的破衣衫拿了出来,一起拿出来的还有一小团灰蓬蓬的棉线和一根锈迹斑驳的缝衣针。 这副针线是老苍头的财产之一,吴小桐来的第一天晚上在炕席下翻出来的。 裤子之前就被她剪了,缝了个褡裢。这几天上山下河的,身上的衣服刮破了两三处,她一一缝了。之后,又拿了之前的破衣衫,接接缝缝,好不容易糊弄了一套背心短裤,贴身穿的。不然就身上一套衫裤,想脱下来洗洗都不行。 针线很丑,也就勉强不露肉,歪歪扭扭皱皱巴巴的,连吴小桐自己看了都嫌弃。没办法,现代机械的广泛运用和物质的繁荣,让人们摈弃了手工缝纫,现代女性也早已经没几个人学女红! 还有鞋子,上山爬树都极费鞋,她的鞋帮前边完全裂开了,一排黑瘦的脚趾齐刷刷露在外头……她拿了两片布给鞋子打了个包头……想要穿透鞋底不容易,她拿了几层破布垫在手心里,仍旧被针戳出了几个深深地印痕,火辣辣的疼。 天色彻底黑下来了,吴小桐也算抢在天光黑透前做完了针线。收拾起破布针线,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铜钱……二百六十文铜钱,不知道能买些啥?要不,明天拿出半天时间去镇子上转转,看能不能买双鞋子…… 还是算了,刘胖子说两桌客人吃的满意,撂了话明儿还来的,她还是早些上山,多摸些螺蛳回来卖吧!衣服鞋子什么的,等再攒多一点儿钱……到时候,不仅她自己,还有老苍头,也做一身衣裳换洗! 将背心短裤换上。手艺太差,穿上并不舒服,只能将就遮羞。 衣衫换下来洗了晾在院子里,又洗漱一番,上床睡去。 本想着一觉天明的,却在临近天亮之时,再次被一阵马蹄声惊醒。 有了上一次的经历,她这一次淡定多了,醒了也只是睁开眼静静听着,并没有起身。 很快,她就听出有些不同,上一次马蹄轰轰如雷,这一次马蹄声零零星星,少了许多。前天夜里的大批人马,似乎只回来了一小队! 这些人还算规矩,并不扰民,吴小桐心中有所疑惑,却也懒得深思,马蹄声过后不久,她就再次睡沉了。 一觉醒来,天光大亮。 吴小桐匆匆起身,只来得及去河边抹了把脸,漱了漱口,就匆匆赶到福顺酒肆。 一进后厨,刘胖子都来了。果然晚了! “刘叔,睡过了,对不住啊!”吴小桐并不逃避推诿,老老实实道歉,然后目光一转,就看到锅碗都刷好了,馊水桶还在门后,连忙上前提了,咬着牙提出后门倒了,将馊水桶刷干净拿回来。 刘胖子并没有责骂,反而态度和蔼,笑呵呵道:“少年人长身子骨的时候,觉多难免,我也是睡不着来得早了些……来,这是昨日得的锅巴,还有这两个烧饼,拿回去吧!” 吴小桐微微红了眼,深深鞠躬谢过刘胖子,方才接了烧饼。 做了早饭,不等老苍头回来,吴小桐喝了碗粥,揣了两块锅巴上了山。 这一天,她干劲儿特别足,憋着一口气,爬上几棵大树,砍了一大捆干柴,又顺着溪流摸了满满一褡裢螺蛳,天色竟然刚刚过午。坐在溪水边歇息,摸出一块锅巴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就着溪水吃了,疲惫消散许多,肚子里有了食物,力气也恢复了许多。 她在渐渐葱郁起来的山林里寻找,挖了不少山葱、小根蒜,又摘了一大捧花椒芽儿,还在一块树木稀疏的地方找到十多棵香椿树,棕红色的嫩芽儿一小簇一小簇地顶在枝头,仿佛一簇簇小火苗,引得吴小桐连连吞了几口口水……不过,香椿发芽晚,看枝头上的小小嫩芽儿,这会儿还吃不得,想要吃上鲜香的椿芽还得过些日子。唔,到时候她也能攒下不少钱了,她决定了,要买五颗鸡蛋来陪香椿,烙一张金黄喷香的香椿鸡蛋饼! 收获颇丰,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吴小桐往回走。 不知不觉她走远了,几乎跨过第一道山梁去。吴小桐顺着印象中的方向往回走,走了好久,却仍旧不见溪流——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走错方向了! 顾目四望,都是似曾相识,细看又陌生的树木山石,没有路,也没有明显的地标性物体,在确定自己迷路的刹那,吴小桐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头目森森起来! 一个几乎没有野外生存经验的人,迷失在山林中,没有食物,没有水,唯一能够依仗的只有腰间别着的斧头……往严重了说,再也走不出去的可能不是没有。 吴小桐做着深呼吸,手掌握紧成拳,又缓缓松开……她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冷静面对。 好一会儿,她才觉得好了一些,心跳呼吸都平缓了许多。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吴小桐努力回忆所知的求生常识,细细地观察着天空的日头和树木的生长,希望来辨别方向,找到回家的路。 太阳已经落到山梁另一边,看不到了。树木还没萌发……就是萌发了,以她的能力,也分不出向阳背阳的细微差异。 努力尝试以失败告终! 吴小桐气馁,却并不妥协,也不敢妥协。 她瞅了瞅四周的树林,选了一棵海碗粗细的杉木,将身上多余的东西都撂下,只留了腰间的斧头,紧了紧腰带,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唾沫,咬咬牙,助跑几步,跳起来抱住杉木,努力攀附着树干,一点点往上爬去! 杉木生得高大,这一棵足有六七丈,只要能够爬到树顶,她就能够登高而望,确定回镇子正确的方向。 她能爬上去,她,一定能够找到方向,回家去! ------题外话------ 昨天的加更送上。 亲们太生猛了,这是让某粟日日加更的节奏哇…… —— 杉树初生长蹿高较快,直径海碗粗细的杉树大概只有十几米高,故之前写的十余丈错误,已经改正。十余丈的杉树都是几百年的老杉,要一人甚至多人合抱了。 第十三章 你是何人 杉树之所以长的高高入云,树干直而且枝桠少是一大特点。这样的树干看上去高大挺拔,也比较成材……可是,这样的树干却意味着,想爬上去更加不容易! 吴小桐本就是爬树的菜鸟,这会儿不过是凭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倔劲儿,凭着强烈的活下去的念头,冲上去,拼尽最大的力气,胳膊和双腿紧紧地攀附着树干,艰难地一点点往上攀爬。 鳞状的杉树皮经历了十数年乃至数十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粗糙不堪,吴小桐的手心脚踝等露出来的皮肤,很快被磨破了。紧接着,胳膊和大腿小腿内侧,也都磨得火辣辣生疼起来。又后来,疼痛再疼痛,手掌和胳膊腿都疼麻了,木木的,火辣辣的……只有指尖儿,因为她努力扣住树皮的缝隙,而磨破了,出了血,淋漓着,每爬高一点,手指再一次扣住树皮缝隙的时候,就是一阵连心的疼。 她没有低头,不敢也顾不上回望,在她身下的树干上,一点点殷红的血迹,在渐渐暗淡的暮光里,在灰黑色的树皮上,一点点攀高,离树梢越来越近。 终于,吴小桐再次抬起手的时候,握住了一根横出的枝桠,手指刺痛酸麻的几乎没有知觉的她,突然涌起一股子力气,竟真的攀了上去。当翻身骑在枝桠上,身体依着树干有了着力点的时候,吴小桐才松了一口气,紧接着,浑身的疼痛就突兀地跳了出来,让她的脸瞬间皱成了包子。 她没有检查身上的伤。看着渐渐四合的暮色,吴小桐知道自己不敢耽误,必须趁着光亮,看清方向,才能走出山去。 如果仍旧是她一个人,她或许会选择就此在树上过夜,第二天早上再行下山。可如今,她被老苍头收留,有了爷爷,若是她不回去,老苍头会担心的。 她居然还想到了放在溪水里养着的螺蛳!还想到再不回去,晚饭过了,就耽搁了卖螺蛳了! 念头冒出来,吴小桐哑然失笑! 做了几个深呼吸,缓了一些,积聚了一些力气,吴小桐又开始往上攀爬。下边的枝桠低,有其他的树冠遮挡,看不清方向,她只能往高了爬!等到树干只有胳膊粗细,吴小桐才停下,倚着树干小心翼翼地转身。 暮色降下来了,天光昏暗,站到了足够高处,她仍旧清楚地看到了山峰和山坳的整个地形。她甚至能够越过山峰,看到另一侧山谷中森森的林木和高耸陡峭的悬崖。 天高云阔,红尘三千……眼界开阔,豁然开朗处,吴小桐从胸中升起一股豪气,真想拢着嘴大喊几声! 好在,激动中残存着几分理智,让她没有忘乎所以。这个时代的山林可不是现代,她可不止一次听庆子说起山林有狼,有野猪,据说再深些的山里还有虎豹狗熊。虎豹不怕,那些东西傲娇的很,狼群却最是诡异阴险,她看清了方向,可还想着抹黑回家呢,若是招来了狼……不用狼群,一头狼也不是她这副小身板能够抵挡的。 暮色中,山峦隐约,雾霭重重,双溪镇就在那雾气缭绕的山坳中,她的家,她刚刚认下的爷爷也在那里。 看清了方向,她没有急着下树,而是努力在暮色中辨认了下山方向的树种……野生山林,有丛生法则,一个树种往往会生长在一片比较集中的区域内。 比如周遭百多米大都是高大的杉树,走出一段去,则是一片松林,再往下走,则成了杂生的林木,松木、槐树和其他的叫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树木,混生在一起,而她只要穿过那一片杂生树林,就能够看到溪流。有了溪流,就意味着她找到了家的方向! 她知道,在树顶看得清楚,并不代表着能够轻易地穿过树林走回去,到了林中,视线所及不过几米十几米,周身都是树木杂草……天色又渐渐暗下来,想要辨清道路仍旧很难很难。 但是,她别无选择,她摸了摸腰间别着的斧头,用力握拳:她一定能够走出山林!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用在爬树上则成了上树困难,下树更难。 往上爬的时候,吴小桐是憋着一个求生的念头,才咬着牙一点点攀上去的,到了下树,特别是到了没有枝桠可抓可踩的地方,下面是光溜溜的树干,离地足有十几米高,稍有不慎摔下去,摔折胳膊摔折腿儿是轻的,说不定就呜呼哀哉了!不亲历真的无法体会那种恐惧,无法遏制,无处可避……与胆量无关,却可以检测勇气! 强迫着自己不往下看,吴小桐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着心中的恐惧,憋住一口气,抱紧了树干,往下滑去…… 疼,剧疼,完全超乎了她预料的剧疼,从手掌、胳膊、腿,甚至前胸、腹部传来,迅速下滑加上她死命地抱紧树干带来的摩擦,仿佛觉得被生生揭去一层皮,然后,嫩生生的肉继续磨在树皮上…… 这还不算,很快,在剧疼到麻木之后,她突然意识到,她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可她完全无法控制住下坠的趋势。照这样子,她会在磨脱几层皮之后,摔到树根下……这个姿势坠地,最先着陆的是双脚,她细瘦的双腿会不会登时折了去?亦或者,最先着陆的是屁股,呃,那折掉的就不是双腿而是尾椎?盆骨?或者腰椎…… 我勒个去,双腿折了还有接续的希望,若是脊椎……不论折了哪一节,她也只有等死的份儿了! 呜呼,难道是捡来的东西不长久?这条小命真的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啊,我不要死……”内心的恐惧终于隐忍不住,吴小桐哭咧咧地喊出一句。 噗通……重物坠落的声音之后—— “嗯……”一声闷哼! “嗳哟,疼死我了!”吴小桐哀嚎出声,下意识地伸手抹摔疼的屁股……疼,却仍旧知觉清晰! 唔,貌似,她没有摔残? 那个,那个,她手底下摸到的热乎乎的东西是什么?怎么,好像好像有骨头有肉……还有衣服……而不是皮毛…… “……你是何人?”不等吴小桐被摔残的脑袋纠结出个结果,身子底下传来一道闷闷的质问声。 ------题外话------ 昨晚码《儿女》到十二点,脑子完全混沌了,早上起来,脑子罢工,码字着实没效率……更新完了,鞠躬道歉! 呜呼,累成狗的某粟还要去码加更……亲们,能打个商量,加更,欠着行不…… 第十四章 加更 吴小桐悚然一惊,顾不得浑身疼痛,近乎半残的身体居然爆发出竟然的敏捷,连滚带爬的闪到一旁,回头看去—— 就见杉树底下一团黑乎乎的什么东西卧在哪里,若非喘息声足够沉重,她几乎怀疑杀了人——而且,杀人方式极度诡异,是一屁股坐死滴! 想起屁股,吴小桐又想起尾椎部位的痛楚,一边回手揉着,一边壮起胆子,颤巍巍开口:“我……你是什么人?怎么跑到这深山里来?” 山峦连绵,方圆几百里,为什么偏偏跑到她爬的这棵杉树底下?——这句话她没有问出口。没好意思!毕竟,人家算是救了她一条小命!再这般质问,多少显得她有些不厚道。 那团黑影子似乎伤的很重,喘息声仍在,却半晌没有回应。 吴小桐有些担心起来,活了两世,别说杀人,她连鸡都没杀过……这一下子担上一条人命,她自觉小身板担不住! 迟疑着,往前爬了两步,凑得近了些,吴小桐再次询问:“你怎么样了?那啥,还能动不?” 仍旧没有回应,吴小桐抬头看看越发昏暗的天光,心中焦急起来:“你能不能动,给句话!那啥,若是不能动……若是不能动……要不要我扶着你下山?” 半晌没有回应,就在吴小桐泄气着,以为永远得不到回应时,却突然冒出一道虚弱的声音来:“我的腿折了……” “啊?”吴小桐一愣,晃过神来却觉得不对。 她是滑下树来砸到了他,按照常理,若是他站在树下,她砸到的应该是……他的头颈部或者肩背部!若是他坐在树下,按照常理,是依靠着树干的,她最可能砸到的还是头颈肩背……略有偏差,也只能是砸到他的胸腹……砸到腿,还折了……她小小的身板儿木有那么大的打击面好不好?! 脑子好使,运转速度极快,眨眼工夫就将坠落过程做了个全面的推演,最后,她确定以及肯定,她是砸到他了,但他的腿绝对不可能是她砸折的! 呃,貌似目前不是分析责任的时候! 在大脑飞速旋转了无数圈儿之后,吴小桐终于艰难地回归正题——眼下是她不下山就可能遭遇未知的危险,要下山,她就面临着,要不要带着这个人! 不怪她迟疑,毕竟她还在迷路状态,前途未卜,身板儿也足够瘦弱……带着这么一个折了腿,不利于行的人下山,太难了!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她带这个人下山,比走蜀道难多了! 但若是不加理会,将其留在此处…… 吴小桐突然发泄般地甩甩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摸索着找到落下来甩到一旁的鞋穿了,将别在腰后的斧头拿到腰前,暗暗给自己打着气,走过去。 罢了罢了,她实在不能对一条人命漠视不理,就只能试着带他一起走。或许仍旧找不到出路,两个人都饿死在山林里……或者不等饿死,就被野兽撕扯着吃了……最起码,她不会背负良心的债,以后害怕夜夜梦回时,有人讨债! “哎,你还醒着吧?……你哪条腿断了?我扶着你还能不能站起来?”树下的光线已经极暗,那人堆萎在地,黑突突一团,别说长什么模样,连各部位都几乎难以辨别。 吴小桐一边出声询问着,一边摸索着找到那人的胳膊,然后,用力将其扶起……哎,比她想象的轻许多,个子也比她想象的矮一些……这算是个好消息吧?轻点儿瘦点儿矮点儿,都意味着她成功带他下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估计是吴小桐的动作牵动了对方的伤处,那人没有回答,却发出几声压抑的闷哼!那隐忍的别憋在喉咙里的呻唤声,让吴小桐心肝儿颤了颤,手上一滑,差点儿将人扔出去! “嗯……”一声几乎压抑不住的痛呼响起,吴小桐也赶忙收敛心神,专心致志将人扶了起来,一弯腰,一转身,将对方的胳膊挂在自己脖颈上,半扶半背着那人站稳了。 那人几乎大半的身体重量都压在吴小桐背上,头有些软软地贴靠在她的颈侧,呼吸间,热乎乎的气息就在她的耳畔脸颊……让吴小桐知道他仍旧是活的,因此心安了不少。 “你还能坚持吧?我们这就下山了!” “唔……我折的是右腿!”那人回了一句话,却是牛头不对马嘴。 吴小桐愣了一瞬,才恍然明白过来,习惯性地用右手,她刚刚背起这个人也是放在右肩……这人被她背起半个身子之后,必定是另一侧,也就是右腿着力……他的右腿折了……呃! 一阵心虚气短,又是一阵兵荒马乱,那人又闷哼了几回,吴小桐恍惚间听到了磨牙声之后,终于换了方向,吴小桐换成用左肩背扶,然后,她敢确定,清楚地听到了耳畔传来一声悲叹! 她很想抹把汗,奈何两只手都占着,没工夫! 壮着脸皮,吴小桐颇有些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地低喊一声:“出发啦!” ------题外话------ 哈哈,加更送上! 终于不用看你们的脸色,也不怕你们拍砖了……有本事,让某粟加二更啊?哼哼! 第十五章 坑人玩儿 没走几步,吴小桐就有些气喘吁吁了。心中忍不住腹诽,摸着不胖,怎么这么死沉死沉的! 林子里完全黑下来,吴小桐完全是凭借着直觉在走,艰难地移动着脚步。 很快,她的腿开始发颤,几乎每一步迈出去,都仿佛撑不住,却又都凭她憋住的一口气生生撑了下来。 混混沌沌的,不知走了多远,只觉得高大的杉树稀疏起来,树木间多了些空地。 吴小桐心中暗喜,这一片地方她在树顶的时候看见过,正是往镇子走的正确方向。走到了这里,说明之前她的方向感都对。 振奋之下,吴小桐似乎又生出些力气来,脚步也迈的快了些。 没走几步,突然脚下一绊,吴小桐毫无准备地扑了出去,连带着扶着的人也跟着她摔倒在地,两个人揪扯着,混乱地滚成一团。 “嗯……”又是一声低低的痛呼! 吴小桐顾不得摔疼的身体,连忙手脚并用地爬起来,转身再去扶旁边的伤员……这一摔,估计又牵动了他的断腿……唉,想想都疼! 不得不说,这位一直表现出来的隐忍坚强,真的打动了吴小桐的心,赢得了她有限的尊敬和认同! “你怎样?……坚持住,再坚持一些时候,咱们走出山林,回到镇子上,就能给你请郎中接骨疗伤了!”吴小桐一边宽慰着,一边有些气恼地踢了踢让她摔倒的土堆,“好好的林子里,弄个土堆做啥,坑人玩儿的嘛……” 这话一出,吴小桐隐约注意到扶着的人急促的呼吸为之一顿。 突然没了呼吸,吴小桐大惊,顾不得抱怨,连忙伸手试探,一边拍打着那人的胸膛:“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咳咳……咳咳……”那人被吴小桐打的岔了气儿,猛地咳嗽起来。 吴小桐讪讪地缩回探鼻息的手,舒了口气,道:“哎,你好好的怎么突然没气息了,吓我一跳!” 话音未落,那人的呼吸又是一滞,紧跟着是一阵更加撕心裂肺的咳嗽。 “哎,你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咳起来没个完了?摔折了腿不说,难道还受了风?”吴小桐颇有些担心地絮叨着,一边尽力去扶那人。 好在,那人虽然咳嗽,神智还是清醒的,大概也急于离开这山林,寻医求药,也颇为配合。吴小桐颇为费了些力气,却终究重新背扶着那人站好。 喘息未定,那人咳嗽却停了,然后,吴小桐就听他在耳后幽幽道:“此处乃胡家祖坟!” 祖坟? 吴小桐疲惫极了,反应有些慢,没能立刻反应过来,略略一顿,她突然悚然一惊,汗毛森森然立起! 刚刚绊倒她的不是什么土堆,而是坟包!她还踢了好几脚!还骂人家坑人……可不就是坑人的嘛!挖坑埋人可是人家的本分! “呃,这位……小子实在不知,有所冲撞也实数无心……那啥,小子还跟你们胡家大少相识……乃是换命的兄弟,你们不看僧面看佛面,千万不要怪罪于我哈……”吴小桐战战兢兢磕磕巴巴地祷告一番,之前的腿软脚麻居然好了许多,她背扶着那人,竟生出许多力气来,小心翼翼绕过那座土堆,然后尽最可能快地逃离。 穿过杉树林地,也再看不见空地和土馒头了,吴小桐才略略松了口气,却仍旧不敢停留,勉强拖着双腿,背扶着那人,磕磕绊绊一路走下去…… 虽然无数次磕绊,好几次摔倒,吴小桐却终于背扶着那个人走出了山林。 当听到前头溪水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吴小桐欢喜激动的几乎要泪流满面。 因为有了溪流的指引,不再担心走错方向,尽管疲惫,尽管伤痕累累,火辣生疼,吴小桐却心中大定。 尽力扶着那人慢慢坐下,她自己却一下子瘫倒在河滩上。喘息恢复了好一阵子,吴小桐才觉得好了一点,也不起身,手脚并用爬到水边,洗了洗手脸,冰冷的溪水让她精神一振。 捧着水连连喝了好几口,冰凉甘甜的水滑下喉咙,之前阵阵火辣腥甜的感觉,减轻了许多。她沾了水,拢了拢蓬乱的头发,再次洗了手之后,捧了水,送到那人嘴边,那人似乎略有些意外,愣了一下,却没有拒绝,就着吴小桐的手喝了水。 伸进怀里,摸索仅剩的那块锅巴。呜呼,原本就不大的锅巴几乎碎成了渣渣。 吴小桐摸索出一小片锅巴,真的很小,几乎比拇指肚大不了多少。她略路迟疑了下,还是送到了那人的面前:“就一块锅巴还碎了,你别嫌弃!” 经过之前的喂水,那人从容淡定了许多,竟毫不迟疑地接了锅巴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起来。若说之前的隐忍体现了这位的坚强,这会儿一小片锅巴,却彰显出此人良好的教养和礼仪。锅巴比较硬,很容易嚼出咯嘣咯嘣的声音来,这位一下一下,不紧不慢地咀嚼着,愣是没出什么声音,更别说吧唧嘴、嘬牙花儿那等恶心习惯,更是半点儿没有。 吴小桐有一瞬间的愣怔,随即,转身,将一撮锅巴渣渣塞进嘴里,吃起来。 咯嘣……锅巴在她嘴里仿佛秒变成了爆豆,发出不大,却极明显的声响! 吴小桐咀嚼的动作微微一顿,随即放开了,大嚼起来。汗,她这会儿要紧的是吃点儿东西补充体力,然后才能将自己还旁边那位高大上的人物儿带回去……回不去,命都没了,还讲究个毛线啊! 先后两小片锅巴送给那人,吴小桐则把碎末渣渣打扫干净,又喝了几口水,勉强也算混了半水饱。吴小桐这才重新振作起来,背扶起那人沿着溪流往回走。 隔着镇子还有一段距离,遥遥地,吴小桐就听到梆子声响,然后是一道沧桑悠远的声音传来:“子时三更,平安无事咯!” 一直隐忍着,一直坚强着,在听到这个声音后,却瞬间泪崩,“爷爷……” ------题外话------ 昨儿某粟纠结文文简介和名称,几近崩溃,夜里严重失眠,导致今天更新晚了。实在抱歉! 好在,纠结总算有了些眉目,相信很快就能放下纠结,安心码字了。 第十六章 如此正骨 “子时三更,平安无事咯!”老苍头的声音夹着梆子声再次传来。 “爷爷……我回来啦!”吴小桐抹把泪,哽着嗓子大喊。 “哎……臭小子,是你吗?”老苍头询问的声音传过来,脚步声也紧跟着往这边来了。 吴小桐再次抹把脸,展开一个笑来,大声道:“爷爷,是我,我是小桐,我回来啦!” “你个臭小子……”老苍头手里打着一盏旧油纸灯笼,脚步匆匆地走过来,看到吴小桐劈头就骂!但只喝骂出一句,接下来就哑了火,因为老苍头看到了吴小桐背扶的人。 老苍头心中疑惑,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吴小桐却是欢喜狠了,完全没有想太多,仍旧勉强搀扶着那人,满脸笑地嚷嚷道:“爷爷,我这不回来了么,您要生气回家再骂,这会儿,您还是赶紧先过来帮帮我扶着这人些,要不然,你孙子我可就要倒地不起了!” 老苍头暗暗警惕着揣度了片刻,听吴小桐这般说,果然不再喝骂,迎上前来,将手中的灯笼往吴小桐手里一塞,一手抓住那人的胳膊,微微一带,已经轻松将那人接了过去,背扶了就往回走去。 “爷爷,你这是担心我了吧?” “爷爷,你吃饭了么?我从早上到这会儿都没吃东西,快饿死了……” “爷爷,我早上给你留的烧饼和锅巴,你吃了吧……” “爷爷……” 劫后余生,吴小桐话唠一般,拉扯着有的没的,絮絮叨叨个不停。 老苍头听得心烦,终于在吴小桐再次开口后,果断出声喝止:“行了,你小子再啰嗦,我就把他丢了!” “……呃,不啰嗦,我不啰嗦了。” 怎么说,这人也是她从山林深处一步一步救回来的,也算是救命恩人了,哪能眼看着到家了,再把人丢掉不管的。这人的腿还折了的! 想到这里,吴小桐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重点,连忙开口问道:“爷爷……哪啥,不是啰嗦,我就是想问问,咱们镇子上有接骨的郎中么?他的腿折了……” 一开口,老苍头就停了脚步,回头看过来,吴小桐连忙摆着手把话解释明白…… 问题说出来,吴小桐仿佛将身上的担子一并丢给了老苍头,彻底松了口气,见老苍头并不说话,继续往家走,她稍稍一愣,也脚步轻快地跟上去。 一路回到小院,除了惹起几声狗吠,再无旁的动静。已是午夜时分,镇上的百姓都早已入梦。 吴小桐落在后边,闩了门跟上去,老苍头已经将那人扶进了屋里,放到了唯一的竹床之上。 吴小桐跟进来,很有眼色地借着灯笼点了油灯。灯光亮起来,吴小桐就听到老苍头吩咐:“去打盆水来!” “嗳!”吴小桐答应着,回头看到老苍头站在竹床前,微微弓着腰身,似乎正查看那人的伤势。 过去医疗不发达,许多老人也多少会一点点疗伤术,甚至有些验房、秘方,就是从多年的生活经验和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吴小桐没多留意。 在现代骨折都要拍片子、做ct的,她对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医疗方式实在不了解,也真的没啥发言权!她能做的就是听从老苍头的吩咐,快步跑出去打了半盆清水回来。又自动自发地洗了块湿帕子,递了过去。 “爷爷……”吴小桐糯糯地叫。 “唔,等一下!”老苍头弯着腰,似乎在忙着什么,因为背着光,吴小桐看不见,只能耐心地退到一旁等着。 过了盏茶功夫,隐隐约约听着那人压抑在喉咙里的闷哼了两三回……吴小桐奇怪,正想踮起脚拔着脖子看看情况,老苍头却已经直起腰,转过身来。 “好了!”老苍头说着就往外走。 吴小桐正满心疑惑,终于得了空档,自然连忙上前察看,却见那人平展展躺在竹床上,其中一条裤腿已经不见了,改成布条将两片薄木板绑缚固定在小腿上! 呃,这是……老苍头刚刚是给这人正骨疗伤?! 我勒个去,正骨可真正是项讲究技术的活儿,万一接歪了,这人的腿可就算废了! 有些磕巴着,吴小桐满脸吃惊地回头:“爷……爷爷,你,这个,你给他正了骨?这样能成么?” 老苍头已经走到屋门口,听到吴小桐的疑问,头也不回地撂过一句:“是啊,我给他把骨茬儿接上了,至于成不成的,我就不管了,还要看他的运气呐……” 噗……吴小桐差点儿吐出血来! 什么叫把骨茬儿接了,成不成的不管?什么叫看运气?哪里有这样的郎中? 这就是‘管杀不管埋’啊!呃,不对,是管治不管好!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太不讲理了吧!太没有医生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了…… 吴小桐被震惊着还没回神,老苍头端了两碗饭折了回来,一看吴小桐呆愣楞地站在床边,顿时喝骂:“臭小子发啥傻,还不赶紧洗洗吃饭!你刚刚不还说饿死了……” “嗳,嗳,我这就洗……”吴小桐醒过神来,也顾不得考虑负责不负责,讲理不讲理了,低头就去给床上的病号擦洗。 米饭的香气似乎无限诱惑地往她鼻子里钻,勾引的她口水满满,几次差点儿滴下来。 只是,吴小桐手里的帕子还没碰到那人身上,老苍头却又突然骂道:“他是腿折了,又不是手折了,用你给他擦洗啊?你自己不洗,不想吃饭了?” 被骂的一懵一懵的,吴小桐不知所以,却也知道老苍头在火头上,不能再招惹他。于是,只能乖乖地将帕子往那人手里一塞,垂着头,灰溜溜地窜出去,奉命清洗自己去了。 屋内,老苍头将两碗饭往床头一放,伸手想扶那人坐起来……手触及那人的衣袍边缘时,手下触及的某些刺绣痕迹让他顿住。衣袍破烂脏污,加上光线昏暗,看不清颜色和质料,但手指触及,却能清晰地辨别出,衣袍上的刺绣,之前必定精美又繁复。 床上之人的脸几乎全被蓬乱的头发遮掩住,看不清五官,更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似乎察觉到老苍头的目光,他抬眼,从乱发缝隙里看过来,声音平静而缓慢:“多谢老丈援手……也请老丈放心,腿伤略好一些,……我,就会自行离去!” 老苍头没有说话,又看了看那人腰间佩戴的一块玉佩,一言不发地转身出门,继续打更去了。 吴小桐看着老苍头出了门,打了个招呼,又撩着水摸了两把,就急不可耐地飞奔回来……她着实饿坏了! ------题外话------ 临睡前传文,顺便看看留言,还不够加更。放心爬走睡觉! —— 推荐好友银色月光的文文《重生之金枝庶叶》 一个庶女的奋斗史!一个调教外表腹黑内里逗比夫君,养呆萌小包子的故事! 月光是老作者了,文笔优美流畅,情感细腻动人,亲们可以去看看! 第十七章 祸害 屋内一灯如豆,散开一小团晕黄的光。 吴小桐奔回屋里,一眼就看到床头两碗饭……然后看到那人侧着身倚着墙壁坐在那里,乱发垂下遮了大半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她却莫名地感受到一股浓重的寂寥和悲凉。 一愣之后,吴小桐晃晃脑袋,将那一瞬的莫名甩开,笑嘻嘻地跳过去,端了一只碗送到那人面前。 “折腾了大半夜,你也饿了吧?赶紧吃吧!”吴小桐语气轻快地说着,目光一转才看见碗内之物,瞬间发出一声低低的欢呼,“哎……居然有肉吃哦!” 碗内是熬得浓稠香糯的米粥,米粥中隐隐约约有些肉粒儿,透出一股子令人垂涎的肉香来! 那人没有抬头,隔着蓬乱的发丝,他清楚地看到,端着碗送到自己面前的一双小手,几乎瘦到皮包骨,而且,手指、掌心红肿血晕成一片,连细瘦的手腕小臂上也伤痕累累的…… 这样一个孩子,却仍旧是轻松快活的! 一碗几乎看不到肉丁儿的米粥,就能这般欢喜雀跃…… 若是,他能托生在百姓之家,是不是也可以如他这般,纯朴单纯,自在快活? “哎?怎么不接着?……”吴小桐弯腰低头,也只是看到那蓬松乱发下,一个线条优美皮肤细腻的下巴,还有紧紧抿着的嘴唇…… 多方不理不动,吴小桐也有些不耐,一拉一塞,将饭碗和筷子塞进那人手中,然后就无比欢快地端起自己的碗——开吃! 奔波了一天,疲惫了一天,又经历了大半夜迷路历险之后,她早已经疲惫到了极致,也饿狠了。 这会儿,一碗温热的肉粥端在手心里,让她幸福的想流泪。 来到这里尚不足一月,她却恍惚已经过了许久,久到她几乎记不起之前顿顿有肉吃的日子是什么滋味儿! 没有汤勺,她用筷子拨了一点点肉粥送进嘴里,软糯的米粒加上浓浓的肉香……唔,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粥! 这幸福太难得,吴小桐舍不得大口吞咽,尽管她很饿,但也仍旧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细细地品味着肉粥的美好。 吃到一半的时候,吴小桐抬头看过去,那人仍旧倚墙坐着,垂着头,碗在手中,却仍旧没有动。 “呃……我费劲巴拉地带回来的,不会是个傻的吧?”吴小桐暗暗嘀咕着,凑过去,捏着筷子在那人脸前晃了晃。 那人下意识地仰头躲避! “哦,不傻啊!”吴小桐意兴阑珊地嘟哝着退回来,低头扒拉了一口饭,复又抬头,含糊不清道,“你要是觉得实在难以下咽就别勉强哈,就两碗饭,你不吃,我还能多吃一碗!” 说完,也不管那人微微僵硬的身形,低下头继续吃的香甜。 须臾,听得那边筷子碰到饭碗,发出极轻微的一声响……正将一口饭送进嘴里吴小桐低着头撇撇嘴,继续埋头苦吃! 不过是一碗饭,吃的再慢,再细嚼慢咽,也很快吃完。 吴小桐将最后一颗米粒儿拨进嘴里,盯着饭碗看了片刻,终究拉不下脸来舔碗…… 摸摸肚子,其实也吃了个八分饱……就是饿得狠了,这肉粥香浓,让她有些吃了还想再吃! 将一干造反的馋虫压制下去,吴小桐打着哈欠起身,擦擦哈欠带出的泪水,她才后知后觉地想到一个问题。 一间房,一张床,突然间多了个人将唯一的竹床占了,她睡哪里? 若是有铺盖,有席子,她还可以风格高尚些,打打地铺。可没有半点儿富裕之物,她就是想高尚,也没法子表现…… 愣怔怔地看着那人一口一口,缓慢地吃着米粥,头也不抬的,吴小桐无声地瞪了瞪眼,无声怨念:“祸害!” 瞪过了,怨念完了,她还得开动脑筋自力更生。 屋子就这么一间,除了一张竹床再无他物……她转着眼一扫而过,也实在没有东西能替代床具……唔,有了! 哈哈,换了个时空,换了副身体,她仍旧是智勇双全、天下无双的吴小桐啊! 撂下碗,吴小桐三两步跑到屋门处,借着昏暗的灯光和点点星光,凑到近处打量了几眼,弯下腰,伸手托住门板底儿,往上一送一托——有门儿! 咣当!一声巨响! 吴小桐捂着胸口站在门旁,满眼惊恐地看着那摔在门口的门板,好一会儿,才啧啧嘴巴嘟哝道:“奶奶个熊,幸亏老娘躲得快!” 若非一察觉托不住就果断跳开,这会儿,她估计已经被门板拍成相片儿了! 那人手一抖,饭碗没丢,一口粥却呛进气管,随即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咳咳……” “哎哟,你说说,你说说你这个人……”吴小桐有些炸毛儿。 刚刚被吓的三魂七魄还没归位,又要面对这病歪歪的祸害头子……也难怪她烦躁! 好歹,她前世也受了十数年教育,实在做不出那蛮横无理之事,又念及自己失手摔了门板,致使人家呛住,也算是过失害人,毕竟理亏…… 抱怨了一句,吴小桐还是央央地倒了一碗水过去,伸手拍打那人的脊背,替他顺了气,听得咳声减缓,这才收了手,将水碗递上去:“喝口水缓一缓!” 咳声似乎停的久了些,随即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嗦。 “唉,这个还带反复的?”吴小桐疑惑着,一边认命地再次拍背顺气! 好一会儿,那人才停了咳嗽,然后不言不语地将水碗接过去,喝了两口。 吴小桐一边递了块布巾过去,一边接过水碗,转身往外就走。 门板有了,虽然没有被褥,她也不怕,至少有茅屋一间遮蔽寒风,比她之前只能蜷缩在屋檐下,露宿街头已经强太多了! “多谢!”低低的一声传来,尚带着一丝咳嗽后的嘶哑。 吴小桐脚步一顿,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咳了一声,缓了口气,吴小桐转身看过来,那人却姿势如旧,一口一口,缓慢而从容地吃着米粥,气度绝佳……却丝毫看不出有致谢的意思来。 难道是她幻听了?就说是祸害! 摇摇头,吴小桐嘟哝一声,丢开一旁,专心给自己收拾临时床铺去了! ------题外话------ 更完了,鞠躬道歉! 还有一章加更,十二点左右送上! 第十八章 一语成谶(加更) 一间屋子,空间有限。吴小桐费力将门板拖进门,就安置在门内的空地。 收拾一番,帮着那人躺好,吴小桐吹熄了灯,和衣躺到门板上,睡觉。 迷迷糊糊地,她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这回真成挺尸了! 门板很硬,没有被子,又缺了门板遮风,难免有些冷……吴小桐又努力地蜷缩了一下,眼皮沉沉,昏昏睡去,片刻就睡得酣沉无比了。 而睡在床上的人,却在暗夜中,缓缓地张开了眼睛。 若无意外,双溪镇的夜,千百年地寂静,安宁着,此时此刻,却无法安抚他的满腔悲伤和焦灼。 京城到睢宁,又从睢宁到此,哪怕是六百里加急,也得十余日。 又过去了两天了……京城是否失陷?祖父和伯父、堂哥可否安然? 遇到小桐之前,他在山崖下昏了半日,又在乱石山林中挣扎了一天两夜,身体早就疲惫到极点,也撑到了极致,那时,他以为自己一闭上眼睛,就再也看不到太阳再次升起。这会儿,终于被救,吃了饭,又躺在远不算舒适的衾被中,身体终于抗不住率先罢工。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回到了京城,只是曾经至尊至贵的那座宫城,却已经成了人间炼狱,一片火海。 他呼喊着‘祖父’,呼喊着‘大伯’、‘堂哥’,冲进去,却只有烈焰熊熊,火光漫天,大火燃烧着一切,吞噬着一切——没有人,给他一个回应。 他的心底,一个声音告诉他,祖父死了,伯父、堂兄死了,还有在京城的无数族亲、外家都死了,曾经最尊贵的一群人,最后却死的极为凄惨,完全没了往日的尊严,被以各种发指的手段凌虐致死……尸骸满地,血流成河! 这燃烧的不是火,是他们的血! 烈火仍旧燃烧着,焚天焚地,仿佛要烧尽一切…… 天色麻麻亮了,睡在门板上的吴小桐动了动,又动了动,最后撑不住,一下子跳起来,趿拉了鞋子,踢踢踏踏跑出门去! 昨晚不该喝那么多水,害得她后半夜都没睡好,一直做梦竟找厕所了! 解决了生理压力,吴小桐打着哈欠,习惯地摸到木盆边洗了把手。水的清冷,让她打了个寒战,脑子终于清醒了一点儿。 揉揉眼,看看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天眼看就要亮了,又要开始新的一天了! 一天伊始,吴小桐想到的最基本的柴米油盐…… 还有,昨日捡回来那人的衣衫,又脏又破的不像样子了。家里可没有衣裳给他替换,想让他换下来洗洗缝缝都不成! 还有,她的裤子和鞋子……裤子扯破了几处,鞋子更是到了惨不忍睹的境地,脚丫子穿在鞋子里,却几乎没有哪儿不露着的,仅仅脚面子上,还有一点点挂着…… 这样子,已经是没法子再补了,怎么的,也得给自己弄双鞋子——旧的,也成啊! 另外,米和面都没有多少了,家里又添了一张嘴,所剩无几的那点儿,估计也吃不了几顿了! 要买米、买面,寻摸着,买几件尽量便宜的衣衫和鞋子……当然,最好再弄一床棉被,夜里还是冷的很,她的手脚都冻得有些发木了。 在院子里无意识地转了几圈,活动着让手脚暖和起来,想起有那么多必须要置办的物事,她也没了睡意。揉揉眼睛,打起精神来,率先将门板装进门枢,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床前…… 在山林中是又惊又吓,回来后是又累又饿,让她实在没顾上其他。这一觉睡醒,精神和体力恢复了七七八八之后,好奇心也随着回来了。 话说,她还不知道自己救回来的人长啥样呢!怎么着也得认认脸,以后来报恩啥的,她也不至于不认识啊! 虽说,君子施恩不图报,她救了人……那啥,她上辈子是女人,这辈子是女孩儿,都跟君子不搭边儿啊! 窗户纸透过来的光线很是黯淡,朦胧模糊着,吴小桐跟做贼一样,探着身子,伸出手,去将那一篷遮住脸的乱发撩开…… 嘻嘻,这动作,好像是电视剧中调戏民女的纨绔恶少啊! 吴小桐笑得一脸猥琐,心里忍不住想起昨晚看到的那个线条完美的下颌,还有那白皙细腻的皮肤……啧啧,看那样子,应该是个美少年吧! 突然,她脸上的表情僵住,一脸猥琐转瞬消失无踪,转而成了一脸郑重,眉头也紧紧皱起来! 这祸害居然发烧了! 她不是医学专业,却也了解一些基本的医疗常识。外伤最怕的是感染,而判断感染与否的最表象指证就是是不是发烧。 发烧,而且是发高烧……再看之下,乱发没有遮住的嘴唇已经干裂起皮,这说明高烧了不是一时半会儿了,说不定烧了大半夜了……这都说明,很可能感染了,而且感染很严重……这个世界可没有治疗感染最有效的抗生素! 换个角度,不说感染,就是这般高烧,触手灼热的高温,哪怕是退了烧,会不会已经烧傻了? 一语成谶,这人是老天爷赐下来专门祸害她的嘛? ------题外话------ 纠结情节,更新晚了……汗,早已经肥死了……哭着爬走! 第十九章伤 双溪镇藏于山坳,因两条山溪在此于此而得名。 两条山溪汇成一条水量较丰沛的汇水,直通山外,行船放排,就成了汇水镇人出山最便捷最常用的方式。汇水虽处深山山坳,却有一块二三百亩的平整,皆为山区难得的良田。而在深山峭壁上还盛产素有仙草之称的铁皮石斛。每年春末,石斛萌发季节,就是上山采摘铁皮石斛的最佳季节,俗称‘采仙草’。 今年,局势混乱,世情艰难,胡家为了避开危险,将大少爷胡元辰打发过来,主持采仙草事宜。胡元辰毕竟年少,贪图离开父母自在随性,也对支撑着胡家根基的神秘‘采仙草’颇多好奇,故而一接了长辈安排,就兴冲冲跑去告知了最要好的景王世子亓惟孝。 于是,一人行变成了三人行。又加上亓惟孝的另一个伴读,中书令侍郎赵承辉的三子赵世彦。 这三人出行,哪怕是轻衣简从,明的暗的护卫是少不了的。这一路上虽然遇上几回路霸水匪,却也都是无惊无险,平安过来了。 到了双溪镇,隔了一天,三人就率人进了山,开始这一季提前了一个多月的采仙草。 那胡家的大总管早得了信儿,横竖这世事混乱之际,仙草销量并不好,胡家百年根基,少了这一两年的仙草收入也不伤元气,他们这一次进山,采仙草不过是幌子,主要的就是拖住大少爷,陪他狩猎游玩,随着他的性子来,留的时间越长越好。 一句话,只要不出危险,怎么来都行。 既然打着游玩的主意,自然准备妥帖,远比平常采仙草筹备的齐全,吃的用的,乃至夜宿都带了结实舒适的牛皮帐篷……若是,不出什么差池,这一路游玩过去,几个山峰转回来,一个月也差不多过去了,正好还不耽误采仙草! 偏偏,计划不如变化,进山第二天夜里,景王府就打发了人来,迎世子回去。原因更是骇人,京师被围! 消息一到,众人皆惊。人心浮动,难免各怀心思,一派混乱中,世子莫名失踪! 景王府派来的五百兵士,分出数人回报,余者皆留在山中搜寻…… 双溪镇的小院子里,吴小桐被那祸害的高热烫了一下,震惊之下,第一时间洗了块帕子给那人盖在额头降温。继而,她想起曾经用过的一个退热的小偏方:葱根加生姜熬汤,加红糖趁热饮。 此法所用之物简单易得,为家中必备之物,效果却不错,一般的高烧发热,连续喝上两碗,都会出汗退烧。 这会儿天还未亮,吴小桐也真的不知道去哪里请郎中,恰好,前天采摘的山葱和木姜子很多,相比起家中常备的大葱生姜,这山中所产的山葱和木姜子,其性更纯更烈,入药退烧效果自然更好。 家里也没有药吊子,熬药不能用铁锅……好在,家里还有个豁了口的陶盆,吴小桐刷洗一番,取了些山葱木姜子加水熬上。 山葱木姜子味道浓烈,熬成水味道很难让人接受,故而加红糖调味……吴小桐看看天色,也该去福顺酒肆打扫馊水了。 敲开福顺酒肆的门,让吴小桐意外的是,来应门的庆子竟然没抱怨什么,而是神情颇为萎蔫地转身就往里走,看那蔫头耷拉脑袋的样子,竟好像一夜没睡的样子。 吴小桐心中疑惑,可这会儿也顾不得好奇,追上去一步,低声道:“庆子哥,我想要一点儿红糖……” 庆子撩了撩眼皮儿,瞅了吴小桐一眼,竟不等她说完,就随便地点点头应了:“就在厨下灶头壁龛中,你自己去拿!” 说完,丢下吴小桐,径直往前头大堂里去了。 准备好的理由卡在喉咙里,吴小桐愣怔了片刻,也顾不得多想,快步走到厨下取了小半碗红糖,匆匆回家,葱根和木姜子熬了一碗汤,散发着浓郁的葱姜辛辣之气。吴小桐放了一匙红糖进去,调匀了,稍稍放冷一点儿,端进屋里,开始给那人喂药。 烧得久了,那人神智已经迷糊,牙关紧咬着,根本不知道配合。 尝试着喂了一勺,几乎半点儿都没喂进去,全顺着嘴角流下来…… 吴小桐皱着眉头想了想,回身取了一双筷子回来,撬开那人的牙关,另一只手舀着葱姜汤喂了进去。……她记得人工呼吸时,要将被救人员的下颌微微抬起,以打开呼吸通道,这会儿想来,想必食道也差不多,她摸索着效仿之,竟真的有效,一勺一勺的汤汁喂进去,几乎都被吞咽下去,竟没有洒出多少来。 很是费了些艰辛,一碗葱姜汤却喂下去大半。 吴小桐重新取冷水拧了帕子来,将那人的手心、脚心、腋窝、腘窝挨着擦拭降温……身上的袍子衣衫都被她脱了去,只剩下一条亵裤遮着羞处,吴小桐忙忙碌碌擦了两遍,摸着那人体温似乎降了些,不再如先前那般炽人,这才略略缓了口气。 将被子给那人盖好,准备发汗,吴小桐洗过帕子之后,开始给那人擦脸、敷额…… 之前敷额,着急忙慌的,就是把帕子搭在人家脑门上,也没顾得其他,这会儿,略略放松了些,吴小桐就细致了些。 仔细地将那蓬乱的头发撩到一旁,吴小桐却是猛地一颤,拿在手中的帕子啪嗒一声掉下去! 之前她一直以为,是腿伤让他发烧,这会儿撩开头发才看见,从右侧额际,一直到耳前,一条伤口斜贯而过,肿胀着,伤口的皮肤微微外翻着,露出已经过了太久而不再流血,却明显感染红肿起来的伤口……无不狰狞,无比惊心! ------题外话------ 今天早上感觉不对,写了几遍都不对,更新完了,深刻检讨!下午加更! —— 另,受人所托,推荐朋友柠檬笑的恩匹女强爽文《卿本无赖之驸马不好惹》 这是一个地痞女恶霸穿越成一国公主,碰上了青梅竹马,调戏美男的故事。 第二十章生姜致疤(加更) 那样的伤疤,太过触目惊心,太过恐怖骇人,吴小桐突然之间看到,被骇住了,登登登,连连后退了几步,双腿发软,差点儿坐到地上。 “嗯……”体温稍稍消退了些,那人的神智稍稍有些回归,也再次感受到身体的痛楚,发出一声仍旧压抑的声吟! 这一声低吟,却将骇住的吴小桐唤醒。 她打了个激灵,醒过神来,目光又不由自主地落在那张被破坏殆尽的脸上。看鼻梁唇形,乃至另一侧未被破坏的眉眼轮廓,这本该是一张极俊美的脸庞!双眉入鬓,眼如星子,曾经一个回眸,就让多少芳心暗许! 光线仍旧昏暗,换了个场景,换了个视角,又形象迥异,吴小桐隐约觉得这人本来应该很好看,好像她见过……可能是前世的某位古装明星吧! 这些无关紧要的念头在她的脑海中一闪,就被她抛远了。 眼下,最要紧的是,替他退烧,同时,还要想办法给他处理伤口……这样的伤口搁在现代,有整形医生缝合,之后再做磨皮整形,应该不至于留下太明显的伤痕,可是在这里,她实在不敢想象,不加缝合,不加任何后续整形治疗,这张脸……就算是毁了! 有那么一瞬,她甚至有些后悔,上一辈子怎么就没学整形医学呢?偏偏学了营养师! 让她调理养生在行,但论到外科医学,特别是对精细度要求极高的整形医学,她是真的毫无所知! 自怨自艾不是她的作风,她不过是略略懊悔了一瞬,就开始琢磨起解决办法来。 外伤整形暂时不敢奢望,还是找个郎中处理伤口,连同给他开药消炎退烧才行! 有了盘算,稳住了心神,吴小桐也不再蛰蛰蝎蝎的,她也不是那种矫情人儿。重新拿起帕子,换了清水回来,躲着伤口,给那人擦了擦脸和脖颈,然后将冷巾子搭在那人脑门上,悉心地盖好被子,这才端了脏水出了门。 该去福顺酒肆收拾馊水了,也正好跟庆子打听打听,镇子上的郎中住在哪里,她好去请了来……至于医药费,她也想了。前天挣的二百六十文还在怀里,她昨儿抹的螺蛳就养在溪水里,跑一趟拿回来,晌午或许就能卖出去……实在卖不出去,她刚才给那人擦身体的时候看见了一块玉佩,螭龙的透雕碧玉,玉质极好的,水润碧透,拿去当了,应该能当几两银子回来。 只不过,这东西一看就是贵重之物,又是螭龙造型……当时看见吴小桐没怎么注意,这会儿想起来,难免就有些嘀咕,这东西太过贵重,冒然拿出去,说不定就招来祸事,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用它的好。 习惯了现代思维的吴小桐,只想到了玉佩的贵重,却没想到古代的玉佩除了用银钱衡量外,往往还有更深的代表意义,比如阶层,比如家族,比如身份…… 让吴小桐意外的是,她到福顺酒肆的时候,老苍头已经在了,而且已经打扫完了馊水,正拿了两大块锅巴准备回家。 “爷爷,您这么早就回来了……”吴小桐惊讶地询问着,伸手将锅巴接过来自己拿着。 “哈哈,你小子还好意思问,是你自己睡过头了!”刘胖子笑呵呵地接了话,往天上指了指,“你也不看看,日头都越过山头了!” 吴小桐抬头,果然,天色已经大亮,日头明晃晃地爬上地平线一截……显然,她只顾着给那人擦身退热,喂药,还被惊了一回……没有察觉到,时辰晚了。 讪讪地抓抓头,吴小桐嘿嘿笑着解释一句:“昨晚睡晚了……” 就转移话题道:“刘叔,昨儿回来晚了,螺蛳养在溪水里呢,过会儿我弄好了送过来!” “行啊,行啊,离晌午饭还有哥半时辰呐,不急不急!”刘胖子笑着挥挥手,吴小桐趁机告辞,跟着老苍头离开福顺酒肆,回了家。 一进大门,关门落闩,吴小桐立刻道:“爷爷,那人发烧了……那啥,他不仅是腿折了,脸上还划了个大口子,红肿的厉害……镇子上的郎中住在哪里啊,您告诉我,我去请!……” 老苍头侧头瞥了吴小桐一眼,淡淡的并不严厉的眼神,却让吴小桐立时住了嘴,在这一瞥之下,她莫名其妙地有些心虚。 老苍头一语不发,抬脚进了屋。 吴小桐站在屋门口,愣怔怔地寻思,她也没做什么亏心事啊,咋就心虚了?! 摇摇头,吴小桐紧跟着也要进屋,老苍头却转回来将她拦住:“你生火吧!” 生火做饭,有时候简略着也只说生火! 吴小桐下意识地答应着,转眼就见老苍头越过她走到院子一角的简易灶台处,伸手在锅底下摸索了一回,摸得满手黑灰出来,另一只手则去抹了几粒粗盐,放在一只粗瓷碗里,递给吴小桐:“烧开水冲一碗送进来!” 茫然地答应着,吴小桐生火烧水,很快就烧开了一碗水,冲化了粗盐,捧进屋里。 老苍头似乎早听到了吴小桐的脚步声,迎在屋门口将碗接了过去,又随意地打发了吴小桐做饭。 饭好了的时候,老苍头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爷爷,饭好了!”吴小桐摆着饭一边招呼,到底没忍住,又问,“那人怎样了?要不我先去请郎中,回来在吃饭好了!” “无须多事,”老苍头淡淡地丢下一句,洗了手,过来吃饭,“你也吃吧……他昏睡未醒,暂时没法吃!” 吴小桐懵懵懂懂的,不明白所谓‘多事’指的什么,难道受了伤还感染了,不需要找郎中治疗? 脑子一转,昨晚那人的腿伤貌似也是老苍头给正了骨,还上了夹板固定……这脸上的伤口和发烧,或许老苍头也自觉能够治疗? “那,那个……脸上受伤容易留疤……”吴小桐磕磕巴巴地提醒。 老苍头已经开始吃粥,听到吴小桐的话,头也不抬,淡淡道,“生姜温中散寒,却为外伤忌用,致疤……你给他用了生姜吧!” ------题外话------ 首推了三天,将近两天粟粟都不知道,因为粟粟这边网络炸毛,打不开520小说页面……真是坑人! 唉,啥话不说,上加更! 第二十一章 猪脑子 吴小桐愕然着,转瞬想及现代生姜被用于祛痘印……而且,疗效确切,于是有有了底气道:“我还见过,有人生疮瘢痕,用生姜涂,能助其淡化消除。” 老苍头眼睛似乎微微一亮,“生姜性温,助阳生火,外敷,使瘢痕血脉通畅,而有消瘢之用。内服却易助阳生火,从而使得伤口溃败,从而难以收口。” 吴小桐听得仔细,略略一琢磨,老苍头说的还真是有几分道理,不由耷拉了脑袋。 “爷爷,那怎么办……” 不说那人怎样,单单那样一副容貌被毁了,就好像最完美的艺术品出现了残缺……怎么说,实在让人痛心和遗憾! 老苍头她一眼,淡淡道:“吃饭!” 呃,这算是有法子还是没法子啊? 吴小桐盯着老苍头看了一回,也没看出什么结果,只好按捺着满心糊涂坐下吃饭。 吃罢饭,吴小桐洗漱了碗筷回来,老苍头去没有去睡觉,而是正拿着几根竹子在院子里忙乎着。一把不起眼的柴刀在他的手中上下翻飞,游刃有余,或劈或砍或折或弯,坚硬的竹子仿佛成了面条儿,在他的手中可以任意揉捏,任意弯曲造型,随心所欲。 “爷爷,这是做什么?”吴小桐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她之前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看过竹制品的制作,每每都会对那些老手艺人的精湛技艺赞叹不已。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认下的爷爷,居然也有这么一手深藏不露的手艺…… 话说,有这么好的手艺,老苍头完全可以做竹编啊,为什么要去做又辛苦又没多少报酬的打更啊! “做张榻子!”老苍头手下不停,头也没抬地回答。 吴小桐愣了愣,随即眉花眼笑起来。榻子,应该就是竹床吧?那她晚上就不必再睡门板挺尸了…… 满心欢喜地看了一会儿老苍头摆弄竹子,再看老苍头坐的位置,几乎将屋门口彻底堵住……她很乖觉地没提进屋的事儿,略略收拾了一下,跟老苍头打了个招呼,就脚步轻快地出了门。若是鞋子再稍稍囫囵点儿,不这么拖拉拖拉的就更好了。 要赶着上山取螺蛳和柴禾,鞋子的事儿只好回来再说。 吴小桐边走,边在路边寻了些柔韧的草藤,编了编绑缚在脚上。跺跺脚,虽然不太舒服,但至少不用担心鞋子甩掉了。 熟门熟路地找到自己的褡裢,螺蛳们倒是没有逃跑的,乖乖地待在褡裢里。就是前天摘得花椒芽儿已经蔫吧了,她只好又去采了两捧。 背着柴禾,褡裢里装着螺蛳和花椒芽儿,吴小桐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折返了回来。 院子里,老苍头仍旧在制作竹床——竹床的制作已经接近尾声,老苍头正拿着一块磨石,在打磨竹床的边缘和毛刺。 吴小桐将柴禾倚墙放好,走过去绕着竹床转了几个圈子,衷心地赞叹:“爷爷,你的手艺真棒啊……!” 老苍头也不抬头,打磨着竹床淡淡道:“去酒肆吧,时辰不早了!” “哦!”吴小桐讪讪地起身。 来到溪水边,将螺蛳和花椒芽儿等物事都洗干净了,她又顺手撩着水洗了把脸……清爽爽冰冰凉的溪水泼在脸上,带去些许的燥热,也抚平了心中的浮躁。 再起身,吴小桐的脚步又轻快起来,哼着曲子往酒肆里去了。 已近午时,刘胖子已经在厨下忙开了,看到吴小桐进门,忙里偷闲朝她笑了笑,吴小桐也连忙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来:“刘叔,我来啦!” “还用那口灶吧!”刘胖子指点一下,就继续忙乎自己的活计了。 吴小桐也早熟悉了,不用人招呼,答应着就麻利地动手,将手中的物事一放,就去院子里拿了几块松木回来。 把火烧旺,吴小桐一阵爆炒、煎炸,很快,一盆子青壳螺蛳和一筛子炸花椒芽儿就做好了。 收拾了锅灶用具,将灶下的火也重新掩住,再看刘胖子,也已经出了几道菜,立刻自动自发地跑到厨房门口招呼:“庆子哥,出菜了!” “来咯……”庆子拖着声音答应着,脚步极轻快地走过来,端了菜送出去。 大堂里人声隐隐,好像很忙碌的样子,吴小桐有些好奇,这样偏僻的镇子,究竟是什么人到酒肆消费?她这会儿怎么说也算是搭在福顺这边卖小菜,多了解一些顾客的情况,也好做进一步规划不是。 悄悄地去前堂的门口,挑起门帘子的一角,往前堂中窥探。 这一看,吴小桐有些愕然,事情出乎她意料,堂中坐着三桌客人,除了屋角的两个商人模样外,其他两桌都是官兵模样之人。 她的眼睛微微一缩,下意识地放下了门帘。 堂中,有个官兵道:“……世子爷还是找不到,这都三天了,怕是……” 另一个道:“唉,这样子回去,怕是我等都难免被罚……” “嚇,你们……”另一个不以为然的声音接话道,“不是兄弟我说你们,这天下乱成这般模样,昨儿传来的消息,叛军已经占了沿淮一线……你们还担心回去没法交差,也不想想,等咱们回去,睢宁如何……说不定,那会儿王爷都顾不上理会我等了呢!” 睢宁,距此数百里,位于淮河以南,毗邻运河,同时又临海的一个州府,乃景王藩地。 叛军占了淮河一线,睢宁已是岌岌可危……那跟睢宁同在淮南江北的双溪镇,是不是也要兵祸临头了? 吴小桐被自己的推测有些吓到,心扑通扑通跳着,大脑快速地转着,盘算着,若是真的兵祸临头,该怎样避开…… 这个问题没有想出所以然,她的大脑里突然灵光一闪,愣住了! 她捡回来的那个人,之前擦身擦脸喂药喂水的,却从没考虑过身份问题。或许是前后形象差距太大,也或许是那都毁了容的伤痕,更多的,应该是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话说,王爷世子何等金尊玉贵,身边自然少不了随从护卫,怎么莫名一个人出现在山林中,还折了腿伤了脸……太出乎意料,所以,她压根没往世子身上想! 这会儿,听到那人说世子找不到了……她终于后知后觉地想起,她捡的竟然是景王世子,据说这个世间最尊贵的嫡系皇孙! 到了这会儿,她也终于联想起那位身上的玉佩……螭龙玉佩啊,那是一般人能用的东西啊? 抬手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儿上,真是猪脑子,那么明白的事儿,咋早就没想到! ------题外话------ 这几天纠结名字简介,粟粟纠结的太痛苦,一直休息不好,状态也不对,更新总是迟了…… 不再重复道歉了,尽快调节状态吧! 第二十二章 添衣置被 自我谴责了一回,吴小桐竖着耳朵再想听听外头的谈话,却听那几个官兵已经转了话题,开始说起荤段子来。一阵猥琐又放肆的笑声传进来,吴小桐厌恶地瞪了一眼,揉揉耳朵,悻悻地离开了门帘儿后面。 走回厨房,吴小桐端了自留的菜就要回家:“刘叔,我先回了……” 刘大厨正在做烧饼,听到吴小桐招呼,连忙放下活计,转身走到门口摸出一个半旧的包袱来。 “喏,这是我家小子的几件旧衣裤,你拿去做个换洗吧!” 吴小桐愣了楞,刘胖子已经将包袱塞进了吴小桐怀里,随即扶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出了门:“赶紧回去吧,菜钱晚上再来结吧!” 被刘胖子有力的手推着走了几步,吴小桐微微红着眼停住脚步,回头朝着刘胖子深深鞠躬:“多谢刘叔!” 刘胖子笑笑,挥挥手示意,不等吴小桐回应,就转身回厨下忙乎去了! 回到家,老苍头已经做完了活计,一张崭新的竹床就被搁在窗户下,床头还放着一只竹篾编制的枕头! 意外得了衣衫,又有了新床可睡,按正说,吴小桐该欢喜无限着,可她却笑不出来。 老苍头正在收拾残余的竹料,吴小桐将手中的菜放下,仍旧抱着那个包袱蹭过去,一只蹭到老苍头身边,犹豫了一下,才开口叫道:“爷爷……” 老苍头抬头看看吴小桐,手下继续收拾着,淡淡道:“锅里闷了饭……吃了饭,去街上的杨记杂货看看,那边有麻布棉絮。” 麻布棉絮?买回来做被子么? 吴小桐的大脑从善如流地被带转了弯儿……再回神想起屋里那人的身份,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没有再纠结,也没有再询问老苍头是否知情……只是,心中下意识地觉得老苍头是知道的,既然老苍头知道,还这般平静淡然,想必早已经有对应之策……她可以不管了。 撂下手,吴小桐呼吸脚步都轻快起来,抱着包袱放到新竹床上,一边打开,一边笑嘻嘻地跟老苍头道:“爷爷,刘叔给我的,说是他家小子穿不上的旧衣衫……唔,还有双鞋子,太好啦,我的鞋子正好穿不得了……” 吴小桐真正欢喜起来,兴奋地拿了鞋子试穿,没有看到,一直忙碌的老苍头看着她,目光中露出一抹欣慰来。 鞋子有些大,脚在里边晃荡的很。 不过,这难不倒吴小桐,她那日缝制褡裢的旧衣剪下来不少碎步,拿来填在脚尖前,弄弄舒服,鞋子不再晃荡,松紧大小刚刚好了。 话说,这具身体的脚长的很秀气的,纤巧柔软……就是这些日子上树下水的,划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伤口,破坏了本来的美感。 唔,再等等,等攒些钱,她就尝试着寻些丝线织几双袜子来穿,好好养护养护……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爷爷,你看!”吴小桐欢喜着,雀跃着,抬着脚让老苍头看,一张小脸仿佛百花绽放,灿烂炫目。 老苍头淡淡地点点头,应了一声。 吴小桐又把包袱里的旧衣服抖开,一件件在身上比量着。 看样子,刘胖子按照她的尺寸挑的,两套衣裤尺寸稍大,却不会妨碍穿着,袖子裤脚挽一下就好。 欢喜地将衣服重新叠好,放进包袱,也不进屋,就放在新竹床上,转身收拾摆饭吃饭。 吃过午饭,吴小桐跟老苍头招呼:“爷爷,我就去了。” 老苍头点点头,眼看着小丫头蹦蹦跳跳地出了门。他的眼睛微微一眯,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们就是老百姓,最普通不过的人家,那些云彩眼里的东西……他们沾不得,也管不了,不如安心过日子。 收回目光,老苍头起身,去锅里盛了一碗米饭,拿了几棵油炸椒芽儿,一并端着进了屋。 吴小桐第一次逛街,怀里揣了二百多文钱,心里很是没底。她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水平完全没有概念,根本不知道一文钱的价值,相当于现代的一分钱?……最多一块钱吧! 二百六十文,也就相当于现代的二百六十块,能买到棉被么?她很怀疑。 而且,很重要的是,她有且只有二百六十块,当然不能一下子都花掉买被子……米、油、盐、酱醋……她还有许多东西必须要添置……还有,她还想着,去肉摊子上转转,看能否买上几块骨头,拿回来熬汤。那位,毕竟是折了腿,熬些骨汤喝喝,比较好吧! 心里既兴奋又忐忑地上了街,吴小桐很快就放了心。 原来,这个时代的钱购买力很强大啊。而且,在杨记杂货铺子,她正好看到两匹受潮起了霉点的棉布,原本值三百多文的布料,她只花了一百文就买了下来。又花三十六文买了三斤棉花——她是按照夏被标准买的。先盖着,等秋日天冷了,再买两斤三斤的添进去,就能做冬被了。 如此这般,她倒是将所需的油盐酱醋买了个齐全,还买了两根棒骨,最后口袋里还剩了三十四文。 带着逛街的战利品转回来,老苍头已经睡了。新竹床被他搬进屋里,就摆在门口一侧。吴小桐将布匹棉花放好,、把油盐酱醋送到灶台上,然后把两根棒骨从中间敲开,放了两根木柴慢火炖上,这才拎了褡裢,蹑手蹑脚地出了门。 鞋跟脚,让她行动的速度加快了不少。一个时辰后,她就兜着一大捧花椒芽儿、一大捧刺嫩芽,还有满满一褡裢青壳螺蛳回来。 溪水冰冷,她摸螺蛳的时候也有见到鱼,却都个头不大,而且速度极快,她赤手空拳的根本碰不到。 一边往家走,她一边盘算,镇子东边,双溪汇聚成河,水流大了,也平缓了许多……那里,定然有鱼。她抽空要去看看,若是能够每日打些鱼上来,伤号的营养就有了,多余的,她和爷爷也能改善改善。 心里盘算着,她不由想起了鳞炸小鱼,指头长的小肉丝鱼炸的焦黄酥脆,趁热撒一把葱丝姜丝,浇上糖醋调味汁,焦香酥脆的小鱼,登时有了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咬一口簌簌作响,刺儿都是酥的,满口香浓…… 不行了,口水流出来了! 至于家里那个……老苍头的意思她明白,不想让她牵涉过多。 救回他,帮他疗伤,也就够了,其他的,她不感兴趣。也管不了。 ------题外话------ 好好睡了一觉,满血复活…… 亲们留言不够,今儿不用加更。粟粟去码《儿女成双福满堂》,那边欠了几章了…… 第二十三章 刘家婶子 第二天一早,老苍头回家的时候,给吴小桐带了一只竹背篓回来。真是瞌睡了送枕头,她昨天才想到逮鱼,老苍头就编了竹篓回来。 鉴于吴小桐瘦小的身体,竹篓不大,不过尺半高,一尺左右直径,竹篾子用的都是头青,精致而韧性十足,背在身上一点儿也不重。 恰好前一天熬了骨头汤,吴小桐带了两块光溜溜的骨头,背着竹楼往镇子东边走去。 小小的竹篓,栓一条带子,带子上绑缚一根光滑的树枝,就成了一个最简便的鱼篓子。把骨头往篓子里一放,挑一处水势平缓,水草密集之地放下去……接下来,只需静静等待就好了。 当然,这样的捕鱼方式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一般只能捉一些小鱼小虾,有时候也会捕捉到一些螃蟹之类,大鱼一般是没有的。 吴小桐也没闲着,等着起鱼的时间,她就在河岸上采摘野菜。 这边地势平缓下来,土壤也比山上肥沃丰厚了许多,河边生了许多野菜,而且长得特别水灵特别鲜嫩。 第一篓起出来,吴小桐就笑开了眼。小竹篓子底部,奋力挣扎扭动的,不但有好些个纷纷乱的小鱼小虾,还有两条褐黄色的黄鳝,每一条都有半斤以上! 哈哈,不说别的,只这两条黄鳝,也够中午加个菜了! 爆炒、红烧、清蒸、炖汤……唔,吴小桐仿佛已经看到一桌子鳝鱼宴向她招手了! 吞下一口口水,吴小桐把竹篓子拎上岸,将捉上来的鳝鱼和小鱼小虾统统放进她看好的一个石窝里。这个石窝位于一块大青石的中间,周边没有土壤,不怕鳝鱼泥鳅之类打洞逃跑。之前,吴小桐发现它之后,就捧了水将它灌满了。这会儿,将小鱼小虾和鳝鱼放进去,进了水,这些东西就错觉摆脱了危险,安静下来。 将竹篓子再次下到水中,吴小桐再次开始采野菜,过一会儿,她就不放心地跑都爱石窝子旁看看,就怕两条鳝鱼趁她不备越狱成功。 有了这个好的开端,吴小桐之后几次也收获不错,到太阳爬上头顶时,她已经得了五条鳝鱼,十几条巴掌大的鲫鱼,还有差不多两三斤小鱼小虾,个个鲜活! 昨儿买了油,吴小桐就没有再去福顺酒肆蹭锅灶,回家之后,手脚麻利地收拾好,鳝鱼切段,做的是清炖鳝段,那人毕竟是外伤,红烧容易上火,反而是清炖能够更好地保留食材的味道和营养。 小鱼小虾就沾了粉油煎,小小的火,慢慢地煎到两面金黄,盛了满满三盘儿。 吴小桐将昨儿买的布料和棉花放进背篓中,一碗清炖鳝段,上边放了一盘子煎的金黄的鱼虾,用那张包袱皮包了拎在手中。出了门,一路绕过福顺酒肆,往前头的一个小院子走去。 这户人家在另一条溪水的南侧,同样临水而居,院子跟老苍头的院子相仿,屋子却整齐一些,而且是一明两暗三间,东侧有两间厢房,西边儿则搭了个木头棚子,里面安放着锅灶,是个简易的厨房。 大门半敞着,吴小桐知道,这是此地的风俗,只要家里有人,是不会关院门的。 吴小桐走进院子,小心翼翼地防备着有狗,一边扬声唤:“刘家婶婶在家么?” “谁呀?”门帘子挑开来,应声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妇人。 这妇人容貌只算一般,却眉眼柔顺,神态柔和。中等身材,略有发福,穿着一件枫叶黄的碎花夹袄子,系着一条深青色的暗花裙,头发在脑后绾成圆髻,用一条青花巾子裹着,通体上下收拾的干净利落,让人看着很是清爽顺眼。想来是正在做活儿,妇人出来的匆忙,手上还拿着一只纳了一半的鞋底儿。 吴小桐连忙扬起一个笑脸,上前自我介绍道:“刘家婶婶,你不识得小子,小子是打更家刚收的孙子,叫小桐的。” “哎哟,是小桐啊!”刘氏微微惊讶着,笑着打量了吴小桐两眼,一边迎了上来。“昨儿,你刘叔捎给你的衣裳鞋子可合适?” “嗳,嗳,合适,合适着呢!”吴小桐一边说着,一边转着身子,还跺了跺脚,展示了一下脚上的鞋子,嘿嘿笑道,“每日多得刘叔照应的……昨儿,婶子还让刘叔捎了衣裳鞋子……真不知道该怎么谢您!” “嗨,谢啥,都是我家小子穿不上的,不过是几件子旧衣裳旧鞋,也就是你,你刘叔说你是个懂事的,我才敢让他给你带过去。别人,我还怕人家嫌弃呢!” 这个时代,民生艰难,就是比较好的庄户人家,也不是顿顿能吃饱,孩子多的人家,大孩子衣裳小孩子接着传,穿烂了还要打袼褙做鞋子,绝不允许一点儿浪费的,又怎么有嫌弃一说?刘家婶婶这么说,不过是客气话罢了。 吴小桐连忙道:“婶子可别这么说,这衣裳这鞋,可真是解了小桐的燃眉之急!不然,今儿小桐就只能光着脚出门啦!” 刘家婶子脸上的笑意真挚了两份,笑道,“你这孩子果真如你胡叔所言,小小年纪就这般懂事。” 吴小桐嘿嘿一笑,腆着脸道,“婶子,您先别夸我,小桐今儿上门,可是有事求婶子帮忙的。” 说着话,吴小桐将手中的包袱交到刘氏手中,回身将背后的竹篓放下来,笑道:“婶子,家里只有一床被子,添了我之后不够用了,爷爷让我买了布和棉花……那啥,小子手拙的很,不会针线缝补……这不,就求着婶子,想让婶子教教我……” 刘氏看着篓子里的布匹和棉花,略略惊讶之后,听着吴小桐这话却是一阵心酸,不等她说完,刘氏就出声打断道:“哎,说什么求不求的,不过是做床被子罢了,多大的事儿,也值当你这孩子这般为难?行了,行了,这布料棉花放这吧,傍晚儿你过来拿,保证耽误不了你晚上睡觉!” 说着话,刘氏又想着将手中的包袱递回来,吴小桐连忙摆手道:“那就多谢婶子了……那啥,小子捉了些鱼虾,胡乱做了,拿来给婶子尝尝,就是不知道味道合不合婶子的意。” 第二十四章 同床 当天晚上,吴小桐再去刘胖子家,一床新棉被已经缝好。除了这床棉被,还有两双半旧的青布千层底鞋子,也一起放进了吴小桐的背篓。 刘氏笑的慈和:“我家小子长得快,这鞋子没半年就穿不上了,旧鞋,小桐别嫌弃!” 自从来到这里,她还没穿过新衣裳,能有旧鞋旧衣替换着,已经比之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露宿街头的时候强太多了。吴小桐知足,自然感激的,哪里会嫌弃。 “婶子可别这么说了,婶子把你家哥哥的鞋拿给我,是真心疼我,我欢喜都来不及呢,哪能不知好歹地嫌弃!”吴小桐再三谢了,欢欢喜喜背了新被子和旧鞋子回了家。 这一日,老苍头吃过晚饭,临走看了看门内的两张床,抿抿嘴角,一言不发地出了门。 送走老苍头,吴小桐才放松下来,再去看一日未见的那个人,就见他静静地躺在竹床上,头脸恰在背光处,昏暗不明,头发仍旧蓬乱着,也不知他脸上的伤口怎样了……最好不要留下疤瘌…… 心中感叹着,吴小桐明白老苍头的意思,这种人,他们救就救了,却不该多做亲近,等人家伤稍好些,离开了此处,彼此又是永不交集之人。 算了,看那人平静的样子,该是退了烧了,她没本事给他致伤,也没本事让他不留疤……她还是老实本分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 这一天的青壳螺蛳花椒芽儿,卖了两顿,得了四百八十文钱呢。照这么算下去,花椒芽儿至少还能采十天,至少还能给她带来七八百文的收入。青壳螺蛳倒是一直能卖到入夏,怎么也能卖上两三个月,至少能给她带来三四千文的收入……有了这笔钱,她就能买几只小鸡,再买几只小鸭子,每日弄些野菜水草喂喂,秋日就能捡鸡蛋鸭蛋,而且,小仔鸡仔鸭的味道……呃,仔鸡仔鸭鲜嫩味美,也可以拿去福顺酒肆里换成钱……一年攒集下来,她大概能攒十两银子……十两银子欸,她能买两亩田,也能做个自己的小买卖……唔,美好的生活就在前方向自己招手吖! 如此想着,吴小桐的嘴角噙着一丝微笑,躺上新竹椅,盖上新棉被,无比舒服又惬意,闷着头滚了滚……很快进入了梦乡。 夜半,睡梦正酣,吴小桐听到一个焦急的略带凄切的声音:“青莲……白枫……” 她睡眠向来警醒,一听到这声音,一个激灵立刻醒了。 睁开眼的同时,她已经判断出,是屋子中另一张床上的人在呼唤:“白枫……青莲……” 呃,这是……白枫青莲是他什么人?不会都是心爱之人吧?呃,没想到小小年纪竟是这般滥情!也是,据说高门大户宗室之家的公子,初一发育,家里人就给安排‘屋里人’,皇族更是会给安排教引宫女,教引着小男孩变成男人……汗,她倒是觉得,那些女人不该叫‘教引’,干脆叫‘勾引’更贴切! 心里这么想着,又被半夜里惊醒,吴小桐难免就有了些不耐烦,听得那边仍旧一声紧似一声地叫着,她不理会也没法子睡觉,只能趿拉了鞋子,踢踢拖拖地走过去,附身问道:“你怎么了?要喝水还是……” “青莲……水……”终于,那人不再复读机一般只叫人名,吴小桐转身去床头罐子里倒了小半碗水来。 转回来,那人却已经不叫了,只微微不安地晃着头,好像有些痛苦的样子。 “水来了,起来喝水吧!”吴小桐叫了一声,没有得到回应。 她心里咯噔一下,连忙伸出手试探他的额头,手指刚刚触及到对方的额头,就赶到了一股灼热感,几乎灼疼了她的皮肤! 嘶,又发烧了?! 这一回,她不敢再熬什么葱根生姜汤,只赶紧地端了水拿了帕子来,用水浸过的冰凉的帕子给他擦拭,额头、腋窝、胸口、腘窝、手心脚心……一处又一处,一遍又一遍…… 堪堪天色泛白,烧才缓缓退去,大半夜没睡,疲累不堪的吴小桐根本没意识爬回自己的床去,糊里糊涂地往墙角上一堆萎,即刻沉沉睡去。 睡得迷迷糊糊的,吴小桐觉得有些挤,一遍伸胳膊蹬腿地扩展地盘,一遍反转手臂,捞起挤在她身后的物体,一边嘟嘟哝哝着:“巴纳比,你好像又肥了,该减肥了……” 巴纳比是吴小桐上一世的一只大河马抱枕的名字,每天跟她平分双人床的存在。 巴纳比作为一只布偶自然无法回应,黑暗里,某个被抱住了双腿的人却已经醒来,伤腿被熊抱着,还被某个八爪鱼似的存在巴着,强烈的疼痛让他闷哼出声…… “诶,小动静……怎地如此*……”吴小桐猥琐地嘻嘻笑着,头往怀中的抱枕上蹭了蹭,继续沉沉睡去。 之前那一句,没听清楚,这一句他却听到了七七八八。如此*……这话,怎么听怎么无赖浪荡……刚刚醒来的人,只觉得血气上涌,一阵头晕目眩差点儿又晕过去,被他自己勉强压抑着镇定下来,头脑清醒镇定了,也大概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前一天他醒过来过,知道自己折了腿,被一个庄户人家救了,一名老丈给他接骨,又给他清理了脸上的伤……腿折了,脸毁了,他都没有太理会。他一直在努力地回想,他只记得睁开眼就在这个屋子里躺着,有老丈给他疗伤,送饭食……老丈相依为命的孙子似乎在院子出入过,他却没在近处见过……此时,抱着他腿脚的人,应该就是老丈的孙子了……这些东西记得很清楚,他也隐约记得自己好像不属于此处,他的亲近之人都在很远的所在……可是,他是谁?他的家在何方……他却记不清了! 第二十五章 痴儿 夜里误了觉,早上吴小桐起晚了。 结果,就是老苍头捉奸在床……呃,不是,是看到了吴小桐八爪鱼似的抱着……一双伤腿,那场景……不忍直视! 一巴掌落在吴小桐的背上,激灵灵醒过来,一眼看见老苍头,吴小桐的脑细胞就快速运转起来,立刻,她就意识到了自己身在何处,大概……做了什么! 飞身跳下床,吴小桐已经趿拉上鞋,一边往外跑:“那个,夜里他又发烧来着……那啥,爷爷,我去酒肆那边收馊水哈……” 后边一句,她已经飞奔出了大门,两脚打着磕绊,跌跌撞撞地一路奔进福顺酒肆的后门,这才吐出一口气来,站住呼哧呼哧喘气! 好一会儿,把气儿喘匀乎了,吴小桐拍拍胸膛,心虚地回头瞅了一眼,确定危险解除,这才真正放下心来,“哎哟,可吓死我了……” 说着,又抬手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这猪脑子,咋就睡到人家床上去了……那啥,还抱着人家……哎哟,我的形象哦……” 哀叹一番,吴小桐也没进后厨,又蹑手蹑脚地溜了回来。太阳已经升起,老苍头也回了家,不用问,馊水都收拾过了。 她回家将昨儿摸回来的螺蛳和花椒芽儿拿上,又轻手轻脚地转回福顺酒肆。 一进门,就见刘胖子在备菜。 “刘叔,早哇!”吴小桐讪笑着招呼。 “哎,小桐啊,今儿挺早啊!”刘胖子扬起一张胖脸来,笑容满面地招呼着,“你小子行啊,昨儿一见我,你婶子就没口子地夸你,什么机灵啊,懂事儿啊,做菜的手艺也好哇……别说,我尝了一块鳝段儿,还真不错,没半点儿腥气,滑嫩的很!” 吴小桐已经将手中的物事搁下,这会儿就挠着头,腆着一脸的期待,道:“嘿嘿,刘叔,您尝着……还成?” 之前没觉得这孩子长的多出色,可这会儿一张小脸微微仰着,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珠子眨巴眨巴地,竟生出一种男女莫辨的俊美来。 ‘这孩子……要是再大些,还了得!’刘胖子心里嘀咕了一声,笑笑掩去自己一时的失态,用力点点头:“成,太成了!用你婶子的话说,我这干了二十年的厨子也做不出那味道来!” “哈哈,刘叔这话……我是不信的。或者,就是婶子刻意抬举我,哪能当真!”吴小桐笑着摇摇头,回身开始收拾螺蛳和花椒芽儿。 刘胖子也没当真,见吴小桐这般反应,心里不由更加了一份赞许。这孩子心思灵透,一般孩子,听到这样的夸奖,要么扭捏害羞,要么飘飘然不知所以,哪有这份沉稳豁达!唉,这么好的孩子,咋地就让老苍头抢了先?可惜是个小子,要是个女娃子,他就能给自家小子娶回去……媳妇娶进门也是自家人。可惜啊! 吴小桐一边手脚麻利地忙碌着,一边跟刘胖子说着话儿,不过小半个时辰,一小盆青壳螺蛳已经做好,花椒芽儿却要吃个刚出锅的酥脆,吴小桐整理好,裹好面糊儿,就一并拜托给刘胖子,然后自己溜回家,准备拿了竹篓再去捉鱼。 蹑手蹑脚地进了小院儿,一抬头,老苍头就坐在屋门口,正拿着一簇竹篾子编着竹篓! 吴小桐吓了一跳,勉强撑起一个笑脸来,陪着笑道:“爷爷,您怎么不歇着?昨儿不是编了竹篓了?有那个用着就好了,您晚上打更辛苦,白天要好生歇着,可别累坏了身子!” 老苍头抬头盯了吴小桐一眼,冷冷的目光让吴小桐皮子一紧,脸上的笑都僵住。 “哼,”冷哼一声,“用背篓捞鱼,亏你想得出!” “呃……”吴小桐愕然片刻,随即无声地绽开一脸的笑来。 老苍头这话……是要给她编专门捕鱼的鱼篓?是吧?是吧! “嘿嘿,爷爷……”吴小桐欢喜的抓耳挠腮了一番,壮着胆子蹭过去,一直蹭到老苍头身边,期期艾艾道,“爷爷,河边儿日头毒,您给小桐编个斗笠呗?” 老苍头头也不抬,也没吭声……吴小桐抹抹鼻子,讪笑着正准备闪人,一个圆圆扁扁的东西甩到她的面前。慌乱着拿手接住……吴小桐顿时笑开了:“嘿嘿,谢谢爷爷,就知道爷爷疼小桐!” 话未说完,吴小桐乖觉地拎了背篓就走,一边走一边道:“爷爷,我去东头,回来做午饭哈!” 第二日,吴小桐用上了老苍头编的专用鱼篓,如此一来,她的功夫就宽裕多了。几个鱼篓都不用带回家的,尽管放在河里,只需每日早晚过去起一回,把收获的鱼虾收拢了带回来就好。 随着她放鱼篓的技术日臻成熟,几只鱼篓的收获也可观了许多,几乎每天早晚都能收获三四斤小鱼虾,偶尔还有黄鳝、泥鳅、螃蟹的额外惊喜。于是乎,在花椒芽儿老去不能用之后,福顺酒肆又跟吴小桐订购了鱼虾供应,每日都要送四五斤鲜活的鱼虾过去,算起来,比花椒芽儿卖的还多出不少。关键,只要不是冬日冰封,河里的鱼虾差不多日日都能得着,差不多也算长久而稳定的收入了。 日子过得渐渐稳定富足起来,唯一让吴小桐纠结的就是,救回来的病号竟然真的……烧傻了! 呃,也不能这么说,人家就是记忆模糊了,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和来历,人反应慢了些,也不算真傻了。 一晃眼,又是半个月过去。已是三月末,暮春时节。 那人脸上的伤已经好了,一道疤却斜贯半张脸,狰狞着破坏了整张脸的美好,刺目惊心! 他的腿还没有痊愈,却也能撑着拐杖下床活动了,熟悉了这个小院子,熟悉了老苍头和吴小桐祖孙俩之后,也随意起来,每日里拄着拐杖走出屋门,然后坐在屋檐下晒日头。默默地,一晒一天,一坐一天! 吴小桐几次劝他避着光线些,那疤痕晒狠了,怕是更难除去。 可他当面儿答应着,过了该晒太阳还是晒,竟是扭头就忘的! 吴小桐生了几回气,过了自己想开了,也不好跟个脑子不好使的痴儿计较,干脆撂开手去,随他怎样! 过得几日,吴小桐意外发现,这位皮肤底子着实不错,日日晒太阳,居然都晒不黑的。就连那一道疤痕,也没有颜色加重的趋势……难免有些悻悻,暗自发誓再不理会! 转眼再看到那样一张脸,半边完美,半边残损,还有那双眼睛里的茫然……无助,她就又心软了! “哎,小亓,中午要不要吃螺蛳面?” ------题外话------ 痴儿啊,不是痴儿,那等身份怎么也落不到咱家小桐手里…… 第二十六章 螺蛳面(修) 小七?这是老丈孙子对自己的称呼。他记不清自己是谁,也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却也莫名知道,这不过是少年临时的称呼,并非他的名字,也不是他的排行! 姑且叫之,姑且听之。 这个少年瘦瘦小小的,说是少年,看上去更像个孩子,却已经做的一手好饭食,溪水中的螺蛳和山林野菜,竟她的手整治出来,也自成了山野淳朴的美味儿。 “螺蛳面?好!”小亓面色淡然地应着,转而继续望着院墙外头的蓝天出神。 吴小桐瞅了瞅他,暗暗叹了口气,开始动手和面,做面条。这里可没有挂面、鲜面条,更没有面条机,想吃面条只能手擀! 这位烧得糊涂了,记不得自己的身世来历——已经传来确切的消息,半个月前,在吴小桐将人捡回来之前,京师已经失陷。而,随后紧接着传来的消息,则是景王府所在的睢宁也告急,景王未来得及登位,就被众人劝谏着离了睢宁,渡江南下——也就说,这位眼下也算得上无家可归了。 吴小桐感叹着,一边动作麻利地和好了面,放好面板,拿出擀面杖开始擀面条儿。 现代,吴小桐会做一些菜肴,更多的却是去饭馆里品尝,对于面食制作,也就会包饺子,还是买饺子皮儿来用,至于擀饺子皮儿、擀面饼、擀面条这等技术活儿,她是真心不会。现代商品丰富,这些东西都有成品售卖,她也不需要亲自动手。 这会儿,她一手拿着擀面杖,一手抓一小撮浮面,两手交替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擀面杖翻飞之间,软绵绵的面团儿很快就擀成了一张薄而均匀的面皮儿,然后,再次均匀撒浮面,叠面,下刀切面……登登登,一阵响,面皮儿被切成一道道细而均匀的长条,抓住一缕轻轻一抖,浮面散落,一束细如丝柔如线的面条就做好了! 面条擀好,那边锅里添水烧火,汤沸下面,一个开锅,雪白的面条云彩一样漂浮起来,拿筷子笊篱一碗碗捞起盛好,将之前炒好的青壳螺蛳盖在面上,舀了滚滚的面汤浇上,热气蒸腾中,微辣鲜香的螺蛳香味儿混合着淳厚的面香散发开来,引人食欲,令人垂涎。 若是爱吃醋,浇一勺老醋,螺蛳鲜香和面香中再透出一股子爽利的酸味儿,唔,只是想一想,都会口水横流! 不知何时,老苍头的作息彻底改变了,晌午都会找些活计来做,或编个竹篓,或修缮整理一下灶台,或砍木头竹子搭个饭棚,经过这些日子,原本荒凉空荡的小院几乎脱胎换骨,大变了模样。 锅不再是三块青砖支着了,有了简陋却还算整齐的灶台;灶台上打了棚子,用木头做支柱,竹竿做横梁,竹篾席子搭了顶子,上边还用泥巴泥了……一般的风雨已经都能遮挡了去。 吴小桐也没闲着,上山摸螺蛳,下河捉鱼的空档里,在院子几乎一小半的空地翻了,平整了,又去刘婶子那讨了些萝卜、青菜、韭菜、茭瓜之类的种子来,一样一样种了,现如今,几畦菜地在老苍头的帮衬下,也都发了芽儿,一棵棵小苗儿嫩嫩的,看着娇弱,却充满了生机。 这会儿,老苍头正在修剪竹枝,给菜园子扎篱笆。吴小桐已经跟刘婶子说好了,看谁家孵了小鸡,托她帮着买几只回来,平日里采把野菜就喂了。倒是小鸡调皮,菜园子没篱笆,几天就被小尖嘴祸祸光了。 “爷爷,吃饭吧。今儿做不完了,明儿再做不迟!”吴小桐轻快地招呼着,一边将老苍头编制的竹制饭桌摆到小亓跟前,把三碗螺蛳面端上,拿了一双筷子递到小亓面前,“趁热吃!” 仿佛不沾俗尘的谪仙,就因吴小桐这一句话,彻底跌落尘埃! 小亓接了筷子,默默地看了看碗中的螺蛳面,正要动筷子吃饭,却又听吴小桐轻快地问:“可要醋?酸酸的开胃!” 小亓抬起眼,有些懵懂地,眨动着长长的睫毛,雾蒙蒙的眸子透出一丝茫然,盯着吴小桐看着,却并不表态。 吴小桐笑笑,端起自己倒好醋拌好的面,送到小亓跟前,挑了一小筷子,道:“你尝一口,好吃再倒!” 那么一双黑亮干净的眸子,遮蔽了五官相对的平淡,也让人忽视了她的破旧衣衫,只觉得可亲可信的,小亓缓缓地张开嘴,吴小桐毫不迟疑地将一筷子面条喂进他的口中。 轻轻咀嚼着,慢慢品味,好一会儿,小亓才轻轻地唔了一声。 吴小桐笑开了,倒了一勺醋给小亓淋在面上:“拌一下……唔,就这样,把料拌匀了,面才好吃!” 小亓抬头看一眼吴小桐,再慢慢地开始拿着筷子拌面……心底里好像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告诉他,这样的举动不合礼仪,粗鲁! 他的动作一顿,愣怔着想要抓住那个声音,却发现,那声音一闪而逝,遍寻不着了! 老苍头洗了手过来,恰好看到吴小桐喂面的一幕,眉头微微一皱,随即垂了眼端碗吃面。 这位不管之前什么身份,这会儿却是不记得前情了,反应也迟钝,跟个痴儿无二。加上京师失陷,睢宁景王渡江南下,只要这位在此的消息不透露出去,倒也没甚可怕的了。 一边吃面,老苍头抬头睃了那默默吃面的痴儿一眼,暗暗叹了口气。世事这般,这位成了痴儿,或许反而能够保他一生平安! “爷爷,你吃这个!”吴小桐夹起一筷子猫爪菜放进老苍头碗里,一边歪着头笑道,“怎样?简单腌制,猫爪菜也能脆嫩好吃!” 这时候的庄户人家腌菜,不过是拿盐腌制,没有任何调味,只是苦咸自然不好吃。吴小桐将鲜嫩的猫爪菜烫了,加了酱油醋腌制,还加了一点点精贵的糖,这猫爪菜自然就脆嫩鲜甜起来。 “倒是脆爽!”老苍头咯吱咯吱咬着猫爪菜,哧溜一声吃一大口面条,吃的香甜。 吴小桐看着比自己吃了什么美味还欢喜,正夹了一筷子猫爪菜送进小亓碗里,就听大门外传来刘婶子的声音:“桐小子,可在家里?” 吴小桐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老苍头一眼,老苍头无言地搁了碗,一手扶了小亓,一手拿了他的碗筷,送进屋里去。 “刘婶子,在家呢!”吴小桐看着那两人的身影没在门里,这才爽脆脆地答应着,快步走过去开门。 ------题外话------ 上午发的一章不满意,睡了一觉起来改了。对不住亲们,鞠躬…… 第二十七章 被挑衅了 开门就见刘氏挽了一只竹篮,竹篮上还盖着块蓝花粗布包袱皮儿。吴小桐疑惑着,就听到几声啾啾,弱弱的嫩嫩的脆脆的…… 她惊喜地指着竹篮道:“刘婶子,可,可是给我送鸡仔儿来了?” 刘氏含笑点头,一边掀开包袱皮儿道:“也是巧了,你前儿刚跟我说了,今儿一早去胡家就遇上了明柱家的,她家里两只老母鸡抱窝,趁她一个不注意,居然孵了十多只鸡仔儿出来,她家里粮食有限,也没工夫去挖菜,只能卖出来……我跟她说好了,这些鸡仔儿就赊着,等鸡仔儿长大了,再结账不迟。到时候,若是钱不凑手,拿鸡蛋去还也成,两个蛋顶一个鸡仔儿!” 刘氏一边说着一边将竹篮子交给吴小桐。吴小桐低头逗引着一只只毛团儿,一边迅速地算了一下,此处两个鸡蛋三枚大钱,也就是说,一只鸡仔儿只卖三文钱……还可以欠账,等鸡下了蛋再还……汗,还真是想不到的便宜啊! 吴小桐实在不习惯欠账,笑着跟刘氏招呼一声,一边挎着竹篮进了院子,手脚麻利地把鸡仔儿捉出来,放在自己的背篓里,顺便数了数儿,黑的白的花的,统共十只。然后,吴小桐又飞快地盛了一碗面,加螺蛳加醋,放进竹篮里,数了三十文钱捏在手里,转回院门口。 “刘婶子,让你久等了!”吴小桐笑着道歉,然后,将手中扣着的三十文钱交给刘氏,“刘婶子,亏你体恤小桐,可是,谁家也不宽裕,我手里还有几文钱,就先把鸡仔儿钱结了吧。这是三十文钱,婶子数一数!” “哎,你这孩子!”刘氏略略有些意外,却并没有不高兴,笑着接了钱数了,揣进袖袋中,一边接了自己的竹篮,探头一看竹篮里的面碗,不由笑道,“你擀多少面还给我?你可别不够吃了,赶紧拿回去……” 吴小桐笑着推拒:“婶子这就见外了……您就拿着,我做的够吃了。我加了螺蛳,还加了几滴醋,吃着还爽口,就是不知合不合婶子的胃口!” “呵呵,这可是精细白面擀的面条,别说还放了卤子,就是空面条儿也香得很咧……哪有不喜欢的,既然小桐想着婶子,婶子也不客气了,回头把碗再给你送回来哈!”刘氏一边说着,一边欢喜无限地告辞就走。 吴小桐却追上两步,低声问道:“婶子,那胡家少爷还没回来啊?” 刘氏抬眼四下里望望,低声道:“可不是,这进山都将近二十天了……前些日子传了消息出来,说是那个什么世子迷到林子里去了,大公子说是一定要将世子找回来才出山呢……倒是,之后进山的那些官兵走了大半了,只留下三五十人。” 吴小桐暗暗嘀咕,世子烧成了痴儿在她家里呢,那胡大公子在山里找,把山翻个个儿也找不出来啊! 刘氏也没留意道吴小桐神情变换,又忧心感叹道,“大公子不出山,跟着进山的人也都回不得家……” 吴小桐恍然记起,刘胖子夫妇俩的独生儿子玉良,也跟在进山采神仙草的队伍里,自己询问起这话,显然勾起刘氏的忧心来了。 她连忙宽慰道:“婶子别担心,找人也就是在山林中搜索,倒是比采仙草容易得多,你家玉良哥哥必定会平安归来的。” “嗳,嗳,我也是这么盼着的。”刘氏抬手抹了抹眼角,笑着跟吴小桐招呼一声,回家去了。 回到院子里,老苍头跟小亓已经回到了院子里,祖孙俩对视了一眼,吴小桐又下意识地看向小亓,就见那痴儿拿着筷子,不疾不徐,不紧不慢地,一小口一小口无比优雅地吃着面条……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光渐老。 随着外边传来的零星消息。 三月廿九,江苏的程木尔跟河南的祝大震两大叛军歃盟了,两股势力挟持了琅琊惠王幼子,只有六岁的亓惟承为帝,号太平,建都济州! 攻占了京师的最大一股势力杜海臣,则仿佛被京城的繁华富贵迷了眼,竟也在四月初一在京宣布称帝,国号大宁,年号开平。广加封赏,歌舞升平,竟是一副完全不将程木尔祝大震两军看在眼中的架势。 此消息传来,吴小桐暗暗松了口气之后,又不由生出一些感叹。 此乃叛军最大的三顾势力,数年积累,几乎占据了江北半壁江山,攻陷京师之后,若是联合力量,乘势南下,则天下必定易主……而三股势力这般内讧起来,倒是能够让避往江南的景王有了一丝喘息机会。 双溪镇位于江北皖西之地,隶属霍县、六安府。因位于山区,故一直未被乱兵侵扰。三股叛军互相攻伐,战场集中到了鲁豫直隶交界,远离了皖西,双溪镇也算暂时安全了 将近四月中,又传来消息,景王避居金陵,拒称帝号,誓卧薪尝胆,平叛靖安。 得到这个消息,吴小桐再回家,第一眼下意识地看向小亓。却见那位坐到了刚刚爬上架的扁豆藤下,一身灰色粗布短褐犊鼻裤,头发随意系住,甚至有些蓬乱,却仍旧容颜如玉,气度清华…… 汗了一下,吴小桐无限感叹,抛去这货的身份不提,就这份清雅淡然,穿了粗布也是风景,毁了容,也是美玉有瑕啊…… 四月十一,进山月半的采仙草队伍终于出了山。 吴小桐得了消息,拿一份糖水安抚住家中痴儿,匆匆忙忙关了院门,跑去围观。 镇子西端,原本安静寂寥的进山路口,已经挤挤挨挨聚了上百人,都是听闻消息过来的百姓,有些是迎接家中亲人,有些则是纯粹像吴小桐这般看热闹的。 看这乱哄哄吵闹闹的景象,吴小桐抹了把汗,暗衬,这等隆重,是不是还要搞个迎接仪式,或者鸣炮奏乐之类?! 胡思乱想着,吴小桐瞅见刘氏也挤在人群里,正搭着凉棚往西边儿眺望着,她正要挤过去,却觉着肩头被猛地一撞,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好在她的身体还算灵活,晃了晃站稳,转头看过去。 两三个总角小子,皮肤黝黑,头发蓬乱着,正用恶意的眼神,笑嘻嘻地看着她。 这算什么?熊孩子间的欺凌弱小?还是排外情节?或者,仅仅是取乐子的挑衅? ------题外话------ 今天晚上就到家了…… 休息之后,考虑加更回报亲们的支持! 第二十八章 真疼 吴小桐眉梢儿微微一跳,压下眼中的意外收回了目光。 隐约已经能听到山林那边的动静,想必胡家的人马就要出山了,这个时候,她可没时间跟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计较。再说了,她毕竟是成年人的心智,跟几个熊孩子计较,也自觉丢份儿! 不过,显然,吴小桐还是对小屁孩儿了解太少,或者说,犯了一个错误,她既然已经换了一具孩子的身体,就不该总是以成年人的思维考虑、处置问题。 结果就是——事与愿违! 那三个熊孩子本就刻意挑衅,撞那一下就是试探,试探吴小桐大力量、胆量,也试探吴小桐身边有没有大人跟着。吴小桐的隐忍,看在几个熊孩子眼中,就是没胆,就是胆怯,就是可以随意欺负! 其中一个穿褐色短褂子的小子睃了同伴一眼,另两个小子就已心领神会。个子最小,年龄也最小的小黄毛儿蹑手蹑脚地靠到吴小桐身边,然后猝不及防地自己跌倒,手着地的工夫,这小子飞快地在地上抹了两把,然后往自己脸上稀里哗啦一通乱抹,张开大嘴哭号起来:“你……你为啥搡我?哇哇……” 这家伙人长得不出息,倒是有一副好嗓门,他这一号,差不多吸引了小一半人的注意,一些大人纷纷往这边看过来,不过,很快脸上的疑惑就被了然代替,随即大部分人再看吴小桐的目光就带了一些怒气和指责! 另外两个则立刻趁机发难,个子稍矮的那个冲在前头,上前一把抱住吴小桐,死死困住吴小桐的同时,还不忘出声:“你别欺负小臭儿啦,你饶了小臭儿吧……” 之前,那小黄毛儿自己摔倒,哭号,吴小桐还不明白的话,被这个熊孩子一抱住,再这么一喊,她再不明白,就真成猪了! 没想到,三个熊孩子居然还有几分心机! 略一愕然之后,吴小桐眼中闪过一抹微光之后,不易察觉地挑了挑嘴角儿,竟……伸手将冲上来的熊孩子反抱住。 熊孩子毕竟是熊孩子,尽管已经尽力盘算设计了,却终究还是有所纰漏。就如这个抱吴小桐的孩子,只抱住了吴小桐的腰,却任由她的双臂自由着……这会儿,就被吴小桐伸手将他的脑袋抱住! 一边为自己的褂子默哀片刻——刚刚她看的清楚,这熊孩子可是挂着一串鼻涕呢! 一边,吴小桐胳膊好不客气地用力禁锢住了熊孩子的头,一边喊:“唉,是我不对……是我不该躲不该闪,让他撞我身上就摔不着了……我错了,你松开我,我去把他扶起来吧……” 大声喊一句,吴小桐就在臭小子耳边低声嘀咕一句:“臭小子……想阴我……我今儿就让你们知道知道……厉害!” 禁锢住撞上来的臭小子,吴小桐可没忘了还有两个。地上装摔的那个小臭儿,另一个长的最高最壮的小子在经过短暂的愕然之后,已经醒过神来,脸色难看地瞪着她,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吴小桐不动声色,只拿眼睛盯着那个,眼见那熊孩子冲上来,她就夹着完全被她控制住的臭小子一个原地转身……竟将那孩子当成了人肉盾牌祭了出来! 冲上来的熊孩子没犯防备,一拳狠狠擂在那小子的背上,噗通一声,跟着哎哟一声惨叫,吴小桐从‘盾牌’后抬起头,朝那打了人的臭小子咧嘴一笑,明明一副清瘦秀气的小丫头般的脸,在这明晃晃的大太阳底下,却让那孩子觉得一阵发寒,汗毛悚然而立! 然后,他清楚地看见,对方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无声道:“来……打……我……啊!” 这样,完全是赤果果的挑衅啊!若是吴小桐这样的成年人或许能够隐忍住,但换了十来岁的熊孩子,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最受不得激将的年纪,哪里隐忍的住! 怒气冲头,他立刻再次冲了上来。当然,这一次,他注意到了被对方控制住的伙伴儿,是以,也做出了应对,冲出去之前,对趴在地上的同伴示意,让他上来帮忙,至少在后面固定住对方,别让对方再拿自己同伴做盾牌! 这位显然低估了吴小桐,也高估了自己伙伴的能力。那个小臭儿刚刚为了做的逼真,也不完全是假摔,这会儿还浑身疼着,行动起来自然慢了一拍,这般扑过去想要禁锢住吴小桐,却被吴小桐及时发现,一个后抬腿,那小子还没挨到吴小桐的衣角,脚下一绊……扑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 这回可不是装的了,这回真是实实在在摔到地上,呛了一口灰土不说,牙齿也磕到了,隐隐有血腥味儿,却奈何前后两回,这小子满脸灰土泥巴,有那一星半点儿的血丝儿也没人看的出来了! 小臭儿扑上来,跟那边的熊孩子是紧跟着的,吴小桐绊倒小臭儿之后,身体反应再怎么灵敏,却没办法再转身躲避那熊孩子的拳头,顺势之下,她干脆抱着一个熊孩子也一起倒下去……只不过,她将怀里的熊孩子当了肉垫,一点儿没摔疼! 倒地之后,吴小桐将可怜的肉盾肉垫子丢开,自己顺势翻滚开去。一直滚到刘氏近前,这才捂着肚子,‘极尽艰难’地爬起来,一边满脸痛苦,一边看着那边的三个熊孩子:“我,我没招你们,没惹你们,你们干嘛打我?咳咳……咳咳……” 断断续续地一句话说完,吴小桐一阵咳嗽,然后,然后,她紧紧抿着的唇角缓缓,缓缓地,流下一丝腥红! 刚刚几个孩子揪扯成一团,周围的人还真没几个看清谁打了谁,谁占了上风。这会儿,吴小桐这般模样儿,还真是让周围人认定了,是她受了欺负……别的不说,就这一张巴掌大血色不足的小脸儿,衬着这一丝血迹,就足以让大多数善良的大叔大妈动了隐恻之心! 吴小桐疼的抽了抽嘴角,眉梢都忍不住抖了抖……麻蛋,再让她看到动不动就让人咬舌自尽的那些无良小说作者,她非上去咬上几口! 艾玛,真疼啊! ------题外话------ 回家了!呵呵,亲们期盼已久的加更,今下午会送上,亲们继续鼓励和支持吧!厚着脸皮,要留言,要亲亲,要抱抱……哈哈!先去吃早餐! …… 推荐元子_沙的【国师大人贫尼有喜了】古代架空文,情节诙谐幽默轻松,喜欢的亲可以去看看。 推荐爱吃香瓜的女孩的热血宠文《王牌军医重生十六岁》,以2033未来为背景的文,喜欢的亲可以去看看! 第二十九章 不打不相识(加更) 刚刚刘氏被人群隔着,看不见这边的情形,吴小桐也没出声,以至于,刘氏根本不知道是吴小桐在这边闹出偌大的动静。待吴小桐挤到刘氏跟前,她才看见吴小桐,再一细看,不由惊呼出声:“哎呀,小桐,你这是……这是被打到哪儿啦?咋地还咳出血来了?” 吴小桐眼角抽抽着,一脸的悲愤痛苦也并非完全作伪了,抬手扶了刘氏,勉力挤出一丝儿笑来,宽慰刘氏道:“婶子,别怕,我不妨事……” 一说话,露出唇内的鲜血淋漓来,衬着这一丝儿笑容,反而更是令人触目惊心。都这样了,还先顾着安慰长辈……众人看吴小桐是越来越顺眼,越来越怜惜,然后,再看向那三个熊孩子,则是越来越多的指责! 刘氏眼圈儿都红了,一边掏出帕子来给吴小桐擦着嘴角,一边扭头指责那三个熊孩子:“拴住,俊子,小臭儿,你们仨平日里调皮捣蛋些就罢了,咋还欺负起小桐来了?他本就长的瘦弱,哪里禁得起你们三个犊子合起伙来欺负?看看,这都吐血了,还不知伤到哪儿了,要是伤得狠了,少不得找你们爹娘说话去!” 熊孩子淘气,最怕的就是被人找上门,一般找上门就代表着一顿狠,他们可不是经历了一回两回了。特别是带头的拴住,从小长得壮实,心眼子也多,从五六岁起,就三天两头被人找上门来,这挨打的事情自然也就最有经验! 一听这话,仨熊孩子都变了脸,俊子和小臭儿还迷糊着呢,不太明白,咋就伤到吴小桐了,还吐血? 拴住心思活泛的多,最初疑惑之后,很快就意识到不对,自己根本没打到对方,怎么伤到?还吐血?……这其中怕是有诈! 吴小桐费这些心思,不过是想着教训一下几个熊孩子,让他们以后不敢再招惹自己,却并不想真的要对方怎样,眼见着刘氏很可能去找人家爹娘,她就觉得过了,连忙扶住刘氏,勉强笑道:“婶子,算了,拴住他们也不是故意的……” “小桐!”刘氏叫了一声,很有些心疼,又带了些恨其软弱的意思。 吴小桐笑着摇摇头,看的刘氏心中越发酸楚。想来也知道,这孩子为何这般隐忍,想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就像一条无根浮萍,无依无靠的,哪怕被老苍头收留,却也不过是个孤老头儿,没甚势力,让这么小的孩子,学会了这般隐忍,这般小心…… 吴小桐越是忍让,众人看她的目光越是宽容赞许,看那三个熊孩子的目光越是不对,更有些心慈的妇人已经开口数落起来,她们一开口,很快就扯远了,把三个熊孩子历年来调皮捣蛋的丰功伟绩一件件抖落了出来…… 拴住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脸皮再厚也挡不住了,就想着开溜,那俊子却有些憨,拴住拉了他一把,竟然没拉住。 然后,俊子一把挣开了拴住的手,冲上前几步,来到吴小桐面前,楞楞地问:“你……你的伤……可是我撞狠了?” 刘氏下意识地将吴小桐护住,吴小桐也被这愣头小子闹的有些糊涂,眨巴了眨巴眼睛,这才明白过来俊子说的啥,下意识地想笑,被她生生忍住,然后隔着刘氏道:“你不要怪自己个儿……我也不对……摔倒的时候,压到你了吧?” 一听这话,俊子憨憨地笑了,摸摸头顶的乱蓬蓬的总角,笑道:“没啥,没啥,我皮实着呢!……不疼!” 小臭儿也跑过来问:“你后脑勺上长了眼睛吗?咋能看见我扑上来……” 俊子只是楞,还能落个心性淳朴的话,小臭儿这话,可就是彻头彻尾的不打自招了,拴住哪能再让他多说,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也不管他挣扎,拖着他就走。俊子愣了愣,跟吴小桐打了个招呼,也匆匆追了上去。 刘氏还在担心吴小桐,拉着她询问着,吴小桐又是一阵宽慰,这才让刘氏不在惊慌,勉强相信吴小桐不必去找郎中…… 却是拉着小桐的手,跟旁边几个妇人介绍起来,“……来来,小桐来认认人儿。这个是给你捉鸡仔儿的明柱婶子。这是东头,你胡五婶子……这个,这是宋大掌柜家的娘子,你也叫声婶子吧……” 小桐被她拉着一个个认人,一直挂着微笑,一一行了礼叫了人……这样知礼懂事的样子,也赢得了妇人们的一致好感,纷纷拿话儿称赞着,一群妇人七嘴八舌地,乱哄哄一团…… 正乱着,那边轰地一声,人潮攒动着,有人高喊了一嗓子:“大少爷,您可回来啦!” 然后,几位妇人也顾不得吴小桐了,齐齐转了身往那边拥挤着,张望着…… 吴小桐身边为之一空,也终于安静下来。她人小个矮,挤到人群前头去太费劲,转着眼珠子四下里撒摸着,想找个高处看事儿。就在这时,头顶突然一疼,啪嗒一声,一小截干树枝落到地上。 揉着头顶,吴小桐顺势仰头看过去,就见路旁的一棵大柳树上,几个熊孩子在柳树枝叶中若隐若现。 俊子憨乎乎的笑着,正把着一根柳树枝向她招呼:“上来,上这里来,看的清楚!” 吴小桐微微一怔,随即扯开嘴角,笑了。这算是,不打不相识么?! ------题外话------ 看到有亲留言询问是不是一对一,这里某粟肯定地跟大家说,此文一对一,男主专情! 还有问哪个是男主的……某粟很想说,这个还没确定,会不会被拍死? 别拍,别拍,男主自然是确定了的,但这会儿真的不能说哇……太早揭了谜底,不就没意思了? 第三十章 劫道的 嘴角尚挂着一抹残红,吴小桐站在树下灿然而笑,静静无声,却恍如春暖花开。 俊子看得有些痴,禁不住小声感叹:“真好看!” 比他高一个树桠的拴住本来也看的有些发愣,被俊子这声唤醒,一脸别扭地撇撇嘴,转回目光,很不屑地鄙夷道:“好看有啥用?跟个丫头一样!” 并不知道一不小心真相了的拴住撂下这句话,就很快被那边胡家队伍出山的情形吸引,兴奋着喊起来:“来啦,来啦……我看见大公子了……” 这声呼喊,吸引了俊子,吸引了小臭儿和其他孩子,自然也吸引了树下的吴小桐。 要说这些日子,吴小桐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排在第一位的非爬树莫属。曾经碗口粗的小树她都爬不上去,如今,一人搂抱的大树,她也能毫不费力地爬上去。 就见她一边紧着腰带,一边往后退了两步,往手掌心里吐了两口唾沫,抬头望着那树干,蹬蹬蹬几步助跑,冲上去,双手紧紧贴住树干,双脚也蹬着,手脚并用,蹭蹭蹭几下子,她已经攀住了最下面的树桠,手臂较劲,两脚用力,瘦小的身体犹如猿猴一般,轻松翻上树桠,随后,几个攀越,人已经选了一个没人占据的树枝坐了上去,舒舒服服地靠着树干,扒拉开几片挡眼的树叶,树下一片黑压压的头顶过去,胡家的队伍果然已经出了山,胡家大总管正带着胡家的数人在前头迎接。 她也看到了有过一面之缘的胡大少爷,当初那个宝蓝锦袍,朝气勃发的英俊少年,这会儿身上的衣衫却破烂着,清瘦了许多,脸色晒得黝黑,不过短短月余,竟仿佛大了好几岁,那黑湛湛隐忍的目光,那紧紧抿着的嘴唇,无不显示出,此刻,这个孩子精神紧绷,犹如弓弦。 一个月前,他还是长辈宠爱、不知世事的公子哥儿。短短一个月,他经历了太多,也成长了太多。 他,乃至整个家族的灵魂人物,他的祖父,连通家族上百人,皆陷于京师。 他的朋友、伙伴,也是他一直陪伴守护的景王世子,在山野中莫名失踪,遍寻不见。 这一桩一桩事件突然发作,还集中在了一个月里,他不过十五岁,青涩少年,能够坚持着,没有倒下去,没有气馁放弃,已经很值得赞许! 吴小桐默默地坐在树桠上,看着胡家大总管抖开一件粗麻孝衣,给大公子胡元辰穿上,又取了孝布裹了头……一套斩衰丧服默默穿戴完毕,胡元辰接了一根缠了白布的柳枝,默默往胡家老宅步行而归。 他的身后,胡家人都穿戴了白色的孝衣,一群疲倦的进山人,转眼汇成了一只白色的队伍,默默地跟在胡家大少爷胡元辰的身后,缓缓向东而去。 人群缓缓地自动开作两侧,这条白色队伍就穿过这迎接的人群,静默着,无声地从西头进了镇子,又穿镇而过,一路往镇子东头胡家大宅而去。 人走远了,看不清了,吴小桐倚着树干,却半晌没有动弹。 终于,镇子东头爆出一声哭号,撕心裂肺一般,这声哭号还未落下,隐隐地哭声已经响成一片。 哭声,是生者对逝者的哀恸和思念……和不舍,闻者无不哀然。 这个时候,包括吴小桐在内,还没有人知道,也没人想到,这哭声,不过是开始。 这种情形,一时半会儿,想来也没办法接近那位胡大少爷了,吴小桐坐在树桠上发了一会儿呆,默默地下树离开。树上的孩子,树下的人群早已经走了个精光,都涌去胡家大宅外看热闹了…… 吴小桐站在树下,张目四顾,一阵寂寥一阵怅惘,随后失笑着摇摇头,打点起精神,也往镇子东边走去。不过,她不是去看热闹,她是去河里起鱼篓子。 随着外头世事纷乱,原本正是收仙草的旺季,该有大量行商蜂拥而至收,今年却没有人,前几天的两三个行商,也等不得采仙草的队伍出山,匆匆离开了。没了行商,福顺酒肆也没了生意,吴小桐的螺蛳、花椒芽儿也卖不动了,收入断了,也就意味着,米粮失去了来源……没办法,吴小桐就尽量搜罗各种替代食品,来代替米粮充饥。 螺蛳那东西没多少肉,第一时间被她否定,野菜少不了的,另外,鱼虾富含蛋白质,营养丰富又能饱腹,则成了吴小桐花费最大力气的目标。 之前,她只是早晚起两遍鱼篓,如今,已经增加到四次。吴小桐将这些鱼虾带回去,小鱼小虾就用一点点油煎了,放入野葱山姜做成浓稠的鱼汤,既当饭又档菜。当然,这样的鱼饭也不能顿顿吃,吴小桐就想着办法将小鱼小虾做成五香鱼干、虾干,采了野菜来,再加入虾干鱼干做成菜汤……倒也鲜美可口。 今儿,吴小桐运气不错,四个鱼篓里收了两斤多小鱼小虾外,还得了两只巴掌大的鲫鱼,和三条肥美的黄鳝。 有了这些,今天的饭菜都有了。 鲫鱼炖浓汤,黄鳝就做红烧鳝段……就当给小亓和老苍头改善改善了。 一边拎着鱼篓往回走,吴小桐心里一边盘算着。经过胡家大宅时,听着里边的哭声已经歇了,围拢在院子外看热闹的人也大都散了,吴小桐也没在意,只默默算着剩下的钱,还能买几斤米面,还能撑多久…… “嗳,这不是小桐嘛,你这是又去逮鱼了?……今儿可收到大鱼了?”突然一个妇人拦住去路,吴小桐抬头一看,是卖给她鸡仔的明柱家的,刘婶子刚刚带她认过的。 微微一怔,吴小桐就笑了:“明柱婶子,你这是去哪?”说着,吴小桐掂了掂手中的鱼篓,嘿嘿一笑:“是去收鱼了……今儿运气好,收了两条鲫鱼和几条黄鳝……” “哎,黄鳝就算了,鲫鱼多大,我看看!”明柱家的毫不客气地接过鱼篓,蹲在地上,伸进手去逮鱼。 将两条巴掌长的鲫鱼拿出来看了看,明柱家的略略有些不太满意,却也很快就笑道:“这两条鱼我要了,你明柱叔刚回家,家里也没菜,这两条鱼拿回去,也算给他做个菜好下酒!” 吴小桐略一迟疑,就笑着拎起鱼篓:“行啊,婶子要吃尽管拿去。” 明柱家的拿了两条鲫鱼,笑着谢了吴小桐,脚步轻快地去了。 吴小桐苦笑着摇摇头,继续往家走。自己逮几条鱼,居然也能招来劫道儿的。不过是两条鱼,爷爷和小亓少喝两口鱼汤罢了,反正鱼篓子下在那里,也不愁没鱼吃! 第三十一章 收获(小修,不必重看) 第三十一章 回到家,吴小桐杀黄鳝,清洗鱼虾动手做午饭,正忙乎着,门上有人唤:“小桐,可在家?” 吴小桐微微一顿,下意识地看了眼坐在扁豆架下的小亓,确定大门口真的看不见那个身影,这才拿抹布擦了擦手,快步走过去应门。 “来啦!”吴小桐打开门,很惊讶地看到明柱家挂着一只竹篮子站在门外,身边还跟着一个四五岁的黑瘦小子,扎着冲天辫,正从自家娘亲身后探出头来,瞪着眼睛看过来。 “明柱婶子,您这是……可是鲫鱼不够?我这里还有些小鱼小虾的,您若不嫌弃,也拿些去……”吴小桐有些意外,却不妨碍她反应极快地应对。 明柱家的一脸笑地连连摆手道:“哎,不用,不用了。劫了你的鲫鱼就够不好意思了,那还能再要别的……那啥,婶子自己腌的鸡蛋,估摸着正好冒油了,煮了几个给你送过来,也省的鲫鱼没了,菜不够吃!” 咸鸡蛋……一提这个词儿,吴小桐就想起了橙黄色的咸蛋黄和金黄色的油,咬一口沙沙的,满口香浓! 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吴小桐抵御着馋虫笑着推拒道:“婶子,我天天下篓子,也不差这一条两条的鱼儿吃,你不用这么客气,鸡蛋还是拿回去,给小兄弟吃吧!” 明柱家的来都来了,怎么容她推拒,强把篮子塞进吴小桐手里。吴小桐争执不过,也不习惯打架样的撕扯,说了声:“那我就不跟婶子客气了!” 拎着篮子转回来,将里头四个咸蛋拿出来,又去把自己晾晒的五香小鱼干装了一碗,放回篮子里,送到门外交到明柱家手里。 “婶子,这是我自己晒的小鱼干,你拿点儿回去尝尝,蒸一蒸、烙一烙都成。” 明柱家的原还想着客气两句,回头看见自家黑瘦的小子,又把话咽了下去,笑着接了:“哎,那婶子也就厚着脸皮,不跟你客气了!” 吴小桐笑了,摸了一小块锅巴塞进明柱家小子手里,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道:“以后,小桐麻烦婶子的地方多着呢,婶子到时候别嫌小桐烦啊……要是尝着味儿还行,婶子尽管打发小兄弟来,每天下着篓子,得的小鱼小虾多着,我和爷爷两人也吃不完!” 明柱家的一叠连声地答应着,领着孩子笑容满面地离开了。 吴小桐目送着母子俩走远,这才折回来。看了看四个咸鸡蛋,暗暗吞了口口水,到底还是忍着馋意拿起两个放在吊着的篮子里,只拿了两个洗了洗,放进锅里热上。 晌午吃饭,吴小桐将两个咸鸡蛋分给了老苍头和小亓。 老苍头疑惑着:“就两个?” 小亓看着圆溜溜的鸡蛋很有些茫然,一副不知如何下手的模样。吴小桐翻了个白眼,拿过小亓的咸蛋,一边替他剥壳儿,一边回老苍头的问话:“还有呢,你和小亓吃吧,我爱吃鳝段!” 老苍头看了吴小桐一眼,没再说什么,垂了眼睛吃饭。 吴小桐将鸡蛋大头磕开一个小洞,交给小亓:“拿筷子抠着吃!” 吴小桐上一辈子她就最爱高邮鸭蛋,个个都是红心,剥开后油顺着手指淌,只有这种吃法,吃的不会满手油,也不至于浪费了美味的蛋黄油。也算是吃出来的小窍门。 小亓显然无法理解一个吃货的心思,捏着小小的一枚咸蛋,抬眼看了看吴小桐,默了片刻,终于抬起筷子尝试着‘抠’鸡蛋,只是那动作,倒不像吃鸡蛋,更像是在雕琢什么艺术品,不紧不慢,从容优雅…… 看着人家吃咸鸡蛋都能吃得这般优雅,吴小桐差点儿泪奔,只有管着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埋头吃饭。 吃罢饭,收拾了碗筷,老苍头和小亓都进屋午休,吴小桐背了背篓,拎了柴刀,出门往西去了。 就这么着仅靠着鱼虾度日不成,这般下去,别说挑嘴儿的小亓,就是她也吃够了。 又一转眼,已是春日渐尽,山林田野里褪去初春的嫩绿鹅黄,百花凋零,落英缤纷中,也开始孕育着秋日的收获。 黄昏,吴小桐背了竹篓往家走。竹篓里沉甸甸的,收获颇丰。 有鲜嫩清脆的各色猫爪子菜、灰灰菜、扫帚菜……春末,正是野菜最鲜嫩水灵的时候,拿回去摘洗干净,只需加一小撮盐末儿,再加几滴熟油,就是最鲜美可口的应季菜肴。还有十多根胖鼓鼓的山药和粗壮的粉葛。 这些山药和粉葛简直能称得上是意外之喜了。她今儿沿着溪流走的远了些,居然让她在山沟里寻到一大片野生山药和粉葛。山药块根多粉细腻,挖出来只需蒸煮就能直接代替粮食充饥。粉葛也是好东西,既能跟五花肉走出美味无比的粉葛蒸肉,也能提取其中的粉子,做葛粉粑粑葛粉条儿,同样也能代替粮食。那山沟就在胡家祖坟不远,常年无人涉足,倒是让那一片山药粉葛长的极好,若是把山药和粉葛挖出来,吴小桐估摸着,三口人吃上三个月没问题! 而且,让吴小桐更加欢喜的是,现在只是春末,那山沟里又庇荫温度偏低,故而,植物萌发都要晚一些,去年生长的山药还都可以吃。她这一次挖了十几根,拿回去做了尝尝,若是可以吃,她就赶紧去把那些山药都挖回来,这样,两三个月的粮食就有了。等秋后,又有一批山药可以收获……唔,还有山药豆,她看到一些枯死的藤上还有不少,那东西摘回来也能吃,而且可以做种子……她要将院墙内外都种上山药! 若是能够种植成功,两处的收获至少能顶半年粮……她就不怕挨饿了! ------题外话------ 大姨妈拜访,半死了,强撑着爬起来码字,键盘罢工了,泪……。 第三十二章 待我伤愈 拿回家的山药,有几根已经发芽了。 吴小桐也没将发芽部分丢掉,小心地将芽儿连通着生的部分切下来,放在窗台上晾晒。她有过在家里种土豆的经历,是以知道,块根切块种植要稍微晾晒一下,不然容易腐烂。 剩下的山药块,吴小桐没敢削皮,这儿没有塑胶手套给她用,山药粘液粘在手上会引起剧烈的瘙痒,她就将山药块仅仅除去须根,洗干净,直接放进锅里蒸。至于葛根,她则挑了几块粉性强的,削了皮,同样放进锅里蒸……这东西切厚片,每两片间夹一片厚厚的五花肉,就是粉葛蒸肉,出锅后,粉葛沁润了浓香的肉汁,清香爽口,肉片去了油,软烂香浓,却不会伤害发腻……唔,一想就流口水了! 可惜,她也就想想,米面都快吃不上了,哪里来的粉蒸肉! 她也听说过,翻过一道山梁,往深处走,就有好些野味儿,野兔野鸡不在话下,鹿、黄羊、野猪都有……只可惜,她这小胳膊小腿儿的,也就下个篓子捉几只小鱼小虾,兔子野鸡什么的都捉不到,更别说野猪了! 叹息着摇摇头,吴小桐一边烧火,一边低声嘟哝:“能吃饱就不错了,想什么野猪肉啊……” 嘟哝了两句,俯身看灶里的火势,蒸山药、粉葛要大火,她拿了两根手腕粗的松枝放到灶里,看着火势起来,正要起身去淘洗野菜,准备做凉拌菜,就听屋檐下的那道风景突然开口:“想猎野猪……又有何难?取我的角弓雕翎来!……” 话说到此,戛然而止。 吴小桐悚然而惊,怔怔地回头看过去,却见屋檐下的小亓正举着两只手,一脸呆怔出神,若有所思,又茫然无助…… 好一会儿,吴小桐见他再没有后话,也没有动作,乍着胆子上前,小声问道:“你记起自己身世了?” 小亓缓缓抬头,满眼茫然地摇摇头,随即懊恼地捧住头晃了晃,声音暗哑道:“只是灵光一闪,好似猎过野猪……再想,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吴小桐暗暗松了口气,看着他这般懊恼,不由开口宽慰:“你也别急,你既然想起一点,以后自然还会有,想起的多了,自然就大好了!” 说着,吴小桐自己也有些恍然,她这番话本是宽慰之语,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有了这一次灵光一闪,再有灵光一闪也不是不可能,想起的多了,自然就恢复记忆了! 看着不再晃自己脑袋的小亓,吴小桐留下一抹莫名的目光,转身继续干活去了。 对于这位,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感觉,按说他恢复记忆,回去做他的景王世子,她也能少一张嘴的负担。可再想到混乱的世道,风雨飘摇的亓姓朝廷,若他回去……历史上,任何一个末代皇族可都没什么好下场…… 唉,眼下他不是没恢复记忆么,想这些作甚! 摇摇头,将不辨滋味的思绪抛开一边,吴小桐专心收拾起野菜来。 晚上,躺在竹床上,吴小桐又记起白天小亓的话——他说‘角弓雕翎’,她是没办法弄到弓箭,可还有一种狩猎工具,却是很易得的,那就是后世沦为小孩子玩具的‘弹弓’。 练的好了,弹弓打野猪不现实,打打野鸡、野兔还是可能的。 还有绳扣陷阱……她在电视小说上不止一次看过,在野物经常走动之处下绳套,就能将踩进绳套的野物逮住……这跟她在河里下鱼篓子一样,没有危险,只需过一两天去看看有无收获就行! 据说,有经验的老猎人,能够根据山林中细微的痕迹辨别出方圆几里的野物,也能根据痕迹寻找到它们最经常走动的‘道儿’,只要在道儿上下绳套,捕获猎物的可能性很高,甚至可以说从不空手! 一会儿自己制作弹弓,一会儿想着学打绳套,下绳套猎野物……吴小桐满脑子乱纷纷的,翻来覆去,听得老苍头遥遥敲响了三更梆子,才折腾累了,朦胧睡去。 睡梦里,她已经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猎手,肩背角弓腰挎雕翎,弯弓如月,射箭如蝗,什么野兔野鸡,咱都不屑地理会,一箭出去,一头巨大的野猪就扑倒在地…… 梦里畅快淋漓,早上起来,吴小桐却觉得头沉沉的,昏昏的,抬手一抹,略略有些发热。 汗,做梦累的生病,她这算不算开天辟地头一个? 拖着疲惫的身体起身,吴小桐先给自己熬了一碗浓浓的葱根生姜汤喝下去,身体微微一层细汗,整个人觉得舒坦了不少。她就开始忙碌洗漱,然后去福顺酒肆里帮着整理打扫。 没想到,连续多日的福顺酒肆竟然有两桶馊水……一问才知道,昨儿胡大公子回来,一同回来的那些官兵,好些过来吃饭了。刘胖子还特意叮嘱吴小桐,晌午前赶紧弄些螺蛳来,据说之前有人青壳螺蛳是双溪镇一绝,昨儿还要了,可惜没有。 吴小桐暗暗自责,耽误了大买卖,一边谢了刘胖子,飞快地将馊水倒了,又将刘胖子留给她的四五片金黄的锅巴送回家,拿了小鱼干儿做了个鲜美的野菜汤,将锅巴掰成碎块泡在汤里,竟让吴小桐吃出不一样的鲜美来。 西里呼噜将一碗汤泡锅巴吃完,吴小桐抹抹嘴,跟刚起身的小亓打个招呼:“小亓,我去山上抹螺蛳,饭好了,你等着爷爷回来一起吃吧,我先走了!” 小亓正就着吴小桐备好的水洗脸,闻言也只是淡淡点了点头,待吴小桐走到大门口了,他突然道:“待我伤愈了,就带你去猎野猪!” 吴小桐脚下一顿,回头朝小亓笑笑:“行啊,我就等着你腿好了!” 说完,吴小桐头也没回地出了门。 腿好了……腿好了,说不定他早回去当世子了,还顾得上带她去猎野猪? ------题外话------ 小亓啊小亓,恢复记忆后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 第三十三章 挣钱买米咯 胡家毕竟是百年大族,底蕴深厚,规矩周全,尽管遭逢大变,却也没失了体统。进山采仙草的人员,尽管没采到多少仙草,胡家却仍旧及时全额地发放了雇佣金。小小的双溪镇,几乎家家都有人进山,得了银钱之后,自然要庆贺一番。加上随同出山,暂时在镇子上休整的百十名官兵,双溪镇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繁荣。 尽管顾忌胡家的丧事,镇子上还是杀了一口肥猪,许多人家养的小鸡也遭了秧,福顺酒肆的生意也红火起来,每日里刘胖子忙的如同陀螺转个不停,连带着小桐也忙碌起来。她一大早就抹螺蛳回到酒肆里,就没动窝,一直给刘胖子打下手,择菜、洗菜、打扫……连小亓和老苍头的午饭,也是她忙里偷闲送了两个烧饼和一盘螺蛳回去。 一天下来,累的也是头晕眼花。不过,看着一天能卖出十几二十盘螺蛳出去,她也觉得累的值了。 晚上,忙到近二更方散,宋掌柜叫了小桐过去,将当日的螺蛳钱结给她,并额外给了她五十文,含笑道:“一天累的不轻,拿着钱早些回去休息吧,还得忙上几日呢!” 这次进山,也并非一点儿仙草没采,多少总是有些收获得。说起来,这个季节也还正当季,今晚上,镇子上采仙草本事最好的明柱就带了几个人来了酒肆,商量着自己组个小队进山采仙草呢! 双溪镇的人,除了佃胡家的田外,只有采仙草这一个谋生之法,每年一季的采仙草,在双溪镇人心中无比的崇高和伟大,哪怕胡家没了心思继续采仙草,他们还是不愿意辜负这一季大自然的馈赠,想着采摘回来,怎么样卖出去,总能让家里的妻儿老少吃的饱一点,穿的暖一些。 如明柱这般的,还有两三拨,这些人进山归来,还要有个小小的丰收季,往年,总有商人到镇子上来收购百姓们手中零星的仙草。胡家也大度,对这些并不限制,就连胡家自己,挑选出进京的仙草后,挑剩下的品质较差的也是卖给那些商人的。而且,有了胡家在,那些商人也不敢太欺蒙镇子上的百姓,收购的价格倒也算公道。 今年,胡家不用送仙草进京了。山民们却还要生活。 宋掌柜的却对今年的行情并不看好,外头都打烂了,几乎整个江北都乱成了一团,战乱纷飞的,谁还顾得上做生意?就是这双溪镇,尽管避居山里,也难保不被战火波及啊!这世道……乱了啊! 实话说,当初老苍头收留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和其他人几乎都不看好,不是没有怜悯心,着实是流浪久了的孩子,大都沾染上一些不良习性,或偷摸或撒谎……这些日子冷眼看下来,这个孩子却难得的没有什么不良习气,勤快能干,机灵聪慧,而且,观察的越久越细微,越是隐隐地在这个孩子身上察觉到一抹大气和镇定来,完全没有小家子气……真是颇令人费解。 不管怎样,吴小桐在得了刘胖子、庆子的认可之后,也算是得了宋掌柜的认可。 她接了钱,也没客气,恭恭敬敬长揖道谢,这才欢欢喜喜回了家。 这样,一日能得七八百文钱了,若是能有个十天半月,这一年的米粮就有了着落。 忙过这几日,她就能拿出大半的钱买成米粮存着,再想法子给小亓弄身夏衣。她和老苍头刚刚做了单衣,夏季衣裳一把水就洗了,第二天不耽误穿,一身也能将就了……若是余钱还多,她一定要去买上一斤肉,给老苍头和小亓改善改善,她也趁机解解馋……唔,她都几月不知肉味儿了! 不过,让吴小桐比较失望的是,那些官兵只隔了一日就走了,镇子上的采草人也三五成群地进了山,只是短暂地热闹了两日,双溪镇就又一次安静下来,吴小桐也只挣了两日钱。 还好,第二日,吴小桐才想起自己晾晒的小鱼干小虾干,还有鱼篓里收获了两天的鱼,巴掌大的鲫鱼有五六斤,六七条黄鳝,还有七八斤鲜活的小鱼小虾,经她亲手烹制后,倒也卖了个不错的价钱。 算下来,卖螺蛳卖鱼总共收入了四千八百多文钱,加上她两日的工钱一百文,差十几文不到五两。五两银子,只买糙米,也够他们家三口吃一年了。 吴小桐略略安了心,叹息了几回之后,打叠起精神来,往福顺酒肆去了。镇子上有米行,不过,吴小桐买的米多,不想去那边招人眼。她到了福顺酒肆后,先跟刘胖子说了买米的事儿,刘胖子略一沉吟,就答应下来:“不是什么大事儿,你尽管去跟掌柜的说。店里这几日也正要进米面……哦,对了,你要油、盐的话,也跟掌柜的一并说了,总比外头便宜些。” 吴小桐朝他笑笑,谢了刘胖子的体贴,转去寻宋掌柜了。 宋掌柜也没为难,一口应了。吴小桐立刻拿了三千文钱给宋掌柜:“宋叔,我就带了这些过来,若是不够,我再去拿!” 宋掌柜隔着柜台看了看吴小桐,笑了:“你这孩子,也太小心了……我还怕你赖账不成!” 吴小桐微一思量,也觉得自己现代思维习惯,可能让宋掌柜误会了,连忙笑道:“宋叔答应替我操心,已是帮了我大忙了,哪能再让宋叔垫钱……嘿嘿,再说,我刚刚挣下了钱,有钱呢!” 这样的孩子,瘦瘦弱弱地站在面前,两只眼睛含着慢慢地笑意看着你,任谁也软了心肠吧!宋掌柜心中些许的不快突然就消散了,笑着嗔怪道:“你个鬼精灵,挣了几个大钱,就这般模样了!行了,把钱放下,你安心回去等着吧!” 吴小桐笑着再三谢了,又跟庆子和刘胖子打了招呼,这才离开福顺酒肆,拎了背篓,拿了一个小镐头,往山上去了。 隔了两天,她得尽快去把山药挖回来,山药发芽虽然无毒,却会导致营养流失,生发的厉害了也不能吃了。 ------题外话------ 上午家里来客人了,更新晚了,抱歉! 第三十四章 荷包 因为要照顾着不伤害植株,让吴小桐挖山药的活计慢了不少,一上午功夫,才挖了大半筐。掂量掂量,这些也足够她这个小身板儿背了,吴小桐擦把汗,背着背篓下了山。 回来的路上,她边走边采了些灰灰菜和扫帚菜,灰灰菜凉调,扫帚菜烙了几个葱花菜饼,就着粟米粥和前几天腌制的咸椿芽儿,一家三口吃的倒是香甜。吃了几口饭,吴小桐抬头看向对面的小亓。还好,这位一直表现的没有特别喜欢的食物,却也从没挑过食儿,拿给他什么他都吃。只是,眼看着还是瘦了。 唉,也是,自家粗茶淡饭的,他这样自小儿锦衣玉食的身体哪里吃得消! 回头,再看看老苍头也是清瘦的厉害……吴小桐暗暗叹了口气,心下盘算着,怎么着给家里人加点儿营养,老这么着野菜粗粮的对付不行! 加营养的事情急不来,吴小桐收拾了碗筷,就又背了竹篓上了山。天气暖和起来,山药生发的厉害,等不得了,得尽快把能吃的挖回来。 正准备走,吴小桐听得一个陌生的声音,蹬蹬蹬,好像木头敲击在地面上的声音。 回头,小亓手里拄着一根简易的拐杖,居然从屋子里缓缓走了出来。 “哎,小亓,你能活动了?腿上的伤怎样?不会有妨碍吧?”吴小桐惊讶着欢喜起来。 无论如何,看着人伤愈大好,也是让人高兴的事儿。前提是,跟对方没仇没怨。 小亓难得的露出一抹笑来,垂眼看了看自己的腿,含笑望过来,道:“无妨……老丈帮我做了这拐杖。” “爷爷帮你做的?”吴小桐略略惊讶着,注目过去,竟然是一支竹根拐杖,拙朴却坚实好用,高矮长短也正好,显然是老苍头花了心思的。 笑眯着眼睛,吴小桐看着小亓,“这样好多了,能在院子里走动走动……哦,最近街上混乱,你腿伤未愈之前,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她救回来这位来在家里养伤可是大事儿,可还没让人知晓呢,包括酒肆里的几个也瞒着呢,这位可别能活动了到处乱跑,给有心人知道,还不知招来什么祸患呢!这位的身份太敏感了,对他身份顾忌的人可不少。 不过,她能做的也就提醒一句,然后尽量在家里守着……嗯,下午挖回最后一点儿山药,她就尽量留在家里……或者说,在老苍头不在家的时候留在家里。哪怕看不住他,真有了什么事,也能及时应对。 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不人道。人家是大活人,就这么拘在一个小院子里,总不让人出门,也不是个事儿…… 小亓倒没有任何不虞之色,脸上仍旧挂着淡淡的愉悦,拄着拐杖缓缓走过来,抬起手,将一只玉色的绣花荷包放在她的手里。 这只荷包,吴小桐自然认的,是他身上仅存的少数物件儿之一,玉色的上好如意云头暗纹缎子,精绣着人物故事图案,下边追着朱紫璎珞,非常精致的东西。刚刚见到的时候,已经脏兮兮不像样子,还是她小心翼翼试着洗干净了,拿锅铲盛了火炭,垫了湿巾子一点点熨烫平整的……这会儿,他将这荷包交给她做什么? 吴小桐并没急着拒绝,只抬眼看过去,寻求解释。 小亓目光清澈,看着她的眼睛,含着一抹淡淡的关切:“这里放了几块锅巴,你带着,饿了也好垫垫。” 锅巴,酒肆里没了生意,也成了稀罕物,这几块,还是吴小桐做饭时可以留下的,盛在碗里,给他做点心的。没想到,他却拿来给她,还装在这荷包里…… 在现代,若是男同事男同学送给她什么吃的喝的,充其量道声谢也就丢开了,可在这里,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般柔软地关怀,一直坚强如吴小桐,这一瞬间,也觉得心里一阵发酸,有一种叫感动的东西柔柔软软地,却迅速无比地在心里化开去,然后直冲上来,让她差点儿红了眼。 飞快地眨了眨眼,吴小桐绽开一个明亮地笑容,眉开眼笑地看着小亓:“好,谢谢小亓!” 一路上山,吴小桐的脚步如心情一样轻快,仿佛山路不崎岖了,好像太阳也不晒了……终于来到山谷中,看着所剩不多的山药,吴小桐再次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加油,加油,再干一下午,就能收工了! 挥着拳头给自己一个鼓励,吴小桐挥动起小镐头开始挖山药。 一根又一根的山药被她挖出来,小心翼翼地避开生发的藤茎,只采收比较饱满的块根……也不知是不是心情的缘故,这一下午挖山药都觉得特别顺手。太阳刚刚偏西,她就将最后一块山药放进了背篓,然后将山土掩好,还好心情地理了理有些乱的藤茎,这才拍拍手,准备回家。 离开山谷,吴小桐来到山溪边。她每天都在这里洗一洗手上的泥土和脸上的汗水,有时候,也会喝几口山泉水…… 今儿,清洗干净之后,吴小桐忍不住从怀里掏出那只荷包来,用手小心地抚摸了一下,这才解开绳扣,摸出一块锅巴放进嘴里。唔,锅巴酥脆浓香,嘿嘿,连咯嘣咯嘣地声音,都轻快欢乐地仿佛变成音符! 时间还早,吴小桐也没急着走,就坐在溪边的一块大青石上,身后倚着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一只手将荷包高高举起,然后眯着眼睛,细细打量上面的刺绣手工…… 这荷包的刺绣就不说了,那是极精致极漂亮的,配色也好,亭台楼阁山石花木转角回廊,无一不勾画的清晰真切,亭台上人物一站一坐,站着一臂高扬,头脸也是微仰着,仿佛正在激扬文字,大抒情怀;另一个则手握酒杯,淡然而对,却也似乎流露出赞许之意…… 回廊间,两小厮相对而坐,似乎正在窃窃私语说着什么有趣之事,再远一些的角门旁,两家人正席地而坐,似乎正在玩着什么简易的棋盘类游戏,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不说针线精美勾画的世界,但看这荷包的掐芽儿、细而均匀的褶皱……除了绣花针线外,吴小桐睁大了眼睛,看的眼睛发酸,居然也没看见一个针脚儿! 这手工之精湛,真是……她竟然发现自己词穷了,实在想不出词来形容,只能瞪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然后,又拿了一块锅巴丢进嘴里,咯嘣咯嘣嚼着,一边将荷包绳扣重新系好,准备揣回怀里去!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中的物事,然后,她的手一疼,一股力量从她的手牵扯着手臂,连带着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跌了出去…… ------题外话------ 吼吼,送荷包啥子意思捏…… 第三十五章 大方 手中那荷包做的不但精致,而且结实,吴小桐整个人都扑出去,那荷包绳扣深深地勒进她的手指手掌,却仍旧坚韧无比,没有半点儿断裂的征兆! 此情此景,吴小桐还闪过这样一个感叹,然后,整个人就扑出去,摔进去奔流的溪水里…… 好在,她身体远比脑子靠谱,下意识里,伸出手臂去,扶住了溪流中的一块岩石,手心一疼,青石的尖顶刺破了手心。鲜血,瞬间染红了一股溪流,也同时染红了仍旧攥在手心中的荷包绳扣。 溪水溅了她一头一脸,她闭着眼睛感受到剧疼,嘶地一声吸了口气,睁开眼睛,恰看到荷包落水,沾了血、水,已经浸湿。 不知什么时候,那人已经撒了手。 吴小桐根本没有多想,恼怒地攥紧了荷包,一撑身体翻转过来,跳起来,就寻找那罪魁祸首,却见一黑衣散发半大少年站在她身后不远,正呆愣愣地看着她的方向…… “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抢劫吗?我这荷包里就装了几块锅巴而已……你既然打劫,也拜托你长长眼睛好不好,我这破衣烂衫,瘦骨伶仃的,能有什么油水?不就是个好看点儿的荷包嘛?都是用旧的东西,能值几个钱?也值得你这般下黑手?为了这么个荷包,你难道情愿担上一条人命啊……” 说着说着,那一股邪火散了去,吴小桐自己都觉得没了劲力。 这乱世,人命如草芥,别说为了个荷包,什么也不为,无缘无故丢了命的还少么……就像之前这具身体…… 掩下一声叹息去,吴小桐垂眼看看污了的荷包,难免一些心疼,一些惋惜,挺好的东西,就这般糟蹋了!倒是根本没想过自己伤了、流血了。 用指尖扒拉开荷包,将里头的锅巴拿出来。锅巴已经浸湿,好歹没有糊了,吴小桐小心地用指尖儿捏着送进嘴里吃起来,吃着吃着,莫名地鼻子一酸,泪水无声而下,湿了脸颊。 她抬手捂住眼睛,也捂住了脸,无声地哽噎着抽泣着,任由泪水奔流,顺着指缝溢出来,顺着掌心、手背洇洇而下…… 好久,她的抽泣方歇。 却觉得哭的头目森森,也有些倦怠地很,还有些羞惭没脸,一时不想抬头。 身后那位,默然许久之后,终于忍耐不住,开口:“你……刚刚是我对不住,不该偷袭你……那啥,我也是一时情急……不是刻意伤你!” 吴小桐只管垂着头,将脸全部埋在膝盖中间,透过两腿的缝隙看着流水潺潺,并不理会。 身后之人等了片刻,又一次开口,已经带了些许的焦躁:“……我都赔不是了……那个,我就想问你手中之物从何而来?……你若告诉我,我给你……喏,这个就是你的!” 溪水里一条小鱼忽悠悠游过来,仿佛静止在吴小桐的影子里,片刻,又突然受惊般游走! 吴小桐出神地看着这小鱼……仍旧没有作声。 那人终于忍不住,伸手过来……身体的背影被溪水诚实地倒影给了吴小桐。 吴小桐霍地站了身来,微微眯着肿痛的眼睛,双手往腰间一掐,横眉立目道:“你又想怎样?你还想怎样?那荷包我一不是偷的,二不是抢的,你凭什么来问我?难道,那荷包是你的?那你先跟我说说,你几时丢的,丢在了哪里,丢失时,里头有何物件儿?” 那人被吴小桐突然的动作吓得后退了一步,愣怔怔地看着喷火暴龙一般的吴小桐,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磕磕巴巴道:“我,不是我的。……这无关紧要!” 支吾了一句,少年似乎对自己的颇为懊恼,用力地挥了挥手,镇定下来,接着道:“此物事关紧要,你若如实告诉我,在何处所见,当时情形如何……我就给你这个!” 吴小桐嘴角浮着冷笑,正要反驳,眼角一闪,瞧见那人掌心一抹银光,嘴巴里的话一转,立时变了个样儿:“你真当都是傻子,任你瞒哄呐?我手中这东西紧要不紧要我不知道,可这东西洗洗干净,送进当铺子里,少说也能当上五两银子,你就那么一丁点儿银角子就像打发我?还想问消息?” 猫了个喵的,想得美! 这句,真的没能出口! 甩甩手中的荷包,将荷包中的锅巴渣渣清理干净,然后,瞟也不瞟那人一眼,径自蹲下去,借着溪水轻轻地冲洗起荷包上的血迹来。 手掌心的伤口,血流出来被冲走,再流出来再被冲走,终究,血液比不过流水,况且,水温寒冷有一定的止血作用,那伤口竟渐渐地止了血,却被水泡的微微发白起来,不再疼的钻心,却一直木木地疼,延绵不绝,似乎能到永远一般。 玉色的丝缎,沾染了血迹后,终究留了印迹,吴小桐惋惜地看了看,将荷包甩干水,也不再往怀里揣,就大喇喇地系在腰间,然后从腰间解了帕子,撕成两片,将掌心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背了背篓,沿着溪水往家走。 走了十几步,背后那人终于道:“我给你五两……不,我给你五十两!” 吴小桐停住脚步,缓缓回了头,嘴角勾着一丝浅笑,微微拱手:“多谢胡大少爷大方!” 第三十六章 银光 五十两银子,按当前物价,足够她跟老苍头衣食无忧过上个四五年了。 五十两银子,吴小桐真想连家里那个人直接送给大方的胡大公子! 不过,终究,她只是告诉他,那荷包就是在挖山药的山沟里捡的……其他的一问三不知。 至于现场,那山沟几乎被吴小桐细细挖过一遍了,有痕迹也破坏咯! 最后,吴小桐背了五十两银子回了家。 大门一关,吴小桐就欢呼了一声:“我回来啦!” 老苍头每每上午总会做些活计,是以,下午睡得就比较晚,每次都是吴小桐做好晚饭叫起,老苍头才会起床。 是以,吴小桐到家的时候,只有一人在院子里,而且,一反常态的没有坐着发呆……小亓正在灶台前烧火! 目光一转,看见灶台前一片狼藉中,也是一身狼狈的小亓,清雅尽失,花容失色……咳咳,灰头土脸时,吴小桐脸上的笑容瞬间化成惊愕—— “你……你,怎么烧火去了?那个,你的腿伤……”吴小桐磕磕巴巴半天,愣是没能表达出自己意思。 那等神仙般的人物烧火,实在是……太震撼了! “呵呵,还以为你会说君子远庖厨!”小亓却没有半点儿尴尬,轻笑着摇头,转而含笑看定吴小桐道,“今儿捡了宝?怎地如此欢喜?” 这人……笑什么笑啊,本来就好看,这轻轻一笑,竟让她有些把持不住!目眩神迷…… “啊?呃……”被小亓一句话惊醒,吴小桐一阵心虚,慌张地转开目光,抬手摸着自己的脸颊道,“有么?嘿嘿,连着挖了几天山药,终于挖完了,自然欢喜了……哦,我赶紧给你打盆水来洗脸,烧火做饭的活儿你就别做了,搁着我来!” 说完,颇有些慌不择路地提了盆打水,又佯装气恼地将小亓赶开,自己低着头,快手快脚地收拾起灶台,开始做饭! 有钱了,吴小桐也不肯委屈自己,晚饭实实在在闷了个白米饭,还将自己养在缸里的三条大黄鳝杀了,加足了油,做了个油爆鳝丝。又凉调了一个人青菜。 等唤醒了老苍头吃饭,看到桌子上摆着的白米饭、油爆鳝丝,老苍头也疑惑地看了看吴小桐,瘪了瘪嘴角,终究没有说什么。 只是吃罢饭,老苍头临出门,低声叮嘱送到门口的吴小桐:“晚上关好门户……” 言犹未尽,看着一脸疲倦的吴小桐,老苍头终究没有再说什么,拿了打更的梆子慢慢走了。 关上大门,吴小桐回来先给小亓打了洗漱的热水,让小亓洗漱着,她则将今儿挖回来的山药拿到河边洗干净泥土,拿回来放在饭棚子上晾晒。 鲜山药不易保存,易腐烂易发芽……不若晒干了,然后或磨粉,或切片煮食,都能果腹。 这一切做完,小亓也洗漱完了。 吴小桐收拾了出来,这才自己打了热水,就在做饭的棚子旁扯了块旧布帘子匆匆洗了。 夜色深了,吴小桐穿了一身露胳膊露腿的内衣来到房门口,侧耳听着屋里已经没了动静,隐隐能听到小亓匀细绵长的呼吸声……应该是睡熟了! 吴小桐无声一笑,蹑手蹑脚地从竹篓中摸出一包物事来,待她借着月光打开,却见帕子里躺着十个胖鼓鼓圆滚滚的银元宝,每只五两,整整五十两!正是她从胡大公子那里讹来的银子! 呃,也不算讹啦!吴小桐在心里替自己辩护! 怎么说,她也算救人一命了,而且,这些日子来,老苍头给小亓疗伤治病,她更是日日熬药端汤、伺候上下的,毕竟是那等尊贵人物,不过是五十两银子,实在不多哈! 将心里冒出来的一丝儿莫名其妙的愧疚抛开,吴小桐专注地盯着手中的银子……她用手指一个个抚摸着元宝,动作无比轻柔无比温情……那样子,活脱脱一个见钱眼开的守财奴! 看也看了,摸也摸了,吴小桐擦擦口水,恋恋不舍地将一锭锭小元宝放进一个小粗瓷坛子里……留了一锭改善生活,剩下的九锭银子,就在灶台旁挖了不太深的坑,埋了进去! 埋好了,踩实了,吴小桐又把一些引火用的干草堆到上面……呼,这下,别说外头来人,就是院子主人老苍头也找不到啦! 做这些,吴小桐都是借着月光,并没有点灯。 做完了,她也不点灯,轻手轻脚地回了屋,躺在竹床上,盖着暖和的被子,幸福地合上眼睛,心里默默地盘算着—— 明儿,先去买两匹布,给小亓做两身夏衣,也给老苍头和自己也做一身夏衣替换。米,刚刚托宋掌柜买了,暂时不好再开口,那就等上几日……唔,再托刘家婶子买几只一年的小母鸡回来,买回来就能吃上鸡蛋。 双溪镇,只有过年过节才杀猪卖肉,平日里难得吃上一回肉。养上几只母鸡,一日捡上几个鸡蛋,也能给小亓和老苍头补补营养…… 吴小桐是攥着那只小元宝睡的,睡着了,脸上还挂着甜甜的微笑。 屋子里没了灯火,很黑,却也很安静,只有两个呼吸,绵长匀细,似乎都睡熟了。 许久,小亓缓缓起身,并没有拿床侧的拐杖,而是扶着床沿,几乎声息地来到了吴小桐床前。 她睡熟了,紧握的手松了,一只小小的银锭子躺在她的手心里,正对上窗户中透进来的一抹月光,泛着雪白的银光…… ------题外话------ 家里有事,刚刚码出来更新,对不起大家了!鞠躬…… 第三十七章 幸福? 吴小桐终究没有大买特买。 抱着一锭银子做了一晚美梦,第二日醒来,她突然意识到,一下子买太多东西,不但跟老苍头没法交代,外头人看见,也不好解释。 没了头天晚上的兴奋,吴小桐对后知后觉的现实,颇有些无奈和伤感。 到底,她以给老苍头做夏衣的借口,扯了一身青灰色细棉布来,送到刘家婶子那边缝制,并顺便把买母鸡的事儿跟刘家婶子说了。 她拎了一篮子山药过来,都是她洗干净泥土,刮好根毛的。 “婶子,这是我上山挖的几根山药,看着瘦,蒸出来倒是绵绵的。” 刘家的跟吴小桐也相熟了,知道吴小桐的性子爽直无伪,也就不跟吴小桐客气,笑着接了篮子,将一篮子收了,拿了两个馍馍放在篮子里:“这是我昨儿刚蒸的馒头……不是我自夸,论炒菜我是比不过,但论起蒸馒头烙饼这些活儿,你刘叔也多不及我!” 吴小桐低头看着篮子里的两个馒头,不大,也不如现代的馒头白,却形状饱满,皮细光滑,哪怕只是冷馒头,却也隐隐透出一股子麦香…… 这种手工揉制的馒头,现代已经不多见了。吴小桐小时候倒是常吃,特别有嚼劲儿,越嚼越香,而且,还会有回甜…… 看着篮子里的馒头,吴小桐想起一件物事,连声赞了两句,又问道:“……婶子,正好问你讨一点儿发面的引子……” 现代发面都有出售的专用酵母,干鲜都有,这会儿可没有那东西……吴小桐隐约记得,小时候外婆发面都是用一种面引子,其实就是馒头曲。 刘家的失笑起来,一边往灶屋里走,一边笑道:“你说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我没用引子,我用的是老面,发的快,味儿也好,不会发酸……” 吴小桐眨巴眨巴眼睛,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笑着接了刘家婶子给的一小块老面,又细细问了使用方法,这才挎着两只馒头欢欢喜喜地回了家。 刘家的做事麻利,隔了两日功夫,就做好了衣裳,还帮吴小桐捉了五只母鸡,都是一年二年的母鸡,都是正值高产期的小母鸡。统共才花了吴小桐四百钱! 吴小桐谢了又谢,到底又送了四条煎好的鲫鱼过去。 衣服是打着老苍头的旗号做的,尺寸也是刘家婶子估摸着老苍头的身高胖瘦裁剪的……小亓个子高一些,倒是不胖,是以做好的衣裤稍显短一点。好在,是夏装,稍微短一些,就当九分裤九分袖了,总比之前穿的旧衣裳强得多。 小亓换了新衣,翻转着衣袖衣襟看了一回,抬头看着吴小桐含笑道:“倒是合身……” 吴小桐嘴角抽了抽,笑嘻嘻道:“唔,你喜欢就好。” 小亓笑着点点头,又垂头看了一回衣裳,突然抬头道:“我突然记起一种山药酥,我看你晒得那山药倒是细白的很,不若做些尝尝……” 这话题转的太快,吴小桐愣了一下,随即笑开来。 经小亓这么一提,吴小桐倒是想起一个办法来。 野生山药偏枯瘦,粉细腻者为佳品。入药补中益气,滋养脾胃……做粮食,山药肯定不及大米白面,可是入药,山药却是比大米白面贵的多了。 她之前上街买布料的时候,经过了街上唯一的一家药铺,药铺门上就挂着收购各种草药的告示! 若是,能够将这些山药买进药店里去,就能得些银钱。有了这个由头,她就能拿出一部分银子来改善生活! 嗳,就这么办! 吴小桐欢喜起来,张开手臂给了小亓一个拥抱,满脸笑开花道:“嘿嘿,小亓且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山药酥……我还会做山药糕,还会做米糕……” 她还会做蛋糕,不过,那东西奢侈了些,还是等有法子花用银子的时候再说吧! 很快,吴小桐就做了一些山药酥,也蒸了一锅山药糕…… 小亓品尝之后,轻轻点头认可之后,笑看着吴小桐道:“有了这些东西,你再装荷包时,就不用只装几片锅巴了!” 荷包!吴小桐一口山药糕卡在嗓子里,差点儿把自己噎死。小亓连忙递过来一碗水,吴小桐接过来喝了,这才将山药糕冲下去。 看着吴小桐缓过劲儿来,小亓微微讶异着看着吴小桐道:“你是怎地了?可是有什么事儿?” 吴小桐捂着胸口顺着气,假装还没缓过劲儿来摆了摆手,就想起身避开…… 没走两步,小亓在身后开口道:“怎地不爱惜自己……荷包呢?拿来我给你装好了!” 吴小桐一个趔趄,差点儿栽倒。 稳稳神,强撑着一个笑回过头来:“那啥,不用你动手了,过会儿我自己装就好了……对了,你觉得我这糕饼怎样?可还入得了口?” 小亓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脸上却表情缓和宁静,淡笑道:“何止入得了口,我尝着,就是京里的点心也不差什么……” 京里…… 此话一出,小亓愣住。 吴小桐更是心头一跳! 这是想起来了? 片刻,小亓才从怔忡中醒过神来,一抹若有所失闪过,他脸上表情再次恢复一贯的淡然。 吴小桐嘎巴嘎巴嘴,终究耐不住性子,轻声询问道:“你,可是想起来了?” 小亓抬头看了看吴小桐,微微苦笑着摇摇头,转身进屋去了。 吴小桐看着那背影萧瑟,心底也难免有些伤感,有些同情……总是这般混沌无知着,或许能避免他卷入乱世的纠葛血腥。 可总是这般稀里糊涂地活着,对于小亓来说,可能称之为幸福! 那之后,小亓再没问过荷包事宜。 吴小桐在忐忑了几日后,也就将这事儿丢到脑后去。她的山药拿到药铺子里,居然真的卖了,还卖了个不错的价钱。 那药铺子给了五十文一斤的收购价格,山药晒干后统共得了三十七斤,卖了一千九百文。 二两银子不多,却给了吴小桐一个改善生活的借口。殊不知,幸福没来,一场劫难却离她越来越近! 第三十八章 老苍头上山 “爷爷,看!”吴小桐将沉甸甸的褡裢往桌上一放,自己倒了碗水咕嘟咕嘟喝了,抹把嘴,咧着嘴笑的得意。 “哪里来的?酒肆里……”老苍头惊讶地询问。 之前,酒肆里有生意,吴小桐倒是挣了几日好钱,可酒肆里好几天没生意了,她又拿钱回来,难免让老苍头疑惑。 “嘿嘿,您老猜错了!”吴小桐咧着嘴笑着摇摇头,指指灶火棚子,“爷爷,你没注意咱家少了啥么?” 老苍头转头看了一眼,倒是没了疑惑,问道:“山药?” 吴小桐一脸自诩地点点头,到底绷不住,笑开了嘴,道:“怎样,爷爷,我将那些山药卖了,得了将近二两银子呢!” 老苍头定定地看了会儿吴小桐,这孩子正一脸期待地看着他,那眼神好像在表功一般……到底,老苍头也没有点头,他收了目光,垂了眼继续自己手中的活计。 好一会儿,就在吴小桐脸上的笑容终于坚持不住的时候,老苍头才道:“山药能卖钱,其他也定能卖钱,我倒是认识几样,待明儿我也上山寻寻。” 卖了山药,吴小桐也想到了,乱世,粮食最金贵之外,还有药材,在这兵荒马乱中也丝毫少不得,更何况,战争混乱意味着伤员众多、疠疫横行……药材有时候反而会分外紧俏起来。 兵荒马乱中,采药卖药或许是个不错的谋生手段。 只是,她终究只是营养师,认识几种中药,却也有限,更何况,她认识的都是炮制好的中药饮片,若是辨认原生植物、动物,她能辨别出的也就最常见的那么几种,着实有限。 若是老苍头能够认识药材,她大可以采摘下来,卖到药铺子里,或许能够多挣些银子。 当然,这会儿,吴小桐想都没敢想被称为‘仙草’的石斛。那玩意儿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可不是她们一老一小一残能肖想的东西。 听老苍头认识药材,吴小桐欢喜起来,拉着老苍头的手,惊喜道:“真的么,爷爷?” 说着,也不用老苍头回答,她顾自又欢喜道:“哎哟,爷爷,你识得药材最好了。赶明儿,您带我进山一趟,挨个认认,以后,我就可以日日采药,采药卖药,再不用担心挨饿受冻了……嘿嘿……” 说着话,她突然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广告词儿:妈妈再不担心我的学习了……忍不住嘿嘿地笑出了声。 小亓一直在旁边静静坐着,听着祖孙俩的对话。 这个坚强勤劳根本不似孩童的人,难得露出一回孩子般的欢喜来,却只是因为‘再不用担心挨饿受冻’。简单一句话,包含了多少艰辛和泪水……她受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由此,小亓想到了祖父,甚至想到了从没见过面的曾祖……还想到了父亲偶尔流露出的愁绪…… 天下承平太久,尽管,一代一代帝王并没有残暴统治,没有强征暴敛,却失了治国的魄力,也失了洞察之目光,堵目塞听,只听着那些奸佞之臣的阿谀称颂之声,就自觉高枕无忧。却不想,泱泱天下,早就被大大小小的蛀虫吞噬殆尽。 恰逢灾祸、瘟疫连绵而起,民不聊生之后,一个又一个,竞相而起,或为匪,或为乱,或为判…… 从星星之火,渐至燎原…… 万丈高楼,轰然坍塌,也不过顷刻间! 垂了眼,掩下满眼伤痛……还有头疼引起的不适! 他隐约想起了,自己曾经的身份,至尊至贵……却实在想不起自己是哪个,又是怎么落到如此境地,怎么流落至此…… 他也明白了,她日日叫自己‘小亓’,亓是国姓,也是自己的姓氏,却不是自己之前想的‘小七’! 只是,不知道,那荷包被谁拿了去……也不知,对方那般打探自己消息,究竟是敌是友? 吴小桐满心眼想着美好的生活,并没有注意到小亓的异样,一直垂着头做活计的老苍头却微微侧了侧脸,眼角里闪过一丝暗沉沉的光。 小桐心性纯善,将此人救出山来,他虽然知道多有是非,甚至可能招来祸事,却终究没忍心违了小桐,还是悉心救治……可,若是此子心性歹毒,有一丝异动……那就留不得了! 他放任自己寥落活了十几年,是小桐让他重新感受到活着的欢欣,和每日里满满地希望……又怎容人破坏了去! 第二日一早,吴小桐耐着性子等了老苍头回来,吃罢早饭,就拉着老苍头上了山。 这还是第一次跟人一次上山,也是第一次跟老苍头一起出行。吴小桐兴奋着,雀跃着,也放松着…… 一直翻了一个山头,爬惯了山的吴小桐都觉得气喘吁吁了,老苍头却仍旧气息均匀,一点儿不喘,脚步更是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过,看着不快,却需要吴小桐全力跟随! 终于,就在吴小桐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老苍头总算是在一片不太高的断崖前停了脚步。 略略佝偻的身躯艰难地后仰着,老苍头抬头看了看断崖……然后,丢下一句:“安心等着!” 下一刻,在吴小桐的目瞪口呆中,老苍头一改平日的苍老衰弱,抬手攀住一小块凸出的岩石,抬脚一蹬,然后,手脚并用,就仿佛壁虎般,紧紧贴着崖壁攀了上去! 第三十九章 藤条咬人 眼前这块崖壁并不算多高,目测只有十几二十米,远没有悬崖百丈,深渊千尺,但它足够险,称其为刀劈斧砍一点不夸张,光滑的石壁几乎是一个平面,而且,是一个微微向外倾斜的平面,比九十度直上直下的崖面,更难攀登! 老苍头意外之动,大大出乎了吴小桐意料,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张大嘴巴,一声惊呼没有出声,被她迅速抬手捂在嘴里——她怕突然出声惊扰到老苍头! 她就这么傻傻地捂着嘴巴,瞪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老苍头犹如猿猴一般,灵活无比地攀上那崖壁去,然后,老苍头的身影没入崖顶一片蓬勃的灌木丛看不见了。 吴小桐默了片刻,往后倒退着,努力仰着头,用手拢在眼睛上遮着光,搜寻着山崖顶上的灌木丛,希望寻找到老苍头的身影。 没有,什么都有,崖顶的灌木丛安静着,纹丝不动着,仿佛老苍头从来没有上去过! “爷爷!”吴小桐颤着嗓子喊了一声。 没有回应。 “爷爷……”吴小桐的声音颤的更厉害,尾音里隐隐地透出来一丝哭音儿! 仍旧很安静…… 吴小桐头皮发麻,双腿发颤,正想着寻个办法爬上去,那崖顶之上,目力不及之处,却传来了老苍头的声音:“等着!” 淡淡的两个字,却让吴小桐瞬间安了心! “爷爷,你没事儿啊……”她大喊,话音未落,自己先捂住嘴,傻傻地笑起来,笑的没心没肺,却无比由衷,像个傻妞儿! 经过这些日子的了解,老苍头虽然话语不多,也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莫名地让吴小桐信赖和依靠,只要他说出来的话,她都无条件地信任! 这一点,连吴小桐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或者说,就像某些东西,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却深入人心,隽永恒久! 安了心,吴小桐不再担心老苍头,在崖壁下等了没多会儿就呆不住了,她开始在崖壁下搜罗。这个地方她从没来过,她想找一找,说不定有什么好东西呢。 这一片比吴小桐挖山药的山谷更深一些,人迹也更稀少,故而植被非常茂密,高高大大的古树,密密匝匝的灌木丛林,还有各种攀援缠绕的藤类……若不是老苍头领着,就凭吴小桐自己个儿,绕山几圈,也不会找到这里来。 林木太过茂盛,吴小桐怕迷了方向,也不敢走远,就顺着崖壁两个方向搜索。 别说,还真让她寻到了一个好东西。 在崖壁右手一端,突出一大块巨石,巨石之上居然生着两棵古树,站在崖底看过去,颇像是茶树的一种,叶子偏大……唔,有些像制作太平猴魁的那种茶树,叶子宽披针形,肥厚——这种天然条件下的野生茶树,不可能是什么肥料,叶片的肥厚是真正意义上的特点。 吴小桐心中一喜,收拾了一下自己,把手里的砍柴刀塞在腰里,紧了紧腰带,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寻到巨石稍缓的一侧,抬手攀住一块石角,用力一攀,抬脚踏在一小块凹陷处,努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往巨石顶端攀上去! 吴小桐在现代是营养师,茶是她很重视的一种大自然的馈赠。 茶,最常用的冲饮,还能做成茶粉,调制茶汤,制作茶点,用好了,茶还能治病祛疾,驱邪除秽! 在众多的茶叶品种中,吴小桐没有特别的偏爱,清茶清透飘逸,如逸士;红茶艳丽芬馥,如美人;普洱醇厚甘醇,如智者;黑茶厚重浓烈,如侠士…… 而,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喝过茶。并非她太穷买不起,而是,这个世界,茶文化远没有现代那般普及,甚至还不如中国古代……据她了解,双溪镇这里待客,贵客饮的是石斛汤,称之为神仙水;普通客人喝的则是柳芽儿,苦涩的很,吴小桐只尝了一回,就敬谢不敏了。 她向往和怀念茶香好久了,这种强烈的念想,也化成了动力,让她竟然真的攀上了巨石,来到两棵歪斜生长的古树跟前。 ——真是茶树!不知生长了多少年的古茶树! 吴小桐采摘了几颗嫩芽,揉搓过后,轻嗅气味……清、香、微甘…… 清香之气若有似无,却纯正无比,凝而不散,纯而不染,真正好茶必备的条件。 这还只是鲜叶,若是经过炒制,甚至合适的发酵工艺,香味儿会更强烈,也更好地激发出来,到时候…… 吴小桐仿佛已经嗅到了怡人心脾的茶香,袅袅然,让人如沐清风,如临甘露! 因为是一种未知的茶叶,在不知道争取炒制工艺的前提下,吴小桐并没有采摘太多。她只是采了三四捧的样子,准备带回去尝试着炒制,并寻找出最好的炒制工艺来。 采了茶叶,吴小桐兴冲冲地准备从巨石上下来。可当她下了茶树,再次站到了巨石的边缘,她却双腿一软,差点儿摔下去。 刚刚有茶树吸引着她,她没有注意到巨石的高度和陡峭,这会儿从上往下看,却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大石居然有五六米之高,石壁同样陡峭光滑…… 她苦了脸,懊恼地拍了拍脸颊:“这算不算,上山容易下山难?” 懊恼过后,吴小桐还是想办法下去。最后,大石旁边几根叶片带着黑紫色花纹的藤条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地方,大石和崖壁形成一个比较小的夹角,又有这藤条支撑,可以让她顺着滑下去,而不怕摔伤! 打定主意,吴小桐就不再迟疑,她怕鼓起的勇气磨灭,就更难下去了。 深吸一口气,她小心翼翼地扶着崖壁伸过手去,一把握住两三根藤条,用力地扯了扯,确定藤条够结实,这才慢慢把双腿伸出去,蹬踩住崖壁和大石,缓缓往下滑…… 心砰砰跳着,吴小桐身体的重量几乎全部集中在双手握住的藤条上,然后,她眼前一花,一根藤条突然翻卷下来,倏地冲向她的手背……只是,那藤条一端张开的嘴巴里,两颗往下弯曲倒挂的尖牙闪过一片寒光! 第四十章 姑娘 蛇!她居然攥住了一条蛇! 吴小桐惊骇之下,松了手,却仍旧没有躲过那条蛇的攻击,手背上一疼,人迅速坠落,脊背着地,身后的背篓缓冲了一下,吴小桐的身体种种摔下,又弹了弹,这才侧翻着摔在地上。 剧疼之下,五脏六腑仿佛都震动的挪了位置,手背上那点儿疼……或者根本没怎么疼,只是酥麻酥麻的感觉,已经完全感觉不到了。 疼的吸了几口气,吴小桐动了动手指,眨了眨眼睛……低低地哀嚎一声:从那么高的石头上摔下来,居然都没有摔昏,就这么真切地感受着浑身剧疼,真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哀叹! 这个念头一转,吴小桐也就连忙举起手来察看。手臂侧翻被她压在身下,这一动,方觉得整个手臂手背都火辣辣的,抬手一看,手背手臂刮擦过石壁,生生擦去了一层油皮,这会儿已经红肿起来,很多地方正往外冒着细小的血珠儿……这还不算,她的手背上,中指根部的地方,有两个小而圆的孔洞,正往外冒着血珠子——暗紫黑色的血珠子! 无毒蛇咬伤留下的牙印儿一般是两排细小的痕迹,破损处不流血,即使流血也是鲜红色,而不会发紫发黑……这两个孔洞加上黑血,确凿无疑是毒蛇所咬!手背上麻木感,也让她明白了毒性极强,只有剧毒蛇咬伤才不会疼痛,而是快速地麻木,或者改称为麻痹……随着毒液上行,全身麻痹之时,也就到了生命的终点! “要死了!”吴小桐低低地哀呼了一声,飞快地解下裤腰带来,绕过上臂近肩膀处,紧紧地扎住。 然后,她背转手,将背篓里的柴刀拿出来,狠着心,咬着牙,在手背蛇牙印处划开一条口子。黑色的血瞬间涌了出来。 丢掉柴刀,吴小桐用力地从手臂往下挤着血,黑色的血先是涌,进而淋漓,再到越来越少……颜色也从乌黑,渐渐变浅,终于,成了鲜红色! 吴小桐却没有欢喜,她受伤的手臂整个都麻掉了,几乎失去了知觉,而且,有一阵一阵的眩晕感袭来……这些症状说明,她只是排除了一部分毒素,还是有毒素上行,已经侵袭到大脑和神经…… 昏昏沉沉中,吴小桐抬眼看了看崖石上方,老苍头上崖采摘药材,还没有下来,她张开嘴,用最大的力气喊了一声:“爷爷……” 声音出口,她才意识到,她的力气已经喊不出高声,这弱弱的一声喊,别说崖顶了,只怕是面对面都听不清楚! 身体支撑不住,吴小桐靠着石壁软软地瘫倒在地,眼睛大睁着,看着树高天远,一片斑驳的枝桠树影中,蓝天净澈空明,犹如一小块一小块的上等琉璃。 人死后,会不会真的进入天堂?还是如神话传说,要进去阴间,见阎罗判官,过奈何桥…… 若是真有来世,她祈求仍旧让她生在和平年代,哪怕只是最偏远的山村,哪怕不聪明不美丽…… 神志渐渐模糊,在失去神志的最后一瞬,吴小桐恍惚感到被人抱起,然后那人低低的叫了一声:“蛇药!” 蛇……妖? 就是一条小花蛇而已,哪里是什么蛇妖……尽管亲身经历了重生,但吴小桐仍旧是坚定地唯物主义者,世上本无妖怪,不过是人们想象杜撰出来的。 最后一个念头,无比喜感地一闪而过,吴小桐彻底陷入黑暗,失去了意识。 再有了意识,吴小桐没有睁开眼,就闻到了一股极清极淡的茶香! 她的眼皮跳了跳,下意识地吸了吸鼻翼,甘冽清香的味道似乎就在眼前,却不是茶汤冲沸的馥郁,而是茶叶本身的清香。而且……好像没炒过的茶香,隐约里,茶香中已经有了一丝发酵的味道。不过发酵的并不深,只是初初发酵,清淡的香气里,有了一丝芳郁之气,尚不及半发酵的芳馥,极淡,却令人回味悠长。就像一个美女,过了青涩的豆蔻年纪,已经通晓世情明了人事,渐渐有了一丝风韵,却还不至于如少妇一般熟的太透……恰是刚刚好的,保留了一份纯真娇憨! 好茶,极品好茶! 吴小桐激动不已,猛地睁开了眼睛,也顾不上其他,立刻转着眼珠寻找茶香的来处。 一个上好的素綾帕子包裹成四方形小包袱放在她的枕边,那茶香就是从这小包袱里透出来的。 吴小桐大喜,一下子坐起身来,伸手将那小包袱拿了过来。包袱拿到手,吴小桐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却被她当成了睡醒之后的自然现象,还很随意地晃了晃脑袋,然后就专注地打开小包袱,查看里头的好茶。 素白的绫子柔软滑腻,并没有打扣,只是简单地裹着,是以,吴小桐也很轻松地揭开一角,就露出了里边的茶叶。 浓绿色叶片已经半干,绿色微微暗沉了些,却只是浓郁成了翠绿,并没有脱色或者发黑……这说明,茶叶干燥过程中很顺利,没有发霉变质。而且,看形状也能知道,这茶叶没炒没晒,就是这般自然阴干,还保持着最原始的形状质地……能有这么好的效果,或许……是这干净的素綾子的缘故? 蚕丝乃天然蛋白所成,有保鲜防腐之效。用蚕丝包裹茶叶干燥…… 吴小桐眼睛一亮,咧着嘴笑开来——这算不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她抬起手,受伤的手被很好地用细白棉布包扎过了,放到鼻子底下就能闻到隐约的药香。 她被毒蛇咬伤昏迷,又能醒过来……再转眼看着自己睡的床铺,雕花木床,高枕软卧,垂着赭石色暗花绸缎帷幔……好吧,若是没有茶叶,没有伤口,她会以为自己再次重生了! “姑娘,你醒了?” 一个欢喜的女子声音传来,吴小桐抬头望去过,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眉目清秀,笑靥如花,正从屏风后转出来。 ------题外话------ 被人救了,而且被人识破了身份…… 第四十一章 救命之恩 吴小桐愣怔半晌,方才回过神来,迟疑着开口道:“你是?” 那女子放下手中端的一只盅子,笑着微微曲膝道:“回姑娘话,奴婢名唤秋月,乃胡家内院的二等婢子。” 这丫头显见是个伶俐的,简单一句话,就将吴小桐问的和想问的都解说明白了。 胡家内院的婢子,那么她此时身在何处,也就不用问了。 吴小桐略略垂了眼,眼珠子在眼眶里咣当几回,也大概理顺了前情,大概就是她被毒蛇咬伤昏迷,之后被人搭救……她昏迷前隐约感到有人近前,模糊中似乎还听到有人低声地吩咐了一句:“蛇药!” 是了,当时她还有一刹那误会成了蛇妖,其实那人说的是‘蛇药’……救她的至少是两人成行……嗯,这个不重要! 吴小桐迅速地理顺了前情,再仰起脸来,脸上已没了之前的怔忡和诧异之色,只甜甜地微笑着:“原来是秋月姐姐,却不知,我是被谁所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怎么也得让我道声谢!” 这时候的吴小桐依旧纤瘦,因为中毒又失血,脸色比平时苍白了许多,多出了一丝孱弱之感,偏偏笑的喜气真挚,那一双明亮净澈的眼睛,没有半点儿杂质和掺伪,清亮亮地,格外动人。就连在后院里长大,见惯了各种心机的秋月也忍不住多了几分真心的喜欢和怜惜。 她没有反对吴小桐‘姐姐’的称呼,笑容深了两份,端了那盅子奉到吴小桐面前,道:“姑娘刚刚醒来,什么道谢也不急在这一时,且吃了药,安心休养些时候,再去致谢不迟!” 不自觉地说出一番关切之语,秋月才发觉自己还没有回答吴小桐的问题,连忙又补充道:“姑娘这次也是不幸中的万幸,恰逢大公子带人进山搜寻……嗯,刚刚好把姑娘救回来。若不然,哪怕再耽搁上半个时辰,姑娘这条性命也就神仙难救了。……姑娘可是被五步蛇所伤,那蛇毒性最是霸道无比,传说被它所伤之人,五步毙命。” 吴小桐已经接了秋月递过来的盅子,看着盅子里黑乎乎的汤药运了会儿气,闭上眼睛,憋着气,仰头一口干了。 汤药入口苦涩难当,吴小桐的脸瞬间皱成了包子! “呵呵,姑娘赶紧喝口水冲冲!”秋月看着包子脸的吴小桐忍俊不禁,连忙接了药盅子,递了一只茶盅过来,伺候着吴小桐淑了口,又拿帕子替吴小桐擦了擦嘴角的药渍,这才罢了。 转身将盅子放下,秋月过来扶着吴小桐躺下,一边道:“大夫说了,也亏得姑娘明白,自己除了毒血,若不然,也撑不到大公子搭救!” 说着,秋月的目光不自然地滑过吴小桐包扎的手掌,又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心中暗道,这位也是个狠心的,还真对自己下得去手。那刀割的口子她见着了,足有五指长、深可见骨……真不知这么孱弱的小姑娘,当时怎么对自己下得去狠手的!……只是想想,就觉着疼得慌! 提起中毒时的危险,吴小桐脸上的笑也是一滞,默了一瞬,再抬起眼,仍旧是笑靥如花,明媚无暇。 对秋月莞尔一笑,吴小桐道:“倒是有劳姐姐为我受累了!” 秋月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姑娘这是说哪里话,伺候……嗯,照应姑娘本就是秋月的本分!” 这个来时穿着破旧的孩子,当时没有人愿意来伺候,就是秋月自己,也是大公子指派了不得不来。但这会儿,人醒了之后,短短的三言两语,她却有了莫大的改观,隐约地,这位就给她一种大方端庄、雍容清贵之感,没有半点儿扭捏做作之气……这气度,让她在内心里不自觉地将对方抬高起来,甚至丝毫不低于对自家大公子的尊敬。 吴小桐并不知道这些,她这会儿还是很虚弱,说了几句话后,就觉得困倦虚弱的很了。对着秋月笑笑,她放松自己闭上眼睛休息。 见她如此,秋月也不再言语,为她掖了掖被角,轻手轻脚地端了盅子出去了。 听到门关闭的声音,屋子里安静下来。吴小桐缓缓睁开眼睛,脸上没了半丝儿笑容。 不知道老苍头怎样了?可知道她中毒在此? 胡大公子是否知道了她的身份,是不是打发人给老苍头送信? 若是去了小院,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小院里的小亓? 还有,秋月叫她姑娘,显然她的女儿身已经被人看透…… 以后,再扮小子怕是不成了!可是,女儿身,适逢乱世,存活更加不易…… 几个问题一起浮现,困扰着吴小桐,让她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想的头疼,这会儿也毫无头绪。吴小桐这会儿也只能暂时撂开手,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休息。她刚刚中毒醒来,体力太弱,还真是啥也做不了,想要面对,她首先要恢复体力才行! 小睡了一觉,再次睁开眼睛,屋子里已经掌了灯,淡黄的灯光晕散开来,让吴小桐有一刹那的怔忡。 眨眨眼,吴小桐撑着身子坐起身来。 屋子里静悄悄的,秋月没有在屋子里。床头的柜子上放着一只五福捧寿粉瓷盖盅儿,吴小桐睡得口渴,抬手摸过去,盖盅儿温温的,想来是秋月刚刚送来不久。 盅子里盛着一盏清汤,极淡的黄色水液透着丝丝清香之气,吴小桐嗅了嗅,就确定了,这就是胡家用来待客的‘神仙水’,也就是用石斛煎的汤汁,有补中益气之功效,对于吴小桐这个刚刚中毒受损的身体来说,倒是正好有用。 端了盅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将石斛汤喝了,止了口渴的同时,人也比刚醒之时精神了许多。 身上不再那般酸软无力,吴小桐撑着身子起身。 窗下的脚踏上放着一双崭新月白凌子的绣花鞋,吴小桐挑了挑眉毛,穿了鞋子下床,再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的白凌子中衣——想必,这些都是她昏迷中被人换上的。 轻笑着摇摇头,不再理会这些。吴小桐慢慢离开床畔,转过那道屏风,抬眼看见一只衣帽架上,搭着自己的衣裤,看样子是洗过了的。 衣裤还不太干,略有些潮湿,吴小桐也没在乎,抬手拿下来,手脚麻利地换回自己的衣裳……她的鞋子没看见,也不知是不是丢在山里了。 穿上自己的衣裳,将之前的白凌子中衣叠好放在床头,连同被褥也理整齐了,吴小桐转身走出来,恰看到秋月捧了一个小巧的食盒走进来。 第四十二章 无以为报 惊讶于吴小桐站在屋外,秋月连忙上前询问,得知吴小桐想要离开时,劝了一回也无法阻止,只好道:“姑娘乃是大公子亲自救回来的,此时离开,秋月也做不得主,少不得还要姑娘耐下性子等上一回,让秋月去跟大公子回一声。” 秋月只是个下人,这话也说得有理,吴小桐虽然急着回家,却也不好难为人,只能点头应下。 见她应下,秋月松了口气,又连忙笑道:“姑娘等着也是等着,不如趁这个功夫吃点儿,也省的等的心燥!” 大半天没吃东西,吴小桐也饿了,听秋月这么一说,也就从善如流地跟着回了屋里。 秋月将食盒中的饭菜取出来摆好,笑着跟吴小桐略一曲膝,转身匆匆去回报了。 转回头来,吴小桐的目光落在桌上。这应该是给她准备的晚餐,或许是她受伤的缘故,准备的饭菜不多,但很精致,一个圆形的小攒盒里分作五格,周围四格是四格菜,中间的一格里放着一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另还有一个小扣碗,吴小桐揭开一看,是一碗淡黄色的清鸡汤。鸡汤炖的极好,半点儿油腥不沾的,却有一股子鸡汤特有的鲜味儿,馥郁着,令她垂涎。 看着两荤两素的菜肴,还有清亮亮的鸡汤,吴小桐吞了口口水,微微眯着眼睛笑起来。 说起来,这是她到了这里吃的最好的一顿了! 不过,她还没忘饭前洗手,在屏风后寻到脸盆洗了手,这才回到桌前,端了饭碗,拿了筷子,风卷残云般开动起来。 她吃的很快,却仍旧吃的不算太难看,小嘴一直快速地咀嚼着,却一点儿异响都没有,碗筷碰触也轻而自然,没有噼里啪啦敲得乱响…… 门口,胡元辰负手而立,默默地看着门内那个瘦小的身影。 他从这个人手里得到了世子的荷包,没过几日,竟又让他在山里遇上了被毒蛇咬伤的她……之前,他一直以为是个半大小子,救回来之后,才知道是个丫头! 这会儿,看着她吃的香甜的样子,他隐约又记起了一件事。他随世子进山之前,在福顺酒肆后门,那个泼皮小乞丐……不但毁了他一件袍子,还出手袭击过他的小乞丐!那会儿,小乞丐也大口吃下一块锅巴去……侧脸里,与屋里这位简直一模一样! 记得,当时世子跟他说了一句:“有趣!” 吴小桐风卷残云地吃光了一碗米饭,四格里的菜也吃的精光,放下饭碗,吴小桐双手捧了鸡汤,轻轻地啜了一小口,清亮的鸡汤入口,甘醇鲜香,瞬间溢满整个口腔,明明是清亮亮的汤汁,包裹着唇舌却有一抹丝绸般的香滑滋润之感,让味蕾跳舞的鲜美! “唔,好幸福!”吴小桐眯着眼睛陶醉不已,有多久没有品尝到这等鲜美的滋味了?再继续下去,她的味蕾都要枯萎了! 胡元辰微微眯了眼睛,嘴角浮起一丝莫名的笑意。 这前前后后,竟几次三番地遇上她……这会儿想来,还真是个……有趣的! 又喝了一小口汤,品尝滋味之后,吴小桐却不再耽搁,三两口将一碗汤喝完,放下碗,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来,抹把嘴,豪气干云道:“痛快!” “嗤……”胡元辰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丫头……她当自己是喝酒呐?还做出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来!也不想想,她一个瘦弱伶仃的黄毛丫头,哪里有一丝豪气! 吴小桐身体一僵,迅速转头看向屋门口,恰看到胡元辰脸上的略带嘲讽的笑意,正淡下去。 自己搞怪被人意外看到,即使吴小桐脸皮厚也禁不住有些发烧……羞恼,却还没有让吴小桐失去理智,她毕竟是出道社会多年的,眼前这点儿突发状况处理起来还算轻松。 稳了稳神,掩住脸上的羞窘之色,吴小桐自然地起身,目光坦然地应着胡元辰走过去。 隔着门,吴小桐停住脚步,微微一笑道:“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胡元辰微微挑起右边眉梢,脸上透出一抹兴味来,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小丫头做作,心中,‘有趣’两个字又放大了不少。 吴小桐抱手一礼,笑着道:“此次,多亏了公子搭救,吴某身无长物,无以为报,只能道一声感谢。多谢公子搭救之恩!” 她没有许什么诺言,也没说回报怎样怎样……但这份情,她是记在了心里的。 胡元辰终于咧开嘴,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来,目光看着吴小桐也平和下来:“举手之劳,不必挂齿!” “呵呵,好一个举手之劳!”吴小桐笑着赞了一声,再次拱手道,“公子既这般说,某也不多言,就此告辞!” 胡元辰又挑了挑眉梢,盯着吴小桐看了一瞬,然后,默默地侧身相让。 吴小桐笑着拱拱手,从胡元辰面前越过去,大步往外走去。 秋月这会儿从不远处疾步走出来,朝着胡元辰遥遥地曲曲膝,疾步来到吴小桐面前,低声道:“姑娘,秋月送你出去!” 这胡家大宅庭院深深,一层层院落套院落的,也着实让人迷糊。吴小桐也不客气,笑着点头:“那就有劳秋月姐姐了!” 秋月微微一笑,不再言语,引着吴小桐往外走去。 胡元辰默立着,目送吴小桐一直出了小院门,看不见了,这才回头,竟抬脚进了屋里。 床上,被褥整齐,一身白凌子中衣折叠整齐放在枕边——看衣服上的皱褶,应该是穿过的。再看周边诸般陈设,无一处不规矩,无一处混乱,更无一处脏污。包括外屋桌上的碗筷,饭菜吃的干干净净并不意外,倒是桌上没有半点儿汤汁渣滓,让胡元辰又挑了挑眉。 不过片刻,胡元辰走出屋门,一名小厮从旁边走过来,跟在身后。 “公子,时辰不早了,您该进晚膳了,今儿王厨子特意给您备了最爱吃的炸鹁鸽,还有莲子薏仁糕……” 不等说完,小厮就听到公子开口吩咐:“就刚才那丫头吃的饭菜,照样给我送一份过来!” 小厮差点儿咬掉自己的舌头,愣怔半晌,才晃过神来,登时笑开了花。眼看着公子大步走得远了,他急忙拔脚就追,一边追一边答应着,连忙吩咐下去。 自从得了京城噩耗,大公子可是没正经吃过东西了。今儿竟然主动点了饭菜……真是老天开眼! 第四十三章 好东西 秋月一路引着,吴小桐仍旧被一道道门一条条回廊给绕的七晕八素,一边打起精神紧跟着秋月,一边在心里暗暗感叹,难怪说‘庭院深深深几许’,还有那一句‘一入宅门深似海’,这还仅仅是一品官家的宅子,若真到了那王侯之家,比这个又不知深多少……可惜生于现代的她没能见到实物。毕竟连故宫也只是最基本的住宅区,附属的景山、西苑,都已经或成了公园,或成了管制区,前朝六部更是拆的一点儿不剩,更何况,这些原本相连一体的存在,还被公路隔开,已经完全没了当初院落层叠,宫门深深的感觉了。 感叹着,倒也不觉得路程遥远,只是,吴小桐毕竟中毒初醒,又放了血,这会儿身体还虚弱着,没走多远就有些心虚气短,她也只是咬牙撑着。 好不容易出了二门,秋月不再往前,而是唤过二门上的一个婆子来,叮嘱她几句,让她带着吴小桐继续往外走。 “姑娘,秋月只能送你到这儿了,你的身子还没好,回去好好养息些时候……”说着,秋月拿出一个素綾子小包和一个纸包来,一起交给吴小桐,“姑娘,这是你背篓里的东西,那篓子已经破了,大公子替你做主扔了,只带回这些东西,说是你用帕子包着的,该是姑娘看重之物;另外,这是一包仙草,原是大公子嘱咐,给姑娘煮汤的,姑娘既然要走,也把它带去吧,这仙草有补虚益气之力,对姑娘身子恢复颇有助益的。” 那绫子小包吴小桐认的,是她采摘的茶叶,之前放在枕边那个。至于这仙草,救命之恩都欠下了,也不差这点儿地产药材,吴小桐也不虚伪客气,大大方方接了。 “多谢秋月姐姐替我想的周全,这些我都收了。”吴小桐笑嘻嘻地道了谢,抬手朝秋月挥挥,跟着那婆子往外走去。 还没到大门,隔着一道影壁,就听得大门外有人敲门,然后是门子应门说话问答之声。 吴小桐这会儿真是觉出身体虚弱了,不仅心虚气短,还渐渐有些头晕耳鸣,脚步也有些虚浮起来。她隐隐约约听得大门口说话声音,却顾不上辨别,只咬紧牙,努力提着精神往外走。 “……我说老汉,你就别在这耗着了,这可是胡家,又怎么会藏匿你家孙子?”门子的声音拔高了,带着不耐烦和气恼吵吵起来。 已经绕过影壁的吴小桐,这一句却是听清了,略略一愣之后,一下子明白过来。心中一喜,身上竟有了些力气,让她加快了步伐,赶到大门口。 借着门楼上的灯光,吴小桐一眼看到,门槛外站着一个腰背佝偻,头发蓬乱的身影,心里一酸,眼睛一热,吴小桐快步上前,唤了一声:“爷爷!” 这一声不高,却连吴小桐自己都没注意到,这一声呼唤中,不知不觉带着浓浓的委屈和撒娇味道,她已经将老苍头真正当成了自己的长辈。她此时的表现,恰似小孩子在外头受了委屈,回家诉苦的模样。 正在跟老苍头交涉的门子愣住了,呆愣愣地看着吴小桐从他身边走过,扑进老苍头的怀里,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就在刚才,他还信誓旦旦说胡家不会私藏人家的孙子!其实也不怨他,吴小桐被胡元辰带回来是在中午时分,他是傍晚轮值,刚刚接班不久,自然不知道晌午的事。 见到吴小桐扑在自己怀里就哭,老苍头心头一揪,扶住吴小桐的同时,手指已经按在了她的手腕上。片刻,老苍头仅仅皱着的眉头才略略舒展开来,扶着吴小桐道:“别哭,咱们回家!” 吴小桐也不过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危机,见到亲人委屈一会儿,倒也不至于太过了,老苍头一开口,她就抬起头来,抬手擦了把眼角的泪水,点点头应着,一边回转身,跟送她出来的婆子告辞。 祖孙俩离了胡家大宅,不等吴小桐开口,老苍头就开口道:“让你等着,怎地乱走?那处林深草茂,蛇虫最多!” 吴小桐也没想到挨训,嘟了嘟嘴,垂了头,嘟哝道:“……我知错了!” 老苍头哼了一声,也就作罢。吴小桐却来了精神,将手中的绫子包递到老苍头鼻子跟前,笑嘻嘻道:“爷爷,你闻闻这个……香不香?” “唔……微苦回甘,罗汉叶的味道,能开窍醒脑,芳香祛秽……”老苍头很自然地说了一句,之后突然止住,诧异道,“此物虽说入药,却需鲜叶入药,干品效果甚微……你采这许多无用。” 老苍头所说功效,可不正是茶叶的功效嘛! 吴小桐听得愣怔一回,回转神,揽住老苍头的胳膊笑道:“爷爷,这个你不用担心,带回家我将它炮制一番,不但能开窍醒脑、芳香避秽,还能涩肠止泻,清热解毒……而且,能日日饮用,驱邪避秽、解腻除烦、预防百病。” 老苍头瞥了吴小桐一眼,没再开口。握着吴小桐手腕的手却一直没有松开。 靠在老苍头的肩膀上,吴小桐只觉得心虚气短的症状好了不少,她只以为在胡家大宅中,被那层层院落压抑的喘不过气,离了那里,心情轻松自然气息舒畅了,也没怎么在意,只叽叽咕咕跟老苍头说起被毒蛇咬伤的惊险来。 双溪镇本就不大,吴小桐的历险故事刚刚讲完,祖孙俩也就到了家。 一进家门,小亓就打着一只灯笼站在屋檐下,含笑看过来道:“怎地迷路了?” 吴小桐看了老苍头一眼,笑着道:“山里草深林密,我看着山花烂漫,就想着采几朵,没想到走到林子深处去了……不过,这会儿没事儿了,我又回来啦!嘿嘿……” 说着话,吴小桐拿了那绫子小包,朝小亓晃晃:“等着,我给你们做点儿好东西!” 第四十四章 烧火小亓 “哼!”老苍头轻哼一声,将那包仙草放进屋里,自己拿了梆子出门去了。 吴小桐回头朝小亓吐吐舌头,手下动作麻利地生火,刷锅,将锅用草木灰刷了几遍,确定没有油腥味儿了,这才拿了一只簸箕、一个竹箪子、一把新扎的竹扫帚来,小心翼翼地调整了火力。 来到这里虽然不久,吴小桐却已经习惯了抹黑做活儿,再说灶膛里有火,也多少能借点儿光。 只放干草火力弱,却不持久,放了树枝,火力持久,却容易火力过大……正窝在灶膛前谨慎地调整着火力大小,头顶一亮,吴小桐抬眼,小亓已经来到了她的身边,正含笑俯首望着她,微微含笑道:“我给你照个亮……” 寒冷中送温暖,黑暗中送光明,大抵都很让人感动。吴小桐微微一怔之后,心里禁不住荡开一抹温暖和感动。 吴小桐抹把额头上的汗,咧开嘴笑着应了,指指灶棚上的椽子道:“你将灯笼插在那里好了!” 小亓轻轻一笑,抬手,轻易地将灯笼挂好,风吹过,灯笼微微摇动,带动一圈晕黄,映在吴小桐的眸子里,亮灿灿的宛如落了两颗星子! “真亮堂……谢谢你啦,小亓!”吴小桐继续埋头查看灶火,一边挥手道,“灯放下了,你回屋小心些!” 说完,吴小桐就专注地观察起火力来。刚刚说了两句话,灶膛里的明火已经不多,倒是一些树枝的余火仍旧温暖明亮……吴小桐心中一动,连忙起身,把手伸进锅里,贴近锅底试着温度……锅底炽热,却没有太过……吴小桐脸色一喜,抓了几片茶叶洒进锅里,嫩叶遇热,微微变色、边缘微微卷曲,却没有焦化,这说明了火候刚刚合适。 吴小桐大喜,一挥扫帚将实验的叶片扫出来,随即开始正式炒制茶叶。 再次伸手在锅里试了温度,吴小桐抓了一小把茶叶均匀地洒在锅里,然后,小小的竹扫帚挥动开来,翻滚、旋转、抖动……一个个叶片,在飞旋,在跳舞,仿佛有了生命的精灵。 不过翻炒了十几下子,锅里的茶叶都均匀滴变了颜色,很淡却很均匀。吴小桐手中的扫帚方向一边,刷刷刷,就将锅里的茶叶扫出了锅。拿簸箕接了,再倒在竹箪子里,略略颠簸几下,然后,将竹箪子放在锅上,用热气熏着…… 这种茶的片形质地都跟现代的太平猴魁极为相似,所以,吴小桐选择的也是太平猴魁的炒制方法。正宗的太平猴魁制作,要在杀青之后,进行数遍烘焙,前几道烘焙,需要边烘边按压,起到整形的作用。这会儿,吴小桐手底下没有工具,只能用竹箪子来代替烘笼操作。 之前杀青用的是极弱的文火,这会儿架了竹箪子,文火的火力肯定不够了,吴小桐连忙又要去照看灶火。一回头,却发现,小亓没走,而且坐在了灶膛前。她一回头,恰好对上小亓微微仰视过来的目光,神情淡淡的,一双眸子纯净透澈,带着询问。 这样一个人,居然烧坏了脑子,忘却了前尘…… 吴小桐微怔之下,心生感叹,却很快晃晃头,将这份恍惚抛开去。 “你怎地在这?……呵呵,这里又脏又热的,不是你待的……”吴小桐脱问出之后,随即欢乐语气,想要劝说小亓回屋。 不管怎么说,之前这位的身份也不可能烧过火,这可是柴灶,又是需要严格控制火候的制茶,哪怕是小亓一片热心,她这会儿也不想用,不敢用。 “我帮你看着火,我看过火的,之前跟……烤肉……”小亓说着,自己顿住了。 他脑子里闪过一副画面,他与三两好友,大雪天赏梅烹酒,烤肉为乐……只是,话说出来,他却记不得那曾经最亲密最熟悉的伙伴的名字……不由怔住。 看他这副模样,吴小桐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也不打扰他,只弯腰拿了几根细细的树枝放进灶膛,看着火苗一点点大起来,她也连忙转移阵地,重新回到竹箪子上,开始翻转茶叶烘焙,并一边烘制,一边轻轻按压整形。 按压过一遍,她就将竹箪子离开片刻,稍晾之下,就进行第二遍烘焙按压整形……如是四遍,叶片到了六成干,已经有些发脆,不能再按压,却也已经成了扁平的长条形,形状已近完成。 这时,竹箪子离火,吴小桐将半成品茶叶放进另一个竹箪子中,小心摊匀晾着。之后,又开始下一锅的炒制…… 茶叶的炒制工艺是一个很复杂的工艺流程,要炒、烘、揉捻(按压)、摊晾等多个工艺步骤,一般茶叶炒制都会有几个人合作分工完成,吴小桐只有一个人,还没有工具,也只能这样慢慢地一遍遍来。 还好,这火力变化不大,小亓也似乎颇有烧火的天分,吴小桐偶尔看一眼,叮嘱一声,他添一把柴,或者抽一点儿火,倒也算是帮了一把。 吴小桐采的不多,她的小手也就三两捧,刚刚好够两锅。炒完第二锅,恰好第一锅晾凉了,吴小桐又将其进行复烘,这一边主要是烘干,不再按压,一直到叶片九成干,取下摊晾。然后是第二锅复烘…… 不多的一点儿茶叶,居然忙乎了大半个时辰。 吴小桐将第二锅茶叶复烘完毕,摊晾好了,这才缓缓直起腰……连续长时间弯腰操作,也让她腰酸背疼的,她一边捶打着腰背,一边招呼小亓:“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了!” 话音未落,外头传来悠长的梆子声,一慢三快——噹……噹,噹,噹! 随后是老苍头的吆喝声:“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三——更——咯!” 吴小桐和小亓都默然了片刻,转回头,两人相视一笑。 吴小桐:“三更了!” “嗯,三更了!”小亓眸子黑湛湛地望着她,悠悠的目光平静如水,看不出波澜。 话音落,两人再次相视而笑—— 灯光突然摇曳了两下子,无声地熄灭了! 两个人再次一愣,随即,黑暗中,同时响起两声轻笑。 ------题外话------ 妞们,这几天老沉默了,没人想加更么?咋也没个留言嘞? 十个留言加更咯…… 第四十五章 茶香袅袅 一夜无话。第二日,吴小桐一大早做好饭,就背了竹篓上山。还没出门,却被老苍头截了回来。 老苍头黑着脸,手中的梆子还没撂下,就一把捉住了吴小桐的手腕,只在手腕上按了一瞬,老苍头就发火了:“你这是不把小命折腾掉不死心是吧?” 吴小桐早上起床,是略略有些头晕,她只以为是早起的缘故,没怎在意,此时听老苍头这么说,她才想起,怕是昨儿的残毒未尽。可是,炒茶最后一道工序需要箬竹叶,来提升茶叶的香气,最好还是早上采摘的竹叶,被露水滋润了一夜之后,气味特别清新。 “爷爷,别生气,我知道错了。”吴小桐陪着笑脸,接过老苍头的梆子,连自己的竹篓也放下,然后打了清水来给老苍头洗脸。 老苍头洗着脸的功夫,吴小桐动作飞快地拿了两只粗瓷盏子和一只粗陶吊子来,洗净了,将那粗陶吊子盛了干净的井水架在灶上。然后,转身去竹箪子里捏了两撮茶叶来放在盏子里。 老苍头洗完脸,将夜里穿的棉衣脱了,吴小桐很狗腿的上前接了,挂到屋檐前的晾衣绳上晾着。 粗陶吊子不大,水开的也快。吴小桐取茶放茶,回头挂了一件棉衣的功夫,那边的水也沸了。她拿了块抹布垫着,将粗陶吊子从火上端下来,放在锅台上晾了几息,这才重新端了来到院子里的矮桌旁。 细细的水流飞流而下,腾起一股股热气,仿佛云蒸雾绕一般,又如飞瀑直落进桌上的盏子里,几片不起眼的叶子,被这水流冲击,飞快地翻转腾挪着,将一盏水都染成了碧色。一股略带苦涩的清香之气也随之蒸腾而起,扑面而来,甘洌芬芳,馥郁清新……令人精神一震。 一吊子水,刚刚好冲了两盏茶,吴小桐将吊子送回灶台,重新烧了水,再转回来,就见老苍头和小亓两个,一老一少对坐着,都带着一丝好奇,一些不以为然,看着桌上的两只盏子,却谁也没动。 吴小桐笑起来:“这个不是拿来看的。爷爷,小亓,你们尝一尝吧!” 老苍头抬眼睃了吴小桐一下,垂了眼,端起盏子来嗅了嗅,“这就是你昨日说的……” “茶!”吴小桐立刻提词儿! 老苍头翻她一眼,很不屑地样子,却没作声,端了盏子小小的抿了一口,慢慢地品着。 小亓倒是没说什么,端了盏子,隔着蒙蒙的雾气朝着吴小桐微微一笑,垂了眼,一手遮着盏子,开始品茶! 吴小桐眼角抽了抽,唉吆喂,她很想提醒,这不是喝酒,喝个茶遮什么遮啊! 不过,看着两个人喝了茶,吴小桐还是满心期待的。 茶的美妙清香,淡而永久,是没有人能够抵抗的,更何况,这两位都是行家里手,老苍头懂药,能够理解茶的保健养生作用,而小亓的尊贵出身,那是最讲究情调韵味的,这茶,又焉能不得他喜欢? 那边吊子里的水又沸了,吴小桐连忙给自己也冲了一盏茶,蒸汽馥郁着熟悉的淡香,吴小桐捧了盏子,立刻迫不及待地闭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茶香入体,甘洌清醇,当真是五脏六腑四肢百骸,没有一处不舒坦呐! 嗅过茶香,吴小桐垂了眼,开始品鉴茶汤。 这黑瓷盏子底色太暗,衬不出茶汤的颜色来,只是能够看出淡淡的绿意来,倒是清澈通透的……若是能有一只细白瓷的盏子就好了。 小小地饮了一口,茶水入口,香气并不重,却甘洌清新。当茶汤将整个唇舌都浸润之后,那香气才缓缓散发开来,包裹充盈了整个口腔……淡而清,香而醇,回味略苦不涩口,还有极淡却极令人愉悦的回甘…… 好茶! 若是,在用箬叶衬着加一遍火色,这茶的香味儿会更饱满,更有层次感,更突出自己的特色来。 吴小桐睁开眼睛,转眼看向老苍头和小亓,缓缓地咧开嘴巴,满脸满眼里都是笑。那两人的盏子都搁回了桌子上,却都空了!老苍头的盏子里,更是连茶底子都不见了……而老苍头的嘴巴正在咀嚼着…… 眼前的孩子笑的太过灿烂,竟让他有些耀目之感,却又温暖如春阳一般,让人不舍挪开眼。 小亓略略转了转目光,却又禁不住地转了回来,看着笑的傻兮兮的吴小桐,也禁不住展开一个笑容:“确实清气生津……嗯,只是略显淡了些……” 话说至此,他自己又是一怔,随即微微摇头淡笑着垂了眼。 每每总是有一抹光影在脑子里掠过,让他自然而然地说出一些话来,但细究去,却又空空如也,毫无所得了!他隐约记得了自己属于那高高在上的家族,可总是记不起自己是谁,家在何方……那些可能是他的族人的,如今正面对天下动荡,或惶惶终日,或挺身而出力挽狂流……可是他,却只能缩在着小小的小院子里,苟且偷生,茫然无措…… 有一种细细碎碎的疼,仿佛万千虫蚁噬咬着他的心肺骨髓,令他痛楚难当,却又无法言表。 他还有些羡慕,眼前的少年,身份低微,却心思单纯干净,没有那么多所思所虑,仅仅几枚叶子冲一杯水,也能让其笑满了脸。 吴小桐又取了几片茶叶来,放在老苍头的盏子里,重新给三人添了水。 “这茶,可不是冲一遍就弃了的。这会儿茶叶老了,能冲个三五遍,就是初春嫩芽儿,也能冲个两三遍。而且,一般来说,第一遍不是味道最好的,第二遍冲出来的茶汤,香气馥郁透澈,才是最香最好喝的。” 说着,吴小桐特意瞥了老苍头一眼,却端了盏子朝小亓一举,一脸古灵精怪地笑。小亓略有一抹意外,却也举起盏子,只是看着吴小桐一脸揶揄的笑容,又瞥了旁边盯着茶盏子运气的老苍头,忍俊不禁的同时,瞪了吴小桐一眼,才微微摇头笑了。 这小子,越发调皮了,居然连祖父都调侃起来! 老苍头瞅着自己的盏子愣了片刻,突然端起来,一口喝了,将盏子一撂,示意吴小桐冲水。 这副老顽童的样子,让小亓也忍不住露出一抹微笑,吴小桐更是笑的见牙不见眼的,手脚麻利地给他冲了水,老苍头瞪她一眼,这才端了盏子,细细品尝所谓‘最香最好喝’的茶汤! 垂了眼品茶,吴小桐脸上的笑却没了。 刚刚小亓的异样,她看在了眼里,却也只能看在眼里。 这会儿,能够这般怡然而坐,饮茶品茗,欢声笑语,可这份宁静祥和能有多久?乱世里,能有这样一份不富足,不奢华的日子,才是最大的奢侈吧? 第四十六章 没准信 品过茶,老苍头丢给吴小桐一包药,一言不发就把吴小桐上山的竹背篓拎了过去。 见这等情形,吴小桐就知道是老苍头要替她上山了,想及老苍头昨儿跟她一起上山采药,又寻了她一下午,接着又去打更……他已经两宿一天没歇着了,再上山…… 吴小桐心里关切,小声地开口劝道:“爷爷,你昨儿就没歇着……” 老苍头头也没抬,顾自将碗里的饭扒完,一撂碗筷道:“不必担心,我去去就回。” 见老苍头拎了竹篓就往外走,吴小桐知道劝不住,连忙追上几步道:“爷爷,就要镇子西边儿的箬竹就好,不必多,采个三五把回来就够!” “嗯!”老苍头答应着,脚步不停,一路出门往西去了。 目送着老苍头走远了,吴小桐才面带忧色地关了门转回来,也无心吃饭,拿了药包准备熬药。 小亓将吴小桐的饭碗推了推,轻声道:“老丈既言速归,你就别担心了。你吃饭吧,我替你熬药。” 吴小桐扯扯嘴角微微一笑,算是感激,却仍旧将药放进吊子里,架在火上,这才交给小亓看着,自己转去吃饭。 早饭简单,不过是一碗稀粥半个粗面饼,就着吴小桐自己腌制的咸菜,十来分钟就吃完了。约摸着,药也熬得差不多了,吴小桐拿了抹布过去,却不想,一回头就看到小亓猛甩着手指。 “烫到了?”吴小桐一边询问,一边暗暗嘀咕,就知道这位没做过杂事,端个药吊子居然不知道垫着些! “无,无妨!”小亓讪讪地应着,目光却忍不住去看手指上通红的一道印子。 他的手指被烫红了,中间隐隐地泛着灰白……这样子,不处置,片刻后就要起泡了! 吴小桐先把药吊子端下来,盛了一碗冰凉的溪水了冰凉的溪水,让小亓将手指泡在冷水里。她则飞快地拿了几片冲泡过的茶叶和一棵香葱来,先将茶叶覆在烫伤处,又取了香葱叶劈开,内面向下覆在茶叶之上,再取布条包扎。 茶叶性凉,有很好的清热消毒作用。香葱的汁液则由治疗水火烫伤的作用,两者结合,能比较好地治疗烫伤。 处置完毕,吴小桐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还好,处理的及时,烫伤的地方没有起泡。 唉,若是有鸡蛋就好了,有了鸡蛋,就能熬制鸡蛋油了,那东西治疗烫伤效果更好,涂上几回就好了。 这么想起来,她倒是想起来了,之前跟刘婶子说的买母鸡的事儿还没着落呢,这些天也没顾上去问问。不过,她也知道,初夏正是小母鸡进入产蛋旺季的时候,一般人家,若非特殊情况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卖鸡。 摇摇头,将这事儿先丢到一边,吴小桐给自己倒了药,又加了一点点水煎第二道。 小亓看着吴小桐忙上忙下,额头挂着汗滴,难免有些懊恼和惭愧。他倒是没注意到吴小桐熬药方式的不同,中药煎煮两次,混合两次煎液服用可是现代的方法。 喝了药,吴小桐收拾了碗筷和药吊子,又去翻了翻竹箪子里的茶叶,眼看着日头爬上来,老苍头还没回来,她难免有些着急。之前她真的没想过山上有毒蛇,经历了昨日的惊险,她对山上也有了些心理阴影,就怕老苍头一时不慎遇到点儿啥危险。 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迎一迎老苍头,大门敲响了。 吴小桐微微一愣,回头看了小亓一眼,小亓默默地起身,进了屋。 吴小桐抓抓下巴,摇摇头,起身去开门。 “嗳,桐小子!……你在家啊?正好,我给你捉了母鸡过来……这是三只小母鸡,都是一整年的。看这脸儿红红的,都开裆了,好好喂着,不说一天三个,怎么着也能一天捡俩鸡蛋。”开门处,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刘婶子,手里还拎着三只挣扎的母鸡。 这还真是说谁谁到啊!刚刚才想起刘婶子买鸡的事儿,这就给送上门来了! 吴小桐连忙笑着应了,让刘婶子进门:“婶子,你看我也没弄好鸡窝,就先放在这之竹筐里吧!” “唉,你一个小子会弄啥鸡窝,先放着,让你爷爷回来弄!”刘婶子一边说着,一边一脚把竹筐踢翻,见吴小桐愣怔,连忙道,“把它们扣在筐下就行!” 吴小桐恍然,果然自己还是缺少很多生活经验的。连忙依言把竹筐翻过来,口朝下,帮着刘婶子一起,把三只母鸡扣在筐底。 刘婶子又嘱咐:“这母鸡刚来不认家,你先不能给它们松绑,先扣着喂两天,再绑着喂上十天八天的。等认了门,一早赶它们出门自己找食儿,晚上也能自己回家,就不必惦心啦!” “啊,原来这样,还亏得婶子教我了!”吴小桐连连答应着,又听着刘婶子详细地跟她说喂什么,什么扫帚菜籽儿鸡最爱吃,秋日上山采一些…… 这样细碎的叮咛,听着似乎很罗嗦,吴小桐却听得亲切,很像妈妈琐碎的唠叨和叮嘱……自从来到这里,先是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后来认了老苍头做爷爷,却也是个少言寡语的……时间久了,对这份琐碎的关怀和唠叨倒是怀念起来了。 细细碎碎地说了好些个,刘婶子才算告一段落,吴小桐连忙捧上一盏茶:“婶子喝口水润润。” 刘氏说了半天还真是渴了,也就不客气地接了,一口喝了半盏下去,“这是什么物事儿?倒是清清的解渴!” 不等吴小桐回答,一转眼看见吴小桐手上包扎的布条,又连忙问:“这手上咋了?咋伤的?” 吴小桐缩了缩手,笑着摇摇头道:“昨儿上山,不小心给蛇咬了口。已经无碍了。” “哎哟,山上的蛇可多着,前头我倒是忘了跟你说了……”又是一通细碎的叮嘱,连喝了两盏茶,才撂了茶盏子。 看刘氏爱喝那茶,吴小桐捏了一小撮给她:“婶子先尝尝,等我再去采了,给你再送些过去!”说着,又将买鸡的钱数了拿给刘氏。 “哎,哎,别说,这东西喝着清亮亮的没甚滋味儿,可越喝越想喝,倒是觉得清爽解渴,人也不觉得热了!”刘氏连声答应着,接了钱和茶叶,欢喜地告辞去了。 吴小桐将她送出门,一边状似无意地道:“……那胡大公子刚回来时还听了哭声,这几日却没了动静……” 刘氏性子活络,消息也算活络的,听了这话,就抬手指了指北边京城方向,压低了声音道:“那边儿也没个准信儿,只说胡大人全家都陷在里头了,这边儿起了令堂,也不过摆个牌位,旁也做不了啥……唉,胡家也算是良善之人,说不定好人好报,能逃出来呢!” ------题外话------ 想加更的妞儿不多啊,那某粟是不是可以安心歇着了…… 另:开裆,地方俗语,指母鸡开始下蛋。有时候骂人不生孩子也会用‘不开裆’。 第四十七章 妙不可言 送走刘氏,很快老苍头也回来了,整整采了一篓子箬竹叶。吴小桐看着眼直,却只能劝着老苍头赶紧去歇着了。 有了箬竹叶,只需将箬竹叶铺在茶叶下,微火烘干一个小时即可。正好早上做饭的余烬还在,吴小桐将小号的竹箪子放进锅里,铺上箬竹叶,又撒上茶叶,慢慢烘着。吴小桐就去了镇子东边儿,昨儿晚上都没去起鱼篓子,加上一夜捉的,应该捉了不少鱼虾了。 等吴小桐起出鱼篓子来,却让她很吃惊,鱼篓子里虽说不是空空如也,却也只有小鱼小虾三两只。她将四个鱼篓子都起出来,结果都空空的,比较关键的是,她检查过了,鱼篓中的骨头还在,鱼篓子也没破没漏……结论很明显,招了贼啦! 吴小桐一时气恼起来,虽说,连着吃了这许多天,她也不稀罕几斤鱼虾,可篓子是她下在河里的,有谁想吃,大可开口,她也不会小气,明柱家跟她要,她就随手送了,半句话也没有不是。可不告而取,这么偷偷摸摸的,却实在让人生气! 生气归生气,吴小桐却还没学会撒泼骂街那种事,望着河水运了一回气,她就拎着四只鱼篓换了地方。寻了一个水草丰茂,还生着些蒲草芦苇的地方将鱼篓下了,为了更加隐蔽,她连竹篓子上栓的树枝都换成了比较粗的苇子杆儿。 缓缓地退出来,四下里看了看,确定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她这才回了家。 往回走的路上,吴小桐觉得手背上的伤口有些发木……自打她回家就没歇着,刚刚伤口还浸了水……吴小桐甩甩手上的水,寻思着回家再换换药,重新包扎一次,别真的感染了,这里可没有抗生素给她用。 这一来一去,也就小半个时辰,加了箬竹叶的茶叶烘制也差不多完成了。吴小桐取了一点点软草点着,慢慢地烘了一盏茶功夫,然后继续烘到余火熄了,箬竹叶基本烘干了,茶叶制作也最终完成。吴小桐将竹箪子取出来,换在大竹箪子里晾凉。 等不得茶叶收起,吴小桐就烧了水,取了两只盏子冲了两杯新茶,递了一杯给小亓:“尝尝这会儿的味道如何!” 小亓轻笑着点头,接了茶叶细细品鉴…… 吴小桐倒是很快就品出了滋味,老一辈传下来的经验果然不假,经过箬叶打底烘制之后,茶叶的苦涩进一步淡化,香气却越发突出饱满起来,特别是隐约的一股子箬竹清香,更如甘草清泉,相辅相成,烘托映衬……终于,成就了一款好茶! “清、新、润、甘……香,幽而不散;味,醇而不杂;韵,悠长清华……”小亓连连给了几个评语之后,抬眼看着吴小桐,含笑赞道,“方才不觉其味,此时,方察妙处……妙!” “妙,妙不可言!”吴小桐下意识地接了一句广告词。 两人相视,会意而笑。 前些日子,老苍头应吴小桐的要求做了几个带盖的竹筒,一只放了胡家给的仙草,一只正好拿来盛放茶叶。 院子一角种的豆角爬了架子,恰好撑起一片荫凉。小亓就坐在那荫凉里,看着吴小桐烘茶、装茶,意态悠然地烹着茶,只是,茶具寒碜了些,茶盏是黑粗瓷盏子不说,烧水的也是粗陶吊子,更没有红泥小炉橄榄仁的炭,竟是几根枯枝和三块卵石……呃,偏偏配上这人,就不显得寒碜粗陋了,生生有了一股子返璞归真的赶脚! 吴小桐装完茶,回眸一瞥间,再一次被刺激到了。抹把汗,垂了眼,拎了竹筒就走。 “时辰不晚,你忙乎半晌,且饮一杯茶。”小亓淡淡地开口,明明烟熏火燎的,偏偏不带一丝儿烟火气。 吴小桐暗暗笑了一声,自个儿也是魔怔了,怎地这般小心眼儿起来,人家自来生得好,出身气质养得好,这并非人家刻意显摆什么,她羡慕个什么劲儿!更何况,这战火纷飞的乱世,这个好出身还不知是喜是忧呢! 转回头,恢复了笑嘻嘻模样,吴小桐接了茶盏子,慢慢喝着。手掌捧着温热的茶盏子,又有一丝麻木,她这才想起自己的伤口沾了水还没处理。 伤口在手背上,她自己实在不好处置,正为难着,一双精致修长的手伸了过来,吴小桐眼睁睁地看着小亓将她的手拉过去,眼睁睁地看着一双该去弹钢琴的手,缓慢而从容地给她清理着伤口,清洗、敷药、包扎……那手指一根根修长,粉红色的指甲整齐干净,没有半点儿脏污干皮…… 相对比,被他握在手中的一只爪子,黑瘦,干涩,吴小桐眼尖地看到,食指和中指的指甲缝里,还有没洗干净的黑红血渍。 一次次被打击着,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吴小桐的手指抽了抽,换来一声轻却不容质疑的低喝:“莫动!” 她就很没出息地萎了,乖乖地伸着爪子认人处置。 好一会儿,小亓才忙完,抬起头看着吴小桐道:“莫在沾水了……这伤在手上,沾了水容易留疤!” 吴小桐下意识地抬眼去看他脸上的疤痕,不妨,小亓却伸手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轻笑道:“我有什么要紧!” 若是有一天,他为了活命,说不定要将整张脸毁了才行…… 垂了垂眼睑,小亓的嘴角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轻嘲。这祖孙二人也不说让他离开,是否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世?也或许,他们只是心性纯善,等着他自己开口?……那,不应该小心翼翼地隐瞒他的存在,救人又不是见的人的事! 心思急转,小亓再抬眼,脸上仍旧是一片淡若清风,“我帮你烧火。” 经过炒茶、煎药、烧水烹茶,小亓倒是学会了烧柴。吴小桐看他的神色,也不推却,痛快应下了。 能让一个皇孙烧火的,也就是她一个了吧—— 如是想着,吴小桐站起身来,却猛地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题外话------ 妞子们留言不积极,看来要加更的不多…… 第四十八章 投敌 小亓上前一步扶住吴小桐软倒的身子,满脸急切地唤了几声,怀里人却毫无回应,小亓抬眼看了看屋里,弯腰抱起吴小桐,拖着一条伤腿,一步一步进了屋。 老苍头惊醒过来,从竹床上一跃而起,看到小亓抱着小桐踏进门来,他拖着一条残腿,一步一挨地走过来,大概激发了腿伤,一下一下剧疼着,让他白了脸,额头鬓角也沁出一层汗珠子来。 只是扫了一眼,老苍头就跳下床来,晃身间,就将吴小桐接了过来,转身放在了床上。 诊脉,又解开刚刚包扎的布条查看伤口…… 老苍头的脸色越来越肃穆起来。 也就在这功夫,昏迷的吴小桐开始咬起了牙关,咯嘣咯嘣响着,两手紧紧握成拳状,双腿绷直,渐有了抽搐之症。 没看见老苍头如何动作,他的指尖已经捏了几根牛毛粗细的银针,手落如风,很快,就在吴小桐的头、颈、肩和前胸几处下了二十余枚银针,第一枚银针针尾尚在微微颤动,最后一枚银针已经下好。老苍头却不停顿,依次捻动针尾,行针渡穴,细小的银针针尾剧烈地震动着,似乎起了共鸣,仔细听,甚至能够听到极细微的嗡嗡声。 随着这一枚枚银针下去,吴小桐牙关渐渐放松下来,咯嘣声渐弱,终至停止。手脚也没抽搐起来,却仍旧呈僵直状态。 老苍头又捏了数枚银针,在吴小桐的手臂、双腿各下十数枚银针,一枚枚牛毛银针下去,吴小桐浑身僵硬抽搐的症状渐渐缓解下来,双手双脚也放松了……只是,吴小桐的脸色却仿佛经历了一场大病,苍白如纸,呼吸也细弱的几不可闻,却出了一身大汗,满头满脸都是汗珠子不说,连领口腋下等处,也渐渐洇出一片汗渍来。 连续施针,老苍头的额头也挂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眼见着吴小桐放松下来,他才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回身拿了块巾子抹了把脸。 一直站在门口默默看着的小亓这才开口:“如何?” 老苍头抬眼看过去,目光在小亓脸上扫了一遍,收回目光,淡淡道:“无妨,不过是余毒未尽……” 略略一顿,老苍头道:“我去抓药,你看着她!” “好!”小亓应着,闪了闪身,让过老苍头出了屋,眼看着他一路出大门去了,这才进了屋,洗了一条帕子,来到吴小桐面前,垂着眼看了片刻,开始动手给她擦拭脸上的汗水。 他擦得很仔细,动作也很轻柔,好一会儿,才给吴小桐擦完了手脸脖颈……看了看被汗水浸湿的衣领,嘴角抿了抿,到底没有继续动作,而是将帕子送了回去。 小小的院子里很静,静的仿佛只有他一个人,安静中透出一股子寂寥和空旷来。 小亓站在门口,头微微侧了侧,转回头,一步一步走向大门口。 老苍头很快抓了药回来,走到自家门口时,看到大门右手扔着几根柳枝,有插在土里的,也有随意一丢的,乱七八糟的一团。他只是扫了一眼,就丢在了一旁。他只以为是哪个孩子扔的,搁在平日,定要清理的,这会儿却是顾不得这个。 很快,药汁熬好,老苍头撬开吴小桐的嘴巴灌了进去。 之后,又行了一遍针,眼看着吴小桐苍白的脸色略略有些恢复了,气息也正常起来,老苍头这才罢手。 吴小桐一觉醒来,已是黄昏时分。 院子外闹哄哄的,一个个都喜气洋洋地打着招呼,说着话,迎接着上山归来的人。 今年世道混乱,仙草却是个丰年,这一次,单独组队进山的人大都收获不错,有了这些仙草,一家老小一年的嚼裹用度就都有了,也难怪这些进山归来的男人们,一身疲惫也仍旧掩不住满眼满脸的喜气。 吴小桐眨巴眨巴眼,想起了自己突然发病的经过……那蛇毒还真是厉害,不但放了血还服用了解毒药,却仍旧说昏就昏……也幸得,家里有老苍头在。到了这会儿,吴小桐也知道,老苍头有一手绝佳的医术,才救了她,救了小亓……就是不知,为何窝在这小镇子上做了一个打更人。 “醒了?”一道淡而柔和的声音,吴小桐转眼就看到了小亓,一身粗布衣衫却仍旧难掩风姿…… 眨了眨眼,吴小桐浮起一个微笑点点头:“我睡了多久?” “三个时辰!” “唔,”吴小桐答应一声。还好,没有如影视剧中,动辄昏上个十天半个月…… 其实,吴小桐是被憋醒的。这会儿脑子明白过来,第一时间就想着去解决生理问题。 一边答应着,吴小桐撑着坐起来。头还略略有点儿晕,身体有些无力,旁的也没什么不适之处,她也就大了胆子,起身下地。 “你要什么,我拿给你,你还是休息……”小亓关切地开口,想要阻止吴小桐下地。 吴小桐嘴角抽了抽,讪讪地笑着挥挥爪子:“嘿嘿,那啥,我大好了……不麻烦你了……” 说着话,她趿拉了鞋,抬脚往外就走。小亓跟上两步,来到屋门口,恰看到吴小桐瘦小的身影急慌慌奔进院子角落的草棚子去。他瞬时怔住,然后,一抹若有似无的红晕飞快地爬上脸颊,连耳根儿也红了红。转身,小亓拄着拐杖往院子右手的饭棚子里去了。 第二天早上,吴小桐又一夜好眠醒来,就觉得神清气爽,精神百倍起来。之前的头晕无力,都跑得无影无踪了。 她伸开手臂伸了个夸张地懒腰,跳下床,趿拉了鞋子出了门,来到门外的溪水边,捧了清凉透亮的溪水泼在脸上,溪水很凉,泼在脸上让人精神一振。 吴小桐洗了脸,折一段柳枝,咬扁了枝条就成了一支最简陋的牙刷,沾一点盐末,小心翼翼地刷了牙,然后,从怀里摸出一只小巧的木梳来,借着水光梳了头,在脑后扎成一只马尾。这具身子倒是生了一头好头发,流落街头时蓬头垢面,却仍旧浓密乌黑的一团,如今洗干净了,梳顺了,则成了浓密乌黑的一大把,梳成马尾之后,长长地垂在脑后,沉甸甸的。 收拾利落了,吴小桐就去了福顺酒肆。 昨儿晚上吵吵嚷嚷的,上山采仙草的人回来了,想必福顺酒肆昨晚也有生意了,她要去倒馊水。 一进门,就看见庆子正在刷碗筷,看见吴小桐进来,庆子简直比见了亲人都欢喜,咧着嘴笑道:“桐小子来啦!” 看到庆子眼前一大盆碗筷,吴小桐笑道:“看来昨晚生意太好了啊,这么多碗!” “谁说不是!”庆子嘟嘟哝哝地抱怨着,一边手下不停,“今年是丰年,进山的都发了,人人都背了一大包仙草回来,都过来喝酒……哎哟,可累死我了,昨晚三更才睡,今儿五更刚过就起了……” 吴小桐打了清水过来,将庆子洗过一水的碗过清水,一边忙乎着,一边笑道:“进山一趟不易,采到了仙草来喝酒庆贺也是应该的。” “嘁,还不知能不能卖出去呢!”庆子撇嘴道。 “嗯,怎么说,仙草那等好东西还卖不出去?”吴小桐前几日还去药铺里卖过山药呢。仙草就是石斛,也是一种草药,还是名贵特产草药,那药铺子既然连山药都收,怎么会不收仙草呢? 庆子翻了吴小桐一眼:“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胡家又出事儿了……” 说到这里,庆子突然顿住,跑出厨房四下里瞅了瞅,确定无人,这才转回来,凑到吴小桐身边,压低了声音道,“昨儿来的信儿,说是胡老大人没死,投了叛军啦!” ------题外话------ 妞子们发力了啊,虽然有的妞一人两次…… 好吧,加更,下午送上! 第四十九章 家中有粮(加更) 吴小桐手里的碗一滑,噗通一声落在水盆里,溅起一蓬水花。 她用力眨了眨眼睛,收回心神来,盯着庆子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京师与双溪小镇可是相隔千里,又是四处烽烟的,那边的消息传过来可不容易。 对于吴小桐的怀疑,庆子很有些气恼,又四下里溜了两眼,低声道:“昨儿宋掌柜就接了吩咐,但凡胡家的铺子,三天内都关门歇业。……胡家,大概准备走了!” “呃……”吴小桐一时仍旧难以接受,愣了一回,又问道,“那胡二老爷还在湖州呐!” 胡家老太爷胡仕铨原为文渊阁学士、太子太傅,告老后仍旧居于京中。胡家大老爷胡炳书时任礼部右侍郎,率长房侍奉在老太爷身边;胡家二老爷胡炳文,也就是胡元辰的父亲则放了外任,在湖州知府任上。湖州位于江南,此时仍在景王辖下。 原只道京师失陷,胡家老太爷大老爷等人皆已殉国,却没想到竟然投了叛军……这等消息若是传到景王耳朵里,二老爷胡炳书怕是少不了被问罪。这可是叛逆之罪,按例是要连坐诛亲族的!胡家离开避祸,听着好像合情合理,但却经不住推敲,这战乱纷飞的,胡家要走去哪里?难道真的去失陷的京师投叛军杜海臣? 那货攻陷京师后,就被京师的繁华眯了眼,不说趁势扩大战果,也不知安抚民心,稳定局势,就急吼吼地登基称帝,然后大肆分封功臣,大喜选美充斥宫掖不说,还任意秽乱前朝宫妃……竟真的将九州动荡,烽火连绵视为无物,安心地当起皇帝来。这等人,无志,无德,无国无民,又怎么可能真的成就大业坐稳江山?最后不过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小簇水花罢了,根本不可能激起大风大浪。 胡家投奔他,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吴小桐不再追问,只默默地帮着庆子洗刷打扫,最后将馊水桶倒掉清理干净,就转回了家。 吃过早饭,吴小桐正想去镇子东头起鱼篓子,庆子跑过来唤小桐,说是粮米到了。吴小桐连忙拿了口袋过去,领了自己买的米和油盐,补足了三两多差额,宋掌柜的打发了两个青壮帮她搬回小院。 吴小桐也不敢让人进屋,只说另行安置,也顾不得礼数倒水招呼,只从袖子里摸出十个钱出来,打发了两个青壮,把那两个庄稼汉子欢喜的连连称谢而去。 转回身,看着院子中间堆着的几口袋粮食,吴小桐心下满足的同时,也有些犯愁。这一次,买了六百斤糙米,一百斤粳米,一百斤白面,整整八百斤米面,这一年多两年的,倒是不愁吃了,可这储存也颇令人头疼。 米面并不好保存,特别是夏季,要防潮、防虫,还要防老鼠……之前,老苍头的屋子里空空如也,也养不住老鼠,这会儿米面多了,老鼠指定会闻风而动跑来祸祸……若是有几口大缸就好了!那东西隔潮、防鼠,还有一定的防虫效果…… 不过,这会儿也只是想想,那东西可不便宜,一个怎么也得一两银子。再说了,她对双溪镇也算熟悉了,整个镇子就一家杂货铺子,只有碗碟售卖,可没见到大缸! 揉揉额头,将买大缸的念想丢开去,吴小桐跟走出来的小亓打声招呼,戴了竹笠,出大门一路往镇子东头去了。 换了地方,鱼虾倒是没被偷了。因为昨晚没来,每个鱼篓里都存了不少鱼虾,吴小桐收了七八条大鲫鱼,还有圆滚滚的黄鳝和泥鳅,另加一干小鱼小虾小螃蟹什么的。拎了鱼篓子回来,却见小亓又坐在荫凉下出神,听到动静,方才转眼看过来,吴小桐对上他的目光,有一瞬觉得非常陌生,那眼神,恍惚变了个人,疏离、淡漠、高高在上! 也只是一瞬,小亓的眼睛就透出了一丝笑意,起身道:“今儿收获不错?” “唔,还行。”吴小桐还没从刚才那一眼的惊讶中回过神,反应有些迟钝。 小亓轻笑出声:“定然是极好的。你的脸上都写着了!” 吴小桐抬手摸摸自己的脸,甩甩头不置可否,将鱼虾倒进盆子里,准备收拾。看着一堆活蹦乱跳的鱼虾,吴小桐没了最初的垂涎,很有些意兴阑珊的意思。天天吃,真有些吃够了。可这些鱼虾既然捉住了,也舍不得丢……于是,她就开始寻摸着,怎么能将这些鱼虾养起来,随时吃新鲜的。 这一次买米也买了五斤油,吴小桐决定中午先改善一顿,多放一点儿油做个酥炸小鱼。 于是,她只挑选小拇指大小的肉根儿洗净了,放适量盐稍稍腌制几分钟,然后蘸了稀面糊,再在蛋液里打个滚儿,入油锅炸酥,出锅后,小鱼金黄,外焦里嫩,鲜香可口。 炸出第一锅来,吴小桐就用一只小碟子盛了,送到小亓面前:“尝尝!”说着,用手捏了一条小鱼丢进嘴里,嚼的咯吱作响,三两下子吞了,转身继续做饭去了。 小亓垂着眼,对着一碟子炸小鱼盯了一回,终是伸出手指捏着一条小鱼的尾巴尖儿,小心翼翼地放在眼前看了看,才丢进嘴里吃了。 吴小桐远远地看着,挑着嘴角露出一个无声的笑来。转回头,看着锅里噗噜噗噜冒着细泡的炸鱼,吴小桐眼中闪过一抹黯然。她之前还在盘算着,怎么要给胡元辰说一声,他心心念念念的世子爷就在她家里。可没想到,一转念胡家居然爆出消息说投了敌……世子的祖父、伯父乃至一干族人,都死在杜海臣手里,更何况还有半壁江山被毁,真正的家仇国恨……之前,胡元辰还在山里坚持寻找世子,景王府派来的兵丁早退了,他还一直在山中坚持寻找……或许,她们听到消息的时候,胡元辰的父亲已经被景王砍了头! 自小伴当,多年情分,却再不能是朋友。 再见面,大概只能是刀兵相向了吧! ------题外话------ 下午出去了,所以…… 第五十章 收仙草 老苍头连着几日忙碌,真是累了,一觉睡到太阳落山,方才醒来。洗了把脸后,老苍头并没急着吃饭,而是攀着院墙上了屋顶。 吴小桐端着碗从饭棚里走出来,抬眼看见屋顶上的老苍头,很是疑惑道:“爷爷,你上屋顶作甚?要是修屋顶,还是改明天吧,天黑了也看不清!” 老苍头头也不抬,只吩咐道:“给我扔个筐子上来!” 吴小桐拗不过,嘟嘟嘴摇摇头,将碗放到饭桌上,转身拿了一只竹筐给老苍头扔上去。 老苍头动作比吴小桐想的还快,她这边刚刚摆好碗筷,老苍头已经拎着筐子下来了。吴小桐好奇地探头瞧,却见篮子里一棵棵黄绿色植株,肉质茎结节状肥厚,叶片稀少……竟是满满一大筐神仙草! “爷爷!”吴小桐惊呼出声之后,也想到了昨儿老苍头爬上悬崖,当时可不就是说的采药嘛!只不过,她没想到,被双溪镇人说的难如上青天的采仙草,进山十天半个月能采上几斤的神仙草……老苍头不过花了一晌午,就采了一大筐。吴小桐掂了掂,这一筐半干的仙草可不轻,怎么也得十几二十斤,晒干了最少也能出七八斤,比那些采草人十天半月收获还多。 “嗯,你身体还没大好,这几日也别做旁的了,趁着半干,把它们的根须剪掉,将茎秆卷成耳环状,然后看着晒干,别着了雨水。落了雨,色晦暗,药力弱!”老苍头一边吃饭一边叮嘱,自始至终神情都淡淡的。 他这样淡定,影响的吴小桐也跟着淡了惊喜,乖乖地答应着:“哦!” 临到吃完饭,吴小桐才记起胡家要走药铺子关门之事,就借着老苍头出门时,在门外跟他说了。 老苍头默了片刻,随即道:“无妨,你尽管卷着晒干,我找地方卖去!” 老苍头这么说,吴小桐也就放了心,将晚饭留出来的一个火烧塞进老苍头怀里:“爷爷,夜里冷,自己裹好衣裳别冻着。” 老苍头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转回来,吴小桐一边守着药吊子给自己熬药,一边动手卷那一筐神仙草。没有点灯,借着药吊子下的火苗跳跃,光影也摇晃着,映照在吴小桐的侧脸上,将她映成一道剪影。卷好的神仙草丢进竹箪子,发出一声声啪嗒啪嗒的脆响…… 这样的夜,安宁美好,却隐隐似乎有一只极度凶残的野兽隐在黑暗中,窥视着,伺机吞噬掉这一切。 明明对上了,为什么没有人来……小亓按下心头的疑惑和焦躁,默默地看着那道剪影,年小、瘦弱、伤病……却仍旧蓬勃着生机,充满了活力,伶俐聪慧,勤劳良善……这样的夜,这样的一蓬火光,这样一个安静乖巧的身影,莫名地让他渐渐平复了烦躁。 再想及来到这个小院子二十几天的所见所闻,连小亓也不得不赞叹,这个孩子的勤劳、智慧、活力,让他赞叹,也让他羡慕。 这些日子,他眼见着一天天变化,从最初的温饱未足,大都靠米粥果腹,到如今,不但吃上了白米饭白面饼,连屋里屋外的家伙事儿,各人身上的衣着,都有了很大改善。这种变化,如水润物,细无声息,又如流水滚滚,只要你身在其中,就被裹卷着,一步一步向前,再向前。 这样的院落,这样的祖孙,这样的安静美好……若是能够,小亓甚至有些想留下来,那纷飞的战火,遍地的狼烟。可是,他却还有不能放下的责任。与生俱来的高贵身份,给了他富贵与尊荣,自然也赋予了不可推卸的责任。天下大乱,烽烟四起,更有家族危难,亲族凋零,他又怎么能够只顾着自己,缩在这世外桃源之地,苟且偷生? 只是,他究竟是谁?若非至今不能自明,他早就离开了……吧! 这一次中毒,吴小桐的身体还是受损了,白日还没觉得怎样,这会儿,刚刚过了二更,就困倦疲惫起来,哈欠一个连着一个,最后弄得自己眼泪汪汪的,也不再勉强,收拾收拾,准备休息。 走了两步,猛地顿住脚,拍着胸脯,抚着砰砰狂跳的心,看着暗影里的人道:“小亓,你可吓死我了……大晚上的,怎么还坐在豆架下,那里招蚊子的……唉,时辰不早了,我给你打水,你洗洗就睡吧!” 小亓收回自己的思绪,抬手揉着生生作疼的额角,缓缓起身走出豆架的阴影,略带了一丝微笑:“好。” 第二日一早,吴小桐又去了福顺酒肆清理馊水。 庆子满脸疲惫,招呼一声借着忙乎,都没精神跟她说话了。 吴小桐身体大好有了精神,又想着从庆子嘴里打听事儿,自然格外勤快,帮着庆子刷锅洗碗,还清理厨房和大堂……她干活麻利,手脚也快,庆子轻松了不少,也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模样。 “嘿嘿,你昨儿送过来的鱼虾都卖光了,掌柜的还说了,今儿能多送些才好!”庆子念着吴小桐的好,却并不道谢,只捡着自以为吴小桐感兴趣的消息透露给她。 有银钱入账没人不高兴,吴小桐自然露出一抹欢喜来:“哎,过会儿我就送来!” 说完,吴小桐又发起愁来:“卖得好也就这两天了,酒肆关了张,我也再没个进项,到时候,爷爷也没法养活我,或许,我又要去乞讨了……”越说声音越小,说到最后,声音低的几乎听不到了。 本就清瘦的很,又这般低着头,一身没落的,就是没心没肺如庆子,也觉得心下不忍,心酸酸的不是个滋味儿。 “哎,你就别想那么多了,你昨儿买了那许多米面,足够你们爷俩吃两年了。两年后,说不定咱们酒肆又开张了呢!”庆子开口宽慰着。 吴小桐点点头,脸上却仍旧没有一丝儿笑。 “唉,要是你我再大些,能采仙草的就好了。”庆子自己也不知怎么宽慰了,想及自己失了这活计,日子也难过,不由也消沉起来。 “能采仙草又如何,你昨儿不还说,他们的仙草不定卖的出去么!”吴小桐提了一句。 庆子真的受了打击,懒怠说话,她找谁打听事儿去。 “哎?我说了么?”庆子愣怔怔地反问,在看到吴小桐点头确认之后,又道,“那是昨儿一早的事啊,昨天晌午,胡家就出了消息,安抚镇子上的人,说是药铺子敞开了收仙草,鲜的干的都收。而且,我给你说,胡家给出的价钱可不低,鲜的也有二两银子一斤呐。往年晒干制好的仙草,价钱最高时也不过六两银。仙草水分多,可是要四斤半才能出一斤呢!” ------题外话------ 昨儿妞子们留言少,今天就没有加更了…… 第五十一章 非礼勿视 胡家药铺子收仙草,而且干鲜皆收,价格还很高。除了这个,庆子也没有什么新消息了。 吴小桐帮着庆子清理完,就告辞回了家。麻利地做好早饭,也顾不上吃,拎了一只篓子,拿上一个饼子,跟进门的老苍头打了个招呼,就匆匆往镇子东头走去。这几日酒肆的生意好,趁着这当口她想多弄些鱼虾,多卖些钱。胡家走了,几个大铺子就都关了,镇子上挣钱的门路就更少了。这等乱世,能多挣几个钱傍身,心里才有底气。 一边走,一边大口地吃着饼子,等来到镇子东头的河边,一只饼子也吃完了。 吴小桐将篓子一放,脱了鞋,挽了挽裤脚就下了水。 第一个篓子,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吴小桐心中一喜,凭经验就知道,今儿收获很不错。果然,篓子出水,水从篓子四壁和底子哗哗流下去之后,篓子中活蹦乱跳的小半下鱼虾,而且,有足足四条肥肥的黄鳝,在篓子里剧烈地游动着,跟蛇相仿……吴小桐刚刚被蛇咬过,这会儿看见黄鳝还觉得心里发毛,下意识地伸直了胳膊,让篓子离自己远一些。 接下来几个篓子收获也不错,几个篓子收完,居然收了差不多一篓子鱼虾。而且,这一日似乎赶上了黄鳝丰收季,整整收了十五条黄鳝,而且都是大个儿的,一条条圆滚滚的,看的吴小桐笑开了花。 黄鳝味美鲜嫩,价格也最高,这十五条黄鳝差不过有七八斤,足足能卖二两银子了,比剩下的大半篓鱼虾都值钱。 收获丰厚,吴小桐心里自然欢喜。将几个鱼篓清理好,放了新骨头,重新下到河里去,吴小桐就在岸边寻了块大石,坐在上面清洗自己脚上沾的泥沙。 天天上山挖菜砍柴,又爬树爬山的,吴小桐一双手磨破、划伤、擦伤都是家常便饭,又没什么护理,晒得也有些黑,瘦瘦的,简直就是鸡爪子。倒是一双小脚,终日捂在鞋子里,虽说也打过泡,却没有影响它的白皙和美好。 这会儿,一双细细白白的小脚浸在冰凉的河水里,纤细的脚踝隐在水面下,从高处看过去,仿佛跟那清澈流动的河水融为了一体,流水清清濯白玉,衬着刚刚升起来的日光,仿佛打了一圈光晕,让人目眩。 前一天抽筋,吴小桐出了一身汗,老苍头是不方便给她洗,小亓是不习惯伺候人,后来醒了,则是手裹着不方便,一直没洗,这一大早起来就忙碌,又是一身汗水洇洇,让人觉得黏腻腻的忒不舒服。 已经进了五月,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河水的冰凉不再让人生畏,反而让人舒畅清亮起来。 吴小桐浸了一会儿脚,觉得还是不过瘾,心里寻思着,这一片芦苇蒲草茂密,已经一米多高,足能够遮挡,只要人不走到近前来,根本看不见水面的情况。 保险起见,吴小桐站起身四下里看了看,确定周遭里静悄悄没有人影,这才欢快地脱了衫子,又将长裤子褪了去,只穿着自己缝制的小胸衣和平角小裤下了水。 一步一步,踩着鹅卵石来到一块水草环绕的水面,吴小桐开始撩着水清洗……清凉凉的水站在身上,让她打了个小小的冷战,却也让这份清凉沁到了心里去! 毕竟有一只手不方便,吴小桐也不敢太放肆了,撩着水冲了冲,也就准备上岸回家。 绕过一蓬蒲草,吴小桐朝着放衣服的大石走过去。弯腰伸手捡衣服的时候,突然从大石后边站起个人来。却是背对着吴小桐的方向。 “你这丫头,也忒大胆了,大白天的居然就在这里沐浴……你也不怕被人看了去?” 吴小桐身体一僵,随即,用快几倍的速度扯过自己的衫子披在身上。 说实话,吴小桐还真没怎么在意,现代的时候,海边度假或者去泳池,她可没少穿比基尼。这个小身板还没发育,又穿着不透不露的小衣,根本没什么看头好嘛!不过,这里终究不是现代,封建程度虽不说看看手腕子就失了贞洁,却也容不得大腿腰腹露出来让人看! 这衫子宽松,还是长款的,穿上身之后,就将腰腹、肩膊、连同大腿都遮住了。 吴小桐有了底气,拎着裤子一边往岸上走,一边抬眼看过去,瞪了那脸色很是憔悴的少年一眼,冷哼道:“原来是胡大公子……难道你不知‘非礼勿视’吗?” “哼!”见吴小桐丝毫没有惊吓害怕,反而一步步走上岸来,还能够出言反驳,胡元辰自己先红了脸。 他本来哼了一声,激动之下下意识地回头,却只侧了侧脸,就惊醒过来,连忙又转回头去,什么也没看见,脸却更热了。饶是他皮肤黝黑,这会儿也成了烧红的黑炭了! 带了些羞恼,胡元辰气道,“我才没有……我,我只是怕再有人过来罢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吴小桐已经上了岸,并飞快地穿好了裤子和鞋子,连腰带也系好了。这才真正放松下来,大喇喇地拎了鱼篓,跟那背着身子的胡元辰招呼道:“胡大公子的美意我心领了。告辞!” 说着,根本不等胡元辰回应,就顾自大步往回走。 听到这话,以及脚步声,胡元辰才终于转回头来,瞅着吴小桐背着鱼篓子的瘦弱背影,突然开口道:“丫头,你也别忙着日日捉鱼捉虾了……此处不宜久留了,你还是赶紧收拾收拾离开吧!” ------题外话------ 小亓(qi),亓是姓氏。 妞子们要加更的不多,太疼我了…… 第五十二章 有肉吃了 吴小桐的脚步顿了一下。却终究没有回头。 挥挥手,吴小桐道了一声:“保重!” 时逢乱世,人命贱如草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富贵荣华,高官厚禄,也要首先‘保重’!道下这句保重,既是祝福胡元辰,也是吴小桐给自己的一个期许。哪怕是乱世,她也要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一篓子鱼,送到福顺酒肆。看刘胖子忙得不可开交,吴小桐很主动地帮着把鱼杀了,清洗干净。又帮着打了回下手,这才准备离开,却被宋大掌柜叫住。 “掌柜的,有什么吩咐我的?”吴小桐走到柜台前询问。 宋掌柜抬眼朝她笑笑,手指在算盘上拨拉了两下,跟吴小桐说:“昨儿你送来的鱼,加上今日的,一共是四两九钱银子,我给你做主添成五两……你是要银子还是要钱?” 吴小桐微微有些意外,之前都是卖完东西才结账的,今儿宋掌柜就给她结账,显然是好意照顾了。 “多谢大掌柜!”吴小桐笑着施了一揖,道,“若是方便的话,就给我银子吧!” 宋掌柜笑着点点头,拿了一只五两的小银锭子给她。这银锭子的颜色亮白,微微泛着青芒,隐隐有些细细的纹路,就知道这是上等的雪花官银,成色最好的。吴小桐知道又是宋掌柜的好意照应,连忙接了,躬身行了个礼,这才辞了出来。 目送着吴小桐出门,宋掌柜颜色复杂中带着些些期许。 这些日子,他在旁边冷眼看着,这个老苍头捡回来的孙子真不一般。手脚勤快干活麻利的孩子不少见,天生有眼力劲儿的孩子他也见了不少,可是如这个孩子般,既勤快伶俐,又透彻明白,进退有度的,却是他第一次遇上。 甚至,连他隐隐都有些看不透,这孩子究竟是何等来历,才能在如此年纪就有这份周全和气度。好在,他旁观着,这位心性应是极佳的,对老苍头是真的孝顺,亲孙子也不过如此了。唉,唯希望,这等乱世,这样的孩子能够平安顺遂。 走出福顺酒肆,吴小桐也知道,鱼虾生意基本上做到头了。不说酒肆关张,就是不关张,过了这几日卖仙草的兴盛劲儿,酒肆的买卖也就淡了。 回到家,老苍头已经睡了,小亓一个人坐在豆架下边,正烧着水准备沏茶。 见吴小桐走进来,小亓看过来,缓缓展开一个微笑:“你的药没喝。快喝了吧!” 他面前的桌子上果然放着一只药碗,黑漆漆的半碗药汤子看着就让吴小桐觉得嘴里发苦。 耷拉了嘴角,吴小桐无奈地走过去,端起来一口喝尽了,又接了小亓递上来的清水漱了口,这才缓过气来。 小亓烧水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吴小桐也就坐在这里,卷剩下的仙草。 半筐子仙草卷了小一半,大门上有人敲门。吴小桐起身应门,门外站的居然是三个小鬼头,那天打架认识的拴住、俊子和小臭儿。 拴住脸色有些讪讪的,倒是俊子和小臭儿都是一脸的笑。这个叫小桐的几天不见,看着白了许多,也更好看了。就如俊子说的,一点儿不比胡家的春鹦难看。春鹦可是双溪镇公认最漂亮的女孩! 这三个小子还是见识浅,不知道内院里的丫头他们是见不着的,那春鹦不过是外院烧火的一个二等丫头,模样在胡家也就算是过得去罢了! “哎,咋都不见你出门玩啊?”小臭儿开口就说。 看到这几个孩子,吴小桐略略有些意外,却也并不讨厌,微微一笑道:“嗯,我前儿伤了手,没怎么出门!……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拴住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更不高兴了,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俊子和小臭儿对视一眼,俊子开口道:“是这么回事,栓柱爹前儿从胡家得了一头肥猪,他爹嫌乎吃得太多,没得喂了,打猪草都占个整人,耽误干活……” “胡家?”吴小桐惊讶地打断。她是知道,栓柱爹是镇子上几个采仙草高手之一,前一次胡家带人进山拴住爹参加了,后来也自行组队进了趟山。 俊子几个年纪小,也没人在意吴小桐的无礼。 听她询问,小臭儿忙在旁边解释:“前几日栓柱爹不是为胡家进山采仙草了?胡家今年发佣金变了法子,可以要钱,也可以要东西,布匹粮米什么的,栓柱爹挑了一头大肥猪。” 这么一说,吴小桐就了解了。只是禁不住暗暗猜测,胡家好多天前就拿实物发佣金,看来,胡家准备离开早就有所准备了。难道,胡家老大人投敌早就有所预谋?或者,胡元辰那般执着寻找亓惟孝,只是做给世人看的样子? 吴小桐心里发寒,抛开这些令人不愉快的暗黑,她在三个小子期待的淳朴眼神中,笑了:“是不是有肉吃了?” “哎?是啊,是啊,嘿嘿,我们就是来问问,你们家买不买肉?让拴住跟他爹说说,给你割最肥的,香!”吴小桐的笑容太亮,让俊子反应慢了半拍,随后,就无比热切、大包大揽地拍起了胸脯。拴住在旁边虽然仍旧脸色不好,却并没有反对。 吴小桐瞥他一眼,也没多在意这句话,反正她也不稀罕那些大肥肉。若是可以,她倒是希望能买一些五花肉,或者肥瘦各半的肉,做成腊肉,储存着慢慢吃。也不至于,几个月不知肉味儿。 刘氏送来的三只母鸡很尽职,第一天就下了两颗蛋。老苍头在原来的鸡窝周边扎了篱笆墙,又在鸡窝顶上放了三只小小的竹筐子,铺了干草,做下蛋的窝。那三只母鸡很有些随遇而安的意思,也没想着逃跑,吃食下蛋,无比淡定从容。 有了母鸡,不说每日都有鸡蛋吃,至少隔一天能给老苍头和小亓吃个鸡蛋了。鸡蛋攒的多了,偶尔还能炒炖鸡蛋吃。再熏上几斤腊肉,偶尔改善改善,这日子也能说的过去了。 这么寻思着,吴小桐笑着连连点头答应着,一边道,“你们等我下,我去拿个篮子!” 俊子正要答应,拴住开了口道:“还得去西头说说呢!” 俊子有些不情愿,却也没法,只能跟吴小桐解释:“我们还得去跟别家说说,你要不自己个儿先去,我们接着就回去了!” 吴小桐答应着,看着三个小子沿着溪水飞奔而去,她转回来,拎了一个竹篮子出来,跟小亓打招呼道:“东头杀了头猪,我去买些肉回来,晌午咱们吃肉!” 小亓明显心情也不错,笑着点头应了,递过一盏茶来:“喝口茶再走!” 吴小桐也不客气,接了盏子过来,一口喝了,撂下盏子,走出了家门。 ------题外话------ 昨儿妞子们好勤快,么么你们……话说那个泡泡是怎么打出来的?好圆! 加更之后送上哈! 第五十二章 愧(加更) 猪肉卖的不贵,肥肉三十文一斤,前后腿上的瘦肉不过二十文,剔下来的骨头贱的没人要,还有猪头、猪蹄……尽管猪头肉和红烧猪蹄让吴小桐颇为怀念,却被猪头猪蹄上的猪毛吓住了。这些猪毛想弄干净可不容易。 最后,吴小桐买了两斤五花肉,买了五斤后腿肉,还买了四根腿骨。装了满满一篮子,兴冲冲地转回来。 俊子和小臭儿满眼羡慕地看着吴小桐的篮子,一直将她送出来。 “你买这么些肉,能吃得完么?”俊子憨乎乎地询问。 小臭儿也跟着道:“是啊,你们家就俩人……天这么热,肉吃不完不就坏了!” 吴小桐微微惊讶地看了看两小子,随机有些失笑道:“这肉割回去是做腊肉的,这会儿不吃的。倒是这骨头,是熬汤炖菜的……你们若是有空,就去找我玩儿哈。好啦,我回了!” 边往家走,吴小桐在心里遗憾。若是可以,她真的想把猪脊骨也买下来。脊骨上肉多不说,因为有脊髓,炖汤味道也是极好的,营养也高。只是,想想那些人看她的惊讶异样,还有这里糟糕的储存条件,她也只能作罢。 不过,遗憾也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她丢开了。今儿有了这四条腿骨,已经很让她幸福和满足了。腿骨熬汤,敲开之后,还有满满的香浓骨髓,想一想就流口水啊!进家门的时候,吴小桐已经想出了无数道大骨汤菜,不过,最后她决定先做个最经典也最实惠的大骨面。 大骨洗净血水,一敲两段,放进锅里大火烧开,撇去浮沫后,小火慢慢熬着。 为了面够劲道,吴小桐和面时奢侈的打了两个鸡蛋,还放了一点点盐和碱,擀出的面条微黄,透着碱面面条独有的香气。菜园子里种的芫荽已经一指高,小香葱也嫩生生的,吴小桐每样采了几棵,摘洗干净,切成细细的末儿。 忙完这些,锅里的大骨汤已经浓稠,整个院子都溢满了浓香。吴小桐将大骨连汤舀出,刷锅添水,等待水开的时间,吴小桐招呼小亓,又进屋叫醒了老苍头,转回来,水开了恰好下面。 微黄的面条浮起来,略煮片刻,即可出锅。一筷子面条放进碗里,添一大勺骨汤,自家晒的小虾干每个碗里捏一撮儿,再撒一点点芫荽和香葱末儿,一碗色香味俱佳的大骨面就完成了。没有繁琐的工艺,没有贵重的食材,也不要求精湛的烹饪技巧,简简单单的一碗面,却浓香、爽滑、劲道……吃在嘴里,满口的浓香四溢,满心的温暖和满足。 老苍头和小亓都不是话多的人,却也用实际行动给吴小桐点了赞。老苍头一人吃了两大碗不说,连小亓都吃了两碗,真是让吴小桐有一种受宠若惊的赶脚。要知道,这位吃饭从来不添碗的! 五斤肉,吴小桐也没有真的一点儿不吃。 她切了约摸三两的肉,肥瘦相间的,细细地剁成肉糜,放入一撮小虾干末儿提鲜,一点点小香葱,调成馅儿,裹了五六十个馄饨。大骨做汤的鲜肉馄饨,同样让老苍头和小亓吃的满意。趁着老苍头吃的高兴,吴小桐提了个要求,让老苍头再盘一口灶,最好留一大一小两个灶口,大的再按一口锅,小的则可以放一只水壶,余火就能烧水。夏日不觉怎样,到了冬日,有了这热水洗漱刷洗就便利的多,也舒服的多了。 她爱熬汤,她深信一锅好汤,是做好美食的基础。而熬汤意味着长时间的熬煮,几个时辰,甚至是十几个时辰……只有一口锅显然没办法不够用! 老苍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喜得吴小桐不知所以,差点儿扑上去亲老苍头一口。 晚上,吴小桐去看竹箪子里的仙草,一根根肉质茎都被她卷成了小圆环状,再晒干之后,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球,手感略硬,气味清新微香。相比较而言,老苍头采的这些仙草品质极佳,比胡家给她的那一小包还要好一些。 摸着也有七成干了,吴小桐决定第二天就将它们送去药铺子里。 忙忙碌碌的吴小桐没有注意到,小亓虽然一贯话少,这一日却格外沉默,一整天都几乎没有开过口。他也看不出喜怒来,神色仍旧淡淡的,只是,偶尔看向门口的目光里,有不解和悲伤一闪而过。 他仍旧没能记起自己的名字和出身,却隐约记得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或许刻进了他的骨子里,让他比较容易就记起来了。或者说记忆太深刻,根本没有忘记。 比如有一种极隐秘的药,单用没有任何毒性,还是很少的解毒疗伤药,但若混合了接骨草,就能迅速地致人昏迷、抽搐,若是救治不及,很可能致命。因症状类似致伤后的‘七日风’,接骨草又是大多疗伤药都用的,再普通不过的一味,故而,这种下毒……或者说用药方式很隐秘,很不易察觉。这些记忆的根源他同样记不清了,只是大概猜测到,这种阴私之事,大概也只有他和心腹之人知晓。 比如门口摆放柳枝,也是他能记起的,唯一一种联络暗记。 可是,药,对上了;柳枝摆了……却没人回应! 这一日的沉默,不仅仅是因为没回应的失望,对自己记忆的怀疑,还有他对顾小桐的愧疚。她,毕竟救他一命,还日日这般待他,真正待他如亲如友……他却几乎害了她的性命! ——尽管,他之所以敢这样做,也是因为知道老苍头的医术非凡! 夜色深了,露水要下来了。 ------题外话------ 加更送上了,妞子们再接再厉哦……话说,很想知道,加两更是什么滋味儿…… 呃,某算不算作死? 第五十三章 要走了 吴小桐将晒了仙草的竹箪子搬进屋里。然后,手脚麻利地打水,招呼小亓洗漱。叫了两遍,小亓才回应。 “怎么了?不舒服?”吴小桐关切道。 小亓已经起身,正拄着拐杖往水盆那边去,闻言脚步一顿,默了一瞬,方才转回头来,朝吴小桐微微一笑:“大概是吃的太饱了,有些困顿!” “哦!”吴小桐恍然,想来是这位困了,看她忙着没好意思出声指使,只能忍着困等着她忙完了打水洗漱……还真是,五体不勤! 吴小桐暗暗腹诽了一句,却莫名地有点儿心酸,强撑起一片笑来,语气欢快道,“你也真是的,困也不知道言语。又没什么事儿,困了就早点儿睡嘛,干嘛委屈着自己!……好啦,我给你打好水了,赶紧洗洗睡吧!” 月色不明,暗影里,小亓脸上笑散了去,他默默地看着那个忙碌的、轻盈欢快的身影,垂下眼,转回头去。哪怕是暗夜里,他也怕被她看见,他眼中掩不住的惭愧和难堪! 洗漱完毕,临进屋前,小亓突然道:“明儿,我跟你一起上山吧……嗯,我的腿大好了!” 说着,仿佛怕吴小桐不相信,小亓放下手中的拐杖,自己走了几步。 看上去,那条伤腿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自然,却也很清楚没有大碍了,毕竟一个月多了,皮肉伤早就愈合了,骨伤也基本愈合,只是还不太牢固,才有那句‘伤筋动骨一百天’之说。这种情况,一般活动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不能剧烈活动和用力……比较关键的是,明天是胡家离开前的最后一天,这最后当口,她不会让小亓出门,若不是要卖药,连她自己也不愿出门。 微微一顿,吴小桐笑道;“看着果真是好了……只不过,我余毒未清,还是有些无力,明儿就不上山了……你也别急,你的腿既然好了,我身上的余毒想来也不过一两日的事儿,待过了这一两日,咱们都松快了,再上山也不迟!” 小亓眼中闪过一抹讶异和一抹所有所思,随即,微笑着点了点头。 吴小桐看着暗暗松了口气,又笑着道:“你是想着陪我上山狩猎么?可要备些什么家什儿?不过,你要的雕弓花翎我是没处寻摸的,倒是曾见人背过普通弓箭,你若不嫌弃,我就试着借借去!” 那日她去看采仙草出山的时候见过,好几个人背着家什儿,比如明柱背的是一把后背钢刀;拴住爹背的是长柄砍刀;而刘胖子家的玉良背的是弓箭……这也是吴小桐说去借的缘由,若是旁的人,她还真不好开口。毕竟,她跟刘胖子和刘氏都称得上是相熟,而且相处不错,借一把弓箭,应该不会被拒。 吴小桐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思维方式还不可避免地留着现代的思维习惯,价值观念也一样,她并不了解,一套弓箭对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何等珍贵,说起珍爱如眼珠子也不为过。这等心爱珍惜之物,又怎么舍得借给别人?更何况,吴小桐也忘了,自己这个身体才十来岁,更是没学过射箭,她贸然上门,极可能会被当成少年淘气而拒绝。 她不了解,小亓却了解。 尽管他身世尊贵,却也知道弓箭不易借。他考虑的倒不是稀罕贵重,而是另一个角度。弓箭是武器,而且是私密性很强的武器,一人的弓箭顺手,别人用着就可能不合适,吃力大小、弓弦松紧……是以,借弓箭绝不会像吴小桐说的那么容易。 摇摇头,小亓含着淡笑,道:“罢了,弓箭就不必了,我腿伤虽愈,却还不利奔走,就是拿了弓箭,怕也追不上猎物,倒不如带几条绳索,带把镐头,咱们上山去,挖几个陷坑,布置几个套锁……我倒是知道些辨别兽踪的法子。” 听他说挖陷阱下绳套,吴小桐就想问他可懂得辨别兽踪,没想到不等她问,小亓自己就说了,倒是省了她一番口舌。想及那满山跑的野味儿,山兔儿、雉鸡、或者捕一只肥肥的竹鼠……她仿佛已经看到了种种野味儿摆满了桌,散发着浓郁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 下意识地抹了把嘴角,吴小桐笑道:“好哇,好哇……绳索家里就有的,明儿一早我就去借镐头!” 说完,吴小桐端了小亓用过的洗脸水往外就走,掩去了脸上的尴尬和掩不住的跃跃欲试。实在是打熬了太久,几个月吃过肉了,一提野味儿肚里的馋虫就暴动了,几乎弹压不住,让她差点儿丢了大脸! 一夜无话,吴小桐连着做了几个梦,都是带着猎犬,架着猎鹰,呼啸山林,奔驰往来狩猎的情形。睡梦中,她恍惚有如神助,箭无虚发,力大无穷……成了万众瞩目和景仰的勇士、神射手! 一夜骁勇的后果,就是睡晚了,睁开眼已是天光大亮。 吴小桐连忙起身,洗了把脸,就匆匆赶去福顺酒肆清理馊水。 庆子见了她倒是没抱怨,只略有些意外:“你倒是老实!” 吴小桐的脑子还没太清醒,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想必庆子说的是结银一事吧!吴小桐也没在意,她做人总是有底线的,不会因为结了银子,就任性地逃避属于自己的工作和责任。更何况,宋掌柜结银诸事上多有照顾,她更要做好本分之事,善始善终。 显然,庆子懒散的多了,天色已经大亮,搁在平常,庆子早就清理干净了,收拾利落,卸下板子开张了。今儿,却仍旧处处杂乱脏污,用过的碗碟杯盏仍旧浸在水盆之中,地上也散落着杂物垃圾…… 见了这等情形,吴小桐也不意外,只是憋了憋嘴角,就挽起袖子,不言不语地拿起炊帚开始刷洗。庆子见她如此,张了张嘴,终究没再说什么,也开始无精打采地开始刷碗。 闷着头干了好一会儿,庆子才主动开口:“我要跟着走了!跟掌柜的说好了” ------题外话------ 丢了大脸……粟粟这边的是这么说的,不知道亲们是不是听着别扭,就是出糗出大了的意思。 那啥,喵儿有一条留言是零点后的,算昨天还是算今天呢? 第五十四章 我不走 吴小桐愣了一瞬,才明白过来:“哦,你一家都跟着?” 庆子有些黯然地摇摇头:“我奶奶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利,没法子出门,我爹娘只能留下。还有我妹妹,年纪也小……我只带着小弟走!” 吴小桐眨眨眼,开口宽慰道:“嗯,你只带小弟也好,咱们这儿处在深山,一般也没什么事儿。你带着弟弟跟了去,说不定就被那胡家大少爷看上了!……等你们兄弟俩有了出息回来,再孝顺你奶奶和爹娘也不迟。” 庆子扯扯嘴角,看着吴小桐点点头,接着又问:“你也走吧?掌柜的那么看好你,你只要开口,他必定答应的……要是你不好意思开口,我可以替你……” “不了!”吴小桐不等他说完就拒绝了,笑着摇头道,“庆子哥有这份心,小桐感激。不过,我就不跟着了。” 庆子张张口还想劝说,却又被吴小桐拦住:“我爷爷年纪大了,又没有父母照应伺候,我不能把他一个人丢下……虽然不是血脉骨肉,可若非爷爷收留了我,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没我了……我立誓将他当亲爷爷孝顺的。谢谢你了,庆子哥!” 见她如此,庆子也只能悻悻住口。吴小桐又捡着好听的话宽慰了几句,庆子始终有些怏怏不乐,想必第一次离家难免不舍,这种事吴小桐无能为力,也就专心干活。 花了大半个时辰,方才将酒肆内外打扫清理完毕。吴小桐正将洗干净的碗筷归位,宋掌柜和刘胖子先后脚地来了。 看着里外都整齐干净井井有条的样子,宋掌柜的脸上闪过一抹惊讶,在看到满脸汗水的吴小桐和另一边正喝水的庆子后,眼中闪过一抹了然。 “掌柜的!刘叔!”宋掌柜那一眼扫在脸上,让庆子有些刺得慌,连忙搁下杯子起身,束手等着吩咐。 这一次能够跟上胡家,是宋掌柜帮着说了话才成的,庆子心里感激。另外,即将离家独自应对,还要护着弟弟,短短的时间里,庆子自己也没察觉到,他比之前谨慎小心了许多,也努力让自己周全着……只不过,毕竟刚刚开始,他一贯的懒散和耍滑还没完全改掉。 见他如此,宋掌柜横了他一眼,却终究没加训斥,只将目光关注到吴小桐身上,露出一抹笑来:“桐小子,想必你也知道了,因胡家有事,酒肆明儿就关张了……其他的,我也做不了主,这些碗筷杯盏的,你家能用着就挑一些吧!” 哎?吴小桐微微一愣,随即压着心里浮起的欢喜,笑着道:“多谢掌柜的!家里只有爷爷和小桐两人,倒是用不了多少。……若是不嫌弃小桐的话,小桐倒是可以不时过来打扫清理一回,省的房舍旷久了,腌臜朽毁了!” 但凡房屋家什儿,有人住着用着,日常清理保养着,就光鲜洁净;一旦空闲下来,就损毁的特别快,很快便黯淡了光泽,甚至枯朽不堪了! 吴小桐这话说的在理,宋掌柜也信任这个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将酒肆交给她却绝对能给照看好…… 略一沉吟,宋掌柜笑道:“也好……这房子里的东西,你若需用尽可用,只要不丢失了损毁了就成,就当是你看护房子的酬劳,如何?” 吴小桐之所以拒绝宋掌柜送的餐具,主动提出照料打扫房子,想的是以后可以借用酒肆的厨房,毕竟是专业锅灶,一连三口大灶还带着一口烧水的小灶口,比一般的家用灶好用的多,火力快还省柴……宋掌柜这般说,真是刚刚好说到吴小桐的心坎里,她欢喜都来不及,又怎能拒绝? “好,我应下了!”吴小桐一口答应下,那样子,仿佛怕晚说一息宋掌柜就会改了主意似的! “哈哈,好,这酒肆交给你桐小子,我也就放心了!”宋掌柜放声笑道,然后招呼吴小桐,“你来,我把钥匙拿给你!” 吴小桐兴奋地脸颊都有些发烧,看了看刘胖子和庆子,在两个人善意的笑声里,急急地跟了宋掌柜去了。 酒肆里有一间宋掌柜专用的屋子,隐在柜台后边,不大,却整齐干净。 吴小桐也是第一回走进这间屋子,目光一扫,已经将整个屋子的情形摆布看在眼中。不过是一张窄榻,一张书案,还有一个上锁的柜子。书案上放着一架算盘和几册账本,另最简单的文房用具,床上也只放着一套简单的铺盖,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杂物。 宋掌柜径直走到书案前,打开正中间儿的抽屉,拿出一串钥匙来:“这是酒肆的前后门钥匙和库房钥匙。库房里还有几十坛酒,还有些存粮、油盐之类,你也受累照应着些,莫虫蛀霉坏了。” 吴小桐也不迟疑,大大方方接了钥匙过来,一串钥匙有两大两小,想必分别就是房门和库房钥匙了。 “掌柜的,不知你们几时能回来?”吴小桐攥着钥匙,问道。代人照看房屋,询问主人归期是很自然的事。 宋掌柜略一迟疑,道:“这一去……毕竟是乱世,即便定了归期,也难料将来之事。桐小子,你照管好了此处,若到年尾胡家还没能回来,你就不必等了。此处也就随你处置。” 而,年尾祭祖乃是极重之事,双溪镇是胡家故里,落叶归根之处。若非遭遇不测,胡家必定会在年尾打发人回来祭祖。年尾回不来,那一年半载……甚至就再也回不来了。 此次,胡家离开的原因他是知晓的,也知道胡家这一离开,几乎就是没了归期……宋掌柜考虑的更深了一步。胡家不再回来,这酒肆自然就成了无主之物,交给吴小桐照看打理,之后,说不定能够成了这个孩子的起步之处。依着这孩子的一手厨艺,还有精明伶俐的心劲儿,宋掌柜相信,只要给她一个契机一个起步,这个孩子能把这家酒肆开的红红火火。当然,前提是乱世过去,国丰民安才行。 “呃,掌柜的怕是过虑了,虽说乱世,毕竟胡家护卫得力……不会有什么事儿的。小桐一定把酒肆照料好,等着掌柜的和刘叔庆子早日回来!”吴小桐宽慰了一句,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只能表一表决心,来分散宋掌柜的心思。 果然,宋掌柜露出一抹笑来,看着吴小桐慈爱道:“交给你我放心!走,我带你去看看库房!” 不过是一个小酒肆的仓库,吴小桐也没怎么在意,但是当宋掌柜引着她过穿堂一路进了后院,又进了停放大车的棚子后,吴小桐才收起了之前的轻慢,变得郑重起来。 ------题外话------ 这两天的情节是不是不够紧张?妞子们留言的积极性都不高……这是必须的压桌碟子,后边大菜就要上来了。 第五十五章托付 结果,比她想象的还要夸张。福顺酒肆的库房不禁隐蔽在地下,而且,修的很宽敞,足有三米高,面积有百十个平方,四周都用大青条石砌成,圆拱形顶棚,还分内外两间,中间用青石砌了墙壁隔断,中间有门紧闭,门上还挂着厚厚的棉门帘……看到棉门帘,吴小桐一下子就明白了,里边的一间地窖应该就是冰窖。依据吴小桐的了解,福顺酒肆应该没有多少用冰的机会,之所以建一个冰窖,应该不是用来储冰,而是用来做冰箱储存食材的。毕竟,这里肉类购买不便利,酒肆不可能每天自己杀猪宰羊去。 宋掌柜其实是胡家的老人儿了,自从宋掌柜的祖父,就在胡家做账房,到了宋掌柜父亲,才放出来做掌柜。这间酒肆连同这地窖冰窖,也都是他父亲带人建起来的。当时宋掌柜已满十岁,读了三四年书,就被父亲带过来管着记账。可以说,这福顺酒肆是宋掌柜看着建起来,又由他父亲交到他手里,正正经营了三十几年了。如今,他却要离开了,心里难免不舍,也免不得酸楚。 当然伤感和酸楚都被宋掌柜掩在了心里,表面上丝毫不显,带着吴小桐顺着青石台阶下了地窖,又一一将通气孔、防洪排水通道等设施指点出来,并说明各处的用法和注意事项。 越看,吴小桐越是惊讶和满意,实在没想到,这个地下库房居然有这么完备的设施,不但能通风换气,还能排洪防涝……这些措施极为得力,让这个地窖几乎没有憋闷感和潮湿感,很是舒爽。加之地窖入口修的极隐秘,哪怕看过地道战的吴小桐也想不到,挂在墙上的一卷车棚棕盖下边竟隐着一道暗门。而且,暗门还另有机关,若非知情人士带领,即使把车棚棕盖拿开,也看不出那暗门的所在。 这要是万一有什么兵祸匪乱,就大可躲到地窖里来了,这里有粮食有水,躲上个十天半月不成问题。 看到这地窖,吴小桐才明白,宋掌柜是真心信任她关照她,否则,凭她自己怕是再想不到的。却不知道,宋掌柜这般不藏私,是想着再回不来,有一层将酒肆托付的意思。她只知道,有了这个地窖,轻易的匪乱兵祸都能有个安全的躲避之处了。这在乱世,无疑是最后的依恃。 一揖及地,吴小桐再次行礼,郑重跟宋掌柜道了谢,这才辞别了宋掌柜,又跟刘胖子和庆子辞过,回了家。 起的本来就晚,又忙碌了小半天,早饭已经晚了。至于镐头一事,酒肆里就有,也省的吴小桐再去借了! 家里还有骨头汤,吴小桐摘了几棵小白菜,做了个最简单的疙瘩汤,叫了老苍头和小亓吃饭。顺便把酒肆的事儿跟老苍头说了,老苍头没有异议,只叮嘱小桐将钥匙收好。 吃过饭,太阳已升到头顶,老苍头搁下饭碗就去睡了,吴小桐则跟小亓打个了招呼,背着晒得七八成干的仙草出了门。 那胡家倒是做的大气,此次离开算是仓惶避难,却仍旧没有舍了双溪镇的乡亲,让药铺子敞开了把仙草都收购了,而且,还可以随意选择要银子还是粮米布匹等物。 不愧称之为‘神仙草’,真是挺值钱的。吴小桐的仙草一共三斤二两,定了个七成干,折扣了水分之后,一斤也能卖上四两二钱银子,三斤二两,足足能卖十三两四钱银子。吴小桐看着药铺子里摆着的粮食、布匹等物,挑选了两匹细棉布和一匹细麻,凑了三两四钱银子,剩下的十两她则要了银子。沉甸甸的两个小银锭子,颜色雪白泛青,带着细微的花纹,跟宋掌柜给的那锭一样。算起来,她前前后后也差不多积攒了七十两银子了。若非逢了乱世,这八十两银子够买二十亩上好良田,她就能初步实现一个小地主的目标了。唉! 暗暗叹了口气,却不妨碍吴小桐脸上挂满了笑意。 胡元辰在家里待不住,于是走出胡家大宅,也不用小厮跟着,独自一个人慢慢地往河边走去。 还有一天,他就要离开双溪镇了,之前对这偏僻乡野并不喜的胡元辰,此时却没有一丝儿欢喜,反而像是心里灌了铅,沉重的透不过气来。 外间传言胡大学士投了杜海臣,还被封了一等公,言之凿凿,有依有据,可胡元辰却一直不相信。 祖父虽说宦海日久,难免在一些小事上有些妥协,但绝不会做贰臣,更绝对不会向那杜逆俯首称臣。不说祖父忠心贯日,至诚高节,就说裕泰帝对祖父也颇为尊敬信重,之前每逢大事总会跟祖父商议,虽然祖父因年高致仕,裕泰帝也保留着祖父的品阶俸禄,并一直将祖父留居京城,为的就是三不五时地君臣一晤,君臣相得成一时佳话。 胡元辰还知道,在杜逆围困京师之前,祖父其实有机会离开京城,他却没有走……他自己选择留在京城,陪伴裕泰帝,又怎么会投了杜逆?】 只是这些,他心里明白,旁的人却不一定相信。 而且,祖父投了叛军的消息传开,他虽然准备离开双溪镇,却不能去寻父亲,更不能去京城,只能去广陵,那里有他们胡家分支,匿了姓名置下的庄子、码头,还养着自己的船队,若是能够容身也罢,若扬州也不安稳,胡家最后的血脉子孙就能够登船远航,前往琉球或者爪哇,避开乱世,养精蓄锐,教养子孙,以待乱世平复再转回来。 大伯一房都在京城,怕是都已经陨难;父亲虽说在湖州并没有遭匪乱冲击,祖父叛敌消息传至江南,父亲只怕已被问罪……想之前胡家百年大族,根深叶茂,直系子弟就有四五十人,如今,几遭劫难之后,人丁凋零,怕只怕,能够到达扬州的只有他一个人了! 心绪纷乱,心情沉重,胡元辰有些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定神看向那一蓬蓬芦苇和蒲草,不由皱起眉头,怎地走到这里来了! 从要铺子里出来,吴小桐一路往东,准备去起鱼篓。 还有几碗骨汤,吴小桐边走已经边在心里盘算起来,收了小鱼小虾,过一下油,再放骨汤细火炖上十个八个滚儿,炖的小鱼刺骨酥烂,吃鱼喝汤,鲜美浓香不说,还不用吐刺儿……真是美! 可待她来到下鱼篓的地方,老远就看见那一片茂密的蒲草芦苇扑倒了一片,横七竖八乱成一团……吴小桐心里一惊,赶忙跑过去,之前鱼篓子可是招过贼! ------题外话------ 十个,十个……亲爱的们,是数着来的么? 话说,每天早上打开电脑第一时间看的就是留言,有留言就跟喝了一杯超浓咖啡,瞬间精神百倍起来。没有人搭理,整个人就蔫巴了,蹲角落画圈儿去…… 某粟想努力码字,想写出更好的文字来…… 各位走过路过的美女、靓妞、佳人、卿卿,伸出你们的纤纤玉手,留个手印,可好? 第五十六章 嘎牙子(加更) 刚刚打完一趟拳,随着出了一身汗,似乎心里的郁卒和憋闷也散了许多。胡元辰默默地坐在河边的一块青石上,放空了思想看着流水东去,只觉得天地无情,事如流水,不觉有些意气寥落,怆然心痛。 正感慨间,听得脚步声由远及近,他回头,透过芦苇缝隙看过去,就见那小丫头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却又在草丛外边儿停了下来,转着眼珠子一脸警惕地看着四周…… 吴小桐四下里察看一番,没有什么发现,这才踏进芦苇蒲草丛中,继续往河边走。不过,她的手里却紧紧握了一把镰刀,不时地拨打着身前左右的草丛——被蛇咬了一口,她也学了个乖,。效仿一回‘打草惊蛇’! 再说,此处毕竟在镇子外头,又有这一蓬蓬蒲草芦苇遮蔽视线,万一遇上歹人……镰刀在手无疑也让她壮壮胆! 一边走,一边用眼角瞄着周边和脚下,原本这里生了些蒲草和芦苇,很有些泥泞,不小心还会踩到水洼子里,很不好走。这会儿,蒲草和芦苇扑倒在地,倒是将这泥泞和小水洼子都垫了,好走了不少…… 莫名地,吴小桐脑海里闪过电影《红高粱》里的片段,男人努力地踩着高粱,铺成席地盖天的婚床…… 那火辣辣的镜头,让她眼中闪过一抹羞涩,也成功地在她的脸颊上染上了一抹红晕,使得她本就黑亮的眼珠子更如水洗过的晶丸,清亮透彻,光华萦转,那脸颊上晕的一抹红却又像天边最灿烂的一抹霞光,染亮了一片天空。 胡元辰心情低落沉重,很有些意兴阑珊,是以没有动,也没有出声,只是默默地看着吴小桐一步步越走越近。他的脑海里,仿佛又浮现出他与这个小丫头的一次次见面—— 第一回,还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乞儿。 第二回就是粗布衣衫的假小子。 第三回,她用一只荷包生生诈了五十两银子去…… 再后来,救下被蛇咬伤的她,才知道那般泼皮的竟然是个丫头。 再见,她裸了双腿胳膊在河里沐浴,猛然间发现之前被衣裤遮蔽的竟是那般美好,却也才知,她掩藏在坚强之下的是那般纤细娇弱,让人怜惜…… 今日再见,她还是简陋的衣衫,也依旧是假小子装扮,可莫名地,胡元辰却忽略了这些,只看到她璀璨的眼睛和那染晕的两颊。 都说女孩儿生的美了,是牡丹国色芍药之姿,还有人以芙蓉相喻女儿的娇研清丽,面前这个丫头却独独让他想到了满山偏野的杜鹃花,不事富贵,不攀风雅,就那么泼喇喇地开遍山野,辉映了春光! 突然,有个念头跳到他的脑海里。或者,明天启程,他可以将她一起带走。 他也打听了,她被镇上的老更夫收留,却需日日上山下河,打柴割草挖菜,更别说洗漱做饭诸般杂务,那日,她中毒几乎丢了性命去,可第二天就又出来捕鱼……在他胡大少爷看来,那老更夫哪里是认的孙子,分明是将她当成了不花钱的奴仆。 这等乱世,活着不易,她这样娇弱的小丫头更是艰难。与其给那老更夫使唤,倒不如跟了他,至少温饱无虞,也不必再做那等打柴捕鱼的粗活儿。到了扬州安顿下来,他或者还可以安排她学学识字、女红……别的不说,升个一等,他也是能做得了主的。 回过神来,吴小桐自己啐了一口,失笑着摇摇头,眼看着来到了水边,她也就将之前脑海里的绮丽镜头丢开,将背篓和镰刀都放下,脱了鞋子,挽了裤腿儿下水。 摸到第一个鱼篓子,微微一提,篓子里传来的动静告诉她,收获不错,没招贼! 刚刚一路走过来,也没看见什么,这会儿,又确定鱼篓子没被人偷起了,吴小桐也算是彻底放松下来。只以为是牛羊跑到河边来,踩倒了岸上的蒲草和芦苇。 哗啦啦的水声响处,鱼篓子已经被她拎出了水面,往里一看,第一眼就看到两条足有半尺长的嘎牙子鱼,颜色焦黄,张着硬刺横冲直撞着……吴小桐的眼睛登时一亮,笑嘻嘻地伸了手进去,捏着其中一条的背鳍硬刺拎出来,举到眼前欣赏了一回,吞口口水道:“既然相遇,就是你我的缘分,相信我,会用最鲜美的浓汤超度与你的!阿弥陀佛……” 这种鱼背鳍腹鳍多处生有硬刺,不小心就会被划破刺伤,兼之头大肉少,故而很多时候并不被人待见。吴小桐却独喜欢它,不为其他,只因此鱼肉不丰美,却最宜熬汤。只是一瓢清水,几片生姜,就能熬出一碗奶白色的鱼汤,尝一口,那鲜美的滋味儿……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了! 咧着嘴,叉着腰,无声地笑了一回,吴小桐抹把口水,将那条嘎牙子和鱼篓中的鱼虾都收了。再接再厉,又收了第二个鱼篓和第三个鱼篓,也都收获颇丰,却再没见嘎牙子,让她多少有些失望。 “一定要有,这回一定要有……”吴小桐一边碎碎念着,一边拎起了最后一只鱼篓子,入手剧烈的震动让她心中一喜,不等水漏干净,她就俯首往里看进去,黄澄澄的一抹亮色入眼,吴小桐就笑开了花。 两条嘎牙子终究嫌少,再加上一条,就够做一锅汤了,她和爷爷、小亓一人就都能喝上一碗!至于其他的鱼,就腌一下裹了面糊炸酥,再多烙几个芝麻烧饼,一半给宋掌柜,一半儿送去给刘氏,再给庆子两个。虽说相识不久,宋掌柜和刘胖子夫妇对她可都颇有关照,就是庆子也几次关照与她,如今他们都要跟着胡家离开,她送些自制的吃食过去,表表自己的心意吧。 突然,水中有什么滑溜溜细长的东西蹭着她的小腿滑过去…… ------题外话------ 谢谢亲爱的小美妞们,某粟动力满满,精神焕发,光彩照人……(⊙﹏⊙)b这货已经欢喜疯了! 加更送上了。 第五十七章 做不到 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她刚被毒蛇咬了,差点儿丢了性命的,表面上或许不显,心里却仍旧有了阴影。细长柔软的活物儿让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蛇’!吴小桐只觉毛骨悚然之际,不等大脑反应,人已经下意识地跳了起来,却忘了自己正站在河里…… 与其同时,突然惊呼响起:“小心!” 这声喊嘶哑尖利,极其刺耳而突兀,吓得吴小桐一抖,落下去的脚又正好踩在一块滑溜的卵石上,脚下一滑,一个站立不住—— “啊……”一声惊呼,连着噗通一声,吴小桐就以一种极其仓惶的五体投地式,跌进了水里。 那边,胡元辰见吴小桐落了水,一时大急,也顾不得脱鞋就下了河,趟着水奔了过来。 河底湿滑,吴小桐又是措不及防意外跌倒,一时心慌意乱、惊吓连连的,慌了神,落水后竟挣扎不起,接连喝了两口河水。但毕竟在河边,河水不深,吴小桐又是会游泳的,最初的慌乱过后,大脑稍稍镇定之后,她就不再胡乱挣扎,屏住气息,用手摸索着河底,手脚并用地支撑着,终于从河里爬起来。 一露出水面,吴小桐就先呼吸了一大口空气,一边抬手抹去脸上的河水,一边吐着水一边睁开眼睛察看——她刚刚可是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眼睛还没睁开,手臂却蓦地被人抓住……心下一惊,吴小桐下意识地一甩被抓住的胳膊,同时,另一只手握掌成拳凭着感觉,横扫过去……嘭地一声,她的拳头击中目标的同时,响起一声痛呼:“哎唷!” 紧接着又是噗通!噗通!接连两声! 那人被打中仍没放手,吴小桐的胳膊被拉扯着,再次不幸地跌进河里。 好在,落了水后,胳膊上的爪子终于松开了。吴小桐什么也顾不得,手脚并用地逃开,为了逃离可能存在的危险,她甚至刻意地往深水处游过去。 若说吴小桐最好的运动项目就是游泳了,她最好的记录是自由泳百米1分27秒13,这个成绩,是大部分男人都望尘莫及的!此时逃命,吴小桐更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双手双腿划得飞快,人也几乎化身成了一条游鱼,顺着水流,呼啦啦一下子,就游出去很远,游到河水中央去了。 胡元辰是喜欢刷枪弄棒,也着实学了些功夫,比较起来,他的功夫虽不敢说天下第一,但在勋贵圈年轻一辈中,绝对能称得上第一人。可就是这么一个武力值很高的家伙,却偏偏有一个短板,那就是不怕刀枪不惧水火,也不害怕高来高去,却单单怕水!大抵因为其五岁时落过一次水,几乎溺水丧命,从此留下了根儿! 小时候是见了水就绕着走的,如今大了好了许多,也不必见水绕路了,甚至在河边洗马、洗漱也都不成问题了,看上去跟平常人一般无二了,谁知道,他骨子里仍旧是怕水的,特别是意外落水…… 胡元辰急慌慌过来救人,实在没想到被救之人会努力挣扎,毫无防备之下,竟被吴小桐一拳击中鼻梁,然后一个站不稳,拉扯着顾小桐一起跌进了河里。 猛地落入水里,恍惚间,小时候差点儿被水溺毙的感觉又重新降临,胡元辰脑子一懵,下意识地扑腾挣扎,却因为不得其法,加慌乱无章,扑腾着连连喝了几口水,也没能站起来。 其实,他们落水之处并不深,他只要冷静下来,站起来就会发现,水深还不及他的腰! 本来极容易极简单的事情,因为置身其中成了局中人,却常常看不清。此时的胡元辰恰是如此。 在岸上生龙活虎,看着身体倍儿棒的胡元辰,到了水里就颓了,就在那一片尚不及腰的浅水里扑腾挣扎着起不来,这眼看着,扑腾的水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一次次挣扎无果,又接连呛了几口水,胸口憋闷着,渐渐刺疼,大脑也缺氧导致意识模糊起来。也不知因为自尊骄傲还是忘记了呼救,胡元辰始终没有出声,更没有唤顾小桐的名字。 再说吴小桐,好不容易挣脱了她以为的危险,来到深水区,这才停下来,踩着水露出水面,回头看过来,就看到那边一个人在水里奋力地扑腾着,水花老高……隔得远,又有水花阻挡,再说落了水的人跟平常相貌也差距很大,种种原因之下,吴小桐也没认出是胡元辰,只看得出是个年轻的男子! 她很不雅地朝天翻了个白眼儿,这是诳鬼呐?打量着小姑娘心软,装着落水让她回去自投罗网的吧?她才不信,一个大男人能被刚刚一米深的浅水洼子给淹死! 鄙视一番,吴小桐就决定赶紧开溜,别等着那歹徒装不下去,真追上来,她说不定就跑不了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于是,吴小桐逆着河水,往上游,也就是镇子的方向游过去……一边还在心里暗骂,那个挨千刀的,不但害得她跑了一条那么肥的嘎牙子,连第四个鱼篓也丢在河里了,还有之前捕上的鱼,也在背篓里一起扔在岸上呢。可惜了她念想了半天的嘎牙子汤啊! 她决定诅咒那个歹徒出门就撞墙,吃饭就咬沙子,吃鱼就被刺卡住喉咙,娶媳妇一脸麻子……一句话,就让那混蛋霉运连连,衰一辈子! 她按了按腰带里硬硬的,还在!幸好,她卖仙草得的银子放的严实! 或许是心里仍旧戒备着,吴小桐游出几步远就忍不住回头看一眼,游几步再看一眼……看着看着,她就觉出不对劲儿了,那人扑腾的水花越来越小,到后来,扑腾的频率也慢下来了,甚至,没入水下半天不露面了…… 从怀疑到确认,吴小桐一时也有些迟疑,不知道该不该回去,毕竟,那个人目的不明,还有侵犯她的嫌疑…… 但这迟疑的时间极短,不过片刻,吴小桐就掉转方向,朝着那个溺水之人奋力地游回去!不管怎样,就这么让她看着一条性命消失,而束手不理,她做不到! ------题外话------ 打下合格标题的时候,突然想起了皇后娘娘——臣妾做不到哇~~~~ 谢谢亲们给粟米的鼓励,挨个么么…… 今天会有加更,之后送上! 第五十八章口对口(加更) 往回游了,一直没看到那人露头,吴小桐真正确定了,那人不是装的,是真不会水! 可千万别弄出人命来!吴小桐一边奋力往回游,一边暗暗祈祷……不为其他,只为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消失! 她游到还差三四步处,那一片水面上咕噜噜冒了一串水花儿! 吴小桐脸色一变,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经过之前胡元辰一阵扑腾挣扎,河底的泥沙被搅浑了,河水的能见度很低,又没有护目镜,吴小桐的眼睛很不适,却勉强撑着瞪大了眼睛搜寻。尽管胡元辰挣扎到了深水区,却不到两米,光线还是很充足的,加之胡元辰穿着一身黑色孝衣,在水底相对比较醒目,吴小桐搜索片刻就找到了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半浮半沉地斜躺在河底。 吴小桐顾不得多想,也顾不上害怕,飞快地绕到胡元辰身后,一只手臂从他的腋下穿过去揽住他,用力踩着河底拖着胡元辰先浮上了水面…… 虽说有水的浮力,拖着胡元辰行走并不太困难,吴小桐将人拖到岸边时,也累得不轻。只不过,这会儿人还生死不知,她也不能休息,上岸第一步就是检查胡元辰的颈动脉……触手的皮肤冰冷,但有一股热力从肌肤皮肉下隐隐散出来,动脉却没有搏动…… 等不得,吴小桐赶紧做心肺复苏和人口呼吸。这会儿,她开始害怕起来,这万一真死了……不过,心里的忐忑恐惧没耽误她的动作,她伸手将胡元辰的下颌微微扬起,以打开呼吸道……心肺复苏三十下,然后做人工呼吸,撩起胡元辰贴在脸上的湿头发后,吴小桐差点儿惊叫起来:“怎么是他?” 愣了一秒,吴小桐就强压着自己收敛了心神,俯身,口对口人工呼吸……再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吴小桐一只手从胡元辰的脖颈后穿过去,撑着他保持着微仰的姿势,再一次深深吸了一口气,俯首下去,双唇毫不迟疑地覆住胡元辰的,用力地将空气吹进胡元辰的身体……一口气没用完,胡元辰的嗓子里突然发出咯的一声,吴小桐吓了一哆嗦,抬起头来……就看到胡元辰的眼皮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缓缓睁开了眼睛。 醒了!救回来了! 吴小桐长长松了口气,满心欢喜着,连忙手忙脚乱地将胡元辰侧转了身子,让他吐上来的水顺利吐出来,不至于再次呛住…… 咳咳……哇……咳咳咳…… 胡元辰接连吐了几口水,又咳嗽了好半天,气息才喘的渐渐匀乎起来,只是,呼吸声里隐隐有些水音……吴小桐不由暗暗担心,可别形成溺水性肺炎啊,那可是现代医疗条件都很棘手的病! 认出是胡元辰的同时,吴小桐就意识到自己误会了,把胡元辰当成歹徒对待了……还好,亏得她回来将他救了上来,否则就是她谋杀了!而且,还是谋杀一个救过她性命的人,还是出言提醒被她误杀……心里内疚,也很惭愧,吴小桐这会儿却没法说什么。 她只撑着胡元辰的身体让他坐着,然后用手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帮助他把呛进身体的水咳出来…… 好半天,胡元辰的咳声才渐渐停了,却仍旧喘得厉害。 抬抬手,吴小桐停下拍后背的手,扶着他关切道:“你还好吧?” 胡元辰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嗓子也仿佛撕裂了一般说不出话来,只垂了眼,苦笑着摇了摇头!也不知是不是刚刚咳得太厉害了,胡元辰的脸颊浮着两团晕红,让他被水泡的发白的脸色好看了不少。 吴小桐没注意到胡元辰脸色的小小异样,见胡元辰有反应,能听懂她的话,就长长松了口气,还好,没被淹傻……呃,也不知是不是被小亓的事儿留了阴影,第一时间她想到的居然是这个! 转念,吴小桐又突然想起一件事,略一迟疑,开口问道:“公子叫什么名字?” “呃……咳咳咳……”回答吴小桐的一串激烈的咳嗽! 好一会儿,胡元辰止了咳嗽,又略略缓了一下,这才用极度嘶哑的声音道:“……小丫头忒调皮!” 他的嗓子嘶哑的几乎发不了声,却格外的绵软轻柔。 吴小桐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竹竿儿般的身体,一身靛青色粗布衣衫*地贴在身上,却没有半点儿曲线起伏……好吧,就她此时的模样,还能称其为‘小丫头’的人,除了胡元辰不做他想——嗯,没换了芯子! 也不怪吴小桐心血来潮,胡思乱想,她自己个儿就是正经八百的重生者,异世幽魂罢了! 这几句话说下来,胡元辰又咳了几回,气息却越来越稳了。吴小桐知道,他暂时没了性命危险了,略略松了口气的同时,也知道耽搁不得了,得赶紧将他送回去找郎中……不然,溺水之后可是又好多种诱发症都能致命的! “你呛了水,得赶紧送你回去请郎中看看……你能走么?”吴小桐提醒着。 胡元辰点点头,借着吴小桐的搀扶站起身来。还好,他只是溺水之后有些无力,却没有受伤,缓了半天后已经能够走路了,只是有些气喘胸闷,双腿也无力,走得慢一些。 这里离着胡家大宅终究不远,也没有难走的道路,吴小桐扶着胡元辰走出草丛,走过一片河滩来后,隐隐地就看到两个年轻人从村子里走过来,看服色应该是胡家的仆人。吴小桐扬声喊了一声,那两个人果然飞快地跑过来,来到近前吴小桐才认出来,这两个应该都是胡元辰的随从,之前她在胡家养那回见过面。 两个小厮跑过来,一看清胡元辰的样子都吓了一跳:“哎呀,大少爷,您这是怎么啦?” 说着话,两人迅速把胡元辰从吴小桐的手里接了过去。 吴小桐也乐得轻松,一边甩着酸麻的几乎没了知觉的胳膊,一边替胡元辰回答:“你们少爷落了水,呛到了,你们赶紧将他带回去,请个郎中瞧瞧吧!” 那两个人仿佛这才注意到吴小桐的存在,其中一个圆脸的笑着问道:“哎,是小哥救了我们少爷吧?” ------题外话------ 话说都是为了救人哈,咱家小梧桐根本没在意…… 虽说,胡大公子确实小鲜肉,很可口,但也要相信,咱家小梧桐很单纯…… 第五十九章分别 吴小桐挥挥手,正想客气一句,另一个高个冷脸的小厮却抢着道,“小哥也湿了衣裳,这样穿着怕会着凉,不如跟着一并回去,换换衣裳,也让厨房做一碗姜汤喝了驱寒!” 吴小桐的眼睛微微一眯,略一思忖正要回话,胡元辰却冷冷地吩咐:“让她回去!” 他发了话,两个小厮也再不坚持,恭敬地垂首应是。 胡元辰又转回头来,眸子黑湛湛深不见底地看着吴小桐,哑着嗓子,却与之前不同地放柔了语气:“回去吧,改日……必会登门!” 改日登门?致谢? 今日之事,吴小桐回想一番,固然有胡元辰自己冒失的原因,可她也有不可推卸的错处。今儿可是差点儿害了胡元辰的性命……怎么说人家开始也是好心来着!她心里也愧疚着呢,又怎么能让胡元辰登门道谢? 连忙摆摆手,吴小桐道:“不必了,不必了!那啥,胡大公子不必客气!” 想着道个歉,看想及刚刚那个随从的话,吴小桐又把道歉的话咽了回去。不知道有她的罪过,那些人还想着将她带回去问罪呢,若是说了,哪怕胡家失了势,弄死她一个小乞丐也易如反掌。算了,她也只好将这份愧疚埋在心里了。 胡元辰定定地看着她,那眸子黑湛湛的幽深如潭水,仿佛要重新认识吴小桐一次。……又好像要用这长长久久的凝视,将吴小桐刻进心里去! 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由着那两个随从护着去了。 一眼一世……汗! 一句莫名的词窜到吴小桐的脑子里,让她一个激灵,生生出了一身冷汗。 扑撸扑撸胳膊上立正的汗毛,吴小桐摇着头露出一抹苦笑。她今儿的脑子抽筋了,总是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这大户人家的小厮出来都这么弯弯绕的心眼子,居然就想着把她诳回去先扣住。哼,是怕胡元辰有个万一,好拿她领罪吧!她可以隐约知道些,大户人家里主子们除了意外,身边人都是难逃其咎的,甚至打死了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没人理会! 吴小桐一边暗自感叹,转身往河边儿走去。她的鱼跑了一篓子,但还有三篓子鱼和背篓、镰刀还都扔在岸上呢…… 回到家里,吴小桐挑拣出十几条比巴掌大的鲫鱼,刮鳞洗净,用盐入味儿,裹了面糊儿,用细火慢慢地煎至两面金黄,焦香扑鼻。宋家刘家各盛了六条,剩下的两条则留给庆子,又一家烙了十个白面烧饼,分别用原色麻质笼布包了,又包了一层靛蓝色的细麻布包袱,一家一家送过去。 不说宋掌柜,就是刘胖子,也是做了十几二十年的厨子的,哪里真的少这几条鱼几张饼子,却都欢欢喜喜地接了。 特别是刘氏,更是没开口就红了眼:“在这里活了大半辈子了,若非念及玉良,我是死也不肯走的……” 故土难离,吴小桐很理解刘氏的心情,也理解作为一个母亲,为儿子能付出所有,这点儿委屈就不算什么了。 “娘,瞧你……”刘胖子的大女儿年初嫁了人,这会儿也回了娘家,见刘氏这般,连忙上前来劝慰。 没想到,刘氏一看见小腹微微隆起的大女儿,含在眼里的泪再也止不住,顺着脸颊淌下来:“哎,你这个样子,也没法跟我们一起走……可把你一个人儿留下,我又怎么放心呐!” 女人生产都是过鬼门关,如今女儿怀了身孕,不过小半年就要生产,这当儿,她这个做娘的却要远走他乡,不知归期……或者,她这一走就再见不上女儿了……愧疚担心积在心里,也难怪刘氏忍不住流泪了。 玉芝也红了眼,却还得强撑着笑道:“娘……你看看你,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再说了,我也不小了,自然会好好照顾自己个儿,您就放心吧!” 吴小桐也被这母女闹的心里发酸眼窝发热,抬手抹了把眼角,笑着道:“玉芝姐是个利落的,必定能照料好自己,再说,您不也跟我说过,姐夫是个极懂事的,也知道疼人,有他照应着玉芝姐姐,婶子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您啊,就别哭了,就不怕惹得玉芝姐姐着急伤了身子啊?” 若只提女婿怎样,做丈母娘的或许不以为意,但一说女儿的身体,做母亲的哪个不上心,刘氏果然立刻就止了哭声,忙忙地擦了两把泪,连忙看向玉芝:“你觉得怎样?没那里不得劲儿吧?” 玉芝知道小桐劝说有效,对她感激的笑了笑,才道:“娘,我能有什么事儿啊,您就放心吧!” 哭过一回,刘氏心里的淤堵也疏散了好些,又拿着手帕子擦了擦眼角,这才露出一抹略显赧然的笑来,对吴小桐道:“你这孩子,真是难为你这份心思了。也不知怎地,自打见了你我就巴心巴肺的稀罕,原本,我还想着能多照应照应你,谁想到又有这么一出……唉,以后你也照料好自己个儿,有些活儿也别那么急,慢慢干,活儿是干不完的。” 吴小桐笑着应了,刘氏又进屋拿了一只小包袱出来,交给吴小桐,道:“这是我做的一身夹袄夹裤,原本想着天凉了再给你的……村西的徐寡妇针线营生做得好,没了男人拖着两个孩子,又是最正道的性子,过得也着实艰难。你年纪小,她没那么多避讳,以后你再有针线不妨拿过去寻她,每回给她几个大钱,也能让她给两个孩子贴补贴补。” 吴小桐自然应了,又听刘氏嘱咐了好一会儿,才辞出来。 宋掌柜的倒是没有多说,却只嘱咐吴小桐:“那我屋里的箱子,盛的都是福顺酒肆的往来账目。纸张笔墨也跟粮米相仿,也怕潮湿虫蛀鼠咬,你要常常翻检着些,每年入伏要晾晒两次……此事重要,莫要忘了。” 吴小桐自然连声答应着。 宋掌柜不再说什么,只说还要整理行程,就将吴小桐打发了出来。待吴小桐走了,他轻轻叹了口气,这孩子是个聪慧的,本性也极佳,只希望他能明白他的一番苦心…… 胡家的人是夜里走的。 第二天吴小桐特意起了个大早出门,福顺酒肆前后门都上了锁,跑去宋掌柜家也是大门紧锁,再跑去刘胖子家,大门敞开着,一眼望进去,却是兰芝在院子里整理东西…… 吴小桐愣愣地,有些说不出话来。 兰芝闻声抬起头来,看见是吴小桐,笑着招呼道:“是小桐兄弟啊,难为你这么早赶过来,只不过,我爹娘和玉良四更就起身了。” “啊,那么早?”吴小桐惊讶着,再回想,自己制觉得早起送行,却真的忘了问一声何时启程。 兰芝撩了撩额头的碎发,柔柔一笑,道:“咱们双溪镇山深路远的,不早点儿起身,天黑还出不去山呢!” “哦……”吴小桐有些郁郁地应着,又打点起精神来询问了几句,也就辞了兰芝出来。 之前就知道这几家都要跟着胡家走,可真的走了,吴小桐还是难免失落和寂寥。第一次,吴小桐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战乱对她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战乱持续,生离、死别再常见不过,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一大早走在青石街上,脚步声笃笃作响,周遭寂寂无声,又平添了几分空旷和寂寥! 吴小桐走的是后街,一些大铺子,比如胡家粮米行、胡家的药铺子,以及福顺酒肆,都在后街上开了后门,这一路走过来,看到的都是紧闭的小门。特别是药铺子,昨儿这里还人来人来地收仙草,今儿却没有半点儿声息了。 吴小桐心里空落落地走着,眼看要到福顺酒肆了,她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准备进去看一下,有没有需要整理地,却不妨,身后吱呀一声。吴小桐回头看过去,却见,一个人影从胡家药铺的后门出来,急匆匆往东而去,眨眼,就闪过一道院墙看不见了! 呃,那个人,不是昨儿接胡元辰的仆从么?……他不是应该走了么?! ------题外话------ 妞子们,某粟接到编辑通知,明天入v。某粟鞠躬感谢亲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也希望亲爱的们继续支持下去,爱你们,需要你们…… 第六十章有我在不会让你受伤 吴小桐站在那里,楞楞地看着那人疾步而去,身影很快被屋角遮住看不见了。 胡家之所以离开双溪镇,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避祸。而毋庸置疑的,胡元辰是这场可能存在祸事所针对的人,其他人不过是附庸罢了。刘胖子宋掌柜等人都走了,胡元辰那个关键人物怎么可能留下来? 或许是看错了?也或者是胡家那个随从留下来,还有别的原因……但都跟她貌似没什么关系吧?! 吴小桐甩甩手,将偶遇疑似人物引起的疑惑丢开,打起精神回了家。 首先将鸡窝打开,把母鸡小鸡都赶出门去自己寻食儿,吴小桐开始打扫院子,浇菜园子,一番忙碌下来,出了一身薄汗,心里的淤堵却散了好些。她洗手开始做早饭,一边盘算着上山捕猎的事儿。 胡家走了……至少依附着胡家的人都走了,连各人家眷都离开了。听兰芝说,胡家大宅只留了两房老人看守打扫,据说也都是那种本分木讷的。这样,小亓也不怕出门了,唯一顾虑的就是小亓的骨伤……这个,等老苍头回来问问他好了。 不管何时,只要有条件,吴小桐就不会亏待自己和家人。 大骨汤没有了,昨儿煎的小鱼却有,加两瓢水,放几片生姜,再放一勺醋,放一撮胡椒面儿,大火烧开,细火慢慢咕嘟上半个时辰,小鱼的刺儿就酥了,用舌头一抿就化在了嘴里。加盐调味出锅,再放一小撮芫荽末儿,喝一口,酸辣鲜香,爽口开胃。 老苍头一手拿着面饼,一手端着鱼汤,吃一口饼子喝一口鱼汤,吃的非常香甜。 吴小桐瞅着老苍头喝完一碗,连忙搁下自己的碗筷:“爷爷,我给你添一碗!” 老苍头脸色红润,额头鼻尖儿挂着一层薄汗,也确实吃的舒坦,听吴小桐这般说,也就自然地把碗递过来。 吴小桐盛了碗回来,一边儿递到老苍头手里,一边开口询问:“爷爷,小亓的腿怎样了?” 老苍头抬眼看过来,目光并不犀利,吴小桐却被透视了一般,下意识地磕磕巴巴解释:“那啥,他总是憋在家里也想不起自己是谁,我想着带他出去走动走动。” 老苍头的目光凝在吴小桐脸上看了片刻,又扫了旁边的小亓一眼,小亓就淡然的很了,还回了一个微笑。 垂了眼皮,老苍头咬了口饼子,含混着说道:“莫跑跳!莫吃劲!” 吴小桐刚刚被盯得差点儿颓了,看老苍头的表情还以为不通过呢,没想到得了这么一句话。她愣了一下,瞬间绽开满脸灿烂的笑容,看向小亓,无声地打了个v的手势! 小亓有些莫名,略略迟疑着,也伸出食指和中指晃了晃! 噗……吴小桐差点儿喷了,连忙扭头避开桌面。 一时激动,居然忘形了!甩把汗! 吃罢饭,收拾了碗筷,吴小桐背了背篓,里边放了绳索、砍柴刀、火镰等诸般用具,几个饼子,两份小菜、一点儿大米、一点点油盐。吴小桐有点儿小期待,说不定运气好逮着猎物,能来个野外烧烤呢!小亓则拿了一把小镐头,替吴小桐分担的同时,遇上崎岖之处,还能充当一下拐杖。 “爷爷,我们走啦,我给你蒸了鸡蛋酱,还有饼子,都在锅里了,你晌午自己起来吃啊!”吴小桐跟老苍头招呼一声,带着小亓一起出了门。 后街上本来就少有人,今儿格外安静,吴小桐带着小亓沿着溪水一路向西,都没见到什么人。 镇子最西头,刘氏所说的那个徐寡妇家的院墙外种着两棵桑葚树,一大一小。大的树干粗壮高大,需两人合抱;小的只比碗口稍粗一些,枝干有些弯曲倾斜,却都长的极好,枝繁叶茂的,大老远就能看到一大片绿意葱茏,亭亭如盖。 吴小桐和小亓沿着河堤走到这里,要踩着几块青石过河,从徐寡妇家门口经过,然后再顺溪而上,走不远就是山林。 夏日里溪水涨了些,河里的几块青石若隐若现,即使露在水面以上的青石也长满了青苔,滑不溜丢的,极容易滑倒。吴小桐怕小亓腿脚不协调滑倒,一边走一边回头照应着。 小亓也不反对,在小桐每次回头的时候,总会回一个微笑。 “呵呵,好了!”吴小桐上了岸,回头扶了小亓一把,看着他稳稳地踏在了岸上,就松了口气,忍不住雀跃着欢呼了一声。却没想到,她脚下踩了颗小卵石,竟站立不稳,趔趄着就要扑出去…… 什么叫乐极生悲啊,说的就是吴小桐这样的。 眼瞅着就要摔个嘴啃泥,一只手及时地握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扶住。 吴小桐脸上惊慌犹在,又添了一片尴尬,微微胀红了脸,强自镇定地拍拍胸脯,皱皱鼻子,俏皮道:“嘿嘿,多亏你了小亓,不然……我这回就真惨了,一张脸非得摔成核桃皮!” 小亓微微一怔,随即失笑起来。 自从认识小亓,吴小桐见多的是他的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即使笑也是如轻风拂过水面一般,稍纵即逝,她还从没见他大笑过,特别是这种突然间迸发出来的笑容,真真是……仿佛间,山野河滩瞬间成了人间天堂,一层层花瞬间绽放,次第花开,如云似锦。恍惚间,她甚至隐约嗅到了花香! “别怕,有我在,定不会让你摔到!”小亓目光如水,含在两排浓密而长的睫毛中,明明温暖平和,却偏偏带着霸道的侵略感,直击人心。 吴小桐眨眨眼睛,努力收敛着心神,却仍旧控制不住心脏瞬间的怦然。应付着嗯嗯两声,不不敢再看小亓,吴小桐扭头往山林走去。 唉吆喂,这简直就是妖怪嘛,还是千年老妖那种!亏得他不常笑……亏得她神经无比强悍,否则非被他一双眼睛勾了魂儿去! 心里腹诽着,吴小桐又难免有些意犹未尽、回味留恋的意思,再回放,却已经记不清小亓那瞬间的笑容,只有那置身百花从中的感受仍旧真实无比!倒是那眼神引起的眩晕感深刻无比! 罢了罢了,小命要紧,以后还是避着这妖孽些吧! “哎,小桐,你去哪里?……他是谁?”一个声音从头顶上落下来。 吴小桐闻声抬头看过去,就见小臭儿、俊子和拴住三人组站在层层桑叶间,一个个吃的满嘴乌紫,问话的是俊子,看吴小桐抬头,还用力跟她挥着手:“这里,我在这里!” “是你们啊!”吴小桐笑笑,“我去山上打点儿柴禾,顺便挖些野菜喂鸡……你们这么大声嚷嚷着,不怕人听见啊?” 村子里谁家种了什么果树,那棵树果子好吃,什么时候成熟,没有人能比熊孩子们更清楚。孩子们摘几颗桃子,吃几把枣子都不是什么大事儿,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却不能让主人家看见,不然,少不得一顿喝骂,遇上那较真、吝啬的,说不定能找到门上去。是以,村子里的孩子们也都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悄悄的摘,出声的不要。是以,吴小桐才这么说。故意的,她把第二个问题给忽略了。 “哈哈……”三个孩子却笑起来,特别是俊子,笑得浑身颤抖,使得树枝都晃啊晃的‘ 吓得吴小桐赶紧出声提醒,“别笑了,小心别掉下来!” “哈哈,不怕,这是小臭儿家的树。”俊子大声道。 小臭儿也很有些自豪地出声:“小桐,你也上来吧,我家的椹子可甜啦……你别害怕,我娘没在家,去东边地里干活了!” 吴小桐哭笑不得,这孩子,这算啥?监守自盗?还是大公无私? 摇摇头,吴小桐道:“我就不上去了。我要赶着上山砍柴挖菜呢!” 俊子有些不以为意道:“砍柴挖菜有啥着急的,那边儿林子里有的是。你上来吃椹子吧,过会儿我们仨跟你去,帮着你砍柴挖菜,指定耽误不了你的事!” 几个孩子如此热情地招呼,吴小桐却也不能答应。她上山主要的是挖陷阱下绳套,砍柴挖菜不过是捎带手的活儿。心思一转,想到毕竟是临近村子的山上,挖了陷阱最好跟村子里打个招呼,让上山的人注意着些,别到时候逮不住猎物,却伤了人就不好了! 思及此,吴小桐就对树上三个猴儿道:“我不上树了,我还要上山呢,小亓哥要带我上山捉山鸡呢!” “啥,捉山鸡?”俊子惊喜道。小臭儿也露出一脸惊喜之色,就连一直有些看不上吴小桐的拴住也瞪圆了眼睛看过来。 吴小桐点点头:“是啊,小亓哥会挖陷坑,这就是带我上山挖陷坑的,不但能捉野鸡,还能捉兔子呐!” 打猎,或者说杀戮和征服,对于男人们有绝对致命的诱惑。没长成的男孩子也不例外。 吴小桐的话音未落,俊子和小臭儿就先后从树上滑了下来,围拢到吴小桐跟前,俊子满眼兴奋期待地问道:“能抓野猪不?” “能!”吴小桐毫不含糊地肯定,然后补充道,“只要陷坑挖的够大够深,抓野猪自然不在话下,别说野猪了,老虎也能逮住!” 这话一出,吴小桐就又听得身后一声轻笑。她脸上的笑容一滞,强抑着自己没有回头。 这还笑上瘾了,也不怕带坏了对面三个小孩子! 可再看俊子和小臭、拴住,三个孩子竟对那如花笑容视如无睹,都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她,小臭儿最直接,已经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黑紫色的桑葚来,捧到吴小桐面前:“小桐,你尝尝我家的椹子,可甜啦……那啥,你带我一起去行不?” 吴小桐眨眨眼,咧着嘴笑开了。这孩子有前途啊,这么大点儿就知道贿赂人、拉关系! 借着小臭的手捏了一颗桑葚扔进嘴里,紫红色的桑葚仍旧稍稍有一点儿酸,又有桑果特有的甜味儿,清新爽口,味道很不错。她把桑葚都接过来,双手捧了,用溪水冲了一下,然后一边吃着,一边往小亓面前送了送:“尝尝,还不错!” 小亓也不推拒,伸手捻了一颗桑葚放进嘴里品尝,一边含笑点了点头。 吴小桐一笑,回头拍了拍拍拍小臭的脑袋,道:“你小子不错!就跟上吧!” “小桐,也带上我……俩吧?”俊子也连忙凑上来。 吴小桐也很爽快地点头应下来。俊子欢喜无限地跟上,走了两步,就主动把吴小桐身上的背篓接了过去,一直不言不语的拴住则去接小亓手里的镐头……吴小桐抿着嘴微微一笑,不过是个别扭的臭小子! 走了不远,吴小桐一拍脑门,站住脚步,问小臭道:“你们家有没有镐头?铁锹也行,咱么这么些人,多带把家什儿,挖陷坑也快!” “有,有,我这就去拿!”小臭儿答应着,撒腿往回就跑,没多会,竟扛了一个镐头,一个三齿子出来,另一只手里还拎了一只簸箕,“嘿嘿,我们家物事儿全,看看这些够不够?” 小臭的脑子绝对够使,居然知道拿上簸箕,挖陷坑会挖出许多泥土石块,可不正需要一只簸箕搬运嘛。这一点,连她都没想到,没想到小臭儿居然考虑的如此周全。此子可教!不得不说,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子着实让吴小桐对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 三个小子因为新鲜都特别卖力,挖陷阱都没用吴小桐动手,拴住和俊子拿了镐头挖土,小臭儿就端着簸箕运土石,配合的相当默契,干起活儿来也有板有眼。至于小亓,貌似天生的气度在那里,就没有人想起他该干这力气活儿,只是察看林木草丛,伸伸手选了几个挖陷阱的地方罢了,连打绳扣儿下套子的活,他也只是做了个示范,剩下的就都是吴小桐做了。 这两种狩猎方式都是很被动的,要等待猎物自动送上门才成,一时半会儿也见不了收获,于是,吴小桐在打好绳扣下好套子之后,就自动自发地去了溪水里。 时近盛夏,正是天气酷热之际,山里却要凉爽一些,山溪水就更是一片沁凉,站在水里久了,甚至会觉得冷。 吴小桐挽了裤脚下水,挑着僻静的石缝儿摸过去,一颗颗墨绿色尖壳儿的螺蛳就落在了她的手心里。然后一扬手,就丢进身后的背篓中,发出啪啪的声音! 摸了大概三四斤螺蛳,吴小桐就上了岸,将两只脚贴在温热的石头上暖着。手也不闲,将那螺蛳放水里清洗去壳上的泥垢,然后起身,寻了一片竹林,砍了一棵三年生的老竹回来,截取了几节粗大的竹筒,在竹节子隔膜上戳上一个小孔,将一个个螺蛳塞进去,塞满一个竹节,就灌了水,放了些许带来的盐巴,和刚刚采来的茱萸、山姜子、青花椒,又拿青草塞了那小孔,然后在河滩里生了火,将竹节子一个个放进火堆里烤。同样的,吴小桐还做了几个竹筒饭,也一起放在火堆中。 青竹子的香气很快飘散出来,吴小桐也拿了细竹枝穿起的面饼放在火上烤,至面饼两面金黄,散发出一阵阵焦香来,青竹子的味道散了去,隐隐地有些许螺蛳的鲜味儿透出来,其间还掺杂着竹筒饭的米香…… 吴小桐喊一声:“吃饭咯!” 拴住、俊子和小臭三个出了半天力气,早就饿了,一听得吃饭,什么也顾不得,扔下手里的家什儿就跑过来。 啪地一声,吴小桐拍走了伸爪子拿面饼的俊子,喝一声:“去洗了手再吃!” 俊子却并不以为意,笑嘻嘻地答应着,跑去溪水边洗手了。小臭儿也连忙跟上,拴住伸手的动作稍稍慢了一拍,这会儿去洗手也有些不情不愿,嘟哝着“比我娘还啰嗦!跟个妇人一样……” 这话,要是搁在平常半大小子身上,怕是登时就恼了。 不过,吴小桐却不会。 拴住的抱怨她听到了,却充耳不闻,只当没听到,自顾自笑咪咪地扒拉出一只竹筒子来,用破布垫着扶定了,举起柴刀劈下去! 这一刀举得很高,也是她全力劈下去,只怕那竹筒太硬劈不开。即使如此,一只修长匀称手伸过来,轻轻巧巧地托住她的手腕,就这样将她的全力一劈阻住! 吴小桐意外地转回头,却是小亓坐在她身旁,嘴角含着一丝轻笑:“你这一刀下去,看似用力,却虚而不实,被竹筒弹开,小心伤了自己!” 说着,很自然地将柴刀接过去,推推吴小桐让开位置,自己坐过来,左手拿了一根手指粗的竹枝扶着那竹筒,右手柴刀看似漫不经心地举起来,落下,咔的一声脆响,竹筒应声而开,却只是上端开了一丝缝儿,并没有一劈两半。 也恰恰就是这个程度最好。劈的力道小了,竹筒打不开;劈的力道大了,竹筒一劈两半,里边放的螺蛳洒落一地,就糟践了! 吴小桐呀了一声惊叹,然后笑道:“没想到小亓还有这么一手,若是拿来劈柴指定好用!” 小亓苦笑着摇摇头,他练了十几年的功夫,到她眼里就只是劈柴好用! 三个小子也就拴住家里最宽裕,不饿肚子,也不会每顿都有白米白面吃,能吃上白面饼白米饭对他们来说已经很香了。加上吴小桐做的小菜和螺蛳,这一顿野餐简直成了人间的极致美味,一个个跟小老虎样,你抢我夺的,没多会儿就把烧饼、米饭、小菜连通螺蛳都一扫而光,只剩下一堆灰烬和螺蛳壳。 这种气氛下,会激发人的食欲,胃口大开,吃饭特别香甜,吴小桐干脆下手跟小子们抢了一回,小亓旁观,却也被带动的多吃了一些米饭。在他尝来,大概这竹筒米饭的清甜最值得称道。 吃饱喝足,三个小子坐在河滩上起不了身。 小臭儿更是抚着肚子直哼唧:“吃的太饱了,撑着了……” 俊子也转眼看着吴小桐,祈求道:“小桐啊,明天咱还来吧!” 今儿还没过完呢,就想着明天了!吴小桐挑挑眉毛,有些失笑,一点面饼小菜就把他们收买了? 摇摇头,看到三个小子齐齐地垮了脸,吴小桐笑道:“明儿差不多就能看收成了,若是逮着兔子山鸡的,咱们可不能再在这里吃了,怎么也得带回去。不过,放心吧,肯定少不了你们三个的!到时候,我叫你们!” 此话一出,三个小子嘿嘿地傻笑开了。连一直对吴小桐有些抵触的拴住,也挠着头咧开了嘴。 略事休息,三个小子继续挖陷坑,小亓负责工程指挥和验收,吴小桐则拿了柴刀,往林子里砍柴,顺带手地挖野菜。 前天夜里下了一场雨,这会儿林子深处还有些水汽,青石上树干上,到处是一片片一蓬蓬的苔藓和蕨菜,吴小桐挑着最嫩的蕨菜尖儿采了好些,拿回去汆烫一遍,凉调或者炒菜都好吃。看着一片片地衣,吴小桐有些心动,她在一个农家乐吃过,当地叫‘鞠菊莲’,炒着吃很是鲜嫩可口,但吴小桐没见过原生株,终究怕弄错了,只好放弃。她特意留心了,却没发现野生菌子的踪影,想必是季节还嫌早一点,印象中,野生蘑菇应该在仲夏季节或者初秋的雨后比较多。 山林里柴禾很多,野菜也很丰富,吴小桐没多会儿就砍了一捆柴,野菜也摘了大半筐,也就收了手转回来。 三个小子已经把陷阱挖好了,见吴小桐回来,拴住接了她的砍柴刀去砍树枝子做伪装,俊子和小臭儿则拔草、运土,吴小桐和小亓也一起动手,很快就把两个陷阱布置好了,远远地看上去,伪装的树枝青草,很灌木草丛连接在一起,真不太容易发现。 为了提醒上山的人不误入,吴小桐特意在陷阱旁边的树干上栓了红布条。小亓默默地看着吴小桐无比认真地斟酌着栓红布条的位置,眼底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从山上下来,吴小桐特意跟着小臭儿去了他家一趟。徐寡妇已经回来了,正在灶头旁做饭,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蜡黄着一张小脸,头发也枯黄稀疏着,正怯生生地偎在徐寡妇身边低头玩着什么。 柴禾是拴住背下山的,到了这里,吴小桐示意他把柴放下,一边笑着招呼:“徐婶子,晌午你没在家,拿了你家的镐头铁筢子用了,没耽误你用吧?” 徐寡妇个子不矮,容貌也算清秀,只是瘦的很,薄薄的一层皮贴在脸上,显得眼睛格外大,颧骨也很突兀,习惯地紧抿着嘴角,透出一股子坚强的同时,也略显出一丝生硬来。 站起身来,徐寡妇瞪了小臭儿一眼,吓得小臭儿瑟缩了一下,这才强撑着一丝笑,对吴小桐道:“你就是刘嫂子说的桐小子吧?难怪刘嫂子和明柱家的都夸你……那些家什儿在家里也是搁着,你要用就尽管来拿。” “嗳,嗳,那我就谢谢婶子了!”吴小桐笑着道,又指了指那困柴禾,“婶子,这是小臭儿上山砍的柴禾,搁在那里了。你忙着,我们就走了。” “哎,真是小臭儿砍的?”徐寡妇有些惊喜的不敢置信,下意识地反问着。 “是啊!”吴小桐答应着,又使了个眼色,俊子连忙笑着道:“婶子,您别不信,是小臭儿砍的,不过小桐帮了忙,拴住帮着背下来的。” “啊,真是啊,小臭也知道砍柴了。”徐寡妇颇有些激动,儿子终于懂事了,能替她分担了,她不由红了眼圈儿,连忙扯着衣袖擦了擦眼角。 三个臭小子没心没肺的,就是小臭儿,也只是觉得逃过一顿责罚,松了口气,跟着嘿嘿傻笑着,却还没法子理解徐寡妇的心情。吴小桐倒是多有感触,暗暗叹口气,笑着拍了俊子一下道:“原来活儿都被我们干了,你小子啥也没干嘛!” 俊子连忙跳起来表白:“哪里啊,我抗着镐头了,那镐头可是铁家伙,压得我膀子生疼啊!” 这么急赤白脸的一阵表白,徐寡妇就丢开那小小的激动,撑不住笑了,吴小桐和三个小子也跟着笑了一回,吴小桐带着俊子和拴住一起辞了出来。 叫上等在外头的小亓,一行人各自回家不提。 转眼到了第二日,吴小桐早早就醒了。 起来洗漱一番,做好了饭,天色刚刚放亮。 一大早上山太潮湿,林子里光线也不好,吴小桐斟酌一下,拿了背篓去了东头收鱼。一天没收,这一次收获不错,有鳝鱼、鲫鱼、白条儿,还有四条焦黄的嘎牙子,让吴小桐欢喜不已,兴冲冲回了家。 到家之后,她只将嘎牙子挑出来,剩下的鱼虾分拣分拣,大鱼和小鱼小虾分开,分别送进门外河水里的两个竹篓子里。 因为捕获的鱼虾多吃不完,吴小桐就出主意让老苍头帮着编了两个大大的竹筐,平底大肚,竹篾也不密实,都留了些窟窿眼儿,便于溪水流过。这样就相当于在门口放了两只网箱,鱼虾捕回来放在这里养着,随时吃随时捞起来就能下锅,保证了鲜活,自然也保证了滋味的鲜美。 忙乎完这些,老苍头回来了,小亓也起来洗漱完了,吴小桐摆饭,一家人吃了。 吃罢饭,老苍头回屋休息,吴小桐则带着小亓又上了山。昨儿下了绳套,布置了陷阱,他们有些迫不及待地去看看收获了。 还真是没让他们失望,绳扣套住了一只雉鸡一只野兔,陷阱却只有一些野鸡野兔的零散脚印,并没有收获。小亓判断,是陷阱的伪装做的太结实了。于是,两个人动手,将陷阱重新伪装了一回,吴小桐还把昨天砍的竹枝砍了一些过来,削成尖尖的竹楔子插在陷坑底部。 小亓默默地看着吴小桐忙乎,眼睛闪了闪,又转了开去,动手帮着削起了竹楔子。 重新布置了陷阱,两个人拎着野兔山鸡回了家。 这几个月只吃了一回肉,一只野兔一只山鸡,已经是很让吴小桐垂涎和雀跃的无上美味了。 因为还有小臭儿和俊子三个,那三个小子可是饭量奇大,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根本不够吃。吴小桐就盘算着,放一点儿什么配菜进去……若是有蘑菇就好了,山菌配野味儿最搭,最是美味,又滋补。可惜,季节不对。最后,吴小桐决定放些蕨菜进去,蕨菜适于搭配肉类,虽不如山菌香浓,却也爽脆开胃,别有一番滋味儿。 回家烧了热水,吴小桐很有些笨拙地收拾了野鸡,野兔却被小亓接了手去剥皮。野兔皮还被撑起来晾起来,积攒上几条,冬天就能做个兔皮袄子御寒。 日头升到头顶的时候,小院子里已经飘散开浓郁的肉香。 让小亓看着火,吴小桐跑出去一趟,唤了小臭儿,见小臭妹妹柳叶可怜兮兮地,也连她带上。徐寡妇推脱了几句,终究不忍看女儿渴望的眼神,答应了,只匆匆进屋,拿了两个黑黢黢的干粮出来。吴小桐毫不迟疑地接了,一手领了柳叶,回了家。小臭儿则飞奔了去叫俊子和拴住了。 吴小桐给老苍头盛了一碗放在锅里,其他的都盛在碗里,一人也盛了大半碗肉菜,还有一个凉调蕨菜,一个蒸鱼干,又端了一盆白米饭出来,一人实实在在盛了一碗。四个孩子……其实也包括吴小桐自己,看着白亮亮的米饭,浓郁鲜香的炖肉,都是眼睛发亮,满眼喜色。 一声开动,每个人都低头吃饭,谁也顾不上说话了。风卷残云一般,一眨眼工夫,各人碗里的鸡肉兔肉米饭就都吃光了。吴小桐终究没有那么急切,又照应着身旁的柳叶儿,吃的最慢,小亓看似不疾不徐,吃饭的速度却不慢,也就比三个臭小子稍慢一线,论起仪态来,却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添了第二碗米饭,众人才开始吃凉调蕨菜和鱼干,仍旧吃的香甜无比。最后,饭菜都一扫而光,小臭儿和俊子更是连盛肉的碗都要舔,被吴小桐制止了。 “有了那绳扣和陷坑,咱们以后也不愁吃肉了,你们也别这么没出息。”笑着训了两句,吴小桐转了话题,“你们也知道,我在东边河里放了几个鱼篓子,逮的鱼吃不完,也比较容易,只需每天去起一回就成。你们家里谁有闲着的竹篓子,也拿去寻个地儿放下去,每日里桌些鱼虾也能改善改善。” 三个小子听得满眼放光,一边答应着,一边开始盘算,家里的竹篓子…… 吃过午饭,刷碗和收拾的活计被吴小桐交给了三个小子,她则寻了一根麻绳系成绳圈儿,带着柳叶儿玩起了翻绳。 洗过碗,由吴小桐验收了,三个小子就急急地回了家。被吴小桐说的心动,三个孩子迫不及待地要去下篓子逮鱼了。 第二日,吴小桐再次跟小亓上山,这一次陷坑终于有了收获,而且颇让吴小桐惊喜的是,陷坑出手不凡,一下子就捉住了一只小野猪。说是小野猪,也有百十斤大小了,及得上十几只野兔了。是以,绳扣空空,其他陷坑也没有收获,吴小桐都没有在意,只顾看着小野猪笑的见牙不见眼了。 百十斤的东西,她一个人是弄不动了,小亓又不能用力,于是,小亓自告奋勇提前回去,叫了拴住三个人来,与吴小桐一起,一人扯了根猪腿齐心协力将野猪抬了回去。 等他们回到家,老苍头却没有休息,正在院子中间修整着竹子。一看抬了一头小野猪回来,老苍头也有些意外,随即指使着吴小桐烧水,他则把小野猪接过手去,拿了一把菜刀,开膛剥皮。 褪褪鸡毛啥的也还罢了,这剥皮开膛的活儿实在血腥,吴小桐干脆避开眼,专心烧水。几个小子却兴奋不已地围在旁边观看,偶尔递个东西帮把手啥的,还叽叽咕咕地议论着,咋呼着,把吴小桐听得直摇头。 一锅水烧开了,那边老苍头也已经收拾利落了,连块儿都分好了,只有猪头难清理,老苍头不知从哪里寻了一段铁棍来,放到灶火里烧红,烙去猪头上的猪毛。 吴小桐看着,一头整猪大都剁了块,只有四条猪腿仍旧完整着,看看老苍头,吴小桐就笑开了,欢欢喜喜地招呼小臭儿、俊子和拴住:“来来,分肉啦!” 说着,她折了四根细竹枝,用刀子削成两长两短,然后跟三个小子道:“四个猪腿有大有小,咱们也没法挑捡,抓阄决定,抓着长的竹签要后腿,抓住短的竹签要前腿。” 一听这话,三个小子都很服气,连连点头,都瞪大了眼睛关注着吴小桐手中的四根竹签。 吴小桐笑眯眯地把手背在身后,略略倒腾了一回,把竹签露出来的部分弄成齐平的一排,就举到三个小子面前抽签! 俊子一脸迟疑,犹豫不决着,小臭儿已经伸手抽了一根:“我先来!” 竹签到手,小臭儿就苦了脸,他抽的居然是一根短的。 俊子抬起手,却被栓柱抢了先。就见拴住绷着脸,一脸紧张地上前捏出一根竹签……长的!这个憨小子的脸上登时笑开了花! 吴小桐把手往俊子面前一举,笑道:“抽吧,还是一半一半!” 她刚才还真以为这小子是拿不定主意,等拴住得了一根长竹签他脸色一苦,她才恍然明白,这小子扮猪吃老虎,打着别人把短的拿走,他落个大的呢。没想到,小臭儿和拴住一长一短,落下的两只竹签仍旧是一半机会,跟一开始完全没区别! 被吴小桐这么一说,俊子也红了脸,略显赖皮地嘿嘿一笑,闭上眼睛也拎出一根竹签来…… “唉,怎么是根短的!”俊子看着手中的竹签哀嚎出声。 吴小桐勾着嘴唇笑笑,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心道,小样儿,在我眼皮底下还耍心眼儿,哼! 在她身后的小亓,看着吴小桐背着手将两截短竹签扔掉,眼睛微微一眯,勾着唇角露出一抹笑容来。 不动声色地处理掉罪证,吴小桐笑嘻嘻地招呼:“好了,都挑好了,赶紧把自己抓的肉送回家,但别在家里吃了,都回来吃,晌午我给你们炖肉!” 这会儿日子都过得不宽裕,哪怕拿回家一根猪腿,大人也不可能舍得炖肉,而是腌成咸肉,或熏成腊肉,留着以后有客人的时候用。是以,听吴小桐说晌午炖肉,三个小子比得了猪腿还欢喜,连连答应着,拎了猪腿撒丫子往家跑,那样子,仿佛跑慢了就耽误了晌午吃肉似的。 三个孩子跑走了,吴小桐转回头来,对老苍头笑道:“谢谢爷爷!” 老苍头眼皮也没抬,淡淡地哼了一声,继续收拾起自己的竹子来。 吴小桐也不以为意,手脚麻利地开始开始处理猪肉。 入乡随俗,吴小桐也舍不得把剩下的肉都煮了,那条后腿和一些比较厚实的肉块被她挑出来放在一边,只捡着排骨脊骨块装在篓子里,送去溪水中冲着,以漂去血水。猪内脏也被她拿到溪水边清洗。说实话,在现代别说让她洗这个,这些东西她都很少吃。当然,也不是嫌弃腌臜,那时候是嫌弃内脏脂肪含量高,惦记着减肥来着。 到了这里,不再以瘦为美,也没有谁想着减肥,这里并不以瘦为美,说人胖了反而成了夸人的话!吴小桐在大半个月衣食无继流落街头之后,又连着几个月不知肉味儿,早已经把上一辈子的骄娇二气彻底丢开了,这会儿只要有肉吃,洗个猪内脏算什么! 心肝好说,冲洗去血水就算是干净了。吴小桐将洗好的肉块儿和心肝一起放进开水里汆烫,随着热气蒸腾,一股腥臊气弥漫开来,让吴小桐捂住了鼻子,一贯不动声色的小亓也皱起了眉头。 还好,这股腥臊气也有限,吴小桐将除了血沫的肉块捞出来,刷了锅添了清水,烫过的肉块心肝又用清水洗了一遍,这才放进锅里炖。木姜子、花椒、野葱去腥调味,大火烧开后,转成小火慢慢炖着,小亓看着火,吴小桐拿了小半碗面粉,又去溪水边清洗猪肚和猪肠子。这两种脏器味道重,仅仅清水冲洗是不行的,需要用盐巴和面粉分别搓洗,再用清水漂洗干净,才能把异味去除干净。洗净的肚肠味道极好,卤、炒皆宜。 野猪的肚子还能治胃病,对于慢性胃炎、胃溃疡,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弄完这些,再转回来,小院里已经被浓郁的肉香所弥漫。小臭儿和俊子、拴住都回来了,还都带了些‘回礼’回来,小臭儿带回来的是一串干蘑菇,俊子带回来的是两斤新绿豆,拴住家境最好,带回来的是二十个鸡蛋。不管贵贱,都是家里自产的物事儿,都不花钱的,却实惠。让吴小桐感受了一把乡亲的淳朴和厚道。 小臭儿替了小亓烧火,俊子和拴住则帮着老苍头收拾竹子。 吴小桐揭开锅盖,拿筷子挑了一小块肉出来,用碗端到老苍头面前:“爷爷,你尝尝熟了没!” 别看只是品尝食物,在这会儿也是有讲究的,特别是好东西,并不是做菜的人品尝,而是端到家中的老人、长辈面前,请老人长辈品尝。是尊老的意思。 这会儿,吴小桐的做法,显然得了老苍头的心,接了过去尝了,道:“略欠一点火候,再炖一刻钟……该放盐了!” 大锅炖肉比较讲究,不能太早放盐,而是等肉炖到九成烂的时候,放盐,再继续炖一会儿,盐巴入味儿,肉也刚刚好炖到酥烂。这样炖出来的肉酥烂,不柴不腻,最是好吃。 吴小桐轻快地答应着,转回去放了盐巴,盖好锅盖转回来,也凑到老苍头跟前,询问道:“爷爷,你弄那么多竹子作啥?咱家的筐子、篓子很多了,够用了。你夜里当值,白日还是要多休息才行啊。” 老苍头瞥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又愉悦了一份,眼中甚至带了一点笑意,和颜悦色道:“给你搭间屋子!” 吴小桐很有些意外,略一思量,也就明白了。 如今,家里只有一间屋子,晚上她跟小亓挤在一个屋子里,白天老苍头也要在同一间屋子里歇息。虽然之前她没有言语,却也察觉到了一些不便,之所以坚持着,不过是依仗着这具身体小,还没发育。眼瞅着能吃饱了,有了鱼、有了鸡蛋,还有了野味儿添补,营养渐渐充足,她自觉长了不少肉,比之初来时的皮包骨已经好了许多……甚至,这一两天,平平的胸脯也微微有些发胀,经历过一次,她自然知道,这是身体发育的信号。一旦身体发育了,她就不适合再跟男性睡一个屋了,不说安全问题,至少会很不方便。 念头转过,吴小桐也想起福顺酒肆,那边可有的是房间……不过,这个念头也就在脑中一闪,就被她否定了。 她之所以主动提出来照料福顺酒肆,固然有些小私心,想着过年过节时,能够用一用酒肆的厨灶,但更多的则是为了报答宋掌柜和刘胖子对她的关照情分。至于去那边居住,性质则就不同了,既然老苍头能够搭屋子,她更愿意住在自己家里。 老苍头砍了十几根竹子,这会儿已经把竹枝竹脑都砍掉了,正在用火燎竹皮。 吴小桐转着眼珠子看了看小院。 老苍头原来住的院子不大,却是三间房的宽度,只在中间有一间青石墙基木制墙壁茅草顶的房子,屋两边都有一间房的余地。因为院子是北向,屋子东侧的空当开了大门,只剩下西侧的空当能加盖房子。之前搭的灶台棚子就在东侧,西侧开了菜园,西南角则是茅厕。也就是说,搭起屋子来之后,推开窗,就对着一片菜园,葱郁碧绿的蔬菜做窗景,倒也不错。 唔,至于角落的茅厕,上山挖几棵竹子来栽上好了,一丛翠竹遮住了不雅之所,还给小院添了一抹景致。 盘算着,吴小桐很是有些憧憬起来,甚至连屋子里用什么窗帘,糊什么墙纸都盘算了一番。 “……还要用青石么?”吴小桐琢磨着,开口向老苍头询问。 老苍头手下不停,一根根粗壮的竹子在他的手中,仿佛有了生命,要弯则弯,要直则直。 “嗯,叫上三五个人帮忙,去山上远一些好了,不过两三天就够了。” 吴小桐抓着下巴又开始盘算,村子里找人帮忙是要管饭的,这头野猪还剩下一条腿和十来斤肉,还有猪头猪肚猪肠子,也差不多够了,家里有鱼,菜园子里有菜,不够的话还能去采些蕨菜、捉些螺蛳…… 盘算一回,吴小桐心里有了数,也就不再多想,再去看看锅里的炖肉,已经酥烂入味,于是招呼老少几人开饭。 一瓦盆炖肉,油汪汪颤呼呼,浓香扑鼻,香气四溢的,往桌子上一端,三个臭小子的眼睛就贴上去挪不开了。 吴小桐好笑着,一人拍了一巴掌,撵着他们去洗手,她则端了一盆子糙米饭上来,又有凉调的蕨菜和腌制的香椿芽,荤素搭配,相得益彰。 之后,吴小桐又盛了两碗,都挑着肋排盛的,是给老苍头和小亓的。她自己则跟三个臭小子一起吃。 糙米饭不如白米饭香甜,却管吃管添,三个臭小子没有谁嫌弃,端着饭碗,吴小桐一人给他们浇了一勺浓香的肉汤,三个小子就甩开筷子,大吃起来。 尽管吴小桐天天不住地干活,自觉饭量不错了,但相较起三个臭小子来,却差的太多了。吴小桐一碗米饭,加两块排骨就饱了,三个小子中最少的小臭也吃了满满三碗饭,拴住最多,吃了四碗半还想吃,可惜没有饭了,最后吴小桐把锅巴给三人分了。 吃罢饭,俊子打了个响亮的饱嗝,一脸满足地抚着肚子道:“这一顿把几年的肉都吃了……过年也没吃这么好过!” 吴小桐听得心酸,相比起现代的花朵们,这些孩子的生活条件实在是太清苦了。 笑了笑,吴小桐给三个孩子打气:“这不算什么,等咱们打猎的本事练出来,顿顿都能吃肉!” “啊?打猎的本事?”俊子又是憧憬又是茫然地重复。 吴小桐沏了两盏茶,递到老苍头和小亓手中,一边信心满满道:“是啊,小亓哥哥不但会做绳套、挖陷坑,还会射箭呐,等他的腿好了,就让他教咱们射箭,到时候,想吃野猪射野猪,想吃鹿肉就射鹿……只要山里有的,要什么没有!” 三个孩子被她忽悠的简直两眼冒星星了。 小亓一直在旁边含笑静听,那笑容却仅仅流于唇角,并没有到眼底,半垂的眼睑下,一双眸子里是若有思。 连续两天上山,他又隐约想起一些片段。他想起了月黑风高之夜,在山林中挣扎求生……还有被吴小桐半背半拖着带下山……他很想知道,他是怎么进了山,又是怎么受的伤……隐约知道,他这次受伤并非意外,却偏偏蒙了一层雾,看得见影影绰绰模糊不清,想再看清楚些,却不能够了! 老苍头听着吴小桐的豪言壮语,也没有说话,只是嘴角露出一抹略显生硬的笑意。 这孩子,也真够大言不惭的。还吃什么射什么,就是神射手也没这么自夸的啊!不过,倒是能够帮着她练一练箭法,还得打熬一下身子骨,练练臂力,弯弓射箭,没有臂力可不行! 思忖了一回,老苍头取了一爿竹子,劈成两指宽竹条,然后放在火上烘烤,趁热弯曲,吴小桐和三个小子还在吹牛皮呢,一回头,就见老苍头已经弯好了两把弓干。 “爷爷……”吴小桐惊讶地低呼了一声。 老苍头也不理会,起身进屋,片刻拎出一根灰扑扑毫不起眼的绳子来……吴小桐微微一怔,就认出了,这是拴在屋子里搭布巾搭衣服的绳子,之前她一直用,却一直没注意,这会儿看老苍头把它拎出来,她再迟钝也知道,这东西绝不是普通的绳子! 竹为弓干,牛筋为弦,树枝粘了鸡毛做成的弓箭…… 吴小桐说那一番豪言壮语的时候,也压根没想到,老苍头如此鼎力支持,她不过说了一句练箭,他就二话不说地替她张罗出两套弓箭来。甚至,还在院墙上挂了两个稻草人做靶子,给她们练习射箭所用。 虽然受材料所限,弓和箭都很粗糙简陋,特别是箭,因为没有箭头,也几乎没什么杀伤力,但却能够练习瞄准和基本射箭动作。 而小亓,也很自动地当起了弓箭师傅,开始一板一眼地教导起吴小桐射箭来。 射箭,第一练的是臂力,第二练的就是目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特别是吴小桐毫无基础,只能一点点练习,急不来。 吴小桐在最初的惊讶之后,也就很乖很听话地任由这两个人安排。她不是真的小孩子,知道乱世求生不易,能有一手自我保护的技能也是极好的。退一步说,天下太平了,有一手好箭法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最不济还能跟她自己吹的那样,想吃啥野味儿就随手猎开,多方便呐,还不用求人! ------题外话------ 上架了,尽最大努力码了这些,希望亲们不会失望。 以后,会尽量多码多更,而且,亲们的留言仍旧至关重要哦,亲们多多鼓励和支持,某粟也会动力十足呐! 鞠躬致谢…… 另,上架了,亲们手里的月票可以投过来咯! 某粟携小梧桐,小亓,大公子一起求票,求包养…… 第六十一章 起屋子啦 之前,吴小桐每日为了温饱忙忙碌碌,一大早还要去酒肆里清理馊水,如今,米面都存了足够两年的,银子也有一些,其他也没什么活计,倒正好有空给她锻炼身体、练习箭法。 于是,从这一晚开始,吴小桐就开始给自己制定了锻炼计划。 晚上,五十个仰卧起坐,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深蹲,再练两刻钟的瑜伽。早上则跑步去镇子东头,在河边练半个时辰的瑜伽,顺便把鱼篓起了;然后寻了两块青石,做成哑铃状,练习臂力,每日练习四到六次,分组分时练习,以期尽快地提高手臂的力量。 头一天晚上,小亓已经睡下了,听到院子里有动静,又起身透过窗户看出来,就看到吴小桐一个人在黑黢黢的院子里折腾,看那架势像练体,动作却都很怪异……练武之人,拳法多种多样,但基础的练体方法却都差不多,有差异也都是很细小的不同。吴小桐用的锻炼方式却独树一帜,完全陌生,小亓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这招式如此陌生如此怪异,难道此子并非我族?亦或者,之前居于边远之地,沾染了蛮夷之气? 吴小桐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人怀疑成了异族,还在为早日成为神箭手而咬牙锻炼呢。 也亏得这些日子她日日上山上树下河的折腾,吃的饱了营养也充裕了些,身体比之前流落街头时已经强健了许多,锻炼起来,虽然吃力,却不至于吃不消,能够咬牙坚持。 睡了一觉,第二日起床,前一晚锻炼的效果就显现出来了——两条胳膊两条腿,加上腰腹部的肌肉,简直浑身上下没有不酸疼不僵硬的地方。特别是腹部的肌肉,甚至还有点儿颤巍巍的抽搐感,让她还没睁开眼,就先吸了口冷气。 “嘶,真疼啊!”吴小桐低低地嘟哝一声,强撑着爬起来,拖着两条腿,捱到溪水边,洗漱一番,就在溪水边活动了活动,强撑了咬了牙,一路跑着往镇子东头去了。 小亓站在大门口,遥遥地看着瘦弱的背影一路跑远,看不见了,这才缓缓地走出来,走到溪水边,看着哗啦啦的溪水,沉思起来。 天色尚早,星星还零落在灰蓝色的天空。 吴小桐坐在河边的青石上,缓缓地做着瑜伽……之前没注意,这会儿做起瑜伽来才发现,这具身体极柔软,拉伸性很好,一些她之前很难做到的动作,在这里第一遍就能做的很到位。她自己也暗暗琢磨,难道这具身体之前练过……这种柔韧度可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即使练武术的人,也不会这般柔软……她倒是想起了一种功夫‘柔术’,或者叫‘软骨功’,这种功夫练到极致,一身骨骼都能随意弯曲,真正能做到柔若无骨! 不过,这种功夫大都用来打把势卖艺,或者舞姬为了追求柔软的腰肢,正经人家的女孩子是不会练习的! 汗,难道这具身体还有什么说不得的来历? 吴小桐被自己的推测汗了一把,然后,果断地把追究这具身体出身的念头远远地丢开去。不管之前怎样,既然换了她吴小桐的芯子,那这具身体也就算是重生了一次,前头出身怎样,什么身份,又跟她有一毛钱关系? 照目前的情形看,她大概短时间内不会离开这个镇子。哪怕这具身体之前有什么身份,经历了什么,也不可能影响到她在双溪镇的日子。如此,她又何必想那许多,自寻烦恼呢? 青山连绵,林木葱郁,又有碧水潺潺,在身旁哗哗流淌着,天地自然,无比谐和,无比美妙,置身其中,吴小桐很快就有了一种很愉悦的感受,仿佛她的每一个呼吸,都跟这晨风这流水融到了一起,亦或者,她的人似乎已经融入了大自然中,与这山这水这轻风这芦苇一样,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 感受自然,融于自然,又从这一呼一吸中,汲取着自然的清净之气,洗涤机体脏腑的污秽杂质…… 一套瑜伽动作做完,缓缓收势,吴小桐缓缓张开眼睛,轻轻呼出一口气来。知觉心静、气畅、耳聪、眼明……整个人从机体到精神,都无比舒适无比饱满起来。 她终于明白了,为何古代的瑜伽大师,讲求在山清水秀之处修炼了。 这大自然的山、水、天、地、晨风、暮雨……万物协调,互生互补,又互相制约着,就是最大的平衡。人练功,练的就是调整身体的偏斜、不足,什么时候,练到身体阴阳气血,相生相成,相融相克,与自然和谐统一,达到真正的平衡,也就到了最健康的最活力充沛的状态,也就达到了功力之大成。 想着想着,吴小桐微微地笑了。 没想到,她今日还有这么一番意外的收获。 起身,掸掸裤子上的灰尘,吴小桐活动一番筋骨,这才脱了鞋子,挽了裤脚,下水起鱼篓子。 鱼篓收获还是不错,大大小小总也有七八斤的样子。 吴小桐收拢了鱼虾,又将鱼篓子里换了新骨头,重新下到水里,这才背了鱼篓往回走。 吃过早饭,老苍头又上山砍竹子,吴小桐也带了小亓一起上山,帮着老苍头砍竹子的同时,也捎带着再去看看绳套和陷坑。 一路无话,临到山林了,小亓轻声道:“陷坑和绳套未进深山,所获不多。” 吴小桐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五个人四个孩子,仅有小亓一个大点儿,还有腿伤不能攀爬用力,自然进不得深山,那陷阱绳套能有之前的收获,已经是很幸运了。时间久了,伪装的树枝草木枯萎,异常的样子可能会引起动物的警惕,再说,山林边缘本就没多少野物,也不可能总是有所收获。 点点头,吴小桐笑道:“我知道的。等你腿伤好了,等我箭法大成,我们就去深山狩猎……” “想吃野猪猎野猪,想吃鹿肉猎鹿?”小亓含笑戏谑道。 被他这一说,吴小桐也忍不住笑起来,一边笑,却一边毫不脸红的点头称是:“嗯,嗯,就如你所言!哈哈……” 小亓微微一瞪眼睛,却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两个人心态都很好,也有了心理准备,但仍不可否认,其实还都抱着一片希望,希望好运仍在,希望收获丰厚……结果,还真没落了空,一只绳套上挂了一只野兔,一个陷坑里落了一只竹鼠。还好,陷坑里插了竹楔子,那竹鼠落入陷坑后就伤重死亡,不然,就竹鼠那变态的打洞本事,小小的陷坑根本困不住它。 一只野兔毛重约摸有七八斤;竹鼠却肥的很,足有十三四斤,圆滚滚肉呼呼的。而且这东西骨架极小,同样重量的竹鼠,比野兔出的肉能多一半,而且滋味鲜美,酥烂软嫩,比野兔山鸡美味多了。 有了这两只收获,吴小桐足够欢喜了,收好了猎物,又将陷坑收拾布置一番,就顺着溪流,逆水而上,寻找竹林子,帮老苍头砍竹子去了。 如此,忙碌了两日,盖房子所需的竹竿已经备好了,连搭房顶要用到的竹苫子,也被老苍头缚好了,一层层倚在院墙上晾晒着。 陆续有相熟的人主动上门,明柱、拴住爹、俊子爹等人都上门询问盖房一事。老苍头出面接待,并跟他们商量好了采石盖房的时间安排。临到约定时间前一天下午,吴小桐发了一大盆面,准备烙些烧饼备用。徐寡妇找上门来,询问盖房子一事,并主动提出来帮忙。 吴小桐也没拒绝,一边抓了两块自制的山药糕给柳叶儿,一边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婶子,你能来自然最好了,说好了管两顿饭,婶子也不用早来,吃过早饭,过了巳正再来就行啊。” 徐寡妇连声答应着,挽了袖子就过来帮忙和面。 吴小桐见她真挚,并不作虚,也就不推却,笑嘻嘻地分了一半面给徐氏,两个人一起和面。 但是,很快,吴小桐就察觉到了异样,她的面还乱七八糟地一团,徐氏手下的面已经揉成了很光滑圆润的条状,然后,徐氏询问了一声,就拿起擀面杖擀火烧,那擀面杖和面团在徐氏的手下简直有了生命一般,她几乎看不清徐氏的动作,擀面杖只那么一压一旋,一个正圆形厚薄均匀的面饼就擀好了,然后,一眨眼的功夫,第二个、第三个…… 吴小桐微微地张着嘴巴忘记了合上,好一会儿才由衷地感叹道:“婶子,你这手擀饼的手艺真是……太好了!” 徐氏微微侧脸,露出一抹极浅的微笑:“这算什么,哪个妇人不会!” 吴小桐嘎巴嘎巴嘴……她就不会! 徐氏却不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仍旧淡淡道:“倒是难为你一个哥儿,小小年纪如此懂事周全,又勤快伶俐,才是个难得的呢!” “嘿嘿,婶子就别夸我了……”吴小桐讪讪地回应着,也实在没勇气站在徐氏身边揉面了,干脆自告奋勇去点火烧灶:“有婶子这手绝活,我就烧火烙饼吧!” 点着火,把面饼放进锅里烙着,吴小桐进屋拿了一小罐绵糖出来,跟徐氏道:“婶子,借着你的手艺,给我们烙两张糖饼解解馋吧!” 徐氏抿抿嘴应下来。拿了一只面团,捏了一丁点糖包裹进去,擀成面饼,吴小桐要求下,徐氏做了两张糖饼,就再也不肯做了,只说白面精贵,还是留着给盖房子的劳力吃吧! 吴小桐无奈,却也感谢徐氏真心替她们着想,也就不再说什么。 很快两只糖烧饼烙好了,淡淡的面香透出一丝焦糖的甜味儿,引得柳叶儿的眼睛黏在上面都挪不动了。 吴小桐拿了把刀,把糖饼放在面板上,两刀四片,一张圆圆的糖饼就被切成了四个小扇形。吴小桐第一时间托了一角放在碗里,递给柳叶儿手里,然后招呼在院子里另一边帮着老苍头收拾稻草的小臭儿和俊子、拴住,一人也分了一角给他们。第二张糖饼,吴小桐切了切,把两角盛在碟子里端进了屋里。 吴小桐盘算着新房子装饰,强拉了小亓给她做画师,要几副花鸟山水图,等房子盖好了悬挂装饰,为了这个,特意去了趟杂货铺子,把生宣、熟宣、半生宣都买了几张回来,连通笔墨砚台也买了一套,只不过买的都是极普通的东西。就这样,一点点东西还花了她一两五钱银子呢!这个时代的文具真心贵,也难怪,大多数庄户人家的孩子读不起书呢! 买笔墨的时候,吴小桐还意外地在杂货铺子里买了几本旧书回来,有一套《大荒异志》,还有一本游记《西域记》,是一个名为陆清远的人游历西域写下的一篇游记;还有两本杂记《睢园小记》和《俪堂闲笔》,都是很随意地生活记录散文,有论诗,有会友,也随兴感叹的三两语句,特别是《俪堂闲笔》中,还记录了一太湖民风、时令小食,常常只用三两笔,就将一风俗一美食描绘的惟妙惟肖,宛如眼前。 据那杂货铺子的掌柜称,这些书乃是胡家流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吴小桐不懂什么珍本孤本善本的,只目测着,这几本书都是手抄本,不说纸张怎样,就那字,看在吴小桐眼中都称得上艺术品了,不看书的内容,就欣赏这些字也是一种享受。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吴小桐花了二两银子才将这几本书买下来。那掌柜的暗暗心喜,吴小桐却也满意非常。二两银子在她眼里不算少,但她却一点儿不后悔,这些书她实在太喜欢了……说起来,她怎么也算是个知识分子了,在现代最喜欢的就是看书,到了这里,她还没摸过书本。能有这么几本书,细细地品味,想想都让她欢喜无限。再说,家里还有个小亓,日日枯坐着,带几本书回去,也能让他有个消遣。 让她高兴的是,小亓也非常喜欢那几本书,特别是《睢园小记》和《俪堂闲笔》两本,小亓格外喜欢,刚拿回来时,整整捧了一天。过了两日,刚刚好些了。 这会儿,吴小桐端了两角糖饼送进屋,就见小亓正在作画。纸上亭台楼阁,假山流水,转角回廊……却是一个园林景致。 图还未成,却也已经能够看出个大概轮廓,布局基本已经完成,吴小桐侧着头看了片刻,笑着道:“这园子……真好看!” 可不好看么,那雕梁画栋,挑角飞檐,诸般格局不是一般的大气,也不是一般人能够享用的规格……她在心里琢磨着,这等类似于颐和园的格局规制,最低也是王府后园。就是不知道,这幅画反应的是小亓记忆中的哪一处,景王府?还是京中的御花园? 小亓缓缓地在假山石上描了一笔,搁下毛笔,转回头来,微笑道:“只是观《睢园小记》偶有所感罢了。” 吴小桐微微挑了挑眉梢,脑子里似有什么一闪而逝,似乎与这画有关,想抓住却不知所踪了。 推了推糖饼,吴小桐笑道:“烙了糖饼,你吃一点儿。这作画是细发活儿,急不得,慢慢来!” 小亓含笑点点头,净了手,转回来开始吃饼。 吴小桐瞥了一眼那画,就匆匆出去了,她还看着锅灶烙饼呐! 等徐氏帮着烙好了饼,就告辞回去,吴小桐拿了一个火烧塞到柳叶儿手中,才送她们母女离开。 面饼烙好了,蕨菜、香醇等几个小菜也都备好了,连小鱼小虾,吴小桐都炸了一盆准备着了,只等第二日现做两个热菜,蒸一锅米饭就可以了。 老苍头也没睡觉,吃过晚饭就又早早地出了门。吴小桐担忧,送他出门时还叮嘱了一声:“……您要是困倦了,也回来小睡上一脚,不耽搁了打更就成!” 老苍头不置可否地挥挥手,大步而去。 吴小桐这边收拾一番,又打了水给小亓和自己洗漱过,又按照计划锻炼了半个时辰,也就早早歇下了。这几天虽然忙累,吴小桐却一直没有耽误早晚的锻炼,当然,也有收获,最初的肌肉僵硬酸疼已经好转了许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的数量增加了,瑜伽的时间也延长了。她深信,照这么锻炼下去,神箭手什么的不说,至少遇上什么事儿,她能比别人跑得快一些。 不是有一句话,遇上熊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比别人跑的快一步嘛! 睡得迷迷糊糊的,隐约听到院子里有什么动静,她困得厉害,翻个身听听,再听不到什么,也就继续睡去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揉着眼睛踏出屋门,吴小桐差点儿叫出来——院子中央赫然堆着一些动物,或者说猎物更确切! 她下意识地抬眼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走近了细看,就见是几只野兔,还有只灰棕黄色皮毛的动物,似鹿却非鹿,生着两只短角,看模样应该是狍子…… 昨晚她闩的大门,这会儿大门也关的严严实实的,那……这些猎物是哪里来的?呃,是谁送进来的? 一时,她甚至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狐仙报恩那种事。或者有海螺姑娘?汗!海螺没有,青壳螺蛳她倒是捉了许多也吃了许多。不过,那些青壳螺蛳若是有灵,更应该报复她,而不是送猎物过来给她吧?! 愣了好一会儿,吴小桐才绕着那几只野物出了门。跑去溪水边洗漱了一回,吴小桐脑子清醒起来,终于想到了一个人——老苍头! 之前,一直没有仔细考虑和分析,只是被老苍头表面的身份模糊了眼睛。一个打更的更夫,兼职在酒肆里清理馊水,两份活儿都是极辛苦,又是极不受人看重的活儿,下意识里,她就没想过,老苍头能编一手好竹器;老苍头医术高超,小亓就是最好的例子;老苍头还会处理猎物,手法熟练麻利,那样子一看就知道,他曾经没少处理猎物;老苍头还能制作弓箭,尽管限于材料,给她做的竹弓有些粗糙,但吴小桐一点儿不怀疑,只要给他合适的材料,他同样能够轻松制作出极品好弓;老苍头还能攀爬悬崖如履平地,显见是有功夫在身的…… 种种的种种,之前没注意,所以没多想;这会儿注意到了,一回忆,其实老苍头从没有隐瞒过她什么,他绝对不是为生计所迫做的更夫。不说医技和狩猎本事,就那一手竹编手艺,完全能讨生活…… 联系前后种种,吴小桐猜测,院子里的猎物应该是老苍头所为。有了这个猜测,吴小桐也就不再惊讶,放松下来。洗漱好之后,就去打开了福顺酒肆的后门,把野兔等猎物转移到酒肆那边去。 昨晚,她已经跟老苍头说好了,自家小院盖房子,人多拥挤,又有石料、竹木等物,做饭难免就不方便了,干脆暂借福顺酒肆的厨房用一下,在这边做好了饭菜,到时候端过去用饭就好了。这样,一来可以避免混乱,二来,也能将帮厨的妇人们和那些汉子们隔开,夏天,汉子们干重活,打打赤膊什么的也自在些。 不过三四天功夫,福顺酒肆里的家什儿上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吴小桐轻轻叹了口气,打叠起精神来,很快打扫清理了一遍,然后就生了火,一口锅烧开水,准备清洗那几只猎物,另一口锅则做了一个虾皮青菜疙瘩汤,搭配着几只烤的焦黄喷香的烧饼,就是一顿好吃又顶饿的早餐了。 不过一刻钟功夫,吴小桐就烧开了水,疙瘩汤也做好了。老苍头也恰好回来,吴小桐赶紧迎上去,拉着老苍头进了福顺酒肆的后门,指着门旁堆着的猎物问道:“爷爷,你夜里回家了?这是你夜里送回里的?” 吴小桐觉得既然是送到自家来的东西,不管是谁,也因该不会是恶意。而家里正好用得上,就先用着好了。等之后知道了是谁送来的大礼,再想法子还上这份人情好了。 “嗯!”老苍头略略一愣,随即应了一声,越过吴小桐径直去了酒肆厨下,拿了一把牛耳尖刀出来。 吴小桐见他明显不想回应这个问题,也就不再追问,转身回家,唤小亓准备吃早饭。 等她转回酒肆,老苍头已经把几只兔子全部剥好,正在剁块儿。吴小桐连忙拿了一只竹筐过来,将老苍头剁好的兔肉放在竹筐里,送去溪水里漂洗。 野兔肉味道鲜美,但略嫌土腥气重一些,需要将血水漂洗干净,汆烫一回在烹制,才能够去除土腥味儿,只剩下浓香和鲜美的滋味。 转回来,吴小桐招呼着老苍头来到福顺酒肆的车棚,原准备把地窖暗门指给老苍头,让他把麂子送进地窖。谁知根本没用她指点,老苍头就很熟悉地打开了地窖,将麂子送进了冰窖。 手搭在麂子身上,老苍头微微眯了眯眼睛。一枪锁喉,一枪毙命,绝非一般猎人能够做到……看这伤痕,干净老辣准确,下手没有丝毫迟疑……显见是个见惯了血的人才能做到的。依据他的经验判断,有这种枪法的人,应该是军中之人,或者曾经上过沙场的人。 老苍头心里思忖着,表面上却一丝不露。 这几只猎物能送进来,或震慑,或警告……不过,不论是何居心,他也并不在意。他大可护得小桐安危!倒是亓家子比较麻烦,他护住小桐之后,尚有余力自然也会出手维护,但没有余力,他却绝不会为了亓家舍了小桐的性命。 尽管,小桐不过是他刚刚认下两三月的孩子,但其机灵勤快,孝顺濡幕早已经打动了他,让他把小桐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看待。 亓家是皇族又如何?换谁做皇帝,又干他何事? “哎呀,爷爷,你知道这处暗道啊!”吴小桐一看到老苍头出了地窖,就惊讶道。 “嗯。”老苍头淡淡地应了一声,再不多言,走过去开始吃饭。 一个小小的地窖而已,比这个机关严密、危机重重的所在,他也见得多了,还不是都全身而归! 小亓也过来了,吴小桐给他盛了饭,一边对小亓道:“今儿怕是不得清静了……” 小亓抬眼看看她,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来。这孩子有这份心也真是难得了。 “不必担心我。我会些雕琢之法,我已经挑好了一块木料,给你做个雕花匣子可好?” “雕花匣子?好啊,好啊!”吴小桐不意外小亓会雕琢,毕竟,木雕石雕也算是一份很清雅之事,但是,雕花匣子……她虽然喜欢,但着实觉得不实用。不过,她也不会直白地说出来。只要小亓乐意,做什么不是做,毕竟比让他无所事事强多了。 刚刚吃过早饭,帮忙的汉子们就带着各种工具陆陆续续过来了,吴小桐将早早备好的麻仁茶端上来,一个人奉了一碗。几个汉子都是爽快脾气,一口气喝了茶,也不坐,就招呼着拿了家什儿上了山。 除了雕花,小亓又临时找了个测量画线,确定地基的活儿。小臭儿、俊子和拴住则帮着小亓测量地基、画线,然后就开始挖沟。 接着,帮厨的妇人们也来了,跟着她们过来的还有四五个小孩儿。吴小桐招呼着柳叶儿几个,一个孩子塞了一只小饼子在手里,让他们吃着玩耍,她则开始招呼着明柱家的、栓柱娘、俊子娘和小臭儿娘徐氏等几个人,在福顺酒肆的厨房里准备起晌午的饭菜来。 论起做菜的精致来,这些山村妇人没办法跟经多见广的吴小桐比,但一般的家常饭菜,却没有一个比吴小桐差。这几个妇人,也跟吴小桐有些来往的,有些情分在里头,做起活计来都很主动,没有哪个偷奸耍滑的,倒是几乎将吴小桐闲置起来,最后,她直接自觉地做起了烧火丫头。 晌午一个红烧兔肉,一个酸辣鱼汤,加两个凉拌的小菜,出了力气的汉子们吃的心满意足,补了力气,也提了干劲儿,干活儿更是扎实。妇人们在旁的人家帮工,大都吃点儿剩菜,吴小桐却专门给她们备了饭菜,连跟着来的几个孩子,都吃的好也吃的饱,妇人们自然欢喜满意,下午刷碗、洒扫等活儿,干脆没用吴小桐插手。 如是两日,盖房子用的青石就凿好了,也顺顺妥妥地运了回来。 这几日功夫,几个小子也出了力,把地基挖好了。青石一运回来,立刻就开始砌墙…… 说起来不过一间房子,用工毕竟有限。备好料之后,不过两日,房子的三面墙就立了起来,然后上梁、上檩条、覆竹席子、覆稻草泥,然后上了两层竹苫子……一间屋子就初步告成了。 前前后后花了不过四天半,一间房子就盖起来了,只还差门窗安装上就完工了,只不过,老苍头考虑新起的屋子潮气大,需要通通风晾一晾,这才暂时没有着急准备。 房屋落成之后,吴小桐从福顺酒肆拿了一坛五斤的酒,好好地备了几个菜,给汉子们庆功。 妇人和孩子们自然也美美的吃了顿好的,吃罢了,吴小桐又把剩下的肉菜烧饼,添了些自己制的小鱼干小虾干,给每一家带上一份。打发着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地离开。 房子起来了,没有门窗,照例不能住人。 吴小桐也不急在一时,收拾出一匹靛青粗麻布出来,准备做窗帘门帘。 向来放任的老苍头却难得的开了一回口,“夏日,我给你弄张竹帘子才好。” 吴小桐一寻思,也对啊,这里又不是玻璃窗,糊了纸的窗户,其实看不见啥的,窗帘没多大作用。倒不如弄个竹帘子,遮阳、通风,还挡蚊虫……说起来,这里的蚊子还是很厉害的,每天傍晚都要拿艾草熏,不然,晚上咬的睡不着,若是有了帘子,就不必点艾草了。说实话,那艾草点燃后烟很大,呛得很,每天晚上熏蚊子,她都会咳嗽一阵,眼泪鼻涕横流的,太遭罪了! “好啊,好啊!”吴小桐连连点头答应着,脸上的笑容要多谄媚有多谄媚。这会儿她就差有个尾巴了,否则一定拼命摇啊摇! ------题外话------ 昨天上架,那么多亲留言鼓励,某粟好感动,谢谢,谢谢大家……鞠躬! 下午,儿女那边会更新。 第六十二章山上山下 自从建房子,晚上老苍头就不再外出打更了。他打更的活计本来就是胡家安排的,每年给些粮食算是酬劳,如今胡家都搬走了,老苍头这份活儿自然也就不用干了。 另一个原因则是,打更报时,对为官的经商的人家很重要,但对庄户人家老百姓却没什么用处。大家伙儿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时辰不时辰的,没人在意。 只不过,老苍头失业一事并没有跟吴小桐说起,他每日都在酒肆那边歇息,吴小桐几次询问他是否撑得住,要不要休息休息,老苍头都拒绝了,吴小桐旁观着老苍头还算精神奕奕,并没有表现的太过疲惫,也就以为他在外边睡觉了,也就放了心。 房子建起来的第二日,老苍头在家里编制竹帘子,小亓则继续雕琢许给小桐的雕花盒子。 吴小桐则惦记着山上的绳套和陷坑,招呼了小臭儿和俊子拴住上了山。 不过,很让人失望的,绳套没有收获,四个陷坑也好像遇上了什么大猎物,被毁了两个,另外两个也塌了,一片糟乱,完全没了样子。 几个人也没带家什儿,自然也没法子修理,只能采了些野菜,看了些干柴回了家。 低头耷拉脑袋地回了家,小亓先察觉到小桐的颓丧,和声询问道:“怎地这般丧气模样?” 吴小桐一边整理着采回来的野菜,一边叹气到:“别提了,咱们挖的陷阱都坏了,绳套也没用了……唉!” 小亓微微提提眉毛,略一沉吟道:“就在山林边缘,出现如此状况也在所难免……不过,你也别太难过,过几日,我跟你进山,往深山里走一趟,再挖几个陷坑,必定有所收获!” 吴小桐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如今这般情形,也只能这样了。 旁边编帘子的老苍头一直没作声,这会儿突然开口道:“打猎不急,明儿你先随我进山砍些竹子。屋子起了,还要做床和桌椅等家伙事儿呢!” 吴小桐一听,老苍头说的对啊,屋子起来了,却总要有床、有桌椅、橱子柜子啥的,屋子才能居住啊! 一提这个话茬儿,吴小桐就将打猎的事儿抛开了,来了兴致,凑到老苍头跟前道:“爷爷,我还要个衣橱,还要个衣架……” 老苍头被这丫头列出来的一长串家什儿念得发晕,自然没有好脸色给她,却也没有拒绝。 吴小桐自动自发地就当他答应了,笑嘻嘻地跑开去,洗手做饭,一边欢快道:“明儿我就跟爷爷进山砍竹子!” 还有茶树,她也一直惦记着呢。之前那几株也该有一层新芽儿了,而且,这里山峦叠嶂,多雨多雾,最适合茶树生长了,既然之前有所发现,山上其他地方说不定也有茶树,她很想搜一搜。另外,她也想着,能不能试着培植一些茶树苗,着手种植自己的茶园。 能有一片茶园,每年采茶制茗,是吴小桐上一辈子就一直有的梦想,奈何上一世她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城市,地理位置和气候不适合种茶不说,城里人想要一片地也几乎不能实现,是以,茶园也就一直停留在梦想阶段。阴差阳错,她捡了一次重活一回的机会,又投身在南方的小镇,而且很显然是很适合种茶的小镇子,她这个梦想也难免蠢蠢欲动起来。 唉,她可惜没钱,不然,胡家走的时候,她就可以把那一大片良田和周边的山林都买下来,然后,慢慢地培植开发自己的茶园,研究炒制工艺,炒制出属于自己的极品好茶来。 心心念着自己的极品好茶,又念叨着整套的竹制家具,吴小桐这一下午都很轻快,还为第二天上山蒸了一块咸肉,蒸熟的咸肉切成丁,放入蘑菇丁、蕨菜丁儿炒一下,过上米饭就成了饭团子,方便携带,营养美味,带着做上山的干粮最好不过了。 下午小臭儿和俊子来找小桐玩,吴小桐正在蒸咸肉呢,也没工夫陪他们。等听说吴小桐第二日要上山砍竹子,小臭儿和俊子两个立刻自告奋勇地要跟着去帮忙,还打连拴住也打了包票。 这三个小子年纪不大,地里的活儿还帮不上多少,每天也就打点儿猪草、看点儿柴禾,跟着吴小桐上山,也完全耽误不了这些。而吴小桐做事周全,但凡三个小子跟着,她最少也会管一顿饭。打猎有肉分肉,没猎到野物,吴小桐也拿了几条鱼分给三人,指定不吃亏的,三个小子认准了吴小桐,连几家的大人也不管他们,随他们跟着吴小桐做什么去。三个小子的爹娘起屋子都来帮忙了,经过几日旁观了解,对老苍头捡的这个孙子可是没有一个不赞的,年纪小小的,处事操持铺排,可一点儿不逊于大人们,三个混小子跟着他,做爹娘的都放心。 这三个孩子虽然淘了些,调皮捣蛋了些,但干起活儿来却没得说,都很能吃苦耐劳,有他们跟着,砍竹子肯定快很多,吴小桐也就答应带上三个小子。 既然添了人手,吴小桐准备饭就不够了。她又切了一块咸肉搁进锅里蒸上,还挑了一大碗小鱼干儿,加盐调味料后,放进锅里蒸上。这个东西,若是有辣椒去腥就是一道极好的下饭菜,没有辣椒,放一点点茱萸粉和花椒粉,也能去去腥提提味儿,应该也很不错。 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吴小桐才去锻炼洗漱睡觉。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吴小桐锻炼完回来正做饭呢,小臭儿拿着一只黑饽饽就来了。 “你怎么这么早啊?”吴小桐奇怪道。 “我娘说了,天气热,早点儿进山干活凉快……俊子和拴住两个也该来了!”小臭儿握着黑饽饽,连块咸菜都没有,却仍旧吃的香甜无比。 吴小桐摇摇头,揭开锅舀了一碗汤给他,又把早上调的蕨菜和腌香椿端上桌,招呼小臭儿道:“别干啃饽饽了,过来就着小菜吃,再喝口汤冲着些。” “嗳!”小臭儿无比响亮地答应着,跑过去拿起筷子就夹了一筷子蕨菜。也不知小桐是怎么做的,满山都是的猫爪子菜也给他做的这么好吃,他娘有时候也会做,可干涩发苦,根本咽不下去。唉,若是娘做饭能有小桐这么好吃就好了! 这个臭小子只知道羡慕钦佩吴小桐做菜手艺了,哪里知道,吴小桐做个小菜,不显山不露水的,却放了七八种调味料,还放了炸油调味儿,有滋有味又油润,调出来的小菜自然好吃。徐寡妇吃蕨菜可是代替粮食饱腹用的,也就用开水汆烫一下撒点儿盐巴完事,没滋没味儿的,好吃得了才怪! 这边,吴小桐唤小亓起身洗漱,一边布置早饭的功夫,老苍头和俊子、拴住也先后进来了。 一看到已经开吃的小臭儿,俊子只草草地跟老苍头和吴小桐打了声招呼,就自动自发地坐到了桌子旁,拿起吴小桐刚放下的饼子,抄了一双筷子,一口饼子一口小菜地吃上了,一边吃,一边赞叹着,还不忘招呼拴住:“哎,还是小桐做的饭香,太好吃了……哎,拴住,快来啊,小桐调的这猫爪子菜真好吃啊,又香又脆,我也让我娘做了,可我娘咋做也做不出这味儿来……又涩又干的,没滋没味儿的,难吃死了……哎!疼!” 小臭儿心里想的话没说出来,都让俊子给说了。只不过,听着他抱怨自己娘亲,吴小桐听不下去了,给了他一巴掌。 一边给几个臭小子端上汤,一边笑嗔道:“你就胡说吧,你娘做饭厉害着呢,那几天帮忙,切菜切的又细又快的就是她。还有小臭儿娘,擀饼也是一绝,我都看不出她怎么擀的,一张饼就好了。还有栓柱他娘,烧火的火候拿捏的极好,两根木柴就能做一顿饭,基本没有余火,一点儿不糟践柴禾,不像我,平日里要用三四根呐。” 叽里咕噜地说着,三个臭小子都憨憨地笑着,一脸荣光。谁家娘亲被人夸赞不觉得自豪骄傲啊,更何况,夸奖的人是他们都佩服的吴小桐! 四个孩子说笑不断,老苍头是一贯的木然,小亓则是一脸淡然微笑,仿佛不食烟火般,跟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仿佛隔得远远的,完全不在一个频道的节奏,却也各得其所,相安无事,谁也不妨碍谁。 等老苍头和小亓都坐了,吴小桐才坐下,拿了饼子递到两人手里,一边跟小亓道:“我跟着爷爷进山砍竹子,小亓哥就在家里吧……” 砍竹子不是去看陷坑,走的远不说,时间也长,她怕小亓的腿受不住。再说,小亓跟着也帮不上忙,白受罪不是。 谁想,一向好说话的小亓却笑着摇摇头:“我跟你们一起。” 看到吴小桐张嘴欲言,小亓笑着截住她,道:“我腿不便利,手却没废。我可以砍竹枝……” 吴小桐却突然笑道:“既然小亓哥跟着,不如在竹林里寻一寻,看有没有嫩笋子,还有菌子,前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雨,若是有菌子也该正好出来呢!” 看吴小桐一提起这些来就眼睛发亮,满脸笑容灿烂的模样,小亓忍不住也笑了。也不知这孩子怎么养成的性子,一提起做饭有关的事情来,就格外兴奋。若不是看她跟几个小子自然打闹玩耍到一起时也大大咧咧的,还会误以为是个小丫头呢! 微微含笑颌首:“好。我去寻笋子和菌子,若是运气好了,说不定还能捉两只竹鼠呢!” 一提起竹鼠,不但吴小桐,俊子小臭儿和拴住三个也忍不住吞起了口水。竹鼠肉肥而新嫩香滑,实在是太好吃了,一提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既然说妥了,众人都不再耽搁,吃完早饭,略一收拾,就各人或背或拿了家伙事儿出发,上山。 进了山,老苍头却没有理会就近的几片竹林,而是带着众人一路往山里走去。 刚刚吃饱喝足,众人也不累,没有谁提出异议,只有吴小桐,时不时地扶小亓一把,看顾着他,怕他再伤到脚。而小亓也一直跟在吴小桐身后,小桐偶有脚滑之时,他也会第一时间伸手把吴小桐扶住,每每两人互相扶持之时,都会四目相视,会意一笑,虽然言语不多,却真正有一种深深地默契和温暖,让另外三个没心没肺的臭小子都有所感应,难免的对格外受小桐青睐的小亓,就略略生出些敌意来,然后有志一同地说笑着吸引小桐的注意,却把小亓冷落孤立在一旁。 吴小桐有时候神经不是一般粗,她也没察觉出三个臭小子的敌意,还以为三个臭小子跟小亓不合拍是因为小亓气度不同,太过淡漠疏离了,让三个孩子不敢亲近。小亓身为当事人,自然是感受到了三个小子的排斥,却也并不理会。这等小手段又如何进得了他的眼? 一路有欢声笑语,也有会意一笑,渐行渐深,大半个时辰后,老苍头终于带着一干人在一片密密匝匝的竹林边停下了脚步。 吴小桐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老苍头撇下近处的好几片竹林,跑这么大老远的路到这里来。于是她就凑到近前仔细地观察竹子的不同,比较之前一直用的竹子,吴小桐很快找到了不同。 之前用的竹子高大粗壮,结节较短,是一棵一棵单独生长的,应该属于毛竹范畴;眼前这一片竹子则杆径较细,结节长,是一丛一丛生长,应该属于慈竹范畴。这个吴小桐上一辈子去四川时见过,知道这种竹子竹质致密细腻,韧性高,耐磨光滑不易发霉,是很好的竹编材料。相较于它,之前用的毛竹质地粗一些,更适合建筑用材,或者大型家具的骨架用材,精细度自然差一些了。 老苍头带着来这儿砍竹子,显见是用了心思,想着给她更好的东西,吴小桐自然欢喜,朝着老苍头甜甜一笑,询问道:“爷爷,要砍什么样子的?” 别看都吃差不多的竹子,用途不同,所需材质也不同。比如雕琢一般需用老竹,取其坚硬致密;编制一般选用成竹,取其柔韧细腻;制作其他的小型器具,则可以选用年份稍小的竹子……竹子砍回去是老苍头用,什么材料最合适自然他最清楚。 老苍头也不说话,踏前两步,一手扶着一根手腕粗细的竹子,微微弯身,手中砍刀挥起来,左右各一刀,扶在竹竿上的手微微一推,高高的竹竿就应手而倒! 吴小桐看的目不转睛,很准确地看到老苍头砍的两刀,第一刀轻,第二刀重,落刀之处在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砍倒之后才发现,砍面齐整,几乎没有毛刺儿! 她不由在心里暗暗赞叹,这么不起眼的两下子,其中的力度把握、落刀的精准,都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还好,关键的她记住就好,熟练度和力道的把握没有一蹴而就的,只能慢慢熟练琢磨去。 老苍头看完,回头看向吴小桐,她连忙点点头,拎着斧头走上前去,依着老苍头的模样,选了一棵差不多的老竹,一手扶着竹竿,一手挥动斧头砍下去……砰的一声,吴小桐只觉虎口一麻,手臂巨震,随即是一片麻麻的疼。再看那竹竿上,别说砍的深浅了,竟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痕迹,连竹皮都没破! 呼,这竹子好硬! 吴小桐甩甩震得发麻的手臂,不服输地再一次挥动斧头砍下去,又是砰地一声,这一回,震动小了许多,那竹竿上却发出极小的‘咔’的一声,斧头终于破了竹子,并留下了一个小口子。 呼,破了防就好,一下子一下子砍,她就不信砍不死……砍不倒你! 这会儿,吴小桐已经将眼前的竹子当成玩游戏打boss了,打着磨也要磨死它的注意了。 老苍头看着吴小桐跟那竹子较起了劲儿,虽然力道准头都差的很,但明显的,这孩子把他示范中最重要的东西看清了,也记住了,是以,他也不再管她,只拎了手中的砍刀往竹林里去了。 有看吴小桐砍一根竹子的功夫,他自己个儿十根八根也砍完了。因为路途较远,山路难行,他并不需要砍太多竹子,只选自己需要的砍上一些就好。倒是那丫头心心念念着什么竹鼠之类,他有心去寻几只给她。边走边禁不住摇了摇头,还是个馋丫头。而且还是个挑剔讲究的,那有限的几种粗糙东西,她也不吝花费许多心思,琢磨出各种法子来淘弄,非得整治出最好的味道来才罢手。这样的性子,真不知,当初是怎么吃下那馊水中的锅巴……也真是受了苦了! 吴小桐砍了几下,竹子没砍完,她自己的手先被震麻了,几乎握不住斧头了。 小亓在旁边看的不由摇头,上前一步,从吴小桐手中接过斧头,叮嘱吴小桐站远一点儿,然后手起斧落,那被吴小桐砍的伤痕累累,却仍旧挺立着的竹子发出咔的一声哀鸣,然后,小亓手下一用力,竹竿应手倒下去…… 吴小桐张张嘴巴,终究没能发出声音来,只抿紧了嘴,耷拉着脑袋上前将竹子拖开,招呼三个臭小子一起修整起竹枝竹脑来。 这一群人在山上热火朝天的砍竹子,吴小桐很快抛开心里那一点点郁闷,搜寻着肚子里的笑话说起来,把三个臭小子逗得叽叽嘎嘎笑个不停,小亓脸上的笑意都深了几许,就连走到竹林深处的老苍头,也被那阵阵笑声所感染,一张木然的脸柔和了许多。 一片笑声里,谁也想不到,就在此时,山下的镇子里正一片腥风血雨! ------题外话------ 故事的转折点来了…… 某粟家楼下的水管爆裂了,昨天一天停水,快馊了的某粟强撑了一天之后,终于受不住了,要出门买水去……今天就更新这些,明天尽量多更,争取万更。 第六十三章劫难 小亓砍了两根竹子也就住了手。他看出来了,老苍头并没有盲目地砍伐要数量,他四下里搜寻着,似乎根据要求挑剔着。至于挑剔什么他看不出来,却也不会再做无用功。 再说,老苍头砍的竹子,足够吴小桐和三个小子跟着收拾了,他也就丢开手,顺着竹林寻找起吴小桐说的笋子、菌子和竹鼠来。当然,他也念着吴小桐炒制的那种‘茶’,喝了几次之后,他是真心喜欢上了那种清淡中略带着一丝苦涩的饮品,细心体察下来,还真让他感受到了吴小桐说的‘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初尝颇为平淡无奇,细品之下却觉淡香清远,余韵无穷,真真让人爱上就不能自拔了。 没多时,吴小桐看着三个小子很能跟上老苍头砍竹子的速度,有砍掉竹枝竹脑修整的,也有人把修理好的竹竿、竹枝竹脑拖到竹林外头去,她跟着也起不了大作用,刚刚她不自量力砍了那几下子,隐隐有些震伤的意思,一条手臂酸麻的几乎使不上力,只好招呼一声,去寻找笋子菌子之类了。 几个小子垂涎吴小桐的厨艺,听说她去寻找食材,就盼着吃上美食了,自然没有谁有异议。 吴小桐背了个竹篓,手里握着一把镰刀,一边走,一边用镰刀敲打着周围的草木,以驱逐蛇虫。 笋子是有的,只是季节稍晚一些,味道没有冬笋春笋好了。吴小桐挑着刚刚冒芽的笋子挖了十几颗也就罢了手。除了笋子,她更高兴终于见到了野生菌子,一朵朵肉质肥厚的菌子生长在树根下,竹林中,吴小桐认的毒菌不多,却认识几种能食用的,比如牛肝菌,比如香菇,比如平菇等,而且,她曾经听一个山民传授过经验,采菌子时看菌子根部,有虫子的肯定无毒。依着这个标准,她倒是采了不少,前前后后也采了三四斤的样子。 心满意足地转着往回走,之前怕在竹林中迷路,她还特意做了标记,沿着标记走就能回到起点。如法炮制,她穿过竹林,继续搜寻,她就想着能再找几株茶树呢。 茶树多生长在树木稀疏、云雾缭绕之处,吴小桐一边细心地做着标记,一边往山顶上攀爬。 终于,功夫不负有人心,她在即将登顶的地方看来了一小片茶林,生长在一块不太高的崖壁顶端,植株都不大,歪歪斜斜的,吴小桐却知道,那些茶树最少也得生长了几十年了。 吴小桐擦把汗,一边四下里打量着,最后不得不遗憾地决定暂时放弃。她上来的一侧正好面对崖壁,若不想从悬崖上攀上去,只能绕到山的另一面,寻找攀上去的路径。看看天色,日头几乎升到了头顶,就要到晌午了,显然没有时间让她绕那么远的路去崖顶了。 隔得远,也看不清茶树的品种,吴小桐仰头看着,就这么一无所获地回去,也太不甘心。琢磨了片刻,吴小桐转回身,走到竹林边缘,挑选了一根一年生的细竹竿砍下来,然后将镰刀绑缚在竹竿顶端——那些茶树大部分都生在崖顶,刚刚细看的时候,她也发现,崖壁下侧也生着一棵瘦小的茶树,应该是崖顶茶树繁衍的小株。那茶树太过纤弱,根本采不得茶,但取一根树枝下来,确定茶叶的品种和品质还是可以的。 崖壁看着不高,真正站在跟前,才会发现自己的渺小。 吴小桐刚刚远看那棵小茶树几乎抬手就能摸到,但真走到近处才发现,她举着竹竿却仍旧够不到茶树……差了还有一小截,大约两米的样子。 不过这个难不倒她,崖壁下生着好几棵大树,其中一棵的枝桠几乎贴在崖壁上,踩着那大树的枝桠,至少能够提高三四米,勾取那茶叶就轻而易举了。 吴小桐爬树也算熟能生巧了,身上背着竹篓,手里的竹竿镰刀却寻了个合适的位置倚在一根树桠上,然后,攀着树干,蹭蹭蹭几下子,人已经很伶俐地爬到了最低一层的树桠上。略歇了一会儿,吴小桐再接再厉,一直攀到选好的树桠上,然后透过枝桠,把绑缚了竹竿的镰刀顺上来,然后身体紧紧依靠着一段结实可靠的树干,两只手举起竹竿镰刀,慢慢地接近崖壁上的那株茶树…… 咔嚓,一小截茶树枝应声而落,飘飘荡荡地,竟越过吴小桐所在的树冠,落到另一侧去了。吴小桐顺着那茶树枝看过去,确定没有挂在树枝上,安全着陆,也就放下心来。将手中的竹竿放好,调整角度,准备下树。 就在回头的时候,她的目光无意地扫了山下一眼——身在山中,很多时候是看不到山下的,可她眼瞅着到了山顶,又攀到一个高大的树木之上,视野开阔起来,恰好将大半个双溪镇收在眼底——一眼,吴小桐就僵住了身体,手指一阵发麻,差点儿松开树枝跌下去。 她的身体晃了晃,好在及时反应过来抓住了树桠,稳住了身体,压抑着砰砰狂跳的心脏,吴小桐勉强平复着自己的恐惧和从心里升起来的寒意,又往高处攀了几下,一直登到可以容人的枝桠最高处,这才扶住树枝站稳了身体,缓缓地抬头往山下看去—— 青山如画,碧水如绸,那百多户人家,错落有致地摆布在这山水画卷之中,宛如世外桃源。 可就在眼前,那曾经宁静婉约秀美朴实的山中小镇,竟有好多处腾起了浓烟。浓烟滚滚直上云霄,就像面目狰狞的野兽,吞噬了秀美、打破了宁静、破坏了和谐!隔得终究太远,吴小桐也就能看到一道道浓烟滚滚直冲天际,遮蔽了秀美的双溪小镇,却看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几道浓黑的烟柱却以无比狰狞猖狂的姿势宣示,双溪镇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默默地站在树桠上,吴小桐下意识地咬住了嘴唇,一丝儿腥红从唇齿之间溢出来,带出了一股浓郁的铁锈味道,她却仿佛没了痛觉,也失去了味觉。 许久之后,吴小桐才强迫着自己镇定情绪之后,才努力提着一口气,小心地一点点从树上下来。 脚踩到地面,吴小桐才发现自己已经汗湿了衣背,双腿和身体仿佛都失去了掌控权,软弱无力的几乎站不住。依靠着树干站了好一会儿,吴小桐才勉强平复了一些情绪,撑着那根缚了镰刀的竹竿,一步一步离开山顶,往竹林另一边走去。那一支费了好大力气摘下来的茶树枝就落在树下不远,她只需走几步路就能拿到,却被她完全忽略了。 “怎地了?可是遇上了什么?” 老苍头从竹林中闪了出来,挡在了吴小桐的去路,这丫头却仿佛失了心一般,眼看都要撞到他身上了,却仍旧没有反应……老苍头不由皱紧了眉头。他看了这孩子可有几个月了,收留下来也有两个多月了,不管之前流落街头乞讨为生之时,还是认了他做爷爷之后,可都是乐观坚韧,好强不屈的性子,他还从没见过,小丫头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脸色苍白的完全没了血色不说,连神思都恍惚了,眼睛都蒙了一层灰……心里担忧着,老苍头毫不迟疑地伸手按在吴小桐的手腕上,查看吴小桐脉象的同时,也打量着小桐的周身上下,就见这丫头虽衣服有些凌乱,衣角处还有一处被树枝之类挂破,但并没有其他不对的地方,应该不是遭遇了野兽或者歹人。 吴小桐摇摇头,喃喃地叫了一声:“爷爷!” “嗳!”老苍头爽快地应了一声,看着吴小桐目光回转,向着他看过来的时候,明显有了一丝情绪,尽管那情绪很不好,是极端惊恐之后的惊悚失神! 老苍头的眼睛一眯,手腕翻转,握住了吴小桐的手,一边尽量放柔了声音,道:“不怕!” 吴小桐机械地点点头,脑海里,镇子上的情形仍旧充斥着大脑,翻腾着绞紧着,让她深深恐惧又深深无力。她很明白,那样的状况,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做到的,追究其根源,无非两个,一个匪,一个兵! 无论哪一个,都不是一人之力能够阻挡的,哪怕是武功盖世的绝世高手,面对数以百计甚至千记万记的敌人,也不敢保证能全身而退,更何况要在那许多杀红了眼的人手下救人…… 话到了嘴边,吴小桐却迟疑了。 她担心镇子上的人,就在一天前,那些汉子还帮着她们家起屋盖房,那些妇人们还帮着她做饭炒菜,欢声说笑,还有如柳叶儿一般的孩子,生于贫家,却同样可爱纯真的小萝卜头、小粉团子……会扯着她的衣角糯糯地叫‘哥哥’;还会颤巍巍地扬着小手,将咬了一口的糕点送到她的嘴边…… 嗓子里仿佛哽了一块大石,硬硬的,让她说不出话来,憋的生疼。泪水却控制不住,冲出眼眶,滑下脸颊。 老苍头的手不由一紧,另一只手抬起来,啪啪啪在吴小桐后背接连拍了几下,吴小桐只觉得卡在喉咙里的东西一吐而出,那股憋屈劲儿随之散了,化成泪水淋漓而下。 泪眼朦胧中,吴小桐终于开口发出声音:“爷爷,镇子上遭了劫……我看见好多房子都给点了。” 老苍头眼睛一瞪,随即又眯了下来,引着吴小桐往前走了几步,隐约都能听到小臭儿、俊子和拴住的说话声了,这才顿住脚步:“别怕,你们留在这里,等我来接你们!” 吴小桐机械地点点头,眼瞅着老苍头身形一晃,就消失在竹林之中。她呆怔住,微微张着嘴,好半天才合拢了。 老苍头的身形极快,快的她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睛花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么?有这样的身手,老苍头更能希望救下几个人吧?或者,来不及救人,至少能够全身而退吧! 看过老苍头的表现,吴小桐之前的恐惧震惊缓了些,眼泪不知不觉也停了,虽然心里揪着,慌乱着恐惧着,但表面上至少如正常人一般行动言语了。 抬手抹了把脸,深吸几口气,努力镇定了表情,吴小桐分开竹枝,循着几个孩子的说笑声走过去。 “哎呀,小桐回来啦!”俊子第一个看见小桐,连忙惊喜道。 小臭儿闻声回过头来,看见吴小桐的同时,咧开嘴巴傻笑起来:“哎,小桐,你怎么才回来?你再不回来,我们就要饿死了!” 拴住倒是没说话,只上前几步,伸手将吴小桐背后的竹篓接了过去。 看着三个孩子无忧无虑,灿烂明亮的笑容,他们还不知道,很可能他们的爹娘兄弟姐妹已经被害了……吴小桐一阵心酸难忍,差点儿又落下泪来,却赶忙装着擦汗,抹了两把脸,抬起手,她脸上已经没了异色,笑着道:“你们几个是傻的啊?饭团子和水壶不就在那边!” 已经偷看了两回的小臭儿闻言嘿嘿一笑,瞅瞅俊子和拴住,搓着手道:“这不是等你们回来嘛,我们哪能先吃……” 吴小桐抬手敲了小臭儿一记,嗔怪道:“我们要是不回来,你们就守着饭等着饿死啊!” “哪能啊,好好地,你们怎么能回不来!”小臭儿不以为然地笑着,吴小桐却觉得这笑容无比的刺心。他,他们还不知道,山下,他们的家人,很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遏制着满心的痛楚,吴小桐转开眼,招呼几个臭小子:“爷爷估计有事儿了,咱们不等他了,赶紧过来洗洗手,吃饭吧!” 一听说吃饭,三个早就饿坏了的小子立刻精神百倍起来,一溜烟儿跑过去,有拿水的,有拿盛饭团子的篮子的,拴住则准备点起篝火。吴小桐一惊,上前一脚踏灭小火苗,看着拴住恼怒的目光,察觉到自己失态,连忙解释道:“今儿带的是饭团子,有饭有菜的,不用生火了。” 拴住瞪了她一眼,不再说话,俊子和小臭儿见机也连忙上前来,小臭儿伸手就去篮子里拿饭团,被吴小桐一巴掌拍开:“洗手!” 俊子则拉拉拴住的胳膊,挤眉弄眼道:“小桐就爱操心,跟女人一样,咱不跟她计较!” 两个人一闹一和,把尴尬的气氛搅散了,吴小桐给三个小子拿了饭团子,自己也托了一个,却没有吃,而是转眼往竹林里看过去。小亓也不见回来,可不会是遇上什么事儿了吧! 饭团子毫无意外地受到了三个小子的推崇,小臭儿吃的最少,还吃了三个,拴住和俊子一人吃了四个。要知道,吴小桐做的饭团子可是足够大个,直径至少也有十五公分,不但有米饭还有放了肉炒制的馅儿,油香十足,吃着香,却最顶饿。结果,四个小子吃完之后,又喝了几口水就觉得吃撑了,一个个歪在那里,不愿起身。 吴小桐食不知味地啃了一个饭团子,就再也吃不下了。丢开手,跟三个小子打了个招呼,她又往竹林里去,想着寻一寻小亓去。 绕了一圈,吴小桐也没看到小亓,只能无精打采地折返。等她出了竹林,却看见小亓已经回来,就坐在几根竹竿上吃东西,闻声抬眼望过来,对她绽开一个淡淡的微笑。 “林子极广,怕再进去与你错过,就在这里等你回来。” 一路担心,一直紧绷,乍见到这一抹舒缓平和的笑容,吴小桐只觉心里一松,也情不自禁露出一抹笑来:“是呐,我们刚刚就是错过了!” 小亓笑笑,转身拿了一颗饭团子递过来:“他们说你吃的很少,今日劳累,还是再吃点儿吧!” 这样的笑容,这样柔柔的关切,真是让人心生温暖……他能这般云淡风轻,应该也跟小臭儿三人一样,并不知道山下发生的事情吧! “呵,跑了一趟,还真是又饿了!”吴小桐笑着接了饭团,大大的咬了一口,又转眼看向小臭儿几个,“你们还吃么?带的还有不少呢!” 俊子连忙摆了摆手:“不了,刚刚下去一点儿,还饱着呢!” 小臭儿也苦着脸道:“饭团子是好吃,可肚子撑不下了!” 吴小桐嗤地一声笑了,招呼着三个小子:“那你们就在竹枝上歇一歇吧。等爷爷回来,咱们就下山!” 这一等,就是许久。 吴小桐吃罢饭团子,闲不住地开始收拾自己的收获,三个小子别的不行,对山林的熟悉比吴小桐和小亓强的太多,很快就从吴小桐采的菌子中挑出好几个。倒不是有毒,而是虫子咬的太厉害了,真正的山里人已经不屑要了! “哎,小桐,你连这种牛皮膏也要了啊?”小臭儿拎着一只棕色的大蘑菇一脸嫌弃。 吴小桐微微惊讶,这种棕色的蘑菇她认得是牛肝菌呐,在现代备受推崇的野生菌,怎么被小臭儿嫌弃了? “这不是牛肝菌嘛?炖肉炖鸡都是极好的呀!”吴小桐惊讶道。 不等小臭儿发话,旁边的拴住撇嘴道:“什么牛肝菌啊,这就是牛皮膏,硬的跟牛皮一样煮不烂咬不动的,谁家稀罕吃啊!” 吴小桐瞪大眼睛,看着小臭儿和拴住将好几个大而厚实的牛皮膏挑出来扔掉,眼角忍不住抽抽着,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三个孩子对山林的熟悉度,比她高太多了,他们说不能吃,应该就是不能吃了。想必,是她认错了。 正懊恼着,小亓轻笑着将一个竹篓放在她面前:“看看,是不是你要的茶叶?” 吴小桐惊讶着看过去,就见竹篓里小半竹篓的茶叶,鲜嫩碧绿,叶片肥厚油润着,让人一见之下仿佛就嗅到了缕缕茶香。 “呀,哪里找到的?”吴小桐低着头抓起一把茶叶查看,头也不抬地询问着。 她没有看到,引着她的问话,小亓脸色一僵,那片云淡风轻几乎维持不住,脸色变了变,才缓过来,恢复了一片淡然,轻笑道:“就在山上!” 吴小桐察觉到了一丝异样,抬头看过去,却只看到小亓脸上一贯的淡然,微微凝视了一瞬,她就收回了目光,然后,在她的目光落回篓子里的时候,瞬间凝住——竹篓里一堆嫩绿茶树叶片中,还有一截茶树枝……那枝条断口齐整光滑,明显是刀削的痕迹。而,小亓上山只拿了一只小镐头,并没有带刀! 吴小桐将那段茶树枝捏在手中,想到了之前被自己遗落在山顶树下的茶树枝……若这一截树枝就是她采下的那段,就说明小亓也上了山顶,而且能采来茶叶,就是登上了那片断崖……那断崖比她攀爬的树还要高,视线也更好,不可能看不见山下那一道道滚滚的浓烟。 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他居然仍旧云淡风轻,波澜不惊,这是他太擅于隐藏情绪,还是根本对小镇百姓的死活毫不在意?……吴小桐心里一阵发冷,却随意地将茶树枝放下,垂着眼,尽力地掩了眼中的情绪。 好一会儿,吴小桐才从竹篓中抬起眼,重新挂了一脸笑,道:“这茶看起来比我采回去的那些还好呢,等回家,炒出来尝尝看!” 小亓目光柔和,嘴角噙笑,微微点头:“好!” 吴小桐垂了垂眼,笑着道:“小亓可看到有合适挖陷坑的地方?” 小亓摇摇头:“竹林中竹叶太厚,即便有野物往来也难以留下痕迹,更有竹根竹鞭纵横往来,故而,挖陷坑并不容易……” “那就没法子了么?”小臭儿不知何时凑了过来,一听不能挖陷坑,忍不住插嘴道。 小亓笑笑,缓缓道:“倒不如,循着痕迹,挖取洞中之鼠!” 小臭儿一脸疑惑:“你刚刚不还说难寻痕迹吗?” 吴小桐抬手给他了一个脑瓜崩,笑嗔道:“捉竹鼠可不是看地面的痕迹,而是要看竹子!” 说完,她下意识地回头,跟小亓目光交会,两个人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了然、释然……和欣慰,会意而笑。 ------题外话------ 转折来临,亲们能猜到下面的走向么? 谁走了?谁留了?谁欲走还留了…… 第六十四章命如草芥 山里黑天早,还不过申末,日头已经没过了山峰,光线也暗了下来。 老苍头还没回来,吴小桐看看小亓,然后招呼着三个小子收拾家伙事儿,准备下山。 砍下来的竹子暂时也不必理会了,吴小桐只简单装了自己采的蘑菇笋子和小亓采的茶叶,让几个小子分工扛了家什儿,就出发了。此时的山林可不是现代,有的是野兽出没,双溪镇每年都有野狼、野猪下山的事件发生,她们几个是万万不敢在山上过夜的,至于下山将如何面对,吴小桐也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上山艰难,下山时腿却更加持力,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扭伤、跌倒,对于小亓腿伤还未完全恢复的人来说,更容易引发旧伤。 吴小桐不时地照应着,渐渐地跟小亓一起落在了后边。 离得三个小子远了,吴小桐脸上的笑容终于挂不住了,只默默地低着头走路,一边在心里暗暗琢磨着,即将面对的场面……若真的家人都遭了难,三个小子……再想想镇子边缘的密林,或许,镇子上的人能够避过这场劫难也不一定。房子烧了就烧了,只要人没事儿…… 初到这个世界,尽管流落街头,尽管衣食无继,但周围的环境仍旧是和平的安稳的,她仍旧可讨一口饭吃,仍旧有老苍头发善心的周济、收留……她是和平年代出生长大的,从来没经历过战乱,充其量有个刑事案件,也只是在网络、电视上看到,根本没有亲眼看到过。她知道战乱意味着民不聊生、意味着生活维艰、意味着人命如草芥……可没有亲历,她仍旧无法进入状态,脑子懵懵的,根本不知道如何应对! 又到了一段陡坡,吴小桐直接让小亓的胳膊搭在自己背上,半扶半背着他一步步往下走。小亓也不推却,只努力一步一步踏稳了。 离着镇子越来越近,吴小桐的心也揪得越来越紧,身体因为紧张僵硬着,让她的脊背脖颈子都生生地疼起来。 “既然我们能够躲开,就说明那些人并不想赶尽杀绝……只要跑进山里来,也就躲过去了。你也不要过于忧心!”察觉到小桐的紧张,小亓缓缓开口宽慰起来。 “嘎?”吴小桐怔了一下,才扭头盯着小亓道,“你看见了是吧?” “唔,”小亓应了一声,又摇摇头。他不是千里眼,看不到那么远的东西,“只是推测……一直没看见鸦群。” 吴小桐眨了眨眼睛,随即恍然。乌鸦食腐,若真是有许多死人,尸体的气味儿势必会吸引乌鸦飞下山去,没看见鸦群,虽不能判定没死人,但至少,死的人数不是太多…… 略觉心安了些,吴小桐的身体也不再那么紧绷着,略略舒缓了一点,扶着小亓下了陡坡,也就放开了小亓,各自走路。 前头,小臭儿、俊子和拴住仍旧没有察觉到异样,再穿过一片咋树林,就会来到一个视线相对开阔的山坡上,那里,距镇子近了许多,特别是镇子西头的小臭儿家,若是院子里有人走动都能看清了。 吴小桐略一思忖,就嘱咐小亓一声,上前几步,低声叫住小臭儿三个,也不说别的,只笑嘻嘻道:“天色还早,咱们且晚一点儿回家,去溪水里摸些螺蛳,回去我炒给你们吃。” 三个臭小子今日上山,都是经过了爹娘允许的,自然不怕回家晚了挨训,一听吴小桐说给他们做饭吃,一个个欢喜雀跃着,根本不用吴小桐多言,撒开腿就往溪水里跑,争先恐后的,好像美味佳肴在前,跑慢了就赶不上了一样。 看着三个小子嬉笑打闹着,无忧无虑,吴小桐忍不住一阵心酸。她不知道,山下迎接他们的是什么。即使他们的家人都无事,想必见了那种情形之后,此时这般的欢喜无忧怕也会一去不复返了。 吴小桐也没下水,寻了一片鲜嫩的蕨菜,让小亓摘着,她则选了一棵高大核桃树,蹭蹭蹭几下爬上去,一直爬到最高处的树桠上,这才拨开枝叶往山下看去。大多数的火已经烧尽,浓烟不再,只有一缕缕余烟分散着从各处冒出来,一片狼藉一片焦土,然后,她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有人,从山林方向往镇子上跑,而且不止一个…… “真的有人躲进山里了!”吴小桐低低地感叹了一句,似乎并不是为了告诉谁,只是想让自己确定一遍。 她嘴唇颤抖着,眼里含着泪,默默地注视着那些人跑进镇子,然后并没有什么异常。过了一会儿,山林中又有更多的人走出来,往镇子上走去。相比较之前脚步轻健有力的身影,后来这些人明显有矮小的孩子,也有行动迟缓的老人,应该是老弱妇孺们,确定了安全返回家去。 吴小桐抹把泪,从核桃树上溜下来,第一时间看向小亓:“好些人躲进山里了。” 说完,吴小桐红着眼睛,却跟小亓两人相视而笑。 确定了安全,天色也渐渐暗下来,吴小桐也就不再停留,招呼着三个小子:“够了,不用捞多了,咱们还有菌子和笋子可吃呐!” 三个小子闻言就嘻嘻哈哈上了岸,穿了鞋子,俊子就献宝一般,拎着一只竹篓子给吴小桐看:“看,摸了这许多,不少吧?” 吴小桐勉强笑笑:“不少!”然后,目光落在旁边笑的无比开心的小臭脸上,一对上小臭的目光,就迅速地转开去——其他的她看不清,小臭家的房子因为在镇子最西端,又有两棵高大的桑葚树做标记,是以,她看的很清楚。那曾经清贫却干净的小院已经化成了一片烧焦的残垣断壁。就是不知道徐寡妇和柳叶儿的下落……如今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徐寡妇和柳叶都逃进了山里,避过了这场灾祸。只要人没事儿,其他的都能再有! 小臭儿也察觉到了一点儿异样,微微一愣之后,就被俊子笑闹着转移了精力。 三个小子精力无限着,似乎根本不知道累一样,仍旧活力无限地说笑着,打闹着,一路往山下去。 终于出了树林,终于来到了能够清楚看到镇子的缓坡上,吴小桐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抿紧了嘴唇,目光沉沉地关注着三个小子。 小臭儿正一边倒退着,一边跟俊子、拴住说着话,“……我昨儿晚上就下了篓子,放了两块大骨头,过会儿去起,指定能起好几条大鱼……你们俩咋啦……” 说得兴高采烈的,小臭儿突然发现俊子和拴住愣住了,不走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山下,脸色难看的仿佛跟见了鬼一样!他疑惑着转回头,也往山下看去……然后,他脸上的笑容仿佛被一个看不见的手抹了去,瞬间僵硬了表情。 “娘……”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喊,从小臭儿瘦小的身子里发出来,然后,他撇了手里的家什儿,不要命一般,朝着山下飞奔而去! “跟上他!”吴小桐喊了一声,回头看了小亓一眼,将手中的物事儿一搁,飞跑着追小臭去了。 不管徐寡妇和柳叶怎样,这种时候,小臭儿绝对不能往废墟里跑,不说余火怎样,有时候一些未烧尽的屋梁墙壁,也会突然坍塌,碰巧了就可能造成伤亡。 小亓默默地看着,小臭儿一边嘶喊着一边飞奔而去,吴小桐紧紧追着也跑下山去了,再之后是俊子和拴住,这两个虽然反应的迟一些,速度却比吴小桐快,不多会儿,就追上了吴小桐,并超过她去了。 默然半晌,四个孩子的身影早就被草木遮挡住看不见了,小亓却脸色沉重,眸子里有一种暗暗跳动的黑色火焰,叫伤痛,痛心。 本来是桃源般的幽静山镇,却仍旧逃不脱乱世的波及,淳朴善良与世无争的山民,平白无故地送了性命,毁了家园…… 他虽然宽慰小桐,但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这种情况,不可能全部避开,不同的只是多和少的区别罢了。 许久,夜色不知不觉中降临下来,笼罩了山峰、密林、草木,也将那一片片焦土残垣断壁掩住,但却掩不住双溪镇人的伤痛,哭声隐隐传来,连成一片…… 老苍头从夜色弥蒙里走出来,在小亓身侧几步处站定。 小亓没有回头,淡淡地开口:“这一次,就只能劳烦老丈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老苍头却显然听得明白,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一句话,一个字,两个人迅速地达成了一个协议,然后,老苍头走过来,俯身捡起几个家什儿,小亓也拎起一只镐头来,老苍头在前,小亓在后,相跟着,慢慢地下了山。 小臭儿悲号着,飞奔回家,那一片烧焦的残垣断壁,这里是当年父亲在的时候搭建的大门,那边是娘亲刚刚修理的灶火棚子,还有那片塌成一片的,是他跟娘亲、妹妹的屋子……早上出门前,娘亲还在屋门口叮嘱他,“去了好生干活儿,别总要人家东西!” 音容宛在,家园却成了一片废墟。 小臭儿哭嚎着,泪水鼻涕流了一脸,他不停地用衣袖擦着泪水,想要看清楚些,好能寻找娘亲和妹妹的所在。却总是擦不干净,擦得总比不上淌得快。 吴小桐追上来,一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边看着那边,俊子和拴住已经拦住了小臭儿。 吴小桐略略缓了一下,就加快脚步走上去,拉住小臭的手,却对俊子和拴住道:“你们回家看看去吧!” 俊子和拴住自然也惦记着家里和亲人,只不过怕小臭儿有什么意外,这才先跟着过来。此时听吴小桐这般说,自然不再停留,匆匆转身去了。 吴小桐拉住小臭儿,抬脚往里走:“走,我跟你一起找!” 这样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放火,指定不会刻意掩藏自己的罪行,一般不会刻意隐藏尸体或者烧毁尸体……是以,只要院子内外不见尸体,就差不多能够判定,人没事儿。 小臭儿也不理会,只扯着喉咙一声声喊着:“娘……叶子……娘……娘……叶子,你们在哪里?你们答应一声啊!” 一声声悲呼,撕心裂肺,催人泪下。 吴小桐心头悸动,不由地想起了现代,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亲人,想起了同学挚友,那种种的种种,都已经隔离在了时空的另一端,再也不能相见……泪水控制不住地簌簌而下,瞬间湿了脸。 流着泪的吴小桐,拉着小臭儿四下里寻找,包括被大火烧过的房屋废墟边缘,吴小桐确定过没有危险的地方,都逐一仔细找了过去,都没有徐寡妇和柳叶儿的踪迹。 随着一片废墟即将搜索完毕,仍旧一无所获让小臭儿渐渐绝望,他疯了一般甩开吴小桐的手,扑到房屋的废墟上,用手扒拉着一截截烧焦了的房梁,一块块熏黑的砖石,一边嘶哑着喉咙哭号着,呼唤着:“娘,叶子,你们去哪了?娘,娘啊,你不要儿子了吗?娘啊……” 哭声撕心裂肺,痛断肝肠,那浓重的悲哀,让人闻之就不由心痛,忍不住跟着流泪。 吴小桐心疼不已,泪水满脸,却仍旧保持着理智。她尽量控制着语气,上前拉住小臭儿的两条胳膊,用力将他从一片摇摇欲坠的废墟下拉扯出来,一边努力控制着不断挣扎的小臭儿,一边大声喝道:“小臭儿!小臭儿!你想不想找到你娘?想找到你娘,就安静下来,听我说。” 小臭儿的哭声戛然而止,呆愣愣地转过眼,目光定在吴小桐脸上,直勾勾地盯着吴小桐的眼睛,平日里聪明灵活的眼珠子,这会儿却呆滞木然空洞着,渐渐地缓了一下后,他似乎抓住了一点儿希望。转手用力地反握住吴小桐的手,嘶哑着声音,满眼希冀地问道:“你真能找到我娘?你保证?” “我不敢保证!”吴小桐却摇摇头。 眼看着小臭儿就要发作,她连忙接着道:“你别急,你安静下里好好想想,婶子和柳叶儿若是遇害,这院子里终归要有些痕迹的,可你自己看看,这院子里除了打碎了一口水缸,然后就是放火烧的痕迹了……很关键的是,没有血迹!” 吴小桐还想说的是,院子里弥漫着浓浓的焦糊味儿,仔细辨别,会分辨出其中有木头燃烧的味道,有布料燃烧的味道,甚至有石头和土壤高温烘烤后的味道,但是,却没有肉和骨头烧焦的那股子奇特怪异的味道……所以,她判断,徐寡妇和柳叶儿并没有丧生火海。至于人去了哪里,完全没有线索,她这会儿真是不知道。 这些是吴小桐心里的想的,但怕说的太直白了小臭儿接受不了,故而说的比较含蓄了些。 不过,这已经够了。 找不到徐寡妇和柳叶儿,小臭儿担心却难免还抱着一丝侥幸,侥幸地希望娘和妹妹躲到了什么地方,还好好地活着……是以,一听吴小桐比较冷静的分析,他下意识地就信了。然后脸上的绝望一扫而去,也不哭了,迅速地打点起精神来,胡乱抹着脸上的眼泪鼻涕,一边开始琢磨,娘和妹妹会去什么地方躲着? 吴小桐见他安静下来,知道他已经从最初的震惊悲痛中缓了过来,接下来,再有什么变故也会比较冷静,而不会像突闻噩耗之时那般激动了,也暗暗地松了口气。 “俊子和栓柱家还不知什么样儿,我去看看!” 小臭儿抬起头,眨了眨眼睛,吸了吸鼻涕,道:“我也去!” 家已经烧成了一片废墟,能够翻到的地方,他刚刚已经找过了,没有找到娘和妹妹,加之吴小桐的分析,他已经相信娘和妹妹是躲起来了,与其在这里等着,还不如去俊子和拴住家看看,那两家人还不知道咋样了,是不是也躲过去了? 吴小桐也不意外,点点头应着,跟小臭儿一起走出废墟,踏着一块块青石过了溪水,一路往东走去。 走出自己的家,小臭儿看到一家家的房屋被烧毁,一家家传出的悲哭号啕,还有大街上仍旧没有干涸的一滩滩血迹……这种种的种种,深深地刺疼着他的眼睛,让他的心也揪扯着生疼,从此后,这些画面这些疼痛将永远烙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刻骨铭心! 尽管吴小桐两世为人,心理年龄早已经成熟,但面对这种惨烈的场景,真正置身其中,跟看电视看电影的感受完全不同,她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切肤之痛、刻骨之伤!她的心狠狠地揪扯着,颤抖着,被一种类似恐惧、愤怒混合的情感攫住了心神。她的嘴仅仅抿着,她的手用力攥着,她的脸上没有泪,但她的心里却有浓重的恨和悲伤。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她在小说中、历史书上看到了无数次,都一扫而过,并没有在意。时至今日,她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其中,包含了多少浓得化不开的悲哀和挣扎! 一路走来,经过的人家,十之三四被烧毁了房屋,十之二三传出了哭声……吴小桐和小臭儿谁也没停留,一直默默地往东边走。 天黑的特别早,不知是不是燃烧的浓烟遮蔽了青天! 来到位于镇子中间的俊子家,遥遥地看到仍旧完好的房屋院落,两个人心里都涌起一阵喜悦,更让他们喜悦的是,俊子家静悄悄的,没有嚎哭声传出来。两个人精神一振,不由加快了脚步。 俊子家没有人,连俊子都不在家。 吴小桐和小臭儿商量了一声,就离开俊子家,往镇子东头的栓柱家走去。 栓柱家位于镇子东头,隔着四五户人家,再过去一片桃树林子,就是胡家大宅。 越走,房屋烧毁的越多,再后来,放眼望去已经看不到任何残存的房舍,完全是一片焦土废墟,燃烧过后的焦糊气味充斥在空气中。其中不乏哪一种非常特异的刺鼻的皮肉燃烧的味道——火葬场的味道! 吴小桐禁不住皱紧了眉头,她的嗅觉向来很灵敏,前一世这一世都对味道特别敏感。但凡闻过的味道,都会牢牢记住。这也让她特别忍受不了异味儿的刺激,比如这种皮肉燃烧后散发的特异焦臭,让她胃口翻涌着,几乎要呕出来。 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一块帕子,把鼻子蒙住,隔绝了部分异味儿,这才略略的好过了些。 小臭儿却只是皱着眉头,只是紧紧地攥起了拳头。 昏暗的光线,黑沉沉散发着余烟和焦糊臭气的废墟,让吴小桐和小臭儿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下来。 两个人只顾盯着那几乎没有任何声音的废墟,努力辨别着栓柱家的位置,然后屏息静听,是否有哭声…… 谁也没注意脚底下,一片片黑乎乎的痕迹,吴小桐一脚踩下去,只觉得踩了一脚黏稠的东西,她下意识地抬起脚,大脑里也反馈回一个信息——她踩到了一滩血! 没有想象的恐惧,更没有毛骨悚然的尖声大叫,她只是抬着一只脚愣了一瞬,然后就镇定地跳了过去。 小臭儿显然也注意到了吴小桐的异常,走出两步去,正好转回头来。吴小桐站定后,抬手拍拍小臭的肩膀,宽慰着小臭的同时,似乎也宽慰了自己,然后,两个人一言不发地往前走。只不过,这回两个人都不再只关注前头,而是分出一些精力来看着路,避开那一片一片的暗黑痕迹。 有了这一次,再接着,吴小桐和小臭儿又见到死尸,趴窝着的,仰躺着的,还有一具应该是从火场里跑出来的,烧糊了半边……他们两个也没有惊叫,都能够相对镇定地绕过去,相跟着继续走。 走近栓柱家,天色彻底黑了下来,几乎是摸索着走路的吴小桐和小臭儿听到了废墟里传出来的哭声。是拴住的哭声,不高,也没有号啕,但是那低低的呜咽,却更加揪心。 吴小桐和小臭儿同时停下了脚步,略略停了片刻,吴小桐低声招呼着小臭:“走吧!” 小臭儿没作声,只是无声地跟在了吴小桐身后,一步步走进了栓柱曾经的家,如今已经是一片烧焦的废墟。 黑暗中,院子里站着一个半大的孩子,是俊子。他前面的地上,黑乎乎的一团什么,哭声从那一团黑影上发出来。 拴住一家六口,奶奶、爹娘和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一个也没能逃脱。他的弟弟还不过两岁,刚刚学会了走路没多久,每每拴住在家的时候,总爱缠着拴住带他去玩。只是拴住正是淘气的年纪,野马般的性子哪里耐烦理会一个奶娃,总是没好气地呵斥一顿,也不管弟弟大哭,自己跑出去玩了。 此时,拴住伏在弟弟冰冷的小身子旁,头拱着地,满心伤痛,满心悔愧。 早知道这一天,他就不那么淘气,不天天惹爹娘生气。他就好好待弟弟,疼妹妹,好好孝敬奶奶……可是,他再后悔,却没有机会了。奶奶走了,爹娘走了,妹妹走了,弟弟也走了……一家人,只剩下他一个了! 他伤心,却哭号不出来,满心愧疚,绞扯着他的声音,让他只能发出低低的压抑的,类似于某种兽类受伤后的呜咽…… 俊子就站在拴住身后,没有劝慰,只是那么默默地陪着,默默地流泪。 后来的吴小桐和小臭儿也没有上前,同样默默地站在后边,陪着拴住。吴小桐心里难受的很,揪心扯肺的,她却没有流泪,一滴泪都没有。她旁边的小臭儿同样没有流泪,之前的嚎啕大哭似乎已经让他流干了泪水。 夜色渐深,拴住哀哀地哭泣着,终于体力不支,昏睡了过去。 吴小桐这才挪动着已经麻木了的双腿,走过去,俊子和小臭儿也跟上来,与吴小桐一起,将拴住从几具尸体旁抬开。 留了俊子和小臭儿陪着拴住,吴小桐自己一个人回了趟家。她附近也有好些房屋被烧毁,福顺酒肆的门楼和厢房也烧了,酒肆大堂和她家的小院子居然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好像有一道无形的墙挡住了大火——要知道,酒肆的门楼可是连着酒肆大堂的。而酒肆大堂又紧紧连着她们家的灶棚、柴垛,若是大火没被阻挡,酒肆烧毁了,她们家势必难以幸免。 吴小桐顾不得考虑这奇怪的原因,她匆匆回家拿了两张竹席,抱了一床被子,又折返回栓柱家里。 行走在黑暗的夜里,每一脚踏下去,就有可能踩到一滩滩人血,还要从许多尸体旁经过……这样的境况,搁在上一辈子,吴小桐想都没想过。此时,此地,她却能够相对平静地一步步走过去,没有尖叫,没有颤抖,没有哭泣流泪…… 乱世之人,命如草芥! 草芥低贱,却也有它的坚韧和顽强。 任由千踩万踏,哪怕被踩到泥里去,却仍旧尚存一息,艰难存活。而一旦有了一点点的阳光的温暖,一滴滴雨露的滋润,这草芥就会很快爆发出蓬勃的生机,再次抽芽生长,再次开花结籽,繁衍生息,延绵不尽。 ------题外话------ 这一段写下来真的很痛苦,不好受,亲们看完别骂粟粟……情节需要…… 第六十五章烂船还有三斤钉 吴小桐跟俊子、小臭儿一起,陪着拴住,就在他家的院子里打地铺睡了一晚。一觉醒来,天色刚刚放亮,吴小桐起身一看,就见拴住已经醒了,却没有再哭,只是默默地跪坐在爹娘和弟妹身边,低着头不知想什么。 俊子和小臭儿睡的还很沉,吴小桐也没有叫他们。 她默默起身,还给俊子和小臭儿盖了盖被子,然后走出去,不多时洗了脸回来,手里拿着一块刚刚洗好的帕子。 来到拴住身旁,吴小桐将帕子递到他面前:“给叔叔和婶儿他们擦把脸吧!” 拴住怔怔地抬眼看了看,闷闷地应了一声,接了帕子,开始笨拙却仔细地给奶奶爹娘弟妹擦脸……这是他第一回给亲人们做这种事,却也只能是最后一次了! 吴小桐见他神情还算平静,也就不多停留,回家做早饭去了。 老苍头和小亓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吴小桐进门时,两人都已经起了。吴小桐简单地交待了一下自己的行踪和情况,就洗手开始做早饭。 早饭她没做什么花样,简单地烙了几张面饼,打上两个鸡蛋炒了个腌香椿,给老苍头和小亓盛好摆到桌子上,另外用一个瓦钵盛了,连饼一起用一张干净的包袱皮包了。又特特地进屋,将小亓没用过的几张宣纸找出来,拿了把剪子,然后跟老苍头打招呼道:“爷爷,我去栓柱家给他们送些吃的去!” 老苍头点头应了,却又道:“俊子跟小臭儿的家人都好,见了他们说一声。……另外,今明两日可能有些人要离开,你心里有个数。” “离开?是去逃难么?”吴小桐惊讶着。 俊子和小臭儿家的情况她是亲眼看过的,之前已经猜测到两家人可能没事儿,所以,知道他们两家人都安全,她并不惊讶,惊讶的是,灾难都过去了,那些人为什么还要离家逃难? 一直沉默的小亓开口道:“南岸仍算太平。” 双溪镇位于长江以北,距离长江不过三百多里,既然江南太平,有些被毁了房舍家园的人,难免就心有所动,只要渡过长江,自然就能寻一个所在,安居乐业。更何况,有些人家有亲戚朋友在长江南岸的,更是有所指望,逃难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吴小桐恍然,点点头转身出了门。 尽管知道长江南岸还算太平,但拖家带口地长途奔波艰辛不易,路途上兵匪作乱危险重重,就是能够顺利渡过长江到了南岸,那边人生地不熟的,手里又没钱没粮的,怎么安置?怎么谋生?其中烦难,没亲身经历的人,怕是想也想不到。 说起这个,吴小桐还是现代时,经历过两次工作原因的迁徙,换到一个新城市工作生活,那还是她工作需要,还有单位帮忙安置,她也不担心没了生活来源……就那样,搬家、找房子、买家具、装修收拾……种种种种一整套下来,她也觉得没了半条命。更何况,逃难逃难,比之她当年的情形不知差多少倍去了! 不过,这种事当事人做了决定,别人也没有置喙的余地,吴小桐没那个习惯,也没那个精力去介入别人的人生。 拎着饭回到栓柱家里,小臭儿和俊子也已经醒了。拴住已经给亲人们整理过仪容,再次木然地跪在那里了。 看到吴小桐进来,小臭儿和俊子连忙起身迎上来。 吴小桐捡了一张饼放上几块鸡蛋,放在一只碗中,双手捧了,奉到拴住奶奶和爹娘身前,默默地拜了几拜。这才低声招呼拴住:“吃饭吧。……吃了饭有力气,还要尽快让叔和婶他们落土为安才好!” 前一天晚上的哭泣,似乎耗尽了拴住的力气,也似乎完全发泄完了他心中的悲恸,这会儿,听吴小桐这般说,他也没有任何异议,乖顺无比,又机械木然地起身,跟着吴小桐到一旁吃饭。 几张面饼,一钵子香椿鸡蛋,很快就被四个孩子分食完毕。 吴小桐拎了空钵子,一边将几张宣纸和剪子拿出来交给俊子,吩咐道:“俊子在这里陪着拴住,给奶奶和叔婶他们送一些盘缠。让小臭儿跟我回去一趟,拿几张席子和镐头来。” 天气已经很热了,尸体存放下去很快就会腐烂……不管是出于对死者的尊敬,还是为了活人的安全考虑,尸体必须尽快掩埋处理。不管是有亲人的,还是没了亲人的。 拴住再次木然地跪到了亲人身边,俊子瞅瞅他,又瞅瞅吴小桐,默默地答应着。 带着小臭儿离了拴住家,吴小桐就将老苍头的话转告了他。小臭儿一下子跳了起来:“她们在哪?” 吴小桐看他满脸欢喜地放光的样子,也跟着笑起来:“是我爷爷说的,我也没问在哪。” 小臭儿立刻跳起来就往吴小桐家跑:“我自己去问爷爷!” 吴小桐失笑着摇摇头,目光一转,看到一片片烧焦的废墟,那笑容就隐了去,只剩下满心沉重。 天有些阴沉,很有可能下雨,那些尸体必须尽快掩埋处理掉,否则,这大热天在被雨水淋了,谁知道会不会引发什么疾病!她可完全没有离开的打算。 时逢乱世,她并不以为逃到长江南岸就能过上一劳永逸,永享太平了。与其奔着缥缈的不一定可靠的希望去,还不如就在这深山里的小镇子生活,至少,这里的环境她都熟悉了,有房子有家,有备好的粮食,万一遇上什么事儿,还有酒肆的地窖藏身,实在不行,还可以往山里躲一躲。虽然,这里刚刚遭了一回难,但她认为,那些交通便利的村镇,更容易遭受兵匪之乱。 她的理想,就是小心翼翼地在双溪镇生活,等着乱世过去,天下太平了,她就可以放心地走出深山,去四下里游历,见识见识古朴的民风民情,也好好欣赏一下没有被过度旅游开发的美色美景,之后,可以写一本或者几本游记……说不定,她还能凭着这游记,留个名呢! 正如老苍头推测,镇子上的好多人,躲过了一劫逃得了一条性命,却已经吓破了胆,再不敢留下,收拾收拾不多的细软就扶老携幼地走了。还有些,家里的房屋家什儿都被烧了个干净,只逃得一条性命一身衣裳,就这么两手空空的,也拖儿带女地上了路,打的注意是一路乞讨逃难去了。 吴小桐顾不上那许多去逃难的人,俊子一家却也要离开了。尽管俊子家没被烧掉,家里却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将粮食收拾了几口袋,装到一架独轮小车上,俊子爹又把俊子的妹妹,只有五岁的小姑娘抱上车,俊子和他娘亲一路随后跟着,一路去了。吴小桐不敢声张,只偷偷地塞了五百个大钱在俊子怀里,还塞了十来个饭团子,让他路上吃。 两天后,能走的都走了,曾经的双溪镇虽然不算繁华,却还生机勃勃,如今,经历了一场烧杀,活下来的人又走了大半之后,整个镇子就彻底寂静下来,加着那一片片残垣断壁,焦黑废墟,还有镇子西边新添的几十座新坟,整个镇子似乎被一下子抽掉了生机,几成鬼蜮。 小臭儿的家烧毁了,徐寡妇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一儿一女也走不动,毫无选择地留了下来。拴住只剩了一个人,别无选择地也留了下来。 老苍头寻了几个不走的男人一起动手,将死难的人掩埋了,入土为安。吴小桐就带着小臭儿一起,动手把福顺酒肆的两间厢房清理出来,把小臭儿一家和拴住安置在这里。小臭儿和拴住合住一屋,徐寡妇则带着闺女柳叶儿住一间。小桐家里也拿不出多余的被褥来,连布匹和棉花都没有。于是,清理完房间的吴小桐就带着小臭儿一起,去那些烧焦了的房屋里寻找。 有些屋子烧的厉害,只剩了残破的石头和砖瓦,有的屋子却烧的不是太严重,哪怕坍塌了,里头的物事儿扒出来,却有些还能用。 吴小桐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绸布庄。胡家走的时候,绸布庄就关了门。这一次也烧了大半,三间屋子只有一间坍塌了房梁,墙壁却仍旧立着,其他两间则完全成了废墟。 这种半坍塌的房屋废墟还是很危险的,吴小桐也不让小臭儿靠近,两个人拿了竹竿,隔得远远的齐心合力挑开那些半悬空的烧得焦糊的木头,然后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清理了危险物,、再慢慢地走进去。别说,还真让她在一段倒塌的墙壁下找到了一些布料,虽然一看就知道是被绸布店舍弃的残次品,还有几匹被大火烤的发了黄,发黄的部分纤维失了韧性,只需一用力,就破成一个洞,根本不能用了,但是除去表面的几层之后,里头还是有些布料能用的。 收拢收拢,竟差不多有五六匹布料的样子,够做两床被褥了。 将这些布匹送回家,交给徐寡妇裁剪整理清洗。吴小桐和小臭儿吃了点儿东西,喝了口水,就又匆匆出了门。 接纳了徐寡妇之后,烧饭洗刷的活儿都被徐寡妇接手过去,吴小桐倒是有了更多的精力干些别的了。 第二个目标,吴小桐想去镇子东头的胡家看看。 据说,那日匪众袭来时,首当其冲的就是胡家。这也难怪,胡家高门大院,一看就有利可图,又单独在镇子东头,鹤立鸡群的那么醒目,匪徒来了不首先对胡家下手才不正常! 之前,吴小桐见多了烧毁的房舍,但走到胡家大宅,眼睛看到的破坏程度仍旧让她感到震惊。 曾经高墙广厦、庭院深深的胡家大宅,已经完全成了一片废墟。只不过相对于镇子上那些木结构的房屋来说,胡家的房舍很多用的都是青石地基,青砖砌墙,故而,烧毁之后,许多房屋只是屋顶和门窗烧毁了、坍塌了,墙壁却仍旧立在那里,仿佛一个个不甘的嘴,在无声地控诉着匪徒的暴行。在视觉上,给人造成的冲击更为强烈。 吴小桐在胡家大宅外头默立了好一会儿,这才打点起精神,穿过坍塌的门洞,走进一片焦黑狼藉的胡家大宅废墟。 木头都烧掉了,没有完全烧掉的也焦了,除了一小部分能做柴禾外,再没用处了。吴小桐小心翼翼地躲着那些仍旧站立着的墙壁,一点点搜寻着。不愧是胡家大宅,吴小桐很快就从废墟里扒出一只铜脸盆来。 这个发现让吴小桐有一点小欣喜。之前她就想着寻布匹和棉花了,完全忘记了,铜器、铁器、瓷器都耐火,更有可能留存下来。当然,镇子上普通百姓家里没有多少这些东西,有几个吃饭的饭碗也是粗瓷的。胡家就不一样了,不说那些精美的瓷器,就是铜器、铁器,指定少不了。这些东西都是实用器具,在胡家看来却并不算什么,想来胡家人离开,也肯定不会将这些东西带走的,自然会留在这座宅子里。 胡家留守了两个看门人,还有两个应该是园丁之类的下人,之前都已经被找到了,已经由老苍头带人运到镇子西头下葬了。这会儿,胡家成了废墟,也真正成了无主之物,吴小桐到这里来搜寻完全没了心理障碍,也就不客气了! 一个时辰后,吴小桐带着小臭儿才将胡家大宅的一进院子搜罗完。除了最初找到的铜盆,之后又发现了瓷瓶、瓷盒、铜壶等十几件东西,小臭儿竟还从废墟里翻出一只铜夜壶,让吴小桐嫌弃了一番,直接指给小臭儿自己拿回去用了。 胡家大宅占地颇广,屋舍极多,大大小小的院子加起来,足有二百来间屋子。 吴小桐一直没敢放松警惕,小心翼翼地躲避着危险,搜寻的速度不快,却也没想到,一座胡家大宅竟花了她和小臭儿、拴住六天功夫。拴住掩埋了奶奶爹娘和弟妹之后,第二天就也跟着过来了。 不过,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时间,他们收获也很大。除了搜寻到一大批铜器、铁器、瓷器之外,就连银器也搜到了上百件,主要是银质酒具和餐具。甚至,还寻到了十几个小型的金器,主要是金簪子、金戒指之类。戒指这样小的东西都被他们扒出来,也可见三个孩子搜寻的多仔细了。 另外,在一个库房废墟中,让他们搜罗到了好几包完好的棉花,还有二十多匹旧棉布、粗茧绸之类的布匹。这一下子,被褥的问题就解决了,连众人的秋装和棉衣也有了着落。 这几日的丰厚收获,让吴小桐也不由心生感叹——真是大船烂了三斤钉啊! 第七天,只剩下花园子角落里一个偏远小院了,小臭儿有点儿咳嗽,被吴小桐留在了家里。拴住的亲人却逢头七,去坟上祭奠了,吴小桐就自己背了只竹篓,不紧不慢地往胡家大宅去了。 若说吴小桐性格有什么优点的话,除了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之外,再就是善始善终了。既然搜罗胡家大宅都花了六天功夫了,最后这一点她也要坚持搜一搜,不留一点儿死角。 院墙许多地方坍塌了,既然前头的院落都搜罗过了,吴小桐也就不再去那些危墙下历险,而是直接从后园子的一处院墙坍塌处跳了进去。 若说,还有哪里能够看出胡家大宅曾经的繁华,也就只剩下花园子了。因为屋舍少,地势开阔,还有一片不小的水面,故而,胡家的花园子里过火面积不大,大部分花木山石都保留的较为完好,忽略掉视野背景里那些断壁残垣、焦黑累累,单独这一片花园倒是美景依旧,生机勃勃。 吴小桐放慢了脚步,一边感叹着,一边走到湖水边,看着这曾经富丽堂皇、精致风雅的园子,感慨万千。 站了一回,也感叹过了,吴小桐还是往最后一个小院子走去。这一个小院因为在花园子偏远的角落,大概是什么园丁之类的人居住的,狭小简陋,因距离那些连片的屋舍很远,中间隔了一片水,竟成了整个胡家大宅唯一幸存下来的院子。 院子房舍门窗完好,却没有上锁,吴小桐只轻轻一推,就将虚掩的院门推开,然后慢慢地走了进去。 看得出,之前院子是有人住的,屋里陈设简陋却齐全,只是落了一层厚厚的黑灰,想来是前头院子烧毁时飘进来的烟尘。 这一层黑灰完好无损,吴小桐站在门口看了看,没有人进出的痕迹。这房子的主人,大概就是在送去西山的几个人之中吧。 东西不多,吴小桐略略转了一圈,也就察看清楚了,不过是些桌椅柜子,床上有被褥没有帐子,柜子里也仅仅只是几件半旧的棉布衣服。吴小桐暂时没动家具,只将衣物和被褥整理了一番,装进背篓里。收拾完毕,转身准备离开了,吴小桐的眼光扫到了床尾的那只衣柜,突然站住了。 那个衣柜这样看过去,没有一米高,也有八十公分,可她刚刚从里头往外拿衣服的时候,明明只有三四套单衣,却几乎装满了整个衣柜! ------题外话------ 这几日,某粟面临着血光之灾,为了不至于半死断更,从今天开始更五千,等血光退了,再尽力多更些! 另,亲们若是有空,就留个爪印给某粟个鼓励吧……你们所赐的力量,是战胜血光的制胜法宝啊! 第六十六章猪啊鸡啊 意识到这一点,吴小桐又联想到福顺酒肆那个设计巧妙,隐藏的非常完美的地窖。同样是胡家产业的福顺酒肆就有那样的地窖,胡家祖宅存在的这个大宅子,不应该没有一个隐秘处……哪怕,仅仅用作冰窖,福顺酒肆都设计了冰窖,还存了冰,胡家大宅不应该不修冰窖,更不应该不储存冰。 越想,吴小桐越敢确定,这口箱子定然有机关。 心里做了初步判定,吴小桐就将背篓放下,重新打开了衣柜。用手指摸索着,细细搜寻了好半晌,终于,在衣柜右侧里边的角上,让她摸到了一个极小极不起眼的圆形突起。这个圆形凸起只有拇指盖大小,极为巧妙隐秘,跟衣柜同样颜色不说,质地也一样,衣柜里底下还铺着一层毡布……若非她察觉到衣柜内外高有差距,有了个初步判断,只是打开衣柜的话,怕是没有人会想到这里隐着一个极巧妙的机关,或者特意搜寻,也不一定能够发现…… 吴小桐的心脏砰砰地跳着,她稳定了一下情绪,终于伸出一根手指,朝着那个凸起用力按了下去! 按下去的同时,吴小桐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口鼻,屏住了呼吸。 毕竟是不了解的机关,谁知道里头有没有毒气之类的埋伏啊! 喀喀喀,一阵机簧声响过,整个衣柜的底板全部缩到一旁,昏暗的光线下,衣柜下边露出一个黑沉沉的洞口来,一道石质阶梯,没在洞口下的黑暗中…… 吴小桐屏住呼吸看了一眼,就又再次按动机关,将衣柜复原,然后,长长地吸了口气,背了竹篓,大步离开了这个小院子,离开了胡家大宅。 刚刚那个洞口虽然光线昏暗,但吴小桐明显地感受到了一丝空气流动。这说明,洞口下的地窖设置了排气孔,能够保持地窖里的空气流通。这样的地窖,她在不能确定里头是否安全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贸然下去的。谁知道里头藏没藏着人?别说多了,就是藏着一个人,她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小身板下去,也是给人家送菜的。 离开胡家大宅,吴小桐很快来到镇子的街上。看着一片片烧毁的废墟,还有一个个逃难空置下来的院落,吴小桐难免感慨。 那些离开镇子逃难去的人们,不知可否顺利?这也七八天了,按照每天三十里算,也快到江边儿了……不知道,好不好渡江…… 由那些南下逃难的人,吴小桐又想到了自家的那位,那可是之前大齐朝的皇孙、景王世子,如今,景王渡江在金陵自立,虽还没称帝,却也明摆着早晚的事儿了,不说嫡系血脉,就是景王所处的形势,也决定了,他登基是早晚的事。景王登基,小亓可就是太子了……她不由歪歪起来,若是她将小亓送过江,送进金陵,送回景王身边去,不知景王会怎样报答……呃,人家不能叫报答,人家那应该叫奖赏……不知道景王会奖赏她些什么呢? 高官厚禄?呃,算了,她虽然心存高远,却毕竟是女子之身,这里可没有女子入朝为官一说; 富贵荣华?这个倒是可以有!最好赏她万两黄金,再赏她一大片良田……她就能够实现小地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啦……咳咳,那啥,就是歪歪啦! 吴小桐失笑一回,很快将脑子里浮现出的种种臆想画面抛开,也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河里,把鱼篓子起了……家里多了一大三小四口人,吃饭问题一下子又突显出来。虽然,她存了些粮食,但那些粮食毕竟有限,这许多人吃饭,拴住和小臭儿两个正值长身体的半大小子又能吃,那些粮食怕是也就能吃到过完年,明年呢?过了年春天,可还有个青黄不接的季节呢! 往河边走的时候,经过一片稻田,看着地里青幽幽的水稻,吴小桐伫立许久,决定回家跟爷爷商量一下再说。 这些水稻大都是胡家之前种下的,也有一些是佃户耕种的,比如徐寡妇,就租种着胡家五亩水田……尽管镇子上的人死的死走的走,大半都不在了,可仍旧有十来户留下来。这十几户人家,大概分成两个极端,一部分是老弱病残幼,没能力外出逃难的;另一部分则是身强力壮胆子大的,自以为能够躲避任何兵匪侵袭的…… 之前翻检胡家大宅,或者其他废墟,吴小桐没有多想,但这田里的许多水稻却是个大事,事关粮食,就是事关生死,由不得她不谨慎。就他们一屋子老弱病残的,她可不想给自己招惹任何麻烦。 起了鱼,吴小桐先回到酒肆那边,将鱼直接交给徐寡妇,把找回来的衣裳被褥也交给她,然后就回了家。 新起的屋子已经装好了门窗,也放了一张床一个柜子。自从带人处理了那些尸体之后,老苍头上了两趟山,运回一些竹子来,这几日就一直在家里编制家什儿了,不仅是新屋子里要用的家什儿,还有徐寡妇那边两间屋子里要用的物事,六七天下来,也做了个七七八八,基本所需都有了。 吴小桐拿了帕子去溪水里洗了把脸,然后凑到正在编帘子的老苍头跟前,低声道:“爷爷,我在胡家发现了一个地窖!” 老苍头手指一停,随即又飞快地穿梭编织起来,脸色也波澜不惊道:“你下去了?” 摇摇头,吴小桐又道:“没,我只打开来看了看……有风!” 老苍头唔了一声,专心致志地编织着帘子,好半天,才道:“下半晌,你先过去……”说着,老苍头飞快地瞥了吴小桐一眼,吴小桐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起身往酒肆那边,帮着徐寡妇做饭去了。 徐寡妇揉馒头做饼的手艺都是极好的,但做菜的味道上就差了些。其他的青菜也还罢了,味道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做鱼可就讲究了,若不然,做出来的鱼不鲜不嫩不说,还会腥的很柴得很……想起之前徐寡妇做的鱼,吴小桐就满脸苦涩,实在是……太太太难吃了!她做的鱼不鲜不香也就罢了,腥也算本味儿,那苦是哪来的? 好吧,过后吴小桐再见识到徐寡妇洗鱼才知道,她根本不知道避着些鱼肚子里的胆囊,竟那样任其破掉,胆汁横流……噗,胆汁染过的鱼肉,不苦才怪啊! 当然,徐寡妇做鱼的手艺差,吴小桐也不好当面嫌弃。 她跟老苍头沟通过之后,就匆匆赶回了福顺酒肆。 一进门,吴小桐就看见徐寡妇正准备洗鱼,真真吓了一跳,连忙叫了一声:“婶子!……那啥,咱中午熬鱼贴饼子哈,你和面做饼子的功夫好,这洗鱼的活儿就交给我吧!” 小臭儿闻声也从屋子里走出来,一边吸溜着鼻涕,一边笑着溜缝儿:“是啊,娘,你贴的饼子最好吃了。我跟小桐洗鱼吧!” 柳叶儿也在旁边起哄:“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能洗!” “你个小丫头,你那不叫洗鱼,那叫玩鱼!”小臭儿轻轻地拍了妹妹一下,笑嗔一句,惹得柳叶儿嘟了嘴,依到徐寡妇身上寻求安慰去了。 被几个孩子这么一说,徐寡妇也不坚持,笑着起了身,拿了盆子和面准备贴饼子去了。 小臭儿还想往前凑呢,被吴小桐挥手扒拉开:“一边儿去,就你那鼻涕吸溜吸溜的,我可不想喝鼻涕汤!” 小臭儿也不在意,笑嘻嘻地退后一步,蹲着看吴小桐动手洗鱼。 既然说的是做熬鱼贴饼子,就不用太大的鱼,最大巴掌心大小,小的多是些小面条、小麦丝儿、小白条儿之类,不过两三厘米,细细小小的,本身都洁净的很,都不用开膛的。吴小桐手下麻利,很快就洗了三斤多小四斤鱼,拿清水冲洗了一回,撒了一撮盐末入味,然后指使着小臭生火热锅,她则打了一个鸡蛋,挑了一点点面糊儿,把鱼逐个裹了蛋液面糊,放进锅里煎至金黄,然后暂时出锅。再爆锅加汤,鱼重新下锅,大火烧开后,徐寡妇就拍了饼子,贴在锅帮上,啪啪啪,巴掌大的椭圆形的饼子围着锅帮贴了一圈儿,然后盖上锅盖,调整成小火慢慢炖上小半个时辰,饼子熟透了,锅里的鱼汤也收浓,还没揭开锅盖,鱼汤的鲜香融合者面香已经在院子里飘散四溢了。 鱼下了锅,也就没吴小桐什么事儿了。让小臭儿烧着火,吴小桐跟徐寡妇洗了手,去屋子里看整理出来的布匹。 这几天,徐寡妇除了做饭打扫,就一直在屋子里做针线了。先给自己娘俩和小臭儿拴住各做了一套被褥之后,徐寡妇就撇开别的,专心给吴小桐做起新屋子里要用的被褥等物来。 这个年代,条件所限,人们洗衣服不容易,弄点儿皂角不容易,有些人就干脆用草木灰水洗衣裳,去污能力可想而知。故而,不说褥子,就是被子也没有被套一说,就那么直接用,每年夏天拆洗一回。更有些主妇懒的人家被子是用烂了为止,不带清洗的。 讲究点儿的人家,会在被头这一段再缝上一层衬布,就叫‘被头儿’,为的就是这一头容易脏,有了这层衬布拆洗比较容易。 但吴小桐却不满足这种糊弄自己个儿的东西,她就跟徐寡妇要求,被子挑着比较薄布料做,然后再做一个被套套住。那样子,她就可以随时拆洗被套……不至于睡在油腻腻的被子里头。 徐寡妇没做过‘被套’,只是听吴小桐说也不太敢确定,这会儿,被子已经做完了,被罩就要裁剪,她就把吴小桐叫上,再确定一下,方才敢下手。 这个时候做一床被子可是大事,要用上十年几十年的物事,徐寡妇哪里敢不谨慎小心。 吴小桐虽然觉得徐寡妇太过小题大做,却也乐意随时确定自己用的东西能合心意,跟着徐寡妇进屋,一起把布匹铺开,连比划带说的又讲解了一遍,徐寡妇点头应承了,这才罢手。喜滋滋把已经做好的褥子和枕头抱回去了。 徐寡妇给自己和俩小子屋里做的褥子,只絮了薄薄的一层棉花,只在褥子底下垫了厚厚的一层干草。吴小桐的褥子徐寡妇却是用了心的,棉花厚了一倍有余,软乎乎的,吴小桐还要了床单,再上面,又铺了老苍头特意编织的细竹篾席子,一铺好了,吴小桐就躺上去打了几个滚儿,然后自己撑不住笑了,还真是活回去,当自己是孩子了。 午饭的熬鱼贴饼子自然得了一致的好评,特别是小臭儿和柳叶儿兄妹俩,吃的咋咋有声。徐寡妇始终不肯一起上桌吃饭,每次都是单独在一旁喂饱了柳叶儿,再一个人去灶下吃。这会儿看着儿女们吃的欢畅,既欢喜无限,又难免有些过意不去,讪讪地笑道:“这鱼儿熬得好,刺都化了,馋丫头吃的可得意了!” 吴小桐咧咧嘴,笑道:“爱吃就多吃些,咱们自己下着鱼篓子,想吃鱼太容易了,每天吃都行!” 一边这么说,吴小桐心里道,鱼刺软化酥烂了是一个原因,就徐寡妇之前做鱼的手艺,把鱼刺炖没了也没啥吃头儿。 徐寡妇是个实诚的,听闻吴小桐这般说,自然感念,却忍不住忧心道:“这鱼是能捉来,可这做一回鱼要用一两多油呐,天天吃哪个能吃得起!” 吴小桐嘎巴嘎巴嘴,笑着摇摇头:“再想法子就是。法子都是人想出来的。” 油盐还是之前宋掌柜帮着买的,如今镇子上杂货铺子烧了,杂货铺子掌柜的带一家人逃难去了,相比起粮食来,家里的油盐无疑才是最紧迫需要补充的,若不然,不用两个月,家里就断了油盐了。 一直低头吃饭的拴住突然开口道:“我们家后院里还有头猪……” 吴小桐抬起头来,其他人的目光也聚到了拴住身上。 随即,吴小桐一拍手,叫道:“哎呀,我就觉得忘了个大事儿,亏得拴住提醒了。” 那日的危难临头,吴小桐完全被那惨烈的场景给惊住了,其后,去绸缎庄和胡家搜罗东西,也不过是因着要做被褥需要布匹和棉花……其实并非她主动思考后做出的决定。 这会儿,经拴住突然提醒了一句,她才想起来。 那日来袭之人似乎并不为财,或者根本看不上庄户人家的破烂,除了烧杀外,并没有劫掠财物,许多人家的房屋烧了,猪圈鸡舍却跟主屋隔得远,并没有波及。再者,山民喂养牲畜家禽多为散养,鸡鸭放养在外头,任由它们自己寻食,猪也是,就随意放在外头,到了夜晚都会自己回家…… 栓柱说他家猪圈里……吴小桐问道:“你家猪在猪圈,你这几天去喂过?” 拴住被众人看的有些局促,微微涨红着脸,摇摇头道:“前几天也忘了,前天我回家看见它才想起来,就去屋后拔了一捆青菜喂它!” 吴小桐咧着嘴笑开了,抬手拍了拍拴住的肩头,给他跟小臭儿安排任务:“这是个大事儿,吃过饭,我们仨分头行动,我去东头,拴住就在这一块,小臭儿去西头,搜罗搜罗看看有没有没主的东西,猪、鸡什么都算,搜罗清楚了,咱们再想办法!” 拴住和小臭儿一起点头应承着,小臭儿眨巴着眼睛问道:“狗算不?我看见街上好多狗没人管了。” 吴小桐微微皱了皱眉头,道:“你们也看看吧,到时候我们再斟酌。” 狗这种动物最是忠心,好狗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就是普通的狗,也特别恋家和护主……而且,说实话,对狗狗这种动物,吴小桐虽不至于像现代一些爱狗人士那般极端,但她自己是绝对下不去手杀狗吃肉的。眼下,人吃饭都成问题了,养上一只狗还罢了,若是搜罗上几只十几只,她拿什么养啊? 算了,这个问题先丢到一边去,过了再慢慢想办法好了。 经拴住提醒,让吴小桐又找到了一个解决众人食物的途径,吴小桐已经很欢喜了,匆匆吃饱饭,撂下碗筷,就匆匆起身往东边儿去了。 她跟老苍头约好了,分开出门,在胡家后院会合。这之前,她想先去东头转转,搜罗搜罗没主的鸡鸭猪羊……这些东西搜罗回来,肉有了,油也有了,弄好了,遇上个喂奶的母羊,可能连羊奶都有…… 越想越美,吴小桐脚步都格外轻快起来,脚下生风地往镇子东头走,一边注意着角角落落,搜寻着可能存在的家禽家畜。别说,之前她总是尽量避免关注那些仍旧焦黑的废墟,也避免想起那日尸体横陈的惨象……今儿专注地搜罗一番才发现,还真是有不少家禽家畜,其中鸡最多,一些草丛里、草垛根儿都往往能看到它们的踪影。家畜竟是以狗最多,还没走到镇子东头,她就至少看到了五六只狗,一个个皮毛脏污、饿的夹着肚子,神情警惕地在废墟周围游荡……猪不多,只看到了三只,还都只是小猪羔,看样子也就三四个月的样子,同样毛色暗淡、粗糙蓬乱,显然失了主人后,这些家畜的日子都不好过。 一直走到胡家大宅,吴小桐也没看到一头羊,回想一下,镇子上之前养羊的本就很少,隐约里好像只有镇子西头的一家养着几只山羊,那一家只有老两口和一个二十出头的哑巴儿子,并没有出门逃难…… 看来,养羊吃肉喝羊奶的想头没法实现了。 吴小桐将小小的遗憾丢开手,沿着上午的路进了胡家大宅,一路往角落里那个小院子走去。等她走进小院,却见老苍头已经到了。 ------题外话------ 昨天晌午,某粟炖鱼,拿起菜刀发现钝了,然后就摆开架势磨刀……话说,某粟磨刀是得过真传的,很有一手。一把菜刀一块磨刀石在手,很快就把菜刀磨的刀锋如雪了……那啥,某粟就突然想起自己给亲们的留言中,说了‘血光之灾’,心里道,可不是应在这菜刀上吧!又想,自己说的是大姨妈,应该跟菜刀无碍,于是,很潇洒地提刀片鱼…… 那刀蓦地真是好啊,飞快飞快的,入肉如无物,然后,蹭到了某粟的手指上……然后,某粟验证了一件事,刀杀人不见血!也不疼,真的…… 第六十七章 竟是他? 见吴小桐到了,老苍头也没说话,转身进屋。吴小桐紧跟上去,见老苍头只是随便扫了扫,就径直走向那口衣柜,抬手就把衣柜给打开了。 这让想上前指引的吴小桐愣了一下,随即乖乖跟在后边,等着了。 老苍头打开衣柜,仍旧只花了片刻,就打开了机关,喀喀喀一阵机关声响过,洞口打开,老苍头瞥了一眼,就回头叮嘱吴小桐:“你在这里等着!” 吴小桐多少有些好奇,却也知道,未知下边情况如何,若是有危险自己跟着反而碍手碍脚,不如等着老苍头探过之后,她再下去见识满足好奇心就好了。反正,老苍头对什么东西都不怎么上心,就是下头有什么好东西,也会交给她处置和保管的。 吴小桐答应了,老苍头就进了衣柜,沿着那道阶梯缓缓走了下去。 眼看着洞里黑暗,吴小桐正想提醒老苍头要不要点盏油灯的时候,就见老苍头从怀里摸出一只火绒子来,吹了吹,就腾起一小簇火苗。这火苗不大,做别的不行,在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里照明却足够了。 老苍头的身影在那一小簇火光映照下,渐行渐深,看不见了,吴小桐也索性离开衣柜,在屋子里的椅子上坐下来。闲极无聊之下,吴小桐开始摸索着研究起桌椅上的雕花来。 椅子是普通的四出头官帽椅,这种椅子出现在开国年间,据说是开国太祖所创,最初只在京城勋贵圈子里流行,后来渐渐流传开来,但凡有点儿家产的人家都能弄上一对摆屋子里装门面了。是以,吴小桐初见这里的桌椅并没有在意,这会儿细看,却发现,这套桌椅很可能比她想象的贵重的多。 在扶手出头和靠背出头上都雕琢了精巧的如意云头纹,靠背上中间的木板上也雕琢了团形如意云头环卷草纹图案,雕花不多,但那花纹却极繁复精致,最细致处,云头的花纹不过头发丝一般,对雕工要求极高……吴小桐摩挲着光滑圆润流畅的雕刻线条,不禁有些疑惑,胡家哪怕家大业大,一个普通的下人就能用上这等精致的家具?由此,吴小桐又想起上午背回去的被褥衣服,当时没觉得,细思量之下,那衣物、被褥虽然都洗的半旧,却都非常干净……而那些看似普通的棉布,应该也不是常见的便宜货,而是据说珍贵更甚羽缎、羽纱的蕉布,乃是用芭蕉纤维纺织而成,挺括透气,适合用作夏衣的高档布料。 嘶,若她猜测的都是真的,那这件小屋子绝对不是给下人住的! 正思量着,就听得一阵脚步声响,吴小桐连忙起身走过去,却见是老苍头从地洞里走上来……让吴小桐惊讶的是,老苍头空着手下去的,折回来,身上却背了一个人。一个头发乌黑的男人。看那人耷拉着手脚软趴趴的样子,应该是昏迷了…… “爷爷?”吴小桐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叫着,身体反应也不慢,连忙上前帮忙。 老苍头唔了一声,迈出衣柜来,径直将身上的人放在床上……那人昏迷不醒着,完全不知道借力,老苍头又完全没有轻手轻脚的自觉,这一放之下,那人几乎是摔在了床上,头直接撞在空空如也的木板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吴小桐听着那动静都替那人疼得慌,也难免替这人扼腕一把,被老苍头救上来,也不知是福是祸,在地窖里没人发现固然会死,但落在老苍头手中这般粗犷对待,死倒是不容易了,可会不会直接给摔傻了? 她这里七想八想的,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人挨摔的另一个帮凶,就是她!要不是她之前把被褥都搬走了,老苍头即使把人丢在床上也不知摔得这么狠! 那人看来昏的很彻底……或者说,本来多少有些意识,也可能被老苍头这一摔给摔的彻底昏透了,摔的那么狠竟一丝声音也没有,吴小桐甚至都看到,他的头摔的弹了一下,又落回去,然后就歪到了一旁……呃,别是摔的断气了吧? 吴小桐爬上去,伸手到他的鼻子下试探,触手有温热却微弱的气息传来,她才略略放了心。吐出一口气来,吴小桐这才仔细地打量这个人,一看之下,不由大惊—— “怎么是他?他不是早就走了?” 不怪吴小桐惊讶,老苍头背上来的不是别人,竟是早该走了十来天的胡元辰胡大公子! 也不怪吴小桐刚刚没有一下子认出来,主要是十多天没见,胡元辰仿佛变了个人。一贯的精致锦袍换成了粗葛布衣不说,还揉搓皱巴的犹如腌菜;头发随便系在头顶,却也乱蓬蓬不成样子;原本阳刚俊美的脸,已经病的苍白干瘦,眼窝深陷,两颊抠了进去,连眼眶、鼻翼和嘴唇周围都泛着一层暗沉的青色,再加上上唇和下巴乱蓬蓬的胡茬子,乍一看,就是个久卧病榻的病汉模样,至少老了十年有余……哪里还有半点儿皎皎少年郎的风采! 老苍头把人扔下,抖抖衣裳,也不理会吴小桐的惊讶,只淡淡吩咐道:“你去打点儿水来!” 吴小桐愣了一下,疑惑道:“爷爷,你的意思是让他在这里……不带回去?” 老苍头唔了一声,扒拉开吴小桐,伸手扶上胡元辰的手腕诊脉,显然是没有跟她说话的兴致。 吴小桐摸了摸鼻子,悻悻地应了一声,转身拿了屋角的一只脸盆,往外就走。 还好,这屋子里摆的是一只木盆,她上午嫌重没带走,若是铜盆,估计也被她拎回去了…… 打了水,吴小桐才想起,那屋子里但凡是布做的东西都被她搜罗走了,没办法,只能把袖子里才用了没几天的帕子抽出来,搭在脸盆上送进去。 老苍头已经诊脉完毕,正站在床侧看着胡元辰不知想什么。吴小桐挽挽衣袖,正要上前替胡元辰清洗,却被老苍头一伸手拦住,将他之前用的火绒子地给她,吩咐道:“地窖里有米,院子里有灶,你去熬一些粥!” 能不伺候人,干些别的事吴小桐也挺乐意的,没有谁天生喜欢伺候人的……更何况,她大概也理解老苍头这般做的原因,应该是知道了她女孩子的身份,隐晦地指点她避嫌。毕竟,擦洗之类的活计都免不了肢体接触,哪怕是手脸接触,在这个时代也是不合礼数的。这里可没有护士这个职业! 更何况,吴小桐对地窖还是有些好奇的,特别是老苍头说地窖里有米……她真是有些按捺不住想去看看究竟有多少,若是多的话,他们一群人的口粮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即使吴小桐有心理准备,胡家存在地窖中的粮食不会少,但真看到地窖中那一字排开,直径五米,高约三米的十几个粮囤,还是给狠狠地震了一回。这么多粮食,怎么也得有几万斤吧,就他们那七口人吃……呃,加上胡元辰是八个人……吃上十年也够了哇!发了!发了! 欢喜无限地连连喊了几声,吴小桐才压抑住满心的兴奋,再回头看地窖中摆放的另外一些大缸。打开来看,才知道这些大缸里也是食材,却不再单单是粮食,有粟米、黍米、绿豆、红小豆等杂粮,也有花生、芝麻、莲子、红枣等高档食材,再一侧的墙上还装了一排壁橱,一个小格子一个小格子的,里头存放的东西则更加珍贵,竟然是一些燕窝、人参之类的补品。更让吴小桐欢喜的,角落里还摆着十几个小口大肚的瓷瓮,竟然装的都是油。吴小桐挨个打开盖子闻了闻,确定有一只盛的是芝麻油,另外的则都是菜籽油。 跟酒肆地窖的构造相仿,都是里外两间,里间是冰窖,外间是粮库,同样有一个避人的小隔间,里头只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桌子上摆了一只烛台,旁边还放着满满一匣子数十根蜡烛。只是烛台上的蜡烛却早已经燃尽了,只剩下一烛台冷却的蜡渍……吴小桐看着这些东西暗暗揣测,胡元辰应该是那日匪祸降临被人送进地窖的,送他进来的人出去就没能再回来。那以后,胡元辰就被一个人留在了地窖里…… 比较奇怪的是,吴小桐仔细搜索了一遍,床上胡乱丢着一床被子,却没有绑缚的绳索,胡元辰应该是自由的,为何一直没有出去?难道,是被人下了药? 吴小桐胡思乱想一番不得结果,只能拿了一些粟米准备熬粥,相对于大米的清淡,国人更喜欢用小米给病人温养。吴小桐又加了一小把百合和十几颗莲子,百合养心润肺,清心安神;莲子补脾益肾,养心安神;这两种材料性子平和,都属于平补之物,一般患病之人都能用,不必担心与药性相克,是很好的食补材料。 而且,之前看到胡元辰的脸色苍白黄瘦,眼窝鼻翼唇周发青,都显示出他应该是肺失宣泄,脾失受纳和运化,百合和莲子药性并不显,却能够一点点调养平补,恰好可以用作食补,来补充药物不足,同样缓和药力过猛过厉之弊。 小院子的一角就有一间小厨房,内里不但锅灶俱全,甚至简单的油盐酱醋也都有。厨房旁边还有一口井……之前,吴小桐打水都没注意到这个,直接跑到外头打的湖水。 此时,拎着一只栓了绳子的木桶,吴小桐叉开双腿站在井台之上,忍着两股战战,克制着满心的恐惧,缓缓放着绳子将木桶纳入井中,然后,一手在上,一手在下,在下的手紧拽着绳子晃动下边的木桶…… 打井水这种活儿吴小桐从没干过,只在电视电影中看到过,知道如何动作,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多难,但真正做起来,才知道,其中很讲究技巧,并非如眼见那么容易。 折腾了好一会儿,吴小桐才好不容易打上来小半桶水,刷了锅,淘了米,熬上粥之后,她还是不死心,拎着木桶再接再厉地来到井台之上,继续锻炼打水的技巧…… 又是一通折腾,最后她已经忘记了对井的恐惧,打水也从最初的毫无章法,渐渐地摸到了一些窍门,手上的劲儿用的越来越准确了……但,她的力气也耗尽了,只能暂时搁下,揉着酸疼不已的胳膊离开了井台。 盛了一碗金黄香浓的米粥,放了一把勺子,吴小桐捧了进屋。 老苍头正给胡元辰下针。这一次下针却不仅仅是针灸刺穴那么简单。吴小桐将米粥放在桌上,凑过去,恰看到老苍头正在捻动胡元辰虎口的银针。那看着并不粗的银针竟然是空心的,因为吴小桐恰好看到,随着老苍头的手指捻动,那银针顶端竟冒出一道水线来……那水线先是清澈无味,渐渐地颜色变黄,质地也渐渐浓稠,再后来,竟带了红色……最后,竟化成了一条血线…… 吴小桐只看的目瞪口呆,惊讶无比,却努力捂着嘴,不让自己发出什么动静来,影响到老苍头。 不过一盏茶功夫,老苍头收功起了针,轻轻吐出一口气来。 吴小桐才恍惚间醒过来,收敛心神看过去,就见胡元辰的脸色明显比之前好了一些,至少眼窝、鼻翼和唇周的暗青色淡了许多,脸颊上的病色似乎也淡了些,甚至,却仍旧苍白。 “爷爷,他究竟怎么了?这许多天……”吴小桐疑惑着收回目光,终于找到了解除疑惑的机会,连忙询问道。 老苍头瞥了她一眼,声音中略略透着疲惫道:“呛水入肺,未能及时排出水液,致使肺气阻滞,失了疏泄所致。若是最初呛水之时就施针排水,并不算什么,但他耽搁太久,肺气几乎断绝,还损伤了心气……如今虽然还有一口气息,却也几无回天之力。” 听着老苍头说胡元辰是呛水致病,她就想起那日河中溺水的经过,难免有些懊悔……若不是她弄错了,失手打了他,又耽搁了救援,胡元辰不至于溺水,或者说,哪怕落了水,只要她救援及时,也不至于呛水太多,以至于伤了肺…… “啊?没救了吗?”吴小桐急切地问道。 老苍头又瞥了吴小桐一眼,这一眼,却如冰水扑面,让吴小桐生生打了个寒战,倏地醒过神来,心中升起一股畏惧之意,下意识地转开目光时,眼角的余光瞥见老苍头额头鬓角的密布的汗水,不由立时生出些羞愧来。她只顾着解除自己心里的疑惑,又担心胡元辰了,都没有关心老苍头……给人看病施针也是很累人很耗费心神的活呐! “爷爷,我先给你打点儿水洗把脸吧,你出了一头汗呢!”说着,吴小桐端了屋角的脸盆出门,片刻端了半盆干净的井水回来,并把洗过的干净帕子递给老苍头,“爷爷,您擦把脸,我给您盛一碗饭汤解解渴!” 老苍头目光在她身上打了个转儿,似审视,又似疑惑,把吴小桐看的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连忙转身出门,往小厨房去了。 片刻,吴小桐盛了一碗粟米浓汁回来,微黄的米汁浓稠的,从小厨房端到屋子里不过十几步的距离,表面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米油皮儿,看得出这粟米的品质极好,吴小桐熬制米粥的火候把握的也极佳。 老苍头接了碗,再看吴小桐乖顺地端了脸盆出去倒水,并没有看床上的胡元辰一眼,也没有刻意掩饰的忸怩之态,大大方方自自然然的,这才缓和了神色。 等吴小桐倒了脏水,又换了一盆干净水端回来,老苍头一碗米汁也喝完了,吴小桐恰好递了安静帕子过去。 “那小子也算命大,能熬过这些日子来。刚刚我已经给施了针放了积水,再上山采些一药来给他熬了服下……若是明天能够醒转来,这条小命就算保住了。” 吴小桐再不敢表现的太过关心,只点了点头,询问道:“爷爷需要什么药?小桐可识得?不若爷爷跟小桐说一说,小桐上山一趟!” 老苍头摇摇头,道:“不必了,有几味药你怕是找不见,还是我跑一趟吧!” 说着起身,老苍头又回头道:“你试着喂他喝些米粥……能喝就喝,不能喝也不必勉强,免得再呛了,反而不美。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了,你也不必守着,就回去吧!我采了药,自会过来给他熬药喂药,你就不必过来了。” 吴小桐连连答应着,送老苍头出了门,这才转回来,试着给胡元辰喂粥。 她先下了一趟地窖,把地窖里的被褥枕头都抱了上来,胡元辰她一个人也搬不动,褥子是没办法铺了,干脆趁着太阳还好,把被褥放到院子里透气晾晒,转回来后,给胡元辰垫了枕头,这才开始端了米粥过来,尝试着给胡元辰喂粥。 也不知是老苍头施针起了作用,还是胡元辰本身的求生*强烈,那粥送到胡元辰嘴边,竟很配合地吞咽下去,一勺一勺,很快喂完了一碗粟米粥。若是吴小桐猜的的不错,胡元辰至少也有七天没吃东西了,饿了这许久,脾胃极弱的,反而不敢给他多吃东西。一碗粥喂完,吴小桐也就罢了手,将用过的碗筷刷洗了,把锅里剩余的一碗粟米粥索性自己喝了,刷干净锅灶。 又把透过气的被褥拍打一回,抱回屋里,用被角给胡元辰盖了肚子,这才离开。 ------题外话------ 小胡同学没走,亲们想到了么? 第六十八章男儿有泪 吴小桐跟老苍头是午饭后就出了门的,忙碌了一番,再转回来,日头已经挨到西山顶,再过不了半个时辰就要落山了。 回到家,小臭儿和拴住都已经回来了,而且两个小子正凑在一起摆弄着什么,吴小桐只看见两个人中间放着一张吃饭用的竹编桌子,桌子上好像放了些蔑丝。 咦,这两个小子也想着学习竹编手艺了? 她可以放轻了脚步,慢慢走到小臭儿身后,凑近了一看,才发现两个小子已经编好了一个圆柱状的竹篾笼子……只不过,这笼子有些奇怪,竹篾子稀疏的不像话不说,还上下都空着……突然,吴小桐脑子里灵光一闪,两个小子做的不是什么笼子,却是个灯笼罩子! 这种灯笼罩子到了现代还有,在一些民俗节啊、庙会上能见到,不过,现代的灯笼罩子糊的已经不是纸也不是纱了,而是玻璃纸了! “你们做灯笼作啥?”吴小桐看明白了两个小子做的什么,却想不明白,他们做灯笼的目的。 小臭儿往前抢了一下,才坐稳了,抚着胸口抱怨道:“吓死我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对面的拴住虽然没有做声,但看向吴小桐的目光同样有些不满,显然吴小桐突然出声,让两个小子都吓了一跳。 吴小桐讪讪一笑,拉了只板凳在两个小子中间坦然坐了,伸手拿过小臭儿手中的灯笼罩来,仔细打量着道:“你们做灯笼罩子准备好糊啥了么?……好了,好了,你们先别做了,我负责给你们找只灯笼来,还有蜡烛……你们说说,怎么突然想起来做灯笼了?” 小臭儿活泼,嘴也快,抛开刚才的小小气恼,瞬间眉开眼笑道:“真有啊,那太好了!……嗯,我跟你说,不搜罗不知道,让我们搜了一圈儿才知道,村子里可是有不少鸡鸭,猪也不少,我们俩看到了十多个……我家屋后边有个场院,里边堆了好几个稻草堆,你知道我们在那里找到啥了?” 吴小桐很配合地摇摇头:“找到啥好东西了?” 小臭儿得意一笑,朝着拴住挑了挑眉梢,咧着嘴,贼眉鼠眼地凑到吴小桐跟前来……却被吴小桐一巴掌推开,一脸嫌弃道:“有话好好说,怎的做出这种鬼样子!” 小臭儿也不以为意,嘿嘿一笑,果真坐正了身子,却仍旧压低了声音道:“我们在那几个草垛里发现了几个窝,里边都有蛋……” 吴小桐瞬间明白了,指指桌上半成品的灯笼罩道:“你们想着晚上去捉?” 小臭儿笑的更欢了,用力地点确定。吴小桐的目光转向拴住,就见这许多天不见笑意的小子,这会儿,眉角眼梢也带了一层喜意。 “呵呵,好,你们收拾收拾,准备几个篓子,多铺些干草,我去拿灯笼!”吴小桐说着,离开两个臭小子,进屋找徐寡妇去了。 胡元辰那一身衣裳实在是穿的太久了,又在地窖里被搁了那许多天,有一股很不好的味道了。她要把上午拿回来的衣服再送回去,就是她不能帮着胡元辰换衣服,也要跟老苍头提一声……只要她大大方方的,她相信老苍头也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人,不会真的误会她对胡元辰生了什么心思的! 不过,话说回来,老苍头之所以明示暗示,大概也不是真的以为吴小桐会做什么,不过是提醒她身为女子应该自重,应该学会避嫌这些吧……毕竟,她这身体怎么看怎么都是十来岁的小女娃子,根本没发育呢,若真是小孩子的话,恐怕根本不知人事呢,又能做出什么来! 徐寡妇也没问什么,毫不迟疑地拿了几套衣服出来。吴小桐想了想,挑了两套,用一条半旧包袱裹了,辞了徐寡妇出来,寻思了一下,又绕进厨房里拿了两只鸡蛋,这才拎着包袱离开了福顺酒肆。 她没有回家,而是拎着那两套衣裳回了胡家花园的小院。 床上,胡元辰仍旧昏睡未醒,倒是睡得安稳了许多,脸色也明显有了起色……也是,老苍头施针放水,算是去了大半的病因;她喂了一碗米粥,又增加了营养,双管齐下之后,胡元辰病情好转也是顺理成章的了。照这样看,说不定胡元辰真的能够脱离危险,尽快醒转过来。 将包袱放好,吴小桐拿出两个鸡蛋去了小厨房。 烧了开水,很快做了一碗浓稠的蛋花汤,放了一点点盐,又滴了两滴麻油,吴小桐捧着蛋花汤进了屋。 将碗放下,拿了帕子给胡元辰擦了擦手脸……可能是体虚的缘故,昏睡中的胡元辰出了一层汗,吴小桐给他擦拭了一遍,看着他的表情明显放松了许多,想来是觉得舒服了一些,睡得安稳了。 倒了水,换了干净水回来。蛋花汤也晾的刚刚好了。 吴小桐端着碗到了床边,拿着勺子开始喂饭。 饿得久了,不能暴饮暴食,最好是多餐少食,既能及时补充身体恢复所需能量,也可以让受伤的肠胃慢慢恢复。 胡元辰毕竟是少年,又是练武之人,饿了这许多天后,一碗米粥入肚,很快就消化完了。也或许是之前施针、喂饭有了效果,胡元辰的的吞咽能力又好了许多,一碗蛋花汤喂进去,几乎没怎么撒,比之前喝粥时的配合度又提高了许多。 喂完鸡蛋,吴小桐洗了碗筷锅灶,老苍头也转了回来,身上背着个背篓外,手里还拎着一只熬药的药吊子。 吴小桐赶紧帮忙,弄了三块青砖摆了个简易的小灶,把药吊子放上,生了火。另一边,老苍头则打了井水,开始清洗一些药材上沾染的泥沙……然后端着洗好的药材来到药吊子跟前,一边往里头配药,一边报药名一般念叨着:“十年生桔梗两支,三年生北沙参两支,五年生孩儿参十支……” 不过一会儿,吴小桐就收敛心神,专注地倾听、默记起来。不但跟着认药,也注意寻找年份特征,还有药物配方……一贯寡言少语的老苍头突然这般絮叨,她只要不是太傻,都知道是特意念叨给她听的,她若是辜负了,可就太可惜了! 很快,老苍头就将药配好了,都放进了药吊子里熬上。然后就吩咐吴小桐把背篓中的药材清洗一遍,分种别类晾上。吴小桐答应着,自己拎着背篓去井口边默默学习辨别记忆了。 老苍头采的药并不多,都是刚刚用到的,吴小桐经过一番清洗、晾晒,也算加深了好几遍记忆,这几种药的性状、植株就都记牢了。 等吴小桐把派的活儿干完了,就被老苍头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当然,吴小桐没忘下了一次地窖,从地窖里拿了一盏手提的灯笼,还拿了一根蜡烛,然后才转回家去了。 特意嘱咐了徐寡妇早做的晚饭,天还没黑,就吃了饭,吴小桐跟拴住、小臭儿往外走,看到小亓眼中的一抹探究和好奇,吴小桐干脆叫上他一起。 一边往西边的场院里走,吴小桐看看并肩而行的小亓,不由暗道,也就是在这里,他跟着捉鸡捉鸭子,等他回到景王身边,这种事怕是说出来也没人相信了。明知道他早晚一天会回归到真正属于他的生活轨迹上去,但吴小桐还是想在他心里留下一些不一样的记忆。或者,有一天,等他荣登大宝之后,再回想起今日之事,跟着几个乡村少年,无忧无虑,不用斗心机,花心思,轻松自由,恣意畅快……他也会会心一笑吧! 还别说,这一趟收获颇丰,几个稻草垛摸下来,竟捉了二十几只鸡,还有十来只鸭子,鸡蛋鸭蛋的也捡了四十多个……算是发了笔不小的意外之财。 关键是,这些鸡鸭捉回去,养熟了之后,就能日日给他们提供鸡蛋鸭蛋……有了这些,孩子们的营养也就更不用担心了。 老苍头一夜未归。第二天一早,吴小桐就揣了十只鸡蛋去了胡家花园的小院。临走嘱咐做饭的徐寡妇,给孩子们一人煮一只鸡蛋。 徐寡妇自然有些心疼,又觉得自家娘仨住这里又能吃上饭已经很感激了,哪里还能吃鸡蛋,想说什么,吴小桐却已经走了。她就自作主张煮了两个鸡蛋,小亓是病号,小桐是主人也是孩子。至于拴住,爹娘都没了的孩子,能被人家收留给口饭吃已经很好了,又怎么能再吃鸡蛋? 老苍头在胡家小院子里守了一夜,却也没亏待自己,跟胡元辰挤在一张床上睡的。 吴小桐到的时候,老苍头已经起身,正在院子里熬药。 吴小桐打了个招呼,先进屋看了胡元辰一眼,见胡元辰仍旧昏睡未醒,但脸色比昨晚她见到的又有所好转,也就放了心,出来转进小厨房熬粥做饭。 连着适应了两顿饭,吴小桐这一顿熬了米粥,还蒸了一碗鸡蛋羹。这两样都软糯,容易下咽,也容易消化。 米粥和蛋羹做好,吴小桐拿碗盛了,送进屋里放在桌子上,然后就主动出屋,替着老苍头看着药吊子熬药,让老苍头去喝粥。 熬好了药,老苍头的粥喝完了,给胡元辰的粥和蛋羹也喂完了。吴小桐把药捧进去,略晾了晾,也喂下去。吴小桐就主动离开了。 他走后,老苍头看着床上昏睡的胡元辰,撇了撇嘴,伸出一只手,轻松地拎了胡元辰转到床后的小空间里去,片刻,淅淅沥沥一阵响声后,老苍头又将他拎回来,放到床上。 片刻,胡元辰的眼皮抖了抖,又抖了抖,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 数天昏睡之后,初醒的胡元辰有些怔忡失神,好一会儿茫茫然不知所以。 “这是哪里?” “双溪镇,胡家后园子。”一个淡漠的没有任何波澜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胡元辰一下子惊醒过来,想着起身,却只抬起了头,整个身体仿佛棉花一般,软弱无力的根本不听使唤。胡元辰惊骇至极,瞪大了眼睛:“我瘫了?” “没有!” 对方直接明了地回答了他的问话,却显然没有给他解惑释疑的打算。 胡元辰滞了滞,一口气吐出来,人也无力地彻底放松摊在了床上。没瘫就好! 经过这一惊一乍之后,胡元辰也大概有了自己的判断。 他仍旧在双溪镇的家里,至于这间房子看着陌生……是了,那日函谷玉门将他送到了后园子的地窖中,再之后,他又昏睡过去,就没有再见两个小厮…… 刚刚那一下子虽然没能起身,却也让胡元辰看清了床侧的人,是一个衣着仆从、形容落拓的老头儿。这会儿脑子清楚了,也基本能够判断对方对他并无恶意,甚至有可能是人家救了他……昏睡中,隐约地有人给他喂饭喂药…… “多谢老丈相救之恩。”胡元辰努力提着精神,不让自己再次陷入昏睡,组织着语言道,“小子此时别无所报,只能留待来日……” 老苍头却显然不想听胡元辰的报恩许诺,毫不客气地打断了胡元辰,淡淡道,“不必谢我!” 不必谢他?那应该谢谁?难道还有别人? 胡元辰心中疑惑着,却问道:“不知老丈可见过我的两个伴当?不到二十岁年纪,一高一矮……” 老苍头再次打断了胡元辰的话,声音平平道:“都送到西山去了。待你好了,再去祭拜不迟!” 若是前一句话还云里雾里的话,后一句话却说的很清楚了。活人哪里需要祭拜的? 尽管醒来没见到两个小厮,胡元辰就有了不好的预感,但真正确认了之后,他仍旧颇受打击……都走了,爷爷走了、伯父走了,堂兄弟堂姐妹走了,连从小陪着他长大的两个小厮也走了……他没有接到爹爹的信息,但他心里却隐约知道,爹爹和娘亲也走了,以叛逆之罪被诛杀! 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泪水顺着眼角缓缓流出来,滑过鬓角,落下去。 老苍头瞥着他颤抖的眼睑、嘴唇,抬起手指,却终究又收了回来,然后起身,缓缓走出屋门到院子里去了。 人体情志关乎五脏,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但人生在世,喜怒哀乐是没办法完全断绝的,正常的情志变化也是人生根本,并不会伤及身体。喜怒哀乐惊无中生有,却也能疏泄化解,就如洪水暴发,简单的堵塞不是治根治本,反而有可能激起大变,倒不如疏导泄泻,使其泻去汹汹之势,归于平缓……情志也是如此。 悲伤肺。看到胡元辰浓重的悲伤,老苍头一时冲动想要制止,却终是没有下手。且让他发泄一回,悲情疏泄,或许对他的身体恢复反而有利。 老苍头没有制止胡元辰哭泣,却也不会真的撒手不管,要不然,之前他也不会费心扒拉地救他,还又是守护又是熬药了。 他的耳力远比平常人灵敏,听不到屋里的抽泣声之后,就转了回去。胡元辰安静地躺在床上,眼角仍旧挂着一滴泪水,却因为哭泣消耗了太多的精力体力,又再次昏睡过去了。老苍头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打开衣柜下了地窖,不多时,再出来时,他的手里拿了几本书上来。 若是吴小桐这会儿看见,定会大吃一惊,她下地窖后完全被那许多粮食迷了眼,忽略了许多的细微处,把胡家真正隐藏的东西给忽略掉了。 等到晌午时分,吴小桐又来了一趟,给老苍头和胡元辰做了午饭,她还带了两条巴掌长的煎鱼过来,给老苍头做菜。等到她看见老苍头放在桌子上的书本时,真真是惊讶了一回,然后喜滋滋地想要下地窖找书看去,却被老苍头拦住,只扔给她一本《本草图鉴》。 吴小桐多有不甘,但想想认识些药材,以后至少能够上山采药,也不怕饿死了,才勉强拿了,回家去了。 上午,吴小桐和拴住、小臭儿哪里也没去,就在酒肆东边清理废墟了。 原来福顺酒肆隔壁就是胡家的粮米行,被大火烧毁了大半,吴小桐跟小臭儿、拴住合计着,就把这一片地收拾出来,整出几栋棚屋来,准备养猪,养鸡鸭等物。 好在,胡家粮行的房屋都是石头地基、青砖砌墙,大火烧过之后,这些东西还是好多能够再利用的。眼下比较费力的就是要把废墟清理出来。 吃过饭,三个人又去清理废墟,因为吃得饱,三个人年纪不大却都是能吃的苦的,干起活儿来倒不慢,到日头西斜的时候,他们三人已经基本将原胡家米行的范围清理完毕,能用到的青石、青砖分类码放着,完全烧毁的东西被清理出去,烧焦的木料送去酒肆里,充作柴禾…… 场地清理出来,接下来就该修建棚舍。这个活计就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了,不是三个孩子能做的事。 于是,晚上吴小桐再去胡家的时候,就把这事儿跟老苍头说了。 老苍头没有沉默不语,也没有答应下来,而是略略沉吟后道:“暂且砌一下围墙吧……过几日,我要出一趟门,回来再铺排这个吧!” ------题外话------ 天之骄子,富贵公子哥,从小被呵护着伺候着长大的人,突然作为依靠的长辈、亲人、乃至陪伴的小厮都死了,小胡同学哭一哭也很正常,何况,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还是个孩子…… 第六十九章又来人了 “爷爷,您出门?去哪儿啊?外头兵荒马乱的,不太平呢!”吴小桐惊讶起来。 尽管老苍头不再打更,她却了解都老苍头医术好,有功夫,不是一般人,可想起前几日的一场浩劫,她还是心有余悸。双溪镇远在深山尚且难以避祸,更何况山外,还不知乱成什么样子了……那些电视电影中的镜头,枯树昏鸦、破屋烂墙、荒原枯骨……更有文学作品中的词汇,流离失所、狼烟遍地、白骨遍于野、千里无鸡鸣……呃,太恐怖了! 感受到了吴小桐话语中的关切之意,真诚无伪,并没有丝毫的功利之心,老苍头也是心中一暖,一贯木然的脸色似乎都有了些柔和,“你且安心在家,几日就回!” 见他如此,吴小桐也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什么,只好答应下来:“爷爷,你什么时候走,我给你准备一下行囊!” 现代,出门大可啥也不带,只要不去偏远之地和山旮旯里,甚至连现金都不必带,带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就能开始一段想走就走的旅行。这个时代可不行,不说出门交通不便,就是吃的,也得随身带着干粮,有的地方路途荒僻,有钱也没处买饭去!还有衣物,也得随身带几件,不然一走就是几天十几天的,万一变个天啥的,没替换或者保暖衣物可不行。更何况,时逢乱世,外边什么样儿还难说呢。 老苍头似乎并不在意,随意应了一声:“嗯。” 见他明显不想多说,吴小桐也不多纠缠,去小厨房看了看灶火,跟老苍头打招呼:“爷爷,锅里的水烧开了,盖着呢!我先回了!” 屋子里,老苍头淡淡的应了一声。目光扫过床上已经醒来的胡元辰,见他只是安静躺着,并无异样,这才转开目光。 离了胡家,一边往家走,吴小桐一边思量。 这个时代出门可没什么火车飞机的,最好也不过是寻一匹骡马代步……镇子上之前倒是有几户养着牛马驴骡之类的大牲口,但都主家逃难时用上了,这会子留在镇子上的几户人家,却都没有养大牲口的……实在不行,就让爷爷出山后寻机买上一头代步。她手里还有几十两银子,买不了千里马,至少能买一头毛驴吧! 这事儿还是回去打听打听……小臭儿和拴住年纪小,也没出过门,肯定不知道这个。要不,问一问小亓? 吴小桐盘算着事情,往家走的脚步不由加快了。 天色还早,小臭儿和拴住两个精力旺盛的小子显然没有吃完饭就睡觉的打算,觑着徐寡妇不注意,拎了灯笼悄无声息地溜了出来。原来的镇子上有两个场院,小臭儿家屋后的那个是西头十几户人家合用的小场园,面积不大,也就堆着四五个稻草垛。镇子东头却还有一个很大的场院,是胡家修整的,宽阔平整,足有四五亩大小,周边存着十多个稻草垛,曾经,那里是小臭儿和拴住一群熊孩子夜晚捉迷藏、摸瞎子的游乐场。 之前在西头场院里的收获,让两个熊孩子心里热热的。还有早上的鸡蛋,那鸡蛋清白嫩白嫩的,蛋黄儿那么香,绵绵的。可惜太小了,他们一小口一小口的吃,还是没吃几口就没了。——徐寡妇没舍得,吴小桐转回去一看,到底又一人煮了一个,给小臭儿、拴住和柳叶儿一人一个。 两个小子出门,恰好遇上了吴小桐,一看就知道,这两个小子准备做什么。天刚刚落黑,睡觉也确实早,吴小桐干脆跟着两个小子折返回来。 有了吴小桐,两个小子活跃了许多,特别是小臭儿,叽叽呱呱地说着话,说了半天,都是鸡蛋多好吃啊…… 听半天,小臭儿就知道个煮鸡蛋和蒸鸡蛋,词语又匮乏,说来说去,无外乎‘好吃’‘真香’几个词儿,实在是无趣的紧,吴小桐一挥手打断絮絮叨叨的小臭儿,笑嘻嘻道:“今晚若是真的能寻到鸡和鸡蛋,明儿我给你们包馄饨,三鲜馅儿,味美香浓,汤汁鲜香……嗯,也让你们尝尝什么叫美味!” “馄饨?”小臭儿茫然着,却不妨碍他连连吞着口水。 拴住在旁边瓮声瓮气道:“我听我娘说过,胡家少爷最爱的好像就是这个什么‘馄饨’!” 栓柱娘做的一手好鞋,胡家大少爷回到双溪镇后,被胡家请去帮忙做鞋,跟胡家针线房的几个婆子混熟了,自然对胡家大少谈论颇多。 提及亲娘,拴住不由一阵黯然,垂了头不做声了。 吴小桐情知他想起亲人心里难受,却不知说什么安慰,只好抬手拍了拍拴住的肩头。 又过了盏茶功夫,眼看走到胡家大宅,再走一段就到场院了,吴小桐提醒拴住点起灯笼,拴住也从悲伤中缓过来,三个孩子一起,打着灯笼往场院上走去。 胡家场院储存了好几年的稻草,被堆成一个个高大的稻草垛,顶上覆了封泥,一个一个犹如堡垒,又如巨大的蘑菇,一排排矗立在黑夜里。 夜色里,周围一片寂静,偶尔传来一声犬吠,还有遥遥的树林中的夜枭鸣叫,呱呱呱咕咕咕,令人寒毛森森。 小臭儿胆子最小,心里害怕之下,下意识地往吴小桐跟前挤了挤。吴小桐自己也有些发寒,但带着两个孩子,她总不能躲到孩子们身后去,只能打叠起精神来,暗暗给自己打着气壮着胆,一边拉了小臭儿的手,一边压低声音笑道:“若是能捉到只公鸡,说不定能说服徐婶子杀一只给咱们炖肉吃!” 或许是鸡肉的美味太过诱惑,拴住和小臭儿都忘了些害怕,兴头起来,摩拳擦掌地奔着稻草垛而去。 几个人估计的不错,那么多大草垛里果然隐藏了许多失了归处的家禽家畜。三个孩子很顺利地在一个稻草垛中掏了两只公鸡三只母鸡,还捡了二十来个鸡蛋。第二个稻草垛却遭遇了一头一百多斤的猪,小臭儿差一点儿被咬了。 遇上这种情况,吴小桐果断地决定到此为止,带着两个惊魂未定的小子回了家。 第二日,吴小桐特意拿了五个鸡蛋放进锅里煮上,才往胡家去了。 去胡家的小院做好早饭,吴小桐转回来吃饭,小臭儿和拴住吃完了,撂下碗筷,拿着自己分的一个鸡蛋,招呼一声,想跟着往东头去了。这几日吴小桐两头跑,难免有些分身乏术,起鱼和打菜喂鸡的活儿,就让两个小子主动揽过去了。 这些活儿都不重,也没什么危险,而且,吴小桐大概也能猜到,两个小子之所以那么主动地起鱼,一来起鱼篓很能享受收获的喜悦,二来,天气热了,两个小子正好借口下水玩耍。两个小子都识水性,自小在溪水里长大的,吴小桐也不担心他们有什么危险。 徐寡妇不上桌,柳叶儿一般也跟着她在屋里吃。 此时的饭桌旁,就剩下吴小桐和小亓两个人了。 吴小桐刚刚坐下,小亓就把桌子上的鸡蛋拿了,不紧不慢动作舒展优雅地剥了鸡蛋皮,然后将白白嫩嫩的鸡蛋递到了吴小桐面前:“趁热吃吧!” 这还是小亓第一次伺候人吃饭,吴小桐微微惊讶着看过去,就见修长匀称的手指捏着一枚剥了皮儿的鸡蛋……呃,若是鸡蛋上不那么坑坑洼洼的,应该是个很唯美的画面吧! 见吴小桐看着他手里的鸡蛋,小亓难得的晕红了脸,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微微侧了脸,干咳了一声,直接将鸡蛋放进吴小桐的碗里,一边低头吃饭,一边努力镇定道:“吃过饭,我要去上山看看……” 吴小桐嘴角抽抽着,正努力压制着不让自己笑出来,听小亓这么说,一分神也就不想笑了,反而疑惑道:“上山?” 小亓低着头应了一声,将嘴里的饭咽下去,才道:“上一次采的茶叶都废了,我想再去采一些。” 吴小桐默了一瞬,抬头看了看天色,摇头道:“今儿一早就闷,很可能有雨,不若改一天……若是今儿有雨,隔一天再上山,不但能采些茶叶,也能采些菌子回来。” 越说越高兴,吴小桐道,“咱们这两日可是捉了五六只公鸡,若是采了菌子,到时候就杀上一只鸡,来个小鸡炖蘑菇解解馋!” 小亓也摆脱了那片刻的尴尬,抬眼看向吴小桐,含笑点头应下。 吴小桐趁机道:“昨儿我得了一本书,正想着跟你请教,你若是不嫌弃,就给我当回先生,如何?” 小亓也看过了吴小桐带回来的《本草图鉴》,听吴小桐这么说,坦然大方,没有丝毫避讳他的意思,也就毫不迟疑地答应下来。 这几日,老苍头都没有回来,小桐也常常出去,小亓还多少有些疑惑的,莫名地有一种被排斥在外的感觉。但吴小桐这般坦然,他反而觉得自己多疑了……或许,这祖孙俩并不是刻意要隐瞒他什么。 吴小桐并不知道小亓内心的想法,她之所以提出让小亓当先生,也不是信口开河,而是那《本草图谱》上用的都是繁体字,而且用的是文言,不说有些句子理解困难,就是字也认不全,这才想起求教小亓的。 说妥了就做,吃过早饭,将碗筷交给徐寡妇收拾,吴小桐就跟着小亓回了自己院子,然后,两个人在院子中的豆角架下,拿着一本书,一个教,一个学,有模有样的上起课来。 毕竟是有底子的,吴小桐学的很快,小亓读一遍,她就认识了,字句的意思也只需小亓捡着重点生僻处解释一下即可,倒不需要通篇解读。 见吴小桐这般,小亓心里也多有猜测,这个孩子看样子是读过书的,只是不知怎么流落到了双溪镇这么偏僻的所在…… 一教一学,教的认真,学的投入,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人也学了五页书。 小亓合了书,交待着:“今日就学这些,不必贪多,你且把今日所学默诵弄通记熟!” 吴小桐点点头,又多少有些为难道:“这许多,一天背不下来吧……” 看她一张小脸皱成了包子,小亓也忍不住笑了:“书,通读却不能拘泥,所谓记熟,就是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临到用时,能够随手拈来,倒不是要求一字不落的背书。” “哦,这样还差不多!哎哟……”吴小桐长长地松了口气,一副得蒙大赦的样子,惹得小亓不由失笑,抬手就给了她一个爆栗子。 “学习无捷径,吃苦、用心,方能学以所成,这还刚开始呢,就这般惫懒怎么成!”小亓绷着脸教训着,一脸先生的威仪。 吴小桐转着眼睛,暗暗地瞄着他的眼睛,却明明看到一丝纵容的笑意,是以,表面上毕恭毕敬,心里并不拘束,只连连答应着,捧了书,到一旁诵读起来。为了加深记忆,她还习惯地折了段树枝,在地上画画写写的。 小亓在旁边看了片刻,起身进屋,铺纸研磨,很快写了两页大字,等墨迹干了,就拿出来交给小桐:“你那字毫无章法,怎么见人。拿着这个,每日描上十遍!” 墨还有一些,纸却所剩不多了。小亓说的描红,就是不沾墨的毛笔描摹,以练习布局、结构等等。吴小桐微微有些意外,却也没有排斥,乖乖地答应了。现代电脑和办公设备的普及,电子文件往来不必说,哪怕是文件也是打印机的事儿了,人们已经很少需要动笔了,吴小桐离开学校之后,一年到头也写不了几个字,又没有在练字上画多少工夫,她那一手字虽说算不得狗爬,却也没多少章法,顶多算工整罢了。可到了小亓嘴里,就成了‘见不得人’,也难免有些郁闷! 正抱着书背诵记忆呢,小臭儿和拴住慌里慌张地冲进来,看到捧了书学习的小桐都是略略一愣,眼中都闪过一丝羡慕。 然后,小臭儿率先醒过神来,跑到吴小桐跟前道:“小桐,不好了,外头又来人啦!” 吴小桐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儿把书扔了。 努力地遏制着心里蔓延出来的恐惧,吴小桐问道:“外头来人?可看清了,穿什么衣裳?拿没拿刀枪?” 小臭儿点点头,磕磕巴巴道:“看,看清了,五六个……七八个人,骑了马,打头一个穿着蓝色长衣,后头几个……” 拴住在旁边补充道:“后头好像穿着黑色的短衣裳!” 五六个……七八个……这个数量让吴小桐略略松了口气,却并不敢大意,立刻安排道:“走,跟我来!” 说着,拉了小亓,带着小臭儿和拴住就往酒肆里跑,唤上徐寡妇和柳叶儿娘俩,把这几个人都送到酒肆的地窖里,叮嘱一番,吴小桐就要离开。 小亓伸手拉住她,吴小桐回头看过去,却见小亓一脸平静,并没有恐惧之色,只轻声地叮嘱:“自己小心!” 吴小桐点点头,三两下子出了地窖,把暗门关闭,然后,奔出酒肆,去给镇子上留下来的几户人家报信。 从外头来人,首当其冲的就是东边的人家,吴小桐却一路往西而去。不是她判断错误,也不是她急了弄错了方向,而是东头那边怕是来不及了,她往西头去,反而能尽量多的给几户人家报警。 一路飞跑着,吴小桐一边给留守的人家示警,一边往镇子东头去了,终于,最后一户人家也示过警,看着那户人家匆匆往西头躲避去了,吴小桐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举步往胡家大宅走去。 镇子东边一大片都被烧毁了,一片焦黑的废墟中,吴小桐摸索着前进。天气热,奔跑了半天的她,满脸汗水,她抬手抹了把脸,绕过一道半塌的墙壁,终于看到了烧毁了的胡家大宅。小臭儿和拴住所说的‘外头来的人’就在胡家大宅外,五六匹马站在柳树荫里,不时刨刨地面,低鸣一声,两个身着黑色短打衣裤,裹着腰封的汉子守在一旁,正一边拿着袖子扇着风,一边说着话。 吴小桐目光在那两个人腰间的佩刀上略略一顿,很快闪过,顺着胡家大宅的废墟搜索着,然后,透过院墙的一段缺口,看到了小臭儿说的那个‘打头的’蓝衣人。 这人约摸二十来岁,一身蓝色长袍,宽肩乍背,身形魁梧,气势如松。而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小臭儿遗漏的年轻人,也是二十许年纪,一件靛青色的衣袍,比蓝衣人个头稍矮,体型也偏瘦一些,两人并肩而立,一个英武不凡,一个儒雅清秀,各有千秋,却都非常出色。 吴小桐看那两个人物在胡家的院子里站着,看着一片烧毁崩塌的废墟默然不语,似乎在凭吊。另有三四个黑衣人,隐约在废墟中搜查着什么。 她的一颗心提在嗓子眼里,眼瞅着那几个黑衣人渐渐往后院搜罗过去,她却没办法给老苍头提醒……虽然知道老苍头会功夫,但那些身形矫健的黑衣人个个佩刀,老苍头对上一个或许不怕,对上两个或许有一战之力,但是同时对上四个五个呢?不是有句话叫好汉难敌四手么?!更何况,还有昏迷不醒的胡元辰…… 吴小桐紧盯着那几个黑衣人,只觉得嗓子里有什么腥腥的,汗水顺着额角眉毛滑落下来,滚进眼睛里,涩涩的疼,她却只是随意抹一把…… 眼看那些人已经走进园子里去了,吴小桐抹把脸,飞跑到胡家大宅的院墙缺口处,捡了一块土坷垃,用尽力气,往那两个年轻人掷过去,一边大喊—— “你们这些坏蛋!打死你们!” ------题外话------ 早上一开机,电脑崩溃了,刚刚修好,更新完了,没来得及改错字,亲们将就看,随后就改。 第七十章我是女孩 站在烧成一片废墟的胡家大宅中,赵世彦红了眼睛,泪水盈眶。他只能微微仰着脸,努力地吸着气,才能遏制着不让泪水流下来。 两个月前,他跟元辰陪着世子来到双溪镇胡家祖宅,虽然一路匪患连连,不时就看到流离失所的百姓,让他们三人生出许多感慨来,特别是世子,很是忧民忧国……但到了双溪镇,看到这里的如画山水,恬静田园,三个人就把路上的所见所闻暂时抛诸脑后了,特别是世子和他,对这一片青山秀水颇为心怡,甚至他还曾跟元辰开玩笑,要划几亩地出来,建一个竹林茅舍,做一个归隐田园的散淡闲人…… 不过月余,他们只是进了一趟山,再出来,世事变幻,京城失陷,他匆匆离开双溪镇……却没想到,这一去,却是永诀! 世子在山中失踪,生死不知;元辰却死在匪祸之中。 他多方联络,从双溪镇出去的胡家人口中,得到的确切消息是大公子突然染风寒,滞留在胡家祖宅。而,眼前这一片处处焦黑的废墟,就是胡家祖宅——胡家留守之人,没有一人逃脱。这是他通过特殊渠道得到的确切消息。 “右亭,且莫悲伤,你大病初愈,身体可禁不起大悲。”一身蓝衣的裴旸上前一步,抬手扶在赵世彦的肩头宽慰道。 赵世彦仰着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地眨着眼睛,想要将那盈眶的泪水压下去。想要笑,想要做出一个无妨的表情,却因为脸颊上的肌肉颤抖的厉害而未能做到,终于,一颗泪珠还是夺眶而出,扑簌簌跌落下来。赵世彦连忙扭转脸,抬手飞快地抹了去。 “……我无妨,表哥不用担心!”好一会儿,赵世彦才说出这么一句来,却明显带着哽噎之意。 裴旸暗暗叹息一声,收回手,负手而立。目光看着一大片废墟,也难免胸口堵得发疼。 虽说,他跟元辰不如世彦的姑表亲近,但说起来,元辰的祖母也是他祖父的嫡亲妹妹,他跟元辰也是表兄弟。虽说他比元辰、世彦年长两岁,却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加上彼此有亲,往来亲密,他们几个自小也能玩到一处,感情自然不薄。直到后来,景王就藩,选了元辰和世彦为世子伴读,一起去了睢宁,他们几个才暂时分开。不到三年,父亲升任睢宁知府,他又随父亲去了睢宁任上,再次跟胡元辰、赵世彦聚到一起。只不过,他的年纪长了两岁,跟那两个小的有些玩不到一处了。 论感情,他是不及始终在一处的元辰和世彦,却也非平常表亲可比。元辰遭遇不幸,他心里也难受,更何况,看到这一片赤地焦土,还有地砖上隐隐的暗褐色血迹,他难免会想起失陷的京城,想起陷在京城里的亲人宗族,那伤痛悲哀充斥心扉,却每每被他压制下去,不肯流露于人前罢了。 “右亭,咱们还是去村子里寻一个人问问,元辰葬在何处……那等情形之下,怕是不能周全!”裴旸缓缓说道。 匪祸肆虐,一下子死了许多人,村子里的人能给收个尸入土为安也就不错了,怕是连口薄板棺材也没有……他们既然到了此处,其他的做不了,替元辰理一理后事,还是能做到的。 赵世彦默然点点头,道:“可曾找到什么……” 一句话未落,就听得那边一个尖利的童音响起:“你们这些坏蛋!打死你们!” 声音未落,一个不明之物带着风声飞来,裴旸身形一动,手中长剑带鞘一扫,想将那飞来之物扫开——却听噗的一声,那东西却没有如预想一般扫开,而是碎裂开来,扬起一片烟尘! “闭气!”裴旸大喝一声,手臂伸出去揽住赵世彦一个急转,避开四散的烟尘。 “你们都是坏蛋,你们又来杀人放火吗?”那童声尖利地喝骂着,一个瘦瘦的十来岁的孩子在断壁残垣外一闪,就飞也似地跑开了。 几个正往后院搜寻的护卫急急赶过来,分作两处,两个人转回到裴旸、赵世彦身边护卫,另外两个则飞奔着往外去追赶那个孩子。 裴旸瞥了那飞跑而去的瘦小身影皱紧了眉头,赵世彦给惊了一下,稳住心神,扯了扯裴旸的衣袖,道:“不过是个孩子,莫要计较了!” 裴旸横了他一眼,冷冷地哼了一声:“你也未免太心善了!” 语气不太好,但赵世彦知道,裴旸是答应了他的请求,于是扬声吩咐刚赶回来的两名护卫:“罢了,将他们唤回来吧!” “是!”两名护卫答应着正欲离开,却被裴旸止住。 “且慢!” “表哥?” 裴旸抬手止住想说什么的赵世彦,面容冷峻地吩咐:“去,跟着那孩子,看她去了哪里……若是无人,再将其带回来!” 两名护卫答应着去了。 裴旸这才回头解释道:“你莫要担心,我并非想怎么那孩子……我们总要找人问问元辰的归处吧?” 赵世彦盯着裴旸的眼睛看了看,这才点头应下。 他这个大表哥自小喜爱舞枪弄棒,出身世家,偏偏游侠仗义,练了一身好功夫,乃是立志马上觅封侯的人物。虽说脾气火爆了些,性子冷硬了些,却并非心肠狠毒之人,而且一贯最重信义,相信他答应下的事情,不会反悔! 裴旸被他这一眼看的无奈,失笑着摇摇头,拍了赵世彦一巴掌道:“你小子,还信不过我啊!” “怎么会……”赵世彦讪讪地应着。 裴旸却并不往心里去,揽住他的肩头一边往外走,一边道:“这里多危墙,不是咱们久待的地儿,走,且去外头等着!” 他们之所以走进废墟之中,不过是一时感伤一时难以自已,下意识地走进来凭吊,赵世彦也知道,胡家大宅整个都毁成这般模样,胡元辰势必不能侥幸。是以,并不坚持,顺着裴旸的意思转身走出了胡家废墟。 那边吴小桐高喊几声,目的就是给老苍头提个醒,带着胡元辰避一避。喊完目的达到,自然飞奔而去,逃命去也。 可是,她太过高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速度,也太过低估了几名护卫的能力,她已经尽最大努力奔跑了,跑的自己的心脏似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了,却仍旧没能逃脱几个侍卫的追逐。她还不敢往自家跑,跑了一段发现甩不脱追兵,不得已往回绕,往河水那边跑去……或者,她能够跳到河里,凭借自己的优秀的水性逃脱。 很可惜,她没能跳到河里去,见她转头往镇子外头跑,几个追上来的侍卫不再跟她兜圈子,紧跟几步,就将她捉住,都不用第二个人,一个人上来,一手抓住她的胳膊,一手拿著她的脖颈子,就让她动弹不得了。 “哎哟,哎哟,脖子要断了,杀人啦……”吴小桐既然落到了人家手里,索性泼皮到底,一声声痛呼着,挣扎起来。 “老实些!不然,小心你的小细脖子!”抓住她的大汉很是不耐烦,微微喘息着呵斥。 吴小桐感到他卡在脖子后的手微微用了用力,脖子就是一紧,一阵疼痛,连忙讨饶:“哎,我不跑了,我再不跑了,放开我吧!” “你小子!”那汉子抬手一巴掌拍在吴小桐的后脑勺上,笑骂道,“你这会儿知道服软了,刚才不是很横啊?你小子别在我眼前头耍花招,跟我回去见公子去,怎么处置你,可不是我们说了能算的。走!” “哎,这位大哥,你松松手,小子不跑了,你松松手,我自己个儿走……”吴小桐扭着身子,一路揪揪扯扯地歪缠着,被几个大汉带回胡家大宅前头。 裴旸和赵世彦已经走了出来,侍从们在柳树下摆了两只脚床,给两位公子哥坐了。两位公子一英武如山如岳、一温润如水如珠,青松墨兰各胜擅场,一文一武相得益彰,若是再有张矮几,再沏上一壶茶的话,趁着柳荫,就是一副极闲适的公子郊游图。 吴小桐被扭着身子带回来,她自己个儿却仿佛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处境,一张小脸完全放松着,一双分外清澈,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骨碌碌转着,在两位公子哥身上流连过去,嘴里隐约还啧啧有声地赞叹连连着…… 裴旸显然看不惯她这种泼皮惫懒模样,眉头一皱,脸色一沉就要发作,却被赵世彦含笑抬手拦住。 轻轻一笑,赵世彦开口道:“你莫怕,我们并不想伤害于你!” 吴小桐嘴角微翘,带起一丝冷笑。不想伤害?这是警告她老实点儿么?不老实,他们完全有伤害她的能力! 扭着头,斜着眼睛,看着这位气质温润,彬彬如玉的公子哥儿,看他还能说出什么来。 赵世彦眼圈尚带微红,眸子里却透出一丝兴味来,微微眯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孩子,虽然表现的着实泼皮无赖,但看他一身衣裳,虽半旧清寒,却干净整洁,脸上却不止在哪里抹的,一片泥土灰尘,跟只花脸猫儿似的……但他看得出来,这孩子绝不是脏污不洁之人,脸上的脏污不算,那一双手大概是沾了脏污,一条手被侍卫拿着,另一条手却微微翘着,离开衣服一段距离……这是怕脏污沾到自己身上吧! 这么爱整洁重仪表的孩子,他不相信会是那种没脸没皮、顽劣惫懒之人! 眼神在这个孩子身上打了个转转,赵世彦的施施然地对上孩子的目光,却见这孩子一双黑幽幽的眼睛清澈干净,却也深沉幽邃,就那么对上他的目光,竟不退不避,没有半点儿示弱! 哦,还是个有几分胆色的! 赵世彦微微一笑,转回目光,淡淡开口:“你可是这双溪镇上的?” “是,又怎样?”吴小桐微微扬着下巴回道。 赵世彦扯了扯嘴角,看着吴小桐的眼睛:“你刚刚为何辱骂于我?还要杀了我们?你可知道,就凭你那一句话,我就能要了你的命!” 吴小桐哼了一声,扭头避开他的目光:“人都落在你们手里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有什么大不了的,十八年后,小爷照旧是一条好汉!” “噗……咳咳咳咳……”旁边的裴旸正拿了水囊喝了一口水,吴小桐一句话出口,登时呛住,勾起一串剧烈的咳嗽! 赵世彦愣了下,也忍不住笑了一声。垂了眼,理了理袍角,赵世彦抬眼道:“你小子……既然如此好汉,不成全你倒显得我不够仗义了!来人,成全他,送他上路!” 六名侍卫,都是跟熟了的,最是了解两位公子爷的性子,一听赵世彦吩咐,押着吴小桐的那个立刻答应了一声,扯了吴小桐转身就走,旁边一个人跟上来,手一抬,噌地一声,已经拔刀出鞘! 吴小桐脊背窜过一道寒气,头皮子一阵发麻,暗道,莫不是就这么把自己的小命儿给玩进去了吧! 被人带开几步就在一棵大柳树下停住,押着吴小桐的那人大声道:“兄弟,你那刀前几天砍缺了口,要不换我这把?” 另一个嘿嘿一笑,毫不在乎道:“用不着,用不着,就这个跟芦苇杆儿样的小细脖子,哪里还用麻烦换刀啊,缺了口儿也不妨碍一刀了事,必定干净利落!” 吴小桐听得一阵发紧,心思急转着,就听得押着她的人道:“小兄弟,哥哥们送你一程,你多祷告祷告,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吧!放心吧,老哥的手艺好,一刀就了,不疼哈!” 越听这话,吴小桐越恼啊,‘一刀就了,不疼?’猫了喵的,不疼她也不要啊,这是砍脑袋啊,不是打个针,抽个血啊,一刀下去,她的小命儿就没了,还能知道疼嘛! 一阵恼怒,一阵焦急,吴小桐脑子里灵光一闪,一仰头,很有英雄范儿地朗声道:“杀我这么个半大孩子,有什么值得说道的,哼哼,真是英雄好汉,就去除暴安良,平定江山,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啊,就这么着残杀百姓,欺凌弱小算什么本事?逞什么英雄?你们这等行径,跟那些四处烧杀抢掠的匪众有何差别?杀人就是凶手,别装什么好人,提着沾血的刀,念几句佛就脱了罪孽深重了?你们那是明知故犯,比不知者罪过更重呐……” “嗳,你小子倒是一口伶牙俐齿,我说你还是省着点儿,过去跟阎王爷讲理去吧!”拎刀的大汉笑骂着,推搡了吴小桐一下,按了按她的脖子,抬手挥刀,就要砍下来。 “就知道你们是坏蛋,一定是你们杀了胡家大公子,杀了我们镇子上那些人……”吴小桐被按着低了头,索性破口大骂。 赵世彦施施然走过来,就站在两三步外,裴旸刻完了,也皱着眉头走上来,听到吴小桐大骂,他上前一步,接了侍卫手中的刀,目光回转间,扫过那细细的白皙的脖颈,与脏污成一片的脸反差巨大的一段白腻肌肤,映着日光泛着一层粉腻,竟微微有些炫目。裴旸微微眯了眯眼睛,随即,目光一定,盯着那一段白腻的脖子根儿,靠近右肩一侧,一点殷红如血的朱砂痣,在衣领子里半隐半现! 当啷!手中钢刀落地! 裴旸张了张嘴,又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润了润干的生生作疼的喉咙,再开口,却是冷声吩咐:“带着她去洗把脸来!” 两个侍卫跟着裴旸、赵世彦日子久了,其实早就知道,不过是吓唬吓唬这个孩子,并不会真的害了他的性命。是以,才那般啰嗦着不动手……可,可裴家大公子吩咐洗脸是怎么回事儿? 不要这个孩子的命也就罢了,咋还带他去洗脸? 这声吩咐太过意外,也太过突兀,两个侍卫一时反应不过来,都愣住了。 赵世彦却已经看出了异样,上前喝骂道:“没听到表哥吩咐吗,还不快去!” “哦,是,是,属下领命!”两个侍卫被赵世彦骂醒了,连声答应着,一人一条胳膊,拉住吴小桐就往河边走。 刚走了没几步,裴旸却又突兀一嗓子:“站住!” 两个侍卫再次傻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地互相看看,却都是一脸茫然,只好呆愣愣地停住脚步,转回头来听吩咐! 在刀口下走了一圈的吴小桐,被拖过来拽过去的,被一系列的变化也给弄得懵懵的,突然间,想到了一种可能,古代的可是一直都有龙阳之风,有的朝代还特别风行,简直就是一种时尚,不好龙阳,你都不好意思见人! 那啥,那啥,她不会那么倒霉,碰上爱好这种恶心的变态了吧? “哎,哎,你们,你,你不会……”吴小桐瞪大眼睛,看着高大魁梧的裴旸一步步朝着她走过来,满心惊恐,一脸无助地磕巴着,憋半天,终于憋出一句,“我是女孩儿!” ------题外话------ 自爆身份了……那啥,裴旸裴大公子为什么让吴小桐洗脸? 亲们猜到了吗? 第七十一章妹妹? 说完,吴小桐就后悔了。若是能把刚才那句话给吞回去,她会毫不含糊地咬掉自己的舌头! 居然因为自己臆想的一种可能,而把自己最不想展露在人前的东西给暴露了。有龙阳之好的人再多也是少数啊!女人在乱世多么弱势,生存多么艰难,她不是不知道,咋就脑子一热给秃噜出去了呐! 哎,不管了,说都说了! 吴小桐懊恼了一回,很快就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攥着拳头给自己鼓鼓劲儿,重新抬起头勇敢面对—— 结果,她刚刚抬起头,就看到一片阴影将她整个都笼罩起来,然后,在她的目瞪口呆,大惊失色中,裴旸伸手将她夹起来,大踏步往河边走去! “喂,你干什么,你放开我,放开我……啊,杀人啦,救命啊……”吴小桐双手和双脚奋力挣扎着踢腾着,却根本挣不脱裴旸钢铁一般的束缚。吴小桐被裴旸夹在胳膊底下,随着裴旸大步而行,她的身体也晃荡颠簸着,还是侧着身体,头部还微微下垂……她就感到自己像是钟摆,晃啊晃,投给晃晕了,胃里也晃荡的翻腾起来,有一种上涌的感觉。 呼喝怒骂不管用,踢腾挣扎不管用,吴小桐终于恼将起来,用手搬着裴旸的胳膊,不管三七二十一,张开嘴就是一口,狠命地咬下去! “嗯……”裴旸被咬的一哆嗦,闷哼了一声,扬起巴掌来,却又在即将打在吴小桐身上的时候顿住,然后缓缓地用力地攥成拳头,抬脚,随即就继续往河边走。 吴小桐咬的牙酸,甚至隐隐地有一丝血腥在口腔里蔓延开来,却仍旧没有逃脱,终于自己没了意思,松开了口。似乎认命了一般,不吵不闹不挣扎,大脑却飞快地旋转着,盘算着,脱身之法! 镇子上的人都上了山,老苍头和胡元辰想必也听到声音藏起来了,只有她一个人……只要她脱了身,就都安全了! 刚开始,她脑子抽风,就顾着胡思乱想什么龙阳之好去了,都没想到洗是要去河边的。这会儿冷静下来,确定了裴旸带着她往河边走,心里慢慢有了计划。 离着胡家最近的一段河水,恰好是两道溪水汇合之处,加之连续下了几场雨,溪水丰沛,河水水位也涨了许多……只要让她跳进河里,那么急的河水,她就自信能够安然脱身! 另一边,赵世彦完全被裴旸的举动给震懵了,愣怔了片刻,脑子里灵光一闪,眼中闪过一抹猜测,一抹了然! 几个随从的脑子就没那么快了,特别是赵世彦的两个随从,对裴旸还是不熟,一时难免怀疑。裴家这位表少爷因为是家中长子的缘故,虽然只比自家三少爷大两岁,却比三少爷成熟深沉的多。据说,表少爷最热衷的是骑马射箭,刀枪剑戟,读书都是专拣着兵书兵法读……对于女色,别说贪恋了,据说屋里连个丫头都没有,都是小厮伺候着的……咋就突然对一个脏兮兮瘦巴巴的庄户小……小姑娘有了兴致?难道,表少爷之前不好女色只是没找到合口味的?呃,表少爷其实好这口儿?这种年纪小的?野性足的?脏兮兮的? 这种小细竹竿,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有什么好的?两个侍卫表示很不理解啊,不理解! 裴旸的两个侍卫略略怔了一下,连忙就要跟上去,却被赵世彦抬手止住:“表哥既然亲自动手,咱们就都不要过去了!” 两个护卫被他这么一说,都有些莫名,又有些疑惑,互相看看,懵懵懂懂的,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应下了,跟赵世彦一起,在刘家废墟门口耐着性子等着了。 不管这边几个人怎样各怀心思,另一边,裴旸夹着吴小桐已经到了河边。 吴小桐被颠簸的头晕眼花,加脚落了地居然站不住,身子一晃,就往前扑出去,却被裴旸射手托住,重新将她扶住站好。 垂着眼,略略点了点头算是致谢,吴小桐甩开裴旸的手,往河边凑了凑,站在一块探出水面的大石块上,俯身去捞着溪水开始洗脸。三两下子,吴小桐就洗净了手脸,摸了摸袖子里,帕子不知道啥事丢了,她也不在乎,扯着袖子就擦脸……别的不说,她自己的衣服都是每天换的,干净还是很自信的。 她不在乎,可不代表旁人能看得下去,一看她拉着袖子就擦脸,裴旸的眼角抽了抽,鼻子莫名一酸,竟红了眼。 曾经,他见到的那个小粉团子,不过四五岁就那般精致玲珑、玉雪可爱,倍受家中诸位长辈的宠爱于一身,却也养成了一身娇娇气,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致,无一不讲究,别说让她用衣袖擦脸了,就是帕子,不是最柔软的琅琊茧绸都不用。要知道,琅琊茧绸可是贡品,每年就出那么百十匹,哪怕是宫中主位,也往往因为得了一件琅琊茧绸的衣裳得意不已,勋贵人家能有个一匹两匹的也都是压箱底,极少会拿出来穿戴,也只有他们裴家,百年大族,积累丰富,又出了一位皇后,才能那般奢侈地拿琅琊茧绸当帕子! 真不知道,宝应城破,三叔殉城之后,她流落在外受了多少苦,一身娇娇气散了个一干二净,如今不但能穿这种粗糙的葛布衣裳,甚至直接用衣袖擦脸! 压下满心的伤感和怜惜,裴旸抽出自己的帕子递了过去:“用这个!” 吴小桐抬眼瞅了他一下,抿抿嘴角,接过帕子来。 不管他想干什么,一块帕子改变不了什么,她又何必在小节上亏待自己?更何况,她还想着示人以弱,淡化他的防备警戒,才好寻机逃脱呢! 擦完脸,吴小桐随手将帕子塞进自己袖子里,垂着眼,看向自己的脚丫。刚才挣扎的太厉害,她的一只鞋子甩脱了,不知道掉在哪里,这会儿,她一只脚穿鞋,一只脚光着…… 裴旸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自然看到了她的两只脚。与她的关注点不同,他看到的是本该白皙细腻无暇的脚,脚腕上有一小片晒痕不说,还有些新的旧的伤痕,细微,却密集。 吴小桐天天上山爬树的,被草叶子、;树枝子挂一下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次数多了,她自己都懒得理会了,印象中,脚腕小腿乃至手和胳膊上的伤就没断过,总是旧的不去新的又来,大大小小的伤痕,一层又一层。 等了一会儿,对面的人却木呆呆的毫无反应,吴小桐不得不主动提醒:“我的鞋丢了,你能帮我捡回来吗?” 裴旸霍地抬起头,看过来,目光幽幽,包含着浓厚的悲伤和……关切?怜悯? 她跟他毛的关系没有,他关切个屁啊!还怜悯……没有他出现,姐有吃有喝有穿,活的无与伦比的欢脱好不! 想着就来气,吴小桐也懒得再装可怜,狠狠地瞪了裴旸一眼,推开他就走:“让一让,我自己去找鞋!” 被她这么一推,恰好推在之前她咬的地方,裴旸疼的闷哼了一声,却抬手将她拦住,然后,两手握住她的肩头,将她固定住,俯下头来,在吴小桐愕然而警戒的目光中,他做的却不是‘强吻’,而是凑到近处,细细地打量她的耳垂儿! 那小小的耳珠虽然不如之前白皙,却仍旧娇嫩完好,犹如一枚饱满的粉色珍珠,散发着淡而美好的晕光。就在这珍珠的边缘和中心,依次排列着一、二、三,三个耳洞! “依依,哥哥终于找到你了!”一声呼唤,或者更像是一声感叹,下一刻,吴小桐就被裴旸紧紧地搂进了怀里! 满身戒备着,盘算着怎么逃跑的吴小桐瞬间傻掉了。她僵硬着身体,任由对方紧紧抱住,仿佛抱住什么失而复得的珍宝,那般用力又那般珍视,仿佛要用尽力气来感受她的真实,感受她完好无损有血有肉地活着! 热乎乎的鼻息喷在后颈上,让吴小桐满心的不舒服,很想挣脱出去……然后,两滴热热的水点子落下来,搭在她的背上,无比迅速无比滚烫地透过薄薄的夏衫,打湿了她的肌肤,烫到了她的心里。 激得她抖了抖,也没能将浑身的鸡皮疙瘩抚平! 深吸了口气,吴小桐心思急转着,用力抬起手撑着对方的胸膛,努力给自己争取出一丝呼吸的余地——再不挣扎一下,她不被窒息而死,也会被这位五大三粗的男人给寒死! 妹妹……哥哥……看着挺英武挺汉子的男人,咋说哭就哭,他当自己是琼瑶剧的男猪脚呐? 哎,不对,她这具身体可是捡来的,乱世之中,最不缺的就是亲人离散,家破人亡……难道,这具身体真的是人家走失的妹妹? 呃……吴小桐汗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来到这里之后,她是日日夜夜盼着过上好日子不差,可她绝对不想跟某些特权阶级沾上什么关系。乱世乱世,今日王孙明日就可能万劫不复,她要是被认回去,或许能过两天富贵日子,也或许,不等过上富贵日子,就被牵连着一命呜呼了。没看到之前最高贵的皇孙世子都差点儿死在山里?没看到曾经最富贵的胡家大少,如今也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亲人死尽,家园尽毁嘛! 她这会儿不愁吃不愁喝,还有老苍头教导学习本草医术,还有小伙伴玩耍……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啊!她脑子秀逗了,才会回去当他妹妹! 更何况,她可不是原装了,真的跟着回去,谁知道会不会被发现异常,万一被发现换了芯子,会不会把她当妖怪烧了啊?呃,那是西方教廷的办法,没有创意。东方的传统,对付妖魔外道该是请天师、高僧,做法镇压,什么符箓、什么佛经、什么桃木剑、佛珠……花样多多,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都是要了她的小命! 寒,她好不容易捡一条命,哪怕生在乱世,哪怕生活清苦,哪怕……不管怎样,她都要活着,她不想死! 所以,她坚决、绝对、一定不能认亲,更不能跟这个什么‘哥哥’走! 推了两把,没有推动,吴小桐狠了狠心,伸手拧在被她咬伤的部位,狠狠地转了个圈儿! “嘶……”剧烈的疼痛,让裴旸吸了口冷气,才把冲出喉咙的痛呼压下去。 趁着他有所反应,吴小桐赶紧松开手,撑着胳膊,往后撤了撤身子,让两个人只见拉开一点点距离,然后抬头看着裴旸的眼睛,吸了口气,镇定道:“这位……呃,公子,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妹妹,我根本不认识你!” “依依!”裴旸目光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张小脸,巴掌大小的脸瘦的过分,几乎摆不开鼻子眼睛嘴巴……而脸小,就越发衬得一双眼睛大的出奇,黑亮亮的,乌湛湛的,清澈明亮……他记得家里长辈不止一次说,说依依的眼睛像皇后,大而明亮,都是眼尾微微上挑的凤眼。裴旸小时候总是对长辈的这个说法不以为是,皇后姑婆的眼睛总是半眯着,哪怕常常含笑,也丝毫不逊威严和雍容;妹妹的眼睛却总是睁得大大的,明亮清澈,犹如最明亮的星子,犹如最漂亮的水葡萄,观之可爱,让人心喜! 可这会儿,他再次看到这双眼睛,却发现,长辈们所言确有道理。这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却不知何时,在这明亮清澈下,已经隐隐地藏了些戒备……还有些他看不清的东西,再不是当年的一眼见底! 将心底泛起来的苦涩和酸楚压下去,裴旸打点着词汇,努力耐着性子给吴小桐解释:“依依,你别急着否认,你听我说……” 然后,吴小桐就听了一个故事,一个乱世之中,处处可见最普通不过的故事,原本世代攒缨、钟鸣鼎食的世家大族,传承数百年绵延不息,却因为乱世来临,昔日繁华,一朝成昨,无数族人随着那个曾经繁华的朝廷化为灰烬,犹如繁华梦醒。却终究,大世家枝叶繁多,主干虽死,却又枝蔓幸存下来,继续绵延生息。 裴家,真真正正的世家大族,在前朝时就积累了很厚的底蕴,大齐朝开国,裴家高祖从龙有功,成了开国重臣之一,却又懂得韬光养晦,没被开国皇帝做了那飞鸟尽后被弃掉的弓箭,成功地渡过了开国后的权利整合,成了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大族。渐渐地,根深叶茂之后,裴家却仍旧时刻谨记高祖的告诫,不猖狂、不嚣张、不争权……自始至终忠于皇帝,也只忠于皇帝,哪怕裴家出了位皇后,皇后的长子封为太子,裴家也一直谨守本分,更加严苛地约束子弟……若是没有乱世,太子就会毫无争议地登位,然后,裴家主事诸人也做了决定,太子登位,作为外戚的裴家,几个高位之人都要致仕,只留年轻一辈,挣取前程,延续裴家基业…… 裴家真的没有参与到朝堂纷争,而太子的储君之位也特别稳,不为其他,只因为皇帝对裴家的知趣满意,对皇后的雍容满意,对太子的才能满意,更对太子的始终恭谦、孝心满意…… 这样的裴家,繁华富贵,却平稳安定。 偏偏有个遗憾,两辈子的遗憾。 裴家祖辈出了两名出色的女儿,长女嫁给了胡家,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太傅的夫人,一品诰命!次女就是主位中宫的皇后娘娘,育有两子,一位立为太子,一位封为景亲王! 这两位之后,裴家人丁兴旺,却生的都是男孩儿。 裴旸父亲一辈,堂兄弟足足十二人,却没有一位姐妹。到了裴旸这一辈,前前后后生了十六个男孩,最后还是裴旸的三叔裴季然,因为从小病弱,成亲晚,成亲后又多年无出,直到三十三岁上,裴季然夫人方才得了一胎,生出来一个女孩儿,取名依依! 这个女孩儿的出生,非但没有遭到嫌弃,反而成了裴家万千宠爱的存在,不但三叔三婶视若珍宝,就连裴旸祖父,时任礼部尚书、英华殿大学士的裴晏裴老大人都视若眼珠子,老夫妻二人更是将小孙女儿接在跟前,亲自养育。盼了两代才盼了这么一个女孩儿来,裴家二老恨不能把家里积存的珍罕都捧出来,堆到依依面前,再珍贵的东西,只要依依说一声要,二话不说就送过去了……那样子,让裴旸这一干小子可没少泛酸,这简直不是摘星星了,简直是要星星摘月亮!宠的没边儿了! 不但裴家长辈们宠爱,皇后娘娘也对这个侄孙女儿宠爱无限,但凡宫里有的稀罕物儿,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太子,不是景王,不是太子景王所出的孙子,反而指定是依依! 就这么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姑娘,无忧无虑,锦衣玉食地活到八岁,也不知是不是裴家长辈预感到了什么,这一年,裴旸父亲和三叔同时放了外任,分别赴睢宁和宝应就任。不但这样,连两房家人也被老爷子撵着随同一起赴任,包括从小跟着祖父祖母长大的依依,也出乎所有人意料地跟着父母出了京城。 后来京城失陷,京城里无数世家大族高官勋贵蒙难,许多人才明白了裴晏裴大人的远见。只是事事难料,在京城失陷之前一个月,宝应就被匪军攻破,裴季然殉城,裴三夫人也自戕,只有女儿依依,托付给奶娘逃出了宝应城。 ------题外话------ 亲们猜到了吗? 第七十二章我不是 一个月后,奶娘历尽千辛万苦逃到睢宁,见到裴家大老爷裴伯然,众人才知道,裴家最钟爱的女孩儿,裴家这一辈唯一的小姐裴依依逃出宝应城后,就跟奶娘半路失散,不知流落何方! 这一次,裴旸得了消息世彦要来霍城,他就跟了来,一是不放心失去亲人刚生了一场大病的世彦,二来也是想着来霍城经过宝应,一路上用心查访,看能不能找到堂妹的消息。三叔已经殒命,就留了依依这一点骨血,若是能够,他和父亲都想着尽力把依依找回来。之前虽说也打发人沿途搜寻过了,都一无所获,裴家却仍旧不肯放弃。 可惜,一路过来,曾经丰饶的鱼米之乡处处赤地,很多村庄都十室九空 虽然,裴旸也很清楚,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想要找回一个失踪三个月的十一岁女孩儿……很难,很难!唯一祈祷的是,堂妹仍旧活着……只有堂妹活着,他才有寻到她的可能! 而找寻依依的,或者辨认依依的两个印记,一是依依脖子根儿右肩膀上方有一颗朱砂痣!二是,依依初生体弱,有高僧给了个‘瞒天之计’,给依依扎三个耳洞,模仿夷族之习,希望能够瞒过上天,让依依消病消灾,长命百岁! 吴小桐真真是停了一回故事,一个乱世中在寻常不过的失散故事。 裴旸慢慢道来,提到陷在京师的祖父祖母二叔,还有殉了宝应城的三叔,几次哽住,吴小桐却听得唏嘘,但并没有多少代入感。她不是裴依依,她是吴小桐。 裴旸也察觉到一些异样,几次说到祖父祖母吴小桐没有反应不说,就连说及三叔三婶,对面的女孩儿也只是微垂着头,并没有哭泣,甚至连泪都没有。他不由皱了眉头,心下疑惑的同时,也难免唏嘘,妹妹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致使本来娇滴滴的小姑娘磨砺的这般粗硬,跟野小子一般。不过,也亏得妹妹精灵,装扮成野小子的模样,才能安然活下来吧! 照理,兄妹俩相认不应该交待这般详细,可看着吴小桐一直没有回应,裴旸就忍不住说了个周全,连之前裴家的历史背景都做了简单的交待。 故事总有讲完的时候,裴旸不是话多之人,却也说了半柱香功夫。 裴旸抿了抿干涩的嘴唇,拿眼睛看着垂着头的吴小桐,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妹妹,这些日子你受苦了,不过不怕了,哥哥带你回家。你大伯和伯娘都盼着你回家呢。若是知道寻到了你,他们不知该多高兴呢!” 吴小桐沉默着,只不过是思量着怎么应对,听裴旸这么说了,她实在拖延不得了,只能开口道:“这位公子,你真是认错人了……” “怎么会!……”裴旸立刻分辨。 吴小桐抬手止住他,看着他的眼睛,无比平静镇定道:“公子不要激动,我不是小孩子,我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也知道自己是谁,我不是你要找的妹妹,我就是个流落到此的庄户丫头。……公子莫急,我只问公子一句话,我能爬树、能游泳、能打猪草喂猪……这些活儿,贵府小姐会么?” 裴旸结舌,吴小桐再接再厉:“公子说什么朱砂痣,这些东西也不是没有相仿的。至于耳洞,贵府小姐得了那大师指点,说不定我小的时候也有幸遇见过大师呢。” 顿了顿,吴小桐又道:“贵府小姐走失,我深表同情,但我无能为力,也不想自欺欺人,我不是贵府小姐。还请公子莫在我这里耽搁,再去别处寻找才是。” 说完,吴小桐一如既往地拱拱手,行了个小子礼,转身就走,毫不迟疑。 她这一番话,这一番态度,竟让裴旸愣住了,心里也难免有些疑惑,难道真的是自己认错了?朱砂痣和耳洞都不为数?那凤眼呢?那跟三叔三婶几分肖像的容貌呢? 可若是依依,她为何半点儿悲伤也无?为何能够这般平静,没有半点儿波澜?说出那些话,跟他跟裴家撇清,竟是半点儿留恋都没有……就凭祖父母那般宠爱,三叔三婶那般爱护,她怎么能够这般冷硬无情? 一时患得患失,一时在肯定与否定间摇摆,贯以果敢决断出名的裴旸裴大公子,居然也纠结凌乱了。 赵世彦遥遥地看着河边两人,很意外地看到吴小桐转身离开,裴旸居然都么有阻止。 他满心疑惑地走过去,来到裴旸身边:“怎么了?” “她说她不是依依!” 赵世彦微微挑着眉梢,一脸惊讶道:“你自己也不确定?……有对不上之处么?” 裴旸困惑地摇摇头,紧紧皱着眉头道:“不,都、对上了。只是,她的神情不对,没有半点儿悲戚,还说她爬树下河打猪草……依依哪里会这些!” 赵世彦默然,思索片刻,抬手拍拍裴旸的肩头道:“既如此,也不可武断,不如我们在这里寻户人家住上几日……” 裴旸抬眼看看他,摇摇头道:“你也看见了,这里的房舍烧了大半去。而且人迹罕见,想来未蒙难的也大都背井离乡逃难去了……刚才依依,呃,她初见我们时可是愤恨不已的,怕是没人敢招呼我们。” 听裴旸这么一说,赵世彦也不由感叹。 之前他初至此处,民风淳朴,安居乐业,位于深山之中的双溪镇宛如世外桃源一般,让人心怡放松。可这样的山中小镇也没能逃脱乱世之祸,房屋烧成废墟,百姓流离失所,仅剩的一些人也如惊弓之鸟,躲避着一切外来的可能的危险。 两个人相对无言,最后还是决定按原计划离开。 裴旸和赵世彦商量着,等他们回去带了奶娘来,让奶娘来辨认一番。奶娘从小在妹妹身边伺候,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妹妹了。 吴小桐离了河边,并没有直接回家。她绕了个圈子,然后顺着残垣断壁潜回来,就躲在百十米外的一片断墙后边看着,见裴旸和赵世彦上了马,带了侍卫慢慢离开,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她之前只知道占了人家的身体,可怎么也没想到,这具身体还有这等身世……真是,不知道该不该感谢老天感谢诸天神佛……不过,她是真心不想去当什么裴依依。 不说这些官宦富贵人家前途未卜,就说大宅门里的种种规矩束缚,就能让人疯了。 什么笑不露齿,什么行不露足,什么食不言寝不语……还有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种种种种,能被生生约束死,更何况,裴依依还是个父母皆亡的,跟着裴旸去,就是去投奔伯父伯母,寄人篱下……没见林黛玉在贾府里过的什么日子么?那还是生着七窍玲珑心的,让她这大大咧咧的去,被人生吃活剥了都不自觉呢! 算了,她是没有那荣华富贵的命,安安心心在这山野乡间,做个快乐的无拘无束的野小子吧! 她这会儿,学会了爬树,学会了捉鱼,学会了采药,还想着种茶采茶制茶……又有许多粮食不怕挨饿,她的日子正过的有滋有味,风生水起呢,干嘛跟自己过不去,跟着往那深深庭院里去,做那养在笼中的鸟雀? 一直目送着裴旸一行人渐行渐远,绕过山包看不见了,吴小桐这才松了口气,转身往回跑,一路往胡家后园子的小院去了。 到了小院,老苍头居然就站在院子里,吴小桐惊讶道:“爷爷,没听到我示警么?” 老苍头瞥她一眼,负手进屋,打开地窖把胡元辰搬了上来。吴小桐在旁边看着,抿着嘴笑了。显然,老苍头听到她示警,把胡元辰藏入地窖,自己却因为惦记着小桐没在地窖里躲着,或者,老苍头的功夫,是在屋顶上看到了吴小桐没有危险,这才没有出去,否则,说不定就冲出去相救了。 天色不早了,吴小桐动手做饭,交待给老苍头之后,匆匆回了家。家里,徐寡妇和几个孩子还藏在地窖里呢。 把家里人从地窖里放出来,拴住和小臭自告奋勇上山送信去了,吴小桐忙乎了半天也着实累了,干脆坐在树下的竹床上,跟柳叶儿一起翻绳子。 一场虚惊,各家回归,各自过着各自的日子。 吴小桐也很快将裴旸、裴依依的故事抛诸了脑后。 转过一天,她就带着拴住和小臭儿,还有小亓一起,上山去了。 到了七月,夏日将近,雨水多而缠绵,让整个山林都湿漉漉的,就特别适合菌子的生长。她们这次上山,就是采菌子的。山林也真的没有让他们失望,一堆堆一朵朵或柔嫩纤细或肥厚敦实的菌子,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吴小桐简直跟进了宝库一样,乐的合不拢嘴,一路走一路捡,很快采满了背篓。 她们在山上采菌子的时候,山下又来了两名骑马的汉子。这两人没有去胡家,而是直接进了镇子,徐寡妇正在河边洗衣裳,被两个人堵了个正着。 那两个人却和气的很,询问过家里有一个捡回来的丫头,就从马背上卸下两口袋粳米来,又拿下一个包袱来,包袱里放着十几个雪花银锭子,估摸着也有一百多两。 然后,水也没喝一口,就上马离开了。 徐寡妇感觉自己做了梦,看着一包白花花的银子和两口袋粮食,把手指放进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 ------题外话------ 感冒了,昨晚发烧……早上头晕眼花爬起来码字,就得了这些。头晕头疼,没精力改错了,亲们将就看,好一些再回来改! 月圆之夜人团圆,祝亲们中秋快乐! 第七十三章悄悄地进村 胡元辰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几乎致命的情况,想要好起来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十天了,胡元辰仍旧大多数时间处在昏睡之中,并伴着发烧症状。老苍头却要准备出门一些日子。 他将准备好的药材分好,交待给吴小桐。又雇佣了西头刘老实爷俩过来,给胡元辰伺候。 刘老实家只有两老和一个哑巴儿子大有,刘老实老实木讷,却能称得上心灵手巧,做的竹器虽不及老苍头的手艺,却也结实耐用,还擅于养羊,是双溪镇唯一养羊的人家,每年都能买上两三头羊,一家清贫,却也温饱无虞。 刘大有并非天生聋哑,十几岁生病制哑了,听力却还在。虽然哑巴,却心底朴实敦厚,比他父亲刘老实还勤快,家里总是收拾的干净整齐的。 把这爷俩雇过来伺候胡元辰,老苍头看中了他们的老实厚道,也看中了他们的勤快干净。 老苍头盯着两个人伺候了两天,见两人每日给胡元辰擦洗,换衣,熬药做饭,都打理的井井有条,也就放了心。有了这爷俩,吴小桐就只需每日过来看一趟,并不需要她花费太多精力。 一切准备就绪,吴小桐也知道了,老苍头是送小亓离开,于是默默地给小亓收拾行李。 之前做的一套衣裳,又让徐寡妇赶着做了一件长袍,用的是胡家小院里搜罗回来的一件蕉布长袍改做的,原来的袍子略宽,把尺寸收了一下,也就勉强能穿了。 在这里,小亓穿短打棉布也就罢了,真的出了双溪镇,回去到他本来的世界,太过寒碜了就不像样子了。尽管,她能够拿出来的这件半旧长袍也入不了那些贵人的眼,可她已经尽力了。 收拾着这些东西,吴小桐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仿佛是嫁闺女,既为小亓伤愈回家欢喜,又难免不舍……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吴小桐自己先笑了。 衣服、烧饼、小菜、又把裴旸送来的一百两银子交到老苍头手里:“爷爷,出去看着买辆车代步吧,小亓的腿走远了怕是不行!” 老苍头瞥了小桐一眼,淡淡地应了。 一切准备就绪,准备第二天一早启程。 吴小桐烧了热水给老苍头和小亓洗漱,一边招呼:“洗洗早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说完,就要闪进里屋去,却被小亓叫住:“你今儿的作业可完成了?” 小桐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道:“今儿忙着了,没得空……” 话说到这里,小桐看着小亓沉下来的脸色就说不下去了,只能住了嘴,乖乖地准备听训。 小亓和小桐并没有正经拜师,不过是吴小桐拿着书问过他几个问题,渐渐的,小亓给小桐讲书,又让她练字,再后来,竟颇有些严师教徒的模样了。吴小桐想着明儿他就要走了,忙着收拾东西是一,心理上也放松了,没有背书练字,没想到就被小亓抓住了。 “学习是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却也不能有一刻的轻忽懈怠,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小亓开口教训起来。 吴小桐垂着眼,默默地听着,心道这老师教训学生,古今乃同啊!用的词句都差不多呐! 教训了一盏茶功夫,小亓似乎才消了气,摆摆手道:“去铺纸磨墨,写一篇大字过来。” 吴小桐苦了脸,抬眼看了看小亓,见他一脸肃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再转眼看向老苍头,她的目光刚转过去,老苍头干脆一言不发地起身去院子里洗漱了。 无可奈何之下,吴小桐不甘不愿地磨墨,又取了一张裁好的纸铺好,心里略略琢磨一回,循着自己练字多日的感觉,结合着小亓指点教导的运笔方法、技巧,屏息敛神地提笔写字。 一篇大字,纵四横三,不过十二个字,吴小桐写的很顺,一气呵成。落笔之后,自己先看了一边,自觉进步很大,比最初自己那一笔狗爬字强太多了。至少横平竖直,有角有锋……她自己看起来,颇能看得过眼了! 待墨迹略干,吴小桐将一篇大字奉到小亓面前,然后乖乖地退到一旁听训,一副恭敬模样,只是细看就能察觉到她眼中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小亓拿着一篇大字看的很认真很仔细,好一会儿,小亓才将大字放下,并没有如吴小桐所想表扬一番,而是目光冷清地看着她,看的她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满心忐忑地垂了头。 小亓终于停止了打量,开口却并不严厉,甚至很是平和道:“你的大字略有进步,却显得浮躁了。没有打好根基就随性发挥,只会一塌糊涂,终至无成。喏,这是我写好的字帖,从一笔一划开始,以后你自己勤加练习,描上一年,再说其他!” “呃……”吴小桐愕然抬头,看到小亓转过来的清冷目光,心头一跳,连忙垂首乖乖答应,“是,我记下了。” “嗯,你好好用功……书本、笔墨之物,我会打发人给你送来,以后不必在这些上计较了。”说完,小亓起身,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手道,“你去安置吧!” 吴小桐答应着,却没有挪步,直看着小亓出了屋门,这才折回来进了里屋。 借着灯光,吴小桐捧着自己写的大字看了一回,没看出所以然来,干脆拿出小亓之前写的字帖来,两相比较……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两篇字放在一处,吴小桐写的一篇大字立刻拙劣起来,她一时也说不出哪里不好,只觉得横也不平了,竖也不直了,撇捺也不对付了,怎么看怎么别扭,再看小亓写的,漂亮,美观……舒服,赏心悦目! 唉,差距太大了! 不过,吴小桐同学向来都号称打不死的小强,不怕打击,而是怕打击不够,属于越挫越勇的类型。 书法这东西固然有天赋所在,却也要有毅力练习不辍,天赋她不敢自诩,但至少刻苦和毅力,她自以为不输于任何人。 她也意识到,之前她的思想出现偏差了,或者说,还惯性地保留了现代的思维方式,没有把书法练习的重要性看清楚,由此及彼,她还有许多思维习惯需要改变,她已经不再是生活在可以恣意纵情、张扬个性的现代了,她到了古代,一个迥异于现代意识环境的社会,她想要活下去,获得更好,就要改变自己,适应这个社会的环境和规则。 她不知道小亓看没看透她的内心,却知道,小亓看清楚了她的浮躁和敷衍。她感谢他,不论今后两人是否见面不识君,这一刻,她真心地将他当做自己的先生。 平复心情,吴小桐照着小亓写下的字帖,一笔一划地描红。小亓写的字帖不多,一共十六张,吴小桐每一张描了两份,描到一半时,手臂就酸的拿不住笔了,她起身活动活动,写完一张,就此打住。 第二天一早,吴小桐按时早起,去到隔壁福顺酒肆里做早饭,同样,给老苍头和小亓做路饭。 没有保鲜措施,她能做的有限。十几个发面肉馅烧饼,能够至少保存两天,也差不过正好让老苍头两人吃完。然后,是二十几个发面烧饼,用猪油炒了一大碗腌蕨菜,脆嫩的蕨菜衬了猪油的香,没有了野菜的粗粝,香浓可口,又不是爽脆劲道,连徐寡妇都忍不住赞了几声。 收拾了两个包袱,火烧、咸菜罐一个包袱准备交给老苍头,衣服准备交给小亓,吴小桐收拾好了早饭,转回去叫老苍头和小亓吃饭。 一出福顺酒肆,吴小桐就愣住了,那天跟裴旸一起过来的俊秀公子正站在她们家院门口,似乎,正打量着门口的几根小柳树。 乡村小院里,院子里、墙根处,甚至屋顶、井台上,经常有随风飘落的种子萌发,成长一蓬草,或者长成几个小树苗,这些小树苗很多时候,就被主人家嫌弃碍事随手拔掉了,也有些不那么碍事,或者主人懒得打理,就那么生长起来,有的甚至能够长成参天大树。 小院子门口不知什么时候长了几棵柳树,不像是种子萌发,更像是谁随手插了几根柳枝…… 之前,吴小桐一直没注意,这会儿顺着那俊秀公子的目光看过去,也没觉得怎样,只是意外,这位去而复还……难道是打发人送来的银子他后悔了? 别怪吴小桐这么贪财,实在是,除了银子,她想不起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俊秀公子一大早特特地跑过来一趟的……不管这位昨晚宿在哪里,想必想要赶到双溪镇也不是说来就来的,看他脸上难掩的困倦疲惫,大概能猜到他差不多一夜未睡。 吴小桐下意识地往东头看了看,果然,遥遥地看到两个随从牵着马站在那边。难怪,她没听到马蹄声! 这伙人是鬼子么?还知道悄悄滴进村? 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说起来也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吴小桐就收敛了惊讶的表情,大大方方拱手见礼,笑道:“这位公子一大早到此,想必还没吃饭吧?正好,我刚刚做好了饭,若是公子不嫌弃庄户饭菜粗陋,就请进来用一碗。” ------题外话------ 昨天今天一直在发烧,更新不及时,亲们多担待。 今天下午觉得稍微好一点儿,明天应该能正常工作了,到时候,更新就能恢复正常了。 文码出来没改,有错别字,之后再改吧。 第七十四章 走了 赵世彦有些讶异地看着吴小桐,转而展开一抹微笑来,满脸含笑,拱手还了半礼道:“既然如此,那小可就叨扰了!” “无妨,无妨,”吴小桐招呼着赵世彦进了酒肆后门,又招呼两个随从,“两位大哥也一起进来吧,还有那边的两位,不妨也叫进来一起。” 这两个侍卫赶了一夜路,自然是又累又饿,能有热乎饭吃自然愿意,却不敢自专,都拱手回礼,一边拿眼看赵世彦,等候他的允准。 赵世彦一脚踏进门里了,转回头呵呵笑道:“既然……吩咐了,你们还拘泥什么,还不快叫他们一起进来。” “是!”两名侍卫跟吃了糖一般,满脸欢喜起来,飞奔过去,把看马的两个人连通马匹都带了过来,安置好马匹,又在溪水里洗了手脸,这次满脸欢喜地进了福顺酒肆后院。 就在院子中央放了张不大的竹编小矮桌,赵世彦已经依桌而坐,吴小桐一手拎了四五只茶盏,一手拎了只铜水壶出来,麻利地取了茶叶分散到茶盏之中,冲水沏茶,很快一股淡而清远的茶香飘散开来,在清晨的空气中,沁人心脾,怡人心志。 赵世彦目光从吴小桐身上转到茶盏之中,微微露出一抹讶异之色。 吴小桐却已经放下铜壶,端了一笸箩肉馅烧饼过来,笑着招呼道:“农家饭食,没啥好东西,只有几张肉饼,勉强给几位填填肚子吧!” 这些火烧都有男人巴掌大小,浑圆一体,烙的两面淡黄,浓郁的面香中隐隐透出一股肉香来。赵世彦眼睛在吴小桐挽着的袖子上转过,笑道:“有此等美味,已经是很好了,嗯……过谦了!” 赵世彦几次含糊了称呼,她不是听不出来,却并不想理会。那天裴旸隐约介绍过这位,好像是裴依依姑姑家的表哥……她没想着回裴家,自然也没用心记这些亲戚关系。 吴小桐笑笑:“几位慢用。” 也不多说,吴小桐转身出了门,往自家去了。 小院子里安静的很,老苍头和小亓都起了,老苍头在收拾鸡舍,小亓则拿了一只小篮子在摘豆角。春天种下的豆角早就爬满了架子,这几天到了盛产季,每天都能收一筐,两家人都吃不了,吴小桐交待给徐寡妇,准备晒成干豆角,放到冬天吃。 见他两人如此,吴小桐站在门口默然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地走过去,从小亓手中接过篮子,然后道:“外头来了些人,前几天来过一回的赵公子,跟裴家表亲的那位。” 经过几回事,吴小桐也想明白了,裴家、赵家目前还都是依附在南朝景王身边的,将小亓交给他们应该没什么危险……而且,她只是阐述事实,至于怎么应对,要不要跟着赵世彦回去,也看他自己做决定。 他是那种权谋顶端的家族里出生长大的,论决断论心机,不知道比她强上多少倍去,她尽力救护他养好了伤,至于其他的,她没有权利,也不会自以为是地干涉什么。 小亓的目光微微一闪,就垂了眼睑。 吴小桐已经放下盛豆角的篮子,走过去帮着老苍头把扫出来的鸡粪送去大门外的沤粪池,经过腐熟发酵后,再逐步地施在菜园里。 转回来,老苍头净了手脸,进屋换衣裳去了。小亓则仍旧站在豆架下,只是手里多了几张大字描红。他逐字逐行地看着,很是认真投入,直到吴小桐走到他近前,他才收拢了手中的描红作业,淡淡道:“如此甚好……” 说到此处,抬起头看向吴小桐,脸色平静道:“你心思灵慧,若有人教导,应能有所成就,不如你跟我一起回去,由我给你寻名师教导可好?” 此话一出,吴小桐就暗暗叹了口气,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 虽说,她从没想过小亓就此留下来,可那一段失忆的时光,他茫然、无措,有点儿憨憨的,让人心疼。如今,她凝目仔细端详,小亓脸上的疤痕不知什么时候淡的几乎看不出了,曾经的茫然无措都不见了,虽然表情还是一贯的淡然,却明显多了些她不熟悉的气息…… 吴小桐粲然一笑:“多谢小亓哥哥好意了,可是我已经习惯了上山下河的日子,怕是受不了拘起来的日子。唔,名师就不用了,若是小亓哥哥相帮小桐的话,不如给小桐送几张弓箭来。呵呵,我还惦记着上山射猎呢!” 笑容太过灿烂,让他微微有些目眩。 亓惟孝微微眯了眯眼睛,似乎想要避开那笑容的眩晕感,却终究抗拒不了,那笑容的感染力,让人见之心喜。 他不由自主地跟着笑起来,抬手摸了摸他的头顶,笑道:“弓箭可不是一日两日功夫能成,你要勤加练习才能有所成就!” 一提这个,吴小桐就想起自己的大字,不由微微红了脸,却仍旧笑着点头:“嗯嗯,小亓哥哥放心,我再不会浮躁了事,练字和练箭都会认真坚持下去的。” “嗯,如此就好!”小亓含笑颌首。 吴小桐转眼看着换了衣服走出来的老苍头,笑着道:“爷爷,过去吃早饭吧!” 老苍头脸色柔和,应了一声,却没有动,只等着小亓走在前头,他才举步跟上。这个小小的动作老苍头和小亓都自然的很,没有半丝刻意,却让吴小桐微微失了会儿神。片刻恍回神,吴小桐摇摇头,也跟了上去。 从此,一为君,一为民,恍如云泥矣! 赵世彦见到小亓,先是一愣,随即自是情绪激动地一番拜见,虽不至涕泪嚎啕,却也控制不住地泪湿了脸。小亓始终淡然,微红的眼眶和唏嘘之意,却也透露出他的激动之情。 吴小桐主动带着老苍头和小臭儿拴住等人去了酒肆大堂吃饭,将后院留给小亓和赵世彦两人。 拴住和小臭儿年纪虽小,却也隐约觉察到了些什么,几次想开口询问,都被徐寡妇目光制止,只能闷着头吃饭。很快吃完早饭,吴小桐也圈着三个孩子在前院玩耍,并不去后院打扰。 约摸辰末时分,赵世彦陪着小亓一起走了过来。 正在玩耍的拴住、小臭儿和柳叶儿三小下意识哑了火,在修理一只旧板凳的老苍头也停了手,徐寡妇回屋缝衣服了,没在院子里,最后是吴小桐,她手里拎着两只准备好的包袱,慢慢地站起来。 之前准备的衣裳和饼还在,却没有再往里放银子。他们手底下统共也就一百多两银子,都拿出去人家也不稀罕,还不如留下来,给眼前这些人想法子逐步改善改善生活呢。 “我要走了!”小亓含笑对着老苍头施礼,“多谢老丈救治疗伤,多些小桐搭救,大恩不言谢,请二位多多保重!” 老苍头侧了身避开些,然后躬身还礼:“公子保重!” 小桐也想拱拱手,客客气气地说两句体面地送行话,可是没开口呢,眼圈儿就挣红了。 努力地展开一抹笑,吴小桐将手中的包袱交给小亓手中:“我早起准备了些吃的,还有两件换洗的衣裳……” 小亓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也不理会赵世彦伸过来接应的手,自然而然地背在肩上,伸手摸摸小桐的鬓发,用指腹拭去她眼角的泪花儿,笑着点点头道:“我会打发人给你送纸笔和弓箭来,你记得自己的许诺,好好练习,等有了空,我会回来检查的。” 吴小桐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有大睁着眼睛,控制着泪水,用力地点头答应着。 救回来三个多月的亓惟孝终于走了,眼看着他飞身上马,一路踏踏而行,渐行渐远,看不见了,吴小桐又怅然地站了一会子,方才默默地转身往回走。 走了几步,她才发现,老苍头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一直陪着她,见她回头,也跟着往回走,脸上的表情微沉,显然挺不高兴。 紧走几步,追上老苍头,与他并肩而行,吴小桐惴惴地唤了一声:“爷爷!” “唔,”老苍头答应一声,略顿片刻,道,“你可是舍不得?” 吴小桐微微一愣,然后不由地失笑了。老苍头很有些像现代家长,怕自己的孩子早恋,时时戒惧着! 失笑过后,吴小桐伸手挽了老苍头的胳膊,笑着道:“爷爷,我是不舍啊,小亓是个很好的哥哥,也是个很好的先生,但也仅仅如此。我知道的,他终究要回去,不舍难免,却也不过一时罢了。” 老苍头侧了脸瞥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柔和下来。却不再说什么,只略略放慢了脚步,带着吴小桐往回走去。 原本三个人的屋子,没觉得拥挤,走了一个人之后,却显得空旷了许多。 原来小亓在的时候,并不多言多语,总是安静地坐在豆架下,或者屋檐下,或者默默地帮着做些什么,摘豆角,烧火……甚至劈柴、喂鸡……突兀地走了,吴小桐每每总有些恍惚,恍惚间,小亓还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做着某些事,眨眨眼,才醒过神来,小亓走了! ------题外话------ 今天更这些,明天恢复更新,最少五千…… 第七十五章收稻子咯 小亓被赵世彦接走,不需要老苍头出门了,胡元辰那边就不要两个人伺候了。给了刘老实十斤米,让他回了家,只留了刘老实一个人在胡家给胡元辰伺候。 大有虽说哑,却勤快又厚道,对胡元辰伺候的尽心尽力的。吴小桐过去指点了一回,他很快就上了手,每日烧水给胡元辰擦洗、清理,更换衣物,打理的干净整洁不说,熬药熬粥也都做的很好,渐渐地,吴小桐就放开了手。老苍头也不用天天在那边盯着,两人都是每日抽空过去两趟,看看胡元辰恢复的情况,并给大有送些吃的去。 雇用刘家父子之前,老苍头就将屋子里的衣柜做了改造,把地窖口掩盖了。粮食、菜、蛋之类,都由吴小桐每天送过去。 每日去胡家之外,吴小桐的日子照常忙碌。 每天早起,跑步锻炼,然后去镇子东头的河里起鱼篓子,转回来,两个小子起来了,徐寡妇也做好饭了。吃过早饭,吴小桐就带着两个小子,有时候连同柳叶儿也带着,上山挖野菜,抹螺蛳,采菌子,采茶叶,顺带着,吴小桐也将学习的本草图谱跟药用植物做一番实物对比,不能确定的就采回来,向老苍头请教。 忙碌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小亓走了十多天了,双溪镇迎来了遭劫后的一件大事。 镇子东头的稻子熟了。 这些稻田都属于胡家的,其中不到一百亩被佃农租种的,这些租种的稻田中,又有大部分佃户或逃或亡,以至于田里的稻子成了无主之物。 因着刘大有爷俩去胡家的事,镇子上留下的人都知道,胡家还有人在,胡家的稻子自然也有做主的。如此一来,需要分配的只有那些无主之田。老苍头将剩下的人叫到一处,很快商量出一个办法来。有主之田自有佃户收获,无主之田大家伙一起动手,收获的稻谷按人口分配。留下的绝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这个分配方案相对的照顾了老弱病残幼。 胡家稻田最多,如今却没有了人手收割,于是就需要镇子上所有的人下手收割,然后,拿出收获稻谷的一成作佣金。如此一来,身体好的收割多,自然收的稻子就多。亩产三百斤的话,一亩田就能有三十斤稻子作为酬劳,十亩就是三百斤,一百亩就是三千斤!胡家可是有二百多亩自留田的,按亩产三百斤算,至少能拿出六千斤稻谷来做报酬。六千斤稻谷,一般壮年男子每日一斤米也差不多够了,按这个标准算,六千斤稻谷,够十五六个人一年的口粮了!也就是说,这一季稻谷收下来,至少这一年的口粮都有了着落。这个多劳多得的分配方案,就比较有利于身强体壮的人。 两个方案都有所偏斜,有所照顾,只要大家伙儿都努力干上几天,这一年的粮食就有了,不用担心挨饿了。 经历了一场浩劫之后,人们的脸上终于再次露出了笑容。 当然,这一次协商如此顺利通过,也跟老苍头有关。 那次劫难时,老苍头能够从山上赶回来救人;之后又给一些外伤烧伤的人疗伤;这一次,又主动跟胡家交道,给他们争取到这么多丰厚的酬劳……原本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的更夫老头,不知不觉成了双溪镇留下来这些人的主心骨。 既然稻田的分配确定下来,接下来,大家伙就要做收稻子的各种准备工作了。镰刀要打磨,场院要除草、清扫、碾压,准备各种运输、脱粒的种种家伙事儿…… 吴小桐在现代是不折不扣的城里娃,却因为曾经支教一年,算是有比较丰富的农村生活经验。那里实行的是冬麦夏稻,她很恰好经历了一次收麦一次收稻,两次收获机,在外人眼中看见的就是丰硕的丰收果实,只有置身其中才知道,收获季节虽然充满了喜悦,却也特别累,有人称‘秋收麦收一层皮’,说的就是,每逢收获机,田地里的活计特别集中,往往需要跟天时争,需要防范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全人工的收获季,人们往往每天的劳动时间在十几个小时以上,而且都是超强度的劳动,收获季短短几天下来,往往会把人累的掉上好几斤,累脱了形,犹如脱掉一层皮! 可见收获季的辛苦! 经过那一场灾难,双溪镇房屋烧了四五成不说,人也死的死走的走,留下来只有十来户,还大都是老弱病残幼,劳动力严重不足。另外,劳动工具也太过简陋,没有车辆运输,也没有牲畜……就这么一人一张镰刀,老头老太小孩子齐上阵……汗! 吴小桐表示,她无比想念全自动收割机、脱粒机、拖拉机……各种机啊!可也只能想想! 寻思半天,吴小桐跟老苍头商量,出山买两头牛和两辆车来。牛拉车能运送收获的水稻不说,等收获之后,再耕种的时候,有牛代替人力李田,也会快捷方便许多,要不然,指着镇子上这些老弱病残,那四百亩良田能种上一半就不错了。 买牛买车的建议,老苍头立刻就答应了。 问过一头牛的价格大概在十几两银子,吴小桐心里有了数,略一合计,干脆:“爷爷,不如咱们再买一头骡子。牛耕田,骡子驮运东西,以后再出门什么的,也可以将就着骑一骑……” 对于这个建议,老苍头没有反对,却也没赞成,只说‘看吧’。 吴小桐也理解,外边的情况还不知怎样,若附近的村镇都跟双溪镇一样,去哪里买牛买骡子去?她掂掇着拿了八十两银子给老苍头。 事不宜迟,略一收拾,第二天一早,老苍头就出发了。 外边兵荒马乱的,加上还有胡元辰那个病号,心里很想出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吴小桐,也只好压抑着自己的好奇,乖乖地留在了家里。 老苍头这一去,当天晚上没能回来,吴小桐的心挂记着,跑到山口处看了几回,也没见到老苍头的影子,只好转回来。 徐寡妇不放心,过来询问,见吴小桐脸色郁郁的,就宽慰她:“你也别太担心,出去一趟不容易,又要挑拣着买牛买车,一时回不来也平常,不会有什么事的,你就放心吧。” 听她这么一说,吴小桐也知道自己应该是现代思维给闹的,这里没有公路没有车,也没有成型的市场随到随买,一路用脚步行,出了山,还要寻找合适的卖家,具体什么情况她不明白,不容易是一定的。 想明白了,吴小桐就没有那么担心了,笑着对徐寡妇道:“这些事我都不懂,多亏婶子跟我说了,不然我还担心的什么似的。” 徐寡妇慈爱地笑笑,摸摸吴小桐的头道:“你才多大孩子啊,已经很懂事了。对了,你一个人在这边睡怕不怕?不如过去跟小臭儿他们俩小子挤一挤去?” 吴小桐自己知道自家事,才长衣长裤地穿着,她可以肆意跟小子们一起打混,真脱了衣裳挤到一张床上……呃,还是算了吧。哪怕那两只还啥也不懂也不成。 徐寡妇毕竟是好心关怀,吴小桐笑着道谢:“多谢婶子操心了,我就不过去了……嘿嘿,我在街上都呆过,这里有院墙有屋子的,不比那时候强。您放心吧,我不害怕的!时候不早了,你也早些歇着吧,明儿一早还要起来给我们操持呢!” “你这孩子……”徐寡妇似感慨似赞叹地说了一声,也就告辞回去了。 吴小桐将她送出门,到底仔细地把院子们闩好,又四下里瞅了瞅,确定灶里没火,别的地方也没什么不对劲儿的,这才匆匆洗漱一下,进屋睡觉。 之前说的豪气,等她真正躺到床上,周遭都寂静下来,吴小桐却莫名觉得心里一阵阵发虚。 那些残垣断壁,那些焦糊的砖瓦房梁,还有那一片片血腥、血肉模糊,甚至宛如焦木、不成人形的尸体……吴小桐莫名地觉得脊骨一阵阵发冷起来,本应该被称之为天籁的声音,诸如远处的狗吠,再远处的山林里的夜枭号叫,甚至近处墙缝里存在的老鼠的窸窣之声,都让她头皮发麻、浑身发寒、莫名惊悚…… 她颤颤巍巍爬起来,哆哆嗦嗦地拿出火绒子把灯点了起来,一灯如豆,晕开一团晕黄昏暗却温暖的光芒,仿佛一下子把某些看不见的阴暗之物驱散开去,吴小桐这才略略好过了些,不再那般心惊肉跳,草木皆兵。 喘口气,爬起来,去桌子上倒了被谁喝了,这才觉得透出一口气来。 重新爬上床躺下,吴小桐仍旧毫无睡意。 瞪着眼睛看着房顶隐约的房梁、竹席,吴小桐就纳闷了。 在现代的时候明明自己也是独自住着一套两居室啊,怎么从来没害怕过? 在现代常常工作到半夜,跟朋友聚会玩到半夜的时候也有,也没这么胆小过啊?一直以来,她还总以为自己就是个傻大胆儿,不知道害怕啥滋味呢,没想到,到了这里,居然突然知道害怕了,难道占了个孩子身体,外表返老还童了一把,连胆气也跟着抽抽了? 这一番疑问自然没有人回答她,吴小桐也不深究,索性放任思想信马由缰,云霄九重,四合八荒,一发不可收拾……好,‘害怕’倒是没了,睡意也拍着小翅膀飞走了。 好半天,吴小桐才将兴奋不已的思绪拉回来,叹口气,干脆爬起来,磨墨铺纸,拿出小亓留下的字帖,收敛心神,屏息静气,端正着一笔一划地开始练字。 从最初的浮躁,到心平气和,再到完全投入,吴小桐一横一撇,一竖一捺地写着,不知不觉,时间在一笔一划中溜过去,当吴小桐察觉到自己手臂酸胀沉重的再也拿不动手中的笔,抬起头,窗户纸上已经印下了一抹灰白的晨曦。 回过神来,吴小桐才觉得眼睛发涩胀痛,手臂、肩膀、颈椎都僵硬胀疼着…… 垂眼看看自己写下的一篇篇描红,一笔一划,竟比平日有明显的进步。吴小桐自己也是又意外又欢喜,收拾收拾,捂着嘴打个长长地哈欠,吹熄灯,揉着眼睛爬上床,衣服也没脱,头一挨上枕头,就睡死过去。 直到太阳升起来,小臭儿来唤她吃饭,吴小桐才顶着两个熊猫眼起来。 强撑着爬起来,吴小桐趿拉了鞋,揉着眼睛往外走。大门外小臭儿拍门拍的山响,一边嚷嚷着:“小桐,起来啦,吃饭啦!” 吴小桐皱着眉头,一边走一边回应着:“来啦,来啦……” 打开大门,一看到吴小桐睡眼惺忪的模样,小臭儿跟看了稀罕事儿似的,得瑟无比道:“你今儿咋起晚了?一直都嫌乎我跟拴住懒,你也懒了吧,哈哈……看你以后咋说我们俩……” 吴小桐一巴掌拍过去,咬牙:“你啰嗦死了,老娘昨晚练字啦……” 话一出口,吴小桐就醒了。转眼看过去,小臭儿也愣了! 然后,就在吴小桐心虚着犹豫着,是不是趁这个机会干脆纠正了自己的身份时,却听得小臭儿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老娘……小桐你睡糊涂了吗?还老娘,你当自己是搽胭脂抹粉的妇人呐?……哈哈,笑死我了,老娘……你搞搞清楚,那就是个女的也是个丫头片子,哪里称得起老娘嘛……” 絮絮叨叨加上猖狂肆意的笑声,持续不断地刺激着吴小桐的耳膜和神经,让她本就没睡饱憋着未发的起床气轰然爆发了出来,吴小桐抬起手毫不客气地拍在小臭儿脑门上,啪地一声,随即怒声呵斥也跟了上来:“你还笑我,你这唠唠叨叨的样子才像好太婆好不!哼!” 吴小桐怒吼一声,气哼哼扭头就走,被拍傻的小臭儿大张着嘴,一个人站在吴小桐家门内。 去河边洗了把脸,清冷的河水让大脑清醒了许多,吴小桐折回来,就看到小臭儿还愣在那里没动弹呢,她毫不客气地有给了他一个白眼:“还不赶紧来吃饭,还真傻了啊!” 小臭儿回过神来,揉揉脑袋跟过来,一边走,一边觑着吴小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嘀咕:“不会真生气了吧?我就是玩笑两句……” 吴小桐懒得理他,不耐烦地挥挥手,“闭嘴!” 小臭儿立刻闭紧了嘴巴,对吴小桐的呵斥并不以为意,反而仿佛松了一口气一般,乖乖地跟着吴小桐去吃早饭了。 这一天,天黑透了,老苍头终于赶着两辆牛车回来了,牛车后头还拴着一头棕灰色的小毛驴。 吴小桐放下心来,很是喜悦地给老苍头打水洗漱,又沏茶端饭,伺候着老苍头吃过晚饭,吴小桐也大致问明白了老苍头出山的经历。 外头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乱,虽然也有几个村子遭了兵祸匪祸,但大部分村庄的情况还能维持,特别是县城里的情况还好,竟没有遭遇叛军,县太爷姓袁,竟仍旧是大齐的官员。老苍头就是去县城买的牲口和车辆,因为路程远,足有一百多里地,这才用了两天一夜。 听说县城还是大齐官员,吴小桐隐约想到了什么。 第二天一早,听说老苍头买了牛和毛驴,镇子上的人都跑来看,男女老少的都一片欢颜,纷纷评论着三头牲畜的年龄、体格,以及饲喂、养护等等等等,欢声笑语一片。 吴小桐对这些完全不懂,站在旁边听了一回,就很无趣地一个人走开了。拴住和小臭儿也非常热衷,早就挤到人群里头去了。 有了牲畜、车辆,收稻子的准备工作差不多了,转天一大早,分出两个老太给徐寡妇,在家里做饭,照看几个年纪幼小的孩子,其他男女老少齐上阵,一起往镇子东头的稻田里去了。 吴小桐穿了长裤长袖,手里拎了一把镰刀,头上戴着一顶竹斗笠,有模有样地跟在人群之中。 到了稻田中,她跟小臭儿、拴住三个一溜儿排开,一人管着两垄水稻,腰一猫,镰刀一挥,开始收割! 镰刀是老苍头磨得,锋刃雪亮飞快,吴小桐不敢太快,有些笨拙地一手拢着稻谷一手挥动镰刀割下来,渐渐地,她就落在了拴住和小臭的后边。两个半大小子别看平时淘气,真到了干活的时候,都不含糊,闷着头一口气往前,没有谁偷奸耍滑。 不过盏茶功夫,吴小桐就觉得腰酸腿疼起来,抬头看看地里猫着腰割稻子的,有老人有孩子,没有一个偷懒,而且逗比她快,她这个落在后边的,哪好意思再偷懒,只好咬着牙坚持。 渐渐地,胳膊、腰、腿,都酸疼到了麻木,她的速度竟越来越快,手底下的动作也越来越熟练了。 一天下来,浑身酸疼,走路几乎拖不动腿……勉强吃一口饭,爬上床就谁死了! 第二天,天不亮又下田…… 如此这般,一日又一日,一片片金黄的水稻变成了一行行稻茬儿,场院里堆着的稻谷越来越多。 眼看着再有一天就能完成这个收获季了,吴小桐心里暗暗舒了口气,抬手看看手心中厚厚的茧子,重新拎起镰刀往田里走去。 日头升上来,徐寡妇挑着烧好汤饭送到地头上来,柳叶儿捧着一捧筷子在后边摇摇摆摆地跟着。 “大家伙儿歇歇了,来吃饭啦!” 随着徐寡妇的一声吆喝,田里劳作的人们直起腰身,放下手里的活儿,一边擦着汗,一边嘻嘻哈哈哈地招呼着往地头上走。 那边,山口处一辆马拉的青帷车徐徐而来。 有人眼尖看到了,很快人们都看到了,待看清那马车后边只跟着两个人后,也就放松了,只议论纷纷地猜测,是不是胡家的人回来了。 ------题外话------ 病了几天,再回头来,简直一片混乱,思绪完全接不上…… 汗,再有这种情况直接请假,也不坚持更新了,身体不舒服,脑子也不好使,弄得一团乱啊。 网通公司也凑热闹,一天都在抽,一会儿连网一会儿断网的折腾,也不知是不是被我传染了…… 第七十六章不回去了 将近一个收稻季的锻炼,吴小桐咬着牙坚持下来,虽说累的很,却也不是没有收获。 她割稻子的技术渐渐熟练了,速度也快了许多,已经能够超越小臭儿,几乎跟拴住齐头并进了。另外,经过这些天高强度的劳动,她的饭量增大了不少,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给激了出来,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是一新,落在别人眼中,就觉得这个孩子成长了稳重了,而吴小桐自己知道,她来到这个世界许久,却一直仿佛做客,总是带着旁观的心态,如今,她不再飘飘忽忽,不再浮躁不安,而是在这一片收获的辛劳中,完成了一次蜕变,她慢慢地将自己融入到了这个社会,融入到这些辛勤善良的人们中去,落地生根,真真切切有了归属感,心安定了,自然从容,自然宽厚,自然深沉饱满起来了。 听到徐寡妇呼唤,吴小桐割下手中的一束稻谷,随手放在旁边割倒的稻谷上,镰刀一放,两只手一划拉,就堆成一个稻谷个子,腰上早就备好了干稻草,抽取一簇来就是最简易的草绳,一捆一扎一拧,一个稻谷个子就完成了,干净整齐地立在了稻田里,跟后边许多稻草个子排成一排,犹如站立在田里列兵! 吴小桐抓着脖子上的巾子擦把汗,欣慰的笑了。 小臭儿依旧反应最灵敏,在不远处连声招呼着:“你俩快些啊,晚了没菜了!” 吴小桐回头,拴住也拎着镰刀走过来,两个人也不说话,并肩一起往地头上走去。 “哎,来了辆马车!”跑在前头的小臭儿突然喊了一声。 吴小桐和拴住同时抬头看过去,然后,就看到那青帷马车颠簸着一路而来,渐行渐近,然后,就在一群人的注视下停在了不远处。 青帷马车后边跟着两名骑马的男子,年纪都不大,一个二十出头,一个更小一些,约摸只有十五六岁年纪。年纪稍大的青年男子穿着一件灰蓝色长袍,前摆掖在腰间,个子中等,五官端正,眉眼平和,气度沉稳,此时一拉马缰,翻身下马,抬脚往人群这边走过来。 未语先笑,这青年来到人群三五步处拱手施礼,扬声问道:“老人家,打扰了!” 恰好刘老实在人群边儿上,听到这话,连忙束手束脚地回了一礼,道:“不敢!不敢!” 那人微微一笑,问道:“请问,此处可是双溪镇?” 刘老实点头应着,并没说话。旁边有心急的帮腔道:“此处就是双溪镇,你们是哪里来的?可是来找胡家的?” 说话的功夫,吴小桐也来到了地头人群中,听到这人开口,目光一闪,招呼着小臭儿和拴住挤上前去。 “胡家的人前些日子都搬走了,你们要是来拜访胡家的,却是错过了!”吴小桐趁着别人没说出什么来,抢着插话道。 拴住和小臭儿跟着吴小桐时候多了,对外来人更警惕些,听吴小桐这么说,也在旁边帮腔。 那人笑容微微一敛,目光飞快地扫过三个半大孩子,然后落在吴小桐身上,笑着道:“多谢这位小哥告知。不过,我等却不是来寻胡家的。我们来是想……” 这人的话未说完,那边的青帷小车里却传出一声略显苍老,却明显很是激动,又带了满满震惊的声音:“姑娘?” 吴小桐顺着这声音看过去,就见青帷马车的窗户帘子撩了起来,露出一张微黄偏瘦的中年妇人的脸,满脸的惊讶,满眼的不敢置信! 这位中年妇人约摸三十出头年纪,五官清秀,眉目柔和。这妇人看样子像是大病初愈,脸色尚带着一丝久病初愈的萎黄之色,加之长途跋涉,一路辛劳,又沾了行尘,染了憔悴,让她的脸色不太好看。 看见这位,吴小桐心里莫名一跳,心道不好。她大概已经猜到这位是哪个了! 果然,那妇人唤了一声之后,就撂下了窗帘子,下一刻,就匆匆从车厢里出来,几乎什么都不顾地跳下车。可怜她大病初愈,又坐了许久的马车,双腿酸软无力,又麻木不着力,这一冲下来,竟一个趔趄栽倒下去。 好在,另一位少年赶上前托了她一把,才没让她摔在车辕下。 那妇人也没顾上跟少年道谢,挣扎着站稳了,又再次往吴小桐这边冲过来。 看着她这般挣扎、激动,吴小桐只能强压住内心里无比迫切地逃开的冲动,站在原地,等着那妇人冲过来,一把将她抱住,紧紧地,搂进怀里! “姑娘,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啊啊啊……”妇人抱住吴小桐,情绪完全失控,忍不住涕泪横流,放声号啕起来。 吴小桐本来就抗拒陌生人的接触,被这妇人抱的紧紧地喘不过气不说,还又哭又嚎的,着实受不了,只能努力挣扎着脱身。 好在,这具身体个子不矮,这段时间锻炼加劳动,又蹿高了不少,力气也增大了不少,一挣之下,竟被她挣脱了。那妇人如影随形,紧跟着又要伸手来抱,却被吴小桐及时地伸手抓住。 看着她的眼睛,吴小桐大声道:“这位婶婶,你且住声!” 妇人的号啕戛然而止,然后瞪着满是泪水的眼睛看着吴小桐,怔怔地,满是不敢置信,甚至惊疑恐惧地急急问道:“姑娘,你叫奴婢什么?姑娘,奴婢是你的奶娘啊,难道姑娘不认识奴婢了吗?” 我又不是你家姑娘,我咋认得你? 吴小桐暗暗翻了个白眼儿,表面上却挂着一抹微笑摇头道:“这位婶婶怕是认错人了,我确实是初次见到婶婶!” 说着,吴小桐瞟向那两个年轻人,提醒道:“二位……” 那两位不好再旁观下去,还是那个少年上前一步,伸手扶住妇人,低声劝慰了几句,妇人激动的神情略略缓解了些。 吴小桐躲开去,正要拉着拴住和小臭儿去河里洗手,她割了一上午稻谷,又累又饿的,还想尽快吃饭呢! 那边的妇人却在略略稳定了情绪,草草擦了脸之后,又跟了过来。这一次,她没有冲上来搂抱啊嚎哭啊什么的,而是很是客气有礼地曲膝道:“刚刚一时失态,让姑娘受惊了!” 吴小桐也懒得纠正她的称呼,很不在意地挥挥手,就要继续往河边走。 “多谢姑娘宽宏。”那妇人再次曲曲膝,止住了吴小桐的脚步,然后继续道,“我得了姑娘的信儿,立刻从金陵启程,一路上都是换马不换车,已经连续奔波了近十日……不瞒姑娘说,这会儿实在撑不住了,还望姑娘垂怜,给我找一个歇息的地处……我在这里,先谢过姑娘了!” 这妇人本就一脸萎黄、憔悴之色,经过之前一番心情剧烈起伏和号啕,又明显伤了神,这会儿脸色更加难看了,虽然强撑着说话,却明显有些摇摇欲坠之感。 心底莫名地有些酸疼……吴小桐暗暗叹了口气,为了这具身体,就软一回心肠吧! “这样……”吴小桐迟疑着,目光看向随车来的两位青年男子,还有从车上跳下来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 不等她开口,那个有些迟钝的丫头终于反应了过来,赶上来两步,扶住那妇人。 见有人扶住了妇人,吴小桐这才退开一步,对那妇人拱拱手道:“既然婶婶这般说,就请上车,跟我来吧!” 话音落,那妇人如闻纶音一般,连忙点头应了,又曲膝一礼,这才由那丫头扶着上车去了。 吴小桐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回头跟徐寡妇和拴住、小臭儿打了声招呼,就引着那马车一路往镇子里去了。 她之所以答应妇人带她回家,也并非是一时心软,而是认为这种事情,她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私密的环境,来跟那位妇人讲清楚。不管这具身体是不是裴依依,如今她都是吴小桐,今后也只能是吴小桐了。她不想,也不会,去裴家当什么富贵千斤。 到了镇子里,吴小桐将两个护卫让到福顺酒肆用饭歇息,她则引着奶娘和那小丫鬟回了小院。 老苍头在场院里,小院里空无一人,不大,却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吴小桐让着奶娘坐了,小丫头很有眼色地端了盆子打水闪了出去,吴小桐想要倒杯水给奶娘,却被她伸手拦住:“奴婢怎当得起姑娘亲自倒水……” 这般模样,吴小桐也不勉强,只进里屋,拿了自己用的帕子洗了一把,递给奶娘:“婶婶擦一把,再说话吧!” 刚刚在路上哭了一场,奶娘的脸上被泪水糊了,经风一吹,正干的难受,见吴小桐已经洗好了帕子递过来,奶娘曲曲膝行了个礼,也就接了过去。擦了擦眼睛脸颊,又把帕子拿在手中有一下没一下的擦着手,垂着头思量着怎么开口,劝姑娘回去。 吴小桐却是又累又饿的,见她不做声,她也不急,自己另取了一块帕子,去里屋里洗了把手脸,又径直去了福顺酒肆那边一趟,端了一盘炒青菜和一大钵米饭回来,又倒了两杯水端出来,这才坐下来,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等着奶娘慢慢思量。 她不着急,但要首先填饱了肚子再说。从早上卯时起床,卯时中下地割稻谷一直到这会儿,将近三个时辰了,那么强的劳动量,她再不吃点儿啥都怀疑自己会饿死了。 吴小桐虽然饿得很,但毕竟不是没见过市面的,还不至于为了几块点心失了态,是以,吃的虽然不慢,却吃相上自觉能说得过去,不说多优雅多风仪出众,却也绝对不会丢人就是了。 谁知道,就是这般,看在奶娘眼里,竟让她又是一阵刺心,忍不住又落下泪来。曾经,自家姑娘吃上好的官燕也只挑着整盏的,稍有破损、杂质的都被剔出来,点心只爱吃京城瑞家十八样儿的精细点心,一小攒盒十八种点心一样一块,不过都鸡心大小,却要足足十两银子……再看眼下,就一盘青菜一钵米饭,姑娘却吃的这般香甜! 这还没说这屋子里的陈设用具,还有茶盏、碗碟居然都是粗瓷的,边缘甚至还有冲口,这等粗陋,实在是……哪怕奶娘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所见到的一切,仍旧让她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但毕竟,奶娘不是当年在裴府里的天真妇人了,她经历了应天城破,三老爷三夫人双双殒命,她带着姑娘混在难民中仓惶出逃,那一路上,什么没见到,杀人的、放火的、劫掠的……原本风景秀美民风淳朴的应天成简直堕成了地狱!她好不容易护着姑娘出了城,却在城外遭遇了一队叛军劫掠,流民们轰然四散,强烈的求生*驱使下,流民如潮,汹涌不可阻挡,她和姑娘就是那时候,被人流冲散,她并没走远,冒险在附近避过混乱,就立刻回来寻找,姑娘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她在那里找了好几天,又往四周扩大范围搜罗了数日,都没能寻到一点儿线索,之后,她咬牙离开,只身前往睢宁寻找大老爷,希望大老爷指派人手,再来搜寻姑娘的下落。却没想到,姑娘这一失散,就是小半年! 看到姑娘所处的情形后,奶娘是看不上这些粗陋之物,更多的,还是怜惜自家姑娘。那等娇娇弱弱的贵府千金,跟她失散后究竟吃了多少苦,居然能够在这种屋子里安之若素,吃这种粗淡茶饭……她刚到之时,还看到了什么?姑娘在稻田里,跟那些村人的孩子一样在劳作! 呜,她苦命的姑娘……若非生不逢时,遇上乱世,若非三老爷三夫人罹难,自家姑娘怎么会吃这种苦楚啊! 吴小桐能够感受到奶娘的目光一直黏在她身上,几乎没有离开过一刻,心里不太舒服的同时,她实在不好就这个说什么。这位是裴依依的奶娘,从小将裴依依奶大的,情分自然不同,虽是主仆,却堪比母女。情绪激动些也是难免的。 她不紧不慢地将一钵米饭和一盘菜都吃完,又端起茶来喝了,这才觉得吃饱了,肚子里不再空的难受,上午割稻子的疲累也缓解了不少去,身体舒坦了,她也有精神面对裴依依的奶娘了。 起身,将碗筷拿出去。那小丫头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曲曲膝,将她手中的碗筷都接了过去。 吴小桐愣了片刻,失笑着摇摇头,转身往灶上去,拎了一只铜壶回来,正想着重新给自己倒水,却被情绪稳定了许多的奶娘接了过去。 “姑娘且坐着,有奴婢们在,哪里还有让姑娘自己动手的理儿!”奶娘这话说的声调柔软,语气也温婉,吴小桐却听出了一番告诫的意思。 这就教训上了? 既然抢不过,她也不抢了,安心坐下,看着奶娘拿了茶盏子下去,不大工夫转回来,手上端了一个长方形木头雕花牙儿托盘,盘子里托着一只茶盅子,漂亮的雨过天青色,釉色如镜,细腻剔透,薄如纸,声如磬……啧啧,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类似汝窑瓷器的好东西? 奶娘将托盘放在桌上,双手捧了茶盏子,动作舒缓地举到吴小桐面前,含笑道:“奴婢做主给姑娘点了一盅八宝茶,姑娘原来最爱喝的。” 正沉醉于瓷器之精美的吴小桐闻言脸色一僵,勉强压抑着不好的预感掀开茶盅盖子,果然,一股子亦苦亦咸亦香的混合怪味儿扑面而来,害的吴小桐差点儿将手中的杯盖儿扔出去! 半透明的薄胎茶盅子里,数种材料碾磨成的茶粉载浮载沉,液面上甚至隐约能够看出一朵栀子花的印迹……传说点茶高手能够随心所欲地在茶汤表面上勾勒图画,或风清月晓,或花鸟鱼虫,吴小桐一直只当做传说不可信,此时终于亲见,她才相信,竟有这等出神入化的点茶技艺。 感叹着点茶工艺的精湛,吴小桐也暂时忽略了八宝茶的奇异味道。然后,就听奶娘开口,讲述起她与裴依依失散前后的事情来。 ……奶娘历经数日奔波之苦,一路历险无数,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睢宁,见到了裴家大老爷! 宝应城失陷,大老爷已经知道了,也派了人去接应,没想到却只得了三弟三弟妹双双殉难的噩耗,小侄女下落不明。 见到奶娘,知道裴依依失散后,大老爷并没有责罚与她,还命人将她带下去,好生照料,养息身体。 奶娘却满心愧悔,加上一路磋磨惊吓,很快病倒了,病势缠绵,几乎要了命去,直到收到大少爷的传信,说是寻到了姑娘的下落,姑娘安好,她竟宛如吃了仙丹一般,一下子爬起来了,然后吃了几日药,病情竟是日见好转。等大公子回转,直到姑娘的情况后,根本不用大公子指派,她自己就等不住了,自动请缨过来接姑娘。 奶娘长篇大论说了好一会儿,才将前情说完,略顿了顿,缓了一下,奶娘才再次开口,“临出门,奴婢就跟大老爷、大公子说了,若是无法说服姑娘,奴婢就留在姑娘身边照料着,不回去了。” 第七十八章笑了哭了 吴小桐刚刚尝试着喝了一小口八宝茶在嘴里,奶娘这一句话猛不丁地出来,嘴里的茶差点儿喷出来。咳了几声,勉强将嘴里的茶咽下去。 奶娘拿着帕子已经站到了她的身后,轻轻地拍着吴小桐的脊背,给她顺着气,见她缓了一些,连忙关切地询问:“姑娘,可好些?” 吴小桐喘着气,、有些无可奈何地抬抬手,示意自己不妨事,一边顺了气,斟酌着开口道:“我没事……你,你且坐!” 奶娘答应着,目光仍旧关切地放在吴小桐周身,身体却顺从地依着吴小桐的话回到下手的座位上,坐了。 吴小桐顺过气来,端了茶盅,微微皱着眉头喝了一口八宝茶,这才转眼看向奶娘,缓缓开口道:“嗯,这位婶婶……” 奶娘眼圈儿一红,张口就要说什么,吴小桐连忙抬手将她止住。 “嗯,我之所以这般称呼你,并不是我刻意怎样,那个,我真的不……嗯,不记得见过你,对你所说的那些事情,也完全不记得了……” “姑娘?!”奶娘惊讶失声,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对面脸色平静的小姑娘。 吴小桐默了片刻,给了奶娘一点点缓冲的时间,见她惊呼后再说不出什么,吴小桐才继续说:“前几天我也见过了裴大公子,嗯,我这么称呼他,你也应该明白,我也不记得见过他,完全不记得有这样一位大哥,对裴家,对京城,对宝应,都不记得了。” 奶娘这回仍旧惊讶满脸,却能够自持着,没再惊呼,只直直地盯着吴小桐,仿佛要在她脸上看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撒谎的痕迹。 相对于姑娘完全忘记来说,她宁愿是姑娘使性子不肯相认。使性子,可以慢慢哄转,可若是全部忘记了,她们在姑娘眼中可就是没有任何交情的生人了! 可惜,奶娘注定了失望,对面那张清瘦的小脸上,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中,有的只是平静,只是坦然,只是大大方方,从从容容,就是没有不相干的情绪波动,更没有半点儿使小性子的别扭。 由着奶娘打量了半天,见她脸上的希望越来越少,失望、没落越来越浓,吴小桐也难免心生感叹,抬眼看向面容憔悴的奶娘,不知不觉地放柔了声音,道:“我这么说,想必你也能明白,我为何不认裴大公子,为何不认你。并非我心里有别的打算,只是因为我不记得你们了。” 略略一顿,吴小桐又道:“你也看到了,我在这里过得很好。爷爷待我如亲孙,还有几个虽不是血亲,却不亚于血亲的兄弟姊妹,也不缺吃用,温饱无虞……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生活,对于你们来说还是太辛苦了。再说,我也就是刚刚吃饱穿暖,实在没有能力使奴唤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留下来几没必要了。我不需要人伺候……呵呵,难道我下田割完稻谷,回家再让人伺候着擦脸洗脚?” 话说开了,吴小桐心里也就放松下来。 该说的她都说了,除了没招认自己是天外幽魂,其他的都坦白地说开了,她不记得裴家,不记得她们所说的种种,她不会回裴家去,也没能力使唤奴婢……一句话,她不想跟他们有什么关联,大家不是一条道上的,都各安其道,该干嘛干嘛,就别来打扰她了。 “姑娘……”奶娘好半天才唤出一声来,然后,情绪就不可控制地落下泪来,“你这是不要奴婢了么……呜呜……” 吴小桐仰头望天,叹了口气! 看来,她想的太简单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暗暗舒缓了一回情绪,也等着那边哭泣的奶娘情绪平缓了一些,她才起身,倒了一杯白水送到奶娘手里。又转回自己的位置坐了,这才道:“你先别哭,擦擦泪喝口水。” 奶娘哭了好一会儿,却见吴小桐除了有些懊恼外,并无半点儿不忍,心里也更加确定,吴小桐所说应该都是真的,她是真的将她将裴家都忘了。 知道再哭也没有用,奶娘也就渐渐收了悲声,拿帕子拭了泪,垂着眼喝了口水,缓和了一下情绪,这才缓缓开口:“姑娘有话请说。” “唔,”吴小桐应了一声。心道,她该说的都说了,还说什么?个人过个人的不好么,为什么非得将她弄回去?……汗,这话也不对,裴依依毕竟是裴家的骨肉,还是裴三老爷唯一的骨肉,裴家人大概认为有义务将她接回去,好好抚养…… 揉揉鬓角,那里某根血管突突地跳着,生生地疼! 吴小桐舒缓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量平和道:“我刚才都说明白了,不是我不认裴家,不认你,只是我不记得了。我认识的人都在双溪镇,就是那些跟我一起收稻子的人……这些话,你或者不相信,也或者一时没法子接受,我也理解你的心情,可我没想起来之前……就是这样了。” 说着话,吴小桐站起身来,看着奶娘道:“你既然大病初愈,又一路奔波,想必困倦疲惫的狠了。其他事先不说,你先歇一歇,我找人给你做些吃的来,你吃点儿东西……” 奶娘情绪总是激动着,有些话难免不接受,缓和一下,平静下来,或许就能想明白,就能接受她的说法,回去了。 说完话,吴小桐也不等奶娘有什么反应,径自出了门,招呼门口候着的小丫头,让她打水给奶娘洗梳,她则出门往福顺酒肆那边去。 徐寡妇已经从稻田里转了回来,正跟两个婆子摘菜的摘菜,淘米的淘米,一边说着话,看到吴小桐进来,三个人下意识地住了口,齐齐向吴小桐看过来。 徐寡妇跟另两个婆子的目光又有不同,徐寡妇看了一眼就讪讪地转开了,另外两个婆子的目光却毫无遮拦,毫无收敛地落在吴小桐周身,那目光中的探究审视意味,让吴小桐越发懊恼。 想也知道,她们探究的什么,不过是小姑娘为何做男孩儿打扮,不过是她那可能的高贵身份…… 吴小桐知道,隐约的,她跟徐寡妇乃至双溪镇的人们之间,多了一层隔膜。这层隔膜,是所谓贵人和平民之间的差距,比她是流民乞丐的身份,更难以让他们接受。 抬手摸摸鼻子,吴小桐暗暗苦笑,脸上却一如既往地一片灿烂,笑着跟徐寡妇几人招呼:“婶婶们忙着了……那位婶子一路奔波还没吃饭,徐婶子你看看,给做两个菜,送过去吧!” 徐寡妇连忙答应着,飞快地盘算了一下道:“还有些上好的咸肉,炒一个豆角,再炒一个韭菜鸡蛋,你看行不?” 吴小桐点点头,又道:“豆角素炒吧,用韭菜炒咸肉,再做个蛋花汤就好了。” “嗳,嗳,晓得了,我这就做。”徐寡妇一边答应着,一边转身往灶房里走。 吴小桐目光在院子里玩耍的几个小毛头身上转过,收回来,落在两个婆子身上,“这几日让两位婆婆受累了。” 两个婆子被她这么一问,都有些讪讪的,连忙堆起笑来连声道:“不累,不累!” 吴小桐缓缓一笑道:“这几日,天天忙着割稻,倒是没留心两位婆婆的手艺,这会儿,稻子就要割完了,我倒是有心看看两位婆婆的手艺……若是手艺真的好,以后有什么事儿,少不得还要受累呢。” 这话说的好,告诫了两个婆子本分干活,别只顾着八卦,干好了,以后自会多加照顾,干不好……那就不好意思了。 眼下,刚过了大难,镇子上留下的人不多,自然要互相照应着。可日子久了,个人过个人的日子,谁还能总照顾谁去? 更何况,眼瞅着,吴小桐爷俩成了胡家的代言人,又买了牛、车、驴子,以后种田、用牛用车的,少不得要求到这祖孙俩面前呢。不管眼前这位是哥儿还是姑娘,也不管她出身如何,身份怎样,不说那可能的大户出身,就是眼下,人家眼瞅着也比他们这些人的日子好多了,他们以后过活,少不得要仰仗人家,怎么能得罪?! 打一巴掌,又揉一把,吴小桐一句话,将两个婆子揉捏的服服帖帖,连忙应承不迭,哪里还敢肆无忌惮地打量揣测。 吴小桐暗暗哼了一声,脸上笑的和和气气的,跟两个婆子告了别,脚步轻快地离开了福顺酒肆。 眼瞅着,已经过半下午了,吴小桐也不急着往稻田里去了,施施然地一路向东,先去场院里看了看,跟老苍头说了几句话,帮着卸了两车稻谷,又帮着堆了两个稻谷垛,遥遥地看到田地里的活儿收了尾,她才施施然离开场院,去了胡家后园小院。 胡元辰醒着。而且没有躺着,起身坐在窗前,透过一条窗缝,默默地看着外头出神。 吴小桐还是第一次遇上胡元辰清醒着,一脚踏进来,先是一喜,继而,心就忽悠悠沉下去,然后,升起一股浓重的寂寥酸涩来,那酸涩冲将上来,直冲如鼻腔、眼窝,竟让她不觉地红了眼。 胡元辰原本是天之骄子,富贵公子,老百姓说的云彩眼里的人物儿。可忽喇喇大厦倾,一睁眼,他已经从云端跌倒了泥地里! 祖父母和无数族人没在京城,父母亲人也难逃生天,如今,连这祖宅都一把火烧了个干净……更有曾经效忠的王爷、世子,还有朋友同伴,大概都成了对立面……天高地广,芸芸众生,他却孑然孤立,形单影只…… 吴小桐恍惚地从胡元辰身上看到了自己,同样是世事变幻,同样是遗世孑立,形影孤独! 哽的喉咙生生发疼,好一会儿,吴小桐才缓了情绪,镇定下来。 “嗬,看起来是大好了!”开口,声音欢喜,语调轻快。 胡元辰的身体似乎微微一震,顿了一下,然后缓缓转回头来。 茫然又隐着浓重悲哀的眼睛,对上吴小桐的目光,然后,看着一双大而清澈明亮的眼睛渐渐完成两道月牙儿,满满的欢喜流溢开来,吴小桐笑道:“气色也好多了,终于有点儿生气了!” 说着话,吴小桐自动自发地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胡元辰,自己也捧了一杯,大口喝了,呼出一口气来,再对上胡元辰的目光,吴小桐忍不住笑道:“怎么,病了一场,傻了?还是跟大有待得时候长了,不会说话了?” 她的笑容如此干净如此绚烂,让人见之心喜的同时,不由自主地就受了感染,跟着舒缓了情绪,甚至跟着带了笑意。 胡元辰失笑,轻哼一声,道:“我傻不傻、哑不哑不说,你这丫头一张嘴倒是越发伶俐了。” “嘻嘻,我也就这张嘴了……”吴小桐嬉笑了一声,挥了下手,好像有些什么让她懊恼似的。然后,她很自动自发地爬上床,就在胡元辰对面盘膝坐了,笑嘻嘻地道,“你这会儿看着也大好了,我跟你说说,今年的稻子差不多收完了,我跟爷爷商量着做主,给了收稻子的人一成。其他的稻谷打下来,晒干了,就能入库了。据估摸,差不多一亩地能收三百斤左右……这一两个月,没人理会,能顺顺当当收下来,少点儿也正常了。你可不要太失望!” 胡元辰瞅着她,微微皱了眉头:“这些不用跟我说……” “胡家就你一个了,不跟你说,跟谁说?”吴小桐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也不给他开口的余地,继续道,“收了稻子,就要耕种,我想过了,原来佃着的田,还让人继续佃种……眼前这般情形,大家伙儿日子都难,今年的佃租就暂时不收了,暂时记账,等明年收了粮再说。没有佃出去的田,雇短工来耕种,我想了,除了一部分种菜种萝卜外。其他的都种上油菜……能吃一冬天青菜不说,明年还收一季菜籽,又不耽误种稻谷。你觉得怎样?” 胡元辰眉头紧皱,有些不耐烦地挥挥手:“不用……”刚说了两个字,就看到吴小桐的眼睛立了起来,眼瞅着要发火,他心气一虚,莫名地有些胆怯,改口道:“都依你!” “嗯,”吴小桐淡淡应了,道,“你眼下确实不用操心,只安心把病治好了,把身体养好了就成。” 说着话,吴小桐从床上跳下来,笑着道:“今儿我给你做饭,你说想吃什么?有肉有鸡蛋呢!” 对面一张脸笑的太过灿烂,莫名地让胡元辰觉得心境安好,不由地也带了一丝儿笑:“随你做,做什么我吃什么!” 吴小桐微微扬起下巴,很是不屑地哼道:“德行,还得瑟上了!好,那我就去做了,做出来可不许不吃,也不许说不好吃!” 这太霸道了! 胡元辰却莫名地心境缓和放松,笑着点头挥手:“好!” 吴小桐微仰着头出了屋,招呼着大有生火,她则动手收拾了一捧扁豆,两条丝瓜,很快,一个肉丝扁豆,一个丝瓜蛋汤做好了,端进屋里。 看着简单的一菜一汤,颜色鲜亮,气香清新,令人心怡,胡元辰的脸色又缓了些,抬眼看向吴小桐道:“色、香还不错,就不知道味道如何!” 吴小桐提着眉毛,很是有些骄傲道:“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说着话,将一碗米饭和筷子递到胡元辰的手里,眼看着他吃了一口扁豆丝儿,又喝了一口蛋汤,却好一会儿没有做声,不由着急道:“怎样?” 胡元辰小得意地抬头,一咧嘴,露出一口白牙,“还行!” “就是还行?”吴小桐很不满这个评价,自己拿了一双筷子尝了尝,明显没有失误,味道很不错嘛。 “好香!”吴小桐弯弯着眼睛自己评价,然后将筷子一放,也不等胡元辰评价了,笑嘻嘻地挥挥手,“我走了,你慢慢享用美食吧!” 然后,脚步轻快地出了门,脚步声渐行渐远,很快听不见了。 胡元辰愕然片刻,然后失笑着摇摇头,复又垂了眼,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细细咀嚼……半晌,扯着嘴角低声道:“好香!” 奶娘冷静、思考的结果,还是坚持留下来。 吴小桐拿她无法,只好在福顺酒肆那边又收拾出两间房子来,给奶娘、丫头和那两个随从居住。 她们住下来可以,同时,吴小桐也跟奶娘约法三章: 一是,奶娘几人住下来,就要跟这里的人一样干活,她这里不可能,也养不起闲人; 二来,她做什么不做什么,都不希望奶娘干涉; 第三条,呃……暂时她还没想到是什么,不过暂时保留,等她想起来再作补充! 对她这一二条,奶娘没有半点儿异议,一口答应下来。这样,吴小桐也实在说不出什么理由撵人了,无奈地接受了奶娘几个住下来的事实。 只是,落到实处,显然不是两张嘴皮子一碰那么简单。奶娘几个人住下当天晚上,吴小桐就头疼了。 因为没有准备,刚刚收拾出的两个房间条件很是简陋,家具摆设啥的自然没有,只能先从拴住和小臭儿屋里挤出一张床,又把小亓原来睡得一张床挪过去,给奶娘和小丫头用,两个侍卫则只能暂时委屈铺了干草打地铺。 这些倒没有人表现出不满来,但是到了晚上,吴小桐正准备洗漱睡觉呢,福顺酒肆那边却突然传来柳叶儿的哭声! ------题外话------ 昨天忘了问候亲们,节日快乐,亲们都出门玩了么? 某粟一边码字,一边自我安慰,出门的都在高速上……嘿嘿! 第七十九章冷处理 徐寡妇带着三个孩子住了西厢,东厢房舍过了火,还没修缮,不能住人,吴小桐就把酒肆后院的三间北屋收拾了一下,让奶娘带着小丫头住了西屋,两个护卫住了东屋,当中一间放了一张桌子几根条凳,算是一个简单的厅堂,吃饭待客都能将就着。 吴小桐赶过去,就看到徐寡妇正按着柳叶儿打,旁边小臭儿和拴住满脸不忍,苦苦哀求着,徐寡妇却充耳不闻,仍旧一下一下狠狠地打在柳叶儿的屁股上,打的平日里娇弱弱的小姑娘哭的几乎断了气,一声一声,悲惨凄厉。 不见两个护卫,也不见奶娘和那个小丫头,只隐隐约约听到柳叶儿哭喊着什么:“……娘,我再不敢了……再不敢偷人东西了……” 因为哭喊着,吴小桐也听不太清楚,也顾不上细听,冲上去,一把将柳叶儿抢了过来,“婶子,有话好好说,干嘛打叶子啊!” “小桐,你别管,我今天一定要把这不争气的打死!”徐寡妇气咻咻地发着狠,眼泪却止不住簌簌滚落,擦也擦不净。眼见是又生气,又心疼,好像……打孩子并非出自本心,而是被逼所为! 吴小桐心里疑惑,徐寡妇虽说对小臭儿和柳叶儿管得严一些,但并不是不疼两个孩子,特别是柳叶儿,平日里很是疼宠,柳叶儿小丫头也乖巧可爱,她还从没见徐寡妇打过柳叶儿一下……今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居然让徐寡妇这般生气,竟对柳叶儿下了狠手,还要‘打死’? 另外,小臭儿和拴住的态度也不对,这两个小子可不是心眼儿少的,按理说,不能眼看着柳叶儿挨打不上前护着……当然,若两个人知道原委,知道徐寡妇真生了气,不容人说清讨饶,他们才不敢上前?还是,形势所逼,两个小子知道柳叶儿这顿打不得不挨? 心中闪过丛丛疑窦,吴小桐却并不认同两个臭小子的做法,不管怎么说,也不该眼看着柳叶儿挨打不拉不护的。柳叶儿的身体本就弱,若是挨打惊吓之下病倒了,就麻烦了。她瞪了小臭儿一眼,使了个眼色。 小臭儿会意,这才反应过来,却还是拉了拴住一把,让拴住在前头,他跟着一起上前,一左一右扶住徐寡妇,将她带到西屋门口的一条凳子上坐了。 一双儿女比徐寡妇自己的命还重,她的巴掌打在女儿的身上,却比打在她自己身上更疼,疼在心里。这会儿,女儿被小桐护下,她也被儿子和拴住拉到一旁,她心里那股子气泄了,只剩下对女儿的心疼,还有今日之事的委屈,那泪水就跟决了堤的河水一样,顺着脸颊淌下来,她擦了两把,那泪水却仿佛无穷无尽般,擦也擦不尽,干脆捂着脸,低声呜咽着,任由泪水从指缝里流溢而出。 吴小桐看徐寡妇一眼,还顾不上劝解她。 怀里的柳叶儿哭的抽抽着,眼泪已经将吴小桐的半幅衣襟湿透,小身子蜷缩着,颤抖着,明显是吓坏了。 吴小桐抱着柳叶儿,轻轻地拍着她的脊背,安抚着她,也给她顺着气,小丫头哭的太狠,有些换不过气。好一会儿,小丫头哭的累了,想睡,吴小桐却不敢让她睡过去,轻声哄着她,招呼小臭儿打了盆水过来,她给小丫头洗了手脸,眼看着小丫头虽然还抽噎,却明显精神了些,这才抱着她过去找徐寡妇。 走到徐寡妇身边,柳叶儿明显吓得往吴小桐怀里躲了躲,一双眼睛却怯生生地看着自己娘亲,又委屈又期盼的样子。吴小桐拍拍她的小身子,就在徐寡妇旁边坐了,低声劝道:“婶子,你今儿怎么了,有什么事儿咱说什么事儿,咋能真下死手打叶子呢?真打坏了,心疼的还不是你自己个儿?” 已经止了泪的徐寡妇,经她这么一说,眼泪又忍不住泛上来,徐寡妇抹了一把,哽咽着,伸手过来抚在柳叶儿身上,手指颤抖着,再也没了之前打孩子的狠劲儿。 吴小桐叹了口气,拍拍柳叶儿,柔声宽慰着:“叶子不怕,娘不生气了,就不打叶子了哈!” 柳叶儿看看吴小桐,又回头看向徐寡妇,略一迟疑,还是朝着徐寡妇伸出两条细弱的胳膊去,徐寡妇连忙将她接住,紧紧搂进了怀里。 等着徐寡妇搂着柳叶儿又落了一气儿泪,缓了缓,吴小桐才道:“婶子,时候不早了,柳叶儿从刚才就困了,你赶紧带她睡去吧。” 徐寡妇这一晚心情波动的厉害,也是心力交瘁,听吴小桐这般说,也不客气了,点了点头,抱着柳叶儿进了屋。 吴小桐这才招呼着小臭儿和拴住出了大门,就在福顺酒肆和自家小院大门外,吴小桐向两个小子询问起事情的原委。 拴住垂着头不做声,小臭儿红着眼,哽着嗓子气哼哼道:“那个女的说我妹妹偷了她的荷包……” 吴小桐愣了一下,才明白小臭儿说的是哪个,微微皱了皱眉,问道:“年纪小的那个?” 见小臭儿点头,吴小桐眉头皱的更紧了些:“年纪大的那个没说话?” 小臭儿摇摇头,随即又道:“那个一开始没出来,等我娘打我妹妹了,她才出声,把那个小的叫进屋里去了。” 吴小桐略一思索,就打发两个孩子回去睡觉。 小臭儿和拴住答应着,却都没动。小臭儿盯着吴小桐道:“你为什么不问柳叶儿有没有偷?” 吴小桐摇摇头,拍拍小臭儿的肩膀:“这个不重要。” 小臭儿愣怔怔的,他不明白,让妹妹挨了一顿毒打的事情,在吴小桐眼里却‘不重要’!那什么重要?看吴小桐这般谨慎地把他们叫到外头来询问,不像是不上心呐! 看着小臭儿一脸迷茫,吴小桐知道他没明白,又拍了拍他,微笑道:“柳叶儿才多大,就是看到什么稀罕拿着玩玩罢了,哪里用得上一个‘偷’字。好了,你们回去睡吧,听着徐婶子屋里的动静,若是有什么事儿,再过去叫我!” 小臭儿一半明白一般糊涂着,被吴小桐打发了回去。拴住落在后边,走了两步又转回来,低声道:“那个荷包我看见了,不是柳叶儿偷的,是那个女子自己掉落在院子里的。” 说完,抿着嘴看了看吴小桐,又道:“我说了,那女的不信。” 吴小桐深吸了口气,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你也快去睡觉吧!” 眼看着拴住跑回去,关了门,吴小桐这才折返回家。 这件事很简单,也很清楚。就如她自己说的,这个事件的根本原因不在柳叶儿偷没偷,在于奶娘和那个丫头的高傲,在于她们根本没将徐寡妇娘几个看在眼里……甚至,由不得吴小桐不猜测,奶娘不加劝阻,任由那丫头闹事,是不是打了注意挤走徐寡妇一家?或者,更深一层,是想着用徐寡妇一家来试探吴小桐的心理底线? 吴小桐揉揉鬓角,甩脱种种烦躁,进屋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吴小桐照样做了一段操,然后跑步出门,一路往镇子东头的场院里看了看情况,然后才转回来。 福顺酒肆的后门也开了,徐寡妇已经在厨下忙乎着做早饭。 吴小桐问候一声,径直去把鸡舍的门打开,把喂熟了的鸡都放出去,然后开始清扫鸡舍。 这边的鸡舍快打扫完了的时候,奶娘和小丫头终于出现了,一看见站在鸡舍中,拿着一把扫帚打扫鸡粪的吴小桐,奶娘还罢了,吃惊也忍住没有失态,那小丫头却没忍住,惊呼出声不算,捂着鼻子的手也没有拿下来。 听到声音,吴小桐大大方方自自然然地直起腰身打招呼:“早啊!” “姑娘早!”奶娘倒是很快镇定下来,规规矩矩曲膝问安。 小丫头却仍旧捂着鼻子,愣怔怔的不知如何作为。 吴小桐的目光从丫头身上扫过,对奶娘笑道:“夜里睡得还好?” “谢姑娘关怀,奴婢睡得很好!”奶娘回答的仍旧一板一眼,面容平静,含着淡淡的微笑。 说完,奶娘就很自然地回头吩咐小丫头:“碧桃,你怎么还愣着,还不去替姑娘干活?” 碧桃瞪大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奶娘,又看看颇有些异味的鸡舍,踯躅着不肯上前。 吴小桐懒得看她们纠结,笑着摇摇头,顾自俯身继续打扫鸡舍。很熟练地把鸡粪堆拢了,用铁锹铲出来,送到门外的粪池里去。 那丫头终于认命了,跑上来抢吴小桐手中的铁锹。 吴小桐没有撒手,只笑看着丫头脚上精致的绣花鞋,道:“还是算了吧,你这鞋子糟蹋了可惜!” 说着,径自进鸡舍去铲粪,清理。干活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看见奶娘和那小丫头傻站了一会儿,就回屋去了。吴小桐只是无声地扯扯嘴角,继续干自己的活计。 虽说昨日她没能说服奶娘回去,却并不代表她就此毫无芥蒂地接受了这两个人,特别是经过昨晚的事件后,她更没了让这两人留下的心思。至少,这两个人不改变心态的话,她只能想法子将她们打发掉。眼下看来,这两个人渐渐接触到此处生活的‘残酷’之后,应该已经动摇,准备回去了吧! 吴小桐心情愉快,去到俩小子的屋外,将两个臭小子叫起床,然后帮着徐寡妇收拾早饭,又跑去叫老苍头吃饭,心情好,脚步轻快,做什么都觉得特别顺畅。 可等她折回来,好心情就散了。 奶娘和小丫头竟都将头上手上的首饰除了去,小丫头嫩绿比甲换了一件青色的半旧棉布衫子,一条月白色素面裙子,双丫髻上光秃秃的,正垂眉顺眼的拿着抹布擦拭桌椅板凳,准备摆早饭。奶娘也换了一件酱色褙子,青色裙子,圆髻上同样光秃秃的,只剩下一只素花银簪子,正挽了袖子在灶台上忙乎着,原本主厨的徐寡妇则坐在灶前烧火。 吴小桐微微一愣,也就明白了。这两个人比她想象的坚强的多,不是几颗鸡粪就能打发了的。看这样子,倒是像要打持久战的样子了! 之前的好心情一扫而光,却也算不上郁闷,吴小桐只是略感意外罢了,很自然地招呼:“徐婶子,早饭好了吧?” 徐寡妇在灶前回话:“好了,好了……嗯,这位……” “姐姐,刚才不是论过了,我比你长两岁,就托大做个姐姐吧!”奶娘笑着接口,语气温婉和气,丝毫看不出之前的芥蒂。 徐寡妇终究差了许多,听她这般说,也不好意思反对,顺从地应了:“姐姐……” 然后回头跟吴小桐道:“这位姐姐说你……嗯,说姑娘爱吃千层酥,就又做了,这就好。” 千层酥?吴小桐暗暗好笑,这借口提的也太勉强了些,也太强势了些!她这小半年功夫没吃千层酥,难道饿死了? 眼看着那边奶娘正好将一只只巴掌大的小饼子放进锅里,吴小桐笑着道:“这么精细的东西,奶娘以后有的是时候做给我吃,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奶娘微微一愣,讪讪笑着道:“姑娘说的是,是奴婢错了!” 吴小桐笑笑,挥挥手道:“咱们这里没有那许多规矩,不用奴婢奴婢的。” “是!”奶娘这一次毫不迟疑地应下。 吴小桐懒得再理会她,径直折进徐寡妇屋里,看见柳叶儿已经醒了,躺在被窝里瞪着一双大眼睛,正默默地想着事儿。吴小桐上前,拿了袄子和裤给她穿上,一边想法子说笑话逗着小丫头开心。好在小丫头年纪小,忘性大,很快就被吴小桐逗的唧唧咯咯笑起来。 “好了,走,咱们出去梳头洗脸,准备吃饭了!”吴小桐给小丫头穿好鞋子,将小丫头抱下床,拉着小丫头的手出了屋子。 那边,丫头已经将桌椅擦干净,碗筷也摆好了,徐寡妇做的早饭也端上了桌。小臭儿和拴住都洗漱好了,两名护卫也起了,分作两堆站在院子两侧,倒是老苍头来了,大模大样地坐在桌子旁,已经开始吃上了。 吴小桐跟老苍头招呼一声,径直抱着柳叶儿去洗脸。那个丫头正好做完活儿,见此情景,连忙上前来,曲膝道:“我带她去洗脸吧!” 柳叶儿却一见她就想起昨晚挨打的事,飞快地将自己躲在了吴小桐身后,两只小手紧紧地抓着吴小桐的衣角。 吴小桐笑笑,道:“算了,柳叶儿怕生,还是我带她去吧。” 说着,回身将柳叶儿抱起来,带她去洗脸洗手。 转回来,奶娘的‘千层酥’也终于出锅,端上了桌子。除了老苍头仍旧据案大嚼之外,其他的人都各怀心思地站着,连小臭儿和拴住两个淘小子也站在一旁,一脸别扭和拘束。 吴小桐暗暗叹了口气,招呼着道:“怎么都站着?小臭儿、拴住,你俩不赶紧吃饭,吃了饭还得去场院打稻谷呢!赶紧,赶紧!” 她这一声,让两个臭小子如蒙大赦,答应一声,来到桌子前坐了,拿起筷子开动起来。 徐寡妇也上前来,将柳叶儿接过去,回厨房里端了母女俩的饭,回屋去了。 吴小桐大大方方走过去坐了,然后招呼两个护卫:“两位大哥别客气了,这里形容简陋,讲究不得,你们也过来吃吧。” 两个护卫倒还算本分,或者说,不想过多的掺和,拱拱手也过来吃饭了。 坐下拿了端了饭碗准备吃饭,吴小桐转眼看见奶娘和丫头站在一旁,只好又招呼道:“你们也一起来吃吧。” 丫头拘束着看了奶娘一眼,垂首默立。 奶娘却是笑的自然大方,道:“奴婢……呃,我伺候着姑娘吃过,再吃就是!” 吴小桐眼中闪过一抹不耐,却并不多言,扯扯嘴角算是回了个笑意,低下头顾自开始吃饭,不再多言。她不是裴依依,也没有主动留客,招呼一声是她做主人的礼貌,其他的……她没义务多做什么。 老苍头第一个吃饱了,打声招呼,负手往东院里去牵牛。 拴住和小臭儿也跟着跳起来,小臭儿手里还拿着一块饼,嘴巴里还咀嚼着,却忙不迭地支吾一声,追着老苍头去了。两个小子对牛和驴的兴趣很大,老苍头早就许下,打场的时候,让他们牵着牛或者驴子过过瘾,两个小子盼了好多天了。 见他们这样子,吴小桐忍不住笑骂:“跟猴儿似的!耽误不了,爷爷还要喂一回呢!” 拴住跟小臭儿却等不及了,挥挥手,一溜烟儿去了。 吴小桐也不再理会,低着头吃完碗里的饭,又吃了一小块千层酥,放下筷子,拍拍手起身,对奶娘笑道:“奶娘做的酥饼果然好吃!” “姑娘喜欢,以后常做给姑娘吃就是!”奶娘脸上爆出一团笑来,似乎得了吴小桐的夸奖很是欢喜无限。 吴小桐笑笑,接过丫头递上来的湿帕子擦了手和嘴巴,转身拿了一只碗盛了四只千层酥就往外走。 奶娘略显迟疑地开口:“姑娘,奴……我们也跟着姑娘吧?” 吴小桐这才停住脚步,回身看着犹豫的奶娘和一脸担忧的丫头,笑笑道:“你们就不用跟着了。场院里的活儿你们也不会……嗯,就在家里帮着做做家务吧!” 那丫头露出一脸喜色来,奶娘倒是有些犹豫,却到底没反对,曲膝应了。 两个护卫撂下碗筷,无声地跟在吴小桐身后。 吴小桐也不理会,一路往东,走到胡家大宅外头,这才回身对两个护卫道:“二位若是想干活,就去场院里吧。我就去探望一个病人,你们就不用跟着我了。” 两名护卫互相看看,拱拱手转身往场院里去了。吴小桐看着他们走远了,这才抬脚迈进胡家大院,往小院子里去了。 胡元辰看起来气色又有所好转,只是依旧坐在窗前发呆。 吴小桐走进来,他倒是惊醒了些,立刻回头看过来,并且同时带了抹笑意。应该,之前已经透过窗户看见吴小桐进来了。 举了举手中的碗,吴小桐笑着递过去:“尝尝,千层酥,挺好吃的。” 胡元辰眼睛一闪,微微垂了垂头,却并没有动手。 吴小桐也不催促,自动自发地坐到床上,凑到胡元辰近前细看了看,见他眼底和鼻翼两侧的淤青之色又淡了些,知道他的病又有好转,身体也逐渐恢复起来,暗暗松了一口气。 吸入性肺炎不好治,特别是胡元辰因为种种原因耽搁了治疗的最好时机,拖延到几乎丢了性命的程度……还好,有老苍头的一手医术,将他从阎罗殿上拉了回来,虽说离着痊愈还早,但能逐步好转就好,慢慢来,才能将病根儿消除干净。 缩回身子,吴小桐笑容欢快:“你这样子,再过上几天,应该就能出屋活动活动了。……对了,夜里咳得可还厉害?” 胡元辰笑笑,摇摇头道:“好多了。” 吴小桐更加放心,又叮嘱了几句,这才告辞离开。 到了场院里,那两个护卫倒是出乎吴小桐的预料,竟对农活不陌生,拿着稻谷有模有样地在禾戽(hu)上摔打着,稻谷粒儿就随着摔打脱落下来,落进斗状的禾戽之中。 场院的另一侧,一只大碾子骨碌碌转动着,将刚刚脱好的谷粒碾掉皮壳,露出白花花晶莹饱满的白米来。小臭儿丧气而羡慕地站在一旁,拴住则很是骄傲地牵着毛驴,一圈一圈地拉着石碾子做着圆周运动。 镇子上的其他人也都没有闲着的,或在晾晒稻谷,或在脱离,或在收拢脱好粒的稻草…… 老苍头则坐在石碾子不远处,身旁堆着一圈厚厚的稻草,两只手上下翻飞着,正在编制稻草苫子,应该是用来苫盖稻谷垛的。 吴小桐走过去,抓了一小把稻米看了看,见新收的稻米颗粒饱满,色泽晶莹,米粒儿呈半透明状……虽说颗粒较小,也不如她在现代见过的大米亮,却透出一股浓郁的新米的香气……跟前几天裴旸打发人送来的粳米相仿,看来胡家种植的水稻品种还是极好的。 吴小桐冷处理了柳叶儿挨打一事,各方倒是都安分了许多,特别是那个叫碧桃的丫头,最初的不甘不愿之后,渐渐放下身段来,竟也逐渐的适应了。 不过四五天后,柳叶儿再见到碧桃已经不躲了,甚至能够怯怯地叫一声姐姐了。 ------题外话------ 这一章写下来,估计有亲疑问,小桐是不是想认下裴家? 这里某粟说一声,小桐认不认,这具身体原来的名字都叫裴依依。不是她想不想给改变的。当然,咱还是种田文,不会涉及太多深宅大院的宅斗……咳咳,主要是某粟自己傻,写不来那些斗心勾角。 第八十章 买人? 场院里的稻谷大部分堆成垛慢慢晾晒,脱粒了一部分,当做酬劳分给各家。 吴小桐这边一大家子人,按照出工算,一点儿也不少,足足分了小两千斤,这还是后来的两个护卫没有参加收割,所获不多。 这么多新稻子分到手,依着吴小桐的性子,自然第一时间碾了小半口袋回来,要做新米饭尝尝。 新收的大米蒸成米饭果然不同,一掀锅盖,一股清新纯粹的香气就飘散四溢开来,盛一碗米饭,米粒儿个个晶莹剔透,莹光饱满,吃一口,米粒儿劲道弹牙,米香气充斥在唇舌间,慢慢咀嚼,就会在舌尖儿化出一股子清甜来……这其中的美好难以用语言描述,却让人不知不觉添了一碗饭,觉得肚子吃撑了,仍旧意犹未尽,还想再来一碗。 亦或者,这些稻谷中有他们的劳动和辛苦,有他们的汗水和欢笑,让这些稻米有了不同的味道,一种劳动后收获的味道。 由吃而发,能够小文艺一把,吴小桐也暗暗得意了一回。感叹完毕,日子还得照过,一群各怀心思聚在一起的人,还得协调平衡。 场院里忙碌了几天,最先融入此处生活的不是与吴小桐(裴依依)最亲近的奶娘,而是两个侍卫。 这两人,都是裴旸和赵世彦亲自挑出来的,都是外表相对斯文秀气,性格圆滑易于与人交道的,其中,个子高的程充遇事果断,思虑周到,待人温和有礼,言语不多却不显冷清,若非交手,观表象就是一个出身不错知非明理的年轻人,很难让人相信他有一手狠绝的剑法,不仅在裴家,就是天下武林也能跻身一流的存在;个子矮一些的徐褚见人三分笑,言语风趣幽默,最是擅于与人交道、打探,又擅于伪装、隐匿,懂一些机关术数,还有一身极好的轻功,原来在侍卫中就是最好的斥候。 这两个人一个思虑周到温和知礼,一个风趣幽默会说话,又都肯吃苦,肯下力气,很快就与村子里的男人们熟悉起来,并渐渐被这里的人真心接受。 奶娘这边,因为第一天晚上闹的那一场,徐寡妇一直心怀芥蒂,对奶娘霍梅清和丫头碧桃虽没有太多明显的敌对,却一直戒备着。因为她的态度,小臭儿和柳叶儿自然也不肯跟两人亲近,就连拴住也对这两个人视而不见,很是冷淡。 吴小桐对这几个人的状态并没有调和的打算。她们表面上平和就好,交好不交好的,她并不在乎。 经过几日的熟悉,吴小桐对霍氏和碧桃又有了些了解。 霍氏原本是裴老太太的丫头,能被挑选出来给裴依依做奶娘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一手好吃食不在话下,女红刺绣极好,还知书达理、能写会算,原来裴依依的私房钱和私库就一直是霍氏掌管。 碧桃年纪小,看着还生涩的很,一手针线却也有了些火候,一般的衣物都能拿得起来,而且心思灵巧,还做的一手好宫花,随便一些布头儿,她只需不大会儿功夫,就能做出一朵惟妙惟肖的花朵。当然了,想要做那种几可乱真的堆纱宫花,就需要细心慢工,不是能讲究速度的了。 到了吴小桐这里,因为食材有限,霍氏的一手好厨艺用武之处不多,精工刺绣也用不上,两个人空有一身本事,却没有施展处,也只能委屈着了。 这一日,场院里的活儿彻底结束了,晚饭难得围坐在一起,吴小桐对老苍头道:“爷爷,场院里的活儿算是干完了,我商量过了,接下来耕种的事儿就雇人来做。就是咱们这里人手不多,雇人怕是要出山想办法了。” 老苍头垂着眼应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对面坐着的徐褚笑着插嘴道:“招人容易。就是不知道姑娘打算雇人,还是买人?” “买人?”尽管吴小桐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买卖人口合法,当真正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她仍旧感觉意外和下意识地抵触。毕竟,现代观念中买卖人口是违法犯罪的认知,早已经成了思想上的一种常识。 徐褚并不知道吴小桐心里的想法,只以为吴小桐年纪小,没亲自买过人口,于是脸上的笑容不变,点点头耐心解释道:“是啊。买回来的人,有身契在手,更好指使。” 吴小桐其实也明白,买回来的人有绝对控制权,指使起来容易,掌控起来也方便,更主要的是,买回来的人口,只要养得起,就会稳定,不会有随随便便的辞工现象。买人来用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买卖人口的心理障碍,却也是吴小桐一下子无法逾越的。 她正犹豫着,老苍头却替她做了决定:“嗯,去看看再说,有合适的,买、雇都好!” 老苍头说的很有弹性,或买或雇,怎么合适怎么来,在这世道混乱的时候,这样打算无疑是最正确的,吴小桐毫无疑义地同意了,撂下饭碗进屋准备银子去了。 之前,她自己存了差不多一百两银子,又有裴旸送来的一百多两银子,买牛买驴买车花了五十多两,还剩下一百五十多两。 吴小桐问过,乱世里人口烂贱不值钱,最好的青壮男丁不过五两银子,小孩子甚至一两银子就能买下来,倒是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子价钱高货源少,常常能卖到几十上百两高价。她斟酌着,拿出一百两银子,又拿出四五两散碎银子,一起交给老苍头。 “爷爷,一百两银子你掂对着用,这些零碎银子你们花用,再买些家用来。”吴小桐将银子交给老苍头,同时还有一份购物清单。 家里日常吃穿暂时不缺,但用具却很简陋。 比如两个院子里只有两个木盆,之前人少不觉怎样,如今人多了,又多了男女之别,再轮流着用一只盆……难免尴尬不说,也不方便。 再比如,天气渐寒,被褥明显不够用了,不说略有富余,至少一人一床铺盖吧!跟被子一样,棉衣棉鞋也要预备起来了,还有火盆……吴小桐更想在屋子里装个暖炉,烧木柴也好,烧竹子也罢,火炉子不但取暖效果好,有烟道不易一氧化碳中毒,还能够烧水做饭,方便许多。当然,火炉子只能想想,这纷纷乱世,怕是找不到手艺好的铁匠。 诸般种种,所需之物甚多,一百两银子可能不够。吴小桐将攒了一夏天的干菌子装了,各色分类,林林总总也有三口袋,都让老苍头带出去售卖。还有之前攒下的十来条兔皮,吴小桐也拿出来交给老苍头,让他带出去找个熟皮子的人熟一下,冬天给孩子们做靴子做帽子都是极好的。 老苍头看着吴小桐准备的这些眼角抽了抽,却没有做声,吃罢晚饭,撂下碗筷,径直出门往东头胡家去了。 倒是程充主动走过来,将兔子皮拿出来翻看了一下,道:“我会熟皮。不过要买些材料回来……” 吴小桐大喜,立刻拿了纸笔将程充所说的材料一一记录下来,一转手交给徐褚:“多买一些……等天气冷些,上山打猎,到时候指定还有皮货要熟制。” 徐褚二话不说接了,抬眼看向程充,咧着嘴笑了,程充却不避不闪,更不恼不怒,只是回了他一个淡淡的眼神,瞬间,徐褚就萎了。 程充的意思他懂,因为懂才懊恼。 他们受命跟随霍氏,其实是来护卫裴依依这位姑娘的,姑娘不肯离开,他们就要陪着留在这里。在这个相对安静的山中小镇,剑术、武力之类用途不大,反而是实用性的手艺更能被姑娘看重,比如程充的熟皮子手艺……徐褚杂学甚多,机关、伪装、隐匿,在护卫中,甚至用到军队中,都是备受重用的人物,偏偏没有过日子用得上的! 第二日一早,老苍头带着徐褚赶着一辆牛车出了门。 程充留下来,招呼了镇子上的五六个壮年汉子进了山。 既然姑娘不肯走,就要做长久的打算,眼瞅着秋天到了,冬天不远,房舍屋宇要修缮整理,鸡舍牛圈也要搭起来,还有屋里的家什儿,他看过了,大都是竹制,又了解到老苍头有一手很好的竹编竹制手艺,程充也就顺理成章地带人上山砍竹子去了。 山里的汉子对竹子了解很深,什么样的竹子适合做什么,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有了这几个汉子,程充丝毫不用考虑寻找竹子和选材的问题,他只需跟着大伙儿一起干活就好。 男人们都各忙各的,吴小桐这边呆着妇人和孩子们也不得闲。 家里还存着些品质不太好的布匹,吴小桐拿出来,交给霍氏和徐寡妇斟酌着,先给几个小的做棉衣棉鞋。 霍氏这些日子几乎把做菜的活儿揽了下来,徐寡妇倒是没有争竞这个,因为她很有自知,做菜差霍氏太多,但她也有自得之处,她做主食,特别是庄户饭却远比霍氏得心应手。两个人一个做主食,一个做菜,自觉不自觉地完成了厨房的划分。 这个过程是有摩擦也有慢慢地融合接受,再到一起接了布匹做棉衣棉鞋,两个人虽然并不亲近,却不妨碍有了些默契。霍氏在这些很看不上眼的布匹里挑了两匹细棉布,一匹鸭蛋青一匹靛蓝,其他的都给了徐寡妇:“我没大给哥儿做过衣裳,下手没有准头,两个哥儿的就交给你吧,我做姑娘的,小丫头的也交给我……姑娘从小的衣裳都出自我手,倒是顺手些,只是你别嫌弃才好。” 徐寡妇的身世处境,让她习惯了处处谦让忍耐。再说,这些日子来,她也见识了两回霍氏的针线,她肯给柳叶儿做衣裳,自然比她自己动手细致好看,也算向她主动示好,她也没什么不愿意的,也就应下了霍氏的分配提议。 姑娘失而复得,霍氏经历了一番之后,对姑娘更是上心,能够再给姑娘做衣裳,自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首先她准备将布匹清洗、上浆,再裁剪缝制。却不想,她的浆水还没熬呢,就被吴小桐看见,一问得知她准备浆布匹,立刻就给否决了。 “嬷嬷,”吴小桐不认奶娘,霍氏又不能接受‘婶子’的称呼,两相将就之下,就定了这么一个称呼。 “你只需将布料洗上两水,捶打捶打,将其筋性除去,再做棉衣来才柔软好穿。”吴小桐直接按照自己的要求吩咐。上浆?布料是挺括了,可贴着皮肉的布料硬邦邦的,暖和不暖和不说,肯定硌得慌不舒服。这里可没有贴身的秋衣秋裤让她穿。 自己想要表现表现,却被吴小桐给否定了,霍氏难免有些失落,悻悻地答应了。吴小桐看她的模样,不由想起那些一心为儿女盘算操持的妈妈们,有时候尽心尽力却得不到儿女认可的没落……不由有些不忍。 上前两步,吴小桐拉住霍氏的胳膊,笑着道:“嬷嬷,这里不需要我守那许多规矩,我就贪一回柔软舒坦,你就顺我一回,别生气呀!” 这不算什么的一句温和话,却让霍氏红了眼。 自从这次见到姑娘,也不知是不是姑娘心里怨愤当初她没能看顾好,让她流落在外吃尽了苦楚,还是别的什么,姑娘对她真不是一般的冷淡,别说亲近了,连奶娘都不肯叫了……她隐忍着心酸留在这里,是真心疼惜姑娘,也是想着能哄着姑娘转回心意,不说再如以往那般亲近她,能同意回裴家去就好。 老天开眼,她这许多日子的努力没有白费,姑娘终于肯跟她说句暖和话了! “姑,姑娘,我不生气,我怎么会生姑娘的气呢!”霍氏微微哽咽着道。 霍氏这般反应略略出乎了吴小桐的意料,让她有些后悔,早知道这般情况,她就不发什么善心了。 不过,既然如此了,她也不会再刻意冷淡什么,又笑了笑,目光落在霍氏挑选的布匹上,转移了话题:“我看嬷嬷挑了这两个布料,是想着做靛青的袄裤么?” 霍氏抬手抹去眼角的泪水,也笑着附和道:“是。三老爷和三夫人正月里去的,照古礼姑娘要服斩衰礼……这会儿,也没那许多讲究了,也就挑着素净些的穿罢了。” 吴小桐愣了愣,旋即明白了霍氏所说的三老爷三夫人是哪个。她是占了裴依依的身体,不知道还罢了,既然知道了,替人家尽尽孝心也是应该的。 默了一瞬,吴小桐轻轻叹了口气,“难为嬷嬷记得。” 霍氏连忙敛容道:“这是奴婢的本分。” 吴小桐知道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却也不想多做解释,淡淡地应和一声,随即讨论起衣服的款式来。 这个世界的衣裳与古代的汉服类似,斜襟右衽腋下系带子的,裤子也是高腰宽裆……这种衣裳在电视剧上看看也就罢了,真穿在身上就会觉得特别不利落,再说,棉衣没有扣子,也会透风不是。于是,吴小桐就努力搜索着自己的脑海中,关于衣服的裁剪方式……得益于她曾经有过一个服装设计师的闺蜜,做衣服不行,但画一下服装裁剪的图样子,还是难不倒她的。 霍氏看的不明白,吴小桐干脆让她裁了一小块布料下来,按比例裁剪缝制,这个倒不难。霍氏手底下极利落,不过半天功夫,就在吴小桐的‘指点’下做好了一套小衣裤。 衣服仍旧是右衽,却做了小立领,盘扣,比系带子的袄子严实的多了;裤子则改进较大,基本上是西式运动裤的样子,尺寸仍旧比较宽大,裤腰加了一根系带,比较重点的是,裤腰低了一点,裤裆也小了许多,不再是分不开腿的大裤裆,利落多了。 看着做好的小衣裤,霍氏谈不上多欢喜,只是感叹道:“倒是省了好些布料!” 吴小桐不管她感叹什么,只要她不反对,自己穿的舒服就好! ------题外话------ 停了一天电,天黑才来,早上写了这些,就更这些吧。 第八十一章恶霸 看着霍氏做了一天衣裤,又是裁又是缝的,吴小桐也有所收获,她学会了如何量尺寸。 家里没有尺子,霍氏用的是手,一扎一扎地量下来,就能做到很精确,都不用尺子的。吴小桐做不来这个,寻思了一番,想起布匹的宽度。家里的这些布匹都是绸布庄里售卖的成品布,不是农户自织自用的土布,尺寸规格算是比较规范,她曾经听绸布庄的掌柜说过,都是一尺八寸的幅宽,有了这个做标准,吴小桐就有了度量标准。 她取了一根布条,以布匹的幅宽做基准,然后计算刻画出尺、寸,一条简陋的软尺就算做成了。 将这条软尺装在袖子里,吴小桐去了胡家。 胡元辰的病日益好转,但恢复的速度远比吴小桐想象的缓慢。二十几天了,他仍旧心虚气短,咳嗽不断,只是发烧的症状彻底没有了。 吴小桐也知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胡元辰病的那般严重,几乎一脚踏进鬼门关了,已经伤了根本,想要彻底好起来,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一点点养回来,急不得! 好在,胡家地窖里存的那些燕窝、人参、虫草诸般细贵药料不少,胡元辰最初身体太虚,虚不受补,不敢用,这眼看着病情有所好转,到了调补的阶段,老苍头说可以试着添一些补益之物了。 到了胡家,大有正在院子里洗衣裳。 五大三粗的汉子,做这些活计却并没有不耐,而且做的很用心,这些日子,他将胡元辰照料的极好,吃饭、喂药不提,每日擦洗、更换也从没懈怠过。说起来,大有这个人,要不是哑了,就凭这份耐心和认真,也能堪做大用。 看见吴小桐进来,大有笑着起身,点点头招呼着,一边指着屋里做了个睡觉的样子。 “嗯,你忙着吧,我进去看看!”吴小桐压低了声音,一边将霍氏做的几只千层酥交给大有,“我多拿的,你也吃两只。” 大有欢喜地点着头应了,目送着吴小桐进了屋,这才将千层酥拿进厨房,取了个盘子盛了三只,送进屋里去,然后回去继续洗衣服了。 吴小桐蹑手蹑脚地进了屋,看见胡元辰果真躺在床上,侧着身,面朝里。她没有声张,只在床侧的竹椅上坐了,随手拿了桌上的一本书翻着,等大有将饼送进来,再出去,她透过窗户看着大有又回去洗衣服,这才起身,寻着被老苍头掩盖过的地窖机关下了地窖。 进了地窖,她不敢多做停留,匆匆取了一两虫草,一根人参,还有一对蛤蚧和十条海龙。 把这些东西塞进怀里,吴小桐又去最隐秘的暗室中挑选了两本书,就匆匆出了地窖。 一出地窖,吴小桐就对上了胡元辰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 这种情形,似乎有些监守自盗还被抓当场的嫌疑,吴小桐一脸尴尬,强撑着厚脸皮讪讪一笑,手脚麻利地出了地窖,将入口恢复好,这才轻轻吁出一口气,转回身来。 “我进去给你拿点儿药!”说完,吴小桐就懊恼的差点儿给自己一巴掌。这算什么?解释?自辩?还是开脱?怎么看怎么透出一股子心虚! 她就是下去给他拿药啊?她又没贪他家的东西!底下那许多东西,除了不告自取拿了两本书,其他的真是没动过,连一粒米都沾过他家的好不好? 再说了,他这条命若非她跟老苍头救回来,早就交待在地窖里了。那地窖里的东西早就成了无主之物,还不任她怎么支配! 换一种说法,他这条命是她救回来的。连命都是她的了,他所有之物……自然也是她的! 突然,她想起一句话: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貌似,那是小情侣之间腻歪的情话吧!吴小桐暗汗! 摆摆手,将不相干的念头丢开去,吴小桐脸上的心虚也丢开了,重新恢复了淡定和坦然,大大方方地将两本书拿给胡元辰看:“那本《本草图谱》我看完了,拿这两本回去看看!” 胡元辰的目光扫过书页,一本《本草经》,一本《本草经集注》,都是学习药理,识药辩药,了解药物升降浮沉性味归经的基础书籍,倒也算选的得当。 略略点点头,胡元辰看着她目光深邃:“窃书之雅贼?” 吴小桐眼睛蓦地瞪大,定定地瞪着胡元辰,眉毛掀起,道:“取而不告为之窃,其关键就在‘不告’二字。我是大大方方进去拿的,拿出来,没有带走跟你告诉了,又怎么算是窃?” 说着,吴小桐缓缓迈步,目光却一直盯在胡元辰身上,负手踱步,很是有些得意道:“况且,你这条小命可是我救回来的,而且不止救过一回……呃,抵偿你救我的一回,最起码你也欠我一条命!你说你,连命都是我的,更何况这些身外物?” 说到这里,吴小桐露出一脸嫌弃来:“你说说你,这会儿病成这样,天天要死不活的,要吃药要伺候,我雇人看顾你不说,还得日日亲自操心劳力的……真正细算起来,你又何止欠我一条命啊!你还说我‘窃’,窃什么窃啊,我是大大方方拿好不?” 说着,停下脚步,脸慢慢靠近过去,几乎跟胡元辰眼睛对上眼睛,鼻尖儿对上鼻尖儿,吴小桐指指自己,又指指胡元辰,笑的一脸恶霸,“你是我的,你的都是我的!” 恶意附身,吴小桐伸出一个手指,拎着胡元辰的衣袖往上提:“抬起胳膊来,让爷看看这身段儿……” 噗!胡元辰终于忍不住喷笑出声,因为屏息半天,又突然喷笑,勾起气机反逆,带起一串咳嗽来。 好一会儿,胡元辰才止了咳嗽,一边抬手擦着嘴角,一边转眼看向吴小桐:“之前叫你野丫头太过怠慢了,应该称呼你女匪才对!” 吴小桐眯着眼睛,一手抱胸一手抓着下巴,一脸猥琐地看着胡元辰。胡元辰大病之后,面色本就苍白,让五官深邃眉目英朗的他带了一份异样的病弱之态,刚才一阵咳嗽,让他苍白的脸颊泛起一抹病态的潮红来,原本黑亮却稍嫌冷清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水汪汪的简直犹如无辜的小兽,这么眨巴着眼睛看着你…… 心里无限意淫着,吴小桐却没能说出口,嘿嘿一笑,道:“山匪占山为王,最爱做的就是抢‘压寨夫人’了,胡大公子,你这是提醒我……嘛?” 说着话,吴小桐还挑了挑眉毛,递了个无限猥琐的眼神儿过去,把胡元辰恶心的立刻转回头去,却没注意到,吴小桐已经再次拎着他的袖子,将他的胳膊打横抬了起来。 一双胳膊软软地绕过他的身体,让胡元辰身体一下子僵住。 下意识地,他就想到了刚刚吴小桐戏谑的目光,还有那个词‘压寨夫人’,微微惊悚之下,脊背上竟敏感地觉得温热的气息靠近,触到他的脖颈后被,如沸水般滚烫,让他忍不住想要颤栗…… 一双小手绕过他的身体,在他的胸前合拢,他从不知道自己的感官能够这般敏感,身后那温热的存在渐渐靠拢上来,明明隔着一层空隙,他却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那身体的温热,甚至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心脏砰砰跳动……却抵不住他自己的心脏,砰砰狂跳着,像是要从腔子里蹦出来,又好像就此炸裂开来,将他的人也炸成粉碎! 他低头,紧抿着嘴巴,瞪大着眼睛,看着一双纤细却并不柔嫩的小手环在他的胸前,有一刹那的冲动,他想按住这双小手,就让它们固定在自己的身上…… 下一刻,这双小手倏地撤了回去,没给他实现那个念头的机会。连带着,温热的呼吸、不一样的触感也都撤了开去…… 再下一刻,吴小桐的手顺着胡元辰的肩头往两边伸展开,一直到他的手背。 然后,胡元辰听到背后之人小小声地嘟哝了一句:“胸围二尺九……袖长二尺三……” 胡元辰愕然,片刻,脸上浮起一片红晕,嘴角微微一抿,闭上眼睛,将眼底那抹悸动和那一抹羞愧掩住。 “站起来,我给你量量裤长!”吴小桐毫无情绪地命令,语言干脆,语气决断,不容置疑。 胡元辰却也配合,任由她呼喝来去,转身,抬腿……呃,抬脚,吴小桐要量胡元辰的脚长。 量完了,吴小桐低头,看见床下的男鞋,才恍然想起来,衣服尺寸需要测量,鞋子没必抓着脚丫子量啊,有鞋子比着做就好了嘛!真是……蠢哭了! 一巴掌拍向脑门,却在距离两厘米处顿住……呃,刚刚摸了胡元辰的脚丫子,还没洗手呐! 甩甩手,吴小桐蹬蹬蹬跑出去找水洗手去了。 一直摒着一口气的胡元辰,愕然地看着跑走的身影,有些不解的同时,也暗暗松了口气。 垂了眼,胡元辰检查地是审视自己的内心,刚刚,那种异样的感觉,很陌生,很突兀,很奇怪……却很美妙,很,让他留恋、沉迷,有所畏惧,又更加期盼…… 心里莫名地慌乱着,胡元辰不及想明白什么,吴小桐甩着手从外头走进来。 一脸坦然地笑:“我给你量了尺寸,好给你做棉衣。哦,对了,眼下没什么好衣料,也没有皮子什么的,只能做最简单的棉衣棉裤……唔,若是能够买到好些的布料,再给你做件袍子,不然,就只能委屈你只穿棉衣了。” 心里莫名地有些不平,对面的人明明是罪魁祸首,为何却能够完全没有感觉,坦然平静? 自己那种奇怪、莫名的悸动没有回应,又有些隐约地失望、失落。 还有些心虚,仿佛暗中做了什么不规矩的事。 胡元辰努力屏住心神,做出一副坦然的有些刻意的样子来,摆摆手道:“堂堂男儿又何必在意这些东西,衣物无非用来御寒而已,有棉衣棉裤穿,冻不着就很好了。” 吴小桐愕然着挑起眉梢,听胡元辰说完,她的嘴角眼梢缓缓地绽开一团灿烂的笑容来,晃花了胡元辰的眼睛,“夏天不寒,为何还穿衣服?” 胡元辰一愕,随即烧红了脸! “你这丫头,还真是口无遮拦!”有些恼羞成怒地喝斥,抬眼,吴小桐却无声地大笑着,拿着两本书向他挥挥手,大步迈出屋门,一溜烟儿走了! “哼!……真是!”胡元辰一掌拍在床上,又忍不住透过窗户缝隙往外看—— 院子里,大有将一件件衣服抖开晾到竹竿上,又细心地抻平皱褶。秋日午后的阳光温暖明亮,窗台上,吴小桐送来的一盆野菊花开的正旺。却早已经看不见那抹清瘦伶俐的身影,大概走远了吧! 从胡家回来,吴小桐一路哼着小曲,心情大好!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做纨绔恶霸,调戏人,看人恼怒成羞的感觉原来这么好哇! 乐不颠儿地回了家,吴小桐取出笔墨,将胡元辰的身量尺寸、还有鞋子尺寸都记录了下来,拿着纸片等待墨迹干透,她寻思了一回,却没有立刻拿去给霍氏,而是折了折,夹在了刚刚拿回来的《本草经》的书页里。 天气渐凉,山林中的蘑菇却特别多,常常夜里一场绵绵细雨,第二天上山就能满载而归。 老苍头原来的小院面积不大,人口多了,渐渐感觉有些拥挤起来。 特别是奶娘、丫头、徐寡妇跟两个护卫在一处起居,终究有些不便,镇子上的人民风淳朴,倒不至于说三道四,倒是两位护卫程充和徐褚自己觉得别扭,不自在。 于是,徐褚带人砍回竹子之后,就跟吴小桐商量,修缮房舍屋宇,最好能让他们俩跟女眷居处分作两处。 吴小桐之前那般安置几人,一来没想着奶娘几个人真的长居,二来也是条件所限,无处安置。 如今看来,奶娘是打定主意住下来,也算有了空闲精力,是该调整一下各人的安置…… 福顺酒肆毕竟不是自家房屋,吴小桐只打算修缮清理,并不打算更改。 倒是小院西边的那户人家,之前的劫难被灭了门,房舍倒是没过火,闲置下来。虽然房舍旧了些,却不少,足足五间正房,还有东西各两间厢房,正院前头还有一进小院,沿街与酒肆并列的几间倒座也算整齐,远比老苍头的小院子规整、宽敞。 寻思了一下,吴小桐跟徐褚说了。 两个人合计一番,上山寻了那一家人的坟包,重新加高了一些,又一一列了木质的墓碑,祭奠一番,算是告慰了亡灵。 回来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吴小桐管了。程充寻了几名青壮过来,动手将西边院落的屋顶翻修了一边,只保留了屋梁檩条,换了新的竹席、草苫子,加了厚厚的泥皮覆盖,最后连门窗也重新修缮清理了一番。 这边的工程还未完工,老苍头和徐褚赶着牛车转了回来。 这一趟出去,来回用了五日。 老苍头和徐褚带回来半车布匹、棉花,还有吴小桐交待的一些家什儿、物件儿。诸如木盆,诸如澡桶,又诸如缝衣用的针头线脑……当然,这一次出门的主要目的也达成了,老苍头和徐褚的牛车后边,跟着十几个人,车上还坐着一个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一回来,老苍头就看见了西院屋顶翻修一新,两家院墙上也多了一道窄门……还有,程充就在那边院子修缮着门窗…… 老苍头默然片刻,回头招呼人卸车,完了,默然地从一堆东西里翻出一桶清漆,拎着往西院去了。 吴小桐看看畏畏缩缩的一群人,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还有老有小……不由的脑袋抽抽着疼起来。 家里一干人还在想办法安置呢,老苍头又一下子给带回这么许多人来……唉,少不得想法子吧! 揉揉脑门儿,吴小桐挥挥手,将那些人交待给霍氏:“嬷嬷,你先带他们去东院里洗梳一下,唔,衣服,你跟徐婶子斟酌一下,不管从哪里先匀出几套来给他们换上,这次买了布匹,咱们再做新的补偿。” 霍氏在裴家老太太跟前做个一等大丫头,后来嫁了人也做过管家娘子,再后来给裴依依做奶娘,又一直管着裴依依跟前的仆妇丫头,一应等事,对上这么个活计是根本没有难处的,从从容容地答应下来,带着碧桃,引了那一干老少男女往福顺酒肆那边去了。 将这些人打发走,吴小桐回头揪住正要往西院去的徐褚,自己在豆角架下坐了,指了指另一个竹凳,示意道:“徐大哥请坐!” 徐褚摸摸鼻子,欠着身子在凳子上坐了。 吴小桐倒了杯水递给他,然后自己也端了一杯水,很是和婉,道:“外边的情形可还好?” 徐褚抬眼看了看,立刻垂了眼,道:“回姑娘话,外头的情形……也就那样,霍山县城还在,其他也还罢了,就是流民多了,霍山县令鼓动士绅捐了些粮米设了两个粥棚,施粥救人,却奈何流民太多,那两个粥棚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嗯,满街卖儿卖女的……” 说到这里,徐褚顿住,又抬头看了吴小桐一眼,接着道:“此次,带回来的这些人是三户,比较难得的是男女老少都在,再没有牵累,又都还算敦厚……嗯,一共四个青壮,两个十多岁的半大小子也差不多能顶个大人用,还有三名妇人,都是勤谨利落的,两个大些的女孩儿调理教导一回,也能做些活计……只有一老两小……” 吴小桐挥挥手,打断徐褚,道:“有老人幼子,说明这三户人家都看重家人,重情重义,虽说要养三个人,却能让人用着放心,比那些六亲不认的强的多。” “是,姑娘说的是!”徐褚暗暗松了口气,诚心拱手,附和赞同。 不用她问,徐褚就将人员情况交待了一番,吴小桐对家里新添的十四口人的情况有了个大概了解。 这是三户人,都是从六安方向逃过来的,家里经了乱兵,家园尽毁已经无家可归了,流落到霍山,不过是被流民裹挟着过来,并无目的,也无处投靠……若是不得老苍头和徐褚看中,将他们带回来,这三家人最终的结局大概也逃不脱卖儿卖女,骨肉分离。 如今,能够全家老少一起被带回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有了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尽管,这个山里的镇子同样看着破败,同样经历了战火波及,但镇子外那一片刚刚收割完毕的稻田,这里的人们脸上那种平和镇定,还有院子内外悠闲溜达刨食的鸡群……还是让这些人克服了惶惑,多了些希望! 吴小桐又问了些外头的情形,对山外的情形有了个大致了解之后,就放了徐褚,让他去西院了。 听徐褚所言,外边的情况显然很不好。 尽管霍山县城仍旧没有失陷,却也因为大批流民涌入而不太平。这些流民,既是乱世中丢失家园的可怜人,但汇聚的多了,吃不饱穿不暖,一旦激起民变,最可怜的流民就有可能瞬间转变成汹涌残忍的乱民。一旦发生那种情况,失了理智的乱民就会成为最残忍最嗜血的匪徒,用破坏用杀戮来发泄自己隐忍已久的屈辱愤怒……绝望! 双溪镇是位于深山,是远离县城,但不过百十里路,吴小桐可不敢天真的相信,双溪镇就是世外桃源,不会被外边的乱世波及——前一次的灾难,几乎就将双溪镇灭顶,再来一次,恐怕双溪镇就真正变成一片废墟了! 在有了果腹的粮食,有了御寒的衣被之后,身边的人们都放松而愉悦着,哪怕是霍氏和碧桃,也渐渐习惯了这里质朴却简单轻松的生活。只有吴小桐,暗暗忧虑焦躁着,满心里盘算着,怎么想法子避免再一次可能到来的危机! “姑娘,你快去看看吧,那边的屋子收拾好了,一应物事都铺排妥当了,就等着姑娘看过,搬过去呢!”碧桃满脸笑容地从西院跑过来,一脸喜色,仿佛得了天大的好处似的。 吴小桐抬起头,缓缓放下手中的《本草经》,朝着碧桃露出一个微笑来:“好!” ------题外话------ 那啥,别再问男主是哪个……咳咳,应该很明显了哈,至少范围不超过三个人! 第八十二章中秋节礼 西院经过一番修缮之后,房顶翻新了,墙面抹了新泥灰,门窗修缮过后,涂了清漆,房子里面也打扫了一番,虽然没条件裱糊内墙,却也算是干净整齐。 家具都是老苍头赶制出来的竹编家什儿,竹青的颜色,竹子的清香,别有一番淡雅朴素之意。 五间正房,奶娘霍氏带着碧桃住了西屋,吴小桐住了东屋,两个侍卫住进了老苍头原来的房间,老苍头搬到了吴小桐原来住的里间。买回来的三户人家住到了一进的倒座间,一家一间房子,临时住着,虽然挤了一些,却总能遮风避雨,有了个落脚之处。 东西都不多,人手又足,搬屋子也便宜,不过一个时辰,就各归各位,搬迁完毕。 吴小桐跟徐寡妇和霍氏打个招呼,晌午炖一锅鱼,算是庆贺搬迁之喜。 房屋修缮搬迁完毕,七月也过去了,转眼进了八月。 买回来的三家人,吴大壮、吴江、陈秋生和陈平安四个青壮,都是干活的好把式,喂牛赶车,下田耕作都很熟悉。吴小桐就让两个程充、徐褚两人带着这四个人,和两个半大孩子一起下地,耕田播种。 因为没有冬小麦种子,吴小桐只能依着老苍头的意思种油菜和各色蔬菜。因为季节晚了,能种的不过是些叶类蔬菜,菠菜、油菜这些。上一次出山,老苍头恰好买了一点菘菜种子回来,已经种在了菜园里,也出了苗,一棵棵嫩绿可爱,吴小桐每日照料的精心,就盼着这些小苗儿早日长成大白菜,她好做白菜饺子、做泡菜、酸菜…… 至于几个妇人,临时地里的活计不重,也就没让她们下地劳作。 而是由吴小桐带队,每日上山,采蘑菇,挖药材,摘野果子。 进入八月份,天气转寒,野生菌子渐渐少了,倒是许多野果子陆续成熟。山葡萄、野栗子、野榛子、柿子、核桃……吴小桐带着一群妇孺上山,倒是每每都能满载而归。 这一日,吴小桐又带着一群妇孺上山采摘,运气不错,找到了两棵高大茂密的核桃树,有拴住和小臭儿在,上树打核桃轻松又愉快,吴小桐带着一群妇人孩子就在树下等着,把两个小子打下来的核桃检起就好了。 带着皮的核桃很重,大半背篓就有二三十斤了。都是妇人孩子,又要走山路,多了也背不了,所以,这一日,她们刚过晌午就转了回来。 离着家门还有段距离呢,碧桃就匆匆迎了上来。 “姑娘,姑娘,府里来人送节礼了。” 正跟小臭儿拴住没心没肺说笑的吴小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愣了片刻,才想明白‘府里’是哪个! 微微皱了皱眉头,吴小桐淡淡地应了一声,就问:“哪个来的?” 碧桃一脸欢喜,似乎就盼着吴小桐询问了,立刻回道:“是府里的二管事和夫人身边的田嬷嬷来的呐。夫人给姑娘送了两箱衣料,两箱子衣裳,两匣子首饰,一箱皮毛,还有上好的碧粳米一百斤,上好的血粳米一百斤,金陵秦淮春雨的精细点心六匣,荔香园的蜜饯果子六匣……哦,对了,还有一箱子书和一箱子笔墨纸砚,也都是上好的。夫人想的真是周到,连这个都替姑娘送来了!” 吴小桐瞥了眉飞色舞的碧桃一眼,微笑着点了点头。 碧桃原是裴家大夫人身边的三等丫头,临时拨给霍氏,又带到这边来,话里话外,自然是向着裴家大夫人的。显然,她这个‘姑娘’在碧桃的心中没有多少位置,若是有一丝可能,这个丫头也会毫不犹豫地回大夫人身边去吧!虽然,碧桃已经不像最初来到此处那般嫌弃纠结,但心里一定还是愿意回裴家去的,在裴家入了等的丫头大都清闲,打打水扫扫地亲抹抹家什儿就算累活了。哪像在这里,尽管碧桃不用上山,却每日在家里晾晒整理山货,日日辛劳不得歇息,吴小桐几次听见她抱怨晒成黑炭了。 吴小桐倒不会因为碧桃的心思而厌弃。她看得明白,霍氏因为是裴依依的奶娘,有一份慈母情怀在,又清楚自己这一辈子只能跟裴依依拴在一起,所以死心塌地跟着她,碧桃跟她又没什么情分,心里向着原主也是正常的事儿。 见吴小桐反应淡淡的,碧桃脸上的笑顿了顿,心思转了转,道:“或者,那些书本笔墨是大公子的意思?” 吴小桐瞥了她一眼,笑道:“是谁的意思,问一声不就知道了,也值得花心思去猜。左不过不是大夫人就是大公子两个人去。” 碧桃笑开了,连连点头道:“可是呐,是我想岔了!” 说笑着,吴小桐跟碧桃带着一群妇人孩子回到了家里。 走习惯了,尽管西院的大门更宽敞,她还是习惯走小院的北门。 先去福顺酒肆那边,把采回来的核桃放下,交待给徐寡妇和刘婆婆。刘婆婆就是吴大江的娘亲,来的时候病歪歪的,吃了几天饱饭之后,体力和精神都恢复的不错,就主动跟着徐寡妇和碧桃一起晾晒整理山货,一边照看着柳叶儿和清明、穗儿。清明是吴大江的幼子,今年五岁。穗儿是陈秋生的独女,只有四岁。 吴小桐摸出用手帕包的一包灯笼果交给柳叶儿,笑着摸摸小丫头黄黄的小辫儿,笑道:“去洗一洗,跟清明和穗儿一起吃去吧。” 柳叶儿笑的甜甜的,捧了手帕包儿,甜糯地跟吴小桐道谢:“谢谢哥哥!” 说完,招呼着清明和穗儿,啪嗒啪嗒跑出去,到河边儿洗果子去了。 吴小桐一直做小子打扮,柳叶儿习惯了叫她哥哥,霍氏和碧桃则称呼姑娘,乱七八糟,各人叫各样,吴小桐也没纠正哪个,任他们随便叫去。 看着吴大江媳妇几个人将核桃倒出来,开始整理,吴小桐也就转身,跟着等的有些焦急的碧桃折返回来。 进了小院,静悄悄的,吴小桐没有急着回西院,而是让碧桃打了水,就在小院子里洗梳了一下,脱去上山的衣服,换了一双干净的鞋子,这才过西院去。 她不怵什么富贵高门里出来的人,但待客的基本礼仪还是知道的,蓬头垢面、满身脏污的见客,既不尊重对方,也不够自重。 田氏原本是裴家大夫人的陪嫁丫头,没有被裴老爷收房,配了裴老爷身边的小厮青庐,做了管事娘子。后来裴老爷外放,青庐就成了裴家大房的管家,田氏本就得裴大夫人信重,顺理成章的就掌管了内院,成了内院的掌总嬷嬷。 说起来,裴家大夫人对裴依依这个侄女儿也算喜欢,但喜欢一个侄女儿,和接收教养一个‘女儿’,还是有差别的。特别是裴旸和霍氏两番,都没能将裴依依接回去之后,裴家大夫人杨氏难免对裴依依有了看法。这个侄女毕竟流落在外半年有余,谁知道沾染了什么坏习性?不说其他,就这般不驯的性子,就让她不喜。若是将这样的女孩儿接回去,还不知怎么跟她淘气呢!裴依依这般情况,裴大老爷哪怕是感念已故的父母和三弟,也会对这个侄女儿纵容宠溺一些,她毕竟只是伯母,本就不太方便管束,若是小丫头牛心左性地跟她淘气,她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是以,这一次,裴家大夫人打发心腹田嬷嬷过来,不仅仅是表达自己对裴依依的看重,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让田氏过来摸摸裴依依的脾性。若是脾性不错,裴家大夫人就依了丈夫的意思,强迫着也要将裴依依接回身边教养看顾;若是裴依依的性格桀骜不驯,已经野性难收了,她也不是没办法应对丈夫的催促,干脆放手让裴依依在外头好了。裴家大夫人可不想自己好好地日子,被一个侄女儿给搅合的过不下去了。 田氏怀了打探的心思,来到双溪镇自然处处留意。 一路上的凋敝不必说,双溪镇的破败也让她又是胆战心惊,又是疑惑不解。这般艰苦又危险的情况,大姑娘为何死活不肯回裴府?如今的裴府虽说不及当初京城裴府的繁华富贵,却总比这处处残垣断壁的破败山镇强的太多了吧! 等到了地头,看着收拾的整齐利落的院落,虽说还是庄户院落,却也称得上干净整洁。家什儿用具虽说简朴的没了边儿,却还算规整,屋里屋外也处处洁净…… 就是霍氏,也一扫之前的病歪歪模样,脸色不错,笑容满面,尽管穿着朴素了太多,皮肤也黑了些,却能看得出,日子过的还算顺心。 一边捧着细瓷的茶盅喝着茶,一边跟霍氏说着话,随行的小丫头进来回话:“大姑娘回来了,去东院了。” 田氏放下茶盅子,看向霍氏:“既然大姑娘回来了,我等还是去接一接……” 霍氏却笑得坦然,道:“田姐姐莫急,姑娘既然回来了,想必很快就过来了,到时我们在门口接着就好了。” 略略一顿,霍氏又笑道:“姑娘说了,这里不比府中,没有那许多规矩。我初来也有些不惯,时日久了,知道姑娘是经了事,真的看开了,并不是随口那么说,我又何必执拗拘泥,惹姑娘不高兴?倒不如随着姑娘的心意,不在这些死规矩上计较,只心里守着对姑娘的一片忠心,万事以姑娘为重就好。其他的,这会子也着实不是拘泥之时了。” 见田氏沉吟不语,霍氏索性又道:“我说句有些逾越的话,我们姑娘经历了那般塌天的大祸事,长大了,懂事了。再不是之前万事依赖祖父母、父母的富贵娇娇女了。” 田氏目光闪了闪,笑了笑,点头道:“经历了那般祸事,终究是要有些不同的,这也是无可奈何地事儿!唉,可怜三老爷和三夫人,都是那般和善的人儿,却没想到竟会是那般结果……” 霍氏红了眼,抽出帕子抹了抹眼角,叹息道:“都是这乱世,人道艰难。好在,姑娘好好地,我只要守着姑娘,看着她平平安安顺顺遂遂的,三老爷三夫人也该放心了。” “是呐,大姑娘能够避过那场塌天之祸,想来是必有后福的。霍姐姐安心伺候着姑娘,姑娘将来也必会善待姐姐的。”田氏按按眼角,重新换了一副笑脸道。 霍氏抿抿嘴角,笑道:“伺候姑娘是我的本分,不敢想将来!” 田氏这是笑话她将来没有结果么?哼,她这些日子也算想明白了姑娘的打算。与其去依靠大房,过那寄人篱下的日子,还不如在这里自己挣出一份家业来。尽管都说那片良田是胡家的产业,也说胡家还有人在,但明明是姑娘在主持安排……说不定所谓的胡家人,不过是姑娘放出来遮人眼的。 若是姑娘有了那近四百亩良田,再加上姑娘如今伶俐果断的性子,乱世不过,可以固守此处,衣食无忧;一旦乱世过了,姑娘大可去外头收购庄子,开办铺子,再加上,三老爷和三夫人还留给姑娘不少东西,浮财什么的不敢说还能找到,但几个上好的庄子却都有地契文书的。只要乱世过了,打发可靠的人过去收拢打理就好。到那时,姑娘的身价自然不菲,还都能自家做主。若是进了大房,那些庄子说不定就被大夫人上了眼……若是大夫人真的动了心思,她们交还是不交? 经过一些日子,霍氏早就收了初来的心思,真正安下心留在吴小桐身边伺候了。她早看了,姑娘长大了有了主意,性子却仍旧温厚纯善,她对那徐氏母子多多照应,能对刚买回来的几家老小多为考量,她忠心耿耿一心为主,还用担心姑娘将来薄待? 再说了,她又不指望大富大贵、作威作福,要的不过是衣食无虞,安然养老罢了。 田氏碰了软钉子,讪讪地笑着重新捧了茶盅,正要喝呢,就听门外脚步声响,小丫头飞跑进来,曲膝道:“姑娘过来了!” 田氏连忙撂下茶盅子,站起身来。霍氏也笑着起身,对她笑着点点头,率先往门口走去。 踏出门,那边碧桃跟着一位个子高挑纤细的……少年已经走过来了。 那少年皮肤微黑,面容清瘦,头发攒在头顶挽成一个发髻,只用了一枝毫无花哨的竹根簪子,一身青灰色棉布短打衣裤,若不是在此地此时,见到此人,田氏大概只会将其当做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厮。但有碧桃跟着,又有之前小丫头的回报,她再觉得诧异,也知道眼前这位,就是流落在外的裴家姑娘裴依依! 尽管心里有准备,知道姑娘;流落在外,指定是吃了许多苦楚的。但真正见到,田氏仍旧惊愕不已。眼前这个做小子打扮的,几乎没有了当初在京城老太爷老太太百般宠溺的娇娇儿模样! 霍氏却是看惯了吴小桐如今的打扮,看见吴小桐周身干净整洁,就知道她是收拾洗梳一番才过来的,心里高兴,姑娘尽管流落至此,却仍旧不会失礼,气度从容。 笑着迎上前几步,霍氏曲曲膝笑道:“姑娘回来了!……大老爷大夫人打发了人送了中秋节礼过来。姑娘想必还记得吧,这位是大夫人身边的田嬷嬷,如今掌管着大房的内院,是掌总嬷嬷呢!” 吴小桐没亲身体验过大宅门的生活,却也知道,从宅门里出来的,又熬到总管嬷嬷份儿上的,指定不会简单了。 好在,她跟这些人没有利益冲突,她又不想着攀附,倒不用太费心思防备或者结交什么的。她来送礼,就当个送礼的看待好了。 面上含笑,吴小桐淡定从容地看着田氏上来曲膝问候,不等她礼行下去,就伸手将她扶住:“嬷嬷莫要多礼。” 说着,吴小桐回头向霍氏问:“大总管……” 霍氏连忙道:“大总管由程充徐褚陪着去田里了……大总管之前替大夫人打理陪嫁庄子多年,对庄子上的活计甚是熟稔,由他看过衬度着,姑娘也好打算来年。” 吴小桐垂了垂眼,笑着摇了摇头,却并没说什么。一路进了屋里,吴小桐率先在上手坐了,然后让着田氏落座。 田氏却不肯落人话柄,到底坚持着行了礼问了安,这才顺着吴小桐的意思在下手的竹凳上坐了。 “看着姑娘真是瘦的多了,这许多日子,姑娘受苦了!”田氏一落座就感叹着落下泪来,一边抹着泪,一边道,“当初大家都在京里时,三夫人和大夫人最相宜,说是妯娌倒比亲姐妹还知心,谁成想,不过分开不到两年,竟遇上这等塌天的祸事,京里老太爷老太太他们遇难,没想到三老爷三夫人也没能避过去,竟然就撇下姑娘去了……大夫人得了消息差点儿昏过去,就此哭了又哭,终究是磋磨的病了一场。霍妹妹也知道,大夫人的身子一直没有大好,总是心口疼……只说是悲伤老太爷老太太,又说三夫人伤逝摘了她的心,想起来就疼的慌……得了姑娘的信儿,原本夫人要亲自过来的,却实在是身子骨不及,来不了,只好让奴婢替她跑一趟。” 边哭边说,难为她还能把话儿说的这般清楚。 田氏说到此处,略略顿了顿,抬眼看向吴小桐,见吴小桐虽是面有戚色,眼睛也红着,却没有泪,心下惊讶一闪,随即也多少有些了然。看这位如此情形,流落在外之际,不知吃了多少苦楚,能够熬过来活下来,想必心比之前冷硬的多了,也是平常。 “姐姐莫要伤悲了。大夫人待我们夫人和姑娘的一片心,我们姑娘哪里有不明白的……”霍氏笑着圆场面,一边说一边看着吴小桐,原本应该说几句‘存了孝心有心事奉’之类的话,但心里转了几转,终究没敢自作主张,只微微一顿,笑道,“姑娘在京里时也一直跟大夫人亲近,当时三夫人还笑骂姑娘,要不是亲生还以为是大夫人才是亲娘。当初大夫人率先离京,我们三夫人固然不舍,我们姑娘也哭了好几日,一直要着找大伯娘呐!” 吴小桐默默听着两个嬷嬷打机锋,听着你来我往,倒是了解了过往。当然,她也知道这些话多有夸张,但大致意思还是能揣度一二的。 听着两人一番往来,不分胜负,吴小桐这才抬起眼,看向田氏道:“这一路兵荒马乱的,倒是让嬷嬷受累了。” 田氏略有意外,随即欠身道:“受大夫人吩咐办事,乃是奴婢本分,不敢说受累。倒是姑娘这般清苦,夫人知道了必定心疼……” 吴小桐还想着,她若是再提接她回去,怎么回应拒绝,没想到田氏的话就说到这里,却没提接她的话。暗暗松了口气的同时,也隐约知道,田氏之所以这般,想必也是大夫人并不真的想接她回去。 “大伯父和大伯母可好?嬷嬷说大伯母心口疼,郎中怎么说?吃着什么药?”吴小桐话题一转,问候起长辈来。 “大老爷还算康健,就是跟了王爷迁至金陵,倍受重用,授命组建吏部,又兼理金陵府衙之事,公务繁重不堪……大夫人心口疼是伤心所致,请了许多名医看诊,都说需要悉心静养,时日久了,悲伤平缓了,心疼之疾方能好转了……只是,也都说了,是这一次大夫人伤心太过,伤了心气,以后这心口疼的毛病怕是落下了。” 吴小桐皱了眉头,沉吟道:“落了病根儿……这倒是棘手了。” 顿了片刻,吴小桐又道:“大伯母这般模样,悉心静养着,也慢慢寻访着名医,说不定就有那隐世名医,能求个秘方,说不定就好了。你回去,也多宽着大伯母的心些,故去之人泉下有知,只有盼着她好好的,她就是为了老太太、三夫人放心,也该放宽心,养好身体才是。” 这一番话,说的有条有理,不软不硬,既表达了自己的关怀之情,又阐明了道理,真真是……难怪霍氏说自家姑娘长大了!平常人家十来岁的小姑娘可说不出这么一番话来。 田氏暗暗收了些轻慢之心,起身规规矩矩曲膝行礼,替大夫人谢了吴小桐的关怀:“……奴婢们也是这么说的。姑娘能这般想这般说,看得出是懂事了,大夫人知道了,指定欢喜欣慰的。” 吴小桐又笑着跟田氏说了几句,问候过裴家大房的几位堂哥,就吩咐霍氏,带田氏下去梳洗歇息去了。 霍氏引着田氏去了西厢房,看着她安置了,就转了回来。 吴小桐已经进了里屋,正站在窗前的案几旁描字帖。霍氏站在里间门口,看着那清瘦却挺拔的身影,曾经玉雪可爱、软软糯糯的小姑娘,如今瘦了,高了,皮肤也变成了淡淡的小麦色。头发高束成髻,连块头巾也无,简简单单一身布衣短打,简朴的近乎粗陋的衣着,却丝毫掩不住她从容淡定、非凡气度。若说,原来的姑娘娇俏可爱,如今,经历了种种之后,姑娘就如一块璞玉,打磨雕琢,渐渐地绽放出了光华。 没有华裳,不插珠翠,不施粉黛,却从容淡定,气贵清雅,别有一番潋滟风华。 霍氏感叹间,吴小桐已经写完一张大字,搁下毛笔,一边垂着眼看着自己写的一笔一划,一边随意地问道:“可安置好了?” 霍氏连忙收敛心神,跨进门来,垂首回禀,道:“已经将田嬷嬷安置在了西厢歇息。这是礼单,请姑娘过目。” 吴小桐转开眼,落在霍氏手中的一份靛青绢帛装裱的册子上。 世道乱成这般了,裴家还如此讲究! 微微提了提眉,吴小桐伸手将礼单接过来,目光从一排排馆阁小楷上扫过,不过盏茶功夫,就将一份礼单看完。她之前听碧桃报备过,大致有了概念,看到这份礼单倒不觉得怎么吃惊。只是微微沉吟着,这份礼单对于她吴小桐自然是极厚的,但对于血缘至亲的侄女儿,也不算太过。 霍氏觑着吴小桐的脸色,又补充道:“听田氏说,那一箱书和文房是赵家表少爷交待给她的。” 吴小桐唔了一声,吩咐道:“嬷嬷去把两箱物事搬进来我看看。” “这个容易,箱子就在西次间里呢!”霍氏应着就要走,却被吴小桐拦住。 “既然在西次间,就不用抬了,我过去看看。” 打开箱子一一细看之后,吴小桐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愉悦,嘴角翘起不说,连眼睛里的喜意都遮不住地流溢出来。 等她从放书籍的箱子里,拿出一沓厚厚的足有上百张的手写字帖来,她脸上的喜色已经满溢开来,咧着嘴笑开来,笑的如百花初绽,灿烂无限。 “嘿,还算你有良心,没有一走就把我忘了!” 霍氏在旁边看着姑娘的表情变化,心中暗暗惊讶,细细琢磨下来,不由揣测,姑娘这般看重这些书籍文房,是真的只是心喜?还是说,因为送这些物事的那个人? 表少爷倒是一表人才,只是家人尽皆遇难,只剩下孤身一人……姑娘又是这般境况……将来两人能依仗裴家大老爷却毕竟有限…… ------题外话------ 亲们知道两箱礼物是谁送的吧? 赵世彦,亲姑表,血缘关系太近了,不做男主候选! 第八十三章调戏?反调戏? 既然收礼,自然要回礼。 吴小桐这边没什么绫罗绸缎,珍珠翡翠,有的不过是一些土特产。 斟酌了一回,吴小桐列了一份回礼单子,拿给霍氏。 “嬷嬷,你看这些可好?” 这段时间,吴小桐带着妇孺们上山采菌子摘果子,走的远了,又在山上找到十几个棵茶树,都是几十年上百年的老茶树。品种都差不多,采摘回来的茶被炒制出来之后,一拨一拨地分别放在不同的竹筒中。 这些竹筒是吴小桐特意央求老苍头做的,用的都是上好的苦慈竹节制作而成,选的都是较细的竹节,最粗的也就跟吴小桐的手腕一般,还有更细一些的,高的不及五寸,最矮的只有两寸许,筒壁上薄雕几笔,形成一幅幅小写意,或山高月小,或远山如壁,或奇峰突出,或一藤葫芦,或两只蝈蝈……各式各色,却无不生动奇趣,妙趣天然。 这些日子,老苍头被吴小桐缠的,只要有空就拿着竹筒子琢磨了,即使如此,也不过就得了十几个,每一个都花费数日,由此也能看得出,这些小玩意儿般的竹筒子,老苍头是真花了心思。 霍氏看着礼单子,上品神仙草两斤;竹荪菌两斤;猴头菌四只;油渍鸡枞菌两坛;石耳五斤;木耳十斤;牛肝菌、香菇、滑蘑、口蘑各十斤……又有榧子十斤;山核桃、榛子、栗子各二十斤。 礼单子后边又有一份精致小巧的礼单,这一张礼单相对就简单了,神仙草、竹荪、猴头之类撑场面的东西没有了,有的只是吴小桐亲自做的油渍鸡枞菌两坛、石耳五斤,又有榧子、山核桃、榛子、栗子等干果各五斤;最后,重点的是四桶茶叶,用了吴小桐割爱的一套虫鸟天然竹筒。 见霍氏看完了,望过来,吴小桐笑道:“后边这些单独放一只箱子……是我答谢赵家公子的。” 霍氏眼中闪过一抹错愕,又被她很快地掩饰过去,笑着点头道:“这般也就差不多了。” 略略一顿,霍氏沉吟道:“田嬷嬷和二管事……” 吴小桐笑道:“按说让二位受累,该有赏银的。奈何咱们穷,少了又拿不出手……我给两人各准备了半斤神仙草,还有各色干菌子两斤。东西不值什么,也就表一个心意吧!” 霍氏笑开来,“这样就极好了。姑娘安排的很是妥当。” 吴小桐笑笑,随手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钥匙来,递给霍氏:“嬷嬷,以后,库房也交给你了。” 霍氏微微一愣,也不退却,很平静地接了钥匙。 吴小桐又道:“吴大壮和吴江家的女孩儿年纪不小了,这些日子看下来,品性都还不错。等送走了客人,你把两个丫头带在身边调理教导着吧……看两人的资质,争取带出一个管账的,一个管物的。至于碧桃,性子浮躁跳脱了些,又好吃嘴馋,看看能不能把嬷嬷的厨艺教给她。” 霍氏微微眯着眼睛听完,露出一抹欣慰的笑来:“姑娘看的明白,我也正想跟姑娘说这些呢!……不过,调理人不用太急,这几个堪用就用,不堪一用,大不了再去买几个回来就是了。” 吴小桐眉头微微一蹙,随即放松了,点点头算是同意了霍氏的提议。 买卖人口,在她心里有障碍,但经过老苍头和程充这一回买人,吴小桐看见的不是买卖人口的悲惨,反而是救了三家人十几条性命……她心里对买卖人口已经没有之前那般抵触了。尽管,还不能如霍氏这般将买卖人口当作再平常不过的事,但若是需要的话,她也不会再反对了。当然,若是可以,她更想着如老苍头一般,整家整户的买回来,用着放心不说,还不至于使人骨肉分离。 因为快过中秋了,裴府二管事和田嬷嬷都急着回去,吴小桐留她们歇息了一日,隔天一早,就送他们踏上了归程。 临走前,二管事进来给吴小桐磕头辞行吴小桐拿了十两银子给他:“路上给大家伙儿买碗茶吧!” 二管事也没推却,笑着接了,又磕头谢赏道:“姑娘给小的山货都是极好的,这赏银是姑娘体恤大家伙儿,小的就代大家伙儿谢姑娘赏了。” 吴小桐笑着抬抬手:“给大家伙儿带个话,一路上辛苦着些,万事以平安为重,一路谨慎小心着些,平平顺顺回去才好!” 二管事拱手谢道:“姑娘吩咐,小的记下了,也一定约束着众人一路谨慎,姑娘请放心!” 二管事辞了出去,到外头张罗着套车候着了。 田氏又进来磕头辞行。 吴小桐让霍氏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交给田氏,笑着道:“也没什么好的给嬷嬷,都是山上的一些出产,不值什么,聊表一下我的心意吧!” 田氏满脸喜色地接了,又要磕头谢赏,被吴小桐示意霍氏扶住了。 又是客套寒暄了一阵子,吴小桐起身送客,带着霍氏碧桃一路将田氏送出门,看着众人登车上马,一路去了。 各人散了,各做各事去了,吴小桐也跟霍氏打了个招呼出了门,一路往胡家走去。 这两日,因为裴家来人,吴小桐没有上山,也没得空往胡家来,老苍头倒是每日都会过去。 一踏进胡家的小院子,吴小桐就看见站在院子里的胡元辰,第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他瘦了,瘦的几乎脱了形,一身青色布衣松垮垮挂在身上,仿佛一个衣架挂了衣服一般。之前,他在床上躺着坐着,虽然也看着瘦了,却没有这会儿这般直观,这般明显。 小院子中间栽着一棵石榴树,这会儿挂了数十颗石榴,硕果累累压的枝条儿垂下来,低的几乎触到地面上来。 胡元辰就站在石榴树前,负手仰首,背对着小院儿门口,一动不动,仿佛静默成了一尊雕像。 吴小桐站在院子门口,看着这瘦高的背影,莫名地觉得清冷、寥落,印象中那个神态飞扬、有些莽撞有些霸道的锦衣少年化成了灰,经历了种种之后,成了眼前的寥落背影,仿佛一转眼,少年长大了,成熟了,深沉了。 往往成长都是伴随着伤痛的。 吴小桐暗暗叹了口气,刻意加重了脚步,朝着胡元辰走过去,一边轻快地招呼:“出来了?感觉怎样?” 闻声,胡元辰缓缓转回头来,看着吴小桐一步步走近,脸上的寂寥迅速退去,换上一抹淡淡的微笑,微微勾着唇角,缓缓开口:“好得多了。” 看着吴小桐停住脚步,胡元辰的目光落在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睛上,略一停顿,随即转开,“听说你家里来了客人,怎么,客人走了么?” “唔,刚走。”吴小桐点点头应着。 一阵风吹过来,树叶簌簌轻响,胡元辰似乎呛了风,咳嗽起来。 吴小桐上前一步,抬手给他捶着背顺气,好一会儿,胡元辰才止了咳嗽,微微喘息着笑道:“无妨了……” 吴小桐顺手摸了摸他的衣服,又随即摸了摸他的手,指尖传来的冰凉触感,让吴小桐拧起了眉毛,毫不留情地呵斥道:“箱子里不是有件夹衣么?你怎么的不穿上?你这病情刚刚好转,能出来走动走动是好的,可也要自己注意才行啊?就穿着这么一件单衫子出来,这是嫌你自己的病好的快吗?” 说着话,吴小桐跑进屋里,从箱子里拿出那件夹衣,给胡元辰穿上。又搬了一张竹椅出来,放在石榴树下。 “喏,你也别总站着,不愿意别在屋子里,出来坐着透透气也好。” 胡元辰并不抗拒,无比顺从地任由吴小桐拉着他在椅子上坐了,眼看着吴小桐再一次旋风般刮进屋里,又拿出一张被单出来,给他盖在腿上……终于忍不住失笑起来。 “我说……你这也太过了些吧?我的病好了大半了,穿件夹衣也就罢了,哪里还需要盖这个……”胡元辰嫌弃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吴小桐的瞪视下。 “哼,过分不过分的我不管,我只要你的病不再反复……”反复了,我还得天天往这里跑,照看你,多麻烦!当然,后边这些吴小桐只在心里嘀咕,没有说出口。 胡元辰脸上的嫌弃却不知不觉散了去,目光深邃,看了吴小桐一眼,随即转开目光,叹息着靠进椅子中,捏着被单的手没有掀开去,反而,往上拉了一下,自己将被单拉到胸口处盖好! 说着话,大有端着一只木盆从外边走进来,看见吴小桐就笑着点头招呼。 吴小桐也笑着回应:“大有又去洗床单了?这才几天呐,若是不脏,也不用洗的那么勤快了,隔上半月二十天洗一回也行!” 大有笑着摆摆手,将洗好的床单晾到竹竿上,扯扯拉拉,将皱褶抻平。 吴小桐看他忙乎完,就将拎来的竹篮交给他:“这是我从山上摘回来的梨子,这是贝母,这是百合。你从今日起,每天做晚饭的时候,都洗一只梨子削成片,放三颗贝母、五片百合蒸熟,然后让他临睡之前吃上。” 大有连连点着头,接过篮子,又飞跑进厨房,拿了一只碗出来,然后将一只梨子、三粒贝母和五片百合放在碗里,给吴小桐看。 “嗯,嗯,就是这些。记得蒸之前,梨子要洗净,削片。贝母和百合也要洗干净。”吴小桐给予肯定,又叮嘱了一下细节,大有连连点头答应着,端着碗去厨房了。 吴小桐转回头跟胡元辰道:“你的身体不宜用糖,容易生痰,蒸出来可能有点儿苦,你别嫌弃不吃,这个润肺化痰效果极好的,搭配着吃,养肺润燥,对你的病有好处的。” 胡元辰无奈地勾勾唇角,用力地点点头算是应下。 吴小桐瞪了他一眼,又道;“你眼下的病情好了一半了,我问过爷爷了,再吃上十天汤药,就可以换成丸药慢慢调养了……对了,你这屋子太小,墙皮也薄,冬日生了火盆怕也冷的不行。再说,就你这一个小院子孤悬在此,周边连个邻居都没有,若是再有什么事……等你好些了,不如搬到酒肆那边去,到时候大家伙都住在一起,彼此也好方便照应。” 胡元辰垂着眼默默听着,等吴小桐说完,他也依旧沉默着。 吴小桐心中略略升起一起愧疚,一点点苦涩。此处毕竟是胡家的屋子,若是可以,想必胡元辰并不想离开自己家,住到别处去吧?哪怕福顺酒肆也是他们胡家的产业,也终究不跟住在家里一个感觉吧! 她这么直白低嫌弃人家的屋子,特别是经历了痛失亲人又被毁家园之后,她的这番话与撕开人家的伤口没有两样吧! “呃,我,我只是想着,聚在一起,方便照料,能让你的身体恢复的更快些……”吴小桐磕磕巴巴地解释着,心中愧疚不已。 胡元辰抬起头,看着一脸愧疚、尴尬的吴小桐,对上她满满愧疚的眼睛,突然勾着唇角笑了起来。 他的线条本来偏于硬挺,瘦了许多,又病了这许久之后,皮肤白了许多,线条似乎也柔和的多了。这一笑,他脸上因为伤痛和久病积累的晦涩之气一扫而光,整张脸都瞬间明媚如三月阳光,灿烂明亮到耀眼夺目! 吴小桐生生愣住,下意识地眯了眼。然后,她就听到对面一双丰润的嘴唇中缓缓说出一句话来:“我是你的,自然是你让我怎样就怎样!” 吴小桐一口气哽在喉咙里,然后,飞快地眨了眨眼睛,想要在对方眼中寻找到哪怕一点点戏谑之意,却终究以失败告终。对方的一双眼睛无比郑重,一张脸也端正无比,那笑除了灿烂的有些过分以外,也找不到丝毫的嘲讽、玩笑…… 然后,吴小桐就感到自己彻底的凌乱了,无数神兽在她心里践踏而过……这算什么?调戏?还是反调戏?! 她的大脑非常及时地补了一刀:男男女女那些事儿,最后吃亏的往往都是女人! 忒么!她是女人,她天生弱势嘛! 心中无限悲愤,激发了她潜能无限。 吴小桐满心悲愤,体现在她脸上的表情,却是无比欠踹的……挑着唇角,猥琐一笑,“既如此,你就等着我来接你……回家吧!……走啦!” 很霸气地宣誓之后,很没用的溜了。 脚一踏出胡家小院,吴小桐就萎了,然后心里翻来覆去地骂了自己无数遍,真是没用,没用,没用……! 低头耷拉脑袋地回到家里,小臭儿和拴住跑过来献宝,他们闲着没事儿又跑去山林子里玩,找到了一棵野山楂树,摘了小半篮子回来,一颗颗红色的果子不大,只有指头肚儿大小,却红的浓烈灿烂,吴小桐一看见,嘴里就涌出满满的酸水儿! “唔……”吞了口唾沫,吴小桐眼睛亮起来,“这倒真是好东西。” 山楂能做山楂糕、山楂饼、山楂卷儿……自然,简单又好吃的还有山楂罐头……当然,也不能忘了最上镜的冰糖葫芦! 振作起来,吴小桐去厨下捣鼓了两刻钟,就端出一盆山楂糖水来……就是山楂煮水加了点儿糖! 有了糖中和了山楂的酸味儿,变成了酸甜口,一众孩子立刻被收买了不说,就连霍氏和拘谨的徐寡妇,也跟着赞叹了一回。 吴小桐彻底丢开之前的打击,重新振作起来。 当然,她没有只顾着吃,她把几个孩子召集起来,分派任务。有去河边挖河沙的,有去大门外翻腾积肥的,也有去菜园子里翻地整地的…… 孩子们被她忽悠着干劲儿十足,大人们不知道她们做什么,却也乐得看着孩子们生龙活虎,也没人出来阻挠什么,吴小桐带着孩子们很出成绩,一下午功夫,就在菜园子里整出了一片三十多平方的畦子,加了河沙、林子里的腐殖质土壤、大门外堆积腐熟的积肥……这一片地被孩子们整理的平整、松软。 看着孩子们忙活半天把地整好了,却并没有播种,旁观了许久的程充第一个忍不住了询问:“你们这是做什么?费这么大功夫整地,可不要说还没想好种啥!” 小臭儿和拴住几个只是听命干活的,自然不知道这些,听到程充的话,自然而然地将目光齐齐转向了吴小桐。 被众人目光集中注视着,吴小桐却没有半点儿不好意思,笑嘻嘻地晃着一根手指:“这个是秘密,不能说!” 众人的好奇心被撩拨的空前旺盛,却得不到满足……吴小桐很得意地带着一群小盆友撤了。 第二天,吴小桐照旧带着人上山采摘。这一回,队伍里除了一群妇孺,还多了程充和老苍头两个人。 老苍头上山是要去砍一些适合雕刻的竹材的。程充上山也有自己的借口,他答应了要做三架弓给吴小桐、拴住和小臭儿,这一次上山是要去寻找适合做弓背的材料去。另外,他身上背了弓箭,说是遇上岩羊就射回来。岩羊的长而韧性十足,处理过之后,镶在弓背上是极好的。另外,他没有说的是,希望能寻到一条大蛇,十年往上的大蛇,筋坚实柔韧,处理过后,是最好的弓弦材料。 ------题外话------ 国庆节假期就要过完了,亲们也要上课上班了吧? 上午去车站送人了,没能码多少,更新完了,跟大家伙儿说声对不起! 明天不会了! 第八十四章入冬了 吴小桐并不理会这两人,只管带着一群妇孺按照计划好的路线上山。 妇孺们采摘果子的同时,吴小桐离开队伍去茶树那里了,老苍头和程充都没有在意,只当她又去采摘茶叶了。 再后来,老苍头砍竹子遇上了一窝竹鼠,杀了量之大的,还抓了七只小的;程充也收获不小,找到了一棵很合适做弓背主材的山核桃树,也射到了一头狍子……当然,狍子的角太短,没办法用于制弓,但狍子肉却是极鲜美的,正好拿来过中秋。另外,让程充合不拢嘴的,他在山上看到了野牛的蹄印……野牛的牛角可比岩羊角长得多,也更柔韧。只不过,野牛多群居,他一个人不太敢招呼,还是叫上徐褚一起再来一趟吧。 大家伙儿都关注着老苍头和程充的收获了,谁也没注意到吴小桐背篓里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老苍头又去菜园子里打理,才发现那片整好的畦子里盖了一层稀稀拉拉的稻草,仔细看就会发现,稻草的缝隙里有一层稀稀拉拉的树枝,看叶片,好像是被吴小桐称之为‘茶’的树枝儿? 老苍头看着这畦子的样子很是新奇,不由地上了心。这插树枝儿培植的方法倒是与‘插秧’有些类似……虽然从未听闻有人用过,老苍头却并不认为是吴小桐闹着玩儿。仔细想来,其实许多草木,能够断枝重生。比如柳树,就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句子广为流传。 看了一回,老苍头不由暗暗称奇。这法子若是用得好,倒是大有用处。 老苍头并没有声张,只是悄悄上心关注着。很快就注意到,吴小桐并没有过多地理会,只是过个三五日浇一回水,却也不是大水漫灌,而是她自己弄了个竹子套筒吸水喷洒。 由此,老苍头又发现了吴小桐弄出来的竹子套筒也是个新鲜玩意儿。 一粗一细两根竹筒,中间隔膜全部掏空,只留了顶端的隔膜,并将顶端打磨光滑,又加了一圈布条后,再把两根竹筒套合在一起。外层较粗的竹筒顶端隔膜打了数个细小的孔……老苍头看着新鲜,要过来亲手试了试,还真能把水吸上来,再喷出去。 玩了一会儿,老苍头就很嫌弃道:“此物虽然有趣,却实在粗陋不堪!此处布条若是换成皮子会更好。还有尾端,还可以留个手柄……” 吴小桐感动的热泪盈眶啊,连连点着头表示赞同,竖着大拇指大拍马屁:“爷爷太厉害了,我想了好久,咋就没想到呢!” 然而,吴小桐暗中却泪流满面。不是她想不到,只是她的动手能力太差,就这个‘粗陋不堪’,也是她尽了最大努力才做出来的,为做这个还割破手好几次…… 有了老苍头动手改进,只花了一晚上,就给吴小桐制作出了一个很好的‘吸水花洒’,程充看见了,招呼了徐褚一起看,然后徐褚道:“此物倒是与那京城救火队的激桶有些相仿!” 说完,徐褚跟程充两人对视,目光一碰随即分开,却都自觉有些了然。 裴家三老爷原本在京城任五城兵马司指挥使,掌管京城卫戍、治安、火禁和疏理沟渠诸般事务。其中火禁就是火警消防,裴依依作为裴三老爷独女,小时候没少被三老爷带出去见客,见识过激桶也是在平常不过的事。 吴小桐还不知道,她拿出来的喷水器已经有人给她找了理由,还暗暗为自己没有引起别人注意而松了一口气呢。 之前,她做事还能随心所欲,并不用顾虑太多。自从霍氏来到跟前,她就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做的太过分了,以免引起霍氏的怀疑。使个小性子,或者忘记了一些事情,霍氏还能接受,但若是突然说出、做出裴依依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来,引起怀疑可就说不清了。 八月底,天气渐渐转寒。 胡元辰的病情进一步好转,终于不用再喝汤药,而是改为服用老苍头改进过的‘人参蛤蚧养肺丸’,缓慢调补,养肺润肺,调理身体。 九月初,天气进一步转寒,早上起来草木之头寒露越来越重,满山红遍,层林尽染。 吴小桐扦插下的茶树枝,大多数都枯萎凋零了,只有二十几棵老叶未凋,甚至还隐约有了生发之意。这大概是成活了吧?吴小桐欢喜不已,自然更加尽心竭力地照料。 福顺酒肆里,原来宋掌柜居住的屋子收拾出来,吴小桐和老苍头一起出动,很快就将胡元辰搬了过来。 到了这个季节,屋外有太阳的时候,气温提升很快,屋子里却会一直阴冷,特别是双溪镇地处深山,屋后又有溪水流过,湿度常年偏大,气温降低,就会特别湿冷,这种冷仿佛丝丝缕缕的,能往你骨头缝里钻。 吴小桐不由想起北方农村的土炕来,瞅了个机会跟老苍头提出来,加上程充、徐褚,三个人琢磨了一回,动手试着盘了一个,却并不成功,烟气不顺畅,导致火力不旺,还返烟……还好,他们是在屋外的灶台上试的,烟气很快就散了。若是在屋里,排烟不畅之下,还不呛死人呐! 想不到,吴江看见了,主动请缨,说是他曾经去过淮北,见过那边人盘炕。反正老苍头几个人也琢磨不明白,索性让他放手试一试,竟一次就成功了。 于是乎,各个屋子里开始大肆改造,将床移开,都临窗盘了火炕。又因为大家伙儿都在福顺酒肆一个厨房吃饭,屋子里自然不用盘锅台烧火,吴小桐又提议,在炕下设炕洞,烧炕的同时,也能烧水,方便了各屋用热水。 一番调整,第一个用上热炕的是做实验的老苍头。鉴于省柴的目的,老苍头和程充、徐褚三人睡了一盘炕。 之后就是大病未愈的胡元辰,一盘炕,仍旧由大有跟胡元辰睡在一起,方便他日夜照顾。 再之后是吴小桐和霍氏,然后是徐寡妇和吴大壮三家。 最初琢磨不透,琢磨透了,动手盘炕其实不难,几个人一起动手,一天能盘两铺炕。不过五天,各屋里的火炕已经都盘好了,木柴大火烧上一天,就能够睡人了。 镇子上其他人家也很快得了消息,过来见识过火炕的舒适干燥之后,也纷纷效仿,请了吴江和程充几个去盘炕。 男人们忙着这些的时候,女人们也没闲着。 山上的菌子没有了,山果子也采摘的差不多了,连山野菜也没有了,山林萧条,万物萧杀之时,寒露霜降之季,地里种下的叶菜也需要收获了。 吴小桐带着一群妇孺又转战到地里,把芥菜、雪里红等收挖回来,拿盐搓了,封到一口口缸里,准备过冬时候食用。也有的不腌制,而是晾晒成干菜……院子里内外,屋顶上,到处是一串串的菜干。 陈旧的记忆里,似乎听祖辈念叨过,说过去冬季没有蔬菜吃,有那心思奇巧之人,用稻草干牛粪将韭菜埋起来,再盖草苫子保温,促其在冬季生长。那般方法长出来的韭菜呈嫩黄色,因此又被称之为韭黄,那等稀罕物儿平时是吃不到的,也没有人舍得买,只有到了年节时分,才会拿到街面上卖,装在篓子里,用几层棉被包着盖着,购买之人也会将其揣在怀里,宛如揣着个婴儿一般带回家,一家人就能过个特别欢喜、有滋有味的年。 现代时,吴小桐是正宗的北方人,生长在北方,成年后也是在北方那座大都市讨生活,记忆中对季节的印象也是北方模式的。 这一世来到江北之地,虽还称不上南方,却也比她前世的出生地南下了数百近千里。 吴小桐一边带着众人收菜,一边在心里琢磨着,前世祖辈们生活的年代,温室效应还不显,就是排除掉温室效应的影响,那个冬季蔬菜的培育方法,也应该能在这里用一用。不论成功与否,她试一试也不会有什么大损失。一旦成功了,先不说经济效益,至少她自己也能在冬天吃些鲜菜了。 想一想,在终日只能吃些腌菜干菜的冬日,嘴巴里都要淡出鸟来的时候,若是能够吃上一回韭黄三鲜饺子……该是何等美事! 这般想着,吴小桐开始着手试验培育冬季蔬菜之法。 记忆中是韭菜,她就决定首先用韭菜做实验。 大田里没有韭菜,她家的小菜园子里倒是有一小畦子韭菜。 她将这一小畦子韭菜一分为二,一半用稻草,另一半则用稻草和牛粪的混合物。依着她的意思,若是能够只用稻草,她还是不愿意用牛粪的…… 菜园子里的韭菜就那么大一块,半天都没用了就弄完了。 之后,她又将目光转向了大田里的一片菠菜。 菠菜水分过大,并不适宜腌制,也不好晒干菜,这一片菠菜临时也没收,一棵棵铺展着,顶着霜仍然顽强地生长着,只是叶子边缘被霜打了之后有些发红,犹如冻伤了一般,但只要将叶片翻转过来,就能看见,叶片背面仍旧是翠绿色,透着顽强的生机。 相对比其他的蔬菜,菠菜倒是比较耐寒…… 吴小桐起了心思,也没多想,只让小臭儿和拴住赶了牛车,拉了几车碎稻草和稻壳来,铺到菠菜地里。因为是一时兴起的念头,她也没多认真,随便撒了些稻草,很多地方都没摊匀,甚至还有些菠菜就露在外头,也没仔细整理,就撂开了手。 进了九月中旬,天气越来越冷,几个小的都穿了薄棉衣。吴小桐也不例外,也穿上了棉衣。 一点儿弹性没有的棉布,再絮上棉花,穿在身上是暖和了,却也拘束的很,穿上之后,吴小桐觉得自己都成木头人了,胳膊腿儿都打不过弯儿,活动起来,直不楞登的。 低头看看,吴小桐暗暗感叹,还好,霍氏没有听她的要求,把棉衣尺寸做的太合身,否则,她就真成了木头人了。隐约里,她也大概明白,为什么古人的衣裤都那么肥大了——尺寸太过贴合了,人根本没法活动啊! 在屋子里走动了一回,适应了一些,那种紧绷约束感略略好了些,吴小桐转着腰身,对自己这身棉衣很是满意。袄子腰身尺寸贴合,并不太约束,也会更暖暖和些,裤腰改良成了系带版,也开了侧口,加了两颗木质扣子,这样腰身贴合,又暖合又舒服,关键是不会弄一个大裤腰,臃肿难看还特别不利落。最让吴小桐满意的是衣袖裤腿,霍氏做的时候量稍稍放开了一点点,不至于太过约束,活动不开。 活动开了,吴小桐掀开门帘走了出去。 霍氏就站在外屋里候着,一看见吴小桐走出来,连忙迎上来,上下端详了一回,笑道:“姑娘这衣裳确实合身,难为姑娘怎么想出来的,倒是奇巧的很!” 霍氏总爱夸她,连吴小桐这般厚脸皮的也常常觉得不好意思。 讪讪一笑,吴小桐抬抬手道:“只是觉得原来的腰身太过肥大,干活不利落罢了!” 霍氏目光一闪,黯然叹息道:“姑娘也是太要强了些,其实大老爷和大夫人都是极疼爱姑娘的……” 吴小桐愕然片刻,速记明白过来,霍氏是说她明明可以去依附裴家大房,过千金小姐的日子。那些大家闺秀自然不用干活,同样也就不用操心衣服利落不利落,穿衣打扮只要够雍容够好看就行吧! 知道是自己的话让霍氏误会了,吴小桐嘎巴嘎巴嘴,打断霍氏的感慨,笑道:“嬷嬷就别说这个了,并非我要强……只是,我在外头自在惯了。不耐烦再去那一层层院子里过那拘束日子去。嬷嬷也不用太难过,你看看,咱们如今的日子已经好过了许多,不愁吃不缺穿的……来年啊,还会更好,等人手够了,都做熟了,我也就不用再干什么活了……到那时,我在这里,跟去金陵还有什么区别么?” 说着话,吴小桐自然而然地挽了霍氏的手臂,笑着道:“嬷嬷还不信我么?……咱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她的声音不大,似乎带了一点点梦呓的味道,又带了满满的期许和自信。只要外边的祸乱不波及到此处,她就有信心让日子越过越好! 两人说着话出了门,一路来到东院,也就是福顺酒肆的院子里,徐寡妇已经带着吴江家的做好了早饭,正往大堂的饭桌上摆布着。见吴小桐和霍氏一起走进来,两个人都连忙笑着招呼。 吴小桐笑着跟两人打了招呼,一边问道:“怎么没见胡公子?” 徐氏笑着朝前院努努嘴,道:“徐公子早就起了,在前院打拳呢!” 吴小桐笑笑应了,径直往前院去了。霍氏看着她出了门,垂眼将眼底的一抹异色掩住,转而跟着徐氏二人一起忙乎起来。 踏出酒肆前门,还有一个宽敞豁亮的院子。胡元辰只穿了一身夹衣,就在院子一侧打拳。一抬腿一挥拳,都带着劲风,身形虽然仍旧消瘦,却利落矫健,远远地看着,吴小桐就感受到一种压迫感。 胡元辰八月底搬到福顺酒肆这边居住,又经过半个多月的调养,咳嗽的毛病终于好的差不多了,心虚气短的症状也几乎没有了。经过老苍头的允许,他从进了九月中旬,就开始恢复了每日的锻炼。先是每日活动活动筋骨,过了三五日,就能打一趟拳……如今,已经恢复锻炼差不多十天了,胡元辰已经能够打半个时辰的拳了。 看胡元辰将一套拳法打的虎虎生风,吴小桐也禁不住欢喜。 照这样下去,年前胡元辰就能彻底好了,调养加上自身锻炼康复,应该连病根儿也不会留。 能看着一个人从濒死的境地一天天好起来,重新恢复成生龙活虎的样子,会非常有成就感,自然而然地心生喜悦。这是基于生命的喜悦,与其他无关。 天气冷了,她每日练瑜伽的功课转移到了室内,每日早晚穿着内衣在炕上做。还好她一个人住一间屋子,到不至于被人看见。 看了一会儿,胡元辰就收了拳势,然后,一边擦着汗,一边向她走过来。 吴小桐看着脸色红润的胡元辰,笑着道:“看着真是大好了,很有些虎虎生威之感了呢。” 胡元辰浅笑着摇头:“还是有些气息不继……不过,也快好了!” 说着话,胡元辰已经走到吴小桐近前,吴小桐自然而然地转身进屋,胡元辰就与她并肩而行,一边轻轻感叹道:“我这回,真是没想到还能活过来……多亏了老丈和你……” 吴小桐微微侧脸,剔着眉毛,道:“怎地?你这是想着说两句话,就让我免了救命之恩?我都说过了,你的命是我救的,你的人都是我的了,你就死了心吧!” “哈……”胡元辰失笑着摇头,跟吴小桐打声招呼,往他自己的屋子里换衣服去了。 这边,吴小桐帮着摆好筷子,早饭也就布置好了,老苍头、胡元辰也先后都过来了,加上拴住、小臭儿、程充、徐褚坐在一起,吴小桐带着霍氏、碧桃和徐寡妇母女坐了一张桌子。吴大壮三家人则是将饭带回去,在各自的屋子里用饭。 吃过早饭,老苍头一句话不说,撂下碗筷就就到一旁的火盆旁坐下,拿起没雕完的竹筒琢磨起来。霍氏带着碧桃和徐寡妇一起收拾碗筷杯盏。 天气冷了,吴小桐出门也无事,让老苍头做了几个沙盘,盛了细沙子,然后让胡元辰教小臭儿、拴住,还有吴大壮家的儿子小满,吴江家的儿子水生,一起认字。 吴大壮儿子小满十二岁了,性格随了吴大壮,憨厚有余,伶俐不足。倒是九岁的女儿很聪慧,生的也颇为清秀,原本叫梨花,吴小桐给她改成了梨雪;吴江的儿子水生十一,脑子灵活眼力也好,却又不失淳朴,并不奸猾。女儿只有八岁,仍旧娇憨天真,原本叫玉荣的,被吴小桐给改成了玉冰。 小满和水生早晚跟着程充和徐褚练拳,上午跟着小臭儿和拴住一起识字。 梨雪和冰玉则交给霍氏调理教导,学习女红、厨艺,每日晚上也会由吴小桐教着识字。 天气冷下来,地里没了活儿,众人却都没有闲着,各自都有事情,忙碌充实,倒也其乐融融。 一转眼,九月份、十月份都平静地一晃而过。刚刚踏进十一月第二天,一场飘飘洒洒的小雪,宣告了冬月的来临。 这边终究是临近长江了,虽说下了雪,溪水却仍旧奔涌流淌着,遥望山间,也仍旧有一片片苍翠之色,是松柏翠竹给冬日的山峦保留着一份葱郁和生机。飘洒的小雪落在这一片苍翠上,渐渐地,山峦苍翠之间,多了一片素雅和朦胧。 吴小桐裹着兔皮的斗篷,抄着手,哈着热气,遥望峰峦莽莽,一边带着小臭儿和拴住几个小子往地里去。 她并没怎么上心的在菠菜地里盖了些稻草,居然有了成绩,下霜了,下雪了,那些被稻草覆盖着的菠菜居然还顽强的生长着,成了冬日里难能可贵的绿色蔬菜。 雪下的不大,不疾不徐,纷纷扬扬。 菠菜地在镇子东边,吴小桐带着几个臭小子一路玩笑着走到地里时,远山近处都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色。 吴小桐跺跺冻的发疼的脚,一边招呼着几个臭小子:“赶紧拔菜,拔满了篮子咱们赶紧回家……今儿杀猪,可是有杀猪菜吃的,晚了,连肉汤也没得吃了!” 当初,大难过后,吴小桐带着几个臭小子四下搜罗,将镇子上没了主的猪和鸡鸭等物差不多都搜罗了回来。入了冬之后,地里没有野菜喂猪,十来头猪实在喂不起了,众人一合计,干脆杀猪吃肉。于是,也不等腊月,更不等过年了,进了冬月就开始杀猪。 杀猪搁在什么时候都算大事,而且不是一家的大事,是整个镇子的大事。吴小桐也跟老苍头商议了,这猪本来就是镇子上的,既然杀了,也就叫上镇子的人们一起,吃顿杀猪菜,再给每一家分上一条肉,也让他们改善改善。这纷乱的世道,众人互相帮衬着度过去才好。 一提起杀猪,几个臭小子都歇了玩闹的心思,轰地喊一声,飞奔进菜地里,各人拿着镰刀、扒锄,拨开稻草,飞快地将一棵棵菠菜挖下来丢进篮子里。 不多会儿,几个人拎的两只竹篮就装满了。 水生跟小满一人拎了一只,吴小桐和小臭儿、拴住跟在后头,说说笑笑往回走,就快进镇子了,突然小臭儿指着山口处喊:“快看,那边好像来了几个人!” ------题外话------ 来的是谁? 不是祸事哈…… 第八十五章神仙?唐僧? 小臭儿这一嗓子喊出来,一群人都是一惊,拴住拔脚就要往回跑:“我回去让人避避!” 吴小桐眯着眼看着山口那边,却抬手喊住拴住:“等等!” 裴旸和赵世彦来的那一回,她已经虚惊过一场,再后来,又有赵世彦和裴府来人,几回三番的,吴小桐的戒备之心仍在,却不再如大难刚过时那般,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し 也就在小臭儿喊出之后,拴住抬脚就跑,吴小桐却比较冷静地先看过去,观察进而判断,要不要去通知镇子上的人避难。 一看过去,山口那边的来人没有整齐的队列,也没有威势煌煌的马队,而是缓慢而行,隐约人高人矮,结合他们行动的迟缓拖沓,吴小桐判断,来人没有危险,因为他们不过是些老百姓,而且有老弱,甚至有妇孺。 拴住停住脚步,顺着吴小桐的目光看过去,脸上的疑问散去,只盯着山口处渐行渐近的人群,皱起了眉头。 “哎,我怎么看着好像是流民呐?”小臭儿嘀咕一声。 吴小桐眉头也微微皱着,闻言赞同地点点头。有老有少、行动拖沓缓慢、有气无力……就差个衣裳褴褛了! 隔得远,看不见那些人衣着如何,但从那灰扑扑的颜色来看,想必不鲜亮就是了,不说锦衣华服,也不说衣甲鲜明,就连吴小桐他们如今身上穿的也大不如。 吴小桐拧着眉头想了想,将几个孩子叫到一处,吩咐道:“小臭儿,你腿快,跑回去跟我爷爷说一声。拴住,你带着水生,顺着这草棵子往前头去……嗯,就去那棵歪脖子柳树上,看清是什么人,从树上跟我打个招呼。左右挥手是流民,不妨碍;上下挥手就是危险,我就跑回去让大家伙儿避一避。” 她的话音落下,拴住跟水生立刻答应着,就猫腰钻进草棵子里,往村口那边潜过去。 小臭儿有些不想走,被吴小桐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还不快去!” 小臭儿不甘不愿地撅着嘴,一溜烟儿飞奔进镇子里去了。 “你在树下等着,我上树看着,等拴住他们打了招呼过来,就告诉你,你跑回去报信。”吴小桐一边选中一棵槐树准备爬上去,一边跟身后的小满说。 小满有些憨憨的,平时话也不多,听着吴小桐这般说,一把拉住她,瓮声道:“我上树!” “你跑得快!”说完,不等小满回话,吴小桐就甩开他的手,身子一纵,手脚并用,飞快地爬到树上去了。 这一番警戒,一番安排,最后结果完全出乎了几个孩子的意料。来的人既不是兵不是匪,也不是流民……呃,或者他们在外头也算流民,但到了双溪镇就不能算了,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镇子上的人,之前出去逃难,如今又回来了。 镇子上的人回来,自然有一番热闹。 留在镇子上的人,都过来相迎,又帮着这些人打扫清理家园,收拾安置。 吴小桐回家后,也让霍氏和徐寡妇多做了米饭,放上猪油炒了一盆子腌芥菜、一盆子雪里红。让拴住和小臭儿带着小满和水生给刚回来的人家送过去。 这一次回来的有三户人家。 这三户人家原本在镇子上家境都算不错的,至少衣食都是无忧的。可经历了一回大难,三户人家有两户的房舍家当被烧了,另一户没有被屋舍的,经过这一场逃难,再回来,房子闲置了一夏天也破败的厉害,屋檐墙头上长了一蓬蓬衰草,窗户上的窗纸都破了,屋子里一层厚厚的灰土…… 这一户房子破败、脏污,总归还有个落脚之所,另外两家却连个避身之处也没有了。 眼看着几个面黄肌瘦的半大孩子在寒风里瑟缩着,吴小桐看着不忍,少不得暂时将他们带回酒肆里先安置着,避避风寒。老苍头则带着程充、徐褚和吴大壮几个,帮着那两户人家搭屋子……天气太冷,正经盖屋子是不成的,也就在原来的房屋基础上,将烧毁的废墟清理一番,借着原来的地基石头勉强搭起两间棚屋来,暂时有个遮风避寒的地方。 这样的棚舍好搭,大家一起动手,到了天黑时分已经搭建完毕。吴小桐把自家的竹席子草苫子都搬过去,屋顶用了竹席和稻草苫子,又用了竹竿麻绳固定,一般的风雪是没问题了。门窗暂时没有,就挂了稻草苫子遮风。没有床,同样铺了厚厚的稻草,上面又铺了一床竹席子,倒也算防寒隔潮。 眼看着三户人家破衣烂衫的,被褥一点儿没有,这么冷的天,怕是难熬。吴小桐又跟霍氏斟酌着,挤出三床铺盖来,一家送了一铺过去。有了这棉褥子棉被,至少老弱们夜里有个遮蔽处。再多的,吴小桐也拿不出来了。拿出三床来,她要跟霍氏、碧桃挤到一处,小臭儿和拴住也要挤一个被窝,还有被她抽调到跟前调理的梨雪和玉冰两个小丫头,也匀出了一床被褥。 竹席子、草苫子,再加上三床被褥,都算救急了。 但三户人家都没有余粮,差不多都是两手空空回来的。 眼看着吴小桐还有心送些米过去,霍氏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姑娘心善,怜贫惜弱,可有些事,小恩小惠也就罢了,太多了怕是适得其反……” 吴小桐怔怔地看着霍氏,看的霍氏声音渐渐低下去,有些迟疑着说不下去了,吴小桐却突然道:“嬷嬷说的,我懂。我也是看着不忍,一时没想到那许多……是我疏忽了。” 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吴小桐还是知道的。还有句俗话,救急不救贫,意思也差不多。 这三户人家,她跟镇子上的人帮着搭房子,送些应急的用品过去,已经是尽了邻里之谊了。收起来,她送过去的三床被褥已经很厚了,三床被褥,还都是新絮的上好棉布、棉花,一床怎么也得一两多银子了,就是好年景,在庄户人家也是大物件儿了,她一出手就是三床,差不多五两银子了,也算仁至义尽了。 至于口粮,那三家都有青壮劳力,吴小桐琢磨了一回,跟霍氏商量:“嬷嬷,怎么着也不能看着那些人挨饿,这样,咱们拿出些粮米,却不是白给,让他们签下契书,以工抵债,依据借粮多少,确定做工的年限……你觉得如何?” 霍氏眼中的忧心散去,转成欣慰:“姑娘此法甚好。只是,这借米不能咱们上赶着去……嗯,此事交给徐褚吧,散布消息什么的,他最拿手了。” 吴小桐笑着点头:“此事就有嬷嬷受累铺排吧。用谁,怎么处置,嬷嬷尽管放手做去。” 这件事交给霍氏,吴小桐也就不理会了。 第二天,小臭儿和拴住跑去找其中一家的孩子玩耍……之前,他们年龄相仿,经常在一起爬树下河的,都是从小玩大的伙伴。小臭儿和拴住还拿了两个烧饼过去,那个叫石头的小子一口气吃完一个半,才想起家里没饭吃的爹娘和姐姐来……然后小臭儿和拴住趁机给石头出主意,说胡家收了不少稻谷,胡家大少性子很平和,不如让他们爹娘去求求胡家大少,借些粮米度日。 那小子犹犹豫豫地揣着半只火烧回去了,到了下半晌,天色都有些暗了,石头的爹爹才来到福顺酒肆里,求见胡家大少。 也没用胡元辰出面,徐褚出面跟他说了几句话,就让他甘心地签了契书,他给胡家做两年长工,借了三百斤糙米回去。 吴小桐知道的时候,石头爹已经签字画押按了手印,连米都借了这里的一辆平板车拉回去了。 “这,是不是有点儿少?” 石头家大小四口人,冬季里活儿不多,吃的相对少一些,每人每天一斤米的量差不多就够了。四口人就是四斤米,三百斤米只够他们一家吃两个半月的。这会儿刚进十一月,两个半月也就刚刚过年,连正月也没出,石头家就会断粮了。 吴小桐这话音未落,霍氏跟来送契书的徐褚对视了一下,都笑起来。 霍氏上前安抚着略显尴尬的吴小桐,笑着道:“姑娘不用忧心。那胡清泉既然给咱们家做长工,自然是要管饭的,就省了他们家一口人的口粮。” 吴小桐眼睛一亮,心下已经明白了。 既然胡清泉,也就是石头爹来做工,在这边吃饭省口粮,过年过节,给长工们发些粮米用物,也就正常了,如此,也就不用担心石头家真的断了粮挨饿了,至少,明天春天不会断了粮。等开了春,山上的野菜什么的长起来,又有河里的鱼虾,最难的日子也就过去了。 而之所以没有给太多粮食,一来,长工的身价就在那里,二来,也算是施恩适度,救命不救穷的意思。人要活下去,总得自己努力才成。 有了石头家的例子,另外两家也在第二天上了门。 同样以两年三百斤米的价钱签了身契。因为其中一家人口更多些,有两个青壮,身契也就签了两份,如此,胡家支出去一千二百斤糙米,添了四名长工。 冬天,地里没什么活计,四个长工过来,就跟吴大壮三个一起,挖沟开渠,维修水利。 胡家原来的四百亩田,靠近河边的浇水比较便利,远一些的,水浇条件就差些了,因此,产量也每每都有些差异。而且,没有水利工程,万一下大雨,田里还容易积水。 吴小桐跟胡元辰商议之后,借着冬闲,让一群壮工去挖沟开渠,将河水引到田里去。 又让人在镇子东头的河边挖了一串小鱼塘,都用青石砌底,然后把山溪水引入,让其中的水始终保持着流动状态。活水养鱼,而且山泉活水养鱼,出产的鱼虾蟹子都跟自然生长没有两样,想吃的时候捉起来却方便,拿网子一捞就成了…… 挖沟开渠的活儿累,冬天做也苦,吴小桐就叮嘱徐寡妇和霍氏,每日用荤油打底做些咸汤,做的菜也多用荤油炝锅,给那些青壮劳力们提供更多的热量。 家里添了许多人手之后,霍氏就不让吴小桐再上山了。 只允她照料照料家里的菜园子,或者去地里拔拔菠菜什么的。上山砍柴、放牛这些活儿,就都交给拴住、小臭儿、小满、水生几个小子。 最初几天,吴小桐倍受约束,但她毕竟是成年人,远没有真正的孩子那般好动贪玩,很快就适应了,就拿出更多的时间来读书、练字,跟着老苍头研习药材炮制、制剂等等诸般,偶尔,也跑去厨房跟霍氏、徐寡妇一起了,做些好吃的解馋,竟也日日忙碌而充实。 不再上山的好处也很快显现出来,皮肤一天天细腻白皙起来不说,一手字渐渐有了样子了,之前的字帖描完了,已经开始描随中秋节礼送来的那些了。照这样的进度,吴小桐揣度着,用不了一年,她就能临帖了。 这么着,冬月一眨眼过去了,喝过腊八粥,年节就一天天近了。 这一次,吴小桐没等着裴家来人,就将给裴家的节礼备好了。 进了腊月之后,程充和徐褚终于带着几个孩子上山狩了几回猎。 这一回不再是低级的绳套、陷阱,程充和徐褚都带着弓箭,程充佩剑,徐褚使得则是一杆长枪,而且,程充和老苍头合作,也给孩子们一人做了一张弓。虽说工艺简单了些,箭也粗陋了些,但拿在手里,孩子们还是一个个兴奋的小脸胀红 先后上了两回山,收获倒是颇丰,野兔山鸡不用说,狍子、岩羊、鹿也得了十几只,另外还射了两只狐狸和一头野猪。另外还捉了两只小鹿和三只小狍子。 林林总总运下山来,别的不说,过年的肉是不缺了。 小鹿和小狍子都让吴小桐养起来了,从最初的惊恐警惕,渐渐的也熟稔放松下来,不久,几个小家伙就跟吴小桐混熟了,远远地看见她就跑到围栏边等着。 两张狐皮处理好了,加上两头鹿两头狍子,再加上秋日里吴小桐自己酿制的山葡萄酒,又有松子、榧子、各色果子蜜饯等等,就是吴小桐给裴府备下的节礼。 另外不得不说的,自从石头三家人回乡后,又陆续有外出逃难的人碾转回到了双溪镇。双溪镇人口多了,热闹了许多。这许多人中,有的衣食无着,自然照例求到胡大公子面前,少不得也救济一二。也有的,从外乡回来,尚有些银钱粮米,大家也帮衬着收拾整理一番安置了。 日子一天天有条不紊地过去,腊月十二这天,裴家送年礼的车队到了双溪镇。 这一次来的不仅是外院管事和婆子,还有裴家二公子,裴依依的二堂哥裴昉。 说起来裴家大房有三位公子,皆是大夫人杨氏所出,一母同胞三兄弟,同样仪容出众、风姿不凡外,性格却称得上天差地别,各不相同。 老大裴旸自幼习武,热衷玩弄刀枪棍棒,在裴家长辈的支持下,自幼拜了名师,倒也习得一身好功夫,马上马下的功夫都极好,而且有一手堪称百步穿杨的好箭法。只不过,上次从双溪镇回去,裴旸就被景王重用,直接封为正五品威武将军,进军营带兵去了,不得闲暇了; 老二裴昉则心思奇巧,善计谋,长机变,是兄弟们读书读的最好的,而且自小爱研习兵法、易经诸般杂学。长相上,裴旸英武俊朗,裴昉则文雅清俊,如莲如玉。 老三年纪最小,才十五岁,算是长的最好的,也很聪明,偏偏他不爱经书也不爱舞枪弄棒,从小最爱的就是挣钱。别看小小年纪,已经自己开了两个铺子了。也因为爱经商,性格看上去是最好的,称得上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 这一次,来的是裴家老二裴昉,那纤尘不染,清俊出尘的模样,看的吴小桐也暗暗赞叹,只不过,转眼,她就没心思赞叹了。这个神仙一般的二哥也就张皮能看,接触之后就知道,这就是腹黑!而且是个极品龟毛的腹黑! 本来欢欢喜喜迎接的吴小桐,在看到裴昉的两个俊秀小厮犹如变魔术一般,拿出整套的旧窑茶具来之后,也还罢了,再看那两个小厮又拿出来一只青玉香炉,一盒香丸,又有拂尘的羽毛,又有香箸,又有煮水沏茶的红泥小炉、紫砂水壶,又有专门用在红泥小炉的橄榄炭……吴小桐已经看傻了,脸上的笑早就散了个干净,只剩下一脸发青的呆滞! 偏偏,那一身月白衣衫,风淡云轻的神仙哥哥,无比优雅,无比出尘地开口道:“这都是依依妹妹喜欢的,也不知道哥哥准备的这些妹妹能不能看上眼,若是哪里不合心意,妹妹尽管说,哥哥回去再替妹妹寻摸去……终究是有些做不到的,妹妹最爱梅花瓣儿上的雪水烹茶,哥哥前几年倒是攒了几坛子埋在梅树底下,奈何离开睢宁的时候太急,好些物事没能带上,那几坛子雪水也落在睢宁了。不过,妹妹别生气,金陵的宅子里也有好几棵上好的百年腊梅树,等下了雪哥哥就让人收去,埋在梅树下过一个伏天,也就能入口了……” 吴小桐听得一阵一阵牙根发酸。她在心里大吼,谁来给她根金箍棒,把眼前头这个唐僧打飞啊啊啊…… 第八十六章风流 而真正让吴小桐恼怒的是,这位神仙哥哥絮絮叨叨念紧箍咒一般,说的除了点茶就是焚香,要不就是琴棋诗画,诸般雅趣儿,每一个细节都讲究到了极致……可吴小桐想说,这些玩意儿又不能吃又不能穿,跟她有毛的关系啊? 心中恼怒着,愤懑着,吴小桐表面上还不能发作,甚至连一丝不快都不能表现出来。毕竟,人家神仙哥哥表现的可是兄妹重逢,骨肉情深的戏码,演的这般卖力这般投入,她不捧场……不说裴昉带来的人不答应,就是她身边的这几个小到柳叶儿,大到吴大壮的老娘,都不会同意! 这位神仙哥哥风姿卓绝,芳华绝代,一露面就已经折服了所有雌性……除了吴小桐! 对面的人越是卖力表现,吴小桐越不想看他脸上的兄妹深情,转开眼,目光随意扫过,不经意间落在裴昉袖口处露出的一角内衫衣袖上。 这些日子,霍氏每每见缝插针地教导吴小桐许多丝绸、珠宝之类的常识,珠宝也还罢了,现代的珠宝切割镶嵌工艺不是这个时代能比的,倒是丝绸,许多精湛的织造手艺失传,加上现代化纤织物的兴起,丝绸织造被冲击的严重,现代女人已经对丝绸所知甚少,充其量也就知道个真丝双周、乔其纱,或者香云纱、真丝缎……再诸如织锦、缂丝等工艺繁复的丝绸精品却只有博物馆或者还能见到一两件历史遗存的旧物了。 所以,吴小桐对这个时代的丝绸织物很感兴趣,每每霍氏提及,她也听得比较认真……霍氏察觉到这一点,也就分外用心,前两日恰好提及一种湖水碧的丝织物。此物出自一种碧玉蚕,蚕体比一般桑蚕小三分之一,吐丝量也较少,却天然呈现一种湖水浅碧之色。仅仅是天然着色也还罢了,这一种碧玉蚕丝最大的好处还在于,此丝织成绸缎之后冬暖夏凉,夏季穿此遍体无汗,冬季穿着此物,数九严寒,也不觉寒冷。只是此物产量极少,而且仅在湖州之祉泱一地出产,每年不过得十几斤丝,织成衣料,不过十匹……如此珍贵之物,裴昉能穿在身上,也看得出裴家圣眷正隆。 看来这位裴二公子不但龟毛无比,还真是深谙一个‘低调奢华’的精髓啊! 哦,不,人家大概自诩是‘真名士自风流’! 是了,那些能够侃侃而谈,谈古说今,论朝堂议天下,又有哪个是吃不饱穿不暖的?要讲究‘真名士之风流’,自然更少不了家境豪富、甚至大家子弟,否则,只能先顾着营营汲汲,糊口活命了,哪里顾得上这许多? 吴小桐眼睛一转,脸上的笑意舒展了许多。 一直面带微笑地听裴昉絮叨到口干舌燥,吴小桐才笑着招呼:“二哥这般处处挂念着我,着实让我心中感动,还是二哥最疼我啊!” 裴昉笑的脸颊有些发僵,却仍旧扯着笑连连点头;“这是自然!还好,小丫头没把二哥疼你的事儿给忘了。” 吴小桐笑笑,就起身道:“二哥一路辛苦劳累,且先歇息一回。等二哥歇息一回,妹妹再来跟哥哥叙旧!” 说完,略略躬身施礼,然后满面含笑地倒退两步,转身走了出来。 看着一身棉衣棉裤,连条裙子都没系的小丫头从从容容转身出去,看表象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庄户丫头,没有半点儿闺秀的娇柔,但偏偏那一举一动,风度仪态间,却无不自然地流露出淡淡的傲然和雅致来,不是粗陋的装扮就能够掩饰的。 裴昉勾着唇角微微一笑,这丫头说什么前缘尽忘,这份优容却没有忘却啊……还真是,有趣! 裴昉没有搞突然袭击,前一天就打发人快马过来跟吴小桐打过招呼了。吴小桐就让霍氏和碧桃搬到她住的东里间里,又将西屋收拾布置一番,暂时当成客房。这会儿,吴小桐就从西屋里辞出来,来到次间,对裴昉带来的两名小厮吩咐道:“你们好好伺候二哥,让他好好休息着,二哥要用什么,你们就快点儿送进去,莫耽搁了。” 两个小厮垂首听着,尽管心里有些糊涂,伺候二公子乃是他们的本分,二公子要用什么……呃,除了自己随身带的,其他的不应该主人支应么,怎地姑娘只吩咐他们?哦,是了,想必姑娘就是这个意思,让他们要什么就去找此处管事的人要。姑娘年纪小,有些话交代不清楚也是正常。 吴小桐煞有介事地分付一番,见两个小厮毫无疑问地连连点头应是,她就扯扯嘴角,施施然地出了门,径直往东院福顺酒肆那边去了。 前一天她就让霍氏备了一大块鹿肉,又去河里捞了五六条嘎牙子,只取嘎牙子炖汤,鲜嫩乳白的鱼汤做底,准备涮鹿肉锅子吃的。这也是昨儿得了裴府车队前报就备下的,准备拿来招待客人的……见了裴昉之后,吴小桐却改变注意了,还是自家人解解馋打打牙祭吧! “嬷嬷,早上摘的菠菜呢?”吴小桐准备鹿肉锅子的时候,也备了一些蔬菜。有新鲜的菠菜,有储存的萝卜片、冬瓜片,也有发好的木耳蘑菇什么的,这会儿,吴小桐只要了几种蔬菜,一阵汆烫凉拌,四个极清淡的凉菜就做好了。 吴小桐眯着眼笑着,跟霍氏道:“嬷嬷,你备一点点肉馅儿,再去割一簇韭黄,准备着给二公子包几个馄饨……先备好了面和馅儿,他那边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包了送过去吧!” 霍氏很是疑惑,看看锅里奶白的鱼汤,转回目光道:“那这锅子……” 吴小桐咧嘴笑道:“这东西顶饿还好,却大腥大荤的,二公子那般风雅的人物怕是不喜欢,还是别给他送过去了。哦,过会儿弄好饭,让碧桃去替着两个小厮到这边来吃吧!” 听她这般说,霍氏即便有些不解,也不多问了,答应着,亲自拿了把剪刀往菜园子里去了。 吴小桐试验培植的韭黄还真成了,又加了两回牛粪和稻草了,如今,那韭黄长的茁壮,已经有一尺高了,嫩黄嫩黄的,滋味儿鲜浓……只是,第一次做试验,太少了,不过那么一小片,都割下来也不过两斤。霍氏稀罕的不行,每次剪取几棵提味儿。 晌午,吴小桐在东里间里支了个锅子,拴住、小臭儿,连带着柳叶儿小丫头,几个孩子都上了炕,围拢着翻滚的锅子,夹着鹿肉、蘑菇、木耳吃的欢畅无比,浓郁的香气飘散开去,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一起,回荡在屋里屋外。 裴昉歇息一回起来,重新梳洗了,就有丫头来替换两个小厮去吃饭。裴昉寻思着,小厮都去吃饭了,他的饭想必也就要送过来了,于是,拿了一卷书,端坐在火炕之上看书。话说,冬天有这么一盘火炕真是舒服,身子底下温热温热的,整个人都很温暖舒服不说,也没有火盆的炭火气。他琢磨着,回去要不要也给自己的屋子里弄这么一个? 东边屋子里好像来了几个孩子,唧唧咯咯地说笑,裴昉微微皱起了眉头,心里有些懊恼着,依依论年纪也不小了,过完年就十三了,一个人住在乡下,这般跟一群乡下小子在一处……终究不像样子,还是尽快将她带回去才行! 正盘算着,怎样把妹妹哄回去呢,就有丝丝缕缕的香气蔓延过来,在裴昉的鼻端缭绕不散。 肚子里很没风度地叫了一声,裴昉皱着眉头揉了揉胃部,诧异着为何还没人来给他送饭?一边忍不住,把窗子推开一点点缝隙往外看。 院子里空空荡荡,秋季才种下的一棵柿子树苗和一棵石榴树苗瑟缩在墙角,光秃的纤细枝桠随风摇晃着,苍白的阳光懒洋洋地照着大地,没有一丝温度,几只鸟雀唧唧啾啾地在屋顶上、院子里,寻觅着什么,不时低头啄上一口。 弥漫而来的香气越发浓郁了,东边屋子里响起一阵欢笑声,想也知道,东屋是开着窗户散热气的…… 一阵风吹来,让裴昉打了个寒战,随机悻悻地放了窗户。 再将目光转回屋里,不大的一间房子,却显得格外空荡清冷…… 门外有人小跑过来,蹬蹬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裴昉赶紧端坐好,又将手中的书举到眼前…… 可脚步声却在门外停了下来,然后一个小子的声音含糊却愉快,“碧桃姐姐,这是小桐给你做的荷包蛋。这些肉片是我给你煮的哦?你快吃,吃完我再给你送来,还有好些肉呢!” 碧桃的声音笑嘻嘻地响起来:“我跟你说了,我不爱吃肉,我爱吃蘑菇,那种肉肉的蘑菇,你给我煮几个来啊!” 裴昉心里气恼,又憋屈,自己做在炕上运了一回气,却终究抵不住那香气丝丝缕缕地蔓延过来,直往他的鼻子里钻。 想了想,他也坐不住了,干脆穿鞋下炕,一把挑起门帘就要往东屋去。他倒是要看看,自己的好妹妹在做什么……那边好多肉,连小丫头都有份,咋就偏偏没人给他送饭呢? 他这边满腔幽怨气恼,一把挑起门帘子,可还没等迈出脚去呢,门口的碧桃给挡住了。 碧桃嘴里含着一片肉,呜呜啦啦的叫:“二公子!” 叫出声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含着东西,脸一红,连忙将嘴里的肉片吞下去,重整了表情,含着淡淡的羞怯曲膝问候:“二公子醒了?且请二公子稍候,奴婢这就去给您传饭!” 说着,心里又是慌乱又是羞窘的碧桃就慌慌张张撞出门去了,根本没给裴昉反应的机会。 愣了一下,裴昉刚刚鼓起的勇气就散了。 看样子,或许并非特意怠慢,只是底下人做事不够机灵,还当他歇着没起呢! 暗暗叹了口气,裴昉又放下门帘子,转了回来。 他刚刚坐好,门帘子就被人再次挑起来,一个细细瘦瘦的身影缓步走了进来。却是吴小桐。 “二哥醒了?这一觉歇的踏实,想来已经解了乏。”吴小桐一边说着,一边弯腰从炕洞里拎出一只水壶,倒了些热水在脸盆里,回头招呼裴昉道,“二哥洗把手,碧桃那丫头去给二哥拿饭了,很快就回来了。” 不管如何,妹妹亲自给他倒水洗手却是第一回,也是极难得的,裴昉心里仅剩的一点儿幽怨也散了,乖乖地过来洗手。 果如吴小桐所言,他刚刚净了手,碧桃丫头就拎着一只食盒转了回来。 然后,食盒打开,吴小桐亲自从食盒中捧出一只扣碗,四个小碟子。 四个碟子里,颜色碧绿的是炝菠菜;颜色白嫩如珠如玉的是核桃花生米;白色薄片状的是嫩笋尖儿;还有一个碧玉皮儿白玉心的则是萝卜丁。四碟小菜,色泽鲜亮,味道清淡,无一例外的都是素菜,真是半点儿荤腥不沾的。而且,大冬天的,看着凉哇哇的冷菜碟子,下意识地就觉得冷。 裴昉的眼角抽了抽,强迫自己的目光转向那只扣碗。 然后,吴小桐仿佛看懂了他的心思一般,抬手将扣碗的盖儿揭开,终于,一股热气蒸腾而起,与热气一起蒸腾溢散而出的还有一股特别鲜亮的香气。 韭菜? 裴昉的目光落在碗中,就见大半碗清汤之中,飘着十几个小巧的吃食,薄薄的面皮儿裹着馅料,却不见他想象中的碧绿菜色,反而隐约透出一抹嫩黄! “二哥,这是霍嬷嬷特意给你裹得馄饨,三鲜馅儿。你尝尝可还合口味?”吴小桐嘴角含笑,体贴地递过来一只调羹。 裴昉接了调羹,舀了一只小巧的馄饨咬下去,面皮儿破开,一股更加浓郁的鲜香四溢开来,有肉香,有韭菜香……似乎还有虾肉的香气……却看不见,只看见嫩黄的一团,入口滑糯,没等他细细品尝,就顺着喉咙滑落腹中去了。 这吃了第一口,就有些刹不住了,一连吃了四五只,裴昉也没能品尝出究竟是什么馅料,干脆也不多想了,只一口一只地吃的畅快……很快,一碗十几只馄饨就吃下去了,只剩下半碗清亮亮的汤汁。 吴小桐又从食盒中端出一只碟子,碟子里叠放着四五片扇形的面饼,表面金黄,透着一股淡淡的面香! “一碗馄饨醒醒胃口,二哥请吃饭吧!”说着,吴小桐将面饼放在裴昉面前,又顺手递了一双筷子过去,笑着点点头,“二哥请慢用,再有什么,尽管吩咐,碧桃就在门口候着的。” 说完,微微躬身退后两步,然后转身,施施然挑了门帘出去了。 吴小桐穿的是霍氏给她做的靛青色素棉衣棉裤,虽然霍氏裁剪合体,针线精细,但就这么穿着棉衣棉裤在人前晃,吴小桐还是觉得有些不庄重。再说了,棉衣棉裤用的都是棉花,可不能下水洗的,穿脏了只能拆掉清洗,再重做,麻烦的很。比较关键的是,之前她也只有一套棉衣裤,根本没得换,哪怕是不怕拆洗麻烦,可她总不能穿着单衣等着吧?冬天洗衣不易干,拆洗一遍怎么也得两日,她难道穿两日单衣?冻不死和冻感冒了吧! 不过,吴小桐并没有系裙子,她只是在外头加了一件长罩衫。 这罩衫的长度过臀却不及膝,单论长短,跟庄户男子们常穿的短褐类似,但男式短褐一般直身宽大,穿着后用布带束腰。吴小桐这件罩衫却略略收腰,窄袖及腕,盖住棉衣的袖口,对襟直领,天青色的衣身搭配了白色的领缘,因服丧在身,不能绣花装饰,霍氏就在领缘处加了一条靛青的压边儿,简单的一抹素色线条,却让这件过于素淡的衣裳添了一抹清灵之意。这样看,又有些像女式的褙子……却比褙子更朴素些。 这样通体素淡的吴小桐微微躬身,意态柔顺婉然,那一垂首一回身处,也有些盈盈娇弱之态——虽说性子倔强了些,却终究是个小丫头啊! 裴昉暗暗感慨着,目光定着那晃动的门帘上,好一会儿才收回来。却听得东边屋里传来吴小桐得畅快笑骂之声:“你们几个臭小子,吃肉就吃肉吧,怎地趁我不在偷偷把石耳都给吃光了?那东西泡一回洗一回,得折腾大半天……” 裴昉愕然,挑起门帘一角往外望去,就见吴小桐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挑着门帘,就站在东屋门口。那一双长腿绷直并立,双脚成小八字型,再加上舒展的肩头、挺直的脊背,还有微微后仰的脖颈……整个人恰如亭亭而立的翠竹,劲瘦却挺拔,清弱却洒脱……那份不羁,那份随性、那份从容…… 好半晌,吴小桐已经走进东屋去,就连东屋的门帘子都放下来,遮蔽了那一屋子欢声笑语,热气蒸腾……裴昉才从沉思中醒转过来。 低头看自己桌面上,小菜、馄饨、面饼,虽简单,却绝对不失精湛,不乏用心。大冬天的,满桌子清新之意,不说庄户人家,就是裴府厨房也不能一下子拿出来,显然是用了心的。只是,这精致讲究太过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并不合宜。 倒是东屋里那般,热气蒸腾,有肉有菜,有说有笑……欢畅、淋漓! 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依依拗着性子不肯回去! ------题外话------ 明天就要过年了,过年是大节,也是一年之始。 一年之计在于春,该有人动一动了…… 第八十七章走啦! 若是吴小桐知道,她厌烦裴昉的唐僧,也反感他不分场合境况地显摆,才弄些凉拌小菜给他下马威,却被裴昉这所谓的玲珑七窍心给歪曲成这般,不知道会不会吐血三升? 亦或者,会笑岔了气儿?! 反正,她那近乎负数的心机值,与裴昉这种人的思维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恐怕,想让两个人互相理解根本不可能。 自从进了冬月,村子里杀了四五回猪,期间,又有程充和徐褚带着人上山围猎,所获野味儿不少,几个孩子吃多了肉,倒不像往年那般嗜肉如命,反倒是觉得鹿肉太瘦,并不怎么待见。倒是冬季难得一见的菠菜和蘑菇木耳之类,放进鲜浓的鱼汤中煮熟,滋味儿鲜香不说,也远比肉类爽口,一吃之后,就停不下来。加上孩子们吃饭爱抢,几个人抢着吃,特别香,吃的也特别多,竟是飞快地吃光了一份又一份的蔬菜蘑菇…… 眼瞅着就要被抢干净了,吴小桐下手如飞,一手抓了只碟子,一手抓了筷子,飞快地将木耳蘑菇之类都扫了些,这才安适悠闲地躲到炕角上,随手拉了柳叶儿小丫头坐到一起,一片一片夹了放进锅子里涮了,喂一片给柳叶儿,再喂一片给自己。 进了冬月之后,吴小桐不再日日辛劳,日子过得轻松安闲了,食量也小了。其实之前她已经吃的七八分饱了,这会儿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美味,乐滋滋地看着那边拴住和小臭儿兄弟相残……呃,抢食! 正看着热闹呢,门帘子一掀,竟是裴昉大步迈了进来。 “听着这屋里热闹,”裴昉面对屋子里集体石化的几个孩子,笑得格外温暖朴实,“依依,这是你的朋友吧?怎地,不给哥哥认识认识?” 说完,也不等吴小桐反应,裴昉乐呵呵地举起手来,吴小桐才看见他竟然将四碟子小菜都端了过来:“我听着这边的菜好像不够,我这几碟菜都没动过……希望小兄弟们不要嫌弃。” 小臭儿刚才抢吃的抢红了眼,这会儿一看裴昉手中举着的碧绿菠菜,立刻伸手就接了过来,一把倒进了锅子里,一边笑道:“不嫌不嫌!” “这是锅子?”裴昉很顺理成章地看见了桌子上沸腾的锅子,一脸惊讶地询问着,“这汤里放了何物,怎地是白色汤汁?” “哎呀,这个你也不知道?这是小桐的注意,她用了好几条活嘎牙鱼,炖了一大锅奶汤,用这个汤做锅底,涮什么都好吃……喏,你别不信啊,你尝尝这个……还有这个……”小臭儿说的起劲儿,顺手夹了一筷子烫过的菠菜,他手中正好还拿着之前盛菠菜的碟子,顺手盛了送到裴昉面前。 吴小桐看着这情势,心中暗暗叹息,小臭儿是机灵,但本身还是个淳朴的山村少年,没有半点儿防人之心呐! 裴昉赖上不走的架势,吴小桐也无法,拿了一双干净筷子递过去,裴昉接了,朝她得意地咧咧嘴,开开心心地吃起菜来。 这一吃就不可收拾了,裴昉拿过来的四碟子小菜不过眨眼,就都光了。 吴小桐无法,只能走到门口吩咐碧桃一声:“去厨房一趟,让嬷嬷再送些发好的木耳、蘑菇来。还有昨晚做好的肉糜,让嬷嬷弄一碗过来。哦,带几个鸡蛋过来,再让徐婶子擀点儿面条送过来。” 碧桃垂着眼,有些心虚地不敢抬头,听吴小桐吩咐完,应了一声就匆匆往厨房去了。 她在外头候着,却让裴昉过来,而没有通报……已经失了本分。她这会儿只祈祷着姑娘宽仁,不跟她计较才好。 中午一顿锅子吃的热火朝天酣畅淋漓,裴旸完全撇开了神仙包袱,跟几个半大孩子称兄论弟,说笑连连,最后吃光了所有的食材之后,再起身的时候发现吃撑了。 不敢再坐着,裴昉裹了斗篷,冒着严寒出门遛弯消食。走出大门才发现,小臭儿和拴住早就出来了,正往河边走呢。 他凑上去询问,才知道小臭儿和拴住去河边捞鱼,说是晚上做饼子熬鱼! 裴昉这会儿撑得难受,自然没有食欲,跟两个孩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来回溜达着,一边看两个小子捞了小半桶不大的面条鱼,更是消了晚上吃鱼的念头。这么丁点儿的毛毛鱼除了刺还有啥吃头儿? 他还是消了食,回去歇着吧。 可让裴昉没忍住,晚上的饼子熬鱼再一次将他勾引了过去。还好,有了中午的教训,他没敢再多吃,却也吃了两碗鱼汤半个饼子。意犹未尽地起身……还是再出去遛遛弯儿吧! 经过晌午一顿饭,裴昉跟两个小子混熟了,吴小桐干脆让他们在西次间里摆了饭,又叫了程充和徐褚过来相陪,也不管年纪差距,也不计较身份有别了,一群男人吃了个酣畅淋漓。 第二日,裴昉就扯着程充和徐褚上山狩猎了。到晚方归。 如是,裴昉完全没了初来的别扭劲儿,完全跟里里外外的人打成了一片,混的无比熟稔。整日带着程充、徐褚,还有小臭儿和拴住,又有随行的几名护卫维护着,呼啸来去,颇有些豪气干云,竟真有了些不羁放浪的名士风范! 每日欢畅恣意的裴旸,大有些乐不思蜀了,眼瞅着进了腊月二十了,他还不提回程之事。 吴小桐都有些奇怪了,这一日跟霍氏商议,让霍氏问问裴昉的意思,难道不回家过年了?若是不回去,裴昉一行可有小二十口人呢,她们原来准备过年的物事可就不够了! 而且,这位留在这里,吴小桐也特别操心劳累。 要照应一干人的吃穿用度不说,关键还要防备裴昉遇上胡元辰,为了这个,吴小桐连小侧门都关了,只在西院南门出入,防着裴昉从侧门串到福顺酒肆那边去。 这一日,吴小桐看着裴昉又带了几个护卫呼啸而去,一路往山上去了,她才得空往东头菜地里走一趟。 眼看着天色阴沉了两天,怕是要下雪了,她要去把地里剩余的菠菜挖回来,要是被雪盖在地里,冻坏了不说,挖起来就不容易了。 带了碧桃和梨雪、玉冰三个丫头,有说有笑地走到地里。挖菜的活儿梨雪和玉冰两个都是做惯了的,碧桃却没怎么做过,显得笨手笨脚的,不时大惊小怪一回,惹得几个人笑声不断。 没多时,梨雪也叫了一声:“哎呀,荠菜这么大了!” 吴小桐闻声望过去,梨雪指着地上一棵棕灰色的植物露出满脸喜色来。 “这个,干巴巴的能吃吗?”吴小桐端详着那棵太不起眼的植物疑惑道。 梨雪仰起脸对吴小桐粲然一笑,下手飞快,已经将那棵植物挖了起来,举到了吴小桐面前:“姑娘,你看,这菜朝上的一面不起眼,底下却是翠绿翠绿的呐。用这个,只需要加一点点米,就能熬一锅菜粥,可香了呢!” 吴小桐眼底滑过一抹叹息,溢出来的,却是温暖的笑容。 “多不多?咱们也挖些回去,让嬷嬷给咱们做菜粥……哦,我还知道,这个包饺子、裹馄饨都是极好的!” 几个丫头欢快地答应着,四散开去,挖菠菜寻荠菜,吴小桐看着跟碧桃挤在一起,正教着碧桃辨认荠菜的梨雪,轻轻地叹了口气。 荠菜固然不算难吃,也确如吴小桐所说,包饺子、裹馄饨都不错,可那是加了精瘦肉和各种调味料的,只是荠菜加少少的米熬成粥……吴小桐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可好吃’的!而梨雪说起的时候,却是满脸赤诚!这些孩子,都是从苦里长大的呀! 默默感叹一回,吴小桐也就低头继续挖野菜。 菠菜长的很大了,有稻草覆盖保暖,荠菜长的也是极好,起先都被它的保护色给欺骗了,没注意到,等留了心才发现,一棵一棵都长的极好,铺展着差不多都比她们的小巴掌大,而且干叶子很少,看起来水灵灵的。 不到半个时辰,丫头们就挖满了篮子,吴小桐招呼一声,就说笑着回家了。 荠菜的味道浓郁,这会儿不但篮子里满是荠菜的味道,连她们手上都沾满了荠菜味儿。这一股子味道,让吴小桐想起现代吃过的荠菜饺子、荠菜馄饨。那时候的荠菜都是人工种植的了,味道淡的多了,却吃着方便了,她原来住的楼下早餐车上,每每总有荠菜包子卖,两块钱一个,她常常买一个带到办公室里做早餐…… 这会儿再想起来,那些再熟悉不过的人和物,已经恍若隔世……咳咳,可不就是隔了一世嘛! 莫名地感叹了一回,吴小桐倒是真的起了心思,举着一棵荠菜笑道:“家里也有肉,回家就让嬷嬷给咱们包荠菜饺子吃!” 尽管进了冬月后,肉就每断,饺子却不是天天能吃到的。 吴小桐这么说,几个丫头自然欢喜,碧桃首先自告奋勇:“我去帮忙,我会擀皮儿,嬷嬷都说我擀的皮儿好用呢!” 梨雪笑道:“我就去剁馅儿吧。” 饺子在这个时代并不普及,梨雪和冰玉来这里之前,、根本没吃过饺子,更不会包,能做的,也就是最累的剁馅儿了。 冰玉表态慢,眼看着两个丫头抢了自己会干的活儿,她张了张嘴,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我会烧火!” 她一脸的视死如归状,引得吴小桐三个都笑起来。 笑声未落,吴小桐就看见了门口拴着的几匹马……这几匹马是裴昉和随行人员的,他们不是上山了?怎么半路回来了? 吴小桐脸上的笑凝住,将篮子往碧桃怀里一送,快步跑过去,问那刷马的一个随从:“二公子呢?” 这么问的时候,吴小桐还抱了一丝侥幸。 但很快,那随从的回答,就将她最后的一丝侥幸浇灭了:“回姑娘话,二公子进去了。” “你们没去打猎?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可是遇上了什么事儿?”吴小桐勉强压着心跳如鼓,尽量放平了声音询问着。 那人倒是一派平常,也不乏恭敬,规规矩矩道:“原本是打算进山的,只是刚到山脚下,二公子就一箭射中了一只雪白的小狐狸……二公子说姑娘稀罕这些活物儿,那狐狸生的通体雪白,没有半点儿杂色,实在是难得的很。二公子射的时候就存了心思,只射中了它的一只脚……怕那小东西受伤碍了性命,二公子就带着小的们折了回来。” 吴小桐觉得一阵寒意从心底涌上来,脸上却真正平静下来,对那随从点点头,转身踏进福顺酒肆的后门。 她脚步从容,神色镇定,只是那腰身挺得过于僵直,肩膀端的过于平整,些微地露出了她心底的一丝忧心。 福顺酒肆的后院里,静悄悄的,天气冷了,徐寡妇和吴大壮家的也进屋摘菜了。 吴小桐一路踏过院子,走进福顺酒肆的穿堂里,一步一步往前堂走过去。 胡元辰住的是原来宋掌柜的房间,在柜台后面,要绕过一个多宝格子去。 吴小桐一步步走到那柜台跟前,隔着那架多宝格子,还有多宝格子后面的布帘子,隐隐约约有声音从后面传出来…… “……既如此,你就多多保重吧!”裴昉的声音淡淡的,吴小桐却仍旧听出了中间隐含的一丝怒气。 眼皮儿一跳,吴小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抬起头看过去的时候,裴昉已经挑了帘子走了出来。 抬眼看见站在外头的吴小桐,裴昉并不意外,立刻奉上一个自若的笑:“不是去挖菜了?这么快就回来了?” 吴小桐磨牙,难怪说此人心机深沉,这份镇定,这份坦然,这份先发制人,她怕是永远也学不会吧! 她没有说话,裴昉也不意外,顾自笑的欢畅,自然地伸手过来,将吴小桐鬓角的一缕乱发别到耳后,一边笑地温暖宠溺:“你这丫头这么大了,也还不知道照顾自己,那些活儿让丫头婆子们去做就好,你又何必亲自去受这份苦……唉!” 说着,裴昉叹息了一声,伸手握了吴小桐的手,迈步往外走,一边缓缓道:“我知道你还为三叔三婶伤心,可他们不在了,还有我和你大哥三哥,还有你大伯大伯母……你不是没人管没人疼的,你又何必如此自苦!” “……一些事,别人说多少也没用,还得你自己转过弯子来,自己想明白了,才能真正适意地过日子。”裴昉感叹着,一路牵着吴小桐的手出了大门,有小厮上前来,替他披上一件狐皮大氅。 裴昉转回身来,俯首看着吴小桐,满眼殷殷,关爱疼惜,道:“……你放心,他的事儿就到我这儿了。二哥要回去了,你既然愿意在这里就先在这里畅快些日子吧,但你要答应二哥,照应好自己,别再这么不知顾惜自己个儿,不然,二哥就是绑也要把你带回去!” 吴小桐脑子懵懵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之前满心的恼怒却散了。 眼前这位……二哥,应该没有恶意吧! 若是有恶意,他大可把胡元辰带走……或者连她一起带走……他的话,暂且信他一回吧! “你个小丫头,这样看着我,连句话都不肯跟二哥说么?你这样,二哥可真是伤心啊!”裴昉哀叹着,眼看着吴小桐眉毛渐渐立起,随即笑起来,“好啦,不惹你了。二哥真的要走了!” “你怎么突然就要走了……我准备的……”吴小桐仓促间说道。 裴昉摆摆手,没让她说完,翻身上马,笑着道:“你备下的物事都是极好的,二哥怎么可能不要?……放心吧,霍嬷嬷都收拾好了,装上车了!” 定定地看了吴小桐一会,裴昉抬手一挥马鞭,扬声道:“走啦!” 侍卫随从们纷纷上马,一呼百应,驱马赶车,踏踏而去。 吴小桐往后退了两步,站在福顺酒肆的后门口,霍氏和碧桃等人不知何时也走出来,跟她站在一起,目送这车马队伍渐行渐远…… 这个麻烦走了,按说吴小桐该抚额相庆,可莫名地,她抿紧了嘴角,眼底有一抹连她自己也莫名的不舍浮现。 天阴沉的厉害,也不知道会不会下雪…… 该走的走了,日子还得照常过。 转回头,吴小桐就将裴昉的种种丢开去,跟一大家子老老少少一起,准备过年的种种。 家里上上下下,男女老少,每人都有一身新衣,连棉鞋袜子都齐备的。 二十三小年,男女老少齐出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没有纸张糊墙,老苍头编了许多张精细竹席,给胡元辰和吴小桐的房间吊了顶棚,炕周也装了一圈竹席。 这竹席老苍头编的极用心,不但光滑细致无比,而且有漂亮的花纹,远远看上去,简直像现代的壁纸,吴小桐喜欢的不行,特特地开动脑筋,给老苍头做了一个铁狮子头尽孝心。 过完小年,年节就到了眼前。有猎回来的野味儿,还杀了两口猪,霍氏带着几个妇人赶制完了过年的新衣之后,就跟徐寡妇一起,带着一群婆子丫头齐动手,炸丸子、炸果子、炖肉…… 男人们也从沟渠里回来,动手准备过年。 陈秋生竟然会做麦芽糖,勾引着一群馋小子馋丫头围着他,眼巴巴地看着,麦芽儿煮的水变成金黄闪着光泽的饴糖! 陈平安更加出乎吴小桐意料,竟然读过书,而且读了许多年,若非遭逢乱世,这孩子本打算这一年参加县试的…… ------题外话------ 汗,没写到过年…… 今儿闺女过生,就更这些吧,怎么也得做两个好菜去! 第八十八章都走了 胡元辰那日见过裴昉之后,就一直闭门不出。 吴小桐几次走到他的门前,都只是在门口站了片刻,就转了回来。 她对胡元辰和裴昉说了什么一无所知,更对他们曾经的关系、情谊一无所知,她只是一个天外来客,凑巧遇上了,救了胡元辰……而已! 而且,有些坎儿必须自己跨过去,有些事情必须自己想明白。 忙忙碌碌的,热热闹闹的,一年走到尽头,除夕到了。 忙碌了一天,除夕夜说好了一起过,大家伙儿就在福顺酒肆的大堂里摆了三张桌子,聚在一起吃年夜饭。 吴小桐收拾利落走过来,桌椅已经摆好,杯盘碗盏也铺陈开来,各人脸上洋溢着喜庆,打着招呼,问候着。 目光扫过大堂,几乎所有的人都到了,连吴大壮的老娘和几个小萝卜头儿也都到了,大伙儿齐聚一堂,往唯独差一个人…… 吴小桐往柜台后边看过去,看见大有站在多宝格子旁边,恍然之下,连忙叫过程充来:“程大哥,麻烦你跑一趟,拿上几个菜,送大有回家。忙着过年把这事儿给忘了,他爹娘也必定等着他回家过年呐!” 程充二话不说就应下了,霍氏听到这话,立刻去厨房里拿出一只食盒来,装了一碗红烧肉,一碗炸鸡,一碗炸鱼,还有一碗酥炸丸子,拿到吴小桐面前:“姑娘,您看这四样可好?” 吴小桐瞥了一眼,点点头,又道:“拿个篮子,给他捡着馒头、包子盛一篮子,让他带回去!” 这个时代,可不是物质极端丰富的现代,别说肉馅儿包子,就是白面馒头也是稀罕物,庄户人家过年也不舍得放开了吃的精细吃食。让大有给他爹娘带些回去,也是对大有的体恤。当然,也是对大有勤恳、能干的奖赏。 霍氏很快盛了一篮子馒头过来,吴小桐走到大有跟前,笑着将那食盒递到他手上:“是我不好,忘记让你回家过年了。不早了,你爹娘必定等着呢,你赶紧回去吧!” 大有却摇摇头,指了指胡元辰的房间,一边将食盒又递回吴小桐面前。 吴小桐没接食盒,微微一笑道:“你就放心回去吧,这里有我呢!” 大有看看手中的食盒,又看看吴小桐,又是犹豫又是为难的。 程充挎着一篮子馒头包子上前来,伸手勾住大有的肩膀,拉着他往外就走:“兄弟,你就放心回去过年吧,这儿哥哥替你照看着的!” 半拉半拽地带走了大有,吴小桐站在门口片刻,然后,开口招呼了一声,挑起门帘子踏进了屋里去。 “我进来了!” 屋里,一灯如豆,胡元辰并没有如她想象的那般颓废、悲伤,而是端坐在窗前的案几旁,手里拿着一只雕花匣子,就那样静静地看过来,从容镇定地对上吴小桐的目光。 “你,”吴小桐下意识地想要开口询问,一声出口,却果断地将后半句咽了回去。略略一顿,吴小桐转了一脸灿烂随意的笑容,甚至带了些嗔怪道:“你这人怎么还在这里?外头大家伙儿摆好了菜肴,就等着你一个人吃年夜饭,过年啦!” 胡元辰笑笑,指着旁边的椅子示意吴小桐坐了,然后将手中的匣子递到吴小桐面前。 “什么?”吴小桐下意识地询问着,见胡元辰坚持,她也没多想,伸手接了匣子。然后,又有一物递到她的手里,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一把纯铜的钥匙,吴小桐看了匣子上的一把铜锁……跟这枚钥匙大小相仿,款式一致,应该就是一套。 她还没玩过这种古老的锁头,出于好奇,吴小桐就将钥匙捅进了锁眼中,咔嚓一声,铜锁应声弹开! 吴小桐顺利地打开了匣子,然后就看到匣子里放着几张纸,因为存放时间较长,纸张已经变得微黄。没等拿起来,吴小桐就看到了纸张上清晰工整的墨色字迹,还有略显模糊的红色印章。 她的心头一动,却没有深思,而是直接将匣子里的纸张拿了起来,展开…… 右上角清楚地写着两个字:地契! 嘶,怎么是这种东西! 是了,刚刚她就觉得这个东西眼熟……老苍头可是把吴大壮三家人的卖身契都交给她保管了。刚刚她看到这几张地契的时候就看着眼熟,这回明白了,可不就是眼熟么,跟卖身契的格式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内容稍稍有些不一样罢了! 抬头看向胡元辰:“怎么回事?” 胡元辰微微一笑,从吴小桐手中接过地契,重新折好放进匣子里,扣上锁,再将匣子放回吴小桐的手中:“我的都是你的,这些自然也是你的。” 吴小桐微微皱了眉,盯着胡元辰道:“跟裴家二公子有关?” 胡元辰脸上的笑容不变,只是垂了眼,略一沉默,复又抬头看过来,笑道:“多少有些关系,但并不多。” “我祖父等人陷在京城……却没想到被奸人所污,演我祖父投了叛军……我父遭受牵连,已经判了谋逆之罪枭首示众……我母亲、亲人也都全部连坐……”说的很慢,不时地停顿着,胡元辰脸上的表情却一直平静,平静的让吴小桐有些莫名地心虚……她宁愿看到胡元辰流泪、痛哭,也不希望看到他这般异常的表现。 胡元辰继续道:“胡家已经不能有了,这些东西交给你,就是你的了。镇子上的……毕竟是受了我胡家的牵连,你操心受累,替我照看着他们些,至少不让他们饿死去……” 吴小桐抿了抿唇角,没有答应什么,却反问了一句:“你如何打算?” 胡元辰平静地看着吴小桐,微微笑着,道:“我要离开了……那么多人指着胡家背井离乡,我总得去看看他们。” “若是那边安然还罢了,若是……你就带他们回来,回来镇子上,不说别的,至少不会挨饿挨冻!”吴小桐并不矫情,也不谈挽留,只给了胡元辰一个比较客观的建议。 胡元辰笑笑,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吴小桐也笑了:“那,先去吃年夜饭吧!” 三桌年夜饭,每一桌都有冷热荤素十几个菜,这样的席面,平日里嫁娶婚丧等红白大事也用不上啊,这会儿却能摆出来让他们吃过年饭……老少男女无不喜悦,无不欢欣,无不兴致高昂! 吴小桐还让人从酒肆的地窖里取出两坛酒来,给大家伙儿过年。 吃着喝着,说着笑着,不知不觉夜深了。 “交子时了!”老苍头突然道! “吃饺子了!”霍氏和徐寡妇几个人也在同时把饺子端上了桌! “饺子交子,辞旧迎新,大富大贵呐!”小桐笑着大声道,众人皆附和! 热闹欢畅中,过了子时,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开始。 程充和徐褚在院子里点了篝火,然后将竹竿扔进去烧,噼里啪啦的脆响声响起,犹如鞭炮,却比鞭炮声音小的多! 霍氏站在吴小桐身边,低声道:“要是在京里,每年都有焰火的……” 说到一半,霍氏突然顿住,觑着一言不发的吴小桐,抿紧了嘴角,心中暗暗懊悔:老太爷老太太和三老爷三夫人都不在了,京里也已经换了一番天地……她怎么大年下的提起这些事来了呢! 吴小桐却没有半点儿伤悲,神色淡定道:“焰火不容易,不过,咱们自己倒是可以做一些更响亮的爆竹!” 焰火,想要有漂亮的花型,是有很多技巧的,她是做不来的。但是配个最简单的黑火药,甚至棕色火药,对她来说却不是难事儿!到时候弄上几个土制鞭炮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安全问题要注意。 看她没有不虞之色,霍氏暗暗舒了一口气的同时,难免又有些心酸。姑娘看来是真的忘却前情了,要不然,提及京中,她怎么会不伤感?毕竟当初老太爷老太太那般宠溺,姑娘也最依赖祖父母的…… 燃了竹竿,众人回到屋子里,霍氏和徐寡妇带着几个婆子又做了热汤送上来,众人说笑着吃了一回。 天色微微放亮,众人回屋,梳洗一下,换了新衣裳,再出来,就互相问候着拜年。 吴小桐早就备了铜钱,给老苍头送了一匣子过去。她自己也留了一些,还特特地请霍氏用丝线编成绦子,一串十枚,加上漂亮的丝线结子穗子,很是漂亮。 一出来,霍氏和碧桃先上前拜年,吴小桐一人送了两个绦子过去。程充、徐褚上前来行礼,同样得了两个绦子,笑嘻嘻地挂在腰上。 完了事儿,吴小桐就跑去给老苍头拜年。 真心实意磕了头,然后就玩笑地朝老苍头伸出手去:“爷爷新年大吉,万事如意!” “嗯,你也康康健健,顺顺妥妥地!”老苍头出乎意料地竟然也回了句祝福,同时,抬手往吴小桐手里放了个东西! 难得返老还童一把,吴小桐也是贪图好玩才讨要压岁钱,心里预想的,老苍头给她也就是几个铜钱而已,却没想到,东西放进手里,她就觉得不对了,小小巧巧的好几个,一看之下,竟是几颗银丁香,耳朵上戴的东西……而且是两对小的,一对大的,小的只是圆珠状的丁香,大的却带着一颗小小的银珠子,捏在手里,颤巍巍晃动着,活泼而俏皮! 吴小桐下意识地低头看看自己的短袍轻靴……仍旧一副小子装扮,哪里用得上这银丁香了! 不过,老苍头送的,显然是废了心的,吴小桐自然欢喜并感激,欢欢喜喜地道谢:“谢谢爷爷!” 走出来,拴住、小臭儿领着柳叶一起,早已经在门外等着了。吴小桐也不等别人拜年,一人手里塞了个铜钱络子,招呼着一干人出门,给镇子上的各家各户拜年去了! 镇子上,不管是留守的,还是逃难回来的,房舍不好总能遮风避雨,衣服不好也能御寒。一圈儿走下来,看着老少皆算温饱,吴小桐也心里舒展。这些人的温饱里,有她很大的努力呢! 除夕欢庆,初一热闹,过完这两天,年就差不多算过完了。 等到破了五,年就算正式过去了。 初六一早,吴小桐拎着一只包袱到了福顺酒肆那边。包袱里有一套新做的棉衣棉裤兔皮袍子,还有一双狍子皮做的皮靴子。 胡元辰仍旧消瘦,咳嗽气喘的毛病却是大好了。站在那里如青松如翠竹,挺拔劲瘦,没了少年人的意气飞扬,整个人内敛深沉了许多,也成熟了许多。 吴小桐将包袱递过去,胡元辰自然地接了,放在身旁。 “外边兵荒马乱的,你一个人总是有难以照应的,你就考虑考虑,让程充和徐褚送送你……”吴小桐还想着做最后一次努力。 胡元辰毕竟是大家公子出身,之前出过几趟门,但身边都有许多人簇拥维护,什么事儿都不要他操心的。如今他只有一个人不说,又是大病初愈,就这么让他一个人启程,吴小桐是真不放心! “不用担心了,大有会跟我一起走!”胡元辰含笑道。 “哈?大有?”吴小桐太出乎意料了,实在没忍住发出一声惊呼。 胡元辰点点头:“大有聪慧伶俐,又勤恳,有他跟着照料着,你就不用担心我了!” 吴小桐个嘎巴嘎巴嘴,心说,大有再好毕竟是个哑巴,出门在外,眼力好、耳力好,还得有一张嘴,住店打尖儿问路,哪一样少得了跟人交道,不能说话怎么行? 正想说什么,大有从外头走进来,规规矩矩恭恭敬敬在吴小桐面前跪下去…… 吴小桐吓了一跳,连忙起身,拉住大有,奈何大有人高体壮,又心眼儿实,哪里是她小细胳膊小细腿能拉住的。到底让大有磕了个头,这才自动站起来。 指了指胡元辰,又拍了拍胸脯:“啊……吧……啊……” 吴小桐还有什么话说,再怎么着,也没办法逼的哑巴说话啊! 笑着点了点头,吴小桐道:“我相信大有,一定能照看好他……但是,出门在外,一切以平安为重,不要贪新鲜,安安稳稳赶路,天黑早投店住宿……” 她嘱咐了一回,大有连连点头应承着,一脸郑重,一脸严肃。 吴小桐出屋,吩咐碧桃,又去徐褚程充那边要了一身棉衣棉裤过来,算是给大有带上的替换衣裳。又把五十两银子交给胡元辰,把一个七八两碎银子还有些铜钱的荷包交给大有…… 考量再三,能嘱咐的都嘱咐了,能带上的都带上了,吴小桐这才送着胡元辰和大有出门。 原本给胡元辰准备了一匹马,有了大有,临时改成了马车,车厢里铺了稻草苫子,又铺了一床被褥…… 眼看着大有赶着马车,有模有样地启动前行,越行越远,终于消失在山口,吴小桐怅然地吐出一口气来。 小亓走了,胡元辰也走了…… 她不知道外头等着他们的将会是什么,但他们都有自己选择和使命,她除了尽力送他们一程,剩下能做的,也就是祝福了! 转回来,吴小桐就特意去了大有家一趟,看望大有爹妈,知道大有跟他们说好了,也就没多说,只叮嘱两位老人,有什么事就去找他们。另外,大有原来给胡元辰伺候有佣金的,如今仍旧有,吴小桐跟两位老人说好了,每月都给他们按时送过来,要粮要银子都成。两位老人商量一回,选择了要粮。 好像真的是春天的节日,过完年,天气骤然暖和起来。 年前下的一场小雪早就化尽了,春风吹了几日,还没到元宵,就颇有些春意盎然了。山色渐绿,水色渐明,连家里的鸡鸭和地里的鸟雀儿都特别活跃欢畅起来。 吴小桐跟老苍头商议着,选了沉稳大气的吴大壮做了工头,地里的活计就交给他带着一干劳力去干。 从初七开始,吴大壮跟老苍头报备了,就开始往地里运送肥料。 几只猪、鸡鸭,加上牛、驴、马等大牲口,门外积攒了好大一圈粪肥。但用在四百亩地里,这些肥料显然不够。 吴大壮建议烧掉几个陈旧的稻草垛,用草木灰做肥料。吴小桐却知道,草木灰肥力很弱,反而成碱性,对土壤并不好。她让吴大壮带人在地头选了块空地挖了个大坑,将原本胡家的几个陈年稻草垛压碎了,倒进大坑里,铺一层泼一层水,然后压实。 秸秆若是能够粉碎自然可以直接还田,但这里没有粉碎机,只能堆坑里沤着,腐熟之后,再当做肥料上到地里去。 这个临时用不上,地里的肥料只能薄薄地施上一层。 然后,又在现在住的房子西边,将废墟清理了,弄出一溜儿畜栏和猪圈来,马、驴、牛都放到那边,年前猎来的鹿和岩羊也送到那边,还有一只狐狸……裴昉射的那只狐狸活下来了,雪白雪白的一团,吴小桐几次想下手,都被它无情地戒备状态给打击了,只能悻悻地收了抱着雪狐装十三的打算。 年前杀了几头猪,如今只剩下三头了。据说有一头公猪……吴小桐盼着,三只母猪快点儿做妈妈,然后都多生几只小猪出来。 养牛养马这些活儿,吴大壮料理的很好,原来他家里就养过大牲口,吴大壮的爹从前还是赶马车搞运输的,对养牲口颇有些家学渊源,牲畜交给他照料之后,都毛色发亮,精神十足,看得出很用心。 盖牲口棚的时候,吴大壮直接要了一间小房子,就在牲口棚旁边,跟草料间连在一起。屋子盖好,牲口搬过去,他也搬到了那间屋子里,就为了方便照料,看的吴小桐咋舌又感叹,这样用心,只要不是太笨,都不愁做不好事。 ------题外话------ 小胡同学也走了…… 亲们知道,下一次见面时又是什么情形么? 第八十九章生辰 忙碌着,一眨眼就出了正月。 二月二的时候,天气已经和暖起来。 吴小桐换了一身薄棉衣走出来,迎着出生的太阳舒展着胳膊,一边微微眯了眼睛。 “你这样子,好像……好像是一只刚睡醒的猫!”小臭儿笑嘻嘻地从侧门里走过来,看着吴小桐,脸上露出一抹迷失的呆傻。 抬手,敲在小臭儿额头上,吴小桐笑嗔道:“你倒是像只呆头鹅!” 不理小臭儿捂着脑袋哀叫,吴小桐自顾自地在院子里活动着手脚,舒展着腰身,然后回身看向小臭儿:“你来不是叫我吃饭的?” 小臭儿苦着脸看过来,却见吴小桐已经自顾自穿过了小侧门,他顾不上诉苦,匆匆忙忙跟了上去。 吴小桐走到菜园子边上,俯身拨开覆盖的稻草,一眼就看见那些低矮的小枝桠上,一个个嫩绿色小苞苞,充满了生机和希望。 “呀,太好了!” 吴小桐一拳打在自己手心,欢喜的跳了起来! 去年秋日扦插下的茶树枝,经过一个冬日漫长的等待、护持,终于在春回大地之际,给了她一个结果。也是给了她一个大大的希望。一个对未来生活,乃至生命的目标、奔头! “怎么了?什么事这么欢喜?”小臭儿好奇地凑过来。 吴小桐却顾不上理他,只细细地拨着稻草查看着一株一株茶树小苗,辨别着哪怕一个芽孢的生机! “……二十八棵,竟然有二十八棵!哈哈……太好了!”吴小桐直起身来,欢喜地叫了几声,然后,脸上的欢喜压下去,她又将拨开的稻草拨弄好,转身就往老苍头的屋里走。 “嗳,嗳,你去哪儿?人都去东院吃饭了,你要找你爷爷尽管去东院就好啊……”小臭儿追上几步,提醒着。 吴小桐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儿上,“哎,我真是欢喜糊涂了!” 说着,停下脚步,转身招呼小臭儿:“走了!” 正好,地里播种还早,肥料却已经撒完了。家里的壮工们只有整理田地的活计,没有急活儿。于是,当天就都拉到镇子西边的缓山坡上,清理那里的一片荒山,不但要将那些灌木丛杂树林砍掉,还要将树根都挖出来,再用石块垒砌起一片片梯田。仅仅这些人手还不够,还雇佣了镇上的七八个壮工。 双溪镇有一大片良田,本镇的人并没有造梯田的经验,吴江等人在家时种的却是山田,对于开荒山建梯田的活计熟悉的很,吴小桐干脆全权交待给吴江铺排,只叮嘱他梯田不用太宽,最多一丈即可。并且,尽量连绵,不要太碎小。 吴江很是自信地保证:“姑娘放心,那山坡小的去看过了,地势平缓,也没有沟壑,姑娘的要求定能做到。只是清理树木麻烦些,其他姑娘不用担心。” 吴小桐点头:“你注意一下沟壑,留下几条,做排水之用。将来若是天旱,也方便浇灌!” 吴江拱手应下,带着人上山开工。 吴小桐则开始在院子里转着圈子,很快就叫了吴大壮家的、吴江家的几个婆子,拿了铁锹镐头等物,只把院子中央留了一条甬路,其他地方全部挖起来,松土整平。又安排小臭儿、拴住、小满、水生几个小子背了背篓上山,往回运青石,垒砌在刚开垦的菜园周边成矮墙,又将留出来的甬路铺设卵石。 几个小子这一背就是好久好久。 他们背回来的石块、卵石,不仅给吴小桐的院子里铺设了甬路,其他几个院子同样铺上了卵石甬路,这甬路一路延绵出去,院子前边,院子后面,向东向西,一头延伸到山坡下刚建好的梯田,一头延伸到镇子东头的稻田,甚至延伸出了山口。 镇子上的两条东西长街都铺完卵石的时候,也到了二月下旬。秧苗已经育好,田里也放好了水,该插秧了。 男女老少齐上阵,能插秧的都下了田,不能插秧的老人照料着孩子,家里只留了霍氏、吴小桐和碧桃做饭、送饭。将近四百亩田,三十多口人齐上阵,也用了八天才把秧苗全部插完。 插秧是一年中的头等大事,插完了秧,连续劳累了八天的人们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 吴小桐则带着一群孩子们上山,采野菜,也采茶。 清明前,茶树的第一茬嫩芽已经冒了出来,齐刷刷一层,嫩绿嫩绿的,格外清新,透着勃勃生机。 去年采茶,孩子们都见识过,也算有了些经验,就是小满和水生,吴小桐一说也就明白了,几个孩子攀上树,手指飞快,将一簇簇嫩芽掐下来,攒成一捧丢进身后的背篓,又慢慢地积少成多,半篓、一篓…… 这一茬嫩尖儿,吴小桐特意叮嘱过,不要采的太狠,把树给伤了。毕竟,她还想着夏末时节再截枝扦插的。伤了树木根本,可能好几年都缓不过来,甚至造成这些老茶树死亡,就太可惜了。 即便如此,最后的收获仍旧让吴小桐欣喜不已。这一茬明前茶,炒制之后,竟然得了六斤多,用她最大号的茶叶桶,也装了十七八桶。 沏一杯茶,看茶汤清淡,香气悠远轻浮,吴小桐抿着嘴笑了。 这么好的茶,她在现代也没尝过呢……若是小亓还在,定然会喜欢的吧! 一转眼,小亓走了半年了!胡大公子走了也有三个月了! 小亓还罢了,裴家两次送节礼,他都有书卷、文房送过来,当然还少不了亲手所书的字帖。 胡大公子一走就是三个月,至今却杳无音信。不知道他带着大有一路可顺利,算着时间,该早到广陵了…… 年前,裴昉来的时候,谈及外边的局势,广陵松江一线还在景王控制之中;既然,胡元辰的父亲以谋逆罪株连,那广陵呢?胡元辰说过,那边虽然没有胡家的直系子弟,却也有庶出旁支,会不会也已经被株连了? 唉,她挺后悔的,当时就躲着裴昉念紧箍咒了,咋就没记得多问一些外头的形势呢? 这会儿,她出去一趟极难不说,就是出去,也最多只能去霍山县城看看,广陵远在千里之外,让她去哪里打听消息去! 回头看看镇子上的一起,都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 不管是留守的,还是逃难回来的,经过冬日的严寒,又跟山野草木一般重新生发起来、蓬勃起来。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希望! 若是,外边的战乱再不会影响到此,最好,有个人跳出来平定乱世,还天下以太平……该多好啊! 吴小桐也只是偶尔思虑一回,感叹一番,回头又有各种琐事忙碌起来,就把这些暂时抛到脑后去了。 清明节,又名寒食节。 前一天晚上,吴小桐就让霍氏煮了一锅鸡蛋,第二天每个孩子手里都发了两颗鸡蛋。其他人则是吃备好的糕饼。这一日,是不动烟火的。 吃过早饭,老苍头和吴小桐带了一大家子人,男女老少一起上山,先给去年新添的那一大片坟头祭拜了,烧了许多纸钱,都是用吴小桐练过字的纸剪的。有了裴家送来的笔墨纸张,吴小桐练字的纸张充裕了,每日坚持下来,也积了几尺厚,拿出三分之一不到来剪成纸钱,就够给这些亡魂祭奠了。 公祭完这些无主之坟,各家分散开来。 吴大壮三家去村口给祖先和逝去的亲人遥祭。镇子上其他人家也去各自的亲人坟前祭奠。 吴小桐则跟着老苍头一路到了胡家祖坟前,摆下贡品,点燃了香烛。 看着老苍头整整衣裳在坟前跪下,吴小桐也跟着在他身后跪下。 老苍头在前头默默地烧着纸钱,吴小桐则默默祷告:“我是胡元辰的朋友,替他过来给你们祭奠……若你们在天有灵,保佑你们胡家仅剩的子孙胡元辰吧,保佑他平平安安……” 风刮起纸灰,飘摇而起,旋转着一路升到半空中去…… 吴小桐恭恭敬敬叩下头去,心里默念着,都是替胡元辰做的! 叩拜完,抬头起身,望着一片寂静的坟包,吴小桐突然有些恍惚,周身寂寂,空谷幽幽,遍地荒草……她似乎看见了一群默默而立的长者,一双双眼睛肃然,却绝无恶意地注视着她…… 一阵寒意从脚跟爬上脊背,吴小桐打了个寒战,回过神来。 老苍头已经收拾了贡品、香烛,挎着篮子招呼她:“走吧!” 吴小桐怔怔地答应一声,跟着老苍头往山下走,走出去几十步,她忍不住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却见一片草木葱茏,鸟语啁啾,根本没什么荒草,更没有什么长者、眼睛。 呼……吴小桐吐出一口气来,跟上老苍头的脚步下了山。 清明之后是谷雨。春日渐深。 下了几场春雨,也没有倒春寒捣乱,秧苗生长的极好。山坡上的梯田修好了一片,吴小桐移植过去的茶树苗只占了一块,其他的都种上了绿豆、红豆、芝麻等杂粮。这几种杂粮不求土地肥沃,还能养地积肥。 镇子东头,在河边修建的一溜儿养鱼池也用上了。 都没用吴小桐操心,一群小子们每日起了鱼篓子,就挑挑拣拣地,把各种鱼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鱼池中养上。有草鱼、鲫鱼、鲤鱼,也有嘎牙子、黄鳝,因为吴小桐喜欢,小臭儿和拴住还做主弄了个螃蟹池子……很可惜,过几天再去看,放进去的螃蟹早爬光了。 本来两个小子想给吴小桐一个惊喜的,谁知道看到的却是个空空如也的池子……哦,也不对,有青蛙在里头产卵,孵出一群一群的蝌蚪来,密密麻麻,黑色的云彩一般,游过来飘过去…… 吴小桐没忍住,捂着嘴笑了。 两个小子涨红了脸。小臭儿攥着拳头恼怒起来:“娘的,谁偷了我的螃蟹……要让我知道,非劈了他!” 吴小桐很顺手地一巴掌拍过去,登时消了小臭儿的怒火;“你这一年个头倒是长了不少,咋就心眼儿不见长呢?谁偷的?你捉的不过是些小蟹子,你也说过的,那玩意儿又没肉,白给都没有人稀得吃,你说说,有谁特意来偷你的?” “可是,没人偷咋就没了……”小臭儿没了火气,却仍旧想不通。 他费心费力地捞了好几天,才攒了一篓子蟹苗,昨儿才放进池子里,就想着今天领小桐过来给她个惊喜的,不过一夜,咋就都没了?那么多蟹苗啊,怎么也得几百只呐! “会不会是这些蛤蟆蝌蚪子给吃了……”小臭儿突发奇想,只不过,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没底气。 蝌蚪个头很小不说,软软的毫无攻击力,哪怕蟹苗小,也不是蝌蚪能吃下去的! 吴小桐白他一眼,在池子边蹲下,仔细拨弄开杂草看了一回,然后招呼着小臭儿、拴住也蹲下,指着池子边缘的泥土给两个小子看:“你们看这些痕迹,都是螃蟹爬过的印子……” “啊,螃蟹爬上岸了?它们,它们去哪里了?”小臭儿惊讶道。 这一回,不仅是吴小桐给他白眼了,连拴住也看不下去了,拉着他就走,一路走到河边去。到了这里,不用拴住指点,小臭儿也明白了,他看到了河边还有不少小螃蟹没走远,就窝在浅水里活动呢! “行了,别烦了。螃蟹那东西最擅长逃跑的,咱们那么个小池子养不住……反正在河里,长大了也一样捉,不耽误吃。你就别跟它较劲了。”吴小桐宽慰了小臭儿,转身往回走,“咱们还是赶紧回去吧。趁着天色早,还是上山再打些菜去吧,今年家里孵了百多只鸡鸭,又添了二十头小猪,不多打些菜可不够吃!” 开春时,吴小桐为粪肥的事情发愁,下决心今年大力发展养殖业。 那些鸡鸭不说,有五六只母鸡抱窝,孵出了百多只小鸡,还捎带着孵了十几只小鸭子。 三头母猪也很给力,挤在四月里生产,一共生了二十二头小猪。如今,第一窝小猪仔已经快满月了,仅仅吃奶已经不够了,每日必须添加饲料,用三分之二的野菜拌上稻糠、秕谷子做成。 喂猪的活儿交给了吴大壮的老娘,老太太心疼粮食,哪怕是秕谷子也不舍得给猪吃,每每老太太总会念叨糟践粮食,还总是趁着没人就克扣小猪的口粮……吴小桐说了几次,老太太当面答应的很好,转回头就故技重施,把个吴小桐气的脑门儿生疼。后来,吴小桐带着孩子们上山挖了许多野山药、木薯根回来,给她喂猪,这才好些了小猪仔们不至于饿的嗷嗷叫。 唉,她从没有这般怀念玉米、怀念地瓜、土豆那些高产作物啊!有了那些东西,她就不愁没东西喂猪了! 四月末,春日渐尽,初夏将至。 裴府送节礼的车队再次到了双溪镇。 这一次,没有哪位公子跟着,只有裴府的二管家带队。 见了吴小桐之后禀告,大公子带兵作战,如今大概到了皖东。因为大公子作战英勇,屡立战功,如今已经从最初的五品武威将军,升至正四品的都尉郎将,统兵也从最初的五百增加为两千。若是再升,到了三品,就能够提为指挥使,独率一路,足足五千兵马了。 “……都说咱们大公子有望凭战功封侯呐!”二管家与有荣焉地说着,一脸荣光。 吴小桐笑着点头:“大哥哥功夫好,又有智谋,是将帅之才。只是,也要先顾着自己安危才好!” 管家笑着附和,心里却不以为然。姑娘毕竟年岁小,又是个女孩子,哪里懂得马上觅封侯的豪气干云,又哪里知道战功难得,不拼了命,哪里挣得下偌大功劳!叛军肆虐,皇上恨极,许下高官厚禄,激励将士奋勇杀敌,凡斩敌首级十个就记一转,三转一级,三级一品……大丈夫好男儿不趁着这个机会多挣军功,封侯加爵,等到天下平定了,还去哪里挣军功去? 哦,对了,景王终于在连续收复失地之后,应百官所请登基称帝,年号靖宇。立志平定天下,重振社稷。 靖宇帝登基之后,江南小股叛乱之匪很快被平定,各地渐渐恢复起来,大军得以集中主要兵力渡江作战,一路高歌向北,逐一收复着失陷匪手的城池乡村。 二管事又将两封信拿出来交给吴小桐:“这是老爷和二公子写给姑娘的信。太太没写信,却也一再嘱咐小的,希望能够劝着姑娘回去。太太还说了,若是姑娘喜欢庄子里的自在,南岸也有咱们府里的庄子,有几个庄子临湖傍山,风景极美,出产也、丰厚的多,姑娘去了一定喜欢!” 吴小桐只是含笑不语,耐心听完了二管事的话,却不置可否,只让霍氏将二管事带下去好好安置。 二管事看了上手的姑娘一眼,暗暗叹了口气,谢过,辞了出去。 这位姑娘眼看着比去年初见大有不同了。不再是那般落魄清寒的模样,面色白皙的多了,形容也丰满了一些,不再瘦得厉害,个子长高了许多,气色也是极好的……虽然仍旧未施脂粉未着裙装,却比之前清丽秀妍了许多。这等容貌,若是在府里,穿着装扮一番,恐怕比当年的皇后娘娘也不逊色!只可惜了,是个命苦福薄的,祖父母去了不说,连父母也都没了,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女。大老爷大太太说是心疼,也算是看顾,每年几趟送吃送用的,但毕竟隔着一层,不说亲生爹娘,就是老太爷老太太若在,也不会让姑娘落在如此境地。 二管家一路暗暗感叹着,也只是在心里感叹一回,顾自去安置随行人员、车马,安置歇息去了。 吴小桐拿着两封信看了片刻,却没有拆封,只让人把随礼送来的文房、书籍送上来。 这一次送来的不仅有一箱书籍,一箱文房之用,竟然多三个箱子,一箱药材、药丸子,一箱成衣,还有一箱首饰玩意儿! 愕然间,霍氏转了回来,看着一字排开的五口箱子,眼中闪过一抹了然。 “真是快呢,再过几日就是姑娘生辰了,恍惚一转眼,姑娘就十四岁了……若是往常,十四岁也能行及笄礼了!” ------题外话------ 小梧桐十四了,按照大明习俗,就算大姑娘了,能谈婚论嫁了…… 第九十章走失了? 十四岁?及笄? 出乎吴小桐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去年,霍氏来的时候就说她满了十二岁,那时说的是周岁。如今说十四岁,则是按惯例说的虚岁。 可是,说到及笄……吴小桐下意识地低头看向自己仍旧竹竿般的身体,脸上浮起一抹好笑。 也是了,就她如今这模样,也不知是这个时代女孩子发育的都晚,还是经历了那一段时间的流浪,饥寒交迫,营养不良,导致她发育延迟了……反正,如今这个身体,除了个子不算太矮外,该发育的地方是毫无动静的。就这样,半点儿女孩儿模样都没有,也根本说不上谈婚乱嫁之事。 垂着眼,将眼底的一抹忧色掩去,吴小桐暗暗握紧了拳头。 失了父母双亲,又没了祖父母的庇佑,若依着礼制,大概她的婚事是要由大伯父大伯母做主的……她之所以坚持不回去,一来是不喜欢那种深深庭院的圈禁生活,不喜欢后宅的女人扎堆,勾心斗角,谋划算计,斗来斗去;二来,也是担心裴府将她的婚事当成政治筹码。她年纪小,还没想过婚嫁之事,但若是进了裴府,就怕万事由不得她了。到时候,给她寻个碌碌之辈也还罢了,若是嫁个浪荡腌臜的货,她哪怕能够自立自处,日日对着也恶心死了。更何况,还有家族之间的政治联姻,甚至还有攀权附贵,若是将她送给那位贵人,依着如今裴大老爷四品官的品阶,怕也只能做个妾室……顶天是个侧妃……终究还是个小老婆! 她绝对不能回裴府去……至少,在没有想好嫁不嫁,没有确定嫁给谁之前,她不能回裴府去! 心思转了几转,吴小桐嘴角浮起一抹微笑,看向霍氏道:“我自己都忘了,嬷嬷总是替我记得清楚!” 霍氏笑着指点着箱子里的锦缎首饰,略带一份伤感道:“表公子总是这般周全,送来的贺礼还记得姑娘未除服,都是素色的。” 吴小桐讪笑着掩去眼中的心虚,点点头道:“这些料子看着倒是有几匹轻薄的,想是做夏衫极好的。嗯,这一匹平纹织就,应该是灯影纱吧?” 霍嬷嬷含笑颌首。 吴小桐就笑道:“我记得嬷嬷说过,这种纱做罩衣最是清凉透气,这个秋香色也适合嬷嬷用,嬷嬷就拿去吧!” “还是姑娘自己穿吧,我那里还有几件夏衫呢……”霍氏下意识推却,吴小桐却已经将布料拿起来放在她怀里,并按了按,霍氏见她坚持,也就不再推辞,连连点头收下,只是垂眼的瞬间,飞快地抬手抹了把眼角。 吴小桐佯装未见,又取了一匹黑色的实地纱出来,也交给霍氏:“这一匹给爷爷吧。也一并劳烦嬷嬷受累,给他做件夏衫吧!” 霍氏笑着点头应承。 吴小桐这才动手从下边取出一匹原色的素茧绸出来,交到霍氏手上:“嬷嬷,这一匹我穿了。你也不用考虑什么罩衣、衫裙的,仍旧做成短袍样式就好。对了,袖口做的稍微宽一分,只压边儿,不要衬里的。” 茧绸是最基本的蚕丝织物,没有提花没有图案,吴小桐拿的这一匹连染色都没有,就是蚕丝本身的原色。但偏偏这样的布匹,最没办法遮掩瑕疵,非极品蚕丝和精湛织工不能得。故而,吴小桐这一匹衣料看着最不起眼,却一点儿不便宜,甚至可能是最贵的。 霍氏掩唇轻笑,也将吴小桐挑选的布料接了,“你的眼光不错,这匹确是极好的……只是,虽然服孝,单单白色衣衫也太素了吧……不如给你做件白色的及腰襦衫,再搭一条靛青的裙子如何?又素净又清雅。” 吴小桐笑道:“嬷嬷这是想我换了裙装吧……” 其实,她并不排斥穿裙子,在现代她也没有特别的异装癖,也不是特别喜欢中性装束。只不过,时逢乱世,女子,特别是年轻女子求存不易,裙装行动不便,就算如今已不需她做哪些繁重的活计,但万一遇上什么兵匪作乱的,穿了裙子想跑都跑不快。 再说了,这种时候,她也不觉得打扮的漂亮是个好事儿。普普通通,甚至粗陋些,能更好地活命才是最重要的。 只不过,霍氏既然如此说了,她也不会为了这个造成芥蒂。一条裙子而已…… 微微一笑,吴小桐爽快地拿了一匹靛青色的料子交到霍氏手中:“那就让嬷嬷受累了!” 吴小桐铺排回礼,当季的神仙草是少不了的。今年神仙草卖不出去,吴小桐跟老苍头商量,用粮食收购了些,让镇子上的人有个收入,也省了老苍头再去爬山崖。 她亲手炒制的明前茶也装了两桶,一桶给大伯父,一桶自然是给每每送书送文房的‘表公子’的。还有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儿、花椒芽儿,还有春季刚采下晒干的蕨菜干,另外,还有些山上出产的野山药,瘦瘦细细的,却比人工种植的山药药性强许多,健脾和胃是极好的。 另外,就是吴小桐带着霍氏、徐寡妇等人做的烤鱼片,还有自己做的猪肉脯、五香猪肉干。林林总总收拾了几箱子,交待给二管家带回去。 送走了二管家,吴小桐回头看见路边的一棵高大的桑树,不由纳闷儿,双溪镇也算气候温润,村子里、周边山坡上桑树也不少,怎么就没听说过有养蚕的? 这个念头就在脑海里一闪,就被她丢到一旁去了。 她对桑蚕是半点儿概念没有的,也起不了养蚕的心思。 转回来,仍旧抽空就带人修路,修梯田,修菜园子,修苗圃…… 五月初五端午节,在一片粽子的香气中过去了。 紧跟着,五月初六就是裴依依的生辰。十四岁的生辰,可以办及笄礼的,老苍头做了一套四支竹根雕的簪子给她,小亓送来的首饰匣子里,也有一套玉雕花鸟鱼虫天然意趣的簪子。吴小桐选了老苍头雕刻的一支竹根雕一鸣惊人簪攒了发髻,穿了霍氏赶着缝好的白色窄腰夏衫,月白色百褶曳地裙子,腰间垂着一条靛青色的丝绦,刚开始走动略略有些不自在,倒也没觉得怎样别扭,从从容容去了东厢房,霍氏备好了裴老太爷老太太和三老爷三夫人的牌位,吴小桐上了三炷香,恭恭敬敬磕了头,及笄礼就算完成了。 她倒没觉得怎样,霍氏却哭成了泪人。 “若是,老太爷老太太和三老爷三夫人还在,姑娘也不至于……” 吴小桐叹了口气,伸手扶住霍氏,拿了帕子替她擦泪,一边劝道:“嬷嬷不要这么说,世事无常,他们都不在了,大老爷大太太和哥哥们却很顾念我,不但把嬷嬷给我送过来,还让程充和徐褚这般人物过来护卫……你看看,现如今,咱们有田有房,还有这么许多壮工,我也有爷爷和嬷嬷疼着,若还是不知足,就太贪心了!” 霍氏抹着泪,仍旧抽噎着,心中叹息,脸上却是一片欣慰之色:“姑娘能这么想就对了。是老奴想岔了!” 吴小桐笑着拍拍霍氏的手,扶着她出了东厢:“嬷嬷想开了就好。还是快去厨下吧,可都等着吃嬷嬷做的席面呐!” 早就说好了,吴小桐过生不能大办,却也备了一些野味儿鲜菜,霍氏更是许下诺言,要做一桌子拿手菜给大家吃。 霍氏彻底地收了泪,笑着一路往东院做菜去了。吴小桐则回屋换了衣裳,重又穿回了平日的短袍长裤。等吃饭时,霍氏看见吴小桐的打扮,也只是暗暗叹息了一声,并没有多言。 吴小桐的十四岁生辰就在一桌子美味佳肴中过了。除了一道道美食,没有人记住别的了。 吴小桐仍旧跟小臭儿、拴住一起上山下河,虽然不做太劳累的活儿了,却也闲不住。霍氏最初看不惯,还说了几次,吴小桐答应着,却该做啥做啥,并没有改变,渐渐地霍氏也看惯了,不管了。只每每盯着吴小桐注意,别摔着别磕着…… 炎热又鲜活的夏季过去了,又到了初秋时分。 吴小桐上山剪取了几批茶枝,带回来扦插。有了一次成功地经验,总结改良,这一次扦插的成活率又高了些,差不多能达到半数的成活率了。 秋风渐凉,又要到中秋节的时候,裴家的节礼照例送了来,毫不意外。这一次,裴家送来的节礼中,最让吴小桐欣喜的是裴家三哥给她寻摸到的冬小麦种子,据说是从失陷的苏北好不容易淘换的,不多,也就十几斤,吴小桐却很知足了。这些只是种子,有了这十斤麦子种,来年就能收几百上千斤麦子……根本不用愁种子不够用! 让吴小桐意外的是,去年离开的刘胖子拖家带口地回到了双溪镇,与他一起回来的,还有后来逃难出去的刘家大女儿玉芝一家。 刘家的房子位于镇子东头,那场大火烧成了焦地。 刘胖子一家人回来,吴小桐自然不能不管,连忙在福顺酒肆里收拾出几间屋子来,先让刘胖子一家人住着。 还好,他们回来的时候,稻子已经收获完毕,地里耕作整理,留出几个人整地、播种冬小麦即可,正好能够腾出人手来给刘胖子家盖屋子。 刘胖子家倒是有些积蓄,却没有粮米。吴小桐拿出几百斤新米来,平价卖给他家救了急。 商量一回,稍作准备,刘家就在福顺酒肆东侧,隔着三两户处,原来胡家粮米行的位置上,清理废墟,重建房子。 房子开工之前,刘胖子过来找到吴小桐商议,他没有别的手艺,也就会做饭做菜,他想着盖房子盖一间酒肆,带后院那种。前面开店,一家人就住在后院里。因为福顺酒肆宋掌柜临走托付给了吴小桐,尽管她没有再营业,但刘胖子还是过来跟她打个招呼,免得引起误会。 吴小桐根本没在意,她也没打算开什么酒肆。原来福顺酒肆做的主要是往来双溪镇收购神仙草和山货的客商生意,可如今外头乱成一团,商路断绝,根本没有客商到双溪镇来了,就是双溪镇原来的人口也减损大半,这会儿统共不过二百多口人,开什么酒肆? 她也替刘胖子担心:“……能有生意么?” 刘胖子却毫不担心,满脸笑容道:“会有的。镇子上虽然人口少了,可大伙儿日子都过得不错,我看着,别说外头四处逃难的人,就是比之前的日子也好过。刚回来时,我一到村口就看见小臭儿拿着块白面馒头在吃,馒头里还夹着一枚焦黄冒油的咸蛋黄……哎哟,原来的孩子别说吃咸蛋黄了,就是馒头一年能吃上一回都不错了。回来这几日,我也听了好几个人跟我抱怨,说镇上人少了冷清的很,想喝个小酒都没处去……” 笑了笑,刘胖子又道:“我要开的跟原来的酒肆没法比,也没那许多本钱。就开个小酒馆,酿几缸米酒,煮些茴香豆、咸花生之类的,给客人们下酒。等天冷了,大家伙儿没了活计,也有个地方说话聊天。我也能挣几个大钱,够一家人糊口就好。也不指望挣大钱!” 听刘胖子这番话,吴小桐知道他思虑周全,目标定得也很实际,并没有奢望挣多少钱,不过是糊口……刘胖子作得一手好菜,也做的一手卤牛肉,正如他自己说的,挣大钱不易,但只要求糊口,并不难。 说完盖房子的事情,吴小桐也向刘胖子打听胡元辰,让她意外的是,胡元辰并没有去广陵。宋掌柜和几位主事之人,日日都忙着,刘胖子说不上话,也不知道那些人在忙碌什么。 送走了刘胖子,吴小桐这一夜失眠了。 胡元辰是正月初六离开的,一晃眼都走了七个多月了,竟没有半点消息送回来,又没去广陵,这是人间蒸发了? 想想外头纷乱的世事,吴小桐心里升起种种不好的猜测,而且越想越心慌。是不是遇上劫匪了?是不是遇上匪灾兵灾了?还是胡元辰的身子仍旧虚弱,又病倒在了哪里?…… 种种猜测,也只能是猜测。吴小桐自己出不去,身边的人也没有出去的,对外头的消息根本无从得知。 快到天明时,吴小桐干脆甩开脑子里纷乱的猜测,撂开手去。该发生的也发生了,她着急焦虑根本没用,不管了! 这么光棍地一想,竟真的就推开了,然后,睡着了。 经历了一番彻骨之痛,镇子上的人特别齐心,有什么事都会齐心协力去做,团结就是力量,自然做的又快又好。 在所有人的襄助之下,刘胖子的屋子起的很快。 不到十天,屋子和院子都完工了。 房子完工的当天,刘胖子就在新屋子里开了火,特特地从吴家买了一头大猪杀了,做了流水席,答谢父老乡亲们。众人热闹欢腾着,吃着美味,然后也有人感叹,菜是好菜,就差酒了。 刘胖子笑着招呼:“那东西急不得,铺排好了,我就动手酿酒,顶多也就十天半个月的……九月九,大家伙儿差不多就能喝上新酒了!” 众人一片叫好声。 刘胖子起屋子的同时,吴小桐抽空儿,带着霍氏和徐寡妇几个,琢磨着做了许多月饼。有核桃、花生芝麻的‘五仁月饼’;也有用顾小桐自己腌制的糖桂花、糖玫瑰做的鲜花饼;还有板栗月饼……林林总总,各色各样的都做了些,然后每样装了一匣子给裴府回礼,又捡着各色的攒了两匣子,让裴府的人带回去给‘表公子’。又捡着各色干货、干果、鲜果之类装了,回礼。 这一次节礼仍旧是二管家来的。 吴小桐跟二管家问话的时候,捎带着提了提金陵的局势,二管家就知无不尽地讲说了一番。 靖宇帝登基一年多,平乱剿匪的战事很顺利,如今江北沿线已经平定,军队一路北上,最先头的已经推进到苏北河南开封一线。西边山西一带山路难行,稍稍滞后一些,南军却也保持着压倒性优势,推进顺利。 二管家还说了,朝中之人都很自信,顶多来年,就能够彻底将叛军剿灭,到时候,就能够重返京城,天下太平了! 二管家说的唾沫横飞,眉飞色舞,一脸神采飞扬的,吴小桐却听得有些不以为意。南军这一阶段的战事听着很顺利,她却隐隐地有些不好的预感。若是南军真的这般天下无敌,当初也不会丢了大半江山,连京城都失陷了去。再说,据她所见,现在靖宇帝建起的朝堂可并没有多少励精图治的意思,从二管家的说辞,从裴府一次次送来的节礼,都能看出,南朝官员勋贵们似乎已经忘却了京城失陷之痛,仍旧骄奢淫逸、奢靡成风……这样的朝廷,真的能够平定天下,重振社稷? 她持保留态度! 送走了二管家和裴府来送节礼的人员。 刘胖子房子盖好了,通风晾了十几天,九月初九这日,刘家正式搬进了新屋。刘胖子许诺的新酒,也在这一日开缸。 用糯米酿的米酒,刚刚开缸,没经过过滤,仍旧呈米汤样,跟后世的醪糟相似,比醪糟稀得多,酒汁稍稍清冽,刘胖子称之为‘浊米酒’。 开缸之日,镇子上的人每家都分得了几碗,当然,刘胖子搬家,众人也纷纷送了些必用之物去,有拎两串干蘑菇的,有拿十个鸡蛋的,吴小桐送了五只母鸡一只公鸡过去,算是庆贺刘胖子家的乔迁之喜。 贺喜回来,吴小桐喝着温热的米酒,不由感叹。一年多前,她最初养的鸡还是刘婶子帮忙买的,如今,换成她拿了鸡给刘家贺屋子了! 冬小麦出苗率很不错,一片绿油油的麦苗儿,透着勃勃生机,寄托着吴小桐的希望。 移栽到山坡上的茶树苗已经生长了一年,在吴小桐持之以恒的关照下,生长的茁壮,已经有一尺多高了。照这个速度,三年、四年上就能少量的采摘茶叶了。 天气越来越寒冷,田地里没了活计,男人们继续挖沟渠修水利,女人们则凑在一起,开始做冬日的活计。纺纱织布缝制棉衣棉裤棉鞋。 棉花是去外头买回来的,妇人们凑在一起,叽叽咕咕地说笑着,一边利落地干着活计。 吴小桐则带着几个半大孩子半大丫头在菜园子里布置冬季蔬菜。韭黄增大了面积,从去年的一小畦子,扩展到了几片菜园子,足有两亩多地。又有整平的菜园子种了蒜苗儿和大豆。 蒜苗儿打的也是蒜黄的注意。大豆则是准备吃豆芽的。 这一年的菘菜种的早,入了秋之后,菜心儿卷的紧实,让吴小桐很高兴,冬天终于能有大白菜吃了。至少不用天天吃腌菜、干菜了。 还有水萝卜,胡萝卜、冬瓜,都送到福顺酒肆的地窖里,又去镇子东边的河滩上挖了好些细河沙回来,将水萝卜、胡萝卜都用沙掩埋了储存。 菜园子和菜窖折腾的差不多了,妇人们的棉纱也纺了许多了。吴小桐过去看了一回,突然想起了棉纱编制的秋衣秋裤…… 她隐约记得,她很小的时候,外婆就用棉纱线给她编制过,不如毛线蓬松,也不如毛线保暖,但比普通布料做的夹衣要有弹性,舒服得多。还有,还有编制的袜子……她穿了一年布料缝制的袜子,有硬硬的袜子底儿的,实在是……不舒服。洗也不方便! 于是,她立刻去找老苍头,缠着老苍头替她做了几根竹制毛衣针,兴冲冲要了十几个棉线穗子来,让霍氏帮着她合了线,她就开始动手织袜子。 说实话,吴小桐从没织过毛衣毛裤,只是小时候好奇跟外婆学过最基本的起针、平针、单螺纹几种。刚刚拿回线和针,她也不敢声张,偷偷地窝在屋子里琢磨了一天多,才终于织出一厘米的袜子筒…… 然后,碧桃看着稀奇,羡慕的不行,吴小桐就趁机教她编织。再然后,她就完全将穿编织秋衣裤和袜子的希望都托付给碧桃丫头了。 隔了两天,她就看到碧桃、梨雪和冰玉三个丫头,一人捧着一团线织的起劲儿。而且,让她倍受打击的,三个丫头织的都极快极好了,不说碧桃和梨雪,就连年纪最小的冰玉,也能一天织一只袜子了…… 吴小桐很愉快地拿了两双袜子穿,然后,真心实意地夸奖了三个丫头一回。 她想,她很快就能穿上棉线棉纸的秋衣秋裤了!挺好的! ------题外话------ 过渡章,明天就能写到小亓,也能写到胡大公子的去向了…… 然后,大概就是感情戏了…… 第九十一章安全第一 一眨眼,过了冬月,又进了腊月。 今年孵的九十七只小鸡,伤损了三只,八月十五的时候杀了五只小公鸡过节,这会儿还有四十二只公鸡。 程充和徐褚熟门熟路地带人上了一回山,进了深山,来回花了三天时间,带回来十八只野兔,二十二只山鸡,还猎回了两只狍子,三只岩羊,还有两头野猪。十几个汉子好不容易抬回来的。 这些猎物,整个镇子上的人也吃不完,将参加狩猎的,每人分了一只野鸡一只兔子,又将一头野猪剔骨分了,剩下的就准备送到山外卖掉去。 这一年,吴小桐带着妇孺们也采了许多山货,山菌子、木耳不说,猴头都得了四对,另外,老苍头上了几次山崖,摘了许多岩耳回来。留出一些自用、给裴府做节礼,剩下的都要拿出去卖掉。 收拾一番,竟装了两车。 吴小桐琢磨一回,跟老苍头说了,第一次跟着车队走出双溪镇,往霍山县城去了。 一身靛青的及膝棉袍,里边穿着厚棉衣厚棉裤,哪怕吴小桐身形清瘦,裹了这许多之后,也少不得臃肿了。吴小桐也不在乎,又拿了让碧桃给她编制的棉线围巾,连头带脸地裹了,双手揣进袖子里,与小臭儿、拴住一起,跟在两辆牛车后边,慢悠悠地出了镇子,一路又出了山口,踏上了去霍山县城的路。 经过一年的修整,山口以内的路都铺上了卵石,脚踩车轧之后,卵石嵌进泥土,基本都固定下来。吴小桐又带人将主要的几条路拉了沙子填充了石缝儿,就没了卵石的颠簸感,平整地多了,牛车走在上面也不会太过颠簸了。 出了山口,路面上没了卵石,变成坑洼不平的土路,道路中间凸出来,两侧则是天长日久留下的深深车辙。 路两旁除了山石就是冬季萧瑟的草木,寒风呼啸着吹过来,顺着衣领子只往脖子里灌进去,把身上的热乎气儿一点点驱散,只将冰凉一点点透进骨子里去。 吴小桐对路两旁的景致没啥兴趣,对县城的种种也没多少向往,她之所以跟着出来,不过是想着去县城打听打听外边的局势,然后,看看县城的情形,琢磨着做点儿事儿。山里资源丰富,只要肯吃苦受累,许多山货都能拿出来卖。另外,她还想着再买些人回去。 吴大壮三家子,说起来人口不少,青壮却只有四个人。 来年,山上种的茶树就多了,施肥、浇水、养护,得至少一个人常年盯着。她想多养些猪、羊,这个倒是能让妇人们做。今年种了冬小麦,来年就要收两回秋,壮劳力不够是不行的。她还想种油菜,建油坊…… 当然,她买人除了需要劳动力,也想着算是变相地多救济一些无家可归的人。尽量让一些家庭能够不卖儿女……更不说易子而食的惨剧,她是想都不敢想的。 与吴小桐的沉默不同,小臭儿和拴住却是兴奋地满面红光。两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出山,更是从没去过县城。对于他们来说,能去一趟县城是非常伟大的事情。 自从出了门,小臭儿就没住声,一直不停地说着,说镇子上谁谁谁羡慕红了眼,说谁谁谁托他买什么……又说他娘嘱咐他什么什么……说了一遍又一遍,似乎根本停不下来。拴住还好些,虽然也一脸兴奋,却总归没有变成话唠,只是随着小臭儿偶尔附和一句什么。但他居然一点儿没觉得小臭儿烦,这件事本身就不正常,显见也是满心兴奋的,按捺不住了。 牛车不快,却也要一步不停地走才能跟上。 如是走了大半个时辰,吴小桐才看见第一个村庄,房屋低矮破旧,也荒芜凄冷,但却遥遥能听到鸡犬之声,略略透出一点点生机来。 吴小桐走在赶车的程充身旁,低声道:“这个村子倒是房舍整齐。” 程充瞥了那边一眼,摇摇头道:“去年也都逃出去了,许多屋子都是空的,只有几户回来的,十户能有三户就不错了!” 吴小桐默然,又看了看那个荒凉的山村,默默地转回头赶路。 一路上,这般贫穷荒凉的村落又经过了四五个,倒是没有放火的痕迹,但仍旧处处萧条,罕见人迹。走了三个时辰才到县城,路上竟然遇上了三四回路人,大都神色疲惫,衣着破旧单薄,像吴小桐一行人这般牲畜车辆,衣着整齐的竟是一个都没见到。 半路上,程充几次要吴小桐上车,都被她拒绝了。 这一年多来,得益于天天上山、下河的,她的身体倒是结实的很,跟着牛车走,完全没问题。 到了霍山县城已是过午时分。 程充徐褚和老苍头来过县城几次,对货栈、行作都挺熟悉的。一车干货、猎物分门别类送熟识的店铺里,很快就脱了手,皮子送去熟制。约申时两刻,两牛车货物都处置完毕,吴小桐笑嘻嘻地晃晃手里的钱袋:“走,吃饭去!” 程充笑着道:“我带大壮去将投店,并将牛车存了,再去找你们。” “好啊!”吴小桐笑应了,拿出五两银子来给程充,却被程充拒绝了。 “哪用得了这许多,咱们人多,也只需一两银子足矣。” 吴小桐对这个世界的酒店行情毫无所知,听程充这么说,也不了解情况,拿了约莫一两碎银给他,然后大家伙约定去半月斋吃冬笋鸡之后,就兵分两路。程充和吴大壮去投店存车,老苍头和徐褚则带着吴小桐三个孩子逛街。 家里的棉花没有了,要添置;过年做新衣服的布匹要购买,各种油盐酱醋要买,还有其他有的没的,也有许多东西要买。 霍山县因为没遭兵火,街市仍旧整齐。尽管时逢乱世,街面上萧条了许多,街上也多有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乞丐,小臭儿和拴住两个第一次出山的小子仍旧眼睛不够使,四下里张望着,看到街上的两层小楼也大惊小怪,赞叹不已。吴小桐也不着急,任由他们看个够,只盯着路上的行人车马,不撞到不冲散了就好。 临近过年了,街上却远没有现代街市的繁华热闹,偶尔一两个小摊子,大都是卖鞋米花儿、小百货的,远没有吴小桐想象的满街小吃,甚至一路走过来,都没看到一家烧饼铺子……也没有,被舌尖中国广而告之的徽州‘毛豆腐’…… 其实,县城里就是一条不长的商业街,各色铺面也就几十家,走到中间路口的时候,终于看见了一家卖包子的,蒸锅里摆着一只只雪白的大包子,热气蒸腾着,在冬日里特别温暖。 吴小桐招呼一声,带着两个孩子跑过去,点着笼屉里的大包子道:“给我包十个包子!” 那老板本来揣着手缩着身子躲避寒风的,一听这话,立刻兴奋起来,“好咧!” 答应一声,伸手拿出几片干荷叶来,捡了十个大包子分作两包递过来:“承您惠顾,一共二十文!” “二十文,好贵!”小臭儿双手捧着包子正吸溜鼻子呢,一听这话立刻咋舌惊叹。 二十文啊,他攒了两年,都不够二十文呐!二十文,能买三十颗鸡蛋了! 拴住也面现迟疑:“小桐……” 那老板一看有些着急,连忙道:“咱们家的包子可是用的上好的五花膘肉,咬一口吱吱冒油哦,两文钱真心不贵啦!” 吴小桐朝两个小伙伴安抚地笑笑,低头从钱袋子里数出二十文钱,交到老板手中。转身招呼老苍头和徐褚:“都来吃个包子垫垫呐!” 徐褚举举手中拎的各色物品,笑着摇头:“我就不吃了,我等着去半月斋吃席面了!” 吴小桐也不勉强,笑着递了一颗包子道老苍头嘴边:“爷爷,这包子闻着还不错,你尝尝!” 老苍头手中也拿着东西,原来也想说自己不吃的,但看着吴小桐笑靥如花地将包子送到嘴边,终是不忍拂了她的一片心意,借着吴小桐的手几口将包子吃了。旁边的徐褚看着眼热,又实在不敢让吴小桐给他喂饭,转而瞪了小臭儿和拴住:“你们俩就没有半点儿眼力劲儿……哼,甭想我带你们狩猎了!” 那俩小子为了能跟着上山捕猎,可不止一回向徐褚程充恳求了,一直未能达成心愿,这会儿得了这话,那还不抢着表现呐?!登时,两个小子一起举着包子,你争我抢地喂进徐褚嘴里去…… 喂得太快,两个大包子几乎是被填进去的……可悲的徐褚差点儿被肉包子噎死!还是小桐将随身带的一只竹水桶送上去,才算救了徐褚一条命。 说说笑笑地一路走来,申时三刻,几个人才走到半月斋门口。 这是霍山县城最好的酒楼,位于中心街街口,对面就是县学,斜对面就是县衙……也算是行政中心了。 这一次,不仅是拴住和小臭儿,连吴小桐也当了一回土包子,充分发挥了一把围观精神,将传说中的‘县衙’和‘县学’——大门,参观了一回。 参观完县学,吴小桐回过头来就拍了小臭儿一巴掌:“回去就交你们识字读书,你们也争取到这里来上学。” 小臭儿缩着脖子,“我哪能行!要是你……指定能来!” 要是小桐不是‘姑娘’,还是兄弟,就凭她的学问,考个县学绝对不在话下……可姑娘,人家不让考哇! 拴住也苦了脸,觑着吴小桐也是一脸惋惜之色。 把个吴小桐看的又是好笑又想吐血。这俩臭小子,就是知道了她是女孩儿也没表现出异样来,没想到,心里其实挺在乎的! 又拍了小臭儿一巴掌,吴小桐笑着道:“走啦,这里进不来,半月斋却是能进的。吃冬笋鸡去!” 冬笋鸡,据说是竹林里养的鸡,吸取竹林清灵之气,吃蚂蚱饮山泉……咳咳,而且是当年生的童子鸡,配上品质最好的嫩冬笋,选用秘制调味料,精心烹饪而成! 吴小桐一马当先,带着两个孩子走在前头。三人虽说年纪不大,穿着也简朴,但吴小桐一身素茧绸的短袍衣衫,连脚上的靴子可都是上好的靛青茧绸做的面儿…… 那半月斋既然是霍山县酒楼界的头一份,往来的自然不乏贵客。伙计们的眼光也练得刁了,一打眼,就看出吴小桐这不显山不露水的一身衣裳价值不菲,手工精湛,绝非普通小民能够穿戴的。再看吴小桐身后跟着的小臭儿和拴住,虽然形象有些憨,但同样一身靛青棉布的袄裤,都套了崭新的靛青棉布褂子,收拾的也是整齐利落,明显就是大户公子的跟班形象。后边的徐褚本身就是裴府里出来的,衣着用度自然不凡,就连老苍头,如今也几乎看不出当年打更老汉的畏缩模样,一袭黑色棉布直缀,花白的头发梳得整齐,面色红润,双目有神,往那里一站……呃,怎么也是忠心耿耿老管家之类的人物! 吴小桐不知道小二给他们一行人做了怎样的定位,只是看着人热情无比地迎出来,心里对这家老字号酒楼就有了个不错的印象,略略颌首,率先进了酒楼。 一楼是大堂,二楼,也是卡方式的格局,只不过,相对于一楼的,二楼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临窗而坐,还能凭栏俯瞰街景市情,倒是让小臭儿和拴住新鲜又兴奋。 因为不是饭时,酒楼里很清静,一楼坐了两桌散客,二楼更是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那小二一路弓着腰引着众人上了二楼,吴小桐随手指了个临窗的桌子:“就那边吧!” 这张桌子恰好位于二楼街角处,临着向东向南的两个窗户,坐在这里,差不多能够看小半个县城的光景,视野相当好。只是冬季,窗户都关的严实,遮蔽了视线。 吴小桐问那小二:“可有火盆子?” 小二微微一怔,随即连声道:“有,有,有,有上好的紫铜火盆!……客官还真是问的巧了,前儿掌柜的刚刚得了半篓子银霜炭,据说是专供金陵城贵人们用的好物事儿,烧起来不带明火,不起一丝儿烟气的!” 这话一落,徐褚脸上就闪过一抹不以为然,吴小桐看在眼里,知道这小二的话怕是有些夸张,却也是人之常情,笑了笑,正要开口,那边小臭儿和拴住忍不住已经推开了窗户,就在此时,突然有一匹快马疾奔而来,在县衙门口勒住缰绳跳下马飞奔进去了。 “哎哟,那人骑马起的真快啊,一阵风样的……”小臭儿一脸敬仰地感叹着。 徐褚却已经站起身来,望着隐没在县衙中的身影,皱紧了眉头。 那小二也踮着脚瞄了两眼,笑着宽慰道:“几位客官想来初到,有些事儿不明白。其实客官们不必忧心,这是县老爷打发了去探听军情的,三日一趟,往返回报。去年也还每每惊慌的,就怕叛匪打过来。可自从景王在金陵城登基,大齐军队一路北伐,节节胜利,这探马抱回来的就都是捷报了,想来,过不了多久,就能彻底平定叛乱,天下太平了!” “这位小兄弟倒是好见识!”吴小桐微微挑着眉梢看着小二,赞叹一声,转而摸出一两碎银子扔给小二,吩咐道,“暂不提这些,你且送两只火盆来,再上几盅热茶来,我们再好好盘桓不迟。” 那小二得了银子,脸上笑的灿烂如花,连连哈腰应承着,一溜儿小跑下了楼。 吴小桐再转身看向窗户外面,衙门口的马匹已经被人牵进去了,只有两个衙役半倚着门框懒散地站在那里当值。衙门前行人三三两两,各色不同,却没有人多看一眼……之前那个快马而来之人,似乎只是幻觉一般,没有留下半点儿痕迹。 转过目光看向徐褚,他已经重新落座,只是眉头皱的紧紧的,不同于平时的笑嘻嘻模样。 吴小桐心里过了几回,终究不得其解,到底忍不住开口:“徐大哥,你怎么看?” 徐褚转回目光来,在吴小桐脸上停顿片刻,皱着眉开口道:“只是远远一个照面,我也吃不准……不过,我看见那人跑进去的时候,左腿似有不便。马匹颈侧也有紫黑印迹……嗯,颇似沾染了血迹!” 吴小桐真是吃惊。刚刚那人快马而来,飞奔进县衙,前前后后也不过几息之事,徐褚竟然注意到这许多细节,还能做出相对应的判断……就这份观察力和细心,也绝非等闲人可比的! “徐大哥好眼力!”吴小桐忍不住赞叹了一声,随即也皱起了眉头,“左腿不便,马匹沾染了血迹……那人必定是经了刀光……” 至于是遇上了零散匪徒,还是遭遇了兵祸匪祸……却不是能够凭借一眼所见能够判断的了。这个,脑子在好使也不能凭空臆测。 徐褚觑着吴小桐的表情,略一沉吟,便自请道:“姑娘,不若小的去打探打探。若是有什么乱象临近,咱们也能绸缪着!” 这话可谓正中吴小桐下怀,立刻眼睛一亮,“那就有劳徐大哥了……不过,探听消息固然重要,徐大哥的安危更重。徐大哥切记,安全第一!” ------题外话------ 昨夜莫名失眠,大睁着眼睛躺了一宿……照理说,秋天,不该如此呀! 咳咳,更晚了,亲们见谅! 知道,接下来该谁出场么?嘿嘿,亲们猜不到…… 第九十二章傅公子 徐褚不愧是其名,不到一刻钟,程充和吴大壮还没到,他就折回来了,并且带回了非常可靠的消息。 齐军败了!一直高歌猛进,捷报频传的齐军败了! 面对齐军的迅猛攻势,原本联合在一起跟杜海臣作战的程木尔和祝大震部,主动让出冀鲁八府之地,联合杜海臣,一起对抗齐军,与齐军在徐州和开封之间决战,并取得大胜。 这场决战发生在八月底,也就是说,距今已经三个多月了。 如今,叛军一路反攻,齐军节节败退,战线从鲁豫重新回到苏皖。刚刚快马报回来的最新消息,叛军攻占庐州,距离霍山县不到三百里了!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吴小桐对周边的地理分布也有了个大致了解。庐州乃是安徽的省城,相当于现代的合肥市,乃是皖地最重要的城市,一旦庐州失守,南下直到长江,再无坚城! 一听这消息,吴小桐就变了脸色。 老苍头略一沉吟,随即道:“吃过饭就回去吧!” 霍山县城距离庐州不到是三百里路,却位于庐州的西南方。若是战线一路南移,并不需要真的走二百多里就烧到霍山。而双溪镇还在霍山县城西北……也就是说,战线已经离着双溪镇很近了。或者一百多里,甚至几十里路了! 哪怕双溪镇隐于山中,交通不便,吴小桐却不敢侥幸。之前那一场劫难早已经证明,隐于山中并不能完全隔绝战火。而双溪镇那么渺小而脆弱,再也经不起一场战火的波及了! 他们必须尽快赶回去,……哪怕,只是安排一个退路,一个相对安全的避难之所! 吴小桐毫无异议地答应了:“好。” 转眼看看表情茫然的小臭儿和拴住,吴小桐扯着唇角露出一抹笑来:“小臭儿,你下去催一催,让他们赶紧上菜!再不上菜就饿死了!” 小臭儿眨眨眼睛,答应着起身跑下楼去。 片刻,小臭儿转回来,与他一起上来的还有程充和吴大壮。 徐褚迎上去,低声跟程充交待了一句,程充抬眼向吴小桐看过来,吴小桐轻轻颌首回应,程充也就了然了。 不多时,小儿托着菜飞奔上来,一边摆菜一边解释:“让客官久候了。因不是饭时,厨下的灶封了火,要捅开烧旺,耽搁了点儿功夫,还请客官担待些。” 吴小桐拿了筷子,一边笑道:“无妨!” 小二笑着谢了,又飞转下楼继续上菜了。 冬笋鸡却是不负盛名。笋鲜,鸡滑,汤汁清如淡茶却极鲜美,非常合吴小桐的口味。小臭儿和拴住却嫌清淡了些,不够香浓。 还好,吴小桐要了梅菜扣肉和酥皮鸭,两个小子吃的满嘴流油,心满意足。 心里有事,吴小桐没多少心情品鉴美食,匆匆吃了饭,就带着众人离开半月斋。 想及可能到来的战乱,吴小桐让程充和吴大壮等人去赶牛车,她则只带了徐褚转回去买了许多棉花,又买了三百斤白面,还有油盐。另外,吴小桐还购买了三十个小口坛子,就是平时装酒的那种。徐褚见了很奇怪,却只以为是刘胖子托吴小桐买回去装酒的,也没多问。 等程充等人赶了牛车过来将购买的物事装了车,接了吴小桐和徐褚,天色以近黄昏,一行人却赶在关城门之前出了城。 一夜赶路,天色放亮的时候,终于回到了双溪镇。 吴小桐一路上跟老苍头、程充和徐褚商量好了,面对可能蔓延过来的战火,要做两手准备。 一个是组织镇子上的青壮、半大小子,轮番去山口放哨,一旦发现有兵匪踪迹,立刻传回消息来,让百姓们藏到酒肆的地窖中去。这个是应急措施。 第二个则是组织镇子上的青壮,进行基本的军事训练,制作配备棍棒长枪等武器,并在山口处修建寨门工事。不要求坚不可摧,至少,能够阻挡小股乱兵或者乱匪。像双溪镇这样的普通小镇子,没有丰厚的财货,又不是什么交通要地,一般是招不来大队人马的,只要能够有效阻挡住小股兵匪,就基本能够保证百姓们平安。 组织训练百姓的事情就交给了程充负责。徐褚回到双溪镇之后,略略歇息之后,就带着小满骑马离开了。他们是去打探最确切的战况,有徐褚在,不愁打探不到确切的消息。而小满则负责把消息传递回来。 这两人配合,吴小桐就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得实战状况,从而争取到更多的应对时间。 当然,徐褚和小满两人再能干,再机智,能够打探回来的也是大军的作战状况,小股的乱兵散匪却往往顾及不上,这样,程充组织青壮们做的巡逻、岗哨,就能够起到很好地补充作用。两者结合,能够最大限度减小百姓们受兵乱战火的可能! 徐褚带着小满离开,程充和老苍头也召集了镇子上的男人们作了布置。吴小桐则安排霍氏,让她跟刘胖子的妻子一起,带着吴大壮、吴江和陈秋生三家女人,去各家各户帮着妇人们收拾家什儿,能打包的打包,能掩埋的掩埋,做好随时随地避难的准备。 还好,经过了一场劫难后,知道酒肆里的地窖救命之后,家家户户今年秋后都在自家房前院后挖了地窖。不大,根本没办法跟福顺酒肆的地窖相比,也就三四个立方的样子,却能够供一家人藏身。而且,家里的粮食和冬储蔬菜都在地窖里,藏身在此,短时间里也不怕饿着。 听着霍氏和刘婶子的回报,吴小桐提着的心略略放了些。 这样,至少百姓们都比较警惕,只要消息及时,就都能及时藏到地窖里去。 各家各户收拾了家什儿之后,吴小桐就让霍氏和刘婶子一起,组织妇人们一起动手,给男人青壮们缝制厚棉衣和棉帽子棉鞋。家里的几个丫头则带着镇子上十来岁的几个小姑娘一起,全副精力地编织棉线手套和脖套,跟棉衣搭配成套。 岗哨重要性不言而喻,白天要布置,夜里自然不能轻忽,在一年中最寒冷的腊月,夜里去山顶站岗放哨,又不能生火御寒的情况下,保暖的衣裳就特别重要了。 吴小桐得了消息又买了许多棉花棉布,这一次做好的整套棉衣,但凡排上轮流岗哨的人都免费发一套。而且,早晚,吴家会管两顿饭。 这些措施一出,原本有那么一两个兴致不高的人也特别积极了。 当然,穿了吴家的衣裳,吃了吴家的饭,就要服从吴家的管理了。岗哨不得懈怠,不得偷懒,不得睡觉……程充和老苍头会轮流巡察,万一哪个被抓到有偷懒、懈怠等状况,就要惩罚。惩罚措施很简单,修建寨门要大量的石头、毛竹,惩罚之人就去砸石头、运毛竹,而且限时限量! 一时间,本应最悠闲的腊月,却人人忙碌起来。 就连年纪大的,也能够帮着碾米、蒸饼,储备战备粮食。小孩子更积极,除了那些年纪太小的,七八岁以上的孩子都成了最好的消息通报小使者,甚至,在吴小桐的提示下,小臭儿和拴住组织了儿童团,很快接管了白日在山口的站岗放哨工作,把大人们替下来,更好更快地修建防御工事。 徐褚那边,小满第二天就快马送了消息回来。 叛军占据了庐州之后,齐军重新组织了八万大军支援,退守到庐州南一百里的义城、紫蓬、烔炀一线。叛军占据庐州,也没有继续进攻,而是在庐州城内外修整。看样子一两天里不会攻过来……小满回来送信,徐褚则为了探听到确切的消息,混进庐州城里去了。 吴小桐松了一口的同时,又难免惦记起徐褚的安危来。 小满歇息一晚,又再次离开,去庐州城外等候徐褚传出消息来。 双溪镇上,男女老少各自分工,也在紧张而有序地做着防备工作。 男人们分成两批,一批上山采青石,砍毛竹,一路运下山来,就在山口处修建工事。 双溪镇出山有一道天然的山口,是一条三十几米的山石缝隙,据说是当年进山时开山辟出来的,宽不过一丈,只能供一辆马车通行,骑马则只能容下三匹马并行,两侧崖壁高悬,刀砍斧劈,光滑无比……有这等天险,只需在山口外修建工事,装两扇大门,就能够将内外通道封闭。 这种工事,坚固程度毋庸置疑地重要,青石简单垒起来,吴小桐总觉得不够坚固。思来想去,她开始一个人试验烧制水泥。水泥的烧制工艺她记得很清楚,但眼下设备太过简单,试验起来难免有些难度。还好,她要求的不高,只要能够起到凝固黏合的作用就行。试验了十几回之后,也终于给她试验成功了。 给程充和老苍头看过效果之后,剩下的事情就不用她管了。她只需把总结的详细操作步骤流程交给他们,他们自然会组织人去建窑烧制。 吴小桐交待了这件事,就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开始试验褐色火药的配制。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黑火药,并运用到了战争中,但运用的不多,也就是火箭、火弩之类,连最原始的火炮还没有。褐色火药的破坏力比黑火药高许多,还不易自燃,历史上有一断时期,用来制作大型火炮的炮弹,不易炸膛。 因为工艺很清楚,只是压制药饼的过程要求精度比较高,也有一定的危险性,吴小桐小心翼翼地躲开众人去了胡家那个小院儿里试验,十天后,真的让她制出了合格的褐色火药。 买来的小口坛子派上了用处,褐色火药加上许多铁钉铁砂装入坛子中,用泥封口,晾干,然后吴小桐带了一个去东边寻了一处僻静荒凉的山坡,点燃了长长地引线之后,捂着耳朵趴在一块巨石后边。 引线发出细微的燃烧声,嗤嗤作响着,响声渐渐听不到了……有一刻,吴小桐都以为试验失败了……然后,突然间,轰地一声巨响,大地都颤抖起来,无数碎石泥块飞溅四散,扑簌簌落在下来。吴小桐心脏砰砰狂跳着,尽最大可能把自己的身体蜷缩起来,避到巨石遮蔽之下,却仍旧有碎块砸在背上,生生地疼! 好一会儿,碎石土屑落尽,烟尘散去,吴小桐探头看过去,看着那一个巨坑瞠目结舌,半天方才回过神来,吞了几口唾沫,这才勉强镇定下来,然后,转过眼珠,就遥遥地看见老苍头和程充一前一后,朝着她这边飞掠过来。 “爷爷……”吴小桐喃喃地叫了一声,然后,飞奔过去,一下子扑进老苍头的怀里,“爷爷……呜呜……我差点儿捡不到您了!” “你,你个……!”老苍头厉声呵斥刚刚发声,就被吴小桐的哭声打断,然后,僵着身体,半天,才缓缓合拢胳膊将怀里的丫头抱住。“你个臭丫头,怎地如此浑闹……” 仍旧是呵斥,可语气中却没了多少怒气! 过了腊月二十三小年,战局仍旧僵持,齐军和叛军在庐州以南对峙,却谁都没发动攻势。 双溪镇的山口外,大块青石用水泥黏合的碉堡已经建了起来,与两侧山体结合在一起,顶部用巨木和毛竹修建了城楼,供人员驻守用。 修建完城堡,青壮们不敢懈怠,兵分两路,一路制作棍棒长枪等武器,还有一路则制作拒马路障等物。又有人分出来,用藤皮、麻纤维制作长绳,将来可以设埋伏制成绊马索…… 吴小桐买的三十个小坛子被她试验掉一个,剩下的都制作成土制炸弹,程充和老苍头帮着制作了配套的竹制发射器,抛石机和大型弹弓结合的造型,用石块试验,最远能抛出八十丈,作为炸弹投掷机足矣。 男人们有条不紊地巩固着防备,女人们做好战衣之后,则转回精力来准备过年的吃的用的。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徐褚也送回来比较确切的消息。 之所以,叛军联合并成功反攻,一改颓势,是因为叛军中出现了一名常胜将军。徐褚想尽办法也没能亲见到这位将军,打听到的消息,只说这位将军年纪很小,甚至有人说这位常胜将军,扭转了整个战局的人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天生神力,膂力过人,武功高强,而且智谋非凡,真正属于天才战神级的人物,上马能战,下马能治,纵横联合,让三股叛军联合在一起,并在反击作战中,还不断地收取各种势力为自己所用。 又有消息,此子乃程木尔义子,程木尔年三月份在与齐军作战时受伤,程部就逐渐被此子掌控。六月底,程木尔伤势不治身亡,此子更是使出辣手,连斩两名二心之将,将程部彻底掌控在手中。 之后,此子率先联合了关系一直还不错的祝大震部,与祝大震的女儿定下婚约,加固了两部的联合。然后,两部统一意见,跟杜海臣部协调议和,用八府之地换取了杜海臣的联盟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此子从籍籍无名,一鸣惊人,几乎代替了杜海臣、程木尔和祝大震,成了叛军的首领人物。此子极少出现在人前,行踪神秘,甚至连姓名都知者甚少,只知道此子姓傅。引传言年少俊美,仪容非凡,人称傅公子! 攻取庐州之后,叛军之所以停滞不前,并非战力不济,而是联盟内部出现了变故。 杜海臣并没有亲自参加叛军反攻,完全陷在了京城的酒池肉林声色犬马之中,所辖的叛军成了所谓的大宁*队后,却非常混乱,对城内外百姓随意盘剥欺压不说,杀掠之事频发,曾经繁华的京城早成了血腥魔域。 进了腊月,杜海臣听取帐下‘大臣’谏言,准备年终祭祀,去宗庙斋戒期间,却仍旧召美人伺候,而且神威非常,夜御数女。也不知是不是触怒了天威,斋戒了三日之后,大臣们齐聚太庙准备祭祀时,却发现杜海臣暴毙,尸体已经冷了。据说尸体不着寸缕,身旁还有数名美貌女尸…… 就有人传杜海臣是得了‘马上风’!一代枭雄,没有死在沙场,而是这种无比香艳的死法,也真是应了一句,红粉佳人,勾魂骷髅,*所乃英雄冢! 杜海臣是流民出身,之前的妻儿都死在逃难途中。刚刚举事之时,顾不上娶妻,攻陷京城乃至称帝后,杜海臣迷恋女色,夜御数女,也立后封妃,却偏偏没有留下一点血脉,没有一子半女。如此,杜海臣暴毙,杜部就成了无首乱兵。 那位傅公子却似乎早有谋划,杜海臣一死,立刻有原杜海臣部下数位将领向这位傅公子投诚效忠。 徐褚探听到的消息,攻下庐州之后,傅公子其实就离开了庐州,悄悄北上,并迅猛狠辣地接手了杜海臣所部,铲除异己,稳定局面。徐褚之所以那么长时间才传回消息,就是那位傅公子封闭消息所致,等徐褚得到消息时,那位傅公子已经控制了局面,可以说完成了原来三股叛军的整合收编。 腊月二十八晚,徐褚终于带着小满回到了双溪镇。 吃过饭,略作歇息之后,徐褚就详细地将所探到的消息做了一番汇报,然后道:“这位傅公子……经此一番收拢整合,叛军已经彻底改头换面,再不是一群乌合之众了……” ------题外话------ 局势大变,双溪镇和小梧桐接下来将要面对什么呢? 第九十三章怕啥来啥 徐褚这话,也正是吴小桐心中所想。这位傅公子行事果决,心思缜密,手段狠辣……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差不多将叛军最强大的三股势力完全收为己用,真是来势汹汹,绝非凡物! 由此,由不得吴小桐不想,这位傅公子的目的是什么? 若说他只是想着统一叛军,掌控叛军势力,做个叛军首领就知足,她是不会相信的。 再看,景王亓允璟称帝登基,定都金陵之后,也现出出了一些整顿革新的意思,并取得了一些实效,平定了江南各省各府诸地,还了江南百姓一个太平安定。也曾积极北伐,试图光复江北之地,却不想半路出了个傅公子,将一片大好的形势阻断,甚至逆天扭转! 这其中,固然有傅公子优秀的缘故,也体现出了齐军的后继乏力,战力不足。 齐军受挫、大败之后,士气大落,军心浮动。此消彼长,傅公子的军队却正是士气高涨,再加上傅公子出色的统率领导能力,这南北双方对峙的战局,必定回向北方倾斜,结果……不外两个。 一,傅公子挥军南下,一路高歌,覆灭大齐,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政权; 二么,或者傅公子野心不大,所求不多,功至沿江一线停步不前,与大齐言和,以江代界,将天下一分为二,分而治之。 可,包括吴小桐在内的大部分人,恐怕都不会相信第二种可能。 傅公子强势出击,也充分表现出了他的能力,这样的人,既然做了开始,难道仅仅只会满足占据江北,分而治之?江南风景如画、鱼米之乡,换了谁也不会甘心放弃吧?特别是,明明有能力又有机会一统天下! 徐褚带回来的消息,让众人心里都沉甸甸的,冲淡了本就不太浓厚的年节喜庆。吴小桐也在此列。 只不过,她并不是为大齐朝多舛的命运忧心。她对大齐朝没有半点儿感情,她忧心的是小亓,或者还有裴家? 景王登基称帝,小亓自然而然地成了皇子。而且,还是景王的独生子。虽然还没有被立为太子,这个却毫无争议,他没有争储的烦恼,假若大齐朝能够延续下去,他指定就是下一任最高统治者。 本来顺理成章的事,因为傅公子的出现,被打上了问号。 假若傅公子挥军南下,灭了大齐,作为唯一的皇子,小亓作为唯一的皇嗣,他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随着大齐朝一起灭亡! 吴小桐不在乎大齐朝是续存还是灭亡,但她在乎小亓,也在乎并不亲近的裴家人……不管怎样,那也是这具身体的血亲。这一年多来,也多次来探看往来……多多少少,在她心里也有了亲近感吧! 众人默然半晌,吴小桐第一个站起身来,招呼道:“徐大哥这些日子辛苦,又赶了一路,就让他先歇息吧。有什么事儿,明儿再说!” 众人纷纷起身告辞,徐褚也起身,却没有立刻走:“姑娘,我明日再回去……” 吴小桐笑着打断他:“不必!” “可,叛军蠢蠢欲动,万一趁齐军松懈不备攻来……”徐褚有些着急。 吴小桐笑着抬手止住他,道:“即便是叛军突袭,齐军十万大军也不是纸扎的,哪能一下子就溃了……怎么的,也得打上几日。怎么的,都能让咱们过完这个年了。等过了年,你再去也不晚。” 说到这里,吴小桐微微,又问道:“可见过大哥?” 徐褚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带了一丝笑,道:“见到了。大公子很好,如今已是三品都指挥使,统率一路军队,一万多员兵将呢!……而且,前几次失利,大公子所率也是唯一未有败绩的。大军能在庐州南立柱脚,还亏得大公子率部希冀叛军侧翼和后营,烧了他们一部分粮秣和辎重,这才拖住了叛军,有了今日的局面。” 听到这个消息,吴小桐也欣然一笑,真心为裴家大公子裴旸高兴。 那位大公子虽然她只见了一面,却大概能够看出是一个热衷于马上觅封侯的人,也是个直爽坦荡之人,与裴家老二裴昉完全不同。他能够得到这个战绩,是他战场拼命的结果,也算是所求有所得,她自然为他高兴。 气氛缓和了许多,吴小桐拿出一套衣裳,新做的黑色棉布的棉衣棉裤,黑色的轻便靴子,还有面线编织的袜子、手套、围脖,一应诸般,用一只靛青的素色包袱裹着,递到徐褚面前:“这是霍嬷嬷亲手给你缝的新衣。不是什么好料子,只是上好的新棉花,穿着要软乎舒服些。” 徐褚略略讶然一瞬,随即笑起来,双手接过包袱,摸了一下,抬头笑道:“真是太好了,有了这身衣裳,再骑马赶路就没那么冷了!谢谢姑娘,谢谢霍嬷嬷。” 再无他话,徐褚笑着辞了出去。 吴小桐目送着他挑了帘子出门,垂着眼默然一瞬,才转身回了自己的屋里。 霍嬷嬷早就烧了炕,屋子里热烘烘的,一盆水仙放在炕尾的柜子上,给屋子里添了一抹绿色。一簇葱郁中,两支花箭婷婷而立,花苞胀鼓鼓的,眼见着就要绽放。 吴小桐脱了外边的短袍和棉袄,只穿着中衣去屋角处洗了手脸,漱了口,又将头发放下来,梳顺了,编成一条辫子,这才吹灯上炕。 躺在暖和的被窝里,吴小桐舒服地叹了口气,完全放松了身体和四肢,闭上了眼睛…… 很安静,很舒适,很利于睡眠,偏偏,她闭着眼睛,却毫无睡意。 枕头边放的是‘表公子’送来的《大齐风物记》和《帝都经略》,前一本是一本大齐游记,做着闲云先生几乎游遍大江南北,九州风物悉数都呈现在笔下,文字优美干练传神,往往只有寥寥几笔,就将一处风景描让读者顿生身临其境之感。 后一本,则是一位落第学子,居于京城二十载,写下的京都景物风情,有帝都风景名胜,也有皇室威仪,还有民间小吃杂耍……生动地描绘出一副帝都全景图。 这本书,吴小桐初见之时,颇为惊讶、也有些疑惑。 作为皇子皇孙,帝都失陷,他比任何人都痛。为什么挑了这么一本书给她送来? 但,她着实不善揣摩人心,想了一回没想出个所以然,干脆抛开不予理会,只管看自己的书。不去考虑每一本书背后隐含的用意。 此时,静静地躺在暗夜里,没有睡意,吴小桐并没有失眠者常有的焦虑,反而觉得心里特别安静。然后,她静静地想起一些东西,隐约也想明白了一些什么。 小亓、胡元辰、裴依依,曾经,都是京城的贵族圈里的人物,虽然年纪差着一些,却仍旧有共通的经历、立场…… 小亓送这两本书来,《大齐风物记》表明了他励志天下的信心?那么《帝都经略》可是宣告他誓要光复京城的决心?亦或者,还表示他的身份,靖宇帝之子,未来大齐之主? 徐褚带回来的消息都是叛军一方的,却几乎没有大齐朝堂的动向,更没有皇子亓惟孝的相关……不知道,他如今怎样了?此时,他在哪里,做着什么?可曾想好了应对傅公子之法? 碾转反侧,直到深夜。屋外呼啸了一天的风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片安静之中,吴小桐终于沉沉睡去。 “哎,下雪啦!”碧桃的一声欢呼,将吴小桐从梦中唤醒。 “姑娘还未醒呢,吵吵什么!惊了姑娘,看我饶不了你!”霍嬷嬷低声呵斥的声音随即响起。然后就是碧桃战战兢兢地请罪…… 吴小桐捂着嘴打个哈欠,眯着眼睛勾起了唇角。大概是来到这里少了规矩约束,少了争名夺利勾心斗角,碧桃岁数涨了,这心智反倒回去了,越来越大大咧咧了。 也罢,她也不要求丫头多有眼力,多心机,只要该做的活计做好,没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就够了。 又打了个哈欠,吴小桐穿衣起身,趿拉着鞋子,睡眼朦胧地绕过屋角的帘子去了趟净房,这才出来洗漱。 听到动静,霍嬷嬷笑着在帘子外叫:“姑娘!” “嗯,我起了,嬷嬷进来吧!”吴小桐答应着,扯过条布巾子擦着脸,一边在炕尾坐下。她屋子里没有梳妆台,只在炕柜上放着一只妆奁匣子,支起盖子,里边上镶着一面镜子。一面极难得的西洋玻璃镜子。 看见玻璃镜子,吴小桐不由又想,这东西都能从海外舶来,怎么就没把玉米、地瓜和土豆给传进来呢?哦,还有西红柿、花椰菜…… 暗暗叹口气,吴小桐取了一点点面霜涂在脸上。霍嬷嬷已经来到她身后,从妆奁匣子里取了梳子一边替她散开头发梳头,一边细声慢语地说话:“姑娘眼下发青,可是没睡好?今儿也没甚要紧事,姑娘何不多睡一会儿。” 吴小桐唔了一声:“还好,既然醒了也睡不着了,不如起来一起吃饭……过了午,再补一觉也就好了。” 闲聊两句,霍嬷嬷低声道:“今儿一大早,值守的人回报说,山外来了不少流民……应该是前些日子战乱毁了家园的……唉,那些人据说还有不少老人孩子,这天寒地冻的,真是作孽啊!” 吴小桐垂着眼,略略沉吟片刻,道:“我知道了,我去看看,再说怎么处置吧!” 若是流民,数量不是太多,收容了也就收容了,怎么也是救命积德之事。 但若不单纯是流民,夹杂着败兵;或者数量太多,超过了双溪镇的负荷能力,她就只能狠心将其拒之门外了。救人固然重要,守护镇上的男女老幼却是必须考虑的前提。 霍嬷嬷点头应着,又道:“今儿二十九了,备下的年例也该发下去了。吃过早饭,姑娘抽空发下去吧!” 如今,吴小桐和老苍头顶着双溪镇的大户,有吴大江三家奴仆,还有十来名长工,这些人年节都是有份例的,都是些过年用到的东西,米面肉油之类。老苍头是不管这些的,霍嬷嬷让吴小桐发,也是给她机会收拢人心之意。 吴小桐没做过地主,却做过员工,公司里每年发年终奖,可都是大老板亲自发的。她懂。 点头应下这件事,霍嬷嬷又跟吴小桐商量了几件事,吴小桐的头发也梳顺了,被霍嬷嬷三两下子,就利落地在头顶绾了个发髻,然后戴了一支竹根妙趣横生簪子,又戴了一顶兔皮出风毛的皮兜帽,也就完成了。穿了棉衣短袍,吴小桐一边围着围巾,一边往外就走。 “嬷嬷,我去门口看看去,回来再吃饭,你让他们先吃吧!” 看过流民的状况,吴小桐跟同行的徐褚程充略一商议,又转回来召了镇子上几个有主见的人,比如刘胖子,比如跟刘胖子一起回来的明柱,商议过后,众人一致赞同放这些流民进来。大年下的,若是在门外冻死几个,看着不落忍,也着实晦气。 通过了,吴小桐当即让人开门,将门外的流民放了进来,却都约束在村子东头几间空置的房屋里。 然后,组织了吴大壮家的和吴江家的带了两名妇人过去帮着打扫、安置,了解了情况之后,知道是十八个人,三户人家,外带一个孤老一个孤儿,其中一个孩子发着高烧,被安排着隔离开来,老苍头开了药着人送过去。三户人家分了三间屋子住下,孤老和孤儿则暂时住在一处。 然后,根据人口,每人送了十斤米过去。并跟那些人说了,这些米够他们过年的。过了年,天气也就转暖了,届时他们是去是留都自愿。去也就罢了,若是想留下,到时候自然有安置的办法。 谁知道,这一批流民竟是开始。 二十九下午,寨门外又来了几名流民,吴小桐仍旧让人放进来安置了; 二十九晚上,三十一早……流民竟是越来越多,双溪镇安置了四五批之后,所有的人都察觉到了异样。 大年三十,除夕夜,徐褚未能在家吃完过年饭,就带着小满匆匆离开了。 这样大批的流民出现,带过来的消息都是打战了。至于哪一方打哪一方,谁胜谁负,却没有人说得清。徐褚必须去打探一下战况,万一有什么异动,镇子上的人也能及时应对。 除夕过得有些心不在焉的,大年初一仍旧如约而至。 吃过饺子,人们就被吴小桐再次召集在一起,商议流民的安置事宜。 经过一番询问协商,众人都同意吴小桐的安排。将收留的流民中年满十五岁,不到五十岁的青壮男人统一收编,打散安排到巡守的队伍中去。当然,这些人参加巡守是有报酬的,每人发一身棉衣外,还每人每天发一斤米的口粮。 这条件一说下,流民们都积极响应。当然,也有两个不想参加的,立刻就被程充带着人客客气气地请了出去。 他们收留救人是一片善心,却也绝对不会允许一点儿危险因素存在。 初二,霍氏和刘婶子一起去寻流民中的那些妇人,针线好的,厨艺好的,能出力的……分别安排活计,同样,也跟男人们巡逻一样有报酬。 这样一系列处置之后,大多数流民都有了生活来源,不说安居乐业,至少不会挨饿了。 另外一些孤儿孤老,吴小桐也跟镇上的人商议过了。 孤老不多,只有两位,年纪也不大,一名五十一,一名五十二,都是朴实的庄稼老汉。吴小桐就将打扫牛圈猪圈的活儿交给了他们。 孤儿有四个,两个七八岁,两个十岁出头,都是男孩。吴小桐就叫他们过来询问,若是愿意卖身,就留在吴家。若是不愿意卖身,也可以签长工契,留在吴家做工,也能挣口饭吃。 跟孩子们说了,吴小桐并没有催促他们立刻表态,而是叫了小臭儿和拴住来,领着四个人去看了水生,水生冬日只需打扫几个院子的卫生,再帮着吴大壮铡草喂牛就好。穿的都是半新的棉衣棉裤棉鞋,脸色也红润健康,一看就是吃饱穿暖的。 四个孩子都没有去看长工们,回来就答应了,签了卖身契约。吴小桐跟他们说明白了,县上买一个半大孩子不过二两银子,这二两银子她替他们存着,暂时不给他们,什么时候,他们娶亲了,或者有什么事情要花钱来,再来她这里领。 小臭儿在旁边帮腔:“你们就放心吧,说给你们存着就是存着,少不了你们的。” 然后,四个孩子就被小臭儿和拴住领下去,去东院让徐寡妇烧水,给他们洗一洗换身干净衣裳去。 这四个孩子洗干净了换了衣裳回来,虽然仍旧面黄肌瘦的,一脸菜色,但洗干净了,收拾利落了,看着都精神了好多。其实,几个孩子长的都不难看,其中一个叫春江的还挺秀气。 为了好记,吴小桐就依次给他们改了名儿,春江、夏溪、秋水、冬湖。正好年龄依次从大到小,顺口又好记了。 四个孩子收拾干净利落了,就安排到了老苍头和程充徐褚住的小院子里。原来小院子的厢房做伙房的,锅灶早已经拆了,这会儿略一打扫,放进两张竹床进去,就成了几个孩子的房间。 吃午饭的时候,吴小桐绕过去看了一眼,屋子很小很局促,门窗也都旧了,窗户糊了一下,门上却有一道缝儿,估计晚上会透风。屋子里就摆着三张并排在一起的竹床,再无他物,春江几个孩子坐在床上,摸着厚实软乎的被褥,却都是一脸毫不掩饰的喜气。 门半掩着,吴小桐就在门外站了站,也没出声惊动几个孩子,就默默地离开了。其实,他们所求真的不多,吃饱穿暖有个遮风避雨之所,就好。 过完年,天就一日日暖和起来。 天气不至于太冷,双溪镇也就不再接收流民。那些流民见不得进门,也不多停留,就又一路往南去了。 吴小桐看着不时经过的流民,衣衫褴褛、神情绝望,她就有开门将这些人都收容下来的冲动。但理智还在,她的能力有限,双溪镇的容纳能力也有限。过年短短几日,双溪镇已经收容了七十八名流民,再多了,不说其他隐患,就是粮食也不够了。 双溪镇本来也就仅剩一百零五口人,还有老有少。流民们太多,很可能导致局面难以控制…… 但有时候,事情却常常事与愿违,怕什么来什么。 初六这一天,徐褚传了消息回来。 庐州城南腊月二十九日,齐军率先清理对峙范围内的村庄镇子,清出隔离区,以避免叛军细作刺探军情。紧接着,叛军一方也行动起来,清理战场,驱散百姓……数十个村子的村民被迫在年根下离开家园,背井离乡外出流浪。 对峙双方在正月初三开始小规模接触,互有胜负。 正月初五,破五日,双方都派出两万人马对战。死伤两千余人后,未分胜负。 徐褚送回来的消息称,据他猜测,大战应该就在这几日,叮嘱双溪镇的人,随时做好避难准备。 吴小桐琢磨一回,也认为徐褚猜测很有可能,于是让拴住和小臭儿到各家送信,这几日警醒着些,一旦听到寨门上锣响,即刻躲藏起来。 这一日过去之后,却一连五天都很平静,一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三。 阳光极好,暖融融地照着大地。多日的平静给了人一个天下太平的假象。吴小桐时刻绷着一根弦儿,连晚上睡觉都不敢睡踏实了。 眼瞅着日头升到头顶上,就要午饭了,外头看不见人影,连往日里总要过去几队的流民都不见了踪影。世界安宁祥和的,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正想着回去跟陈氏商议下,滚些汤圆儿过元宵,再去跟老苍头商议商议,看能不能让他给编几只灯笼,应应景。 正思量着,门楼上突然有人指着寨门外惊呼道:“是我兄弟,哎,那是我小兄弟,快开开门,让他进来啊!” ------题外话------ 今天给家里一位老人过寿,昨晚熬夜码出来的,太困了,没有改错字…… 第九十四章收人 寂静之中,这突然的一声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 吴小桐转眼看过去,看见喊话的人她也认得,是腊月二十九收容的第一批中,一个叫林川的人。他带着母亲和妹妹暂时在双溪镇落脚,平日里巡逻很是认真,只是有些沉默,不太爱与人交道;他的母亲年纪不大,不到四十岁,妹妹则十六岁,母女俩都会纺纱,就去了棉纺组,每日纺棉纱,都能得到不少的粮食做报酬,一家三口都能挣口粮,没有老弱拖累,算是流民中日子最好过的一家子。 此时,沉默少言的青年却满脸激动,扶着大门掩体墙壁往外探着身子,大声喊着:“山子,山子,这里,到这里来……” 吴小桐等人也顺着他的呼喊声往工事下边看去,就见大群的流民,至少有一二百人,男女老幼蜂拥着,裹挟着,滚滚而过……双喜真的寨堡大门坚固非常,又有人手持木棍长枪在寨堡上站岗守卫,一看就是严加防备的样子,不像是能放流民进去的……那些流民起先并没打算停留,只是经过,如之前的流民一样,一路往南方去。 可林川这么一喊,一个少年突然从人群中分出来,不顾一切地,满脸欢喜地往双溪镇寨堡跑过来。 他这么一跑,仿佛给那许多的流民指明了方向,点燃了希望,许多人也转向往双溪镇寨堡下跑过来……一两个、三四个、十几个、几十个……越来越多的人改变了方向! 一路往南,他们并没有目标,看不到希望; 这个大门完整坚固的寨堡,上边守卫的人都衣着整齐厚实,看着就暖和,显见生活都有着落,不会挨饿不会挨冻…… 特别是,林川呼唤的是他的弟弟,却被这些绝望的流民当成了救命的稻草,主动解读成了对他们的呼唤……跑过去,就有饭吃,就有衣穿,就有温暖的房子住…… 最初奔过来的少年大概就是林川的兄弟,名唤山子的。大概十二三岁年纪,个子还没长开,比较瘦小,即便他全力奔跑,又早跑了几步,却仍旧比不过那些成年男人的速度,很快,就有人追上了山子,然后超过他,率先向着双溪镇的寨堡跑过来。 双溪镇自从修建起寨堡,寨堡上就备下了吊篮,就是为了特殊情况下,接人进来,或者放人出去,而不需要打开大门…… 但是,看着潮水般涌上来的几百流民,众人却傻了眼。 眼看着兄弟被人流超越、淹没,然后,那个瘦小的身影被后边冲过来的一个人撞了一下,一个趔趄扑倒在地。少年努力地用手臂撑着想要爬起来,却有一只脚毫不留情地踏在了他的身上,再次将他踏在地上,一只脚……又一只脚…… 刚刚看到突然出现的那许多流民,吴小桐等人还是惊讶的话,这会儿看着这潮涌一般的流民群,再看到被人群踩踏在地少年惨状,众人就是震惊、揪心、惊骇…… 林川差点儿从寨堡上跳下去,被一个相熟的人拉住之后,转回身,红着眼睛盯着吴小桐,疯狂地呼喊:“开开门,让我兄弟进来啊!开开门啊……” 喊声未落,林川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吴小桐面前。 吴小桐惊骇未落,又被林川惊到。她下意识地退了两步,身子抵在毛竹围栏上站住。身后没了退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后退。 吸了口气,吴小桐没有回答林川,而是大步越过他,来到寨堡外侧的掩体,看了下边疯狂的人群一眼,回头喊:“谁的嗓门大,替我喊话,喊的好,发米两斤!” 众人错愕一瞬,很快就有人站出来:“我……” “俺……” “我来……” 为了显示自己的打嗓门,这些回应的人都喊的特别大声,声如洪钟! 吴小桐指了个喊声最大的,“你们一起来。我说一句,你们就喊一句!朝下喊!” 那人点点头,抿着嘴角盯着吴小桐,等着她说话。 “下边的人听好了!” “下边的人听好啦!” “想进来就别嚷啦,肃静!” “想进来就别嚷啦,肃静!” “看看身边有没有摔倒的,扶起来!” “看看身边有没有摔倒的,扶起来!” 第一句,好几个人的喊声还不够一致,但第三句上,喊声就非常一致了,喊声真正如钟鸣雷震,让寨堡下汹涌疯狂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等听到让扶人的时候,并没有人动,却下意识地离开了摔在地上的人……然后,林川的兄弟山子,还有摔倒在地上的一位老人和一个妇女,也都显露了出来。 三个人都没能站起来,那个老人倒是抬了抬胳膊…… 吴小桐的心紧紧揪住,抿了抿嘴,沉默了片刻,重新镇定下来,回头吩咐程充:“程大哥,麻烦你一趟,带着几个人下去,去看看……” 程充点头应着,却道:“我自己下去就好。” 吴小桐摇摇头:“你下去看那几个人的情形如何,带几个人,则是要控制局面,争取将这些人的情绪弹压住……若有不服、起哄、作乱者,就地处置!” 程充盯着吴小桐的眼睛看了片刻,只见她脸色苍白着,一双漂亮的凤眼黑湛湛犹如深潭,没有一丝退缩和犹疑! “是,小的明白!”程充以前所未有的郑重应下,挺直腰身,拱手躬身,然后转回身,点着几个用得上的人:“你,你,你……跟我下去!” “是!” 两个吊篮被放了下去,程充带着六名青壮,手拿长棍也下了寨堡。 程充带下去的六个人,都是体格健壮、神情剽悍,又绝对信得过的人。 不等吊篮落地,程充就率先从篮子里跳了下去。 然后,六个人一字排开,呼喝着人群分开一条路,放程充顺利过去,去查看三个被踩踏的人。 “三人均伤,两轻伤断骨,一重伤昏迷!”程充很快就把查看情形回报上来。 吴小桐点点头,道:“跟你一刻钟,整编流民,让他们排队,顺序进镇子!” “姑娘?”程充心中一急,脱口叫了一声。 声音一出口,程充就知道口误了,微微一顿,也无法改过,只能强作镇定道:“是,小的遵命!” 程充毕竟是混过军队的专业人才,带着六个熟手排队调整,很快就将流民排成两列纵队。男女老少站在一起,都眼巴巴地,即忐忑又兴奋地望着寨堡大门,盼着这扇象征着温饱和安全的大门为他们打开! 众人排队的功夫,程充已经将三个被踩踏受伤的人放进吊篮送了上去。 送上去这三个人,程充转回头去,就见一大群流民已经被六名壮丁整顿好了,排成两队,弯弯曲曲延伸到远方去。 然后,回到寨堡上,程充见吴小桐扶着掩体关注着下边的流民,略有迟疑道:“姑娘,难道真的要将这些人都放进来?” 吴小桐回头看了程充一眼,然后重新关注到下边规规矩矩排着队,带着希望等待收容的流民们,下了决心一般,点头道:“是!” 略一顿,吴小桐回头对上程充诧异不太赞同的眼神,解释道:“大多数人其实只要不挨饿不挨冻……我们不能总怕人多了难以管束……之前咱们收容的那些人,男人能够守卫,女人能够纺织缝衣做饭……能够安身方能立命,一旦安身立命了,就珍惜难得的温饱无虞不用流亡的日子,然后就会守规矩……” 又顿了一下,给程充一个缓冲,然后道:“但在这些人没能安定下来之前,还要程大哥受累,带着人从严管束着……我让人回去拿纸笔了,等会儿人放进来,先逐户登记,有老有小的先安置。” 老弱妇孺在乱世中无疑是弱势群体,求生能力弱,存活不易。收容这些人,无疑比收容青壮成本高。但吴小桐考虑的是安全稳定,然后才是发展效益。带着老小的男人,无疑是顾家的,无疑更容易妥协,也就意味着更容易管理,收容这种整户的流民,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双溪镇的安定和平。 程充心思通透又缜密,吴小桐略一解释,他已经明白了她的用心。 要想在乱世中求存,最好的就是自强,壮大自己的力量。只要力量够了,再遇上小股乱兵乱匪,双溪镇的百姓们就会只能逃只能避,而是能够勇敢地抵抗。力量再强一些,小股的兵匪甚至会被震慑到,绕路而行,不敢近前。 小小的一个镇子,自然不敢奢望能够与上万的大军抗衡。但也正因为是一个小镇子,其实他们不用考虑大军压境,怕的就是小股的乱匪散兵溃兵…… “姑娘,小的明白了!”程充郑重应诺,拱拱手,下了掩体,命人打开大门,招呼着人将外头的流民放进来。 想明白了,程充对吴小桐的认可更深了一层,同时,生出真心的钦佩来。 一个娇惯着长大的小姑娘,经历了痛失亲人、家破人亡种种打击,一般的早就吓坏了,只会哭泣了吧?可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单薄清瘦的身体中,却有一颗极聪慧极坚强的心。 她拒绝优渥的富贵生活,只因为不愿寄人篱下; 她勇敢面对种种危机,只为了保护镇子上百姓的安宁; 她大胆地收容流民,是善良是不忍,但也思虑周全安排妥当,将可能发生的麻烦危险降到最低…… 这样一个人,哪怕只是个女子,哪怕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却让颇为自负自傲的程充诚心佩服!在他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将这个‘三房遗孤’,当成了自己的‘主子’,信任、维护。 很快,流民们被放进来,寨堡的大门重新关闭。 陈平安被召来,负责记录,程充则亲自维护着秩序,按照吴小桐吩咐的,让有老有小的家庭率先登记安置。 也有那么几个人不满,嚷嚷着质问着,为什么不先给他们安置…… 不用吴小桐理会,程充已经带人将闹腾的最厉害的两个人捆了……其他附和之人登时噤声,再没有人敢质疑什么,更没人敢闹事了。 吴小桐则让霍氏和刘婶子带了几名妇人去收拾闲置的屋子安置流民,她自己则跟徐寡妇一起,熬了几大锅面疙瘩,用水桶挑了,给流民们送过去。 之所以做面疙瘩,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个做起来最快,水烧开了,下调好的面疙瘩,再烧滚了,也就好了。而且,加了盐末儿和干菜段儿的面疙瘩比稀粥有味道,营养也丰富些。 到了这里,吴小桐就是最普通不过的半大孩子,将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面疙瘩送到冻得面色青白的老人和孩子手里,看着他们大口大口地吞吃着,她既欣慰又心酸,同时,还有些忧虑。 为了局势安定,她是准备多收留一些带着老人孩子的家庭。但收留了这些人,很多都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低下,无疑多出许多张等着吃饭的嘴……尽管去娘收获的稻米还有不少,胡家的地窖里还存着不少粮食,但前前后后多出三四百张嘴了,再多的粮食也不禁吃啊! 又一转身,她看见一个头发花白蓬乱的老妇人,敞着棉衣揣着一个大概只有几个月的婴儿。已经有人递给了老太太一碗疙瘩汤,老妇人并没有管怀里的孩子,而是径直自己端着碗喝起来。吴小桐看的发怔,刚刚看到这老妇人贴身揣着婴儿,还有些感动呢,没想到拿到吃的竟不管孩子,只管她自己了! 就在她发怔的时候,那老妇人已经飞快地将一碗疙瘩汤喝的见了底。然后,就见她吹着碗底上剩余的一些面疙瘩,然后伸出一个手指,抿了一团面疙瘩喂进婴儿的口中! 吴小桐瞠目一瞬,方才醒悟过来。 老妇人并非只顾自己,她只是将面疙瘩汤表面相对稀薄的汤汁喝掉,剩下的浓稠的面疙瘩则留给怀里的婴儿! 再看她一下一下抿了面疙瘩喂着怀里的孩子,缓慢的,耐心的……尽管,那脏兮兮的手指一下一下地抿进孩子的嘴巴,让人有些难以接受。此情此景看在吴小桐眼中,却没有半点儿嫌恶,有的只是感动。 转身,吴小桐寻了一只汤匙送到那老妇人的面前,却看见那怀里的婴儿已经吃饱了睡着了,老妇人则一手紧紧裹着婴儿,一手拿着那只饭碗舔着碗底剩余的食物。 “你……” 吴小桐一出声,那老妇人一哆嗦,差点儿把手中的碗丢了。 吴小桐连忙退后一步,尽量放柔了声音,微笑道:“别怕。我就是问问你,还要不要,我再去给你添一碗?” 老妇人瞪视着吴小桐看了一回,这才将碗递过来,然后,在吴小桐转身的时候,听到老妇人哑着嗓子说了一声:“多谢!” 吴小桐脚步顿了顿,转回头微微一笑:“不用谢!” 这一回,吴小桐又端回一碗面疙瘩的时候,没忘了给老妇人的碗里放一把调羹。老妇人看着碗里的调羹,微微怔了怔,然后转了转饭碗的角度,仍旧直接用碗喝起来。西里呼噜喝了大半碗面疙瘩,剩下浓稠的不好喝了,这才将碗放在蜷曲的腿上,拿了调羹一下一下刮着送进嘴里。 吴小桐没有停在她面前,而是张罗着一群流民,维持着秩序,只用眼角的余光关注着那个老妇人的一举一动。 等到那老妇人喝完了,把碗底子也刮光了,过了一会儿,吴小桐才不显刻意地转回来,拿了空空的饭碗,低声道:“你抱好孩子跟我来,我给你安排个住处!” 那老妇人抬头看看吴小桐,然后抱着孩子起身,默默地跟在吴小桐身后。 吴小桐将这一对老小带进一所打扫好的房间,房间不大,低矮破旧,却朝阳向暖,屋里没有多余的物事,却有一大团干爽柔软的稻草和一床旧棉被。 将孩子用棉被裹好了放在稻草上,看着孩子睡得香甜安静,老妇人似乎才放松下来。 吴小桐转身离开,片刻回来之后,给她端了一盆温热的水来:“婆婆,来洗一洗吧!” 老妇人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抹诧异,却没有拒绝,缓缓起身过来,直接拿起盆沿儿上的布巾,沾了温水,转回去给婴儿轻轻地擦了手脸,这才转回来,洗手洗脸。 洗干净了手脸,老妇人又缓缓地梳理着蓬乱的头发,重新在脑后结了个小小的发髻,这才抿着头发,看向吴小桐,展开一抹温和的笑容来,深深福身行礼:“多谢小哥照应了。” 吴小桐摆摆手,闪了闪身子,避开老妇人的礼,然后开口询问:“看婆婆一个人带着这么小的孩子,不知道婆婆可还有别的家人?若是走散了,我就去大门口叮嘱一声,让人注意着些,万一看见,也好让婆婆与家人团聚。” 老妇人脸上闪过一抹悲恸之色,眼圈儿瞬间红了,却强忍着没哭出来。好一会儿,才摇着头道:“没了,都没了……” 很快,吴小桐就从老妇人的讲述中了解了老妇人的身世。 这位老妇人原本住在庐州南郊,家里也小有资产,家境殷实。有一个独子,有一双孙女孙子,儿子管着家里的一个庄子,儿媳温柔孝顺,孙女孙儿可爱……日子过得平时而美满。 但几次过兵之后,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光了。老妇人的儿子在上一次齐军北伐是被强征了去,下落不明。儿媳妇则在一次外出洗衣时遇上了乱匪,被祸害了又残忍杀害。只剩下老妇人带着一双年幼的孙女孙儿,偏偏又一次遇上大战,双方驱逐百姓,清理战场,老妇人被迫带着只有五岁的孙女还几个月的孙子随着流民南下。 一个老妇人,自顾尚且勉强,更何况还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出门第三天夜里,孙女儿起身到一旁小解,一去再没回来。老妇人抱着孙子找了半宿,也没找到孙女的影子。天亮了,她只能放弃寻找,抱着孙子跟着流民继续南下…… 尽管强忍着,却毕竟太过悲恸,说着说着,老妇人眼中涌出两行泪水来,顺着脸颊无声地滑落。 吴小桐拿了布巾子给她,让她擦了泪,稍稍缓和了些,安慰了她两句,就转而问起情势来。 老妇人尽管年纪大,却言语清晰,脑子清明,倒把所见所闻都清楚地说了。 吴小桐了解到自己想要的情况,宽慰了老妇人两句,端了半盆污水辞了出来。 忙碌了大半天,才将收容的这一批流民安置下来。 吴小桐拿着陈平安记录的人口册子,缓缓翻着,一边听着陈平安的汇报:“一共二百八十七人,有老小妻儿的一共五十九户,二百三十八人,剩下的四十九人,有兄弟、姊妹的还有二十二人,独身一人的只有二十七人,其中成年男子十二人,妇人五人,孤儿十人。” 吴小桐微微皱着眉,听着陈平安汇报完毕,随即转向程充道:“询问过那些单身的男人了么?” 程充瞥了陈平安一眼,回道:“十二名单身男子,包括被捆的两个,其他十个已经问过了,都愿意参加到巡逻队中去!” 吴小桐轻轻点点头,垂眼思忖片刻,道:“将那两个刺头儿锁了手,交给我爷爷,让他带着去山上砍竹子去。我今儿看过了,那些房子闲置的久了,好些都破旧不堪了,天气暖和起来,雨水也就多了,许多屋顶子都要修一修,至少能够遮风避雨……而且,如今的房子还是太少了,许多都是五六口、甚至七八口人挤在一间屋子里,多砍些竹子,再采些石料,天气再暖和些,就分出人手来,逐步清理那些烧毁的废宅子,重新起些屋子。” 众人又商议了一回,吴小桐又单独叮嘱了程充一回:“这几日你要受累多注意着些,看着不安稳的,就锁了手发到山上砍竹子采石头去。一定不能出事!” ------题外话------ 收了人,才能做更多的事,才能快速强大起来,应对危险…… 第九十五章大战在即 安置的事料理完,吴小桐喝了口水,就起身往西头去。林川一家就住在原来小臭儿家东边的一个闲置的院子里。 正在外屋织手套的梨雪撂下手中的活计,匆匆拿了一件兔毛斗篷跟了上来。 吴小桐顿住脚步,任由梨雪给她披了斗篷,她接手自己系带子,一边笑着道:“今儿天暖,哪里就用得着这个……算了,知道也是嬷嬷指使你的。你回去吧!” 梨雪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吴小桐:“姑娘,让我跟着你吧!……日日坐着织手套,脖子肩膀都疼了!” 吴小桐微微瞠目,随即失笑着摇头,伸出手指点在梨雪的鼻头上:“你个丫头,为了跟我连苦肉计都使出来了,罢,你爱跟就跟着吧!” “嗳!”梨雪皱巴巴的一张小脸登时换了一片欢喜,脆脆地答应着,跟着吴小桐就往外走。 走了两步,吴小桐又顿住脚步,转回头看着梨雪身上的薄棉衣裤微微皱了眉头:“你这丫头只知道给我拿斗篷,咋都不知道自己穿件衣裳?眼看着天晚了,你这身衣裳不成……我等着你,你赶紧回去加一件衣裳去!” 梨雪犹犹豫豫地,终究是被吴小桐撵回去了,结果,披着一件棉袍子,袖子都没顾上穿就跑回来了,那样子,是生怕吴小桐丢下她一般,让吴小桐又失笑了一回。 看她这样子,吴小桐只能耐着性子,等着她将衣服穿好了,这才将手里拎的一块肉交到她手里,让她拎着,一起出了门。 林川家是跟另外一户流民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因为林川家原来只有三口人,人口少,就住了东厢房,另一户八口人住了两间正房,厨房则是公用的。 吴小桐走进小院的时候,恰到了夕阳西斜之时,淡黄的阳光映照在东厢门口墙上,明亮却没有温度。 林川的妹子小雨正蹲在窗户下熬药,三块石头支着口药吊子,正一把一把地往吊子下加着柴……只是,那柴不知怎么的不爱着,烟气腾腾的,弄得院子里乌烟瘴气的,小雨也时不时地被烟呛一下,咳嗽一阵子。 吴小桐走近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小雨守着的是一堆干树叶子。经过近两年的乡村生活,吴小桐的生活常识也积累了不少了,知道树叶子生火不爱着,还容易起烟,若是再潮湿点儿,那就是最好的呕烟材料,拿来烧火除非晒得特别干燥才能用,还得跟柔细的干草或者树枝掺和着用才行。 微微皱了眉,吴小桐开口道:“小雨!” “啊,姑娘!”小雨意外地应了一声,抬头看见是吴小桐,连忙站起身来,“姑娘您怎么过来了……” 吴小桐看着灰头土脸的小雨一脸意外慌张,连忙出声解释道:“我过来看看你弟弟……怎么样了?” 一家人失散多日,能够意外团聚本该欢喜,可想起被踩伤,气息奄奄抬回来的弟弟,小雨却半点儿都欢喜不起来,反而瞬间红了眼。就是姑娘家的老郎中说了,弟弟山子伤的极重,吃了药若是能够挺过两日去,就能慢慢好起来,若是挺不过去…… 勉强忍住泪,小雨咬着嘴唇摇摇头,回吴小桐的问话:“……一直没醒!” 吴小桐了解她的心情,拍了拍她的肩头,宽慰道:“放心吧,我爷爷医术极好的,一定能给你弟弟治好的……我给你带了块肉来,过会儿,你给你弟弟熬一点肉粥吧!” 说着,示意梨雪将肉递给小雨,又跟小雨道:“你这树叶子没法烧……你们母子们能将就,有了病人可不能将就着了,你跟梨雪去,找人拉一车稻草过来吧,那个火柔,熬药最好。” 小雨抹把泪,连忙曲膝道谢,被吴小桐搀住,将她交给梨雪,自己则迈步进了屋门。 大山跟母亲兄姐失散后,跟着流民们流离碾转数日,饥寒交迫的,整个人都瘦脱了形,衣裳头发乃至身上都滚得肮脏不堪,之前在寨堡外又被人踩踏了,不但更脏了,还有脸上身上都有几处破伤……吴小桐到的时候,林川的母亲范氏刚刚给小儿子擦洗干净,看着儿子鼻青脸肿气息奄奄的样子,正伤心落泪呢,听到外头吴小桐跟小雨说话,连忙起身,抹把泪,扯扯身上的衣裳,匆匆迎出来。 吴小桐一踏进屋门,迎面就见范氏迎了出来。 “怎敢劳烦姑娘过来探望……”范氏一见吴小桐就连忙曲膝行礼,被吴小桐搀住之后,又道,“婆子多谢姑娘善心,救了山子……” 被她这么连番的致谢,吴小桐也有些无奈,扶住她,温言道:“婶子莫如此说。你们一家人既然到了双溪镇,就是双溪镇的人,我这么做也是应该的,你不要跟我客气了!” 范氏却正色道:“姑娘大仁大义,施恩不图报,我等却不能忘了姑娘的救命之恩。” 吴小桐见她坚持,也不勉强,只转了话题,问道:“山子怎么样了?” 一提小儿子,范氏的泪水一下子又落了下来,连忙抹了把脸,吸了口气道:“一直没醒过来……老先生说了,若是明后两天能醒过来就无大碍了。” 吴小桐点点头,一边宽慰着范氏,一边走到床边看了看山子的情形。 之前,她不止一次听到‘某某地发生了踩踏事件’,但并没有见过踩踏伤人,更没有亲历过,不知道一个人被人群拥挤踩踏之后,会如此凄惨! 眼前的山子,她在寨堡上远远地见过,隔得远看不清容貌,只知是一个清瘦弱小的男孩子。躺在床上的山子,经过范氏细心地打理擦洗,头发梳顺了,松松的绾在头顶,脸上、手上也擦洗过了,本来该清新整洁的,可此时的山子眼睛鼻子嘴巴都难以分辨了,嘴角还破了个口子,往外渗着血水……简直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暗暗吸了口冷气,吴小桐微微一怔,方才轻叹道:“山子遭罪了!” “可不是……”范氏抹着泪道。 吴小桐拍拍她的手,宽慰着:“婶子也别太忧心了。我看山子气息还算平稳,这般沉睡,也可能是太累了……说不定不用后日,明儿就醒了呢!” 又道,“婶子这几日不用着急去上工,只管专心在家里照料山子……至于粮食,我会跟嬷嬷说的,先给你和小雨预支两个月的粮食过来,你们先吃着……还有,你们若是缺什么,尽管打发小雨去跟嬷嬷说。” 范氏自然又是一番连声感谢。吴小桐则不多留,宽慰几句就辞了出来。 踩踏受伤的除了林大山外,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妇人和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这两人也都有家人照应,吴小桐过问了,两家都优先安置的,并且都已经送了米面被褥等基本生活物品过去,老苍头也去看诊了,那位男子本就生得瘦弱,还生着病,才被挤倒踩踏,所以情形不太好。那名妇人倒是并无大碍,甚至神志一直都是清醒的,休养些时日应该就能痊愈了。 晚上过了戌时了,小满突然赶了回来,叫开大门后,匆匆来到吴家。 吴小桐已经躺下了,听到消息连忙穿衣起身,然后来到福顺酒肆的大堂上。这边被整理了一番之后,差不多成了客厅了。 小满穿着兔皮大衣,带着皮帽子,浑身的寒气还未散尽,正端着一杯热水在喝。 吴小桐一脚踏进来,就见老苍头、程充和小满父母都已经到了。 小满连忙起身相迎,吴小桐抬抬手示意他坐着,笑着问:“这么急着赶回来,指定没吃饭吧?大壮嫂子,你跟嬷嬷去厨下做碗热面吧,热乎乎地吃着也舒坦。” 吴大壮妻子疼惜自己儿子,自然没有异议,连声答应着:“不就一碗面么,我自己去就行!” 吴小桐笑笑,也不再多言,只将目光转到小满身上。 “你们这几日在哪里了?徐大哥可还好?” “姑娘尽管放心,有徐大哥带着我,妥当的很。”小满笑着应承,只是,回话却明显地含混了……吴小桐暗叹,这小子本是个憨直的性子,跟着徐褚出去不过半个月,竟是大有长进了。 憨憨一笑,小满接着道,“这次,徐褚大哥打发我回来,就是跟姑娘跟爷爷送信,齐军和叛军这几日又连续小规模作战,互有胜负……这两日,叛军频频调动,又有杜海臣部五万大军赶来增援,齐军得了消息之后,准备托住原来的叛军,抽出兵力打援……徐褚大哥说了,齐军战略不妥,怕是难以如愿,倒是十数万人溃退,溃兵散勇长长无人约束。徐大哥让我回来送信,并提醒姑娘和爷爷,做好防备,免受溃兵侵扰。” 吴小桐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听小满说完,片刻,才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也没急着发表意见,而是转着目光,望向老苍头和程充。 三人目光交汇,然后,吴小桐才对小满道:“嗯,你这一路辛苦了,去洗一把,你母亲也该给你做好面了,你吃了就去歇息吧!” “多谢姑娘关怀!”小满笑着道谢,然后道,“我不能歇着,徐大哥一个人在那边每个人交通消息,我吃了面就启程赶回去。” 吴小桐微微皱了皱眉,转眼看向程充。 程充却对她笑笑,然后道:“既然小满这么说,定然是徐褚那边少不得他。这小子长进很快,就是吃些苦,危险倒是不会有的。” 小满咧着嘴憨笑着,挠挠头道:“姑娘尽管放心,我一路机警着,遇上人都是能避则避。不能避的时候,我这匹马脚程极快,一提马缰,一般的马根本追不上。” 见他笑的颇有些小得意,吴小桐也跟着笑了。转眼看了吴大江一眼,笑道:“我知道你急着赶路,但你不累,马儿也要歇息一回。吴大哥,你带着小满去吃了面休息两个时辰吧。等天放了亮再走不迟。记得让吴大嫂受累做些热饭,让小满吃了再走。” 后半句是对吴大壮说的。不等小满反应,吴大壮就起身应了下来,然后拱拱手,带着还想着争辩的小满下去了。 这父子俩走了,屋子里就剩下了吴小桐、霍氏和老苍头、程充四人。 半夜里,屋子里没有生火,冷清清的,刚才说话还没觉得,这会儿人少了,寒气就侵上来,冻得吴小桐瑟瑟着,裹紧了身上的兔皮斗篷。 霍氏察觉,低声道:“姑娘冷了吧?我去端个火盆来?” 吴小桐挥挥手止住,转眼看着老苍头和程充道:“既然徐大哥打发小满送了信回来,消息应该是确实了。” 略略一顿,吴小桐看向程充:“战场的事情我不懂,我想着,即便齐军不是完全溃败,打起仗来,也难免有小股的散兵游勇吧?” 程充点头道:“这是一定会有的,只不过,军纪严明之军会比较少,而且,不太扰民。” 吴小桐点头:“程大哥说的是了,军纪严明……可眼下齐军都是四下里凑出来的,一直胜利还不显,一旦溃败,想来就能显现出乌合之众的弊端,协调配合不到位,甚至根本不懂协调配合作战,一败即溃,只顾各自逃命罢了……这些溃兵一旦四散奔逃,那就是亡命之徒……打叛军没本事,烧杀劫掠老百姓却不会手软……程大哥,依着你估算,咱们的寨堡最多能够阻住多少溃兵?” 程充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相对保守道:“据我估测,我们修建的寨堡用了青石和水泥,比一般县城城墙还要结实。寨堡外又修了陷坑和绊马索,还备了铁蒺藜和拒马桩……不足之处,就是没有武器,不说远程的弓箭,就连长枪都没有……大多数庄丁手上拿的不是锄头就是镐头,甚至还有拿镰刀的……战力太差,是以,只说阻挡,三五百人也能挡住,但挡住之后,不能有效杀敌,甚至连震慑驱散都做不到,时间长了,有些事就很难说了。” 吴小桐眯着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好一会儿道:“震慑……咱们还是还有土雷子。驱散之时,再配合绊马索、挠钩一起,定能抢一些刀枪过来。至于弓箭,暂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了,只能以后寻找机会吧。” 说完,吴小桐盯着程充的眼睛:“到时候,少不得程大哥率人潜出去埋伏,程大哥有信心趁乱劫一些刀枪来吧?” “哈哈,姑娘这般说,我程充还有什么说的,姑娘尽管放心,到时候就看程某的好了!”程充没见识过土雷子的威力,却是听徐褚非常夸张地描述过得,早就心痒得不行了,一听吴小桐准备用这个,他登时放下心来。有了那个东西,别说几个溃兵,就是两军对阵,也能成功搅乱战阵! 商议妥当,吴小桐又叮嘱程充,“明儿一早还要程大哥受累,送一送小满。再让小满给徐大哥送个信,既然战事已定,他留在外头已没有多大意义,危险却多了许多。就让他见了小满就回转吧。徐大哥回来,也能替程大哥分担分担。” 程充眼光一闪,抱拳道:“我替徐褚谢过姑娘!” “是我要谢谢你们,没有你们全力维护,我跟着爷爷怕是只能钻地窖或者上山躲避去,哪里能有今日光景。”吴小桐也笑地诚挚,仍旧大大方方拱拱手,回头唤了老苍头,“爷爷,天色不早了,回去歇息吧!” 老苍头一晚上都没有做声,这会儿听了吴小桐的话,也仅仅点了点头,就率先起身往外走。 吴小桐跟程充打个招呼,追着老苍头出了门,挽了老苍头的手臂,低声道:“爷爷,我记得有一种药可以放烟的,中者立倒?” 老苍头翻转着眼睛看向吴小桐,盯了吴小桐一眼,这才闷闷地应道:“嗯,你小子打上那个注意了?那个可得小心了,万一风向不对,可容易误伤自己人。” 吴小桐嘻嘻一笑,无比惫懒道:“爷爷还信不过小桐么?嘿嘿,我还留下了些药……” 老苍头干脆停下了脚步,狐疑地望着吴小桐。 吴小桐见他这般,也不好再吊胃口,干脆和盘托出道:“爷爷,我说的药是火药……我前几日不是让您受累弄了些指头粗细的竹节,还每个竹节上都钻了个孔洞么?咱们只需将药粉灌进竹节,加土分隔,再填充火药,放置引信,最后用泥土封堵孔洞,就是一个小土雷子啊!到时候,只需点燃后扔下去,小竹筒炸裂的同时,也会将药粉分散出去……咱们的人隔得远着呢,哪里会被误伤?” 老苍头瞪着吴小桐瞅了好一会儿,一跺脚,背着手就走。 “爷爷!”吴小桐一看他这模样,还以为老苍头不同意呢,连忙追上去抓住老苍头的衣袖。 “你都谋划好了,还管我同意不同意?”老苍头说话的语气明显有些发酸。 吴小桐愣了一下,失笑道:“爷爷,怎么能少的了您呐,我还指着您给我配药呐。没您配药,我那竹节雷子再好,也就只能当爆竹听个响声罢了,哪里能起到制敌之效啊!爷爷……” ------题外话------ 大战未启,却已经明了结局,不是徐褚信口开河。很多时候,积重难返,病入膏肓,都是人力无法回天的…… 第九十六章反劫 正月十四一大早,天色还未放亮,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小满就起了身,去厨下吃了些母亲做好的热面,揣了五个刚出炉的肉火烧,就匆匆出了门。 门外,吴大江早早刷洗、喂饱了马匹,已经等着了。与吴大江一起等着的还有程充。 “走吧,我送你一程!”程充牵了一匹马,说着话翻身上马,率先前行。 小满微愣之下,露出一抹喜色来,跟父亲匆匆辞了,也上马追了上去。 程充和徐褚都是有真本事的,倍受孩子们的崇拜。而相对来说,武力值高强的程充,自然又比擅打探和各种奇巧的徐褚更受孩子们推崇。尽管已经跟了徐褚,但能得程充相送,小满还是颇有些喜出望外。 程充转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匆匆吃了些东西,就往寨堡上去了。 正月十四,仍旧有流民陆陆续续经过,再没有谁的弟弟意外重逢,倒也没有太多人往这里投奔,一天算是平安度过。 正月十五,本该是元夕佳节,天上月鸣地上灯,疑是银河落人间的美好节日,却因为战争的阴霾笼罩,失去了本该有的欢笑、喜庆,只有流亡、嚎啕、失散、离别……天上的明月和繁星似乎也不忍心看人间的种种悲苦,藏了起来。 夜阴沉着,没有半点儿亮光。 有火把遥遥过来,伴随而来的,是吴江、徐平安等人送到寨堡上的食盒,热腾腾的汤圆端出来,给值守的庄丁们添了些温暖,也染上了一抹欢喜。 十五一天也没什么事,连经过的流民都少了。 入了夜,更是寂静一片,除了夜枭冷冷的嚎叫声,再无其他声息。 吃过元宵,为理由了热乎食儿,值守的庄丁们情绪高涨了不少,再次回到寨堡掩体后边,分拨逡巡着。 就要到换防的时辰了,已经听到来换防的庄丁喁喁的说话声了,值守的庄丁们打着哈欠,收拢着衣裳,准备回去。 就在此时,外头突然一阵马蹄声,急慌慌地从不远处的管道上飞驰过去……那马蹄声太过急惶,零落着,仿佛被追杀……!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来,一干庄丁就明白了。就在后边不远,可不就有追兵在追杀嘛! 这样一追一赶两拨追兵轰隆隆疾驰过去,谁也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黑暗山口处,有许多双眼睛见证了这一幕。 原本有些松懈的值守庄丁们,就此紧张了起来,交接的也不交接了,两班人员谁也不敢离开,并立刻打发人去禀告。很快,负责守卫的程充就匆匆赶了过来。 寨堡上两拨值守的庄丁都静静地站在夜色里,仿佛连呼吸都放轻了,一起关注着寨堡外不远处的管道,那边过了一拨兵之后,再次安静下来。 程充赶到询问之后,就让换班的一拨庄丁回去歇息,他自己却留在寨堡上没有离开。 过了半夜,四更天的时候,又有一拨乱兵过去,这一次骑兵不多,大多都是步兵,脚步杂乱、拖沓,却一刻不敢停留,稀里哗啦地过去了。 程充守了大半夜,庄丁换了两个班,天色渐渐放亮,程充红着眼睛看着东方天边的一抹灰白,却没有放松,而是暗暗紧张起来。 夜色是最好的保护,那许多溃兵只顾着奔逃,没有人注意到双溪镇的存在。但天亮了,双溪镇就不再隐蔽,经过大半夜,追逐奔逃也基本结束,再过来的溃兵已经没有了被追杀的顾忌,相对能够从容的……抢掠烧杀……发泄! 暗暗吸了口气,程充招呼着刚刚上岗的一拨庄丁:“兄弟们惊醒着些,有情况不用打发人,直接敲锣示警!” 这一班庄丁的班长答应了,程充这才带着一身寒气,跟交了班的一拨庄丁一起往回走。 福顺酒肆的大堂中,已经摆好了热腾腾的姜汤和馒头、小菜。庄丁们哈着寒气,互相招呼着,洗洗手就先端起一碗姜汤捧在手里,顺着碗沿儿唏哩呼噜喝上一口,热热的姜汤顺着喉咙落入胃中,整个人就温暖起来。 程充却没有过来吃饭,而是直接去了西院。 吴小桐正在吃早饭,见程冲进来,连忙吩咐梨雪和玉冰:“给程大哥添一套餐具来。” 程充也没推辞,借着玉冰端来的水洗了把脸,就在吴小桐下手坐了,喝了口热汤,呼出一口气来,这才开口道:“夜里过了七八拨,临近天亮时已经少了许多……但是不敢松懈,今日我都要盯在那边,你也联络妇孺老弱,要随时准备进山躲避……” 年前年后,一共收容了四百多人,加上之前的人口,双溪镇的人口已经将近七百口。人口多了,进地窖躲避已经不现实,只能退而求其次,一旦遇险就往山里撤……那些乱兵为的不过是‘财货’二字,应该不会为了杀人追进山。 吴小桐也严肃了神情,认真听着程充的介绍,一边答应着,一边看向身旁的老苍头。 不多时,程充吃饱了就再次往寨堡大门去了,吴小桐和老苍头也吃完了,梨雪玉冰撤了碗筷杯碟,只剩下老苍头和吴小桐祖孙俩。 “药,有。你把火药给我,我去弄!”老苍头不等吴小桐说话,就率先开口。 吴小桐绽开一抹灿烂的笑容,甜甜地道了声谢,起身匆匆往厢房里去了一趟,片刻后,搬了一只两个拳头大的细口瓷坛子回来,“爷爷,咱们不用它伤人,用量不必太大,能炸开竹管,让药粉散开就够了!” 老苍头唔了一声,算是答应,拎着瓷坛子回自己房里去了。 吴小桐也立刻收拾了,裹了兔皮斗篷,招呼了吴大壮家的、吴江家的和陈秋生家的,还有刘婶子和明珠媳妇一起,交待清楚了,然后几人分头,往镇子上各家各户去联络通知,并逐一确认各家各户的准备状况,别的不说,保暖和吃食是必备的。这个季节进山,可没有吃的,必须带足了吃食,也必须做好保暖。谁也不知道一躲要用多久,可别躲了乱兵,却冻饿而死,就太逊了! 双溪镇上上下下都忙碌起来,警戒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阴沉沉的天空,看不见阳光,似乎也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沉闷而压抑着,每个人都努力镇定着自己,却仍旧难免焦躁和忧心。 过午了,又陆续有溃兵过去,已经不成队了,零星散乱,垂头丧气,却没有人过来骚扰双溪镇,直一心往南而去。 临近申时,天色暗了下来,阴沉了一夜一天后,雪终于飘下来,洋洋洒洒,很快在地面屋顶上蒙了一层纯净的白色。 外头的溃兵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值守的庄丁们都放松了许多,有些人开始两三人聚集在一起,低声说笑起来。 程充不时巡察一回,表面上不显,心里却并不敢放松。 吴小桐同样提着心。在下雪后,她突然想起雪后设伏不易,匆匆忙忙找了霍氏和徐寡妇等人,取了几匹白色的布匹过来,赶着裁开,缝制成白色的披风,到时候给需要设伏的庄丁穿了,也好隐蔽一些。 这边铺排着裁剪缝制保护色斗篷的时候,老苍头也过来寻吴小桐。 祖孙俩见了,谁也没说话,老苍头就转身往外走,吴小桐也急忙跟了上去。 祖孙二人一路去了西山,寻了一个比较偏僻荒芜的乱草坡,老苍头从怀里取了一个小竹筒出来。吴小桐凑上去瞅了一眼,就见手指大小的竹筒外缠着一圈圈引线。老苍头将小竹筒放在一个大石下边,把引线牵出来,然后一路往后退,退出约摸一丈远后,老苍头拿出一个大帕子来递给吴小桐:“捂住口鼻!” 吴小桐也不多言,接了帕子把自己的口鼻蒙住,怕两层帕子隔离不够,她还从袖子里拿出自己的帕子来垫在里头。 老苍头也取了一块帕子蒙住口鼻,这才点燃了引线。 轰然炸响之后,少量的砂石泥土飞溅起来,同时,一股白色的雾气也随之四散开来,吴小桐拉着老苍头一路退出去五六丈去,再看那边的雾气,几乎笼罩了方圆三丈的范围…… 这要是用到人群里,爆炸力并不可怕,这药粉却足以让人失去抵抗能力。 突然,吴小桐想起一个问题:“爷爷,咱们把人放倒之后呢?怎么办?” 她跟老苍头说的就是毒性不强的药粉,只能把人放倒,却不会害人性命……放倒的人,又不是狩猎的野兽,还能剥皮吃肉的,大活人怎么交待? 老苍头白了她一眼,很有些鄙夷道:“丢在那里就好。怎么的,你还想着连那些人也放进来?” 吴小桐愣了一下,也就恍然了。 是了,她脑子抽了,才会操心溃兵的安置问题。 她放倒那些人,一为了自卫,二也是想着从那些溃兵身上捡一些刀枪弓箭。至于人,放倒就放倒好了,被放倒一回,不傻的人都该心生畏惧了,醒了不走还等着再被放倒一回?第一回被放倒了,没被取了性命已是人家心善,仍旧不肯悔改,那就是真的想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 正月十六入夜,下了小半天的雪花突然密集起来,一片一团地簌簌落下,很快就将世界都变成了白色。 白色的雪反光,让这个阴沉的雪夜,反而起昨夜明亮了些。 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将老苍头赶制出来的二十几枚小爆竹交给了程充,一起交给他的还有一支特制的紫铜火茸。这种火茸是特制的,不用的时候扣上盖子尽可以揣在怀里,用的时候打开盖子吹一吹,就能燃起一个火头来。 有了小爆竹,还有之前吴小桐制造的土雷子,吴小桐终于能够放下心来,洗漱过后爬进被窝安心睡了。 这几日一直紧张着,又忙碌劳累,让她累得很了,几乎是头一挨到枕头就睡了过去。 睡得正沉着,遥遥几声炸响传来,把吴小桐从熟睡中惊醒。她怔忡着,心脏噗通噗通狂跳着,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起身穿了衣服就往外走。 睡在西屋的霍氏、碧桃也起了身,举着灯走出来。 吴小桐低声道:“嬷嬷且安心,没响锣,应该没什么危险……你们在家里准备着,我去看看再说。” 霍氏答应着,却让碧桃跟着。吴小桐也没推拒,带着碧桃匆匆出了门。 经过一年多的山村生活,碧桃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打着灯笼在前头引着路,一边还挽着吴小桐的胳膊,低声提醒着:“姑娘慢一些,雪地路滑!” 吴小桐却是心急的不行,脚步根本慢不下来。好在,雪刚下来还松软的很,不算太滑,一路上倒也顺利。 等她赶到寨堡,程充正带着人用吊篮往下放人。坐在吊篮里的人举着火把,蒙着头脸,看着比寨堡外的躺了一地的那些人更像匪徒! 看见吴小桐,程充一脸笑地迎上来:“吵到姑娘了!” 吴小桐摆摆手,俯身在掩体上往下看。 程充也过来回道:“这一拨来的人多,足有二百多人,也不知怎么聚到一起的,还有些骑兵……” 顿了一下,程充好心情笑道:“有了这一拨人,长枪、盔甲都有了,还有十好几匹战马……以后,咱们出门再也不愁没马骑了。” 程充的好心情也感染了吴小桐,让她也不由地放松了下来,眼角眉梢也带了一抹笑:“不但出门有马,拉车也有马了,再不用做牛车了。” 两人说笑着,那边的吊筐已经把十多个庄丁放下了寨堡,程充招呼一声,也兴冲冲地坐了吊篮下去,带着那些庄丁一个个搜过去,把刀枪弓箭都搜罗了吊上去,连盔甲也不放过,都扒了下来。到了那些马匹,就不能用吊篮了,程充干脆命人开了大门,又指挥着蒙了口鼻的庄丁警戒,其他人六个人一起,把一匹匹战马抬了进去。 因为程充指挥有度,庄丁们也老实用力,十几匹战马、二百多套盔甲,被迅速有序地运了进来,然后咣当一声关了大门。 雪一直下着,躺在外头的溃兵们被扒了盔甲,缴了兵械,昏睡着任由雪花一层层落在身上脸上,再慢慢将他们覆盖了。 吴小桐跟着众人后边也凑上去看了战利品,一堆盔甲一堆刀枪兵械,还有十七匹战马……这些东西,不说有没有买处,就是有卖的,她一时也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来。 啧啧,果然用抢的来钱最快! 试验过了小爆竹的威力,程充和庄丁们都无比自信起来,脸上的表情也放松了许多,一个个喜气洋洋的。 吴小桐看过之后,也不多留,带着碧涛回了家。 走到镇子口,就遇上来接的陈秋生和陈平安兄弟,会合了,碧桃就叽叽喳喳地说起战利品来。把陈秋生和陈平安兄弟说的一愣一愣的。 回到家,见霍氏和众人都聚在一起等着,吴小桐将情况交待了一声,就让各人回去歇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吴小桐见到程充,问起那些溃兵,程充笑的得意地挥手道:“天没亮就醒了,爬起来就跑,跟有鬼索命一样!” 接下来,又有几拨溃兵企图侵扰,都被反打劫了个精光,一直过了正月二十,不再有溃兵侵扰,连路过的都看不见了,徐褚终于带着小满转了回来。 两个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憔悴,吴小桐让人烧了热水,先带两人洗漱了换了干爽温暖的衣裳回来,这才坐下来说话。 经徐褚和小满带回来的消息,吴小桐等人才知道,庐州叛军与齐军在元宵节那日进行了大战,齐军大败,十数万齐兵死伤无数,一万多做了俘虏,还有至少五万兵将四散溃逃……还有不到一万人且战且退,退守到桐城。 吴小桐着急询问裴家大公子的消息,裴旸也率兵在齐军之中参加了这一次大战。 徐褚点点头,宽慰吴小桐道:“姑娘莫担心,我二人这几日就是寻找大公子了。确认了退守桐城的就有大公子和其所帅部众。” 知道裴旸安全,吴小桐暗暗松了口气,转而又道:“大哥……这样,会不会受被追责?” 徐褚咧嘴一笑,摇头道:“姑娘不必担心,虽然齐军大战失利,大公子却不是主帅,不必担主责。而且,大公子所率部众没有散乱,表现英勇,几次有效冲击,杀敌不少。可惜没有救出主帅……不过,也完全不用担心追责的。” 这一回,吴小桐是真的放了心。 又跟徐褚、小满说了一会儿话,就让他们两人去歇着了。 庐州大战之后,齐军新败,暂时无力平叛。叛军似乎也想着消化战果,并没有乘胜追击,之前紧张的局势暂时平静下来。 吴小桐所在的双溪镇,还有双溪镇所在的霍山县,就再双方对垒的中间,奇异地保持着暂时的和平。 安静的日子,仍旧忙碌。 庄丁们除了按班轮值后,更多的人都开始投入进农田耕作准备工作中去了。运肥,施肥,然后根据田里的状况开始耕耘、整平等等,妇人们也有一部分抽调出来,装车、卸车,只要干活,都有酬劳可拿。手巧的妇人则被组织起来,纺纱织布。 镇子上人口多了,消耗也惊人。年前买的棉花用完了,徐褚出去探了一回路,然后带着几个人进了趟霍山县城,竟真的买回两车棉花油盐来。 进了二月,天气和暖了,徐褚又去了桐城一趟,见到了裴家大公子裴旸。 带回来的消息,吴小桐听了却不知该欢喜还是该担忧。裴旸作战英勇,指挥得力,不但没有问责,还升了两级,成了二品骠骑将军。统率桐城溃兵的收编整合,之后再谋平叛定乱之功。 ------题外话------ 战争不会多写,下一章就把战争过渡完,然后,就是咱们的小梧桐和男主备选项们的互动了…… 第九十七章故人 裴旸接掌讨逆兵权,包括吴小桐在内的人,几乎没有人看好他。小说 自从叛军出了个傅公子之后,齐军就连战连败,士气大挫不说,消耗也极大。哪怕齐军背靠物产丰富的江南半壁,却也难以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反击,更不说大胜捷报了! 但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正月里,齐军在庐州大败之后,两军居然都没有继续作战,都按兵不动,调整起来。 二月底,徐褚从北边打探了消息回来。叛军……或者应该称之为宁军。傅公子收拢了叛军三股势力之后,仍旧拥惠王之子,只有七岁的亓惟承为帝,国号宁齐,定都原来的京城顺天府。但是为了区别方便,百姓们都称之为大宁。 拥帝定都之后,傅公子刀锋北向,一路向北扫荡,短短一个月,就将顺天北的大片疆域拿下,宁齐朝局势渐成。 收拢了北地数省之后,大宁国开文武双恩科,招募人才,又宣布减免赋税,休养生息…… 种种措施,立足长远,安抚民心,吴小桐得到徐褚打探回来的消息后,愕然半晌,免不了感叹一声:傅公子志向高远呐! 不管大宁和大齐有啥措施,只要不打仗,百姓们就得过自己的日子。双溪镇,吴小桐,也不外如是。 二月初,育秧,二月末、插秧,各种杂粮、蔬菜也陆续下种。山上的草木返青,孩子和妇人们又上山了,采摘野菜,挖取春笋。早晚的,小臭儿和拴住又往河里下了鱼篓子,捕捉鱼虾,却不是为了解馋,而是挑拣分类,送到镇子东头的养鱼池子里豢养。这些养鱼池,去年已经用了一年了,收获很丰厚,过年时,每一家都分到了鱼。 进了三月,地里的秧苗长势良好,麦苗也郁郁葱葱。天气有些旱,挖了两年的沟渠水利派上了用场,麦田都顺利地引水浇灌,还趁机施了一次追肥。 三月底,田里的活计少了,暂时的小农闲,那些刺儿头、犯错的辛苦了一冬一春备好的石料和竹子、木料派上了用场。 吴小桐安排人将一片片烧毁的废墟清理出来,又规划一番,然后雇用人手开始盖房子。一排一排的房子,同样的尺寸,同样的规制,整齐崭新,赏心悦目。双溪镇就如春天的山峦,褪去了冬日的萧瑟,换上了一片蓬勃。 一个个小院子盖好了,吴家开始售卖房屋。 流民们大都身无长物,卖银子自然不行,于是吴家推出的就是工契,以工买房。一套三间正房带两间厢房,还有独立厨房、茅厕的崭新小院,只需要一个青壮男人签下十年的工契就好。家里青壮多的,两三年就能偿还完的也有。当然,那些只有老弱的是买不起新房子的,吴家就又推出了修房办法,就是维修旧房,给那些只有老弱的流民家庭住,收取的费用也低,只要孩子或者老人能够做些活计,比如打扫,比如放牛,比如割草,两三年也能还上债务。 还有那些孤儿孤老,孤儿好办,直接由吴家收养,自然身契也签了,抚养费长大了慢慢偿还即可。孤老则在镇子中选了个大院子,修缮之后,把孤老们集中在一起,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吴家出粮养老。六十岁以下的,则可以去吴家领一份力所能及的活计,就有报酬,吃穿都有了。 这一番安置措施说起来容易,实施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之事。 三月底到四月底一个月,修建的新屋安置了三十多户,旧屋也修缮了一遍。赶在五月雨季来临前,将所有屋舍都弄好了,让镇子上的人都有了遮风避雨之所。 五月初,麦田里的麦子黄了,因为种的麦子不多,人手也充足,收麦没有费事,一天就收割完了,然后有人去场院里晾晒打场,也有人开始耕耘麦田,种下大豆、芝麻等秋季作物。 吴小桐则日日关注着菜园子里的几株植物——年前她去霍山县城的时候,意外地得了五六块红薯,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一冬天,这会儿种出了三十多棵红薯,也有一小畦子。 霍嬷嬷不懂稼穑之事,吴大壮家的和吴江家的几个却是种了多年田的,都很好奇吴小桐种的是什么,看着跟山上的野藤蔓子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吴小桐日日瞅着,跟眼睛珠子一样稀罕着。甚至为了种这些东西,吴小桐还亲自跑去河滩里挖沙子,又用筛子细细地过了,只取最细的沙,混合了山土,还第一次不怕脏不怕愁地挖了腐熟后的鸡粪拌在里头…… 这一日,吴小桐又一大早就跑去菜园子里看她的宝贝红薯。 突然发现有一棵红薯苗有些萎蔫,吓了吴小桐一跳,然后仔细寻找原因,竟然从红薯根部找到一个虫洞,拿了小铲子挖了半天,吴小桐找到了一个黑乎乎怪头怪脑的虫子……几个已经开始膨大的小红薯都被咬坏了……把吴小桐心疼的不行,对这些虫子恨极了,就跑去跟一些老人取经。然后才知道,这是一种叫蝼蛄的虫子,专门咬植物的根……原因却让吴小桐哭笑不得,这种虫子又名粪虫,喜欢在臭烘烘的粪堆里活动,吴小桐给地瓜苗下上了好多鸡粪,结果把这玩意儿给招来了。 咨询过后,吴小桐也没从那老农嘴里讨到克制这种虫子的办法,不得已,吴小桐发了狠,缠着老苍头要了一包低毒的药粉来,划开红薯苗的根部,把药粉撒进去,效果立竿见影,之后再没有红薯苗枯死的状况发生了。 秋日,水稻收获的时候,吴小桐也收获了她的第一季红薯,三十几棵红薯,收了将近二百斤红薯。 大块的吴小桐不舍得吃,只挑出了一小笸箩小块的、破损的红薯晾上,其他的整齐的红薯都被她送到地窖里,用细沙储存了起来。 小红薯晒了十多天,皮儿都发皱了,吴小桐才让徐寡妇蒸了。失了水分的红薯,蒸熟后却甘甜可口,把人们着实惊艳了一番。 水稻收获,又到了种麦子的季节。 接着,山峦变色,金黄赤红,色彩斑斓,秋天到了,又过去了,冬日来临,雪花再次飘落…… 一年,匆匆过去。 秋收秋种之后,冬闲季节来临,双溪镇的人们却没有猫冬的习惯。搁下锄头,又开始盖新房,修路、挖渠、修梯田。 这一年,齐军和宁军相安无事,竟有些划地而治的样子了。 百姓们命如草芥,却也如野草般顽强。只要没有战火,民生恢复的很快,特别是相对封闭的双溪镇,竟有了些安居乐业的模样了。 又是一年,吴小桐满了十六岁了。 冬小麦从最初的几亩,扩展到了五十多亩。红薯也从最初的五六块,繁衍增加到了五亩。茶树从最初的几棵,扩展到了五百多棵,已经种满了西山的一片向阳的山坡。茶树还小,但吴小桐已经预想到几年之后,这一片茶园的郁郁葱葱。 这一年,休整了差不多一年的齐军和宁军再次开战。 由裴旸统率的齐军竟然据守几个桐城、庐江、无为等几个小城,居然挡住了大宁十五万大军的攻伐。 甚至还压着宁军北退了数十里,收复了五个小县城。 这一战,是裴旸统军后的第一站,不算大胜,却从很大程度上鼓舞了齐军士气。 接下来,两军战事不断,但对战双方却都有所保留,似乎,双方已经默认了对方的存在一样。 五月初六,吴小桐十六岁生日,裴府惯例早早送来了贺礼。自然,‘表少爷’的贺礼也不例外地送了过来。 比较意外的,五月初六上午,快晌午了,双溪镇又来了两辆马车,看样子很像裴府的马车去而复返了。日常值守,程充和徐褚都不在寨堡上,几个当值的庄丁问了一声,听说是给姑娘贺寿的,就开门将马车放了进来。 等吴小桐看到递进来礼单子,愕然之后,就直接起身往外走。 霍嬷嬷拦住她,道:“姑娘何必亲自出去,将人唤进来问问不就明白了。” 吴小桐眨眨眼,然后重新坐了。霍氏笑笑,随即吩咐梨雪:“去,让那送礼的人进来,姑娘有话要问。” 此次送礼之人,吴小桐自然知道不是裴府,小亓的礼物向来是随着裴府一起的,自然也不是他……她只是很纳闷,这个世间还有谁知道她的生辰……呃,裴依依的生辰。还专程打发人送了贺礼来。 若是太平年景也还罢了,亲友们互相来往的方便,但这如今战火纷飞的,路上可不太平,能打发人来送寿礼……这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知道,裴府的贺礼能一直不间断地送过来,可是有裴旸的亲兵护送的。 等见了梨雪领进来的送礼人,吴小桐手中的礼单子咣当一声落到了地上。 实在让她想不到的是,送礼的两个人竟然都是熟人。 “几年不见,姑娘一向可好?”下头的中年人面含微笑,从容地拱手施礼。不是别人,竟是几年不见的福顺酒肆的宋掌柜。 在他身旁,一个体格魁梧,穿着黑色三梭布直缀的汉子也恭恭敬敬施礼,却没有说话——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不能说。这一个,竟然是哑巴大有! “宋掌柜,大有……怎么是你们?”吴小桐惊讶的有些语无伦次了。 话音未落,吴小桐也已经明白了。既然是这两人来送礼,那送礼之人是谁已经了然若揭了! 扶着椅子扶手,平稳着因激动微微颤抖的身体……吴小桐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缓下来,问道:“你,你们……胡元辰,现在可好?” 大有抿着嘴吧看了看宋掌柜,眼睛里透着欢喜和欣慰。 宋掌柜再次拱手道:“姑娘不必挂心,我家大少爷极好。只是,事务繁忙脱不开身,不能亲来给姑娘道贺,还望姑娘见谅!” 吴小桐摆摆手,心里莫名有些焦躁,却勉强克制着自己,让着宋掌柜和大有坐了,又看着梨雪玉冰送上茶来,这才道:“没什么不原谅的,世道乱成这般,往来极为不便,我能知道他好好地就行了。什么贺不贺的不重要。” 顿了一下,吴小桐轻轻叹了口气,道:“你们大公子离开后就杳无音讯,这一去就是两年多,我只是担心他遇了什么难……还有大有,他爹娘年纪都大了,日日盼着挂记着,我见了也只能拿假话宽慰着,只说大有极好,很快就回来看他们二老……呵呵,真的,知道你们都好好的,我就能放心了。” 吐出一口气来,一直藏在心中的挂念终于搁下。吴小桐觉得心底轻松,心情自然就好起来。 宋掌柜听着吴小桐这么说,脸上笑容不变,等吴小桐说完,这才缓缓开口:“之所以两年未给姑娘通讯,也非我们大公子本意,实在是……如姑娘所言,世道纷乱,往来不易……还好,这一年,大公子安稳下来,手底下也有了些人手,这才第一时间吩咐下来,并亲自挑选了贺礼,打发小的们代他过来给姑娘道贺!……公子还说了,让姑娘最多再等两年,公子必定能亲自归来相见。” “好!”吴小桐下意识地一口应下,然后又道,“他回不回来的不重要,只要我知道你们都好好的,不回来,我也安心!” 宋掌柜笑笑,没说什么。 吴小桐也没在意,一转眼看向大有,笑道:“大有两年未归,你爹娘都挂念的很。既然回来了,就赶紧回家让你爹娘看看去,省的二老挂心!” 说着,吴小桐又道:“哦,你爹娘搬了房子了,让小臭儿和拴住带你回去,怕是你自己也找不到家门了!” 大有满脸欢喜激动地起身,郑重地一揖及地,这才转身大步去了。 宋掌柜笑着道:“不过离开两年余,实没想到变化如此之巨,我本是生于斯张于斯的,竟也满眼陌生,竟没多少旧模样了!” 吴小桐笑笑,叹息着道:“宋掌柜离开的早,没见过后来的惨状也难怪如此感叹。原来的老房子烧了大半,之后死的死逃的逃,许多没有烧毁的屋子闲置下来之后也破败的厉害……后来,不断有流民迁过来,人口多了自然要安置,起房子也就势在必行,清理废墟,汰旧建新,渐渐地就变成这般模样了。” 也不怪宋掌柜感叹,如今的双溪镇比之那场大火之前,变化了太大了,说是改天换地也不太夸张。 从进山处的寨堡,干净整齐的石子路,再到镇子上的房屋街道。那些烧毁的废墟都清理干净了,又经过重新规划之后,在废墟上建起了一排排整齐规整的房舍院落。因为规格、样式都是一样的,一排排房子院落特别整齐。主街换了青石板路,街道两旁种植了行道树,有石榴、有柿子,还用青石垒砌了沟渠,从上游引了溪水过来,沟渠不宽却很深,大多数地方都盖了青石板,只在每个街口留了井口,供村民打水、洗衣、洗菜。因为是流动水,这个时代洗菜洗衣也没有化学物品,也不担心水质污染。小巷子里则用了石子铺路,同样修了小一号的水渠,流经每一户人家。各家各户门口还预留了花池,各人依据喜好,或种了果树、花树,也有栽几棵翠竹的,还有不种树种一畦子菜蔬的……真是户户流水、竹影杂花,干净整洁的街道屋舍,别说一般村落没有这等景象,就是北平城里也差得远呐! 吴家住的院子是原来福顺酒肆加周边四五位宅子的基础上逐步修建而成的。 吴小桐原本居住的西院,经过扩建之后,西边又添了两个跨院,住着吴大壮等奴仆长工。最初老苍头的小院已经合并进福顺酒肆的院子,成了东偏院的二进,原来的房子却没有动,只修缮了几次,也是里外一新了,老苍头和程充徐褚一直住着。福顺酒肆的大堂,经过修整之后成了整座院落的大厅,依据需要又添置了偏厅、厢房、倒座等诸般,徐寡妇母子三人和拴住也搬到了西跨院中,分了个单独的小院子居住。酒肆这边就成了待客、议事之所。 原来东院的猪圈、鸡舍都搬走了,迁到西山下去了,那边建了专门的猪圈鸡舍,有专人照看饲养着,另外还有羊圈、鹿舍……那边已经初步建成了特色化饲养基地。 宋掌柜家眷不在双溪镇了,吴小桐和宋掌柜聊了几句之后,想起宋掌柜的故友刘胖子,就连忙打发人去请。她只想着让老友就别重逢了,却没注意到,在她吩咐人的时候,宋掌柜眼中闪过的一抹犹豫,还有那一刹那的欲言又止。 吩咐了碧桃去请刘胖子,吴小桐转回身来,笑着跟宋掌柜道:“宋叔,刘叔前年过年赶了回来,这如今,刘叔开的小酒肆的生意可是不错……不说咱们镇子上如今人口多了,就是外头过来采买的客商也不少,刘叔的小酒肆味美价廉,但凡来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成回头客的,一个带一个的,刘叔的小酒肆在霍山县周边都算小有名气了呢……唉,要不是今年战事不断,来咱们镇子收购神仙草、棉布和各色土产野味的客商指定更多……真不知道,这战事何时能停。战事停了,老百姓才能好好过日子啊!” ------题外话------ 故人啊……咱们家小梧桐十六岁了,感情戏该上场了……某粟感情戏不太会写,容我慢慢来,别拍……脸! 第九十八章 刘胖子新开的小酒肆与吴家相隔不远,不过一百多米,打发去请人的碧桃很快转了回来,额头鼻尖上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子,碧桃先进来回话:“刘掌柜店里有客人,刘掌柜在厨下忙着呢……” “哦,他忙完再来也行。し”吴小桐微微有些意外,却并没有多想。毕竟刘胖子连通女儿两家人都指着这个小酒肆过日子呢,人家有生意走不开也是情有可原。 碧桃却接着道:“不是,不是,刘掌柜说了,他身上沾了油污,怕怠慢了贵客,洗一下立刻过来呢。” 吴小桐微微挑了挑眉梢,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转眼看向宋掌柜却只剩下温和地笑容:“刘叔洗把手就来。” 宋掌柜眼底闪过一抹黯然,也笑地宽容:“嗯,想必他不知道是我来。” 碧桃丫头却还没走,听到宋掌柜这话立刻道:“知道的,我跟刘掌柜说了呢。” 此话一出,宋掌柜和吴小桐脸上的笑肉食一滞,随即尴尬地笑着对视一眼,吴小桐摊摊手道:“近乡情怯……刘叔指定是太欢喜了,反而想缓一缓再来了。” 宋掌柜哈哈一笑,抚掌道:“姑娘这句话说得好。” 两人相视一笑,将这个话题揭过去。转而说起双溪镇的变化来。 吴小桐身在其中,不觉怎样,宋掌柜却连连感慨赞叹不已。这一说起来,两人似乎都忘记了之前的尴尬,说着笑着,气氛渐渐融洽起来。 过了两刻钟,刘胖子终于来了。见到宋掌柜,热热闹闹招呼着寒暄着,看着与一般老友重逢没什么两样,但吴小桐冷眼旁观,却总觉得这两人之间必定发生了什么,使得相识几十年,共事近二十年的老友,远不如他们表现出的这般亲密无间,两人之间的寒暄问候没什么温度不说,连目光都彼此躲避,极少交汇。 宋掌柜和大有来送礼,只在双溪镇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就告辞离开了。大有原本要带着爹娘离开的,那老夫妻二人却执意不肯,没办法,临走大有郑重地在吴小桐面前磕了三个头。得了吴小桐一声许诺,这才无奈地爬起来,跟着宋掌柜一起离开。 吴小桐一路将他们送到寨堡大门处,站在寨堡之上,遥望着车队越行越远,渐渐看不见了,吴小桐才缓缓下了寨堡,转了回来。 徐褚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跟在了吴小桐身后,道:“那几位随行护卫嘴严得很,一句话问不出来。但小的试过,那几位功夫都不弱,而且,看其行事,应该都是军中出来的;车夫们问不出什么,却也说了,都是庐州城赶车拉脚的。被临时找来,许以重金报酬才走这一趟的。” 说到这里,徐褚停顿了一下。转眼看了看吴小桐的神色,却见她脸色平静,并无明显的波动……难道,这些事情,她早已经有所察觉? 心中闪过一丝惊讶之后,徐褚转回目光,继续道:“大有这次回来是满心打算接了刘老实夫妇去的,实在没想到刘老实夫妇不肯走……是以,也没带什么东西回来,只昨晚在宋掌柜跟前凑了一百两银子。” “嗯,我应下他照应刘家老两口了,你替我上上心,有什么事别等他们过来找……那老两口都是老实人,若不关照着,怕是有什么事也不好意思过来。” 徐褚点头应下。 就听吴小桐又道:“咱们如今在这双溪镇,能做的就是关起门来过好自己的日子……至于谁胜谁负,都不是咱们管得了的。至于将来天下姓亓,还是姓胡,就更不用咱们去想了。他们上门,在我吴小桐眼里就是朋友,除此,都不必理会。” 徐褚愕然片刻,叹息着应了下来。 吴小桐这些话,他又何尝不明白,他只是习惯地打探情报,分析形势…… 徐褚正思量着,吴小桐突然展颜一笑,神色坦然平静道:“我这么说,你也不用气馁,更不能撂了挑子不干。咱们想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却也少不得了解山外的形势……小风小浪咱们不怕,大风大浪却不是咱们能够对上的,总是要避一避才好。” 徐褚也咧嘴一笑,连声应承道:“姑娘尽管放心,这打探消息的事情尽管交给小的就好。” 十六岁的生日,除了多了一份礼物外,再无特别之处,一大家子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吃了顿饭也就过了。 日子仍旧要过,春种秋收,一年又一年。 转眼,吴小桐已经年满十八岁。 清明节前,经过五年的精心培育,山上种植的茶树终于采下了第一拨春茶。 吴小桐精心炒制,烘焙晾晒,最后得了三斤多极品茶叶。被她装入竹制茶桶中,用笔标上采摘日期、制作日期、品名……因新茶条索弯曲、披稠密白茸毛,如霜如锋,又因这些人工培育出的茶叶,相对老树野茶的热烈浓厚,更清更峻,如兵刃开锋,性格鲜明,于是吴小桐为其命名为霜锋! 并特特地请了老苍头刻了一枚印章,给每一支茶桶都钤印名号,以示标记。 双溪镇的冬小麦种植已经全面推广到了所有良田,并真正实现了冬小麦和水稻的双季种植。而良田周边的犄角旮旯,还有山坡荒地,除了种植一些杂粮外,大都被种植上红薯。这种东西被吴小桐当成眼珠子的宝贝疙瘩,终于让人们认识到了它的价值。 这种东西泼剌的很,并不挑水肥,只要不是经了水涝,没有太严重的大旱,就能够生长的很好,薄田、山地都能种,而且产量极高,完全不能种水稻小麦的田地,种红薯也能收上千斤。而且,这东西的藤蔓也不浪费,嫩时能当蔬菜食用,清新微甜,可口的很。老了干了,仍旧能够作为饲料喂牛、喂羊、喂猪……是不错的饲料。就连那些根系和不能吃的小红薯块,也能喂猪,猪爱吃还长膘。真正称得上全身是宝,没有糟践的地方。 产量提高起来之后,吴小桐不再愁种块,留足第二年的种块之后,就带人将红薯挂起来晾晒,晾到水分流失一部分,皮儿稍稍有些皱缩之后,就洗干净了用大锅烀。烀熟的红薯柔软如饴,甘甜如蜜,一剥开皮儿,地瓜油就会顺着手指流下来…… 这样的红薯趁热吃香甜可口的很,切成片晒到七成干,就成了柔韧甘甜的地瓜干儿。就这么吃,甘甜有嚼劲;用油炸过,则会变得金黄酥脆、甘甜美味;若是嫌油炸太腻,还可以用干净的细沙炒,炒至颜色焦黄起泡,就会变得酥脆浓香,还有地瓜特有的甜,同样美味,却与油炸又有不同。 吴小桐带着妇人们将烀熟的红薯切薄片油炸了,裹上一层薄薄的糖霜,就成了特别可口的红薯糖。用粗毛竹桶密封盛了,一式两份送去金陵和北平。 经过这几年,双溪镇不但房舍道路水渠作物都有了很大的成绩,人才挖掘培养上也很有成绩。 陈秋生认识些字,之前也做过小生意,一些基础账目都能算得来。刘胖子的儿子玉良也是学过做账经营的,还有陈秋生的弟弟陈平安、林川、林大山等人,都能写会算,吴小桐将这几个人组织起来,突击培训了几个月,将现代财务做账和报表的方法交给了他们,又让徐褚教了些打探、交道的本事,还让老苍头拿了十几种常见的毒药、蒙药,教会这些人辨识,种种种种培训合格后,交给徐褚带着,陈秋生和林川去了金陵。陈平安和林大山则去了北平,买门面开铺子,不是饭馆也不是杂货铺子,却是开的都是茶馆,售卖的就是双溪镇产的神仙茶和霜锋,当然,也售卖时下备受推崇的茶汤。红薯糖、红薯片,红薯脯等就作为茶馆中特色小食供应。因为新奇稀罕、味道又确实美味,竟很快打开了名声,第二个月就见了盈利,之后,一月比一月收益高,竟成了两棵摇钱树。 当然,每年的茶叶和山货等物送去金陵、北平也不是白送的,自然有人暗中照应着,双溪镇的茶馆不起眼,却生意兴隆,没有什么麻烦上门。 两年来,山外的形势有所变化,却变化不大。 裴旸升任大军统帅之后,充分展现了他的军事才能,力挽齐军的败势,将战线巩固在了桐城一线。 北方大宁的傅公子似乎也不急于一统天下,而是与齐军对峙的同时,在北方兴兵,不但将东北、西北的齐朝疆域完全收拢,而且将游牧部族所占的草场占下大片,并驱使俘虏来的部族人养马养牛羊,相当于建了个战马的供应基地,能够为宁军源源不断地输送战马。而偏于南方的齐军,却没有这等便利,北方完全被宁军占领之后,算是彻底地断了战马的来源,一时,齐地马匹价格飞涨,一匹驽马原来不过十两银子,眨眼间,已经能够卖到五十两,还有价无市。 但南北暂时休战的局势,还是给了民生一个恢复的机会。 再出山,已经不再是满眼荒芜,十室九空,百姓们开始定居下来,耕耘劳作,繁衍生息。 消失了两年的神仙草商人,也再次出现在了双溪镇。而且,很快,这些行商见识了双溪镇的巨大变化后,不仅仅只收购神仙草了,还想着收购双溪镇的红薯干、红薯糖;还有双溪镇的冷水鱼、蟹,甚至青壳螺蛳;还有双溪镇培植出来的木耳、蘑菇,个头儿整齐干净没砂石不说,量也充足;还有双溪镇出产的稻米、麦子,都是一样的稻子、麦子,双溪镇出产的却格外饱满,口感也好上许多。至于吴小桐刚刚培育的茶叶,也有心思灵动的商人想要收购,奈何产量太少,送人之后,连自家茶楼都不够用,更没有卖给他们的。 忙完了采茶,接着就是插秧。再之后,则是种各种小杂粮,绿豆、芝麻、黄豆之类的。为了增加产量,这些小杂粮都是套种在麦田里的,小杂粮出苗之后,恰好麦子也该收割了,正好接上茬儿,增加了土地的利用率。当然,这些也是在肥料充足的基础上。 如今,双溪镇西山下的养殖场也发展不错,猪存栏五十多头,羊也繁育成了五六十只的一大群,还有鹿群,也繁衍到了二十多头。鸡鸭鹅反而没有扩大太多,鸡保持在二百来只,鸭子只养了五十几只,饿更少了,只养了十来只,不指望它们产蛋出肉,就用来看门了。养殖场的扩大,给田地和茶园提供了充足的肥料。 进了四月,天气渐热。 吴小桐起身,穿了一件嫩绿色的窄袖春衫子,系了一条乳白色茧绸及踝百褶长裙——过了十六岁后,身体发育日渐成熟,再穿男装也是不伦不类了,吴小桐渐渐地就改了裙装。 如今,双溪镇发展良好,收益翻了几番。而且,裴三老爷留给裴依依的江南庄子也由霍嬷嬷的两个儿子打理着,每年都能送差不多两千两银子过来,吴小桐已经实现了小地主的理想,不需要再上山下河,也不需要她做什么粗活儿了,穿着女装渐渐习惯了,也不觉得碍事了。 碧桃和梨雪、冰玉听到屋里的动静进来伺候着,梨雪冰玉打水伺候吴小桐洗脸,碧桃则拿了梳子等着吴小桐洗完脸,给她梳头。吴小桐不耐烦盘发,更不喜欢往头发上抹头油,油腻的很。于是,碧桃给她梳头也简单,只是将鬓角的头发变成细细的辫子,盘在鬓角上边作为装饰,剩下的头发就简单地结成一条麻花辫子垂在脑后,头上没有攒花,只在耳朵上戴了三对金丁香,腕子上倒是戴了一只通体透碧的镯子,衬着嫩绿的衫子,素净又清爽。 碧桃已经满了十九岁,吴小桐支持下,许配给了程充。吴小桐不喜主子指婚,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儿,而是让程充完全按照迎娶的三书六聘来办,一道道仪式行下来,显得尤为庄重。 梨雪今年十六岁,冰玉也十五岁了,都出落成了大姑娘。这两个虽然容貌不及碧桃俏丽,却也清秀温婉,很是出众。吴小桐早就发现了,徐褚和陈平安对梨雪都有心思,但那两个人谁也没跟她提亲,她也就乐得装糊涂。没有到她身边挖人,她还上赶着送上去的道理。 吴小桐居住的房子改造之后,隔成了内间和次间,次间里摆放着一张坐榻,两对官帽椅并桌几,是她平日里起居、见一些比较亲密之人的地方。若非大事,吴小桐也就在这里用餐。 等她从里间里走出来,梨雪和冰玉已经将早餐拿了过来,在坐榻的矮几上摆好了。 吴小桐抬眼看见霍嬷嬷端了一只盖盅走进来,立刻上前去,将盖盅接了过来,然后笑嗔道:“嬷嬷,都跟您说了多少回了,碧桃的手艺早就出师了,做的小菜点心可口的很了,哪里还用着您每日一大早地下厨受累啊。” 这话虽是嗔怪,却是真心地关切,霍嬷嬷听得受用,笑呵呵道:“大部分活计都是碧桃她们做的,我就是看着炖一盅汤水,哪里就累了。” 吴小桐无奈地瞥她一眼,叹口气,不再勉强,只让着霍嬷嬷入座,跟她一起吃饭。 自从不再去大厅吃饭,吴小桐嫌弃一个人吃饭没趣儿,就拉着霍嬷嬷一起用饭,最初霍嬷嬷还多有拘束,时日久了,也就习惯了。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的,待承吴小桐比之前更诚挚用心了,两个儿子几次来送庄子上的物产,明的暗的透出意思,想给她告老,接了去尽孝养老,霍嬷嬷却一直不肯,还说这辈子就跟定姑娘了。闹的两个亲生儿子倒成被遗弃的一般,酸着脸走了。 经过这五年的相处,霍氏对她真心以待,吴小桐撇开最初‘裴依依’的别扭,也渐渐真心接纳了霍氏,时间长了,不知不觉已经将霍氏当成了自己的母亲待承,虽然还不叫‘奶娘’,但待霍氏却比一般的奶娘尊重贴心的多。 霍氏也不退却,打发三个丫头下去用饭,她自己在吴小桐对面坐了,笑着催促:“前儿胡公子打发人送来的蛤蟆油品质极好,想着姑娘说的,我也没敢多用,只发了一小块,加了半盏燕窝炖的,我看着炖了一个多时辰呢,你快趁热喝了吧!没加糖的!” 说到最后,霍氏特意说明了一句。同时在心里叹息,姑娘长大了,却也生出些怪心思来,不知怎么的,就不肯吃糖,饭菜里不让放糖不说,连炖汤水也不让放糖……害得她每每多花许多心思,想法子去除食材的些微异味儿。 吴小桐朝着霍氏笑了笑,端起盅子道:“咱们家不缺这点儿东西,嬷嬷炖一盅也是费那许多时候,以后就多炖一盅子自己喝,您年轻时受累,身子有些虚亏的,也该慢慢调补起来才好。” 霍氏笑的满脸,端了拿了碗给吴小桐盛了早上的粥,一边道:“我这身子硬朗得很,哪里就需要吃这些个!” 吴小桐笑道:“嬷嬷可得把身子养好了,我还指望着嬷嬷陪我一辈子呢!” 霍氏笑的撑不住,嗔怪吴小桐油嘴,脸上的笑容却掩都掩不住,甚至悄悄地抹了把眼角……她知道姑娘这个话是哄人欢喜的,可她就是觉得窝心、感动。 吃过早饭,吴小桐就出了门,一路往隔壁老苍头的院子里去了。 五年前,吴小桐初见他时,老苍头就好像已经风烛残年,弓腰驼背的老朽模样,但过了五年,老苍头却非但没有变老,反而挺直了腰板,容光焕发的,到仿佛时光倒流,年轻了十多岁一样,这么一看,倒有些像是中年人,而不像个老人了。 一脚踏进来,老苍头正在院子里给他的药园子浇水。 吴小桐种植韭黄、蒜黄,后来又培育木耳、蘑菇的方法给了老苍头启示,他琢磨着在家里培植神仙草来。吴小桐回想现代时关于石斛的人工种植报道,略略给他提了几点,老苍头收益很多,连着试验了几次,去年竟真的让他种成功了。去年收获了一茬神仙草之后,今年又早早地培育了一茬神仙草幼苗儿,如今已经分植成功,而且长势良好,看样子,今年老苍头的神仙草是能丰收了。 老苍头干活的时候不喜人打搅,吴小桐得了数个白眼后,也学乖了,见老苍头忙着,也不做声,看到水桶里没了水,就顾自拎了水桶出门打溪水。 过了一刻多钟,老苍头才浇完药田,随手将手中的喷壶挂到院墙上,一边接了吴小桐递上来的巾子擦着手脸,一边道:“今年要是成了,明年就挪到山上去!” 说着,老苍头突然将目光转向吴小桐:“去年秋天开的梯田又被你种了那劳什子茶树,今年我可跟你说好了,再修下的梯田可得给我留着了,我要种药。” 吴小桐接了巾子,重新洗干净了搭在绳上,一边笑道:“我今年可是准备把第二层的五六个山头向阳坡都修成梯田,您老能用多少梯田?我让人给您老留出来就是了。” 老苍头给了吴小桐一个‘还算你识趣’的得意眼神,自负道:“怎么也得给我留两个山头……” “两个山头?”吴小桐惊讶道,“两个山头可是上百亩田,您老得种多少神仙草才能用上百亩梯田去?我看,给您留一个山头……” “不行,说两个就是两个!”老苍头不让吴小桐说完就打断她,很是有些孩子气地威胁道,“你不让我种药,你也别想种茶树……” 这还就直接威胁上了! 吴小桐暗暗腹诽着,明明着个老头儿也很爱喝茶好不好,咋就一提起种药来,就耍起孩子脾气来! “您老先别急啊。”吴小桐拉着老苍头的胳膊,让他坐下,冲了杯茶递给他,这才慢慢劝说道,“您老种神仙草需要种子的吧?要不这样,您也别说两个,我也别说一个了,就看您秋日收多少种子再说怎么样?你到时候收的种子不多,留出梯田来也只会闲置着浪费了不是?……” 不等老苍头回应,吴小桐又道:“对了,爷爷,您琢磨琢磨,能不能在茶园子里种药……茶园子里可是空着不少地方,您要是能再茶园子里套种药材,咱们两个人就不用争山头了!” 老苍头哼哼着瞪了吴小桐一眼,冷声道:“你个丫头别想着耍心眼儿,你那茶园子为什么留空你不知道?还是知道了,却揣着明白装糊涂?那茶树也好,我这药材也罢,都是集天地精华方成之物,人工种植已经有催熟减效之弊,若是太过密植,那种出来的还能叫茶?还能入药?” 第九十九章少年慕艾 眼瞅着老苍头要恼了,吴小桐也见好就收,不再招惹老苍头了,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爷爷,你别急……西山那边离得远,你种的神仙草可不是我那些没人理会的茶树,被人盯上,你难道搬到西山去住?……你觉得后山如何?我琢磨了,后山有一片缓坡,也没什么大树,不过是些灌木杂树林子,找几个人收拾一番,最少能修整出二三十亩梯田来,山上有泉,也向阳,土壤也厚实肥沃,说起来,比西山还好呢!” 老苍头不置可否,瞅了吴小桐一眼抬脚出了门。 玉冰小心翼翼地凑过来,低声道:“老爷子这是生气了吧?姑娘……” 吴小桐抿着嘴笑的欢实,抬手止住玉冰道:“不用。” 说完,拂一拂衣角,抬脚往东院去了。留下玉冰皱着眉头,想不明白。 不到半个时辰,老苍头就回来了,见了吴小桐愣头愣脑丢过来一句话:“我等着用,不能到冬天,等几天收了麦子就去把北山整出来!” 吴小桐故意做出一副惊讶的模样来,苦着脸喊了几声,老苍头根本不理会,径直去了。吴小桐叹息着,哀叫着,转回头来却突然笑了。 “姑娘……”玉冰诧异着,转而就瞪大了眼睛,却压低了声音,“姑娘,您是故意逗老爷子的吧?” 吴小桐心情大好地笑眯眯,抬手弹了玉冰额头一记,:“有些事知道就好啦!” 没等老苍头说的收麦子,四月初正好天不是太热,地里的活计也不是太忙,吴小桐跟吴江说了一声,抽了四五个年纪大一点儿的去北山开荒,修整山坡梯田,并按照西山修田的经验,修了水渠,引了山泉水便于灌溉,另外还在山坡修了个平台,用青石板铺了。老苍头既然要种药,将来难免要晾晒药材,在这里修一个石砌的平台,又干净又方便。 老苍头自然是满意的,自从开工,就几乎日日都要往山坡上跑两趟,看进度,好不容易等到四月底,第一块梯田修起来了,老苍头立刻迫不及待地把他育好的一些神仙草苗儿,趁着黄昏移栽了上去,第二天一大早,吴小桐上山看的时候,老苍头已经搭了架子,正拿着竹篾编防晒网子……神仙草在山崖上生命力顽强,但人工培育却非常难成活,喜潮湿却不耐涝,需要阳光却不能暴晒……要想种好神仙草,真真要当成孩子般小心侍弄着才行。 看老苍头蓬着头发,脸色也不太好看,吴小桐又是好笑又是好气,等老苍头编完手里的一片竹篾遮阳席子,就半耍赖半强迫地把老苍头拉了回来。回到家要了热水,就推着老苍头进屋洗了,亲自下厨做了一碗螺丝面,看着老苍头吃了,这才放心地看着老苍头进屋歇息。 拗不过她,老苍头也不多说,进屋睡了。连着忙碌,睡得晚,起得早,老苍头这会儿也是真的累了,本来还想着糊弄糊弄吴小桐的,却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盯着老苍头睡下,吴小桐这才转身离开,一边往外走,一边琢磨,老苍头种药的面积大了,活儿自然就多,还是给他寻两个勤快又聪慧的孩子给他打下手……之所以找孩子,吴小桐就没想着让老苍头藏私,最好的是老苍头把种药的技术都传授了,以后在有什么活计,他站在一旁动动嘴指导一下就好,活计让两个孩子带人干。 只是,这样一来,挑人上就要仔细斟酌着了,不能教会了人,把技术也带走了。当然,这种技术类的活计最好是用有身契的人,因为握着身契,也不怕他学会了技术跑了。 可是,吴家这些年并没有再买人,用的大都是那年收容的流民,有些是签了身契,却是长工契,并不是卖身契,一旦还完债务就可以离开的。虽说那年的流民几乎都定居了下来,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人真正让吴小桐放心……利益足够大的时候,人能做出什么来都不意外。何况,不过是背弃并不算多深的收容恩情。 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好人选,吴小桐走出吴家,走了不远就来到了刘记酒肆,一进门,就看见刘婶子在大堂里忙乎着,正擦抹本就很干净的桌椅物事儿呢。 一看见吴小桐进来,刘婶子就搁下了手中的抹布,满脸笑地迎上来:“小桐啊,你来的正好,我原想着过了午去找你呢!” 吴小桐顺着刘婶子的牵引随意在凳子上坐了,笑着等刘胖子媳妇的下话。 刘胖子家的本就是个爽利开朗的性子,在酒肆里帮衬了几年,更是洒脱直爽,一边拎着茶壶倒了杯茶递给吴小桐,一边笑道:“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茶的事儿……” 吴小桐捧着茶抿了一口,微微挑着眉,道:“婶子想要茶,我只能说声抱歉了……” “啊?一点儿也没有啦?”刘婶子惊讶地反问了一声,也不等吴小桐说话,就懊恼道,“从你收了茶,我就盘算着去找你,可这几日玉芝家的老二闹病,我这就一时没顾上……唉,早知道跟你打个招呼就好了!” 吴小桐看她一脸懊恼,微微笑着放下了茶杯,笑道;“婶子也不用着急,我刚才的话可没说完!” “啊?没说完?”刘婶子讶异了一声,随即换了一脸喜色道,“哎呀,是不是还能给婶子我匀一点儿?你也知道,咱们的店面小也用不了多少,能匀给我半斤也就够了!” 吴小桐却笑着摇了摇头,不等刘婶子再说话,就笑着道:“明前茶是匀不出来了,都是有了主的。可咱家这店里也用不到上那个……二茬茶叶这几天就要采了,到时候,我给婶子留两斤,可够了?” “哈哈,够了,够了!”刘婶子忧色尽去,只剩下满脸喜气,连声答应着。 吴小桐等她笑够了,这才从袖口里取出一封信来递过去:“昨儿钰良哥来信了。说是不几天就回来取新茶。” “哦?真的?”刘胖子家的眼中墓地爆出一团亮光来,欢喜无限地接了信过去,拿着就往后奔,“他爹,他爹,钰良来信了!” 吴小桐看着颇为触动,也没打扰刘胖子夫妻俩,笑着摇摇头走出了酒肆大门。 钰良年纪不小了,今年已经二十二了,刘胖子两口几年前就念叨着给他说亲,却都没有钰良满意的,一拖二拖就拖成了大龄青年……还有陈平安,那个更大些,都二十四了,也没娶亲。梨雪对陈平安颇有些意思,但陈平安却似乎对梨雪无意……唉,她这两个大掌柜的怎么都玩起独身主义了?难道是两个人在那繁华都市之中见多了云云繁华,看不上双溪镇的乡下姑娘了? 这两个小子,喜欢城市里的姑娘,大可以求娶啊,有妻子相伴照料,家里人也能更放心他们不是。 过几天,不仅钰良回来,陈平安和林大山都回来,到时候她找机会问问这两个人吧。只要有看好的姑娘,她去跟陈家和刘胖子两口说。只要姑娘好,哪里的有什么所谓! 刚走出大门没两步,刘胖子拎着一只瓷罐儿追了出来。 吴小桐停住脚步,回头看见刘胖子手中的瓷罐子,不由失笑道:“刘叔,你这是又酿了新酒?” 刘胖子笑着摆摆手,“哪里是新酒,那东西哪能拿给你喝……这是五年前的酒,今早刚挖出来。你拿一灌回去喝!” “五年陈酿?那可是好东西,我可就不客气了!”吴小桐笑嘻嘻地接了罐子,立刻打开塞子闻了闻,只觉就酒气香醇芳馥,令人陶醉! “呀,这味儿真好!”吴小桐赞了一声,又道,“刘叔,你还有多少啊?若是多了,就匀给我几坛。这酒现在喝了有些可惜,再存上三五年,味道就更好了!” 刘胖子笑的摇摇头:“本就没酿多少,也是开始生意不多才存下几坛子。……不过,给你两坛还是有的,你也别动了,就在我院子的梅树下埋着好了,什么时候喝再来取就是了。” 吴小桐咧嘴笑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谢了刘叔!” 说着,抱着罐子朝刘胖子拱拱手谢过,这才辞过回家。 刘胖子目送着吴小桐的身影没入吴家大门,脸上的笑容淡了些,从眼底流露出一抹叹息之色来。 妻子看不明白,他却早就看出来了,自家儿子之所以不肯说亲,并非真的嫌弃那许多女子,只不过,心里不知什么时候装下了一个最不该装的人,再搁不开旁人了! 只是,这个孩子好是极好的,聪慧、美貌、伶俐、大方……万中无一!可也正因为太好了,他们这种人家就攀不上了。 就看吴小桐对他和妻子这般自然谈笑,与当初并无二致,也知道,她与他们家亲近,却对自家儿子没有丝毫另眼相看的意思……再说如今,吴家在双溪镇取代了胡家,甚至比当初胡家最盛时还要兴盛许多,他们若是想以后在双溪镇长居,就不好去冒然提此事……答应了自然是一百个好,但若是被拒绝了,以后怕是两家见面都尴尬! 可,他也不忍心看着儿子就这么一年一年蹉跎下去…… 唉,两难啊! 吴小桐回到家,老苍头刚好醒了,吴小桐不等他气恼,就率先将手里的瓷罐子奉了上去,一边儿讨好道:“爷爷,刘叔存了五年的陈酿,你尝尝看,你尝着好,我就去把他剩下的都包圆了,留给你慢慢喝!” 老苍头接了瓷罐儿,睨了吴小桐一眼,拎着酒罐子往餐厅去了。 吴小桐笑嘻嘻地跟了上去,一起去餐厅用饭。如今她早餐在自己屋里吃,午饭和晚餐却更喜欢跟老苍头、程充和徐褚在小餐厅一起用,一边吃饭一边说说镇子内外的事情,有些事情在饭桌上就商量妥了、或者互相透了消息。饭桌上人全,也都放松,商量事情的气氛反而更好。 徐褚又出去了,程充则带人进了山,——四月里,又开始了一年一季的神仙草采摘季,从程充来了,这个领队的活儿就交给他了。 屋子里一时很是冷清,只有老苍头和她祖孙俩相跟着走进来。 没多会儿,霍嬷嬷带着梨雪、冰玉抬了食盒进来摆饭。吴小桐一眼就瞅见冰玉的眼睛红肿着,明显是哭过了。 惊讶之余也没有作声,看着饭摆好了,这才随意地将梨雪和冰玉打发了下去,只招呼霍嬷嬷坐下用饭。 吃了小半碗饭后,霍嬷嬷接了碗过去给吴小桐添饭,吴小桐趁机问道:“玉冰怎么回事?” 霍嬷嬷笑笑,眼睛都没抬,不以为意道:“刚才你不是打发她去陈家送信儿了?回来就那样了……” “陈家?”陈家说的就是陈秋生陈平安家。陈秋生最初跟着出去开铺子,一年后就回来了,跟着吴江一起掌管田里的活计。陈平安倒是留在了外头,还做的有声有色……陈家媳妇温厚柔顺,孩子也小,不应该与玉冰有什么事情……玉冰为什么去了趟陈家,就哭红了眼睛? 霍嬷嬷笑着摇头,将碗递到吴小桐手中,一边道,“我也不太清楚,只听着说陈家准备给平安说亲了,是镇子东头魏淮的闺女夏香,长得好看,也温柔能干……听说,秋生家的已经跟魏家透了信儿,两家都没异议,只等着平安回来,问过平安的意思就去下定了。” “啊,这么说来,玉冰是喜欢上平安了?”吴小桐略略惊讶着,随即拧着眉头道,“玉冰丫头除了有点儿小娇气,其他也是极好的。再说,她这点儿小娇气也不恨人,大事儿上还是很知道轻重的……这样的丫头怎么不比魏家的丫头强,陈家两口子眼睛瞎了,看不见玉冰,跑去说什么魏家的丫头……” 顿了顿,吴小桐又道:“这事儿嬷嬷寻个空儿问问玉冰的意思,若是真的看上了平安,那也容易,反正他们也没定亲,也算不上悔婚,也不伤损谁的名声……再给魏家丫头寻一个好人家,赶在前头把事儿办了,也就无妨了。” 她这么一番话说出来,霍氏很有些好笑,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心里也立刻筹措着怎么去办……却没想过,吴小桐这般明显的护犊子行为是不是太不讲道理。 转了一天,刘玉良和陈平安前后脚地回到了双溪镇。 见过吴小桐之后,浏览了一遍两个人带回来的账簿子,看了看两个人挣回来的银票,又捡着重点问了几句,吴小桐就打发了两个人回家去团聚,并随后让人各送了一桌席面过去,算是给两个人接风洗尘。 天气渐热,吴小桐每每吃过晚饭不再限于院子里,而是总喜欢出门顺着河堤看一看清溪岸垂柳枝,吹一吹风,消散消散一天的燥热之气。 玉冰心情不太好,吴小桐干脆几个丫头都没带,只带了霍嬷嬷一起出来,顺着溪水堤岸缓缓而行,消食遛弯儿。 夕阳落下,余晖未尽,灿然的绯红晚霞染亮了一片天际。 上山采摘山货的人们踏着薄暮归来,遇上吴小桐和霍嬷嬷,都纷纷打着招呼。 吴小桐招呼了一回,再看向落在后边两个高瘦身影,不由失笑道:“你们两个个高腿长的咋还落在后头去了?” 已经十六岁的小臭儿和拴住都蹿高了几个头,比身量不矮的吴小桐还高出去一头多。特别是小臭儿,再也看不到小时候黄黄瘦瘦的模样,个子高挑挺拔,容貌也长开了,因为这些年也跟着学了读书识字,也学了些账务,算是能写会算的文化人了,不经意地带了些书卷气。 拴住也学过读书识字,天赋却明显不如小臭儿,只能看简单的账本子。是以,吴小桐就让拴住打理茶园子,手把手带他种茶、采茶、制茶……小臭儿,吴小桐则想着让他跟着钰良或者平安去,去外头历练上几年,再开新铺子,或者做新生意都是个不错的人才。 吴小桐恢复了女装之后,很少跟小臭儿和拴住上山下河了,但之前可称之为患难与共的感情却没有淡。小臭儿完全没有隔阂地老远就叫着吴小桐的名字跑过来,还没跑到吴小桐跟前,就迫不及待地放下背篓,想着向吴小桐邀功了。 “小桐,你猜猜我今儿得了什么好东西?” 天色昏暗,吴小桐却还是眼尖地看见了小臭儿背篓里有个白色的毛茸茸的活物动了动……微微吃惊着,吴小桐欢喜道:“哎呀,你们上山捉了只兔子吗?” “兔子?”小臭儿疑惑地反问了一声,随即就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般,“不是,不是,兔子怎么会这么会雪白的!” 吴小桐微微愕然,随即也就明白了。是了,她是惯性思维了,提起兔子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白毛红眼睛……其实,这个时候山上的野兔子都是土黄色的毛皮,眼睛也多是黑色,很少有红眼睛的。 “那是?……” “哈哈,你猜不到吧?是一只白色的狐狸,腿受了伤,被我捉到了……送给你,正好跟你养的那一只凑一对!” 吴小桐欢喜不已。家里养的那只狐狸三年了,却一直孤孤单单的一只,可怜八叉的,这回有了伴儿,说不定能繁衍出更多的小雪狐呢! 拴住默然站在一旁,等小臭儿显摆完,这才走上前来,从背篓里拿出一小捆树枝塞进吴小桐手里。 “唉,你拿一些破树枝子给小桐做啥?那东西山上有的是,有什么稀罕的,值得你背回来给小桐。”小臭儿挤兑着好朋友,拴住却并不理会,只看着吴小桐道,“这是鱼嘴梁上的,我看着与你种的那些不太一样,你看看有没有用,又用我再去给你采,那边山梁上生了好几棵呢!” ------题外话------ 身边几个小子都长大了,各有所长,也各不相同。 第一百章扩张 一提及新茶树,吴小桐立刻就顾不上小臭儿手中的雪狐了,拿着茶树枝,借着昏暗的光线仔细观察着,就见这茶叶叶片肥厚,略称宽披针形,叶缘光滑,背面密生柔软金黄色毛……果然是新茶种! 吴小桐欣喜无限,拿着茶树枝就往家走,她要回家赶着准备扦插的苗床去。 她一直是夏末秋初扦插,还没试过春末夏初,不知道会不会有不同之处。但这种茶叶,肥厚的叶片、金黄色的柔软长毛,都非常特异。虽说未经炒制,香味儿不显,但也很是清新……据她几年来炒茶的经验,这么清新的底味,炒制出来不容易出高香茶,但非常适合做绿茶。 当然了,这与吴小桐本身不太喜欢高香茶也有关系。她总觉得高香茶失了茶叶的本味。 她捧了茶树枝欢喜匆忙地往家走,也没注意到暮色中小臭儿瞬间垮下来的脸色。 “怎样?”拴住板着张脸,两个字就准确地戳中了小臭儿的痛点。 “哼,就你会讨巧!”小臭儿瞪他一眼,气咻咻道,“这算什么,下一回看我的!” 说完,也不等拴住了,顾自一个人走了。 拴住站在那里看着小臭儿渐渐走远,却没有立刻追上去。他的目光由小臭儿身上转到那个走出去很远的纤细背影上,抿紧了唇角……只要他在一天,就会守护她一天! 他知道小臭儿喜欢小桐,也知道还有不少人喜欢小桐,比如刘家的钰良、陈家的陈平安,还有那个林家的大山……他也喜欢,但他并不奢望拥有她,他的喜欢虔诚而深沉。他只是想跟随、想守护,看着她一日一日,平安喜乐。 四月初六,北平城的林川和钰良先回来了。 吴小桐陪着刘婶子一起迎到寨堡大门,看着高了许多壮了许多的钰良,刘婶子扯着嘴角还没笑出来,泪珠子先滚落下来。 钰良朝吴小桐略显憨厚地笑笑,上前一步搀住刘婶子,叫了声娘。 吴小桐退后一步,让这对久别的母子亲近,她则跟林川等人招呼叙话。 林川已经二十好几了,经过这几年的打磨历练,又来往北平和霍城之间,开阔了眼界,长了见识,整个人的气质都不同了,从容有度,干练沉稳,颇有些成熟男子的魅力,吸引了许多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钰良则长的更俊秀些,又天生有一种温润气质,与林川不同,却也非常出色,同样吸引了不少姑娘的目光。 吴小桐问候过一路顺利什么的,林川的母亲妹妹也赶了过来。吴小桐就又回到刘婶子和钰良这边,拿出帕子给刘婶子擦了泪,一边笑着招呼大家往回走。 回到家,自有人接管了车马和货物,吴小桐问候了众人几句,就让人程充带着一干人去东院大厅吃饭了。她留了林川和钰良询问了几句,知道没什么大事儿,也不急着看账务,只接了钰良送上来的账簿子,就打发两个人下去吃饭歇息了。 傍晚时分,回家后歇息洗漱过,换了一身干净衣裳的钰良,又精神抖擞地到了吴家。见了吴小桐,略略羞涩地将一个匣子递给她。 吴小桐微微惊讶着笑道:“给我的?” 钰良笑着点点头,略略放松了一些道:“这是今年北平刚刚出的新书,我想着,你可能会喜欢!” 果然,打开匣子看见里头的书,吴小桐露出一脸的惊喜来。 匣子里装了两本书,一本《北地游记》,讲的是这个时代东北、草原的风土民情;一本是《齐宁本草志》,乃是齐宁朝廷组织汇编的一本本草专业书籍;两本书下边还有厚厚的一沓小册子,封面上首两个大字的标题《邸抄》! “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吴小桐随手将两本新书丢到一旁,欢欢喜喜拿了一份邸抄看起来。 这份邸抄很旧了,已经小半年了,去年冬至时的邸抄。吴小桐平日里也看邸抄,是徐褚弄回来的南齐朝廷发的。这里说明一下,齐宁和大齐南北并立日久,仿佛已经得到了天下之人的默认,为了区分,分别称之为北宁、南齐。 南齐的邸抄吴小桐几乎每一期都看的,但是上头几乎没什么新意,除了歌功颂德,就是满篇空话。这一份北宁的邸抄,又是冬至日的邸抄拿在手中,吴小桐心里也是这般想的,这种大节庆,自然歌功颂德、宣扬帝王的文功武治。但看下却大大出乎了吴小桐的预料。这份邸抄开篇居然就是一份冬日救济粮米发放的例行清单,辽省下拨白银五万两,粮米五万石,各府各县分别用了多少,损耗多少,还欠缺多少……账目明确清晰,一目了然! 接下来,各地秋闱的成绩通报,应该也是分批公报的,这一次通报的是山西和陕西两省的前十名,考中考生的姓名、籍贯、出身、分数。在邸抄后边还附了两省前三名的文章。居然不同于南齐的经文考试,反而很务实地论述为何为官要自请?文章之后,还有个小小的附加题,竟然是关于田亩的分类和出产。后一vc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学子只需答出本地作物的出产数即可。而两省的前三名不但文章写得好,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用词准确干练,后边的实务题回答的也是极好的。其中陕西省的第三名回答的有些取巧,所出回答了一个谷类两石余,回答的不够详细,没有按土地分类厚薄答出产量,却答了一等粟米每石九百八十文,二等谷米六百文,秕谷只有二百四十文。估计这位学子不熟稼穑,却了解些民生,这么答上也不算不通实务,加上文章写的着实不错,被考官选为第三名。 再接下来,还有各省的税收秋赋,各省的人口户籍,还有各部的实务通告、人事变更……一份邸报下来,竟是通篇都没有歌功颂德的文字,都是各种实务…… 这让吴小桐大受感触。且不说这个朝廷的性质,只说看其这般务实,就比空谈泛滥、阿谀成风南齐朝廷更有前途。 拿着这份邸抄,吴小桐禁不住有些怔忡,若照此发展下去,终有一日,北宁将会取代南齐,一统天下。 “小桐?”钰良看她怔怔地半天,忍不住轻声呼唤。 吴小桐回过神来,吐出一口气,笑道:“这篇邸抄与大齐颇有不同,我一时看的有些出神了。钰良哥哥这几本书都是极好的,我很喜欢,谢谢你上心了。” 钰良笑着道:“不过是两本书,那值得你这么说!倒是我爹娘和姐姐姐夫在镇子上,没少让你费心照应!” 吴小桐笑起来:“钰良哥这话可就见外了。说起来,还我让刘叔刘婶受累操心的时候多!” 两三句话下来,钰良话题一转,谈起北平城的情况,说了一回,又道:“今年北平气象更好了些,市面上也比咱们刚去的时候繁华了不止一倍……还是你看的长远,早早地让我们在北平各条街上买了些铺面。那时候最好的前门大街上,一间底上二楼的门面房不过五十两银子,如今,翻了三四番不止,已经涨到了六百两一间,还有价无市的。” “大乱之后有大治……不过是常情罢了!”吴小桐笑笑,“你们可见过胡家大公子?” 钰良摇摇头,“只见过宋青书两回,连宋叔都没见上……呵呵,也难怪,宋叔如今是傅公子府大总管,统领内外诸事,那可是炙手可热的人物,天天忙得分不开身,没空过来也是自然。就是青书,如今也去了九城兵马司衙门当值。只不过,他负责巡守的是北城城防营那一片,不是咱们茶馆所在的西市白桥,平日里见一面也不容易。” 宋青书是宋掌柜的儿子,看样子是胡元辰给安置的…… 刚开始,吴小桐还不知道傅公子是谁,经过这几年,她早就知道了,所谓的傅公子就是胡家大公子胡元辰。胡元辰母亲姓傅,他这是改了母姓。 如今,傅公子乃齐宁朝摄政王,天下兵马大元帅,执掌文武朝局……尽管齐宁朝堂上坐的仍旧是姓亓的小皇帝,但几乎天下人都知道,只要这位傅公子愿意,他随时能够取代小皇帝,自己登基称帝。如此身份的胡元辰,不会轻易抛头露面也是正常。 只是,在得知傅公子就是胡元辰的时候,吴小桐那一瞬间有些莫名地伤感。曾经那位个性飞扬,阳光帅气的大男孩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吴小桐笑着点头:“他们事务繁忙,还能让宋青书过去照应两回,已经很不错了!” 钰良注意到了吴小桐用的是‘他们’,而不是他,心里自然明白她心中所指。 两人又聊了几句茶楼经营之事,钰良也说了,分店随时能开,只是茶叶不够,如今一个茶楼还只能每日限售几杯……只要茶叶供应提上去,再开个三五家,生意都会很红火。 吴小桐笑着道:“说起茶叶,我倒是又得了一种新茶,刚刚炒制出来,这就沏一杯让你尝尝。” 吴小桐所说的新茶,就是拴住之前发现的茶树,她又亲自上了一趟山,采了二斤鲜叶回来,炒制出来不过只得了四两茶叶,叶片炒制之后变成了黑绿色,加上密生的金黄被毛,真是漂亮的不行,香气也馥郁醇厚,略略带着一点点兰花香……比之前吴小桐引种的茶叶品质还要好一些。 钰良尝过之后,也是赞不绝口,但一听只是刚发现,想要量产至少要等四五年之后,瞬间就只剩下叹气了。 两个人聊了将近一个时辰,天色暗下来,钰良才告辞离开。 隔了一日,金陵的大山和陈平安也回到了双溪镇,与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徐褚带出去的小满。 陈平安和大山带回来的账目不提,小满也带回来几条新消息。 靖宇帝登基之后,最初的雄心壮志似乎很快就被消磨光了。特别是北宁暂时休兵,一心廓清北疆西边后,作为南齐的靖宇帝却没有趁机北伐收复失地,反而跟着放松下来,不但不提北伐之事,而且接受了少数朝臣谏言,广选民女,充盈后宫……日日耽于享乐,终于有了结果,年前后宫一位新得宠的庞美人喜怀龙种,三月底,刚满八个月的庞美人意外早产生下一个男孩儿,幸好母子平安,没有出什么大事儿。 但庞美人意外早产却触怒了靖宇帝,命人彻查,然后就查到了南齐的皇后,也是亓惟孝的生母赵氏身上。靖宇帝大怒,决意废后,亓惟孝拼死相护,才保下了赵皇后,却失了君心,被勒令谨守凤坤宫,不得出入,更没了掌管六宫之权。 生了小皇子的赵美人却也得了封赏,之前怀孕升了品位,已经成了襄嫔,这一回再次跳了数级,直接封为贵妃,襄贵妃,仅比皇后低一级。并奉命署理内宫。襄贵妃之父兄,原来不过五品六品,也被破例擢拔,一跃成了二品三品大员。 得了这个消息,吴小桐默然一晚,第二天一早,就恢复了轻松,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但,等她召见金陵、北平诸人时,就吩咐了,在金陵和北平各加开三间茶楼,另外,再在金陵和北平两地分别开一个炮竹铺子,专门制作出售各种爆竹烟花。 制作烟花的技术,吴小桐两年前就掌握了。如今只要培训几名技术人员,分别去往两个城市,招募人员,制作火药,再经过焰火工艺,就能制作出精美的焰火来。这其中,她还从流民中挖掘出来一名手工技巧的人,此人原本是制作木偶和皮影人偶的,被吴小桐挖掘出来之后,将人偶的元素加入到焰火之中。焰火燃放,人偶天上翻转腾挪徐徐降落,如天仙临时,煞是新奇好看;她还让此人制作了风火轮、降落伞、双飞燕等等奇巧之物,加入到焰火之中去,做出了许多新奇有趣的焰火。 如此突然的大规模扩张,让一干人兴奋不已的同时,也多少有些意外。 吴小桐却并没有解释什么。在最后,她嘱咐各人,回去后,着手开办茶楼分店和选址开设焰火铺子的之后,再准备一下医药馆。 陈平安有些惊讶地问道:“姑娘,这是准备开医馆还是药铺?若是药铺也还罢了,若是医馆,怕是一时难寻医术精湛之人!” 吴小桐笑着道:“这个不用担心,医术精湛之人我负责找……咱们开的既是医馆,也有药铺……不开也就罢了,既然要开,咱们就开金陵城、北平城最好的医馆药铺!” ------题外话------ 这个周末,都休息,某粟也被带懒了…… 第一百零一章生了根 这一次碰头会后,吴小桐不但对经营规模、项目做了大幅度调整,就连人员也做了调整。 原来准备过些一半年再送出去的人员,被她提前交给了陈平安和钰良,让他们带着实战磨练去。她需要短时间内培养起一些人才来,作为第二梯队,或者说,做为以后具体事务的执行者,钰良和陈平安等人则需要在提升一步,负责区域的掌控和协调。 被拿出来的人就包括小臭儿和拴住,还有十多个镇子上挑选出来的半大小子。 两年前,外边局势相对安定下来,有些人离开了双溪镇返了乡,而大多数人则决心在双溪镇扎下狠来之后,吴小桐就在镇子上办了个学校,只要年满七岁,未满十六岁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能过来上课。教授读书写字算术,也请了程充教授基本拳术和骑射。半年后,这一批孩子中就分了几个档次,有基础的、学得快的、有偏科的都被挑选出来,并不求人人全面发展,只求一技之长。 补充新人的同时,原来的一批老人,也做了责任划分。 一年前,吴小桐做过一次调整,陈秋生被调回来做了管事;林川和钰良去了北平;陈平安和林大山则调换去了金陵。 这一次,钰良被吴小桐挑出来,回来组织茶园种植管理,同时也兼着老苍头的药园子。钰良厚道知根知底,种茶炒茶和药材培育可都是需要保密的核心技术,钰良被她调回来负责这一块,显见的吴小桐对钰良的认可和信任。当然,这其中也有钰良相对羞涩腼腆,留下来负责技术,更合适一些。 吴小桐将小臭儿拨给了林川,林川沉稳干练果断,小臭儿性格活脑子机灵,嘴巴也好使,让他跟着林川打磨上一两年,差不多就能独当一面了。拴住则让他去跟林大山学习,拴住平时闷声不吭的,心里有数,与相对决断上差一点儿的林大山在一起,历练一段时间后就能起到很好地互补作用。 吴小桐动作很快,两头的事情处理完了,包括人事调整完毕也不过花了十来天时间,两拨人就各自回去了,只有钰良留下来,每日不是跟着吴小桐去茶园,就是跟着老苍头去药园子。 钰良是庄户人家的孩子,有种地的基础在,茶树和药材培育学习起来也很快,不几天就差不多了解了日常的维护。 刚进四月下旬,徐褚又传了消息回来,靖宇帝宠信佞臣,疏远忠良,赵贵妃的哥哥强占民财,杀人害命之事被朝臣弹劾,靖宇帝却听信赵贵妃的哭诉,不但不追究其兄之罪,反而叱责那位首告的大臣,甚至降了两级,从四品御史贬成了六品知州,贬去岭南为官。亓惟孝为此事站出来向靖宇帝谏言,却触怒了靖宇帝,当殿斥骂不说,还直接将亓惟孝打发出京,往桐城军中效命。 得了徐褚传回来的消息,吴小桐也拿到了南齐的邸报,邸报上除了对整个事件的描述外,还有靖宇帝对亓惟孝的判词:狂悖乖谬,无父无君!这八个字如尖锥利刃,刺骨挖心! 吴小桐觉得一口气闷在胸中,好半天才喘过气来。 她尚且如此,小亓,该是如何……只怕痛彻心扉一词都不足以表达他心中之痛吧! 她认识的小亓,她记忆中的小亓,即便是生命危殆,也仍旧从容淡定,真正的温润如玉、恬静如水,但有心怀天下,心记民生……真真正正体现了‘君子如玉’的完美品性。 可就是这样一个如玉如莲之人,居然被这般折辱、诋毁,而且,诋毁他、折辱他的不是别人,还是他的亲生父亲……至亲之人的伤害,绝对比无关紧要之人更痛更伤! 默然半晌,搁下手中的东西,吴小桐抬眼吩咐回来送信的小满:“可知道几时离开金陵么?” 小满点头,回道:“齐王责令即日出发,想来,此时人应该已经到了桐城了!” 吴小桐转开目光,略略沉吟,就温言让小满下去歇息了。 若是南齐靖宇帝继续执迷不悟,荒淫昏聩下去,南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不但亓惟孝,还有裴家,裴依依的大伯大伯母、三个堂哥都在南齐。更别说,大哥裴旸就是桐城一线的主帅,正对着北宁的兵锋! 桐城距离霍城不到二百里路,到双溪镇也就二百里左右,要是在现代,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真的很近了! 吴小桐就开始琢磨着,她要不要去一趟桐城?尽管,她自知还不能帮小亓改变一些什么,甚至没有什么能力帮上他,可她还是想想着去看看他,哪怕能对他一笑,哪怕能给他沏一杯茶,让一杯清澈的馥郁清香,抚平他些许心头痛楚…… 只是,她又怕这样贸贸然地跑过去,不但帮不到小亓什么,反而会打扰到他。在如此痛彻心扉的时候,人家说不定不喜欢见人,更没心情应酬…… 这一犹豫,吴小桐就将小满先打发走了。她自己连续几日心神不宁、坐卧难安之后,干脆不自己胡思乱想了,跑去茶园看着人采第二茬茶叶。 因为茶树太小,每次采茶都采的很少。而且,吴小桐之前就决定了,满十年之前,每年就采两季茶叶,明前一季,立夏到小满之间采一次。此时,第二季采茶已近尾声,吴小桐戴了竹斗笠,每天跟着女人们上山采茶,不求采多少茶叶,只是散心怡情来的。 她也不用丫头们跟着,只随意地选一块边角就采茶,碰上哪个采茶的姑娘媳妇,就跟人家聊聊天说说话。 不管是双溪镇原来的住户,还是后来留下来的流民,经过三四年的熟悉了解,也都基本上没了隔阂之心,互相之间相处融洽。曾经那些满脸凄惶、蜡黄浮肿的女子,经过这几年安定的生活,神情脸色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饱满了红润了,也从容欢快了。 采茶要早起,常常太阳还没出来,就已经开始了。趁着露水采下来的茶叶,品质更佳!气味最是清、醇!采茶女忙碌而欢快,不知谁起了头,山坡上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歌声小调,或清亮悠扬,或沙哑婉转,但在此情此景之下,却都让人不自觉地跟着心情愉悦欢快起来。 吴小桐带着微微的笑,听着一首又一首歌谣,正听得欢欣呢,就听旁边的以为大嫂笑着撺掇:“小桐妹子也唱一首吧!” “啊,我?”吴小桐很是意外地抬起头,得到周围几声符合之后,索性大大方方道,“好,我就给你们唱一首!” 吴小桐不觉得拿现代流行曲在这里唱会标新立异,那种现代人太过直白的表述方式,根本不适合在这里出现。还好,现代歌曲有的是民歌小调改变的清新曲目,她随手选了一首,就是那一首闻名世界的民歌《茉莉花》。 这首歌曲的调子清新欢快,灵动俏皮,偏偏有些江南特有的烟雨朦胧的感觉,衬着这茶园、晨雾,倒是刚刚好! “……我有心采一朵戴呀,又怕来年不发芽……”吴小桐正唱到重复的部分,嗓子也彻底放开了,透出丝丝欢快愉悦来,手指还不耽误采茶,上下翻飞着,采下一朵朵碧绿的茶头,一抬手放进腰上的篓子里。 一曲唱罢,山头上静了一回,才响起叽叽喳喳的赞扬声来。 林川的妹妹小雨就在山坡上不远处,因着林川和林大山的关系,她跟吴小桐熟悉些,这会儿就笑着道:“没想到小桐姑娘唱的这般好听,这曲子也别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吴小桐抬头对她笑笑:“就叫茉莉花!” 小雨念叨了一回,笑道:“初听普通,仔细想下来,却是最合适的了!可是姑娘自己写的?” 小雨跟着林川学过识字,一般的书都能看懂,而且还能写,尽管字不算好,却也勉强能称得上工整了。如此说起来,倒不是故意做张做势,却是满脸欢喜自然的。 吴小桐只是笑笑,摇摇头道:“不记得在哪里听来的了,却不是我自己写的。” 正说话间,就听身后不远处有人轻笑道:“若是你写,也不会比这个差的!” 吴小桐惊讶着回头,却看见钰良陪着三五个人正走过来,已经到了近处。 看见钰良吴小桐并不惊讶,但看见他身旁的那个年轻男子后,却一下子愣住了。 傻呆呆地愣了半晌,直到对方看着她缓缓勾起嘴角展开一个熟悉的优容的笑来,她才猛地醒过神来。然后,双脚立刻先于大脑朝着那人迎过去,一边询问道:“你怎么,你怎么回来了?” 小亓一身淡青色长衣,容颜仍如记忆中一般清瘦,行动间如行云流水、俊逸难言,只是,曾经极平静淡然从容的眉眼间,如今却隐隐地有了一层忧色! 尽管,他的脸上挂着笑,笑容真诚愉悦,却仍旧没办法将眉目间的折磨忧色掩去! 吴小桐的目光落在小亓的脸上,就仿佛瞬间生了根…… ------题外话------ 小亓回来了,亲们有思想准备的吧…… 周末,脑子罢工了。只有这些了,明天多更吧! 第一百零二章二哥三哥 他看着她,眉眼愉悦漫出来,微微眯了眼睛,抬起手,一如往昔般,轻轻落在她的鬓角:“我回来了!” 吴小桐怔怔地任由他的手指,将额角一缕乱发顺到耳后去,那微微带一点儿温凉的指尖撤离,她才从怔忡中醒过神来。 眨眨眼,再次猛地瞪大眼睛,仿佛确认眼前之人真的存在一般,然后,眉眼间蓦地柔软下来,今儿飞扬起来,满满的欢喜流溢开去,如蝴蝶展翅,犹如春花绽放,美丽绚烂到耀人眼目。 “你是来看我种的茶叶的吧?”吴小桐往后退了一步,然后侧转身,又望着亓惟孝眯着眼睛笑的欢快着,抬起手指着一排排葱郁繁茂的茶树道,“是不是没有想到这么多?” 亓惟孝往前走了两步,顺着吴小桐的手指看过去,但见茶树葱郁成行,翠碧如玉,铺展蔓延开去,覆盖了整个山坡。原来的乱石荒树,织就一副锦绣图画、风雅文章。 脸上的表情越发柔和起来,小亓脸上的忧色都淡了,笑意融融起来:“真是成绩斐然!” 吴小桐笑得弯了眼,负手身后,很是有些小得意道:“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这般毫不客气地附和,这份坦然,这份不知自谦……还真是小桐特色!亓惟孝失笑,却并不意外,微微摇摇头,笑着道:“听说你又得了一种新茶,不让我看看么?” 吴小桐挑着眉梢看过来,笑嘻嘻道;“你的消息倒是灵透!” 话音未落,她自己往前跳了一步,侧转头看着亓惟孝道:“那我就带你去看看……只不过,那个茶树苗刚刚培植,还在家里的园子里呐!正好,天色不早了,也该回去吃早饭了!” 这话说的,好像她不需要吃早饭就不会为了他耽误工夫似的!亓惟孝忍不住又笑,见吴小桐脚步轻快地往山下就走,也从容地抬脚跟了上去。 刚刚初见,只顾了看他的神情脸色了,没有注意其他,这会儿,一走动,吴小桐就注意到了,微微挑着眉问道:“你这是又长高了?” 她记得他离开时已经十七岁了吧?当时个字就不矮了,用现代的单位表述,怎么也有一米七五左右了。在这会儿,又是靠近南方的地区,男子一米七往上可就算高个儿了,平常所见的男人许多都在一米六五一米七之间。几年不见,身后这人并没有长胖,瘦削的身形却似乎又高了些。如今这身高,不到一米八也差不多了吧! 这个发现,让她有些郁闷。 当初她年纪小,还没抽条,往他跟前一站矮着一个半头。几年时间,她蹿高了一头多,这回身高怎么也有一米六五了,在这个时代的女子中绝对称得上身材高挑了,她还想着,再有相见之日,她站在他跟前不会再跟个孩子似的……可再见却发现,对方竟然又长个子了! 看着她小脸上的纠结,亓惟孝微微一笑:“你也长高了许多!” 曾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还是一副街头乞丐模样,瘦瘦小小的完全看不出是个小丫头。时隔几年,再次相见,她却已经出落得如新荷初绽,亭亭玉立,有了女子的袅娜殊丽……而难得的是长成的她也没有丝毫忸怩娇柔之气,仍旧大方从容,活泼灵动。脸盘长开了许多,越发殊丽,不再是小男孩模样,而是多了女子的秀美,但最出彩的仍旧是一双眼睛,还有真挚无伪的笑容,那样绚烂那样明快,让人一见就会被吸引被感染,尚不自知地就跟着欢悦心喜起来。 吴小桐微微懊恼地摇摇头,果断地决定撇开这个让人沮丧地话题。收回注意力,边走边指着山坡上的茶园介绍起来:“刚刚咱们所在的是第一批茶树,至今五年龄。这边是四年树龄的,南山坡那边是三年龄的,转过去,两年龄和一年龄的在另一座山头上……” 介绍了一下,吴小桐很是骄傲地转回目光,看着小亓笑道:“今年开采的是第一拨茶叶,数量尚且有限,再等上十年,哦,不,再等五年,我里就能有上千亩茶山,只明前一季,就能出几十斤极品好茶。到了这些茶园全部进入盛产期,每年能出产上万斤茶叶!呵呵,到时候,我就能把茶叶卖遍天下!” 说着,吴小桐还很是豪气地一挥手,小脸上自信满满,颇有些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感觉! 亓惟孝看着这般的吴小桐,一脸纵容宠溺的微笑,只是眼底一抹苦涩闪过,片刻变成了一片坚定。 既然她有这般志向,他就努力做她的身后的支撑吧,为她‘把茶叶卖遍天下’的夙愿,他就给她一个平定安宁,四海升平的天下……至于之前他一直没能下定决心舍弃的某些东西,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也就下定了决心……舍弃! 说着说着话,小亓突然在一道山坡转弯处停住了脚步,看着后山的一片阴郁杉树林,瞩目多时,方才淡淡开口:“我就是被你从那里救回来的!” 吴小桐的目光也随着小亓看向山阴里那一片杉树林,默然片刻,然后转回来,对上亓惟孝的目光,缓缓扯动嘴角,绽开一个笑容来。 小亓失笑着摇头,一边迈步继续下山,一边笑道:“你就不会委婉一回?” 吴小桐侧脸看过来,笑嘻嘻道:“怎么没委婉?我什么也没说啊!” 小亓再次无奈地摇头。她是什么也没说,但那一个笑容就够了,将当初他的狼狈,她的不耐烦表述的太清楚不过了,还需要说什么? 她从来不承认救了他,只说‘捡’,可他却知道,当初若非她将他带回去,他恐怕就无声无息地长眠在那片杉树林中了。若不是她的坚持,老苍头才没有那般好心,救治一个陌生人,而且是一个背景复杂,很可能招来灾祸的陌生人! 最开始,他以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但后来,认出她是那个小乞丐之后,他就知道,她不是不知道他的身份,只是真的没有在意那个身份——不管是过去尊贵的‘大齐’皇孙,还是后来南齐的皇子。 也或者,这也是他到了这一步,仍旧毫不迟疑地到这里来,甚至有些急迫地连夜赶路,以尽快……回到双溪镇,回到她身边的原因吧! 是,就如她说的,不是过来,而是……回来!他回来了! 两人边走边谈,都觉得无比放松而愉悦,似乎,他从没有离开;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隔开四年多的时光;也似乎,她没有长大,他也没有经历那些令他伤痛悲哀的种种…… 但,终究,他离开了四年多。有些东西还是变了。 原来那个他很长时间想要离开的小院子还在,但已经成了一个大院子的一小部分,而且,内间换成了老苍头,外间也住上了程充和徐褚。哪怕程充即将结婚离开,徐褚短时间内却仍旧不会换地方。 当然了,吴小桐也不会再将他随意给一张竹床打发了。 吴小桐居住的一进院落中,早就留了客房。自从建起来,正房还没住过人,只有厢房给裴府和北平城过来的人住过。 他们回到家里,霍嬷嬷带着人已经客房收拾了出来,并排了小满的弟弟清明过去听着使唤。清明也九岁快十岁了,有些调皮,却很机灵,打发他去客房听使唤,也不指望他进屋伺候,亓惟孝再不受待见,身边伺候的人还是跟着好几个的,清明根本近不了身。他过去也就是跑跑腿传传话,亓惟孝有什么需要,可以尽快地传达过来。 回来,亓惟孝才说他还没见过老苍头,自然要去拜见一番。吴小桐也不客气,唤了玉冰过来,让她带着亓惟孝往后山的药田里去见老苍头,她自己则背着篓子回了家。 放下茶叶,略略洗漱一下,吴小桐就去了客房,亲自看了一遍,看着霍嬷嬷收拾的诸般妥当,这才放心地走出来。就要踏进后院的时候,吴小桐回头看了看一进院的厢房,想及五月初六生辰。 北平城应该还会来人吧? 金陵裴府自然也会来人……只是,裴府送来的礼物中,应该没有‘表公子’捎带的礼物了! 莫名地怔了一回,吴小桐自失地笑笑,摇摇头踏出院门,问了声门子上正在做针线的吴大壮的老娘,知道亓惟孝还没回来,吴小桐也不回自己房间,干脆抬脚折向福顺酒肆那边的院子里去了。 因为福顺酒肆那边的院子宽阔敞亮,厨房改到西院后,这边除了见客、处理事务之外,后院起了一溜儿倒座间,却不是真正的房子,不过是比较整齐的棚子罢了。棚子里盘了一溜儿三口灶头,与普通做饭的灶头不同,灶台都有一定的倾斜,锅也是倾斜的,灶台上常常摆着特制的竹簸箕和竹箪子、扫帚之类的,是吴小桐特意为了炒制茶叶建起来的。棚子里除了灶台还有两个大桶子,很像江南地区冬天用的暖桶,却是不是用来取暖的,而是用了烘制茶叶的,称呼为熏笼更准确。 茶叶种植和药田种植交给了钰良负责,炒茶的事情却一直是陈秋生负责。 炒制茶叶看似用不了多少力气,但长期保持一个姿势一个动作,却不是简单地机械重复,还要精确地掌控力度、温度、火候、工艺……一般的妇人不说技术如何,体力都跟不上。所以,这几年吴小桐特意叮嘱了陈秋生,在镇子上挑选了十多个青年培养训练起来,今年是第一次大批量采茶,这些炒茶的人手也终于利用了起来。 此时,炒茶棚子里,三口灶头全都点燃了,三个青年男子打着襻膊,扎着围裙,正在一字排开地炒制茶叶。三口灶依次称为生锅、青锅、熟锅,分别起到杀青、杀青初揉、做细茶条的作用。 经过三遍炒制,出来的茶叶条索基本定型,三四成干,接下来的就是揉捻定型,然后就是放进熏笼烘干。这里之所以选用熏笼干燥,主要是为了增加香气,而且减少未完全干燥的茶叶与阳光的基础,避免气味散失,或光照后色泽变化。 吴小桐没有去打扰忙碌的工人们,而是走到熏笼边,揭开盖子,捏了一点点新茶出来查看水分和色泽、香气。 因为已经到了采茶末期,茶叶的品质明显差了些,不如明前的嫩芽,也不如第二茬初采的那一批。虽然采摘的仍旧是嫩尖儿,看茶形条索色泽都不错,甚至香气也很浓郁,但细品下来,茶叶的清逸之气却终归是差了些。 这是自然规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吴小桐回头的功夫,这一班工人的头儿大猛走过来,吴小桐叮嘱一声:“每一批都要分清楚,别弄混了!” 大猛恭敬地答应着:“姑娘放心,陈管事每日都亲自盯着的。” 吴小桐点点头,将手里捏的一撮茶叶随手装在腰上的一根小竹筒里,拍拍手离开炒茶棚子,跟工人们招呼道:“诸位再受累两日,这季茶出了,咱们杀一头猪给诸位庆功!” 杀猪一般都在冬日,春夏之交往年常常青黄不接之时,往往连饭都吃不饱,如今倒是不再饿肚子,却也大都吃不上肉。哪怕是吴小桐大方,给工人们备的饭实在,也只是管饱,每顿有个菜而已,不可能天天吃肉。 是以,吴小桐一说要杀猪庆贺,这些年轻的汉子们登时欢喜起来,欢呼着向吴小桐这厚道东家道谢。提起精神来,似乎陡然涨了些力气出来,手下的活计自然也就更尽心了。 离开炒茶棚子,吴小桐就往东院去了。原来的牲畜栏大都迁去了镇子西边,这里只剩下一窝小兔子和两只雪狐。 兔子这东西繁殖极快,最初不过两三只,如今已经繁衍成了四五十只,这还是每年都要杀一些补充肉食的结果。相对于兔丁兴旺的野兔窝,它们隔壁的雪狐窝里却冷冷清清的。本来那一只雪狐养了三四年了,不怎么怕人了,刚刚得的一只却仍旧野性未驯,对人类保持着极大地警惕性和敌意,一直躲在窝子不肯出来,任凭另一只怎么讨好,也不肯理会。 吴小桐过去瞅了一眼,那一只喂的比较熟的雪狐无精打采地凑上来,用小尖嘴碰了碰吴小桐的手指,就耷拉着脑袋走开了。另一只干脆没见影儿…… 她也不理会两只雪狐的感情磨合,直接去了园子里。 前几日拴住带回来的新茶种已经扦插,经过几日功夫,老叶萎蔫,有些已经萌发了新芽儿……不过,这还没法判断扦插是否成功,想要看结果,至少也得等上一个月才行。 新扦插的纸条怕烈日暴晒,吴小桐拿了竹席子遮了阳,就转到另一边去,掀开一片稻草覆盖的菜畦子,露出来的不是青菜、不是粮食,竟然是一片枯木条儿,而枯木条上一朵朵乌黑的小耳朵,则是吴小桐培育成功的木耳。 旁边一个畦子里同样覆盖着稻草,吴小桐也掀开来看了看,白嫩肥腻的小蘑菇一朵朵一簇簇的,令人见之不由心喜。 “气温还是低了些!”吴小桐叹息着摇摇头,挑着比较大的蘑菇和木耳都捡了些,用一只竹篮子挎着。又在菜园子里捡着刚刚长起来的鲜嫩的紫苏采了些,一路回西院,径直厨房去了。 晌午,一盘凉拌木耳,一盘素炒口蘑,搭配的主食就是一份螺蛳面。 吴小桐没让人伺候,就她、小亓和老苍头三人在小院的扁豆架下围坐了,吃着简单却可口的饭菜,偶尔说笑两句,平静安宁,惬意舒适……恍惚间,似乎他们又回到了四年前的小院,他还是那个懵懂的少年,她也还是那个迷迷糊糊的小丫头,至于老苍头,似乎从未改变! 亓惟孝回到双溪镇,真的是回来了,不再是齐家子孙,不再纠结那种种污浊和血腥,只是她口中的小亓,每日里跟着她上山采茶,下河钓鱼,甚至去园子里浇灌菜蔬,除草施肥…… 也检查她练字的成果,指点她的小毛病…… 更多的时候,就是随意走到小溪边,看成排的鱼池;或者走到田野里,看麦浪金黄,秧苗碧绿;也或者只是走在镇子上的街巷,看青石路、青石桥,还有家家户户门前流水潺潺…… 似乎一切没变,她仍旧如四年前那般,平静温和随意,大方从容干净。 也似乎改变了许多,曾经的旧屋舍几乎都不见了,那一盘片焦黑的废墟、断壁残垣变成了一排排整齐漂亮的屋舍院落,景象大有不同;人口多了,大多数都是完全陌生的男男女女…… 五月初一,裴府来送礼的车队率先到了。 每年如此,裴府的节礼从未耽搁延误过,吴小桐并不意外。 让她意外的是,这一次跟着过来的竟然是裴家的二公子裴昉和三公子裴曦兄弟两个! 裴曦不说,裴昉已经出仕为官,据说在靖宇帝跟前还颇得信重……这样的人怎么得了空过来给她送节礼了? ------题外话------ 原想着今日多更的,无奈天不遂人愿,昨夜差点儿被蚊子啃了……生生打死七只,却仍旧有嗡嗡声无穷无尽…… 一天都睁不开眼! 第一百零二章谈婚 吴家统共就这么大地儿,小亓如今也不是当初腿伤之时,吴小桐没理由将其关起来不见人,也不认为如今的小亓是她能关的住的。 裴家兄弟意外到来,或许,为的就是这位呢! 得了消息,吴小桐接到寨堡门内。 裴昉吴小桐见过一次,经过几年时间,入了仕的裴昉明显沉稳了许多,脸上挂着温和从容的笑。吴小桐没怎么多注意他,倒是有些好奇地打量起略后一步的裴家老三裴曦来。这位不喜练武不爱读书,出身官宦之家的一介贵公子,偏偏喜好经商,据说铺子已经遍及江南各地,甚至还买了自己的船,据说生意已经做到了爪哇和琉球去了。 这样的人,搁在现代那是商业奇才,可是在这个商人地位极低的时代,却难免让人诧异和好奇,这孩子究竟是经历了什么,钻进钱眼儿里去,做起来满身铜臭、锱铢必较的商人呢? 眼前所见的裴曦却丝毫没有商人的模样,没有满手带着大金戒指,也没有过分地挂一脸圆滑狡诈的笑,一身竹青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同色的发巾……容貌俊雅、气度清逸,站在以文采智计出众的裴昉身边,竟比裴昉更温文尔雅,更俊逸出尘……哪里有半点儿商人的功利浮华! 若淡淡只说这副皮囊,裴家三兄弟中,竟是这位以经商为乐的裴家老三最出众!也是吴小桐见过的最出挑的了!没有之一! 啧啧,这副容貌……还真是够妖孽! 打量了两眼,吴小桐心里感叹着,裴昉就已经很周到地笑道:“怎么?数年未见,不认识你三哥了?” 说着,他自己笑着摇摇头道:“也是,你见他时,年纪尚幼,这些年你三哥变化也大,你不认识也是正常。” 吴小桐微微一笑,目光从裴曦身上转回来,“二哥三哥一路辛苦,天气也热,我已经让人准备了,你们还是回去休整一下,咱们再坐下慢慢叙话吧,就别站在这太阳地里晒着了!” 裴昉含笑颌首,顺着吴小桐的意思进了寨堡大门。裴曦落后一步,恰好跟在吴小桐身侧,边走边笑道:“几年不见,依依倒是长成大姑娘了……这里着实打理的不俗,之前只是听管事说好,见了才知道,哪里只是一个‘好’字能行的,此处避居世外,独成一统,真真正正是世外桃源、人间仙境呐!” 听着这话,吴小桐终于知道这位‘善于经商’之名不虚了。就这一副如黄巧舌、灿莲之口,死的也能给他说成活的,忽悠人掏银子的事儿自然不在话下! 吴小桐扫了他一眼,笑嘻嘻道:“三哥这话说的我可不敢接,让我说,三哥这样的人物,就是站在爬墙烂瓦前头,也能让人如临仙境呐!” 裴曦长成这样,赞美夸奖的话从小听得多了,甚至颇有些不耐烦了。听了吴小桐这话,自然也并不在意,甚至没有惯例地谦逊一句,只是转了话题,夸奖起吴小桐的茶叶来。 “……你今年送过去的‘明前茶’真是好,可惜,我就得了一小筒,品了不过两三回就没了,这不一听二哥说来看你,我就立刻跟上了。看在三哥一路迢迢的份上,依依可不要藏私,把你的好茶多给三哥备一些!” 吴小桐笑道:“这有何难?山上一大片茶园,三哥尽管去采,能采多少算多少,都是三哥的!” 裴曦摇扇子的动作一顿,盯着吴小桐道:“依依,你也变坏了!” 被他无限哀怨的目光盯着,吴小桐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抹了把胳膊,吴小桐不再理会这个妖孽,加快脚步,跟上裴昉的脚步,问候起裴家大老爷大太太来。 这一路到了吴家,霍嬷嬷带着碧桃亲自打扫好了客房,正站在门口候着,见了礼之后,就张罗着两个公子哥洗漱,吴小桐则退了出来,回了自己的房间。 不过才五月,天气就热起来了,大太阳底下走了一趟,竟出了一身的汗。 吴小桐回来洗漱了一回,换了一件干爽的衣裳,走出来,就见霍嬷嬷已经回来了。 “两位公子与亓公子叙话呢。屋子里的人都打发出来了,我把青梅留在那边看着了。” 吴小桐抿抿嘴角,也不急着再去客院了,招呼了霍嬷嬷道:“把咱们一早做的梅子汁给他们送一壶去!” 看着霍嬷嬷出去指使小丫头送梅子汁,吴小桐则施施然进了西间书房,心平气和地磨了墨,然后在笔架上挑了一支毛笔,不疾不徐、一笔一划地练起字来。 那边三个人叙话叙了许久,直到吃晚饭,方才暂时散了。 吴小桐在自己哥哥面前不许避讳,在小亓面前也从未避讳过,是以,晚饭自然而然地叫上老苍头,大家一桌坐了,算是为裴家兄弟接风洗尘。 一顿接风宴吃的不错,裴昉点头称赞了两句,裴曦则是连连赞叹,夸奖个不停,甚至还毫不客气地跟吴小桐要做菜方子,说是带回去自己解馋去。 裴昉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客气地揭露他是拿了方子到自己的酒楼里赚钱,裴曦竟然丝毫不觉得尴尬,大大方方承认了,还美其名曰道:“……眼瞅着依依就要出阁了,我多挣些钱,不也为了能多给她添补些嫁妆嘛!” 吴小桐好笑道:“三哥胡言,什么出阁不出阁的……” 裴曦张口欲言,却被裴昉抢了先。 裴昉一脸正色地打断吴小桐的话,道:“你三个说的没错,你年纪不小了,到生辰就满十八了……来前,你伯母替你圈定了几户人家,让我带了给你,你仔细看看,好好斟酌斟酌,中意哪一个,我回去就让你伯母替你张罗起来。” 说着话,从袖袋中掏出一份小册子来递到吴小桐面前。 吴小桐的目光随着裴昉的手落在面前的小册子上,愕然了半晌,方才镇定下来,重新抬起眼来:“呃,说这个早了,我年纪还小……” 她到生辰才十八,还是虚岁,她一直没觉得自己该考虑婚姻之事了,在现代她都将近三十周岁了,一直单着,也没觉得自己老,更没有恨嫁…… 可裴昉一听她这话,就沉了脸教训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必不好意思。这事关乎你自己以后的日子,你也比只想着搪塞,还是打起精神来,细细甄选甄选才是。” 说着,又补充道:“金陵城你或有不熟,霍嬷嬷却是住了大半年的,对这些人都是熟悉的。就是几位公子,她也差不多都见过的,你有什么尽可问她。” 吴小桐滞了一滞,好不容易压下心头的恼火,淡淡道:“大伯母为我打算,我很是感激,但是,这些就罢了。” “依依!……”裴昉还要说什么,被裴曦伸手拦住。 “哎,二哥,二哥,你别着急!你也说了这不是小事,总得给依依一些功夫嘛!” 裴昉瞪了裴曦一眼,裴曦却只是笑嘻嘻地看着他,并不害怕。 又看了看垂着眼不说话的吴小桐,裴昉只要吐出一口气来,抬头对亓惟孝拱手道:“弟弟妹妹被我们惯得任性了些,让公子见笑了。” 小亓微微扯了扯嘴角,摇摇头,并没有说什么。 大家继续吃饭,裴曦不愧一副好口舌,插诨打科地很快把气氛调节的放松下来。只不过,跟之前的轻松欢乐气氛没法比了。 晚上,吴小桐洗漱过后,坐在妆台前,由着霍嬷嬷给她绞着头发。在她眼前的妆台上摆着一本小册子,就是吃饭时裴昉拿出来的那本。她在饭桌上上拒绝了,自然没兴趣看……至于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吴小桐也不意外。除了霍嬷嬷没有别人。 她心里也明白,这个时代都习惯早婚,少女长到十三四岁,家里的长辈就开始为她们操持婚嫁,经过考察挑选,十四五岁上确定了婚嫁对象,定下亲,再经过一两年礼尚往来,大多数人十六七岁上就嫁为人妇了。她再过几日就满十八岁了……尽管她说是虚岁,年纪不大,但那是针对现代社会,而处在这个时代,十八岁还未定亲,确实不早了。 她这是身在双溪镇,又是她一家独大的,镇子上的人哪怕有什么想法,也不会真的说到她脸上。若是身在金陵,怕是早就被流言蜚语给淹没了! “姑娘,”霍嬷嬷端详着镜中吴小桐的表情,揣度着她的心思,小心翼翼道,“……我看过了,大太太挑的这些人,真是上了心的。这些人家我大都也知道的,都是极好的,不但家风正,人口也简单,公子哥儿们我也大都见过,虽说是几年前了,但从小看老,都是些稳妥孩子,人品也都不错……大太太替你操心,真的是为了姑娘好!” 吴小桐默然不语,听着霍嬷嬷在身后絮絮叨叨地说着。 等霍嬷嬷住了口,又过了一会儿,吴小桐才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嬷嬷说的话,我明白。我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知道大伯母是为了我好才操心这些……” 顿了顿,吴小桐斟酌着道:“可是,我一来没想过这些;二来,就这么不认不识地就谈婚论嫁,我接受不来。一个人连见都没见,以后怎么在一起过日子?” 说到这里,吴小桐从心底浮起一股寒意来,脸上也染上了一抹惧色。 不但丈夫不认识,完全陌生,连婆家都是完全陌生的,女子嫁过去,却要生活在那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那是什么境况?她想起来的没有喜悦,没有幸福,有的只是惶恐,只是孤独,只是凄凉……更别说,这个时代男人们纳妾收通房都是再平常不过的,甚至,还倡导贤惠的妻子主动给丈夫安排通房、纳妾…… 寒!她只要想一想那般诡异的情景,就觉得浑身发寒了,更别说让她亲身体会了! 那就是火坑,烧不死人,却要日日烧着烤着生生受着,日复一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吓!她实在没那个勇气,也没那个胆量! 在她心里,爱情也好,婚姻也罢,都不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她如今的日子,吃得饱穿得暖,心境放松轻快,生活平静充实,有亲人有朋友有友爱的邻里……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霍嬷嬷还想说点儿什么劝劝,但看着镜子中变了色的吴小桐,立刻将劝说的话咽了回去,轻轻叹了口气:“姑娘也别太忧心了……时辰不早了,姑娘安置了吧!” 今日遇上这种事,吴小桐原本以为夜里会难以入眠啥的,可头一挨枕头,很快她就睡熟了。 一夜好眠,第二日清早起来,吴小桐拥着被子坐在床上,看着窗棂子里透进来的缕缕晨光,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来,将种种烦恼丢到脑后去,轻快地起身出门,沿着后街溪水,一路往西,往茶山上走去。 年龄大了,特别是换了裙装之后,她每天早上的跑步改成了散步。她自己没留意的时候,其实已经不再像初来时那般随意自在了。 呼吸着清凉湿润的空气,吴小桐扩着胸,活动着身体,心情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轻快起来。 她既然留在了双溪镇,没有被强迫接回金陵去,就说明那位大伯父大伯母并不想强迫她什么。那么,婚嫁之事,说不定也是如当初说接她回金陵一样,不过是表个态,走个过场罢了。她也不用太过紧张了,安安心心过自己的日子吧。 只要不回金陵,也就不用担心被强迫着嫁人去! 真是,睡一觉,什么都想开了,心情自然就放松了。昨天晚上也不知怎么的了,竟然自己钻了牛角尖儿……真是,傻了! 脚步轻快地走到西山脚下,看着山坡上一排排翠绿的茶树,吴小桐的心情更加轻松愉悦起来。正想着绕过这一片茶园,往后山去看看今年新栽的茶苗去,突然看到半山腰上茶树丛中,几个采茶女聚集在一起,似乎躲避着什么…… 她停住脚步,瞩目过去,然后那边一个绯红色身影从茶树上直起身来……竟然是她那位妖孽三哥裴曦! “妹子,你来的正好,你来教教我怎么采这茶叶……我问她们,竟然每一个肯教我的!” 第一百零三章风别城 吴小桐看着裴曦那娇嫩鲜艳的绯红霓虹纱袍子,还有那白嫩如笋的手指,就忍不住暗暗撇了嘴。 就这身打扮,就这干净的不染点尘的手,还采茶?说出来,也得有信的啊! 到了嘴边,吴小桐的话变了变:“今年的茶都采到尾巴了,也没有多少好茶了……倒是我才想起一种新的制茶法子来,用香花熏制,给茶叶染上花香。正要去看看那边田里的花开了没有,你要不要一起?” 一听有更新鲜更有趣的玩意儿,裴曦立刻丢开了什么采茶,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吴小桐绕过茶山,往后边山上走去。 看他这份积极的模样,吴小桐又暗暗撇了撇嘴,这位估计就是来寻乐子的,调戏调戏几个采茶的姑娘,很快就对那些淳朴有余漂亮不足的村姑失去兴致了! 所谓的花田,并非吴小桐撒谎,而是确有其事的。 最初种茶的时候,茶苗有限,闲极无聊的时候,吴小桐在后边的一座山头上开了些花田出来,种了一些香味花卉,能够用来窨茶的有茉莉、栀子、菊花,至于桂花,被吴小桐在镇子上的道路两旁种了许多,同样能够用来窨茶。 这个季节,栀子刚刚打苞,茉莉却已经有零星的花朵绽开了,一片墨绿的花田中,星星点点缀着洁白的小花儿,幽幽淡香飘散四溢,沁人心脾。 吴小桐之前并没想着来采茉莉,不过是忽悠裴曦的一个借口。等看到茉莉真的开了,她倒是起了兴致,干脆从袖袋里抽出自己的帕子来铺下,开始摘起茉莉花来。 摘花,这活儿轻巧,在裴曦看来还别致风雅有趣,就连吴小桐铺手帕子盛花儿的动作,都合他的意,远比那些采茶女挂着的筐子好看有趣的多!于是,他也不等吴小桐招呼,乐不颠儿地跟着吴小桐进了茉莉花田,也跟着采摘起茉莉花儿来。 吴小桐采了一捧茉莉花苞,回头看时,就见手帕上已经放了许多茉莉花,却不是花苞,都是开的正盛的花朵……她转眼一看那边裴曦正俯身嗅了嗅花香,然后就将一朵盛开的茉莉花摘了下来! 抿了抿嘴角,吴小桐也没做声,只微微挑了眉毛,笑着跟裴曦道:“我们采了花儿回去,一人窨一份茶,看谁窨的好,如何?” 裴曦年岁不大,又是个爱闹的性子,但热衷于经商的人,还能做的很成功的人,哪里会是个缺心眼儿的,一听吴小桐这话,就生了意思狐疑,打量了吴小桐一眼,却也没反对,笑嘻嘻地点头应了。 于是,吴小桐让裴曦拿了自己的帕子出来,然后把他摘的花都倒在他自己的帕子上。 不用离得太近,吴小桐就闻到了裴曦身上的熏香味道,再看他腰间的缠金绣荷包香囊的,吴小桐眼中的笑就深了几分。 茉莉花儿开的不多,吴小桐也只是试验,并没有摘太多茉莉花儿。一个手帕子裹了小小的一包回来。 回到家里,吴小桐很大方地拿出两个为了窨茶做的竹筒子,竹筒中有隔,以分开茶和花,只取其味儿,而不留花儿。因为,真正好的花茶,要四到五窨,甚至七窨、八窨的都有,花儿混到一处哪里行。 裴曦这种出身富贵的公子哥儿,只恨不够风雅,却是不嫌这些东西麻烦的。接了吴小桐给的窨茶竹筒,还很欢喜地谢了,拿着回自己屋里去了。 吴小桐也没多加理会,取了四两茶叶,分别置在两个竹筒中,然后,把采回来的茉莉花儿分作两份,一份一两,另一份是半两……她在实验窨茶的同时,也在试验窨茶所用的花、茶比例。花儿太少,花香味儿不够;花儿太多,花香味儿太浓也不成。 窨了两份茶叶,吴小桐采摘的茉莉花儿还有剩余。她琢磨着怎么用掉不至于浪费了,没多会儿,就兜着茉莉花儿去了厨房。 摆午饭的时候,丫头们率先捧上了一个个洁白的素瓷盖盅儿,盖儿一揭开,一缕幽幽的茉莉花香就馥郁散开,萦绕进鼻子中。 小亓看了一眼清如淡茶的汤汁,并不见茉莉花儿,丝毫不讶异地抬眼看向吴小桐,微微一笑:“今儿这心思倒是巧!” 吴小桐咧着嘴笑笑,却不说话,只端了自己的盅子,拿着调羹一点点喝其汤来。 这一盅子汤,简单说就是厨房里按照她的说法吊的清汤,不同的是,她放入茉莉花又吊了一遍,却没有留下任何东西,端上来的就是一盅清汤,连一片叶子都没有。但其中味道,却鲜香的令人回味许久。 裴昉和裴曦兄弟俩都是生在富贵乡里的,什么精致东西没见过,对这么一盅子‘素汤’并没在意,不过是看小亓都出言赞叹了,他们也跟着尝一口罢了,谁知道,这尝了一口,就放不下调羹了,一口,两口,三口的,竟将一盅子汤都喝光了。 等汤喝完了,裴曦砸吧砸吧嘴,却只能品出汤中加了茉莉花儿,其他的,只能尝出极有层次感,极丰富,却愣是一种食材都品不出来! 眼珠子一转,裴曦就打起了主意,笑嘻嘻地看向吴小桐问道:“妹子,这汤里放了何种珍馐,竟能做到如此鲜美啊!” 吴小桐嘻嘻一笑,看着裴曦道:“三哥早上可是亲自下手摘了的,怎么这一会儿就不认得了?” 一听这话,裴曦就知道吴小桐故意逗他呢,于是笑着摇头道:“茉莉的味道哥哥自然是尝出来的,哥哥问的是其他材料……唔,这么品着,怎么也得有七八种吧!” 吴小桐弯着眼睛,也笑着摇头:“这个,就恕小妹不能告知了。三哥也知道小妹开着铺子的,还想着拿这个去挣点儿银子买衣裳呢!” “你个丫头,还能缺了你的衣裳?”裴曦有些气恼地叫了一句,然后又重新堆了一脸的笑,哄道,“好妹子,你跟哥哥说说,你要什么衣料,要多少都尽管跟哥哥说,哥哥铺子里不仅有湖绸蜀锦苏绣,还有倭国来的倭缎,还有波斯来的上好宝石、琉璃、琥珀玛瑙……你想要什么都成!” 裴昉看三弟有些太过了,哪有当哥哥的这么明白着算计妹妹的东西的?更何况,还当着小亓的面儿? 于是,开口喝道:“三弟!” 吴小桐却不以为意,笑着摇摇头,捧了自己的盅子,不疾不徐地把汤喝完,抬头看见裴曦还转着眼珠子盯着她,显然不死心的样子,于是笑道:“三哥的好意妹妹心领了。但是,妹妹喜欢漂亮首饰和衣裳,却只喜欢自己挣钱来买,就不劳三哥破费了!” 这话说的看似含蓄,其实很不客气了。在裴昉听来,吴小桐这话还很不合规矩,很……不合礼!违背了天经地义……说是违逆伦常天理似乎都不为过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可是讲究温柔娴淑,贞顺佳柔的,最要紧的就是温柔、柔顺,而且,女人天生就应该依附着男人活着,在娘家依附于父兄,嫁人之后要依附于丈夫,哪怕是丈夫死了,也要依附着儿子……在裴昉和大多数人看来,女人依附于人过活,是天经地义的。而吴小桐这一番话,却明确地表明了,她不想依靠任何人,只想着自立自强,只想着养活自己…… 这话听在裴昉、裴曦耳朵里,不仅仅是逆耳,不中听了,甚至有些恼怒了。这丫头当着亓惟孝这般说,难道是埋怨爹娘和他们几个兄长没有照应好她么?或者,当初让她流落在外头大大半年,让她心中仍旧埋有怨恨? 或者,这些年,她一直不肯回金陵,不肯回府,就是为着这份怨恨? 实际上,裴昉真是想多了。也把吴小桐想的太复杂了……或者说,高估了吴小桐的心机! 吴小桐这么说,确实有所针对,却并不是针对当年的流落和吃的苦。当年的裴依依的事儿跟她没有太多关系,等换成了自己……自己压根儿跟人裴家没有任何亲缘关系,怨恨人家,也得怨恨着数啊! 吴小桐并不怨恨裴家,若非裴家主动,她甚至不在乎与裴家有没有往来。特别是,裴家大夫人试图插手她的婚姻一事之后,她更是生出抵触情绪。 她说的这一番自力更生的话,就是指的‘婚嫁’之事。她自以为把自己的意思表达的很明白了,她从来没想过依靠谁,她想着自力更生,而且事实证明她确实也能自力更生,而且,能把小日子过得很不错,富足而自在。她能够接受裴家亲戚走动、礼尚往来,可不表示她能够接受有人插手她的生活,干涉她的婚姻……她自立,她自主!如此而已。 她说这一番话,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很顺溜地就说了出来。但话已出口,她就敏感地发现桌上的几个人都变了脸色。不仅仅是表面上她针对的裴曦,捎带着的裴昉,小亓,甚至一贯少言寡语的老苍头,都突然抬起了头,向她看过来。 然后,她就惊讶地看着老苍头破天荒地朝她笑了,而且是很夸张,很喜悦地大笑,然后道:“哈哈,好,好,不愧是我风别城的孙女儿!” 自从认识老苍头起,这位就是一张苍老的脸,胡须眉毛乱蓬蓬的,花白着,苍老而麻木。看惯了,这张没表情的脸,蓦地,一下子看见老苍头笑起来,真真是……真是给惊住了! 反过来,吴小桐目瞪口呆的模样,也让老苍头又一次失笑了。呃,应该称呼其风别城了。 “傻丫头!”风别城抬手拍在吴小桐额头上,很是慈爱道,“汤都冷了,快吃饭吧!” “呃,爷爷……你笑了?”吴小桐醒过神来,磕磕巴巴地说了一句。 风别城慈爱用尽了,懒得在搭理这个傻丫头,翻了她一眼,低头恢复了麻木的表情,继续吃饭了。 吴小桐被鄙视了之后,反而不纠结了,摸摸鼻子,撇了撇嘴,也乖乖吃饭。根本没在意老苍头自报的名号。她压根儿不知道! 桌子上另外三个人,刚刚被吴小桐一番颇有些违背伦常、悖理叛道的言论给震了一遍,还没等醒过神来,就又一次被老苍头给震惊了一回! 三个人谁也没了吃饭的心思,都盯着低头吃东西的老苍头,露出一脸的防备和警戒表情来。 风别城是谁啊? 十年前,风别城初入京城的时候,是以神医的身份进入权贵圈的视线;之后,京城权贵们却切实见证了这位的精湛医术,虽谈不上生死人肉白骨,但其精湛医术仍旧很是治愈了几位权贵的沉疴宿疾,甚至,当年的皇太后,也就是小亓的曾祖母,病重偏瘫了数月之后,又被这位风别城神医给救了回来,而且,说话行走与常人并无二样。这份功劳更是让裕泰皇帝生了招揽之心,以三品御医院院正的位子许之,并赐宅邸,以及财帛珠玉无数。却被风别城竟令人非常意外地拒绝了! 随后,风别城不告而别,离开了京城,甚至,裕泰帝派人跟踪也失去了踪迹。风别城突然出现在京城,然后又倏然消失,来去成谜。 裕泰帝不死心,又派人去搜寻打探风别城的来历和行踪,数月之后,方得了风别城的来历。却仍旧模糊简单,只知道这位在江湖上出道极早,十几岁就以医毒双绝立下了名号。出名虽早,却极少有人见到,向来行踪神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脾气邪的很,乖张难测,喜怒不定,好说好道的或许会无端触怒了他,反而有时候呛着他说话,或许反而能得了他的眼。 这人医人无数,同时,也下手毒辣,常常有得罪了他的人,不知不觉中了毒,受尽折磨而死。 得知了这个来历,裕泰帝乃至京城权贵,凡是与风别城有过接触的,无不惊恐,暗暗出了一身冷汗。不过还好,这些人也庆幸自己没招惹到这个老怪物! 但几年后,别人不说,裕泰帝,包括裕泰帝的几个皇子都有了察觉。自从风别城离京之后,这几个人竟再无所出。 景王之子,亓惟孝竟成了这一辈最小的一个! ------题外话------ 老苍头的来历,亲们猜到了吗? 第一百零四章旧京往事 吴小桐拿个不知道这些过往,而老苍头风别城则是不在乎。 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小亓不离身的那个看似普通少年的随从,功力高深,武功卓绝。哪怕是顶尖的高手又怎样?风别城医毒双绝可不是传着玩儿的,还没有人能够不被他允许的前提下近的了他的身的。 很快,风别城吃完了饭,撂下碗筷的同时,就听得那边吴小桐疑惑的声音响起:“怎么了?可是饭菜不合口味?……若是你们不喜欢这股子茉莉香,我就让人再做几个菜过来……你们先吃这一道蒸鱼和这一道香酥小排,还有这几道青菜,都是正常口味……” 小亓紧抿着嘴角一言不发,只抬手握住吴小桐的手腕,示意她到自己身边。 裴昉却不等小亓动手,先一步伸手将吴小桐拉到自己身后,将她护住,也不看小亓,只盯着老苍头风别城道:“原来是风前辈,晚辈们眼拙,未能认出前辈来,若有何失敬之处,还望前辈能够海涵!” 吴小桐懵懵懂懂地被裴昉挡在身后,听了裴昉这一番话,她才醒过来。 风别城,老苍头的名字么?听着不像名字,倒像是号呢! 她不认识风别城,也没听风别城的名头事迹,在她印象中,老苍头就是老苍头,就是个脾气别扭,但心地还不错的老头儿。懂医术识本草,还心灵手巧,会用竹子做家具和许多小玩意儿。她不过是他收留的小乞丐,老苍头对她却一直疼爱如亲孙女儿一般,什么东西,她只要撒撒娇,老苍头还没有什么不答应的。 这样一个老人,真的需要裴家兄弟和小亓这般戒惧和恐惧? 吴小桐猛地想到了老苍头的毒术! 能够用爆竹发射药粉将数百人无声无息地放倒……这份施毒的手段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看样子,曾经老苍头作为风别城的时候,施毒让人记住了名头! 心思急转,吴小桐努力稳了稳心神,拍了拍裴昉的背,低声叫:“二哥,你误会了吧?他爷爷啊,救我收留我的爷爷。他不会为难我,也不会为难你们的!” “依依!”裴昉没有说话,站在一旁的裴曦就提醒般叫了一声。 吴小桐转过头看着裴曦,神情镇定地喊了一声:“三哥!” 然后,不顾裴昉和裴曦的阻拦,果断平静地从裴昉身后走了出来,走到老苍头跟前,拉住老苍头的胳膊笑着道:“爷爷,你也真是的,吓唬哥哥们和小亓做什么!” “哼,我要想出手早出手了,用得着吓唬他们么!”老苍头很是不屑地起身,哼了一声,转身往外就走,走了两步道,“今日那一道鸡做的不错!” “哈?”吴小桐楞了一下,随即眉花眼笑道,“你说的是那道茉莉熏鸡?嘿嘿,好吃吧?是我上山采回来的茉莉花苞,又亲手熏制的,用的可都是一年的小仔鸡,是不是又嫩又滑?你喜欢吃就好,我再给您做!” 老苍头显然很满意吴小桐的欢快和孝心,点点头径直出门去了。 吴小桐目送着他出了院子门,这才转回身来,就看见屋子里的三个人已经放松了下来,只是脸色却仍旧没能恢复。 走回去,率先唤了人将桌子上的菜拿下去热一下,一边拉着裴昉裴曦和小亓重新坐了,沏了三杯热茶送到三个人的手上,看着他们缓了脸色,这才慢慢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为何这般模样,但我认识的老苍头真的就是个慈爱善良的老人。我流落街头食不果腹的时候,是他每日给我两片锅巴充饥;后来又收留了我……再后来,镇子上经了匪,他让我躲在山上,自己下山来救了好些个百姓,后来,又采药救治那些受伤生病的百姓。没有人给他一文报酬,他都是免费诊治,然后爬到山上采药给那些人服用……还有许多许多事,都让我相信,他不是坏人,至少,他不会伤害我,也没想过伤害你们。” 看着三个人默然不语,吴小桐也不想多说什么,说了一声:“几个素菜怕是不能吃了,我去厨下看看有什么,加几个小菜。” 说完,也不等那三人回应,自己起身,施施然出了门。 厨下有霍嬷嬷看着,换个菜品而已,哪里真的需要吴小桐亲自去。她那般说,不过是不想在屋里忍受那般压抑尴尬的气氛,出来透口气罢了。 不过,既然都出来了,大热天的她也没出去,索性回了自己的房间。 玉冰正坐在厅堂的透风处绣花,看见吴小桐回来,连忙搁下针线迎上来:“这么快就吃完了?早前柳叶儿送了些桑椹儿来,我拿了湃在井里呢,想来也凉了,姑娘要不要吃?” 吴小桐也没吃饱,这会儿肚子里还饿着呢,一听说有井里湃过的桑椹儿,想起那股子酸酸甜甜的味道,口中生津,立时道:“都拿过来吧。那东西也搁不住,拿来看看怎么着吃更好!” 玉冰脆生生应了,扭身就去,不过盏茶功夫,小丫头就拎了一个小巧的竹篮子回来,吴小桐探头看,那竹篮子上盖着几层碧绿的桑叶,因为沾了井水,桑叶上尚挂着些水珠子,犹如晨露未干一般,带着股子鲜灵劲儿! 掀开这桑叶,下头就是黑紫的桑椹儿,个头不大,偶尔还夹着一颗未熟透的紫红色果子。吴小桐尖着手指捻了一颗黑紫色的出来放进嘴里,一股沁凉之意,随即就是一股清新甘甜,带着桑椹儿特有的香气,让吴小桐情不自禁地眯了眼。 “好甜!”吴小桐赞了一声,笑嘻嘻问道,“只有咱们有么?爷爷那边可有?” 玉冰笑道,“柳叶儿胆儿小,不敢往高处爬,说是就得了这些。” 那就是说,老苍头等人都没吃上呢。 吴小桐点点头,示意玉冰去厨房取了一套巴掌大的细白瓷缠丝玛瑙碟子来,捡了篮子中的桑叶铺了底儿,然后捡着桑椹儿摆到盘子里。桑椹儿个头小,这碟子里却也只能摆上三十颗,就堆得如小山一般了。 碧绿的桑叶衬着黑紫紫红的果子,还有精致的细白瓷缠丝玛瑙碟子……真真不像是吃的,竟如摆着让人看一样。 玉冰赞叹不已,吴小桐笑笑,让她先给老苍头送一碟子去。自己则在屋子里不疾不徐地吃了足有两碟子,约莫着霍嬷嬷带着人把菜热好了,这才擦赶紧嘴巴手指,漱了漱口,这才端了两碟子桑椹儿,施施然地回饭厅里去。 饭厅中,裴家兄弟和小亓仍旧没缓过来,吴小桐也不张罗了,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顿饭,就各自散了。 吴小桐一边揉着胃部,一边暗暗腹诽着,这样压抑的气氛吃饭真不舒服,再来几回,非得消化不良,今儿胃炎胃溃疡不可!若是晚饭还是这样,她干脆让人把饭送到自己房间里去吃好了! 腹诽完毕,吴小桐也开始琢磨,究竟当年老苍头做了什么事,让裴昉裴曦和亓惟孝都这般……畏惧?仅仅听老苍头报了个名号,就吓成那模样……如临大敌,避如蛇蝎的。 凭空想自然想不出来,她想知道的话,还得找个人打听打听…… 既然,老苍头的名头能让裴家兄弟和小亓都发生那么强烈的反应,当年做的事情一定很轰动。至少,在旧京城的权贵圈子里很轰动。 去裴家兄弟和小亓三个人那里打听,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就被吴小桐啪掉了。除了他们三个,吴小桐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曾经也身在旧京的权贵圈子里……尽管她只是个奴婢,但得主人信重的奴婢,消息面往往比主人还要宽,毕竟,应酬走动、礼节往来,很多不用主人亲自出面,都是由这些心腹人去办的。她们在各府中走动,有什么消息自然而然地就交换传播了。 回到房间里,吴小桐也不着急,舒舒服服地小睡了一会儿,睡醒起来,不用她找,霍嬷嬷就进来伺候她梳头了。 不知什么时候,霍嬷嬷就包了给吴小桐梳头的活儿。吴小桐真正接受了霍嬷嬷,霍嬷嬷经多见广,手也巧,梳头动作轻柔,心思眼光都比几个丫头好得多,吴小桐自然乐得舒服好看。 午后温热的阳光透过窗棂子透进来,在竹黄色的梳妆台上投下斑斑驳驳的光影。 吴小桐坐在妆台前,透过敞开的窗户看着窗外的三两枝石榴,有几朵石榴花苞儿臌胀到了极致,终于挣开来,吐出一簇火红,如火焰的颜色,在初夏的阳光下,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热烈! 吴小桐懒洋洋地一手扶着妆台,目光从窗外的石榴花上转回来,看着镜子中的霍嬷嬷,笑道:“今年这石榴花又大又多,看样子是要收石榴呢!” 霍嬷嬷手下不停,瞥了一眼窗外,也跟着笑道:“花儿看着是挺多……石榴结籽,可是大吉大利的事儿。这好兆头也不知应在谁身上!” 吴小桐提起一条眉梢,淡淡笑道:“还能应在谁身上?咱们屋子里不就有一个?” 说着,目光一转,碧桃正弯着腰在拾掇吴小桐的床铺,听了这话,也不做声,只回头嗔怪地瞪了吴小桐一眼。旁边梨雪和玉冰撑不住先捂着嘴笑了。 吴小桐也不理会碧桃的无礼,咧咧嘴很是好心情道:“上半年嫁了人,下半年结籽儿……那贺词儿不都说‘早生贵子’么!多好多喜庆的事儿,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姑娘!”碧桃终于撑不住,恰也收拾好了,干脆一甩手出去了。 吴小桐咧着嘴笑笑,拿眼光示意梨雪和玉冰:“你们跟出去看看,别让她真恼了!……还有晌午剩的桑椹儿,你们也搁着了,我不吃了,你们拿了去,三个人一起吃了吧!” 梨雪和玉冰欢欢喜喜答应着去了。 吴小桐这才收了目光,透过镜子看向霍嬷嬷,淡淡问道:“嬷嬷,我问你个人,名字叫风别城的,你可知道?” 吴小桐开口就一直透过镜子看着霍嬷嬷的脸色,果然,她话音未落,霍嬷嬷的动作就顿住了,整个人仿佛都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僵了十几秒钟,这才恍然回过神来,手下一动,却又失了力道,扯得吴小桐的头皮一阵生疼。 “嘶……”吴小桐低低的痛呼了一声。伸手捂住头皮的时候,心里暗暗后悔,挑什么时候不好,偏偏挑在霍嬷嬷给她梳头的时候。这下好了,凭白挨了这疼! 这算不算自作孽! 心里苦笑着,吴小桐干脆将头发从霍嬷嬷手里扯回来,转回身,握住霍嬷嬷的手,温言道:“嬷嬷,这人究竟怎么了,怎地一提他,你的脸色就这么难看?” 霍嬷嬷稳了稳神,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看着吴小桐的眼睛,道:“老奴也不知道姑娘从哪里听来的,只是,这个人,当年在旧京的时候做了一件大事……说起来,今日天下大乱,多多少少也有他的份儿。” “啊?”吴小桐这回真是意外了。 她从裴家两兄弟和小亓的反应上就看出来了,老苍头当年肯定是做了什么事,而且是很令人胆寒的事情。但她实在想不出,究竟是老苍头做了什么,竟然能够让霍嬷嬷说,影响到天下大势,引发天下大乱? 霍嬷嬷经过这一会,也差不多缓过劲儿来,看着吴小桐一脸惊讶,却也越发好奇的目光,知道自己不可能隐瞒……再说,她也不觉得这事儿有什么好隐瞒的。姑娘大了,又失了父母依恃,万事都要她自己多想多思,了解些旧事,对姑娘只有帮主的。而只要对姑娘有利的事情,霍嬷嬷都是不会藏私的。 叹了口气,霍嬷嬷干脆在吴小桐对面坐了下来,整了整思绪,开始叙述起旧京那些陈年往事来:“说起来,当年风别城进京,还是咱们裴家派人重金相请的,为的就是当年的老太太,也就是你的曾祖母治病。风别城医术高绝名满天下,进了京之后,妙术更是让人赞叹,折磨了你曾祖母十多年的眩晕头疼之证,居然三两下子就治好了。这一下子,风别城的神医之名就在京城里传开了,各府里少不了有个宿疾顽症的,纷纷上门延请,这位风别城风先生也不像传的那样邪性,脾气甚好的样子,逢人延请也不推辞,渐渐地,风别城的名声就传进了宫里去,老太后也有旧疾在身,就宣懿旨请风先生进宫治病……” 霍嬷嬷娓娓道来,语气已经彻底平静下来,但听似平平淡淡的旧事,听在吴小桐耳朵中,却莫名联想起一件事:当年裕泰帝的皇后可是裴家女。然后裕泰帝五个皇子,好像只有太子和景王有后……太子当年已经有了三个儿子,连景王也只有亓惟孝一个! 第一百零五章相遇 莫名地,吴小桐想到了裴家。 &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为了杜绝众皇子夺嫡之危险,裴家……或者说裴皇后釜底抽薪,直接给老皇上和皇子们断了生育之能?! 若这个猜测是真的,那裴家可真是大牛!裴皇后也大牛! 为了保太子,连自己亲生的二儿子景王也没放过…… 只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没有算到因为此事,老皇帝遍寻名医,荒废了朝政,以至于叛军四起,天下大乱,最终京城告破,所有皇族,包括裴皇后和裴家大部分都陷在了京城。 了解了事情原委,吴小桐也就知道了裴家兄弟和小亓为何那般畏惧老苍头…… 她很有些小得意地想,若是让他们知道,她已经把老苍头的医毒之术学了大半,不知道他们会是什么反应呢?!再不敢跟她亲近、说话了?那还是不要让他们知道了。 转念,吴小桐又想到了如今靖宇帝刚生的小皇子……不由坏心眼儿地想,是靖宇帝的病治好了,还是,靖宇帝戴了绿帽?! 咳咳,这个就不管她什么事儿了! 霍嬷嬷提及往事,心情受了些影响,神色黯然,也没法子给吴小桐梳头了。吴小桐宽慰了她几句,让她回去休息了。 自己把头发简单编了两条麻花辫,拿了两条丝带系在两侧,梳成包包头,俏皮可爱地出了门。 去茶棚子里看了看炒茶。虽说到了采茶末期,茶叶质量总体上有些下降,但因为采摘的时候限定了一芽一叶,炒制时的火候手法也日渐精熟,出来的茶叶不管是条形还是色香味上,都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比现代市场上大多数茶好得多。别的不说,这里的纯手工操作,可是现代机械采摘炒茶没法比的。 晚饭,那几个人仍旧有些别扭,但表面上基本看不出来了。吴小桐也就凑一堆吃了晚饭。 裴曦是最没心没肺的一个,吃罢饭,就追着吴小桐要看她窨茶。 吴小桐直接告诉他:“明日一早我去采了茉莉回来,更换茉莉的时候,你尽管过来看!” “那好,我名儿还跟你一起去!”裴曦忙不迭的说道。 吴小桐瞥他一眼,径直起身出门,叫上霍嬷嬷沿着溪水散步遛弯去了。 走到镇子东头,看着胡家大院的一大片废墟,吴小桐矗立许久。 转身正欲往回走,却看见小亓长身玉立从暗影里走了出来:“我受伤,他在山里搜寻了一个多月;他受伤,我却不知道……知道了,却仍旧无能为力!” 吴小桐嘎巴嘎巴嘴,没能说出什么,只轻轻地叹了口气。 胡元辰是小亓的伴读,小亓七岁,胡元辰六岁,两个人就在一起,一起上课识字,一起学习弓马骑射,一起玩耍捣蛋……十多年来,这份感情自然不同旁人。特别是胡元辰那般性情,真的对朋友肝胆相照,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却没想到,世事变幻,家破人亡不算,最后偏偏是最好的朋友,变成如今这般……成为了敌对的双方。 一时,吴小桐也不知该说什么。 小亓只是感叹,似乎也不需要她接话。 两人并肩而立,望着那一片隐没在暗夜中的胡家废墟。 好一会儿,吴小桐道:“若是想看,明儿我陪你再过来吧……虽说房子大半都毁了,可花园的景致还在……” 说着说着,吴小桐自己都觉得多余了,干脆说不下去了。 小亓默然地摇摇头,“算了,不说物是人非,连物都不在了……就不看了!” 吴小桐唔了一声,瞅瞅小亓身上单薄的竹布长衣,轻轻道:“夜露下来了,咱们回去吧!” 小亓应了一声,转身,自然而然地伸手过来,吴小桐也没迟疑,将手放进他的手心,任由他的大手裹了,两人想跟着,一步一步往回走去。 街道都是修葺过得,一水青石板路,平整干净,不会磕磕绊绊。只是道路两侧没有路灯,加上这时候百姓家里灯火也有限,至多有一盏油灯如豆,连屋子里都照不亮,更何况外边的街上。 霍嬷嬷看见小亓过来,就退到了几步外等候,此时见两人相伴回转,又连忙挑了灯笼在前头三五步处引路,灯笼是老苍头用竹篾扎的,糊了结实的桑皮纸,吴小桐拿颜料在灯笼上画了两个飞天。她的绘画水平很一般,只是小学时参加过几年绘画班,搁了这么多年,两世为人,这画画的,就有些抽象…… “灯笼上的画不错!”小亓突然低声道。 清越的声音如山间清溪,清澈干净带着一点点愉悦欢快。 吴小桐脚下一绊,差点儿扑倒,还好小亓及时伸手将她托住。 稳了稳心神,吴小桐尽力放平了声音道;“就是随意画了几笔,添点儿颜色罢了,实在谈不上好不好……” 等他说完,小亓又缓而低的道:“若我没看错,应该是画得飞仙吧?” 吴小桐精神一振,咧嘴笑道:“不是飞仙,是飞天!” “飞天?”小亓重复一遍,随即含笑点头,“飞仙天降,倒也贴切!” 吴小桐很是有些小得意。心里暗道,她能说这是她根据某一款名酒包装上的图案画的么?比较遗憾,她在现代一直崇慕敦煌,还有西北的戈壁烟沙,可一直未能成行……到了这里,不说交通这般落后,就是如今战乱连连,也容不得她再奢想什么……唉! 想着,就不由叹了口气。 小亓转头看了她一眼,握着她的手紧了紧,却没有说话。 两人安静地并肩而行,脚步笃笃,踏着青石板路上,无端地让人觉得心神安宁起来。 路不远,两个人走,似乎一眨眼就走完了,在院门口,有小亓的随从迎上来,吴小桐把手缩回来,借着屋檐下的灯光,朝小亓笑笑:“早些休息吧!” 小亓目光笼着她,只是浅笑着,然后目送她一转身,那纤细的腰肢一转,裙裾飞扬宛如在夜色中,一朵栀子花刹那绽放,有倏忽而去,没在门内,消失不见了。 默立了片刻,小亓才在转身往客院走去。 夜色已深,客院里静悄悄的,廊檐下,灯影里,裴曦无声地站在那里,折扇一下一下敲着手心,正那么笑嘻嘻地瞅过来。 转天一早,裴昉收拾了东西跟着车辆回转金陵。裴曦却留了下来,嚷嚷着要跟吴小桐学习窨茶。 吴小桐也不好开口赶人,无可奈何地看着裴曦欢脱无限地送走了裴昉,大呼小叫地招呼她上山去摘茉莉! 小亓今日也无声地跟在了后边,只不过,小亓更多的是专注在茶山和边角地种植的红薯上。 这种东西他隐约听过,也吃过吴小桐捎过去的红薯干、红薯糖,听得更多的却是此物易种易活,收获颇丰。种种特质,恰是乱世饥民所急需之物。他也没多言,只是看了看。 吴小桐被裴曦纠缠着采了一捧茉莉花转回来,见小亓站在红薯地边儿上,笑着道:“这就是红薯,可惜,刚刚栽上,还没得吃,过两个月,就能有小红薯了。” 小亓回头笑笑:“只是没见过觉得新奇,这么看起来,倒有些像是山药之类。” 吴小桐笑着点点头:“确实像山药,只是比山药收的多,而且易活,不挑肥薄……吃起来,口感也比山药好得多。” 五月初四这日,北平的车子照例到了双溪镇。带队的仍旧是大有和宋掌柜。 见到小亓,宋掌柜似乎并不惊讶,规规矩矩地行礼问安。 吴小桐问了几句,打发陈秋生带着宋掌柜和大有下去歇息。小亓略坐了坐,也回去了。 吴小桐手里捏着礼单子,默然地的望着窗外出神。 霍嬷嬷在旁边低声道:“姑娘,是不是……” “算了,”吴小桐知道霍嬷嬷的意思,是说要不要看着两边的人些。“或许他们也有什么话要说的,就由他们去。总不至于在我这里动起手来!” 霍嬷嬷叹口气,不再说什么。 大有自然是回了家,看望爹娘。见家中一切料理的妥当,二老气色也好,家中有存粮,厨房梁上吊着好几块腊肉,院子里还散养着几只小鸡小鸭,一片生机勃勃,感念吴小桐照料的妥当。在家几日,自然挑水砍柴,尽些孝心。 宋掌柜却也没带什么消息来,只是送来的礼单子里有一匣子珍珠,个个浑圆如龙眼大小,毫无瑕疵,光华照人。 五月初六,吴小桐的生日照例做了几样好菜,招呼一家子吃了一顿就算过了。 初九,宋掌柜带着大有回转北平。吴小桐窨好的茉莉花茶也成了,特意送了两筒给宋掌柜。至于胡元辰,自然有制好的绿茶,包括今年刚得的金毛蜜茶也送了一小筒子。其他的,她也没什么拿得出手,他位极人臣,相比也没什么稀罕的。 送走了宋掌柜一行,麦收也开始了。 吴小桐每日都盯在厨房里,看着人烧绿豆汤、熬凉茶送到地里去。 裴曦看着热闹,也换了短衣,拿一把镰刀下了地。甚至连小亓都不肯待在家里,戴了斗笠往场院中,帮着晒麦打场去了。 ------题外话------ 大姨妈来了,实在坚持不住,断断续续码了一天…… 第一百零六章姑爷 吴小桐挎着一只篮子,篮子里装着一摞干净的粗瓷碗,跟在身强力壮挑着两桶绿豆汤的吴江家的身边,来到场院,一眼望过去,竟没看到小亓。 场院上站着十来个男人,有铡麦穗的、有翻麦子的、有赶着牛打场的,还有在另一边扬场,清理麦糠的……都穿着差不多的短打衣裳,戴着斗笠,远远看上去,竟难以辨认了。 又仔细搜索,吴小桐这一回很快找到了小亓,他正拿着一支木叉,翻腾着铡好的麦穗儿,让它们充分得到充分的晾晒。小亓弯着腰,拿着木叉干的有模有样,乍一看没什么区别,但仔细一看,吴小桐就看出了不同。小亓虽说穿了短打,但衣服上明显比庄稼汉子们整齐很多,而且,其他人都是打着赤脚的,而他,不仅穿着鞋,还穿着袜子! 这一认出来,再细看,就看出小亓与场院上好多老爷们的差别来了,不说他过于白皙的皮肤,总是比人慢一些的速度,就是肩头搭的那块巾子,也是雪白的,不像其他人那样灰突突的,明显是用久了洗不出来的颜色。 吴江家的在场院边的大柳树下放下担子,敞开嗓子一声吆喝:“歇把手儿,喝口绿豆汤解解渴啦!” 那些大老爷们儿就各自停下手头的活计,却都将手中的家伙事儿拿着,说说笑笑地聚到树下,将家伙事儿往一处放了,笑呵呵地到吴江家的这边接一碗绿豆汤,捧在手里咕咚咕咚一阵猛灌,一碗绿豆汤不过是打个底儿,拿了空碗递回去,也有叫婶子的,也有叫嫂子的,也有叫弟妹的,让吴江家的再来一碗。 吴小桐则直接端了一碗绿豆汤,绕开这一群汗水淋漓的汉子,走到小亓面前:“喝口汤歇会儿吧!” 小亓的脸因为暴晒、酷热,泛着一层红晕,却并不严重,只像是微醺的颜色。倒是这场院里的经历,与那些糙老爷们共处的时光,让他更加鲜活起来,少了些仙气儿,多了几分真实,看着他额角鼻尖的汗水,吴小桐忍不住笑完了眼。原来每每看着人总是忍不住想起那句‘冰清玉骨自清凉无汗’,今儿再看,这位也是会出汗,会怕热的! 小亓看着也是喝的狠了,接过绿豆汤去,一口气喝了小半碗。然后,扯着脖子上的巾子,擦了擦汗水,这才舒出一口气来,又将剩下的绿豆汤喝了。 吴小桐笑了笑,接过空碗来,笑着道:“可还喝?” 小亓摇摇头,手捂着胃,略略有些赧然道:“喝不下了!” 吴小桐莞尔一笑,从自己袖子里拿出一条新帕子来,递给小亓:“你还是用着吧!” 小亓脖子上挂的是一条细棉布的巾子,虽说已经比那些汉子用的都好了,但仍显粗糙些,特别是出了汗之后用,估计会不舒服。吴小桐递过来的则是她用过的茧绸帕子,不起眼,却比棉布柔软的多了。 小亓含笑把巾子递给吴小桐,把帕子接了,很自然地想着塞进袖口,却塞了个空。他忘记自己穿着短打褂子,干活热了还把袖子挽了…… 吴小桐笑着道:“你把帕子塞衣襟上就是了!” 小亓下意识地觑了旁边那些男人们一眼,果然看到那些人有将巾子塞在衣襟上的,这才依言把帕子塞在腋下的衣襟上。 “天气太热,你自己注意着些,别中暑了。”吴小桐低声叮嘱一句,看着小亓点头应下,她也就跟着吴江家的重新挎了篮子挑了担子,她们还要往地里去送豆汤呢。 去地里送完豆汤,转回来,吴小桐的衣领处已经汗湿了一大块。 她要了一盆温水洗了,换了一身干净舒爽的衣裙,出来看看天色,也近午时了,就打发丫头们去场院里唤人吃饭。 麦收季节很紧张,与天气抢,与麦子的成熟度抢……稍稍慢了,一场风雨,就可能让一季的辛苦折损大半去。若是熟的过了,麦粒儿则会脱落到地里,减少产量。这样一来,麦收一般都不会回家吃饭,都是家里做好饭送到地头场院的。 还好,收容了那许多流民之后,双溪镇并不缺人手,地里的人不回来吃饭,场院里离的近,却可以替换着回来吃的。 不多时,第一拨人回来吃饭了,竟然没有小亓。吴小桐微微意外之下,也想到了小亓第二拨回来也好,能够比较从容的吃饭、休息。当然了,依着吴小桐的意思,他没必要亲自顶下来,他想要了解百姓的辛苦,四下里转转看看,也就够了。 不是说别的,吴小桐是怕他那体格,毕竟从小娇养着,哪里经过这种辛苦,万一中暑,或者病了,反而得不偿失不是。 等第一拨吃完了,歇了片刻,就赶着回去替人回来。 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看着吴小桐笑道:“姑娘放心吧,我们这就去替姑爷回来歇着!” 吴小桐一愣,随即笑道:“哪里是姑爷……” 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那些汉子们就哄笑起来。 愣是把自己以为脸皮够厚的吴小桐臊了个大红脸! 还真是,这误会的……她也干脆别辩解了,这事儿,越辩越辩不清楚! 那些庄稼汉子却好像得了什么趣事儿,笑着说着大步去了。 吴小桐一转身,就看见吴江家的和徐寡妇几个人也都看着她笑的暧昧! “哎,他们不知道,你们还不知道么,哪里像他们说的……”吴小桐下意识地又想辩解,话说了一半,却看到那几个都笑着点头,脸上的表情却明摆着说人家就是不相信! 罢了,吴小桐自己气馁了,摊摊手顾自吩咐:“再烧些水,待会儿大家伙儿回来,尽量别让他们用冷水洗脸……” 好吧,这话她都收不完了,最直爽的吴江家的笑道:“姑娘尽管放心,我们都省的,刚才就烧上水了。等会儿亓公子回来,就抬进去让他沐浴!” “嗯,嗯。”吴小桐红了两回脸,倒是很快镇定下来,虽然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散了去,但表情已经基本镇定下来了。 她随口答应着,就转了话题道:“大家伙儿麦收都辛苦,晚饭在一个肉菜一个肉汤上,再加一个焖咸鱼吧!” 徐寡妇一听这话,立刻笑道:“说起做鱼,我们几个的手艺可就有限了。说起来,还是姑娘做的鱼最好吃。当然了,霍嬷嬷的手艺还有她教出来的碧桃也是好的。” 吴小桐咧嘴一笑:“好,晚饭我就过来看着做鱼!你们下午先把咸鱼拿出来泡一泡,洗干净了,我来看着做!” 徐寡妇和吴江家的几个妇人照管的是大厨房,平日里管着长工们奴役们吃饭。这会儿则管着麦收那许多人吃饭,不但有自家的四五个妇人,还从村子里雇了十多个利落干净的妇人过来帮忙。 吴小桐跟徐寡妇和吴江家吩咐妥当了,就离开了大厨房往自己院子里来。 茉莉花开了,那是个精细活儿,吴小桐不放心交给别人,只能让霍嬷嬷带着三个丫头亲自去干,每天下午未时末去地里采摘,挑选大而饱满的花蕾,采摘回来之后,要及时摊晾,然后又要复堆,接下来还要筛花……好几个步骤,直到花朵尽可能快地干燥,以保持花朵的洁白和芳香。 茉莉第一年出产,数量不是太多,但就四个人干,这活儿也是很累了。加上小亓和裴曦都混进收麦的队伍中了,吴小桐也就不让小厨房开火,都并到大厨房这边,跟着吃大锅饭了。 回到自己屋里,吴小桐先扛不住,抱了一个糕饼匣子往晒茶的大棚这边来。 茶山上已经结束了采茶季,炒茶的人已经转到麦收的行列里去了。棚子下就只有霍嬷嬷带着三个丫头在照应一竹箪一竹箪的茉莉花儿。 晾晒干了,早有预备好的瓷坛子,将茉莉花儿装坛,同时装一袋自制的干燥剂,然后封口保存。 吴小桐过来的时候,发现不但霍嬷嬷带着三个丫头在,早上吆喝着去地里割麦子的裴曦不知道啥时候溜了回来,正坐在棚子下的阴凉地,扇着扇子,喝着茉莉花茶,消闲自在着呢! 一见吴小桐过来,裴曦就嚷嚷起来:“哎哟,还是依依妹子最疼三哥。知道哥哥饿了,给哥哥送吃的来了!” 吴小桐哭笑不得,只得将糕饼匣子打开,先递了一块给他,然后招呼着霍嬷嬷和丫头们都来吃。 裴曦一上午都没坚持下来,或者说只是去地里走了一趟就回来了,过后自然没有再下地。倒是小亓,出乎吴小桐的意料,竟然坚持了下来,后来,完全能跟那些庄稼汉子打成一片了。 麦收过后,小亓皮肤黑了好几个色度,却看着壮实了,神情间那隐隐的郁色也散尽了,开朗明快了起来。 麦收过后,五月底,裴曦终于待不住了,带了几斤茶叶、几斤茉莉花回金陵去了。 他走没几日,小亓也回了桐城,却只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有折了回来,这一次,就好像彻底抛开了外头的事情,长久定居了一般,每日里整理菜园,偶尔也跟着吴小桐一起上山采蘑菇……倒让吴小桐有时候恍惚又回到了当年小亓养病的日子。 碧桃跟程充的婚事办完,歇了半个月,就又回到吴小桐身边伺候。仍旧管着小厨房。 徐褚没有在梨雪和玉冰中间选,却选中了林川的妹妹小雨。吴小桐没有二话,立刻让刘胖子家的去做了媒说合,林家倒是一说就答应了,双方交换庚帖,小请、大期,很快定了八月份的婚期。 小雨也十八岁了,徐褚年纪都快三十了,年纪都不小了,就定了个最近的日子。 徐褚跟小雨的婚事定了之后,刘胖子家的亲自求到小桐脸上,想给钰良求娶梨雪。吴小桐问过梨雪之后,梨雪也是同意的,于是双方换庚帖,小定,小请……吴小桐把梨雪的奴籍消了,放了这个丫头的自由身,让她们按照百姓礼仪办去。 接着是玉冰,来求取的竟然是林川…… 这一年,吴小桐忙忙碌碌的,似乎就给一个个丫头办婚事了。 等九月末,玉冰和林川的婚事也完了,吴小桐才放松下来。 这一晚,霍嬷嬷又给吴小桐通发梳头,想起姑娘婚事连个眉目都没有,不由叹息起来。 吴小桐哪里不知道她为何叹息,却并不想勾着她多说,只抬手拍了拍霍嬷嬷的手笑道:“嬷嬷莫要忧心了,这姻缘天定,我这是缘分未到,到了时候,自然就有了。” 霍嬷嬷被她说得,又是心酸又是感叹。姑娘这么好的人品,这般好的性子,若非老爷夫人早早去了,又何至于耽误到这个年龄,转过年来姑娘可就十九岁了,再不找婆家,可真是太大了! 吴小桐却没有多少心思考虑自己的事儿,安慰了霍嬷嬷两句,就转回心思琢磨着冬季木耳、蘑菇和芽菜上去了。 南齐和北宁算是又相安无事了一年,风调雨顺的,百姓们渐渐安定下来,各处村落、田野,不再荒凉衰落,渐渐地恢复着生机。安定下来,人们有心思种地了,也有了心思琢磨着做买卖了。 吴小桐早已经试验成功了木耳和蘑菇的培育。只是这个时代的运输条件实在太差,鲜蘑菇鲜木耳根本运不出去就烂了。不过,冬季气温低了,培育困难,运输却方便了,新鲜蔬菜新鲜菌类保鲜期要比夏天长得多了。 去年,她就在北山坡上建了一个大型的温室棚子,下边盘了火炕,天气太冷的时候,晚上就烧火炕给棚里加温,这个方法倒是种了不少鲜菜、鲜菇,但只是实验,数量终归有限,分送到金陵和北平两地,剩下的也就刚够自己吃的了。并没有多余外卖。 她今年就想着扩大规模,蘑菇和木耳搞多层养殖,增加温室的空间利用率……其他的鲜菜培植太过困难,还不能满足扩大推广的条件,干脆就专心养发芽菜。那个东西做好了,豆芽、豌豆苗儿、芥菜苗儿、萝卜苗儿……大冬天里拿出来,同样鲜灵喜人的紧。 就在吴小桐盘算这些的时候,安静了几年的局面突然在十月的第一天被打破,南齐和北宁军队在桐城北发生碰撞,进而双方调兵遣将,大战一触即发。 ------题外话------ 在被窝里趴了两天,热水袋、暖贴、电热毯……加上祛寒止疼的药,终于上火了,两个腮帮子肿的跟生了痄腮一样,牙疼、头疼…… 这是做了什么孽…… 第一百零七章莫道蛾眉小 消息传来,小亓自然要收拾东西回桐城。 临行前一晚,吴小桐和小亓又不约而同地来到胡家大院的废墟前。 繁星满天,一弯月牙儿悄悄升起来,挂在墨蓝色的夜幕,仿佛最精湛的工匠在冰冻的墨玉上签下的金星银月,太过美丽,看在眼中,竟有些不真实。 小亓披了一袭青毡斗篷,微微仰着首,望着这一弯清冷的月色,幽幽低吟:“时人莫道蛾眉小,三五团圆照满天。” 明明是很轻快的一句诗,由他吟出来,却莫名染上一层如月色般清冷冷的忧伤,看着淡如清水,却已浸入血脉骨髓,抹不去,化不开! 吴小桐鼻管儿发酸,微微仰起脸,转了转眼睛,将那一抹涩痛压下去,这才开口:“你也知道的是吧?” 小亓默然片刻,方才应了一声,随即就带着叹息道:“我知道,却又奈何?终究,是我亏欠了他!” 吴小桐很是不赞同道:“说什么亏欠?你那时腿伤未愈,还在我这里养伤,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那又如何?他的祖父母、亲族数百随京师陷落殉节,我的父亲却诛杀了他的父母双亲,还有他的姐妹亲人……”小亓转回头看着吴小桐,语调淡淡地陈述着,话未说完,自己先消了声。 月光下,两个人下意识地裹紧了身上的斗篷,默然而立。 凉意如水,从薄底毡靴下一丝丝漫上来,冻僵了两脚,进而又蔓延上了小腿…… 吴小桐略略动了动脚,却听小亓缓缓开口:“天冷,是我不对,不该带着你站这么许久!……回去吧!” 明天他就要走了,就要去桐城战场,吴小桐挨了半天冻,又怎么能这样……就让他这么走了? 趋前一步,吴小桐微微仰着脸,却能准确地对上小亓的目光:“你不能把什么事都揽在你的身上!” 小亓看着她,抿了抿唇角,好一会儿才伸手,将她肩上滑落的斗篷裹好,平静道;“这事容不得我推脱。” 吴小桐张了张嘴,却觉得有些词穷了。 她本来就不是口才好的人,好在有些急智,她伸手拉住他的斗篷,声音里带了一抹微微的颤抖道:“你只说是你的父亲,可你的父亲早已经登基成了南齐的皇帝。他之于你,首先是君臣,其次才是父子……” 自从有了幼子,那个靖宇帝哪里还当你是他的儿子,偏听偏信,宠信奸佞,打压你和你的母亲! 这话到了嘴边,好悬被吴小桐秃噜出去。好在她及时刹车,将这些话咽了回去。 吸了口气,吴小桐才再次道:“不管是父子还是母子,都是两个人,难免有意见相左之时,甚至在一些大是大非上也会出现分歧。我们血脉相连,我们要尽孝,但却不能一味将父母亲人的过失揽在自己身上,也不能……” 也不能一味对父母的过错沉默!……吴小桐又差点儿把实话秃噜出来。及时地顿了一下,她又接着说,“也不能只是思虑伤心,其实,我们能够做的很多,而且完全不违背孝道。换一个角度考虑,替父母长辈拾漏补遗,其实是用另一种方式尽孝。” 吴小桐说的越来越顺溜了,思维也调理了,口才也清晰了。小亓微微低着头,目光落在她的脸上。月光清浅,星辉璀璨,却并不能照清她的面庞。但就是这一片暗沉的夜色里,她的眉眼明明看不清楚,一双眼睛却辉耀着星光月色,发出熠熠的光辉,仿佛将漫天的星光月色都收拢在了这一双湛湛的眸子里! “北宁这几年施政之法你应该比我了解的更清楚,自然知道,他也是在为天下安宁、百姓安乐而努力。其他的都抛开不说,在这一点上,你与他仍旧是一样的。”吴小桐紧紧地揪着小亓的衣襟,因为太过用力,手指都生生地发疼。 她的眸子里,星光月色萦绕流转起来,熠熠的光辉仿佛将她小巧精致的脸庞都照亮起来。 小亓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双令人炫目的眸子,心底那种被压抑了太久太久的渴望和冲动,让他恨不能就此将这美好装进心里去,再不为旁人所见!只由他一人深深珍藏! 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动了一下,想要抬起来,握住她的臂膀,揽住她的腰身,将她整个人拥进自己的怀抱,甚至将她揉碎,揉进自己的血脉骨髓里去…… 感受到了自己过分的紧张,吴小桐做个深呼吸,平缓了一下情绪,手指的力道也放松了些,却仍旧没有放开,努力缓和了声音道:“我已经让宋掌柜带了信给他。我将培育好的红薯给他,用千百万百姓再不受饥馑之苦,换一个五年太平。” 其实,南齐朝中大部分臣子仍旧支持嫡出的小亓,因为他德才兼备,性格宽厚,人品清贵,母后赵氏乃景王原配,同样出身世家大族,贤良淑德,雍容贵重。不论哪一点,也不是那位刚刚出生的小皇子可以比的。时值多事之秋、乱世之道,皇室本就风雨飘摇,却还囿于皇权之争,那岂不是自作孽不可活,自寻死路?只要不是太鼠目寸光、利欲熏心的,又有谁看不明白! 五年,不长,但足够小亓掌控朝局。 五年不长,但若是下了决心,甚至足够小亓取而代之无数次! 别的不说,裴家表现出来的,是绝对支持小亓的。至少,裴家跟小亓的情分深厚些,跟那个新出生的小皇子可没什么感情。再说,那小皇子的母亲和外家实在低微,毫无根基不说,还完全谈不上品行为何物,黑眼珠子只知道盯着那白银子了……别说世家大族、百官群臣认可和辅佐,就是与这等人共处一室,都会让他们觉得丢脸! 更何况,靖宇帝宠爱无限的那个小皇子,还不是靖宇帝的骨肉……这一点,吴小桐已经从老苍头那里得了证实的。 当时,她鼓起勇气去找老苍头求证时,他甚至都没屑得回答她,只轻飘飘地睨了她一眼,但那神情却足以说明了一切! ——他风别城出手,又岂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解了的? 只要证实了那个小皇子非靖宇帝骨肉,那什么姓庞的襄贵妃,什么这个那个的,又算得了什么? 而这件事,吴小桐可不仅仅出于对老苍头医术毒术的信任,还有庞美人当年生这个小皇子的时候,可是刚满八个月的‘早产’!这个时代,足月产的婴儿存活率尚且不高,一个刚满八个月的早产儿却能够健康地活下来……真的是‘奇迹’吗? 吴小桐很清楚,不管是庞美人,还是庞美人的孩子,一旦真的被证明了什么,那是必定没有活命的。但是,吴小桐根本不让自己去想这些。 曾经,‘一将功成万骨枯’,‘龙椅累白骨’种种句子,总觉得不寒而栗,但真正关系到了自己认识的人,或者说真正站到了此情此境,有些事、有些选择,就由不得人了! 把自己要说的话说出来,吴小桐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她看了小亓一眼,然后,松开了抓着小亓衣襟的手,缓缓后退一步,勾勾嘴角:“回去吧!” 说完,也不等小亓回应,她就自顾自转身,大步往回走去,而且,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几乎小跑起来。 小亓没有作声,也没有跟上去。他默默地站在原地,目送着那已经变得高挑,却显得越发纤细的身影越走越快,几乎是奔逃而去,渐渐模糊在一片夜色里,再也看不见了,他还静静地注视着那边,久久默立。 一夜好眠,第二天吴小桐早早醒来,睁开眼看到窗户上刚刚泛白,依据在这个时代生活数年的经验判断,大概只有五点半左右,离着天色大亮至少也得一个小时。 天气冷了,人更不愿意起床,更愿意赖在暖和的被窝里。 但惦记着离开的小亓,吴小桐只是打了个哈欠,就麻利地起身,扯了自己的棉衣过来披上就下了炕。 梨雪听到声音脚步匆匆地走进来:“姑娘,您还是多睡会儿再起吧,天亮还早呢!” “亓公子今儿走,我怎么也得起身送送吧!”吴小桐脑子还浑浑噩噩的,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半垂着眼睛,随口答应着,就往净房里走。 还没在马桶上坐下呢,就听梨雪回答:“亓公子昨晚就走了。” “走了?”吴小桐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跌进马桶里去,幸好及时伸手扶住墙壁,这才稳住身体。 “是的,昨晚走的时候都快亥时了!”梨雪回道,一边走进来扶住吴小桐,站稳了,又被吴小桐挥手撵了出去。 “怎么没跟我说一声?”吴小桐诧异着,一丝丝恼怒升腾起来,让她的声音都带了些明显的不虞。 梨雪连忙道:“是亓公子说不让您说……当时您已经歇了……不过,亓公子跟您留了信!” “信,在哪里?给我拿过来!”吴小桐刚刚在马桶上坐下,这一下子差点儿跳起来。 梨雪一听连忙答应着就往外走,不过是拿了一封信回来,吴小桐也已经从净房中走了出来,洗好了手,恰好接了过去,就在妆台旁坐了下来,从信封中取出一封信,展开来看起来。 信中的字,俊逸出尘,风骨傲然,字如其人,吴小桐日日临的就是亓惟孝的字,看着自然是极熟悉的。顾不上欣赏,吴小桐就看起了信件的内容来。 “……情况突变,须连夜归去,未及面辞,深以为憾。……汝一席话,令吾深省……吾此去,归期难定,但望汝与吾各自珍重,盼再聚,喜相逢!……时人莫道蛾眉小,三五团圆照满天!……汝之小亓,行前” 洋洋洒洒一篇长信,其实也不过寥寥二三百字罢了,吴小桐刷刷刷几眼就看完了。 第一遍看完,只觉得脑子似乎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似的,愣怔怔的眨了眨眼,又从头开始看起…… 第二遍,似乎还没能理解,再看…… 看完第三遍,吴小桐愣怔了好一会儿,眨眨眼,蓦地,从耳根子后头腾起一股热气来,瞬间将整张脸都熏红了! 她下意识地侧转脸,避开梨雪的目光,面朝里边坐了一会儿,自觉脸颊不再发烧,不再冒火了,表情也恢复平常了,这才吐出一口气来,眨眨眼,调整一下表情,缓缓在换回脸来。 “梨雪?”回过头来,吴小桐才发现梨雪并不在屋里,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 “姑娘?”梨雪端着一半盆温水回来,脸上的笑容明亮而跳跃,眼神似乎也多了些暧昧,让吴小桐下意识地躲开了她的目光。 “那啥,你把盆子放下,去帮我找一找那件烟紫色的软烟罗裙子吧!”吴小桐一边说着,一边起身往屏风后走。 梨雪笑嘻嘻地把盆子放下,将胳膊上搭的帕子搭在盆架上,一边道:“姑娘说的可是那喜鹊登枝的?” 吴小桐的手都放在水里了,听了梨雪这话不由愣了一下,才道:“哪里有什么喜鹊登枝的……好你个丫头,居然也学着取笑起我来了!” 说到一半,她才醒悟是梨雪取笑,不由失笑着嗔怪了一声,就低下头继续洗脸。 梨雪笑嘻嘻地做好了逃跑的准备,甚至都想好了若是姑娘嗔怪她该怎么讨饶……可姑娘醒过神来居然只是笑嗔了一句,就……罢了?!这是什么状况,刚刚看姑娘看亓公子那封信的时候,明明晕红了脸,满是喜悦和羞涩的。就像,就像碧桃姐姐嫁人前每每谈及程充大哥……她就以为是姑娘跟小亓公子的事情终于有了着落。可这会儿看起来,怎么又不像了? 这样的事儿,事关终身的,姑娘怎么也不该就那么一瞬间的小羞涩吧?不是应该追着她打几巴掌,甚至要作势撕了她的嘴么?最起码,也该威逼利诱她,做张做势要封了她的口的嘛? 这事儿闹的,究竟是不是她们盼望多时的那样?那封信,难道不是亓公子临行前表露衷心的? ——梨雪皱巴着小脸,百思不得其解。这事儿闹的,也太恼人了些。 ------题外话------ 那两句酸词儿是抄的,出自唐·缪氏子的《赋新月》,非原创。 这一章太难写了……就写成这样了,亲们将就看,那啥,拍砖躲着脸哈! 第一百零八章去桐城 说起梨雪,婚事是最早定下的,却成了最后一个没有完婚的。 这事说起来,吴小桐也头疼,却也一时没有办法。 两人的婚事眼看就要请期定日子了,偏偏一个来受干货的行商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信口开河说什么娶亲乃是人生大事,轻慢不得,得寻个高人给合一合生辰八字,算一算婚期诸般,以后才能夫妻和睦、子嗣兴旺。 这话一出,刘胖子和妻子再着急给儿子娶亲,心里也难免有了犹豫。还说自己不认识什么高人呢,那位游商又说了,他认识个高人,就在霍城县东五里的牛头山上,叫什么清玉道人! 刘胖子和妻子一听,这霍山县城也不远,骑了马一天就能打个来回,干脆去问一问,心里也踏实不是。 于是,就过来跟吴小桐和吴大壮家商量。 这事儿,他提都提出来了,哪里还有商量的余地,去吧! 结果,那清玉道人倒是说了,这钰良跟梨雪是一对好姻缘,只是年份不好,与他们婚姻不合,若是成婚也没大事,就是不利子嗣!无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不利子嗣能是小事嘛? 都不利子嗣了,那结婚的事年内是说不着事儿了。只能推到来年,再问清玉道人,清玉道人又说了,世道混乱,不敢言明日之事,又哪里能说明年。还说,眼下的太平只是假象。 钰良和梨雪的婚事暂时搁浅了。然后,南齐和北宁这回战事再起,原本对清玉道人半信半疑的也都真心诚服了,人家清玉道人早就说了,之前的太平是假象嘛! 梨雪的奴籍,吴小桐已经给她消了,原本不必再来伺候了。但碧桃和玉冰都相继嫁了人,吴小桐新买回来的六个小丫头年纪小,最大的一个才十一岁,什么也不懂呢,梨雪就坚持留了下来,只说带带几个小丫头。 吴小桐一是确实需要这么个人,梨雪又是用顺了手的,自然是最好的;二来,梨雪婚事不顺,闷在家里也憋屈,还不如在这里带带几个小丫头,有事儿做着,心里反而不胡思乱想的。就这么着,梨雪消了籍,因为婚事推延,就又回到吴小桐身边。 小亓走了,吴小桐也没顾上多想什么。那边桐城的战事起来,与同程只隔了二百里地的双溪镇就进入了全面戒备的状态。青壮们自然轮班巡守值岗,女人们则在家里看护老人孩子,同时还要肩负起穿衣吃饭等后勤工作来。却已经不需要战战兢兢,准备着随时逃命了。 刚刚跟林小雨新婚没多久的徐褚,战事未起,就再次出去了,带着小满和他调理出来的人手,搜罗着双方的信息。战况,并及时传回双溪镇来。 如今徐褚率人打探回来的消息,已经不再仅仅为了及时应对流匪溃兵。经过几年的发展,双溪镇的防卫工事进行了几次提升,人员素质也早已不同往日,别说零散的散匪溃兵,就是对三四百人的小股队伍,双溪镇的人也能够笑呵呵地将之消灭在安全范围之外。可以说,只要人数上不了千,还必须是精兵悍勇,是跟本不用想着接近双溪镇寨堡的。 尽管这般,吴小桐心里仍旧难免紧张。来到这个世界一眨眼也过了六七年了,她从完全不知硝烟什么味道的单纯孩子,早就经历了战争的恐怖和伤痛,也深刻地了解到,战争的危险和不可控,谁也不知道,明明接近胜利的人,下一刻会不会被一直流失送了命。战况难料,战局善变,用曾经很流行的一句倒是很贴切: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 她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强大自己,武装自己,让自己拥有自保的能力……但这个,永远只是相对而言,永远放不上一个‘绝对’。 更何况,还有那边已经对上的两个人,她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缓解调停,但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她自知之明,很明白地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神仙,也不是什么救世主,左右不了谁,也代替不了谁。人生该何去何从,该如何选择,都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做主。 一晃十月份过去了,传回来的消息是战事不断。但让吴小桐略略有些欣慰的是,自从开战以来,双方只在最初进行过两次比较大规模的接触,接下来,双方都有所收敛,好像刻意等着什么。 进了冬月没几日,从金陵传来一个消息,襄贵妃暴毙。 紧跟着徐褚就送回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襄贵妃与她的任宫内禁卫副统领的表哥通奸,被宫里另一名妃子告发,而且被靖宇帝捉了现场,进而,牵扯出小皇子并非靖宇帝血脉,不过是襄贵妃跟表哥的孽种罢了。 襄贵妃暴毙之后,庞家人和那位表哥家连审问都省了,直接男子斩首,女子充军!因襄贵妃偷的是自家表哥,刺激到了靖宇帝,下旨两家俱‘夷三族’。 金陵传回来的消息没有详述惨状,只用了两个词——血流漂杵,金陵齐喑。 血液流动连‘杵’这种大型武器都能漂起来了,不成河也差不多了。至于金陵齐喑,人马等等诸般生灵无不噤若寒蝉发不出声音了,那是何等惨况?! 接到消息的时候,吴小桐正蹲在自己屋里围着火盆烤火,拿着小纸条儿看了片刻,就丢进火盆里去,然后,默默地看着火盆中窜气一道明火,转而又暗淡下去,只有一缕轻烟渐渐飘散,也一眨眼就看不见了。 她几不可见地叹了口气,缓缓起身,招呼了新买来的小丫头一声,最是活泼的珍珠笑嘻嘻跑上来,曾经蜡黄的小脸经过几个月好吃好喝已经饱满红润起来,配着圆圆的眼珠儿圆圆的鼻头,再加上红润润肉嘟嘟的一张小嘴儿,让人一见就忍不住想要微笑起来。 “姑娘,你要出门子么?”珍珠眨巴着眼睛叽叽咕咕就问。 吴小桐抬手在斟酌脑门儿上敲了个爆栗,好笑道:“你个笨丫头,什么‘出门子’,你姑娘我还没那么急着嫁人呐!” 珍珠吃疼,抬起肉肉的手揉揉脑门儿,却也皮实,嘻嘻一笑,转身跑过去拿了吴小桐的狐皮斗篷来,踮着脚想要给吴小桐披上,奈何个头儿太矮,还不到吴小桐肩膀呢,跳了跳脚也没能够着,还差点儿将皮裘掉到火盆子里去。 “行了,我自己来!”吴小桐一边接过斗篷自己披了,系着带子一边逗着一脸懊恼的珍珠,“你也多活动活动,张长个子……要不然,你可就要被琉璃她们撇的远了!” 一听这话,珍珠的一张小脸更是垮的厉害,堵着嘴巴道:“我原本在同龄的小姐妹中拔头的,谁知道如今怎么就不长个儿了……” 吴小桐拿眼睛打量着哪里都肉肉的珍珠小丫头,心道你个小丫头贪吃还不爱动,自然只长肉肉不长个子啦。 不过,看着珍珠一脸难过快哭了的模样,她也不忍太过打击了,只是笑笑,就迈步出了门! 门帘子落下,啪嗒一声响。紧跟着又是一响。 吴小桐回头,却见珍珠小丫头也跟了出来,只穿着一件棉袄子,缩着脖子,揣着手,更像个白胖的珍珠了! 不由心里有些自得,自己还挺有先见之明,这名儿起的,多贴切! “行了,我也不走远,你就别跟着了,你这身衣裳转一圈回来,不等晚上就该发烧了!快回去吧!”打发了珍珠小丫头回去,吴小桐裹了裹斗篷的风帽,出了大门,快步往镇子北边山坡上的大棚而去。 天阴沉的厉害,风不大却冷硬锋利,嗖嗖地吹过来,犹如刀子一般刮得脸生疼! 依照她的设想,入冬之前在北边的阳坡上建了十个大棚。当然,这个时代的大棚与现代不同,没有轻便结实的塑钢构架,也没有透光度高又价廉易得的塑料薄膜,有的只是青石、黄泥、木头稻草这些自然材料,吴小桐的暖棚只是起了地热,跟火炕类似,修了火道,根据寒冷程度不同,用木柴点火加热,保持棚内的温度。 这些棚子里有她秋日赶着扦插的几万株茶苗,还有几个大棚的蔬菜,一个大棚的木耳蘑菇,还有一个大棚里则是各种芽菜。当然了,这么好用的物事,老苍头也不会耽误了,要了两个去,如今都被他种满了神仙草和其他几种药材。有了这个东西,神仙草过冬可就容易得多了,至少不会一个冬季下来,死一大半了,让他更容易培植出年份高的神仙草了。 去大棚里转了一圈儿,就见各个棚子里负责的人手都很到位,储备的干柴充足,各处大棚也很坚固,完全能够抵御风雪,也就放下心来,最后,才脚步轻快地绕进老苍头的种药大棚里去。 棚子里留了天窗,但只是天气晴暖的时候敞开透气,这天气阴冷的很,天窗都没打开,或者只支开一条缝儿,棚子里的自然黑洞洞的,不说伸手不见五指也差不多。 吴小桐将手里提的琉璃气死风灯举得高一些,照着亮儿,一边搜索着老苍头的身影,一边留意看着脚下的药畦子。 因为光线不足,神仙草原本浓绿如翡翠的肉质茎颜色淡了些,不过更透明了,初一看,水润润的,看起来更可口了。 吴小桐飞快地扫了一周,没有发现老苍头的身影,她飞快地蹲下去扯了一截神仙草放进嘴巴里,牙齿咬着,脆嫩嫩的带着一丝微微的清甜,在这没什么水果蔬菜的冬季,实在是让人难以抗拒的美味啊。 一截手指头长短的神仙草被她三两口吃掉,还不解馋,于是又走了几步,四下里看了看,就再次蹲了下去…… “你这是要炖鸡还是炖鸭子?”老苍头的声音突兀响起,就在她身后! 做贼心虚,吴小桐吓得一个激灵,差点儿跌坐下去,还是老苍头伸手快,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这才让吴小桐免了驴打滚! “爷爷!”吴小桐恶人先告状,回头就朝着老苍头撒泼耍赖起来,“您怎么也不提前出点儿声,这么嗷呜一嗓子,多吓人啊!” 老苍头缩回手去,冷冷地哼了一声,横了吴小桐一眼,俯身看了看畦子里的神仙菜,除了被吴小桐折了几根外,并没有压坏,这才毫不客气道,“这还是我的不对了?” “自然……不是!”吴小桐很没骨气地半路改了口,然后,笑嘻嘻地陪着笑,看着老苍头一根一根把她吓得撒在地里的神仙草捡起来,连忙讨好道,“爷爷,我这不是看着天气酷寒,怕您老身子骨吃不住,想着炖点儿补汤给您老补一补嘛!谁知道,没犯防备返到被您吓了一跳!” “哼!”老苍头冷冷地哼了一声,“有什好怕的?你学的那些,别说一个人,十个八个也难近的了你的身。要不,你跟着我学功夫?虽说你年岁大了些,过了学功夫最好的年纪,但你自己折腾的那些,筋骨倒也柔韧可塑,学一点儿防身还是不难的。怎么样?你只要跟我学,以后就再不用怕这个那个的,到哪里都由着你横着走!” “嘿嘿,爷爷,您就别拿我打趣了,我又不是螃蟹,要什么横着走!”吴小桐笑着岔开话题,伸手从老苍头手中接过神仙草,干脆拉了老苍头一起离开大棚,“天就要下雪了,刚刚我都转过了,这里一切妥当,又有那些人守着,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您也跟着我早回去吧。我给你炖一盅神仙草鸡汤,再给您热一壶高粱烧,叫上刘叔陪着你喝上几盅去!” 自从安定下来,老苍头没少劝说吴小桐跟他学功夫,可吴小桐学了几天就顶不住了,装病装伤,几回下来,老苍头也就不强迫了。只是,仍旧不死心,还时不时地提一提。吴小桐哪里肯受那份儿苦楚去,她又没有什么女侠梦,又没有什么血海深仇要报……当然了,主要是她现在基本上把老苍头的医毒之术学的七七八八了,甚至,在毒术上,老苍头都说她有天分,许多奇思妙想有些青出于蓝的意思了。殊不知,吴小桐在现代可是学过生物化学的,许多思考方式自然与老苍头不同,也有些东西是老苍头没有的,相结合之下,研制出点儿什么新型毒药来,自然就简单的多了。 有了这一手施毒的本事,可以说,只要吴小桐愿意,她随手就能轻飘飘要几十上百人的命,自保自然不成问题,她干嘛吃那份苦学什么功夫?她只每天锻炼锻炼身体,祛病强身就足够了。 金陵城的消息传来之后,吴小桐暗暗松了口气,只想着从此阴霾尽去,春回大地了,哪里料到,她昨儿还心情愉快地给老苍头炖鸡汤庆贺呢,转过天来,桐城那边据爆发了一场大战。 桐城驻守的齐军和北宁军决战在桐城北门外,双方投入的兵力都超过了五万。真正的十万人大战! 从早晨开始下起雪来,初始时,微风吹动雪花,在半空中跳动、飞转、回旋,犹如一个个调皮的精灵,玩耍跳跃;又像是一位位优雅的仙子,轻盈曼舞…… 不多时,风大起来,雪花也越来越大,变得一片片、一簇簇、一团团……被狂风裹挟着,撕扯着、冲撞着、纠葛着、厮杀着,将整个世界模糊成白乎乎一片。 原本吴小桐捧了一杯热茶,坐在窗前想着赏赏雪景的,谁成想,一不留神,被一股旋风扑进来,夹着雪花扑了她一头一脸,让她连连打了两三个喷嚏,手中的茶盅子也洒了,真是风雅全无,狼狈一片。 悻悻地接了小丫头递上来的帕子擦了手脸,吴小桐就把窗户关严实了,躲到炕头上依了个靠枕,拿起一本书看起来。 这么着到了傍晚时分,一人驱马疾驰到了双溪镇,吴小桐得了消息,手中的书啪嗒一声落下去,掉进了炕下的火盆子里! 来人吴小桐识得,乃是小亓身边的人。那人被人搀进吴小桐的屋子里磕了个头,只说了两句话就力绝晕厥过去,被人又搀了下去。 他带来了一句话来,乃是小亓亲口所述:“我做到了!” 除了这句话,此人还带来一个消息——小亓阵前瞭敌,被飞矢射中左胸! 梨雪和霍嬷嬷恰好都在屋子里,被火盆子里腾起的火苗吓坏了,还是琉璃小丫头机灵,抬手拿起桌上的一个茶壶没头没脑地浇下去,火盆子里腾起老高的火苗子这才熄了。 霍嬷嬷一边让人将火盆子端出去,一边让人开窗散烟,她则快步上前,走到吴小桐身边,关切地劝慰道:“姑娘……节哀!” 呆愣着的吴小桐这才醒过来,抬起眼,满脸迷茫地眨眨眼睛,看着霍嬷嬷问道:“嬷嬷,刚刚那人说的什么?我怎么听着他说谁受伤了?……?” 霍嬷嬷这回真吓坏了,看着吴小桐小心翼翼地组织着语言,回道:“是有人受伤了……打仗嘛,有人受伤自然是难免的……” 吴小桐却渐渐明白过来:“是小亓?小亓受伤了是不是?” 霍嬷嬷顿了一下,扶住吴小桐道:“姑娘莫着急,这个人说的不清楚,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咱们且打发人去打听打听,说不定是他弄错了呐!” 这么会儿,吴小桐已经彻底清醒过来。脸上的迷茫尽去,一股浓重的悲哀从眼底涌起来……却又被她生生眨着眼睛压下去! 跳下炕,吴小桐穿了靴子就往外走:“让人备马,我去一趟桐城!” 第一百零九章珍重 “……绝人子嗣可不是小事,那可是比杀人放火还重的罪。 。しw0。而且亓家和裴家还份属君臣,坐实了,定个诛九族都够了!你毕竟是裴家之女……你可想好了?”老苍头风别城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吴小桐,面容平静,声音平和地问道。 “爷爷,我想好了。”吴小桐毫不迟疑地回答。然后又补充道,“我没办法看着他死!” 老苍头叹了口气,再不说什么,只站起身来,伸手将面前的女孩儿扶起来。 这丫头聪慧伶俐,行事大方,没有一般女孩儿的扭捏作态,年纪不大,却看事透彻,处事沉稳,他对自己收的这个孙女儿是极满意的。但,女孩儿终究是女孩儿,这心地软也就罢了,偏偏对那小子……罢了罢了,女大不中留,她若愿意,就依了她,又何妨! 桐城,现代的时候,吴小桐只知道这个皖南小城,风景秀美,人杰地灵,名人辈出…… 庐州之战后,桐城就成了新的前沿。同时,也是裴家大哥裴旸驻守之地。再后来,亓惟孝发桐城……如今,桐城却成了小亓可能终结生命的地方! 她跟老苍头风别城没有坐车,骑了快马一路疾驰,但毕竟是风雪交加,道路难行,又入了夜……等他们赶到桐城的时候,距离小亓受伤已经过了差不多是个时辰。 颤抖着手指,触及到皮肤的温热,吴小桐的泪水滚滚而落——还好,还好,她来的不算太迟! 也不知该说小亓幸运还是不幸。那一箭几乎贯穿了他的左胸,但稍稍偏上了一点,躲开了心脏和左肺! 真是不幸之万幸!也真是命大! 军医已经为小亓清理过伤口,并上了药进行了包扎。可小亓仍旧沉睡不醒,气息都越来越微弱起来。 吴小桐无声地看着老苍头,满眼恳求。 老苍头瞥她一眼,暗暗叹了口气,活动活动刚刚恢复知觉的手指,上前给小亓诊脉、拆了包扎检查伤口。 吴小桐没有往前凑,她背转身,双手合十,微微低着头,嘴唇无声地开合着。 从不信鬼神的吴小桐这会儿真是病急乱求医,嘴里不断地祈祷着,什么如来佛祖、救世观音、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只求小亓平安无事! 仿佛过了半晌,老苍头才诊查完毕,回过头来,吴小桐连忙送上一块温热的帕子。 老苍头一边擦着手,一边淡淡道:“伤口处理的不错……只是伤药一般,换成我们带来的药吧!再喂一颗大还丹!” 吴小桐认真地听着,眼睛都不敢眨的,连连点着头,将老苍头的吩咐记下来。 最后,老苍头道:“……上药后,就是你的事儿了!” 吴小桐愣了一瞬,随即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一路疾驰,一路风雪,吴小桐的手指冻僵了又缓过来,通红肿胀的犹如拎了十根小胡萝卜。她抬起手动弹了一下,试了试,还好,终究是能够活动如常了。 她洗了双手,用自制的酒精消了毒,然后拿出自己的药包,先拿了一颗大还丹出来,化在半碗水里,給小亓喂进去。接着,就开始清理伤口……穿针纫线,开始给小亓缝合伤口。 因为箭头有倒刺,军医取出的来的时候,割裂了皮肉,经过一段时间后,皮肤外翻着,露出里面的肌肉……触目惊心! 吴小桐在模型上练习过,在动物身上实践过,在其他人身上也实践过,她确信自己的缝合技术搁在现代也能称得上一流。 但,面对眼前的人,她的心仍旧忍不住颤抖! 深深吸了口气,压下从心底涌出来的颤栗,吴小桐克制着自己的思想和视线,不想不看,全神贯注在伤口之上,然后,银针落肉,一针一线地将呈开放状的伤口缝合起来。二三十针的伤口,实在谈不上大,但却耗尽了吴小桐最后的一丝力气。最后一针缝完,打好扣,剪断线,吴小桐一口气吐出来,整个人就颓然堆萎了下去,意识陷入了一片黑暗。意识消散前,她想到的是,伤药还没敷上呢! 这一昏足足过了三个多时辰,吴小桐才醒转过来。 她只是太紧张,又一路赶得太急,天寒地冻的,让她一时撑不住倒了下来,身体却并无大碍。 睁开眼,老苍头淡淡的声音就在身旁响起:“你的脸和手脚都冻伤了,你自己注意些,不小心落下瘢痕,可是哭都来不及了!” 吴小桐眨眨眼,转头看向老苍头,缓缓扯动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爷爷,他怎样了?” “哼!”老苍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又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个没良心的丫头,就不知道问问爷爷我?” “嘿嘿,爷爷您就在我眼前嘛,看着红光满面、精神抖擞的,还能骂我,哪里像有事儿的嘛!嘶……”吴小桐活动着僵直的身体,用手臂撑着缓缓坐起来,一边涎着脸笑道,笑的大了些,就觉得鼻梁和两腮的肉都是一疼! 她吸了口冷气,抬手抹了抹……好么,她的脸上竟然包扎着,她都不用要镜子看,也知道自己这会儿被包成木乃伊了! 看着吴小桐摸了摸脸,却一言未发,老苍头心里一软,开口宽慰道:“也不是多厉害,只是涂了药膏子!” 吴小桐点点头,转眼看着老苍头笑道:“没事儿,这样包着,挺暖和的,还省了我戴围脖了!” 很快,吴小桐就知道了冻疮的厉害。 疼倒是其次了,关键是痒,钻心挠肺的痒,偏偏还不能抓,那滋味儿……这次第,怎一个*了得! 好在,吴小桐很快给自己找到了事情做。 有战场就有受伤和死亡。特别是这个冷兵器时代,那一刀一枪拼杀的可都是血肉之躯。一场大战下来,死亡数以万计,受伤的更多。大批的伤病得不到及时医治,或者有效的治疗,最后只能失血过多而死。或者治疗之后,因为没有特效的抗菌药和治疗措施,许多伤兵死于伤口感染、破伤风…… 吴小桐恢复了男装,一身再普通不过的黑色粗布棉衣棉裤,脸上裹着绷带,一头扎进伤兵营,就出不来了。 伤口清理、缝合,她是练的很熟了,但诸如截肢之类的大手术,她却从来没接触过。甚至,连详细的教科书都没有,她却被赶鸭子上架,直接进入实践状态!从第一个战战兢兢,浑身汗透,很快,她就摸索出了经验,手法熟了,那种恐惧紧张的心境也渐渐消除了。她已经能够不想其他,全心应对各种伤口。 除了吃喝拉撒,她一天睡觉的时间只有三个时辰。其中还包括洗漱。常常是闭着眼睛洗完手脸,往床上一栽,整个人就失去了知觉了。 三天后,她正在给一个腹部受伤的士兵手术,刚刚把内层缝合完毕,就有个人跑进来:“姑娘……我们公子醒了!” 吴小桐捏着缝合针的手微微一抖就稳住,还好,针未落肉。 做了个深呼吸,稳住心神,吴小桐回头看向跑进来的人,是小亓身边的护卫,叫什么东平的。 “好的,我知道了!” 说完,她就转回头继续给那士兵缝合伤口。有老苍头在小亓身边照料着,她回去不回去,又有什么作用?! 东平目瞪口呆了半天,再不见吴小桐有何回应,满脸喜悦变成不可思议,然后,很是悻悻地离开了。 进了腊月,吴小桐头上的绷带早就扯了,脸上的冻伤也好了,尽管她没挠,也还是留了一道淡肉色的疤痕,横贯在鼻梁和眼下! 拆绷带的时候,吴小桐照过一次镜子,看着脸上的疤痕,她心里暗想,搁在现代倒是能够模仿模仿王菲的晒伤妆! 吴小桐一直穿着男装,行事举止大方从容,没有人认出她是女子。直到,东平跑进来喊了一声姑娘! 现在,伤兵营里都知道这位医术高超的吴郎中是个女子!看着她清瘦窈窕的身段儿,不是没有伤兵暗暗猜想,吴郎中包裹在布条下的容貌…… 但,看到了吴小桐拆了纱布之后的疤痕,伤兵们也不由叹息,多美一张脸蛋,就这么毁了! 吴小桐反而跟没事儿人一样,该做啥做啥。 南齐和北宁在桐城北打了一个月,各有死伤,也各有胜负,战事一直持续,双方从最初的激烈、艰苦,渐渐地麻木了,心不在焉起来,战局也进入了胶着状态,打了一个月,战场还是在桐城北,没有丝毫变化。 也或许是快过年了,双方更加怠战,几乎连小摩擦都没有了。 战事暂歇,自然也就没了新的伤兵。 伤兵营里,重伤不治的死了,命硬的挺过来的,只需要慢慢养伤了,军队里配备的军医也就差不多够用了。吴小桐不需要伤兵营了,回到大哥裴旸在城里的府邸,整整睡了一天一夜,这才恢复了精神。 洗漱,换了一身干净衣裳,为了行走方便,吴小桐仍旧选了一身青色的棉布男袍。头发高束在头顶,戴了同色的头巾子。 站在镜子前,吴小桐以手支颌,微微仰起下巴,瞅着镜子中的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要不是脸上这道疤,倒是个俊秀少年嘛! 拽拽衣角,吴小桐大步流星地出了门。 转过几道院落,吴小桐来到府邸西路的一个院落。这里,是亓惟孝的居处。 院子里外仍旧安静,寂寂无声,与之前几乎不见人影不同,这会儿却看到许多侍者无声地出入着,如蚂蚁一般,纷纷忙碌着,却没有任何声音,甚至连脚步声也听不到一点。 吴小桐站在门口看了一会默片,这才出声招呼过一个小侍者来,让他进去通报。 很快,同样是小亓身边,名字叫西安的匆匆迎了出来,隔着三五步就停住脚步,躬身行礼道:“公子正睡着呢,裴姑娘还是过些时候再过来吧!” 竟然吃了闭门羹! 吴小桐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 咧咧嘴,吴小桐笑的轻松自然:“其实没有大事,只是,我准备回去了,过来跟公子辞行。既然……那就劳烦你转告一声吧!” 脚步轻快地离开,吴小桐脸上仍旧挂着微微的笑,但心里却浮起来之前老苍头说的那一番话! 小满赶着车,载着裹了珍珠皮袄子的吴小桐缓缓驶出裴府……然后,就在裴府大门口,‘巧遇’了正要返京的公子小亓! 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不再是躺在床上,安静的几乎没有气息的模样。 恢复了往日风采的公子小亓,一身靛青色精绣长袍,裹着一件银白的貂皮大氅,眉目似画,面容如玉,缓缓地一步步走来,竟让人完全忽略了他身周的众人,包括英武俊朗的大公子裴旸,也完全褪色成了背景! 吴小桐穿着一身靛青棉袍,裹着一件珍珠毛的斗篷,相比之下,跟只鹌鹑一样,呆愣愣地看着那人走至马车前,看到东平在车辕下放了脚踏,然后,那人即将上车前,缓缓回过头来,目光越过送行的众人,落在裴府大门一侧的马车,还有车旁那个靛青色的人身上! 两个人,四目相对,周遭一片安静。 许久,公子小亓未动,吴小桐却终究忍不住走上前去。 微微仰着头,看着小亓仍旧苍白的脸色,连唇瓣都因为失血呈现出一种樱白的颜色! “你的……身体尚未完全恢复,怎地这么急着回去?过年还早着了!” 熟稔如他,她装不出矜持,关切地询问自然而然地问出了口。 小亓的目光一直胶着在她的脸上,看似深沉如海,细看却又平静如水。 微微牵动唇角,一抹微笑在他的唇畔浮现,他缓缓开口:“……都是时事所迫,你不必当真计较!” 微微一顿,他看住她的眼睛,淡淡吐出一句:“珍重!” 前一句,太过突兀,吴小桐愣怔怔地还没想明白,眼前的人已经道了声珍重,登车而去。 她下意识地倒退几步,给马车和一众随行人员让开路。然后,眼睁睁看着,那马车在众人簇拥下,渐行渐远。 吴小桐的车子也很快出了桐城,她一上车,抱着被子翻滚了一回之后,很快就将自己埋在被子里睡着了。 那人神神叨叨的一句话,她想的头疼也没弄明白,所指为何,那就干脆不想了。爱咋咋地! 回到双溪镇,正赶上腊月初八。 吴小桐被霍嬷嬷端上来的美味的腊八粥堵住了嘴,欢快无比地吃饱喝足,舒舒坦坦洗洗睡了。至于桐城还是什么,都被她抛到脑后去了。 战事再次停歇下来,双溪镇的人们也放松下来,杀猪宰羊,捞鱼捕虾,欢欢喜喜地准备过年。 除夕夜,要延请祖先归家享受香火祭祀。 下午申时末,日头还没落下去,吴小桐就惯例地跟了老苍头一起,带着用油拌好的松木屑往山坡上的胡家祖坟而去。 按例,要一路将松木屑洒在路边,点成一堆堆星点的篝火! 胡家大宅的废墟清理了一部分,在后院子那个小院的基础上,又扩建了一进大一些的院落,胡家祖先的牌位就被安置在那里,一层层排列着,显示着这个家族曾经的人丁兴旺、家族繁盛! 从祖坟一路撒好松木屑小堆,天色也黑了下来。 吴小桐又在老苍头的陪伴下,一个个点燃松木屑小篝火,在她身前,通往镇子里的路隐在黑暗里,在她身后,却有星星篝火清晰地勾勒出一条路,一条回家的路! 一边点着篝火,吴小桐一边暗暗琢磨,好在她不胆小,也不相信所谓的神鬼之说,哪怕她诡异地经历了一次重生,仍旧不相信所谓的鬼神真的存在。要不然,这种风俗仪式,还真是……够让人毛骨悚然的。 这算什么?天黑了,请鬼回家?! 好了,她赶紧收拢思绪,把心中的笑意压下去。 不管怎样,此情此景,若是突然狂笑起来……还是不要吓人了! 一路回到镇子,然后穿过镇子,到达胡家大宅近处的时候,吴小桐突然站住了。 原本黑沉沉的胡家废墟仍旧没有半点儿光线……只是,她仍旧能够清楚地看到,胡家废墟前头停着几匹高头大马!然后,几个人影站在旁边,却没有任何声音。包括马匹,都没有半点儿声息! 麻蛋,这是说鬼鬼到了? 这黑影瞳瞳的无声无息的,说不是闹鬼怕都没人相信! 但,她心里其实很清楚,那些是活生生的人和马,只因为无声无息,只不过是因为训练有素,连马匹都能保持静默罢了! “七匹马,六个人!”老苍头的声音淡淡响起。 吴小桐转头看了看老苍头,仿佛寻求什么答案一样,却并没有真的想要得到什么,转而就抬脚往胡家大宅里跑去。 老苍头没有动,看着吴小桐欢快地跑进胡家大宅的废墟,跑进胡家祠堂的院子里去。然后,他就缓缓摇摇头,俯身,继续点燃,一堆又一堆的小篝火。 ------题外话------ 小梧桐不明白,亲们是明白的吧? 第一百一十章 且珍重 胡家的祠堂,乃是接着原来花园子的小院修建的,就是三间正房,规格不大,却也整齐,进门抬头,就供着胡家列祖列宗的牌位。 前面的供桌上,摆了三牲果品香烛等物,烛火明亮,却温暖不了这一处,只有线香袅袅,盘旋升腾,似乎向父母祖辈亲人诉说着儿孙的思念和依恋。 吴小桐跑过来,微微喘着气,却止步在祠堂门口。 门内烛火明亮,门外暗夜沉沉。隔着一道大敞着的门,门内门外,却恍然两个世界。 吴小桐扶着门框,看着门内那个世界里,一个高大魁伟的男人背对着她,负手而立。在他前面,一个只有两三岁的小娃儿,正动作笨拙,却极认真地跪在蒲团上跪拜着。 那小娃儿的小身子软软圆圆的,胖嘟嘟的,小手小腿儿都短短的,就那样,像个小团子一样,磕着头,画面很可爱……甚至有些搞笑。但吴小桐默默地看着,却莫名地有些心酸难忍。 鼻管里那股酸涩太冲太猛,让她很不舒服,甚至感到生生的疼…… 吴小桐被迫地仰起头来,就看到黑沉沉的夜幕上,没有半点星。 嗬,是阴天啊! 压下鼻管里那股令人生疼的酸涩,吴小桐又看了一眼屋子里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突然就失去了进去,或者见面的兴致,缓缓转身,拖着步子离开了那一道明亮的门,然后,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谁?”一声低喝,突兀响起。明明声音不大,不尖利,却冰冷的没有丝毫温度。 吴小桐懵懵的脑子蓦地清醒过来,脚步几乎是立时停住的同时,也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 一抬眼,她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跑到了胡家宅院的大门方向来了,那几个守在外头的人,已经来到她的近前,正对着她的两人的手已经放在了腰侧! 一道寒气从脚后跟窜起来,飞快地窜上脊背,让她生生打了个寒战! 这几个人身上杀意烈烈……她毫不怀疑,只要她稍有异动,下一刻,就有一把刀划过她的脖颈! 吸了一口气,吴小桐不得不开口:“双溪镇百姓,替你们公子看着……这里的。” 这句话说出来,吴小桐突然气馁了。 是哦,她就是替胡元辰看着这双溪镇的。这里的地,这里的山,这里的一切,其实都是属于人家的,她就像什么……管家?主管?经理人?…… “那啥,我就是看见有人过来看看!你们继续,你们继续……”吴小桐胡乱地说着,摆摆手,转身往镇子里走。 这一走,她突然明白了。 其实,她心里一直是知道的,她知道自己跟胡家完全不是一回事。她是她,顶多是双溪镇老百姓中的一个。而不是胡家,不是双溪镇的拥有者。看看这房子就知道,她手里的银钱早就能够把胡家大宅重建起来,甚至能建的更好更大。但她只是在原来的小院子上一次次扩展,却从没想过来重建胡家! ‘你的都是我的’实在是当不得真啊!一句戏言! “小桐!”一声轻唤在身后响起,再次阻住了吴小桐的脚步。 “是你么?”身后的人带着一些欢喜询问。 塌了塌肩膀,吴小桐轻轻叹了口气,慢慢转回头来。 不知何时,那人已经离开了祠堂,走了出来,一手牵着那个小团子,一手打着一只灯笼,就那样站在胡家大宅尚倔强立着的大门楼前。 除夕夜,无月无星,那人站在那里,却似乎看不到他身后的残垣断壁,连片废墟。 随意往那里一站,他身后的背景似乎就高深起来、巍峨起来、鲜亮整齐起来。 甚至,似乎不是暗夜,他那样从容淡定,恍惚中,似乎就是一介贵公子缓缓走出深深宅院,上马出行,他一动,自然有健仆豪奴骏马……不再张扬,不再肆意,却只有不言而喻的威势,俾睨天下,俯视众生。 吴小桐突然觉得自己渺小下去,小到微不足道。 突然,她心中之前的懵懂、酸涩就没了。 她微微扬起一抹笑来,大大方方看过去:“你回来了!” “回来了!”胡元辰含笑应着,一步一步往吴小桐这边走过来,一边道,“你怎么就走了?” “呃……”吴小桐舌头打了一下结,随即又被她麻利地捋直了,却没有回答,而是转向胡元辰身边的小团子,“这是你儿子?” “唔,”胡元辰应了一声,微微侧了脸,道,“懋儿。胡懋!” 那孩子很是聪慧,仰着小脸看了看自己父亲,转回来脸,再看向吴小桐就甜甜地叫了一声:“姐姐!” “哈,这孩子嘴巴甜!”吴小桐欢喜应了。 却没有再做什么。没有上前抱抱、摸摸、捏捏……她之前遇到镇子上的小娃儿,可是最爱捏捏抱抱占占便宜了。今儿,她不知怎么的,突然改了性子。 胡元辰微微蹙了眉,嘴巴张了张,却终究没有说什么。 吴小桐一直没动。胡元辰走到五步开外也停住了脚步。 借着他手中的灯笼,吴小桐看着他的眉眼隐约而朦胧着。他本来就生得好,眉眼漂亮大气,鼻梁高挺,整个人是那种带着英武的漂亮,开朗、明亮。如今,他仍旧好看,只是少了张扬和明朗,变得深沉、厚重起来,肩膊似乎更宽了,更厚实了,更坚挺了……由一个漂亮、骄傲的大男孩,真正变成了一个俊朗、自信的男人! 胡元辰也看清了对面的吴小桐。 太过久远的小乞丐模样,之后的调皮小子,再之后的活泼跳脱的小小少女……如今,她已经出落成了真正的女子,虽然眉眼中没有寻常女子的扭捏羞涩,一贯的大方从容坦然,却完全与之前不同了。裹着一条梅红银狐斗篷的她,眉目如画,云鬓如鸦,目如秋水,唇若含朱……褪去了青涩、跳脱,美丽的如夜里绽放的山茶,美而不艳,不可方物! 他微微眯了眯眼睛,将心头一直都在的悸动按下,微微勾着唇角缓缓开口:“你长大了!” 吴小桐愕然,随即有些失笑起来。 她早就长大了好吧!连上一世的年纪算起来,她都能给人做奶奶外婆了! 刚刚还觉得他成了男人了,没想到就给她来了这么一句……臭小子,真是高看他了! 这么一笑,之前的隔阂和陌生就淡了去。两个人之间自然了许多。 吴小桐微微笑着,“既然回来了,就一起吃个年夜饭吧!” 胡元辰微微笑着,好半天,连他手中牵着的懋儿都抬头向他看过来,他才缓缓开口:“不了。” 微微提起了眉头,吴小桐讶异道:“这就回去么?” 胡元辰应了一声,松开手中的小团子,大踏步走到吴小桐跟前,伸手就将吴小桐拥进了怀里:“此次匆忙,不能久留。但此去不会太久……你且珍重!” 他的手臂坚硬有力,紧紧地箍着她的身体,几乎勒断了她的肋骨,让她呼吸不畅…… 但只是很短时间,她反应过来,想要做点儿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松开了手。 后退两步,他定定地看了她一眼,进而转身,重新牵起那个小团子,大踏步走向一匹马,认镫上马,抱着那个小团子,勒着马缰打了个转儿,朝她扬了扬手,再没说什么,就那么驱马而去! 吴小桐的目光从恢复了寂静的暗夜里转回来,落在胡家大宅空荡荡的大门上的灯笼上。 明明,这盏灯笼被胡元辰提在手中的,不知什么时候被插在了这里,灯笼中的一团烛光微微摇晃着,明明暗暗着,似乎向她证明,刚才的一幕实实在在发生过,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象! 她走上前去,从空荡荡的门框上取下灯笼提在手中。下意识地,手指摩挲着灯笼的手柄,手指所触,似乎还能感受到那人的温度。 “回去吧!”老苍头无声地出现在她前头几步处,招呼一声,背着手率先往家走去。 吴小桐一凝神,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老苍头已经将一簇簇松木屑都点燃了,一堆堆小篝火星星点点延绵出去。 叹了一口气,她抬脚跟在老苍头身后,也往家里走去。 大年夜过去了,初一拜完年,发了红包,欢欢喜喜地笑一阵子,也过去了。 一眨眼,年就过完了。 过年,那边对峙的双方似乎也有意避开节日,都安安静静的,没闹腾。 北平城传来的消息,无外乎北宁帝与民同乐什么的;金陵城里传来的消息有些意思,却也在意料之中。 不知道是不是被襄贵妃的事情给打击到了,还是因为明白了自己再没了制造子嗣的能力,之前一直很活跃,很乐于泡在后宫的靖宇帝突然颓了。 不仅仅遣散了后宫大批的宫女、低等嫔妃,连政事都懒得问了,全权交给了回到金陵的公子小亓。 腊月二十八,告祭祖宗天地之后,靖宇帝下旨宣布,立小亓为太子。并毫不意外地将国事全权交给小亓处理,名为太子监国! 天下不太平,皇帝官员都辛苦。原本的年假缩水了许多,正月初八就开了印。 刚刚过完元夕,正月十七,金陵城就大动干戈,雷霆风雨,还没出正月,之前在靖宇帝面前颇为得势的几个弄臣,就被清理干净,贬官的、罢职的、流放的……好在,这些人只是谗佞,并没有犯下太大的事儿,倒是都逃了一条活命,没有哪个人头落地。 这一场风雨,相对年前靖宇帝的那一怒,似乎轻了许多,未杀一人。但,这一场风雨的震动,对整个南齐朝廷和官场来说,却丝毫不亚于靖宇帝的那一场血流成河。整个南齐朝廷上下为之一振,上至官员下至小吏,无不收敛心神,战战兢兢打叠起精神来,尽职尽责。许多暗地里的东西也收敛的多了。 自从正月十七,南齐和北宁军队又时有战事,却都只是小规模的摩擦,再没发生大的战事。 二月初,南齐和北宁互派使臣在桐城会见,双方和谈。战事也随之停了下来。双方军队各后退五十里驻扎。 双方和谈了,百姓们期盼着能谈出个结果来,再不打战,给他们一个安定太平的日子。 吴小桐这边,却对那边的和谈不怎么上心。照旧往更深处的山上种植茶树、果树、药材、蘑菇木耳…… 麦苗儿返青,水稻、红薯也开始育秧,有一个耕耘收获的轮回又开始了。 之前,吴小桐一直没有在意胡元辰或者公子小亓的后院,徐褚等人没往回报,她也一直没留意。 但除夕夜见到那个小团子之后,她才醒悟到,都长成大人了,不管她留意没留意,人大了,男婚女嫁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于是,再见到徐褚的时候,她就问了问小亓和傅公子的家事。 然后,再报回来的消息中,就都多了一部分,每一次都有关于两人家事的一两句。 二月末,南齐吏部尚书上书恳请太子选妃,以‘早承国嗣’! 三月初,北平的消息传来,傅公子府前媒婆扎堆——因为,傅公子的原配祝大震的闺女去世满了一年,傅公子除孝,可以续弦儿了! 之后,送来的消息中颇多选妃、续弦的趣事,无非是有女之家看好两个钻石王老五,为了把女儿嫁过去,各种勾心斗角,互相揭短等等等等……今日你揭了对方家教无方,明天他又揭了你的无才无貌,后天,有人揭了他受贿,大后天,又有谁揭了谁的贪墨…… 很快,挣女婿演变成了朝堂纷争,官员乱斗,各种阴损私密事儿都被揭了出来,又是一批官员落马,抄家、罢官、流放……杀头! 轰轰烈烈,直到五月底,才消停下来。结果就是,再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上门推销自家闺女了! 那两个人是消停了。吴小桐这边却热闹起来。 眼瞅着,再过一个多月,吴小桐就要满十九岁了,真是大了,等不得了,霍嬷嬷天天念叨,吴小桐能够自动屏蔽掉,但突然出现在双溪镇,出现在吴小桐面前的大嫂,裴旸的媳妇儿,却是吴小桐完全没法子屏蔽掉的了。 大嫂姓赵,乃是赵世彦的姐姐,比赵世彦大两岁,如今已经有了两子,一个五岁,一个三岁,也一起带了过来。 ------题外话------ 接下来会怎样呢……某粟卡了。好想俩都给小梧桐!小梧桐君临天下,然后开后宫……哈哈! 《儿女》那边昨天更了一章,还有愿意看的可以去看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大嫂 吴小桐见到这娘仨后,第一时间的惊讶之后,关注力很快就分了一部分到两个小包子身上。 【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 看着大嫂赵娉一手一个,肉肉的、软软的、奶声奶气、有模有样行礼的两个小包子,吴小桐扎着两手上前抱起来的同时,心里暗暗嘀咕,这两只可是的的确确的姑表近亲产物,看样子,长的漂亮,也聪慧伶俐的…… 大嫂来,吴小桐自然不能跟裴昉裴曦那般对待。 规规矩矩行礼不说,还要态度热情地迎进来…… 房间不必说,就在吴小桐对面的西间里:“我这里房子少,外头那些人也随便惯了,怕是没轻没重地冲撞了嫂子,只能委屈大嫂住在我这屋子里了。” “瞧你说的,这屋子豁达敞亮的,我看着就挺好的,哪里会委屈到!……还是说妹妹不欢喜嫂子贸贸然地上门叨扰了?才这么生分?”赵娉毕竟是高门贵女,嫁进裴家后,又是长房长媳,跟着裴旸到了桐城一年多,也是当家作主惯了的,言语应对、交往应酬自然不弱,这一句话说出来,吴小桐连客气都不好意思了,有些汗然地败下阵来。 “嫂子哪里话来,你能带着哥儿们过来,我是喜出望外的。要是知道你们愿意过来,哪里等着你们自己上门,我指定早早跑去接你们了。”吴小桐连忙笑着表白了一句,又回头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脸颊,接过霍嬷嬷递过来的两个小荷包递给俩小子。荷包里是霍嬷嬷赶着去准备的见面礼,怎么说吴小桐都是做姑姑的,孩子第一次上门,自然要准备见面礼的。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各装了一只香熏球。香熏球本身只是银的,不值什么,倒是里头的香薰是吴小桐亲手提炼的,有祛秽驱虫之功效。小孩子们夏天挂一个在身上,驱除蚊蝇虫蚁,还是挺实用的。 小的裴骋不懂事,接过小荷包去就随手递给了自家娘亲。看来这小子之前很有接见面礼的经验,都是随手交给娘亲的。 赵娉捏着荷包笑道:“都是一家人,你还跟他们客气什么!” 吴小桐笑道:“哪里有客气了,就是我做的两个熏香球,夏天带着驱虫祛秽的。带了这个,蚊蝇虫蚁不近身。山里蚊蝇虫蚁的多,我是怕孩子们皮儿嫩,给咬一口好几天下不去,还红肿瘙痒的受罪。” “哦?这么管用?”赵娉看出来也真不跟吴小桐见外,随手拎着香囊闻了闻,只觉一股清新淡香,头脑为之一清,却并不浓郁,不由赞道,“哎,这味儿好,淡淡的,清新提神的!全不像那些药铺子里配出来的物件儿,大老远就一股子薄荷脑子味儿,钻的人头生疼!” 说着话,就将那小香囊亲手给小儿子挂在了腰上。小胖小子手里拿着一牙儿甜瓜吃的正欢,根本没理会娘亲给自己戴了什么。 “瞧瞧,这小子,亏你费这个心思,他都根本不知道的。”赵娉笑道。 吴小桐也笑了:“嫂子你是望子成龙,却也太心切了些,他才多大的小人儿,哪里有那么多心思!这么乖乖地,就勾人喜欢的不得了了。” 赵娉见吴小桐说的诚挚,并不似说得好听,眼睛微微一亮,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一些。 看着人将赵娉母子三人的行李搬进来,吴小桐张罗着上了果子、点心茶水,又看着送上洗浴的热水来,也就笑着辞了出来,又去给婆子丫头准备的西厢房看了一眼,见一切妥当,这才去了福顺酒肆的院子。这几日,正是收神仙草的季节,吴小桐是不操心上山采收的神仙草,可是老苍头种的神仙草第一次收获,老苍头盯在山上,培育新苗儿,收获下来的神仙草干燥加工,就只有吴小桐盯着了。 人工培植出出来的神仙草普遍比山上采摘的整齐许多,茎枝粗壮,长度也比野生的多三分之一以上。这样的神仙草制作传统的耳环状却不太好弄了,琢磨了一回,干脆做成枫斗状。一个个宝塔形的神仙草做好之后,众人齐口称赞,连老苍头也满意的不行,只有吴小桐暗暗抹了把汗,就不敢多看了。那个东西尖头朝上放着……呃! 而且,进了五月份,山上的茉莉花开始采摘,进了六月已经到了盛花期,每天都有大量的茉莉花收回来,吴小桐也得盯着些,这东西比神仙草娇嫩的多,稍一不慎,变了色失了香,就废掉了。 茉莉花产量这么大,吴小桐就又闲不住了,桐城那边战事暂停之后,她打发了人去桐城订了一套陶瓷蒸馏设备回来,连接装置和开关阀门都是用的紫铜打造。三月份打发人去定,折腾了两个月才拿回来,两天前刚刚安装调试完毕,她正一心火热地准备提炼茉莉精油的,谁知道,裴家大嫂带着娃儿来了……提炼精油的事情只能暂时搁置到一旁。 去棚子里绕了一圈,看过各个工序都井然有序,没有什么纰漏,吴小桐这才转回来,又绕进厨房看了一眼。 大嫂赵娉是真正的高门贵女,自小娇养大的,居住条件吴小桐没有法儿,这吃食上自然要尽些心思。 这几年,特别是裴旸主持了桐城防务之后,那么忙碌的,也没忘了照料她这边。大嫂赵娉也是,自从到了桐城,比应天离得更近了,不仅是节日,平日里也没少照应她,有点儿什么稀罕物都忘不了她的一份。而且,一年四季衣裳首饰,也从没落下过,都是早早地做好了打发人送了来。吴小桐屋子里几大箱子衣物,倒有一大半的衣裳是赵娉给置办的。 是以,吴小桐虽然只是第一次见赵娉,但心里却早就有了比较深的亲近感。 看着碧桃和霍嬷嬷亲自在厨房里做菜,吴小桐心里就放下了一些,看过一遍后,又嘱咐道:“那个青壳螺蛳记得多放几滴姜汁和紫苏,多炒一会儿,炒透了。” 六月初,刚刚入夏,正是吃青壳螺蛳最好的时候。但是,那东西产在深山冷水溪中,性寒凉、蓄湿,若是贪鲜吃的多了,或者烹制不当,不熟,很有可能伤脾胃腹泻,也很有可能感染寄生虫。 说完,吴小桐要走又折了回来,叮嘱上菜时就送上牙签匣子去。 然后跟霍嬷嬷说了一声,叫两个小丫头洗干净手候着,到时候怕是要给那娘仨挑螺蛳。她根本不指望,赵娉这种高门贵女出身的,能跟她一样毫不顾忌形象地嘬螺蛳,嘬的吱吱作响! 嗳哟,这么想起来,她还真是粗鲁的可以啊!根本没有一点儿可看处! 脚步顿了顿,吴小桐就摇摇头将这无聊的感叹丢到一旁去了。 人活着不就是怎么舒坦怎么畅快怎么来嘛。她不偷不抢,不抠脚丫子,不挖鼻孔……已经很文雅了,嘬个螺蛳嘛,那就是个嘬着吃的东西,不嘬着吃还不香了!管他的! 她记得很清楚,现代时去一些沿海城市,看到满大街的漂亮姑娘嘬海瓜子嘬的吱吱作响的,还被当成本地的一道风景线呢!她吴小桐还没上街呢,就在自己家里,再那么处处拘谨着自己,还让不让人过了!她的脑壳又没坏掉! 没心没肺地甩打着两手回到屋子里,脑门儿鼻尖儿上出了一层的汗。 吴小桐要了一点点温水洗了把脸,将早上刚洗过的头发梳顺了一遍,三扭两扭地盘在头顶,取了一支竹根雕簪子攒了,又去衣橱中拿出一件灯影纱的衫子换上。 这灯影纱有个好处,不在光线直射下是不透的,却轻薄透气,凉爽舒适。里头穿的是吴小桐自己画图让霍嬷嬷给做的无袖连衣裙子,珍珠白的湖绸地子,窄窄的肩带,做打底刚刚好。而且,在没人看到的裙底,吴小桐也做了手脚。她穿的不是长及脚踝的中裤,而是让霍嬷嬷做的半裤,到半截大腿的那种,下边的小腿就那么光着,才长长地裙摆掩着,也不怕人看见,走动起来,却裙底生风,清凉舒服的多了。 收拾利落了,梨雪站在她身后端详着道:“姑娘,你这一身实在太素了,平日里也还罢了,今儿大少奶奶过来……对了,大少奶奶给您置办了那许多首饰、纱花,您可从没戴过,就那么搁着也怪可惜的,要不您就挑两支戴戴,让大少奶奶看着也欢喜不是!” 吴小桐挑着眉毛从镜子里看着梨雪,好笑道:“你这丫头倒是会说,这话都让你说到这里了,我再说不,岂不是太任性了?” 梨雪曲曲膝,笑着道:“姑娘这容貌是一等一的,再戴点儿首饰,就更是好看的没边儿了……” 一边说着,一边招呼两个小丫头飞奔过去,流水价搬了四五个首饰匣子来,一字流水地摆在吴小桐面前,都打开盖子让她挑选。 吴小桐看着头大,目瞪口呆了一回,失笑道:“你们这是……打算把我插成首饰葫芦嘛!” 首饰铺子里有一种架子叫首饰葫芦,来了客人挑选首饰的,往往会插在架子上观察效果。也有店家自己插的满满的,琳琅满目的吸引顾客。 被她这么一说,几个小丫头都忍不住嗤嗤地笑起来。梨雪却没有笑,只是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笑嘻嘻地吴小桐就是吃不住她这个样子,一脸姐姐看妹妹的谴责目光…… 摆摆手,吴小桐悻悻地:“我挑,我挑还不成嘛!”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进首饰匣子里扒拉起来,金的、银的、点翠的、嵌宝的……统统啪掉。最后,吴小桐终于从一个首饰匣子的底层里扒出一朵娇黄色的芍药蜜蜡簪子来。 拿在手上摩挲了片刻,吴小桐英雄就义一般闭着眼睛递给梨雪:“就它吧,就戴在侧边儿。” 这多蜜蜡芍药簪子花型完美,色泽鲜亮饱满,没有瑕疵,真真是上好的鸡油黄蜜蜡,难得的是朵儿够大,直径足有两寸有余,托在手心中,比她的巴掌心还大一圈。材料好,雕工也极精湛,芍药花瓣的皱褶、纹理都雕琢的清晰生动,若是点两滴露珠,一晃神就能当成刚摘下来的真芍药! 说实话,吴小桐挑了这么一支簪子出来,梨雪也是大出意料。她想着,向来不肯戴首饰的姑娘,能挑支珍珠簪子、赤金簪子也就罢了,任她怎么想都没想到,姑娘不挑则已,一挑就挑出了这么一支出挑的。这簪子别说这会儿戴可以,就是戴着出门做客都足够了! 心里惊讶归惊讶,既然吴小桐挑了,梨雪也不敢怠慢,立刻就接了过来,笑着连连点头应着,一边小心翼翼地替吴小桐戴在发髻侧边。 “哎呀,姑娘戴这个簪子可真好看,跟画上下来的一样呢!”旁边的琥珀看的眼睛都直了,呓语一般喃喃赞叹着。 梨雪拍她一巴掌,笑着嗔道:“发什么呆,还不赶紧捧了镜子让姑娘看看!” 吴小桐完全不理会几个小丫头夸张的赞叹和眼神,测了测头端详了一回,就施施然起身…… 梨雪又道:“姑娘,您看戴了这簪子多好看!要是再挑一对耳环戴上,一定更好看……” 吴小桐毫不客气地白了她一眼:“你诓起来还没个完了?歇歇去吧!” 一句话说的梨雪哭笑不得的,其他小丫头则嗤嗤地又笑成一团。 这边笑声未歇,门外啪嗒啪嗒一阵脚步声,随即门帘子一条,露出两颗小脑袋来。小小子裴骋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吴小桐,糯糯地的叫:“姐姐!” “不是姐姐,娘说了,要叫姑姑!这是我们嫡亲的姑姑!”老大裴驰很是小大人模样地教导弟弟。 嗳哟,这两小包子软软嫩嫩的……真是招人疼啊! 吴小桐弯腰抱着两个娃儿,一个亲了一口,顺手就拐进了自己屋子里来。 赵娉就落后了几步,也跟了进来,一进门就看见,两个娃儿都被抱到了炕上,老小还窝在吴小桐怀里,老大则手脚麻利地跑去炕柜上,一手一个,拿了两个竹根雕的玩意儿下来。 “哎哟,可别由着他俩调皮!”赵娉见多了未出阁的小姑娘爱干净爱整洁,受不了孩子们闹腾的,一见自家俩娃这么不见外,连忙开口就要管两个孩子。 吴小桐手里抱着裴骋,一手拿了一片甜瓜递给他,一边笑着招呼赵娉:“嫂子别那么客气,小子们就是活泼些才好呢。看着就活力十足,可人疼的慌!” 人家夸自家孩子,赵娉自然欢喜。笑着在吴小桐对面坐了,含着笑喝了口茶,就笑道:“妹妹既然这么喜欢孩子,那还不赶紧挑个好儿郎嫁了,到时候自己生几个,想怎么稀罕怎么稀罕,多好!” 嚯,这位大嫂说话可够剽悍的! 这样的话搁在现代是没什么,没见网上那么多大姑娘高喊着‘睡某某某’嘛!可这里毕竟是古代,说话可要矜持的多。当着姑娘们的面儿连个孕事都尽量不说的,谁想得到这位出身高门的大嫂,居然开口就说让她生几个娃娃……汗! 吴小桐很是自卑了一把,真是怀疑自己跟眼前这位,谁是现代过来的灵魂! 赵娉何等人物,自然看出了吴小桐的囧状,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握了吴小桐的手,柔声道:“妹妹,要不是三叔三婶去的早,这话原本不该我说……我也是没了爹娘的人,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我是真心拿你当自家妹子才这么说话,虽然莽撞粗鲁了些,可是真心替你着想的,你就是怪罪大嫂无礼,大嫂也是豁出去了。” 这话说得,吴小桐还能怎么说?更何况,吴小桐也不是那不知好歹的,听得出好赖话,人家赵娉这番话除了剽悍些,直接些,真的没什么对不住她的。 吴小桐没法借口,只好强笑着摇摇头:“大嫂莫这么说!” “嗯,你不怪我是吧?就知道你是个明白的。”赵娉自问自答的说了一句,接着就转回了正题,“我也有一阵子牛心左性的时候,总觉得嫁人得上孝公婆,伺候丈夫,还得抚养儿女,哪里比得上当女儿家自在,什么不用操心,什么不用理会,只琢磨着什么衣裳好看,什么脂米分更香气轻盈些……跟你说句实话,当初人家里给我定了你大哥,我还老大不愿意的。哪怕是成婚之后,看着你大哥稳重大气,又有担当,我那份小性儿暗暗藏了起来,却还没完全明白,为什么女孩儿大了就非得嫁人去……等到后来出了事儿,爹奶长辈一下子没了,我哭了几场之后才恍然明白过来,男婚女嫁,人之常伦。就像当初我出嫁前一晚我娘跟我说的‘这男人跟女人,就像是人字,一撇一捺,互相支撑着,少了谁都不行’。她还说,‘男人和女人凑到一起,才成为一个家,才能繁衍儿女,绵延不息’……当时觉得没意思透了,可这会子再想,可不就是这个理儿嘛,人过日子,男人主外,女人主内,互相依赖互相扶持着,生儿育女的……看着实在没什么出奇的,可就是天理人情,违背了,人这一辈子也就不完满了。” 这番话说的很是语重心长,吴小桐渐渐低了头。若有所思。 赵娉也没有穷追不舍,捞了小小子在怀里,话题一转,就跟吴小桐说起屋子里的竹子家具来! 由竹子家具,赵娉又说到了老苍头身上,自然而然地提出见一见老人家的话。 吴小桐刚刚也只是一时感慨,赵娉转了话题,她自然也就丢开了手,自然地笑道:“爷爷这几日天天在上上照料他的药草呢,中午不回来的。等他回来用晚饭的时候,大嫂自然就能见到了。” 赵娉带着两个孩子,很是从容地住了下来,山野、溪水、幽静小院,颇得赵娉和两个孩子欢喜,这一住,竟住了一个多月,出了六月,进了七月,这才收拾行李告辞离开,回了桐城。除了一开始那一番话,赵娉再没说什么话,每日里只跟吴小桐说说笑笑的,还对吴小桐弄出来的线衣线裤手套袜子的非常有兴致,拉了吴小桐教她编织……只不过,她很快就嫌弃吴小桐笨手笨脚的,直接转投了梨雪做师傅去了,很是把梨雪几个研究出的编织花样学了些去。 过了中元节,眼瞅着就要进八月了,赵娉打发了人来,接吴小桐去桐城过中秋,说是终于和谈休了战事,桐城那边的乡绅官宦们要燃灯庆祝。还有好几个酒坊都酿了新酒,就在八月节这一日开酒,请大家品尝评鉴,到时候还有从各个花楼请来的歌伎舞姬助兴…… 来到这个世界,一晃眼也七八年了,除了温饱不继,就是战乱的,吴小桐还真没见识到太平盛世过节的盛景,赵娉派来的婆子说的天花乱坠的,她一听也来了兴致,跟老苍头商量,老苍头挥挥手,只说让她自己去,他是不去的。眼瞅着天气转寒,山上的药草护理很关键,他走不开! 吴小桐也不意外,也并没觉得扫兴,仍旧兴致高昂地收拾了行李。在霍嬷嬷和梨雪的劝说下,用心地挑了几件好衣裳,又挑了一匣子搭配的首饰,装进行李中。这才安排车辆,安排随行人手,八月初六这日,一大早,吴小桐的车子,后边跟着赵娉打发来的婆子的车子,还有给大哥大嫂两个小侄儿带的特产什么的也装了两辆车子,四辆车子一起,由徐褚带人护卫着,前后相跟着,出了双溪镇,一路往桐城去了。 ------题外话------ 亲们或许能够看出来了,这篇文就要完结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四人行 说起来,吴小桐也是见过世面的,现在随便哪个城市拎出来,不是灯火通明,夜色如昼啊! 可走在中秋夜的桐城大街上,看着两旁的点点灯火,她仍旧不由自主地欢喜兴奋起来,要不是身边还跟着赵世彦,和另外两位受大哥裴旸委托护卫他的青年将军高冲、魏琪,吴小桐恐怕早就飞跑着个个灯底下仔细看去了。 し 也怨不得她少见多怪,土包子进城,让谁憋在一个小山沟里点着小油灯七八年,黑咕隆咚的日子过久了,猛地见识到这等明亮璀璨、繁花似锦,也会不由自主地惊喜、兴奋的。别说,这里的灯完全手工制作,手工绘制,一截或大或小或粗或细的蜡烛,摇曳出的火光不甚明亮,却似乎特别有人情味儿,特别舒服暖心! “今日桐城的灯也还不错,”赵世彦折扇轻摇,唇角挂笑,很有些清傲地评价。那翩然风姿、俊美容颜,轻而易举地吸引了街上众多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偶尔,还有一个佯装崴了脚,朝着他跌过去……只盼望能得这玉郎一丝怜惜,将其带回去。至于回去为奴为婢,还是为妾为妻,怕是没人顾得上去想了。 吴小桐一开始还与他并肩而行,没走多远,经历了几个意外摔倒的姑娘之后,迟钝如她也终于了了,笑嘻嘻退开几步,只与高冲魏琪走在一处,却再不肯与他同行。 赵世彦苦笑不已,却也无可奈何,只能一个人走在前头,一路逛过去。 他本就文采斐然,与胡元辰同为亓惟孝的伴读时,一文一武,备受称赞。 胡元辰喜拳脚骑射,赵世彦热衷舞文弄墨;胡元辰生的挺拔俊朗,赵世彦则修长俊逸;若说曾经的胡元辰是虎将之才,能够定国,赵世彦则就是麒麟之相,能够安邦。 可惜,世事无常,曾经常常被赵世彦取笑有勇无谋的胡元辰化身成了傅公子,定了北宁,成为北宁的摄政王;赵世彦则因为亓惟孝的缘故,虽然出了仕,却一直被闲置在詹事府不得重用。直到亓惟孝扳倒襄贵妃,被立为太子,监理了国政,赵世彦也才得以扬眉吐气,一扫前侮,如今已经是太子少保,兼詹事府少詹事,响当当的三品大员。 虽说南齐朝廷偏安江南,已非当年大齐朝恢弘气度,但三品官员,还是手握实权的官员,这般年轻也是几乎没有先例,受世人所瞩目的。特别是金陵城那个家中有适婚女儿的人家,更是将目光都关注到了赵世彦身上——谁让,那个更好的选择,太子亓惟孝不肯纳妃呢! 一时间,少詹事府前人头攒动,细看都是登门说亲的媒婆。他那詹事府的门槛,好悬没被媒婆踩平了去! 赵世彦也实在是不堪其扰,跟亓惟孝讨了个犒赏三军的差事,溜到桐城躲麻烦来了。 他这一来,却让赵娉喜出望外。 在双溪镇住了一个月,赵娉越了解吴小桐越喜欢这个小姑子,暗暗生了撮合自家弟弟的心思。她正想着写信跟赵世彦商议,人却主动地到了桐城……她能不欢喜么! 于是,借着中秋夜赏灯的大好机会,她就给弟弟制造机会,让他带了吴小桐一起上街。 偏偏裴旸不看好这个小舅子当妹夫,只因他觉得赵世彦心机太深,若说前程,指定是好的,单做妹夫,这心机太深了,怕妹妹嫁过去吃了亏…… 他细心甄选一番,挑了手下两员年龄相当,又人才、武功、品性皆佳的大将高冲、魏琪,以护卫之名,让这两个也跟着一起逛街去。 于是,就有了中秋夜的四人行! 这高冲魏琪毕竟是裴旸用心挑选出来的,容貌上虽不及赵世彦俊美,但也都是俊朗耐看的,至于品性、气度,也与赵世彦的俊逸文雅不同,却英武魁伟,颇有男儿气概! 说简单了,赵世彦是儒雅男加花样美男款;那高冲魏琪就是猛男硬汉款,一文一武,各擅胜场! 但是,裴旸和赵娉两位都白费心思了,吴小桐从出了门,目光就没在几个美男身上停留,都被街上的花灯和各种小玩意儿、小吃食给吸引了过去,随着几个人边走边交谈着,渐渐熟悉了之后,吴小桐那难得的矜持也随之被她抛开了,完全放开了性子流连在一个个花灯、各色小玩意儿、各种风味小吃,还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杂耍、幻术上去了。 高冲、魏琪两个人手里拎了大大小小的物事,什么桂花馅儿的水晶枣子、菱花糕、三花三白糖、白旋腰子、油拖蟹……还有泥塑的兔儿爷、磨合乐、傩戏面具……等等等等。十个手指头几乎不够用了。 赵世彦手中也拿了几只吴小桐买下来的几把折扇,一边好脾气地笑道:“这些个物件儿我那里还有一些,你若喜欢尽管都拿去,何苦买外头这些粗陋之物!” 吴小桐嘻嘻笑着:“你那些东西,不是传世的扇骨,就是名家的扇面,要不就是扇骨扇面都非俗物的,个顶个贵的很,拿在我手里就是一个糟蹋,我又不懂得赏玩,万一弄坏了一点,还不够心疼自责的,忒不自在,倒不如这些,我就看着颜色鲜亮,拿着顺手,摇着生风,已经足够了。破了烂了也不心疼,万一哪一天心情不好了,就想着撕把扇子出气、取乐,也大可撕了去,左不过几十个大钱的东西也不心疼,多少自在!多少好来!” 听她小嘴儿嘚吧嘚一阵说,赵世彦也只剩下无奈地摇头失笑,再不说什么了,只耐心地跟在她身后,跟高冲魏琪一样,沦为她的拎包队一员。 吴小桐逛得心花怒放,兴尽方归,那边三个人,不管是文采出众的赵世彦,还是两位武艺超群的将军,俱是一般面如土色,脸上的笑容几乎撑不住。 一回到裴府,霍嬷嬷带着丫头们迎出来,这才把那三个人解救出来,几乎是受了惊吓一般,三个人拱拱手抱抱拳,一眨眼就走的看不见了。 吴小桐脸上挂了一晚上的灿烂笑容,也一瞬间垮了下去。 “姑娘,是不是累了?”霍嬷嬷一回头看见吴小桐的脸色,连忙关切道。 吴小桐挥挥手,有气无力地垮着双肩往里走,一边道:“打发个人去跟嫂子打个招呼……让人给我抬热水进来,我要沐浴!” 将头埋在温热的水中,直到憋得受不住,这才哗啦一声重新抬起头来,吴小桐无力地靠在浴桶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不让她带随从,却有一个两个三个青年才俊伴游……只要脑子不是太残都明白,大哥大嫂的一片良苦用心! 赵世彦不错,容颜俊美、气质儒雅,还前程似锦……那两个将军,高冲四品,魏琪也是正五品,这个年纪,能有这个品级,也看得出都非庸才。容貌气度也是极好的……但这不是挑土豆挑地瓜,选个皮儿光滑的,个头顺溜的就能往篮子装。这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男人,她并不喜欢那种爱死爱活的,可总也得有眼缘,多少有点儿感觉的吧! 就这么随手拉过来的人,凑到一起……除了尴尬,她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来! 她不是卫道士,但绝对接受不了无爱的婚姻! 这一晚上,那三个人苦不堪言,她又何尝不是累到极致。而且,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累!太累了! 她想回去了,回双溪镇去! 不等她提出来回去,当天晚上,梨雪匆匆递进来一条消息,是小满从金陵送过来的。 亓惟孝从惠州寻回两个孩子,一名十二岁,一名八岁,乃是当年裕泰帝夺嫡时,被贬谪去惠州的诚王的孙子。亓惟孝寻回这两个孩子,报于靖宇帝得知之后,靖宇帝也只是叹了口气,就交给亓惟孝处置了。 当年人数众多的宗室皇族,几乎都陷在了京城,活下来的本就不多了。再说,当年诚王与裕泰帝还有些情分,并没有太深的仇恨,能寻回两个血脉亲近的孩子,在靖宇帝看来,也不过就是安置两个宗室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却不想,亓惟孝在中秋节宴上,宣布恢复诚王封号,由亓惟远承诚王爵位,小一些的亓惟佪也封了郡王,并为兄弟两个挑选先生教导,不知道的,还会以为这两个是亓惟孝失散的同胞兄弟! 这一系列的动作出来,众皆哗然。进而开始暗暗揣摩,议论纷纷众所纷纭。 都说太子亓惟孝这么做,是顾念皇室血脉;也有人想不通,弄回这么两个孩子来封王,太子就不怕这两个羽翼丰满之后,与他二心?再说了,就是顾念皇室血脉,也不用一个封亲王,一个封郡王,大可随意给个什么镇国将军、护国将军的低品,让其领一份俸禄,温饱一生也就够了嘛! 这消息到了吴小桐手中,却让她沉吟思忖起来。 若是不知道那个阴私事件,她可能也会跟那些朝臣一样。 但知道了那件事之后,她再看到这个消息,就一下子想明白了亓惟孝的良苦用意…… 他确实是顾忌皇家血脉,却不是为了多两个兄弟,而是为了皇家血脉的延续。 小亓之所以这么做,怕是认为自己也跟他父亲一样了吧! ------题外话------ 上午写了几千字,回头一看,有都给删了……只能这些了。 临到完结,很纠结!